天涯在线书库《www.tianyabook.com》 《九州·逆旅》 序言 明日何夕,君已陌路 在我决定重新通读这篇小说的那一天,7月30日,上海遭遇一场70年未遇的大暴雨。 半睡半醒间听到窗外雷声阵阵,压着后脑一阵阵地滚过去,然后倾盆的雨声敲打着屋顶。我躺在床上,觉得非常疲惫,怎么也睡不醒,数数时间,已经睡了14个小时,再躺下去要成仙了,于是勉强爬起来。其时室内半昏半暗,空气里仿佛也充满纷飞的细雨九九藏书,我翻开书页,似乎嗅到一种奇怪而熟悉的味道。我的逆旅之行,就始于这样潮湿闷热的环境里。 众所周知,我是作者夏笳多年的偶像,但是她在写作领域中快速成长,已经获得了三次银河奖。“有一天,我会超过你的。”她对我如是说。看着她明锐的双眼,我只觉得芒刺在背。 翻看这小妮子的书,或者听她讲述近来的构思,经常会给我带来惊喜。 逆旅不是她最好的作品,但却是她给九州写的第一部长篇小说。它由许多细密的小故事组成,或传奇、或凄凉、或寒冷、或悠远,很像一个打乱的杂锦铺,诸色纷呈。 主线故事很简单,一个背上带着不祥之兆的丫头,混入一个浪迹天涯的剧团。她大张着懵懂然而清澈的眼睛,慢慢地去发现剧团里这些人是怎么相遇,怎么加入白鹭团,字里行间,看得出一个女孩对行走的渴望。 白鹭团里都是些萍水相逢的人物,各怀心思,他们看似走向同一个目的,但却常有自己的选择和道路。雷苑不就是早年选择离开的人之一么?虽然戈遥说,她加入白鹭团的目的是去遇见许多不同的人,去发生许多不同的故事,但是奇怪得很,实际上书里讲述里最多也最重要的并不是白鹭团的旅行过程,而是这些团员们自己身上背负的故事。 作者不怎么关心如何把这些故事组合成一个整体,也不去刻意营造戏剧冲突,总的调子幽暗曲折。夏笳是个言者,她习惯于用言语的魔力来营造世界,却不看重讲故事技巧,但本书的故事并非不可观,所有的大戏都蓄积在最后一刻,等待着突然爆发,如同藏在水巷拱桥下的河道,弯回曲折,突然冲到悬崖之上,变成一匹白练般的瀑布急冲而下。 我终于嗅出了那股熟悉的味道,它就是“年轻”。 哪个少年没有环游世界、浪迹天涯的梦想,那些阳99lib?光下发光的铁路,那些海,那些神秘的森林,那些山,放纵,漂亮的教堂,美术馆,陌生的城市,杂乱无章的街道,一无所有,没有着落的明日,从他人的生活中一掠而过,所有的生活的大杂烩,这一切多么叛逆多么吸引人。如果说世界上只有两种人真正拥有广阔的疆土、阳光和空气,一种是城主,另一种就是流浪者。 在买下我的大房子时,我曾有过认真的考虑,家会不会变成自己的枷锁。起初我也不太以为然,但随着沙发、音响、平板电视、漂亮茶几的入侵,它越来越丰满,越来越完美,逐渐演变成了圈住自己的城堡。我们拥有的一切,成为给自己设下的陷阱。守卫城堡,变成了我们的责任。这是长大的悲哀。 只有孩子才有权利不负责任,他们只想要漫无目的地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总是摆出一种“在路上”的状态。 当然了,逆旅毕竟与“垮掉的一代”那种横穿美国的生活方式没有关系,它并非以其反抗的姿态和不顾一切的决绝前行,戈遥毕竟只是个孩子,所以她的梦里更多的是笑容和希望。起初她的步子是小心翼翼的,似乎放不开脚步,直到“雨城”之后,这部小说才突然活跃了起来,展示出它越来越生动的眉眼,而戈遥也终于等到了她的大戏结尾。一个美好的结局。 日全食之后,上海的气温一直很凉爽,雨水不断,滴沥不清,很像夏笳笔下的雨城。 2009年,注定会成为上海最冷的一个夏天。 我知道雨城是夏笳另一个偶像阿豚的居所。 我不知道每个人心中是不是都有这样飘渺的所在。 我知道白鹭团不可能永久存在,它那看似平静团结的集体下面,有着太多暗藏的波澜。 我不知道它的旅行能维持多久,也不知道戈遥还将会有什么样的行走,什么样的言说。 我知道过去的偶像已变成角落里褪色油彩的木人儿,而有着明亮双眸的女孩已经长大成人。九九藏书 我不知道困守在城里的成年人们,是否仍然有游荡四方的心思。 我什么都知道。 我什么都不知道。 Chapter01 嘉水 戏团到来的那个下午,整个嘉水镇宁静安详地一如往常。嘉水河温柔地环绕着小镇,在慵懒的阳光笼罩下静静流淌,水气氤氲,携卷着漫天飘飞的柳絮缓缓掠过波澜不惊的水面。 几个少年原本正懒懒地斜倚在河边微湿的坡地上,支起三五杆简陋的钓竿,望着水波里起伏不定的浮子发呆,突然间,一个黑瘦的孩子坐起身来,像只警觉的鸟雀般伸长了脖子。 “听,”他小声说,“是马车的声音。” 少年们纷纷仰起头,眯着眼睛望向河对岸。干燥的路面平坦而宽阔,在阳光下闪着一层光芒,只能隐隐看见一抹艳红的旗帜裹在飞扬的尘土中,伴随着辚辚车马声远远而来。 戈遥第一个扔下钓竿,赤脚爬上河岸,踩着咯吱作响的木桥向对岸跑去。马车渐渐驶得近了,只见那车厢黑沉沉的,比平常载人拉货的马车高大了不止一倍,门窗都封得严严实实,仿佛一只巨大无比的黑箱子,四只铜铸的车轮深深碾入车辙印中,转动起来隆隆作响。更奇的是竟看不到一个人驾车,两匹毛色驳杂的栗色马仿佛得了灵性一般,径自拉着马车并排一路小跑而来,到了跟前渐渐慢下脚步,不偏不斜地把马车稳稳停在桥头。 阳光无声地披洒下来,照得车顶上一面猎猎拂动的暗红旗子熠熠生辉,两匹马儿一动不动立在原地,兴奋地喷着响鼻。静了片刻,只听得吱呀一声轻响,从马车右侧推开一扇门,一个白衣的年轻人探出头来,衣袖搭在额前挡住明晃晃的光线,四下里张望了一圈,随即轻盈地跳下车,向这边走来。 戈遥瞪大眼睛盯着对方,年轻人长得高瘦清俊,相貌身形都不似常人,淡青色的长发披在肩头,被午后的太阳光一照,泛起一层近乎银白的色调,一双眸子也是青灰色的,像是怕光似的微微眯起,似笑非笑地看着面前挡住去路的少年。 双方就这么一言不发地对视着,一个高挑白皙,一个娇小黝黑,沉默片刻后,年轻人终于抿起两片薄薄的嘴唇,无声地笑了。他伸出手轻轻一抖,手中立刻多了一面朱红色的锦旗,上面绣着只长嘴的白鸟,与马车上飘扬的那面一模一样。 “麻烦告诉你们家大人。”年轻人缓缓说道,“就说白鹭团来了。” 嘉水镇地处宛州,自古有山水环绕,是个僻静的小镇,偶尔有商队路经此地,带来些吃的用的新奇玩意儿,都足够大人孩子们热闹半天。 戏团的马车轰隆隆地驶过古老的青石路面,后面跟着一串高的矮的孩子们光着脚板劈里啪啦连跑带跳,沿路上家家户户都开门推窗簇拥出来,惊奇地看着那巨大无朋的黑色车厢,那拉车的两匹神气活现一路小跑的马儿,更免不了多看两眼那坐在车沿上,悠闲自得地晃悠着一双长腿的白衣青年。 马车一直驶到镇上唯一一家酿酒铺子门前。店主人林轩是个四十多岁,身材瘦小的男子,据说年轻时曾在外面跑过几年生意,回来后便开了这家小店,买些自家酿的烧酒,也有几间客房可以留宿往来客商,算作是嘉水镇上少有几个见过世面的人。此刻他早已站在门前,半是激动半是疑惑地恭候戏团到来。 马车还没停稳,年轻人便跳下车,向店主恭恭敬敬递上那面绣了白鸟的红旗,朗声说道:“在下风暮涯,是白鹭团的副团主。我们白鹭团靠着行走四方,沿途表演些戏曲杂耍之类为生,今日路经贵宝地,想在镇上暂留一晚,不知主人家能不能行个方便?” 林老板并不接那旗子,只是连连点头道:“白鹭团,听说过,听说过。先生太客气了,早听说你们走遍了九州三海,什么地方没去过呢,能来我们嘉水就是贵客,先生有什么需要,尽管吩咐就是了。” 年轻人淡淡一笑,拱了拱手说道:“既然如此,店主不嫌弃的话,今晚就借主人的店铺一用,为各位乡亲们唱上两首小曲,聊表谢意,如何?” 林老板只是喜得连连点头,连忙招呼车上的人进店里去歇息。一时间从马车侧门里依次跳下几个身形穿戴各不相同的青年男女来,一眼望过去只觉得个个服饰艳丽,容貌清秀。最后出现的是位身材纤弱娇小的少年,身穿一件青绿色的袍子,一头长及腰间的黑发随便绾在脑后,一时间看不出是男是女,只觉得脸庞白净得有如细瓷,被风暮涯轻轻抱在怀里,如同抱着一个瓷娃娃般小心翼翼地放在地上。 围观的男女老少们正看的目不暇接,风暮涯又走到车边卸下几道木栓,将半面车厢的侧壁推到一边,竟从车里走下一位异常高大魁梧的光头壮士来,身材比正常人高出一倍还多,穿件简陋的麻布褂子,露在外面的皮肤颜色暗红,布满许多黑的红的花纹,浑身上下不知道挂了多少奇形怪状的饰物,走起路来玎玲哐啷作响。 众人一个个看得目瞪口呆,连店主人也只剩站在一边傻瞧的份。这几人并不多说话,各自从车上卸了几件行李,找地方安顿好马车,便随着那巨人沉重的脚步声走进店铺里去了。不一会儿,又看见风暮涯拎着个包袱笑嘻嘻地走下楼,找个干净地方摊开,里面尽是珠链挂坠,胭脂水粉一类的小东西,说是从八松城千里迢迢一路带过来的,没剩下几件了,都按十个铜钿便宜卖。 整个下午,林老板的铺子门前都热闹非凡,那些姑娘孩子们叽叽喳喳地聚成一堆,看看这个挑挑那个,更多的不过为能凑到旁边跟风暮涯说上几句话。店铺里也坐满了喝茶聊天的男人,看似漫不经心其实眼睛一刻也没闲着。林老板提着大茶壶在不大的店铺里忙得团团转,满是汗水的脸上笑开了花。 戈遥原本混在人群里犹豫了半天,最终还是决定趁乱挤到跟前去看看热闹,没想到一不留神还是让林老板看见了,被一把揪住后脖领子拎了出来。 “都玩了一下午了,还没够?!没看见我这儿都忙成什么样儿了,就不会过来搭把手?”林老板气呼呼地数落着,“中午那几个碗还堆着没洗呢,真是没见过你这样的女孩儿家,养个女儿有什么用,还不如儿子省心呢……” 戈遥最听不得他老爹的唠叨,立即像霜打的茄子般蔫.99lib?了下去,灰溜溜地进了厨房,满屋子男人禁不住哄堂大笑起来,一个中年汉子冲着她的背影喊了一嗓子:“丫头,洗什么碗哪,还不来给我们唱首歌,等今晚戏团登了台你就没得唱啦!” 厨房里丁丁当当虐待碗碟的声音顿时停了下来,戈遥怒气冲冲地窜出厨房,一把扯下腰间的围裙刚要往那男人脸上扔,突然目光一斜,瞥见坐在门口的风暮涯正随着众人一起转过身,一双青灰色的眼睛仍是似笑非笑地看着她,顿时像是心里堵了什么似的,恶狠狠地向每人脸上瞪了一遍,身子一拧,噔噔噔地跑回去了。 傍晚,夕阳的余晖从街道尽头斜斜地披洒过来,一行乌黑的鸟影划过淡紫色的天际,传来单调的几声长鸣。 家家户户都早早吃了晚饭赶来林老板的铺>子。店里早就坐满了人,聊天喝茶好不热闹,来晚的只好在门口台阶上搬条长凳坐下,巴巴地伸着脖子往里看。店里已经收拾出一个小角落,挂上几片布幔充当舞台,只是戏团的人一时还没到。 戈遥被关在厨房里收拾堆积如山的碗筷,耳朵却一直竖着偷听外面的动静,眼看着窗外天色慢慢暗了下来,店铺里各个角落都点上了松油灯,映得密密麻麻的影子在墙上乱舞,终于听见一声似锣非锣似磬非磬的响声,满屋子人声都一起安静了下来。 戈遥连忙爬在门缝里向外张望,只见一个黑发男子从布幔后慢慢走出来,清秀的面庞上始终笼着一层淡淡的笑意,修长的身躯裹在一件黑色长袍中,袖口领边都绣着暗金色花纹,在摇曳的灯光下望去,虽然身形样貌不如风暮涯那般高挑俊逸,却自然流露出一身贵气,只是看不出年龄。 男子向周围人们欠身行礼,说道:“各位乡亲父老,在下姓夏,是白鹭团的团主,今日能在这里登台献艺,别的话也不敢多说,只盼我们的表演能不辜负各位的期望。” 这一番话声音虽不大,每个人却都听得清清楚楚,一时间没有一个人说话,个个屏息凝视,等着看后面会有什么样的精彩节目。 黑衣男子缓缓从袖中伸出修长的双手,轻轻拍了两下,只听得噼啪几声轻响,满屋子的灯火一起灭了下来,屋里顿时陷入黑暗之中,连坐在门口的人也是眼前漆黑一片。一时间大家都坐在原地不敢乱动,只能听见粗的细的呼吸声此起彼伏。 正当人们疑惑之际,突然听见角落里传来叮的一声轻响,随着响声,凭空腾起一小团青幽幽的光芒,如鬼魅一般漂浮在空中,照亮了几根银蓝色的丝弦,也照亮了一小段洁白如玉的指尖。 静了片刻,又是一声轻响,一根丝弦轻轻颤动了一下,暗蓝色的光华沿着丝弦流淌,瞬间浮起在空中,幽幽地燃烧着,映出了拨动丝弦的纤纤素手。 紧接着接连铮铮两声,连续腾起两朵火光,慢慢向周围飘散开,还未等众人看清它们的去向,只见那纤细的手腕微微一颤,在琴弦上划下一串错落有致的珠玉之声,蓦然飞出七八团光焰,将弹琴人笼罩在其中,却是一个青白色长发的黑衣女子,怀抱着一把有七根蓝色琴弦的琴坐在舞台一角。那琴身竟不是直的,而是略有弧度,仿佛一把未曾拉开的弓,黑沉沉地缀满凹凸起伏的纹路。 弹琴的女子低着头看不清面目,只看见一只雪白的手腕悬在空中,随着整个身体的呼吸节奏三起三落,便如同有生命般翻飞在七根丝弦间,撩拨出一段流水般错综缠绕的旋律,银蓝色的光华流淌,燃起一朵又一朵火光,仿佛那些丝弦并不是真实存在,而是由光芒编织成的一般。光焰悬浮在空中,飘飘忽忽地向着四周飞去,照亮了舞台上每一寸小小的空间,在弹琴女子颤动的眼睫旁不安分地跳跃着,仿佛也随着琴弦间流淌的韵律忍不住翩翩起舞。 满屋人全都看得呆了,一时间连台上弹的什么曲子都听不出来,只看着满天飘飘荡荡的火光逐渐向舞台中央聚拢,旋转着聚成一团,越转越快,陡然间光焰一闪,从中间现出一个蜷成一团的身影。 那影子动了两动,慢慢仰起身子,竟是个容貌绝丽,衣饰华贵的少女,眉目如黛,朱唇胜血,一双眼睛竟是深翠色的,荧荧闪烁荡漾,仿佛把漫天的辉光都收了进去似的。光芒全都笼罩在她身上,连青紫的长裙上一朵朵绣金的蝴蝶纹饰都照得一清二楚。 那少女缓缓站起身来,流光溢彩的眸子向着台下望了一眼,只一眼便让台下不论男女老少们都丢了魂魄,如坠幻境中,心想着如此一个少女怎么会又怎么能看见我。 琴声凛然一变,由清丽幽隐转得妩媚缠绵,少女随着乐曲扬起小手,轻轻拍了两拍,挥动宽大的衣袖舞了起来。她舞得并不快,也并不复杂,随便这镇上的哪家女孩儿都能跳这样的舞,只是谁家女孩儿的脚步能缥缈得如同在云端一般,又有谁家女孩儿的腰身能柔软得如同风中的柳枝一般呢?更不必提她莹白的手腕与脖颈间还挂着满是翠玉和紫晶的饰物,舞起来叮当作响;她华美的发髻上插了十几颗镶翡翠的发针,连同鬓边微微颤动的钗子一起闪着零星的光芒。 满屋子人看着这少女的舞姿,已经痴痴地说不出话来,突然间琴声又是一顿,愈加缠绵悱恻了几分,台上的少女合着拍子,边舞边唱起来,她唱歌的时候,涂了胭脂的唇上也一同星星点点地泛起荧光。 只听她清甜的嗓音如同银杯里溅落的水滴一般,幽幽唱道: “无风也脉脉, “无雨亦潇潇, “寒窗独坐, “但闻谁家碧玉萧。” 少女边唱边侧过身,用袖子遮住半张脸向周围望了几望,眉梢眼角尽是说不完道不尽的哀婉凄绝,幽愁暗恨,把人的心也跟着揪了几揪。 紧接着琴声跳了两跳,仿佛金玉相碰,添了几分铿锵之音。少女又将长袖一甩,接着唱道: “几处落红别院, “对饮赏妖娆。 “醉卧温柔, “情归故里, “不如同去慰寂寥。 “山水迢迢, “路遥遥, “高歌干云霄。 “夜路漫漫, “月皎皎, “竹浓露重, “云山玉水任飘摇!” 那原本不过是一支酒楼茶肆常能听到的小曲,只是被少女清丽曼妙的嗓音唱来,更配上绝美的舞姿容貌和流光溢彩的琴声,竟让所有人都丢了魂似的不知自己究竟身在何方,心中烦恼俗事一概烟消云散,只盼着能把这声音多听一会儿,把这美景多看几眼。 少女唱罢,双手一挥,在空中划个圈子,琴声骤然加快,一声声如滚雷般回环往复连成一片,到后来已经辨不出旋律,只觉得仿佛有七八双手在琴弦间弹拨挑抹,十几把琴一起出声,漫天幽幽的青光如鬼魅般狂舞,渐渐化为青白,又变成白茫茫一片,少女随着乐声原地旋转个不停,逐渐湮没在光芒中,看得人眼花缭乱。突然间一声巨响,那团光芒迸裂成五彩缤纷的各色光点四散开来,一片片坠落熄灭,只剩下一个空旷寂寥的舞台,黑幽幽地飘散着袅袅余音。 终于万籁俱寂。 过了好久,屋里屋外的人们才慢慢回过神来,有手忙脚乱去点灯的,有拿起茶杯大口牛饮的,有捶胸顿足感叹的,也有想凑到台前去看个究竟的,沸沸扬扬闹了半天,布幔后却不再有动静出来,看看夜色已深,大家也就三三两两散去了。剩下的人还聚在桌旁,要了烧酒小菜,边喝边继续品评回味。 戈遥爬在门缝里看了半天,这才一屁股跌坐在地上,觉得一口气憋在嗓子里好久都没能吐出去,腿脚和脖子都酸胀得难以支持。林老板在外面连叫了好几声,她才清醒过来,赶紧温酒切肉送出去,忙了一圈回到厨房,看着仍旧堆在水盆里的碗筷杯盘,不禁叹了口气,咬着嘴唇将油腻腻的围裙扯下来塞进碗柜里,悄无声息地从后门溜出去了。 店铺西南角还有间小屋,平常是用来储存杂物的,这次被戏团拿来借用了当作更衣上妆的地方。戈遥摸到门边,见里面黑黢黢地并没有亮灯,便小心翼翼地推开门,一闪身溜进去。 屋子长久没人打扫,原本有股霉味儿,却又隐隐混入了些脂粉香气,刺的她鼻子发痒,好不容易才把一个喷嚏忍了回去。一丝微光从窗外透进来,勉强照亮了屋里的陈设,其他东西倒没怎么变,只在角落里打扫出一小块地方,端端正正地摆了张桌子,上面放置着一面铜镜,连同胭脂水粉首饰盒等等散了一桌,旁边地下还放着两个箱子,显然都是戏团带来的。 戈遥正想凑过去细看,突然听见门外传来轻柔的脚步声,连忙找地方躲闪,屋子小东西多,她四处乱看之际听见脚步声已经到了门口,急得也顾不了许多,一头钻进旁边的旧橱柜里面死死拉住门,心里扑通扑通乱跳。 门被吱呀一声推开,隐约有人端着烛火走了进来,小屋里顿时充满了光亮,连同裙裾悉簌声和满屋幽香一起飘荡开来。戈遥实在忍不住好奇,透过门缝向外望去,只看见一个背影在桌前坐下,看服饰身形竟是刚才在台上歌舞的少女。 少女倚在桌上靠了一会儿,像是疲惫不堪的样子,对着镜子长叹一口气,开始将身上手上的饰物一件件卸下来堆在桌上,接着缓缓脱去身上华贵的舞裙,只剩下里面普通的白布衬裙,又在旁边一个铜盆里用布帕浸了水,对着镜子一点点卸去脸上的妆容。 戈遥本来不想偷看人家换衣服,猫在柜子里走也不是留也不是,正憋得满头冒汗头昏脑涨的时候,突然听见镜前的少女淡淡开口说道:“柜子里空气不好,不想呆着就出来吧,团主他们都在楼上喝酒,一时半会儿还下不来。” 戈遥这才知道早被发现了,只好硬着头皮推门爬出来。少女也不回头,从镜子里打量了她几眼,继续说:“你就是风暮涯说起的那个拦路的小丫头吧,随便找个地方坐着,这边东西别乱碰。” 戈遥听她提起风暮涯,不禁脱口而出道:“风暮涯呢?怎么今晚没见他上台?” 少女似乎是轻轻冷笑了一声,头上的珠钗在烛光里微微颤动,说道:“他是副团主,自然也是在楼上喝酒了,上台表演从来是我们这些艺人的事。那弹琴的女子叫风晨晖,是他的姐姐。” 戈遥听她说话声音,虽然也圆润动人,却低沉里略带几分哑暗,与台上唱歌的声音完全不一样,再看她渐渐将脸上的胭脂油彩都洗去,只现出一张素净的脸庞映在镜子里,仿佛变了另一个人似的,细细一看,竟似乎是那个在店铺门口被风暮涯抱下车的少年,禁不住惊呼一声:“你……你是?” 少年也不回头,问:“怎么了?” 戈遥凑近了仔细端详,越发觉得自己没有看错,惊疑不定地问:“你是……男扮女装?还是你本来就是女孩儿?” 少年从发髻上摘下一颗发针,叮地一声扔在桌上,冷冷地说:“我是男是女,关你什么事。” 戈遥听他语气不友善,只得把一大堆问题都噎了回去,坐在那里静静地看他把发针珠钗一根根取下来,乌黑的长发散在肩头,衬得脖颈莹白如雪,心想着这样的容貌身姿,如果真是男孩的话,未免也太诡异了。 坐了一会儿,觉得实在没意思,忍不住又问道:“你今年多大了?” 少年想了想,说:“就算是十五岁吧。” “跟我差不多啊。”戈遥羡慕地说,“你的歌唱得可真好,舞也跳得美,我老爹说他当年在大户人家的宴席里,也没见过这么好的歌舞。” 少年面无表情地答道:“我们做艺人的,还不是从小就靠这点本事混口饭吃,练了这么十几年下来,唱好了都是应该的,若是唱不好,只怕早就饿死了,这些,你爹也跟你说了?” 戈遥被他说的张口结舌,愣了一会儿,才说:“可我看你们随心所欲,想去哪里就去哪里,白天游山玩水,晚上表演歌舞,虽然艰苦了一些,可这样的生活难道过得不开心,不逍遥么?” 少年正拿着把乌木小梳子梳理着一头浓密的长发,听了这话转过身来,一双翠色的眼睛在摇曳的烛光里仿佛两潭深水般泛起了波纹。 “逍遥?逍遥那是歌里唱的,如果不是无依无靠,逼到绝境上,谁愿意出来过这颠沛流?离的生活?”他语气仍是冷冷的,只是握着梳子的指节都攥得发白了,“我五岁那年爹病死了,母亲年少守寡,养不起我,就找到团主说要五个金铢卖给戏团,团主起先不肯收,最后说到两个才成交,我亲娘就拿着这两个金铢远走他乡,改嫁给别人。这十年来我跟着戏团走遍了九洲的土地,却连自己的家乡都再没回过一次,连我娘长得什么模样都快忘了,这就是你所谓的逍遥?” 少年的声音虽不大,却一个一个字都像冰粒跌落在地上,荡起泠泠的回响。戈遥被他那双眼睛一看,只觉得心也要陷入那两潭碧绿中,冰凉彻骨,说不出的难受。两人就这么无声地对视了好久,少年放下梳子,幽幽地叹了口气。 “个人有个人的命,我从进这戏团起就要唱女角,唱了这么十年下来,每晚梳洗上妆,穿上最华丽的舞衣,上台去搏人们的掌声和欢喜,那台上的艳丽繁华,悲欢离合都是假的,都是扮出来的,不过为下了台后的那几个铜钿。”他边说边打开首饰盒,把满桌珠钗项链一件一件收好,从旁边取过他的青色袍子披在肩头。 “其实在我心中,也不过希望能像你一样做个普通少年,奔跑在阳光下,想哭就哭,想笑就笑,那该多好。”他望着窗外黑沉沉的夜空说道。 戈遥呆呆地站在原地,喉咙像被什么堵住似的说不出话来。少年端起烛灯,低声说道:“我要上楼去了,明天还得早起收拾行李呢,你还是快点走吧,被团主知道你在这里,我又要挨骂了。”说完欠了欠身,绕过她身边出门而去。 破旧的楼梯在他脚下轻柔地咯吱作响,渐渐远离,只剩下黑暗的小屋里,仿佛仍有一缕幽香萦绕,徘徊不去。 戏团离去的那天上午,镇上人都赶来送行,把林老板的铺子前围个水泄不通..,有送吃送喝的,有打听去向的,有想拜托捎信的,有凑来看热闹的,也有人不过想找机会多看一眼昨晚那位少女。 风暮涯仍是不慌不忙的样子,一边安顿行李人员上车,一边也没忘了安抚身边那群拉着他袖子恋恋不舍的年轻姑娘们,最后向林老板递上一个红底黑纹的小锦盒,说是一份薄礼,不成敬意。 林老板乐得脸上都笑开了花,殷勤地把他们送上车。一群男女老少跟着马车一直送到嘉水河边上,眼望着车轮扬起的尘土消失在大路尽头,这才各自散去了。 如果不是之后发生的那件意外的话,这个故事原本也就可以到此结束了。 正午时分,随着一连串噼里啪啦的脚步声,林老板惊慌失措地跑出店铺,一扫往日沉稳模样,冲着往来行人喊道:“戈遥呢?你们谁见到那丫头了?” 大家都只是茫然地摇摇头,林老板急得满头是汗,大喊着女儿的名字店里店外地找人,找不到又跑上大街,逢人就问。 整整大半个下午,一群乡亲们帮着把整个小镇从东到西齐齐找了个遍,就是没见到戈遥的身影,连那些平时总混在一起的玩伴们也说不清她的下落,这个向来喜欢到处乱跑,神出鬼没的女孩这次似乎真的失踪了。 林老板愣愣地站在店铺门口的台阶上,望着众人一无所获的表情,突然间他皱起眉头,瞪着血红的眼睛朝地下啐了一口,把手里紧紧攥着的一件东西狠狠一摔,步履蹒跚地转身上楼去了。有好奇的人凑上前捡起来一看,正是风暮涯送的那个精致的小锦盒,里面只有一张窄窄的浅黄色纸条,写了几个深紫色小字: “殇帝二年六月夏至,南淮。” Chapter02 筼筜 戈遥醒来的时候肚里饿得咕噜乱叫,估摸着快到中午了,她用力推开头顶上沉甸甸的箱盖坐起身。车厢里也是黑漆漆地一片,只有头顶上方的天窗开了一道小缝,洒下几点零星的光柱。 猛吸了几口新鲜空气后,她这才发觉在箱子里面闷得头昏脑胀浑身乏力,心里暗暗庆幸,要不是被饿醒,再这么睡下去的话只怕就活生生地被憋死了,自己费尽千辛万苦或许就换来这么一个结局,也不知道划不划得来。 周围寂静一片,安详平稳得有几分异样。戈遥这才发现车子早已不在行驶中,估计是车里人都下去休息吃饭了,不禁心里一喜。她费力地爬出箱子,摊开手脚舒舒服服地躺下,盘算着下一步的计划。 车厢被一道屏风分成前后两半,前面坐人,后面装载行李,这些早早就趁人不注意侦察好了,于是才敢用藏在箱子里这种用了不知道几千年的白烂办法,目前为止一切完美得令自己都要敬佩自己,唯独一个小小的问题就是:混上车以后该怎么办? 一直躲着肯定不是办法,不闷死也要饿死了,眼下唯一的方案措施就是死缠烂打哭天喊地求爹告娘感动团主收留自己,要选择适当的时间适当的机会,不成功则成仁,一旦被赶回去受老爹的一顿数落,那真是什么都完了。 正在胡思乱想中,却听见黑暗的角落里传来一背后摸索着,想找个什么东西拿在手里起码抵挡一下。 气流慢慢逼近了,先是一只毛茸茸的前爪踏入光圈中,紧接着便看见一双狭长的眼睛渐渐从微尘中显现出来,瞳孔荧荧发亮,扁平的大脸上绒毛一根根竖起,被微弱的光线照得纤毫毕现。 戈遥过去不是没跟动物打过交道,但此刻在黑暗狭小的车厢内,与这样一双来历不明的眼睛对视着,只觉得心都仿佛掉入什么地方不知所踪,浑身瘫软得一点力气藏书网都没有,像从水里捞出来一般从头湿到脚。她也不敢出声,生怕惊动了对方,只是背靠着车厢内壁慢慢移动,那双眼睛也一眨不眨地随着她一起转。 突然间,她手下不知碰倒了什么东西,发出哐啷一声响。戈遥的心瞬间停止了跳动,只见那怪兽浑身的毛陡然一颤,咧开的嘴角中呲出寒光毕露的两颗利牙,身子一沉就作蓄势待发状。这一瞬间戈遥心中闪过无数念头,想不到自己如此命薄,早知道还不如继续睡在箱子里闷死得好,总不至于被尖牙利齿撕碎死得那么痛苦又难看。正在这千钧一发之际,突然听见旁边传来一个清脆明亮的女声,说道: “怕什么,它要是想咬人你早就死了。” 戈遥像得了救星一般回头看去,只隐隐约约看见一个身影推开屏风移动过来,似乎是个年纪不大的女孩。那女孩从她身边走过,伸出手臂搂着那怪兽的脖子,一幅亲密无间的模样,又转过头骄傲地说道:“它叫耳都,是我的朋友,你只要乖乖地别乱动,我就不让它咬你。” 戈遥这才彻底松了口气,嘴里却故意哼了一声:“少看不起人了,我会怕你养的狗?” 女孩嘻嘻哈哈地笑了起来,拉开身后的车门跳出车外,说道:“这会儿嘴硬什么?你偷偷跑上车,团主还不知道要怎么处置你呢。还不快下来,不然我就把你们关起来啦。” 戈遥连忙爬出车门,外面的光线一时刺得她有些睁不开眼睛,过了好一会儿才看清,原来马车正停在一片幽静的竹林边上。空气湿润凉爽,正午的阳光穿过枝梢间稀疏的空隙筛落下来,溅开无数淡淡的光斑,不远处就是一道潺潺流淌的河水,水滴溅落声不绝于耳。 女孩关上车门,一蹦三跳地向前走去,戈遥这才看清她的样貌,不过十二三岁年纪,圆圆的脸盘生的明媚动人,一双乌黑闪动的眼睛总是不安分,像小动物般滴溜溜乱转,身上穿的是件刚到膝盖的玫红色束腰袍子,脚上套着小巧的软皮靴,步履轻盈得如同草叶上蹦落的露珠。再看跟在她身后的那头怪兽,竟从来没见过,身子像狼,却比普通的狼要大出一圈,尖尖长长的耳朵向上竖起,前后摆动个不停,一身银灰发亮的毛皮裹着健壮的肌肉与骨格,像那女孩一样旁若无人,趾高气扬地走着。 戈遥掂量了一下形势,觉得有这样的猛兽跟在后面,想跑想躲都行不通了,只能随机应变,执行第二步计划,全力以赴克服这一道最艰巨的环节。 前面不远处,几个人正坐在林中空地上,中间架着炉子像是在烧水泡茶。正对面的是前天晚上的黑衣男子,此刻换了一身素底绣了暗绿色竹纹的宽袍,与周围的景色相映成趣。坐在他左侧的分别是那青衣的少年和高大的壮汉,两人身形几乎悬殊得不成比例,右侧穿白衣的是风暮涯,穿黑衣的是那在台上弹琴的女子,两人都是瘦高身材,近乎银白的淡青色长发,细看面容果然有几分相似。 风暮涯看见戈遥走过来,似笑非笑地眯起眼睛,说道:“你可算是睡醒了,刚才我还跟团主说,你若是就这么睡死在箱子里,还不知道尸首该如何处置呢。” 戈遥刚想呛他两句,身后的女孩已经小鸟般扑过去靠在风暮涯身旁,仰着小脸咯咯笑道:“我刚才回车里,正看见她被耳都吓得一动不敢动,我让她不要怕,她还嘴硬,说才不怕我养的狗呢。” 众人听了这话,都轻轻地笑起来,风暮涯瞥她一眼,说道:“噘什么嘴啊,找个地方自己坐下吧,我和团主正商量怎么处置你呢。” 戈遥憋了一肚子气,狠狠瞪他一眼才坐下,随手捡起片新鲜的竹叶捏在手中撕扯着。 坐在对面的团主放下手中的茶盏,柔声细语地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戈遥故意不看他,低着头回答道:“林戈遥。” 团主又问:“林老板是你父亲?” 戈遥低着头,嘴张了张,却又不说话。 沉默一阵,风暮涯在旁边问道:“你且说说,是什么时候藏进箱子里的?” 戈遥低声说:“昨晚。” “哦?”风暮涯向对面的青衣少年望了一眼,“青栾,难道你离开前没有锁门么?” 少年淡淡地答道:“是我疏忽了,愿受副团主的责罚。” 戈遥瞥了他一眼,小声嘀咕道:“锁了也没用,我有备用钥匙。” 风暮涯忍不住轻笑一声,又问:“那箱子里原来的东西呢?” 戈遥老老实实地回答道:“能装的就塞进另一个箱子里,那些大的沉的占地方的,全都藏在我们家壁橱里,算留给老爹作纪念品吧。” “你倒会拿别人的东西给自家人作纪念呢。”风暮涯仍是那副似笑非笑的表情,“你可知道那尊青铜鳞纹虯方鼎值多少金铢么?” 戈遥又不说话了,风暮涯摆摆手,说道:“这些就暂且先不跟你计较了,我问你,你跟着我们到底想干什么?” 戈遥把手中揉成一团的竹叶丢在一边,轻轻地说,“就是想跟着呗。” 风暮涯正要说话,团主向他摆摆手,和 989c." >颜悦色地说:“你一个人跑出来,又没跟你爹说一声,让他知道了岂不急死了。” 戈遥低着头半天不说话,只看见肩膀轻轻颤动,好一会儿才哽咽着说道:“他不是我爹……” 众人都面面相觑,戈遥越发抽泣起来,颤声说道:“他不是我亲爹……我是跟着我娘改嫁到这儿来的,我娘去年死了,临死前她跟我说我亲爹还活着,让我去找他……”她说着抬起头来,泪水盈盈地望着团主,“求您了,您是好人,就带我走吧,我给你们洗衣做饭,缝缝补补,上台唱个小曲的都行,我跟着你们走,总能找到我亲爹的,到那时候我怎么报答你们都行……真的,求你了,来世我做牛做马……”她再也说不下去,把脸埋在双手里啜泣个不停。 团主沉默了一会儿,轻柔地拍拍她的肩,叹息一声道:“姑娘,你的心情我能理解,只是……”他顿了顿,拉开她的手,含笑说道:“我们毕竟是一个演艺团体,以你这样的演技,想要加入只怕是很难哪。” 戈遥瞪着一双通红的眼睛,只是眼里挤不出一滴泪水。她偷偷向周围看一眼,大家显然都没有被她的悲痛所打动,倚在风暮涯身边的那个女孩还冲她扮个鬼脸。 她又羞又恼涨得满面通红,甩开团主的手,用袖子随便抹抹眼睛,大声说道:“你们不信我的话就算了,不愿意收留也就算了,反正我既然出来了是一定不会回去的,你们就让我一个人呆在这山林里直到饿死了也跟你们没关系。” 说完她身子一拧,随便找了个方向就大步走起来,边走心里边暗想这可真是最后一招再无他法了。走了十几步还听不见背后有动静,急得虚汗直冒,步子越迈越小越迈越慢,突然间听见风暮涯悠悠地一声:“等一下——”心突地一跳,连忙停住脚步,摆出一副可怜巴巴的表情转过身。 风暮涯不紧不慢地向团主说道:“大人,这丫头弄丢了鳞纹虯方鼎,难道就这样放她走了?” 青栾在一旁冷冷地说:“我们白鹭团向来不走回头路,既然已经丢在镇子里当然是取不回来了,你还想怎样?” “取是取不回来了,东西总是要赔的吧。” 团主在中间摆摆手,说道:“不用争了,暮涯,这件事该怎么处置,就交给你吧。” 戈遥一颗心紧张得怦怦乱跳。风暮涯一双青灰色的眸子斜斜地向她瞥过来,嘴角扬出一个半得意半戏谑的浅笑,朗声说道:“上台唱歌演戏这种事情也用不上这小丫头,不过她刚才说会洗衣做饭,不如就先让她跟着我们做些杂务抵债,等偿清了钱,再放她自谋生路,如何?” 那小姑娘撒娇般地拉着风暮涯的袖子嚷道:“风哥哥,你这还不是要让她跟我们一起走?”说着一双忽闪忽闪的眼睛又望向其他几人,大家都沉默不语,团主慢慢地端起茶盏饮了一口,望着远方出了一会儿神,这才转向风暮涯说道:“既然说了由你处置,就照你的意思办好了。时候不早,我们也该上路了。” 众人点头称是,纷纷站起来收拾炉火茶具,戈遥呆呆地站在原地,心中半喜半疑。 青栾走过她身边,轻声说道:“还愣着干什么,快上车吧。”她这才回过神来,跟在他身后连蹦带跳地跑到马车旁。 风暮涯把少年抱上车,又转身似笑非笑地向戈遥伸出一只手,戈遥并不急着伸手,笑嘻嘻地仰着头说道:“我还有一句话没说呢。” “怎么?” “有吃的没有?我都快饿死了。” 风暮涯脸上的笑容凝了一下,一把揪住她的领子拽进车里。随着嘹亮的哨声响起,两匹马儿欢快地扬起蹄子,载着一行几人踏上漫漫旅途。 Chapter03 驿路 昏暗的松油灯隐隐约约照亮了小屋,也照亮了满地水渍。地板正中央摆着一只大木盆,里面泡满了各色衣物。 戈遥站起身来捶了捶酸痛的腰板,禁不住又朝门口望了一眼。墙壁很薄,隔壁的欢声笑语连同酒醇菜香一同穿过木板间的缝隙飘了过来,在小屋中徘徊不去。她恨恨地看着面前一大盆脏衣服,干脆光着脚跳进木盆里,在衣服上来来回回地又踩又蹦,冰冷的水淹没了她的脚背,被踩得四处飞溅遍地流淌。 “你这样会把衣服洗坏的。” 戈遥惊异地回过头,青栾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站在门口,身影在摇曳的烛光中摇摇欲坠。 “衣服要按颜色分开洗,更不能像这样乱踩。别的都好说,那几件舞衣是在南淮葛氏的铺子里专门定做的,光是衣料就值上?百金铢,更别提那条鲛绡的罩裙,比最上等的软烟罗还要轻薄,要是磨破了洞,连补都没办法补。” 戈遥怏怏地从盆里跳出来,赤脚站在湿漉漉的地板上。青栾眼睛飘向别处,淡淡地说:“算了,这些活儿本来就是我做的,以后还是让我来吧。团主说了,今天有新人加入,怎么也得热闹一下,让你过去一起喝酒。” 推开门,温热的酒香就扑面而来。屋里灯火通明,几个人围坐在桌旁正把酒言欢,那红袍的女孩趴在风暮涯的膝头咯咯乱笑,一双小巧玲珑的光脚翘在半空中晃个不停,旁边懒懒地卧着那头怪兽,看见青栾他们进来只是抬起硕大的脑袋,喉咙里呜呜了两声。 团主穿一身绣银的云灰色锦袍正坐在那里斟酒,双颊已经泛出了一层绯红,向戈遥他们连连招手笑道:“怎么这么晚才到,快坐快坐,先各罚酒一杯。” 戈遥满面疑惑地坐下,心里暗自嘀咕,刚才和颜悦色地命令自己去洗衣服的不正是这个人么,怎么几杯下肚就忘了似的。旁边风暮涯已经把一杯红艳艳的酒递到面前,青灰色眼睛里满是邪魅的笑意,她还来不及推辞,就被拽着袖子一口强行灌了下去。 一杯酒下肚,从舌尖一直辣到喉咙里,呛得她连连咳嗽,眼里都泛出了一层泪花,周围却传来一片拍手叫好的声音。再看青栾,却不动声色地接过酒杯一口抿下去,仿佛抿的不过是一杯白水一般。 戈遥虽然从小在卖酒铺子里长大,却一直被林老板管的严,真正喝酒这还是第一次,只觉得肚子里一股热流涌上来直冲头顶。风暮涯抢着替她又斟满一杯,笑嘻嘻地说:“怎么样?这可是越州特产的胭脂酿,带了一路都没舍得开坛,酒味甘甜温和,女孩子喝了还可以养颜呢。” 戈遥呛得说不出话,只能狠狠瞪他一眼。青栾在一边淡淡地说:“暮涯你喝多了吧,胭脂酿是北越河洛祭祖用的酒,烈性仅次于青阳魂,你要是觉得甘甜好喝,不如今晚我陪你多喝几杯,如何?” 风暮涯只是笑嘻嘻地摆摆手,团主在一边笑得如同个十几岁的少年,连连拍手说:“好了好了,喝酒最重要的是开心么,今天我们白鹭团有新成员加入,怎么说也是件喜事,大家趁着高兴多喝两杯也无妨。” 红衣女孩在一旁插嘴道:“光喝酒多没意思啊,不如想点什么游戏来玩嘛。” 风暮涯笑着拍拍她的头,说:“好啊,你说说看想玩什么。” 女孩一双大眼睛骨碌碌转了转:“不如还像以前那样,大家讲故事好不好?” “就知道你想听故事了。”团主笑着从腰间摸出一个石青色的锦囊扔在桌子上,“谁来抽名牌?” “我来我来!”女孩一把抢过锦囊解开带子,一只小手伸进去摸了半天,终于下定了决心似的抽出一个小小的暗红色木牌来。戈遥连忙凑过去细看,木牌不过手掌那么长,一面画着一只白鹭,另一面写了小小的两个字:“咕咚”。 她心里正奇怪,其他人却都笑了起来,女孩把牌子啪地扔到一边,瞪着眼睛大喊:“哎呀,不算不算,团主你捣鬼!” 团主用袖子掩着嘴笑得更加开心了,“明明是你自己抽的,怎么能怪我呢?大家这么多双眼睛可都看着,不要耍赖啊。” 女孩噘着嘴想了想,说:“那我讲个什么啊。” 风暮涯端着酒杯笑道:“不然就讲讲你为什么会叫咕咚吧。” “那么早的事情,我可都快想不起来啦。”女孩大模大样地说,“我不是在瀚州的彤云山里长大的吗?这名字是山下一个阿妈给我起的,她说我是从树上‘咕咚’一声掉下来的。” 她边说边拍着那怪兽的脑袋,眼望着桌上摇曳的烛火出神,过了一会儿才慢慢地说:“那年我才五六岁,还不会说人话呢。那个阿妈以为我是谁家跑丢了的哑巴孩子,就领我回她的帐篷去住。耳都一开始想跟着我,但是阿妈看到它很害怕,想放狗出来咬它,我让它不要跟那些小狗崽子计较,后来它就藏起来了。” “我在那个阿妈的帐篷里住了快一年,他还有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大家都对我很好。开始我吃不惯熟羊肉,穿不惯他们的衣服,后来慢慢习惯了,也学会了说他们牧民的话。耳都一直没有走远,晚上经常偷偷跑过来,我就趁他们睡着了溜出帐篷去见它,它总想跟我一起回彤云山上的林子里去,但我过惯了有吃有穿的日子,也喜欢每天睡在风吹不进雨打不着的帐篷里,所以一直不肯答应它。那一年里有耳都在周围,狼群都不敢过来叼小羊,只是阿妈一直都不知道,还以为是我带来的好运气,说我是她帐篷里的幸运星。” “后来有别的帐篷的人跑来,说晚上看见有不知是什么怪兽在附近出没,他们把耳都说得很可怕,还说是恶魔灾星,一定要除掉。有一天晚上,我正跟耳都在外面玩,突然有个女人远远地喊了一声,几十个人骑着马冲过来,手里都拿着刀和弓箭,打头的人远远冲我喊,要我赶紧跑开,他们要射死耳都。我就跟耳都说,这些人要来杀你,你快跑吧。耳都最后叫了好多声,看我还是不肯走,就跳起来在我手背上咬了一口,留了一个齿印,转身跑掉了。他这是跟我道别啊,意思是再也不会回来了。我看它越跑越远,又看着身后的人越追越近,最后还是迈开腿跟着耳都一起跑了。” “我跑啊跑,开始用两条腿跑,后来边跑边脱了马步裙和靴子,手脚并用使出全身力气跑。那些茅草被风吹得呼啦呼啦响,把我的脸都划破了,可我不管这些只是跑,好久没有在月光下这样跑了,真痛快啊。最后我终于追上了耳都,身后的那些人和马都已经不见了。我抱着耳都的脖子说,我再也不离开你了,但是我也不想回山里去,阿妈跟我说过,外面还有很多我没见过的东西呢,我们就一起去把这些东西都看一遍,等看够了再回去。” 她边说着边卷起袖口,露出左手背上那个浅褐色的疤,一张圆圆的脸涨得通红,眼睛亮闪闪地盯着大家看。 风暮涯似笑非笑地拍拍她的脑袋,说:“我们刚见到你的时候,你也是‘咕咚’一声就从楼上掉下来了。” “你胡说。”女孩看看他又看看团主,“我和耳都不是团主花了五十个金铢买下来的么?” 团主笑盈盈地为她斟上酒,问:“那你现在觉得看够了么?” “不够不够,还差得远呢。”她眼睛转了两转,抓过桌上的锦囊嚷道:“我可讲完了,接下来该谁啦?”说着又从里面抽出一块木牌来。 大家凑上去一看,上面写了“龙敦”两个字,旁边那个一直沉默寡言的巨人看见大家都看他,张了张嘴,闷声闷气地说道:“我不会讲,你们换别人好不好。”戈遥原本以为他不会说人的语言,想不到却说得很流利,只是带着一种奇怪的口音,仿佛胸腔里面都在嗡嗡作响。 咕咚像只小鸟般扑过去,摇晃着他的腿连声说:“讲嘛讲嘛,好久没听你讲故事了。” 龙敦憨厚地笑笑,说:“我讲‘逐日’吧。” 咕咚仍然是摇晃个不停:“不要不要,你讲好多遍了,我不要听你们那些神话传说,讲个你小时候的故事吧。” 龙敦为难地想了好久,风暮涯在旁边笑道:“有什么好想的,你身上那么多纹身和饰物,随便哪个就是一个故事了。” “好,我就讲一个。”巨人慢慢地拉开衣领,说,“这个你们都见过的,我七岁就挂着,挂了快二十年了。”戈遥仰头仔细看,见他粗大的脖子上缠着一条破旧的褐色皮绳,因为戴得时间长了,被磨得油光发亮,绳子上拴着一块乌黑的石头正挂在咽喉下方,样子普普通通墨墨无光。 龙敦用巨大的手掌慢慢抚摸着那块石头,低低地说:“我们夸父在山里生活,没有文字,不会记事,一生中有什么重要的事情,出生成年,结婚生子,打了野兽或者立了战功,就做成饰物挂在身上。我连狼牙和熊掌都挂过,但是值得讲个故事出来的,还是这块石头。这块石头是我妻子鹿嘉当年送给我的。” 他说着,端起杯子一饮而尽。杯子小,他的手大,酒端到嘴边只是一颤就不见了,连眉毛都不抖一下。 “我跟鹿嘉从小就认识,她个子小,总也长不高似的,但是聪明,总是扬着下巴,用那双漂亮的黑眼睛看人。我们两个部落住的很近,中间只隔了一道泉水,但是为了争这口泉水,两部祖祖辈辈不知道打了多少年。那一年我七岁,她六岁,我们两个每天都瞒着族人在泉水边见面,说一会儿话然后各自打水回去,后来她送了我那块石头,我们那里的石头都是白的,很少有黑的,她无意中找到一块,就当作宝贝送给我,我也当作宝贝一直挂在身上。” “我十五岁那年跟鹿嘉结的婚,这期间两族人都反对,吵了很多年,最终还是让我们在一起了。我很高兴,因为自己有了最好的妻子。我曾经一直以为,能和她一起生活在北岷山里,一直到死。” “半年以后,有三个猎户不小心闯到我们这里来,他们是人,但是都高大勇敢,见到我们不害怕,>打着手势表示他们想跟我们交换东西。他们带来的东西很新奇,族长很高兴,请他们吃饭,给他们地方住。其中有一个男人长的最高大健壮,个子几乎赶得上一个少年的夸父,但是脑袋里却有着人的狡猾,他其实一直会说夸父的语言,却假装什么都不会,偷听我们的谈话,刺探我们的秘密,等我知道的时候已经太晚了。” “有一天他们几个在我们家吃饭的时候,那个男人喝多了酒,开始跟我打手势,把身边值钱的珍珠,金属匕首,丝绸,一样一样往桌上放,最后干脆哈哈大笑,用夸父的话跟我说,他要那这些跟我换鹿嘉。鹿嘉听了这话,吓得脸色发白,我气得站起来要教训他,他却不怕,扑上来跟我扭打在一起。我那时候虽然还只是个孩子,却已经高出他不只一头了,但是他灵活,会使力气,房子里又狭小,我们两个僵持了很久。最后他力气慢慢耗尽了,眼看要被我压倒,这时候鹿嘉却突然扑过来扳住我的腿,于是我倒在地上,那个家伙趁机抄起凳子狠狠砸我的头。鹿嘉拼命拉住他,那家伙哈哈大笑,说要带她离开这里,去见识所有她从来没见过的东西。鹿嘉还在犹豫,就被他扭住手腕硬是拉走了。那时我才知道,我不在的时候那人跟鹿嘉不知道说了多少次话,把他经历过的事情一件件讲给她听,讲那些我们从没听说过的种族和风俗,讲九州广阔的土地和天空中的星阙,讲城市的繁华和生活的富足。他就这样一点一点把鹿嘉的心攥在自己手里,最后他终于把她的人也带走了。” “我流了很多血,险些死掉,伤口稍微长好以后,我就不顾族人的反对,带了一点吃的和衣服出去找他们。我四处打听鹿嘉的下落,只要听到一点消息就不顾一切地赶过去,但是每次赶到之后总是听说鹿嘉跟着那个男人已经走了。三年来我走遍了北陆的土地,去过最寒冷的冰原,爬过最高的山,也徒步走过最荒凉的土地,很多次我都几乎要饿死或者病死了,但是我还不能死,我还没有见到鹿嘉,天神保佑,每次我最终还是活下来了。” “后来我听说他们到了东陆,于是我过了海,到澜州和中州去找他们。东陆人不好相处,我经常被欺负凌辱,或者受骗上当,有时候身上没有一个铜钿,被困在一个地方一两个月,鹿嘉的消息却越来越渺茫,就在我快要绝望的时候遇到了白鹭团。人们都说白鹭团四海为家,走遍了九州的每一片土地,我相信有一天,我一定可以找到她,带她回去,回北岷山去,重新一起过日子。” 龙敦几乎是一口气说下来,又给自己倒了杯酒一饮而尽。团主拿过酒壶,说声:“酒凉了。”便起身给暖杯里重新换了热水,温热的气息又一次重新蒸腾起来,飘飘荡荡地濡湿了微凉的空气。 戈遥之前一直没听过龙敦讲话,想不到讲起故事来却滔滔不绝,听下来心里有些沉沉的不是滋味。众人都是不说话,许久,咕咚才晃着脑袋说:“这个故事没结尾似的,不好不好,换个人再讲。”说着拿起锦囊就要继续抽,却被团主轻轻按住手腕。 “不早了。”他淡淡地说,“大家还是去休息吧,明天还要早起赶路呢。” 咕咚嘟了嘟嘴,却被风暮涯捏住嘴巴,笑着说:“还噘嘴,每次早上最喜欢赖床的就是你这丫头,乖乖去睡了啊。” 大家纷纷道了晚安,也各自散去了。青栾最后一个走到门口,回头问道:“大人,您不去睡么?” 团主为自己斟上一满杯,斜倚在桌边面色微醺地说:“不忙,我再喝上两杯,这么好的酒,真让人舍不得放下啊。” 门被轻轻关上,屋里顿时暗了下来,只有桌上一盏烛灯在微微跳动闪烁,刚才的满屋光华都仿佛从未存在过一般。 夜深了,窗外传来连绵起伏的松涛声。戈遥望了望旁边,咕咚枕着耳都的背脊睡得正香,好看的眉毛微微拧着,嘴角却挂着一丝笑意,不知道正做着什么样的梦。 她躺在床上,瞪大眼睛望着天花板,许多新的旧的回忆,连同刚刚听来的故事一起浮现出来,在黑漆漆的房间里盘旋闪烁。 离开家仅仅一天,已经进入了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不知道在这个世界里自己的命运究竟如何,也不知道作出的那些决定是否正确。想到这里她心里隐隐一痛,连忙翻过身用被子蒙住全身,闭上眼睛尽力把一切幻象都驱赶出去。 恍惚间,她仿佛又回到了嘉水河上温暖的日光中,粼粼的水波浸没了一切,黑暗中,只觉得自己的身躯宛如一杆菅草般轻盈。 第二天早晨天刚亮,戏团就收拾好东西准备上路了,戈遥和咕咚都睡得错过了早饭,哈欠连天地爬上马车。 这是一个异常晴朗的上午,阳光从林梢间的缝隙中抛撒下来,铺了满地斑驳的碎影,远远近近的四处传来清亮婉转的鸟啼声。 风暮涯推开所有门窗,让混着花草香气的和风灌进车厢里,咕咚吸饱了新鲜空气,立即生龙活虎起来,先是唧唧咯咯地讲了一阵早上做的梦,又要了几个个玉米饼,跟戈遥两人抢着几口吞进肚里。安静了一会儿后,她又连声抱怨说车厢里太闷,要跟耳都下去走一走。 团主只是微笑着不说话,今早他又换了一身飘逸的水蓝色长衫,衣料是衡玉城中特产的香云纱,绣了云纹的暗花,风吹起他的衣襟腰带,连同垂落在肩头的几缕长发,竟仿佛一位贵族的公子静静坐在有风穿过的庭院里,望着满天柳絮随着流淌的春色,缓缓从指缝间穿过一般自在。 风暮涯故意笑道:“行啊,你下车走,我们继续赶路,要是落在半路上也不用怕,我们在前面找个地方,住下来等你三五天就是了。” 咕咚扮个鬼脸,龙敦在一旁开口说道:“我也是,连着坐了几天车,腿都麻了,我陪咕咚下车走走。” 两人连同一头野兽下了车,咕咚开开心心地连蹦带跳,龙敦虽然动作缓慢一些,但步子迈得大,竟也一步不落。两匹拉车的马儿看见有人同行,跑得更加欢快,滚落了一路清脆的马蹄声。 “这才对了。”团主轻轻拍手笑着说,“路上本来就该热热闹闹,开开心心的才是。不如小晖给我们弹个曲子听听吧,也不辜负了这么好的春光” “团主真是好兴致。”风晨晖淡淡一笑,“这一路上热闹的还少么?” 说着她转身到屏风后面取出一个琥珀色的琴盒,取出那把弯曲的七弦琴报在怀里,用指尖抚了抚琴弦,轻轻一按,只听见铮的一声低响,与那一晚弹奏的琴声又不同,有裂玉断金之音。 琴声渐渐响起,铿锵悠远,像是激昂的浪涛拍打着岸边的巨石,又像劲风穿过万顷松林。风暮涯从腰间抽出一把深褐色的竹箫,说:“既然如此,我也来为姐姐助兴好了。”便和着琴声吹起来,古朴清越的声音从他唇边飞出来,与琴声交缠在一起远远传开。 乐声突然一顿,紧接着如流水般哗啦啦地淌起来,众人都跟着节奏打起拍子,龙敦一声长啸,声音高亢激昂,直冲云霄。他大步如飞,仰头高歌道: “归去!归去! “履朝露,巾云轩, “罢鹤琴,分龙剑。” 歌声古朴苍劲,穿过林间小路四散开来,咕咚连连拍手,接着唱道: “归去!归去! “悲猿啼,驾沧烟, “收妙舞,驰清县。” 她的声音略有些单薄,却明亮有力。众人也跟着一起唱起来: “归去!归去! “踏逆旅,宿沉渊, “去中州,即月殿。 “翔兮千仞无为鉴!” 戈遥虽然从来没听过这首曲子,却觉得那慷慨激扬的旋律仿佛早就熟悉一样,在胸膛中激荡开来,把前一天晚上心中那些沉闷郁结的情绪一口气全吐了出来,禁不住也跟着拍手轻声唱着。 歌罢,团主悠悠唱道: “九州浩渺,任意东西, “明日何在,但随我意。” 琴声戛然而止,只听竹箫陡然一转,扬起一串高亢婉转的音色,渐渐消散在半空中,在身后抛撒了一路。 大家都纷纷拍手而笑,戈遥回味着最后那句“明日何在,但随我意”,心中像只小鸟般欢快地鼓起了翅膀,仰头问团主:“天地那么大,真的哪儿都可以去么?” “怎么不可以,就看你想去哪里了。” “如果自己都不知道想去哪里呢?” “那也无妨,不过边走边想就是了。”团主望着前方轻轻笑着说,“你想去的地方总是在路上等着你,沿路上喝酒唱歌,不是很快活么。” 戈遥若有所思地点点头,却又想起青栾那天晚上说的话,忍不住偷偷看他一眼。少年斜倚在窗前望着沿路摇曳闪烁的树影,白皙清秀的脸庞上笼罩着忽明忽暗的光斑,偶尔一缕光芒照进颤动的眼睫中,便像透了光的深水般瞬间泛出一丝澄澈的碧绿。 她又禁不住问:“那我们现在是去哪里呢?” “去山里。”团主伸出手,沿着面前的道路慢慢指向远方,“去拜访一个朋友。” 远远的,层峦叠嶂的黛青色山峰从云幕后现出来,映衬着一碧如洗的蓝天。 Chapter04 云境 浓稠的雾气像流水一般浮荡在丛林中,马车从雾中穿过,那些乌黑的树影影影绰绰地在前方显现出来。 没有风,雨水窸窸窣窣地落着,偶尔从某个方向传来一声鸟的鸣叫。戈遥将一缕被雾气濡湿的额发拨到耳边,望着龙敦宽大的背影发呆。沉默的夸父一直在与那些高大的灌木丛作斗争,两匹马儿在他开辟出的泥泞的小路上气喘吁吁地奋力前进。 一切原本都很顺利,马车进了山,沿着山谷间的小路蜿蜒而上,泉水从高处流淌下来,空气湿润芬芳。但是随着他们慢慢走进云幕中,一切都变得阴霾潮湿,路淹没在丛生的杂草灌木中间,整个下午马车都在这片浓雾笼罩的山林里毫无意义地兜着圈子。 车厢晃动得很厉害,受潮的轴承吱吱嘎嘎地响个不停。车里的气氛出奇的沉闷,咕咚爬在风暮涯的膝头上打着哈欠,青栾干脆倚在窗边睡着了,只有团主一幅兴致盎然的模样,随意披了一件松香色的外套,指间夹着笔,望着车厢顶篷上掉落的雨帘微笑出神。 “空山幽林,雨落睡鸟啼。” 他轻声吟道,神情一喜,低头把那句词写在衣袖上。戈遥实在没有勇气破坏这种闲情逸致,只好再一次把牢骚和疑惑憋回到肚中。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风暮涯点燃了风灯挂在车前,青栾被光一照终于醒了过来,散乱的黑发衬在微微泛红的脸颊旁,一双眸子里泛着绿蒙蒙的雾气。 “怎么,已经这么晚了?”他睡眼惺松地抚去落在脸上的几丝长发,“不是说下午就能到的么?” “可是不是,肚子都饿啦。”戈遥好不容易找到机会抱怨,“一直在这里转来转去,别是迷路了吧。” 团主放下笔,抬起头来望了望天色,淡淡地说:“这路的确走的不对。看来主人还不知道我们要来,不然也不会让我们一直在雾里兜圈子。” 说罢他喝停了马车,几人纷纷下了车向四周望去。周围都是密密蒙蒙一片辨不清方向,潮湿厚重的空气凝滞不动,只有车前的风灯静静地吐出一点微弱的光晕。 团主却轻轻笑了一声,说道:“既然如此,我们自己找一条路好了。”说着向前缓缓走了两步,将手中的笔举 5230." >到额前,抬眼望天,徐徐曼声诵道: “上元仙骨,太清神手。 “走电奔雷,移空时朽。 “咒动密罗,符回荧惑。 “河间之业不齐贯,淮南之术无灵受。” 那声音盘旋在浓密的雾气中,久久不散,戈遥禁不住打了个寒颤,却看见他手中的笔隐隐泛出幽蓝色的光芒。 团主转向身边的龙敦,说:“借你的手用一下。”随即拉过他宽大的手掌像是在上面写了几个字,随即放下笔轻轻地说了一声:“开。” 龙敦高举起手掌,掌心陡然光芒四射,他浑身肌肉一颤,使足力气向着面前浓雾笼罩的黑暗一掌劈下去! 只听见一道尖利的呼啸声,夸父的手掌竟在浓稠的黑暗中划过了一道闪着青白色光芒的长长裂口,陡然间风声大作,从那口子中涌出一股凛冽刚劲的寒风,吹得几人睁不开眼睛,发梢衣襟在风里上下翻飞。风声过后,一股清澈寒冷的空气扑面而来,戈遥睁开眼睛一看,四周的浓雾居然转眼间退去,景色豁然开朗,稀疏的月光从树梢间洒落下来,照在结满夜露的遍地杂草上,正前方不远处,可以看见树木的缝隙间闪烁着柔和的银光。 她正在惊奇中,团主已经整理好衣饰,不慌不忙地向前走去,马车紧紧跟上,走了不多远便出了丛林尽头,面前呈现出的竟然是一片一望无际的湖泊。 月光穿过缥缈缠绕的薄雾洒在波光闪烁的湖面上,水声荡漾,携卷着潮湿芬芳的气息远远而来,湖岸边草木丛生,也裹在淡淡流淌的雾气中,许多低矮横斜的树伫立在清澈见底的湖水中,树叶飘飘荡荡地散落在水面上。 “这是……”戈遥轻轻地说,却又立即闭上嘴,怕说出的话惊扰了这静谧清甜的空气。 团主微笑着立在水边,说:“这就是我那位朋友住的地方。” 远远的湖面上,隐隐绰绰现出一条船影,无声地划开水面向这边驶来,不一会儿就到了近处。撑船的是一位身披绿纱的女子,白皙的胳膊与脖颈裸露在雾气中,被月光照得莹白动人。 女子停了船,扶着蒿子笑盈盈地说道:“夏先生既然要来,怎么不早点告诉我们一声,怠慢了客人可怎么向主人交待哪。” “是萤篁么?”团主淡淡笑道,“许久不见,又漂亮了许多。” “上次见面的时候萤篁还小,想不到先生居然还认得出来。”女子捂着嘴咯咯地笑了起来,“主人出门在外,听说先生来了正在回来的路上,让我好好招待几位,他过两天就到。” 团主低头行礼:“既然如此便打扰了。” 戈遥正在疑惑,那么小的船怎能载下他们这么多人,却看见女子举起船蒿,在水面上轻轻点了三下,一圈涟漪散开,周围的水波都开始浮动颤抖起来,水声四溅,一团暗青色的光芒从水下渐渐升起,最终凝成一块光洁的石阶浮在水面上。石阶一道接一道升起,掀起的波涛向四周荡漾开去,竟从水中浮现出一条蜿蜒的道路通向浓雾笼罩的湖心。 那女子仍是笑盈盈地踏上石阶,素手一伸说道:“有请。” 马车上了石阶,沉沉地碾过石阶表面发出隆隆轰鸣声,却稳稳地晃都不晃一下。众人都镇定自若地坐在车里,只有戈遥惊得目瞪口呆,睁大眼睛四处张望,只怕看不够似的。石阶像一串泛着青光的珠链漂浮在氤氲缭绕的湖面上,到处是开得正盛的水莲淡白的影子,清香四溢。马车渐渐走得远了,回头望去,身后那些石阶又逐一沉入水中,散为粼粼的波光。 走了不多久,前面一片淡黄的灯光朦朦胧胧地闪烁着,从雾气中渐渐浮现出来,只见一片亭台楼阁矗立在水上,前前后后高高低低亮了无数灯火,一排排屋顶错落有致地排列着,依稀看见其间有回廊相连,竟是一座浮在水上的庭院,那些灯光的倒影摇曳在水波里,美丽得宛如仙境一般。 女子领他们上了一片宽阔的青石平台,安顿好马车后进了一间小屋,屋里的陈设并不奢华,却小巧别致,清新脱俗,四处都亮着温暖的灯光,透过一层层轻纱的幔子扩散开来。 戈遥在山林中颠簸了一下午,突然来到这生平从来没见过的舒适华美的房屋中,只觉得像做梦一样晕头转向。那女子招待几人在桌边坐下后,又打开桌上的三个红漆食盒,端出十来盘精美的菜肴,连同几个青瓷的酒瓶一起琳琅满目地摆了一桌,说道: “几位远道而来,应该还没有用晚饭,萤篁让妹妹仓促准备了几个小菜,备了点自家珍藏的水月露,各位请自便,我就不打扰了。” 说罢她微微欠了欠身,像一阵风般转身消失在幔子后面。 众人饿了一下午,一双双眼睛都是直勾勾地盯着盘里的美味佳肴,团主不慌不忙地掂起竹筷,刚刚清了一下嗓子,五六双筷子已经迫不及待地伸向桌子中央杀成一片。他禁不住轻笑着摇了摇头,拎起酒瓶为自己斟上一杯亮琥珀色的酒,端到唇边细细品起来。 酒瓶一开封,顿时满屋飘香,那香味不同于一般的白酒,却是醇和绵软,隐隐带点酸甜。风暮涯也端起一杯,却不喝,只是细细地闻着,笑道:“真是好酒,想不到团主大人的这位朋友居然如此会享受,找了这么一个好地方住着,身边有这么漂亮的女子服侍,还藏了这么好的酒。” 青栾正夹起一片桂花糖藕,瞥了他一眼说道:“你这样沾酒即醉的人,什么时候也会品评酒的好坏了?” “难道不会喝酒的人就不会品酒么?”风暮涯笑嘻嘻地说,“我光是闻酒,就比你喝出来的东西都要多。这酒是用米酒兑上十几种野果的果汁,装进荷叶黄泥封口的酒翁中,埋在荷塘的泥里酿成的,酒味清香醇甜,但是后劲很大,只怕一不小心喝多了,能让人整整睡上几天。” 青栾只是埋头吃菜,并不回答,戈遥好奇地端起一杯酒,小心翼翼地凑到鼻子跟前闻了闻,抬头问风暮涯:“你是怎么闻出来的,说得这么详细,不是逗我们开心的吧?” “丫头,你才见识过几种酒。”风暮涯笑着故意拍拍她的头,“这可是我们羽族祖辈传下来的绝技,我从生下来起就开始练,直到今天才小有所成,你要是不信,等明天那个漂亮姐姐来了之后,你问问她自然就心服口服了。” 戈遥瞪他一眼,干脆低下头专心吃菜,心里算计着自打认识这个男人后,不知道一共瞪他几眼了。 满桌饭菜虽然丰盛,没多久也就被扫荡得干干净净,风暮涯又突然笑了起来,对众人说:“我刚才突然想到,我们以后可以给戈遥起个绰号叫作‘半龙’,大家觉得如何?” 龙敦愕然问道:“为什么?” 风暮涯故作神秘状,说,“你们没发现么,这些天来每到吃饭的时候,她一个人的饭量就相当于半个龙敦,算得上我们白鹭团中的第二大高手了,难道不该叫半龙么?。” 众人都笑了起来,戈遥再次狠狠瞪过去,心里又暗暗添上一笔新帐。 收拾了碗碟之后,几人仍旧围坐在桌边喝酒,咕咚拿剩下的肉骨头喂饱了耳都,又嚷嚷着要听故事。团主取出那个锦囊给她,由她继续抽名牌。 这一次抽出的牌子上却写着“风暮涯”三个字,咕咚乐得连连拍手,叫着:“好啊好啊,要听风哥哥讲故事了,讲个好玩一点的呀。” 风暮涯似笑非笑地端着酒杯,杯里的酒虽然没动多少,一张白皙的俊脸上却已经泛出了淡淡的红光。 “既然刚才说到酒,我便讲个与酒有关的故事好了。”他微微眯起眼睛,一手支着下巴,慢慢说道,“这是很多年前的事情了,那时候我不过是个十几岁的少年,和姐姐两个人在天启城里相依为命,我们两个用松烟染黑了头发,假装成普通人的孩子四处流浪,后来有个酒楼的老板收留了我们,姐姐每天在店里弹琴唱歌,我就做些洗碗端菜的杂活。 “酒楼的生意很红火,许多天启城里的达官贵人都是常客,除了那里的菜做得不错外,最出名的还是老板的酒。老板对酒很在行,门路又广,他的店里藏着从各地运来的各种各样的好酒,几乎任何人所知道的任何一种酒,都能在他的店里喝到。 “有一段时间,酒楼里每天傍晚都会来一位衣饰华丽的年轻公子,独自坐在一个靠窗的角落里。他从来不点菜,只是要上一种酒,坐在那里慢慢地喝,便喝边看书,有时候在旁边写点什么,就这样足足能喝一个时辰,天黑之后便付账离开,临走前还要把那种酒带上一点回去。日子久了,我开始觉得这个人很有意思,他像是个很有钱的人,每次来都穿着不同的漂亮衣服,点不同的酒喝,可是这些酒中既有一般人喝不起的好酒,也有最便宜最普通的酒,甚至连那些两个铜钿一大碗,只有苦力们才喝的劣质烧酒也照喝不误,而且似乎对自己哪一天喝了哪一种酒记得非常清楚。 “他每次喝酒都从不跟人说话,老板也从不招呼他,唯独有一次,他坐下喝了两口之后,便把我叫过去,说:‘这位小兄弟,今天的云桂仙怎么味道有点酸了,麻烦去跟老板说一声好么。’ “我凑过去仔细闻了闻,发现确实有一点酸,但是很淡,况且云桂仙原本是种甜味很重的酒,这么一点点酸味喝在嘴里实在是很难发现的。我再仔细一闻是一种米酒的酸味,便大约猜到,一定是今天的云桂仙卖得太快,前面有一桌客人就喝着喝着不够了,老板就在剩下的酒中掺了一点普通的甜米酒卖给他们,剩下的小半坛留给这位公子。 “我当时立刻想到这种事要是传出去,坏了酒楼的声誉就不好了,于是壮着胆子说是自己盛酒的时候不小心混了点米酒进去,请他不要声张。那公子只是笑了笑就让我走了,继续坐在那里把那瓶发酸的云桂仙喝完。我当时心里很高兴,觉得报答了老板对我们姐弟二人的恩情,之后也没有把这件事告诉老板。” 风暮涯说到这里,把杯中的酒又抿了一小口,嘴角泛出一丝半嘲讽半冷峻的笑,看了一眼低头不语的风晨晖,继续说道: “之后那位公子还是每天来喝酒。几天之后,却发生了一件事情,两个像是有钱人家的公子来店里喝酒,看上了我姐姐,便出言轻薄,后来竟要动手动脚,老板碍着他们是常客也不出面阻止,我一时气愤,就冲上前跟他们扭打起来,我还是个孩子,体质又比普通人弱得多,被他们打得很惨,最后我打红了眼,砸了许多东西,那两人看我发了疯似的乱打,连头破了流了满脸血都没感觉,就向老板撂了几句威胁的话,匆匆跑掉了。 “那几句话一定很有分量,之后老板便把我姐姐关起来,板着脸对我说我打坏了店里的桌椅碗碟,一共是二十个金铢,如果第二天前赔不出来就把姐姐卖给那两个公子抵押。我急火攻心,一心想着到那里去弄那么多钱,就在那时我看见了那位坐在角落里的公子,闹过那一场后,整个酒楼里也就只剩他一个人了。 “天慢慢黑下来,我绝望得都快发疯了,终于决定冒一个险。那公子付账离开后,我偷偷跟在他后面,那人七拐八绕地走了很多弯路,终于走进一条僻静狭窄的小巷里,我看着他的身影慢慢在前面走着,犹豫了很久,终于一咬牙,拔出从小就一直收藏在身边的匕首冲了过去,抵着那人后腰,压低声音要他拿二十个金铢出来给我。 “想不到的是那人居然轻轻地笑了,头也不回地说:‘这位小兄弟,我喝酒从来不带那么多钱在身上的。’ “我咬了咬牙,又说:‘那我跟你回家去取。’ “公子说道:‘何必那么麻烦呢,我有一位朋友就住在附近,你拿了我的字条去见他,他为人很慷慨,如果跟你谈得来的话,或许会自愿把钱拿出来给你,而且不要你还。’ “我觉得这样的事听上去太不可能了,却又觉得他那种气定神闲的态度,不像是在骗人,就疑惑地说:‘你说的是真的么?’ “他淡淡地说:‘你要是不相信,跟着我回家去取钱也行,只是我家住得很远,只怕一个来回下来,天都要亮了。’ “我不得已,只好答应了他,他也不转身看我,只是扯下一块衣袖,在上面匆匆写了两行字,反手递给我说:‘我这个朋友不到深夜从不见客,你再过半个时辰左右去找他,他若让你做什么你就量力而行,一切顺其自然。’接着他又把那人住的地方详详细细地告诉给我,最后说声:‘祝顺利。’便不慌不忙地继续走远了。 “我在原地呆坐了好一阵,一会儿觉得自己被骗?了,一会儿又有了一点希望,拿着那片布却又看不懂上面的字,最后终于下定决心一口气跑到公子说的地方,那里偏僻荒凉,四周杂草丛生,中间却有座很大的宅子。我上去敲门,很快有人把我带进去,屋子里面异常精致华美,令人眼花缭乱,那家的主人却是一个面色苍白,仿佛有病在身的中年人,裹着一件华贵的锦袍,他看了字条后非常高兴,问我:‘我的朋友说你在酒店干活,对各种酒都很有研究?’我老老实实地回答说,其实我只是嗅觉比较灵,又见过几种酒而已,能闻出酒的成份和酿造方法,那人立即让手下人搬出几坛酒来,一一拿到我面前让我闻。我一闻,发现好几种酒我都从来没在酒楼里见过,大概是极其珍贵的品种,只好按照自己闻出来那些把这些酒都讲了一遍。那人听了却更加高兴,又让人端来一个拳头大小的酒坛,打开以后一股浓香飘满了整个屋子,我一闻见那香味心就猛地一跳,仔细辨别了好久之后,才硬着头皮说,‘这酒大概已经贮存了六百多年了,许多成分都起了变化,但大约是用某几种野果酿出来的,但特别的是这酒里有几种香草的味道,大概是酒酿成之后加进去的,其中最主要的一种叫做碧绯萝,只有在宁州的深山里才有,住在那一带的羽人们在酿造祭祀用的酒时会加一点,但是这草单独使用会有毒性。’ “那中年人听说了之后高兴得不行,说那坛酒确实是从古墓里挖出来的,大概全世界只剩下那一坛了。他问了许多关于碧绯萝的事情,然后让人拿给我一个沉甸甸的皮口袋,里面有五十个金铢,说是作为酬谢。 “我高兴得心都快跳出来了,拜谢了那人之后就急匆匆地往回跑,一口气跑回酒楼,把二十个金铢拍在桌子上让老板放出我姐姐,老板还想抵赖,我又往上拍了十个金铢,就这样直到五十个金铢都堆在桌子上晃着他的眼睛,他才长叹一声,说:‘你们走吧,以后千万别再回来了。’就这样我见到了姐姐,拉着她的手头也不回地跑了。 “那之后我就再没回去,也再没见过那位衣着华丽的公子,半年后,我去找过一次那个中年人,想把钱还给他,却发现只剩了一片荒草,连那座大宅子都不见了。” 风暮涯说得滔滔不绝,大家也都听得津津有味,好久之后,咕咚才长长出了一口气,睁大着眼睛说道:“这个故事可真是太神奇啦,原来你会闻酒,这是真的呀。” 戈遥却仍是半信半疑,她看了一眼风晨晖,又问道:“后来你们真的没再见过那个人么?” 风暮涯端着酒杯笑而不答,团主在一旁拍拍手说:“时候不早了,不然今晚就到此为止吧。” 咕咚扯着他的袖子喊着:“不嘛不嘛,才讲了一个,再听一个再去睡觉嘛。” “好好,你再抽一个吧。”团主叹口气,“不过接下来这个可要讲短一点啊。” 咕咚高高兴兴地又抽出一个名牌,上面写了“青栾”两个字。 青栾刚才也不知道喝了多少,面色却仍是白净如常,他扔下杯子,淡淡地说: “既然如此,我就讲个最短的好了。那也是我小时候的藏书网事情了,有一年闹饥荒,全家人都没吃的,爹娘商量了一夜没办法,第二天带着我到山里,趁我不注意的时候丢下我跑回家去了。我在山里迷了路,渴了喝溪水,饿了只能嚼两口野草,过了半个多月,最终居然还是摸回家去了,进家门的时候只看见爹一个人站在那里熬一锅肉汤,我问我娘呢,他不说话,只是给我盛了一碗肉汤喝,我一口喝下去,顿时身上有了力气。就这样,靠着那锅肉汤,我和我爹都活了下来。” 大家沉默了好久,咕咚把头摇得像拨浪鼓一样,大声嚷道:“什么啊,这个太短了,不算个故事,重新讲一个。” 青栾不动声色地说:“好吧,我还讲个我小时候的故事,有一次我在池塘边玩,突然有个衣衫破烂的男人跑过来,说有人要杀他,问我能不能把他藏起来,我就扯了根芦苇让他含在嘴里,全身藏在水中,用苇管换气。不一会儿果然有几个人骑着马跑过来,问我有没有看到一个人,我就说没有,他们四处搜了半天,又拿了玉坠之类的说要送给我,我只说是没有,他们信了我的话就走了。那个男人爬出来对我千恩万谢,说将来见到我一定要报答。几个月后我再见到这个人的时候,他带了几百个人骑在马上冲进我们村子,杀了很多人,抢了女人和值钱的东西,最后放了一把火把村子烧了,老老小小全都死了个干净。这回是换我藏在池塘里,含住芦苇才保住了性命。这个故事怎么样?” 戈遥越听越觉得云里雾里,心里纠缠得不是滋味,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咕咚鼓着腮帮子刚要说话,团主却拍拍她的头,说道:“真的不早了,还是去睡吧。” 大家纷纷离开桌子,各自去了睡房。戈遥从没睡过这么温暖舒服的床,尽管一天以来的许多事情仍盘旋在她脑中,然而不一会儿,她就把头埋在蓬松的枕头里,伴着窗外轻柔的水声陷入了沉沉的梦乡。 Chapter05 月湖 淡淡的晨光笼罩在湖面上,戈遥独自趴在露台上望着四周涌动的波涛,略带潮湿的微风拂过她的脸颊,远处隐隐约约传来了歌声: “一寸二寸鱼,三竿两竿竹, “雁去紫衣谢,霜来绿叶枯。” 戈遥循声望去,一条小船穿过薄雾轻快地划过来,撑船的正是昨晚那个绿衣女子,旁边还坐着另一个穿浅紫色衣衫的女孩,模样稍微年少些。两人把船撑到台前,那绿衣女子笑盈盈地说:“小妹妹,起得好早啊。” 戈遥快活地向她们挥挥手,说:“两位姐姐早上好,我不知怎么的,早上自己就爬起来了。” 绿衣女子提起一个食盒说:“我们送早点来了”又望望门口,问,“其他几位呢?” “不知道,好像还没起。”戈遥小声说,“或许是昨晚的酒喝多了吧。” 女子沉吟了一下,说:“既然起来了,想不想跟我们一起乘船去四周看看?” 戈遥惊喜地连连点头,咚咚咚地跑下台阶跳上船。女子放下食盒,又随手递给她两个热烘烘的果仁松饼,提起蒿子在石阶上轻轻一点,小船便载着三人悠悠离去。 黛青色的湖面被温柔地划开,向两侧荡漾开去,一簇簇茂盛的水莲随着波涛涌动起伏着,戈遥第一次坐船,嘴里一面吃着眼睛一面闲不住地东张西望,心里说不出的新奇快活。那绿衣女子微笑着问她:“你叫什么名字?” 她回答道:“林戈遥。你们两个呢?” “我叫萤篁。”女子说,又拉一把她身边的紫衫女孩,“这是我妹妹萤藿。”那女孩羞涩地点了点头。 三人说着话,小船已经不知不觉越划越远,雾气时聚时散,让周围的景色也显得亦真亦幻。正前方,一株高大奇异的树影从雾幕后面隐隐绰绰地显现出来。 树仿佛是从水中生长出来的,从根到树梢都呈现出深紫的色调,在水波的反光中闪烁着妖异的光华。树干上长了许多奇形怪状的枝节突起,曲折地向天空伸展开去,大大小小的枝杈如同一朵绽放的烟花般向四周蓬勃散开,枝梢向下垂着拂动在水面上,亲吻着水中弯曲扭动的倒影,末端稀稀落落地挂了几片叶子,偶尔还悬着一两个大大小小的囊包,样子说不出的古怪。 戈遥从没见过这样的树,几乎看呆了,好一会儿才开口问道:“这是什么树啊?” 萤篁答道:“这树没有名字,我们都叫它做魅树。” “为什么这么叫呢?” “说是‘魅’树其实也不太准确。”萤篁轻轻笑着,把船停在一丛垂下的枝梢旁旁边,指着一个拳头大小的囊包说:“这个东西我们叫它魅果,有点像魅实。一般真正的魅实是魅灵用自身法力结成的一个茧,往往藏在不为人知的隐秘地方,色泽质地都与周围的东西很像,魅灵就在这个茧内为自己凝炼一个身体;而这种树能够吸引一些零星的灵气,并慢慢长出一个囊包来把它包裹在中间,最终也能从囊包里孕育出一个小小的魅形来,只不过因为灵气太过稀少,无法形成像真正的魅那样高级的形体,凝出来的往往只能是一个构造和意识都很简单的小东西,寿命也不长,过不了几年就渐渐死去了。” 戈遥以前只是听说有魅,从不知道魅却是这样形成的,也不知道还有这样神奇的树存在,禁不住盯着那些大大小小的魅果看个不停。船缓缓前行,萤藿指着一个有碗口大小的魅果说道:“姐姐,那个似乎是快熟了。” 萤篁捧住那个魅果轻轻一扭,便摘了下来,她端详了一遍,笑着对戈遥说:“魅果要成熟也不容易呢,大多数都是长到半中间就枯萎了,这一个跟你很有缘份,不如送给你养好了。” 戈遥接过那个粗糙怪诞的囊包,深紫色的光芒似乎是从内部发出的,隐隐在有规律地搏动着,捧在手里依稀有几分暖暖的触感,她问道:“这东西该怎么养啊?” 萤藿轻轻地说:“其实并不需要怎么照顾,只要经常把它带在身边就好了,魅形就是一股灵气,往往会受周围意识的影响,最终变成与主人气质和愿望相近的某种样子,可以当作宠物养。至于什么时候能孵出来就不好说了。” 戈遥半是欣喜半是惶惑地把魅果抱在怀里,小船继续向前驶去,两姐妹不停地向她介绍沿途那些神奇有趣的地方,她们一会儿穿过一片繁茂无边的芦苇丛,到处是野鸟欢叫着飞进又飞出;一会儿掠过几个串联在一起的小巧可爱的浮岛,岛上草木繁茂,花香四溢;也不时看见一两座水榭楼台,窗内似乎有人影闪动。 小船走走停停,也不知道这湖究竟有多大,不一会儿她们来到一片平静的水面上,远处有一座小小的亭子浮动在水雾中,隐隐传来了虚无缥缈的歌声,却离得太远,听不清楚。 萤藿小声说:“那是妤珠姑娘住的地方,我们不要过去。” 戈遥问道:“妤珠是谁?” 萤篁答道:“她是个鲛女,长着鱼尾住在水里,据说在月光下哭泣时眼泪会变成珍珠。那姑娘性格有些古怪,总是一个人光着身子坐在那里唱歌,除了主人外谁都不见。” 小船远远地划开了,歌声渐渐消失在身后。戈遥一上午之间看了听了许许多多新奇的东西,心情像只小鸟一般轻快,竟然忘了肚子饿,三人划船回去的时候已经是午饭时间了,其他几人也纷纷起了床洗了脸出来。 风暮涯一眼看见戈遥从外面一蹦三跳地跑进来,笑吟吟地说:“以为某个丫头还赖在床上呢,居然活生生地从外面蹦进来了,我不是还没睡醒吧。” 戈遥故意装作没听见,一阵风似的从他身边跑过,兴奋地掏出怀里的魅果给其他人看。大家一个个惊奇不已,连团主也不禁微微睁大了眼睛。 “哦,这可是难得一见的好东西呢。”他凑近了细细看着,“连我都很多年没见过了,你是从哪里找到的?” 戈遥兴高采烈地把上午的见闻讲了一遍,又问道:“这魅果很珍奇么?” “当然。”团主轻笑着说,“魅树本来就是及其少见的植物,只能长在灵气充沛的地方,那些魅果是它为了繁殖后代才结出来的。魅果的凝聚和孵化都需要足够的灵气和种种条件,只有极少数最终才能孵化出具有行动能力的形体,通常叫做魅雏。魅雏的寿命少则一个月,多则几年,在它短暂的生命中会四处行动,寻找其他灵气充沛的地方,死在那里后就会重新长出魅树的幼苗。能养一个魅雏,大概是一生也难得一次的机缘巧合吧,不知有多少达官显贵想出高价都买不来一个呢,说是价值连城也不为过啊。” 戈遥听了,心里反而有几分沉沉的,不知道这样的运气对自己来说,是不是一件好事。风暮涯在一旁笑道:“一定是天神被你早起的精神感动了,才送来的礼物。只希望养出来后,不要跟主人一样那么能吃能睡就好了。” 戈遥早就下定决心再不跟这男人计较,对着他挤出一个假笑,转身跑到桌边帮萤篁她们端饭布菜去了。 吃过午饭,下午的时光依旧过得慵懒闲适,各人散坐在四处,或练琴,或垂钓,或看书,或下棋。 风暮涯连赢了戈遥三盘棋,又突发奇想,让她唱个歌来听听。戈遥心情正好,便放开嗓子唱了一首寻常的乡间小曲《南蒲调》: “雨纤纤,风细细, “万家杨柳青烟里, “杏灼灼,桃夭夭, “恋树湿花飞不起, “春色盈盈, “女儿依窗偏笑你。” 她的嗓音虽然没有青栾那样婉转多变,却也清甜圆润,宛如一只山野间平常的鸟雀,高兴起来了便在枝梢间无忧无虑地唱个快活,唱到高亢处更有几分飞扬跳脱的韵味,仿佛又回到了春光明媚的小镇,与一群赤脚的少年们坐在河边,等着永远不会上钩的鱼儿。 风暮涯听了,掂着一枚棋子悬在空中,居然轻轻拍起手来,眯着眼睛笑道,“这才是从外表看不出来呢,哪天青栾走了,你这丫头好好调教一下,也可以做白鹭团的台柱了。” 戈遥听他提起青栾,这才想起自从中午回来后就没见过他,便问,“青栾人呢?难道还没起床?” “早起了。”风暮涯一边按住咕咚想要悔棋的爪子不放,一边漫不经心地说,“难得到了这种地方,他一定精神得不得了,不知道去哪里了。” 下午的阳光斜斜地笼罩在湖面上,逐渐隐没在山林后。戈遥漫步走出门,看见团主正一个人坐在露台边缘的石阶上钓鱼,看见她便微笑着招招手让她过去。 戈遥走到他身边坐下,望着清澈见底的水波里上下浮动的鱼钩,轻声说道:“我在家的时候,也常常坐在嘉水河边上钓鱼呢,那里的水浅,总没有大鱼。” 团主只是出神地望着远方,似乎兴致不在鱼上,也不在身边的任何事物上。这会儿他穿了一件月白色的长衫,衣袖和领口上都绣着暗紫色花纹交错成的滚边,阳光温柔地笼罩着他俊美的前额,发梢衣襟都在风里轻柔地拂动。戈遥突然觉得,这个人就仿佛云雾一样,总是自在闲适地随意飘荡着,飘到任何地方都能与周围的一切和谐一致,仿佛很久以来就一直在那里了似的。他总有不同的样子,时而不动声色,时而温文儒雅,时而像个十几岁的少年一般笑得灿烂明媚,时而如同长辈一般和蔼可亲,更多时候他只是像现在这样,淡淡地微笑着坐在那里。 沉默了许久后,他轻轻地开口说道:“出来这么久了,还想家么?” 戈遥也望向远方:“还好了,并不经常。” “年纪这么小就离开家,总是要想的,我也年轻过,所以知道。”团主微微眯起眼睛,像是被粼粼的波光晃到一般,“这些天,你跟着我们走了不少路,吃了些苦,也见了些新奇的东西,要是觉得差不多了,出了这山林后,我便托人带你回家去吧。” “我不回去。”戈遥倔强地咬了咬嘴唇,“既然出来了,就没有打算过要回去,你们如果不要我了,我自谋生路,一个人也能过活。” 团主轻笑着摇了摇头,过了一会儿,又说:“与大家相处得还好么?” “还不错啦,大家嘴上不说,其实还是很照顾我的。” “那就好,其实走在路上,最重要的还是旅伴。”团主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天地一逆旅,同归万古尘。其实人一辈子也不过就是走在路上。白鹭团的旗号是祖辈上传下来的,如今虽然人并不多,但都在一起共同漂泊很久了,大家来自不同的地方,不同的种族,有着各自不同的过去。龙敦是夸父,暮涯和晨晖姐弟两个是宁州来的羽人,咕咚的父母不知道是谁,她是被山里的狰养大的,但是在北陆蛮族的帐篷里住过,大家能走到一起也算是缘分吧。” 戈遥似懂非懂地点头,又问:“青栾呢?他说他是被他娘用五个金铢卖给白鹭团,还被还到两个才买下的。” 团主脸上隐隐露出一丝笑意:“他是这样跟你说的?” “是啊,那天晚上在嘉水镇的时候。” “青栾这个人哪,从来是这样的怪毛病,人情世故一点都不懂,却喜欢沉迷在戏里,似乎是入戏太深了,说的话虚虚实实,恐怕连他自己都忘了哪句是真,哪句是假。” 戈遥愕然道:“难道他说的那些故事从来都是骗人的?” “别的事不好说,那五个金铢还到两个的故事绝对是假的。”团主似乎露出忍俊不禁的神态,“也亏他想得出来,他又哪里来的父母,他可是一只魅啊。” 青栾是一只魅。 戈遥登登登地跑下台阶,看见萤篁正坐在一边撒着饵料喂鱼,便急匆匆地问道:“那个穿青衣的少年呢?你知不知道他去了哪里?” 萤篁不动声色地抓起船蒿点了点水面,说:“他应该是去了艾苑岛上,你顺着这条路走就能到。” 戈遥匆匆谢过她,便迈开腿飞跑在逐一浮上水面的石阶上,四溅的水花淹没了她的脚腕,她便脱下鞋袜,光着脚噼噼啪啪地跑在冰冷的石板上,甩得脚板隐隐生疼。 艾苑岛并不大,满岛的草木却长得郁郁葱葱,映绿了飘荡在周围的雾气,戈遥踏上潮湿的土地,便觉得空气中的花草气息浓厚清冽得几乎令人窒息。 夕照从遥远的地方射进密不透风的树林间,落下无数零散的光斑,一片沾满露水的草叶正在光斑中微微闪烁着光芒,仿佛有生命般,狭长的尖端缓缓挺立,然后优雅地下垂,一颗露水随着那道弧度滚落,飞溅在另一片刚刚扬起的叶片上,仿佛共同拥有着某种深沉的,若有若无的韵律。 戈遥犹豫了一下,向前方小心翼翼地走去,草叶从容不迫地在她脚边让开,起伏摇摆着,有几分慵懒,又有几分俏皮。 各种浓绿的草木错落有致地相互依偎排列在四周,仿佛是为了遵循某种不经意的秩序,稚嫩的枝梢都在微弱的光线中轻轻颤动,惬意地舒展身姿,又以它们共同的律动一舒一张,一起一伏。戈遥感觉到了,那是一种贯穿一切的呼吸,淡远的却又是清晰的,博大的却又是细微的,最终汇聚成一片温暖的旋律。 吸——呼——吸——呼—— 她终于看见了青栾,姿态优美而舒展地躺在一片繁茂的草地上睡着,安详沉寂的脸上没有一丝血色,像一个失去了生命的娃娃,然而他的发梢衣角都随着整个身体起伏摇曳着,他的指尖耳畔长出无数嫩绿的枝叶,迎着阳光的方向摇摆挺立,他的腿埋在草丛中,仿佛长出了根须深深扎入地表,在湿润肥沃的土地里穿行生长,与其他树木花草的根系交错纠缠在一起,一同陷入惬意甜美的熟睡中。 戈遥呆呆地站在原地,不敢挪动一下脚步,草茎从她赤裸的小腿旁轻轻拂过,喷洒着湿润芬芳的气息。现在整个岛都是青栾身体的一部分,一同感知着她的存在。 他果然是一只魅。 青栾微微睁开眼睛,坐起身,他深翠色的眸子光艳四射,披散的长发在沉沉的暮霭中摇摆飞舞着,笼罩着一层淡淡的光晕。他向她轻轻挥了挥手,指尖的嫩叶无声地点着头。 “坐吧。”他轻声说,声音飘缈得几乎立即就消散在雾气中。 戈遥慢慢坐在草丛中,叶梢从她的脸庞边擦过,有些细碎的痒。 “团主都告诉你了?”青栾说。 “嗯。” “奇怪么?” “还好。” 两人沉默了一阵后,少年轻轻合上眼睛,仿佛是倦极了想要沉沉睡去一般。 “我出生的时候,周围就是这样一片郁郁葱葱的山林。”他低低地说道,“我还记得当吸进第一口潮湿的草木气息时,整片山林都在随我一起深深地呼吸,把所有月光下游荡的雾华都吸进身体里,后来我挣断了那些牢固的根系,真的很痛啊。” 少年微微颦着眉,在暗淡的光线中有一种凄美的色调。戈遥静静地听着,却不知道究竟该不该信,这一切到底有多少是真实的,又有多少是这只孤寂的魅虚妄的美丽记忆。 “我早已忘记了那是多少年前的事情,也忘记了那究竟是在哪里,只记得那晚的呼吸。我以人的方式体验时间缓缓流过,却总是忘记很多事情,大概是凝聚的过程中出了某些问题吧。”他脸上一丝表情都没有,只有眼睫在微微颤动,“我对人们说我是人,我的父母被强盗杀死了,久而久之连我自己也都信了,或许我真的曾有父母呢?” 他慢慢抬起头,望着戈遥的眼睛:“我说了这些,你信也好,不信也好,连我自己都分不清了,但有件事我没有记错,我是被两个金铢卖到这里的,我还清楚地记得那两个金铢躺在他手里的质感和色泽,那个人一枚一枚地把它们扔到地上,牵着我的手走了,他的手很凉,但是力气很大。” 戈遥望向头顶上郁郁沉沉的树冠,余晖已经慢慢褪去了。许久她才说:“是的,我信。” 当他们赶回水上别院的时候已经是吃饭的时间了,暮色散开在湖面上,一切都朦胧暗淡。几人正坐在厅堂里,四处点燃了灯。 团主看到他们回来后,只是笑笑说:“在这儿坐一会儿,我们等一个人。” 风吹拂着水浪拍击声远远而来,一团朦胧的光雾飘荡到窗边,不一会儿,一个身穿金紫色华服的男人缓步走进来。 他是一个似乎把房间照亮了的人,极高的个子,银白发亮的长发衬着一张庄严而雍容的脸,深褐色皮肤泛着淡淡的光泽,他走路的时候下巴微微上扬,脚步坚定有力,衣裾像水波一般在身后流淌。 团主站起身来,两人对望了很久,他终于淡淡地笑着开口说道:“很久不见。” 那人用一双光芒凛冽的寒玉色眼睛紧紧看着他,轻叹一声,说:“不错,很久不见了,你一点都没变。” “哪里,总在外面四处奔波的,不及你在这神仙画境中过得逍遥脱俗了。” “说笑了,不过是闲来无事,自娱自乐而已。”男子脸上终于浮现出一丝帝王般的微笑,“这么多年不见,你远道而来,说明我们情谊还在,那坛鬼面飒红我专门为你存了整整十六年,今晚正好可以开封,不如就喝个痛快。” 晚宴奢华得令人瞠目结舌。巨大无比的盘子琳琅满目地端上桌,里面尽是从九州最偏远隐秘的角落里,运来最珍贵的材料,用最考究的手法烹制出来的名菜佳肴。戈遥吃到最后,只觉得满嘴都是烈到极致的甜的辣的酸的麻的香的腻的,舌头都失去知觉了。 团主始终坐在长桌的尽头,一口一口抿着酒,几乎很少动筷子,殷红如血的醇酒在翠色的玉杯中闪动着滟滟光泽,映得他脸上也是一片起伏荡漾的红光。 “这酒怎么样?”坐在长桌对面的男人问道。 “自然很好,比十六年前更醇。”团主不动声色地说,“这十六年里我尝过各个地方的好酒,心里始终还是惦记着它。” 银发男子眉梢微微一颤,端起杯子说道,“既然如此,就不该浪费了这样的好酒。今晚月色应该很好,我们去露台上对饮赏月,如何?” 团主笑吟吟地整理衣襟站起身来,说:“正有此意。” 几人端着酒杯走出门外,在一张小桌边围坐下,月光正好掩在浓云后面,湖面上一片黑漆漆的,在隐约的灯光中荡漾起伏。 “看来今晚的月色要令人扫兴了。”团主笑道,“既然要坐在这里等着浓云散去,不如就由我们白鹭团为先生献上一些歌舞助兴,以答谢主人的款待吧。” 灯光在夜风中微微闪烁,青栾换了一身洁白如雪的舞衣出来,却是素净着一张脸,黑发披肩,全身不带丝毫饰物,只在眉心用丹蔻点了一点殷红,衬得一双绿眸亮得清丽脱俗。他缓步走到主人 9762." >面前屈膝行礼,银发男子已经微笑着轻轻鼓起掌来。 风晨晖与风暮涯两人坐在两旁,却只是静止不动。青栾站在露台正中,背对着漆黑一片的湖面仰头曼声唱道: “佩兰荫竹,诛茅席芷。 “谷暗藤斜,山高树逼。” 他歌声很轻,一个一个字却像珠玉般滚落出来散落在青石的地板上,蹦跳着徘徊不去。唱了几句,琴声隐隐地加了进来,竟全部是用轮指在琴弦上细细碾过,仿佛千军万马从遥远的地方排山倒海而来,最初只能感到一片几不可闻却是宏大壮阔的轰鸣,渐渐地近了,只觉得充满了周围的每一寸空气,却低低地浮动在脚下,青栾的歌声起伏在琴声里,仍是每个字都听得清清楚楚。 “绿崖疏径,青岑据室。 “雾道相萦,烟涧互失。 “秀林承风,辉水鉴月。 “落落高劲,亭亭疏绝。 “叶幽人之雅趣兮,明君子之亮节。 “藐天道之悠悠兮,慨人生之若浮。” 萧声幽越,如流水一般盘绕在歌声与琴声里,白衣的少年扬起衣袖,边唱边舞起来,他举起双手伸向天空,仿佛一只孤寂的水鸟在暗夜里哀鸣。突然间乐声一顿,少年保持着那个姿势伫立在原地,久久不动,雪白的额头笼罩在淡淡的灯光里。 终于,琴弦上嗡地响起一阵滚雷。 夸父从房中踏着沉重的舞步走出来,地板都在他宽大赤裸的脚掌敲击下颤抖着。龙敦赤裸上身,只在腰间围着一块厚重的虎蛟皮,层层叠叠的暗色花纹仍旧鲜活地保留在皮子表面上。他棱角分明的肌肉一块块鼓胀开,绽出无数新的旧的伤疤,上面覆盖着一层黑红相间,古拙豪迈的纹身图案。他腰间,手腕上和脖子上挂着松玉,兽牙和玛瑙的饰物,鼻子耳朵与嘴唇上一串串褪色的金属环碰撞起来,发出细微的声响。 他是一个雄伟健壮的夸父,历经磨难,九死一生,他身上每一道疤痕都是那些曾经骄傲或者耻辱的印记。乐声低沉缓慢地打着拍子,夸父举手朝天,重重地跳了起来,又重重地落在地面上,那是夸父祖祖辈辈传下来的狩猎之舞,在璀璨星空下用尽全力踩踏着坚实的大地,祈求星辰的力量穿过遥远的时空照耀在他身上,让血液沸腾,肌肉暴涨。 龙敦呐喊着,舞蹈着,谁也无法想象如此沉重的身躯能够用这种雄浑有力的姿态如飞一般腾挪跳跃,青栾在他身后不远处静静地矗立着,宛如一朵脆弱而绝美的水莲。 龙敦仰望天空,一声声呐喊着,那声音仿佛是从身体内部共鸣而发出的,带着激昂的气势直冲天际,回荡在流云间。 一瞬之间,云开月现,光华四照。 月光洒在湖面上,顿时满眼都是粼粼的波光,令人有些眼花缭乱,天空中呈现出一轮巨大无比的银白色满月,浑圆完美得没有一丝缺憾,连月盘表面暗斑阴影都看得一清二楚。 风晨晖与风暮涯两人起身而立,全身都笼罩在明亮得有几分热烈色调的光芒中,几道青光从他们背后喷薄而出,化成两对巨大无比的青白色羽翅,直指天际。 一片片略带透明的羽毛迎风招展,蓬松硕大,像是不习惯似的微微颤抖着,接着渐渐竖立拍打起来,羽毛碰撞摩擦间竟发出冰晶般轻灵的声响。一股强大的气流从他们拍打的双翅间扑打过来。两人终于飞起在半空中,一黑一白如同两个鬼魅,又如同两只轻盈的巨鸟舞蹈着,他们的舞是九洲大陆上最灵动最高贵的舞蹈,他们不仅用肢体,更用翅膀表达着向往天空圣洁的情怀,青白色的羽屑纷纷落下,如雪片一般飘落在地上,转眼间便融化消失了。 乐声已经停止了,有的只是脚步声,呐喊声,长啸声,歌声,以及羽翅拍打的声音。咕咚赤着脚,像飞一般跑进他们中间,她的舞步粗犷有力,如同在马背上奔跑跳跃一般,她脸上透着绯红的光芒,两只眼睛闪闪动人。连耳都也加入了舞蹈中,这只总是懒洋洋的巨兽突然间从头到尾尖都绷紧了肌肉,如同一只裹在美丽毛皮中火焰四溅的精灵,以难以想象的方式扭动身躯翻转腾挪着,如同在月下的深林里欢庆猎物的死亡。 戈遥呆呆地睁大眼睛望着这一场月下的狂舞。 龙敦在舞,舞得雄浑朴拙;青栾在舞,舞得飘渺凄美;风晨晖与风暮涯在舞,舞得清隽空灵;咕咚和耳都也在舞,舞得奔放狂热。 她只是望着这一切,几乎感觉不到自己的双手冰凉,耳朵却烧得通红。 “去啊。” 她听到背后有人低低地说了一声,一股热流从肚里涌上来直通头顶,这时风暮涯正转向她,姿态飘逸舒展得仿佛静止在夜空中,他向她伸出一只手。 戈遥踉跄了一下,然后一头冲了进去。 她在热舞的人群中高高地跳了起来,脑中一片空白。或许她并不知道自己究竟要用什么样的方式来加入他们,但她觉得自己从来没有跳得这么高过,她的双脚从来没有这么有力,她的腰肢从来没有扭动的这样剧烈,她张大嘴喘着气,脸颊炙热得仿佛要燃烧起来。 团主微笑地面对着眼前这奇异而狂热的场面,身边的银发男子默不作声,高高挑起的银眉在月光下微微颤抖。 突然间一声惊雷,只在那一瞬间,所有飞腾在空中的身影同时落地,如雕塑一般静静地矗立不动,只有那些炙热而急促的呼吸从他们身上散发出来,汗水从不同颜色的皮肤上滚落下来,凝滞了一下,交错纷纭地掉落在地。 银色的月光笼罩着一切,远远地,只有水波一声声响起,一切万籁俱寂。 许久之后,那沉默不语的银发男子慢慢鼓起掌。 夜色已经深了,戈遥和咕咚一起靠在耳都柔软温暖的背上,仍在埋着头窃窃私语个不停。 “你看。”咕咚突然轻声说,“团主也还没睡呢。” 透过轻纱的幔子,可以看见两个朦胧的剪影,那两人似乎仍在对饮,身姿摇摇欲坠,仿佛已有醉意。 “十六年不见了啊。”戈遥吐吐舌头,“他们一定有很多话要说呢。” 两个人沉默了一会儿,仿佛在思考这个数字对她们的意义。戈遥轻轻叹道:“明天就要离开这里了呢,不知道接下来又要去什么地方。” “明日何在,但随我意!”咕咚一个一个字认真地说出口。 戈遥微笑着摇了摇头,在这个女孩明澈见底的眼睛里,或许任何事情都不足忧虑吧。 她们听着拍岸的水声互相说了许多乱七八糟的话,最终仍然抵挡不住困倦,一起沉沉睡去了。 早晨,清凉的夜露打湿了她的梦境。戈遥费力地睁开眼睛,看见晨光正从潮湿的杂草缝隙中透过来,轻舔着她的脸颊。 她疑惑地坐起身,四周是云雾缭绕的山林,她和其他几人正躺在草丛中,一个个睡眼惺忪地爬起来互相看着,周围即没有亭台楼阁,更没有湖泊水莲,只是一片环绕在林中的乱蓬蓬的杂草。 马车停在不远处,团主正披着一件深绿色的外袍坐在车尾,面前炉子上的茶壶刚刚冒出浓密的白色水汽。他向戈遥他们招招手,笑盈盈地说:“夜里露水很凉,快过来喝点热茶暖暖身子吧。” 几人沉默不语地聚拢过来,就着茶嚼着发干的玉米饼当作早餐,戈遥禁不住以为自己是做了一场有关于仙境的梦,她偷偷伸手摸摸腰间的衣袋里,那个圆圆的魅果还在,不禁松了一口气,埋头狼吞虎咽起来。 “今天天气会很好。”团主微笑着望向云团缝隙间那一抹澄澈的蓝天,“可以早点上路。” 大家收拾了茶具,纷纷跳上车,团主叫住戈遥,递给她一个乌黑的木盒,让她负责好好保管。 盒子浑然一体,仿佛没有开口,光洁的表面上镶嵌着金牙花饰。她看了半天,抬头问道:“这是什么?” “一个小礼物,这里的主人送给我的。”团主轻轻笑着,“千万不要丢了,到下一个去处会有用的。” 戈遥愣了一下,爬上车问道:“我们接下来去哪里?” 团主坐在车前打了一个唿哨,马车开始沿着小路缓缓前行。 “南淮,”他头也不回地说道,“一个九州之上最繁华的所在。” 一群林鸟被惊得四散奔逃,白鹭团就这样踏上了前往南淮城的道路。 Chapter06 雨城 雨纷纷扬扬地下了好几天,整个城市都笼罩在一片迷蒙的青雾中。 江治扬坐在无月楼的窗边,凝望着雕花窗棂下湿润的街道。各家店铺前五颜六色的小篷子早已收了起来,街上冷冷清清,偶尔有一两个行人撑着纸伞经过,只看得见伞缘下濡湿的裙裾衣角流转生姿。远处高低错落的屋檐飞角都隐没在细密的雨帘后,只显出一层朦胧的影子,反而更显得幽远。南淮,这座古老而繁华的城,在连绵细雨中洗尽了铅华与尘嚣,澄澈得宛如一枚温润的碧玉。 空气微凉,然而屋内却飘满了温醇的酒香,细密的水汽袅袅上升盘旋。无月楼里存的好酒不下十几种,唯独店老板亲自酿出的丹阳魂口味最为绵软悠长,梨木色泽的酒中浸了新鲜的青梅,用热水温到微烫的程度,正适合在这样的雨天里,坐在高楼上一个人慢慢享用。 门外传来了细碎的脚步声,江治扬回头望去,推门进来的是个身材娇小的女子,全身都裹在厚重的锦袍中,显得有几分臃肿。袍子是墨紫色的,侧光里显出层层暗纹,看得出是城中一等织匠的手艺,然而袖边领口处却磨得有些发白,仿佛是因为主人的爱惜,而穿了很久似的。 来人行了礼,也不急着入座,只是站在门边呵气搓手,一幅不胜寒冷的样子,许久才开口说道:“连下了这么多天的雨,人人都躲在家里不想出来,也只有大人会坐在这种地方喝酒了。” 江治扬无声地笑了笑,起身迎了过去。他身形高瘦,套着一件薄薄的黑色长衣,整齐的双鬓微微泛出灰白,凹陷的双颊上也显露出岁月的痕迹,容貌虽称不上俊朗,却仍足以令人一见难忘。 “难得下雨天,图个清静而已。”他微微弯下腰低声说道,嗓音略有些哑暗,却是轻柔的,“雷先生每天事务缠身,这两天应该稍微清闲了些,不然也不敢随便邀请您出来。” “哪有什么清闲。”那女子不耐烦地挥了挥手,“大人邀我出来,不管是喝茶聊天还是商量正经事,我来就是了,不然还能怎么样。” 她边说边坐了下来,手脚都怕冷似的缩成一团,小而白皙的脸盘包裹在宽大的领子中,一双黑漆漆的眼睛大得有些超出常人,整个人就仿佛一个神情严肃的彩泥娃娃,端端正正地坐在对面。江治扬又忍不住轻轻笑了起来。 “天气凉,应该多喝些热的暖身。”他殷勤地微微倾身,“他们的丹阳魂本来是我很喜欢的,可惜先生不沾酒。正好无月楼里还有我存的三两雾石青,这就让他们泡一盏来如何?” 那女子又是连连挥手,皱着眉说:“茶也不用了,我最怕你们那些叮铃咣啷的小杯子小碟子,来碗热水就行,越快越好。” 热水马上送来了,还掺了野蜂蜜,微微冒出清甜的香气,女子捧起来一口气喝了大半碗,满意地咂咂嘴。江治扬坐在对面,端着酒杯只是笑。 房中的暖意加上一碗热水,很快让女子的额上微微渗出了薄汗,她从袖中掏出一块方帕,仔细地擦着额角,说道:“大人来了这几天,各处应该都看过了吧。” “还没顾得上看。”江治扬答道,“这两天都呆在家中,懒得出门。” “哦,筱绯她还好吧?” “还是那样子,不过这几天精神似乎是好多了,她还托我问候你。” “问候我干什么,我又没灾没病的,倒是你好不容易才回来,该多陪陪她才是。”女子侧过头去望着窗外,“不知道这次打算在城里呆多久啊?” “大概会多住些日子。”江治扬轻轻叹了一口气,“最近时常觉得很累,大约是上了年纪吧,想在家清清静静地休养一段时间。况且筱绯的寿辰也快到了,总该陪她好好过了这次生日。” “我当然记得。”女子鼻子里哼了一声,“那么是准备要大操大办了么?怎么不早点告诉我,也好有时间充分准备。” “有劳你操心了。”江治扬点点头,“不过我们两个商量过,这次就简单一些,请几个亲朋好友,置办一点酒宴,或许看场戏,只要她喜欢就好。” “也对。”女子微微点头。两人各自望着窗外沉默了一阵,她又说道:“大人去了那么久,一直没有消息,也不知道这一趟走得还顺利么?” “路上是艰苦了些,不过总算没有枉费我亲自跑这么一趟。”江治扬淡淡地答道,“定下了一批好货,更交上了几个靠得住的朋友。瀚北的蛮子虽然不开化,脾气却还对我的胃口,从今往后至少十年内,火雷原一带都是江氏的地盘了。” “生意能做到北陆去,也确实要恭喜大人了。”女子轻叹一口气,“这么多年来,只要是大人有心去做的生意,几乎还没有不成的。” “客套话就不必多说了,先生也知道这不是靠我一个人的力量。” “关于这城中的事务,大人没什么要问我的么?” 江治扬斜倚在窗边,深灰色的眼睛眯成了一条线。 “雷苑。”他声音愈加哑暗,悠悠荡荡地仿佛沉到最低层,“你替我江氏管理帐目这么多年,不要说南淮城,就是整个宛州之上,有什么事情是你不清楚的?每天大大小小千百件事,都要从你手里过一遍,你若是不说,就是没什么值得告诉我的,我又何必问呢。” “事情或许那么一两件,只是不知道到没到说的时候。”女子埋着头,整张脸都藏在褪色的领子里,看不清神情,“我在这城里住得久了,知道得越多,有时候反而越无知,你们人的许多事情,终究还是不能靠智慧计算出来的。” “也罢。”江治扬在她手上拍了拍,虽然是隔着袖子,但对一个女子来说还是显得过于亲密了些。“反正我还要住些日子才走,你什么时候觉得有把握了,什么时候再告诉我也不迟。” 窗外的雨仍在纷纷扬扬地飘着,一阵风斜斜吹来,带着飘零的雨丝涌进窗,沾着人的皮肤和衣服就隐没得不见踪影,只留下些微的凉意。江治扬站起身刚要关窗,却被雷苑拦住了。 “稍等一下。”她侧过头,眯着眼睛轻声说,“大人难道没有听见什么声音么?” 江治扬诧异地望了她一眼,也侧过头去听。潮湿的空气里只充溢着一片绵密的雨声,远远近近地汇成一片,淹没了一切其他嘈杂,连这雨声也融入耳朵里,令人难以辨别。 “还请大人帮我看一眼,大约是往秋冥街的方向。”雷苑低声说着,已经完全闭上了眼睛,仿佛把全身精神都汇聚在一只耳朵上,“这声音……有些奇怪。” 江治扬把窗户推大些,探出身子向着右边一侧望去,秋冥街是东西走向的,一端通往南淮城的边缘。天空阴郁而凝滞,厚重的云底沉沉地压在城墙上方,衬着几座孤傲的角楼,静静矗立在青灰色的雨幡中。最远处,一抹血红的光亮翻滚在云隙里,仿佛是随笔勾勒出来的一般。 雨下的更加急了,江治扬的额前发角都溅了细密的水点,他回转身,柔声说道:“只看见一道光,怕是闪电吧,先生这么一说,我倒隐约听见有隆隆的低响,大约是雷雨快来了。” “不是闪电,你听见的也不是雷声。”雷苑闭着眼睛坐在那里,脸色居然愈加苍白,“你再看看清楚,那光……是不是向着这边过来了?” 江治扬惊诧地又一次抬头望去,那道光芒在墨黑的云幕中闪动着,竟仿佛有一头金光闪烁的巨兽在云中盘旋舞动,投下一道极细的光柱。那光柱穿过层层雨帘,在城墙另一侧时隐时现,一瞬间越过了角楼,飞扬的檐角上显出一道金色的光亮,又转眼间消失在云幕下。 他禁不住心中一跳,只觉得耳边充斥着隆隆的响声,仿佛是来自太过遥远的地方。瞬间他回想起在北陆度过的日子,那还是被连绵淫雨困在火雷原上的几个月中,每天只是坐在帐子里,望着满世界的瓢泼大雨发呆,仿佛天地都被连在了一起,变作灰蒙蒙的一片。那时候远远的天边也曾经出现过一道光亮,从云中直射下来,仿佛万里无垠的浩瀚草原上只有那一道光柱傲然矗立着,带着君临天下的气势。 初次看到那光芒时他几乎无法言语,只觉得眼前呈现的并不是人世间的景观。那时候坐在他身边的科云烈一跃而起,扔下手中的油腻的羊排冲出帐门,一转眼的功夫已经骑在马上向着那道光芒狂奔而去,身后无数蛮族的勇士都从四面八方聚拢了来,骑马扬鞭一并去追逐那道光亮。尖利的呼啸与马鞭声此起彼伏,无数铁蹄如同雷霆一般踏响了整片草原,飞溅的泥水在白茫茫的雨帘中四处盛开,宛如无数妖艳的黑色花朵。 那是草原上的男子一生也难得一次的壮举,传说中的盘鞑天神偶尔会在云端巡视他的领土,那道光柱是他金光四射的战马踏破了厚重的云幕洒下的光芒,能够追上那光芒的勇士会永远得到?99lib.天神的祝福,成为草原上最显赫的英雄。 江治扬无法忘记那天他独自坐在帐子里,望着茫茫草原上千百匹骏马在雨中狂奔的景象。他是一个商人,几十年来去过许多地方,几乎与各个种族都打过交道。在漫长的商旅生涯中,他曾无数次用自己的双手紧紧抓住并扭转了机遇,也相信冥冥之中会有某种力量主宰着人世间的一切,但在那一瞬间,他浑身居然翻腾着莫名的激昂与恐惧,仿佛真的看到一个巨大而傲慢的神是怎样漫不经心地踏过他的领土,对脚下追逐呼喊的芸芸众生视而不见。 他深吸了一口气,闭上眼睛,又再次睁开,雨水已经连成一片,飞溅在他的脸上身上。此刻在遥远的天边,那道光柱居然已经轻而易举地迈过了南淮城古老而稳固的城墙,带着如同滚雷一般轰隆隆的低响,向着他缓缓移动过来。 “那是盘鞑的马尾……”他站在那里,低哑着嗓子说了一句。雷苑睁开眼诧异地看了他99lib?一眼,小小的身躯颤抖得如同风中的枯叶,江治扬握住她冰凉的手,说道,“只是从蛮族那里听来的一个传说而已,不用怕。” 雷苑深吸了一口气,身子慢慢平静下来,她摇摇头,低声说道:“我们河洛也有一个传说,说的是河洛死了之后,善良勤勉的就沉入温暖的地下深处,那里有着终年不熄的火焰,有着流淌成河的美酒;而那些对真神不敬的则会被抓上天空,永远在寒冷缥缈的云端随风飘荡,没有东西吃,没有地方落脚。你看到的那道光柱,就是来自天上的惩戒之光,被追上的人永远无法逃脱。” 江治扬垂下头去望着她黑得不见底的双眼,握着她的手又用了几分力。两人各自怀着不同的心思望着远方,任凭大雨和着凛冽的寒气涌进窗户。 突然间,一声宏大而嘹亮的声音响起,仿佛是云中的天神吹响了号角,又仿佛是千万头巨狼一起仰天长啸,声音仿佛来自很远的地方,却穿越了街道和房屋,如同一道劲风扑面而过。 雷苑身子又是一颤,几乎就要瘫软在地,江治扬侧过身挡在她面前,却不能移开自己的目光。那道光柱渐渐地近了,从高低错落的屋檐上一道道闪过,几乎可以看见周围飘飞的雨丝散入光柱中,如同金色的丝线,交错纷纭地落下。 街道两旁的人们也听见了声响,纷纷推门开窗,探出头向远方望去,各家屋檐下逐渐挤满了黑漆漆的脑袋。 又是一声悠长的巨响传来,比刚才还要近了许多,伴随着巨响,竟然隐约有一阵阵缥缈的乐声,仿佛笼罩在号角上绚烂的轻纱一般时隐时现。第三声响过后,光柱已经转过街角,出现在人们视野之内,所有人纷纷张大了嘴仰望着,几乎不敢相信眼前的景象。 先是一只灰色的巨兽笼罩在光柱中,迎着正前方高高跃起,宛如一道银灰色电光般闪过,有力的身姿在光芒中凝滞了一下,随着一声低低的咆哮落在青石路面上,巨大的水花像朵晶莹剔透的花朵般飞绽开来。骑在巨兽身上的女孩样子不过十多岁,一身红裙明艳得如同盛开的蔷薇,然而她神采飞扬的面庞上却带着君王般的骄傲,湿透的发辫与衣角在风声呼啸中猎猎拂动。 紧跟在巨兽身后的是一个异常高大的身影,他赤裸着上身,结实雄健的身躯仿佛是用紫铜铸成的,金红色的皮肤上洒满了闪闪的光芒,上面绘着黑红相间的纹路;他巨大的脚掌重重地踩过积水的街道,飞溅起半人多高的水花,响声震天;他手中高举着一把金光闪闪的大伞,黄铜铸成的骨架,上面绷了厚重的虎蛟皮,伞盖宛如巨大的圆盘,上面居然还站着几个身着华服的男女,悠然自得地奏乐起舞,向身后抛洒着各色钱币,星星点点地闪烁着金银的光芒。 巨人迈着沉重的脚步,沿着街道缓缓走来,光柱始终在他头顶上方笼罩着他,仿佛真正的神明降临人间。人们只是目瞪口呆地仰望着巨人雄健的身影,甚至顾不上去听那萦绕盘旋的乐曲,也顾不上去看伞盖上舞蹈的男女。 江治扬立在高楼上,看着那柄巨伞刚刚从窗前经过,一瞬间温暖而明亮的光芒包围了他,在光柱中竟然没有一滴雨落下,天空中一团翻腾耀眼的光镶嵌在云层中,令人不敢仰视。就在这一瞬间,他甚至看清了伞盖上那几个人的面目,他们也沐浴在灿烂的光芒中,姿态轻盈得如同镶了金边的云彩,浑身散发着热烈的芬芳。一个身穿绯红色纱裙的少女转过脸来望了他一眼,脸上洋溢着明媚的笑容,如同一道阳光般照亮了他的瞳孔。 几乎又在瞬间,光芒掠过他的身边,继续向着前方离去了,只有金色和银色的钱币仍在空气中缓缓翻转坠落,叮当作响地掉入积水中,溅出大大小小的水花。 江治扬仍然立在原地望着前方,歌声与乐声都随着巨人的脚步渐渐远去,大雨倾盆而下,重新笼罩了整个世界。 街道两侧的人们呆立了许久,终于有人反应过来,冒着雨跑上街头去捡那些落在地上的金铢与银豪,却发现那些圆圆的钱币被雨水一冲,纷纷融化了,变成白的黄的泥水四处流淌,铺满了整条街道。 “那是隐币。”雷苑在他身后说道。江治扬回过头,见她抱着双肩坐在那里,脸色虽然仍有些苍白,却镇定了许多。 “是一种树上结出的果实,样子像钱币,只是入水就化了,相当的珍奇,连我都很多年没见过这种东西了。”她继续低声说着,肩膀微微颤抖,“还有刚才天上飞的,不知你看清楚了没有,那不是什么盘鞑马尾,也不是惩戒的光,而是一只鸟。” 江治扬眉毛一跳:“鸟?什么鸟?” “我也是从《龙渊异兽考》中才看来的,鸟的名字叫火唳,外貌习性都没有人知道,只听说身上会着火,飞入高空中如同一轮小太阳,特别是阴雨天喜欢在云中翱翔,双翅间发出的火焰能把云层烧出一个空洞,露下一道移动的光柱,看见的人都以为是神光。还说这种鸟鸣叫起来如钟似罄,声音响彻云霄。我一直以为不过是传说,想不到有生之年还能亲眼看到它从我头顶上飞过去。” 江治扬愣了半晌,小心地关上窗。屋里到处都溅了雨水,连两人身上都几乎湿了半边。他走过去,一只手放在雷苑肩头,轻声说道:“你受了凉,我这就送你回去吧。” “我不要紧。”雷苑摇摇头,兀自望着窗口,“或许被吓了一跳吧。夸父,狰,火唳,羽人的歌唱,魅的舞蹈,甚至还有隐币,凡是能想到的,他们几乎都用了。” 江治扬一惊,手从她肩头缩了回去,雷苑并不看他,神情淡淡地说道:“我只是没有想到,他们会来得这么快。” Chapter07 紫梁 雨点从屋檐上滴滴答答地落下,如同断了线的珠子,一粒粒掉进屋檐下那一排参差不齐的小坑里,敲打出错落有致的音符。 戈遥趴在窗台上向外望着,小小的脑袋枕在胳膊上,捂得耳朵有几分发热。窗外的景色迷蒙而凄美,大朵大朵洁白的玉兰在细雨中摇曳着,落了满地碎玉般的花瓣,萋萋的草木色泽绿得要融入人的骨头中去。离开嘉水河上明媚的日光已经有几个月了,这样的雨天里,浑身都像是被雨水浸润了,湿湿粘粘的融化成一片。 她刚刚长长地吐出一口气,脖子却被一只大手从背后狠狠按了下去,头顶上方传来的是那个再熟悉不过的声音。 “丫头,想什么呢,饭也不吃了?” 戈遥随手啪地一声甩开背后的手,声音又脆又亮。风暮涯愣了一下,按着手背上发红的印子轻声说道:“怎么,生我气呢?” 戈遥也呆了好一会儿,终于侧过脸说道:“没什么,我不是故意的,只是不喜欢别人碰我脖子。” 风暮涯看着她一直清清亮亮的眸子里,居然像受了潮般蒙了一层雾气,一时间竟说不出话来。 “进城之前,是谁一路上叫嚷着说,要把南淮城里所有好吃好玩的都买下来带走的。”他悄无声息地坐下来,一手支着下巴轻轻地笑道,“如今住进紫梁街上最漂亮的阁子里,却反而一点精神没有,我还怕你是受了凉,身体不舒服呢。” 戈遥睁大了眼睛重新望向窗外,紫梁街原本是个极其热闹的地方,街上都是老字号的店铺酒馆,望过去一排高高低低的青砖绿瓦,乌木的窗棂,一辆乌篷马车正从雨中的街道上穿过,落下一串潮湿沉闷的马蹄声,远远的各家屋檐下,有哑暗的铜铃在摇荡。 “真的没什么啊。”她用力摇摇头,把那些充斥在心里虚无缥缈的东西都晃掉,“好不容易进了城,却一直在下雨,也不能出去玩,觉得好没意思呢。” “你的魅果孵得怎么样了?” “一点动静都没有……”戈遥从袋里掏出那个深紫色的果子,皱着眉说,“前几天跳得很厉害,以为快出来了,这两天天气一凉又没动静,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啊。” “说到底还是沾染了主人的毛病啊。”风暮涯笑道,“懒懒散散的,老是让人等。” “哪有,明明是天气不好闷出来的!” 团主坐在桌边笑了起来,他套了一件淡茶色微微泛旧的长衫,不慌不忙地坐在那里泡茶,飘得满屋都是幽幽的茶香。 “魅果哪是那么容易孵出来的,多等几天反而是好事。”他轻声说道,“再说大家走了这一路,风吹日晒的,既然进了城安顿下来,趁着雨天又清静又凉快的,也该好好休息两天了。” “反正我就是不喜欢下雨。”戈遥嘴里嘟囔着,跳下高大的窗台。 镜方阁原本是家不大的酒铺,坐落在紫梁街上最清静的角落中,据说老板是个羽人,品味总显得不同常人。几间屋子一概是没有修饰的白墙黑瓦,桌椅门窗都是清漆的白杨木,干净得有几分简陋,偏偏团主说这里的菜烧得好,酒也地道,硬要住下来。 这会儿桌上摆的确实满是厨子最得意的宛南菜,琳琅满目惹人眼馋。戈遥忍不住抓了一把脆皮花生塞进嘴里嚼着,含混不清地说:“既然下雨,又干嘛搞那么多乱七八糟的,还要站在那么高的地方跳舞,吓死人了。” 风幕涯在她光洁的额头上轻轻敲了一下,笑道:“这你就不懂了吧,南淮城是什么地方,整个九州之上的奢华都汇聚在这里了,酒楼茶肆,宫廷书院,哪里没有歌舞戏耍的伶人呢,连凤凰池边上捏糖人耍大刀的,都说自己是祖上传下来的手艺,我们不搞一点排场,怎么好意思踏进南淮的城门呢?” 戈遥想到一路上闹过来,街道两边男女老少张大着嘴伸直了脖子立在那里傻看的样子,禁不住轻轻地笑出来声。 “说是这么说,可也太夸张了点吧。”她又抓了一把花生,边吃边说,“连火儿都放出来了,也不怕烧了谁家的房子。” 一旁的紫柏木笼子中,鸟儿噼噼啪啪地拍打着翅膀,像是对她的话有所不满似的,羽毛间火星飞溅,戈遥连忙捏起一粒花生塞进它嘴里。 团主笑道:“不用担心,火唳不是喜欢滥用火焰的鸟儿,平常懒懒散散的,难得飞上天一次,一旦落了地,火光散尽了,又和平常的鸟雀并没什么区别了。” “是啊,这次为了让火儿带我们进城,还专门请它喝了二两青阳魂呢。”风幕涯在一旁笑着说,“那可是正宗的古尔沁烈酒,宛州这一带都很难买到的,团主大人该心痛了吧。” 戈遥兴致盎然地看着笼子里的鸟儿怎么把那粒花生吐出来又叼起来,就是咽不下去。团主说得不错,落了地的火唳不过是一只浑身青灰色,比麻雀略大的小鸟,很难想象这样的鸟喝了酒,怎么能一飞冲天,发出那么夺目的光芒,又是怎样发出洪钟一般的鸣叫声。 戈遥又扔了几粒花生给它,跑回到桌子旁边夹了几口菜,终于还是闲不住,抬起头问团主:“接下来我们怎么办哪,就这么呆着哪儿也不去?” “先歇两天吧。”团主把茶杯推到她面前,淡淡地说,“想吃什么玩什么,先去玩个痛快好了。过两天,自然会有人找上门,请我们去演戏的。” “好啊好啊!”戈遥听到演戏,立刻来了精神,拉住团主的袖子说道,“这次总该让我上台了吧,随便唱个小角都行,我一定会好好演的!” 团主笑了笑,说道:“上次在城外的石川驿,不是已经让你上台了么?” “就演了个会蹦会跳的兔子,被耳都追着满场跑来跑去的,有什么意思啊!”戈遥气呼呼地嚷起来,“我要演真正有曲子可以唱的角色么。” “你那个兔子演得多好啊,又可爱又活泼,台下的看客都纷纷叫好呢。”风暮涯在一旁眯着眼睛笑。戈遥刚要瞪他,已经被对方抢先在额头上又敲了一下:“小丫头,一路上就知道念叨这个,忘了当初让你入团是干什么来的?洗衣做饭缝补打扫一件没做好,这才跟着我们走了几天,就想着上台唱戏了?” 戈遥脸和脖子都涨得通红,不服气地嚷道:“当初是谁说我唱歌好听的?你可别瞧不起人,说不定我上台一唱,那些有钱人听得高兴,多给几个钱,也好早点赔了你们的那个什么什么破鼎!” 团主愣了一下,轻轻地笑了起来:“原来你还惦记着鳞纹虯方鼎呢,其实钱倒是小事,不过上台演戏这种事,确实不是你能做得来的。”戈遥刚要跳起来争辩,却被他一只手放在肩膀上,轻轻地压了回去,“演戏决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你只是看我们在台上又是唱又是跳的,觉得好玩又热闹,却不知道每一场戏中是花了多少人的多少心血,才能有这样的效果。要把歌舞排练纯熟,要有念白与乐声,还要有不同的光与影子,不同的风和气味,才能从各个细微的方面营造出亦真亦幻的感觉,让台下的人忘记面前不过是一个小小的戏台,最终完全陷入戏中。暮涯说得不错,南淮城中多的是说书唱戏的人,如果我们白鹭团不在每个细节上都算计得一丝不差,让人挑不出一丝破绽,又怎么能招揽到生意,吸引人们来看我们的戏呢?” 戈遥听得入了神,许久才说:“怪不得,我虽然每次只是在后台看你们演戏,却都觉得像真的一样。那些歌舞音乐我看得见也听得见,光影和风又是怎么来的呢?” “有些是靠道具,有些不过是些制造幻觉的小小法术而已。”团主说着,伸出右手,一只修长的手指在茶杯边缘轻轻一敲,只听见叮的一声轻响,杯中顿时涌起一团袅袅的雾气,在空中翻腾变化了一阵,转为淡淡的褐红,重新落回杯中,顿时一股酒香四处散逸开来。 风暮涯坐在一旁吸了吸鼻子,已经轻轻拍手笑了起来,说道:“大人对酒的品位一向不差,这是河洛的黑菰酒,是用一种特殊的黑菰酿造出来的,有种特殊的绵香,不要说河洛,就是人喝了也容易上瘾。” 团主只是淡淡地笑着,指尖又在杯子旁敲了一下,雾气重新升腾起来,变为淡绿色,清甜扑鼻。还没等雾气落下,风暮涯已经开口说道:“这就是羽族的齐林乳酒了,用碧云桃汁酿成,宁藏书网州最为常见。” 团主再一次敲了敲杯子,雾气转为深邃的青绿色,浓烈的气息顿时充溢了整个房间。风暮涯收敛了笑容,慢慢地说:“这次是青阳魂了,九州之上最烈的酒,烈性有余,后味不足,或许算不上酒中的极品,却是草原上的英雄们最爱喝的。” 团主振了振衣袖,端起杯子递到他们面前,说道:“我们大家游历四方,虽然算不上什么英雄,喝点英雄的酒总不是坏事,这青阳魂你们谁来尝一尝。” 绘着蓝花的白瓷杯放在鼻子下面,一股酒气如同火焰一般冲上来,戈遥吓得连连退后,摆着手说道:“别开玩笑,这么烈的酒我可喝不了。”风暮涯站在一旁轻轻哼了一声,从她面前拈起杯子,送到嘴边抿了一大口,青灰色的眼睛眯成一条线,说道:“果然,这味道我只是闻一闻就快要醉了。” 戈遥诧异地瞪着他,却看不出他脸上有一丝异样。风暮涯终于忍不住抿着双唇笑了起来,把杯子一直推到她面前,说:“早说了是骗人的小把戏,你尝一口就明白了。” 戈遥半信半疑,凑近了杯子,伸出舌头微微沾了一点那深翠色的酒,连忙屏住呼吸,等待着火烧一般的感觉爬满整个舌头,然而嘴里扩散开来的却是淡淡的茶香,隐隐透着一丝温热的甘甜。她有些不相信地又啜吸了一小口,果然只是沁人心脾的芬芳。 团主坐在桌旁,托着腮淡淡地笑着,轻声说道:“这是南平香,宛州小叶中最常见的一种,色轻味薄,也被称为‘怀乡’,说是每次喝了,必然会怀念南方的家乡。这才是云游四野的旅人最喜欢喝的。” 说罢他手指从茶杯上方缓缓掠过,色泽与酒香一下全退去了,只剩下淡淡的琥珀色茶汤。戈遥捧着杯子又惊又喜地叫道:“原来这就是你的法术啊,好玩好玩!” “法术不是用来玩的。”团主说,“有的能够救人,有的却能杀人,小至坑蒙拐骗,大则混淆乾坤,每一种法术都会由于使用方法而有所不同。对我们白鹭团来说,不过是谋生的技能而已。” 戈遥还在望着杯子里清清亮亮的茶水出神,门却突然砰地一声被推开了,咕咚从外面一阵风般跑进来。 “雨停了雨停了!”她兴高采烈地喊着,“我们下午去街上逛好不好?” 果然,不知什么时候,窗外的霏霏的细雨都落尽了,淡淡的天光正从裂开的云缝中透出来,洒在湿漉漉的屋檐与路面上,满是碎金般粼粼的光芒,一股清新柔和的风从门外涌了进来,充满整个房间。 刚才还百无聊赖的几个人一时间纷纷聚到门口,青栾最后一个从床上爬起来,长长地打了个呵欠,神色慵懒地说:“你们几个去吧,我对那种热闹的地方没什么兴趣。” “不要那么扫兴么。”风暮涯斜倚在门边,半边身子都笼罩在阳光中,回头说道,“南淮城可是难得来一次的地方,不亲自出去逛逛,又怎么知道会不会有惊喜呢?” “说的也是,大家闷了一上午,出去转转也好。”团主说着,却不起身,“下午大家就自行活动吧,晚饭前回来就好,路上注意安全,不要走丢了。” 戈遥跟着大家出了门走进天井里,一片淡金色的阳光扑面而来,晃得人有些睁不开眼,头顶上方的浓云正在逐渐散去,露出一方小小的,澄澈的天空。 她突然间停住了脚步,心里隐隐约约觉得有些不安。隔了一道围墙,远远传来街市上飘忽不定的喧嚣声,衬得院子里分外的寂静,然而高墙之外,偌大一个热闹的城中,到底有哪里是她应该去的呢? 就在这一瞬间,刚才还在前方说说笑笑的人影已经消失在门外,回头望去,团主也不见了,只剩下她一个人独自站在空空落落的天井中。 Chapter08 街市 雨后,空气透彻而清凉,仿佛一份上等的溶剂,把阳光的色泽与温度恰到好处地融入其中。 风暮涯一身白衣,悠然自得地漫步在繁华的紫梁街头,青白色的长发披在肩头,越发衬得一张俊脸风采不凡。身边的咕咚仍旧穿着那条玫瑰红色的马步裙,拉着他的手一路上蹦蹦跳跳,涨得微红的脸庞上一双圆溜溜的大眼睛转来转去,然而四处看到的都是人,脚碰脚,肩挨肩,前前后后围得水泄不通。 “真是的,这条街上的人怎么这么多啊。”咕咚大模大样地抱怨起来,“放着好好的路不走,都挡在我们前面干什么!” 风暮涯只是笑着不说话,像他们这样引人注目的组合,没有人围观才是奇怪的事,更何况跟在咕咚身后的耳都一路上懒洋洋地踱着步,时不时张开大嘴打个呵欠,更是在不小心恐吓到路人的同时吸引了更多的眼球。 “幸亏龙敦他们没跟我们一起走。”他故作神秘地弯下腰,对着咕咚耳边小声说,“不然只怕路上的人更多,连一步都动弹不得呢。” “他们到底去哪里了啊,怎么到头来只剩我们两个了?”咕咚也侧过脸来悄声问道。 “各自有各自的事情吧,团主与人有约了,龙敦说是要去什么萨满的神殿里拜祭。”风幕涯眯起眼睛,青灰色的光芒在瞳孔中闪烁不定,“况且,我们要去的地方可是个秘密,只有你我还有耳都三个知道,对谁都不能说。” “连小晖姐姐都不能说么?”咕咚惊奇地睁大了眼睛。 “尤其是不能告诉她,不然我可不带你去了。” 咕咚想了想,咬着嘴唇使劲点了点头,“好,我不说。”她看了看四周,皱起眉头,“可我们周围这么多人盯着,怎么瞒得过啊。” “说的也是。”风幕涯握紧她的手,低声说道,“那你介不介意跑一小段路?” 挤得水泄不通的人群中突然传出一声低沉的咆哮,耳都浑身一振,压低身子向四周环视了一圈,浑身骨节噼啪作响,紧接着它向前不慌不忙地小跑了两步,之后起身一跃,向着正前方人群最稠密的方向扑去! 一股略带腥味的强风袭来,惊恐万分的呼喊声顿时连成一片,人们骚动着相互推挤,企图躲开猛兽闪着寒光的利爪,有些胆小的干脆呼爹喊娘地抱着脑袋瘫倒在地。就在这一瞬间,耳都巨大而沉重的身体在空中无比灵巧地一旋,毛皮蒙着紧绷的肌肉在阳光下熠熠生辉,仿佛洒满了金属碎屑,紧接着它准确无比地落入人群中最稀疏的一小块空地,有力的四肢从空中划过,连周围人的衣角都没有碰到。 人们还在纷乱逃窜中,骄傲的巨兽已经向着更远方跃去了,风幕涯与咕咚紧随其后,一个是轻盈敏捷的羽人,另一个是如野兽般灵活迅速的女孩,两人如同一道混合着白色和红色的风一般,转眼间就顺利地逃出人群之外,消失得无影无踪。 与此同时,距离骚乱发生地不过隔了两条街的顺风渠上,一条乌篷的小船正沿着河道静静浮荡着,船头无声无息地划开碧绿的水面,两岸垂柳与房屋的倒影都在水波中起伏荡漾。 团主穿一件月白的长衫,外面套着青玉底色嵌暗金色菊纹的无袖短褂,穿戴饰物都宛如南淮城中的富家青年,正一个人坐在船中,望着前方一道窄窄的方石拱桥出神。桥墩上雕了粗陋的神兽花纹,已经被常年流水涨落冲刷得模糊不清。 小船晃晃悠悠地停在了桥边,一个裹在深紫色斗篷中娇小的身影从桥下的阴影中闪出来,小心翼翼地上了船,脚步轻柔得没有激起一丝振颤。那人刚钻进蓬中,船又继续缓缓地向着前方驶去了。 团主不慌不忙地请来人坐下,低头自顾着沏茶,一丝光线从他背后透过,照亮了对方斗篷上几道金色流苏的系扣。许久他抬起头,淡淡地说道:“雷先生如今果然成了南淮城中的名人,出门都不能以真面目视人了。” 雷苑沉默了一阵,卸下斗篷上的兜帽,露出白皙小巧的脸孔和梳得一丝不乱的乌黑的发髻,一双黑漆漆的大眼睛在黑暗中闪闪发光。 “你不用说这些来让我难堪。”她低声说道,“我只是不希望江氏的人发现我与你见面。” “说的也是,难怪要约在船中见面,雷先生果然算计周到。”团主淡淡地笑着,揭开帘子向外面看去,水面上的反光泄了进来,在昏暗的蓬中滟滟闪动。“不过能在顺风渠上泛舟游览,却是我向往已久的。早听说这条河贯穿了城内十二条水路,沿河而上可以随意饱览两岸风光,凤凰池上的水榭画舫更是歌舞云集之地,不知道令多少王侯将相都在此流连忘返。可惜出来的时候太仓促了些,只随便带了一点清茶,希望能与先生共饮,也不至于辜负了如此美景。” 雷苑望着他在水光中闪烁不定的面孔,许久终于低低叹息了一声。 “夏伯阳,这么多年不见,你却一点都没有变哪。”她嘴角浮现出一丝淡淡的微笑,“无论在什么地方都能这么悠然自得,真是让人羡慕。” “我不过是这河上的一个过客而已,考虑的最多是下一顿从何而来。”团主悠悠说道,“先生心中却要时刻算计着整个南淮城中每一条街道,每一家店铺内生意往来状况。从这里到整个宛州,甚至东陆北陆之上,凡是有着江氏船队马帮的地方,都是先生心中的一笔帐目,如此日夜操劳,又怎么悠闲得起来呢。” 雷苑身子一颤,脸上渐渐地失了血色,哑声说道:“你又在挖苦我了。我知道你神通广大,虽然身在异乡,却把我的事情都知道得一清二楚。我为江氏管帐的事,除了宛州十城的商会首领,几乎没有人知道,难道你也跟他们一样,觉得商会运作最核心的机密都掌握在一个河洛手中,是件很可笑的事情么?” “我怎么敢嘲笑先生呢,不过是想到什么就说出来而已。”团主脸上仍然笼着淡淡的笑,“关于先生的事情,也不过是出于关心,有意无意中听到便记住了。二十多年前,胤平昭帝听取太傅百里璎的建议,颁布《专利令》以整顿裁撤宛州商队,一时间商队数目骤减,残余的商队势力被迫逐渐并入十五家拥有贸易专利权的商队中,这才有了今日十城商会的雏形。十二年前先生秘密加入江氏,成为南淮商会的账目大总管,城内外大小事务,连同其他商会的行动样样计算得一丝不差,整个宛州都不过是先生手中的一盘棋。如今江氏已成为十家中势力和人脉最为雄厚的一家,长期占据商会联盟总首领的位子,这其中总有先生一半的功劳。” 他不紧不慢地一口气说下来,仿佛所有事情都早已了然于胸,雷苑坐在对面肩膀微微颤抖,他却看都不看一眼,只是端起面前的茶杯抿了一口,继续说道,“其他商会首领被江氏所统领,心中或许会不服,对先生有什么冷言冷语也是可以想见的。其实住在这繁华热闹的城中,却日日夜夜劳心劳力无暇享乐,未必是一件好事,或许倒不如当年结伴云游九州三海来得逍遥快活吧……” 话还没说完,雷苑已经啪地一拍桌子站起来,她身高不到常人的一半,蓬顶虽然矮小,却刚刚好可以让她站立。 “夏伯阳,我早知道你大老远跑来南淮,一定不只是为了游山玩水的!”她虽然压低了声音,然而有些嘶哑的嗓音中却仍透着掩不住的怒意,“自从我得知你费尽千辛万苦沿着雷眼山进入宛州,就断定你一定会来。你把那份契约藏了十二年,如今终于来找我要债了是不是?” 团主轻轻地笑了起来,从袖中抽出一张叠得平平整整的纸,看也不看就扔在桌上,说道:“你是指这个么?” 纸是上好的青荔纸,质地轻薄得透亮,隐隐透出内侧墨色的字迹,虽然边边角角都折旧了,表面仍然光洁得不见一丝皱褶,挨着紫漆的桌面就滑了出去。雷苑苍白的手指原本放在桌上,几乎碰上了锋利的纸边,却始终没有动一动。 “这契约我确实一直带在身边,却不是为了向你要什么债。”他轻轻地叹了一口气,“雷苑,我知道你绝顶聪明,无论什么都在心里计算得清清楚楚,然而有些事情却不是能用棋子来计算的,比如说人心。那时候你离开白鹭团,我就知道你始终不能容忍自己的聪明才智白白消磨在舞榭歌台,云山玉水间,留是留不住的,一张契约又能抵得上什么呢?” 雷苑低着头只是不说话,团主又说道:“这次我确实是为了一份契约而来,却不是你的,而是十六年前与另一位朋友订下的。”说着他又从袖中取出一个纸卷,却比刚才那份要大出许多,纸质厚重而暗红,隐约有凹凸不平的纹路,用火蜡封了口。雷苑望了一眼,禁不住抽了一口冷气。 “血玉书!”她低声说道。 团主轻轻地扔下纸卷,说道:“不错,这是灌注了秘术凝成的契约,一旦完成,签订人的魂魄都终将归我所有。你要是不相信可以打开看看,这里面有许多秘密,是你都不知道的,只怕看了之后承受不起。” 纸卷沿着桌面一直滚到河洛的手边,幽暗的光线中,一层层起伏的纹路都像是凝固了的鲜血。雷苑指尖颤抖了一下,像碰到火焰般缩回来,低声说道:“你又在开玩笑了,这玉血书没有完成前是不能打开的,我还不想被吸干气血而死。” “倒也不至于那么吓人。”团主说着,把两份契约重新收回袖中,“这样一来,你总可以放心了吧。” 雷苑抬起头来望着他,眼睛里有光芒闪动了一下,说道:“伯阳,你总说我空有智慧,却不懂人心,算不上真正的智者,然而你自己也未必总能猜透别人的心思。”她边说边慢慢从怀中掏出一样东西,攥在手心里,“当年我犯了禁忌,被族人追杀,是白鹭团收留了我,后来我却不告而别。在你眼中,我或许是个只有头脑,没有心肝的洛族女子吧,然而我说过的话,却是一定要做到的。当年我离开时,说要替江氏管理帐目三十年,三十年之后还会回来继续与你的契约。这些年来,我的名牌一直带在身上,只等着许多年后,我厌倦了这喧嚣的城市和冗繁的事务抽身而出的时候,还能够有个地方收留我,带着我继续上路,去看那些看不完的风景,走那些走不完的旅程。” 小小的红木牌子躺在苍白的手中,被摩挲得久了,泛出润泽的光色,牌子上面写了“银狐雷苑”四个字,末端的红色穗子已经褪色了,星星点点地泛着白。 团主轻轻地叹出一口气,望着那牌子说道:“你如果真有心回来,谁都不会拦着你,只希望那个时候,我和白鹭团都还在就是了。” 两人对坐着沉默了一会儿,小船继续在河面上飘飘荡荡地前进,仿佛永远没有尽头。 团主揭起帘子向外望去,前方是一道细长的石桥,十四个桥洞宛如明珠般排列在宽阔的河面上,透过桥洞可以看见远方烟波浩淼的湖面,午后的阳光照得湖上一片粼粼的波光,那些游船画舫都宛如彩色的影子一般从氤氲中划过。 他回头问道:“这是快到凤凰池了吧?” 雷苑眯着眼睛看了一眼,说道“不错,前面就是芒溪桥了,每年仲夏之夜,城中青年男女会来这桥上放纸船,为家人和自己祈福请愿,每只船上都载了蜡烛,洒在凤凰池上是很好看的。” “可惜我未必能待那么久,不然一定来看看。”团主说着,脸上浮现出淡淡的笑容,“芒溪桥和凤凰池,都是我向往了很久的地方,其实越是喜欢的东西,越是应该隔了远一点去看,在心里留一个完美的影子。” 小船慢慢地停在了岸边,团主起身振衣,说道:“我就在这里下船吧,或许可以在池边上走一走,雷先生愿意和我同行么?” “不了。”雷苑淡淡答道,“我还是坐船回去吧,凤凰池边人太多,不是我去的地方。” “也好,那我们就此告别吧,过两天还会有机会见到先生的。”团主边说边上了岸。岸边芳草萋萋,温暖而明媚的阳光抛撒下来,照得他洁白的衣袖如同草丛中盛开的白花一般灿烂耀眼。 他就这样慢慢走远了,小船在水波中颤了一下,继续滑向桥洞下暗绿色的阴影中。 城东是一片旧城遗迹,那些古老而破旧的建筑杂乱地堆在一起,有些已经成了废墟,稍微完整些的房子便成了移民与流浪者栖身的地方。阴暗潮湿的街道终年散发出各种臭气,住在南淮城中的达官贵人们几乎难以想象,在距离他们并不遥远的地方,还残存着这样一片凌乱而肮脏的地方。 小巷两侧高高的院墙遮蔽了阳光,青栾走在阴影中,仍然觉得浑身出了一层汗,他抬头望了望龙敦高大的背影,轻声问道:“还有多远啊?” “快到了。”巨人回过头,推了一把背后深重的包裹,“你累了吧?要不要休息一下。” “我不要紧。”青栾摇摇头,打起精神小跑了两步,又抬头问道,“可我还是不明白,为什么南淮城里会有夸父的神殿呢?” 龙敦摇摇头,闷声闷气地说:“我也是当年在路上听人说的,传说还是南淮城建立之前,一位夸父族的萨满追逐太阳来到这里,后来他倒下了,身体天长日久变成了一座山陵,后来又不知是谁在山陵上修建了一座神殿,东陆的夸父来到这里,都要去拜祭一下。” 青栾点了点头,继续跟着他想前走去,汗湿的头发一缕一缕粘在额角上,被风一吹有几分清凉。 弯弯曲曲的小巷终于到了尽头,一片郁郁葱葱的林子在眼前展开,林子中间果然耸立着一座二十来米高的土丘,形状犹如一个倒扣的碗,边缘陡峭,顶端却平整得如同刀劈出来的,不像自然形成的样子。 他们穿过林子,沿着一条被人踩出的小路向土丘上走去。天空隐晦,四周很是寂静,只有风吹着满坡的灌木丛哗啦哗啦摇荡,偶尔从上方极高的地方传来一两声雁鸟的长鸣。 小路两旁长满了带刺的灌木,开着细碎而茂盛的黄花,龙敦从腰间抽出一把宽厚的大刀,挥舞着砍去那些肆意伸展的,细长而尖利的刺丛。青栾小心翼翼地跟在后面,仍然一不小心就被尖刺挂住了衣服,他挣了好几下才摆脱开,回过头仔细地看着那些嚣张的灌木丛。 “这不像是东陆的灌木啊,怎么会长得满山都是。” “这东西本来只长在殇州寒冷的高原上的,我们叫它铁牙。”龙敦头也不回,喘着粗气说道,“传说是盘古大神的牙齿变成的,坚硬得可以刺穿牦牛皮。那位萨满或许是想用这些刺来保护自己的神殿,免得被这附近的人骚扰。” 青栾轻轻颤了一下,停下来扯开另一丛顽固的尖刺。 “那些传说可..能是真的。”他轻轻说道,“这地方有一种很奇怪的感觉,又寒冷,又沉重,像一块很大的磐石,埋在地下几千年似的。” 龙敦停住了脚步,回过身来望着少年苍白的面孔,绿盈盈的眸子宛如两道脆弱的火苗般闪烁不定。 “我好像不该带你来这里。”他吐出一口气,闷声说道,“不然你先回去吧,我一个人上去。” “我不要紧的。”青栾第二次轻轻摇了摇头,“是我自己想出来转转,既然来了,就应该跟你上去看看传说中的神殿。” 走了许久,两人终于登上山丘顶端。虽然已经是夏天,四周却环绕着异常寒冷的风,粗重和细弱的喘气声弥漫在空气中,腾起一团团白雾。 突然间,两道呼吸同时停止了。 青栾与龙敦同时瞪大了眼睛仰望前方,平整的山顶如同一个天然形成的巨大祭坛,在面前铺展开去,无数粗糙而庞大的石柱一圈一圈地耸立着,形成九个同心的圆环,最外侧的石柱比龙敦还要高出快一倍,内侧的每一圈都比外侧更加低矮下去,最内侧只有不到半人高,环绕着一小片圆形的空地。那些石柱的形状很不规则,仿佛是直接从巨大的山石中切割下来的,表面布满砍削与常年风蚀的痕迹,宛如他们脚下的山陵一般古朴而沧桑。 石柱的下部深深埋在泥土与茂盛的荒草之间,大风吹拂过长满了长穗的草丛,掀起一轮又一轮暗绿与银白的波浪,然而那些石柱却巍然不动,如同它们千百年来始终坚持的沉默。 “就是这里了。”龙敦握紧双拳,脸上透出圣洁而狂喜的光芒,“萨满的神殿,盘古大神降临的地方,可以保佑我找到鹿嘉。” 青栾呆呆地站在原地望着,这完全不像他想象中的神殿,没有神龛,甚至没有屋顶,然而天地就是它的屋顶与地板,整座山陵就是它的祭坛,大神无所不在,在天地之间支撑起整个世界,与它的子民同在。 龙敦迈着沉重的步伐向前走去,荒草被他巨大的脚掌压倒,又在他身后缓缓站立起来。他一直走进最中央的空地,双膝跪下,从巨大的包裹中拎出一坛烈酒,砸开坛口仰头倒进喉咙里。 酒里掺了鸡和羊的血,有一股红艳的色泽,泼洒在夸父近乎赤裸的身上,粘粘腻腻地缓缓流下,渗入深青色的草丛中,酒香混合着浓烈的血腥气,如同火焰一般飘洒开来,青栾闻着那味道不禁打了个寒颤,他退后一步,紧紧抱住自己瘦弱的肩膀。 龙敦仰望天空,伸出粗壮的手臂连拍了三下手,开始边跳边唱起古老的歌谣。他唱的歌词没有人明白,却是沧桑而悠远的,犹如来自大地的喑呜,他的舞步缓慢然而有力,每一步都重重地踏响了脚下的土地。 浑身赤红的夸父在灰白色的石柱与暗绿的荒草间舞蹈歌唱着,青栾透过石柱间的缝隙静静地凝望了一阵,终于转身离去。 下山的路上没有风,然而灌木丛仍在沙沙作响,青栾拖着疲惫的脚步从荆棘中走过,有人正在林子的尽头等着他。 陌生人裹着破旧的黑色斗篷,像一个影子般蜷缩在树洞中,浑身散发出腐败的气息,黑暗中只有一点零星的光芒泄露出来,像一只眼睛。 “这位公子,你怎么会来这里呢?”他低声开了口,嗓音分辨不出男女,却是圆润而优美的,略微有一点沙哑,像是一块磨砂的碧玉,又如微风吹过的湖面,“这里是夸父的神殿,不是你来的地方。” 青栾低着头走过去,然而身后的树洞里却发出一连串轻柔的笑声,在空气中久久萦绕盘旋,缠绕住他的脚步。 “我知道,你明明不信他们的神,却偏想跟着来看一下神殿是什么样子的。”那声音若隐若现地飘浮着,爬进他的耳朵,“只因为像你这样的存在,注定是永远虚无缥缈的游荡,没有一个信仰作为寄托。” 青栾回过头,冷冷地望着黑暗中的身影:“你又是什么,废话那么多。” “我不过就是坐在这里,告诉往来的人们一些事情而已。”那声音越发甜腻起来,“无论是过去还是未来,我说的一向都很准的,公子想不想听呢?” “不想。” “呵呵呵,果然是个倔强的孩子啊。”影子一边吃吃低笑着,一边从斗篷下伸出一只洁白的手,“其实听听别人的话未必是件坏事,以你这样美丽的身躯和容颜,只要肯乖巧一些,什么样的荣华富贵得不到,何必四处漂泊游荡呢,你说是不是?” 光洁如玉的手臂泛着淡淡的光,竟看不见一丝青筋与赘肉,完美的像是用冰雪雕出的一般,微微向上翘起一个富有诱惑力的弧度。青栾极力抗拒着,却仍不由自主地向前慢慢挪动脚步。就在他伸出手去接触那条手臂前的瞬间,一道寒颤漫过他的全身,挣断了细若游丝的控制线。 “魅惑术!” 他嘶哑着嗓子低低喊道,一把扯住破烂的斗篷下摆用力一掀,那完美的手臂顿时化作一道呛人的黑烟。展现在破布中的是一具异常骇人的身躯,仿佛在火焰中焚烧得只剩了熔化的骨架,一只巨大的眼睛镶嵌在分辨不出五官的脸上,正一眨不眨地瞪着他看。 “呵呵呵呵,我的样子很可怕么?”声音依旧是甜丝丝的,却充满恶毒的笑意,“不用怕,我们是同类,只是因为我凝聚失败了,便只能呆在这种地方,终年不能出去见人。” 青栾退后一步,那个丑陋的形体已经慢慢向他移动过来,悄无声息地宛如一滩影子,“这城中多的是你这样单纯的魅,以为凭着自己漂亮的外貌和一点点可笑的魅惑之术,就能讨得别人的欢心,永远厮混在他们中间,享受尘世间的一切幸福,你知道他们的下场是什么吗?”漆黑如煤炭的手指在空中划了一个圈,“不要妄想了,你从哪里来,最终还要回到哪里去。与其空欢喜一场,不如把这具身躯交给我吧,我会好好使用你的美貌,让世间的每一个人都屈服于我的脚下。” 瞬间,那一滩黑影飘散开来,如同遮天蔽日的黑暗怪笑着扑过来。 青栾沿着窄小曲折的街道飞跑着,两侧无数黑影从墙后闪现出来,伸出千万条手臂拦截他。他闭上眼,告诉自己那只是幻术,然而兴奋得笑声和喘息声仍在耳边徘徊,编织成层层叠叠的网缠绕住他的脚部。 他拼命向前跑,觉得胸口仿佛一团火焰在燃烧。一只枯骨一般的手臂从背后搭上了他的肩膀,指尖锋利而冰凉。青栾颤抖得如同一片枯叶,只觉得全身的力气都被吸干了。他脚下一软,几乎要瘫倒在地,却仍挣扎着向前扑去。 突然间一阵强风袭过,那只手臂随着清脆的响声断裂跌落,化作一层黑烟。青栾跪倒在烟幕中大口喘着气,眼前幻化出无数纷乱而恐怖的影像,就在他几乎要直挺挺地倒下时,一只温暖而有力的大手按住了他的肩膀。 “我听到你在呼喊,跑下来看看。”一个声音说,“不要紧吧?” 身后是那个熟悉的高大身影,龙敦手中举着他的巨刀,仿佛一尊传说中的天神一般站立在斜斜的阳光中,身上脸上满是荆棘滑出的伤痕。 青栾摇着头,笼罩在周围的黑暗与笑声渐渐散去了,如同噩梦一般消失在空气里。他摇摇晃晃地站起来,暗绿色的瞳孔逐渐恢复了光泽。 “我没事。”他第三次说出这句话,踉跄了一下,慢慢扶着墙向前走去。 龙敦紧跟在后面,随便踢了踢堆在地上的几片破布,说:“这是什么?” “没什么。”青栾咬紧了嘴唇,头也不回地说,“什么也没有。” 城北,清寒街。 店铺门上没有匾额,只在屋檐下挂了一把古旧的长刀,斑斑的铜锈爬满了沉重的刀身,每当有风吹过的时候,会在刀刃上激起一层若有若无的嗡鸣声。 小小的店铺在南淮城中这个僻静的角落里不动声色地伫立了一百多年,却始终没有名字,知道这里的人就用“鸣刀坊”这三个字来称呼。风暮涯跨进漆黑的大门,听着那声音在背后如同一根细韧的铜丝般绵延不绝,只觉得一股寒气渗入了身体,脚步禁不住颤了一下。 店铺里面倒是收拾得很干净,只是阴暗了一些,光线从正上方的天窗中落下来,照着一尘不染的青石地面。柜台后面是两排层层叠叠的架子,大半都笼罩在黑暗中。 一个消瘦而微有些驼背的男子从高大的柜台后面走出来,手中还握着一把裹在麂子皮中的短刀,像是刚刚擦拭到一半。 “公子想看些什么?”他说话声音低哑得如同砂石相互碾压而发出声响,磨得人耳朵有些不舒服。 “随便看看。” “公子是外地人吧,居然也知道小店。”店主弓着背慢慢走过来,他嘴角有一道疤,看上去仿佛永远挂着笑,“我们店里各种兵刃很多,不知道有没有公子看得上的。” 风暮涯还没说话,门外一阵清亮的笑声突然间打破了宁静,咕咚带着耳都奔进屋来,兴高采烈地叫道:“门外那把刀可真好玩哪,风哥哥,这就是你说的那个地方么?” 店主望着女孩和身后的狰像两团火焰般涌进门,却一点没有大惊小怪的意思,只是笼着双手桀桀地笑。 “呵,呵,姑娘也喜欢那把刀啊。这刀是小店祖上传下来的,名字已经遗失了,据说是前朝青阳王用过的配刀,如今刀身已经锈了,不堪打磨,不过样式古朴,正好挂在门口做个招牌。” 咕咚清亮亮的大眼睛转了两下,说道:“这么说这里是卖刀的了?我正好想买一把呢。” 风暮涯扯了扯她乌黑的发辫,笑着说:“你要刀干什么,那可是男人用的东西。再说你已经有了耳都,还有谁敢欺负你啊。” “我住在彤云山下的时候,每家帐篷里的姑娘身边都有一把刀的。”咕咚嘟着嘴,不服气地说道,“阿妈曾经说过,等我长大了就送我一把,她说女人有了刀才能保护自己,将来还要保护自己的丈夫和孩子。耳都只能保护我不被野兽欺负,出了彤云山,还是得我保护它。” 风暮涯看着她振振有词的样子,不禁笑出了声:“好啊,既然这样,你就在这里买一把刀吧,算作我替那个阿妈送给你的。” 店主站在一旁,也跟着笑了起来,说道:“我们店里的短刀也很多的,每一把都是上品,可以用一辈子,姑娘尽管自己挑一把喜欢的好了。” 说着他拍拍手,从角落里走出一个身穿黑衣的青年,他低声对那青年说:“阿斩,你这就带这位姑娘去库房,挑一把合手的短刀。” 咕咚一蹦三跳地跟着那青年消失在架子后面。店主回过头来,问道:“不知道公子又想要些什么呢?” 风暮涯抿着薄薄的嘴唇笑了笑,从怀中摸出一个细长的包裹来,递到店主青筋毕露的手中,淡淡说道:“没什么,只是想请人帮我看看这样东西。” 白棉布被小心地揭开,露出一把比手掌略长的匕首来,柄和鞘都是紫檀木雕成的,纹饰古拙而细密,比寻常的匕首要轻了许多。店主向前走了两步,借着天窗中投下的光仔细打量着,又用干枯的手指叩了叩外壳,里面隐隐地泛出叮的一声轻响。 他摇了摇头,将匕首原封不动地交回风暮涯手上,咳了两声说道:“是把很漂亮的匕首,年代也悠久,不过材质和工艺都算不上精良,只能当作古董赏玩而已。” 风暮涯握着匕首长叹一声道:“我原本以为,鸣刀坊的店主会是个识货的人,想不到也跟寻常人一样庸俗呢。” 店主并不动怒,低声说:“公子的意思是?” “我虽然不是行家,却也知道,兵器这种东西,就跟人一样是分为许多种的,有的徒有外表华丽,有的笨拙却实用,有的如英雄横空出世,扫荡天下,有的狠毒阴险,不用出鞘便能见血,有的能保护主人一生平安,有的却可以焚毁一个人的灵魂。”风暮涯淡淡地说着,仿佛只不过在品评天下美酒一般,“这世上的庸人只知道火山河洛打造的兵器才是上品,这其中又以魂印兵器最为珍贵,却不知道刀剑如人一样本没有贵贱之分。那些杀气最重的神兵利器如同乱世中的英雄一般,可以劈斩乾坤,却始终只能为人世间带来灾祸,对一个寻常女子来说,或许反没有她的心上人常佩身边的一把短刀来得珍贵吧。” “公子说得不错。”店主低声说着,重新拿回那把匕首,放在手中慢慢摩挲,“然而兵器这种东西,终究是铸来伤人的,一把没有刃的匕首,恐怕没有人会来买吧。” 他慢慢地抽出匕首,露出乌金色的刀身,两侧古拙的纹路中填满了暗红的朱砂,只看花纹的色泽便知道这把匕首曾经历过多少岁月的洗涤,仿佛每一道纹路中都隐藏了一个故事。 “看得出是羽族当年的工艺。”他长长地叹了一声,“传说两百年前宁州羽人曾与贲王朝有过一战,羽族军队不擅铸造兵器,刀剑矛盾之类装备比贲军的要差出许多,又被隔断了前往越州购买兵器的道路,导致一年中频频惨败。后来羽王派出一支千人小队秘密南下,花重金收买河洛匠人,学习炼造之术。传说他们中只有七个人最终回到到了宁州,却为羽人的兵团铸出了自己的兵器。这种技术在宁州早已失传了,只有几件铸得较好的兵器留下来藏书网。” 风暮涯愣了一下,店主却不看他,只是低着头,仿佛自言自语般继续说道:“这把匕首的样式和质地奇特,且经过这么多年仍然不锈不腐,刀身几乎没有丝毫磨损,不像是寻常兵刃,大约是一把极为贵重的礼器吧。” “不错。”风暮涯垂着头淡淡说道:“那场战争过后,七名羽族工匠尽平生之力,最后甚至跳入火焰中祭炉,终于铸出了一套兵刃,作为镇国之宝封在年木下,祈望永保宁州太平。传说原本共有七件不同的神器,经过这么多年战乱,大半失传或者毁坏了。这把匕首叫做祈年,是七件神器中最为小巧精致的一把,自铸成之后还没有开过刃,后来传入风氏柏木尔城邦领主家中,成为家族代代相传的荣耀。” “呵,呵,想不到这套神器居然是真实存在的。”店主又干涩地笑起来,“我已经很多年不收藏那些传说中的兵器了,如果是年轻的时候,听到这样的故事一定会热血沸腾吧,只可惜现在老了,只能守着这个小店做些倒卖生意。” “如果我说,这把匕首我想要卖给你呢?” “那恐怕是太贵重了。”店主仍然嘴角挂着笑,“不知道我能不能出得起这个价钱。” “我只要一把剑作为交换而已。”风暮涯神色淡定地说道,“一把你店里的剑。” “公子想要哪一把?” “那要看了才知道。”风暮涯说话的时候,嘴角浮现出一层如同刀光一般锋利的笑容,“我想要的,是一把真正能够为我所用的剑。” 店主手中的匕首被无声地推回鞘中,许久,他连连咳了几声,慢慢地说道:“我大概明白公子的意思了。” 幽暗的库房里,灰尘随着扰动的空气四处弥漫,一排排芸香木的架子静静立在微弱的光线中,不知延伸到多远的地方。 年迈的店主在这狭小而昏暗的空间中却变得分外敏捷起来,他拉起风暮涯的双手,仔细检查了从指尖到手肘的每一寸关节与纹路,甚至凑近了耳朵去听叩击手腕发出的声音。 “公子是用惯了匕首的人,使不得重剑。”他悄无声息地穿行在迷宫般的架子中间,嘴里喃喃自语般低声说个不停,“然而越是轻的剑越是不易着力,需要极利得刃才发挥得出威力。我这里有一把‘景风’,可以一次划开十张生皮。” 他边说边随手拉出身旁长长的一根木架,露出藏在其中的一道金红色光芒,却又立即推了回去。 “锋芒太盛。”他几乎是叹息着说出这几个字,转身折向另外一边。 风暮涯无声地跟在他身后,两边架子上是用暗金写出的一个个名字,都是那些仿佛有生命的剑曾经拥有的故事。 店主又抽出一把蓝黑色的剑,手指从剑身上抚过,所到之处逐渐泛出幽蓝的光和咝咝的嗡鸣。 “是把不堪寂寞的剑呢。”他点了点头,瞥一眼风暮涯修长而苍白的手指,“只怕你难以控制。” 一把又一把剑从他手下抚过,金属色的尘埃浮荡起来,仿佛被唤醒了往昔的记忆在空气中萦绕徘徊。突然间他停下脚步,从黑暗的角落里慢慢抽出一道厚重的活门,露出一把躺在寒气中的短剑,低声说道:“是把好剑呢,铸得很精致,只可惜封了一个不该封的魂进去,以致没有人能用了。” 剑鞘是青灰色的,铸满细密精美的花纹,上面结了一层厚重的霜。风暮涯问道:“这把剑叫什么名字?” “‘小谢’,呵,呵,是个有趣的名字吧。”店主又笑着咳起来,“是几十年前一位隐居的河洛工匠为他病中的好友所铸的,剑快成时友人的生命也快到了尽头,他便按照好友生前最后的愿望,将他的魂魄封入剑中,并用自己一生来守护这把剑。” 风暮涯捧起剑,冰冷的质感顿时穿透了手心向上侵入,仿佛整个身体都要冻僵了似的,然而那其中却有某种东西隐隐颤动了一下,仿佛从沉睡中听到了声响。 “自从那位工匠死后,还从没有人做过小谢的主人,连我也不知道它究竟是一把怎样的剑。魂印兵器往往性格乖戾,不是随便谁都能用的。” 话音刚落,风暮涯已经握住剑柄,笑着说道,“既然如此,就让我拔出来看看如何?” 店主沉默一阵,问:“公子可想清楚了?” 风暮涯还没回答,身后却响起一阵杂乱的声响,一个女子急急的声音如同一道光芒般闪进来: “暮涯,不要!” 风暮涯头也不回,轻声??笑起来:“我就知道你会找到这里,可惜你来晚了一点。” 他轻轻一推,剑身就像一段流水般无声地滑出来,青白的光辉顿时照亮了他的面庞。 剑刃轻薄得近乎透明,泛出淡青色的光芒,宛如用冰雕成的一般散发出阵阵寒气。风暮涯的右手已经冻得发紫,然而脸上却始终挂着笑,转过身来说道:“真的是把好剑呢,这笔买卖并不吃亏。” 风晨晖面色惨白地依在门口,只是一声一声喘气,眼里满是绝望的神色。咕咚站在她身后,惶恐不安地望望这个又往往那个,许久才低声说道:“风哥哥,我不是故意……” “当然不怪你。”风暮涯轻柔地说,“姐姐能来,反而是件好事。” 风晨晖神情凄楚,嘶哑着嗓子低声说道,“你还是卖掉了祈年,为什么?” “我说了,我要一把真正能用的剑。”风暮涯站在微弱的光线中慢慢说道,“难道你以为,想在这个世界上生存下去,凭这一把没有刃的匕首就可以么?你们都说这把‘祈年’尊贵无比,是宁州的镇国之宝,是柏木儿家族的荣耀,然而它却保不了宁州的平安,保不了柏木儿家上下几百条人命,甚至保不了他们家最后一对儿女的安危!两百年来这把匕首被供在祭坛上,没有人敢靠近一步,到头来却为了你不受人欺凌而饮了一个无赖肮脏的血!” 风晨晖颤抖了一下:“那都是过去的事了……” “不错,你我都希望这样的日子永远不会回来。”风暮涯咬紧雪白的牙齿硬生生地微笑着,“吃猪一样的东西,像狗一样打架,但是有些东西是忘不了的。我一直发誓要保护你,可是我毕竟没有那些恶棍力气大,最终不得已才用祈年当了凶器。就是那样一把尊贵的匕首,被我用来在那人满身肥肉里捅了不知道多少下,到最后他终于无法动弹了,我的胳膊也像断了一样一点力气没有。你以为我后悔么?不,那样的恶人死有余辜!可是下次遇到更多更强的的敌人,我还能用它保护我们两个的安全么?从那时起,我就发誓一定要拥有一把足够锋利的剑,不然我夜里都不能安睡!” “你居然还记得……我曾经拜托团主让你忘了这一切的,你居然还是想起来了……”风晨晖颤声说着,向前慢慢走去,然而白衣的年轻人却只是退后一步。 “姐姐,你太善良了。”他长叹一声,“忘记又能怎么样呢,你以为这样就能让我不再拔剑么?自从那一夜之后,你我都回不去了,不管前方是怎样的绝境都只能奋力向前,哪怕羽翼落尽,摔得粉身碎骨。从今天起,我会用这把剑扫平我们前进路上的一切障碍,保护你不受任何威胁,请你相信我。” 说完他将手指慢慢靠上剑锋,锐利的寒气瞬间滑开他的指尖,以惊人的速度吮吸着滚热的鲜血。血从伤口涌出,化作千丝万缕,像一张精细的蛛网般爬满剑身,伴随着某种仿佛是脉搏的跳动而散发着淡淡的红光,又突然间熄灭了。 风暮涯略有些惊异地望着手中的剑,剑身依然清凉如初,看不见一丝血痕,只是寒意全无,温润得有如人的皮肤,安静地躺在他手里。 “这便是魂印兵器了,饮了你的血,觉得你可以做它的主人。”店主沙哑而疲惫的嗓音在一旁响起,“公子与小谢看来真的有缘,这把剑你拿走吧。” 风暮涯收剑入鞘,向店主深深地行了一礼,慢慢走出幽暗的库房。 太阳已经徐徐滑了下去,屋檐下的长刀仍在横疏的光线中悠悠长鸣,斑驳的刀身笼上了一层淡金的光辉。风暮涯闭起眼睛,许久才缓缓睁开,低头问咕咚:“你的刀买了么?” 咕咚点点头,亮出怀中一把五寸来长的短刀,刀套是羊皮缝制的,上面绘了漂亮的朱红色花纹。 “是把好刀。”风暮涯笑了笑,握住她的手,“时候不早,我们也该回去了。” 三条长长的影子沿着幽静的街道渐渐消失在远方,不再回来。 Chapter09 镜方 暮色朦胧,半片淡白的残月斜挂在半空中,如同孩子随意剪出的图样。街道两旁的路灯一盏一盏被点亮,无数跳跃的火苗在潮湿的空气中晕成一排淡黄色的光圈。 戈遥举着一串糖人走进境方阁窄窄的门廊,迎面正遇上青栾面色惨白地走出来,只是跟她打了个照面便一言不发地消失在门外,后面紧跟着是风暮涯高挑的身影。 “怎么了?”她疑惑不解地问道,风暮涯低头淡淡一笑,低头说道:“没什么,吵了一架,都是我这把剑惹出来的。” “你的剑?”戈遥好奇地望向他的腰间,小谢正静静地悬着,暮色中泛着微青的光芒。 “很好看的剑啊,新买的么?” “是啊,花了很大代价才买到的,想不到青栾他居然这么讨厌这把剑。” “到底是为什么呢?” “是我的错,魂印兵器这种东西,对魅可是很危险的……算了,说了你也不明白。”他像是自嘲般微笑着摇了摇头,随手在戈遥肩膀上拍了两下,“对了丫头,今天过得怎么样啊?” “还可以吧。”戈遥瞥他一眼,低下头说道,“你们大家都不知道跑哪儿去了,我只好一个人出去逛,随便转了些地方。” “哦,那就好。”风暮涯漫不经心地应道,下巴朝她手中花花绿绿的糖人点了点,问,“这是你买的?” “当然不是了,我又没带钱。”戈遥别过头去,“是一位大叔帮忙买给我的,他说白鹭团进城时见过我的表演,觉得很好,想过两天请我们去他家唱一场。” “哦,什么样的大叔?”风暮涯微微挑起俊秀的眉梢,“就为这送你东西?一定也请你顺便去他家坐坐吧。你这丫头也太轻信了,万一是骗子怎么办。” “是位上了年纪,看上去很斯文的大叔。”戈遥提高了声音,“也没请我去他家,不过带着我逛了逛文庙,讲了些城中的典故什么的,最后还送我回来,是你想太多了!” “防人之心不可无。”风暮涯似笑非笑地翘起薄薄的嘴唇,“看起来斯文的未必就是好人了,你这丫头经历过的事情还太少,不明白这些道理。” 戈遥突然生了气,一跺脚大声喊道,“好了好了,出门的时候你们谁都不管我,这会儿又说这说那的,算什么意思啊!反正我也不过跟着你们混几天饭吃而已,今后大家各走各的,是死是活,还能让你管一辈子不成?!” 风暮涯愣了一下,脸上反而泛出淡淡的微笑。 “你说的也对。”他轻柔地抚了抚戈遥的额发,俯下身望着她怒气冲冲的眼睛,低声说道,“就算再亲近的人,也不能照顾彼此一辈子,何况区区旅伴而已呢。所以你要记住,好好保护自己永远是最重要的,千万要小心。” 说完他直起腰,转身向房中走去。戈遥一个人呆立在原地,以为刚才在那双锋利的青灰色眼眸中,竟然看到了淡淡的哀伤。 晚饭设在后院的小荷塘边上。初夏的夜晚,凉风卷携着清雅的荷香徐徐吹来,配上丰盛精致的菜肴,原本是一片十分惬意的气氛,然而桌边的几个人各自怀了不同的心事,一顿饭吃得悄无声息。 咕咚端着饭碗,一双大眼睛在每个人脸上转过来转过去,眼看着一顿饭就要吃完了,她终于忍不住开口说道:“今天风哥哥买了一把刀送我呢。” “哦,什么样的刀?”团主轻笑着望向她,咕咚从马靴里抽出短刀递过去,骄傲地说:“是我亲手挑中的,那家店的主人都夸我有眼光,说这刀是专门为女孩子铸的,刀刃上加了精钢,比一般的刀要轻便,却锋利无比。” 团主抽刀出鞘,果然一道雪亮的光芒泻出来,众人也跟着称赞两句。咕咚忍不住接着说道:“其实我这把刀不算什么,风哥哥那把剑才真是……”话刚一出口,她突然觉得不对,硬生生地把后面几个字咽了回去。 青栾一直坐在角落里默不作声,这会儿冷冷地站起来说道:“大家兴致很高啊,可惜我身体有些不舒服,先失陪了。” 咕咚连忙扯住他的衣袖,连声说道:“别走别走啊,我不是故意夸他的剑……再说风哥哥也不是故意……总之你不要急着走就是了。” 她一向性格直率,这会儿反而不知道该说些什么,风暮涯端起酒杯走到青栾对面,朗声说道:“今天的事,是我一时考虑不周,不小心冒犯了你。从今以后,不到万不得已,这把剑我绝不在你们几位面前拿出来,这样不知道你可不可以原谅我?” 青栾侧着头不说话,风暮涯举起杯子,轻轻一笑说道:“光嘴上说说显得没有诚意,我自罚一杯。”说罢一仰头便把一整杯烈酒倒进喉咙里。 酒是小店里自己酿的玉梁春,多少有些辛辣,风暮涯在众人惊异的目光中慢慢放下酒杯,俊秀的眉梢微微皱了两下,终于忍不住轻咳了两声,双颊顿时烧得通红。 青栾目光闪动了两下,一把夺过杯子说道:“你不是不能喝酒么。” 风暮涯勉强笑了笑,张开嘴却说不出话来,便在青栾肩上轻轻拍了一下,慢慢走回座位上坐下。静了一会儿后,团主拍手笑道:“这样最好,大家有什么不愉快,一起喝两杯就趁机忘掉了。今晚夜色这么好,应该高高兴兴地喝酒聊天才对。” 咕咚忙说:“是啊是啊,说起来也好久没讲故事了呢,今天该轮到谁了?” “要说轮bbr>流的话,还有三个人没讲。”团主拿出锦袋放在桌上,却不打开,“我的故事每次都是要放到最后讲的,戈遥现在还没有牌子,不如先从小晖开始吧。” 风晨晖低头抱着琴,不时随手在弦上弹拨几下,琴声像暗夜里低沉的雨点般动一下西一下地响着。许久她才抬起头来,眼望着月光下淡白的荷影,慢慢地说道:“我一向不太会讲故事的,不如就说说我这把琴好了。” 琴声铮地一声落地,周围陷入一片寂静中,许久才听见黑衣女子幽暗的声音缓缓响起。 “这把琴你们都见过的,一直被我带在身边,是很多年前一位不知道名字的流浪歌手做了送给我的,做好之后他也没有来得及给琴起名字就走了。” 那真的是太久以前的事情了,歌手来到南药城的时候,我只有六岁,跟全家人一起住在最高的龙璜树上。龙璜最大的枝杈上坐落着父亲的宫殿,那时的他每天就坐在宽大的门廊上,阳光从树叶缝隙中透下来,照耀着他背上洁白的羽翼,周围满是花和草叶的香气。 每天会有许多人来到树下,把写有各种事情的紫桐叶恭恭敬敬地放入一个小吊篮里,由父亲身边那个高大而沉默的贴身侍卫木砂烈把篮子拉上去,一件一件念给父亲听。父亲老了,眼睛不如年轻时那么好,但仍是南药城中最有智慧也是最有地位的人,他听完一件事情后便从身边的一罐红醋栗和另一罐黑醋栗中选一颗放回篮子里,红的代表赞同,黑的代表否决。 流浪歌手来到树下的时候,什么都没有说,只是抱着他的七弦琴弹了一首曲子,据说他弹琴的时候,周围一片寂静,风不再吹着树叶沙沙作响,鸟儿也停止了鸣叫。一曲听完之后,父亲从旁边取过一盏金雀枝编成的的花冠抛给他,歌手鞠了一躬,从此便在附近用树皮搭了座简陋的小屋住下来。 歌手是个很快乐的人,每天不是弹琴唱歌,就是用树叶记录我们羽族的歌舞,用的是他们人的文字。后来他用他的琴和歌声交了许多朋友,也慢慢学会了羽族的语言。 有一天我坐在龙璜树最低的枝杈上唱歌,他从树下经过,便停下脚步跟我打招呼。 “早啊,公主。”他仰起头说,黑褐色的眼睛在阳光下如同两颗闪闪发亮的琥珀。 我也说:“你好,歌手,最近怎么听不到你的琴声了呢?” “因为我已经开始学着欣赏林中的乐声了。”歌手笑着回答,“这里的每一棵树,每一朵花,每一片叶都有他们自己生命的音乐,我怕我的琴声扰乱了这天然的节奏。宁州真是音乐的仙境,我到过许多地方,最终总会厌倦那里的乐声,不管是宛州清丽缠绵的丝竹,还是北陆粗放豪迈的号角,都不能留住我,可是到了这里我却渐渐开始不想走了。” “真的有那么神奇么?”我好奇地问道,“我为什么听不到呢?” “因为你从生下来就住在这里,听惯了林中的乐声啊。”他笑得更开心了,“就像你现在住的这棵树,几百年来汲取着南药城中所有最精粹的水和空气长大,它的每一道最细微的纹理都是用音符编织成的,如果能做成一把琴,那一定是世界上音色最独特最美妙的一把琴了。” 我们宁州的余人崇尚天空和树木,平时很少砍伐林子里活着的树,冒犯了居住的树更是最大的不敬,听到他这样谈论到龙璜树,我心里很不高兴。歌手还不知道自己的玩笑开得过分了,继续说:“一棵树可以遮风蔽雨,一把琴却可以伴你行走四方,真要选择一样的话,公主会怎么决定呢?” 我扭过头去不理他,歌手似乎发现自己说错了话,歉意地笑了笑,便离开了。 故事说到这里,黑衣女子抱着琴陷入暂时的沉默中。风暮涯被刚才的那杯烈酒烧得两眼通红,斜靠在椅子里放声大笑起来。 “那么多年前的事,姐姐记得还真清楚啊!”他眯着眼睛,青灰色的眸子周围仿佛是着了火,“那时你一定没想到,他说的话有一天会成真吧。” 风晨晖瞥他一眼,却不说话,手指轻柔地从琴身上抚过,漆黑的纹理从她指尖下泛出蜂蜜一样的光泽。过了一会儿,她继续说道:“我八岁那年,蛮族真颜部的骑兵越过铁剑峡,进犯宁州西南的土地,父亲派遣柏木儿家的将军们带兵抗击。战争打得很激烈,每天都有用暗红色的苦栌叶写成的战报被送到父亲面前,战报上的血腥气弥散开来,充满了整座南药城,连鸟雀的歌声都听不到了。” 有一天清晨,大家还都在睡觉,年轻的歌手却背着他心爱的七弦琴和一点简单的行李来到树下,拉响了我窗前的会客铃,把我从梦中叫醒。 “公主,我要走了。”他微笑着,站在树下向我行了个礼。 “你要去哪里啊?”我睡眼惺忪地问。 “离开宁州,去别的地方。”他仍旧笑着,却失去了那种明亮的光泽,“南药城就快保不住了,宁州也会跟着陷入战乱中。我是个流浪歌手,就像这林中的鸟儿一样,要飞到更安全的地方去了。” 我生气地说:“你在胡说什么啊,南药城是我的家乡,是我父亲掌管守护的城市,怎么可能会守不住呢?” “你父亲曾经是个大英雄,只可惜他现在老了,真颜部又是有备而来,这场战争是一定会输的。”歌手仰着头轻轻地说:“公主,你是个快乐的女孩,我本来应该做一把琴送你的,只可惜没有时间了,我就为你弹首曲子作为临别前的礼物吧。” 那是一首优美的曲子,却被他弹得那么悲伤,整个宁静而清新的早晨都因为这琴声而蒙上了一层雾气。曲子弹到一半的时候,父亲却突然从他的卧室中走了出来,身后跟着木砂烈。 “歌手,你这么急着走,甚至不肯来跟我道别么?”他眯着眼睛慢慢地说,身上的袍子在晨风里猎猎拂动。 歌手笑了笑,还没来得及说话,木砂烈已经跳下树,一拳将他和他的琴重重打倒在地。 “风大人早就怀疑城里出了内奸,不然蛮族的骑兵怎么能轻易穿过最崎岖难行的铁剑峡?”木砂烈冷冷地说道,“这个时候要走,简直是不打自招,你以为大人能这么随便放过你么。” 都说羽人体质瘦弱,近身搏斗不是其他种族的对手,木砂烈却是南药城中少有的健壮勇士。歌手被那一拳打得嘴角都是血,却并不挣扎,连上仍旧带着淡淡的微笑,被卫兵们带去地牢了。 地牢没在一株坏死的树根下面,只有一道窄窄的天窗通向地面。我趁着别人不注意,偷偷带着被摔坏的琴去看他。歌手对我笑笑说:“谢啦,公主,这把琴我暂时用不上了,你自己要多小心。” 与真颜部的战斗又打了半个多月,一天晚饭时,父亲面色沉重地对我们说:“蛮子的军队怕是很快要打过来了,南药城是宁州的西南门,一旦失首,东面的大片土地也要陷入危险中。我已经决定,要带领城中所有战士与南药城共存亡,家里满了十五岁的男孩留下来陪我们守城,剩下的明天早晨跟着木砂烈离开这里,暂时找个安全的地方藏身。” 木砂烈跪下来说道:“风大人待我一向如同亲生儿子一样,我愿意留下来陪大人战斗到最后一刻。” 父亲摆了摆手,神色疲惫地说:“不要争了,柏木儿家多年荣耀,如今快要葬送在我手里了,我只求能够死在战场上。这些孩子却都还小,是我们家的希望,你要照顾好他们。”他蒙了阴翳的青灰色眼睛望着窗外逐渐暗淡下来的天空,叹口气说道:“只盼望勾戈山下的莽林能将蛮子的琴并多拖两天啊。” 那天夜里,整座城静得可怕,仿佛一切花草树木,飞禽走兽都失去了生命一般。半夜里,我突然被巨大的轰鸣与呼喊声吵醒了,睁开眼睛一看,外面是一片火海,连天空都被染得通红。 后来我才听说,那天夜里真颜部的骑兵夜行四百多里,成功偷袭了南药城。他们备足了油料和特制的重弩,从几百米开外直接射出火箭,放火烧城。那时正是初冬,城中草木都正是最干枯的时候,大火借着风势越烧越烈,许多人共从睡梦中惊醒,还来不及下树就被活活烧死了。 风晨晖说到这里,声音已经颤抖得几乎无法听清楚,她瞥了一眼醉倒在桌子上的风暮涯,低头深吸一口气,强忍着继续说道: “那时候暮涯只有五岁,或许不记得了,然而那晚的火焰与浓烟,我却永远没办法忘掉,直到现在夜里睡不着的时候,一闭上眼睛,仿佛还能听见整座城在火海中的呼喊与悲鸣声。” 那一夜的经过不想再提了,最终,父亲和家中十来个飞行能力最强的人,硬是凭着十几双羽翼拼尽全力飞了几百里,把我们这些孩子和女人带出了城。黎明时分,大家终于落入维玉山中,个个筋疲力尽,再也飞不动一步了。 那真是悲惨的一天,柏木尔家的最后三十几个幸存者被困在荒凉阴暗的山林中,灾难让所有人丧失了感觉,没有东西吃却不觉得饥饿,失去了亲人却不觉得悲痛。任何时候只要一回头,便能看见南药城上空巨大的黑色烟柱吞噬了天空,让人觉得一切都像噩梦一般,恐怖却不真实。 中午,大家随便吃了些苦涩的野草树根充饥,开始坐下来商量之后的打算,就在进行到一半的时候,远远的林子里却突然传来了响动,一个人影慢慢出现在高高的山梁上,走近了一看竟然是木砂烈。 站在我身旁的绮罗姐姐又惊又喜地迎上去喊道:“木砂烈,真的是你么?”我们大家都知道,她心里一直在暗暗担心着木砂烈,父亲却上前一步拦住了绮罗,沙哑着嗓子问道:“你怎么会在这里?” 木砂烈脸上一丝表情都没有,冷冷地说:“你们来,我为什么不能来?想不到你们几片翅膀飞得还真快,要不是我骑了瀚州的快马一路紧跟在后面,还真是追不上。”说完他手一挥,周围立即响起杂乱的马蹄声,二十几个骑在马上身披黑甲的蛮族士兵从四面八方涌上来,手里都举着拉满的弓,把我们牢牢围在中间。 大家惊异得半天说不出话来,许久,一位大哥才厉声喝道:“混帐东西,想不到你才是真正的内奸!” “当然,勾戈山一带地形如此复杂,不是我从中指引,真颜部的人哪能这么快破城呢。”木砂烈仍是冷冷地说:“可我并不是什么内奸,你问问你父亲就知道了,我身上有一半蛮族血统,这些跟随我的勇士们也算是我的族人。” 父亲声音颤抖着念道:“木砂烈,你……”木砂烈继续说:“不错,你们一定都没想到吧,堂堂柏木儿城主风浩翔身边的贴身侍卫,竟会是一个卑贱的无根民,是他和蛮族女子苟合才生下的杂种。” 周围人都不约而同地吸了一口冷气,望向父亲苍老而痛苦的面孔。木砂烈走得更近了,居高临下地看着我们,他的眼珠是深灰色的,冰冷得看不见一点光泽。 他咬着白得发亮的牙齿一个一个字地说:“风浩翔,这么多年来你向别人隐瞒我的身世,把我带在身边当作亲信使用,是觉得我应该感激你当年没有一刀杀了我这个杂种,就要死心塌地追随你是不是?你恰恰想错了,这么多年来,我无时无刻不生活在屈辱与仇恨中,我用尽各种方法掩盖我没有羽翼的事实,却还是被所有人嘲笑和欺负,你那些血统纯正的儿子和女儿们是怎么当着你的面捉弄我,逗得你哈哈大笑,你一定还记得吧,这么多年后,我终于可以用血洗刷那些耻辱了!” 大哥突然狂怒地大吼一声,以闪电般的速度拔刀冲过去,然而木砂烈的动作更快,短刀瞬间出了鞘,带着一道狂风呼啸自下而上划开了大哥的腹部。 血顺着刀柄渐渐流了满地,木砂烈踹开大哥的尸体,从他依旧圆睁的眼睛旁边走过,冲着父亲冷冷地笑了一声,这是我记忆中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看见他笑。 “看见了没有,这是蛮族的刀法,我一直偷偷在练,对付你尊贵而脆弱的儿子简直是不费一点力气。”他边说边慢慢退后,向身后的蛮族骑兵们举起了手,“我将会以我的这把刀和这匹马踏平宁州的土地,风浩翔,可惜你是不可能活着看到了。” 手落下的那一瞬间,母亲抱紧了我和暮涯,耳边听见的只有箭划开空气凄厉的声响,和亲人的身体纷纷落地的声音。 风晨晖说到这里,再次停了下来,她拿起桌上的茶杯喝了一口,眼睛在黑暗中泛着一点幽幽的光芒。 周围一片寂静,只有风吹过荷叶间的沙沙声,让人觉得夜色有几分寒冷。黑衣女子修长白皙的手指用力地交缠在一起,开始用疲惫不堪的声音为她的故事讲一个结尾。 “就这样,我们全家幸存的最后三十多个人就这样死在了蛮族骑兵的箭下,只有我和暮涯两个人活下来,最终救了我们的,是那个流浪歌手。” 我不知道歌手是怎么逃出地牢,又是怎么从那场大火中生还的,只知道他抢了一匹蛮族骑兵的马,跟着木砂烈的队伍一路奔过来,他到来的时候,寒冷的刀光正在我和暮涯两个人头顶闪烁。 歌手骑着马冲下山梁,手中的长刀瞬间割开了那个士兵的脖子。我以前从来没有见过他用刀,然而他的刀法却是我难以想象的,转眼间他已经连杀了七八个蛮族士兵,小小一片林地上到处是尸体和血。 那时候我似乎是昏过去了,醒来的时候,正躺在一条河边,睁开眼就看见歌手苍白的脸。 “公主,你终于醒了。”他勉强对我微笑了一下,脸上溅落的血迹还没有来得及擦掉,已经凝成了黑红色斑点。 我说:“我爸妈呢?” 他沉默着不说话。 我又问:“弟弟呢?” 他说:“他没事,已经醒了。” 我点了点头,又昏了过去。 整整几天几夜的骑马飞奔,就像是一场没有尽头的噩梦,我几乎分不清什么是真实,什么是虚幻,只要一闭眼睛,就看见无数死去的人在我面前张着嘴,却听不见他们在说什么。如果不是歌手一路照顾我,我大概早就死在荒郊野外了。 后来我们到了厌火城,那是一座凌乱而疯狂的港口,寒冷而漫长的冬天让这个地方具有了令人绝望的力量,我们躲在最阴暗的角落里,等待可以去往其他地方的船。 那同样是悲惨而不真实的日子,我发着高烧,从黄昏到黎明,无休无止地在那些内心深处的恐惧和死亡之间挣扎着;暮涯很长一段时间里都不说话,只是抱着父亲临死前给他的匕首静静望着窗外一小块时而阴晦时而明媚的天空,安静得如同一座石像;歌手总是尽力照顾我们两个孩子,不知从什么地方找东西来给我们吃。天太冷,他与木砂烈交手时被砍下的伤口一直没有好,已经开始溃烂了,然而无论什么时候他的脸上还是挂着微笑。 他从南药的废墟中带来了一段龙璜树烧焦的残枝,说要把它做 6210." >成一把举世无双的琴。夜深人静的时候,歌手一个人坐在门口,一边借着微弱的路灯光慢慢雕刻着龙璜木,一边吹起凄凉而动人的口哨。 半个月过去了,一切似乎在慢慢好转,我们终于等到了一艘前往澜州的船。 上船的时候他交给我一个包裹,说这是送给我最后的礼物,希望我能永远做个快乐的公主。 我还在奇怪他说的话,远远的突然传来了雷鸣一般的马蹄声。 “是蛮族的军队,厌火城快要被攻陷了。”歌手这次没有笑,他年轻而明亮的眼睛里充满了我无法承受的忧伤,“很抱歉,我不能和你们一起上路了,这次我必须留下来为你们挡住追兵。” 我张了张嘴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他后退一步,向我露出最后的笑容。 “再见吧,公主。宁州真是个美丽的地方,让我这只流浪鸟也有了家的感觉,只可惜你们要走了,或许我们还会在其他地方见面的。” 说完他便转身跳下船,飞跑着消失在狭窄的街道尽头,冬日早晨的薄雾里隐隐透出了绯红的血腥味。 后来我打开了他送给我的礼物,那是一本他亲自写出的曲谱和一把黑色的琴,这两样东西成为我流浪生涯中唯一的财富,每当我谈起这把?99lib?琴,就能听见各种各样的声音,它们总是讲不同的故事给我听。 一切终于结束了,黑衣女子长长地舒了一口气,,仿佛耗尽了一切力气。潮湿的夜风从街道尽头吹来,卷携着无数幽暗的风铃声。 过了许久,团主淡淡地开口说道:“你不是曾经说过,这个故事..不会再讲第二遍的么?” “没有关系。”黑衣女子望了一眼趴在桌上的风暮涯,轻声说,“反正那也只是一个故事而已。” 月色渐渐明亮起来,团主换过一壶新茶上来,对戈遥说:“轮到你了,你也为大家讲个故事吧。” 戈遥望了望大家,有些为难地说:“我一直待在那么偏僻的镇子里,过着普普通通的生活,真是没什么可讲的啊。”她咬了下嘴唇,小声说:“不然我随便讲个奇怪的事情,给大家听着玩好了。” 这个故事与我背上一个胎记有关。胎记是淡红色的,长在靠近脖子的地方,我自己看不见。听娘说,我刚生下来的时候,这个胎记只有针尖那么大,后来慢慢长大了,变成有点像是一片花瓣的形状。 记得小时候有一次,父亲带我去附近一个比较大的镇子上赶集。集市上人很多,我走着走着,看见什么都觉得新鲜好玩,不知不觉间一个人跑远了。 转过一个街角,我看见很多人围在一张桌子旁边,桌上摆了许多字条和竹签,一个笑眯眯的,看起来很和善的年轻人坐在桌子后面,人们一个接一个地走上前,问他各种各样的问题,他总是一边摆弄那些竹签,一边回答人们的问题。听过回答的人便把一个或几个铜钿放在桌上,满意地离去了。 我觉得很好奇,便跟着挤到桌子跟前,年轻人看到我,乐呵呵地说:“小姑娘,你也想过来算一下你的命运么?” 我说:“可是我没有带钱啊。” 他笑着说:“没关系,我只是一个正在学习占卜之术的学生,希望能一边练习,一边帮人们解答一些疑惑而已,你要是相信我,就让我帮你算算你出生时的星辰吧。” 我坐下来,他一边在纸上写下我的生辰,一边开始无比灵巧地摆弄竹签,就在这时我无意间低头趴在桌子上,被他看见了领口里的那颗胎记。他大吃一惊,也不管别的了,只是找出一本破旧的书在手里乱翻,最后翻到了一页,便愣愣地长叹一口气,说:“小姑娘,你的命不是我能算的,你还是走吧。” 就在我不明白怎么回事的时候,另一个穿着灰色袍子的人走过来,年纪似乎稍微大一些,站在年轻人旁边说:“阿烨,你又看到什么了,不要大惊小怪的。” 年轻人脸色苍白地举着书说道:“是血瘿,血瘿啊老师,‘状若红蕾,命兆郁非,烟飞荒虚……’,跟书上说的一样,这么小的女孩子却是生来这么惨的命,真是……” 中年人一把夺过他的书,喝道:“呆子,你就会照着书上的背,这哪是什么血瘿。”他仔细看了看我的胎记,神情严肃地说:“这是吉兆啊,我曾经听说过这样的印记,是受到某颗特殊的星辰保护的人,一生逢凶化吉,否极泰来。” 他们两人就这么你一言我一句地争辩起来,说的都是别人听不懂的话,就在争得不可开交的时候,父亲突然怒气冲冲地跑过来,拉住我的手大喊道:“你这死丫头,怎么也不说一声就跑掉了呢,害得我到处找你!” 我说:“我在这儿算命呢。” 父亲更加生气了,说:“好端端的,听这些人胡说干什么!”说着他硬是把我拉走了,剩下身后那两个人还在原地继续吵来吵去。 这件事虽然有趣,不久之后也被我慢慢忘掉了,只是后来,娘每次给我洗澡,提起这个胎记,我总会隐隐约约想起他们说过的个别字词,想着那些我不能理解的意思。 十四岁那年,娘突然生了重病,不到一个月就死了,我跪在她的灵前,心里难受得要命,却一滴眼泪也流不出来,来吊唁的人都说我是个心硬的女孩子。 有一天晚上,我和父亲两个人坐在冷冷清清的房间里,我突然想起了那个胎记,突然觉得心里像是被挖去了一块似的痛。我抬头问父亲说:“曾经有人说过我命里凶险,娘是不是被我克死的呢?” 父亲拍了拍我的脑袋,说:“傻丫头,人都有生老病死的,难道都要算在你头上?你娘以前一直说,你会是我们的福星,其实你陪伴我们过了这么多年快乐的日子,就是最大的幸福了。” 自那之后,我开始经常想起这件事,有时候一整个下午,我一个人坐在河边发呆,望着太阳从树梢后面缓缓落下去,觉得一切都像水中的影子一样虚无缥缈。到底人的命运是由什么决定的呢?一个胎记究竟预示着什么,居然连算命的人也说不清,或许只有真正活下去,做出了一切选择之后,才能看到这一切的答案吧。 就在那一天,我看到你们的马车,突然间下定了决心,我不能一辈子坐在那里等着命运降临,我要离开嘉水,到外面去经历一切我从未经历过的事情,无论命里注定是凶险还是吉祥,无论是哪一颗星辰在照耀着我,我都要亲自去看一看。 “这就是我在这里的原因。”少女抬起明亮的眼睛,从每个人脸上望过去,“之前说要找我亲爹的那些话,是编出来骗你们的。” “是这样么?”团主轻轻地叹了一口气,他的脸笼罩在屋檐起伏不平的影子里,看不清表情。沉默了一阵后,他像是有些疲倦般地慢慢站起来,说道,“今天的故事就到这里吧,大家早点回去睡,明天还要早起出去演戏呢。” 月光如流水一般流淌在整个房间中,戈遥躺在床上,睁大了眼睛望着空旷而陌生的天花板。 睡不着,她干脆披了衣服走出门,一个人坐在天井旁边的台阶上,旁边就是一丛茂盛的翠竹,苍白的影子在风里轻轻摇曳着,发出沙沙的响声。 身后,一个细细长长的人影慢慢移动过来,她回头一看,却是风暮涯斜倚在门框上,一身白衣在月光下显得有些不真实。 “你不是喝醉了么?”戈遥轻声问道,像是怕自己的声音惊扰了夜间的雾气。 风暮涯带着似笑非笑的表情在她旁边坐下,斜过脸看她一眼,说:“我的酒量其实并没有那么差的。” 戈遥愣了一下。 “这么说刚才的话你都听见了?” “当然,已经很久没有听到这么精彩的故事了,让人晚上睡不着觉。”风暮涯笑了一下,嘴唇轮廓却是绷紧的,“两个故事都很精彩,不过我很想知道,你今晚讲的那个故事,到底有多少是真,多少是假呢?” “你说那个胎记么?”戈遥并不看他,只是低下头,撩起散落在背上的头发。 风暮涯禁不住愣了一下,月光照在少女光洁的脖子上,照出胎记清晰而鲜明的轮廓,然而它的形状并不像花瓣,而是如同有生命般向着四周伸展开许多突起,一直延伸到衣领以下不知多远的地方,暗红的色泽就像是凝固的鲜血一般,微微向外凸出,显得厚实而有弹性。 “这些年来一直在长大,娘死之后似乎长得特别快,已经快要爬满大半个背了。”戈遥放下头发,淡淡地说,“一般我都是很怕被人看见的。你倒是说说看,这样的一个胎记,到底预示着什么呢?” “这个不好说了。”风暮涯移开目光,说道,“当年家里人曾想让我学点占星术,可惜我没那个天分。” “或许真的是很大的不祥呢。”戈遥看了她一眼,“你不怕坐在我旁边,会遭到不幸么?” “傻丫头。”风暮涯笑了一声,伸手就想拍她的后脑勺,手在空中停了一下,又重新落回原处,“我们白鹭团的人,哪个不是经过七灾八难才聚到一起的呢,要说命硬的话,早就相互克死十几回了。” “可是我会怕啊。”女孩子声音低低地说,“我从前什么也不明白,总觉得一切都像是河面上的阳光一样,今天熄灭了,明天还会亮起来,可是有些东西,明明是你最喜欢最珍贵的东西,说消失就消失了,再也不会回来,与其那样,还不如从来都不曾拥有过。” 她抬起头,眼睛里有什么东西在闪动着,“这些日子我真的过得很开心,来到了新的世界,认识了新的生活,也有了新的生活和希望,可是或许下一秒,不知道是因为什么原因,我就不能再拥有这些了,永远地不能再拥有。只要想到就觉得很怕,好象周围的一切也变得一点意思都没有了。” 沉默许久后,风暮涯叹了一口气,摇摇头说道:“真是个傻丫头,小小年纪就想着这些,难怪我从第一眼看到你,就觉得你的眼神很特别。你总是睁大了眼睛看着一切,仿佛想把这世界上你所能看到的一切都要仔仔细细看一遍似的。”他自嘲般地笑了笑,说,“不要想了,你生下来的时候什么都没有,到最后也最终会失去一切,什么都带不走的。生死之间的一切,不过是一场戏,你好好做个观众从头看到尾,不管是哭是笑,也算没有白活一场。” 他在她头上轻柔地抚了抚,说声“早点睡吧。”便起身回房去了,只剩下戈遥一个人坐在冰凉的台阶上。 皎洁的月光从天井上方落下,洒满了整个园子,空气里隐隐有一丝寂寞而甜蜜的味道。

幕间①

连着好几天,白鹭团都处于极度繁忙中。 各种颜色和质地的名帖源源不断地送到镜方阁,都是邀请去城里各个地方登台献艺的,团主总是凭着个人喜好挑出最顺眼的两封来,剩下的帖子都恭恭敬敬地送回去,于是接下来的这两场戏便是一天中最重要的工作。 戈遥每天坐着团队的马车昏昏沉沉地穿过或宽或窄的街道,到了地方就忙着搬运道具和服装,布置戏台,所有细节都一丝不差地安置好后,戏团才在众人的翘首期盼中登台亮相,演员只有那几个,戏码却永远不重复,让台下每个人都看得如痴如醉。遇上人手不足,戈遥也能有机会上台客串个树妖山猪一类的角色,被龙敦,或者风暮涯,或者耳都轻易打倒,躺在角落里一边装死,一边偷听他们的台词,一边暗暗抱怨团主偏心。时间过得飞快,慢慢熟悉了这样的生活后,她倒真开始怀念起刚到南淮城的时候,那个清幽而惬意的雨天。 这天早晨,她裹在被窝里睡得正香,突然觉得有什么东西重重地蒙在脸上,只觉得喘不过气来。她挣扎了好久,终于带着被子枕头和不明物体一起跌落在地,摆脱了闷死在床上的危险,紧跟着,房间里传出了她尖利的喊叫声。 众人急急忙忙地涌进房间里,看见只穿着一件白色袍子的少女跌坐在满地狼藉中,手里一团紫色蘑菇状的东西正在蠕动着。 “这……这是什么东西啊……”戈遥惊慌失措地从每个人脸上望过去,双手却仍一直捧着那团东西不放。 风暮涯走近两步,居高临下地打量了一下地上凌乱的痕迹,然后弯腰捡起一小片暗紫色的碎片,放在手里把玩了一会儿,慢慢地说:“不会是你的魅果孵出来了吧?” 戈遥茫然地环视了一圈,挣扎着踢开被子,里面果然藏着裂开的魅果壳,她重新望向手里尚在蠕动的不明物体,呆呆地说:“难道……难道魅雏就是这个样子的?” 众人面面相觑,纷纷凑近了去看,刚出生的魅雏呈现出带一点粉白的淡紫色,表面光滑而柔软,色彩和质感总让人联想到某种水果。过了好一会儿,瑟瑟颤抖的小魅雏慢慢探出它圆圆的脑袋,两只大大的眼睛像是上好的紫水晶般闪烁着光芒,又立即把头缩回去了。 “哎呀,好玩呢。”咕咚惊喜地叫了起来,“肉乎乎的,像小猫一样。” 她伸出手小心翼翼地去摸,小魅雏在她稚嫩的手指下发生了奇怪的变化,它的颜色变得更浅了,整个身体快要缩成一个圆球。 咕咚缩回了手:“热乎乎的,还会变颜色,可是它好像会害怕我。” 大家一起围坐了一圈看着那个小东西,过了一会儿,小魅雏似乎从刚才的惊吓中恢复过来,慢慢地探出头,步履蹒跚地沿着戈遥的胳膊爬到她的肩膀上,把脑袋藏在她乱蓬蓬的黑发中。 团主开心地笑了起来,说道:“不愧是你辛辛苦苦孵出来的,看来还是最喜欢你呢。” 戈遥只觉得脖子痒痒的,那是小魅雏的脑袋在上面蹭来蹭去,它的整个身体就像是一团光滑柔软,而又略带温热的垫子,紧紧贴在肩膀上。 她愣了一会儿,又傻傻地说:“原来魅雏就是这个样子的啊……” “大概是吧,我们也没见过。”风暮涯似笑非笑地托着下巴,“不过跟主人还真是挺像的。” “哪点像了?”戈遥有些气恼地伸手去抓魅雏,手指在它光滑的身体上划来划去,就是抓不到。风暮涯沉吟了一下,回答道:“说不出来,就是什么地方觉得像。”其他人互相看了看,也纷纷点头。 她彻底说不出话,干脆气呼呼地放下手任小东西自己折腾,一旁青栾突然开口说道:“你打算给它起个什么名字呢?” “名字?”戈遥愣了一下,“我还没想好呢……又不是小猫小狗。” “魅雏是吸收了天地间的灵气,和主人身上散发出的生命气息才孵化出来的,比猫狗还要通人性呢。”团主微笑着说,“你该给它起个名字才好。” 她还在想,风暮涯已经打了个响指,兴致盎然地说:“叫小遥吧,再好不过了。” 戈遥瞪着眼睛,还没有来得及反对,风暮涯抢着继续说道:“要不然就叫小戈吧,也是个很可爱的名字。” 众人也开始你一言我一句地商量起来,戈遥脑子乱成一片,忍不住大声喊道:“好了好了,等有时间了让我自己好好想想吧!” 大家安静了下来,脸上却都是忍俊不禁的表情。团主拍了拍手,说道:“说的也是,起名字这种事情,还是主人亲自来比较好,我们还是去吃早饭吧。” 戈遥小心翼翼地从地上爬起来,心中瞬间涌现出无数个问题:魅雏也吃东西么?吃什么呢?它能听懂我说的话么?又会不会明白我是它的主人呢?最重要的是,该为它起个什么名字呢? 然而此刻,这些乱七八糟的问题却一个都没有说出口,她只是静静地站在充满了阳光的房间里,感受着肩膀上那种温润的触感,像一只轻柔的手。 “想不到这就孵出来了,也没有什么预兆。”团主走到门边,回过头若有所思地笑着,“今天大概是个很特别的日子吧。” 就在这时,门外响起了轻柔的脚步声,镜方阁的羽人伙计像一阵风般悄无声息地飘进来,手中的木盘上放着一封石青色的名帖,边缘都绘了金色的木樨花图样。 “南淮江氏江治扬大人夫人寿辰,请白鹭团今晚前往献艺。”年轻人轻声细语地说道,将木盘高高地举过头顶。 ①幕间剧,又名插剧,是大型的歌剧上演时,放在中间休息的小短剧,多带有喜剧色彩。 Chapter10 戏梦 江氏的宅院坐落在紫梁街外的一道僻静的巷子里,隔了一堵墙隐隐传来街市上的车马声,然而宅院门口却是清幽寂静的,密密麻麻的青藤爬满了门廊上潮湿的黑瓦,遮映着写了“燕归园”三个字的匾额。 “真是个好地方呢。”风暮涯跳下车,眯起了眼睛抬头看着青藤缝隙中散落下来的阳光,笑着说道,“原本以为堂堂宛州商会总首领,会住在哪座金碧辉煌的高楼上,想不到是这么幽深的一座宅子,看来是我孤陋寡闻了。” “江氏的住宅在城中并不止一处,都是多年来积累下来的产业。”团主站在一旁,悠然自得地整理着衣袖上的褶边,“据说这座宅子是多年前从一位破落的世家子弟手里买下来的,当时的南淮城中想买它的达官显贵不知道有多少,江氏一出价,也再没人敢争了。” 空空落落的大门正对着街道,并没有人守卫,只是走出一个身穿绿衣的中年男子,恭恭敬敬地请了几人进去。 院子里面尽是郁郁葱葱的参天大树,繁茂的枝叶覆盖在错落有致的屋檐上,一时间竟分辨不出到底是房屋之间种了树,还是树的间隙里建了房屋,只看见长满了苔痕的青砖地上到处是一滩又一滩碎金般晃动的光斑,周围满是树叶在风里沙沙作响地摇曳,偶尔有一片树叶掉落下来,在横疏的光柱间翻转掉落了许久,才带着一声哑暗的低响碰触到地面。 他们穿过幽静的长廊,街市上的喧嚣早已完全听不见了,偶尔会从头顶上方传来一两声鸟雀清亮动人的啼叫,潮湿的空气中飘荡着浓郁的草木气息。 “真想不到,会有这么古老的树啊。”风晨晖低声说着,禁不住伸出了手去触摸一棵树厚重而粗糙的表面,“大概有一百多年了吧。” “姑娘真是好眼力。”带路的绿衣男子微笑着说,“这些树是当年下唐源氏修建宅子的时候一同种下的,这么多年来宅院翻修扩建了两次,这些树却一棵也没动过,以至于有些树生得太过粗大了,根系侵入到房屋的根基下,不得不拆毁了,照着树的格局重新设计修建起来。后院是我们家主人下令扩建的,专门引了顺风渠中的水修建了一座池子,叫做妤池,这样不但景色更开阔了,浇灌这些园中的花草树木也方便些。” 他说着,手向前方一伸,长廊绕了个弯,隐没在一大片竹丛里。 “从这里过去就到池边了,主人与夫人正在池上的水榭中休息,大人请随我来。” “不必了。”团主停住脚步,淡淡地说,“登台亮相之前,不便与主人见面,还是请先生直接带我们去后台吧。” “既然这样,几位请这边来,有专门留出的房间,道具行李我已经派人搬过去了。”绿衣男子脸上仍然是恭恭敬敬的微笑,转身走上另一条石子小路,“对了,主人专门托我跟大人说一声,夫人身体一直不太好,听不得吵闹的戏,也禁不住太悲苦的戏,还请大人……” “这些在下心里都有数。”团主微笑着向他点了点头,“请主人放心,我们白鹭团有专门为江夫人精心准备的戏码。” 房子里点了香,一股甜丝丝的气味飘得到处都是,墙上微弱的灯光映照着屋里的陈设,家具都是松木的,泛着琥珀色的光芒。 “为什么每次都把后台搞得那么暗呢?”戈遥抱怨道,“上装,换衣服都不方便,多点几盏灯又不会怎么样。” “不是灯的问题,光线暗一些,可以帮助营造气氛。”团主坐在一旁说,他换了一身松绿色宽袖长袍,腰间系了一条镶嵌着白玉的腰带,也不知道是要上台唱戏,还是随便换来应景的,“戏台上的一切,就像是一场梦一般,总要先觉得放松了,才能更自然地进入梦的世界。” “这么一说,我还真有点困了。”戈遥边说边忍不住打了个呵欠,又赶紧捂住嘴巴。 “不过,今天这么重要的演出,真的让我上台么?还穿这么漂亮的衣服。”她有些不相信地望了望镜中的自己,脸上画了妆,却不是什么妖怪的脸谱,只是敷了一层香气四溢的脂粉,眉眼用青黛淡淡地勾勒了下,涂了胭脂的双唇宛如熟透的樱桃一般透出水润的光亮,竟秀丽得完全不像自己平常的样子。她站起身,纱裙的下摆无声地倾泻在地,纹理中透出一点或浓或淡的绯红色,每走一步都随着身体曲线的摆动发出细碎的磨擦声。 风暮涯斜靠在桌子旁只是笑,仿佛是天下最有趣的事情发生在面前一样。 “女孩子还是要靠打扮啊。”他边笑边摇头,“早说了你能做台柱的么,今天这一场至关重要,都要看你的表现了。” 戈遥不禁紧张起来,团主拍了拍手,脸上现出难得的严肃,说道:“好了,不要再说笑了,这就准备上场。戈遥先留下,记住,听到三声锣响就从这道门里走出去,后面的事都不用担心。” 大家纷纷站起身,一个个消失在布帘之后,风暮涯从她身边走过,手轻轻放在她肩膀上,轻声说道:“祝好运。” 转眼间所有人都不见了,只剩了戈遥一个人坐在浮荡着甜香的房间中,回忆着刚才那只手的触感是如此熟悉。 炉子里的香不知不觉烧去了一半,房间昏暗而温暖,戈遥趴在桌上望着四周摇曳的影子,几乎要沉沉睡去。突然间耳边传来三声轻响,缥缈得仿佛来自及其遥远的地方,她慌忙站起身,睡眼朦胧地推开门走出去。 外面是一片略有些淡漠的光芒,似乎天色已经开始暗下来了,她急急忙忙先前走了几步,突然间停住了脚步。 脚下是一片漫无边际的水面,微风吹来,泛起层层叠叠细碎的波纹,搅碎了水中反射出的绯红色的天光,远处都是朦朦胧胧分辨不出轮廓的影子,仿佛水墨画上晕开的远山,掩映在淡淡的氤氲之中。 她就站在水面上,身后是一道孤零零的门,布帘后面仿佛还透出微弱的灯光,然而除此之外,目之所及所能看到的都是微波荡漾的水面,绵绵延延看不到尽头。她小心翼翼地向自己脚下望去,清澈的水面下隐隐还有细小的鱼群在游荡,然而更深处却化作一片深邃得近乎发黑的墨绿,仿佛延伸到无限远的地方。涟漪随着她脚下的沉浮,一圈一圈向外扩散开去,扩展成大得不可思议的圆。 她突然有些害怕起来,不知道自己身在何方,只是凭空站在水波之上,绯红色的裙摆随着波涛摇曳,仿佛随时可能掉进不知有多深的水中,永远浮不上来似的。 远处传来了一个轻柔的,却又是熟悉的呼唤。 “傻丫头,还站着干什么,快过来啊。” 她抬起头,远远的,一个身着白衣的身影正站在夕阳的余晖中,向他露出若有若无的笑意,唇角向上挑出一道飞扬的弧线。 她几乎不能相信自己的眼睛,远处的人影慢慢走过来,仿佛从水波中轻盈地穿过一般,向她伸出一只手。 “一定又睡得忘了时间吧。”说话的人轻笑着摇了摇头,“真拿你一点办法都没有,快走吧,他们都在等了。” 她呆呆地望着对方的脸,终于伸出放进他的手心里,温暖的触感瞬间包围了她,沿着手臂爬满了整个身体。是的,那是他的手,即使闭上眼睛,失去一切记忆,也无法忘记这手的感觉,以及它所包含的全部意义。 她终于笑了,笑容如同一朵夜色里的未央花在水面上绽放开来。他们两个拉着彼此的手,飞快地奔跑在水面上,潮湿的风吹拂过脸颊和衣袖,身后是两串飞溅的水花,发出悠远的回响。 他们穿过一道又一道朦胧的影子,像是彩色的雾一般被衣袖带起的风搅散了,又重新聚拢成原来的样子。远处是一座小小的亭子,掩映在层叠的翠柳之间,那却是真实的,亭子里有人,在等着他们。 亭子中间的石桌上摆放着棋局,坐在一边穿着松绿色外袍,手持白子的人抬起头来,面孔也是她所熟悉的,那张脸上挂着淡淡的笑,如同湖面上淡淡的暮色一般弥漫开来。 “又是你们两个来晚了,应当各自罚酒一杯。” 站在她身旁的人也笑了,说道:“不过来晚了一会儿而已,连一盘棋都没结束呢。伯阳,你也未必太小气了一些吧。” 她听着那两个名字像浅绿色烟花一般绽放在空气里,渐渐散落入水波中。伯阳,夏伯阳,她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却觉得无比熟悉,如同夏夜 91cc." >里暖暖的风。 坐在另一边的人穿的是紫袍,银白色的长发一丝不乱地沿着笔直的背脊流淌下来,即使在暮色中也闪耀着雍容华贵的光芒。夏伯阳放下手中的白子,轻轻笑道:“翼兄,你的龙脉虽强,仍抵不住这样慢慢围攻啊。” 那人光芒凛冽的寒玉色的眼睛闪了一下。翼宪,她看着他的名字宛如紫色的光环在银白色的头发上漂浮着,这个男人的风度永远无懈可击,从许多年前他们几个初次见面的那一刻开始。 身边的男人上前一步,饶有兴趣地打量着棋盘上错综复杂的局势,如同黑与白的龙交缠在一起。夏伯阳抬起头,说道:“明寒,什么时候我们俩对一局如何?” 他摇摇头,轻轻地笑着:“我从不对弈,甚至可以说讨厌对弈。这个世界上可以计算的东西太多太复杂了,何必把精力浪费在小小的黑白子之间呢。” 她几乎没有注意听他在说什么,只是望着他的名字闪耀着万丈光芒,照亮了周围的一切,穆明寒,这个名字她从没听说过,也并不属于身边站着的人,然而却是这几个字让她的心跳得如同快要爆裂开一般,让她忘记了一切现实与梦境的区别。 “绯儿,冷么?”他回过头,温柔地望向自己,那目光是自己生命中从来不曾拥有的,却在这一刻落在她身上,瞬间变成了永恒。 她摇摇头,依偎在他身边,几乎要融化在逐渐暗淡下来的暮色中,低下头,她看见了自己的名字,宛如淡红色的雾气一般升腾起来。 筱绯。 源筱绯。 几团明黄色的光芒漂浮在空中,照亮了小小的亭子,桌上已经换了酒菜,琥珀色的酒液在玉杯中呈现出澄澈透亮的色泽。 “每次跟只要有伯阳在,大家就能喝上好酒啊。”明寒笑着举起杯子抿了一小口,称赞道,“只可惜以后怕没有这么多机会聚在一起了,以后我一定会怀念伯阳带来的酒。” 大家只是笑着,却并不说话,银色长发的男子放下酒杯,问道:“却不知道大家这次分别后,会各自去往什么地方呢?” “我恐怕要回去重操旧业了呢。”夏伯阳望着黑沉沉的水面,脸上已经现出微薄的醉意,“团旗传到我手里,不能放下不管。” “那恐怕太辛苦了些。”银发男子沉吟道,“我或许会去传说中的龙渊阁看一看。” 穆明寒笑了起来,手中的竹筷轻轻敲打着杯子边缘:“你们还真是悠闲啊。相比之下,我却不知道自己想去哪里,或者说,我想去的地方太多了,哪一个都舍不得放弃。” “筱绯呢?”夏伯阳转过头问道,“家里的事……?” 她坐在那里,只觉得仿佛有一层淡淡的雾气笼罩着她,把她与这个世界隔开了。 “是啊,父亲还是不肯改变主意呢。”她勉强笑着,指尖却在逐渐冰凉下去,“恐怕我要回去嫁人了。” 穆明寒望着她,手中紧紧握着她苍白的手。 “当真?”他问。 她凝视着他的眼睛,自己的影子在那双明亮的眼眸里显得如此不真实,她愿意为那双眼睛付出一切,到头来却什么也做不到。是该怪命运么?可自己的命运不是自己亲手演算出来的么?他们都是如此聪明的学生,都曾经以为可以凭自己的智慧获得这天地间的一切秘密,最终却连自己的命运都无法改变。 越是知道得多,越是觉得自己所能改变的实在是太少了。 或许该怪自己的软弱吧, 她轻叹了一口气,对着那双眼睛说: “是的。” 她说出这两个字,世界的样子就改变了。 周围的一切都逐渐失去了颜色和声音,失去了形体和质感,慢慢地像是浸入水中的画面一样化成迷蒙的一片。 水渐渐淹没了她的身躯,冰冷而清澈地包围着她。许多双手从水面上伸下来想要拉住她,却只是徒劳地在她水草一般飘散的长发间穿过。 水面上透下来的光芒逐渐消失了,她沉向更深的地方,水底是艳红色的,宛如燃烧的火光一般包围了她,色彩热烈而艳丽,然而触感却是冰冷的,无情地吸干了她身体中的所有的温度。 她猛地睁开眼睛望着四周,满眼都是冰冷的火红色。 火红的蜡烛,火红的床帏,火红的花瓣铺满了每一寸地面,还有火红色的喜服与凤冠,牢牢地包裹着她,不留一点缝隙。 她冷冷地笑了,随手拿过一面镜子,光洁的镜面中映出她涂得火红的脸颊与双唇,却同样是冰冷的,她的额头苍白得没有一丝血色。 她犹豫了一下,终于咬破自己的手指,用鲜血在镜面上写下那个名字,红色的字迹带着一点来自体内的温热,渐渐渗入镜中,随着她的脉搏一起跳动起来。她用尽全身力气,把镜子向地上一摔。 红色的烟雾从裂缝中涌出来,逐渐汇聚成一个人形,他没有腿,只是漂浮在空中面色惨白地望着她。 “你都看见了。”许久之后她慢慢开口,“今天就是我的婚典。” “是的。”明寒的声音从雾中飘散出来,低哑得几乎听不清楚,“我不想说恭喜。” “为什么?!”她突然恼怒起来,咬紧了嘴唇,“我不是为了听你这句话的!” 明寒深深地叹息了一声,他曾经明亮的眼神此刻悲怆得无法形容。 “绯儿,这一切的起因与结果,我们曾在一起演算了几百遍,却始终无法得到一个我们想要的结果。”他一个字一个字地说,“或许我们是两个自认为聪明的懦夫,在命运面前就像是罐子里的蚂蚁,别的蚂蚁看不见盖子的存在,只知道一遍一遍往外爬,我们看着他们跌下来,却连尝试的勇气也没有。” 他的脸开始涣散了,化作鲜红的泪水流淌下来。 “你选择了牺牲自己拯救你的父亲和你的家族,选择牺牲你我共同的未来,或许我们本来就没有未来的。从此以后我不会再见你了,你一个人要保重。” 他转过身,慢慢地淡去。她坐在那里轻轻地说道:“孩子呢,我们的孩子怎么办。” 明寒并不回头,他的声音像是来自太过遥远的地方。 “为她起个好名字,将来如果见面了,我会认出她的。” 身影化为一道血红的光芒,穿过她的身体消失在空气中,只留下房间中淡淡悬浮的血腥味。远远地,传来了喜庆的锣鼓声。 一切又再次失去了颜色,她呆呆地躺在床上,光线如疯狂的箭一般从房间中移过,周围都是纯白色的,安静得如同死人的嘴唇。 一个小姑娘从怯生生地推门进来,她穿着玫瑰红色裙子,明艳得仿佛一朵盛开的鲜花。 “夫人,有人来拜访您。”女孩小声说。 她望向门外,一个水蓝色的身影如同淡淡的烟一般飘进来,脸上带着永远令人安心的微笑。 “伯阳,好久不见。”她费力地坐起来,却觉得浑身一点力气都没有。 “好久不见,最近还好么?” “现在对我来说,一切都无所谓好或者不好。”她冷冷地说,“我的女儿是在夏至那一天出生的,她生下来背上就有一块红色的胎记,相士都说那是不祥的征兆,会给她自己和周围的人带来灾难。江家的人把她送走了,送给一个做小买卖的商人去养,让他们一家人都搬到很远的地方去,现在我什么都没有了。” 夏伯阳轻轻叹了一口气,她回过头,汗湿的手心攥紧了被单。 “你告诉我,这到底是为什么?我的女儿本来不该在那天出生的,那是郁非主宰天空的夜晚,一切都陷入混乱与叙物种,她是受到了诅咒,对不对?!”她声音嘶哑地喊道,“是明寒,他还在恨我,把这一切全加在我的女儿身上,对不对?!” 夏伯阳握住她颤抖的手,轻声说道:“筱绯,不是你想的那样,这孩子是你与明寒生下的,必然不会有普通人的命运,那并不是明寒的错。” 她把脸埋在手中,泪水从指缝里流淌出来。 “明寒离开了,去了我们无法感知的地方。”伯阳继续说道,“他临走前托我来看你,我不能久留,这就要离开了。” “等一下。”她突然抓住对方的衣袖,“伯阳,你要替我保护这个孩子,我不能看到她遭受任何不幸!” 她从衣袖里掏出一个黑色的木盒,却不知道盒子为什么会在这里,只是轻轻推了一下,盒子便向四面八方散开,露出一卷淡红色的纸卷,轻轻地展开。 “这是你与我之间的契约,你要尽你的全力保护我的女儿,我可以为此付出任何代价。” 夏伯阳轻轻地叹了一口气,却什么都没说。 笔已经在她手中,以最快的速度在纸上写下了她的名字,纸卷又重新放进盒子里。 穿水蓝色轻衫的男子带着木盒离去了,去浩瀚的天地间继续他无休无止的旅程,只剩下她一个人躺在那里,像是一个没有灵魂的空壳一般飘飘悠悠地浮荡着,冰冷的水再一次涌上来淹没了她,一切都化为虚无。 恍惚中,有人在呼喊她的名字。 “筱绯……筱……绯……” 那是谁? 她仰起头,却睁不开眼睛,水中的压力太大了,向鼻子和嘴唇中间渗入,有一丝淡淡的血腥味。 一只手臂抓住了她,用力地把她拖出水面,周围充满了喧嚣声和朦胧的光。 远方传来三声轻响,像是金属相互敲击。 现在她可以睁开眼睛了。 明黄色的灯光涌进了她的眼睛中。 戈遥大口大口地喘息着,像是从一个无比漫长的恶梦中醒来。耳边到处是杂乱的声响,她发现自己浑身湿透地半躺在浅浅的水面中,肩膀被一个陌生人紧紧抱住。 “筱绯——”那人声嘶力竭地喊着。 她茫然地转动脖子向周围看,看见头顶上方那双湿漉漉的深灰色眼睛,眼眸中充满了绝望的神情。 “你……你是谁……筱绯又是谁……”她虚弱地问道,觉得嘴中到处是苦涩的味道,某些记忆慢慢开始浮上来,“对了,我记得你,前几天我们不是在街上遇见过么?你是那个买了糖人给我的大叔么?” 拥有灰黑色眼睛的男子愣住了,他慢慢抬起头环顾四周,仿佛也刚刚从梦境中惊醒过来。他们正浸没在妤池边上的浅水里,许多人惊慌失措地跑过来,用温暖而干燥的厚棉布层层裹住他们,架到岸边的水阁中。 团主慢慢走过来,深深行了一礼,说道:“刚才的一切只是一场戏,对于最后发生的意外,我感到万分抱歉。” 他说着,慢慢回过头,望向角落里面色苍白的女子。 “筱绯,这便是我专程为你献上的戏,你还喜欢么?” 太阳穿过碧蓝的天空,把炙热而耀眼的阳光抛洒在南淮城中的每一个角落中,城市上空升腾起一层薄薄的雾气,如同海市蜃楼一般闪烁波动。 团主身披烟青色云蚕丝纺成的长衫,衣料光洁而冰凉,如同水波一般随着微小的动作泛出光泽,雷苑倒不怕热,仍然穿着她那套厚实的暗紫色锦袍,两人风格差得很远,却偏偏一同坐在暮云轩紧靠着街道的窗口旁。 窗外依然是熙熙攘攘的人群,南淮城的各条街道上,永远挤满了往来的人流,仿佛这城市中所有人每天的生活,不过就是沿着大大小小的街道永无止境地走下去,从生走到死,再由死走到生,一个又一个的循环而已。 雷苑喝了一口凉茶,望着对面的人叹道:“我真是没有想到,你千里迢迢来到南淮,就是为了唱这么一出戏,连江氏商会的主人一家都被你带入戏里,成了你戏台上的角色。” “其实人生原本不过是一场戏而已。”团主嘴角仍然挂着浅笑,然而他的眉间却藏着淡淡的忧思,“总是有些人陷得太深了,才会不知不觉间走上他们的戏台。” “想不到筱绯也曾与你签下了契约。”雷苑微微皱着眉,“然而她的契约上只是说,她愿意舍弃未来所能得到的江氏的一切财富作为酬劳。那份血玉书却又是谁的呢?” “还会是谁的,除了穆明寒,还有谁能做出如此疯狂的事情。”团主放下手中的杯子,长叹了一口气,“其实说到底,两个人都是为了那个孩子啊,只是不希望孩子如他们一样怯懦地向命运低头,不惜一切代价也要把她托付到合适的人手中。然而究竟能否实现与他们的约定,我却实在是一点把握都没有。” “对了,你告诉那个孩子有关于她的身世了么?” “我想我已经做得够多了,有时候甚至觉得,自己是个太过残忍的人吧。”他把目光转向窗外,“我已经拜托了另一个更加合适的人来帮我做这件事,毕竟在戏中,他扮演了她最深爱,或许也该是最信任的人。” “对了,扮演翼宪的又是谁呢?” “是小晖,她的演技如同她的琴声一样精湛,只用上了一点点简单的化妆与幻术。” “我还是第一次看到这样的戏呢。”雷苑摇了摇头,说不出脸上是什么表情,“没有歌舞,没有音乐,没有刀光剑影,英雄美人,有的只是一个亦真亦幻,哀怨得近乎残酷的世界。你的白鹭团果然已经超出了世人的想象。” “其实我说了,戏本是人生的一部分。身为编写这场戏的人,我只能安排角色在戏中的悲欢离合,却不能改变进入戏里那些人的命运,多少有些无奈呢。” 他们重新望向窗外来来往往络绎不绝的人群,正午的烟尘中,一切都被光芒扭转了轮廓,显得如此不真实。 Chapter11 谢幕 戏团离开南淮城那天上午,刚刚下过第一场秋雨,几抹白亮的云絮悬挂在高而空旷的青天之上,像是用画笔随意涂抹出来的。空气微凉,充满了肃杀而甘冽的气息。 乌黑的马车停在离城门不远处的一条废巷中,高高的杂草淹没了马蹄,随着穿过巷口的风起伏摇荡着,发出沙沙的响声。几个人或站或坐,时而向着小巷的开口处张望两眼。 “进城的时候轰轰烈烈,离开的时候却要偷偷摸摸,这可真是我们白鹭团一贯的作风。”风暮涯坐在车厢门99lib.口,嘴里叼着根细长的草棍,形象姿势都像极了一个四海为家的流浪者,“都快中午了,那丫头怎么还没来,不会又睡过了头吧。” “怕是不会来了吧。”风>晨晖抬起头,指尖仍在琴弦上随意弹拨着,“对那么年轻的女孩子来说,有了属于自己的归宿,又怎么会愿意踏上四处飘零的路呢?” 风暮涯轻轻地笑了起来:“那可不见得,你还不知道那种小丫头,小小年纪,心思变得比谁都快。说不定在家呆了几天,又会觉得百无聊赖,一个人偷偷跑出来了。” “不然我们大家打赌吧。”咕咚突然开开心心地喊起来,“谁觉得戈遥姐姐不会来的?” 周围只有风从屋檐下吹过的声音。 “那谁觉得应该继续等的?” “我。” “这里这里。” “还有我。” “不然我们是在这里干什么?” 轻轻的笑声和着清越的琴声萦绕不绝,远远地,少女正沿着狭窄的街道尽头向这边飞跑过来。 “对不起对不起,昨晚一直睡不着今天早上起晚了还忘了提前收拾东西我已经尽快赶过来了……”戈遥涨红了脸,上气不接下气地喊着。 风暮涯仔细打量着她的脸,似笑非笑地说:“果然,在江家住了那么久,滋养的很是不错么,脸都圆了一圈。我们刚才还在说,你在城里过得那么滋润,一定不会来了呢。” “谁说的。”戈遥怒气冲冲地瞪大了眼睛,“在家当然过得很开心,爹娘都对我很好,还为我过了生日,收到许多好吃好玩的礼物,可是我毕竟……我是说,?我在嘉水镇的爹娘也对我很好,可我最终还是跑出来了。” “还是决定上路么?”团主问道。 “当然,这次我可真的是要去找我亲生的爹了。他叫穆明寒,是个很厉害的密道士,对不对?你知道去哪里可以找到他么?” “不知道啊。”团主轻笑着摇了摇头,“不过我也说过,天地那么大,你要去的地方,要找的人总会在路上等着你的。” “是啊,我还不知道那个胎记是什么意思呢,到头来还是要亲自去问他。或许他也不能告诉我,那就要靠我自己去找出来了。” “那样最好了。”团主点点头,“上车吧,时间不早了,我们还有很多路要赶。” 戈遥小跑了两步跳上车,肩膀上仍然爬着喜欢撒娇的小魅雏,她突然想起来什么似的大声说道: “对了,有个好消息。” “怎么?” “我给这小东西起好名字了。” “叫什么?” “飞飞。” “飞……”风暮涯噗地一声将嘴里的草棍喷出来,猛咳了两下,慢慢说道,“你们家飞飞……什么时候会飞了啊。” “可爱么。”戈遥嘟着嘴,“将来我亲生的爹听到这个名字,一定会喜欢的。” 哨声响过,两匹马儿精神抖擞地抖动着脖子,开始迈起小碎步,留下两串细碎清脆的马蹄声回响在小巷中。 风暮涯笑嘻嘻地拍拍她的肩膀:“我们也准备了一个小礼物给你,或许晚了一点。” “我要看我要看。” 白衣的年轻人从袖中掏出小小的木牌,上面是两个轻盈的小字。 戈遥。 “不管你以后姓什么,在白鹭团里,你就叫戈遥。”他说着,把带了些许温度的牌子放进她手心里。女孩攥紧了木牌,又郑重其事地把牌子丢进团主递过来的锦囊中。 马车轰隆隆地穿过高大的城门,重新行驶在尘土飞扬的大路上,秋天和煦而明媚的阳光在车顶朱红色的旗子上闪烁个不停。风来自遥远的地方,卷携着流云匆匆从高高的天空中飞过,沿路往来的行人都禁不住停下脚步,聆听着从车中传来的欢快的合唱—— “九州浩渺,任意东西, “明日何在,但随我意。” 那些花儿之七年,十八个瞬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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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6月某天 我对老沙说,今天是我十八岁生日。 老沙说,呵呵,真年轻啊。 老沙说,生日快乐。 网吧里光线幽暗,冷气开得很足,窗外却是惨白的滚烫的阳光,西安的夏天很少下雨,空气里飘荡各种花凋谢腐败的气息。 那一年我高三,我每天上八节课,考一场试,我偷偷租漫画藏在桌斗里,我把一本印着“距离高考还有**天”的日历一页一页撕下来,在背面画各种穿裙子的女孩,我每个月都买一本叫《惊奇档案》的杂志。 柳文扬说,在清韵的某个论坛里,有一个叫做九州的世界正在孕育中。 他说,那个论坛里有很多天马行空的家伙,比如大角,我们熟悉的科幻作家潘海天。 我总在放学路上钻进路边五毛钱一小时的网吧里,坐一个或两个小时,我没有QQ也不泡聊天室,只去那个论坛里默默看帖。论坛里很是热闹,我却不认识几个名字。我看到一个叫遥控的ID,却不知道是不是写过《马姨》的那个遥控,因为所有人都管他(她?)叫“妖妹”。 做为翠绿鲜嫩的菜鸟一只,我用各种菜鸟级的问题频繁骚扰论坛管理员老沙,他帮我注册ID,教我如何发帖,以及告诉我发帖前要先用记事本保存备份。 我告诉老沙说我是个大一学生。 我是个骗子,对不起。 我在十八岁生日那天下午逃了课,网吧里空气阴冷,泡面和香烟味暧昧地混在一处,键盘被磨得辨不出原本样貌,我一字一字敲一篇短短的文章,或者说,一篇文章的开头,而那篇文章直到很多年后才终于写完。 下午六点,日光横疏,走出网吧,街上的热浪扑面而来,为冰冷僵直的身体注入一点温暖。我背着书包回家去,夕阳西下,大大小小的影子都被拉得很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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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11月某天 大角说:我靠,加油吧,你就是未来的文学之星! 我差点从床上蹦下去。 半年多没有上清韵,心血来潮翻翻旧帖,竟然看到当年贴出的那篇高中习作后有了新的回帖。 我相信,这是一段伟大友谊的开始,角先生。 过去许多年里我认识你,你不认识我,从这一刻开始,你看见了我的存在,未来某一天,我们或许可以坐在同一张桌子旁吃肉喝酒聊天,为某些靠谱和不靠谱的幻想争个面红耳赤,那时候我会假装不经意间提起这段往事,你或许记得,或许不会。 未来的某一天,我们相遇,我拿起一本书说,给我签个名吧,你拿起另一本说,好啊,你也给我签一个吧。 而此时此刻,是这段伟大友谊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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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7月某天 空。 阳光不锈。 流浪的猫咪, 走过布拉格广场, 一只豚和一头鹿, 在雨中跳舞, 他们在雨中唱, 来来来我们一起疯狂。 雨城,寂静的雨城,阿豚和小鹿的雨城,开到荼糜的雨城。 埋骨之地雨城。 感谢光之使徒同学当年写下的这首小诗,最神奇的是,多年杳无音讯后,该同学在我刚刚凭借记忆费力地敲下那几行字时,从我的QQ上冒了出来。 他说,你一定不记得我是谁了。 他说,我考上北大了,正在看你豆瓣上发的贴。 我愈加相信这世间万般变化只是一个故事,不然怎可能有那么多起承转合,那么多伏笔,悬念,掩饰与分晓,那么多情理之内与意外之中,那么多蓦然回首与恍然大悟。 缺少的只是剧透。 炎热的夏天里,一场瘟疫刚刚结束,我在学校补课准备考试,暑假里宿舍不熄灯,每天通宵达旦地上网。 我看了 href='2147/im'>《悟空传》,看了 href='2146/im'>《此间的少年》,当年清韵里那些陌生的名字渐渐不再陌生;我看到《有魅的天空》,看到斩鞍的旅人,一个男人一匹马,走一条仿佛永远没有尽头的路。 其实路是有尽头的,只是那时候,我们谁也看不到。 黎明时分,窗外的天空透出灰白,晨风穿过那排银杏树叶哗哗作响,有一位剧透之神坐在我的肩头,望着逐渐黯淡下去的电脑屏幕,灰色唇角浮现出一丝诡异的微笑。 至于猫骨匣,柳文扬的猫骨匣,那是另外一个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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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4月某天 清华校园好大,大得令人总是找不到路。 不大不小的五教201,不多不少的几个人,不冷不热的天气,不阴也不晴。 星河说,你偶像大概是迷路了。 我说,骗人,清华毕业的怎么可能会迷路。 星河说,你的偶像已经老了,不复当年的绝代风华,你见到他一定失望。 我说,你是骗子。 外面有声音响动,我夺门而出冲到一楼,看见自动贩卖机前站了两个人,一样高且瘦的背影,一样活生生粉嘟嘟。 相比较而言,穿西装的那个比较高,扎辫子那个比较瘦。 我运足丹田之气大喊一声:偶像! 两人齐刷刷一起回头。 穿西装那个比较像葛优,扎辫子那个比较像UFO。 剧透之神又一次露出了诡笑。 那天晚上,一行人去清华北门吃鸡翅,我坐在大角旁边滔滔不绝,眼看着他额头上一滴一滴渗出虚汗。江南坐在另一边舌灿莲花,讲述着他关于九州的伟大构想。 他说,我们有最一线的作者,最华丽的阵容,出去做个讲座,怎么也得上千人的报告厅。 他说,你见过今何在没有,长得可清秀了,今年才18岁。 丫才是个骗子。 电脑里依然有那天晚上的合影,我们三个高举空酒瓶神情诡异,组成一个稳定的铁三角构图。 我落寞地发现,照片上的三个人,比他们现在的样子都要年轻。 世事可真是无常呀,无常得如此荒诞,又如此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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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5月某天 蹭蹭问我,听说你周末要在北大主持一个作家见面会? 我说是的呀。 他问,听说祥瑞也要去? 我说,谁是祥瑞? 第二天,四百人的报告厅里,随着一声巨响,红唇粉面色如玉树临风流不羁的翁子扬老师从讲台后面消失了。 谁也不知道他的椅子怎么会突然垮掉,谁也不敢提起“那个人”。 活该。 为了主持该活动,我专门去借了一条黑丝吊带小礼服裙,还盘了个很雷的头,雷的意思是说,像被雷劈过一般。 活动很热闹,大家都说了许多话,但我只记住了柳文扬说的一句。 他说,我不是貌似憨厚,我就是憨厚。 晚上从北大出来,大家赶去参加一个清华科幻版的聚会,我搭了柳文扬的车,绕啊绕地终于出了东门。开车的是蓝叶,而后排则并排坐着我,大角和传说中的角嫂。 许多年后回忆起那一幕,我总会对别人说,那时候世界多美好。 那时候柳文扬还活着,大角还没结婚,世界上还没有一本关于九州的杂志,而那些男人,他们还彼此.99lib.相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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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6月某天 江南说,你给九州写篇稿子吧。 他说,《科幻世界》的封面上,把你的名字印的比文章标题还大,这么土的事情我们一定不做。 他说,我们保证给你策划一个华丽的出场。 我说,可以让大角当我的责编么? 他说,大角不负责看稿子。 我说,那可以让大角请我吃饭么? 他说,不行,大角家教严,不轻易出来陪姑娘吃饭的啊。 我说,那喝个茶行不行? 他说,这个可以想办法安排,稿子你写不写。 我说,写! 丫实实在在是一骗子。 BTW:世界上根本没有豆角这个人,豆角就是土豆和大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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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1月某天 胤祥发短信说:江core报告来听么? 寒冬腊月,我抱着考研时政坐在自习室里猛背,脑袋里突然涌出一个巨大的“乱”字盘桓不去。 江core报告? 江core不是退了么?还作报告?! 做的什么报告? 什么主题什么内容? 三个代表么? 数秒钟之后我终于醒悟过来,这句话翻译成标准普通话是这样说的: 江南大大要请咱们几个吃饭,你来不来? 这个世界上,已经有了一本叫做《九州幻想》的杂志,上课的时候看见旁边同学在翻有我文章的那一期,心会怦怦乱跳。 有了叫做9z9z的网站,有了网站blog里互相掐架和调戏的男男女女,有了未名BBS里叫做Novoland的版面,有了活蹦乱跳的一群二人。 我说, 男生喜欢斩鞍和多土匪, 女生喜欢萧女神, 江坑是男女通吃, 而角妖的审美取向要介于男女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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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4月某天 写给那些男人的三十道测试题。 1 你最..喜欢的三部电影 2 请讲述迄今为止自己做过印象最深刻的一个梦 3 一个温暖而漫长的春天下午,你会选择做的事情 4 请用三件具体的事物来形容自己 5 请描述你的母亲在你心目中的形象 6 对你自己来说,最没有自信的事情是什么 7 曾经遇见过的女孩子中,让你印象最深刻的画面 8 喜欢猫还是狗 9 如果条件许可的话,最希望定居的地方是哪里 10 请回忆一个微小而幸福的瞬间 11 认为别人身上最不可忍受的缺点是什么 12 每天晚上睡觉前,最常幻想的场面是什么(如果有的话) 13 最喜欢的歌手的名字 14 迄今为止最长时间不洗澡的天数是 15 当你迷恋一件事物的时候,所做过最疯狂的事情是 16 失眠的时候会选择做什么 17 对“孩子”这种事物的感觉是 18 有没有微小但是难以纠正的怪癖 19 最多一次喝了多少酒 20 说出一个能够令你感到满足的金钱数目 21 最喜欢玩的一款游戏名字 22 如果能够任意选择的话,你会希望在哪一个时代进行哪一种人生 23 凌晨十二点到一点这段时间你通常在做什么 24 去饭店吃饭的时候,通常会点什么饮料 25 对para-pax这个词,你会联想到什么 26 一个陌生的女性在下午五点四十分打来电话,你会联想到什么 27 对自己身体上最满意的一个特征是 28 一个人在家不想出门的时候,你最常自己做的一种吃的是 29 拥有的领带数量大概是多少 30 逛超市的时候,哪个区域总是最先吸引你 11,认为别人身上最不可忍受的缺点是什么? 江南:为了蝇头小利不择手段 水泡:欺骗 今何在:厚脸皮 大角:一本正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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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8月某天 苏冰说,大角听说你要来上海,就早搏了。 她说,不然我本来可以安排你们去他家住,他家装修得超级华丽,客厅里有树,卧室里有浴缸。 她说,现在我打算安排你们几个住猴子家,正好他父母在家,可以挨个过目审查。 炎热的下午,那些女人们凑在QQ群里叽叽喳喳,把那些男人们八卦了一个遍。 当然,八卦的具体内容,打死我也不会说的。 红唐,黄唐,白唐,夜宴。 冥灵说,看上去就像大奶二奶三奶和小妾。 我就是那个小妾。 去上海之前,我匆匆忙忙写完《那些女人》,并不惜笔墨赞颂那些女人们长短适中的指甲和敲打键盘的手。在上海见到萧如瑟,在杭州见到沧月,仿佛是来自剧透之神的嘲弄,我发现她们都留着长长的漂亮的指甲,指尖缀满华丽珠花。 原来留长指甲也是可以打字的啊。 更土的是,她们都知道Eternal是一种香水,只有我坚定地认为那是一个六级词汇。 拍完照那天晚上,我与萧如瑟共睡一屋,我们素净着脸,穿有卡通图案的棉布睡衣,像两个小女孩。她坐在桌前奋力敲打着键盘,我窝在一旁的床上正打算入睡,她突然转过脸对我说,你觉不觉得■■和■■有八卦。 我从床上跳起来说,绝对有! ■■和■■的名字也是打死都不能说的。 对了,那期杂志里的《雨季》,就是十八岁生日那天下午,我一个人坐在网吧,只敲了一个开头的故事。 雨季已经来临了一个多月,并仿佛打算永无止境地持续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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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2月某天 某茄原创梨花体小诗一首。 我叫了江南一声 江蜀黍, 他生气地说, 拖出去掌嘴! 我叫了张旺一声 旺蜀黍, 他就哭了。 我叫了飘公一声 飘蜀黍, 飘向我 庄严地点了点头。 我叫了老白一声 白蜀黍, 老白神秘地对我说, 你嫂嫂 今晚不在家。 不知不觉间,九州把我所有曾经爱过和得罪的编辑们都招入麾下,可乐,说书人,亿万星辰。 萝莉和怪蜀黍们的奇特组合。 催稿子最有一套的还是白蜀黍。 他说喂茄子,那个树屋的稿子你说什么时候交来着,今天下午六点?现在几点?写多少字了?能不能交啊?没写完?想什么呢?跟谁学不好学坑王?还想不想混了?上次你那笔稿费我们还扣着呢,六点交稿,不然我们立刻就去把你的稿费吃掉,对一下表,你那边几点?四点三十五?我这边四点半,官大表准按我的表算,六点,听见没有,就这样啊挂了。 七天七夜,创造古卷。 那时候真的有那么一些人,在为了一些事情没心没肺地努力。 江南说,给创造古卷想个英文名字吧。 我说,叫Dieties' Dairy如何? 何解? 创世神手记嘛,还押头韵。 赞,真是天才少女。 天才你个头,最后还不是没用。 翻开杂志,看斩鞍的《博上灯》,他写道,兰子咏,到青石之前,他还曾经在白鹭团混过哩! 好喜欢斩蜀黍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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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3月某天 江南和月饼穿了著名的情侣装。 那个名字都不能提的人举杯祝贺道,一樽还酹江月。 我说,那个写了《寻枪》的唐缺啊,就是写星象月览的牙晓的男朋友。 台下小同学发出各种惊叹声。 我说,你们不知道么。 江南说,.99lib.我们编辑部的罗四维老师说过,我是一个习武之人,我选稿的判断标准就是能打。 那个名字都不能提的人说,我只是个做配件的,文艺界的同志们能有如此成就,我感到很欣慰。 (旺蜀黍正在电脑中搜索他要展示的图,我们抬头仰望) 名字都不能提的人说,松岛枫! 唐缺同学说,哪里哪里? 我说,谁啊? 两人带着英雄惜英雄的喜悦感,暧昧地相视而笑。 唐缺是个非常有意思的家伙,对某些对他怀有幻想的女性读者,我会说此人是个身高一米八五面白斯文爱护老婆的帅哥;对男性读者,我会说此人在AV界的造诣博大精深令普通老百姓叹为观止;对这两类之外的人,我会说他是一个我一度很仰慕的内心很善良的疯子。 他会在一群人吵得最不可开交的时候偷偷溜上来,说一句“真TMD热闹,还以为抢鸡蛋呢。” 他会在《绿原雪》的后记里写道:本文作者虽然脑后生反骨,但对于那些真正怀着最纯洁奉献精神的人,总是心怀敬意的。 这句话真的令我非常非常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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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8月某天 书城里熙熙攘攘,大角,猴子和刀刀坐在一张桌子后面,神情庄严如审判官,一群奇幻作家们沿墙站成一排,精神萎靡如等待行刑的的死囚犯。 冥灵拿起话筒说,欢迎参加我老公的签售会,欢迎参加我老婆的签售会。 话筒里没声音,她耸耸肩递回话筒,我们一行人出了门,突然听见工作人员的声音从书城门口的大喇叭里传出来,飘飘荡荡漫过半条街。 冥灵面色苍白。 八月的成都,雨下个不停,暮色中我一手打伞,一手提着长裙下摆,蹦蹦跳跳越过一个又一个水洼,身前身后人影晃动,讨论着TRPG,OUAT,太空歌剧与强子对撞机。 雨丝绵密,城市灯火坠入水中,碎成一滩一滩。 拍了许多照片,见了许多人,签了许多名也要到了许多签名,吃了许多火锅,喝了许多酒。 苏冰发短信说,我们在阿热藏餐,好多人呢,你来不来。 我说,胃痛。 她说,大角请你。 酒足饭饱,兵分两路,猴子带领花姑娘们去逛锦里,我惊奇地发现,剩下的竟是清一色的中青年科幻男作家。 糊里糊涂跟随这群危险分子潜入一家茶馆,发现今日议题是一个名叫蒸汽九州的巨大阴谋。 风鸟,火锥,浮空舟,踏云机。 什么蒸汽九州,分明是宫崎骏嘛。 大角说,你写不写。 我说,请我吃饭。 一顿饭五万字。 成交。 第二天大角短信:出来不,请你吃饭。 我:吃啥? 角:肚子吃坏了,只能请你喝白粥。 我:不好意思啊,姑娘俺已经在峨眉山上啦。 哼哼,小样儿,谁要喝白粥啊? 老衲是吃肉的! 温暖炉火我的家 如果我死了, 请求你,不要让我的灵魂流浪。 那温暖炉火我的家, 才是 安息的地方。 美酒,火焰 烧热冰凉的胸膛, 胸膛里爬出绿叶, 红花,开放。 黑铁,水银, 覆盖苍白的面庞, 面庞上冰霜消融, 神情,安详。 煤炭,木材, 诱人的松脂香, 把我的骨头煅成灰, 随风,飘扬。 亲朋,好友, 亲爱的姑娘, 请你们一起开怀唱, 歌声,嘹亮。 如果我死了, 请求你,不要把我往别处埋葬。 那温暖炉火我的家, 是我 永恒的温柔乡。 ——风河洛飞行员的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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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0月某天 我们家老大说,你忘了当年分明是我出钱租的漫画,你每天跑我这里翻我书包。 她说,好怀念那本日历。 是啊,我还差点忘了当年一起逃课上网逛清韵看九州的时候,您老对着网吧磨损严重的键盘仰天长啸,让我告诉您WASD四个字母的位置呢。 我们家老大的笔名是子婴,写过无数神奇的文字,写过《九州·毒寨》,粉猴子,粉缥缈录但不粉江南。 身高172,未婚,女博士。 那天下午,冲进陌生巷子里的陌生小饭馆,看见陌生的人群中,我们家老大一袭红裙,脚踩月白绣花凉拖,手挽刺绣小手袋,长发披肩,顾盼生姿地坐在那里。 来了许多奇幻界人士,除了我们家老大以外一个都不认识。 能否请大家自我介绍一下,我说,比如老大旁边这位…… 我边说边探过身,猛然发现那个隐藏在老大高挑身影后娇小白皙安静温婉的人是—— 啊——猴子! 我失声惨叫。 您以为您在动物园么,老大冷冷地说。 今何在同学依旧温文尔雅地微笑着。 直到现在,每每看到此人对我微笑,依然由丹田之中涌上一股受宠若惊的暗流。 只是受惊同时总是不禁怀疑,眼前安静微笑的猴子,跟网上暴跳如雷的今何在并不是同一个人。 那天下午猴子穿一件暗绿T恤,与我们家老大的红裙交相辉映,说不出地看。 突然觉得,他们两个好般配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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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月某天 我娘打电话时问,听说又吵架了。 我说不知道。 我娘说,看上去都斯斯文文的,网上吵成那个样子。 我说,坐车呢,回去再打吧。 挂了电话,突然想要用力摔点什么东西。 我TMD真不知道。 一个人坐在地铁上摇摇晃晃,灯光白亮刺眼,窗外冰封的城市灯火寂寥,黯淡如一幕褪色电影。 漫长的路,漫长的夜晚,空荡荡的地铁上,突然想起柳文扬。 深呼吸。 眼泪还是掉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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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5月某天 一首歌。 夏天的白花都谢了, 萤火熄灭了, 你教我的歌也唱完了, 美玉碎了。 池上的浮萍都黄了, 天色又亮了, 去年的美酒也喝完了, 姑娘长大了。 姑娘要嫁人了。 来自《九州·红沁》,一个还没有被写出来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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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月某天 北京,香山脚下,僻静的小院,低矮的平房。 身穿藏蓝色工作服的UFO专家们围坐一桌,神情严肃地打牌。 梅花,星河说。 梅花就梅花,大刘说。 那我也梅花,我说。 继续梅花,大角说。 我盯着他额前那耀眼的一缕白发呆。 为什么,为什么这家伙会把“飞碟”说成“灰碟”,却不会把“梅花”说成“梅发”? 他说,花现灰碟,灰碟灰过来啦。 丫是外星奸细,丫的白发是天生的,丫才是最大的骗子! 那天晚上酒足饭饱,大角掏出一叠《四时好》分发给众人。 我说,你给我签个名吧。 他说,好。 我又说,这期《科幻世界》上有我的文章,要不要我买一本签个名送你? 他说,也好。 感谢伟大的CCT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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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月某天 生平第一次见到活的阿豚,他说的第一句话是:你没有我想象中高。 我说啊? 他说,我在成都看Parapax,觉得你怎么得有一米七五。 厄……您是想说我腿长么? 哈,就算是这个意思吧。 上海也在下雨,空气湿漉漉的,我的毛衣外套沾上了烤鱼味,总也散不掉。 阿豚拖着我的行李箱走在前面,突然问,见到我什么感觉? 我说,秀色可餐,相谈甚欢。 他一时无语。 我说,有些人是这样的,明明神交已久,觉得彼此心意相通可以无话不谈,但真的见面又一时找不到什么有意义的话题聊,只能吃吃饭喝喝酒,讲点有的没的咸的淡的。 我说,小鹿如此,大角如此,你也如此。 他说是啊,哪有这么完美的朋友,又能深层次交流,又能吃喝嫖赌呢。 我说,倒也有一个。 他说谁? 我说,唐缺。 临走前我说,你能做我的责编么? 他说,啊哈,责编不是随便当的哦,需要很多时间吃饭交流,培养感情。 我点头,好啊好啊。 豚:稿子写完了没? 豚:我准备了三个帅哥照,作为对你的奖励~ 茄:帅哥照……谁啊。 豚:猜~ 茄:是你,大角和恰好? 豚:咦……why? 茄:我不认为您会拿出更好的货来兑现…… 豚:我们集体鄙视你这个不配合悬念的家伙 ~~~>_<~~~ 豚说,我追求的是两点: 1,自我价值的合理实现。 2,内心的终极宁静。 有些话还没说出来就已经忘掉,有些话不知道该怎么说,有些话懒得说于是不说,有些话不敢说不想说也不能说。 所以真正想说的,永远不是已经说出来的那些。 十八写完了,但不想贴。 不如就这样结束。

伪·十八

2009,1月某天 迄今为止做过三个梦。 第一个梦有关■■,是在■■■■时,隔壁传来热闹的声响,我们二人坐在一间阴暗的小屋子里,我不知道该说点什么,大约无外乎是■■一类的话,话没说完,■■却突然把脸埋在双手里,无声无息地啜泣。 我坐在一边,觉得绝望而无助。 第二个梦,似乎是■■在■■,大厅里人流往来,凝滞而厚重的气息,我匆匆忙忙走着,穿过重重人群,却发现坐在桌子前面的是■■■■■■。 我奇怪地问,你是■■么?■■■■和蔼地说是我啊,怎么啦,你是不是也以为■■应该是■■■。 我说可是可是,我认识■■,不该是这个样子的啊。 ■■■■继续和蔼地微笑,说,对你来说又有什么区别呢。 我呆立在那里想了许久,说,■■■■。 仿佛电影画面短暂地停滞了一下,空气带着一种新的气味开始流动,■■分开人群来到我身边,低声说,■■■。 第三个梦有关■■,在■■,一间木质结构的破旧小楼,似乎是夏天,空气闷热潮湿,地板和墙上凝满水珠。■■与■■吵了架一般,苍老地坐在角落里。 我走过去,■■对我说,■■■■,■■■■■■■■■■。 我说■■■■■■■■■■■■■。 然后我无语地目送■■离去。 当然,还有一个关于■■■的梦,但不想再说了。 ■■说,■■■■■■■■■■■■,■■■■■■■■■■■。 ■■说,■■,■■■。 有些话还没说出来就已经忘掉,有些话不知道该怎么说,有些话懒得说于是不说,有些话不敢说不愿说也不能说。 所以真正想说的,永远不是已经说出的那些。 我对■■说,■■■■■。 剧透之神你就尽情笑吧,我知道这个故事还远远没讲完。 寒冷的早晨,我梦见一个即将死去的老人,他拉住我的手喃喃低语,他说■■■■■■■■■■■■■■■■■■■■■■■■■■■■■■■■■■■。 ■■■■■■■■■■■■■■■■■。 把这个梦告诉■■,说完之后先是笑,然后嚎啕大哭。 后记 我们走在大路上 三毛在《拾荒梦》里写自己儿时的梦想:“我有一天长大了,希望做一个拾破烂的人,因为这种职业,不但可以呼吸新鲜的空气,同时又可以大街小巷的游走玩耍,一面工作一面游戏,自由快乐得如同天上的飞鸟。” 我初看这段话,激动得心潮澎湃,觉得这才是人生的伟大理想,其余皆不足为道。那时候八九岁年纪,黝黑且瘦,手脚细长,穿一双磨破了边的双星球鞋满操场疯跑,爬到攀登架顶上向四周望,层层叠叠的屋檐绿树没有边际,突然就觉得忧伤,觉得世界真大我真小,放学后校园空旷,我一个人忧伤地坐在那里不愿下来,像一只傻傻的小猴子。 后来读 href='2202/im'>《西游记》,读《尼尔斯骑鹅历险》,读 href='2473/im'>《海边的卡夫卡》,看《魔女宅急便》,看《虫师》,看费里尼的《大道》,听《橄榄树》,听《回到拉萨》,听朱哲琴的每张专辑。看83版射雕,片头曲里有一句“抛开世事断尘缘,相伴到天边”,靖哥哥与蓉儿在那句歌里深情对视,眉眼间有脉脉余晖如血残阳,看得我心里空落落,关了电视独自坐在黑暗里惆怅。 流浪是每个少年人心底的执念与春梦,梦想收拾一个小包离家出走,包里塞一点钱,一本画簿和一把口琴;梦想坐绿皮的火车哐当哐当,停在不知道名字的小站买烧鸡和啤酒;梦想展翅飞过万水千山,看大地上发生的一切;梦想去北方辽阔的草原上纵马狂奔;梦想骑骆驼穿越撒哈拉;梦想在冰天雪地里赶雪橇;梦想乘小船浮于东海,上穷碧落下黄泉,两处茫茫皆不见;梦想有一条通往世界尽头的路,你挑着担来我牵着马,就那么一步一步走下去,沿途桃花流水,酒旗处处。 我们在这梦想中一日一日长大,读了许多书,走了许多路,喝了许多酒,邂逅了许多人,午夜梦醒,家徒四壁,梦想 5374." >却依旧在远方。 十七岁,看潘海天的《大角,快跑》,少年跳下树,双脚踏着广袤的大地,一刻不停地奔跑。 十八岁,看斩鞍的旅人,一个男人一匹马,走一条仿佛永远没有尽头的路。 十九岁,坐在自习教室里,一边准备考试一边写小说,窗外光影摇曳,杨树叶子哗哗响亮。 那之后又过了许久,某年某月某一天,某个人坐在我面前说,一起来吧。 我不知道别人心中的九州是什么样子,一张地图或者一串名字,一本杂志或者一把钥匙,于我而言,看到听到想到这两个字,脑海中便浮现藏书网一条大路,正午阳光下烟尘弥漫,火焰一般抖动,你坐在路边,看烟尘里逐渐浮现的影子,有男有女有老有少,说说笑笑热热闹闹地过来,你不知他们姓甚名谁,从何处来又往何处去,心却莫名其妙砰砰乱跳,你看见他们坐下来喝茶,看见他们谈天说地挥斥方遒,看见他们唇角的笑容和腰间的宝剑,看见他们眼睛里光焰万丈,你在那光焰照耀下热血沸腾,恨不得抛下一切与他们同去,你在他们起身离去的一瞬间拦在前面,你踏上路,便踏进了江湖,江湖里有你年少时的一切梦想。 为这梦想,我写了 href='5677/im'>《九州·逆旅》,一班不靠谱的流浪艺人们走在路上,从冥冥中来,往冥冥中去,沿途吃吃喝喝,蹦蹦跳跳,且歌且舞,且狂且笑,逍遥得有如神仙一般。 逆,迎接,旅,旅人,逆旅的意思是旅店,也用来隐喻人生。旅途是人生,戏是人生,讲故事也是人生。 戈遥便是年少时的我,手脚细长额头明亮,跑动起来虎虎生风,白鹭团的逍遥是我所向往的逍遥,舞榭歌台,云山玉水,人生在世不称意,明朝散发弄扁舟,没有梦不可以做,没有地方不能去。未来太过漫长,而世界又太过广大,你不知道你梦想中的地方在哪里,甚至不知它什么模样,却一厢情愿地相信它一定在你尚未抵达的某条路上耐心等待,等待你风尘仆仆赶去与它邂逅,等待你停下脚步,叹一口气然后微笑,它在你的微笑里绽放,颜色气味都一时明白起来。 于是一路走,一路寻找。 我承认逆旅不是一个多么好的故事,有人批评它节奏太慢,情节太弱,起伏太平淡,都是对的,八万字不短也不长,如果去掉那些景,那些戏,那些华服美食,那些歌舞辞章,那些属于每个人的小小故事,剩下的更没有什么,写来写去,大半是闲笔,涂涂抹抹凑成一本书,不过为了说最后那十六个字。 转眼又是几年过去,经历一连串物是人非,再来改这篇稿子的时候,有些无从下笔,心境已然不同了,好像你在江湖中混了几年,蓦然回首,路还是来时路,人还是领你上路的人,月还是当年明月,却不再有记忆中的光焰万丈长,沸腾过的热血逐渐凉了,风华绝代的大侠也老了,把酒话当年的时候,你举杯对大侠笑,说起那年那月狭路相逢的一场初见,有些恍如隔世,有些心虚,英雄肝胆两相照,江湖儿女日减少,凉风乍起时,满地萧瑟。 年初写过一篇文,讲这七年里十八个瞬间,与州有关,与时间有关,与我的人生有关,然而紧要的又何止这十八个瞬间,如果把这七年间的事情写出来,足足可以写一本书,而其中又有许多是不能提起的。 所以我一个字也不会提起,又或者提起,却有意不让人看懂。 所谓春秋笔法。 写到这里突然觉得难过,想起一些人一些事,有时候真实与虚构出的故事太过吻合,令人不禁怀疑言灵这种力量的存在,又或者这时间万般造化原本就是一个故事,写在最初的某一句话,或许就剧透了最后结局,只看你如何参悟。 83版射雕结尾,蓉儿对靖哥哥说:“跟我去桃花岛吧,那里没有世间纷扰,只有日出日落,花开花谢。” 可我知道他们最终还是死在襄阳城里了。 生是旅途,是过客,死亡才是永恒的家。 ..说远了。 夏天到了,我又要去远行,背着背包行走江湖,沿途风光无限,想到这些,心情又振奋起来,旅行的意义其实不在目的地,而在于旅途本身,只要走在路上,你便知道这故事还没有结束,还有讲下去的空间和时间。 我们走在大路上,未来依旧漫长,可以一边饱览沿途风景,一边继续找寻属于自己的方向。
九州浩淼,任其东西, 明日何在,但随我意。 2009年7月天涯在线书库《www.tianyaboo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