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在线书库《www.tianyabook.com》 《深渊边》 平常的一天 灰色的钢筋水泥,冷漠的高楼大厦,和那光洁的地面共同奠定了这个城市的基调,那多处的施工表明这个不大的城市正在努力跟上大哥的步伐。 还算井然有序的交通,还得到表扬的环境让这个城市信心满满,若是能多得点表扬,多提点名气,那旅游的人多了,钱就多了,钱多了,心里就有底了。 不管领导怎么想,老百姓都是那样,对我有用的我听一听,没用的漠不关心。街上的风光永远都是那么淡雅,三三两两的店铺摆着摊,时不时吆喝两句,有的嫌累干脆买了个音箱循环吆喝,不远处的学校打响了上课铃,把学生的心拉到教室里,把大人的心拉到少年时。 街上的行人自顾自的奔走着,连互相看一眼都是奢侈。有的即使不小心互相对视,也会匆匆移开目光。偶有一起出行的人,嬉笑打闹,胡乱叫叫,脸上的笑容仿佛已经悉知了天下奥妙,连一旁自顾自的行人都忍不住驻足观望,心想:我当年要是有这种聚集人才的能力,我已经成就一番霸业了。 跳广场舞的大妈依旧如此勤奋,每天早上九点准时叫你起床收听经典老歌,收看劲爆炫舞,不需要提醒,不需要报酬,甚至不需要你去感谢。这种文化只属于大妈,可能人到晚年,想要爱护一下身体吧。远方的山被高楼大厦挡住了,看不到一点影子,天也是灰白灰白的,让人欣赏不来,宅在家里的人除了玩手机就是睡觉,极少有在家努力修炼的人。 普通人的生活 这个城市叫尊城,以一场重大会议而闻名,是一个发展比较滞后的城市,目前这个城市正在努力发展旅游业,想要通过这个行业来提升自身的地位,吸引外来人员。这里的人们由于受到的物质熏陶还算少,所以大多数都比较淳朴善良,花花肠子也比较少,但这也让这个城市略显单调。 残光不是这个城市的人,但他在这里生活了很久,每天看着这个城市的风景,听着那些经典老歌,已经习以为常了,可以说,这里是他的第二个家。 他是一名学生,爱好打游戏和睡觉,让他能感兴趣的东西很少,有时候大人们讨论国家大事,他会想:关我们什么事。 就算有时候要好的朋友约他出去玩,他也是拖拖拉拉,生怕走路累坏了自己的脚,坐车用掉了自己的钱,还唠唠叨叨,满嘴怨言,脑袋里在构思着这个游戏的攻略,那个游戏的价值,想累了,就边走边睡,这是他在睡林多年摸爬滚打出来的第一项绝技。看到的人没有一个不佩服,不止惊叹于技能之奇,更惊叹于胆气之大。如果诺贝尔奖可以靠睡觉来得到的话,他可能已经不止得了一次了。 好不容易他克服了自己的诸多毛病来到了目的地凤凰山,朋友又有事要回家了。最后他实在是闲得无聊,就想了想这个山的名字,嗯,凤凰山,有几分霸气,自带神秘色彩,虽说现在在这个山上并看不出来,但也是能吸引一大批好奇小宝宝的。他抬起头看了看四周,嗯,布置的蛮合理的,先来一大段楼梯消耗游客的体力,然后再来一颗横着长的树吸引游客的注意力,再来一些不知道叫什么的鸟偷取游客的精神力,最后,游客就没有能力再去找凤凰了,嘿嘿,妙极,妙极。 怀着看透一切的心情的他站起来拍拍屁股,他并不准备现在走,他要看看名字如此霸气,布局如此合理的一座山还会给游客准备什么惊喜。 他来了!树说,他凝视了我几分钟,然后,量了量我的三围,再从我身上抠下了一块树皮,细细端详,仿佛那块树皮对他有某种特殊的意义,之后,他缓缓抬起头,又凝视了我几分钟,好像在感谢我赐予他那块树皮,但我知道那是不可能的,他这样看着我一定有什么目的,果然,他的企图暴露出来了:他想爬树!长这么大这还是第一次看见有人想在这里爬树,但是为什么被爬的树是我啊,我当时害怕极了,再加上他已经爬到一半了,心之慌乱让我的大脑瞬间高速运转,于是,我设下一计。 召唤了一只鸟过来,让鸟飞到我的枝上,时而跳跳,时而叫叫,吸引他的注意力,也是为了让他跟着鸟的节奏自行的到树下,他果然上……钩……了?我看见他伸出了他的手,接着……在我身上弄了一块树皮……然后……自己尝了一下,吐了,还吐到了我身上,但他好像舍不得,又把那块树皮捡起来,想要喂给鸟儿吃,直把那鸟儿吓得魂不附体,三尸神咋,拔翅膀就跑,留我一树在风中凌乱。爬就爬吧,还在那里磨皮擦痒,抠脚挠头,这也太不给我面子了。 苍天正用他的眼睛俯瞰人间,突然看见一个人坐在一颗树上耀武扬威,颇为自得,忍不住笑了,但他是张开嘴笑的,一个不注意吹出了一阵冷风,把残光冻得牙齿打战,只想快点回家睡觉 上天的玩笑 残光实在是冻的受不了,又不想就这么草草结束自己开心的一下午,就随便逛了一下那座山顶上的废庙,爬了下它下面那个树桩,以为王座。之后,便心满意足的回家开始了宅男生活。 在家里,残光干的第一件“正事”就是找亲爱的床谈恋爱,然后对着手机上的游戏施展才华,但手残的他又被游戏虐的不成样子,鬼使神差的,他点开了浏览器,看到第一条居然讲的是气温,难道天气预报已经收买了浏览器?他在心里想。定了定神,他又看了看那条消息,哦,原来是讲多地都有降温现象,怪不得今天怎么冷,可现在已经是春天了呀,都要到夏天了,为什么会降温啊?真怪。前几天还在全球变暖呢,现在就气温骤降了,真是鬼天气呀。算了,关它什么天气,冷了减衣,热了加衣,实乃装逼之奥妙。想到那些“羡慕”的目光,他开心的笑了。 苍天看到那个人走了,他也移开了目光,去看其他地方,他来到一座学校,想看看人间的学校是怎么样的,首先映如眼帘的是这个学校与众不同的名字:鸡鸭中学。额,这个名字还真是清新脱俗,且进去看看吧,宽敞的主干道,两旁的树笔直的站着,虽然衣服穿的少,但仍然很精神。然后是它的两栋大楼,可以一眼看出,它们都是有些年头的了,水泥在二氧化碳的帮助下急不可耐的想要去寻找自己的新生活,砖块终于要受不了地球的吸引,一副我爱这土地的架势,苍天看着这一幕,发现自己现在被喜爱的程度居然不如大地,心里悲伤啊。 哼,不看这破砖头了,他扭头向学校的主要活动场——操场,飘去,红色包裹着绿色,有几根不太明显的白色,往再远一点看,有几个绿色的篮球场,有几个占地面积广的羽毛球场,后面是几个蓝色的乒乓球台,低矮的围墙让人有翻墙而出的欲望,不过,细看之下,原因就出来了,依山而建的学校不仅让学生们有风景可以赏,也让学校的防范牢考了不少,这都是这个学校在和学生斗智斗勇的过程中产出的智慧结晶呐。苍天看到这些,心里五味杂陈,毕竟他们也是这样的,唉,真是一个让人伤心的地方,还是换个地儿瞧瞧吧。 他来到了旁边的一座工厂,看见浓烟滚滚,好似狼烟,那烟要不是不能呼吸,还真像人间仙境。工厂散发出的热量温暖了苍天,让他手一抖,给南北极加了一点温度,他的手碰到了地球的痛处,让地球一阵抖动,慌乱之中,又新创造了一种病毒。欲哭无泪的苍天只好把自己的脸遮起来,反省自己,并抽了自己一巴掌,于是,天现异象。 乱世之初 在3018年4月14日这一天,很多人都看见了那红肿的天色,红得刺眼,红得让人感到不安。人们纷纷拿起手机记录这一奇异时刻,为这从未见过的景像欢呼雀跃,认为活一辈子见到过这种景色值了,毕竟下一次出现这种景色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呢。摄影师更是欣喜若狂,仿佛买彩票中了一等奖。 宅在家里的残光也感觉到了那刺眼的红,那种连头都不用抬就知道的红,他却只当这是过于艳丽的晚霞,没去在意,继续与游戏斗智斗勇。 而在那人人都向往的地方,苍天正坐在云上独自悲伤,本来是一次开心的人间游历,却因为控制不住自己的手而造成了这么严重的后果,想想也是醉了,以前都好好的,这次怎么不听使唤。他虽然想挽回自己的过错,但却心有余而力不足,他只是天上的一个小小的地球管理者。 在他之上,还有东西关理着太阳系,银河系乃至整个宇宙。任何一个宇宙中小小的变动都需要经过他们,她们和它们的同意。他有的,不过是平衡地球生态系统的权利,还是有限制的。他现在随意改动了地球的环境,估计要被疯狂批斗,那什么水天,金天,海天早就看他不惯了,一直在找他的空子,现在可把他们给乐坏了,应该是跑到阳系天那里进馋言去了。 残光没有注意天上的异象,他的好友之一明影却对天上的景像十分好奇,寻思着找百度要个说法。他看到百度上第一条说法是火烧云或者火烧天,又叫晚霞,又有俗语“早霞不出门,晚霞行千里”,好了,这好天气我可以把残光和淡霜叫出来玩了,嗯,把微月也叫出来玩。 他接着往下看,大多数的答案是一种很科学的解释:傍晚太阳距离上空较远,而红光的波长较长,穿透性也较强,在穿过大气层的层层障碍后,其它光要么手不够长,要么身体不够壮,不能胜任在傍晚照耀上空任务,只有红光脱颖而出,完成了在傍晚照耀上空这个任务,所以天就是红的。原来如此,他在心里想。 接下来,是一条通俗易懂,简单粗暴的回答:在天上云厚的时候,云把城市的灯光反射就把天染红了,而且在天气晴朗的时候天就是黑色的,还说天红的时候看不见星星,天黑的时候才看得见。这让明影有些不开心,他对天上的星星很迷恋,在天气好的时候,他常常盯着天上看,在上面找北斗七星,在上面把各个不知名的星星相连,看它们是什么星座,看看能不能找到自己的星座,或者,他会为各个星星重新命名,辟如,金星可以不叫金星,可以叫明影星什么的,每回想到这里他都会笑,笑得美滋滋的,在这一点上倒是与残光出奇的一致。不过,天黑的时候毕竟要多于天红的时候,明影转念一想,又开心起来。明天找他们玩去,一天都窝在家里,也不怕发霉。 天涯在线书库《www.tianyaboo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