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在线书库《www.tianyabook.com》 《女人都不是天使》 《黑色星期天》和一个真正有钱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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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雪地上行走的人看不见自己的脚印是很惶恐的。 不敢回头,却频频回头,心中的恐惧在积压,膨胀,终至撕裂。想号叫,喉咙似被掐住了,声音窒息扭曲至不可闻,犹豫着是不是要停下,却终于忍不住狂奔,哪怕前面是万丈悬崖,也宁可纵身而下,在毁灭中享受尖锐的痛感,于死亡里体味真实。 然而没有,奔跑的方向只是奔跑本身,雪野无边无际。 每一步,都踏不到实处…… 我只不过想毁灭。 人生已经没有什么可追求可期待的了,奇迹永不属于我。 我只不过想毁灭。 昨夜,那个女人又来了,大红缎袄,高绾双髻,很古怪的装扮。喃喃地诅咒着。 其实我从没有见过她,不过,我知道她是谁。 她的面目模糊不清,有血从眼耳口鼻缓缓地流出,腥红黏稠,渐渐弥漫开来。 她的声音,那恶毒的血腥的诅咒,敲击着我的耳膜,在雪野里追逐着我。在她的诅咒声中,漫天的大雪都变得腥红,如血。 为此我将音响开至最大,希望盖过她的声音。 “Sunday is Gloomy,My hours are slumberless.” 我听的歌叫做《黑色星期天》。一首关于死亡的歌,我的挚爱。 幽灵的声音。从地底挣扎着倾诉,又似呼唤,求着,找人与她同行。 传说里找替身的水鬼,如果会唱歌,便是这样。 我抱膝听着,坐在V8包厢的角落里,抽着烟,倚着音箱。声音先到达我的背,然后才是耳朵。 先感到,.99lib?后听到。身心的双重震颤。 烟头在黑暗中闪烁。 星微的光亮。因为那一点点的光而使黑暗愈发深沉。 也只不过是夜里八九点钟吧,室外应该是灯火通明的。但是时间在这里是静止的,密封的包间,只有门没有窗,四周还要拉上深紫色落地厚丝绒帘子,既为装饰也为隔音。 我像蛹一样被裹在深紫色的厚丝绒的茧里。《黑色星期天》唱得再哀伤也不会打扰别人的情绪。 V8靠近走廊最深处,最小,也最潮湿。黑暗中坐在地毯上听音乐,总觉得四周有无名菌类在默默滋长,而另外一些生命在枯萎、腐烂。除非客满,否则很少会有客人点这一间。 如果有事,服务员会知道到这里来找我。不唱歌也没有客人请的时候,我总是在这儿的,吸烟,听音乐。偶尔也会骂人。 在“夜天使俱乐部”里,我表面上是歌手,暗地里则是不加冕的副经理,老板高生身边的红人儿,操生杀大权。 连经理秦小姐也要畏我三分。 “夜天使”,夜里的天使,以灯光和音乐做翅膀,舞在醉生梦死的嫖客的笑影里。 世上人,无非嫖客与妓女。我姥姥说的。 她说弄明白了这一点,才好做人,不然总是处处碰壁。 我就是在碰了壁之后才明白的。 明白了,却依然不肯信。总有例外吧?总会有的。 曾经以为高生是个意外,无关财色。 我生日那天,他从香港航运来刻有庄子《秋水》全文的巨幅玉石屏风。 “秋水时至,百川灌河,泾流之大,两岸渚崖之间,不辨牛马。于是焉河伯涣然自喜,以天下之美,为尽在己,顺流而东行,至于北海,东面而视,不见水端。于是焉河伯始旋其面目,望洋向若而叹:野语有之曰,闻道百,以为莫己若者。我之谓也!……” 我很开心,拼命地张开双臂去拥抱画屏,闭着眼睛大声背诵:“且夫我尝闻少仲尼之闻,而轻伯夷之义者,始吾弗信,今我睹子之难穷也,至于子之门,则殆矣!吾长笑于大方之家……” 高生问:“每个人都有物欲,有些人集邮,有些人集火柴贴花,有些人攒钱,有些人收藏美酒或老爷车……但是你,你的嗜好是搜集各种版本的《庄子》,为什么?” 我不答,只抱着屏风摇头晃脑:“北海若曰:井龟不可以语海者,拘于虚也;夏虫不可以语冰者,笃于时也;曲士不可以语道者,束于教也……” 他不放过我,仍然追问:“有人说通常执著于物欲的人,是因为对生活没把握,所以才渴望拥有,借实在的东西来安慰自己。你呢?你为什么这样喜欢庄子?” 我仍然笑着,闭着眼睛接下去,“高生不可以语庄子者,吝于情也。” 他笑起来,忽然将我高高举起,恐吓道:“你不说,我就把你从楼上抛下去。” 是百花楼。 听起来像个妓院的名字,位于广东梅州郊区的百合花园。 百合花园别墅区,每一幢都有一个很好听的惹人遐思的名字,百草堂,百鸟轩,百尺阁,百步亭,百色坊……我们这一幢,叫百花楼。 对物的拥有是生命最真实的痕迹。无论是别墅,还是庄子,都只是一种占有。 我占有庄子画屏,高生占有我,我们占有百花楼。 百花楼上,庄子屏前,醉在龙飞凤舞泼墨如画的《秋水》里,我以为高生是与众不同的,至少他对我用了心。 是在那夜委身于他,自以为并不是卖。 但是后来知道,一切仍然是场看起来挺美的交易,交易终究是交易。 V8的门轻轻响了一下,Shelly走进来,通知我演唱的时间到了。 我盯视她,心里犹豫着要不要找个借口刁难。 但是在我还没有拿定主意的时候,她已经转身走了。 我有些悻悻然,捻灭烟,在手袋里取出镜子来补妆。 Shelly是我在俱乐部里惟一的对手。我一直想降服她,让她像其他人那样对我小心翼翼,随便她在背后怎样骂我都不要紧,但是当着面,她必须对我毕恭毕敬,俯首称臣。 可是不行,无论在任何人面前,经理、老板、客人,或者我,她都是这副不卑不亢的样子,像个贵族。 呸,扮高贵,何必来这种声色场所打工?不过是一个小小的经理助理而已,就是经理也对我谦恭有加,她凭什么可以永远这样从容不迫? 走出V8,领班阿容立刻满面笑容地迎上来,甜甜地叫一声“Wenny”,话音未落,笑影儿已没了。 就冲这一点,我猜她早已过了二十三岁。 可是她赌天誓日地说自己只有十八。十八?鬼才信。这里的女孩子,个个都说自己只有十八岁,但是眼角的鱼尾巴沾水都能游了,不化妆像主妇,化了妆像怨妇,就是怎么看都不像少女。 很多人想尽办法除皱祛斑,可是,有没有一种护眼霜可以抹上去让眼中沧桑尽去,清纯无邪? 睁着一双厌倦瞌睡的眼,就算把脸上的粉抹得再厚也盖不住那股风尘味儿。 在驻颜有术这一条上,没有人可以比得过我们云家的女儿。 代代都是不老的妖精。 姥姥算年龄怎么也有七十了,可是看起来只像五十多;妈妈该有五十了,可是说她三十岁也有人信;而我,连我自己都快说不准自己的年龄,因为妈妈从来不肯承认自己的真实年龄,连带我的年龄也一改再改,如今,我对外声称自己十九岁。 十九岁的脸,二十九岁的身体,三十九岁的灵魂和心。 阿容冲我鬼鬼祟祟地笑,很亲密的样子:“Wenny,上了台,别忘了注意一下T2穿深色西装的男人。” “怎么?” “那是吴先生,他已经来了三个晚上了,是大主顾。” “梅州会有什么大主顾?左不过哪家酒店经理罢了。” “正是大世界假日酒店的,不过不是经理,是董事长,香港人,梅州是他祖籍,像大世界这样的酒店他在全世界至少有十几个,是真正富翁。他每次给公关的小费都三四百,光是猜猜拳喝喝酒,连包间都没进过。” “没进包间就给三百块小费?”我微微上心,这样子才是真大方了,“他都点过哪几个小姐?” “从没点过,都是秦小姐安排给他的,安排谁就是谁,他不挑不拣,见谁都散钞票,整个一散财童子。那几个公关为了争他都快打起来了。”阿容的声音里充满妒意,恨不得立时三刻就脱下工装去做公关,可以赚那三百元小费。“Wenny,要我说,你把那个吴先生抢过来算了,只要你一出手,那些公关算什么,吴先生瞄都不会瞄她们一眼,看她们再轻狂?” 我笑了。在俱乐部里,表面上虽然等级森严,总经理、经理、经理助理、总管、主管、领班、服务员和公关小姐、打杂的小弟小妹,一层层分工明确,秩序井然。但是说到底,是谁最能拉拢客人最有本事,赚到钱声音才大,所以阿容虽然是领班,对比她低半级的红小姐却只有瞪眼吃干醋的份儿,看不得别人赚小费,自己又没本事,便巴不得一拍两散,出动我去杀一杀那些小姐们的威风,让她们别太得意。 梅州的款爷不少,真正的富翁却不多。但是富翁不等于“凯子”,能不能钓上他,要凭技巧。 我有一点点技痒。 阿容察言观色,打蛇随棍上:“刚才那吴先生特意下单子点歌,说很喜欢你唱的《黑色星期天》,请你多唱两遍。” “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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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如此绝望 我的时间从此无边无际 我爱,我沉睡在黑暗的底层 白色的小花不能唤醒你 悲伤的黑色灵车哦,它们引你去哪里 天使们不肯将我还给你 如果我想要参加你,他们会生气吗 绝望的星期天 《黑色的星期天》,我自己译的歌词。 这是一首死者唱给生者的歌。每当唱起它,我的身心就完全沉浸在音乐的凄凉无奈中,不能自已。我的灵魂出窍,追随着白色小花黑色灵车远去,红尘中的一切将不能再诱惑我,羁縻我,摧毁我。 我知道我唱歌的时候是最美的,尤其全情投入时,“会有一种遗世独立的圣洁感”。这是我的研究生导师何教授告诉我的。哦,何教授……
今天如此绝望 我消失在暗影中 我和我的心都已经决定面对结束 鲜花和祈祷文如此悲伤 我明白,让他们不要哭泣吧 让他们看到我微笑着离去 死亡不是梦,我在死亡里爱抚你 我的灵魂祝福你直到最后一次呼吸 绝望的星期天 英文唱完唱中文。一曲唱罢,没有人鼓掌。 我非常满意。在灯红酒绿的夜总会里,掌声和口哨都不代表什么,脱衣舞女郎站上台不必表演也会有吁声。沉默的聆听才是最好的赞美。 他们全被我感动了。 只有这一刻我是活着的,是他们的主宰,凭借我的歌声,而不是身体。 我讨厌用身体赚钱。可是逃避不了。 毕竟用身体赚钱比用头脑赚钱更实惠,更快,更多,也更直接。 我喜欢直截了当。 无需经过任何引见或邀请,下了台,我直接坐到吴先生身旁。 他微微惊讶,更多欢喜,站起身子来拉座位。他的朋友起哄地说欢迎,争着递烟,递酒,递瓜子儿碟子。 我点燃了烟,同一干人轻轻碰杯。 坐在一旁的陪酒小姐的脸涨得绯红,我看也不看她一眼,推开碟子说:“我从不嗑瓜子儿。” 我从不嗑瓜子儿。 因为妈妈说过,瓜子儿和妓女是分不开的,是她们的道具、营生、手段和标志。 儿话的尾音使吴先生更加惊讶:“你是北京人?” 是。我吐出一口烟,并不顺着话题往下说。 多话的女人总是容易被看轻。名正则言顺。没有地位的人最好少说话。 如果不能为自己辩解,那么沉默也是一种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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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工后,吴先生约我去江边宵夜。 江上有很好的月亮,和灯光彼此争辉。江边情侣如云,邻座有人在猜拳,“孟加拉呀孟加拉”,叫得很大声。在别人眼中,我们未尝不是一对情侣。 我点了桐花雀、椒盐黄鳝、牛奶炸菠萝,还有一只海鲜盅。 吴先生扬眉:“你很能吃,不忌油炸荤腥,年轻人很少这样。” “很少哪儿样?”我两只手一头一尾地掐着黄鳝,用牙齿撕着吃。吃相无比难看。如果妈妈看到,一定又会训斥我太不像一个淑女。 淑女,妈妈苦心孤诣地想将我培养成一个淑女,可是现在的我,从头到脚,哪一点儿像个淑女。 我不过是个歌女。在夜总会转场驻唱的小歌手。优伶的一种。而且尚未跻声名伶的行列。 名伶叫歌星。可以灌唱片上电视。再成功点的叫艺术家。 但是无名之伶,就叫歌手,或者直接点儿,叫歌女,甚或歌妓。九九藏书 所谓十伶九妓。说得对极了。而我是那十分之九里面的一个。 想到母亲使我感到由衷的恨意,而想到“妓女”这个词则使我痛快。 痛,并快乐着。这种词是为我这种人准备的。歌者的快乐与痛苦从来都分不开。 我唱歌,逢迎客人,玩弄翻云覆雨的小手段,换取我想要的香车、香闺、香水、香衣,一应生活所需,皆来自男人,来自我的歌声与容颜。 但是吴先生,他约我来江边宵夜,目的当然不止是宵夜这么简单,他感兴趣的,究竟是我的歌声呢,还是容颜? 这有很大的区别,决定了我要采取的献媚方式——对一个自以为尊重艺术的男人过于主动,他会败尽胃口的;然而同样的,对一个欲望汹涌的男人扭捏作态,也会令他索然无味。 最好的办法,是陪他大吃一顿,而且不必顾忌吃相。 那么,如果他属于前者,必然会带着宽容或惊讶的口吻研究起你的多重个性;而如果他是后者,则食色性也,饱暖思淫欲,他会在你据案大嚼时动手动脚。 一个人的德行在两种时候最不受控制,一是赌桌,二是餐桌——而且是越随便越好的那种真正为吃而吃的餐桌,最好就是江边大排档。 无疑吴先生是属于前者的。他正在很认真地看着我的眼睛,等待答案。 我笑着告诉他:“我不需要减肥,歌手的生活使我整个作息都颠倒了,吃再多东西也不会发胖的。” “是这样?”他眼中露出同情。 这是好现象。每个人都有同情心,可是富人的同情心被打动要比穷人的同情心有价值得多。 他说:“为什么不考虑换一份工作?” 我警惕地看着他,暗暗捉摸他话的真假。很多女人会在这种时候涕泪横流地痛说家史,以为把自己说得越可怜就越会博取同情心。 但我不会这么幼稚。 因为我相信吴先生没这么幼稚。 一个在世界各地都开有连锁店的大老板,手下不知有几百个像我这样的小歌女,什么样的说辞没见过?情节雷同只会使他轻视。 他同情有姿色的女人,不见得是因为她身世可怜或者需要资助,天底下需要可怜的人太多了。他的话,绝对是一种试探。 高手过招,差之毫厘,谬之千里。我赌定他是在与我作戏。 但这也是个好兆头,他有心与我演对手戏,便是已经对我产生兴趣,才会做进一步试探,玩场智力游戏。 我不会输给他。 放下只剩一根鱼骨头的黄鳝,我用纸巾优雅地拭了唇,媚眼一飞,反问他:“如果我不做歌手,你去哪里听我的歌呢?” 他笑了,看着那根被我剔得干干净净的鱼骨头。 我剔鱼刺,就像我姥姥嗑瓜子儿一样在行。 姥姥嗑瓜子儿。 她一生中所有的闲暇都用来嗑瓜子儿。 每当想起她,首先映入我脑里的影像便是她坐在床沿边盘起一条腿,另一条腿垂在床边,脚上吊着绣花拖鞋,露出白袜子,一只手抓着瓜子儿,另一只手慢悠悠地往嘴里送。微启双唇,轻轻一磕,那么清脆而娇柔的一声,皮儿出来,仁儿留下,干净利落,没半点儿多余动作。 嗑着瓜子儿,姥姥的眼睛半眯着,望着窗外,很专注的样子,可是眼神是空的,望的方向不属于空间,而属于时间。她望向过去,望向遥远的记忆里,那胭粉沉香的胭脂胡同莳花馆…… ——胭脂胡同莳花馆,规整的四合院儿,磨砖对缝,飞檐雕龙,因为曾经出了玉堂春那样大名鼎鼎的妓女,后来代代花魁都叫小苏三,希望借了前辈的余荫也找到好人家上岸。 苏三们在屋子里供着玉堂春的画像,咿咿呀呀地且拜且唱:“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不指望他十分富贵九品相,不指望他八斗才高七步诗,六炷香烟,五样蔬食,只求得四季衣裳三餐饭,两个人儿一样痴,一心一意,丰衣足食,不愁穿来不愁吃……” 朴素的愿望,卑微的心事,女人最奢侈的理想,不过是男人。 ——迄今走过京城著名的八大胡同,我仍然仿佛闻到那股甜腻的沉香,依稀看到年少的姥姥在某个街口倚闾相望。 旧时的风尘,全写在姥姥的眼底了,岁月从她脸上不留痕迹地滑过,可是荣毁与死亡的阴影,却全沉淀在了河流的底层。 吴先生接着问:“这么说,你是因为热爱唱歌才来夜总会的?” 又一个烟幕弹。我暗暗小心。此人不简单,摆明了是诱我上当。如果我就此大谈自己热爱音乐,求他助我走上歌坛事业,那又是进了圈套,要被他耻笑了。 “喜欢肯定是喜欢的,但是也谈不上热爱。只不过在那个时候,那种情况下,刚好有这样一份工作,就入行了。没什么选择的机会。”抬起头,我微眯着眼望向江心,做一个无声的叹息,略露沧桑:“选择命运是有钱人的事。像我们这样的人,是没得选的。” 一句话,逗起他的谈兴来,再也顾不上试探,顺着我的话头也感慨起来:“有钱人,又有多少抉择的自由?人和人还不是一样,都是听从命运的安排。就像你说的,在某个时候,某种情况下,刚好有某种机会,也只有抓住了,别无选择。” “可是你至少可以选择是请我宵夜还是请别人呀。”我巧笑,拈起一片奶炸菠萝,知道自己赢了第一回合。 在谈话中占上风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学问。再沉默寡言的人也是有倾诉欲的,如果你能使一个人面对你的时候有倾诉欲,你就已经得到了他一半的心。 我已经得到吴先生一半的心。欢心。 这个晚上,就在他的倾诉中度过了。 其实话题内容仍然是老套的,就像十个歌女虽然有十一种心事然而目的永远都只有一个——就是出人头地一样,十个富翁有十一种发家史,烦恼也都只有一种——就是妻子不了解自己。 有些是因为政治婚姻,有些是齐大非偶,有些则干脆是为了喜新厌旧找借口,总算遇到那第一百零一个对婚姻忠心的,经医生检查,诊断他是性能力衰竭。 我姥姥说过:世上人,无非嫖客与妓女。 一等嫖客嫖一等妓女,末等嫖客嫖末等妓女,仅此而已。 吴先生的婚姻是典型的强强联手,他和妻子各有事业,两人碰面的机会一年也没有几次,见面时自然是恩爱夫妻,犯不着不恩爱。 但是不见面的时候,那就各自为政吧,她从没想过要抓他的奸情,他也从不过问她的艳遇。廊桥遗梦或是铁达尼号的故事每天都会发生,只不过发生在现实生活中往往便不像影片去芜存精后那般浪漫罢了。隔三差五会有个把小白脸或者小歌星登门闹事,扬言要公告于媒体逼得当事人身败名裂云云,然而这种事,对于富翁阶级来说根本就是家常便饭,除了生意,有什么可以使他们身败名裂的? 但是烦恼仍然会有,她是因为铁达尼号靠岸后杰克依然不肯下戏;而他则是因为寻遍廊桥,找不到真正的红颜知己。 真正的恩爱夫妻有没有呢?盲妻与瘸夫互相搀扶着过独木桥时,应该是经典镜头。 我们自备了红酒,我轻轻地旋转着酒杯欣赏酒的挂杯度,让眉梢眼角略微透露几分春情,继续卖弄自己的小聪明:“电影播映前会打出一行字来提醒观众:本片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哦?”他挑起一边眉毛等待,知道我必有下文。 我微笑,这人的确是一个好的谈话对手。——“其实,根本不可能雷同的,因为世上其实没有爱情,只不过人人都在说爱,才制造了电影。是电影和小说给了世人一个关于爱情的梦,也给了梦想破灭的失望与苦恼。” “这种说法倒很新鲜。”吴先生也笑了,凝视着我,“你的小脑袋到底是什么材料做的,可以这样聪颖剔透?” 我歪着头,将手扣在自己额上:“我这里,是潘多拉的匣子。” “专门释放疾病与烦恼,但是最后时分,也放出了希望!” “希望?”我笑了,“爱情与梦想,是潘多拉的匣子里最可怕的灾难。” “来,为潘多拉的匣子干杯。” 杯中酒干,江心月白,然而江畔两边仍是灯火通明。他看着我,略略踌躇。而我抢在他开口之前说:“送我回宿舍好吗?明天还要演出,我得好好补一觉。” “哦,对不起,是我让你留得晚了。”他立刻站起身来,露出难题迎刃而解的轻松笑容。 于是我知道自己又胜一局。千万不要在一个男人视你为红颜知己大谈家私之后投怀送抱,会把他刚刚建立起来的那点儿尊重和信赖全部输光的。他得到一个女人,却失去一个朋友,是件很煞风景的事。 而男人对女人往往没有对朋友来得慷慨。 我并不在乎成为任何人的女人,但我在乎自己的出现应该不仅仅是一个女人。任何和我在一起的男人,我都会要他们一辈子记得我,至少,要尊重我。即使我是为了钱。 所有的男人都肯为我保守秘密。他们以为我对他特别不同,所以亦对我特别不同。 是因为这一点,我才沉浮欲海终年而仍然有个好名声。没有人知道我其实已经千疮百孔。 我说过我有一张十七岁的甜蜜脸孔,何教授说我的脸像安琪儿,不染红尘。 不染红尘?我明明已历尽风尘。 八大胡同的昨夜星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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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宿舍”,已经是凌晨四点钟。 吴先生的豪华奔驰驶进百合花园时,他曾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但是什么也没有问。 我也没有解释。这样的临时住所,当然不仅仅是一个歌手的身份可以换得来的。 我们在花园栅栏门外道别,我轻轻地吻在他的颊上,标准的good bye kiss。这样的一个吻,没有任何意义,可是不容轻视,它有时会比热吻更加销魂。 看得出吴先生立刻对我暧昧的身份释然了,轻轻说:晚上我来“夜天使”看你。 听我唱《黑色星期天》。我挥挥手,消失在栅栏门里,留给他一个裙袂飞扬的背影。 我的背影窈窕修长,穿束身长裙时尤其惹人遐思,我知道。 将窗帘拉开一角,我看到豪华奔驰停了一会儿,才缓缓驶去。 这个男人已在我掌握之中。 卸了妆,打开电脑上网,QQ上同时闪出好几个头像向我问好。我一一作答,态度恭谨认真。 一天里,也许只有这一会儿是快乐的,自由的,真正活着的。 喜欢网络,是因为喜欢那份神秘。 因为神秘而自由。 偶尔也在BBS上灌水。同人背 href='1887/im'>《庄子》。优雅严肃得不像我。 或者,那个严肃的人才是我。 “北冥有鱼,其名为鲲,鲲之大,不知其几千里也;化而为鸟,其名为鹏,鹏之背,不知其几千里也。怒吼而飞,其翼若垂天之云。是鸟也,海运则将徙于南冥;南冥者,天池也。” 这样流利地默写着 href='1887/im'>《庄子》时,心中的翳闷便会一寸一寸地消失,恍惚面对的不是电脑屏幕,而是大海,浮云,浪花,与礁石。 怪岩嶙峋,风起浪涌,我的世界,不是只有“夜天使”那么大的。 难怪有人将上网聊天叫做“冲浪”。的确有笑傲江湖的快感。 常去的论坛叫做“缘分的北京”。 已经离开北京整整一年了,很想念前门的夜市和琉璃厂的书香,宽街铁狮子胡同宅门口的红灯笼也让我无限怀念。 因此贪婪地在字里行间寻找北京的尘香梦影。 有个网名叫“大风起兮”的写手引起了我的注意。 ——我的网名叫“随风聚散”,这契合多少有些意思。 随风聚散,暗示了我的姓,也象征了我的命运。 有点矫情。 这矫情让我觉得自己还很年轻。 年轻而柔软。 大风起兮写的都是些京城的街闾新闻,很琐碎,也很犀利,夹叙夹议,图文并茂——婉容住过的帽儿胡同的老照片,大栅栏老店换新颜的感慨,天仙庙四月初八朝碧霞元君盛大香会的记述,以及京城明星的娱乐八卦……点点滴滴,都像甘泉灵露,聊解我思乡之渴。 在一篇《京城明星出书热》的文章里,他写道:“明星出书说穿了就是一场热闹的脱衣秀,而且是比基尼泳装秀那样暴露的热门表演,写的人和看的人都急于把最后的三寸布条也撕下来,虽然,我们都清楚地知道那布条后面是些什么。” 此文件相关图片是一张绘着比基尼装裸女的封面,旁边有个顶着读者帽子的小人儿拼命去揭开书页。 我大笑,追在后面跟贴:“钱钟书老爷子把穿比基尼的鲍小姐比作‘局部的真理’,而明星出书远比文人著书畅销这一现象,则充分验证了‘真理往往掌握在少数人手中’这一真理。” 下线时,远远地听到鸡啼。 我住的地方,可以听到鸡啼。黑沉沉夜里遥远而绵长的一两声,不像报晓,倒像送终。 这里听不到车声,整个城市都死了一般。 别墅区,远离尘嚣的寂寞的富人们住的地方。每个装修华丽的窗户后面都有一个在等待中失眠的女人。她们的男人给她们买了这座豪宅,于是便有理由夜不归宿——温情和金钱永远不可并存。 当然,除非那个男人是做父亲的。父亲虽然也不肯回家,可是给钱会给得更大方些。要钱的人,也理直气壮,在花园里遛狗,看到太太们多半有些不以为然。 而太太们又瞧不起来历不明的情人。 情人瞧不起包二奶。 二奶看不起交际花。 很不幸,我就是那个交际花。 一个专门在豪宅间出入的交际花。今天住在这个高楼,明天住在那座别墅。它们都不是我的家。 我只是过客,不是主人。 其实我也可以名正言顺地向人要钱的,比方说,向我母亲。 可是我憎恶她,憎恶她赚钱的方式。尽管,现在的我比她更加肮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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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忆总是在梦里回来。 不可知的背景,不设防的夜晚,往事如故衣附体,蓦然袭来,人便在瞬间迷失了。 心口一阵阵地痛,欲哭无泪,曾经得到和终于失去的悲喜交织碰撞,中间的离合漂泊思念淡忘全不存在,于是记忆复活了。 夜里我梦见自己手持一把刀,刺进母亲的胸膛,没有血,刀子插进肉里的感觉迟钝而不真实。 我渴望真实,渴望血,所以刺了一刀又一刀,绝望地、疯狂地、不停地刺进拔出,刀子上始终不沾一滴血。 一个声音在诅咒:“世世代代……妓女……恨……永不超生……” 我号叫,更加用力地将恨刺下去。 血从母亲的眼耳口鼻里流淌出来,但是她的胸前依然完好。被刀子刺过的地方依然完好。她冷冷地笑着,不躲,不还击,不倒下。 她是永远不会倒下的。她是我面前的一堵墙,是没有出口没有脚印的雪野。 我逃离不出。 然后我梦见了姥姥,她在嗑瓜子儿。 她嗑瓜子儿的姿势永恒而优雅,成为一个生命的定格。 姥姥和瓜子儿是分不开的。 妓女和瓜子儿是分不开的。 姥姥是个货真价实的妓女——解放前,北京前门著名的八大胡同之一的胭脂胡同里著名的莳花馆里的著名的头牌花魁小苏三。烟视媚行,货腰为生。 她说:世上人,无非嫖客与妓女。一等嫖客嫖一等妓女,末等嫖客嫖末等妓女。如此而已。 在八大胡同里,一等妓院叫清吟小班,住四合院或者小洋楼,姑娘们住在挂着红绿绸子的绣阁里,卖艺不卖身,价码却偏偏高得离谱儿;二等妓院叫茶室,院门上没有挂串灯,屋子里也没有红绿彩绸,但是姑娘们仍然矜持有尊严;三等妓院就叫下处了,屋里布置越发简陋,已经称不上装修,只要有一铺炕供“办事”就行了;到了四等妓院,就更变本加厉,称之为土娼,称之为小下处,妓女们已经不能算完整的人,只是一种发泄工具。这之外,还有半掩门儿,又称暗门子,内容大概就与现在的带色儿发廊差不多了。 我姥姥,是清吟小班的头牌。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着实地享受了几年姑娘的待遇,然后遇上我姥爷,从从容容地上了岸。 说来也奇,妓女们最好的出路就是从良。莳花馆的妓女,从良的好像特别多,花魁小苏三们,更是八大胡同里的传奇,每个人的故事拎出来,都是一出香艳的折子戏。 姥姥说:“陕西巷里出了个赛金花,又出了个小凤仙,名气大得不得了;可是仍然比不过我们胭脂胡同莳花馆,为什么?因为莳花馆里每隔几年都要风风光光地唱一出玉堂春,送姑娘从良。” 说这话的时候,她媚眼含笑,眉横得意…… 我怀疑姥姥很怀念自己做妓女的时代。 谁没有过烟视媚行的梦呢? 经理秦小姐没有过吗? 阿容没有过吗? 还是夕颜没有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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夕颜是Shelly的本名,姓林,林夕颜。 href='2540/im'>《源氏物语》里,也有个叫夕颜的女子。里面说,夕颜是一种花,开在晚上,凋零于日出时分。我怀疑是牵牛花的别名。叫得那么别致而优雅,令人陡生恨意。 夕颜不是一个漂亮的女子,这令我多少有些安慰。但是再苛刻的人,如我,也得承认她的气质和风度是一流的。 年轻女孩很少可以拥有真正风度。 很多人夸赞过我的气质,但是没有说我风度好。 而夕颜,再苛刻的人,如我,也要承认她是一个有风度的女子。 我恨夕颜的笑容。安静的,干净的,说不出是天真还是成熟。有如暴风雨后的天空,因为过分的纯净而让人怀疑其实刚刚经过一场浩劫。 秦小姐给我看过夕颜的资料,她是个大学生,沈阳人,专业是物理工程,为什么会来到梅州做服务行,原因不明。 秦小姐说:“Shelly是俱乐部里惟一的大学生,也好,做招牌也好听些。不过,一个大学生,做什么不好,要做这一行。” 我暗暗惊心,觉得她在讽刺我。但是接着我想起来,在这里,没有人知道我的真实身份与年龄。 论起来,我的学历要比夕颜高一截,只不过最终没有拿到学位。 想到我的硕士学位使我心痛。很尖锐而且深刻的那种刺痛。 世上没有一种错比自甘堕落而更不可原恕,也没有一种人比做妓女的硕士生更荒唐低贱。再为自己找理由,再熟背 href='1887/im'>《庄子》,不嗑瓜子儿,妓女的事实仍然令我心痛。尤其在研究生的身份被重新提醒时,这种心痛就愈发尖锐。 心痛的滋味一直延续了很久,像一根刺横在心里,迫使我不得不记住林夕颜的名字。 夕颜虽然不是俱乐部里惟一的大学生,但却是惟一完全不靠色相谋生的女子。 这点也使我忌恨。 我讨厌别人与众不同。因为只有我才可以特立独行,出类拔萃。 我把她当成对手,假想敌。 一个人活在世上,可以没有朋友,但是不能没有敌人。 有敌人,才可以活得清醒,有目标,有斗志。 夕颜是我的一面镜子,我要活得比她强。 很可惜我们始终没有正面为敌的机会。女人之间的战争总少不了以男人做赌注和筹码。尤其在这种声色场所,谁吸引的客人多,谁赚取的小费高,谁就最炫目,最..t>威风,最有FASE。 但是夕颜仿佛无情无欲,她和俱乐部所有的男性员工都保持着一种哥们儿的关系,不亲近也不疏远,而对客人,则彬彬有礼,绝不兜揽。 夜总会里的女人,无论经理、歌手、服务员、舞小姐,在各行其是的前提下,都在同时兼职陪酒女郎的角色。因为服务行业的最高准则是“Never say No”,只要客人有要求,你就无权拒绝,但是夕颜,总有办法化险为夷,四两拨千斤地在不闹事的前提下做到洁身自保。 连高生也不得不对她另眼相看。 春节前,高生从香港过来,在俱乐部招待朋友。我自然也在座相陪。那客人是个超级酒鬼,将一桌子的人喝得全醉醺醺的了,他自己还酒兴方浓。先是向我劝酒,我以还要上台唱歌为由婉拒了。他不悦起来,向高生挑战:“你随便找个小姐和我对酒,我白酒,她随便,果酒啤酒色酒只要是带酒精的都行,一杯对三杯,要是我输了,今天的账我买单,我要赢了,整个月我来你们俱乐部玩都得免费。” 高生笑着扫视了一遍大堂,举棋不定。恰好夕颜正从旁边经过,我故作随意地一指,说:“不如就叫Shelly吧。”安心要看她出丑。 平时员工一起宵夜,我知道夕颜是滴酒不沾的,但是,“Never say No”,只要客人已经把杯举起来了,哪怕你酒精过敏也得喝下去,喝了再吐都好,就是不能拒绝。何况,无论她推辞或者接受,都有一场好戏可瞧。 “好,就是你吧,你来。”高生呵呵笑,“坐这里,替我灌醉这酒鬼。” 整个大堂人的目光都齐刷刷地盯过来,我笑着招来阿容下单,一边说:“Shelly,高生请你喝酒,你就随便点好了。” “当真是随便点吗?”夕颜微微一笑,流利地吩咐下单:“一杯白雪公主,一杯血玛丽,一杯拉丁情人,一杯珍珠港,一杯黄金岁月,一杯红樱桃……”不停歇地一口气说了几十种高档鸡尾酒的名称。 高生一愣,立刻哈哈大笑。他那位朋友也忍不住笑了,赶紧喊:“好了,好了,我认输!你喝这些东西,喝到明天早上也不会醉,存心要我破产啊这是。” 夕颜点点头,正要走开,高生叫住了她:“你是新来的?叫什么?” “Shelly。”她答,再点一下头,转身走开。 高生的眼睛却仍然追随了她很远,眼光亮亮地,充满赞赏和好奇。 那种眼光是我所熟悉的。我常常在男人眼中看到这种神情,清楚地明白它代表了什么。 夕颜,还真的是我一个强劲的对手。 我开始铆足了劲儿准备与她对垒。 然而,在此之后,高生和夕颜并没有进一步的接触。 并不是高生忘性大,而是夕颜的态度太冷淡,也太郑重,她永远那么彬彬有礼,无懈可击。总是微笑着拒绝高生一次又一次的邀请,笑容温柔平静,让人发不出火来。 高生不是情圣,也不是色狼,忌讳着夕颜是自己手下不好强来,几次三番后,也就不再找钉子碰了。 春节过后,高生回了香港,故事就更没下文了。我不战而胜,心情只有更加郁闷。无论如何,总要与Shelly正面斗一次,枉为云家女儿,不让她败在我手下,绝不罢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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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里依稀听到歌唱声:“只求得四季衣裳三餐饭,两个人儿一样痴……” 这样唱着求着的女子,是淑女?还是妓女? 苏三们住在莳花馆的正屋,枝叶披离的桐槐树掩映着暗紫的门,时时被领家妈妈或者大茶壶叩响:“姑娘哎,见客了您呐!”唤三声,姑娘方懒懒地应一声。不会立刻现身,总要停一会儿,补补妆,也磨磨客人的性子。直到茶已换过两水,客人等得不耐烦站起身要走了,绣花门帘儿才轻轻挑起,姑娘半露了脸,用绢子向客人一招,未语先笑:“您来啦?” 那是恨事,也是春情。是一个女子一生中最好的时光。 姥姥最好的时光给了许多个男人,她活在那些男人的记忆里,那些男人也活在她的记忆里。她平生与男人分不开。 有妓女是因为有嫖客,这和鸡与鸡蛋的关系一样,密不可分。 我从不曾刻意打听姥姥的故事。 可是她所经历的一切我都仿佛亲眼见过,并在每一个寒夜的梦里重温。 她薄薄的身子压平了的花瓣一样毫无遮拦地透过阳光和凉风,悄无声息地行走在落花满地的石子路上,一个脚印儿也不曾留下。 可是我依然嗅得出她特有的芬芳。 我的血管里淌着她的血,无可改变。 我的血管里流淌着一个妓女的血。 这也许可以解释我为什么同母亲对立了十几年,最终还是要选择做歌妓这一行。 姥姥在十七岁那年认识了姥爷——宅门子弟云三爷,一个正红旗家族的遗少。 那天是个有雨的黄昏。 姥爷雪白的鞋帮上有泥,连袜子上也沾了泥点儿。 脱下鞋时,白袜子上的泥点儿十分醒目,我姥姥跪在炕头上帮他擦拭。他抚摸着她那乌黑的头发,忽然便有了几分属于家人的那种温情。 他说:“你要是生在好人家,准是个贤妻良母。” 后来他便娶了她,娶她回家做贤妻良母,成就了莳花馆又一代花魁传奇。 姥姥进门时,穿着十斤重的湘绣礼服,一身花团锦簇,千针万线密不透风。 那是一种惊艳,目眩耳鸣的惊艳,在座人的眼忽然就盲了。 枯朽的窗格里镶着不相配的盛妆少女,是一幅异样生动与亮艳的绣活儿,少女衣裙上的花鸟鱼虫,每一针每一线都是鲜活的,夕阳的余晖在她脸上波光流动,嘴唇紧闭,锁着千言万语,可是随时像要张开;眼睛张着,眼光却是死的,没有半分生气。 她不是人,是一幅画儿。 她本来就是被当做一幅画儿买进府里的。 虽然只是纳妾,却大肆操办,婚事热闹了三四天。 那是云府里最后99lib?的盛事。 在云府,姥姥看到一个更大的妓院。远比莳花馆更肮脏,更混乱,更没有节制。 第一次窥见天机是在午饭后。 当年云府午饭的场面,姥姥在多年后还津津乐道。 吃饭在云家是一种仪式,盛大,庄严,冗长,沉闷。云家是讲究食不言寝不语的,同时养生学要求他们要细嚼慢咽,女孩子的胳膊肘不能拄在桌子上,喝汤不能发出声音,虽然满桌佳肴,可是只能取食自己面前的那碟菜,佣人每隔一会儿会将所 6709." >有菜碟位置倒换一遍,终于轮到自己喜欢的那碟菜时,往往已经凉了。这样子,一顿饭往往要吃上半个时辰。 但是午饭后是小憩时间,那种餐桌上的井然秩序会立刻消失。 如果你有机会在这个时候悄悄到每个房间转一转——但那几乎是不可能的,因为云府里有规定在午睡的这段时间里,就是一只苍蝇也不可以打扰各房太太,佣人们这时候都呆在下房里,天大的事,也要等到午睡时间过了才可以回。所以午睡的这段时间,是云府里最安静也是最热闹的狂欢时分,连时刻挂在嘴边的道德礼教也都睡去了,每个人都活在春梦里,而梦是不受控制的——但是如果,我是说如果你有机会走进太太们的房间,或者不如说是走进她们的梦乡里,你会看到世界上最刺激最香艳的画面。 你会看到大太太私招了管家在不该议事的时间躲在床闱间窃窃密议,你会看到三少爷手把手地教新来的丫鬟如何侍寝,你会看到嫁不出去的老姑奶奶扭捏着僵硬的身子向师傅学戏,你会看到寄宿云家的远房护院侄少爷给姨太太烧烟泡的时候烫了手,你会看到蝴蝶懒懒地,被太阳晒得昏头涨脑,飞得摇摇摆摆的,蜻蜓立在荷花苞苞上一个劲儿地颤,鱼儿将嘴探出水面无意识地接喋,三太太厚嘟嘟的嘴唇上嘬起一朵恍惚的笑…… 姥爷在半年后死于中风,死在牌桌上,手里抓着一张白板,而身后丢下三房妻妾和十数个子女,包括还没有生出来的我妈妈。 后来这几房人分了家,各不往来,就是在街上见了面也不会点头,眼睛对在一起了,眼光却是岔开的。.99lib? 妈妈是姥爷过世后半年多才生下来的,由姥姥独自带大,先靠变卖家当,后来解放了,就靠在街道领了火柴盒来糊,赚些油盐钱。 姥姥糊火柴盒的手势同嗑瓜子儿一样利落。街道管分派活计的老王常常会帮她糊,据说他喜欢用舌头舔那些贴花来代替糨糊,因为糨糊是面粉熬的,要省着用。 妈妈痛恨那些火柴盒,比痛恨姥姥嗑瓜子儿还要强烈。 有一天她放学回家时打不开门,鼓捣了半天才发现门从里面反锁了。 她抱着书包坐在门檐下,看惨白的冬天的太阳慢慢西斜,半天不肯挪动一步。 并没有等太久,门便开了,老王低低地压着棉帽子从屋里走出来,姥姥没有出来送,但是隔着窗喊女儿进去。 妈妈这时候才知道姥姥是知道她已经放学了的,明明知道她在门外还要让她等这么久,这使她觉得不可原恕。她走进屋,看到堆了半床的火柴盒旁边放着一包瓜子儿,怨气忽然就爆发了。 她抓起一盒火柴擦着,把火柴掷向那堆火柴盒中间,企图制造一次火灾,烧尽所有的耻辱与痛恨。 在姥姥的眼皮底下酝酿这样的放火事件当然不能成功,姥姥以嗑瓜子儿和糊火柴盒同样的麻利扑灭了那点点火苗,伸手抓住女儿的长发将她从床上直接拖到了地下,指着鼻子痛骂起来。 她骂得很脏,是八大胡同里妓女撒泼时的口吻和调门儿。 妈妈从来没经过这些,几乎被骂傻了。然后,有一句话深深地刺痛了她,使她清醒过来。 姥姥说:“我做这一切,还不是因为你?如果没有你,我何至于这样惨?你这个累赘,废物!” 妈妈忽然看清了自己在姥姥心目中的位置和价值,她整个人都呆住了,时间仿佛静止。这之后,姥姥还说过些什么更难听的话,还有没有再打过她耳光,她已经都不记得了。 她看着地上被姥姥扯掉的自己的一缕黑发,在心中默默地反复地念叨着一句话:这家里呆不得了。这家里呆不得了。这家里呆不得了。 妈妈是在那天夜里十二点多离家出走的。只带了几件换洗衣裳和一个日记本。 她一直有记日记的好习惯,到现在也一样。 但是记过之后从不返回头看。 她记日记,不是为了记住,而恰恰相反,是为了忘记。 发生过的事与情变成墨迹留在白纸上,事情也就算结束了,过去了,有了交代。 她曾经跟我说过:我死之后,烧骨灰时,别忘了连这一箱子日记一起火化,那是我一辈子的脚印。 我常常想:那个在雪地上没有脚印地行走的梦,会不会也曾经同样地出现在属于妈妈的夜里。 但是我没有问过她。 我们母女之间从不交流。 语言是用来传达命令和执行命令的。 母亲跟我说话时,脸上从不带任何表情,就像记日记一样,没有喜怒哀乐,只是在完成一个过程。 妈妈带着她的换洗衣裳和日记本出走了。在一个寒冷的夜里。 那个晚上没有星星也没有月亮。至少在妈妈的记忆里没有看到任何光亮。 后来的事实证明,那次出走成全了她。因为“文化大革命”很快爆发了。姥姥挨批斗,妓女的身份被揭穿出来,脖子上挂着破鞋游街。红卫兵小将们来命令妈妈与姥姥划清界限,邻居说:她们早已断绝母女关系了。云岫觉悟得早,属于可以教育好的子女。 妈妈去参加了姥姥的批斗会。小将们要她向自己母亲身上吐唾沫。妈妈做不出。 她虽然痛恨姥姥,痛恨她的瓜子儿和火柴盒,可是毕竟她们血脉相连。 就算世界毁灭了,时间和空间全可以颠倒,黑白是非都没有了清楚的界限,但是母女的血缘关系是不能改变的,是真理,也是永恒。 口号声一阵响过一阵,有人在推搡妈妈。姥姥在大堆破鞋的重重羁累下艰难地抬起头来,叫:“岫儿,吐吧,冲我吐唾沫呀,妈不怨你。你不吐,他们不会放过你的。吐吧,吐吧……” 妈妈突然就崩溃了。她发出幼狼般的嚎叫声,冲上台对着母亲吐了一口唾沫,然后左右开弓打了自己几十个耳光,转身冲下台,旋风般跑出了会场…… 要说妈妈的革命态度其实是很不彻底的,可是不知为什么,那些人竟轻易地放过了她,没有逼她再做进一步的表忠心行动。 第二年春天,妈妈报名上山下乡,成为北京城第一批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的知识青年。 黑暗里女人的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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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满月,不知十五还是十六,月亮满得像要溢出来。 月光泼洒在大街小巷,可是泼不进“夜天使”。 “夜天使”照样四壁拉拢着深紫色的落地厚丝绒帘子,灯红酒绿,自成世界。 如果地球爆炸,我在死之前一定听不到霹雳声,也看不到一点火光。那些厚丝绒帘子会裹住我,同音乐与死亡一起,伴我下地狱。 我死后会下地狱,那几乎是一定的。 我说过,世界上没有一种人会比自甘堕落做妓女的 href='1887/im'>《庄子》研究生更可耻而更不可原谅。 天作孽,犹可活;自做孽,无可恕。一切是我自己的选择。 虽然,我常常说,人,是没得抉择的。 没得抉择。 就好像我妈妈是我姥姥的女儿,我是我妈妈的女儿,我们世世代代都是妓女一样,是没得抉择的。 我们一家人,受了诅咒。 我以这个理由来原谅我自己,可是,我不能够原谅我的母亲。因为,她是云岫,大名鼎鼎,无人不知的广告界女强人云岫! 如果一个风光无限的十杰青年可以做妓女,那么,一个未能拿到毕业证书的庄子研究生当然更有理由落草。 我的血管里流着她们的血,我带着仇家的咒语出生,命运注定如此,注定如此,我能怎样呢? 秦小姐坐在大班桌后面涂指甲,看我进来,亲热地招呼:“兰寇甲油,黑色,最流行的,来不来?” “我不喜欢黑色。”我言不由衷。其实,我是不喜欢追随流行。 黑色是我钟爱的颜色。但是喜欢黑色是因为它够另类,够个性。如果黑色流行,那么它会成为我最避之不及的一种颜色。 庄子说:“世俗之人,皆喜人之同乎己而恶人之异乎己也。同于己而欲之,异于己而不欲者,以出乎众为心也。” 我才不相信。我的理论和庄某恰恰相反:与众不同才出人头地。“夫以出乎众为心者,何尝出乎众哉!” 我审视着秦小姐的化妆。 ——她的妆总是过于浓艳。以往已经如此,今夜格外夸张:蓝色眼盖、黑色唇膏、低胸晚礼服、加上十个黑指甲。她把这称之为“旧上海风情”。而我要将之加一个定语:旧上海最下作的风月场所里最低级的妓女的风情,还不属于“长三”或“幺二”的行列,而只配做半掩门子。 “今天谁要来?” “帅哥。”秦小姐娇笑,自以为风情万种地扭动腰身,学着电视广告里那个卖牙膏的小女孩的口吻,嗲声嗲气地卖弄风骚,“你有新搭档了。” “搭档?”我惊讶,“你是说要派个男歌手来?在俱乐部里,男人好做什么?” “问得好!”秦小姐的笑如花枝乱颤,“女歌手兼做公关小姐,男歌手呢,而且是个非常严肃郑重的男歌手,既不擅言谈,又不会待客,你说高生花大价钱请他来做什么?” 我怒火中烧。事实上我的确扮演着公关小姐的角色是一回事,但是被人这样明白地当面说穿却是另一回事。如果我也若无其事地随口说出所谓夜总会经理不过是妓院老鸨,相信秦小姐的脸上也一样挂不住吧? 可是心里再火,表面上,我却只能装做不在意,淡淡地说:“是高生请的?那就只有两种可能:一、他是高生心腹,来监视我们;二、最近有临检,高生请他来唱一出阳春白雪,装装门面。反正不论哪种,都是夜猫子进宅没好事儿。” “猜对了。” “哪种对了?” “第二种。” 我嘘出一口气,好在不是第一种。 “最近扫黄风声紧,高生不得不做做样子。有同行嫉妒咱们生意好,举报说‘夜天使’有色情服务,高生请个严肃歌手来,以 6b63." >正视听。”秦小姐袅袅婷婷地站起身,在镜子前左右摇摆。“这就叫‘又想当婊子,又要立牌坊’。”藏书网 “对,我是婊子,他是牌坊。”我自嘲,同时在心里恶狠狠地想,我已经掉进染缸里洗不清了,是个真正的婊子。但是他呢,够资格做牌坊吗? 有敲门声。是后台总管阿坚。 “厨房里没鸡蛋了。”他直挺挺地戳在那儿,一米八的大个子把经理室的门塞得严严实实,敦厚的脸上满是焦急忧虑:“有客人要点十客西蛋饭外加蛋花汤,但是厨房里统共只有五六个鸡蛋。” “没鸡蛋了问我干什么?”秦小姐嘬起嘴唇来向指尖吹气,不耐烦地说,“找西厨去呀。” “西厨说了,就那不到十个蛋,客人急着要,他也没办法,难道让他下蛋不成?” “那告诉我有什么用?西厨不会下蛋,难道我会下?”秦小姐说着也急了,就地团团转了几个圈子,苦恼地吩咐,“去找Shelly想想办法吧。” 我忽然便有几分紧张。 “找Shelly想办法。”是秦小姐的口头禅。 每每俱乐部有了什么摆不平的事,秦小姐的处理方案永远是“找Shelly想办法”。而Shelly,也仿佛真有三头六臂,什么鸡毛蒜皮的麻烦事儿到了她那里,都可以迎刃而解。 但是这一次,难道她有本事下蛋? 在俱乐部,西厨只是个摆设,让客人在酒兴大发之际来点儿点心充充场面的,所以厨房备料一向简单,没想到今天竟一下子跑来十个饿狼,点什么不好,偏要点西蛋饭! 西蛋饭与我们北京的蛋炒饭不同,并不是鸡蛋和饭兑着一炒就算,随便打几个蛋加点水也就对付了。而是将蛋煎得圆圆的,不焦也不流,刚刚好,不仅味道要香,更重要是卖相要好,是完完整整囫囫囵囵的一个整蛋,半点儿马虎不得。而俱乐部的服务宗旨是:永远不对客人说不。只要菜单上有的东西,客人点了,就一定要上,不可以任何借口推脱。 但是,这里是梅县,不是广州,晚上六点就已经商店关门,又没有什么二十四小时的小贩,没了蛋,除了上街乞讨无法可想。 隐隐地,我有些好奇,也有些兴灾乐祸,想看到夕颜束手无策的狼狈相。 秦小姐的个性比我还刁蛮,事情搞藏书网不定,她绝对不会说自己管理疏忽,一定会把阿坚、西厨、和夕颜从上到下痛骂一顿的。 她惟一不会的事情,就是检讨自己。 我们的谈话继续,但很明显两个人都有些心不在焉。 “他叫什么名字?” “谁?” “那牌坊呀。” “啊,你说那歌手。”秦小姐笑,“跟我同宗,姓秦,秦晋。” “秦晋?这名字有点耳熟。” “说是出过两张MTV呢,算是歌星了,不过年轻的时候没唱出来,现在快三十了,已经半退休,自己开着一家小餐馆,家里人给打理着,唱歌纯属客串性质。” “那么高生请他出山,还真是当牌坊用了。”我冷笑,“一个男小开做歌手,有点小名气,又有点小钱,自然就没有人怀疑‘夜天使’,有色情行当了。” 秦小姐也在笑,可是神情很不自然,隔了一会儿,到底忍不住把阿容叫进来打听:“Shelly去哪里了?” “去弄鸡蛋了。”阿容答,“她带着阿坚和保安一起出去的,说去借鸡蛋。” “借?去哪里借?”秦小姐更加莫明其妙。 我却已经豁然明白了。借。当然只有借一种办法。商店虽然关门了,可是大排档却正是开档的时候,Shelly要带着阿坚和保安一起出去,自然是到街上大排档去“借”鸡蛋了。我们的人天天在排档宵夜,多少认识几个老板,而且冲着阿坚和保安的个头架势,小老板们哪敢不卖这个面子。怎么我就没有想到“借”呢? 无形中,我只觉自己又败给了夕颜一次,心里长了一团草般烦乱。 阿容说:“秦小姐,你的指甲油真酷,真时髦。” 秦小姐牵动嘴角,表示领情了。 阿容又说:“听说俱乐部要来一位男歌星,是个大帅哥。” “你们这么快就听说了?” “DJ乾仔说的。他去机场接的。”阿容神往地说,“乾仔是‘夜天使’第一帅哥呢,他都说新人帅。让男人夸男人,真不容易。” “不比女人夸女人难。”秦小姐自以为幽默地笑起来。 “秦小姐说话真有趣,一句是一句的。” 阿容又闲三话四东拉西扯几句,觑着秦小姐情绪好些,顿一顿,终于言归正传:“我明天想请半天假。” “哦?” “明天我生日,乾仔说,第一次在梅州过生日,最好去泮坑拜拜神,会得到保佑的。” “泮坑?”秦小姐沉吟,忽然看着我问,“Wenny,我们也去泮坑拜拜吧。来了这么久,都说泮坑神庙最灵,还没去上过香呢。” “也好。”我反正是无所谓的。在梅州,最大的敌人是寂寞,一天好比一星期那么长,而一个星期也只当一天过,每天都是睡觉、起床、逛街、唱歌、宵夜、再睡觉,毫无新意。 梅州是个很小的县级市,小到散步都可以一直从市中心散到郊外去。 生活的变化,仅仅是每次逛街买回的衣服款式不同,或者晚上宵夜时买单的男人换了。但是逛街和宵夜的地点却永远只有百花洲和江边,能做的事也只是划拳与喝酒。 在广州还又好些,在广州至少可以赶场,经历不同的夜总会或者酒吧,多见几桌人。但是在梅州,世界就只“夜天使”那么一点点大,每天的话题也就是俱乐部里那一些些事,走来走去都只看到那几个人,在歌声里,在酒杯底,假凤虚凰地演一出镜花缘。 秦小姐说:如果在梅州不逛街也不拍拖,她保证自己活不过一个星期。 衣服是女人的氧气。而男人是输氧管。 外面传来轻微的噪动声。 秦小姐喜形于色:“一定是Shelly回来了。搞定了!” 我们从侧门望出去,正对着西厨的后门,果然看到几个员工围在阿坚和夕颜的身边起哄,西厨高兴得只差没把他俩供起来:“Shelly姑奶奶,可救了小的一命了!” 看到大家众星捧月一样地围着夕颜恭维,我心里有说不出的闷气,秦小姐十根手指尖上的黑色甲油忽然便有了几分张牙舞爪的意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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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天晚上是我第一次见到秦晋。 的确帅,而且有味道。 男人很少可以长得真正有味道,往往不是太粗就是太弱,总有这里那里的不顺眼。不像女人,万紫千红总是春。男人,只有那么屈指可数的几种摹本,兵马俑是一种,二郎神是另一种,李白是第三种,再其余的,都是变种。 秦晋是兵马俑那种的,但是远比兵马俑高,上下身的分配也匀称,而那种积淀千年的沉静刚毅却不变。那叫地气。 他五官每一笔都是千锤百炼,烈火焚烧。有种让人心仪的沧桑和沉稳。仿佛经历百年风霜而痴心不改。 可惜我不喜欢找同行做朋友,否则一定泡他。 夕颜看到秦晋时有明显的震撼。 是秦小姐介绍他们两个认识。“这位是秦先生,五百年前是一家,我该叫你大哥吧?这是Shelly,我的助手,也是我的好妹妹。” 天下人都是她手足亲戚。 秦晋和夕颜握手。眼光相对时,我看到夕颜的身子颤了一下。 我对女人的眼神像对男人的一样在行。 秦晋掉进夕颜眼里了。那里面涟漪一重又一重,藏都藏不住。 灯光忽然在这个时候灭了。 惊呼声四起:“停电了!停电了!” 就那么巧,在我目睹林夕颜和秦晋两个“触电”的时候,“夜天使”竟然难得地停电了。 秦小姐尖叫:“这怎么办?这怎么办?Shelly,想想办法,快想办法。” “别担心。”是秦晋的声音,他的声音在黑暗中听起来格外悦耳有磁性,“没有接到停电通知,可能只是短路,谁能告诉我电门在什么地方?” “我带你去。”这个声音是属于夕颜的,“秦小姐,您在这儿等一会儿,别到处走,小心碰伤。Wenny,能不能……” 她有些犹豫,但我已经明白了。说实话我很不想听从她的指派,但是我自己也不得不承认这是最好的办法,而且,我不想在新搭档面前露怯,故意爽快地说:“你们去吧,大堂的客人我来招呼。” 夕颜伸出手来,我在黑暗中接住了,同时抓住秦晋的手,三个人就像串在一根线上的蚂蚱一样鱼贯而出。然后夕颜的声音在大堂里响起:“大家不要慌,最好留在原地不要走动,小心打翻东西,碰伤自己。我们现在就去电房维修,很快会好。” 我摸索着来到台上,尽量使声音显得清脆俏皮:“各位朋友,各位嘉宾,让我们一起欣赏这短暂的黑暗的爱抚,让我们在黑暗中倾听一首歌。我为大家清唱一曲好不好?” “好!”掌声雷动,客人们大声怂恿:“唱吧,Wenny!唱啊!” 被灯火辉煌宠坏了的都市人难得经历真正的黑暗,明知是短暂的,故毫不担心,反而视为一场游戏。 死亡不是梦。
我在死亡里爱抚你 我的灵魂祝福你直到最后一次呼吸 绝望的星期天 我清一下嗓子,开始唱起来。仍然是那首《黑色星期天》。在黑暗中,这首歌的魅力无穷无尽地挥发出来,湮没了所有的喧嚣与浮躁。 这也是我第一次在黑暗中为这么多人清唱,我被歌声打动了,被那种无边无际的绝望和凄凉打动了。 半闭着眼睛,让声音从心底流出,整个世界都沉静下来,倾听我的歌声,同我一起体味死亡。 死亡,是生命最大的快感,像一片羽毛在白云下随风飘送,轻盈无所依,亦不必担心方向。 死亡是结束,是最安静的休息,死亡使所有的罪恶与倾轧都停止,让心灵永恒沉静。 我崇拜死亡。
梦啊,我只是在做梦 我要醒来,寻找你 但我的心在沉睡,亲爱的 我爱,我希望我的梦不会惊扰你 但是我的心告诉我自己有多么想你 绝望的星期天 四围静寂。我的声音飘荡在黑暗的上空,飘荡在无声的人群中,飘荡在远古的旷野,从心灵的最孤独处走向没有脚印的雪野里。 像风在呼啸。像云在风的撕扯下聚散无踪。像流浪在异乡的艺人无从选择自己的命运。像这首歌本身。像上帝安排了一次停电,仅仅是为了让众人有机会在黑暗中欣赏我的一次清唱。 一曲歌罢,灯光大作。 举众欢呼起来,仿佛平生第一次拥抱光明,客人们纷纷起身,有节奏地叫起来:“Wenny!Wenny!Wenny!” 秦小姐从办公室里奔出来拥抱我,夸张地喊:“谢谢你,Wenny,谢谢你!你真棒!太棒了!” 在酒店里工作的人,多少都会有些神经质,举止言谈充满戏剧性,做什么都略带夸张。所以酒店工作的人都喜欢喝一点儿酒,为自己的佯狂找借口。 后台所有的员工都拥到前台来向我鼓掌、吹口哨。 这时夕颜和秦晋也从大堂入口走了进来,远远地向我竖起大拇指致意。 我有些赧然,其实最大的功劳应该属于他们两个。 DJ乾仔趁机造势:“让我们用掌声和灯光来欢迎我们的新歌手秦晋先生,有请秦晋!” 掌声一阵响亮过一阵。在黑暗和光明的交替刺激下,客人们发狂了一样,把今夜当作嘉年华会。 秦晋上台时,我对他绽开最灿烂的笑:“欢迎你,普罗米修斯。” “过奖。”他点点头。 我反而有些惊讶,他居然知道这个典故,也算不简单了。 第一次合作,我和秦晋都挺小心,不敢考较对方,不约而同都选了几首最容易唱的对歌:《萍聚》、《相思风雨中》、《东方之珠》、《康定情歌》…… “情海变苍茫,痴心遇冷风。当霜雪飘时,但愿花亦艳红,夜茫茫路上珍重……” 歌声又怀旧又缠绵,两个人的眼神交织在一起,同灯光与音乐一起,汇成一个太平盛世。 但是这卿卿我我的两个人其实无情。 有情的,是角落里另一双眼睛,一直静静地、忠诚地凝视着台上。 那双眼睛,属于夕颜。 我忽然想,刚才在我唱歌的时候,他们俩去电房维修,一定也是手牵着手走过整个大堂和长长的走廊的吧? 不知怎地,这个念头使我非常不快。 他牵着她的手,他们在黑暗中并着肩一步步试探着摸索着往前走,时时停下来对视一眼,虽然什么也看不到,可是他知道她在看他,她也知道他在看她,然后他们彼此轻轻握一下手,再前行几步,再停下,手牵着手,肩并着肩,试探着亲近,黑暗中的亲昵……多么像一场盲婚。 我频频偷窥夕颜的眼神。恶意地想,不知这双眼睛流泪时是什么样子。 我一直想看到夕颜哭的样子。想知道夕颜平静的眼中什么时候会有泪。她的笑容如此纯净真诚,让人看了生气,忍不住想摧毁那笑容,代之以泪流满面。 想到夕颜泪流满面的样子让我感到痛快。 一个完美的战斗计划渐渐在我脑子里完成:我要撮合秦晋与夕颜,然后再勾引他,让她伤心,让她流泪,让她败在我手下。 吴先生在这个时候走进大厅。 我的注意力不得不从夕颜身上转开,将手比在唇边向门口飞了个吻。 秦晋明白了,体贴地说:“唱完这首歌你去应酬一下吧,我独唱好了。” “谢谢你。”我在电视屏的遮掩下轻轻捏一下他的手表示道谢。 他微愕,不知该不该抽回手去。而我已经放开他,飘然下台。 这是我今天晚上第三次握他的手:第一次,是初见面的握手礼;第二次,是在黑暗中引路;第三次,则纯属勾引和报复。 报复谁呢? 吴先生给我带来一份礼物:带有嵌翠坠子的项链。 翠的成色不是很好,但是镶工很精致。价格不菲,不过也不会高昂过分。正是大款送给“小蜜”的最佳礼物。 我立刻挽起头发,让他替我戴到颈上。 他照做了,并没有趁机在我修长白皙的脖颈上吻一下,这使我有些意外。原以为他忽然送礼是想在今晚将我们的距离拉近一大步的,何以如此坐怀不乱? “我要离开梅州一阵子。”他说,“去照看一下我其他几间酒店。” “什么时候动身?”我低下头,心里略有几分惆怅。吴先生不是我惟一的客人,但是交往了这么久却还始终维持在朋友的分寸上,这一点和别的男人多少有些不同。现在我明白他为什么今晚要送我礼物了,是在对我们的交往做个总结吧? “就这几天吧,还有些零碎事儿要处理。”他揽住我肩膀,“走之前,我大概没时间再来看你了。” “明天上午你有时间吗?”我忽然转出一个念头。他这样的人,虽然在梅州时似乎对我颇有情义,一旦离开,会转身便把我抛到九霄云外的。不,我一定要在他走之前最后一搏,捞取最大的利益才放他走开。 从前八大胡同一等小班的姑娘接客,都不会太热情,更不会轻易让客人留宿。客人们以得到花魁姑娘的一夜情为荣,但是姑娘们如果只被客人温存一夜后即抛开不再来,则是件丢尽面子的事情。 所以她们开始会淡着客人,吊着客人的性子,让他一点点地讨好自己,得来不易才会珍惜,态度远比今天的豪放女们尊重。 但是适当的时候,她们会忽然变得很主动,像冬天里的一把火,格外燎人。 如此,那客人才会相信这姑娘对自己是真心,是动了情,是精诚所至金石为开,才会舍尽千金搏一笑。 家学渊源。我知道应该在什么时候点燃这把火。 “明天,上午,我们能再见次面吗?”我微仰着脸,专注地望着他。我知道这个角度的我看起来格外天真。 他有些震动,温柔地问:“怎么?” “我想约你去泮坑拜神。” “你信神?” “以前不信,但是,我知道你信。”反正明天打算上一次山的,正好乘机卖人情。我将头垂得很低很低,仿佛在忍泪,停了好一会儿才重新抬起头来,很艰难很低声地说出我的邀约:“我想在泮坑为你送行,祈祷你一路顺风。” 没有人可以拒绝这样的约会。阅尽繁花的吴先生也不能。而且我知道,梅州人多信神,对泮坑神庙十分在乎。吴先生不可能不答应我的这个约会。 果然,他握住我的手,大为感动:“没想到你肯为我去拜神……好,明天早晨十点,我去百合花园接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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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 黑暗的蔽翼下,我挥舞着刀子向母亲冲去,疯狂地喊:“为什么是你?为什么是你?” 一刀接一刀地刺出,我哭得声嘶力竭:“为什么是你?为什么要是你?” 血喷出来,溅了我一头一脸,但是母亲不肯倒下。永远不倒。 她在梦里对我冷笑,冷冷地喝道:“她疯了,抓住她!” 一个男人冲上来,我对他挥起刀子,然而没有刺出前,他那张英俊的脸像闪电一样劈向我的心,我昏了过去。 我在梦中昏了过去,却在现实中醒了过来。 泪水和汗水几乎将我湮没,我捂住脸,任泪水在指缝间流。什么时候?什么时候我才可以告别这些梦魇?结束这无边的流浪? 有人说,午夜醒来是一个人意志力最薄弱也是情感最真实的时候。可是我的柔弱有谁安慰,我的情感有谁承当? 世界那么大,世人那么多,可是找不到一个可以爱的人。 黑漆漆的屋子里,仿佛到处藏着食人的兽,它们在冷笑,窥视,等待我最无力的时候将我吞噬。我几乎听得到它们磨牙的声音,那么邪恶而张扬,充满欲望。 “你是妓女,你女儿是妓女,你孙女儿是妓女,你曾孙女、曾曾孙女、你们世世代代都是妓女,永世不得超生,我恨你,做鬼也不会饶过你!我诅咒你……” 那切齿的、血腥的诅咒,在黑暗中蝙蝠一样张开翅膀,血从黑暗中涌动出来,汩汩流淌,漫过床沿,渐渐淹没我,窒息我,啊…… 我翻滚下床,挣扎着开亮楼里所有的灯。 没有,没有血迹,没有古装的女子,没有魔鬼对我念咒。 我长长地舒一口气,打开电脑上网。大风起兮在悄悄话信箱里向我问好。我立刻将自己的QQ号回复给他。 躲藏在电脑ID后面的究竟是一个人抑或一只狗都没有关系,我要的,只是一个可以对话的名字。 这个不眠的夜藏书网晚,多么渴望有一个人可以陪我聊天,接触一点儿人气,让我忘记那些梦魇与仇恨,再重复那些梦,我真的会疯的。 心里原是不抱希望的。但是就那么巧,敲门声几乎立刻响起,大风起兮竟然在线。 我有些许淡淡的惊喜。 “起这么早?或者根本就没睡?”他打了一个笑符号后开始投石问路。 我诚实地回答:“没睡,失眠。” 我在网上一向诚实。有些人上网是为了变换身份玩神秘,而有些人上网则恰恰相反,是想恢复真实的自己,说一会儿真话。我,属于后者。 论坛使人与人的交往变得单纯。我渴望对话,真正的心灵的交流。 “问女何所思?问女何所忆?” 咦,跟我玩《木兰辞》?投桃报李,我回之以 href='2283/im'>《诗经》:“自伯之东,首如飞蓬。岂无膏沐,谁适为容?” “式微式微,良人胡不归?” 正是棋逢对手。我兴致大长,转守为攻,决定逗一逗他。“既见良人,云胡不喜。我现在好多了。” 对方打出一连串惊叹号,问号,省略号,做奄奄一息状。 噩梦的?99lib.阴影散去,我对着屏幕大笑,问他:“吓到你了?” “晕。” “老男人贫血?” “招架不来。小女子风紧,老男人扯呼。” 我才不肯放过他。“煽风点火的可是你呀。大风起兮?” “哈哈,这叫班门弄斧,请君入瓮。你若果然有随风聚散那么乖巧,该做低眉顺眼状,焉可如此伶牙俐齿?” “是你风势不够强嘛。罢罢罢,随风聚,随风散,散了。” “别,别。”轮到他留我了,“老男人加紧风力,借了芭蕉扇来了。” “铁扇公主是你近邻?” “非也非也,与牛魔王一面之交而已。” 这样子半真半假半古半白地扯着闲话,时间过得好快,两个人你来我往地耍花枪,不知不觉已经东方大亮,月落星沉。 我打下最后一句“天亮了,我们该睡了。”断线下网,心里有种懒洋洋的快乐。 窗外远远地传来鸡啼声。哦,又是一天了。 鸡啼第一次让我感到有生气。生人的气息。 泮坑神庙前他问了我一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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泮坑神社。 氤氲缭绕的烟香与沉郁凝重的钟声在青翠蓊葱的山林间回荡。盘旋的山路石阶上有断腿的老人在乞讨。戴墨镜的算命先生摊开了周易八卦招揽生意。路边摊的假翠玉镯子十元钱两个。请勿吸烟的牌子下围着许多人公然烧纸。朱漆剥落的庙门大开着,出出进进的人个个手里拿着张黄纸条,是求的签吧? 一切都夸张而不真实。 卖茶水的老伯坐在树墩雕刻的豪华茶案前,用手工紫砂壶冲泡劣质的乌龙茶叶,五块钱一壶卖给客人解渴。拉开的是功夫茶的架势,高山流水,春风拂面,关公巡城,韩信点兵,那么辛苦挑上山的白开水毫不吝惜地泼泼溅溅,有种近乎残忍的快意与潇洒。 仿佛一场华丽缘。 茶商与茶人之间是一场华丽缘; 神与香客之间是一场华丽缘; 嫖客与妓女之间是一场华丽缘; 乞丐与施主之间是一场华丽缘。 我与吴先生、秦小姐与陈胖子、夕颜与秦晋、阿容与乾仔之间,都是一场浮花浪蕊的华丽缘。 我们一行八人:吴先生载着我,又捎上了阿容和乾仔;秦小姐则拉上她的老相好——嘉玮纸业的老板陈胖子做司机,载着夕颜和秦晋:一是为了给秦晋接风,二则纯是秦小姐的排场——她把夕颜当贴身丫头,一时半刻都离不开,逛街购物都要夕颜替她还价。 八个人,自自然然地分成四对,浩浩荡荡开进山里来。拜神是借口,游戏才是大节目。 我们都是夜的宠儿,少有这么早起床,在大太阳下活动的。但是精神兴致倒也都还好,比着看谁的体力最健,第一个冲上山去。 我不能不留意夕颜与秦晋。他们两个并不大交谈,可是自自然然地走在一起,并肩齐步,落在人群最后,有种说不出的默契相知。 这使我妒火中烧,而不便发作。 吴先生交了香火钱,问我:“要求签吗?” “不,这些事,好的不灵坏的灵,我才不要自寻烦恼。” “有智慧。”吴先生赞我,“很少女孩子像你这样看得明白。” “但是,我要为你祈祷。”我回给他甜蜜的一笑,十分虔诚地跪在蒲团上,开始祈祷。“神明在上。小女子初到贵地,请多关照。保佑我平安,顺利,发财,心想事成……” 转念想到明明承诺了要为吴先生祈福的,当着神的面撒谎毕竟不妥。于是又补上一句:“也保佑吴先生一路顺风,早日归来——回来后别忘了找我。” 神在香烟弥漫间悲天悯人地微笑着,有种飘然欲飞的生气,眉眼依稀在动,雍容庄严。 每当有人往捐款箱里扔进一张面额不等的票子,和尚就会敲一下磬作为祝福和接纳。他们是神的代言人,代理一切送得起礼走得起后门的祈福人。 阿容求得一张下下签,心情十分郁闷。 秦小姐说:“拿到香炉那边,念几句烧了,重求一个不就得了?” 阿容依计而行,可是连求三次,都是下下签,脸色渐渐青白,求助地看着乾仔,小声问:“为什么?” 是真的惊惶,但不无撒娇的味道。烟花行当的女子,说什么都像是在撒娇。 乾仔只是无心:“一张纸而已,何必信它?” 我从他们身边经过,隐约听到阿容哀怨的声音:“可我问的是我们的将来……” 我们?还将来?我暗暗摇头,这样的蠢问题也要去问神?问我都已经可以清清楚楚回答她:你们两个,逢场作戏,稍纵即逝,没有将来! 谁和谁又是有将来的呢? 这青春亮丽的八个人,光鲜的外表,时髦的打扮,快乐的笑脸,还有媚眼与狎昵,都只是浮光掠影而已,哪里有什么将来? 聪明的,抓住这一刻尽情欢娱已经是不负我心;蠢的,如阿容,心心念念记挂着将来,那就连这一刻也不曾真正享受。 娱乐场所的红男绿女,今日聚明日散,萍花行踪,露水姻缘,最要紧的一条游戏规则便是:不动真情。 谁动了真情谁输! 有道士走过来要为我打卦。 我笑着挥手:“我的命硬,注定克父克夫克子,不用算都知道。” 道士不言,只细细地对我打量。 我反而心虚起来,收起嘻笑,问他:“道长看到了什么?” “诅咒。” 仿佛有炸弹“砰”地投向身后空地,我竟然本能地回头,怀疑是不是有人跟在我身后,被窥破天机的道士看到。 那个女人,恶毒地向我们一家三代施咒的女人,她可站在我身后,喃喃不绝,七窍流血? “是什么样的诅咒?”我听到自己的声音在打颤,对着吴生虚弱地一笑,“我想和道长聊两句。” “我等你。”他体谅地走开,站到一边,凭着栏杆拥抱山谷里的风。 道长对着吴生的背影看了又看,忽然长叹一声,说:“没解了,晚了。” “你说我的诅咒,无法可解?” “不是说你,姑娘,报个八字。” 他细细掐算了,脸上露出一丝喜色:“有解,有解。” “到底有解还是没解?”我有些糊涂,惴惴不安,“有什么方法可解?” “缘分!”道士替我一一解说命中的星相,“你命犯天煞,被无名诅咒缠身,除非有一个女人肯用她的血洗清你的罪孽,你也肯用你的血洗去她的戾气,当你们血脉相通,心心相印,命运即可交融改变。但是改好改坏,还在一念之间。” “和一个女人血脉相通,还心心相印?”我越发茫然:“怎么会是女人?一个什么样的女人?” “仇孽是因女人而起,也只有由女人解咒。这叫以毒攻毒,阴极阳生。”道士对我深施一礼,“姑娘,我言尽于此,你日后自然明白。” 我抑郁,付了卦资,却仍不死心,再问:“我怎么去找那个解咒的女人?” 但是道士已不再理我,收了钱飘然而去。 吴生走过来,微笑着说:“被算命的说中心事了?这种事情,信则有,不信则无,别太放在心上。” 我们在山腰的野味馆午餐。然后去湖心划船。 自然又是分成四对。 说要比赛,可是没几分钟就都散开了。我看到阿容和乾仔在假山的阴影下接吻,她揪着他胸前的衣衫,一副喘不过气来的样子,而他的手早已伸至她裙子底下;看到秦小姐在和陈胖子打情骂俏,张着五个手指在他眼皮下晃来晃去,嘴唇噘起来可以挂住一个打满了油的油瓶,那样子,又是嗔又是笑,大概是在讨戒指吧?但是我看不到夕颜和秦晋的身影,不禁悻悻。 湖面波平如镜,被船桨不经意地一次次划破,如同一道道符咒。 我有些心烦意乱,咒语,女人的血,争宠之战,偷情,鸦片烟,一段仇恨和几世几代的冤孽…… 吴先生碰碰我肩膀:“还在想着那道士的话?” 我摇摇头,不愿意继续这个话题:“刚才湖面飞过一只鸟,我认不出种类来,想再看看清楚。”我笑,想起自己今天进山的主要目的,于是轻叹一口气,开始做功课,“人生就像飞鸟掠过湖面,留下羽毛,留不下影子。” “你在跟我背徐志摩?” “很老土吗?”我继续扮惆怅,让自己尽量松弛,神情动作都配合到位,望着湖面轻轻唱起那首 href='/article/5371.htm'>《偶然》:
我是天空中的一片云, 偶尔投影在你的波心, 你无须讶异,更无须欢喜, 转瞬间消失了踪影。 我的声音纯净,轻柔,如风掠过湖面,拂动阵阵涟漪。 如果湖上也会出现蜃楼,那么我看见的,只能是我姥姥。 我姥姥穿着长长的戏装在曲曲折折的亭台间游走,袖子一甩,就是一出戏。 云家的女人,都是天生的戏子。
我们相逢在夜的海上, 你有你的,我有我的方向, 你记得也好,最好你忘记, 那交会时互放的光亮。 歌声在山水间飘流。 如果离别是宿命,如果忧伤是台词,如果彼此的情意只是佯狂,那么至少还有这山水是真的,这歌中的纯美是真的,这一刻空气中的淡淡伤怀是真的。 风月场所里的情缘,都只是这一分这一刻,今天聚明天散,如浮云飘萍随风聚散,完全不能控制自己的命运。 每一天都是新的开始,每一天也都是世界末日。也许并不是完全不快乐,可是快乐是写在水上的字,漂走了就不留下一丝痕迹。忧伤却是永恒绵远,沉睡在河流的底层。 吴先生握着我的手,好像被歌声深深打动了,沉思许久,忽然问:“Wenny,有句话,现在问,有点假。可是,如果不知道答案,我会不甘心。” 我愕然地望着他,他的眼中写满内疚与留恋。是什么问题呢?这样地难于启齿。我用眼神鼓励他开口。 他有些自嘲地笑,终于艰难地问出来:“Wenny,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呢。” “什么?”我一时没反应过来。 他更加羞赧:“交往这么久,我还不知道在Wenny这个名字之前,你姓什么,叫什么,不唱歌的时候,你的真名字是什么?” 我的眼睛忽然有些湿湿的。低下头,一字一句地答:“我姓云,云无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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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云无心。 因为我妈妈叫云岫。大名鼎鼎,无人不知的广告界女强人云岫! “云无心而出岫。” 妈妈在任何的细节上都不忘记提醒我是出自她的杰作,在我的名字上也要打下烙印。 八岁时,我拿着户口簿跑到派出所去为自己改名。 “为什么要改名呢?”高台后的叔叔问。 “我不喜欢姓云,更不喜欢叫无心。我想姓风,风花雪月好不好?” “像日本人。”叔叔阿姨们一起笑起来。笑够了,告诉我:“名字不是说改就可以改的,要有正.99lib?当理由。你的理由不充分。” 我的理由不充分。 妈妈的理由呢?她给我改名字时,用的是什么样的理由呢?就够充分吗? 姥爷姓云。所以妈妈姓云。 但是我,按照中国人的习惯,我本来是不应该姓云的呀。我应该跟爸爸姓张,虽然俗,但更合理,用派出所叔叔的话说是,理由充分。 但是妈妈就有本事推翻了这约定俗成,以更充分的理由替我改归她的姓,姓云,云无心。 妈妈在我三岁那年和爸爸离了婚。 印象中——或者是在传说中吧,谁知道呢,三岁的孩子对世界没有多少客观印象——印象中,爸爸是个和气而高大的男人,在夏天时会用扇子替我凉。 但是他没出息。 这是妈妈说的。妈妈说:“你爸爸没出息,没本事,自己不求上进,还不许老婆出人头地,但是一样会拿着老婆的钱出去花。” 这个“花”有双重意思:一是花钱,二是花心。 一个花老婆的钱去花心的男人是很令人不齿的吧?这使我没有理由反对妈妈和爸爸离婚。当然,就算我反对,也是无效。 对于离婚这件事,妈妈多少对我有些歉疚,不过她把这些推给了命运,指着我叹息地说:“女儿啊,你生不逢时。” 我生不逢时。 我姥爷生不逢时。 我们一家人都有点生不逢时。 姥爷出生在一八九八年,刚生下来就赶上变法,旗人子弟不能再从朝廷支粮钱,要靠自己挣钱了。 姥爷是世袭的骁骑校,但是不会骑马也不会射箭,亦从未参加过长白山拜天、秋围场狩猎等皇族大礼。他一生的能耐和风光,不过是玩鹞子、斗骰子、抽泡子,以及搜集古玩和美女。 姥姥是他在油尽灯枯前照亮的最后一个美女。 他送给她许多的珠宝首饰,鲜亮衣裳,但往往没送出多久又向她要回,隔几天再送来新的。 开始姥姥不解,后来便明白,那些首饰是进了当铺。 云家的人都是当铺的常客,送进去眼面前用不着的东西,换取今天的奢华与喧嚣。 她渐渐知道,偌大的云府只不过是一个空架子,外表好看,里面早已空了。 云家自变法后这半辈子,都是靠典当和赊欠过来的。 姥姥在自己一生中最风光的时候已经预见了云家的惨淡收场,并且暗暗准备后路。 可惜没有来得及。 没有料到灾难来得那么快,那么突然而彻底。 分家的时候,大家发现云府里除了债,几乎什么也没留下。古董商们拥进来摇头晃脑地给姥爷的珍藏做评估,其实谁都明白那价钱是黑透了的,可是没有人出来主持公道。姥爷生前的酒肉朋友都星散,就连他死之前同桌打牌的牌友也躲之惟恐不及。 姥姥在那一刻体味到的世态炎凉比她当妓女的三年里体味得还多。她后来对妈妈说:世上哪有绅士和好人,无非嫖客与妓女。 这句话,后来成为我们云家女儿的祖训。座右铭。 我很希望有一天为姥姥立碑时,可以在碑石上刻下这句话: 世上人,无非嫖客与妓女。 这是没有多少文化的姥姥一生中说出的最有喻世意义的警句。 妈妈的离婚成为她与姥姥关系的转机。 自从当年离家出走,不久又上山下乡后,她与姥姥的母女关系早已名存实亡。 多年来,母女虽然都住在北京,却只见过两次面。一次是妈妈结婚,一次是我出生。 据说姥姥曾经反对过妈妈的婚事。对男人清楚得像一杆秤一样的她,只看了爸爸一眼就断定说:“这个男人不能跟你终老的。男人是拿来用的,可是你看看他那个拆白样子,注定了要吃一辈子软饭。” 妈妈当然不听。 ——如果她听了,又怎么会有我? 但是我三岁那年,姥姥的话得到了验证。 妈妈在离婚次日痛定思痛,抱着我找到姥姥门上,跪在地上说:“妈,现在我明白你的苦心了,你原谅我吧。” 姥姥当然原谅她。姥姥的半辈子都活在等待中,等待有一天可以有资格有机会原谅自己不孝的亲生女儿。 她扶起妈妈,与她抱头痛哭,说:“岫儿,岫儿,妈从没怨过你,只要你不怨妈就好了。” 我一直不知道妈妈主动同姥姥和好究竟是因为衷心悔悟,还是一次新的利用——利用姥姥帮她来照顾我。一个累赘。 姥姥当年骂过妈妈是她的累赘,但是心里并不真的这样想。 妈妈从没有这样骂过我,可是她后来的种种行为其实都在验证这一点——对她而言,我只是个累赘。 她从不肯当着人面承认我是她女儿。 离婚后,她在情场与商场上同时翻云覆雨,不久扶摇直上,提名十大杰出企业家,著名广告人。 ——她怎么肯让人知道自己已经有了一个那么大的女儿,这会让她辜负了上帝赋予她的永恒的二十五岁的美貌。 天生丽质难自弃。所以弃的就只有泄露天机的亲生女儿。 反正她姓云,我也姓云。对外说我们是姐妹俩也顺理成章。 我在节假日的时候偶尔会去探望她,遇到有客人在,便大声喊她“表姐”。 妈妈再镇定,也还是有几分羞涩,背后教训我:“含糊叫一声算了,何必可着嗓子满屋喊。” 我知道她不好意思,于是喊“表姐”的声音就更加响亮脆快。 同母亲作对,是我生命里最重要的事。 虽然,事实证明我走过的路偏偏一直在印证她的路。包括叛逆,包括离家出走,包括做妓女。 我说过我们母女间没有交流。她不是那种可以和女儿痛说革命家史的母亲。三岁以前的记忆太过朦胧。我一直想不明白像妈妈那样的女人怎么会选中爸爸那样的男人做丈夫。也许,妈妈也有年轻单纯的时候?文学作品中有很多母亲会告诉女儿自己年轻时约会的每一个细节,我妈妈则只会要求我在婚前做一个处女。 “你结婚的时候是处女吗?”我?99lib.问妈妈。 她很恼火,但压抑着怒气点了头:“是,你爸爸是我第一个男人。” “现在呢?现在你有过多少男人?你数得清吗?”我再问。 这次母亲光火起来,指着门要我滚蛋。 我对她摇头:“妈妈,如果你真想让我成为一个淑女,自己就首先不该做悍妇。” 她被我气得笑起来,停了一会儿,神情疲惫地说:“曾经我想过要做一个男人的好妻子,但没有成功,于是,我只有做天下男人的情妇。” 要做天下男人的情妇。这是妈妈说的,也是她做的。 一直觉得妈妈在实质上比姥姥更像一个妓女。同样是出卖肉体换取实利,她做的,远远比八大胡同的真正妓女更加下贱。 可是媒体偏偏要树立这样的人做楷模。只要她自己赚钱的时候也记得分润他人,只要她逢年过节偶尔客串一下福利院义工,只要她每年依法纳税的同时没忘了缴付各种慈善捐款…… 那么,她就是一个楷模。 从普通女工到十大企业家,她一路“睡”上去,色为媒,钱铺路,所向披靡。 我也活在黑白颠倒中。但比她磊落。 我把黑夜当成白天来过,在“夜天使”里做一个名副其实的歌妓。穿名牌服装,戴白金首饰,跟人聊天中文里夹着英文,间中优雅地持一杯红酒并准确地说出它的生产年份与出产地——当然,媒体对我们这种人也有一个美称,谓之“小资”。 所谓媒体,就是给不美丽的人和事册封美丽的名衔,而同时给一些无过错的人挑刺儿,直至他们完全分不清是非方向,只得像个傻子似的任媒体摆布。这叫时尚。 时尚的另一重意思是愤世嫉俗,是烟视媚行,是叛逆,以及残酷的青春——毋庸讳言,我全都做到了极致。 无奈的是,不管我有多么痛恨我的母亲,却不能改变她的血液在我身体里流淌这一事实。 我们的脸,一天比一天酷似,一样的似乎总也睁不开的大眼睛,一样的斜飞入鬓烟笼雾罩的细长眉毛,一样饱满润泽的樱桃唇,甚至一样的一笑左腮一个酒窝右腮一颗红痣。 每当对着镜子,我看到的都不仅是我自己,还有我所痛恨的母亲。 这是命运对我们母女最可怕的诅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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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下山的时候我们遇到秦晋。 斯时薄暮冥冥,轻寒剪剪。我们交了船上岸,看到山间的野花开得正旺,那么多绚丽的颜色彼此冲撞而又无限和谐,那是再大胆的时装设计师也不敢混放到一起的颜色,然而在夕阳下,在春风里,它们怒放得如此张扬而自信。 这便是自由。 秦晋在那烂漫山花间伫立,灰色的夹克衫于风中呼啦啦地张合,明明穿的是最新款的“耐克”运动装,然而看在眼里,总觉他一袭长衫,恍若从远古走来。 那一刻比任何一刻,都使我有种强烈的感觉:秦晋是一个旧时代的人,是从秦砖汉瓦的厅堂里走出来的,是兵马俑借尸还魂。 秦小姐挥着手叫他的名字。 秦晋回过头来,被西下的太阳照得眯起了眼睛,夕阳给他的头发镶了一道金边,英俊得让人心跳加速。 此后很多年,每当想起秦晋,映入我脑海中的便是这样一个夕阳武士的印象。 那晚残阳似血,空气中有种淡淡的腥甜的味道,秦晋走过来对我们说,夕颜刚才在山上晕倒,他已经将她背到山下,借了一家小酒馆的包间休息。现在,是特意上来通知我们的。 他把Shelly叫夕颜,这个细节令我不快。 “Shelly昏倒?”秦小姐叫起来,“划船的时候她还好好的,怎么会突然昏倒?” 秦晋摇摇头,眉宇间刻着一个“川”字:“我也不清楚。船划到湖中央,夕颜忽然说晕船。我们就靠了岸。上去才发现,那一片是墓地。本想穿过墓地找点水喝的,夕颜忽然指着一个墓碑叫:‘怎么会是这样?’就晕过去了。” 我们面面相觑,都觉莫名其妙。 找到那家小酒馆,夕颜已经醒了,唇青面白,呆呆地坐在角落里,好像刚刚哭过,脸上似有泪痕。 在夕颜的脸上,我看到了死亡的阴影。 我能够清楚地分辨死亡的味道,就像蝙蝠于黑暗中辨别障碍物,不是因为喜欢,而是因为敬畏。从小到大,追着死神的脚步跑过太多次,以至于凡是他老人家出现过的地方,我都可以准确地嗅出那种阴郁的晦暗的气息。 云家是个大家族,虽然活着的时候鸡犬之声相闻不相亲,但并非老死不相往来。 送葬是云家的大节目,约等于半个世纪前的云府午宴。所谓身后哀荣,亲属当然是希望场面越大越好,来宾越多越好,所以总是不厌其烦地惦念起每一个远亲近朋,一一发出邀请帖子去。 而姥姥向来逢请必到。 姥姥很在意这些葬礼,因为只有收到讣告的时候她才会想起,自己曾经是云府的一员。能以云家人的身份参加云家亲戚的葬礼,在她看来是一种身份的承认。 从三岁起,我便频繁地跟随姥姥出席各种葬礼,送走一个又一个血缘上的亲戚。其中有些人,是直到他们死的时候我才在殡仪馆瞻仰过一次遗容。可是仍然要遵从家族的礼数为其披麻戴孝,磕头致哀。 第一次看到死人从尸床上被投向炼尸炉时,我惊吓过度,狂叫起来,挣脱姥姥的手盲目地向前奔,两肋被大人抓住了,自己也不明白为了什么,拳打脚踢,一边受伤小兽般大声号叫着,一边仍疯狂地一次次奔向火炉。后来人们纷纷议论说不该让我来看送葬的,小孩子的眼睛太干净,八成是看到了不该看的东西,中了邪…… 那天晚上,我第一次在梦里梦见自己杀人。 后来,便频频地手起刀落,快意恩仇了。 再参加葬礼时,总有种恍惚的错觉,以为床上的人是被我在梦中亲手杀死的。我在暗中窥视着死者亲属的脸,在他们脸上辨识死亡的踪影,猜测他们是否已经窥破天机。 渐渐地,我只要看到一个人的脸,就可以猜到她是否死了亲人。 夕颜脸上的哀戚使我清晰地感觉到,她刚刚和死神碰过面,做了一场交易。 秦晋递给她一杯水,关切地问:“好点儿了吗?是中暑?还是贫血?” “都不是。”夕颜摇摇头,无助地望着我们,神情恍惚,“我看到了我爸爸。” “你爸爸?”秦小姐又叫起来,“你在什么地方看到你爸爸了?” “在墓园。我看到爸爸的碑。林大志之墓。我不知道爸爸原来已经死了,还葬在那儿。” “你爸爸叫林大志?他死没死你都不知道?”我们更加奇怪,怪不可言,“会不会只是重名?” “不会的,墓碑上写着生卒年月日,是我爸爸的生辰。同名同姓又同时出生,怎么可能那么巧呢?” “你爸爸在梅州?怎么从来没来看过你。” “我已经八年没有见过他了。”夕颜神情惨淡,凄然摇头:“我和妈妈只知道他来了梅州……我来梅州,就是为了找他……大学一毕业就来了,放弃分配,来到‘夜天使’,就是为了找他……” 仿佛有风吹过。 我忽然感到背上发冷——大太阳底下,一场没有预期的郊游,好好地划着船,忽然觉得头晕。被迫上岸,却发现那里有一座父亲的坟。而那父亲,已经失踪了八年…… 这样的故事,是生活中真实的发生吗? 难道一切是冤魂引路? 这阴冷的意外使我们的泮坑之游草草结束了。 回去的路上,我一直发着抖。 死生契阔,人世无常。我想起我妈妈,那个华丽的坚强的永远屹立不倒的女人。有一天,她也会生病,也会流泪,也会衰老,也会失意,甚至,也会一步步迈近死亡。 如果,如果在泮坑的山坟丛中,看到墓碑的人是我,而墓碑上的名字是我妈妈,云岫。我会怎么样? 不!不可能的!虽然我恨她,我巴不得她输,她倒下,她哭泣,可是我不要她死,不要!她是我妈妈,这无可改变,我惟一的惟一的妈妈,我的生命之源。 死亡的想像使我窒息,我忍不住双手按在胸前。但是紧接着我意识到,这是刚才夕颜做过的动作,在小酒馆里看到她时,她正是这样一副模样,低着头,双手按在胸前,微微颤栗。八年期盼,万里寻找,找到的竟是一座孤坟,除了昏倒,她还能做什么?在她昏迷的一刻,她一定渴望过,眼前的一切都是幻象,醒来后可以拒绝承认的错觉,甚至,她也许希望那不仅是昏倒,而是死亡,是结束,那样,便不必重新面对这冰冷尘世,而可以牵着死神的衣角,去寻找她失踪八年的爸爸…… ——不知为什么,这一刻,我仿佛与夕颜合二为一,清楚地感受到她的心痛。 吴先生开着车,将闲着的那只手按在我膝盖上,轻轻说:“别害怕,我会照顾你。” 我浑身一振。他看穿我了?他懂得我坚强外表下的无助与不安?我忽然好想好想扑到他怀里痛哭一场。可是,我的眼泪还没来得及涌出,后座却忽然传来了阿容的哭声。 阿容将头埋在乾仔怀里,正哭得双肩哆嗦,浑身乱颤。乾仔有些不耐烦,摇着阿容肩膀说:“别这样,Wenny会笑的。” 我摆摆手:“没关系,我看不见也听不见,你们继续。” 日夜颠倒的生活过久了,渐渐与世隔绝,与众不同,我们是“夜天使”,是一群活着的鬼,有我们自己的一套生存方式与游戏规则,所有的价值观人生观与太阳底下的人都有所不同。 自己也明白是异类,故而越发撒娇撒痴,放浪形骸,多少都有些神经质,且美其名曰真性情。 说穿了,不过是逢场作戏。 阿容过火的表演败了我的胃口。不想东施效颦,只得将眼泪和表白都窒住了,一时相对无语。反而更添几分离情。 收音机里郑秀文反复地唱:“一个独自在发烧,另外那位唇上在结冰。负负得正,各取需要,多玄妙。也许上天不给我的,无论我两臂怎样紧扣,仍然走漏;给我的,无论过去我怎失手,都会拥有……” 我闭上眼睛,听到我的心哭了…… 会飞的流言棉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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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先生走了,走之前,留给我一张存进一笔小款子的太平洋卡,用的是我的名字:云无心。 他说:“这张卡留给你,我们都知道密码,我会记得叮嘱秘书随时查询。如果你遇到什么困难,把钱提空了,我会安排秘书存款进去。” 这样的关照,比我期待的还要好。 这使我在他走前的最后一天,忽然对他生出了几分真情。此前,使尽种种手段,也说过许多甜言蜜语,都是做戏,但是那一天,跟他挥手道别时,我眼中的泪痕却是真的。 我会对许多不相干的人免费赠送我的笑容,但从不奉献泪水。 眼泪,是我最珍贵的真实。 吴先生走后,我多少有些落寞。毕竟,他是惟一一个在临走时追问我名字的客人。 他在离开梅州之际,在也许一辈子都不会再见面的临别前夕,问我的最后一个问题是:你的名字叫什么? 就冲这一点,我知道我和他之间,不是嫖客与妓女那么简单。 嫖客不必关心妓女的名字。 我怀疑吴先生是不是有一些爱我。真诚的,不止于肉欲与美色的,那种属于纯精神领域的爱情。 这一刻我才知道,原来我也还是渴望爱情的。 从大一,到现在,不曾改变。 大学时代的我曾经如此美丽。 如花的年纪,如花的样貌,学习成绩名列前茅,零花钱丰富,处处表现得都像一个公主,谁会了解那钻石冠后面半弃儿的辛酸? 每天下了自习,都有小男生站在寝室门外等;电话铃一响,室友们头也不抬说:“无心,找你的。”所有的节假日都被约会塞满;光是挑选周末晚会的舞伴已经让人头痛不已…… 舞会在大教室举行,雪白的日光灯管,简单的音响设备,没有乐队,没有布景,把课桌推到墙角辟出一片乐园,男生女生羞红的脸,眼神不敢相对,可是眼里满是流光溢彩。我总会在舞会进行到多一半的时候才进入,引起小小骚动,艳羡与妒恨的眼神纠结在一起包围着我,不相识的男生走上前来问:“可以知道你的名字吗?” 我展开一个安琪儿般甜蜜单纯的笑,不回答,亦不拆穿。校花云无心的名字,他们怎么可能不知道,不过是要借这个老问题来亲近罢了。 隔了那么多年,又有人来问我了:你叫什么名字? 问的人,是真的不知道,虽然早已亲近。 青春的铺满鲜花的成功路是在什么地方忽然转入岔道的呢? 昨天品学兼优的大学生, href='1887/im'>《庄子》研究的何教授的关门弟子,转瞬间成了“夜天使”的女歌手,靡靡之音取代了朗朗书声,从一个男人的怀里舞向另一个男人的怀里,难得有人问一句“你的真名是什么”已足以令心潮澎湃…… 为什么我会是我母亲的女儿? 我对夕颜说:“为什么我会是我母亲的女儿?” 夕颜答:“这是没得抉择的。” 那一刻我如遭雷击。 这明明就是我的口吻,夕颜仿佛一面镜子,不,仿佛是我另一个自己,替我说出我最想说的话来。 但她只是轻轻叹息:“无心,我们都是一样的人。” “不,我们是两种人,截然不同。” “有什么不同呢?都是成长在破碎的家庭里,却苦苦地寻找完整。” 我再一次被击中了。无边的恨意涌起。恨她的聪明,恨她的清醒,恨她那么彻底地看穿了我,而我却对她一无所知。 夕颜在泮坑之游的当晚请假。但是关于她的故事,她的身世之谜,却不断地有新的版本传来,都说得有鼻子有眼的。 流言就像一床张开袖子飞舞的陈年旧棉衣,拍打上去,灰尘“嘭”一下飞起,从一间屋子飞到另一间屋子,从一个人面前飞到另一个人的面前,经过之处,灰尘扑面,每个人都好像试穿过一次似的,身上留下了棉衣的气息。 流言飞到吧台,推销洋酒的XO小姐满脸酒意地告诉大家:知道吗,Shelly的妈是个好风流的女人,背着老公偷人,生下女儿来连谁是孩子父亲都弄不清楚。Shelly的爸爸,哎,那天Shelly说叫什么来着?对了,林大志。那个林大志开始被蒙在鼓里,把女儿养了那么大,可是就有八年前,一个不小心,竟把秘密给拆穿了,你想,一个男人呀,哪里受得了这种羞辱,气得当天晚上就离家出走了,连封信都没留下。 至于那个偶然机会,大概情形是这样——Shelly生了某种急病需要验血,一验,发现Shelly血型是AB型,而林大志是A型血,夕颜妈妈是B型血,A型和B型血的人怎么可能生出AB型的女儿呢?于是Shelly的身世之谜就被曝光了。 一个伴酒小姐出来打岔:“说得这么专业,好像你对血型多明白似的。” XO言之凿凿地反驳:“《血疑》里有过这样的情节,你没看?” 电视故事就是他们最强有力的依据了,电视里有过的,当然生活中也可以有。抬杠的人立刻矮了半截:“《血疑》里这样说的吗?我小时候也看过那个连续剧,记不清了,那时候太小,哪里记得住?” 周围的人哄笑起来:“你不过是想说你年龄小,用得着这么拐弯抹角吗?” 嬉笑中,棉衣伸出袖子又飞到了调音室去,DJ乾仔就像平时主持节目一样,抑扬顿挫很煽情地说:“你们仔细看过Shelly的面相没有?左眉高右眉低,这种面相最克父母的。他老豆离家,八成是因为父女誓不两立,除非一方离开,不然非死即伤,做老豆的为了保命,也为了保住女儿,不想让女儿走,就只好自己走了。唉,命里八尺,难求一丈,最后还是客死他乡了。” “真可怜!”阿容当然是第一个站出来响应的,“面相术最灵了,乾仔,你会相面吗?” 于是话题转到面相学上去,等把那点有限的相术交流完了,夕颜的面相克父也就成了定论。而乾仔则俨然成了相术专家,成了人群的中心。 这让旁的人觉得不安,怎么这样有创意的想法自己就没想到呢?于是便绞尽脑汁,于是便花样翻新,于是便另辟蹊径,于是便语不惊人死不休,于是便有了更新的桃色传奇: 夕颜其实是个弃婴,是林大志在城墙根儿捡的,养到十几岁,眼看夕颜一天比一天大,出落得一天比一天清秀,便动了染指之心。但在调戏养女的时候竟被夕颜的母亲撞破,于是恼羞成怒,离家出走…… 此言一出,“啧啧”声立刻响成一片,有人叹息:“养父非礼养女的事儿可多了,我们邻居就有一家……”有人置疑:“上期在杂志上看到一篇纪实故事,好像和你这情节差不多呀。”也有人恍然大悟:“难怪Shelly好像总是不大开心的样子,对男人又那么冷淡,肯定是被养父吓怕了。” “啧啧……” “啧啧啧……” 关于他父亲林大志的死因,就更加版本多样。有说他父亲参加了黑社会,在梅州被乱刀砍死的;也有说林大志做了和尚,要不怎么会葬在泮坑神庙附近呢?更有的说林大志是个盗墓贼,来泮坑挖宝,结果死在墓穴里的……整个一部金庸小说的框架。 每个人都是天生的编剧家,虚构故事的能手,区别只是有的人用笔写,有的人用嘴说,还有的人则藏在黑暗里自个儿恶意地猜。 如果你在“夜天使”里看到三三两两的服务员聚在一起,听说书一般聚精会神而又兴高采烈,那一定是在议论林夕颜。 长着袖子的流言棉衣在各门各室间飞舞着,拍打着,张扬着,灰尘厚厚地盖住了“夜天使”每一个角落,蒙住了人的眼睛。 夕颜在众人的议论中渐渐面目模糊——一个弃儿,一个私生女,一个克父克母的“地煞星”。 即使最善良的人,也会选择其中最温和的一种说法来相信:她父亲有了相好的,抛弃了她母亲和她,另寻新欢。 但是真相呢?真相到底是什么呢? 这个有关死亡的故事,像一株艳紫的罂粟花,在我心灵深处妖娆地绽放。 我买了大堆补品,特地请秦晋代唱全场,自己跑到宿舍来探病。 像蝙蝠扑向黑夜,露珠死在黎明,死亡于我有着不可抗拒的魅力。 很意外地,后台总管阿坚也在,正给夕颜煲栗子鸡进补。 鲜活的鸡,拔毛放血,滚水烫了,用筷子掏出五脏,然后灌水洗净——不肯破膛,要保持鸡的原气——塞进提前剥好分成两瓣的栗子,封紧,放进冰柜里保存一夜,使栗子入味,然后放进姜片、红枣、盐、白干等佐料小火慢炖,直至栗子软熟,鸡骨头也酥了才起锅。 是典型的北京小吃,却用南方做法,香味从楼下厨房里一直飘上来。 我馋涎欲滴,兼妒火中烧——从来没有人如此用心地为我煲一味菜。 我向夕颜讲起三岁时的经历,父母的离异,母亲的冷漠,直到自己的离家出走。但是我没有告诉她我那著名的母亲的名字,也不会说我离家出走的真正原因是为了何教授。 想知道对方的故事,最好的办法就是先倾诉自己。 夕颜沉静地聆听,她是一个很好的倾诉对象,非常懂得在什么时候配合什么样的表情,而绝不打断倾诉者。 可是我的目的不是为了倾诉,而是希望她也同样地坦白。 然而她只是说:无心,我们都是孤独的孩子,成长在破碎的家庭里,却苦苦地寻找完整。 “为什么?”我的声音尖锐起来,“你的破碎是什么?我们俩是两种人,我们根本毫无相同之处。” 夕颜望向我的眼神,如此澄澈见底,在她的眼中,我清楚地看到了自己的投影…… 千不该万不该,阿坚在这个时候端着栗子鸡煲走上楼来,脸红红的,不知是不是因为炉火太热。但他眼中那种奕奕的神采是我识得的,当年将何教授请至家中小宴,我亲手为他添酒时,便曾经这般地兴奋。 我心里一动,暗暗诧异,表面上却只做无心:“阿坚你不去上班,跑到这儿来给夕颜开小灶,不是偷厨房里的鸡报公账吧?” “怎么会?”阿坚憨笑,摩拳擦掌,“Wenny,你吃不吃?你要吃我给你也盛一碗,尝尝吧。鸡是我昨..晚亲自去菜市场挑的,只有调料是从俱乐部里拿来的,一点点盐和酒,不算贪污吧?” “那我就不客气了,沾沾夕颜的光。”我说着望向夕颜。她却只是心不在焉,置若罔闻。以她的聪明不难看出阿坚对她的倾慕吧?却偏偏做这病西施精神恍惚的样子,浪给谁看? 我用勺子在碗里慢慢地搅着使汤凉下来,脸上笑着,暗地里咬牙切齿。 是可忍,孰不可忍!有人专门为她煮菜,而我,仅仅是分一杯羹者。怎样的耻辱?! 一个女人仇恨另一个女人有时不需要理由,也许只因为对方比自己更受欢迎。 太多男人的眼光留连在并不美丽的夕颜的脸上。 而她的笑容如此淡然。 同样是女人,我要出卖色相才能换来一点金珠银饰,她却只用轻描淡写的一颦一笑即可让人心甘情愿挥汗如雨地替她煲汤,为什么?! 苦苦忍耐,我才没有将心中的汤泼向她的脸,泼掉她的清风明月的笑容,泼掉她的装腔作势的优雅,我恨!如果不能战胜夕颜,不能使她流泪,我云无心誓不罢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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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坚走后,我问夕颜:“秦晋和阿坚,你喜欢谁?” 夕颜一呆,脸色在毫无准备的询问下忽然失了血般苍白,转瞬又涨得通红。 “俱乐部的人都说阿坚在暗恋你。”我笑,故做轻松地问,“你知道吗?阿坚为了你到处跟人吵架,秦晋刚好相反,一言不发,对整件事从不表态,真够酷的。你也知道,那些八婆们把秦晋、阿坚和强仔并列俱乐部三大酷哥呢,你一个人就包揽了两个,她们还不气死?尤其秦晋,大家都喊他男歌星,想着法儿吸引他的眼球,你和他走得那么近,羡煞旁人了。” 一边说,我一边暗暗地留意夕颜的反应,她脸上阴晴不定,眼中渐渐泛起晶莹。不用回答,我已经清楚地知道:她爱的人,是秦晋。 “我爱的人,是秦晋。”果然,夕颜清清楚楚地说。 她这样说了,反而让我震惊。爱,这个字太尊贵,太沉重,灯红酒绿中醉生梦死的我们,可以说喜欢,说中意,说合心水,说有感觉,甚至,可以随时相拥上床,但,绝不会轻易言爱。一旦出口,就再也收不回。一旦承认,就要背负下因为爱而带来的诸多苦难和泪水。即使,只是一个女子在另一个女子面前承认。 我忽然有些羡慕她的勇气与坦白。多么希望,我也可以有这样一个人让我倾心相爱,真心守护。 “是什么时候的事?” “从第一次见到他。” “一见钟情?” “是。”夕颜望着我,一字千钧,“无心,你还记得秦晋第一99lib?次到‘夜天使’来的那个晚上吗?当时,秦小姐介绍我们认识,我刚刚握住他的手,就停电了。我带他去配电室,我们在黑暗中牵着手,走过长长的走廊,两个人呼吸相闻,黑暗中,仿佛世界末日,群星殒灭,天地间就只剩下我们两个人。我好像可以清楚地听到他的心跳,那是生命的声音,我握着他的手,那么亲切,那么温暖,真实得让人想流泪。我们在黑暗中一直走过长廊,来到配电室,灯光重新亮起的那一刻,我心里忽然觉得好失望,好像希望永远不要亮灯似的,希望那条走廊没有尽头,可以让我就那样牵着他的手,一直走过一生一世……” “你们在黑暗中,没有说话?”我有些怔忡,她的描述似曾相识,不正是停电那晚我想像的情形吗,那发生在黑暗里的一切,我仿佛早已亲眼目睹了一般。 “没有。我带着他来到配电室,停下,他从口袋里取出打火机交到我手里,我替他打亮,擎着,他就着那点光将电路重新连接,自始至终,没说过一句话。当时我就想,这样的一个人,多么难得呀。做了这么多年歌手,唱过那么多场子,可是身上没有一点风尘气,完全不像一个歌手。” 蓦地,“风尘”两个字像一柄剑刺进我心里。我忍不住咬紧了牙,她的每句话总能刺到我的痛处。痛出一份深深的仇恨。 但是我不想打断她,我要知道得她更多,知道她的软肋所在,才可以有的放矢,用最直接最有效的方法打败她,让她总有一天仰起头来看我。 夕颜真的爱秦晋爱得很深,深到根本没有察觉我的失色,继续深情地说下去:“从那一刻,我就知道这个人会在我心里留下很深很深的印象,再也磨灭不了。但是我却没有想过这是不是就是爱了。第二天,我们八个人一起去泮坑,在山中,我看到父亲的坟,那一刻,突然觉得心里一痛,就什么也不知道了。是秦晋把我抱下山的。” “抱?”我轻轻叫一声。 “是的,抱。”夕颜看着我,认真地点头,“他和你们说是背我下山的是吧?其实从山路上背一个人下来是很不方便的,他是抱着我下的山。我在昏昏沉沉中,听到他一直在叫我的名字,那么急切,那么紧张,我觉得好安心,好感动。这是除了爸爸外第一个抱我的男人,这是爸爸在天之灵赐给我的爱,是爸爸把我交到了他的手中,他的怀抱中,那一刻,我就知道,我爱上了这个男人,今生今世都不可能有第二个人这样快这样深地走进我的心里了。是不是爱一个人,在把你的手放到他手中那一刻就已经知道了。而我,更走进了他的怀抱。在他的怀抱里,我觉得如此温暖,我知道,那就是我的家,我生命的来源和归宿,我一辈子最向往的地方。拥有他的怀抱,就拥有了整个世界,而失去他,就等于失去我自己。无心,你爱过吗?你知道爱一个人的滋味吗?我现在才知道,爱,就是心里没有自己,只有对方,太阳在爱人的99lib?身后升起,春天在爱人的眼中来到,世间万物,都只为了爱而存在。而我所以来梅州,不是为了找爸爸,是为了他,为了找到他,遇到他,守护他,陪伴他,直到生命结束……” 夕颜滔滔不绝地诉说着,而我早已听得痴了。 “那么,你怎么就能确定他是一个值得你爱的人呢?” “我知道。”夕颜坚定地说,“从我见到他的那一刻我就知道,他是我能遇到的最好的男人。不管他是不是同样爱我,不管他接不接受我的感情,今生今世,我能够遇到他,已经很幸运。很久以前,我听说过一句话,说如果一个人太爱另一个人,是种苦难。但是,我相信的是另一句话,就是如果一个人,在一生中,能够真正爱上一个人,是种幸福。我遇到他,爱上他,已经是缘起,是过程,是结果,不论将来发生什么事,我永远不会后悔,曾经很深很真地,爱上他。” 我看着她,深深震撼,第一次知道原来爱情可以是这样的,爱一个人可以如此无欲无求—— 不求有结果,不求同行,不求曾经拥有,甚至不求你爱我。 只求在我最美丽的年华里,遇到你。 钟情,相思,暗恋,渴慕,等待,失望,试探,痛不欲生,天涯永隔,追忆似水流年——种种这些,因你而经历,也就誓不言悔。 我羡慕林夕颜,可以爱一个人爱得这样彻底而纯粹。 这样的爱,在我这样的人身上,几辈子都不会发生一次。 云家的女人不懂得爱人,只会爱自己。 但是我又多么渴望,可以找一个人来爱,爱得深沉而纯粹。找一个人来爱……

C

夕颜整整半个月都没有来“夜天使”上班。 秦小姐有一天幸灾乐祸地告诉我,说夕颜这段日子里一直在到处寻门觅路地打听父亲的死亡真相,有一次她求陈胖子介绍公安局的人带她去户籍科查资料,差点儿被一个小干事占了便宜。我暗暗心惊,忙问后来呢,秦小姐说那小干事把她带进去就关了门,但是不知怎么搞的后来还是被Shelly使计逃脱了。说的时候言若有憾,好像很可惜夕颜没有被侮辱似的。 接着我发现这件原本应该很私密的事在俱乐部传得很广,无疑是秦小姐的手笔了——奇怪的是每个人的态度都和秦小姐一样,在绘声绘色地谈及小干事侵犯夕颜之余,说到逃脱那一幕都带着丝丝遗憾的口吻。 在烟花地做事的女孩子被客人带出台占便宜是常有的事,每每有姐妹中了圈套,第一个想到的总是打电话向夕颜求救,而夕颜每次也都能想到办法帮姐妹解围。但是如今轮到她自己,人们却只是幸灾乐祸。 我猜她们对夕颜故作清高与众不同的圣女形象大概都很厌恶,巴不得她倒下来。但是这些人大多受过夕颜的恩,尤其秦小姐,夕颜向来维护她,为她做了那么多事,她却对夕颜毫无友爱之情,这令我不齿。同时想到她的想法与我似乎不谋而合,又觉得很不舒服。 日子在小波小浪中滑过去,好像水草在河底悄悄腐烂。 逛街,购物,约会,上网,于梦中杀人或奔跑,以及每个晚上在“夜天使”唱《绝望的星期天》,我的生活毫无新意。
星期天是绝望的, 我的时间从此无边无际。 我爱,我沉睡在黑暗的底层, 白色的小花不能唤醒你, 悲伤的黑色灵车哦,它们引你去哪里…… 不,不仅仅是星期天,不仅仅星期天才绝望。 对我而言,每一天都是黑色星期天,每一天都看不到光明,看不到前景,也看不到脚印。死亡在每一分钟亲近我,如同诅咒。 我沉睡在黑暗的底层,行进在无边的雪野,走得如此孤独艰辛,却没有能力在雪地上留下哪怕一只脚印。我的存在是如此的没有价值,就像开错了花期的一朵诳花。 我寂寞,浓艳的化妆华丽的衣裳还有凄迷的歌声,都说明我很寂寞。 寂寞的心千疮百孔,尽管笑容依然甜净。 忽然很在意“云无心”这个名字,隔一阵儿便跑到银行去一次,取一点儿钱,或者存一点儿钱。小心地不使卡上出现赤字。 吴先生说过,如果我遇到困难,可以一次性把款子提空,那样他就知道是我在求助。 不是没想过要尝试一下,但是我已经长大,不可以轻易玩弄“狼来了”的游戏。虽然不尝试就永远无法知道他是不是真的存在于提款卡的那一头,但是有一份希望和依赖总是好的。 借着一张太平洋卡,借着一次又一次签下的“云无心”的名字,我觉得自己和吴先生的距离反而因他的离去而拉近了。 哦,原来我是多么需要一个人来爱。 窗外有桂花丁香花细碎地开放,提醒我这是一个春天。 春来春去,花谢花开。而我最美丽的时刻,却没有碰到一个可以爱的人。 即使用双臂拥紧自己,仍然觉得冷。 想找一个人来爱,想找一个人关怀,当我依在男人怀中撒娇的时候,我的心里,多么渴望有一个爱我的男人来抱我。 在“夜天使”,在梅州,我枉有那么多一起寻欢作乐的酒肉朋友,却没有一个可以爱的人。 爱情,之于夜总会里的女子,实在是太奢侈太遥远太渺茫了,渺茫到只能去网上寻找。 夜里,我在QQ上问大风起兮:“如果我病了,你肯不肯替我煲汤?” “我不是烹调高手,不过,告诉我你想喝什么汤,我会买来菜谱练习。也许汤会很难喝,你不要抱怨。” 我笑了:“只要能喝一口你亲手煲的汤,我已经很开心,下毒也会喝下去。” 在QQ上聊天,明知不必兑现,很多在生活中不可能出现的对白都会轻易付出,便是虚幌,也是开心的。 “你最近好像不大开心。” “我从来就没开心过。”我忍不住诉苦,“风,我笑得太多了,如果对你哭,你会不会厌倦?” 从来不曾真正开心过。 三岁成为单亲子女,跟在姥姥的衣襟后过活,没完没了地参加葬礼, href='/article/4301.htm'>《安魂曲》便是最熟悉的音乐。 然后一点点长大,管自己的母亲叫姐姐,一边叫一边用挑衅的眼神窥视她,没完没了地吵嘴,没完没了地明争暗斗,她后悔生下我,我痛恨为她所生。 但是姥姥死后,我终于不得不回到她的身边生活。妈妈的表情很复杂,欣喜中带丝苦恼,说:你长大了。 那样子,就好像我们久别重逢,多年来第一次见面。 不过我也的确是长大了。幸亏长大了。 那是我最后一次参加葬礼。 姥姥的脸上了妆后风韵犹存,有一丝笑容,或许是因为口红的缘故,唇角有一点点上扬,并不可怕,反而带种嘲弄的意味,仿佛在说:世上人,无非嫖客与妓女。 哦,她终于要去了,离开这个充满了嫖客与妓女的巨大的窑子世界,登彼极乐,或者,用她自己的话说是——从良上岸。 我并不见得有多么伤心,只是遗憾地想,如果可能的话,应该为姥姥放一出《玉堂春》来送行的。 然后,我看到有一点血滴在姥姥的脸上,慢慢洇开。是她,那个女人,她穿着大红缎质袄褂,高绾双髻,盛妆敛容地站在姥姥的榻前,七窍流血,喃喃诅咒:“你是个妓女,你女儿是妓女,你孙女儿是妓女,妓女!妓女!妓女!……” “风,我想哭,我好想哭。” “借我的肩膀给你,哭吧。” “我好想找一个人爱我,哪怕只是一小会儿,很真心很宽容地爱我,让我倚在他的胸前,让他抱着我,让我痛快地哭一场。” “云,认识你,我才真正明白什么叫女儿是水做的骨肉。”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们开始以风和云互称。 越来越久地挂在网上。和大风起兮聊天成为了生活中最快乐的等待。 渐渐知道他许多琐事:三十岁,已婚,有一子。正职是在大学教书,业余写写散文随笔,在多家报刊辟有专栏,评论诗歌、足球、以及娱乐新闻,小有名气,而收入不菲。 ——多么充实而健康,令我自卑。 女人总是在心爱的男人面前觉得自卑。 我知道自己已经爱上大风起兮,一个只有名字没有面孔的网络男人。 太渴望恋爱,哪怕只是在网上。 网上的恋人,不会只因为我是一个女人而爱上我,他看不到我的美色,听不到我的歌喉,如果他爱我,必是爱上我的灵魂。 我已厌倦用声色去吸引男人。 那样的男人,是嫖客;那样的我,是妓女。 而风,是不同的一个。无关声色,不食人间烟火的爱情。 多么美,多么纯粹。 网上恋情,本来就是一场风中的缘分。而我纵身风中不愿停落。 如果他是大风起兮,我愿此生都随风聚散。 林青霞带着醉对张国荣说:“如果有一天我忍不住问你最爱的人是不是我,你一定要骗我。” 女人的要求多么低微,不过是期待一句温和的谎言。 如果能自欺到底,何尝不快乐? 乾仔发动了一场“夜天使”逼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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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三。开档前俱乐部照例会有几分钟的例会,全体员工集合在大厅聆训,等秦小姐从办公室出来主持会议。 这也是惯例——她如果不迟到几分钟,怎能显示出万众瞩目的殊荣呢? 但是今天的气氛与往常有所不同,我刚刚走进“夜天使”,就嗅到一股不寻常的味道,仿佛山雨欲来风满楼。 我走向阿容:“有什么事吗?” “没有。”她本能地否认,惟其如此,反而更让我肯定有什么事要发生。 果然,她犹豫一下,又含含糊糊地说,“Wenny,等一下,就算你不能帮我们,最好也保持中立,这是乾仔的意思,也是我们大家的意思。” 乾仔?我心里一动,乾仔和阿容同居在俱乐部里已经是公开的秘密。秦小姐几次暗示我向高生透露两人的暧昧关系。在任何大机构里,当老板的最忌讳的就是领导层与员工之间有超同事关系,那样势必会分帮分派,架空真正的当权人。但是我才不肯做别人的传声筒,管他们谁输谁赢,斗得你死我活。 只是没想到事情会来得那样快。 我皱眉,正想再问得更清楚些,秦小姐出来了,拍拍手:“开会,开会了。” “等一等!”乾仔忽地站起来,先用粤语说了几句,接着换成国语重复:“我们决定炒掉这个不称职的经理秦小姐,同意的人请站到左边,不同意的站到右边。” 一声令下,立刻就有十几个广州仔轰然叫好,紧跟着阿容和几个服务员也站出来走向左侧,另一些人则留在原地不知所措,秦小姐孤零零地站在右边的吧台前,铁青着脸一言不发。 乾仔清清嗓子,开始发表他的策反讲演:“大家来‘夜天使’都有好一段日子了,都很努力,背井离乡的,为了什么?不就是为了能多赚一点钱吗?可是这个秦小姐,只知道不断加大工作量,延长劳动时间,却从来想不起给大家加薪,更没有发过一次超时补助。每个月出粮(发工资)又不及时。大家都是一样的人,都一样打工,但是她,上班比大家晚,吃得比大家好,厨房每天应付客人已经很累了,还要单独替她做小灶,凭什么?大家说,这样的经理称职吗?不该炒吗?!” “炒掉她!炒掉她!”广州仔们率先附和,阿容和一些女服务员也叽叽喳喳地响应。她们大多被秦小姐以这样那样的理由罚过奖金,都有一肚子的怨气,看到有人替她们说话,立刻不管不顾地参与进来。 我终于知道刚才的那股紧张气氛所为何来了。保持中立?当然。“周将处乎材与不材之间,鸣与不鸣之间,似之而非也,故未免乎累。”——学了那么久的老庄,难道我会不知明哲保身? 但是自有人喜欢多管闲事,那就是林夕颜。她跨前一步,扬声说:“大家静一静,可不可以听我说两句。” 乾仔看着她,咄咄逼人:“Shelly,你站在哪一边?” “我站在俱乐部的利益以及我们自己的立场上。”夕颜不卑不亢地回答,接着转向众人,诚恳地说,“乾仔说得不错,我们背井离乡来梅州,为的什么,无非是为了多赚点钱,能够活得更好些。但是,我们应该怎样选择自己争取利益的方式?在这里,我们是我们自己的主人,无亲无故,无依无靠,走出每一步路都不得不想想清楚,时时提醒着不要行差踏错,因为今天一步走错了,明天就可能要露宿街头……” “Shelly,你不要危言耸听!”阿容不耐烦地打断她,“我们得为自己争取利益尽到最大努力,谋事在人,成事在天。赢了最好,输了也没什么大不了,东家不打打西家,还会饿死不成?高生今天晚上就回来了,他一到俱乐部我们就找他开会,如果他不答应我们的条件炒掉姓秦的,我们就辞职,就罢工。法不责众,你以为我们这么多人的意见,还抵不过一个姓秦的吗?” 他的话赢得了头脑发烧的员工们的一片喝彩声。 我却不禁怔忡,高生今晚回来,怎么连我都事先一点儿风声没听到?我看看秦小姐,她也是一脸愕然。 很显然这是一场预谋好的“暴动”,乾仔们早在事发前已经向高生密告,然后探准了他的归期提前发动总进攻,逼他就范,整个一马嵬坡逼宫嘛。 我暗暗摇头,高生的性格我最清楚,他最恨人威胁他,乾仔这样做,只会适得其反,哪个老板会愿意让员工牵着鼻子走,教他如何选人做事呢? 但是这些盲目的打工仔们显然想不到这些,他们简单的头脑被简单的热情和愤怒充斥着,擦根火柴就可以点着,情绪高涨地喊着:“对,找高生谈判!炒掉姓秦的!” 夕颜回头望望秦小姐,又望望群情激愤的员工,眼中流露出深深的悲哀与无奈。她深吸一口气,大声说:“好吧,就算我们要炒掉秦小姐,也应该等到今天收工是不是?我们不能让高生来的时候,看到我们在闹事,既然我们还想留在这里工作,我们当然应该先做出一个工作的样子。现在,让我们先各就各位,好好上工,不然,难道我们要在不问青红皂白的情况下逼迫高生就范吗?那不等于是砸自己的饭碗?” 显然最后几句话起了作用,员工们都犹豫 8d77." >起来,害怕起来。阿坚带头振臂一呼:“后台各部门,各就各位,准备开工。” 夕颜也抓住机会立刻声明:“各部门服务员,站大堂的站大堂,站包厢的站包厢,五分钟后岗位检查。” 我不能不佩服夕颜的犀利和果断,我想到的,她也在瞬间都想明白了,不仅想得彻底,而且做得干脆。但是她这样的做法,无异于引火烧身,把自己供奉于祭台之上,求得暂时的功德圆满。她想保住谁?秦小姐?乾仔阿容?所有的员工?她以为她是上帝,是救世主?可以牺牲自己拯救所有的人? 我轻视秦小姐的鄙俗,惋惜乾仔阿容的莽撞,却不以为然夕颜的伟大,只为,我清楚地知道,我不如她。不如她当机立断,不如她大义凛然,不如她舍己为人,更不如她功德圆满。 但是一个人完美至此,是真的吗? 整个晚上,俱乐部照常营业,深紫色的厚丝绒帘子拉拢来,再大的硝烟也隔在窗外了。 我悄悄拉开丝绒帘子一角,看到窗外的月亮很大,很圆,月亮下,缓缓驶来一辆豪华奔驰,车灯熄灭,车门拉开,走下来的,正是高生。 看到他的时候,我没有一丝心动,却久久地望着那辆奔驰发呆。 这样的豪华奔驰,吴先生也有一辆。 所有的人集中到V8来,高生坐下来,先笑呵呵地称赞了大家今天的表现很好,知道以大局为重,先开工后开会,又说员工们这样替他着想,他没理由不为大家着想,所以,大家有什么想法,都尽管提出来吧,他一定会认真考虑的。 我暗暗心惊,高生这只老狐狸,他根本是在做戏。如果他挥挥手说不必说了你们只要安心工作就好,那意思就是说他不关心这些小是小非暂时也不打算改变现状,员工们反而没事;但现在他如此认真地洗耳恭听,则一定另有盘算,所以表面上才会作张作势地,希望稳住这些人,好腾出时间来另做打算。 但是很明显这些激动的服务员们想不到这么多,她们正为自己的激动而激动着,热血沸腾,热泪盈眶,滔滔不绝地数落着秦小姐的种种苛政,无非是因为某某上工时间偷偷喝了一杯水就要罚钱,或者训斥某某的时候用词不当等等,根本就是些无伤大雅,至少是无伤老板大雅的小事。 自始至终,林夕颜一语不发。 终于,高生说:“Shelly,你是她们的头儿,你没有话要说吗?” “高先生。”夕颜抬起头来,“我的确有话,但是我希望你给我十分钟时间,让我单独和您谈谈。” “十分钟?”高生呵呵地笑了,“我的十分钟是很贵的。” “我知道,我会让你觉得有所值的。”夕颜坚定地说。 高生很感兴趣地打量着她,然后站起来拍拍手:“好吧,我就给你十分钟。现在散会,大家先出去吧,你们的意见我会认真考虑的。” 我不知道夕颜到底和高生谈了些什么,但是他们在一起的时间不止十分钟。 秦小姐不耐烦地看着表,在办公室里走来走去,控制不住地连连冷笑:“乾仔,就凭他,一个DJ,跟我斗?骗骗阿容那种没头脑的新疆妹还行,想当经理?他做梦!”笑到一半,又突然打住,就像被谁掐了脖子似的,猛地转身,“Wenny,你说Shelly在和高生谈什么呢?怎么会谈那么久?” 我忽然体会出刚才夕颜眼中那深沉的悲哀与无奈了,是在她开会前排众而出慷慨陈辞的同时,已经清楚地知道,自己所做的一切努力都不会被认可,被感谢,相反,无论是秦小姐,还是乾仔阿容,都会忌恨她,排挤她。乾仔是因为她坏了自己的好事,秦小姐则是因为她照见了自己的无能。 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土高于堆,水必湍之。太聪明的人,多半不会有好结果。而以夕颜的聪明,必然已经预测到自己这样做的结果,却偏偏选择了最不明智的做法,为什么? 一直过了半个小时,V8的门才重新打开来。夕颜面色沉静地走出来,阿容立刻迎上去,不客气地说:“有什么话不能当着大家的面说,要关起门来单独讲?你是不是出卖我们?” 夕颜不说话,只定定地看着她。 阿容气急败坏地,一直指到她脸上去:“你今天一开始就帮着姓秦的,整个晚上开会,你一句话都不说,最后又偏要和高生单独关起门来打小报告,炫耀你的好口才吗?你有什么阴谋诡计?要没做亏心事,就当大伙面儿说清楚!” 夕颜眼中再次掠过那种深深的悲哀与无奈,一句也不辩解,却回过头在人群中寻找什么,找到了,她的眼光沉静下来,清冷地央求:“秦晋,陪我出去走走,可以吗?” 秦晋默默地点点头,随手将风衣披在夕颜的肩上。他们经过吧台时,阿坚叫住夕颜,递过一个纸包:“Shelly,你的宵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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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生的归来提醒我不论在舞台上有多么风光,但是回到百合花园,我仍然是个妓女。 俯仰承欢。 而心里全无欢乐。 亦舒常常在小说里问:她们和他们是怎么开始的? 其实很简单,是因为她们或者他们对彼此有要求。 女人总是吃男人的亏,因为她们想吃亏;男人有时上女人的当,是因为他们想上当。 不爱的时候,谁都是精明的戏子;一旦爱上,就假戏真做,成了角色。 高生送给我一只木鱼石剜的杯子,雕着人像,杯盖是学士帽。 他说:这是庄子。 我细细把玩,果然见杯壁上金钩铁画地刻着两句庄文:“刻意尚行,离世异俗。” 这是《庄子·刻意》里的句子,大意是说一个人故做清高,与众不同,这种人只适合隐居山谷,而不合于世。 我斜昵他:“《刻意》里说:众人重利,廉士重名,贤人尚志,圣人贵精。你呢?你是哪种人?” “我不懂 href='1887/im'>《庄子》,也不会费神去想自己是哪种人,我嘛,我就是个商人,现在,此刻,这会儿,我是男人。”他抱住我,将头埋在99lib?我的长发里拼命地嗅,发出一只小鼠的咻咻声。 我被弄得麻痒起来,拼命挣脱,问:“今晚在V8,Shelly跟你谈了些什么?” “Shelly……”高生放开我,点燃一支烟,“Shelly真是个不错的女孩,又理智又聪明,就是太聪明了。” “怎么?有兴趣?”我故意使声音显得酸溜溜。 高生哈哈大笑,搂住我说:“吃醋了?放心,搁在今天以前,我对Shelly可能还有点儿兴趣,今天往后,那是不可能了。” “为什么?” “不为什么,我不喜欢一个女孩子太聪明。”高生吐出一口烟,“Shelly聪明得锐利,锋芒毕露,这样的女孩子会让人不舒服。我喜欢一个女孩有适当的聪明,但是适当的时候,要学会笨一点儿,就像你,你是个人精,却偏偏最会装傻。” “我是一朵无刺的玫瑰花儿。”我抚弄着自己的发梢,娇懒地说,“不聪明的女孩儿是一朵没有香气的花儿,太聪明了就不是香,是刺儿,而我,我是聪明得来有香,笨得来无刺儿。” “你是精品中的精品,女人里的女人!”高生猛虎扑兔一样地抱住我,我们重新滚倒在沙发上。 百花楼里溢满了热腾腾的肉欲的气息,我在高生的身下呻吟扭动,可是灵魂,我的灵魂却远远地飞上天花板,冷冷地嘲弄地看着自己的肉体,看一对嫖客和妓女在表演。 姥姥说:世上人,无非嫖客与妓女。 妈妈说:我曾经想过要做一个男人的好妻子,没能成功,于是,我要做天下人的情妇。 而我,我最大的悲哀就是有着一个曾经做过妓女的姥姥,和一个仍在做着妓女的妈妈。 我的妈妈,她说到做到,人尽可夫,靠着自己的聪明和肉体一路睡到财雄势厚。于是,她有了身份,有了资本,有了威信,有了尊严,于是,她要把她惟一的女儿,她的作品,塑造成一个淑女。 淑女?哈哈,你见过一个靠出卖歌喉和身体在别墅里求得一夕之栖的淑女吗? 我的身体在扭曲,我的灵魂在抽泣,我被割裂成了两个人,一个做着天底下最无耻最原始的勾当;另一个,却在滔滔不绝地背诵庄子: “刻意尚行,离世异俗,高论怨诽,为亢而已矣。此山谷之士,非世之人,枯槁赴渊者之所好也。语仁义忠信,恭俭推让,为修而已矣。此平世之士,教诲之人,游居学者之所好也……” 庄子博大精深,鞭辟入理,《刻意》概括尽天下人,什么非世之人,教诲之人,尊主强国之人,养形之人……但是,他有体察过人世间还有我这样一种割裂成两半的人吗?他用什么样词汇来形容我?形容我的肮脏,形容我的堕落,形容我自杀式的毁灭,形容我寂寞空虚又不甘无助的灵魂? 高生问过我:为何这样执著于搜集庄子? 他说,凡是执著于物欲的人,多是因为极度渴望某件事某个人,故而寄情于物,一种变相的拥有。 我的执著,是什么?没有完成的硕士课程?何教授?还是那把刺不出去的刀? 天花板上,我的灵魂看着我自己,辗转之际,在枕畔留下泪痕。 而那个女人,亦在偷窥,在徘徊,在诅咒。我的灵魂对她说:“你赢了,你诅咒了我,诅咒了我们一家三代。” 她狞笑,血流如注:“不仅仅是三代,还要永生永世,不得超生,世世代代,永远为妓……” 高生很快入梦。我慢慢地冲了凉,坐到电脑前上网。 身后高生的呼噜声响彻屋宇,我身上只是一袭薄薄的纱褛晨衣。这情形其实是颇为暧昧的。但是屏幕彼端的大风起兮,只看到一个端凝风雅,妙语如珠的女子。 “风,我想你,想你紧紧地抱着我。” 我的泪滴落在键盘上。 午夜是一个女子最脆弱的时候,也是她最真实的时候。午夜的我,渴望一个男人的真心拥抱,哪怕,只是在言语中,在电脑屏幕的字里行间。 风说:“如果我有翅膀的话,我会立刻飞过去看你。虽然,我不能飞,但是我的心,也一样在守护你。” 我在泪水中微笑了。我很高兴我还笑得出。“风,你会不会在意我是一个坏女孩儿?” “云,不要妄自菲薄,你是我遇到的最优美丰富的灵魂,是天使。” “可是我出卖了自己,卖给自己不爱的人。” “谁又不在贱卖自己呢?我的文字卖给报纸,最低的时候只有千字十块钱,还有时被转载被抄袭,一分钱也领不到。也有的时候我写自己不愿写的东西,换取千字千元的稿酬,高吗?不但贱卖文字,也贱卖知识与思想。红尘碌碌,谁是槛外人?” “俱乐部里到处都充满着欲望和倾轧,无良客人欺负舞小姐,舞小姐又吸干没脑的凯子,管事的被上司骂,转过头就去骂比他职位低的人,每个人都恨每个人,没有朋友,只有对手……风,我真的很孤独。” “哪里不是一样呢?文人的世界里同样是谩骂和攻讦,看看论坛上,有多少人不写文章,却专门四处拍板砖,为什么?因为他们就是想贱卖文字也卖不出去,所以他们痛恨我们这些卖得出去的写稿人。被人骂,是因为你有被人嫉妒的本钱和理由,看开些,云,你太出色,必然孤独。” “但是也有清白的人,可她们同样孤独,而且活得更加艰难。风,每个人都惟利是图,我不知什么是对什么是错。” “快乐。只有快乐是惟一的正确答案。其余都不必太计较。” 快乐?我一生中可有过快乐的时光? 上大学时,短暂地风光过,纯情过,如果不要太费心去想事情,几乎可以误以为自己是快乐的了。遇到何教授时,就像一朵葵花迎着太阳开放。上课是生命中的至大事情,按着课程表沐浴打扮,费尽心思搭配衣裳,就像信徒朝圣,只差没有斋戒焚香。 他在我眼中,是知识,是风度,是完美,是正义的化身。明知他已婚,明知不可能,却还是要痴痴地去爱,去等,去渴望。只要在讲课间歇,他的目光向我身上略一回顾,我就已经美得上了天。 巴巴地请他来家小宴,彩袖殷勤捧玉钟,宴前拼得醉颜红。 醉得很厉害,又哭又笑,借着酒劲儿说我喜欢他。 不记得是他还是妈妈扶我去里间睡下。不记得到底睡了多久,是一个世纪还是只一小时。不记得为着什么样的原因走向母亲..的卧室,清楚地记得的、永生永世也不会忘记的,是床上的两个人,赤裸相拥的两个人——我的母亲和我的教授! 天地在那一刻崩于无形。我挥舞着菜刀,歇斯底里地大叫,不知该将刀劈向母亲,教授,还是我自己。 狂乱中,听到母亲冷静的声音:“抓住她,她疯了。” 不,我没有疯,我只是不能忍受我看到的一切。所以我走了。 在南下的火车上,我发现自己是一个胆小的人,既没有能力杀人,也没有胆量自杀,我所能做的,只是逃离。 只是逃离。 我逃到了灯红酒绿的歌厅里,以唱歌为生。同时勾引有钱有家室的男人,以此自娱。 我渴望看到那些男人为了我妻离子散,但是最终不过证明自己是个妓女,一个连我姥姥都不如的妓女。 “风,我不快乐。” “没有人真正快乐,初生的婴儿如果不及时剪断脐带,也会窒息而死,如果他们有思想,一定满是焦虑与恐惧。你看,生命中处处暗藏着危机,我们必须学会苦中作乐。” “我姥姥说,世上人,无非嫖客与妓女。” “经典。不过我同你是例外。我们遗世独立,两袖清风。” 我笑了。这才是真正的潇洒。庄子说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而我要说,于江湖中共沫共濡,才是最温暖轻松的拥抱。 有时我觉得我们的话题根本是南辕北辙,风马牛不相及,可是不要紧,有大风起兮这样一位朋友肯陪我在寂寞的午夜聊天,让我感受到另一颗心的呼应与安慰,我已经很庆幸了。 “风,告诉我什么是爱。” “爱是一个人在夜里等待另一个人的呼吸,虽然隔着千里万里,但是我知道你在电脑的那一方,于是,我便会夜夜等待。” “我是为了你才不管多晚,都要上一次网。” “我知道,所以我在等。” “可是,我不能决定自己上网的时间,风,你怕不怕空等?怕不怕失约?” “不怕。守株待兔是人间至大的幸福,因为他有可等的目标。” “即使我不来?” “即使你不来,我仍然感激,因为你给了我希望,给了我等待的理由。” 夕颜说过,如果一个人,在一生中,能够真正爱上一个人,是种幸福。为了爱而爱,为了等而等,是种幸福。我终于也得到一份真正的情,遇到一个真正爱我的人,遇到一个可等待的理由。 “风,你是在爱我吗?” “我不知道这是不是爱,不过,如果不是爱,我同样也不知道该用什么样的感情来形容这份等待。为了牛郎织女七夕会,天上出现了一道彩虹桥;为了让你我相遇,世人发明了网络和聊天室。这是天意。” 够了。世上还有比这更美的情话吗?我醉在那一行行冰冷的字中。醉在网络的爱情里。 虽然,我明白地知道,网络的那边,他有一个完整的家,有妻有子,他与我,注定没有结果。可是,遇到已是幸福,风,我会永远感谢自己曾经与你相遇。 “风,我多么想立刻见到你。” “我和你一样。” “如果我们见面,你会做什么?” “吻你。即使众目睽睽,即使道路阻塞,即使有成千上百辆车子在对我鸣笛,我仍会不顾一切,抱你,吻你,吻一千一万次。” “那么,我们还等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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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天后,高生突然通知我收拾一下衣物,暂时搬到员工宿舍去住。 “我太太明天来。”理由就这么简单。不容置辩。 我一言不发>,低头收拾行礼,每拿起一件衣裳,都是在揭掉自己一张脸皮。见不得光的狐狸精,就是这样的吧?平时作张作势,撒娇撒痴,一旦人家原配正室现身,立刻像白素贞见法海,打回原形。 不是不耻辱的。 高生有点不忍心,凑近前来,像是解释又像搭讪:“她在广州新招了一批工人来,要亲自做培训。” 我心里一惊,暂时忘了替自己感伤:“你要炒人?” “乾仔他们闹成那样,我还能留得住吗?”高生冷哼一声,“挟天子以令诸侯,还反了他们了!” “所有的人?所有参与闹事的人,都要炒吗?” “不是,只炒带头的。”高生望着窗外嘿嘿笑,“你不是一直问我那天Shelly在V8都跟我说了些什么吗?她一直在替那些服务员圆谎,求情,说她们不懂事,是新人,来到广州,第一站就是‘夜天使’,就因为太把俱乐部当家了,才会特别希望得到温暖。如果我换掉她们,找来一些更乖巧的服务员,虽然表面上听话些,但是不可能这么忠心……总之说了一箩筐的话,无非是希望我留下那些人,然后又给俱乐部提了一堆建议,包括怎样宣传怎样扩展新项目,说得还真是很在行,是深思熟虑过的。说实话,如果她不是脾气那么硬,那么讲原则,倒真是一个做经理的人才,可惜呀可惜……” “可惜什么?” “可惜她不是你,你不是她。”高生扳着我的下巴,“Wenny,你也太聪明了,不过你聪明完全是为了自己;而Shelly,则完全是为了别人,过于无私了些。一个彻底自私的人不可信,但是一个完全没有私欲的人也是可怕的。我不会用这种人,因为我控制不了她。她说话时的神情,一副大义凛然的样子,像个圣女贞德,让人连稍微过分点的想法都不敢有,这样的女人,我怎么敢用?如果,如果能把你们俩合二为一再除以二,那就太完美了。” “完美?臭美吧!”我一肚子怨气乘机发泄出来,“你们男人,吃着锅里望着盆里,恨不得天下女人都排着队来让你们挑,你们选,你们修理!你以为你是谁?钱多点儿,就可以操纵全世界了?” “你怎么了,Wenny?”高生皱眉,“你平时不是这么幼稚的!” “我幼稚?我平时扮成熟,那是因为你太老了,我得侍候你的脸色,迁就你的年龄。现在,你老婆不是要回来了吗?你们老夫老妻夫唱妇随就够了,犯不着再拉我陪葬。我侍候不着你了,也不想侍候了!有本事,你把我也炒了,再换新的。反正你有的是钱!” 我用力地摔上门,扬长而去,走之前,没忘了丢下一句:“让你的司机把我的东西送到宿舍去!我懒得再清点了!” 走出门,我才发现自己在发抖,不能自已地发着抖。 我的心里,反复重复着一句话:世上人,无非嫖客与妓女。 我,只是一个妓女!妓女! 尽管已经千百次地告诉自己,风光的外表下,歌手的包装下,我的实质只是一个出卖色相的妓女。可是另一面,我又固执地对自己说,我是淑女,是大学生,是庄子研究的高才生!我是一个高贵的、聪明的、美丽的、有思想有吸引力的女子! 但是,但是高生的驱逐让我清楚地看到,自己作为妓女的实质!自己的卑微与低贱! 自甘堕落!就算我再怎么自甘堕落,也不能忍受这样赤裸裸而轻描淡写的伤害。 高生通知我他太太要来所以请我搬家的时候,语气是那样理所当然毋庸置疑,丝毫不认为我会有什么不满,因为,我不过是一个妓女!妓女!而妓女是没有心没有感情没有尊严没有羞耻的,我是妓女! 起风了,风卷着树叶打着旋儿飘起又落下,我,不过是一片随风聚散的落叶,没有了根,也没有了自己! 眼泪飘落在风中,冷冷的,我的心里没有半分温情。 街上走着那么多的人,那么多的人,只会让我觉得自己更加孤独无助。 如果生命可以重新选择,我希望可以做一个普通的下岗工人的女儿,和妈妈相濡以沫,苟且偷生,也好过今天的歌舞喧哗,脂粉肮脏。 路边有男人在对我吹口哨,我回过头,恶狠狠地咒骂:“公狗!” 公狗!所有的男人都是公狗!有性无爱没有心没有德行的公狗! 那男人上来拦住了我的去路:“美女,你说什么?哥哥我没听清楚!” 我想也不想地朝着那男人的脸上吐了一口:“我说你是公狗!” “你这母狗!”他一巴掌甩过来。我早有提防,一低头躲过了,转身便跑。 那男人在身后追着,我拼命地跑,有多快跑多快,跑得心都快要从腔子里跳出来了。有一种恐慌从心底地升起,如果今天我不能逃脱他的追赶,也许我就会死在这里,死在这举目无亲的异乡,被人先奸后杀,弃尸荒野,连座坟都留不下…… 死亡的气息在奔跑中迅猛扑近,我很想回头看看自己跑过的路有没有留下脚印,在梦中,我仿佛奔跑在梦中,已经忘了为什么而奔跑,没有目的,不敢停止,一径地奔向毁灭。有个声音在对我狞笑:你是妓女,你女儿是妓女,你孙女儿是妓女,你的后代,永世不得超生,生生世世都是妓女!妓女!妓女!妓女!…… “Wenny!”猛地,我的胳膊被抓住了,我猛地撞进一个人的怀里,控制不住地尖叫起来。“不!” “Wenny!”抓我的人摇撼着我的双肩,“冷静一下,是我!我是秦晋!” 胜利使我如此痛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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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天使”V8,大音箱凄厉地唱着《黑色星期天》:
梦啊,我只是在做梦 我要醒来寻找你,但我的心在沉睡, 亲爱的 我爱,我希望我的梦不会惊扰你 但是我的心告诉我自己有多么想你 绝望的星期天 歌声中,我将药水细细地涂抹在秦晋的脸上,像一个尽责的化妆师在为即将上场的角儿上妆。 我的手柔软,清凉,轻轻拂过他的面颊,如落花拂过窗前。 “你刚才好英勇,如果不是你,我真不知道……”我低语,将头抵在他的脸前。 秦晋坐立不住,挡开我的手说:“我自己来吧。” “让我来。”我趁势握住他的手,大胆地看着他,不容他转眸,“你的脸受了伤,都是为了我,真不知怎么谢你。” 他越发不安,顾左右而言他:“你很喜欢听《黑色星期天》,一首死亡之歌?” “我喜欢死亡,和歌。”说着,我随手按灭了灯,“我更喜欢在黑暗中亲近死亡。” 他沉默。有些不安又有些不忍,似乎不知道该如何接招。 于是我知道他听懂了我的话,也由此我知道他不是一个足够聪明擅于应对的人。 现在我有点明白夕颜为什么会喜欢他了。从容如夕颜的女子,爱上的男人正该是这种样子的,英俊,有内慧,善解人意但拙于言辞,因为一点点木讷而更见沉稳。 像秦晋这样的男人,是像夕颜那样的女子的致命伤。 我找到了击败夕颜的最好的武器。 夕颜,Shelly,她是我和高生吵架的导火索,是她使我在高生眼中看来更像一个彻头彻尾的妓女,一个玩物。 高生说:Wenny,你的聪明是为了自己,Shelly则是为了别人。如果能把你们俩合二为一再除以二,那就完美了。 凭什么?凭什么要以我的自私来照见她的高尚?她自视清高是她的事,但是,凭什么要因为她的清高而使我显得惟利是图,如缩头鸵鸟? 高生说:她说话时的样子,大义凛然,像个圣女贞德,让男人连稍微过分点的想法都不敢有。 那么换言之,就是说我这种女人,天生是让男人有想法,敢动手,要染指,然后再弃如敝屣的?甚至一只街边公狗都敢非礼! 但,长得美不是我的错。如果不是夕颜,我何至于那样沉不住气同高生大吵?如果不是吵架,我又怎么会一个人街上被人调戏?这一切的一切,一切的耻辱和悲哀,都是因为林夕颜! 姥姥说,世上人,无非嫖客与妓女。但是她,林夕颜,她凭什么就要装得像一个圣女?一个“夜天使”俱乐部里的圣女贞德?! 如果当真人人都是妓女,我至少是比较高级的一个;可是,是林夕颜打碎了我的骄傲,撕毁了我的自信,是她这样的圣女对比出了我这样的妓女的卑贱与悲哀,是她的聪明和尖锐对照了我的自私与冷酷,我恨她,恨她比恨一切人都更加强烈,更加彻底,甚至强过恨高生,恨高生的老婆,恨路上调戏我的那个公狗男人! 使妓女更像妓女的人不是嫖客,而是绝无仅有的不是妓女的圣女! 我并不喜欢秦晋,他没有大风起兮的那种“才气纵横”,也没有高生和吴生的“财大气粗”。可是林夕颜对他感兴趣。这就让我有足够理由对他施展浑身解数征服勾引的了。 我抓住秦晋的手,在黑暗中在歌声里与他久久地对峙。他的眼神渐渐迷离,与我一起沉迷在死亡的魅影里。 “秦晋,抱我。”我低语,身子忽然软倒下来,倚在他胸前无声地落泪。 泪浸湿他的衬衫,印在他温暖的胸前。 秦晋的身子微微晃了一晃,略有犹疑,但终于没有动。 “我冷,秦晋,我好冷……”我终于哭出声来,一旦哭出,眼泪就像开了闸的水,再也止不住。 并非作秀,我是真的很冷,很想哭,很渴望一个男人的拥抱,渴望一个男人借给我他温暖的胸膛让我依靠着静静地流泪。 只是,如果不是为了林夕颜,我不会这般放纵。 “秦晋,抱紧我,秦晋,秦晋……”我呢喃着,反复地喊一个人的名字使自己觉得安全,“秦晋,我多么希望有一个人爱我。我只是想要一个人爱我……” 我抬起头,泪流满面:“秦晋,我是不是很坏?我是不是一个坏女人?” “不是的,Wenny,你……” 我不容他说完,张开双臂,蛇一样缠在他脖子上,不给他任何反应的时间和空间,吻他。 没有一个男人能够抗拒我的吻,他也不能。 他起初略略怔忡,似乎还有点惊慌,试图挣脱,但没有那么坚定。 如果一个男人真想挣脱我,比体力我是不占上风的。但是最终他屈从了,俯下头来辗转地吻我,饥渴而陶醉。毕竟已经来梅州半个多月了。做了半个月和尚,他不渴望才怪。说.到底,他也不过是一个普通的男人。 《黑色星期天》的歌声在流淌,第一次我发现这支死亡之歌充满的不仅是救赎与安慰,还有诱惑与放纵,有种欲望横流的慵懒的挑逗。 从小在各式葬礼上耳熟能详的诸多陈词滥调不受约束地涌上心头,江河般自耳际滔滔流过:“愿主带你到极乐世界,愿你回到主的身边,我们对生命曾充满犹疑,我们只是奔波劳碌,我们的生活是如此枯燥。你的血好似草一样花儿一般地在土地上生长,永远与我们同在。愿主令我们知道我们的死期,知道生命的意义,听到我们的祈祷,不要远离我们……” 我真是羡慕外国人,他们死后可以回到上帝那里,可以去天堂;而中国人,却只能下地狱,去阎王处报到,受小鬼盘剥,更重的,还要去炼狱,下油锅。 所以外国人死了,亲人下棺时抛的是鲜花;而中国人,则要烧冥币,贿赂各路鬼神,莫与冤魂为难。 中国人的世界,到处都是金钱交易,死鬼都不放过。怎么能怪世人拼命地敛财呢? 姥姥要敛财,所以做妓女;妈妈要敛财,所以做妓女;做妓女死后是要千刀万剐的,但是她们有了钱,大概就不必受那些阴间的王法制裁了吧?所以要做妓女,就做最大的,最坏的,干最淫荡的勾当,赚最多的钱,多到不仅可以收买地上的高官显要,更可以收买地下的阴司冥吏。 显要与阎王,都是最大的嫖客。 不知道时间的流逝,当光线突然泄入V8包间时,我恍惚听到轻微的一声惊呼。 回头,我看到夕颜。她站在门口,光线在她身后,使她成为一个发光体,可是这发光体的本身却如此灰败黯淡,仿佛世界末日。 她的眼睛是灰黯的,她的神情是灰黯的,她的身形是灰黯的,她整个人通身上下,都带着一股灰黯的气息。 像她那样一个女子,隐忍克制,自命清高,感情一旦付出就全心倾与,有什么样的力量可以承受这样的失败? 她终于败给我,败得连一点儿余地都没有。 我转头看秦晋,他衣着光鲜地站在我的面前,与我肩并肩手挽手,但是他的眼中没有我。他只是震惊地望着夕颜,望得失魂落魄,为了她眼中的痛苦而痛苦着。 那么伤那么痛的眼神,在那片毫无掩饰的破碎和痛楚中,我清楚地看到了两个字:爱情。 又恍惚听到一声轻呼,夕颜转身走了。 是走,不是电影里常有的掩面而奔。她的走姿略略倾斜,但依然很稳,很从容。 惟其如此,我知道她已心碎。 劲力忽然就松懈下来,我坐在音箱上,只觉心里一片茫然。我胜利了,我终于成功地打败了林夕颜,赢得清楚利落,无可置疑。然而,为什么我的心,却更加空虚失落? 我看着秦晋,这一刻,我们是同谋,我们两个,刚刚联手杀死了一颗少女的心,有爱的心。 V8的门再次被轻轻敲响,是阿容,暧昧地告诉我们演唱时间到了。 我冷静地补了妆,挽起秦晋的手说:“走吧,我们去唱歌。” 他却像被螫了一下似地甩脱我的手,连连后退,看着我,问:“刚才,你是存心?” 我不说话,看着他。 秦晋摇头,缓缓地,悲哀地摇着头:“不要告诉我你是情不自禁,我知道你是不会看上我的,你那样做,是为了要伤害夕颜。你算准时间,知道她该来通知我们上场了,你算准时间做一场戏给她看……” “没错,我是在做戏,那又怎么样?”被人戳穿了把戏,我不禁恼羞成怒,尖刻起来,“你知道我是做戏,又为什么要合作?你去解释呀,解释给她听,说是我勾引你,非礼你,你怎么不去追她,怎么不去?” “对不起,我失言了……”秦晋坐下来,点燃一支烟,半晌,轻轻说:“这样也好……” 我反而惊讶。他似乎很认可这样的结局。为什么?我明明在他眼中看到那么强烈的爱情,然而他竟明知道自己伤害了夕颜却不去追求挽回,为什么? “我在广州,有女朋友,就快结婚了……”他没有说完,但是我已经明白,虽然他爱上了夕颜,但不能给她结果,又不想伤害她。以这种方式结束,未尝不是一种解脱。 忽然我觉得心里很不是滋味。以为自己利用了秦晋,其实,我是在被他利用。虽然,我们的目标都是林夕颜。 我们真的是合谋共犯。 “那么……”我没有问下去,我不想知道答案。我妒忌,妒忌夕颜可以得到的比我多。我只能征服男人的身体,在黑暗中求索一个吻,而她,却可以得到男人的爱。 但是秦晋偏偏要回答我,也许,他是压抑得太久,渴望倾诉:“夕颜那样的女孩子,任何男人遇到她都会爱上的,可是我知道,她那样的女孩,一旦爱了,就会很认真,全身心付出,我承受不起,不想害了她……” 我在黑暗中攥紧了拳。爱,至高无上的爱,我从来就不曾享有!但是夕颜得到了。 他是真的爱夕颜,爱得这样隐忍,这样委屈求全,因为怕伤害她甚至不肯让爱说出口;他不爱我,却轻易地在黑暗中与我拥抱接吻。 因为我不会被伤害。 因为我没有羞耻心。 因为我不值得爱。 因为,我是妓女。而夕颜是圣女! 我恨! 愤怒再一次被点燃,我在黑暗中对天发誓:如果不能让林夕颜身败名裂,撕下圣女的面具,我就不是云无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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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进厅里,就看到了高夫人,端坐在最正的A3贵宾位上,宛如一尊神,等着世人膜拜。 阿容走过去为她添酒,左手托盘,右手斟酒,采用的是标准的半跪式服务。 “夜天使”是高贵场所。高贵场所的意思就是,服务水准越高档,服务员的态度就越低贱。贱如微芥。 在酒店,客人下单叫“ORDER”,在英文中和命令是同一个词。 从这个意义上说,服务业也堪称是纪律部队,而最高命令就是“钱”。 钱的声音最大,钱的地位最高,钱的能力超越一切。有了钱就可以有命令,有权威,有尊严,就可以自己坐着,却令服务员跪着上菜,执行“ORDER”。 我努力使自己的眼光不要飘向高生或高夫人,甚至也不去寻找林夕颜。我将头抬得高高,身子挺得直直,像一个皇后那样站在台上,开始唱歌。 我要让高生,让所有人看到,我与所谓的高夫人,到底谁更“高高”在上。
人渐醉了夜更深 在这一刻多么接近 思想仿佛在摇撼 矛盾也更深 曾被破碎过的心 让你今天轻轻贴近 多少安慰及疑问 偷偷的再生 情难自禁 我却其实属于 极度容易受伤的女人…… 容易受伤的女人,谁呢?我,还是夕颜?刚才,我狠狠地伤害了她,打败了她,可是,我的心为何丝毫不感动轻松,为何一样地疼痛,清楚地感觉到夕颜的痛,和我自己的痛。 是不是,刺她一剑,自伤一洞,我和她,其实都一样是容易受伤的女人? 大厅外忽然喧哗起来。保安冲进来,急惶惶地报告:“有人砸场子!” 话音未落,门外的人已经冲进来,是五六个个子不高却很健壮的当地男人,喊着听不懂的客家话,四下里东张西望,为首的一个脸上缠着纱布,面目不清。 我一愣,接着反应过来——是白天在街上调戏我的那个“公狗”男人!找上门来了! 赶紧将秦晋一拉,“快走”。自己已经闪身躲进后面的DJ房里。 乾仔正在往外探头探脑,看我进来,吓了一跳:“怎么了?” 我顾不上理他,隔着门叫:“秦晋,快进来!” 然而已经来不及了,只听那公狗大喊一声:“是他!是那小子!给我打!” 立刻三两个大汉推开人群便往台上冲,混乱中只听到高生在喊:“打119!快报警!”听到高夫人在喊:“保安!保安!”听到阿坚在喊:“大家上啊!女的靠后,男的跟我来!”听到那公狗在喊:“替我花了他的脸!” 秦晋和人对打起来,他的拳脚不错,走南闯北久了,手上总会有两下子,可是毕竟双拳难敌四手,很快落在下风。门缝中,只见寒光一闪,一柄刀已经迎面劈向秦晋,眼看闪无可闪,就在那一刹,不等人们看清楚,忽然有个人影斜刺里直冲过来,猛地抓向刀锋。 尖刀被握在一只嫩白的手中,血像水一样刷地流——不,是喷了出来,刚才还闹声喧天的“夜天使”,忽然间静寂无声。所有的人,闹事的和反抗的,男人和女人,老板和员工,都震惊地看着那个徒手抓刀的女子,那个为了所爱的人竟然不知道恐惧和疼痛的女子——林夕颜! 夕颜死死地抓着刀锋,疼得整张脸都扭曲了起来,然而一动不动毫无畏惧地与那公狗男人对峙着,力量与勇气从她那看起来如此娇弱的身体里无形地迸发出来,让每个人都清楚地感到:这是爱的传奇。 那静默足足维持了有一个世纪,也许只是眨眼间,就在所有人都愣神之际,秦晋猛地挣脱抓他的人,一反手将刀子从公狗手中夺下来,不等对方清醒过来,那把刚才劈向秦晋被夕颜半路截住的刀已经横在了公狗自己的脖子上。旁边的人也都猛醒似的,发一声喊抓起椅子就要砸下来,秦晋将公狗往后一拉,大声喊:“放下!” 人们再一次呆住了。所有人都看着他和夕颜,没有一个人敢动,没有一个人出声。大厅里静得可以清楚地听到公狗呼呼的喘息声。 夕颜直到这时候才注意到自己流血的手,她晃了两晃,要扶一下墙才站得住,雪白的墙上,立刻留下一个狰狞的血手印。 我清楚地看到秦晋的眼睛红了,湿了。他把刀逼在那公狗的脖子上,下令:“把家伙都放下,站到墙角!” 那几个男人乖乖地放下手中的刀子椅子,退向墙角。 阿坚冲上来扶住夕颜,叫着:“你怎么样?痛不痛?” 夕颜只是看着秦晋,恍若未闻,也完全不知道手上的痛。 他们两个人,就那样痴痴地对望着,刚才的手起刀落大惊大变仿佛都已经过去,此时此刻,他们只看到对方,看到自己的心。 那是悲壮得近乎可笑的一幕:夕颜的手扶在墙上,血像水一样地顺着墙壁往下流,被阿坚搀扶着,摇摇欲坠;而秦晋的手中还握着刀子,刀架在公狗的脖子上,可是他好像忘记了一样,表情如此平和、遥远,仿佛俱乐部里的一切都已与他无关,包括刀子下的人。 他只看到夕颜,就像夕颜也只看到他,那一刹那,成为他们今生今世永恒的定格,从此他们走进彼此的心中,再也走不出。 阿坚问高生:“要报警吗?” “等等。”高生走过来,但是脸上很平静,一副高深莫测的样子,很平和地甚至是温和地看着公狗,“是谁让你们来砸场子的?只要说出来,今晚的事就当没发生,大家坐下来喝一杯,交个朋友。不然,真惊动了警察,你们的日子99lib?也不好过吧?” “没有谁。”公狗嗫嚅,“我们闹场是我们不对,可他是你的人吧,你看我这脸,是他把我打伤的,这笔账该怎么算?” “你?”高生惊讶地看着秦晋,“你在外面跟人打架?” 秦晋好像忽然清醒过来,却没有回答高生任何问题,只是抛下刀子,走到夕颜身边:“你怎么样了?” 夕颜脸色惨白,努力地绽开一个笑容:“我没事。” “我送你去医院。”秦晋说罢,不等高生答应,扶着夕颜便往外走。 阿坚茫茫然地松开手,似乎中蛊般不能自主,人群自动地替他俩让开一条路,无论是俱乐部的人还是那些闹事者,都没有人出声。 我再也忍不住,冲出去对秦晋说:“我陪你们一块儿去。” 生平第一次,我的眼泪,是为了悔恨和愧疚而流……

C

夕颜在送医途中已经昏迷。她失了大量的血,但是医生说,血库里所存有限。 我和秦晋同时拥上去:“抽我的血。”结果他的血型与夕颜不合,我被穿上白大褂推进了手术室。 针管刺进皮肤,冰冷而尖锐,可是奇怪地,我并不觉得痛,鲜红的血浆顺着胶管流进血袋,有种腐烂玫瑰花的味道。 我觉得困眩,神思渐渐飘远。 前面为我引路的女子,那么轻盈的身子,那么清淡的笑,是姥姥吗? 她在曲曲折折的长廊间游走,袖子一甩,就是一出戏。 我随着姥姥飘进云府。 偌大的云府寂若无人,是午饭后时间,各房的太太都睡熟了,连苍蝇也不许乱飞乱撞,打扰了太太们的春梦。 如果你有机会在这个时候悄悄地到每个房间转上一转——那几乎是不可能的,但是如果,我是说—— 如果你有机会走进太太们的房间,你会看到世界上最刺激香艳的画面——你会看到大太太私招了管家在不该议事的时间躲在床闱间窃窃密议;你会看到三少爷手把手地教新来的丫鬟如何侍寝;你会看到嫁不出去的老姑奶奶扭捏着僵硬的身子向师傅学戏;你会看到寄宿云家的远房护院侄少爷给姨太太烧烟泡的时候烫了手;你会看到蝴蝶懒懒地,被太阳晒得昏头胀脑,飞得摇摇摆摆的;蜻蜓立在荷花苞苞上一径地颤;鱼儿将嘴探出水面无意识地接喋,三太太厚嘟嘟的嘴唇上嘬起一朵恍惚的笑…… 也许姥姥并没有看到这么多,但是她窥见的那一点点春机也够大太太恨她一辈子的了。 大太太拿出当家奶奶的款儿来,将姥姥招进正房里,让她穿着八大胡同时的旧衣裳弹琵琶给她听。 姥姥当然清楚这是大太太提醒她要时刻记住自己的出身和地位,只得照做,弹了一曲“张生爬墙”,又弹“陈妙常思凡”,再弹“潘金莲私会西门庆”……直弹得大太太坐不住,拉下脸来说:“得了得了,收起你那些淫词艳曲儿吧,这些个东西,还是留着浪给爷们儿听吧。” 姥姥抿嘴一笑,不卑不亢地答:“奶奶何必太认真呢,男人和女人,婊子和嫖客,还不都是那么回事儿吗?女人爱浪,是因为男人爱看。用什么法儿逗男人开心,不只是婊子会,奶奶也精明着哪。不然,爷怎么三妻四妾地,还是把奶奶放在眼尖儿上呢。” 大太太听得心头火起,却也不便较真儿,只得干笑两声,含含糊糊地说:“你既然知道厉害,就要守规矩,知分寸,我不会薄待你的。” 姥姥笑得更加温顺:“那是,我自小死了娘,被卖进胭脂胡同,喊领家妈妈叫娘,给口饭吃已经千恩万谢了。奶奶对我好,我能不知道不记得吗?只求奶奶体谅我没进过宅门儿没见过世面,有什么做得不对的地方,别太跟我计较了才是。” 这话表面上是说感谢大太太,暗地里仍是将她和老鸨相比。大太太气得牙痒痒的,又不好自己把话里的意思说穿,眼看占不到上风,只得悻悻地说:“规矩我自会慢慢教你,少说两句就是了。” 但是姥姥并没有少说两句,表面上,她对大太太惟命是从,也似乎并没有同老爷说过什么。然而,就在大太太放了心,认为姥姥不敢告她的状,又一次将大管家在午饭时间私招入床闱的时候,明明在外面公干的姥爷却忽然回来了,说是姥姥犯了心痛病,请他亲自往大太太屋里走一趟取药…… 大太太在当天晚上吞了鸦片烟,换了华丽的衣裳,还盘了宫髻,一双小脚歪歪斜斜地扭着,敲开了姥姥的房门。 姥姥已经睡下了bbr>99lib?,见大太太进来,急着要起,却被大太太带笑按住了。她握着姥姥的手,一下一下地摸着姥姥纤瘦的腕,怜惜地说:“真是漂亮啊,我见犹怜,难怪可以做妓女。” 姥姥脸上变色,冷着声音叫:“太太!” 大太太却仍然笑着,柔声静气地说:“人家说,阴日阴时死的鬼,厉害,许的咒,灵验,你知道我要诅咒你什么吗?我诅咒你,就算从了良,上了岸,也还是妓女。一日为妓,终身为妓。不仅是你,还有你女儿,你孙女儿,曾孙女儿,曾曾孙女儿,你的后代,世世代代都是妓女,永世不得超生!你害死我,你也不会有好报的!我恨你,我会诅咒你,我死后必为厉鬼,饶不了你!” 血从她的眼耳口鼻慢慢渗出来,涌出来,喷出来,喷在姥姥的脸上,颈上,身上。 姥姥这才知道大太太吞了鸦片,大喊大叫起来,身子却被定住了一样,动也动不得,任那汩汩的血水将她湮没,诅咒。 大太太伏在姥姥的身上痛苦地挣扎着,五官渐渐扭曲,浑身抽搐,却仍在咬牙切齿地诅咒:“我做鬼,也饶不了你,饶不了你,我诅咒你,诅咒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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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输血室,我看到秦晋呆呆地坐在长椅上,头深深地埋着,肩部有不易察觉的微微抖动。半晌,我才明白过来,他在哭。 事情到了这一步,他在俱乐部里是肯定留不住了。高生不会报警的,他惹不起那些混混儿。做生意的人,只求和气生财,如果我和秦晋继续留在梅州,难保那些人不来继续闹事。所以,高生解决后患的办法,必然是辞掉我们俩其中的一个。刚才,秦晋不肯回答高生的问题,就等于默认了是他在闹事,给了高生一个炒他的理由,从而也就保住了我。 夕颜宁可背着内奸的罪名也不肯让服务员们跟着乾仔闹事,是因为知道她们没有能力保护自己,她们失业不起。秦晋今晚这样做,也是同样的心理。对他而言,被炒,只是一份工作;对我,却是生计。当着高夫人的面,如果高生炒了我,过后就再也不能收留我,那么,明天我便不知该出现在哪个街头哪家旅馆,继续寻找下一个户头。而躲过今天,即使过后公狗再纠缠,即使我仍不能在俱乐部里唱歌,至少百花楼还是可以回去的。是为了这样地替我着想,秦晋才默默地承担了所有的过错与责罚。 他和夕颜,真是很像,都是太好的好人,可是,我却把他们同时伤害了,还伤得那么深。现在,秦晋和夕颜,一个在门里,一个在门外,而这很可能,会是他们相聚的最后一晚。我能为他们两个人做点什么?我能为他们做些什么呢? 急救手术整整做了两个小时,接断裂的神经和血管。 夕颜躺在手术床上被推出来。 秦晋急扑过去,叫着她的名字,可是夕颜沉沉地睡着,毫无回应。医生摘下口罩,吁出一口气说,幸亏送医及时,刀子再割进去一点,她的整只右掌就会废掉。 秦晋猛地转过头去。我则忍不住哭出声来。 到了病房,秦晋托起夕颜将她轻轻放到床上,我清楚地看到他的眼泪滴落在她的脸上。 如果兵马俑也会复活,会流泪,大概就是这样子的吧? 很久以后我明白,秦晋那晚的痛哭,不仅仅是因为痛惜夕颜为他挡刀受伤而难过,更是因为明知自己即将给她带来更重的伤害而忏悔。 一个男人,看到自己心爱的女人为了救自己而受伤,不但不能为她做什么,反而还要在这伤口上再撒一把盐。他的心里,会是怎么样的痛? 永远无法知道在那一晚,那一刻,夕颜和秦晋,谁的伤痛更深,更重,更无奈? 高生在收工后和阿坚一起来医院探望,夕颜仍在沉睡,阿坚的眼睛也是红红的,痴痴地盯着夕颜惨白的脸,那神情,仿佛恨不得代她受过。高生找到院长说了些好好救治不要省钱的废话,然后拉我到一旁歉意地说已经吩咐小妹在员工宿舍替我收拾了房间,又在我手里塞进一卷钞票。 我扭过头,简短地说:“这几天我住在医院里,陪Shelly。” “也好。”他沉吟,“反正她在梅州也呆不了几天了。” 我知道这个“她”指的是高太,但是我关心的,却是另一个人的去留。“你打算怎么对秦晋?” “Wenny,你是个聪明人,既然这样问,应该是已经猜到我的做法。”高生看着我,“不要试图替我做任何决定。我最多答应付足他这个月薪酬,一分也不少他的。” “你只会给钱……你能给的,也只是钱。” “给钱的老板已经够大方的了,Wenny,别对我做不切实际的要求。” 他话里有话,而我已经不想同他再兜圈子。他是我老板,不论在床上还是在俱乐部,他都是我老板,付给我钱,收买我的青春和歌声。 从没有任何一个时候比现在更使我厌恶他,也更厌恶我自己。 高生转过身,问秦晋和阿坚:“我还要回去料理一些事,你们要不要跟车一起回去?” “一起走吧。”秦晋率先站起来。 我惊讶:“你不等夕颜醒来?” “拜托你。”他深深地看我一眼,再看夕颜一眼,拿起外套转身走出门去。 阿坚有些不情愿,但想一想,实在没理由留下,便也走了。 我明白秦晋是在替夕颜的名誉着想,怕陪夜会给她招来流言蜚语。可是,我也同样明白夕颜绝对不会在乎的,这很可能是他们在一起的最后一夜,他为什么这么顾忌感情以外的事情呢?秦晋,秦晋,你可以替对你并不友好的我去打架,又替刚刚利用伤害过你的我顶雷,可是,你为什么没有胆量替你心爱的人顶住流言蜚语,不计任何后果,在她最需要你的时候陪在她的身旁? 躺在病床上的夕颜如此苍白而无助,我看着她,感到衷心痛惜。 秦晋的走使我明白,他不可能为夕颜留在梅州的,即使夕颜为他挡了这一刀,他仍然决定放弃她,离开她。他,终究不是一个勇敢的情人。然而夕颜,如果夕颜醒来后知道秦晋明天要走,她受得了吗? 轻轻地抚摸着她缠满纱布的右手,我的泪一滴滴落在纱布上,夕颜,夕颜,大错已经铸成,秦晋就要走了,我能为你做些什么,能为你做些什么呀? 今天晚上,我好像变成另外一个人,一而再再而三地流泪,先是在V8里倚在秦晋的胸前痛哭,接着是在DJ房门口对着秦晋的背影忏悔,此刻,却是在替夕颜对秦晋的背弃失望。 从来没有一个人一件事,可以像夕颜这样打动我,她扑上前徒手握住公狗劈向秦晋的刀子的那一幕,电影定格般烙印在我的脑海中,一次又一次地重演反复,让我对自己整个的人生都动摇起来。 即使真像姥姥所说的,世上人,都是妓女与嫖客,但是至少也会有一个例外,那就是夕颜。在她握刀的一刻,她不是人,是爱的神! 我终于看到了夕颜的眼泪

A

“藐姑射之山,有神人居焉,肌肤若冰雪,绰约若处子。不食五谷,吸风饮露,乘云气,御飞龙,而游乎四海之外。” 那样的神,曾经是我的理想,庄周的理想。可是前提是,她要住在姑射之山那样的仙山大谷,遗世独立,目空一切,不食人间烟火。 如果神误食了人间烟火,如果神来到地狱之中,她会怎么样?如果此处没有风露可吸,云龙可乘,她是否寸步难行? 夕颜醒来已是午夜,朦胧间我听到她轻轻呼唤:“妈妈,妈妈。” “你醒了?”我趋近身去,“要喝水吗?” 夕颜睁开眼,看到我,有些微微的迟疑,想了想,似乎明白了,绽开一个虚弱的笑:“无心,要你照顾我,不好意思。” “秦晋刚刚走。你睡了好久,手术很成功,你的手不会有事的。”在夕颜身边守了这么久等她醒来,似乎有千言万语要对她说,但是最终,我想起最重要也是最难启齿的一件事,“夕颜,今天在V8……”我咬紧下唇,不知如何开口,可是有些话,到了这一步是怎么也要说清楚的,“我和秦晋,那一幕是故意做给你看的。是我勾引他,我知道你那个时间会来找我们出场,故意引诱他吻我让你看到,我想气你。” 我终于一口气说出来,“其实秦晋是很在乎你的,刚才,他一直在这里陪着你,等你做完手术才走,他甚至哭了……”我看着夕颜的脸色,深深担心:“夕颜,你会原谅他吗?” “原谅?”夕颜凄楚地笑了,“我那么爱他,爱到根本不会生他的气,又谈什么原谅呢?我只怕,我和他,连说道歉和原谅的机会都没有了。” 泪蓦地涌上来。夕颜太聪明,太敏捷了,即使是刚刚手术完毕,即使身心俱伤,她却仍然能在第一时间想到最直接的问题,那就是秦晋在梅州留不住了。 “夕颜……”我轻轻抚摸着她缠满纱布的手,不知道说什么才好。 “无心,帮我一个忙好不好?”夕颜用眼睛示意床边她的手袋,“那里面有个录音机,帮我试一下效果好吗?” 我有些惊疑,顺从地拿过手袋取出录音机来,按下键,里面传出我和秦晋的歌声——今晚在俱乐部演唱的合曲《爱是多情苦》:
我真的爱得好苦,我真的有些无助, 有时我好想哭,要怎样才能将爱留住, 明明是真心感动,真心满足,爱却仍漂浮, 该如何在这茫茫人海中寻找爱的归宿? “这……”我看着夕颜,骤然明白过来,“你每天都在录他唱的歌?” “是的。我知道他总有一天会离开梅州,我知道我们没有将来,我能留住的,不过是他的歌声。这些,就是我最珍贵的记忆了。”夕颜凄苦地微笑,“我爱他,不论我们是有一生相守的幸运,还是只有擦肩而过的缘分,我都一样地爱他。” 我震撼,这样的爱,这样的坚贞,是我不能企及的境界,不禁一时无语。
为何你的爱情我的爱情都是那么苦? 也曾付出真爱,动过真情,爱却不停留, 哦,不管爱是多情爱是无情人生还要走, 别说爱情苦,别说爱情苦,爱过就该清楚。 病房里,秦晋和我的声音重合交替地响起。听着歌声,我忽然有一种幻觉,好像和秦晋对唱的人不是我,而是夕颜,我听到的,分明是夕颜的声音。 我和夕颜,好像变成了一个人,是我在替她唱出心声,还是她借着我的声音在倾诉? “刚才,我梦到妈妈了,我好想妈妈,好想回家……”夕颜的眼睛蒙蒙,仍然带着手术后的不清醒,可是精神很好,她忽然说,“无心,我给你讲个故事吧,关于我爸爸和我妈妈的故事。” “你爸爸?”我怦然心动,泮坑那座离奇出现的坟的主人的传奇,一直以来我心头最大的悬疑,我终于要知道答案了吗? “我好像,好像有点儿了解我爸爸了……”夕颜的眼睛望向病房上空,望向她自己的内心深处,望向二十年来的沧桑与伤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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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在莺飞草长的三月天。江南小镇。 鸟语花香里,林大志被吊在院子的横梁上挨打,蘸了盐水的鞭子一声声地响起在他的裸露的肩上,背上,胳膊上,家丁咆哮着:“说!说不说?看你硬!看你骨头硬还是鞭子硬?!” 十五岁的林大志,却只是咬紧了牙关,一言不发。 从正午打到了黄昏,大小姐从学堂回来了,被鞭笞声惊动,看到大志身上的血水和汗水淋漓,顺着伤口往下淌,大惊失色,娇喝:“住手!你们为什么打他?还打得这样狠?” “报告大小姐,他偷东西!”家丁汇报。 出乎意料地,沉默了半天的林大志忽然开口,大声说:“我没偷!”他热切地望着大小姐,眼里泛着血丝,不是求饶,只是渴望。渴望她相信,渴望她了解,渴望她知道他的清白。 家丁被这表白震得吓了一跳,想也不想回手就是一鞭子:“你还嘴硬?!” “住手!我叫你住手你听到没有?”大小姐发怒了,娇嗔地下令,“放了他。” “可是……” “放了他!”大小姐很少过问家里的事,更少发号施令。但是这一次,显得很坚决,“有什么事,我跟我爹说去。” 林大志被放了下来,血淋淋地抬进下人房。精神却偏偏好得很,不住地对偷偷跑来照顾他的丫鬟小红说:“是大小姐救了我。大小姐说她要给我做主。” 小红抹着眼泪:“你怎么被打得这么惨?痛吗?” “皮外伤,没事儿的,搽点药就好了。” “可是哪里有药呢?要不,我去老爷房里偷点儿?老爷有上好的云南白药,治跌打损伤最灵的。” “别,千万别提这个偷字儿。大小姐说了,她相信我没有偷东西,我们不能叫她没脸。” “可是……” 就在这个时候大小姐来了,不肯直接打帘子,站在门外轻声招呼:“小红在里面吗?” 明明是来看大志的。却偏偏问小红。这就是大家闺秀的身份了。 大志忙欠起半身:“大小姐来了,这屋里脏……” 小红已经赶紧打起帘子让大小姐进来。 大志苦苦支撑着半坐,却还是“唉哟”一声躺下了。小红大呼小叫地冲过去扶持,眼泪已经先下来了。 大小姐也三步并两步地走过来,轻轻按住他:“别起来,小心扯动了伤口。” 她的手上,是一瓷瓶云南白药,瓶子上绘着山山水水,怪好看的。大小姐的脸更好看,眉是山眼是水的,随便什么表情都是一幅画儿。 她把瓶子放在床头,轻轻说:“这个药,每天敷三次,止血化淤,最有效的。” 交代完了,转身要走。大志却在情急之下,愣头愣脑猛地抓住她的手,在枕上叩头不迭:“谢谢大小姐,谢谢大小姐。” 大小姐有些懊恼,刷地抽回手来,定了定神,不便发作,只轻轻地说:“你多保重吧。” 她的影子消失在脏脏的门帘后面。 大志的眼睛却穿透了那门帘一直跟出去老远。 小红说:“大小姐是好人。” 大志不语。 小红又说:“我给你做了一双鞋……要不,我给大小姐也做一双吧,绣上花儿,说不定她会喜欢的。” 大志仍然不语。 小红再说:“就当我帮你谢谢她。” 大志终于说话了,腮上棱角隐现,是从腔子里迸出的一句话,千斤玄铁一样重的,说出口就再也收不回来。 他说:“我愿意为她死,死一百回……” “真美。”故事讲完,我深深叹息,“这,才叫爱情吧?林大志,就是你爸爸?” “是。”夕颜愣愣地点着头,眼中承载着那么深沉的悲哀,“是很美,可惜的是,我妈妈却不是那个千娇百媚的大小姐,而是丫鬟小红。” “是小红?”我愣住。那么,这婚姻在起始之初,就已经注定是一场悲剧。 我有些猜到夕颜的身世了:“你妈妈爱着你爸爸,可是你爸爸爱的,却是大小姐?” “岂止是爱,那简直是理想。”夕颜叹息,“我爸爸守护大小姐的一片心,就像一个教徒守护他的神。他对大小姐的感情,已经不能用爱来形容,而是崇拜,是信仰,他的整个世界,都是为了大小姐而存在的。” 夕颜幽幽地讲下去,“爸爸在第二年春天离开了地主家,参加了革命。解放后,他立了战功回来,开始到处寻找大小姐,却只找到小红。小红对他还是那么痴情,百依百顺,可是他却不肯娶她,还明白地告诉她,他要找大小姐,找不到,就一辈子不结婚。小红说:好,你找吧。找到她,我侍候你们两个;找不到,我一直等着你。大志说,我哪里配得上大小姐?我哪敢有那份奢望?我只想找到她,为她做牛做马。找到她,我立即娶你,我们两个侍候她,不管时世变成什么样儿了,她永远是我们的大小姐。” 录音机里,秦晋在唱:“哦,不管爱是多情爱是无情人生还要走,别说爱情苦,别说爱情苦,爱过就该清楚。” 我深深叹息,大志和小红的痴情,都算是绝品了。无奈人间的爱,好像总是某个人欠了另一个人。大小姐是林大志的债主,林大志是小红的债主,谁又是大小姐的债主呢? “后来呢?”我问,“后来他找到她了吗?” “然后‘文革’来了。爸爸到处打听大小姐的消息,有人告诉他在梅州的一个批斗会场上见过她。爸爸听说了,千里迢迢连夜赶到梅州来救她,却听说她去了劳改农场,但是不知道是哪一个农场。于是他又一个农场一个农场地找。这样子走遍了大半个中国,总是刚刚听到点信儿就又断了,到底也没有找到。再后来就听说她死了。爸爸一夜白头,他的寻找就此结束了,可是他的理想和热情也从此消失了。他找了大小姐半辈子,我妈妈也等了他半辈子。终于爸爸也有感动的时候,娶了我妈妈,有了我。我是在爸爸五十岁那年出生的,按理说老来得女,他应该很开心。但是没想到,八年前,他忽然失踪了,连句话都没留下,听妈妈说,他好像是从什么地方听到了有关大小姐的消息。这八年里,我几乎是伴着妈妈的眼泪长大,一直对自己说:我要找到爸爸,找到他,问他——半世夫妻和一个女儿,难道还比不过一瓶药吗?可是没想到,我只找到爸爸的墓……” 夕颜哭了。 我终于看到她的眼泪,像珍珠,在蚌的沙砾中悸动,痛楚而晶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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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知道了林夕颜的故事,再也没想到真相会是这样的。 夕颜说得对,我们都是在破碎家庭里长大的孩子,却要苦苦地寻找完整。 然而,她爸爸留给她一座坟做答案,她的后半生,还能再找到完整吗? 而且,这也只是半面真相,是存在于夕颜母亲记忆中的真相。谁又能知道夕颜父亲那边的真相,还有大小姐的故事又是怎样的呢? 夕颜在请假这段时间,已经把她能想到的办法都想到也都实践了,查过户口登记处,死亡记录,确定林大志死于两年前,死因是急性肺炎,办手续的人是庙里的住持。但是那位住持半年前云游去了,关于林大志生前,此外再没有一个人知道讯息。 我问夕颜:“那么现在你打算怎么办?继续查下去,还是回家?” “我要留在梅州,我不甘心就这样离开,这样,我没办法对妈妈交代。我要等那个住持回来,我一定要知道答案。” 我把手覆在她的手上,说:“好,我帮你,我们一起寻找真相。” 我们两人的泪流在一起,我的,和她的。在这一刻,忽然达成了最彻底的了解和信任。即使,我曾经那样恨她,伤她,要打败她,可是现在,我只想抱紧她,给她温暖,也让她温暖我。我们是风尘中守望相助的最孤独的两个女子。如果我们不能彼此相爱,还有谁会爱我们呢? 了解了夕颜的故事,使我更加想帮她,帮她留住秦晋,留住爱情,留住这冷冷世界上最后的一丝温暖。 也许可以再求高生一次,如果我拿出一哭二闹三耍赖的女人本能来,他未必就真的一点余地也不留吧? 抱着一线希望,天一亮我便匆匆赶往宿舍,想找秦晋一起去向高生求情,把昨天的闹事经过详细说明。我甚至想过,如果高生不答应,我就以向高太自首来要挟他。 然而赶到宿舍,第一眼就看到了停在楼门口的梅广大巴,以及满面严霜的高生与高太,他们的脸上写着骄傲与坚定——没有什么比炒员工鱿鱼更让一个老板能清楚地意识到他的权力与威严的了。 一阵凉气涌上脊背,心忽然就灰了——晚了,现在说什么都晚了,大势已去。 在娱乐机构,炒员工从来都是即刻下令即刻生效即刻执行,不隔夜的。因为怕员工在走之前的这一段空当儿里偷窃闹事,或者损坏公司财物。如今车子都已经到了,再说什么都来不及了。 我慢慢走过去,冷眼旁观,发现被炒的员工共有五个:乾仔,桑拿主管,西厨和调酒师,都是带头闹事的人,只多了一个无辜的秦晋。 很明显,这是高生和高太计划好的一次换血,只是因为“公狗”的闹事,计划被迫推迟了一天执行,并临时加了秦晋入黑名单,理由却是一样的:不安心本职工作,惹是生非。 保安正在检查调酒师傅的背包,从里面掏出一瓶洋酒来,阿容抱着乾仔哭成了泪人儿,乾仔却只是无所谓地叼着烟嬉笑,西厨和桑拿师傅在骂骂咧咧,但是连愤怒也是缺乏诚意的,不过是该在那种时候做出那种姿态罢了,秦晋一早就收拾好了行李,坐在车上默默地抽烟。 走来走去是他们早已习惯的事情,可是夕颜不习惯。 如果一个人动了真感情,就会与这个世界发生摩擦,处处不能相容。 我推开车门,坐到秦晋身边:“对不起。” “没什么对不起的。”秦晋对我微笑,“Wenny,我想拜托你一件事。” “你说。” “替我照顾夕颜。” 我扭过头,不敢看他:“秦晋,是我害了你们。” “不是,我跟你说过,我和夕颜是没有结果的,这样的分手,是最好的结局。”秦晋看着窗外,略略踌躇,“如果我继续留在梅州,我怕自己会伤害她。” “夕颜爱你。”我忍不住,“秦晋,夕颜亲口对我说过,她爱你,爱得很深,爱得不计代价。如果你也爱她,为什么不可以……” “不可以。”秦晋断然摇头,许久,长长地叹了一口气,“如果这之前我说不清自己对夕颜是怎么样的一种感情,那么,昨天晚上应该已经很明白了,夕颜替我抓刀的那一刻,你不知道我有多感动,多惊讶。我怎么也没有想到,一个那么娇弱的女孩子,竟然会有那么大的勇气和力量,可以不顾一切地替我挡刀。如果在昨晚以前,我觉得自己喜欢她,是因为她聪明,有个性,那么昨晚以后,我爱上她,却只是因为爱上她对我的爱。我想,这辈子都不会有第二人像她那样爱我。可是,也就因为这样,我越不能答应她,因为,我不能给她一份完整的感情,就像她给我的那样。我已经有未婚妻了……” “可你不是还没结婚吗?”我打断她,“既然你知道这辈子她才是最爱你的人,那么又为什么要错过一个这样爱你的女孩呢?” “也许,因为我是一个太平凡的人吧。”秦晋再次叹息,“我当不起她那么深的爱,也背负不了她那么深的苦难。夕颜太特殊,太聪明了,不是我能配得起的。” “你这懦夫!”我气愤,忍不住斥骂,“你不配得到夕颜那么深的爱!” 秦晋扭过头,不再说话。 我软下来:“秦晋,当我求你,我求你还不行吗?能不能不要走,至少,留到夕颜康复。我无法想像她知道你走了以后会怎么样,现在是她最需要你的时候。昨天晚上她说了很多话,流了很多泪,她现在好虚弱,好脆弱,她不能在这个时候再受任何打击了,我怕她会垮掉的……” 秦晋的眼睛红了,我热切地望着他,眼泪慢慢涌上来,这个时候,只要能够留住他在夕颜身旁,要我做什么都可以。 可是秦晋,曾经那么勇敢无私的秦晋,在爱情的面前却如此怯懦,他竟然忍心,忍心最终拒绝我! “我留下,将来只会伤她更深。无心,原谅我……” 我失望至极,痛骂:“男人,真是没有一个有胆的!”转身下了车。 秦晋却又摇下车窗,对我喊:“Wenny,别忘了替我去医院看夕颜!” 我不肯再回头,任泪水在风中洒落,又随即被风吹干。 他辜负了夕颜。他是一个温柔的好男人,却不是一个勇敢的好情人。他敢于在黑暗中接受我的吻,却不敢面对夕颜最真诚纯洁的爱情,原因却是夕颜太认真。 难道,认真是一种错吗? 回到医院时,我看见阿坚来了,正坐在夕颜的床边削梨子。 梨皮一圈一圈,连而不断。像一段注定要结束却迟迟不肯放手的情。 顾不上同他打招呼,我看着夕颜:“秦晋走了。” 夕颜身子一振,蓦地坐起:“走了?”起得太急了,手在床边撞了一下,痛得她忍不住“咝”一下。 阿坚立刻扑过去:“怎么了?痛吗?”双眼赤红,就仿佛受了伤的人是他。 我忽然感慨起来,他明知道夕颜爱的人不是他,却依然这样地关心她,在意她,甚至不会因为她的眼泪是为了别人流而忌妒。这样的一分情,也算极致了吧? 夕颜却只是恍若未觉,抓住我的手,急切地问:“无心,他走了?走了?甚至不跟我告别?他什么时候走的?” “刚走吧,也许还没走——刚才我从宿舍走的时候,他正坐在大巴上等开车,这会儿,应该已经出发了。” “我要去找他!”夕颜猛地跳下床。 我抓住她:“你这个样子bbr>去找他?他可能已经走了!” “不!我要去!无心,如果我现在找不到他,也许一辈子都见不到他了,他走了,可能再也不会回来,我要见他,至少再见他一次!”夕颜哭着,头发散乱,全然不再是那个冷静从容的林夕颜。 我震惊地看着她,看着她泪水纵横的脸,那一刻,我真实地看到了,什么叫爱情。 “好,我陪你去!我们去找他!” 奔跑。 没有想到夕颜会跑得那样快,快到连我和阿坚几乎都跟不上。我没有喊她,知道喊了她也不会听见,此刻,在她的心中,只有秦晋一个人。 这样的奔跑,应该可以逐日了。 然而,太阳一样地下山,车子一样地启程。 我们赶到员工宿舍的时候,刚好看到一个车子的远影,夕颜不顾一切地奔过去,嘶声地喊:“秦晋——” 她喊得那样凄厉而绝望,我忍不住捂住了耳朵。 车子拐了一个弯儿不见了,夕颜却还在不甘心地奔跑,哭喊着:“秦晋……” 我用双手捂住脸,泪水止也止不住地流出来。夕颜夕颜,你的哭声,天也惊动了,可是,车上的人,不会听见,夕颜,别再追了,别再喊了,他走了…… 夕颜的每一步奔跑都踏在我的心上,夕颜的每一声哭喊都撕裂我的心,然而夕颜爱着的人,却如此漠然地离去,再也不肯回头…… 猛地,夕颜摔倒在地上,我大惊,冲过去扶起她,她手上的纱布已经被血染红,剧烈地发着抖,人却犹自望着车子远去的方向。 我忍不住痛哭起来:“夕颜,你的伤口裂了,我们快回去吧。” “无心,我想见他,见他最后一面,都不行吗?”夕颜悲哀地望着我,就像一个无助的小女孩,那么凄惶,那么柔弱,柔弱得我的心都碎了。 “夕颜,夕颜,他已经走了,他听不见的……” 有人在门口窗口探头探脑,这时候阿容忽然冲过来,抓住夕颜的肩膀大力摇晃:“你痛了是吗?你也知道痛?你这个妖女!你害了乾仔!你拆散我们!我叫你向高生告状!我叫你告状!” 夕颜被摇得头发散乱,口齿不清,毫无还手之力。阿坚跑过来抓住阿容手臂:“阿容,你放手,放手!” 阿容被阿坚大力拉住了,却还在不甘心地踢打咆哮:“林夕颜你个臭婊子,你自己脚踩两只船,表面扮圣女,心里比谁都脏,你一手拉着阿坚,一手拉着男歌星,却跑来告我们的状!你当面做人,背后做鬼,还假惺惺地猫哭耗子,我呸!你哭,你哭个屁呀?你会真在乎歌星走吗?反正你还有阿坚剩在这儿……” 我松开夕颜站起来,走过去猛一扬手,干净利落劈面给了阿容一巴掌。 阿容被打愣了,滔滔不绝的粗口蓦地停住,眼睛瞪得溜圆,仿佛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趁她楞神的当儿,我指着她说:“你给我听着,乾仔走是自己作死!不是夕颜,连你也一块儿早炒了!你再骂,我立刻让高生请你走路!你不信?不信你就再说一句试试,你看我是不是说到做到!” 我的野与蛮横在“夜天使”早已出了名的,阿容知道我说话的分量,果然不敢再吵,却又不便就此服输,忽然坐倒下来,就像一个村野泼妇一样当街放声大哭起来。鼻涕一把泪一把地,也十分可怜。 我不再理她,同阿坚一左一右扶起夕颜:“我们回去吧。” 夕颜软软地倚在我身上,刚才的狂奔、痛哭,加之阿容的一番凌辱,已经使她心力交瘁,爱与尊严都被击得粉碎,此刻便如一个纸人儿一样没有半点气力精神,任由阿坚叫来一辆三轮,将她硬推上车。 我看着阿坚:“我送她回医院,你快去上班吧,今天大换血,新人报到,有你忙的。” 阿坚点点头,眼睛却一直看着夕颜,那么怜惜,那么担心。 我忽然想到了夕颜昨晚讲过的故事,林大志,大小姐,小红,这一切,在今日的梅州被重演了,如果换一个时代背景,换种身份,像不像林夕颜,秦晋,和阿坚? 难道爱情,真的就是一个人欠了另一个人的还不清的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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夕颜病了。她躺在病床上,脸色和床单一样的白。 不是因为失血,而是因为失心。她的心,已经跟着秦晋走了。 此刻的夕颜,苍白,柔弱,不堪一击。她的身体原本就很虚弱,这次大恸引起许多并发症,一直在输液。可是仍然一天比一天憔悴。 我深深担心,这个夕颜,同我认识的夕颜,仿佛不是同一个人。她的从容呢?她的冷静呢?她的平淡如水呢?难道都随着秦晋的离去一并消逝了吗? 医生很是不悦,几乎对我发脾气:“有没有搞错?她的手刚动完手术又摔跤,是不是存心要把这只手废了?” 我唯唯诺诺,一句也不敢辩白。医生平下气来说:“外伤还是其次,你这位朋友,好像‘内伤’不轻,解铃还须系铃人,这个手术,就不在我的能力范围之内了。” 内伤?唉,这样的内伤,一生一次已经元气尽失,就算华佗再世扁鹊重生,又能如何呢? 精卫填海,女娲补天,终究是神话里的传奇,这人间,可有那样填残补缺的灵药? “忘掉秦晋吧,夕颜。”我一次又一次地劝慰,自己也觉得说辞苍白无力,却仍然不能不说,“忘记一个不够爱你的人。” “不可能的,无心,真正爱上一个人,就不可能再忘记。”夕颜缓缓摇头,“爱上一个人,是债,也是劫。在劫难逃。” “即使,他爱你不如你爱他更深?” “即使,他根本不爱我。”夕颜低语,低得几不可闻,不知是说给我还是说给她自己,“我遇到他,爱上他,已经很满足。是他让我知道,世上有他这样一个人,世上有爱这样一回事。我爱他,永远不悔,可是,我却不能不心痛,那么那么地痛啊。” 夕颜还是哭了,仰起脸问我:“无心,你说,我还会再见到他吗?我好想再见他一面。他走了,甚至没有向我告别。” “如果注定要分开,告不告别又有什么区别呢?” “不,不一样的。我爸爸找了大小姐五十年,如果见与不见没有区别,他又何必那么执著呢?” 我抱住她,再也忍不住,痛哭起来。 我的泪,和她的泪,快流成一条河了,可是仍然漂不起夕颜这朵凋零的花。 情天不能补,是因为心已残,恨海最难填,只为泪做海。 比干问卖菜的婆子:“无心菜可以活,无心人呢?”婆子说:“人没有心,哪里能活?”于是比干死了。 人,怎么能没有心呢? 但是,但是我可以,因为我是云无心。云无心而出岫,夕颜,我多想把我自己的名字给你,把我自己的无所谓无所畏给你,把我自己放浪不羁和玩世不恭给你,只要能止住你的泪。 这中间,高生来看过夕颜一次,不关痛痒地说了几句不咸不淡的话,并暗示我高太太已经回到香港,让我搬回百合花园去。 我笑一笑,只装没听懂,仍然夜夜陪宿在医院。 高生倒也并不强求,又过两天,便也回香港了,让人带给我一个盒子,是首饰,还有百合花园的钥匙。他看准我一定会回去,毕竟,住别墅和住宿舍楼是两回事。 我顾不上与他抖机灵,医院和俱乐部两头跑着,下了工就来陪夕颜,所有的交际一律免了。 夕颜的情形只是不见好,一天比一天更憔悴。躺在病床上,常常半天不说一句话,同她说话,也不知她听没听见。痴痴的眼神,久久地望着窗外,半晌都不见转动一下。从前的清澈如水已经完全被打破了,如今,她的眼中,盛满了遮掩不住的伤痛与破碎。 洒满阳光的病房里,只有我一个人的声音在寂寞地聒噪。“秋水时至,百川灌河,泾流之大,两岸渚崖之间,不辨牛马。于是焉河伯换然自喜,以天下之美,为尽在己,顺流而东行,至于北海,东面而视,不见水端……” 我抱着夕颜,替她梳理一头长发,给她背庄子,说笑话,讲我的故事,全不管她有没有听到。 “从小到大,我在姥姥和妈妈的哲理中长大,我姥姥的名言是:世上人,无非嫖客与妓女。我把这当成座右铭,用它格式世上所有的人。但是我又多么渴望爱情。是你的故事让我知道,这世上总有例外的。你爸爸是个例外,你妈妈是例外,大小姐是例外,你和秦晋,也是例外。是你和你爸爸的故事,让我相信,这世上有一种感情,是与性无关的,是真正的精神的爱。” 这一次,我再也没有任何隐瞒,从我姥姥一直讲到我妈妈,又讲到我的离家出走。我不知道她在不在听,只是很想倾诉,那些悲哀在我心底埋得太久了,不对夕颜说,又对谁说呢? “我是一个感情的乞丐,如果可能,我愿意托一只钵去沿街乞讨,只求一点点爱。夕颜,你说过我们都是破碎家庭长大的孩子,可是你爸爸妈妈毕竟爱过你,而我呢?我甚至已经记不清爸爸的样子,至于妈妈,我妈妈,那能叫妈妈吗?” 没有人生来就是妖精。 世袭的妓女也有过天真织梦的时代——第一次涂指甲油是为了谁?对着镜子,将眉毛细细地描,唇膏厚厚地涂,努力使自己显得成熟,显得有灵魂,显得与他相配。 他,便是我的硕士导师何教授。可是他,他…… “你试过被亲生母亲出卖的感觉吗?我生平第一个爱上的男人,是我的教授,教庄子研究。他四十岁,风度翩翩,彬彬儒雅,看起来就像孔夫子转世,上课的时候,目不斜视,神采飞扬,每次背诵庄文,朗朗书声,令人陶醉。我把每次上课当成生命中大事,眼睛也不愿意眨一下。那天是周末,妈妈忽然主动提议说:请教授来家吃餐饭吧。你知道吗?从小到大,妈妈都不愿公开承认我是她的女儿,所有的家长会,都是由姥姥代劳。这是第一次,第一次她愿意以一个母亲的身份招待我的教授,我心仪的男人,我有多么高兴!我已经很多年没有吃过妈妈亲手煮的菜,她大多时候在外面吃,实在没有应酬又不想出去,就打电话叫外卖,或者吃泡面。我甚至不知道她原来也会煮菜,而且手艺很不错。我请了教授回家,妈妈和他谈得很愉快,我真是兴奋,从来没有感觉到那么幸福,我怎么会知道,在我感觉最幸福的时刻,不幸的阴影却在逼近我。我喝了很多酒,我平生第一次喝酒,我给妈妈倒酒,给教授倒酒,给我自己倒酒,我喝得很醉……” 泪水流下来,那惨痛的毁灭性的一幕,至今想起,都那么疼痛,我不能原谅,永不原谅! 本来以为夕颜看不到也听不到的,但是泥塑木偶一般的她忽然有了动静,她抬起头:“你妈妈是云岫?广告界翻云覆雨一手遮天的云岫?” “哪有那么夸张?”我冷冷“哼”一声,“一张被子遮天是真。” “云岫?”夕颜似乎十分震惊,一反几日来的漠然和麻木,脸上有了表情,“云岫是你妈妈?可是,可是……”她愣愣地看着我,期期艾艾地说,“我一直把她当作偶像的。” “偶像?”我狂笑起来,笑出眼泪。“我妈妈是你偶像?你崇拜她什么?你的偶像?你可是圣女呀,拜一个妓女经理做偶像?” “可是,可是报上说……”也许是震惊过度,也许是因为久不开口,伶牙俐齿的夕颜变得口吃。 我依然歇斯底里地笑着,笑得悲凉:“报上说?报上是不是说云岫白手起家,独立坚强,正直纯善,是女人的楷模?是你们这种做着白领梦自命清高的人的偶像?可是,可是你知不知道,她的成绩光靠头脑和两只手是打不下来的,还要加上整个身子,她是一路睡上去的,一直睡到妇女偶像的宝座上!如果你真要拜云岫做偶像,你就要够烂,够狠,够无情,就不能再想着秦晋,想着爱情,想着做个正义纯洁的圣女贞德!” “无心,你怎么了?”夕颜十分不安,“不要哭,不要哭好不好?” 我抛下梳子,猛地冲上去紧紧地抱住她,终于轮到她来安慰我,终于她肯重新开口说话,眼泪畅快地流着,不知是为了自己悲伤还是为她高兴,只知道,在这个世界上,现在我们是两个最相爱的人。对于现在的我而言,夕颜是我生命中最亲最近最重要的人,即使要我用生命去保护,我也会在所不惜。 和你预订百万个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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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都是有预感的吧? 那天本来天气照例是阴阴的,黄昏的时候还下过一点雨,但是到了晚上,忽然晴了,天空中露出月亮来。 客人不是很多,但是乐队好像很起劲,新DJ主持节目时声音里有种莫名的亢奋。舞小姐们没有无故吵架,桑拿房里没有客人投诉,连秦小姐的化妆也比往常顺眼些。 我选择的歌是陈明真的《百万个吻》:
我想我们前生 一定是情人 不然我不会 爱你这样深 如果一生缘分 只能留个吻 我想向你预定 百万个来生 哦KISS KISS KISS 只允许你一人 你的眼神像一道闪电 划过我心门 哦KISS KISS KISS 我祈祷这一生 所有的梦都经过你 一夜成真 歌词柔媚,婉转,唱着歌,我比任何时候都更强烈地渴望经历一次爱情。 我是一个感情的乞丐,如果可能,我愿意托一只钵沿街乞讨,只求一点点爱。 忽然间本能地觉得有什么地方异常,望着大厅里的红男绿女,角落里一个穿黑衣的男人的身影吸引了我。 他是一个人,这在俱乐部里很少见,坐在靠窗的台子,面前只放着两瓶黑方,几碟赠果,半倚在沙发背上,双臂交抱胸前,沉静地望着我——虽然看不清他的面目,可是,我能清楚地感受到他整个身体姿态传递过来的那种气息,一种专注的凝视。 我望着他,望着他,不能错目地望着他,一首接一首歌地唱着,渐渐地,周围的人都不存在了,我整个晚上的表演都只是为了他一个人。我不知道他是为了我的歌还是为了我的人在久久地默坐,但是却可以清楚地肯定,他是为了我,为了我。 他是谁? 鬼使神差地,在演唱结束前,我示意DJ再放一次《百万个吻》:
少女情怀总是诗 我喜欢你样子 一丝丝的忧郁 和一丝丝的欢喜 不求你能陪我一辈子 只希望能拥有 百万个来生 哦KISS KISS KISS 我左等我右等 等一颗心和发亮的青春 惊动你灵魂 哦KISS KISS KISS 我祈祷这一生所有的梦都经过你 一夜成真 百万个吻…… 一丝丝的忧郁,和一丝丝的欢喜,是谁?他是谁? 一个被我忽略好久但从没有忘记片刻的名字涌上心头,但是,会吗?会是他吗?仿佛心里种了很多的豆子,经了水,发出芽来,鼓鼓地要冒头出来,是不是他?是吗?会是吗? 谢幕时,我看到他买单,起身,出门。 忽然之间,身不由己,我抓起披肩追出去,一推开俱乐部的大门,即看到他。 他背对着我,站在月光下,那宽阔的微微发福的身影像座山一样沉稳,好像已经在那里矗立了千百年,只等待我到来后,才肯一回眸。 千百年的等待哦,也只为这一回眸。 我的眼中忽然蓄满了泪,我已经知道,知道他是谁。虽然从未谋面,虽然一言未发,但是两个相爱的人就像两道交融的风,即使远在天边也可以感受彼此共同的呼吸,何况此刻近在咫尺? 他轻轻回头,缓缓回头,终于回头。 我们的目光在月光下纠缠碰撞,他开口:“你好久没有上网,在QQ上找不到你,我很担心,忍不住要来看个究竟……云,你比我想得更美,更好,你简直令我自惭形秽,不敢见你了。” “风?你是风?”仿佛一柄重锤在我身后猛地一击,我失声惊呼,冲上前猛地扑进他的怀中,泪水如决堤之洪般倾泻出来,QQ上所有的对话闪电照亮夜空一般在脑海中历历再现—— “风,告诉我什么是爱。” “爱是一个人在夜里等待另一个人的呼吸,虽然隔着千里万里,但是我知道你在电脑的另一方,于是,我便会夜夜等待。” “你怕不怕空等?怕不怕失约?” “不怕。守株待兔是人间至大的幸福,因为他有可等的目标。” “即使我不来?” “即使你不来,我仍然感激,因为你给了我希望,给了我等待的理由。” “风,你是在爱我吗?” “我不知道这是不是爱,不过,如果不是爱,我同样也不知道该用什么样的感情来形容这份等待。为了牛郎织女七夕会,天上出现了一道彩虹桥;为了让你我相遇,世人发明了网络和聊天室。这是天意。” “风,我多么想立刻见到你。” “我和你一样。” “如果我们见面,你会做什么?” “吻你。即使众目睽睽,即使道路阻塞,即使有成千上百辆车子在对我鸣笛,我仍会不顾一切,抱你,吻你,吻一千一万次。” “那么,我们还等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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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合花园,百花楼,百花齐放。 我们在雪白的大床上翻滚,拥抱,亲吻,变换着各种姿势迫不及待地把自己交付给对方,仿佛想补上以往损失的二十年,那么亲近的身体,如何等到今天才熟悉,我要吻遍他身上每一寸肌肤,唤醒他所有沉睡的记忆,告诉他:这是我的嘴唇,你是我的身体,我们本来就该是一体,为何等到今天才相见? 不知阳光何时吻上窗纱。 我在风的怀里醒来,懒懒地依偎,觉得自己又活过来了。沉睡的感情慢慢复苏,一颗心又变得柔软湿润,有种痒痒的感觉。 我对自己说:我又爱了。我爱他。我是爱上他了吗?这真的是爱吗? 我的双臂抱着自己的肩,被那种若羞若喜的感觉包围着,心神恍惚地飞出去,偷偷地微笑,浑身懒洋洋,如同被阳光拥照。 风醒了,亲吻印上我的背,我佯睡,感受着他的唇在我的肌肤上一寸寸移动,在我耳边轻轻低语:“我要吻遍你全身。” 耳朵痒起来,全身都痒起来,热起来,我终于忍不住,猛地转过身,紧紧地抱住他,呼应他,如同云呼应风,山呼应雨,潮汐呼应月信,杜鹃呼应春天,在爱的伊甸园里,与他千百次重复亚当和夏娃永不疲倦的游戏…… 如果世上只有一个男人,那就是他;如果世上只有一个女人,那便是我;如果世上只有一种爱情,那就是我和他! 世界那么大,我只眷恋这两米乘两米的一张床。除此,哪里也不想去。 但是夕颜在等我。本来很担心一本正经的夕颜会为难大风起兮的,而她只是淡淡说“你好”,我反而暗暗嘀咕,不知道她的平静是因为心不在焉,还是因为在伤痛之后开了窍,不再板起面孔做圣女。 越来越不懂得夕颜。 自从那次关于我母亲的对话后,夕颜好像重新振作了,有一天她突然主动提起这件事,劝我:“无心,不要对你妈妈太刻薄了。孤儿寡母,你妈妈能挣下今天的江湖地位不容易,不使用一点儿本钱,怎么玩得转?” “你的口气怎么像我?”我诧异,“夕颜,你不该说这种话的,你的台词应该是:不管男人还是女人,都要凭自己真本事吃饭,无愧天地,不负我心。这才是你嘛。” “是吗?我自己并不知道。”夕颜失笑,“我以为我从小到大第一志愿是做个狐狸精。” “狐狸精?你?”我指着她笑,“那你得先学会对男人撒娇才行,这个,拜我为师差不多。不过嘛,你资质太差,连抛媚眼都不会,估计是出不了师啦。” 但是不管怎么说,夕颜终于是有了一点笑容。 而且,她好像当真很想做一只千娇百媚的狐狸,缠着我细细地问一些取悦男人的小伎俩,诸如欲迎还拒三分真七分假忽嗔忽喜种种窍门,由衷地说:“真是一门学问。” 我反而苦笑。 原来,妓女时时渴望从良做淑女,圣女却也以同样的渴望在向往堕落,或者说,向往声色诱惑。不过我知道夕颜只是好奇,江山易改,本性难移,真叫她卖身,打死也不会从。 夕颜这时候已经可以偶尔请假半日出院走走,不过右手仍然打着绷带,要特别小心。 我们一起去吃早茶。 茶是最普通的菊花加糖,四碟荤四碟素加一只萝卜牛腩煲,说是早茶,其实连午饭一并解决了。 虾饺细薄透明的面皮里隐隐透出红嫩虾球,是我的最爱,吃了一笼不够,又让风去多叫一笼。 我当着夕颜的面对风撒娇调情,支使他做些端茶倒水的小事,搭着肩膀给他一个香吻做奖励。 夕颜饶有兴趣地旁观,啧啧称奇:“原来这才叫爱情。”停一下,又说,“是要这样细碎的关爱才是最真实的吧?” 我笑,指点她:“所谓爱,就是让一个男人心甘情愿替你做好多细碎的小事。不过真要顶天立地,赴汤蹈火,则最好还是女人自己来做。千万别考验男人的心。” “是吗?”夕颜蹙眉,居然当真思考起来。 我忍不住又笑。 席间风离座接了一个电话,夕颜觑我颜色,我平静地说:“大概是他老婆,撒个谎,总得多聊几句来遮圆了。” 夕颜微微吃惊,忍了又忍,到底露出不以为然来:“你真不在乎?” “我从知道有他这么个人那一刻起就知道他已婚,他骗的是他老婆,不是我,我为什么要在乎?该他老婆紧张才对。” “可是你们会有结果吗?” “过程难道不是最重要的?你和秦晋的结果已经出来了,你后悔爱过他吗?”我点中夕颜死穴,“一生中遇到一个人,真心爱过,被爱过,已经很难得了。就算骗,都要找个人肯用心骗骗你才行。他千里迢迢自北京飞来梅州骗我,我很感激。” “也对。”夕颜又糊涂了,痴痴地说,“如果秦晋肯骗我……” “忘记秦晋。”我斩钉截铁打断她,“秦晋再好,也已经走了,那一章已经从你生命中翻过去,现在该打点精神从头来过。” 夕颜却仍然只沉浸在自己的思索中:“秦小姐昨天来看我,阿容旷工跑掉了,说是去广州找乾仔。”夕颜慢吞吞地说,“她真可以做到不顾后果,比我有胆量。” 我看着她。 她羞怯地笑,不自信地,犹犹豫豫地问,“也许,她那样子才叫真爱?” 我觉得担心,这次大病,好像把她整个的人生观与爱情观都动摇了,她如今就仿佛一个初生的婴儿,不知道什么 662f." >是对什么是错,一切都模糊起来。 “夕颜,每个人有每个人做事的方式。你不要羡慕任何人,你就是你,是最完美的林夕颜。” “可是……”夕颜蹙着眉,但最终摇了摇头,什么也没说,只给了我一个虚浮浮的笑。 我忽然意识到夕颜的症结在哪里了。 任何事都有一个限度,过了界就叫激烈。刚极易折,情深不寿,极致的人总是容易受伤的。而夕颜却总是很无辜又本能地把每件事做到了极致。 极致的善良变成了虚伪,极致的纯洁导致了孤独,极致的认真更使她身边的男人觉得害怕,有压力,避之惟恐不及。她并没有做错任何事,只是太对,对过分了,她不明白负负才得正的道理,撞了墙,头破血流,仍然不知道拐弯,更不肯回头,宁可肝脑涂地。 但是这一次,她伤得太重了,甚至已经没有力气舔伤,不得不承认自己错了,却不知道错在什么地方。认真是错吗?还.是纯洁是错? 我怜惜地看着夕颜在困惑中独自挣扎,暗暗神伤。看着她,就好像看到一个受难的圣女,无处不在流血流泪,却依然无助地张着手,努力地遮掩满身遮也遮不住的伤口。 “夕颜,你并没有做错什么,不要老是怀疑自己,和自己过不去。”我苦劝,“何况,就算错了也没什么大不了,天没有塌下来地没有陷下去,太阳还是天天升起来,出了院你又是完整健康一个完美的人。” “可是阿容恨我。”夕颜深深苦恼,“她一声不响地跑去了广州,连工作也不要,后路也不留,她一直恨着我,认为是我出卖她们,逼走乾仔。” “那是她自己糊涂。”我打断她,不愿看到她被困惑和内疚绑缚,“也许她并不糊涂,心里比谁都明白,你又不是救世主,你连秦晋都保不住,又怎么能保得了乾仔?不过人都是喜欢推罪于人的,她一肚子怨气,总要找个出气口,你自己送上门来自怨自艾,还不是中了她圈套?” “可是到底怎么做才是对的?是像你妈妈那样?还是你那样?” “是像你自己那样!你想怎么做,怎么做就是对的,干嘛问那么多?还是那句话,错了又如何?人一辈子谁不错个十回八回,一辈子连错事都没做过一回,做人还有什么意思?关键是要错得及时,生生世世,男男女女,所谓爱情,不过是一场及时的错误罢了。最怕一生虚度,到老来,除了一大片正确的空白外什么都没有留下。人生苦短,再不错,想错都来不及了!” “说得好!”大风起兮鼓掌,他打完电话回来了。 我斜睨他:“替所有多情男人说出心声了,是不是?” “替所有渴望犯错的人说出理由了。”他笑,“云,我真是赞赏你的聪明。在QQ上,没见过你这个人的时候,光是看到你妙语如珠,已经让我爱上你,就是因为你的这份无赖和洒脱。” “无赖?洒脱?这是什么形容词?”我失笑,“这能算赞美?” “那换一句:锦心绣口,字字珠玑。” “都说如果一个女孩不漂亮,最好赞她聪明,你口口声声夸我口才好,那是觉得我相貌粗鄙了?” “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 “那我的歌呢?你偷偷跑去听了一个晚上,还没说我歌唱得怎么样呢?” “此曲只应天上有,人间能得几回闻。” “那还有……” “行了行了。”夕颜招架不住,“你们两个耍花枪,自己不嫌肉麻,旁边的人可是牙都酸倒了。” 我笑倒在风的怀中,一半真为撒娇,一半却只是想逗夕颜开心,看到她终于谈笑风生,只觉情人良友相伴身旁,佳肴清茶供奉桌前,人生乐境,至此为极! 多少多少年后,想起这一分这一刻,也是我生平最开心的时光。 如果这是错,能够尽情地错上这么一回,我死也不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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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在梅州停留了一个星期。七天七夜。上帝创造一个世界的时间。当然更足以改变一个女人的一生。 虽然以往有过那么多的追求,狎昵,风波,和伤痕,但是我没有恋爱,我没有真正地恋爱过,哪怕一次。 是风把理想变成了现实。 夜以继日,日以继夜,我们做爱、拥抱、抚摸、亲热,宛如一对接吻鱼,即使睡着了也不舍得松开彼此紧握的手,他看着我,感慨地说:“我已经结婚生子,以为自己一生已经定了,却没想到,要到今天才知道什么是爱情。” “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除此之外,我没有别的表白。 我不是诗人,在他面前,我变得口吃,拙于言辞,只像一个初恋的小女孩一样,只会对着我的神膜拜祝祷,千百次重复一句话: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 但是仍然要交谈的,而且,面对面地交谈和QQ上的远远不一样,QQ上只有灵魂的碰撞,生活中却要有因有果,所有的问题总该有一个答案。 比如他到底以一个什么样的借口来梅州,过后又该如何自圆其说,比如我今后的打算如何,又为什么住在这样一座豪华别墅里。 而我给他的回答是:帮朋友看房子。 没有人会信这样一个不是答案的答案吧,但总要给彼此一个台阶下。 到这时才有余暇重新审视彼此,都不再是少男少女,都早已经满身疮痍,都各背着辛酸的历史,都只是在夹缝中求生存。那苦难的爱情,谁又知该何去何从? 有时同他逛街,看到他在儿童区久久站立,若有所思,嘴角微微带着一丝笑,渺茫悠远,忽然间与我咫尺天涯。 我知道他在思念幼儿。 不是不存芥蒂的。我是赤条条一个人倾心相与,他却是拉拉杂杂带着一大家子人与我相处,像夕颜说的——会有什么结果? 但是既然已经豁出去,就下定决心做个大方安分的情人,命里七尺,难求一丈,我不会做任何逾分的要求。 “风,我不会要你离婚的,你放心,我永远不会给你压力,只要能跟你在一起,多一天,更多一天,已经心足。” “云,我舍不得你。想像不出经历过这样的爱以后,再怎么回到那分平淡的生活中去。” “你会忘记我吗?” “永不。十二个永不。” “那么,与我享受这一天。爱我这一天,我会还给你一生一世。” “可是我总是要回去的。” “我跟你一起回去,在你家附近租一间小屋,守候你,等待你,只要你偶尔会来看我,我已心足。” “云,你这样美丽年轻,我不能让你为了我荒废青春。” “我愿意。” 新娘在婚礼教堂上回答神父:我愿意,我愿意无论疾病、穷困、苦难,都与他相亲相爱,互相扶持。 许愿的新娘是幸福的,纯洁的,也是神圣的。 情人的回答呢? 我愿意。我愿意不计名分、代价、结果,都对你衷情如一,誓死相随。 情人该被诅咒吗? 他拥抱我,再次低下头,辗转地吻我,吻干我的泪水。 我在何时落了泪? 是何时,我如同一朵哭泣的百合花,不堪触碰,时时落泪。 爱情让人如此柔软,而我在泪水中尽情绽放。
窗台上 时钟滴滴答答 窗外面 雨在下 我凝视着 落满尘埃的吉他 只是爱情 这根弦松了 我是花瓶中 哭泣的百合花 告别了泥土 就是爱你的代价 你是我眼中 最后一粒沙 我含泪 也要轻轻地擦 我是花瓶中 哭泣的百合花 被你轻吻后 不经意地留下 你是我心头 最深的伤疤 让我明白 爱恨的落差 夜里,我在“夜天使”演唱孙悦的新歌《哭泣的百合花》。泪水盈满我的眼眶,爱着的女人,变得如此脆弱,碰哪儿哪疼,动不动就会流泪。 风,他会记住我的歌声吗?记住我的泪?! 正值雨季,就仿佛老天也在陪我哭泣。 即使不下雨的时候,空气也湿润缠绵,好像在说:我要哭了,我就要哭了。 雨随时都会落下来。 泪.随时都会落下来。 一朵哭泣的百合花,离了泥土的好景不长的百合花。从它怒放在花瓶的那一天,已经预知了凋零的命运,却还是不管不顾地,哭泣着盛开一回。 然而也终于要分别了。 送他去机场的路上,他一直一直地说:“要笑,知道吗?我愿意看到你笑。” 有雨,汽车的雨刷一下又一下地扫过来扫过去,宛如我摇摆无依的心。 我回过头,看着他绽开我美丽的笑容。 我将头倚在他肩上,轻轻唱着心碎的歌:
我是花瓶中 哭泣的百合花 被你轻吻后 不经意地留下 你是我心头 最深的伤疤 让我明白 爱恨的落差 时钟走停了 雨也下够了 劝自己别再哭了 一切都算了 曲终人散了 对你说 再见吧 如果歌永远唱不完,如果路永远走不尽,如果你我永远不分开——世界该有多么美丽。 然而歌未休,路已尽,相爱的你我,竟要分手。 那是真真正正的分手——两只相爱的手日日夜夜几乎没有舍得松开过,然而此时,毕竟要分开了。 仿佛用一柄锋利的小刀在撬,我不舍得,不舍得松手,不舍得呀。 “风,风……”除了呼唤他的名字,我没有力气说完整第二个字。 他用力掰开我的手指,一根根地掰开,转身走进机舱。随人群向更深远处走去,走出我的视线。明明走在人群中,却仿佛走在无人的旷野,大雪茫茫下,风匆匆地走着,不曾留下任何脚印。 我扑在玻璃隔墙上,努力地睁大眼睛看他走远,忽然惊天动地地大喊起来:“风!风!风!我有句话要告诉你!” 所有的人都被惊动了,愕然地望着我。风狼狈地回头,犹豫了一下,匆匆走回,站在门口问:“什么话?” 我不顾一切,忽然猛地推开拦着我的小姐,冲进候机室,扑进风的怀中,俯在他肩上,轻轻说:“我忘记一句重要的话。” 猛低头,我抓住他肩上的衣领向后褪去,用力向他肩头咬下去。 风痛得整个人蓦地抽紧,用力推开我,咝咝地抽冷气:“你干什么?” 我整个人软下来,绵绵地笑着:“我要你留下一道伤,我要你太太问你伤是怎么来的,我要你绞尽脑汁想答案……我要你在这一切发生的时候,记得我。” 两个小姐上前来将我架出了候机室,我已经再也没有一丝力气,由着她们拖我出去,可是我的眼睛,我只剩下一双眼睛还有最后的感情,牢牢地盯着大风起兮,慢慢地涌出泪水。 泪水模糊了我的视线,当小姐松开我,将我掷到长椅上,当我终于有力气举起手拭干泪水,眼前已经什么都看不到了。 没有了大风起兮,那碌碌往往的人群与我有何干系呢?世界在这一刻变成了莽莽丛林。 世上人无非嫖客与妓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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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复一夜,我梦到风回来。 ——穿着黑色的风衣,微微含笑,可是眼中有丝迷惘。明明已经见老,脸上却始终留有一丝稚气,有种任性,然而每到红时便成灰,所有的激情会在瞬间转变成颓废。 每相处多一天,对他便更多了解一分,他不是神,不是完人,甚至不能算一个好情人,但是,他是我的爱。在我最渴望爱的时候,我只遇到他,也只习惯了他的怀抱,与亲吻。 他只是来了七天,可是好像整个梅州都布满了他的痕迹。 走在百花洲,我会想起和他手挽手逛在衣香裙影间挑选新装的样子,我穿一件问他,他说好看,再换一件问,还是说好看,我佯嗔:“怎么老是说好呀?都没个准主意的。” “你穿什么都好看嘛。”他坏坏地笑,忽然俯低了头说,“什么都不穿就更好看。” 走过邮电花园,看到老华侨的雕像,想起我们曾在这雕像下起誓相爱永生,他说:“就请老华侨做我们的见证人吧,我们说的一切,他都会听见。” “可他是石头人。” “那才好呀。那叫海枯石烂。” 走过电影院,我看着新贴出的海报,想起他告诉我北京最近又上映了哪些新的大片,并且绘声绘色地给我演绎片子里的精彩片断。 那部片子,现在梅州也开映了,我去看过,挺不错,但没他说的那么精彩。 大风起兮,永远懂得如何化腐朽为神奇。 不仅仅是那部片子,也还有我,都经过他的点金棒获得重生。 我对夕颜说:“真想不出自己怎么熬过以往那二十年的。生命中没有一个人可以爱,也没人真正爱自己,竟然也厚着脸皮过了那么多年,真佩服自己够勇敢。” 夕颜不笑,犹犹豫豫地泼冷水:“可是风会爱你多久呢?他毕竟是别人的丈夫。” “那又怎样?丈夫也罢妻子也罢,都只是一个称呼而已,就像我是他的情人,都是不同的人际关系中的一种地问,“Shelly,你是大学生,你说我们两个谁聪明?” “当然是你。”夕颜板着脸激将,“这里是一千块,你要不要,不要就不要,没更多了。反正你发财的对象也不只阿容一个,放过她如何?” “一千块?”乾仔怪叫,“你当我乾仔是要饭的?我杀过的凯子娘,最少也要给这个数,你想一千块打发我,是不是闹失恋闹得脑子不清楚了?” “你嘴里积点德吧。”我插嘴进来,好奇地问,“乾仔,你对每个马子要价都是五万?那不是发大发了?我还以为自己够本钱,看来也要拜你为师呢。” “Wenny是聪明人,咱们彼此彼此,男盗女娼,都别太谦虚啦。”乾仔流气地笑,竟然滔滔不绝地卖弄起生意经来,“那些娘们儿里,有钱的,爱面子的,有了老公的,得多要一点;早就不是雏儿了,拿名誉不当回事儿的,就未必吃这套,一两万可以掏,多了就没生意啦;有时拍照时光线没调好,人面目不清楚,也会砸事……” “住口!”夕颜凛然变色,“够了,你简直不是人!如果不是阿容千求万恳不让我把事情张扬出去,我一定告你上法庭!” “你敢?!”乾仔也变了脸,“少废话,早点凑钱去!你信不信再唆我就把这叠照片寄回新疆?” “你敢?!”夕颜声音比他还冷还绝,“你信不信再作恶我就把这盘磁带送上法庭?”她刷地拉开窗帘,变戏法儿一样从窗台上拿起一台录音机来,麻利地取出磁带,命令乾仔:“把底片给我!” 乾仔脸色大变,想了想,恨恨地丢过一个纸包来,悻悻道:“磁带给我。” 我检查一下照片和底片,对他喷一口烟:“乖,现在你可以走了。” 乾仔接过夕颜抛去的磁带,随手扯出菲林来,扔在地上一顿乱踩,狞笑着:“哈哈,我还以为你有多聪明呢,也不过如此。你猜不猜得出我家里一共有几套照片?” “我猜不出。”我笑,拉开手袋取出一台微型录音机,又随手掀开床单,底下还是一台录音机,我看着他,逗弄地笑,“乾仔,那你猜不猜得出我在这房间里到底放了多少台录音机呢?还有,你又猜不猜得出我的摄像头安在什么地方?” 乾仔彻底被打败了,狂叫起来:“你们骗我!你们合伙儿耍我!” “滚!”夕颜拉开房门,像呵斥一条狗那样毫不客气地鄙视着他,“现在,你给我滚出去,记住,我们有人证有物证,诱奸加勒索,罪名不小,我随时可以送你蹲监狱!” 这一仗赢得干净漂亮,阿容只差没有给我们下跪,我自己也觉得意。可是夕颜脸上却殊无喜色,反而像失落了什么最宝贵的东西那样恍恍惚惚,若有所思。 整个下午她都很沉默,直到临睡前,才突然问了我一句话:“无心,难道世上人真像你姥姥说的那样——无非嫖客与妓女?” 我忽然就愣住了。 夕颜没有再去找秦晋,甚至也再没有提起他一个字,这一回,她是真正决定把秦晋忘记了。 反而是我,在离开广州前晚忍不住约了秦晋在酒吧见面,问他:“夕颜现在就在旅馆里,明天一早我们就要回梅州,你还有没有话要对她说?” “有很多话,可是,已经没有机会也没有资格说了。”秦晋看着我,“Wenny,我下个月初举行婚礼。” “你……”我哽住,只觉心里一撞,痛得噎出泪来,胃里忽然翻江倒海地不舒服。 “我已经联络到泮坑神庙的那位老住持,他就快回梅州了,下月底你带夕颜再去一次神庙吧,但不要事先让她知道,尽量安排成巧合的样子。”秦晋低下头,“这是我为夕颜做的最后一件事,也是我惟一能为她做的了。” “你……”话未出口,我猛地掩住口,直奔洗手间。 胃里说不出的难受,却只是吐不出,看着镜子里一张憔悴的脸,我有些担心,身体可是革命的本钱,我可病不起,病了,谁替我缴医药费? 在回梅州的飞机上,我到底还是吐了,吐得很厉害很狼狈。四十多分钟的航程,差不多有半个小时我都呆在洗手间里,夕颜很焦急,跑进跑出地替我要饮料要纸巾要晕机药。一下飞机,就押着我去了医院。 一路上我猜了各种可能性,从最轻的晕机想到最可怕的胃癌,可是检验结果出来,却是怎么也想不到的一种——我怀孕了。 “怀孕?”夕颜有些发呆,“是那个人的?” “是风。一定是风的孩子。”我一时有些不辨悲喜,“我有了风的孩子,我们爱的结晶。” “你打算要这个孩子?” “当然。这是风的孩子,风是他爸爸,我是他妈妈,不管他是男孩女孩,我都想好了,要给他取名叫风云。” “连名字都想好了?”夕颜抱住头,“等一等,等一等,无心,你想想清楚,这个孩子生下来,你可就是未婚妈妈了。你是不是先跟风商量一下?” 我当晚给风发了一封很长的伊妹儿。 没有在QQ上呼唤他。不知是出于什么样的理由,本能地,我不想“当面”告诉他这个消息,而希望让他见信后冷静一下,冷静地想清楚,然后我们再来对话。 夕颜很担心:“他已经是一子之父,会接受这个孩子吗?如果他不接受,你怎么办呢?” “那我就把他生下来,自己养大他。我做妈妈,你做爸爸。”我取笑她,“你好像比我还紧张呢。有什么大不了的,怀孕而已,又不是天塌下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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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我怀孕的缘故,夕颜到底还是搬进百合花园——怎么能让一个孕妇独居?这理由胜过一切雄辩,打败了她的洁癖和原则,乖乖进驻百花楼做保姆。 走进别墅客厅,看到雪白墙壁织锦沙发松木地板,她张大嘴巴:“如此开阔疏朗,不像高老板的品位。” “瞒不过你法眼,是我的设计。” “难怪那么多女人向往不劳而获。”她摇头,忽然看见庄子画屏,又叫起来:“这个也是高生送的?如此讨好女朋友,如果这是假意,我不知道什么是真的了。” “所以说物质和感情向来不可分。”我也颇困惑,“虽说有情饮水饱,可是真到以水果腹的时辰,逃难都来不及,哪里还有余暇谈感情呢?” “说得也是。”夕颜把自己重重地抛在长沙发上,微微抬起一只手,将声音放得绵软,“阿云,拿酒来。” 我笑:“光声音嗲不够味儿,还得配合腰肢微动,媚眼如丝。” “真辛苦。”夕颜“扑”一下笑出来,重新坐端庄,“这种本事,也是天赋吧?” “也有后天修炼得道的,不过成仙的少,多半还是要被骂小妖精。” “所以女人还是非得自己争气才行……” 不待她说完,我早已打手势止住:“停!这套演说收起来,在我的地盘上,你须遵我规矩洗心革面,重新做人,这里就是盘丝洞,我要训练你如何成精。” 今时今日,我与夕颜终于可以有这份交情,嬉笑怒骂,百无禁忌。 终于知道朋友毕竟比敌人好。 一个女人有男人爱只能证明她是个女人,一个女人要有女人爱才真正可以感觉到,她是一个完整的人。 女人的另一半,说到底还是女人。 有一天我对她说:“知不知道以前我一直以你为对手。” “知道。但是我却一直当你是朋友。”她洞彻一切地笑,“一个人主动把别人当敌人,是因为她心底里渴望用某种方式同这个人接近。因为害怕被拒绝而采取的一种绝望的攻势,也是守势。” 我被打败了。 败得心甘情愿。 怎么也没想到,我在梅州的第一个真正的朋友,居然会是我一直视为敌手的林夕颜。 曾经以为我们两个一个是南极一个是北极,但是现在才明白:两个半球遇到一起才是完整,我和夕颜,互为对方的另一半。 夕颜的少女时代十分清寂,不像我,虽然也是母女两个,但是没有相依为命的意味,却处处充满着冲撞,棱棱角角,像锥在囊中,危机四伏。 夕颜不是的,她是那种乖巧的标准女儿,温顺,柔和,爱静,按时上学放学,功课不是很好但也可以应付,业余时间会帮妈妈做家务,小小年纪已经撑门立户,颇有主张。淡泊的闺阁生活表面下,是坚忍的等待和刚烈的思索。如果说她的性格上有什么缺点,那就是过于坚强和自律,而少了些少女应有的柔软。 我和母亲之间的关系,是像姐妹多过像母女的,而夕颜却刚好相反,是妈妈不像妈妈像奶奶。她的母亲——当年的丫鬟小红是从旧社会一径走过来的那种劳苦妇女,早早地退休,早早地老迈,早早地对人生灰了心,可是仍然在等,等女儿长大,等丈夫归来——如果一直不回,就等女儿长大了去找他回来。 因为早熟,夕颜在学校里与同学相处的情形就和在“夜天使”与舞女们相处没有太大区别,被依赖甚至被利用但不被真正接受,她从来不是她们中的一员。 可是在内心深处,有一些很隐秘的地方,她又相当地幼稚、单纯,远不如同龄人世故。她的内心,仍是一个十几岁的小女孩,孤独地坐在小板凳上看太阳下山,等父亲回家,那么无望而又无助地等待哦,云飞雨逝,答案究竟在哪里呢? 对夕颜了解越多,就越使我对她有一种深深的怜惜,说不出的亲昵的痛。仿佛她是我一个失落多年的同胞姐妹,千山万水地找回来了,不知道该如何补偿她这些年来的孤苦和漂泊。 和我一样,夕颜尽管善良到近乎完美的程度,但依然没有朋友。 但现在有了我——天使和魔鬼是最佳拍档,或者干脆说,是孪生姐妹。 “原来天使和魔鬼都是一样寂寞没有朋友的,所以她们只好自己做朋友。”我嬉笑,“这叫道高一尺,魔高一丈,道注定要向魔低头。” 姥姥闲时给我讲过八大胡同里老鸨整治雏妓的种种刑罚。 最有名的一种叫猫儿爪——将妓女绑起来,穿上肥衣大裤,袖腿裤腿扎紧,扔一只猫进去,藤条只管往猫身上招呼,这叫打猫不打人。猫儿急了,上蹿下跳,横抓竖咬,是一种最残酷难忍的贴身折磨,受到这种刑罚的人真是宁可立时三刻死了也不愿再多捱一分一秒,三藤条下去,再倔犟的窑姐儿也屈服——也有更烈性的,当场咬舌自尽,以躲酷刑。 窑子里的姑娘们听到“猫儿爪”三个字闻言色变,比死还害怕。不过好在多半也只是>.听说不会真施行,有些姑娘一辈子别说挨罚,就是看罚也没看过。因为施过一次猫刑后,姑娘的脸蛋虽然没伤,身上可是已经惨不忍睹,姑娘的身子是老鸨的本钱,轻易也是不舍得下手的。我在枕畔讲给夕颜听,她骇笑:“老鸨也是真人扮的?” 笑得我流出眼泪来。 夕颜对旧时青楼故事十分感兴趣,总是磨着我多讲一些。 我于是细细地说给她—— “清吟小班的红姑娘们都有自己的贴身女仆,相貌端庄,手脚利落,伶牙俐齿,负责姑娘房中的所有杂务,扫地擦桌子叠被铺床,伺候姑娘吃饭梳妆,给客人端茶上干果递毛巾,在姑娘拖延着一时半会儿不肯见客的当儿陪客人说话,先要替姑娘造势渲染气氛;姑娘出局的时候,女仆要拿乐器化妆袋,还要在席间替姑娘喝酒;甚至有时候客人坚持要在妓院过夜,但是姑娘还是雏妓,房中不能留客的,就由女仆替她陪客人留夜……” 旧时老鸨调教红姑娘,先要进行职业培训,约等于今天的上大学,请了老师来教习琴棋书画,每天的功课相当重,学不好一样要留堂罚饭面壁思过。资质出众的还要被挑出来单人施教,那就跟带研究生差不多了,在普通的功课外再加上一两项独门绝学,务必让客人魂萦梦绕方罢。 雏妓们诸如唱曲弹琴跳舞这些基本功出师了,才刚刚够见客斟酒打茶围的资格,只当见见世面,跟随红姑娘学习应酬,等于实习。住的仍是大屋通炕,不能有自己的房间接客。 边学边练着,一边继续培训化妆打扮的技巧与待人接物的礼数,一边正式钻研如何以音容笑貌来媚客,最好就是让他一见钟情。学而时习之,每次出了局回来,老鸨都会叫过姑娘来详细询问她今天的表现及收入,并帮她总结心得。两三个局子下来,那客人还不能专情的,妓女就要被嘲笑没手段了。 到了这一步,最后才是学习床上功夫,那是非得要让客人肯于一掷千金才能使出来的最后绝招…… 夕颜听得脸红起来,每每感慨:“做红姑娘真不比女强人容易。名妓如名花,也是一种天分。” 又说:“能做名妓,其实是一个女人最辉煌的成就吧?不是吗——不仅需要天生丽质,还得有后天的种种心机,手段,加上天时地利人和,几百年才能成就一颗明星,如蚌怀珠,都是沙砾与海浪的精华。” “相比于名妓,普通的家庭主妇真是大海里的一粒沙,生前未见任何光辉,死后更是瞬即被世人遗忘。生亦何欢?死亦何苦?白来世上一趟。” “如果能重新选择命运,我宁可做名妓——” “你可是‘夜天使’里惟一的真正天使!”我忍不住打断她,“别告诉我你的理想也是做一个妓女。” “当然是。为什么不?”夕颜冷笑,“我越来越觉得你姥姥的话说得真好:世上人,无非嫖客与妓女。” “但是你不是,你爸爸不是,你妈妈不是,大小姐不是,秦晋和阿坚不是,我和风之间的关系,也不是!这些感情,无论爱与不爱,爱得深或者浅,至少都是很纯真的,不是嫖客与妓女,不是买与卖。” “可是谁知道呢?”夕颜的嘴角仍噙着鬼魂附体般的冷笑,“不是说爱情就是一个人欠了另一个人的债吗?” “夕颜,你到底想说什么?” “你向往我妈妈那样的痴情吗?”她挑衅地,“可是我早说过,我的偶像却是你妈妈,是云岫。” “别跟我提我妈!” “为什么不?”她再次反问,“你跟我说过,你妈妈说她曾经很想做一个男人的好妻子,但是不成功,所以便要做天下人的情妇。我觉得她说得没错,做得也没错,至少,事实证明了,她是成功的,她是我的偶像!我从中学起就在报纸和电视上看过,感动过,崇拜过的偶像!” 我诧异地看着夕颜,这番腔调听来好不熟悉,把黑与白颠倒来讲,故作高深,自圆其说,是谁的惯常伎俩? “夕颜,你变了。” 我一直望进夕颜的眼里去,那里有一只小妖精在起舞——是我的投影。 让爱随风而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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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失踪了。 自从我给他发了关于我怀孕的信后,在网上就再也没有见到他露面了。 我在QQ上狂呼他,在论坛上他的帖子后面留言,但是他始终不见回复。 雨季已经过了,连太阳都重新出来,他却依然不肯出现。 夕颜说:“他是存心的。他没打算要这个孩子,可是又说不出口,只好用沉默来暗示。无心,现在你要想清楚下一步到底怎么做?” “把他揪出来问清楚!虽然除了一个ID外我甚至连他的真名实姓都不知道,不知道他在哪座大学任教,也不知道他的家庭住址与电话,可是如果我在网上遍发通告找他,未必没有人知道。他好歹是个专栏作者,有点儿名气,不可能说消失就消失得这么彻底!” 我狂躁起来,他来了,去了,消失了,一切原来真的只是一个梦?可是一梦醒来,我却多了一个孩子。怎样的一笔账? “问清楚后又怎么样呢?”夕颜逼视我,“让他休妻娶你?付你分手费?还是撕破脸皮大闹一通令他身败名裂?” 我愣住。他若想表态早已>?.经表态,失踪,本身已是一种拒绝。已经被拒绝了,下一步我还打算怎么做? 夕颜望着我,一如既往地冷静,可是却没有了以往的温和,而是一种单纯的冷,冷得彻骨。 “无心,我知道离开广州前你去找过秦晋,又怎么样呢?他就要结婚了,就算他明知道我就在广州,也不肯出来见我一面,因为见了,也无话可说。你去找过他,谈了那么久,可是回来后没有跟我提起一个字,为什么?因为你也觉得无话可说。完了就是完了,再纠缠也是无用,只会把以往那一点美好回忆也一并抹煞涂污,不堪回首。但是我没有后悔过爱上秦晋,只是以后已经决定不再爱了;你呢?你后悔和风相遇一场吗?” “不,当然不。”我惶惑,“我一生最开心的就是他来梅州的那几天。” “那还要怎么样呢?你早就跟我说过不打算向他要结果,那么现在他已经决定失踪,你还坚持要把他挖出来,把你们的故事公开,让他躲你,怕你,直到憎你,恨你,有必要吗?” “我,我……” 夕颜今夜的口才出奇地好,完全不容我回避,咄咄逼人地更近一步:“如果你依然爱他,请放手,不要逼他难堪;如果你不再爱他,何必纠缠?” “可是……” “如果他真打算离婚娶你,或者把你藏进金屋,你难道也真打算就这样一辈子活在等待中,等一个男人把余闲的时间精力感情金钱施舍在你身上吗?在梅州的那几天,他是完整地属于你的,所以你开心过,热恋过,已经够了;如果再有下文,故事便不再美好,你将学会抱怨,沉沦,自怜自艾,一副弃妇相,不等人家厌了你,自..己先已经放弃了,那样的结果几乎已成定局,你还要明知故犯跳进去吗?” “那么……” “如果他站出来明明白白地说不要你了,低声下气求你不要再纠缠他,或者痛哭流涕地请你原谅,或者声嘶力竭地恐吓威胁,或者气极败坏地破口大骂,你想看到哪一种表演?” “我……” “我知道这种种表演你都不会选,但是你能期望一个有妇之夫做出别的表示来吗?” “别再说了,夕颜!”我捂上耳朵,“你说的都是金科玉律,都是真理,但是请不要再说了。” 我痛哭起来,夕颜冷眼旁观,不再骂我也不再劝我。 在广州,面对阿容的眼泪她尚且动容,伸出一只手轻拍她胳膊;此刻面对我的痛哭,她竟然袖手一旁,连一张纸巾都不肯递一下。 我哭着哭着气恼起来,拿开手质问:“你为什么不安慰我?” “你要我怎么安慰你?”夕颜似笑非笑。 “拥抱我啊,搂着我的胳膊说别哭了一切都会过去的,咱们可以从头再来,失一次恋丢掉个把花心男人不是什么天塌地陷的大事,能忘就尽快忘了吧……” 说到一半我发现中计,悻悻然:“夕颜,你聪明得让人生厌。” 夕颜反而长叹:“可是受伤的总是最聪明的女子,这就叫作茧自缚吧?” 这以后我们再也没有提过风的名字。 一个ID而已,一段起于风中逝于风中的记忆。 但是孩子,我仍然决定要把他(她)生下来。因为这是一个真实的存在,有他,是因为曾经有爱,我珍惜那段爱情,永不后悔自己一时欢愉换来终生烦恼。等孩子生下来,长大了,我会清楚地告诉他:我曾经很深地爱过一个人,那个人使我快乐,他就是你爸爸。 夕颜不大赞成我的决定,但知道劝说无效,也就免开尊口,只照着孕妇菜谱一样样买来当归人参弄汤给我喝。 我取笑:“久病成良医,喝多了阿坚的汤,你竟无师自通了。” 夕颜问:“什么时候正式向俱乐部辞职?又什么时候通知高生?”她突发奇想,“可否嫁祸?” 我忍不住呸她:“这种损招你也想得出来。” “但是你再想想,是不是一个好办法呢?反正前后时间上也差不多。”话一出口,她自己的脸先红了。 我笑:“圣女扮妓女,毕竟不那么容易吧?”随即叹一口气,“对孩子不大公平。” 夕颜肃然起敬:“如今你才真像拉斐尔笔下的西斯廷圣母。” 我上街去,狠一狠心,到底将吴先生留给我的提款卡一次性取空。 如果他当初的许诺只是一句空话,或者那时是真的此时已经不打算实践诺言,我也只好做罢,好歹收着这一点钱傍身;但如果他真的问起,我该编个什么样的故事出来再敲他一笔呢? 另一面,夕颜开始找兼职找房子,随时准备高生回来,我们两个被扫地出门时可以立即搬走。 不是没想过离开梅州,但是她要等泮坑神庙的老住持回来继续追问林大志去世真相;而我,依然抱一线希望,想等大风起兮回心转意,再次来梅州找我。 等啊,等,多少女人的一辈子就虚掷在了一个“等”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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夕颜重新回到“夜天使”上班,所有的人都震惊地发现:她变了。 变得轻浮,变得冷淡,遇到客人向她调情时不再是板着一张脸,而是配合地媚眼横飞,妙趣横生,用他们的话说是——整个儿一“云无心第二”。 秦小姐向我打探:“是你言传身教培训出来的?名师出高徒,出手不凡,有人说昨天亲眼看到有客人给她送戒指呢。” 我发愣:“我是劝过她,可是……” 可是,这分明不是我认识的林夕颜。以前我一直想把她带坏,想让她揭下圣女面具,像‘夜天使’里所有的女孩子一样惟利是图,得过且过。可是,她只迈出第一步,已经让我如此痛心痛腑,不,我不要,我不要连她也变得这样现实,庸俗,世故,自私! 她应该是纯洁的,执著的,刚烈的,只要爱了就终生无悔,宁可失去一切也要维持理想的那种人,她是林夕颜,是我的另一半,是天下最完美的女子,我不要她变! 轮到我向她说教:“夕颜,物质并不是世上最重要的,一个人一生中能遇到另一个人,让自己深切地爱上,爱得不顾一切,已经是一种幸福,不必太执著于结果,爱了,就该无悔!” “可是我累了,无心,我替自己累,也替我母亲累。如果说‘贤妻良母’四个字,我妈妈就是最好的标本。她所有的言行都依足了这四个字来做,但是我父亲依然抛弃她,就为了一瓶半个世纪前的云南白药,和一个缈茫的希望……无心,我不想再做我妈妈,从明天起,你安排客人给我,我要学习陪酒。” “什么?”我如被冰雪,整个人垮下来。夕颜她,竟然是来真的,她真的渴望堕落,做一个烟视媚行惟利是图的物质女人。那么,她的爱呢? “夕颜,你变了。”我痛心疾首,“你失去了你自己。” “我刚刚学会为自己而活。”夕颜面目狰狞,“我不要重复妈妈的路,不再奢望得不到的爱,我要享受今天。” 转瞬间,她变成另外一个人,做出另外一种姿势,宛如鬼上身。 那个改变她,令她迷失本性的妖精,是我。 我终于还是流下泪来:“夕颜,是不是为了我?是不是为了替我找钱才要做公关?不需要的,我自己会有办法。用不着你帮忙。” “我是为了我自己。你需要钱,我也同样需要钱。”夕颜冷着脸,“别阻止我,我已经决定了,从现在开始,不再是以前的林夕颜!” 是的,她再不是以前的林夕颜。 我不知道究竟是秦晋的离开还是阿容的故事毁了她,但是我知道对于夕颜的堕落我难辞其咎,还记得秦晋刚离开时,夕颜一直不吃不喝也不声不响,是我讲的我妈妈云岫成功的真相让她忽然清醒了也同时彻底地迷茫了,她再也不知道什么是对什么是错,对自己以往二十多年的生活和原则完全起了怀疑,而她那样一个激烈的人,是想到什么就立刻要付诸行动的,物极必反,以往过分沉静的她忽然变得比谁都活跃,都张扬,都主动——她从一个极端走向了另一个极端。 “南海之帝为倏,北海之帝为忽,中央之帝为浑沌。”我喃喃,“倏与忽时相遇于浑沌之地,浑沌待之甚善。” 夕颜扬眉:“你在说你我好比倏忽二帝?” “但我们相遇即为‘浑沌’。”我悲哀地说,“在我心目中,‘浑沌’就是一种处世的态度,不偏不激,不卑不亢,是你不要倾向我,我也不要倾向你,可是你我却偏偏都要羡慕对方的生活。就像倏和忽,在浑沌的地盘相遇,议论说:人都有七窍,浑沌却浑然一体,不如我们替它打通七窍吧。于是他们每天替浑沌开一窍,到了第七天上,浑沌就死了。” 夕颜变色,久久不语。 我又道:“故天下皆知求其所不知,而莫知求其所已知者,皆知非其所不善,而莫知非其所已善者,是以大乱。” 夕颜凝眉:“这又是庄子哪一段?怎么解释?” “天下人都知道追求自己不知道的东西,却不懂得继续探知维护自己所知的领域,知道什么是不好,却不知道什么是好,所以才天下大乱。” “无心,你到底想说什么?” “夕颜,你已经够完美,为什么要改变自己?要努力追求七窍玲珑?我有种预感,这样下去,会是悲剧。只会失去我们现在已有的。” “我没有选择。”夕颜冷着脸说,“人,是没得选择的。” 我痛心夕颜的改变,但是我对于夕颜实在不具备说服力。 我本身就是最无可救药的堕落天使。 夕颜本是救赎我的神,如今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神向妖投了降。 我们两个在凌晨三时下班后结伴做夜游神,一道陪客人出去宵夜,打情骂俏,妙语连珠,语不惊人死不休,卖弄口才与机智。 在我们的巧笑声中,月亮与星星都变得俏皮起来,夜色渗在酒杯里,艳若春光。 但是夕颜一直细心地不许我喝酒。 是这份善良让我知道她的心底终究没变,还是一个长着洁白翅膀的爱心天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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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天风终于来信了。 内容和我们猜到的大同小异,只不过文字远比我们的想像来得诗意而婉转。 所谓诗人,就是可以将一封绝交信写得如情书般荡气回肠。 他说他永远珍惜和我在一起的时光,就好像太阳和月亮同时出现那般不真实而耀眼生辉。可是那样的燃烧终于有成为灰烬的一天,而他已经是一个中年人,有妻有子,没有多少热情用来燃烧。 他说我们的内心其实都一样寂寞空虚,渴望一个人来爱。而事实上,我们也的确认真而尽兴地爱过一场,虽然只七天,但不妨将它看做七生七世。 在信的最后,那些华美的抒情之末,他轻描淡写地缀了一句:他的能力,只能做一个孩子的爸爸。 前面都是铺设,最后一句才是关键。 我对着屏幕久久无语,然后做了一件极其无理的事情——拎起一把椅子向电脑用力砸去。 错当然不在电脑,甚至也不在网络,但是我总得迁怒。 也只剩下这一点点任性可以挥霍。 反正也没打算再上网。 夕颜不在家,约了客人吃下午茶。 她如今已是“夜天使”红牌舞女,尽管姿色平平,但客人也并不都是草包,很知道分辨沙砾同珍珠。公关小姐们很快就被比下去了,不知在秦小姐耳边抱怨了多少脏话。但是秦小姐乐得公关队伍里多出一个生力军,只要 5915." >夕颜仍然能在需要的时候挺身而出替她解决诸如买鸡蛋拼洋酒之类的小麻烦,便由得夕颜去。 除开睡觉和替我煲汤,现在夕颜很少在家。 我找不到人诉苦,只有将电脑砸了又砸,哪怕把世界都砸碎了也好,只要能忍住不让眼泪掉下来。 再也不值得为那个人流一滴眼泪。 再不相信爱情。 门铃报火警一般响起来,一声递一声,气急败坏。 这个下午合该多事。 我拎着七零八落的椅子腿去开门,看到门口立着一位华服盛妆的阔妇人——四十岁样子,着装雍容,但脸色极憔悴。 “我是吴太太。”她自我介绍,“吴先生有话请我转告你。” 我惊讶,开门请她进来,亲自去厨房弄茶——百花楼一直不肯雇佣人,因为不愿意与人分享秘密。 走到厨房我发现自己手里还拎着那只椅子腿,随手掷向墙角,发出“啪”的一声,把自己吓了一跳。说不介意是假的,这一下午不论做什么都失态。 一边弄茶一边猜测这吴太太的来意,打上门来兴师问罪?按理不至于。吴先生在外面拈花惹草是出了名的,不见得只有我一个红颜知己,况且我还真算不得是他的亲密女友,至狎昵举止不过是吻吻面颊道声晚安再见。 如果是风的老婆找上门来羞辱我我可以理解,那种大学老师的太太一生中都没什么风浪可以经历,难得丈夫出次轨已经当作大节目,不闹才是怪事。但是吴太太,怎么会有这分闲情逸致? 我对着厨房的镜子调整好表情,然后端茶出去,彬彬有礼地询问:“吴太太是从哪里来?” “大连。我昨天才回到梅州。”她板着脸,将茶匙在杯子里一下一下地搅,似乎心事重重。 她不说,我便也不问。心仍沉浸在风的来信上。 他的能力,只能做一个孩子的爸爸。一个孩子的爸爸。 然后石破天惊地,我听到吴太太说:“吴先生死了。” 什么?我一震,打翻了杯子。什么?我有没有听清楚? 我抬起头,盯着吴太太的脸,等她再一次重复。 “吴先生死了,他上个月回国,去大连公干,飞机坠海……”吴太太像一只枭那样冷冷地叙述,把一个人的生死说得如春去秋来那般平淡,或许是因为重复了太多次,或许是因为哀莫大于心死。“他好像早有预感,在回国第二天立下遗嘱,还格外给我留了一封信,说曾经承诺过要照顾你,在你需要的时候付给生活费……” 我知道这不是原话,吴先生不会用“生活费”这样的词,但是这已经不重要。重要的是,吴先生死了,死之前,曾经留下遗嘱,仍然惦记着有一个女孩需要他照顾,那个人便是我——云无心。 我的心,很痛,很痛。 即使不相信爱情,即使只把吴先生看做一个客人,我仍然被这消息深深地刺痛了。 毕竟,毕竟他曾经真正地关心过我。在泮坑,在湖上,他握着我的手,问我:“你叫什么名字?” 现在我才知道,他给过我的那一点点爱有多真,多珍贵。即使那只是寒夜里的一星火光,也是真实的火,真实的光,就算不能取暖,也可以照亮了。 然而,现在我连那样一丝镜花水月的光也看不到。四周无边黑暗。 陈夫人的话响在空旷里:“他交往过的女人,数也数不清。都是些除了几分姿色外就一无是处的花瓶,分布在全球各处,等着从他手中讨生活费。如今他一死,我倒真是发愁,你们这些女人呀,个个都要我照顾,后半生倒是不怕寂寞,可以开个慈善院了。” “陈夫人,如果你的意思是手头紧,我不会……” “不不不,你放心,他既然临终遗言要我照顾你,他的意思我一定会照办。总不能和死去的人过不去,是不是?”陈夫人脸上浮着笑,但我读得出笑容后面的衰竭。 我有一点点惊讶,不是来讨价还价,那么她又是来做什么的呢? 陈夫人像个影子一样在屋子里游走,干干地笑着,每说一句话都像望空刺出一把剑。“不过我很好奇,想来看一看,那个被他临死之际还念念不忘的女人是个什么样子?在分死人钱的时候,她是会哭还是会笑。” 我明白了。她一直在自相矛盾。如果真的吴先生留下许许多多需要照顾的“未亡人”,她又怎么可能一一探望得过来?分明我是例外。 但是我已经不想占这个上风了。她是陈先生的妻子,是他名正言顺的原配,她有权愤怒。 “陈夫人,有件事,也许你没兴趣知道,不过,我还是要告诉你:我和陈先生,只是朋友。” “骗谁呢?朋友?什么样的朋友?床上的朋友?”陈夫人连连冷笑,发出夜枭那样的叫声。 “你一定要这样想吗?”我厉声打断她,“陈夫人,我不是个黄花闺女,犯不着假扮纯洁。如果我和陈先生上过床,我不怕告诉你,反正你已经答应付我生活费。我告诉你这件事,只是因为这是事实。你相不相信都好,我这样说,是为了对陈先生公平。” “是真的?”她迟疑起来,“那为什么,他要这样照顾你?” “也许他想当慈善家吧。”我苦笑,“陈先生是个很好的人,他同情我,想帮助我脱离苦海。” 平生第一次,我说谎是为了别人,一个已死的好人,真正爱过我的人。 我把那些在三流杂志上常见的苦大仇深的故事讲给陈夫人听,什么我父母重病,弟妹年幼,故而要我失学卖唱以补给家用云云。 陈夫人很相信。或者说,她很愿意相信。 我们共进下午茶,她哭了,一边喝茶一边流泪,跟我说了很多很多。她与陈先生的相识,订婚,结婚,分居,养儿育女。 一个寂寞的,不甘心的女人。有尽世上的一切,除却真爱。 她也需要倾诉。而我,是她最好的倾诉对象。因为我不是她丈夫的女人,却接受了由她转交的丈夫的钱。她在我面前有优越感,亲切感。 多么可笑,正室和红颜知己,在男人的身后成了朋友。 也许,是因为我们都寂寞。 我当自己是在做善事,很认真地聆听陈夫人诉了一下午的苦。 临走,吴太太从袋中取出一张支票交给我,数目很大,如果稍微省俭一些的话,足够我下半辈子用的了。 兼有礼物相赠——现在应该称之为遗物了——是一叠因为年代久远而发黄,甚至分不清是玉扣纸还是丝绢的 href='1887/im'>《庄子》文稿,录的是《山木》一段: 庄子行于山中,见大木,枝叶茂盛,伐木者止于其旁而不取也。问其故,曰:“无所可用。”庄子曰:“此木以不材得以终其天年夫!”夫子出于山,舍于故人之家,故人喜,命竖子杀雁而烹之。竖子请曰:“其一能鸣,一不能鸣,请奚杀?”主人曰:“杀不能鸣者。”明日弟子问于庄子曰:“昨日山中之木,以不材得终其天年;今主人之雁,以不鸣死,先生将何处?”庄子笑曰:“周将处乎材与不材之间,鸣与不鸣之间,似之而非也,故未免乎累。若夫乘道德而浮游,则不然,无誉无訾,一龙一蛇,与时俱化,而无肯专为……” 直到这时候,我才终于有理由有机会放声大哭起来,哭得声嘶力竭,呕心沥血。 别墅里空无一人,而吴先生死了,我不应该好好哭一场来祭奠他吗? 电 8bdd." >话铃尖锐地响起。我被迫提起话筒:“哪位?” “Wenny,是我,Shelly出事了,你快来。”是秦小姐。 “Sheely?”我一愣,夕颜从来都是解决麻烦的专家,竟然制造麻烦? “有客人轻薄她,她反抗,阿坚忽然上前打了客人一酒瓶子,现在客人已经送医院,阿坚也被警察带走了……” 我再听不下去,抓起外套便往外冲。 Shelly?夕颜?曾几何时,我在外面惹了麻烦,对方到俱乐部寻仇,Shelly以身挡刀,救下秦晋也救了我。从某种角度上来说,那一刀其实是替我挨的。因为如果不是她那一刀,对方绝不会善罢甘休。但是如今,一切都颠倒过来了,是她在惹事,而阿坚替她出头伤人,要我来摆平……一报还一报吗? 电光石火间,泮坑老道士的话春雷一样响在耳边: “仇孽是因女人而起,也只有由女人解咒。这叫以毒攻毒,阴极阳生。” “你命犯天煞,被无名诅咒缠身,除非有一个女人肯用她的血洗清你的罪孽,你也肯用你的血洗去她的戾气,当你们血脉相通,心心相印,命运即可交融改变。但是改好改坏,还在一念之间。” 原来,原来那个女人是夕颜!我怎么竟然一直没有想到。她为我挡刀,我为她输血,我们的血终于交融,心心相印,在冥冥中将命运互换,我洗尽铅华,她却锦衣上阵,我们本来有改变自己命运的机会,但是竟一错再错,不,夕颜,让我们重新来过,再写一次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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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坚在第二天早晨得以保释。 我和秦小姐分头求人,找了当地有头有脸的阔商来具保,又在酒店摆席宴请被打的客人,希望他高抬贵手,不要进一步告阿坚。 但是阿坚仍然要被开除——“夜天使”不能雇用凶手做主管。 夕颜在当夜失踪,化了艳妆说去给阿坚饯行,临行还笑嘻嘻地说如果阿坚要她,她就随他回北京。说这话的时候,她的脸上有一种清坚绝决的光,一种冷艳,好像在赴一个终生的约会。 然后我就再也没有见过她了。 很久以后我想起夕颜,总觉得她不是一个真实的人,而只是一段故事。 神秘,忧伤,跌宕起伏,她走到哪里,哪里就会有很多戏剧性的情节发生。无论是她的身世还是她自己,都笼罩着一层哀艳的面纱,像个谜,解不开,也忘不掉。 我一直试图弄清楚在阿坚离开梅州的前夜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但是没有人能告诉我。 阿坚是自己走的,我问他见没见过夕颜,他不肯正面回答我,却莫名其妙地说了一句:“我配不上她。” “我配不上她。”这是秦晋离开梅州时说过的一句话,如今阿坚再次提起。 我不懂,无论是夕颜主动爱上的人,还是曾经深深爱她的人,都说配不上她,那么,到底什么人可以配得上夕颜的爱情呢? 无法想像夕颜在得到那样的答案后是一种什么样的心情,妓女痛恨别人只把她看成妓女,但是圣女呢?当所有的人一定要把她成圣女看待时,她是不是也会恼羞成怒? 我只知道夕颜在事发的第二天早晨又去过一次泮坑,那个老和尚终于回来了,他告诉夕颜:林大志死的时候,说的最后一句话是——我对不起我妻子和女儿,我爱她们。 我问老和尚:“这是真的?还是秦晋让你这么说的?秦晋告诉我他联系过你,是不是他请你这样转告夕颜的?” 老和尚说:“那么,你认为呢?” “如果林大志一直惦记着妻子女儿,为什么不给家里寄一封信,哪怕道声平安也好啊。就算他是意外身亡,那么既然有时间给你留口讯,就没有给你留个家里的地址电话吗?他是不是已经找到了大小姐?他根本就不再记得自己的妻子女儿,那些话,根本是秦晋编出来让你骗夕颜的对不对?” “什么是对?什么是不对?什么是真?什么是非真?”老和尚对着我作揖,“由爱故生忧,由爱故生怖,若离于爱者,无忧亦无怖。施主,人生若浮云,不要太固执了。” 我的口才虽好,却不擅谈禅,气极败坏,只有以不变应万变,与他背起庄子来:“是亦彼也,彼亦是也。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果且有彼是乎哉?果且无彼是乎哉?”之乎者也,直说得老和尚目瞪口呆方觉出一口气。 回到百花楼时,看到一个十八九岁的女孩子在张望,看到我,飞奔过来说:“是云小姐吗?有位林小姐让我到这里来,要我服侍你。” 我大喜,抓住小姑娘手问:“她还说过什么没有?她什么时候找到你的?” 小姑娘吓了一跳,退后几步才敢回答我:“她预支了我半年工钱,让我每天煲汤给你喝,就这些,再没说别的。” 线索又断了。再没有人可以99lib?问。 夕颜就这样悄无声息地消失,没有留下一句话。 秋天来的时候,我搬进了夕颜替我租下的民屋里。 尘埃落定谁是谁的前缘 “夜天使”的工作已经辞了,不得不辞——我的肚子已经隆起,而高生下个月就要回来——如果不想解释什么,就最好学夕颜,干净利落地消失。 夕颜替我选的那个小保姆陪我一起住,她起初只是做钟点工,定时来打扫房间煮饭煲汤。但是现在我已经离不了人,随时准备生产,如有意外,总得有人替我打120抑或119。 没有离开梅州,是因为我仍在等待——不是等风,而是等夕颜——我总是不能相信她真的可以这样地撇下我,不留下半点余情。她是知道我的生产期的,说好不论生男生女,都认她做干妈的,她不替契仔祝福吗? 我去医院做过检查,已经确定胎中是男孩儿。 一个儿子。 世代为妓的诅咒不攻自破,大藏书网太太的鬼魂再也没有来纠缠我了。 是夕颜,她用她的血破了那血腥的符咒,早在我替她输血的时候,姥姥的灵魂已经带我重新走过当年的云府,让我清楚地看到大太太服毒自尽的惨状。 姥姥和大太太斗了一辈子,死后怨恨仍然不泯。但是当夕颜为我挡刀,当一个女人用她的真情友谊洗去我身上的宿孽,诅咒也就解除了。 我腹中将要出生的,是一个儿子,他再也不会做妓女,再也不必重复那曾经在我们祖孙三代身上重复过的 547d." >命运。 再也不会了。 我终于感到从未有过的轻松。 肚子越来越大,进门出门需要小心翼翼,低下头再看不到自己的脚尖。 但是我不担心,我的心情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平静,平静.地等待一个小生命的来到。 钱不是问题。我这辈子缺的始终都是感情。我说过我是一个爱的乞丐,时时渴望着找一个人来爱。但是现在我不再强求。 ——如果不能找到一个人来爱我,那么至少可以有一个孩子,让我来爱他。 因为除了待产实在无聊,我又买了一台新电脑开始上网,小心地挑选了最好的液晶显示器来防辐射。 一次在网上又遇到大风起兮。他惭愧地问我是不是仍在恨他。 我本想不理睬,到底道行不够,回了一句话——月光洒在鹅卵石上,我看成了一条河。 他问:你是说我骗了你? 我温和地答:你没有骗我,是我自己骗了自己。 至此这个人才算彻底消失。 他没有问过孩子的消息,我也没有告诉他。 那个孩子与现在的他没有关系。 快乐只停留在他来梅州的那七天七夜,人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燕子来时,去年的桃花已谢,人事皆非。不必再抱怨。 高生到底还是找到了我,看到我高高隆起的腹部,一愣,眼中掠过愠怒,但是不待发作已慢慢平和下来——我并不欠他。我不是他的妻子,没有义务为他守身如玉。何况即使我是他妻子,他能做的也不过是驱我出门,难道还能浸猪笼不成?而我早已自动出来了,自然他便无从恼火。 所谓人必自辱而后人辱之,所以如果不想被辱,最好先自行惩罚,把最坏的结果提前做了,便无欲乃刚。 做得这么自律,高生反而有些汗颜,次日令保安送了许多日用品过来,说:“你到底和我有过一段情,总不能见你太寒酸了。” 我没有拒绝,何必呢?我连他那个人都曾经接受过,有什么必要现在扮骨气? 他又说:“现在能不能告诉我——你到底为什么那么喜欢庄子?” 我有些想问:“如果你知道自己包了一年的二奶是个研究庄子的研究生,会觉得很有面子吗?” 但是我没有那么说,为什么要让他得意? 高生叹息:“云,你有一种气质让我着迷,为什么我总感觉你背后有很多故事,好像没落贵族误堕风尘?” 贵族?上溯三代,这个词也许还真和我能扯得上点关系。但是潘柳黛讽刺张爱玲与李鸿章的关系时说:“这就好比太平洋淹死一只鸡,于是整个黄浦江边的人都在喝鸡汤。”刻薄得让人一见难忘,从此我不愿再向人提起自己的旗人祖宗。连我都没有见过的人,和别人说起有什么意思? 高生几乎每次回来都会解雇一些人,这次也一样——他解雇了秦小姐。 并不是因为她做错什么,正好相反,是因为她做得太熟练了,已经如鱼得水,快把他乡做故乡。一个被雇佣者如果比雇佣方更吃得开玩得转,那么雇佣方还如何控制她? 秦小姐走的时候并没有来向我告辞,没有那个必要——离开了“夜天使”,我们再无瓜葛,甚至连朋友都算不上。 我的朋友,只有林夕颜,我们曾经心心相印,血脉相连。但是现在,我却不知道她在哪里! 那天下午阳光很好。 我坐在院子的藤椅上想起过去的一年。想念夕颜,想念自己的另一半。 是不是每个人,都会有那样发呆的时候,在想会不会有另外一个自己,在时空的另一头徘徊生存? 这个我不知道那个我在做什么,但是我感觉得到另一个我的存在。 所谓镜中花,水中月,谁知道谁才是谁的影子? 庄周梦到了蝴蝶?还是蝴蝶梦到了庄周? 初冬,不是太冷,梅州难得一见的干爽天气。 树落了叶,光秃秃毫无解释地展览着离别的哀伤与无奈——秦晋走了,乾仔走了,阿容走了,夕颜走了,阿坚走了,连秦小姐也走了……多像一棵树?! 但是会有新的人来到的,会有新的叶子长出来。俱乐部,本来就是风萍浪聚的地方,没有根,也无形。 有影子遮住我,我叹一口气,抬起眼,看到一个美丽的女人——云岫!我妈妈! “妈?”我惊得几乎跳起来,但是狼狈的身子不允许。 妈妈捺住我:“别乱动,小心闪着腰。” “妈,你怎么来了?”我仍不能接受这事实,只疑眼前是个梦像。 “是你一个叫林夕颜的朋友通知我的。”妈妈卸下背包,“不请我进去坐吗?” 又是夕颜,是夕颜通过媒体辗转找到了我妈妈——她当年的偶像。 作为公众人物的女儿,我不知该庆幸还是该悲哀——我想找夕颜,穷天极地都没有办法;但是夕颜找我妈妈,几个电话就可以办妥。 不知是因为自己也要做妈妈了,还是因为终于又听到夕颜的名字,我对妈妈的到来毫无反感,反而有一丝丝欢喜。 多少年来,我们母女第一次温馨平和地坐在一起喝茶聊天,关于夕颜,关于梅州,关于我的孩子。 妈妈当年是为了我和姥姥和解的,现在我重复她的路,也要为了即将出生的儿子来重新亲近妈妈了。 纯银的英式茶具,镂花藤桌椅,暖亮的阳光,看起来像一幅画。 “夕颜说你是她的偶像。”我有些喟然,“而她曾经是我的偶像,姑射山神人那样冰清玉洁,代表正直和理智。” “是吗?”妈妈露出矜持的笑,是答记者问习惯成自然了的那种标准的微笑。 我盯住妈妈,仍然觉得遥远,距离不是一两天形成的,也不可能在一两天消失,但是我知道,我们总会和解,因为我们是母女,身体里流着同样的血。 “夕颜现在做哪一行?” “秘书。她打电话给我,态度彬彬有礼,八面玲珑,听得出,很快就会升职了。” 我觉得欣慰。那么说,夕颜到底还是做回圣女了。她的身份,也正适合做一个大公司里的白领,兵来将挡,水来土掩,相对夜总会动辄赤膊上阵你死我活的大起大落而言,公司里的那些勾心斗角几乎算不得什么,夕颜完全应付得来。 她的死穴,只是爱情。保姆端茶出来,学人拍马:“云太太真年轻,一点儿看不出有这么大女儿的样子。” 妈妈微笑:“我是云小姐。” 保姆一愣,马屁拍在高跟鞋上,赶紧一溜烟躲回房间去,再不敢随便抖机灵。 云小姐看着我,居高临下地问:“过得还好吗?” “其寐不梦,其觉无忧。其生若浮,其死方休。”我微笑地抚着自己的肚子,“睡得好吃得好,叫不叫好?” “原来你还记得 href='1887/im'>《庄子》。”妈妈讽刺,“我以为你的生活里现在只剩下灯红酒绿和卡拉OK。” “妈妈,我们不要再斗了。”我温柔地看着妈妈,“反正谁也不会赢,斗下去,只有两败俱伤。” 妈妈听到我忽然说出这般成熟沧桑的话来,有些惊诧,想了一想才慢慢地说:“我知道你一直很恨我,是为了那个教授?” “我不想提他。”我微微拔高声音。 “如果你真的长大了,就不要急着回避任何问题。”妈妈又露出得胜的微笑,犀利地看着她的女儿,她的对手,“你知道当年我为什么要那么做吗——是想提醒你。你竟然那么痴情地爱上一个有妇之夫!我知道劝你什么你都不会听的,你和我作对都已经成习惯了。我只有毁灭你的偶像给你看,让你清醒地知道,什么是错爱。” 我呆住了。是这样吗?当年那一幕又清晰地回到眼前,我余醉未消,扶着墙,恍恍惚惚地推开母亲半掩的房门,看到床上一对狗男女在偷情。然后是挣扎,哭喊,疯狂,甚至刺杀——幸亏没有成功。 “你是我女儿。我会看不懂你的心思吗?会不知道你喜欢那个教授?我只是没想到你的反应会那么激烈。我不怕你恨我,只希望你能清醒,没想到却把你推得更远。你竟然离家出走,不告而别,竟然跑到俱乐部去当歌女,与不同的有妇之夫胡搞,而且还和另一个有妇之夫怀了孩子。你以为这是一种对我的报复,对不对?你以为你加倍地羞辱你自己,就可以报复我曾经带给你的羞辱,用这种办法来惩罚我,让我心痛,对不对?” 对,对,都对。我惊恐地捂住脸,原来,我所想的一切都清楚地暴露在妈妈面前,对于她,我就像一个透明的人,没有任何隐私,就好像当年她刚刚生下我一样,赤身裸体,脐带都还没剪,与她血脉相连着,所有的营养与空气都倚赖她供给,甚至连思想也由她洞悉。而我还以 4e3a." >为自己历尽沧桑,成为另外一个人。 妈妈的声音仍然响在耳边:“这一年里,我到处找你,又不能明目张胆大张旗鼓地找,因为那会害了你。你以为我真会喜欢你那个什么教授吗?我是为了你!为了提醒你,也为了成全你!我和他上床,他就再不敢打你的主意了,你也就看清他了。反过来,他还必须得帮你,因为他欠了我的!这一年的时间,并没有白过,我有钱,他有权,我们合作找了一个枪手替你继续考试,就在上个月,你已经通过硕士考正式取得文凭了。” “通过了……硕士考?”我只觉匪夷所思,同时腹中忽然隐隐作痛,一时有些不能思想。 妈妈得意地笑了:“不仅学历证明,如果你需要,连户口本身份证我都可以找人帮你重做,改名换姓。只要离开梅州,离开‘夜天使’,就再也没有人会知道你曾经做过些什么,你还是干干净净的一个人,才貌双全的女硕士研究生。可以去任何城市任何公司应聘,或者自己开个店,或者来妈妈公司帮忙都行。反正我的一切,将来也都会留给你。至于你的孩子,我会办理领养手续,使他成为我的孩子,你的弟弟或妹妹。你可以和她在一起,但是不能对外声明这是你生的,那样你的一辈子就完了,而现在,你的一生还没有开始,可以随心所欲顺心如意地安排……” 妈妈的话没能说完,因为我已经听不下去,我的肚子剧烈地疼痛起来,仿佛有一千只手在里面撕扯。 “啊,妈妈……”我叫起来,“快叫救护车,我要生了……” 西岭雪二○○三年春节前夕于西安西航花园天涯在线书库《www.tianyaboo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