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在线书库《www.tianyabook.com》 《一桶江湖》 第一章:狂野大陆 不知在哪个时空,哪个界位,哪个星系,有这么一块无边无际的大陆,在大陆上的生物都称其为“狂野大陆”。 为什么称其为狂野大陆?因为这个大陆上的食物链顶端有着好几个种族,各大种族之间战乱不断,内斗不止,战火连天,能不叫“狂野大陆”?各大种族包括了云端上的天使族,地狱深处的恶魔族,深海的鱼人、森林里穿梭的精灵、龙岛中常年昏睡的巨龙、四肢发达但头脑简单的蛮族、以及数量最多的后起之秀——人族....... 近几千万年来,狂野大陆的历史就是人族崛起的历史。在几千万年之前,人族由于体格瘦小,肉体羸弱,又没有其他种族的天生神通,所以位于食物链的底层,在各种族手下做奴隶,做最粗重最肮脏的工作,甚至当成商品流通的货币。在人族忍辱偷生的无数个岁月里面,人族没有放弃希望,自强不息,又经过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自然法则,历代人族发现了可以通过修炼功法,吸纳自然界灵气强化身体,强化之后的身体在猎杀低等野兽蛮兽的时候,居然有几率融合了它们的天生神通。从此之后,几千万年来,人族逐步越级挑战,获得越来越强的神通,在食物链上一步一步往上爬,时至今日终于成为大陆上至强族之一。 虽然狂野大陆上各族争斗不断,但在各自领地的人们还是可以享受安居乐业的生活。但此时,一颗流星划过天际,坠洛在遥远东方,闪烁起耀眼的光茫,升起七彩的祥云,这神奇的景象照耀起整个狂野大陆,映入每个生物的眼帘,他们脑海中都浮现四个字和一个大字“天地至宝,抢!” 几乎同一时间,各族强者冲进了那七彩的祥云之中,各占一角,而他们中间则是一个迷离的光影,应该就是这次诞生的天地至宝。 浓厚的祥云,挡住了祥云外所有人的视线,但都能感觉到里面动天动地的打斗,其气势使人不能靠近半分,不知道里面发生了什么,仅仅半天,耀眼的光茫便收敛不见,七彩的祥云也翻涌出墨黑的瘴气,更让人无法靠近和窥视,值得关注的是进去的强族自此再也没有出来了。 在之后的无数岁月里,这瘴气包围的区域就成了禁中之禁的禁地...... 第二章:灵魂穿越 在地球上,中国南方的小山区里,这里被崇山峻岭所包围着,交通极不发达,这里面有个不知名的小山村,里面的村民过着与世隔绝,自给自足的生活。 迎着日出,司马龙像往常一样,背起背篓,拿着小锄头,就上山采药去了。 司马龙不是村子唯一一个走出去的年轻人,但是是唯一一个走回来的大学生,他在中医药大学毕业之后,并没有像大多数的年轻人一样,留在大城市拼搏赚钱,而是怀揣着梦想回到小山村里,为了自己的同乡们的卫生健康付出自己的一份力,所以就成了村子里第一位真正的村医。 由于交通不发达,药品药材难供应,所以司马龙只看也只会看中医,而开药用的药材也是平时早上司马龙上山采摘的,幸好小山村附近环境保护还好,物质非常丰富,所以治疗一些小病小痛还是可以应付的。 时值长夏暑天,小山村大雨连绵,山中积水,时近立秋,村里小孩多发烧,麻疹皮下隐伏,为了更好应对时下病情,即使采了满背篓草药的司马龙,还是没有准备回去的意思,而且继续往更高的山上爬,想要采更多的草药。 然而由于近来大雨,导致路面湿滑,司马龙一脚踏空,再加上背上沉重的背篓,使司马龙失去了平衡,直直地往山崖下坠落。 坠落的那一秒好像很快,但又好像很慢,司马龙应该只听到耳边呜呜的风声,但他好像听到了村民围绕着他欢乐的笑声,司马龙内心应该是慌乱与惊恐,但内心又出奇的平静。 但这一切最后归于无尽的黑暗...... “我这是在地狱吗?”司马龙想到。 司马龙甚至不知道自己是睁着眼还是闭着眼,因为他看不见自己的身体,但却看见很远的地方有一处光亮。突然间,光亮的东西就在他面前,只是不知道是司马龙过去了,还是光亮团过来了。司马龙定眼一看,在光亮团中原来是一块玉碟。 “这......”司马龙本该什么都不懂,但此时他突然什么都懂了,好像被醍醐灌顶了一样。 原来这是天地孕育的一块造化玉碟,坠落在狂野大陆上,还引起了大陆上的各族强者的争夺。 第三章:我成了只融合怪 原来当天七彩祥云中的战斗,虽只有半天,却是惊天动地的血腥场面,最后在强者们都打得遍体鳞伤的时候,造化玉碟爆发了全部的能量,把强者们直接轰杀,形神俱灭,并汇集了各强者的本源精血,化为胚胎,回缩七彩祥云,化为蛋壳。 而同一时间,在遥远的地球上坠崖身亡的司马龙灵魂,也被吸收进来。 司马龙从庞大的信息量中惊醒过来,虽然不可思议,但想到自己还活着,一切就都有希望。但下一刻,他就苦笑不得了。 从造化玉碟中得到的信息,他这副躯壳,就是融合了各族本源精血所发育而成的。 他的右眼是天使族的“圣瞳”,可以洞察人心。 他的左眼是恶魔族的“幻瞳”,可以蛊惑人心。 他的身躯是蛮族的皇族,比蒙巨人的血肉所筑,铜皮铁骨,刀枪不入,还具有超强的自愈能力。 他的血液是龙族的黄金巨龙的血液,金黄色,脉搏洪大,血气方刚。 也许造化玉碟融合的各族强者本源精血时,他们的基因有互相争夺吧,各族最强的神通刚好构成现在最好的部位,而人族的强大都是夺天抢地而来,所以身体上并没有人类的痕迹,但司马龙的灵魂就是人族,所以司马龙现在就成了一个蛋里的融合怪。 不知道过了多久,“砰~砰~”司马龙感觉到了自己的心跳,他感觉到了自己的手,感觉到了自己的眼皮,他颤颤巍巍地睁开眼睛,眼前还是一片黑暗。司马龙握紧拳头,一拳把眼前的黑暗打破,终于是破壳出生了。 眼前虽不是黑暗,但也是一片灰蒙蒙,能见度不高,这应该就是造化玉碟形成的瘴气。目光所及,寸草不生,都是坑坑洼洼的焦土。 司马龙低头看了一下自己的身体,还好,是人类正常的身躯,皮肤白皙,而且还是近2米的高个,用手摸一下自己的脸,五官端正,应该很帅气吧,因为不想撒尿所以也没有照照自己的脸。 虽然这里没有人能来,甚至风都不会吹,但小弟弟还是会感觉到凉飕飕。“看来还是尽快离开这个鬼地方吧。”司马龙找了半天树皮都找不到。 没办法,司马龙只好一丝不苟地出发。 第四章:走出迷失森林 在瘴气中,暗无天日,一片荒芜,司马龙也不能确定方向,自己听天由命地走,反正撞了南墙就回头嘛。 一个人孤独地行走着,也感觉不到时间的流逝,好像过了一分钟,又好像过了一年,但司马龙又不觉得累也不觉得饿,再一次快憋疯的时候,他不得不停下来冷静的时候,他发现在他的意识深处,造化玉碟居然在吐息,它吸取瘴气又呼出一丝灵气,滋润着自己的身体,怪不得不觉得累和饿了。 虽然不觉得饿,但司马龙又不是白纸一张,脑海中不停闪现的肘子,烧鸡,都快把他给逼疯了,但同时也坚定了他走出这该死的瘴气的决心。 不知道走了多久,走了多远,反正司马龙感觉到了能见度变远了,视线明亮了,视野也开阔了,相信前面不远就是尽头,不禁加快了脚步。 “啊!!!”司马龙终于走出了那该死的瘴气,看着眼前生机勃勃的森林,感受着斑驳阳光的温度,司马龙呼出了胸中的一团闷气。 司马龙在泾渭分明的瘴气边上发现了一些动物尸体,姑且叫它们是动物吧,因为体格和样子与地球的动物相差甚远。这些动物应该是不小心吸到这些瘴气然后毒死的吧。 司马龙搓着手掌,笑嘻嘻地选出了几具保存还算完整的尸体,应该死去不算久,至少还没有腐臭味。在小山村长大的司马龙还是有点野外生存的技巧,他找来一块大石头,一拳打碎,挑出里面最锋利的石块,然后割下了动物的皮,他现在最需要的就是给自己做一件羊皮大衣和一双牛皮鞋,最后因为皮料丰富,还做了一条豹纹内裤。 司马龙也不知道现在自己在哪里,但至少眼前的景象有点生气,不会把人憋疯,而且他也有了自己前进的方向,就是远离瘴气的方向,。司马龙出来的第一天没有赶紧启程,休整了一个晚上,第二天早上,司马龙决定迎着日出的方向出发,背着日落的方向行进,因为身处深山大林,不可能像了无人烟的瘴气里一样肆无忌惮,每天到了晚上就躲起来休息,天亮了再出发。 司马龙感觉到自己的感知好像很强大,因为一路上他都比其他野兽更快发现对方,而左闪右避地躲过各种又可能发生的危险。 大概走了半个月,茂密的参天古树变成郁郁葱葱的小树和矮小的灌木,看来快接近人族生活的城镇了。 就在司马龙准备加快脚步行进时,耳边传来了打斗的声音。 第五章:初见沐柔 随着耳边的打斗声越来越大,知道离战场越来越近了,司马龙放轻了脚步,虽然来到狂野大陆这么久,也许能第一次见到人类,心中不免有些狂喜,但是敌是友还不知,司马龙不得不小心谨慎靠近。 趴在灌木丛中,司马龙看到了一只碧绿的超大蝴蝶和一老人一少女在战斗,那只大蝴蝶占着绝对的上风,老人和少女不时就会挂彩。 那老人老态龙钟,仿佛一阵风就能把他刮倒,而那少女肤白貌美,樱唇琼鼻,眉毛如画,虽然身上多处受伤,略显狼狈,但也不失美感,司马龙差点就冲上去英雄救美了,幸好石丽拉住了他,实力不允许啊! 突然那感觉快要气绝身亡的老头,大呼一声“天魔解体”,只见老头腰背挺直了,气也不喘了,腿也不酸了,容光焕发,仿佛年轻了几十岁。然后再大喝一声“火云掌”,双手仿佛燃烧了起来。即使大蝴蝶发现不妙,要逃跑,但就在电光火石之间,老头已经一掌打中了大蝴蝶,然后两个活生生的生命就变成两具尸体重重地跌落在地上。 这场面对于21世纪来的司马龙来说,实在太震撼了,原来电视剧里面打架发大招之前要喊招数的桥段,真的发生在面前,真想给老爷爷鼓个掌。牛逼!而且他居然叫中文普通话,可以可以。 那少女哭得梨花带雨,哭着喊道:“爷爷。” 但没哭多久,少女好像想起什么,立即去到大蝴蝶的尸体旁,然后运功从大蝴蝶体内逼出了一滴灵气逼人的精血,少女小心翼翼地装进玉瓶子里。 少女又回到老爷爷身旁,可能接受了现实,擦干了眼泪,在大树旁挖了个土坑就把老爷爷埋了。 对着土包三鞠躬之后,少女拿起自己的武器鞭子,衣带随风吹起,英姿飒爽,冷言道:“暗处的朋友,何不出来一见?”然后盯着司马龙所处的灌木丛,准备战斗。 “我出来了,我投降,不要打我。”司马龙举起双手,从灌木丛中钻了出来。 “你是谁?来自哪里?要去干嘛?”少女看到司马龙不伦不类的衣着,和应该是感觉到他低微的修为,少女放松了战斗形态。 我靠,上来就人生哲理三连问,司马龙都不禁被问懵,只好靠高速运转的大脑,找找以前看过的故事会里面的故事来编了。“我叫司马龙,原本是大山里一个快乐无忧的小伙子,但某一天不慎被人贩子拐卖了,最近趁人贩子不注意,偷偷躲进了树林里,躲过了人贩子,但我也迷失在这森林里了。”司马龙说完努力地在眼角出挤出了一滴眼泪,左眼的幻瞳偷偷转动了起来。 少女不知道是信了,还是觉得司马龙无聊,反正不具威胁,少女就没有理司马龙,转身就走了。 “哎哎哎,美女美女,你能不能带我离开这森林啊?带我去最近的城镇就好了。麻烦你了!”司马龙见到少女要转身走了,急忙说道,还努力挤出自认为最美的笑容。 少女停下来回头看了一下司马龙,也没有答应,但也没有拒绝。继续转身就走了,但明显速度慢了下来,司马龙看到有戏,笑嘻嘻地马上跟了上去。 第六章:抵达斯莫城 一路上,也许少女的爷爷去世了,所以都沉默寡言。但来自21世纪的司马龙,虽说不是搭讪大师,但没吃过猪肉,还没见猪跑吗?而且司马龙具有洞察人心的圣瞳,女人的心思都不用猜了,一开始有一句没一句地聊,到后面就聊开了。 原来少女名叫沐柔,是最近城镇——斯莫城的城主千金,因为过一段时间就要前往斯莫城所在的东方帝国的东方学院学习,而沐柔的爷爷也感觉自己大期将至,就决定来迷失森林,猎杀强大的蛮兽,为自己的孙女获得强大的神通。而她爷爷使出的“天魔解体”就是她爷爷从猎杀的恶魔中获得的神通,靠着这神通,几次救斯莫城于危难之中。但施展的代价是精血寿元,在灵气浓郁的狂野大陆即使普通人都能活个两三百岁,而沐爷爷才70多岁就驾鹤西去了,真叫人惋惜。 人族在狂野大陆各大强族中生存,并取得现在平等的地位,靠的就是一代又一代人族强者,保护还没有成长起来的弱者,在大期将至的时候,又能发挥自己最后的光和热,为小辈取得强大的神通,真正做到“长江后浪推前浪,一代更比一代强。”才有现在国泰民安的繁荣景象。 司马龙想着为什么不带老爷爷尸体回去风光大葬时,沐柔一脸不解,原来人族的崛起就是不停的战争,哪有时间清明祭祖,死在哪埋在哪,就是对他们最高尊重。 快乐不知时日过,因为有着沐柔的同行,让司马龙开始享受起了赶路的乐趣,不知不觉就来到了斯莫城的城墙下。 宏伟高大的城墙为的就是抵御从迷失森林跑出来的蛮兽,但抵御不了兽潮,但兽潮一般不发生,发生了就举城搬迁了。城门每日日出开门,日落关门,络绎不绝的几乎都是去迷失森林赚钱的佣兵。 因为有沐柔这个城主千金带着,总算有惊无险通过城门的士兵的排查,一般来说,像司马龙这样不伦不类的穿着,少不了一顿盘问,而且守城门可是一个肥缺,雁过留毛,出城免费,进城可是要收费的。 第七章:发家致富 虽然斯莫城是个小城镇,但因靠近迷失森林,所以街道上还是有很多人来来往往,大多数是来做生意的生意人和赚快钱的佣兵。 司马龙就像是刘姥姥进大观园,什么都新鲜什么都好奇,建筑风格偏古代楼宇,因为背靠森林木材丰富,有坊有市,也有小摊,真是一派繁荣景象。 可能受不了了司马龙的少见多怪,沐柔提出分开,道:“我们就此告别吧,我回城主府了,我一个月后就要去东方学院学习,如果你也想去学习,一个月后的今天就在城门口等我吧。” “好的,沐小姐,那天我会准时在城门口等你的。”司马龙急忙回道。 沐柔嗯的一声,就头也不回地走了。 “哎,真是一个不谙世事的千金大小姐,看我连件像样的衣服都没有,就知道我没钱啦,走的时候也不留一千几百万给我,哎,怎么办?没钱寸步难行。”司马龙苦笑着。 经过一家服装店,店主是个老奶奶,司马龙抱着试一试的心态进去,结果一身的皮草居然还可以换来一套得体的粗布衣,也许是民风淳朴,临走时老奶奶还给了司马龙200银币。 在狂野大陆上有金币和银币两种流通货币,一个银币相当于一块钱,一个金币相当于一千块钱,而大陆正常的生活水平,三口之家一个月可能就5、6个金币左右。 总算像个人,司马龙走在大街上都意气风发一点,掂了掂手里的银币,“这么点钱也不够一个月的生活啊。而且之后还要上学呢。” 司马龙看到门庭若市的酒楼,突然计上心头,然后就进去了酒楼。大半个小时之后,司马龙就出来了,嘴里还念念叨叨:“本想着去当个大厨,让他们尝尝中国的八大菜系之一的粤菜,结果没想到异界的厨艺水平这么高,自己反像个傻子一样进去花光了身上的钱。” 不过司马龙也并非没有收获,在酒楼这些人多口杂的地方,总能收到一些有用的资讯,比如想赚钱,可以去城南的佣兵任务所。 第八章:佣兵任务所 佣兵任务所由来已久,在有人的城镇里都有分布。佣兵任务所成立的本意就是要大家团结一致,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在人族艰难崛起的历史里,佣兵任务所起着举足轻重的地位。 佣兵任务所,可以发布任务,也可以接受任务。接受任务也不局限于佣兵,但非佣兵接受的任务一般都是一些简单的,钱少的任务,可能还需要交一定的押金以保证任务的完成,这样也算是给弱小的穷人一口饭吃,就像现在的司马龙一样。 司马龙来到了一个大型建筑门口,门前就有一个足球场那么大,门口就像是一只巨型猛兽张开的口,每天数以万计的人就在这进进出出,颁布和接受各种任务。 进去是一个更大的会场,犹如古罗马斗兽场,但现在包围中央广场的不是观众席,而且各式各样的任务。 人们集中在中央大广场,抬头去寻找适合自己的任务,找到了之后就去中央广场的北边办理接受任务手续,而南边是办理任务完成手续。 中央广场中有各种形形**的人,大多数胸口都挂着一个徽章,再加上他们身上或浓或淡的血腥味,都彰显着他们是位骄傲的佣兵。徽章的形状和材质都有所不同,区别开他们不同的等级。 虽然佣兵的注册不需要花钱,但司马龙并不想现在就注册成为一位佣兵。原因有二,其一是实力不允许,其二是司马龙认为目前应该以学习为重,现在对于刚到的异界还是一无所知,还有就是把实力提升上去,能活下来更重要。 佣兵每年都要完成相应的任务才可以包住等级不下降,要提升还得做更多的任务,最低级的佣兵如果三年来都没有完成相应足够的任务数,则会剔除身份,永不录用。当然每年佣兵也有由佣兵任务所放发的相对应酬金。虽然这些酬金对现在身无分文的司马龙来说,很重要,但司马龙还是不想这么早就成为佣兵赚钱养家,毕竟也是孤家寡人,打打散工就好了。 第九章:融合精血 话说两头,此时斯莫城城主府中,一位气宇轩昂,仪表堂堂的中年男人徘徊在书房的办公桌旁,他正是斯莫城城主沐偲喆,原本现在正是他的办公时间,但看到文件中的一份关于斯莫城居民进入迷失森林后失踪的备案文件,沐城主便心情烦躁,无心办公,因为自己的父亲和心爱的女儿已今日迷失森林数日,至今毫无音讯。 “老爷,老爷,小姐回来啦,小姐回来啦。”书房外传来家中仆从的叫声。 还未等仆从敲门,沐城主已经打开门,抓住刚想敲门的仆从的衣领,问:“你说什么?小姐回来了?” 仆从被欣喜若狂的城主吓出了一身冷汗,唯唯诺诺地说:“是的,刚刚回来的,现在应该回到房间休息了。” “回来就好。”城主松了一口气,放下仆从,准备向女儿房间走出,但没走几步,城主停下来又问道:“只有小姐回来吗?” 仆从低着头回到:“是的” 城主没有说话,加快了脚步向沐柔的房间走去。 城主轻轻敲开了沐柔的房门,看见安静坐在床脚上,瘦了整整一圈的女儿,心中涌现无数的酸楚。 “父亲!”沐柔小步快跑地扑进沐偲喆的怀里。 沐偲喆轻轻地抱着沐柔,拍着她的背,轻声说:“平安回来就好。” 两父女就这样抱着,没有过多的话语,如鲠在喉,不知道该怎么安慰对方。虽然早已知道结果,但这一刻的来临还是让人难以接受。 但令沐城主没有失望的是,从小就自立自强的女儿,果然在发泄完负面的情绪之后,就好了许多,提出马上进入练功房,融合爷爷为她争取来的精血,希望可以掌握一门强大的神通,代替爷爷守护斯莫城的一方安定。 进入练功房,沐柔盘腿而坐,从怀着取出玉瓶,往掌心中倒出了一滴灵气逼人,碧绿色的血液,正是沐柔之前在大蝴蝶身上收集到的本源精血。 沐柔双目自然闭合,双掌掌心对掌心,进行起规律的吞纳吐息,摈弃心中一切杂念,当达到最佳状态时,心神身全神贯注手中的精血,运转起千万年了先贤用鲜血和生命总结而成的《混元归一法》,该法是用于人族融合异族本源精血且获取其本源神通的功法,该功法大大提高了融合的成功率和降低了致死的风险。 即便该功法沐柔了熟于心,运转起来也得心应手,但第一次真正用于融合精血上,庞大的精血灵气涌入身体经络,也让沐柔痛苦万分,大汗淋漓,青筋爆现,但沐柔还在咬着牙坚持,这是每一个人族想要强大的必经之路,每融合一次便经历一次生与死的较量。 第十章:蝶舞藤中灭 随着沐柔掌心中的精血肉眼可见地减少,到最后的完全融入沐柔体内,沐柔的忍受的痛苦也达到了顶峰。 “啊!”随着沐柔一声娇喝,双眼瞪圆,眼瞳之中有一抹碧绿闪过,体内过多的灵气也随这一声娇喝找到宣泄的出口,强大的气势以沐柔为中心向四周辐射而去,十几厘米厚的金属门也被震飞。 沐城主一直在练功房门口等待女儿的出来,突然被强大的气势震惊到,靠着自身强大的修为和灵敏的反应,幸好躲开了被震飞的大门。沐城主回过神来马上冲进云雾缭绕的练功房,寻找他女儿的身影。只见沐柔惊呆地站在练功房中央,惊讶地看着自己的双手,待到沐城主进来呼唤她,她才从震惊中醒来。 “我成功了,父亲,我成功啦!”还等不及父亲的关心,沐柔就迫不及待地向父亲道喜。 “真的吗?你的身体感觉怎么样?”有没有掌握强大的神通,沐城主都不关心了,他现在更关心的是自己女儿。 “父亲,我没有事,而且修为更是突破到了灵者圆满境,离灵师就一步之遥了。”沐柔欢呼雀跃着,“而且我在碧海凤蛱蝶的精血中融合了一门神通,父亲你可以和我试炼一番吗?” 沐城主看着自己女儿一副天下无敌的样子,也只好苦笑着答应了。 沐柔与父亲拉开距离,拿出自己的武器鞭子,一副严阵以待的样子,而沐城主则微笑着等待沐柔出招。 “哈!”沐柔挥鞭而出,犹如毒蛇吐信,角度刁钻,无孔不入。即便沐柔修为大增,但对于沐城主而言还是可以从容应对,左闪右避,好不潇洒。 见自己的父亲毫无压力地躲开自己的长鞭,沐柔运起灵气沟通体内碧海凤蛱蝶的精血,“蝶舞藤中灭”,只见沐柔一鞭祭出犹如万鞭齐发,沐城主位于鞭阵之中,感觉四面八方都有攻击,防不胜防,而且自己感觉自己动作也迟钝了,“是蝴蝶麻痹花粉!”在长鞭攻击时居然还会散发蝴蝶麻痹花粉,让敌人麻痹动作迟缓,这不禁让沐城主惊叹到。 “暴风步!”这是沐城主猎杀疾风野狼所获得的步法神通,沐城主瞬间动作敏捷起来,躲过次次危机,脱离困境,而且脚下带起的旋风也把身边的花粉吹散,但沐城主还是没有突破鞭阵向沐柔靠近,最后往后退出脱离沐柔的战斗范围。 沐柔看见自己的父亲战退,自己也停止了攻击,气喘吁吁,精疲力尽,只有灵者修为的沐柔持续用灵气激活精血,使她体内的灵气几乎耗尽。 沐城主马上上前扶住沐柔,赞叹道:“做的不错,你以后一定比你父亲还强,我的好女儿。”虽然还有很多神通与手段没有使出来,但自己比女儿高出几个大境界,都被逼得使用神通才能躲避,这样的评价可能都给低了。 听到父亲肯定的评价,沐柔感觉自己一切的努力都没有白费,未来可期。 第十一章:应征抓药工 司马龙终于在广场的一角发现散工的简单任务栏,任务要求,酬劳什么的都登记得很详细。 “给城西李妹李大爷当孙子,50银币一个时辰。” “城南富婆王多鱼重金求子,完成可得10金币,需押金1金币。” “帮城中朱家长子朱肛裂的坐骑迷你小香猪铲屎,200银币每天,包吃住。” …… 看了一轮下来,司马龙惊呆了,摸了一把额头上的汗,“啥玩意啊?除了王多鱼靠谱一点,其他的都是玩呢?要不是交不起押金,早报名了。唉!” “哎哎,有新任务发布啦,最好是钱多事少的,好几天没饭吃啦。”司马龙旁边一个邋遢大叔双眼发亮地看着来发布新任务的工作人员。 “回春堂孙药师招聘抓药工,500银币每天,要求眼明手快,工作一丝不苟。” “唉!又是那个孙药师,尖酸刻薄,吹毛求疵,回春堂的药童都伺候不好。” “就是就是,每次招聘回去的抓药工,过几天就借口工作失误,赶别人走也不结清工钱。” “这样的人,佣兵任务所咋还帮他发任务啊?” “谁叫他是回春堂最好的药师,很多佣兵第二次生命就是药师救回来的。所以我们发发牢骚就算了,我们还是要尊敬药师的。” 司马龙从嘈杂的议论声中获取了一些有用的信息,回春堂就是救病治人的医院,药师就是医生,人们有什么头晕发热,跌打损伤,蚊虫叮咬,就会去回春堂看病,药师会根据病人的病症开出药方,然后炼制成药丸,病人吃下去之后就能药到病除。药师平时也会炼制一些出门在外,居家旅游,必备良丸,如清毒丸,生肌丸等等,至于为什么都要炼制成药丸,可能也是人族在反抗各族压迫过程中的选择吧,受伤了也没办法住院,吃一颗大力丸,就梆梆地冲上前线了。 司马龙思考片刻,决定去应征这个抓药工,毕竟专业对口,也想看看异世界的医疗水平,至于孙药师的坏脾气,忍忍就好了,人在屋檐下,哪有不低头。当然如果把我司马龙给逼急了,我就在回春堂门口长跪不起。 办完接受任务手续之后,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司马龙来到一间古色古香的大楼前,在门口就能感受到楼里涌出来的浓郁药材味道和热浪。 “你好,我是接受佣兵任务所任务来应征贵堂抓药工的”司马龙进门找到前台,对里面的工作人员说到。 “这次怎么快就有人应征了,你先等一下。李老,有人来应征抓药工了,麻烦您带他去测试一下,看符不符合要求。”前台的工具人在后堂叫来了一位老人。这位老人在药堂工作了很久,鹤发童颜,神采奕奕,一点老态都没有。 司马龙随着老人来到偏堂,里面放着一大堆未经分类好的中药材。老人说:“你按这个药方抓一副药吧。” 司马龙接过药方“荆芥一石,防风一石,苏叶一石,白芷半石,茯苓一个半石,杏仁一石,陈皮一石,神曲一个半石”这不就是荆防解表汤吗?只是剂量大了一点,因为司马龙掂量了一下药堂用来称药材的砝码,一石大概就是十克。也许异界人族身强体壮,也可能是制剂工艺落后,反正司马龙按照药方抓药就好了,幸好异世界的药材和药名还是相对应的。前世是中药师的经验,让司马龙驾轻就熟,三下五除二就抓好了一副药。 老人看到司马龙如此熟练就抓出一副药,频频点头赞赏,“小伙子非常不错,恭喜你被录用了,待会你就去孙药师那里报到吧。我是回春堂的掌柜,堂内大小事务都归我管,所以有什么事都可以来找我,大家都叫我李老,你以后也叫我李老就好了。” “好的,谢谢李老。”司马龙长吁一口气,总算能慢慢融入异世界了。 第十二章:我在回春堂的那些日子里 司马龙告别了李老,按照指示来到了回春堂的内部,大堂前有一排分门别类好的药材柜,有几个药童或者是抓药工,在飞快地抓药,忙得不可开交,穿过大堂是一间间独立的小房,是药师帮忙看病的地方。 司马龙找到了孙药师的小房,进去看到孙药师刚好看完一个病人的病症,正在刷刷刷地写药方,写完之后满意地点点头,发现站在门口的司马龙,眼角瞄了一下。 “回孙药师,我是李老刚招聘来的,为您服务的抓药工。”这个白发苍苍的小老头,从他长在额头上的眼睛就看出了他的傲慢与偏见,一副高人一等的样子,所以司马龙马上尊敬地回答道。 “那你拿这药方去大堂抓三副药,半刻钟没有完成回来,你就别回来了。”孙药师推出手中的药方,稳稳地落在司马龙的手里。 司马龙接过药方,头也不回直奔大堂药柜而去,怪不得刚刚看到那些药童抓药像打仗一样。 幸好这样也难不了经验丰富的司马龙,第一次算是压哨完成了任务。孙药师也只是接过药材,一点表扬都没有,甚至也没有说一句话,不免让司马龙一阵失落,没办法,谁叫你只是个打工仔。 接下来的日子里,司马龙便在回春堂安顿下来,工作也算轻松,负责引导一下病人,等孙药师看完病就抓药,孙药师自己炼药,最后送病人走,一天也就循环十次左右吧,算多了,毕竟孙药师是专家门诊嘛。 在回春堂的日子里,司马龙除了工作之外,也学习了不少异世界的药材和炼药知识,炼药需要有火系的神通,也就是要药师融合了火系异族的本源精血才行,然后通过精准的火焰焚烧药材,还能从中提炼出药材的治病精华,最后根据药材的性质或药效的要求,加入一些润湿剂、粘合剂、吸收剂或稀释剂,从而有助于丸剂的成型。药师没有品级的划分,药丸也没有品级的区别,因为炼药也不过那几板斧,难是难在看出病症,开出药方,药物的配伍,所以药师的好坏只在于经验多少,药丸的高低也只在于杂质多少。并不存在什么药王丹王,然后炼制一颗千万年不腐能一日飞升的神丹妙药。 司马龙的发现还有就是药材的采摘和炮制都有问题,也许是科研水平落后,真正的药用部位不明,一般小株的药材就整株入药,更有甚者,皮类药材如杜仲,秦皮等,整一块木头丢进去,那样炼出来的药丸能不多杂质吗?幸好焚烧炼成药丸,要是拿来熬药,都不知道怎么熬。 第十三章:辩证论治 司马龙在回春堂的日子里,一边工作,一边学习异界的医术用药,发现和前世的中医治疗大同小异,诊断不外乎“望闻问切”,寒、热、温、凉“四气”,辛、甘、苦、酸、咸“五味”,等等。 有时司马龙在孙医师身旁,等他开药方时,感觉孙药师还没有自己断症更准确,但人家孙药师毕竟是小城里的权威,而病人也的确好转了,司马龙也没有过多理会。 就在这平淡如水的工作日子里,一颗激起微微涟漪的石子,进入了司马龙的日子里。 明天即将工作满一个月,也是和沐柔相约一起进京上学的日子。好聚好散,今天一大早,司马龙就包含满腔热情地招待每一位病人。 这时大门外一位被扶着进来,面赤烦躁的病人,径直地送进孙药师的诊室,孙药师详细询问了一下病人的情况,他是一位佣兵,不久前在执行任务之时,被燎原火蜥所伤,热毒入体,虽立即服用了清毒丸,但赶回斯莫城的这几天里,情况越来越严重,热证越盛。 孙药师大概了解了情况,可能这种情况比较少见,虽然看着病人情况比较严重,但孙药师还是成竹在胸,大手一挥就写下了一张药方,让司马龙去抓药。 司马龙一看,包括了黄连,吴茱萸,玄参等清热凉血的药材,司马龙心中虽有一丝的疑惑,但也没有多想,还是完成自己的工作,很快就把几副药抓好。 孙药师接过药材进入炼丹房之后,驾轻就熟地十几分钟就炼好了三颗药丸,吩咐病人说:“一天一颗,三天便好。” 病人两眼放光地看着三颗药丸,然后对孙药师一顿感恩戴德,然后吃了一颗下去,一开始就感觉热证下去了,但没有过多久,病人就出现更严重的目赤烦躁,惊痫癫狂,神志不清。 孙药师诊室异常的声响,引起了其他人的关注,李老也第一时间赶到了现场,看着情况不容乐观的病人,和敢怒不敢言的病人家属,然后看了一眼孙药师。 孙药师捋了捋胡须,轻蔑地说:“与我无关,小小热证,药方我随手拈来,定是这厮抓错了药材,才会引起病人的不良反应。”说着手指恶狠狠地指着司马龙。 顿时,孙药师给司马龙拉满了仇恨值,特别是病人家属都想上前直接把司马龙手撕了。司马龙心里一沉,一天的好心情都消失殆尽了,上前面对着孙药师说道:“你别信口雌黄,我完全按你的药方抓药,如果有误,你炼药的时候没有发现吗?” “那是我信错了你。”孙药师一脸不在乎地说道,好像一切和自己无关。 “莫要再狡辩,其实我并没有抓错药,你也没有炼错药。” “那病人为何如此?”李老怀疑地说。 “因为从一开始孙药师就断症不准,所以用药不当导致了病人病情加重。” “什么?”犹如一个**在人群中炸开,大家都在议论纷纷。 “你这兔崽子胡说什么,老子开始看病的时候,别说是你,就连你爷爷都还没出生呢?”其中反应最强烈的莫过于孙药师,他的权威居然被质疑了。 不等大家发问,司马龙继续说:“该病人病证为温邪入于营分,营阴大伤,血液受劫,因此在治疗上,应清热、养阴、凉血三法并用,但在具体用法上,应重在清营热,养营阴,凉血之品则次之。” 此时大家都静下来,听司马龙继续说:“但在清营中,必须注意要’透热转气’。因营分证除邪热入营,劫伤营阴外,还兼有气机不畅,邪无出路而遏于营中,故而在治疗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加入适当具有开达、宣透作用的药物,以祛其壅塞,排除障碍而宣畅气机,使邪有出路,则入营之热邪即可外透,转出气分而解。而且清营热当慎用苦寒,以免凉遏气机之弊,或苦寒伤阴,化火耗津之弊。孙药师正是用了大量苦寒药物,使病人耗伤阴津。” “一派胡言!”孙药师虽然心中震惊不已,但依然嘴硬。 而李老听了司马龙的理论,频频点头,陷入沉思,可能是认可了司马龙的说法,问道:“那该病人接下来该怎么治疗呢?” 第十四章:开方治人 司马龙走到孙药师的专用办公桌前,大笔一挥“犀角半石、细生地一个半石、玄参一石、竹叶心半石、麦冬一石、丹参一石、黄连半石,银花一石,连心连翘半石。” 李老接过药方,仔细研究起了药物的习性与配伍,发现并无问题,就叫一个抓药工去抓一副药材过来。 不一会儿,抓药工就抓好了一副药材回来,基于孙药师现在还在气头上,而且防人之心不可无,万一他为了一点面子,不管病人安危继续向我泼脏水怎么办? 最后由李老亲自炼药,而且比孙药师更快就把药丸炼制成功,司马龙也不由得一惊,果然这老掌柜是一位深藏不露的高手,而且医术肯定在孙药师之上。 李老命人把炼好的药丸喂病重的病人服用下去之后,不出一会儿,病人的情况果然好转了许多,此时,更加坚定了司马龙正确的辩证论治。 “这药丸,早晚各吃一颗,五天后就可以痊愈了。”司马龙吩咐病人道。 “哼!”今天唯一的输家便是孙药师,憋了一肚子的气,甩了一下长袖,推开人群就走了。 这孙药师真让李老和司马龙苦笑不得,病人好了,热闹结束了,人群也散了,只是人们的议论还在。 看样子孙药师应该是“东主有难,休息一天”了,司马龙今天也算是没工作了,于是向李老请辞。 “小伙子,你大可不必担心孙药师,他就是个老顽童,过一阵子就好了,而且你也可以不再做抓药工,你完全可以在回春堂当个预备药师,只要你通过总部回春堂的药师考试,就可以成为真正救死扶伤的药师了。”李老挽留说。 司马龙回想这一个月的工作,平淡但充实,如果放在前世,今天肯定就会选择守着这么一个铁饭碗,然后娶妻生子,安家立业。但现在司马龙穿越到了异世界,而且身怀造化玉碟,相信自己肯定是天选之人,大有作为,纵横异界。所以司马龙拒绝了李老的好意,去意已决。 “那我也不留你,这是我们回春堂的银级令牌,以后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可以拿这个令牌去各个城里的回春堂寻求帮助。还有这是你这个月的工钱。”李老见不能挽留司马龙,但还是希望能留个好印象,将来可以互利共赢。 “谢谢李老!”司马龙也不客气地接过令牌和两个金币。司马龙应该只有一千多的银币,而李老给了两个金币,司马龙也坦然收下了,决定以后要是重操旧业,肯定会选择回春堂。 至此,司马龙短暂的打工生涯就此结束了,明日将是一个全新的开始,都开始有点期待之后求学的日子了。 第十五章:出发上京 第二天,天才微微发亮,司马龙就已经迫不及待地来到城门口等待沐柔了,想着可以和沐柔一起去东方帝国的都城——噢沃塞城,转辗反侧,整晚未眠。 太阳完全升起来之后,才看见街道尽头缓缓驶来三辆马车,马车前后左右还有8个人,单人单骑,保护马车的周全。 司马龙想必这就是沐柔去噢沃塞城的车队,便赶紧上前拦住马车。 领头的侍卫拔出系在腰间的剑,剑指司马龙说:“你是谁?为何拦住城主府的马车?” 司马龙没有理会眼前的利剑,对后面的马车喊道:“沐小姐,我是司马龙啊,一个月前我们约好在城门口等,要一起去都城的东方学院学习呢。” 司马龙害怕沐柔贵人多忘事,把自己这个无名小卒给忘了,那自己是不是就要安分守己地在斯莫城过一辈子了? 好在空气只是安静了片刻,便传来沐柔的声音,“让他上车吧!” 领头的侍卫把剑,收了起来,示意司马龙可以过去。司马龙瞧好第一架马车就要上去的时候,又被领头侍卫给拎了下来,“这是沐小姐的马车,你去最后一架马车。” 司马龙只好灰溜溜地爬上最后一架的马车,发现里面还有好几个男孩,找个舒适的位置就坐下来了。 格叽格叽~~摇摇晃晃地马车又开始出发了。因为马车里都是同龄人,而且将出发去改变人生轨迹的学院,对未来充满了憧憬,于是沉闷的旅途,一下子就叽叽喳喳地聊热闹起来了。 原来他们都是斯莫城要去都城学习的适龄青年,每年都由城主府安排人员护送,第一辆马车是沐小姐个人的,第二辆马车是女生的,第三辆马车就是男生的。 从斯莫城到都城噢沃塞城,用马车大概要走半个月。每天日出出发,日落休息,车队从商队里购买了最新的地图,因为异世界灵气葱郁,走出来的路没几天就会被杂草覆盖,所以一定要配备最新的地图,不光能指引方向,还可以避开蛮族的领地。 有惊无险走了七八天,遇到的都是一些落单的野兽,都被侍卫三两下解决了。 “前面是一大片平原,起码要走两天,我们目标太大了,如果招惹了群居的野兽,情况就会很糟糕。” “为今之计,全速前进,争取一天穿过这片大平原吧。” 就在马车里的青年还在无忧无虑地在幻想中遨游时,车外的领头侍卫已经交流了行程的最坏打算和应对措施。 奈何这平原太广阔,夜幕降临了,还是没有看到平原的边界,但现在也只能咬着牙,摸黑前行,希望能早一秒脱离这个危险地带。 马车更加颠簸了,好几个青年晕车都吐了,但大家也没有怨言,更是在心里默默地祈祷着不要遇到野兽群,一路顺风。 真的是好的不灵坏的灵。“啊嗷~”一声狼嚎打破了黑夜的宁静,“啊嗷~~~”一片的狼嚎打破了众人的平静。 侍卫都无法安抚住慌乱的马匹,都纷纷下马,把同样都下了马车的青年包成一个圈。 四周的平原上,亮起了一双双幽绿的眼睛,眼睛的主人一只只都张着血盆大口,留着口水慢慢向众人逼近。 “平原暴风狼!”大家心头一颤,这是平原上的霸主,数量超大的种族,大家怕的不止是它们强大的攻击,更怕的是它们的速度,除非打败打跑它们,否则没有人能逃出去。 “按原定计划,张山李斯王武你们负责保护大小姐和孩子们,其他人随我到外围打退这群野兽。” 虽然这只是一群没有智慧的野兽,对于大灵师级别的侍卫来说,小菜一碟,但侍卫们都拔出腰间的长剑,严阵以待,没有半点马虎。 突然,群狼暴起攻击,从四面八方的草丛中穿出来,血腥的大口,锋利的尖爪,都是它们的杀器。 外围的侍卫们围起一个大圈,大开大合,一剑一匹狼,非死即伤,把狼群隔开在外围之外,几匹落单的狼也被内圈的三位侍卫收拾了,虽然侍卫们多多少少有些挂彩,但还是可以应付得啦。 “啊嗷!”一声更响亮的狼嚎响起,只见一头比其他平原暴风狼大两倍的头狼出现在众人面前,它一身银白色的毛发在月光下闪烁着吓人的亮光。 头狼停下脚步,又仰头长嚎一声“啊嗷!”,所有的平原暴风狼都往后退,退出了一个战斗圈,外围的侍卫也回到一起。 “啊!”头狼动了,两名侍卫张山和李斯也心有灵犀一般,一起向头狼攻去。头狼的速度更加惊人,奔跑起来,在人眼中只剩下一道白光。张山挥刀砍到的只是头狼的残影,李斯还没来得及出招就被头狼撞飞了。 张山转身来一个回马砍,结果砍中的只是一刀风刃,强大的风刃把张山的长剑震飞,而且还强势不减地向张山击去,张山没有丝毫的反抗被风刃击飞,胸口盔甲碎了一地,风刃造成的伤口几乎要把张山分成两半,张山摔出了十几米,没有了气息。 “蛮兽!?”大家再次震惊了,当野兽掌握了天生神通就意味着进化成蛮兽了,当蛮兽掌握人类智慧口出人言就意味着进化成蛮族了。每一次的进化,强大了不止一两分,在力量与速度都差得远的情况下,人族还要提防蛮兽的神通。 剩下的6名侍卫,互相看了一眼,咬牙点了点头,一起攻向头狼。 “蛟龙出海” “雷霆半月斩” “人剑合一” …… 侍卫们爆发出自己最强的神通,向头狼攻去。虽然头狼速度和力量都比侍卫们强,但侍卫们应该修练过合击之术,连绵不断的攻击和声东击西的战术,双方打得旗鼓相当,各有挂彩。 一群青年在旁边看得惊心动魄,还有几个都尿裤子了,只有一位少女紧握手中的长鞭,警惕着四周虎视眈眈的平原暴风狼。 第十六章:抵达噢沃塞城 正所谓“众人拾柴火焰高,团结就是力量。”在6名侍卫的合体技攻击之下,头狼渐渐处于下风,身上也多处挂彩,露出了森森白骨,一身靓丽的银毛也被染红了。 突然,头狼变得精神抖擞,动作又敏捷了起来,仿佛是回光返照,只见头狼凭借惊人的速度和敏捷的躲闪,脱离了侍卫们的包围,就在众人以为头狼将带领他的族群逃走之时,狡诈的头狼竟然向圈中心的司马龙沐柔等一群人杀过去。 头狼如风似电的速度,在众人眼里只剩下一道血色的闪电,一切发生在电石火花之间,侍卫们还没有回过神来,头狼已经杀到沐柔的面前。 “蝶舞藤中灭!”果然是虎父无犬女,刹那间感觉到危险的沐柔,马上使用了自己最强的绝招。 无数的藤鞭向头狼绞杀而去,奈何沐柔修为低,绝招刚学不熟练,以至于头狼凭借着自己闪电般的速度,在鞭阵中犹如进入无人之境,速度不减地继续向沐柔杀去。 就在沐柔快绝望地闭上双眼之际,旁边一位毫不起眼的少年,迎着头狼冲过去,他就是司马龙。司马龙感觉灵气经过自己的双眼之后,他的视觉变得更加灵敏,可以轻松捕捉到头狼的身影,于是头脑一热,冒险一冲,为了英雄救美。 “升龙拳!”想着增强自己的气势和帅气,司马龙恬不知耻地喊出从卡通片里学来的招式名。 可惜眼睛看到了,大脑晓得了,手却废了,拳头跟不上节奏,一拳打空。“哎呀!”脑壳一阵剧痛,司马龙就倒地,不省人事了。 …… “哎呀!好痛啊!”司马龙从昏迷中惊醒,摸了一下头,摸出了一个大包。 “你醒啦?”旁边传来一声悦耳的声音。司马龙随声音看去,不是沐柔还有谁。 “这是哪里啊?”司马龙整理一下混乱的大脑。 “这是我的车厢,其他两个车厢太拥挤了,我就让你和李斯叔在这里修养。”司马龙看到一旁还躺着一个人,进气多出气少的,正是重伤的李斯。 “我们安全了吗?头狼逃跑了?”对于当天的事,司马龙晕了之后就一无所知。 “对了,我们还要好好感谢你呢,谢谢你打死了头狼,救了我的命和保护了大家的安全。” “什么?我打死了头狼?”司马龙一脸黑人问号。 “是啊!当天你英勇地冲出去,大吼一声’升龙拳’,然后一头撞到头狼的下巴,导致头狼咬到了自己的舌头,嘴里酝酿的风刃也失控爆炸炸伤了头狼的头,最后被赶来的王武叔砍下奄奄一息的头狼的头。”沐柔手舞足蹈地演示着当天司马龙如何英勇杀狼。 嘻嘻,阴差阳错,司马龙还是完成了一次英雄救美,心里美滋滋。 “为什么你的升龙拳,用的不是拳而是头啊?” “呃……拳招未必一定要用到拳头,这只不过是你们这些星斗市民一厢情愿的想法而已,我大吼一声升龙拳,敌人就会去注意我的拳头,而我却出其不意用我的头攻击,这就是出奇制胜。”司马龙装出一副世外高人的模样。 “哦!原来如此,司马公子果然厉害。” “哈哈哈,一般一般,世界第三。我还有很多厉害的地方,以后再掏出…不,拿出了给你看。”司马龙哈哈一笑。 “对了,这是那头狼的本源精血,平原暴风狼的精血。”沐柔从怀里拿出了一个玉瓶,瓶里躺着一滴青色的血液。 司马龙接过玉瓶,还能感觉到一丝温暖。“这是给我的?” “当然啦!是你杀的头狼,肯定给你啦。这是风系的本源精血,待你入学之时,检查一下你是不是风系体质,是的话刚好可以融合,不是的话你还可以拿去交易你需要的东西。” “好吧!”司马龙也不客气什么了,接装进自己的怀里。“沐小姐,我们还有多久就到噢沃塞城啊?” “司马公子,你就不要叫我沐小姐,这么见外啦,以后大家就是同学了,你叫我小柔吧。” “啊?好的,小柔。那你也不要叫我什么公子了,我比你大一点,你不嫌弃的话,就叫我龙哥,好了。”异世界的女人还是比较豪爽的,反而司马龙有点脸红。 “好的,龙哥。你已经昏迷了一天,加上李斯叔现在的伤情很严重,所以我们一直都在全速前进,大概还有半天就抵达噢沃塞城了。”沐柔一脸暗淡地说,用自己的手帕帮李斯擦了擦汗。 “不要担心,他不会有事的。”司马龙拍拍沐柔的肩膀安慰说。李斯主要是大腿的伤口,又大又深,还止不住血,现在都出现失血过多的情况了,要不是异界人族身强体壮,怕是早就驾鹤西去了。 司马龙观察李斯的伤口血色暗红,血流较缓,应该是大静脉出血,于是撕下自己的衣服在远心端帮李斯包扎。 “你在做什么?” “我在帮他包扎止血,要不然他都撑不到去噢沃塞城看药师。”司马龙一边包扎一边回答道。 “啊!李斯叔的伤口真的出血少了,谢谢你龙哥。真的谢谢你。”这些侍卫都是看着沐柔长大的,沐柔把他们都当成自己的亲人一样,张山叔已经牺牲了,她不希望李斯叔也有事。 “我也没做什么,这里没有什么材料,我也只能做到这样了,希望他能撑到看药师吧。”司马龙心中还有一句话还没有说,怕是撑到看药师,李斯这条腿应该也保不住了。 剩下的路程也算是顺利,半天时间后,司马龙一行人终于来到了一座比斯莫城的城墙更大更高的城墙下面,里面就是噢沃塞城了。 进了城里之后,司马龙就从沐柔的马车上下来,又回到男生的马车上。 “在城里没有危险了,你们自己过去城东的东方学院报到吧,不懂的话就问问人,我们在学院里再见吧。” 因为沐柔去年就是入学了,所以她没有和司马龙他们一起去学院报到,而且现在她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办,就是带李斯去看药师。于是大家就分道扬镳了。 天涯在线书库《www.tianyaboo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