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在线书库《www.tianyabook.com》 《笔阅空谈》 原序 笔入春秋,阅行百态,空思挚智,谈尽人生。 你若问我,何为人生? 我只能回答四个字:“来去匆匆”。 我本来也不想执这个笔,去写这本书的。因为说一个故事很容易,但写一个故事却很难。 在这世间有太多的人和事,需要通过一个故事去解开疑惑,和远离迷惘了。 或许有人会如此认为,我入世未深,拿个甚么与我谈个甚么人生? 我虽无才,也未经多少岁月的吹捧,我也不过是人群中最不亮眼的一颗明星,如果你看到我这本书写的哪些地方不对或不好,也千万千万别在意,就当个顽笑去看便可。 或许在别人眼里,我是夸大其词了,笔入春秋,不知好歹。在此我要向各位郑重地说声抱歉,我引用“春秋”之词来执我之笔,所谓我要执笔去写属于世人的春秋,我也感之十分悲痛,想当年鲁迅先生弃医从文是因为要唤醒当时国人的黑暗,而我见到如今这世上虽是光明之巅,但在光明之中,却还是有很多人和事,处处见之不堪入目。我执此笔,字如千金之色,虽无当年鲁迅先生一番壮志,但我执此笔,只为世间多几番美好,别无他求,如若书中有何地方不合各位心意,望各位海涵。 倘若有人问我,何为“阅行百态”?难不成看完此书,即可能通晓世间百事千态不可?未然!真如所说,你再不用古人所论,活到老学到老了,阅行百态不过是我夸大其词罢了。正所谓,阅行百态,我是想通过此书来向各位解刨各种人生的真理,传递对人生价值的意义。 “空思挚智”,到底看完此书,是不是就可以得大智慧了呢?也未然!“空思”,放下你所有执念去看和思考。“挚智”,通过你的思考,你将会拥有这个道理,和智慧。人生苦短,何为快乐,人生之路,何为所求,人生人生,何为人生,一念长,一念短,路思路,人何为生,我写此书能给到你的只有助你看了此书,但愿能找到一片乐土,说一席话,未必能通心中之路,但说一个故事,可能会解你心中之谜,寻到属于你的理想净土。 我未必敢言“谈尽人生”,每个人的人生都来自于“不一样”的人生,所谓“谈尽人生”,只能够助你找到你心中的人生,人生之所以是人生,到底何为人生,若谈人生,我必为你步步解析一切人生,希望你看此书必能有一个属于你的人生。 人生,人生,你可知甚否? 人生,人生,你可知甚否? 白牡丹传说 你若知我,我一生已无憾…… 生于白家子孙,或许是我一生无法改变的事实。 生逢乱世,我堂堂须眉,我也却无能为力贡献一份力量于我的祖国。 家不兴家,国不报国,我这人生到底有何来的意义? 人生若能从头再来,该是多好?但愿一切都可以圆我一个美好。 (1) 我出生在光绪二十一年(一八九五年)的上海,在上海这个明里繁华,暗里充满血腥的城市,也有些见惯不惯,今日兴许活的下来,吃上一口馄饨,已是不幸中的万幸,明日谁也不晓得会发生些什么,谁又能知道谁会出现在这本死亡通知花名册上嘞? 我父亲是白起先,上海的商会主席,公董局华董,是当时大上海青帮的头,势力庞大,产业广甚,在上海家喻户晓,无人不知,覆盖着整个大上海的时代,是位响当当的大亨,可以说父亲在当时大上海的地位是无人能及。 而白家在当时的大上海,正充当着一个极为关键的角色,白家在上海的势力简直无可动摇,这也不仅仅是因为父亲,而且也是来源于祖上的荣耀。白家,一个全上海的一代传奇世家,可以说上海的天下,就是白家的天下,白家的传奇,也正是上海的传奇。 对于我有这样的家庭背景,这样的一位父亲,我固然是觉得骄傲的,但在骄傲的背后,却是满满的恨。我的名字叫白子华,小名叫小六子,或者小白子,我的母亲是十三房姨太,假如我不出生在这个家,只是一个普通的家庭里,我可以想象得到我是多么幸运,可老天给我开了小小的玩笑,偏偏戏弄于我,不允许! 当时的白家还是全上海富甲一方的世家,虽是家大业大,但纷争缭乱,各房子嗣互相排斥,也幸好我身份低微,具不受宠,才保全了性命。我自打娘胎一落,就已经注定是最不受宠的一个娃,只因我母亲是身份卑微的丫鬟与消遣的主一夜发生了感情便成了填房。 白家众子的明争暗斗,各不相容,眼看着偌大的家业究竟最后的胜利者落入谁家,迷茫的清晨和夜晚总是让人琢磨不透这白家所发生的一切。 虽然说白家众子纷争,老大的陷害,老二的逐出家门,到老三的浸猪笼,接着一个又一个的相互铲除,白家共有十四子,我就是排行十四,所以我的处境到了最后,也是相当的岌岌可危的,随时都有可能抱着生命危险。 我母亲刘氏看到白家如此繁杂的景象,生怕别有用心之人会对我们母子二人不利,于是在我三岁那年便带着我一不吭声,二不作响地偷偷离开了白家,远离了这片是非之地。 不过我一生最为遗憾,最渴望的是,我母亲肯认我,但始终未能成愿,她一直说她是我的嬷嬷,但我明白她是我娘,我却要称呼她为刘妈妈。 (2) 对于别人的童年也许是珍贵的,可我的童年的回忆,可没如此地幸运。刘妈妈见我对“戏”很是着迷,十分地感兴趣,刘妈妈又认识一家戏班子的班主,又仔细打量着那家戏班子麻雀虽小,却是五脏俱全,卧虎藏龙,戏班子虽正为起步期间,但见得很有发展前景,因此便让我步入戏班,开始发展起了我的唱戏生涯。 周师傅经常夸我天资异禀,唱功极高,可他并不知道我背后的用功。班主没有孩子,在众弟子中,我却是他唯一的寄托。班主从来没有丝毫松懈过对我的教导,我也一刻对自己的严肃没有缓和过,因为我知道只有努力,才会不负于一生。 戏班子里头的人,也都知道未来班主肯定非我莫属不可,对我期望甚高,都说我将来可以继承戏班里的一切。在我十二岁的时候,我师傅突然病逝,我便开始担当起了戏班里的一切。在对于我一生来说,自从十二岁那年起,就是我在戏班的人生走过最漫长的考验,我在舞台上挣扎,我在人群中滂湃,我在暗地里徘徊,我的人生简直就是从平庸面前踏上了奇迹。 在师傅还在世的时候,戏班还不是那么光彩夺目,暗地里无光反而是戏班的写照,可能也跟师傅为人低调有关,一日三餐还算满足了戏班子的每一个人。 但自我接手了戏班之后,却走南闯北,五年余载,凭着我那金嗓子,开拓而来了戏班的辉煌,几乎已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了,也正当那时候起,“风华绝代”四个大字一目了然地诉说着我的成就,风华绝代的白牡丹就是那时候戏台上的神话,无可超越,从那时起,我便成了那个叱咤风云的白牡丹。 (3) 十传百千,万众皆知,不仅在民间,就连宫廷也在及及遍传着我的传奇。 光绪三十四年,老佛爷听闻民间我们戏班子如雷贯耳的名气,特宣我们进宫为老佛爷她老人家贺寿。 老佛爷正听着兴致的时候,点了一出“霸王别姬”,由于戏班中没有任何一位花旦符合“虞姬”的角色,我也只能充当“虞姬”的角色,男扮女装的去扮演。也正因为那一出“霸王别姬”,老佛爷大悦,拍手叫“绝”,亲笔赐匾“风华绝代”,从此我在戏坛上便平步青云,谁见到了我,都得让我三分不可,白牡丹在今后的戏坛上可谓是要风雨可所得。 可惜,谁又会知道我的努力正是为了谁呢?当年若不是因为父亲白起先妻妾成群,子嗣甚多而不相互,各其争斗,我和母亲又岂能流落他乡,相依为命,凭着现有的一切,白家如今这番轻田薄地,想必我要双倍偿还,岂不容易?以前的苦日子也总算是熬到了头,现如今,白家也该到我这里,呼风唤雨了罢。 话说这白家确实不如从前,白起先的****,因果报应,终于中风瘫痪,然而白家十三子,最大赢家虽说是老四,但也不起景,老四夺了家产,不久因病去世,真是害人不浅,报应终究不爽,这钱财生不带来,死不带去,又何必执着于此呢?残酷,永远的是在眼皮底下看着,却无法更动你对贪念下的狠心呐! 老四是罪有应得,但这白家四少奶奶,计谋虽然多,钱财也到了手,但守得住吗?来财容易守财难,何况家大业大,不久也怀上了抑郁症,去世了,如今是白家大伯暂时看管着这些家产,等着老十四回家,也就只能是白牡丹,我! (4) 其实这也是父亲最后一口气的遗愿。当年,他压根就没看重我,如今我带回来了他没有的风光,讥讽的就是他的眼力,我才是这的主,谁也没资格! 熬过了风风雨雨,就是雨过天晴的开始,我也算是认祖归宗了,不过对于白家的老前辈虽然嘴上对我是俯首称臣,但是暗地里依然还是说我是白家丫鬟十三房的种,坏话连篇, 始终却改变不了我是十三房的事实,依然有人瞧不起我这个的身份。我心里的痛,试问又有谁人知晓? 我回来不到两年时间,父亲去世,先后大伯也去世,如今我母亲又不肯认我,反倒是成了孤家寡人了,剩下全是那些没长眼的宗亲,若白家没有我,白家早该亡了。 白家之所以能重振旗鼓,完全是因为我白牡丹的功劳。只是可惜了如今的白家,已经人丁凋落,只是我白牡丹孤身一人独撑了白家的天下。我白牡丹不后悔回来晚了,即便是白家还能认他,也已经算是十分庆幸。 我白牡丹已经今朝不同昔时,我若想得到的东西,只需要动一根手指,挥之即来,这兴许就是来自于传说中的混世魔王,叱咤风云罢。这世上只有一个白牡丹,“白先生”是我的称号,任何人提到“白先生”三个字,量是地下的阎王也得让我三分不得。我就是我,名副其实的白牡丹,大江南北传遍一个圈的“白先生”! (5) 人生得意须尽欢,可是我,却如何也欢喜不起来。 可能是因为我一睁开眼睛,周围都是要依靠我的人,却没有可以让我依靠的人,这样的孤独,我无法言喻。 我现在大概了解父亲为什么会寻找不到依靠感,要纳那么多妾了,不过也只是增加负担而已,是收容所吗? 我时常在想,当初为什么要回来,而且那些姓白的还不长眼,什么戏子,还背地里辱骂我娘,我呸~~ 每天面对这些繁杂事务,真的很恼。还是怡春院,万红楼比较愉快,就算让我一辈子躺在那里,做慈善救济那些姑娘也值,寻一片乐土,也不过此地如此。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每隔三差五忙完事务,我总爱逛属于快乐的烟花之地,不过时间久了,去也挺乏。 后来我喜欢上我一个戏迷,露水情缘,往事如昨,若不是他父亲反对,我们早该双双入对。自那件事之后,正如同一把锤子深深敲碎了我的心,我开始迷上了大烟,只要抽上那么一口,快乐似神仙,甭管甚么烦恼,烟消云散,大烟真是个好东西。 (6) 男人四十,本该是有妻有儿的,不过娶了妻又能如何?早期若不是经常去那些烟花场所,也不会出现断根的下场,种什么因,既得了什么果,我的心痛,又有谁能知道呢? 本来我也是娶过妻的人,不过不到一年之间,她既背叛了我,竟在外面偷了人,正给我逮了个正着。这也不能完全怪她,若要寻问,也终究是我的错,与她成婚半年之久,我不曾踏过她门前半步,试问有哪个女人耐不住寂寞?又或者守得住空虚?我也不动家法打她,又或何为?只是休书一封,将她打发走,也当是做了一回善事了。 我无妻无儿,白家的产业还可以托付于白家的人,可是我的一生绝学,又该传授与谁呢?难不成要我断了我师傅的香火不成? 不过皇天不负有心人,上天对我不薄,终于让我收个好徒儿当关门弟子,而且还有我当年的风范,文武兼备,只可惜是个女儿身,有些时候还真是不太方便传授身上的武功,而且人有时候也很难说的准,不动真情。 虚则师徒,实则情人,师徒恋在戏坛上是很常见的事情,不过我身边的女人,何止只有我的徒儿? 我最喜欢的人是如若,能和如若在一起,是我最大的福气,对于我的心事,她都一清二楚,对于她的心事,我也十分了解,意气相投,堪为红颜知己。如果我是一位好男人,我非她不娶,可惜我不是,我不想辜负于她。 唉!像如若这样好的姑娘,怎么可以嫁给我这样一位不正八经的人呢?有如若这样的好知己,我已经是八辈子修来的福了,不敢高攀,实在不敢。 我做人这辈子,也到了知命之年,一眨眼过去不知多少个春秋,从遭遇奔波的童年,到少年得志的青年,步步为营,也徘徊过,在夜里也曾感动和哭泣过,也害怕过,甚至有时候还想放弃过,不过这些都已成为浮云,人生不都是不知道要经历多少种酸甜苦辣咸,才能够拥有所谓想要拥有的一切的吗? 所谓知命之年,眼看着别人家儿孙满堂,而我却无个一儿半女,真个悲哀,也所谓这种了什么因,必定会得什么果,谁叫少年风流,得拿一生的风流债来偿还,怨不得谁~~ 都说大烟害人,我一生算是黄,赌,毒样样都沾,在早年,我曾赢了人家一家子的命,真是造孽,回想也许真的是报应,如今大烟抽坏了我的金嗓子,而且我还花光了我所有的积蓄,只为了这一口大烟。不管这早年如何的风光,现如今上海的地盘也不再属于我,我已经退出了商界,当了闲云野鹤,不问世事,白家宗亲本来就狗眼看人低,见我地位已无,就算狗拉屎也不愿踏我门前半步。其实我也清楚,白家人本来就不是什么货色,东西。 (7) 曾经的风光旖旎,现在的穷困潦倒,而且我一无所有,也注定孤独终老,这都是命。可我没想到既然老天还会给我这位糟老头一个如此大的厚礼,冥冥之中自有安排,我白牡丹还不至于到不得善终的地步,我还有个女儿,我跟颜素的女儿,我未曾想到我们没有了以后,她当年她还未曾嫁人,还为我生了个女儿,我很是欢喜,但心里又有一丝愧疚。 我愧疚我当初抛弃了她,她母女二人肯定受了不少苦吧,若当初坚决守候这段感情,想必一定是一个很圆满的开头,可惜我选择了放弃。 我女儿来信跟我说,明天要过来见我,我很开心,我开心我女儿还愿意来见我,明天将会是我最美好的一天,我感觉这世上的最美好的事,似乎来的都那么突然。 我老来得女的消息我想快些公告于天下,我几乎是已经迫不及待的把这个消息告诉了一直登门拜访我的那位女记者,我很开心又很激动,很快地说出了我内心深处的欢喜,以及对上苍的眷顾,十分地感动,很值得的庆幸。 可是开心的同时,很快我的心就像一盆冷水,狠狠地泼进了我的心窝,只见我那女儿一见面,坐下来没多久就问我要钱,问我有多少积蓄,可惜我现在身无分文,我拿不出钱来给我女儿,我对不起她,是我亏欠她们这么多年,我也没有尽过一份做父亲的责任,我如今我就是个废人,我已经一文不值,我的人生是有多失败。 还有一件事,更让我特别地难受,我徒儿既然在背地里跟我师妹扯上了关系,勾搭在了一块,我真没想到,我爱徒跟我师妹都选择在这个时候背叛了我。我的人生已经没有什么可以对这世上再有任何的眷恋,我的心正如那刀把我的心割成了一片片,我已经对这世上充满了绝望,试问我活在这世上还有意思的吗?到底活的是为了什么。 当年风云遍布的我,潇潇洒洒,何止威风。哪如这如今一般的我,一文不名,家国不休何为幸,以我此类共耻怜,想我这番百无一用之人,现而今却只能在家作威作福,听听唱唱小曲儿,点点抽抽那上了瘾的大烟,枉我堂堂男儿尽白白当了这半辈子的虚名,有生之年,无力于家,更无效于国,碌碌无为,实在余心有愧。 (8) 那位女记者倒也有心,在我人生落得如此下场一番的田地,既然还会时常来看我。我很感动,我说出了我一直想要说的话:“谢谢你还能来看我!” “白先生,您见过您女儿了吗?”那女记者很关切,如今看来也就只有她会是关心我的人。 我点了点头,并不说话。 “是吗。”那女记者每次说话语调都特别柔顺,这位小姑娘,我一直很是喜欢她,如果她是我女儿就好了。看她又说:“那真是太恭喜您了!” “我看过她的电影呢,姜黎黎,她很漂亮。”说到我女儿黎黎,她似乎很羡慕。她接着说:“其实我一直没跟您讲过,我也是您的戏迷,您的戏呀,我都会唱的。”我听到了这儿,我有几分心酸,还有惭愧不已。 这位女记者话还未完,她往下讲了下去:“我连载的这个报道很长,从您小时候的趣事,到您最辉煌的时期,再到现在,虽然您现在已经不唱了,可是您的那些老戏迷们,都非常思念您。所以,我今天想给我这个文章,做个结尾,您放心吧,我一定让您的老戏迷们都知道,“白牡丹”,永远是那个风华绝代的“白牡丹”。” 此时的我,百感交集,我更加觉得我愧疚于心,愧对于我所有的这一切,说白了我自个就是个彻彻底底的失败者,什么个所谓的风华绝代,什么个所谓的白牡丹,不过皆是一片虚无缥缈,令人厌倦的名号,我怎担得起如此千钧之重,我一生不幸,生于白家,更生于这个本该结束的时代。我心里在此时是多么的无地自容,实在有愧于我这一生一切的一切。我眨了一眨眼,我想把我这一生的话,赶在今天之前全说出来,也当为自己来个在这世上告别世间的辞别语吧,我点了点头,说:“现在就可以开始!” “您说什么?”那女记者有些惊讶,她说:“您想好了结尾的内容?” 我是多么期盼着早些离开这生无可恋的尘世啊,我心已经完完全全不属于这个让我留恋的世间,我心已死,万念俱灰,我发自肺腑地说:“我很不幸,并不是什么成功者,风华绝代,一阵风就没了,白白担了半辈子的虚名。我的一生,是个彻彻底底的失败者,我退出了历史舞台,是因为嗜好鸦片,抽坏了嗓子,无法恢复,如今国家兴亡之际,我只能躲在家里,唱唱小曲儿。我的师妹背叛我,我的徒弟和爱人背叛我,我离散多年的亲生女儿,今天来找我,开口就问我要钱,我拿不出,我曾经挥金如土,如今却一文不名,至此,我身边已无一人可以托赖,我的未来可以预见,我会于数年之内,孤独终老,死于贫困之中......”说着,我哀哀地长叹了一口气。 柔柔而轻轻地,我闭上了双眼,正宛如我即将要踏上我渴望的死亡之路,慢慢地离开人世。 自那女记者走了以后,我让刘妈妈为我准备一壶酒,我开始动笔化妆上粉,穿上我那件曾经成就过辉煌的女戏服,点上唱片机,即便我要死,我也要死的像个角。 “不到园林,怎知春色如许……”牡丹亭的悲伤,流露在整个大宅院之中,那杜丽娘又何尝不是像我这番苦涩呢?她竟美好结局,而我命中却无她一番完美,即便晚死也是注定痛不欲生。 我拿着一把剑,正要一试锋利。 “先生,您的酒来了。”刘妈妈这时敲了几声门,见我不吭声,便捧着酒壶,推门而进。 刘妈妈不时震惊,她放下酒壶,对我说:“先生,错了!”她走过我身边来,把我的剑放下,又说:“杜丽娘怎么会耍起了虞姬的剑呢?” “刘妈妈……”我可能是最后一次叫她了,她始终还是不肯与我相认。我试问老天为何如此残酷?我如今已是将死之人,怎还是不肯答应我最后一个愿望? “小白子……”我最喜欢她叫我小白子,可是在他人面前,却怎么都要以“先生”称呼。能在最后一次听她叫我“小白子”,我也死而无憾了。 “您又叫我小白子了。”无论如何,我总是要顾及一下她那一丝的感受,不然她会有些不安。 “这儿没人,不妨事。”我就知道她一定会这样子说的,这已是常事了。 “是啊,都没人了,落了个白茫茫,大地真干净……”我此时有些感慨她的话,回想起了过往的辉煌,又细细回味如今这番的冷冷清清,我心犹寒,红楼梦上说的似乎真没错,好一似食进尽鸟投林,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人去楼空,早已物是人非,山长水阔,各自为家。 “小白子,自打你落了草,第一个看见你的人是我,我打小就看着你练功,看着你功成名就。我看了,看了你一辈子。”看着刘妈妈说的,我知道她以我为荣。 “孩子,我了解你的心思,你是一个角儿,就要知道什么时候该谢幕了。”当我听到刘妈妈说了这些话,我心泪自流,感动不已,一直没想到,最后最了解我的人,竟是刘妈妈,我一直想叫她“娘”的刘妈妈。 刘妈妈拿起杯子,从壶倒往满一杯酒,将递与我,说:“小白子,来,喝了我手中这杯酒。” “刘妈妈,酒苦。”向来觉得酒甜的人是我,可我也怎么都觉得此时的酒既是苦的,我心在痛,真的好痛,我没想到我这么多年,既会流落到这番地步,生活充满了不尽的背叛,整天嘴馋的离不开可厌的大烟,贫穷潦倒,一事无成,一无是处,我尽不住是什么勇气让我坚持如今,如何活下来的。 “听我的,用剑。”见得刘妈妈忍住了眼泪,还微笑地看着我说。“不好看!”我知道她的心在此时此刻是特别痛苦的,但她只是不想让我看到罢了,她是在逃避她的痛苦,想着能够让我走的安稳一些...... 她转身走了,我知道她在背地里擦着眼泪,伤心欲绝。 我端起酒杯,跪在了地上,重重地向她鞠了个躬,我说出了我刚想对她说的话:“刘妈妈,没想到,最后最了解我的人,竟是刘妈妈你。”我喝下了这杯她递给我的酒。她的养育之恩,我这一生是无以为报了,只能干了她这杯酒,就当是还了她的恩情了。 那一晚,很平静,只有一刹那的玻璃声碎碎作响,不过也只是细尖的啪了几个节拍,并不是较大的动静。 在次日,有人经过我的房间,闻到了血腥味,才发现,我已经自刎了,这也算是给了我一个解脱...... (9) “卖报,卖报,最新消息,昨夜凌晨两点,白牡丹服毒自杀......” 不是自刎么?怎么是服毒? 一位卖报的小伙,高举着报纸在街上狂跃大喊。 一位老人买了那小伙的报纸,仔细一瞧白牡丹自杀的那篇报道,惊惊地说道:“这不可能,绝对不可能,好端端的一个人,白牡丹怎么就自杀了呢?” 白牡丹为什么自杀?究竟因何而自杀? 议论纷纷,皆是死因不明,谁也不晓得他好好的一个人说自杀就自杀? “白牡丹自杀事件”轰动全国,当时是民众高度关注的话题。 在戏台上,那个永远都夸下海口说:“我不为什么,只要一句不负人生。”震撼全场的白牡丹,享年五十四岁。而“风华绝代”也正可谓是白牡丹在世人的眼里,当之无愧的名号。 有人说:“白牡丹的一生,已经不负于他的人生了。” 但白牡丹,真的不负他的人生吗?想来,也未然罢! 而问谁,又何尝能知晓白牡丹心中的痛呢? 正所谓,这白牡丹最想拥有和得到的亲情,谁又岂是能够给得了他的?这是白牡丹在后来的一生当中最遗憾的希望,也是永远都无法改变的命运和想要看到的结果,甚至白牡丹到了死的那天,相信是无人能了解他真正的可悲,还有他心中的可叹的,凡是他身边最亲的人,竟要么嫌弃,竟要么背叛,竟要么于他躲躲藏藏着他,他的生命中所缺陷的亲情的渴望,永远皆以他远远无缘。我们难以想象,白牡丹对于亲情的瞻仰是多么的诚恳,而他在生命中一丝一毫的期许始终未着结果,更是白牡丹当年的风华绝代,尽到了晚上之是,却过着穷困潦倒的生活,这可能是他一生中已经无法弥补的创伤,一朝扬名立万而挥金如土,一朝却失魂落魄而贫困晚年,试偿想,曾几时,又有那些人这番受的折磨?而在人的一生之中,没了亲情,更没了一切的一切,甚至还没了可以在对于国家有一丝一毫的贡献,人生如此,莫过哀亡...... (10) 所谓人生,只要活着就必然会经历跌宕起伏,绝非会一贯的一帆风顺,但我们能够做的只有上顺天意,下顺自然。无论遇上什么人,或者经历了什么事,这也并非是我们所能预料的,不过可以敞开心怀,不为世俗而污染了本心的颜色,避开一切对你怀有恶意的迷茫。曾经的挥金如土只是子虚乌有的风光,而如今的一文不名纵然望去,也无非是人生的一场梦幻泡影,可谓人生恐慌竟是自我心魔,关己则乱,在意不切苦涩既是不甚痴冤,放下持有本身俗物,远离欲邪生孽之躯,当得实在,人生本为虚,何必看之愚重,早脱尘世之疑风才好。 白玉情缘 你似乎显得在夜灯下很明亮, 那透着一阵放纵的风, 宛如回返在一缕皎月的晶莹, 那是,一种召唤, 依然眷恋那一次沉醉的初见。 如果那冬是透过心的冷, 你是沉湎在这一丝热茶的暖香, 人生若只如初见,那无暇的夜晚, 不尽在无邪的欢乐。 可惜,我们,两个世界的存在, 不一样。 我喜欢那一夜的奔放, 轻柔的歌,是春雨的情, 一丝丝在朦胧的怀抱中洒脱的云彩。 一缕缕看似那晨曦给予花蕾的朝露。 我只贪,夜在微笑, 我只念,夜太短暂, 那一夜,静悄悄,漫步在昙花的愁, 那一夜,宛如梦的边缘,叹那温柔的影, 你是一面镜,我只爱你那一刹那的时光。 (1) 都说女人,是这世上的****,不会一下子就把你抽干了,或者伤害了,而是日久积累渐渐缓慢而行,是连本带利,果然没错。 当你沾染上了所谓的女“色”,不管能花掉多少银两,也解决不了你身上已经开始不定期发作着毒素,因为你根本没办法去制止它让你有意识的不去继续扩散你的身体里的每一个部位,甚至你的神经。 当然啦,你若能够预制得住它不去发生在你身上,除非你完全已经被一定的经历所征服,才能练制而成百毒不侵的神功,否则你一生都会不断地产生这样的毒素来强烈的威胁到你的“身心健康”。 然而这也不能用“身心健康”四个大字来评价一位男人到底健不健康的标准定义。其实对于读书生而言,的确是在心灵上是不健康的行为规范,但这对作为一位男人而言,谁又能保证把持得住这心灵反应呢?不可能罢…… (2) “色”字当头一把刀,男人若不“色”,何以彰显英雄本“色”,不过始终是男人,若说自己不在乎女人,甚至戒了“色”的,都断然肯定他就是一位伪君子,其然不假。 反正,我三天不开荤,我是非常难受的,这好像也是所有的男人都怀有共同想法的吧。必然,只要粘上了这个“色”字,无论你想使用什么办法把它撇开,几乎是不可能的,因为你已经中了传说中的情花毒,深入你体内的骨髓,占领了你前所未产生的肮脏思想,你已经成为了男人的放“贱”团队的其中一个“贱”货。你若说不去想,那你就是等于在欺骗着你自己的精神领悟。 有些逝去的时光,可能不需要想起,但也永远绝不会忘记,一个人,一件事,经历过,就是刻骨铭心,那是一辈子。我也从未放弃过心中的那份理想,不过还是原谅我这一生不羁放纵地爱自由。 或许,从前是因为我不相信有一见钟情这一说吧。所以缘分,特地给了我这么一次机会,来考验我信不信! 也都说,人生若只如初见,我很喜欢听你第一句话问我:“来自于哪里?” 我不知道这算不算是幸运,如果遇到了你是一个谜,大概这世上也是一道很美丽的答案嘛。 很期待,能多见你几面,梦落那等待的灯火阑珊,你是那番的可爱,我不得不承认我已经着了你的魔,那个所谓的“心晴诺言”…… 我这个人,从来都是感情失败者,面临的一段又一段的感情,注定没有好的结果,一次又一次皆以失败而告终,我是一个不擅长恋爱的人,当然,我只会以祝福的方式去祝福一位又一位的前任幸福美满。 直到我遇上了你,我不知道这算不算是一种让我值得相信的爱情,让我体会到了一次有“爱”还可以存在人间的甜滋味。你是一位多么特别的女人,虽然说我跟你只产生在“利益”关系的方面,但我知道我白玉这是在干些什么,我们这本来就是属于在两个不同世界的人,即便会有结果,也终究不会长久。 (3) 我大概永远也不会忘记,我跟你之间发生的那些点点滴滴,特别是跟你第一次在那刻骨铭心相见的地方,那是在一条我仿佛回到好多年以前,经常出入往西直走的一条街道。 一直以来,我都非常向往,格外地怀念,和喜欢这里的一切,这种古朴的街道,在我的脑海里竟是唤醒了我当年美好的回忆。 在多年以后,我来此故地重游,还是依然如此番带有着那熟悉的滋味,我也时刻不敢忘记,跟你一起经历过属于这里的一切的一切。 “心晴,这么多年过去,你过得可好?”这里还是我们的这里,可你却可能再也不是以前你了罢,早已成了物是人非。可瞧得这儿的邻里之间,依旧还是那番的亲切,她们每到了傍晚天气燃热了,大伙还仍然总是爱出来巷子口吹吹风,玩玩手机,聊聊天的,身上穿着还是一番的靓丽,诱惑的身体也简直还是一样的秀色可餐,但凡来这里的男人若不流口水滴破了自己脚指头,都很难说得出自己来到这儿逛过这儿的人间天堂,仍旧还尽是那番的陶醉。 关键是这儿的人与人之间不会像外面那世界一番的冷漠无情,当有人走过不管认不认识,都会很热情的邀请你到寒舍内玩会,虽然说来到此处的人大多数的确是来找找乐子,但见得此时此景,我犹如沉思我们的当初,我想跟你说:“心晴,若我们此时再次在这儿相遇,你会不会还记得我?” “昨夜小楼昨夜梦,北风小巷春烛尽。燕飞枝头花嫣语,金做名苑凤霓裳。”你总说我为你做的这首诗,正如你一生从来没有过的将来,我几乎也无法忘却我跟你第一次的温柔。有时候,我会不断地在想,如果早点遇见你,该有多好…… 我是一位放浪不羁的人,玩世不恭,我所经历过的场所,已经不再需要人超越那一份想象。假如能早些遇上你,我想我们的缘分会不会可以早些获得多一点点的美好,至少不会在时间短暂的同时留下那么少了几分的遗憾。 我走过了我们曾经第一次相见的地方,我不知道现在的你是否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的那一晚,反正我不会忘记。那是在一个北风划过一座城市开始逐渐沉睡的夜晚,寒冬是一个多么令人恐惧的季节,我还是跟往常一样从那儿经过,这也许是我憋了几个月的气息喘不过来的冲动。 那一晚,你穿的是白色的棉衣,很朴素,没那么妖艳,感觉好像一位清纯的少女,白嫩嫩的肌肤与那白色棉衣的搭配就好像那白雪公主一般,我是从没见过你,应该是新来的,你反而让我觉得你是这世上独一无二的靓女。 我是被你点燃了我澎湃的激情,那像在身体里的一股热血,正蒸发而起的快感。你的身体尽是那般的迷人,看着那如一条纤绳而晶莹剔透的细腰,那双白皙无瑕的美腿正不知手只要轻轻一滑便可破了一番的柔软,在长发飘飘如下,那翘起还有点肉感的臀部,简直是任何一位男人只要不是眼瞎,都会被蛊惑得在一夜之间连骨头都未必剩得了几支。 幸好你还穿着一半的上衣,你就如此般的躺在了我的前面,我已快禁不起那一刹那的煎熬。那一晚,虽然时间短暂,但我至今想起,我都还历历在目,那时候甚至有种想娶了你的冲动。 你就是这番的楚楚可人,惹人喜欢,假如不是不同一个世界,我也没必要纠结你我之间的界限的问题。 (4) 也许每个人都有一场繁华的世界,尽管各路不同,但既然缘分能够让我们彼此相遇,已经是上天给的最美的恩赐了吧。 我不是留恋了什么,也不是未必需要表达些什么,我只是为了叙这一刻的回忆,那是从来没有过的柔情,它是甜的时,蜜的光,是延在那冬夜挥洒过去的流星,仿佛是春的秘密,在歌唱着那一丝梦的沉香。 我也不晓得我静悄悄地从哪些时候开始,在这不知不觉间,你尽闯入了我的世界里来。这绝非是我,迷失在远方的乡野,而那一片匆匆的距离,渐渐地是随着在那迷恋的脚步声,是轻轻而步入那人间的天堂,我似乎已经遗忘了这一切是不是平静了,就在那一刻的温馨。 自那时候起,自我第一次与你在美好的欢乐之间有了开始以后,魔障了我所谓的愿。你正是那黄昏落下的夕阳,宛如交集在春的点燃。我很期待,你是那唯一灿烂云彩的笑,你是南国融化的烟雨,浮现起了一缕缕的情,漫漫而悠长…… 我就在这,撑着一把洁白无暇的伞,彷徨着过去,我有太多关于你的一切,属于我们的时光,以及回忆。而我们,还是我们每次相逢的小巷,可你是否还在? 我就喜欢你那即便穿着再普通不过的衣服,也显得很有气质的身材,我宛如还在往事如昨发生的一番模样,特别是你那美妙动听的声音,还是在我耳边轻轻地越过…… “我是心晴,你叫什么呀?”我正跟你在屋檐里,摭着灯光下的温情,我们的影子竞是漏出了那番具有艺术精髓的灯影戏。我抚摸着你那略有丰满的凸乳,身体上的切磋既是如此番的娇美,令人不可描述,在这速慢有节精美的细动作中,我不禁在人间蒸发中走上了一回极***,简直是绝伦之境。 (5) 你总是说我很能干,可以为你变诗人,也可以为你变超人,正好像我给你写的这首诗,就是一个完美的例子,“一寸光阴愿昙花,似雾烟雨尽茫茫。对月清晨方又醒,只叹人间各不同。” 没错,我正因为有了你,我的日子才有了不孤单,甚至我在后来的很多个晚上,我都曾在想着,你当初为何无端端地要离开?自从那以后,再没有过你的温柔,我是那番爱你的人,你怎可离我而去? 我穿过了我们相识的那一条街道,往着我们在一起生活的地方而去,这又是一段美满的回忆。 还记得当初我跟你说过的话吗?我说:“心晴,你跟着我吧?”那时候的我们,是多么的纯真烂漫啊,我本以为可以凭着我可以给你想要的,你就可以对我不离不弃了,可最后我没想到,你要的不是我能给你的这些。 我们在不禁彼此的夜晚,享受着皆是我们不尽活在快乐中的怀抱,我与你在我们一起共度缠绵的时光,我不时不刻都在怀念当初我们经历过那点点滴滴的那一瞬间的光阴。 “心晴,你就在家便可,有我白玉在,我养你。”每当我回想起了这句话,我都时刻地在不断去感慨着我们当年一起走过的每一道的精彩。 或许是我太过于把这一切看成如此地完美了吧,不过跟你在一起的那段时日,我想我这一生都铭记于心,那时候的我们,正如同那春天一片漫天飞舞的落花,那酒杯中闪过在田野里的彩虹,我们那时候的丝丝心动,徒留在梦的芬芳。 我是种了你的魔咒,哪怕我们的爱有些时候会有阴雨天的撼动,我都是给予你阳光的主宰,你是我飘然在心中的宇宙,我离不开你,你也离不开我,我中有你,你中也有我…… (6) 我们的曾经,到底是否有过曾经,我已不知当初你那所谓的选择? 我走过我们待过的地方,我想起了当初,若不是我跟你说:“心晴,我们在一起吧!”我在想,我们的故事会不会就没有了以后了吧! 你永远既是那个从来都将心事憋在心底的人,正好像我跟你当初,我若没有跟你说了我的条件,你也不会跟着我住在了一起。又好像当初,我若没有说我们两个在一起,我们的一切的一切都不会有了发生,再不会说有了这后来的后来。 还记得我和你在那巷子里头最后一个夜晚吗?如果我没问你,明天你要去哪里?想必你也不会说出你的何去何从了吧?而你从一个区又跨向了另一个区,从微小的街头一下子转行到了偌大的会厅。 我记得我当初是跟着你,你到哪里,我就玩到哪里,反正我一生只为了你。我还很清楚地记得,那一次的情景,当你不愿意被人欺负的时候,我义不容辞地走过来,一拳打了那个人。就在那时候,我跟你谈了条件,我说我养你,你跟我好了。而你也只是需要好好待在家里,偶尔为我做下家务,或者无聊时候,去哪逛逛便好。于是,你答应了,你搬了行李,住进了我家,我们在一起,确实是合了你我的意。我们每个晚上,都过得很是刺激,一张床被两个人睡,我们尽在那里,尽情地玩闹,尽情地翻来覆去,我和你过得日子,就算是童话里的故事都没我们两个人一样的精彩。 可能你觉得,我们的关系不清不楚,我既不是你男朋友,你也不是我的女朋友,我们虽然也过了一年多,终究你选择要走。那一夜,我一个人无法入睡,因为少了你陪在我身边,我已习惯抱着你睡。 (7) 我打了无数遍的电话给你,你没有接。 我走遍了你经常去过的地方,我也寻不着你。 我有点惊慌,我在想,你是不是又回到了你过去那个巷子里了,在那一条街道? 不过,当我找过了那里之后,我还是并没有找到你。 我曾经听你说过,你是湘妹子,是衡阳人。我猜想,你肯定是回家了,我又开始踏遍了整个衡阳,而且一来便是半年之久。 幸运的是,我没有放弃,就在你家附近的那家超市终于让我偶遇到了你,这是多么走运的一件事情。若我没能坚持下来,我绝不会有这等庆幸能和你见面。 你感动了,其实我也特别感动,我都有些想要放弃了,可是我没有,我也不知道是什么让我坚信我一定会找到你…… 我白玉除了你,我从来都没有这番冲动过。当然,我也没有冲动的机会,因为只有你,才是让我值得冲动的那个人。我不在乎你做过什么,也不在乎你什么身份,更不在乎你经历过什么,我统统不在乎。 我高兴的是,你能答应跟我在一起,反正不管如何,只要你能跟我在一起,即便你让我怎么着,我都听你的。我只知道我不能错过你,失去你,不能没有你,你就是我的唯一,任何事情再也不能让你离开我。 自从那一次之后,我说错了话,我就再也不会对你说,让你伤心的话。不过,你如今已成了我女朋友,我想你再也不用特别地在意身份,还有关系上事了吧…… (8) 我们过得很幸福,也十分地甜蜜。你总是说我一看到你,就好像马上要吃了你一样,说我好“色”。我也总要反驳你说:“你再看我,我真会吃不消的。” 我从不让你去找工作,当然你也不需要工作,因为有我养你已经足够。在平日里,若没什么事,我总爱一下班就飞回到了家里头,特别向往着回家,因为有你煮好了热乎乎的饭,还有那美味适口的菜,暖暖的很温馨。特别是我一看到了你,我就特别的精神倍爽,你总是那番的迷人,越看越觉得性感,我实在无法忍受我那一直被你蛊惑着我的心,无法解开我尽被你灌的一肚子的迷汤,我对你竟是爱不释手,又是如痴如醉,我竟不知我自己到底该如何一番的对你疯狂,甚至有时候我会不经意地对你说出我的心里话:“心晴,你咋整得如此红颜祸水,我真担心有一天我若是“精”尽人亡,你该怎么办?”你总说一声“呸”,然后瞪了瞪着我说:“活该你“色”~” 回味起记忆的那道深处,追溯着我们的过往,我们以前的日子尽是何等的欢乐呀,我现如今仍旧感叹着我们当初的年少,那不禁岁月的仓促,我们虽说已经不再当年,但我每当回首我们的往事,却还是少不了回头微微一笑。我们有过的喜,也有过的悲,还有过的忧,甚至是有过的痛,我们的生活多彩缤纷,我们尽如那连续剧中讲述的男女主角那番情比金坚,不负韶华,正谱写着罗曼蒂克另一个版本的爱情故事。 “心晴,你是否记得当初你许下的诺言吗?”简称“心晴诺言”,你说过你不会离开我,可是你到最后却还是一声不吭地就留下了一封信,你还是那番的狠心选择丢下了我,坚决地离开。 你说你放不下你心中对世俗眼光的看待,像你这种女人,怎么也配不上我这番溺爱。你说你鼓不起那份勇气,去面对与我在这世上的真爱。若当初,我能够明白你心里的苦,怎么都会尽我所能去跟你一起阻挡这一切好像恶魔一般的世界,不让流言蜚语将我们这番的相比抹杀在透风的保护墙上,占据了属于我们两个人的时代。 我漫不经心的步伐,走在我们最后一个晚上散步的地方,我徒留着那一晚的遗憾。其实,我早该明白你是话里有话才对,你说:“阿玉,谢谢你这些年的不嫌弃……”我若能一早察觉到她有要走的想法,我在想我会不会能够让他不要走? (9) 这世上,想必我就是那个最傻的人吧。 这么多年过后,我却始终怀有对你的遗恨。 看来,我是这辈子只能每当想起你,便也只能拿起我跟你唯一拍过的合照,才能睹物思人了。 我的心,自始至终都在你那儿。我妻子与我结婚了这么多年,我都未能说服我自己,对她好一些。 “心晴,你在法国,过得还好吗?”我现在只想知道你在那边的生活过得怎么样?到底是好,还是坏?我就只有这么一个念头了。 在这数不尽的夜晚,我无时无刻都在做着同样的梦,梦见的是我们以前的日子。我几乎是终于相信,我们当初的最后那个夜晚,你对我说过的话了,你问我若这世上有时光机,该有多好。 反正我现在的时日已经不多,看我满头白发,一脸皱纹的模样,既是如此般的沧桑,我已经到了耄耋之年。我这一生,最大的惋惜就是没能跟你在一起,而我这一生,最大的罪过,就是瞒了我妻子一辈子,我从来都没给过她想要的幸福,我爱的人却一直都是心晴,我放不开我对心晴的心结,我放不开她,请原谅我这么多年来的自私,请恕我这么多年——无罪…… 我仿佛在这一刻的眼前,看到了心晴的出现,她还是一点没变,依然还是那么的青春年少,美丽动人。 我累了,真的很累,我躺在了海边那似乎隔离了人群,又有一丝安静的沙滩上,我闭上了眼睛,安祥而沉睡着宛如在做着一个很长,很长的梦…… “心晴,我好想你……” “阿玉,我也很想你……” 我殊不知所谓的“缘分”,竟是这般的“可遇不可求”的么?缘份这事,若能不负对方已经最好,如想去不负于此生,我想实在太难的吧。有些人,奢求不了,有些事,也奢求不来,如若注定已是匆匆过客,即便做何改变,也是无法强求,一辈子错过了,便是错过了,当错过与遗憾达成了共识的时候,那已是于事无补的一辈子,那是错过的一生,一世。 (10) 匆匆人生,一切皆缘起,一切皆缘灭,所谓的缘浓缘淡,又或缘聚缘散,其实并非我们所能掌控,而我们唯一能够实现,唯一能够做得到的,只有在因缘际会的时侯,去好好的珍惜那份短暂的时光。 可以相识,既是缘分。可以相念,已经不容易。可以相爱,更是不可求。可以相思,便是人生最难得的一道风景。 一辈子说长不长,一辈子说短不短,若能将前者的遗憾,去改变对后者的弥补,那会是一个如何幸福的一生。 人这一生很无奈,能够相爱的,不一定可以走向美满,但最终在一起的,却只是能给予你生活的那个人。 所谓的爱情,假如能经得起一切风浪,那根本不算什么。能成全自己心爱的人,希望他今后能好好生活过日子的人,必定会是另一个最值得怀念于一生的人。这才是爱情的真谛,舍去爱情的不完整,让纯洁去写真永恒的评价。不求这一生能美好,但求这一生所做的一切,尽是那个无怨无悔的忠爱。 小珊之墓 蒙于持恩,济于着恩 斯约如许,末衷拙施。 魁宇悠悠,我为悴怀之。 寂姬冥冥,何唯所欲兮。 潇潇暮雨,咋回徐春,将随徒故来? 川川卿尘,那堪忧堰,逐待归春矣! (1) 小珊没有名字,甚至连她爹娘是谁,她都无从知晓。 小珊只是记得,自打她懂事以来,是爷爷在大海边将她捡回来的臭丫头。小珊这名字,也是爷爷给她起的。 小珊很乖巧,从来都让爷爷省心,在这世上,估计再也没有跟她一样如此地乖巧伶俐的孩子了。 小珊只有爷爷一个亲人,与爷爷相依为命。爷爷是这天底下最好的爷爷,跟她最亲,爷爷就是小珊这辈子唯一难忘的亲人。 可惜这好景不长,老天尽给小珊玩了个捉迷藏的游戏,从此她爷爷便不知所踪,而小珊也自那以后,过着流浪街头的生活。 小珊这辈子都不会忘记她爷爷在那天所发生的情景,那是在一个暴风雨来临的前期。既小珊在前天晚上已经梦到了她爷爷定会有意外出现的预兆,但是她爷爷却执意要去钓鱼,小珊连劝阻的机会都没有,只能眼睁睁看着爷爷就这般的一去不复返。 (2) 这世道,本来就只有黑和白两种颜色。似乎白色能够出现,倒也是一个千载难逢的时候,然而在白色的清闲之下,黑色从来都是作为阻挡所谓一切正义的向往,那个来自于邪恶的力量,是称霸在了这世道上的戾气,已经无法圆满。 当然,在面对着像小珊这样的小姑娘,无论如何,只要是开个好价钱,绝对少不了小珊身上的这块肥肉不被大卖。而微不足道的小珊,又怎么可能逃得出这帮贼人的手掌心呢?可见得了躲在暗地的角落里那一层层数不尽的贼人那闪闪发光的眼睛,正好像饿狼一般,目不转睛地盯着小珊不放,可以想象而出,这个世道竟如此阴暗无比。 小珊是被人打晕,送去满春楼的。不过小珊暂时很幸运,由于年幼,只能在满春楼上养着身子骨。可这并不是代表着小珊已经安全无忧了,待小珊成年,一样得受罪。 那年的小珊,才八岁…… (3) 时光荏苒,岁月如梭,这时间就仿佛只有一眨眼的功夫便过去了。小珊也长得越发水灵,惹人喜欢,眼看着小珊就要马上长大成人,而在这满春楼中所要承受这一切的痛,终究也即将要开始,小珊的命运正犹如那一瞬间的蚂蚁,是生是死还得凭别人抉择,想与不想让你死,又或者活着。 其实,小珊是可惜她的生命,她也曾有过几次自杀的念想,但看到自己年纪轻轻的就这番死去,实在不应该是这样的结果,她必须活着,才能知道后面是否会有不一样的奇迹将会发生。 她看到过这世间有太多的不可思议的事情,难以置信。有些人拼命着想活着,最后却与这尘世终究无缘。而又有些人一路在寻死,只是他未参透生命中的意义,其实在生命的另一边竟是另一番的精彩。甚至还有些人,今天看起来还好好的活着,明天无端端的就死了。这生命诚可贵,小珊的人生还没开始,她不想死,只想逃出这满春楼便好。 小珊在面临着几天之后,看着自己就要及笄之年,十五年华,小珊这心里是极其恐慌的。若要逃,这满春楼内外哪一处地方是适合逃脱的?紧见得,那小珊花了很长的时间去思考,也未得有一个满意的结果。 而老天是开眼的,只要你不甘心在此,必定可以协助你逃脱这暗无天日的地方。小珊也算是得了老天的庇佑了,既然不知从何处得来一套男人的衣服,把自己弄得一身酒味,再加上那添的密密麻麻的满脸假胡须,装得倒也有几份相似于男人,偷偷得溜了出去那满春楼,终是得到了解脱了。 (4) 小珊虽然是逃出来了这满春楼,也得已了解脱,不过她对所谓的所有这一切甚么都不懂,基本温饱都难以解决,依然是徘徊在不尽人意的生活当中。试问这世道,不知如何生活的人,又能几个呢? 就在这望却在无边无际的茫茫星夜中,那一片繁海尽穷,美不可及,但又怎及能够饱餐一顿呢?小珊依然还是小珊,不过如今只想有一份安安稳稳的饭可以吃,安安稳稳的床可以睡,她已经不能尝尽在流落街头的苦滋味,也似乎不能再尝尽这世间所有的一切不该由她所承受的痛苦,而在此时的她也只想着能有一口饭吃,有一席床睡觉便已是足够。她不敢想远,也不愿多想,因为无法奢侈的事物,即便想去斟酌,也是不可能的,不实在,也不现实。 小珊还算是很开朗的,老天也很愿意助她一臂之力,像她手无缚鸡之力的女孩,老天又怎么可能不去可怜她呢?正所谓上天有好生之德,每个人若是心有善念,必得老天庇佑。命运坎坷不要紧,重要是你能保持一颗向善之心。曾经的小珊就连看到一只鸡任人宰割,她都感觉伤心难过,如若这样的女孩都不能有个好的去处,那也算是天无人情了吧? 人在做,天在看,小珊的命运不该这番绝的,就在小珊饿晕了在街头的时候,被一位好心人所救。小珊的命运自那以后,便总算是有了个落脚的地方,因为那位好心人是一大户人家的家仆,而且还帮她向主人求情,将她收留了在府中,给她谋了份差事做,小珊也算是有了个着落了。 (5) 王家,在明地里的满口仁义道德,但在暗地里尽是肮脏污秽,善而无道。 小珊刚开始还是觉得自己待在王家是幸运的,因为王家这一大家子人,个个皆是积德行善,菩萨心肠,乐善好施,能服众人,而且正堂有匾传着四个大字“行善之家”。在小珊看来,这王家倒是个值得这辈子所待的好去处,善道于人,大悲无价。 不过这想法也只是片刻残留一丝的心动罢了,这一切的一切尽是自欺欺人。见得有一日,小珊在这王家发现了王家这一家子一个天大的秘密,实在令人心寒,其实这王家尽是打着一心向善的幌子,不过也只是为了“行善之家”这块匾仅此而已,徒个名声永恒,而这所有的一切皆为虚幻,竟是带着假面具而掩人耳目,正打着假慈悲的名号,着实不值一提。 所谓的王家,个个狼子野心,为了不让别人知道他们这一家子这这年头做的丑事,欲盖弥彰,挂的既是行善,实际上却做的尽不知多少坏事。比如贩卖人口的勾当,勾结官府撑腰制造冤假错案等等罪行累累,尽还不提那别的咄咄坏事,简直罪恶滔天,罪大恶极。 而小珊因为偷听了不该听的事,尚已被人发现,所以小珊必然在后来是会引来了杀身之祸的。起先王家人必未不打算杀她的,看她不过是个丫鬟,反正她也没甚么证据,兴不起什么风浪,无惊不恐,并未做何理会。 不过偏偏那王家五公子,生来就是个风流种,家中已有了夫人,还整日里沾花惹草,倒是在外也就罢了。然而那王家五公子却尽看上了小珊,对小珊是日日夜夜得逮了个不放,但小珊已经看透了王家这种作恶多端,罪恶深重的诸多恶行,又岂是对这王家的五公子怀有一丝一毫的好感的,尽当那王家五公子就是个油嘴滑舌的登徒浪子,王家没一个好东西,小珊打骨子里头的瞧不起。 确实,王家人都是恶贯满盈的贼,而则那王家五公子更是一位名副其实的采花“贼”,这位王家五公子是小珊这辈子都无法原谅的人,就是这位男人,“王家五公子”,令小珊这一生,这辈子都觉得恶心至极的人。王家五公子是一位连禽兽都不如的杂种,他也的确是杂种,他娘年轻时候听说跟不少男人混过,最后不知是怀了谁的孩子,才决定嫁入王家。这位五公子一身骨子里没留下什么优良传统,尽留了他娘一身骚味,尽会知道勾三搭四,在外面听说勾搭了不少良家妇女。那王家五公子,确确的来说是五少,见得追不到小珊,方而强行霸占了小珊,这是小珊这辈子也不会原谅的人,他就是王家的五少。 害怕什么,将来什么,小珊终究是怀孕了,怀的是王家五少的孩子。却问那王家的五少夫人,岂能是容得下小珊的。而像小珊怀了孕,又弱不禁风的女人,又怎么可能抵得过这王家的五少夫人的来头呢,既只需一个手指头上的事,便可决定了一个人的生死,更何况小珊还是之前就在那王家留过案底的人。 (6) 小珊是被逼的,她已经流了产,但为了保命不得不落荒而逃。 小珊已经被王五少夫人动用了整个王家的势力,来解决小珊的了。小珊在此时已经是走投无路,既上天无路,下地也是无门。 尽管小珊怎么逃,若能逃得出王家的手掌心,即便不死,也会是半死不活的了。看着小珊身上的一道道伤痕,更是那脸上的烫伤,多么美丽可爱的小姑娘,既被折磨成了这天底下最丑陋的女人了。 小珊是靠着聪慧和机智逃出来的,小珊不怕风吹雨打,电闪雷鸣,风雨交加,即便是累垮了,她也要打起十二分精神来坚持跑到没有王家的势力范围。 小珊是遍地逃脱了王家的魔掌之中了,她在一个很安全的村口,怀着一份安心躺下了地上。当小珊醒来的时候,她望着周围的环境,她还以为自己已经到达了天堂。小珊仿佛是在她小时候跟她爷爷住的地方,既是一模一样。 小珊突然有种想哭的感觉,她特别怀念小时候跟她爷爷的那段日子,是多么的幸福呀,无忌的童年,慈祥的爷爷,可她再也回不去了,只能是偶尔做下白日梦,可她的白日梦也只有这般简单了。 “你醒啦~~”很和蔼的声音在小珊耳边经过,小珊看着一位老婆婆手里捧着一碗汤,从她身边走来。“你一定饿了罢,趁热,把汤先喝了吧……” 小珊好久没见到有人对她这么好了,小珊很是感动,差点流出泪来了。小珊这辈子除了她爷爷,想必对她好的,就只有这位刘老婆婆,还有一位刘老伯伯了。 小珊在这户老人家中,过得很开心,也很充足。老婆婆,跟老伯伯没有女儿,而小珊也差不多正如他们的女儿一样亲密,三人过得生活很是自然,而也十分地自在。 可这小珊的命,正如草芥一般,根本不值银两,也只有昙花一现如此可怕。如果把王家人比作权贵中的金牌,倒不如说他是禽兽不如的恶魔,即便是恶魔也比他们好多了。 王家人到底是处处都是眼线,想找一个人,几乎是轻而易举,易如反掌。殊不知小珊到底是八辈子经历了什么事,着了什么人,竟要遭受这等罪孽。小珊终究是躲不过这场劫难,活活的就这番被王家人活活的打死,享年不过是十八岁不到。在小珊的一生当中,残酷的命运对于她而言,都太过于不近人情了些了。她也不过是这世上最不起眼的小角色,竟不知这世道尽是这般的无情,皆是如此之无耻,实在令人心寒齿冷,颤恐抖惧。 正值青春空年华,生如残花秋问莎。 (7)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刘伯伯跟刘婆婆似乎已经习惯了他们的石磨盘能自动磨豆了。 那还是在一年之前发生的事,正因为他们曾经救过一个人,所以现如今好人终得好报,只是这福报似乎来的有点大了些,倒也算得惊奇。 其实那刘伯伯,和刘婆婆这一生没想过要得到什么恩情能报。两老曾经做过的好事,不计千万,以善为人。若说起小珊,却是他二老见过最难得的报恩人,他们这辈子都难以忘记小珊为他二老报恩的那些事情。 还记得那一晚,小珊一身白衣,乱糟糟的头发,还是一脸伤痕的模样,只见从天而降的情景。小珊很激动,告诉他二老说:“刘伯伯,刘婆婆,我是小珊,是来报恩的,你们不用怕,这些帮你们磨豆的,都是我的小鬼,曾经多谢你们二老救了我,救命之恩,没齿难忘。” 看得刘伯伯,和刘婆婆自那以后,便打消了害怕的念头,也不再产生请任何道士或大师降魔除妖的想法,心里见得是踏实安心了许多。 刘伯伯和刘婆婆见得那些小鬼,每夜都在此处助他们磨豆,也是辛苦。二老每日都准备好了酒菜,送去磨豆房,供那些小鬼吃喝。而在第二日清早,二老来至磨豆房,酒菜一丝不剩既是光光,并且磨出来的豆浆堪比以前精致了很多,生意也逐渐大卖。 (8)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过去未知个多少春秋。 曾几何时,二老已不在听到那自动的石磨盘“吱吱”作响。 刘老婆婆和刘老伯伯很是担心小珊的安危,小珊是不是出了什么事情了,小珊生前没能过上一天的好日子,而死后难不成还让她不得一日安宁么?刘老婆婆跟刘老伯伯两老没有一日,不在向着老天祈求,望着老天是否能放过小珊,千万别再如此折磨于她了,像小珊这命苦又如此好的姑娘,殊不应该受尽于多灾多难的,这不公平,也不厚道,请老天给予她画上一个满意的句号罢。 见一日。刘老婆婆和刘老伯伯在梦中仿佛听到了一位鹤发童颜的老神仙在说话,那位老神仙说:“你们不用担心,小珊如今已经得道成仙,归列仙班……” 二老从梦中惊醒,感天动地,小珊好人好报,终得了个好结果。二老不禁在感谢着老天的恩德,催人泪下,铭感五内,尽感慨于万千,小珊终究是善有善报,不负天地之灵心。 (9) 又尽何几时,一过多少时光。 有一只大黄狗,不知是何原因,步入在了刘老伯伯和刘老婆婆家中而来。从此二老,与那只大黄狗,似亲似故,相处的很和睦。 无论二老在何处,那只大黄狗便也就在何处,正好像那只狗很早之前就已经认识二老一样,既如此般的熟悉。 可二老已经期颐之年,百岁有余,幸好有这只大黄狗在,伴随左右,瞻前顾后。那只大黄狗可谓是一条神犬,一只狗的力量可胜得群人照顾。 然而,生命是有限的,二老已经病入了膏肓,在不久之际。便纷纷离去。就在二老刚刚离开人世没几天,那只大黄犬也随着二老离了而去。黄泉路上不孤单,烟消云散一切事。 人们见得那只大黄犬如此忠义,很是敬重,又似乎感觉那只大黄犬宛如一条神犬一般,方一块将那只大黄犬一块与那二老同葬一处,并刻有墓碑写着“神犬之墓”。 而在第二年,人们到那里拜祭二老之时,却发现墓碑上的“神犬”二字竟变成了“小珊”二字。 原来那只神犬既是当年的小珊,人们不禁感叹着小珊的有恩报恩,感触十分。 真是那:“感之怀罗君,恩泽春生涯。” (10) 苦楚的人生,坎坷的命运,一切的不幸,无论多大的狂风暴雨,终究会成为过去,这也会成为生命最大的勇气。 当跨上生命对于渴望之时,所谓经历在所有的一切,活着便是胜过于全部的全部。 若将生活比喻成苦茶,其实生活更像是一种毒药,它虽然不会让你马上死,但是痛不欲生。 善良,是纯洁的,也是软弱的。人善被人欺不要紧,但天不欺,在总有一天,老天会让你知道,你会因为你的善良而走在极乐的天堂。 莫忘大恩,因为是大德的价值,当你的善良,聚集你的感恩,即便命运及人生并不美丽,但在生命中也是一种疾苦的快乐。 蒲公英物语 说好的, 我们在蒲公英面前许下的约定, 那是我们一辈子的旅行。 (1) 小时候,你是否也徘徊着同样的梦。 常常幻想,自己在长大之后,也能拥有一段蒲公英的爱情。 十岁那年,你走过了我的城市,我便是你生命中无法遗忘的过客。 也许那时候的我们,已是命中注定的蒲公英。 你在那边守候着我的思念,我在这儿凝望着你的眷恋。 回首起,曾经的我们,不知擦肩而过了多少时光。 你说你要走,为了追求你的理想。 我问你:“理想和我,你选择哪个?” 你毫不留情地回答我说:“理想!” 我不知道在这煎熬的日子里能坚持否? 望这一片天空,一阵风,划过的丝丝万千的蒲公英,我寄托着心语—— “你过得可好?你,在哪里?” “我们的诺言!你,还记得?” “我们的故事,你我重逢的日子在何时?” (2) 十八岁那年,我终于有机会来到了你的城市。 那时候的我们,正是绽放在郊外的蒲公英,春一样时节的少年。 还记得当初吗?我总是喜欢跟在你的身后,倾听着在操场上的你奔跑的脚步声。 你说你会成为一阵风,我说我愿化作蒲公英的影子,因为那是我们之间的约定,我们的梦。 好想好想我们可以立刻徘徊在属于我们的未来,我已等不及我们明天那多么幸运的话题。 (3) 我爱听你说:“我的心窝,就是我为你打造的新窝。”我爱你的心窝。 有时候,我喜欢一个人静静地看着窗外,你就在我窗外的隔壁,在阳光下照射着透明的玻璃窗,你那白色的衣服,显得脸颊格外地陶醉。 Avis,我很庆幸我们的等待没有浪费,我们相爱仿佛已经向全世界宣告。 我不知道我们会不会有以后,你的想法,总来自于如此遥远。 我无论我们的以后,将会发生了什么? 至少我们现在很美好,那回忆的纯真,是我永远忘记不了脑海中的你。 二十岁那年的十二月,是我们的毕业季,我知晓那为了理想的你,已经奈何不住你。 在拍完毕业照的那一天,在走进庆祝我们的毕业的那一晚,你开始问我:“愿不愿意与你同行?” 你唱给我听的歌,我泪流满面的脸,你为我擦干眼泪的手,我的侧脸轻轻吻着你的胸膛,你告诉我说:“后天的机票,你要走了。” 我等你,就算天荒地老,我也等你,说好的我们的约定,还未实现。 你若有一天,突然消失在了茫茫人海,我也会像蒲公英一直发了狠,拼了命得寻找着你。 下辈子,下下辈子,我们都要在一起。 那不是你为我点的《蒲公英的约定》?我就爱我们这首熟悉的歌…… 一起长大的约定, 那样清晰,拉过勾的我相信。 说好要一起旅行, 是你如今唯一坚持的任性。 对! 没错! 我们蒲公英的约定,我们的故事,我们不能忘怀,我们的旅行。 (4) 歌还在屏幕里放着,几乎这一夜很平静,我和Avis都沉醉在了我们的小世界里。 以前不管是怎样的吵吵闹闹,也烟消云散,如今怎么的不舍,只待未来的距离的出现。 “Summer,我不知道我的答案,是否也是你所希望的答案,但我们的答案,会......”我听着Avis说,我顿时有些感动。是呀,曾经的我们,如今的我们,将来还会不会也是我们? 人将走时,其言也善,不知道我们将要何去何从,终于明白了,其实人生的理想与爱情是隔着两条线上的路口,你该往哪里走? 在多年以后,我回想起Avis曾经说的那句话,依然觉得很有道理。他终于完成了他的理想,也走向世界歌坛的潮流巅峰,可是他已经不再是他。 而我,却也并非是我,但我还始终铭记着我们那蒲公英的约定,尽在梦里呼唤的远方。虽然我们的约定,却从此变得越来越远,但追逐在蒲公英的方向,看着我依然向往那梦一般的旅行。 你说过话,我无法幻想着那份你在心中点燃的诺言。不管你有没有想起,我还是依旧在我们许下承诺的地方等待,那是覆满着蒲公英满天飞舞的地方,很美,很自然。 (5) Avis,你在哪里? 我竟如此的希望,我们能够坚守着我们曾经许下的诺言,不能忘怀。 你总是说,等你回来,你一定可以成功,到那时的我们,一起去经历我们的约定,一起实现我们的那份诺言…… 我也许还是我,可你早已经不是你。我们的当初,我们的曾经,再不在回去,是属于我们的那个当初,我们的曾经。 虽然我们已经无法看见我们的未来,也无法回去我们的过去,但我仍然会是你的那个爱你的那个人,喜欢你的那个人,用最亮的眼光崇拜你的那个人。 还记得我们的曾经吗?你笑的总是那番的着迷,眼睛正光彩夺目的像一道桥,你说你会永远永远不会离开我,而我只会说一句:“油嘴滑舌。” 我们的曾经,尽是多么的美好呀,在那一刻刻的脑海中闪烁而出那美丽的画面,动人心弦。 我们在一起放着风筝,记得那时的我,每次我都不禁地问你,我们能像风筝一样翱翔在天空,放飞梦想吗?你搂着我的腰,在我耳边轻轻地回答我说,肯定可以。 我们那时候,你给我画的画,那是我这辈子难忘的画。你说我的腰很细,身体的形态,就像一副具有灵感性,富有完美价值的艺术细作。 我们那一次次甜蜜的吻,那一次次在精辟的春天里周旋着美好,我们有无限欢乐在深刻透彻的回忆,那是我们的爱绽放在那一朵朵无边无际而翩翩起舞着蒲公英的海洋,那也是属于我们的渴望看到的天堂。 Avis,假如你能听到我在呼唤,你能否回答我,我想你,你是否也会想起我。你不在我身边,有时候想起了你,我似乎无法面对着我们是否还会有没有可能再一次的向往属于我们的未来。 (6) 你还是一样的年轻,你还是你,永远都是那个年轻帅气的你,几十年来还是那般模样,一点没变。 而我,已经不再是我,我看着我们曾经拍下的种种回忆,我不敢想象,如今的我,却已是白发苍苍的那个老太婆。 往事不堪回首,Avis,若我当初不是因为我听信了谗言,我也不会让你如此更加的绝望,我无法原谅我自己的愚蠢,我的过错。 你怎么这么傻,我不知道你这么辛苦竟是为了我,我也不知道你从来都没有对我变过心,我更不知道你所承受的苦尽是我所等待的苦的一百倍。我不知道,我完全不知道,你一直都在忍耐着你再不能承受的压力,我既然还在怀疑着我们之间的感情,那可是我们从小就建立起来的感情呀,我们在将来已是注定成为夫妻的呀,我怎么既然会觉得你不爱我呢? 还记得我们曾经的小时候吗?你说你长大后,一定要娶我,而我们两个的爸妈也早已为我们定下了娃娃亲,你就是我名副其实的丈夫。 回想起过往,竟是如此的美好,我们以前有了以前,曾经有了曾经,可我们的将来怎么就这番的不能完美,既没有了如今,更没有了以后。 我总在不尽的夜晚,奢侈着属于我们的过往,回想起那些不经意出现在过去你的一切的一切,你对我说的甜言蜜语,你对我那一丝丝的温柔,你跟我一起经历的种种我们的回忆,我们一起追寻着蒲公英的故事,蒲公英的梦想,还有我们一起承诺的那个蒲公英的约定。 我是再也回不去我们那个数不尽美好的曾经,几乎在很多个时候,我只能抱着我们所历经的一切,回忆在我们过去的每一份美好的时刻。 (7) 我大概永远都忘不了我们最后见面的那一天,那也是我这辈子心里最痛苦,最难受的那一天。 那是在很多年以前的白色情人节的那一天,我从我们很远的家乡,特地挑选了那天的航班,四个小时,飞到你所发展的的城市,想给你一个惊喜。 来到你工作的地点,找过你,就在你准备录节目的地方,可你总说你很忙,我记得很清楚,刻骨铭心,那是我第一次去找你,也是最后一次。因为自那次以后,我从此便永远地失去了你,正是我跟你说分手的时候,也是你要自杀的那一刻。 如果当初,我能懂你的心,想必你也不会有那么多情绪了吧,你竟是那么优秀的人,我还挑刺来讽刺你,你是那么为我的人,我竟说你不再爱我。若我不是执意要分手,你也不会如此的绝望,我不知道你的生活尽是如此番的艰苦,也从未感受到这一切既是为了我。 Avis,我竟多么的无情,是多么的对不起你。在你死的那一刻之后,我看到你为我写的遗书,我才知道这一切的一切,都是我的错,我不该那样不分青红皂白的无情,无情地把你伤害。 我以为,你在娱乐圈疯传的女友,既是你抛弃了我。 我以为,你这么久,都不回来看我,似乎已经有了新欢。 我以为,我以为,我怎么不以为我去死呢?所有的以为,皆是狗仔队在乱咬人,我既然也相信了狗仔队的话,是真的。 我怎么不相信你,我竟然不相信你,不相信我们的未来,是为了实现我们的约定,是每一个可以看到满地盛开着最美的蒲公英的地方,是我们的诺言。 (8) 当我每次回想起,你为我写的歌,甚至写过的诗,我都还是依然在感动。 特别是你那一次,在舞台上,对我说的话,虽然你没指着我名字,但我知道那是你为我唱的,那首翻唱的周董的《蒲公英的约定》,那就是我们的约定。 当在微风拂过一朵朵蒲公英漂浮在任何一个出现在我眼前的时候,我脑海里闪烁着我们的曾经,美好的回忆永远只能是美好的过往,我们的过往,只能成为事实的叹息,我已过去当时那份也想随你而去的冲动。 我没有结婚,我肩负着照顾你爸妈,还有我爸妈的重任,我们一家五口几乎很开心,这也是你对我在遗书上的嘱托。 我终于完成了你寄托在我身上,我们一起的约定,我只是遗憾,唯一的遗憾就是你不在我身边,我们没有一起去看属于我们那蒲公英的诺言。 不过没关系,我一直都相信,你是那个一直隐形在我身边的那个你,只是我看不见你而已。 (9) 我们蒲公英的约定,就是我们的约定,我不会忘记你对我在身上所寄托的约定,那也是我们共同的约定,我们的诺言。 这一刻,我终于明白了你的压力,也逐渐想清楚我们这一生,两个人在一起,不是单纯的你和我,更是一辈子,生生世世的我和你。 你没有错,是我当初只想着我自己,我自私了一时,等于自私了一生一世,那是一辈子。 死者已矣,生者如斯,Avis,一切安好。 我们蒲公英的梦,我们的未来,你从来再也不是你,至少还有我。 (10) 爱情曾经的甜言蜜语,不过是塑造了在对于爱情美好的幻想。当回归在生活中,不仅有爱情,同时还肩负着理想的重任,不忘初心便好,若追求完美,绝非易事。 祖父 魂飞扬,归故乡, 天苍苍兮,水茫茫。 风语泪,花舞血, 梦遥遥兮,朝寒寒。 (1) 似乎有一段话说得很对,很精彩,是选自于《灵魂摆渡》中说过的一句最为经典,最扎心窝底的一段话了: “兽生来是为了活, 而人生来是为了记。死亡来临的那一天,人们回过头去这一生两手空空,所拥有的,唯有记忆。记忆,像在黑暗的地道里摸索。我知道,在某个地方有一道光,那光连接着外面的世界,光明的世界。但是,我不知道那光在何处,我寻找着它,像鼹鼠在黑暗里摸索。目之所及!皆为深深的黑暗,渐渐的是去空间,失去了时间,希望一点点消失,最后连身体都消失了。” 是的!人生来就是为了记忆,当面向死亡降临的那一刻,你会发现,唯独只有你的记忆是最值得留念于人间的无价珍宝—— 不求一生辉煌,但求一生无悔。 (2) 有时候,我会经常回忆起我的祖父。他这一生皆充满着不尽的传奇色彩,是我这一生都在不断地学习和超越的一辈子要追寻的梦…… 你说你总有一天,你会好起来,你很坚强地往前看,已经知道无法改变的结局,但依然深信的笑着。 你一生从未放弃过的念头,那是你的执着,你清醒得望着明天的边缘,可惜的是最终抵不过一场漆黑的夜色。 我一辈子,都在遗憾,没能见到您最后一面。 一切都兴许来的太突然,可惜我还是忍耐了,心头虽然刺了针一样难受,却流不出一滴眼泪为您送行。 永远我也忘不了,您是我这一生最膜拜的天。 曾经,您的事迹,是多么让我感到骄傲,一辈子的我都在以您为震撼,以您为榜而努力奋斗。 在众孙儿中,我是您视为较特别的典范,我小时候贪玩,不爱学习,是您曾教育我说:“万事靠自己!”因为您一生的路,就是一步步这样走过来的。 其实,我一直坚信着有一天,我也可以像您一样伟大,流芳百世,传奇至佳。您做人从来都低调,深藏不露,我们都成就了您的精神。您武艺高强,可以一敌百,您书法画功一流,对艺术有极深的造化,您医术高超,是响当当的医学大师,但您一生不计于名利之争,您当过老师,当过校长,是教育局的主任,更是一名医生,您一生散发着丰富多彩的光芒,是我们无法浮现的荣耀。 我们家也算是名门世家,百年传述,您也一直都想着我们家能一代胜一代,超越当年的高祖父,和曾祖父,或者还有您,那是您一向渴望寄托在我们身上的心愿。您说您要看着我们走出这一片世界,谁知世事难料,一眨眼转头过去,却命不由己来掌控。 如何过完一日,便决定于了如何走完这一生。您一生的辉煌,一生的无悔人生,反反复复在我耳边,几乎每向往要走的路,都匆匆地告诉着我,我要做个令人一辈子难忘的人,闯出人生最完美的光彩夺目。做人可以没有带走的一切,但不可以没有来过的故事,我从小就喜欢听您每一件经历的故事,那是我滋润自己未来也即将走向灿烂繁华的人生传说。 这一生的您,我无数次在徘徊,我该怎样支撑起您所追逐的腾跃。这是什么人生?什么风涛?什么道路?曾几何时,默默地感叹着一代风豪,我又何尝不是一个寻找您过往的赫赫时名。 您走了!您的名字也如同您的人,永远遍布在您当年的濛濛烟雨中,没有人可以抹掉那些挥之而去的遗忘。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农历冬月廿十八,我永远都铭记的日子,那是您静寂在尘土,离开我们另投一个世界,魂归故乡的日子,享年八十九岁。 我不知道您是否还可听得清我在对您说,作为您的孙儿,我定会成为这世上的一枝独秀,因为我不是别人,这世上也不会出现第二个,我就是一个唯一一位名副其实的Kenneth Dai(戴毓锋),我就是我,没人替代得了我,我就是我,只能是独一无二的我。 您的老三,Dai(戴)先生,将是恒星点燃最亮的一颗。 (3) 说起我的祖父,我的心是无处不在澎湃的。关于他的事迹,我若不是他曾经回忆说起,便完全是听我父亲一一讲述给我听的,我也从来不知我祖父尽是如此了不起的大人物,我无时无刻都在想着我的祖父一生的事迹。 我们家自高祖父光朝公起,就承辉世代,名声赫赫。高祖父原是少林寺的俗家弟子,由于武艺超群,之后回至家乡便开立武馆,教人拳脚,是震撼一方的总教头。然而高祖父不仅有着一身好武艺,另外还精通医术,所以高祖父当时在整个广州湾地区,也就是湛江,是扬名及望,受人人敬仰的。 我高祖父正当时年轻气盛,而且行风凛凛,于是便被广州湾县长看重,高祖父当任了秘书一职,并于广州湾县长认为义子,之后高祖父便随县长出生入死,直至到终,何止风光。 然而我高祖父生有二子,我曾祖父是为次子玉森公。听我父亲说过,我曾祖父有我高祖父当年的风范,继承了高祖的武馆,还有医术。 当时日军侵华,大扫北方,民不聊生。记那时少林寺主持为避风头,南下雷州,正撞得曾祖在教人习武,意欲与曾祖一比高低。但结果一鸣惊人,出乎了意料之外,未曾晓得我曾祖既与那少林主持打了平手,不分胜负。于是,我曾祖父与那少林主持便结为了兄弟,一同开始发扬起了少**学,入少林冉花台。由于我祖父从小就在这耳濡目染的武学家庭成长,所以我祖父小时既是一位武学精湛之人了。 我祖父不仅在武学中有高深的造化,而且我祖父同时也继承了家传的医学妙方。不过我祖父最大的人生转折点就是上过两年学,读过两年书,练就了一身好本事,或书画雕刻,又或诗词文章,一一世如春途,不愧此生,在我祖父年轻之时,竟是一位博学多才之人。 因为我祖父才华横溢,被人引荐当上了教书先生,而后又当任校长,开始了施展才华,成为万众师表,一生难忘的职业生涯。 (4) 我祖父因为才华突出,从校长一职,被调任到教育局当上了主任,从此人生皆走向了又上一层楼高。 我祖父由于家境贫穷,完成不了书画的大业,这也是祖父一生遗憾的梦。我祖父曾经只能通过教学美术,而成就自己对书画的热爱。 我祖父喜欢全面发展学生化,除了文章书画,也曾教人武术,重点培育而出一批又一批的文武全才。我祖父为人正直,人人敬仰,桃李满天下,无人不知曾经的戴老师竟是何等刚正不阿的人物。 我祖父曾经的事迹,我常常听我父亲提起,我知道我父亲的用意,是希望传承我祖父的为人美德。我知道我祖父名范于外,而且还养育着我父亲八姐妹,实不容易,生活苦不堪言。 我听我父亲时常说我祖父是一位经济学家,我也不断地在想,若我祖父当初没有经济头脑,将该如何抚养起这么多个子女,人生不易,更何况是家庭艰难困苦,十分难熬。 我父亲就时常说过,他当时生活的情景,是有多么的刻苦铭心,简直是无言以对。在当时的生活若想得一顿温饱,几乎不可能,只能饱受饥饿。生活在那个年代,能够活得下来,已经是不幸中的万幸,别无他求。 在我父亲回忆起他小时候的事,我相信你要是听了,绝对感慨万千,值得赞赏。我父亲是祖父最特殊的一个儿子,我祖父在这个家,在众多子女中,皆用着不同的方式去教育不同的儿子,和女儿。我父亲每当回首往事,总会非常感动祖父这一生给予他的一切。 我祖父在对于我父亲而言,我父亲从小就皆有着常人不能承受的压力,及步步惊心的走向了今天这番大成就。我也不曾想象着,我父亲在祖父眼里,竟是我祖父的骄傲。 (5) 我父亲一生感叹,在我父亲眼里,祖父的一生就是他的自豪。我也同样,祖父的一生,也是我的自豪。 曾祖父当年的一生没有辜负高祖寄托在曾祖父身上的名望,而祖父的一生也没有辜负曾祖寄托在他身上的名望。更别说我父亲的一生,或者父亲将所有的全部寄托在我身上了。 我始终不敢忘记,我身上的的使命竟是重中之重,我也不敢忘记,我身上所承受的一切犹如千钧之金,我的一生,风里雨里,既托付着名垂青史的重任,我若不成功,天地皆不容。 祖父的一生,皆用着他的一生谱写出他的名声,在整个雷州地区尽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他的一生竟散发着无限番的光芒,虽然不是谁都知道他的事迹,但听过他名号的人,已经遍布在整个雷州地区。我无时无刻都在想着,我的未来,我的一切的一切是不是要让全国人民都认识我呢? 一人得道,家族光荣,我不能忘记我在这个世上,总有一天,是要流芳百世的。 我看着我祖父在雷州文化馆中留有着他的挂字,我心荡漾在我无边的渴望,我渴望着我的人生也能有一天能够实现属于我自己的人生价值观。 我祖父的光辉岁月,正是我一生不禁前行,一辈子要直冲的方向,走向成功的路。 (6) 我祖父在退休之后的晚年,继承了祖传医学的秘方,便开始了他的行医生涯。 我在小时候见到的祖父,就是一位非常称职的医者,祖父甭管任何疑难杂症,在他眼里皆是妙手回春。 我祖父一生好学,在晚年除了行医之外,还专注于相命学,并极其深度地研究,这些不过是题外话。 祖父的书柜不是用简简单单的几句话,就可以概括他的书柜的书的。他的书种类繁多,并且拿一座山来比,皆也胜不过他看过的书,尤其是医书。 祖父对医学的造化,堪称是他这辈子也学不完的课程。记得我父亲曾经说过,他在早年去北京的时候,我祖父特地叮嘱他,在北京定要挑选出这世上最好的医书全买回来给他,我父亲便将全北京认为好的医书全买了下来,一路既背着回来给我祖父,那是我父亲最难忘的回忆,因为那些书既是超重级别的重量,我父亲几乎累垮。 我祖父在医学方面,不得不说已经是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层面,特别是药酒。祖父的药酒,甭管是谁喝了,都会拍手叫好,十全大补汤似乎也没他一口药酒一半的功效,他的药酒可以说是这世上最好的酒。 祖父在这世上若不是为人处事低调,想必已是在雷州家喻户晓,了不得的医学专家,这也是全雷州人早已在心中认定,有目共睹的了。只不过是祖父作风向来与世无争,不着名利而已罢了。 (7) 祖父为人低调的风格,是我们一直以来学习的榜样。而且他的一生为人之处,是我一辈子都要学习之道。 一向身体健康的祖父,听我父亲说起,他人生第二次打针是在他接近八十多岁的时候,我已记不清那所谓的时间。 人这一生,最痛苦的不过是疾病。我祖父最后接近的十年,皆是在瘫痪中度过。我有时候我看见他,我心正如同一把刀捅进去,再一块一块的肉割下来,血一滴一滴在流着那种感觉,反正我有时候我是看不下去的,我能体会得到,祖父的坚强不屈是多么的伟大。 我是很佩服祖父的这种毅力的,我不知道其他人是否也会怀有着这种同样的想法,反正我是非常敬重我祖父在面对着一切的这一切的。祖父这一生,从少年得志,到中年疾苦,至老年终于富贵,直现在的近十年瘫痪而终,我很难想象得出祖父是如何从奴隶到将军的,我祖父皆以传奇而在述说他在这世间的神话。 祖父的一生没什么想法,而他的子女们都过得生活很美好,虽是富穷算不上平衡,但总体上已是不负年华。无论是大家族也好,还是小家庭也罢,祖父只希望能够看到你是个人物便好,也甭管大小,不负一生足够。 祖父依然还是祖父,可能祖父在年轻时候的苦日子经历有些漫长,所以看待一切事物似乎平淡。他从未想过谁又过得富或穷,名声在外或是碌碌无闻,只要你不负一生便好。 虽说有时候祖父看到别人家的孩子搞了什么名堂,又铸成了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心中也有些挠痒痒的,不过祖父也只是一时感叹,未曾有过半句想法。其实我知道,他还是希望他的儿孙能够光宗耀祖的,他不说而已,并不是他没有这么想,因为他知道顺其自然这个道理,强求不来。 (8) 戴氏家族在历史上,是一个人烟稀少的姓氏,更别说会出现过几个名人了。祖父常说,若戴氏能多出几个名人,倒也是戴氏之幸。 我知道祖父一说出此话之意,不仅是希望戴氏能发扬祖宗光辉,同时也更是希望我们这些子孙勿忘能为戴氏家族争上一道光彩。 在祖父众多孙儿中,我却是你眼里头最典型的一位。我从小就体弱多病,不能跟平常人家孩子一番成长,你总视我为最特别的那位。 我小时候贪玩,从来不爱学习,调皮捣蛋,简直不堪入目。但你一向看得出来我心里竟是想着我未来必然是那个为戴氏一触即发的那个人,我确实也希望我在将来能为戴氏能争出一道夺目万丈光芒。 你知道我与他人不同,但我却不认为我与他人有何不同。我一直都在向往着戴氏那条路上不断地开辟新的旅程,你看着我成长,而你也慢慢发现我最渴望的愿。 在戴家众多孙儿中,你期盼的事,你的梦,却始终看不到你想看到的画面,未能已尝。不过你在天有灵,我永远也不会遗忘我的初心,定为戴家光耀门楣,震撼九州,流芳百世,千古流传,凭我一人之力足已丰功伟业促成。 (9) 人生,如何精彩,便如何的活。无论是昨天、今天、明天,千万别忘记,你就是为了自己而主宰。 我永远不会忘记我身为戴家的使命,我相信我们戴家会是那个缥缈在世间被诉说着传奇故事的戴家,我们每个人都传奇在列为一个时代,接着一个时代的意义。 祖父,一路安好,从此我们,梦里相见…… 请相信,我在未来,我是与世可达成正比的那个角,我就是创造于一切戴氏家族,成就自我风光的那个人。 每当我迷茫的时候,我似乎总会想起我的祖父,他是那个永远给予我力量,一直都在持续让我充满着步步前进的那个人。 我的祖父,我一生铭记,从来不敢忘怀,我一生铭记着他是那个传奇于一生的祖父,他是那个尽他一生之功德,成就他一生之名望的祖父,他就是我们戴家永世不忘,彪炳千古的祖父“戴荣发”...... (10) 当理想撑得起价值的时候,是否辉煌过,是否无悔过,都将已经成为不再重要,因为这一生你有存在过在这世间的意义,已被所有人所青睐,这就是你成就在你所希望的秘密,影响着永恒的时代。 友团的故事 我们,相识是缘。 我们,相聚是情。 我们,相知是一生。 (1) 我是戴毓锋,也是《笔阅空谈》这本书的作者。 你一定很奇怪,我的笔名为甚叫“戴黑”,似乎含义可能会有些深重了些罢。 其实,“戴黑”这个笔名,起先还得感谢我身边的一位兄弟,如此看得起我。他说:“古有李白,今有戴黑。”从此便出现了“戴黑”这个具有魔性的作者,也就是我。 我从来我不会去记录我身边的一些事迹,因为我这个人并不是什么值得成功去让人喜欢我的人,我坦诚的说,我一生都是坏毛病的人,甚至可以说,我这个人有时候比较不擅长表达。 不过有些事情,假如没人去记实,那么一辈子也不会有人知道,曾经相聚相识的不易,到后来分散的分开,向往各自人心的世界,但愿不会忘记最终的相知。 我如今所记的,是那个曾经难忘的友团,也是希望一辈子能够在一起的友团,这是专属曾经的友团一个个来自于美好的故事,这是我们的小时代,同时也是我们的大时代。 (2) 2013年1月15日,我们十九岁,建立起了属于我们的小天地——友团。 还记得高中那会,我们说过,要一起鉴证以后我们的传说吗?回首那些年的青春,正是我们洒下难忘的回忆。 我们记得那些年,我们是一群不爱上课的熊孩子,逃课正是我们共同仰望的路,我们钦慕狂奔,我们爱那一缕的激情,因为我们崇尚阳光的快乐。 我们记得那些年,曾从叛逆中成长的我们,憧憬未来是多么的陶醉,也许外面的花花世界会更让我们着迷,因为我们追求精彩,和挑战。 我们记得那些年,我们的理想和追求,极限于我们的心,也是我们在诉说以后故事那完美的开始,我们的明天,我们的唯一的梦,我们在这一场即将奋斗的到来,就是我们为何而远望的抱负。 那些年,我们有梦,幼稚和成熟之间的距离,对于我们而言,那又算得了什么?我们渴望成功,我们正因如此,我们的情谊,更迫浓厚了。 回想当年,我们喜欢的潇潇洒洒,那经不起课堂上闷热的气候,兜风是我们经常在夜里遍布全城的风云,网吧+酒吧+KTV+夜宵档已经是我们踏平门槛的痕迹。花样青春的我们,那西湖是我们那时候的天堂,那水库视我们为常客,我们那翱翔的过往,不得不说我们就是学校排行榜上最出色的角色,走进校园你就是学校的主人,走出校园你就是学校的形象,我们的传说,正是我们友团一辈子的兄弟情。 我们在一起,从来不需要说许多的话题,但我们彼此秒懂对方的意思。 我们在一起,即使只觉得傻乎乎的笑着,但我们已经知晓我们那感应的眼神。 如今,我们各自忙各的,从一个城市跨过了另一个城市,虽然极少联系,但我们知道那是为了以后能更完美的欢聚一堂! 人生,或许有太多的相遇,总会擦肩而过太多的人,一眨眼间划过数不尽的朋友,但有些人,有些事,走过,就是一辈子的兄弟,对,你是我的兄弟。 很庆幸我们在最美的时光,遇见最好的我们——友团,只为你而生。 在流星划过的夜晚,是我们永不坠落的誓言——友团,万岁。 现在,请允许我,点一杯咖啡的时间,我们来一起回忆属于我们之间的点点滴滴…… 友团,那是一辈子的团…… (3) 第一次,认识达,是在高一新生开学第一天的操场上。他白白的校服在阳光下,显得他白暂光滑的皮肤几乎更白了些,帅气的脸蛋透过清晰的笑容,令人第一感觉他就是这世上少有的美男子。他为人很亲切,他是第一个问我要QQ的人,自那时候起,我就认定他绝对是我这辈子值得深交的朋友。 他人缘很好,正有着一股青春年少的冲劲向我步步推进,我说的冲劲不是学习,而是向往自由。对,没错,他是一位放飞在天空中翱翔的飞鹰,那时候的他,就是那番的潇潇洒洒,总是别具一格,我做不到。 记得当年的他,是最受欢迎的那个人,谁都喜欢跟着他玩在了一起。不过达这个人,倒也很实在,真正与他投缘玩在一起的,要么是跟阿翔,要么是跟超,或者是凯,还有同涛,经常黏在一起,不分开。阿翔喜欢到处闲逛,超是个宅男,喜欢玩游戏,凯跟同涛喜欢带着耳机,总喜欢研究周杰伦的歌,各个都是很有味道的人。记得那时候的他们,虽然性格不一,但也正像几只展望在世界的边缘的白马,一同地,无处不在自由的奔腾。 我起先是跟超坐的,有时候偶尔会跟着他们瞎逛,不过超在那时候经常躲在家里不去上课,所以我一个人有时候也怪有些无聊的。但不过没多久,我就被小玲老师调去坐在了聪跟书的前面,又逐渐开始了一段震放自我,留下了美好的时光。 有时候,我会想,这也许就是认识一个人缘分的开始吧,有些不可思议。 (4) 人这辈子,能遇上三两知己,就是一种难得的福分。认识聪跟书,确实挺荣幸的。 那时候,我记得我们是聊的最嗨的三个人。在很多年以后,当我想起我依然觉得那时候的友谊很纯真,很美好,没有所谓的那么多的顾及,友谊在那时候是天真无邪的,永远都是那般的烂漫的笑。 我在那时候喜欢吟诗作对,喜欢写小说。不过那时候的我,似乎脑洞里面有些杂念,我想的故事很多,也渴望着有一天能成为万丈光芒的大师。我到今日我依旧还在不断地创作,完成我之前未完成的,多彩多姿的小说。 聪是我一直以来,能明白我所期盼的一切理想,聪很喜欢跟我讨论这人生有无限可能的意义,直至今日我还是时不时跟他探讨着人生之道。 聪甭管是任何人,都能聊得起来,聊的非常尽兴,单从这一点,我就特别地欣赏他,他是那个很会说话的人。聪有时候会跟我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他跟我家差不多一个模样,都是家教非常严格约束的那种家庭,不过他比我似乎要好的很多,可能是正因为如此,我们走的也比较近吧。 然而书,跟聪不一样,在我的眼里,书的智商特高,而且情商也并同着智商,是一位智商与情商双结合的男人,我能预感得了,书在未来肯定是那个不可多得的人才,绝对会成为一位威风八面的大老板,大boss。 书为人直爽,交友广甚,说话也挺实在,而且具有幽默感,有时候他怼人的时候,有些具有艺术经典般精辟的讽刺,是稍有些婉约而带有唯美的话,你若不注意,根本发现不了你已经深陷于谜一样的圈套,成为那个冷笑话的焦点了。 在跟聪和书相处的日子里,我有时候我会想,缘分真的是到了来临的时候,就是那所谓的一辈子…… (5) 我还很清楚地记得,似乎从未迷糊过那段记忆,聪给我写的那首诗,堪称经典佳作,从此决定了我一定要通过自己的努力和奋斗,向万千瞩目的世界扎根于外,他说:“戴母生下李转世,毓中有玉黄金屋。锋芒毕露谁才出,人生风流几十年。”写得如此甚好! 回忆起当时,倒也十分乐趣,我那时候的诗是撼动于全校的。聪那时候见我写的那些诗,雄奇飘逸,极为雅致,他说我写的诗可以直跟李白相并而称,“古有李白,今有戴黑”,所以我得有名号“戴黑”,自那时候起,我便以“戴黑”为我名号,更用“戴黑”二字作我笔名了。 关于我这个人,说句实话,倒是也挺相当的自恋,可我只能这么自恋了,这绝对是改变不了的事实,谁叫我一向都不断地想,不断地在突破自己呢? 作为兄弟,聪是我知己。作为一位能够明白我写的诗或者文章,聪可谓我最忠实的粉丝,不过我有时候抒发我的情感,也有些重了些,未必能读的懂。 在面对着那时候的高中,一个学期过去,又到一个学期,虽然说那时候不觉得日子很快,但我们这帮神一样的孩子,还算地地道道的活着潇洒。 我是最晚与各位兄弟欢聚一堂的人,若不是高二那时候,我第一次开的生日会,我在想我是绝不会从此能够与各位兄弟在一起实现在建立友团的传奇的,这或许也是在后来我们成立友团的一个转折点吧。 (6) 我们友团建立是在高二,1月15日晚上,那天是凯的生日,我记得还特别地清晰,我们很高兴,也十分地庆幸我们能走在了一起。 自友团建立以来,各位兄弟相互扶持,虽然说谁都还没有创建出一番事业,但我们足够信心相信我们的未来。 我们有时候会有摩擦,有时候我们也会吵吵闹闹,不过终究是兄弟,离开不了那份友谊。还记得我说要为友团兄弟叙写一本小说,名唤《大唐黄楼梦》,那兴许也是我们的梦。 我们之间从来都有事说事,从不畏畏缩缩。我们之间从来都是拥挤在人海茫茫中寻觅,一座城市又在另一座城市兜兜转转,但我们也许知道我们将来的梦,永远只相信这一切都将会成就而起属于我们的世界,我们就是神一样的团队。 温馨的阳光总是那么的短暂的,但在我们这一生,辉煌的岁月之下,这世界就是如此多娇的。我们只是分散,而不是分离,分散是为了更好的我们。 友团,一辈子的团,不管前人,还是后者,我们在一起,就是一生一世。虽然我们并没有隆隆重重的八拜之交,也没有大大咧咧的宣过誓言,但当初我们之间成立的团队,凭着我们之间情同手足的友谊,亲密无间的感情,已经足够的表明了我们就是一辈子的兄弟,一辈子的友团。 (7) 当初的我,除了《大唐黄楼梦》这部我们的小说,我连我们子子辈辈的故事,我都已经有了后续的传说。 我不管我们是否会有延续的事迹发展,但我就是我,我希望不单是我们,就连我们子子辈辈也都跟我们一样,同为兄弟。 就像我当初为友团设计的那张图,标志着我们兄弟不同性格,不同理想,不同感**彩,那就是我能为友团铸就的微薄之力,我只想说,假如有一天我能够在某件事上成就了人生理想,我定会为兄弟们撑起一片天,不负众望。 人这一生说长不长,说短也许只有几十个春秋。当我们老的时候,当我们创造出奇迹之时,我希望着我们都不要忘记我们的曾经,我们曾经在一起的时光,我们曾经在一起拥有美好的回忆,我们曾经在一起那段快乐成长的日子。 我的一生如同着各位兄弟,我如今未能得志,当梦想成真之时,我必不会忘记我向各位许下的承诺,我们的诺言。我相信各位兄弟也是如同着我的一生的吧,不忘初心,一起走向辉煌的时刻的吧。 有时候,我会不时地在想,我们之间是否会有着我们的未来,我们是否能够做到,我们还会同样存留着那份友谊。 (8) 我们是否能一起走向巅峰的未来,我们是否一辈子不忘曾经那份难为可贵的友谊,我不知道,也未必会知道。终究不过是幻想,大概的现实太诱惑,也太可怕,怎么可能会知道。 如今的世道,活在梦里的永远只是我们心中所不可遗忘的关二爷,又有几个人会知晓曾经拥有的过往,和以后能在一起风风光光的一切呢? 曾经都将只不过是曾经,没人会明白这一切事物的演变如何的来,甚至如何的去,又或者有可能会被这一切的一切吞噬所谓的记忆。 我们也只是活在这世界的一粒小沙子,何尝斗争得过风暴的吹捧,我们还是我们,但面对着这世上的究竟,终究能承受着多大的影响,是这无情的变化。 (9) 有些兄弟,已经不在联系。 有些兄弟,已经失去了联系。 但有些兄弟,仍然初心未变。 而有些兄弟,还依旧有一颗如此番的真心。 或许,是社会改变了人心。 或许,是世道征服了感情。 但我们能够保持着友谊长存的兄弟,那是我们永远向往所有一切的一生。 我们在一起,就是简简单单。 我们在一起,只要不忘曾经,不忘未来。 我突然想说,兄弟们,不管你身在何处,不管你是否还记得我们,记得我们曾经的过往,记得我们所拼搏的明天…… 你是我兄弟,只愿你们一切安好! 兄弟们,过得可好? (10) 所谓“人在一起叫聚会,心在一起叫团队”,而能够最后走在一起的,才是真正的友谊,曾经的过客终将都是曾经的过客,并不是代表着能够成为一辈子的友谊,然而友谊不是一瞬间的回忆,而是一生一世需要让“你”、“我”、“他”,又或者是大家,共同去守候,共同去珍惜,共同去维护的友谊,这也正是所谓情同手足的“兄弟”,如此一辈子值得深交的友谊,一生,一世,难以忘却的“兄弟”。 列狐志二十四则序言 狐说青丘,卿尘梦缘。 恩怨情仇,述说人间。 亦仙亦魔,顽怪孽妖。 谁道善美,看列狐志。 (1) 盘古开天辟地,阳清为天,阴浊为地,造就日月山河。女娲赐大地生机,万物灵性,让人间成为乐土。女娲让九尾狐,成为身边四大神兽之一,分别与麒麟、凤凰、青龙并列,九尾狐机智通灵性,甚得女娲的喜爱。 在大禹治水之时,因大禹整日忙碌于治水,无心婚嫁之事,眼看一副有为青年事业为重的模样逐渐老去,马上便要面临绝后之时,大禹心感忧之哀之。但就在一回的路经涂山的途中,大禹忽见得一只白色的九尾狐(据当时的史料记载,涂山一带一直都口口流传着一首歌谣,歌谣中的大意所指:谁若能瞧见白色的九尾狐,谁便可以成为日后的君王;谁若是娶了涂山氏的女儿,谁的家族就会变得越来越兴旺,子孙后代更是繁茂。) 那只白色的九尾狐出现在了大禹的面前,将涂山氏女娇引荐给了大禹,并在事前说服大禹可以公私兼顾娶了涂山氏女娇。因为涂山氏当时在东夷势力庞大,可以在日后大禹在争夺帝位之时,可助大禹他一臂之力,并且涂山氏女娇本身就贤良淑德,娶回去必然也会成为一位贤妻良母。对于一个男人而言,一个贤内助相当于走向成功的响马枪。 而当大禹见到了那涂山氏女娇后,被涂山氏女娇的美貌给深深的吸引住了,而涂山氏女娇也被大禹的魁梧英俊和他的人格品质也有所吸引。两人一见钟情,牵起了手,说着许多绵绵情话,白色九尾狐见自己这个媒人算是牵红线成功了,所以高兴的在大禹和涂山氏女娇之间蹦来蹦去,此故事便是那被人称之为“九尾狐说亲”的传说了。 后来,大禹与涂山氏于此地成婚生儿,得有一子,名为“启”,是之后建立“夏”王朝,成为夏朝的开国君王,开创了中国君主制度“世袭制”的第一人,是中国传统上被公认的首位帝王。 (2) 在上古时期,由于女娲的专宠,九尾狐一族向来血统是高贵不凡的,而且在凡间也取得了很多成就,无限功德。然则西王母同女娲娘娘一般,也是极为疼爱九尾狐的,常以九尾狐与白兔、蟾蜍、青鸟并列于西王母座旁,平步青云。 而于上古时期的东夷人,纯狐氏、有苏氏等部族皆以狐为图腾,均属狐图腾族。据《国名纪》上有记载,上古有个纯狐国,在夏朝有穷国国君后羿的正妃纯狐氏便是那国的人,这是以国名为姓。不得不说,在当时的狐族的荣耀是无比的尊贵的。 可九尾一族,若按照修为的深浅来排位,这是具有着很大的差距的,九尾狐一族皆可分为五种级别来论尊排位,分别是“灵”、“妖”、“魔”、“仙”、“天”五种等级来进行划分及排位九尾一族前后各辈的修为深浅级别;灵狐最弱,妖狐次之、魔狐再次,仙狐是为最强。至于天狐,更是传说中一番的存在,比方远古统领妖魔两界的妖帝“东皇太一”,基本上是不可能见到的,所以仙狐,还有传说中的天狐,则算是九尾狐族中最强的存在,至于天狐一说,基本是九尾一族的“神话”。 在《玄中记》中提道:“狐五十岁,能变化为妇人,百岁为美女,为神巫,能知千里外事。善蛊魅,使人迷惑失智。千岁即与天通,为“天狐”。”试问这世间能修炼成“天狐”的,曾有几“狐”?无论怎何,几乎少之甚少…… 闲话少提。其后,女娲为平复西周战乱,将九尾妖狐派入人间,迷惑纣王,但却带来人间的劫难。女娲震怒,本想将九尾狐一族一律通通毁灭,但念及九尾狐过往为人间积下的种种功德,便手下留情,只将九尾狐一族踢出四大神兽之列,剥去神兽仙力,遣至青丘,罚其栽育魅树,上奉天帝,给予将功补过的一次机会,而魅树五百年一结的魅果,会让食用者获得无上的魅惑仙力,看似惩罚,实则是为九尾狐一族极好的磨炼,女娲娘娘真乃用心良苦。 (3) 所谓的青丘,是通达人间最近的结界通道。而在此后的九尾狐一族,便与人间产下了不解的姻缘,每一位九尾狐一族心系着人间,同时身上留着如痴如梦的情愫,甚至体会了各种爱恨情仇的酸甜苦辣咸滋味,无论如何的说,九尾狐一族尝尽人间百态的真善美。也正如蒲松龄先生为狐仙写尽它们在人间的故事,似乎是美好的,似乎也是凄美的,九尾狐一族肩负着不仅是魅果的重任,更是同样肩负着人间一切善恶执念的职责,而这份职责便是让九尾狐一族能在人间且尽一份微薄之力,造福于万民之忧。 在人间九尾狐一族贡献值多,被人们视为“五大仙”之一,可谓这“五大仙”又叫“五大家”或“五显财神”,分别指的是:狐仙(也就是“九尾狐”)、黄仙(即是黄鼠狼)、白仙(即是刺猬)、柳仙(即是蛇)和灰仙(即是老鼠)。而九尾狐则是人们最常供奉的一尊上神仙,从来也没有九尾狐一族解决不了的事情,但九尾狐一族向来都是爱恨明确,善恶分明;你若心地善良,一心向善,必定能得它的庇护;你若心肠歹毒,作恶多端,即便求它庇佑,也于事无补,反而会被它反咬你一口。所以供奉“狐仙”,先怀有一颗向善之心,诚心为上,断然不可有为恶之心,否则“狐仙”不来,所招来的却是正在修炼未成人形的“狐妖”。 (4) 人类的贪婪成性,是惧恐惧慌的,为了功名财富,或一切欲望,甭管是何方邪物,都莫生介怕。所谓“狐妖”既通过修炼、吸收日月精华或人气,或需人作法,才能够化身成为人形。(在《酉阳杂俎》中记载:“旧说,野狐名紫狐,夜击尾火出,将为怪,必戴髑髅拜北斗,髑髅不坠,则化为人矣。”一说“狐口中媚珠,若能得之,当为天下所爱。”)如若顺利成了人形,潜心修行,便可直升“灵狐”。 这世间,往往修行不易,好坏则只有着一念之差。而狐妖可分“好”与“坏”,“善”与“恶”,但这“坏”与“恶”也是来源于人的贪念,以及一切欲望。在人类的眼中,整个狐族褒贬不定,历朝历代皆有狐仙狐妖之说,讨论于狐族善恶,若好若坏,岂能七嘴八舌,又或三言两语抉择整个狐族之理,想必也就只有狐族自己心里冷暖自知。 但说见得在《朝野佥载》中有记述:“百姓多事狐神,房中祭祀以乞恩,饮食与人间同之,事者非一主。时有彦曰:无狐媚,不成村。”又有人称赞狐族说:“狐狸有三德:毛色柔和,符合中庸之道;身材前小后大,符合尊卑秩序;死的时候头朝自己的洞穴,是不忘根本。”在对于狐族理善尽美之言,还算唯之甚多。 (5) 不过在狐族面对着善美其言之时,同样摧毁狐族声誉的恶言也是唯之几多。像“笔仙”、“碟仙”、“淫兽”等等一说皆与狐族扯不清干系。正所谓的“狐仙”,也是分为“正”“邪”两派,这岂可能从全部“狐仙”一一锁为定论其定为恶之的? 狐仙是一位可助女性讨好自己的配偶的神祇,狐仙是一位可助人类子孙满堂的神祇,供奉狐仙可以让自己变美,供奉狐仙可以让自己有望升官发财,甚至供奉狐仙可以有求于寻找自己所属,是一位有求必应的神祇。 不过求于狐仙,供奉狐仙,可真正的狐仙是否会以命搏命呢?是否会自我反噬呢?可谓狐族在人类言论中尽是一波三折,无法考究好与坏,善与恶。就像在唯狐附体会神魂颠倒,就像狐食月婴事件,皆为惊狐恐事,认为“狐仙”是无恶不作,并非善类。 其然,在人世间口口相传着他们不同的传言,不同的传说,比如它们怕狗,遇上就会现出原形;又比如它们有臊气,变形后仍留有尾巴等;各种说法,满为混谈。 我之所以为“狐仙”记载此二十四项不为人知的故事,并不是为了歌颂和诉说“狐仙”之持善厉恶之美德,也不是为了说明在人世间一切从尚扬名之历心,更不是突发奇想而来,胡扯夸谈“狐仙”之叙事寄迹,而是望及列位看官闻毕拙作,略知人生利要,寻图一门清净,那我便也就阿弥陀佛了。 列狐志二十四则第一 (1) 此二十四项“狐仙”故事,要从宋朝晋阳的“狐王庙”说起。 据史料中记载:“狐仙”自两汉开始,顺着当时大刮特刮的谶纬之风,尽有了作为祥瑞和妖兽的双重特性,在预测人事的占卜之术中是扮演着重要的角色的。而到了唐朝,竟演变为了 " 无狐魅,不成村 " 的盛况,尤其是在华北地区,农民百姓家庭几乎是每家每户皆在房中祭祀“狐神”,饮食同之,以保佑五谷丰登,年年今朝。即到了宋朝,“狐仙”便越发的走向了热潮,各地大兴“狐王庙”,狐族从一家一户的保护神摇身一变成了一乡一里的守护神,就连地方官员到任都要先去拜谒所谓的“狐王”庙,当水旱疾疫之灾之时,百姓是无不向“狐王”祝祷的。 我们的故事来自于一位郡王爷,是宋英宗之三子,宋神宗之二弟的润王赵颜。相传这位王爷,一生命运坎坷,在他短暂的人生中,虽是深得英宗喜爱,但最终抵不过残酷命运的安排。 润王从小体弱多病,但学识渊博,见多识广,才华横溢,而在早年间,便已踏过了大宋的大片江山。倒十分可惜的是,这位润王爷天生就是抱着药罐子长大,一直未停,凡是与这位润王爷相识之人,都非常叹惜天嫉英才,大宋江山在将来若由他来继承王位,该有多好。 润王很坚强,只要能活着堪比甚么都好,他视这一切为浮云。润王心如止水,从未奢侈王位,只怀志好学,他能在有生之年学之至道,这是他的心愿。 润王一心向道,喜鬼神,曾在不少道观修行过。润王好卜算,无论发生何事端倪,都喜欢为自己卜上一卦,勘察个未来究竟,他曾算过自己活不到二十三岁。 润王早有耳闻,在晋阳有座“狐王庙”,有求必应,十分灵验。他已过了弱冠之年,在他接下来的三年,希望能拿他三年之命,换在未来那两场可以避免他皇兄继位之后与西夏交战的战役,他已经算出在未来他皇兄颖王赵顼在继承皇位之后所发生的事件,他不希望宋夏两军交战,遭受生灵涂炭。 润王在狐王庙中,口心同祷,默默念求,望及显灵,狐王早已被他的赤诚之心所打动。狐王问却众臣将,可有哪位卿家愿意前往凡间走上这一趟。 (2) 这时。狐王身边的一位女官毛遂自荐,于是领了王旨,亲御人间而去相助这位润王达成心愿。这位女官名叫胡昭如,是一只出于青丘的九尾灵狐,是这世上唯一一位最了解润王的人。 润王是在途经汴京的路上,遇上昭如的,那时候的昭如饿晕了在路边。昭如说她无家可归,润王便收留了她在府中做了贴身丫鬟。 昭如温良贤淑,而且琴棋书画,诗词歌赋皆是样样精通,润王本是一位谦谦君子,温润如玉,两人可以说是百年不遇的琴瑟知己,早已眉目有意,只是哑哑无言而已。 润王知道他的寿命已经不长,不想辜负昭如。况且昭如也知道自己的目的,是为了帮助润王达成所愿,并不是下嫁于他,而忘却了自己来到人间的目的。 不过无论怎般地解释,二人已经情芽漫长,情窦初开,未免不了一场相思梦长,情暮茫茫。润王不想辜负昭如这一生,又不想错过昭如,然可他父王已经为他指了婚,让他娶一位大臣之女为妃。 润王清楚他的病情,和寿命,在面对着这一切的一切,是万万不能答应这门亲事的,这是造孽,这是辜负了人家女子的青春,断了人家一生只能成为寡妇的命。润王做不到,宛然拒绝了他父王。 昭如见得润王马上要娶妻,也会伤心欲绝了起来,黯然神伤,心不在焉,即便是润王跟她说什么,她也爱搭不理,完全不是一个模样,若说她会丢了魂魄,也不可能的事,因为她是狐仙。其实她不是不知道自己的目的,但在面向着感情面前,她也是不由自主。 不过在昭如后来听说得,润王已经拒绝这门亲事,她这才放下了一万个心。昭如知道宋英宗最为疼爱的就是润王,润王虽然是拒绝了这次的亲事,而宋英宗若见得合适的亲家,还会安排其他亲事于润王的。 (3) 昭如在对于自己的感情,是万万绝对竟也不能错过,像润王这样一生为人的好男儿,这天下只有一个。昭如知道润王的想法,在实际上是不想有负于任何一位女子的终生。 昭如向润王表明了自己的心意,并向润王说明了自己的身世,以及要帮助他达成他心愿的所有事端。润王没有害怕,只是惊讶了这一切的感动。 昭如不后悔,即便是润王真正到了死亡那一刻,不能长相厮守,她也不后悔。因为她是仙,润王只是人,人终究会死,不过是青丘一天的时间,又是一道的轮回,便再可以下一世的开始,再续前缘。 昭如虽然也可以救润王的,不过润王学过几年道,知道其中的缘故,若昭如救了他,相当是耗尽昭如修行了几百年的元气,润王这绝对是再三的不同意的。 润王终究还是与昭如成了婚,喜结连理,喜上眉梢,好似一对福缘鸳鸯。不过好景不长,就在润王与昭如在一起的一个月后,润王终于是到了二十三岁的生辰,就在那一晚,润王微微一笑地很安祥,就这样的躺在了昭如的怀里,永别于了人间。 (4) 于治平四年正月,宋神宗赵顼继位。又于元丰五年,宋神宗听信徐禧之计,筑永乐城,西夏发30万大军围攻永乐城,宋军两次战败。虽然天机尚不可改变,但昭如也是尽了最大的能力,以最少的伤亡挽救了大宋的千万军马,不负润王所托,也完成了润王生前之愿。 然而,由于润王生前修过几年道行,而且尽着好事,终是功德圆满,死后便跟随在五畜奶奶左右,做了掌管畜界幼年之时命运的阳判,也算是一大幸事。 从此,润王赵颜和狐仙昭如便成为了这天上人间最幸福美满的一对仙侣,双宿双栖,永不分离,真好个伉俪情深,忠贞不渝,竟是叫人好生羡慕不已…… (5) 爱情不需要轰轰烈烈,也不在乎时间长久,或者追随于身份的质疑,所谓的爱情简简单单便好,坦诚相待,互相扶持,能记得彼此相爱的对方已经足够,这便是爱情的真谛。 列狐志二十四则第二 (1) 这既是润王赵颜与狐仙胡昭如的“狐仙应愿”的故事了。 在通过了润王赵颜与狐仙胡昭如这件“狐仙应愿”令人钦慕而万众瞩目的大事件之后,人们更加对“狐仙”的大为举止感到叹然不止,尽深深地印在了人们的心里。在此后的“狐王庙”,越发推向了高峰时期了。 却说。“狐族”向来是心系于凡间的,另外还有不少狐族的狐民留恋凡间,并在凡间与人类成婚生子,长相厮守,共处一生。 在金陵城门内透过十里街,左拐弯有个东狐巷,往巷里直走底处再右拐弯,有个无名巷,随着那条无名巷口穿入,越过一百米处,有座“玄狐元君”庙。据说庙中的这位玄狐元君娘娘法力无边,凡是来此拜求祈福之人,必定有求必应,所以一直香火鼎盛,口口遍传。 于金陵城中,有位穷书生,靠摆摊以作书画卖生,这书生姓游,名摩思。游摩思是位孝子,由卖来的书画的银两全花在了为他父亲医治病体上去了,生活过得是十分地疾苦,而且基本的一日三餐也未必得个温饱,经常忍饥挨饿。 这位书生倒也奇怪,从未相信会有鬼神之说,而其原因就因为他母亲当年被毒蛇咬伤,叫天不应,叫地不灵,最后他母亲始终熬不过生死的那一关,就这样死于非命。所以,游摩思甭管着哪些寺庙怎番的灵验,都以他无关,更别说是他以书画为生摆摊的地方,就在“玄狐元君”庙的附近了。 见一日,在他友人屡次邀约之下,游摩思也只好点头答应,陪同他友人一块前往那“玄狐元君”庙中祭拜“玄狐元君娘娘”。然而,他是无尊敬之礼,只瞪大双眼直视着在前方大殿之内的“玄狐元君娘娘”,好生无理,并于友人面前扬言尽道:“我游摩思从不信这世上会有鬼神……” 但瞧得在“玄狐元君娘娘”身边修行的侍女,早已看那游摩思一眼不顺,愤怒十分,便按耐不住地刮起一阵邪风,朝着游摩思重重的划了过来,暂且不知后面事情如何。 (2) 原来那侍女已经来到了人间,正准备整顿那游摩思一把,看他还敢与不敢对玄狐元君娘娘不敬。那侍女姓花,名言晴,是一只在青丘修炼于百年的灵狐。 而花言晴鬼灵精怪,戏弄他人很有一套思绪,简直是一只千载难逢的捣蛋鬼,甚至有时候就连“玄狐元君娘娘”都拿她没辙。这次恐那游摩思是坐立不安,别说卖他的书画了,即便是吃饭睡觉也别想来个安稳。 游摩思已经好几个月几乎都没有生意了,并且他也抽不出银两去卖药给他的父亲,这也完全是因为他在“玄狐元君娘娘”庙中说的话,还有一些过分的举动。 这几个月以来,发生的事端似乎都非常地诡异,游摩思也甚是哭笑不得,这都是花言晴在搞的鬼,给了他很大的捣乱,极痛的教训。 游摩思开始几天并无觉得甚么,但在后来慢慢的察觉,这才发现可怕的端倪,甚是邪门。花言晴整人的方式也是确实有一套,令游摩思自己发掘,并且害怕。 游摩思想起以往之事,是否得罪了什么人,或者是得罪了什么妖魔,游摩思这下也不得不信这是鬼神在作祟。游摩思回想起来,这才晓得他之前有在“玄狐元君”庙中说过的话,或者是自己做的无礼的举动。 游摩思方来到了“玄狐元君”庙,跪在“玄狐元君娘娘”面前诚心的忏悔,希望“玄狐元君娘娘”大发慈悲,莫要怪罪于他,他希望能得到“玄狐元君娘娘”的原谅。 而在花言晴整顿游摩思的这段时日以来特别地开心,在花言晴眼里,能够让游摩思自己觉得有错是她体现了她价值的最大的快乐,可她不知道自己已经做错了事。 当她回到“玄狐元君娘娘”身边之时,“玄狐元君娘娘”对她摇了摇头,叹了一口长气。每当“玄狐元君娘娘”叹气的时候,她就觉得她自己肯定是做错了甚么事。花言晴很疑惑地对着“玄狐元君娘娘”说道:“娘娘,我做错什么了吗?” “玄狐元君娘娘”将透世镜打开,让花言晴自己看。花言晴这才明白自己已经做错了事,已经无法弥补和原谅自己的过错,她已经任性的害了人,她认为她自己做的很对的事,其实是一件大错特错的事。 她看到了游摩思的父亲,由于她的一番胡闹,最后耽搁了他父亲的病情,使得严重的恶化,导致了在生命最后的一刻无效医治,而渐渐奄奄一息,双眼逐闭,因此死亡。 游摩思晕头晕脑,宛如街上的疯子,神经兮兮,两眼无神,全身一副无力的样子,生无可恋。花言晴见得此情景,甚觉得自己闯了大祸,这该如何是好…… “玄狐元君娘娘”对着花言晴讲道:“不必忧心忡忡,你本与那游摩思有一段姻缘,你这就下凡而去,助游摩思渡过难关……”花言晴在此时只觉得自己罪孽深重,哪还听得“玄狐元君娘娘”说甚么姻缘,更别提那还是以后之事,在目前看来的重中之重,还是先想想能够洗清自己的罪行先罢。 花言晴还未等得“玄狐元君娘娘”说完,便心急如焚地飞往外处而去。看得那“玄狐元君娘娘”怕她这性子会再生事端,方以千里传音提醒了她说道:“切记,莫要再次伤害于他。” (3) 那游摩思心结越发越重,一直都在不断地在自责着自己未能好好的照顾好自己的父亲。游摩思方走到了悬崖边,正要往着悬崖下直跳,他再不想活在世上,他已经失去了人生的意义,因为在他眼里,他父亲就是他的全部,他如今没了父亲,等于没了全部。 幸好花言晴来的及时,将她救下。可游摩思不但不感激她,而且还臭骂了一顿花言晴,为什么要救他,不让他死。 花言晴本来脾气就很暴躁,岂能容忍着别人骂她,但“玄狐元君娘娘”曾嘱咐她说莫要伤害于他,想必花言晴早已不顾一切跟他对着干了。 花言晴将他放在一个很安全的地方,自己觉得无法忍受,以及胜任这份弥补过错的重任,便偷偷地溜走而去了。 不过到了半路,“玄狐元君娘娘”千里传音问她为何离去,而花言晴在此时很苦恼,又觉得自个心里疲惫受损,因为花言晴从来都是任由自己的性子来做自己认为对的事,又或者自己喜欢的事,根本没受过甚么约束,无忧无虑的,这当然是第一次,第一次让他感受到了狐生的不快。花言晴方对着“玄狐元君娘娘”说道:“娘娘,我尽力了,我受不了。” “玄狐元君娘娘”又开始对她叹气,花言晴最怕“玄狐元君娘娘”与她讲道理了,一讲道理便是半天,唠叨个不停,正好像这个世界的道理只有她能明白一番,这是花言晴最无法忍受的大道之理。而花言晴得立马向“玄狐元君娘娘”说道:“娘娘,我这就回去。”花言晴也算是逃过了“玄狐元君娘娘”讲理这一劫的罢,若不然花言晴的耳朵恐怕会起茧子的。 游摩思跳崖不成,跳海也不成,上吊不成,服毒不成,撞墙提刀不成,甚至咬舌自尽也不成,因为有花言晴在,不管他用任何办法想去自杀皆是不成的。 游摩思不吃不喝,不眠不休,只见得他一副发呆样,而花言晴只要他不死,便也一直陪着他一样的发呆。如果是之前,花言晴兴许会恐赫他吃饭,或者逼迫他喝水,不过后来觉得恐赫逼迫皆没用,就再也没这样过。 游摩思因为不吃不喝,不眠不休,身体是终究熬不过,还是病倒了。不过即便他病倒,仍然决意不吃药,已经抱着必死的心了。在面对着游摩思的必死之心,花言晴是无办法,他既然要死,花言晴是真的无能为力。 (4) 正当此时,花言晴似乎想到了一个办法,便是带游摩思到地府见上他父亲一面,或许会有些转机。花言晴准备了一些饭菜,对着游摩思说要带他去地府见他父亲。游摩思听后,颇为感动,还以为花言晴要帮他结束生命,因为游摩思早就想着亲自下地府去向他谢罪。 花言晴施法,将游摩思魂魄取出体外,携带饭菜,把手拉着飘飘魂魄的游摩思,下入地府,拜见了十殿阎王,请教判官,查看了游摩思他父亲生前事迹。庆幸的是,他父亲生前是位好人,未曾做过任何坏事,目前尚未投胎转世,就在那阴间第十一站的鬼界堡。 阎罗天子见得花言晴是“玄狐元君娘娘”的得意弟子,而花言晴又深受阎罗天子喜爱,阎罗天子方给了花言晴一次机会,准奏允许那花言晴带着游摩思去与游摩思的父亲见上一面,也算了却游摩思的一桩心事。 游摩思未曾想到他还能见到他的父亲,他很感动,也十分地感激花言晴。他很愧疚,也有很多话想跟他父亲说,千言万语挤不出口。游摩思只是下跪在地,对着他父亲说了一句:“孩儿无孝,孩儿对不起你,全是孩儿的错,这么多年未能给您过上一天好日子,穿过一件像样的衣服,吃过一顿饱饭,就连最后一面,孩儿……” 游摩思说到了这,已经泪流满面,早就抱住了他父亲,痛痛快快的大哭了一场,不成个人样。他父亲对他很骄傲,他父亲对他说:“儿啊,你做的已经够好了,都是为父的不是……” “不,都是孩儿的错。”游摩思还未待他父亲说完,抹了抹眼泪,心激欲裂地说。花言晴听得他们父子的讲话,深受感动,垂泪滴下,花言晴这时候打开了提着还算热乎乎的饭菜的食盒的盒盖。她说:“饭菜趁热吃罢,不然凉了,就不好了。” 游摩思已经几天没有一粒米下过肚了,他陪他父亲吃的这顿饭,他很满足,而且他看到了他父亲在地府过得如此舒畅,他做儿子的也是安了心了。在此时的他,再不奢求什么了,只要他父亲能够过得好,他做儿子的应该开心才是。 他父亲也跟他说,叫他好好的活着,不要再想着轻生自己,他父亲在地府之中,任何事情都清清楚楚,绝对是瞒不过他父亲的。游摩思谨遵父命,回到阳间之后,游摩思总算是活了过来,龙吞虎咽,不管花言晴做了多少饭菜,都一一吃完喝光,功夫不负有心人,游摩思算得上已经恢复了正常。 花言晴开始喜欢上了游摩思,经过短短的半个多月的相处,花言晴的直觉告诉了她,他是个好人。花言晴性格直爽,有事说事,有话说话,更是在爱情面前坦坦荡荡,也非常讨厌畏畏缩缩,花言晴毫不犹豫地对游摩思表明心意,说她喜欢他。 不过游摩思可没有花言晴那番坦率,有些婉婉约约。游摩思说:“我一个穷书生,如何配得上言晴姑娘。”花言晴哪里会知道人世间的条条理理,一向都是大大咧咧的,倒是把话挑明白了也是一个极好,可以打破游摩思所有的思虑和在人间的规矩,她说:“你就一句话,到底喜不喜欢我。” 游摩思哪里是好意思说得出口的,被花言晴问得一脸通红,倒也是像个姑娘家家的,半羞半喜。花言晴看到游摩思满脸通红,一副羞涩的模样,便明白了游摩思的心意,他是喜欢她的。 在不久之后,游摩思与花言晴,两个人,在点燃着两只红蜡烛之下,三叩拜堂。是的,他们只有两个人,不需要证人,也没有喝喜酒的人,只是他们相亲相爱的两个人。这是最浪漫的小屋,前前后后,里里外外皆是红红火火铺满着满屋皆是红色,似乎就连他们的脸也差不多成了红色,若不是还有一些透着雪白的皮肤,清秀的面容,如瀑布直下乌黑光滑的头发,真会以为这一切只是最华丽的摆设,太为虚幻的一切。 (5) 正可谓“男追女,隔座山;女追男,隔层纱”,爱情是属于大胆的,势不可挡,若敢于人先,必会在爱情面前占领着一席先机,这就是所谓的爱情之道。 列狐志二十四则第三 (1) 白娉婷,是当今狐族的第一美人,这是整个狐族在玉狐榜上是公认过了的。不过白娉婷几乎只是挂了名的第一,实际上还有一位是永远的第一位,那也不过是曾经了的。 白娉婷,是只性情刚烈的“狐仙”,在整个青丘无人敢去惹她的,但除了狐族的长老。白娉婷向来说一无二,只要是她决定的事情,基本上已经定了型,视死不变。 白娉婷,感情丰富,能拜倒在她石榴裙下的男人,可从长江头排到长江尾也是数不过来的,大约是你用肉眼略过的满天繁星那么多罢。 白娉婷这一辈子也有忘不了的男人,虽说她在她股掌之间也玩弄过无数的男人,可她这一生只有一位男人是她永远无法忘怀,铭记于心的,这也还是要从她被猎人一箭射伤那一刻开始…… (2) 见一日。白娉婷刚从青丘出来凡间,本想戏弄一位纨绔子弟,但白娉婷才越过青丘的结界,却被不知从哪飞来的一只长箭射伤,无法走动。 于是,白娉婷就如此轻易地任由猎人活捉。而当在猎人走出深山老林,正往着一村庄踏经途过之时,巧遇得一位穷书生经过。看得那穷书生堂堂相貌,身材高瘦,风姿绰爽,倒也是位清新俊逸的年轻小伙,身着青衣,不过他衣服有些地方缝缝补补,似乎显得寒酸。 那位猎人作揖,嬉皮笑脸的一副奸滑样,问那书生路寻何处而去。那穷书生看到他手中正提着一只身负重伤的白狐(既白娉婷),便直奔主题,说了价格,重银买下了这白狐。从那猎人及穷书生的谈话,可以知道穷书生是位心地非常善良之人,想为这白狐医治伤势,然后将白狐放生。 果然如此,那穷书生买下白狐,带回家中为那白狐医治伤势。白娉婷很是感动,因为她所见到的男人,要么是坏事做尽的膏梁子弟,要么是仗势欺人的花花公子,全都是一些狼心狗肺的豺狼虎豹,不值一提。 那穷书生姓贾,名沁洺,他还有一位贤良淑德,秀外慧中的妻子,他妻子姓林,名若音。他们夫妇俩,菩萨心肠,尽做好事,他们家里头差不多全是一些受伤的畜禽兽物,皆为那些心狠手辣的猎人打下的猎物,被他们夫妇二人所救,在此养伤。 白娉婷在贾沁洺家中吃好喝好,即便是在养伤,过得也是神仙一番的生活。白娉婷看到贾林二人夫唱妇随,夫妻恩爱,甚是乐心滋味,极其羡慕个不已,也想得能有一位能爱她的丈夫在身边,对她不离不弃,疼爱有加,一生足矣。 贾沁洺夫妇从未吃荤,三餐斋食,实是慈爱和仁,而那些俱俱重伤的五畜六禽,见他夫妇二人吃斋食素,觉之耿耿善睦,也随着他们吃斋戒荤,极为幸事,白娉婷很是庆幸能够遇到如此心善的人家,感到欣慰十分。 而白娉婷日日逐过,渐渐地伤势已无大碍,贾沁洺便也安之怡心,将她放入竹筐里,带她进深山老林之中,就这样地把白娉婷放生了。贾沁洺看着这只白狐在他面前蹦蹦跳跳地甚是开心,贾沁洺方双手合十,向着老天祈祷,竟如此的希望着这只白狐再不要被人捉住,若不然性命不保,上天有好生之德,他相信老天不会这般的残忍的罢。纯善慈德的他,自那以后,尽成了令白娉婷一生景仰万分,敬佩不已,不可遗忘的那个人。 (3) 俗话总说:“施恩莫忘报”,白娉婷怎么也无法忘记贾沁洺的这段恩情。方见得几个月过后,白娉婷逐渐元气恢复,打算来寻得贾沁洺报恩。 可未曾想到的是,贾沁洺的家已被火烧,恩人(即贾沁洺)也不知所踪。白娉婷急如风火,四处皆寻,走遍了天南地北。 又三年过去,白娉婷在陕州夏县终于遇到了贾沁洺,不过白娉婷心所看到的贾沁洺,大不如从前,而是一副流落街头,而失魂落魄,似乎有些疯疯癫癫的样子,甚是令人凄入肝脾,悲不自胜。那贾沁洺也殊不知什么形况态状,就呆头呆脑的一脸痴痴懵懵的,白娉婷即便是如何一番的“恩公”叫着贾沁洺,他只有一脸傻笑,根本不知甚么人事。 白娉婷将贾沁洺带到他家附邻地方,呼出此方管辖的土地神来,询问得贾沁洺何事究竟,方才得知整件事情的来龙去脉了来。 原来在不久之前,在当地来了一位来头不小的人物,是位无法无天的恶霸,人称“小霸王”,无人能惹。那厮因看上林若音,若贸然行动,又惶恐会让天下对他会产生有负面的影响,所以使计陷害贾沁洺杀人,定于秋后问斩。林若音救夫心切,来求那厮,谁知提出的条件令人双目肮脏,既用林若音身体来换她丈夫,林若音被人污却奸滢,而贾沁洺终得也无罪释放。林若音因丑事发生,无颜面对自己的丈夫,便书留一封,上吊自尽。当贾沁洺回来之时,看到林若音自尽,又留下书信一封,说明自己不堪的缘由,一时之间嚎嚎大哭,伤心欲绝,一时之间而疯,尽把此屋一把火烧了,流落于了街头。 白娉婷听得土地神感慨着说了这世道竟出了这等荒唐之事,白娉婷睚眦之目,赫然惧怒,若不是土地神拦着她,她早已去为他恩公贾沁洺报仇而去了。白娉婷还算冷静,正所谓“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既然决定想替恩公报仇,这得想个周全之策才好。 (4) 当白娉婷调查了整件事情过后,却发觉到了在官场上的官官相护的利害关系,那厮之所以能如此地胆大妄为,具有大番能耐,其实完完全全是依仗着朝廷权相蔡京在背后给他撑腰。 蔡京乃是权相,是只大虫,这该如何是好?怎动得过朝廷重臣,这是绝对无法而动,动也动不得的大虫的。更何况蔡京一党,根深蒂固,若连根拔起,岂不是要待个猴年马月,才了得?然而,除了“蔡京”,另还有王黼、童贯、朱勔、李彦、梁师成五人皆支持撑,怎能说绊倒就绊倒的,地位已举足轻重,无可动摇。 白娉婷在无奈之下,只得去找能预知未来的“白狐娘娘”,希望能指点迷津,而虽话中是说指点迷津,其实是想预先知晓得皆未来事。但“白狐娘娘”并没有与她说得未来既要发展之事,而是只给他一个提示,叫白娉婷带着贾沁洺步步而行,上京而去,寻得太学生陈东,说明罪行。 白娉婷为了恩公,不顾艰辛,即便路遇山贼,也会一切办法,竭尽所能,不足为惧。在历经于六个月的奋不顾身,斗智斗心,终达得汴京。白娉婷几乎很幸运,又随着在机缘巧合之下,总算得是见到了太学生陈东。 陈东正愁着只差一步便可挖着了蔡京那六贼的证据,也未想到这及时雨既来临得真够及时,这老天不是不报,只是时候未到,一旦而到,报应不爽。蔡京的一生,作恶多端,多行不义必自毙,在他手中聚集着千万条人命,若不除掉了这奸臣,朝纲何整,天理又何在? 陈东方派人两边查实证据,白娉婷意欲同去,誓要助陈东一臂之力。而陈东见得白娉婷一个弱女子,舟车本是劳顿,更何况她是步行千里之遥而既达到此,实是不易。那白娉婷也肆无忌惮,方说出自己的身份,以及与恩公贾沁洺的所有之事,而陈东听完白娉婷述说的她跟她恩公的事源之后,是为震撼感动,白娉婷的知恩图报竟是不禁地如此般的伟大,可惊于天地之心。 在面对着白娉婷决意要协助陈东查案之事,陈东若不答应,岂是对得住白娉婷一心为恩公贾沁洺的呢。白娉婷不负众望所托,可谓是“有志者,事竟成,功夫不负苦心人”,竟在最终结果不仅是绊倒了蔡京“六賊”一党若干人等,而且白娉婷同时也为恩公贾沁洺报了大仇。 白娉婷的大义报恩,在当时,实是令人钦佩有佳,千古流传。白娉婷这也才知道当时白狐娘娘的用心良苦,她那火急火燎的性子,若当初不按照白狐娘娘的意思去做,静候着时机,若未等得徽宗禅位,便铸就不得一事既成的。在天下人的眼里,且问任何人都知道那徽宗宠信蔡京竟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其然,这也是给予她一种心智般的磨炼罢。 白娉婷一直陪伴在贾沁洺身边照顾他,不离不弃,直到贾沁洺的生命终止的那一天,最后一刻。白娉婷永远也不会忘记,贾沁洺是她的恩人,曾经是救过她的命的那个人,唯一一位对她好的人类。 (5) 恩情如山,重于泰山。恩情如海,堪比东海。一日有恩,便一生一世于恩,铭记载心,悠悠乾坤,当沧海桑田过后,依然莫忘莫化,此为善之本恩,仁德之美。 列狐志二十四则第四 (1) 任千帆喜欢游历,这是众所周知的事情。任千帆喜欢冒险,这也已经不是一两天之事了。 任千帆曾经写过一本书,记载着他当年所游览各地的故事,这本书名叫《任子游》,似乎是一本精彩逼人的一本书。 在任千帆的《任子游》一书中,就有着一个很难忘的一次在梦中经历过的故事,任千帆一直不可遗忘,至今都刻骨铭心。 任千帆是在一回路经于当年东胡国遗址的途中一个山洞里头,发生的一段似梦非梦的一连串的经历,也似乎算得上是他人生中最美的故事。 任千帆在书中是这么回忆的,他叙着描述着很详细,想必他在脑海里也无数次浮现着那段回忆。任千帆进入那山洞中,手拿着一把点燃着熊熊火焰的火把,发现山壁上画着栩栩如生的活灵活现,维妙维肖的呼之或出,十分生动而精美绝伦的彩画。画中清清楚楚的记载了那千万狐仙的历史事迹,简直是神来之笔,上书有三个大字为开云纲略而致始其传,于“狐仙壁”为首记周要。 任千帆看着每位狐仙的事迹,不禁感慨万千,更是每个惊天动人的事迹都有一段偈诗云函,令人震撼相当,叹之情重。而任千帆当看到“白千帆狐鉴”的时候,却在不知不觉间睡着了,开始做起了一片很特别,几乎很甜蜜,乐滋滋的滋味无穷不尽,这是一个很奇怪的梦…… 仿佛有人喊他名字,“千帆”,“千帆”,一位女子的声音,婉转悠扬的清澈动听,甜如浸蜜的如梦如幻。“来人呐~来人呐~”那女子似乎是很着急地喊道。 原来是他掉湖里去了,众人皆慌得很。“五公子~五公子~”的急呼唤叫。在众人的帮助而下,任千帆终得有救。不过几乎有些不对劲,他不姓任,而是姓白,他现如今所看到的一切都有许多奇怪。 在任千帆了解一番过后,他不禁地顿时想时,这极有可能是他的前世,曾经有人给他算过命,说他有一天会看到他的前世。 (2) 任千帆在前世看到了他有个未婚妻,叫陆皓月。而这里却是战国时期,他来到了战国,他如今的身份是辅佐始皇帝的将门白家,白起之五子。 因白起是百战百胜的常胜将军,在秦国是人称之为“战神”的,当时也名震六国。而在白起的六子之中,个个杀敌无血,勇武传魂,但唯独五子白千帆,为文不学武,是白起眼里最瞧不起的一个,因为白千帆说过,上阵杀敌,犹如恶魔,残忍的沙场,是杀戮的无情,他从不喜好打仗。 不过,白千帆也没让他父亲失望,虽然不从武,但而习文,乃是秦国第一才子,心系于文治于天下。那任千帆见识了秦国统一六国的历史,始皇帝建立秦朝的时代,他在秦朝看到他前世的父亲白起的威名远扬,他几乎觉得有些恐惧,和震撼。 若说他是大秦第一才子,那么他未婚妻陆皓月必然是大秦的第一美人,在当时他和他未婚妻,两个人,是这世上最令人羡慕的一对情人。 他跟蒙恬之弟蒙毅是至交好友,性格相投,同为不喜战争,所以才任谋文官,以向朝廷。李斯对他二人得以重用,也不得不说他二人确确实实是个不可多得的人才。 他二人提出的政制,实为高明。不仅是提出了削弱旧贵族势力,提拔由军功而上升起来的贵族;而且还实施了授田制;另外协助李斯,完成始皇帝统一了货币和度量衡,以及统一文字的政策,被当时大秦王朝称之为“白蒙二友”。 (3) 而在当时,传闻东胡国玉瑶公主艳美绝伦,惊绝一时,始皇帝意欲得之。于是,派白千帆及蒙毅前去迎亲,虽东胡国王同意,但东胡国将领并未服从,便在半路发起了劫亲。 可曾谁知,天不由人,在一场厮杀之中,蒙毅和东胡国公主因而掉下悬崖,下落不明。那白千帆被人一剑刺穿胸部本因死去,幸运的是,他却于一只九尾灵狐所救。但说灵狐喜欢看人记忆,单她看到白千帆一幕幕皆是感人肺腑,扣人心弦的画面之时,竟开始暗恋起了白千帆。 白千帆向来对鬼神抱有张仰之心,此时能被狐仙所救,十分感天敬地,特别是辞谢狐仙救命大恩,永不言忘。灵狐见得白千帆伤势竟好了一大半,而肯定他的未婚妻也时时在为他担心,那只灵狐既不再多留白千帆于她此洞府处静养,方送至白千帆离了她洞府,也离开了东胡即去。 当白千帆回去的时候,发现他未婚妻已经相思成疾而亡,白千帆伤心欲绝,痛不欲生,肝肠寸断,撕心裂肺。在此时的他,已经下定决心同他未婚妻一块于去,既在黄泉路上也不孤单。 那只灵狐看到此情景,殊不欲忍,便附在了陆皓月体内,成为白千帆的未婚妻,陆皓月算是复活了罢。在通过此事之后,白千帆不管所谓的其国家名,自那此后,白千帆辞去官职,抛开俗世,在白千帆眼里,的确没有任何的一切能和她陆皓月一样重要。白千帆与陆皓月成婚,隐居于深山密林之中,幸福的生活了一生…… (4) 任千帆梦醒时分,不禁感慨着他在梦里所发生所有的一切,竟如此的真真切切。又至于某一天的早晨,濛濛细雨如下,一阵风的轻柔划过湖边飘飘而起的嫩柳,任千帆撑着一把油伞,走在桥头之上。顿时,他忽见得好似陆皓月一番模样的姑娘,撑着与他同样颜色的油伞,正朝着他嫣然一笑。他蠢蠢荡漾的春心不时也露出他一丝的微微一笑。 他和她竟不曾相识,又宛如似曾相识,就在这桥上的他与她两个人,不禁一笑地凝望着对方。 (5) 所谓“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生命和爱情,同伦珍贵。 列狐志二十四则第五 (1) 明空法师没有姓名,只有法号“明空”。明空法师从小就是孤儿,无父无母,将他养大的是一群狼。 明空法师若不是十岁那年,他师傅慧济法师将他收养,想必明空法师现如今依然还是在狼群中成长,不懂人事。 明空法师学习刻苦,历经二十年之久专研佛学,总算也有所成就,随着他师傅慧济法师救人水火,普渡众生。 明空法师法力高强,一向皆以慈悲为怀,无论对人对事,甚至又或者对物,都与平等来相待,从未看重或轻视于谁。 明空法师是慧济法师一生之中最得意的弟子,慧济法师圆寂之后,明空法师便是唯一传承慧济法师的佛法之人,一心善行,不问是非为之。 明空法师善恶导引,不分另类,有不少人或怪皆被他所感化,功德无量。明空法师以善扬之,只要心中良知未免,便可为纵即言,弃斯善行。不过若你是罪恶滔天,良心欲噬,即便大罗铭道,皆一性离,一样有法待之。人还好,若换成鬼怪妖魔,难以置服,明空法师只好图收屈拾,逐修它志了。 不过明空法师倒是一位具有人情味的法师,这既也是他最致命的弱点。本来他是可以立即成佛的,但正因他欲犯了“色”戒,情劫难过,只差这一步之遥,却令他堕入轮回,再遭受百年的人间疾苦…… 所谓“情”,是这世上修行最毒的一关,任何一位修行者,若无法经历这一关,这一切都将化为乌有,全然白费。 (2) 见一日。有一富贵人家来寺中寻明空法师为他儿解围,因他儿不知为何物将其中邪,每日神魂颠倒,总念叨“怡萍”二字,而今似乎已经病入膏肓卧病在床,不久将便恐怕是要不醒人事。 明空法师随那家子到府中相看,据明空法师推算,定是狐妖作祟。又至晚,明空法师在府上暂住一晚,察看一切,果然那狐妖出没。 明空法师见机当行,狐妖见着即逃,明空法师逐追所往,既与那狐妖随来深林之中前来,原来是两只狐妖,正以明空法师思见一同。明空既道:“苦海无边,回头是岸。” 狐妖倒也奇怪,是明空法师见得最不一番的妖魔,明空法师从来所处之妖魔全为恶之,善而及少,可这狐妖确实与众不同。但见一只狐妖跪地求救,及见道:“求大师救救宇航罢,我知错了。”而另一只则也跪其于道:“求大师救救柳公子罢,我姐姐也是一时糊涂。”明空法师还是头一回见得如此专情致一之狐妖。明空法师方问:“尔等真能放下执念么?” 明空法师所睹狐妖真心悔过,实是诚恳,取得狐妖之泪化为一碗清水,念得咒语,既助得那柳家公子脱去病根,忘却与那狐妖之间美事,从此便健康为人。 不过虽是那狐妖不害柳公子,但伤及男人之气,同是一桩丑事。而为了能让狐妖改邪归正,明空法师决定传得狐妖佛法,以助狐妖升成狐仙。 终于。狐妖不负佛法精华所致,一只得道成了灵狐,而另一只待之即成。而妹妹见得姐姐化成灵狐,自己却还是狐妖,心灰意冷,同是一块修炼,为何姐姐有如此造化,而妹妹却没有? (3) 却说。安怡萍促成灵狐之后,凌空着越无影无踪,即到那青丘拜见领率众灵狐的狐老去了。既剩得她妹妹安亦兰在此,再无心学习佛法,渐渐失去信心,不管那明空法师如何为她解讲佛学奥秘,一概也听不得下去。于是,日年复之,日夜无穷,安亦兰一直未得真理,也无法羽化灵狐,成不得狐仙。 安亦兰见那明空法师对他关心备至,倒是欲动芳心,便喜欢上了明空法师,而明空法师丝毫无动于衷,也不管那安亦兰如何的讨及尚好。 不过,甚不知从哪时开始,明空法师几乎对这情爱之事也颇有见解了来。这要从人间的一对夫妻的争吵开始说来。但说那夫妻本是感情甚好,却在一日的邻居之下的一传十,十传百的传闻之下,夫妻感情恶劣,吵吵闹闹地互相伤害。然而,正当明空法师路过,那夫妻二人寻那明空法师评理,明空法师怎能知晓如何回答,但也幸得安亦兰在,才化解他夫妻二人矛盾,明空法师见此感慨人间情爱,便开始向安亦兰讨教人间情爱之事了来。也正因如此,明空法师和安亦兰既在后面发生了一段不可思议而刻苦铭心的爱情传奇事迹,是永流人间对爱情的真理! 据说,明空法师在向安亦兰请教何为情爱之后,安亦兰毫不犹豫的告诉了他,传授了对爱情的一切理论于他,但明空法师仍然未能解。因而,安亦兰也是无别法能为明空法师作答, 明空法师是日久生情的,这是在他恍然之间才悟出情爱之道的。竟是当狼妖出现以后,明空法师便则真正明白何为情,又或者何为爱的。 所谓的狼妖,向来视狐族为天敌,但狼恶狐善。而明空法师是狼养大,自然是抱有着怜悯之心的。不过狼妖作恶多端,十恶不赦,倘若不是有安亦兰在,敢与他三百回合大战,凭着那明空法师却也只会步步谦让,了了如事,让那狼妖轻易逃脱。 狼妖诡计甚多,为了自己能饱餐一顿,也是煞费苦心,在明空法师和安亦兰之中挑拨离间,尽说安亦兰杀了把明空法师养大的一群狼,而明空法师听信谗言,却从此对安亦兰恨之入骨,但又爱及深透,杀或不杀再不得。 安亦兰两眼汪汪,实思不遍明空法师为何选择偏信狼妖,而不信于她。安亦兰在透骨酸心,悲痛欲绝之下,离了明空法师而去。 安亦兰从此沉思不解,渐渐痛恨人类,她认为的人类皆为无情。安亦兰已失去了良知,展开了对人类草残取气,厮厮杀戮。 狼妖以为自己诡计得逞,未想得既是那明空法师布的局。明空法师寻得一副山水奇画,便将那狼妖收服于了画中而去,令他好生修炼,也当得是一回善道。 明空法师忽然之间有种不祥的预感,掐指一算,顿然大悟,原来自己做的一切竟是大错特错,殊不应该让安亦兰失望的。明空法师立即施法转移地位,来到安亦兰之处来,治止安亦兰祸害人间。 (4) 可那安亦兰在此时已经不再是以前的安亦兰,而现在的安亦兰竟成了狐魔,法力在狐妖之上,明空法师是否能战胜于狐魔还未定。 明空法师根本无法作主,若全力以赴,既惊伤了她。若坐视不理,又恐是人间一大灾难,实是未能定夺,更何况明空法师万万不能失去于她,因为明空法师已经发现对安亦兰深爱于狂。 明空法师在无奈之下,只得将安亦兰收入他的体内,二者为一,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不过即便如此,明空法师也定时难以制度那安亦兰,因为明空法师奈何不住安亦兰,岂能将她镇得住的呢。明空法师渐渐地已成了半人半兽,只见兽性大发,就算能有意识自己是明空法师,但依然另一半还是会展现出是安亦兰,根本控制不得自己的本性。 明空法师开始大开了杀戒,弄得人间民不聊生,生灵涂炭,明空法师竟不知在此时这到底是爱,还是同情。至一日,明空法师正屠杀了一个村的人,又准备而去下一个村口。 这时,在他面前隐隐中出现了一位和尚。那和尚双手合十,盘地而坐,一句“阿弥陀佛”,惊得天地,泣得鬼神,当真利害十分。但又见得那和尚言道:“施主,苦海无边,回头是岸,放下屠刀,立地成佛。” 明空法师体内的安亦兰痛苦地既笑道:“又来一个前来受死的臭和尚,和尚都该死。”说着,看那明空法师长长的指甲,又二十厘米长,正冲着那和尚前边而去。 那和尚念起了“妙语莲花经”来,震天动地,且看得那明空法师似醒又非醒,完全已经唤出了他的元神而起,浮浮灵音欲渡。 那和尚喝道:“本尊乃地藏王菩萨,孽畜,还不快快束手就擒,更待何时。”明空法师体内的安亦兰大声厉道:“人类个个虚情假意,即便死一万次也不足为过,我倒想看看是你佛高一尺,还是我魔高一丈……” 地藏王菩萨摇了一摇头,拈指一笑而道:“执迷不悟。”地藏王菩萨大发神通,变出一古筝即来,轻弹几声妙音佛曲,生生却动。明空法师提闻醒目,顿神初凝,以舍身而拯救大千苍生,明空法师此生不悔,唯独是对安亦兰愧疚于心。明空法师见道:“亦兰,我欠你一个解释,待来生,我再一同还你。” 说着,明空法师便重重一掌打下自己身心即去,将安亦兰迫逼而出。安亦兰顿时醒悟,但明空法师已死,安亦兰悲痛欲绝,泪流满面,呼天抢地,而在明空法师临死前是安详的,抚摸着她的脸竟道:“亦兰,不必为我伤心,只要你能明白我的心,我死而无憾。” 安亦兰自知罪孽深重,无可原谅。安亦兰不求甚么,只希得能够忏悔所得的罪孽。本以慈悲为怀的地藏王菩萨并没有重罚于她,而是将安亦兰锁入古筝之中即去,于埋在此处,好生忏悔。 (5) 在若干年以后,有位和尚经过,盘地念经。那和尚似乎总感觉自己于此地方似曾相识,但又说不上是个为何,便挖地三尺,见得了此古筝。 在此时的安亦兰已修成了灵狐,便不再是以前那个顽皮的她了,也不扰乱那和尚的清修,只尽待着那和尚能修成正果便好,她几乎已放下那所谓执着的爱情,她也竟不再去想甚么茫茫未来,虚无缥缈。 她依然还是她,不过已是陈年往事罢了。 (6) 有一种爱情叫做舍得,舍去的情是得来的爱,简称“放手的爱”。 列狐志二十四则第六 (1) 江佐乐之所以能成为大名鼎鼎的女医,这都完全出自于辛般若的功劳,想必江佐乐这辈子无论如何,确实应该好好感谢有辛般若这样的好姐妹。若不是由于辛般若的出现,江佐乐才不会有今天的这一切。 曾经的江佐乐对于医学的造化,竟是一问三不知,更别说能有现如今的这番成就了。不过,也许正是因为她的舍己为人的精神,所以皆感动了上苍,竟派出灵狐辛般若来协助于她罢。 (2) 一日。江佐乐在街头之中看见一位老婆婆忽然间晕倒在地,她不顾个人安危,是否有诈,便急奔了过去,想着搭救那位老婆婆。但结果,一鸣惊人,却被老婆婆纠缠不休,硬扯关系,说着是她推倒了她,要她赔钱说事。 人在做,天在看,江佐乐医者仁心这种大道精神,老天感之肺腑,而在对于那位老婆婆仗老蒙欺的举止,实痛不忍于直视。于是,天帝便派医神保生大帝吴夲的得意弟子辛般若即刻下界而去,以助江佐乐一臂之力。 那辛般若本是一只调皮捣蛋的九尾灵狐,保生大帝惶恐她在人间贪玩,乱用法术。因此,既封了她法术,特赐于她十粒大功丸,食一粒担用一回法术,十粒只得十回,一切皆靠她随机应变而行。其实,保生大帝也是为了一番磨炼于辛般若的顽性,以及是对辛般若的一次考验。 但瞧得,那辛般若的聪慧过人,岂是能令保生大帝失望的呢,辛般若定能不负众望,完成天帝之托。辛般若鬼灵精怪,到至凡间之后,第一件既做的事便是凭着她的伶牙俐齿,但凡那位老婆婆如何狡辩,仍轻易能为江佐乐讨回公道,摆脱了在街头上凌凌大众的疑惑之目光,终得以解救。 (3) 江佐乐的愚笨出乎常人意料,辛般若的耐心也是超出了常人想象,不过这又能有何之法呢,谁叫她师傅及天帝吩咐下来如此艰难的任务于他的呢。 江佐乐的好学与忘性同并兼得,曾经最基本的《黄帝内经》,她到如今依然背不好,差不多已经五年,更别说其余要再学更深层的医学理术了。辛般若有时候会在想那江佐乐,若按平常人家的头脑,实不至于如此笨拙的罢,莫非她前世做过甚么坏事,理应受此折磨不成的了。 原来,江佐乐前世也是位大夫,而且还是位药婆,虽是心地善良,不过曾医死一个人,所以在今生才遭此劫难,真是前因后果,因果报应不爽。辛般若不禁感慨,只得于她逐学逐成了,也非急不得,况且辛般若竟于人间的酷爱,十分热闹,不比天庭冷清。 能成为一名济世救人的女医,是江佐乐最大的心愿,江佐乐也时常向药师菩萨祈福,希望能保佑世间每一个人都健健康康,无病无灾。 江佐乐的善心善行,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竟感动了药师菩萨,药师菩萨大发慈悲,让这位好事多磨的姑娘终于是开窍了。 江佐乐虚心请教,从不骄傲自满,在辛般若的细心教导下,也总算有所造就。江佐乐不仅背熟了最基础的《黄帝内经》,而且还透熟了《神农本草经》、扁鹊的《难经》、王叔和的《脉经》、张仲景的《伤寒杂病论》,以及这巢元方的《诸病源候论》、孙思邈的《千金方》、还有许国祯的《御药院方》、李时珍的《本草纲目》等医学致典,实属不易。 在通过了江佐乐每日每夜不停学习,积极向上之精神,辛般若殊是甚感欣慰,仿佛看到了他之前刻苦求学的一番模样。江佐乐已经在医理和药理之上,牢牢通熟及掌握,辛般若便开始传授针灸学于江佐乐。辛般若以前是见得江佐乐忘性遗大,但理解极强,很多医经典学竟不容授传于她,可而现如今意义不同了,江佐乐突然脑洞大开,几乎已无忘性之说,所以辛般若便不再担心江佐乐深刻记忆之事了。 江佐乐日日长进,已可以说是尽成半个大夫,竟宜随人医治,妙手回春,江佐乐这还得感谢她的辛般若耐心教导,不负她一手持引,不离不弃,在面对着江佐乐而言,辛般若亦师亦友,是江佐乐寸步难离。 这世上有一种医道学术,称为“祝由术”,而学成“祝由术”,便病而不医,也可即好,是一门极其“巫术”、“方术”、“道”“医”两学之医术学科,得此学门,医而毕生之大重可为。 江佐乐好学不倦,为得“祝由术”,随跟着辛般若游历各方数载。江佐乐已通医术,辛般若便先传于道,再传其“方”“巫”两术与那江佐乐,促学至成“祝由术”,而江佐乐也逐渐明白了“祝由术”之精髓致在。于泰昌元年九月二十六日,明光宗朱常洛病逝。据宫中传闻明光宗是因红丸而导致暴毙身亡,牵扯甚广,而明光宗平时纵欲瀅乐,本身体就羸弱,众说纷纷,朝廷皆是一片鸡犬不宁,史称“红丸案”。 (4) 在明光宗服丸后死去。而在当天,首辅方从哲拟遗旨赏了进献红丸的李可灼,方有人怀疑是郑贵妃唆使下毒。于是,旋即敞开了一场追查元凶的举动。其间,党争与私仇夹杂在其中,连坐罪死者其数人,震撼朝野。 然而,江佐乐之父就是其中被陷害之人,满门抄斩,幸得江佐乐游修在外,既才躲过了一劫。当江佐乐回来之时,却云云发现家中已被查封,满门皆已问斩,江佐乐痛恨不分青红皂白的朝廷,视人命如草芥,逐逐看破红尘,意欲出家为道,竟拜保生大帝为师,于泉州府济祖宫潜心修行,博施济众,行医救人。 辛般若完毕使命,大功毕成,便向江佐乐说出来人间帮助她的事源,既回天庭复命,尽待江佐乐功德圆满之时,羽化登仙即相见。 于百年以后,江佐乐终修得正果,白日飞升,得道成仙。辛般若早已在南天门等候多时,江辛两人乐于其中,笑却人间痴迷不悟。 辛般若引遂江佐乐来至凌霄宝殿叩拜了天帝,欲授官籍。到此保生大帝之宫殿,拜见保生大帝,正式行得拜师之礼,然而保生大帝也便收了江佐乐为徒,既成为保生大帝第十九位徒儿。 (5) 为世利益,本心难得。世态无情,明心则志。 仁善之心,则善行之天理。为善者,皆天道而承于善者其仁之,乃真天命也。 列狐志二十四则第七 (1) 戴父这一生,已再没有任何雄图大志的愿望了。但唯一只是希望在他百年以后,依然还能看到他的四个儿子,和和睦睦,团结一致,和平共处,这便已是戴父最期盼看到的风光景象了。 戴父家财万贯,良田千倾,广厦万间,富甲一方。戴父也是从白手起家的,历经沧桑年华,才到达了人生巅峰。不过,人一旦有了钱势,不仅是他,就连他儿孙便也不再是儿孙了,一切皆变了味。 都说这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戴父在早年之间因家庭贫苦,所以他的四位儿子个个皆扬眉吐气,出类拔萃,出人头地,不雅于他人。 首先是大儿子戴传文,武举出身,拔得头魁,在圣皇之下,蒙得恩宠,是为“龙虎将军”,官级正二品武官,位高权重。 其次是二儿子戴传成,十年寒窗发奋苦读,考取功名独占鳌头,皇恩浩荡一路提拔,仕途光辉平步青云,如今已是为“吏部尚书”。 接着是三儿子戴传武,贵为“文华殿大学士”,伴随太子左右,而以辅佐太子读书习文为重之己任,可谓一代太子之师。 最后却是四子戴传德,其为铸钱监三年,后便辞官于在家中,随戴父经营商道,偶尔间既会学些风水相命之理,倒也算得一位高人。 (2) 这四兄弟本来是手足情深的,戴父也享有一番天伦之乐,而在整个家宗亲族对于这个举足轻重的戴家可竟是孰轻孰重。但这人生总是会因为一些俗世之高低贵贱所被迷失了人的心志。 大儿子戴传文,屡立战功,圣上极为重视。正因如此,他高高在上,尽他一呼,从未何人所拒,一生皆充满着繁繁光辉,无人不知,皆人尽晓。因而,在大儿子的骨子里头,两眼攀高不望低,生处无暇傲志怀。所以,大儿子心里即是势力当前,无处不逢高。 二儿子戴传成,为人正直无私,从来低调行事,交友广甚,处处结缘,乐善施助,满天下民心到处,无论富贵贫贱同等同程,得向众望,倒还算得上是位品德兼优之人。 三儿子戴传武,看人深交,当前利图,不问经处。识未来所路,顾得求者为上,绝妙于人,价值并论及多少,酒茶饮去磨心神,正如那鉴士诸葛,是否良才一看便知。 四儿子戴传德,因得父母溺爱,三位兄长垂顾,庞庞家业之中以他宏图凌志而下,徐徐远遥,尽戴家之声名更加欲楚显赫,川达越传芳世,不愧君代盛泽,雄镇腾亨,是位千万成就的商人。 在众儿子中,老大的高不可攀,老二的清廉忠义,老三的精细明思,老四的突飞璇猛,各有不同之途。而但在各儿妻妇的鬼胎言语,煽风点火,添油加醋如下,四位儿子久而久之便身其表面是手足,心中早已视各兄弟为了仇敌,相互猜忌,互相提防,又相互欺害,实是令人羞心愧寒,惭人不已。 (3) 所谓男人的一切皆是女人的天,女人的一切也皆是为了男人,但所为的方式不同,女人往往与生活作为主攻路线,纯属在为各自的利益而上为男人谋略支撑的这个天。然则戴父心善虽好,但耳馋易信于人,在各儿媳妇的相互言语摧毁,一吐而快,戴父又岂能不说上一两句重优伤话的。而各儿媳又将夸大其词,其于互相伤害,这便是所谓的长舌妇,嚼了舌根又卖乖,言辞可耻,行为更为可悲。 各媳妇在各儿子的身边推波助澜,无事生非,也竟知道挑拨他们兄弟离间,然但各媳又在戴父的耳边兴风作浪,不尽吹捧。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当在戴父瘫痪在床之时,终于在见得一日,大儿子既莫名其妙地提出要求誓要分家,紧跟他余下三子便也见随着起哄了起来。此时的戴父冲冲怒气尽哑口无言,泪眼汪汪尽心感寒凉,简直又是气,又是悲,不禁气怨难消,而且悲痛催惨,实乃人间一大悲剧。 戴父见得他那四位儿子,终究还是闹翻了,也未曾想到,他们兄弟四人恩怨如此之深。戴父急火攻心,当场吐了一口血,晕了过去。 戴父在缓缓之中,来至一处地方,四处袅袅余香,令人心智蓬勃,百花齐放,绿树成荫,百草丰茂遍野,蜂飞蝶舞,在濛濛轻烟薄雾沁沁笼罩,宛如一番的仙境,倒也是个好去处。这时,在隐隐而间,传来一道声音,不知何人既道:“戴老,近来可好?” 戴父怵目惊心,到处仰望,不知何人,见道:“阁下是……”忽然间,在片片草丛中,在他眼前濛濛烟雾,起伏不定,层密缭绕,却出现了一只白狐,戴父顿时大吃了一惊。 那白狐道:“戴老,不必惊慌,我是来搭救你当年的救命之恩的,谢谢你看得起我们狐族。”戴父一时想不起在曾几何时救过狐狸,戴父忙问白狐缘由。 那白狐便向戴父,说出了当年之事。原来,当时有一猎户,将她杀害,于是扒了她狐皮以备来买。一日,戴父路经猎户家旁,看到狐皮**裸的放在明媚阳光下乎乎热晒。戴父见之狐狸生前被杀,但而死后还不得安宁,便为狐狸打抱不平,向猎户买下了这狐皮,拿去森林中将其烧化。 那白狐,感激戴父,既方说道:“若不是戴老,我现如今依然未能得道,成为灵狐,谢戴老救命之恩。”戴父见得自己其实也未做得什么,戴父竟道:“举手之劳,何足挂齿。” 白狐致问戴父有何愿望,戴父作揖不答,表示以谢心领。白狐知晓戴父而今只愿他那四位不孝之子团结和睦,兄弟能一条心便好,再不多求何为。 白狐叹了一口气,即道:“我会帮戴老达成所愿的。”就在这时,戴父从梦中惊醒,面对着现实中的一切,戴父的这颗心犹如千钧之重,抑郁距疾,即便他死了,也不会瞑目,众儿兄弟离心,岂能令他安心呢…… (4) 却说。他那四位遐迩闻名的儿子,以及四位儿媳,在一日的晚上,同样做着一样的梦,皆是白狐对他们的忠告,如若亲兄弟不能和睦共处,完成他们父亲最后之愿,后果咎由自取。然而当他们醒来之时,也同样收到一样的字条,暗藏无限的玄机。 他们四位兄弟,及四位儿媳一开始并不在意这些,只当是一场梦,或是什么恶作剧,也都一个个的惩罚了下人们,可下人们并无知情,即便怎番受罚,也实为无辜。 不过竟过得没多久,他们发现一场又一场尽不可思议,又极其令人匪夷所思,而惶慌惶恐的事件繁繁如此地发生了。他们白天尽受着无处难堪,颜面尽失的折磨,在傍晚受尽战战兢兢,担心受怕,如临深渊的煎熬,实是石破天惊,叹为观止。即便请来的道士法师作法,也皆一一无用,一阵狂风越过之后,依然呼之倾惧,恐之深人。不得不说那只白色灵狐,捉弄人的本事也是十分精彩,妙不可及,令人无处不在惊慌惧恐,忐忑不安。 (5) 其然。四兄弟逐渐觉之自己已经深犯错误,殊不应该手足不和,兄弟残睦,可诸位又放不下自己的颜面,郑重地道歉。时光荏苒,倒是很快就到了戴父八十寿诞,四兄弟及四婶嫂,还有大众家族人马纷纷扬扬一齐前来为戴父贺寿。而正当此时,浩荡的排场,震震气势,无不在那述说如下。 但见那四兄弟第一杯酒举杯见起,向戴父以敬寿辰,心中已经似乎忘了当初兄弟之错。更是那四婶嫂,不计前嫌,也似乎已经和好如初。这一家子,从此再也没见过甚么大吵大闹,不和不睦,也再没有见过互相摧残加害相互之间的一切,直至永远。 (6) 亲情的难为可贵,是人生这辈子最难得的价值。当没有了亲情,即便再拥有属于这一切的一切,回头一望,竟发现自己,其实已经失去所有,人生既变得毫无意义。 列狐志二十四则第八 (1) 甄倾信也算是个性情中人,从来对女人都有一种青睐之心,十分难得。甄倾信是出了名的放荡不羁,若说他花花肠子,倒不如说他多情善感更为妥当,因为他现如今依然还是一位童子之身。 甄倾信才华横溢,才高八斗,这完全是一个事实,不能抹去。甄倾信满腹经纶,下笔如神,或诗词歌赋,又或琴棋书画,无所不能,无所不会,样样精通,是为“江南第一才子”。 甄倾信不管何为,皆胜万千书生,可唯一缺点便是不喜功名,更不思着于上进名利。甄倾信为人洒脱,无论是何人何事,皆敢以平等为之。 (2) 甄倾信是位落魄书生,但也有喜欢挚爱于一生的女人,可谓知音,那便是化晴楼的头牌花魁李梦晓,甄倾信身上白溜溜的积蓄全是只为能满足见上这位姑娘一面。 而那李梦晓也非常喜欢甄倾信,早已视甄倾信为他一生所属之人。不过相见恨晚,只有时光短暂的三秋之日,但说这有位富家子弟,也喜欢上了李梦晓,便意图霸占,是位无赖。 于是甄倾信相斗不过那无赖,也不能为李梦晓赎身,白白地拱手让人。甄倾信在不久之际,既相思成疾,命不久矣。 在甄倾信离家不远,有座“狐仙庙”,那座“狐仙庙”中,供奉着一位“狐仙娘娘”,那“狐仙娘娘”身边有位弟子,名唤“胡东曦”。胡东曦见得甄倾信日思夜想,茶饭无味,已经病入膏肓,无药可救,奄奄一息,怕是要日薄西山。 (3) 胡东曦于心岂忍,难不成有情人,就注定不能长相厮守,终成眷属,双宿双飞吗?难不成便要狠心分离,从此阴阳两隔的吗?胡东曦托梦于甄倾信与李梦晓二人,告之自其计谋,既开始偷天换日…… 胡东曦将李梦晓带入于在人间自己居住的地方,又欲引甄倾信来于此处,二人终于在了一起,甄李不禁感谢着胡东曦之大恩大德,永生难忘。 胡东曦平生最恨所谓的那些无赖,便自己变成李梦晓的模样,教训了那位无赖般的富家子弟一顿,实乃大快人心。 胡东曦很满意,促成了甄倾信抱得美人归,李梦晓永远也不可分离自己的如意郎君,二人白头到老,永不忘曾经大恩于他们的狐仙胡东曦。 (4) 所谓爱情,绝非是一切拥有,但两情相悦也的确能可歌可泣。 列狐志二十四则第九 (1) 步父在早年间,曾救过一只狐仙,狐仙一直不敢忘怀步父的一饭之恩。 二十年后,狐仙为感谢步父的救命之恩,便托梦给了步父,说将女儿谢语琪许配给令公子,步父听后是十分感动,还有高兴。 原来步父之子步远霆是个傻子痴儿,不懂任何人情世故,只会痴痴笑笑,步父实为痛心不已。 而谢语琪奉母命嫁给了步远霆之后,凭着谢语琪的聪慧贤巧,尽是帮家里头打理这一切尽是仅仅有条。不过步祖母因见步远霆傻乎乎的模样,便偏爱步父之弟,步远霆之叔其子步远乔,希望将来的家业能由他来继承。可这家业乃是步父一生之血打拼下来的江山,岂能由他人说的了算的。 步父知道步叔心术不正,一直想加害步远霆,也知道自己的亲娘步祖母的看法,一直都希望家业由步远乔继承,可如果真由步远乔继承,那么步远霆便在家无立足之地,极有可能会被赶出家门,流落街头,受苦受累。而步父知道自己生命已经走到了尽头,于是被事先写好了遗书由管家保管,以免后患无穷。 谢语琪一开始是不喜欢步远霆的,因为步远霆是个傻子。但在后来慢慢发现步远霆心地善良,连只鸡他都想着要保护,这样的人,怎么可能会成了傻子呢? (2) 原来步远霆小时候是被誉为神童的,但在八岁那年摔坏了脑子,淤血未化,所以才成了傻子的,真是一位可怜的娃,而害他摔坏脑子之人就是那步叔之子步远乔,简直是恶毒滔天,令人可耻。自从步远霆摔坏了脑子之后,失去了他八岁以前的记忆,他竟成了一位傻子了。谢语琪不禁感慨,但法力低弱,无法救治于步远霆,只得暂且袖手旁观。 可是这好景终究不长,人的生命就是这番奇妙,步父因病而死。本来的遗产是属于步远霆的,但未曾想到步母并买通了步府的管家,及其所人,更可恶的是将其赶走了步远霆。从此谢语琪与步远霆只得流落街头,过上了受尽煎熬的日子。 本是衣食无忧的步远霆,一下子变得无依无靠,于是步远霆病入膏肓。步远霆得上天垂怜,在奄奄一息之时,见一上仙送药。而步远霆服下之后,不仅见好,人也逐渐变得聪明了起来了。 (3) 步远霆面对着这一切,不堪回首,继续流落街头,但他拥有谢语琪已经足够,已不求甚么。但见一日,步远霆遇得山贼,由于语琪法力低弱,没法保护好步远霆,欲而导致步远霆摔下悬崖,谢语琪悲痛不已,一同陪上。庆幸二人,无一大碍,步远霆随着那悬崖一落,倒是一件快事,步远霆恢复记忆,想起八岁以前之所有记忆,也变得了常人,绝顶聪明,语琪为步远霆因此而高兴得万分。 步远霆没有想去夺回本属于他的一切,而是决定自食其力,一边干活,一边发奋读书,考取功名。步远霆聪慧过人,终一年之后,金榜题名,当上了大官,扬名立万。 那步叔一家,恶人恶报,得了本不该是他的财产,因此大病而亡。步母已知大错促成,临终前后悔,便寻回步远霆继承所有家业。 但步远霆无心纷纷财产家业其事,也不需要所谓的那些财产家业,而为能让步母得以安心,便勉为其强地收下其财产家业。待步母走后,步远霆将其一切财物及所有家业,一一布施于穷人们。 步远霆本就不喜功名,只是为了证明于步家人瞧看,如今步家人一一不在,步远霆辞去官职,和语琪隐居山林,过得逍遥自在的生活着…… (4) 当人心不在成为善良的一面,确实是这世上最独一无二的悲哀。 列狐志二十四则第十 刘密,字博文,世称“刘解元”,已三十而立,尚未娶妻,父母着急如命,而他总是说他命中克妻,恐白白糟蹋,害了人家。于是他父母时常拜神,望能得神灵垂怜,赐于他们一个儿媳妇。 至一日,刘解元在山中,巧碰得一位女子于此荡秋千,嬉笑迷人,十分陶醉得不已,刘解元见此不由一时心动,可这刘解元又将如何呢,自己命中克妻,无敢能思,刘解元叹气。 刘解元方继续山上游行,又见一位女子晕倒在地,身负重伤。刘解元为救此女子,救人心切,也不管那三七二十一,便将此女子背回自己的草屋内静养身息。 因而如此,久而久之,刘解元与那女子结缘,便日久生情。可刘解元还是不能与那女子成亲,害怕会克她,白白地搭了性命。 那女子便说,要给那刘解元算卦,着想着能欺瞒于刘解元,可结果已显然是那刘解元仍见得是不信,依旧如倔,未还于心。在这不得已之下,那女子只好说出自己的来历,还说刘解元的确是有克妻之相,不过但为人之其举止,皆感动了上苍,于是才特让她到凡间许配于他。 刘解元感动,与那女子成婚,幸福生活的在了一起。在多年以后,依然有人问那刘解元,都说克妻,为何还娶得如此贤惠而美丽的妻子。刘解元回答说:“我家夫人不是别人,而是余佳晴。” 为他人着想将来,这是为人价值的原因。 列狐志二十四则第十一 曹定安官拜河东太守,是个好官儿,但有四十余岁,尚未娶妻。他时常入梦,梦中却是见得的是他的前世,他在等他前世的那位姑娘。 他前世那位姑娘,以他同样,爱好音乐。他前世的那位姑娘,是个狐仙,不过最后他二人同死,倒也十分令人可敬。 而因前世之定,今生注定有一段未了的情缘,所以罗嘉雯始终未能修成天狐。其后,罗嘉雯得玄狐元君指点,来河东寻她前世的那个人——曹太守。 于是,二人一见如故,渐渐地既相爱,夫妻如守一生,生儿育女,完成了前世相定之愿。曹太守死后,成了仙人,而罗嘉雯也如得终愿,成了天狐,二人一起逍遥自在的,是对人间可叹的仙侣。 情之则缘,约定三生…… 列狐志二十四则第十二 宋浔锋不仅是个结巴,而且腿脚不便,本还以为他无用,但未曾想到,竟也有一番作为。可是不管宋浔锋怎么努力,终究没有一位女孩愿意嫁给他,因为嫌他是个结巴,而且腿脚不便。 宋浔锋并没有因而如此放弃,他幻想着他会有一位贤妻。见一日,宋浔锋在一处街头吃茶点,忽于路边见得一位老婆婆饿得发晕,宋浔锋便好心买下几个馒头与豆腐脑给老婆婆吃下。 那老婆婆看得宋浔锋心地善良,是以夜间托梦于宋浔锋,说在明日到至河边,就可以见到他未来的妻子。说毕,老婆婆化成白狐,纷纷而去,原来那老婆婆竟是狐仙。 果然,那宋浔锋在次日来到了河边,见得一位美若天仙般的女子,在等着他。那女子方问:“你就是宋浔锋吧,我是薛其元。”二人一见钟情,你眉我目地手牵着手,便在了一起。 善良,是人世间难为可贵的美德。 列狐志二十四则第十三 郭南通回忆起早年十分感慨,倒也是有趣十分,若他这一生没有遇上范心怡,简直是个遗憾。郭南通很庆幸,他有范心怡。他如今的成功,也正是因为有范心怡这样的贤妻。 曾在这早年,他很寂寞,人世间实在不予苟同,竟是没有一位女孩能够看得上他的,因为嫌弃他是位乞丐。若不是那一日,他救了在山上被火烧了洞府的黄狐,想必他也不会有了今日的成就了。 郭南通特别感谢他的善良之举,没想到那只黄狐竟然是狐仙,名称范心怡,为了报答他,化成一位秀色可餐的美人,下嫁于他。而在从此郭南通正因为范心怡的秀外慧中,所以他的人生便走向了巅峰。 善良就是人生的一大成就…… 列狐志二十四则第十四 月老是着管在天下姻缘的神仙,他身边有一只名叫许令月的狐仙,还有一只名叫玉三妹的玉兔兔仙。 一日。狐仙许令月和兔仙玉三妹见得一位书生拜求月老,望能寻着如意千金。于是狐仙及兔仙打赌,到底秋恩允这位男人是不是一位好男人呢,狐仙说他是个好人,而兔仙看他长相有些凶恶,却说他不是什么好人。 于是,二仙便多次试探。看那兔仙,化成一位温良贤淑的美人来,掉入湖中让他搭救,却要以身相许于他,但秋恩允万万不受,无动于衷。 而狐仙在雪山,也化成一位妩媚无比的美人,叙装得又饿又晕又冷,要那秋恩允给她吃的,又将衣服给了她保暖,百般试探秋恩允。于在结果,秋恩允却饿晕在雪山之中,冻僵了身体。狐仙终被他善良的真情所打动,施法救了他。 二仙看得秋恩允,善心一片,真情为人,便许了他一段金玉良缘,并大佑于秋恩允一生与妻子白头到老,永结同心,百年好合。 本心善谛欲善谛,难得真情是真情。 列狐志二十四则第十五 冥山常有狐狸出没,而猎户总喜欢去那猎狐,而有位穷书生总是救狐,那书生姓王,名卿。然众狐为了报答他,正等待着合适的时机。 王卿喜欢一位姑娘,那姑娘也喜欢他,从小青梅竹马,两小无猜,长大更是希望能永在一起,成婚生子,长相厮守,白头偕老,不负一生。不过这人倒是长大了,二人授受不亲,也变得很少来往了来,即便心里头有话,也不便说出口。于是,那姑娘以红豆相赠,表明了相思之意。 古人言:“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不论男女,皆为不可。那女子最终不能嫁与他,便立马就要许配给了别人,却是一位大那女子十岁之人,而那男人已有三位老婆夫人,真可是糟蹋人呢。那王卿知晓此消息后,既相思成疾,一病不起。 白愿轩是只狐仙,为此而感叹王卿之情,更是为报答王卿之恩,也见之不忍,因而便托梦相告于他二人,设法要将二人救于水火。 至次日,那女子在闺房之中,即照着白愿轩之办法,不停在念叨”狐仙”二字,未曾想到在一眨眼之间,便到了与她情郎王卿相会之地,二人终能远走高飞。 而白愿轩,既化成了那女子的模样,嫁给了那男人。虽说妻是娶着了,但那男人几乎是什么也没得到,白愿轩吃得好,睡得好,也算得是个好福气。 不顾世俗之勇者,可得爱情。 列狐志二十四则第十六 毕老夫妇是个好人,可他儿子却不学无术,吃喝玩乐皆是样样精通,活得了大半辈子就辜负了二老一生的一片心血,二老只有这么一位独生子,也是纯属于了无奈。 二老每天到处上香拜神,只望得他儿子不去闯祸,平安无事便好,其余希望也便免为其谈了。徐雅萍是个狐仙,见此情景,十分叹息,于是便静候时机,决定助二老将他那儿子改邪归正。 一日。他那儿子做了一个梦,梦见一位年轻貌美的女子向他招手,指着一个地方。他儿子想意欲前去,便来向二老讨个钱财,说是出门做生意,其实是去寻得那位姑娘。二老见得自己的儿子,突然开了窍,心中十分高兴得很,便把银两备足,给了他儿子出门做生意。 而他那儿子在外头,却拿着银两,每日便到处花天酒地,无所事事,交得了一大堆的猪朋狗友,简直是畜生不如。更是那狐仙化成了他梦中那位年轻美貌的女子,将他儿子的钱全部骗光。原来,那梦竟是狐仙布的局,正引他上钩。 他儿子总算是,这才悔过,没脸面对二老,终沦为了乞丐。狐仙托梦于二老,将银两一一变还于二老,便告知地址,要二老去将他儿子寻回。 他儿子见得二老,既抱住二老,痛哭于一番。从此,他儿子十分孝顺,再也不花天酒地,常侍奉二老左右,终算得为人子。 为人子,当以“孝”为首任。 列狐志二十四则第十七 乔伯山风流倜傥,寻花问柳,经常出入于博月院。 乔伯山很同情女人的遭遇,所以女人们都特别喜欢他。 而乔伯山堪称是第一才子,但唯一功名,曾考取数次,但屡次不中,不知其原因是为何处。 乔伯山博得皇帝召见,皇帝将事由告知于他,如若心性于风尘,而其功名才能施展抱负,尔得之又得如何? 从此,乔伯山不再考取功名,而日日躲在青楼之中,继续为女子吟诗作对,当时堪称一绝。 见一日,乔伯山做梦,这也是一个令乔伯山刻骨铭心绝美的梦。乔伯山梦见了山鬼王彩琴和狐仙林文姬,为他而狂。 乔伯山梦醒时分,颇见灵感,于是出了一本绝世奇书,畅销及时。乔伯山不忘狐仙的托梦,令他终扬名于世。 实现价值,无处不有,无处不在。 列狐志二十四则第十八 刘见喜年少轻狂,就连当今皇上想必他也未必放在眼里,敢于人先。刘见喜是个好人,在当地人人敬仰,可是那些贪官却对他恨之入骨。 刘见喜一生大大咧咧,为官清廉,贪官听他名号闻风丧胆。据当时人们描述,他之所以能活到现在,完全是一位狐仙的相助于他,那狐仙姓胡,名青霞。 见一日。刘见喜与胡青霞来至举县,见得一位平民冒死奏荐,告之当地知府县令贪赃枉法,鱼肉百姓。刘见喜大怒,查之实情,可那知府背后为他撑腰之人,官籍势大,无法越线,再三思而其法之后,而令胡青霞梦系圣上,相告刘见喜在举县遇难,恐命不久矣。 皇帝乃是圣明之君,立马知晓举县是出了什么大事,便微服出巡,果然在举县是不堪入目,遭殃百姓,于是,严惩贪官,大快人心。 思其法,谋其事。 列狐志二十四则第十九 姬春敏是个侠狐,经常在人间行侠仗义,劫富济贫 但同时也有一位降魔人,专斩妖魔,无处不心。 一日,降魔人看到姬春敏,誓要将春敏收了,最后却打成了平手,二个都身负重伤。可降魔人并不善罢甘休,回去修炼。 而传闻有一只修炼千年的恶鬼,被一位渔夫放了,祸害人间,不少人被吸干了元气而死。然则降魔人只有跟姬春敏合心协力,才能收服那恶鬼。于久而久之,二人便产生情愫,终是相爱了。 但这恶鬼不除,人间难以有安宁。恶鬼狡猾,在一次的调虎离山,降魔人凭着一人之力,岂能是恶鬼的对手,便被恶鬼所伤,命不久矣。 姬春敏为救降魔人,却把自己的修为全给了那降魔人,自己却打回了原形,降魔人痛之感动。 降魔人得到了姬春敏千年修为,功力大增,在除了恶鬼后,便不再伤害妖魔,只感化妖魔,除了逼不得已之时。他与被打回原形成为狐狸的姬春敏相守一生,不离不弃,生死相依。 爱者,生死不顾,大道致诚。 列狐志二十四则第二十 陈家村各个村民认为狐狸是妖魔,对狐狸是恨之入骨,一见到狐狸要么烧死,要么斩杀。只有一个人喜欢狐狸,被人们视为怪物,那人叫孙玉霖。 一日,村民见着一只狐狸,正要斩杀,被孙玉霖所救,狐狸为了感谢他,便化成美人,说是狐仙,要嫁给他,那狐仙姓胡,名九娘。可孙玉霖说他自己不配,而胡九娘便说:“先生不配,试问这世间何人可配?” 不久二人成婚,两年后,已生了孩子。不巧的是,村里头来了位道士,那道士极恨狐狸,挑拨是非,妖言惑众,说那胡九娘既是狐妖,那些村民已经完全被那道士迷惑了心智,一定不会放过九娘。 胡九娘与那道士,打了三百回合,未分胜负。不过村民早已围着孙玉霖不放,若孙玉霖不将九娘杀死,便把他那孩子狠心伤害。 胡九娘无奈,自废法力,将自己杀死。可那道士却还死死不放,既要将孙玉霖,及他孩子杀害处死,斩草除根,便要村民一把火烧了孙玉霖,及他孩子。 于是,天公愤怒,派其雷公电母穷穷闪电打雷,将那道士电死。雷公正还要严惩村民之时,观音大士出现,说了道理,雷公电母回去复命。 孙玉霖由于失妻,早已不留恋尘世,痛不欲生,便一剑割喉毕命。观音大士慈悲为怀,可怜那孩子,便决定抚养其孩子。 孙玉霖与九娘在九泉之下,也算相遇,二人也投胎转了世,同做了狐狸,共同修炼成了灵狐。 一念为善,一念其恶,人之物之。 列狐志二十四则第二十一 朱长恩是位敢言之人,是位县令,而且笔下写过不少快人快语之事,记而当今。 在他书中就曾写过他一次难忘的经历,也是令他扬名立万的一件事情。他爱多管闲事,记得他年轻时候的一次破的一桩奇案,真是大快于人心,这也是他平生做的第一回成就的事件。 记得一位男子离奇死在了山中,而那山人们都认为是狐妖在作祟,所以一直如此认为,也有些常理。而他朱长恩并不这么认为,于是欲须调查,这也是为狐平反而讨回公道的一件事情。 一只狐仙听闻,立马找到他,引他到一处山洞中来,协助于他,而朱长恩看到了也有一个人死在密密麻麻的山洞内,他这下全都明白了整个案情发生,这是一桩钱财抢掠案,此案才得已结。 狐仙梁艳虹见他为人正义,便随着他回家,化成人形,誓要嫁给他…… 公道有理,人心自在。 列狐志二十四则第二十二 杨洁是陈问的知己,陈问经常出没万香楼中。可不久杨洁被人赎身,陈问穷书生一个,已成无缘,只得认命。 陈问当了道士,与鬼狐着为知己,胡晓蝶正是陈问的知己,是只灵狐。陈问的师兄与陈问不同,恨及鬼狐,见得杀之。 他师兄不分青红皂白的性子,无论好坏善恶,将胡晓蝶一杀而快。陈问本想要保住胡晓蝶,可已成事实,皆保不住那胡晓蝶,大令陈问失望而透,远离了他那师兄。 陈问带着死去的胡晓蝶,寻得了一处僻静之处,安葬了胡晓蝶。陈问每日守着在那,每日得三柱清香,胡晓蝶终究醒了,可喜可贺。 善恶分之,不可一概而论。 列狐志二十四则第二十三 焦和好道,总想着能有呼风唤雨的本事。于是,便寻遍整个天下访道,志在必得。 但其数十年过去,仍无学之其道,心灰意冷,觉之无颜活在这世上。焦和便来至一座狐仙庙,上了一炷香,告知神灵,准备自杀。 这时,胡桃子丛神像内挺身而出,救了焦和,便传授其法于焦和,既再三嘱咐于他,不可人前卖弄本事,否则后果自负。 焦和谨遵了师旨。从此,焦和行侠仗义,在死后功德圆满,竟成了散神仙。 俗话说,有志者,事竟成。志者无敌。 列狐志二十四则第二十四 殷俊杰生性“风流”,但也是性情中人。他身边无论何处而去,步步不离他的枕头,这其中其实是有一个故事的。 据说,他年轻之时,曾和一个狐仙相爱过。狐仙看他命中必有一劫,叫他时常注意,他殊不可信。但见一日,却实真灵验,有人竟诬陷得他杀了人,抓他坐牢,被判得了死刑。 而狐仙为救于他,便不辞辛劳求得了钦差大臣前来搭救于他。可狐仙也有失算之时,千算万算却算不到俊杰砍头之日。当赶来到临之时,已是几天之后的秋后问斩。 虽说人死不能复生,不过为救殷俊杰,狐仙以命换命,殷俊杰是活了过来,狐仙已死,殷俊杰痛不欲生,茶饭不思。玄狐元君见之感动,上报天帝,让那狐仙做了一位枕仙。 从此,那殷俊杰便可在梦中见到了狐仙,那狐仙姓白,名十妹。 命不可不信,命不可不畏。 列狐志二十四则番一 相传,在二十多年前,曾有一只自称“月弦”的小狐,为寻已故的恋人因此而南下,同时也在寻找她恋人生前送以自己的最后一件礼物,以及杀害她恋人的仇家。 月弦其虽是狐精,但生性善良,从未害人。因长时间未沾鲜血,法力消耗过多,命终是难逃此劫。 月弦走至一座庙中,抬头一看,却见得是斗战胜佛孙悟空。斗战胜佛向来爱恨分明,怜惜善类,便收了月弦为徒,传授她本事,修成了正果,升得天狐。 善德舍己,为厚道之。 列狐志二十四则番二 蒲松龄蒲先生酷爱鬼狐,他的《聊斋志异》就是最完美的证明,五百篇故事,差不多都为鬼狐的传奇故事。 蒲先生一生是为我之楷模,我这《笔阅空谈》的《列狐传—二十四则》也正想着能为天下众狐做些什么所为,虽无蒲先生那番的才学渊博,但我之锋笔初露,也当尽我有些微薄之力罢。 蒲先生曾有一段故事,不知可否听闻呐。却说是在蒲先生年轻之时,得罪了他当地权贵,于是便惹下了杀身之祸。 可蒲先生为人好事,得到赫赫的黎民百姓的敬仰,以及屈路英雄佩服,岂能不是化险为夷的呢。正因如此,大小贪官污吏拿他没辙,于是既想方设法派上几个贼人,去至他家处,将他写的《聊斋志异》偷了出来。不过而刚出屋外不及十里路远,忽见得那帮贼人不知何欲能瞧见飕飕狐影,十分可怕。 这帮贼人惊慌失措,颤抖集心,方跪拜着那所见的狐影,求饶在急。因而,贼人们尚恐尚惧,不安不已,即带着蒲先生的那些《聊斋志异》著作书籍,往回而行,放于原位。从此,那帮贼人,不再作恶,积德行善,憾恶从善,正所谓“能改善莫大焉”,“英雄不问出处”,倒也十分令人可羡可慕,可敬可泣。 恶为改之,其为善哉。 列狐志二十四则番三 玉藻前是一只甚是可怜的妖狐,但其一生又不得而已,实在难为了她的过错,尽带来的是给她一生的不幸。 玉藻前是东瀛平安时代末期、鸟羽天皇院政期间的绝世美人,是一只九尾妖狐。但因由于其才识广博,而又绝世美艳,被人称之为“天下第一美女”以及“东瀛第一才女”。 不过玉藻前可不止是有这些简简单单的身份,其实玉藻前是从中原逃到东瀛而去的。上文已道传为云,在殷商王朝年间,曾其化身为绝色美人妲己,当上了当时商纣王子辛的宠妃。但在妲己的滢威之下,商朝的百姓生活皆在水深火热而中度过,于不久之后,便被西边新兴的周政权所推翻,商朝灭亡。 妖狐逐渐跑去天竺而去,化身为摩竭佗国斑足太子的王妃华阳天,之后又回到了中原,暂时过着隐姓埋名的生活。至唐朝玄宗时间,东瀛派遣使者吉备真备到中原来朝拜,妖狐便溜进了吉备真备的船里到至东瀛前来。而之后又过去几百年,自称“玉藻前”获得鸟羽天皇的宠爱与信任。 且后。天皇便身患怪病倒卧床榻,大臣们因此而开始怀疑她,既请了阴阳师安倍泰亲暗中对她进行占卜。结果,“玉藻前”的真面目终于曝光,原来这位宠妃根本不是什么美女,而是一只来自于中原的一尾玉面金毛九尾妖狐,在阴阳法诀前玉藻前暴露出白面金毛九尾狐的本体,她日夜吸收天皇的精元,就是为了有一天能够取而代之,接管东瀛,窃国的阴谋东窗事发,玉藻前从宫中逃亡,躲避到了远方。 色噬人心,空空一切。 列狐志二十四则番四 (1)   据传闻。在虎豹別墅内,而当时别墅外见有很多画作,工人每日清晨里头,都会在擦这壁上之画。在一日夜里,雷电交加,天上闪过几道不正常的光。而在次日,工人如常擦墙上的画,但是发现壁上居然出现有七个狐头,工人见状大惊,立即通知其他人。但见得一些工人到来之时,却已不见狐头,有学道人士立即用黄纸将其石头封住。 但在后来附近的大厦,却有一块装饰用的云石上,竟也出现了七个狐头的影子,都清清楚楚地映在了云石之上,这次前来围观的人可不少,来者无不啧啧称奇。 而建立大厦的那家公司也因为看到来观看狐仙的市民太多而被迫停业了一天。保安后期用一块布将云石掩盖,更于夜半时分,在商场关门后拆掉整块云石平息风波。事有凑巧,更换大理石后,大厦商铺生意奇佳,简直是走向了巅峰的成就事业。 虽说生意腾勃兴隆,但该商场夜间频频发生的灵异事件绵绵不断,有店员早晨上班之时,却看见百货公司童装部满地散落的货品,以为其是闹鬼。但经法师判断过后,其实是一只顽皮的小狐仙在夜间潜入大厦的百货公司童装部,穿上童装、童鞋到处玩耍而所致,非常奇妙。 (2) 一个月后,位于这座大厦内的大酒楼承办了一回满月酒。由于孩子的父母都还算得上是个人物,所以前来参加这次酒席的人不少。但酒席办完的当天晚上,孩子的母亲就做了一个恐怖的梦。 梦里,母亲好像又回到了白天办酒席的大厦内部,只是这次没有到楼上的酒楼内。这位母亲好像正有一股无法抗拒的力量直接就把这位母亲“吸”到了一块遮着红布的东西旁边来。这位母亲好奇地揭开了红布,却发现里面竟然是一块画着栩栩如生的七只狐狸的云石,而且每只狐狸的眼睛都是红红的,像是要滴出血来一样可怕。 这位母亲大吃一惊,几乎想要夺路而逃,没想到这几只狐狸中最大的那只直接就从石头上跳了出来,它的身体不断地长大又长大,几乎要碰到这层楼的楼顶。母亲被吓得瘫倒了在地。只见这只巨大的狐狸用尖尖的爪子摁住这位吓坏了的母亲,大声吼道:“你们这些卑微的人类啊,竟敢不给我狐大仙敬酒,我要杀掉你们的孩子,我要咬死他!”说完, 就朝这个母亲扑了过去…… 母亲被惊醒时,已经是浑身大汗淋漓了。她赶紧叫醒身边的丈夫,把自己的梦境讲给他听。丈夫听了之后大惊失色,惶恐而不安,不是因为别的,而是因为丈夫也曾经去看过那个有名的狐狸云石,但他确信,前几天才从国外的医院住院回来的妻子是不知道这件事的,但她的梦中竟然就梦到了这块狐狸云石,好生恐惧既震慑人心。 夫妻俩个越想越觉得可怕,两人干脆披上衣服,去儿童房里头看看自家的孩子。但于此刻已经太迟太晚了,母亲一进儿童房的门,就看到孩子已经是面色发青,没有了呼吸,她大声哭喊着,和丈夫急急忙忙地把孩子送进了医院,医生说,孩子已经死去好几个小时了,十分恐恐而现。 (3) 由于是忽然猝死的关系,所以尸体需要解剖以鉴定死因,死亡证上死因一栏虽然写着是由于失血过多而死,但传闻解剖尸体时整具尸骸竟然全无半滴血,连验尸官也解释不了,因此人们都相信这婴孩是被狐妖吸干精血而死的。 除了这对可怜的父母以外,狐狸云石在大厦中被发现后,那家大酒楼几乎承办的所有的满月酒的孩子都在短期内因为某种不知名的原因而去世,因而在孩子的父母不论知不知道关于狐狸云石的这件事情,都曾经在梦中见到过一只巨大无比的红眼狐狸。在一时之间,各路媒体对这件事进行了深入而详细的报道,失去了孩子的父母们也义愤填膺地要求警局彻查着此事。 而其最后,酒楼负责人请到了一位来自远方的“高人”即来,带走了那块奇特的云石,并在此处做了一场盛大的法事。虽然如此,但从此以后,当地的人们都不愿意在那家大酒楼办甚么满月酒了。 (4) 到了后来,大厦内甚至在楼上建了一个小型的儿童娱乐园,但其并不向外开放,只有在夜间工作的保安才知道。此处绝对不是给活着的小孩儿玩耍的地方,因为几乎每晚,他们都可以听到从楼顶传来的阵阵孩童的笑声。 至此。现在还有说法传称,当时被法师带走了的狐狸,并没有“死去”,或者是被封印起来,而是放生在了阳明山上,和山上其他的狐狸们一齐修行。但无论怎样,惨剧已经发生,关于狐仙的一个个恐怖故事,还在警告这一代又一代的与狐仙生活在同一片土地上的人们,必要小心狐仙!还有人说,这窝狐仙是由于大厦室内吸收不到日月精华,所以它们便改为吸取人的精气神来代替吸取日月精华继续修练,由于婴孩的明台较为明净,所以在这间酒楼办满月酒的初生婴孩便成为了狐妖修练的对像。 而之后这座大厦方面又其找来了当时全当地最出名的法师在这座大厦现场中做了场法事,但法师表示这窝狐妖只能填压而不能收服,于是这法师便写了些符咒贴在大理石墙外的狐头上,所以此后大厦方面在墙外盖上墙纸加以遮盖。 (5) 俗话说:“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举头三尺有神明,万物皆有灵,其为善恶之分难以断晓,处处翼翼小心为妙,又者云:“谨慎能捕千秋蝉,小心驶得万年船。”正是如此。 列狐志二十四则后录 狐仙一说,杂乱无章,人们无法判解其为善,又其为恶。狐仙信仰在上文已说,先秦两汉之时,是为崇尚,但汉朝之后,急剧下降,先前对于狐仙的好话已是碌碌无为。至魏晋南北朝,狐仙才逐渐开始了人化,变得法力无边,还获得了人的感情和智力。如见得在葛洪所著的《西京杂记》一书中,有古冢白狐化为老翁入人梦的故事。还有《搜神记》一书内,谈狐的作品甚多,足见晋人喜谈狐仙,已成风尚。 到了唐朝,狐仙小说广为盛行,像《任氏》、《计真》等篇开始大肆宣扬与狐有关的灵异事件。此在宋朝,民间还出现了“狐王庙”等等一说狐仙之事,更极可为一谈。 但到了明朝之时,谈狐的作品见渐而少。至清朝年间,以《聊斋志异》、《阅微草堂笔记》为代表的笔记小说又大畅其说。《聊斋志异》更是集狐仙之大成,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蒲松龄蒲先生笔下的狐仙们,集人类全部美德于一身,成为人类的好朋友,它们强调友谊、尊重真情,反而比人类更可爱。 所以在当时狐仙的地位及及善恶遥变,狐仙发展到了清朝,花样缭多,方式甚泛,更加多样,或同蛇、鼠、刺猬、黄鼠狼并列作为五通神建庙祭祀;又或是在家中设牌位、挂绘像、立塑像供奉;再或是由女巫请狐仙上身来为百姓解答疑难。更有甚者,就连这官署里堂而皇之地皆也奉祀起了狐仙,称之为了 " 守印大仙 但是为何官民面对狐仙如此之恭谨呢?这是因为狐狸可不像菩萨、佛祖那样仁善,他们要是想作祟,那可不问青红皂白,折腾死个人了。只有殷勤供奉,方能使狐狸不来骚扰,更别说要是将狐大仙哄好了,求医问药、求财致富,不也是蛮灵通的嘛。值得一提的是,狐仙信仰也因为其过去祥瑞的辉煌历史常被起义、政变所利用,且道那明朝年间的白莲教的马甲之一闻香教,闻的却是甚么个香呐?据《通鉴纪事》记载,正是所谓的" 妖狐异香 "。这真是一个据有味道的故事。 人有善恶,事有善恶,物其也皆有善恶。善道大功至德,恶行难以赎必妄果,善之玄善,恶之毕恶,善恶无谓为也。 极乐宝鉴十八则序言 人为其乐,融融之喜。 何谈其乐,莫过欲求。 志而行乐,道在无尽。 恭者随乐,雅致可心。 人的一生,到底何而为乐?这似乎不得不解释也确实是一道真正追寻的意义。 你若说金银堆山,加官进爵,妻妾成群,又或者是在某种程度上达到你所想要的追求,这就是快乐。那么,即便让你得到了,你又将一个如何,而下一个烦忧,连绵不断,这真的是快乐之求,快乐之本,快乐之为么? 我写下这《极乐宝鉴》并不是说明与你探讨快乐之源头,也不是为你解答这快乐之说,我只想理理思路,与各位看官一同静悟此快乐之笔谈。 这究竟何为快乐?或是何快乐,人世间之快乐何而致乐,何而许乐,我们皆为尽情取笑,或赏心悦目罢。 极乐宝鉴十八则第一 祝君台童年时的回忆,若要说出来的确有些悲惨,但细想又则回味无穷,几乎皆是在饥饿中度过。因当时年年灾荒,颗粒无收,假如没有这些经历,也未必会出现后来他的一番成就。 “久旱逢甘霖”想必已经是百姓们唯一的一大幸事,据祝君台在往事不堪回首中,倒是十分津津有味,有趣得很呐,而在穷人家的世界又如何能比得过在富人家的天下呢?百姓苦不堪言,辛酸岂是能两三句便可说了清楚的。若得老天垂怜,偶见滴滴成雨似乎还好,若老天三四年未有逢雨,那必然会是一场灾难,在此景此处生活的祝君台,他又怎能事生于世外呢?祝君台在这童年时期,竟是在饥饿欲渴的生活中成长,一粒饭,一滴水,对于他而言,正如同他自己一般的无比珍贵,更何况他哪里还能幻想着有一天他能助人脱离这种苦难的日子。 虽说祝君台有一个很难忘的童年,不过倒是实在得很。祝君台想必这一辈子最感谢的人,莫过于他的周夫子,他的童年不仅忍饥挨饿,他也很庆幸他能有一位疼爱他的老师,能免学入塾,但是在周夫子那儿的学生,并无一个不是免学教书的。 祝君台日渐长大,满腹经纶,也可谓文武双全,周夫人不仅教他习文,而且还传授他武艺。祝君台为了改变这儿的命运,不得不考取功名,于是成绩优异,连中三元,当博中状元,便指日可待。 生活的艰苦,没完没了,祝君台为考取功名,一路勤工俭要,无论多番辛劳,也不是畏畏缩缩的是个事。老天算得开眼,在当祝君台到至京城之时,未曾想得既然会遇上了在故乡中的一位故人,而且还是在此处开了一家酒馆,祝君台高兴备至。 却说得那同乡一向都极为看好祝君台,更别说那祝君台既是才高八斗,学富五车了,若无半点差池,是非常相信祝君台定能高中状元郎的。祝君台竟在同乡那里,边着宿着食,也边读书,边帮得店里头干点粗活,弥补宿食费用,虽说同乡百般阻止,但见得祝君台如此执意要去番干,也就不得而由了。 祝君台果然不负众望,文章斐杨,一言可值万俩千金,金榜题名而博得头魁榜首,状元高第,祝君台喜出望外,真应了孟郊的《登科后》那首诗:“昔日龌龊不足夸,今朝放荡思无涯。 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这想来,人生也不过如此之欢哉乐哉的罢。 而就在当日,祝君台不仅名就功就,更在无意之间望及彩楼之上,见得有一貌美女子将绣球抛与了他,此当真何为只是喜事重重归来,慑于人心欲佳。祝君台于晚年忆回过往,历历皆悦,祝君台甚至有时还情不自禁地说道:“久旱逢甘霖,他乡遇故知;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 人生一时之乐,正如这四喜为一大快事,久旱逢甘霖,他乡遇故知;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 极乐宝鉴十八则第二 (1) 尽看当今天下,当属包东飞可称得上是一代“奇人”,也绝不得不说在这世上再没他人敢如此坦荡荡了,包东飞但认得第一,皆无二人断其之否。 相信关于他的史迹,并无一人认可为事之风格,全当做一段笑话即是,但以我听闻有此一人,我极为之震撼有叙。但且也容我细细道来,方知他此人之乐事为何,当视学习快乐之典范。 包东飞人如其名,潇潇洒洒,无拘无束,倒是人生快活。他目无纲常,向来皆以自我中心,快乐似神仙。他绝不是一位富人,但却胜过富人一番逍遥自在,他也并非是位穷人,其生活却也委婉了些。 却说那包东飞一生没甚本事,其然未必,若你去到他家看上一看,简直胜过皇宫万万千番,别无羡慕,你若做梦当真实梦不成,包东飞家里头竟有九九妻妾欲成群,不是皇帝并堪如似。 常言道:“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咱们暂且想想这包东飞何来会有九十九位妻妾的罢,其言未假,包东飞确实有些能耐之举,甭管甚么出水芙蓉,甚么艳压群芳,又甚么个美若天仙般的美人,皆是他的囊中手物,如同取唤风雨,便可呼之即来,挥之则去,简直像极了是位滋润的富豪老爷。 见一回。包东飞来至一处村庄,在一家草屋而外,瞧得一女子生得如花似月,包东飞陶然得醉。经包东飞打听探实,那女子竟是一位寡妇,年纪轻轻的却刚死了丈夫,包东飞既心思染痒。但那女子心骄气傲,欲守妇道,岂是包东飞尚可轻易就能得之见手的?于是包东飞左思右想,略苦解法,望能意夺之此女子。 包东飞每日里头,竟在夜中偷窥那女子水沐清浴,火盛孕脑,怒放心花,一发不可收拾。然则回至家中,便与那新添的九十九房妾室一度徐春风,干柴尽烈火,云中歌如雨,漫烟轻绵绵,包东飞真可谓是良宵一刻,无价千金。 (2) 单说看得他那妾室白溜溜的臂部挺着起来,一身肌肤胜雪而细腻白嫩的,韵味润满,在丰隆的翠峰之下,温如硕玉,包东飞软可欲抚,甚是舒心余佳。包东飞闻得他那妾室身上的暗香芬盈,精神芬芬更着滢动春心,包东飞方与他那妾室馋馋卿我,轻轻缓缓地将他那擎根栽了入他那妾室的娇巢而中,蠢蠢戳动,玉芳羞媚,不时悠悠裕乐,奋声兴起,荡漾春渠,微波片流,不甚锋芒豪迈,勃勃其味秀餐,御精何止可畏,简直欲休不能,几番才罢,真令人无可自拔,自恃也能痴梦一场,不负人间。 包东飞是真有其本事,能洞悉女人一切心思,这女子之举不过只是在人前心高气傲,但而私底之下却也足以是位按耐不住寂寞的角,哪里是能逃过包东飞的法眼的呢。那女子皆在整日里头竟是隔着以沐浴的宿水,一只手指头续在她那幽闺其中,频频如上,欲见得她那柳弱花娇,楚声婉怡,真教人焦耳难受,不忍身修,想来早已魂飞宇内,寰寰漫夜共宵,不禁绵绵露长。不过但凭着包东飞这一老奸巨猾,虽是心念得万分不可,任而忍则其身,静候时机,却也不是胡乱即行的,包东飞倒也算得心思缜密,三思周全。 那包东飞果然皆为如此,紧见得那女子久而久之,越发内心无奈得很,便开始乌棒大刑伺候。包东飞就在那女子凌凌拙虐着自个得水深火热皆中之时,包东飞猛得刷了一声,直扑入那女子的屋内而去。于是,二人再也及等不住,缠绵遗春,鸾凤颠倒个纷纷撑霆裂月,震震乾坤直惹人殆尽消磨,无处饶绕。包东飞真可谓是可称绝,无人不晓高明之著意乐得。 包东飞又至一回,在于此家附宅近院里头,听闻有一女至那一处几番玩闹,声笑银铃,悦耳动人,包东飞在外细瞄了得几眼,拙生平见从未有望如此人间尤物,当真是爱不释手了来。 包东飞思得其法,无论如何定要将那女子耍到怀中而来。包东飞查探个到底,竟瞧那女子爱放纸鸢,因此包东飞便制作了一只极为尚美的纸鸢,见机接近得那女子,以讨芳心。那女子实为单纯不已,尽被包东飞两三回的花言巧语当下便给逮骗了个正着,日日成欢,夜夜得乐,无处不在淳艳芳喜,博得曦月云烟。但见此后,那女子恐是可再离不开包东飞,因已经成了他的人了,更是不久而怀有身孕,不得不嫁以包东飞,于包东飞心下见是相当乐呵,那女子尽生米煮成熟饭,就这样安分守己的成了包东飞的妾室。 包东飞对于女人,可谓是手到擒来。更见一日,包东飞至到庵堂附近走动,突别有一番想法,他琢磨着这此天底下的女人,皆以他而寻了个遍,有春楼女子,有当今才女,有街上卖艺的,有死丈夫成寡妇的,有富家千金,更有丫鬟戏子,歌姬舞女,破鞋弃妃,但还未曾有勾搭过尼姑,所以包东飞决定要前去试上一试。然而,包东飞便往庵中到处溜达,以看着哪位尼姑身姿曼妙,丰韵娉婷,便似狼奔虎吞一般,好来个出其不意,也显得一代风光旖旎,包东飞此想法虽是龌龊了些,倒算得是一位神人。 (3) 暂且不提那包东飞能看得上哪位小尼姑,却瞧得这庵堂之中,并非有见得何者其多的尼姑是真正欲守清规的,虽说也算是出了家了,但未曾皆处尽是那严苛苦修之人,甚至还有些尼姑是躲躲藏藏的杀生吃肉,又或隐隐避避的蔽看不堪入目的幽欲之书籍,其而不像一座清净空空之庵堂。 包东飞狂性大发,兽心无涯,寻乐而不罢,欲敏则不能,更何况包东飞久经沙场,从来跟女人闹腾皆是无所能及,就庵内的那些小尼姑们且都不然望去见也不是包东飞的欣欣玩意。若问得那包东飞乃是何许人也,当见是一位厉害的角儿。 包东飞不仅寻欢一流,更是一位混世魔王,就算是当今圣上,自家祖宗想必也得让他三分不可未成。曾经就有两件荒唐之事,令人可歌可泣,无法想象这世上竟然会有如此狂妄之人,究竟是为何事呐,且听我一一数来,方知有何笑点。 却言道:“慈孙孝子,谨终追远”,此意既是沉念先祖,铭记恩泽,传承美德,但包东飞倒也算是潇洒一世一生。见一日,正逢清明时节,那包东飞不带成群妻妾,也不带及家眷他人,自个与那大儿子就抬着一只烧猪,匆匆而去拜祭祖宗。不料半路,下其茫茫大雨,包东飞与他那大儿子寻了一处驿站坐下,而包东飞看得那店里头的老板娘年轻貌美,在此时的大雨也纷纷散去,阳光当道。但那包东飞见其说道:“反正每年祖宗也都吃得腻了,今年少了这顿,想必也不足为过,我今日自个先替祖宗尝了。” 说着,包东飞呼他大儿子将烧猪放出,叫那店里头的老板娘拿了些酒来,再拉着上这店里的伙计们,一块分着那烧猪吃了而去,实在是谬妄得很呐。你道这祖宗若不让着他,怪罪下来,早该拿了他去,让他个好受了罢。 但见得次日,瞧着那包东飞色胆贼心的,果然欲速高超,竟在一个晚上收了店里头的老板娘尽是服服帖帖的,呼东不许往西,叫南不敢走北,包东飞真教人着实令人佩服得五体投地,顶礼膜拜,不敢不从。 又看得一日。皇帝带着太子,及众人微服私访,来于此地。听说得当地有位风流人物,名叫包东飞,先是已有了九十九位妻妾,但最近又新纳了十几妾室,令人实则羡慕,简直快活似神仙。因此,皇帝着想见上一见这位风流人物,可见得那皇帝实在也巧得了,既说曹操曹操到,心想即来,听闻了此事,心里头便念叨此事,未晓得包东飞竟然纷纷而来了。 而当下,便有人指向皇帝那桌人向着包东飞拙说愚见之说,包东飞迎迎前来相礼作揖,三两句话表明了身份其后,即谈论雅文俗世了来。皇帝见得包东飞果真名如其人,春来秋去东飞愿,飘仙逸梦徒留香,绝非所一般的凡夫俗子能相提并论则可之,其人不可而比,皆无一概而论其谈,不得不说这包东飞是位难得之人才,若能为得朝廷效力,实是国之福气,包东飞乃国之栋梁。 (4) 包东飞****,惶恐染污朝官之圣道,岂能效力于朝廷的呢。包东飞虽是谢绝了皇帝的一片美意,但太子甚是喜欢包东飞,希望留其身边,教其读书,也不足枉为人生一大几场幸事。所以,包东飞在不得已之下,只好答应了此事,不过当在朝廷之上,却也岂能容得包东飞此等辱羞圣人之道而不堪着须其人才教伴于太子读书的? 在几天的文武百官大臣们这徐徐番番的请奏凛闹之后,在诸位达官朝员们的同参力局而下,包东飞一场狂笑,自向皇帝辞去太子太傅官位,竟离了京城而去,至回家乡,继续为乐自身其道,不负一生之行风。 于此后,许年过去。皇帝驾崩,太子登基,既见第一件事,竟移得此处来拜见包东飞,竟当初只尽几日为师,但足胜致学十年之功,新皇感激涕零,至深长渊。这便必然是从此那皇帝见了包东飞,也得让他个三分不可了。 (5) 男女其乐,当值千金难买而一乐。 极乐宝鉴十八则第三 蒋腾七,于少年之时,****皆为朋友,人生正当如此,其然是不负一生了。不过在这蒋腾七看来,又将其为一个如何,朋友再多,却无人能真正了解他,然而也只是酒肉朋友罢了,皆不成方圆,既可岂能谈道呐? 蒋腾七望及世道,人心叵测,极其险恶万分。在悠悠看尽,所谓的朋友简直无稽之谈,妄言其说,不足挂齿。蒋腾七知道,有难勿念于友,何见得是乃朋友,共福齐享,而近难却无一人得兼,实是无情之论。 蒋腾七顾已能明,朋友不在多,贵在风雨同行。蒋腾七在危难之时,见证人心,这世间知己何曾几人,真心朋友又有曾几人,能遇三两知己,四五挚友,谈天说地,人生足矣! 人生之乐,朋友何其多,且可至交是能几人?寻于几位知己挚友即可,重则情谊千金。 极乐宝鉴十八则第四 卓万九整九回名落孙山,心灰意冷,从此远离是非第考。卓万九立志,如若不能报效朝廷,也要施展抱负,扬名立万,流芳以千古之名,所以卓万九一直都在寻找可以扬名于世的路。 卓万九已过岁半年华,遍着成名出路,未能得落。卓万九看至人间悲欢离合,生死离别,又得之世间百态之为,所以决定著一本旷世奇作,终于万世传芳。 名流天下,大概是人生巅峰之乐。 极乐宝鉴十八则第五 戴有为,为人放纵不羁,不拘一格,坦荡而自然,在当地颇有名气,视为第一风流才子,才华横溢,才高八斗,已是满腹经纶,学富五车,但他觉得这远远不够。 戴有为绝顶聪明,但不喜官场,所以一直未曾考取功名,若不是父母催促。想必如今连“秀才”之名也未得而举。但这戴有为倒是喜欢出没烟花之地,以花魁歌姬为伴,以戏子众流为伍,实教一个稀奇。 戴有为有一贤妻,虽说大字不识几个,但很是体谅戴有为心中的几分寂寞,只任由他去。戴有为也算是个明白人,贤妻不易,虽说外头放荡不可一世,但终实明白自己已是有家室之人,算得如何瞎搅和,断然是不会有着甚么纳妾之意的。 戴有为一生皆以乐为道,无论何时从未有过任何顾及,思得其乐而善于乐,即便有人说他碌碌无为,不为其谋,枉为人世,也竟尽管有人对他为所成见,纷纷议论,他既当狂笑一场,毫无在意,心胸宽宏,所以戴有为倒是个活神仙,逍遥快活,亦是一生之行。 戴有为乐生其中,潇洒当行,无忧无虑,虽穷困潦倒,但平生以乐人为,即是无所成就,也亦生亦乐,求而得之。 人于性格,所为之乐。 极乐宝鉴十八则第六 余喜乐是个平民,一日三餐,能得饱饭,已是知足,再无他求,即便有人问他此生无有图恋,他总是说:“只要能一日三餐,饱餐一顿,便再无他求。”余喜乐倒也诚恳。 其然,绝非如此,只因他在早年间,曾遭受过一回闭门亏,所以才如此亲切的。说起这余喜乐,其实也不算得上是个甚么亏,只是他一时贪财,才险些遭祸。 记得那次,余喜乐看到人家棺材下丢了官银,于是眼前一亮,便其捡了而去。正次日,官府派人前来寻银,大街喊道:“谁若在昨晚在此地捡了官银,速速前去衙门,必有重赏。” 然而那日,余喜乐听说其有重赏,便去衙门,但未曾晓得的是衙门却当场抓捕于他,说他偷盗,这下余喜乐便宜没能来着,去遭来了此祸。 恰是幸好,这牢房里头有一位微服私访的钦差大臣,正在调查一桩贪赃枉法一案,而查明属实不虚,将其贪官捉拿,所以余喜乐才其能逃过了此劫。 不经一事,不长一智,余喜乐通过此事,觉之所谓的钱财,所谓的一切的一切,皆如虚幻,所以那余喜乐但愿这一生平民皆是平民,其实所谓的财富也不过是一场过眼云烟罢了。因为余喜乐明白了对于钱财之贪,终究没有好下场,而平民也有平民的好处,何必考虑一定要成为富人呢?吃好喝好,已经足矣一生。 一日三餐百姓家,贫亦乐,富亦乐,苦亦乐,甜亦乐,安之便是乐之,何乐而不为呢? 极乐宝鉴十八则第七 孙新民,已经不惑之年,在早年间自而不顾日辛夜苦,不辞辛劳,终是一家商行的老板,由于家大业大,富甲一方,所以头痛不已,依靠他的人实为太多,却没有一个人能让他依靠,他疲惫不堪。 孙新民妻妾成群,不过他还是希望,能有一位红颜知己,每日相伴,平生足矣,而且寂寞之时,还能把心事讲以她听。孙新民认为,只要人富了,这一切总会变的,无论是朋友,还是亲人,殊不知谁能信,谁不可信。 孙新民疑心重重,漂浮不定,任何人都不足为议。且也能有一位歌姬,令他十分爱慕不已,倒是成了他的红颜知己,与他心心相印,两者相兼。于是,孙新民便买下了那歌姬,做了妾室,与她分担了所有家业,总算是不负希望。 乐余一切,红颜知己可兼担之。 极乐宝鉴十八则第八 齐鸿锐已过岁半,仍不忘于功名,虽穷困潦倒,但依然不弃抱负,望则一日,能官至清廉,造福百姓。 不过齐鸿锐思想矛盾,一生无畏,倒也爽快万佳,竟勿忘能为官,但其而又恐能为官,实是欲而不夙。齐鸿锐皆之所以如此,是则因为深官造誉,登峰难往,殊不知能否同程及历。 齐鸿锐于知天命之年,终才取得功名,入朝为官。齐鸿锐不忘初心,谋福于百姓,博得好名声。 为官者,清而其乐,百姓举则如望。 极乐宝鉴十八则第九 宋来夫妇和睦,但生其四位儿女无才,很是苦恼,所谓这“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可他这四位儿女只知玩闹,不思进取,实是作为父母的痛心。 宋来夫妇一生希望,他那四位儿女能成人中龙凤,这便是他二老一生之望,但似乎他那四位儿女一直未能开窍,实是父母之愧。 宋来夫妇已是知天命之年,他那四位儿女终于不负众望,成为当今社会最重用之人,宋来夫妇得已安心。 儿孙自有儿孙福,急不当来,自应而乐在请心往欲之中,未则担忧。 极乐宝鉴十八则第十 屈伯豪,是个侠士,行侠仗义,专打抱不平,在江湖上赫赫有名。屈伯豪,武艺高强,可在武林之中并不寻常,尚有不少旁门左道之人视他眼中钉,肉中刺。 但见得有一回,屈伯豪救了一位员外的女儿,而万万没想到那员外及女儿会再次在路上遭遇不测,屈伯豪因此而惨遭诬陷,即便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简直比窦娥还冤。幸得屈伯豪脑洞机灵,早已防范于未然,提前算好了终有一难会等着他,其而也之前就布好了局面,屈伯豪终于洗尽自己的冤屈,得已解救。 屈伯豪乐于仗义,世间敬仰,真可谓是位难得的侠士。 乐于世道,善乐广德。 极乐宝鉴十八则第十一 金宝文,怀才不遇,望能得到赏识,受人关注,但一直未能如愿,因此而苦思不得其解。 金宝文倒也坚定十分,相信终究会得其结果,已过四十不惑,只仍未有人寻见此才。但见一日,终于酒后正好碰得一位朝廷命官,见他路边高喊雅诗绝词,便见以赏识,从此金宝文投胎换骨,一路高升,不忘于前人的知遇之恩。 赏识之乐,乃之古往今来之乐恩,谓其道也。 极乐宝鉴十八则第十二 黄宣忠和黄道寻是不一样的两兄弟,一位步步高升,但令人可耻,而另一位却是脚踏实地,步步为营,令人瞩目,受人敬仰。 黄宣忠虽然名字起的倒好,不过心黑得很,未当官之前就整日里念叨而道:“升官发财死老婆。”结果黄宣忠终于如愿以偿,升了官,也发了财,可真的死了老婆,他开心不得了,也另添了新房。不过这黄宣忠有个恶习,最怕人说闲话,但他却是吃着碗里的,看着盘里的,想着锅里的。黄宣忠已经有了老婆,却喜欢他老婆身边的丫鬟,不仅如此,他更想着外里头的姑娘,黄宣忠是步步升职,皇帝不断看重,也不断地死老婆,添房进新,黄宣忠简直是位昏官。 而黄道寻为人忠厚,辛苦半生,终有些成就,一心为民,人人得以仰慕,是位好官。两兄弟,断则两人,黄宣忠一心为己,黄道寻一心为人,快乐当乃众与尼之,为众者大乐,为尼者小乐。 小乐当为己,大乐视人人。 极乐宝鉴十八则第十三 雷卿云****,一日不碰女人,全身不爽,所以在雷卿云的世界里,一生皆以女人视为中心,或为女人,又或女人相当,是皆离不开女人。 他凭由性子,不知何为,潇洒一生,不问前后因果,为乐而生,只管乐当眼前,视乐为一生之本,无忧无虑,活得自在,倒是逍遥。 见得一回,雷卿云生得一场大病,似乎奄奄一息,他还不顾一切,着听姑娘唱曲,抽得大烟,喝着小酒,怡乐而漫。过得几日,大病初愈,为之照样,处处寻欢找乐,真乃人间神仙。 又见一日,雷卿云出游外地,而春楼小馆皆不合意,实乃委屈了自己。于是雷卿云打听附近,听闻不远处巷子里头有几户人家有姑娘,雷卿云谢过。方寻得了此处,果见有之,而且貌美如花,亭亭玉立,好个不俗,雷卿云雅然是起了兴致,勃勃而乐,夜间云风不散,真是何处遍地寻乐,欲尝人间快活。 人生之乐,当以无处不在遍寻。 极乐宝鉴十八则第十四 段成章为世只当一生之事,不负于一生,品格也十分难得。他早年间曾考取功名,想着能为民谋福,但屡次不中,于是心灰意冷,弃文从医,济世救人。 而当时,社会浩荡,世间丑陋,医人容易,医心则难,根本不值一提。段成章看此情形,不如重返文界,著一本书籍,将所见所闻得入书中,为世不公之事一一记下,助及世间脱离心患恶疾,走向善道,便是他唯一之乐。 乐于救世,普天之善。 极乐宝鉴十八则第十五 云若峰此生之愿必然是子孙满堂,子孝孙贤,可他如何都未能如愿子孝孙贤。他有十子,各个官居高位,不过还好,有一子是谓当地的官员,可便照顾于他。 云若峰已是杖国之年,眼看着病入膏肓,不久将离于人世,而他的各个儿子孙儿,也着假回家,照看云老。原来,不是因为儿孙无孝不贤,只不过是身居高位,食得朝廷俸禄,忠孝不能两全。 体恤,也是一种快乐。 极乐宝鉴十八则第十六 梁满兰在早年间是个穷小子,于是便发奋读书,终于在五十知命,考取功名,一路高升,平步青云,成为名望远及,何处尊贵,极等荣耀的太傅。更是因为他在晚年辞去官位,告老还乡,为一方百姓谋其福利,做及贡献,深得百姓尊重,受尽拥戴。 梁满兰一生皆处名望,居高世尊,身荣无比,好个显赫声名。 博得名望,乐生足矣。 极乐宝鉴十八则第十七 岳日阳夫妇已是耄耋之年,依然如此如胶似漆,恩爱如初,实在难得。故称“好命公,好命婆”,真是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不负其为今生。 夫妇二人在晚年间,还如此情深意重,不离不弃,倒也令人万分羡慕。晨时携手漫步,午时共饮饭茶,昏时相兼纸鸢,晚间琴箫为乐,实为夫妻绵绵生活,直教人感动不已。 何为夫妻所乐,少年夫妻老来伴,相亲相爱守一生。 极乐宝鉴十八则第十八 朱顺芳一生交友甚广,但在于老时,人情惨淡。朱顺芳倒觉得清闲许多,因他有三四位知己,而可谈天说地,把酒言欢,茶叙人生,聊聊便处,人生能有几何,足矣一生。 友多无处,但乐在晚年有几知己,人生也是一种幸事。 极乐宝鉴十八则番一 布袋和尚,其是谓明州长汀人,世人皆不知他族氏姓名,还有他有何来历,一概无所能晓,只知他自称“契此”,又号长汀子,而后世所传为“弥勒菩萨”之化身。 布袋和尚身体肥胖,眉皱而腹大,出语无定,随处寝卧。常用杖挑一布袋入市,见物就乞,别人供养的东西统统见他放入布袋而中,却从来没有人见他把东西倒出来,其布袋又瞧得是空的,实为稀奇得很。 假如有人前向那布袋和尚请问佛法,他就把布袋放下。如果还不懂布袋和尚之意,继续追问,他便立即提起布袋,头也不回当而离去。若人家还不明会他之所意,他就捧腹大笑,真乃一奇人也。 布袋和尚应化事迹不胜枚举,在这里且略举一二。曾有人问他,如何做才不可堕他人是非,布袋和尚便以偈作答:“是非憎爱世偏多,仔细思量奈我何。宽却肚皮常忍辱,放开泱日暗消磨。若逢知己须依分,纵遇冤家也共和。要使此心无挂碍,自然证得六波罗。” 若有人问和尚有法号否?布袋和尚又以偈答:“我有一布袋,虚空无挂碍。打开遍十方,入时观自在。” 又见得有人问得大师可有行李否?又以偈答曰:“一钵千家饭,孤身万里游。睹人青眼在,问路白云头。” 见一回,有位居士恭请布袋和尚留其斋宿,以尽弟子恭敬之意。翌日一早,大师复书一偈于居士之门上曰:“吾有一躯佛,世人皆不识。不塑亦不装,不雕亦不刻。无一块泥土,无一点彩色。工画画不成,贼偷偷不得。体相本自然,清净常皎洁。虽然是一躯,分身千百亿。” 但见又一回,据《景德传灯录》卷二十七记载而传,有一位禅僧走在布袋和尚前面,布袋和尚从该僧背后摸了一下,禅师回头,那布袋和尚既说道:“给我一文钱。”禅师回答:“道得出,便给你一文钱。”布袋和尚立刻放下布袋,叉手而立。又见有一和尚问他:“如何是布袋?”他即刻放下布袋。又问:“如何是布袋下之事?”他则背着布袋走了。 而再一回,布袋和尚在站在街上,有一位禅僧问他说道:“请问和尚在这里做什么?”他答道:“我等一个人。”禅师看了看说:“来了!来了!”见他回道:“你不是这个人。”禅师笑问说道:“谁是这个人?”布袋和尚即说:“你给我一文钱。”随后,布袋和尚唱颂道:“只个心心心是佛。十方世界最灵物。纵横妙用可怜生。一切不如心真实。腾腾自在无所为。闲闲究竟出家儿。弘佛法睹目前真大道。不见纤毫也大奇。万法何殊心何异。何劳更用寻经义。心王本自绝多知。智者只明无学地。非圣非凡复若乎。不疆分别圣情孤。无价心珠本圆净。凡是异相妄空呼。人能弘道道分明。无量清高称道情。携锡若登故国路。莫愁诸处不闻声。” 布袋和尚于后梁贞明二年三月三日,示寂于奉化岳林寺东庑下石凳上,留有辞世偈:“弥勒真弥勒,分身千百亿,时时示时人,时人自不识。”偈毕安然而化。其后在其它州有人见和尚亦负布袋而行。于是四众竞图其像。而今岳林寺大殿东堂仍全身见存。 道禅高深乐无为,且悟其明于疑见。 极乐宝鉴十八则番二 顾亦司一生贪之所为,尽管甚事也放不下,或钱财,或官位,或娇妻,或儿孙,其余无异,顾亦司真乃痴人一个。 一日,他得了重病,去医馆看其大夫,大夫说他身患绝症,顾亦司便开始惶恐而不安,于是,将其家产全部一一分及儿孙,但愿自求儿孙能如他一番所为,造创高就。 但不久,儿孙们将其财产败光,顾亦司从此气怒攻心,一病不起,怕是已经病入膏肓,奄奄一息。有一和尚到此化缘,见此情况,便留下一张纸条于他,疏此开导。顾亦司看得那和尚只写着“忘却”二字,犹如千金,惊醒梦人。 于是,顾亦司放下所有,忘却一切,出家为僧,逐渐病也好了,人自在了许多。 放下是一种快乐,更是一种美德。 极乐宝鉴十八则番三 铁三娘,封如殊同时喜欢一位男人,铁三娘妖艳无比,而封如殊却淡妆甚雅。只因那铁三娘家中富有,而但封如殊是个穷家女子,所以道路则有所不同。 确实如此,那男子才华横溢,问得其谁见了,都是口水直流的。不过这男子喜欢封如殊,而不是铁三娘,其原因是铁三娘行为做作,太过于娇滴高贵,对于旁人连正眼都未能入坠,更别提她那些高冷不举了。 而封如殊则是不同,虽有所穷困不奢,但天性善良,乐于助人,与其富人不同,所以那男子喜欢封如殊,也理所应当。 不过铁三娘可没那么能让这男子和封如殊得逞,既然得不到,也千般百计地阻挠,恕不能令二人好过。但而其后,封如殊便与那男人私奔远逃,远离此是非之地,隐居于山林之中。 在若干年以后,铁三娘原先不知道这封如殊是他姐妹,但在父亲说出其由之后,铁三娘便后悔莫及,原来她姐姐一直都在让着她的。 小乐当从大乐,而不是自顾而行。快乐是成全,并不是阻拦。 极乐宝鉴十八则番四 第五令军,为人洒脱,不羁一切,从来大度而行,即便是有人辱骂于他,他也凭笑而过。第五令军乐善好施,能服众人,是个大善人。 曾有一日,当地闹灾荒,第五令军命府中上下,开仓施粥于人,救济灾民。可这做其好事,也有人针对于他,对他大吼大骂,相当不敬。而第五令军只一笑而过,别无异议,真是个大好人。 有人问他,为何不还口,任凭那些不知死活的灾民辱骂。他说,只由着他开心,便好。 快乐需要大度能忍,快乐无处不在包容。 极乐宝鉴十八则番五 若说这天下第一聪明人,当属秦寒,他的花花肠子相当于几人,而秦寒却也十分苦恼,正因他的聪慧过人,聪明绝顶,料事如神,所以人人找他帮忙相助,也因此是救济了不少人,但并得罪了不少人。 幸好这秦寒,考取了功名,为谋了官职。其实这秦寒倒是很乐意为百姓谋事,只是怕官官相护,有所忌惮,而现如今是秦寒已经官居一品,深得皇恩,明君当道,百无禁忌,秦寒做其许多有益百姓之事,忠君爱国,推行许多新政,成就了百姓之福业,乃一位清官。 秦寒敢言其事,乐于善举,忧国忧民,实乃天下之福,秦寒一生为民,则而善乐本道,乐之盛国民心。 为官乐在忧国忧民,百姓得以安居乐业,必是天下其乐。 所谓快乐,身心体会,方知何为其“乐”。 所谓人生,集其快乐,悠悠岁月我心,可随矣! 灵蛇叙记十则序言 道泽万物,谓之皆灵。 慕慕寒暑,曦曦瑶光。 无论恩仇,因果条律。 天地人处,灵蛇谈论。 自盘古开天地,女娲创世造人,从此大地便得有了遍处生机。据相传于女娲娘娘同时还造出了以自己同为人首蛇身的宠物,既“白矖”,是日后与“腾蛇”并为女娲娘娘坐下的左右护法。 记于三界大乱之时,妖孽趁机横行无忌,危害人间。女娲即派白矖与腾蛇化名下界,寻宝除妖。其后,水神共工造反,与火神祝融交战。共工被祝融打败,共工大怒之下便一头撞向西方世界支柱的不周山中,导致上天塌陷,而天河之水漫入人间。女娲不忍人类受灾,于是炼出五色石补好天空,折神鳖之足撑四极,平洪水杀猛兽,人类始得以安居。 而在女娲补天之时,白矖和腾蛇出极力量,所以后来功成名就,被位列仙班,便是女娲坐下左右护法。然则之前,白矖与腾蛇已暗生情愫,得女娲娘娘成全,结为夫妻,得生一女,名唤“白素贞”,本是紫微星转世,便是日后水漫金山的白蛇。 可但毕竟白矖和腾蛇是妖怪出身,是结为夫妻,诞下白素贞,才位列仙班的,身不由己。再而为求女儿白素贞能成为万众瞩目的白矖与腾蛇,便将女儿放入青城山中,自行出生修炼。 如今白矖和腾蛇早已修仙得道,希望唯一的女儿也能通过正道来修炼得道成仙,不负所望,便早早将女儿白素贞在日后之师黎山老母为其托付,良苦用心。 再者言,佛道本为一家,观音大士与女娲娘娘在天界都是举足轻重之人物,自然也是旧相识。而白矖与腾蛇认为修道成仙属于“散仙”,不如修佛成仙后由佛祖赐位分有编制,所以希望白素贞修佛,但对于白矖和腾蛇二人来言,只要女儿能得道成仙,修道修佛同是一样的。 不过修为人形倒为容易,修仙则难,更是渡立情劫更是不可一提,一旦碰之,无可自拔。白素贞得观音大士点化,为了报恩,携带青蛇小青,步入红尘,寻得恩人许仙,白素贞便与这位有恩于她的凡人许仙结为了夫妇。白素贞有着倾国倾城的美貌和善良的内心,在凡间做得不少善事之举,人称“活菩萨”,凡有人提到“白娘子”,必然广传“白素贞”。 每当白素贞着遇困难之时,观音大士、南极仙翁、武财神等人都会暗暗相扶帮助白素贞转危为安。在众多仙人庇佑之下,白素贞终于历经的种种磨难,化险为夷,转危为安。 然在白素贞于报恩途中,却因情所困,难以自拔,这令天上的众位上仙见此情况后,对白素贞着实担忧。更是因为许仙,引发钱塘之水,水漫金山,导致了人间灾难。观音大士便以此时机,借法海之手,又由于白素贞在尘世中的法力大大减弱,所以才得被法海收进钵盂中,将白素贞关押入了雷峰塔下。 白素贞被关押后,既得以一心一意地修炼道法。于二十年后,白素贞之子许仕林高中状元,救母出塔,而白素贞在此时之间已修成仙体,着入仙籍,最终位列仙班,得道成仙。 关于蛇仙的故事为之甚多,只讲到《灵蛇报恩》的故事便各处皆是。像唐朝的孙思邈,以拯救万物为志,而有一回,在山中一处行时,见一牧童正拿着一条流血的小蛇戏弄玩耍。孙真人见之,便脱下衣服赎回小蛇,用药包裹,放入草泽中。 过了月余,孙思邈突然路遇得一位少年前来迎接他到了一处宫殿,一位红衣人出来迎接孙思邈,并说:“之前我小儿子遭遇劫难,所幸被先生慈悲搭救,因此今日派长子前往迎接先生到宫里来,略表谢意。”于是入引孙思邈进入深宫之中。 此时间,有一妃子带一个穿青衣的小孩出来,向孙思邈叩头跪拜,再三感谢孙思邈孙真人的救命之恩。全家人留孙思邈在宫内住了三天,并把宫中的珍馐美味、奇珍异宝,悉数搬出任他挑选,孙思邈一样都不肯接受,只取了三十个药方带回。后来孙思邈屡次试验药方,均有效果,救人无数,后编入《千金方》中流传后世。 在对于《灵蛇报恩》的故事,已经深入民心,有关蛇仙的故事几乎也是诸多成论,而更是守护蛇族与以及维护庇佑人间的正神纷纷其说,盛乏流传。这众所周知的邬王公,便是信仰其谈。 却说。邬王名唤“赵德胜”,于一千三百二十五年至一千三百六十三年,谓濠州人,明初年间军事将领,其早年为元朝义兵将领,后其归顺明太祖朱元璋,为帐前先锋。后参与六合、和州、含山战役,后升任总管府先锋。此后参与攻下太平、芜湖、句容、溧水、溧阳等战役,跟随常遇春进攻采石。后跟从徐达取镇江、广德。后屡经胜战,升任翼统军元帅。后跟从朱元璋西征,攻破安庆水寨、九江、黄梅、广济、瑞昌、临江、吉安、安庆、抚州、新淦、南昌等,升任江南行枢密院事。后攻破陈友谅围攻。后在指挥进攻时候,腰部中弩箭身亡,追封梁国公,谥武桓,列祀位居功臣庙,配享太庙。相传,赵德胜生前为国尽忠,广布恩惠,死后成仙而变身为乌蛇,是为邬王,所以邬王庙又称乌蛇庙。 恩泽沐灵,佑及子民,村民为传德颂,广众圣心,修祠盖庙,远博神明,从此各地盛辉,至传今日。特别是在湛江雷州一带,绵绵香火,以保千秋业仗如愿,安居乐业,是其美好希望,更是来来福音,雷州人民敬奉乌蛇为神,并在庙联上寄托他们的愿望:“邬德巍峨盛镇南天扶赤子,王恩浩荡灵彰宝地毓英才。” 如今,我写下此有关灵蛇的十篇故事,并非为了记载灵蛇之事迹,而是希望列位看官若观之赏尽,务必丛中有所感悟,且不可无畏之鉴,在此言谢。 灵蛇叙记十则第一 在雷州当地有一户人家,很喜欢吃蛇,特别是他的儿子,好像与蛇有仇,着见杀而食之,相当利害。 见一回,有人送其一对白蛇于贵户,父子俩人最是目亮嘴馋,于是便先了杀那只公蛇,一食而快。事其后,他那儿子越发来劲,食之未甘,便将其剩下那只母蛇一并杀去,当食之真一大人生快事。 于不久后,那孩儿便身患怪病,即寻遍天下名医,仍不见愈,怪病奇状为呕吐不适,离奇不止。此之前往京都,得而多位著名教授诊断,因其身体优良,毫无任何状况可明见,欲经见此即是皆一无果,便被其定为“奥林匹克病”,实乃当属人间罕见。 那孩儿日渐消瘦,竟几个月余,奄奄一息,逝离人世。而后,那户人家才断晓然知,原来那一对白蛇既已是得了道,途途不出几日,便可造化成仙,本来食那只公蛇就已可恶至极,但后来又将那只母蛇弑杀,实是罪不可赦,岂能饶恕,但见得那孩儿如何将其母蛇杀害,便如何的死,以凭为证,所死其不可冤。 多一份慈悲,少一份杀戮,万物皆有灵,实为报应不爽。 灵蛇叙记十则第二 方长箐是一条天真烂漫,可爱无邪的青蛇,可偏偏造化捉弄,在二十年前既然让她遇上了陶济明。那时,也只因是陶济明小时救了方长箐一命。所以二十年以后,方长箐誓要报答那陶济明,于是便出尘人间,寻得这位对她极为重要的恩人。 方长箐超凡脱俗,不食人间烟火,有一副美若天仙般的皮囊,自然成为人间一道独处的美景。人生若只如初见,陶济明始终无法忘却,第一次见到方长箐的情景,那是在茫茫人海的街市之中,方长箐在此假装卖身葬父,以试探陶济明是否以人大善。果真然切,陶济明实真是一位至善之人,看得方长箐如此兮兮可怜,还被那些富家子弟戏弄,便因此大发善心,将身上所有银两全盘给了方长箐,不求以身相许,又如风翩翩往那纷纷人群中而去。 于见次日,方长箐来至陶济明府上,并说是已经卖身予陶济明,但陶济明始终再三去辞。若然而非方长箐说得自己无容身之所,陶济明想必也断不可向留方长箐在于府中,伺候与他了。 都说日久生情,方长箐柳絮才高,那陶济明本就是一位书呆子,二人久而久之便两情相悦,因此琴瑟之好,连理比翼,结为夫妻。不过方长箐殊不知,人妖殊途,一旦这人与妖发生了感情,后果不堪设想,更何况是灵蛇(狐族例外)。那陶济明果为其然,一病不起。方长箐因此试尽办法,皆一无效,在走投无路之下,只得来至附近数之十里的女娲庙,求见女娲娘娘,蛇族向来以女娲娘娘为亲,方长箐望得女娲娘娘指点迷津。 原来,人妖相恋,往往皆要承受于沉重的代价,那陶济明身受的是情毒,自然是要拿得方长箐身上的妖丹方可得解。不过方长箐才区区修炼几百年,一旦失去妖丹,这又将如何是好。女娲娘娘见方长箐有此真情,故之感动,方为那方长箐赐予一条金丝蛇衣,可护住身上的灵气,以免生出事端。 陶济明在方长箐献出妖丹之下,总算恢复如常,大病初愈,二人如往而恋。可好景不长,若人久了,总有缺陷即露,更何况是妖魔鬼怪,那方长箐没了妖丹,相当于是没了几百年的修炼,易则露尾,既在陶济明的家属质疑而下,且千番出计,并百般试探,虽是方长箐一一尚可摆化解平,但终究其家属仍在可疑。 方一日。陶济明母亲得病,然而不知从哪处来一道士,登门见访,说是可以医治陶母之病,于是让其道士观瞧一二。那道士只见即言说道,八百年蛇胆可医治陶母其病,方长箐听之则信,便在当晚偷得一处取之其蛇胆为医治陶母其病。但所而准备入陶母房中之时,却被那道士之葫芦罩住,无处逃脱,原来陶家请这位道士来是捉拿方长箐,实为狡猾,而灵蛇取了蛇胆相当于是耗尽了法力,再无挣扎的分量,更别提在此时其能脱逃,方长箐因此被打回原形,成了一条青蛇。 陶济明早已被吓得心惊胆慌,顿时说不出了话来,方长箐对于陶家人事已至此,已是心灰意冷,无话可谈,方长箐就为如此,被那道士收入了葫芦之中,添上一道灵符,以其封印。而陶济明于当夜几乎不得当眠,对此想起了他和方长箐在一起的生活,如此天真善良之女子,如何能害她呢,再者言,即便是妖,也有善恶之分,岂能一概而论。想到如此,也幸得那道士在府中住下,正卧床而寝,那陶济明如似盗贼一般,潜入那道士的屋内,盗走了那道士的葫芦,着扮了一二,便离去那陶府至去。 陶济明卸了灵符,打开了葫盖,放出了方长箐。从此二人及妖远走高飞,隐居于山林之中,逍遥快活度过了此生。 人的善良有时候不堪入目,甚至不如天真烂漫的妖。 灵蛇叙记十则第三 草腹链蛇为蛇亚目游蛇科腹链蛇属下的一种无毒蛇,俗名黄头蛇、花浪蛇、土地公蛇、草尾仔蛇。相传,草腹链蛇是土地公儿子的化身,因此早期务农的人若是发现这草腹链蛇,通常都不会打死。 其中有关于草腹链蛇确实有一段故事。此谓据说,土地公有一儿子,本是一条大蛇精,长年居住在深山密林之中。它身粗如桶,口大如盆,身长一丈,非常凶恶,时常出山伤害人畜。 得见一日,天帝闻知此事,便派其天兵天将前去捕杀,但却始终未曾着手于它,反其伤之。天帝后来查明它是土地公之子,立即调土地公土地婆上达天庭,责备他们二位仙家教子不严,管教无方,命他们二位速去收伏。 土地公与土地婆回到凡间之后,见了儿子大怒骂道:“你这孽子,吾生来尽做好事,想不到你竟在此胡作非为。快快随吾上天庭伏罪!”而土地婆也说:“孩子,你快变小,让你母带上天庭罢!”那蛇精听了母亲土地婆的话,即刻把身子变得小至七八寸,由土地婆用布包着带上了天庭交旨。 天帝但见得此小蛇儿,方既问道:“小小蛇儿,怎能如此凶恶?”土地婆启奏明了天帝:“这是我叫他变小了。不信,看它再变。”于是,蛇精听了,便立即变回了原来的模样。 天帝,及众天神见之,大惊不已。天帝恐它变得更大、更凶、更厉害,天帝即方大声喊道:“好了,变小,变小,再变小!”随着天帝的喊声,蛇精由大慢慢变小。当变到七八寸长,说时迟,那时快,天帝手拿玉玺,猛向蛇头压去,命其天神将把它抛在凡间受苦。从此,蛇精再也无法变大了,这便是民间常见的土地公蛇,蛇上的红点,就是天帝用玉玺盖下的印记了。 由于土地公收伏孽子,为凡间除害有功,天帝便封他为“天下都总管”的官职,人间任有如何个甚么事则,皆由他管。从那以后,各乡各里,各家各户,都有土地公的神位,尊称为“福德正神。” 而此后的草腹链蛇,也就是土地公蛇,为了将功补过,是以每日巡逻勘察地方可否安然无事为己任,所以在日间午时,与夜间凌时,若见之此蛇丛路经过,必然是察看人间太平之责。 另其,我所讲的这草腹链蛇的故事现如今才方则开始,且听我细细道来,方知此等故事到底是何精彩。 正所谓这俗话说得好,“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常言皆道:“君子坦荡荡,小人长戚戚。”却说,在临安城内有一桩命案,冤死了一位年轻貌美的女子,因此过余不久之际,城里头危夷不则太平,出现了冤魂索命的事件,且看着衙门内外人心惶惶,不少衙役无端着死,十分离奇。有人其言,这是鬼娘子来报仇,他们口中说的鬼娘子正是这冤死的亡灵。 而眼下,在临安城的那些官员足部不出门,惊的惊,慌的慌,更别提这请来的道士和尚来此降鬼,通通无用,只因得那冤魂含冤至深,甭管着任何人是休想将她收服。听闻着鬼娘子扬言其道:“若不将你等这些狗官与我陪葬,我死不瞑目。” 断言不假,瞧得那些与鬼娘子似有关系的官员一连二,再三接四的出奇暴毙,相当奇异,令人闻风丧胆,失魂落了魄。 土地公早已听闻此事,命土地公蛇查看个究竟。就在一晚,见得有一官员于家不能回,恐那鬼娘子来寻他索命,便着住青楼之中,引一位女子伴她入睡,恐得鬼娘子来找他麻烦,也好有个人壮上一胆,真是闻所未闻,见所未见。 可这许久下来,那官员未见有鬼娘子来寻他,心里又不甚滋味,觉之奇了怪了。原来,是土地公蛇暗中相助于他,与那鬼娘子谈好了条件,土地公蛇只说自会有钦差大臣来治他的罪。 果然,钦差大臣微服私访,来此临安先是了解民情。在一日夜里,土地公蛇携带着鬼娘子顿然有访钦差大人,说出冤屈实证,誓要向眼前这位钦差大人讨个公道。钦差大臣闻得竞有此事,便汹汹震怒,全面彻查了鬼娘子一案。 经钦差大臣重翻审案,疑点颇多,又经鬼娘子及土地公蛇暗中协助,在一一查证之下,终于将临安大大小小的贪昏官员着着纠出,不仅还了鬼娘子的冤屈,并且鬼娘子也得以报了此仇。 虽然鬼娘子的确因为报仇,逼不得已才害人性命,但也法不容情,阳间有阳间的法律秩序,其阴间也有阴间的法律秩序,只得依法处置,鬼娘子已无怨无悔。 土地公蛇因同情鬼娘子的遭遇,并协助鬼娘子破得此案,实则从犯,但无伤人,也算得功过相抵,功则乃是将贪官就地正法,过则乃是不好好以鬼娘子将其抓捕,还相助于鬼娘子,而事出有因,无所追究。 为事当前,重在三思,得其办法,重谋其事。 灵蛇叙记十则第四 (1) 有关乌蛇的故事聊聊甚多,就比如这《京山盘寺观》,还有《广寒茶》,以及《乌龙山》都是乌蛇的传奇事迹,特别是这《大义报恩》,更是说明蛇族知恩图报,众所周知的精彩传说。 据传从前,在云南丽江有位何员外,专做药材生意。何员外为人和善,邻里乡亲若见得谁家任凭有个马高登短的,他都伸手相助,因此在当地固然有些威望。 却说那何员外膝下只有一女,取名“玲珑”。玲珑生得貌美如仙,清秀脱俗,还喜欢吟诗作画,何员外对她甚是宠爱。 这日饭毕,何员外正着准备去女儿房间里头,欣赏玲珑的画作。只见何员外还未待踏进房门一步,且先听得玲珑大叫了一声,跑了出来,把何员外撞了个趔趄。何员外忙问怎么回事,玲珑惊魂未定地说道:“屋里有毒蛇!” 何员外一惊,忙随女儿走进她的房间。玲珑往自己床塌下一指,言道:“喏,毒蛇在那里!”何员外一看,果然有一条如胳膊粗般的蛇正蜷缩在那儿。但见此蛇身体背部呈褐色,正中有一条黄色的纵纹,体侧各有两条黑色纵纹,至体后部消失。 何员外看后松了口气,对女儿说:“莫怕,此蛇乃乌蛇,没有毒性,并且性格温和,从来不会主动攻击人。”玲珑听完父亲的解释,稍稍放了心,但还是有些不解,忙请教父亲,见其说道:“这乌蛇为何在我房间里呢?” 何员外问玲珑,最近房间里是不是闹鼠患?玲珑即道:“是啊,最近老鼠是挺多的。”何员外笑道:“这乌蛇就是来捉老鼠吃的,我们不要惊扰它。”玲珑一听乌蛇能捉老鼠,本身无毒,也不主动攻击人,当下也就不那么害怕了。 年关将近,何家里里外外皆是进行一番大扫除。当仆人扫至小姐床榻下之时,在贴近墙面的屋角处发现一个碗口粗的洞穴,于是便问小姐要不要将洞穴堵死。玲珑猜到这必然是那乌蛇的洞穴,就说不用堵了,随即又让仆人把当日打扫捉到的老鼠放到了这洞内而来。 (2) 而在此后,玲珑经常吩咐仆人来此洞穴前为这只乌蛇送些鼠虫之类的食物。那条乌蛇似乎也明白玲珑对它的照顾,经常在玲珑吟诗作画的时候,爬出洞口在床下默默地注视着她。久而久之,玲珑也习惯了乌蛇的陪伴,如果哪天吟诗作画时乌蛇没有出现,玲珑心里就会空落落的,没有了灵感。 又转眼间,一年的冬季已到。这日里,何员外去城外山中收购药材,待他收齐所需药材返回时,一场突如其来的大雪封了山,因而见得他的马车被困于山中。何员外在马车上一呆就是好几天,直到大雪融化才得以赶回。何员外本来就有风湿病,加上这几日在风雪中挨冻受寒,回来后两条腿肿得粗了一圈,连路也走不得了。 何员外这一卧床不起,何家的药材生意也无法做了,这可急坏了何家上上下下。于是请来周围有名的郎中,来为何员外诊治,可这前后吃了上百副草药,仍未见其明显效果。玲珑看着床上痛苦不堪的父亲,忽然有了一个大胆的决定,便是:“嫁身为父治病,谁要能治好父亲的风湿病,我就以身相许嫁给谁!” 玲珑嫁身救父的告示贴出后,立刻在十里八乡掀起了波澜,每天都有很多郎中从四面八方赶来一试身手,但遗憾的是,没有一个人能够治好何员外的风湿病。看着一个个乘兴而来,又一个个败兴而去的郎中,玲珑心急如焚地思量着:“难道父亲的风湿病,真的就没人能治得了吗?” (3) 见这天,一位赤手空拳的黑脸膛郎中来到何府,待仔细查看过何员外的病情后,胸有成竹地对玲珑说:“我有一方,保证老爷服用后三天下地行走,七天除根儿。” 玲珑见此人连随身的药箱也没带,就没抱多大的希望,嘴里既随便答应着。而那黑脸郎中又问:“如果我把老爷的病治好,小姐的承诺还算不算数?”玲珑敷衍即道:“当然算数,只是怎么证明你的方子就能治好呢?”那人沉吟半饷说:“因为,我是用我的身体来配药!” “用身体配药?”这话玲珑有点不解,但她也不怎么想多问,只催促黑脸郎中快点下方配药。黑脸郎中却说,药方明天再配,今天他只想和小姐聊聊。玲珑有些不悦而道:“现在我们没有什么好聊的,待你把父亲的病治好,我的人都是你的,到时怎么聊都行。”黑脸郎中神情一暗,幽幽地说:“只是……等老爷的病治好的那一天,小姐也就见不到我了。”说完开了个药方递给玲珑,转身走了。 玲珑展开药方一看,上门写着:取家宅内百年乌蛇一只,配以木瓜、葛根、肉桂煎汤口服,连续七日风湿可除。玲珑心头一惊:家宅中的百年乌蛇?不就是居住在自己床榻下洞中的那条乌蛇吗?我怎么忍心让它来配药呢? 但见傍晚,玲珑做了一个梦,梦见那条乌蛇从洞里爬出来,在她面前幻化成人形,玲珑一看,这分明就是白天那个黑脸郎中。郎中冲玲珑凄然一笑,说:“我在你们家已经住了百年,那日出来觅食被你发现,小姐非但没有杀我,还送食物给我,我甚是感激。后来我天天望着小姐吟诗作画,心中渐生爱慕之情。但我明白人蛇非同宗,不可能结合,但我对小姐的一番情意却是天地可鉴。白天我给你开的药方还记得吧?里面说的乌蛇就是我自己。小姐不必心慈手软,也不必难过,我把自己奉献出来,也算是报答小姐一家的大恩大德吧。”说完竟复又变回了乌蛇,隐入洞中。玲珑醒来,梦中的景象历历在目,难辨真假。 次日,玲珑正犹豫要不要按照黑脸郎中的方子配药,但见那条乌蛇从洞中缓缓爬出,一直爬到院子里,然后伸直身子,一动不动地躺在那里,一副任人宰割的样子。众仆人已准备好刀械,只待小姐发令,可玲珑岂能忍心要乌蛇的性命呢。 正为如此,过了一个时辰,而见得一件奇异的事情发生了,只见那条乌蛇高高地昂起头,一次一次狠狠地摔向地面,直到气绝身亡…… 玲珑含着目泪,让人将其乌蛇宰杀,配以木瓜、葛根、肉桂等药材,煎汤后让父亲服用。果然正如那黑脸郎中所言,三日后何员外既能够下地走动,七日后便可完全康复,十分神奇。人们感叹此方之神奇疗效的同时,更为乌蛇重情报恩的义举深深感动。 就这样,利用乌蛇治疗风湿病的药方在民间于此便流传开来。乌蛇大义报恩,而有关乌蛇酬恩义情的事迹也是为其甚多,如下还有一个乌蛇报恩的故事呈上,且容我细道,方知为何缘故,此为那黑脸郎中之兄长的故事。 (4) 却说黑脸郎中为恩义而亡,其兄长听闻甚是感动,也总算能为乌蛇一族争了一回光,不过于此后,乌蛇一族的命运可未如此之乐观了,人类的贪婪如此之强大,更何况乌蛇皆能为妙药所用,实乃一场不幸。 果为其然。在于一回的山上,其黑脸郎中之兄长被一位捕蛇人所捉,来至一药铺之中,正准备高价而卖。但幸得的是,当下便被此药铺的郑大夫买下了乌蛇之后,将其乌蛇远放至草泽之中而去。那乌蛇看得郑大夫心地善良,便开口向那郑大夫可许得三大之愿望,这郑大夫的第一大愿望,便是此心里想着能有一笔财富,救济天下之穷人。 话于已毕,郑大夫回至府中之后,即可一天胜比一天富有,荣华富贵享之不尽,郑大夫将其财产,广散穷苦百姓,甚得民众深心,当时之时,郑大夫被天下人视为郑大善人,谓之郑财神。 此乃郑家祖上的故事,余百年之久,郑家兴旺腾达,已是官居朝廷,势力以皇帝之下,遍地于金陵城中,风云覆盖,只手遮天。 单闻得这金陵城本是繁华富庶之地,但其繁华之中,也必有不公之事,这常言道:“树大有枯枝,族大有乞儿。”正为此意。 (5) 余二十年前的郑家,就是个例子,本为皇亲国戚,只因犯下欺君之罪,诛灭九族,当下一夜之间便能荒既逃,无所心忌,况且天下之下,尚可隐姓埋名,从此销声匿迹。 正当时,郑家掌母想起了于祖上曾救下一条乌蛇,而那乌蛇在其祖上面前曾有三愿,祖上许得第一愿才有了其百年之久的荣华富贵,对此还固有两愿未成,况且这郑家惨遭此劫,是属冤枉。 郑母来至当年祖上与乌蛇许愿之地,跪拜于此,请求其乌蛇。乌蛇听到郑母所告,方现身在此,问其第二愿之事,郑母便说了第二愿,既为平反郑家之冤,重回家门。乌蛇言道:“好,你所请之愿,我已知晓,且回去等消息罢。” 未曾想到,于见次日,郑母所请之愿,竟立即能如愿以偿,皇帝既发下诏书,令钦差大臣重审此案,因此郑家沉冤终雪。郑母为感谢乌蛇之恩,在家设立其神位,每日清香待之供奉。 郑家九代单传,余二十年其后,郑家固其只有一子,但傲慢无礼,又不思进取,只会玩闹,郑母实为担心此其孙必定会毁之家门。于是又向在家供奉的乌蛇祈求最后之愿,望能保佑郑家子子孙孙都平安无事。 乌蛇算之,郑家其孩子,在不久将来,必有一劫,而且劫数难逃。乌蛇派其女儿,名唤“子嫣”,设法潜入郑府,嫁其郑子,以护他周全。 果然,那厮因为他的傲慢,被人算计,入其天牢,当以不时之际,便行问斩。子嫣为救其郑家之子,不惜于一切代价,轰动了上下朝廷,皇帝为此而感动,赦免了这郑子之罪。 (6) 在恩义面前,我几乎是没什么可以说的,有些人或许是铭记于心,但为其自家的利益,宁愿只能忘却这段恩义,选其无视,倒不如妖。 灵蛇叙记十则第五 (1) 民国初年,于东北大山深处有一家猎户,此人七十余岁,但并无人知晓他的姓名,只名曰王老汉。 其实,若不是此处常年饥荒,想必他也绝不会干这等伤害性命之事,这王老汉本性倒也不坏,虽说是靠山吃山,靠水吃水,他总常怀有着一颗感恩之心,对山里的动物并未赶尽杀绝。 可别小瞧这王老汉年过七旬,身体还算有些硬朗,甭管是搂草打兔子还是设伏抓野狼,那可是样样皆为在行。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但在一个雨夜里,王老汉还是遭了什么不测,竟是为抓一只山鸡而翻入了沟里,摔坏了腿,当等到被其发现已经是第二天的早晨。就在这当天夜里,离王老汉睡梦中,迷迷糊糊感到身体发飘,眼前出现了一位鹤发童颜的的老者,此人衣着金色蟒袍,头戴基色王冠,未等王老汉开口,老者便先说道:“老哥哥,我是那山中的青蛇,在此山已修炼了千年,今日我是特意救你而来。”那王老汉分明只感到一阵凉意,一开始还并无察觉个任何。 当那王老汉仔细地上下打量一番这位神仙,可不是在那蟒袍之下,一条成人大腿粗般的蛇尾在空中摇摆。王老汉赶忙下跪磕头如捣蒜地说道:“老神仙,小老儿,有眼不识泰山,这一辈子杀了不少山中走兽,罪孽啊。”蛇仙笑道:“老哥不必如此,你打猎之时,从未枉杀一只年老飞禽或是一只幼崽走兽,那日,我儿在路中盘桓玩耍是受伤,被你捉住,非但没有取他性命,反而放他逃走。故此,我是特来报恩于你。明日,你让你儿到山间大槐树下,我自会教他救你之法。”说罢,一阵青烟,蛇仙消失在梦境之中。 (2) 但见得次日醒来,王老汉既让其儿子王二去到那昨夜蛇仙托梦的那株大槐树下等候,瞧得那王二此人生性贪婪,好吃懒做,但还是按照父亲所托付之事上了山,来到了那大槐树下,还算得有些听话。那王二在树下等了一会,便感觉后背发凉,回头一看,便见得是一条碗口粗的大青蛇嘴里吐着信子从树下往下而爬,王二当场既便被吓得惨叫了一声,顿时想要逃跑,此时的王二只恨父母少生得两条腿,若想跑,但却一步也迈不开,简直有些惊慌不堪,目瞪口呆,腿脚见软而不听使唤。 大蛇竟然开口说话:“王二莫怕,我是那蛇仙的真身,在此处闭关修炼,七七四十九天之内我不得离开这棵大树,所以这才叫你父亲唤你前来。”那王二惊惊地有些结巴,一时说不出话来,见他说道:“如……何……救……得……我父?”大蛇将它身体盘柱那株槐树上,既言将道:“取我蛇胆一钱温酒服下,不日便可痊愈。”那王二战战兢兢的取了蛇胆,告别了蛇仙,心中暗自盘算着:“真有这么神吗?” 但见得回去之后,王二让父亲王老汉服下了那蛇胆酒,王老汉果然能下地。王二于顿时惊了呆了,心里头便想着:“果真神奇,我若去了这酒,想必能买个好价钱。”那王二早年间曾听闻一位风水先生说过大蛇修炼一般在黎明时候要吸收太阳精华,这时候大蛇应该是最弱的时候,心里便琢磨着,何不趁机去了他的蛇胆,开个药酒铺子,还能娶上几房太太。 王二想到了这儿,竟决心要去取那蛇胆,而但又恐斗不过它,便想出了用火烧大槐树,进而烧死蛇仙的主意,这个世界本身正是这样,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实在作恶。此一把火之后,大蛇被熊熊烈火围住了,大蛇在火海中上下翻滚,嘴里不住的吐着信子,奈何此番修炼之时,必然离不开那株大槐树,最后既惨死于这株大槐树上。那王二也算小人得了志,取了蛇胆,便赶忙而去了那镇上琢磨着这药酒之事。 (3) 在当夜,王老汉再一次梦中遇到了那蛇仙,此时的蛇仙没了往日的风范,周身青黑色,仿佛火烤了一般,蛇仙怒道:“老儿不知感恩,我救你性命,你却害我真身。”王老汉赶忙跪拜:“小老儿莫说伤大仙,感激还来不急呢。定是我那不孝儿惹怒了大仙,我定不饶他。”蛇仙言道:“养儿不知教诲,养不教,则父之过,你的罪孽深重数倍于他,我定不会饶恕他。”一阵青烟过后,蛇仙再一次消失。 当见第二日发现王老汉时,他已经悬梁自尽,替儿受过一切罪孽。 再说那王二,自有了蛇胆,办起了家药酒铺子,经营起了药酒生意,生意相当兴隆火爆。但如此说来生意倒也不是个问题,只是这王二身子骨里头,尽然很是奇了怪的是,且在突然之间便出了些怪病,这王二无论外面穿着甚么个绫罗绸缎,这里头都要添上一两件棉衣棉裤,无论冬夏,身子必然皆是冷呼呼的,不成着样。 其然,这也不算得什么大事,更出了奇的竟还不只是此等怪事呢,更是每当夜里子时来临,王二必定全身瘙痒难耐,青黑色的皮肤一层一层的脱落,而且不止这些怪异之事,有时候白天光线稍微有些强烈,也着是脱皮,哪管得这王二家财万贯,尽却治不好他这夏冬身皆寒冷,见光脱皮,抓心瘙痒的此等怪病。 这不过只是故事的上篇开端,然而这下篇的故事更是着实的离奇的很,由于故事比较漫长,且容我细细容禀,方知这王二后头竟做得此等过分之事,天地皆所难容。 (4) 却说得这王二并非善类,满骨子里头尽是奸诈狡猾,别看他有一副满脸老实的相貌,还有一张令人疼惜,竟能说会道的嘴,平日里单说此哄人的功夫,耍耍嘴皮子,便当属他的生意抢手。再者其道,他这生意头脑也算得是练到家底了,不仅是这民道,或是商道,还是官道,皆属他会打点一切,暂且不提这大东北的地盘是由谁当家做主,看得他那副德行,任凭由谁见了,总爱与他勾三成四。 王二妻妾成群,也算得是好“色”之徒,但在其看来,也绝非是为一类,王二实乃一人精。在众妻妾之中,若说得他是贪“色”之人,倒是严重些了,其然不配,在王二的妻妾之中,看似则貌美如花,实则精明能干,各安及所,皆助于王二是当仁不让,安能手到擒来。 王二贪婪成性,见财忘义,这本事可算大得很。即便再好的兄弟哥们,在他眼里并非如此,正如蚂蚱一般轻而易举的伤及兄弟,毫无念情。正如他从小玩到大的李三、周四、吴五,且在必要之时,无所顾忌,能舍即抛,杀之以绝后患。 王二心狠手辣,他手里栽的人命数不胜数,尽可以玩弄于鼓掌之间。比如见一回,他看得友人家中有一才貌双得的夫人,十分惦记,想以其友人的家产及美人一并占为己有。于是便略施其计,引他友人入了圈套之中,暗中勾结其官方诬陷友人入狱,不久于际执行枪决。他阴谋得逞,既假装三头五日来此府上拜访其友之妇,又于暗处疏钱与人,当以操控一切,三番五次前来捣乱友人生意及家府,便处处行予好人,助其友妇。你道这一位弱女子如何能守得住如此庞大的家业,还有财产,那妇人又见其王二明地里也算得是位正人君子,便改嫁于他,另同那家业财产统统也都赠上以他。 王二手法高明,独揽了不少财力,也吞噬了许多家业。当时,军阀当道,其势力远霆强大,那王二最是会百般讨好军阀,简直卑躬屈膝,人前自命其可俯首称臣,死而后已,拍马屁的功夫实在见拍了得。 这一阵一阵军阀,来回着去,皆属他生意越发辉煌。后来日本占领东北,这厮又开始走狗如忠,令人耻寒,也正当如此,这王二的生意越来飞黄腾达,如火纯情。 王二这身贱骨,实是心如明镜,生于乱世之中,无可奈何,他想保全自己及家人,必须依靠着这帮日寇,反正他也背着走狗的骂名,不负一生。王二坏事做尽,也不知为何,这王二偏偏对蛇皆为杀戮,杀蛇无数。王二曾经说过:“我身上的毛病皆因蛇起,以其这番怨天尤人,倒不如多杀一千条蛇,即便天诛地灭,那便如此,反正我与蛇有不共戴天之仇。” (5) 其然,王二也是知道他身上的毛病因何而来,实在报应,但他仍不痛改前非,不断造孽,真乃一位不思悔改的恶人,这俗话说得好,浪子回头金不换,可这王二如此诸多生恶,但凭将有一日,且看环环因果,悠悠报应,当仁不爽。 见一日。那日寇在林中发现一条巨蟒,而其日本军官酷爱食蛇,遍命那王二遍寻这条巨蟒,誓要斩杀。瞧得王二也算得是位捕蛇老手,岂能不知那巨蟒的行踪何处,于是便推断其巨蟒的老巢皆何为处,方一路引带日寇队部前去那巨蟒之巢,果然见得那条巨蟒。 日寇汹汹枪声,吱啪作声。但见那巨蟒忽然间,一双青眼直亮,大怒起身,遥遥正有一株大树一般粗大,约有几层楼高而挺上。那巨蟒只见开口而言:“你们这些人类,实在可恶,特别是你王二,不知悔改,今日我不收你,枉在蛇族生存。”说着,且看得那些日寇军队全军上下几百号人,就这样全军覆没,统统无端身亡,死因不详,唯独那王二好似受了诅咒,自己且用手掐死自己,死于非命,真是大快人心,罪有应得,死有余辜。 (6) 为财,为色,人类的贪心,实为是最可怕的杀伤武器。 灵蛇叙记十则第六 蛇族向来尊贵,其祖先不仅是为女娲娘娘坐下的左右护法,另外给人间也是屡次立下的赫赫功德,不胜其次,因此蛇族还是西王母所挚爱之宠物。 蛇族又称而“小龙”,蛇族修千年化蛟,蛟修千年则可化龙,身份极而万般显贵,甚是令则万物羡之,可与当年其“狐族”对立相当,皆是望尘莫及。 都说有关于柳仙子的传闻,想必知道的人并不多,为知甚少,柳仙子的事迹也是无所能知,谓其遥见罢。非也,只因柳仙子为事从来低调,所以世人无从查明,况且我如今也是道听途说,才得知柳仙子的一些事实。 说起这柳仙子还得从认识罗临君开始则叙当事。却据传,柳仙子因得一位上仙点化,余千年之久,才可造化成人。柳仙子故于而想能寻上仙指点,早日羽登升仙,因此见来所处见其上仙。 上仙告明,令柳仙子入红尘之中,顿时走上一遭再来于此访道求仙。那柳仙子且入尘世,已欲达其一年之际,化名“柳滟”,与罗临罗一见如故,甚深钟情两悦,历经百番沧桑过后,终于便结为夫妇。 罗临君实乃其宫中乐官,而柳仙子对音律也是爱如生命,二人故此算得一对知音夫妇。可罗临君是位乐才,无人能及,遭人嫉妒,视为眼中钉,又为肉中刺,于是分明陷害,以此间入狱。 柳仙子救夫心切,为救夫君而委身舞姬,苦思能近君言明其事禀。不料那皇帝是位昏君,贪恋柳仙子之美色,见之柳仙子生得美若天仙,惊为天人,其美艳不可方物,根本不得听劝其为所意,但求释放罗临君,便誓要那柳仙子将其留入宫中,侍奉君王,实可荒唐之为。 可柳仙子别无他法,此处毕竟是谓人间,不可造次,为救得罗临君,只得如此下策。柳仙子见得那皇帝阳寿将至,不出几日也一命归呼,到那时皇陵陪葬尚可逃之夭夭,与罗临君隐姓埋名即可,归隐山林之中,不问世事即可。 余一个月后,皇帝驾崩,新皇登基,虽说新皇也有些爱慕柳仙子,但并不其以老皇帝一般昏庸。新皇仁义断事,知晓柳仙子是乃已婚之人,并设计将柳仙子当以罗临君得已团聚,成全一桩美事,可为祝福圆满之举,实而惊所感人。新皇担心柳仙子遭人非议,是皆以事得其相诉,令柳仙子与罗临君必藏以姓名,辞新另取之,从此,柳仙子不再是柳滟,罗临君也不再是罗临君,若然当之则替为更之,皆远渡于行,固附往南下之旅。 于此处广州其地,便安已在此。但未曾晓得,一波方平,一波连发而起,那广州虽说是为荒凉之地,并不富庶,也实则正因荒淡,人烟稀少,因此为恶妖魔广甚,在此作乱,其幸得柳仙子皆一平之,但不意却被一位降魔法师云游到此,相撞具见,那法师对其妖魔,或之鬼怪,从不分是非,见一皆收,实在不可它论,当其便将柳仙子收了而去。 罗临君不知妻子是位蛇妖,懵所其惊,但望却事事,其妻子必无有伤他为意。见次日,罗临君打听其法师修行之处,得见法师,苦苦恳求能放其妻子,法师乃一出家之人,岂能被情所感,又岂能得一切迷惑。罗临君见法师无应,便伤心欲绝,说得一句:“娘子,恕临君无能,不能救你,若有来世,再续前缘。”说毕,罗临君当下狠狠一头撞于柱上而亡。 那法师惶恐而不安,但着见此时,具有一股力量强冥覆出,正是他将那柳仙子收入其坛中,只瞧得那坛碎裂爆,柳仙子便愤愤而出,悲天痛地,便将罗临君抱入怀中,瞬间逝移。 柳仙子为罗临君输入元气,护住本体,柳仙子不怨他人,只怪自己本事不足,不能护其夫君周全。柳仙子寻遍天下灵丹妙药,仍无见其所有何功效作用。 这时,柳仙子前往当日点化于她的上仙。上仙且问她可愿弃红尘而去,随我潜心修仙?柳仙子方道:“若能救得夫君,弟子愿意。”上仙皆告之柳仙子其所因故,原来上仙要柳仙子入红尘是乃渡情劫,如今也算得了大道,上仙赐予柳仙子一仙方,则令她采之熬煎,则让罗临君服下,便可起死回生。 柳仙子照其上仙之方,采之令药熬煎,并于罗临君服下,柳仙子泪流痛舍,留下书信一封,告之因果其事,便前往上仙之处修行而去。 故事讲于到此,也算完结了。听说后来那罗临君既当了道士,到处行人善事,竟在六十余岁之时,功德圆满,羽化升仙,与柳仙子终于团聚。 “情”,能深处,则乃人之唯一的纯真。 灵蛇叙记十则第七 与柳仙子并列为蛇族“三十功德蛇列”的黄美人,也是蛇族的骄傲,不亚于其世迹,成就了人间述徒传奇,几度春秋。黄美人性情温和,柔情至意,实在教人无处不在怜惜于下,她不顾一切,只为寻觅一如意郎君,奢爱如潮,情定今世,相守一生。 黄美人也算是着眼阅历无数,但闻却这世间漫漫善恶,若非贪痴成迷,谓所欲之,茫茫人海中,过目千年,终是有得一人,名唤“韩东颖”。 黄美人女扮男装,取名“黄新雅”,入其学堂之上,方便接近韩东颖。日久见人心,果然那韩东颖待人和善,不负天地之心可鉴,黄美人越发对韩东颖爱慕其深,悠悠尚明所见。但在一回的郊外之游时,黄美人却不意中暴露其为女身,韩东颖从此当护于黄美人周全,以免黄美人陷入致女困局,同时二人也绵绵情动,思所着沉,之后又见韩东颖考取功名,高中状元,迎娶黄美人为妻,为此而邂逅了一场甜美如胶的情爱缠绵。 当时,有一位十恶不赦的道人,以吸取妖魔鬼怪之内丹而提升法力,得以修炼,见之黄美人已是千年蛇妖,岂能将其放过。于是便混入韩府,从中作梗,挑拨黄美人与韩家之人离间,当此而在端阳节当日,是以妖魔鬼怪气息至弱之时,那道士布下天罗地网的结界,以端阳必饮雄黄酒的名义让黄美人喝下,又拿出一串佛珠说是可保黄美人平安之物,要黄美人带着。 本无戒心的黄美人以为其人是一片好心,雄黄酒对于百年修炼之蛇必会现形,但其千年修炼之蛇倒是不会轻易而端其而现,未曾想到的是那佛门之物既如此利害,加上刚喝得了雄黄酒。无料,黄美人当场难受至极,头晕眼花,按耐不住,在众人面前,现其了原形,化成了一条金黄色的巨蟒。 韩家人吓得个惊慌,瞧那道人一脸阴笑,春风得意的样,令人却是十分可恶,正要一扑而去,直取那黄美人的内丹。韩东颖纷纷冲来,想着要挡住那道人的去路,不让他伤害黄美人,未曾所料却被那道人一掌打下,吐血三尺而亡。 韩东颖临死之前,望着黄美人的真身既道:“快走,娘子。”原来,那韩东颖早已知道黄美人是个蛇妖,黄美人愤愤泪流,只恨中了那道人的计,无处施展法力,任凭那道人宰割。 在此时,那道人的确是取了黄美人体内的妖丹,正要食下之时,且看报应不爽,瞧得上天皆连电闪雷鸣,天雷震震,紧见“嘣”的一声,竟将那道人活活烧死。 黄美人唤回妖丹,带着韩东颖瞬间搏离,无影消逝,那黄美人着想着要将妖丹给予韩东颖,以命换命。这时,黄美人尊师蛇娘娘至此,制止了黄美人的作法,赐予黄美人一道灵丹,以那韩东颖服下,于不久时,韩东颖便张目来醒。 患难见真情,韩东颖与黄美人从此远离尘世,归隐山林,夫妻同为修道,二人百年久余,终于羽化登仙。 有情,非常难得。 能爱,更为真切。 灵蛇叙记十则第八 列位看官,想必也曾听过《蛇娘娘》,《灵蛇感恩》,《雷神与蛇》诸多故事,那么是否闻其《聂謦依》的传说呢? 话说。京城有一官宦人家,姓乔,在朝中官居一品,人称乔老爷,而其内人乔叶氏,小名丽娘,告为一品夫人,则因仰仗皇帝恩宠,家族显赫,所以这乔老爷尽外皆是为所欲为,无所畏惧。 余二十年前,乔老爷及夫人叶丽娘至此野外郊游,愚见一条小白蛇路经途过,叶丽娘于其受得惊吓,乔老爷命人遍寻此蛇,言誓斩杀。叶丽娘菩萨心肠,皆唤人停止杀戮,劝其乔老爷不必为此而大动干戈,又授之乔老爷以仁慈悲,大德图志。 至二十年后,由于乔夫人叶丽娘未能孕子,因此失宠,乔老爷新添了二其四房姨太。又不知过去多少春秋,但见一日,叶丽娘瞧得附近大兴土木盖其府邸,不出几日既来了一位新上任的朝廷官员,谓之李姓,官居也是一品。那叶丽娘还听说,这新上任的李老爷家中共有九位妻妾,但对其皆不受宠,独而专宠这大夫人李聂氏,名曰謦依,这叶丽娘很想去拜访一二聂謦依,其为端个究竟,此女子到底是为如何能抓住男人的心思,既可如此得宠,简直匪夷所思。 未然,叶丽娘自与聂謦依相识之后,果然受教。这女人若想博得男人欢心,何尝不是需要一些心思去揣摩这男人之所想,更何况还必须将男人之索求牢牢的握在心掌之间玩弄,则令他爱之也深,释又不舍。 聂謦依心思缜密,观察入微,分析得体,皆向叶丽娘说明这为官之人,最其喜欢哪种女人?又其所谓古人之言,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当下女人不仅重于穿着打扮,更具举止行为,但最打紧的还正如那欢喜之时,妩媚之情态,摄魂之心玥。 聂謦依告之叶丽娘,其穿着打扮须为引人注目,甚独一方,又论其举止行为,不得处处随那男人,有时候适当之时能逆则逆,但顺时,又不可皆顺,聂謦依于那叶丽娘而方传之男人其道,所略指日可方,但处见欢喜着时,也必然不可太过媚婚其行,尚好得已,当以委婉。 果然,叶丽娘按之聂謦依作法来行事,得见其效,重夺于夫君恩宠,于不久之际,便生得一大胖小子,可爱十分,夫妻从此也恩爱如常。但而不知如何回事,倒也奇怪的很,其李老爷一家自从叶丽娘生了其儿之后,便辞官全无半分踪影。 叶丽娘很是思念聂謦依,若不是她,断然不会重得乔老爷恩宠。于一日夜里,叶丽娘做梦,见得是聂謦依,问其如今现居何处,甚是怀念,着想前去探望。聂謦依嫣然一笑,将其二十年前叶丽娘与乔老爷在野外郊游其时,叶丽娘救得一蛇之事当忆而起,聂謦依自报相告,那日所救之蛇必是这聂謦依,她此番前来则是报其当日之恩,如今大恩已报,自然不可长留于此,方自深山野林,并当继续修行。 叶丽娘梦醒时分,从此疏志教导其仆人,而另则对夫君加以明指,万万皆以慈悲之心,不可对其生物竟痛杀之,叶丽娘此以为报聂謦依当日指点大恩,实为恩义相亦,则已承报。 灵蛇叙记十则第九 以上见有说明,蛇修千年,则可化蛟,而蛟修千年,则可化龙。那么如此说来,尚且问其列位看官,可知这蛇与蛟,蛟与龙是何有证呐?我这儿方有一故事,甚可方明作其传奇。 却说。雷州有一村庄,我已忘记村名,听得当地有人奇闻见有此蛟,还有人见其曾有龙出没于此,相当出奇。不仅而为,另听所闻,此处蛇类诸多,这可不是蛇化蛟,蛟化龙的好去处嘛,简直有似可同,据当地的人都说,见怪莫怪,常有此事。 说于到此,这故事的来源倒也见得十分有趣。相传,不知哪朝哪代,原本那处并无蛇族的,更别提那蛟与龙能于之所。不过但为其后,又不知那日,电闪雷鸣,风雨交加,忽见得一人经过,不意间躲于一树下,被嘣嘣雷电,不堪一击而亡,甚是枉冤。 此人生前行善积德,无父无母,也并无婚配,地府又见此处无人看管,其而接予天庭旨意,方令及此人尊作守护,化成蛇神,在此处管辖着方圆百里,当以护看之。 历经百年过后,此处见行人丢失得一具女尸,似乎被害,蛇神早已在地府之中,查看了个究竟,勿见其魂,恐是冤屈未了,祸害人间。 那日,蛇神由于法力甚低,无法当断真相,只得寻遍天下,阅查周全,于是见得此女魂。原来未着有冤,只因其病而亡,但父亲是身为官宦人家,又同时惨遭奸人陷害,父亲着实不想看到小女尸首其有何为之闪失,所以便抛于此处,当顾个周全。 而后,蛇神见此女身世有些悲惨,不忍堕入孤魂野鬼,遍地伶欺,遍收此女为跟前侍女,左右待之。不知过去多少春秋,二位日久生情,有及绵绵情愫,便结为夫妻。因此处荒凉,且见得有一湖清澈见底,于一日,瞧远方来了一位远道仙人在此清修,酷爱此湖,又见其二位蛇神以礼相待,照顾有佳,便而一乐之下施展得法力,将此湖化为人间仙湖,又唤其二位蛇神,凡而在此处修炼的蛇族,饮其湖水,沐浴其身,便可对其修行大增助力,且供蛇族所用。 对此,若蛇在此修行千年,泡其湖水,即可化为猛蛟。若蛟于此修行千年,常浴湖水,便即可化为巨龙。 灵蛇叙记十则第十 对于雷州此湖的传闻,极其南海一带至珠江口,也故有一番奇谈。据说,于此处曾见有一条修行千年的巨蟒在此遇害,后来又不知过去了多少春秋,余见一只猛蛟化为孽龙,漫入大江之中,兴风作浪,悬然而起了场场滔滔大浪,时常淹没田地,颠覆舟船,又或覆盖全城,遭殃百姓,再暂且不提那沿岸居民饱受其害,当地百姓尽是苦不堪言,民不聊生。 适逢大慈大悲救苦救难观世音菩萨云游此地,眼见得那孽龙为祸,生灵涂炭,因此问其孽龙为何在此祸害百姓,孽龙既说其缘故。 原来,在三百年前,当地的居民斩杀了一条巨蟒,而那巨蟒竟是他的儿子,所以心中对其人类甚有着诸多怨恨,倘若不能杀光当地城民,誓不罢休。 观音菩萨本想感化那孽龙,但可不曾想其孽龙不听教诲,又望却眼前百姓痛苦不堪,于是便大发慈悲,将其乘坐的莲花掷向水中,镇住孽龙。这朵莲花则化为巨石,永镇山中,竟此降服了那孽龙,既成了今日的广州莲花山南天门边的莲花石,莲花山由此见而得名。当地百姓为念及观音菩萨功德之恩,在此修建观音庙,永致观音菩萨神通。 灵蛇叙记十则番一 唐朝太宗末年。有和尚法号名为“慧悲”,住于长安城外一座山上,而其山上庙里并未着见多少僧人,只因这山路崎岖难行,况且上山敬香的香客并不算多。为能维持寺庙以正常生活秩序,慧悲每日其任务便是去山下的河里挑水砍柴,但可这一挑一砍竟已过去十几年之光阴。 于一日,天气闷热相当,见得在高温的空气中与压抑的湿气并焦,则令人知晓着这又将是一场狂风暴雨来临前的迹象。慧悲为了能在暴风雨之前夕挑水上山,特地提早作得其功夫。抬头望却那日头偏西,时间尚早,及眼前四下无人,满头大汗的慧悲心内甚是盘算着:“如今时间还早,看这老天要想下雨估计还得过上一会儿,实在太热,倒不如我先在此河边冲冲凉,洗个澡,何乐而不为?” 想到于此,那慧悲干脆放下了水桶,脱去上衣,挽起裤腿,来至河边,撩水冲洗身上。且得谁料,这慧悲脚丫子方才沾到河水,一声霹雳当头响起,“咔嚓~”得一声。 瞧得一丝惨叫,“哎呦,我的妈呀!”吓得慧悲嗷一嗓子,赶紧将脚畏缩而回,“看来,老天爷这是不让我在这儿洗澡了。”修佛之人自然是懂得不去强求,慧悲连忙穿及衣服,赶紧打水准备上山,而其这暴雨也是说下当下,一点防备固也不曾过有,还没等慧悲走上山腰,大雨便哗啦得直下了起来,殊不停止,实为壮观。 这雨越发利害,雨帘一般滴滴教人痛疼难耐,让那慧悲再无其法正常走路,只好来至平日里路边搭建的草棚间避雨。这些草棚是多少年来,为了让其上下山的香客准备的临时歇脚之地。这一下雨,可把慧悲急了坏了,山上还有好多僧人正等着用水淘米煮饭,这下雨耽搁了路程,这可得让是兄弟们挨饿了。想于此遭,慧悲朝外看却,尽盼着雨赶紧停来,也好早早赶回。 这一看得大雨稍细,恕不打紧,这慧悲正要往及外边拙行,但感觉脚下有东西而动弹,着实吓得慧悲一跳,但见雨帘之中,仿佛有东西在扭动。慧悲轻揉了一揉眼睛,见其二次观瞧,老天哪!居然是一条大蛇!顺着暴雨往天上而钻。慧悲曾可听闻说过,这山上且有灵物,却不知是不是这大蛇。 但又见得“咔嚓!”一声,一道闪电雷鸣,震耳欲聋,闪电似乎直直劈在大蛇身上,只见大蛇身体不在扭动朝天上钻,而是快速跌落下来,不知去向。暴雨霎时间倒是停得了下来。 “这……”眼瞅着暴雨停了,慧悲震惊,有心赶紧挑水回庙里,可又担心那条大蛇的情况。 “这出家人,本以慈悲为怀,想必师傅和师兄弟们也不会因为此时怪我的罢……”慧悲方想到了此处,挑起水桶,便朝着那大蛇跌落的地方而走去。 果不其然,未走出两百米远,他既发现了情况,眼前几棵大树被雷劈成几半,一条大蛇身体盘在地上,似乎受了伤,浑身一般焦黑,奄奄一息。周围都湿润的很,唯独大蛇周围,跟火炕一样热,慧悲心思其道着此番下去,还不得活活烤死了不成嘛?瞧得那慧悲一点惧意也未曾皆有,竟抄起水桶来到大蛇跟前,将水浇在大蛇身上。 但见得“呲呲呲”的声音发出,那是凉水遇上了热火才能发出其声作响。可即看那两桶水又岂能可够,那慧悲来来回回提水十几趟,这才终于将大蛇周围的温度降了下来。看着大蛇稍稍能够动弹一下身子,慧悲心里才放松得下来,竟思量着:“总算是差不多了,我能帮你的就这些了。”而尽此时之间,天色已晚,慧悲又即重新回到河边,提了两桶水便上得了山去。 这光阴似箭,日月如梭,此转眼十年过去,慧悲依然还是一个人来来回回打水往去寺庙。在此夏天,格外多雨,又其足足下了半个多月的暴雨,几乎是每天都见得这倾盆大雨,直教人个心惊胆战。慧悲则在这一日好不容易找了个停雨的空档,下山打水,谁知此处的小河上游山洪暴发,一下子竟把慧悲吓傻在了河边。且皆眼瞅却那正如猛虎一般的洪水冲向自己,慧悲心下思道:“坏了坏了,今天这条老命可算是交代在此了。”若此时可以跑,怕是早已来不及了,慧悲眼睛一闭,正想着也算是死有其所! 谁料眼睛刚闭上,只觉得身体一下子被拽起,风呼呼从耳朵旁刮过,其感觉自个并没有死,慧悲连忙睁开眼睛,这一看甚是不要紧,只惊了慌,吓了一跳,自己正被一条大蛇卷着,在天上飞。那大蛇用尾巴卷着慧悲落在后山,将他放下,盘在地上且看着慧悲。 “你是当年那条大蛇?”慧悲皱眉看着大蛇问道。当一阵浓雾飘起过后,大蛇化身为了一位白衣翩翩少年,而道:“大师莫怕,当年我渡仙劫未能如愿,大师救我一命,我算到十年后大师有一劫难,在此等候。今日终于将恩情还了,也算了了我一桩心愿。” “幻化人形?你,你成仙了?”慧悲听说过,灵物成仙能幻化人形。那少年点头微笑,而后凭空消失,只留下慧悲一个人在原地惊奇不定。 灵蛇尚且感恩戴德,知恩图报,快意恩仇之举,这论其人类比比相当,无可厚非,实乃思虑之楷模,学习之榜样,远远便于人生之断然,是为万千人类所律耻,不拙念及还好,若思则天共何枉愤当怒。 刺猬拾典三则序言 参灵有犀,故寄遗灵亦如兮。 刺猬拾典,谓之所心异为矣! 胡仙(狐狸)、黄仙(黄鼠狼)、白仙(刺猬)、柳仙(蛇)、灰仙(老鼠),民间俗称“胡黄白柳灰”(或称“灰黄胡白柳”)为五大仙,其最神秘记载甚少的应该既是白仙,在农村地区收麦子之时会见有很多的刺猬跑到家门口头来,而在至到晚上之时也很容易就能逮住它们了。 几乎没人对刺猬痛下杀手,也没人吃刺猬,虽然有人曾经用类似叫花鸡的做法炮制,味道也算可以,基本上都是给关上几天然后就放生了。其大部分人把它看做是进财,以及防病的吉祥物,而民间传说的白老太太就是由刺猬演化的神灵,主要是为人治病,精通巫术,是人们所信仰的保家仙。 白仙一族自白仙老太奶创教以来,世代最擅长治疗各类实病,讨药舍药,悬壶济世,不光对世间红男绿女的疑难杂症可得药到病除之效,仙门内部若有仙家灵体受伤,白仙一族同样可施以妙手回春之果,白仙一族是名不虚传的药仙大族。 由于白仙肉身四肢短小,行动缓慢,所以大多数白仙且得道修成之后,都不会担任第马香童的护身报马和跑马等职,而是选择后堂压阵,预备仙役。但这绝不是说白仙一族不具备掐算预测的功法能力,只是医卜星相占这五种仙术中最擅长的医道而已。 而近年来,南洋降头之术日益兴盛,很多信众都误以为降头源自国外,殊不知,这降头之术的始祖竟是白仙老太奶,她老人家不光是种降解降的高手,更是创建苗寨蛊虫的萨满第一仙。我们须知道白仙的肉身本身就有极高的抗药抗毒性,所以白仙一族解毒解煞的本事,若称萨满仙门第二,恐也无仙敢说得是第一。 于有关于白仙的故事,其实也不计其数,只要细细收集,便可得知不在即少,如下我这三篇白仙之故事,竟可供列位看官一睹芳宣,即万物皆有灵性,咱们故不得不信则一二不快,切记。 刺猬拾典三则第一 却说,严家有两位公子,自严父死后,大公子严源将所有家业一并占尽,另还把二公子严洺赶出了家门,从此流浪街头。 严洺其身上必无多少银两,于是便搭了个草屋,简陋住下,视以学徒名义,着寻了一家医馆,拜师学医于从事行医工作,济世救人,生活虽艰苦不堪,倒也快活得自在许多。 见一回,严洺在街市里头,瞧得一只刺猬被人关入笼内,甚是可怜,因此而想起了当初他兄长严源不顾兄弟情谊,把他赶出家门的情形,又想到如今的这番田地,虽为学徒,至今已过五年以久,但师傅从未教他本事,其又看着这只刺猬简直同病相怜,叹之悠悠,于心不忍,所以那严洺便将那只刺猬买下,将其放生。 当下又过得几日,严洺在山中采药,见得一位女人受伤,那女子美若天仙,其容貌不可逼视,但却像是一活死人一番,一动不动的。严洺救人心切,将那女子抱入他那破烂不堪的草屋里,急于救治,虽说严洺未曾学到一点他师傅的本事,但他之前也曾看其书本,知道一些医理。 至一周过后,那女子倒是见好了许多,当下无以为报,只得以身相许,竟成为了严洺的妻子,二人如胶似漆,恩爱有佳。严洺得此娇魅贤妻,也算得是此生必然之大幸,他的妻子名叫白安若。 严洺自娶了白安若,有了他妻子的相助,再加上他妻子甚明医术,严洺既没有师傅教学,也自当能够通过他妻子身上自怀一身本事,从此严洺即厮医得尚了不少人,也成为了一位名医。 其然,名声赫赫的严洺,传入到了严源耳边,不甚滋味,因而便屡次派人骚扰纷纷,攘攘捣乱,制造一场场令严洺顾处险境,不过由于有严洺之妻白安若在此,仍能化险为夷,无动于衷。 于远方有位得道高僧,名唤“玄圆”,见有异类即抓,不分好坏。据严源疑惑,白安若定为妖魔,于是请来了这玄圆法师,果真如此,白安若是只白刺猬,而严洺也其在已然之下得知白安若既是当年被他所救的那只刺猬,救命之恩岂能不报呢。 但在此时的玄圆法师皆步步相逼,未能抓住白安若,誓不罢休。其严洺愿舍弃一切名历,与那白安若归隐山林,从此不问世事。严源见着没辙,玄圆法师也无济于事了。 刺猬拾典三则第二 余五百年前,有一少年救了一只刺猬,但那只刺猬还是童时,未得化为人形,能及相报。 至五百年后,其刺猬已修成人身,唤名“赵沁”,来于尘世之中,只为报答五百年前的救命之恩。赵沁寻遍茫茫人世,终于有了着落,她的救命恩人既是那洛阳药商张员外家的千金张濛濛,现如今已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她父亲正在为她挑选一位如意郎君。 那赵沁故算得张濛濛命中虽是其有一位很疼爱她的郎君,但而后见有一劫。赵沁想方设法混入张府,当上了张濛濛的贴身丫鬟,随张濛濛出嫁,以及照顾张濛濛。 果然如此,张濛濛嫁入不到一个月,既因风寒,染得了重病,几乎是奄奄一息,所有大夫无一能治此病,束手无策。既此时,赵沁方大显神通,得助于张濛濛脱离其生命之险境,度过了难关,又借着将药病除的名义,与那张濛濛服下以此良药,但见得这张濛濛竟不出其几日,便已大病痊愈。 赵沁托梦张濛濛,说明其因,如今大恩已报,并无牵挂,便可了了一走而之。张濛濛永远铭记赵沁恩德,为此报答,从此戒荤食素,若见得他人卖其动物,或对动物杀戮,皆也一一买下,将者放生,只为感谢那赵沁之恩。 刺猬拾典三则第三 人人皆在家若不是供奉狐仙,黄仙;既是供奉柳仙,灰仙;要么必然便是供奉那白老太奶的白仙。 那列位看官可知这人们为何对白仙如此信仰呢?其中当有一段事迹说明。据相传,大东北辽宁沈阳城,之前名唤奉天,城内有个李村,李村有位名叫李三的人。此人看似天不恐地不怕,胆大包天,但其几乎没有任何事情能证明有他的胆量之事,曾经他口出狂言,竟与他人打赌自己尽在一个闹鬼的地方住了几个晚上,还既吹捧说遇上个甚么怎样的情况而其结果仍是被称之为瞎掰活。 见得一回。这李三往集市上去买东西,瞧见有一个老汉在卖刺猬,他看到这只刺猬个头比较大,浑身的刺甚是纯白,也没有那么杂,那刺猬的眼神正像一位智者一般竟可看穿人的心思一样缜密。于是,李三便动了念头,花上一笔不小的费用将这只刺猬买了下来,顺便买下一点好酒好菜,正往着回家的路上走去。 李三好酒,总是忍不住尽在回家的路上喝上几口酒。李三看着那只刺猬也甚是着实可怜,便开始同情起来了,便将这刺猬给放生了,于其事后那李三顿时还曾为此事倒有些后悔之意呢。 至几天过后,李三见得一位身穿白衣的老太太竟到他家里头讨几杯水喝,并且还教他一套生财之术,还传授了一些养生的导引之术,即教完了那李三竟然凭空消失不见了,寻着了许久也未曾寻到。但后来,又历经多方打听,方才知道竟是那白仙白老太奶,于是各家各户便开始兴起了在家中设灵位于四时不断供奉这白仙,以愿能够其家业兴旺,顺风顺水。 刺猬拾典三则番一 秦博彦为人善良,而且才高八斗,但只可惜是个结巴,若未如此,想必这世上任何人都不是他的二分之一才华的掂量。 秦博彦喜欢吃素,只因他对万物皆有悲悯之心,不过他又从来不会拒绝任何他人与他的共荤之食,其事后,他会念经为这些死去的动物超度,当下即也殊不知秦博彦到底有何种见解了。 虽说秦博彦好善慈悲,但及事有时候又是身不由己,表现并非突出,不过只知心存善念。秦博彦其若时见到动物于街市卖出,总爱买下而将放生,好人行善,终会善报。 见一回,秦博彦就放生了一只刺猬,那只刺猬于盘计着报恩,当下便在秦博彦以几日之后,既托梦与那秦博彦,其告知了自己的身份竟是那日他救下的刺猬白仙,又则方知晓秦博彦着算开设医馆,行医济世,竟送至而来了几本绝世医方妙本,赠予了秦博彦。 后来,秦博彦得此精医神方,医术高湛,无论任何的疑难杂症皆不在话下。见得数年过去,秦博彦为寻一得意弟子,为此传人,便化名“长桑君”,遍寻诸侯列国数十载,终于在齐国的一家客馆里头,找到了自己的得意传人秦越人,于是便将当年那白仙赠予自己以及多年琢磨出来的秘藏医方送与了那秦越人。 秦越人不负师傅所托,其医术妙手回春,堪称神医之锋,当为一绝,后人称为“华夏医祖”,尊号”扁鹊”。 刺猬拾典三则番二 汪霖心地善良,行医数十年虽无成就,但在当地皆被称为“汪大善人汪大夫”,若在此处,不知汪大夫的名号,却也枉为当地人了。 那汪霖不仅是大医无私,更是一位以天下苍生为己任的医者雄心。见一回,他在山中着见一只刺猬遍体鳞伤,因此而将刺猬带回家中,待为医治。尽几日之后,汪霖见其刺猬伤势大好,竟将那刺猬放回山中而去了。 刺猬瞧得汪霖不愧是位大善人,医者无私贡献,不顾一切竟去济世救人。原来那刺猬则是保生大帝的徒弟,着想着如此一番作为的大善人若不能得她师傅加以指点,岂不是这人世间的一大损失嘛?再者言,浩荡之恩德,今日被她所遇见,在对于她师傅而即,倒也是汇报人间之所向,可引荐她师傅收得汪霖为徒,授其本事,何其乐哉! 那只刺猬到至慈济宫,一一如实向她师傅保生大帝讲诉她此番来此人间走上这一遭。保生大帝听闻汪霖能怀有这一颗的医者大道之心,相当难得,便有了此意,想来着收汪霖为徒,授他医道之法,得津津指点。那只刺猬于夜里将匆匆托梦于汪霖,其一是见他善良,有医者仁心,其二则是故报当日的救命之恩,于告知那汪霖,自己本是其那日的刺猬,而见他拥有一颗无私医心,故所感动,当而又是保生大帝之徒,念及苍生济世重任,其则保生大帝有收徒之意,为此托梦,令他好生准备。即择日,保生大帝方下界而去,汪霖早已备至拜师之心,于保生大帝收了汪霖为徒之后,汪霖细心听教,便在其假以时日,修成百病医道之致,则见之后,汪霖是全天下被视为赫赫有名的“神医”,对于百病皆言,他竟不足齿数,也不值一提。 知恩图报,以善待之。 恩德本来,有心不负。 端鼠异论四则序言 皓灵穷欲,若曙天城,施屈志。 历杰寄道,无谓欲求,观鼠籍。 所谓灰仙既是老鼠,又俗称为耗子,是一种啮齿动物,其体形有大有小,种类繁多,约有四百五十多种,数量较庞大,约有几十亿只,而且繁殖很快,生命力极强,几乎甚么都吃,甚么地方都能住。 老鼠会打洞,会上树,会爬山、会涉水,且对于人类的危害极大,而人类对老鼠的崇拜则是因为它们竟可昼伏夜出活动于在黑暗之中,令人莫测其踪迹,因此被认为有很高的智慧而被神化;还有的将其被视为了仓神,在民间填仓节时祭祀;另有的认为鼠能预知未来,会算卦,也能使人致富,故又将其视为财神,希求它能在黑暗中为主人家运来财宝;其民间还把鼠的世界想象同人世间一样,创造出了许多民间故事和艺术作品,其中在杨柳青年画,以及泥人张彩塑,与那剪纸等艺术作品中也皆便有着这《老鼠嫁女》、《老鼠娶亲》等作品流传于世。 而在玄奘法师的《大唐西域记》中,既曾就提过有关于鼠的故事,于西域有于阗国至沙漠里头,有一个大土堆,其名唤“鼠壤坟”,据说这里面住着一只极为大的老鼠,金光万道,银彩千条(即原文是:金银异色),是一只老鼠王,若是出洞,总有许多老鼠随跟前后,引以护驾。相传,这儿曾经有数十万匈奴大军打到这于阗国,在土堆边驻扎其下。这时那于阗国且只有区区几万人马,故恐敌挡不过,又没处讨得救兵。于阗国王早已闻知这个土堆里有只鼠王,于是便病急乱投医,就向鼠王焚香祷告,请求援助。至傍晚,国王梦见鼠王说道:“吱,我已安排好了,只须你备齐兵马,明日早晨便打过来,必能能胜!”于阗国王大喜,知道鼠王显灵了,立即整顿兵马,即次日竟大杀了过去,那匈奴人急忙迎战,不料发现所有人的缰绳、弓弦、穿甲绦、鞋带、裤腰带……凡是有绳子有带子的地方,不知甚么时候却被老鼠咬断了,且来不及迎战,既一下子全军覆没。于阗国王感激鼠王的厚恩,建庙祭祀,成为了一国之神,并且于此国凡有老鼠走行见时,皆止让道,不可怠慢。 关于老鼠的故事,数不胜数,其数甚多,其中便有火老鼠的传说竟广泛典传,经世致道。据听闻,在昆仑山下有一条小河,河边有一村庄,延着村里头直走,住着一户人家,家中其有四口人,老爷子阿爹,老婆子阿妈,还有姐姐阿莲,及弟弟阿宝,一家人着靠辛劳运作,每年都有好收成,过得幸福快乐的日子。更是那阿莲长到年芳十八,就成了大姑娘,亭亭玉立,貌美如花,并且着实孝顺父母,日夜为家操劳,万分津苦。及有一日,阿爹且闻得人说,在其昆仑山上能喷出火焰来,在山顶上长得烧不完的火树,还有一群烧不死的火老鼠,那山顶上的火方是神火,火树也是神树,火老鼠则也既是神鼠了。一家四口着想着这日饭后,便往山上一走,见识一番那昆仑山上的火焰山到底是何等的神奇。果然如此,既那昆仑山顶见一火焰,正如口口传闻一番奇观,一家四口不尽望却山顶之景,简直是人间一道仙谈。那阿宝最为调皮,早已不异而踪,姐姐阿莲急忙遍寻了火焰山个遍,原来那阿宝竟在一处看着被大石压于底下的一只火老鼠,于是阿莲舍身两手推开汹汹烈热的大石救下了那只火老鼠,二人便纷纷也离了此处而去。随着天气往冬,风雪狂飞,阿莲双手未好,却也不顾一切的忍住疼痛当为家人至到河边洗衣服,这时来了一位土地神,且带着一只火老鼠,对那阿莲说有此火老鼠并有好运,但须切记的是千万不可用冷水浇于火老鼠,否则这只火老鼠会死。刚话见毕,那土地神既无影无踪,火老鼠见阿莲如此辛苦的日夜劳动,于心不忍,便再三恳求阿莲将水泼上自己,其说得如此才能剪掉自己身上的毛,可变成各种颜色的毛,即用此毛来纺纱织布,做其衣服美不可言。即便那只火老鼠如何一番劝说,阿莲都一一实是不听其言,而见当下那只火老鼠便猛得一身地自己将水泼向自己,就地而亡,阿莲殊为伤心,于此时土地神出现慰住阿莲将那火老鼠带回家中,以毛剪下,果真化为五颜六色。于是阿莲便用火老鼠的毛绑成了线,织出了衣服,靓美一绝,美不及言,一家四口非常感谢火老鼠的大恩。从此,他们一家人的衣服若是脏了,他们就在火上烤上一烤那就干净了,这既也便减去了阿莲于冬季到河边洗衣服的烦恼,全家人辛苦地劳动,阿宝勤奋好学,一家人过得幸福美满的生活。 以下我此四篇鼠故事,可供列位看官鉴赏,万物皆有灵性,虽有善恶之分,互其不扰,何尝必可报应,且请切记,所为因果,以善恶分明其之。 端鼠异论四则第一 灰仙一族,法力无边,神通广大,天下之聚鼠,团结一致,是以柳仙略同。而其灰仙先辈,也是立下赫赫战功,曾有古语有云:“自混沌初分时,天开于子,地辟于丑,人生于寅,天地再交合,万物尽皆生。”所以鼠为十二生肖之首,其皆为事出有因。 灰仙故事众多,当下这个故事且从一个地方的鼠疫说起,虽是为鼠疫,竟问鼠疫从何源处而来,但说皆乃鼠咬天开之时所致,故此便有了这鼠疫。却传闻,这徐异是天下皆知的神医,当然鼠疫也是当仁不让,而其不仅令人敬佩不已,更着此世上所有的鼠类皆一崇拜。 然则,既那鼠姑娘就是其中一个,鼠姑娘姓楚,名小佟,是一只极其机灵的小老鼠。楚小佟初至凡间之时,其实不知人间规矩,不过一切如此庆幸,却能见着了她所仰慕的徐异。于是,楚小佟便一路跟随,且望徐异能收她为徒,只为亲近医术高明的徐异。 不过,徐异其弟子众人,但收男徒,绝也不收女徒,徐异看得楚小佟实乃真心实意,便方当以破例,从此楚小佟成为了徐异唯一一位女弟子。 都说,这日久生情,楚小佟三番五次的为徐异救人试药,以命相搏,早已让徐异暗生情愫,若不是师徒一场,想必恐也双双成对了。 人命过百年,不同于妖至千年依然如春。光阴似箭,日月如梭,徐异已过七十有余,而楚小佟当年略对他说年芳花信,事隔四十年久,却容颜依旧,实在沦为奇谈。 徐异有此怀疑那楚小佟必是妖魔,但又不好细问,只得查探。而楚小佟也看出徐异自见得了端倪,便亲口将事实呈现道出与这徐异详听。徐异感动,于是二人不分师徒之间,携手同在了一起,生死相许。 端鼠异论四则第二 鼠小姐米贡居于凡尘,生其美貌,自小也算知书达理。但米贡喜好侠客,经常出入江湖,行侠仗义,只因当时奸贼当道,民不聊生,所以不得不劫富济贫,拯救百姓于水火之中。 米贡心地善良,无害一人,全为侠义之事,却偏偏遇上了他,那人姓金名誉,是位穷秀才,有情于一位女子,二人着实情深意重,米贡十分羡慕。 自古以来,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金誉从小父母双亡,而那女子家中父母不喜金誉,因此为了拆散金誉与她来往,便将那女子远嫁他乡。 金誉伤心欲绝,从此相思入骨而成疾,米贡为了这个穷秀才,便甘愿化作那女子的模样来,至之其后,伴金誉于一生。 端鼠异论四则第三 冯时进是个厨子,天资异禀,非比寻常,其下的柴米油盐酱醋茶对于他而言,不过囊中之物,不足为惧,天下美食且也不过小菜一碟罢了。 当年的鼠公主鼠尔灵就是他的第一位粉丝,冯时进从小到大做任何菜,总是喜欢先提出一些来,让鼠尔灵尝入甘口,嚼之其味,那冯时进自幼既与那鼠公主鼠尔灵最亲,而鼠尔灵也对冯时进爱慕已久。 冯时进曾经向那鼠尔灵说过,若她是个人就好了,其也算得是知己。鼠尔灵听得冯时进有了此话,便兴高采烈地化为人形,出现在冯时进面前,对那冯时进笑着说:“劳烦你天天惦记本公主,若你不说,本公主还以为你不希望本公主化成人样出现在你身边,你看本公主漂亮罢。”冯时进顿时惊呆,从未见得如此美貌之女子。 于是,二人如胶似漆,日日黏在一块,不离不弃。既不久之后,鼠尔灵向鼠王禀明她一生非冯时进不嫁,鼠王见她二人如此恩爱,便同意了这门亲事。 原来冯时进原本是位厨仙,因贪恋红尘,既自个投胎转世为人,现如今已是知命之年,方瞧得与鼠公主成婚,即几年过后,便可功德圆满,羽化升仙了。 端鼠异论四则第四 鼠先生乐景豪曾是佛前座下金鼠,因藐视佛法,因此被贬下凡间,遭受轮回之苦。 余过千年之久,终也有些造化,瞧得人间将有一场浩劫,乐景豪便往尘世中而去,造就一番功德,竟不枉于此生。 果为其然,故有一千年血妖在此人间作祟,乐景豪五次三番地追逐,却无计可施,血妖皆可逃脱。那乐竟豪竟难得来此人间,倒思量着姑且观逛看瞧一般,何乐而不为,便于此处做起了个私塾先生,教孩童们读书写字。 见一回,乐景豪看得一位女子,名叫雪琼,生得如花似玉,年芳二八,又其知书识礼,因此暗生爱慕,那女子既是他一位学生的家姐,因父母早亡,她便是那孩童的半个家长。 乐景豪倒也是个谦谦君子,温润如玉,举止甚雅,既顾及一切世俗,虽是爱慕不已,倒也礼节来往。竟久而久之,乐景豪却故其着得与那女子一丝情意,以红豆取了些妙不可言的联系,于是,互赠了情礼,私定终身,聘得亲事,御结下那良缘。 不过好景不长,雪琼刚过了门,竟被那血妖吞噬了其魂魄。乐景豪痛不欲生,誓要杀了那血妖,为妻子报仇雪恨,便忙于与血妖搏拼厮命,未曾想到血妖如此利害,根本近不得血妖之身。 乐景豪始终认为,血妖并非凡物,于是往天庭地府查探个究竟,终于有了结果。原来竟是北斗七星天权宫文曲星比干大人的那颗七窍玲珑心,当年因纣王无道,被妲己所害,比干一刀取心而亡,后来姜子牙封神,比干成了仙,而今那七窍玲珑心既已沦为魔道,自修成妖,为祸人间。 乐景豪上达天庭,闯入了天权宫来,文曲星比干大人问却得个何为,乐景豪且说明了此事,文曲星比干大人随着乐景豪下了界去,捉拿了血妖,告成了一桩大功。虽然乐景豪已得其功德,但妻子雪琼已故,生离死别皆为情劫,如今望却人世间,已成为过往,乐景豪再无眷恋,而只是那雪琼之弟无人照顾,乐景豪为已托任,尽责顾及。 后来那孩童长大成人,高中状元,也了却了乐景豪的心事,再无牵挂,便至深山老林之中继续修炼,终于得了正果,访其升仙,重回了佛门。 端鼠异论四则番一 鼠君子陆远是鼠族第一美男,其玉树临风,风度翩翩,在人间也是一道极美的风景。 于二十年前,陆远曾被一位女孩所救,为报此恩,故于二十年后,寻遍了整个尘世,终于找着了那女人。只是其女身世有些惨淡,不仅家破人亡,还沦落风尘,染上了麻风,流落街头,姑且如此也罢了,在此时竟然癫疯狂笑,人们为了顾己,却要将她活活烧死,甚是可怜。陆远见着,岂能坐视不理,那可是他的恩人呐。于是,陆远方将那女的救下,想却办法先治好那女的身上的麻风,然后一路带着那女子遍寻天下名医,着想着能其治好她的疯病,可未曾想得,几十年过去,皆一无果,那女的已是半老徐娘,已过六十有余,终将故去。 陆远伴得那女人此生,厚葬此女,那女人魂魄渐出,感谢陆远。于见此时,黑白无常前来勾魂,其入得地府,听此人间生前为事之宣判,过奈何桥,见三生石,那女人但求孟婆姑且不引其汤,只为记陆远一恩,待来生当以报答,孟婆允了那女的欲意,竟投胎转了世,成了鼠族之女娃。 后来那女娃修得一番道行,寻得陆远,便告知了前世之事。至此,二鼠方结为夫妻,不忘此生。 所谓“情”,当之心意则为“欲”。 所谓“意”,当之珍惜则为“贵”。 二者其所相兼,不能分离。 黄皮子述传五则序言 冥冥异史,荡然御传,承攀风雨。 亦仙亦道,不问今来,所谓心灵。 本无颜色,何必沧桑,却为云霄巅。 悠悠明镜,遍闻它处,楚楚观黯然。 黄仙即是“黄鼠狼”,又称为“黄皮子”,被民间唤作“黄二大爷”,其最擅长则是从农户里内偷鸡,但自身又极具灵性,因而老人常说黄仙记仇,万万不能招惹,否则将灾运降临,会倒大霉。所以在一些传说中皆言黄仙会附身,让人疯疯癫癫地胡言乱语,严重的甚至还既有着“黄鼠狼换命,一命抵一命”。 黄皮子述传五则第一 黄延霆是黄仙一族最为老奸巨猾的一个,从来不偷鸡,而是忠人一事,思其办法解决,让人乖乖地将鸡送来予他食之。 黄延霆是位算命的角儿,自为道人,号“冥玄子”,在人间也算是过得一番的逍遥快活,因他生性风流,而其又常居于人间,故也沾得个人模人样,吃喝玩乐且是样样精通。 黄延霆与醉春楼的狐仙花凌静,白侠女柳仙白九凤,还有神医白仙韦愿德,及翩翩公子灰仙杨万修甚是交好。被尊称“江湖五侠客”,其五者行侠仗义,救人于水火之中,人们常常称赞这江湖五侠客为“五义”。 有一回,黄延霆出入春满楼中,美人相伴为伍,甚是满腹邀激,沥动绰滢,苏宿莫赤,实乃人间天堂。且道那花凌静最是喜好整人,见得黄延霆未着尽人事,拿得人家钱财,却迟迟不办其事,实是气愤。而当下潜入闺中,化成美人形态,端时顿盾,由于狐仙幻术高明,平常妖物分辨不出,便戏弄那黄延霆既鼓掌之间。其下,黄延霆胆大及心细,又着想着这春满楼岂有如此美貌之少女,于是便宜明其事之端由,幽幽冥思肖相,当其将计就计,而经一番的徐诡**即后,不料花凌静竟按耐不住,露异但见易穿,复而涂形。那花凌静一怒之下,竟与黄延霆百千搏斗,直教人可笑至极。 又至一日,黄延霆谜恋上了一只害历人间的貂魔,因而痴狂,其四侠焦虑不安,恐他会坠入魔道。那花凌静着思得一计,即傍晚,同三侠设下埋伏,将貂魔直引而此,想得不能放过这貂魔,否则黄延霆总有一日便助纣为虐,临度成魔,于是便与貂魔决一死战。正丛丛激烈之时,四侠身负重伤,那貂魔又岂能以四侠行放,誓要一网打尽,于此时,黄延霆不知何处打下貂魔的死穴,歼举顾灭了那貂魔。原来黄延霆是挺身走险的接近貂魔,着想探出貂魔有何死穴,对准其时机想着消灭此魔,又见得今夜及四友如此鲁莽行事,且看那时机将即,竟早早在此等候,看得已成一般气候见时,便以此得手,其四侠甘拜下风。 当时,又见得诸魔万妖横道,经常出没人间,杀人无形,皆处民不聊生。这时,戴天师降临凡尘,如若是只行凶作恶之妖魔,便当场立即执剑斩其而后快,倘若是只品良善类,既可翻笔阅书,为记功德,竟可升为妖仙。 其然,五侠正逐一只为害人间的千年老妖之时,巧遇戴天师。那戴天师当下毫不留情,一剑斩杀了此妖,五侠见得戴天师此举大仁大义,从此便拜入戴天师门下,随在戴天师左右,此后竟与那戴天师一同降妖除魔,铸造一番功德。 黄皮子述传五则第二 黄秋燕修炼千年,一直未能得道。竟当年,曾授过一位上仙指点,因此便心余默念,望能弃去红尘,修成正果,得道升仙。黄秋燕跪拜了三天三夜,上仙并无出现,而是赠予他几行金字,让她姑且先到凡间历练一番,自会相见。 初到凡间的黄秋燕,不明人事,嬉耍玩闹,并不像山林之中那番清修,尘世之中自是别有一般天地。黄秋燕走至一家书院,甚是吸引了她的眼球,因她也曾识得一些书籍,于是便附庸风雅,女扮男装混入了书院而去。 黄秋燕鬼灵精怪,倒也算得才高一等,无人能及,不过当下只有一人能与她对横,那人姓陈,名川仁,像极了是个典型的书痴,家中堆书成山,而且是视书如命,既那脑海之间,也是出口成章,实为称得上一位人精了。 至此,黄秋燕与那陈川仁如是知己,竟谈天说地无所不论,皆处不在话下,逐渐那黄秋燕尽喜欢上了陈川仁,暗恋则深。 不过黄秋燕心知肚明,她晓得自己的身份,人妖殊途,绝对不可相恋,也更不容这份情意所在。于是,她抛下了还未开始发生的感情,方离开了书院,匆匆走入了茫茫人海,从此凭借自身的修为,闯荡在江湖之中,历经了一番人生百态,望却于一切的生离死别,或救死扶伤,又或协人助急,造福及万民。 终于过至一百年后,黄秋燕参悟其道,得上仙接引,羽化升仙,成为了一位黄仙。 黄皮子述传五则第三 余一百年前,路卿平与一位以吸取妖丹而提升修为的道士搏斗,伤及内腑。幸得一位高人所救,但那高人已奄奄一息,而路卿平便将自己的妖丹引出,让那高人服下,从此二者命结相连,不分你我。 路卿平为隐藏身份,不受那道士追逐,便离去深山老林,且望红尘而去,与救下他的这位高人同为走上一遭。 当时,奸臣当道,不可忠义,路卿平着见十分气愤,想来求个功名,匡扶正统。因此,路卿平高中状元,凭借一身正气,深得圣恩,便想方设法布设局面,引出皇帝微服私访,查探民情,整顿朝纲,威慑下方官员,又命路卿平为八府巡按,特赐尚方宝剑,尽可先斩后奏,造福百姓。 然而,那道士以深山老林之中,再无发现任何妖魔,便来至凡尘之间寻遍心猎之物,当下既看得路卿平于微服勘察民情,但身上未曾发现妖丹,实为奇怪。至晚,那道士潜入路卿平所居之所,埋伏于此,着想着能试取路卿平身上的妖丹,但未曾晓得,路卿平竟被那高人所救。而其后,那高人又将那道士捏了个粉碎,十分了得,原来那高人既是泰山神东岳泰山天齐仁圣大帝,路卿平早已崇拜得久,今日能蒙一见,即便故有此死也无憾,那路卿平曾想着有朝时日竟可拜得泰山神东岳大帝为师,便即下奢问东岳大帝可收他为徒,东岳大帝笑而不答,只以手指点上了点与他,路卿平且明了那东岳大帝之意,在此之间皆再三叩谢得师傅。 黄皮子述传五则第四 玉木兰生性调皮捣蛋,天不怕地不怕,倒像极了混世魔王。余二十年以前,曾被一位穷书生所救,自其之后,她总想着打听那人的下落,以报答救命之恩为己任。 但见寻遍十年已久,终于有了一丝着落,原来那人已故于十多年了。至晚,玉木兰到他坟前上香,忽见得那人的灵魂但从坟地里袭出,向玉木兰诉说冤情,恳求能助他洗去冤屈,若不然死不瞑目。恩公惨死,玉木兰岂能袖手旁观,听得那人说明,他是被一位无赖所害,那无赖看上他的妻子,因此而有了一片幽情,便其下毒,害死了他。 经玉木兰查探,那无赖势力庞大,根本无从查证捉拿,其因官官相护,而且此地方既也着实贪官污吏成势,腐败不已,根本无欲下手。别说那无赖竟可只手遮天,即那些大小官员更是无法无天,不成体样。如今的朝廷,整个局面,恐怕清廉忠国之官所甚了了无几,再往后想,魏忠贤独搅大权,这如何才能为恩公翻案呢?玉木兰左思右想,当其不可为解。 如下,玉木兰看得信王可与魏忠贤抗横,便以谋士的身份接近信王。其后,信王登位,是以崇祯皇帝,于经查实魏忠贤所有罪证,未曾晓得那魏忠贤既已畏罪自杀,死无对证,并此而又将魏忠贤一党一举歼灭,玉木兰也自为恩公报得了大仇,真是大快人心。 黄皮子述传五则第五 窦圆春非常敬佩所谓人仙相恋,以及人妖相恋的故事,其而也想拥有一段能够成为人间佳话的传奇事迹,被载入史册之中来。 窦圆春初入红尘之时,瞧得第一件事便是前去月老庙,拜见月老,可能既命中早已注定的罢,竟让她真真切切地遇见了她生命中最为重要的男人,自从那以后,窦圆春即认定他就是她所需要寻找的那个人。 窦圆春倒是大胆,害臊之心全无,皆缠着那男人不放,更可笑的是她不懂礼节,即便有些说她伤风败俗,她也不介意。而那人最后完全被她的大胆所深深吸引。 其后,二人成婚,恩爱值佳,也生有一子。不过好景不长,那人同父异母的兄弟为其家产,害死了那人,还有他们的孩子,并且将她关进黑屋,打算卖她入春院为妓,窦圆春又岂能饶恕于他呢,坏事做尽,丧尽天良,罪不可赦。 这黄仙若只需一发威,那人必死无疑,可窦圆春并无这番严惩做为,而是先慢慢折磨于他,令他轰轰烈烈的死。当时,恰逢皇帝微服私访,以居此处住下,窦圆春竟因而托梦与那皇帝,也经得一番查证,其证据确凿,就地正法,窦圆春终于替夫报仇,如愿以偿。 黄皮子述传五则番一 秋恩霞是黄仙一族的第一美女,当之无愧。不过秋恩霞心高气傲,不是世间之物所征服,但她却偏偏钟情于一位穷书生,这秋恩霞可谓是为了这位穷书生竟连卖命的节奏都使了劲了。 不过倒也难怪,这完全是因为那穷书生于十年前将她救下,因此而造下的福德。如今十年过去,秋恩霞此番前来竟是为了报恩。 二者故其是成了婚,那穷书生然则既高中状元。但见一日,那穷书生既然听信一位道人的谗言,却便实间怀疑他妻子是一只会伤害他的妖,将那道人赠予他的一把桃木剑塞入他与秋恩霞的寝居而中来。 果为其然,秋恩霞竟中了那桃木剑一击,瞧得那道人顿时来此,即正要收她之时,只见“呼”的一声响,秋恩霞不知以何处而逝。 原来那秋恩霞已经被她同类所救,正所谓爱人不疑,自当互信则深,秋恩霞从此看破红尘,再也不踏入凡尘半步,潜心修行而去。那穷书生于后来,悔之即晚,只得抱憾终身。 黄皮子述传五则番二 东方敌是个多情郎,所有黄仙都以他为羞耻,不愿搭理他,只因他痴痴呆呆,不甚男女之情,竟谈多次恋爱,皆无开花结果,皆视他是黄仙的耻辱,这即令那东方敌十分伤心。 不过久而久之,东方敌也失去了自尊心,倒也觉得其然并没甚么的了。却说那东方敌也能走到桃花运的时候,不知何时开始,便有了一女喜欢上了他,并正要与他结为夫妻。东方敌曾经拙问过那女的,到底喜欢他哪一点,那女的其说,“善良”二字简括。 原来,那女的竟是百年之前,东方敌救下的一位女人,如今那女的已入得仙籍,是掌管一罗湖中的一条龙,身份极其高贵。正也故其所谓善道引鉴,勿忘恩情,钟爱愈生,那东方敌则因善良,为博挚爱,实在难为可贵。 其二者非常幸福,就于如此地共度永生。 善同以爱,并肩之重,甚深其要,故欲兼得,不能及离其乎。 挚爱点卷六则序言 万千花冠,心系如一。 沉着遗思,悠悠遂愿。 暗丝眉目,情泽今生。 铸就传奇,致谓点卷。 “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此话真叫一个极好,几乎谈尽世间所有“情”“爱”之事,固断其为。 那么,究竟何为“情”,既又何为“爱”,当之摄人心魂,令人无法自拔,于为所此,且容我向各位解释一番,则见当下六篇故事,倒也道尽人间“情”“爱”之事,自当能历经列位之惑,得其心中所谓,皆可端晓。 挚爱点卷六则第一 (1) 若说起这武诚悦,倒也固然有些着实奇怪,简直令人匪夷所思。都说武诚悦能忍,其言不假,皆对女“色”暗淡,其实未然,只因他从小受其教育不同,故此难以自拔罢了。 武诚悦家教严明,如果说他早熟,但其可能是因为小时便随父母看多了连续剧。这武诚悦必非凡人,曾听人家说过他一些事迹,实在视为一桩奇谈,不过也所见未怪,你猜如此是个怎么着的,那武诚悦还未读书,便先学会了看女人,不止为何,并其而但瞧见得哪位美女长得漂亮,既心花怒放,你且道来,这孩子将来必能成个什么样。 记得武诚悦读幼儿园之时,两眼瞪光,凭着是个母的算是有此美容的,姑且是逃不出他的法眼,更是与他同龄的孩童们,但见能摸上哪位小姑娘的脸,揉之其手,着是能对个嘴的,如此甚好,看其小小年纪,竟有如此龌龊之思举,若是长大了,那还了得,岂不是可翻了天吗? 其然,这厮上了小学,眼界则也高了许多,曾经的庸质俗物便一概不再看得上,只因女人居多,任其必可而观。根据年龄越来越长,武诚悦便越发目光脱俗至极,以前当见认为是个美女的,也远远不及如今在四年级见到的两位小美人胚子,一位名唤王尔岚,另一位名叫张轩淑,于多年以后的武诚悦每当回味想起,依然觉得美不可言。 武诚悦不得不说是位滢才,其说为滢才,也的确有些勉强了些,倒不如直接挑明说他滢荡皆是别具一格,越是长大成人,越是对女人欲望强烈不堪,满脑子皆是恨不得这天下的美女都将属于他,牙痒痒的,且不细说也罢。 武诚悦向来有幻想症,突发奇想,他小时候曾经说过:“这女人真是祸水,倘若得不到,却只能想着她跟你在床上之事了。”武诚悦确是说话直白,也有几分道理我,故以为然,武诚悦确实在很小时候便明这男女之事,其是早熟。 武诚悦五年级转了学,不过似乎还依然有些惦记着这张轩淑,武诚悦说过:“这小美人的一副长相果真是摄人心魂,令人着实爱不释手,若能得之,夜夜来个五六回,即便她是妖精,我也宁愿被她吸干。”瞧他说得这些个混账话,故是也有几分精辟。 武诚悦看起来也算得是位多情种,这厮的确一向如此,虽说在某种意义的层次上,确实是着想着能够睡到人家,不过对于武诚悦而言,其实从小长到此的愿望也是其想着有个人能陪他到老,踏踏实实的过着将来的日子,将来的一生。 武诚悦的幻想极其丰富,若说有这么一位幻想家的职位,他可排第一,没人敢称得上是第二,武诚悦不得不说他就是一位了不起的幻想家,他若能写小说,不知能写好几万个故事。这厮头脑正如幻想而生,武诚悦几乎每日都在不断幻想着她跟张轩淑不同的故事,有几百种相识的场景,又有着好几千种邂逅的美色,尤其是在床上的生活的奇观,妙不可言,我曾记得他述说过他的故事,简直堪称比说书的还好,倒比艺术家还猖狂的杰作,美而不可攀之,他描述着极为美感,若是我跟那张轩淑在一起其见如此甚欢,那****的局面,想必我这一辈子也是绝无遗憾的。 但见得他其中一个在幻想上所发生的一切,实是令人心花怒放,听在他言语之下,竟是别有一番的风味,比如他说:“与张轩淑是同事,他是老总,而张轩淑是他的秘书,因上下关系过于亲密,便产生感情。他经常私下约张轩淑吃饭,且饭后总爱到张轩淑家中小坐,以此其搂抱张轩淑亲吻,抚摸全身,特别是**,手感软润极佳,但见闻得那张轩淑身上的味道,好似一股清幽迷人的缕缕红酒惧香,纷纷地着实令人陶醉不已,在一阵突潮迭起之下,再不可提那惹人颠倒神魂,当接舌热乎过后,以下皆吻,脱全密衣,无处可谈,其之最欢吻得那白露露的媚乳,简直教人无处既言,美而不再相告,故别说那悠悠细节,实在热血沸腾,而见当下张轩淑即挺起丰满的臂部,武诚悦拔出他那御物来,引着张轩淑其芳闺周环细耍,直令这张轩淑痒个不停,他这时耳边丝丝缕语,在不知不觉间已塞入深去,又见得快率慢奏有序,倒像极了音乐节拍,瞧得那张轩淑几乎是快活得死去活来,想必这便是只羡鸳鸯不羡仙之人间真快乐罢,但看这张轩淑春华蒸发,其呐喊之声浩浩荡荡,绵绵不绝,更是那武诚悦雄姿英发,费尽九牛二虎之力,二人可谓是黄河之水漫龙凤,烟云不见颠覆流,直教人皆堪逢春,应现锋芒良音,当真花不娇滴愿朝露,话下不多情妖娆。”可晓而知,那厮是有多滢荡不羁,这武诚悦表面上装扮着倒像个正人君子,从来无论其余诸多故事,实际非然,况且以其顿觉,不如全盘了解,若说他是位谦谦君子,温润如玉,不如他说确确实实是个滢魔一个。 (2) 到底武诚悦其表面怎么是个翩翩如雅的正人君子呢?这厮若不去当个演员,实则浪费其人才,他从不正眼瞧过一位女子,也不会跟女子多说上一句话,别人都说他清心寡欲,却只有了解他的人才会知晓他是为其人。不过自打上了五年级之后,这武诚悦倒是好似变了一个人似的,正如内心再无法承受得住寂寞和无耐一般,突然性格爆发,像极了一位胆小如鼠之人一下子“色”胆包天之辈,冲上云霄之巅,越来发肆狂妄,尽在公然之下调戏所谓貌美之女子,大放光彩。 武诚悦坦荡如是,绝非他人一番戏弄,但其女子也着见欢心,不过武诚悦这厮似乎其然奇怪,你道他已经深入芳心,却未拙情爱之事,十分令人意外。实然,那武诚悦五年级下学期,喜欢上一位女子,花容月貌,竟是花枝招展,那女子任凭是其哪位男子尽也是招架不住的,简直是人间极品,其美可胜得天仙,名曰“吴仪静”,在后来的武诚悦每忆往昔,都如同心花怒放一番,恨不得当时梁奸着女,实为诱惑不已。 武诚悦画功当今,随笔皆成,当日造画张轩淑,每每观之便与那五姑娘约了一回会。这会子,武诚悦又画其吴仪静,而且还是屈体成骨的,真叫人看之蛊惑人心,难逃不思欲劫。当时,武诚悦还未有其映放等器,更别提那手机了,只得见则其画,方自言竟编口述他与吴仪静之故事,自怡其乐,甚与五姑娘交好,一时半刻解饥决渴而之。 至六年级,那武诚悦得致于道同学相助,自与这吴仪静以其书信来往,可能是因为吴仪静观之武诚悦才华横溢,又其长相越宇群冠,翩翩君子其位,所以便生之爱慕了来。也确实,那武诚悦若长在古代,必然是众女子中所仰慕不已的对象,瞧得他无论琴棋书画,诗词歌赋样样得已精通,如今还未学志古典精要着是,但这武诚悦已是满腹经纶,其见得吟首首诗篇,故然将吴仪静看其书信甚是讨得欢心,真可谓是一位旷世奇才。 武诚悦不仅如此,还善于攻心谋计,即便有了书信来往,必然也有度量,不可急成,而是拉长线而钓大鱼。因为武诚悦不只喜欢一位女人,同时还对另外一个女人所着迷,说起那位女人,倒也确实令人万分引诱,名唤唐则令,武诚悦当时恨不得日日撞见她,好像着了魔一番,实在不堪入目,花心十足。而武诚悦只可惜了唐则令,还有吴仪静,甚不同班,如若同班,那该多么愉快,我顿时可以想象得到,假如两位大美人一道随了那小子的愿,估计不到三个月,必然是“精”尽人亡不可,在武诚悦看来,没有任何能以其对享受女人更有意义,所以在武诚悦的世界里,女人胜过于一切。 这厮无论如何,也算是个“角儿”,虽然是个渣男,脚踏两条船,倒也在表面上装得挺像是位翩翩公子哥的,姑且看那吴仪静,以及这唐则令纷纷陶醉不已,便都其答应做了他的女人。不过武诚悦高明,拖延了时间长远,并不是在其学校,而是升入初中皆不同的一所学校,武诚悦一所,吴仪静一所,唐则令也其一所,武诚悦只不过是为了避免皆无必要发生的尴尬,为之麻烦,而因此也正乃上策略道,无可厚非,倒也还算顾想周全。 (3) 武诚悦是个狂魔,不过计谋详睿,满脑子步步为营,尽管这两位大美女如何欲止则待,恐失护踪,武诚悦仍轻易摆平,余一月至此,献玉魅身,真是高人一等,不负韶华。但见得我听那武诚悦述说他跟吴仪静之间的情密缠绵之事,堪称一绝经典,那厮果真是天生的把手,惊为神人,且看一个如何罢,我也是道听人家途说的,竟是一个好小子,究竟何事,容我细细讲来:“那吴仪静易身于野外,那次夜高星辰,武诚悦说是这儿风景极美,便带她及来,吴仪静见他如此浪漫,心里其念叨定是要与她惊喜,只随着他去,不作任何犹豫。未曾思量,去至那处,一片荒凉,又听则武诚悦三言两语,句句诗作,震为天观,吴仪静心中自是仰慕不已,当下既见得武诚悦拿起几瓶啤酒,又有几小菜量着,于是武诚悦借口要与那吴仪静饮酒,说是为了庆祝吴仪静考上称意的中学。那吴仪静不胜酒力,只见还未喝上几杯倒是了了即醉,武诚悦以此时吴仪静泯泯醉意,武诚悦滢心欲动,那吴仪静其酒后即很是自动,事先扑向武诚悦身上而去,故见得与这吴仪静翻来覆去,上遭下滚,烈情激吻,那武诚悦抚乳摸臂,不甚幽情系度,其时二人便即场释裙卸衣,尽一场绵绵轰烈,瞧得那吴仪静含口玉虫,正可谓是热血沸腾,且再着见这武诚悦舌却悬穴,饥不可耐。遍处而后,吴仪静揉着玉虫,深入悬穴中来,开始有些疼痛,因是位地道之女,初试寻云作雨,但几番过后,倒也便觉得舒畅了几分,备爽可致,实在是人间一大快事,既不过如此而已。”武诚悦自从尝及吴仪静身上的甜头,未曾晓得吴仪静竟是一位极为开明的女人,响开了门窍,方见得那吴仪静便时不时地主动出击,尽约他出来饱喂了一顿。极而更是胆大包天的是,吴仪静既然朝往她其自个家中舍下几聚厮幽,如今的吴仪静简直是不堪设想,倒算得是着了魔一般模样,即是连这武诚悦也是招架不住于他的,极为害怕不已,都说女人有时候会顿时成为视人恐惧的狼,其言不假,猛的起来,男人未必阻挡得住一切。 在武诚悦面对着吴仪静的甘拜下风,皆同时还要面对着风情万种的唐则令,简直是一个匪夷所思,也实在令人羡慕嫉妒,这叫一个恨。不过这厮有些本事,按耐得住两个女人的献媚,但见这昨夜里才跟吴仪静几番缠绵,已经精疲力尽,而今日又看得他与唐则令不休纠缠,我我卿卿,实在万分敬佩。不过这吴仪静倒是容易对付,而唐则令却有些难以置信,虽说唐则令是着成武诚悦的女友,但实则想要得其质体,并非一件易事,简直难上加难,这武诚悦几回想着试探,仍不见其果,十分艰辛。倒是一日,功夫不负苦心人,倒令武诚悦得了手,真让武诚悦大快人心,若说得此事着来,也是其对武诚悦刮目相看于拍手称妙,恐这世上只有武诚悦能如此大胆探娇了,世上绝无仅有,于此事听他这番道来的:“见一日,武诚悦问唐则令喜看何电影,听闻唐则令说爱情,武诚悦点头叫好,又接着往下说他家有几部爱情电影,着想着能相约唐则令到家中观看,起先唐则令是不肯答应的,但在武诚悦再三恳求之下,便也只得答应。武诚悦于此时家中无人,引着唐则令到其家中,而先是感觉电影良好,不曾异样,可其后来却是热血沸腾,令人无法自拔,当中画面实在直教人滢格举发,也想有此一遭,方可才能决饥解渴。武诚悦见得那唐则令已经殊不可耐,趁机见行,将唐则令轻轻抱紧,舔耳逐淋颈部,当下缓入拥趴,相舌上下所交,顾抚闻乳,拙身遍体,甚是一场绵绵欲雨,云峰滴翠,尚可即来。于是,断衣倾下,那武诚悦扯出乌根,引着唐则令的坠阁,接了入滑内,登时二人突绩若狂,不肖人生乐事,真乃断许乐致,二人哒哒作响,缕缕羡煞……” (4) 武诚悦几乎并不知足,有其“吴”“唐”二大美人,还看上了一位女子,名叫徐静雅,长得也是亭亭玉立,如花似玉,婀娜多姿,甚是迷人。且看这七年级的武诚悦故也令人着实绽放光芒,不仅能在校内博得全科成绩榜首,另还并是那叱咤风云的混世头魁,在对于其校界一流成绩的学生而言简直不世不解,但在关于那些混混小子而言确实大开眼界,百年不遇的奇才,简直是步步惊心,不得其解。 看得那武诚悦竟在学校里头,整日无所事事,皆是不学无术,不是打牌上网玩游戏,尽是逃课在外把妹子,暂且不提他的女朋友有吴仪静与那唐则令,既那徐静雅也是他那一丝的温柔,不只为如此,这武诚悦还有符婕雯,蒋瑶夕,邱舒怡,皆是他的囊中玩物,不堪言辞,都说只有古时的皇帝才有这等生活之乐趣,但并未想到那武诚悦也是后宫佳丽三千,不足尽道了。 武诚悦于初中之时,也就只有我才得知他到底有多少位女友,不曾分手,皆一一来往甚密,简直是感情高手,既连那校中任他之师,倒是既不足以放过,实在是位滢魔不疑,他在初中的时光,何止旖旎风光,武诚悦似乎是活在了当下的古时帝王般的生活嘛。 不提武诚悦的初中三年生活也罢,不过是些不尽当今风豪之事迹,在三年之间竟足足占欲三千有余女子,而且个个皆是如花似月,艳芳娇滴,实是人间尤物,这古时皇帝后宫佳丽三千人,倒如今这武诚悦倒是像极了当今的帝王之生却,可谓是人间本色。 武诚悦尚且如此,不过他也有面向难为的时候,比如他与那张轩淑,竟从七年级之时再回重逢,于在同所学校,却眼望无策,其因张轩淑有男友,又悔恨当初胆小怕事,若不然在早时既已得此美人,皆不枉以一切。这武诚悦不好夺君子所爱,只得心遗有憾。其然。这也并不代表着,武诚悦就早已宇心成灰,记得武诚悦至高中之时,那张轩淑已见分手,武诚悦见机其来,便大显身手,步步套路紧却攻心,每日里头但借着张轩淑之爱好下手,博得张轩淑所爱,瞧得久而久之,张轩淑生动芳心,既一触即发。 却说那武诚悦自从得到了张轩淑,竟一抛而弃了他所有的女友,包括他在高中尽交其一百有余的小美人,也都一一设法分了手。又直到大学,这武诚悦因和张轩淑处属异地,武诚悦在大学中所闻得花花世界,真是大开了眼界,美女不甚其数,且温柔似水,而便开始对那张轩淑有些厌烦,其因皆是见得每日每夜张轩淑既知道没完没了的发其消息,又或打其电话尽是纷纷查岗,武诚悦想到了这儿,但即在其大学里头交了新的女朋友,便与张轩淑因此分手。 这武诚悦无论在大学端了多少美人儿的初处,也是只对一位女子有情,这女子名叫李梦思,长得是美胜天仙,宛如是人间甚有嫦娥,也不过为此,因而令武诚悦苦思悦想,竟连做梦都着得要娶那李梦思以妻,故也未曾见得这武诚悦能此痴情一片,相当难为他了,且看得那武诚悦坏事做尽,如今既当是李梦思惩罚于他了。实然,武诚悦不仅是惩罚自己,为了这李梦思,武诚悦在学校为成嘉名,从此便不在校内勾女搭流,只得在外头的酒吧,或青巷,又或高级场所皆等所府地,风流快活,只为能此李梦思一人即可,甚至有时候若无法忍受,又无女人救急,便看得东岛别禁电影,自撸其把,不忍直视。 武诚悦倒也十分忍耐寂寞,即便他以前再怎么是个混蛋,现如今却一一改邪归正,其原因只为能得到李梦思,他甘愿单身一生。武诚悦下足了功夫,对这李梦思皆是真心相待,绝无二意,只愿得一人心,武诚悦从此竟白首不分离。最终的李梦思,尽被那武诚悦的真情所深深感动,李梦思成为了武诚悦的女朋友,这也是武诚悦最后的一位女朋友,因在于大学毕业之后,那武诚悦便立即携手带着李梦思去至民政局领了结婚证,又当下不到两个月余即见摆了酒席,李梦思跟武诚悦是这世上最幸福美满的一对夫妻,当然了,也是此世间之中独一无二的一生一世一双人,生生世世长相依,极美透了。 (5) 所谓“缘分”,既是爱情的源头,若对,则一生,若错,便只有露水一时,又或当春一刻,如烟,如云,不过是来自于匆匆的一场回忆,何足为道。 挚爱点鉴六则第二 罗允萍是位白领,每天虽轻松上下班,月薪过万,但却涉世未深,不知人道险恶,更不明有些事情一旦走了,再回不了头。 罗允萍至网上认识一位网友,感之深动,皆可投其所好,顾为知己,因并未蒙面,得此想来约定时日,去到网友家乡观望一番。 罗允萍倒是去是着实去来网友家乡,远不可及,然而那网友却是令罗允萍十分失望透底,既然不是男子,其见且是一位约有五十来岁的老阿姨,不过这位老阿姨实在有趣得很,竟三两句言语可把罗允萍逗得个开怀大笑。 那罗允萍既也不知一个为何,既傍晚只与老阿姨喝上了几杯水酒,不省人事。于次日醒来,却发现自己已经被关进了小黑屋,而且还是铁链子锁住自己,不只如此,自己身上的东西也无影无踪,随着望去自己的衣裳不整,断然觉得自己已经吃了大亏。果然如此,忽有一位男子闯了进来,倒像一个疯子,远远的对着她阴笑,更可怕的是光着衣服,全身着着亮点,简直半点羞怯全然勿存。那男人只见猛的“噗”一声,扑向罗允萍身上而去,狠狠地扒光她的衣服,无论罗允萍怎般的挣扎,都皆一无处可晓。那人似饿狼一番,将雄将挺挺的坠入宿窝里头,经过廷廷激烈的快滑直至,水到渠成,如痴如醉,滔滔不绝的舒悦感直让人觉之如此的精妙万分。罗允萍虽一开始是有些恨之那男人,命苦不堪,偏偏有这番遭遇,但后来渐渐的也就仇恨化成了爱。 原来那老阿姨是个人贩子,其骗局她来此,主要是为了将她卖入人家,当儿媳老婆,与人生娃,十分缺德。罗允萍也曾想着能互相钱财以那户人家,望能逃脱自由,但那户人家岂能使她左右,若让她走了,上个哪儿找媳妇生娃,传宗接代去。那罗允萍更是有一回夜里,见处得机,想着逃跑,至于外头十几路远,由于地方偏僻,不知方向,最后无法成功,被其抓回,实在可怜。 罗允萍是无他法,竟每日关至黑屋,只得顺从,倒是终于为那户人家生了一个大胖小子,可喜可贺,这当上母亲的罗允萍,简直有模有样,之前的一切不痛快也烟消云散。不过生了第一胎,那男人的母亲既立马催着罗允萍生其二胎,倒是没完没了了。 故事说到了这,可能有人觉得也算告了一段落了,其然非也,还长着呢!而之后,既好景不长,那孩子无端得病身亡,罗允萍一下崩溃。但这不足说明什么,更是那罗允萍一直不孕,倒让那户人家着了急了,经医院医生检查及诊断,那罗允萍竟是因环境恶劣,导致身体受损,再不能受孕。 这俗话说,家不养闲人,罗允萍不孕就等于失去了在这家的地位,更何况那罗允萍在此时已失斗志,殊不想走了。当那户人家准备将罗允萍赶出家门之时,罗允萍便其开了条件,她愿意为那户人家拐骗少女,再续香火,但生其孩娃,必须得认她为母亲。 罗允萍引仿参照着自己之前被骗的招数,轻而易举地将其一位女子终于不负所望既骗来到此,又以自己之前那老阿姨的方式糟蹋了那女子。 罗允萍实为天真不已,以为天下之女人谁都像她那番屈服,未必有然。那女子曾经劝她,莫要助纣为虐,还是与她逃离罢,可罗允萍已经有些麻木,根本不听劝告,当下那女子既忍受不住此番折磨,竟选择自杀断却,了结此生。 罗允萍这才知错,但为时已晚,而其家人对她又其十分苛刻,誓要她找人传宗接代,可罗允萍已经再不想如此害人,况且此时她对于这家子人似乎又恨之入骨,着想着替那女子报仇。就在当时,竟有人同情他的遭遇,既略施一计可与她共谋,罗允萍见得那人倒是有些真心,皆便答应了此事。 罗允萍装神弄鬼,说自己能看到那女子,正是来向他冤魂索命而来。至几日之后,既消无声息的同那献计之人合谋,先将那一家子母子二人杀害,再毁尸灭迹,尽做得是滴水不漏,天衣无缝,着称是那家子人到外头的县城安家而去。然而罗允萍见得那老阿姨才会罪魁祸首,若不是她,又怎么会发生后面在她身上的悲剧,于是又将那老阿姨引到暗处,一刀杀害,即便罗允萍如何将她千刀万剐,也未解心头之跟,当下便决定一锅煮了人汤,拿去喂狗。 罗允萍大仇已报,但自知罪孽深重,而且那人以前也是被其骗来,做了十多年的屈婿。此二人同负深仇,如今也算有此偿还,又见得心心相惜,双对充满爱意,竟走入深山之内,七天七夜未食未眠,只尽作欢,当死有即所。 挚爱点卷六则第三 庞波命系好玩,不料引患AZ疾病,从此性情混乱,一心着想报复人世。此人手段非常,以传染为播,甚是恶劣,是个狠毒的角儿。 庞波油嘴滑舌,其面容清秀,最会讨好那些姑娘,所以不少女子甘败落风,云着烟雨,竟越多少女其染患病,他便越发兴奋,恨不得由此天下人都身患其病,他才享受其中的不尽快乐,真是心肠歹毒得很。 其然,庞波作案手法高明,所以无人知晓,似乎任何染病之女皆拿他没撤。不过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他未曾想到,既然他的一位朋友实为正义的化身,与警方配合,以引蛇出洞之法,暗地埋伏,将其捕获。 挚爱点卷六则第四 郑婉君是位丑女,奇丑无比,但心地善良,因为人长得丑陋,所以她丈夫从不正眼瞧过她一眼,不过她深知自己长得丑,故也不敢有任何高攀她丈夫能够深爱她一些,几乎她明白,这是不可能的事。 不过,面对着这样的家庭,她始终是离婚了。人一旦发达,便可无法无天,她丈夫竟在外面养起了小三来,于是既到此从未回来过,如今的她,总算得已解脱。 郑婉君本事大得很,当年若不是为了在家带孩子,她也不会如此甘愿于下,尽已离了婚,应当重新来过,开始奔向新生活。在若干年以后,郑婉君当成为了一等一的大老板,然而她那前夫却沦落到了打工的地步,倒是听别人说她前夫后来被那小三骗光了其所有财产,实为活该如此。 俗话说,一日夫妻百日恩,郑婉君心胸坦荡开阔,念及曾经也算夫妻一场,既给予他前夫一笔费用,将其安家足矣。 挚爱点卷六则第五 吴佳琳是位美女,妖艳无比,生得甚有些姿色,凡是见到她的男人,都恨不得与她一晚,其咬他一口。她玩性极佳,酒量倒是挺好,相信在场站有十几个男人,皆是抵不过她。 吴佳琳混夜蒲竟不是一两年了,一情场老手,十分清楚夜场的规矩,从来不打没把握的战,其也并不是说不会失误。但见一夜,她又开始与十几个男人喝酒,这回她认为她很有把握不会喝醉,对方个个又即是大汉,不过最后她却是失算了,结果不为已然,吴佳琳喝得的确不省人事,嚎啕大醉。 至次日,她发现自己已经糟了身,其光着身子,故有几位男子扒在身旁,竟不知昨夜到底被欲得多少次了。其后,不久之时便怀孕,可是身体极差,倘若打掉孩子,从此不可能再有身孕,何况嫁人。于是,吴佳琳坚决打掉孩子。 又过两年,吴佳琳难得喜欢一个男子,但那男子听闻她曾被人污辱而过,从此便放弃来往,原本吴佳琳对于此事已经身有创伤,千百余思之下当场既精神受拙,极患上了精神病,不止疯癫。 挚爱点卷六则第六 姬子洁是大学生,花容月貌,窈窕身材,是极美的女子。由于从小父母离异,身处的环境所影响,因此尽满脑子着想着不是前途光明,倒是步步高升,一切皆以贵族目标为实现所谓的理想。 姬子洁在偶然一次机会,认识一位身家上十亿的老板。于是,她便选择了当任“小三”的角色路线,一方面可满足那老板的需求,其另一方面竟可能轻而易举的往上爬。 姬子洁心机颇重,看却一切事情易如反掌。不仅是那老板的正室夫人被他将其踩入了脚下,地位动摇,当下离婚,就连那老板之前几位小三也皆不如她,一一即弃。可姬子洁未曾晓得的是,当她看到那老板其大公子之时,既然惊呆了,竟是她的前男友,又是她的大学同学,如今却成了他的后娘,真是匪夷所思,防不胜防。 其后,姬子洁每日面对着她丈夫那大公子着实尴尬,虽然已经上达巅位,但偏偏又遇上前男友竟是她丈夫的儿子,确然荒唐。久而久之,因年龄上的差异,姬子洁故对其公子又产生了前情,邂逅而相恋,至此即中间隔着丈夫,难以选择,当下只得两边放手,匆地离去,免得其父子争夺尽断残,实乃仁和居举,谁言致端。 挚爱点卷六则番一 感情这事,实当不约而同。 却说,有一对新人竟在昨日刚忙上成了婚,转眼间,今日既把婚离了,但当时房子名义确是一人一半,不能选择,只得同居。 虽说二人共处一屋,男女双方却少不了进进出出,难免动之余情。长此以往,二人暗生情愫,皆观成然,但二人又其不明说,而女方故装得是有了其男友,即令男方产生醋意,竟当下便居场一回漫漫表白,和好如初,得领婚证,双方得已成婚。 挚爱点鉴六则番二 有一对夫妇年过五十,依然如胶似漆,恩爱如初,不分你我。邻里有个女人,少时丧夫,非常嫉妒其夫妇二人,因此着想着能够拆散他们夫妻二人。 那女人重重心机,其男方当下敌不过诱惑连连,既被那女人拙引而去。最终,夫妇二人离婚。 如果爱情地固根深,岂能易攻难守。 挚爱点鉴六则番三 宋丘正年轻之时,****。 至后,娶得娇妻,依然多次出轨。其妻子见得丈夫如此不忠不爱,十分伤心,曾誓要与宋丘正离婚。 当下,二人虽离婚不成,但感情竟已恶劣。事隔十年有余过去,宋丘正日渐消瘦,病体缠身,而所谓的女人皆无处可望,凄卿惨凉。 于此时,只见妻子顾及以他,宋丘正终得明白,人世但见沧桑,才能明白爱之经深。 爱情,不以言表,当在任何时期,心致得之精成。 遗笑吉言三则序言 点乐成穴,悠思以常。 故声拙笑,不约有期。 善待世态,临闻苍集。 皆空非谈,我处极仙。 正所谓,谈笑风生,人生在世也倒是实为难得。且言道,有说有笑,又岂能谁晓不知呢,但只因生活所迫,世态炎凉,如今人们能够面对一丝不苟而言笑,甚少相当,几乎已经灭绝,无不存在的了。又如浩浩荡荡一场梦幻,时刻覆灭惹事生非的事实一般,谨言着人们无法得意,自当洁身自好为重,实是令人寒酸,十分荒渺之奇论怪谈。 此三篇故事可供列位看官阅读,寻其至妙滋味,竟断人生一系佳笑。 遗笑吉言三则第一 雷州本地之前有一位傻子,自会寻人家欢喜。见一回,他不意之中听到别人交谈时,很正经地说了一句:“这还用说嘛……”于是竟学了而去,当下便只会以其说上这么一句话。从此话不离口,方与人对言之时,尽是只有这句“这还用说嘛”。 又至一日,这傻子出来行步,顿时间,肚子见饿,便想也不想,入去一家餐馆,即要吃饭。但瞧得一位服务员相问:“先生,要点菜吗?”只见他说:“这还用说嘛。”其表情十分镇定,竟不像个傻子。 但看着无论那服务员即点了任何一盘菜,傻子既欲言则道:“这还用说嘛。”不一会儿,满满的一桌菜,顿全皆是,那傻子龙吞虎咽,方一刹那的功夫即已是填饱了腹肚。这时,服务员来问:“先生,吃饱了么,对这儿的菜可满意?”傻子即道:“这还用说嘛。”紧接着,那服务员便开门见山地说话了:“先生您本次消费是八百八十八块八毛。” 你猜,这傻子说了甚么,还是一样的话:“这还用说嘛。”时间一点点过去,即便服务员怎么的一番言语,那傻子竟一本正经地还是同样的话:“这还用说嘛。” 当下,服务员无奈,只得叫了保安过来。未曾想到,那保安认得他,这不是上坡的陈大傻吗?霸王餐吃得可真是值了…… 遗笑吉言三则第二 李老爷子八十余岁,得有四子,起名数列排之。一日,他与四位儿子商议,令各自拿一笔钱,拜师学艺。于是,他的四位儿子便遵从父命,纷纷领着这笔钱,到处周寻师傅,不负父望。 其三位兄长,倒是学成一身本事,只有小儿老四遍地挑剔,一事无成,无可皆处。于数月而过,仍未成艺,至一山下瞧见一人,满身金银,自是羡慕,方着问其人,银两何处得来?那人即当相告,原来是位盗贼。 老四见此人很是面善,不如将既拜师,学一门偷盗本事,倒也能成一举生涯,指不定博来“神偷”之名,竟可能光彩十分呢。那老四想到此处,便当下拜了师傅,不出几时日有余,既得了真传,正式出道。 离李老爷子生辰在即,各位儿子如今本事已成,匆匆忙忙地回来报喜,都各自表了自己的本事,只是这小儿老四哑口无言,却说得学了偷盗的本事。李老爷子大怒,将小儿老四逐赶出了家门,从此竟无此子。 那李老四凭得自个的本事,既不出三个月,已经扬名立万,无人不晓得他李老四的震撼名气,无论任何的稀世珍宝,若能逃出他的手脚,这神偷李老四即也是徒有虚名,不值一提。 不过神偷也不是没有失手之时。但见一夜,他竟要偷王员外家的金库钥匙,却同时瞧得同行也在行事,因此二人便以江湖规矩来当此解决,那便是比试本事,一分高低。 李老四向来狂妄自大,自以为本事了得,誓要“偷”人,竟其“偷”人之事岂能容易?即当晚,李老四引下迷烟,尽要去偷那王员外的女儿,却未曾想到,这王员外之女不仅尚会武功,其悬鼻也是津津甚灵,李老四“偷人”不成,反而被毒打一顿,押入了官府,不见天日。 遗笑吉言三则第三 戴成寓风流倜傥,为人放荡不羁,也是一位性情中人,从来皆是以真实为证,其拒虚作假,所以世上有不少朋友愿与他来往,正派直爽。 若说起他的恋爱史,我看当下却是一个巅峰传奇,曾经竟有不少女人败在他的手上,确实不假,这戴成寓也算得是一位响当当的“色”魔了。 姑且听我细细道来,方知戴成寓究竟一个如何罢,但话又得说回来,他既三天不碰女人,浑身固然不自在的,不过闹床倒是世间少有快活之事,竟也不得不去相信。 闲话少提,咱们尽来谈论那戴成寓是何奇人,既不可而言他的确是位把妹高手,殊不知戴成寓天生有何魅力了。记得还是小学六年级之时,他尽已写信同一位女子来往,听别人曾说过那女子名叫邓子贤,是学校的校花级别的人物。 这戴成寓可不是等闲之辈,其才华横溢,文爱一流,句段奢华,极其内涵至深,任何女子看之,无不喜欢的。更是那戴成寓与邓子贤见了面,简直漫漫有形,绅士风度极佳,正如瞧上那青春偶像剧的男主角一般温文尔雅,又帅气非凡,那邓子贤便对其一见钟情。 其然,当时关于邓子贤这份感情,戴成寓然而只是玩玩,并不是很了解男女之情,这是戴成寓后来亲口承认的。 据那戴成寓的回忆,他的第一次,倒是给了这邓子贤。记得那是一个夜晚,他们未满十八,不得进入所谓的宾馆,幸得戴成寓家中无人,于是约邓子贤入家而来。听戴成寓描述,那一晚的他们,很疯狂,几乎戴成寓既招架不住,依然雄云霸雨,欲罢不能。 邓子贤与戴成寓的感情,让邓子贤过得很快乐,有了一段美好的回忆,但只有短短三个月而已,因为那时候的邓子贤小考却考上了市城里的重点学校,离开了县城,所以只能和平分手。 上到初中的戴成寓,有些不知天高地厚,喜欢打架斗殴,过上了不一样的生活,倒也是十分潇洒。正因如此,戴成寓的身边竟与许多女的甚有来往。在初中的戴成寓,****,基本与他有关系的女人不甚其数,大约五十多个,不足挂齿。 直到高中,由于初中太过玩闹,故有些乏味,而戴成寓倒是安静不少了。既与戴成寓的性格,三天不碰女人,尽浑身难受,这等于要了他的命,更何况已经超过他的想象,竟两个月余,殊不能再待之。因此,戴成寓便开始到处寻找目标,在戴成寓的高中生活虽然已不与初中对立,但依然不减风华,践踏汹汹少女天下。 自上了大学的戴成寓,既与众不同了,故是稳重了许多,因其同初及高中是所不须,又皆有着来自于****之美人,欲当任重而道远,应拘谨心。那戴成寓望却大学之间皆所美人,无不羡慕,直教人美不可言,便开始极其向往这大城市的生活。 不仅于大学居上,另其城市人海茫茫,五彩缤纷,一望着无边界之少女世界,口水寇流向滴脚趾可破,令人心慌得十分。这戴成寓竟在大学之间享受不尽无限风光旖旎,见即下竟瑶窑当头棒,难为看好人,皆逢混所见,无处乐逍遥,当知自在拟天堂,戴成寓不知至大学之间竟引然而失着了数不尽的女子贞身,当他诉说之时,我还未当相信,但一一查探实情过后,几乎令人难以置信,这戴成寓其然是男人的榜样,不只校内,既连外头亦是不畏前者后人,视为“把妹”界的高手,一代“色”魔当之不愧。 后来,戴成寓竟看上了一位姑娘,其女名唤“李语曦”,容貌惊为天人,美艳不可方物,胜过天仙一般之女,着实令戴成寓爱不释手,戴成寓因此而狂而不甚,为之已然皆不顾一切,集其身上本事若全入手。未曾晓得,那李语曦也算极深纷纷地就此感动,当下竟也博得戴成寓之心,倒是成了一桩美事。 戴成寓好不经易得此美人,实在爱惜,余两个月几何,皆以般般礼举相待,渐立得信任,其后便缓缓行事。还记得戴成寓曾经描述他与李语曦之间头一回观看电影其事,那次的戴成寓买的是午夜场电影,同李语曦观看,竟电影完毕校门已关,别无他法,于是无奈之下,只能选择宾馆入睡,戴成寓也是煞费苦心,着拐蒙骗其勾当,并承诺不会行不轨之事。 但已成老手的戴成寓,当下见机行事,二人至睡一床,戴成寓句句其话套路李语曦。原先的李语曦的确未着发现戴成寓的人面兽心的,即跟随着戴成寓步步为营的演变,又是即手相抱李语曦,既又与李语曦对嘴,而其此举并未说明甚么,情侣之间为之常系。 见得那戴成寓倒是位行家,引诱李语曦的耳处,本无滢心的李语曦也能将其激发而起。不仅于此,戴成寓步步紧逼着抚摸那李语曦之魅乳,及及导引,当下而遍抚全身。 拙着李语曦滢心当起,戴成寓接着轻摩幽道。然则此时,李语曦已是受戴成寓不住,可戴成寓又极装作不肯。即那不知不觉之间,二人已经光着身子,戴成寓一把雄将入引李语曦之幽道,遍继而上,李语曦因为贞身,故有些疼痛,其后便畅舒万分…… 且说到已此,故事全然是道了一半。据于那一晚,李语曦从此便依赖上了戴成寓,二人相濡以沫,如胶似漆,更是那李语曦慕幕坠爱情河,真是一晚之后,全然着变了另外一个人似的。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戴成寓与李语曦三年大学时光尽是羡煞了旁人,费苦他人。至后,其二人皆异同之处工作,那戴成寓倒是花心十分,逐欲而沾花惹草,竟公司上下的女同事全然可谓他的玩物东西,是处成欢博喜,欲道题案,催笙不已。 但又日渐而去,直当婚嫁年龄并时,竟无论那李语曦家中催婚,而戴成寓身处独子也是略同一处。虽说戴成寓玩性甚大,既他如何一番玩闹,再何处的惹及花心,皆对李语曦倒是真心相待,望却当年着为李语曦之回忆,专属魅美即致,春淳斯思,其李语曦又是娇美过人,惠心怡贤,戴成寓不可为负矣。 戴成寓知晓李语曦之美貌,定及多人惦记,想到此处的戴成寓不得不为此事而提防一二。于是戴成寓竟与那李语曦其二人便早早地领得了结婚证,欲办酒席,而李语曦此时已有了身孕,着是丝丝诸时,双喜临门。 遗笑吉言三则番一 翁亚泰皆以著书为业余,并发下宏愿,自称誓要写尽世间不平之事,教化其世人如何为人,应当何为看清世界的本质。于是,别人都说得他是匡委奇谈,可翁亚泰必不如此认为,他一直坚信着自己定能完成所谓的理想。 翁亚泰一生著书,其著作已有一万有余,不过他仍未成名,著作并无他人观看,实为一大不幸之事,但翁亚泰坚决不弃,依然著而当快,也视为他的自怡其乐的一种方式。直到他病故之后,他的著作才被人挖掘,称赞“奇才”,按照翁先生生前所发的宏愿,终于算是完成了他的理想。 笑当佰仟然,自寻仟佰意,谓之所甚集会,方能升华。 有你,汐诺 我要许你一个逍遥快活的承诺, 你的所有, 都由我来为你担当 (1) 为你,我可以是诗人,同时,我也可以是超人,赋尽你一生之守,倾尽你所愿之护。 假如你没有出现,我尚可任意无视我的一切,但偏偏你出现了,我再也无法放任我自己来纵容对这世上的迁就。 如若以后有了以后,我要许你一个逍遥快活的承诺,你的所有,都由我来为你担当。 你是否曾有过,同样的愿,只是方式不一样。 你是否也曾有过,同样的想法,只是希望的,各不相同。 甚至我还如此般清晰的记得,你我喜欢的那部《大话西游》中的紫霞仙子,说着十分经典的一段话:“我的意中人是一个盖世英雄,上天既然安排他拔出我的紫青宝剑,他一定是个不平凡的人,错不了!”更是后面的那句:“我知道有一天他会在一个万众瞩目的情况下出现,身披金甲圣衣,脚踏七彩祥云来娶我!” 你我一直都较为欣赏在《大话西游》那紫霞仙子说的这句话,很有魔性,很真实,可能也是因为深有感触吧!只有让自己成为一位盖世英雄了,才永远地不会让自己需要保护的人受到任何无关紧要的伤害。 如不能是一位撑起一片天的人,怎奈何往后所需挚护之人呢?所欲日月凌空,值当曦曙若尘,宁可破于天宇穿越,勿屈于庸下平居,非寸步既风云凛凛,绝无仅有,面临此后,持志着一丰君至承,拥之戴之。 我所怀的,也正包括你所愿的,持一片功成江山,踏一幅立名版图,扎一枚枚春花秋月的颜色,我挚你所有预览的风景。你所有导入在脑海的愿,复刻在计划中实现,觅天下之风光色彩,烟柳画桥,烛光小巷,覆满心中曙光的一缕追寻。 我许你一个潇潇洒洒,你所盼的,你所期待你的期盼,但许你一派的逍遥,那快活的时光,专属的承诺,你的所有,都由我来为你兑现。 如今能为你做的只有十分之一,今后还有万一之一等着为你去做,永呈执心悬鉴。 (2) 我叫戴斯曼,是来自于钰时空光明界奥神州司月国的王子。想必你一定很好奇所谓在钰时空的一切,但对于我而言,已经不再稀奇了。 在面对着我们这里,几乎可不像光时空那般的和谐,而在这儿皆是弱肉强食,只有数不尽的杀戮,暗无天日的时光流逝,那是充满着血腥的日子,永远不会出现希望的开始。 身为司月国王子的我,生活在光明界,无可厚非,根本没法选择,我已厌倦在战争中的恐惧,可我区区一个国家竟除了征战,又能做些甚么呢?若无去争夺一席之地,真的惶恐不久将来会惨遭灭国之灾,岂能袖手旁观,尽如人意。 我从来未曾想到,既然有一天,我也能时空穿梭,来到我所期盼的光时空,这必然是个奇迹,我很庆幸这种来之不易的幸运一番的奇迹,简直是天神降临给我最美好的恩惠,那也是我第一次看到她的开始……张汐诺。 我们是在一个弥漫着满天星光之下,在这个满盈活力而车都纷纷的城市中初次相遇,虽然是若然初见,但似曾相识,像极了我们又久别重逢一般。 她似乎喝醉了酒,对我甚是纠缠不清,任说我是她的男友,百般的拉拉扯扯。就在那一晚,我照顾了她一夜未眠,但又险些遭遇了“失”身,若不是我急中生智,关于这些重大细节及事项,她的姐妹皆可以为我作证,勿须狡辩。 是的,没错!我与她就是这样认识的。由于我有特异功能,她始终也相信了我是从钰时空光明界奥神州司月国来的,但我没说我是王子,否则我担心她的安危,她会时刻有生命危险,因为我是会给她带来不幸的人。 (3) 在光时空的和平,是我一直以来都非常向往的,绝不会与我钰时空那般的不堪,如果可以,我宁愿成为一位普通人,尽情活在光时空,告别我的钰时空。 虽说我的确是在光时空,但我一无所有,还特别需要仰仗她,也就是张汐诺的帮忙。倒也很快,我拥有了属于自己的工作,而且我跟汐诺也算是真正的朋友了,不过据于光时空而言,我还是选择与汐诺同居在一个屋檐之下,因为光时空是处于金钱交易的地方,完全跟钰时空所略不同。 汐诺是我师傅,我在汐诺身上只有学习。在这光时空的一切,都有太多繁杂所需要掌握的东西了,极其不像我们钰时空,任何东西只需要欲念则生。在他们的世界深处,这是神仙具备的技能,但只可惜的是,我不会变钱,这实在有些难上加难的罢。 汐诺是位与众不同的姑娘,我很欣赏她,自食其力,从不贪婪,而且脚踏实地,在她的眼里,正是那种视世界为勤奋及正义能量的好女孩,这不是我一直都在寻找的王妃吗?总有一天,我定要改变我钰时空的光明界,永止战争,永久和平。 在光时空的这段日子,我算是体会到了和平的美好,在光时空的世界是美好的,我将会永远铭记我在光时空的这一刹那的完美。因为我知道,我在这里的生活终究不会长久,在我的国家倘若我的父君见我凭空消失,以他的脾气,肯定会不顾一切,即便是挖地三尺,也要将我寻回的。 我非常留恋光时空的世界,不仅是因为充满着希望的和平,更是让我遇上了像汐诺给予我无限美好活力的姑娘,我与她竟在不期而至的日子里,迎来了对于我而言,正是那份确切喜悦的相恋,在爱的美好,尽是这番的甜蜜,我已情不自禁。 (4) 爱神“丘比特”是光时空象征爱情的保护神,我特别感谢在爱神的指引下,我能够顺利地与汐诺相恋,若不是因为他的那一眼,想必我如今还在迷茫之中。 不过,好景不长,父君最终还是在钰时空查探到我的下落,又派人将我从钰时空抓回。在对于我的一切,我是再无心面向所谓这里重重杀戮的日子的,也无心我父君让我继承皇位的将来,我更不希望我会成为像千百年来所向无敌的一代代暴君的影子。 我们那里的寿命,以两百年为限,父君于此时寿尽归天,我又不得已而为之,眼下也只得顺从父命,继承正统,成就一国之君。 当时的司月国,是光明界一百零八国中的二十四大国算是十大强国。若是以前的光明界,皆有一千零九国,于司月国故是小国,历经连年征战的沧桑,至此后的司月国才成为今日的光明界中的二十四大强国的。所以,渴望和平的我,既接受了国王之位,而又不可陷皇族于不致,司月国于不顾,因不战争前往开疆拓土,断无攻守国家反至其害,真是两为其难。 着想着能令百姓免受战乱之苦的我,何时当能实现我的愿望,而且我自回来便无时无刻想着我的汐诺,无济于朝政之事,在大是大非与爱无则爱面前,我将如何一个择断,我竟只有当下的惶恐而不安,对汐诺又是自惭而愧疚。 顿时间,我尽然不是在做梦的吧,我的汐诺既然在我眼前一亮之间出现在了我身边?原来是我贴身护卫见得我日思夜想,不忍我相思成疾,自毁了司月国,所以前去一趟光时空,将我的汐诺逐着接带回来以我。 (5) 我爱汐诺,但根据司月国的法度,又即断不能封汐诺为后,必须是一国的公主才可相配,如此以往,别无他法。而当下的局面,又见余过数月,四面皆是八百里加急,战事紧跟逼近,我不得不去指挥战事。 现今,有汐诺伴我,此生已再无憾。倒也幸得有汐诺在旁,共献良计,方得平定四方之战事,不过我不犯人,皆人犯我,汐诺见我如此不堪头疼于事,又心系永结和平,民生得已安乐,便当下劝我一统光明界,方能使得天下永安皆平,虽是一时生灵涂炭,但及可换来太平永生,只有一搏,别无即为。 一言惊醒梦中人。于是,为了光明界世世和平,我与汐诺竟并肩携手,举国上下齐心合力,遍国狼烟拔起,皆连七十年有余,平定了整个光明界,从此当真是永生太平,享之横恒盛世,今朝呼著歌颂着我与汐诺的不世之功事迹。 汐诺爱自由,喜欢不拘此生,我便禅让其皇位于王弟,同汐诺遨游余生当世,不负汐诺之所向,但许她一生逍遥快活足矣。我们已不在那钰时空,而是回至光时空,无处不在游历山河各地,又或他国异乡,十分逍遥快活,不尽踏越风光,既属乐极生平,真是不枉此生了。 汐诺是我一生守护之挚爱,且看那天上的北斗星能指引方向,那我便是做她的北斗星,周全以她。爱至尊宝,我只为她,汐诺与我情所今世,切定芳华为此而永恒系生,你我念念不负。 (6) 我本以为可与汐诺长长久久,永远在一起。可我万万未曾着想,我那王弟却于不久之际,因为嫉妒我的不世之功,便其派人不惜一切代价杀害了我的汐诺,让我从此痛不欲生,我誓与他之仇不共戴天。 他道高一尺,想来一网打尽与我们,可他却实未想到,我却魔高一丈,留得了一手,其身边还有几位侍卫在此,保护着我,免我受伤。只是可怜我的汐诺,为了保护我,因而为我丧命。 我狂颜大怒,回至钰时空,即进司月国,闯入云天之巅。如今新主安定,一朝君子一朝臣,真是忘恩负义,廉耻全无,完全不顾太上国君。且看那帮贼人,凌信新主调遣,竟三千兵马早已埋伏于此,誓要将我即灭。倘若不是我细察入微,急撤一步,想必不报此仇,便先命丧此处了。 我将汐诺放置至一道世外桃源的寒冰雪窖之中结储,以免尸体化腐,一心却却想着若报得此仇,即可复位,入唤国师,可救我汐诺。即其当下,我之旧将接连被除,如若想来复辟,只得靠取民变,居以如殊情形,方得一试经法。 幸得子民认我,听闻我此一事,极其愤怒,竟集广大众民,皆搏憾兵,败举余上万军,上攻朝廷,荣登宝座,得已复位。 那贼弟落荒而逃,从此下落不明,既然已得了其位,顾及兄弟情谊,我便也不再细究当此了。现当于今,即是寻得国师,救我汐诺一命,便既我之幸运。 又至两年已过,我历途光明界之大壁山河,仍未拙个结果,实在令我着实不堪难过。到底国师下落何处,我竟身为泱泱国王,却无处得寻,真是不尽之失败,既连挚爱相护不能周全,而今又不得屈救之,果真算个甚么男人,何况还是罗君堂堂。 (7) 不仅无法寻找国师下落,本是微服私访已成不便,尽让我那贼弟钻了洞子,遍地杀手如云,以誓将我杀之。倘若不是我随身有两名贴身侍卫护我,恐已遭受甚么不测。 其实,这也并无个甚么打紧,只要能让我的汐诺复活,我万死不惜,我只要我的汐诺能够活着,最好不过。若不然,我将来死的那一天,我该如何寻找我的汐诺呀,我还答应着她,我们生生世世都要在一起呢,我怎么就弃她不顾了呢…… 在我们那边的传说是这样子记载的,人若死了之后,若不能在二十年已久,等到其对方,便再也无法双双再度下一世轮回了,只得世世隔离,无法相见。这是多么痛苦的事实呀,如若一场注定要在一起的缘分,阴差阳错的导致二人从此分离,那我宁愿现如今便早早离去,庆幸我还能赶上下一轮回我们相见的时刻。 想到于此的我,顿时有些想要来至汐诺的身旁,再瞧上她几眼,然后即刻自杀,绝不再犹豫,能同她死在一块,我倒觉得也是我的一种快乐,反正我已经生无可恋的了,我心爱之人离我而去,试问我活着还能有个甚么意义呢,毫无意义了吧。 我已是精疲力尽,再也不需要多想甚么,若老天非要赶尽杀绝,我别无所求。倘若这是报应,那便由我一人承担便是。此时的我,已经来至到了我亲爱的王妃张汐诺那儿,我一闭上眼睛,全部皆是浮现出我们曾经的总总回忆,清晰仿佛如初,我泪流即下,感动不已,一想到我就要马上与我的汐诺相见,我心如匆匆向往,至死不渝,幽幽凌志已定,不欲而绝。 (8) 我正要剖腹自尽之时,不料一声,“君上,且慢……”是国师?瞧得那国师欲时出现,赠予了我灵丹妙药,汐诺终得复活,我们倒是圆满地再次欢聚。 只是由于汐诺方见苏醒,身体有些虚弱,即须静养。而我那贼弟,偏偏一路追杀,竟不饶人,本来念及兄弟之情,本不想与他一番相残。但事到如今也是无可奈何之举,在当务燃眉之急以下,也只得与他舍弃兄弟之情,徒寄战书,与他厮量纷纷的一番单打独斗,方见一决高下,决一死战,若不是你死,便是我亡。 但见之后,我当即胜负已定,竟胜出了他一筹,我并没有一刀斩了他,而是留住了他的性命,曾想着能够给他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不过我听闻人家说,后来他当既便自杀了。 在此刻的我,终于明白了登位的重要性,只有稳住了其位,才能保护想去保护之人,除去此法,别无他选,更别说能有任何管用的办法,这完全皆是毫无意义的。 (9) 汐诺还像以前那样酷爱自由,可我为了她能平安,我只能选择稳住宝位,且由着她往去。她还跟以前如此好游天下,我至始至终都随她而去几番游历,作为她坚硬的后盾,应当护她及顾全局。 汐诺永远都是我的皇后,如今在光明界已成定局,竟再无人反敢我立汐诺为皇后了,也唯独汐诺一位皇后,而所谓的后宫对于我而言,既不复存在。 每当我夜里抬头望却天边之时,我总会不断想起我与汐诺初次相遇的情景。但这满天星光,万千瞩目,又怎能一望而尽,我特别喜欢最亮的那颗北斗星,当然汐诺也喜欢,我也只看一个北斗星既够。 (10) 人当亦是如此,爱及一个足矣。 所谓:“弱水三千,只取一瓢”,正好比大千世界茫茫,执心终成不变,浩荡念仪永却,但为传至之爱。 前世,今生系列一 你可相信…… 人,一旦死后, 便会义无反顾,回忆起那一切的前生世世! 曾经的穷秀才,曾经的王孙公子, 甚至是那—— 曾经沦落风尘的苦命歌姬, 是苦,或是乐, 是贫,又是富, 那是一缕缕的烟消云散? 那是眨眼间的再续前缘? 所有,所有, 只为你我的—— 前世今生。 (1) 我始终到时辰走了,而你终于到时候来了。 你终于是时候来了,可我始终是时间走了。 几乎已经记不清曾经有过多少个的曾经的曾经了,竟也数不尽有过多少次的擦肩而过,你我仿佛却只有这么一刹那的回眸,点头一番的轻笑,渐渐地,既消逝在茫茫的奈何桥上。 不知曾过去多少年间的岁月,宛如已度去无数返次的轮回,所谓尝尽生离死别,人间苦乐,不过是吃了一顿着实漫长的家常便饭而已,尽为那人世间演说着一段又一段的传奇故事,又岂是能何足挂齿的呢。 可我已然记得有一回,当经过那奈何桥之时,若不是你既在匆匆的那一刻,以你姓名相告了与我,你说——你叫“张思寻”,我顿时在想,我们之间依然还是那个最熟悉的陌生人的罢。于是的我,便也将我名字同时一并告诉了你,我说——我叫“柳如烟”,从此的我们,因此而才有了后来的故事。 对于我们而言,只是有时候,每当走过奈何桥上,才会顿然的不期而遇。你总是那般含情脉脉的眼神,凝视着我,然后温文尔雅地对着我说:“你来了……” “嗯嗯……”你知道吗?其实我心里早已在一万年前,就盼望着,我们总有一天也能够铸就一回夫妻,才不枉于我们在这儿整整邂逅了三万余年。 兜兜转转,何时方能是个头,曾经的我们,难不成只有无缘地尽在这奈何桥上,一眼相望着千千万万个轮回吗?甚至在有时候的我们,还错过了时间的相逢,你我之间在奈何桥上的相遇。 深情一眼,直教人挚爱万年;几度轮回,仍令即恋恋不灭;历经着岁月的痕迹不禁变迁,人间已成几番的沧海桑田,但悠悠我心却意,依旧正如春暖花开。时光荏苒,日月如梭,尽不曾此饶人,又至千年过往,不仅阳间气象一新,更是阴曹也是面目全新。至此,地府五万年,人间五千年,于阳间的世界已经是一九九四年了,我未曾想到当我这回走在奈何桥上时,竟然会与他同为一处,皆是前往那孟婆庄中孟婆店内去饮那碗孟婆汤。 且言道,一碗孟婆汤,忘却前尘事,即可重沦转世人。可能是因为今年有他伴我,所以尽管步步艰乘在奈何桥上,瞧得这奈何桥底的忘川河即便再怎番如何的惊恐万状而丑陋不堪,固然倒是觉得不再那般的可怕至极,更没有了往常那丑陋得令人无法直视了,故也甚感格外地疏朗许多,并没有了以往的不忍入目。如今望却那忘川河水虽是依然呈现着不尽沸腾的血黄色,河内也依旧皆还是这不得投胎的孤魂野鬼,遍日成夜地哭天喊地,而且虫蛇满布,腥风扑面,但竟雯时间纵然有了他,我便不再毛骨悚然,即不凌惊那一丝的恐惧。 我们足足四万余年的回眸一笑,而今才换来了今年的终究的一回相聚,于在此时此刻的我们,已在不知不觉间,默契相投,眉目当以传情,即便嘴唇无话,但我们已成心意相通,系系连声。一路的消无声息的我们,走过了奈何桥,回头尽望着忘川河边的彼岸花,远远瞧去,一片绚烂鲜红,此时的忘川河倒也算是在冥界的一道奇观美景,更是当饮下那孟婆汤的鬼魂度过那忘川河时,在忘却生前种种的一瞬当间,竟会将曾经的一切留入到了尚未绽放彼岸花上,即使得当下便开成一束最妖艳的花,登时而发出一阵微光,映现着他们生前的种种。 当我看到了有一对恋人,历经了前世五百回的回眸相遇,相识;才换来了后来的五百回擦肩而过的相知,再缓缓到了今生那一雯的相爱之时,我竟不禁感叹,便在那情不自禁之下,幽幽地说:“我们会不会有以后。” 他很镇定,想必在那顷刻间他也不由地感动了,我看着他挺着十足的自信,这是来自于他的勇气,我用柔柔渴望的眼神正凝视着他,看他浅浅地露出了一缕微笑,既对着我说:“我们一定会有的。” (2) 于阴间,众所周知的孟婆庄,竟在过奈何桥方可即到。其然未必,且过那奈何桥,入魅幽林,经黄泉路另处,足八百里远,此处无花无叶,竟是黄沙遍地,延绵流潋,甚是荒凉,孟婆庄便故在于此了。 我们被那鬼差押送到了这儿,鬼差即报了我们的姓氏谓名与了孟婆庄管事的老太太,既连忙赶着回去复命了。 我们已经确定过眼神,决定待会既向孟婆讨个人情,不饮孟婆汤,且记住我们此时之约,待到十八年后,无论如何发生在这一切的佰仟即事,都勿忘我们彼此之心,成就我们在一起的姻缘。 在孟婆庄排队的人永远都是数不胜数,尤其是孟婆汤的味道,想必到得这里的人,才会顿然想起那孟婆汤之味。当到临我们二人之时,我们必然求见孟婆,但见得那施汤的一位姑娘即说:“方才我还在这儿念叨,琢磨你们二位究竟是何人,姥姥只说今日会有一对男女在此求她,故让我格外留意,想必便是你们了,且随我快去罢,姥姥已经等候二位多时了,” 我们随着那姑娘前往,潜引而下,不一会儿便到了孟婆之处,传说中的孟婆是位极美的妇人,我与张思寻方跪求孟婆勿饮那孟婆汤,我们都要彼此之间既要铭记对方,誓要今生必为夫妻之情。 忽见孟婆大笑一场,故让我们起来,相告以了我们今生的缘分已到,既令我们勿须担心,自当定有安排。我们听得此言,甚为备兴而至,尽听得孟婆之言,当下即饮了孟婆汤,双双携手赶往注生娘娘那儿报道而去,听潜投胎转世批令。 (3) 我们各自投生到那任家和谢家,今世的我,名叫任千袭,而他,则叫谢润生。 由于我在转世之时,各个恶鬼贪欲我的美色,于是尽吸取了我多半的灵气。而后,我竟成了无法改变这个事实的丑女。 自我出生以来,也许其因我长得丑吧,因此我便注定成为家中最不受宠的一个娃。从小到大,无论任何一桩美事,总是让着别人玩剩下的,或是挑剩下的,再来给我,倘若是一件坏事,只管要我承担下种种不该因我由起的罪受。 生于这样的家庭,我本想着早早死去的,但我于心不甘,因为我有一位疼爱我的外祖母,我不能令她老人家伤心难过。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渐春至秋如诸逐转,十几年已去,变化莫迁。从一个悲剧的童年,再到惨不忍睹的少年,我尽不知我能挺过如此深渊的伤痛,徐望欲生。 不过还好,我似乎还没到生无可恋的地步,这完全也是因为有他——谢润生,我们是从小玩到大的伙伴,是邻居,是同学,更是无话不谈的知心好友。但在对于他们家而言,我着实在想,我这辈子的心里却是无尽的只有感恩,感恩他们同情我的遭遇,感恩他们无时无刻地伸出援手来帮助着我,让我在他们家任由出入的管我吃住,逃离了我父母的魔掌,有时候我会不断地在想着我当时的情形,若不是因为有他们,我可能早已不在人世了,只是我命大,不该绝而已罢。 每当我夜里睡觉之时,我总会偷偷地泪流满面,我不敢大哭一场,生怕着他们会将其打我。你大可以想象我小时候的日子,从三岁时起,便有着干不完的重活,如若干得不好,只有挨打的份,更皆是竟在吃饭之时,我既要等着他们吃过饭了之后,我才再可吃剩下那一丁点的饭菜。即便是发烧生了病,皆不能喊,继续拙干,若不然只有任凭挨打,记得我五岁时的那年有一回,我发了高烧,已是三天,无力干活,可我无奈,倘若我不干,便少不了我父母的一顿毒打。此时,天寒地冻,我幸好病倒在外地,被谢润生一家看见,将我救下。 曾经的我,已有无数个夜晚,想着要自杀自尽而去,可我最终还是选择活了下来,也相信只有活着,才会看到未来或许才能有一个美好的希望吧。 (4) 我与润生之间,初次相识,是在三岁那年。不管你信与不信,反正冥冥之中似乎有一种初见,既称做“似曾相识”,我与他,正如已是好久之前便已经相识似的,竟再说不出那心中一见如故的甜滋味。 润生一脸清秀, 是位极其帅气的男子,小时候成绩优异,但唯一的缺点就是贪玩成性。他们一家令我自是羡慕不已,若我有这样的父母该是多好,幸福美满,然而夫妻又是和和睦睦,倒不像我,尽是那么的不堪入目,况且我父母又是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家不成家,更何况我父母也不像是我父母,反正无论如何,我是失望透顶得了。 润生对我很是照顾,备爱有佳,我与他也总是那么的亲密无间,我们的感情几乎已经超越了一种非比寻常的关系,我有时候我会在想,我们不久将来之间是不是会有了以后的以后了。 小时候玩耍,同学们见我长得丑,又看到我伤疤累累,老是欺负我,说我永远永远注定没人要,再毒的话,那帮兔崽子都能骂得出口,我不敢明哭,害怕后面会被欺负得更加厉害,只能躲在背地里快快活活地暗哭一场便好。润生他没看到还好,有时候的他倘若在不经意下撞见我眼红,既会抓得我不放,强行逼迫我说出,问清缘由到底是谁使我难受了,润生少不了与他们遍体鳞伤的一番打斗。 后来,我们长大了,我不仅少了别人的欺负,而且也懂得了自我保护,润生倒是放心多了。高中时候,那年我们十八,同赴进读了卫校,润生依然与我同班,那时候的我们,正属年少轻狂,不食那人间烟火,自以为尊,无法无天。 (5) 润生说他喜欢我,自打第一眼起,就已经一见钟情了。当我听到这句话的时候,几乎有些感动,但我不能毁了他,像我这样的丑女,岂能配得上他。 我与润生在一起,是因为那一晚,他不顾一切地在我宿舍门口,大喊着“任千袭,我爱你”,唯恐全校人未曾知晓。就在那一晚,我们既堂堂正正的在了一起,永远不再分开。 有时候我会问润生,跟我在一起,你后悔过吗?他总是一副很深情的模样在看着我,从来都很认真地回答着我说:“能看你一眼,挚爱万年,能跟你在一起,永生不悔,或今生,或来世,或生生世世,唯你,心不变。”我听到润生说出他的一番肺腑之言,我几乎整个人都激心感动,热泪盈眶,直让人无处话催心,情深足道平生。 润生与我在一起不到半年,我们二人便已然的就此同居,生活过得甚是滋润,简直可以说是热血沸腾,那一刻的时光,我永远都无法忘怀,甚至可以用“终生难忘”四个字来概括这一切。 但不知何为,自从同居过后,我的容颜便得有了极大的变化,逐渐再也不是以前那个奇丑无比的我,且看着现如今的我,越发的美不及言,我多年以来,想变美的愿望,终于实现了。 可是,润生自从跟我同居之后,前几个月倒还好好的,既半年过去,身体便不可一世,好像正被什么吸干了阳气一般,日渐消瘦,憔悴不已,尽坦然一看,实是与那抽“大”烟的人十分相似,相当利害。 (6) 我曾听闻人家说过,男女“房”事可助女人滋阴养颜,补灵聚气,莫非是因为我的缘故,而造成润生今日这番模样? 果为其然,在寒假期间,我们回家过年。尽当下,又约一月有余,润生一瞬之间即变得生龙活虎了起来,而此后,自我们同居再次同居数月,润生无论吃甚壮阳之药,皆一无效。 高中三年说短不短,若长故也绝非道长。毕业在即,我们相互皆见了其家长,以此决定实习过后,便领证成婚,着办婚宴。 然而天意弄人,当我们还在实习之时,润生突然有一日,只觉身体不适,因此晕倒,既做了一回检查,润生竟得了绝症。 他不知情,只有我们知晓,当务之急便是隐瞒真相,不能让他得知他身患绝症,若不然,他肯定会在情绪上受不了打击,完全崩溃的。 我依然爱他,无论我们会不会有以后,我都绝对不会辜负我与他的今生,也不管如何,我只愿他是我丈夫。实习时间比比相当,速快十分,宛如只有那一盏茶的功夫就过去了,我们的婚礼照旧,我们已经成为了夫妻,可他的病情越发的严重,竟在婚礼上出了状况,当场送了医院急救。 如今的我们,即便我们想瞒,估计再瞒不过他了,在他一再逼问之下,我们只好将他病情如实地告诉了他。他似乎很冷静,并无任何甚么不理智的意识,也没有任何甚么产生崩溃的想法。 (7) 面对着身患绝症的润生,我们婚后,他第一件事竟是度蜜月。他说,他想完成我的旅行愿望,我们第一个地方既是踏遍大云南,于是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就这样地来临了。 我们的旅行计划不是花钱去旅行,而是一路赚钱去旅行,到一个地方既漫漫游玩,然后慢慢在那边找一份临时的工作,攒着去下一个地方的钱。 我们一路来劲,一路疯狂,不畏将来发生会什么样的事,至少我们现在还能好好的在一起,那便已经足够,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我们阻挡不了这一切的事情出现,但我们起码目前倒是可以让所谓的路顺着我们的脚步而行,那已经是足矣平生了。 医生说润生活不过三年,但润生与我却在三年之内踏遍了整个大云南,简直闻所未闻。当我们回去既检查身体之时,却惊讶地发现润生的身体居然已经痊愈了,十分地令人稀奇。可能是大自然的风水发出来的神奇功效吧,他的绝症竟在不知不觉间好了,这回的大云南之旅,不负此行。 在往后的日子里,我们都各自有了自己的工作,但对于我们而言,我们一旦攒够了钱,必然会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感恩着这大自然恩赐于润生一次再生之恩。 (8) 余几十年后,我们有了我们一群的孩子,更有了我们一堆的孙儿。当我们老的时候,回想起了我们的过往,我们的经历,依然如痴如醉,正好似在昨晚发生的事情一番。 我们很恩爱,在彼此之间从未想过会在不久之后要先离开了对方,或者什么。我们很快乐,也很幸福,一生一世,千袭与我,润生与千袭,我们的爱情,正被人人传颂着传奇此生的经典。虽然我们老了,但我们却依然沉醉在浪漫的旅程之中,不离不弃,携手共依,执度余生。 也许这正是老天给予我们见证我们爱到底将会有多深的重重考验吧,也宛如因此,所以我们的心,你我情系依旧,挚爱永生。 (9) 我们死后,魂归地府,阎王天子对于我们的爱情,故为震撼而感动。无论疾病,还是健康,又或任何其他理由;皆在彼此之间爱及照顾,彼此尊重,彼此接纳,永远忠贞不渝,直至生命尽头,此乃珍爱之情,不负此生。 冥冥之中,皆已命运注定,前世的柳如烟,今生的任千袭;前世的张思寻,今生的谢润生,前世今生,夫妻情定,曾经沧海,巫山却云,当问世间情为何物,竟直教人生死相许。 (10) 前世今生断如何,曾经而往道其中。 冥冥命运有定数,姻缘不问世间人。 前世,今生系列二 前世的,缘定今生, 可偏偏, 到了今生,已经无缘。 (1) 当年,叶萋萋碧玉年华十六岁,集聪慧美貌于一身,已传遍了整个江南各地。倘若你望却江南的某一日,聚集着诸多才子遍及是处于大街小巷之中,那即是叶萋萋的出外之日。叶萋萋正像那江南的青青小湖晨时带着露水的荷花,娇娇羞羞既带有着清澈的美丽。 常言道:“二八芳龄谓女,待嫁闺中,应当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方可欲许终身。”所以叶萋萋也不例外,来至贵府既内的说媒之人皆是踏破门槛,络绎不绝尽如处处逢春,滔滔所及。 叶萋萋嫁给凌窈风的那一年,是桃李年华二十岁,正宛若花苞绽放。姑且不用形容凌窈风竟有着诸般的好命,因为他娶的可是这江南第一美女兼复着江南第一才女的叶萋萋,已是令人羡慕不已,更重要的是凌窈风自生得也是英气逼人,才高八斗,故当称为是这江南之中的第一才子及第一美男,尽在当时皆堪天生绝配,甚是门当户对,自叶萋萋嫁给凌窈风后,叶萋萋才成为一朵完全绽放的花朵,越发尤物移人,艳惊芳世,他们是那时候最相爱的一对,成为了一段传奇佳话。 (2) “连并连,你我相约定百年。谁若九十七岁死,奈何桥上等三年。”这是凌窈风在新婚之夜,与叶萋萋许诺的誓言。凌窈风亲执提笔写下其誓,并画上叶萋萋的图像。叶萋萋也时常配上江南的小调吟唱,竟在自己的画像及旁即又加上凌窈风的模样,以此而见证着他二人的这句誓言。 “自古红颜多薄命,恹恹无语对东风。”此话最是深意,未曾等到百年之久,甚至也无有迎来九十七岁于至,叶萋萋终究是应了“红颜薄命”的那句话,倒是病倒了,自此一病不起,且见得奄奄一息,即便凌窈风寻遍天下名医为她求医迈药,却仍然没能挽留住叶萋萋。 叶萋萋走的那天,面容苍白。她有气无力,轻唤着她一生挚爱,她丈夫的名字,微微一笑即道:“窈风……连并……连……”凌窈风含泪,知道叶萋萋言语困难,于此时已是煎熬十分,但不忘诺言,凌窈风方紧握着她的手,轻揉而抚摸着叶萋萋的脸,见道:“连并连,你我相约定百年……” 叶萋萋接上了凌窈风的话,一字一字既艰难地道:“谁……若……九十……七岁……死,奈……何桥……上……等三……年。窈……风,风……我……等你……”凌窈风这时大叫了一声:“萋萋……萋萋……”但见那叶萋萋含笑逝去,面容瞬间依然娇俏无比,享年不过三十四岁。 那时候社会流行续弦,可凌窈风拒绝了接受任何一位女人。凌窈风对他亡妻叶萋萋竟是着实顾念,于是相思成疾,日渐消瘦,不到三年有余,他便也拙病恶劣,病入膏肓,一病不起,且拒绝了任何治疗。临去之时,他对床边的家人说道:“萋萋恐怕已等我太久,千万别为我伤心,我是极为快乐的……”凌窈风走的时候,面容竟是幸福无比。那在江南传唱甚久的故事,皆在诉说着叶萋萋与凌窈风对爱情的忠贞不渝的传说,那时凌窈风享年仅在三十八岁,民国十八年。 奈何桥畔,阴风阵阵,美丽女子叶萋萋不禁在那儿孤身等待,只愿见他的如意郎君——凌窈风,何惧一切险恶呢?凌窈风来的那天,叶萋萋单薄如纸的身体一下丰盈,奈何桥上那天下的是江南深情的雨,那是湖上荷花幸福的泪。 凌窈风和叶萋萋转世的那一天,两人携手并同相约着:“坚决不喝孟婆汤!”他们要做生生世世相爱的人,生生世世的夫妻。但是他们当时怎么也未曾想到,竟在奈何桥上艰难的等待,已经深深地把叶萋萋前世的灵气消磨尽完。他们仍是以为自己的来生仍然可以是郎才女貌的一对。 (3) 他们来到人世间的时候是公元一九八一年了。叶萋萋出生在中原冬季的一天,而凌窈风出生则在东北秋季的一天。 且说。叶萋萋出生的那一天,瞪着一双圆溜溜的大眼睛到处寻找着周围,故瞧得她的凌窈风是不是与她同出生在一个城市,但最后却发现了一大群陌生的人,因此她知道自己已经来到了今生了。 “我终于又要和风在一起了。”顿时间的她,禁不住笑了一笑起来。她这番一笑,让产床边的所有人全部惊惊地吓了一跳,她着实听到一位头发灰白的老太太有些不满意而冷笑地道:“一个长的像个丑八怪的丫头片子,还晦气地不哭却笑,是不是一个妖邪。” 叶萋萋这才想了起来,刚出生的婴儿是要哭的,她开始张着嘴发出没有眼泪的干嚎。可是她又听到那位老太太说道:“一哭更丑。”由此看来,前世的绝代江南美女叶萋萋刚来到今生,并没有受到任何的欢迎。 今生的叶萋萋,还有一个极其奇特的名字,唤作“桑上”,所有的人也都觉得这个名字十分奇特,更别说她不懂了。刚开始之时,她对这个名字倒是没有什么感觉的,但是她自上了小学之后,竟有调皮的男生即始的称呼她:”桑上,桑上,日本鬼子。呜呜~”所有的人皆在笑着她。于是,桑上很伤心地回到家里,问给自己起名字的母亲:“为什么我叫桑上?”她母亲回答说:“随便取的,没有什么意义,但是别致,普通的女孩要想出众只有在名字上凑巧了。” 桑上伤心地第一次在镜前仔细看着自己的脸,已不见在记忆中那番惊人的美丽,只是普普通通,眼睛大大,但是也不见往日的灵气,平淡的五官,平淡的气质。就是在那一刻起的她,才真正的认识到了自己,把自己当作桑上,而再也不是她的前世叶萋萋了。 桑上心中着想着她前世的叶萋萋,当下既不由自主地说道:“她是江南不俗的荷花,我是中原平凡的草啊。”可是,窈风,你能认出我来的,是吗? (4) 桑上资质极为普通,她学习很是刻苦,但是成绩依然并不出众。初始的她,的确适应不了,常常会想把自己生活中的一切破坏掉。然而,她时常会在最孤苦的时候想到她的凌窈风,想到前生中的种种幸福。她也就又即刻振作而起,不断地鼓励着自己:“我要努力使自己做到最好,我要做窈风的叶萋萋。” 她是一个勤奋的乖女孩,读书——读书——再读书,她的生活似乎也就是只有这些,也只剩下这些。在此期间的她,也很想学一些其它方面的才艺,但是学了几天就遭到全家人的抗议,桑上无疑做什么都是没有任何天赋的。 在经历着太多的挫折之后,桑上终于学会了一种既用“笑”来保护自己,她再开始什么也都不去想了,只有凌窈风是她单调梦境中一个带有那么一点点颜色的梦。 其实她的成长,并没有什么可以值得炫耀的事情,也没有什么荒唐的事情,她始终是在平平淡淡之下成长着,而渐渐地长大,在对于别人而言,也只不过是一个淡淡的影子。 即高中毕业之后,她的成绩不好也不坏,因而她考的也是一个不好也不坏的医学院。桑上喜欢这个众树环绕而下的学校,也喜欢穿着白大褂的感觉,但她在这儿仍是一个不甚引人注目的女孩,只是到大学快毕业的时候,她凭着她的塌实为她赢得了过硬的医学知识仅此而已。 桑上常常会想起她的凌窈风,很想很想知道那个男孩如今过得可好,是不是也像自己一样在苦苦得寻找着对方,她不时的会产生有一种预感,她极有可能会很快很快地就可以见到他的凌窈风了…… (5) 和医学院相邻,是一座名牌大学,那里的学生通常很喜欢到医学院来,因为医学院有很好的体育场地。所以那些浑身冒着臭汗的男生,有时候会冲着那些文文静静地穿着白大褂的女孩大喊:“ppmm,我受伤了,给我上一些药吧。”然后看着那些红了脸的女孩哈哈大笑。不过对于这种情况,几乎从来都不会发生在桑上的身上,更不可能说偶遇了,因为她走过的时候给人的感觉实在空白。 但是,却在一次偶然的机会,桑上认识了那个大学的一个女孩。那是一个剪着短发,穿着一身男孩子衣服的女孩,有明亮而放肆的眼睛。她是跳那个很高的栏杆的时候摔伤的,她仰着头,看那高高的栏杆即骂:“该死。” 她龇牙咧嘴。桑上走到她的旁边,将她扶了起来,把她领到自己的宿舍,为她很快的处理了受伤的地方。在桑上默默地做这些的时候,那个女孩只是带有好奇地目光直直看着她,然后说:“你处理这些很有水平耶。”桑上只见很满意地笑了一下。那个女孩临走之时,伸出手说:“我叫林惠兰,大家都叫我兰。”桑上迎着手上去,与她握手,即道:“我是桑上。”大概所谓的缘分,都如此地就这么简单的吧,在偶然的机会,桑上认识了那个叫林惠兰的女孩。 (6) 林惠兰经常到医学院来看桑上,还总是喜欢勾着桑上瘦小的肩招摇过市,她将桑上介绍给自己的同学的时候兴高采烈总爱说:“这是我的第10个老婆桑上。”而那时候的桑上也总在别人面前大呼林惠兰:“兰,你好花心……”然后竟笑了笑,那是安静地笑,平淡地笑,给人未曾留下什么特殊的印象。当很多年以后,桑上回忆起她和兰的这段很明亮的友谊,仍然会止不住的感动。 在桑上大四那年的圣诞节,林惠兰来找她,要她参加他们学校的圣诞舞会。而桑上本是不热衷于这些的,但因为这是她的好朋友“兰”,她勉强地去了。 她也本想一个人找一个不被人注意的角落,喝一杯苦苦的茶,但是林惠兰没有允许她做这些。因而,她牵着她,到处为她介绍着:“这是我的大老婆,这既是我的第十个老婆。” 桑上也都见到了林惠兰的前九个老婆,一个个都很漂亮。桑上不断地笑着,简直乏的要死,但是兰却拉着她到处骄傲地介绍:“有了桑上啊,我再也不娶别的小妾了。” 当桑上终于忍不住向她的林惠兰提出抗议说:“兰,我累了……”的时候,林惠兰拉着她的手,在人群里很拼命地拥挤,对那桑上却又鬼灵精怪地说:“没什么,没什么,再给你介绍最后一个人。”桑上只有无奈地摇头。 “哈哈,桑上,这就是我要给你介绍的最后一个人。”林惠兰很隆重地指着她眼前给桑上介绍的这个人。这时的桑上,目光突然呆滞,前尘往事竟在脑海中清楚地浮现在了她眼前的这一刻,她仿佛看到了揭开红盖头看到她和窈风的那一瞬间,还有窈风对她那温柔的目光,桑上直直地看着那位帅气的男孩。 “桑上,这是我们最厉害的mm杀手,华延宇。”林惠兰的声音从遥远的地方穿来,似乎经历了一世又一世。林惠兰很自豪地向华延宇介绍了桑上,她说:“宇,这是我的好老婆桑上。” 瞧得那华延宇只是“哦”了一声回应,很淡地伸出手:“你好。”桑上的喉咙干涩,她听见自己低低,但是很热烈的声音,她对华延宇说:“我认识你的,你还记得我吗?” 林惠兰与那华延霆宇都吃了一惊,华延宇转过头,揶揄地看林惠兰。林惠兰问桑上,她疑疑地说道:“桑上,你这是怎么了?”桑上仍然固执地看着华延宇,完全不搭理林惠兰,只是接着问那华延宇:“我很早就认识你,你难道真的忘了?” 顿时间,从远处跑来一个女孩,对华延宇说:“宇,我们去跳舞啊。”华延宇看了看桑上,很有礼貌地即说道:“对不起,我想你认错人了。” 桑上直直地看着那个像窈风一样的男孩牵着那个像前世一样漂亮的叶萋萋一般的女孩。林惠兰即在她的耳边,方介绍着说:“那是我们学校最漂亮最有才气的女孩,方洁,她和宇是学校公认天造地设的一对。” 桑上不说话。林惠兰有些摸不着头脑,既问:“桑上,你怎么了,你今晚有一些怪。”桑上摇头,只见方道:“不,不是的,他们不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在宇旁边的应该是我。”林惠兰几乎很是惊讶,看着她远远而泪流满面地离去。 从此以后,桑上便像换了一个人似的,她经常独自一个人跑到华延宇经常去的地方,静静地看着华延宇打球,而方洁却又是华延宇的观众。桑上曾有很多次勇敢地上去跟华延宇搭话。但只说了一个“宇”字。 刚开始的华延宇,还很耐心地看她一眼,次数多了,他便不耐烦了起来,他总是在桑上还没有开口的时候叫方洁:“洁,我们走。”竟把桑上狠狠地独自抛下。而但桑上却是少有的固执,她就像一个阴魂一样跟在华延宇和方洁的后面,受着他们的侮辱。更是那每一天的晚上,桑上总会对着自己说:“坚持啊,想想奈何桥上等风的艰辛。” 终于,桑上开始引人注目了,不过那是带有侮辱性的引人注目。林惠兰也曾无数次地大骂桑上:“你怎么变成这么一个不知道自重的人。”桑上也不过是在沉默着,即林惠兰在一次次对桑上暴跳如雷过后,对桑上彻底是失去了信心,她最后一次找到桑上,尽与着她说:“桑上,我不知道你有什么理由,但你已经不是以前的你。桑上,你多保重。”桑上一直保持着微笑的听着林惠兰讲完了这些,但是当那林惠兰彻底在她的视线中消失的时候,她还是忍不住地哭了。 (7) 后来,桑上、华延宇、方洁、林惠兰他们都各自的毕业了,而既毕业没多久,华延宇和方洁便结了婚。那一日的桑上,第一次喝了酒,将自己灌的不醒人事。当意识失去的最后一刹那间,她听到自己和凌窈风在奈何桥上郑重地说:“坚决不喝孟婆汤。” 桑上自那以后,竟再也没有涉足华延宇的生活。她进了一家很好的医院,也像从前那样很本分地做自己的事情,不是说很多出色的成绩都是先天条件很好的人做出来的,渐渐的桑上,逐逐地明白了这个道理。 因为她的勤奋上进,和她对世事的淡然,她开始在业务上慢慢露出头角。到她三十多岁之时,她已经成为了很有名气的大夫,不过桑上仍然是不漂亮没有什么吸引人的地方,唯一不同之处皆是她在穿上白大褂的时候,身上的谦和倒是很强烈的表现了出来,桑上也并不再考虑感情上的问题,她的心就像沙漠一番坚硬,因此对于美貌一说,她竟不已而然。 桑上在二十八岁之时,曾经遇见一位二十五岁的男人,他从见到桑上的第一面开始,就约桑上喝茶,既又是送大把大把的玫瑰与那桑上。桑上喜欢泡很苦很苦的茶,喝茶的姿势竟是忧伤的凝滞,桑上不喜欢那鲜红欲滴的玫瑰,可是面对那个男人的固执她却不知道如何拒绝。而当男人在他二十八岁之时候却要桑上嫁给他,正喝茶的桑上既不得不说了一句:“不可能。”转身离去。 那天晚上,桑上对着窗外的月光,整夜无眠。她不禁想到了也是一个月光清冷的夜晚,她的窈风温柔地为她披上一件衣服,爱惜地说:“萋萋,注意身体啊。”有窈风在的夜晚,再清冷的月光也会变得温暖。再想起那个固执的男人,她尽苦笑着:我的心是漫无边际的沙漠,点滴的水又怎么能湿润? 桑上以为那个男人会彻底地死心,但是她错了。他仍然还会邀请桑上去那个她最喜欢的地方喝她最喜欢喝的苦茶,只是再也不送玫瑰。在桑上思念一个人坚持独身的时候,他也在爱着桑上坚持独身,其实他是一个不错的男人,找一个很好的女孩做妻子是很容易的事情,桑上有时候也曾会劝他:“为自己好好考虑一下吧。”但他却回答说:“见你第一面的时候,我已经把我的一生都考虑好了。”桑上无言。可是不知道如何才能向他解释自己与风前世那深厚的爱情。 (8) 三十九岁那年,桑上遇见了很长很长时间没有见面的林惠兰。 林惠兰带着自己的女儿到桑上所在的医院看病,林惠兰的变化很大,人有了一些发福,曾经明亮放肆的眼睛被眼影遮盖,曾经短短的头发也留长烫的卷卷的了。 桑上刚开始的时候,是没有认出来她的。直到林惠兰身边的小女孩叫:“妈妈,我不要打针。”是那倔强的声音,给了桑上熟悉的感觉,刚要离去的她尽回头之下,仔细看那个小女孩,短短的头发,明亮的放肆的眼睛。桑上不禁相问:“是兰吗?”话一出口,已是有泪流出。 “桑上?”林惠兰惊讶地看她,她很是清晰地叫了出来,不过和先前说话的世故的圆滑的语调已是变了样,已然不同。 “是,我是桑上。”桑上很自然地说道。林惠兰的眼睛顿时一亮,厚厚的眼影遮不住明亮和放肆。两个人站在当地,脸上都流着泪,却是一动不动。 “妈妈,这就是你常说的桑上阿姨吗?”小女孩的声音让她们终于忍不住抱在一起哭泣。当走出医院的时候,林惠兰问:“桑上,去喝什么?” “妈妈,桑上阿姨应该还是喜欢喝苦苦的茶。”林惠兰的女儿接口。林惠兰和桑上相视一笑。看到林惠兰过的很幸福,桑上很欣慰,林惠兰嫁了一个爱自己同时自己也爱的男人,然后又有一个很像自己的女儿。桑上看着幸福的兰,又在不时间想起了华延宇,想他也应该是很幸福的吧,也有一个很像方洁的女儿的嘛? 第一次与林惠兰邂逅的时候,桑上一直没有提华延宇,尽管看着那个像极了过去的兰的那个小女孩,她只是不停的想华延宇和方洁的幸福的生活,但她什么也没有问。她记得当初在大学和林惠兰的分开正是因为华延宇,林惠兰在很多的地方了解她,但是唯有在爱情方面林惠兰永远也不可能了解。竟在奈何桥上等华延宇漫长的日子有谁能了解的吗?华延宇呢?宇能了解吗? 桑上开始和林惠兰恢复了以前的交往,但是林惠兰不再是那个眼睛明亮放肆的女孩,她也再也不会在大庭之下勾着桑上的肩说:“这是我的老婆。”桑上喜欢林惠兰的那个眼睛放肆的女儿,那个有着过去兰太多影子的小女孩。 林惠兰的女儿刚开始的时候倒是极有礼貌地叫:“桑上阿姨,陪我去......”她常常在放学的时候一个人跑到桑上所在的医院,看桑上平静地做着高难度的工作,然后在桑上下班的时候缠着桑上要她陪着自己做一些私人的事情。 当她逐渐和桑上很熟悉的时候,她开始叫:“桑上,今天我们去........”林惠兰听到这样的话,总是批评女儿:“不懂事啊,桑上是你叫的吗?”而桑上却在听到这样的称呼的时候,眼睛有潮湿的感觉,那个十四岁的女孩喜欢在大街上很大人气地挽着桑上的胳膊,很平等地和桑上争吵着一些问题。 林惠兰常常很忙,工作和生活上的事情让她步履匆匆宛如一阵风,所以她是常常没有时间陪桑上说话喝茶。林惠兰看着桑上很是抱歉,常说:“哦,桑上,对不起啊,太忙了。”桑上微笑着摇摇头。当林惠兰看到自己的女儿大声很自然地叫:“桑上”的时候,她又抱歉地对桑上说:“桑上,她被我们宠坏了。”桑上又摇头笑,一脸的风清云淡。但是当她转身离开兰的时候脸上却挂了几滴泪。 林惠兰的女儿有一次问桑上:“桑上,为什么你不结婚?”桑上说:“没人要我啊。”女孩就很有些气愤的样子:“那些臭男人都没有眼光!”桑上看她明亮放肆的眼睛,看她明净的快乐和愤怒,有时候桑上面对那坦白的表情,会心疼的想:”这会不会是将来的兰呢?“ 见有一日,桑上正要和女孩出去喝茶的时候,那个一直很喜欢她的男人正好来找她喝茶,然后三个人就一起去了。男人说话很少,桑上的话也不多,整个喝茶的过程中就剩下女孩的声音,她嘴巴很快地讲着她身边很多有趣的事情,桑上和那个男人就笑。但是在桑上和那个男人开口的时候,女孩就狡黠地看着他们,咧开嘴笑的很是诡秘。回去的时候女孩问桑上:“桑上,那个人是不是很爱你?”桑上回答:“我不知道。”“为什么呀?”女孩追问着桑上。 “不知道为什么”。桑上突然抑制不住流泪。女孩拍了拍桑上的手:“桑上,你是一个有故事的人哦。”她说:“妈妈曾经给我讲过故事,她大学的时候最爱两个人,一个女孩一个男孩,她名目张胆地爱那个女孩却不敢把自己对男孩的爱表现出来。可是有一天,她最爱的那个女孩却很坦率地追那个男孩,她说她太爱他们,她受不了。桑上,你知道这个故事吗?” 桑上顿然之间,呆住了,想起在那个舞会上,林惠兰霸道地拉着她的手在人群里挤,林惠兰固执地说:“没什么,没什么,再给你介绍最后一个人。”又想起了,林惠兰说:“你怎么变成这么一个不知自重的人。”又见得林惠兰说:“你已经不是以前的你,有很多的事情可以伤心,”桑上在脑海中尽浮现出许多以前的事情,兰没有理由不伤心。桑上,桑上,你在固执等待自己的幸福的同时,竟不知伤害了多少在乎你的人? 当再看到林惠兰的时候,桑上突然不知道忙忙碌碌的兰是不是很幸福。她的兰总是很大声的开心地笑,喜欢说:“桑上,我最满意这样了。”桑上总是保持微微的一笑。 直到有一天,桑上刚下班没有多长时间,林惠兰给她打电话:“桑上,想见你。”可是,林惠兰却不是在她们常常去的那个有舒缓音乐的茶馆,林惠兰而是在一个充斥着喧嚣的音乐和浮躁的体味的夜总会等她。 林惠兰一杯接一杯地喝着烈性的白酒,没有讲任何理由。桑上静静地看着她,十分沉默。林惠兰说:“桑上,你怎么不喝?”桑上仍是什么也不说。 林惠兰突然哭了:“为什么我仍然爱着那个男人,为什么该是我来爱那个不负责的男人?”桑上突然感觉心有一些紧缩的感觉,骨子里聚集的不祥急速地扩大着。她仍然还是没有说话, 看着林惠兰通红的眼睛,接着林惠兰说道:“桑上,宇得了绝症啊!桑上,桑上....”桑上的心,瞬间变得很苍白。 “我一直爱他,很爱很爱,桑上你说你爱他,你有我爱吗?我的爱是穿越生生世世啊。所以你爱他我才生气。可是宇,宇呢?他和洁结婚后,我仍然爱他,不想要什么结果。可是可是,宇为什么总是结婚不到一年就要离婚呢?为什么宇喜欢的都是漂亮聪明的女人?为什么?为什么我喜欢的男人在玩弄世间女人的感情?......”林惠兰抓着桑上的手,说着,然后灌大杯大杯的酒。桑上任由她抓着自己的手,任由她不停地说。桑上不知道怎么说,也不知怎么回答,她只说着相同的一个字“风……”字。 林惠兰喝醉了,醉的是一塌糊涂。桑上搀着她,扶她走出夜总会的门。有一个绅士风度的男人说:“小姐,要不要我帮你?”桑上摇头。不知道为什么,她感觉喝醉了的林惠兰很轻很轻。那天晚上,林惠兰就睡在桑上那小小的家里。半夜的时候,林惠兰吐了,却没有吐出脏的东西,很清很清的水,有淡淡的清香,桑上在整理林惠兰吐出来的东西时,流泪了,大滴大滴的泪顺着脸颊滑落,沉重地打在充满香气的空气里。林惠兰后来睡的很香甜,桑上看着她褪去浓妆的脸,一夜无眠。到了第二天,林惠兰醒来后第一句话是问:“桑上,我说什么了吗?”桑上朝着她笑了笑,很恬淡地笑:“没有,你喝完酒就睡了。”林惠兰嘘了一口气。 (9) 华延宇住在桑上所在的医院,桑上去看他,华延宇闭着眼睛躺在床上。当穿着白大褂的桑上进来的时候,华延宇突然睁开了眼睛,但是脸上瞬间掠过的却是失望。 华延宇明显的发福很多,而且脸上有很明显的喝酒过度的痕迹。但是站在华延宇的床边,桑上透过那发福的变形的脸看到的依然是以前的窈风,正是那个潇洒儒雅的凌窈风,风流倜傥的凌窈风。桑上静静地看他,华延宇睁开重新闭上的眼睛,看到桑上,很惊讶地问道:“大夫,有什么事情吗?”桑上摇头:“只是看一看你的病情怎么样了?” 华延宇笑道:“又能怎么样呢?生死又怎么样呢?”桑上既微微一笑,但又不知怎么回答,随口而说了,:“是啊,又能怎么样呢?不过是生生世世的问题。”桑上转身离开。 在突然间,一声“大夫,”是华延宇在叫。桑上回头,恬淡的笑,恬淡的眼睛看着华延宇,听着他说道:“大夫,你能不能每天过来一下。”桑上仍然恬淡地笑,华延宇不知道为什么却有一些慌了,接着说:“你不要误会,我有很多事情想对人说,可是找不到人。” 桑上点头,既说了一声“哦。”华延宇抬起头,神色竟又镇定:“不知道为什么,见到你我有一种想倾诉的感觉。”桑上看着华延宇的脸,病态在他的脸上蔓延,她又匆匆地点了下头,然后快步离开。 那天站在自己小小屋子的窗前,桑上的思绪里只有那熟悉的小调:“连并连,你我相约定百年……”但是一周内,桑上没有去看过华延宇。 林惠兰的女儿来找桑上的时候,很神秘地附在桑上的耳朵旁边说:“桑上,你知道吗?妈妈爱的那个人得了绝症了。”桑上问:“你妈妈最近做什么?”女孩鼓着嘴:“妈妈好狠心,和平时竟然一点改变都没有。”说完自己突然改口说:“不,也许妈妈很伤心,但是妈妈有苦说不出来。”桑上很吃惊地看那个小女孩充满灵气的脸,她的明亮放肆的眼睛。女孩笑:“桑上,你怎么了?怎么用这种眼光看我?”桑上随手摸了一下她的头:“小孩子,知道什么啊。” 在距离桑上看华延宇于一周后罢,桑上刚要回家的时候,竟听到有人叫:“桑上。”是华延宇的主治医师,桑上的心一下收缩,全身的血液似乎一下要被放干似的。听那位主治医师说道:“桑上,我的一个病人华延宇说你是他的一个朋友,他想让你有时间陪他说说话。”桑上点头:“知道了。” 见得第二天的时候,桑上去看华延宇,隔着透明的玻璃门,她看到华延宇的床边坐着一个年轻的漂亮的女人,温柔地在喂华延宇东西吃。桑上转身走了,她不知道自己存在的理由。 但是又到了次日的第二天的时候,华延宇的主治医师见了她仍是说:“桑上,你怎么不去呢?”桑上说:“他应该有他的家人多陪伴一下。”接着听到那主治医师说:“哎呀,说起他的家人,这个男人可真不得了。被他帅的漂亮女人都不恨他,在他生病的时候竟然一个个回来看他。做男人做到这份上......”桑上竟在突然间,不知为何,想听华延宇讲他的故事了。 在淡淡的夕阳斜斜地照进白色的病房里,一抹残破的金黄色在华延宇的脸上投下了明亮的凄凉。踏进病房的那一瞬间,桑上似乎看见穿着白长衫的风微笑地回头,看轿帘掀开处叶萋萋的笑脸。桑上站在病房门口,不想移动自己的脚步。华延宇突然睁开眼睛,看到桑上,笑着说:“大夫,你终于来了,我等你很久了。”桑上一笑:“你刚才睡的很好,不想吵醒你。” 华延宇的脸上却有惊讶的神色,他皱眉,然后说:“有一件事情我始终搞不清楚。算了,我这一生搞不清楚的事情太多了。”华延宇问:“大夫,你听说过我的故事吗?”桑上答道:“一点。” 华延宇看着桑上问:“哪一点呢?”眼睛里有揶揄的神色。桑上一本正经地说:“你是一个很有魅力的男人。”华延宇轻轻地叹了一口气:“不知道我这一生是不是一个错误。” 华延宇接着说:“大夫,你相信有生生世世的问题吗?”桑上一下呆了,宇,你相信生生世世的问题吗?但是她却是笑的:“相信吧。”又有多少事情是可以相信,又有多少事情是不可以相信的呢?华延宇说:“假如我说我和我前世的爱人约定了今生相爱,你会不会吃惊?”桑上只说:“你讲吧。” 华延宇讲起那个前世的故事,那个桑上在心里温习了很多次的故事。华延宇说:“约定了今生还相亲相爱,可是,我寻找了一生,却没有找到她。”桑上问了一句:“你不是结了很多次的婚吗?” “那是因为她们都有像她的地方,但结婚以后我发现她们都不是她。”华延宇很失望地说。在顿时之下,病房普现着一片沉默。桑上说:“我想我该走了。”华延宇说:“谢谢你大夫。以后能不能常常过来。”桑上温和的一笑:“好好休息,不要乱七八糟地想很多。” 走出医院的后,桑上去了林惠兰的家里。林惠兰的女儿嘟着嘴迎接桑上:“桑上,我等你很长时间,你去哪里去了。”桑上摸了一下她的头“桑上去陪一个叔叔聊天了。” “是那个给你送花的叔叔吗?”女孩的两眼开始发光。桑上不禁笑了。后来的桑上,没有去看华延宇,一直没有,尽管华延宇一直捎信要她去,桑上却总是以走不开为理由拒绝了。在那段时间,桑上拼命地接待着一个一个病人,她开始忙的没有自己的一点点时间。所有的人看她那么拼命,都劝她注意自己的身体。桑上仍是温和地笑,不听任何人的劝告。 女孩来找桑上的时候,看到的最多的是桑上忙碌的身影。女孩不再不停地说话,有时候趴在桑上的桌上写作业,有时候会一声不响地看桑上忙忙碌碌。只是有一次,在筋疲力尽的桑上和女孩一起回家的时候,女孩突然说:“桑上,我好心疼你这么拼命地折磨自己。”可是,桑上心疼自己吗?可是,她不累,真的不累。 突然有一天,桑上刚处理完一个病危的病人,紧接着要处理下一位的时候,她听到一位护士说:“那个华延宇好象快不行了。”桑上于此时听到这个为之令他十分敏感的话题,桑上木木地站定了,甭管她旁边的助手不停地叫着:“桑上大姐。”桑上皆无一点反应。 桑上像是发了疯一样朝着华延宇的病房跑去,那一刻,她是跑在江南草木疯长的季节。华延宇的病房有哭声,但是很小。放弃了治疗的华延宇静静地躺在病床上,眼睛空洞地看那洁白的屋顶。 桑上扑到华延宇的床前,华延宇已经很艰难地一笑了,他叫了桑上一声:“大夫。”桑上点头。华延宇又说:“我觉得你好熟悉。”桑上说:“在你大四的时候我曾经拼命地追过你,我是兰的那个傻忽忽的医学院的朋友。”华延宇愣了一下,然后说:“对不起。”桑上摇了一摇头。华延宇问道:“兰好吗?”桑上回答一个字说“好。” 华延宇深深叹了一口气,即流下几滴眼泪,说道:“麻烦你告诉她,很多的事情我是明白的。”华延宇的呼吸开始变得困难,他环视着周围很多张脸,对桑上说:“我唯一等待的只是她,可是她究竟在什么地方?”桑上说:“也许是在来生吧。”华延宇摇头:“我已经没有太多的精力等到来生了,也许我将是尘埃。”桑上扭过头,心里有些幽幽地伤感,已经不想再去看华延宇宛如那张英俊的凌窈风的脸。 华延宇的呼吸越来越困难,但是仍然大睁着眼睛。桑上看着他的脸,听到周围有人说:“宇,你就安心地走吧。”华延宇没有回应,眼睛里面只是有着深深的两世的寂寞,还有桑上熟悉的凌窈风的固执。 桑上突然握住华延宇的手,即道:“宇,你听过这样的歌吗?”桑上方吟唱而起了她的前世叶萋萋与那凌窈风的一阵歌谣:“连并连,你我相约定百年,谁若九十七岁死,奈何桥上等三年。” 桑上温婉的声音在空气中飘荡,那是只有华延宇能听得懂的语言,还有明白的曲调。华延宇的眼睛突然变亮,他紧抓住桑上的手很清晰地叫了一句:“萋萋……”随后眼神涣散,喉咙里挤出模糊的一句话。只有桑上知道,他说的是:“错过了一时,我错过了一世。”桑上的泪在眼睛里爆发,打在华延宇的手上。 渐渐地,华延宇的眼睛慢慢闭上,脸上有淡淡的笑容。华延宇走了,桑上仍然忙忙碌碌地做着自己的好大夫,脸上仍然是大家都熟悉的谦和的表情。 至三年后,林惠兰病重。在临走之时,她对桑上讲了她自己的故事。她说:“桑上,你知道吗?你在奈何桥上等的时候,很多的女魂从你身边掠过,沾了你的灵气和你对凌窈风的爱,我固执地不喝孟婆汤却折磨了自己一生。桑上,如果在大学的时候知道你就是那个孤零零等待的女孩,说什么我也要帮你成全啊。” 林惠兰临走的时候,眼睛明亮放肆。林惠兰死后不久,桑上结婚,伴娘是林惠兰的女儿。那个女孩眼睛不再明亮放肆,她尊敬地叫桑上:“桑上阿姨。” 最幸福的是那个等了桑上很多年的男人,他终于拥有了自己一生挚爱的桑上。桑上很老的时候才退休,白发苍苍的她常常和老伴去那个熟悉的地方喝茶,喜欢在草木众多的地方散步。老了的桑上,眼睛如秋水般的明净,所有的人见了都说:“这个老太太,年轻的时候肯定是一个绝色美女。” 桑上姓胡,她的故事,尽在她的那本日记之中,被后世传说着…… (10) 情皆因则爱,爱却所以情。 得今固成果,一切定前因。 前世,今生系列三 若天,决意要将我们分开, 那么,究竟是命, 还是,不够相爱, 一世,又一世,再一世的我们, 或前世,或今生,或来世 不忘,彼此,便好。 (1) 余漫香,才貌双娇,是秦时云阳县的绝色佳人,可谓艳压群芳,风靡一时,韶华已然不负一世。倘若一日,遥见数十里远,遍地满覆才子,那即是余漫香的出阁之日。 但见,余漫香嫁给范霆云那日,茫茫人群望却是处,一睹余范二位的芳容,既连喜鹊也来纷纷为这对新人道喜接贺,十分风光。据当时,人人皆传颂着“范余联姻,门当户对”,铸就而此绵绵佳话,如闻却雅,足欲相当。 且言道,夫妻恩爱,如胶似漆,实是羡煞旁人。范霆云是乃蒙恬的部将,何止凛凛威风,简直敌军看之,闻风丧胆连连,绝非等闲,而今天下太平,日间军处正务,至夜内便与妻子余漫香共酒成乐,自是逍遥快活,不可一世,只羡那鸳鸯戏水,春云逐雨,当不慕一缕清尘仙道,乐极普天。 余下。始皇帝驾崩,秦二世胡亥及赵高密谋,发动沙丘之变,除去长公子扶苏及蒙恬等人,秦二世胡亥终得此而继位。 却说范霆云于早年间,曾了鉴赵高多次阴谋诡计败露,因此赵高早已对那范霆云恨之入骨。唯今之间,扶苏皆蒙恬等人具已被除,不如以殉葬名义,将范霆云永生打入皇陵,万劫不复。 然则,那秦二世胡亥已惦记余漫香于久,眼下遭人嫉妒的范霆云又何其之多,不仅得此娇妻不说,而且朝中地位也是如火纯情,当下朝堂一片众然,对那范霆云虎视眈眈。 范霆云为故君殉葬事小,其实目清一切,只是如若殉葬,家中娇妻当所遭受这昏君如何寻乐,暂且不提。再者云,这“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在这朝堂之上的一番对范霆云的扳旨入皇陵殉葬一事,早已传得是沸沸扬扬。自那范霆云至家之后,余漫香方与范霆云立下其誓,既同范霆云共生死。 当晚。范余二人痛痛快快地饮了最后一场酒,又几番翻云覆雨才罢。次日,范霆云着得一身军装,便即刻赶往身葬皇陵远去,只见越走越渺茫,幽幽地一片朦胧,逐渐消逝无处人影而中。又即此夜,余漫香拿起一把小刀,对着明月如下,当许得昨晚与范霆云之誓,望能来世再续前缘,余漫香闭上双目,对其腹中,剖腹自尽。 (2) 二人双双归宿地府,经历千年世世相守。当见轮回转世之时,只因范霆云生前杀戮极多,至此即在地府姑且受过六十年万箭穿心之苦,方才能转世为人。而但范霆云不甘,竟与鬼差展开得般般厮杀,几乎是无法无天,不过地府济济人才,范霆云未曾命由己任。 幸得经在余漫香的舍命求情之下,竟替范霆云屈受其刑苦,阎王方才可法外开了恩德,故让余漫香为范霆云蒙了此苦刑,又恕余漫香减去十年之苦刑。见此,范霆云虽不能同时与余漫香转世,但为能铭记今生与余漫香的一切,故而坚决不饮孟婆汤,即跳入了轮回路,必然的前去投胎转世去了。 范霆云来至人世间已经是唐朝年间了,于今世的范霆云名唤“过万行”,出生在长沙郡的一个窑官世家之中,世代视为监窑官,承蒙圣恩厚爱,顾及任重而道远。只是光阴荏苒,眨眼弱冠成人,当下眉清目朗,生得玉树临风,气宇不凡,时称长安城第一美男,如若这过万行出行在外,必定能引起一番踩踏及事发生,相当惊人十分,只因皆人认为他其容貌堪比卫阶,当真是一位玉人,人们都纷纷前来观望于他。既连他朋友张君艺,故有着英俊豪爽之风度姿容,每次遇见过万行,竟也时常叹息说过万行实乃珠玉在其身旁,觉之自愧不如,即形貌丑陋。那张君艺又曾对他人说,与过万行一同出游,竟好似有极其光亮的珠子在旁边,光彩照人,岂止远及所闻,何谈比划。 至弱冠年华的过万行,已到成婚年纪,既当时媒人成群,上门提亲之人不在其数,简直是踏破了门庭也不足为过,但却被过万行位位拒绝。过万行说:“不是你,你还未出现,我找的那位,我一直等着你,可你还未到……” 记孟子曾云:“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过万行虽说定要等到他的余漫香,可放下的是大不孝之罪,直到他五十岁时,他父母临终前仍未见他娶妻生子,完成他父母寄托于他身上的的遗愿,惨遭世人唾骂。 又过去几十个春秋,过万行已是耄耋之年,终于遇上了他前世的妻子余漫香,而余漫香于此时不过才十八年华,名唤“孟雪倩”,是乃洛阳孟府的千金,其父官拜国子博士,居以正五品置位,而孟雪倩也是生得如花似玉,美丽动人。 二人一见如故,孟雪倩当看到过万行之时,便知前世的范霆云是他,原来那孟雪倩据当年也未饮下孟婆汤,因此对方都铭记着对方。不过,孟父岂能如愿他俩故在一起结成夫妻,一个已是耄耋之年,一个才满岁十八,实为无稽之谈。 孟父为当阻止,既也想尽了一切办法,皆一无效。但见得此二人如此相爱,便只得成全于他二人。而后,过万行与孟雪倩的确是成为了夫妇,但过万行年事已高,竟婚后恐渐日无常,又恨及与孟雪倩忘年才得相见,泪塌九泉不贱深,顾无可见同孟雪倩长相厮守,拙着执携,玉手于不久之际便阴阳隔迹。 竟当时,无能昏君,寇乱四起,引发连连战事皆是浩浩荡荡。过万行忧思家国,并誓以前去卫家保国,功成而归。孟雪倩唯恐过万行这一去,便再无缘能见,遥遥无期,过万行既也十分清楚自己到底甚么处境,苍苍白发年迈弱衰,将济于人事,只得是如若来生,再续前缘,当下便尽与那孟雪倩约定凌世,欲求缘定生生。 过万行方与那孟雪倩共题得一首诗,将此诗续入二人同做其窑中,呈承在过万行遭遇不测即可葬入墓中,以示来世之念于不忘今生之定。此诗谓无名,当其曰:“春水春池满,春时春草生。春人饮春酒,春鸟弄春声。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君恨我生迟,我恨君生早。人归万里外,意在一杯中。只虑前程远,开帆待好风。自入长信宫,每对孤灯泣。闺门镇不开,梦从何处入。一别行千里,来时未有期。月中三十日,无夜不相思。” 余过数百年之后,当后世出土其文物时,才知道他夫妻二人竟为后世留下了当年如此美丽的传说。 (3) 这一世的过万行与孟雪倩算是在一起的缘分已走到了尽头了,过万行且只在第一场战争就已经身亡,其尸体被运到他的故乡长沙郡,就地埋葬。即剩下孟雪倩寡妇一人活在世上,只为了照顾他二人的孩儿,若不然孟雪倩无论如何,也想随着过万行而去,黄泉路上相伴有应,不再孤单。又历经百年有余,直到宋朝建立之后,孟雪倩方才逝世。 过万行与孟雪倩终于团聚,双对但如初见。于此后几百年皆过,至清朝康熙年间,他二人即将转世为人,分别是戴家及李家,过万行在这一世中名唤“戴远宋”,而孟雪倩则名唤“李冬儿”,乃是一对吵吵闹闹一辈子的欢喜冤家。 却说当时的戴家正属名门望族,门庭光耀,时当官居一品,遐迩闻名。戴远宋出自戴门,自然也是不可负世,竟聪明绝顶,满腹经纶,才高八斗,实乃京城第一才子。即当下,博得许多女子欢喜,而戴远宋又****,惹春见色,快活楚欲,好个不正经。 不过即便戴远宋再如何的风流快活,但见李冬儿第一眼之时,既已决定她就是他的一生挚爱。然而那李冬儿故也确实有几分姿色,天生的美人胚子,即使那戴远宋不甚爱慕,也均有不少男子所深尽欢,一眼足够万年之见。 且说。那李冬儿第一眼着见戴远宋之时,故是讨厌十分。虽说这戴远宋意愿心决,誓要将来成为一个天下专情之人,却不曾想得山河易改,本性难移,即三日不碰女人,皆是浑身发痒难受,好个不自然在。若不是因而心疼她外祖母,故曾与那戴家于当年有亲约,也不会委身嫁入戴家,铸就那冥冥姻缘。 如今戴远宋与那李冬儿结成夫妇,戴远宋自也少了在外沾花惹草,但这女人三日绵羊,竟五日可成母虎,皆是戴远宋实难未欲余望,殊不可忍。戴远宋的风流尽事,为之唯过,那李冬儿皆以任由他去,自也顾处于外,寻欢作乐了来,令戴远宋难堪入目。二人互吵相闹,彼此逐休一切,李冬儿即终倾日,应当重获得了自由。 面临着失去李冬儿的戴远宋,倒是快活无常,不过于不久之日,既得重病,无人照顾,而当此时才知李冬儿在昔日之好,但已后悔莫及,实在无法再寻内心依靠,故尽已相思成疾,只差奄奄一息。李冬儿得知此消息,便急匆赶来,在戴远宋的真话激出之下,二人总算因此重复己好。 戴远宋性情从此便着实收敛了许多,但极为害怕再次失去李冬儿,只得与人偷“情”,皆又被李东儿屡次抓“奸”。甚有时候的李冬儿竟略施其计,方向各位才子献媚,以警戴远宋,既二位尽吵吵闹闹得了大半辈子,这对欢喜冤家倒也实为乐有其味,屈笑满言不止。 (4) 当戴远宋与李冬儿双双魂归地府之时,才得知今生二位的前世之事,简直贻笑大方,竟相爱之人得此教育,既何谈深之爱恋,令教人一发心寒不止。 当他二人再次投胎转世之时,已是民国时期,这一世的他们分别是宋思恩和关尔雎。且言道那匈奴未灭何以家为,国难当头,匹夫有责,为君男儿又岂可坐以待毙的? 而今。日寇着道,民不聊生,国家正处兴亡之际,无可厚非,宋思恩身为七尺男儿,满腔热血,意向参军,以身报国。宋思恩与关尔雎不论儿女情长,二人本是师生,后为情侣,宋思恩为报家国,远赴沙场为国尽忠,而关尔雎尽却不时地等待着宋思恩回家完婚,可日年即复,光阴如梭,一眨眼间竟已过去五十年载,情郎依然未归,然则那关尔雎故已是相思成疾,命临告终。 关尔雎魂归地府,竟在奈何桥上见着了他的情郎宋思恩,二人泪流满面,紧抱拥哭,不禁深触感动。关尔雎五十年的等待之苦,又岂是旁人能所了解的呢?从一位青春少女直到一位坎坷妇人,不顾人世间的纷纷议论,竟等待着是一位皆与他隔着千里之远,而尽又不知如何结果之人。 这一世的他们,算是同感深受了所谓爱之深却,情之刻苦,尽也不枉于此生了。关尔雎在阳间过得数不尽之将近六十余年的等待,而宋思恩也于阴间苦苦既在那奈何桥上煎熬着足足等候着关尔雎一样的六十余年,想必这就是所谓爱情的魔力罢,爱而不见,搔首踟蹰,情之所钟,唯卿可托。 (5) 宋思恩与关尔雎于此世的不禁等待,也算有所收获,而又历经过去数十年余载,方在一九八六年的春季,竟投胎转世即去了。 这一世的宋思恩是苏东江,乃是**湾仔人,因长得帅气十分,故引花生草,但这苏东江又好酒成性,倒是个富家子弟,整日里头尽会闲逛夜蒲,无所事事。苏东江虽有不少女人喜欢,但他皆无兴趣,只是嗜酒如命,是个响当当的酒鬼。 不过,时当年纪甚长,那苏东江对女人也是皆有所动,可他并不好情深色,直到他遇见了她——钟凯燕,那前世的关尔雎,这一切才有了改变。正所谓一见如故,一点钟情,苏东江自那第一眼见到钟凯燕,便已决定她既是他的人。 竟在那一夜,是苏东江一辈子也忘不了对她的情,永远的爱,那也是他二人初次相见就已经要决定共度一生之意。苏东江是位安守本分的人,却曾岂料遭了误会,其以为苏东江故以他人有了一腿,于是既远离了苏东江,渐行渐远,生疏不殆。不管那苏东江如何解释,钟凯燕仍是不信,而苏东江对此认为失去了希望,皆与了他人同好。 在一再逼婚的苏东江父母,苏东江实在苦恼,皆又不得他法,见此可然,苏东江至始自终只爱钟凯燕一人,即无论他与多少个女人欢好,唯独钟凯燕一人所娶,再无可挑剔。 苏东江记得那一夜,是美好的,那一幕幕的场景简直是深刻在苏东江的脑海之中浮现着那一阵阵的撕心裂肺,无法抹去。苏东江记得那一夜他为钟凯燕出面为其挡酒导致醉倒的场面,又即刻在钟凯燕送苏东江回家之后并发生了一系列的一夜“情”的场景,因此二人便在了一起的那段颇感默契又极为有趣而关系维系的感情,苏东江也殊不知道钟凯燕为何在突然之间既对他不理不睬,着实恶劣的冷漠,难不成这夜场的一夜“情”就不会出现真爱吗?苏东江断然不信。 (6) 然则,在钟凯燕离开了苏东江以后,虽然在别人眼里,她竟已对苏东江没了感情,已经甚交得好几位男友,但见未必,钟凯燕其实尽在那默默之间还是依然对苏东江有情,只是她不说罢了。 而那苏东江倒也实在得很,如今钟凯燕大婚在即,眼见就要失去了钟凯燕,只得自然十分,因缘而起,便因缘得灭。可这苏东江怎么也未曾想到,他既然在一次偶然的机会,竟见到了钟凯燕的未婚夫,他亲口向那苏东江说,钟凯燕取消了婚约,明日便要离开**,前往英国发展而去。 原来钟凯燕一直深爱着苏东江,如若待在**,她只会睹物思人,无法生活下去。在她未婚夫口中,苏东江几乎还得知了钟凯燕为何会对苏东江产生了如此误会,苏东江恨及当初的自己何为不去向钟凯燕解释,还则因此闹急了脾气,导致误会更加极深,因而一发不可收拾。 至次日,苏东江自认为能赶上钟凯燕的航班飞机,可他到达机场之时,航班已经起飞了,也幸得钟凯燕是位空姐,基本没有不透风的墙,在苏东江一一向他们的姐妹们打听了她即将去往英国的所去城市,终于得知,她正前去爱丁堡,再行打算,因为那里有她的姑妈。 (7) 当下的苏东江,竟立即买下了最近的航班,想着能够直达英国而去,既向钟凯燕一一解释这一切,如能重回旧好则确,若钟凯燕再不想回去当初,便也只能成为遗憾,苏东江欲求尽力。但万万未曾想到的是,苏东江在途中,尽遭飞机失事,因此而丧命。 当在钟凯燕收到了信息之后,整个人都直接懵了过去,尽是泪流满面,悲伤欲绝,错过了一时,却是错过了一世,再无法承受的痛苦皆已无法弥补着这一切的一切,现实无比的就这样发生在了现实,竟再伤心,也已成为了事实而所演变的悲剧。 钟凯燕抱憾终身,一位年轻既又美貌的女子,竟几十年的春秋过去,终生不嫁。等她再次遇见他的苏东江之时,已是七十几岁,不过那也不是苏东江,尽是一位与苏东江极为相似的男子,那男子名叫贾田芳。 竟说来也怪,冥冥之中,好像自有天意。当钟凯燕奄奄一息之时,那贾田芳既告诉了她,他就是苏东江,他会在这儿等着下一辈子的她。 (8) 人生的几十年说短不短,说长不长,那位名叫贾田芳的男子如今已到了四十余岁,他在等着钟凯燕来生的到来。光阴似箭,日月如梭,竟在有一天的早晨,当贾田芳路过马路之时,既然让他撞到了她,不过她如今不叫钟凯燕,而是马诗婷。 二人正像不期而遇一般,就在这宽阔的马路上,都互相凝视着对方,那是一种久别重逢的深情,是激动,更是一种喜悦。 (9) 在这一世的他们,算得一个圆满了。不像那范霆云和余漫香那般尽只有那半生之缘分,也不像那过万行与孟雪倩那般只有一刹那间的良缘,故不像那戴远宋和李冬儿那般皆是一场胡闹之孽缘,再不像那宋思恩及关尔雎那般却是一段悲惨的等待,更不像那苏东江和钟凯燕那般只见瞬间的落花流水,殊是悲连痛生,不可苟同,直教人心甚寒凉,无处言话。 (10) 前世今生,不过匆匆过客。 难忘情深,无处爱如初见。 十世怨侣 十里长亭,花满天, 青丝白发,欲何年? 半月空对,望相护, 愿作鸳鸯,不成仙。 (1) 十世情缘,也称“十世怨侣”,是中国流传最广的一个民间爱情传说,即此传说之所以流传广泛,皆从侧面上反映,实是五千年来人们对自由恋爱和对自主婚姻的向往和憧憬,则对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一种惨烈反抗。这种憧憬和向往在封建时期终归是幻灭,一次次的反抗也一次次的失败。 据相传。某年的七月七日,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乞巧节,天帝大宴众仙,百神会聚,盛况空前。天帝高兴之时,便让金童玉女给众神一一敬酒,当金童玉女二位来到南极仙翁面前时,不小心,既失手将琉璃杯摔到阶前打得粉碎,玉女见金童失神落魄那般吓坏的样子,为了安慰金童,竟向他微微一笑。 正因这一笑,即成为了有史以来代价最大的一笑,笑出了“十世怨侣”,也就是所谓的“十世情缘”。且说天帝见状曰:此乃堂堂天界,汝二人岂可乱动凡心?贬尔二人下界投胎,历经十世苦苦相恋,却不得成婚。”即令太白金星领旨,尽将这俩位倒霉的孩子贬到红尘凡间而去了。 (2) 且言道,这金童玉女究竟乃何十世?又到底经历了哪十世之番番情劫苦恋?下面故由我来屡屡说来,方知是哪十世罢。 先是第一世情缘,叙秦时历事,金童则乃“万杞梁”,玉女乃是“孟姜女”,故其著名的“孟姜女哭长城”即是发生在他们的身上。 这第二世情缘,叙晋时历事,金童是乃“梁山伯”,玉女则是“祝英台”即女扮男装,二人皆在杭州读书,之后化蝶,梁祝尽成为了千古绝唱。 此第三世情缘,叙唐时历事,金童则乃“郭建中”,玉女乃是“王月英”,郭秀才沉醉误佳期,王月英元夜留鞋,此事在元曲中竟有演绎。 第四世情缘,叙宋时历事,金童是乃“王士友”,玉女则是“钱玉莲”,这一世所谓疾苦相当,原本父母指腹为婚,夫妻不但没有婚配,竟连一面也未曾相见,妻子便在十八岁时尽死掉了。 而第五世情缘,叙明时历事,金童则乃“商琳”,玉女乃是“秦雪梅”,这一世也是极为了不起的一世,秦雪梅吊孝守节,留名人间。 即第六世情缘,叙明时中期历事,金童是乃“韦燕春”,玉女则是“贾玉珍”,这一世实以“蓝桥会”而震动天下,二人在蓝桥幽会时,大水急至,韦燕春竟遭淹毙。 第七世情缘,叙明末清初历事,金童则乃“李奎元”,玉女乃是“刘瑞莲”,二人彩楼择配,双双葬身于火窟。真可谓是“绝唱千秋,千古绝恋”呀! 然而,上天终有好生之德,太白金星竟也实是再看不下去,则等他们回转天界之前又给了他们三次机会,故才有了这第八世,俗称“半生缘”…… (3) 却说。清康熙年间,有一户人家姓薛,生得一位女儿,名唤“思柔”,皆是亭亭玉立,美若天仙,如今年芳二八,正值青春年少,婚配属期,当下薛父薛母便纷纷令人与她说媒,望能着个好人家,让女儿有个好的归宿。 于不久之际,便相中一处人家,姓汪,公子名唤“若华”,长得尽是风度翩翩,英气逼人,实乃好生俊朗,与薛思柔正属绝配。 薛思柔与汪若华成婚那日,即好像是天赐良缘一般,人人漫喜道贺,不胜荣光。更是那入洞房的那一刻,竟过得是只羡鸳鸯不羡仙,喜鹊枝头愿啼声,直教人当问这世间情为何物,茫茫生死也许得相依。 不过,这一世的他们,似乎在考验着薛思柔与汪若华究竟情有多深,爱有多重,但在他们三十芳年之时,当薛思柔得了一场大病,遍寻天下名医,仍不能治,汪若华简直变卖了所有家产。后来的汪若华,为救薛思柔,只得写下休书,与薛思柔离婚,于做了上门女婿,成了茫茫远方的武家人,拿到了一千两银子给予薛思柔治病。 薛思柔痛不欲生,在此之间尽是茶不思,饭不想的,导致了病情加重,就在奄奄一息之时,有一位道人途经此地,便医好了她,并且告诉她:“若有缘,必会相见。” 且过十年有余,薛思柔寻遍整片天下,仍不得见汪若华。由于薛思柔乃是一介弱辈女流,无依无靠,这时但遇见一位富豪人家,便无奈做了人家的妾室,虽为妾室,然则却是自由之身,有夫妻之名,无夫妻之实,再者言那富豪也着实是见她一位女流千里寻夫,实是不易,为了保护于她,才出此下策的。 (4)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春花续秋月,何时皆尽了,光阴似箭,岁月如梭,薛思柔命人遍寻遍问,又余过二十年载,终于二人在当地的小城街市中邂逅相遇,泪流满面,不禁感动。 前半生的相亲相爱,皆未恩爱白头,竟于半途又各自嫁娶,而分道扬镳;如今这后半生二人尽一起携手同游,修得正果,实在令人感之肺腑,欲感万分不已。 且到了第九世的他们,这才九九归一,圆圆满满,金童名唤“严启山”,玉女名唤“吴翠韵”,乃是清乾隆年间人,从小竟是青梅竹马,至后来更是结为了夫妻,相敬如宾,如胶似漆,相偕于一生。那时候的人们,都极为震叹他们的故事,口口相传为至今,而更是古有“张敝画眉”,如今故却有着“严公画眉”,实为遍即是成为另一段千古佳话。 (5) 当下,皆到了第十世情缘,金童名为“周允恩”,玉女名为“陈灵玲”,故乃是民国时期人。原本同是复旦大学的学生,又则是一对情侣。却因陈灵玲被日寇戏弄,而周允恩为救陈灵玲竟杀了两个日寇。因此,周允恩被抓,但幸得周父位高权重,才得寻来一替死鬼将其换出。 然则,此时的陈灵玲以为周允恩已死,誓要参军报仇,至而便与许储结与了假夫妇,以便日后行动。且说那周允恩是绝对不可能再出现大上海这个繁华之地了。于是,周父便带着周允恩纷纷离开了上海,潜入了苏州老家逃难而去。 (6) 周父意欲让周允恩娶妻,未婚妻则是世交赵家的千金赵雅敏,而周允恩心系陈灵玲,因此拒婚即逃,竟报考军校。 在此期间,周允恩曾来上海寻找陈灵玲,但听闻同学说她已和许储成婚,周允恩既此便心灰意冷。后来,周允恩在途中不期而遇见了他当初拒婚的赵雅敏,起初的赵雅敏一直认为周允恩是因为要报效国家,顾及生死,所以才枉然不肯与她成婚,不过听闻周允恩将其经历相告于他,倒是未曾晓得对此的赵雅敏竟更加深爱于周允恩了。 不过好景不长,当时的日寇已然攻下南京,日寇见赵雅敏生得好生美貌,因此而动了滢心,再者说那赵雅敏岂能容那日寇贼心得逞,便与那日寇同归于尽了。周允恩实为痛心,但与日寇已经大战得三天三夜,由于日寇太过狡猾,周允恩方全军覆没,到处流浪。 (7) 后来,周允恩参共,终于遇到了他的之前心仪的女友陈灵玲,还丛中得知了原来她是为了替周允恩报仇,因此才出此略策。 二人相知相守,历经种种磨难,终于胜利而归,将日寇赶出了祖国。 (8) 第十世的他们,也算得了功德圆满,回归天庭。 万宗有因缘,凡事唯由果。善哉善哉! 故事讲到了这儿,即结告终了。 人世间,至情,至爱,唯美。 情爱善德,攀成故事。 端阳御女述 五五端阳,悦称“女节”,故有即历,传史至志。 (1) 五月五,时当端阳,不仅纪念的是屈原、伍子胥、孝女曹娥投江,介子推抱树而死,更是因为端阳正值酷暑降临、百草丛生、实是瘟病流行之时节,因此而每到此时,胡同中众百姓家,均要采集或购买艾叶与菖蒲悬挂门框上以清洁空气,或将艾叶菖蒲燃烧,用烟熏院子及屋子。在《燕京岁时论》中曾云:“端午日用菖蒲艾子插于门旁,以禳不祥,亦古者艾虎蒲剑之遗意。” 至端阳时节,老北京一块据民间还有着食五毒饼、喝豆汁儿的食俗,如今每逢五月初五端午节时,“稻香村” 等老字号商铺仍有此玫瑰饼出售。“五毒” 指的是蝎子、蜈蚣、蜘蛛、癞蛤蟆和毒蛇。五毒饼就是用雕刻了五毒虫图案的印模子,加盖在玫瑰饼上。端午节吃五毒玫瑰饼寓意把一切毒虫吃(消灭)掉,使它不再毒害人,以此寄托吉祥平安之意。 端阳节则令端午节,在古时的明朝,又被北京人故称作“女儿节”。据《帝京景物略》所称:“一日至五日,家家妍饰小闺女,簪以榴花,曰 ‘女儿节’。”又即在沈榜的《宛署杂记》中曾有记载而道:“五月女儿节,系端午索,戴艾叶、五毒灵符,宛俗自五月初一至初五日,饰闺女,尽态极妍。出嫁女亦各归宁,因呼为女儿节。”所以,至这一日,便是乃出嫁女的归宁之节日。 在这一日,女子不仅可归宁,并且还可以出外踏青,据在《帝京景物略》中也曾有记载道:“踏青端午日,士人相约携酒果游赏天坛松林、高梁桥柳林、德胜门内水关、安定门外满井,名踏青。妇女如之,比之南京雨花台更盛。”而明人的于有丁在《帝京午目歌》中也竟曾写道:“ 都人重五女儿节,洒蒲角黍榴花辰。金锁当胸花作簪,衫裙簪朵盈盈新。” 说得正是端阳节的这一天,家家户户都要给女孩子头上簪以石榴花,还用花红绫线结成樱桃、桑葚、角黍、葫芦等形状,以线贯穿,佩戴在身上,以示吉祥。另外还有些女孩还用五彩丝线编成圆环套在手腕和脚腕上,闺房里也挂满了小葫芦、小角黍、小布老虎等装饰小件。妇女们的头上还要戴上红绒制成的蝙蝠、福字梅花等绒花绢花。这习俗叫 “长命缕”。 在中国古时,春节是最为隆重的传统节日,拜年竟是当属举足轻重主重所要之活动。然则,拜年最晚能到农历二月二,但其拜年皆是男儿之所事,女人是不可出门的,如若等到拜完年罢,女人们走动已是没有了任何气氛,再者那时农忙已开始,则是最没有走动之时了,既如何是好呢? 于是,古人便选中了这端阳节。而其然,女人选择端阳节回门实当方有许多好处,但即有一点则是古人最看重的,那便是双五在八卦中为“比和”之象,大吉,利出行。因此,出嫁的女人纷纷回娘家省亲,“女儿节”由此得名了。 据古人认为,惟初太极,道立于一,造分天地,化成万物。太极生两仪,这此两仪则乃是阴阳。且道得那阴和阳却是相对的,如男和女相对本谓一致,因此古人在许多问题之间的设计上都是二极思维,在节日设计上亦是如此的,所以一年有男人的节日,也必定会有女人的节日,因此在中国既出现了三个极为重要的女儿节,分别是端阳、七夕还和重阳,五月初五、七月初七、九月初九,都是阳数相重,取自阳极为阴,古做女儿节。七夕当在最前,属小闺女节;重阳其次,属已嫁女;最后为端午,属老闺女,也属于所有的已嫁女子。 (2) 关于女儿节,故其另有着一段故事,口口相传,既也是为了传颂中华大地之前后无人者之圣后的世迹恩德,永载承天,堪尽明皇御史。 相传唐武德六年的端阳节这一日,蜀北重镇利州城外嘉陵江一“江潭”之处,有一艘官船正荡桨于此,船上管弦悠扬、歌舞轻曼。忽然,天上乌云密布,江面波翻浪涌,只见一道电光霹雳一闪,从江心猛然腾出一条金龙来,那金龙在天上一阵狂舞后便直扑官船而来,顿时将端坐于船上的利州都督夫人杨氏吓昏过去。当这位花容月貌的都督夫人醒来后,风已停浪也静,那满天的乌云也消去无影无踪,只有明媚的阳光正温暖地洒在清清的江面上。 都督夫人回去不久便有了身孕,于是既生下了一个女婴,再至后来这个女婴长大成人在历经了一段艰辛之后竟成为了中国漫长的历史长河中唯一的女皇帝,她就是中国封建社会杰出的女政治家、代唐而主天下的大周朝“金轮圣神皇帝”武则天。 唐时的利州为纪念在此处诞生的这位杰出之女性,当地民众便在杨氏感龙交而孕生了武媚娘的“利州江潭”边上的乌龙山上修建了一座祭庙“皇泽寺”,那碧波荡漾的江潭也被称为“金轮感孕所”。在每年的武则天诞辰这日都将举行盛大的庆祝纪念活动,全城妇女将身着艳丽的服装倾城而出汇集嘉陵江两岸。她们移舟江潭,载歌载舞,翼求金龙再现、再感龙孕、再多生出几位为天下妇女扬眉吐气的女豪杰来。这一习俗沿袭于今,这便是多姿多彩、引人神往的“广元女儿节”了。 (3) 却说。这皇泽寺香火鼎旺,至清朝嘉庆年间,故也存有一段传奇故事。即安徽宁池太广道有一户官宦人家,名唤叶赫那拉·惠征,是为满族人。其妻子富察氏,竟归化城副都统惠显之女,所以家族显赫相当,沐浴皇恩浩荡,而夫妻二人也十分恩爱有佳,如胶似漆,可眼下一直无子,所道忧心纷纷,更处纠结。 见一日端阳节至,他夫妻二人遍游广元,来此皇泽寺之间上游于访,望能祈求上苍赐一麟儿。但望却回归数日,终有了身孕,于不久之际,便得有一女,取名“叶赫那拉·杏贞”,夫妇二人因此非常溺爱此女,总有预感将来定会不凡。 为了能让杏贞兴旺家门,从小的杏贞便高授教育,一刻也不让她怠慢,所以小时候的杏贞既是琴棋书画样样精通,诗词歌赋无所不能,自是淑慧得体,更是长成的杏贞故也有着不甚于常人的几分姿色。 虽然杏贞秀外慧中,方正得体,但初长成人的她,日渐发熟,花期悦待,越发着迷,因而竟引起不少男人欢心备致,着实销魂。杏贞原本不明男女之事的,只是突有一日晚上,即得了一场滢梦,拙见自己与一条金龙兴起一番沸云腾雨之事,故其产生了好奇,既使得有了一些启发。 从此。杏贞竟常袭看她父母亲戏床之事,果真是心花怒放,乐不思所即在当下。那杏贞初遇恭亲王奕圻之时,是在咸丰初年冬季,二人一见钟情如故,心心相惜,可是当时的杏贞已被选秀入宫,只得怀憾而纷纷告终,那年的杏贞只有十七岁。 (4) 在偌大的深宫之中,在面对着重重的后宫险恶之内,杏贞不受恩宠却是最为安全的一件幸事,即便她得如此姿容,即便她被赐号为了“兰贵人”,依然没有能够使得咸丰帝喜爱。 在她的初夜,杏贞已备受了冷淡,咸丰帝的一时涌穴不快,此后的杏贞却便再无了临幸之怡。不过杏贞在对于咸丰帝的不快似乎有些苦恼,因为她不知男女之情绪,故而令咸丰帝未欢得散。 杏贞因不得其果,咸丰帝皆无任何可幸,自然杏贞出宫也并非难事。杏贞百思不得其解,为何别人竟能倾尽天下之男人,而又独她却不能得有,因为杏贞知道,她若不在宫中争夺一席之地,便会老死于宫中,无在天日。杏贞为观此天下,当见春楼之女子最会讨得男人欢喜,于是杏贞便拙请了春楼女子赐教了引魅之术,想得能此后据谋咸丰帝欢心,步步为营,霸博后宫极位,方能立于不败之地。 由于杏贞且无所谓的咸丰帝之幸事,所以杏贞便可久居家中,学致春楼艺举。其然,男女交甚欢好,故须极大的魅术将其蛊惑男心,既如情调奢姿,眉目望却及魅传情,暧之至昧,不仅令及眉目摄魂,更重之以轻腰罗舞,飘乳逸身则挠,罩舌待如则漩,服之心穴,自是基根,不负而任,正可谓交心先交人,交人先交身,此乃得心之策,不已为然。 单尽不出余十天半个月,那杏贞自学得一身妩媚之术,当下只待一线时机了。 (5) 见一日,咸丰帝自于微服私访,至一处荒郊野外,由得天气炎热,在此舍下乘凉方息。那杏贞早已在着处等候多时,咸丰帝本来心中荡滢不堪,而又因杏贞故有些抚媚,极其蛊惑咸丰帝,于是嬉笑闹玩,追赶欲越,当下便博得二人一线生机,着实促促妖艳,令那咸丰帝一柱“擎”天,瘾君十分,倒是叹春很是,高津余水春情,滔滔向往。 自那以后,咸丰帝便晋封杏贞为了懿嫔,夜夜既让杏贞伺候于他,笙歌催箫,春花露水,直教人云思慕雨,一日不见如十年断肠,令人心念怨雪,欲不堪绝,实是不在语下。杏贞之艳,如今却是不可言表,咸丰帝及及莫能见愁,乐其生通,无话苟同,于此时的杏贞只有十九岁。 即面对着咸丰帝之情惹生“色”,杏贞竟是一番独圣恩宠,然而后宫佳丽三千,自然众嫔妃对杏贞心生怨恨,处处抱负。那杏贞也岂是一盏省油的灯的,她为初一,杏贞方不动声色成就十五之屈,由咸丰帝直接了事,实当一个快哉。 光阴荏苒,日月如梭,杏贞深受帝恩,于咸丰六年三月,生下咸丰帝唯一的皇子载淳,被晋封为懿妃。杏贞于此时,承翻旧案,一一算起,查清所有后宫害及与她的嫔妃,当借良机,即一除去,实教厉狠欲心。时当余咸丰七年正月初,她二十二岁,终被晋封为了懿贵妃。 (6) 咸丰帝体弱多病,兼之当时的大清北有英法联军入侵京城、南有太平天国反清农民运动,正值内忧外患之际,让咸丰帝十分心力憔悴。 由于杏贞工于书法,于是咸丰帝便时常口授并让其代笔批阅奏章,并且也允许杏贞发表自己的意见,因此而遭受群臣多对杏贞以反对和不满。 据咸丰十年,英法联军攻入京城,杏贞随咸丰帝逃往热河。又余咸丰十一年八月,咸丰帝病重,即在热河去世,于临终前竟将怡亲王载垣、郑亲王端华、景寿、协办大学士尚书肃顺、穆荫、匡源、杜翰、焦佑瀛八人任命为赞襄政务王大臣,辅佐同治帝载淳处理朝政;又给皇后和皇太子,由皇帝生母杏贞代管,两枚代表皇权的印章,希望他们相互牵制。 咸丰帝死后,皇子载淳即位,定年号“祺祥”,而叶赫那拉·杏贞与皇后钮祜禄氏,并同尊为皇太后。虽然杏贞暂时得有代管之名,但其知道咸丰帝是忌讳她位高权重,有谋天下之利。杏贞以当下之计,只得“色”诱恭亲王奕訢,借名圆满当年之约,而并将恭亲王奕訢牢牢欲在手掌之间紧握全鼓。 咸丰帝当时顾命的八大臣企图专权,但权欲极强的慈禧非常不满,于此时的慈禧已深得了恭亲王奕訢之悦,并联合了恭亲王奕訢发动辛酉之变,设计逮捕了八大臣,判处怡亲王载垣、郑亲王端华自裁、肃顺斩立决,其他人革职。因此,恭亲王奕訢则被封为了议政王。 (7) 皆公元一八六一年十二月二日,改年号“同治”,两宫太后御养心殿,垂帘听政。据执政初期,她二后在议政王奕訢的辅佐之下,整饬吏治,重用汉臣,依靠曾国藩、左宗棠、李鸿章等汉族地主武装;又在列强支持下,先后镇压了太平天国、捻军、苗民、回民等起义,缓解了大清王朝的统治危机,使得大清王朝得到了暂时的稳定。 出于维护封建专制统治,她二后又其重用了“洋务派”,以“自强”和“求富”的方针,发展起了一些军用,以及民用工业,训练海军和陆军以加强政权实力。在客观上来言,则对中国的近代化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这一时期,国内起义被平定,两次鸦片战争暂时满足了列强的贪欲,外交上没有吃大亏,在洋务运动后的大清王朝于军事实力上故而即有所提高,工商业具也有了初步的发展,被称为了“同治中兴”。 慈禧太后为求得功厚呈名,又欲求能有唐时的则天圣帝的一缕风范,希望能长握议政王奕訢这道金牌令箭,为后期所用。既时常邀约与议政王奕訢于宫中商谈国事,其然是同议政王奕訢寻欢为乐,竟能满足议政王奕訢的经欲之事,又得笼朝罩政,为上策之己。 不过,很快却被同治帝知道慈禧与恭亲王奕訢他二人的“奸情”,只是同治帝势单力薄,即便拆穿也无济于事,更何况慈禧还是她的母亲。而同治帝也知道她母亲慈禧虚为垂帘听政,但实则却是想独揽大权,其在后期还极有可能害死慈安太后,意欲效仿武则天。据同治十一年,同治帝载淳已十七岁,在同治帝一再逼迫之下,慈禧不得已而为之当以为他选了后。 (8) 又余同治十二年,两宫太后卷帘归政。但同治帝亲政后仍难摆脱慈禧的干预。慈禧为了享乐,授意让同治帝修缮圆明园以供其居住,同治帝其然也想趁此机会让太后离宫居住以摆脱慈禧干预朝政,然而当时财政紧缺,圆明园又残毁严重,修复耗资甚巨,同治帝坚持开工,引起奕訢等王公大臣多人反对,同治帝竟将他们全部革职。慈禧出面制止了同治帝这一决定。 事后,同治帝已然知晓自己中了慈禧的诡计,故不能摆脱。于一八七五年一月,同治帝病逝。慈禧立咸丰帝的侄子爱新觉罗·载湉为帝,改年号为“光绪”,两宫太后再次垂帘听政。据光绪元年,慈禧采纳陕甘总督左宗棠的建议,出兵新疆,又在余清军于光绪四年年一月收复新疆。而又光绪七年,中俄通过谈判,中国收回伊犁大部分地区。在此期间,慈禧忌惮光绪亲近慈安之意,慈禧惶恐将来会对其她于不利,便于此后下毒害死了慈安太后,据官方说法只见有脑溢血之症,并无发现任何之举。 (9) 杏贞终于如愿以偿,独就霸位,成为当时贵为专权于天子的慈禧太后,后来光绪帝即做了三十四年有位无权的皇帝,忧郁而故。光绪帝驾崩后,大行皇帝无嗣,经她命,由醇亲王载沣为摄政王,其子溥仪为帝,年号宣统,慈禧被尊为太皇太后。 据一九零八年十一月十五日未正三刻,叶赫那拉氏·杏贞于仪鸾殿病逝,享年七十四岁。慈禧临终遗言即说道:“此后,女人不可预闻国政。此与本朝家法相违,必须严加限制。尤须严防,不得令太监擅权。明末之事,可为殷鉴!” (10) 非也,有胸襟天下为能者,皆可当政为国,岂能分及男女。故时之间,正因有此偏见,导致欲屈违之。 白帝之说 前尘注定的仇恨, 怎离那,恩怨各一半, 只叹一切尽输了天命, 赢得了,江山太平。 (1) 自古以来,白帝白招拒与赤帝祝融相斗数千年未曾了完于事,如今西周建立,江山得已稳固,而白赤二帝竟相约在数百年后,与江山为赌,各分一方,搏个高下之定。 至周幽王年间,白帝断信周幽王是为为昏庸之主,而赤帝便选择了当助那周幽王,以便江山永昌。白帝欲智,若周幽王并非昏庸,便可不好女“色”此举,于是既令化为褒姒的黑蜥蜴故来迷惑那周幽王,又派其部下下界前往申国而去辅佐申候,至日后能相助申国灭西周,定东周。 且道那赤帝无论如何令及多少贤明以愿周幽王能成一代明君,皆一无效。周幽王爱美人不爱江山,宠幸褒姒更胜过他的江山万里,对她着实情爱至深。 即后来,褒姒为周幽王生下儿子姬伯服,自从褒姒生下儿子姬伯服之后,周幽王对她是更加地备受宠爱了。最终,周幽王竟然废黜王后申后(申国国君申侯之女,后来周幽王立她为王后,故称申后)和太子姬宜臼(申后所生,即周平王),而立褒姒为王后,姬伯服为太子。太史伯阳因周幽王太过宠幸褒姒,认为祸患已经形成,因此谁也无法改变。 其然,褒姒不爱笑,周幽王便想出了各种办法且让她笑,但褒姒始终不笑,然则那周幽王设置的烽火台和大鼓,以往便是有敌人来到,故才点燃烽火召集援兵的。但却见有一回,周幽王点燃烽火,诸侯都率兵赶来。诸侯到后却发现没有敌人,褒姒看到诸侯惊慌失措的样子,果真哈哈大笑。于是,周幽王非常高兴,因此即多次点燃烽火,至后来,诸侯们必不再相信那周幽王了,渐渐也不肯应召而来。 于周幽王十一年,申国联合缯国、西夷犬戎攻打周幽王,周幽王点燃烽火召集诸侯援救,诸侯却没有前来救援。犬戎最终在骊山之下杀死周幽王,俘虏褒姒,西周而此灭亡。 随后,申、鲁、许等诸侯国拥立姬宜臼继位。姬宜臼为避犬戎之难,于公元前七百七十年迁都洛邑,是为周平王,史称东周。 (2) 白赤二帝此番比划,赤帝尽自不甘心,而白帝却沾沾自喜,于此后又历经数百年之后的春秋战国时期,二帝借着各方诸侯施强壮大之举,一直争夺得第一且不休,竟演说着那时候的济济人才之纷纷史论。 白帝一直偏向秦国,与赤帝为赌那秦国定能统一霸业,赤帝勿信,既屡次为乱以那秦国。白帝睿智,唯恐赤帝会害秦国继承大业者,便将吕不韦府上的赵姬献于秦庄襄王,欲生赢政,再藏之赵国,度少年之叙。余公元前二百四十七年,秦庄襄王驾崩,十三岁的嬴政被立为了秦王,当时吕不韦为秦相,独擅大权,秦王政即位之时由于年少,尊吕不韦为仲父,国政皆由吕不韦把持。余前二百三十九年,秦王政也年已二十一岁,即将亲政,于此时的白帝看之大喜,竟默默而闻着后头即将带来的重重胜利,既那赤帝望之大怒,又见为今之计只得内乱才方能令秦国折腾不断自己,统一之大业也未登则逝,赤帝信善,无不信得秦王政残暴,即连自己的亲生母亲也敢杀之不儆? 但皆于时,却是历历在目,秦国在朝廷之中仍然而然的掀起了一场激烈的政争朝斗。据当初的吕不韦既把持着朝廷,竟而又与太后赵姬“偷”情,即后见秦王政日渐年长,恐被秦王政发现,着想着离开太后赵姬,而又恐太后怨恨,所以便把自己的门客嫪毐假施腐刑,只拔掉胡须、眉毛当献以了太后,供其滢乐。秦王政眼看着渐长渐壮,嫪毐为行与太后方便滢事,即向着秦王政禀明说,太后寝宫风水不好,应搬离这里,秦王政不知什么缘由,只当准许了。于是他们搬到雍县的离宫,结果太后赵姬即生下了两个私生子,而嫪毐也以秦王政假父自居了于此。 (3) 一切本皆无事,只是那嫪毐目中无人,却竟在一次醉酒过后对一位大臣斥责而道:“我是秦王的假父,你竟敢惹我。”这位大臣听后,着实生气,并且暗中寻找了时机把嫪毐和太后的关系告诉了秦王政,既那秦王政得知此事后,龙颜甚怒,本准备捉拿这嫪毐的,介于当时的嫪毐也开始了惊慌失措,准备叛乱,而即嫪毐又在太后的帮助于下,竟被封为了长信侯,领有山阳、太原等地,自收羽党。那嫪毐在雍城长年经营,建立起了庞大的势力,是秦国中仅次于吕不韦的一股强大的政势致力。 余公元前二百三十八年,秦王政在雍城蕲年宫举行冠礼,嫪毐即不知天高地厚,动用了秦王御玺及太后玺发动叛乱,一举攻向蕲年宫而去。秦王政早已在蕲年宫布置好了一切,三千精兵皆击败了嫪毐的叛军,嫪毐自以为转打咸阳宫就能够顺利得逞,未曾着想那里也即早布满了军队,至其后嫪毐一人落荒而逃,竟没过多久便被逮捕,秦王政将嫪毐车裂,曝尸示众;又把母亲赵姬关进雍城的萯阳宫;摔死嫪毐与太后所生的两个私生子。余公元前二百三十七年,秦王政免除了吕不韦的相职,把吕不韦放逐到巴蜀,吕不韦自知他与秦王的关系已无法挽回,饮毒酒自杀。而即后,虽然秦王政听从秦国贵族所言,下了《逐客书》,逐出六国食客,但被李斯的《谏逐客书》所劝阻,之后秦王政还是重用了尉缭、李斯等人。 秦王政家事已平,雄心直定大业,白帝早已派及武良下界相助于秦王政。而赤帝则也以六国至极,力鼎六国君王。可惜,即便是赤帝再如何的鼎力相助于六国诸君,也是抵不过秦王政一一遍攻逐战,皆一灭亡六大国之决胜,统一六国,开创帝制,自称“始皇帝”,史称“秦始皇”。 (4) 由于秦始皇生性过于残暴,虽然看似兵强马壮,国泰平安,但实则民不聊生。赤帝不忍看至此景,幸得早年即命他的十二公子下界投胎为人,主持正义之举,如今生于刘家,名唤“刘邦”,故已长大成人,是为沛县泗水的亭长,对于日后君命临兵,举义灭秦,功成名就,永安太平天下。 见一日。刘邦以亭长的身份为泗水郡押送徒役去往骊山,徒役们有很多在半路已是逃走了, 刘邦估计着未能等到抵达骊山也就全都逃光了罢。所以当刘邦走到芒砀山之时,竟停下脚来饮酒,趁着夜间即把所有的役徒尽都放了。刘邦说:“你们都逃命去吧,从此我也要远远地走了!”徒役中有十多个壮士愿意跟随他一块走。 于进山之途中,刘邦乘着酒意,夜里头皆抄那小路通过沼泽地,让一个在前边先走。走在前边的人回来报道:“前边有条大蛇挡在路上,还是回去吧。”此时间的刘邦已醉,方道:“大丈夫走路,有个甚么可怕的! ”于是赶到了前面,拔剑去斩那条大蛇。大蛇被斩成两截,道路打开了,继续往前走了几里,醉得厉害了,就躺倒了在地上睡着了。 当后边的人来到斩蛇的地方,看见有一老妇在暗夜中哭泣。有人问她为什么哭,老妇人尽说:“有人杀了我儿,我在哭他。”有人既问道:“你的孩子为什么被杀呢?”老妇说:“我儿是白帝之子,变化成蛇,挡在道路中间,如今被赤帝之子杀了,故哭。”众人以为那老妇人是在说谎,正要打她,未曾晓得老妇人却在忽然之间既消逝地无影而踪了。 且瞧得在后面的人赶上了刘邦之时,刘邦竟醒了。那些人把刚才的事告诉了刘邦,刘邦心中暗暗高兴,认为自己果然有帝王之象,更加自负。那些追随他的人也渐渐地畏惧他了。 至次晚。刘邦做了噩梦,原来昨夜自己斩杀的那条白蛇竟来托梦诅咒自己了。白蛇告诉刘邦,即道:“杀人就要偿命,你斩我的头,我就要篡你的头;你斩我的尾,我便篡你的尾;你把我拦腰斩断,我就给弄成两半!” (5) 既之后,秦始皇驾崩,秦二世继位,着是昏庸无能。而此时已是秦末,农民起义爆发,陈胜、 吴广率领起义军攻占了陈州以后,陈胜建立了“张楚”政权,和秦朝公开对立。不过,竟没能撑住多久,便已失败告终。 当时,刘邦项羽结盟,展开了荡荡气势的与秦交战,入关灭秦。不过一切为时过早,刘邦虽是智取关中,但项羽的百万雄师很快抵达咸阳城,刘项二人又经鸿门一宴之后,刘邦只得忍气吞声接受项羽之封号。 项羽重武轻文,刚愎自用,自以为是,而刘邦则却不同,文武兼全,贤良欲百,善谋大事。后来楚汉之争,与项羽一决高下,项羽自负,不愿被俘受辱,竟在乌江自刭而死。至此后,刘邦终得完成君临天下之霸业,定都长安,是乃汉朝的开国皇帝,谥号高皇帝,庙号太祖。 汉高祖刘邦驾崩后,由汉惠帝刘盈继承皇位,刘盈方乃白帝之子身边的陪臣所投胎与那吕后,故来替公子报仇。刘盈非常人能及,但骨子里柔弱,一切皆为吕后掌权,无一主见。既是皇后嫔妃之选,也由不得自己来挑,即便是自己心仪的姑娘,只限于一夜之情,却被吕后所杀,皇帝当得可谓是一生的窝囊。而后,在茅厕见到戚夫人被自己的母亲残害成“ 人彘”的惨状却无能为力,因此便藉酒浇愁得致成宿疾,抑郁欲终。 **帝死后,先后又有前少帝刘恭和后少帝刘弘继位,因后少帝刘弘非汉惠帝刘盈所生,应将废黜。朝臣选定代王刘恒作为新皇帝并迎入长安,诛杀刘弘。即此,汉文帝刘恒乃性情中人,与窦皇后夫妻恩爱,白帝之子故其感动,便不生汲汲事端。 (6) 又历经百年沧桑,至汉成帝刘骜年间,汉成帝刘骜荒于酒色,外戚擅政,时当又是白帝之子当年现誓一诺之时,因此便有了王莽篡汉一说。 原来那王莽则是白帝之子的家臣所投胎,即是日后谋权篡位之主,而又有白帝之子的两位侍女分别投胎为赵氏姐妹,滢乱后宫,以助王莽篡汉。 当下汉成帝利用外戚打击宦官势力,则又利用外戚和朝臣抑制另一派外戚大政,几乎全部为太后一族王氏掌握,竟为王莽篡汉埋下了祸根,而续时在各地相继爆发了农民起义和铁官徒起义。 汉成帝荒滢无道,固宠赵氏飞燕合德姐妹,夜夜皆笙歌,翻云慕覆雨,既终在绥和二年二月,于夜宿未央宫时,但见得次日早晨起床穿衣,准备接见辞行的楚思王刘衍和梁王刘立,谁知刚刚穿上裤袜,衣服还未能待披上身,就忽然间身体僵直、口不能言,中风扑倒床,动弹不得。又余绥和二年三月,酒色侵骨的汉成帝在赵合德的怀抱中中风暴死于长安未央宫内,孝元王太后“治问皇帝起居发病状”,赵合德畏罪自杀。据汉成帝在位25年,终年45岁。谥号“孝成皇帝”。 汉成帝死后,皇太子刘欣继位,是为汉哀帝。然而汉哀帝刘欣则在位仅七年,因纵情贪“色”,又尽服用“春”药过量,即令身子淘空而死,年仅二十五岁。 于汉哀帝死后,太皇太后王政君下诏即曰:“大司马董贤年少,不合众心。应交还印绶,撤销其官职。”董贤当日竟自杀,新都侯王莽为大司马,掌丞相事。王莽为便于弄权,则不肯立年岁较长的君主,又于在九月十七日迎立年仅九岁的刘衎为帝。次年改元元始。 即余元始五年十二月十六日,刘衎在未央宫复发心脏病,因医治无效,在未央宫去世。实则非也,是王莽在腊日向汉平帝进献椒酒时,在椒酒中下毒,致使那汉平帝中毒害病而死,时年十四岁,谥号孝平皇帝。而后来,在王莽篡位后竟追加庙号为元宗。 (7) 其然,王莽代汉建新。于初始元年的十二月,王莽逼迫太皇太后王政君交出传国玉玺,接受孺子婴禅让后称帝,入高祖庙拜受,御王冠即天子位,改国号为“新”,王莽即新始祖,改长安为常安,称“始建国元年”,王莽即此时年五十四岁,在朝野的广泛支持下,登上了最高权位,开了中国史上通过符命禅让作皇帝的先河。 王莽从安汉公到宰衡,即到假皇帝,再到真皇帝其计八年,中国历朝除了贵族之争及平民之争以外,另开篡夺之例,成为了一代谋权篡位之帝。西汉两百一十五年的王朝运势也到此而结束,但到了后来的刘秀,最终还是建立起了东汉,自己成就了历史上鼎鼎大名的光武中兴,也让汉朝继续留存了一百九十六年,两百一十五年和一百九十六年都接近于白蛇说的拦腰斩断的中间。 故事讲到于此,这刘邦当年斩白蛇之故事的后半段,则真的是因为刘邦的大汉朝实被王莽篡汉分为了西汉和东汉两部分如此简单吗?而你以为这就是故事的全部了吗? 实然非也!我们是不能轻易地杀死蛇的,因为据说杀了蛇会带来噩运,更何况还是白帝之子。而刘邦也因为杀死了一条白蛇,被白蛇下了诅咒,这个噩运整整纠缠了大汉王朝400年。 其次,传说中老妇人说白蛇是白帝之子,而这个王莽篡汉后,还真就出现了一位白帝。当时王莽手下的一员大将公孙述割据四川,自立为王,并建立都城,都城内右一口白鹤井云雾升腾,仿若蛟龙,因而他给自己的城市取名为白帝城。所以,后代所说的白帝皆有两位,一位是上古时期的五帝之一少昊,而另一位则乃是这位给自己的都城取名白帝城,因为自己也被后世称为白帝的公孙述了。后来王莽的新朝覆灭,公孙述还和刘秀争得这半边天下,直到次年,复命大司马吴汉举兵来伐,攻破成都,纵兵大掠,尽诛公孙氏,而国号“成家”为东汉所亡。计公孙述割据益州称帝,共在位十二年。看来,这白蛇想要玩死汉朝的心真是不死呀! (8) 本来白帝之子白蛇已经在王莽建立“新朝”之时,还有公孙述建立“成家”之时,心中已然放下了仇恨,但光武帝刘秀光复汉室,定都于洛阳,又经过长达十二年的统一战争,灭亡河北、关东、陇右、西蜀等地的割据势力,结束了农民战争、军阀混战与地方割据之局面。光武帝刘秀平定动乱之后,励精图治,开创了中国史上“风化最美、儒学最盛”的“光武中兴”时代。 白帝之子大怒,方继续为祸东汉,那么即最后,到底大汉真正的气数已尽是在什么时候呢?且不是在汉献帝至死之时。而是在刘备当死之日!刘备乃汉室余脉,是他建立了蜀汉,但是他儿子刘禅终究是是扶不起汉室的,而刘备完了,蜀汉也随着就完了,蜀汉完了,大汉王朝也就彻底闹完了。 但是这与白蛇又有什么关系呢?有!可还记得刘备死在何处的吗?却是死于他的蜀汉,则是死于他的蜀汉内的白帝城。而白帝是谁?和白蛇再次产生了千丝万缕的联系。也就是说,这次,才是白蛇诅咒的真正终结! 这可还真是“刘邦醉酒斩白蛇,千秋功业拦腰断。汉室不安白帝起,纠纠缠缠四百年!”诅咒这回事当然也不必当真,尽管可以看作是穿凿附会之言,但是历史如此巧合,列位看官你们真的不想说点什么吗? (9) 后世只看到汉朝的历代皇帝的风光及辛酸,却忽略了刘邦斩白蛇的祸端,先祖留下的祸根,却要后代来偿还,实乃造孽。 所以当行善事,不可图一时之快,残害一丝的生灵,否则必遭报应不爽。 (10) 因果,因果,有因必有果,有果必有因,种善因,得善果,种恶因,得恶果,切记,切记。 戴子传史 昭神兮恩德初令,尚楚御君兮挚朝之。 帝祖兮雍明属志,司功施传兮图天下。 倾国兮戴族翱贵,攀灵山河兮逐昊言。 承龙兮望凤名著,东堂唯幽兮续瑶辞。 (1) 承蒙盘古开天辟地,滋育万物生灵,从此既有了勃勃绵机。于是,“燧人氏”造火,与“华胥氏”成婚,造就人间一片祥和欢乐。 后来华胥氏感应怀孕,生下“伏羲氏”。伏羲氏开八卦,创文字,革婚姻,设官员,教人捕网养畜,发明了陶埙、琴瑟皆等乐器,使人至此便能作曲奏乐通音律,将音乐及带入到人们的生活之中而来。其后,伏羲氏与“女娲氏”成婚,得子“少典氏”,是为有熊国首君。 少典氏娶附宝为妻,于受天神赐子,怀孕二十五月,终有一子,名唤姬黄,谓日后的“黄帝”。 当时,蚩尤暴虐无道,天下皆是屠杀犯乱,征战不已,生灵涂炭。这是黄帝挺身而出,主持正义,终擒蚩尤而诛之,各诸国并尊“黄帝”为天子,成为天下的共主。而后,炎帝虽然被蚩尤击败,但实力尚存。他不满黄帝成为天下共主,企图夺回失去之地位,终于起兵反犯。炎、黄二帝发生火并,决战在阪泉之野进行了三回恶战,至终黄帝得胜。从此,黄帝成天下共主的地位总算确立,号令天下,凡是不顺从的部落,都可以天子身份加以讨伐。 黄帝轩辕氏治国有方,国势强盛,政安治定,文化进步,有许多发明和制作便是从那时候开始的,如文字、音乐、历数、宫室、舟车、衣裳、医学、铸鼎、水井、 弓矢、房屋和指南车及等,皆一齐全,不可思议,渐渐达到了创造许多奇迹的巅峰时期。黄帝共有二十五子嗣,其中元妃嫘祖生得“玄嚣”、“昌意”二子。 且又道嫡长子玄嚣,是为“少昊”,又称之“白帝”,即华夏部落联盟元首,竟同时也是乃早期东夷族首领。相传在少昊诞生之时,天边皆曾出现有五只凤凰围其绕翔,颜色各异,是按五方之颜色红、黄、青、白、玄是而生成,飞落于少昊氏院中,故此他又称为凤鸟氏。少昊开始以玄鸟,即飞燕作为本部之图腾,后在穷桑即大联盟首领位时,有凤鸟飞来,大喜,于是改以凤鸟为族神,崇拜凤鸟图腾。即后,少昊共有九子,而传说中龙有九子,想必也是故即可看,便是丛中得来的罢。 但说得少昊之子“蟜极”,有一子名唤姬“夔”,出生于高辛,而号即称“高辛氏”,又有人称作“帝喾”,从小绝顶聪明,五岁时受封为辛侯,十五岁便能辅佐叔父“颛顼”。在颛顼死后,时年三十岁的姬俊既继承得了帝位,成为天下共主,深受百姓爱戴。 却说帝喾有子谓“帝挚”、“弃”、“契”、“帝尧”,其中传闻“契”,乃是帝喾之妃简狄吞食了燕卵而生了“契”。之后,契被父君帝喾命于商地任火正,观察和祭祀火星。直到虞舜二十年,虞舜指派司徒禹去治水,那时虞舜也派契、后稷帮助于禹治水;十三年后,禹总算治好了水,同时也封契于商,虞舜又下命契为司徒,也开始治理商。 契去世后,葬于观星台上,后人称其为“阙伯”,被尊称为“火正始祖”。阙伯台被认为是华夏民族最早保存火种的地方,也称火神台。在每年农历正月初七,即乃阙伯的诞辰之日,人们都要来这里祭祀朝拜火神,祭祀活动**而隆重,久而久之形成规模庞大的古庙会。 (2) 由于契因生在殷水,因之为姓,而又辅佐大禹治水有功,被帝封在商地,并赐姓子,所以商族是皆以“殷”和“子”为姓氏。即后,由其子“昭明”接下去治理商, “昭明”之后有“相土”,以“昌若”、“曹圉”、“冥”、“振”、“微”、“报丁”、“报乙”、“报丙”、“主壬”、“主癸”立商君于直其间,至到天乙,是即成汤,又称商汤。而见当下,夏朝属夏桀即位,虽文武双全,但汲汲荒淫无度,是乃暴虐无道。因此竟这时,商汤尽在名相伊尹的谋划之下,起兵伐桀,汤先攻灭其桀的党羽豕韦、顾国,击败昆吾国,然后直逼即上夏朝重镇鸣条,最终夏桀被汤俘获,放逐于南巢,夏朝得已覆亡。又经过三千诸侯大会,汤被推举为天子,定都亳,定国号为“商”,成为商朝的开国君主。 商汤为商国君主17年,建立商朝后称王在位12年,以百岁而崩,庙号太祖,因其长子太丁早逝,由次子外丙继位。 外丙继位足三年卒,传位其弟仲壬。仲壬又继位四年卒,得太甲,乃太丁之子继位,先后历六百余年,经沃丁、太庚、小甲、雍己、太戊、仲丁、外壬、河亶甲、祖乙、祖辛、沃甲、祖丁、南庚、阳甲、盘庚、小辛、小乙、武丁、祖庚、祖甲、廪辛、康丁、武乙、太丁、文丁、帝乙。至帝乙少子,帝辛即纣王,虽帝辛天资聪颖,闻见甚敏,才力过人。但自继位之后,重视于开疆扩土,发兵攻打东夷诸部落,获得大批俘虏,并把商朝势力扩展到长江流域。既因他刚愎自用,引发内乱,加之长期征讨东夷,造成国内兵力空虚。于公元前一千零四十六年,在牧野之战中,周武王率领诸侯联军击败商军,帝辛见大势已去,便躲进鹿台**而死,商朝灭亡,西周成立。不过竟在传统史学叙述当中望却,帝辛为君者沉湎即酒色,穷兵黩武,重刑厚敛,拒谏饰非,是一位典型的暴君,终致众叛亲离、身死国灭,相关典故既有“酒池肉林”、“炮烙之刑”、“牝鸡司晨”皆等。 (3) 当时,微子启是乃帝乙之长子,纣王之庶兄,是位勤政之臣主,深受殷民所爱戴。又因微子启有功于周武王,此而着授封地,建立宋国,成为了宋国始祖,是乃第一代国君。 又经宋微仲、宋公稽、宋丁公、宋前湣公、宋炀公、宋厉公、宋厘公、宋惠公、宋哀公至后,继宋戴公之历,因爱民好治,减田赋,止酿酒,止用酒,每餐两菜,深受万民拥戴。 即自然灾害袭来时,宋戴公立即下令开仓放粮赈济灾民,抢救受伤民众,又尽修建房屋,并祭告天地,当一切罪过都由自己承担,竟还率领全国臣民,渡过灾年,受到举国上下一致赞扬。 宋戴公仁义爱民,谦逊忍让,勤俭劳瘁,睦邻友好,从未和其他国发生过争端。为了克服自然灾害,宋戴公便由此而提高了农业生产率,亲自直现场观看,并研究出扩大生产之办法。既几年后之及,宋国皆用上了新式农具,还建立了一个新式农具生产区,从此的宋国逐渐发展壮大,日益强盛,在列强中占有了一席之地。 宋戴公三十四年,宋戴公既去世后,举行国葬,人们长途跋涉涌进都城,在墓边长跪不起,周平王特赐谥号为“戴”,殁葬戴公陵,即三陵台。宋戴公死后,其嫡子宋武公继位。 历宋武公而后,既宋宣公当位,始以祖父谥号为姓。其宣公支子公子撝,时当宋国大夫,承宋宣公立“戴”为所姓氏,从此宋戴公便被奉为戴姓的始祖。 实则非也,当时宋戴公之次公子“文”,固有一子即后来的“宋宣公”。只因公子“文”英年早逝,而宋武公便将为抚养,视为己子,宋武公去世之后,竟由宋宣公继位,即此尽令世人故以为宋武公传子宋宣公位,其而非然也。 (4) 公子撝年轻有为,赫赫功勋威震四方,远能有如当年戴公之风范。因此周天子便授公子撝于封地,建立戴国,成为戴国始祖,乃戴国第一任国君,世号“戴平公”,因先前为子姓,故其又称为“子某公”。 而戴平公去世后,由嫡长子“联”继承君位,是为戴国第二任国君,又号“戴叔朕”。其在位时,实不如先君戴平公一般贤明,乃昏庸之主。而竟后,皆有其子“庆”即位,是为戴国第三任国君,又号“戴叔庆父”。 于当时,郑国意欲着打周天子旗号,联合列国来犯宋国。竟宋国国君宋殇公听闻郑国联诸国大军来袭,皆是诚惶诚恐而不安,便立即与大司马孔父嘉商议之后,决定向卫国求援,请求卫国进攻郑国的都城新郑以解宋国之危。 即当下,孔父嘉尽连夜赴赶至卫国,将宋国珍藏的蟠虺纹曲铜鼎送与了卫宣公。这蟠虺纹曲铜鼎,用黄铜制作,近一人高,上面饰着两只弯曲虺蛇,属当时天下最精美的工艺品之一。卫宣公得到此蟠虺纹曲铜鼎后,极为高兴,当即同意出兵,尽派右宰丑同孔父嘉从小道出其不意,率军直逼郑都新郑。 而宋卫两国联军急攻郑国数日,未见效果,思来想着能往戴国借道而行,立即回国。且瞧得戴国当时的国君戴叔庆父看到宋卫联军来势汹汹,他错误地判断了宋卫联军是来侵犯戴国的,完全不信于孔父嘉只是借道回国而已,以为宋卫联军是以借道为借口来侵犯戴国的,因此而便下令紧闭城门,严加防守。孔父嘉、右宰丑于见以此,竟十分恼怒,既在离戴国都城戴城十里的地方扎营,轮番派兵攻城。戴国将士拼死固守,双方互有伤亡,又成僵局。孔父嘉急忙派人前往蔡国搬兵相助。 于是,蔡、卫两国竟随着宋国强攻戴国。但万万未曾晓得的是,那郑庄公自是老奸巨猾,早以为救戴国为名皆出师,带兵进入戴国,尽其将戴国举灭。郑囯侵占戴国后,改名谷城。 (5) 戴叔庆父国破家亡,慌逃直奔宋国。宋殇公见戴叔庆父本为自己同宗,当年又是曾祖戴公之后,既以此而收留了戴叔庆父,便授于官职与戴叔庆父,皆丛中辅佐自己。 又历经宋庄公、宋闵公、宋前废公、宋桓公、宋襄公、宋成公、宋后废公、宋昭公、宋文公、宋共公、**公、宋元公、宋景公、宋君启、宋后昭公、宋悼公、宋休公直后。于宋桓候即下,在位仅七年,其昏庸无能,奢侈荒唐,大兴土木,建筑苏宫。竟后,宋桓候无子,以宗亲戴氏余子相养,此期间即发生了“戴氏取宋”之事件,至由于此的宋剔成君终得继位。 自宋剔成君其后,余剔成二十七年,剔成弟偃发兵攻击剔成,剔成兵败奔亡齐国,偃自立为君,是为“宋康王”。 据同年,宋康王派兵向东打败齐国,夺取五座城池;向南打败楚国,夺地三百里;向西打败魏军,于是与齐国、魏国成为敌对国。 (6) 宋康王荒瀅无道,见韩凭之妻何氏貌美,即想霸为己有。韩凭心中怨恨,宋康王便将他囚禁起来,并其定罪判韩凭服四年徒刑,遣送边境。但见何氏痛恨宋康王的无道,又极思念丈夫,知晓夫妻难再团聚,决心以死殉情。 何氏暗中托人捎信给韩凭,说明心志。不料,消息走漏,其信却被宋康王得到。宋康王见信中写的是三句谜语:“其雨淫淫,河大水深,日出当心。”宋康王和左右近侍都不明白其含意,就拿去问朝中的大臣。有一个叫苏贺的大臣说:“其雨淫淫,中说心中的哀愁和思念像连绵的大雨一样无尽无休;河水深深,是说夫妻被拆分两地无法相会;日出当心,是说自己死志已定。” 果不其然,不久韩凭便自杀而死。于是,那何氏也在暗地里将自己的衣服弄腐朽,寻其机会自杀。见一回,宋康王与何氏一起登上高台观景,岂料那何氏竟从台上往下跳而自杀,宋康王的随从本想着拉住于她,由于衣服已经腐朽,经不住手拉,何氏因此自杀身亡。 何氏在衣服里写下遗书说:“大王愿意我活着,我愿意自己死去。希望将我的尸骨赐给韩凭,让我们两人合葬。”宋康王大怒,非但不听从何氏的请求,还让当地人分别埋葬他们,两座坟墓分离相望。宋康王说:“你们夫妇相爱不止,如果能使两座坟墓合在一起,那我就不再阻挡你们。” 不久,就有两棵大梓树分别从两座坟头长了出来。但望却十来天后,既长得有一抱粗。两棵树树干弯曲,互相靠拢,树根在地下交接,树枝在天空交错。又有一雌一雄两只鸳鸯,总是栖息在树上,早晚都不离开,依偎着悲哀地鸣叫,声音令人感动。 宋国人同情他们,于是称这两棵树为“相思树”。“相思”的名称,就从这时候开始。南方人说这种鸳鸯鸟就是韩凭夫妇灵魂所变成。后来至晋朝之时,睢阳县即有韩凭城,关于韩凭夫妇的歌谣还在那里流传着呢。 (7) 又见得当时,有一只小鸟在城墙的角落之中,生下一只鹑鸟,因此宋康王便让太史占卜,太史认为小鸟生出大鸟,宋国必能称霸天下,所以宋康王便以此大喜过望。于是出兵灭掉滕国,进攻薛国,夺取淮北的土地,宋康王由此更加自信。 宋康王想尽快成就霸业,他即以用皮袋子装着血,把它挂起来用箭射击,称做“射天”,并且用鞭子鞭打土地,还砍掉土神、谷神的神位,把它们烧掉。宋康王竟言道:“我用威力降服天下鬼神。” 宋康王沉溺于酒色,大臣中如果有敢进谏,他即辱骂或射死大臣。宋康王以带遮不住额头的帽子来表示勇敢,剖开驼背人的背,砍断早晨过河人的腿,宋国的百姓非常恐慌。因此诸侯皆称宋康王为“桀宋”,都说“宋君定会干出他的祖先商纣王干过的坏事,不能不杀。”因而既要求齐国攻打宋国。 余宋康王四十三年,齐国国君齐闵王得知宋康王的残暴行径后,并联合楚、魏两国攻打宋国,宋国百姓四处逃散,城池没能守住,宋康王在逃到倪侯的住所时,很快齐军将抓获并杀死了宋康王 ,灭亡宋国,三国共同瓜分宋国的土地。 (8) 在殷商之时,武乙曾命人制作了一只皮袋,盛满兽血,挂在树枝上,他亲自挽弓仰射,即射破皮袋,兽血喷出,武乙掷弓大笑既道:“今日,天被孤射了一个窟窿。”此后,武乙至黄河、渭水之间游猎,竟被雷击死。 由于当年的武乙生性残暴,昏庸无道,贪于享受,而又有得如此逆天之举,所以尽在不久之时,既历经四位帝君之后,殷商即亡。 如今的宋康王,堪比当时的武乙竟还如此逆天当行,不敬神灵有道。从此,戴氏皆遭受了千百年来,声名无迹之至。天恩浩荡,应遵从仰敬天道之理,不可逆天不敬于神灵,否则子孙后代必受不枉扬名之因。 为何自战国到如今,戴宗才泽人出,却历朝皆代只有单单几位远名如意,其因在此。见即西汉的光禄大夫戴幸、司徒戴涉、戴德、戴圣叔侄著《礼记》;东汉隐士戴良、太常戴封;东晋的戴逵、卫将军戴邈、广信候戴逯;唐时宰相戴冑、诗人戴叔伦、画家戴嵩;南宋诗人戴复古;元时文学家戴表元、诗人戴良;明时的戴进;清时名家戴本孝、戴熙、文学家戴名世、戴震、西江四戴戴第元;民国年间的戴笠、戴季陶、戴安澜、戴望舒、戴克敏、戴念慈等人,也尽不到百人有余,简直少之又少,不见其名流传今皆其数。 (9) 鉴此,若祖宗恩德泽天,则后世如皆遍名天下。如若祖宗无德利人,则后世不可名世。所以万世当由利人利己,善举功德,沐天蒙恩,方能造就后世承芳。 (10) 望仅教化,莫惹及族人于不平。 戴毓锋记少录辞言 有些人, 在一生的短暂创造了自己的奇迹; 而有些人, 在一生的漫长仍默默度过; 但我只觉得“天降大任于斯人也”, 并不是“知足常乐”, 假如有一天不能踏入在成功的巅峰, 想来我这辈子都感觉抱憾终身, 所以我不会 因为尽我所能去安然地出现没有任何的平凡, 我能够做的不过是将这一生真正使人影响, 并不是被人影响。 (1) 不仅“戴黑”是我笔名之一,“戴帅”也是我其中一个笔名,包括微寒等,但我通常都很喜欢使用“戴黑”和“戴帅”,以及还有“微寒”。 其实也不为什么,只因“戴黑”这名,曾经有朋友唤我是“古有李白,今有戴黑”,所以从此我便喜欢上了“戴黑”作为笔名。然而,“戴帅”同样,可谓军中主将为统“帅”,“戴帅”也因朋友唤我“戴帅”,即此后的我开始喜欢“戴帅”这名了。 其实对于我,有时候固然贪慕虚荣,人生假如可以允许我用一句话来表达概括这一切,我会回答说:“人若无名无利,与禽兽没分别。” 向来的我,或许是受了家族的影响吧,反正在我很小很小的时候,我就产生了想要出人头地的渴望,我只能是我,绝对不可以成为一位平凡的人。我戴毓锋如若平凡,那我想必我这一生都不可能原谅我自己。 或许,许多人都在用估计的眼神反反复复笑我痴心妄想,毕竟成名并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况且我在小时候的遭遇又比较特殊。对的,我小时候的遭遇确实很糟糕,也幸好老天在大发慈悲,让我保住了脆弱的生命。 (2) 我不时地在想,我如果不去争取我的名利,我一直在感觉我愧对我父母,更愧对于老祖宗。关于我的生命,我也很清楚地在回想我自己的成长,我来这世上的使命如若不能以我名义去发展,大概也是我这一生的悲哀吧,我坚持不允许有这种以我不相匹配的平庸在我身上发生。 我相信我自己,我将会以“戴黑”与“戴帅”,甚至是“微寒”,又或更多,向世界尽情放纵我所谓的一切的一切的故事。当然了,我有信心能够写出百千小说来,成就像几本厚厚的《资本论》一样的《戴毓锋作品集》一番,我要证明我自己,在这世上,是属于我戴毓锋的。 (3) 能够拥有《戴毓锋作品集》固然好,不过终究是比较狭隘的。对此,我最终的希望是能够成为与巴菲特并肩的投资者,甚至超越他,也许只能是幻想,口出狂言,但我始终都信任我自己,一定可以。 随着岁月在变迁,如今的我,已然不是曾经那个在大学的少年,我不仅要创立我自己的公司,并且有自己的知识产权,我更多的是建立于自己的产业,去投资自己的产业,当然了,这不过是第一步而已。毕竟,投资不只是有了产业就能够让自己壮大,而且还有股票、基金、房产等。 所以,我买了一系列的保险,也相当是在进行基于自己的初步投资了吧。不仅如此,我已经开了我的第一家公司,然而在介于往后的发展,可能还会有一百多家公司的出现。 (4) 我也足够相信,以我的能力,不只是我的产业,我将会让我自己的产业逐步扩大到世界的每个角落,然后荣登福布斯富豪榜前十位。 其实,福布斯富豪榜不过是存在在我脑海中的想法,如今这社会,残酷无情,不由命运,有太多人因为文凭上的阻碍而失业,有太多人埋头苦干了一辈子还是怀才不遇,我渴望我在未来的有一天,我能拥有我的一片天地,让所谓的所谓,都可以为我撑起一片江山。 对此的我,只是希望能在我的不久将来的我,能够飞黄腾达,能给予更多人机会,能在我的带领之下,拥有出千千万万的人,成就千军万马,一呼百应,成就千秋霸业,拥戴我为最成功的老板。 (5) 无论投资,还是自个的产业也好,或者能造就百千小说也罢,若我成功,我一定将我资本来一次划分,因为我要成为千古第一人。 不仅是小说,以及投资、产业,我要用一笔资金成立基金会来做慈善、我要私立几百所学校,我要拍电影、我还要开演唱会,我相信我的未来绝对成为奇迹,我要让这份奇迹打入整个世界,我要向世界证明我戴毓锋是多么无敌,而无敌不是寂寞,是生生世世的荣耀。 虽然现在的我,还是手无寸金的小伙,但我肯定会是不久将来的千古第一人,我肯定,更是确定,我要听到千千万万的人诉说我的故事,而不是我听别人讲着别人的故事。 我坚信,我自己,一定百分百的成功。 戴毓锋记少录时鉴 时间一秒钟没有停止 一篇日志一直都在记录 脑海己经闪烁无数个我 每一分钟换一首歌代表着我 上一个昨天的我 这一个今天的我 下一个明天的我 这一首歌的时时精彩扮演着我 等于我的存在 这一首歌的分分节奏追随着我 是我的刻刻世界 刚刚倾听第一个我的节奏 紧接又来第二个我的预告 第三个我徘徊在角色的诱惑 第四个我正思考人生的路口 第五个我,第六个我就这样在起跑线上 第七个我却犹豫地看着前两个我的比赛 第八个我,匆匆走过,呼唤起第九个我 第九个我,会在哪里… 来来往往,不知经过多少个我 上一个我,不久才完结痴心绝对的出演 或许这一个我,是否是小酒窝的最佳人选 下一个我,该是客串,该是主角,尚未可知 同在一个躯体,不同样的世界 每一个我,超越我的想象,如此陌生又熟悉 一边疯狂,另一边忧郁,难以判断真的我 又一边在难以置信,再一边是死去活来 我无法得知哪儿冒出来如此复杂的我 我已不再是我,不再属于自己,所以没资格选择存在的我 只有暂时的我 刚刚结束上一个我 准备挂科的单恋功课 接一个这个我 又迫不及待请求坠落爱河 等待下一个我 未知发生是何故事 如何都无法暂停这一切的我 听听上个影子的声音 看看这个模样的主题 下一刻来临 不知是怎样的面貌 千千万万个昨天 不是恐惧 来来去去的今天 必没有带来多大的惊喜 明天还是末知数 不过只是一场期待 我相信会有下一个我 带一片美丽的云彩飞向无限的痕迹 我相信会有下一个我 拿一双华丽的翅膀穿过无极的宇宙 慢慢等待下一个我 挑战这一个我 这算什么 这首现代诗,虽说是后事了。但用来形容他最好不过。 (1) 倘若有人问我,何为人生? 想必而今的我,只能这番回答说:“你想你有如何的人生,那便是你的人生,不可因人而异。” 即像之前臧克家先生为纪念鲁迅先生逝世十三周年写的一首抒情诗《有的人》:“有些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有些人死了,他还活着……”这已经足够引导了人生最直观的价值观了。 所以我说“人生不可因人而异”,这其实不止是在人生道路上决定站在哪个角度来望眼欲穿自己,估计也是人们在面向自己的人生当中,为树立自己极为重要的一个人生走势的罢。 因此,《笔阅空谈》的宗旨亦是如此,著此书的来由只为开导尔等之启发,为尔等能正确看待属于你自己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说到这儿,我需要讲述我小时之事,以便众官更加清楚地了解自己的人生,为此而解惑心中所谓的人生之疑惑,更好的将自己勇于发展专属自己的人生,以及未来…… (2) 我一向都觉得毕淑敏的《我很重要》这篇文章写的非常好,至少我就是我父母的唯一,将来我是我妻子和我儿子的唯一,还有可能我是天下人的唯一。 我一九九四年十一月初十出生在广东湛江雷州的一个宦官世家,高祖父戴光朝是当时民国时期广州湾县长的秘书,曾祖父戴茂才也是雷州的一代名人,祖父戴荣发是教育局主任,而我父亲戴明光是环保副局,由于我家族荣誉兴旺,所以我很小时候就发奋图强,长大之后也要成为一位有名望的人,光耀门楣,才不负于一生。 可能是我周岁时,病魔缠身,之后患了脑膜炎,也幸好得老天开眼,让我与病魔对抗成功,得已平安,只是留下了后遗症。虽然上天为我关上一扇门,却为我打开一扇窗,但我知道他是想让我加倍成长,加倍比别人努力,好让我早日成就于万众瞩目最耀眼的光芒。 其实我很感谢老天对于我的考验,我会将我的一切的成功证明我自己来报答上天对我的眷顾和垂怜。在我的未来假如能够成功,我一定帮助这世上需要帮助的人,因为这不仅仅是回报老天对于我的怜爱,这也是我一直以来的心愿,我希望我的使命是上天给予我未来将解救这世上需要帮助的人的。 (3) 从小的我,可能是智力跟不上节奏,我一向只有语文还谈得上优秀,而其他门科完全不通。只是不管究竟如何,也挡不住我有一个想要成名的梦,我总想着有一天我能强势拉升,成就于万千之上,志气凌云。 然而,让我写文章可以,让我画画,甚至升初中高中时候面对于政史门科也可以,但面对于数英及理科,我便一窍不通,我自来小便已如此,无法改变。 渐渐地,高考逝去,固然不能达标,至上重点,但成专为之,也并非无用,毕竟可当作锻炼自身即可。直大学期间,我凭着品学兼优,和一腔热血,竞选并担任了计算机协会会长。 在此期间,计协由我的带领之下,瞬间从往届的低潮期,走向了巅峰时刻。那时候的我,迎着协会的壮大,千欢万喜,无上荣耀,我可谓是千古第一计协会长,功勋卓著,绝对称得上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令人称赞不已。 (4) 自2017年从大学毕业,我历经三年销售工作,缠绵销冠不断,也受益颇多。于是在2019年的我,开始创立了第一家公司(即“戴吉尼贝尔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当然了,这只是成功的第一步。 戴毓锋记少录晋春 感觉时间越来越恐怖, 不想**控。 曾经放纵的我不再有, 不愿说再见。 珍惜眼前的一切, 又凝望会不会有以后的未来。 安静在人群中想象, 难以计算多久这幸福的定论。 至少现在还是满满的梦, 从未敢回望那无惧的世界, 只在乎现在所期待的美好已足够。 脑海闪烁有你回忆的笑, 沉重的夜晚好好都成勇气, 随遇而安多么在面前我也不再怕。 信任爱没有徘徊, 无负在人海中寻找, 即将的下一段旅程,不再覆盖每一秒的等待。 守候着你的脚步声,倾听你每一步心灵! 我愿是你的晨曦—— 追随!那一刻不尽的变幻, 慢慢怀抱到梦的热望, 流浪到结束在下一轮回。 希望!希望! 眷恋你的模样, 思念你, 会在哪里? 有你的曙光,我的全部才是晴天。 你来自温暖,我爱这一息的梦! 是希望,是美丽,是幸福的瞬间。 你是我的人间,有你我才算完整。 (1) 我从来都是那句话:“人生心里要有数,自己什么段位要清楚,假如不以结婚为目的,又或者你没百分百的确定能拿下另一方对象,那么最好不恋爱,也最好别用心,如此行为等于帮别人养老婆没区别,更何况你还没义务。”所谓爱情,是建立在50%物质的衡量,以及另外那50%,是基于性格占据的边缘,如果只有自己纯真的付出,并无任何意义。 在这世上,有时候虽说人性本善,但在面对于爱情之上,我只相信人性本恶,并没有任何可以阻挡在物质条件下的爱情可言。假如说,爱情没有物质,只是存在情投意合的可能性质,那么除非你所处的对象肯定是一位生活条件允许的那个人。 人生,或许若能像小时一般的过家家,确实称得上是绝配,但随着年龄增长,那种基于幼稚的表现,似乎不复存在,只能活在了回忆里。如今,你望眼看去,其实人性没有物质,不说生活困难,既连你需要做甚的需求皆无,还怎么考虑那狗屁爱情。 (2) 我曾经也这么认为,爱情只征服在躯体和灵魂感触之间即可,但我后来慢慢发掘,其实很残酷。也许学生时代,专靠外表和蛮横,加上几百块的资本,便可有资格走向爱情的获利,当时的我,也不断地在羡慕有些男生有如此威风。 在我的学生时代,我曾经也喜欢过几个女生,甚至很疯狂,不过也幸好,当时的我没摘入女生怀里,若不然我想我这辈子都会埋没于爱情的坟墓里,无可自拔。也并非是我误导群众,我也句句属实,而我的学生时代确实如此,我也亲眼目睹着身边的一切,不得不说年少时的爱情皆是多么的无情。 若将外表比做专利,差不多是学生时代的潮流,即便是瞎了眼的女生,几乎不会晓得是否在于合不合适,而更多的是适不适合。虽说我的曾经,宛如也是一位花样少年,而在基于这一切的目睹,我是比较适合脱口而出,细讲这一切爱情的真谛。 (3) 其实,我有时候也似乎不明爱情到底是甚么,甚至我想起幼时六七岁的模样,可能喜欢一个人是希望能天天跟她在一起吧。后来,步入在小学阶段,也一致认为,直到十二三岁,才突然改变了想法,原来爱情是需要激情澎湃的,并没有想象中只是单纯而已。 是的,那时我喜欢上了第六位女生,到底何为第六位,只因六七岁曾有两位,而三四年级时三位,所以五六年级一位,也只因那时明白了男女皆事,因此认为爱情向来需要激情支撑。 到底初中时,还是有些区别,甚至高中也如此认为,不过眼界算是高了一些,爱情不止在一起的激情澎湃,更多是包容和相互理解。说起我喜欢过的女子不计其数,但也只不过是单相思,据幼时到高中,已经喜欢超过二十余位女子,然而的我只在于单相思的阶段罢了,也无任何的接触过爱情。 (4) 都说,我真正谈恋爱是在大学的大一,虽只维持了三个月,但给予的感受深入,并非说不是一个真正的解释,关于往后我自己在感情上的八卦,你们兴许待我有时间成名之后,待我接受采访我倘若高兴会讲。爱情其实不是喜欢便能成就,而是确定眼神,当融入缘分过后,才算是真正爱情的开端。 在面向于人生,兴许爱情有可能不真诚,即像有时候夫妻之间难免会精神出了窍,或者本身就带有一丝一毫的虚伪,但请宽心,那你二人一定是出了甚么差错,不只是对方有,你必然也有,只要接受现实,并无没有任何解决不恰当的问题。 戴毓锋记少录妙音 戴子曰:“人立于世,颦颦纵羁,自君子之乐,奢风庸楚骄,徐生遍矣。” (1) 无论你相不相信,我都愿意认为这世上是有神灵存在的,一切皆因缘起缘灭,一切冥冥注定,一切皆有定数。也甭管甚么世间因果轮回,万法自然,倘若无前世之因,又如何种今生之果,所以命运如戏,上演着人生不易。 我一向很矛盾,似乎坚信神灵的距离,而我又总是重复犯错的忽略了对神灵的尊敬。我顿时在想,我究竟如何能做好自己的本分,我从来都不是一位正经人士,因为我喜欢放荡不羁。 但我无论怎番的一个如何,我仍须善念,从来不会存有半分损人之心。我注重佛教,在我一生当中,我非常向往观自在菩萨就是我的老师,也正是因为她,我才拥有了无比的人生智慧,可能这也是所谓的冥冥有安排罢。既当我每次见到他,我几乎皆能感觉得到他就在我身边指引着我无边的方向,该如何正确地走向人生价值观。 人生或许心中也需要一份佛心,这世上才能获取人生的真善美吧,我只知道,一切虽如梦幻泡影,但很多时候,其实人生一念贪恶,无论自己如何的高尚,皆一文不名。所以我说。善良是一件多么一尘不染的第一句话呀,他几乎是所有人能梦寐以求的话,但他又何尝令人觉之易如反掌。 (2) 其实我还是愿意相信“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这句话的,因为我曾听说过许许多多的事情,就像我写《灵蛇叙记 十则 第一》这篇故事的时候,就是一件真实事件,有时候人们不信报应偏偏冥冥之中便会发生,你无法预算这世上人害动物反被害。另外还有《列狐志 二十四则 番四》也是一件真实的灵异事件,人不敬冥冥之中的灵物,终反被害,其实人生到底如何脆弱,有时命不由己。 而俗话说“人生如戏”,我不完全否认,因为生活中,往往来源业界的演戏,反照真实,即像为什么有些恐怖片会请师傅来镇压拍摄现场,才能顺利完成一部恐怖片,几乎是名副其实的了。未然,天机不可泄露,而天意不可违,所谓天地有灵,人生在世,不能一概而论,否则有违天道,及天命。 什么是天道,即是遵从人生之规矩,敬仰神灵,积德行善,不可一念为恶,便是天道而伦,也是天命则安,这便是人生所向。 (3) 之所以我向各位陈述此篇要事,并不是为了胡扯其事,也并非为了透露人之迷信,是因为将事实诉说于世间,让所人能理解生活之要害,及注意人生之道。 《笔阅空谈》此书正是为了向世问理,不拘一格,谈事理之风,谈世间之何。 正可谓这“不为金窝愁洛庭,三餐回梦酒半盏。十年茫茫风雨尽,御灯问魂春夜明。曾经年少攀狂轻,东风无意满天花。青丝白发忆当年,多少芳华楚云镜。本来图醉又半醒,但愿人生幻如画。谁凭昔日名豪榜,我笑终日诗君传。匆匆红尘对烟雨,佳人许月空思量。世人不解长漫歌,一介草民最风流。”来自我戴毓锋之《无题》,只为人生打抱不平。 (4) 正如《原序》中说道“人生,人生,你可知甚否?”,人生,大概心中需要信仰吧。 戴毓锋记言录夺命线 生命—— 是否顽强?还是脆弱? 生命—— 似乎充满着无限可能? 但几乎已经到达极限? 生命?生命? 是依然渴望? 是已然绝望? 生命?生命? 你,无处不在那…… 思量着,也只能是在那, 思量着,思量着, 你在,某种意义的默契, 那是,属于你的正负值。 (1) 曾经的我,无数次冥思在生死的边缘,彷徨着生命究竟何为意义。在那一道开拓而起一瞬之间生命旅程的秘密,到底有如何地一番去进行演说着无法苟同在这人世间所产生的定律,似乎这一切正被奇妙的诉说得人类史上的奥妙,我也殊不知一刻刻的时机在面对那所谓的生命,不知该是一个怎样的变化。 根据当年释迦摩尼曾经对生命做出了关键的解刨,令我十分的敬仰,释迦摩尼看待所谓的生命为苦,冥冥众生皆苦,所以生命竟来源于苦,一切生命都是苦涩而不堪的,那么如此一来,基本可以判断所谓的这一切的生命意义,已然不复存在。 生命之所以如此苦涩,完全是由人类耳濡目染在内心深处的贪、嗔、痴、疑、慢五毒所进化而成的一切,逐步在引导着人类邪恶的欲念。释迦摩尼曾把人世间的苦,既划分为了“八苦”,乃是生苦、老苦、病苦、死苦、爱别离苦、怨憎会苦、求不得苦、五阴炽盛苦即称八等苦,有些人若是能够放下此八苦,即可解脱,但如若有些人依然沉迷此等溺苦,便再一发不可收拾。 在人世间,故有着太多的蛊惑了,肮脏的心灵直接可以影响到人心的本质。正可谓那“人之初,性本善”,倘若人一旦接触到了所谓一切根本不属于自己贪婪和痴心妄想过后,即会产生嗔怒或无比的疑惑,甚至种种傲慢和偏见,全都可以一一而出,令我们有着无法自拔的苦恼,更严重的情况会导致人生极有可能的坠入那万丈深渊,一蹶不振,永不翻身。 人之所以苦,正是来源于本不该属于自己的欲望,当欲望越强之时,人生则会越发求之不得,因此寤寐思服,生命也会不晓而知,相思成疾,但离奄奄一息则不远。从人出生的那一刹那起,每个人都认为将来一定不会平凡,出类拔萃便是那时候的理想,自从踏上了父母严肃的管教,以及求学的各种大道,加上环境的影响,和人心的难测,社会的种种诱惑引导而下,不断地增加人类的意识即后,生命从此便走向无边无际的苦海。 (2) 实际上,人生在世,犹如梦幻泡影一般,眨眼即过,无非是春花秋叶,而生命的本来,所经历的磨难,活的价值和意义,其实并非能够由自己来判断是否值得。但是,又有多少人会明白生命是无价的,人生也是无价的呢,当面临尽头之时,何曾不是抱怨自己当初的愚蠢,未能好好珍惜过这一切么? 俗话说得好:“生年不满百,常怀千岁忧。昼短苦夜长,何不秉烛游!为乐当及时,何能待来兹?愚者爱惜费,但为後世嗤。仙人王子乔,难可与等期。”其然,在我身边就听说过很多例子,发生过很多例子,曾经的我就听说过我的好友陈俊聪说过这样的一个故事,令我十分忐忑人生的不易,他说他朋友的一位兄弟本来活泼乱跳的,但有一次他家人给他算过命,说他故有一劫,若能躲过固然好,若躲不过死于非命,然而那兄弟的家姐也做过一场梦,梦到他弟死于车祸,不久果然应验,未到而立之年,也未曾娶妻生子,更没有见证未来的一切。所以,生命是脆弱的,我们没有先知的本事,对于明天和意外,我们无从知晓哪个先来,因此,我们应该珍惜每一天,过好每一天,不能白白浪费每一天,由于生命从来皆宝贵,我们应当给予它尊重的权利,让我们自己能够充实我们自己的生,尽可能的保证它绝对的价值性和意义性。 除了我好友陈俊聪分享的故事,另外我父亲也说过几件有关于人生与生命同等重要的价值性的真实故事,我父亲有位朋友的女婿,他家是做生意的,他对他父母很孝顺,但他父母却对他很不讨好,经常诅咒他去死,后来果然应验,在一次晚上的火炉爆炸而死。既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到生命可晓而知,是多么的感叹,倘若命运稍有偏差,便会万劫不复,在死神眼里的我们,只不过是他的一粒沙子,甚至连沙子都未能以此作比喻,而正当你走到生命尽头的那一瞬间,你会发现,所谓你的一切皆都不是你的,又何尝说你的一生会成为你带去的时光呢? 我们无法减去我们身上的负担,因为我们承受着生活本来就是我们无法预估的沉重,追随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在于我们无论是年轻人,还是踏入年迈人的世界里,我们有着太多不明思议的烦忧和苦恼,甚至有些还不是被我们定义的艰辛。或许,穷人只希望富有,又或许,富人希望更高层次的理想,几乎无法满足,但是基于这样多方面的起点又终点,到终点又起点的方位,我们又何尝考虑过人生皆梦呢。 不管财也好,名也罢,生不带来,死不带去,我们应该不只是想着生活,更重要的是人生苦短,及时行乐,让人生过得意义一点,自在一些。我们无法掂量所谓那些子虚乌有的片刻光辉,但我们可以让我们的那一线曙光变得完美。 (3) 在面对于所谓的生与死之间而言,固有人会活着谨慎,因为生怕自己还未经历,却已然故去。总之命运皆有定数,纵然千年万年,也白驹过隙。只要生亦何欢,死亦何惧,又不畏生死于何曾呢。实然,道法自然,则万物自然,若惧于生死,便越有可能徘徊于生死无可自拔。人这一生,之所以苦,正是因为你穷时思富,富时惧死,生怕你所奋斗的一切未能有托付之人,你却一命呜呼,或者你还未能功成名就,你已经奄奄一息。 而实则的是,人一生规律便是因病去世,又或因老去世,但说到这儿,我即要说出一个故事来,当佛祖在天竺,还是悉达多太子的时候,不明白人为什么会有生老病死这四苦,于是他放下荣华富贵,修炼出家,即在跟随他的门徒当中,有个叫阿沙支的沙弥,他天生拥有预知吉凶未来的本事,十分灵验,因此声名远播。在他们去到魔揭陀国时候,国王频婆裟罗,当然不会放过这个机会,问阿沙支将来自己的命运会怎么样,阿沙支方告诉他在二十年后,会被他儿子杀害。且过没多久,他儿子阿闍世终于诞生,他怕预言成真,从此生活在恐慌和忧虑当中,他几次想把自己儿子阿闍世杀死,幸亏阿闍世侥幸逃过大难,阿闍世不仅明理孝顺,不但没怪父王,还劝父王不要相信这个预言,但是频婆裟罗始终摆脱不了这种恐惧,反而对他儿子阿闍世越来越变本加厉。 阿闍世本来可以平静生活的,但见有一日,频婆裟罗发现,他儿子阿闍世竟然爱上女奴,他不问缘故就把那女奴处死,还将阿闍世永远囚禁,避免这个儿子未来杀自己。在面对着这个残暴不讲道理的父亲,阿闍世终于忍无可忍,决定报复他父亲频婆裟罗,阿闍世他收买一位大臣下毒,让他父亲频婆裟罗因此变成了疯癫,只好把皇位传给他儿子阿闍世。所谓种瓜得瓜,最后频婆裟罗终于被自己的儿子锁入牢狱之中,囚禁而死。 其实阿沙支不仅预知频婆裟罗的下场,他还预知自己会死得比频婆裟罗更加惨,他会被野兽分尸吞噬而死,但是阿沙支他并没有自暴自弃,还在他有生之年,用自己的预知救了很多人。反而是悉达多想尽办法让阿沙支远离野兽,就在阿沙支预言将死的前天晚上,把他绑在树的上面,让阿沙支得到彻底的保护,悉达多还为阿沙支守夜,希望阿沙支能逃过厄运。可悉达多毕竟是个人,又怎会煎熬过漫长的夜晚,正当悉达多打盹睡醒时候,却发现阿沙支已经自己松绑走了,而悉达多很担心,便发了疯地寻找着阿沙支。 原来阿沙支听到野狗饥饿的哀嚎,所以随着野狗哀嚎的声音而来,一直走到野狗身边,阿沙支并没有恐惧,反而很平静的面对,任由野狗将自己吞噬。当悉达多赶到时候,他发现阿沙支正在被野狗吞噬,悉达多想救阿沙支,但已来不及,悉达多感到很痛苦,他不明白为何像阿沙支如此善良之人会死,而且还死得这么惨。他不眠不休,不饮不食,苦苦思索着这个问题,可惜他始终想不到答案,他觉得人生真的很痛苦。就在这个时候,阿沙支他竟然走进了悉达多的梦里面,他对悉达多说:“我一点都不痛苦,还很快乐,因为我的死,可以救活野狗,其实生命是一个生生不息的整体,有生必有死,所以死亡是必然的事,只要我们坦然面对,顺其自然,就无所畏惧。”阿沙支这番话,给了悉达多很多启示,原来生老病死,是人生的循环,他终于明白死亡是人生的必经阶段,根本是不需要恐惧的。而频婆裟罗之所以这么痛苦,正是因为他恐惧死亡。他用尽办法逃避死亡,只会让自己更加恐惧,更加痛苦,之后悉达多把这个道理传扬出去,从此解脱了千千万万个人,面对死亡,恐惧、痛苦。且我说这个故事,并不是为了说明那对父子的恩怨,也不是为了说明阿沙支的伟大,而是为了讲明一个道理,心无挂碍,无挂碍故,无有恐怖,能除一切苦,心里若无恐惧,怎会痛苦,若无惧于生死,便不会产生对于死亡的苦恼。 (4) 有一句话说得极好:“起点亦是终点,终点亦是起点,两点最终都会相遇,里面包含著有始有终及无始无终的哲学,万物变化,悲欢离合,缘起缘灭的意思,也正是说人生就像一个圆,一个终点,也是一个新的起点。”所以,风水轮流转,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正如起点走过必是终点,终点越过必是起点。然而,有些人之所以能够富可敌国,只是因为熬过了头,走过了一定的路段便暴发了而已,人生感之无顺,只能说明时机未到,并不是没有凝结力。 大概有些人会认为,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这种说法可以认为是成立的,本来人生的顺利,必经磨难的。不过在我看来, 人生顺利莫大于生命,因为有命皆则通,人生的一切众生喜,一切众生悲,一切众生皆苦,实则没必要去思考一些时机未到之事,所谓财富、名利、苦生活皆子虚乌有,大可看看二零二零年发生的诸多大事件,你必然会知道活着便是完美,甚么能拼了命的去发展的事,无非是你目前尚无具备之事而已,当你面对起自然灾害,或天灾,又或人祸之时,所谓能保住性命已经很庆幸。 (5) 人之命,乐也;人之运,道也。生命的意义,可说无奇不有,可说缘起缘灭,其奥妙无比,其平常无异,而得命即幸,失命即哀。 戴毓锋记言录圆梦规 她,就是她。 这是她的微笑, 多么温柔的笑。 笑的是她眼睛,和嘴唇。 笑是她的完美, 还有光彩。 她就是我要一直寻找的天使, 她是女神,偷偷存在我的心头。 己经勾出我的魂魄, 随她一起消失这世间。 都怪那无情的时间, 拿走这一切的缘分。 要我离开这一段相见, 我不后悔, 毕竟画像己在脑海, 忘不了那一刻的相识。 一场场失望的镜头, 这是孤独的夜晚。 我开始停留的思念她, 也许这是片刻的回忆, 回忆她每一样表情,和动作。 我就在这时误入幻想的旅行。 仰望着闪亮的星空, 看着这一圆的月亮, 无尽的浪费就在这一刹那, 没了方向。 (1) 你白溜溜的——臀部正透过阳光下的温柔,那是你蛊惑我妖娆的心,在那一丝飘过的梦幻,我记得你竟是轻轻在一刹那间来自于我心底的贪婪,我已爱上你的纯真,你美滋滋的味道,似乎很暖,是我希望能寻找的影子。 曾经的你,我有无数次发自在内心的渴望,若说你是寒冬里的花蕾,那么我只愿为你倾尽我所有的热情来珍藏你的美,让你万分珍贵。 无论何时何地,我似乎永远都记得,那一年,那梦假如真实,该有多好,你好像西施搅乱的春泓,让我无法自拔。你牵着我的手,我看着你那迷人的笑容,你若是美酒千杯,我怎能不醉。 想必你也只能在梦中,才可与我这般嬉笑吧,你是天使般的恩惠,皆我如何能抵挡你的丝丝心动,绝非我话中挑剔,倘若让我陪你度过年年岁岁,可我但愿是生生世世,尽管你是尊贵的皇妃,我定征服大江南北,让你纳入我的唯一。 我想说我已情不自禁地走入了你的心房,搂着你那给予我欢喜的细腰,我闻着你身上的芳香,我只盼望你就是陪伴着我梦中的新娘,似乎现实不复存在,我但愿你在梦中就是我幻想的美人。 我尽不知我从哪时开始,我已将你略为我未来那一瞬间的梦想,你总是那般的迷人,我爱你那可爱的笑容,爱你那柳弱花娇的形骸,爱你那几乎让我一辈子难忘的模样,爱你这一切的全部,在无边无际想起你的夜晚,我已不知我到底该如何去让我的梦能够产生你。 (2) 大约认识你,也许是上天赐予我的最值得纪念的礼物吧,那匆匆过客,几乎是缘起的开始,缘灭的尽头。我承认在我生命里,曾经出现过许许多多令我难忘的女人,那曾经已被定义遗留在心底的过往,而对于你,确是我一生最深刻的那道风景。 我们那时候倾尽所有,我们在那时候的我们,不禁在岁月静好的璀璨下,是魔障在这片美好的思恋,我每一份爱你的热情,每一份属于我们的时光,我皆铭记在每一刻的颤动。虽然那是短暂,那只是未在于一起的美好,但那已经专属在我脑海中的闪过,却再也无法抹去,忘记的回忆,因为那是一段似梦非梦的回忆,那是一段荡漾在心底的梦。 在这些年我们无从联系的日子里,我不知道你过得可好,你总是那番时不时地让我忽然想起了你,想起你那陶醉的嘴唇,想起你那令我澎湃的形骸,想起在我梦中出现的你,那匪夷所思的梦,那始终让我徘徊许久许久的梦,那是我爱上了你恩赐的梦,我似乎已分不清那是不是你在召唤着我憔悴的心灵,我似乎也分不清那是不是你在迷失着我加倍爱你的冲动,我似乎更分不清那是不是你在暗示着我到底该不该等待着你。 在这一切的一切,一切在梦里的浮现,你让我尽是这番的想入非非,你让我尽是这番的爱不释手,我已模糊了我自己是否曾经拥有过你。 (3) 我很庆幸我认识你,若不然在这世上想必也不会出现我对于眼光的追逐,那日梦一般的色彩,那显然在魅力中的曙光,那不尽人生步入的理想目标。 这一刻,我仿佛听见了你的呼唤,我看到远远的你似乎向我挥了挥手,那是出自于我迷障了你的魅力,我敢肯定那不是因为爱你,我只是希望我未来能有你一番的美人儿。假如说,那就是爱,那这世界变得无比的虚伪,我不基于爱你的权利,因为那时候的我,并没有想过追求于你,而我只是希望未来能拥有像你这番美好的美人儿。 我想说你太美,美得尽让我感觉世间的所谓绝无仅有,你简直是令所有人迷着皆失了魂,我完全失去不去想你的机会,倘若说这是你的魔力,那我宁愿这一切的全部都有你,包括你的未来也是我。 但是,这种幻想有可能实现吗?不可能吧! 其实爱一个人,喜欢一个人,又或单相思一个人,若她幸福,即便让自己活在回忆里已经足够,而恰好得到未必珍惜,那得不到岂不是永远便觉得她美好。实际上,在对于一个人是否真正为了对方快乐,永远的活在心里,能不被破坏,又时常抱有想象,那本身也是一件人生快事。 我曾经有太多面于追求的人,面于喜欢爱着的人,在曾经的你,或许美好,又或许只是属于在梦中的热情,那来源于豪迈的肌肤上的述说,那是歌颂着青春的美妙声,那是传递着快乐的真谛,那是你我之间的秘密。 (4) 我承认我是对你有一丝的喜欢,甚至有时会出现一种想去爆发你的洪荒之力,那可能只是出于想象中的美好吧,我有时候喜欢这种美好,因为它由来于我渴望能得到那一丝的梦想。如若一个女人能像你这番的魅力十足,这番的温柔可爱,那我将这辈子也知足了吧。 我不禁地盼望着每一夜,皆有你相伴,相伴着我的梦,相伴着我这一刹那间的轻柔,我只愿你这一幕幕的精致,因为我爱你那一刻的美丽。 你看你的臀部,圆乎乎的好可爱,似雪花一番白哗哗的,那是你对我豁达的奔放,那密切的举动,那爱如潮流的活泼,那魔性生动着令我直狂浪,我好想跟你说,你就是我一生的挚爱。 我不仅喜欢着你的臀部,更喜欢你挺在宇前那丰满显露而像极的灰葡萄,那是你身体上象征着你最别致的一道丝丝心动的艺术写照。 我爱上你的梦,爱上你的形骸,我爱你的温馨,爱上你是我这一生最值得深刻于心的回忆。也许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也许这一切的我们本身就是匆匆走过,也许的也许,这种种的也许,我爱着那梦,我不禁每夜尽与你活在了享受的天堂之中,不负那梦里的人生。 (5) “Dong Xiao……Dong Xiao……”这个名字在我的脑海中曾无数次闪烁,我已记不清曾经那一场场梦的情景,而我只认得你那陶醉的模样。 “Dong Xiao……Dong Xiao……”这多么迷惑的名字呀,我仿佛爱上你活在我的梦里,既然如此着无法改变我们的现实,那就让这一切现实中无言以对的真实,永远也随着这一切,竟在我们之间的距离,一并带进那只属于存在的远方吧! 戴毓锋记言录爱别离 又是谁在哭泣, 这一片忧伤,弹起那思念的歌。 绝望!绝望! 心,是你吗? 她的相识相遇, 你提起了纠结, 跳出了胆量, 别过我的身影, 向她示爱。 准备了一场惊天动地的失望, 不值一提的惨笑, 一滴浮灭人间的泪水, 变成那边是秋天的冷风, 变成这边是冬天的飞雪。 把世界覆盖出无情的日夜。 你开始可怜了, 可怜你的孤独抹杀你的时代, 你向着那一阵黑暗杀去, 斩开寂寞的天空, 力量来自突然的声音, 一个伤害的声音。 这时你崩溃了, 冲上疲倦的恋爱, 对着自己错误的情, 继续追求。 我出现在你面前一句话发泄, 心,别痛了。 可你己经灭了自己。 (1) 你绝对没想到,曾经的我,也是一位诗人,曾写过将近六百多首情诗。或许,会有人开始说我这牛掰尽吹的厉害,但是我的朋友皆可为我作证。 我向来对世间各种事物充满好奇,总喜欢用心去感悟,甚至发现,虽然有时候也忽略了一些细节,但并非不去产生种种思考。 其实,这世上唯一难以理解的必然是人生情爱,而未经情爱纠缠的人生,必定谈不上完整,这是我敢肯定的。不过,在我的印象之中,何为情,何为爱,几乎不可一概而论,所谓在每个人的爱情观内,间接看待的事物也并非雷同,那么在这世上又如何保证人生在对于人生爱情观的感受,和想法呢? 曾经就有无数个夜晚,让我感叹着我的经历,我不知道所谓的爱情究竟是什么。或许,我从来皆未曾拥有过,所以对于我而言,我不清楚我的经历到底能否理解何为爱情,虽然我徘徊过,也追逐过,幻想过,也盼望过。 (2) 其实现在的人,估计很少会“刻苦铭心”,更不用任何“天长地久”犀利的语言来说明这一切的瞻望,实际上,无物质的感情,即便双方再多眉目传情,也总有一天大路朝天,各走一边。 曾经的我,认为的爱情,是两个人之间有足够的根深蒂固,就可以来日方长,这只能说是错误的。回归于本质上而言,所谓的爱情,首先是双方基于对方的认可,如若一位女人无法对一位男人产生价值性的认知,那么双方所谓的情情爱爱无非是时间上的长短,感情的变质,也会无时无刻的不再发生转变。 爱情看似无价,也很廉价。在我身边就听说过一个真实故事,却说那人跟一位女的恋爱很多年,后来倒是也结婚生子,不过两人生活很苦闷,女的估计是看那男人没本事,见不着任何的未来和希望,于是便跟随别人跑了,连眼都不眨。所以“爱情”虽说简单,但实则包含着很多人生哲学的思想理念,看谁对谁的爱,有时候“爱情”两个字,简而复杂着。 归根结底,有人会认为那女的不是个好女人,又有人会认为是那男人的错,在我看来,实际上这不是无价的爱情,而是廉价的爱情。有些人是日落西山你不陪,东山再起你是谁;但有些人是少到白头,地老天荒,本来皆两种概念,无法相提并论,爱情的本身就不在于公不公平,恰恰在于愿不愿意。 (3) 何为“情”,又何为“爱”,何为“爱情”,看似简而易懂,却包罗万象。 其实“情”,珍惜所无悔,“爱”则大度包容而无私,爱情总之一句话就是,无私奉献得能包容于一切,珍惜过无悔于一生。试问在这世间又有谁能够饱受几十年的风霜不被摧残,谁又能够历经无边的孤独与寂寞不被蛊惑,所谓的感情不过是一层纸,幸福则是一道门,无论男女之间的包容大度,也无论怎番的无私,更无论任何的珍惜无悔,浪子回头金不换。 有些人会行动出鞘,但有些人只是精神出窍,而有些人是忍耐对方的无厘头的折磨,感情不分男女,只在乎你情我愿,有时候有些人和事,只有当局者迷旁观者清。而或许认同渣男或渣女,只是知道别人的客观思想,殊不知的主观,人非圣贤孰能无过。 在面对于感情上的一切,没有对与错,只有好与坏,好的感情是经得住归于一切的千万番磨难,仍立不倒;而坏的感情则是未能经历,假如双方皆不能考验,那说明你遇上的爱情,本身就不属于你,这也正是佛家所说的“缘起”和“缘灭”。 在缘起缘灭的基础上,有时候的爱情,你看似把握,其实未然,若有缘成全,若无缘无甘,曾经的我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若不然曾经我的六百首情诗为何而来,原因自知,有些人的缘分确实只在一瞬间,却有些人的缘分一旦错过不再来,而有些的缘分只是昙花一现不复返。事如今,我为解答缘分的奥秘,我也无恐笑话,既道出我一段缘来,方知缘分的如何,曾经我喜欢过一位女生,时间匆匆,不到一年分开了,来不及表达心意。后来过去两年之后,让我又遇见了她,可惜她有了男友,我不便打扰人家的爱情,只因为我不忍,也只能选择默默埋入心底,让所谓所有这一切选择逐渐遗忘。但又逐五年过去,到底是有机会的,不过机会是渺茫的,而不是清晰,终于她也有失恋的时候,她被别人抛弃了,我也就只能在她分手的时候,我才有挺起勇气开始表白的机会,到底没成功,她尽拒绝了。 其实我早已知道了答案,我不甘心,我承认我在这时候表白很幼稚,追求一个人有时候其实很痛苦,并不是享受,因为你追求的那个人根本没将你纳入好友名单,可是我不甘心,我死皮赖脸的再次表白,我早已知道答案,她只能拒绝,我也是后来才知道她为何拒绝我的理由是什么,给予我上了一堂很深奥的情感课。她说我很好,也很喜欢我,但并无爱我,这是在我后来她跟我说过的话,我绝对不无道理。 实际上的我,面对于有人想与我讨论“爱情”这两个字词,我无非只是陷入沉默,毕竟也靠缘分是否能支撑起这个隐形的能量,才可有压力位一样的爱情的出现,因为爱情说到底极像股市。 当讲到于此,我又有了一段故事,这是我一位朋友的故事,他与一位女生相互喜欢,之后在一起许多年,但是那女生脾气很糟糕,也不通情理,在很多时候只有我那朋友默默忍受的份,每次基本皆是他为她而烦恼,但是他和她却已经深深融合在了一起,无法分离,这也是别人的家务事,我在此不好说明清楚。倒是也当你了解过后,你才会发现感情这回事的缘起由你所生,缘灭由你而亡,所谓爱情的本质就是大肚能容,看你容忍多少,就经历多少,看你的珍惜是否会成为你的无悔。我有时候我会问我那朋友,你后悔当初与她在一起吗?我那朋友回答说,无悔。这就是爱情! (4) 到底现在不比从前的年代和世纪观,纯真的爱情不过是影子,人生若只如初见,人生兴许有时候会瞬间回到双方最初的模样去看待事物的本身观点,但实际上又回归本质,人生需要新鲜感,任何人皆不为奇。 爱情除了新鲜,只剩下维护,当没有了新鲜,就只能是维护,所以说新鲜与维护是两码子的事,这也便是爱情需要保质期的说法。人的思维能力永远只有相互性质,和比较性质,女人是比较性质,男人是相互性质,若不然也不会出现那么多的痴男怨女,也正是因为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永远都是“别人家的”如何如何? 曾经我就听说过很多这样的例子,“别人家的”的闲话,实际上的男人差不多都不喜欢女人们评价自己“不好”的一面,这是触碰了男人的禁忌,所谓爱情无法大度,何来长久。再言男人,如若男人无法做到对女人的相互包容和大度,那么这场婚姻只能不告而终。 说到这儿,而在我身边就有很多这样的朋友,有些是成家的,有些是有料的,我就拿我其一位朋友作为例子说明吧,他与他女友虽然未成婚,但先有育,到底他在女友面前很有样,实际在背后不知多放浪。所以纯真不过是以前那个年代人的爱情,现在的情情爱爱,不过是靠新鲜和维护,若再至未来,只能靠双方的物质能否支撑。 (5) 爱情有时候是脆弱的,只能且行且珍惜;爱情有时候是利诱的,只能用心去感受;爱情有时候是孤独的,只能完美的迎合。 戴毓锋记言录敬业人 很多时候,我只需要知道, 人性的深处,住着一位天使, 和一位魔鬼, 他们时常会互相制衡, 每当你憔悴之时,或许答案浮现眼前。 (1) “人性”一词,不可言表,只能意会。所谓“一念信善,一念信恶”,天堂地狱不过在一念之间。 其实,我始终认为“苦海无边,回头是岸”是对的,只需要看你如何理解而已。正好比在这世上,没有永远的善人,也没有永远的恶人,而善恶不可一概而论。 人这一生,殊教复杂,若明善则非善,若明恶则非恶,令人十分疑惑,无从细谈,况且有时命不由己,甚至走了弯路,人非圣贤,又孰能无过,时当因人而异,不可全凭眼光独定。 曾经在我身边就听说过很多关于人生善恶的解说,而实际上的善恶本无善恶,善可以是恶,恶也可以是善,且看你对事物是何看法,不能仅凭你对一个人的偏见则议。 固然有时,我会不断思考,人这一生究竟如何乃善,又如何乃恶。难道所谓的善,必然是善么?又难道所谓的恶,必然会是恶么? 其然非也。善可善,也可恶;恶可恶,也可善,并无任何例外,人生故有时只看到表面,而忽略了全面,所以看善恶须了解清楚再定夺,才可判断一个人究竟善和恶,毕竟善恶之间有瑕疵。 (2) 大概未曾有人体会“一波三折,身不由己”这四字具有哲理性的成语,包涵人生注定善恶的定律,以及决定人生善恶之因果。假如你未经世事,永远也不会了解世事的本性,对于善恶,其实你无权评价一个人。 曾经我就听说过一个女人在巷子里站岗的故事,有人认为那是作恶,也有人认为家家有本难念的经,成功不分对错。倘若你站在那女的角度去考虑问题,且问又有哪个女的希望赚那些猥琐男的臭钱,而去出卖自己的身体,更屈打了自己的灵魂,恰恰换位思考,如若是你,想必你会堪比这种似人非人,地狱般的生活还要痛苦。然则,赚钱这回事门路甚多,竟也不是窑子里能施展财富值的提高,所以事出必有因,不可相提并论。 对此你所认为的恶,并非恶,而那女人最终还为社会做出了极大的贡献,回馈于社会。也兴许有人会认为,因为是黑心钱,良心不安才回馈社会,到底如何,那女人终究是痛改前非,迷途知返,悬崖勒马,真金不换,此乃善者。又如日本业界的Actress,倘若不是不幸之身世,孤苦潦倒,岂能走向这一行的不归之路,况且有这段经历的Actress,无论怎番努力向前翻越,也无法抹去以前自己的黑料史。 (3) 何为“善”,又何为“恶”,当真是一件很使人纠结之事,人间疾苦,实际上我们每个人都存有一丝善念,一丝恶念,不能说善恶有别,正邪相对。因为人有私心,具贪嗔痴慢疑之欲,又所谓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倘若世上无五样,除非看破红尘,四大皆空,若不然这世上绝不会有这种人。而人不管犯了哪一项,皆恶。到底所谓的“善道”,不过是平时能想到积功行德,促成丝丝善念罢了。好比我之前听说过雷州的一个故事,有一大户人家大年三十吃年夜饭,着见一位乞丐路过要饭,那户人家见得乞丐甚是可伶,于是便好心盛来一碗饭予那乞丐,又看天寒地冻如此之晚,便借房予那乞丐睡,乞丐未曾晓得福薄命短,大年初一尽然死了。然而,那户人家心地善良,倒瞧着乞丐已死,不如好心将他埋了。 你猜后来如何,那户人家从此财富亨通,事事顺景,倘若读书人必当大官,倘若生意人必为大贵之人,连续几代皆如。至后,那户人家请来风水大师来观,无论哪位,皆说原因事出那乞丐之墓。正是“善有善报”,一丝善念,便择福于子孙后人,既善者,施恩也。 竟不如我们想象一二,倘若那户人家不是百无禁忌,后果又将如何?实际上,善与恶只在一念之间,助则为善,善在心无杂念。 (4) 正所谓“上善若水”,道于无穷,善恶相互,而非一时所兼。人生向来如此,似善似恶,非善非恶,曾善今恶,曾恶今善,亦正亦邪无可提论。我写这部《笔阅空谈》之目的,也竟是论善恶其谈,直当警世之言。 (5) 人之本性,善恶可易,正邪无碍。 天涯在线书库《www.tianyaboo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