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在线书库《www.tianyabook.com》 《烈风传第一部西风旅人》 序章血色庆典 老李倚着床头,脑袋有气无力的垂在枕头上,眼睛直直的盯着自己那身形臃肿的老婆。 在他有限的50年生命里,有30年是在这妇人无休止的唠叨中渡过的,而此时,这女人正在因为自己喝酒摔破了头,整整3个星期无法上工而烦躁不已。 对于这些唠叨,老李当然早就习惯了,不过那女人说的东西也是事实,3个星期不上工,家里就没有收入,那叫一个家庭主妇怎么承受得了。 想到这里,老李猛地跳下了床,走到门边拿起了那把磨得发亮的镐头,比起这老太婆的毒舌,镐头撞击岩石的声音简直比最悦耳的音乐更好听。 这是一个已经开采了近百年的老金矿,由于原有矿脉的日渐枯竭,金矿石的生产量已经越来越少。 但对于老李来说,在这里挥动镐头已经成为他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镐尖与岩壁激烈的碰撞着,迸发出点点火花。突然,“咣”的一声,岩壁发出了不一样的声音。 老李很是纳闷,轻轻的用镐头击破周边的岩石,一下…两下…不久,一个水晶的箱子呈现在老李的面前,里面放着一根镶嵌着宝石,颇为华丽的权杖。 此时的老李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他拿过油灯仔细的观察着这件不可思议之物,上面画着圣日神的神印,水晶柜的下方刻着“吾光普照,恩泽世人”八个字。 “天啊!天啊!大家快看我发现了什么!”老李一边叫着一边想矿洞的出口跑去…… 黑岩山矿洞发现了圣日神圣物的事迅速传遍了整个旁贝巴,当然也传到了旁贝巴国王程万里耳中。 自圣日教传入旁贝巴500多年来,经过时间的积淀,90%以上的国民都已信奉了圣日教,程万里作为国王当然也不例外。这次在自己的国土内竟然发掘出神的圣物,程万里自然大喜过望,马上命令当地的领主周洪带着宝物和发现人觐见。 程万里国王重赏了发现圣物的老李,并宣布这件圣权杖为旁贝巴接受神恩的象征,暂时将圣物供奉在首都金川城的的大教堂中,由司教代为保管。 对圣物的出现,大臣们一致认为这是祥瑞之兆,应该举行盛大的祭祀和庆典活动,向世人彰显我国对圣日神的崇敬,同时也宣告吾王乃是真正的神选之人。 程万里当然欣然同意,将庆典的日子定在下个月的十日,并将每年的5月10日,也就是发现圣权杖的日子命名为圣恩节,同时安排信使邀请同样信奉圣日教的多戈、赛拉奇两国首脑人物参加庆典。 旁贝巴信使的信送达多戈后,多戈宫廷内发生了激烈的争论。 作为圣日神教的发源地,多戈一直是侍奉圣日神的教廷所在地,对于此次在邻国旁贝巴发现圣物一事,教廷的大司教向国王安查四世明确提出,应同旁贝巴进行交涉,要将圣权杖存放于多戈境内的圣日神殿中 。而以宰相王成显为代表的一些大臣,则向国王表示这样会引起两国的争端,不利于两国的正常来往。在多戈国内,圣日教的力量异常强大,最后安查四世答应了大司教的要求,在此次庆典后与旁贝巴进行交涉。 庆典如约举行,所有与圣日教相关的重量级人物全部参加,旁贝巴的司教在庆典上举行了盛大的祭祀活动,程万里国王在庆典中做了重要的宣告,那就是旁贝巴已经真正成为了神属之地,每一位国民已经成为了神选之民,自己的王权已经得到了圣日神的充分认可。这一番言论引起了多戈众人的严重不满。 庆典过后,多戈派出使节团以圣日教教廷的名义,向旁贝巴提出了将圣权杖存放于圣日神殿的要求,旁贝巴当然不同意,认为圣权杖在旁贝巴发现,意味着圣日神已经将这块土地确定为实现自己意志的所在,并向多戈提出,要自己建立教廷,来侍奉伟大的圣日神。双方僵持不下,最后谈判宣告破裂。从此,漫长的谈判开始了。 三年期间,双方就圣权杖的归属问题,以及旁贝巴建立教廷的问题,举行了谈判十余次,但都无果而终。圣日历1247年8月6日,多戈派出的使节团在回程途中,于旁贝巴国内被不明人员袭击,多人被杀,多戈认为这是旁贝巴的阴谋,提出严重抗议,但旁贝巴不予承认,两国的关系降至冰点。 圣日历1248年6月13日,多戈正式向旁贝巴宣战,历时13年的圣权杖之战开始了…… 1248年~1249年,多戈派出3万余人进攻连接两国的两条主要道路,兵锋直指旁贝巴境内离两国边境最近的铁流城。旁贝巴派出以周洪率领的18000人组成军团予以迎击,双方围绕贝恩峡谷和德胜道一带进行了多场激战。由于旁贝巴边境多山,这两块地方是联通两国的必经之路。周洪利用对地形的熟悉,不断从山中袭扰多戈军队的后方,使得多戈军队难以进击,最后,因为补给问题,只能暂时撤军。 1250年,旁贝巴分别派出迟玉恒和边丰,各带1万人进攻多戈边境的长虹镇和黑水镇。黑水镇很快被攻破,长虹镇守将季世强带领1500余人誓死抵抗,最终等到了多戈援军,逼迫旁贝巴退兵。黑水镇虽已攻破,但是易攻难守,旁贝巴军也只能退兵。 1251年~1253年,双方在边境线一带的守军多有接触,爆发了数次小规模的战斗。 1254年~1255年,由于旁贝巴多山地,粮食基本靠邻国塞拉奇供给。连年的战争已经让旁贝巴国内有饥荒的迹象。程万里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与塞拉奇展谈判,希望可以增加粮食进口。 赛拉奇国王图拉 戈尔干要提高两成的粮食售价,迫于无奈,程万里只能同意。并且让周洪的大儿子周时光娶了赛拉奇粮食主产区帕提莫的小女儿为妻。 此时,多戈收到了旁贝巴国内粮食紧张的消息,认为这是进攻的好时机,派出35000人对旁贝巴展开了进攻。池玉恒率领15000人在贝恩峡谷与敌人展开了周旋,同时派人用树木、石头将德胜路堵了起来,用火攻的方式最终挫败了敌人的进攻。 1256年,旁贝巴派出周洪率领的16000人佯攻多戈的长虹镇,同时派出边丰率领的7500人从山中偷袭多戈离边境最近的安庆城。安庆城派出守军解救长虹镇,边丰部队在偷袭的时候却中了敌人的埋伏,边丰和他的大儿子边思城英勇战死。 1257年~1258年,旁贝巴的战神池玉恒身染重病,恰巧多戈举30000人大兵压境,周洪独木难支。危难之际,边丰的二儿子边思行挺身而出,誓要为父亲和哥哥报仇。周洪和边思行分率12000人迎敌。在两人的指挥和奋勇拼杀下,敌人被打败,边思行也成功报了仇,击杀了杀死父亲和哥哥的敌方大将,边思行一战扬名。 1259年~1260年,双方没有大的战事,但小规模的摩擦仍然不断。 1261年,战神池玉恒病故,旁贝巴为其举行了盛大的葬礼。但此时多戈举全国之力,派出55000人准备对旁贝巴进行进攻,大有一举歼灭旁贝巴之意。愤怒的旁贝巴人纷纷拿起武器,程万里国王也举全国之力组织了33000人,予以迎战。 双方在贝恩峡谷和德胜道展开了惊天地泣鬼神的大战,最后多戈以损失25000人宣告进攻失败而告终。旁贝巴也损失了16000余人,最重要的是,边思行也战死,年仅24岁,边家满门忠烈全部为国捐躯。 此战后,两国元气大伤,再无力发起大的战事,并且连年战乱使得国内民不聊生,国民反战情绪高涨。最后,两国和谈,商定在两国边境的苍日山上建一座圣城,用于安排圣权杖,两国派出神职人员组成教廷,共同侍奉圣日神。至此,历时13年的圣权杖战争宣告结束。 战后的20年,多戈和旁贝巴双方共同致力于圣城的建设,赛拉奇也给予了大量的物资援助。 在这期间,程万里国王病故,将王位传给了儿子程思战。周洪也病故,将领主之位传给了儿子周时光。 随着时间的推移,圣日历1282年,一座宏伟的圣城屹立在了苍日山上,这座城被世人命名为圣恩城。之后的6年时间,多戈和旁贝巴的人民迎来了久违的和平生活,国家得到了休养生息。 圣日历1289年,赛拉奇国王图拉 戈尔干在打猎过程中被云豹所伤,最后伤口感染不治身亡。赛拉奇本是一个多宗教国家,圣日教、辉光教两大教派明争暗斗已久,在国家东部新崛起的永夜教也在蠢蠢欲动,此时国王的死成为了国家动乱的***。 以宰相巴洛为首的圣日教派拥立已故国王的大儿子米杨 戈尔干为王,占据了都城。以将军常昆为首的辉光教派拥立二王子帕托 戈尔干为王,并保护二王子到了与旁贝巴接壤的锡林地区,占据了赛拉奇内的第二大城市。 双方均宣扬自己是已故赛拉奇国王的正统继承人,都有父亲临终时的遗嘱。同时,赛拉奇东方的永夜教派以少数民族首领古尔 巴罗什为首也形成了一股势力,宣布独立。形势不断发展,最终演变成了三方的大混战。 此时的旁贝巴,刚从战争的阴影中逐渐走出,没想到邻国就发生了战乱。二王子帕托 戈尔干为了维持战争的需求,逐渐减少了对旁贝巴的粮食供应,这对严重依赖粮食进口的旁贝巴来说,无异于灭顶之灾。 此时,虽然旁贝巴与多戈已经维持了20多年的和平,但多戈境内对于旁贝巴的菲薄之声时有存在,如果这时旁贝巴闹了饥荒,那双方的均衡就将被打破,甚至有战乱再起的可能。 旁贝巴国王边思战召集了周时光、池宏建、杜宇三位大公共同商议对策,最后一致认为必须马上与塞拉奇的二王子谈判。 二王子同意了重开粮道的要求,但前提条件是旁贝巴必须出兵帮助自己打败哥哥。作为一名虔诚的圣日教徒,此时如果背弃教义和信仰,为了填饱肚子帮助异教徒去屠杀自己的“兄弟”,程思战怎么能够接受,因此果断的拒绝了二王子的要求。 谈判的破裂为此时的旁贝巴蒙上了一层难以挥去的阴影,饥荒的苗头即将显现,解决问题迫在眉睫。为了不让多戈看出旁贝巴缺粮的问题,程思战下令打开国内所有的粮仓,将所有储备的粮食放入市场。但这只是暂时的,一个月后,这些粮食就会宣布告罄。因此,程思战再一次与三位大公商量对策。 杜宇向程思战提出,假借同意出兵帮助二王子攻打大王子,待二王子的兵力调离后,我们马上派兵攻打他们的金穗城,那里是他们的粮食主产区,待占领城池后,马上将抢夺的粮食运回城内,同时与二王子谈判,相信他到那时想不同意我们的要求也不行。 程思战询问池宏建和周时光的意见,周时光坚决表示反对,一方面这种背信弃义的行为实在是令人不齿,另一方面自己的妻子乃是现任金穗城城主的妹妹,自己的儿媳妇也是金穗城领主的外甥女,现在让我倒戈相向,将矛头指向妻子的家人,怎么可能做到。 由于周时光的原因,进攻金穗城的意见就此作罢,要知道周时光的领地在三人中是最大的,没有他的支持攻击金穗城根本无法成功。 又过了一些时间,杜宇在夜里来找池宏建,提起了关于进攻金穗城的事,他一边痛诉着周时光不顾大局,只为一己私利,无视民众的生命。一边煽风点火的说他的父亲池玉恒当年在圣权杖战争中对国家居功至伟,遗憾英年早逝,却让周家抢得头功。之后话锋一转,提出了一条毒计。 池宏建听后连连摇头,但杜宇恶狠狠的对池宏建说:“吾王早就对周时光忌惮已久,他的父亲功高盖主,他又刚愎自用。今日宽容之时,就是明日你我掉头之日啊!”池宏建最终点头同意。 圣日历1291年5月20日,金川城的居民纷纷走上街头庆祝圣恩节。这一日,周时光按照当年程万里国王订立的规矩,带着全家老幼,包括身怀六甲的小儿媳妇来到都城参加当天晚上要举行的庆典。人们哼唱着悦耳的歌谣,跳着欢快的舞蹈,谁也想不到今晚的月亮会被血光所染红。 晚上,周时光带着大儿子周瑥和卫队正准备从祭典现场出发,突然接到来自王宫的密报,说国王遭遇了袭击,杜宇带兵叛变,已经攻到了王宫之内,情况十分危急,国王请周大人立刻带兵救驾。周时光没想到来到国都会遇到这样的事,看到面前的信使着急的样子,没有多想就带着大儿子和卫队赶赴王宫。 到了王宫,周时光只听得喊杀震天,兵器相接之声不绝于耳,王宫之内卫兵与杜宇手下的士兵正在激战。 看到这样的情形,周时光不由多想,立刻带人冲杀上去,一路激战来到了内殿。见到了国王,周时光发现程思战对这伙袭击自己的人全然不知,正在他错愕之时,突然杜宇带兵冲了进来,迅速包围了周时光和他带来的卫队,并且口中大喊着:“陛下,臣救驾来迟,请您恕罪!” 周时光错愕不已,不是说杜宇谋反,要杀国王吗?可眼前的事情到底是怎么回事? 只见杜宇手持长剑,手指周时光厉声骂道:“周时光!你个阴险的无耻之徒,竟然假借圣恩节庆祝之机谋反叛乱,更要杀死吾王!” 周时光对杜宇这番话还未反应过来,杜宇的剑已经刺中了周时光的胸膛,伴随一声惨叫,周时光“噗通”倒地。 周瑥看到父亲遇刺,带着卫队向杜宇攻来,但终因寡不敌众,全部被杀害。 程思战坐在椅子上吓得说不出话来,眼前的一切发生得太快,完全超出了他的想象。 杜宇来到程思战的面前,向他表示,周时光一直认为周家居功至伟,旁贝巴要不是他们,早就沦为了多戈的口中之食,并且早就有谋反的企图。 这次王上为了解决国内的粮食问题,对我提出的攻击金穗城的建议没有表示反对,他因此怀恨在心。 我收到密报,周时光阴谋借圣恩节之机,图谋造反,起初我还不信,没想到带兵前来确认,果然发现周时光带兵冲入了内殿。因此,才有了后面的事情。 程思战将信将疑。这时,池宏建带兵进入了内殿。程思战询问池宏建对周时光造反的意见。池宏建看了看倒在血泊之中的周时光,迟疑了片刻,表示自己也收到了周时光今夜要造反的密报,杜宇所言属实 。即使听了池宏建的话,程思战仍然不太相信,要知道周家自先王程万里以来,一直忠心耿耿,为了家国大业鞠躬尽瘁,这时候反叛,实在是难以置信。 正在程思战狐疑之时,杜宇近前来,小声的向他说:“王上,为了旁贝巴的全国百姓,您可三思啊!” 程思战恍然大悟,眼前的这一切都是一场戏,不杀周时光,无法统合他的兵力进攻金穗城,也就无法解决这场粮食危机。 此刻,解救全体国民于水火,还是冤杀忠君爱主的大臣,作为一名国王,他必须做出选择。程思战的表情越来越严肃,最终他郑重的宣布:周时光阴谋叛变,其罪当诛! 杜宇听到了程思战的话,扭头带着自己的士兵出了内殿,奔向周时光在都城的宅邸。池宏建站在内殿,看着已经死去多时的周时光,内心久久不能平静。 此刻的周家宅邸,正忙得不可开交。周时光的小儿媳妇吃过晚饭,突然感觉腹中剧痛,找来接生婆一看,原来是孩子要早产。 顿时,周家上下动员起来,为这个即将出生的小生命做着准备。就在这时,杜宇带着士兵冲了进来,并且见人就杀。一时间,喊杀声、惨叫声、**声、还有临产孕妇的嚎叫声,充斥着这个宅邸。 “哇~”伴随着一声婴儿的啼哭,一个男孩降生了。就在接生婆还没有把孩子抱到母亲面前时,“咚”的一声,一个壮硕的男人破门而入,看了一眼孩子,还有错愕的母亲和接生婆,抱起孩子冲了出去,只留下身后撕声裂肺的哭叫。 那一晚,周家上下73口被尽数诛杀,周家宅邸被一场大火付之一炬…… 三个月后的一个夜里,一个男人抱着一个孩子来到了圣日城,他将孩子放在了圣日城的药剂师家门前,就匆匆离开了。 药剂师夫妇听到门口有响动,打开屋门发现了一个可爱的小婴儿。在呼喊无果之后,这对夫妇将婴儿抱入了屋中,看着这个乖巧的小精灵,年过30却仍然没有孩子的这对夫妇甚是喜爱,就决定抚养这个孩子,并给他取了名字——“秦路安”。 时光冉冉,岁月如梭,转眼十六年过去了,我们的故事就此开始…… 第一章三个伙伴 4月下午的圣日城,宁静而祥和,自西向东的一条大路将整个城市分成两块,翠绿的高山松点缀在错落有致的灰白色房屋间,好像沙滩上落下几颗绿宝石。几只鸟儿时不时落在教堂的尖顶上,叽叽喳喳的唱着歌,似乎提醒着不远处的老妇人不要睡着了。 城区东南方向的一栋小房子里,秦路安正在帮父亲捣药。 眼前的这位年轻人,一头标准旁贝巴青年的短发,英俊的五官仿佛用大理石雕刻出来的一样,棱角分明。身上的土黄色粗布袍子,不少地方已经洗得发白,看起来与这位少年不太相配。 自秦路安的母亲在他5岁的时候因病去世后,父子相依为命的日子已经过了10多年。 “咚~咚~”教堂的钟声敲了两下,现在已经是下午两点了。 秦路安猛的一怔,突然想起与自己的伙伴有约,一边穿鞋一边对着里屋喊道:“爸爸!我有事要出去一下,药捣好我放在桌子上了。”说完,还没来得及父亲回答,就一溜烟的跑出了房子。 每一个宗教圣地的街道,都是非常整洁干净的,这里也不例外,用碎石子混合沙土铺成的道路,每天都有人定时洒水,即使像秦路安这样精力旺盛的少年奋力奔跑,也不会带起一丝尘土。 来到南区的小广场,秦路安远远的看到两个身影,一高一矮,一胖一瘦,没错,那肯定是他的挚友——方沐阳和古同。 “你迟到了,你总是迟到,这回又是什么理由?难道是猫叼走了你的鞋子?”古同看起来有些生气,看着眼前气喘吁吁的挚友,不由得埋怨起来。 “我要帮爸爸捣药,要知道那些药可是要送到西区给人治病的,怠慢不得。别纠结这问题了,沐阳,上午神秘兮兮的让我俩两点到这集合,究竟有什么事?”秦路安直了直身,将目光落在了他这位瘦削朋友的脸上。 “你们看!”说着方沐阳从包中掏出了一个生铁制作的筒子,约有手掌大小,下面还有一个底座。 “这是什么东西?不会又是你的什么鬼发明吧?”古同看着这个筒子不禁发问。 “对!”方沐阳自信满满的回答。 秦路安摊了摊手,看起来有些泄气,无奈的说:“上次你给教会学校做的捕鼠器,老鼠没捕到,猫倒是杀死了两只。还有什么会定点喂食的鸟笼,让蒋胜齐家的鸟一天就都飞跑了。你的发明总是没有好结果,这次不会又闯什么祸吧?” 古同看着方沐阳,点点头表示同意。 方沐阳黑着脸,生气的说:“那些都是意外,要知道发明难免会有失败。不过这次可不一样,皮达做出了几种会燃烧炸裂的石头,而且每种效果还有所不同,把这几个小块放在筒子里,在夜晚点燃,他们就会飞上天,然后“啪”的一下绽放出无与伦比的火光。而且我在工坊外已经试验过了,保证万无一失。” 秦路安和古同互相看了看,还是将信将疑。方沐阳更生气了,说:“你们两个竟然这么不相信我,我和你们赌一顿午饭,保证会成功!” 古同举起两根手指,说:“两顿!”方沐阳毫不迟疑,马上同意了。三个人约定晚上一起到这个小广场,看看这个铁筒子里到底能喷出什么东西。 四月的旁贝巴,傍晚的时间总是特别长,黄、白、红色的三个太阳依次被远方的地平线吞没,使得头上的云朵不时的变换着颜色,煞是美丽。晚上8点钟,天终于完全的黑了下来。几个人迫不及待的来到小广场,方沐阳还带了他的妹妹。 “沐霞,你怎么也来了?”秦路安看到方沐霞,显得有些不知所措。这位比秦路安小一岁的少女,清爽的头发自然垂在肩上,一张小脸儿,清秀中透着稚嫩,让人不禁怜爱,若是有人清晨在林中见到,一定会以为是遇到了精灵。 “哥哥说今天晚上会有漂亮的东西看,而且为他那两顿午饭做个见证,我就来了。”方沐霞回答道。 “好了,快开始吧!”古同显得有些不耐烦了。 方沐阳来到了小广场的中央,按照程序放好了筒子和石块,并从下面石块上捋出了一条细线。“看好了!”伴随着方沐阳的声音,火石点着了细线,点点火光慢慢的进入了铁筒。一秒……两秒……可是没有动静…… 四个人瞪眼看着,“怎么回事?”看来方沐阳又要失败了。 古同笑起来,拍了拍方沐阳的肩膀,说:“胜败乃兵家常事,你不要气馁,我相信你下次一定会成功的。不过,那两顿午饭可不要忘了啊!” 方沐阳低着头不说话,看起来很是沮丧。就在这时,突然只听“咣”的一声,那个筒子发生了爆炸,带火的铁筒向西面横着飞了出去,接着一声惨叫响起,四个人不由得扭头观看。当看到眼前这一幕时,大家都大叫“天啊!这下完了!” 因为,他们看到一个妇人,屁股上闪着火光,一边嚎叫,一边手舞足蹈的跑着,没想到脚下一拌,直挺挺摔在了路边的水渠中,顿时变成了一只“落汤鸡”,不过所幸屁股上的火也熄灭了...... 圣日城的教会学校,坐落于城区的西北部,紧邻着大教堂。在圣日城建成之后,伴随着人口的不断增加,许多新生儿面临着迫切的教育问题,教廷在综合考虑之下,征询了多戈和旁贝巴王室的意见,最后于圣日历1288年建设了这所教会学校。 学校的正堂,由石制基柱和木质结构混合而成,平时用于学生教学,有时也用于宗教集会,或者是进行教义宣讲。 在正堂的后面,还有着食堂、教职人员休息区、图书馆、禁闭室等若干建筑。它们和大教堂占据了圣日城西北部的大部分区域。 而在教会学校后面的禁闭室里,有三个人正在唉声叹气。 “真对不起,我又连累了你们,要知道那个东西我是试验过了的,我本来认为万无一失……”方沐阳坐在床边,一脸歉意的向秦路安和古同说着。 “你的‘又’字真是用的好,从小到大,我因为你那些什么狗屁发明,掉过河里、被火烧过、屁股被打开了花,这次竟然被关进了禁闭室,不过我承认这是最惨的一次了。”古同歪着头,对方沐阳的道歉不屑一顾。 秦路安仔细看了一下这个禁闭室,这里与其说是教导不听话学生的地方,看起来倒更像是监狱的牢室。石制的屋子内,阴冷而狭小,只有一张勉强够三人躺下的石床,上面铺着干草。 还有一张石桌,上面的油灯忽明忽暗,若有人影映在墙上,颇为吓人。石室的上面和东面各有一个透气的窗户,用铁条封住,若不是怕“犯人”逃跑,还能是什么呢? 秦路安叹了一口气,看着摇摆不定的火光说:“你根本不应该搞什么发明,而是应该去当间谍,若是给敌人出谋划策,那样我们的军队根本不用出动,敌人肯定会自己灭亡的。” 方沐阳低着头,不再说话。秦路安和古同互相看了一下,古同走过去用一只胳膊从后面搂住了方沐阳的脖子,说:“行了,这没有什么大不了的,谁让我们光屁股一起玩到大呢。不过,你看我们这次陪你一起受罪,你是不是也应该补偿我们一下?” 方沐阳斜眼看着古同,问:“怎么补偿?” 古同故作思索状,突然恍然大悟的说:“要不这样,我倒是无所谓了,要不你把妹妹嫁给秦路安得了,我看他俩有意思……”话还没有说完,秦路安脸红着一个箭步冲了上来,将古同推倒,口中喊着:“胡说什么?我什么时候对她有意思了?” 方沐阳看着他们俩,摊了一下手说:“得了吧,让她嫁给路安,我宁可让她去当圣女!”说完,几个人哈哈大笑,打闹了起来。 “咳、咳”两声清脆的咳嗽,打断了三个人的嬉闹,向门口望去,原来是李司教站在那里。 “看来你们对自己的错误完全不以为然呐,这件事有这么开心吗?”李司教严厉的问着,三个人站了起来,纷纷低下了头。“把《七日圣谈》拿出来,我想你们需要多听听伟大的圣日神的教诲了。”三个人拿出了书,借着飘忽的火光,乖乖的读了起来。 一个小时…两个小时…不知过了多长时间,窗外的虫儿都已经不叫了,皎洁的月光从屋顶射进来,在褐色的地面上仿佛打了一口不出水的泉眼。三个人的上、下眼皮一定是发生了什么争吵,此刻他们正在打架呢。 李司教看出他们已经非常疲乏,于是说到:“今天就读到这吧,你们要记住,以后每天我都会来监督你们。我希望你们走出禁闭室的时候,能够确实认识到自己所犯的错误,真心悔过。” 他一边说一边转身向门外走去,突然又停了下来,继续说:“差点忘了,4天后从多戈教廷来的大司教,要在学校礼堂进行一场盛大的宣讲,教会学校的所有学生都要参加,我和其他的司教商量过,你们虽然还在禁闭之中,但这个机会实在难得,并且宣讲后大司教还会为每位学生进行‘点悟,’因此特许你们在当天出去参加,不过!” 李司教突然转过身,接着说:“宣讲结束后你们必须马上回禁闭室!听到没有?” “点悟!?您说点悟?”三个人瞪大了眼睛,惊讶的询问着。 “是的!”李司教斩钉截铁的回答。 “也就是说我们当天可以看到圣权杖了?”三个人继续追问。 “是的!”李司教继续斩钉截铁的回答。说完,它就锁上门离开了。 “听到了吗?我们可以看到圣权杖了,并且还能触碰圣柜,这简直不敢相信,我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看到圣权杖呢。”古同看起来很兴奋,虽然他对学校教的各种自然知识一向稀里糊涂,但是对于圣日教的教义却非常清楚。 “赶快睡吧,不然天都亮了。”方沐阳说着,倒在了床上,其它两个人也跟着倒了下去。 第二章初识圣柜 世间的事情总是这样,无论精力多么旺盛的年轻人,沾到书本就会昏昏欲睡,离开书本却又生龙活虎。现在,这三个人却怎么也睡不着了。 “真是该死,我失眠了。如果刚才看书的时候,司教不打断我就好了,那样我一定会睡着了。”方沐阳一下子坐起来,抱怨着说。 “这个破地方,又潮湿,又狭小,还有你看!你看!那个大肚子的油灯,刚才摇着头上的火苗,好像肥胖的女人跳着扭臀舞嘲笑我们一样。还有它发出的那个光,昏暗的连鼻子上有几个窟窿都照不清,我看书的时候感觉眼睛都要瞎了。《七日圣谈》中说,伟大的圣日神在第四日见到智者黄志新,夸赞他终日提灯夜读,博览群书,我想那老头的眼睛一定是水晶做的!” 听着方沐阳没完没了的嘟囔,秦路安摆了摆手说:“这位敢于抨击圣贤的勇士,但愿你以后会成为与那些圣贤并肩的英雄。” “等以后,我一定要发明出比油灯好一万倍的东西来,比天上的太阳还要亮。”方沐阳似乎没有听到秦路安的话,继续自顾自的说着。 秦路安没好气的说:“是,我相信,不过但愿你不要找我们俩做实验,让我们多活几天吧!” 方沐阳又倒了下去,但还是睡不着,他手一动,不自觉的摸到了床头的《七日圣谈》,自言自语道:“为什么叫《七日圣谈》呢?” 古同一直保持沉默,但一听到这话,立刻来了精神,他说:“你这个不虔诚的家伙,竟然连为什么叫《七日圣谈》也不知道?” 方沐阳眨了眨眼,说:“那天司教讲的时候我去工坊了。” 古同也坐了起来,清了清嗓子,好像变成了一个老学究,说到:“《七日圣谈》传说是古媂坦王国的智者黄志新,根据伟大的圣日神希尔特降临人间与人的谈话记录而成,因为圣日神在人间共有七日,所以叫《七日圣谈》。圣日神第一日与国王曹炳谈了为王治国爱民之道,第二日与王子曹塬谈了为人成长立志之道,第三日与智者,也就是黄志新本人谈了求学思考之道,第四日与将军佟兆熙谈了强军破敌之道,第五日与富商荀括谈了理财好施之道,第六日与农民董刚谈了天理耕种之道。” “可是只有六日啊,我翻烂了书也没找到第七日圣日神与谁谈了话啊?”方沐阳不解的问到。 古同继续给他讲解:“第七日在我们的书中确实没有,那是因为在媂坦王国灭亡的时候,存放《七日圣谈》的圣殿着了大火,原书也被烧成了灰烬,后人经过收集整理于圣日历464年编撰了现在我们这本《七日圣谈》,但是因为没有找到最后一日的故事,所以只有六日。” “那第七日到底发生了什么?”方沐阳继续追问着。 “在这本书编成的100年后,有人在遥远的那提维克王国找到了蛛丝马迹,传说圣日神第七日并没有与人谈话,而是亲力亲为的去帮助穷人,把自己的东西分给了大家,他用实际行动告诉世人——‘不要对别人的苦难视而不见,在你看来是微小的力量,却可能给予他人莫大的帮助’。但是这个说法是否可信,到现在也是众说纷纭。” 此时,外面的天已经发白,白色的太阳已经慢慢在地平线上钻出了脑袋。“完了,看来我们要和睡觉说再见了。”秦路安看着窗户,恍惚的说着。 四天一转眼就过去了,教会学校的正堂之中座无虚席,不仅教会学校的学生,许多圣日城的居民也来到这里聆听大司教的宣讲。 讲坛之上,直达棚顶的圣日神雕像巍然矗立,在它的下面,一件东西摆放在那里,用玫瑰色金丝绒布盖着,那一定是水晶圣柜了。 李司教示意大家安静,面对台下的人们说:“今天是个特殊的日子,伟大的圣日神将他温暖的光照耀在这里,为他虔诚的信徒们褪去一切忧愁之事,借博慧人之口,传递神之圣音,倍享神的恩泽。”接着,李司教转过身去,对着后面的门行了宗教礼。 台下的所有人,全部起身一起向哪个方向行了礼。 过了一会儿,只见从后面的门中,一个人在两位信徒的陪同下登上台来,他那花白的胡须垂到胸前,看模样已经将近70岁了,身着一席深黄的圣袍,上面绣着诺大的宗教印记,手中拿着一根拐杖,走路的时候不住的发出拐杖敲击地面的声音。 头上的帽子形状好像一个发光的太阳,那是只有圣日神殿最崇高的人,才可以佩戴的象征。不用多想,这个人一定是来自多戈圣日神殿的大司教鞠荣了。 大司教扫视了一下台下的信徒们,目光清澈而锐利,开口说道:“自我6岁开始侍奉伟大的圣日神至今,已经整整过去64年了。10岁的时候,我随着上一代的大司教走遍了多戈的所有圣堂,于是我许下宏愿,每十年就要巡礼一次,走遍所有在圣日神光芒照耀下的土地。今天我刚好到了70岁的年纪,圣日城是我这次巡礼的第一站。”接着,大司教拿出了《七日圣谈》,谈起他这么多年对于教义的深刻理解,宣讲就此开始了。 古同听的津津有味,而旁边的方沐阳却显得有些漫不经心,秦路安则一会儿倾听,一会儿又把头转向一边,不知道在想什么事情。转眼间三个小时过去了,大司教站在讲坛上滔滔不绝,毫无倦意,让人怎么也想不到这是一位已经70岁的老人。 随着一声“愿圣日神的光芒永远照耀你们!”大司教合上了手中的《七日圣谈》,接下来,就是这次集会最重要的“点悟”了。 “请教会学校的的各位同学们做好准备,听我的指令从前向后依次接受大司教的点悟。”李司教说完,向后举手示意了一下,两个教徒用手轻轻的将附在水晶圣柜上的丝绒布捧了下来…… 在座的人们被眼前的景象所惊呆了,这是何等神奇的水晶柜啊!半人高的水晶浑然天成,没有丝毫人工雕琢的痕迹,晶莹剔透的柜体犹如清风拂过潭水,让人纵身一跃就会无比清凉。更似少女的肌肤吹弹可破,轻轻一碰就怕她会破掉。 一根尽显尊贵,看似无比华丽,镶嵌着各种宝石的权杖镶嵌在柜体的中央,仿佛与水晶融为一体。如果不是神的圣迹,又有什么人能够做得出来呢? 在看到圣权杖的那一刻,秦路安好像被闪电击中一样,从未有过的感觉充满了他的全身。 不知为何,他对这根权杖感觉亲切、温暖,并且似曾相识,仿佛有什么东西在深深吸引着他,要知道这是他第一次看到圣权杖。 “秦路安!”一声呼唤把这位陷入遐想的少年拉回了现实之中,原来是李司教在叫他上去。 秦路安一步步向前走着,眼睛直直的盯着圣权杖,连向大司教行礼都忘记了。他慢慢的伸出手,当指尖碰到水晶柜的那一刻,意识仿佛被无形之手从身体拉出抛入空中,是风!强烈的风! 那种感觉就像自己置身巨大的暴风眼之中,周围不存在哪怕一丝的空气,即将窒息而死! “啊~呼~”秦路安的手离开了水晶柜,再也不敢触碰,他瞪着眼睛,喘着粗气,头脑中一片空白。 “你怎么了?”大司教看到秦路安的样子,不解的问道。 “没…没什么,我有点不舒服。”秦路安说完,就回到了自己的座位上。 晚上,三个人又回到了禁闭室。古同表现的非常兴奋,发着对白天事情的感慨。而秦路安却坐在墙角出神,不知在想着什么。 “你怎么了,我白天在正堂的时候就看你有点不对劲,是不是得病了?”方沐阳关心的问着。 “没有……我今天在看到圣权杖的时候,不知怎么感觉很奇怪,仿佛……仿佛……我也无法形容那种感觉。”秦路安皱着眉头,言语之中透着失落。 “你一定是得病了,要知道这里又湿又潮,即使是谁住在这里都会不自在。别多想了,今天好好睡一觉,明天早上就没事了。”方沐阳安慰着他说。 “嗯……”秦路安轻声回答着。 第三章烈火焚城 转眼又过了五天,三个人仍然过着枯燥乏味的生活,除了吃饭、睡觉,就是念诵那本早已翻烂了的《七日圣谈》。本以为就这样会走出禁闭室,但没想到这天夜里却出了天大的事情。 三个人正躺在床上无所事事,突然古同发现窗外的天空有些红色的影子。 “怎么回事?红太阳早就下山了,难道他在天上丢了什么东西?”古同说完,来到窗边向外望去。这时,突然听到外面有人大喊:“着火啦!~”接着嘈杂声、喊叫声、甚至还有惨叫声,不绝于耳。 正在三人诧异之时,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在门外响起。只见李司教忙乱的开了门,一脸惊恐之状,对着屋里大喊:“快!快跟我走!”三个人不知发生了什么,只能随着李司教向外跑去。 “学校怎么无缘无故着火了?”一边跑,秦路安一边不解的问着。 “不光是着火,是有山贼!”李司教上气不接下气的回答。 “山、山贼!!?”三个人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要知道他们从未听说圣日城发生过这样的事情。 “他们为什么要放火烧学校啊?”方沐阳问到。 “我也不知道,他们不仅放火,而且见人就杀,现在整个教会已经乱成了一锅粥,我们还是赶紧找个安全的地方躲起来吧!”李司教一边跑一边说。 几个人转眼间已跑到了正堂的后院,李司教指着前面说:“快!从长廊穿过去,就可以逃出学校了!”但希望与绝望往往就差一个字,就在众人满心欢喜以为就要逃出生天之时,两个手持长剑,身穿黑衣的蒙面人突然出现在他们面前。 “不好!赶紧回去!”李司教大喊着,想要阻止其他三人的步伐。说时迟,那时快,就在李司教想要转身之际,蒙面人纵身一跃,只听 “噗嗤”一声,一把长剑猛的穿过了李司教的胸膛,这位虔诚的圣日教教徒,令人尊敬的老师,连惨叫都没来得及发出一声,就结束了他52岁的生命。 这一切只发生在几秒钟之间,对于李司教的惨死,三个人根本还没来得及反应。只见蒙面人一脚将李司教的尸体踢倒,扭头将目光投向三人,在月光和火光的映照下,蒙面人眼中透着杀意和寒气,黑色的瞳孔好像无尽的深渊,仿佛马上要伸出无数只手,将人拽入无边的黑暗。剑,此刻已到了三个人的面前! 年轻人在危难之际,总是会迸发出令人难以置信的力量。更何况这三人可不是文弱的书呆子,他们从小到大跟随城里的铁匠可是练就了不错的本领。只见蒙面人一剑斜劈下来,秦路安一闪身,剑锋走空。另一个蒙面人瞪大了眼睛,目光好像有点惊讶,遂提着剑就向古同攻来。 怎么办?敌人已武装到牙齿,而三人却手无寸铁。就在这时,古同眼睛一瞥,发现身旁的墙角处有根半身长的木棍,不由多想,古同抄起木棍猛地一挥,只听“咣”的一声,剑就被崩了起来,蒙面人险些没站稳而摔倒在地。看着眼前这位手持木棍的少年,蒙面人自知不好对付,再也不敢贸然进攻,两个人对峙了起来。 只见院子里,秦路安时而逃跑,时而绕着大树与敌人周旋。方沐阳捡起脚边的石块,不住的向蒙面人扔去吸引他的注意力。 而另一边,古同也已经与另一个敌人短兵相接,木棍与长剑激烈的碰撞着,发出沉闷的声音。 横扫…格挡…直刺…闪躲,眼前的这个17岁的少年,此刻仿佛一位老练的士兵,渐渐的竟然占了上风。 战斗要靠实力,但同时也要看环境和运气。手无寸铁的三个人,在狭小的院子里与敌人周旋,随着古同手中木棍“咔嚓”一声断裂,三人即将命悬一线。步步紧逼的蒙面人,狰狞的面目好像透过了面罩,斗大的汗珠从三人的脸上滴落,将脚下的泥土砸开了花。 一步…两步…那里已是墙角,三个人再也无路可退了! 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突然一个蒙面人发出“啊”的一声惨叫,倒了下去。 “马叔!!?”伴随着方沐阳一声带着惊讶与兴奋的尖叫,一个人出现在蒙面人的身后。这个人约有40多岁,身高一米八左右,剑眉虎目,鼻正口方,脸上的胡子修整得颇为整齐。身材壮硕,肩宽背阔,一身灰布便服,站在院中好像地上的铁塔,山中的巨石。来人正是城中的铁匠,三个人的师傅——马殿臣! 另一个蒙面人看到自己的同伴被杀,哪能坐视不理,立刻拿剑刺向马殿臣,谁知被其轻轻一磕,就躲了过去。这蒙面人哪是马殿臣的对手,稍一交手武艺就立判高下,只几下子就被马殿臣刺倒在地。 对于救星的出现,三个人高兴极了,立刻跑到马殿臣身边,激动地问:“马叔,你怎么来了?” 马殿臣看到三个人没事,不由得舒了一口气。“我正在家中收拾东西,忽然看到城西有火光,本来是来看看发生了什么,没想到却遇上了山贼,我想到你们被关起来了,教会学校又偏偏起火,就担心你们来看看。” 方沐阳怎么也想不通,自言自语道:“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圣日城好端端的怎么会有山贼呢?” “我也不清楚,不过我刚才与蒙面人交手,发现他们的进攻很有章法,像是受过正规训练。不说这些了,赶紧看看李司教怎么样了。”马殿臣说完,几个人来到了李司教的身边。 此时,李司教的身体已经冰凉,伤口流出的血液将身边的泥土染成了黑红色,而他的眼睛仍然直直的盯着天空。“他死了……”马殿臣说完,蹲下将他的双眼闭上。 “我们得把他带走!”秦路安说着,就想去抱李司教的尸体,却被马殿臣拦了下来。 “我们不能带他的尸体走,外面现在很混乱,带着他我们很容易遇到危险。”马殿臣说完,就转身向廊外走去。 三个人看着这位自6岁起就开始教导他们的恩师,一幕幕画面在脑海中不停闪过,教诲、包容、训斥、呵护,他曾是一位多么和蔼可亲、令人敬佩的老师啊,现在却再也不会醒来了。他们深深的向李司教鞠了个躬,转身随着马殿臣离开。 天啊!教会学校的外面,已经被火海包围,不仅是教会,连周围的房屋都着了火,城市的守卫正在与山贼激烈的交战,偶有惨叫声伴着迸出的鲜血,在火光的映照下显得无比恐怖。 马殿臣在前面替几个人开着路,此时的秦路安、方沐阳、古同脑中一片空白,只剩下奔跑,不停的奔跑,期望尽快逃出这片火焰的地狱。 不知跑了多久,也不知跑到了哪里,几个人终于停住了脚步,站在原地喘着粗气。过了一会儿,秦路安突然猛的一怔,随即就想窜出去,却被马殿臣拉住,急急地问道:“你要干什么?” 秦路安挣了挣胳膊,说:“南区!南区怎么样了,我要回家!” “南区没事,我刚从南区过来,你家也很安全!”听了马殿臣的话,秦路安长长的舒了一口气,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平静过后,几个人坐在阴暗的角落里,回忆着整件事情。 “我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听说圣日城周边有什么山贼,难道他们像黑岩山中的金子一样,是从石头里蹦出来的?”古同瞪着眼睛,不解的问着。 “是啊,按理说他们如果要抢劫财物,应该去商人的家里,还有市场,袭击教会学校能有什么好处?更何况大司教还在圣日城没有走,他们……难道目标是大司教?”方沐阳接着古同的话,像发现什么重要的事一样大叫起来。 马殿臣反驳了方沐阳,说:“我看不像,如果要袭击大司教,完全可以选择他在路上的时候动手,要知道在圣日城里,可是有不少守卫啊!” 就在大家百思不得其解之际,突然城南的天空也开始发红,马殿臣大叫一声:“不好,城南也着火了!”这一句话不要紧,三个人的心立刻提了起来,不约而同的冲了出去,要知道他们的家可全在那里啊。 几个人跑到城南,却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这里的火势不大,也没有扩散,确有一栋房子沐浴在火焰之中。红色的火苗,带着黄色的轮廓,在黑夜之中跳着狂乱的舞蹈。 木板在火中发出的“嘎吱”响声,仿佛来自地狱的恶鬼在邪魅的尖叫。这着火的地方,正是秦路安的家! “爸爸!”秦路安大叫一声,奋不顾身的就想向房子冲去,瞬间就被古同和方沐阳拽了回来。 “你干什么!?冲进去就死定了!”方沐阳大声的说着。 “我要去救我爸,他一定还在里面!”秦路安惊慌失措,眼睛直勾勾的盯着房子。 “你冲进去有什么用?也许你爸早就跑出来了呢?”古同抓着秦路安的胳膊,用的力气却比刚才还要大。就在这时,房顶在火焰的灼烧下,“轰隆”一声塌了…… 第四章人生苦酒 三个太阳又像往常一样升起,但今天的圣日城却已经变得面目全非。 城市的西区,大火已经熄灭,战斗也已经停止,包括教会学校的一大片区域变成了废墟,昔日那些富丽堂皇的装饰已经化为乌有,宽敞的教会正堂只剩下几根石柱还立在那里。 此时在城市的南区,有一位少年正在慢慢走进他那已经被烧毁的家。 走在曾经的家中,往日的情形仿佛历历在目,这里是桌子,那里是椅子,从小到大,周围的每一件事物都不曾缺席过,而此刻却只剩下残垣断壁和焦黑的灰烬,怎能不让人难过。 秦路安不停的搜索着,当他找到父亲的卧室时,发现了一具已经被烧得焦黑的尸体…… 离圣日城被袭又过了一个多星期,整个城市渐渐的平静了下来,被烧毁屋子的残骸一点点被清理干净,牺牲者的尸体也都已被埋葬。 在城外不远处的一个小山丘上,秦路安、方沐阳、古同、马殿臣,还有许许多多的人都站在这里,他们的面前有两座墓碑,一座上面刻着“秦白术”,另一座刻着“李骥”,这个名字若不是在墓碑上,恐怕少有人会记起这位李司教的真名。 “伟大的圣日神,您的两位虔诚的信徒今日长眠于此,希望您的圣光照耀这里,以希尔特之名引导他们的灵魂去到您的身边,获得不朽……”教会的司教在为死者念着悼词,其他人低着头,默默的送这两位慈父、尊师、友邻最后一程。 追悼仪式结束了,大部分人已经离开,只剩下秦路安几个人。 “没想到药剂师会死,我已经认识他十多年了,他是一个很好的父亲。”马殿臣站在秦路安的旁边,似乎是想安慰他。秦路安没有说话,他默默的蹲了下来,用手轻轻地抚摸着墓碑,噙在眼角的泪水即将夺出眼眶,但喉咙里却未发出一丝哽咽。 “你以后怎么办?”方沐阳关心的问着。 秦路安顿了好一会儿,轻声的回答“…不知道…”。 “住在我那吧。”马殿臣也蹲下来,扶着秦路安的肩膀对他说。 秦路安转过头,看着马殿臣,此时他除了这位可靠的铁匠,还有两个亲密的挚友,还有谁能够依靠呢? 父亲已经亡故,家也不再存在,就算是教会学校也已经化为了灰烬,三个太阳之下,哪里是他的容身之所呢? 如果不去铁匠那里,还能去哪呢? 秦路安点了一下头,轻声的说:“好吧。” 秦路安住进了铁匠的家中,几天以来,他一直闷闷不乐,除了帮助马殿臣工作,无所事事的时候就一个人坐在屋子里发呆,即使方沐阳和古同经常过来找他出去,他也总是推脱有事。马殿臣深知父亲的死对秦路安打击很大,心想必须找个办法让他振作起来。 这一天,工作结束的很早,马殿臣放下手中的锤子,对秦路安说:“难得今天这么早干完活,最近都没怎么出去,一会儿想不想跟我去一个有意思的地方?” “去哪?”秦路安抬头看了一下马殿臣,看起来不太感兴趣。 “当然是酒馆!”马殿臣回答。 “可是我才16岁,酒馆不会把酒卖给我的。”秦路安对听到“酒馆”这两个字感觉很诧异。 “没关系,你已经成年了。酒馆的老刘和我是老相识,一两杯酒什么的无所谓。”马殿臣继续说着,看到秦路安没有说话,他又把手放在秦路安的肩膀上说:“你要知道,喝酒是男孩变成男人必须越过的门槛,他可以激发你的气魄,活跃你的思想,更重要的是他可以暂时让你忘却心中的烦恼。” 此时的秦路安,心中无比沉闷,头脑乱作一团,如果有这样可以暂时忘掉忧愁的东西,何乐而不为呢?于是他终于表示了同意。就在两人换了衣服,准备出门之际,正好与方沐阳和古同走了个对面。 “你们要出去?”古同看着两个人发问。 “我们要去喝酒!”秦路安向古同说着。 “喝酒!?”方沐阳和古同瞪大了眼睛,要知道这两个字在他们的头脑中根本没有概念。 “要不要一起来?”马殿臣笑着邀请他们。 方沐阳和古同对视了一下,兴奋的说:“当然要去,我早就想尝尝了!” “哈哈,那就走吧!今天我请客!”马殿臣看起来很开心,此刻他好像化作了一个要把良好少年拽入深渊的恶魔。 圣日城只有一座酒馆,每到入夜,好酒之徒们就会齐聚在这里,开始盛大的狂欢。大厅里可真是热闹,几乎每个桌子旁都围满了人,有的在讲着城内趣事,时不时的传来哈哈大笑。有的在打牌,惊呼、尖叫、咒骂不绝于耳。尤其是较里面的一个桌子,几个已经喝多的男人正在跳着古怪的舞蹈。 马殿臣带着三位少年找了个相对偏僻的桌子,要了几杯酒,双手一摊对他们说:“来吧!我的少年英雄们,这可是这个酒馆最好的酒,赶紧尝尝!” 三个人面面相觑,看着面前木头酒杯中的浑浊液体,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最后三人一起点头,拿起酒杯喝了下去。 “咳、咳”方沐阳差点喷了出来,秦路安、和古同的表情也很扭曲。“这什么鬼东西?又苦又涩,还有点辣,难道这些男人天天晚上都喝这玩意?” 马殿臣看着三个人的丑态,不由得笑出了声,说:“第一口总是这样,慢慢的你们就习惯了。” 三个人顿了一会儿,拿起酒杯又喝了一口,说起来奇怪,这一口已经没有刚开始那么苦了,甚至仔细品味还有点甜味。又喝一口,不光有点甜味,仿佛有增添了一丝香气。一口又一口,很快酒就被几个人喝光了。 “哈哈!我说的怎么样?老刘!再来几杯!”马殿臣冲着柜台喊着,一会儿酒就端上来了。 这种用山区特有的野生酸麦酿的酒,工艺相对粗糙,并且比较浓烈。对于初涉酒场的三位少年来说,实在是消受不起。只一会儿,三个人就醉的一塌糊涂。 “这酒可真是好东西,我现在简直开心极了。”古同眯缝着眼睛说。 “路安!我看你怎么有两个脑袋?”方沐阳指着秦路安笑着说。 “我看你也是!”秦路安也哈哈大笑起来。这还是自父亲死去以来,大家第一次看见秦路安笑。但秦路安笑着笑着,不由得哭了起来。 “想哭就哭吧,喝完酒哭没人会笑话你的。”马殿臣安慰他说。 “马叔,我的父亲死了,要是我那时在家,他一定不会死的。”秦路安哭着说。 “你这傻瓜,那样你一定也会被烧死的!”古同口无遮拦,方沐阳狠狠的瞪了他一眼,然后说:“那不是你的错,如果没有那些山贼就好了。” 马殿臣看着像小孩子一样哭泣的秦路安,语重心长的说:“你觉得这酒怎么样?” “老实说,不好喝。”秦路安回答。 “那为什么每天晚上会有这么多人来这里喝酒呢?”马殿臣又问,秦路安没有说话。 “人的一生本来就像这杯酒一样,许多事充满了苦涩,既然你尝到了,即使吐出来味道还会留在嘴里,但如果细细品味,就会有不一样的感觉。酒虽苦,人生还得继续,喝第二杯也是需要勇气的,不是吗?”说完,马殿臣将自己杯中的酒一饮而尽。秦路安趴在桌子上,眼睛直直的在想着什么…… 第二天早上,秦路安一睁眼发现自己躺在房间里,而外面有着说话声。 “马叔!我们昨晚怎么在这睡的?这下完蛋了,晚上没回家,我妈一定会打死我的!”古同看起来很紧张,焦急的问着马殿臣。 马殿臣蹲在地上一边整理着工具,一边说:“你们放心,昨天晚上我已经到你们两个的家里去了,说了你们因为要陪陪秦路安所以要在这里住,他们都同意了。”接着马殿臣抬起头,说:“喝成那样,要是回家你们才真的会被打死呢!” 就在三个人谈话之际,秦路安手扶着脑袋走出了屋子。马殿臣关心的问了一句:“你醒了?没事吧?” 秦路安摇了摇头,尽管酒劲已经褪去,但多少还是有些头痛。“没事,不过……”秦路安欲言又止。 其他三个人都看着他,秦路安想了好一会儿,郑重其事的对大家说:“不过我…我有一件事情要告诉你们,我想出去旅行!” “旅行!?”三个人都对秦路安说出的这两个字感到很诧异。 “你要去哪?”方沐阳追问着。 “我爸活着的时候曾经告诉我,他的弟弟在布罗巴迪亚一个叫松风的镇子做生意,我想去投靠他。”秦路安说。 古同显得有些很激动,向前一步说:“我从没听你提到过,况且在圣日城你不是什么都没有啊,有马叔,还有我们两个啊!” “我知道你们对我很好,但是我昨晚喝过酒后,突然想明白了,人不应该被眼前的痛苦所束缚,天下很大,我想到处去看看,增长一下见识。”秦路安说的很坚定,仿佛这个决定他已经酝酿很久。 “我跟你一起去!”马殿臣斩钉截铁的说。 “什么!?”其他三个人都没想到会听到这样的回答,方沐阳和古同两个人以为马殿臣会第一个蹦出来反对呢。 马殿臣接着说:“我也是孤身一人,早就想出去走走了。况且路安说的很对,外面有很多新鲜的东西,应该去尝试一下。”秦路安对这位可靠的师傅能够陪自己去旅行,当然非常的高兴,而其他二人面面相觑。 第五章各怀心事 因为被关了禁闭,圣日城又遭遇袭击并发生了火灾,方沐阳已经有近一个月没有去工坊帮忙了。 方沐阳父亲早死,自小家贫,母亲含辛茹苦的把他和妹妹养大,为了减轻家里的负担,方沐阳在7岁时由别人介绍到了城外偏僻处的一个小工坊工作,给一个60多岁的老头打下手。 这个老头很倔,大家都叫他老倔头,脾气很古怪,不管和谁都合不来,因此一直招不到人,要不也不会找一个只有7岁的孩子帮忙。 但没想到方沐阳与这个老头很投缘,一晃在这里就工作了十年。而今天,又到了方沐阳该去工坊帮忙的日子。 工坊的所在位置,出圣日城向西步行大约1个多小时。这里地势相对平坦,周围荒石林立,再没有其它建筑,三层的木质建筑,由于风霜雨雪的侵蚀已经显得残破不堪,若不是顶层晒台上晾着几件衣服,真会让人以为这是座时常闹鬼的野宅。 而房子后面的不远处,就是陡峭的悬崖,站在那里可以看到整片的羊角森林。 “嘎吱~”方沐阳推开了工坊的大门,映入眼帘的是一片杂乱无章,不知名的东西扔得到处都是,漂浮在空中的灰尘颗粒在阳光的投射下弥漫在整个屋子,这里实在是太脏了! “快!把桌子上的锥子给我拿上来!”突然方沐阳听到楼上有喊声,那一定是房子的主人在呼唤自己了。 方沐阳拿上锥子,到了二楼,眼前这个留着两撇胡子的小老头,正在挥汗如雨的敲打着古怪的机器。“皮达,你怎么知道我来了?”方沐阳问着。皮达是这个老倔头的名字,他不喜欢别人对他的尊称,自方沐阳7岁时来到工坊,就让方沐阳这样叫他。 “哦~难道不是你,还是一只野猫吗?它可不会帮我拿锥子。”皮达没有抬头,接过锥子一心钻研着面前的东西。 方沐阳用手掸了掸旁边凳子上的灰,坐下看着皮达。“你不好奇我这一个月怎么没来吗?” “哪个笨小子偷了我的‘开山雷’,又被关进了禁闭室每天向神祷告。圣日城大火还没被烧死。”皮达继续说着。 方沐阳深深地叹了一口气,说:“原来你都知道啊。” “快点~快点~快去收拾屋子,快让你的胳膊腿动起来,别像一个瘫子一样窝在那里,这屋子里的灰尘都快把我埋上了!”这个倔老头突然蹦了起来,看起来很生气,虽然他的个头只到方沐阳的肩膀。 方沐阳做了一个无所谓的表情,撸起袖子开始干了起来。这真是一场困难的战斗啊!要知道三层的房子里有着近十个房间,并且每个房间都像刚被小偷洗劫了一样,看起来乱七八糟,方沐阳整整干了七个小时,才把房子里打扫干净,他累的简直筋疲力尽了。 干完了活,方沐阳回到了二楼的屋子里,坐下来看着皮达。皮达好像完全没注意到他,仍然埋头摆弄着那架机器。 “皮达,我有件事想征询一下你的意见。”方沐阳思掇了好久,终于说了话,而皮达仿佛没听见一样。 方沐阳继续说:“我好朋友的父亲在前些日子的大火中被烧死了,他这些天意志很消沉,而昨天他突然跟我说他想出去旅行……”说到这里,方沐阳停了下来,顿了一会儿,又继续说:“我也想跟他一起去,但还拿不定主意,所以想听听你的意见。” 皮达终于开口了,他说:“那可真不错,你们一起去,就可以在羊角森林中一起变成云豹的美餐;到了达尼特,莫西干人会把你们做成美味的糕点;而到了安图人的领地,我相信16、7岁的少年一定是很好的烤火材料。” “怎么?这些地方你都去过?”方沐阳感觉很惊奇,皮达怎么会知道那些危险的事情。 皮达没有回答他的问题,只是继续说:“如果你们幸运的躲过了这些,那就可以享受班贝的温泉,古尔特罗蒂亚的美酒,当然还有诗妮兰的美女,那里的女人不光长得漂亮,屁股还很大,最适合你们这些精力旺盛的小伙子了。 方沐阳听完皮达的话,微微的笑了一下。抬头看看窗外,最后一轮红色的太阳已经下山了,他起身向皮达告了别,出门向圣日城走去。 方沐阳回到家里,已经晚上八点多钟了,孟凤云和方沐霞坐在桌子旁,正等着他回来吃饭。“怎么这么晚才回来?”孟凤云担忧的问着儿子。 “我太长时间没去了,工坊有很多活要干。”方沐阳简单的回答了一句,就坐了下来。 整个吃饭的过程,一家人谁也没有说话,这与往常方沐阳总是滔滔不绝的情况大相径庭,方沐霞看出了哥哥心事重重,但想到他没有说出来,一定是有难言之隐,也就没有发问。 吃完饭,方沐阳回到了自己的房间,对着油灯发呆。这时门开了,方沐霞进了来。 “哥,你今天怎么了?”方沐霞坐在床边,看着方沐阳问。 “没…没什么。”方沐阳说话有点含糊不清。 “别骗我了,你平时吃饭总是说个不停,今天怎么一句都没有了?”方沐霞怎可罢休,继续追问着。 方沐阳没有回答,继续看着油灯。 “你放心,我不会告诉妈妈的。”方沐霞说着,过去把门关上了。 方沐阳看着妹妹水灵灵的大眼睛,想了一会儿,就把秦路安想去旅行,而自己也想跟着去的事情说了出来。 别看方沐霞只有15岁,却是一个颇明事理的女孩。她听完哥哥的话后,表示支持哥哥出去见见世面。 这让方沐阳颇感意外。不过,方沐霞又话锋一转,说:“这件事你还得和妈妈商量一下,我会支持你的。”秦路安看着她,默默地点了一下头。 夜已深了,孟凤云正在油灯下做着针线活,两只布满老茧的手灵巧的穿针引线,规整的针脚好像列队接受检阅的士兵一样。突然灯火摇了一下,孟凤云一抬头,看见方沐阳走了过来,身后还跟着方沐霞。 孟凤云问道:“怎么了?还没睡?”方沐阳不说话,只是低着头。 “到底怎么了?快说啊!”孟凤云又追问。 “妈妈,我…我想出去旅行……”方沐阳从嘴里挤出了几个字。 “什么?你再说一遍?”孟凤云瞪大了眼睛,扔下了手里的针线活,几乎要从椅子上站起来。她将目光放在后面的方沐霞身上,问道:“沐霞,你说是怎么回事?” 方沐霞看了一眼哥哥,随后将整个事情的经过说了一遍。 孟凤云刚一听完,“嗖”的一下从椅子上蹦了起来,脸上的肌肉不住的跳动着,愤怒的吼道:“不行,绝对不行!” 这时,方沐阳也来了情绪,将心中的压抑一股脑的发泄了出来,说:“我已经17岁了,难道你想让我一辈子待在这个破地方吗?长大后和你一样以后给人家干活?让人家瞧不起?我想出去看看外面的世界,从小到大我最远只去过工坊,我想去看看班贝的温泉,古尔特罗蒂亚的美酒,还有…还有…” 孟凤云打断了方沐阳的话,情绪几乎已经失控了,两行热泪从她那满是皱纹的脸上划过。“不行!绝对不行!你的爸爸当年就是要出去经商,一不小心掉到了悬崖下面,这么多年我含辛茹苦的把你们养大,吃了多少苦,受了多少罪,你们就是我的命根子啊!我已经失去了你的爸爸,现在我绝不能在失去你了啊!不行!绝对不行!” “可是!妈妈!”方沐阳还要继续说下去,但孟凤云已经哭着跑出了家门。兄妹俩站在门里不知所措,他们根本没想到母亲会有如此大的反应。 孟凤云跑着跑着,不自觉的来到了一座小教堂的前面,这里是在教会被烧毁之后,临时搭建起来供居民向圣日神祈祷用的。 孟凤云走进了小教堂,跪在了圣日神像面前,抬头仰望,将这些年的苦闷全都吐了出来:“伟大的圣日神啊~请您可怜可怜我,我到底该怎么办?耀堂死时,沐阳才两岁,我又刚刚怀上沐霞,我当时真想一死了之,可是看着沐阳,我告诉自己一定要坚强的活下去。这么多年,我再苦、再累都忍过来了,可是我怎么能再一次承受失去亲人的痛苦呢?呜呜呜~”说到伤心处,孟凤云又哭了起来。 过了一会儿,孟凤云平复了一下心情,又开始对着神像说:“我也知道,沐阳长大了,作为男孩子应该让他出去闯一闯,不能把他绑在这里和我受一辈子的罪。可是,我怎么能让他走呢?他这一去如果再也回不来,我可怎么办啊!”说完,孟凤云直直的发起呆来。 就在这时,突然一个声音从角落里传来:“你应该让他去!” “谁!?”孟凤云被吓了一跳,惊恐的看向墙角,只见一个人缓缓的站起身来,原来是马殿臣。 看到原来是城中的铁匠,孟凤云这才把悬着的心放下,问道:“这么晚了,你怎么也在这?” 马殿臣在他的旁边坐下,看着神像说:“我虽然没看过方耀堂,但我想他当年在你怀有身孕的时候出去,一定是想靠自己的力量让你们过上更好的日子。而对你这些年辛苦抚养两个孩子,我打心眼里佩服你。” “那些都过去了。”孟凤云说。 “沐阳从小就跟我学习武艺,我深知他是个勇敢、善良,并且好奇心旺盛的孩子,我相信他走出去一定会取得一番不小的成就。况且他也有很强的责任心,不会忘记你这位伟大母亲的。” 孟凤云笑了一下,说:“就是有点话多。” 马殿臣也笑了出来,应道:“对!就是有点话多。”然后,马殿臣顿了一会儿,接着说:“这次旅行,我也会陪着他们去,目的地是布罗巴迪亚,我向你保证,一定会帮你好好看住沐阳的。” 孟凤云没有说话,沉思了一会儿,起身离开了小教堂。 转眼已是第二天早上,方沐阳一醒来,就看到母亲坐在自己的床头,温柔的看着自己,“怎么了?妈妈?”方沐阳问到。 “去吧,去旅行!”孟凤云斩钉截铁的说。方沐阳根本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昨天歇斯底里的母亲怎么可能一晚上就转变了态度,他张着嘴巴,瞪着眼睛,惊讶的看着孟凤云。 “快起来,要旅行需要准备许多东西,你这样睡懒觉可不行。”说完,孟凤云转身就要向门外走去。 “妈妈!”方沐阳叫住了孟凤云,在她转身之际,扑上来给了她一个大大的拥抱。抱着自己的儿子,孟凤云又禁不住留下了眼泪。 方沐霞站在门边,看着这对温情脉脉的母子,会心的笑了出来。 第六章善意欺骗 古同回到家中,看到爸爸正坐在屋中摆弄刀具,他走到父亲古腾面前,郑重其事的说:“爸爸,我想和你商量一件事情。” 古腾被这突如其来的一句话吓了一跳,放下手中的刀,问了句:“什么事?” “我想出去旅行!”古同继续说着,几个字却让古腾有点摸不着头脑。 “旅行?为什么要去旅行?”古腾问着。 古同将整个事情说了一遍,没想到古腾听完突然一拍桌子,哈哈大笑起来。“不愧是我儿子,真是长大了,好!我全力支持你。我小时候,就一直想出去闯荡,可是你的爷爷不同意,这不就接了这个杀猪的产业,现在你要出去,我举双手赞成。” 古同对父亲有如此的反应,真是喜出望外,但他转念一想,又开始犯起愁来。古腾问道:“你怎么了?” 古同叹了一口气,说:“妈妈一定不会同意的。” 古腾也想了想,对这句话表示赞同。 隔了一天,古同到马殿臣家去找秦路安,刚走到门口,正好看到方沐阳兴高采烈的走过来,他一问才知道,原来方沐阳也想去旅行,并且竟然得到了妈妈的同意。 来到秦路安的面前,两个人把自己要和他一起去旅行的的想法说了出来,毕竟是从小一起长大的伙伴,如果能相伴出去闯荡世界,自然是一件好事,因此,秦路安很高兴。但是当看到古同愁眉苦脸时,不约而同的问:“你怎么了? 古同说:“这事我还没和我妈说,我想她一定不会同意的。” 秦路安和方沐阳想到他的妈妈赵青可是圣日城有名的泼妇,不由得纷纷点头。 “要不,我们瞒着你妈妈,偷着走吧!”方沐阳说。 面对方沐阳出的馊主意,古同瞟了他一眼,说:“那可不行,我妈虽然有时候是不讲理,但对我可是非常好的,如果我走了,她一定会伤心死的。” “我想,她一定会拿着杀猪刀追你才是。”秦路安少见的开了一个玩笑。 三个人陷入了沉默之中。突然,方沐阳拍了一下桌子,大叫“有了!”把其他二人吓了一跳。 “你们过来!”方沐阳附在那两人的耳边窃窃私语,制定了一个计划…… 第二天清晨,赵青卧室的门“咣”的一声被踢开,古腾兴高采烈的来到赵青的床边,伸出手使劲的摇着她。正在熟睡中的赵青睁开惺忪的睡眼,一看是自己的丈夫,顿时火冒三丈。“你疯啦?我正睡得香呢,你发什么神经病啊!?” 古腾对赵青的愤怒全然不管不顾,兴奋之情溢于言表,喜悦之意含于眼中,他抓着赵青的手说:“大好事!我们遇到大好事了!” “什么大好事?”赵青带着狐疑问着,他觉得自己的丈夫今天确实有点不正常。 只见古腾从怀中掏出了一封信,交到了赵青面前,说:“你看!” 赵青接过了信,打开仔细观看了上面写的内容: 亲爱的侄子: 接到这封信,我相信你一定很诧异,不知是何人所写。我是你的叔叔,叫古见秋,你当然没有见过我,因为在你刚出生不久,我就离开了家乡,到遥远的布罗巴迪亚做生意去了,不过我想你的父亲一定和你提到过我。 我想自己一定是个幸运的人,近40年来做生意一直都非常顺利,赚了不少钱,目前在布罗巴迪亚一个叫松风镇的地方生活。 不过说来惭愧,我虽然风流一生,但却一直没有结婚,更没有子嗣,不过我并不后悔,因为那样我就有更多的精力投入到我热爱的生意之中。 但是,你知道人总是会老的,而我现在就身染重病,大夫说我不久于人世了,给你写这封信的时候,我竟然休息了五、六次。 本来我想就这样走也好,但有一个从家乡来的人看我,提到了你在圣日城的事情,并且还有了一个可爱的儿子。 这么多年来,我一直对自己早早离家,没有帮到家里而感到深深愧疚。在最后,我希望能把所有的财产留给你,毕竟你和你的儿子是我在这个世上唯一的亲人了。 不过,我现在已经无法去找你们,希望你们能过到松风镇来见我最后一面。当然,如果见不到了,我会把财产交给这里的镇长代为保管,在遗嘱上写上你们的名字,你们只要凭着这封信找他就行。 好了,我已经写不动了。最后说一句,我的财产大约有200万朗特。 爱你的叔叔 古见秋 “200万朗特!!?”赵青读到最后,声音颤抖的几乎尖叫了起来,要知道那可是几辈子都花不完的钱啊。 “你怎么会有这么有钱的亲戚?这一定是假的吧?”赵青上下打量着古腾,很难想象一个杀猪匠会有身家百万的叔叔。 “是真的!我的父亲的确不止一次跟我提过我有这么个叔叔,在我很小的时候就出去做生意了,不过这么多年一直没有消息,我还以为他已经死了呢,没想到……”古腾言之凿凿的说着,用手指了指这封信。 赵青这个女人除了喜欢搬弄是非,更加对钱财感兴趣。200万朗特对她的吸引力太大了,她怎么会愿意相信这不是真的呢? 不仅如此,古腾又拿出了一沓钱,说:“信封里不光有信,还有300朗特,这一定是叔叔留给我们的路费啊!”这一下,赵青立刻确信无疑了。 正在夫妻二人谈论之际,古同揉着眼睛进来了。“大早上你们这么大声说什么呢?都把我吵醒了。” “快!古同,快来!”赵青招呼着古同,让他赶紧看看那封信。 古同看了一遍,表现出很怀疑,说:“我们怎么可能有这么有钱的亲戚,不会是谁的恶作剧吧?” 赵青一把将信抢过来,大声的说:“别胡说,这可是你父亲的叔叔,他离开已经将近40年了。你看,他还给了我们路费呢。” 接着,赵青继续说:“我们赶紧准备一下,把店关了,过几天就出发。” 对于赵青的话,古腾表示很为难。“这家店是我父亲留给我的,临终前他拉着我的手跟我说一定要好好做下去。现在你要我把它关了……况且现在我们也不少赚钱啊,关了你不觉得可惜吗?” “那你说怎么办?”赵青想了想,觉得古腾的话有点道理,但又不想失去这样发财的机会。 正在三个人为难之时,突然听到门口有人喊:“有人吗?” 古腾出去一看,原来是马殿臣。 “古老板,前些日子你托我打的刀,我给你送来了。”马殿臣说完,将一把杀猪刀递给了古腾。 古腾接过来看了看刀口,直说:“好刀!好刀!不愧是老马啊!” 收了刀钱,马殿臣为难的对古腾说:“古老板,以后你再打刀恐怕要找别人了。 “为什么?”古腾惊讶的问着。 “路安的父亲去世后,他想出去旅行,而沐阳也要同去,我作为她们的师傅,当然不能坐视不管,也就想与他们一起去了。”马殿臣接着说。 “你们要去哪?”古腾接着问。 “布罗巴迪亚。”马殿臣回答。 听到这个名字,古腾差点跳起来,惊呼到:“你们要去布罗巴迪亚?” “怎么了?”这回轮到马殿臣发问了。 “没、没什么,你等我一会儿。”古腾说完,回头拉着刚出门的赵青到了屋里。 “你听到了吗?他说要去布罗巴迪亚。”古腾兴奋的对赵青说着,仿佛抓到了救命稻草一般。 赵青看着他说:“你不会要他们帮我们代领那笔钱吧?那我可不放心。” “当然不是,你想他们要去布罗巴迪亚,那可正好是我们要去的地方。既然我们不方便去,可以让古同去啊!”古腾继续说着,“先别反对,你仔细想想,让古同去,一来我们不用关店,二来不用别人代领,三来可以让儿子出去见见世面,况且跟着铁匠出去,我们有什么不放心的呢?” 赵青简直被这一顿狂轰滥炸弄迷糊了,她看了看那封信上“200万朗特”的数字,仔细的想了想说:“你说的太对了!” 接着,赵青把古同喊进了屋,把想让他去的事情说了出来。 古同故意大声反对着,说:“那怎么行?我舍不得离开你们啊!” 赵青严厉的呵斥着古同道:“你都这么大了,也该出去见见世面了。况且到布罗巴迪亚接受了财产,我们可就是大富翁了啊!你必须去!” 古同最后为难的接受了。古腾把想让古同跟他们一起去的事情告诉了马殿臣,又交给了他一笔钱,马殿臣当然不好推脱。 古同向赵青表示自己要去找秦路安他们,就随马殿臣出了家门。刚走出不远,两人不约而同的笑了起来。原来这都是古腾和马殿臣配合他们演的一场戏啊!而那封伪造的信也是马殿臣写的。 就这样,出去旅行最后的障碍也被扫除了。 回到马殿臣的家里,秦路安和方沐阳早就等在了那里,古同迫不及待的将计划成功的消息告诉了二人,三个伙伴自是欢呼雀跃,好不开心。 马殿臣看着三人,开口说道:“既然已经决定去旅行了,那我们现在就要做两件事,一是确定路线,二是确定出发的时间。”说完,马殿臣回到后面的屋子里,开始翻找起来,不一会儿他拿着一个东西放到了桌子上。 那是一张在牛皮上绘制的大陆地图,上面表示着各个国家、山脉、河流、森林、以及城镇的名字。三个人还是第一次看到这样的地图,都睁大了眼镜仔细观看着,不禁感叹原来我们的世界这么大啊! 接着,马殿臣给他们讲解了起来:“我们所在的这片大陆,名叫‘什卡斯特里’,在古媂坦语中,是‘日光’的意思。现在这片大陆上,共有九个国家,从西向东分别是多戈、旁贝巴、赛拉奇、布罗巴迪亚、古尔特罗蒂亚、诗妮兰、朋帕罗、班贝,此外还有这一大一小的两个岛屿,属于皮亚查。而我们的圣日城在这。”马殿臣一一说着各个国家的名字,最后手指指向了多戈和旁贝巴中间的一块地方。 马殿臣接着说:“这九个国家信仰不同,总体来说是信仰圣日神希尔特、辉光神尼克莱、赤炎神格鲁达、永夜女神狄密忒,当然还有一部分无神论者。我们周边的多戈、旁贝巴还有赛拉奇的一部分信奉圣日神,古尔特罗蒂亚、诗妮兰、朋帕罗、班贝的一部分信奉辉光神,岛国皮亚查和班贝的另一部分信奉赤炎神,永夜女神并不是主要宗教,她的信徒主要分布在赛拉奇的东部,古尔特罗蒂亚的南部也有一小块区域信奉永夜女神,而无神论者基本都集中于布罗巴迪亚,而那里就是我们的目的地。” 秦路安仔细听完后,指着地图说:“从地图上看,我们要到布罗巴迪亚,最近的路线就是穿过旁贝巴,出蛇口到赛拉奇,跨过东部区域,就可以进入布罗巴迪亚境内了。” 马殿臣摇摇头说:“庞贝巴是个山地国家,路况极为复杂,山路比较崎岖,不是当地人很难走得通,并且由于历史原因,旁贝巴对我们圣日城的人盘查得很严,走那里恐怕会有麻烦。” 方沐阳接着又说:“那能不能从旁贝巴境内不走蛇口,横穿过去到古尔特罗蒂亚境内,再到相邻的布罗巴迪亚呢?” 马殿臣又摇了摇头说:“旁贝巴与古尔特罗蒂亚只之间横亘着琴竹山脉,那里海拔很高,人类想翻越过去几乎不可能。” “那我们怎么办呢?”最后古同发问了。 马殿臣用手比划一下,说:“我们可以这么走。从圣日城沿着苍日山脉向北,通过塞拉奇与多戈和旁贝巴交界的检查站,进入塞拉奇西部,然后再寻找机会穿过东部地区,进入布罗巴迪亚。塞拉奇现在名义上虽然仍是一个国家,但其实在国王图拉 戈尔干死后,就已经分裂成了三块区域,我们要去的西部区域,恰好在信奉圣日教的米杨 戈尔干统治之下,我们到那里更安全一些。” 方沐阳仔细看了一下这条路线,有些疑惑的说:“苍日山脉几乎都被羊角森林覆盖,那里人烟罕至,树高林密,我们很容易迷路的,况且到了边境,想进去塞拉奇也没那么容易啊?” 马殿臣没有说话,秦路安倒是先解答了他的疑问“羊角森林中有一条很隐蔽的小路,通向三国交界处一个叫河沿的小村庄,那是我随爸爸上山采药的时候,无意中发现的。” 马殿臣接着说:“路安说的对,由于塞拉奇连年战乱,许多来自多戈和旁贝巴的商人都通过河沿村与米杨 戈尔干的军队做生意,而那个河沿村就是商人们的聚集地,到那里我们一定会有进入塞拉奇的办法的。” “布罗巴迪亚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国家呢?”古同说着,眼光落在了大陆上方的一片区域。 “我也不太清楚,只听说那是个以无神论为基础的国家,但是又有着各种宗教的存在,应该是个很自由的地方吧。还有,那地方的贸易很发达。”马殿臣尽量回答着古同的问题。 方沐阳问着马殿臣,“那我们什么时候出发?” 马殿臣想了一会儿,说:“现在我们确实还没准备好,那就把时间定在10天以后吧。” “就这么办!”大家都同意了马殿臣的意见,纷纷为这次旅行开始了准备。 第七章踏上旅途 圣日城的每个上午几乎都差不多,大人们工作,孩子们学习,就算是头顶飞过的鸟儿,也好像一成不变似的。但今天却有些不同,因为有三位少年,他们正在为旅行不停的忙碌着。 秦路安正在屋子里来回踱步,掂量着到底应该带哪些东西。突然听到马殿臣的一声呼喊:“路安!有人找!” 秦路安不禁奇怪,这个时候会有谁来找他呢?他走出房门一看,不由得一愣,原来是方沐霞。 今天的方沐霞看起来与往常有点不一样,身上的天蓝色裙子看起来很新,头发也仔细的整理过,上面还插这一朵好像刚摘下来的金盏菊。 “你怎么来了?”秦路安故作镇定的问着,其实心里有一点慌。 “哥哥告诉我,你们过几天就要走了。这一别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再见面,我来是想和你告个别……陪我出去走走好吗?”方沐霞回答的时候,脸上带着浅浅的笑,甚至还有几分娇羞。 “好!好!”秦路安手忙脚乱的放下手中的东西,又把手在衣襟上擦了擦,脚不小心还踢到了门框上,疼了好一阵,方沐霞看到他的样子,不由得“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圣日城外,半夏溪边, 两个年轻人徜徉在五月的风里。 空气中混合着金盏菊的香气, 不知是林边花丛散发的芬芳, 还是妙龄少女洋溢的青春气息。 溪水潺潺,芳草萋萋, 眼前的姑娘青丝如缕, 偶有鱼儿跳跃激起点点水花, 在日光的照耀下, 仿佛黑色的瀑布落下璀璨的宝玉。 风儿沙沙,鸟儿喳喳, 彼此爱慕的人儿,就要别离。 我喜欢的人啊,何时才能再见, 但愿终有一日, 你能亲手为我披上华丽的嫁衣。 秦路安和方沐霞就这样在小溪边走着,谁也没有说话,也可能两人都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我有点累了,我们坐一会儿吧。”方沐霞停下脚步,率先打破了沉默。 “好!”秦路安说完,两人就在小溪边坐下。 “东西准备的怎么样了?”方沐霞扭头看了一下秦路安。 “还有一些东西要买,毕竟去布罗巴迪亚要很长时间,必须要做充足的准备。”秦路安马上回答,生怕有一丝延误。 “布罗巴迪亚是个什么样的国家呢?”方沐霞继续问着问题。 “马叔说,那里的贸易比较发达,还有许多无神论者,我想应该是一个比较自由的国家吧。”秦路安马上回答,但接下来,气氛再一次陷入了尴尬之中。 又过了一会儿,只见方沐霞低着头,面色绯红的开口说道:“能…能不去吗?” 秦路安从未想过方沐霞会问这样的问题,他仔细思索了好一阵,终于说:“圣日城是个好地方,这里有许多很好的人,给我留下了许多美好的回忆,还有…还有…”秦路安欲言又止,“但是我已经16岁了,爸爸也……,我很想出去看看外面的世界,所以……” 秦路安话说到一半就停了下来,两个人又陷入了沉默,耳边只能听到风吹树叶的沙沙声、溪水流动的哗哗声,还有两人的心跳声。 “你…就没有什么想对我说的吗?”方沐霞的头低得更深了。 秦路安的脸红得好像天上的红太阳,语无伦次的说着:“对了,那次我们被关禁闭的事,也牵连了你,真是不好意思……” “笨蛋!”方沐霞轻声的说着。 时间在此刻仿佛已经静止,秦路安感觉整个世界都在旋转,他的胸口好像有一块巨石压得他喘不过气来,如果现在脱光衣服,他一定从头顶红到脚趾。 “我…我…喜欢…你”。天啊!终于说出来了,秦路安感觉此刻自己的心就要跳出来一样,身体已经僵硬得好像木头了。 “我也喜欢你…”方沐霞的声音低得好像只有自己能听见,但秦路安却像被闪电击中一样,他听到了。 “你说什么?我没听错吧?你说你也喜欢我?天啊!我是不是在做梦?”秦路安瞪着眼睛,不敢相信刚才发生的一切,这时方沐阳娇羞的给了他一拳。 时间一秒秒的过去,已经突破隔阂的两个人,敞开心扉互相倾诉着爱慕之情,只听得小草含羞,鱼儿沉底,鸟儿归巢,风儿回避……转眼之间,太阳就要落山了,两个人含情脉脉的看着对方,嘴唇一点点靠近,两颗心紧紧地交融在一起…… 方沐阳来到工坊,他想跟皮达告个别,尽管他知道皮达并不会送给他什么旅行的祝福。 “皮达!皮达!”方沐阳推开门,屋内很是安静,他呼唤着皮达的名字,可是没有人回答。 屋子里仍然很乱,方沐阳习惯性的收拾起来,要知道这十年来收拾东西基本是他到工坊要做的第一件事。 当他收拾到一楼里屋时,发现桌子上放着一把奇怪的剑,旁边放着一个破旧的日记本,下面还压着一张纸。方沐阳拿起纸来看,原来是皮达留给他的一封信: 臭小子: 这十年来,你总是在我耳边吵闹,把我的东西搁起来,让我找不着,还拿了我的发明出去炫耀,我真是受够你了! 这次你要出去旅行,实在是非常英明的决定,因为我终于能够摆脱你了。要不是当年看你这小屁孩哭的可怜,鬼才会雇用你呢! 对了!我最近手头有点紧,这几个月的工钱就用桌子上的这堆废铜烂铁抵账吧!就这个,你爱要不要!旁边的那个破笔记本你愿意看就看,不愿意看就帮我扔掉。 最后,你赶紧给我滚蛋吧!再也不要让我看见你了! 看完了信,方沐阳无奈的笑了一下,这个古怪、嘴臭的老头,即使分别也不会说点好话啊!放下了信,他又拿起那把剑。 这真是一把奇怪的剑,剑柄几乎与剑身一样长,并且比一般的剑柄要粗,上面还刻着奇怪的花纹。 为了方便把握,在剑柄的中央位置,有一个凹槽,那应该是留给手握的地方。剑刃保养得很好,看起来很锋利,仔细观察,上面还带有细小的横切缝,非常规整,足见做工之精良。 方沐阳拿起剑挥动了两下,比预想的要轻,这剑柄中央应该是空的。挥着挥着,他突然发现,剑柄的尾部有一些微微凹下去的按钮,按了一下,却没什么反应。 方沐阳又猛地一挥,剑刃突然“嘣”的一声弹了出去,化作了带着锋刃的鞭子。真是太危险了。 方沐阳放下剑,又拿起笔记本,两张纸从里面掉了出来,他捡起一看,原来是那把剑的分解示意和使用指南。 这把剑的名字叫做“小弹弓”。看到这里,方沐阳一撇嘴,自言自语道:“这名字真难听。” 继续往下看,这把剑除了剑刃可以伸缩变成鞭子外,在剑柄和剑刃相接处,还有六个小孔,按一下尾部的另一个按钮,就会有钢针射出。方沐阳试了一下,“嗖”的一声,三颗钢钉立刻从剑柄中射了出来,牢牢的钉在了对面的门板上。 “真是太神奇了!”方沐阳不禁感叹,他怎么也想不到这把剑竟然有如此多的精妙之处。看完了剑的说明,他又翻开了笔记本,这里面记录着很多工具的制作方法,并且在最后相当长的部分记载着布罗巴迪亚一个叫郭廷斌的领主的故事。 方沐阳合上了笔记本,又大声的喊了两声:“皮达!皮达!”还是没有人回答。他想了想,收起了桌上的东西,慢慢的走出了工坊,站在房子前向这个陪伴自己十年的地方深深的鞠了一躬。 荒石林立的山岗上,一个少年的背景渐去渐远,工坊上的一位老人默默地看着,眼眶渐渐湿润了。 古同的家中,向往常一样到了吃晚饭的时间,但不同的是,桌上的菜要比平时丰盛了许多。要知道赵青为了这顿饭,从昨天就开始准备了,古腾甚至还特意杀了一只山猪。 赵青给儿子夹了一口菜,说:“你没出过远门,一定要万事小心,危险的地方千万别去,尽量要找大道走,塞拉奇现在不太平,别遇到土匪、山贼什么的......还有别被什么奇怪的女人骗了,咱家以后可是富甲一方的大户人家,可不能让什么女人都进门!” “知道了,知道了。我一定会注意的,我又不是三岁小孩了。妈,你就放心吧!”对于母亲的唠叨,古同显得有点不耐烦。 “我怎么能放心?你可是连自己的衣服都没洗过啊!这一去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回来......”赵青的情绪有点激动,脸上写满了担忧。 古同看着母亲的样子,知道自己说错了话,连忙说道:“妈,你别担心了,有马叔跟我们一起去,一定会没事的,我有时间一定会托人写信送回来的。”赵青听了这些话,稍微安心了一点。 古铜又接着说:“不过你给我带的东西也太多了吧?” “哪里多了?”赵青问着,眼睛瞪得溜圆。 “为什么要带三把雨伞?”古同问。 “万一路上用坏了怎么办?”赵青答。 “为什么要带十二套衣服?”古同又问。 “衣服穿破了怎么办?”赵青又答。 “为什么要带二十斤生猪肉?”古同还问。 “留在你路上烤着吃的啊!”赵青还答。 “那为什么还给我带了两个板凳啊?”古同再问。 “那是给你走累了休息用的啊!”赵青再答。 面对母亲的说辞,古同实在无言以对,只能无奈的低下头吃饭了。 赵青不依不饶,继续说着:“你不要嫌带着些东西麻烦,到时候你就知道有用了。世界那么大,可不都像在自己家里,有些地方没吃没喝,缺衣少穿,你不带到时候一定会后悔的。我跟你说......” 古腾看着唠叨不停的赵青,低头吃饭的古同,笑而不语。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离出发的日子只剩下两天了。此刻的三个人既紧张又兴奋,心中充满了对未知世界的渴望,同时却也饱含着对这座城市、亲人、爱人和朋友们的眷恋和不舍。因此,三人约定要与每一个熟悉的地方、每一个熟悉的人告别。 他们穿过大街、越过小巷,踏遍每个自己曾经到过的地方。 教会学校废墟已经变成了宽敞的空地,但是十几年的记忆不可能就此失落,他们寻找着脑海中自己的座位,仿佛又看到了在神圣、**的圣日神像下上课的情形。 秦白术和李司教的墓碑已经满是灰尘,但深深篆刻在上面的名字却依旧鲜艳,那时三个人在墓碑旁亲手种下的往生花随风摆动,就像慈父和恩师在向他们挥手告别。 在每天都要路过的小广场上,三个人又玩起了曾经的游戏,仿佛又回到了无忧无虑的小时候,开心的笑声在空中回荡。 躺在城外半夏溪旁的草地上,三个人仰望天空,回忆着曾经的美好时光,憧憬着对未来的期待和向往...... 出发的日子终于到了,圣日城的西门前,几乎所有与秦路安、方沐阳、古同、马殿臣相识的人悉数到场,来为他们送行。方沐阳看着自己早已泪眼婆娑的母亲,也留下了不舍的热泪。古同仍然听着母亲的唠叨,亲手接过来看似臃肿的行李。而秦路安的眼睛不停的在寻找方沐霞的身影,而她今天没有来。 正在秦路安伤心落寞的时候,方沐阳看出了他的心思,转过头将一个粉红色的绣包递到了他的面前。 “这是什么?”秦路安不解的问着。 “我妹妹让我交给你的。”方沐阳解释着说,“这个绣包是沐霞亲手绣的,她昨天晚上哭了一夜,今天她怕见到你自己情绪失控,所以......你们的事我都知道了。” 秦路安接过绣包,隐隐的看见上面还有着些许泪痕,他把绣包紧紧的攥在手里,心中扬起了无法压抑的悲伤。 在众人的祝福声中,四个人走出了圣日城。他们知道,从迈出城门的这一步起,就要与往日的自己永远告别,不知何时才能够与身后的人们再次相见。 但是他们不知道,从四个人迈出圣日城的那一刻起,历史车轮的轨迹将因他们而改变,整个世界将掀起一场新的风暴...... 第八章羊角森林 多戈与旁贝巴两国之间有着漫长的国界线,其中靠近赛拉奇一侧,约占总长度的四分之一被茂密的森林所覆盖。 站在仓日山脉的主峰双子山上望去,这片森林的形状好像一支羊角,所以两国的人都把它叫做“羊角森林”。 按照海拔的高度,整个森林沿着仓日山脉的中轴呈现下宽上窄的态势,“羊角”的尖端正对着双子山的山脚,而此时,正有四个人站在“羊角”的面前。 “终于到了,这就是羊角森林吗?”方沐阳仔细看着眼前这个未知的世界。 满眼的绿色,深邃而悠远,青松翠柏虬曲蟠折,看起来苍苍莽莽,树木一根根矗立在那里,或高或矮、或粗或细、或疏或密,不规则的排列着,没有一丝人工雕琢的痕迹。 阳光射在树冠之上,好像少女浓密的秀发,在光华中闪烁斑斑涟漪。 “看起来不错!”方沐阳发着感慨,看起来对这片森林很感兴趣。 马殿臣放下行李,眼睛望向了树林的深处,他似乎不太同意方沐阳的观点。“越美丽的东西往往越危险,说不定有什么东西正张着血盆大口等着填饱肚子呢!” 接着,他又将目光投向了秦路安,说:“路安,这里只有你进去过,说说吧!” 秦路安喝了一口水,缓缓的说:“以前我爸确实带我到森林里采过很多次药,但在我小时候只有一次穿出过森林,至于到的那个村子叫不叫河沿村,我就不太清楚了。” 秦路安一指前面,继续说道:“喏!我说的那条小路的入口就在那里。” 众人随着秦路安手指的方向望去,却只看到了树木和杂草,当然还有一根半截的路标戳在那里。古同嘲讽的说:“你说的这是路吗?难道是给猴子走的吗?” 秦路安没理古同,继续说:“我爸曾告诉我,这条路在圣日城刚建起来时,由于监管不严格,多戈和旁贝巴为了绕过两国边境检查,有许多商人通过这条小路穿过森林做走私生意,但由于圣日城后来严厉打击走私行为,这条路慢慢的就被荒废了。” 马殿臣把地图摊开,手指着上面说:“现在我们在这,而我们的目的地在这,如果这条路确实通向河沿村,我们又足够幸运的话,大约四天左右就可以穿过森林了。”说完,马殿臣抬头看了一下其他人。 正在这时,突然树林中传出一阵“呜~”的声音,好像巨人打鼾一样。方沐阳被吓了一跳,大声问道:“什么声音?” 秦路安向他解释道:“树林里的不远处有一个狭窄的中空石洞,风通过那里就会发出这样的声音了。” “走吧!”马殿臣直起身子,率先进入了羊角森林。 踏在众人脚下的与其说是路,倒不如比作“草毯”更贴切一些。 腐朽的落叶堆积成厚厚的一层,散发着植物发酵所特有的气味,人走在上面颇为费力,如果哪个地方有水,稍不注意就会滑倒。 这不,古同“哧溜”一下就摔了个大跟头。 “真该死!这哪是什么路啊,简直就是陷阱,要是有什么人从这里进攻圣日城,肯定还没走出森林就全军覆没了。”古同抱怨着,用手抓了一把树叶扔向前面。 方沐阳一边把古同扶起来,一边嘲笑他道:“你太胖了,都站不稳了,看看你屁股摔出的大坑,要是说肥猪摔出来的都有人信。” 古同站起来,推了方沐阳一下,愤怒的吼道:“我看你摔出来的坑能有多大?” 方沐阳一个没站稳,迎面摔倒,沾了一脸的树叶和泥土。他“呸、呸”的吐了两下,站起来就要和古同理论。 这时秦路安向他们比了一个手势,示意他们小声点,然后说:“大吼大叫的,你们不是想把云豹引出来吧?” “什么?云豹!?”方沐阳和古同瞪大了眼睛,异口同声的问道。 “嗯,我听说这片森林里有云豹,不过爸爸和我采药时倒是从来没遇到过。”秦路安继续解释说。 古同拍了一下大腿,表情有点懊恼。“要是知道这片森林里有什么吃人的野兽,我宁可去爬越不过去的琴竹山脉了,那样即使冻死也能留个全尸啊!” “那里有雪人,你还是会成为他们的盘中餐的。”方沐阳继续调侃着着古同。 天色渐渐的暗了下来,夜晚即将来临。马殿臣示意大家停下,说:“今晚我们就在这过夜吧,晚上在这样的森林里行走,既危险又容易迷路。”其他三个人都表示同意。 马殿臣继续说:“我们不能点火,那样容易把野兽引来,就两人一组轮流值班吧。” 古同听完马殿臣的提议,拉了秦路安一把,说:“我和路安一组,我可不想和这个摔不出坑的小瘦子在一起。”说完,又瞪了方沐阳一眼。 马殿臣表示同意。“那好吧,我和沐阳一组,我俩上半夜先值班,你俩就先休息。” 夜晚的羊角森林,伸手不见五指,树木的枝叶一层层的叠在一起,好像一把巨大的伞,把月光遮挡的密不可透。 此刻,人类引以为傲的聪明才智和掌握的本领,都不如那早已退化差不多的动物本能来的管用。 马殿臣和方沐阳倚着大树坐在地上,眼前一片漆黑,所能依赖的只有他们那并不算优异的听觉。 两个人竖起耳朵,生怕放过任何一丝野兽的低吼。“沙…沙…”那是风吹树叶的声音,“噼…啪…”那是树枝折断的声音,“咕…咕…”那是猫头鹰鸣叫的声音。 一秒…两秒…,一小时…两小时…,在无休止的恐惧之中,终于迎来了盼望已久的早晨。 方沐阳仍在睡梦之中,突然感觉有什么在拨弄他的衣服,睁开眼睛,原来是一只松鼠。 这可爱的小家伙,一定是觉得衣服下面有它藏起来的食物吧。那只松鼠好像发现了有人正在看他,“嘭”的一跳,就逃走了。 方沐阳伸了个懒腰,左右一看,发现其他三个人都不在这里,但是行李还在,看来他们是暂时去了别的地方。 虽然森林中并不可能有什么其他人,但把所有行李扔在这不管不顾绝不是明智之举。 百无聊赖之际,方沐阳不自觉的摸到了腰间的那把剑上,自从得到了这把奇怪的武器,除了在工坊简单试验了一下之外,还真的从没有仔细研究过它的使用方法。 想到这里,方沐阳又从包里翻出了本皮达留给他的笔记本,仔细看了一遍“小弹弓”的使用说明,站起身摆弄了起来。 方沐阳挥舞了几下,由于这把剑的柄部较长、较重,感觉并不十分顺手,如果与敌人短兵相接,恐怕占不到什么便宜,只可以说是自保有余,进攻不足。 看来,这把剑的精髓,还在它的另外两种形态。 一按剑柄尾部的按钮,剑刃“嘣”的一下弹了出去,变成了带刃的剑鞭。方沐阳仔细看了看,这剑鞭足有普通剑的四倍长,想必要是卷到了什么人身上,用力拉扯那个人肯定皮开肉绽,看来这的确是一件进攻的利器。 但是,带刃的鞭子舞起来也颇为困难,伤到别人之前首先要不能伤到自己,这恐怕需要勤加练习才行。 最后,方沐阳又将剑变成了弩的形态,这恐怕就是“小弹弓”名字的由来了。 他拉了拉,发现弩弦并不像想象中那么紧,如果能制作几支合适的弩箭,看来会是一件厉害的武器。 方沐阳把“小弹弓”变回了短剑形态,突然听到身后一阵响动,他回头一看,原来是有一只猴子提着他们的一件行李正在往树上爬。 方沐阳算准距离,一按按钮,剑刃飞出立刻将猴子落脚的树枝打成两截,想那猴子必是受了惊吓,丢下行李一溜烟的跑了。 “那是什么?”方沐阳听到身后有人发问,原来是马殿臣回来了。 “一只猴子想要偷我们的行李,我把它打跑了,路安和古同去哪了?”方沐阳收回了剑刃,向马殿臣问道。 马殿臣一边上前检查了一下行李,一边说道:“路安早上说要去采一些草药,留在路上备用,古同也跟着去了。你刚才的剑……” 方沐阳走到了马殿臣跟前,将剑交到了他的手中,接着解释起来。 马殿臣仔细的端详了好一阵,然后将剑交还给了方沐阳。“这可真有趣,我还是第一次看到这样的剑。你说是工坊里那个倔老头送给你的?” “嗯,他还送给了我一个笔记本。”说着,方沐阳又把笔记本递给了马殿臣。 马殿臣一边看一边说:“那个倔老头的脾气可不太好,上次我给他送打好的刀,竟然连门都没让我进,真不敢相信他会送给你这么好的东西。” “看来你误会他了,皮达只是不善言辞罢了,其实他人不错。”方沐阳听人这么说皮达,显然是想替他辩护一下。 马殿臣扭头看了一下方沐阳,眼神仿佛在说“那怎么可能?”随后他继续看着。“这可真是不得了……嗯?”当他翻到后面介绍布罗巴迪亚郭廷斌领主故事的时候,迟疑了一下。 又过了一段时间,马殿臣合上笔记本将它交还给方沐阳,然后说:“这本笔记确实很重要,我想你慢慢学习后一定会有大用处,不过最后的故事,不知道那个倔老头会不会与叫‘郭廷斌’的领主有什么关系啊?” 方沐阳点了下头,说:“我也是这么想的,在这样的笔记里不会无缘无故的记载这样的故事,不过这些只有到了布罗巴迪亚才能验证了。” “啊!”正在两人谈话之间,远处突然传出一声尖叫。 方沐阳大叫:“坏了!那是路安的声音!”两人扔下行李,向声音传来的方向跑去。 第九章林中遇险 清晨的森林,雾气蒸腾,五月的风裹挟着点点水珠,打在人脸上颇有丝丝寒意。 低矮的灌木丛与高大的树木相映成趣,随风摆动的枝条,透过雾气远远望去,好像巨人与矮人在跳着滑稽的双人舞。 此时,秦路安和古同两人,正一前一后在地上不停的摸索着。 “这里有两株龙葵,这是黄芪,前面有白前……”秦路安一边采着草药一边说着。 古同也在仔细的寻找,但他完全不得要领。“真难以想象,你是怎么找到这些草药的,我看它们都长得一个样,你保证没有看错?不会吃完了拉肚子?” 秦路安没抬头,继续向前一边摸索一边说:“有一种东西叫巴豆,在你便秘的的时候就会让你拉肚子了。” 又过了一阵,两个人直起腰,古同向秦路安带的筐中瞄了瞄,问道:“这些草根有什么用?” 秦路安斜了古同一眼,向他解释起来。“这个叫癣草,可以治湿疹;这个叫白草莓,可以治咳嗽、嘴里肿痛;这个叫八角莲,可以治被蛇咬伤;而这个东西,就是巴豆了,吃完你就别想起来了。” 古同听得一头雾水,连忙喊道:“够了,够了。但愿我不会用到这些药,我可不想吃这些奇奇怪怪的草根。”接着,两个人又向前摸索起来。 又过了一会儿,古同又开始发问:“路安,我看见沐阳给了你一个绣包,那是不是沐霞给你的啊?我们走时我发现沐霞没来,你们俩是不是有什么啊?” 秦路安仿佛对古同的提问没有听见,继续找着草药。 古同带着坏笑,继续说道:“你就如实招了吧,我早就看出你俩不正常了,你一看到沐霞脸就红,一天到晚眉来眼去的。” 秦路安还是没说话。突然,他向后一摆手,示意古同停下。 “怎么?说说还不让啊?”古同没好气的说。 “不是!你听!”秦路安说着,两人竖起耳朵开始仔细寻找周围的动静。 “沙沙…沙沙…”声音是从左面不远处一个灌木丛发出来的。是风吹树叶的声音吗?不对,要比那大得多。 那是有什么东西在摩擦枝条的声音,而这个声音越来越大…越来越大… 突然,一个巨大的黑影从灌木丛中窜出向秦路安扑来。 秦路安本能的一闪身,那个黑影扑空了,却把装草药的筐打翻在地。 秦路安大叫了一声,后退几步,定睛一看,竟然是一只巨大的云豹! 只见前面的这只庞然大物,四脚着地也有半人多高,漆黑的身子上,不规则的点点白斑犹如黑夜中的明灯分外扎眼。 一条手腕粗的尾巴在身后不停地摆动着,仿佛在向敌人炫耀着自己的强大武力。 再看那颗狰狞的豹头,血盆大口之中露出尖锐的獠牙,似乎顷刻之间就能将人撕得粉碎。 一双豹眼射出两道寒光,透着野兽独有的戾气,让人望而生畏,不敢直视。显然,这只饥饿的野兽对于眼前的这顿美餐是志在必得。 秦路安和古同虽能在与黑衣人的战斗中不落下风,而这只云豹显然要难对付得多。 面对此情此景,怎么办!? 转身逃跑?恐怕不出五步,就会被云豹扑倒,把后背露给这样的野兽绝不是个好主意。 倒地装死?那无异于告诉云豹“快来吃我”。 看来唯今之计,只有奋力一搏了。两个人拔出腰中短剑,与云豹对峙起来。 人面对同类,在拼杀时往往能做到英勇无畏,但在野兽面前,却有着出于本能的恐惧。 两个人手里虽拿着短剑,但腿还是不自觉的打着哆嗦。云豹一步步逼近,口中发出骇人的低吼。 两人一步步后退,豆大的汗珠不停的从脸上滴落。突然,只见云豹前腿一屈,向秦路安扑来。 眼看云豹的爪子就要碰到秦路安了,却只听一声“嗷”的惨叫,云豹偏离了原来的进攻方向,落在了一旁。 两人定睛一看,有三只钢钉射在了云豹的身上,正在他们惊魂未定之时,惊喜的发现原来是马殿臣和方沐阳来救他们了。 四个人对付一只受伤的云豹,胜算就大得多了。 然而突如其来的攻击却使这只野兽变得更加疯狂,它看到了方沐阳手中的武器,想必知道是这个人攻击的自己,便奋不顾身的向方沐阳扑来。 这时,马殿臣一个箭步冲了上来,猛的刺向云豹的肚子,谁知云豹的速度太快,剑锋只刮到了云豹的腿。 就在刹那之间,只见云豹的尾巴一扫,正好打在马殿臣的身上,一个没站稳,马殿臣摔倒在地。 说时迟,那时快,不想云豹又转移了攻击的矛头。 看到刚才攻击自己的人摔倒,立刻扑到了马殿臣身上。 锋利的前爪猛地一划,立刻将马殿臣的肩膀撕开了三道口子,鲜血迸了出来。一张血盆大口直奔他的面门。 马殿臣顾不得疼痛,双手用剑横着抵住了云豹的嘴。 看到这样的情景,方沐阳立刻使动手中剑,三颗钢钉飞出正中云豹的头部,随后剑鞭又击中了云豹的右腹。 伴随一声嘶吼,云豹疼的扬起了头和前爪。马殿臣一看机会来了,大吼着“去死吧!”用尽全身的力气一剑刺进了云豹的腹部,一脚将这头野兽踢翻过去。 战斗结束了,看着倒在血泊中的云豹,四个人恍如隔世,脑中一片空白。“咣啷”几声,秦路安、方沐阳、古同三个人手中的武器纷纷落地,接着腿一软就坐在了地上。他们瞪着眼,喘着粗气,手还在不停的发抖。 过了一会儿,秦路安稍稍定了定神,将目光看向了表情痛苦的马殿臣。他踉踉跄跄的走到马殿臣跟前,仔细检查着他的伤口。“怎么样?没事吧?” “怎么会没事?现在我可是疼得要死啊!”马殿臣躺在地上说着。 秦路安想了想,说“等一下。”便向他们昨晚露营的方向跑去。过了一会儿,他拿着一个小包回来,蹲在马殿臣面前。“多亏我事先准备了药,别动,我替你包扎。”说完,便替马殿臣处理起伤口来。 又过了一段时间,几个人的心情渐渐平复。秦路安看着几个人,问道:“现在怎么办?” 马殿臣倚在树上,说:“我们还是按原计划马上赶路吧,我不要紧。” 几个人想了想,尽管马殿臣受了伤,但现在除了赶路也似乎没有其他办法。 “这只云豹怎么办?就扔在这里?”方沐阳可能感觉对这样的野兽不管不顾有点可惜。 古同笑了一下,站起身来。“看我的吧。”说着,拿出短剑就走到了云豹的身边。 只见他一手提起云豹的前腿,将剑刺进云豹身体,“呲啦”一下,云豹整个的腹部就被划开了,内脏流了出来,只见他手中的短剑上下翻飞,一会儿切切这,一会儿砍砍那,不多功夫一张完整的云豹皮就呈现在大家面前。 古同对着其他三人骄傲的一仰头,说:“祖传手艺,怎么样?” 马殿臣一手扶着肩膀说:“我们必须马上离开,野兽闻到有血腥味一定会到这里来的,走吧。”说完就离开了原地。 几个人互相搀扶,沿着杂草丛生的小路继续走着。斗转星移,时间一天一天的过去,所幸几个人再没遇到什么危险。只不过,原本计划四天的路程,却因为马殿臣的受伤,现在已经过十天却还没有走出森林。 这一日,几个人继续走着,疲乏的感觉充满了每个人全身。方沐阳看向搀扶马殿臣的秦路安,说道:“我们会不会走错了路啊?” 秦路安没有回头,此时巨大的担心正萦绕在他的心头。“即使错了也没办法,我们总不能回去吧。” 方沐阳显得有点垂头丧气,他自言自语的说道:“没被云豹吃掉,还是要在这片森林了转悠,要是这时再出现什么野兽,恐怕我们就真的要长眠于此了。” 古同狠狠的瞪了他一眼,说:“乌鸦嘴!别乱说!要是遇到什么野兽我就把你绑在树上,等它吃饱了,我再下来。” 方沐阳斜了古同一眼,愤愤的说:“亏着我们一起长大,你这人怎么一点感情都没有,果然是个杀猪的!”接着两个人又开始打起嘴仗来。 马殿臣迷迷糊糊的,突然眼前看到了一点不一样的光线,那是这十天来从未看到过的。他瞪大了眼睛,说着:“别吵了,你们看!” 顺着马殿臣手指的方向望去,天啊!那是出口!几个人突然感觉浑身充满了力量,开心的向那点光亮跑去。 “出来了!终于出来了!”站在森林的边缘上,眼前就是一望无垠的蓝天,三色太阳的光直射着大地,从未让人感觉如此亲切和向往。远处一缕青烟渺渺升起,河沿村终于到了。 第十章边境村庄 在人们的印象中,世界上的村庄总是差不多,低矮的房子应该建立在田野之中,泥泞的道路总是坑坑洼洼,小孩子拿着木棍,大喊大叫的到处乱跑。 晾晒的谷物挂满了房前屋后的各个角落,即使像村长的这样的“大人物”,也不过是邋里邋遢的老头子。可是…… 四个人慢慢的走着,但走到离村子还有一段距离的十字路口。脚下的道路就由土路变成了石基路面。 秦路安仔细看了一下,这条路全部由经过打磨的优质花岗岩铺成,整洁、干净,一看就是每天有人打扫,但很多地方磨损严重,看来每天经过的马车和人一定不少。 “这个村子可真厉害啊!光看这路我还以为回到圣日城了呢。”秦路安扶着马殿臣,一边走着一边发着感慨。 古同可没心情看什么石头路面,也许是他那大身子要比别人消耗更多能量,此时显得非常疲惫。“我只希望那个村子有干净的床、可口的食物、还有温暖的洗澡水,它厉不厉害我才不关心呢!” 这时,马殿臣身子一沉,险些摔倒。 “怎么了!?”方沐阳连忙上前扶住马殿臣,只见他面色通红,嘴里不断喘着粗气。 “没…没事!”马殿臣挺了挺身子,但是看起来状态还是不太好。 秦路安上前摸了一下马殿臣的额头,灼热的触感立刻传遍了他的整个手掌。“马叔发烧了,看来是伤口有感染,我们必须找个干净的地方让他好好休息,另外我还要做一些抗感染的药。” “看来,我们得在这个村子待上一段日子了。”马殿臣向前看了一眼,缓缓地说到。 村子已经越来越近了,当四个人进入村子的那一刻,天啊!呈现在他们面前的是一番始料未及的景象。 整个村子人头攒动、熙熙攘攘,尽管现在已经是傍晚时分,广场和道路两侧仍然堆满了做生意的人,卖武器的、卖炊具的、卖水果的、卖山货的,各样东西真是让人眼花缭乱。从这些商人身上穿的衣服来看,他们主要来自多戈、旁贝巴、赛拉奇三个国家。 “真是没想到,这真的是一个边境小村吗?我还以为到了哪个大城市的市场了呢!”方沐阳不禁感叹,回头仔细看了看路标上的名字。 “这可比圣日城热闹多了。”秦路安对方沐阳的观点表示赞同。 穿过来往的人流,沿着村路继续向前走,不一会儿就来到了村子的中央,这里有一座三层的木质建筑,占据着周围相当大的一片地方。掉了漆的大门上面,赫然用黑笔写着几个大字:“会商庭”。看来这一定是村子上供商人们住宿的旅店了。 推门走进旅店的大堂,喧闹甚嚣尘上,宽敞的大厅内摆满了桌子,端着酒菜的侍者,在狭窄的过道上来回穿行。 肉香、酒香、各色菜肴散发着诱人的香味,浸润着每个人的五脏六腑,让人食欲大开。这哪里是什么旅店,分明就是一家酒馆。 正在几个人站在门口环顾四周之际,一个侍者模样的人走过来问:“您好!请问几位是想吃饭还是住宿?” 三位少年从没有到过旅馆这样的地方,秦路安听了侍者的话,反问道:“这里可以住宿吗?” 侍者笑着回答:“我们这里是河沿村最大、也是唯一的旅店,一楼是酒馆,二楼和三楼就都是旅店了。请问几位是不是想要一个四个人的房间?” “对、对,要干净点的,还有吃的,对!还有洗澡水!”古同连连说到,但眼睛仍停留在那些诱人的菜肴上。 “几位等一下。”说完,侍者就向大堂里面走去,与柜台里的人说着什么。不一会儿,侍者回来了,笑着对他们说:“你们真幸运,正好今天早上有四位客人退了一间房,我可以带你们去看看。” 四人跟着侍者,走上了楼梯。古同转头一看,发现柜台里面站着的原来是一个看起来不到30岁的女人。 只见她身穿一身青绿色的布衣,腰带扎得颇紧,袖管挽起来显得很是麻利。一头秀发扎成了髻,瘦削的脸上五官略显突兀,实在算不上什么美人。此刻,她正在按照侍者的要求挑选着酒。 四个人住的房间在三楼,屋里的家具摆设非常简单,只有四张单人床和一套桌椅,不过都显得十分干净和整洁。古同要了一些食物和热水,让送到房间里来,侍者答应着就退出了房间。 夜幕慢慢降临了,外面也渐渐的安静了下来。四个人躺在床上,谈论着离家的这十几天,不知道熟悉的人此刻都在干些什么呢? 秦路安手里揉搓着方沐霞送给他的绣包,眼睛直直的盯着天花板,想起曾经二人的温存,仍然有些脸红心跳。 方沐阳想起妈妈,她一定还在油灯下做着针线活。而皮达,应该还在摆弄他那古怪的机器吧。 古同手里抚摸这那张云豹皮,寻思着明天是否把它卖个好价钱。就这样,在思念、朦胧、睡梦中,一夜过去了。 清晨,太阳还没有升起,嘈杂的声音就把几个人从睡梦中惊醒。古同边揉着眼睛边咒骂着:“谁这么吵,我一定要把他的牙敲掉!”他扒着窗户一看,原来一些勤劳的商人已经在整理他们的货物了。 吃罢了早饭,几个人无所事事的研究着一天怎么度过。秦路安低着头一边挑选着草药一边说:“我今天要做一些抗感染的药,赶紧给马叔敷上,你们俩出去转转吧。” 古同拿起装云豹皮的包袱,拉着方沐阳就往外走。方沐阳怔怔的问:“我们干什么去?” 古同一边走一边说:“当然是出去做生意了,这里这么多商人,我想这云豹皮一定能卖个好价钱。” 方沐阳挣开古同的手。说:“可是我们还不知道应该去哪卖啊?” “问问柜台的那位大姐不就知道了。”古同回答道。 转眼间二人来到了柜台前,此时是早上,大堂的酒吧里没有什么人,那女人正蹲在里面收拾东西。 古同扶着柜台,向里面喊道:“大姐,向你打听点事。” 那个女人抬头看了看两个人,并未理会古同的提问,仍然自顾自的干着活。 看到这女人不理自己,古同有点生气,没好气的说:“喂!我问你呢,你知不知道哪里能做生意?” 女人仍然没有看他俩,低着头回答道:“这里任何地方都可以做生意,我想你这样的胖子一定能卖个好价钱。” “你!”古同听到这话,更加生气了,想找柜台的门,进去与她理论,却不想被方沐阳拉出了旅店。 站在旅店的大门前,古同叉着腰,气呼呼的说:“我还是第一次看到脾气这么差的女人,而且还长得这么丑,她这辈子肯定嫁不出去!” 方沐阳斜了古同一眼,小声的说:“不会的,脾气再差的我都见过,而且不是也嫁出去了?” 古同转过头问:“谁?”方沐阳欲言又止。古同想了想,突然一脚踹在了方沐阳的屁股上。方沐阳大叫:“我又没说是你妈啊!”接着,两个人打打闹闹的向前走去。 第十一章烈火玫瑰 因为还是早晨,村子的小广场上摆摊卖东西的人不多,三三两两的行人也显得步履匆匆,无心观瞧周围的货物。 两个人扫视了一下四周,感觉东边一颗大树下不错,于是到了那里坐下,摊开了那张云豹皮。 卖东西这件事,还是非常有讲究的,不仅要懂得自己货物的价值,掌握顾客的心里,更要掌握吸引顾客的技巧和讨价还价的本领。 两个涉世未深的年轻人,哪能懂得这些呢?他们坐在树下一言不发,只是看着来往的行人,仿佛等着有人上钩呢!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三色太阳已经快到头顶了,却仍没有人光顾这个只有一件货物的小摊。方沐阳看了看天,又看了看古同,开口说道:“不行,这样下去坐到晚上也卖不出去。” “那你说怎么办?”古同挠了挠头,用手摸了一下云豹皮。 方沐阳没有说话,低头沉思着,眉头时松时紧,手指时伸时屈。不一会儿,突然他拍了一下旁边的大树,大叫:“有了!”接着把目光投向了古同,仔细的打量了一番。 “你干什么?”古同觉得被一个男人这样打量有点恶心,本能的向后躲了躲身子。 方沐阳对古同说道:“我记得在皮达的笔记本中曾经提过,布罗巴迪亚有一种表演,叫做‘人兽斗’。说是有两个人,其中一个穿上野兽样子的布制道具,另一个扮作勇士,表演人和野兽搏斗的场景。现在你看,我们有两个人,还有一张云豹皮,不如咱俩就说自己是从布罗巴迪亚来的艺人,现场表演不就把人吸引过来了吗?那还愁什么东西卖不出去啊!” 古同瞪大了眼睛,看着方沐阳问道:“可是我们压根就没去过布罗巴迪亚,更不会什么‘人兽斗’啊?” 方沐阳摆了摆手,做出一副无所谓的样子。“这里是旁贝巴,离布罗巴迪亚远着呢,这些路过的商人也不见得看过‘人兽斗’,咱俩随便比划比划,鬼知道我们是不是真的。” 古同想了想,点了点头,说“那好,我来演勇士!” 方沐阳白了他一眼,说:“你见过像我这么瘦小的野兽吗?咱俩搏斗,知道的是‘人兽斗’,不知道的以为表演怎么屠给野兽喂食呢!” 古同挑了挑眉毛,又看了看方沐阳,不得不对他说的这些表示赞同。 接着,他站起身,披上了那张云豹皮,又用绳子将毛皮的四肢部分绑在了手脚之上,腰部也做了固定。 不得不说,这张云豹皮可真是硕大,即使像古同这样身材魁梧之人,也只能勉强撑得起来。 两个人走出了树荫,面对面摆起来架势。古同弓着腰,张着手,黑亮的毛皮在阳光照射下分外耀眼,远远望去仿佛真有一只张着血本大口的猛兽想要吃人。 只见这只“野兽”后腿一屈,“嗷~”的一声猛然向方沐阳扑来,而方沐阳夸张的大叫,向外闪躲着。 于是你就会看到,大树前面,一只“野兽”扑咬抓扫、一个人闪转腾挪,你一声“嗷”、我一声“啊”,真是好不热闹。 人流熙熙攘攘的广场上,看到这样的情景无论是谁都会被勾起好奇心,不一会儿在方沐阳和古同的周围就围满了人,后来的还在伸长脖子往里看,时不时的还有人叫着“好”。 时间已经过去了将近半个小时,两个人确实感觉有些累了,便停了下来。也许是表演时太过专注,以至于当他们看到有这么多只眼睛在注视着自己时,不禁吓了一跳。 古同左顾右盼,方沐阳的手脚也不知该放在哪里,尴尬的感觉让这两个年轻人的脸红的好像苹果一样。 正在方沐阳动嘴想要说点什么之际,突然有什么东西扔了进来,两人定睛一看,原来是一枚硬币,接着又有许多硬币扔了进来,掉在地上发出“当啷”的声音,听起来颇为清脆悦耳。 真是没有想到,一场本来为了吸引注意的表演,竟然换来了这么多的钱,两个人看着一地的硬币,不由得喜出望外。待人群散尽后,两人收拾起这些硬币,数了数竟然有31朗特6郎娜尔! 古同的嘴都快咧到耳朵了,高兴的说:“这还卖什么云豹皮啊!靠这个表演我们就能变成大富翁了啊!” 方沐阳倒是显得分外的冷静,他一边把钱装进带来的包里,一边说:“也就现在能骗骗这些人,以后越来越接近布罗巴迪亚,再演迟早会穿帮的。” “不管那么多了,今天晚上一定要好好的喝一杯!”古同有点不以为然,仍然很是兴奋。说完,两个人就朝着旅馆的方向走去。 房间里,马殿臣已经敷好了药,正躺在床上休息,秦路安也坐在凳子上默念着《七日圣谈》中的词句。 看到方沐阳和古同兴高采烈的进来,便问究竟有什么好事让他们这么高兴。 方沐阳将表演赚钱的事情一五一十的告诉了其他二人,古同还卖了个关子让他们猜究竟赚了多少钱。当秦路安听到竟然赚到31朗特6郎娜尔的时候,他不由得惊讶的差点从凳子上掉下来。 接着,古同说道:“今晚我们必须好好庆祝一下,到楼下的酒馆痛快的喝一杯才行。”方沐阳和秦路安当然不会反对,只是马殿臣有伤在身,不宜饮酒。 马殿臣看出了几个人的心思,笑着说:“你们去吧,我就在房间里休息好了。”三个人互相看了一下,说了句“那好。”就一起下楼了。 此时的天刚刚黑了下来,一楼的酒馆之中已经点起了灯,许多桌子已经坐满了客人,即使人在二楼也可以清晰地闻到酒菜的香气。三个人找了一张靠近角落的桌子坐下,吩咐侍者要了一些酒菜,加入到了这欢乐的海洋之中。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酒馆中早已座无虚席。人们笑着、喊着,不同的声音在空气之中发生着激烈的碰撞,杯盘彼此敲击“叮当”作响,好像微醉之人在演奏着独特的旋律。 正在这酣畅淋漓的时刻,一个侍者走到角落,“咣~”的一声,敲响了手中的锣。不知为何,酒馆之内竟然慢慢的安静了下来,所有的人都回到了自己的座位上。 “这是怎么回事?”古同左顾右盼,秦路安、方沐阳也对这突如其来的变故摸不着头脑。正在三人愣神之际,突然酒馆内所有的灯都灭了,只剩苍白的月光透过窗户射在大厅的地上。 “咚…咚…咚…咚…咚…咚…”食客们拿起手中的木头酒杯敲击着桌子,杂乱的声音逐渐整齐划一,慢慢形成了带有强烈节奏感的鼓点,好似万马奔腾一般气壮山河,又仿佛士兵出征般威武雄壮。 转瞬之间,两盏灯在大厅的里面被点亮了起来,一个人出现在大家面前,那正是柜台内卖酒的女人。 此刻的她,与平时大不一样,只见她身着一袭拖地的红裙,如一团熊熊燃烧的烈火般昂然挺立。腰间的束带扎得很紧,凸显出她那苗条的身材。 一头秀发带着波浪从右侧垂下,骨感的脸在火光的映射下,颇有几分妩媚。挑逗的眼神扫视着食客,男人们怎能不心生**。 合着酒杯敲击的节奏,女人拍着手、跺着脚,时而转身,时而抬足,但目光始终没有离开过食客们。她一边跳着这独特的舞蹈,一边唱起了从未听过的歌。 女人: “咚…咚…咚…咚…咚…咚…” “苍日山下~美丽的村庄~来往的客商~熙熙攘攘~寂寞的夜里~美丽的姑娘~谁敢来和我斗!一!场!” “咚…咚…咚…咚…咚…咚…” “腰中钱财如风中的花~花言巧语留不住梦中的她~胆小的男人~笑起来像傻瓜~今晚老娘一定让你们在脚下爬!” “咚…咚…咚…咚…咚…咚…” “你看你肥头大耳眼睛却细如米~细皮嫩肉穿的像行乞~拿杯的那双手啊~胖的像猪蹄~谁要是嫁给你啊~啊?啊?~肯定天天受委屈~” 女人说完,酒馆里立刻哄堂大笑起来,人们纷纷将目光投向被跳舞女人手指的那个男人。只见那个男人气呼呼的,一摔酒杯,在旁边人的怂恿下窜了上来,与那女人四目相对,也跳了起来。 男人: “咚…咚…咚…咚…咚…咚…” “你这毒舌的女人长得像根葱~高高的颧骨好像双子峰~腰细!腿细!~谁要是娶了你啊~一定做噩梦~” 女人: “咚…咚…咚…咚…咚…咚…” “我身材瘦小但是秀外慧中~我腰细腿细但能令人心动~你看你脑满肠肥~腹中还空~仔细一闻呐~嗯!浑身臭烘烘~是不是来错了地方!?~要不要我帮你送进猪圈中~” “咚…咚…咚…咚…咚…咚…” “我一巴掌打歪你的嘴~一凳子打折你的腿~你说我颧骨高?~你问我嫁给谁?~我一定会让你后悔~” “你!你!”在跳舞女人的步步紧逼下,那肥胖男人一屁股坐在了原来的凳子上,气的直瞪眼,说不出话来,酒馆里又是一阵哄堂大笑。这时,又有一个男人从旁边的桌子站了起来,清了清嗓子,蹦到了跳舞女人的面前。 男人: “咚…咚…咚…咚…咚…咚…” “眼前的姑娘为何如此冷峻~是不是曾有人伤透了你的心~甜蜜的话儿~拨开你心中乌云~可不可以让我做你的知心人~” 女人: “咚…咚…咚…咚…咚…咚…” “你看你年纪轻轻就满脸皱纹~看到女人就像丢了魂~脸颊干瘪~双眼无神~鬼才会和你做什么知心人~” 那男人本来想上来撩拨,没想到却受了一顿侮辱。“哼”了一声,转身气呼呼的就会到了自己的座位。 古同对这个卖酒的女人本来就颇有意见,这次听到她这么毒舌,更是气不打一处来,一拍桌子就想上去。秦路安反应快,一把拉住古同,仰着脸问道:“你要干什么?” 古同扭着头,生气的说:“这女人真是个毒舌妇,你听她唱的都是什么?哪个男人受得了这样的羞辱?我要上去教训她一下!” 秦路安把古同按回到座位上,对他说:“你又不会跳那种舞,况且也没联系过用那种节奏唱歌,你难道要上去打架不成?” 古同没有说话,“咕咚”一下将杯子里的酒一饮而尽。就这样,整个酒馆在不断的舞蹈、斗嘴中迎来了一天的结束。 第十二章酒馆斗舞 深夜,马殿臣一个人躺在屋子里仍然没有睡,他直直的看着对面的墙,显得有点心事重重。 “吱纽”一声,门开了,原来是三个人回来了。 马殿臣看出古同不太开心,便问道:“怎么了?喝的不尽兴?怎么一回来就气呼呼的?” 古同没有说话,倒是方沐阳抢先开了口,将事情的经过一五一十的说了一遍。 听完他的话,马殿臣哈哈大笑起来。“你们说的这种形式,叫做‘卢洛塔’,翻译过来就是斗牛的意思。它本来是布罗巴迪亚偏远山区的一种婚礼仪式,说是在婚礼现场,新郎和新娘要争一争看谁以后当家。只不过有外来的人觉得很有趣,就把它带到了山外面,没想到迅速传播开来,甚至风靡了布罗巴迪亚全国。再后来,这种形式慢慢发生了变化,而最多的就是一些酒馆里用于大型的赌博,看来你们说的那位红衣女人似乎是个高手啊!” 古同听完这番话,抬起头似乎有点惊讶。“马叔,你怎么会这么清楚?” 马殿臣坐起身,继续说道:“我在到圣日城做铁匠之前,曾经到过赛拉奇的一些地方,那里就有不少的酒馆会举行这样的赌博。说起来你们可能不信,我也是个高手哦!” 马殿臣刚说完,古同一下来了兴致,紧走两步来到他的床边。“那你一定要教教我,我好去教训那个毒舌女人。” 马殿臣看了一眼古同身后的两人,秦路安和方沐阳都做出了一脸无奈的表情,他叹了口气,便慢慢的躺下了。“明天吧。” 时间又过去了三天。这期间,马殿臣因为伤未痊愈,只能坐在床边指导,而每天古同都拉着秦路安和方沐阳陪他练习,直让这两个人叫苦不迭。 最后,古同学的不怎么样,倒是另外二人跳的颇好。方沐阳看着古同这样的壮汉,跳着舞蹈颇为滑稽,不禁暗暗发笑。 就这样,又到了开始“斗牛”的日子。 酒馆里依然是座无虚席,三个人早早的找了位置坐下,不过却没有要酒,毕竟是只学了三天的“花拳绣腿”,要是喝酒那就更加拿捏不稳了 。时间一点点过去,与那天一样,侍者敲锣,灯火熄灭,红衣女人跳舞开始。 古同板着脸,喝了一口水说:“不忙,等几个人挑战完我再上!”秦路安和方沐阳真没想到古同会为这事较劲,不过看着他认真的样子,却也不好说什么。 很快,有几个人陆续上到台来,却很快都败了下去。 古同站起身,紧了紧衣服,就向那红衣女人走去。 女人借助火光看到来人是个壮硕的小伙子,颇感意外,虽然似曾相识但又有点记不起来,不过此人来势汹汹,看来是早有准备。 两个人对面跳着,不停的交换着位置,古同比红衣女人高出许多,两个人的身材比例实在很不协调,让人颇感别扭。 古同: “咚…咚…咚…咚…咚…咚…” “你这个女人~可真是狂妄~瘦小的躯壳~却小肚鸡肠~你把这里当秀场!~你把男人当蟑螂!~我今天一定让你~心!慌!慌!~” 女人: “咚…咚…咚…咚…咚…咚…” “眼前的小弟~仪表堂堂~没想到这里~信口雌黄~你可真是缺教养!~你可真是舌头长!~那我今天就来把~你!妈!当!~” 就在女人刚唱完,突然只听“呲啦”一声,不知为何那女人的衣服撕裂开来,一下落在了地上,一时间在那女人身上只剩下单薄的内衣。 古同也吓了一跳,他低头一看,自己的脚竟然不知何时踩到了那女人的裙子之上。 看到这样的情景,酒馆里的食客们立刻起哄起来,口哨声、嘲笑声不绝于耳。古同完全没想到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站在原地不知所措。 而那女人羞红了脸,扬起手“啪”的一下就给了古同一巴掌。 酒这种东西,少则提神,多则乱性,酒馆中的食客们早就喝的五迷三道,看到有人把那女人的裙子踩掉了,似乎颇为生气,冲上台来就想揍古同。 还有许多看热闹的,在下面纷纷大喊着“揍他!揍他!”这不,古同一个没留神,脸上就挨了一拳,身子也差点栽倒。 秦路安和方沐阳对这突如其来的变故也有点不知如何是好,但毕竟是一起玩到大的死党,看到古同被打,还是马上冲了上去,加入到这场“战斗”之中。 秦路安、方沐阳、古同面对着十几个人,虽然他们的武艺不弱,但在狭小的酒馆里,和一群酒后发疯的男人面前还是显得乱了阵脚,最后全部变成了滚在地上的摔跤。 一时间,整个酒馆乱做了一团,所有的地方都在打架,桌子被揍翻,杯盘在天上飞,咒骂声、喊叫声此起彼伏,扭打在一起的人不住的在地上翻滚着,认识的、不认识的、根本不知道为什么在进行着这场闹剧。 三个人坐在房间里,鼻青脸肿、衣衫破烂、满身是灰。马殿臣看到三人的样子,不禁发起笑来。 “你还笑?我们都被打成这样了,哎呦!疼!疼!”方沐阳刚开口说话,撕裂的嘴角就让他不得不闭嘴。 “谁叫你们踩掉人家的裙子了,还学艺不精,挨打了能怪谁?”马殿臣一边翻着行礼,寻找治跌打损伤的药,一边略带调侃的说着。 “都怪古同!非要跳什么‘斗牛’舞,这下可好,让‘牛’顶了吧!?”方沐阳忍着疼痛,好像不吐不快。秦路安也连连说“是”,附和着方沐阳的话。 “谁想到她裙子那么长啊?我怎么能知道会出这种事呢?”古同狡辩着,肿起的眼睛即使瞪得再大也看不出来。 就在几人争吵之时,突然想起了“咚、咚”的敲门声。“这么晚了,会是谁呢?”马殿臣自言自语着,接着对门外喊道:“进来!” 门开了,几人定睛一看,竟然是那个跳舞的红衣女人,只不过她已经换回了一身便服。古同一下子从座位上站起来,大声的吼道:“你还敢来,你看看我们被打的!” 那女人没有说话,低头慢慢的走了过来,放下了手中装着热水的盆和两条毛巾,随后又从怀里掏出了一个小瓶放在桌子上 。她扫视了一下几个人,最后目光落在了马殿臣身上,也许是认为他是这几个年轻人的家长,便开口说道:“真是对不起,今晚发生这样的事,让您的几位少爷被打,我是专程上来道歉的。这里有一瓶药,我想对他们的伤会有帮助。” “我才不要你什么药!不会是又想了什么招来害我们吧?”古同又站了起来,愤愤的说道。 马殿臣狠狠的瞪了古同一眼,示意他别再说话。随后他转过头请女人坐下。“我不是他们的父亲,最多只能算他们的师傅。今晚的事,他们也有错,你别在意。我知道你在舞台上的样子不能代表真正的你,毕竟那只是一种谋生的手段。” 那女人看到眼前的这为中年人明事理,似乎松了一口气。她扫视了一下整个房间,让后又把目光定在了马殿臣身上。“你好像受伤了吧?” “嗯!我的确有伤在身,我们在穿过羊角森林时遇到了云豹,这伤就是那时留下的。”马殿臣回答着女人提出的问题。 “羊角森林?那条路已经很久没有使用了,你们为什么要穿过那么危险的地方到河沿村来呢?”那女人继续追问着。 对于这样的问题,马殿臣没太想好怎么回答,于是他思考了片刻,说道:“我们是要出去旅行的,顺便到布罗巴迪亚去寻亲。” “去布罗巴迪亚!?”女人听到这五个字,突然变得很惊讶,眼睛里似乎闪过一丝惊喜和渴望。过了一会儿,她可能也意识到自己的失态,又回归平静说道:“布罗巴迪亚是个好地方,那里和平、安宁,人们安居乐业,不像这里整天充满了喧嚣……我就是出生在那里。” “你是布罗巴迪亚人?”马殿臣对于这件事倒是完全没想到,他只以为她只是一个乡间女人。 “是的,我还没有自我介绍,我叫唐欣,是这个酒馆的前台侍者,也充当每三天举行一次的‘斗牛’舞者。”她又沉思了片刻,继续说道;“我出生在布罗巴迪亚西南部一个叫密川的小村庄,在我6的时候,由于家里贫穷,父亲把我送给了一位商人做养女,我跟着他到过许多地方行商。” “后来在我10岁时,我的养父带着我到了赛拉奇,不久他在一次山贼的袭击中丧了命,而我就变成了一个孤儿,到处流浪,这期间为了活命我做过很多工作,这个‘斗牛’的舞蹈也是我谋生的手段之一。” “很幸运,我活了下来,在5年前来到了河沿村,村长看我可怜,又勤快能干,就让我在这个酒馆工作,直到现在……”说到这里,她停下了,突然直直的盯着马殿臣,激动的说:“我有个请求,能不能让我和你们一起去布罗巴迪亚?” “什么!?”三个年轻人从未想过这女人会提出这种要求,即使是马殿臣也皱了下眉头。 第十三章新的伙伴 马殿臣问道:“你为什么要去布罗巴迪亚?” 女人将目光投向马殿臣的身后,看着窗外说:“我有个妹妹,和我一起长大。我对我的父母已经没有感觉了,他们抛弃了我,我不恨她们,因为我知道那也是没有办法的事。” “但只有我的妹妹,这么多年是我唯一的牵挂,我还清楚地记得,我被带走的那天,她哭得撕心裂肺,赤脚追着马车跑出好远……”说到这里,她的声音有点哽咽了,眼角也噙满了泪水。 听完女人说的话,四个人都沉默了,这是一个多么悲苦的故事啊!但是对于她同行的要求,要怎么办呢? 马殿臣想了很长时间,最后他终于开口了。“对于你的遭遇,我深表同情。你想找妹妹的心情,我可以理解,但是……”他停顿了一下,接着又继续说:“但是我们四个男人,你与我们同行多有不便。” 女人听了马殿臣的话,立刻接道:“我会洗衣服,我会做饭,还会做很多事情,只要你们带着我走,让我干什么都行。” 马殿臣有些为难了,面对眼前这个急切的女人,怎么忍心扑灭她的希望呢?可是如果带上这个不知底细的女人,谁又知道路上会发生什么事情呢? 最后,马殿臣定了定神,做出一副坚定的表情说:“对不起,我们不能带上你。” 女人似乎还想争辩,但她却欲言又止。只见她默默的站起身子,沮丧的走出了门。 马殿臣将目光看向鼻青脸肿的三个人,弱弱的说了一句:“擦药吧。” 又是一个清晨,马殿臣经过十多天的修养,伤已经好得差不多了。吃罢早饭,他告诉其他三人自己已无大碍,不用再留下照顾他了。 秦路安想到自己这些日子一直没有出门,也想到街上逛逛。于是,他拉着方沐阳和古同就走了。 马殿臣一个人来到楼下的酒馆,找了个偏僻的桌子坐下,当他将目光投向柜台时,却发现那女人不在那里。接着,他又左顾右盼,仔细打量着这酒馆的环境,要知道除了刚到这里那次,他还是第一次坐在这个酒馆里呢。 看着看着,突然坐在不远处的一个男人吸引了他的注意,看着背影好像似曾相识。就在这时,那人转过头来也看向马殿臣,就在目光交汇那一刻,马殿臣愣住了,接着便低下了头,默默的喝起水来。 不一会儿,那人起身离开了,马殿臣也跟着走了出去。两人一前一后,隔着不远的距离,慢慢的走着。 突然,前面的人一闪身,窜进了一所小房子的后面,马殿臣看看周围没人,也跟了过去。阴影里,马殿臣从怀中拿出了一封信,交到了那个人的手里…… 马殿臣回到房间,发现其他三人已经回来了,并且在谈论着什么。 “我呆的实在无聊,就出去走走。你们怎么这么早就回来了?说什么呢?”马殿臣对三个人回来这么早颇感意外,他率先解释着自己去了哪里。 三个人对马殿臣的事似乎完全不理会,方沐阳大声的说道:“马叔,我们听到了不得了的事情,要想进到赛拉奇的国境,必须得有边境领主发的通行证才行。” 秦路安接着说:“我们到边境看过了,那里戒备很严,士兵对来往的商人盘查得非常仔细,偷偷过去几乎不可能。” 听到这些话,马殿臣也开始发起愁来。他做到床上,不停的搓着手,紧皱的眉头似乎快拧到一起。而其他三个人也坐在凳子上,看起来有点泄气。 就在大家一筹莫展之时,门口响起了脚步声。门没有关,不一会儿,昨晚的女人出现在了大家的面前,只见她把两件东西扔在了桌子上。 众人围过来一看,原来是两个铜牌,上面还绘制着没见过的纹章。 “这是什么?”马殿臣看着那个女人问道。 “通行证!没有这个你们绝对无法进入赛拉奇国境的。”女人此时的表情已经与昨晚大不相同,她又恢复了往日冷峻的姿态。 “你是怎么弄到的?”秦路安继续追问着。 “我在这个村子这么多年,弄到两个通行证还是很简单的。我可以把通行证给你们,但作为交换条件,你们必须带着我到布罗巴迪亚!”女人的语气非常的坚定,似乎对这笔生意志在必得。 接着那女人又说道:“对了!我叫唐欣,以后请这样称呼我!”说完,便扭头走了出去。 四个人面面相觑,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面对着桌子上的通行证,想要去赛拉奇,除了答应她的要求,还有什么办法呢? 现在通行证已经到手,万事具备,只剩出发了。不过,因为唐欣还有一些事情要处理,启程的时间不得不推迟两天。 几个人百无聊赖之际,方沐阳提议到村子的周边走一走。商量之后,大家决定第二天一起到村子东边的河边去钓鱼。 这些天几个人虽然呆在旅店,但因为斗牛、打架以及通行证的事情,心中一直处于紧绷状态,对于这久违的休闲时光,大家还是很期盼的。 第二天一早,天边刚露出一抹红霞,马殿臣就叫醒了其他几人。他们穿上衣服,吃了一些简单的干粮,便扛着昨天唐欣替他们借到的鱼竿,兴冲冲的出发了。 出了村子,沿着小路向东走去,呈现在众人面前的是满眼的绿色,晨光透过树木的枝叶,点点滴滴的投射在路面上,伴随着六月微风的轻轻摇动,犹如在绿色的海洋之中,踏着金光闪闪的海浪荡漾前行。 鸟儿在头顶欢快的歌唱,一曲接着一曲,时而婉转,时而激昂,混合着树叶的沙沙声,仿佛一首动人的奏鸣曲,让人禁不住陶醉其中。 慢慢的,几个人听到了哗哗的流水声,随着脚步的加快,这声音越来越大,最后一条奔流不息的大河展现在大家的面前。 钓鱼对于慢性子的人,可以说是一种享受,但对于性子有点急的人来说,恐怕就是一种折磨了。 几个人摆好了架势,眼睛紧紧的盯着鱼漂,静静的坐在那里等着有鱼上钩。 转眼两个多小时过去了,太阳已经快升到了头顶了,但还是未见鱼漂有丝毫动静。河面上时有鱼儿跃出水面,掉落的时候发出“噗通”的声音,好像在戏弄着河边这几位可怜人。 第十四章河边偶遇 古同终于坐不住了,他站起身拿起鱼竿就扔到了一边,一脚将一块石头踢进了水里。秦路安仰起头感觉很生气,说道:“你干什么?这样会把鱼儿都吓跑的。” “根本就不会有什么鱼上钩,这条河里的鱼肯定受到了什么神灵保护,要不就是吃了什么聪明药,要不怎么会如此狡猾?”古同又一屁股坐回了草地上,气呼呼的说道。 方沐阳倒是完全没被古同的愤懑所感染,心情似乎依然不错,只是他喜欢嘲讽的习惯仍人没有忘。“是,是,这些鱼儿是很聪明,至少比你聪明的多。” 古同听完方沐阳的话,一把将他推倒在地。马殿臣终于忍不住了,开口喝止了两人。“别闹了,你们是来钓鱼的?还是来打架的?”随即,两个人便又坐回了原来的位置。 几个人将目光重新看向河面。正在这时,身后不远的树林处传来了“沙沙”的声音。对于这种声音,几个人可是非常警觉的,要知道在羊角森林中遇险的事情,可是他们终身难忘的经历,即使是现在,在睡梦中也经常能梦到那云豹的狰狞面目。 “怎么回事?”几个人不约而同的放下手中的鱼竿,纷纷看向声音传来之处,而手也不知觉的放到了腰间的短剑之上。 慢慢的声音越来越近,几个人的心也提到了嗓子眼。 不一会儿,有什么从灌木丛中冲出来了,不是什么野兽,而是一男一女两个人。 这男人看模样约有20来岁,而那女人也与他年龄相仿,不过穿戴却不像是普通人。 男人在前拉着后面女人的手,气喘吁吁的跑着,时不时的向后看,表情颇为惊恐。他们也看到了马殿臣几个人,径直向他们跑来。 “救、救救我们!”那年轻人很快跑到了几个人面前,抓着马殿臣的胳膊恳求着。 正在这时,十来个士兵模样的人也冲出来了灌木丛,看来这就是追赶他们的人了。 “怎么回事?”马殿臣看着那年轻人,瞪着眼睛问。 “我和我妻子穿过树林,没想到遇到了这些士兵,他们竟然想调戏我妻子,我们逃跑,而他们穷追不舍,请一定要救救我们啊!”年轻人解释着,但话刚刚说完,几个人就被士兵包围了。 只听一个像是军官模样的人开口道:“不要多管闲事!快把人交出来!” 秦路安、方沐阳、古同三个人都是血气方刚的小伙子,而且都颇富正义感。 马殿臣虽然阅历丰富,但也不是冷漠之人。现在看到这些士兵光天化日之下竟然做出这等无耻之事,怎么能够袖手旁观呢? 马殿臣还没说话,古同先破口大骂:“你们这些混蛋,竟然明目张胆的调戏良家妇女,还是当兵的呢,你们领主的脸都让你们丢尽了!” “什么!?”那军官听完就是一怔,欲言又止像是有什么难言之隐,最后他严厉的说:“这事跟你们没关系,不要敬酒不吃吃罚酒!” 马殿臣让两个年轻人躲在他们的后面,“哧啷”一声拔出了自己的剑,摆好架势对着军官冷笑道:“甭说罚酒,就是再难喝的酒我们都喝过!” 矛盾看来无法调和了。那军官一摆手,士兵们便手拿武器冲了过来,气势汹汹的恨不得一下就把几个人拿下。 四对十!人数上马殿臣几个人占绝对劣势,但要论起武艺来,恐怕这些普通士兵还要差着一截。 况且此时马殿臣的伤已经基本痊愈,秦路安三个人早就怒发冲冠,面对凶残的云豹都没有扔剑等死,现在怎么能束手就擒呢? 四个人将那青年和他的妻子围在中间,与士兵们对峙着。 只见两个士兵率先持枪攻向了马殿臣,直向他的胸口扎去。老马一闪身,枪尖扎空,随即嘭的一下,就用手抓住了枪杆,抬腿一脚,就将一个士兵踢到在地。 另一个士兵看没扎到,抽枪直砸向老马的面门,就在枪杆将到未到之时,老马扬起另一只手中的剑,使动浑身之力磕向落下来的枪杆,只听“噹”的一声,那只枪被弹起来老高,士兵也一个趔趄,差点摔倒在地。 另外几个人也已经与敌人交战起来,只见秦路安手中的剑上下翻飞,时而直刺,时而劈斩,只打得敌人只有招架之功,毫无还手之力。 再看方沐阳,更是厉害,一按剑柄上的按钮,三只钢钉“嗖”的飞出,一个敌人就立刻应声倒地。 接着那把剑又变成了带刃的鞭子,这古怪的武器让对面的士兵不禁吓了一跳,要知道被这鞭子抽在身上那可不是受点伤那么简单,于是纷纷不敢靠近。 古 同更不必说,高大的身躯要比面前的敌人大出许多,当初在圣日城拿着木棍都能与武艺精湛的黑衣人战得不相上下,更何况这些身材瘦小的士兵呢?他的剑只做了格挡之用,三拳两脚就打的那些士兵鬼哭狼嚎,满地找牙。 只一会儿,战斗就结束了。十来个士兵躺在地上不住的**,而那个军官看到情形不好,早就逃之夭夭了。 回过头来,马殿臣对着其他人说:“此地不宜久留,我们还是赶紧离开这里吧。”大家纷纷点头同意,万一逃跑的军官带来更多的士兵,那麻烦可就大了。 沿着河岸向前走去,不知不觉中来到了一个岔路口。路标向北指着河沿村,而向西则指向旁贝巴 。那青年和他的妻子停了下来,对着几个人深深鞠了一躬。“实在太感谢了,如果不是你们仗义相救,我们俩还不知道会怎么样呢。” 马殿臣也站定,回过头对那青年说道:“这不算什么,谁遇到这种事情都不会袖手旁观的。倒是你们以后有什么打算呢?” “我们本来就是要去旁贝巴的,现在到了这个路口向西走便是了,我也不想再给你们添麻烦,所以……”那青年说到这里停顿了下来,随即话锋一转又说道:“对了,我叫于东,这是我的妻子叫聂小凤,以后有缘我们再见吧。”说着他又从怀里掏出了一块牌子,递给了马殿臣。“我无以为报,请你们收下这个吧,以后可能会用得着。” 四个人当然没有挽留他们的理由,目送他们向西走去。回过头,秦路安看向那块牌子,却发现有点不对劲。“这块牌子上的纹章好像在哪里见过,对了,是在那两张通行证上。” 听秦路安这么一说,马殿臣也反复看了看这牌子。“的确一样,不光如此,这牌子可是银子做的,看来这青年可不是一般人啊。” 虽然四个人都有疑问,但无奈那青年已经走远,所以大家也没有多想,马殿臣把牌子交给秦路安保管,大家便回旅馆了。 第十五章路遇挫折 到了出发的日子,几个人在旅馆的门前集合。唐欣只背了一个很小的行囊,一点也不像要出远门的日子。 古同本来就对唐欣心存芥蒂,这时候更是不忘挖苦两句。“看来你想去布罗巴迪亚的决心不强啊,就带这么点东西,莫非是以后还想回来吗?” 唐欣对于斗嘴,那可是很在行的。“我当然不需要带那么多东西,因为我带了脑子就够了。”古同看没讨到什么便宜,就不再说话了。 跟着唐欣,大家很快就来到了边境的隘口。不过这里已经排起了长长的队伍,每个人都在等待过关的检查。 站在队伍的末尾,唐欣转过头小声的对其他几个人说:“一会过关的时候,我会说自己是旁贝巴的商人,到赛拉奇去进货的,而你们是我带去的随从,一定要配合好我,别多说话。”大家纷纷点头称是。 队伍一点点向前挪动,但几个人刚到队伍中间时,突然前面发生了骚动。“怎么回事?我去看看!”方沐阳自告奋勇,就向前面走去。 不久,方沐阳沉着脸回来了,他看了一眼唐欣,随即开口说道:“隘口的士兵接到报案,说是有两个商人的通行证丢了,为了防止有人蒙混过关,正在对每个越境的商人详细盘查。” 听完方沐阳这些话,大家似乎都明白了什么,不约而同的看向唐欣。而唐欣瞅着他们,说道:“都看着我干什么,不然你们以为通行证是哪来的?” 几个人一向安分守己,不曾想现在却变成了窃贼的同伙。古同气的差点跳起来,刚想高声喊叫,嘴就被秦路安捂住了。“笨蛋,你想让所有人都知道是我们偷了通行证吗?” 现在形势发生了重大变化,直接过关是不可能了,那无异于羊入虎口。马殿臣沉思片刻,转头对着其他人说:“现在说什么也没用了,我们还是先离开,再想别的办法吧。” 唐欣似乎也觉得自己有点理亏,她把头转向了一边。“等到晚上吧,我们也许还有机会。” 如今之计,也只能如此了。几个人离开了队伍,找了一个偏僻的位置,静静的等待天黑的到来。 古同仍然很生气,他对着马殿臣大声的说:“我们决不能带这个女人走,现在偷了通行证,以后还不知道会惹出什么麻烦呢!” 唐欣知道自己确实惹了麻烦,但她也不愿放弃这个去布罗巴迪亚的机会,她想了想,一鼓作气的说:“如果你们不带上我,我就去举报,说你们就是偷通行证的小偷。” 古同听到这话,那气更是不打一处来。“你这女人也太能胡搅蛮缠了,我现在就把你绑起来,看你怎么去诬陷我们。”说完,他就要上前抓唐欣,不过被秦路安拦住了。 马殿臣叹了一口气。“算了吧,她也是想过关而已,你就是把她活埋了,我们该过不去还是过不去。” 听完马殿臣的话,古同也不好再动手了,他只好气呼呼的坐下。 天一点点黑了下来,隘口前已经没有了商人,卫兵也比白天少了许多,只是有一队巡逻的卫兵定时从隘口通过。几个人待在远处的草丛中,目不转睛的盯着隘口,思索着过关的方法。 古同蹲在马殿臣旁边,碰了碰他的胳膊问道:“马叔,你见多识广,一般这种时候都是怎么办的?” 马殿臣想了想,回答道:“像这样的情况,主要有两种方法,一种是花钱买通守门的士兵,让我们过去。而另一种就是**了。” “花钱肯定不行,我们穷的很,哪有那么多钱给那些卫兵啊?至于**嘛……”说到这里,古同回头看了看不远处的唐欣,接着又对他身后的方沐阳说:“哎!沐阳,我看还是你化化妆,弄套女人的衣服去**看看得了。” “去你的吧!”方沐阳一把推在古同的身上,而古同也不自觉的笑出声来。 夜里很静,尽管古同的笑声不大,但还是引起了隘口卫兵的注意,有两个卫兵正在朝他们的方向走来。 看到大家的行踪即将暴露,方沐阳眼珠一转,计上心头。忽听她学着女声大喊:“不要啦~万一被人看到怎么办?”然后他又用本来的声音一边淫笑,一边大声说道:“这么晚了,哪会有什么人到这来啊?我的小心肝,我想死你了~” 前来的卫兵听到这些话,误以为是来这里偷情的男女,便回去了。几个人都看着方沐阳,眼神中带着惊奇。 方沐阳则笑了一下说:“我只是急中生智而已。”接着他想了一下,继续说道:“我想到了一个方法,不知道可不可行,你们过来。”于是,大家凑在了一起,窃窃私语起来。 塞拉奇边境上的这个隘口,实际上就是一个用木头搭建起来的检查站,而两侧用高高的木头栅栏将两国的国境隔离开来,一直延伸到很远的地方。 这是一片开阔的区域,检查站的地势相对较高,即使在深夜,借助月光和火光也可以将周围一览无余。 作为跨越两国重要的关口,本应该是重兵把守的,但不知为何今夜的检查站只有四名卫兵在站岗,也许是边境领主认为来往的都是商人,又或许是长久以来没发生什么乱事,所以就疏于防范了吧。 那两个卫兵查验回来,刚回到原来的岗位,却听到那边又传来了声音。“你干什么?不要杀我!救命啊!”““你这女人!竟然背着我在外面养野男人,今天我非杀了你不可!” 对于在检查站边偷情这种事,卫兵们本来是不想管的,但现如今要闹出人命了,不管也不行了。 于是,那两个卫兵又折返回来,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 来到近前,两名卫兵四处张望,却不见了动静,黑夜中除了高高的草丛,还有虫子的鸣叫,就什么都没有了。 就在两名卫兵狐疑之际,突然两只大手捂住了他们的嘴,随即只听“梆梆”两声,这两人便倒在地上不省人事了。 第十六章乐极生悲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原来这就是方沐阳想到的计策,他让唐欣和秦路安装作发生争执的男女,又让马殿臣和古同埋伏在旁边的草丛中,等卫兵过来,就将他们打倒在地。 看到计策成功,几个人都很高兴,接着古同和方沐阳趴下了两名卫兵的衣服,然后穿到了自己的身上,而那两个可怜的人躺在地上,身上只剩下一条内裤了。 “不管他们,他们不会喂了什么野兽吧?”古同一边穿着衣服,一边看着脚下的两人。“不会,他们只会喂了蚊子。”方沐阳穿好衣服,已经先向检查站走去。 检查站剩下的两个卫兵看见同伴迟迟没有回来,正在着急,这时看到那两人低着头回来,便上前询问。“究竟怎么回事?怎么去了这么长时间?”方沐阳害怕穿帮,只简单的回答了一句“没事。” 本来已是深夜,双方离得又不算太近,对于对方的相貌自是看不大清楚,那两个卫兵看到同伴回来了,也就没有多想,便回到位置上继续站岗了。 不一会儿,三个人影缓缓向检查站走来,也许是平时很少有商人在夜里来通关,那两个卫兵感到很惊讶。“干什么的?” 那三个人影在离检查站还有一段距离时,却停下不走了,对卫兵的提问也没有回答。 职责所在,看到这样的情形卫兵可不能视若无睹,便主动上前想盘问一番,就在将要到那三人面前之际,还没等两人说话,突然方沐阳和古同从他们的后面上来,又是两棍子,至此守卫检查站四个卫兵都被解决了。 检查站的这一关终于过了,几个人心中不禁很是高兴。 马殿臣拍了拍方沐阳,不住的夸赞他。“真没想到,你这小子竟然还有这么多鬼主意。”秦路安和古同对于和自己一起长大的这位死党,倒是没有多大意外。 过了检查站的大门,借着月光就可以看到一条大路通向很远的地方,而左侧的不远处,竟然有一座军营! 已经费了这么大功夫,如果现在被发现那可真是前功尽弃了。几个人屏住呼吸,蹑手蹑脚的向前走着,夜里很静,静得可以听到人的心跳,眼看就要越过军营了。 世间的事总是这样,人不能对事情的结果盲目乐观,因为你不知道会出现什么变数。正在几人暗暗窃喜,以为就要逃出生天之际,却只听到检查站外有人大喊:“不好了!有人闯关!”这句话,犹如晴天霹雳一般,把每个人打入了绝望的深渊。 “该死!没想到那两个卫兵醒得这么快,早知道就打重一些了。”古同恨恨的咒骂着。 就在这时,军营中响起了一阵骚动,看来再不跑,就来不及了。几个人迈开大步,向道路前方跑去,哪里还顾得上暴露身份呢? 就在几个人跑出不远,身后已经闪起了点点火光,看来他们的行踪已经被发现了。 在朦胧的月光之中,几个人拼命地跑着,急促的脚步声划破了夜的静寂,而眼前便是那伸向远方的无边黑暗,此刻他们也不知道光明究竟会在哪里。 跑了一会儿,前面隐隐约约的有两团火光,难道是到了镇子?可这离检查站的距离也实在是太近了。 慢慢的,几个人离那火光越来越近,等看清之时,大家心中都不禁咒骂,因为那又是一个检查站! “可恶!赛拉奇是什么鬼地方,怎么到处都是检查站?”方沐阳此时真是百感交集,即使他再聪明,但哪有时间让他思考呢? 再看看马殿臣和古同两个人,丝毫没有一点减速的意思,相反他们却冲刺着向那检查站跑去。 这检查站只是临时设置的关卡,只有两个卫兵在看守。本来他们以为今夜无事,正站在那里打着瞌睡。 但万万没想到会有人在这个时候跑过来,这两人还没反应过来,马殿臣和古同的拳头就到了,只听“噗、噗”两声闷响,两个人便栽倒在地。 本来马殿臣和古同的力气就不小,再借着冲劲,这两拳看来会让他们晕过去好一阵吧! 尽管几个人奋力奔跑,但还是没有摆脱掉后面的追兵,不仅如此,听声音仿佛人数比刚才更多了。 “这样不是办法!我们还是分头跑吧!”唐欣一边气喘吁吁跑着,一边向大家提出了自己的意见。 是啊!如果继续沿着道路跑下去,说不定还会有几个检查站等着他们,谁又知道这里离最近的村镇有多远呢?想到这里,方沐阳和古同便向东北跑去,而其他人三人则跑向了西北方向。 东北方向并没有什么道路,方沐阳和古同只觉得脚下比较松软,看情形应该是一片草地。他俩一边跑着一边回头观瞧,果然那些士兵也分成了两拨,继续追赶着它们。 “这里究竟是什么鬼地方?连个躲藏的地方都没有!”古同一边跑一边咒骂着,眼睛不住的向四周打量,可是除了黑暗就是偶尔有几块岩石。 按道理来讲,这两人在山区长大,居住的地方海拔又较高,来到平原奔跑想甩掉那些士兵应该是没问题的。 但此时两人还穿着那两个卫兵的衣服和鞋子,毕竟不是自己的尺寸,穿起来不是太舒服,尤其是鞋子,对于古同太小,而对于方沐阳又太大,自然影响了跑步的速度。 然而,更糟糕的事情来了。 两人跑着跑着,只觉得脚下越来越软,而且耳边仿佛听到了流水的声音。又跑了一会儿,两人不得不停下,因为一条大河横亘在两人的面前。 黑夜之中,十米之外连对方的脸都看不清楚,又到哪去找过河的桥呢?面对湍急的河水和来势汹汹的追兵,怎么办!? “拼了!”古同转过身来,拔出腰间的短剑,做出一副要与敌人同归于尽的样子。 方沐阳与古同可大不相同,这么无意义的牺牲在他看来是世界上最愚蠢的事情。“别冲动!”他抓住古同的胳膊,让他把剑又收了回去。 “那你说怎么办?”古同着急的问着。 “投降!”方沐阳说道,而语气似乎又很坚定。古同想了想,他们犯的也确实不算什么大罪,远不至于到砍头的程度,说不定还有什么转机呢?于是,面对着包围自己的重重士兵,还有跳跃闪烁的火光,两个人慢慢抬起了自己的手…… 西北方向有着若干条小路,地势虽然时急时缓,但总体保持着向下的态势。人在下坡时跑起来虽然比较省力,但因为惯性的原因也较容易摔倒。 秦路安在前面跑着,身后是马殿臣和唐欣,盯着脚下黑灰色的地面,深怕那里会突然冒出来一块石头,把人绊倒在地。 “这么多小路,究竟走哪条啊?”秦路安边跑边问,他真希望此时有块路标出现在他们面前,当然那也是看不清的。 “现在还管得了那么多?找一条就跑吧!”唐欣的体力显然没有其他两人好,毕竟她是在赛拉奇广大的平原地区长大的,此时她已经气喘连连了。 三个人沿着靠右的一条小路跑去,至少那条路的方向看起来离检查站最远。 地势更陡了,三个人不得不一边跑一边跳起来,而他们的眼睛则更加专注的看着脚下,哪里顾得上前面有什么呢? 就在大家奋力奔跑之时,突然前方不远的地方传来不一样的声音。“扑棱棱”,一群鸟被山坡上滚落的沙石激起,“嘎吱吱”带动着树枝折落的声音。 秦路安对这样的声音太熟悉了,他大喊了一声:“是树林!”要知道,从高处冲下来撞到树那可不是闹着玩的,不说粉身碎骨,但也要受伤不浅。 但此时的三个人又哪里收得住脚步呢?只听“哗啦啦”一阵响动,大家就落在了灌木丛之中。 待到秦路安回过神来,发现自己已经坐在了地上。他爬起来左顾右盼的寻找着马殿臣和唐欣的身影,嘴里不住的呼唤着他(她)们的名字。 “我在这!”那是唐欣的声音,寻着那声音的方向走去,秦路安看到唐欣正坐在那里扶着马殿臣。 “我没事!但是老马他……”唐欣焦急的说着,语气中充满了担忧的情绪。 秦路安赶紧来到马殿臣身边,当他的手碰到马殿臣胳膊的时候,却发现有着温暖、粘稠的东西,那是血! “我…我撞到了树,伤口好像裂开了……”马殿臣捂着肩膀,表情似乎有些痛苦。 正在这时,身后的山坡上已经闪起了火光,看来追兵就要到了。 “你俩跑吧!我的伤……现在我们一起肯定会被抓的。”马殿臣推了一下秦路安,“噗通”一下坐在了地上。 “那怎么行?要死也要死在一块,我怎么能把你自己丢下呢?”秦路安说着话,已经把剑抽出来了。 马殿臣苦笑了一声,说:“死什么死?我可没打算鱼死网破,你们走后,我会投降的,我相信这些士兵不会把我怎么样,到时候你们再想办法救我。” “是啊,方沐阳和古同现在还不知道什么情况,要是我们被抓,他们也被抓了,那就全完了!”唐欣也附和着马殿臣的提议,尽管这话从她的嘴里说出来显得不那么真诚。 秦路安虽然年纪尚青,但一向是个明事理之人,尽管唐欣的话听起来有点自私,但却不无道理。 “快走!再不走就来不及了!”马殿臣大喊着,将愣神的秦路安从思想的漩涡中拉了回来。 “马叔,你要小心!”说完,秦路安便跟着唐欣,向树林深处跑去。 马殿臣目送着两人离开,直到再也看不见了身影。他靠着大树,斜眼往后看了看,慢慢的被士兵和火光所包围…… 第十七章领主?商人! 东方的天空已经发白,朦胧的夜开始褪去它那黑色的外衣,大地又重新穿上华丽的袍子,昨夜追逐的喧嚣早已无影无踪,就连原本被人踏弯的青草,也在泥土的滋润下重新挺直了腰杆。 五个人被抓住了仨,看来这场偷偷越境的计划可以说是彻底失败了。 马殿臣、方沐阳、古同被绑得那叫一个结实,在一众士兵的看护之下,慢慢的向前走着。 对于马殿臣的被抓,方沐阳和古同是颇感吃惊的,要知道这些人中最难被抓到就是他了。而当他们听完了马殿臣叙述事情的经过后,心中又有些遗憾,如果不是那该死的树,那三个人应该早就逃脱了。 “都怪你,出的那叫什么馊主意,现在倒好,被人捆得像晒在房梁上的腊肉一样。”即使到了这步田地,古同还是不忘埋怨方沐阳,这可是他从小到大养成的习惯。 “跟我的计划有什么关系?还不是你打得太轻了,要不那卫兵能那么快醒过来吗?”方沐阳当然也不示弱,痛快的回击着。当然,此时他们除了斗嘴也做不了别的什么了。 “你俩别吵了,路安和唐欣一定会想办法救我们的。”马殿臣听不下去了,出声想要阻止他们的争吵。 古同“哼”了一声,没好气的说:“那女人?我们现在被抓,她肯定逃之夭夭了,还指望她能来救我们?别做梦了!” 就这样,约走了半天的功夫,三个人在卫兵的看押之下来到了一个镇子面前。 这里的建筑规模虽远不及圣日城,但繁华程度却远非圣日城可比,要说这座镇子最大的特点,那就是与河沿村一样,商人众多。拉着货物的马车、牛车来来往往,络绎不绝,各式各样的货物从镇门口进进出出,让人眼花缭乱。 三个人抬头一看,镇门上挂着两杆大旗,而那旗面绣着与通行证上一样的图案。不用问,这一定是边境领主的所在地了。 “这个领主可真是会发国难财啊,不知道他打仗怎么样,但生意一定做得很好。”马殿臣忍着疼痛,嘟囔着嘲讽了几句。 穿过街道,来到镇子的东面,呈现在众人面前的是一座富丽堂皇的微型宫殿。说它微型,是因为它要远比真正的宫殿小得多。 而称赞它富丽堂皇,则是因为它上面各种图案的雕刻、以及挂在墙面的装饰物,看起来颇为华丽,但同时也杂乱无章,让人不禁对这座房子的主人联想到三个字——暴发户! 穿过悠长的、用昂贵红绒毯铺成的走廊,三个人来到了一个大厅之中。这里的奢华程度,比宫殿的外表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到处都是金、银的器皿和雕塑,即使是最普通的灯座,都镶嵌着各色的宝石。 而向大厅前方正中央望去,一个人正坐在石椅之上,看模样他约有五十多岁的年纪,脑袋上没有一根头发,但下颚的胡须却颇为浓密,并且修整得很是整齐,看得出来它们是被精心保养着的。 胖胖的身子若不是还有胳膊和腿,肯定会让人误以为这是一个巨大的鸡蛋 。而披在“鸡蛋”身上的那件衣服,更是雍容华贵,金光闪闪。手指上那些叫不上名字的宝石戒指,更凸显了他那暴发户的气质。 不用问,这一定就是那位领主了。此时,他正愁眉苦脸的窝在椅子里,打量着眼前这三块被捆绑的“腊肉”。 一位侍从模样的人凑到领主的身边,向他耳语了几句。随后,这位领主挣了挣身子,对下面说道:“你们究竟是什么人?为什么要深夜偷越国境,还打伤我的士兵?” 在路上,三个人就想到一定会有人这样问他们,但却谁也没想好怎样回答。 况且不管编造什么理由,三个人都没有时间统一说辞,如果露了马脚岂不是更加麻烦。因此,不得已还是实话实说的好。 方沐阳看了看马殿臣,血已经把他肩膀的部位染红了,而他的面色也有些苍白。 于是他想了想,开口道:“我们不是商人,也不是什么强盗,只是几个想去旅行,却阴差阳错过不了境的人。我们都是圣日教的信徒,来自圣日城,只因家乡被袭,好友的父亲在大火中烧死,因此陪伴好友想过境赛拉奇到布罗巴迪亚去寻找他的叔叔。本来我们是想正规过境的,但受了别人的蒙骗,而且受到小人的威胁,不得不出此下策。” 领主听着,一副将信将疑的样子。“你说你们是被迫的,但卫兵追你们的时候,为什么要跑呢?” 方沐阳抬起头,脸上写满了冤屈和可怜。“领主大人,做贼哪有不心虚的?我们打了卫兵,又偷越国境,这是事实啊!被发现了哪有不跑之理?” 领主看着方沐阳的眼睛,那里面分明写满了真诚。“你说你们只是要到布罗巴迪亚去寻亲,有什么证据?我怎么相信你们不是想要窥探我财富的小偷呢?” 方沐阳表现出无奈的样子,继续回答。“我们的确没有证据证明自己的清白,但这个就和我要证明我是我爸亲生的一样不靠谱。请您试想,窥探您财富的贼人想越境,还需要走什么正规道路过检查站吗?” 看到领主没有说话,方沐阳又赶紧说道。“我们在河沿村落脚的时候,就听很多商人提到过您,说您是一位宽宏大量、受人爱戴的领主。本来我们想,这辈子可能也看不到您了,但没想到今天以这种方式与您见了面。” 奉承的话对于大部分人总是管用的,听了方沐阳的说词,领主紧皱的眉头渐渐松弛了下来。“我的确不是斤斤计较的人,看你们的年纪和衣服,也确实不像什么坏人,我看……”接着,领主想了想继续说:“我看你们就交点罚金得了,就100朗特吧!” “100朗特!?”古同叫了出来,却马上被方沐阳拦住了。 接着,方沐阳继续说道:“应该,应该,我们打晕了您的士兵,于情于理都应该给予补偿才是,不多!不多!” 果然和生意人谈钱是解决事情最好的办法,没想到这件事这么简单就能够解决,三个人虽然表面上不动声色,但心里却早已乐开了花。 不过……命运之神还没有和他们开够玩笑呢! 第十八章飞来横祸 就在三个人将要松绑之际,从大厅的门口进来了一个人,他向前走着,当看到马殿臣等人的脸时,却惊叫了起来。“是他们!就是他们放走少爷的。” 这一句话不要紧,那领主的态度立刻来了个180度大转弯,暴怒着从石椅上蹦了下来,身上的肥肉气的乱颤。“好啊!原来是你们放走我儿子的,自己送上门来了?来人!”说着他一挥手,从旁边进来了很多卫兵。 “把他们给我关进牢里,三天之后砍了他们的头!” “砍头!?”三个人异口同声的尖叫起来。刚才还是“和风细雨”,现在怎么就变成“狂风暴雨”了呢? 这突如其来的变故,简直让三个人犹如从春暖花开的田野上一下跳到寒冷刺骨的湖水中,让人遂不及防。 昏暗、狭小、潮湿的牢房里,三个人被推搡着关了进来,所幸大家身上的绳子都被解开,毕竟“内急”的问题还是需要自己解决的 。还没等他们缓过神来,一股墙壁发霉和排泄物发酵的味道直冲鼻子,看来这位领主对待犯人真是不太友好。 方沐阳弱弱的自嘲了一句。“与这里比起来,教会学校的禁闭室简直是豪华的皇宫了。” 古同把着牢房的铁栏杆,几乎怒吼着:“放我们出去!我们犯了什么罪?鬼才认识你们那个领主的儿子!快放我们出去!” “别喊!”一个声音从牢房边上的台阶旁响起,接着两个卫兵模样的人走了过来,看来他们就是这座牢房的看守了。 方沐阳也凑了过来,对着看守问道:“守卫大人,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啊?难道这里的法律这么严峻吗?偷偷越境要砍头?就算是死,也得让我们死得明白啊?” 其中的一位看守看了看他们,叹了一口气。“你们真是不走运,是不是在小河边救过一男一女?还打伤了十来个士兵?” “是啊!我知道那些士兵是这里的人,可是他们光天化日之下竟然调戏别人的妻子,你们的领主难道纵容他的士兵这样做吗?”方沐阳觉得自己似乎有理,声音也提高了许多。 “唉~”那守卫又叹了一口气,随后看向旁边的另一名守卫。“告诉他们吧!” 于是另一名守卫继续说了起来。“本来这件事我是不应该说的,毕竟是我们领主大人的家丑,不好对外宣扬。但看你们这么年轻,现在又快掉脑袋了,所以告诉你们也无妨。我们的领主叫于世成,而你们救的那个年轻人,正是他的儿子——于东!” “儿、儿子!?”牢里的三个人听到这里,都惊讶的大喊起来。 那守卫接着说:“我们的这位小少爷本是领主大人的独子,因为在母亲35岁的时候才生下他,因此领主大人和他的夫人都非常溺爱这个孩子。他可以说是在蜜罐里长大的孩子,从小就娇生惯养,任性妄为,而碍于他的领主父亲,没有人敢管他。” “在小少爷十六岁的时候,他开始对女人产生了浓厚兴趣,经常出入妓院这样的地方。本来年轻男子喜欢漂亮姑娘乃是人之常情,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但我们这位小少爷却是个‘花痴’,见到美女迈不开步。前些日子,他正好20岁,我们镇上来了一个非常漂亮的妓女,叫聂小凤,也就是你们看到的那个所谓的‘妻子’。” “小少爷对聂小凤一见倾心,非要娶人家不可,那他父母怎么能同意,这要是让一个妓女成了自己的儿媳妇,我们的领主大人可就成了全赛拉奇的笑柄了。小少爷又是哭又是闹,但他的父母就是不答应。最后,他竟然与那妓女私奔了。” “我们的领主大人知道后,派兵去追,眼看就要追到了,却遇到了你们,接下来的事你们应该都知道了。你们想,最宠爱的独子和妓女私奔,领主大人能不发愁吗?他的夫人也是哭得死去活来。” “你们被抓的时候,领主大人正不知如何是好呢,而对放走他儿子的你们自然也是恨之入骨了。你们想想,他怎么能不砍你们的头呢?” 听完这些话,三个人都愣了,站在原地好像三块大石头,久久动弹不得…… 秦路安和唐欣一直跑到天已发白,回头看看,追兵早就不见了踪影。 此时他们才敢停歇脚步,腾出空来看看周围的环境。正当他们向左前方看去时,隐约发现很远的地方似乎有房子。“村子!”唐欣大喊着,这对已经精疲力竭的两人来说,能找到落脚的地方是再好不过了。 朝着那个方向大概又走了半个小时,果然一座村庄出现在他们面前。此时还是清晨,家家户户房门还紧闭着,偶然有一些家畜发出各种鸣叫的声音。 “村子的北面有个小旅店,我们就到那先住下吧。”唐欣一边说着一边向前走去。秦路安对她竟然清楚这村庄的情况有点诧异,但转念一想或许是她以前到过这里,所以也没有追问。 来到村子的北面,果然有一座不大的旅店呈现在面前,虽然从外表看来很是破旧,但对此时的二人来说,已经犹如皇宫般了。 要了两个房间,还有一些简单的食物和水,两个人一坐到椅子上,立刻就像两摊烂泥堆在了那里。 逃跑的时候,想不了那么多,而一闲下来,混乱的思绪一股脑的涌了上来。因为是黑天,那些卫兵根本不知道他们的样貌,所以倒是不用担心被发现。可马殿臣被抓去了哪里,还有方沐阳和古同怎么样了,要如何知道呢? 正在想着,秦路安把头一转,对着唐欣问道:“现在你有什么打算?” 唐欣一愣,似乎没想到他会这么问。“什么?” “你本来就是想让我们带你去布罗巴迪亚的,现在出现了这样的情况,你也没有留下的理由了,不是吗?”秦路安面无表情的问着,看不出是生气还是嘲讽。 唐欣听完,没有说话,她默默走了出去。 屋子里只剩秦路安一个人,虽然嘴上说走了唐欣,但此刻他根本不知道应该如何是好。 这里已经是赛拉奇了,自己谁也不认识,如何探查马殿臣他们的下落也像大海捞针一样。 但也不能就这样呆坐在这里啊!想到这里,秦路安提了提精神,也走出房门准备到处问问,看看能不能得到什么有用的信息。 一晃半天过去了,和最初秦路安料想的一样,无功而返。正当他推开房门进到屋里时,赫然发现唐欣坐在椅子上。 “你……”秦路安对于唐欣没走很是惊讶,但也不知该说些什么。 唐欣倒是显得镇静自若。“怎么?不欢迎我回来吗?”她笑着问了一句,看秦路安没回答,便接着说道:“我已经托熟识的商人打听过了,马殿臣被押到离这村子西面150里的枫桥镇了,被关在边境领主于世成的牢房里,方沐阳和古同也和他在一起。” “什么!?沐阳和古同也被抓了?”秦路安对这个消息似乎有点不太相信,要知道他的那两个死党可是比他要机灵得多。 马殿臣他们的下落是找到了,但要怎么解救他们呢?两人想了很多办法,却都不太可行。此时已经快到晚上了,两个人早已饥肠辘辘,无奈只好先到旅店大堂吃点东西再研究了。 说是大堂,其实地方相当狭小,只有三张桌子摆在中间。秦路安和唐欣进来的时候,大堂里已经有两个人了。他们坐下并点了一些吃的,便狼吞虎咽了起来。 正当他们大快朵颐之时,无意中听到旁边的客人在聊着天。 “你听说了吗?昨天晚上有几个人想偷偷越过边境检查站,还打晕了几个士兵?” “听说了,不过好像有三个人被抓到了。” “嗯,说起来他们也够倒霉的,按照那个于世成的性格,偷越国界这种事情罚点钱也就没事了。可是他们却要掉脑袋啦!就在三天后!” “什么?掉脑袋?偷越国界这么大罪过吗?” “不是,跟你说个小道消息,可别告诉别人。那于世成有个宝贝儿子叫于东,你知道吧?” “知道啊,那小子不是和名妓聂小凤经常勾搭在一起吗?” “是啊,他要娶那妓女,但于世成死活不同意,于是这纨绔子弟就和那妓女私奔了。于世成派兵去追,哪知道正好是被这伙人把那于东给救了。你想,这回他们落在于世成的手里,能得好吗?” “咚”的一声,秦路安手里的碗掉在了地上,听到这样的消息简直让他犹如被雷劈了一样。 但发现那两人看向他们,秦路安又把碗从地上捡了起来,起身便离开了座位,唐欣也无心吃饭,跟着他回到了房间。 还有两天!怎么办?没想到好心救人,却惹下杀身大祸!秦路安在屋子里好像热锅上的蚂蚁,来回的走着。硬闯救人?恐怕有去无回!找人救援?怕是投门无路!找回于东?那肯定来不及! 正在秦路安胡思乱想之际,唐欣在旁边也急切的问着。“那个什么叫于东的是怎么回事?” 秦路安这才想起唐欣对他们在河边救人之事一无所知,于是就将事情的经过一五一十的告诉了她。 听完秦路安的话,唐欣也气不打一处来。“这个混蛋,撒谎连眼睛都不眨,还自称什么‘妻子’被调戏。退一步讲,就算被救了,你也得拿什么东西表示感谢一下啊!” 这一句话不要紧,秦路安突然想起于东临走时交给过他们一块银牌,他立刻翻找自己的包袱,发现那牌子还在。唐欣也看到了,于是问道:“这是什么?” “于东临走前给我们的,我看暂时没用就收起来了。”秦路安把牌子递给了唐欣。 唐欣拿过牌子,发现它很重,这可是上好银料打造的,一看就价值不菲。上面的纹章,雕刻精细,应该不是平常之物。“这块牌子不一般啊,我看应该是那位少爷的重要东西吧。” 秦路安看着那块牌子,心中渐渐浮现出一个计划…… 第十九章逃出生天 枫桥镇的牢房里,三个人已经被关一天一夜了。 因为秦路安不在,方沐阳和古同只能简单的帮马殿臣处理了伤口,还好血已经被止住,不过马殿臣看起来还是有点虚弱。 古同已经跳着脚骂了两个多小时,他把于世成、于东到那个不知名的军官、士兵,还有唐欣都骂了个遍。 方沐阳就这样斜眼看着古同,心想这骂人的功夫果然是得他妈妈的真传啊! 对于方沐阳这样的人来说,“坐以待毙”可不符合他的人生哲学,况且他也很清楚,秦路安即使来救他们,那也是自投罗网罢了。 因此,这一天多以来他一直仔细观察着周围的环境,没事就和那两个看守聊天,言语上混得还挺熟。而现在已入夜,看来是实施他计划的时候了。 看到古同终于骂累了,方沐阳站起身来到牢门边,叫过了看守。“大哥,那胖子说的话你别介意,他就是有这爱发牢骚的毛病。” 那看守似乎也颇为大度,说:“没事,况且他也没骂我们,你们都要掉脑袋了,发发牢骚情有可原。” “唉~”秦路安叹了一口气,表情甚是沮丧。“真没想到我这么年轻,却要死在异国他乡,早知道就不出来旅行了。我这人就是嘴馋,小时候家里穷,吃不着什么好东西,本来想借这次旅行尝一尝各色美食,看来这个愿望是实现不了了。” 接着,他看向那守卫,问道:“对了!大哥你吃过最好吃的食物是什么啊?” 那守卫思考了片刻,回答道:“应该是红棉山脚下的秘制烤山羊吧,我只吃过一回,那味道我一辈子都忘不了。” 方沐阳表情落寞,但眼中充分了憧憬。“真好,我也想吃一回。我只吃过河沿村的红烧肉,那简直是我吃过最美味的东西了。” 停了一会儿,方沐阳抬头看着那守卫说:“大哥,我有件事情想求求你,我马上就要死了,唯一的心愿就是想再吃一回河沿村的红烧肉。我想麻烦大哥,能不能帮我买回来一份,也让我死而无憾啊!”说着,方沐阳从怀里掏出5朗特,递给了那守卫。 守卫看着眼前这个瘦小的少年,此刻他的样子多么可怜,眼神中充满了期待,他怎么忍心拒绝他最后的小小心愿呢?守卫接过钱,说“用不了这么多。” 方沐阳连忙摆手道:“剩下的钱就给两位大哥买些酒喝吧,也算我感谢你们这两天来的照顾。” 那守卫没再推迟,拿着钱便走出了牢房。 计划的第一步已经成功,现在牢房外只剩一个看守了。方沐阳回到里面坐下,看着古同,冲他使着眼色,小声的说:“打我!” 古同听完就是一愣,还没听到有人提这样的要求。不过他对这位死党还是深有了解的,虽然他那些古怪发明从未成功过,但做起事来却总是有目的的。于是,古同抡起拳头,照着方沐阳的肩膀就是一拳。 方沐阳一屁股就坐到了地上,回头一边龇牙咧嘴装作很疼的样子,一边指着古同大声叫道:“你骂了一圈,怎么又算到我头上了,突然打我是怎么回事?” 演戏当然要演的真切,况且吵架这样的戏码,古同可是一位好演员。 他一蹦多高,大声骂道:“你这个瘦皮猴子,从小到大竟出馊主意,我一天到晚总受你连累。这次要不是你,我们能被抓吗?还要掉脑袋!我不打你打谁?” 方沐阳也不甘示弱,爬起来开始撒泼。“死胖子,还有脸说我?要不是你没有打晕那个卫兵,我们怎么可能被抓?现在倒赖到我头上了?从小到大你老欺负我,我还没有和你算账呢,反正都要死了,今天咱俩就好好算算!”说着,上前就与古同扭打起来。 看到牢房里打了起来,剩下的那个守卫必然是严厉喝止的。 但是方沐阳和古同怎么可能听呢?马殿臣也在一旁规劝,但都无济于事。那守卫扒着栏杆大喊让他们停止,方沐阳和古同一边扭打一边向栏杆边上靠近。 就在那守卫伸手去拽方沐阳衣领之时,突然古同抓住了他的胳膊,随即对着那守卫的脸就是一拳。方沐阳连忙拽着守卫的头不放,古同一下就就把那守卫打昏了。 计划成功了。方沐阳从那守卫的腰间拿下了钥匙,开了牢房的门。马殿臣对眼前发生的事还没有回过神来,他还真以为这两个小伙子打了起来呢,直到最后才知道这一切原来都是一场戏。 三个人趁着夜色悄悄溜出了关押他们的地方,这时镇子里早已没有了白天的喧嚣。 而巡逻的守卫似乎也少,很长时间才有几个卫兵经过。 三个人躲在黑暗处仔细的观察了一会儿,找准空档穿过街道,一点点的来到了镇门的旁边。此时,镇门早已关闭,而守门的士兵们也多在打着瞌睡。都到这里了,究竟要怎么出去呢? 就在三个人心急如焚之时,从镇子深处远远的来了一辆马车,那马车由远及近,很快停在了镇门边上。 赶车的人与镇门的守卫打了声招呼,守卫们没有检查便打开镇门让马车出去了。而又过了一段时间,那马车又回来了,进到镇里同样朝一个方向驶去。 “看来这就是我们的机会了。”方沐阳说着,指了指那辆马车,马殿臣和古同也心领神会,悄悄的跟着那辆马车向镇子深处走去。 当三个人看到马车停的地方时不禁眉头一皱,因为这是一辆拉牲口粪便的车,如果躲在车里,意味着那就要与粪便为伍了。但除此之外,也没有什么好办法,只好忍耐了。 只见古同悄悄的绕到赶车人的后面,一下捂住他的嘴,将他打晕在地。方沐阳上去脱掉了他的衣服,正好看到旁边有一根绳子,又将他绑了起来,用布头堵住了他的嘴。随后,方沐阳把衣服递给马殿臣,问道:“马叔你来赶车,我们俩躲在粪斗里。你的伤没事吧。” 马殿臣点了一下头,说:“我没事。” 拉粪的车每天晚上都要经过镇门,守城的卫兵早就习以为常了。况且是晚上,对于拉车人的相貌本就看不太清,所以三个人除了身上有点臭之外,没费什么周折就出了镇门。 离镇门越来越远,看来是没什么问题了,大家悬着的心终于放下。把马车扔在路旁,三个人顾不得身上的异味,沿着小路头也不回的便向前跑去。 又是一个早晨,在已经跑了不知多长时间之后,大家眼前竟然出现了一个村子。方沐阳和古同欣喜的欢呼雀跃,而马殿臣的心一下放松下来,差点晕倒在地。 就这样三个人狼狈的来到了村子里唯一的那间旅店,当他们向老板描述秦路安和唐欣的特征,问是否到过这里时,得到的消息却是,那两人已经早早出发,随商队去枫桥镇了。 “坏了!大事不好!”古同惊叹着。这次该轮到这三个人不知如何是好了。 第二十章堂前涉险 秦路安和唐欣坐在马车的后面,前面商人老刘在赶着车。早在一天之前,唐欣找到这位老刘,希望他可以带着自己和秦路安去枫桥镇。 这老刘曾经受过唐欣的恩惠,二话没说就答应了下来。老刘是做粮食生意的,车上满满装的都是大豆,两个人就假装是他的随从,负责装卸货物。 坐在车上,秦路安想了好久,终于说出了内心的疑问。“你本可以走的,为什么还要留下来?” 唐欣好像根本对这样的问题毫不在意,却反问道:“那你为什么不自己逃走呢?”秦路安看着唐欣,没有说话。 对于他来讲,这世上除了那三个人,还有什么值得他依靠呢? 马车缓缓的向前走着,差不多中午时分两人终于来到了枫桥镇。 老刘上前与守门的官兵寒暄了两句,并交出了通行证,便与二人赶着马车进去了。很快三个人就来到了领主的宫殿,门口的卫兵拦住了他们。老刘让两个人在后面等着,而自己上前向卫兵表示,有一件罕见的宝物要承现给领主大人,又拿出了50朗娜尔塞到了卫兵手中。 就这样,三个人便顺利的进到了宫殿里。 此时,因为于东的事情,于世成刚和妻子大吵了一架,心情正烦躁得很,听到侍卫向他禀报有人求见,他本来是不想见的,但听到有贵重礼物的时候,他那贪财的本性又使他走向了会客厅。 于世成上下打量着面前站着的三个人,老刘他是见过的,而他背后的两个人倒是生面孔。老刘上前一步,表示今天要见领主大人的不是自己,而是后面的二位,随后他看了一眼秦路安,微微的点了一下头。 秦路安的心七上八下,充满了忐忑不安,他定了定神,手捧着那张云豹皮向前走去。此时他的心中还有点小庆幸,要不是马殿臣认为他比较稳重,将这云豹皮交给他保管,哪会有这见到领主的机会呢? 于世成接过云豹皮,仔细的端详了一番,那兽皮既完整又硕大,的确是难得一见的珍贵东西。他抬头打量了一下秦路安,开口说道:“这东西不错,你想要多少钱?” 于世成本来做好了杀价的充分准备,却不料秦路安完全没有讨价还价的意思。只见他深深施了一礼,说:“我不是商人,只是一个想到布罗巴迪亚寻亲的旅人,这张云豹皮是我送给您的礼物。” “送我?为什么?我从没见过你啊?”于世成似乎很困惑,要知道这云豹皮起码值100朗特呢。 秦路安接着说:“当然是对您的景仰了。” 于世成冷冷的一笑,认为这个理由实在荒唐。“景仰我什么?看你的装束应该是从旁贝巴来的,要知道那里的商人对我的评价可不太好啊!”说完,于世成看了一眼老刘。 秦路安也微微一笑,说:“准确的说我是从圣日城来的,我的确听很多商人说您贪财敛财,鱼肉来往的商人,是个见钱眼开的暴发户。但我知道这不是真的。” “哦?”于世成对于这个青年的话似乎有了点兴趣。 只听秦路安继续说道:“我虽是第一次来枫桥镇,但小的时候经常随父亲采药,曾有一次到过边境的河沿村。我清晰的记得,那时的河沿村远没有现在繁华,而且正在闹瘟疫,庞贝巴为了防止瘟疫传播到国内的其他地方,将自己一侧的通路全部封死,准备让河沿村的人自生自灭。” “我和父亲到那里时,不仅许多人身染重病,而且缺衣少粮,景象很是凄惨。就是这样的情况下,却有一位领主大人冒天下之大不韪,向河沿村提供了粮食、衣物,并派人帮助救治病人,而后来我知道那个人就是您。”听着秦路安的话,于世成的表情渐渐严肃起来。 秦路安接着说:“《七日圣谈》中,伟大的圣日神曾经说过,观人之心,不在平日之言,而在临危之行。我从那一刻起,就相信您一定是位品德高尚、乐于助人的领主。尽管我听到很多商人对您不好的言论,但我却从未怀疑过您的品行。” “我来时,河沿村的商人络绎不绝,而这枫桥镇也是热闹非凡,我想这都是大人您的功劳。况且,伟大的圣日神都认为为商之道,利字当先。那些商人对您的评价,也多是从自身利益出发,您也应该咒骂过那些商人占过您的便宜不是?” 每个人的内心深处都有柔软的东西,当有人去触碰它时,不是本能的排斥就是深深的感动,而此刻的于世成显然属于后者。他虽然坐在椅子上没有动,但情绪似乎有点激动了。 秦路安看到于世成的样子,于是便抛出了真实的意图。“除了这张云豹皮之外,我就还有一件礼物要承现给您。”说着,秦路安便从怀里掏出了早已准备好的那块银牌。 对于这牌子,于世成再熟悉不过了,那可是他那宝贝儿子的东西。看到这牌子不要紧,于世成腾的一下蹦了起来,表情产生了很大变化,大声问道:“你是怎么得到这块牌子的?” 没想到秦路安竟然实话实说,“我就是在小河边放走于东的人之一,被您抓起来的人是我的同伴。” 听到这里,于世成大叫起来。“来人!把这几个人给我抓起来!”话音刚落,十多个士兵便冲了进来,手拿长枪将三个人团团包围了起来。 十多只枪尖指着自己,要说不害怕那是假的,此时秦路安整个后背的衣服都已经湿透了,但他早已料到会出现这样的结果,于是大喊道:“领主大人!难道您不想知道于东临走时说了什么吗?” 听完这句话,于世成犹豫了,但他没有让卫兵退下,只是冷冷的说了句:“你说。” 秦路安的额头已满是汗水,但他的声音却没有一丝抖动。“在我的同伴被抓之后,我又见过于东,他已经把整个事情的来龙去脉都告诉我了,并料到您会对他们不利,因此让我拿着这块银牌来见您。并且他还说……”到这里,秦路安有意停顿了一下。 于世成可着急了,前倾着肥胖的身子问道:“他还说什么?” 秦路安看到于世成果然非常在意,便继续说道:“他还说恨死您这位父亲了,对于他想娶聂小凤这件事,压根不听他的解释。而这次如果您要杀了他的救命恩人,它就再也不回来认您这位父亲了。” 秦路安说的这些当然都是假的,他哪里再见过于东,这不过是他在来的路上想好的说辞。 不得不说秦路安真的是在豪赌,如果这位领主大人果然是一位糊涂之人,那恐怕他的这条小命也要就此交代了。 于世成听完秦路安的话,站在原地没有动,表情似乎有些茫然。 秦路安那提到嗓子眼的心终于稍稍放下了一些,他趁热打铁的继续说道:“于东尽管这么说,但我知道他不是真心的,因为他当时情绪很激动,眼角也有些湿润,他说的都是气话,您大可不必那么担心。” 于世成追问道:“你怎么那么肯定?” 秦路安轻轻叹了一口气,回答道:“我自幼丧母,和父亲相依为命长大。父亲对我一直很严厉,我也有很多时候怨恨父亲。但直到他前些日子被火烧死了,我才发现我在世界上再没有亲人了,我是多么想念他啊!” 说到这里,秦路安的眼神不免有些哀伤,随即他又话锋一转。“人只有在孤独的时候才会想起亲人的好。我虽然和于东接触不多,但我认为他是一个明白事理的人,他对喜欢的姑娘不惜违抗父母和她私奔,可以说是敢作敢为。他知道我们有难,把自己的银牌交给我,可以说是有情有义。于东对待那妓女和萍水相逢的我们,都是如此,怎么能忘记养育他多年的父母呢?我想他迟早会回来的。” 听完这番话,于世成有些迷茫了,他从未认识到儿子原来有这么多优点,也有点怀疑自己是不是做错了什么。 正在他发呆之际,秦路安突然大喊了一声:“领主大人!” 只见秦路安突然严肃起来,声调也比刚才高出几分。“请您放过我的那些朋友,如果您执意要砍他们的头,就连我一起砍了吧!” 于世成、唐欣、老刘,还有一众士兵,无不被眼前这位十六、七岁的少年所折服。 为了救朋友,他甘愿冒九死一生,这份情深义重,以及他处变不惊的勇气和胆识,深深的打动了在场的每一个人。 此时,大厅里的空气仿佛凝固,于世成盯着秦路安的眼睛,那里充满着坚定与不屈。 正在这时,突然一位妇人的声音打破了这尴尬的局面。“你到底闹够了没有!?” 在场所有人的目光都投向了声音发出的方向,只见在角门之中,进来了一位哭哭啼啼的妇人,看她雍容华贵的穿着,应该就是领主夫人了。 “儿子都被你逼走了,你现在还要杀那几个年轻人,要是儿子再也不回来了,我一定跟你没完!”这领主夫人说完,又“呜呜”的哭了起来。 于世成呆若木鸡,“噗通”一下做回了椅子上,整个人好像泄了气的皮球。他想了想,最后终于说:“放了他们吧……” 听到这句话,秦路安那根紧绷的弦完全放松了下来,只感觉头有点眩晕,差点栽倒。唐欣和老刘也非常高兴,那自不必说。 这时,有一个卫兵怯生生的向于世成说:“领主大人,那三个人…那三个人…昨夜逃跑了……” “什么!?”于世成、秦路安和唐欣都被这句话吓了一跳,弄不清究竟是怎么回事。 “为什么现在才告诉我?”于世成非常生气的质问着那名士兵。 “昨天晚上您和夫人大吵大闹,事情又发生在半夜,所以就没敢告诉您,怕您……”那名士兵害怕的不敢抬头,声音也有些颤抖了。 这种情况完全出乎意料,可是更意外的事情却还在后面。正在大家不知所措之时,突然只听到外面有人大喊:“是犯人!快抓住他们!” 第二十一章兄弟情深 马殿臣、方沐阳、古同三个人来到旅店,听到秦路安和唐欣去了枫桥镇的消息错愕不已,他们纷纷埋怨这个愣头小子实在不应该羊入虎口,孤身犯险。 但事情紧急,方沐阳和古同决意要回到枫桥镇去救秦路安,而马殿臣毕竟有伤在身,与二人同行只怕会成为累赘,便开了个房间暂时留下,一来可以好好养伤,二来有什么情况也好再想办法。 虽说要去救秦路安,但两个逃犯想回到龙潭虎穴却不被发现,那谈何容易,况且救人的方法也是个问题。 两个人走在路上,古同不住的问着方沐阳,他对这位小瘦子死党的头脑还是很信任的。“我们怎么去救路安?不会是硬闯进去吧?” 方沐阳只是看着前方的路,一边快步走着一边说:“我早就计划好了,我们先想办法混进镇里,然后找机会绑架那领主夫人,要那女人交换路安。” “绑、绑架!?”古同听到这个词真是吓了一跳,忍不住大喊了出来。 方沐阳连忙对着他做了一个“小声点”的手势,然后低声说:“你疯了吗?让别人注意我们怎么办?我们现在还是逃犯!” 古同知道自己说错了话,连忙捂了一下嘴,然后也低声说道:“天啊!我们出来了一个多月,现在已经成了小偷的同伙、偷渡客、逃犯,而现在还要成为绑架犯,我看我们是到不了布罗巴迪亚了,一定在那之前会被砍头的。” 方沐阳听到这样的牢骚很不耐烦,他回过头看了一眼古同,问道“那你说怎么办?你还有什么别的好办法吗?” 古同哪里会有什么好办法,现在也只能按照方沐阳的计划行事了。 方沐阳和古同出发的时间,实际上只比秦路安和唐欣晚了一个小时,但毕竟是走路,速度上还是要比马车慢一些,所以当他们到达枫桥镇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了。 来到镇外,他们躲在离镇门不远处的地方,看到今天把守镇门的士兵数量要比以前多了一些,对来往货物的盘查似乎也更加仔细,想必是他们逃跑的事情被发现,镇子便加强了戒备,现在两人也只能静静的等待机会了。 不多时,只见一辆满载干草的马车从远处驶来,那赶车人想必是尿急,在离二人不远的地方停下正到处找地方方便。时机来了,方沐阳和古同趁着没人的时候一下就钻到了干草堆里。 马车慢慢的向前走着,两个人的心也提到了嗓子眼,现在只能祈求门口的士兵不会将干草卸下来检查了。 听着外面士兵与赶车人的对话,原来这车干草是要用作镇上军马的饲料,士兵似乎只是围着马车看了看,便放行了。就这样,两人终于顺利的进了镇子。 方沐阳本来的计划是进到镇里,化妆成商人,找到领主夫人的住处,等她出来或者趁天黑挟持她作为人质,用来交换秦路安和唐欣的性命。 可天有不测风云,谁知这马车竟然到了离领主宫殿很远的地方,二人无奈只能低头穿过漫长的街道,乞求不被发现了。但是……怎么能不被发现呢? 躲在离宫殿较远处的房屋拐角,二人仔细观察着宫殿前面的情况,这里的士兵也要比以前多出不少,只把宫殿的正面把守得密不透风。 两个人又悄悄的绕到宫殿后面,却发现那里也有士兵在把守着。看来暂时是无机可乘了,两个人只能先找个地方躲起来,再从长计议了。 正在两人扭头想走时,却惊恐的发现一队卫兵迎面向他们走来。现在这种情况下,逃走肯定是来不及了,幸亏两人穿着商人的衣服,便低着头站在原地,等待卫兵的经过。 不过秦路安和古同的身材对比太显眼了,况且两个没什么货物的商人出现在这种地方,本身就会引起别人的注意。 两个人不敢抬头,只听脚步声越来越紧,一声询问如刺耳的炸雷,让两人心惊不已。“你们是什么人?” 面对卫兵的问题,方沐阳低着头回答:“我们是来这里做生意的。” “做生意的地方在镇子那边,你们来领主大人的官邸干什么?”那卫兵继续追问着。 方沐阳连忙继续回答:“我们是第一次来,对这里的道路不熟悉,因此走错了地方。” 那卫兵仔细的打量着两个人,随后用命令的口吻说了一句:“把帽子摘下来!” 此时方沐阳和古同的心都快跳出来了,摘掉了帽子万一被认出,那岂有两人的活路?只见他们假装要一手摘帽,另一只手已经做好了拔剑的准备。 不料那卫兵起了疑心,一把将方沐阳的帽子摘了下来,不凑巧的是这名卫兵刚好在领主的大厅见过他们。这一看到方沐阳的脸不要紧,那卫兵立刻大喊:“是犯人!快抓住他们!” 这就是为什么秦路安在大厅里听到这句话的原因了。 大厅里的人当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立刻出了宫殿想一看究竟。他们出来时,正好看到方沐阳和古同被卫兵围在中间,拿着武器对峙着。 于世成看到原来是这两人,很是吃惊,他们不是逃跑了吗?怎么又回来了?但形势紧急,便大喊了一声:“都给我助手!” 那些卫兵一听是领主大人的命令,立刻收回了武器,向后退了一步。秦路安赶紧跑了上去,眼睛瞪得像铜铃一样,看着他的这两位挚友。“你们是怎么跑出去的!?” 古同既生气又着急,他反过来质问秦路安道:“别管我们怎么跑出去的,你是不是疯了,竟然自己来送死!” 秦路安情绪也很激动,“我不来救你们,难道等你们的脑袋挂在竹竿上吗?我倒是要问问你俩,不是跑了吗?又回来干什么?” 这次轮到方沐阳发火了。“你这不是废话吗?当然是来救你的了!”就这样,三个伙伴不停的吵着,于世成在他们的言语之中,终于听懂了到底是怎么回事。他不禁哈哈大笑起来,并且一边笑一边不住的称赞道:“果然是英雄出少年啊!我服了!我服了!” 是啊!普天之下,有那个人不会被三位少年的真挚友谊所感动呢? 矛盾终于化解了,这场闹剧也正式宣布告一段落。于世成为了表达自己的歉意,要留几个人在枫桥镇住几天,大家看盛情难却,同时也确实有些劳累,便没有推迟。马殿臣也被接到了镇子里,听到了整个事情的来龙去脉,自然也很是高兴。 第二天晚上,于世成设下了丰盛的晚宴,款待众人。而饭后的余兴节目,便是唐欣与古同的“斗牛”。古同看到唐欣竟然甘愿冒死前来解救他们,对她的那些误解便烟消云散了。 两个人斗得激烈,大家看得也是很开心,但最后唐欣还是技高一筹。 秦路安、方沐阳陆续的也上来比试,但都毫无悬念的落败。那领主于世成也来了兴致,想要上来一试,却被他的夫人按回了座位上。众人看到这样的情景,都不免笑出声来。 至于那张云豹皮,于世成想要还给几个人,但秦路安觉得毕竟是他们放走了于东,也有过错,便请于世成收下这份礼物。于世成推迟了两次,但终究还是将云豹皮留了下来。 就这样,几个人在枫桥镇住了半个多月,又踏上了旅行的征程。在赛拉奇这片陌生的土地上,有什么在等待着他们呢?而这个叫唐欣的女人,她究竟是什么人呢?这一切,也许只有时间能够回答了。 第二十二章初到异地 塞拉奇这个国家,自国王图拉 戈尔干死后,便分裂成了三个部分,西部和北部的大片区域,隶属于大王子米杨 戈尔干,南部的平原和粮食主产区,在二王子帕托 戈尔干的统治下,而东部与布罗巴迪亚接壤的地带,则被地方少数民族首领,有“夜王”之称的古尔 巴罗什控制着。在国王图拉 戈尔干刚继承王位的时候,塞拉奇与庞贝巴、多戈一样,也是个只信奉圣日教的单一宗教国家,但后来出于某种原因,戈尔干王力排众议,改信了辉光教,并奉辉光教为国教,使得圣日教的保守势力与辉光教的新锐势力形成了剑拔弩张的局面。 国王为了平衡双方矛盾,让自己的两个儿子分别信奉了圣日教和辉光教,同时用强权进行威压,暂时维持了国家稳定,但这也为国家后来的动乱埋下了种子。而那位“夜王”,则信奉的是一个小宗教-永夜女神狄密忒的永夜教,安图族利用国家战乱之机,一点点壮大了起来,最终发展成让人不敢小觑的强大势力。而在这个山河破碎,纷争四起的国家,正有五个人在它的西南部,沿着大路一步步地向国家腹地迈进。 自从五个人从枫桥镇离开,便一路风尘仆仆的向北赶路。当初于世成听到他们的计划后,就告诉了他们无论如何都必须先到栾洪城,因为那里是去布罗巴迪亚的必经之路。他又写了一封信,让他们交给城内大司教袁斌,让他关照几个人。 就这样,五个人半个月以来一直朝栾洪城走着。此时呈现在大家面前的,是与圣日城、河沿村、枫桥镇完全不一样的景象,破败的村庄渺无人烟,荒废的农田长满杂草,头顶偶尔有几只飞鸟掠过,但广阔的原野上却难觅走兽的身影。这使得干粮即将吃光的几个人,连打几只野味充饥的想法也难以实现。从早晨到中午,大家只喝了几口水,此时都已经饥肠辘辘了,尤其是古同,那庞大的身躯使他要比别人更饿上许多,看来不吃些东西是不行了。几个人找了个较干净的地方,在路边坐下,一边吃一边聊起天来。 马殿臣咬了一口干面包,向四周看了看。“这里可真是荒凉啊,我记得以前来这里的时候,还可以看到一些农民,村庄也有人住,没想到现在已经变成了这个样子,看来这场旷日持久的战争确实让赛拉奇生灵涂炭啊!” “会不会这里是什么战场?或者有山贼什么的,老百姓害怕性命不保,都逃跑了呢?”秦路安猜测着,等待有人向他解答。 “不是!”一个声音斩钉截铁的回答道:“这里离战场很远,也没有什么山贼,之所以这么荒凉,是因为这附近村庄的男人基本都被抓去当了兵,剩下一些老弱妇孺缺乏足够的劳动能力,根本维持不了生计,没办法只好背井离乡到大城市找一条活路。” “那为什么枫桥镇附近没受什么影响呢?”方沐阳接着问道。 唐欣继续说:“枫桥镇一带本就是靠近边境,虽然目前赛拉奇与旁贝巴没有争端,但为了防止被偷袭,仍然需要有重兵把守。况且那于世成原来是赛拉奇出了名的有钱人,大王子米杨 戈尔干的军费有三分之一都是于世成出的,哪有拿了钱还要出人的道理?自然枫桥镇就人丁兴旺了。” “看来那头‘大肥猪’还确实为地方做了点好事啊!?”古同替于世成起了外号,只是不知道会不会激起他重操旧业的欲望。 马殿臣看了一眼唐欣,意味深长的问道:“看来你知道的不少啊,你能不能告诉我们这些年你都经历了什么?” 唐欣咬着干粮,眼神里满是哀伤,她没有正面回答马殿臣的问题,只是低声的嘟囔了一句“地狱般的日子……”,便不再说话了。 正在几个人说话之际,方沐阳无意见一抬头,只发现一队人马从枫桥镇的方向沿着大路向他们走来。他手指着那里,大喊了一声:“快看!有人!” 大家扭头都向那边看去,果然有一些黑影在向这边移动,看人数似乎还不少。几个人连忙收拾好东西,警觉的站起身。毕竟在异国他乡,什么事情都有可能发生,不得不防。 渐渐的那群黑影越来越近,等看清时,原来是几十个圣日教神仆模样的人,在押送着几车货物。除了唐欣之外,其他四个人都是虔诚的圣日教徒,看到来的都是神职人员,不免松了一口气。 等再近一些,大家却发现了异样。那些人穿的是圣日教标志的金色神袍,上面也绣着希尔特的印记,但他们都带着武器,并且隐约可以看见神袍之下穿着甲胄。而为首的那个人骑着一匹红褐色的高头大马,与其说是教堂的神官,不如说是一员武将更贴切一些。 不多时,队伍已经行进到了离众人不远的地方,那马上之人看到了前面有人,便示意队伍停下,一人一骑独自来到了众人面前。 几个人仰着头,看着骑在马上的这个人,只见他约有三十六、七岁的模样,方脸短发,鼻正口方,两条眉毛又黑又粗,一双虎目炯炯有神。身上披着圣日教的神袍,但里面穿着泛着金属光泽的甲胄。即使坐在马上,也可以看出此人的身材相当伟岸,手里提着的那杆长枪和强壮的四肢,表明这必是一个武艺拔群的人。 大家看着这个人的同时,他也在低头打量着马下的这群人。当他看到马殿臣比较年长后,便把目光停留在他的脸上,冷冷的问道:“你们是什么人?” 马殿臣先是施了一个教礼,随后开口答道:“我们是从枫桥镇来,想到栾洪城去的旅人,现在正在这里吃午饭。” 那马上之人提了一下缰绳,似乎不太相信马殿臣说的话。“你们从枫桥镇来?我也从枫桥镇来,怎么没看到过你们?” 面对怀疑,马殿臣连忙掏出于世成交给他们的信,“我们的确是从枫桥镇来,这里有于世成大人亲手写的信,请您过目。”说完便上前递给了那人。 那人看了一眼马殿臣,随手接过了信,打开读了起来。之后的态度便缓和了不少,一边将信交回马殿臣,一边说道:“抱歉,现在是战乱时期,不得不有所防备。” 大家看那人相信了他们,不由得纷纷松了一口气。马殿臣看了看那人身后不远处的队伍,又开口说道:“请问你们这是要去哪里?” 听到这样的问题,那人迟疑了一下,“对不起,我们的事请不要过问。” 马殿臣看对方一下回绝了他的提问,只好话锋一转说道:“对!对!我们不该问的。那您能不能告诉我们这里离栾洪城还有多远?另外哪里有村子可以买到吃的东西呢?” 那人想了一下,手指前方说道:“你们沿着这条路,再走大概六、七天就可以到栾洪城了。而最近的村庄就在你们西北稍远的地方,那里有个湖,湖边就有个小村庄,不过那样你们去栾洪城就要绕点远路了。”说完,那人便点头向他们示意一下,调转马头回队伍去了。 刚走了几步,那人突然又停了下来,扭过头来看看了唐欣,若有所思的问道:“我好像在哪里见过你。” 听到这话,唐欣就是一愣,她根本不记得认识这样的人,连忙答道:“可能是您记错了,我这样的人在赛拉奇是再普通不过了,哪能给您留下什么深刻印象呢?” 那人听完也就没有理会,继续向队伍走去。 第二十三章荒村尖叫 几个人目送队伍离开,之后却发起愁来,到底是先到那个村庄补给一下,还是直接去栾洪城呢? 这个选择对于别人似乎算是难题,但对于古同来说却早已打定了主意,连日来只能啃干面包,他早就想吃点好东西了。于是,他大声的说道:“还想什么?我们带的食物,顶多只够吃一天了,还没到栾洪城,恐怕就会饿死在路上。还是先去找那个村子吧!” 没想到古同的话一出口,大家竟然一致赞同,这可是从圣日城出来至今的第一次,看来在饥饿面前,所有其它问题都不是问题了。 向大路的西北方向走出不远,的确有隐蔽在草丛中的一条小路通向远方,想必这就是通向那个村庄的捷径了吧。几个人沿着小路走着,但此时天渐渐黑了下来,而村庄却依然渺无踪影。 连日来几个人一直露宿在大路附近,毕竟是人工修筑的通道,相对比较安全。但此时几个人的周围,不是参天的大树,就是高高的野草,如果有什么野兽从哪里窜出来也不足为奇。 尤其是经历了在羊角森林中的惊魂时刻,马殿臣几个人对这种情况更从心底有着深深的恐惧。因此,即使已经看不太清路在哪里,几个人仍然没有停下前行的脚步。 “那该死的村子究竟在哪?我们是不是走错方向了?”古同不住的咒骂着,眼睛不停的向四周打量。 就在几个人对住宿问题焦虑不已之时,唐欣突然看到前面较远的地方似乎有些不一样的影子。 她不自觉的加快了脚步,走到了最前面,慢慢的,那影子越来越清晰,那竟然是……“村子!是村子!”唐欣欣喜若狂,那分明就是几座房屋! 看到了希望,几个人兴奋不已,兴高采烈的向那房屋跑去。“终于不用再睡在地上了!”古同开心极了,要知道七月的蚊子那可是很厉害的。 但当他们跑到近前时,希望却一下子破灭了,因为这根本不是个村子,就是几座没人住的破屋子而已。 “不管怎么说,今晚住的地方是找到了。”秦路安无奈的叹了一口气,率先将手伸向了门板。 “嘎吱”一声,门开了,扑面而来的是一团灰尘散发着发霉的气味,秦路安立刻被呛得“咳咳”的咳嗽了起来。 “看来这里好久没人住了。”秦路安一边说着,一边迈步进到屋里。 透过窗户射进来的月光,仔细向屋内观瞧,四周有着一些简单的家具,不过都东倒西歪的堆放在一起,上面挂满了蜘蛛网。地上满是灰尘和破乱的木板,还有不少麻袋和撕破的衣服,挂在各处的棱角之上。想必是这屋子的主人并未打算再回来,墙壁上、房顶上还破了好几个大洞。 这的确不能算一个好的住处,但比起在荒野露宿,这里还是要好很多了。这不,古同似乎对这房子就很满意,他兴冲冲的进来,扔下行李,找了一块看起来堆着麻袋的地方,一边说着“可算能歇一会儿!”便一屁股坐了下去。 还没等古同的屁股挨到麻袋,却只听那麻袋竟然“嗷”的发出一声尖叫,随后一个黑影将麻袋掀开,推开古同就向门口跑去。 黑夜之中,荒野废屋,所有人都被这突如其来的尖叫吓了一跳,谁能想到这里除了自己,竟然还有别的人……或者是什么东西呢!那黑影窜到门口,直直撞到了刚进屋的唐欣身上,一下子弹了回来,“噗通”一声摔在了地上。 “快把火把点上!”马殿臣边喊边冲了上去,一把按住了那个黑影,却没想到那东西比想象中的要娇小。 不一会儿,火把点着了,几个人都凑过来想看看到底这是个什么东西。让大家没想到的是,马殿臣按着的竟然是一个女孩子!正在大家面面相觑的时候,唐欣突然大声的叫道:“你、你是小小!?” 那女孩听到有人呼唤自己的名字,抬头看着唐欣,立刻也睁大了眼睛高声喊道:“欣姐?欣姐!”看到这女孩原来和唐欣认识,马殿臣便松了手,那女孩一下子扑到了唐欣的怀里,“哇”的一声哭了起来。 凭空多出来一个女孩子,还是唐欣的旧相识,这是怎么回事?几个大男人完全糊涂了。 他们借着火光仔细打量着这个女孩,一身粗麻布的褐色袍子,许多地方已经破烂不堪。头上的帽子高高隆起,一看就是那女孩把头发藏在了里面。满是污垢的脸,好像一颗刚从地里挖出来的土豆。 显然,这女孩是要故意把自己打扮成男人的模样,并且已经在这荒野之中好久了。 唐欣看着脸上写满了尴尬的几个人,连忙说道:“她是我以前的一位朋友,今天不早了,你们就在这里先睡吧,我带着她到另外的屋子去睡。”说完,唐欣便起身扶着那女孩向门外走去。 “为什么要到别的屋子去睡?”古同随口问了一句,唐欣回头斜了他一眼,没有说话便消失在了门口。 古同这时回过头,发现其他几个人都用鄙视的目光看着自己,方沐阳没好气的嘲讽道:“你说为什么要分开睡?”便回身收拾东西去了。 唐欣带着小小找了一个房子,这里虽没刚才的房子大,却要比那里稍微干净一些,这对女人来说是再好不过了。 她找来了一些比较干燥的柴火,很快就点着了,借着火光看见小小的样子,却忍不住“噗呲”一声笑了出来。 小小有些不好意思,嘟着小嘴问道“欣姐,你笑什么?” 唐欣一边笑着一边从包袱里拿出了一块干面包递了过去。“没什么,我还是第一次看到你这个样子,要知道你以前可是我们那最漂亮的,现在却像个小土豆似的。” 小小一看到食物立刻拿起狼吞虎咽起来,看来这个小女孩真是饿坏了。 唐欣的眼中满是爱怜,好像一位母亲在看着自己的孩子,她怕小小噎到,又将自己水壶给了她。“你不在‘同乐坊’里跳舞,怎么跑到这来了,还穿成这个样子,到底发生了什么?” 小小一听唐欣这么问,不禁怆然若失起来,脸上一副悲伤的表情。“你走后,我的确一直在‘同乐坊’跳舞,虽然没什么自由,但倒也衣食无忧。随着我一天天的长大,样子也越来越漂亮,许多客人都非常喜欢我,经常来捧我的场。我为组织赚的钱越来越多,组织对我也越来越看重。一天,血鸦大人主动见我,先是对我夸奖了一番,接着又叫我晚上去他的房间找他。我以为,自己从小到大本来就是人家的赚钱工具,现在人家想要我的身子,我怎么敢不给呢?可谁知,有人告诉我血鸦大人根本不是想和我……而是……而是……想把我做成标本!” 听到这里,唐欣的眉头已经紧紧的锁在了一起,光是听到“血鸦”这个名字就让她深感不适,更别说听到“标本”二字了,她恶狠狠的咒骂了一句“混蛋!” 小小直直的看着火堆,继续说着:“我虽然原来听说过,血鸦大人是个变态,但一直不太相信。可是告诉我的人是妍姐,我又不得不信。我当时害怕极了,我不想死啊!”接着小小便呜呜的哭了起来。 唐欣坐到了她身边,温柔的抓着她的手,将她的头靠在了自己的肩膀上。慢慢的小小的情绪平复了下来,两道泪痕留在了满是泥污的脸上,露出原本的颜色。 “我借着出去买东西的机会,从一个农夫手里买了这套破衣服,趁别人不注意便跑出了城。我不住的跑,一刻都不敢停下来,可是普天之下,我哪里也没去过,一个亲人也没有,我能去哪呢?我漫无目的流浪,怕被人发现只能在晚上捡点人家丢的垃圾充饥,我真害怕自己哪天在不知名的角落死去。呜呜……” 小小靠在唐欣的肩膀上哭着,唐欣的眼眶也湿润了,她知道这个可怜的女孩,一出生就不知道父母是谁,从未感受过亲人的关爱,她生命的意义只是在那些***的客人注视下跳舞,命运对她实在是太不公平了。 现在自己再次遇到了她,怎么能眼睁睁看着她饿死荒野呢?唐欣一边温柔抚摸着她的肩膀,一边对她说:“从今以后,我就是你的姐姐,有我在你再也不会受欺负了!” 小小一听这话,也许是觉得自己终于有了依靠,哭得更厉害了。 哭罢多时,小小在唐欣的安慰下感觉好了一些。毕竟五年没见了,两人便聊起了许多以前美好的回忆,聊着聊着唐欣又提到了小小逃跑的事情。“我真是小看你了,没想到你这小女孩,竟然从那么远的计时馆城跑到了这里来,你还真有本事啊!” 小小答道:“我们早就不在红榛湾了,自从那里被夜王统治后,就不再允许妓院经营了,我们一路向西,先是去了最大的拜卞城,接着又来到了栾洪城,现在‘同乐坊’就在栾洪城,我也是前不久从那里跑出来的。” 听到小小的话不要紧,唐欣“腾”的一下站了起来,两只怒目瞪得像要把眼角撕裂,那目光之中分明饱含着杀人的戾气,紧咬的牙关发出“咯吱吱”的响声,似乎恨不得将某些东西咬烂嚼碎一样。“你说‘同乐坊’现在在栾洪城!?那也就是说‘血鸦’也在那里!?” 小小冷不丁看到唐欣这个样子,不禁吓了一跳,在她的记忆之中还从未看过面目如此狰狞的唐欣。“是、是的……欣姐,你怎么了?” 唐欣回过神来,低头看到小小正惊恐的看着自己,她也发觉自己有点失态,又恢复了神情坐了下来。“没、没什么,只是我不太喜欢‘血鸦’这个名字。时间已经不早了,我们还是先睡觉吧。” 接着她又笑着捏了一下小小的脸,说:“你看你现在像什么样子,真是糟蹋了你这漂亮的小脸蛋,明天早上我就帮你打扮一下,别老像个乞丐似的。” 小小幸福的一笑,回答了声“好!”便躺到了唐欣的怀里。 唐欣搂着小小,眼睛盯着跳动的火苗,在那橙红色的光焰之中,分明有扭曲的妖魔,无比狰狞的正在张牙舞爪…… 第二十四章偏远村庄 晨光驱逐了黑暗,田野又恢复了生机勃勃的绿色,花香混合着青草的气息,唤醒着每一个沉睡的生灵。 古同打着哈欠,推门来到外面,他伸了一个长长的懒腰,不住的用眼睛打量着四周,可当他看向不远处一所房子前时,却不由得愣住了。 “快出来!快出来!”古同对着屋内兴奋的大喊,好像发现了什么不得了的东西一样。 马殿臣、秦路安、方沐阳揉着惺忪的睡眼走出房门,顺着古同手指的方向望去,他们也同样被深深的吸引住了。因为在他们眼帘之中,除了唐欣,竟然还有一位美艳绝伦,光彩照人的年轻姑娘,肤似初冬雪,面如盛夏花,身娇姿曼妙,绝代俏芳华。 这是谁啊?难道是神女下凡?要不怎么能美得这样不可方物呢! 那姑娘似乎也发现有人注视着自己,显得有点不好意思。 “你们真是太没礼貌了!”唐欣一声大喊,将几个人从遐想之中拉回了现实,回过神来,他们才想起问这姑娘是谁。 那姑娘含羞一笑,向大家深深的施了一个礼,郑重介绍道:“我叫姜小小,你们就叫我小小好了,请多多关照。”接着,唐欣看了一下小小,便拉着她向几个人走来。 那三个傻小子的心嘣嘣直跳,手足无措的站在那里,好像三根马车上的木头一样。 “有件事我想和你们商量一下,小小是我以前一位朋友的孩子,她的家人不久前因病去世,之后这孩子便孤苦伶仃的流浪,一直靠乞讨为生。这次我又遇到了她,实在不忍心看着她继续受苦,我想带着她一起走,不知道你们同不同意?”唐欣知道因为自己,险些害得几人丧命,因此说出此话明显有点底气不足,毕竟带着两个女人就更不方便了。 那三个傻小子哪里还会拒绝,此时他们巴不得和这女孩在一起呢!一听这话,连连称好。还没等马殿臣提出异议,这三个傻小子立刻调转方向,站到了唐欣一边,一口一个“你看这女孩多可怜!”“不管她就会饿死!”,弄得马殿臣实在是没有办法,最后不得不答应了下来。 对于一个无依无靠的年轻女孩来说,在她最艰难、困苦的时候,能有一群人接纳她,那种感动真的无以言表。小小流下了激动的泪水,只用颤抖的声音说了声“谢谢!” 但小小梨花带雨的样子,和那简单的两个字,却融化了每个人心中最坚硬的地方。就这样,四男两女迎着晨曦,踏着朝露,继续开始了他们的旅程。 沿着昨天的小路,几个人走了约半天的功夫,便如那骑马人所说,来到了一处小村庄。 自从枫桥镇出发以来,这还是几个人第一次遇到有人的村子,与一路上的荒凉、破败相比,这里却出乎预料的繁荣,孩童奔跑嬉闹,老人在树下乘凉,仿佛战争的阴影从未笼罩过这里一样。 “终于到了!看来那个神仆果然没骗我们!”秦路安欣喜的看着眼前的景象,兴奋的说着。 古同早就累坏了,这时也来了精神。“我现在只想赶快找个旅店,美美的吃一顿,再睡个好觉!”其他几个人也非常高兴,毕竟已经走了半个多月,大家早就筋疲力尽了。 大家兴冲冲的走进了村子,从东到西,从南到北,可是……这里不仅没有旅店,连卖东西的人都没有!想必是这里很少有什么人经过,所以没有人愿意做这亏本买卖吧。 几个人站在村子中央,真是失望透顶,绕了这么远的路却与想象大相径庭,看来只能从村民手中买点简单的食物再上路了。 正在大家深感沮丧之时,从村子东面,一位老者带着个中年女子向他们走了过来,不一会儿就来到大家面前。老者仔细的打量了他们一番,开口说道:“看起来各位是从远方而来,不知道来我们这个偏僻的小村子有什么事呢?” 这老者说话的态度很客气,马殿臣连忙施了一礼,答道:“我们是从圣日城来的,本来想到栾洪城去,只不过在半路食物吃完了,听别人说这里有个村子,便想到这里买点食物好上路。请问这里哪有卖吃的呢?” 那老者笑着说:“诸位可能有所不知,我们这个村子叫金湖村,因为地处偏僻,平时很少有人来,村民也很少到外面去,平时吃的、用的都是我们自己种的、做的,所以也就没有什么做生意的人。” 看到几个人有点失望,老者顿了一下,又继续说:“我是这个村的村长,叫黄木华,这是我女儿,我看你们的样子也不像坏人,如果不嫌弃的话,就到我家暂时休息一下,吃的东西我帮你们想想办法。” 听了村长的话,几个人真是喜出望外,既为找到落脚的地方高兴,也为这里纯朴的民风所感动。 这个村子本就不大,不一会儿众人就来到了村长的家.这里有着宽敞的小院,几栋小木屋看起来虽然比较破旧,不过屋里屋外却收拾得非常干净,一看就是主人精心打理过的。村长让女儿给几个人倒了些水,吩咐她去准备吃的,之后便和众人聊起天来。 马殿臣喝了一口水,看着村长说道:“真是太谢谢您了,我们这么多人来打扰实在是不好意思。” 村长笑着说:“没什么,你们出门在外不容易,况且我这也只是举手之劳罢了。” 环顾了一下四周,马殿臣抛出了一直在心底的疑问。“我们一路走来,看到了很多破败的村庄,以为战争让人们都跑光了呢,没想到这里竟然能这样安宁。” 村长回答道:“我们这个村子,离战场比较远,并且交通也十分不便,因此也就没受什么影响。况且我们还有金湖仙子的庇佑呢!” “金湖仙子?”方沐阳听到这个词似乎来了兴致。 老者继续解释道:“我们这个村之所以叫金湖村,是因为这里西面不远的地方有一座湖,传说那里住着一位仙子。在十多年前的时候,确实有人到这里来抓男人充军,但来的人去了湖边后都莫名其妙的淹死了。从此便传言这里受到金湖仙子的庇佑,那些士兵就再也不敢来了。” “你说这里有座湖?”小小听到这话,不知为何兴奋起来。 村长也很奇怪,忙说:“是啊。怎么了?” 小小拉着唐欣到了一边,小声的对她说道:“欣姐,我已经有好长时间没洗澡了,我想……”唐欣理解她的意思,况且自己从枫桥镇出发也很久没有沐浴了,于是便向小小点了下头,然后对村长说:“黄村长,我们俩想去那湖边洗个澡,只是不知道会不会冒犯湖中的仙子呢?” 村长一听原来是这事,便笑了起来。“当然没问题,这么多年来我们一直是在那湖里洗澡的,一会儿我就让我女儿带你们去。”唐欣和小小听到后都很高兴,要知道她们的汗味熏的自己都受不了了。 吃过饭后,已是傍晚时分,唐欣和小小随着村长的女儿兴高采烈的向湖的方向走去。 第二十五章做贼心虚 屋子里,方沐阳显得焦躁不安,一会儿坐下,一会儿又站起来,好像有什么心事。“你干什么?”古同看着他,感觉对他的行为很不耐烦。 方沐阳突然一下子冲到他俩面前,看着她们的眼睛说:“你俩觉不觉得现在我们应该干点什么?” 秦路安和古同都感觉他莫名其妙,问道:“你是不是吃坏肚子了?现在我们该做什么?” 方沐阳狡诈的一笑,一字一顿的说:“当~然~是~偷~窥!” “偷、偷窥!?”秦路安和古同听到这两个字,异口同声的叫了起来,他们根本没想到方沐阳会想出这种事情。 “我早就知道你这家伙坏主意多,没想到你竟然还这么无耻!?”古同义正言辞的说着,而秦路安则认为有他这样的朋友很耻辱。 方沐阳却对两人的指责不以为然,继续像恶魔一样怂恿着他俩。“皮达曾经说过,男人在世上就应该遵循自己的内心而活,我们从圣日城出来旅行,不就是为了增长见识吗?何况我们也不能算偷窥,只是碰巧想去欣赏一下湖边的夜景,顺便……” 方沐阳不愧是巧舌如簧,几句话就把两个人唬住了。他看两个人眨巴着眼睛,就假装转身出了门,一边走一边说:“不管你们去不去,我可是要去了。” 年轻男人在美女的裸体面前,哪有不动心的呢?更何况还是小小这样的绝世美女,秦路安和古同虽然嘴上大义凛然,但心里也是痒痒得很,他俩对视了一笑,便起身随方沐阳追了出去。 夕阳照晚,三色太阳的光柔和的交织在一起,将整个湖面变成了金色。在微风轻轻吹拂下,层层波澜闪烁着点点金光,犹如金湖仙子的手在温柔的爱抚着美丽少女那冰清玉洁的酮体。 玉臂轻抬,纤手扬起,水花似那珠润的宝石,挂在少女如凝脂般的肌肤之上。 黑缎般的秀发,带着波浪垂落香肩,几抹绯红在黑丝之下若隐若现,让人不禁浮想联翩。 媚眼含笑,朱唇微颤,天籁般的声音甜美细软,若不是唐欣在旁,此情此景一定会让人误认为是遇到了湖中仙子,要不就是神的使者,在向人间彰显什么叫仙姿玉色,倾国倾城。 即使是身为女人的唐欣,看到小小沐浴的样子也不禁惊呆了,这是何等美丽的女孩啊! 他赞叹道:“小小,你可真是太漂亮了!别说全天下所有的男人,就算是我都快为你倾倒了。” 小小微微一笑,语气中带着娇羞。“欣姐,你别取笑我了,若是看我跳舞,听我唱歌还可以,哪个男人会真心喜欢我这个出身妓院的女子呢?” 唐欣拨着水花,慢慢的走到小小的身边,看着她说:“傻姑娘,你只是个舞姬,身子还是清白的,更何况就凭你这幅模样,谁看到都会动心的。就说那三个傻小子,今早看到你时眼珠都快掉出来了!” “那三个傻小子?”小小突然想起今早的情景,不禁笑了出来。 “是啊!”唐欣更是学了一下他们的样子,逗得小小乐得更厉害了。“说不定他们呀,正在悄悄的偷看咱们洗澡呢!” 小小向唐欣扬起一捧水,说道:“别胡说!”两人便都哈哈大笑起来。可她们以为的玩笑话,那三个家伙正在付诸实施呢。 村子西面的金湖面积很大,即使是脚程快的人沿着湖岸从一侧走到另一侧,也要三、四个小时的时间,况且方沐阳带着秦路安、古同来到湖边时,太阳虽还没有完全落山,但能见度与白天也是完全无法比,没有村长女儿的引导,怎么可能知道小小在哪洗澡呢?因此三个人只能沿着湖边慢慢的寻找了。 俗话说做贼心虚,更何况是干这么龌蹉的事,三人猫着腰,躲在草丛的后面,一边提心吊胆的向前走,一边獐头鼠目的左顾右盼,连大气都不敢喘一下。 “到底在哪?要不我们回去得了。”秦路安小声的说着,他虽然来了,但始终还是觉得这么做对不起方沐霞。 这时古同却完全倒向了方沐阳那边,完全没有了那时义正言辞的样子。“闭嘴!来都来了,没看到怎么能回去?” 秦路安看到他俩兴致勃勃的样子,也只好不再说话了。 功夫不负有心人,三个人约走了半个小时,终于发现了远处的湖面有了动静,听声音似乎是有女人在说话,但因为太远却有些听不清楚。 扒开草丛,远远望去却只能看见三个黑点。“再近点!”在古同的催促下,三个人又蹑手蹑脚的向前走去。 慢慢的,那几个女人的声音越来越大,似乎在谈论着一些“老陆家的孩子怎么样了”、“谁家的儿媳妇前天摔了一跤”这样不知所谓的话,三个人心想,这可能是那位村长的女儿吧。 此时,三个人的心跳得厉害,一想到就要看到小小那秀色可餐的酮体,他们只觉得口干舌燥、血气上涌,耳膜都快被沸腾的欲望鼓开了。三人迫不及待的向外张望,顺着声音传来的方向,三个女人正浸在湖水里,只露出肩膀以上的部分背对着自己,那肯定是小小他们没错了!可是…… “小小应该是长头发啊?这几个头发怎么都这么短呢?”方沐阳越看越觉得不对劲,皱着眉头自言自语着。 秦路安也很纳闷,他瞟了一眼古同,没想到这傻大个完全没发现异常,竟然还看得津津有味。 问题可不光出在头发上,小小和唐欣都属于瘦瘦小小的那种身形,水里的女人从露出的肩膀和头来看,分明就是三个大胖子!正在三人充满疑惑之时,那三个女人慢慢的转身了,方沐阳一看脸不要紧,差点吓得从河岸的小山坡上掉下去,古同和秦路安也几乎惊叫了出来。因为那根本就不是小小和唐欣,而是三个肥胖的老太太! “我的眼睛!我的眼睛!疼!疼!”方沐阳紧皱着眉头,用手捂着眼睛,不住的咂舌。古同干脆躺了下来,张嘴喘着粗气。而秦路安简直肠子都悔青了,不光对不起方沐霞,这下连自己都对不起了。 就在三个人懊悔之时,古同的手不小心拨到了一块小石头,那石块顺着河堤“骨碌碌”的滚到了河里,发出“噗通”的声音。 “是谁!?”这一下不要紧,那三个老太太惊觉有人,立刻蹲到了水里,向方沐阳他们的方向张望着。 三个人看到自己被发现了,心中暗暗叫道“不好!”此时不逃等到何时?方沐阳第一个连滚带爬的跑了,古同和秦路安也跟着狼狈的一溜烟跑的无影无踪。 不知跑出去多远,此时天马上就要黑了,三个人才气喘吁吁的停了下来。想起刚才的惊魂时刻,三人仍然唏嘘不已,这恐怕要成为他们一辈子的噩梦了。“我们还是赶紧趁天没完全黑,回去吧,不然迷路就不得了了。”秦路安一边喘一边说,接着就向村子的方向走去。 回到村子里,家家户户已经亮起了灯火,街道上也自然没什么人。 到了村长的家,他们发现唐欣和小小竟然早已经回来了,几个人正坐在屋子里聊着天。看到三个人进来,马殿臣连忙问道:“这么晚了,你们上哪去了?” 秦路安和古同不约而同的看向方沐阳,眼神里分明在说:你捅的篓子你来圆吧! 方沐阳是什么人?脑筋转的比马车轱辘还快。 他不紧不慢的走过去,装作没事的样子,喝了口水说:“我们出去找东西了。下午在屋子里的时候,路安他说自己的一个绣包不见了,可能是路上不知掉在了那里。我和古同本来不想陪他去,可他看起来非常着急,又说那绣包对自己很重要。没办法,我们就只能回去找了。” 说完,他又扭头看向秦路安,眼神中分明在说:咱仨的事,你俩也别想跑!“我说的是吧?路安!” 屋子里的人又纷纷将目光看向了秦路安。秦路安哪想到自己的损友会有这么一手,不由得就是一愣,听方沐阳这么问,只能连连答“是”。心里不住的咒骂着方沐阳,真是有苦说不出。 马殿臣将信将疑,他知道方沐阳的话从来都是半真半假,又问: “那你们怎么这么晚才回来?” 古同刚想说话,却被秦路安抢了先。“本来我们不一会儿就找到了,但古同非说要趁天没黑在周边转转。我俩拗不过,就只能陪着他,谁知迷了路,现在才转了回来。” 然后,又看向古同,眼神中说:你也别想跑,要死一块死!这回该古同说“是”了。 正在屋子里问答之时,外面突然想起了脚步声,不一会儿一个老太太进到屋来。 三个人看到就是一惊,这老太太不就是湖中洗澡的三人之一吗?如果当时他看到了三人的容貌,那他们这辈子可就抬不起头了。 只听那老太太一进屋就破口大骂:“不知是哪个不要脸的?今天我在湖里洗澡,竟然有人偷看,老头子你说,是不是太不像话了!” 原来这老太太是村长的老婆,这要是被她知道是三个傻小子做的,那还不被村长赶出去?屋子里的人听完这话,都把眼睛看向了那三个人,毕竟他们也是刚刚进屋。 三个人心里都开了锅,但脸上却还得做出无辜的表情,异口同声的说:“你们看我们干什么?那不是我们干的!” 此时的场景滑稽,事情就更是滑稽了。小小“噗嗤”一笑,说道:“我相信不会是他们做的,三个年轻人怎么会去偷看老太太洗澡呢?马叔,你看他们从小长大,莫不是他们有这种癖好?” 马殿臣抬头想了想,说道:“应该没有,挺正常的。” “就是!就是!我们怎么会去偷看村长夫人洗澡呢?我们连湖边在哪都不知道啊!”三人点头如鸡啄碎米,说的话那是出奇的一致。 那村长夫人上下打量了他们一下,似乎也认为这样不到二十岁的年轻人不会做出这样的事,连连摇头。 危机终于解除了,三个人暗暗地吐了一口气,心中的大石头终于放下了。此时,他们无比感谢小小,要不是她的解围,三人还真怕自己会露出什么马脚。 看来,村长所说的那位金湖仙子,跟三位少年开了一个不大不小的玩笑啊! 第二十六章夜半歌声 九月的夜晚,月朗星稀,偶有几片薄云飘过,使得大地上的景致时而清晰时而朦胧,淡淡的树影也变得分外妩媚动人。 村长家不远处,便是一望无垠的田野,此时在村口,一堆篝火,两群人正在烤着玉米,聊着天。 点篝火这件事,是村长女儿提起的,也许是她在年轻时感受过这里夜景的美妙,所以极力推荐给大家。而之所以是两群人,则是村长夫人认为和这些男人实在是没有共同语言,便拉着其他三个女人到了一边,欢快的聊起了家常。 方沐阳有些泄气,他本想烤好玉米向小小献献殷勤,但几个女人去到了一边,如果把烤玉米单独送给小小那就有点太突兀了。古同看出了方沐阳的心事,他可不能放过这个开玩笑的好机会,用胳膊拐了一下方沐阳,坏笑着说:“诶!人家都走了,烤那么多还有啥用啊?还是给我吃了吧!” 方沐阳嘟着嘴,将手里的烤玉米扭向了一边。“不给!”就这样,两人一个抢,一个躲,而旁边的人都在看着、笑着。 就在此时,一阵委婉悠扬、美妙动听的歌声,犹如天籁之音,缓缓飘入了大家的耳中: 飘似舞~絮如纱~随风走天涯~~ 水中月~镜中花~哪里是我家~~ 云起雨落~点点珠玑那是思念妈妈的泪光~ 飞短流长~随性中(便)走进了魂牵梦绕的异乡~ 啊~~心儿所向的远方~那里没有苦难~无需流浪~ 啊~~驻足回眸的凝望~(将)跨越千里(的)故事~说给知心人讲~~ 啦啦啦~~啦~啦啦啦~~啦…… 众人已经完全被这歌声迷住了,他们听得如痴如醉,直到歌声停止才想起去找寻到底是谁唱的。方沐阳顺着歌声的方向望去,只见小小正在翩翩起舞,婀娜的身姿仿佛一只花间的蝴蝶,轻盈曼妙。此刻,他的心仿佛被什么击中了一样,当与小小四目相对时,头脑“嗡”的一下变成了一片空白,连忙把头转了过去,一种异样的感觉充满了他的全身。 方沐阳还不知道自己已经完全爱上了那位美丽的姑娘。只感觉浑身燥热难耐。“我、我有点不舒服,先回去睡了。”说着,他便起身独自向村长家的方向走去。 古同很是纳闷,这个情窦未开的傻小子很是不理解,只以为方沐阳是烤玉米吃多了。秦路安当然看出了端倪,但也是耸了耸肩,笑了笑而已。 方沐阳回到屋子,躺在床上,眼睛直直的看着天花板,满脑子都是小小那清秀可人的样子,看来他这一宿是要失眠了! 就这样,一夜很快就过去了。除了方沐阳,大家昨夜都睡得很香,将旅途的疲劳一扫而光。 古同满足的抻着懒腰,已经好久没有睡得这么好了。不过当他扭头时,却被方沐阳的黑眼圈着实吓了一跳。“见鬼了,你昨晚干什么了?” 方沐阳哈欠连天,一副没精神的样子。“没什么,就是有点失眠。”随后便率先下床穿鞋走出了屋子。 秦路安看着古同一脸困惑的样子,看来是自己揭开谜底的时候了。“你看不出来?他恋爱了。” 古同看着秦路安的脸,问道:“恋爱?和谁?” 秦路安也穿上了鞋子,扭头说:“当然是小小了。”随后便也走了出去,只留下古同一个人在屋子里发呆。 几个人来金湖村本来就是为了买吃的东西,而村长昨天下午就将充足的食物准备好了,因此他们自是没有再打扰人家的理由。 吃罢早饭,马殿臣就向村长辞了行,并拿出了一些钱作为感谢。村长一再推迟,表示在这个村子里钱真的没什么用,还是让他们留作旅途开销吧。马殿臣无奈,最后只好又将钱收了回去。 一上午的时间,大家都在收拾东西。而方沐阳由于昨夜没睡好,本来还有点头重脚轻,可一看到小小,却立刻来了精神。 他可不像秦路安,对待感情有点木讷,直觉告诉他,必须要靠近小小才行。因此,这家伙围着小小,好像蜜蜂围着鲜花一样,不停的献着殷勤,一会儿“这个重我来帮你拿”,一会儿又“别累着了,喝口水”,弄得小小很不好意思。秦路安和古同在后面看着,连连叹气和摇头,看来这家伙真是无可救药了。 就在大家收拾停当,准备出发之时,突然大门口响起了敲门声。村长去开了门,大家向外观瞧,发现是几个圣日教神仆模样的人,只不过也像前几天遇到的队伍一样,手拿武器,神袍下穿着甲胄。 那村长神色匆匆,与神仆简单的交谈了两句,便回屋取出了一个小袋子,交给了神仆。那几个神仆也没多说什么,拿了袋子便离开了。 众人很是纳闷,这么偏僻的村子,神仆来干什么?若不是来抓人?那几个人可不能坐视不管。马殿臣走到村长的旁边,问道:“他们是什么人?不是来抓人充军的吧?” 村长倒是很平静,并没有表现出什么不快。“他们是来收税的,两个月来一次。” 这不禁就让众人很不解了,在他们的印象中,收税应该是领主手下的收税官的事,什么时候轮到神仆代劳了呢?马殿臣将这种疑惑告诉了村长。 村长笑了笑,说:“你们是从别的国家来,有所不知,我们这里自从大王子掌权以后,就听从宰相的建议,将圣日教教廷变成了军、政、教合一的管理机构,每个城市的最高管理者也变成了那里的司教,而军队统一变成了宗教的卫队,收税的事自然也是神仆来做了。” 听到这种说法,除了马殿臣,大家的脸上都是一脸茫然,因为他们根本就对宗教和政务的关系知之甚少。而马殿臣则是一脸严肃,好像心事重重的样子,不过他也没再深入地追问,只是再一次与村长告了别,便领着众人向大门外走去。 第二十七章初到栾洪 可能是因为要有神仆来收税的关系,从金湖村到栾洪城的路,要比到金湖村的路好走得多。虽然路面也有杂草,但明显是有人垫过土的,而且在中途也有路标,指示着哪里是栾洪城,哪里可以走到大路上。经过短暂的休息,一行人的体力和精神都恢复了不少,走起来也越加的轻快。而方沐阳主动提议要陪着小小和唐欣,说是她们毕竟是女人,难免体力会有所不支,自己可以帮他们拿些东西。 一路上,方沐阳像小鸟一样总是“叽叽喳喳”个不停,不断的寻找着话题和小小聊天,逗得小小时不时的笑出声来。秦路安和古同对于身后这个吵闹的家伙,似乎很不耐烦,总是回头催促他快点走。但方沐阳好像根本没听到一样,仍然眉飞色舞的上蹿下跳,好像个发情的猴子。 古同小声的嘟囔着:“等哪天我告诉小小你想偷看她洗澡的事,看你怎么办!?”当然这只是他的气话,要知道那天的事他自己可是也有份参与的。 就这样,一行人又走了大约六天的功夫,在这一天的下午来到了栾洪城。 塞拉奇在几十年前虽然与庞贝巴、多戈同样是信奉圣日教的国家,但建筑风格却截然不同。秦路安他们生活的圣日城,是多戈的大建筑师何可清参考圣城的样子设计的,建筑基本为石质结构,以**的灰白色调为主,因为石头的运输和雕刻相对困难,装饰较少显得朴实无华。而塞拉奇是平原地区,木质的建筑多一些,表层还涂有漆面,色彩较为丰富,并且屋顶普遍带脊,四周按照主人身份的不同,还装有圣日神十二神使的雕像。不仅如此,塞拉奇的人似乎对产自布罗巴迪亚的绒毯格外偏爱,到处都可以看到挂毯装饰,使得整个城市变得五彩斑斓。栾洪城当然也是如此,只不过此刻这里与华美的建筑颇不相称的,是多了许多难民。 一行人刚一进城,一群乞丐便围了上来,伸手向他们讨要食物和钱。秦路安、方沐阳和古同从小在圣日城长大,那里不是什么商业都市,海拔又较高,因此没什么乞丐,当他们见到这么多衣衫褴褛、骨瘦如柴的人时,难免动了恻隐之心,便纷纷拿出身上的食物分给了乞丐。 过了一会儿,人都散去了,几个人刚想走,古同却发现有什么在拉扯他的裤腿,他低头一看,竟是一个七、八岁的小男孩,正在可怜的望着自己。“大哥哥,能不能给我点吃的,我饿……”小男孩抬着头,小声的嘟囔着。 古同蹲了下来,从包里拿出了最后一块干面包,那本来是他准备自己吃的,又给了小男孩一点钱。那小男孩也很懂礼貌,向古同鞠了个躬,便跑开了。看着小男孩的背影,秦路安叹了口气。“看来这里,比想象的还要糟糕啊。” 马殿臣拍了拍秦路安的肩膀,说:“战争,受伤害最大的永远是孩子。”接着便扭头向城的深处走去。 栾洪城的圣日教教堂,就在城的最中心,这里的建筑倒是与圣日城教堂大同小异,只不过要小得多。不过,由于实行的军、政、教统一管理,这里的教堂就自然而然变成了城市的中枢,出入教堂大门的人络绎不绝,形形**的更是什么人都有。 一行人来到教堂守卫面前,马殿臣说明了来意,又拿出了于世成写给司教的那封信。很快他们在守卫的带领下,便见到了栾洪城的司教,也是这里的最高长官——袁斌。 本来大家原以为,栾洪城的司教一定与圣日城的一样,是花白胡子的老头子,要不然也是秃顶的大叔。可让他们没想到的是,这位司教竟然出奇的年轻,看年纪似乎比马殿臣还小着两岁,虽然个头不高,清清瘦瘦的,但面庞颇为英俊,慈眉善目给人一种莫名的亲切感。如果不是站在这里,很难将他和一城的最高管理者联系在一起。 众人向袁斌行了宗教礼(除了小小,因为她不是圣日教信徒),便站在下面等着袁斌看完那封信。袁斌仔细的看了于世成写给他的每一句话,然后又上下打量了台下的众人。不一会儿便走了下来,站在大家的面前,笑着说道:“于世成大人是栾洪城的恩人,他介绍的人一定不会错的,你们大可放心在这里住下来,以后教会就是你们的家了。”随后,他向后面一招手,两个神仆走了过来。“你们带几位客人到后面的客房,帮他们安顿一下。”那两人恭顺的答了声“是”,便伸出手请一行人跟着他们向里走。 作为集军、政、教于一身的掌权者,竟然如此的和蔼可亲,这的确让大家出乎意料。而且如此年轻就能取得这样高的成就,足见此人必定能力卓群,深得米杨 戈尔干王子的器重。一行人对袁司教的第一印象都非常好,看起来是个值得信赖的人。 一行人在神仆的指引下,来到了一处长廊之内,这里的左侧是一排不知道干什么用的房间,而右面则是一个演武场,平整的场地上摆放着许多武器。正在大家不约而同的把头转向演武场时,一个似曾相识的身影也向他们走来。三十六、七岁的模样,魁梧的身材,手拿长枪……这个人不就是当初指给他们金湖村的骑马人吗? 对于在这里能够遇到骑马人的事,众人并不感到太吃惊,毕竟他的穿戴与这里的神仆很像,猜也猜得到他一定是栾洪城教会的人。倒是那骑马人看见马殿臣等人就是一愣,只向他们点了一下头便匆匆离开了。 “刚才过去的这位是谁啊?”马殿臣一边向前走,一边问着给他们引路的神仆。 神仆很客气的回答说:“您是说刚才过去的那位大人吗?他叫魏克举,是教会的总侍卫长,以前是栾洪城的治安官。” 马殿臣回过头去又看了一下那人远去的背影,心中不禁暗暗赞叹这栾洪城真是英杰辈出之地啊! 第二十八章晨间比试 教会的客房都是二人间,虽然不算宽敞,家具也不多,但收拾得非常干净,看起来每天都会有人用心打扫。几个人分配停当,马殿臣和秦路安、方沐阳和古同、唐欣和小小分住一屋,便各自休息去了。 转眼第二天就到了,一阵阵脚步声把方沐阳从睡梦中惊醒,他揉着眼睛看了下对床,却发现古同不知去了哪里。正在他迷迷糊糊的时候,突然有敲门声响起,听声音应该是秦路安在外面喊:“你俩起来没有?” “这么早……干什么?”方沐阳开了门,不情愿的嘟囔着。 “还早?”秦路安说着,指了一下外面。“太阳都晒屁股了!还早?”他又看了一下屋里,问道:“古同呢?” “不知道,我一醒来就没看到他。我们今天准备干点什么?”方沐阳穿上外衣,将被子叠了起来。 秦路安回答道:“我和马叔想到街上去随便转一转,你去不去?” 方沐阳一想,自己也确实没什么好做的。可是,和这两个男人出去有什么意思呢?于是,他便说道:“我还有事,你们俩自己去吧。” 秦路安哪能不晓得他的那点小心眼,用鄙视的眼光看着他。“一猜你就不能去,那我们自己走了啊!”说着,便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方沐阳的小心眼当然是想找小小单独出去了,他怎么能放过这样千载难逢的好机会呢?他似乎心情不错,哼着小调,仔细的梳洗了一下,便蹦蹦跳跳的去找小小了。 敲开房门,小小站在那里,方沐阳只觉得自己的心都快跳出来了,他故作镇定的说:“我听说栾洪城有很多独特的景色,你今天如果没什么事……能不能陪我去看看?” 面对方沐阳的邀请,小小非常为难。倒不是她不想去,而是她不能去。好不容易从栾洪城跑出来,要是到了街上被“同乐坊”的人发现,那不等于回去送死么?可是,看着方沐阳满怀期待的样子,小小又不知道该怎么拒绝,一时间只能僵在那里,不知道说什么好。 屋子里的唐欣是知道小小难处的,她假装喊道:“小小,你不是说今天要教我跳舞吗?可不能说话不算数啊!” 小小听了唐欣的话,好像抓住了救命稻草一样,连连说“对”。随后装作不好意思的样子,委婉的拒绝了方沐阳的邀请。 方沐阳的沮丧劲就别提了,本以为今天可以和小小出双入对,没想到现在变成了孤家寡人,他耷拉着脑袋,垂头丧气的向回走。却不想还没到门口,秦路安和马殿臣正等在他呢! “怎么样?失败了吧?我早料到会是这种下场,你还是和我们一起走吧!”秦路安上前拍了拍方沐阳的肩膀,似乎是想给他一点安慰。 方沐阳瞥了他一眼,说:“你倒是和我妹妹打得火热,我追求个心仪的女孩还不行啊?” “没说不行,可人家不是不去吗?走吧,走吧,一会儿吃午饭了。”秦路安一边说着,一边拽着方沐阳往外走。就这样,二人世界最后还是变成了三人行,当然都是男人。 三个人走后不久,古同就回来了。不知为何,今早他醒的很早,脑海中总是浮现昨天向他要吃的小男孩的样子,在床上翻来覆去也睡不着,于是他便独自起床,想出去走一走。此时东方的天空刚刚发白,大部分人还在睡梦之中,街道上除了几个起早的商人和清洁卫生的人,便只有古同自己了。他漫无目的的在街道中穿行,有意无意的看着街口巷角,那里横七竖八的躺着一些乞丐,但却是不见小男孩的踪影。 就这样不知走了多久,古同来到了一块空地之上,就在他不知道这是哪里之时,突然看见前面隐隐约约有个人影在晃动,于是他便想去和那人打听一下回去的路。 来到近前,古同愣住了,那个人不是别人,正是教会的侍卫长魏克举。此刻他正光着上身,聚精会神的练着功。只见他浑身的肌肉犹如一个个小山丘,棱角分明。出拳、抬腿势大力沉,却没有一丝多余动作,如雷霆万钧之般,又好似金石击水,想那破坏力必然不同凡响。 古同看得出神,心中不禁赞叹好一个“”波磨山的丘万(丘万是圣日神下十二神使之一,司职战争。相传他在成为神使之前,在波磨山上独自与敌人大战三天三夜,以一敌百,最后力竭而死。)魏克举似乎也发现有人在注视着他,于是停下来向他走来。“你叫什么名字?”魏克举认出了古同是昨天那群人中的一个。 “我叫古同。”他回答着,暗自庆幸这个人好像对他的不请自来并没有生气。 魏克举仔细打量着眼前的这个少年,四肢粗壮,体健如牛,年纪虽然尚轻,但却比自己还要高一点,看来也是练武的一把好手。“学过武艺吗?” “学过一点……”古同脱口而出,但之后又有点后悔。 “想不想陪我练几下?”魏克举话语之中透着威严,听起来让人不敢拒绝。况且古同要说起对自己的身手,还是有点自信的,于是便鬼使神差的点了头。 这世界上总有不知天高地厚的年轻人,不晓得“天外有天、人外有人”的道理。两人刚一交手,没出五秒钟的功夫,古同就已经被打倒在地,而那魏克举似乎还未尽全力。古同当然不服,站起身来就奔魏克举攻来,而人家早就看清了他的路数,轻轻一闪身便躲了过去,随手一推,古同又倒在了地上。如此反复,站起、摔倒、又站起、又摔倒,来来回回了十来次。古同终于不再站起来了,坐在地上气呼呼的看着眼前的魏克举。但他心里深知,这个人比自己强太多了。 魏克举低头看着古同,下一秒却哈哈大笑起来,伸出手将古同拽了起来。“你力量不错,但攻击过于直接,而且速度不够,下盘也不牢实。”说完,他便去穿衣服了。 这次短暂的“比试”就这样结束了,但古同的内心却久久无法平静。他还从没有遇到过这样厉害的对手,最后的那句话也一直在他的脑海中不停的回响。 回到教会,马殿臣、秦路安、方沐阳都不在房间,待在屋子里也确实无趣,古同便在走廊里溜达。“攻击过于直接……”“速度不够……”他低着头,一边走一边嘟囔着,等他停下时,发现自己竟然来到了教会的演武场旁。 此时演武场内没什么人,古同便走到场内,摆好了架势。他想起了早上与魏克举对弈的情形,心想如果那种进攻不奏效,是否换一些套路可以呢?就这样,古同一边想一边练着,暗下决心第二天一早还要与魏克举进行比试。 第二十九章路遇故人 栾洪城的商业区,坐落在城市的西南部,从教会出发大约有二十分钟左右的路程。秦路安等三个人到商业区时,已经是上午十点钟左右,商铺基本上都开了门,只是由于是工作时间的关系,行人不是很多。说是商业区,但其实主要由两条街构成,靠北的一条基本都是卖一些生活必需品,而靠南的那条则充斥着旅馆和各色娱乐场所,当然也包括一间叫“同乐坊”的妓院。 秦路安和方沐阳都未满二十岁,出入娱乐场所显然不合适。即使马殿臣想去喝些酒,但上午的时间酒馆普遍还没有营业,所以三个人也只能在北面的那条街逛逛了。 这里除了那些色彩鲜艳的布罗巴迪亚挂毯之外,实在是没什么特殊的商品,三个人出这家,进那家,漫无目的的看着,谁也没买什么东西。方沐阳早就想回去了,与其在这些花花绿绿的挂毯之间浪费时间,还不如回去和小小聊天来的有趣。但马殿臣可一直惦记着酒馆开门,要知道从枫桥镇出发的二十多天来,他可是滴酒未沾,早就馋的不行,因此他还想留在商业区。 就剩下秦路安了,他对酒实际上没什么兴趣,要他选当然是和方沐阳回教会了。就这样三个人分成了两拨,马殿臣等着喝酒,方沐阳则拉着秦路安兴冲冲的回去找小小聊天了。 马殿臣继续在商业街上闲逛,就在他百无聊赖这时,突然有人在他身后喊了一声:“老马!?” 这声音马殿臣听起来似曾相识,而且语调中带着疑问和惊讶。他回过头来,向声音传来的方向望去,果然有一个人站在街角注视着他。马殿臣愣了一会儿,终于想起了这人是谁,他也不禁惊讶的喊出来:“你是古昭!?” “他乡遇故知”本就是人生一大幸事,更何况是十几年未见的好友了,两个人自然很高兴。此时已临近正午,有的酒馆开了门,两个人随便找了一家,便坐下聊了起来。原来,他俩年轻时都曾是旁贝巴 领主的侍卫,马殿臣比谷昭年长几岁,平时也很关照这个小兄弟,因此两人关系在那时就很是要好。 谈了一些以前的事,谷昭话锋一转,问道:“老马,自从‘那晚’之后,你怎么就神秘消失了呢?我还以为你在战斗中死掉了,却没发现你的尸体。后来我又托人多方打听你的下落,也是渺无音讯,你这么多年究竟去哪了?” 老马听到谷昭提到“那晚”,眉头不禁就是一皱,他喝了一口酒,缓缓的说:“这些年我一直没有回去旁贝巴,刚开始在多戈、和赛拉奇旅行了一段时间,后来我去了圣日城,当了一名铁匠。” 老马的回答很简短,似乎在有意回避“那晚”发生的事,接着他又反问道:“你不在池宏建大人身边当侍卫,怎么跑到这里来了?” 谷昭一摆手,说:“我早就不做侍卫了。自从‘那晚’之后,旁贝巴整个都变了,国王越来越信任杜宇,而池宏建大人也变得郁郁寡欢,而且时不时的还有点疯疯癫癫。你消失了大概一年后,我觉得再当兵实在是没什么意思,而且有传言说那次事件根本就是一场阴谋,我心灰意冷,便一个人到赛拉奇来了。” “你当了逃兵?”马殿臣笑了一下,他了解自己这位朋友,谷昭可比自己随性多了。 谷昭撅了一下嘴,做了一个无所谓的表情。“我本来就不想当兵,你走了就更没意思了。我这些年在赛拉奇走南闯北的做起了粮食生意,赚了一些钱。” “那你现在是个商人了?”马殿臣对谷昭的话不奇怪,因为他本来就是经商出身。 “不,我现在是佣兵团团长……”听到谷昭的话,马殿臣“噗”的一下把刚喝到嘴里酒喷了出来,呛得直咳嗽。商人到佣兵团团长,这两个行当实在是相差太远了。 谷昭看马殿臣呛得想问又问不出来,便笑着继续说:“很惊讶是不是?这些年我做商人觉得是越来越没意思,有时还真有点怀念当年当兵的感觉,于是我就从别人手里买了个佣兵团,现在刚开始经营不久……” “买佣兵团?”马殿臣还头一次听说佣兵团是可以买的。 谷昭继续说:“赛拉奇的佣兵团是必须有国王颁发执照的,总数量也是受到严格控制,虽说是民间武装组织,但战时也要受命国王召集,一定程度上算是二级军队。要不是现在是战乱年代,这佣兵团的执照可是不允许买卖的,只不过现在没人管了。” 马殿臣实在不能理解这位老友的爱好,荣华富贵不要,非去过那刀口舔血的日子。不过谷昭似乎意犹未尽,谈起了自己干佣兵团的远大抱负,一会儿要做三大佣兵团之首,一会儿又想拜官封爵,显然他将佣兵团当成买卖来干了。马殿臣不想打消谷昭的积极性,他没有插话,一直看着老友眉飞色舞的样子。 谷昭滔滔不绝的说了半个小时,终于以一句“到时就可以功成名就了”而结尾。马殿臣看着他满脸通红的样子颇感可笑,但还是做出赞赏的样子表示不错。 谷昭喝了一口酒,随后突然兴致勃勃的看向了马殿臣的脸,满含期待的说:“怎么样?是不是很有前途?要不要跟我一起干?我们两个如果一起经营佣兵团,那我说的目标肯定指日可待了。” 对于谷昭的用意,马殿臣刚才在他展望理想的时候就有所察觉,加入佣兵团这种事,老马根本就不感兴趣,况且自己也是有使命在身的。于是,马殿臣就将自己如何要陪三个年轻人一起去布罗巴迪亚的实情和盘托出,婉言拒绝了谷昭。 谷昭并不死心,对马殿臣反复相劝,在他眼里这位老马可是位难得的知音伙伴,既然命运让两人重逢,岂能放过这样的好机会呢?可是,马殿臣对谷昭的话完全不为心动,只是笑而不语。 一下午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转眼间已是入夜,酒馆里的人渐渐多了起来,大堂之内也变得越来越嘈杂。想必是栾洪城的酒味道不错,马殿臣和谷昭两人都喝了不少,此时均已微醺。马殿臣想到,自己离开教会时还是上午,出来的时间着实不短,毕竟是暂时借宿,回去太晚又带着一身酒气实在有点不妥。于是便与谷昭惜别,约定改日再见。谷昭也与马殿臣一同起身离开了,说自己只是到城里来办事,佣兵团的营寨在城外10多里的安溪谷,马殿臣如果有事可以到那里去找他。两人方向不同,一个向北,一个向东南,在街口就分开了。 夜晚的商业街,显示出了它本来的面目,整齐排列着的各色娱乐场所,灯火通明,好不热闹,廊柱之下充斥着莺声燕语,一群群达官贵人模样的人开始了他们的纸醉金迷,这样的景象和那些躺在街角的凄苦难民形成了可笑的对比。马殿臣走在人头攒动的街上,不禁嗤之以鼻,有钱人哪会管那些穷人死活呢?流血牺牲的是穷人,流离失所的是穷人,穷人一天果腹的口粮,可能还赶不上这些有钱人家里养的狗一顿饭值钱。想到这里,马殿臣只觉得一阵恶心,不知是酒劲上了头,还是看到这些有钱人的丑恶样子让他反了胃。 远离了商业街,周围一下子安静了下来,仿佛到了另一个世界。马殿臣自认为自己酒量不错,但没想到今天的酒竟然如此厉害,现在只觉得头重脚轻,眼前的事物也有点摇摆不定。所幸的是,教会所在的地方是城中心,只要方向不错总能找到,要不然以他现在的样子,走出城去也说不定。马殿臣沿着街道摇摇晃晃的向前走着,脑海里乱七八糟的想了很多事情,正待他胡思乱想之际,突然在旁边黑暗的小道之中,一声尖锐刺耳的“救命”声,划破了夜晚的寂静。 “什么!?”听到这声叫喊,马殿臣的酒顿时醒了一半。听声音这似乎是一个年轻女子发出的,不用问肯定是有人遇到了什么危险。马殿臣本就是好打抱不平之人,何况现在又喝了酒,他虽没带武器,但还是没有多想就向那漆黑的小道中跑去。 渐渐的马殿臣离声音发出的地方越来越近,等他看清时只发现两个男人正在把一个女子往袋子里装,看来这场歹人恶事确是被马殿臣撞个正着了。 先下手为强!这是马殿臣头脑中闪过的第一个念头,他根本没有放慢速度,那两个人还没有来得及问来人是谁,便被马殿臣飞起两脚踹翻在地。紧接着,拳脚就向雨点一样打在那两人的身上,只打得他们哭爹喊娘,满地找牙。那两个坏人完全被打蒙了,根本不知道是怎么回事,谁能料到黑夜中竟然冲出一个大汉,还不由分说的对他们拳打脚踢呢?最后只能连滚带爬,一溜烟的逃跑了。 看到坏人已经跑远,马殿臣握紧的拳头才松了下来。他回过头解开了袋子的绳子,将那女子放了出来,并替她松了绑。显然那女子吓坏了,双眼直勾勾的盯着马殿臣的脸,目光中充满了惊恐,浑身不停的打着哆嗦。 “别怕!坏人已经跑了。”马殿臣尽量温柔的说,想舒缓女子害怕的情绪。 过了一会儿,那女子似乎明白了自己被救的事实,“哇”的一下哭了出来。别看老马对待坏人下手凶狠,但对哭泣的女人却着实毫无办法,他只能手忙脚乱的安慰着,可又不知该说什么好。 “对不起,我实在是吓坏了,多亏你救了我……要不然……要不然……”那女子总算情绪稍微平复,但说到“要不然”时又有点想哭的意思。 老马连连摆手,说:“别!别!我可受不了你哭,到底是怎么回事?他们为什么要抓你?” 那女子回答道:“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本来我是从朋友家回来,但在路上发现有人跟踪我,我很害怕,就不自觉的加快了脚步,谁知经过外面路口的时候,有人一下子把我拽到了这条小道里。我当时以为完了,我一定是遇到了传说中人贩子了。对亏您救了我,不然……” “人贩子?”马殿臣听到这三个字,眉头不禁一皱。 那女子点了下头,继续说道:“嗯!最近一段时间,栾洪城经常有人失踪,坊间巷尾就传说是有人贩子偷偷抓人。” 看来栾洪城也不是什么太平之地,在人眼看不到的地方许多罪恶的毒苗正在悄然滋生。马殿臣这样感慨着,随后便将那女子扶了起来。“你的家在哪?我送你回去吧,免得再遇到什么坏人。” 女子答应了,很快马殿臣就将她送回了家里,还没等那女子的家人来得及感谢,马殿臣便离开了。 第三十章告发罪行 马殿臣回到教会的时候,已经是晚上9点多了,本来他还有点心虚,心中盘算着要该如何向秦路安他们解释自己的事,可是他的脚刚踏入教会的大门,就发现今晚的教会有点不一样。 前一天的这个时间,教会里早已安静了下来,正厅内也是空无一人。可今天这里可以用人声鼎沸来形容,袁司教指挥着神仆们不停的忙碌着,”搬运着大大小小的箱子,而且秦路安、方沐阳、古同三个人也在其中。 这可让马殿臣摸不着头脑了,他走上前去拍了拍秦路安的肩膀。 秦路安回过头看见是马殿臣,便问道:“马叔,你去哪了?怎么才回来?” 马殿臣支支吾吾的回答:“遇到个老熟人,叙了叙旧,顺便……顺便救了个人。” “救、救人!?”秦路安惊讶的叫道。 “一言难尽,别说了,到时你们这么晚了这是干什么呢?”马殿臣岔开了话题,把谈话的焦点又引回到了眼前的事情上。 秦路安转身抬起了一个箱子,一边走一边说:“这些东西是前些天魏克举大人从枫桥镇运回的物资,明天教会要对难民进行布施,今晚正在动员大家做准备。” “原来是这样。”马殿臣恍然大悟,怪不得第一次遇到魏克举时,他带着重兵押送货物呢。想到这里,马殿臣走到袁司教面前行了个礼,表示自己也愿意帮忙。 马殿臣环顾了一下四周,诺大的正厅内已经堆满了货物,绝大部分都是食物和衣服,就算这样仍然不断有神仆抬着新的箱子走进来,看来教会为了这次布施真是下了不少功夫。 “这些东西都是从枫桥镇运过来的?”马殿臣看着一堆堆的干面包,不禁问道。 “大部分都是,怎么了?”袁司教回答说。 “看来于世成大人可真是乐善好施,悲天悯人啊,这么多东西在战争年代可值一大笔钱。”马殿臣原以为于世成只是个眼里只有钱的暴发户,没想到现在还真对他有点刮目相看。 袁司教笑了笑,回答说:“于领主的确捐给我们一些物资,但那只是杯水车薪,想必你也看到现在栾洪城有多少难民。这些东西大部分都是教会筹钱买来的,而且是筹集了好长时间。” 听完这番话,马殿臣心中不禁一阵感慨,他看着眼前这个集军、政、教权力于一身的人,本可以尽享荣华却仍恪守司教之责,一门心思筹钱安抚难民,实在是难能可贵,袁斌的形象顿时在马殿臣的心中高大了许多。 就这样,马殿臣一边搬着东西,一边时不时的与袁司教聊着天,两人年纪相仿,又都是圣日教徒,而且马殿臣又曾当过侍卫,自然不乏共同语言。说着说着,马殿臣不自觉的提到了刚才在小巷中遇到的事。 听到马殿臣说城里有人贩子,袁司教的脸色就是一沉,眼睛中闪过一丝异样的光芒。马殿臣看到袁司教表情变化,便连忙问道:“司教大人,你怎么了?” “没、没什么!”袁司教显得有点尴尬,他发觉自己有点失态,连忙解释到:“我的确听到城内有人贩子的传闻,但一直不太相信,没想到今晚被你撞见,看来这下是坐实了。说来惭愧,虽然我现在是这座城市名义上的管理者,但其实我主要的重心仍然是放在教会的工作上,对于治安和军事问题更多的是交给军政院去处理,我也很少过问,今晚出了这样的事是我的失职啊!” 马殿臣看到袁司教在自责,也觉得自己不该谈起这样的话题。“这不是司教大人的错,栾洪城内现在有这么多难民,难免对治安会造成不利影响。您一个人的力量本就有限,怎么可能将什么事都做得面面俱到?况且您本就是一位神职人员,做自己分内的事又有什么不对呢?” 袁司教苦笑了一下,摇了摇头,但也不再说话。 布施的准备工作一直持续到半夜十二点多,此时所有人都几乎精疲力竭,为了第二天有充足的体力,大家一忙完就各自回房睡觉去了。 这一夜,大部分人都睡得很香,除了袁司教……还有……唐欣! 第三十一章吟唱圣歌 微光揭开黑夜神秘的面纱,露出城市本来的面目。薄雾之中隐约传来急促的脚步声和言语的嘈杂,一群群的人由远及近,不断涌向教会大门。刚刚只是早上五点钟,教会前面的广场、周围的街道便已堆满了人,整个教会犹如洪水中的孤城,显得渺小而脆弱。 “轰隆隆”!随着一阵如闷雷般的响动,教会那巨大的铁门缓缓打开,人们伸长了脖子向内张望,眼神里充满了渴望与好奇。对于饥不果腹、衣不蔽体的难民来说,渴望能抢到几片干面包,一件干净衣服。而对于那些早起只是想看热闹的闲人来说,只是把这次布施当成一场盛大的表演罢了。 门完全的打开了,紧接着数十个全副武装的神仆迈着整齐的步伐走了出来,分列在大门两侧。饥饿会让人变成发狂的野兽,这次布施面对的是数以千计的难民,即将到来的混乱场面可想而知,因此必要的治安维持是不可或缺的。 为了显得自己对这次布施非常重视,袁司教特意换了一套崭新的观礼教袍。他站在教会门前临时搭建的讲坛之上,用他那三分威严、七分慈爱的目光扫视着难民。原本喧闹、嘈杂的人群顿时安静了下来,所有人都把目光投向了讲坛。 “今天,我们共同的神,以希尔特之名用他那奇妙的恩典和慈爱吸引我们相聚在这里,用初升圣日的光辉照耀大地,赐福泽于每一个他的子民,让爱与善念的种子在你、我心中生根发芽。世界上任何的爱都是有条件的、短暂的、有限的,只有圣日神的爱是无限的,不受空间、时间限制的。神的子民在每一个清晨、正午、夜晚都会感受到无所不在的神恩。今天站在这里的你们,也许活在不起眼的角落,没有什么显赫地位,甚至缺衣少食、风餐露宿,但在神的眼中—你最珍贵,因为在这个世界上,每一个神的子民都是独一无二,你们的名字不仅是一个符号,更是神的赞美诗中重要的词句。神知道你们正在受苦,他让使者‘博卢’带来了美味的食物,干净的衣服,今天就让我们在这喜悦的日子,接受神的恩泽,赞美神的伟大,共同举起双手,用诚实的心向神歌唱吧!” 在袁司教慷慨激昂的演讲之后,整个教会广场都沸腾了,所有人一起唱想了对圣日神的赞美歌。那歌声响彻云霄,冲破大地,直达世界的每个角落。 布施活动开始了,这虽然不是什么盛大的宴会,但场面却比国王的游行更加壮观、宏大。教会的工作人员将物资分成了三部分,设立了三个分发会场,神仆引导难民排成队,顺便检查是否有不符合条件的人混入其中。就这样,一排排整齐的队列,好像正待接受检阅的士兵一样井然有序,决然让人想不到这会是一群难民的所为。 “这真是奇迹!我本以为场面会相当混乱呢,司教大人的号召力还真是强大啊!”马殿臣看到这种情景不禁发出赞叹,他经历过战乱年代,知道难民本应有的样子,那是沮丧、失落伴随着一点歇斯底里,可今天他的认知却被刷新了。 “不,是他们心中对圣日神的信仰,给予了他们安静的灵魂。”袁司教看着长长的队伍,嘴角扬起了满足的微笑。 秦路安、方沐阳、古同三个人被安排在了左面的分发会场,主要负责搬运工作。年轻人精力旺盛,从昨天晚上就已经对今天的布施活动跃跃欲试,此刻他们正挥汗如雨,将一箱箱的物资摆在桌子上。 就在大家忙碌之时,方沐阳突然发现在前面的队伍里有一个似曾相识、非常不起眼的身影,他拍了拍古同和秦路安,手指前方说了句:“你们看!”两人抬起头,顺着那个方向望去,一眼就认出那身影原来就是他们刚入城时遇到的那个小男孩。 几天来,古同一直对小男孩的事耿耿于怀,那瘦小可怜的样子总是在他的脑海中挥之不去。前一天晚上,他还在想今天能不能遇到那孩子,没想到小男孩还真出现了。 “你们先搬吧,我过去一下!”古同说完,拿起一包食物和一套衣服便向那男孩的方向走去。 七、八岁的孩子,记忆力总是很好的,他一眼就认出过来的人是那天给他食物和钱的人。虽然脸上挂着喜悦之情,但也可能是有点害羞,男孩只是小声的说了句“大哥哥……”,表示对古同的回应。 走到小男孩的面前,古同蹲了下来,尽量温柔的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小豆子。”男孩用细小的声音回答着。 古同向小豆子的两边看了看,又问道:“你的父母呢?” “我……我没有父母,他们早就死了。我只有一个爷爷,他也死了。”小豆子的眼中透着哀伤,但他的话音却很平静。 这可怜的孩子,只有七、八岁,却要承受一个人流浪的孤单和痛苦!古同心中不禁泛起一阵酸楚,他把食物和衣服塞到小豆子的怀中,伸出手摸了摸小豆子那满是污垢的脸。突然,一个想法突然在古同的脑海中闪过,对!就这么办!他拉着小豆子的小手,将小豆子拽出了队伍,不一会儿就来到了秦路安和方沐阳的面前。 “我想收养他!”古同对着其他两人斩钉截铁的说,语气中没有丝毫回旋的余地。 “什么?”秦路安和方沐阳看看古同,看看眼前的小男孩,根本没明白是怎么回事。 “他太可怜了,我想收养他,让他和我们一起吧,他所有的亲人都死了,如果放着不管,他早晚也会死的!”古同向两个人做着解释,脸也急得通红。 古同这个人,外表虽有点粗犷,但作为从小一起长大的死党,秦路安和方沐阳深知他是一个感情细腻,有时还有点爱钻牛角尖的人。就拿眼前的事来说,即使他们二人反对,古同也一定不会对那孩子撒手不管的。况且这小男孩也确实可怜,古同说的也有道理,一个缺少保护、幼小而孤独的生命在任何一个不知名的角落消失都不足为怪。 方沐阳做了一个无奈的表情,打趣的说:“看看,我们的队伍又壮大了,现在不光有了女人,还有了孩子,等到了布罗巴迪亚,我们自己就可以开辟个村子了。” 秦路安白了他一眼,没好气的说:“你很大么?只比人家大十岁而已。”接着他走到小豆子的面前,蹲下来说:“小弟弟,以后跟着哥哥们好不好?” 小豆子一怔,他似乎刚刚明白这短短的十来分钟发生了什么。多少个夜晚,自己只能饥肠辘辘蜷缩在墙角,乞求黎明快点到来,现在能有人站出来帮助他,他怎么可能不愿意呢?热泪在小豆子的眼眶中打着转,他哽咽的答了一声“好!” 秦路安站起身,对古同说:“我们带着这孩子是可以,不过现在毕竟是暂住在教会,接受难民还是要和袁司教说一下。”方沐阳和古同都觉得秦路安说的有道理,便放下手里的工作来到了袁司教的面前。 秦路安向袁司教讲清楚了整个事情的来龙去脉,又表示出希望可以让小豆子暂时住在教会的意愿。袁司教有点为难,教会现在不仅是宗教场所,更是对整个城市实施管理的中枢,其重要性不言而喻,马殿臣几个人如果不是拿着于世成的介绍信,是绝不可能住进教会的。而现在又要接受难民住进来,既没有先例又存在一定的风险。不过,在三个人的再三恳求下,袁司教还是同意了。只是要求他们要好好看住这小男孩,决不能让他乱跑,还要承担起照顾他的责任。得到袁司教的应允,大家当然都很高兴,小豆子更是开心极了,他对教会一无所知,但他知道自己终于可以暂时有个家了。 转眼一天的时间很快过去了,布施活动进行得很顺利,除了几个冒领东西的闲人被神仆驱逐外,几乎没有什么骚乱发生。教会预先准备的物资很充足,直到下午四点多人群散尽,仍然有很多物资没有分发完,袁司教指挥大家将东西搬到了教会后面的地窖中,留待以后备用。 小豆子虽然无父无母,也没有受过什么教育,却是一个非常乖巧、聪明的孩子。唐欣和小小听完秦路安对小豆子的介绍后,都对眼前的这个小男孩喜欢的不得了,仿佛压抑很久的母爱一下子被激发了出来。尤其是唐欣,她拉着小豆子,左看看右瞧瞧,眼中满是慈爱,仿佛小豆子真是自己孩子一般。接着,两个女人便有说有笑的带着小豆子去洗澡了。 “唐欣怎么这么高兴?认识她到现在这还是第一次。”古同望着“两大一小”远去的背影,有点对唐欣的态度摸不着头脑。 “她的年纪如果有孩子,想必也会有小豆子这么大了。”马殿臣虽然没有孩子,但他知道孩子对一位中年女性的杀伤力有多强。 忙碌了一天,几个人早已一身臭汗,教会里没有沐浴的地方,大家带了干净的衣服便到公共的浴场去了。等到他们回来的时候,远远的就听到女人和孩子欢快的笑声,原来是小豆子正穿着女孩子的衣服,滑稽的在手舞足蹈呢! 洗过澡后,小豆子已经干净了许多,没想到这男孩竟长得颇为俊俏,稚气未脱的脸上,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尽显灵动,微微上翘的眉梢和眼角,满含笑意,更显出孩子的活泼可爱。只是身上的衣服不仅是女儿装还有点宽大,让人一看就知道肯定是小小的。 看到这样的情景,马殿臣等几个人也忍不住笑了出来,这哪是小男孩应有的模样,分明是仓日山上的猴子偷了不知哪家姑娘的衣服了。 唐欣看到几个人回来了,捂着肚子一边笑一边说:“你们总算回来了,赶快给他换一件男孩的衣服吧!我笑得快不行了!” 秦路安等三个人当然也没有小孩子穿的衣服,研究来研究去,最后还是决定拿身材相对较小的方沐阳的衣服,暂时给小豆子穿,等第二天再到街上为小豆子买一些更合身的衣服。 屋子里其乐融融,好像一个温馨的大家庭在举行着晚饭后的余兴节目,而小豆子就是这场节目的中心。小豆子很开心,真的非常开心,他不住的蹦着跳着,喊着叫着,用肢体不断宣泄着自己的情绪。可是当小豆子跑到门口的时候,他却突然停了下来,面对着眼前这些曾经陌生,现在熟悉的人,郑重其事的鞠了个躬,用稚嫩的声音说了一 句“谢谢!” 在场的所有人都被小豆子的举动所感动了,这深深一躬是小男孩所能拿出的全部东西,还有什么比这更要弥足珍贵呢? 第三十二章各有心事 栾洪城所在的位置,因为地处大陆西部,每年到12月初受多戈方向的冷空气影响,气温就会骤然下降。按照原本的计划,马殿臣几个人是希望在12月份之前赶到塞拉奇最大的都市,也是现在米杨 戈尔干王子的所在地—拜卞去的,但因为枫桥镇的事件和辗转去了河沿村,现在的时间已经相当紧迫了。因此,大家决定马上向袁司教辞行,即刻动身启程。 但是,正应了那句“人生不如意十有八九”的老话,袁司教告诉了他们一个非常糟糕的消息,去往拜卞必经之路的霜白桥,上个月由于洪水的关系受到了很大的损坏,目前正在加紧抢修中,最早也要到11月中旬才能修好。事实摆在面前,不到拜卞是去不了布罗巴迪亚的,看来大家只能先留在栾洪城,再从长计议了。 留在栾洪城,最开心的当属小豆子了,尽管他一直在街头流浪,但这里毕竟是他从小长大的地方,现在要离开还是多少有点不舍。慢慢的,小豆子与大家越来越熟悉,而大家对小豆子更是照顾得无微不至,尤其是唐欣和古同,真的把小豆子当成了自己的孩子和弟弟。方沐阳为小豆子做了一些玩具,不过还是一如既往的失败。秦路安带着小豆子种花种草,认识植物,教他读书写字。小小则成了小豆子的舞蹈老师,还为他专门做了表演的服装。就这样,小豆子沉浸在这从未有过的幸福之中,每天都过得非常开心。 而古同也找到了目标,每天早上都去到城边的空地找魏克举练武,两个人亦师亦友,魏克举看古同身材高大,使用短剑作为主要武器实在不合适,因此他便将自己的枪术教给了古同,还为古同量身打造了一把长枪。按照他的说法,武器就如人的鞋子一样,拿在手上如果不能称心如意,是无法发挥出最大威力的。 方沐阳的心思始终放在小小身上,这一点所有人都看得出来,每天他就像一只蝴蝶,不停的围着小小这朵“鲜花”飞来飞去,嘘寒问暖。小小似乎也有点喜欢上了方沐阳,两个人经常出双入对,眉来眼去,惹得古同嫉妒不已。马殿臣则不必说,还是经常出去喝酒,有时能够遇到谷昭,两个人一起成了酒馆的熟客。而秦路安还是一如既往的研究他的那些草药,他穿着药剂师的衣服,离远望去让人还以为秦白术活了过来呢! 但是,并不是所有人在栾洪城都过得如此开心,有两个人的心中始终有一片阴影挥之不去,她们就是唐欣和小小,因为在这座城市里,存在着一个让她们感到深深恐惧的地方——同乐坊! 连日来,每到傍晚时分,唐欣都会女扮男装悄悄出门,这件事除了小小,便没有第二个人知道了。对于唐欣的意图,小小虽然一直没问,但她还是可以猜到一二。因此,她非常担心,因为唐欣所做的事极其危险,可她又不知该用什么理由劝阻,因此每次都只能忧心忡忡的看着唐欣离开。而今天,眼看唐欣又要出门,小小终于决定自己必须说点什么才行。 “欣姐,不要再去了,我知道你心里怎么想的,我们是斗不过那个人的。”小小拽住唐欣,着急的说道。 唐欣扭过身子,看着小小说:“对于你来说,他可能只是心头过往的噩梦,但对于我来说,他确是永世折磨我的梦魇,我必须和他做个了断,不然我怎么对得起……”说到这里,唐欣的话戛然而止,她的眼眶渐渐的湿润了。 小小不知该说什么,她只能放开抓住唐欣衣襟的手,默默的看着唐欣转身离去。 唐欣要去的地方,自然是商业街。而她所想找的“那个人”,便是商业街上最大妓院“同乐坊”的老板,也是“鸦巢”组织的首领——血鸦。去到商业街的女性只有两种人,一种是陪着男客来这里消遣的贵妇,而另一种便是招揽生意的妓女,唐欣显然不属于这两种人,所以她才化妆成男人,不想引起过多的注意。 夜晚的商业街还是那样的熙熙攘攘,此时唐欣正像往常一样站在街角,目不转睛的盯着“同乐坊”的大门,希望能发现一些不一样的东西。她想找到“血鸦”,但只有目的却无计划,尽管连日来她都在这里守候,但可以用一无所获来形容。 每晚进出同乐坊的人很多,但基本都是来这里玩乐的客人,唐欣虽没发现“血鸦”的踪影,但却意外的看到有几个教会的神仆来这里。她心想,这些道貌岸然的伪君子,平日里装作虔诚的信徒,到夜里却干这种龌龊的勾当,真是玷污了教会的名誉。但作为一个外人,唐欣不想多生是非,便没有将此事向外张扬。 夜越来越深了,转眼间唐欣已经在街角守候了四个小时,街上的人也渐渐稀少了起来。唐欣暗自叹了一口气,看来今天又要无功而返了。想到这里,她便要转身离开,可正在这时,却发现一个熟悉的身影从同乐坊的大门走了出来,沿着街道向西面走去。唐欣拉低头上的帽子,便也随着那人走了过去。 走着走着,那个人一拐弯,便进了一条漆黑的小巷子,而唐欣也紧接着尾随了进去。这里四下无人,又很狭窄,唐欣越走越快,还没等那个人反应过来,便一下捂住了那个人的嘴,将她拽到了一边。这人当然不肯乖乖就范,不住的扭动身体,想要挣脱唐欣的束缚。 “别怕!是我!我是唐欣!我是唐欣!”听到“唐欣”这个名字,这人才慢慢安静下来,唐欣也放开了自己的手,借着月光观瞧,原来这个人是一名与唐欣年纪相仿的女子。 此人当然不是“血鸦”,而是唐欣当年还在同乐坊时的好朋友—高妍。 六年前,唐欣在同乐坊主要负责组织的内务和妓院的管理工作,而高妍则是唐欣的助手,两个人长年累月的在一起,便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直到发生那件“可怕的事”,唐欣离开了组织,高妍便接替了唐欣的所有工作,直到现在。 多年未见的好友却在如此情境之下见面,只让高妍又惊又喜。“唐欣!?你真的是唐欣?”她有些不相信自己的耳朵,不住的问着,直到唐欣解下头巾,露出本来的面貌,才相信眼前站着的真是故人。“天啊!我从来没想到辈子还能见到你,这么多年你去哪了?” 与高妍相比,唐欣倒显得很平静,她浅笑着说:“说来话长,不说也罢。这几年你过得怎么样?” “不算太好,自从‘夜王’”巴列维控制了格罗索一带后,便下令驱逐了所有妓院。我们颠沛流离到过许多地方,但直到去年才在这个栾洪城重新开了张。”高妍回答道。 唐欣继续追问:“以前的那些姐妹们呢?” “有的还在、有的死了、而有的…失踪了…”说到这里,高妍的眼中闪过一丝凄凉。不过转而她又变得万分焦急,一下抓住了唐欣的胳膊,说道:“你既然走了,为什么还要回来?男到你不知道这有多危险吗?” 唐欣没有说话,只是默默的与高妍对视着,喉咙中“咕噜”了两下,好像把到了嘴边的话又咽了回去。 高妍直直的看着唐欣,突然她瞪大眼睛,惊恐的问道:“难道你想……你想……” 唐欣轻轻的点了一下头。 高妍本能的向后退了两步,不住的摇头。“不行!绝对不行!你会被杀的!” 唐欣步步紧逼,表情也不再平静。“高妍!你必须帮我,你知道我的事,我绝对不会放过他的!” 高妍还是摇头,表情更变得有些痛苦。“不可能!你知道他有多可怕!你是斗不过他的!你还是赶紧走吧!” 唐欣也变得更加激动,他上前一下抓住高妍。“他根本不是人,就是一条嗜血的毒蛇,你也说那些姐妹失踪了,难道你真的不知道她们去了哪里吗?醒醒吧!再这样下去,迟早有一天你也会变成她们的样子!” 面对唐欣的质问,高妍哑口无言,她当然知道那些姐妹的去向,只是她不愿相信,也不敢承认,因为她实在是太害怕了,对“血鸦”的恐惧已经渗透进她的每条血管,每寸肌肤。可是,此刻唐欣看着她的眼神是如此炽烈,炽烈得仿佛有熊熊烈焰在灼烧着她的灵魂。 最终,高妍屈服了,她一下子泄了气,全然没有了刚才的气势,幽幽的说道:“你想让我怎么帮你?” 唐欣看高妍终于同意了,心里很高兴,她连忙问道:“有没有办法可以让我神不知鬼不觉的接近‘血鸦’?” 高妍想了想,说道:“三天后,同乐坊会进来一批新的妓女,‘血鸦’会对她们亲自进行检查,并选择一个作为当晚的陪侍。你知道我们的规矩,第一次来的妓女都是要蒙着头巾的,‘血鸦’肯定认不出来你,到时我会极力把你推荐给他,这样你就有机会接近他了。” “这主意不错,就按你说的办!”唐欣很开心,起码计划终于有了眉目。 高妍接着说:“三天后的上午九点,我们在城外北面的树林边会面,剩下的事我会安排。” 唐欣“嗯”了一声,重重的点了下头,她不知该如何表达自己对这位好姐妹的感激之情,便给了高妍一个深深的拥抱,而眼角也留下了激动的泪水。 此时的高妍,却眼神空洞,头脑之中一片空白,她根本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帮唐欣,更对自己的未来感到恐惧。“时间不早了,我必须得回去了。” 唐欣这才想起现在已是深夜,自己离开教会的时间也不短了,于是便与高妍告别,转身离去。 “唉!唐欣……”就在唐欣未走远之时,高妍喊了一声她的名字。 “怎么了?”唐欣回头,疑惑的看着高妍。 高妍停顿了一会儿,说道:“没什么,路上注意安全……” 静谧的夜,幽暗而深邃,高墙阻隔了月光,在街道上划出了泾渭分明的界线。而在那阴影之中,却有着一颗不起眼的石子,期望用它那并不锋利的棱角,去划破仇人的喉咙。 第三十三章进入魔窟 三天的时间很短暂,但这三天对于唐欣来说又是如此漫长,在她的心中演习过无数遍杀死“血鸦”的过程,每一次杀死“血鸦”的幻想都会使她感到无比的愉快和兴奋。小小看出唐欣的行为有点反常,不仅不再出去,而且总是发呆,仿佛着魔了一样。她不禁有些担心,直觉告诉她肯定会有什么大事发生。可每次她关心唐欣的时候,唐欣却只说没什么,根本不想向自己透露一点信息。有时小小真想把一切真相告诉方沐阳,但又担心自己的身份暴露后,会遭到嫌弃。因此,她只能默默的保守着自己和唐欣的秘密,并且担忧着唐欣却束手无策。 转眼间约定的日子到了,由于紧张和兴奋,唐欣一宿未睡,还未到凌晨五点,她便出了教会向城北走去。 高妍说的那个树林并不难找,唐欣来到树林边时还不到七点钟,显然自己来得有点太早了。她找了一块比较隐蔽的地方休息,不住的向四下张望,心里急切的盼望着高妍快点出现。 等了约一个小时的时间,高妍终于出现了!可以看出她也非常紧张,手里还拿着一个大大的包裹。 “嗨!我在这呢!”唐欣不敢大喊,但又想引起高妍的注意,她不住的向高妍摆着手。 高妍看到她了,一路小跑向她奔了过来,到了唐欣近前,说道:“我还担心你没来呢,快!把这些衣服换上,蒙着头在这里等着我。我现在要去找接头人接收那些姑娘,一会儿我会来这里找你。”说完,她便打开了包裹,将衣服递给了唐欣。 这些衣服都很简单而轻薄,能够将女性的姿体美完全的表现出来,多亏唐欣的身材保养得比较好,不然还没到“血鸦”面前恐怕就要穿帮了。 等到唐欣穿好后,高妍看着她的样子不住的点头。“真没想到,如果我不知道你快到30岁了,还真以为你是哪里的年轻姑娘呢!” 唐欣笑了一下,转而问道:“穿的这么少,我的匕首放在哪?” 高妍回答说:“你别急,我会把匕首藏在‘血鸦’卧室的某处,到时我会告诉你在哪的。” 两个人商定好,高妍便离开了,只留下唐欣继续在原地等待。 又过了大约一个小时的功夫,唐欣远远的望见高妍沿着小路走了过来,身后还跟着四个男人和十多个蒙着头巾的女人,那些女人与唐欣穿着一模一样的衣服,不用问肯定是要到同乐坊的妓女,而那四个男人显然是“血鸦”派来的保镖。 队伍行进到离树林不远处时,不知为何停了下来,唐欣只看见高妍与那四个男人说着什么,接着那些男人便急匆匆的离开了。等到他们走远,高妍冲着唐欣的方向使了个眼色,示意她赶快过来。唐欣心领神会,便蹑手蹑脚的来到的队伍之中。就这样,计划的第一步算是顺利完成了。 因为蒙着头巾的缘故,女人们走的很慢,来到同乐坊的时候已经接近中午时分。这个时间同乐坊还没有开始营业,更没有什么客人,因此女人们只走到一楼的大厅,便依高妍的命令停下了。 唐欣蒙着头巾,不知道这是哪里,只觉得这里很宽敞。她与其她女人一字排开,站在了较左面的地方,这里比较靠近门口,万一不幸被“血鸦”发现,也比较方便逃跑。 接下来就是漫长的等待,此时的唐欣仿佛胸口将要炸裂一般,她感觉自己那颗跳得飞快的心脏,就快要脱离这付躯壳。尽管穿的单薄,空气还带着一丝凉意,但她的手心几乎可以攥出水来。 “嘎吱”一声,有门开了,接着便是一阵脚步声,大概有四、五个人的样子。他们到了女人们面前,便停下了。 “哦~快看看这些可人的小鸟,她们的身姿多么优美,皮肤细得即使是苍蝇也会在上面打滑。”一个尖细、沙哑的声音响起了,这个声音唐欣曾听过无数次,它是那么的令人恶心、厌恶,让人有种说不出来的不舒服。唐欣本以为自己这辈子再也不会听到这个声音了,但没想到今天又被这可怕的声音强奸了耳朵。 “一个、两个……你们瞧瞧,一共十个,不错,真不错!”听声音,这男人似乎很满意,接着他便围着这些新来的女人们转了一圈,嘴里还不住的发出“啧啧”的声音。 唐欣的每一寸肌肤,每一个毛孔,都殷切的感受到来自那男人的火辣目光,这种感觉就像有无数条毛虫在身上爬行,而且还是有毒的毛虫。 “这些姑娘的素质确实不错,还请您选一个,作为您今晚的陪侍吧。”高妍说道。 那男人并没有马上说话,他应该是在仔细挑选,过了一会儿只听他说:“你替我决定吧!”说完,便随着一阵脚步声离去了。 计划进行得如此顺利,大大出乎了唐欣的预料,她真害怕“血鸦”会一下掀起她的头巾,掐住她的脖子说上一句“你终于回来了!”而现在所有的危险都过去了,而且陪侍的决定权又交给了高妍,看来自己距离报仇又近了一步。 高妍假装举棋不定,她摸摸这个姑娘,瞧瞧那个姑娘,用了好一会儿才对旁边的人说:“就选她吧!你们把其他人带到后面休息,她就交给我。” 高妍把唐欣带到了一间屋子里,伸手摘掉了唐欣的头巾,她的手有点颤抖,看起来也是非常紧张。“真是吓死我了,刚才‘血鸦’要是发现了你,那我们俩就都完了。” 唐欣也深深舒了一口气,她问道:“接下来该怎么办?” 高妍回头看了一下门口,小声的说:“一会儿我会让两个不认识你的人为你准备好洗澡水,你洗完澡后就待在这间屋子里,千万不要出去,晚上我会带你去‘血鸦’的卧室,给你一把匕首,剩下的就靠你自己了!” 唐欣觉得这方法不错,便紧紧握住高妍的手,点了一下头…… 黑夜如期而至,同乐坊像往常一样热闹非凡,而在离这里不远处的一间房子里,却安静得出奇,一个只有右脚踝上绑着红绳的裸体女人,背对着门口跪坐在床上,而她的手里正攥着一把闪着寒光的匕首。 在来这里之前,唐欣的心里非常忐忑,但此刻房间里只剩下她一个人,她却感到自己突然平静了下来。唐欣知道,今晚的事无论成功与否,自己都很难逃出生天,因此她早就将生死置之度外了,换一句话说也许死亡对她是一种解脱也说不定。屋子里的空气仿佛凝固了一般,但唐欣仍然觉得有什么东西在撩拨着她的每一根毛发,那不是身体因为寒冷的自然反应,也不是巨大的压力在弥漫全身,而是那流淌在唐欣血管中的、蠢蠢欲动的杀意。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最后的时刻终于来了。伴随着一阵令人心惊的响动,门被缓缓的打开。凌厉的风从门缝中涌了进来,好像锐如锋矢的骑兵风驰电掣般冲向唐欣,而早已凝固在屋内空气中的微小粒子,却也如严阵以待的士兵,纷纷举起了手中的长矛。激烈的碰撞,如两股排山倒海的洪流交织在一起,渺小的士兵在巨大的冲击下,顷刻间便失去了短暂的生命,恢复了他们本来的样子。看似固若金汤的防线,刹那间就被撕开了一条巨大的口子,无数把带着腥风的长枪,化作一根巨大的尖刺,直直的刺进唐欣的后背,那凉意深入骨髓,散射到唐欣全身的每一处神经,使她不由得战栗的颤抖。 “嘎吱”“嘎吱”,木质的地板发出被重物挤压的声音,好像将死之人的痛苦哀嚎。门到床的距离,短得要命,随着声音的停止,一只手搭在了唐欣的肩膀上! 来了! 转身!! 抬手!!! 猛刺!!!! “嘭”……手腕被抓住了? 而那匕首尖只离对方的脖子只有一个指头的长度!? 唐欣抬头,那张无数次出现在她的噩梦中,令人恐惧、恶心的脸,现在竟活生生的浮现在她眼前,连鼻角的毛孔都看的无比清晰。四目相对,唐欣从对方的瞳孔中,分明看到自己正在被黑色的怪物扯烂揉碎,那怪物张着大嘴要将她啃食殆尽,不留下一点残渣。 突然,那张脸开始变得扭曲,肌肉牵动着嘴角幻化出了一个狰狞的微笑。接着那个尖细的、沙哑的声音再次响起。 ——“唐欣,欢迎回来!” 第三十四章血海深仇 计划失败了!而且失败得如此彻底!如果高妍最开始没有帮助她,或者在进入“血鸦”卧室前被发现,唐欣都有逃走的机会,而现在却落下个最坏的下场。原本安静的屋子里,现在已经有了十多个人,除了已经穿上衣服,被绑得结结实实跪在房间中央的唐欣外,便全是“血鸦”的人了。而“血鸦”本人则坐在床边,手拄着下巴满含笑意的看着唐欣。 唐欣瞪着“血鸦”,恨不得从眼睛里飞出两把尖刀将“血鸦”杀死,她冷冷的问道:“你是不是早就知道是我?” “血鸦”也注视着唐欣,嘴角仍然带着那种慎人的微笑。“老朋友回来了,当然要搞个盛大的欢迎仪式了,怎么样?惊不惊喜?” 唐欣“哼”了一声,说道:“惊喜?我倒是吃惊你这个作恶多端的老家伙怎么还没有死!你是怎么发现我的?” “血鸦”的目光投向了唐欣身后的门,他叫了一声:“进来吧!” 唐欣曾想过无数种造成计划失败的可能,白天被什么熟人发现?在小树林前被什么人看到?甚至是不是“血鸦”这个老变态闻出了她身上的味道?但唯独有一种可能是她不愿去相信的,而恰恰是这种可能马上就要变成现实了。高妍,这个她曾经最好的姐妹,最信赖的朋友,却成为了背叛她的那个人,从门外缓缓的走了进来! 唐欣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她吃惊的看着高妍一步步走过她的身边,最后站到了“血鸦”的左侧。高妍的头压得很低,低得根本看不见她此时的面部表情,如果不是她的脖子出了什么问题,那一定就是羞愧得抬不起头来。 唐欣的胸脯起伏的越来越厉害,压在心底的怒气彻底爆发了出来。“高妍!!!你为什么要这么做!?你为什么要出卖我!” 面对唐欣歇斯底里的嘶吼,高妍一言不发,仍然低着头站在那里,好像一尊显眼的雕像。 “血鸦”拈着下巴上的胡子,好像饶有兴致的看着刚刚发生的事情,只听他说:“不要说的那么难听,高妍有什么错呢?她只是在忠实于她的主人罢了,你说是吧?”说着,“血鸦”便斜眼看着高妍。 高妍答了声“是……”但那声音太小了,小得除了坐在旁边的“血鸦”,其他人谁也听不见。 “血鸦”继续说道:“很好,为了奖赏你,明天我会准许你和你的儿子见上一面。” 什么?高妍也有个儿子?还在“血鸦”的手里?唐欣很是震惊,他没想到高妍和自己竟然走上了一样的路,怪不得她会背叛自己,而他的儿子怎么样了呢?会不会和自己的孩子一样被……唐欣正在想着,他的思绪突然被“血鸦”的问话打断。“同样是女人,差距怎么就这么大呢?你们俩都是我救的,一个忠心耿耿,一个却要杀我,唉!真是事态炎凉,人心叵测啊!” 看着“血鸦”惺惺作态般摇着头,唐欣冷笑了一声,说道:“救我?你对我所做的一切,即使你死一万次也无法偿还!你做了那么多坏事,一定会不得好死!废话少说,快杀了我吧!”“ 血鸦”发着“啧啧”的声音,说道:“我可不会杀你,要知道这世界上的人对我来说,每一个都是一件艺术品,只是摆在哪里不同罢了,有的应该被陈列起来,而有的则应该放在遥远的矿坑里,你想你是哪一种呢?” 突然,“血鸦”的表情变了,变得凶狠至极,他一下窜到了唐欣的面前,抓起唐欣的头发,恶狠狠的说:“你以为你是什东西?‘波拉苏’(圣日神的十二神使之一,是位心地纯洁、善良的少女)吗?你和我都一样!要不要问问被你卖到科罗纳岛上的那些奴隶?再不就问问因为染上性病而死在墙角的妓女?他们都会告诉你是什么样的人。不得好死?你的报应早就来了!” “那都是你逼我做的!”唐欣反驳着。 “血鸦”继续说道:“逼你?为什么你早不说你不愿意?为什么你不去救他们?逼你?我看你倒是做的很开心不是吗?”说完,“血鸦”又凶狠的推了唐欣一把,便回到床上去了。 片刻之后,“血鸦”又恢复了他的那种笑,慢悠悠的说道:“我突然想到,你是为什么要回来杀我呢?”接着,他故作沉思了一会儿,突然间恍然大悟般接着说:“对了!你的儿子!” 听到“儿子”两字,唐欣的情绪再一次失控了,她大骂着“混蛋”,便想起身向“血鸦”冲过去,却被身旁的人一下子摁倒在了地上。 “血鸦”完全没有理会唐欣的举动,他像回味着什么一样,悠悠的说:“那孩子的眼睛真是漂亮,那身体简直就是一件艺术品,在我所有的收藏之中,他是最好的,用什么词来形容呢?对!美妙!是美妙!” 唐欣趴在地上,仰着头瞪着“血鸦”,牙齿咬的“嘎吱”直响,不住的扭动着身体。 “血鸦”俯下身子,盯着唐欣的脸说:“你这么久没回来,一定很想你的儿子吧?我会让你好好的和他说说话的。”说完,她对着唐欣身后的人使了个眼色,命令道:“把她和那些人关在一起,她不是想洗刷罪恶吗?等她到了科罗纳岛问问那些被她卖过去的奴隶们同不同意,当然如果他们还活着的话。”话音刚落,两个男人抓起唐欣,便向门口走去。 “等一等!”“血鸦”又大喊一声,说:“先把她绑在她儿子对面一天,让她们好好说说话。” “血鸦”的话,句句都像万把尖刀深深刺进唐欣的内心,尽管她的身体没受什么伤害,但她的精神已经几近崩溃,此刻只能用近乎癫狂的嘶吼和谩骂,宣泄出不断膨胀的愤怒、恐惧和悔恨,不让自己脆弱的心爆裂开来。 第三十五章寻踪无果 唐欣已经失踪三天了 这三天里小小可以说是心急如焚,寝食难安,在巨大的焦虑之中,她一方面要帮助唐欣隐瞒失踪的真相,每当有人问起来便只说她是去找多年未见的好友了。另一方面她也在积极想办法打听唐欣的消息,她知道唐欣自然是去了同乐坊,可自己去那里无异于羊入虎口。曾有两次她冒险走出教会询问路人,但却没有得到任何有用的信息。 对于一个十六岁的女孩来说,完全不被心事影响自己的情绪几乎是不可能的,何况整日围在她身边的还有一个善于察言观色的方沐阳。从唐欣走后的第一天,方沐阳就察觉了小小的异样,便询问小小是不是哪里不舒服,而小小也只是以来了月事为理由推脱。方沐阳不知道小小说的月事为何物,他问了马殿臣才知道其中一二,在马殿臣的笑声中,这个少年羞得满脸通红,从此他便不再追问了。 巨大的压力,像高山上滚落的雪球一样越来越大,压得小小几乎透不过气来。她每天都注视着门口,期望着下一秒就看到唐欣进来给她一个坚实的拥抱。就在这希望和失望的轮回中,到了第三天,小小终于承受不住了,她觉得必须找人帮忙,不仅是因为唐欣,更是因为自己。小小想到的第一个人,当然是方沐阳,她反复衡量着自己与方沐阳的关系,觉得他即使知道了真相,也一定会原谅自己。 时间到了唐欣失踪的第四天早晨,方沐阳又像往常一样兴高采烈的来找小小,他的心里本来盘算着如何才能约小小出去,但没想到刚一进门,手就被小小紧紧的抓住了。 “沐阳!你一定要帮我!”小小的脸色发灰,一看就是昨晚没有好好休息,她的眼圈发红,急得都快哭出来了。 方沐阳对这突如其来的情况没有一点思想准备,当他看到小小着急的样子时,顿时愣在那里不知所措。他直直的看着小小,好长时间才问道:“怎么了?” 面对方沐阳的问题,小小赶忙回答:“欣姐、欣姐失踪了!” 失踪!?这两个字在方沐阳心中画了一个大大的问号。对于唐欣去找老朋友这件事,方沐阳一直是深信不疑的,换句话说没有唐欣在在小小身边,他就可以获得更多与小小独处的机会,所以他对唐欣的离开在心底还真有点窃喜,可现在小小却说唐欣失踪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你别着急,慢慢说,到底发生了什么?有我在你放心!”方沐阳试着安慰小小,毕竟他看到小小这个样子还是有点心疼的。 小小定了定神,缓和了一下自己的情绪之后说道:“欣姐的确是去找她的老朋友,但她去的地方是同乐坊。” “同、同乐坊!?那地方可是妓院!唐欣一个女人去那种地方干什么?”方沐阳非常吃惊,他怎么也想不到唐欣会和同乐坊扯上关系。 小小继续说道:“欣姐曾经告诉我,她与那里的老板,一个绰号‘血鸦’的男人有恩怨,现在她已经去了那里三天了,我敢肯定她一定是出事了!” 显然,小小仍然对自己和唐欣的事有所顾忌,因此还是没有说出实话。她充满渴求的望着方沐阳,像抓住最后一根救命稻草一样,一边希望方沐阳不会追问,一边希望他能够帮助自己。 事情很严重!这是方沐阳在听到小小诉说后的第一个念头。一个女人孤身去了仇人那里,三天没有回来,肯定是发生了什么不测,现在只是希望她没有什么生命危险。 方沐阳一脸严肃,他抓着小小的手就往外走,一边走一边说:“这件事必须告诉大家,一定会有办法的。” 小小有些执拗,但她也很清楚光凭两个人的力量是无法解决眼前问题的,因此也没有表示反对,便紧随着方沐阳去找其他人了。 现在是上午时间,马殿臣和秦路安刚吃过早饭,正坐在屋里聊天,而古同则不知去了哪里。看见方沐阳拉着小小急急忙忙的跑了进来,还差点摔倒,两个人也是不知怎么回事,但听到唐欣失踪的消息后,都意识到这次遇到了大问题。 一行人之中,马殿臣和秦路安是相对比较冷静的,他们先是极力安抚小小的情绪,然后表示现在不清楚同乐坊的情况,还是坐下来具体研究对策为好。可几个人还没开始整体头绪,古同就飞奔了进来,并且给他们带来个一个更坏的消息——小豆子失踪了! 原来,小豆子在来到教会之后,虽然生活过得好多了,但经常会感觉无聊,尽管有古同等人陪着他,但毕竟有着将近十岁的年龄差距,总是会玩不到一起去,因此他很怀念以前在街上一起玩的小伙伴们。在十多天前,小豆子向大家提出了想出去玩的想法,大家想到小豆子也不是什么娇生惯养的大少爷,本就是在街上长大的小孩,这么多年都度过了也没发生什么问题,况且看他自己待在教会里也实在无趣,便同意了。就这样,十几天来小豆子每天早饭后就会去找他的小伙伴,到了中午也会按时回来,刚开始大家还有点担心,有两次古同还跟了去,但时间长了大家也都习以为常了。可是,没想到今天小豆子刚出去不久,他的小伙伴们就急急忙忙的来到教会,正好碰见了想要出门的古同。这些孩子你一言我一语的说着,古同好长时间才听明白原来是小豆子在与他们玩捉迷藏的时候,好像被两个大人掳了去,他们本想去寻找,可是那两个人一转眼就不见了。因为他们知道小豆子现在住在教会,便到这里来报信了。 唐欣失踪不算,现在又加上一个小豆子,看情形这不像是小孩子的恶作剧,本来已经很严重的事态,现在更是雪上加霜。马殿臣本能的想到小豆子一定是遇到了人贩子,因为他曾经遇到并解救过差点被人贩子掳走的少女,如果真如自己料想的那样,小豆子可真就危险了。 算上小小,这里也只有五个人,对于在诺大的栾洪城中找到一个人,无异于大海里捞针,何况现在还毫无线索。如果不找人帮忙,等他们发现什么蛛丝马迹时,恐怕唐欣和小豆子不是无妄惨死,就是被卖到异乡了。 古同第一个想到的帮手就是魏克举,连日来通过不断地接触,尽管有着二十多岁的年龄差距,但两个人早已成为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况且魏克举是教会的侍卫长,手下有着将近300名神仆和士兵,找他帮忙是最合适不过了。因此,他将自己的想法告诉了大家,所有人都表示赞同。 魏克举这个人,面冷心热,初看起来好像不太容易接近,但熟识了之后就会发现他不仅感情丰富,还颇有一副侠义心肠。他早已结婚,而且有两个儿子,并且与古同的关系也都不错。对于全天下的父亲来说,无不对人贩子深恶痛绝,所以当古同找到他,并提出请求时,他很痛快的就答应了。 搜索行动开始了,唐欣已经失踪多日,所以当务之急就是找到小豆子。魏克举组织了50多名士兵,与几个人一起从小豆子失踪的地方入手开始搜寻。他们找人做了小豆子的画像,张帖在城内各个显眼的地方。挨家挨户的询问,是否见过这样的小男孩。甚至他们还去了城外的树林,查找是否有什么可以藏匿人的暗洞。可是两天过去了,仍然一无所获。 小豆子就这样人间蒸发了!无助的挫败感侵蚀着每个人的内心,所有人垂头丧气的坐在屋子里一言不发,让本已凝重的气氛显得更加阴沉。古同的心中充满了自责,他认为当初如果自己不同意小豆子到街上玩,如果自己能够看好小豆子的话,那么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了。 “我们要往好的方面想,虽然没有找到小豆子,但也没有发现小豆子的尸体,这起码说明他还活着。”方沐阳想要缓和一下气氛,但他的话明显不合时宜。 “没有发现尸体?发现就晚了!鬼知道那些人贩子会对一个小孩子怎么样,遇到什么变态杀人狂了怎么办?”古同几乎发怒的蹦了起来,当然不管方沐阳怎么说,他还是会发怒的。 秦路安皱了下眉,说道:“唐欣失踪,小豆子也失踪,你们不觉得有点太巧了吗?” 秦路安的一句话,提醒了在场的所有人。是啊!唐欣的失踪和小豆子的失踪会不会有什么联系呢?这两天来大家光顾着去找小豆子,完全将唐欣的事抛之脑后,那么会不会找到唐欣,就可能发现小豆子的去向呢? 唐欣失踪的事,是小小首先提出的,因此所有人的目光便都投向了坐在阴暗角落里的小小。 小豆子的失踪,完全出乎了小小的预料,她知道这后面很可能是“血鸦”干的勾当,却又担心牵出唐欣和自己身份的真相,几次想要说出同乐坊的事,但话到了嘴边又都咽了回去,在这激烈的心里斗争中,小小的精神在这两天里已经近乎崩溃了。现在大家投向自己的目光哪里是什么关切,简直就像从眼中射出的一根根绳索要把自己吊死在房梁上。 在这阴沉的气氛中和众人的注目下,小小的精神崩溃了!她双手掩面,“哇”的一声哭了出来,连连用颤抖的声音说着“对不起!”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大家从小小口中听到了一段凄婉的、骇人听闻的、充满罪恶的故事…… 第三十六章陈年往事 在遥远的塞拉奇东北部,有一片海湾地区,因为那里盛产红榛木,因此也被世人称作红榛湾。红榛湾地域偏僻,原本并没有人居住,但一百多年前,岛国皮亚查发生了一次较大规模的奴隶暴乱,尽管这次暴乱以奴隶被镇压而告终,但仍有一部分奴隶坐船逃了出来,最后便到了红榛湾定居。 定居下来的第一批住民人员结构复杂,因为皮亚查的奴隶来自大陆的各个国家、各个民族,基本都是被流放的罪犯或失踪人口,因此普遍素质不高,这造成了红榛湾由于缺少有力的领导者,迟迟没有建立起城镇,整个地区林立着大大小小数十个类似部落的松散组织,而这些组织由于缺少必要的营生手段,也普遍以干一些非法勾当为主。就这样慢慢的,红榛湾变成了犯罪者的聚集地。 在红榛湾的西部,有一个叫做“鸦巢”的小组织,经营着一家规模不小的妓院。组织的头领“黑斑”是个年约50岁的泰尔伦人,他也是来到红榛湾的第一批奴隶中的一员。这位头领虽然称不上是个好人,但其为人不错,比较憨厚,对手下也很关照,尤其是对于一个叫做提坦的年轻人尤为看重,一方面因为他同样是泰尔伦人,一方面也因为这个提坦确实很有能力。很快提坦就变成了组织的二把手,“黑斑”也把越来越多的组织事务交给了提坦,组织运行的井井有条,规模也有所扩大。 提坦与“黑斑”不同,是个颇有野心的家伙,做起事来也是心狠手辣。他不满足于只做地方的一个小势力,想在妓院之外,做一些诸如抢劫、贩卖人口的其他勾当。他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了“黑斑”,当时就遭到了“黑斑”的强烈反对。“黑斑”本来就是名奴隶,十几岁就被卖到了皮亚查,他在矿坑里做了二十多年的苦工,对人贩子可以说是深恶痛绝,怎么可能同意提坦去贩卖人口呢?因此,两人发生了激烈争吵,原本亲如父子的关系也产生了裂痕。 随着时间的推移,提坦与“黑斑”的分歧越来越大,争执也不断增多,最后提坦终于对“黑斑”起了杀心,而他的入手点,便是“黑斑”的老婆。别看“黑斑”已经50来岁,但他的老婆却与提坦年龄相仿,况且“黑斑”这个人颇为花心,与很多妓女都有染,这让他的老婆感觉自己倍受冷落,经常一个人顾影自怜。而这时提坦出现了,总是对他嘘寒问暖,一来二去两个人便勾搭在一起。 又过了些时日,提坦看时机成熟,便故意放出风去,说“黑斑”的老婆在外面有人,不久这些话就传到了“黑斑”的耳朵里。作为一方头领,老婆给自己戴“绿帽子”,哪个男人也无法容忍。他当面质问自己的老婆,可他的老婆矢口否认,因为苦于没有证据,最后“黑斑”也只能愤愤离开。 俗话说做贼心虚,“黑斑”的老婆有多担心自不必提,她匆忙的找到提坦商量对策,而提坦则终于抛出了他酝酿已久的毒计。他让这女人准备好毒药下到酒里,再借机找“黑斑”吃饭,并承诺等“黑斑”毒发身亡后,自己就会带着她远走高飞。 这个愚蠢的女人完全相信了提坦的鬼话,依照计划一步步实施下来,“黑斑”果然一命呜呼了。但等她满心欢喜的去找提坦时,却没想到这个自己喜欢的男人翻脸不认人,不仅对自己破口大骂,还义正言辞的要在所有人面前血刃自己,给死去的老头领报仇。时至此时,这女人才明白自己完全是中了提坦的计,可是悔之晚矣,谁又会相信她这个谋害亲夫的凶手呢? 就这样,提坦终于顺理成章的成为了“鸦巢”的首领,在他的带领下组织的规模也迅速扩大,成为了地方首屈一指的大势力。因为他心狠手辣、残忍嗜血,因此人们就送了他个外号“血鸦”。 有一天,提坦在野外偶然发现了一个倒在路边的女孩,衣着很是破烂,看起来应该是个乞丐。战乱年代,民不聊生,有乞丐饿死在路边也并不算什么新鲜事。但提坦出于好奇,还是上前查看了一下,他发现这个女孩还活着,于是就盘算着要把这个女孩带回组织里,而这个女孩就是唐欣,只不过那时她的名字还叫刘鑫。 提坦救刘鑫当然不是出于什么好心,他只不过是从利益的角度考虑罢了。对于妓院这个行当来说,女人就是摇钱树,而不用花钱就能弄到的年轻女人的机会当然不能错过。可是那时刘鑫只有11岁,身体才刚刚发育,况且由于长期忍饥挨饿,不仅长得不太好看,而且骨瘦嶙峋,这样的女孩哪有什么客人会喜欢?因此,妓院的领班建议提坦等过两年再让刘鑫接客。 对一个11岁的女孩来说,她当然不知道接下来等待她的是什么,不过即使她知道,恐怕也没得选择,因为在这里服侍男人总比在外面饿死好。妓院里当然不会养闲人,刘鑫就暂时被安排干一些杂活。她很开心,自己没有饿死,并且以后都可以有饭吃、有衣服穿,还有什么不知足的呢?因此,刘鑫每天都兴致勃勃的对待每一项工作,不管多脏多累都微笑面对,慢慢的妓院内的领班和妓女们都把她当成妹妹一样看待了。 刘鑫很聪明,不仅勤劳能干,还很会说话,不到1年的功夫,便成为了妓院领班的得力助手,处理各项事务可以说是信手拈来。正巧有一天组织上管理账目的人得了重病,他的助手忙不过来,急需找个人帮忙。领班便向提坦推荐了刘鑫,一方面刘鑫与外界没什么联系,手脚也比较干净,接触账目比较合适。另一方面这么聪明伶俐的孩子当妓女实在可惜,况且以她的身材、相貌也难以博得客人的欢心。提坦同意了,就这样,刘鑫正式进入了组织的核心层。 刘鑫从小没有受过什么教育,虽然这一年来从妓女们那里认识了些字,但毕竟有限,因此刚一接触账目便有些手忙脚乱。但她心细,又肯吃苦,为了弄懂账目上的意思,刚开始的几天她每天只睡两、三个小时,经常向管账的人请教,最后终于熟练的掌握了业务,得到了组织的承认。但通过接触账目,她也知道了许多不得了的东西,原来组织最大的收入竟然不是妓院,而是抢劫和贩卖人口,这不禁让他心惊胆战。刘鑫知道,自己知道了组织的秘密,一旦说出去那肯定会被杀人灭口,因此她每天都过得如履薄冰,小心翼翼。 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刘鑫发现自己多虑了。在红榛湾根本没有什么法律存在,组织所做的事,这里的人都在做,即使你不说,其他的人也都知道。刘鑫的心理负担慢慢放下了,而在长期的耳濡目染之中,她原本模糊的道德防线也逐渐崩塌。慢慢的刘鑫开始接触到组织的其他业务,起初她还畏手畏脚,颇为犹豫,但时间长了就变得无所谓了。从跟随提坦绑架难民,到策划抢劫、买凶杀人,从挑选妓女,解决争端,到处理得病的妓女,掩埋尸体,刘鑫终于成为了一个不折不扣的“女魔头”,变成了提坦的左膀右臂。 这样罪恶的勾当,刘鑫整整干了十年。在这十年之中,随着刘鑫与外界接触的增多,心智的逐渐健全,她对自己感到越来越厌恶。有时她看到自己肮脏的双手,真想把它们剁掉,然后一走了之。可是她又有着深深的恐惧,这种恐惧来自于提坦,不仅是因为他的狠毒,更是因为他的变态!而在刘鑫22岁时,发生了一件事改变了她一生的命运。 刘鑫爱上了一个男人!并且和这个男人有了一个孩子!这在组织上是绝对不允许的,不仅是妓女,也包括其他组织成员。但刘鑫瞒过了组织,把这个孩子偷偷生下并藏了起来。对于女人来说,孩子是人性的催化剂。自从有了孩子,刘鑫做起事来不再像以前那样干净利落,相反却出了好几次纰漏,这不禁引起了提坦的怀疑。提坦派人悄悄跟着刘鑫,最后终于发现了她有孩子的秘密。 提坦怒不可遏,迅速让人把刘鑫和孩子都抓来,并坚持要杀掉这个孩子。刘鑫苦苦哀求,表示只要能留下自己孩子的性命,什么都愿意做。可是,变态的提坦完全没有理会刘鑫,更可怕的是他为了惩罚刘鑫,让人把她绑起来,撑开她的眼睛,让她眼睁睁的看着自己把她的孩子开膛破肚,做成了所谓的“艺术品”——标本! 刘鑫承受不了这巨大的刺激,变得疯疯癫癫。提坦看到刘鑫没有利用价值,便叫人找个没人的地方把她杀掉。 从此以后,再也没人看到过刘鑫…… 第三十七章下定决心 小小的故事讲完了,屋子里死一般的寂静。每个人心里都有说不出来的滋味,他们不敢相信与自己朝夕相处的唐欣,原本竟然是十恶不赦的大恶人。同时,却也为唐欣凄惨的遭遇而痛心不已。大家都觉得应该说点什么,却又不知道要说什么,所有人都低着头,像一尊尊石雕像一样坐在那里。 “后面的事情,你们都知道了。红榛湾被夜王‘巴罗什’占领后,对所有的不法组织进行了清剿,‘鸦巢’受到很大的损失,‘血鸦’带领一些人辗转到了这里,开了新的妓院,名字还叫同乐坊。欣姐这次去,就是要找‘血鸦’报仇的。”也许是终于说出了真相感到如释重负,小小的声音出奇的平静,不再像刚讲故事时那样激动,只听她接着说道:“至于我……对不起,我骗了你们,我原本是同乐坊里面的舞姬,因为害怕‘血鸦’把我做成标本,所以偷偷跑了出来……” 这就是事情的真相,但听起来却是那么的不真实。本来是一段惊天动地的过往,却被聊聊几个字、几句话轻轻带过,仿佛故事的主人公不是身边的人,只是记载在什么古书上的人物一样。对于从小在和平环境中长大,享受着父母、老师、朋友关爱的秦路安、方沐阳、古同来说,听完小小的叙述,他们是无比震惊的。从圣日城出发一路走来,三个人尽管看到过荒芜的村庄、成群的难民,但从未想过这世上竟然还会有人如此悲惨。 此时,一个巨大的问号浮现在三个人的脑海中,究竟应不应该去救一个像唐欣这样罪大恶极的人?十年之间,死在她手里的人可能成百上千,多少人可能因为她而家破人亡,难道就因为她的孩子被一个变态残忍的杀死,就算她以后真的改邪归正,别人就应该原谅她吗? 可是,站在唐欣的角度,她有什么错?一个11岁的小女孩,一个孤苦无依、即将饿死的小女孩,她只是为了活下去。谁敢保证自己在红榛湾那样的环境中,不会变得和唐欣一样呢? 纠结!无比的纠结!唐欣可是自己的伙伴啊!她出了事,怎么能见死不救?可是,去救这样的大恶人,那自己的道德准绳在哪里?纠结!无比的纠结! 正在大家展开激烈的思想斗争之时,小小突然大声喊道:“拜托你们!一定要救救欣姐!我知道她做过很多坏事,可在这战乱年代,谁又能保证自己不会去伤害别人呢?求求你们!只要救出欣姐,我什么都愿意做!” 什么都愿意做!这句话与唐欣乞求‘血鸦’放过自己孩子时说的话一模一样!小小是唐欣的朋友,而其他人也都是唐欣的朋友,不管她以前怎样,现在她是大家的朋友,难道救朋友于危难不应该吗? 终于有人开口说话了,而谁也没想到这个人竟然是古同。“在枫桥镇的时候,唐欣本来是可以走的,可她却想尽办法,冒着生命危险来救我们。小豆子来了之后,唐欣像母亲一样对他百般呵护,把他当成了自己的孩子。现在就因为她过往的一些经历,让我放弃救她,我做不到。” 古同简单的几句话,压倒了所有人心里的天平,大家都纷纷表示应该去救唐欣,而小小看到大家的反应则激动的哭了起来。 “小小姑娘,你刚才说‘血鸦’一直干贩卖人口的勾当,小豆子的失踪会不会和他有关系呢?”魏克举发话了,作为原栾洪城的治安官,他本能的想到小豆子会不会被“血鸦”抓去了。 “非常可能,他们到了栾洪城之后,一直还干着老本行,何况这里还有这么多的难民。”小小回答道。 “你能确定吗?”魏克举又问道。 小小想了想,点了下头。 “那还等什么?我们赶紧去同乐坊救人啊?”方沐阳一下站了起来,大声的说道。 魏克举转向众人,说:“现在还不行,同乐坊是正规经营场所,提坦是注册过的正规商人,我们去搜查必须要取得司教大人的授权才行。” “事不宜迟,那我们现在就去吧!”马殿臣率先起身,便领着众人去找袁司教了。 此时是上午十点多钟,袁司教正在教会后面的祷告室做着每天例行的祷告,一行人赶到时,他还没有出来。可现在发生了人命关天的大事,一分一秒都弥足珍贵,哪里等得了?因此众人便只能硬着头皮闯进去了。 看到几个人闯进来,袁司教心里自然有点不悦,但他并没有表现出什么,只是询问了有什么事。但当他听过魏克举的简单叙述,以及搜查同乐坊的要求后,眉头就是一皱,悠悠的说:“同乐坊是妓院不假,但栾洪城并没有不许妓院经营的规定,现在只凭你们的猜测,就要去搜查人家,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马殿臣刚想插话,却被袁司教挡了回去。“就算你刚才说唐欣被抓的事是真的,可那也是个人恩怨,何况还是唐欣挑事在先,哪有派士兵去救一个谋杀犯的道理?” “可是小豆子呢?我们已经找了两天,还是音讯皆无,他很可能就是被同乐坊掳走了。”方沐阳接着说。 “可能?你们看到了吗?还是听这个女孩子说的?我如果因为‘可能’两个字就同意你们闯进人家的家里,那人们会说栾洪城的管理者胡乱执法,城里的人心就会更加不稳了。”袁司教还是反驳着,丝毫没有通融的意思。 正在这时,马殿臣站了出来说:“司教大人,你刚才说的话确实有道理,但城内有人贩子的事是我亲眼所见。现在有小小作证,同乐坊的嫌疑最大,清除祸患总要有个入手点,你说是吗?” 被马殿臣突然这么一问,袁司教一时语塞,他想了想回答道:“城内有人贩子的事的确属实,我已派人加强了城内巡逻,相信不久一定会发现这些人的蛛丝马迹。至于去搜查同乐坊这件事,我还是不能同意,希望你们也能理解我的苦衷。现在城内难民不断增多,人心惶惶,稳定是头等大事,我实在是不想出什么乱子啊!” 话已至此,看来袁司教是不可能给他们搜查同乐坊的授权了,几个人最后只能无奈的悻悻离开。 没有得到袁司教的支持,但人还是必须要救的,这是所有人的共识。但怎么救,却成为了摆在大家面前的一个巨大难题。这件事若放在其他人身上,恐怕足够研究几天的,但这里有一个方沐阳,他的那些鬼主意又冒出来了。而他想出的办法就是——装嫖客! “既然我们不能光明正大的去搜查,以客人的身份进去总没问题。我的计划基本是这样的,马叔、我、古同三个人扮作嫖客,晚上的时候去同乐坊消遣,而魏大人、路安两个人就在外面待命。我们进入同乐坊后,会想办法制造混乱,把所有人都吸引到妓院的正厅去,而这时你们就悄悄溜进去,查找唐欣和小豆子的踪迹。” 魏克举想了想,点了下头说:“这计划不复杂,应该有效。不过,我们并不了解同乐坊的结构,到时恐怕不知如何下手啊?” 方沐阳扭过头,看向站在一旁的小小,说道:“别忘了,我们这还有一个从同乐坊出来的人呢。” 小小突然发现大家都看向自己,好一阵子才反应过来。“哦,同乐坊分为前厅和后院,前厅基本是供客人们娱乐的场所,而后院分为两层,第一层主要是一些仓库和客房,第二层则是‘血鸦’的卧室和一些组织骨干的房间,不过他们有时会不在那里。” “以你的看法,唐欣和小豆子被关在妓院的可能性有多大?”马殿臣继续追问。 “应该不大,‘血鸦’是不会把抓来的人放到妓院的,那里实在太显眼了。”小小回答道。 方沐阳接下小小的话,继续说:“没关系,即使唐欣和小豆子不在那里,但如果唐欣是在妓院出的事,总会有线索。况且小小说组织的骨干也住在那里,实在不行我们就绑架一个人,总会问出点什么的。” 古同“唉”了一声,深深叹了口气。“这下可好,我们的头衔又多了一个嫖客,离大坏蛋越来越近了。沐阳,你为什么选我,而不选路安呢?” 方沐阳眨了眨眼睛,说:“当然是因为你像。” 古同刚想发火,就被马殿臣喝止住了。“都什么时候了?你们还有心思开玩笑?就按沐阳说的办!”就这样,夜探同乐坊的计划算是正式敲定了。 同乐坊虽然中午就开始营业,但客人主要集中在晚上,况且晚上去调查也不容易被发现,因此大家把行动的时间定在了夜里9点左右。而现在还未到中午,也只能静静等待了。 方沐阳和古同当然没去过妓院,为了将嫖客的角色扮演得更逼真,他们就向马殿臣讨教,毕竟这位马叔已经40多岁了却还没结婚,又是爱酒之人,说他去过妓院绝对不足为奇。不过他们确实猜对了,马殿臣不仅去过妓院,而且还对那里的规矩颇为熟悉,看来他可是风月场上的老手了。 马殿臣提议三个人需要化妆一下,他们的穿着实在太普通了,出入妓院的不是地方豪绅就是有钱的商人,就这样去相反容易引起怀疑。他请魏克举帮忙找来了三套旁贝巴商人的服装,并设定了一下各自的角色,马殿臣的身份是从旁贝巴出发,要去拜卞的商人,而方沐阳和古同则是他朋友的儿子,想跟随他出来见见世面。之所以选择扮作旁贝巴商人,而不是来这里最多的布罗巴迪亚商人,是因为马殿臣和古同都有着典型的旁贝巴西部山区口音,外表可以靠衣装改变,可要改正口音就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了。 解决了身份的问题,接下来就是如何制造混乱了。在这件事上,方沐阳和古同曾有过经验,在河沿村刚刚遇到唐欣时,古同就是无意间踩到了唐欣的裙子,才造成了整个酒馆的大混战的。所以这次制造混乱的方法,两个人还是锁定在了打架上。至于什么时候打,以什么理由打,那就只能见机行事了。 整个下午,三个人都在屋子里反复排演着计划,而秦路安和魏克举也做了充足的准备,一切只等夜幕降临了。 刚才在祷告室时,秦路安一直没有说话,他发现袁司教刚才在说话的时候,语气虽然很平静,但右手却始终攥着袍子,这是紧张的表现。袁司教在紧张什么呢?而且秦路安总觉得他说的话在哪里有问题,但却想不出到底是什么问题,最后也就索性不想了。 第三十八章夜入妓院 天边最后一抹红霞伴随着红色太阳的落山而消失殆尽,皎洁的月光拉开大地黑色的帷幕,赋予了世界神秘的诱人魅力,同时也勾起了人类原始的欲望。栾洪城的商业街如往常一样,变成了整个城市最热闹的地方,金钱、美酒、女人再一次成为了这里的主角。 五个人兵分两路,分别向同乐坊进发。马殿臣、方沐阳和古同找了个僻静的地方换好了衣服,由褐布粗衣的旅人摇身一变成了衣着光纤的富商,大摇大摆走路的样子,还颇有几分寻欢作乐、酒肉人生的姿态。 穿过人流如织的街道,三个人来到同乐坊的门前,心中不免有些紧张,要知道这里表面上是个普通的娱乐场所,实际却是真正的虎狼之地,稍有不慎就可能功亏一篑。 “走吧!”马殿臣说了一句,便率先走了进去。方沐阳和古同对视了一眼,也紧跟着马殿臣进了大门。可当他们穿过影壁墙时,却被眼前的景象惊得说不出话来。 在他们俩的想象之中,妓院这种污秽的地方,一定是充满了龌蹉之事,男女也肯定猥琐不堪,酒气熏天的粗鄙男人搂着妓女说着下流的话,整个场面必定不堪入目。可现在他们看到的,简直颠覆了他们的整个想象,这哪里是什么**横流的地方,简直就是贵族交谊的酒会现场。男人们虽然衣着各异,但基本都高贵得体,举手投足之间彰显出翩翩风度。再看那些女人,哪是什么流落风尘的庸脂俗粉,风姿卓韵摄心魄,一撇一笑百媚生,说是哪里的大家闺秀、名媛佳丽也不为过。 至于整个大厅的装饰,那就更不得了了。白色大理石与华丽的织锦穿梭于富丽堂皇的廊柱之间,高大的天花板上,一盏硕大的水晶吊灯震撼人心,金色的火光透过晶莹剔透的灯面射在厅堂的每个角落,仿佛日落的余晖将世界浸染成金色。在这流光溢彩之间,有人优雅谈笑,有人翩翩起舞,好一派迷人的景象。 方沐阳和古同吃惊得瞪着眼睛,张着嘴说不出话来。马殿臣也被吓了一跳,不禁自言自语的说:“没想到这个变态还真有品味。” 正在三个人发呆之时,一个女人走了过来,递给了他们三杯葡萄酒,同时微笑的说:“欢迎三位贵客登门,有什么可以帮你们的吗?” 马殿臣一怔,连忙用带着浓重旁贝巴口音的话回答:“我们是从旁贝巴来,要到拜卞去的商人,路经栾洪城,听说这里有一家妓……哦不,有一家同乐坊非常有名,就想来见识一下。” 那女人看了看马殿臣身后的方沐阳和古同,他们此时正装作无所谓的样子,不过妓院里的女人每天阅人无数,一眼就看出这两个年轻人是在惺惺作态。不过,那女人也没说什么,只是抿嘴一笑,说了一句“请跟我来”,便领着三个人向里面走去。 妓院不比酒馆,为了保护客人的隐私,妓女会客的地方都是在一个个隔间里,可能是为了满足不同地域客人的不同喜好,房间的风格也是迥然不同。因为现在正是一天之中客人最多的时间,较为僻静的地方基本都有了人,因此三个人只能被安排在了比较靠近正厅,来往的人也较多的房间。不过,这样正和他们的心意,人越多引起混乱就越方便,靠近正厅打起架来也更好施展。 进到屋子里坐下之后,那女人便问道:“几位想喝点什么?一会儿我叫几位佳丽来陪你们喝几杯。” 马殿臣想了想,带着歉意的笑了一下,说:“先来几杯马蒂尼酒(一种产自赛拉奇西部的土酒,味道较为浓烈)吧,至于佳丽陪酒的事一会儿再说。” 那女人有点不悦,这里又不是酒馆,哪有到妓院来不找女人的呢?“怎么?难道我们这里的姑娘不够漂亮?” “不、不、不”马殿臣连连摆手。“我们当然想找几个漂亮的女人共度良宵,不过你也应该看出来了,这两个小伙子是第一次来这种地方,现在拘谨得好像两只用绳子捆起来的小鸡,给他们一点时间,我相信他们会适应的。” 听完马殿臣的话,那女人又是一笑,便出去了,不一会儿,有人送进来了一些酒和水果。 现在妓院是成功混进来了,但眼前的事态却与料想的大不一样,关在隔间里与谁打架?就算自己人打起来也不能造成足够的轰动效应。正厅之中妓女居多,总不能出去了打女人吧?看来原来的计划必须从长计议了。 转眼时间已经过去了一个小时,几个人喝了点酒,但还是没有什么头绪。大家深知不能再等了,必须做点什么,不然就会引起妓院里的人怀疑。正在三个人一筹莫展之时,马殿臣本想起身看看外面的情况,却只听“咚”的一声,有什么东西掉到了地上。三人定睛一看,原来是一支烟斗,上面还挂着火石和烟草袋。 旁贝巴是山区,烟草这种东西可是稀罕之物,非大富大贵之人享用不起,看来马殿臣这身衣服的主人肯定不是等闲之辈。“马叔,我还不知道你会抽烟?”古同俯身将那烟斗捡起,放到了桌子之上。 马殿臣回答说:“当然不会,这烟斗原本就是和衣服一起的,我只是想显示一下富商的身份,所以就没摘下来。” 看着眼前的烟斗,方沐阳突然一拍桌子,高兴的说了一声“有了!” 马殿臣和古同吓了一跳,面面相觑的问道:“什么有了?” 方沐阳清了清嗓子,示意他们凑到近前来,小声的说:“现在的情况,小打小闹肯定是引不起什么骚乱的。你们看,这里有烟斗,还有酒,我们是不是可以放一把火……” 方沐阳的话还没说出来,古同听到“火”字便立刻尖叫起来,紧接着他又意识到自己声音太大了,连忙压低了嗓音说道:“放、放火?你知不知道那可是重罪?严重的是要砍头的,况且万一引起了大火怎么办?” 方沐阳表情严肃,看起来不像是开玩笑,他回答道:“这间屋子还算宽敞,地面也是石头的,扑救及时不会引起大火。我们把酒倒在桌子上,用烟草点燃,做出假装抽烟不小心碰倒酒瓶而失火的假象。然后马上出门大喊,尽量让客人们逃跑。妓院里大部分都是女人,救火是不可能的,后院的人势必会到前面来。这样路安他们就有机会了。” 马殿臣听完方沐阳的话,想了想问道:“那我们怎么办?” “我们当然和人流一起逃跑,到外面找个地方脱掉衣服,再到妓院的后面接应他们。如果真的万一跑不掉,在门口打起来,我们也不会太吃亏。”方沐阳继续做着解释,他的手已经紧紧攥住酒瓶了。 时间已经快到深夜,不管妓院对他们起不起疑心,如果客人减少,那引起混乱就更加困难了。看来眼前之计,唯有照着方沐阳的计划行事。 马蒂尼酒是一种烈酒,碰到点燃的烟草,火苗“呼啦”一下便窜了起来。古同早已准备好,一脚踹开了房门,扯开嗓子大声的喊道:“着火啦~~~快跑啊~~~” 人类的内心对“火”有着本能的恐惧,妓院里的所有人听到古同的喊声,都从各自的房间里跑了出来,等他们来到着火的房间时,桌子表层的酒已经燃烧殆尽,木头桌子耐不住烈焰的灼烧,已经冒出了滚滚浓烟。 在场的所有人都愣住了,但他们指向门口的脚尖却已经出卖了他们的内心。也不知谁大喊了一声“快跑啊!”这些人便像受惊的小鸟一样,呼喊着涌向了门口,而三个旁贝巴商人模样的男人,也融入了这股人流之中…… 第三十九章身份败露 秦路安和魏克举站在墙角,远远的注视着同乐坊的大门。为了不引起来往的人注意,他们也化妆成了商人模样,假装着在那里聊天。而魏克举因为是教会的侍卫长,更是怕别人认出自己,不知从哪里弄来了一副假胡子。他们目送着其他三人进入同乐坊,从那一刻起便开始了焦急的等待,而时间已经过去了一个多小时,同乐坊却依然如初,人来人往。 “他们不会出了什么事情吧?我们要不要去看看?”秦路安看起来有点不安,两只手紧紧的握在了一起。 “再等等。”魏克举简单的回答着,但其实他的心里也是非常着急,两只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同乐坊,生怕看漏了什么东西。 时间又过去了半个小时,秦路安实在是忍不住了。“不行,一定是出事了,我必须去看看。”说着,他便踏出了一只脚,可还没走出两步,就听见同乐坊里一阵喧闹,紧接着那些老爷、富商、还有妓女们就好像潮水般涌了出来。 秦路安不禁舒了一口气,看来那三人的计划应该是成功了,虽然不知道里面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但终于到了自己行动的时候了。魏克举说了声:“走吧!”两个人便低着头向同乐坊走去。 在临出发之前,小小曾告诉过几个人,同乐坊除了妓院的正门,还有两个门可以进入。一个在正门左面墙角的位置,可以通到里面第一层院子,主要是方便运送货物用的。另一个门在第二层院子的围墙上,正对着妓院的后街,这道门只能从里面打开,是为了应对突发情况,供组织上的人逃跑用的。按照原来的计划,妓院发生骚乱后,秦路安和魏克举就从墙角的门进去第一层院子,开始搜查,最后从第二道门逃脱,而其他三个人则从妓院出来后负责接应。 在人群的掩护之下,两个人非常顺利的进入了墙角的门,他们猫着腰,蹑手蹑脚的穿过漆黑、狭窄的过道,终于来到了第一层院子。这里空无一人,但看起来却很凌乱,地上杂七杂八的堆着各种东西,杆子上还挂着一些忘记收起来的湿衣服。 “如果那个变态把人藏在这里,那他一定是个无可救药的蠢货。”秦路安小声的自言自语着,他转过头和魏克举简单的商量了一下,一致认为应该把宝贵的时间用在搜索第二层院子上。 妓院的第二层院子比起前院要干净、雅致了许多,不仅种着各色花草,院子的中央还有着一尊石雕像。院子的四周共有七间房子,可以看出最中间的房子与其他的明显不同,那一定是“血鸦”的居所。而此时所有的房子里都一片漆黑,似乎空无一人。 两个人东找找、西看看,地上、墙上都没有什么暗道,使劲挪了挪雕像,也没有发现什么机关,看来院子里是不会有线索了,只能寄希望在屋子里能有什么发现。 七个屋子,并且都上着锁,全要查一遍,那时间肯定来不及。两人想了想,还是要从“血鸦”的房间入手,毕竟这里发生事情的可能性最大。对于孔武有力的魏克举来说,一把简单的小锁头当然不算什么,他拔出腰间的匕首,一下子就将锁头砸开了。 屋子里很黑,也很静,借助从窗子射进来的月光,也只能勉强看见一些简单的摆设,至少从表面看来,这里并没有什么异样。两个人仔细的搜查着房间的每个角落,但仍然没有发现任何有用的东西。 魏克举站在屋子当中,右手的大拇指和食指放在胸前不住的捻来捻去。他低头沉思着,作为栾洪城曾经的治安官,他相信如果唐欣是在妓院失踪的话,那么在这间屋子里一定会留下一点蛛丝马迹。 屋子里没有什么暗道,也没有发生搏斗的痕迹,看这里的整洁程度,应该是有人定期打扫,即使有线索也会一定程度被掩盖掉……“嗯?”魏克举紧皱着眉,剧烈的心理活动让他显得有点焦虑,正当他飞速思考之时,不经意间却发现地板上好像有点什么不一样的东西。 那是一个小坑,正好在月光投影的中间,屋子里的地板是木制的,表面看起来很光滑,唯独这里有个小坑。魏克举走到近前蹲下,用手摸了摸,地板上的这个创口又细又深,不像是钝器凿砸而来,倒像是刀剑或者匕首造成的。而且从创口端面上来看,这个小坑产生的时间也不太长。 此时在魏克举的脑海里,出现了这样一副画面。一个女人向血鸦猛扑过去,手持利刃刺向血鸦,不料却被躲过。血鸦抬手打在女人的手腕上,利刃脱手落地,直直的扎在地板之上…… 秦路安看着魏克举蹲在地上若有所思,连忙上前问道:“魏大人,有什么发现吗?” 魏克举没有起身,示意秦路安也蹲下来,并将自己的发现和猜测告诉了他。“看来,现在基本可以断定唐欣确实是在这里出事的,可是这些人把她送到哪了呢?” 虽然发现了线索,但根本的问题还是没有解决,看来搜查还要继续下去。可就在两人起身想要再到处看看之时,突然身后的院子里响起“啊”的一声,紧接着便是木盆掉在地上的声音。两人心中不禁一惊,连忙回头观瞧,只见一个女人站在院子中间,正在双手捂着嘴,惊恐的看着他们的方向。 可恶!被发现了!这里很静,她的一声尖叫,肯定会把其他人引来。唯今之计,只有赶快逃跑了。刚才两人搜查院子时,已经找到了小小说的那道暗门,而且为了安全起见,秦路安还将那道门打开了一点。说时迟,那时快,在那女人喊叫之时,两个人已经冲到了暗门口,可当他们的脚刚刚踏到门外,身后的院子里就已亮起了火把,嘈杂声不绝于耳。 “怎么回事?”一个男声迎面响起,秦路安抬头一看,原来是古同。这三人从妓院出来后,便脱掉衣服早早的守候在了妓院的后面。 “被发现了,快跑!”秦路安来不及为三人平安无事而高兴,因为后面的人已经快要过来了。漆黑的后街之中,五个人奋力的奔跑着,身后不断响起“抓住他们!别让他们跑了!”的喊声。这样的情况对于除魏克举之外的四个人来说,已经不是第一次了,当初在越境塞拉奇的时候,一样的黑夜,一样的追逐,只是地点不同。 事实上有魏克举在,五个人是并不惧怕身后追兵的,更何况普通人与经过训练的士兵相比,实力相差甚远。可是这次是五个人犯法在先,至少同乐坊在表面上没有什么过错,如果被发现了身份,纵火、擅闯民宅、聚众斗殴这些罪名绝对够让五个人在牢里待上一阵子。 同乐坊在栾洪城的西南部,如果这时向教会的方向跑,容易暴露身份不说,穿过少半个城市也是非常危险的,毕竟有巡城的卫兵存在。因此,几个人就将目的地放在了城外,而最近的出城地点就是南面的城门。可是,当他们跑到城墙边时,不得不停下,因为城门是关着的! “怎么办!?这下我们是插翅难逃了!”方沐阳焦急的向后张望,那些拿着火把的人越来越近,不用多长时间就会追上他们。 “跟我来!”魏克举说了一声,便率先跑向了城门左面的围墙,在那里他从地上掀起了一块盖板,吩咐大家说:“快!赶紧跳进去!”千钧一发,容不得大家多想,还好这个地洞比较宽敞,装下五个人不成问题。 凌乱的脚步声越来越近,最后在不远处停了下来,“可恶!跑哪去了?”“真该死!”这样的声音此起彼伏,看来他们是没有看到五个人钻进地洞。 黑暗、潮湿的地洞之中,众人竖起耳朵向外听着,他们连手指都不敢动一下,生怕碰到什么东西发出响动。外面的人曾有两次从上面经过,但还好有惊无险。在找了十多分钟后,那些人最后也似乎放弃了,不得不选择离开。 听着渐去渐远的脚步声,大家都长长的舒了一口气,这真是一个糟糕的夜晚,做贼的滋味不好受,做被人追赶的贼就更难过了。马殿臣定了定神,这才有时间问起魏克举到底有什么发现,而当他听到除了能够确定唐欣是在妓院出事之外,别的什么也没发现,不由得深深叹了一口气。 没找到有用的线索,现在还打草惊蛇,这可不是一个成功的计划。古同越想越气,一股脑的将怨气都撒在了方沐阳的身上。“你想的这是什么烂计划,就跟你做的机器一样不靠谱,我们火也放了,贼也做了,现在你说我们怎么办?你说怎么办?” “放、放火?你们到底干了什么?”秦路安不由得也吃了一惊,心里盘算着这三个人到底是怎么引起骚乱的,而张口就不自觉的说了出来。可是并没有回答他,因为现在这个问题根本不重要。 气氛再一次陷入了沉默,大家的眼前一片漆黑,而心中也找不到想要的答案。过了一会儿,马殿臣觉得这样不是办法,便提议说道:“我们还是先回教会,再想一想有没有其它办法吧。” 是啊,不回去还能干什么呢?况且小小还在等着他们。五个人来到地面,带着沮丧和狼狈,沿着街道缓缓的向城北走去。 第四十章线索出现 这次计划整整实施了一个晚上,小小一个人留在教会,既担心又害怕,哪里睡得着?她除了到门口张望,就是在屋子里走来走去,可以说是心急如焚、坐立不安。而此时天边已经发白,那五个人却还没有回来,究竟发生了什么事?难道他们也遇到了什么不测?那我该怎么办?小小不由得胡思乱想起来。 终于回来了!方沐阳的脚刚迈进门,还没来得及说话,小小一下子冲上来抱住了她,接着便“呜呜”的哭了起来。这让方沐阳颇感意外,他想到小小会很担心自己,但没想到会担心到如此程度,这让他倍感幸福,又有点不好意思。 小小不再哭了,焦急的问着他们情况。方沐阳将昨晚发生的事一五一十的告诉了她,虽然没找到头绪,但还是安慰道:“别担心,总会有办法的。” 失望犹如一根尖锐的钢针深深刺进了小小的内心,她的眼神如此空洞,看不到一丝生气。唐欣已经失踪一个星期了,小豆子也失踪了三天,如果去同乐坊都找不到,那恐怕她们已经被卖到了哪里,甚至很可能死掉了。 接下来要怎么办?这是摆在所有人面前的最大问题,可恰恰也是个最难回答的问题。面对越来越渺茫的希望,每个人的心中都充满了不甘和无奈,但同时又不愿将那微弱的希望之火扑灭,期待着会有什么奇迹发生。 几个人彻夜未眠,加上一路奔跑,确实感觉有点劳累。马殿臣提议大家先吃点东西,再简单的休息一下。尽管大家都没有什么心思吃饭、睡觉,但现在也没有什么好办法,最后也只好照着马殿臣的话去做。 上午的时间很短暂,转眼间已经到了正午时分,几个人都休息的差不多了,正准备再出门寻找一番.可正在这时,突然响起了敲门的声音。 马殿臣说了一声“请进。”门“吱吱嘎嘎”的开了,原来是一名神仆,而他的身后还跟着一个女人。“这位女士想找……”神仆的话刚说到一半,小小看到那女人的脸一下子蹦了起来,惊讶的打断了神仆的话。“妍姐?” 那女人看到小小也不尤得一怔。“小小?你怎么在这?”来的这个女人,正是那位唐欣的“好姐妹”——高妍。 在同乐坊里,小小和高妍的关系不错,唐欣走后,高妍一直把小小当亲妹妹看待,而让她逃跑的也正是高妍。现在看到小小没事,却又跑回了栾洪城,高妍是又惊又喜,她跑过去抓住小小的手,不住上下打量着,小小也是眼含热泪,紧紧的抱住了高妍。 久别重逢自然让人高兴,但现在可不是叙旧的时候。小小焦急的问着唐欣的情况,可这时高妍突然哭了起来。只听她一边哭一边说道:“都怪我,应该拦着她的。唐欣去刺杀‘血鸦’,可是她怎么可能成功呢?我眼睁睁的看着她被绑起来抓走,却无能为力,我、我……”其他的人虽不清楚这女人与唐欣的关系,但也猜得八九不离十,她应该就是小小提起的那位唐欣的好友了。 哭是女人的特权,但哭可解决不了什么问题。方沐阳走上前来,问道:“唐欣现在怎么样?她被关在哪?”听到有人这样问,高妍一下子变得着急起来,她对着众人大声央求道:“她就关在城外东边一处隐蔽的地方,你们赶快去救她,再晚就来不及了!今晚血鸦就要把她连同其他二十几个人运走,卖到科罗纳岛当奴隶,如果离开了栾洪城地界,就再也找不到了!” 高妍带来的这个消息,如同晴天霹雳般击中了在场的所有人,现在距离天黑只剩下不到六个小时,如果高妍所说当真,那目前的事态无疑非常严重。小小着急得手足无措,大声的说:“那还等什么?我们必须赶快去救她啊!” 与小小的激动相比,其他人却显得出奇的冷静,“去救人”的确是现在最合理的举动,但有两个疑问却在他们的心头挥之不去。魏克举仔细打量了高妍一番,开口问道:“这位女士,我们不是不相信你,但我想请你先回答两个问题。” 高妍一脸错愕,她茫然的问道:“什么问题?” 魏克举表情严肃的说道:“唐欣已经失踪将近一个星期了,你为什么现在才来告诉我们?”屋子里的所有人都注视着高妍,等待着她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而高妍却没有回答,只是直直的站在那里。 魏克举等了一会儿,又接着问道:“第二个问题,今天晚上就要把人运走,时间、地点你都很清楚,你究竟是什么人?” 两个问题,直击要害,高妍的脸一阵红一阵白,不停的变换着颜色。周围的人带着疑问的目光,像盛夏正午的烈日,灼烤着高妍的脸。突然,高妍的情绪失控了,她深深的向大家鞠了一躬,说了一声“对不起”。 小小扶着高妍坐下,只听她慢慢说道:“我从一开始就知道唐欣关在哪里,这几天我还见过她,你们的事就是她告诉我的。曾有几次,我想来告诉你们实情,但我害怕……你们问我为什么对事情这么清楚,那是因为我就是组织的一员,本身就是一个罪犯,我的双手沾满了鲜血,我害怕自己的罪行大白于天下……可今天晚上唐欣就要被运走了,我知道她如果去科罗纳岛必定是九死一生,她是我这辈子最好的朋友,我不能眼睁睁的看着她去死啊!所以我才抛弃了一切,求求你们相信我!我说的都是真的啊!” 高妍的话情真意切,让人不由得不相信。身处乱世之中,本来就有许多事身不由己,更何况像唐欣、高妍这样身陷泥潭的柔弱女子呢?况且现在也不是追究罪责的时候。秦路安走上前来,递给高妍一块手帕,说道:“对不起,我们不该怀疑你,能不能再多告诉我们一些事情。” 高妍想了想,说道:“我可以带你们到组织的外围。那里有一个山洞,穿过去你们会找到一个地窖,唐欣和其他人就藏在那里。” “那有没有一个叫小豆子的男孩?”古同插话问道。 高妍回答说:“那里的确有小孩,但是不是你说的人我就不知道了。” 秦路安转过头来,对魏克举说:“魏大人,我们是不是应该去找司教大人,带一些神仆去?” 魏克举表情阴沉,他摇了摇头,说道:“司教大人今天没在教会,而是去了行政院,况且从昨天他的态度来看,我想也不会同意我们带兵去救人的。”他顿了一下,抬头看向高妍问道:“你们组织大概有多少人?战斗力如何?” 高妍回答:“组织大概有不到40个人,因为今天是‘装货’的日子,所有人恐怕都会在山洞附近。至于他们的战斗力……他们都是一些‘血鸦’找来的地痞流氓。” 五个人对四十个人,虽然看起来人数悬殊,但那些地痞流氓可不比经过训练的士兵,只不过是一些乌合之众罢了,何况这次还有魏克举在,可以说不无胜算。最后,大家一致决定马上出发,由高妍带路,小小则继续留在教会,一定要在晚上之前将唐欣救出来。 第四十一章荒野战神 栾洪城的东面,与其他三个方向有着很大的不同,一方面地形比较复杂,不仅山林众多,还有成片的沼泽,极容易迷路。另一方面那里也远离从枫桥镇到拜卞的主干道,因此人烟稀少,即使是魏克举这样对栾洪城比较熟悉的人,也对城东的情况所知甚少。 一行人很快就出了城门,但刚走出不远就不得不放慢脚步,高妍毕竟是个柔弱女子,难以承受不停上坡、下坡带来的巨大体力消耗,并且那道路真的是“九曲十八弯”,别说是走,就是看起来都让人摸不着头脑,因此,几个人来到高妍所说的地方时,已经临近傍晚了。 穿过一片树林,这里的景致终于有了一点人工雕琢的痕迹,道路是经过平整的,路边时不时的还有一、两个木箱子,可还是没有看到有什么人。大家跟在高妍后面,紧张的观望着四周,手里攥着武器,做出随时准备战斗的架势。 走着走着,大家已经可以看到山洞漆黑的洞口了,但是周围还是一点动静也没有。这诡异的气氛,犹如暴风雨来临前的世界,又好像有一双双大手掐住每个人的喉咙,让人倍感窒息。 高妍的脚步越来越慢,直至停下,突然她猛的转身,对着众人大喊了一声“快跑!” 飞鸟惊起,残阳如血,秦路安还没反应过来,“嗖”的一声,一支箭便贴着他的耳朵飞了过去。紧接着又有更多的箭迎面飞来,划破长空,发出尖厉的呼啸声。与之相伴的喊杀声骤然响起,无数的人向他们扑来,看数量岂止只有40个,说是有上百人也不为过,他们手中的刀枪映照着残阳的血色,闪烁的红光不由得令人胆战心惊。 此时,所有人的心里都闪过一个共同的念头——完了!上当了! 在看到箭矢飞来,意识到上当的那一刻,大家的内心都或多或少有点恐惧,但不到一秒,这种恐惧就转化成了愤怒,不仅是因为自己遭到了愚弄,更是对连日来愤懑情绪的宣泄。“啊~”魏克举和古同口中发出野兽般的低吼,舞动手中长枪将飞来的箭矢尽数击落。之后,两人又率先探身冲了出去,两杆长枪,一左一右,如摧枯拉朽的暴风般扫向敌人,枪尖划过之处,鲜血共残阳一色,惨叫与喊杀争鸣。一只剑鞭迸发而出,似长虹贯日,直直的刺进敌人胸膛。又如蛟龙击水,披荆斩棘杀开一条血路。马殿臣,秦路安愤然跃起,手中长剑时而如毒蛇吐息,时而似云豹扬爪,剑刃撕裂肉体的声音,更似鬼魅的邪吟嘲笑着生命的脆弱。 几个人的猛攻杀得敌人措手不及,转瞬之间便已有十几个敌人死伤在地,也许是忌惮几人的武艺,敌人竟有些显出惧怕之情,一些人甚至畏缩不前。而反观几人则是越战越勇,身陷绝境早已让他们杀红了眼,不多时便在敌人的阵仗之中撕开了一个巨大缺口。 如果说高妍求援是为了让他们掉入陷阱的话,那无疑这个计划是成功的。但想靠人数取胜,那这个计划又是失败的。“血鸦”显然低估了唐欣这些朋友的战斗力,以及营救唐欣的决心,要知道再多的兔子在凶猛的野兽面前,也只不过是裹腹的口粮罢了。 短短十分钟的时间,五个人和敌人就完全调换了位置,此时他们已站在洞穴前面,将剩下的敌人完全抛在了身后。魏克举看着这群乌合之众,不屑的“哼”了一声,他对着其他人说:“你们先进去,对付这些人,我自己就够了。” 没有人怀疑魏克举的话,尤其是古同,他更是深知魏克举的强大。几个人没说什么,只是向魏克举轻轻的点了下头,便转身向洞穴里跑去。 魏克举一人一枪,站在原地,面对着数十个穷凶极恶的歹徒,脸上未露一丝惧色。那从容淡定的姿态,仿佛面前的就是几十个木桩而已。再看那些敌人,却好像吓破了胆一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畏首畏尾的不敢向前。 正在这时,只听有人大喊:“别怕,就他一个人,砍死他!”接着便有一个胆大的人举刀冲了过来,可还没等来到魏克举的面前,就被长枪穿透了,巨大的力道将那人的脊椎击得粉碎,那人连最后的惨叫都没来得及发出就一命呜呼了。魏克举垂枪将尸体甩在一边,眼中充满了蔑视,他冷笑了一声,如猛兽一般冲向了敌人,那杆长枪更是快如闪电,顷刻间就击飞了两个敌人。 作为一名久经沙场的战将,魏克举是动了杀心的,对待眼前的敌人,他没有丝毫怜悯,枪枪见血,招招致命,要做的就是把所有的敌人变成不会动的尸体。碎裂的头颅,残破的肢体,在枪锋的挑动之下抛向空中。血肉横飞之间,凄厉的惨叫声不绝于耳,这根本不是什么战斗,简直就是残忍的屠杀,整个场景真仿佛人间地狱一般。魏克举满身是血,面目狰狞,身旁已经堆了二十多具尸体。剩下的敌人早已吓破了胆,有的人甚至尿了裤子,他们还哪顾得上进攻,纷纷扔掉武器连滚带爬的逃跑了。 喧嚣的战场重归平静,半个小时前的鲜活生命此刻已经变成了冰冷的尸体,只有魏克举还站着那里,巍然不动…… 漆黑的山洞之中,四个人谨慎的向前摸索着,时而敲敲洞壁,时而戳戳地面,生怕有什么机关会冒出来。说来也奇怪,一般的洞穴既阴暗又潮湿,而这里不仅干燥,而且似乎还有风迎面吹过来,看来这个山洞不仅有一个出口。 四个人显然多虑了,因为直到他们看到前面有火光闪动,也没有遇到什么机关,但看似安全的地方往往蕴藏着危险,因此四个人还是没有掉以轻心,仍然以原有的节奏向前走着。 火光越来越近,洞穴越来越宽,当他们走出阴影的那一刻,却看到了令他们今生难以忘怀的场景。 第四十二章无耻混蛋 这里与其说是山洞,倒更像宽敞的大厅,而在大厅中的唯一一种东西,便是几十个大大小小的水晶柜,整齐的排列在厅内两侧。而承放在柜子里的,全部都是人的尸体! 大人、小孩、男童、少女,**裸的被浸泡在不知名的透明液体之中。他们有的被剥了皮,肌肉和血管的纹理清晰可见,而那副皮囊醒目的挂在旁边。有的被开膛破肚,外翻的肋骨之中空空如也,而她的内脏却漂浮在自己的周围。有的身体已经被**,头颅、躯干、四肢并成了一排,齐刷刷的挂在那里。更可怕的是,在大厅中央两侧,竟然还有两个出生不久的婴儿!这些人已经不知死去了多久,但他们的脸上仍然带着最后一刻的痛苦表情,那是无法用言语形容的表情,是这个世界不应该存在的表情。站在这些“人”的中间,仿佛会看到他们临死的挣扎,听到他们凄惨的哀嚎,一双双变了色的眼睛向外注视着,好似无数的冤魂要将面前之人生吞活剥。 一股带着酸味的热流从四个人身体的深处无法抗拒的涌了上来,他们只感到天旋地转,不停的呕吐着,因为这景象实在是太恶心了。 “欢迎来到我的收藏室,怎么样?还不错吧?”一个沙哑、尖细的声音响起,几个人抬头向朝那方向望去,只见一个高瘦男人,正从身后搂住一个被绳子绑起来的女人,而他手中的匕首正抵着那女人的脖子。不用问这男人一定就是“血鸦”了。 “唐欣!”古同大喊着,就想迈步向前,可这时却被“血鸦”的一声大喊制止了。 “别动!”“血鸦”动了一下手中的匕首,刀尖微微刺进了唐欣的脖子,鲜血顿时流了下来。 马殿臣一把拽住了古同,没有人知道像“血鸦”这样灭绝人性的变态,会做出什么事来,为了救出唐欣,还是不要轻举妄动的好。“放了她,我放你一条生路。”马殿臣虽然这样说,但手里的长剑却攥的更紧了。 “呵呵呵呵~”“血鸦”发出一阵怪笑,接着他缓缓的说道:“你们能来到这里,就说明我的那些手下一定都完蛋了,现在你强我弱,我怎么相信你们啊?” 四个人看着命悬一线的唐欣,她现在被绑得死死的,根本动弹不得,而且匕首抵着她的脖子,稍有不慎就会被割破喉咙。而唐欣被嘟着嘴,虽然无法说话,但看到大家来救她,还是止不住流下了热泪。她的眼神,分明在告诉四个人——不要管我,快杀了这个恶棍!而反观“血鸦”,他此时却气定神闲,脸上带着轻蔑的笑,似乎很享受现在的情境。 面对着“血鸦”,四个人恨得牙关紧咬,但却束手无策,只能站在原地与对方僵持着。古同瞪着对方,恨不得用目光杀死这个恶棍,他用恶狠狠的声音说:“所有的事我们都知道了,你做了这么多坏事,难道就不怕受到惩罚么?” “血鸦”好像觉得这个问题很无聊,他撇了撇嘴,不屑的说道:“惩罚?什么惩罚?谁来惩罚?你们的神吗?还是什么人呢?首先,我是泰尔伦人,至始至终就是个无神论者,你们那些什么狗屁教条对我没有丝毫作用。至于你们的圣日神,在我看来不过是一团空气。其次,如果你们说要惩罚我的人是这里的管理者,那就更加可笑了。” 看到眼前的这个家伙如此亵渎自己的信仰,四个人的肺都要气炸了,古同愤怒的喊道:“有什么可笑的?” “血鸦”继续说道:“呦呦呦~快看看这些不懂事的小孩子,你们真是在理想的蜜罐中待得太长了。我在赛拉奇做这种买卖已经十几年了,为什么到现在没有出事,而且越做越大?请你们用那颗生锈的脑袋好好想想,还不是那些官老爷们在保护我,为什么要保护我?因为他们和我压根就是一伙的!” “血鸦”的话像一记重拳击中了四个人的胸膛,他们从未想过贩卖人口的勾当竟然会有官员参与其中。但他的话又不无道理,贩卖人口在赛拉奇是重罪,没有掌权者的庇护,像“血鸦”这种人怎么可能如此长的时间不出事呢?难道,栾洪城的掌权者会是他的同伙?难道…… 四个人一时无语,而“血鸦”则继续意犹未尽的继续说着。“你们一定是在想, 这里会不会也有和我同流合污的家伙,当然有啦!而且就是你们熟悉的人。对、对,好好想一想,是不是就快想出来了?没错!就是袁斌啦!” 什么!?袁斌?袁司教?他是“血鸦”的同伙?四个人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方沐阳大声喊着:“你胡说!” “血鸦”冷笑了一声,说道:“胡说?你们的事可都是他告诉我的,这次引你们上钩也是他的安排,在外面要杀你们的人有一半也是他派来的。今天我就要把人运走了,到了明天你们想抓我的把柄也抓不到,我就算要除掉你们也不急着在今天动手。要杀你们可都是那个袁斌,只不过他没有告诉我,你们这么厉害罢了,看来他不光想除掉你们,还想除掉我啊!” 四个人本以为整件事就是一个非法组织所为,但没想到背后却如此复杂,如果“血鸦”说的都是真的,那大家岂不是很危险,而留在教会的小小就更危险。想到这里,四个人不禁冒出了冷汗。 马殿臣毕竟年长一些,阅历也比较丰富,他对着其他三个人低声的说:“别慌,他也许是在故弄玄虚。”接着,他又盯着“血鸦”说:“袁斌是不是你的同伙,我们会查清楚,但今天我们是一定要救唐欣的!” “血鸦”挠了挠头,摆出一副匪夷所思的表情。“我真是搞不懂你们,口口声声说我是坏人,但你们难道不知道这个**曾经也是罪犯吗?救了她,你们成什么了?坏蛋的帮凶吗?” “她是被你逼的!”古同大喊着。 “血鸦”对古同的话嗤之以鼻,他不无鄙视的说:“我这辈子最讨厌你们这种人,做点事总要找出一大堆理由。你们说这个**是被逼的?可她当年做坏事做得不知有多开心。她因为我杀了她的儿子而不再作恶,难道就应该被你们原谅?那被她杀死和间接杀死的人难道不值她儿子的命吗?” “血鸦”在等待四个人的回答,但却没有听到任何声音,于是他便像一个胜利者一样,笑了起来。“说起这个**的儿子,那真是一段美妙的回忆,我用小刀一点点划开那孩子肚皮的时候,鲜红的内脏犹如红宝石一样晶莹剔透,那是只有婴儿才会有的颜色,实在是太漂亮了。那哭声可以说是这世界上最动听的音乐,有**,有低谷,直到消失~嗯~真是让人回味无穷。而这个**可是在旁边看得一眼未眨,只不过是我让人撑开她的眼皮罢了。” “血鸦”的话令人毛骨悚然,四个人只感觉一股凉意深入骨髓,眼前的这个男人完全是个疯子,他的行为已经到了丧心病狂,令人发指的地步。与此同时,唐欣更是激烈的扭动着身体,嘴里不住的发出“唔唔”的声音,作为一个母亲,她怎么能忍受得了这样的精神摧残和折磨。 马殿臣感觉自己已经忍无可忍了,他恨不得马上冲上去撕碎这个人渣,可一想到唐欣的命还在“血鸦”的手里,于是他便尽力压下胸中的怒火,说道:“我不管你是个如何无耻的混蛋,我只问你怎么能放了唐欣?” “血鸦”歪了两下脑袋,看着马殿臣说:“看来你们和这个**的感情还真是深厚啊!那我们就来做个测验好了。喂!那个傻大个!” 听到“血鸦”的喊声,古同就是一怔,他可不太喜欢别人这么称呼自己。“你是在叫我吗?” “对,就是你,用刀把那个不说话的小子的胳膊砍下来。” 第四十三章人渣之死 “什么!?”四个人都吃惊的叫了起来,进到大厅里,只有秦路安一句话没说,让古同把秦路安的胳膊砍下来,把和自己从小长大,亲如兄弟的人的胳膊砍下来,这怎么可能? 四个人谁也没有想到“血鸦”会提这种要求,他们面面相觑,不知如何是好。正在这时,只听“血鸦”又开口了。“看你们这么关心这个**,不会连一条胳膊都舍不得吧?” 时间在这一刻,又仿佛陷入了静止。古同看着秦路安,眼神里充满了迷茫。救唐欣固然重要,可秦路安对于古同来说更重要,汗水从他的脸上滴落着,而他的手也始终没有勇气去触碰腰间的长剑。 “血鸦”已经等得有点不耐烦了,只听他说:“你们最好快点,我的胳膊已经开始发酸了,万一不知道什么时候失控,那这**的小喉咙就会破了。” 场面继续僵持着,整个大厅除了火把燃烧发出的噼啪声,听不到任何其他的响动。令人崩溃的压力弥漫在古同和秦路安四周,好像两个人的每一次呼吸都要用上全身的力气。 突然,秦路安他向前跨了一步,大声的对“血鸦”说道:“我不会让我的朋友背上一辈子心里负担的,你要我的胳膊,我自己来!” “路安!”其他三个大声喊着,想要阻止他这种疯狂的行为。可秦路安向后一摆手,说道:“我会砍掉自己的一只胳膊,但你必须答应我们,放了唐欣,而且我们也会放你走。” “血鸦”既没有表示同意,也没有表示反对,他只是颇有兴趣的看着,最后他只是从嘴里挤出一个字:“行!” 砍掉自己的胳膊,这需要多大的勇气才可以实行,更别说一个只有十六岁的少年了。秦路安可能根本没有想到后果,只是头脑发热的一时冲动,可他现在已经高高举起了手中的长剑,伸出了自己的左臂,只等待那最后的一刻。 此时,秦路安的眼睛直直的盯着自己的左臂,脑中一片空白,汗珠不住的从他的脸上滑落,将肩头的衣服都打湿了。突然,他的呼吸越来越快,高高举起的右手将剑攥得越来越紧,牙齿也紧紧的咬在了一起,他的表情越来越扭曲,只听一声大吼,那把长剑带着烈风猛然劈下…… 秦路安的长剑是用旁贝巴特有的黑钢铸成的,锋利无比,只要猛然落下,那他的胳膊断然没有不被砍断的可能。就在剑锋将落的千钧一发之际,“血鸦”的身后突然传来一声大喊:“血鸦!” 这突如其来的喊声,打乱了整个事情发展的原有规律,秦路安好像一下子惊醒了过来,在剑锋落下的同时,猛然抽出了自己的胳膊。他大口的喘着粗气,过了好一会儿才想起抬头去看是谁发出的喊声。 四个人都觉得这个声音似曾相识,当他们看向“血鸦”的身后,果然印证了他们的猜测,因为站在那里的正是那个把他们引来的女人——高妍! 没有人知道,高妍为什么此时此刻会出现在“血鸦”的身后。也没有人知道,这个背信弃义的女人为什么会发出这样的呐喊,那喊叫声充满了愤怒、屈辱和癫狂,仿佛有一种无形的力量在撞击着大厅的岩壁,久久的回荡在整个空间之中。 “血鸦”完全没有料到自己的身后会有人,尽管他听出是高妍的声音,但还是下意识的想要回头观看,可就在他扭头的不到一秒钟时间里,却发生了一件令他更加意想不到的事。 扭头的动作,牵动了“血鸦”的左臂,使得抵在唐欣脖子上的刀刃稍稍抬起了一点。这距离肉眼虽然辩识不出,但唐欣的肌肤却切实感受得到。唐欣虽然被绑得结实,嘴也被堵了起来,但她的腰部以下还可以活动自如。就在“血鸦”扭头的刹那,只见唐欣用尽全身力气,双脚使劲的蹬向地面,她的身体向后靠去,显然是想让“血鸦”失去平衡。 看似简单的动作,实则无比危险,因为那刀刃仍然与唐欣的咽喉只在毫厘之间。钢锋切裂了肌肤,鲜血迸发而出,瞬间就将唐欣的衣领染成了红色。 就在“血鸦”扭头之际,高妍疯了似的扑向了他,转眼之间已经来到了“血鸦”的背后,但她没有武器,只能用自己柔弱的双手尽力的拉扯“血鸦”的胳膊。两个女人的力量汇聚到一起,终于使得“血鸦”的身躯失去了平衡,踉跄着向左面倒去。 这一切来得太突然,突然得让马殿臣等四个人完全措手不及,当他们看到“血鸦”栽倒,唐欣挣脱束缚后,才意识到事态已经发生了根本变化。马殿臣率先冲了上去,一把扶住即将跌倒的唐欣,当他看到唐欣的脖子还在不住的流血后,立刻大声叫道:“路安!你快看看!” 秦路安听到马殿臣的呼喊,这才回过神来,他冲到唐欣面前,仔细的检查了伤口,才深深的吐了一口气。“没关系,伤口不深,没有大碍。”说着,他又从随身带着的腰包中拿出止血药和绷带,替唐欣包扎了起来。 “啊~”一声惨叫,将众人的目光重新吸引到了前方,在那里,高妍正抓着“血鸦”的胳膊,张着嘴、惊恐的看着“血鸦”的脸,而她的胸膛上正插着一把匕首。“噗通”一声,高妍摔倒在地上,显然她是想阻止“血鸦”逃跑,却被杀害了。 四个人无法理解高妍的举动,但他们知道自己决不能让眼前这个灭绝人性的、卑鄙无耻的恶魔离开这个屋子。“路安,你留下照顾唐欣。”马殿臣说着,便和方沐阳、古同一起将“血鸦”围了起来。 血与火,光与影,挑拨着每个人的情绪,弥漫的杀气和恨意仿佛巨大的漩涡,贪婪的吞噬着“血鸦”的身体,即使那些让人触目惊心的人体标本,也变得扭曲起来,似复仇的鬼魅,用一双双看不见的手饥渴的抽剥着血鸦的灵魂。站在漩涡的激流上,四个人你来我往的穿梭着,剑与剑的碰撞,目与眼的交锋,和着声嘶力竭的怒吼,仿佛亡灵弹奏的催命曲,每一个跳动的音符都好似锋利的尖刀在削减着人类的生命。曲终了!嘶吼停止了,古同的长枪直直的贯穿了“血鸦”的肚腹,鲜血溅落在地,犹如即将凋零的恶之花,一点点由红色变成黑褐色。“血鸦”栽倒了,没有发出一丝痛苦的哀嚎,就这样栽倒了。 秦路安处理完唐欣的伤口,又帮她松了绑,拿出塞在她口里的东西。唐欣有些颤抖,不知是因为失血而觉得冷,还是害怕,又或许是其他的什么。她抓住秦路安的胳膊,焦急的说道:“快!快去后面!小豆子、小豆子在那里。” “什么!?”听完唐欣的话,秦路安就是一惊,看来他们果然猜的没错,小豆子果然和唐欣关在一起。秦路安扶唐欣坐下,便向山洞的深处跑出,并大声的呼喊着其他三个人。 此时,血鸦已经倒下了,长枪还刺在他的肚子之上。马殿臣听到秦路安的话,也来不及检查血鸦是否已死,便也拉着方沐阳和古同跑了过去。 唐欣缓缓抬头,看见了躺在地上的高妍,她慢慢来到了高妍的身边,将这个背叛了她的朋友抱入怀中。“高妍!高妍!”唐欣不断的呼唤着高妍的名字,直到她缓缓的睁开了眼睛。 高妍看到是唐欣,惨惨的笑了一下,用尽全身力气微弱的说道:“对…不…起,原谅…我…” 唐欣哭了,眼泪无声的流了下来,她理解高妍的苦衷,这个可怜的女人,与自己经历了同样的遭遇,同样失去了自己唯一的孩子,但却与自己选择了不同的道路,为了能留在孩子身边,只能蜷缩在坏人的淫威之下,成为本应是仇人的帮凶,现在她就要死了,直到死亡也没有离开她的孩子。 唐欣紧紧抓住高妍的手,点了点头说:“我原谅你。” 高妍的嘴角露出一丝解脱的笑容,面对唐欣,她说出了自己最后的遗愿。“请把…我…和…孩子…埋……” 高妍的话还没有说完,她的手便无力的垂下了。她死了,带着微笑死了,不留遗憾的死了。 唐欣泪如雨下,将高妍紧紧的抱在怀里,感受着她的身体一点点失去温度,用哽咽的声音说了句“我答应你。” “呵…呵呵呵…”一阵怪异的、带着喘息的笑声响起,那声音是那么的令人厌恶。唐欣抬起头,看到的是“血鸦”躺在地上,肚子上扎着一杆长枪,他正在用充满嘲讽的眼神看向自己。这个恶魔竟然还没有死! “这场面还真是感人啊,你们这两个**还真是惺惺相惜。你以为她死了就可以解脱了吗?到了那个世界,我还会摧残她、蹂躏她,她永远也不可能逃离我的身边,还有她的孩子,你的孩子,呵呵……咳、咳,我会在那边给你留个位置的,给你留个好位置!呵呵……”血鸦的话虽然因为口腔中的血液而有点模糊不清,但他的声音却没有一丝痛苦,倒带着几分嘲讽和得意,这个灭绝人性的恶魔,即使到了将死之时,也不忘利用最后的武器去摧残别人。 第四十四章埋葬一切 秦路安沿着山洞向前跑着,突然一种味道飘进了他的鼻子,这种味道既熟悉,又令人深感不适,那是……烟!?这条山洞果然是两侧相通的,当秦路安跑出山洞时,突然他停住了。 “怎么了?”古同也跑出了山洞,他看到秦路安停了下来,便问道。 秦路安用手指了指,大家看到不远处的地上有一块方形的盖板,而烟正从盖板的四周不停的向外冒着。此时,四个人心中都涌出不祥的预感,但古同还是跑了过去,当他用手抓住盖板的铁把手时,发现它有些发烫。 “该死!”古同大喊着,用力的拉拽着,当盖板打开的那一刻,火苗鼓动着烟尘一下子涌了出来,扑面而来的热浪将古同推倒在地。四个人束手无策,站在原地呆呆的看着,看着滚滚浓烟随风肆虐,在黑夜之中吞噬着火光,跳着邪魅而恐怖的舞蹈。辛呛的烟味和着一丝油脂燃烧带来的甜味,钻进人的鼻孔和嘴巴,刺痛着每一根所能刺痛的神经。洞口之中,没有喊叫,没有哀嚎,只有东西爆裂的噼啪声。看来,“堕落的伊斯法纳”(圣日神十二神使之一,背叛了信仰,逃进了地底深处,代表着死亡)已经收割了那些可怜之人的生命,当然也包括小豆子…… 无助的绝望,像一记重锤撞击着四个人的内心。他们可以斗败凶猛的野兽,可以躲避临头的厄运,甚至可以浴血杀出重围,但他们却救不了一个十岁的孩子,现在只能眼睁睁看着他被烈火焚烧,化为灰烬。 生命在死亡面前,是多么的脆弱和渺小啊! 不知过了多长时间,地洞的火渐渐熄灭了,烟尘也不再那样浓烈。四个人就这样一直站着,仿佛四根树木,直直的注视着漆黑的洞口。 “呲…呲…”一阵声响从洞穴中传来,这才把四人的思想重新拽回到现实之中。 四人回头看到,一个人正缓缓的向他们走来,那是唐欣,披头散发,衣襟之上溅满了鲜血。她的背上用绳子捆着两个婴儿,而她的双手正在费力的拖动着高妍的尸体。 “唐欣……”方沐阳走了过去,伸出手想要帮忙,却被唐欣一把推开。 就这样,唐欣一步步向前挪动着,全然没有理会其他人,也没有去看还冒着黑烟的地洞。她只是机械的重复着相同的动作,仿佛一具行尸走肉一般。古同还想上去帮忙,却被马殿臣拦住了,他对古同摇了摇头,但却没说什么。 来到一颗大树的旁边,唐欣停住了。她解开身上的绳子,小心翼翼的把两个婴儿的尸体放在地上,接着她便用手挖起泥土来,显然唐欣是要为高妍和两个婴儿掘个坟墓。树下的泥土虽说不上坚硬,但比起人的手来还是要结实许多,况且那泥土里还混合着棱角锐利的小石子,唐欣的手不一会儿便流出血来。可唐欣的脸上却连最轻微的表情也没有,肉体的痛楚对于一个心如死灰的人来说,又算得了什么呢?肌肉割裂了,唐欣继续挖着。指甲剥离了,唐欣继续挖着。直到那双手已经变得血肉模糊,她还在一刻不停的挖着。 肝肠寸断失声悲,痛彻心扉无哀鸣。 今朝送儿归泥土,道是无情胜有情。 慢慢的,唐欣身前形成了一个小坑,只见她缓缓的抱起一个婴儿,贴在自己的脸上轻声说着什么,看得出她的身子在微微抖动。过了一会儿,唐欣把婴儿放到了坑里,接着便跪在那里不动了。 四个人就这样在不远处看着,他们想上前去帮忙,去安慰唐欣,可是他们的脚却无法挪动一步,一种无形的力量牢牢的把他们定在了原地,直到眼睁睁看着唐欣将那婴儿埋了起来,最后形成了一个小土堆,那股力量才消失。马殿臣慢慢的走到唐欣身后蹲下,轻声的说:“剩下的让我们来吧。” 唐欣背对着马殿臣,既没有回头,也没有说话,她只是缓缓的向旁边挪动着身子,然后继续用她那早已血肉模糊的手挖起坑来。 此时,魏克举从山洞中走了出来,当他看到冒烟的地洞和跪在地上的唐欣时,并不清楚是怎么回事,于是便向秦路安询问起来。大家看到魏克举没事,本应感到高兴,但却一丝喜悦的心情也没有,秦路安也只是轻声的应和了一下,幽幽的说道:“过后我再详细的说给你听吧。” 马殿臣伸出手想去阻拦唐欣,但还未触碰到唐欣的肩膀却又缩了回来。他知道,现在的唐欣正在和死者对话,正在和过去的自己对话,她是无论如何也不希望被打扰的。 马殿臣站起身,轻轻的向魏克举点了下头,便走了回来对大家说:“地洞里可能有二十多具尸体,我们不能让他们曝尸荒野,还是先挖些墓穴吧。” 地洞里已经看不到火苗,但还是有烟冒出,现在下去是不可能的。大家都觉得马殿臣说得有道理,便找了个较为宽敞的位置挖弃坑来。而古同则独自走到唐欣孩子的坟边,拔出匕首挖起土来,大家知道古同并不是在帮唐欣,因为这个墓穴是留给小豆子的。 等到地洞不再冒烟,已经是第二天清晨了。大家顺着已经发黑的扶梯,小心翼翼的进到地洞里,果然发现了二十多具已经烧得焦黑、完全辨认不出容貌的尸体,看着他们扭曲的样子,应该在死前经历了巨大的痛苦。古同在一具体型较小的尸体前,发现了一串项链,他认出那是小小送给小豆子的。莫名的悲痛涌上古同的心头,不禁让这个魁梧的少年泪如雨下,想起与小豆子的相识,在一起的林林总总,那个曾经活泼可爱的小男孩,此时已变成焦黑的尸体,怎能不让人心痛呢?古同脱下身上的外衣,将小豆子的尸体包了起来,就这样用自己的双臂捧着,一点点的走向洞外…… 三色太阳又如往常一样升起,山川还是原来的山川,树木还是原来的树木,只是不同的是,大地之上多出了许多大大小小的坟包。它们分作两边,一边是二十几个大小相当的坟包,而在不远处的一棵树下,则有着一大两小的三座新坟,用木箱板做的碑上分别刻着“高妍及爱子”、“唐尧”、“小豆子”。 马殿臣、秦路安、方沐阳、古同、魏克举五个人站在坟前低头不语,而唐欣则仍然跪在她的儿子坟前,她已经保持这样的姿势整整一个晚上了。望着墓碑上的名字,所有人的内心都在滴血,他们剿灭了敌人的组织,诛杀了敌人的头领,救出了自己的朋友,却没有想到害死了二十多条人命,其中还包括那个活泼可爱的小豆子。怎么会出现这样的结果? “混蛋!这群丧尽天良的禽兽!”魏克举恨恨的说着,虽然他并未与小豆子有过几次接触,但还是为发生的一切感到愤愤难平。 秦路安看着墓碑,缓缓的说道:“有些事情……还是一会儿回去的时候再说吧。” 一行人最后拜别了坟墓,离开了山洞沿着原路返回了。古同背着唐欣,她的双腿早已因为跪了一夜而不会走路,而她的双手更是不成模样,还有那空洞的眼神,仿佛灵魂已经被掏空了一般。走在路上,秦路安和马殿臣将昨晚事情的经过,以及“血鸦”说出袁司教才是幕后主使告诉了魏克举。 这位教会的侍卫长,虔诚的圣日教信徒,他怎么能够相信自己信赖的司教大人,那位圣日神祗的传递者,竟然是卑劣的的大恶人。他无论如何也难以相信这样的事情,况且只听“血鸦”的一面之词,怎么就能够断定袁斌就是这次事件的幕后主使呢? 可是,接下来发生的一件事情,让魏克举彻底改变了他的看法。 第四十五章香消玉殒 一行人随着高妍离开之后,只留下小小一个人在教会里,尽管他相信马殿臣几个人有足够的实力可以对付组织,何况这次还有魏大人在,但不知为何,她的心里总有一些莫名的不安,直觉告诉她肯定会有一些意想不到的事会发生 。自己视若亲人的欣姐不知生死,挚爱的恋人又勇闯狼窝,小小只觉得坐立难安,必须做点什么才行。 她在屋子里不停的冥思苦想着,突然想起当时魏大人说的话:袁司教去了行政院,得到他的批准再调兵来不及。那么,如果自己去求司教大人,说出事情的真相,恳求他派兵去救人,是不是就会化解自己心中的不安呢? 想到这里,小小暗下决心,义无反顾的向袁司教的房间走去。这个柔弱的女孩拿出了她从未有过的勇气,可她不知道,她正在做着今生最错误的决定。 小小来到袁司教门外时,大约下午三点钟,袁司教尚未归来。为了不错过机会,小小便一直坐在院子中等待。又过了两个小时的时间,随着一阵脚步声,袁司教的身影终于出现在廊道的拐角。 小小像抓住了救命稻草一样,一下子冲了上去,焦急的说道:“司教大人,出事了,求求你帮帮我们吧!” 小小并不是圣日教的信徒,因此袁司教对这个女孩并不熟悉,他只知道她与马殿臣等人是一起的。猛然看到这女孩,袁司教感到有点莫名其妙,不过出于礼貌,他还是让小小到自己的房间慢慢说。 “怎么了?发生了什么?慢慢说。”袁司教还是一如既往的平静,嘴角带着微笑。 小小迫不及待的将唐欣和自己的身份、马殿臣几个人和魏大人随着高妍去救人的事一股脑的全部说了出来。袁司教静静的听着,他的表情越来越凝重,看似有些担忧,但又夹杂着一些别的什么东西。 听完了小小的话,袁司教沉思了片刻,他抬起头问道:“你说的这些可是人命关天的大事,你可以确实作证同乐坊的老板提坦以及他的组织是贩卖人口的罪魁祸首吗?” 小小使劲的点了下头,开口说道:“我可以作证,不仅如此,我还知道不仅是组织,城里也有权贵人物参与其中。” 听到这话,袁司教的眉毛不禁上挑了一下,但这轻微的动作并不容易让人发现。“你怎么会知道有当权者参与其中?那是什么人?” 袁司教的询问听起来有些焦急,语气中更带着生硬,但小小并未听出其中有什么不妥,只是当做袁司教有些吃惊罢了。“我在同乐坊时,曾经不止一次看到有神仆到后院去找‘血鸦’,他们并不是来这里的客人。而且有一次我还看到他们带着一个箱子离开。至于那个当权者是谁,我就不知道了。” 袁司教没有说话,他看着小小,眼神里早已没有了刚开始的关爱,倒是增添了几分冰冷。他接着转过身,说道:“我对情况基本清楚了,你先回去,我自会安排,你就放心好了。” 小小听到袁司教的话,欣喜的以为袁司教已经答应了她的请求,便“嗯”了一声,如释重负的回去了。可她没有看到,此时背对着她的袁斌,表情阴沉,眼神中隐隐蕴含着的杀机…… 一转眼,时间已经到了晚上九点多钟,教会里早已空无一人,小小也在自己的房间中准备躺下了。这时,“咚咚咚”,突然响起了敲门声,这么晚了,方沐阳又不在教会,那会是谁呢?小小不禁疑问,但她还是壮着胆子问了声“谁?” “是我,姑娘请开门。”一个男人的声音响起,小小听出那是袁司教的声音,心想袁司教这么晚前来,一定是有什么消息,于是她便迫不及待的开了门。小小看到,袁司教还是穿着白天的神袍,脸上带着慈祥的笑容,而他的手里还拿着一个装满水的瓶子。 “司教大人,您是不是有什么消息了?”小小着急的问着,眼神中中充满了期盼。 袁斌轻轻点了下头,示意可不可以进去说。小小也觉得站在门口和司教大人说话的确有些不妥,于是便请他到屋子里。 袁斌坐下,将手中的瓶子放在旁边的桌子上,开口说道:“怎么样?在教会住得还习惯吗?” 小小一心想得知方沐阳等人的消息,没想到袁斌会问起自己居住之事。“唔,挺好的,非常感谢司教大人让我住在这里。您这么晚来……” 袁斌说道:“你走后,我根据你说的情况,派人去调查了同乐坊,果然发现他们有贩卖人口的嫌疑。在我们国家,贩卖人口是重罪,所以我已经派人去追查你朋友们的去向了,相信不久就会有消息的,你尽管放心。” 小小听完袁斌的话,深深的叹了一口气,她眼含热泪的连连感谢着袁斌,不住的说着“谢谢”。而袁斌仍然保持着一如既往的微笑,他示意小小这不算什么,都是自己应该做的。 待到小小情绪平复,袁斌拿起那个带来的瓶子,开口说道:“白天我看得出你很着急,我想今天晚上你肯定要失眠了,我给你拿来了一些我亲自调配的安神水,并且还在神像面前进行了祈福。你喝一点,好好的睡一觉,也许明天早上一睁眼就看到他们回来了。”说完,袁斌便倒了一杯水,递到小小的面前。 小小在平日里是没有睡前喝水的习惯的,但毕竟这次袁斌的好意盛情难却,也便不好意思拒绝。小小接过杯子,注视着杯中的液体,那水晶莹剔透,微微有些发绿,似乎还有着一股淡淡的清香,看起来应该味道不错。小小又抬头看了看袁斌,这位司教大人正满脸堆笑,眼中充满了慈爱,示意她快快喝下。 慢慢的,小小抬起了手,淡绿色的液体随着喉咙的律动,一点点进入了小小的身体…… 第四十六章藏身地下 马殿臣等人因为带着受伤的唐欣,回栾洪城的速度要比去时慢了许多,等到他们看到城的影子时,已经是下午时分。一路上,魏克举一直在想袁斌的事,尽管他不愿相信袁斌就是整个事件的幕后主使,但从他第一次拒绝调查同乐坊开始,魏克举就一直想不通其中的原因。他心想着这次回去一定要当面询问袁斌,可正在他思量之时,突然一个声音响起:“父亲!” 魏克举猛然抬头,发现前方有人向他跑来,他定睛一看,原来是自己的大儿子——魏鹏。 看得出魏鹏非常着急,想必是发生了什么要紧事。魏克举赶紧迎了上去问道:“你怎么来了?” 魏鹏气喘连连的扶着膝盖,上气不接下气的回答:“大、大事不好了,你们现在绝不能回城里。” 这时,其他人也赶了上来,他们听魏鹏这么说,也都纳闷起来。魏克举将魏鹏搀了起来,继续追问道:“你慢慢说,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魏鹏定了定神,说道:“今天早上,城里突然贴出了告示,说父亲和你们几个人与同乐坊串通一气,是贩卖人口的主使者。司教大人下令,如果发现你们立刻进行逮捕,若是有反抗行为可以就地诛杀!” “该死!”所有人不禁一起咒骂起来,看来这个袁斌是先下手为强了,给几个人扣上了这么一口“大黑锅”。“血鸦”死了,组织的人一哄而散,对袁斌不利的证据一件都没有,现在几个人可以说是百口莫辩。 “袁斌这招可真不够高明,这下他的幕后主使身份算是做实了。”马殿臣咬牙切齿的说着。如果袁斌不动声色,几个人当然拿他没有办法。可现在他“狗急了跳墙”,这么早就露出锋利的牙齿,实在是出乎大家的意料。 “小小!”突然方沐阳一声大喊,把所有人从对袁斌的恨意中拉回到现实之中。 天啊!现在小小还在教会之中,那她岂不是非常危险?方沐阳想到这里,便要向栾洪城的方向跑去,可被魏克举一把拽了回来。“你要干什么?” “我当然是要去救小小了!”方沐阳焦急的说着,使劲的想要挣脱魏克举的手。 “你疯了么?城里有五百多名神仆和士兵,你要怎么不被发现回到教会?我们恐怕还未踏进城门,就会被抓起来!”魏克举毫无松手的意思,那只手像打铁的钢钳一样牢牢的抓着方沐阳的胳膊。 秦路安上前也拉住方沐阳,说道:“魏大人说得对,以现在的情况,袁斌肯定不会让我们活着的。虽然我们不能确定小小有没有事,但这样贸然冲进城去绝不是明智之举。” 听完魏克举和秦路安的话,方沐阳慢慢的冷静了下来。但同时他也像泄了气的皮球一样,一屁股坐到了地上。 现在有家难回,也不能抛下小小不管一走了之,此时所有人都没有了办法。马殿臣看着魏克举说道:“眼前我们需要先找一个藏身之所,毕竟唐欣的手需要医治,之后的事,我们再从长计议。” 魏克举想了想,又看了看天,只说了一句:“跟我来。” 一行人随着魏克举偏离了原来的小路,向左进入了一片小树林,这里的树木不算茂密,视野也比较良好,不一会儿便穿了出去,而前面是一片较为平坦的草地。几个人就这样走着,不知过了多长时间,只觉得地势越来越低,耳边似乎听到了潺潺的流水声,一条小河不多时便出现在众人的面前。魏克举停下脚步,示意其他人在河边等待。他则走到了一处灌木丛中,似乎在拽着什么东西,原来那是一条小船。除了背着唐欣的古同之外,其他人连忙上去帮忙,一起将船推到了河里。几个人坐着小船顺流而下,慢慢的来到了一处干涸的河道。魏克举撑着竹竿将船靠了岸,示意大家下船,接着便将那条小船又藏在了旁边灌木丛中。 秦路安站在河滩之上,仔细的打量着周围的环境。这里绿树成荫,灌木茂密,似乎人迹罕至,而在自己的前方是一处悬崖峭壁,上面爬满了藤蔓和青苔。转过头来,秦路安看向魏克举问道:“魏大人,我们来这里干什么?你不会是想让我们从这里爬上去吧?” 魏克举没有回答,他只是走到了悬崖前面,用手清理起那些藤蔓来。不得不说这里已经很久没有人来过了,这些藤蔓长得又粗又长,清理起来着实费劲。几个人费了半天功夫,才清理完毕,而大家惊奇地发现,这藤蔓后面竟然有着一个洞口。 马殿臣取出随身携带的火把,用火石点燃向洞内照去。看得出这个洞穴并非是人工开凿而成,从石头的纹理来看,应该是水流冲积得来,而洞穴也是很深,不知道通向哪里。 “魏大人,这……”马殿臣回头看向魏克举,似乎想询问洞穴的来历。 “一会儿你们就知道了。”魏克举手持火把,率先走进了洞穴,其他人也跟着他的脚步走了进去。 被水流冲积出来的洞穴高低不平,很多石头表面还颇为光滑,走起来很是费劲。不仅如此,一行人不光要注意脚下,还要担心会不会被上面的钟乳石碰到。尤其是背着唐欣的古同,更是加上了一万分的小心。 慢慢的,道路越来越狭窄,但脚下的路也平坦了许多。最后,大家来到了一块石壁处,魏克举示意大家停下,又招呼大家与自己一起推石壁。 随着一阵“嘎拉拉”的响动,那块石壁被慢慢的推开了,一股潮湿、发霉的味道扑鼻而来,呛得众人禁不住捂起鼻子来。借助火光可以看出,这石壁后面是一个屋子,有床、桌子、柜子,不过从灰尘的厚度和挂满的蜘蛛网来看,这里应该很久没有人住过了。魏克举率先进了去,拿出一些松油布放在火盏里,接着便将它点着了。 “栾洪城在最初建造的时候,为了确保在战时能够向外运送信息,以及必要时作为重要人物逃生之用,曾经开凿过一条秘密的通道。这条通道直达塞尼河,也就是刚才我们途径的那条河流。本来刚才我们经过的溶洞是要用船才可以进来的,但在很久以前曾经发生过一场地震,使得山体出现了断层,改变了河道的方向。因此,这洞里也便没有水了。”魏克举一边掸着桌子上的灰,一边说着。 “那也就是说我们现在正处于这条密道里了?”古同问道。 魏克举继续回答道:“是的,不过我说的这些实际上大约发生在300多年前,赛拉奇在那时还未建国,栾洪城也还叫斐拉城,它是古老城邦‘西科答鲁’的一个子城。后来‘西科答鲁’被赛拉奇所灭,栾洪城也被占领,但之后这条通道就再没有人知道了。” “那你怎么会知道的?”古同继续问道。 魏克举笑了一下,说:“我的先辈本来就是这座城的设计者,并且曾有一个人独自在这里隐居过,我们现在所处的房间就是他当年住的地方。我在很小的时候,在机缘巧合之间偶然发现了这个山洞和房间,因此记忆犹新,不过我也有几十年没来过了。” 听过魏克举的解释,大家都感到很惊奇,没想到栾洪城还有这么一段历史,而城下竟然还别有洞天。 方沐阳一直在想小小的事情,他只盼望能早一日知道小小的安危,于是他便追问道:“你刚才说这是一条能够连接城里和外界的密道,也就是说我们可以有机会进到教会去了?” 魏克举沉默了片刻,回答道:“还不行,这条密道的出口是在城市的东墙边,还记得我们夜闯同乐坊那天晚上,我带你们藏身的地方吗?那是一个被废弃的贮藏室,而密道的出口就在那个储藏室里。至于去教会的方法,我们恐怕还要从长计议才行。” 第四十七章一个朋友 方沐阳虽然有些失望,但现在毕竟找到了能够不被发现的进入栾洪城的方法,因此他也没再追问什么。其他人也帮忙打扫起来,尤其是古同将唐欣放到床上,她的手伤的不清,需要仔细检查一下才行。 一行人自从头一天中午出发,到现在还未休息过,更没有吃过什么东西,肉体和精神上一直处于紧张状态。而现在到达了安全地带,大家的精神也舒缓了下来,与此同时,巨大的疲惫感和饥饿感也侵袭了上来。现在几个人都成了逃犯,贸然外出走动肯定是不行的。因此,魏克举便把魏鹏叫到身边,开始吩咐起来。“你去想办法帮我们搞到一些吃的,另外去帮我找一下你孙叔。还有,最好能打探一下教会里那位小小姑娘的情况。” 魏鹏点了一下头,便转身离开了。 石屋里不仅昏暗,而且还很潮湿,几个人都已饥肠辘辘,自然无心休息。于是大家又把话题转向了昨晚的事以及下一步的计划上。 “那个叫血鸦的家伙,真是个不折不扣的人渣,临死还要拉着二十多个无辜的人陪葬,真是杀他一万遍都不够!”魏克举昨晚听秦路安说起火灾的时候,便已经怒不可遏,要不是血鸦已死,他一定会用枪去戳那“血鸦”一百个窟窿,而他现在提起此事仍然是恨恨难平。 秦路安看了一眼魏克举,说道:“我想,那场火应该不是血鸦放的。” “什么?”魏克举颇为惊讶,他想不出除了血鸦,还有谁会做出这样丧尽天良的事情。 秦路安继续说道:“首先,血鸦是个非常张狂的人,从昨天在岩洞对峙的情况上看,如果他想放火,一定会用这件事来威胁我们,可他没有。第二,我们在与血鸦的手下战斗的时候,是五对一百的状态,何况我们还中了埋伏,血鸦对这场战斗是志在必得,他实在没有必要在地洞中堆满干材,要知道那些人对他来说可是重要的货物。第三,高妍当时是从血鸦身后出现的,她如果是绕道进了山洞的背侧,那一定会经过那个地洞,而她在见到我们时,并没有表现出让我们去救火的意思,显然那个时候地洞还没有起火。‘血鸦’在岩洞里和我们对峙,他根本不可能有时间让人放火,因此我判断放火的另有其人。” 魏克举皱着眉头,仔细的听着秦路安的话,他似乎觉得他说的也有道理。“那又是谁干的呢?” 秦路安继续说道:“有人引我们与‘血鸦’争斗,希望双方两败俱伤。而这个人又急于销毁他参与贩卖人口的罪证,放火烧死所有的人。从目前种种迹象表明,只有一种可能了。” “袁斌……”魏克举低声的说着,语气里充满了憎恨。现在一切的苗头都指向这位虚伪的司教大人,不由得不让魏克举相信袁斌就是幕后凶手。 事实虽已明确,但形势依然严峻,当务之急是怎么把小小救出来。想到这里,方沐阳来到魏克举身边,问道:“魏大人,教会里大概有多少守卫?” 魏克举回答道:“教会内部大概有50人左右,如果算上外部周围的守卫大概有120人。” “那有没有什么办法能够让这120人离开教会呢?”方沐阳继续追问道。 魏克举沉思片刻,说道:“栾洪城处于后方,城内驻扎的士兵不多,而且一直以来治安也算良好。如果想让守卫教会的士兵离开,只有一种可能性,那就是有敌人来进攻。” “敌人进攻?这简直是天方夜谭!要知道栾洪城离最近的前线也有200多公里,如果那个二王子殿下派兵来打这里,那他一定是疯了。”古同惊呼道。 方沐阳没有说话,他只是站起身开始在屋子里踱起步来。秦路安和古同知道,只是方沐阳思考时的特有习惯,现在他的脑子里不知道又在想什么鬼主意了。 看来这次的问题的确非常棘手,方沐阳足足想了有一个小时,才试探性的说出了自己的想法,因为他也觉得自己这次的计划实在是太大胆了。“我想到了一个主意,不过需要马叔帮忙。” 马殿臣当然没有拒绝的理由,于是便一口答应了下来。 接下来的十五分钟,方沐阳便详细的讲述了他的计划…… 魏鹏是当天晚上回来的,他除了给众人带回了一些吃的,还应秦路安的要求找来了草药和纱布,不过他并没有带来小小的消息。众人简单的吃过两天来的第一顿饭,魏克举便把魏鹏拉到一边窃窃私语起来,似乎在安排着什么事情,而魏鹏也频频点头,表示自己已经明白。不多时,马殿臣便随着魏鹏离开了。而魏克举也独自出去,坐着小船不知去了哪里。 秦路安借着昏暗的火光,将魏鹏带来的草药捣碎,涂在纱布上,准备给唐欣换药。他检查过唐欣的手,虽然伤的比较严重,但还不至于到会残废的程度,只要及时换药,应该问题不大。 此时的唐欣看起来已经正常了许多,但她还是眼神空洞,自从来到这里更是一言未发。秦路安蹲在地上,仔细的帮唐欣处理着伤口,他很想安慰一下唐欣,但又不知该说些什么,因此只能作罢。 时间就这样一点点的流逝,没想到唐欣先开口了。“我的事……” 唐欣的声音很轻,好像从喉咙中挤出的一样。秦路安没有抬头,他仍然专注的帮唐欣处理着手上的伤口,同时说:“你的事,小小都告诉我们了。” “所有的事吗?”唐欣问道。 “嗯,所有的事。”秦路安回答。 唐欣的喉咙动了一下,她继续问道:“那为什么还要救我?” 秦路安没有马上回答,他将唐欣的手包扎好,便坐到了唐欣的身边,说道:“我刚刚满十七岁,那边的两个人也只比我大一岁而已,你所经历的痛苦,我们想象不到,你所做的罪孽,我们也想象不到。我只知道,你是我们的朋友,我相信一个甘愿陪我冒死去救朋友的人,绝不是一个坏人。而救一个好人,这不违背我的信仰和道德。” 唐欣没有说话,他只是静静的听着。 秦路安眼睛看着前方,继续说道:“要知道‘赴死往生易,苟活赎罪难’,我很佩服你的坚强,有些事情并不是所有人都敢于面对的。我知道你对自己以前的事感到悔恨,也知道有些事一辈子都难以忘却,但我相信你一定会渡过难关的,你不光只有自己,你还有我们。”说完这番话,秦路安拍了拍唐欣的肩膀,便去收拾散落的纱布了。 唐欣的头埋得很低,低得任何人都无法看到她此时的表情。不过,她前面的地上早已被打湿一片,模糊的倒影中映着一张布满泪痕的脸…… 方沐阳的计划实施时间,是在第二天的晚上,这一天的光景,对秦路安、方沐阳、古同三个人可以说是度日如年,尤其是方沐阳,因为担心小小的事情,更是一夜未睡。 魏克举是在第二天中午回来的,看来他准备的挺顺利,除了拿来了一些吃的东西外,还带来了几套神仆的衣服。现在就只能祈祷马殿臣能够成功和等待魏鹏的消息了。 第二天刚刚入夜,几个人便早早的换好了衣服,嘱咐唐欣不要随意走动后,就来到那天藏身的贮藏室,开始了焦急的等待。不知过了多长时间,外面响起了由远及近的脚步声,接着便是三下敲击木板的声音,那是魏克举事先与魏鹏约定的暗号,于是魏克举便将盖板推开了一条小缝。“现在情况怎么样了?” 魏鹏下意识的看了看左右没人,小声的回答道:“马叔成功了,现在城西外喊杀震天,足足有两、三千支火把。孙叔已经把城内所有的士兵都调走了,教会也应该没人驻守。” 看来机会终于来了,魏克举轻声的“嗯”了一下,回过头对其他三人说道:“我们必须抓紧时间,疑兵很快就会被识破的。”说完,便推开盖板,带着一行人向教会的方向走去。 栾洪城的东区因为远离商业街的缘故,本来在晚上就行人不多,而今天又遇到有敌人来袭的突然事件,家家户户更是紧闭门窗,街道上基本看不到人。但即便这样,几个人还是不敢在大路上堂而皇之的经过,只能穿行于小道之间。不多时,一行人便来到了教会的门口,这里的大门紧闭着,周围果然没有看到巡逻的卫兵,看来魏鹏所言非虚。 “跟住我。”魏克举嘱咐了一句,便借着夜幕,带着其他人推开了事先并未上锁的大门…… 第四十八章夜入教会 早起以来,袁斌就一直觉得心神不定,坐立不安,直觉告诉他今天很可能发生一些不好的事情,这不仅是因为自己毒杀了那位姑娘,而马殿臣那伙人还没被抓到,更是因为他突然宣布魏克举是贩卖人口的主谋,有一些人对他的命令已经产生了怀疑,而那个守备队队长孙常禄,更是来当面质问过自己。因此,袁斌一整天都待在教会里,盘算着接下来该怎么办的问题。他反复的衡量着事情败露的可能性和严重性,认为如果保不住权力,那至少也要保住金钱,于是便和教会内几个与他一起同流合污的人,早早的收拾了脏物,随时准备逃跑。可就在袁斌尚未准备停当之时,一件让他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 夜晚之时,孙长禄突然急急忙忙的来向袁斌报告,说城西发现敌军来袭,足足有3000人之多,恳请司教大人将全城的守备力量征调到城西,当然也包括教会里的士兵。 听到这个消息,袁斌着实吃了一惊,要知道栾洪城地处本方腹地,十几年来从未听说过有敌人来袭,这个时候竟然有3000多个敌人来攻击栾洪城,而且还是在相对敌方较远的城市西侧,这简直是天方夜谭。但孙长禄言之凿凿,表现的十万火急,仿佛再不派兵前去就要城破的样子,无论袁斌如何质疑都针锋相对的反驳,一时间场面变得僵持不下。 袁斌深知孙长禄与魏克举的关系,当年魏克举担任警备队长时,孙长禄就是副队长,两个人可以说是生死之交。这次他表面上是来请示的,其实是想逼着袁斌派兵,很有点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样子。何况塞拉奇在当初分裂时,大王子虽然依照首辅宰相的意见将自己管辖的区域变成了军政教合一的国家,但为了保证行军打仗的效率,大王子还定下了一条武官在危机之时可以临时调派兵员的规矩。而现在如果栾洪城当真受到了攻击,那么孙常禄即使得不到自己的授权,也是可以将教会之兵调走的。况且这孙常禄本是一个粗人,袁斌在他的面前就好像巨熊阴影下的小鹿,加上自己本就心虚,还真不知道孙常禄会做出什么过激的事来,因此,袁斌想不答应也不行了。当然,最后他还是利用自己的权力以保护教会的名义,留下了十多个神仆,只不过这些人都是他的亲信罢了。 孙常禄走后,袁斌深感不妙,认为这很可能是严重事态的前奏,于是他便吩咐手下将所有的金银珠宝收拾好,准备即刻逃跑,可就在此时,房门“咣”的一声被踢开了,站在门外之人正是让他最害怕的魏克举等人。 风随着门开的动作,将屋内凝滞的空气重新搅动了起来,看似无足轻重,但却像千万根绳索一样,捆缚着每个人的喉咙和胸腹,更勒紧着魏克举的内心。如果说魏克举曾经对袁斌存有一丝幻想的话,那看到这装满金银的箱子和袁斌慌张的样子,那这最后的幻想也就随之破灭了。错愕很快转变成愤怒,魏克举的眼睛已经快冒出火来,但他还是强忍着怒气,冷冷的问道:“司教大人,这是什么意思?” 袁斌好长时间才回过神来,连忙惊慌的说:“克、克举,听我解释……” 还没等袁斌说完,方沐阳就打断了他的话,质问道:“小小在哪?” 袁斌愣了愣神,才晓得方沐阳说的是那位姑娘,他举起颤抖的手,轻轻的指了指后院的方向。此时的方沐阳哪还顾得上眼前还有十多个敌人,他担心小小都已经快发疯了,得到这样的讯息,立刻就向教会的后院飞奔过去。那十多个神仆似乎想要阻拦,可却全被魏克举的一声大喝“别动”震慑住了。作为教会的侍卫,这些人当然深知长官的厉害,如果此时轻举妄动,那就真会性命不保了。 方沐阳来到后院,发现小小住处的门虚掩着,他迫不及待的冲了进去,第一眼便看到了小小,此时她正直挺挺的躺在床上。方沐阳站在门口止步不前,他在担心,他在害怕,他轻声的呼唤着小小的名字,他希望小小下一秒就会扑向他的怀里,可是一秒、两秒……却全然没有动静。方沐阳一点点向前挪动着,几米远的距离却好像经历了万水千山,当他看到小小的脸时,只觉得眼前一阵发黑,整个世界仿佛轰然倒塌,因为小小脸色铁青,早已没有呼吸,她已经香消玉殒了。 抱着小小的尸体,方沐阳的哭声撕心裂肺、惊天动地,即使在袁斌房间的其他人,也都可以听到。几个人意识到,自己最不愿相信的事恐怕已经发生了,小小死了! 对于方沐阳的痛楚,秦路安和古同感同身受,想想小豆子的死,小小的死,都是眼前这个伪善的恶棍所为,只教人恨的咬牙切齿。古同更是拔出腰间的长剑,想要上前即刻手刃了这个丧尽天良的家伙。 看到古同想杀自己,袁斌不由得后退了几步,他看向左右,大声的呼喊着:“你们愣着干什么?还不快救我?” 魏克举伸出胳膊拦住了古同,小声的说:“等一下,我还有些话要问他。”接着,他又扫视了面前那十几个神仆,目光中充满了蔑视,带着威吓的语气说:“你们是想去到神的面前忏悔?还是活着赎罪呢?” 那十几个神仆面面相觑,他们跟着袁斌只是为了求财,现在怎么能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呢?于是,这些人便纷纷放下了武器,低着头站到了一旁。 袁斌看到这样的情景,急得不知该说什么,只能用手指着那些神仆,不住的说着:“你们、你们……” 魏克举看着袁斌的样子,只觉地非常可笑,他既笑这位司教大人无计可施,又笑自己识人不明,于是他冷冷的说道:“不义之人,是不会有谁会帮他的。袁斌!我问你!贩卖人口的主谋、放火烧死二十多个无辜之人、杀死小小姑娘的凶手究竟是不是你!?” 看着魏克举咄咄逼人的样子,袁斌早已六神无主了,他面对这些质问,只能哑口无言,站在原地不住的打着哆嗦。 魏克举看袁斌没有回答,冷笑着说道:“看来,你是都承认了?你为什么要这么做?你是这座城市的最高管理者、神的代言人、军队的最高长官,你已经是集所有权力于一身的人,你为什么还要这样做?你背弃了自己的信仰,背弃了全城人的信任,泯灭了所有的人性,究竟是为什么?” 魏克举的质问之声,犹如一盆凉水将袁斌浇醒,他思索着,自己到底为什么会一步步走到今天的这个地步。是被威胁吗?不是,自己有很多次机会可以从这整件事中抽身而出,况且那个提坦也没有那个能力。是想拥有奢华的享受吗?不是,自己的生活一向简朴,也从未对那种纸醉金迷的生活产生过向往。是鬼迷心窍?是上了什么人的当? 袁斌急需为自己所做的一切找到一个理由,但他始终没有找到,因为他也不知道为何会有今天这样的结果。巨大的无力感侵袭着袁斌的身心,让这个曾经具有虔诚信仰、对一切充满信心的人摊在地上,只能将事实的真相慢慢说了出来。 第四十九章今生永别 “那是在两年前,我刚成为司教不久,可以说踌躇满志,对未来充满了美好憧憬,很想在栾洪城干出一番事业。可是,现实与理想总是存在巨大差距,我虽然对于教会事务很是熟悉,但对于政务和军事完全外行,行政院与军营的关系错综复杂,渐渐的发现在那里有许多我难以逾越的障碍,许多人更是对我这个新上任的掌权者并不认可,我急需做一些事情让他们刮目相看,从而树立自己在这座城市的权威。就在这时,栾洪城的难民潮出现了。” “不断涌入的难民让行政院的人颇为头疼,他们便把这个烫手的山芋推到了我的手上。我当时想,教会接济难民本就是分内之事,况且这也是自己难得大施拳脚的好机会,如果能够解决了这次危机,那自己的威信势必会大大增强。但是我把事情想得太简单了,别说安置这些难民,光是维持这些难民不被冻饿而死就已经非常困难了,巨大的财政压力让教会难以承受,虽然行政院拨付了一部分,我们也多方积极筹措,但还是杯水车薪。就在我一筹莫展之时,提坦出现了。” “我第一次遇到提坦的时候,他一副商人模样,提出愿意资助一部分钱帮助教会解决难民问题,前提是允许他在城内开一家妓院,并同意他做生意。你知道,开妓院在赛拉奇并不是违法的事情,而我看他一副正经商人模样,也便没有深问他做的是什么生意。提坦的钱对缓解难民问题起到了巨大作用,我在城市里的威信也与日俱增,一切都在向我希望的方向发展着。可是,突然有一日提坦和我说要停止援助,因为他的生意亏了本。我一下慌了手脚,要知道缺少了他的那部分资金,难民们肯定是难以为继的,而我好不容易取得的成绩也会功亏一篑。接着提坦又说有解决的办法,他现在正在做一项生意,不过与塞拉奇的法律稍稍有点相左,这需要我的协助。我刚开始是反对的,可是面对眼前的巨大压力,最终我还是选择了妥协,当然那时我还不知道提坦要干的是贩卖人口这样罪恶的勾当。” “提坦的援助恢复了,而且还要比以前多得多,但同时城内也慢慢传出有难民失踪的消息。我质问提坦干的究竟是什么生意,他才告诉我真相。我当然极力反对,可是已经为时已晚,因为他送给我的那些金币,每一个上面都残留着我的罪恶,况且如果失去了这些金钱,我所建立起的一切都会轰然倒塌,于是我又一次妥协了。慢慢的我越来越依赖金钱,它可以解决我所有的问题,帮我建立名望,疏通和那些地方势力的关系,我的事业越来越顺利,信心也越来越充足,渐渐的我收钱也变得心安理得,有人提起难民失踪也只是以一些借口搪塞过去。我本以为一切都可以这样维持下去,可是、可是你们出现了。” 袁斌停顿了一会儿,突然他的表情变得激动起来,继续说道:“对!我没有错!我只是让那些难民自己去救自己罢了,用几十个、上百个人去换几千人的存活,这有什么错?错的是你们!现在好了,提坦被你们杀了,那些钱也不会再有了,成百上千的难民会因为你们饿死、冻死,只有你们才是凶手!凶手~” 袁斌终于为自己的行为找到了一个理由,他死命的抓住这个理由不放,极力的辩诉着。可他这套说辞,在所有人看来,只不过是一个穷途末路之人的歪理罢了。 魏克举冷眼看着袁斌,不屑的“哼”了一声,说道:“到了今天这个地步,你竟然还要为自己找一块遮羞布,但你不觉得这块遮羞布太小了么?难民不是人?你干那些勾当的时候,想没想过他们也有父母兄妹,多少人会因为你家破人亡?难道这就是你平日里宣扬的仁爱?弄得自己是顾全大局才行此下策似的,你如果真想救他们,为什么不去问问那些整日在同乐坊里花天酒地、挥金如土的老爷们?到头来,你只不过是一个自私的、利欲熏心的家伙罢了。这一切都是你的贪婪造成的!” 袁斌好不容易抓到的“救命稻草”,被魏克举的三言两语无情的碾碎了,留下的只剩下无尽的失落和恐惧,他不住的摇着头,口中反复念叨着“不是的、不是的……”突然之间,袁斌猛然站了起来,同时一手捡起神仆扔在地上的长剑,疯了似的向魏克举冲过来,同时大喊着:“你们不能毁掉我!不能!” 魏克举丝毫没有惊慌,他甚至连腰间的剑都没有拔出,因为在他看来,柔弱又不会武艺的袁斌是不可能伤他毫厘的。可就在袁斌还未到魏克举近前之时,他的动作突然挺住了,只听“噗”的一声,一支剑刃从他的胸膛穿出。众人一愣,纷纷向袁斌的身后看去,只见满脸泪痕、怒不可遏的方沐阳正站在不远处,而他手中的剑鞭正连接着袁斌的身体。 方沐阳这一剑,是替小小刺的。 就这样,曾经风光无限、万人敬仰的司教大人,死了! 袁斌死了,同乐坊被查封,贩卖人口的幕后组织已经覆灭。但同样的,小小和小豆子也再也不会回来了。这最终的一切,是用多么惨痛的代价换来的啊!而栾洪城的难民问题仍然没有解决,现在该轮到行政院里那些养尊处优的老爷们头疼了,不过那不是马殿臣等人需要考虑的事情。 袁斌的死在栾洪城内引起了轩然大波,很多市民和难民走上街头,纷纷要行政院为司教大人的死给出说法。魏克举将知道的一切以及那几箱子赃物上交了行政院的司法所。行政院多次召开议会,研究目前的形势和处理问题的办法,并即刻将实情上报拜卞。但最终得到的命令是宣布袁斌是因病暴毙,并要为他举行盛大的葬礼。 袁斌葬礼的那天可以说是盛况空前,几乎全城的居民和难民都来为自己“敬爱”的司教大人送行,许多人还留下了悲伤的眼泪。秦路安看着熙熙攘攘的送葬人群,感到颇为讽刺和不解,他问旁边的魏克举,行政院为什么不说出实情,而将袁斌这个大恶人变成了光辉的象征。 魏克举嘴角动了动,缓缓的说:“有些时候……现实远比真相重要……”说完,便扭身走了。 秦路安看着魏克举的背影,又回头看了看送葬的队伍,仍然呆呆的站在那里…… 虽然袁斌表面上是暴毙而亡,但毕竟他是被方沐阳等人杀死的,因此行政院不再允许他们待在栾洪城里。不过方沐阳想替小小下葬,于是他恳求行政院让他们再多停留几日,在魏克举的帮忙下,行政院的人最后同意了。方沐阳想将小小与小豆子葬在一起,因此几个人又去了一趟城东,在高妍、唐欣的孩子以及小豆子的旁边立了一座新坟。方沐阳自然是哭得很伤心,小小是他的初恋,而且他对于自己把小小一个人留在教会的事一直非常愧疚,因此几个人在那里直到日落才离开。古同将当时在小豆子尸体旁捡到的项链交给方沐阳,那毕竟是小小的东西,也算是她的遗物了。 一行人离开栾洪城的时候,魏克举和他的家人都来送行,这段时间发生的事,让魏克举和几个人建立起深厚的友谊,现在要分别了还真有点依依不舍。魏克举把自己的爱枪——银闪送给了古同,并且正式承认了古同为自己的徒弟,同时他还为几个人准备了一些吃的东西,以备不时之需。魏克举的妻子听到唐欣的事颇为感动,特意做了一副手套,让唐欣保护好自己本已伤痕累累的双手。 几个人离开的时间,比原来预计的要早一个半月,霜白桥还没有修好,因此大家决定先到河边,再想其他办法。可是大家沿着大路刚走出不远,就看到谷昭带着一些人等在那里。接着马殿臣便停了下来,告诉了其他人一个实情。 原来,按照方沐阳当初的计划,马殿臣是去找他那做佣兵团长的老朋友谷昭帮忙,恳请他在夜晚带人在城西外设下疑兵之计,好让城内的几个人有机会进入教会。马殿臣向谷昭说出了详情,谷昭没有拒绝,但提出一个条件,那就是事成之后,马殿臣必须加入他的佣兵团。虽然马殿臣不想答应,但谷昭坚持如果他不加入佣兵团,那么自己就不会帮忙,因此马殿臣只能硬着头皮应允下来。而现在,这群人显然是来迎接马殿臣的。 对于秦路安、方沐阳、古同三个人来说,马殿臣是看着他们长大的,虽然没有血缘关系,但胜似亲人,何况自从圣日城出发,几个人就没有分开过,现在要让马殿臣独自去佣兵团,他们自然是不愿意。方沐阳去和谷昭交涉,提出只要放过马殿臣,愿意承担雇佣佣兵团的费用。但他哪知道谷昭原本就是个精明的生意人,早把账目算得明明白白,他向方沐阳列举了一项项开支,包括出动人次、用了多少火把和松油,甚至连武器装备磨损都算了进去,最后他提出可以不让马殿臣来佣兵团,但几个人必须要付1万朗特才行。几个人怎么可能会有这么多钱,这明显是谷昭使的小伎俩,一方面他不想破坏身为佣兵的规矩,另一方面则算到几人不可能有1万朗特,故意逼着马殿臣乖乖就范。 马殿臣是个言出有信的人,况且他也不想看到大家为难,因此他提出自己先到佣兵团一点时间,而其他人则继续旅行,到时在拜卞汇合。但秦路安等人执意不肯,提出要陪着马殿臣一起去。谷昭当然知道这三个年轻人在栾洪城的事迹,对于能吸收这样的人才当然非常高兴,而马殿臣拗不过,最后只能答应了他们的要求。 就这样,在走出圣日城五个月之后,三位年轻人终于有了自己人生中第一份工作——佣兵。可他们不知道,这一步却改变了他们一生的轨迹。 栾洪城头的蒲公英,看着人影渐渐远去,突然一阵风儿吹过,就像小小歌中唱的那样,洁白的纱絮随风飘舞、飞向远方,开始了他们全新的旅行…… 第五十章谷昭其人 在什卡斯特里大陆的历史长河中,佣兵这个词可以说相当古老。 最早的佣兵,是来往于各国之间的商人出于安全考虑,而雇佣的私人保镖,这些团体基本都是临时组成,规模通常只有十几个人,而且组织也较为松散。 直到有一个叫库那罗的商人出现,他敏锐的意识到,专职保镖是一个很有商机的行业,因此他集结了一批人,成立了最早的保镖集团,专门负责护送各国的商人。 由于生意实在太好,库那罗的声望渐长,而慕名前来投靠的人也越来越多,库那罗的保镖集团规模越来越大,最后终于发展成了一个有着上千人的大组织。 恰巧那时库那罗所在的国家与邻国爆发了战争,由于准备不足,国王想要雇佣库那罗为自己而战。库那罗手下的人基本都拥有丰富的实战经验,在与邻国的激烈交锋中取得了多次胜利,对稳住国家阵脚,促成最终和谈起到了重要作用,因此国王宣布库那罗的保镖集团为第二护国军,并授予了王之佣兵的称号。 从此,佣兵这个名号就开始响策各国大地,除了在诗妮兰,到处都可以看到他们活跃的身影。而谷昭,就是正在走着当初库那罗的道路。 谷昭的父亲是一位很成功的商人,他很想谷昭能够继承自己的事业,因此带着谷昭从小就走南闯北去了很多地方。但谷昭的理想可不是整天和那些油嘴滑舌的商人们打交道,他想参军,成为一名将军,因此为这件事他没少和父亲争吵。每一个处于青春期的男孩子都可能做出意想不到的事来,在谷昭十七岁的时候,他不顾父亲的强烈反对,毅然决然的参了军,成为了旁贝巴的一名普通士兵。不过世事难料,命运在八年之后又把他拉回到从商的道路上,而这一干就是十五年。 不得不说,谷昭还是非常有经商天赋的,他的生意做得风生水起,很快就积累下不少的财富,但这些钱并没有让他感到有多高兴,相反却让他越来越落寞,因为他始终还是认为自己应该驰骋疆场,而不是在这里枕着金币睡觉。而在他四十岁的时候,命运又给予了他一次新的机会。 塞拉奇实行的是佣兵备案制,国境内登记在册的共有十支佣兵团,除此之外一切的民间武装组织都是非法的。 国家分裂后,大王子领地内留存了六支佣兵团,它们也全部与大王子签署了雇佣协议,战时要听命召集,负责参与必要的军事行动。 在这其中,有一支名叫红麦穗的佣兵团,由于老团长突然病故,就将团长之位交与了他的儿子。 但这位新团长却是个不学无术,只知道整日花天酒地的家伙,在他的带领下,佣兵团的情况每况日下,不仅连吃败仗,团里的储备金也很快被他挥霍一空,看到这种情况,很多人都选择了离开,原本近500人的佣兵团最后只剩下200多人,而剩下的除了一些感念老团长恩情的人外,就多是一些老弱病残了。 但即使这样,这位团长仍然是我行我素,不管身边人如何好言相劝,都无动于衷。最终,为了满足自己奢华的生活,他终于动了卖掉佣兵团的心思,恰巧这时,他遇到了谷昭。 对于买佣兵团这件事,谷昭当然很感兴趣,但身为一个商人,自然少不了讨价还价。一个纨绔子弟哪是谷昭这个奸商的对手,三言两语便被谷昭耍得团团转了。最后,谷昭可以说以极低的价格买下了整个佣兵团。但他面临着一个严重的问题,由于佣兵团易手,又有许多人选择了离开,而剩下的人也多是对他这个新团长不很服气。因此,谷昭急需有人做他的帮手,培养自己的亲近势力,而恰巧这时他遇到了马殿臣等人,接着才有了后续事情的发生。 对于佣兵,秦路安、方沐阳、古同三个人并没有什么概念,只是知道这是一个私人的武装组织罢了,而他们的出发点也只是不想离开马殿臣。至于唐欣,去哪里已经对她无所谓,跟着几个人已经成了一种习惯。 从栾洪城到佣兵团的营地大约需要半天多的路程,几个人随着谷昭一路向北走了一段大路,又向西穿过两片树林,不久他们的面前便出现了一片湖,沿着水岸线远远的望去,几支帐篷若隐若现,似乎还有渺渺炊烟升起。谷昭向前面一指,说道:“看!我们快到了。” 不得不说,佣兵团的驻扎地真是一个不错的地方,湖水碧波荡漾,周围绿树环绕,偶有几只飞鸟击水,抓着鱼儿飞起,真是一派宁静祥和的景象,不禁让人心旷神怡。看到此番情境,一行人连日来的愤懑也舒缓了许多,即使是心情最糟的唐欣和方沐阳,也长长的吸了一口气。 沿着湖岸行走,营地也越来越清晰的呈现在大家面前。这里与其说是兵营,倒不如说是村庄来的更贴切一些,只不过房屋都是由帐篷代替,里面的人也大都是武人打扮。毕竟有着200多人,营地的规模着实不小,大大小小的帐篷环形林立在周围,足足有三、四十个,而中间则自然形成了一个圆形的广场,里面放着许多兵器,看得出这里应该是平时训练的地方,不过现在并没有什么人罢了。 三个年轻人和唐欣看得出神,全然没注意马殿臣已经随着谷昭走进了一间最大的帐篷,直到有人呼喊,他们才急忙的钻进了那间帐篷里。 除了谷昭和马殿臣之外,帐篷中早已有三男两女等在那里,看穿着应该是佣兵团的骨干。谷昭走过去向他们进行了一一介绍,原来这5个人分别是团里的武官、勤务长和三个分队的队长。 三个年轻人仔细的打量着这五个人,中间站着的武官名叫曹睿,年龄约有60岁左右,浓密的胡须和布满皱纹的脸看起来略显沧桑,不过炯炯有神的眼睛和健壮的四肢充分显示了他有着旺盛的精力。在他旁边的卢艳华是一位40多岁的女性,轻衣长裤,袖口挽了起来,穿着明显与其他四人不同,作为后勤长一看就让人觉得非常干练。再看那分别叫任国忠、周永孝、何晴的三位队长,也都是武人打扮,身上都穿着锁甲,上面还沾有泥土,似乎刚刚在外面训练完毕。 谷昭示意大家坐下,接着便向佣兵团的人介绍起来。“这位马殿臣,你们已经见过了,而其他的几位就是前些日子在栾洪城大展拳脚的人了。”接下来秦路安等人向在座的佣兵团成员一一做了自我介绍,这下大家总算是互相认识了。 第五十一章误解难消 在秦路安三人心中,栾洪城发生的事虽然是一段痛苦的经历,但以自己这样的年纪能够解决如此危机,还是足够让人品头论足一番的。可没想到对面的五个人丝毫没有表现出赞赏,似乎对他们的事迹完全无动于衷,只是轻轻的“嗯”了一声而已。 武官曹睿面无表情的打量了三个年轻人一番,随后扭头看向马殿臣,说道:“马老弟,听说你以前曾是旁贝巴池宏建领主的侍卫长,是吗?” 马殿臣点了一下头,答道:“那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那为什么最后却离开了呢?”曹睿继续问着,不过眼睛不经意间又瞟了一下谷昭。 马殿臣完全没想到曹睿会问起如此不相干的事,况且这件事他也实在不愿提起,因此他只是答道:“这件事实在是太久远了,我已经想不起来了。” 曹睿看马殿臣有意回避,也没再深问,接着说:“马老弟,你别误会,我没有别的意思,只是有些好奇罢了。想你们在栾洪城内干出了这么大的事,肯定是身手不凡,实在是令我们佩服的五体投地。” 马殿臣笑了一下,谦虚的说:“曹大哥过奖了,我们能够躲过此劫纯粹是走运罢了。” 曹睿也回以微笑,话锋一转说道:“马老弟,那天时间仓促,想必你对我们佣兵团的情况不太了解。团长刚来不久,知道的也较少,还是由我来向你简单介绍一下。我们佣兵团在赛拉奇境内虽然历史还算悠久,但总体实力并不算优秀,无论规模还是战绩均处于各佣兵团的下游水平。尤其是近几年,由于老团长病故,原来的新团长少不更事,可以说我们团的情况是急转直下,不仅人数由原来的近500人,变成现在的200多人,留下的也多是像我这样的老弱病残,甚至还有女人都成为了分队长。况且我们这位新来的团长大人,也就是你的旧识,本就是一位精明的商人,我们团以后会变成什么商队也说不定。因此,马老弟,加入我们团还是请你要三思啊。” 曹睿的话听起来像是好言规劝,但明显是冲着谷昭来的,不然哪有自己说自己不是的呢?显然他已经把一行人当成了谷昭找来的帮手,巴不得他们赶紧离开。 早在栾洪城与谷昭把酒言欢之时,马殿臣就听谷昭提起过自己与团内成员的不愉快,他虽然颇有口才之能,但对于那些顽固的家伙却没什么办法,要知道留下来的骨干都是在团里待了很长时间的人,对于佣兵团和原来团长的感情自是不浅,很是不喜欢他这个半路杀出的团长。谷昭也培养了几个自己人,那个勤务长和三分队队长就是他的人,只不过这两个都是女人,在属于男人天下的佣兵团里话语权甚微罢了。 俗话说,既来之则安之,马殿臣深知谷昭非要拉他前来的意图,这时候当然不能退缩了,因此他笑着说:“曹大哥说得严重了,我当年还是侍卫长的时候,就听说过‘红麦穗’的大名,对于曹大哥的名字也是有所耳闻。那时,‘红麦穗’在赛拉奇的内战中也是立下了不少功劳,打了很多的硬仗,即使是远在旁贝巴的我,也感到佩服不已。我想这样的佣兵团,即使现在有些落魄,但也不会像曹大哥说得如此不堪。况且我的这位旧友,当年在担任侍卫时不仅颇有谋虑,而且勇武非凡,池宏建大人对他可是赞赏有加,我想‘红麦穗’在他的带领下一定会重振雄风的。我们只是一群旅人,举目无亲,又被栾洪城赶了出来,正急需一个安身之所。况且谷昭是我的好友,对于他的盛情邀请,我是万万没有拒绝的道理。因此,于情于理加入‘红麦穗’才是我们最好的选择啊!” 曹睿听完马殿臣的话,停顿了一会儿,说道:没想到马老弟对我们团的评价颇高啊,只要你们安心就好,安心就好。”接着他转过头,又对谷昭说:“团长,不知道你想让马老弟干点什么呢?” 谷昭回答:“我想让老马当我们的副团长……”话音刚落,还没等曹睿说话,旁边的二队长周永孝一下子站了起来,大声说道:“凭什么让他当副团长?”随后一队长任国忠便拽着他的胳膊把他摁回到座位上。 曹睿说道:“不好意思,马老弟,永孝就是火爆脾气,你别见怪。不过他说的也有点道理,马老弟初来乍到,寸功未立,如果一来就做副团长,恐怕不太合适。就算我们没有意见,其他的佣兵们也会有非议,如果造成军心不稳那可就不妙了。团长,你看……” 谷昭刚想说话,却被马殿臣抢了先。“那曹大哥意下如何呢?” 曹睿沉思片刻,笑着说:“马老弟以前做过侍卫长,对军队的管理一定很熟悉,用兵之道一定也很精通。团长,我的意见是先让马老弟做你的参谋,等以后建功立业了再做打算也不迟。” 参谋这个名字看起来好听,但没有一丁点权力,他只不过是个提意见的人罢了,看来这才是这个老滑头的真正目的。马殿臣当然知道曹睿只是在演戏,但同时他也在细细掂量着曹睿说的话,带兵不像经商,金钱是维持关系的唯一基础。而将领要在军营中站稳脚跟,没有一定的威望和魄力是不行的,即使在佣兵团这样的地方也是如此。所以,曹睿的提议也不是毫无可取之处,况且马殿臣深知自己只是暂时待在这里,早晚是要离开的,因为自己的事让谷昭与其他人的关系更加激化也不太好。想到这里,马殿臣暗下决心,转过头对谷昭说:“曹大哥说的的确有道理,我同意他的意见。” 谷昭的目的虽然没有达到,但他看马殿臣这样说,而自己也没有足够的理由说服曹睿等人,因此也只能答应了下来。而接着,便是确定其他四人的去向问题了。秦路安、方沐阳、古同三个人被安排进了何晴的第三分队,一来这个分队缺人最多,二来也是因为任国忠和周永孝不愿意让谷昭的人进入自己的队伍。何晴当然没什么意见,能有三个本领高强的年轻人加入自己的队伍本来就是一件好事,而对于秦路安等三个人来说去哪里都一样。唐欣并不会什么武艺,因此被派做卢艳华的助手,负责团里的勤务保障工作。最终,事情就这样定下来了。 第五十二章初始土狼 卢艳华虽说是团里的勤务长,但事实上她平时的工作只有一项,那就是解决所有人的吃饭问题,而其它的勤务工作基本都是由各分队独自完成的。可即便是这样,卢艳华仍然是忙的捉襟见肘,毕竟她是团里唯一的司厨,尽管团里制定了值班计划,每天都会有三个人过来帮忙,但指望这些男人们能做出什么好吃的东西,那纯粹是天方夜谭,因此卢艳华只是让他们做做杂务,做饭的事还是得自己来。也正因为这样,唐欣被分配来帮忙,卢艳华还是非常高兴的,她看唐欣的穿着打扮、容貌形态,应该是操持家务的一把好手,做一些简单的饭菜也自是没什么问题。因此,卢艳华带着唐欣回自己的帐篷,一路上总是说个不停,显得很兴奋,可唐欣似乎完全不感兴趣,只是面无表情的简单回答罢了。 不多时,两个人便回到了营地的厨房。这里虽说是为全团提供伙食的地方,但也只有在露天下的几口大锅而已,有三个人早已蹲在那里,笨拙的削着土豆。 “好了,到了。”卢艳华说着,便到旁边拿出两条围裙,将其中一条递给了唐欣。“以后咱俩就是搭档,我比你大,你叫我卢姐就行了。我俩的任务就只有一个——做饭,剩下的活让那些傻小子去干就好了。” 唐欣答应了一声,伸手去接围裙,可是当她系绳结时,一阵阵锥心的疼痛从她的手指传了出来。卢艳华看唐欣的动作停了下来,问道:“怎么了?” 唐欣低着头,停顿了一会儿,说了句“没什么”,便忍着疼痛将围裙扎上了。 在任何年代的军营之中,女人本就不多见,而由女人担任战斗团队队长这样的事,则更是少之又少。秦路安等三个人虽然并无性别歧视,这位女队长看起来也颇为精干,称得起“巾帼不让须眉”,但三人还是对她如何成为队长的事充满好奇。只不过毕竟初来乍到,不便询问罢了。 三分队的营地在整个区域的右后方,离刚才议事的帐篷相距较远,一路上三个人左顾右盼,眼神中充满了好奇。这里的帐篷虽然都差不多,但佣兵们来自各个国家、各个民族,穿着打扮以及帐篷里的摆设却大相径庭,尤其是有两个帐篷上挂着许多用涂了颜色的兽骨串成的东西,随着微风摆动发出碰撞的声音,让这里更增添了几分神秘色彩。 走着走着,三个人正看得出神,突然一阵笑声传了过来,有人喊着:“瞧啊!又有小老鼠进来了。你看他们细皮嫩肉的,像不像妓院里的那些搔首弄姿的**?”接着,又是一阵大笑。三人顺着笑声望去,有几个佣兵坐在不远处的草堆上,看年龄一点不比那个曹睿小,此时他们正一边笑着一边休闲的喝着酒。 “别理他们,这些老家伙除了喝酒就是逛妓院,从他们身上你可得不到任何好东西。”何晴说完,三个人点头说了声“是”,看来这里还真是鱼龙混杂,凡事小心点为好。 又走了一会儿,何晴领着三个人进了一间帐篷,三人抬头一看,一个身材颇为壮硕,年龄与何晴相仿的男子正等着他们。何晴向三人介绍,这个男人叫萧岗,是队里的副队长,同时也是自己的丈夫。听到这里,三人更加不淡定了,这样一个虎背熊腰的大汉,却让自己的妻子当起了队长,不得不让人大跌眼镜,更加让人怀疑那个谷昭选人的眼光。古同是个急性子,实在没忍住,将内心的疑问脱口说了出来。“你们确定自己的身份没有说反吗?”没想到这两人听到古同这样问,不但没有生气,反而哈哈大笑起来,看来他们对这样的质疑早已习以为常了。 萧岗告诉他们,自己与何晴很早以前就是团里的佣兵,算得上老战友了。别看何晴是个女人,但她在管理队伍上可是很厉害的,自己在这点上远不如她,并且她的武艺也不差。至于如何决定谁当队长,纯粹是自己猜拳输给了她。三个人听得一时无语,这两夫妻竟然把这么重要的事交给猜拳决定,看来他们的关系还真不是一般的好啊! 萧岗这个人虽然长得粗犷,但颇爱谈笑,给三个人讲了很多团里的事,接着便带着他们去到自己的住处。“红麦穗”长期处于不满员状态,按理说住的地方还是相当宽裕的,但团里却规定尽量要把每个帐篷的定员住满,一来是为了方便管理,二来也是为了让团员之间增进交流,毕竟良好的伙伴关系也是佣兵战场生存的重要条件之一。 萧岗告诉他们,普通佣兵是六个人同住的,现在要带他们去的帐篷已经有三个新兵住在那里,至于他们是谁,就留着三人自己去了解了。帐篷毕竟不比真正的房屋,里面基本没有什么家具,被褥也只是铺在地上。三个人来到帐篷时,里面正有一个人在整理自己的东西,看穿着应该是本地人,年纪也与三人相仿。那人看到萧岗进来,身后还带着三个人,立刻高兴的走过来,向大家打着招呼。原来,这位年轻人也刚加入“红麦穗”不久,他的家就在离栾洪城不远的地方,而自己之所以选择加入佣兵团,完全是出于父亲的意愿。秦路安又问起另两个人的事情,那年轻人接着介绍说,与他们同住的其他二人是一对孪生兄弟,他们是从布罗巴迪亚东南部来的哈尼克人,今天轮到他们去厨房帮忙了。 几个人又简单的聊了一会儿,方沐阳突然意识到还不知道这位年轻人的名字,因此他便问了起来。不知为何,原本爽朗的年轻人听到这个问题,却变得扭捏起来,好半天才说出了他原来叫“林可儿”。 听到这个名字,三个人全都“噗嗤”一声,忍不住笑了出来。他们真想看看到底是什么样的糊涂父亲才会给自己的儿子取这样的名字,如果不是想要个女儿想得发疯,那他肯定精神不太正常。林可儿看到三人的样子,嘟着嘴有些生气。三个人也意识到自己的确有些失态,马上收起了笑容。接着林可儿告诉他们,村子里的人都叫他“土狼”,因此让三人以后也这样称呼他好了。 又过了一段时间,三人布置好了自己的住处,这帐篷虽看起来简陋,但却颇为宽敞,即使六个人同住也不会显得拥挤。正在三人准备休息之时,何晴进了来,毕竟队里有新人加入,他想带三个人与队里的其他人见见面,地点就在她帐篷外的空地上。 见面会的时间着实不短,如果不是吃饭的钟声想起,恐怕何晴的演讲还会继续下去。而在吃饭时,三个人终于见到了与他们同住的那对孪生兄弟。三人不知道这个世界上究竟有多少种族,但他们必须承认眼前的这对兄弟是他们见到的人中最奇特的。深棕色的头发剪成三道,与头皮的颜色泾渭分明,中间还扎着一个小小的辫子。他们的相貌与旁贝巴和赛拉奇人截然不同,颧骨明显要更高,眉毛更浓,眼睛也更大,尤其是他们的左右耳朵上,各自带着一只星星图案的耳环。红蓝相间的衣服完全是由兽皮制成,并且从左肩向右斜挎着一条类似绳子的东西,上面好像还画着什么符咒。而在他们的后腰上,交叉着两柄短刀,那一定是与他们寸步不离的武器。 出于礼貌,三人主动上前向这对兄弟打了招呼,可他们似乎完全没什么反应。正在三人纳闷的时候,“土狼”走了过来对他们表示,这对兄弟名叫哈穆林和柯尼奇,也是新近加入“红麦穗”的,不过他们对这边的语言所会不多,刚才何晴说的话情恐怕他们压根就没听懂。接着他便代替三人与那两兄弟沟通起来,真的不得不佩服这个“林可儿”,他的手舞足蹈还真让这对兄弟明白了三人的身份。至此,同住的室友算是正式认识了。 年轻人聚在一起,总是有聊不完的话题。一晚上,方沐阳涛涛不绝的给新朋友们讲着这几个月的经历,古同是怎么骗过他母亲的,在羊角森林中是如何遇险的,枫桥镇怎样化险为夷,以及栾洪城发生的事情,而且颇有点添油加醋的味道,只不过他故意回避了关于小小的事。“土狼”这个没见过世面的家伙直听得激动不已,那对兄弟尽管听得不太明白,但方沐阳每讲到**部分,他们也是跟着惊呼连连。要不是隔壁帐篷的人有了意见,这些人恐怕真要聊到第二天早上了。 躺在地上,方沐阳突然想到了一个问题,他猛然坐起来向那对兄弟问道:“你们是孪生兄弟,可为什么你姓哈,而他姓柯呢?”那对兄弟对视了一下,想了一会儿似乎明白了什么意思,于是哈穆林摆了摆手,指着自己说:“哈穆林?班罗尔蒂尼?达卡斯丹尼尔斯。”接着他又指了指旁边的弟弟,说:“柯尼奇?班罗尔蒂尼?达卡斯丹尼尔斯。” 方沐阳听完眨了眨眼睛,说道:“我还是叫你们的简称好了。” 塞拉奇的十月,夜凉如水,风轻云淡的夜空,点点繁星组成了瑰丽的银河,仿佛正在涓涓流淌。湖湾之中一轮皎洁的月影随风荡漾,好像一位母亲在用臂膀摇着即将睡去的婴儿。此刻的世界万籁俱寂,多么的宁静安详…… 第五十三章势均力敌 清晨又一次的如约而至,一阵刺耳的锣声将古同从睡梦中叫醒,他揉了揉惺忪的睡眼,看到“土狼”和哈穆林已经穿好了衣服,而柯尼奇则出了帐篷。 “这么早,你们干什么去?”古同问道。 “土狼”回答说:“晨练的时间到了,还不快起来。” 三个人虽然还有点摸不着头脑,但想到这想必是团里的规矩,便也爬起来纷纷穿起了衣服。 “土狼”口中的晨练,是佣兵团每天例行的训练项目,所有的战斗队员,包括团长在内,都需要绕着湖跑上三圈。这对于那些精力旺盛的小伙子当然不成什么问题,不过可苦了谷昭,十几年的商人生涯让他的身上挂满了赘肉,才跑了一圈多就已经气喘吁吁,最后也只能坐在湖边休息。 佣兵团在没有任务的时候,每天都有训练安排,尤其是对新入团的人,曹睿更是为他们制订了严格的训练计划。吃罢早饭,三分队的人都被拉到营地外的一处空地上,开始了他们今天上午的训练科目——站队。 何晴将所有人分成了三排,个子高、身材魁梧的放在最前面,而相对瘦小的则安排在最后。六个人之中,只有古同被放在了最前排,而且还是在所有人正中的位置。秦路安、哈穆林兄弟在中间一排,而方沐阳和“土狼”则被安排在了最后。 “土狼”有点不服气,他向何晴表示别看自己身材矮小,但论战力可一点不比别人差。何晴向他解释说:“把高壮的人放在前排是为了威慑敌人,在冲锋时也更容易击溃对方的阵型,这实际上与骑兵是一个道理。”队列排完,便是一些简单的口令练习,50多人按照何晴的命令做着各种动作,看起来还算有模有样。 就这样一上午的时间很快过去了。到了下午,队员们的科目则变成了搏杀训练,他们又被带到了一个有着许多稻草人的地方,看来这些“家伙”就是他们的练习对象了。何晴先是给队员们讲了许多搏杀要领,比如哪里是人的要害,攻击哪里最有效等等,接着萧岗还为大家做了示范。年轻人自是听得津津有味,而那几个老家伙早已跑到一边聊天去了。 大约过了一个小时的时间,终于轮到队员们上场了。三个人看着这些扎得歪七扭八、不成人形的稻草人,不禁皱起了眉头。自他们从圣日城出发以来,生死搏斗已经历了好几次,现在让他们与这些不会动的干草对打,实在是提不起劲来。而“土狼”和那对兄弟似乎也对这样的训练不满,于是六个人便向何晴提议让他们进行真人对练。 何晴和萧岗听说过三个人在栾洪城的一点事情,也想看看三人的本领,便答应了下来。但出于安全考虑,他们只可以用头部绑上布的木棍作为武器。接下来,就是决定对手的事了。哈穆林当然是选了弟弟柯尼奇,秦路安也和方沐阳做了对手,而最后剩下的就只有古同和“土狼”了。 古同看着“土狼”,心里一阵好笑。这家伙的个子只到古同的肩膀,瘦小的身形只有古同的一半大小,如此弱不禁风恐怕还接不住自己的一枪。想到这里,古同回过头对着萧岗说:“副队长,我能不能不和他对练,我怕……” 古同的话还没说完,“土狼”立刻就不高兴了起来,这明显是瞧不起自己,于是他立刻说道:“古同,如果你不服,咱俩就比试比试,还指不定谁赢呢?”说着便去拿木棍。古同一看这样,也只能同意了。 古同拿了一根与枪差不多长的木棍,他以为以“土狼”的身高和体型,会选择与剑差不多的棍子,但出乎意料的是,他却选择了与古同差不多长的木棍,看起来与他颇不协调。两人对面而立,互相审视着对方,古同的眼神中多少有点轻蔑,他似乎压根没把这个矮小的“土狼”放在眼里,可是下一秒他就知道自己大错特错了。只见“土狼”双腿微屈,手中长棍没有一丝颤动,可见其具有极为出色的控制力。突然,那身影虚晃,眨眼之间棍头已到面门,古同心中大叫一声不好,但却为时晚矣。这一切发生得实在太快,不只古同没有反应过来,即使观战的何晴和萧岗也根本没有看清“土狼”的动作,所有人心中都大大吃了一惊,要不是棍头停了下来,恐怕古同就要破相了。 “土狼”看着古同吃惊的样子,以及鬓角流下的冷汗,得意的说道:“怎么样?臭屁熊?” 古同从未想过这世上会有人出手如此之快,就算是自己的师傅魏克举也未必能有这样的速度,看来自己确实是小看了这个“土狼”了。古同尴尬的笑了一下,打起十二分的精神,又重新与“土狼”站在一处。 这场战斗,用叹为观止四个字形容也不为过,好个“土狼”,围着古同闪转腾挪,不停的变换着位置,好像有无数的木棍从四面八方向古同攻来。而反观古同,势大力沉的攻击总是无法击中,“土狼”也不与他硬碰硬,颇有点有劲使不上的意思。好在古同从魏克举那学到了不错的战斗意识,凭着感觉将“土狼”的大部分攻击化解了下来,不过还是结结实实的挨了几下。战斗一时无法分出胜负,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土狼”的劣势慢慢显露了出来,由于他的攻击方式对体力的消耗太大,渐渐的动作有所迟钝,凌厉的攻势也减弱了许多。而此时古同则丝毫没有疲累的意思,攻击也逐渐多了起来。两个人的攻守发生了转变,这次变成了“土狼”疲于应付,但他的招式仍然未乱,古同一时也占不到什么便宜。 两人又打了一会儿,“土狼”突然向后一跳,冲着古同连连摆手,上气不接下气的说道:“不打了、不打了!你赢了!你赢了!”古同也有点气喘,他把木棍戳在地上,说道:“不,是你赢了,如果我们用的是真武器,我恐怕早就死了。”古同的这句话绝对出于自己的真心,此时他打心眼里佩服眼前的这个小个子,可以说今天的事为他上了生动一课,那就是不能被眼前的假象迷惑,决不可以贸然轻视任何人。而“土狼”也对古同的武艺赞赏不已,他长这么大除了自己的父亲,还从未遇到过对手。经过这次比武,两个年轻人可以说是惺惺相惜,真正成为了好朋友。 看到古同和“土狼”的表现,何晴与萧岗可以说是喜出望外,自己的队伍里能有武艺如此高强的年轻人,真是圣日神的恩赐。而其他四人的武艺也都不错,尤其是那对兄弟,他们的招式非常奇特,即使是战斗经验丰富的萧岗也从未见过,看来“红麦穗”这次是真的捡到“宝贝”了。 六个人的战力大大超出其他的新兵,原有的训练方案对于他们显然不适合,因此,何晴找到曹睿又为六个人量身定制了新的训练计划,针对古同的速度不足和控制力较差的问题,何晴让他每天躲飞箭、劈木头。针对“土狼”的耐力不足问题,在不增加肌肉的前提下,每天进行往返跑。其他四人也得到了针对性的训练。就这样,时间一天天的过去,六个人一点点的成长,秦路安、方沐阳、古同在这里度过了一段非常快乐的时光,他们结交了新朋友,学到了新的技能,最重要的是萦绕在心头的氤氲一扫而光,他们已不是原来的青葱少年,而是真正变成了一名刚毅的战士。 第五十四章王都使者 一个半月的时间转瞬即逝,这期间“红麦穗”一直驻扎在湖边,只是在栾洪城周边接到了一些零散的工作,这让商人本色的谷昭颇为头疼,一方面是因为佣兵团开销巨大,实在入不敷出。另一方面也是因为自己的抱负窝在这个地方实在是无法实现。马殿臣当然看出了这位老友的心事,于是他向谷昭提出,可以让部队开拔,到拜卞去找找机会,说不定还能接到官方的任务,并且按照时间推断,霜白桥也应该整修好了,去拜卞没有任何障碍。 谷昭觉得马殿臣的提议不错,他立刻找来了曹睿和三个分队长商议,不过这份热情当即被泼了一盆凉水。曹睿表示,“红麦穗”之所以驻扎在这里,是因为按照国家部署,佣兵团需要协同栾洪城的正规军负责防守周边区域,如果贸然离开,一旦出现什么突发状况那可吃罪不起。况且现在马上就要进入冬季,拜卞要比这里冷得多,目前团里并没有足够的御寒衣物,如果购置需要花不少的钱。 曹睿的话有一定道理,但谷昭还是有点不甘心,拜卞作为塞拉奇的王都,无论人口和机遇远非栾洪城可比,凭借他作为商人的敏锐嗅觉,他觉得那里一定有不寻常的事在等待着他。因此,谷昭仍然极力坚持自己的意见,可曹睿、国忠、周永孝三个人还是极力反对,一时间这件事就变得僵持不下了。 时间又过了两周,本来谷昭已经快打消去拜卞的念头了,可就像圣日神有意安排的一样,一个人的来访又将他重新拉回到去拜卞的路上。 这一天,谷昭吃罢早饭,正准备像往常一样去到栾洪城打理自己的生意,突然有人向他禀告,从拜卞来的使者要见他。作为在册的佣兵团,会见国王的使者还是要讲究点礼仪的,因此谷昭特意换了一套礼服,又叫人把马殿臣和曹睿叫了过来。 使者进来了,他严肃的扫视了一下对面的三个人,说道:“你们谁是团长?” 谷昭向前一步,行了一个圣日礼,毕恭毕敬的说:“尊敬的大人,我叫谷昭,是红麦穗的团长。” 那使者上下打量了一下谷昭,皱着眉问说道:“我记得红麦穗的团长是一个瘦削的年轻人。” 谷昭笑着回答:“那位是以前的团长,现在他已经把红麦穗卖给我了。” 那位使者仍然面无表情的说道:“那与我无关。”之后便从怀中掏出了一份盖着腊封的文书,并递到了谷昭的面前。原来这份文书的大致意思是,由于本国与夜王的战事又起,现急召“红麦穗”到拜卞面见王子殿下,统一部署开展军事行动。 那使者看谷昭看得差不多了,又说:“王子殿下要求你们在下月十日前到达拜卞。” 谷昭满脸堆笑,说:“请回禀王子殿下,我们一定会按时间到达,不过费用问题……” 使者轻蔑的笑了一下,回头叫人抬来一个箱子,说:“这是三分之一的费用,剩下的等你们到了拜卞,会给你们的。”接着,因为还有其他的事要办,那使者便离开了。 谷昭有多高兴那自不必说,看来去拜卞一定是圣日神的安排,而曹睿等人也不再反对了。 部队开拔去拜卞的命令迅速传遍了整个营地,时间就定在两天后。对于秦路安、方沐阳和古同三个人来说,此时能去拜卞是再好不过了,因为那原本就是他们的计划。而还有一个人竟比他们还兴奋,那就是“土狼”,早在村子里时他就对拜卞充满了向往,立志这辈子一定要去一次,没想到自己的愿望这么快就要实现了,因此,他收拾起东西来比谁都要勤快。 从栾洪城到拜卞有着一条宽敞的大路, 并且沿线还有不少村落和镇子,更会经过一座比较大的城市捷安。现在距离12月10日还有近30天,时间上对于“红麦穗”来说还是比较充裕的。谷昭叫人在栾洪城租了一间仓库,把不必要带的东西寄存了起来,又雇了十几辆马车用来运东西。而团里的其他人也都动了起来,紧锣密鼓的做着准备。 两天的时间匆匆而过,转眼间便到了出发的时间,年轻人们早早的起了床,一伙伙的聚集在湖边,兴奋的在谈论着什么事情。而那些老兵则似乎对出发提不起劲,直到快要列队了,才打着哈欠出现。 此时的“土狼”开心得像个发了情的松鼠,而他的背包中有一本日记,上面记录着他所有的美好憧憬。 11月13日,天气肯定是晴。 今天是个特殊的日子,因为我就要去拜卞了,虽然两天来那个臭屁熊一直嘲笑我没见过世面,我也努力压抑着自己的情绪,但昨晚我还是兴奋得难以入眠。父亲曾经告诉我,拜卞有金碧辉煌的宫殿,宏伟壮丽的大教堂,溪流里流淌着美酒,美艳的姑娘会勾走每个男人的魂,那里还有我们国家最厉害的人,最庞大的军队,是所有男人实现梦想的地方。但我还是想象不出,每到节日的时候,那里是个什么样子?会不会也像我们村子一样唱歌跳舞。那里的姑娘会不会比我们村里的小苜蓿更漂亮?天啊!还有二十多天,我实在是等不急了! 对于这篇日记,不知道二十年后的“土狼”想起会不会觉得后悔和可笑,因为即使他到那时已经指挥千军万马,却还在因为自己曾经的纯真而受到“臭屁熊”的嘲笑。 第五十五章半途休整 十一月的塞拉奇西北部,已经进入阴冷的霜降期,清晨的水汽凝结,会在木质建筑的表面形成薄薄的冰晶,略显白色,这也是霜白桥名字的由来。由南向北的大路之上,一只二百六、七十人的队伍浩浩荡荡、熙熙攘攘,虽不像正规军那般整齐,却也声势浩大,颇为引人注目。打头的年轻人意气风发、步履稳健,手里举着一杆大旗,黄色的布上绘着两只红色的麦穗。而在他的身后有五个人骑着马,也是精神抖擞,英姿飒爽。 赛拉奇的西部地区并不产马,因此马的价格很昂贵,但谷昭在出发前特意买了几匹,分发给团里的骨干成员。按照他的说法,部队行军首先就要讲究士气,没有马怎么能显出自己是威武之师?况且曹睿年纪大了,卢艳华和唐欣都是女人,长时间行军肯定吃不消,有了马也会方便许多。但马殿臣心里暗笑,这个胖子恐怕还是觉得自己走不了这么远的路罢了。三位队长都表示要与自己的队员在一起,因此骑马的便只剩下谷昭、马殿臣、曹睿、卢艳华和唐欣五个人了。只不过因为唐欣不会骑马,她坐在马殿臣身后而已。 关于举旗的人选问题,团里事先争议了很久,最后定在了古同和“土狼”身上。走在队伍的最前面,那可是无尚的荣誉,因此两个人都当仁不让,为此还争吵了起来。如果不是方沐阳出主意让他们一人一天,两个人可能还会动武比试一番。但“土狼”显然高估了自己的体力,那杆大旗又高又重,在风中更是难以把握,他只举了半天便有点支撑不住了,最后只能不甘心的把这项工作全部交给了古同。古同一边嘲笑“土狼”自不量力,一边兴冲冲的举起旗走到了队伍前面,只留下身后充满着怨恨的“土狼”。 队伍在头三天经过了几个村庄,但基本都有些破败,男人们都被充了军,留下的基本都是老人和妇孺。而到了第四天,队伍跨过了霜白桥,情境就有些不一样了,村庄不仅要繁荣许多,物资也似乎更充足。看来,巴洛宰相实行的差异化政策确实存在。 转眼之间,部队已出发十天的时间,按照路程计算,现在也走了将近一半的距离。马殿臣提议让部队修整一下,谷昭和曹睿也表示同意,就这样部队当晚便在银杏镇停了下来。 银杏镇顾名思义,因在它不远处有一片面积不小的银杏林而得名。它是栾洪城和拜卞之间最大的镇子,不仅是南北来往货物运输的中转站,同时也是东西方向主干道的枢纽,可以说地理位置非常重要。因此,这里每天都会有大量的人经过,商业和娱乐业自然比较发达,虽然比不上栾洪城,但也差不了多少。 在这样的地方修整,对于谷昭、马殿臣和那些老酒鬼来说简直再好不过了。队伍刚刚安顿好,这些人便一头扎进了酒馆,彻夜畅饮了起来。而对于那些新入团的毛头小子,曹睿却严禁他们外出,必须待在驻扎地严格按照作息时间休息。这让古同和“土狼”这样精力旺盛的小伙子颇为不满,不过规矩已定,他们也只好悻悻作罢。 原来的六个人仍然被安排在了一起,坐在临时搭建的帐篷中,古同闷闷不乐,时不时的咒骂两句那个该死的武官。相反“土狼”倒是没有什么,仍然兴致勃勃的哼着小曲。 看到“土狼”这样,古同更加生气了,他走过去说:“这么不讲道理的事,你都能忍?” “土狼”抬头斜眼看了看他,一脸神秘的说:“别着急,晚上我带你们去一个好地方。”说完,便躺在地上准备睡觉了。 转眼已是深夜,原本的喧嚣渐渐褪去,除了酒馆里那些醉醺醺的家伙们,大部分人已然进入了梦乡。古同躺在温暖的被窝中,他梦到自己正坐在圣日城的家中,妈妈为他做了许多好吃的东西,一家三口其乐融融准备吃晚饭。可那美食还没吃到嘴里,一阵摇晃便将他惊醒了。古同猛然睁眼,一看原来是“土狼”,他不禁怒气冲冲的问道:“你干什么?” “土狼”可没理会古同做了什么美梦,他一边回答说:“到时间了。”一边又去叫醒余下的四个人了。古同挠挠头,这才想起“土狼”是要带他们去什么神秘的地方。 六个人穿好衣服,蹑手蹑脚的出了帐篷,生怕有一丝响动。古同原本以为,“土狼”所说的地方无外乎就是酒馆什么的,最多也就是这个家伙是个色鬼,准备带他们去某个妓院。可出了部队的驻扎地,“土狼”却带着他们朝镇子相反的方向走去,这下古同可纳闷了起来,他连忙拽住“土狼”问道:“我们要去哪?不是要到酒馆去喝酒吗?” “土狼”满脸鄙夷的看着他,说:“我什么时候说要去酒馆了?你这家伙很喜欢喝酒么?”说着,便自顾自的向前走去。剩下的五个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也只好跟了过去。 月朗星稀,曲径悠远,秋风裹着寒意阵阵拍打着路边的野草,让这些单薄的身躯紧紧的依靠在一起,不住的打着寒颤。几个人举着火把,行走在田野间的小路上,若不是脚下结实的触感和阵阵的泥土气息,真让人以为自己还停留在梦境中一般。偶有几只歇息的鸟儿,被突如其来的响动和光亮惊醒,“扑啦啦”的飞了起来,惹得原本寂静的田野发出一阵阵回响。 这条路真是长,长得看不到尽头,几个人已经走了不知多长时间,但触目可及的景致还是没有多大变化。古同终于有点不耐烦了,他三步并作两步赶了上去,急匆匆的问道:“我们到底要去哪里?” “土狼”似乎也觉得走的时间有些长了,他略显抱歉的回答:“别着急,就快到了,一会儿准保你们吓一跳。”众人看“土狼”的样子不像是在骗自己,况且他也没有必要在这样的深夜开这种玩笑,便只能继续走下去。 第五十六章深夜遗迹 前路总有尽头,尽管这个尽头可能不是心里所想。当六个人终于走出田野时,摆在他们面前的却是一片茂密的树林。古同望着黑漆漆的、死一般寂静的树林,心里不禁想起在羊角森林遇到云豹时的情景,一阵寒意涌上心头,使得古同打了一个寒颤。他拽住“土狼”的胳膊,问道:“你说的地方不会是这片树林吧?它有哪点好看?难不成你是不怀好心,要把我们喂了什么怪物?” “土狼”一甩胳膊,说道:“你胡说什么?穿过这片树林就到了。” 走进树林,几个人才发觉这里的路颇不好走,不仅坑洼泥泞,而且地势也在逐渐上扬,明显是在上山。大家深一脚浅一脚的向前走着,互相拉拽搀扶,若不是年轻,还真可能因为体力不支而打了“退堂鼓”。 地势终于平坦了,还稍有些下坡。与原本的寂静不同,远处似乎传来“哗哗”的声响,但却不似流水,倒似洪流倾泻。六个人加快脚步,风渐渐动了起来,却比田野之中更加清凉。当他们踏出树林的那一刻,喘息停止了。不!是他们的呼吸也停止了。因为呈现在他们面前的是从未见过、难以想象的瑰丽奇景! 苍穹之下,山涧之间,一股水帘酷似巨大的白布带,又似天空正下急雨,千万支银箭如闪电劈空,如有万钧之势直射大地。那响动喧声如雷,又如万马奔腾,汹涌澎湃。一池深潭,在洪流激冲之下,千波万浪,水雾蒙蒙,千斛晶珠闪出万道银白色的狂颠。这玄天银瀑,合着陡峭的悬崖,郁郁葱葱的树木,仿佛一幅世间绝无仅有的雄浑画作,让人不禁惊叹大自然的鬼斧神工。 “太美了……”看着眼前的景象,几个人异口同声的发出感慨。 “土狼”尽管来过这里,但还是被夜晚的景色惊叹到了,他不无得意的说:“怎么样?我没骗你们吧?” “嗯、嗯。”秦路安回答着,他兴奋的看着“土狼”。“你是怎么发现这里的?” “土狼”继续说:“这里离我居住的村子不算太远,几年前我曾经误打误撞到过这里,因为实在是太美了,因此记忆很深。” “这个瀑布叫什么名字?”方沐阳问道。 “我不知道,不过我想她一定有着很漂亮的名字。”“土狼”回答。 方沐阳直直的看着瀑布,在他的脑海中突然出现了某人的长发,除了颜色不同,简直像极了。“我要叫她小小瀑布。” “什么?为什么要叫这个名字?我想起个更好的。”“土狼”不解的问道。 秦路安和古同当然知道方沐阳的意思,他们马上岔开了给瀑布起名字的话题,向着“土狼”问道:“除了这里还有其它值得看的地方吗?” “土狼”挑了挑眉毛,又恢复了他那故作神秘的姿态。“当然!”说着,便沿着缓坡滑了下去。 离瀑布越近,那如雷的声音越真切,周围的水汽也越大。几个人跟着“土狼”。不一会儿便来到了那潭池水边,从这里看向瀑布,便更觉震撼了。沿着池岸走着,道路颇为崎岖,并且那脚下的石头由于常年受到水汽的侵蚀,变得很是光滑,一不小心就会摔倒在地。 又走了一会儿,“土狼”停了下来,用手向前一指,说:“看那里!” 其他人顺着“土狼”手指的方向望去,前方好像有着一个山洞,周围已经长满了藤蔓。看来这里便是“土狼”所说的另一个秘境了。 几个人举着火把,小心翼翼的走进山洞。这里的洞口不算宽,刚好可以让两人并排经过。岩壁之上长满了青苔,走起来颇为湿滑,好像已经很久没有人来过了。 走着走着,空间渐渐变得宽敞起来。几人用火把照了照,发现四周很是空旷,似乎并没有什么特别的东西。方沐阳正在纳闷,口中说着:“这有什么特别……”可他话还没有说完,却发现周围的墙壁上好像有什么东西。 原来,那是一幅壁画,充满了四周的整个岩壁。上面不仅有着许多的人和动物,描绘着各种各样的景象,还有着许多从未见过的文字。那色彩与岩壁早已融为一体,看年代似乎相当古老。几个人皱着眉头看着,他们当然不懂这幅壁画代表着什么意思,直到他们看到最后,发现了一样似曾相识的东西。 古同仿佛发现了什么不得了的东西一样,大喊着:“路安、沐阳,你们快看,这是什么?” 秦路安和方沐阳凑了过去,看到古同所指的地方时,他们俩也不禁大叫起来。“这是!圣权杖!?” 是的,他们没有看错,墙壁上画的正是他们几个月前在圣日城看到的那根圣权杖。不仅如此,与它在一起的还有一把剑、一枚戒指和一个像是杯子的东西。它们被摆放在一个人的四周,好像在举行这什么仪式。 “这真是神奇,不过这幅壁画究竟是什么意思呢?路安……你怎么了?”古同转过头,他发现秦路安似乎有点不太对劲。 秦路安直直的盯着那幅图画,只觉得有一种无形的力量在吸引着他。画上的那些东西似乎动了起来,围着中间的人不停地旋转,而他的耳边也仿佛听到了“嗡嗡”的声响。秦路安缓缓抬起自己的手,一点点的接近着那副图画。当他的手指接触到岩壁的那一刻,他的意识又一次被从身体中拉出,抛到了飓风之中,那感觉是那样的真切,与在圣日城中触摸圣权杖时一模一样。 秦路安连忙将手缩了回来,不停的喘着粗气,好像许久没有呼吸了一样。 “你没事吧?”古同和方沐阳上前担心的问道。 秦路安平息了一会儿,才缓缓的回答:“没事,我没什么。” 几个人不是什么历史学家,对这壁画并无多大兴趣,况且离天亮也没有多少时间了,如果被发现擅自外出,那一定会受到队长的责罚。因此,大家决定还是赶紧回去为妙。就这样,大家沿着来时的道路,匆匆返回了。 第五十七章再遇于东 六个人回到营地已是清晨,尽管他们加倍小心,但还是被早起的萧岗撞了个正着。正在他们暗叫不好之时,不想这萧岗似乎并没有想过多追究的的意思,只是叫他们不要再犯,便离开了。大家不禁深深的舒了一口气,刚才闻着萧岗一身酒气,想必是这位副队长也是违背了队里的命令,心中理亏罢了。 部队在银杏镇足足休整了一天两晚,谷昭从镇里的商人处买了一些补给的东西,又了解了一下最新的情报。原来,米杨王子与夜王巴列维的战事又起,已经连吃了两场败仗,现在正处入防守状态。看来,这位“夜王”可真是不简单,要知道赛拉奇的正规军可是出了名的善战,能够两次打败米杨王子,足见夜王的强大。如果有朝一日真的与他对垒,结果还真是难以预料。 离开了银杏镇,部队的下一站便是捷安城。捷安城算得上拜卞的卫城,它和靠近前线的博卡与拜卞构成了一个三角形,一旦某一个城市遇敌可以互相呼应。它的规模虽没有栾洪城大,但因为靠近拜卞的关系,人口与栾洪城相差无几,同时也是赛拉奇重要的兵器生产地。 部队计划在捷安城停留三日,除了进行必要的修整外,主要是为了进一步招纳佣兵。毕竟只有二百六、七十人的佣兵团是不可能引起王家的足够重视的。按照团里的安排,三个分队在城市的不同区域分别设立了招兵点,而秦路安他们所在的第三队因为人员最少,也因此被安排在了人流较大的东区。而接下来,便是决定谁去召人的问题了。 按照规定,何晴身为队长肯定是要去的,剩下的便是在队员中要找出三个人。不巧的是,秦路安和哈穆林兄弟今天正好轮到去卢艳华那里帮忙,最佳人选自然就落到了方沐阳、古同和“土狼”身上。 为了引人注意,方沐阳特意做了一杆大旗,让古同拿着来回挥舞,而自己则像做买卖的小贩一样,吆喝了起来。他一会儿国仇家恨,一会儿痛陈利害,还不知从哪里弄出来个为国捐躯的父亲,可以说是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连不清楚他底细的何晴和“土狼”都信以为真。可当古同告诉他们这都是方沐阳胡编的时,这俩人就只剩下哭笑不得了。不得不说,方沐阳的演说还是很有效果的,短短一上午时间就有二十多人报名,虽然还要经过挑选,但这已经让何晴乐开了花。 时至中午,几个人一边吃着午饭,一边聊着天。正在这时,古同不经意间抬头,突然发现一个似曾相识的身影向他们走来。这人约有20来岁的年纪,身子微胖,穿着丝绒织成的衣服。古同仔细在脑海中搜索着,突然他恍然大悟,拍了拍方沐阳的肩膀,说:“你看,那是谁?” 方沐阳正在低头吃东西,可当他看清那人的脸时,“噗”的一下喷了出来,因为向他们走来的正是那位枫桥镇领主的儿子——于东。 还没等两人反应过来,于东已经走到了他们面前,笑盈盈的说:“没想到你们也在这里,我要报……”这话还没说完,方沐阳却一把捂住了他的嘴,古同也上来拉住了于东的胳膊。 何晴很是纳闷,问道:“怎么了?” “没事,这人是我们的朋友,他是来找我们的。”方沐阳一边说着,一边和古同两人把于东拽到了远处的街口边。 于东挣扎着脱开方沐阳的手,生气的说:“你们干什么?” 方沐阳连忙问道:“于大少爷,你不是去了旁贝巴吗?怎么跑到这里来了?” 于东叹了口气,神情有点沮丧的说:“别提了,我和小凤本来是要去旁贝巴的,可是走到半路,她突然提议想去多戈,说想回家里一趟,看望一下父母。我想这也是人之常情,便答应了。可谁知刚进入多戈境内,这个女人趁我睡着的时候就溜走了。” “看来你是被骗了。”古同说道。 “是的。”于东继续说道,可他的神情又有点兴奋了起来。“我本来是准备回家的,可谁知在半路又遇到了一位姑娘,她叫赛赫塔,实在是太漂亮了。哦~我的心现在每每想起她还会‘怦怦’乱跳,我知道自己又恋爱了。我知道她要去拜卞,为了追求她,一路上我努力创造着各种与她接触的机会。可是她喜欢军人,而我又恰巧走到这里没钱了。你知道我的身份,如果参军立刻会被父亲知道的。正在我发愁时,就看到了你们在广场上招兵。你说得实在是太好了,真令我热血沸腾,我也想上阵杀敌,保家卫国,让我心爱的赛赫塔看到我的雄壮英姿!”说到这里,于东已经眉飞色舞,手舞足蹈了起来。 方沐阳和古同对视了一下,一时无语。没想到这位大少爷还真为了一个女人跨越了三个国家,不知应该说他是痴情还是愚蠢呢?不过两人转头又一想,这位养尊处优的大少爷,那可是枫桥镇领主于世成的儿子,别说是上阵杀敌了,就是干些杂活恐怕都不行。这要是将他招入团里,还得弄两个人保护他,万一他要是有个什么三长两短,那个于世成肯定会把他们都抓取砍头的。因此,两人暗下决心,决不能让于东进入佣兵团。 方沐阳用赞赏的眼神看着于东,语气肯定的说:“没想到你不仅是一位敢爱敢恨的奇男子,还是一位颇有家国情怀的人,实在是令我们俩佩服不已啊!”看到于东有些得意,随后方沐阳又假装叹了口气,接着说道:“既然这样,我也不能瞒着你了。其实上午你听我说的那些,都是假的。” “什么?假的?”于东惊讶的问道。 方沐阳眼含热泪,又开始了他以假乱真的表演。“没错,可我都是被逼的。这表面上是个佣兵团,其实里面是个无法无天的罪恶团伙,我们俩都是被抓进去的。自从到了团里,我可以说是每天都受着惨无人道的虐待,每天早上3点多钟就要起来干活,一天只能睡4个小时,不仅这样,我们一天只有两顿饭,还吃不饱。稍微干不好,就要遭到毒打。你看到那边那个女的没?”随后,方沐阳指了一下何晴。“表面上看起来她和蔼可亲,实际上背地里确是一个女魔头,最喜欢折磨我们这些年青少年了。秦路安你还记得不?他现在就正被绑在营地里呢!你看看我,是不是比上次憔悴了不少?” 于东瞪着眼睛上下打量了方沐阳,缓缓的说道:“你好像变胖了……” 方沐阳赶忙接过话来,说:“这都是被打肿了!别管那些了,你可千万不能自己往火坑里跳啊!我们虽然只有一面之缘,但你怎么说也是我们的救命恩人,我绝不能眼睁睁看你活受罪啊!” 于东已经完全懵了,他看了看远处的何晴,又看了看眼前的两人,自言自语着“竟有这样的事……” 方沐阳悲愤的点了下头,说了句“嗯!”随后又从兜里掏出了一点钱,递给了于东。“这是5朗特,足够你到拜卞的路费了。你赶紧走,如果被那女魔头看上你,再走就来不及了!” 于东看着情真意切、声泪俱下的方沐阳,完全相信了刚才的那段鬼话,他拉着方沐阳的胳膊,感激的说:“谢谢你们告诉我这些,你俩放心,我有机会一定会救你们脱离苦海的。”说完,便扭头急匆匆的离开了。 方沐阳挥着手,满脸的不舍,可此时他的心里早已乐开花了。 晚上回到营地,两人将白天遇到于东的事告诉了秦路安,秦路安也非常惊讶这位大少爷的惊人之举。三个人围绕于东的故事做着种种猜想,真是着实开心了一番。 第五十八章王宫觐见 招人的工作进展的很顺利,三天下来,整个佣兵团招到了102个人,当然这其中何晴的三分队就招到了57个人,这还得多亏了方沐阳的巧言令色,不仅何晴对他赞赏有加,“土狼”也对他佩服不已。现在佣兵团的人数已经接近400人了,虽然战力还成问题,但至少从规模上还算过得去。尤其是三分队一下子扩充到125人,这让何晴和萧岗很是高兴,终于有点战斗队的意思了。 离开了捷安城,部队又经过了几次修整,终于在12月7日这天到达了拜卞城外。不愧是名扬天下的赛拉奇第一大城,远远望去都能感受到它的恢弘气势。灰白色的城墙**厚重,像一只巨大的碗承载着无限的内容。林立的高塔直指苍穹,几只鹞鹰环绕翱翔,白云在塔顶轻轻掠过,仿佛一根根擎天巨柱。再看这周边的景色,真是一片安宁的田园景象,一望无际的麦田错落有致,田埂一堆堆的扎在一起,好像孩童的辫子,毛毛草草。几个刚刚劳作完的男女正在休息,空间中回荡着欢声笑语,一点也看不出这个国家已经历了几十年的动乱。马殿臣不禁感叹道:“这位巴洛宰相真是一位治国的好手啊!” 按照规定,成建制的佣兵团是不被允许进入城市的,因此谷昭便命令部队在离拜卞不远的地方驻扎了下来。经过商议,谷昭决定带着马殿臣和曹睿在第二天进城觐见米杨王子和巴洛宰相,而今天晚上大家便早早休息了。 “土狼”自然是非常兴奋,他早就迫不及待的想进城去看看父亲曾经说过的东西。而除了他之外,还有两个人也在摩拳擦掌,那就是卢艳华和何晴。拜卞不仅是赛拉奇第一大城,也是时尚的中心,那些琳琅满目的珠宝,雍容华丽的衣服,还有各种气味的香水和化妆品,对每个女人都具有无穷的杀伤力。因此,两个人一早就商量好要到拜卞城好好的打扮一番。 转眼到了第二天早上,谷昭、马殿臣和曹睿三人很早便起来,他们吃过早饭,换上了崭新的礼服,准备进城去行觐见之礼。可他们刚一出帐篷,竟然发现有人比他们还早,那六个少年,还有三个女人已经等在对面,笑盈盈的看着他们。六个少年当然是指秦路安等人,而三个女人则除了卢艳华和何晴,还有唐欣。 唐欣本来是不准备去的,她本来就对那些时尚的东西不感兴趣。可是连日来卢艳华总是看她闷闷不乐、心事重重,也想找个机会让她换个心情。因此,她便拉着何晴,不断的怂恿唐欣,非要让她陪两人去城里采买一番。唐欣也是盛情难却,到最后也只能答应了下来。 一行人出了营地,沿着大路很快就到了城门口。别看现在仍是早晨,但这里已经是人来人往,好不热闹。谷昭向卫兵说明来意,并出示了文书,便领着众人进去了。 对于拜卞城,谷昭等三个人都是来过的,因此他们看到城里时并没什么惊讶。可卢艳华、何晴、“土狼”三个人则像撒欢的小鸟一样,一边尖叫着一边跑了起来。 拜卞城依山而建,整个城市背靠博珈什山,地势从东南部的“真理之门”缓缓向上,一直延伸到最西北部的博珈什宫,也就是塞拉奇宫廷所在。博珈什宫历史悠久,相传是在600多年前由当时古特里科特国王博珈什二世建造而成,拜卞城在塞拉奇统一之后几经扩建,但博珈什宫始终还是原来的样子。王宫不仅处于城市坡顶,并且还有着庞大的基座,使得它在城市中颇为突兀,不管人身在何处都能够看到它在那坐在山峦之间,宛如金色巨人般的雄伟身姿。在博珈什宫之下,整个城市共分为八个区域,离王宫最近的两个区,一个是行政院和演武所所在,另一个便是教会的旧址。自从米扬王子将国家变成了军政教合一后,教会就搬到了王宫里,原来的教会只做定期集会所用。而其余的则是四个居住区和两个商业区。 从真理之门到博珈什宫是一条缓缓向上的平坦大道,看起来那宫殿就在眼前,可谷昭等三个人足足走了一个小时才到达王宫之下,足见拜卞之大。尽管三人都来过拜卞,但还是为博珈什宫的雄伟所震撼。谷昭拿出文书递给了守门的卫兵,接着交出了随身携带的佩剑,整理了一下衣服,便随着卫兵进去了。 与博珈什宫外表的雄伟大气相对,是宫内的古朴典雅,不加修饰的墙壁尽显岁月的痕迹,雕塑、绘画等内饰虽看似简单,却完美勾勒出这座王宫的历史,与此时此景仿佛浑然天成。走过长长的走廊,三个人通过壁画就将塞拉奇的历史了解了一遍,从格拉罕一世建国到格拉罕五世宗教改革,那情景栩栩如生,让人不禁感到心潮澎湃。 会客厅的门开了,里面已有两个人在等着他们。王座之上坐着一个40岁左右的中年人,身材肥胖,衣着华丽,这一定是米扬.格拉罕王子。而他左下方坐着的人约有60多岁,一身文官打扮,这就应该是被誉为国之柱石的巴洛.伯拉格宰相了。 三人缓步向前向米扬王子和巴洛宰相深深施了一礼,之后谷昭开口说道:“尊贵的王子殿下,我叫谷昭,是‘红麦穗’佣兵团的团长,这两位是我们团的马殿臣和曹睿,按照您的命令,特来觐见听后差遣。” 米杨王子打量了下面的三个人一番,看了一眼巴洛宰相。接着巴洛宰相问道:“听说‘红麦穗’最近发生了一些变故,现在怎么样了?” 巴洛宰相的声音深沉、威严,给人带来巨大的压迫感,即使是古昭这种生意老手也不由得流下了一滴汗来。听到问话,古昭赶忙又是深施一礼,说道:“宰相大人,您的消息真是灵通,我的确刚刚接手‘红麦穗’不久,佣兵团也确实因为变故遭受到一定损失。但‘皮肉虽伤,筋骨未动’,团里以曹睿为首的骨干成员均在,因此‘红麦穗’可以说是很快就恢复了过来。” 巴洛宰相面无表情的看着谷昭,继续问道:“你们带来了多少人?” 谷昭回答:“全团上下一共378人。” “战力如何?”巴洛宰相追问。 这个问题实在不好回答,团内有150余人都是新兵,缺乏训练,实在难堪大用。但如果如实禀报,又怕被王子和宰相瞧不起。因此,谷昭微微顿了一下,说道:“按照殿下命令,‘红麦穗’一直驻扎栾洪城周边。您知道那一带民风彪悍,习武之人众多,为了扩充实力,前几个月我们召进了不少新人。我本以为这些人无非是生逢乱世,想要混口饭吃。可哪里想到他们各个身怀绝技,打起仗来丝毫不弱于久经沙场的老兵。另外,我身后的这位马殿臣,他曾是旁贝巴池宏建领主的侍卫长,现在他也主动投靠了我们团。” “哦?”巴洛宰相听到谷昭说到这里,眉毛跳动了一下。 谷昭趁热打铁,继续说道:“不仅如此,想必您也听说了栾洪城发生的贩卖人口事件,剿灭‘鸦巢’组织的那几个少年也在我们团里,其中一个更是魏克举大人的徒弟。” “看来你们团的战力一定很强喽?”米杨王子终于开口说话了。 谷昭连忙面向王子又是一礼,说道:“正如殿下所想,我们的团员可以说各个作战勇猛,武艺高强,一定会成为王子殿下抵御外敌的生力军。不过……” “不过什么?”米杨王子问到。 谷昭回答道:“实在不敢相瞒,虽然我们团里的新人们单打独斗不惧任何人,但论起组织性和协同作战还要差一些,但只要假以时日勤加训练,必然会解决这一问题。” 谷昭的说辞终于结束了,他直直的看着巴洛宰相,心里忐忑不安的在等待着评价。可巴洛宰相依然是面无表情,过了好一会儿,他才开口说道:“现在的形势我想你们已经听说了,我们与夜王的战事又起,现在进入了相持阶段,可以说战况非常胶着。虽然夜王的军队不能前进半步,但小股的骚扰不断,而我军也无闲暇之力去剿灭这些流寇,因此召集国内的各个佣兵团,承担这一任务。你认为你们可以胜任吗?” 听到巴洛宰相跳过了“红麦穗”的战力问题,谷昭在心里深深的舒了一口气,他连忙答道:“当然没有问题,我们定当尽责,绝不让那些流寇有机可乘。” “嗯。”巴洛宰相继续说:“你们可以退下了,稍后我会让人将三分之一的佣金送到你们的营地,剩下的三分之一也会陆续给你们。另外如果你们完成任务出色,王子殿下还会有奖赏。” “是!”三人又是深施一礼,之后便退出了会客厅的大门。 沿着来时的路,三个人出了博珈什宫。看到眼前宽广的美景,谷昭不禁又是长长的舒了一口气,看来他这个团长还真是不好当啊! 内殿之中,米杨王子躺在卧榻之上,几个侍女正在服侍着他。而巴洛宰相则坐在他的对面,两个人谈论着刚才的事情。 “我看这个‘红麦穗’不错,就让他们即刻奔赴前线吧。”米杨王子一边享受着美酒,一边抚摸着卷缩在身边的猫。 巴洛宰相摇了摇头,说道:“那个叫谷昭的团长纯粹说的都是假话,我看它们的佣兵团根本就是一群乌合之众,别说去前线打仗,就是维持周边治安都有些勉强。况且佣兵本就与正规军不同,它们都是一些见钱眼开的家伙,没什么忠诚可言,倒时临阵倒戈了也说不定。” “看来你对这些佣兵颇有意见啊。”米杨王子说着,又拿起镜子端详起自己的胡须来。 巴洛宰相继续说道:“还是让他们先在城外驻扎一段时间,稍后再说吧。” 米杨王子挪动着肥胖的身子,缓缓下了床向后面走去,说道:“一切依宰相的意思办吧,明天我还要去打猎,这两天有点累了,我要好好去休息一下。”说完,便消失在门口不见了。 巴洛宰相望着门口,深邃的眼睛映着火影的跳动,他还是那么的面无表情,但在这躯壳之中,不知有着怎样难以捉摸的内心…… 第五十九章街道奇遇 《七日圣谈》中有句话,叫做“欲生其心,外化其行”,意思是说人的欲望总会以特定的方式表现出来,而今天秦路安等人对这句话又有了新的理解,用它来描述逛街的女人再形象不过了。自从早上进城后,卢艳华、何晴带着唐欣就开始穿梭于各种店铺之间,饶有兴致的品头论足着各式各样的首饰、珠宝,不厌其烦的试穿着各种款式的衣帽、鞋子,全然不顾自己的年纪与身材合不合适。起初,秦路安等人还能跟上她们逛一逛,但不到两个小时就有点坚持不住了,古同在叫苦不迭中惊诧于这些女人怎么会有如此好的体力,自己感觉像刚经历了万里长征,而她们却丝毫未见疲态。难怪小的时候,每次母亲去 买东西,父亲都不愿意陪她去,自己这下可算是理解了父亲的苦衷了。因此,他们找了个理由,便与卢艳华三个人分开了。 不得不说,卢艳华和何晴的癫狂是有道理的,拜卞作为塞拉奇的首都,人口相当于栾洪城的六倍,巨大的需求催生了商业的快速发展,各式各样的商品不仅种类齐全,而且款式新颖,绝大部分女人都难以抵挡这样的诱惑。可是对于唐欣,这些似乎又有点不太适用。虽然十几岁就进入妓院,整天接触那些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妓女,但唐欣至始至终也没有画过妆,更别提什么穿戴美艳的衣服和首饰了。因此,当卢艳华和何晴今天非要拽着她来时,与其说是她有所抗拒,不如说是她根本不知道要来干什么。 三个人之中,唐欣最年轻,身材也最匀称,卢艳华是真把唐欣当成了试衣服的架子,一会儿把她变成了雍容华贵的少妇,一会儿又将她打扮成略显青涩的少女。不过,唐欣也确实有穿衣服的潜质,无论什么样的衣服上了她的身都不会显得突兀,即使是那些阅人无数的店员也对唐欣赞不绝口,甚至有两个男客驻足观瞧,惹得卢艳华和何晴羡慕不已。 对着镜子,唐欣也不免有些惊讶,十几年来为了活下去,她从来都把自己当做男人看待,就算是在河沿村跳舞时,也未曾欣赏过自己的美丽。可此时,镜中的人究竟是谁?那个曾经的唐欣呢?她不禁感觉有一股热流上涌,露出了她几个月来的第一次笑容。 离开了卢艳华,秦路安等人继续在街上漫无目的的逛着。一上午下来,除了土狼,其他人或多或少都有些失望。按照原来的设想,秦路安希望能找到一家医馆或者药店,而方沐阳则想去卖稀奇古怪东西的地方,可满街不是衣服鞋帽,就是珠宝首饰,压根连那种地方的影子都没看到。 转眼时至中午,几个人不免有些饿了,既然找不到想看的东西,那总要填饱肚子才行。几人走到街道的拐角处,“土狼”不经意间瞥到旁边有一个小篷子,他好奇的向里面望去,之后便兴奋的叫了起来。“快看!是尼达忒人!”(朋帕罗南部的一个民族,人数较少,擅长占卜) 在“土狼”很小的时候,村子里曾经来过一个尼达忒人,她告诉村长两个月后他们的村子将有一场灾难,让村长带着村民躲避一下。而两个月之后,由于一场大雨引起的泥石流果然压垮了不少房子,若不是村长听了那尼达忒人的话,后果真是不可设想。因此,“土狼”从那时起就对尼达忒人很是崇拜,没想到今天在这里又遇见了。 “走,我们去占卜一下。”“土狼”拽着古同,想让大家和他一同前去。 可古同似乎有些不太情愿,他甩开“土狼”说道:“我妈告诉我,尼达忒人都是魔鬼的仆人,他们会勾出你的灵魂献祭给魔鬼的。” “土狼”皱皱眉头,说道:“你妈肯定是骗你,他们的占卜可是很灵的,不止一次预测出灾难。我不管你了,我可要去了。”说着,便独自向那个小篷子走去。 事实上不仅“土狼”, 大家对尼达忒人的传说都有所耳闻,说他们是穿梭于时间的旅人,能够准确的预测出未来发生的事情。因此,除了古同,其它四个人也对这个尼达忒人颇感好奇,便随着“土狼”走了过去。 灰色的幔帐之中,一位老妇人席地而坐,她的旁边还站着一个十二、三岁的小女孩,两个人看来身上的传统服饰已经洗得发白,看得出她们生活的贫苦。那小女孩看见有人进来,连忙问道:“几位是来占卜的吗?”“土狼”点了一下头,说了声“我先来”,便坐在了那位老妇人面前。 直到对面而坐,“土狼”才发现这位老妇人原来是位盲人,并且看起来相当苍老。“我……该怎么做?”“土狼”问道。 只见那老妇人缓缓抬起了胳膊,随后一个沙哑的声音响起。“把你的手伸出来。” 按照要求,“土狼”把右手放在了那老妇人的手中。“我想知道我的未来。” 老妇人一边抚摸着“土狼”的手,一边在默念着什么,那声音含糊不清,听起来好像是经文。又过了大约两分钟的功夫,老妇人将手撤了回来,说道:“恭喜你,我看到你未来会成为一位将军,指挥着千军万马,攻城掠地,威风八面。” 听到这话,“土狼”顿时高兴了起来,他回头看了看身后的几个人,得意之情溢于言表。“还有呢?” 那老妇人继续说道:“你要小心女人,她会给你带来无尽的麻烦。” “她是谁?”“土狼”连忙问道。不过那老妇人只是摇了摇头,便不再说话了。 接下来轮到哈穆林和柯尼奇了,两兄弟同样将手递了过去,同样的仪式后,老妇人问道:“你们是哈尼克人?” 两兄弟吓了一跳,心想她又看不见,是如何知道自己的民族呢?接着,那老妇人继续说道:“你们会在机缘巧合之下,拯救你们的民族,成为人所称颂的大英雄。不过……” 这两个月来,两兄弟的多特语(多特语是多戈、旁贝巴、赛拉奇三个国家的通用语言)已经精进了不少,听到老妇人说他们会成为大英雄,两个人都兴奋了起来。接着又听那老妇人说:“我有些话想单独和这位哥哥说一下。”听到这话,柯尼奇不情愿的退了回去,只留下哈穆林一个人。 老妇人欠身靠近哈穆林,低声的说着什么。过了一会儿,哈穆林的表情有些凝重,几个人不管如何询问,他也只说“没什么”。 现在还没有占卜的就只剩下秦路安和方沐阳了,本来这两人进来只是抱着好奇的心理,但没想到这老妇人竟然仅靠摸手就知道哈穆林和柯尼奇是哈尼克人,而且是一对兄弟,实在大大出乎了他们的意料。于是,两人也跃跃欲试起来,一起走到老妇人的身边伸出了自己的手。 那是一双无比粗糙的手,好像树皮一样在两人的肌肤上摩挲。可那又是一双充满温暖的手,如冬日阳光般带给人舒适温柔。两人注视着那老妇人的嘴,等待着从那里听到自己的未来,可除了念诵经文的呢喃声,便再没有其他什么了。时间已经过去了10多分钟,那老妇人时而皱眉,时而歪头,几滴汗珠从她的额头上滑了下来,两个人明显能感到她的手在一点点的用力,那呢喃声也变得更大、更加清晰,可还是没有听到想要的东西。 “为什么?这是怎么回事?”那老妇人的嘴唇在颤抖,满是皱纹的脸充满了惊恐。 “什么?”秦路安和方沐阳不知道怎么回事,脱口问道。 那老妇人自言自语的说:“看不到,我什么都看不到,这是为什么?” 听到这话,两个人也有点不知所措。要知道刚才这位老妇人可是只用了不到两分钟就说出了“土狼”和哈穆林兄弟的未来,可现在却说什么也看不到,难道两人的未来不存在吗?想到这里,方沐阳焦急的问道:“是不是我们快要死了,根本没有未来?” 那老妇人将手缩了回去,平静了一会儿,说道:“我为人占卜整整68年了,但这种情况还是第一次遇到。不!与其说是我看不到,倒不如说是有什么东西阻挡着我,似乎有人、或者什么东西在我们之间放了一堵高高的墙,把我们完全隔开了。” 两个人听得一头雾水,这又是人、又是墙的,真不知道这老妇人是不是在故弄玄虚。可看她认真的样子,似乎又不像是在欺骗自己。正在两人想要起身离开之际,那老妇人又开口了。“我虽然看不到你们的未来,但最后我送你们两句话。记住‘随心而动,随路而行’。” 又是莫名其妙的两句话,两个人可再不想听什么占卜之言了。于是匆匆付了钱,便和其他三人出了小篷子。 几个人已经进去了二十多分钟,古同在外面早就等得不耐烦了,正在他准备进去一探究竟时,却看到几个人愁眉苦脸的出来了。古同很是纳闷,只是去占卜而已,怎么弄成这付模样,因此他连忙问道:“你们怎么了?” 秦路安和方沐阳自不必说,“土狼”和哈穆林兄弟听到了未来的同时,也又有了一大堆新问题。此时他们的心中都有些后悔,从开始就不应该听信什么占卜的东西。那老妇人之言是不是真的不清楚,但几个人未来几天,脑子里不得清净那是肯定的了。 第六十章美好憧憬 拜卞城的中间有一条塞姆顿河横亘南北,它不仅是整个城市的饮水来源,更将城市分为东西两个部分。河的东部是住宅集中区,而西部则是商业区,每天人们都要从三座大桥上往返经过,而河岸自然就成了居民休闲的好去处。 几个人吃过午饭,便沿着街道来到了河边。这真是一条宽阔美丽的河,它蜿蜒向前,时而发出雄厚阴沉的低吼,时而好似轻声漫语的吟唱,好像一支乐队在奏着曼妙的和弦,赞美着这座城市的壮丽和光荣。浅黄褐色的波浪在阳光之下,犹如骏马的鬃毛此起彼伏。两岸的高山榕向河面探着头,仿佛一顶顶绿色的大伞,将河岸遮盖起来。几位老人慵懒的坐在树下的长椅上,神情怡然的在欣赏着眼前的美景,感受着扑面的微风,还有那岁月深处带来的心灵宁静。 扶着河岸的栏杆,几个人望着此情此景,那占卜带来的郁闷一下子不见了踪影。秦路安找了一个空椅子坐下,闭上眼睛感受着微风拂过,不禁长长的出了一口气。回想自圣日城出发已经半年有余,这还是第一次在午后能有如此恬淡的休息。不知道方沐霞在干什么?圣日城的朋友们怎么样了呢? “喂,路安,以后你想做什么呢?”古同坐到秦路安的旁边,看着他问道。 秦路安仰着头,眼睛透过树叶注视着天空,轻声的回答:“也许……我会像父亲一样成为药师吧,每天背着药箱给别人看病,晚上回来陪陪孩子和妻子,就这样平淡的过一生。” “哦,那沐霞听到一定会高兴的。”古同耸了耸肩,然后又把头转向了其它人问道:“你们呢?” 方沐阳捡起一块石子,扔下河里,看着溅起的水花说道:“皮达曾经和我说过,这世界有太多我们不知道的东西,我的双脚现在已经走到了拜卞,也许以后还会到诗妮兰、班贝,甚至是海的那一边遥远未知的地方。我想多走走、多看看,把我所知道的都记下来。” “我当然要成为将军了!那个老妇人也是这么说的,要知道我们村子里的人都会以我为骄傲的,小苜蓿也会嫁给我。”“土狼”兴奋的说着,他似乎完全相信了那个尼达忒人的话。 接着,四个人便把目光放在了哈穆林和柯尼奇身上,可这两兄弟却迟迟没有说话。 “怎么了,你们以后想干什么?”古同热切的催促着。 哈穆林的表情有些落寞,说道:“我没有想过以后要做什么,我们出来是为了找父亲的。” “什么?父亲!”这还是大家第一次听到两兄弟离开家乡的原因,看来他们有着不为人知的隐情。 接着,便听哈穆林继续说:“我们从来没见到过父亲,母亲也在我们6岁时身染重病,她临终前告诉我们,我的父亲是一位斯拉奇的佣兵,因此我们兄弟便来到了这里,希望可以找到他。” 方沐阳听到这里,不禁心中也是一阵酸楚,自己的父亲也是在自己很小的时候便去世了,现在也几乎想不起父亲的样子。于是他走过去,将手放在哈穆林的肩膀上,安慰的说道:“放心,你们一定会找到的。” 现在除了古同,其它人都说完了。秦路安问道:“古同,你还没说自己以后想干什么呢?” 古同尴尬的笑了笑,回答说:“我也没什么想干的,没什么。” 古同的话让人听起来就觉得不够真诚,秦路安罕见的开起了玩笑,打趣的说道:“你不说我也知道,你肯定会继承家族的产业,成为一名‘光荣’的杀猪匠!” 别说这激将法还真管用,古同听秦路安这么说,立刻蹦立起来,大声的反驳道:“谁说我要回去杀猪的,我以后可是要当司教的人!” “司、司教!?”听到这两个字,几个人的下巴差点惊得掉下来,任何人都不会将这粗壮的大汉与那些干瘪的小老头联系在一起,谁能够想象得出古同穿着神袍在神坛上宣讲的样子呢? “哈哈哈哈~”秦路安、方沐阳和“土狼”捂着肚子,笑得眼泪都出来了,方沐眼一边笑着一边说:“这~真是~天底下最、最离谱的事了~哈哈哈~” 古同努着嘴,满脸不高兴的看着这三个人,自言自语道:“你们笑吧,你们尽管笑吧,总有一天我会让你们站在神坛之下,用崇敬的眼光看着我的。” “哈哈哈~绝不会的~哈哈哈”又是一阵笑声,那笑声响彻四周,尽情宣泄着青春的美好…… 转眼之间,“红麦穗”在拜卞城外已经驻扎了半月有余,但这期间却没有得到来自王宫的任何命令。谷昭心里自是高兴,毕竟部队战力未成,他让各分队增加了训练强度,以备不时之需,但像“土狼”这样血气方刚的年轻人却有些按耐不住了。想来加入佣兵团已经有好几个月,虽然出过几次任务,但不是修缮街道就是搬运货物这样的杂事,俨然那个不会笑的宰相大人是将他们当成了壮劳力。几个年轻人虽然时不时的咒骂着这些官老爷们,但毕竟受制于人,因此也只能说几句浑话过过嘴瘾罢了。而其它的时间,几个人每天则不是听着口令列队,就是似模似样的互相比划,更加是无趣得很,别说是“土狼”感到失望,就算是秦路安这样沉稳的人都有点郁闷了。 日子一天天过去,城外的景色也由郁郁葱葱变得略显荒凉。这天早上,几个人像往常一样早起跑步,简单吃罢早饭,正准备去训练时,却发现今天的情况与往常有点不一样。分队所有人都被叫到了营地外面,整齐的站成队列,要知道这可不是训练场地。正在几人纳闷之时,只见何晴搬了个箱子站在上面,对着大家喊道:“昨天晚上,米杨王子的使者给我们带来了一道命令。‘夜王’的一小股部队在东北方的边境附近袭击了几个村子,现让我们立刻出发对其予以剿灭。我知道大家这几个月来心里都有一口闷气,我也相信大家急于想展示一下锻炼的成果,这一次机会终于来了。你们即将踏上真正的战场,用手中的武器争取生存下去的权力,我相信你们此刻和我一样兴奋,因为只有战场才是我们佣兵应该去的地方。告诉我,你们开不开心?” 站在下面的队员们听完何晴的话,心中郁闷的阴霾顿时一扫而空,代之而来的是无比的激动和兴奋。那些像“土狼”一样从未上过战场的新兵们,几乎高兴的跳了起来,全然不知自己的一只脚即将踏进鬼门关,只一心想着“上阵杀敌,挣得荣耀。”而反观那几个老兵,则和平常一样,看不出情绪上有丝毫变化,只是下意识的摸了摸自己的武器。 秦路安、方沐阳、古同对即将上战场这件事,谈不上开心,尽管几个月来三人心中的确有点郁闷,但那也只是对现状不满罢了,毕竟他们可不是自愿加入佣兵团的,对在战场上扬名立万可没多大兴趣。但三个人也称不上害怕,他们面对过凶猛的云豹,几个月前还与上百人进行过搏命厮杀,与那些剑尖上只能沾土的新兵们可是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因此,三人的态度要比“土狼”淡然许多,更像老兵一些。 人的一生之中,总会有一段时间、一些事情让人刻骨铭心。对于谷昭来说,十五年的经商经历或许改变了他的容貌、他的体型,但从未改变过他那颗渴望驰骋沙场的心。这一次,他心中的希望之火再次被点燃,因此那种兴奋几乎洋溢到他的每根发丝。马殿臣对于这位老弟的想法当然很是清楚,至于他自己则对即将到来的战斗感到些许不安,不过看到谷昭跃跃欲试的样子,有些话到了嘴边却又咽了回去。 “红麦穗”在拜卞城外驻扎时,按照要求一直处于战备状态,因此部队在接到命令后,只用了不到半天的时间就做好了准备。现在,“红麦穗”已经是一只拥有将近500人的队伍了,并且人员精干,装备精良,已经成为让任何人都不敢小觑的势力。 俗话说,“知己知彼,百战不殆”。早在部队出发前,曹睿就派出了八个人先行出发,一方面查看地形,一方面去探听一下敌人的虚实。“红麦穗”全部都是步兵,到达指定的东北部边境起码要五天的时间,如果不掌握的人的动向,又不熟悉周围的环境,就变成了聋子、瞎子,只能任人宰割了。 在部队出发后的第四天傍晚,有六个探子回来了,他们告诉谷昭和曹睿,此次出征的目标,是一个叫“漆黑之羽”的佣兵团,属于“夜王”巴列维的雇佣军,此时他们正驻扎在离此约70公里外的天东村。他们的营地防守严密,纪律森严,看起来战斗力很强。而从营地的规模来看,应该有4、5百人之多。至于天冬村周围的环境,基本都是平坦的土地,视野非常良好,很适合大部队决战,但若向偷袭就很困难了。 这个“漆黑之羽”佣兵团,在曹睿几十年的佣兵生涯中曾经不止一次的与他们交过手。据他了解,这个佣兵团里的大部分人都来自赛拉奇东部一个叫紫底的少数民族,这些人野蛮成性,颇有蛮力,很难对付。不过,在两年前他们在一次作战时中了我方正规军的埋伏,佣兵团最后只剩下几十个人,可以说是名存实亡。而这次“漆黑之羽”又再次出现,看来他们已经彻底恢复了过来。 谷昭听完探子和曹睿的话,眉头不禁一皱,敌人作战勇猛,规模与己相当,在没有外援的情况下,这可是一场硬仗。想到这里,谷昭决定连夜召开作战会议。 第六十一章战前动员 夜已深,风凉似水,临时搭建起来的帐篷里,谷昭和其他五个人围坐在一张桌子旁,在研究着接下来的作战方案。借助微弱的火光,看得出大家都是紧锁着眉头,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 谷昭让曹睿向大家讲明了情况,接着便首先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天冬村周围都是平原,缺少必要的遮蔽,偷袭是不可能的。况且我们这么大的队伍向他们的方向行军,有很大的可能已经被他们发现了,因此我主张在空旷地带与他们决一死战,不知大家意下如何?”谷昭扫视了一下其他几个人,最后还是把目光定在了曹睿的脸上,而其他人也在等待着曹睿的意见。 曹睿向前倾了倾身子,说道:“我方与敌人虽然人数相当,但属于劳师远征,比起敌人以逸待劳之势,明显处于下风。决战恐怕不是上策啊。” 谷昭有些许不高兴,作为团长这可是他梦想了十五年的战斗,怎么会想听到反对意见呢?因此他说:“你刚才也说过,‘漆黑之羽’是个覆灭之后重建的佣兵团,就算他们得到人员上的补充,但战斗力恐怕也强不到哪里去吧?” 曹睿顿了一会儿,阴沉着脸回答:“我和‘漆黑之羽’交过手,深知他们的厉害,就算他们现在处于重建阶段,但战力绝对不可小觑。况且就我们目前的状况来说,恐怕也不比他们强吧?” 被曹睿这样反问,谷昭一时有点错愕,他顿了一会儿才说道:“那依你之见应该怎么办?” 曹睿又重新将后背靠在了椅子上,回答道:“我仔细询问了探子,在天冬村西北方向大约400米的地方有一片树林,我们应该派一个分队趁着黑夜从西侧绕过去,埋伏在树林里。然后在正面与敌人交锋时,奇袭他们的营地,并从后面夹击他们。” 谷昭虽然久疏战阵,但对于兵家交锋还是知道一些的,曹睿的计策在地形允许的情况下虽然可行,但同时那样也意味着,正面的士兵将面临巨大的压力,由于人数上的劣势很可能使局面变得一触即败。因此,他反驳道:“这样太冒险了,会不会被敌人发现尚且不说,我们如何用少于敌人三分之一的兵力正面与他们抗衡?那不是让我们的人去送死吗?” 曹睿略带阴险的笑了一下,说道:“当然不是去送死。据我了解,‘漆黑之羽’佣兵团虽然骁勇善战,不过都是一些头脑简单的家伙,他们可绝不会待在营地之中等着我们去进攻,百分百会拿着铁锤冲出来想砸碎我们的脑袋。我会让人在我们列队的前方倒上油,等他们过来后就点火,到时他们首尾不能兼顾,不是被烧死,就是被我们杀死。” 谷昭听完曹睿的话,一下子站了起来,大声说道:“这实在是太卑鄙了,我们身为光荣的战士,就应该与敌人堂堂正正的决战!怎么能够用这么令人不齿的手段呢?我不能同意!” “啪”的一声,曹睿也拍着桌子站了起来,对着谷昭说道:“团长大人,收起你那些不切实际的幻想吧!我们是佣兵,不是待在军营中,穿着闪亮甲胄,满脑子光荣梦想的正规军。我们要是死了,连个收尸的人都没有。什么叫做卑鄙?在战场上活下去才是真理。你以为这是小孩子的游戏吗?” 帐篷里的气氛**味十足,谷昭和曹睿瞪着眼睛怒视着对方,这是两个人认识以来爆发最激烈的一次冲突。眼看着局面要变得不可收拾,马殿臣连忙站起身来说道:“你们都冷静一下,现在大战在即,我们不能还没等敌人攻过来,救自乱了阵脚。”说完,拉着谷昭从新坐会到椅子上。 帐篷里安静了好一会儿,谷昭平静了下来,转头问马殿臣说:“老马?你赞成我们俩谁的意见?” 马殿臣表现得有些为难,此时他的心里是有些赞成曹睿意见的,但自己本来就是谷昭找来的帮手,这时如果站在对方一边,实在是对不起这位老朋友。可是打仗不是儿戏,错误的决策会断送许许多多士兵的生命,绝不可草率敷衍。因此马殿臣只是看着谷昭,没有回答他的问题。 “怎么?你认为我是错的?”谷昭看出了马殿臣的心事,继续问道。 “唉~”马殿臣叹了一口气,说:“我理解你的想法,与敌人决战确实是速战速决的好办法。但这次……”说到这里,马殿臣停顿了一下,“这次敌人恐怕是强于我们的,就算正面决战我们恐怕也胜算不高,曹睿的计策似乎可以试试。” 在场的人谁都没想到马殿臣会这样说,曹睿也有点错愕,他完全没想到马殿臣会同意自己的意见。谷昭则更是如此,他瞪着眼睛看着马殿臣,好长时间没有说话。最后,只能愤愤的说道:“不管了!不管了!如果出了什么事我可不管了!” 大家的意见终于得到了统一,几个人又经过细致的研究,决定让二分队负责偷袭的任务,而其他两个分队则正面对敌。曹睿又派人去准备布置陷阱的东西,他让人把所有的油集中在一起,并挑选了十个人一起推演点火计划。就这样,“红麦穗”在紧张和不安之中,来到了那块即将成为战场的地方…… 第六十二章正式开战 季那留平原,是赛拉奇人对“红麦穗”所到之地的称呼,这里远离交通要道,人烟稀少,村与村间隔较远,根本谈不上有什么战略位置可言,实在让人想不通为什么会有敌人进攻这里。但世界上的事往往都是这样,越无法用常理衡量的问题,越会让人感到不安。尽管一路上谷昭等人一直在猜测“漆黑之羽”的战略意图,但始终没有猜出个所以然来,不过越是这样却越觉得这一仗非常重要。 为了能够让先出发的二分队获得足够的布局时间,谷昭让队伍故意放慢了速度。等到了既定位置时已经是三天后了,看着眼前这片开阔地以及远远的敌方营盘,曹睿不禁深深吸了一口气,这地方真是再适合决战不过了,视野没有遮拦,土地坚实,基本没有什么高低差,接下来就真的需要硬碰硬的较量了。 圣日历1307年12月2日,对于“红麦穗”的所有人来说都将是一个值得纪念的日子,因为他们即将迎来重新组建后的第一场真正意义上的战斗。这一天,天气晴好,清风徐徐,如果作为出游的日子那再好不过,可此时的季那留平原上正有两只整齐的队列互相对峙着。肃杀的气氛充斥着这片区域的每一个角落,除了风声和偶有的鸟鸣,几乎听不到一丝响动。 站在队伍之中的年轻人,眼睛紧紧的盯住前方,他们表情严肃,手中紧握武器,看起来架势十足,只不过有些人的腿还是在不由自主的打着哆嗦。 古同站在队列最前一排的中央,这个位置是何晴特意为他安排的,可见大家对他是多么信任。此时,古同的心中也是非常的紧张,对面的那些敌人虽没有羊角森林中云豹的狰狞,此刻也不像解救唐欣时人数处于绝对劣势,但不知为何他却感到极为强烈的不安。在古同前方的不远处,有一片草坪的颜色略有不同。在前一天的午夜,团里的人已经将那里浇满了松油,布置好了火信,这可是今日一仗能否取胜的关键所在。古同回过头,又看了看身后的其他几个人,哈穆林和柯尼奇在队伍的左侧,秦路安、方沐阳就在古同的正后一点。最后,古同将目光定在了“土狼”身上,今天“土狼”被委以了一件非常重要的任务——点燃火信!对于自己新认识的这位好朋友,古同不免有些担心,因为从今天早上他的状态就有点不太好,不仅神情有些恍惚,并且也不再像平时那样多话了。不过到了此时此刻,古同也只能在心中默默的向圣日神祈祷,不要出什么意外才好。 时间一分一秒的流逝着,双方都在等着对方先有所行动。太阳一点点的升高,此时已到了所有人的正上方。空气中弥漫的焦躁气氛,让冬日的暖阳变得格外炽烈,火辣辣的灼烤着人们的每一寸肌肤。双方就这样固执的远远望着对方,所有人都以为这样的状态会一直持续到晚上,可就在这时,情况却突然起了变化。 “快看!”不知是谁大喊了一声,将所有人早已散乱的目光又重新聚焦到远处那些黑点上面。只见敌方的阵营一阵骚动,看来那些黑乎乎的家伙们终于耐不住性子,准备进攻了。 “所有人准备!弓箭手就位!”曹睿大喊着拔出腰间的长剑,这位一生都在打仗的老将,此时已难掩言语中的兴奋。 可是,事情又有些不对,敌人并没有选择向自己冲锋,而是向两边散了开来,在中间留出了一个不大不小的空档。就在所有人狐疑之际,似乎有什么东西从那空档中冲了出来,而伴随而来的,是大地微微的颤动,和一声声尖厉的嘶鸣! “是马!他们有马!”又是一声大喊。 真的是马!而且看数量有二十多骑。这些庞然大物正风驰电掣般向己方冲来,仿佛有着摧枯拉朽的力量。 “该死!”曹睿咒骂着,从站脚的石头上跳了下来,敌人有骑兵这件事情显然大大出乎了他的意料。 “小伙子们!拿起长枪!准备战斗!”曹睿大喊着,又从队伍中将几个人推到了前面,因为他们本就是用枪的好手,当然除了“土狼”。 这些膘肥体壮的战马在骑手的驱使下,以不可思议的速度驰骋,尽管不如正规军那样整齐,但仍然给人以极大的震撼。恐惧像最厉害的传染病般在人们之间蔓延,年轻人的衣衫早已被汗水浸透,空白的脑袋也在嗡嗡作响,若不是敌人来的太快,恐怕就会有人扔下武器逃跑了。 敌人实在是太快了,弓箭手的一轮齐射,只击中了一名骑手,对敌人的攻势丝毫造不成任何影响。此时的古同当然也很害怕,只不过他没想过退缩罢了。望着向自己猛冲过来的敌人,古同的心中默默的念着:“10…9…8…7”那是他在盘算敌人与自己还剩多少距离。“来吧!啊!!!”伴随着一声震天动地的大喊,古同和他的那把“银闪”与那铁蹄洪流碰撞在一起! 人类身体的脆弱,在“红麦穗”与“漆黑之羽”骑兵接触的那一刻体现得淋漓尽致,20多匹战马像撞锤一样猛烈的敲击着“红麦穗”的身躯,看似整齐的队列一下子就被冲散了,有几个人几乎被直直的撞飞了出去,此起彼伏的惨叫声,是很多人在这世上发出的最后声音。若不是有几匹马面对枪尖减慢了速度,那后果将更加不可设想。这种冲击对于“红麦穗”那单薄的阵列几乎是毁灭性的,转眼之间就有十匹左右的战马冲了过去,在身后留下一片凌乱。不过,剩下的骑手们就没有那么好运了! 陷入敌阵的骑兵,面对敌人可没有丝毫的优势,在人群中如此的突兀,恰恰成为了敌人最好的靶子。古同在与骑兵的初次碰撞中虽然也摔倒在地,但所幸没有什么大碍,他看准一个骑兵的侧影,抬起长枪就是一刺,随即便将那人击落马下,秦路安和方沐阳还没等那人起身,一人一剑就送他回了老家。其它落单的骑兵也没得到什么好下场,陆陆续续被杀死了。 就在众人惊魂未定之时,身后的远方已响起了喊杀声,敌人的步兵犹如黑压压的滚滚乌云,即将冲到近前。时间早已不允许“红麦穗”重整队列,就连弓箭手重新搭箭的时间也不允许。混战一触即发!相对于“红麦穗”被骑兵冲得七零八落,是“漆黑之羽”气势如虹的猛烈进攻,这次“红麦穗”是真的危险了! “土狼!土狼!准备点火!”古同大声的呼喊着,要知道这把大火可是他们能否生存的关键所在。可当他扭过头来向“土狼”望去时,却惊诧的发现“土狼”坐在地上,长枪也扔在了旁边,瞪着眼张着嘴,裤裆似乎还湿了一片,显然他已经被吓傻了! “混蛋!这个懦夫!”古同恨恨的咒骂了一句,没想到这个“林可儿”真如他的名字一样做出了小女人状,哪里还配得上“土狼”这个凶狠的名字。“土狼!你在干什么!?火!火!”古同继续大喊着,希望“土狼”可以稍微恢复一下神志,就算不能打仗,至少也要把火信点着才行啊! 可是,无论古同怎样呼喊、咒骂,那“土狼”似乎全然没有反应,仍然呆呆的坐在那里,眼睛直直的喘着粗气。那火信离“土狼”只有不到五步远,可就是无法点燃,敌人眼看就要攻到近前了,急得古同直跺脚,恨不得马上冲到“土狼”面前揍他一顿。可是,还没等古同的脚踏出去,一名敌人已离他近在咫尺,带着铁钉的大棒呼啸般向古同砸来,而在他的身后,手拿各色武器的敌人们恨不得马上就将他碎尸万段。 此时的古同早已血灌瞳仁,怒发冲冠,跟随魏克举学习了好几个月,现在的古同早已不是原来那个只会三脚猫功夫的少年了。看着行将砸下的大棒,古同左手抬剑就将其磕了出去,只用一只右手便将“银闪”贯穿了敌人的身体。也许是刺中了什么重要部位,那人一口鲜血喷到了古同的身上,瞬间染红了胸前的甲胄。 “啊~”古同低吼着,双手持枪推着那人向面前冲去,瞬间撞倒了好几个敌人。随后,他一脚将枪上的尸体蹬掉,反手就是一枪直奔一个敌人的面门,那人似乎完全没有反应过来,下意识的用剑去抵挡,可他显然低估了古同的力道,枪尖划过剑锋直直的刺进了那人的头颅,瞬间脑袋就被削去了一半。这一次,古同真是发了疯一般,仿佛面前的根本不是敌人,而是家中猪圈里待宰的肥猪,那杆长枪舞得密不透风,一众敌人根本无法靠近他的身体。 古同的奋战确实让敌人有些措手不及,但这次“红麦穗”要面对的可不是流氓之类的乌合之众,而是作战经验丰富、装备精良、训练有素的佣兵,何况敌人的数量还完全超出了己方。不论古同,团里的其他大部分人,包括秦路安、方沐阳在内全部陷入了苦战。由于周围有着许多同伴,方沐阳的剑鞭完全派不上用场,几支铁钉也早已射完,剩下的那柄短剑,甚至不如一根棍子来的好用。秦路安也好不到哪里去,面对体型硕大的敌人,不算魁梧的自己无论力量、速度丝毫占不到半点便宜,只能疲于应付敌人的进攻。而这还不算最糟糕的,此时一个手持大斧,凶神恶煞般的敌人似乎看上了坐在地上的“土狼”,正想把他一劈两半! 眼看土狼的性命就要危在旦夕,秦路安和方沐阳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可两人在敌人的猛攻下也是疲于应付,根本腾不出手来去救“土狼”。秦路安急得大喊:“土狼!快跑!快跑!”可土狼面对着这个想要杀自己的敌人,双腿软得怎么也站不起来,只能缓缓的向后挪动。 “土狼”的瞳孔,映照着那柄充满杀气的战斧,看着它高高抬起,以及那最后的停顿。此时,“土狼”突然感觉周围一下子安静了下来,不再有嘶吼和惨叫,他缓缓闭上了眼睛,等待着自己最后时刻的到来。1秒……2秒……怎么回事?自己为什么还活着?突然猛的睁开眼睛,看到那柄战斧仍然举在空中,而那个敌人的头上分明扎着一柄匕首。自己……莫非得救了!? “噗通”一声,死尸栽倒在地上,土狼慢慢的转头张望,原来是哈穆林用飞刀救了自己。 “火石!火石在哪?”哈穆林冲了上来,一把抓住“土狼”的肩膀,直到这时“土狼”才想起来自己还有任务在身。他从腰间取出火石,”用颤抖的手递到了哈穆林的面前…… 第六十三章烈焰灼心 混合着松油的干草被火石激发出的火星点燃了,熊熊火焰借着风势迅速沿着火道蔓延开来,顿时在战场之上形成了一片火海,一边是惊呼和惨叫,一边是兴奋与呐喊,那些“漆黑之羽”的战士们显然没有料到会有火起,烈焰裹挟着十数个着火的敌人,将“漆黑之羽”的进攻阵营分成了两半,但是……那火似乎点得稍有些晚了。此时大部分的敌人已经冲过了火线,双方已经进入了激烈的混战,由于“红麦穗”事先将二分队派了出去,现在双方的人数只能算是势均力敌罢了。 男人、女人、老的、少的、高个、矮个、胖子、瘦子,每个人都在与眼前的敌人搏命厮杀,争取着活下去的权利。那何晴虽是个女人,但此时也是发梢染红,满脸血污。而作为她的丈夫,却也是不离她的左右,奋力保护着自己的爱人。再看曹睿,一点不像年过六旬的老头子,凭借着丰富的经验和矫健的身手,与那些远比自己年轻、健壮的敌人打得难解难分。最让人惊艳的要属哈穆林、柯尼奇这对兄弟了,救下“土狼”的那一刀可不是什么神来之笔,两个人以不可思议的速度在战场上穿梭,弯刀利刃招招致命,从敌人喉咙、心脏迸出的鲜血只能溅到他们的残影,如果说别人的战斗是死伤各半,那他们的对手则是十死无存。 但……可不是每个人都像他们一样游刃有余。那谷昭,早已不是十几年前的样子,浑圆的身子还没挥动几下武器便已气喘吁吁,若不是有马殿臣不遗余力的保护着他,恐怕这位团长大人早就身首异处了。再看那些刚加入“红麦穗”不久的新兵们,虽然不像土狼般吓得仿佛丢了魂,但面对敌人也是明显处于下风。即使是秦路安、方沐阳这样经历过大战的人,也不禁感叹敌人的强大,丝毫不敢有一丝懈怠。倒是平日里插科打诨的那几个老兵,战斗力显得颇为强悍,已经砍翻了好几个敌人了。 秦路安、方沐阳与敌人一边战斗着,一边慢慢的向“土狼”靠近,因为这个家伙仍然坐在地上,丝毫没有加入战斗的意思。对于这位“战友”,虽然他的懦弱确实让人生气,但总不能对他见死不救啊! “土狼!你这个混蛋还要坐到什么时候!?他娘的我们就要被砍死了!”方沐阳急得破口大骂起来,要知道侮辱别人在圣日教的教义中是不被允许的,但看到这个“土狼”变成了“土鸡”,他实在是忍不住了。 听了方沐阳的话,“土狼”挣扎了几下,想要站起来,但那两只不听话的腿好像絮了棉花一样,却怎么也使不出劲来,只能象征性的拿起长枪,坐在地上胡乱挥舞着。 “古同!古同!快到这里来!”秦路安眼角都瞪得出血了,生怕漏掉敌人的每次进攻,他大声的呼喊着挚友的名字,渴求能够得到强有力的支援,但是……久久的没有回应…… “噹”的一声,秦路安用剑磕开了敌人的武器,一边高喊着古同的名字,一边四处张望着,此时他的心中不免有些害怕起来,莫非古同遇到了什么不测?不!那绝不可能! 就在这时,秦路安听到了一个微弱的声音,渺小而有些颤抖,那是坐在地上的“土狼”发出的,“那……看那里!” 秦路安和方沐阳顺着土狼手指的方向望去,隐约的发现在火海的另一侧,似乎有一个十分熟悉的身影在晃动着,那分明就是古同!他竟然一个人冲到了敌阵里! 近在咫尺,恍如隔世。秦路安和方沐阳看到古同还活着,不免松了一口气。但他们俩却怎么也想不通,这个家伙怎么会冲过火海,一个人跑到敌阵中呢? 此刻,两个人急得直跺脚,哪里还有时间去思考什么多余的问题,要知道古同面前可是有着数十个敌人,背靠火海又无处可躲,稍有不慎就会一命呜呼。 “古同!古同!”两个人声嘶力竭的呼喊着,但战场上的喊杀声和火焰发出的噼啪声完全淹没了他们的声音…… 火虽热,却不比两人此刻的内心。怎么办?面前是熊熊烈焰,而另一边的挚友危在旦夕。秦路安和方沐阳虽说是心急如焚,但凭借单薄之躯即使穿过火海,也恐怕会烧成黑炭,哪里还能救得了人呢? 面对此情此景,方沐阳显得有点手足无措,不经意之间一摸腰中似乎有着一包东西,那是在几人从圣日城出发之前,方沐阳从皮达住处偷偷带走的那些会炸裂的石头,自从那次点燃了古同妈妈的屁股后,方沐阳就一直没有再用。他想到这次旅行可能会用得上,就带在了身上。 “有了!”方沐阳眼前一亮,恍然大悟一般大声喊了出来,一巴掌拍在了秦路安的肩膀上。 “有什么了?”秦路安瞪着眼睛,回头错愕的看着方沐阳。 “你看!”方沐阳掏出那些石头递到秦路安的面前,兴奋的喊道。 秦路安对这些小小的石头是有印象的,若不是它们,自己也不会被教会关了禁闭,父亲被烧死时,自己也不会离开父亲的身边。想到这里,秦路安有些厌恶的说:“这种时候,你拿这玩意出来干什么?” 方沐阳可没有理会秦路安的情绪,他依然兴奋的向秦路安解释着。“你知道这东西是会爆炸的,但你不知道这东西可以灭火!” “灭火!?你开什么玩笑?”对于方沐阳这个说法,秦路安可是一万个不相信。 “是真的!”方沐阳继续解释着。“我刚拿到这些东西的时候,不小心将它们扔到了火堆里,没想到发生了爆炸,把那些木头什么的也就炸飞了,火也随之熄灭,如果我们……” 方沐阳话没说完,秦路安就打断了他的话。“就算你说得是真的,那也是一个小火堆,你看看那道火墙,怎么灭火?怎么灭火!?” 方沐阳还是第一次看到秦路安如此气急败坏,他显然已经着急的昏了头脑。这种时候,方沐阳的脾气也一股脑的涌了上来,他抓着那包石头,大声的质问着:“那你说怎么办?你看看!古同可就要死了!” 两个人互相的瞪视着,就在这时,坐在地上的“土狼”微微的问道:“你们在说什么?” “闭嘴!”两个人异口同声的对着“土狼”吼着,吓得“土狼”立刻收声不敢再问。 看着方沐阳的眼睛,秦路安的喘息声越来越粗,最后他还是终于妥协了。“罢了!罢了!就按你说的办吧!” 尽管秦路安同意了自己的想法,但方沐阳的心中还是缺少底气,这些年来自己搞过不少发明,但似乎总是与成功之神插肩而过。而这一次,又有多少成功的机会呢? “你们疯了吗?”此时的“土狼”似乎终于明白了两人究竟要做什么,他尽可能大声的喊道:“我不知道你们想干什么,但你们知道自己要干什么吗?那可是一片火海,如果失败了,你们就死定了!就算冲过去了,那里有几十个敌人,还不是一样去送死!?” 秦路安此时已经怒不可遏了,听完“土狼”的话,他更加火冒三丈。“啪”的一声,他抡起巴掌打在“土狼”的脸上,随即开口骂道:“你给我听着,我不会让古同死的!无论如何我也不会让古同死的!包括你也是!我绝不会让人再死在我的面前!” 两个人再一次站在烈火面前,在橘红色的火焰之中,秦路安仿佛看到了自己的父亲秦白术,看到了可爱的小豆子,曾经自己是那么无力,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他们被活活烧死,而这一次他决不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了! 方沐阳的右手紧紧的抓着那包石头,这可是他们所有的希望。恐惧此时已经化作无边的愤怒,方沐阳大声的喊道:“神啊!求求你这一次一定要让我成功!”随着他的胳膊高高扬起,那包石头在空中划出一条弧线向火海飞去…… 第六十四章血溅沙场 血从古同的额头流到眼眸之中,将眼前的一切变成了红色。他眨了眨眼睛,极力想把那些血污挤出去,但似乎无济于事。在古同身前,横七竖八的躺着十几具尸体,有的切了脑袋,有的胸前被戳了一个大窟窿。这些尸体将古同与敌人隔开,划出了一条不算清晰的界限。古同的身后不远处,是那道炽热的火墙,这道该死的火墙让古同无法逃回本队,但这道幸运的火墙也让古同不会腹背受敌。 古同用眼角的余光撇了撇后面,心里真是一万个后悔,要不是自己一时冲动,怎么会落到如此危险的境地。现在面前还有着好几十个敌人,可真是上天无路,入地无门,因为那道可恨的火墙,也不会有什么人来救他,看来自己今天是凶多吉少了。 既然无路可退,那就不如拼死一搏!想到这里,古同擦了一下额头的血水,把枪尖向前一顺,“呸”的向旁边吐了一口口水。 如此轻蔑的态度,又是被一个十六、七岁的毛头小子羞辱,这些久经沙场的战士哪里受得了?一个个跃跃欲试,恨不得马上上前把古同剁成肉泥。可没等他们踏出步子,突然一个雷鸣般的声音从敌人身后响起,古同当然听不懂那声音说的什么,但只看到眼前的敌人面露畏惧之色,纷纷向两侧后退几步,将中间让出一条路来。 古同定睛观瞧,不觉得倒吸了一口凉气,从敌人之中缓缓地走出了一个人,在古同有限的记忆之中,从未见过如此高大、壮硕的家伙,发如茅草,须如钢针,铁青的脸庞,青筋绷起,铜铃般的眼睛布满了血丝,连眼皮都好像全是肌肉一般,这张脸即使经验最丰富的老兵,看了都会胆寒三分。再看此人身上,也许是难以找到符合的盔甲,只罩着皮护胸,但那黝黑发亮的皮肤,比起每日精心养护的盔甲也毫不逊色,让人一看就是精力旺盛,发达的肌肉好像龟裂的巨石,沟壑分明。而最让人恐怖的,是此人手中拿着的那根铁棒,那哪里是什么武器,分明就是屋里房间的柱子,别说单手拿着,就是三、四个成人也未见得搬动。古同的身高已经要高于常人了,身形也称得上强壮,但在此人面前就好像孩童之于成人,不值一提。那人每向前踏出一步,古同只感觉脚下的大地都在微微颤动,面前仿佛乌云压顶一般,若不是身后有火海,真想跑到什么地方赶紧躲藏起来。 那壮汉越来越近,不多时便来到古同的面前,四目相对之间,无名的肃杀之气弥漫在二人周围,即使那烈焰发出的热度也仿佛低了几分。“呲”壮汉咧嘴笑了一下,似乎对古同有些不屑,嘴里不知说了一句什么。 在古同看来,那笑容真是让人毛骨悚然,此时在他的脑海中,只有一个念头——先下手为强!只见古同手腕一转,大喝一声,那杆长枪便犹如闪电一般直奔壮汉的咽喉。两人之间的距离只有不到两米,古同这一枪可以说是使出了全身力气,即使那壮汉身体再灵活恐怕也难以避开。可哪想到那壮汉根本没有躲闪的意思,就在枪尖将到未到之时,只听“嘭”的一声,枪头却被那壮汉一只手牢牢抓住了。 古同彻底惊呆了,那可是自己的全力一击啊!怎么可能被这壮汉轻描淡写的拦下,这力量的差距真是天壤之别。可让古同更加吃惊的还在后面!古同一抖长枪,拨开壮汉的手,刚想抽枪再刺,可就在这刹那之间,一袭黑影已直奔古同而来,那巨棒倾注着怪力,又在重力的带动下以不可思议的速度砸了下来。棒未到,风已至,若被这铁棒砸到,古同非变成肉饼不可!可古同也不是吃素的,先有魏克举的指导,又在与“土狼”的不断切磋中,武艺和速度有了很大提升,看到巨棒砸下,古同大叫一声:“不好!”随即枪尖点地,向左跳了出去。 巨棒犹如雷霆万钧般重重的砸在地上,发出沉闷的撞击声,激起的沙石裹挟着杂草向四周飞溅而出,打在古同的身上分外疼痛。他定睛一看,不禁倒吸了一口凉气,巨棒之下的土地,被砸出了一个巨坑,这是何等恐怖的力量啊! 不过那巨棒落地,壮汉也露出了破绽,这可是古同反击的大好时机。只见古同提枪横扫,枪尖挂着腥风奔向壮汉胸口,可那壮汉微微向后一动,枪尖贴着皮肤划了过去。枪头在空中划了一条弧线,从右侧向古同飞来,只见古同一把抓住枪头,整杆长枪变成了半圆形。古同大喊一声:“来了!”左手一松,枪尾便扫向那壮汉的右肋,再想躲是来不及了,只听一声闷响,那枪尾直直的砸在壮汉的肋骨上。 这一招是古同自创的绝技,在得到魏克举的精心传授后,他就不断苦心钻研,并为这一招起了个名字叫“双风”。在古同的反复练习下,那枪尾已经连碗口粗的小树都可以砸断,如果砸在人身上那结果可想而知。看到枪尾实实在在的砸中壮汉,古同心中不禁一喜,可当他看到壮汉的脸时,心立刻凉了半截。 古同本想这一次就算不能让壮汉断几根肋骨,也能让他受点伤,可哪想到那壮汉连眉毛都没动一下,莫非他的身躯真如钢似铁一般,真能刀枪不入?两个人一高一矮,一前一后,攻守往来,战在一起。那巨棒舞舞生风,势大力沉,可古同也是左躲右闪,见缝插针的还击。这样的情况很像古同最初与“土狼”交手的时情形,只不过此时古同变成了需要不断运动的一方。这样的战法,对“土狼”可以,但对古同却不行,一来是他身形巨大,本就不易躲闪,二来是那巨大的体力消耗也让人难以承受。何况今天古同早已与敌人血战多时,体力本就下降了许多,面对这样强大的对手,时时刻刻都是站在生死边缘。一回合……两回合……古同的动作明显变得有些迟钝了,此时是只有招架之功,毫无还手之力。就在古同稍有迟疑之时,那杆巨棒从侧面横扫过来,这次再想躲可是来不及了。哪有时间考虑,古同只能立起长枪硬生生的接了下来…… 第六十五章命悬一线 这一棒,古同飞出去六、七米远,长枪也脱手飞了出去。他只觉得自己浑身像散了架一般,双手完全失去了知觉。突然古同胸口一闷,“哇”的一声,一口鲜血喷了出来,再想站起来可是难上加难了。 古同知道,这一次自己恐怕是在劫难逃了。从圣日城出发的不到一年时间里,风风雨雨发生了这么多事,没想到今天要死在这里。早知如此,还不如在家里安心做个杀猪匠,娶妻生子,平凡度过一生的好。可现在想这些还有什么用?古同把眼一闭,等着最后时刻的到来。 屠刀从举起到落下的动作总是相似的,只不过这一次利刃变成了巨棒罢了。那壮汉面带狞笑,一步步向古同走来,手中的巨棒高高举起…… “嗵~”,一声巨响惊天动地,战场上的所有人都被惊呆了,喊杀声、叫骂声戛然而止,季那留平原又恢复了往日的平静。 人们寻声望去,只见那道火墙的中央,硬生生的被炸出了一道口子,浓烟滚滚,带着火焰的石块四溅而起,有几个人躲闪不及,衣服已经燃烧了起来。火墙另一侧的敌人,也被这突如其来的爆炸惊得不知所措,看到火焰四溅而来,纷纷向后退却,只留下站在火墙不远处的古同和壮汉。 听到巨响,古同睁开了紧闭的双眼,也转头惊奇的向火墙望去,而那壮汉也停下了手中的巨棒,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对火的恐惧,是人类与生俱来的本能。两个人虽然离火墙都比较近,但古同是半卧在地上的,四溅的火苗基本碰不到他。而那壮汉本就高大,还扬着胳膊,可就没那么幸运了。壮汉看到无数火苗奔自己飞来,怪叫一声,那只拿巨棒的手还高高举着,便只能用另一只胳膊护住脑袋,可就是他这个简单的动作,古同得救了。 “嗖”的一声,在那滚滚浓烟之中,不知什么东西飞了出来,转眼之间便缠在了那壮汉抬起的胳膊上。古同抬头定睛一看,不禁欣喜的叫了出来,“沐阳!” 不错!缠在壮汉胳膊上的东西,正是方沐阳的那根剑鞭,这么古怪的武器也只有他才有。那壮汉的身体再结实,胳膊也是肉长的,那剑鞭上有着无数个刀刃,切在胳膊上哪里承受得住,只听那壮汉“哎呀”一声,高高举起的巨棒“咕咚”掉在了地上。 胳膊虽然受伤,但那壮汉到底是皮糙肉厚,他全然不顾疼痛,攥紧拳头用力向外一拉,倒想看看究竟是谁暗算自己。方沐阳哪里受得了这样的力气,那单薄的身躯随着剑鞭,几个踉跄便被拉出了烟幕,若不是他眼疾手快的将剑鞭收了回来,倘若到了那壮汉身前,非被捏爆了脑袋不可。秦路安一看不好,便也立刻冲了出去,可当他们与那壮汉四目相对之时,两边却都愣住了。 方沐阳、秦路安与古同初见这壮汉时的反应一样,吃惊得说不出话来,原以为这样的人只存在神话之中,没想到今天竟然活脱脱站在自己面前。而那壮汉看到他们两人,也多少有些吃惊。毕竟与敌人已经厮杀多时,两人的脸上和身上已经满是汗水和血污,经过浓烟熏灼,简直变成了黑炭一般,只留下眼睛和牙齿留着一点白色,那身衣服除了附着盔甲的地方,被火灼烧得已经满是窟窿,看起来甚是破烂,两人真可以说是狼狈不开,样子多少有些滑稽。 古同当然是又惊又喜,不过又不免有些担心和害怕。惊喜的当然是没想到在此种绝境下,秦路安和方沐阳竟然能突破火海来救自己。而担心的则是他们两人接下来的安危,毕竟这壮汉比他们强太多了。 兔子遇到狼,本能的反应就是逃跑,而人也不例外。若不是古同还躺在那里,两人早就退回烟幕中了,可即便这样,膝盖仍是不免有些发软。 “啊!啊!啊!~”秦路安突然大叫了起来,这三声不仅想震慑一下敌人,同时也是为自己妆胆。只见秦路安手持长剑,奔向那壮汉,起手就是猛刺,恨不得一击结果了那壮汉的性命。方沐阳看到秦路安出手了,也按动剑上的机关,剑鞭再次迸发而出,直奔那壮汉的面门。 刚才的那一击让壮汉的手腕受伤不轻,再想使动巨棒几无可能,不过他的腰间还挂着一把长剑。看到两个“小黑人”向自己杀来,壮汉只能拔出长剑,抵挡起来。虽然那剑拿在壮汉的手中极不协调,仿佛大人手中的小玩具一般,但那毕竟是夺命的利器,加之壮汉的怪力,更是让人怠慢不得。而古同看到壮汉已转移了对他的注意,也挣扎着爬了起来,去拿不远处的长枪。 正午炽烈的阳光穿过熊熊烈焰,变做无数把金色的尖刀穿透着季那留平原上的一切。不知何时刮起的风裹挟着黑色的烟尘,犹如恶魔的利爪撕扯着那些本已破烂不堪的肉体,活着的,或死去的。那些混合着汗水的红褐色液体,自己的,或别人的,仿佛有了思想一般,脱离那些利刃的控制,为那恶魔的利爪编织着红色的手套。在这光与火、血与风交织的舞台上,三位少年正与一个巨人进行着堪称悲壮的战斗,因为这很可能是他们今生最后一次站立了。哪里还有什么章法,全然不见招式,那些进攻看起来是那样简单、粗陋,即使是刚入门的学徒也会嗤之以鼻。但那每一次进攻却又那样的倾尽全力,仿佛遇山石碎、遇水断流一般,让人感觉不可思议,不禁又为这进攻赞叹不已。 “噹”的一声,方沐阳的剑飞了出去,带着人类绝不可能做出的动作,落在了火墙的另一侧。“呼”的一下,剑锋贴着秦路安的左臂落下,那距离仿佛连一根最细的头发丝也无法容下。若不是刚才古同拼尽全力替他挡下这一击,恐怕他的两半身子就只能“各奔东西”了。绝望、恐惧、无力,让三位少年手中的武器变得越来越沉重,沉重得好像再也无法挥动一下。终于,那些嘶吼和武器碰撞的声音停止了,取而代之的是声粗如牛的喘息,和鲜血呛喉的咳嗽。秦路安和方沐阳搀扶着站在中间的古同,但即便这样,若不是有那杆长枪支撑,古同也难以站立哪怕一分钟。他们直直的盯着前方,眼神中有愤怒和不甘,有恐惧,似乎还带着一丝麻木。瞳孔中映射着那壮汉的狞笑,以及渐渐变大的身影…… 第六十六章重获新生 人生就是这样,你永远不会知道下一分钟会发生什么,这条真理在战场上更是体现得淋漓尽致。活着的可能即将死去,而将死的说不定还有生机。 秦路安、方沐阳和古同虽然仍然站着,但这也已经非常勉强了。那壮汉的剑已经举过头顶,但三个人却只能眼睁睁看着,心中想躲但四肢却是重如千斤。 死定了!!!三个人此刻心中都只有这一个念头,本能的闭上了眼睛。 “啊!~”一声惨叫响彻季那留平原,但这在战场上再寻常不过了,谁又能注意得到呢?是的!就连三位少年自己都没有注意得到。 “死亡是这种感觉吗?怎么一点都不疼?而且自己也没发出惨叫啊?那声音听起来也不像是方沐阳和古同的啊?”五个疑问在秦路安的心中一股脑的涌了出来。他缓缓睁开紧闭的双眼,双手在全身上下不断的摸索着。“脑袋还在!胳膊还在!腿也还在!”来不及舒上一口气,秦路安抬头一看,不禁惊讶得说不出话来。只见那壮汉站在那里,剑已经掉在地上,呲牙咧嘴的不断**着,而他的左肩上竟然贯穿着一支长枪! 没有人看清这支枪是从何处飞来的,因为它的速度实在是太快了,快得仿佛凭空长在壮汉肩膀上一般。不过,古同当然认得这支枪,因为他不仅摸过,还和它交战过,它是“土狼”的长枪! “土狼……”心中所想,古同不禁脱口而出。 枪是谁的不重要,这千载难逢的机会才重要。到底是方沐阳的反应快,古同和秦路安还在愣神,他只说了一声:“把枪给我!”便夺过古同的长枪,使出全身力气向那壮汉的胸口刺去。看到方沐阳的举动,这时秦路安才仿佛大梦方醒一般回过神来,也论起长剑杀向那壮汉。 壮汉倒下了,插在他身上的武器不再是一件,而是变成了三件。血从壮汉的口中不断的向外涌着,殷红中泛着泡沫。他仰着头,与伏在地上的身体折成不可思议的角度,那双铜铃般的眼睛仿佛一面镜子,怒火与绝望缠绕着三位少年的身影。不知是因为疼痛还是不甘,他的双手不住的屈伸着,身体两侧的草皮已经被拉拽得干净,形成了两个不大不小的坑。可也许是那身躯实在是太大太沉,却怎么也无法挪动一寸。一下……两下……动作越来越慢……他……死了…… “呵……呵……哈哈……哈……”三位少年不约而同的笑出了声,笑得是那样肆无忌惮。自从圣日城出发,三个人总是对死亡抱持着怜悯之心,即使面对着“血鸦”这样毫无人性的人渣,对他的死也会感到一丝悲哀。但今天三个人却是完全的开心,不带一丝悲伤,那是一种仿佛逃脱暗无天日的地牢,重见光明般纯粹的高兴。 此时,三个人已经手无寸铁,瘫坐在地上,勉强靠着双手的支撑才不至于躺倒下去。而在他们不算远的前方,还黑压压的站着几十个敌人。不过,对死亡的恐惧在三个人心中早已烟消云散,仿佛杀死了那壮汉,一切都结束了似的,全然看不见那些利刃尖枪随时能够要了他们的命。 不知不觉中,战斗已经维持了一个多小时,平原上的火也小了许多,透过烟尘,依稀可以看到对面的光景。“是烟!?真的是烟!”一声穿透力极强的尖叫从火墙的另一侧传来,声音中带着无比的兴奋。 “烟?有什么大惊小怪的……不到处都是吗?”秦路安有气无力的回过头,这东西他再熟悉不过了。正在这时,方沐阳拍了拍他的肩膀,说道:“不是那边,你看!”秦路安向前望去,那烟的确不是从火墙发出来的,而是在很远的地方,敌人营寨的方向。 二分队终于得手了。 “那个混蛋,非得等我要死的时候才去点一把火,等回去我也要让他尝尝断骨头的滋味。”此时古同早已躺倒在地上,连抬头的力气都没有了,不过虽然他不住的咒骂,但语气中还是带着无尽的喜悦。 本方营寨被袭,这大大出乎那些黑乎乎家伙们的预料,看得出他们都有些惊慌失措。而另一边的“红麦穗”则是士气大振,有些越战越勇的意思。三位少年前面那几十个敌人,早已忘了取人性命的事,如鸟兽散般不知了踪影。那些前一刻还在与“红麦穗”酣战的敌人,此刻也全无战意,且战且退的逃跑了。 这场状况百出的战斗,就这样在一片烟尘之中结束了。 打跑了敌人,完成了任务,从战斗的结果看,“红麦穗”是胜利了。但战死82人,重伤91人,其余的人不同程度受了轻伤,如此惨重的代价却是这支刚刚恢复不久的队伍不能承受之重,看来“红麦穗”必须好好休整一阵子才行。 还能活动的人被组织起来,一部分去照顾重伤员,另一部分则被安排掩埋战友和敌人的尸体。 周永孝作为二分队队长,当然是此次战斗最大的功臣,理应得到团里的特别嘉奖,不过他却无福消受,因为在袭击敌方营寨的过程中,他被流矢贯穿了脑袋,当场毙命,不明不白的替谷昭省了这份钱。不过佣兵就是这样,钱是自己的,命就不是自己的了。不过古同那句想打断他几根肋骨的玩笑话,也就不可能兑现了。 古同伤得不轻,断了三根肋骨,一只肩膀脱了臼,但好在没有伤到内脏。听到古同受重伤的消息,唐欣第一时间赶了过来,还在古同的床前哭了一番,弄得好像古同不治身亡了一样。也不知为何,自从栾洪城那件事后,唐欣就变得多愁善感起来,与原来那个泼辣的凶妇,完全判若两人。哈穆林几乎没受什么伤,他认为古同实在是太娇气,断了几根肋骨便大喊大叫,气的古同越发疼痛,而其他人则看着两个人拌嘴,不住的哈哈大笑。不过,在这好像劫后余生般其乐融融的气氛中,唯独少了一个人。 作为一名医师,在照顾重伤员这件事上,秦路安责无旁贷,因此他已经好几天没有好好休息了。而比起这份辛苦,还有一件事令他有些担心,那就是自从战斗结束后,“土狼”就再也没有出现过。他和方沐阳也曾刻意寻找过,但“土狼”好像人间蒸发了一样,哪里也找不到。 “土狼”的帐篷离秦路安的不远,他每天都要经过无数次,每次他都向里张望,但每次都是一无所获。他心中知道,“土狼”是因为自己的怯懦而深深懊悔,不敢回来与团里的人见面。但秦路安真的很想当面向“土狼”说声“谢谢”,因为如果没有他的那支枪,他们三个人也不会活着回来。不过,秦路安始终坚信“土狼”并不是一个会不辞而别的人,不久他一定会自己回来的。 二分队在敌人营寨中不仅放了一把火,还抓到了十几个俘虏,只不过他们清一色都是地道的塞拉奇人,似乎是敌人抓来给他们做杂役的。但这些人中,方沐阳却发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他就是于东。 对于再见于东这件事,三个人以及马殿臣惊得下巴都快掉下来了,但仔细想想又觉得没什么不可思议。真不知道什么样的人才能有他这样的经历,在他身上发生的事简直可以写一本小说了。几个人根本就不想问于东为什么会在敌人的营地里,因为任何千奇百怪的理由在他身上都有可能成真。倒是他的身份让几个人颇有些为难,毕竟是于世成的儿子,还是要谨慎对待为好。 马殿臣将于东的事报告了谷昭,听到于东的身份,谷昭不禁眉头一皱,要知道那于世成在塞拉奇国内可是颇有实力和名望,于东是于世成的独子,要是在“红麦穗”有个三长两短,那这里的所有人都别想在塞拉奇有好日子过。按照谷昭的想法,便是将于东送回到于世晟身边,说不定还可以得到不少的奖赏。但这位不世出的大少爷却死活不肯回去,甚至以死相逼,一时间闹得谷昭也不知如何是好。所幸的是,方沐阳最后给他出了个主意:可以把于东交给巴洛宰相,宫廷得到了于东做人质,那于世成就不敢有二心,宰相和米杨王子肯定会非常高兴。而“红麦穗”一方面摆脱了这个**烦,一方面对于东也算有个交代,可别让这位大少爷再闹下去。 这的确是个两全其美的办法,谷昭听罢立刻欣然接受,他没想到这三个少年不仅是战斗的好手,还有如此高人一等的谋略,心中不禁对三人赞叹不已。谷昭叫人帮于东安排了住处,又选了两个人做他的侍卫,一颗悬着的心才放下来。 季那留平原又恢复了它往日的平静,只不过那道焦黑色的“伤疤”永远的、深深的刻在了大地上…… 第六十七章珈蓝庆典 红睫毛战役(“红麦穗”的人为在季那留平原上的战斗起的名字,因为战斗过后所有人的睫毛都是血红色的)结束后,也许是害怕敌人报复,“红麦穗”只在季那留平原停留了三天,便匆匆忙忙的启程回了拜卞。 按照原定计划,“红麦穗”会在12月22日回到拜卞城,但谷昭有意的让部队放慢了速度,伤员太多固然是原因,但更重要的是12月25日是米杨王子的生日,恐怕没有什么比一场胜利和一个领主的儿子再好的礼物了。 谷昭的精明不得不让人佩服,也许他作为一名团长缺少足够的统率力,但在如何让利益最大化上却实属一流。 胜利的捷报出现在生日庆典上,王子自然大喜,不仅给了谷昭大量的奖赏,还特别批准谷昭在庆典上列席,一时间“红麦穗”的名字响彻了整个拜卞城。 而谷昭还做了一件事,他将此次战斗所得的钱,一分不剩的全部分给了团里的人,简直与当初接手“红麦穗”时那个吝啬的商人判若两人,这也让曹睿等人惊奇不已,对他的偏见也减少了许多。 战争对于士兵总是残酷的,也许你今天还在谈笑风生,明天就会变成野草的养分,因此及时行乐就变得重要起来。 佣兵不比正规军,他们的规矩里少了很多条条框框,道德上也没有那么多束缚,因此有了钱便有些肆无忌惮。 米杨王子为了表彰“红麦穗”的英勇,特准整个佣兵团驻扎在城里,可接下来发生的事情证明,他可范了一个不大不小的错误。 据不完全统计,“红麦穗”驻扎在城内的一个月里,共引起打架事件33起,破坏公共设施82次,骚扰女性77次,有24个人被抓进了牢房,给城内的社会治安造成了极大的不利影响,一时间人们对“红麦穗”的敬佩完全转变成了“咒骂”。 在沸腾的民怨之下,巴洛宰相只能将“红麦穗”赶出了拜卞(不过这位老宰相早就想这么干了),重新回到了原来的驻扎地。 有了钱,却没有酒和女人,这样的日子对佣兵来说是不可想象的,毕竟让那群老头子脱了裤子比谁尿的远总不是一件好事。 不过,这样的问题怎么能难得住谷昭呢? 作为在赛拉奇经商多年的人,这点小事实在不在话下,钱放在妓女和唯利是图的酒商面前,他(她)们的眼睛同样是会发亮的。 因此,你会发现“红麦穗”的营地里,土褐色的小酒坛子堆成了山,而一些打扮妖娆的女人们每天都会准时出现在某些帐篷的外面,甚至比那些最虔诚的信徒每天向神祈祷还要准时。 人的需求是多方面的,想要追求最大化的愉悦,还是要有舒适的环境衬托才行。 几间简陋的帐篷,以及干燥难闻的土腥、僵硬冰冷的土地,与拜卞城中那富丽堂皇的楼阁,还有那沁人心扉的香薰,柔绵似水的软卧,连丝毫比较的意义都不存在。 可是,巴洛宰相对“红麦穗”已经严下禁令,是绝对不允许“红麦穗”的人进城的,这一点就连谷昭也没有办法。 越是得不到的东西,越显得弥足珍贵,因此总是有不知深浅的人想到拜卞城去碰碰运气,可却无一例外的把运气硬生生的碰成了晦气。正在一些人心灰意冷之际,珈蓝节来了。 每年的2月5日,是赛拉奇传统的珈蓝节。据古书上记载,赛拉奇的先民在800年前由遥远的米尔萨拉大陆漂洋过海来到这里,也许是错估了时节,他们登陆的日子恰好是赛拉奇的冬季,靠着一种叫做珈蓝的植物才勉强活了下来,因此后人为了纪念发现珈蓝的那一天,便将每年的2月5日定为全体赛拉奇人的节日了。 对于珈蓝这种植物,即使在世的知识最渊博的长者恐怕也不知道活着的珈蓝是什么样子,因为除了在赛拉奇的国旗、王室的徽章以及书本中,你在赛拉奇的任何角落恐怕也找不到它们的踪影。 不过,普通人怎么会关心“什么是珈蓝”这种无关紧要的事情,热热闹闹的过节才是最重要的,于是拜卞人一早便拿上商店售卖的用纸做的珈蓝,穿上传统服饰到神庙祭拜去了。 白天的拜卞城,仿佛一座巨大的市场以及游乐园,除了那灰色的城堡还彰显出王都的气派,做买卖的、表演的、游行的以及穿着花花绿绿服装的人们,将每一条街道都堵得水泄不通,要是你想找一个安静的角落歇一会儿,就会发现那纯属痴心妄想。 而夜晚的拜卞,则更加流光溢彩,数不清的灯盏将城市装点得五彩缤纷,熙熙攘攘的人流如同血液一样不可阻挡的流向“心脏”,盛大的舞会、歌会、酒会,在无数个地点同时发生着,如果你有幸从博珈什山的顶峰向下望,就会发现这里的、远方的,明亮的、隐约的,漆黑的大地上形成了一个个光圈,漂亮极了。往日里皎洁的月光,此时又算得了什么呢? 节日是所有人的节日,在珈蓝节这一天,所有的赛拉奇人都不用工作,任何人都可以到城市中尽情的开心,当然也包括“红麦穗”这样被下了禁令的。那些对拜卞城朝思暮想的佣兵们,仿佛脱缰的野马一般,天还没亮就不见了踪影,只留下空空的帐篷,还有营地里的一片狼藉。这样的时光从太阳升起直到夜幕降临,除了那些帐篷的影子在动,便再没有什么生气了。 已是入夜,几个佣兵终于歪歪斜斜的走了回来,满是酒气的嘴里似乎在不停的咒骂着什么,他们慢悠悠的点燃了营地中的几盏火把,要不是今天轮到他们几个值夜,鬼才愿意放弃灯红酒绿,回到这荒郊野外和枯树作伴。 “你们回来了?”正在几个人还在回味之际,突然一个男人的声音从身后传来,着实吓了他们一跳。 “谁!?是谁!?”一个人回头惊恐的四处张望,在黑夜中不停的摸索着,他绝不相信在今天这样的日子里,还会有人留在营地中。对!绝不相信! 一位少年的轮廓在火光所及之处,慢慢的呈现出来,身材虽不算高大魁梧,但也匀称健壮。五官虽有些模糊难辨,但那还离着十几步远,就直冲鼻孔的浓浓药味,一下子便叫人知道他是谁了。 “路、路安?你是秦路安吗?”另一个人伸长了脖子,聚起眉头一边张望一边问着。 那人向前紧走了几步,果然是秦路安。他看了看面前醉醺醺的几个家伙,心中不禁一阵好笑。“对,是我。这种日子还要你们回来,真是辛苦了。” 看着秦路安,一个人挠了挠头,纳闷的问道:“你什么时候回来的?你也不用值夜。” “我根本没进城,一直在营地里来着。”秦路安答道,他看面前的几个人仍然一脸狐疑,便继续说:“团里可不是所有人都像你们一样手脚利落,还有一些伤员需要换药,我走不开啊。” 实际上,秦路安与今天回来值夜的几个人并不算熟识,毕竟不在一个分队,只是互相知道名字,说过几次话而已。但今天几个人听到秦路安在如此盛大的节日里,甘愿留下来照顾伤员,心中不免生出许多敬佩之意。 “接着!”随着一声叫喊,其中一人不知将什么东西向秦路安扔了过来。秦路安抬起手稳稳地接住,定睛一看,原来是一个沉甸甸的酒壶。“送给你的礼物,这可是我舍不得喝的。” 秦路安本来想拒绝的,自己对饮酒并不是十分感兴趣。但话到嘴边却又咽了回去,在此种情境之下拒绝别人的好意,实在是一件大煞风景的事。于是秦路安将那酒壶收下,轻轻地向那人点了下头,说了句:“谢了!” 第六十八章心生悔意 秦路安的帐篷在营地的西侧,按照红麦穗的规定,一个帐篷是要六个人住的,只不过自土狼离开后,这里便没有再补进人,一直维持着五个人的状态。今天是珈蓝节,方沐阳、哈穆林、柯尼奇三个人都去了城里,只留下忙着做药的秦路安,以及行动不便的古同。不过这两人,一个是能去不想去,一个是想去不能去,前者自然是泰然自若,后者则是牢骚满腹。 秦路安进到帐篷里时,古同正摆着“大”字型躺在床上,无聊的打着“哼哼”,形象甚是好笑。看到秦路安回来,一眼便瞧见他手中多出个东西,便问到:“那是什么?” 秦路安掂了掂手里的酒壶,说道:“是酒,别人送的,要不要来点?” 古同死死的盯着那酒壶,抿了抿嘴,喉结使劲的沉了一下,要是现在能够痛快的来两口,那将多么舒爽。可秦路安的语气之中分明带着戏弄,仿佛在说“你喝喝看,喝完疼死你。”想到这里,古同只能用左手打了一下自己早已伸出去的右手,恨恨做罢了。 “咚”秦路安将酒壶重重的砸在桌上,拿起钵子又开始捣起了药,一时间房间里充满了“哆哆哆”的响声,以及早已令人麻木的药味…… “路安,今天是珈蓝节,你怎么不和那些家伙们一起去?”古同听那捣药声厌烦了,漫不经心的问了一句。 “不想去。”他收到了很简短的回答。 “你……是不是有什么心事?”古同继续问道。 听到古同的疑问,秦路安迟疑了一下,但马上又恢复了状态。“没什么……” 古同似乎不想让这场问答结束,他继续问:“你……是不是想回圣日城了?” “哆”的声音戛然而止,但秦路安却没有回答古同的话,他只是打开酒壶,喝了一口酒。 古同看秦路安不说话,怕是自己的猜测言中了,便接着说道:自从回到拜卞,就看到你经常望向南边发呆,再不就是拿着那个香包来回摩挲……” “你呢?想不想回去?”古同的话还没有说完,就被秦路安的反问打断了。 古同深深的叹了一口气,这个问题他也曾无数遍问过自己,但始终没有答案,当然也包括现在,于是他只能回答:“想……也不想……” “为什么?”问答双方又一次转换了。 “因为……因为和你的理由差不多。”古同想说,但似乎又整理不出什么头绪。 秦路安没有继续追问,他只是打开酒壶,又使劲的喝了一口,便起身准备走出帐篷。 “你干什么去?”古同又变成了发问的一方。 “喝完酒有点热,出去走走。”说完,秦路安便走了。 古同又一个人平躺在帐篷里,摆设相同、光线相同,可那气味……一股酒香仿佛有魔力似的钻进他的鼻孔,又像少女的手撩拨着他的心,拽着他的眼睛不由自主的看向那个没有封口的酒壶。 “疼就疼吧!管不了那么多了……” 冬日的太阳总是升起的很晚,阳光透过清晨的薄雾撒在田间的小路上,犹如一条金色的丝带笔直地伸向远方。 而在这“丝带”的一端,有一位少年正在深深地叹着气,因为在他的目光所及之处,正有一堆黑点在不断变大,隐约还可以听到鬼哭狼嚎的歌声,这些昨天晚上在拜卞城彻夜狂欢的酒鬼们终于回来了。 秦路安有足够的理由怨恨他们,这倒不是因为去不了拜卞,而是自己为了帮这些可恨的家伙制作解酒药彻夜未眠。 按照团里的规定,出去彻夜未归的团员是要受到惩罚的,但秦路安早就知道这些狗屁团规不过是做做样子,要不然谷昭、曹睿还有马殿臣也不会在那里醉醺醺地晃来晃去了。 日上三杆,红麦穗的营地又一次恢复了往日的生气。 自从马殿臣回来,秦路安就一直待在他的帐篷里,看着倒在床上鼾声如雷的马叔,他有几次本想离开,但一想到有些话今天必须要说出来,便又坐了回去。 “嗯~”不知过了多少时间,马殿臣终于醒了,虽然在他眼前的东西还是有点旋转,但起码可以看得清是什么了。“路、路安?你在这啊。” 也许是等待的时间太长,此时的秦路安正在打着瞌睡,突然听到有了动静,他一下子惊醒。“马叔,你醒了?看来你们昨天晚上喝得很尽兴啊。” 这话可是带着调侃的意味,不过马殿臣并不在意。“是挺尽兴,你没去实在是太可惜,谷昭和酒馆老板娘跳舞的场面你真应该看看……哦,不说了,你是不是有什么事啊?一副忧心忡忡的样子。” 秦路安当然不关心是谁和老板娘跳舞,此时他只想和马殿臣商量一件事情。“我想回家。” “嗯?你说什么?”马殿臣似乎有点没听明白。 秦路安继续解释道:“我是说,马叔你看,我们出来已经快到一年了,这其中经历了很多事,有几次我们还差点丧命,很多人在我们面前死去,我不知道接下来还会发生什么。我……我有些害怕了。因此,我想回家,回圣日城。” 马殿臣眨眨眼睛,他显然没有料到秦路安会和他说这样的话,可是当他完全明白过来时,却突然站起身来大叫了一声“不行!” 这一下着实把秦路安吓了一跳,他完全没料到马叔会有如此大的反应。“马叔你……” 马殿臣也似乎感到了自己的失态,坐下喝了一口水,说道:“我是说现在还不行。你的感受我了解,这几个月发生的事对像你这样年纪的少年来说,确实有些残酷。但这个世界就是这样,不会因为你在哪里就可以逃避将要发生的事,我们在圣日城好好的生活,不是也遇到了袭击和大火吗?要不然你的父亲也不会……” 说到这里,马殿臣停顿了一下,看秦路安并没有什么反应,便继续说道:“谷昭是我的朋友,况且我们与他早有过约定,在栾洪城的时候,要不是有他帮助,我们恐怕早就被抓起来了。红麦穗现在元气大伤,如果此时提出离开,这种背信弃义的事我是不会做的。况且现在是冬天,从拜卞会圣日城的道路很不好走。我想……等下个月执行完新的任务后,我再找适当的时候和谷昭说说这事,你看怎么样?” 对于秦路安来说,马殿臣是这个世界上唯一的长辈,况且他说的话句句在理,实在没有反驳的理由。于是,秦路安便回答道:‘“那好吧。”说完,便一声不吭地走出去了。 马殿臣看着秦路安的背影,眼神之中有说不出来的复杂…… 第六十九章夜袭失败 距离珈蓝节又过了一个半月,这期间谷昭利用得来的奖赏招收了不少新的佣兵,红麦穗的实力得到了很大恢复。 而因为那场红睫毛战役,巴洛宰相也对红麦穗另眼相看,决定让他们协助正规军作战。而今晚,便是他们执行的第一次任务——烧毁夜王军的几座粮仓。 这是一项秘密任务,大部队行动自然是不合适的,曹睿从三个分队中抽调了二十五名年轻力壮、经验丰富的佣兵,组成了执行这次任务的特别小组。 秦路安、方沐阳、古同三人作为那场战役中的活跃分子,自然被囊括其中,不过哈穆林兄弟因为还有其他任务在身,便没能与三人同行。 月光下的夜,如少女眼眸般深邃而悠远。 杂草丛生的旷野上,此时正有二十五个人身穿黑衣趴在地上,从草缝中不住地向外张望。 而就在距离他们一百五十米远的地方,便有着敌人的一座营地,那里便是他们此行的目的地。 自接到任务以来,秦路安等人已经整整深入夜王领地七天了,他们每天昼伏夜出,对营地周边地形进行勘察,寻找隐蔽地点,研究敌人的职守规律,这才决定在今晚展开行动。 这座不大的营地里,有着六座粮仓,被大约一百五十余名士兵把守者。每天在夜里十二点钟的时候,会有一次换班,这就是潜入的最佳时机。不过因为有巡逻队值夜,能够潜入的机会只有短短三分钟的时间,也就是说机会只有一次。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伏在草里的每个人都屏住呼吸,生怕发出任何一点响动,眼睛死死地盯住岗哨的位置。 来了!六个人从营地之中缓缓地走了出来,正在与守夜的人交谈! 就是现在!短短的一百五十米!短短的十五秒!二十五个人如凭空出现一般来到敌人面前,没有给敌人留下一丝喊叫的机会,匕首便已划过他们的喉咙与气管,让这些家伙永远留在了黑暗之中。 还有两分钟,巡逻队就要来了。 在这两分钟之内,他们必须将尸体藏好,并留下六个人换上敌人的衣服,让一切变得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 是的!他们做到了! 躲在阴影之中,秦路安看着巡逻队从营地前面经过,直至走远,这才深深地舒了一口气。 看来事情进展得很顺利,不,应该说是太顺利了。 可这时,秦路安的心里却闪过了一丝不安,因为他没有听到鸟鸣的声音。 作为一名医师,为了更好的采药,他曾经了解过很多动物的习性。如果是在粮仓周边,那一定会有鸟类在这里筑巢。 要知道动物的察觉力可是要比人类好得多,别看是在夜里,但稍有响动它们就会因为警觉而发出叫声,而现在却丝毫没有。 就在秦路安发愣的时候,古同用胳膊肘捅了它一下,眼神之中分明是责问他这种时候,为什么还发呆。 的确,现在可不是胡思乱想的时候。于是一群人便分散开来,纷纷拿出松油和火石,蹑手蹑脚地来到各个粮仓大门的面前。 “吱~~”大门被轻轻地推开了……怎么回事?粮仓!竟然是空的!!? 完了!上当了!所有人心中同时闪过了同一个年头。可就在他们还未及转身之时,周围已经喊杀声四起,营地门口的方向似乎还传来了惨叫的声音。 在耀眼的火光之下,无数的敌人犹如潮水般向粮仓等人涌来,现在他们已经无处可逃了! “拼了!”是啊,现在还有什么办法呢?只有杀出一条血路,才能逃出升天。想到这里,秦路安拔出腰间的长剑,大吼一声便冲了出去,其他人也跟着他的步伐,加入到混战之中。尤其是古同,他的枪尖已经见血了! 杀人或者被杀,没有其他选项。在人陷入绝望的时候,一切怜悯都是多余的。就像在黑夜之中,你无法看到敌人喷溅的血液一样。此时,在所有人的脑海里只有三个字—活下去! 但不是所有人都是古同,可以同时面对十几个敌人不落下风。在绝对的劣势之下,特别小组的成员们死的死、伤的伤,最后方沐阳也被抓住了! 刀已经架在了他的脖子上,敌人正在呵斥奋战到最后的古同和秦路安放下武器投降,看着同生共死的死党就要身首异处,怎么办? “当啷”古同的枪和秦路安的剑几乎同一时间落了地,三个人生要一起生,死也要一起死! 方沐阳眼看着两人被绑了起来,眼睛禁不住留下悔恨的泪水,为什么自己不能再坚持一下,这么容易就被敌人抓住了呢? 死亡再一次笼罩了三个伙伴,距离上一次只有短短几个月的时间,看来死神只不过是让他们在人间暂时多待一会儿,现在要来带他们走了。 敌人的屠刀已经举起,没想到在枫桥镇逃脱了被砍头的命运,今天却要在这里死去,真是造化弄人啊! 就在这关键时刻,“住手!”一声大喊喝止了行刑。 那些敌人毕恭毕敬地退到了两旁,一个身着黑袍,头戴猫头鹰形状头饰的人出现在了秦路安等人的面前。“先留着他们,我有用处。” 谢天谢地,命总算是暂时保住了。但一年之中两次被扔进监狱,这样的经历对任何人来说都可以算得上惊奇了。 所不同的是,上一次只有方沐阳和古同,而这次除了秦路安,还有十几个人一起陪着他们。 昏暗是牢房的主基调,但这间牢房却只能用“漆黑”二字来形容。自从身份变为俘虏的那一刻起,秦路安等人便被戴上了黑头套,像牲畜一样不知被扔上了什么样的车,“吱扭吱扭”的被卸到了这里。 可是,那头套即使摘下来了,眼睛看到的仍然是漆黑一片,看来敌人还颇有些人性,除了怕这些俘虏认识路外,也让他们及早适应这里的黑暗。 除了黑暗,这牢房潮湿的可怕,地是湿的,空气是湿的,周围到处是“滴滴答答”的滴水声,带着凉意的湿气透过衣服的空隙,直直的钻进人体的每一个毛孔,那感觉好像千万条小虫在身上爬行,说不出的痒。 “唉~”一声轻轻的叹息从秦路安的嘴中吐了出来,带着一丝懊悔和些许无奈。这也难怪,本来这次行动后三个人就要回圣日城的,谁知道现在却被抓到了这么个地方,更何况能不能活过明天还难说。 这间牢房不仅黑暗、潮湿,可能还很小,因为这十几个紧紧地挤在了一起。 身上的绳子已经快勒进肉里了,还要与这么多男人紧紧贴着,真是让人难以想象的不舒服。 古同终于耐不住了,破口大骂了起来。“你们这些混蛋,痛快给我滚出来,这他妈是什么地方,我都快潮死了!”声音很大,传得很远,在空间之中足足回响了三次,不过也仅此而已,没有任何人出现,也没有什么敌人回应。 无边无际的黑暗和着死一般的寂静,佐以时间做引,是让人抓狂的最好毒药。 古同一个人的咒骂、怒吼,很快就变成了群体的声音,一个接着一个,一个骂得比一个难听,而且这些声音撞在湿冷的墙上,还要足足回响三次,若不是敌人是聋的,肯定会被气得口吐鲜血。 可是……仍然没有人……也没有任何回答…… 第七十章深夜仪式 咒骂一点点的归于平静,滴水声再一次成为了牢房里的主旋律,似乎还有什么人在轻轻声抽泣。方沐阳扬了扬头,轻轻笑了声说:“你们大喊大叫的有什么用?那些家伙迟早会出现的,他们总不会让我们饿死吧?” 方沐阳在刚才是一声未叫的,即使秦路安和古同在叫,他也没叫。方沐阳的判断是没错的,虽然自己是俘虏,但敌人总是要给饭吃吧?到时候不就可以看到人了吗?听完方沐阳的话,一些人似乎又重新燃起了一丝希望。 但事实证明,方沐阳这次的判断和他以往的发明一样失败,敌人根本没有出现,别提什么食物了,这间牢房甚至连只老鼠都没有。 “十二万九千下……”秦路安小声嘟囔了一句。 “什么?”方沐阳轻轻的问道,他已经饿得连大声说话的力气都没有了。 秦路安继续说道:“滴水的声音,十二万九千下,我们已经被关进来两天一夜了。” 什么!?两天一夜!?没想到自己已经在这个该死的敌方待了这么长时间!绝对的黑暗让人失去时间的观念,但一但重拾时间却是一件无比残酷的事情。 所有的人心中都咒骂着,但却饿得无力喊叫,看来,那些天杀的家伙是想把大家饿死啊! 饿死!?古同家是杀猪的,至少在吃这件事上,他自出生以来就从未被亏待过,而今天自己却会因饥饿而死,这可真是莫大的讽刺。 “呃~好吃的肘子,肉香汁浓,油乎乎的,看起来真好吃……”古同细声的嘟囔着,此时他已经饿得发昏,眼前仿佛有着猪肘子在飞,妈妈正准备了一桌好菜,等着他来吃呢! 方沐阳“吧嗒”咽了一下口水,尽量大声的说:“你快闭嘴吧!你一说我更饿了!”可是,古同似乎并未理会,也可能是没听到,仍然自顾自的嘟囔着。 滴水的声音一刻不停的带走着时间,也带走着人的生命。 即使是古同,那声音也越来越微弱,连呼吸都没有了力气。可就在他弥留之际,仿佛听到了铁门开关的声音,以及杂乱的脚步声。 而且,似乎有火光从远处一点点靠近,即使闭着眼也能感受到那种光芒。“哦!看来我就要死了,圣日神的使者都来接我了……”古同心里想着,接着便昏了过去。 古同做了一个梦,他梦到自己飞了起来,一上一下的不停颠簸,可不知为何双脚还有点疼。 起初他以为这是自己的错觉,死了的人怎么还会有感觉呢?可是,那痛感来得是那样真切,似乎自己还绊到了石头。怎么回事!? 古同使出全身的力气,抬起自己沉重的眼皮,他发现土地在一点点向后挪动,而自己的两个肩膀也痛的要命。是的,古同正被两个人架着,一点点的向前拖行。当然不止是古同,所有的人都被架着,慢慢的向前拖行…… “哗~”一桶凉水直直的泼在古同的身上,要知道现在是赛拉奇的冬天,被凉水浇到可比鞭子抽在身上还难受。巨大的刺激一下子就将古同激醒了过来,而当他睁开眼,却被看到的一切惊呆了。 残月如钩,寒星点点,黑夜之中,一座巨大的椭圆形高台孤零零的伫立在大地上,十二盏巨大的火盆沿着高台的外沿均匀布置着,而在高台的一端,还有一座更加巨大的火盆,足足可以装下四、五个人,不同的是它没有被点燃,还有一根高高的木桩立在火盆的正中央。二十四个身穿黑色罩袍的人分列在每盏火盆的两侧,比起那与黑夜融为一体的的黑色,每个人身上那银色的、大大的三角形中间一只眼睛流着泪的标志,更加让人觉得诡异。 “邪教!”古同不知觉的打了个冷颤,斩钉截铁的说道。 “什么?”坐在一旁的方沐阳此时也清醒了过来,当然也是那桶凉水的作用了。 “夜神教,我在圣日城的教会中,曾经翻阅古籍看到过,这是一个存在于赛拉奇东北部少数民族部落族群中的宗教,他们信奉一个叫做狄密忒的黑夜女神,虽然将黑夜作为自己的信仰,但不知为何他们却对火有着盲目的崇拜,而且经常会把人活活烧死……”古同继续解释着,他原本以为那些只是书本上记录的传说,没想到自己今生会亲身遇到,还是作为俘虏的身份。 “烧、烧死吗……”秦路安小声嘀咕着,不过他并没有如何害怕,也许实在是既饿又冷,这种死法也是不错的吧? “嚓、嚓”就在秦路安想象火的温暖之时,一阵脚步声从身后响起,他转头观望,却看到了一张男人的脸。 这是一张饱经沧桑的脸,瘦削而且满是皱纹,高高的颧骨,干瘪的腮帮,看起来这个人好像长期营养不良一般,若不是他的身上罩着那件黑色的神袍,以及后面簇拥的教众,真会让人以为这是个饱受战争之苦的流民。可是,在这枯槁的外表之上,却有着一双与众不同的眼睛,那是一双在火光映照下,散发橘红色光亮的眼睛,亮得出奇,亮得可怕,仿佛有一团烈火要燃尽与他对视之人的灵魂,而此时与他对视之人正是秦路安。四目相对,秦路安自觉身上像有闪电通过,连忙移开视线,不敢再多看一眼。 那男人缓缓走到了高台的一端,顿时台下变得嘈杂起来,此起彼伏的呼喊声不绝于耳,似乎都在呼喊着一个名字“罗珈南”。是的,这位“罗珈南”正是这位瘦削男子的名字,而他便是夜神教的大祭司,那位与狄密忒女神可以直接对话的神使。 只见罗珈南抬起双手做了一个“安静”的手势,霎时间台下又一次变得鸦雀无声。在短暂的沉静后,罗珈南开始用一种秦路安等人听不懂的语言对着台下大喊,“狄密忒”、“米索普”两个词汇反复的出现,伴随着那抑扬顿挫的腔调,台下人们的情绪也越来越激动,此起彼伏的叫喊声又一次划破夜空,久久不能平静。罗珈南讲得好长好长,长得让人以为他永远不会停下来,看不出这个难民像的男人却是一个出色的演讲家和煽动家。 第七十一章初见夜王 不知过了多少时间,罗珈南还在声情并茂的讲着,台下的人也是情绪高亢。“呜~”正在这时,在高台的另一侧,一声沉闷的号响喝止了这场演讲,所有人都安静了下来,齐刷刷的紧盯着号声传来的方向。 “咚、咚、咚”脚步声由小到大,四个卫兵模样的人缓缓出现在高台之上,他们两两面对面站着,形成了一个简易的通道。秦路安等人与敌人在谷仓时有过简短的交手,自然认得出这样的装束,只不过眼前的这四个人,穿戴的装备要比那些普通的士兵精良得多,衣饰也要更华丽一些。 紧接着上来的,一前一后有两个人,前面的是一个不到三十岁的年轻人,看穿戴貌似将军的模样,一袭黑色的盔甲,上面纹着火红色的印记和装饰条纹,只不过那盔甲外面也罩着一件宽大的袍子,看起来与他不太相配,似乎是为今天的场合特意准备的。而后面上来的,是一位文官,看年纪应该已经有六十多岁了,个头不高,身形微胖,不过步伐倒是相当稳健。 多戈、旁贝巴、赛拉奇这三个国家,85%的人都是尼尔人,也就是800年前渡海在赛拉奇登陆的那批人的后代,这些人后来虽然建立了三个不同的国家,但宗教相同,语言相同,长相相似,因此即使你不在自己的国家,周围的人和事也不会让你觉得突兀。但这在赛拉奇的东北部却是一个例外,这里存在着十三个少数民族部落,虽然这些少数民族部落的人加在一起只占赛拉奇总人口的12%,但其人种不同,宗教、文化也在800年的漫长岁月中仍然保持的相当完整,不仅拥有自己的语言,而且对尼尔人也是有着相当的排斥,因此这些少数民族一定程度只是名义上臣服赛拉奇君王,而实际上却保持着高度自治。按照常理,这样不听话的少数民族部落对于任何君王都是头痛的存在,可是在赛拉奇建国以来的大部分时间里,东北部少数民族问题都不是赛拉奇的主要问题,这是因为在那十三个少数民族部落之间,猜忌和争斗几乎从未停止过,当然这其中很可能有赛拉奇王室从中挑拨的因素,但无休止的互斗极大的消耗了这些少数民族的精力,使他们根本无暇顾及其他事情。这样的境况反复重演着,而似乎会永远演下去,而这时赛拉奇的内乱却发生了,同时在靠近赛拉奇东部一个叫“拖拖尼亚”的部落里,出现了一位叫古尔?巴罗什的人,在赛拉奇发生战乱那一年,这个人时年二十九岁,而在七年后,他的名字就响彻整个赛拉奇,当然是以另外一个绰号——“夜王”! 此时此刻,喧闹戛然而止,高台之上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两列卫兵之间,等待着那个人的出现。 “嗒、嗒、嗒”伴随着沉稳而有力的脚步声,一个身影缓缓走上高台,他的身躯一半沐浴在火光之中,而另一半却融入了黑夜里,形成了一道分明的界限。 借着火光,人们可以看到他的相貌和穿着与赛拉奇人有着明显的不同,虽然在黑夜之中辨不清他的头发到底是黑色还是棕色,但发丝蓬乱而卷曲的样子却并不多见。高高的鼻子,一双眼角略微上翘的眼睛,还有修剪得颇为精致的胡子,使得他的脸无论放在哪里都会与众不同。虽然身上同样穿着夜神教的神袍,但领口的位置还是露出用金丝绒装衬的衣服,这是只有身份无比尊贵的人才能使用的装饰,而他所戴的那顶镶嵌着黑色宝石、泛着银光的头冠,无不说明这位就是传说中的“夜王”——古尔?巴罗什。 秦路安的眼睛一刻不停地盯着夜王。不知为何,一种无形的压力笼罩着他的全身,这种感觉比饥饿还来得难受,令他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恐惧。 “你们谁是头?”发出问话的是那位将军模样的人,他显然是想在行刑之前审问一下这些敌人。 “是我。”秦路安站了起来,虽然缓慢但没有犹豫。 将军上下打量了一下秦路安,又看了看被捆着坐在地上的那些与答话之人年纪相仿的家伙们,他似乎确信了秦路安的话。“你们为什么要袭击我们的粮仓?” “我们是佣兵,这是接到的任务,至于为什么,我也不知道。”秦路安的回答没有迟疑。 “佣兵?”将军扭过头,一个士兵递给了他一个徽章。“……你们是红麦穗的人?” “季那留平原那场仗,你们打得不错,尤其是听说有三位少年竟然杀了雷王,要知道那家伙可是从来没败过,莫非你们几个就是……”说着,将军看向了坐在地上的人。 “……”秦路安没有回答,准确地说是他不知道应不应该回答。 紧接着将军又继续问道:“你们一共来了多少人?” “都在这里了。”秦路安说的是实话,只不过当初的二十五人现在只剩下十五个了。 “你撒谎!”将军斩钉截铁地发问。 “我没有!”秦路安斩钉截铁地回答。 在这位将军眼中,此时看到的是这位少年的坚强与执拗,以及不因年龄而落人下风的气势。而坐在椅子上的那位夜王,却只是平静地看着,不发一言。 “呜~~”又是一阵号角声响起,将人们的思绪和目光引离了这场注定没有结果的对话,重新投在了大祭司的身上。 你不得不承认,这世界上就是有一种人,只要站在世人面前,注定会成为被关注的焦点。这位名叫罗珈南的神使刚刚在台下人群视线所及之处露了一下头,那种近乎歇斯底里的喊叫又变得甚嚣尘上。 只见他抬头望月,嘴里不知在嘀咕什么,如果他不是个神棍,那必然是在与狄密忒女神沟通了。 不多时,一名神仆小心翼翼地捧上来一个用黑布盖着的东西,并置于神坛之上。罗珈南则围着它不停地转起圈来,嘴里说着,双手在空中来回比划,似乎是在施着什么魔法。而直到揭开黑布的那一刻,秦路安等人才看清那原来是笼子,里面有着一只猫头鹰。 猫头鹰?的确,也应该是猫头鹰。因为你在这个世界上恐怕再也找不出第二种动物与夜神教相配得如此完美。 冷峻、神秘、凶狠!内敛中透着不可一世的孤傲! 当它从笼子中飞出的那一刻,人们都会确信只有它才是真正的黑夜使者。 而当它落在谁的头上时,那个人恐怕就要成为无尽黑夜的祭品了。 第七十二章千钧一发 “该死!快走开!快走开!”方沐阳不住地摇晃着脑袋,极力地想赶走头上的猫头鹰。可是这只动物似乎非常专情于他,始终站在他的头上,直到方沐阳被神仆架起,绑到了高高的柱子上,才抖抖翅膀飞了回去。 “沐阳!沐阳!”此时此刻,秦路安和古同的疲倦感已经被吓到九霄云外,因为那些神仆正在向方沐阳身下的材禾上淋着松油,而在他的不远处,罗珈南正接过一根带有夜神教符号的火把。 他们显然是想把方沐阳烧死! 古同对夜神教的猜测就要印证了,而印证的人却是方沐阳。 自走出圣日城以来,方沐阳曾经无数次想过自己会在旅途中死去,但他从未想过自己会被烧死。看着那个面无表情的老头拿着火把一步步走来,恐惧像无数只水蛭爬满全身一样令他颤抖,仿佛自己的血液正被抽空,连心脏都无法保留一点温度。 “快、快想、快想……”方沐阳的嘴里不住地念叨着,可大脑一片空白。十秒!只有十秒!或许更短的时间,他就要彻底与这个世界告别了! “你、你们不能烧死我!我是郭庭斌的孙子!”不知道方沐阳是不是实在没有办法了,突然喊出了这样一句话。 可是,就是这句话,却让奇迹在不经意之间发生,那只距离材禾只有不到一米远的火把竟然停住了。 郭庭斌是谁?秦路安和古同的心中同时画出一个大大的问号。但这个名字对于夜王一方却是家喻户晓,因为他是布罗巴迪亚境内最有实力的领主之一,也是夜王最大的战略物资来源地。当然,这一点孤陋寡闻的秦路安和古同是当然不可能知道的,不过方沐阳是怎么知道的就不得而知了。 罗珈南看了看方沐阳,疑惑地问道:“你以为我会相信你的鬼话么?郭庭斌的孙子怎么会跑到赛拉奇当佣兵,还被我们抓住呢?” 一句话暂时救了方沐阳,也让他渐渐恢复了冷静,也许刚才只是鬼使神差地喊出了郭庭斌的名字,但此时他却恢复了诡辩的才能。“我本来是不想说的,但事到如今为了保命也不想隐瞒了。我是三年前偷偷跑出来的,那时我只有十四岁。你知道一个十四岁的少年正是情窦初开的年纪,我爱上了一个比我大两岁的妓女,并和她发生了关系。我是真心爱她,想把她娶进门,可是我的父亲却死活不同意。一气之下我便和她私奔了。” 也许在别人听来,这说法实在是有够扯淡,但只有秦路安和古同才知道都是真的,这不就是那位名叫于的大少爷东干的事吗?方沐阳一定是急中生智,才把他的经历放到自己身上的。 罗珈南借着火光又仔细打量了方沐阳一番,继续问道:“那你怎么会跑到‘红麦穗’当了佣兵呢?” “我对她虽然是一片真心,可哪知道她对我却是虚情假意。我们俩好不容易逃到了塞拉奇西部,可这时她看我已经不是大少爷了,就转投了他人怀抱。一想到这里,我真是~我真是~”说到这里,方沐阳表现得悲愤莫名,甚至还掉下了几滴眼泪。“本来,我是想回家的,可塞拉奇正值战乱,我又身无分文了,就想先在当地找点事做,可哪知道却被一个叫何晴的歹毒女人骗进了这个佣兵团,等想走已经来不及了。就这样不知不觉干了三年,其实我都是被逼的啊!” 看着方沐阳情真意切的样子,秦路安和古同的汗都下来了,这倒不是怕他被火烤,而是没想到这家伙胡说八道的本事越来越厉害了。 可是话说的好不好,归根结底还是要看听的人相不相信。而显而易见,这位祭司大人显然是不相信,因为他只说了句“胡说八道!”便想继续上前点柴禾了。 完了!这下全完了!看来自己没有能骗过眼前的老头,方沐阳的心中一沉,只能闭上眼睛等死了。 “等等!”一个浑厚的声音划破夜空,也停止了罗珈南的动作,所有人将目光投向声音发出的地方,惊奇地看到那里正是夜王所在。 这还是今晚夜王第一次说话,罗珈南似乎有点纳闷,这样破绽百出的说辞,夜王不会真相信了吧?他转过身,向前走了几步问道:“罕达(少数民族对部落首领的称呼),为什么叫住我?” 夜王站起身,施了一个教礼,答道:“睿智的罗珈南,我有些事情还想再确认一下。” 罗珈南有点不理解夜王的意图,但既然罕达发话了,也不好阻拦,于是便闪身让出了一条路来。 夜王缓步走下台阶,来到方沐阳面前,他面带微笑,直直地盯着方沐阳的眼睛,问道:“你说你是郭庭斌的孙子,那你知道郭庭斌今年多大年纪?家里都有什么人吗?” 看着夜王,方沐阳只觉得胸口像压着一块巨石,难以呼吸。 可是他还是与夜王四目相对,一刻也不敢偏移视线,因为他知道一旦那么做了,那自己也就真的完了。“郭...我的爷爷今年七十一岁,有两个儿子,分别叫郭念文、郭念武,还有两个女儿,分别叫郭思菡、郭思蕊,而我是郭念武的儿子,名叫郭景山。” 夜王点点头,看来方沐阳说对了。 只听他继续说道:“我和郭家也算是相识,以前也曾经有幸与郭领主及他的家人见过几面,他们人都不错,只可惜郭念文小时候左腿受了伤,变成了瘸子。但是我怎么从来没看到你呢?” 方沐阳惨笑了一下,回答道:“您可能有所不知,布罗巴迪亚王室有一项不成文的规定,就是国内的每一位领主必须将一名至亲之人送到都城皇家学院学习,当然也可以说是人质。而我从很小就到都城去了,您怎么能看到我呢?另外,您可能记错了,我大伯的腿伤不是在左边,而是在右边。” 夜王仍然面带微笑,表情没有一丝变化。“嗯,好像是我记错了,的确是右腿。人上了年纪,记忆力也不太好了,不过我突然想起我们是见过面的,你小时候曾经跟着你的爷爷到这里来过,我还送给过你一样东西。不是吗?” 方沐阳愣了一下,他哪知道那是什么东西啊?但他马上意识到如果自己不能妥善回答这个问题,那夜王就会毫不犹豫地把他烧死。 只见方沐阳皱着眉头,摆出一副思考的样子,说道:“……我实在是想不起来自己到过这里的事情,更记不得与您见过面,我想您是不是把我的堂哥当成我了?要知道小孩子长得可是很像的。” 第七十三章生死有命 一阵风刮过,摇曳着火苗,掀起了衣摆,却无法吹走弥漫在高台之上的肃杀与凝重。 同样对视的两个人,一个气定神闲,一个汗流浃背,生死完全在一念之间,当然这个念头只存在于夜王的脑海里。 “这个人的确是郭庭斌的孙子,他没有说谎,我们不能烧死他。”方沐阳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当他确信这句话确实是从夜王嘴里发出的时候,好像许久没有呼吸了一样大口喘起气来。 当然,不敢相信自己耳朵的不只有方沐阳,还有罗珈南。“什么?罕达,你说不能烧死他?” 夜王回答道:“郭庭斌领主是我们战略物资的最大支持者,如果杀了他的孙子,会对我们非常不利。” 罗珈南愣了足足有五秒,这才回过神来,可突然他也变得严肃起来。“罕达,你是不是对今晚的祭祀太儿戏了?我不管这个人是不是郭庭斌的孙子,但他确实是狄密忒女神的使者亲自挑选的,如果我们违背神意,那就会受到惩罚。” 夜王想了一下,说道:“你说得对,女神的旨意的确必须遵从。但我们与米杨王子的战事又起,这个时候如果失去战略物资支援是不可想象的……” “女神会指引我们走向胜利的。”罗珈南似乎有点想发怒了。 “女神也需要全副武装的士兵和吃饱肚子的人民。”夜王的表情也变得严肃起来。 在场的所有人都没有想到,争执会在夜王与罗珈南之间产生,现在要如何收场呢? 可就在大家无所适从的时候,从黑暗之中却有一个女人走了出来。这是一个三十几岁的女人,火光之下虽看不太清样貌,但从五官轮廓上判断应该是来自少数民族,而身上的宽大黑色袍子也说明她是一位神仆。 只见她缓步走到夜王和罗珈南身边,深深施了一个教礼,说道:“尊贵的罕达,睿智的罗珈南,您二位所说皆有道理,我想既然是神的祭品,那他合不合适还是交给狄密忒女神来裁决怎么样?” 罗珈南转头看了她一眼,说道:“古尔娜,你是说要用神火圣裁吗?” “是的,如果神火不熄,那女神就不会怪罪我们更换祭品的。”这个叫古尔娜的女人回答。 “神火圣裁”是夜神教用来解决宗教争端的一种仪式,对于目前的情况的确不失为一种解决问题的办法,况且夜王和罗珈南都想找个台阶下,于是便欣然同意了。 不多时,几个神仆不知从哪里抬上来个巨大的火盆,里面堆满了干燥的木炭,在火把的引燃之下,巨大的火苗一下子便窜了出来。接着,又有神仆端过来三盆水,依次泼到了火里...... 夜王和罗珈南的对话,被绑在柱子上的方沐阳一句不拉的听到了。而对“神火圣裁”,他虽然弄不清是怎么回事,但直觉告诉他自己是死是活就看那三盆水了。 一盆......火苗晃动了...... 两盆......火势减弱了..... 三盆.....火苗.....熄灭了!!! 完了!方沐阳的大脑突然一片空白,没想到天堂和地狱之间只隔着三盆水的距离,现在自己死定了! 等等!那是什么?黑色的木炭之中还有橙红闪动?那是火苗!它没有灭!它没有灭!它在变大!自己有救了! 大喜大悲来得如此之快,方沐阳实在有点承受不了。如果这是神有意在和自己开玩笑,那这玩笑未免有点开得太大了。 “火没有熄灭,他不是女神选定的人,把他放下来吧。”伴随着古尔娜的一声宣布,方沐阳得救了! “路安、古同……”方沐阳回到挚友的面前,如棉花一样的双腿再也支撑不住身体的重量,“噗通”一声坐在了地上。他瞪着眼睛,仿佛从未呼吸过一般喘着粗气,想说又不知道说点什么,这也许就是劫后余生的感觉吧。 今夜,注定有人的生命将被烈火吞噬,他也许不是方沐阳,但却必然在这些俘虏中产生。那只猫头鹰再一次地站上了神坛,此刻它正挥动着黑色的翅膀,在寻找下一个目标。 会是秦路安吗?还是古同?或者是红麦穗的其他人?没有人知道答案,但所有人都知道自己的视线绝不能离开猫头鹰,就连眨眼都不行,方沐阳的奇迹已经不会出现第二次了。 一道黑影掠过天际,犹如带着千万根看不见的丝线,牵拉着所有人的头颅旋转,直至它停留在一个人的头上。 “不、不!不!!”惊恐、绝望的嚎叫,扭曲的身体和表情,却怎么也无法驱赶死神的利爪。 那个人被神仆拉起,他极力挣扎,双脚渴望勾住任何东西,但仍然无济于事。直至被绑在柱子上的那一刻,他仍然声嘶力竭地喊叫着,希望模仿方沐阳的样子,编出一些足以拯救自己的理由,甚至是本不存在的秘密。 可是,火把还是将材禾点燃了…… 秦路安和古同看着这一切发生,看着在烈火之中的人影逐渐扭曲,那撕裂耳膜的痛苦嚎叫一点点变小,直至消失,身体不禁地发起抖来。 这不是他们第一次面对火焰夺取他人的生命,秦白术、小豆子都已葬身火海,但这却是他们第一次看到人被火活活烧死。 坐在地上的俘虏之中,有人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是啊,能够活下来了,谁又不想舒口气呢?可是这个倒霉的家伙,实在不该发出声来,因为那只猫头鹰已经站在他的头上了! 什么!?难道不止要烧死一个人吗?所有人的心又一次提到了嗓子眼,那边的火还在熊熊燃烧,这边的人已经被绑在另一根柱子上了。 同样的剧情再次上演,只是一些人已经闭上了眼睛,不忍再看。同时他们的心里都在担心同一件事情,会不会还有第三个人? 当然,那只猫头鹰是不会让他们失望的,因为他很快就站在了第三个人头上…… 第七十四章死里逃生 “古同!”秦路安与方沐阳同时发出了尖叫,是的,那只猫头鹰选择了古同! 比起惊慌的其他二人,此时的古同却出奇的冷静,他只是苦笑了一下。没想到几个月前力战雷王活了下来,今天却要在这里被烧死,看来堕落的伊斯法纳果然没有放过自己啊。 神仆已经越来越近了,可这时方沐阳却奋力挡在了古同的前面。“不行!你们不能烧死他!” “为什么?”罗珈南示意神仆停下,之后问道。 此时的方沐阳做出了绝不会退让的架势,大声地喊道:“这个人是我最好的朋友,在赛拉奇当佣兵的日子里,他曾经好几次救过我的命,如果你们要烧死他,我绝对不会答应!绝对!绝对!不会答应!” 从小到大,古同从未见过方沐阳如此坚定,也从未想过这个小不点会挺身保护自己,此刻的他眼睛湿润了。 “他说得对!”这时又一个声音响起,所有人扭头观瞧,原来是秦路安。 “我是队长,同时也是和他从小一起长大的好兄弟,如果让我眼睁睁地看着他被烧死,那我宁愿代替他!”秦路安说着也站到了古同的身前。 “你们……”罗珈南从没想到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这三个人不过是毛头小子而已,哪来这样的勇气? 可是,他们身上此时显现的人性光辉,却仿佛如耀眼的太阳,晃得人睁不开眼睛。 “咕、咕”两声鸣叫,古同突然觉得头上轻了许多,不知是那只猫头鹰害怕了,还是别的什么,它竟然飞走了! “什么!”罗珈南看到这样的情景不禁发出一声惊叹,他举行过无数次这样的仪式,烧死过数不尽的敌人,却从未遇到过这样的事情发生。 直到古尔娜说出那句“看来神使想换人了。”罗珈南才缓过神来,看来只能是这样了。 一抹红霞驱散了夜的黑暗,也宣告了残酷仪式的结束。 这一晚,六个人成为了牺牲品,永远地留在了高台之上。 夜王既然已经认定了方沐阳的身份,当然不能再将他当成囚犯对待,而是为他专门安排了住处,款以上宾之礼。 至于秦路安和古同,方沐阳提出以自己的身份,应该有护卫才合适,而用生人不放心,于是夜王就同意他们两个做方沐阳的护卫了。 三个人坐在房间里的凳子上,看着那颇具异域风情的床以及家具摆设,不禁感到恍如隔世。 人生的大起大落实在来得太快了,快得几个小时前还是作为祭品的俘虏,而现在却被当成贵宾,穿着华丽的衣服,住在富丽堂皇的房子里。 三个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还是不敢相信这是真的。最后他们终于笑了,而且那笑声一点点变大,他们不会死了! 古同收住笑容,给了方沐阳一拳,说道:“真有你的,我知道你擅长编瞎话,但这次你也编得太厉害了吧?你的那些说词都是咋想出来的啊?” 方沐阳连忙捂住古同的嘴,确认了门外确实没有人,这才小声的说道:“你疯了吗?别忘了我们现在的身份,要是让夜王的人知道我是假的,那我们就全完了。” 古同这才想起自己可是身在敌人的营地之中,连忙点了点头。 方沐阳继续说道:“我那些可不是编的,你们还记得皮达曾经送给过我一本日记吗?那里详细记载了郭庭斌的生平家事,以及一些过往经历,多亏我以前看过,不然就死定了。” 秦路安恍然大悟,他不禁赞叹道:“那你也太厉害了,那么多内容你竟然全都背了下来,连伤在左腿、右腿都记得住,还有夜王说见过你,你却能记得那是另一个人。” 方沐阳摇摇头,说道:“不,那个日记里没有。” “什么?”古同似乎有点没明白。 方沐阳继续解释说:“我是说日记里,郭念文腿伤在右边的这件事是有的,但郭景山小时候见没见过夜王却没记载。当时的情况,夜王问我的问题一定是带着圈套的,所以我就编了瞎话,说他记错了。没想到还真编对了。” 说完,三个人又哈哈大笑起来,不管怎么说,这一关是过了,至于明天怎么样,谁又能知道呢? 不过,可不是所有人都像方沐阳他们那样高兴,此时正有一个人在自己的房间里大发脾气。 “嘎朗”一声,罗珈南将杯子重重地摔在了地上,一想到昨夜的情景,他简直怒不可遏。“该死的巴罗什,该死的巴罗什!” 听到房间里的声音,古尔娜推门进了来,她一看到还在用拳头猛砸桌子的罗珈南,立刻明白了怎么回事。但是她没有说话,只是默默地将杯子捡了起来,重新放回桌子之上。 “混蛋,竟然让我在那么多教徒面前出丑,他可别忘了是谁帮他获得罕达之位的,是谁帮他整合了所有部落,让他拥有和那两个王子抗衡的实力,是我!是我!没有我,他还在那个小地方带着族人运木头呢!”说着,罗珈南又把使劲地砸了一下桌子。 古尔娜就这样面带微笑看着罗珈南,直到他的情绪稍微平复了,才缓缓说道:“您不需要这么生气,昨晚的事……” 可她的话刚开个头,就被罗珈南打断了。“我还要问你,昨天晚上你为什么出来偏袒夜王和那三个小子?” 古尔娜缓步绕到椅子后,将一只手搭在了罗珈南的肩膀上。“我知道您坚持仪式,是出于对女神的崇敬和教规的坚守。但昨晚那种情况,如果我不出现,您和夜王的对峙要怎么收场呢?我想您心里比谁都清楚,如果那个少年真是郭庭斌的孙子,那烧死他的确会引起**烦。而现在我们气势上不落下风,又显得识大局,更换祭品也是神的旨意,岂不是三全其美吗?” 听了古尔娜的话,罗珈南的情绪似乎平复了许多,他摸了摸古尔娜的手,紧皱的眉头也松开了。 古尔娜又向前倾了倾身子,靠在了罗珈南的肩膀上,继续说道:“夜王这么做,恰好给了我们千载难逢的好机会,如果那三个少年是异教徒的话……” 听到到这里,罗珈南的眼睛突然睁大了,他这才恍然大悟,露出了意味深长的笑…… 第七十五章共进早餐 幽长的走廊里,夜王和那位将军模样的人,一前一后慢慢地向前走着。 自从回到官邸以来,将军就一副百思不得其解的样子,他实在是想不通夜王为什么会相信一个毛头小子的话,而且那些话听起来还那么不靠谱。而现在只有他们两人,这位将军终于决定问个究竟。 “父亲,昨晚您为什么要救那个小子?” 夜王没有停下脚步,也没有转身,平静地说道:“巴赫图,你是怎么认为的?说来听听。” 突然被父亲反问,巴赫图就是一愣。“那小子的话听起来根本不像真的,这世界上怎么会有那样鬼扯的经历。就算他说的都是真的,也可能是他不知从哪里听来的,您怎么就能认准他就是郭庭斌的孙子呢?” “不,他不是。”夜王仍然气定神闲,语气没有一点波动。“我一共问了他三个问题,前两个他都说对了。但第三个,他却说错了。郭景山小时候的确跟着爷爷来过这里,我也送给过那孩子一条项链。” “那、那您还……”巴赫图停下脚步,他更不能理解了。 夜王也停了下来,他转过身看着巴赫图。“他是真是假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对我们有用,我需要他是郭庭斌的孙子。” 看到巴赫图并没有明白自己的意思,夜王便继续说道:“以后你慢慢就会明白了。不过现在你要去做两件事,一是封锁郭景山在这里的消息,不能让布罗巴迪亚那边知道。二是传我的命令,明早我要与郭景山共进早餐。” “是!”巴赫图做了个立正的姿势,大声地答道。 看着巴赫图走远,夜王又抬起头望了一下吊灯,仿佛从闪烁的火光中又看到了昨晚那三位少年的英勇身姿,也许是自言自语,他轻声的嘀咕着“这三个小子还真有趣,我是真不想杀了他们,未来会发生什么,我还真有点期待啊。” 夜晚从不缺席,总是会在恰当的时候陪伴人们进入梦乡。可一些人就是那么不解风情,瞪着眼睛偏偏不肯睡去,比如现在正躺在床上辗转反侧、忐忑难眠的方沐阳。 自听到第二天要与夜王共进早餐的消息,这个瘦小的少年就如热锅上的蚂蚁,开始坐立不安起来。要知道假的注定真不了,如果明天夜王再继续对自己深挖细抠,那可非露馅不可。 方沐阳把皮达交给他的笔记找了出来,逐字逐句地又读了一遍,生怕错过一个细节。在他的脑海中,仔细盘算着每一个笔记中记载的事件,什么时间发生、在哪里发生、有什么人参加、有哪些重要的物品等等,甚至连事件可能延伸的情况都想到了。 他不断地猜摸着夜王可能问他的问题,思考应该如何回答。甚至自己的真实身份被发现后,要如何解释都想到了。当然,有的问题可以有答案,有的问题那是注定无解的。 时间就像一匹叛逆的马,你希望它快时他却很慢,而你想要它慢时,它却又跑得飞快。当天边终于露出一抹红晕时,方沐阳知道该来的是躲不掉的了。 清晨,两个仆人为方沐阳带来了洗脸和漱口的水,并服侍他起床。作为贫苦人家长大的孩子,方沐阳当然没有过这样的待遇,不过一想到现在自己的身份,他还是极力地配合着。 至于配合得像不像方沐阳就不知道了,不过他知道秦路安和古同那两个家伙也一定没睡好,因为他们的黑眼圈和自己一样明显。 穿过走廊,越过花园,冬日特有的凉爽与清新空气扑面而来,让三位少年为之一振,混沌的头脑也清醒了不少。 在侍者的指引下,他们很快来到了餐厅的门前。伴随着那雕刻着车矢菊和木槿花纹的大门“吱吱呀呀”地打开,展现在他们面前的是一副如诗如画般的场景。 六根纯白大理石廊柱整齐地围绕在餐厅四周,黄色的金盏菊和粉色的杜鹃缠绕其上,在淡绿色的幔纱衬托下,仿佛六位花仙子亭亭玉立,又似出浴的少女令人浮想联翩。而这六根廊柱的脚下,人工凿成的一条小河,犹如巨大的水环将整个餐厅包裹其中,时不时地还有鱼儿从水面跃出,更为整个餐厅增添了几分生趣。若是抬头,你就会发现,餐厅的顶棚竟然是镂空的,不同样式的花纹之上爬满了各色藤蔓植物,尽管现在是冬天,植物的枝叶并不茂密,但阳光透过植物缝隙撒在地上,便犹如一波波金色的海浪,让人不禁以为自己正在破浪千帆。 “太、太美了!”三个人看着眼前的奇景,不禁同时发出了感叹。 这恐怕是他们一生中见过最漂亮的餐厅了。 时间尚早,夜王还没有来,方沐阳和古同一会儿看看这,一会儿摸摸那,好像没见过世面的乡巴佬。而秦路安则看着柱子上的金盏菊发呆,他想起了远在圣日城的方沐霞,一段段回忆不停地浮现在眼前。 一阵脚步的声音,将三个人的思绪重新拉回到餐厅里,伴随着侍者拉门的动作,今天的主角——夜王终于出现了。 在方沐阳的想象里,巴罗什既然被称为夜王,那他一定与黑色极为相配,衣服应该是黑色的、总是站在阴影之中、不苟言笑、也许还有着黑暗的思想,但今天如此近距离地观察夜王,才发现这是个喜欢微笑、长相英俊、还带有几分阳光气质的人,不过有一点他还是想得没错,夜王的衣服是黑色的。 看着三位少年望着自己出神,夜王不禁也看了一下自己身上。“怎么了?我有什么不妥吗?” 这时候三个人才发觉自己有些失礼,连忙说道:“没有、没有。” 夜王没有介意,他缓步走到餐厅中央的餐桌旁坐下,伸手示意了一下。 方沐阳看了一下秦路安和古同,心中定了定神,便也坐了下来。 只听夜王说道:“你们两个也坐。” 听到夜王的话,站着的两个人就是一愣,要知道现在他们的身份可是方沐阳的侍卫,在这种场合哪有和主人平起平坐的道理。 夜王也看出了他们的疑问,笑着说:“没关系,我看得出你们和景山的关系不一般。这只是一顿早餐,不是什么正式场合,但坐无妨。” 秦路安和古同对视了一下,既然夜王这样说了,那只能恭敬不如从命了。 坐在座位上,三个人不知道自己笑得自不自然,但他们知道自己的心里早就翻江倒海了。害怕夜王发问,又盼着夜王快点发问,这种煎熬就仿佛把他们重新绑在柱子上,用火再烤一遍。 可那夜王却偏偏不着急,坐在那里品着茶,一点想要提出问题的意思都没有。 直到听到一声清脆的铃响,他才说了句“来了。” 第七十六章二次交锋 接下来就轮到方沐阳自我介绍了。“我叫郭景山,是布罗巴迪亚郭庭斌领主的孙子,很抱歉隐瞒身份给你们造成了损失和困扰,但也非常感谢罕达和将军对我们不计前嫌。我的这两位朋友,他们分别叫秦半夏和古腾,是我在赛拉奇这几年交到的亲密战友。” 这套自我介绍,是方沐阳昨天晚上反复思考形成的,它本来想说更多,但俗话说言多必失,于是就进行了删减。至于秦路安和古同,自然也是不能用真名的,三个人在栾洪城闹出了不小的事情,若被夜王听了去,那可就对号入座了。他本来想给秦路安改名叫秦白术,但怕他想起父亲过分伤感,于是便用了圣日城外那条小溪的名字。而古同倒是无所谓,直接用他父亲的名字就行了。 这两个名字,秦路安和古同当然不知道。当听到方沐阳的话时,如果不是今天的场合,他们俩真有一种把这个满嘴胡话的小瘦子暴打一顿的冲动。 接下来,就该轮到今天的真正主角,夜王发话了。“景山啊,说起来真要感谢这次事件,要不然你也不会来到这里,虽然过程有些曲折,但终究还是有惊无险,这一定是狄密忒女神冥冥之中的安排。要是那天晚上我真的把你烧死,那我可就没法向你爷爷交代了。” 方沐阳没想到夜王还开起了玩笑,只不过这玩笑在他听来不那么好笑罢了。“罕达,您说笑了,前天晚上着实把我吓得不清,若不是性命攸关,谁又愿意把那些丑事都说出来呢?不瞒您说,我早就厌倦了刀口舔血的日子,能活到今天已经是个奇迹了。现在,我只想回到爷爷还有父母的身边,安安静静的过日子。” 夜王摆了摆手,笑着说:“不急、不急,你难得到这里来一次,哪能这么快就回去呢?说起来,我与你爷爷也是旧识,辈分上也可以算是你的叔叔。你放心,在我这里你绝对是安全的,再也不会过那种担惊受怕的日子了。我会派人把你在这里的消息告诉你爷爷,我想他也不会介意的。” 听完夜王的话,方沐阳的心“咯噔”一下,看来三个人想走是走不了了。 正在这时,只听夜王又发话了。“看来这几年你受了不少苦啊,不知道米杨王子那边怎么样,能不能给我们讲一讲?” 方沐阳早就猜到夜王会想法设法打探敌方的消息了,应付这个问题他倒是早有准备。“唉,真是一言难尽啊。我到赛拉奇的时候,正值冬天,可以说是身无分文、饥寒交迫,所幸以前练习过一些武艺,正赶上红麦穗佣兵团在栾洪城招兵。于是我就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去了,谁知这一去就是三年。罕达,佣兵的日子可真不是人过的啊。由于战乱,栾洪城周边流民众多,我就随着佣兵团一路北上,来到了拜卞城,要说那里可真不错,一点看不出有什么战争的影响。要说唯一特别的,就是士兵特别多,非常非常的多,而且装备也很精良,红麦穗之所以能取得胜利,全靠得到了王室的支持。” 方沐阳说的大体都是事实,因为这些表面上的事,夜王只要派出几个探子就能晓得。即使他知道了栾洪城被流民所困,也无法深入米杨王子的领地去攻打那里,所以自己说了也是白说。 “还真是不容易啊,那依你看米杨王子和巴洛宰相的为人如何?还有他们的军队和我的比谁比较厉害呢?”夜王继续问道。 这个问题方沐阳当然也算计到了。“罕达,您太看得起我了,我只是一名普通的佣兵,怎么会受到王子和宰相的接见呢?不过,我倒是听说那米杨王子是个整天沉迷于酒色之人,从不关心国家大事。巴洛宰相虽然精于政务,但也是风烛残年了。我本来就认为他们不能与您相比,现在我更这么认为了。不过说到军队,我不敢断言谁劣谁优,但我知道那边的军队还是军纪严明,战斗力颇强的。这点您应该比我清楚。” 听了方沐阳的话,夜王点了点头,沉思了一会儿,又恢复了笑容。“不说这些沉重的话题了。对了,你说你自小就练习武艺,要知道布罗巴迪亚的剑术可是远近闻名的,想必一定帮了你不少忙吧?” 糟了!方沐阳千算万算没有算到夜王会问起剑术的事,要知道他只从马殿臣那里学习过旁贝巴的巴斯丁剑术,哪里会什么罗布巴迪亚的剑术啊。因此他只能连连称“是”了。 俗话说得好,“不怕没好事,就怕没好人”。方沐阳本来以为夜王就是随便问问,可哪知坐在旁边一直没说话的巴隆德突然站了起来。“是啊,我也听说布罗巴迪亚的剑术厉害,一直想找机会比试比试,要不咱俩在这切磋一下。” 方沐阳的心里恨不得马上把这个巴隆德踩死,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他连连摆手,摆出一脸抱歉的表情,说道:“岂敢、岂敢,我那点三脚猫功夫怎么与殿下您相比,不必了、不必了。” 不过,巴隆德似乎颇有些不依不饶的架势,走上前来坚持要求方沐阳与他比试,就在两人你拉我推之时,只听“咣当”一声,门又被打开了。 只不过从声音听得出来,这一次门是被踹开了。 所有人扭头观瞧,门口正有一个十六、七岁的女孩子站在那里。 说她是女孩,是因为胸部隆起,模样长得颇为俊俏。不过这个家伙却扎着皮带,蹬着高筒靴,火红的头发打着天然卷,比大部分男子还要来得更短,形象上更像是不知从哪里来得野小子。 只见那女孩一脸怒气,扬起手里的马鞭敲了敲门板,说道:“喂喂,你们可真是的,吃早餐竟然不等我,何况还有客人。”说完,便径直走到那最后一把空椅子旁坐下,抓起面包吃了起来。 说来也怪,巴隆德前一秒还拉着方沐阳不放,看到这女孩却松了手,还做出一脸无奈的表情,泄气地回到了自己的座位上。 第七十七章刁蛮公主 三个人实在是有点摸不着头脑,虽然他们很感谢这位不知从哪里来的野姑娘替自己解了围,但这又是什么情况? 夜王的表情也似乎有点尴尬,他呵斥道:“巴静雅,这么没有规矩,没看见有客人吗?” 接着,他又向方沐阳略带歉意地笑了一下,解释说:“不好意思,这个假小子是我的女儿,平时被我和她的哥哥们惯坏了,你别介意。” 这个人,竟然是个公主!?她竟然还叫巴静雅,这个家伙和“静”、“雅”两个字完全不挨边啊! 三个人看着这位狼吞虎咽、好像饿死鬼托生般的公主,感觉自己的三观都被颠覆了。世界之大,果然无奇不有啊! 又过了一会儿,巴静雅终于吃完了,中间还噎到了一次,喝了几口水。 看到妹妹不再吃了,巴赫图叹了一口气,问道:“一大早你干什么去了?弄得满身是泥巴,也不洗一洗。” 巴静雅拍了拍肚子,做出了一副吃饱满足的表情,回答说:“当然是去骑马啦!昨天我刚挑选了一匹马,那家伙可真厉害,足足浪费了我一天时间才驯服它。今天早上我骑着它出去跑了一圈。” 哈?这世界上恐怕再找不出喜欢驯服烈马的公主了吧?可还没等方沐阳想完,巴静雅的目光已经瞄上他了。 “这位就是那个小少爷吧?你好瘦,旁边那两个也是,一个傻大个,一个看起来假正经,你们三个真好笑。”说完,巴静雅竟然真的笑了起来。 此时的三个人已经感觉不恨那个想把自己烧死的老头了,因为面前的这个丫头要比那老头讨厌一万倍! “好了,不陪你们在这耽误时间了,我还要去骑马呢!”说着,巴静雅便站起身来,还拍了拍屁股,一溜烟的跑出门了。 看着空洞洞的门口,夜王深深叹了一口气。“唉~我夫人去世得早,这么多年来,巴静雅都是我和她的两个哥哥带大的。平常我们都公务繁忙,忽略了对她的管教,不知不觉她就变成了今天这个样子。真是不知道如何是好。” 方沐阳看着夜王一副苦恼的表情,没想到像他这样叱咤风云的人物,竟然也有搞不定的事情,看来果然是清官难断家务事啊。 虽然出现了许多未曾预料的事情,还半道杀出个刁蛮公主,不过总算是有惊无险。 吃罢早餐,三个人回到房间里,一下子就躺到床上,只感觉浑身轻松了不少。 回想起这几天发生的事情,真可以用惊心动魄、荡气回肠来形容,不知道此时此刻,马殿臣和唐欣在做什么呢? “马叔!”三个人想到这里,几乎同时坐了起来。对啊!夜袭失败,但自己是生是死,马殿臣和唐欣可不知道,他们一定着急得要死。 可现在三人也是如履薄冰、自身难保,要怎么才能把自己活着的消息传递给马殿臣呢?想到这里,他们不禁又发起愁来。 “……对了,剩下的那六个人是不是还在牢房关着?”秦路安突然想起,这次任务幸存下来的除了他们三个,还有六个人。“要不明天你再去求求夜王,看能不能把他们放了?” 方沐阳仔细想了想,觉得这也不是不可行,但要编个什么理由呢?就算只有六个人,但夜王也没有放虎归山的道理啊。”我想,还是先想办法见见他们吧。” 钟玉城的监狱归属城市治安团管辖,而巴隆德便是治团的最高长官。巴隆德这个人,虽然也是夜王的儿子,但性格却与父亲和哥哥截然不同,颇有点侠义心肠,因为那天晚上三人的举动,对他们颇有好感。 所以,当方沐阳向巴隆德提出想与自己曾经的战友见上一面,他很爽快地便答应了。 见到战友,方沐阳既高兴又感伤,高兴的是看到除了自己和秦路安、古同还能有人活下来,而感伤的是只有这九个人活了下来。 方沐阳告诉这六个人,自己将会向夜王求情释放他们,但相应地也需要他们保证出狱后不再回去当佣兵,至少不与夜王的部队为敌。现在能够活下来比什么都重要,这六个人哪还会想回去当什么佣兵,所以全部一口答应了。 另外,方沐阳也提出希望他们回去后帮自己做一件事,那就是告诉马殿臣和唐欣,他们还活着的消息,并且相约一年以后在布罗巴迪亚见面。 计划的第一步成功了,接下来就要看夜王同不同意了。 方沐阳敏锐地察觉到巴隆德是可以利用之人,既然他对自己为救朋友挺身而出的举动倍加肯定,那这次求情找他帮忙再合适不过了。 果然不出方沐阳所料,巴隆德听了他的话后,立刻答应帮他向父亲求情。况且这六个人自被抓到这里以来,一直就被关在监狱里,对外界情况可以说是一无所知,放回去也不怕他们泄露什么秘密。 最后,在巴隆德和方沐阳的共同努力下,夜王便欣然同意了。 转眼之间,三个人已经来到钟玉城一个月,他们慢慢地适应了这里的生活。夜王也没有再找他们什么麻烦,而且不仅对方沐阳礼遇有加,对冒充侍卫的秦路安、古同二人也是另眼看待,不仅同意他们与方沐阳住在一起,还为他们安排了侍者。 这三个普通人家出身的毛头小子,当然对别人伺候自己不太习惯,但他们也知道,这些侍者是夜王用来监视他们的眼线,这不是接不接受的问题,而是必须接受的问题。 这一天,方沐阳刚刚起床洗漱完毕,正准备出去找秦路安和古同,可这时一个侍者却行色匆匆地进门来,说执政官比尔?夏提尔要找他。 这位夏提尔大人,方沐阳早就见过,献祭之夜的时候,它曾随着夜王到过高台之上,只不过那晚他没有说话,三个人对他印象不深罢了。而今天这位执政官大人突然要找自己,究竟所为何事呢? 一边思考着这个问题,方沐阳一边随着侍者走出房门,他一抬头,正好看见了秦路安和古同,原来这两个人也得到了通知。 三人互问,都是一头雾水,看来只能等到与执政官见面才能知道答案了。 第七十八章圣日神庙 来到夏提尔的面前,三个人发现这位执政官大人正面色凝重地等着他们,还没等方沐阳开口,夏提尔就迫不及待地发问:“你们的信仰是什么?” “什么?”被突然这么一问,三个人有点摸不着头脑。 于是,夏提尔又重新问了一遍,并加了一些解释。“我是问你们的信仰是什么?希尔特、尼克莱、格鲁达、狄密忒还是无神论者。” 三个人不知道夏提尔为什么会突然提出这个问题,但他们从这位执政官的表情中看得出,这个问题非常严重,必须慎重回答。 在钟玉城的这段时间,方沐阳从侧面了解了很多夜王一方的事情,他知道夜神教将其他三大宗教均视为异端,对其它宗教的教徒非常排斥,因此这个时候他只能说:“我们是无神论者。” 听到这个回答,夏提尔的眉头舒缓了不少,表情也不再那么阴沉,全大陆的无神论者都集中在布罗巴迪亚,方沐阳的这个回答当然合情合理。“你们是无神论者再好不过了,我还担心你们会是希尔特、尼克莱,更可怕的是格鲁达的信徒呢。你们要知道,我方正在与米杨和帕托两位王子交战,他们分别信仰圣日教和辉光教,而我们夜神教与赤炎教从来都是势不两立,最近城里谣言四起,说夜王收留的你们是信奉圣日教的异端,米杨王子派来的奸细,还好你们不是。抱歉,景山少爷,我得赶紧把这个消息散发出去。” 说完,夏提尔便急匆匆的走了。 回到房间里,古同有点闷闷不乐。三个人之中,就属他对圣日神最为虔诚,要知道他的理想可是成为一名司教,现在却要背叛信仰,宣称自己是一个无神论者,这实在让他无法接受。 可是,他也知道方沐阳也是为情势所逼,才这么说的,因此也不好指责方沐阳做得不对。但他坐在那里越想越气,最后便一甩门出去了。 夜王的宫殿很大,如果从高处俯瞰,你会发现它呈不规则的椭圆形,前前后后共有七层,结构颇类似一个巨大的迷宫。这片始建于二百年前的建筑群,经过多次翻新和整修,面积已占据整座钟玉城的十分之一。 古同虽然已经住在这里一个月了,但他还是有很多区域没有去过,一是害怕迷路,二是一些地方本来就是禁区。但即使这样,他也不会感到枯燥和寂寞,因为可以去的地方,对他来讲已经足够大了。 不过今天却是个例外,因为方沐阳说自己是无神论者的事情,古同不知不觉就走出了熟悉的地方,等他发现的时候,眼前的一切都很陌生,而回头去看,却找不到回去的路了。 用青石铺就的甬路,在树木的分割下变得纵横交错,使本就难以理清的路径,变得更加错综复杂。加之本就是内院,宫殿设计者恐怕根本就没考虑过会有客人在这里迷路,因此既没有地图也没有路牌,如果有什么贼人胆敢来此行窃,那他一定会因为迷路而被抓的。 “阿啾”古同打了个大大的喷嚏,要知道现在可是冬天,一个人在空旷的庭院中徘徊可不是一件好玩的的事情。 他看看四周,到处都是树和石头,要说这少数民族的人就是少,诺大的院子连个侍者都没有。看来一直站在这里也不是办法,还是随便找个方向走走看吧! 古同选了一条看起来比较宽的路,慢慢地向前走着,可是这条路似乎有意在和他开玩笑,转过几个弯却渐渐变得狭窄起来。 也许是少有人走动,两旁的灌木丛已经耐不住寂寞,彼此拉起了手,只为那小路留下了不多的空隙,根本看不清前方有什么。 “该死!”古同恨恨地咒骂了一句,要知道从早上起来至今,没有一件事是让他顺心的,没想到现在几个灌木丛竟然也来捉弄自己,无名之火一股脑地涌上了他的心头,哪管那些冰冷的枝叶刺痛肢体的神经,他一下子便冲了过去。 可当古同看到眼前的光景时,却不禁怀疑自己是不是来到了梦境。 树还是那样的树,甬路也还是那样的甬路,但在他前方不远的地方,却有一幢不一样的建筑。 与钟玉城那些用青石筑成,以灰黑为基础色调的建筑不同,眼前的这幢房子整体都是金黄色的。如果你从高处看去,这幢建筑就如冬日清冷大地上的一轮黄色太阳般耀眼。 建筑的许多地方尽管由于年久失修,墙体及房角装饰已有所损坏,但从屋面装饰雕刻的精细程度,以及建筑整体的设计布局,都可以看出建造者的独具匠心。而门口玄关之上大大的三角形凸起,以及篆刻在上面的犹如阳光普照般的标记,充分说明了这并不是一幢普通住宅,而是一座圣日教神庙。 “圣、圣日神庙!?”看到这里,古同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要知道这里可是夜王的领地,夜神教的所在,那个罗珈南一口一个异教徒的喊着,怎么可能容许圣日教的神庙存在呢? 他揉了揉眼睛,生怕自己看花了眼,可无论怎么看那标记和建筑设计格局分明就与圣日城的神庙一模一样。 作为一名教徒,古同是非常虔诚的,每当他看到圣日神庙时,心中就会感到无比宁静和安全。此时,他已经把所有的不愉快抛诸脑后,一心只想到神庙中探个究竟了。 随着距离越来越近,呈现在古同眼前的景象也越来越清晰,也许刚才树木遮挡了建筑的顶部,但当此时他看到那半圆形带脊的屋顶时,现在他更加确信了自己的判断。 没错!这就是一座圣日神庙! “年轻人,你有什么事吗?”就在古同欣喜若狂,一心只想推开神庙大门之时,在他的身后突然一个声音响起。 这是一位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老人,看模样已有七十多岁。身上穿的粗布衣服不知洗了多少次,已经褪色得不成样子。脚上的草鞋沾满了泥巴,而手中拿着的木盆,以及不远处的几只鸡,充分说明了他一直就在那喂鸡不曾离开。非要说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就只能说那还算有神的眼睛,还有面对生人仍然镇静自若的态度了。 第七十九章王族历史 也许是刚才自己太过专注了,没注意四周有人存在,看着眼前这位面色和蔼的老人,古同也觉得有点不好意思。他下意识地伸出右手想行一个教礼,但马上意识到这个举动是极为危险的,便将手缩了回去,只点了下头示意。 那老人似乎看到了古同的举动,但也只是笑了笑,问道:“你是圣日教徒?” 听到老人的话,古同的心不禁“咯噔”一下。在圣日神庙前,古同是无论如何都无法否认自己是个圣日教徒,但如果说是,那等待着他的又会是什么呢? 因此,古同只能站在那里,哑口无言了。 也许是老人猜透了古同的心思,为了打消他的疑虑,老人竟然也施了个圣日教礼。 这下,古同不淡定了。“怎么、难道你也是位圣日教徒?” 老人没有回答古同的问题,他推开了神庙的大门,摊了一下手,问道:“要不要进来坐坐?” 在古同的记忆中,神庙是神圣的地方,干净整洁是最起码的条件,可这里却到处堆满了杂物,看起来就像一座巨大的仓库,墙角上挂满了蜘蛛网,屋檐下还有好几个鸟巢,想必老鼠这样的小动物也少不了。 看到这里,古同不免咂了咂嘴,看来这位老人还真是有够邋遢的。 不多时,两人便来到了一个餐厅模样的地方,老人倒了杯水递给了古同,示意他坐下。 “你是不是很好奇,为什么在这座宫殿建筑群里,会有一座圣日教的神庙?”老人的话可谓一语中的,这正是古同心中的迷惑所在。 “是的,我实在想不通。要知道这里可是信奉夜神教的地方,一座圣日教神庙太不可思议了。” 老人似乎并不着急解答古同的疑惑,他话锋一转,问道:“到别人家里做客,却不告诉主人身份,这是不是有点失礼呢?” 作为一名俘虏,用假身份在敌人身边周旋,可想而知古同对于这样的问题是很抵触的。况且他可没有方沐阳那信口胡说的本领,要是一不小心说漏了嘴,弄不好三个人可小命难保。 最后在反复斟酌下,古同只说了献祭之夜那晚的事,而之后发生的就闭口不谈了。 老人似乎对于古同的身份也不想深究,听完古同的叙述,他只是略微皱了皱眉头,接着便也做了自我介绍。“我叫尼切克?普朗特,是这幢建筑的主人,你可以称呼我医生、老师,或者司教都可以。” 比起这位老人的职业,古同显然更关心这幢神庙的历史。“您现在可以告诉我了吗?” 接着,普朗特便开始讲述起来。 “这座建筑,始建于圣日历1021年,当时赛拉奇并不是个多宗教的国家,全国除了少数民族外,90%以上的国民都与你们旁贝巴一样信奉圣日教……” “你、你怎么知道我来自旁贝巴的!?”古同一下子从椅子上跳了起来。 可普朗特没想到古同会有这么大反应。“我去过旁贝巴,听得出你的口音。那不是重点,别打断我的话。” “当时的国王萨博?戈尔干可以称得上是一位雄主,在他的带领下,赛拉奇空前繁荣,不仅与周边的旁贝巴、多戈、布罗巴迪亚等国家建立了稳固的贸易关系,而且还和遥远的诗妮兰、古尔特罗迪亚也建立了联系。” “但俗话说‘英雄难过美人关’,萨博国王在与诗妮兰王室的一次会面中,和一位叫做契尔尼?钟玉的女子一见钟情,在爱情的魔力下,萨博国王不顾身边大臣的反对,执意要娶这位钟玉为妻,并最终在拜卞举行了盛况空前的婚礼。” “你可能听说过,诗妮兰是一个完全信奉辉光神的国家,现在萨博国王将一个信奉辉光神的女子娶进王室,赛拉奇教廷是绝对不会允许的。当时的大司教周善长将此事通报了位于多戈的主教廷,一时间引起轩然大波。周善长在得到主教廷的支持后,代表赛拉奇教廷联合部分大臣,向萨博国王提出要么钟玉改变信仰,信奉圣日教,要么请国王将她送回诗妮兰。但萨博国王却一意孤行,为了钟玉拒不接受任何条件。” “这一下,周善长大为光火,他煽动国民和部分大臣,一时间赛拉奇国内掀起了剧烈的反对国王的浪潮。萨博国王面对汹涌的民意,不知如何是好。而此时的钟玉,既不想背叛自己的信仰,又不想爱人因为自己面临危险,最终她选择了一条绝路—自杀!” “钟玉的死,使得教廷以及国民的愤怒得以平息,但唯独把痛苦留给了萨博国王。从此开始,他发誓一定要把赛拉奇变成一个宗教自由的国家,运用铁血手腕清除了一大批反对他的人,跨过重重障碍,用了二十一年的时间终于达成了这一目标。” “而此时的萨博国王已到了风烛残年,但他始终没有忘记钟玉,于是又命人在你现在脚下的这块地方,用了九年半的时间,建了一座城。而为了纪念自己的爱人,这座城市就被命名为钟玉城。而萨博国王死后,也与钟玉一起被埋葬在了这里。” 听完普朗特的讲述,古同长长地舒了一口气,没想到这座城市还有着这样一段凄美的爱情故事。 可他转念又一想,还是有不对的地方。“那夜王占领这里后,夜神教怎么会容忍圣日神庙存在呢?要知道我在别的地方根本没看到圣日教的痕迹啊?” “这是因为,普朗特先生是我父亲的老师,是他极力坚持才留下这座神庙的。”这句话可不是从普朗特口中发出的,而是来自于古同的身后。 而更令古同没想到的是,说这句话的人竟然是古尔?巴隆德。 今天的巴隆德明显与平时的打扮大不一样,一身粗布衣服和腰间扎得紧紧的布带,一点看不出来这会是一位王子或者巡查官。而那高高挽起袖管以及额头上的汗水,说明他刚刚劳动完毕。 第八十章三生救世 对于巴隆德的突然到来,古同的确有些惊讶,但他并不是惧怕巴隆德听到什么不得了的话,要知道这位殿下可以说是这一个月以来,对他们最关照的人了,一定程度上两人也可以说是朋友。 他只是不知道自己刚才是不是听得太出神,后面有人竟然都没有察觉到。而巴隆德也未理会古同的错愕,径直走到餐桌旁坐了下来。 “对不起,普朗特老师,打断了您的说教。”巴隆德向普朗特行了个礼,看起来颇为恭敬。 这个时候,古同才又仔细地打量了眼前的这位老人,也许他的外表真的非常不起眼,但那和风细雨的言谈和处变不惊的态度,充分说明了他不是一个普通人。 看来巴隆德所说都是真的,想到自己刚才竟然傲慢地对待这样的人,古同也有点不好意思起来。 不过,普朗特并不介意。“你听说过三生树的故事吗?” “三生树?”古同摇摇头。 “三生树,是钟玉城外东面不远的一棵大树,生长在泪丘之上,在夜神教的教典《永夜抄》中记载,它是由狄密忒女神幻化而成。” “狄密忒原本并不是神,她只是侍奉赤炎神格鲁达的一位普通圣女。那时正值战乱年代,又恰逢百年难遇的干旱,百姓生活苦不堪言,甚至发生了人吃人的事情。” “有一次,狄密忒在回神庙的途中,看到路边躺着一个骨瘦如柴、衣不遮体的女人,即便自己已经死去,却仍然在用带血的乳汁喂养怀中的婴儿。狄密忒看到此情此景,痛彻心扉,她抱起婴儿回到神庙,跪在赤炎神像前祈祷愿世间不再有苦难。” “但令人没有想到的是,赤炎神竟然显灵了。神向狄密忒提出要求,如果狄密忒能够甘愿用三生三世受尽世间疾苦,便可以达成她的心愿。” “狄密忒以大无畏的牺牲精神,毅然决然地答应了下来。在此后的一百五十余年中,她受尽屈辱、蹂躏、身心备受摧残,几乎尝遍了世间所能遇到的一切痛苦,但她却从未忘记当初自己的誓言。” “最后,狄密忒终于成功地闯过了所有难关,她来到格鲁达的面前乞求神可以兑现当初的承诺。但格鲁达却告知狄密忒还有最后一个考验,那就是如果她自愿变成一棵树,神就可以实现她的愿望。” “狄密忒同意了,她的身躯渐渐化为了一颗参天大树。可是格鲁达不仅没有实现她的愿望,还嘲笑她很愚蠢,不值得为人类牺牲自己。并且还要降下天火灼烧大地,让人类永远活在痛苦之中。” “狄密忒为自己遭受赤炎神的愚弄和世人就要遭受天火而伤心,她流下了两滴眼泪,一滴化为泪丘,另一滴化为名叫黑洞的剑。同时,她的树冠无限地延伸开来,变作一把无比巨大的伞,用自己的身躯最后一次代世人承受了天火。” “狄密忒在自己的最后时刻发下宏愿,希望世间永远是黑夜,不再被赤炎神的日光照耀。在她庇护之下的世人,可以安居乐业,不再有痛苦。” “世人为了纪念狄密忒,将她与三位太阳神并列为女神,并且建造了供奉她的神庙。她的身躯化作的树,被命名为三生树。而那把叫做黑洞的剑,也成为了夜神教的圣物。” 这是一位何等伟大的女神啊!她虽然立于黑夜之中,但她为世人所做的一切,以及那耀眼的光辉相比三位太阳神一点不遑多让。听完普朗特的讲述,古同深深地被狄密忒女神所感动了。 可是,他转念又一想,似乎哪里又有点不对。“如果是这样,那我看到的夜神教怎么会那么狂热嗜血,动不动就把人烧死呢?” 普朗特意味深长地笑了一下,说道:“那个角落里有一杆长枪,如果它在士兵的手里,就是一件杀人的武器。而对于我这样的老头来说,它不过是一根拐棍罢了。” “教义和传说也是如此,本质虽然不变,但如何诠释本质的方法却有很多种,这就要看掌握话语权的是什么人,以及当时的环境。” “罗珈南利用各个部落对于塞拉奇王室的敌视,在人们心中种下了仇恨的种子。烧死敌人不一定是神希望看到的,但却是那些在战争中失去家人的人们所喜欢的。” “那难道罕达也是这么想的吗?”古同接着问道。 面对这个问题,普朗特却没有回答,他看了看巴隆德,似乎在等待着一个儿子对于父亲做出评价。 巴隆德十指交叉,沉思了片刻,说道:“我想,我的父王也并不赞同罗珈南的所作所为。但你知道,没有罗珈南,可能就没有我父王今天的地位……” 巴隆德的话还没说完,门外突然传来了吵闹的声音,那是许多孩子在嬉笑。 随着普朗特的一句“来了”,三个人的目光同时看向门口,果然有十几个孩子蹦跳着进来,最大的约有十来岁,最小的也就四、五岁。而在这些孩子的身后,还有一个身材高大的男人,手里端着一口大锅。 魏克举!?看到这个男人,古同的脑海中不知为何突然浮现出自己师傅的形象,因为他的身形和气质与魏克举实在是太像了。不过这男人是少数民族的人,长相上还是与尼尔人有很大的差别。 还没得古同缓过神来,普朗特说话了。“我来介绍一下,这位是钟玉城护卫队的副队长,博巴?米尔普。” “不好意思,普朗特老师,我不知道你这里有客人。”米尔普看了看古同,点头示意了一下。 而古同当然也马上站起身,行礼作为回应。 “是啊、是啊,光顾着说话,到了该吃饭的时间了,这些小家伙一定饿坏了。”普朗特满脸慈爱地伸出双手,说道:“来吧!孩子们,让我们开始吃饭。” 当然,普朗特也邀请古同留下来与自己一起用餐,而巴隆德由于有事情在身便先行离开了。 席间,古同又了解了一些事情,原来这些孩子都是孤儿,他们的父母都因战争而死,是普朗特将这所神庙改造成了孤儿院,并收留了他们。 而巴隆德和米尔普作为普朗特的学生,一有闲暇时间就会到这里来帮忙干些杂活,同时也兼任这些孩子的老师,负责教授他们武艺和知识。 看着眼前这些嬉闹的孩子,以及同样笑得像个孩子般的普朗特和米尔普,古同的眼睛不知为何有些湿润。他只感觉自己的全身被一股暖流包裹着,仿佛妈妈的手在温柔地抚摸着自己。 这是家的感觉啊! 第八十一章不期而遇 方沐阳坐在屋子里,反复想着刚才的事情。他当然知道古同因为什么而生气,而自己在那种情况下又有什么办法呢? 一个月以来,他每天都要贴着一个自己根本不认识的人的标签,如履薄冰般地周旋于敌人之间,稍有不慎就可能万劫不复。他真害怕自己那单薄的身躯有一天会被这难以承受的压力所压垮。 “啊~啊~”此时的方沐阳只能用大声的叫喊来宣泄愤懑的情绪,当然这已经是他唯一能做的了。 “你要干什么去?”秦路安无奈地看着气呼呼地走向房门的方沐阳,他当然了解自己好朋友此事的心情。 “去上吊!”伴随着“咣当”的摔门声,房间里便只剩秦路安一个人了。 他呆呆地看着房门,深深地叹了一口气。“也许跳河会更舒服一些……” 一个人的房间总是单调和无趣,秦路安推开房门,眼前的庭院既陌生又熟悉。他的手不自觉地又开始摩挲起方沐霞当初送给他的那个绣包。 一年来每当他感觉孤单无助的时候,秦路安都会这样,俨然已经成为了一个习惯。 坐在台阶上,秦路安将绣包凑近自己的鼻子,那上面仿佛还留有方沐霞身上所散发出的淡淡幽香。此刻,她是否也正坐在家中,思念着自己呢? “这是什么?”就在秦路安沉浸在遐想之中,一个声音将他拽回现实,而那个绣包已不在自己的手中了! “巴静雅!?” 是的,此时站在秦路安面前的正是那位刁蛮任性、喜欢骑马的公主,而她正在饶有兴致地仔细端详着手中的绣包。 “这么漂亮的绣包,我想一定是漂亮姑娘送给你的吧?” 秦路安一下子站了起来,他心中固然非常愤怒,但还是尽力保持平静地说道:“公主殿下,请您把它还给我!” 巴静雅没有看秦路安,她来回踱着步,似乎在想着什么,不过倒是一点也没有把绣包交还的意思。看着这种蛮不讲理的公主竟然如此傲慢,秦路安再也压不住心头的怒火,他几乎是喊着把刚才的话又重复了一遍,语气中更多了些威胁的意味。 看到秦路安真的发怒了,巴静雅后退了两步,装出一副害怕的表情。“你可不要吓我,我还是个小女孩!” “小女孩是不会抢人家东西的!” 此时如果换做古同,那他早就冲过去把绣包抢回来了。不过,秦路安当然知道那样做非常不理智,因此他只是表情严肃地瞪着巴静雅,并没有进一步的举动。 或许是他在等巴静雅先有举动也说不定。 只见巴静雅故作沉思状,不一会儿便仿佛恍然大悟般说道:“我听说你以前是个佣兵,那武艺一定很好喽?既然咱们俩年纪差不多,要不就比试比试,如果你能赢了我的话,那我就把绣包还给你怎么样?” 没错,秦路安就在等巴静雅这句话。 如果动**夺,那自己就会僭越身份,对夜王也无法交代。而现在既然是公主殿下提出的比试,那抢回绣包顺便再教训一下这个野丫头就名正言顺了。 “那我可就得罪了。” 毕竟是一般比试,何况巴静雅还贵为公主,用真剑肯定不合适。因此,秦路安不知从哪里找来了几根木棍当作武器,并且在棍头上缠了布条,这样一来就不怕会受重伤了。 看着面前左右手各拿一支木棍,很认真摆好架势的巴静雅,秦路安的心中不免有一些好笑。自己虽然算不上什么武艺高强,但毕竟这一年来也经历了不少刀口舔血的日子,怎么能是这样养尊处优的大小姐能比的。 因此,他只是把手里的木棍伸向前方,并没有太拿这场比试当回事。 “手下留情哦!” 什么?巴静雅消失了!?秦路安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明明刚才…… “你在发什么呆?”等秦路安反应过来,巴静雅已经到了他的侧面,而一支木棍就贴在他的脖子上。 “这要是在战场上,你可就死了哦。” 听起来像是调侃,实则不假。此时秦路安才终于意识到,眼前的这个女孩根本不是什么养尊处优的大小姐,她的武艺比起那些身经百战的佣兵也一点不差,不,应该是更胜一筹,自己是多么傲慢和无知啊! 但秦路安是不会认输的,既因为对抢回绣包的执着,也因为对巴静雅的厌恶,他向后跳出一步,重新摆好了架势。 当然,这回是百分百的认真。 木棍在两人之间穿梭游走,碰撞之声不绝于耳。 如果说秦路安刚开始还有所保留,但三招之后便不得不全力以赴了。自己的每次进攻都被巴静雅轻松化解,而她的棍棒却让自己疲于应付,看来只能承认自己的武艺确实不如巴静雅。 比武看力,胜负在心。一旦气势有所减弱,那必然出现破绽。秦路安一个不留神,只听“邦”的一声,手中的木棍就被磕飞了。 输了!彻底的输了! 秦路安看着得意洋洋的巴静雅,时不时地还来一句“就你这点武艺,竟然还有女人会看上你?”不忘挖苦一下自己。 他简直又羞又怒,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就在秦路安面对巴静雅的嘲笑不知所措之时,突然一个声音打破了这种气氛。“巴静雅,你在干什么?” “父亲?”“罕达!?”不同的称呼,几乎同时从两个人的口中发出。 是的,此时站在门廊旁边的正是夜王巴罗什! “我都看到了,你太不像话了,快把东西还给人家!”夜王严厉地呵斥着巴静雅,就像那次早餐时一样。 不过这位夜王的呵斥也像那次早餐时一样无用,巴静雅向着他的父亲做了个鬼脸,说了句“我才不换给他呢!”之后便跑走了。 望着自己女儿的背影,夜王又一次地叹了叹气,他走到秦路安的身边,安慰他说道:“不好意思,我虽然是一国之君,但唯独对这个女儿没办法,你放心,我一定会让她把东西还给你的。” 此时的秦路安已经恢复了平静,他深深地向夜王施了一礼,回答道:“感谢罕达,您的好意我心领了,不过我自己的事情,还是交给我来解决吧。” 夜王看着眼前的这个年轻人,他没有抬头,对自己很恭敬。 刚才还气得像头发疯的狮子,而现在他却如雕像般冷静。 此时从这位少年身上所散发出来的气质,实在与他佣兵的身份以及十七岁的年龄不符。 内敛、坚韧、稳重! 面对少年的回答,夜王也不好拒绝。不过他还是说道:“我了解我那个女儿,老实说你的武艺确实不如他,这样吧,明天上午八点钟你到离这里东面不远的演武场来一趟。” 秦路安虽然并不情愿,但一想到不能连续两次拒绝夜王这样的大人物,便只好答应了。 第八十二章庭下学艺 走在庭院之中,方沐阳不停地摇晃着身子,看起来有点百无聊赖的样子。 也许是刚才发泄完了,此时他的内心莫名地产生了一点空虚感。前路漫漫,未来就像这庭院中的甬路一样,总是被这样、那样的东西遮挡着,让人看不清前行的方向。 此时,他真后悔走出圣日城,要不然也不会落到今天这步田地了。 夜王的宫殿很大,三个人的住所在宫殿的第三层。而按照功能布置,宫殿最中心的三层是不允许闲杂人进入的,方沐阳也只是在与夜王共进早餐的那天去过一次。 而此时,他已经不知不觉地走到了宫殿第五层的门口。说来也奇怪,今天这大门前竟然没有卫兵把守。 如果是秦路安,看到这种情况可能就调头回去了。可今天到这里来的是方沐阳,作为一个立志成为机械师的青年,旺盛的好奇心是最基本的素质。因此,他想都没想便一步跨了进去。 宫殿第五层的景致与其他地方倒也无太大变化,只是多了不少房间。方沐阳看看这、瞅瞅那,似乎觉得有些无聊,便想回去。可就在这时,他突然发现一个房子的门竟然开着。 “既然来了,就看看吧。”方沐阳自言自语了一声,几步便走了进去。 这显然不是一间卧室或者客厅,诺大的屋子里只有一个巨大的沙盘,以及四、五把椅子。但这些都不重要,因为那沙盘制作得实在太精致了,高山、平原、河流此起彼伏,各种叫得上名字的、叫不上名字的军队模型一应俱全,俨然一座缩小的战场。 从进门的那一刻起,方沐阳的视线就被这沙盘牢牢抓住了。 他的眼睛从来没有睁过这么大,双手来回抚摸着沙盘的边框,不停地围着沙盘来回游走,仿佛发现了不得了的宝藏。 这时,方沐阳的手突然摸到了一处凸起,仔细一看,原来是一张钉在沙盘上的说明书。 “摩亚棋,用于战术教学。” “规则:双方各执一色军队棋子,降下帷幕后在沙盘上各自区域内排兵布阵。以骰子决定先手方。每人每次可以在沙盘上任意选择一支部队行动一格,双方轮流交替。直到一方投降或者棋子被对方全部吃掉为止。” “兵种相克:长枪兵克骑兵、骑兵克步兵、步兵克枪兵、弓箭兵可以攻击三格,但须选择一支地方部队攻击三次才能将其消灭,并且被所有兵种克制。” “原来,这是一个用于战术训练的沙盘……”方沐阳伸手拿起一个棋子,仔细地端详着。 可这时,突然一个声音响起。“你在干什么?” 突然的喊叫,把方沐阳吓了一跳,手中的棋子也掉在沙盘里发出“咕咚”一声。 他回头一看,一个老头正站在门口,锃亮的脑袋和于世成有的一拼,虽然看起来已经有六十多岁了,但那精气神和强壮的身板,让人一看就知道他是一个武者。 此时,他正一脸怒气地瞪着方沐阳,仿佛眼前的这家伙抢走了自己的心头宝贝!三步并作两步走上前来,一把抓起掉在沙盘里的棋子,心疼地拍了拍上面的灰尘。 不经允许就闯进人家的屋子,方沐阳当然自知理亏,他深深地施了一礼,说道:“抱歉,我叫郭景山,是布罗巴迪亚郭庭斌领主的孙子,看到这屋子门开着,对这沙盘非常好奇,就不自觉走进来了。” 那老头上下打量了方沐阳一番,看来这郭景山的身份还真有用,他的语气也缓和了许多。“原来是罕达的客人啊,怎么?你也对这摩亚棋感兴趣?这也难怪,摩亚棋本来就是起源于布罗巴迪亚的。自我自我介绍一下,我叫米奇?沙立玛,是罕达麾下的战术执行官。”说着,他便伸出了手。 战术执行官?那一定对这摩亚棋非常精通了。 想到这里,方沐阳也伸出手,同时做出了一副惊讶的表情,说道:“原来您就是沙立玛大人啊!久闻大名,如雷贯耳,早就听说您战术造诣精湛,作战指挥如神,今日得见真是三生有幸啊!” 沙立玛没想到这样一个青年竟然知道自己,他也有点惊讶。“没想到我的名字都传到布罗巴迪亚了?” “当然了,您的大名在布罗巴迪亚可以说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虽然我没有看到您在战场上的英姿,但即使听人说起您在各种大小战役中的战术,也会让人大呼精妙。”方沐阳的确听过沙立玛的一些事,但当然不是在布罗巴迪亚,而是在红麦穗时听别人提起过,这时候拿出来说再合适不过了,毕竟有谁不爱听奉承话呢? 方沐阳料想得果然没错,这老头一听自己的话,果然笑逐颜开。“景山少爷过奖了,我哪有那么厉害?虚名,虚名而已,哈哈~” 看来是抛出自己真实意图的时候了,只见方沐阳话锋一转,做出了一脸哀怨的表情,继续说道:“唉~说起来,虽然这摩亚棋起源于布罗巴迪亚,但我自很小的时候就进了宫廷学院,一直无缘接触这种战术教学的技艺,要是那时能遇到个老师……” 说到这里,方沐阳故意停住了,他用眼角的余光扫了一下沙立玛的脸,那老头果然上当了。 “怎么?景山少爷也想学习这摩亚棋吗?那没关系,我可以教你啊!” 一听这话,方沐阳心里都乐开花了,但他还是假装为难的样子说道:“不好,不好,万一您把什么重要战术机密泄露给我,要是让罕达知道,一定会怪罪您的。” “没关系,你又不是拜我为师,况且这只是一些简单的切磋,罕达不会说什么的。”沙立玛回答完,便率先走到沙盘的边上,将帷幕降了下来。“我们先来一局看看。” 作为一个穷人家出身的普通青年,方沐阳肯定没有机会接触什么战略战术,至于这摩亚棋更是到今天才知道。 不过,他毕竟在红麦穗待过一段时间,虽然没有参加过军事会议,但在战场上还是摸爬滚打过,一些简单的用兵之道还是略知一二。况且对于一个立志成为发明家的人,敢想可是最基本的素质。 “骑兵要放在这…这里应该放步兵…枪兵应该放在最前排…至于弓箭手嘛…就放在这个小山坡上好了。”方沐阳的脑海中浮现出了当初红睫毛战役时,己方的队形,当然也加入了一点自己的创意。 黑色的帷幕既大又厚,站在两侧完全看不到对方在干什么,随着沙漏中的最后一个沙子飞速落下,方沐阳人生中的第一场战术课也正式开始了…… 第八十三章只身犯险 傍晚,古同一边哼着小曲,一边踏着轻快的脚步回到了住所,此时他的忧郁已经一扫而光,不过这次该轮到另外两个家伙闷闷不乐了。 “见鬼!你们今天干什么了?”一进门,古同就被吓了一跳,凳子上的两个人阴沉着脸,表情说不上是愤怒还是沮丧,总之一副愁眉苦脸的样子,连侍者送来的饭都没有吃一口。 方沐阳的眉头都快拧到一起了,看到古同竟然这么高兴,他更是气不打一处来。“我还想问你呢,咋突然这么开心了?虔诚的教徒?” 这句话明显带着讽刺,要是以往的古同一定会反唇相讥,不过今天他却不在意。“你们猜,我今天去哪了?我去了一座圣日神庙!” “别胡扯了,这里就算有圣日神庙,也早被那个老头一把火烧了。”秦路安显然认为古同是在开玩笑。 “是真的!”接下来,古同便将今天发生的事一五一十地说了一遍,看着眉头渐渐舒缓,眼睛慢慢睁大的二人,古同有些得意地问道:“怎么样?是不是很惊讶?” 方沐阳点了下头。“是挺惊讶,惊讶你的口才竟然变得真么好。你说得那位普朗特老师一定是位演说大师,还很富有感染力。”秦路安也表示赞同。 古同喝了一口水,刚才的讲述实在让他口干舌燥了。“你们俩今天又遇到什么了?咋这样一副鬼样子?” 方沐阳也把今天如何遇到沙立玛,和他学习摩亚棋,以及连输了47局的事讲了一遍,最后还不忘了加上一句“要知道,有一局我差十二步就赢了。” “你输是应该的。”古同又把目光转过来,问道:“你又是咋回事?” 今天的事,秦路安不太想说,怎么说自己也是在死人堆里爬出来过的人,没想到比武竟然输给一个女孩子,这件事任谁都有点难以启齿。 不过,他耐不住古同的连环追问,最后还是如实交代了。 如果你指望古同会给秦路安什么安慰,那实在比让罗珈南信奉圣日教还不靠谱。听过秦路安的讲述,这个家伙捂着肚子笑了半天,好像这辈子都没笑过一样。 最后,还不忘了颇为认真地说上一句:“人家说打是亲、骂是爱,那疯丫头是不是喜欢上你了?” “去你的吧!我现在就要“亲”你!”说完三个人便打闹了起来。 这一晚,方沐阳和秦路安都没有睡好,只不过他们一个是想摩亚棋,另一个是想第二天与夜王的约定。 秦路安曾经与夜王对视过,虽然只有短短的两秒,但夜王那无比深邃的眼眸和微笑下所隐藏的未知,都让他感到莫名的不安,还有一丝恐惧,直觉告诉他,这个人非常的危险。 不过,秦路安当然也不是一个怯懦的人,去还是要去的。 清晨,秦路安简单的吃了几口面包,便拿起长剑走出了房门。 夜王所说的演武场就在三个人住处的东面,毕竟是王宫内院,因此这个演武场平时也很少有人使用。秦路安曾经路过那里几次,到演武场也算是轻车熟路,没费什么劲就找到了地方,而且来得似乎还有点早了。 他走到武器架旁,用手摸了摸那些被被保养得很好的兵刃,有些自己见过,而有些则在旁贝巴或者赛拉奇西部从未出现,大概是少数民族特有的,最后他的目光落在了两把刀上。 在多戈、旁贝巴、赛拉奇的演武体系中,剑是绝对的主角,而刀一般是干一些普通的活计才用。而眼前的这两把刀与秦路安见过的又都不同,它们更加细长,弯曲的角度也更小,而且两侧的刀面上还有着凹槽。 “怎么样?我们的刀不错吧?”秦路安正看得出神,后面突然一个声音响起,他转过头,发现夜王已经来了。 “罕达,您好!”秦路安把刀放回到架子上,向夜王施了一礼。 夜王一边走下台阶,一边解释道:“这种刀叫做罗格刀,是一种很古老的武器,在信奉赤炎神的皮亚查应用很广泛,而我们与赤炎神有一点渊源,因此罗格刀也就成为了我们的的一种主要武器。” “你的剑可以让我看一下吗?”夜王走到秦路安面前,眼睛停留在他腰间的武器上。而秦路安也不敢不从,立刻将长剑解了下来,递到了也往面前。 “好剑,旁贝巴黑钢造的,想必一定很锋利吧?”夜王拿着剑端详了一番,不住地点头,似乎对剑很满意。 秦路安笑了笑,回答道:“剑锋不锋利,还要看使用的人怎么样,在我的手里恐怕就像一根棍子了。” 这是自嘲,夜王当然听得出来,看来眼前的这位青年对于输给自己女儿的事还是很在意,他把剑交回秦路安,说道:“你练一练我看看。” 秦路安的剑术虽然算不上精湛,但经过这一年来的历练,已经凌厉了许多,风随剑走,动作行云流水,舞得也煞是好看。 待到他收剑站定,夜王点了几下头,似乎颇为满意。“巴斯汀剑术,不错。” 而接下来,他话锋一转,却又继续说道:“不过,你的力道和速度都差些火候,而且过于注重进攻,忽律了防守,这也是巴斯汀剑术的一个弊病。” “昨天巴静雅所使用的刀术,叫做“古古洛尔”,是我们这里特有的一种武艺,最大的特点就是要用两把刀。” “你看着!”随着话音落地,只见夜王脱掉外衣,拔出架子上的双刀,开始舞动起来。 这是何等精湛的武艺啊!双刀在夜王的手中,仿佛化作两条银色的丝带,又似凌厉的闪电,时而绵软回旋,时而雷霆万钧。再看动作,更是时快时慢,静动自如。秦路安只看得目瞪口呆,佩服不已。 收了招式,夜王仍然气定神闲,可见其在身为一方君主的同时,也没有荒废了对身体的锻炼。“刀是武器,但两把刀不等于就有了双倍的攻击力,你可能也看到了,刚才我更多的时候是在用一把刀进攻,而另一把到则是用作招架。” “如果是这样,那使用一把刀,而另一手持盾岂不是更好?”秦路安有些不解。 “无论用哪只手拿刀,攻击角度都是有局限性的,也许在大规模的军事冲突中,盾的确可以起到良好的保护作用,但在一对一、或者对少数敌人的比试中,盾会影响动作的灵活性,并且限制攻击的招式,两把刀可以在得到一定防御的同时,使攻击得以最大化。比如,你拿着剑向我进攻。” 面对夜王,秦路安当然不敢造次,但无奈夜王坚持,他也只能拔剑进攻了。 夜王用一把刀轻轻地架开了秦路安的剑,而另一把刀则做了个进攻的动作。“你看,如果我只用一把刀,磕开你的剑后就只能选择用脚把你踢开,如果敌人的强壮程度远远大于你,那这一脚就根本没用。但是我有了另外一把刀,就很可能至你于死地。” “想要用好双刀,首先需要联系双手的协调性……” 两人正在醉心研究武艺,可他们谁都没有注意到此时有一个人来到了演武场。 “巴罗什!”一声充满了愤怒和怨念的大喊,打破了这融洽的气氛。 是谁竟然直呼夜王的名字?要知道这在夜月帝国是要受牢狱之灾的。两个人转过来观瞧,竟然看到巴静雅怒气冲冲地看着自己。 对待这个宝贝女儿,夜王又拿出了毫无作用的严厉态度。“怎么跟你爸说话呢?太没大没小了!” 再看巴静雅,根本没把自己这位罕达老爸的话当回事,他一下子就从台阶上蹦了下来,大声地质问道:“你竟然偷偷教这个傻小子古古洛尔,你偏心。” 夜王也不甘示弱地回答:“你用两把刀,人家也得用两把刀才行啊,你知道为父我是最公正的了。” 巴静雅气得直跺脚,但似乎也没有什么办法,最后也只能气呼呼地跑开了。 “唉~”夜王深深地叹了一口气,自言自语道:“这个样子,以后可怎么嫁得出去啊~” 秦路安望着巴静雅的背影,心中也暗暗地念叨:是啊,谁要是娶了她,那可真是倒了八辈子血霉了啊! 第八十四章受召参会 人生的际遇,总是让你难以捉摸。 就好比秦路安、方沐阳和古同,自离开圣日城以来,大部分时间都是在颠沛流离中度过的,很多人在他们面前死去,这个世界将它残酷的一面淋漓尽致地在他们面前展现了出来,却没想到在本以为朝不保夕的敌营中,三个人过起了难得的平静日子。 夜王虽仍然不允许他们走出王宫,但给了他们在宫殿内自由行动的权力,同时还专门为秦路安找了个老师,专门教授他刀术。 说来也奇怪,这位老师竟然也是个旁贝巴人,名叫荆越,据他所说自己小的时候就对古古洛尔着迷,因此来到了少数民族部落潜心钻研,最后成为了夜王麾下的一名“夜莺”,也就是夜王的亲卫队。 虽然这家伙已经加入了夜神教,但不管怎么说毕竟是自己的通同胞,秦路安还是觉得安心了几分,因此便每天跟着荆越练武,两人也建立了亦师亦友的关系。 方沐阳自从接触了摩亚棋之后,充分发扬了他爱钻牛角尖的精神,除了睡觉,他就连吃饭和上厕所也不忘排兵布阵的事,每每想到新的战术,就会兴高采烈地去找沙立玛,只不过他一次也没赢过就是了。 至于古同,这个家伙每天睁开眼就只有一件事情,那就是到普朗特老师的孤儿院去帮忙,烧饭挑水、喂鸡劈柴无所不干,还负责带着孩子们做游戏,那些小孩都亲切地称他为“胖哥哥”。 他与米尔普和巴隆德的关系更是处得融洽,闲暇时间他们就会在一起切磋武艺,说来也真是巧,三个人竟然都是用枪的。 当然,对于古同来说,他最喜欢的事就是看院里的那些藏书了,听着普朗特老师讲述各个宗教的故事和历史,你很难现象这个坐在那里聚精会神做着笔记的大块头,竟然曾经与雷王那种怪物浴血奋战过。 转眼间,三个月过去了。 春风送走冬日的寒冷,大地再一次披上了绿色的外衣,青草的嫩芽破土而出,也为宫殿内那单调的景致增添了几分生气。 这一日,三个人刚刚吃罢早饭,正准备去干自己该干的事,可当他们刚走出门口,就发现几名侍者正在等着自己,同时手里还拖着三件礼服。 “景山少爷,夜王大人有事叫您和您的两位朋友过去。” 这段时间,三个人也见过几次夜王,但都是在非正式场合,像今天这般安排侍者前来,还要穿礼服的情况还从未有过,方沐阳详细地询问了侍者一番,才知道今天夜王领内所有的重要人物都会到齐,似乎要研究一件重大的事情。 许久不曾记起的紧张感再一次升上了心头,但不去肯定是不行的,三人只能换好礼服,跟随着侍者到会议厅。 时间尚早,诺大的会议桌前只有夜王和巴赫图两个人坐在那里,而他们今天也换上了礼服,看得出对此次会议非常重视。 三人向夜王行了礼,方沐阳在侍者的指引下坐到了位置上,而秦路安和古同则依照该有的身份,站在了他的身后。 “罕达,不知这次您找我们来所为何事呢?”方沐阳心里一直很忐忑,他担心在会议上自己说漏了什么,于是就想先问一问。 夜王回答道:“你可能已经知道了,我们的夜月帝国是由十三个部落组成的,虽然我是罕达,但一些重要的事情还是要与各部落首领商议才行,而今天就是一年一度议事的日子。况且……” 说到这了,夜王有意停顿了一下。“况且今天我有一件重大的事情要宣布,而且与你有关。” 听到这里,方沐阳的心不知被什么捏了一下。“我还是个毛头小子,您让我参加这么重要的会议,我怕自己万一做出什么失态的事情就不好了。” 可是方沐阳就算想退,又怎么退得了呢? 夜王只是笑着摆了摆手,说了句“不碍事。”便将方沐阳打发了。 椅子很软,但方沐阳却如坐针毡,他的脑海里反复思考着可能出现的情况,想着应对的方案,可是留给他的时间实在是太少了。 随着一阵脚步声以及侍者开门的动作,第一位领主到来了。 这是一个比夜王稍微年长的人,身子微胖,有些秃顶,五官有着典型少数民族的特征,形象倒是与谷昭有几分相似,但气质就要比那位团长大人高贵许多了。 经过介绍,三个人才知道,这位领主大人名叫博班?尼托雅克,是十三个部落中实力仅次于夜王的存在,而他的妹妹则是夜王的夫人。 过了不久,第二位领主便走了进来。这个人可与尼托雅克有很大的不同,一看就是位久经沙场的战将,身高体型与古同相仿,豹头环眼,英气逼人,年龄也才四十多岁,给人一种不弱于夜王的压迫感。 不过,在他的身后还有一个人,虽然身体没有这位领主魁梧,但却比这位领主年轻许多,眼神所到之处,让人不寒而栗,任何人看到他都会为之一振。 这位领主就是夜月帝国中最能征善战的部落首领——恰恰?萨博尼奇。而在他身后的那位武将,就是有着“极乐殿死神”之称的夜月帝国第一武神——尼斯?皮亚达拉。 随着时间的推移,十三位领主慢慢的都到齐了,一时间诺大的会议室里也变得拥挤起来。不过在夜王的旁边却始终有一个位置空着。 会议没有开始,领主们也在互相寒暄,显然大家都在等那个人出现。到底是什么人有如此大的权力,让位高权重的十三位领主还要等待呢? 这个答案伴随着又一阵脚步声就此揭晓了。 这个人就是夜神教的大萨满——罗珈南。 看到罗珈南走了进来,十三位领主包括夜王在内,齐身起立向罗珈南行了教礼。而罗珈南也很礼貌的进行了还礼。 他气定神闲地缓步走到了自己的位置上,率先坐下,这时其他领主才各自落座。 罗珈南面带微笑,目光扫视了一下坐席上的众人,但当他看到方沐阳时,那笑容竟然消失了,眼中闪过了一丝不解与敌视。 随后,他转头向夜王问道:“罕达,今天是一年一度的议事会,怎么这位‘景山’少爷也还在场呢?” 罗珈南说到“景山”二字时故意加重了语气,显然他还是对这位突然冒出的郭庭斌的孙子有所怀疑。 夜王的表情并没有什么变化,他早就想到罗珈南会这样问了。“睿智的罗珈南,实际上今天我有一件事想和大家商议,与目前的战事有关,也与景山也有关,因此就叫他们来了。” 第八十五章各抒己见 罗珈南虽然是夜神教的大萨满,但按照夜月帝国政教分离的传统和规定,战争事务他是不便插手的,因此听到夜王这样说,他也只能不再言语了。 转过头,夜王提高了声音,向着各位领主说道:“我想大家也都听说了,几个月前因为一场误会,布罗巴迪亚领主郭庭斌的孙子,郭景山来到了我这里,这一次我想先向大家引荐一下。” 说着,夜王便抬手示意了一下。 演戏就要演彻底,方沐阳当然是知道的。 他连忙起身向各位领主行了个礼,自我介绍道:“在下郭景山,能够见到诸位夜月帝国的领主大人,深感荣幸!” 夜王接着方沐阳的话,继续说道:“各位领主想必很清楚,我们夜月帝国百分之七十的战略物资,都来自郭庭斌领主的领内。这一次机缘巧合之下,景山能够到我这里来,也算是给了我一个报答郭领主恩情的机会。” “最近,我专程去见了一次郭领主,与他当面谈了此事,对于我们的做法,他大加赞赏。并表示虽然因为国家有别,不能派出军队帮助我们,但是愿意为我们提供更多的战略物资,并且价格上给予更大的优惠。” “有了这个坚强的后盾,我们的实力可以说大大加强了!” 听完夜王的话,会议厅里响起了一阵欢呼,几乎每个人都为此事兴奋不已,当然除了方沐阳、秦路安和古同,如果夜王说得是真的,那他们可就完了。 夜王做了一个安静的手势,接着说道:“我们与米杨、帕托两位王子的战争已经旷日良久了,虽然三方各有胜负,但凭心而论我们与两位王子的实力还是有差距的,这样打下去也不是办法。” “这次,郭领主给予了我们莫大的支持,让我们有了与敌人长期坚持下去的筹码,也突然让我蒙生了一个想法,如果我们能够与一方缔结停战条约,甚至结盟共同对付剩下的那个敌人,就可以让这场战争尽快结束,不知大家意下如何呢?” 听完夜王的话,领主们的表情或多或少都有些错愕,要知道在赛拉奇的历史中,王室一直瞧不起少数民族,是不愿与他们为伍的。这次得到了强有力的支援,的确是增添了不少谈判筹码,但是真要实施起来会取得什么样的效果,那可就不得而知了。 大家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最后还是由尼托雅克说出了心中的疑问。“罕达,这个主意好是好,但你知道赛拉奇王室对我们一直有偏见,况且就算和谈,我们要找哪位王子好呢?” “取得对手的尊重,是要靠实力说话的。”夜王回答道:“我们与两位王子打了这么多年的仗,如果他们还认不清形势和我们的实力,那他们的命恐怕也不久了。” 对于夜王的判断,领主们都纷纷点头。 接着一位叫罗纳德?斯宾塞的领主抛出了自己的见解。“我赞同和米杨王子结盟,从实力上来说,米杨是我们三者中最强的,而且赛拉奇的地势是自西向东逐渐向下,米杨对我们居高临下,相对帕托对我们的威胁更大。” 斯宾塞的话音刚落,立刻另一位叫科斯?博利尔的领主表示了反对。“米杨的实力强大是没错,但他与我们的积怨也更深,况且如果我们合力灭了帕托,虽然我们打败了一个对手,但我们也失去了一个有力的牵制帮手,米杨腾出手来就会对我们形成压倒性的优势。” 一时间,会议厅里又变得嘈杂起来,支持斯宾塞和博利尔两方的领主互不相让。可夜王却一言不发,只是静静地看着这些领主们互相争吵。 待到这些领主们终于吵累了,夜王才不紧不慢地发起话来。“大家刚才说得都很有道理,不过你们似乎只看到了对方的军事实力,但却没有看到本质。” “我们三方的战争虽然是为了争夺土地和赛拉奇的控制权,但归根结底还是由于不同宗教给我们带来的意识形态冲突。如果赛拉奇还是一个只信奉圣日教的国家,那么这场内乱也不会持续这么长时间。不过我们还是要感谢萨博国王,要不是他我们也不会有这次独立建国的机会。” “米杨王子的领土与旁贝巴、多戈相连,三者均是信奉圣日教的国家,虽然彼此也有隔阂,但关键时刻还是很容易站到一起。而帕托王子则不同了,他背靠旁贝巴,与相同信仰的诗妮兰、朋帕罗等国之间还隔着布罗巴迪亚,如果不是占据着粮食主产区,恐怕他早就支持不住了。” “如果我们联合米杨攻击帕托,那帕托肯定坚持不住,而粮食主产区十有八九会被虎视眈眈的旁贝巴夺去,因为这地方对他们来说可是命脉。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可以说是被一群信仰圣日教的国家包围了。那结果可想而知。” 说完,夜王看向罗珈南,而罗珈南也向他点头表示赞同。 “因此,我决定和帕托王子结盟,十天后我会和景山一起出发。” 夜王的最后一句话,像一记重拳直直地击中方沐阳的胸口。 什么?竟然要与夜王一起去见敌方首脑?这可怎么行?要知道假的就是假的,它可真不了啊! 因此,方沐阳还想最后再挣扎一下。 “罕达,这可使不得啊,如此重要的事情,我一个毛头小子能起什么作用?要是在帕托王子面前说出什么不合适的话,破坏了同盟大计,那我可吃罪不起啊!” 夜王对这个问题倒是不以为然。“景山啊,你多虑了,让你去只是为了证明我们得到你爷爷支持的事情不假,并不用你做什么。你放心好了。” 放心?放什么心?怎么能放心?此时的方沐阳就是有一万个委屈也说不出,打掉牙也得往肚子里咽啊! 看来这次还是得硬着头皮上了。 夜王的建议得到了领主们的一致赞同,接下来大家又研究了一些行政、军事事务上的事,不过那些倒是都无关痛痒。 会议的最后,夜王还宣布第二天晚上要举行盛大的舞会,招待各位领主和他们的家属。 就这样,这个出人意料的会议在一片“祥和”中落下了帷幕。 第八十六章强者出现 房间里,方沐阳不停地来回踱着步子,好像热锅上的蚂蚁一般。 而秦路安和古同则坐在椅子上,仿佛两只猫头鹰,脑袋跟着他的动作不停地左右摇摆着。 “完了,这下可完了!要不我们逃跑吧!”方沐阳瞪着眼睛,好像发现了什么今天方法一样说着。 可另外两人却一点激动的意思都没有。“你着急什么?我们大风大浪都过来了,难道还怕去见一个什么王子吗?” 方沐阳又开始踱起了步,而且比刚才还快。“这回可不一样,这回可不一样!王子诶,和谈诶,我那点说词一定蒙不过去的,蒙不过去就会被抓起来,被抓起来就会被烧死。啊~~我才十八岁,连老婆都没有就要死了!天啊!” 秦路安翻了个白眼,对于眼前这个歇斯底里的家伙多少有些无奈,他走上前去,说道:“别担心,还有十天时间,出现什么转机也说不定。就算我们和夜王去了,那出了城也有机会逃跑啊,你说是不?” 对啊!出了城就方面便逃跑了,听到这句话方沐阳才稍稍平静了下来。 接着,秦路安又叹了口气说道:“比起十天之后的事,我倒是更担心明天晚上的舞会,你会跳舞吗?” 方沐阳想了想,回答:“我只跟唐欣学过斗牛。” “你认为一群领主大人会满嘴粗话的去跳什么乡村舞蹈吗?一个出生于贵族世家的大少爷,却连舞都不会跳,那我们才死定了呢。”秦路安继续说道。 对啊!比起十天后的事,明天晚上的舞会才是目前面临的最大困难,三个人都是出生在旁贝巴普通人家的孩子,哪会跳什么赛拉奇少数民族的部落舞蹈啊? 最后,还是古同提出去请普朗特老师帮忙的办法,但是一定不能让巴隆德知道。 虽然只有不到一天,但学习一些基本的舞步还是足够的。而巴隆德作为夜王的儿子自然是要去拜会各位领主,因此没有到孤儿院去帮忙,这倒是给予了方沐阳天赐良机。 本来一早起来,三个人都是要到普朗特那里去学习跳舞的,但古同却没有去,这是因为发生了一件意想不到的事。 去往孤儿院的路必须要经过演武场,而今天的演武场却一扫平时的冷清,里三层外三层地围满了人,三个人好不容易才挤了进去,这才看到演武场的中央站着两个手拿长枪的人,一个是米尔普,而另一个正是他们曾在会议厅看到的那位“极乐殿的死神”尼亚达拉。 古同曾经听米尔普提到过皮亚达拉,也知道两个人是好友。问了旁边的人才知道,这两人每次遇到都会切磋武艺,而能看到夜月帝国第一武神出手,自然是一件非常吸引眼球的事情。 这样的机会,古同哪能放过?他借口自己只是个护卫,学不学舞蹈不要紧,便把秦路安和方沐阳打发走了。而他自己,则仗着高人一头的体格,找了个好位置满眼期待地盯着赛场中央。 说来也奇怪,一般的比试,为了不伤害到对方,使用的都是木棍并且裹上布片,但今天场上的这两个人使用的却是真家伙。 也许别人不知道其中道理,但同样用枪的古同却知道其中深意。一个真正的武者,武器不仅仅是击败对手的工具,更是身体的延伸。由于木棍过轻,会影响招式的速度和连贯性,难以发挥出武者的真正实力。而高手都是能做到点到为止的,因此在切磋的时候也不用担心误伤。 演武场不算小,而且围满了人,古同自然听不清米尔普和尼亚达拉说什么。 但那些都不重要,因为只要能看到一场精彩绝伦的比武就够了。 长枪的攻击范围有限,但两人的战意和杀气却仿佛无限般弥漫在赛场的各个角落,让本已转暖的天气似乎又回到了严冬,使人不禁打起寒战。 尼亚达拉的每次攻击仿佛都会带走赛场周围的空气,让所有的观众当然也包括古同在内感觉到莫名的窒息。他们张着大嘴不敢发出惊呼,生怕任何一次呼吸都会破坏这场惊天地泣鬼神的战斗。 在光影流转之间,两个人不停地变换着位置,枪与枪的碰撞,在空中留下雷鸣般的巨响。枪杆在巨大的压力之下彼此摩擦,发出阵阵凄厉的尖啸,那声音仿佛万千钢针穿透着每个人的神经。 即便是古同这样的武者,也为眼前的景象惊叹不已。一方面他惊叹于尼亚达拉强大的实力,另一方面他也惊叹于米尔普竟然能打得有来有回,看来他与自己切磋的时候明显没用全力。 不过,差距就是差距,无论谁都看得出米尔普明显处于下风,刚开始两人还能互有攻防,而随着时间的推移,米尔普就只剩招架之功,而无还手之力了。 “噹”的一声巨响,米尔普手中的长枪飞了出去,直直地扎进赛场边的柱子上。 看到这样的情况,古同的心中就是一惊。也许是不想让这场比试过早结束,他竟然鬼使神差地拿起自己的长枪扔向米尔普。 “接着!” “嘭”米尔普一把抓住了“银闪”,定睛一看才认出这是古同的枪。 而认出这把枪的还有一个人,那就是尼亚达拉。 赛场之上,数十双眼睛齐刷刷地看向古同,而有一双眼睛发出的目光格外炽烈。 “你是怎么得到这把枪的?”尼亚达拉向前紧走几步,一把抓住“银闪”,他仔细端详了一番,抬起头来看向古同。 突然被这么一问,古同吓了一跳,看着尼亚达拉表情竟然这么严肃,他心中不免还真有点害怕。“我、我师父给我的。” “你师父是谁?”话音未落,尼亚达拉已经来到古同面前了。 “我师父是……”话到嘴边,古同又咽了回去。他突然想到魏克举可是敌人的将军,如果在这样的地方说出来自己是魏克举的徒弟,那形势对于自己可是相当不利的。“我没有师父。” 这话说得太假了,尼亚达拉都不禁笑了出来。只见他把枪交还给古同,说道:“你不说我也知道,因为我曾经和这把枪的主人交手过很多次,他竟然能把自己心爱的枪交给你,足见那个人对你的认可。” “来!” 还没等古同反应过来,只听“嘭”的一声,尼亚达拉抓住古同的手腕,拽着他就往赛场中去。 古同手握长枪,站在赛场中央,实在有点摸不着头脑,自己就是个观众,咋一下子变主角了呢?这变化也太快了吧! 尼亚达拉回到古同的对方,挥舞了两下手中的长枪,继续说道:“魏克举虽然是我们的敌人,但他也是我这辈子唯一敬佩的对手。今天就让我看看,你何德何能配得上这杆长枪!” 说时迟,那时快,话音刚及古同的耳朵,尼亚达拉已经攻上来了。他本能地双手持枪向外招架,但在与对方长枪碰撞的那一刻,古同只觉得自己的肩膀仿佛要被撕裂一般,一股巨大的力量犹如大山压在了两条胳膊上。 靠着强壮的身体,古同勉强抗住了这一击。可是还没等他调整姿势,尼亚达拉的第二枪便直奔他的面门而来。要说也就是古同,至少在力量上不差,他握紧枪杆向上一抬,稍稍改变了尼亚达拉的长枪进攻线路,配合着扭头的动作,勉强将枪尖躲了过去。 枪尖没扎到,枪杆又来了。倘若被那呼啸而至的枪杆砸到,那可不是断几根肋骨那么简单,这尼亚达拉的力量虽然赶不上手使重锤的雷王,但凌厉的攻击加上武器的惯性还是人类肌体所无法承受的。 古同右脚点地,尽量使身子向左跳去,同时竖起长枪护住侧身,又一次化险为夷。 三击!只有三击!古同已经气喘连连,汗如雨下了。这倒不是古同的体力有多大的损耗,而是面对尼亚达拉,他感到每次格挡都仿佛耗尽了自己所有的力量。 对于自己能否再接下一次攻击,他实在没有信心。 所幸,这样的事情没有发生。 尼亚达拉抽身收枪,看着古同点了点头。“不错,能接下我三枪,看来魏克举果然没有看错人。” 听到这话,古同才惊魂稍定,他站直身子,深深地向尼亚达拉施了一礼。“感谢您的赐教!” 一场比试就这样结束了,惊心动魄又充满意外。 看着笑着走过来的米尔普,古同的眼神中有着些许责备。“为什么不告诉我你竟然这么厉害,平常跟我比试的时候你根本没用全力。” 听古同这么一问,米尔普也有些抱歉。“不好意思,真没想到让你卷进我们的战斗,不过与尼亚达拉交过手,你觉得怎么样?” 古同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回答道:“有种死里逃生的感觉。不过,又有点遗憾,如果能和他多交手几次就好了……” 第八十七章贵族舞会 少数民族能歌善舞,这似乎是一项普遍共识。 方沐阳当然也是这么想的,他原本以为今天晚上那些领主大人们会围着火堆,一边喝酒吃肉,一边连唱带跳,就像在书中看到的那些原始部落一样。 可见到普朗特老师时,他才知道完全不是那么回事。 原来,自从夜王建立夜月帝国以来,为了能够更好地与别的国家开展交际活动,他将布罗巴迪亚的宫廷舞会原样照搬了过来,不仅组建了乐队,还让各位来宾穿上礼服,跳起布罗巴迪亚上层社会经常跳的“纳恰卡”舞。 听到这样的信息,方沐阳更加着急了。今天要是学不会这“纳恰卡”,那晚上就真要露馅了。 这“纳恰卡”一般是一男一女两个人跳的,普朗特已经年逾七十,自然是只能言传,无法身教。就只能让方沐阳和秦路安把彼此当成舞伴。 只见两个人一只手握着对方的手,另一只手搂着对方的腰。虽然这宫廷舞蹈重在交际,步伐上倒是比那些什么“斗牛”舞来得简单,不过两个人面对面贴得如此之近,还是让他们觉得很不自在,跳起来犹如两把墩布,在地上抹来抹去。 在普朗特老师的指导下,两个人总算把基本的舞步学会了,但是他们却怎么也不愿再练习。比起看着对方的鼻毛和眼屎,这两个家伙宁愿到宴会上出丑。 初夏的夜,微风裹挟着白日的余温,让早已换上轻薄礼服的人们,感觉舒适而温暖。 自东向西的开阔路上,一辆辆马车头尾接至,每停顿一次,就会有几个人出现在那用白色大理石雕刻而成的宴会厅门前,男的身穿华袍,女的则珠光宝气,各色长裙争奇斗艳,犹如灰色大地之上盛开的靓丽花朵,分外引人注目。 带着蕾丝边的裙摆有节奏的与红色丝绒地毯发生着摩擦,让本已凝固在地毯表面的微小玫瑰花露粒子又重新活跃起来,混合着妇人们身上散发出的各种香味,让走廊变得芬芳无比,沁人心扉。 推开大门,你会发现一盏巨大的水晶吊灯挂在宴会厅的中央,无数璀璨的灯火在水晶曲面的放大下,将金黄色的光一层又一层地敷在大厅的每个地方,让所有的一切看起来都显得那样雍容华贵,仿佛镀了金一般。 如果你听,“塞罗纳河第三协奏曲”(塞罗纳河是布罗巴迪亚的第一大河)会悠扬地飘进你的耳朵,大厅的南侧正有十六位乐师,手里拿着各色乐器专心地演奏着,他们的演奏技艺是那样精湛,即使最暴躁的武人也会沉浸在那优美的乐曲之中。 如果你闻,酒的浓烈、水果的甘甜、花草的芬芳,混合着烟草的辛呛、烤肉的醇香,这些气味一股脑地钻进你的鼻孔,刺激着你的大脑,让你身上的每一个毛孔都会张开,贪婪地呼吸周围每一寸地方的空气。 “实在是…这实在是……”看着眼前的一切,秦路安、方沐阳和古同搜索了脑海中所有的语句,也没能找到只言片语来形容所看到的一切。 他们张着嘴巴,犹如三根木桩子一样直直地杵在那里,惹得路过的妇人不禁抿嘴偷笑。 这世界上有些东西是可以装出来的,比如身份。但这世界上也有东西是装不出来的,比如气质。 在参加宴会之前,方沐阳是做了充足准备的,他在脑海里反复想象着晚上的景象,各色的美食与美酒,领主带着夫人们优雅地谈笑。他也让秦路安和古同配合自己演练着,尽量保持优雅的仪态。 可是…… 当看到这些眼前从骨子里散发出高贵气质的人时,方沐阳终于认识到自己这辈子也不可能学得会了。 “怎么办?”此时方沐阳一下子没了主意,他用胳膊肘拐了拐其他两人,希望可以得到想要的答案。 秦路安没有看他,只是说道:“这个得问你了,我们只是随从。” 而古同也表示“我今晚来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敞开了吃。”说完便拽着秦路安向摆满食物的餐桌走去了。 “你、你们……”关键时刻,没想到这两个家伙这么不靠谱,方沐阳气得直跺脚,可自己一个人站在这里,目标也太明显了。“你们等等我~”说完,他便也向这餐桌的方向跑去。 宴会厅里的人很多,按理说谁也不会注意三个致力于吃东西这项伟大事业的傻小子。但这世界上就是有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总是在不合时宜的时候出现。 这不,方沐阳刚把一块蛋糕塞进嘴里,尼托雅克便带着夫人来找方沐阳敬酒。看着这位“郭景山少爷”满脸蛋糕屑,好像饿死鬼托生的样子,尼托雅克夫人尴尬地笑了笑,便拽着丈夫走了。 方沐阳的屁股刚沾到凳子,就不得不又站起来,因为斯宾塞过来了。这次,方沐阳没有再像刚才那样失礼,而是寒暄了几句,与对方喝了一杯酒。 你以为这就完了?当然不!要知道这位“景山少爷”可是今天宴会的主角之一,上来搭讪的可不只有那些领主,一个个名媛佳丽也把他当成了难得的对象,要知道如果能与郭庭斌领主的孙子交好,甚至成为情人,那这辈子可就不用发愁了。 这一夜,方沐阳的脸都快笑抽筋了,他用眼角的余光瞟着两边胡吃海塞的秦路安和古同,心中真是叫苦不迭,可那又有什么办法呢? 令人厌烦的应酬终于结束了,方沐阳一屁股坐下,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可他刚想跟那两个只知道吃的家伙发发牢骚,却又看到一个人向自己走来。 说来也奇怪,刚才来向方沐阳敬酒的不是老头子就是年轻的女孩,而此时向他走来的却是一个看起来不到二十岁的年轻男子,一头褐色的卷发,脸稍稍有些向外鼓,东张西望的好像在找什么东西。 “你们看到我表妹了吗?”方沐阳刚想端起酒杯,动作却被突然的一句疑问打断了。 “你的表妹?”方沐阳有些发愣,他怎么会知道这家伙的表妹是谁啊? 那青年也发现自己有些唐突,他向方沐阳施了一礼。“不好意思,忘了自我介绍,我叫博班?科尔伯,是计时馆城领主博班?尼托雅克的儿子,我要找的表妹也就是罕达的女儿,她叫巴静雅。” 听到这里,三个人总算明白了。没想到那野丫头还有一个这么文质彬彬的表哥,不过他们自从进入宴会厅,还真没见到巴静雅的影子。因此只能如实回答了。 刚刚送走科尔伯,音乐声却突然停止了,而宾客们也渐渐安静下来。直觉告诉方沐阳,今晚的重头戏——舞会就要开始了。 果不其然,在乐师简短地调整了乐器,更换了谱子之后,音乐声再一次响起,而宾客们也三三两两离开了坐席,走到了舞池中央,开始翩翩起舞。 看着被一个漂亮女孩拉走,时不时地还回头用哀怨的眼神望着自己的方沐阳,古同差点笑出声来。“今晚可是你的宿命,就好好享受吧!” 秦路安当然也想笑,但是他可笑不出来,因为此时一个无比熟悉、又令他讨厌的身影正向他走来。“该死!是巴静雅!” 今天的巴静雅与往常的形象可是大有不同,虽然还是有些大大咧咧的模样,可在天蓝色碎花低胸连衣裙和首饰的衬托下,增添了几分女人味。 不过,此时的她显得神色却点慌张,东张西望的好像在躲着谁一样。秦路安本想扭过头去,假装没看见那野丫头,可是人家却看到了他。 巴静雅拍了一下秦路安的肩膀,问道:“你们看没看到一个长得像狮子狗模样的男人?” 秦路安头都没回,他才不想浪费脑细胞去思考是谁要找他,于是便随口答道:“当然看到了,喏!就在那边!” 这句话当然是信口雌黄,但谁知却被他言中了。巴静雅刚一扭头,就被他看到科尔伯正在不远处东张西望,只不过还没看到她罢了。 “该死!”巴静雅把头埋低,一脸惊恐的表情。 当她转头看到一脸不屑的还在吃东西的秦路安时,却突然一把拽住了他的胳膊。“来!我们去跳舞!” 这一下可大大出乎了秦路安的预料,先不说自己会不会跳,可跟这野丫头一起跳,他可是一万个不乐意。 秦路安使劲一甩胳膊,便挣脱了巴静雅的束缚。“你干什么?” 可还没等秦路安反应过来,他的胳膊却又被巴静雅抓住了。不仅如此,这一次她竟然将秦路安的胳膊揽在了怀里,甚至还贴到了她的胸上! “你要是陪我跳舞,我可以考虑把绣包还给你哦~”说着,秦路安便已经被拽到舞池里了。 虽然不情愿,但在这种场合之下大吵大闹实在不合适,毕竟人家怎么说也是位公主。因此,秦路安也只能配合着巴静雅跳了起来。 来到钟玉城三个月,这还是秦路安第一次与巴静雅离得如此之近。她没有化妆,但精致的五官却那样俏美,略微上翘的眼角,还有白里透红的脸蛋,在火光的衬托下更增添了几分可爱。一股淡淡的清香萦绕在她的四周,那不是什么来自于花草的混合剂,而是少女特有的芬芳。 秦路安把头扭到了一边,尽力地不去看巴静雅,如果不是火光的掩饰,那别人一定会看到他那通红的脸和脖子了。 “喂!我长得有那么难看吗?”巴静雅略带生气地问道。 秦路安仍然没有扭头。“你当然不难看,不过很讨厌。要不你那个什么科尔伯表哥咋一直跟着你呢?想必是你对他做了什么不得了的坏事,人家向你讨债来了。” “谁说的?我表哥是因为喜欢我才追我的。那家伙从小一见到我,就会对我死缠烂打,我实在对他没办法才逃跑。”巴静雅努着小嘴说道。 秦路安实在想不通,这世界上竟然还会有人喜欢眼前这个疯丫头,看来那个科尔伯真是品味独特啊!“你可要说话算话,跳完舞就把绣包还给我。” 提起绣包,巴静雅好像突然来了兴致,她狡黠的笑了一下,问道:“喂!大情圣,这绣包的事给我讲讲呗!” 秦路安没有说话,他可不想浪费口舌和这人谈起方沐霞的事。“懒得理你。” “讲讲呗,讲讲呗。”有些人就是对别人的秘密趋之若鹜。可就在这时候,乐曲却突然欢快起来。 秦路安虽然学了一些简单的步伐,但毕竟还是个新手。突然之间变了节奏,他还真有点乱了阵脚。 这不,一个不留神就踩在了巴静雅的脚上。 “哎呦~”疼痛让巴静雅忍不住叫出声来,她一把推开秦路安,愤怒的质问道:“你干什么?” 不过秦路安却没有抱歉的意思,他只是耸耸肩。“不好意思,我不太会跳。” 两个人又一次跳了起来,但结果……还是如此。 秦路安一连踩了巴静雅五脚,终于让这位公主殿下忍无可忍了。只见她站在舞池中央,小脸气得通红,大声地吼着“你这个大笨蛋!” 可秦路安呢?却还是不生气,他向巴静雅深深施了一礼,说了句“对不起”,便转身离开了。 “你别走!”巴静雅刚想追过去,可还没等她迈出步子,一个身影已经来到了她的面前。 “表妹~你让我找得好苦啊!” 第八十八章结盟洽谈 午夜十二点,宴会厅渐渐安静了下来。 当方沐阳拖着疲惫的身子回到住处时,却只看到躺在床上呼呼大睡的秦路安和古同。 想到自己周旋于那些王公贵妇之间疲于应付,而这两个家伙却吃饱喝足做着春秋大梦,方沐阳真想现在就把他们拽起来好好修理一番,可现在却不是发泄情绪的时候,因为有一件事更让他烦心不已。 “起来!起来!别睡了!”方沐阳使劲地摇着另外两人,甚至还准备了两杯水以便从他俩的头上浇下去。 还好这两人睡得也不算实在,不然可就要受这洗头之刑了。 被人吵醒而发怒,这可不是小孩子的专利,古同看到眼前的方沐阳渐渐清晰,气真是不打一处来,他一下子蹦起来吼道:“大半夜的,你干什么?” 方沐阳倒是没理会古同,他满脸愁容地一屁股坐在椅子上,说道:“今晚夜王和我说了一些事情,十天后他要带着我到一个叫集风丘的地方与帕托王子和谈……” “这有什么?那天会议上不就是这么说的吗?”秦路安有点不解。 方沐阳一脸严肃,他伸出手指指了指自己,一字一顿的说出“是我。”然后又指了指对面的秦路安和古同,说“不是我们。” “也就是说……”秦路安终于渐渐明白了。 “是的,只有我会和夜王去,而你俩将被留下。” 方沐阳的话,犹如一盆凉水把对面两人的希望之火完全浇灭。如果真是这样,那也就意味着三个将被分开,任何一个逃跑,那另外的两人都会处于极度的危险之中。 “这个夜王是把我俩当人质了啊。”古同自言自语地说着,此时他的睡意早已被抛到九霄云外了。 可这还不算完,方沐阳接着又说了一件事。“不仅如此,我刚才回来的的时候,发现这所房子的附近似乎多了不少护卫。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他恐怕对我们的真实身份有所察觉,如果真是这样的话……”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这次和谈一旦失败,那我们估计也就失去利用价值了。到时候夜王会毫不犹豫的杀掉我们吧。”秦路安把方沐阳没有说完的话说了出来。 屋子里再一次归于平静,当扑所迷离的未来终于露出他应有的面目时,却往往呈现出那最残酷的一面。 可是,不面对还有什么办法呢?三个人不就是这样过来的吗? 突然,古同哈哈大笑起来,他站起身子,将手放在方沐阳的肩上,说道:“真是没办法,看来这次我们的命运又得全靠你了。” 当方沐阳抬起头的时候,看到的是古同和秦路安那充满信任的眼神和微笑,此时此刻还有什么比这更好的鼓励呢? “嗯!这关,我们一定会过去的!” 十天的时间一晃而过,转眼便到了出发的日子。 虽说是和谈,但毕竟双方是战场上你死我活的敌人,因此,夜王还是带了将近两千人的部队,还有五十多名“夜莺”近卫军。 当然这些还不够,按照原来的计划,夜王会先到距离集风丘最近的沃伦城,到那里与另外六千名士兵会合。有了这样庞大的军队,即使形势有什么变化,也可以更好地应对。 黑色的队伍浩浩荡荡,犹如一条溪流沿着街道缓缓流向城门。在这条“溪流”的两侧,许许多多的民众挤在一起,他们挥舞着双手,高喊着为出征的将士送行。 而在这些人群之中,却唯独缺少两个青年的身影,此时此刻他们正在宫殿之中为自己的好友默默祈祷,祈祷他能够平安归来。 夜王的领地自北向南总体呈现半月形,而它们要去的集风丘就在这“半月”的最尖端。 从钟玉城出发一路向南,队伍需要大约十五天的时间才能到达集风丘。 方沐阳因为不会骑马,就只能坐在巴隆德的身后,要知道坐在马屁股上可实在算不上什么惬意的事,一路上那匹枣红色的马好像故意捉弄他一样,故意将蹄子扬得老高,让方沐阳本就七上八下的心更加忐忑不已。 不过,这倒不是什么要紧事,连日来方沐阳的脑海里一直反复演习着可能发生的各种情况,甚至连吃饭都一副心不在焉的样子。 他知道,如果这次自己要是失败,那也就再没有然后了。 时间不会因为个人的意愿而放慢流逝的脚步,不管方沐阳再怎么不情愿,现在集风丘就在眼前,隐约已经可以看到对方的旗帜了。 集风丘,位于夜王和帕托王子领地的交界地区,因每到夏季,来自琴竹山脉的气流在这里形成涡旋,人们经常能看到旋风而得名。 集风丘海拔只有50米左右,在平坦的陆地上略显突兀,好像褐色的粗布放着一颗扎眼的绿豆。 这里可真是一个用于谈判的好地方,站在山坡顶上,周围的景象一览无余,即使双方再简单的动作也会被第一时间发现。 带着巴隆德和方沐阳,夜王率先来到事先在集风丘上布置好的营帐中。 他手搭凉蓬,向帕托王子领内放眼望去,只见得旗帜猎猎招展,军列整齐划一。 士兵银白色的甲胄,在三色太阳的照耀下,烁烁生辉。 沿着黑褐色的小路,三个人影由远及近。 为首的是位30多岁的男人,一身淡青色的袍子,上面饰着银色的标记,大大的太阳即将吞噬点点黑暗,让人一眼就能认出那是辉光神的符号。此人的身高足有1米85以上,身形伟岸,单手按着腰间宝剑,稳健的步伐足见此人武功不弱,看来这一定就是帕托王子了。 方沐阳没见过什么王子,但眼前的这个人一看就不是等闲之辈。而在他身后的两人,一位老者,神官打扮,看起来60多岁,垂到前胸的雪白胡子与没有一根头发的头顶形成鲜明对比,远远望去让人以为头颅倒了过来。 另一人则是员武将,身形与帕托王子差不多,穿着标志性的银白甲胄,手里拿着一杆长枪。 夜王虽然与帕托打了十几年的仗,但两人却从来没有见过面。 双方互相仔细打量了一下对方,帕托浅浅的向夜王点了一下头表示敬意,夜王也以点头回礼,并举手示意请帕托坐下。 第八十九章针锋相对 沉默,好像一块大石压的人透不过气,周围的空气仿佛凝结,时间仿佛停滞,只有帐外的风声仍在呼呼作响。 帕托面无表情,看得出他对这位少数民族首领多少还是有些不屑,最后还是以一个问题作为了此次谈判的开端。“巴罗什阁下,刚才看到我的军队觉得怎么样?” 夜王抬抬头,笑了一下:“你我虽交战多年,但我亲自参加的战斗不多,早就听闻帕托王子的军队乃威武之师,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 “那比我那个不成器的哥哥怎么样?”帕托又问。 “当然不可同日而语,米杨王子的军队不过空有其表,看起来人数众多,但不过是一盘散沙,真要打起仗来,只怕会成为你面前的剑下之鬼喽。”夜王笑着,摆了摆手。 帕托哼笑了一声,说道:“阁下言重了,我那个哥哥虽不怎么样,但手下的军队多是原来父王座下,其中厉害我还是知道的。倒是阁下让我没想到,靠着权术短短十几年就能做大到如此规模,可以与我们兄弟分庭抗礼,实在让我很是敬佩。” 这句话很有戏谑的意味,不过夜王并没有在意,依然保持着微笑。“帕托王子见笑了,世事弄人而已,戈尔干王惨死,你们兄弟手足相残,原本安定富庶的赛拉奇到了今天这步田地实在让我们每一个国民痛心。” “我们安图氏族本是偏远地区的一群小部落,本就贫弱,面对战争为求得生存只能奋起反击,这只是不得已而为之啊。我这个人没有什么才能,只是借助了父亲的荣光罢了,看着老弱妇孺每天都挣扎在痛苦边缘,我也只能勉励为之啊。” 帕托手指轻轻地敲了一下桌子,眼光看向了夜王的身后。“阁下在信中说得到了布罗巴迪亚宫廷斌领主的支持,那你身后的这位年轻人一定是郭景山喽?” 听到帕托提到自己,方沐阳向前一步深深施了一礼,回答道:“尊敬的帕托王子殿下,在下正是郭庭斌领主的孙子郭景山。” “我虽与郭领主并未见过面,但也听说他是一位德高望重、爱民如子的好领主,这样一位领主怎么会让自己的孙子替别的国家卖命呢?”帕托发问。 方沐阳早在皮达留给他的笔记本中对郭廷斌领主有了充分了解,在来集风丘的途中早就想好了此类问题的回答。 “殿下有所不知,我爷爷与罕达本是旧相识,虽然我以前没有到过罕达的领地,但也曾听爷爷提起过,战乱开始之前,那里的人们安居乐业,生活富足,一片祥和安宁景象。” “谁知短短十几年过去了,当我真正来到那里时,战争已经夺走了许多人的生命,那些活下来的人也失去了亲人。我爷爷仁慈,接受了很多从赛拉奇过来的流难民,并加以安置。” “但难民的数量越来越多,您应该知道,维持难民生活和保护治安的花费何其巨大,岂是我们小小的一块领地可以承担的。父亲找到罕达,希望共同研究平息战乱的方法,而将我留在罕达领内作为和平使者。” 方沐阳说的这些话,他自己当然知道全是假的,夜王知道一半是假的,而在对方听来却和真的一样。 “哦?那也就是说郭领主并没有出兵了?”帕托问道。 方沐阳当然不知道夜王给帕托的信中写了什么,现在突然听对方有这么一问,才晓得自己是说错话了。 不过这不要紧,因为他早已准备好了另一套说辞。 “当然不是,虽然我爷爷并没有派出一兵一卒,对于罕达的支持也只是从道义和物资上的。但爷爷深知罕达为人,乃是坚忍和善、不喜杀伐之人,诉诸战端也是不得已而为之,实属无奈,这次爷爷派我来这里,也是希望殿下能够设身处地为人民着想,平息战乱。” 夜王低垂着头,仔细听着方沐阳的说词,待到话音落地说完,便接着说道:“殿下,你们兄弟相争本是为了王位,我知道你的那位哥哥本是个酒色之徒、无能之辈。” “而你不一样,精明干练,年少建功,戈尔干王本是想将王位传于你的,可惜他暴毙,巴洛拥立你的哥哥为王。” “我虽与殿下素未谋面,但也听说过你的一些事迹,说起来你的才干和能力十倍于米杨也不止,如果你当了赛拉奇的国王,那才是人民之幸。” 对于夜王给自己的吹捧,帕托只是微微一笑。他低这头,眼睛向上看着夜王和方沐阳,手一下下的敲着桌子。 “我听说,郭景山好像是作为佣兵去偷袭阁下的粮仓才被抓的,这是怎么回事呢?” 真是没想到,看来帕托事先对这位“郭景山少爷”可是做了一番调查的,现在就只能看方沐阳怎么回答了。 只见方沐阳笑着摇摇头,向帕托又施了一个礼。自嘲道:“说来惭愧,我年少无知,几年前因为和家里人的一点冲突而离家出走,路途辗转,遇到了很多人、很多事,最后参加了一个叫“红麦穗”的佣兵团当起了佣兵。” “最后阴差阳错地被罕达的部队抓住,还险些被烧死,为了保命不得已说出了身世。多亏罕达相信我,并告知了爷爷,我也对自己当年的莽撞真诚的家里人道了歉,最后得到了爷爷的原谅,之后才有了后面的事。” 糟了!说错话了! 这是方沐阳说完的第一反应,而他的反应是没错的。 听完方沐阳的讲述,帕托突然假装睁大了眼睛,大声叹道:“烧死?烧死!没想到阁下信仰的夜神教竟然还有这么野蛮的事情发生?” 夜王愣了一下,不过那尴尬的表情只维持了一秒钟,就见他苦笑着说:“殿下不要误会,夜神教并无焚人祭祀一说,只是由于连年战乱,许多信众的家人因战争而死,所以对俘虏特别的痛恨。” “大萨满为了平息人们的愤怒,不得不在每次抓到的俘虏中选取一人,向永夜女神进行献祭,以祈求下次战斗的胜利。” “我领内的民众不比王子殿下领内的人民,多是未开化的部落之民,为了领内安定,这也是不得已而为之,还请殿下见谅。” 话总算是勾了回来,方沐阳在心底长长地舒了一口气,看来接下来必须要小心行事了。 帕托又转头看向方沐阳。“你有二十岁?” “十八岁。”方沐阳回答。 “嗤~”帕托做出了一个轻蔑的表情。“你这么年轻能知道什么?” 方沐阳皱皱眉头,表现出微微的不悦,说道:“人的成长不能看他的年纪,而要看他的经历。” “我在赛拉奇流浪的这些年,看到过许多因战争失去儿女的父母、失去丈夫的妻子,还有许多的孤儿,他们眼神空洞、没有希望。 “在佣兵团的时候,我经历过生死,在血与火之中穿行过,手中的剑和敌人的尸体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战争不会因为我是个懵懂的孩子,还是迟暮的老者而放过我。 “如果你不能阻止它的车轮转动,就只能不让它从你的身体碾过。没有经历过杀戮,怎么知道和平的可贵,我想您身后的那位武将大人一定明白我说的这个道理吧?” 帕托明显有些吃惊,他没想到眼前这个不起眼的少年竟然有如此的认识和气魄,看来他所说的经历不假。 不过当他回头看了看那位武将时,却发现那位武将连眉毛都没有动一下。 帕托扬了扬手说:“果然是英雄出少年啊!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可没你想的这么多啊!” 夜王将身子向前倾了倾,闲话谈久了,也是该说正事的时候了。“王子殿下,我们还是来谈谈和谈的事情吧。” 而帕托看了看夜王,却若有所思的说道:“我还想问阁下几个问题。” “请说。”夜王答道。 “第一个问题,为什么阁下选择与我和谈,而不是我的哥哥?” “这个问题我刚才已经说过了,当然是认为殿下才是继承赛拉奇的正统,也是能为赛拉奇带来长治久安的人啊!”夜王笑着说。 帕托哼了一声,这理由确实有点不太让人信服。“我哥哥虽然无能,但是他毕竟占据着拜卞,无论是军队还是武将都要多于我,并且地势相对我也居高临下,与他联合打败我岂不是很轻松的事情?” 夜王看着眼前的这位王子,他早料到其会有这样的疑问,此时夜王突然站了起来,走到帐前,望向天空。 第九十章建国梦想 时间已到正午,三个太阳正在头顶正发出灼目的光芒,照的人睁不开眼睛,几片云朵悄然飘过,好像风平浪静大海中的几页扁舟,不知何时会被蔚蓝的天际吞噬。 只听夜王叹道:“不瞒殿下,我已50多岁了,这些年来除了为氏族之事操心,就是希望夜神教能发扬广大。” “你知道,夜神教相对辉光、圣日、赤炎三大宗教,只是个在乡野地方萌生的小宗教,并且世人对我们夜神教的理解多有偏颇,很多人对我们心存误解,认为我们是野蛮、邪恶的宗教。 “但其实不然,我们的教义也是导人向善,我们的教典也多是记载永夜女神如何解救世人、为世人牺牲的故事。” “这些年来,我们一直为其它宗教所不容。我知道殿下所信仰的辉光教虽是三大宗教之一,但教廷与此地甚远,乃在遥远的诗妮兰。” “包括你哥哥在内,周围均是信仰圣日教的国家。赛拉奇本是一个多宗教国家,如果你被消灭,那么在这片土地上,圣日教就会占据绝对主导地位,那么我们夜神教就更没有出头之日了,在某种程度上我们可以说是唇亡齿寒啊!” 不同的宗教,同样的际遇,夜王的这番话深深触动了帕托身后那位神官模样的老人,只听他动容地说道:“王子殿下,巴罗什阁下说的有道理啊!” 可帕托一摆手,却示意神官不要再说了。 “第二个问题,除了上面所说的,你究竟想要得到什么?”帕托又问。 “建国!”夜王的回答斩钉截铁,没有一丝犹豫。这简单的两个字,却让在场的所有人倒吸了一口凉气,不由自主地发出一阵惊呼。 “你想独立!?”帕托一下子站了起来,眼睛瞪得像铜铃一样。 夜王转过身子,眼睛直直地与帕托对视着,表情非常严肃。“是的!这也是我的父亲长久以来的最大心愿,我们安图氏族在赛拉奇一直寄人篱下,不受重视,我们有自己的宗教,也希望有自己的领地,自己的国家。 “虽然我们自己成立了夜月帝国,但在道义上还是需要得到原宗主国的允许。当然,在建国后,我们也愿意在名义上臣服于赛拉奇的统治者。” “国中国吗?”帕托问道。 “是的。”夜王回答。 这时,帕托身后的武将似乎想要上前说什么,且再一次被帕托拦住了。 “最后一个问题,我能得到什么好处?”帕托走到夜王的对面,四目相对,一个眼神热烈似火,一个眼神阴沉如冰。 夜王没有马上回答,而是慢慢地走了回来,坐到了原来的位置上。 “我想殿下很清楚,凭你目前的实力是无法击败你哥哥的,由于宗教问题和历史原因,你也得不到旁贝巴的支持,现在旁贝巴与多戈互相制约,而且还在休养生息阶段,时间长了,旁贝巴做大,势必对王子殿下是种威胁。 “与我停战,你就少了一个后顾之忧,可以专心对付你的哥哥,增强自己的实力,这是其一。” “其二,殿下与你哥哥可以说是水火不容,都想置对方于死地,万万没有和谈的可能。谁成为胜方,谁就是赛拉奇的国王,这个诱惑就算是我也抵挡不了。 “我们停战,全力专心对付你的哥哥,你的胜算更大。” “其三,如果能够战胜米杨,只要你承认我们的夜月帝国,我就把占领的一半领地交给你。” 谁也没有想到,夜王会说出这样的话。 方沐阳能够理解夜王想要得到赛拉奇王室认可的意图,因为只有这样夜月帝国乃至夜神教才能与大陆上的其他国家建立正常的帮交往来,可是交出一半的领土,这实在是让人匪夷所思了。 方沐阳是想,而另一个人是说,只见巴隆德向前一步,大喊了一声“罕达!”那一脸惊讶的表情明显是不赞同夜王的这个决定。 可夜王一摆手,示意巴隆德退下。“我们的目的不同,但敌人却相同。你是夺回本应属于你的王位,而我是想建立我们自己的国家。我在一开始就说过,之所以选择与王子殿下和谈,也是因为王子殿下是个真正的聪明人,你说对吧。” 不得不说,夜王提出的这个条件诱惑力实在是太大了。帕托很清楚自己的实力,如果按照现在的形势发展下去,自己早晚会被敌人一点点蚕食殆尽。何况蛇口后面还有个虎视眈眈的旁贝巴呢? 况且,如果今天拒绝了夜王的提议,他完全可以去找米杨。那个老奸巨猾的巴洛一定会借此机会消灭自己,在一群异教徒的围攻下,自己绝无生还的可能。 可是同意和谈,谁又能保证面前这位夜王会遵守承诺呢? 看着夜王,帕托沉默了。 不知过了多长时间,帕托终于开口了。“这样的条件的确很吸引人,不过我需要回去考虑考虑。” “我会在军营中等候王子殿下的好消息。”夜王点了一下头。 帕托起身,也向夜王点了一下头,便与其他二人走出帐篷,向自己的军营走去。 这不是一场短兵相接的战斗,确是一场信念和意志力的比拼,看着帕托渐渐远去的背影,包括夜王在内的三个人都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可这时巴隆德却一下子冲上前来,焦急地对着夜王问道:“父亲大人,您为什么会说出把一半领地交给帕托的话啊?” 不过夜王倒是并不在意。“谈判桌上,总是在紧要关头,要添加一些对方想要的筹码才行。如果我们的夜月帝国领地过大,那赛拉奇就会名存实亡,帕托一定会不放心。” “可、可这是要白纸黑字写下来的,难道真要兑现吗?”巴隆德显然对父亲的话还是不理解。 面对儿子的质问,此时夜王却把头转向了方沐阳。“那就兑现喽,景山,你说对吗?” “对。”当方沐阳与夜王四目相对时,他知道自己这次活下来了。 此时已是下午,风相比三人刚来时已缓和得多。 从天空望去,集风丘的东西两侧,白色和黑色的海洋,犹如潮水缓缓退去,不断涌向两个不同的世界。 只有集风丘,孤零零的站在那里,装点着孤寂的大地。 帕托的军营里,重要官员,高级将领齐聚一堂,所有人的目光都看向这位王子殿下。 “刚才,大家对和谈的事情已经都清楚了,我想听听在座各位的意见。”帕托扫视了一周,眼光最后停留在常昆的身上,此时这位曾经保护帕托的武将,已经摇身一变成了宰相。 常昆没有说话,倒是与王子一同前去的那位武将先发了言:“巴罗什表面虽然诚恳,好像真心想与我们交好,但我觉得他的那些话不可信。” 紧接着,与帕托同去的那位神官也说道:“至于夜王许下的那些承诺,我看也未必是真的,但是他所说的有一点完全正确,就是我们目前处境确实相同,圣日教环顾四周,如果夜神教真的在赛拉奇土地上灭亡,那对我们真的不是好事。” 在场的官员、武将纷纷议论了起来,大家都对这场和谈抱持着不同意见。 帕托敲了敲桌子,示意大家安静,继续看向常昆。 “你认为呢?” 常昆若有所思,最后还是开口了。“巴罗什此人,我是见过的,虽算不上熟识,但对他的品性也略知一二。 “概括的说,这是一个胸有城府、善于权谋,同时也是一个性格极其复杂的人。跟这样的人打交道,如果是朋友,那自然颇感安心,如果是敌人……” 帕托似乎明白了常昆的意思。“也就是说,你赞成与巴罗什议和了?” “殿下,您认为论军力,我们是否比得过您的哥哥和巴罗什?”常昆发问。 帕托沉默片刻,说道:“我们的军力当然比不上米杨。至于巴罗什,如果他真的得到郭庭斌的支持,那么恐怕战力与我们旗鼓相当。” “那殿下今天通过与夜王接触,认为自己相比巴罗什如何?”常昆又问。 王子的脸转向了另一边。“不如夜王。” 常昆意味深长地叹了口气,说道:“殿下,刚才大家说的话都对,巴罗什的承诺的确不可信,但我们的处境也确实相似,就目前的形势来说,与他议和是利大于弊的,进可雄视战局,视机而动。退可保留实力,静待佳机。” “况且您的哥哥也不是那么容易被击败的,我们好像把主动权交给了巴罗什,但实际上真正的主动权是在我们手里啊!” 作为宰相,常昆可以说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何况他又是一路保护着帕托过来的,因此他的话可以说是举足轻重。 “大家都赞成宰相的观点吗?”D1王子问道。 “我赞成!” “我也赞成!” 这时,只见帕托缓缓地站了起来,背向大家思考了片刻,大声说道:“我决定了,同意议和!” 第九十一章走出宫殿 和谈的队伍已经走了两天,除了来往的人少了一些,宫殿里倒是没有什么变化。 巴赫图因为王储的身份关系,没有跟随夜王去集风丘。不过他身为夜月帝国的第一军团长,为了以防万一还是忙得不可开交。 以至于秦路安和古同曾有好几次去找他询问一下消息,但都扑了个空。 要说这夜王对两人也真是关照,并没因为方沐阳不在就怠慢了他们,除了不让他们走出宫殿外,一切仍然照旧。 不过这种平静的日子,还是被一件意想不到的事所打破了。 世界上有一种人,总是喜欢没事找事,精力旺盛得好像一分钟不动就会死掉,而巴静雅就算一个。 自从听说父亲要到集风丘和谈的事情,这个家伙就开始上蹿下跳,非嚷嚷着要去不可。但结果可想而知,这么重要的和谈,要是让一个唯恐天下不乱的大小姐去了,弄不好就会搞砸。 因此夜王严令巴赫图看着妹妹,并且把她关了起来。 但是你永远不要低估一颗想要放飞自我的心。 这一日,秦路安和方沐阳刚刚吃过早饭,正准备到孤儿院去帮忙。可谁知一走出大门,就和巴静雅走了个顶头碰。 自从舞会之后,秦路安就再也没见过巴静雅,当然他也不想见到。此时若不是只有一条通路,他真想绕开走。“真倒霉,大清早就遇到鬼了。” 这声音不大,巴静雅当然没听到,不过他显然是来找两个人的。“喂,你们今天有空没。” 秦路安连脚步都没停,他冷冷地说道:“没空,我们今天有好多事。” 可这时候,两个人的胳膊却被巴静雅拽住了。“别这么说嘛,今天我可是要带你们出宫去打猎哦。我知道一个很好的猎场,那里有很多的兔子和鹿。保准你们会玩得高兴。” “出宫?还打猎?”秦路安转过头看着巴静雅,眼神中充满了不信任。“你不会是想捉弄我们,把我们丢到什么深山老林里,让野兽吃掉吧?” 这话确实有点刻薄,不过像巴静雅这么心大的女孩也确实不多见。“我有那么变态吗?我和你们说,要去猎场,我们还会经过泪丘哦。” “泪丘!?”听到这两个字,古同突然来了精神,要不是出不了宫,他早就想去看看三生树了。 于是,他把秦路安拽到一边,对他使了个眼色,小声的说道:“听到了吗?出宫还能看到泪丘。” “可是,我们可是被禁止出宫的啊。”秦路安当然也想走出这里,但现实是夜王给他们下了禁令。 没想到,巴静雅的耳朵还挺好使,古同放低了声音却还是被她听到了。“我要带你们出去,哪个敢拦着?别忘了我可是公主诶。” 话虽没错,但两人还是有所顾忌。 可还没等他俩思考周全,巴静雅又发话了。“如果你俩不同意,我、我就说你俩欺负我,非礼我,让我哥哥把你俩抓起来!” “什么?”听到这话,古同眼睛瞪得眼珠子都快飞出来了。他伸手上下比划了一下。“非礼?就你?” 巴静雅却也不甘示弱,她一挺还没完全发育的胸脯,说道:“怎么?本小姐不漂亮吗?” 眼瞅着事情要弄僵,这时候秦路安只好出来打圆场了。“好了,好了,我们惹不起你,陪你去,陪你去还不行吗?” 不过,他话锋一转,故意提高声量说道:“不过,夜王或者你哥哥怪罪下来,你可以一定要帮我们开脱啊。” “那肯定!”巴静雅拍拍胸脯,满口答应了下来。 能出宫看到三生树,两个人心中当然一百个乐意,他们只是不想跟着这位调皮捣蛋的大小姐罢了。 不过,当他们走到宫殿门口看到卫兵时,心中不免还是有些忐忑,对这位大小姐的权威还是心存疑虑。 而它们的这种疑虑马上就得到了验证,因为那几个卫兵说什么也不肯放三个人出去,除非得到巴赫图或者夏提尔的允许。 这种情况早就在秦路安和古同的意料之中,因此他们也不感到意外。 秦路安抄着手,饶有兴致地看着眼前这位暴跳如雷、撒泼打欢的大小姐,胳膊肘拐了一下古同说道:“唉,你看她的样子像不像一个人?” 古同想了想,是和某个人有点像。可他突然反应过来,秦路安说的不就是自己的母亲赵青吗? “去你的吧!” 眼看着出宫无望,两个人便想转身离开。可这时他们却突然发现,行政总官夏提尔却从后面走了过来。 夜月帝国因为是由十三个部落组成,考虑到权力归属问题,因此并没有设宰相之职。宰相的一部分事务由夜王亲自受理,而像日常事务管理这样的工作则归行政总官管辖。 两个人向夏提尔施了一礼,本来想解释一下。 可没想到夏提尔先发话了。“事情我已经知道了。”原来,卫兵已经第一时间将巴静雅的事告知了他。 只见夏提尔走到卫兵身边,向巴静雅施了一礼,微笑着问道:“殿下,一大清早你想出宫去哪啊?” 说来也奇怪,刚才还闹腾的巴静雅看到夏提尔,却一下子安静了下来。“我、我想出宫去打猎,这几天父亲把我关起来,我都要闷死了。” “哦,原来是这样。”夏提尔故意做了个恍然大悟的样子,接着又问道:“殿下要出去打猎,我可以派卫兵保护你,为什么偏偏要带这两个人去呢?” “我才不要卫兵去呢,那些家伙只知道看着我,一会儿小心这个,一会儿又说那个不能碰,一点意思也没有。这两个人可以陪我玩,也能保护我。” 巴静雅的这些话听起来仍然是在胡搅蛮缠,但语气却缓和许多,看得出来她明显是有点惧怕夏提尔。 真没想到这样一位大小姐也会有怕的人,秦路安和古同心中真是一阵好笑。 “好吧,我批准了。” “什么?”在场的所有人几乎同时发出了惊呼,真没想到夏提尔会答应巴静雅的要求。 卫兵更是不解地问道:“大人,您是说真的吗?如果殿下要是有什么三长两短,那我们可吃最不起啊!” 夏提尔摆了摆手说:“我是从小看着殿下长大的,就算我不同意她出宫,她也会想法跑出去,到时候更麻烦。” 说完他又转头看向了秦路安和古同,不过那眼神却明显变了。“况且还有这两位景山少爷的护卫在,我相信殿下一定不会出事的,他们也应该不会做出什么出格的事来,是不是呢?” 夏提尔的眼神中明显带着警告,两人当然读得出其中深意。“是、是。” 望着巴静雅兴高采烈的背影,夏提尔一招手,四个人从后面走了出来。 “跟上他们。” 第九十二章三生树下 虽然来到钟玉城已经三个多月,但这还是秦路安和古同第一次出宫。 这里的建筑风格与旁贝巴和赛拉奇西部明显不同,既不是平顶,也不带四角脊,而是总体呈现不规则的半圆形,屋顶上还画着各种不同图案。 不过,这只局限于大部分区域,而在城中央还有着一些房子,虽然经过翻新,但主体框架仍然保留着圣日教的部分特征。充分说明了钟玉城的悠久历史。 猎场距离钟玉城足有三十公里,走着去恐怕到那里也就天黑了。 可秦路安和古同又不会骑马,最后巴静雅只能叫卫兵雇了一辆马车,至少这样可以快一些。 出了城门一路向西,三个人穿过树林,越过田野,很快便来到了泪丘之下。 顺着巴静雅手指的方向望去,一颗巨大的参天大树呈现在两人的面前,远远望去好像一座灰褐色的通天巨塔,用翠绿的树冠撑起了整片天空。 巴静雅似乎对三生树不感兴趣,便留在了马车之上。秦路安和古同一路小跑上了泪丘,来到了三生树的面前。 这恐怕是他们俩这辈子看到过的最大的树了。 粗壮的树干足足需要十五个成年男子手拉手才能环抱得住,表皮之上沟壑纵横、攀枝错节地长满了各色植物,犹如一副盔甲将大树的本体包裹了起来。 抬头望去,层层叠叠的枝叶将阳光遮挡得一丝不透,若不是远处有阳光斜照进来,还真让人以为自己步入了黑夜之中。 可能是为了保护树木,树干周围里里外外用了三层栅栏。如果你仔细观察,就会发现那些大大小小的木条上,或绑、或挂地有着许多红色的布条,似乎上面还歪七扭八写着字。 不用问,这一定是信徒在向伟大的狄密忒女神祈祷,希望能够得到庇佑。 如果能够进去,秦路安和古同真想亲手摸一摸这棵圣树。不过,今天能够亲眼看到它,又想到普朗特老师所讲的动人传说,两人也知足了。 “真是叹为观止啊~”古同由衷地发着感慨,他围着三生树不停地转来转去,虽然光线不佳,但你一眼就可以看到他那溢于言表的兴奋之情。 而秦路安则望着这棵树,心中只感到从未有过的宁静,那种感觉就像尚于襁褓的婴儿在妈妈的怀抱中,无比地温暖、安全。 “也许…这棵树真的是狄密忒女神…”秦路安感慨着,可正在他全身心去感受这种宁静的时候,却不经意间发现远处一个人影晃动,似乎正向他们的方向走来。 光线不清,直到那人来到秦路安面前几米远,他才认出这个人正是那晚祭祀之夜,曾在关键时刻帮助过他们的那个夜神教女人——古尔娜。 说起来,这是两个人与古尔娜的第三次见面,第一次自然是在祭祀之夜,第二次是在那次领主聚会上,但他们却从未与古尔娜说过话。 对于古尔娜,两个人的心情也比较复杂,一方面她也算是自己的救命恩人,另一方面却也知道她是罗珈南的副手,而且听闻他们还有着不寻常的关系。 此时此刻在这里遇到她,相信不仅仅是偶遇那么简单。 古尔娜很会笑,长得也很面善,给人一种很好亲近的感觉。她缓步走到两人面前,将双手放在眼睛上施了一个教礼。 而秦路安和古同虽然仍是心存戒备,但还是还了礼。 “怎么样?我们的母亲(夜神教徒将三生树称为母亲)是不是很温暖?”古尔娜的语气温柔而平和,一点都看不出是宗教的大人物。 温暖?的确,这正是秦路安和古同所感到的。在三生树的面前,即使想撒谎恐怕也无济于事。“是的,很温暖。” “这棵树叫做三生树,是我们的母亲狄密忒女神的化身……”古尔娜显然是想向两人介绍一下三生树的来历,不过却被古同打断了。 “关于三生树的故事,以及狄密忒女神的传说,我们已经知道了。” 古同的话倒是让古尔娜颇为吃惊,随口问道:“是吗?是谁告诉你们的?” “是…”古同的话刚到嘴边,就被秦路安给抢了过去。 “我们在宫殿里找到了一些书,自己看的。”秦路安还是留了一个心眼,万一这女人对普朗特老师不利那就糟了。 古尔娜点了点头,没有继续追问。接着她又问道:“那你们知道永夜抄吗?” “永夜抄?”这是什么?普朗特老师倒是没提到过。 看到两人的疑问,古尔娜抬手向黑漆漆的树干中段指了一下。“就在那里。” 两人顺着古尔娜手指的方向,确实发现有一大片树皮不太一样,似乎密密麻麻地刻着什么东西,但由于实在太远,光线又差,着实看不清楚。 古尔娜向两人解释道:“那里刻着的字就是《永夜抄》,也是我们夜神教的教典。就像《七日圣谈》对于圣日教、《神权论》对于辉光教、《赤炎圣经》对于赤炎教的意义差不多。” “相传,《永夜抄》是狄密忒女神在幻化成三生树之后,为了让自己庇护的子民不会误入迷途,而在树干上将教义显现出来。我们少数民族不比你们,受教育程度普遍较低,会写字的不多,因此只能由大萨满定期宣讲教义,而大萨满也自然而然地被认定为女神的代言人。” 说完,古尔娜从袍子里拿出一本书,递给了古同。“《永夜抄》的书籍是我们教的圣物之一,一般的教徒是不能保有的。不过你们既然是无神论者,看看也无妨。” 古同看了看那本书,黑色的外皮看起来很新,银色三角之中那个大大的泪眼分外醒目。“既然是夜神教的圣物,为什么要送给我们?” 古尔娜微微一笑,说道:“当然是希望你们对夜神教多加了解,也希望你们消除对罗珈南的误解。我知道他差点把你们烧死,不过那也是不得已而为之。” “我可是亲眼看到他把我的队员活活烧死……”那晚的惨状,直到现在还在秦路安的脑海中挥之不去,让他原谅罗珈南是绝不可能的事情,不过他还是尽量保持了克制。 “王权有争斗,宗教也有派别。夜神教在罗珈南未出现之前,一直维持着三个教派的分裂状态,这也是十三个部落为什么难以整合的重要原因。正是罗珈南用高超的手腕不仅将三个流派整合到一起,更聚拢了民心。” “可以说,没有他也就没有今天的夜月帝国,夜王也不可能成为雄霸一方的王者。一定意义上说,罗珈南才是夜月帝国真正的精神领袖。没有了他,这个帝国也将迅速土崩瓦解。” 听完古尔娜的话,秦路安轻轻地哼了一声,小声说道:“这可真是冠冕堂皇啊。” 不过,这近乎呢喃的声音还是被古尔娜听到了。“烧死你们的同伴,罗珈南只是个执行者,而真正的决策者是台下那千千万万的普通教徒,是他们对于敌人的憎恨,催生了悲惨的死亡。” “你们以为只有在战场上拿着武器刺穿敌人的胸膛才叫战斗吗?不,有些看不见的,没有鲜血的战斗更加可怕,而这样的战斗在这里几乎每时每刻都在发生。” “我想,在那天的领主聚会上,你们已经领教过了,不是吗?” 古尔娜说得没错,这样的较量他们已经领教过很多次了。而方沐阳此时此刻就正在经受着新一轮生与死的考验,方式虽然不同,但只要一次失误就足以致命了。 对于古同来讲,能够了解到不同宗教的教义,那是再好不过的事情了。虽然他与秦路安一样对罗珈南没什么好感。不过古尔娜的话虽然不好听,但说的也颇有几分道理。 因此他便接过了那本《永夜抄》,并向古尔娜表示感谢。 目送古尔娜走远,古同用胳膊拐了拐秦路安。“这女人来不会是只为了送我们一本书吧?” “等着吧,她还会来找我们的。”说着,秦路安便转身向树荫外面走去。 第九十三章迷失方向 巴静雅站在马车上,眼睛直直地盯着山坡上的路口。 对于一个急脾气的小女孩来说,等人可不是什么有意思的事情,况且两个人去的时间也确实有点长了。 可是马车上还放着许多打猎的用具,撇下这些东西不管可不明智,于是她只能耐着性子摆弄起弓箭来。 不多时,山坡之上两个人影晃动,正慢悠悠地下山来。 可你再看巴静雅,却拉满了弓弦,瞄准着那两个人影射出了箭。不过看来她箭术不济或者有意射偏,那两个人竟然毫发无伤,只是下山的速度加快了许多,不一会儿就到了她的面前。 看着眼前嬉皮笑脸的巴静雅,手里攥着箭的古同简直怒不可遏,他大声地吼道:“你想杀了我们吗?我们可不是野猪!” 可巴静雅对古同的愤怒却不以为然,她假装受了委屈的样子说道:“谁叫你们把一个如此可爱的小女孩单独留在这里呢?我只是想让你们加快点速度罢了。” 这丫头的样子可真是欠揍啊!若不是碍于她公主的身份,古同真想立刻就打她一顿,刚才的好心情完全被毁得一干二净了。 转过头,巴静雅把目光对准了秦路安。“你们怎么去了这么长时间?” 秦路安早就料到她会这么问了,不过为了避免节外生枝,他也不打算说实话。“这棵树实在是让人叹为观止,我们不知不觉就忘了时间,要不是想到你还在山下,我们还想再待一会儿呢。” 听完这话,看得出巴静雅还是有点高兴,她让两人上了马车,熟练地拽起缰绳,便一溜烟的继续向西而去。 巴静雅所说的这个狩猎场,当地人管它叫“黑水河谷”。 一条自西向东的大河蜿蜒于谷底,湍急的河水依仗地势不断流向布罗巴迪亚,据说在边境之处还有着一座巨大的瀑布。因为河床富含铁质,在河水日积月累的冲刷下渐渐显出黑色,使得整条河流看起来犹如一条黑发带,这也正是黑水河名字的由来。 这是一个被原始森林所覆盖的峡谷,地域广袤,面积与羊角森林差不多,不过树木却要更加浓密一些。显然这种人烟罕至的地方是野兽最好的栖息地,这恐怕也是为什么巴静雅要来这里打猎的原因了。 望着树影摇动、颇为阴森的密林深处,秦路安不禁吞了一下口水。要知道当初在羊角森林就差点喂了云豹,现在还要进入这样的地方,他可是一百个不乐意。“我们真的要在这种地方打猎?” 可他刚转过头,却发现一旁的巴静雅已经背好行囊,拿起弓箭跃跃欲试了。“那你们以为我来这里干什么?我这次可要打一只云豹回去,让大家伙好看看。” 云豹~这名字听起来就不详啊! 此时一种非常不好的预感萦绕在秦路安和古同的心头。要是真遇到那东西,自己会撇下这位大小姐不管也说不定呢! 对于巴静雅这种不知深浅的行为,两人还想伸手阻拦。可正在这时,巴静雅却突然兴奋地尖叫起来:“你们快看!是鹿!” 要说这大小姐反映可真是快,秦路安和古同转头的功夫,他的箭已经飞了出去。不过那准头可实在不怎么样,鹿没射着,树叶倒是掉下来好几片。 那小鹿受到了惊吓,一下子便跳进了灌木丛中。 这世界上就是有一种人,做起事来手脚的动作总是比脑子快。此时巴静雅的眼里只有那只鹿,还没等其他二人反应过来,她已经冲入了树林。 要知道秦路安、古同和巴静雅一起出来这件事,那可是夏提尔亲眼看到的。要是这位公主殿下有个三长两短,恐怕他们也不用害怕暴露身份了,回去就得被砍了脑袋。 两个人现在别无他法,也只能硬着头皮随着她去了。 任何事物的演变,都会伴随着此消彼长的平衡。人类战胜自然,从森林走向平原,肢体高度分工以便适应复杂化的动作,但同时也失去了身为动物的部分本能。 就比如如何运用四肢在原始森林中高速奔跑这件事。 浓密的枝叶遮挡了阳光,使得眼前的景色变得昏暗不清,你可以看到那鹿在动,却辨不清它的具体位置。 你知道它就在前方蹦跳,可是脚下那盘枝错节的植物以及厚厚的、散发着腐烂气味的树叶,就像有人拽住你的脚,无论你怎样发力也只能像慢动作一样向前挪动。 眼看着那只小鹿越跑越远,时不时还嘲讽般地回头看上这三个可怜人几眼,巴静雅只气得七窍生烟,可她唯一能做的除了吼叫之外,就只剩下胡乱地射出几箭,然后看着它们落在灌木丛中。 很快小鹿就跑得不见踪影了,三个人也是累得气喘吁吁,找了个稍微干净点的地方坐下,这时他们才有时间仔细观察一下周围的环境。 高大的树木遮挡了太阳,让人无法判断确切的时间,只知道现在仍然是白天。 放眼望去,能见之处除了树和茂密的灌木之外,就只剩下一坨坨混合着泥巴的树叶,堆在那里看起来仿佛一个个小人,和着几声鸟鸣,在风的摇动下与那灌木丛一起跳舞,看起来十分诡异。 周围安静的可怕,三个人有点毛骨悚然。可就在他们起身想要原路返回的时候,问题却出现了。 看着紧紧盯着自己的两个人,巴静雅浑身不自在。“你们看我干什么?我的脸上又没有地图。” “当然是等你带我们出去了……你不会没来过吧?”古同的声音由平缓到高亢,充分表明了他无比吃惊的心情。 “当然没来过!”巴静雅回答得理直气壮,一点都没有愧疚的意思。 古同的气愤可想而知,要不是秦路安阻拦,他的拳头恐怕已经落在巴静雅的小脸上了。 内讧是没有用的,即使像巴静雅这样没头脑的家伙,也知道在原始森林里迷路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情。 “没办法,现在只能找找看了。”可她刚起身想走,就被秦路安拽了回来。 作为一名药剂师,在森林里采药是必要的技艺。经验告诉秦路安,胡乱地到处乱走只能让三个人迷路,最后葬身于这片森林之中。 只见他蹲在地上,双手在树叶和地表上不停地摸索着,一点点做着标记。 “你这是干什么?”巴静雅对秦路安的行为颇为不解地问道。 秦路安没有抬头,仍然专心致志地摸着。“我们刚才踩过的地方,虽然由于树叶和松软的土质已经抹平了痕迹,但还是会有一些不一样的地方存在,只要我们找出这些脚印就可以出去了。” 秦路安在前,古同和巴静雅在后,虽然前进的速度很慢,却是实打实在以正确的方向向前移动。 “没想到你这家伙关键时候还有点用。”巴静雅本来是对秦路安说的,却哪知被古同抢了回答:“是啊,比某些没头脑的大小姐有用多了。” 这句话可把巴静雅激怒了,她立刻还嘴与古同吵了起来,两个人你一句、我一句,一时间仿佛有两只聒噪的乌鸦让整个森林热闹了起来。 第九十四章再遇云豹 地上的痕迹,在一处茂密的灌木丛前消失了。 秦路安仔细的回想了一下,三个人刚才追鹿的时候,的确是从这里穿过。 “我们先过去吧……” 此时的巴静雅面红耳赤,为了与古同尽量拉开距离,她一下子就跑到了秦路安的前面,率先扎进了灌木丛。 你还别说,她那娇小的身躯还真适合在狭窄的地方穿行,不一会儿就拉开古同好远。 而当她回头寻找古同的踪影时,却发现这个大块头步履维艰,一脸呲牙咧嘴的表情,甚是好笑。 “哈哈,怎么样?你这个傻大个这回比不上我了吧……”话未说完,刚刚穿出灌木丛的巴静雅就呆住了。还没等她反应过来,一个巨大的黑影已经扑了上来。 虽然措手不及,但本能还是让巴静雅做出了躲闪。可即使这样,一股巨大的力量还是重重地打在她的肩膀上,让她直直地向旁边飞了出去。 那是一只云豹! 血,殷红了巴静雅肩头的衣服。眼前这个庞然大物,此时正瞪着铜铃般的眼睛,张着血盆大吼,向着面前这顿美餐发出低沉的嘶吼。 血的味道,还有巴静雅已经吓傻了的表情,更是让这头野兽变得更加狂暴。 惊吓,以及突然而来的疼痛让巴静雅昏了过去,整个身体毫无防备地摆在了云豹面前。 可面对这样一顿美餐,这野兽却没有扑上去,而是转身对向了后面,从新摆起了攻击的姿态。 就察觉危险的本能来说,动物不知要比人强上多少倍,这头云豹的感知没错,因为在它的身后,此时正有两个手拿武器的人虎视眈眈地望着它。 秦路安最不愿意看到的事还是发生了,一路上他预估了很多可能遇到的危险,但唯独面对云豹却是他最不愿想的,可偏偏怕什么来什么。 这次马殿臣和方沐阳不在,虽然云豹的体型要比在羊角森林遇到那只小一些,两个人的武艺也今非昔比,但毕竟是在密林之中,两个人当然不敢怠慢。 云豹的攻击如出一辙,扑、咬、抓,所不同的是,古同这次选择了用枪杆去接云豹的爪子。当爪与枪结结实实地碰在一起时,古同竟然惊奇地发现这云豹的力量竟然比起 的攻击差上许多,更别提那雷王了。 “路安,这家伙交给我就够了,你去看看那个大小姐吧。”古同说得是那样胸有成竹,身为武者的直觉已经告诉他,自己完全可以战胜这只云豹。 秦路安看着脸上写满信心二字的古同,也没说什么,便从旁边跑过去了。 不知为何,这云豹没有动,眼睛甚至对秦路安都没有瞟一下,只是直直地盯着古同。 也许它已经知道,此时此刻自己已经不再是猎手,而是变成了猎物。 又是一次扑咬,力道更猛,速度更快。可古同只是一闪身便躲了过去,同时他抬起一只脚猛踢云豹那柔软的肚腹,随即而来的便是一阵哀嚎。 巨大的痛楚让趴在地上的云豹不住地瞪着四肢,可还没等它站起来,两只大手已经从后面掐住了它的脖子。 “看看咱俩谁的力气大!呃啊~~”古同胳膊上那暴起的青筋,云豹凸起的眼球,以及没入毛皮的手指,预示着一直动物即将死亡。 是的,云豹被古同活活掐死了! 战斗结束的如此之快,真是大大出乎了秦路安的预料,他一边帮助巴静雅检查伤势,一边回头看了看得以洋洋的古同,看来不是云豹变弱了,而是自己的这位挚友实在是太强了。 巴静雅伤得不轻,鲜血已经把肩头的大片衣服浸透,而她的脸色也有点苍白。如果再不想办法止血,恐怕她就会有生命危险。 作为一名医师,随身携带创伤药是秦路安长久以来养成的习惯。他小心翼翼地扶起巴静雅,又解开她的衣服,将受伤的肩膀裸露出来。可看到那再深一点就露出骨头的伤口,秦路安却有点犹豫了。 被野兽的爪子所伤,第一件事就是必须用盐水清洗伤口,不然就会感染溃烂。而秦路安倒不是没带盐水,而是那种痛楚真是常人难以承受,何况一个柔弱的小姑娘呢? 可现在情况紧急,也管不了那么多了。 “嗷~~”的一声惨叫,惊起了密林中许多的鸟儿,深入骨髓的疼痛将巴静雅的意识强行拉回到这个世界。当他看到眼前的秦路安时,用尽力气大声地斥责道:“你干什么?” 秦路安当然没有停下手中的动作,他麻利地掏出药膏,同时打开包扎用的纱布,开始对伤口处理起来。“别动,你伤得很重,可能会有点疼,忍着点。” 疼痛,让巴静雅的眼泪止不住地滑落下来,不管怎么说她也只是一个十六岁的少女罢了。没有再昏死过去,已经说明她的意见坚强和身体强壮了。 “终于包好了。”秦路安抹了一下头上的汗水。“你还能走吗?” 也许是药物起了作用,现在的巴静雅已经不感觉那么疼了,相反伤口处还有着丝丝清凉。她在秦路安的搀扶下,勉强地站了起来,可脚下一软又坐了下去。 “我、我的脚踝崴到了。” “我看看。”秦路安一把脱下巴静雅的鞋子,把白皙可爱的小脚之上,脚踝果然是又红又肿,一定是刚才倒下的时候受的伤。 “你忍一忍…喂,你的脸怎么这么红?” 此时的巴静雅,脸红得好像日落的太阳,正生气地看着秦路安。“你不觉得这样扒掉女孩的鞋子很失礼吗?” 秦路安全然没有理会,虽然这的确有些不妥,不过自己只是在尽一名医师的职责。“再忍一下!” “啊~”又是一声惨叫,刚落下的鸟儿又不得不飞起来了。 虽然巴静雅的脚踝已无大碍,但却仍然无法走路。而云豹的尸体以及血腥味会招来更多的野兽,必须赶快离开此地才行。 要背着这位不讲理的大小姐,古同那是一百个不乐意。 可探查脚印的工作他又做不了,把巴静雅扔在这里不管更是不行,因此他最后也只能勉为其地难干起了这件苦差事。 第九十五章深夜脱险 和云豹的战斗,让林地之间变得一片凌乱,秦路安费了好大一番功夫才又找到脚印,可这时光线却比刚才昏暗了许多,看来夜晚不久就要来了。 沿着秦路安做好的标记,三个人又开始了缓慢地前行。 对于古同来讲,背着巴静雅并不吃力,可他一来心里不乐意,二来也确实没和女孩这么近距离接触过,因此显得有点别扭。 倒是巴静雅颇为悠然自得,似乎很享受现在的样子,甚至还哼起了小曲。 这一下古同更生气了,只听他不客气地说道:“看来你心情不错啊,知道我现在最想干什么吗?我想把你扔在这让野兽吃掉。” 要是往常的巴静雅肯定会和古同针锋相对地吵起来,可这次她却少见地没生气。“喂,那可要想好了呦,把我扔下一定会被罕达绑在柱子上烧死的。” “可恶!”古同看没讨到什么便宜,就只能恨恨做罢了。 不过,巴静雅似乎并不想让这场对话就这么结束。“喂,秦路安医术不错,是跟谁学的啊?” 古同闷声闷气地回答道:“他的父亲就是个医师,不过在一场大火中被烧死了。” 巴静雅沉默了一会儿,接着又问道:“我看你们三个感情不错,为什么要跑到这里来呢?” 古同一听这话,立刻提起眉毛,做出一副不屑的表情。“岂止是不错,我们三个根本就是一个人,我跟你说……” 在古同十八年的生命中,他第一次发现自己竟然也口才了得,说起过往的经历来可谓是口若悬河,只听得巴静雅惊呼连连。 不过这古同倒也心细,还是在故事中把方沐阳的名字去掉了,毕竟按照既定说法,他是在红麦穗才与自己认识的。 对于一个不谙世事的小女孩来说,古同的讲述无异于在她面前打开了一扇新世界的大门。 那些惊心动魄、如梦似幻的故事,就像一本立体的童话书,完全让她沉浸其中不能自拔。 古同说慢了,她会催促古同快讲。古同停下了,她总能找到问题继续发问。 而这些问题,无一例外地总是围绕着秦路安,真是弄得古同哭笑不得。 谈话可以让旅程不枯燥,却不能加快行走的速度,此时天已渐渐黑了下来。 “该死,就差一点了。”秦路安咒骂着,直觉告诉他马上就可以走出去了,但眼前的景物却还是一般无二,如果再给他一个小时,不!哪怕四十分钟该有多好。 可是,时间是不会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面对着漆黑一片的周遭,看来今晚只能在森林里过夜了。 秦路安摸了摸巴静雅的额头,发现她已经开始发烧,他脱下自己的外套,盖在巴静雅的身上,又喂她喝了点水。 “古同,咱俩轮流值班吧,你上……”秦路安的话还没说完,突然他听到了一点不同寻常的声音。 “沙沙…沙沙…”这声音很远、很小,几乎掩盖于风声之中,但它却又是如此的的不同寻常,因为那是一种物体摩擦枝叶才有的声音。 无边无际的黑暗,犹如一只大手紧紧地攥住三个人的心脏。面对着声音发出的方向。秦路安和古同紧紧握住手中的武器,屏住呼吸、竖起耳朵,用尽一切去感知异动,生怕放过一丝危险的讯息。 可下一秒钟,他们又将手中的武器放下了,埋于黑暗之中的脸上露出了惊喜的表情,因为在远处似乎有着点点火光飘动,耳畔隐约可以听到呼唤的声音。 “巴静雅殿下~巴静雅殿下~” 这一声呼唤,让三个人犹如抓到救命稻草一般欣喜若狂。古同更是用尽全身的力气,一边跳着一边大喊:“我们在这~我们在这~” 想必是远处的人听到了动静,那火光不再飘忽不定,而是一点点向三个人的方向不断变大。直到那火光将周围照得亮如白昼,他们才看清原来是十几个士兵。 原来,巴静雅带着其他二人走后,夏提尔就派人一直跟踪他们。他倒不是怕秦路安和古同逃跑,而是据他对这位大小姐的了解,每回她出门都非弄出点乱子不可。因此还是要多派点人以防万一。 没想到士兵跟踪三个人到了黑水河谷的时候,因为怕被发现而离得较远,等三人追鹿进入丛林,他们再想跟上去却已经来不及了。 因此,只能从下午开始就在森林里四处寻找,可始终一无所获。要不是秦路安利用搜索痕迹的方法回到森林的边上,这些士兵恐怕就要找到天亮了。 一场惊险的狩猎活动就这样结束了。知道巴静雅受伤的事后,巴赫图第一时间来看自己的妹妹,并且对她这种行为给予了严厉的呵斥,同时禁止她再走出宫殿半步。 不过,看得出他还是非常心疼巴静雅,虽然嘴上说着埋怨的话,但在屋子里转来转去,一会儿找药,一会儿又嘱咐大夫的样子,正验证了那句话——长兄如父。 秦路安和古同并没有受到什么惩罚,这当然得益于巴静雅对二人英勇事迹添油加醋的描述,这个大嘴巴的家伙把三个人在森林里的遭遇简直讲成了奇幻故事,就差神没有出现了。 不过,秦路安还是遭了殃,因为巴静雅非要坚持让他为自己诊疗治伤,还把那些花白胡子的老医师们都撵了出去。 虽然秦路安不愿意,但他哪里扭得过这位大小姐的无理取闹呢?因此最后也只能乖乖就范,每天按时捣药,帮助巴静雅更换纱布,做起了医师的老本行。 可说来也奇怪,经过这件事情,巴静雅在秦路安的面前变得收敛了许多,说话也不再那么放肆了。只是她很喜欢和秦路安聊天,问这问那的问个没完,有时恨不得把所有的事情挖个干净,弄的秦路安哭笑不得。 只是,她仍然不肯将那个绣包还给秦路安。 第九十六章载誉归来 夜王与帕托王子结盟的消息不胫而走,一时间传遍了整个塞拉奇,当然也传到了拜卞的皇宫里。 当听到这个消息时,米杨王子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他那肥胖的身子差点从椅子上掉下来。 这倒不是因为害怕,而是他实在是想不通,自己的弟弟身为高贵的皇室成员,怎么会甘愿堕落到与那些粗鄙的、野蛮的部落头子为伍,实在是让人不可想象。 不过,巴洛宰相对这件事情可是非常重视,他第一时间让人通知那比亚尔将军和四大军团长于一个星期后到皇宫开会,而为了确保战力充足,他还破天荒地要求在册的五个佣兵团团长参加此次会议。 会议在皇宫地下的作战会议室如期举行,作为最高军事统率的那比亚尔将军准确分析了当前的作战形势。 在夜王和帕托结盟后,两方势必会很快在同一时间向己方发起进攻。 而虽然己方在兵力上与双方之和旗鼓相当,但由于领土过于狭长,以霜白桥为分界线的南北两侧补给条件相差巨大,驻守南部和中部边境的第二、三军团难以维持高强度、长时间的战争,因此只能采取守势,牵制住帕托。 夜王解放了驻扎在边境的部分兵力,势必会利用骑兵优势寻求在平原地区与己方展开决战。虽然夜王方处于仰攻的状态,骑兵威力有所减弱,但少数民族的战术变化多端,尤其是夜王方的夜月骑射手更是神出鬼没,这势必是一场硬碰硬的较量。 因此,那比亚尔将军当机立断,让第一军团巩固防御,同时从负责首都防务的第四军团调出一半兵力,驻扎于第三军团后方。 与此同时,五个佣兵团的战时调配权也从治安事务所移交到了军事统帅所,由那比亚尔全权指挥。 他将各个佣兵团布置于己方与夜王接壤边境的一线上,在加强守备的同时也随时准备向敌人腹地进行进攻渗透。 巴洛宰相紧接着提出,为了减轻南部地区的军事压力,应该与旁贝巴展开谈判,争取其牵制住帕托的部分兵力。同时向多戈请求物资援助,尽最大限度争取支持。 同时趁帕托与夜王结盟未稳,大肆散布谣言和假消息,扰乱敌人的军心,勾起双方的猜忌。 不得不说,虽然米杨王子是个不学无术的纨绔子弟,但其手下将领的军事素养极高,仅仅用了不到半天功夫便制定了详细的应对作战计划。 在一切安排妥当后,在场的众人又谈起了这次和谈的事情。 巴洛宰相提到这次促成夜王与帕托结盟,有一个关键人物,那就是布罗巴迪亚郭庭斌领主的孙子郭景山。正是他在和谈上的慷慨陈词,才扭转了帕托对少数民族部落的偏见。 对于夜王得到布罗巴迪亚支持这件事,在场的人众说纷纭。毕竟三方的战争已经打了十几年,如果郭庭斌要支持夜王也应该早就动手了,不应该等到现在。 而在这所有人之中,只有站在最后面的马殿臣知道真相,当初回来的那几个佣兵已经把方沐阳的事情全部告诉了他。 本来这么长时间没有三个人的消息,他一直很担心,而这次从巴洛口中听到那小子竟然干了这么大一件事,马殿臣可以说是又惊又喜,悬着的心终于放下了。 夜王与帕托和谈之后,双方又派人进行了几次接触,深入研究了一些细节问题。 首先,双方将接壤边界的驻守兵力削减到了原来的十分之一,并签订了五年内互不侵犯的协定。 其次,双方重新开通了两条贸易路线,并增设了沿途的检查站,为领内佣兵组织发放许可,允许其护卫商队。 最后,双方组建了一个专门的事务协调机构,专门负责处理双方的各项事务。 在这些具体内容之后,其实夜王私下向帕托还提出过一个要求,那就是希望能够与赛拉奇皇室结亲,不过这件事却被帕托以各种理由拒绝了。 和谈进展得如此顺利,夜月帝国的所有人都欢欣鼓舞,钟玉城更是举办了盛大的仪式,迎接夜王带领的和谈队伍归来。 不过,有一个人却无心享受这荣誉的时刻,此时的他一心只想回到自己的住所,与最好的朋友分享久别重逢的喜悦。 “路安!古同!”人未到,声先至,当方沐阳迫不及待地推开房门时,迎接他的确实两个拳头。 力道不大,正中方沐阳的胸口,而这正是三个人从小到大独有的欢迎仪式。 “你这家伙,挺厉害啊!”古同的兴奋之情溢于言表,秦路安也是不住地上下打量着方沐阳,时不时扯起他那华丽的衣服,品头论足一番。 方沐阳抬着头,趾高气扬地挺着胸脯,脸上写满了得意二字。“那当然,我的英勇事迹现在已经传遍赛拉奇了。说不定……”说到这里,他看看身后没人,压低声音接着说道:“说不定已经传到圣日城,我妈和我妹妹都知道了。” 古同鄙视地看着方沐阳,说道:“看你这一副小人得志的样子,就是传到圣日城,你妈和沐霞也不知道是你干的啊,别忘了你可是顶着个郭景山的头衔呢。” 秦路安把方沐阳拽到凳子上坐下,迫不及待地问道:“快说说,这一路上到底发生什么了?” 接下来的一个小时,方沐阳充分发挥了他那口舌之能,将出了钟玉城之后发生的事情,一五一十、绘声绘色的讲了出来,尤其是对和谈这件事,他极度夸大自己在其中的作用,弄得好像没有他这个救世主,那两方根本就会在谈判桌上打起来一样。 秦路安和古同当然知道他是在吹牛,但就算把这些事情削去一半来听,那也是够传奇的了。 方沐阳说得口干舌燥,他喝了一口水,忙又问道:“这些日子,你们俩都干什么了?” 听到这么一问,秦路安全然没有了刚才那股兴奋劲,表情变的垂头丧气起来。 “这是怎么了?”方沐阳有点不解,他又把头转向古同。 “别提了!”古同一拍大腿,接着便将如何被巴静雅拽着去打猎,又如何遇到云豹,还有秦路安被逼着伺候巴静雅的事原原本本地说了出来。 听完古同的讲述,方沐阳好半天才缓过神来。“看来我们和云豹还真是有缘啊,你么这经历也是够可以的了。” 接着,方沐阳转过头看向秦路安,调侃地说道:“喂,大情种,那野丫头不是看上你了吧?” 再看秦路安,他双手捂面,已经快哭了…… 第九十七章展示厨艺 夜王离开钟玉城已经一月有余,他回到王宫的第一件事,便是叫来夏提尔和巴赫图,听一听自己不在这段时间发生了什么,可当他听到巴静雅受伤的事后,“腾”的一下子从王座上站了起来。 其他两个人倒也不惊奇,他们知道这位罕达虽然对自己那个乱来的女儿颇为头疼,但真要是巴静雅有什么三长两短,他可是第一个不答应。 还没等巴赫图把经过说个详细,夜王就已经三步并作两步跑出去了。 “巴静雅!巴静雅!”伴随着一阵急促的呼唤,夜王推开了巴静雅卧室的门,可这里却空无一人。 侍女听到夜王的声音,一刻也不敢耽搁地来到夜王面前,低头站立。 “公主殿下去哪了?”夜王厉声问道。 “在厨、厨房。”顺着侍女手指的方向,夜王果然发现一间房子有动静。 可他踏进厨房的那一刻,却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 这哪里是什么厨房,分明就是战场。米面油盐撒了一地,鱼肉蛋菜扔得到处都是,更过分的是屋顶的吊灯上竟然还挂着一颗芥兰和半只鸡,真不知道它们是怎么上去的。 各种灰白黑红的东西交错在一起,把厨房变成了一个大染缸,最糟糕的粉刷匠都刷不出来这样的屋子。 还有弥漫在整个厨房的诡异味道,让夜王那浓密的胡子都仿佛有了疼痛的感觉。 而在这一片狼藉之中,正有一个人生龙活虎、七手八脚地忙活着,敲得盆碗叮当作响,处理着异样的食材。不用问,这个人一定是夜王那“可爱”的女儿巴静雅了。 “你、你在干什么?”想这夜王一生经历过无数大风大浪,从未因为什么害怕过,可现在他的声音却明显有些颤抖了。 巴静雅一转头,面粉从她那火红的头发上“扑嗦嗦”地掉下来,好像火山爆发喷溅的火山灰。 “父亲!你回来啦!”女儿见到父亲的喜悦,没有什么是一个拥抱表达不了的。可面对巴静雅的飞身扑来,夜王这次却出于本能地闪了下身子,因为这个浑身挂满各种不明物体的家伙实在是太脏了。 “先别说这个,你的伤都好了吗?这个……看起来像厨房的地方是怎么回事?”夜王问道,语气中充满了担忧和不解。 “全好了。”说着,巴静雅又轮了两下胳膊。“秦路安的医术可真是高明,比那些老头子可强多了,没用一个星期我的伤就全好了。你经常告诉我,受了人家的恩惠,就得感谢人家,这不,我就想做顿饭……” 看到巴静雅说话时飘移的眼神和有点泛红的小脸,身为一名父亲立刻就明白是怎么回事了。 要知道巴静雅长这么大,别说做饭,就是连厨房都没踏进去过。可这次竟然为了一个外人弄成这个样子,看来可不是“感谢”二字那么简单。 不过,为了进一步探明女儿的心意,夜王还是假装厉声道:“还要感谢那小子?要不是他,我的宝贝女儿也不会差点命都丢了,我要砍了他的头!” “什么?不行!”巴静雅气得胡蹦乱跳,不住地解释着。“这事和秦路安一点关系都没有,都是我拽着他去的。要不是人家救了我,你女儿早被云豹吃了。了现在你却要恩将仇报,我绝不会答应的。” 这下一切都明白了,果然是女大不由父啊!望着眼前气急败坏的巴静雅,夜王的心情可真是难以名状的复杂,也许这就是一个父亲对待女儿恋爱的感觉吧。 “好了,好了,我不杀他就是,刚才我只是说说罢了。” 听夜王这么一说,巴静雅才转怒为笑,回过身子取来一盘东西。“父亲,你看看我这些天苦练的厨艺怎么样,这可是我的拿手好菜——西红柿炒鸡蛋,来,尝尝好不好吃。”说着便盛了一勺递到夜王嘴边。 夜王眨了眨眼睛,看着眼前这坨名叫“西红柿炒鸡蛋”的黑色物体,耳畔仿佛听到了大象临死前的哀鸣,胡子根只感觉一阵发凉,一种极为不详的预感笼罩在他的心头。 当他的味蕾接触到这“西红柿炒鸡蛋”的一刹那,只感觉似有万千离弦之箭穿透了他的全身,又好像一记重锤将他的头颅击得粉碎。这股不应存在于世界上的恐怖味道,仿佛恶魔之手在抽离人的灵魂,只将一具行尸走肉般的躯壳抛在人间。 “怎么样?好吃吗?”面对巴静雅满含期待的眼神,作为一名父亲,此时怎么能够打破宝贝女儿的希望了。 因此,他只能眼含热泪,强忍着把那东西吞了下去,从牙缝中挤出了两个字:好吃! 回到住所,夜王不住地喝着水,极力不让自己残留的味觉失去。正在他活动下巴的时候,夏提尔进来了。 “罕达,你这是怎么了?”看着夜王一脸痛苦的表情,夏提尔不禁吓了一跳。 夜王又喝了一大杯水,问道:“夏提尔,你吃过巴静雅做的食物没有?” “……我倒是知道公主殿下最近经常去厨房,只是走到那闻到一股怪味……”说到这里,夏提尔一脸歉意的表情。“罕达,您不会是吃了殿下做的食物了吧?” “呜……”不幸被夏提尔言中,不过夜王也不想让这个话题再继续下去。“不说这个了,我问你,最近巴静雅是不是经常和那个秦路安在一起?” 听到这么一问,夏提尔愣了一下。“公主殿下受伤后,执意要秦路安为他疗伤,因此两个人的确接触的比较多。” “你就没发现有什么不对?”夜王继续追问道。 作为一名跟着夜王几十年的老臣,又是看着公主长大的,他当然知道夜王问这句话的意思。但一想到自己的这位罕达一向视女儿为心头宝贝,有些话又不好明说。“公主殿下已长大成人,有些事情我们也不太好插手,况且那秦路安也的确医术不错,要不公主也不能恢复得这么快……” 说到这里,夏提尔有意顿了一下。“罕达,公主殿下现在正是春心懵懂的年纪,有心上人也是人之常情,何况那个秦路安确实稳重得体,长相英俊。” “这个我知道。”夜王说道。 “不过,这秦路安来路不明,而且又是佣兵出身,实在与公主殿下的身份不相配,他们俩在一起确实有点不合适。” “这个我也知道。”夜王继续说道。 “可是,以公主殿下的脾气,这么多年您拿他都没办法,如果硬着阻拦也不是个事,弄不好还会让其他部落首领看了笑话。” “你到底想说什么?”夜王反问道。 这时夏提尔终于抛出了自己真实的想法。“这次景山少爷参加和谈有功,其他两个人也救了公主殿下,理应给予奖赏。何况我看这三个人年轻人都是可造之材,如果利用这次机会将他们收在您的麾下,比如让他们加入‘夜莺’……” 听到这里,夜王的表情恢复了以往,他扬手示意夏提尔不要再说下去。 “我需要好好考虑一下。” 第九十八章家宴小憩 作为一名医师,秦路安无疑是尽职尽责的,虽然他不喜欢这位公主殿下,但还是让巴静雅不到半个月的时间就恢复了过来。 本来他以为终于摆脱了这个难缠的工作,可以清闲一阵子,不过这显然是他想多了。 这天下午,三个人刚刚从孤儿院回来,就看到两个侍女站在门口。“景山少爷,两位大人,公主殿下派我们来邀请三位,今天傍晚五点到西区的餐厅参加晚宴。” 听到这话,秦路安就是一愣,因为巴静雅就住在西区,不知道这又是她想出的什么花招。 他拽了拽方沐阳,又在他的后背上划了两下,示意说不要去。可哪知道这方沐阳竟然一口答应了下来。 望着侍女远去的背影,秦路安长长地叹了一口气,埋怨地问道:“你这家伙,没弄懂我刚才的意思吗?” 方沐阳却不以为然,反而嬉皮笑脸起来。“人家可是公主唉,盛情邀请哪有拒绝的道理?况且人家请的又不是我们,你说是吧?” 再看古同点头如鸡桌啄碎米,似乎还很享受。“我都看出来了,你还看不出来?那位公主明显是对你有意思啊。” 秦路安斜眼看了一下古同,悠悠地说道:“你喜欢,那你找她去。你也不是不知道我和沐霞……” 这时方沐阳突然假装严肃起来。“那正好,我的妹妹终于可以脱离苦海了!”说完,三个人又打闹了起来。 既然答应了,去还是得去的。去巴静雅的住处对秦路安来说轻车熟路,他们特意早到了半个小时,这当然不是为了表示重视,而是留出充足的时间,如果形势不好可以逃跑。 可当他们刚踏入餐厅,就不禁倒吸了一口凉气,因为这里坐着夜王、巴赫图、巴隆德,甚至普朗特和夏提儿都在,却唯独不见巴静雅的踪影。 三个人瞪着眼睛,呆呆地站在我门口。 古同小声地问道:“不是吃饭吗?看这阵势不是要吃我们吧?” 秦路安也小声地回答:“见机行事吧。” 今天与以往的宴会不同,夜王和其他几个人都穿着便装,看起来很随便的样子,倒显得三个人有点格格不入。 “你们来啦,快坐快坐。”听到夜王的呼唤,三个人在位置上坐下来,竭尽全力地保持镇定。 “我们本来以为是公主殿下请我们吃饭,没想到罕达和各位都在。”方沐阳为了让气氛不那么尴尬,率先发话了。 巴赫图今天也不再那么严肃,只听他说道:“不用紧张,今天确实是巴静雅请客吃饭,而且还是她亲手做的,说是为了表达对秦路安和古同的感谢,而我们今天也是作陪的客人。” “是啊是啊,今天简直是家庭大聚会了,好久没这么放松了,哈哈~”说着,巴隆德还大笑起来。 巴静雅……做饭?这已经完全超出三个人的认知范围了,因为就算世界毁灭,也不会有人相信那位公主会跑到厨房做饭。 不过,就算三个人再不相信,真的就是真的。只见侧门一开,侍者们端着盘子陆陆续续地走了进来,仿佛接受检阅的仪仗队,而队伍的最后便是本次宴会的主人巴静雅。 今天的巴静雅看起来与众不同,一袭粉色的连衣裙,温暖而明亮。火红的头发上戴起了头纱,红宝石耳环和项链在白里透红的皮肤衬托下,犹如冬雪映照下的红日般光彩夺目。 再看那张小脸,本就清秀可爱,再施以淡淡的薄粉,又增添了几分妩媚多姿。 看到巴静雅这个样子,就连夜王都惊讶得张大了嘴巴,连他都没有想到自己的女儿还能有这样的一面。 而秦路安和其他二人也是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古同甚至还揉了揉。 看到大家的样子,巴静雅也有点娇羞起来,她坐到位置上,说道:“怎么?你们是第一次看到我吗?” “你是我妹妹吗?不是在森林里摔坏脑袋了吧?”巴隆德还是有点不敢相信。 “住嘴!”巴静雅对着二哥撅了下嘴,转过头对着秦路安说道:“今天我请三位吃饭,是想表达一下我对路安和古同的感谢,同时也要对长久以来我的无理取闹,向你们道歉。” 天啊!这是真的吗?巴静雅竟然道歉了!现在就连三个人也怀疑眼前的这位公主是不是真的了。 不管怎样,人家这么说了,秦路安和古同也必须要有所表示才行,因此两人也满脸堆笑地说着不在意。 夜王看起来很高兴,他捋了捋胡子,笑着说:“我也要感谢景山啊,他可以说是迪密忒女神送给我的贵人,这次和谈成功可全靠你了啊!” 方沐阳没想到夜王竟然会这么说,他一副受宠若惊的表情,连忙起身说着不敢当。 接下来,又听夜王说道:“昨天,夏提尔和我说,必须给予你们奖赏才行。那你们想要什么呢?” 三个人最想要的当然是自由,可这个偏偏是最不可能的。可除了这个,三人还需要什么呢?“罕达,能为您效劳是我们的荣幸,奖赏什么的,我们实在不需要。” 说奉承话是方沐阳的专长,可当他听到下面的话时,就开始有点后悔了。 只见夜王摆摆手,说道:“那怎么行?为王,最重要的就是奖罚分明,这样才能服众,你说是吧?” 夜王的眼睛望向夏提尔,而这位行政官也点了一下头。“罕达说得对,三位为夜月帝国做了这么大的事,赏是必须要赏的,不过我想金银财宝对景山少爷一定不算什么,不如就让三位加入‘夜莺’,那可是一种无上的荣耀啊。” 夜王一拍桌子,仿佛一下子茅塞顿开。“这个提议好,景山和路安、古同都是少年中的佼佼者,加入夜莺再合适不过了,就这么办。” 方沐阳终于知道自己说错话了,夜王和夏提尔怎么看都像是事先商量好的。 正在他不知所措时,这时候只听巴赫图说话了。“可是,能够加入夜莺的历来都是安图氏族的精英,虽然三个人的确不错,但他们毕竟不是部落的人,这么做似乎不符合规矩啊。” 借着巴赫图的话,方沐阳也抛出了心中的疑问。“夜莺究竟是什么?” 这时候,只听普朗特老师发话了。“简单的说,夜莺就是安图氏族首领的近卫队。每隔三年,各部落都会推举三十名十六到二十五岁的青年男子,经过严格选拔进入夜莺。而同时,也会有等额数量的队员进入军政的各级管理机构。可以说,能够进入夜莺的都是各部落精英中的精英,安图氏族每个年轻男性都把能够进入夜莺当成是最高的荣耀,当然这也是他们走向成功的捷径。” “原来是这样。”方沐阳心中默默地念叨着。 第九十九章月下道歉 众人正聊得起劲,却唯独有一个人不满起来,要知道今天的主角可是巴静雅。“喂、喂,今天可是我的宴会诶,别说那些事了,快尝尝我的手艺怎么样?”这时,大家才想起今天来是有使命的。 要讲究吃,古同可是当仁不让,这还要得益于他那个巧手的母亲。 好菜讲究色香味俱全,古同仔细端详了桌子上这些各式菜肴,红的红、白的白、绿的绿,色……确实不错。 他提起鼻子又闻了闻,香气扑鼻,勾人食欲,香……也不错。 接着他又伸手抓起一块看起来很美味的肉放到了嘴里…… 嗡~那是一阵耳鸣,当肉汁接触到舌头的一刹那,古同只感觉整个嘴,不,是整个脑袋都失去了知觉,眼前一黑差点没昏过去。 这恐怕是他这辈子吃过最辣、最麻的肉了,麻辣得嘴唇都肿了起来,连连叫嚷着:“的(这)自(是)哥么(什么)给(鬼)东鸡(东西),嘴(水)!嘴(水)!” 说着,古同便抓起一大瓶子水“咕咚咚”地喝了下去。 秦路安和方沐阳吃的时候也没想太多,可当他们看到古同的样子时已经来不及了,两块食物已经进了他们的嘴。只不过那不是麻辣,而是一个咸得让人说不出话,一个酸的让人犹如掉到了冰窟窿里。 而再看其他人,除了夜王也都是叫苦不迭。至于夜王为什么没事,那还不是因为他早就品尝过女儿的手艺,根本没吃罢了。 一个辣得咬不准音,一个咸得发不出声,只剩秦路安还能勉强抻着沙哑的脖子说话了。“巴、巴静雅,我们好心救了你,可你为什么要处心积虑地毒害我们!” 看到众人的表情,巴静雅也呆住了,她抓起一块食物放到嘴里,“呸”的一下子就吐了出来。 喝了三大瓶水,古同的舌头终于恢复了知觉。“好你个歹毒的女人,竟然研制出这么恐怖的东西对付我们,这不会是什么审讯犯人的刑具吧?” 在这么多人面前听到这样刻薄的话,不管是谁的面子也是挂不住的,更何况是一个公主呢?只见巴静雅气得满面通红,牙齿紧咬着下嘴唇,泪水在眼眶里不住地打着转,她重重地摔了一下杯子,猛地起身夺门而出。 望着门口,夜王想生气却气不起来,如果他没有尝过巴静雅做的菜,那把三个人抓起来也不为过。可是他已经领教过了那所谓的“西红柿炒鸡蛋”,这下子他就知道秦路安和古同的话已经很留情面了。 “唉~这点她真是遗传她妈妈,一点做菜的天赋都没有。不过你们要知道,巴静雅为了这次宴会真的是非常努力在联系,现在她的胳膊和手还缠着绷带呢。” 听夜王这么一说,三个人才想起来今天巴静雅的确戴着纱袖,原来是为了掩饰自己手上的伤,想到这里他们又有点觉得对不起巴静雅了。 一场原本温馨的聚会,就这样草草收场了。 三个人回到住处,心中始终难以平复,觉得应该向巴静雅道歉。可是…… “咣当”一声,房门紧紧地关上了,而秦路安却被一个人留在了外面。只听他对着里面大声地喊着:“为什么是我去?弄哭人家咱三个都有份啊!” 方沐阳在屋子说道:“人家主要请的是你,我俩原本就是作陪的,何况最后也是你起的头啊。” 接着,古同又说:“就是就是,果(我)见在(现在)嘴还拔(麻)呢!” “我也咸的说不出话来。” 看到这两个家伙临阵退缩,秦路安最后只能无奈地摇摇头,一边埋怨着“这是鬼在说话吗?”一边转身走了。 初夏的夜,风有微凉。天穹之上布满了点点生辉的星星,与那一轮明月一起将淡淡的光撒满大地,为万物敷上轻薄的纱,让一切都看起来是那样的朦胧和美妙。 悠长的走廊里,高高的廊沿虽想将月光阻拦在外,可偏偏那月光颇不知趣地挤了进来,在地上留下一条笔直的线,直直地通向远方。 同样是初夏,去年的这个时候秦路安还在栾洪城,而现在他却正站在夜王的宫殿之中,这个还只有十七岁的少年不禁感叹时光飞逝,物是人非,不知明年的初夏,自己还会在哪里呢? 路总有终点,沿着长廊,秦路安很快便来到了巴静雅的住所。而他一眼便看到了坐在台阶上的巴静雅,正在呆呆地看着地面。 月光之中,巴静雅仍然身着那件粉色的连衣裙,除了头纱已经除去,穿着与白天无二。此时的她就像一朵盛开的荷花,淡雅脱俗,娇艳动人。不论是谁看到此情此景,都难免会有心动的感觉。 “巴、巴静雅……” 微弱的呼唤,将巴静雅从蒙昧中惊醒。当她抬起头看到秦路安时,眼神中又充满了生机和活力,甚至还有些惊喜。“你怎么来了?” 秦路安慢慢的走了过去,说道:“我是来道歉的,白天的事……我们不应该辜负了你的好意。” 接着,他从兜子里掏出个小瓶子递了过去。“这是我配的烫伤药,罕达都告诉我们了。” 巴静雅接过小瓶子,终于笑了。 “没什么事,我先走了。”秦路安刚想离开,却被巴静雅叫住了。“喂,你等一等,我心中的创伤还没抚平呢,陪我坐一会儿。” 既然来都来了,坐一下也无妨,想到这里,秦路安便在台阶上也坐下了。 上一次两个人单独相处,还是在比武场上刀剑相向。一个是飞扬跋扈的野丫头,一个是娇羞可人的小女人,谁又能想象这会是同一个人呢? 只见秦路安像块木头一样坐在那里,刻意和巴静雅保持着距离。而反观巴静雅,却显得心情舒畅,双手撑在身后非常自然。“喂,咱俩认识这么长时间,你认为我怎么样?” 怎么样?当然是个蛮不讲理、做饭手艺很差的大小姐了,不过秦路安这么想,却不能这么说。“公主殿下性格开朗、活泼可爱,而且重情重义,对待事情也很专一……” 第一百章不期而遇 有些人天生就油嘴滑舌,比如方沐阳。 而有些人则总是绞尽脑汁也找不出恭维的话语,就比如现在的秦路安,“性格开朗、活泼可爱”已经是他能想到所有赞美巴静雅的词汇了。 “以后别叫我公主殿下,叫我巴静雅。”接下来,两人基本延续着你问我答的态势,巴静雅彻底恢复了以往的样子。 “等一下。”只见巴静雅跑进了屋子,不一会儿便取出了一样东西。“还给你。” 秦路安定睛一看,那正是被巴静雅夺走的绣包,他真没想到会在这种情况下收回绣包。可接下来,一件令他为难的事发生了。 另一个绣包!巴静雅亲手绣的!“来,看你这么喜欢这东西,我也做了一个,收下吧。” 看着这个七歪八扭的小包,秦路安一时不知如何是好。 他不是傻子,看得出巴静雅对自己的心意,但他一方面心中已经有了方沐霞,另一方面也确实不喜欢这位公主,因此始终没有伸手去接。 秦路安慢慢坐下来,叹了一口气,语重心长地说道:“公主殿下,你知道……有些事情是不能强求的,我们虽然认识的时间不长,而且也发生过一些不愉快,但我看得出你是一个心地善良的女孩,不过,我已经有喜欢的人了……” 庭院再一次归于宁静,却没有人能看到巴静雅心中的千波万浪。她的头埋得很低,也没有人能够看到她此时的表情。只是那微微颤抖的肩膀,在暗夜中显得如此落寞而孤寂。 看着这幅情景,秦路安多少有些不忍。但他搜索孤肠也不知道如何去安慰,也只能这样看着不发一语。 这时,巴静雅突然仰起了头,面带微笑,眼角却带着泪光,只听她说:“你想什么呢?我送你这个绣包纯粹是为了向你表示感谢,而我也是恰巧想试试罢了,既然你不要,我就把它扔了吧。” 话音刚落,还来不及秦路安回答,巴静雅便起身,一边说着“时候不早了,我要睡觉了。”一边进到屋子里,关上了房门。 又坐良久,秦路安才缓缓地站起身,此时他的心里五味杂陈,并没有什么如释重负,相反却有些失落。 不知为何,他总是忘不掉巴静雅那欲哭还笑得样子,以及自己心中一紧的感觉。 男人的浪漫不仅只有拳头,还有酒。 当那股浓烈且辛呛的液体直入胃中,化作滚烫的热流充满全身的时候,也会击碎你所有的烦恼。 而酒,对此时的秦路安来说再合适不过了。 方沐阳回来之后,夜王已经允许三个人在城内自由行动,而上次和巴静雅出城打猎的时候,他清晰记得路上有一个很大的酒馆。而这次,他没有回去找古同和方沐阳,而是独自走出了王宫。 夜晚很静,街上已经没有什么行人,但酒馆却仍然充满了喧嚣。 秦路安找了一个角落的桌子坐下,很快便有侍者走了过来。“我要一杯麦酒,再要……” 他低头看着菜单,可还没等他点完,却听见了一个似曾相识的声音。“你是……秦路安?” 秦路安不禁抬起头,当他借着火光看清那侍者的脸时,真是吃了一惊。褐色的蓬头,英俊的脸庞,这、这不是于东吗? 秦路安最后一次见到于东,还是在红睫毛战役之后,当时于东被解救出来后便交给了巴洛宰相,按理说他应该待在拜卞或者回到枫桥镇啊?怎么会跑到钟玉城来了呢? 见到秦路安,于东也显得很兴奋,他放下手中的盘子,一屁股坐下。“真是太不可思议了,你怎么到这来了?” 而秦路安显然还有点没缓过神来。“这句话应该是我问你才对。” “哦~上次我们分别以后,巴洛宰相就安排人准备送我回枫桥镇,但半路的时候我见到了我一生的真爱-莫塔利亚。你知道爱情的机遇是转瞬即逝的,于是我便灌醉了护卫,偷偷地一路跟着莫塔利亚来到这里。” “在我的不懈追求下,莫塔利亚终于接受了我,并把我引荐给了他的父亲,也就是这所酒馆的老板。他答应我,只要我在这里干活两年,就把女儿嫁给我,这不,我就成了这里的侍者了。” 这段经历在别人听来根本就是胡扯,可秦路安明白他说的肯定都是真的,因为再离谱的事他都干过。 不过,嫁女儿哪有还要求人家干两年活的,这于东显然是被骗了。可秦路安刚想劝他两句,这时只听柜台方向有个愤怒的声音大喊:“于东,你干什么去了?十号桌的客人已经等着急了!” 听到呼唤,这时于东才想起自己的身份,他连忙起身拿起盘子,一边说着“下次有机会再聊”,一边急急忙忙地跑走了。 望着满头大汗却干劲十足的于东,秦路安真有点哭笑不得,这世界上恐怕再找不出一个像他这么痴情和单纯的男人了。 突然的不期而遇,像一盆凉水浇灭了秦路安想要喝酒的欲念之火。正好自己也没有点餐,于是他便起身离开了酒馆。 不过这样也好,起码回去不用向那两个家伙解释“哪来的酒气”这件事了。 此时还未到晚上九点钟,酒馆离王宫并不算远,因此秦路安也没有走得太快。他有意绕了些远路,想要看看钟玉城的夜景,可就在走到一条僻静的小路上时,一个身披斗篷、身影似曾相识的人向他迎面走来。 作为一名经过战火洗礼的佣兵,这件事本能地引起秦路安的警觉,他停下脚步,手放在了腰间的剑上,而眼睛直直地盯着那个人。 “不用这么紧张,我们见过的。”只见那人来到秦路安的身前站定,缓缓地摘下头套,原来是古尔娜。 在三生树下的时候,秦路安就曾断定这女人还会来找他们,可没想到会在这样的夜里见面。“真是好巧啊,没想到这么晚了还会在街上遇到您。” 古尔娜笑了笑,说道:“不是巧,我就是来找你的。” 一个女人深夜来找自己,还是在这样僻静的地方,如果她不是武艺高强,胆量过人,那就一定有很多人暗中保护。而那角落里异样的人影,说明此时的情形显然属于后者。 她究竟想干什么呢? 第一百零一章左右为难 老实说,秦路安一直判断不准古尔娜是敌是友,他对这女人也没有什么厌恶的感觉。只是因为她是罗珈南身边的人,而刻意与她保持着距离。 不过,看今晚的情况,古尔娜肯定是来者不善。“上回您给我们的永夜抄,我已经读过了。正想找个机会还给您。” “哦?没想到你对我们的教义这么感兴趣,感觉怎么样?”古尔娜问道。 “怎么说呢,你知道我是个无神论者,同时读的书也不多,永夜抄中的有些内容对于我来说实在是太深奥了。不过,古同倒是颇为感兴趣,那本书现在就在他那里。”事实上,虽然秦路安了解一些夜神教的教义,但却不是从永夜抄上看到的。换句话说,他根本就没看那本书,如果古尔娜深问起来就不好了。 “你们不是经常到孤儿院吗?看来普朗特对永夜抄了解的也不够深入啊,学习教义还得找对门才行。” 如果刚才的话还有迷雾,但这句话已经足够引起秦路安的警觉。看来古尔娜可以说对三个人的行踪了如指掌,上次在三生树如此,这次也是如此。而她故意透露出这样的信息,并且愿意配合自己围绕这个话题继续说下去,看来距离真相已经不远了。 “你们救了公主殿下,以及郭景山和谈归来的事,我们都听说了。果然是英雄出少年,不过这一切都是伟大的狄密忒女神的指引,冥冥之中早有注定。” “不过,罗珈南大人听说之后还是对你们三人大加赞赏,并且让我对代他就上次想烧死你们的事表示歉意。也希望当面和你们谈一谈。” 秦路安实在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那个偏执的罗珈南竟会找身为无神论者的自己交谈,莫非…… “我们……并不是夜神教徒,恐怕这样做不太合适吧?” 这时,古尔娜终于说出了那句话。“如果你们想,马上就是夜神教徒,而且可以进入宗教卫队。” 这下,秦路安总算是明白了,原来古尔娜今天来就是为了想让他们加入夜神教的。而上次给他们永夜抄也是为了让他们对夜神教产生好感。 不过,这显然是不可能的。姑且不论三个人对罗珈南态度这件事,要知道三个人从出生就已经是圣日教徒了,怎么可能再加入夜神教呢? 不过秦路安明白,以现在的情形,拒绝恐怕会对自己不利,还是先想办法脱身才行。 “这个…这个要求实在太突然了,我从未想过,但你知道我们三个从来是一起行动,这样重大的事我还是得和他们两个商量一下才行。况且我是擅自跑出来的,如果不回去恐怕也不太合适。” 古尔娜笑了笑,说:“你放心,我没有胁迫你们意思,你回去可以有充足的时间考虑。不过,我想告诉你的是,有些事情并不像你看到的那样,而一些看起来亲切的人反而最危险。” “好了,时间不早了,你回去吧。”说着,古尔娜挪了挪身子,将路让了出来。 秦路安施了一个礼,便径直向前走去。可当他与古尔娜擦肩而过之时,听到了这样一句话“小心罕达!” 秦路安回到住处时,方沐阳和古同还没睡,这两个喜欢八卦的家伙看到秦路安回来了,便一脸坏笑地凑了过来。“怎么样?你和那位公主都谈什么了。” 只见秦路安阴沉着脸,说道:“有一件好事,一件坏事,还有一件不可思议的事,你们想先听哪个?” 古同摸摸脑袋。“你就去了三个小时,咋还弄出这么多事?现说好的吧。” 秦路安坐下来,喝了一口说,说道:“好事就是,那位公主殿下已经不再生气了,她已经承诺不会让罕达烧死我们。” “这算什么好事?”方沐阳瞪大眼睛,他显然认为秦路安是在胡说八道。“那坏事是什么?” “坏事就是……”接着,秦路安便把回来途中遇到古尔娜的事说了一遍,而其他二人也是越听越严肃。 “真是没想到,罗珈南竟然会想招揽我们,这完全不符合他的性格啊?”古同还是有点不相信。 方沐阳也坐了下来,他皱着眉头说道:“从这几次接触来看,我发现罗珈南和夜王有很大的隔阂,两人虽说不上水火不容,但起码是互相猜忌。如果我没猜错的话,罗珈南恐怕是想利用我们对付夜王。” 秦路安点了一下头。“我也是这么想的,现在一边要我们加入夜莺,一边要我们加入夜神教,如果想继续待下去,看来我们必须做出选择才行。” “那还用问?当然是加入夜莺了。别忘了我们可是……”说到这里,古同故意压低了声音。“可是信奉圣日教的,何况你们看那个罗珈南会顺眼吗?” 秦路安仍然是一副心思重重的样子。“话是没错,但古尔娜让我们小心夜王,不知为何我认为她说的是真的。” “既然咱三个都认为应该加入夜王这边,那就别想那么多了,况且我们这一路不就是这么过来的吗?对了,你不是说还有一件不可思议的事吗?”方沐阳问道。 “你们猜今天我遇到谁了?”秦路安故意卖个关子。 “谁?”其他二人异口同声地问道。 “于东。”听到这两个字,方沐阳和古同惊得眼珠子都快飞出来了,直呼不可能。 可接下来,秦路安把自己如何遇到于东,以及这位大少爷为情所困,给人当了苦工的事一五一十地说了一遍。 古同笑得是上气不接下气,只听他说道:“这个世界简直太奇妙了,真不敢想象我们会三番两次遇到这样一个情痴。” 方沐阳当然也是笑得前仰后合。“我真是对他佩服得五体投地,先不说他遇人不淑的事情,就说他那的运气简直好到每边了,要知道我们可是经历九死一生才到了这里,可他随随便便追个女人就来了。” 三个人都表示一定要多多去看看那个家伙,也能沾一沾好运气。 第一百零二章夜莺仪式 夜晚总是来得相似,街道像一条波平如静的河流,蜿蜒在寂静的城市之中。 但今夜却又如此不同,酒馆不再喧嚣,妇人不再聒噪,除了站岗和巡逻的卫兵,整个钟玉城的人仿佛都消失了一样,只留下冰冷的房屋像一个个失去主人的蜗牛壳立在那里。 出了城西,一盏盏火炬立在道路两侧,好像接受检阅的士兵昂首挺立,它们形成了一条光的通路,笔直地伸向泪丘。 而此时在泪丘前的广场上,正有无数的人聚集在那里,只有中间留下了一个圆形的空地。 今夜,这里要举行一场盛大的集会——夜莺授勋仪式。 夜王、罗珈南、安图氏族十三个部落的首领以及长者们齐聚一堂,围坐在广场周围,而他们的目光都直直地盯在广场中央的十五个年轻人身上。 他们就是今天的主角,即将成为夜莺,走向人生巅峰的部落骄傲。 秦路安、方沐阳、古同站在这些人中,此时他们**着上身,每一寸肌肤都被涂成了黑色,象征着他们出生与黑夜融为一体。 只见一位长者模样的人,怀里抱着一个罐子,他不断地围着这些年轻人转着圈,口中念着一些别人听不懂的话语,而他的右手从罐子里不停地抓出粉末,向年轻人们撒去。 那是材灰,象征着世俗的污垢。 半个小时过去了,那长者终于举行完了仪式,退回了自己的位置,只留下一个个灰色的“泥胎”站在那里。 一声号角,几十个人从周围冲了进来,他们手中端着盛满了水的木桶,径直地向这些“泥胎”的身上泼过去,一遍又一遍。污垢、颜料在水的反复冲击下一点点的剥落、褪去,这些年轻人终于恢复了本来的面目。 而这象征着即将成为夜莺的人们,在今夜获得了重生。 在白天,有人曾向秦路安和方沐阳、古同讲解了仪式的大概过程,但三个人还是没想到这仪式会如此刺激。虽然是夏天,但材灰贴在身上的瘙痒感和水的冰冷感,还是让他们倍感不适,不禁打起了寒颤。 这只是仪式的前奏,而最重要的部分现在才开始。 只见两个人手拿火把点燃了事先准备好的火信,火苗立刻沿着油路燃烧起来,形成了一个大大的火圈将众人包含其中,只留下一条窄窄的通路伸向夜王的方向。 在长者的引导下,火圈中的年轻人依次走向夜王,他们虔诚地单膝跪在夜王面前,口中念诵:心如磐石,至死不渝。我身为刃,永侍夜王。 只见夜王拿过一把小刀,在面前所跪之人两侧的肩膀上各划一下,并将左手放于对方的头上。四目相对之间,同时念诵:今日用我手中之刃,赐你双翅搏击苍穹,化为夜莺! 接着便将一套象征夜莺的服装和一把仪式剑交给对方。 每一个获得夜王恩赐的人,他们都当场穿上那绣着银色翅膀的黑色袍子,站到夜王的身后。从此他们的生命就不再属于自己,而是属于整个安图氏族,属于夜王。 面对着眼前欢呼雀跃的人们,手握着象征氏族精英身份的仪式佩剑,秦路安、方沐阳和古同只感觉恍如隔世,一种对前途巨大的未知感笼罩着他们,这一切是福还是祸呢? 三个人回到住处,已经是半夜十点多了。肩膀上的伤口早已愈合,但心中的伤口却永难痊愈。身为虔诚的圣日教徒,现在却在异国他乡效忠一个信奉永夜教的王,这真是一种极大的讽刺。忠于信仰在保全性命面前,有时竟是如此的苍白无力。 这一夜,三人无眠。 绝大多数人的喜悦,却掩盖不了个别人的愤怒,比如罗珈南。 这个脾气暴躁的老头,一回到神殿就怒不可遏,他当着古尔娜的面大发雷霆起来。“可恶,真是可恶,那三个小子实在太可恶了,他们耍了我,我竟然被三个毛头小子耍了,可恶!太可恶了!” 古尔娜没有生气,她只是淡淡浅笑,缓缓地走到罗珈南的身边,用温柔的声音劝说着他。“我们的确是晚了一步,不过这也怪不得那三个小子,要知道他们的所有行动都在夜王的掌控之中,我相信他们加入夜莺并不是为了成为什么帝国精英,只是为了明哲保身罢了。” “夜王……”提到这两个字,罗珈南的语气明显带着憎恨。“他真是越来越不像话了,虽然夜莺是他的直属卫队,但这么长时间以来里面的队员都是永夜教徒,这回让三个无神论的小子加入,这么重大的事也不和我商量一下,他真是越来越不把我放在眼里了。” 古尔娜仍然不紧不慢,她绕道罗珈南的身后,双臂环抱着他的头,说道:“有些事情,既然发生了就随他去吧。况且那三个小子加入夜莺也不是坏事,毕竟不是所有人都能接受规矩被破坏。这就像我们如果让他们加入夜神教,一定会有人跳出来反对一样。弄不好还会搞出乱子。现在,倒是另一件事更值得我们担心。” “什么事?”通过古尔娜的话,罗珈南的情绪已经平复了许多。 只听古尔娜接着说道:“现在夜王与帕托和谈成功,他已经把边境的军队抽调回了钟玉城,相信不久就会对米杨大举进攻。据我所知,由于米杨的国境线较长,又要同时面对来自南北两个方向进攻,他很难组织起足够的兵力。因此这次战斗夜王可以说是志在必得。” “现在夜王的声望日盛,已经和我们开始了正面交锋,如果这次让他取得胜利,那势必会使他在人民的心中获得更大的威望。如果是这样,我们可就可危险了。” 罗珈南仔细想了想,觉得古尔娜说得有道理。“可是夜月帝国自来就是军教分离,我们并没有插手战争事务的手段啊?” “那倒未必。”接着古尔娜便趴在罗珈南耳边窃窃私语起来…… 第一百零三章作战会议 夜莺授勋仪式又过了三天,对米杨王子的作战会议正式召开。各个部落的首领齐聚钟玉城,同时为了对作战命令进行快速响应,各部落军队也开始进入战备状态,随时准备出发。 对米杨王子的作战计划,其实自夜王回到王宫就开始拟定了。少数民族本就善战,经过长期的内战各部落之间早已对各自的特点了如指掌,因此大家很快便达成了共识。 那就是萨博尼奇的部队一万五千人为左翼,利用骑兵的强大优势突破敌人的阵型。 尼托雅克的两万三千人为右翼,带领夜月骑射手,在对敌人展开进攻的同时,穿透敌人的左翼进行骚扰。 而另四位领主的四万人分别镇守左中和右中,配合中间夜王的四万五千名战士对敌人展开阵地进攻。 此次战役的统帅由巴赫图担任,沙立玛为武官。 另外,夜王还安排了两万名的后备部队和五千名的后勤运输队。 这支将近十五万人、几乎穷尽了夜月帝国所有战力的部队将在一个月后抵达靠近西北方边境的德肯城,在彭帕斯平原与敌人展开决战。 作战会议室里的人们,听到这样的计划可以说是兴奋不已、摩拳擦掌,恨不得马上就骑上战马与敌人展开厮杀。 尤其是 ,要知道作为氏族之中最善战的部落,他一直对夜王把自己安排去驻守与帕托王子相邻的边境不满,而他那引以为豪的“三重”战法这次也终于可以派上用场了。 可正在所有人士气高昂地畅想胜利后的场景时,一位不速之客的到来却打破了这难得的气氛。 大门“吱吱呀呀”地打开了,伴随着一阵脚步声,十几个人走了进来,而为首的正是那位夜神教的大萨满——罗珈南。 这本是一次作战会议,夜王并没有邀请罗珈南参加。但看到这位神的代言人此时到来,所有人都感觉要有事情发生。 只见罗珈南向夜王施了一个教礼,说道:“罕达,各位首领,请原谅我的不请自来。” 虽然夜王对罗珈南的到来也很意外,但他还是非常礼貌地回答:“罗珈南来得正好,我们正在开作战会议,不介意的话也一起听一听。”说着,便叫侍者在他的旁边加了一把椅子。 罗珈南也不客气,径直走了过去坐下,而古尔娜则站在了他的身后。 “不知罗珈南突然到来,是不是有什么事呢?”夜王问道。 罗珈南将头转向身后,看了古尔娜一眼。“你说说吧。” 只见古尔娜又对着众人施了一礼,开口说道:“昨夜,我按照惯例在狄密忒女神的石像前祈祷,正在我为此次战争祈求胜利时,突然一道银光照亮了整个神殿。等我再睁开眼睛,那石像竟然变成了狄密忒女神。” “我欣喜若狂地连忙跪下,只听女神对我说:这次战争已历经十几年,无数我的子民在敌人的刀剑下死去,他们的灵魂与我同在。这次战事又起,我实在不忍心看到我的子民再惨遭屠戮,因此赐予你神光,指引英勇的战士们战无不胜,以我的名义开创崭新的世界。” “这是我侍奉女神这么久以来,第一次能够和女神对话。而她将一束光注入了我的体内,现在我已经有了和女神通灵的本领。” 听完古尔娜的话,整个会议室内鸦雀无声,包括夜王在内的所有领主都惊讶得说不出话来,最后,还是夜王先开了口。 “这是天大的好事!伟大的狄密忒女神给予了我们胜利的启示,看来这次战役我们必将取胜啊!” “是啊,是啊。”随着夜王的话音落地,其他领主也附和起来。 罗珈南也是满脸堆笑的说道:“古尔娜把这件事告诉我的时候,起初我还有点不相信,你知道这么久以来,除了我还从未出现过第二个能与女神对话的人。看来古尔娜已经得到了女神的认可。” “不过,虽然有了狄密忒女神的启示,但为了确保这次与米杨王子的战争立于不败之地,还是需要让女神的信仰之光照耀到每一个前线士兵才行。我虽然不便随军队一起出征,但古尔娜一定可以及时将神的旨意传递给你们。” 古尔娜说的话不管是不是真的,但罗珈南的意图已经很明显了,如果让古尔娜随军出征,那这场战争就变成了为女神而战,主动权将完全掌握在教会的手里。 可是,作为一名夜神教徒,如果夜王对罗珈南的话提出反对,那就是不忠于自己的信仰,要知道几乎所有的士兵可都是夜神教的信徒,这对士气将是致命的打击。 夜王面带微笑,注视着罗珈南的眼睛,虽然两人都没有说话,但视线的交锋却丝毫不弱于刀光剑影。 正在这时,一个叫做尼卡的领主说话了。“女神的旨意的确必须遵从,但安图氏族从来都是军教分离,如果这次让古尔娜同行,是不是有点不合规矩啊?” 尼卡的这句话,也正是夜王想问的,可他们没想到罗珈南正等着这句话呢。“规矩是人定的,可以改。神旨是神定的,不能改。”罕达不是也让三个无神论者加入夜莺了吗?那军教分离的规矩也就没那么重要了,不是吗?” 让秦路安三人加入夜莺这件事,夜王知道教会方面一定会有微词,但他没想到这微词来得这么恰到好处,自己这回可是骑虎难下了。 自从这场会议开始,屋子内还是第一次这样安静,每个人都把目光投向夜王,等待着看他如何回答。 不过这种状态只维持了短短二十秒,只见夜王突然站了起来,转身面对背后的女神像开始祈祷起来,并且用用屋子里每个人都能听到的声音说道:“伟大的女神啊,作为您虔诚的信徒,我衷心地感谢您的恩赐,是您带给了我们胜利的启示,您的信徒必将最丰饶的土地献于您,解救那些困难中的人民。” 听到夜王的话,罗珈南和古尔娜终于笑了。 第一百零四章不速之客 罗珈南一副胜利者的姿态,带着教众离开了作战会议室。 虽然这次会议还有许多作战细节需要商议,但比起现在的情况来,那些已经都是小事情了。 如果刚才罗珈南在场还有顾忌的话,那现在就是大家畅所欲言的时间了。 萨博尼奇一副愤愤不平的样子,刚才要不是旁边的尼托雅克拉着他,这家伙早就发话了。要知道在所有领主中,萨博尼奇和尼克是最看不惯罗珈南的人。“说什么接到了女神的启示,那肯定都是罗珈南的谎话,早不接到晚不接到,偏偏昨天晚上接到,这世上哪有这么巧的事?” 他的这句话,向滴进油锅里的一滴水,整个会议室都沸腾了。大家你一句我一句,怀疑起罗珈南的险恶用心来,可唯独夜王和尼托雅克没有说话。 看着一桌子喊得口干舌燥,大口喝水的领主们,夜王倒显得颇为冷静,他扫视了所有人之后问道:“都说完了吗?” 看到没有人搭话,他突然换了一副严肃的表情。“我要提醒在座的各位,虽然你们都是雄踞一方的领主,但别忘了也是夜神教的信徒。在你们的正前方就是狄密忒女神的石像,说出刚才这样的话来对得起你们的信仰吗?” 严厉地呵斥,搞得各位领主有点摸不着头脑,如果刚才罗珈南在的时候,夜王是为形势所逼不得不演戏,那现在他演得是哪一出啊? 正在所有人面面相觑之时,夜王又发话了。“罗珈南是女神在人间的代言人,此次他带来了女神的胜利启示,我们作为军队的首领应该高兴才是。而你们对他的话却表示怀疑,真应该感到羞愧。我们以女神之名必将取得这场战争的胜利!” 至始至终,托尼雅克都没有说话,而这次他终于开口了。“我赞同罕达所说的话,虽然现在出了点小状况,但战争最重要的就是团结和士气。有女神的庇佑,我们一定可以战无不胜、攻无不克。” 各位领主都是身经百战,尼托雅克的话他们突然都懂,虽然心中还是充满了疑问,但也不再说什么了。 可这时,作为此次战役的统帅,巴赫图终于忍不住了。“罕达,在女神的指引下出征,我们必将遵从神的旨意。但……您知道战场形势瞬息万变,决策上稍有差错就可能万劫不复,现在教会跟随我们出征,不可控因素进一步增加,万一……” 说到这了,巴赫图顿了一下。“万一进攻受挫,或者出现更严重的局面,我们该怎么办呢?” 巴赫图的话没错,战争不是摩亚棋上的推演,只要开始就意味着无数生命的消失,以及难以把控的结局。 面对着其他领主对巴赫图的附和,夜王沉思了一会儿,说道:“这种情况是不会出现的。如果万一出现巴赫图所说的这种情况,那大家记住,一定要及时撤退,保存实力。当然,我相信这样的情况是不会发生的。” “记住”两个字,夜王的语气加重了好几倍,个人都将“及时撤退,保存实力”八个字深深地印在了脑海里。 回到神殿,罗珈南忍不住哈哈大笑,他一想到夜王今天向女神像祈祷的样子以及所说的话,那种胜利的喜悦就情不自禁地涌了上来。 “太好了!太好了!这下我看那个巴罗什还有什么办法可使。” 古尔娜倒是与平时没什么不一样,她仍然面带浅笑。“我们还不能大意,以罕达的智慧和手段,他万万不会把胜利的果实拱手让于我们的,还是要小心才行啊。” 罗珈南点点头,他拍了拍古尔娜的手,说道:“多亏有你在我身边,真不知道如果失去你,我该怎么办。我想你很快就可以接替我这个大萨满的位置了。” 古尔娜伏下身子,趴在罗珈南的胸口上,媚眼含羞。“我只要能留在你身边就够了,其他的我什么都不要。” 罗珈南闭着眼睛,右手轻轻爱抚着古尔娜的秀发,语重心长地说:“这次随军出征务必小心,我会多派些卫队保护你,如果万一有什么不测,一定要以保存你的性命为优先。” 接着,他又摘下戴在手上的戒指递给古尔娜。“你把这枚血泪之戒带上,有了它你就可以代表女神发话了。” “嗯……”古尔娜语气充满了温柔,她舍不得离开自己的爱人,但为了夜神教,也为了罗珈南,这一次自己必须挑起重担才行。 接着,只听罗珈南又说道:“现在我们还需要做两件事,一是明天晚上,我们要举行盛大的祈福仪式,将女神的神祗昭告所有的信徒,这样战争胜利的功劳就全是我们教会的了。第二件事,就是要派人监视巴罗什和领主们的一举一动,一旦有什么情况我们也好应对。” 出征祈福仪式,是夜月帝国每次有重大战事前的必备项目。为了向神乞求战争胜利,也为了提振全军士气,每逢有重大战事,夜神教都会在钟玉城外的神台之上举行古老的仪式。 按照既定计划,仪式在作战会议后的第二天晚上正式举行,要说这次仪式与以往有什么不同,那就是教会来的人更多,罗珈南的演讲也更加卖力,而台下信徒们当听到女神的胜利启示时,情绪也变得更加狂热。 相反的,夜王和各位首领倒像是配角,坐在一边一言未发。 不过,轮到夜王走上神台的时候,他还是非常虔诚地表达了对神祗的遵从,以及对此次战役必胜的决心。 最后,古尔娜破天荒地也上了神台,并向台下的信徒们详细地描述了与女神对话的过程,还有自己将会随军出征,每时每刻都会将女神之光照耀到出征将士的身上。 听到这些,台下的信徒们更是兴奋不已,有一些身体较弱的人甚至昏了过去。 这场盛大的祈福仪式,最后在一片欢呼声中结束了。 第一百零五章故人相见 想要打赢一场战争所需的条件众多,但第一件事无一例外的就是军队给养的调配和运输,毕竟眼看就要胜利却因为给养不足而无法进军的事情并不少见。 自作战军事会议结束,整个钟玉城的人便都开始忙碌了起来,装满各种物资的马车日夜不停地在街道上穿梭,各个角落都挤满了整装待发的士兵,男女老少、高矮胖瘦的人一个个都行色匆匆,为这场即将到来的大战贡献着自己的力量。 但万事总有例外,此时在夜王的宫殿之中,正有三个家伙无所事事地聊着天,与这座城市的氛围颇有点格格不入。 方沐阳抻了一个懒腰,又揉了揉眼睛,要知道他这种状态已经持续两个星期了。整个钟玉城的人都有事要做,但不知为何却独独把他们三个忘记了。 因为各位领主均住在宫殿之中,普朗特暂时带着孩子们搬到了城外,三个人要去颇为不便,因此平日里也基本是待在宫殿之中。 而加入了夜莺这件事,看起来更像是只填了一个头衔罢了。他们本以为自己会被送进什么军事学校去学习,或者被安排到各种地方工作,可是这么长时间以来根本就没人找过他们。 而夜莺的首领是巴赫图,作为此次战役的统帅,想要见到他那根本是不可能的事情。除了他曾让侍者带来过一道命令,让方沐阳和古同跟随部队一起出征之外,就再没有其他什么了。 对于这道命令,三人当然知道是夜王的意思,不过也不感到意外,毕竟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不过按理说应该留下方沐阳才是,毕竟他的身份可是“景山少爷”,可这次偏偏让秦路安留下,看起来还真有些蹊跷,不过现在也是无从可知。 不过说起来,加入夜莺也是有一大好处,那就是可以获得城中绝大地方的任意通行权,只要你穿上那件衣服,就没有人会拦着你。 连日来,三人几乎每到傍晚就会到那所酒馆去坐坐,一方面是为了看看那位大少爷,另一方面也是为了寻开心,因为这是他们现在唯一快乐的事了。 时到傍晚,天边已露出几抹红霞,三个人收拾好东西,便开始了他们每天的既定行程。 于东工作的那个酒馆离王宫不算远,大概只需要十五分钟就可以走到,但今日三个人足足用了半个多小时才来到酒馆的门前,因为街上的人和货物实在是太多了,弄得他们不得不绕远路。 一进门,一股热浪便扑面而来,整个酒馆座无虚席,各种嘈杂声、叫喊声甚嚣尘上,酒菜的味道充斥着整个屋子。 看到秦路安等三个人,于东立刻满面春风地迎了上来。“你们来啦,今天怎么这么晚?” 秦路安扫视了一下四周,说道:“街上的人实在太多了,我们是绕路过来的。还有位置吗?” “嗯……”于东东瞅瞅、西望望,突然眼前一亮,指着角落里的一张桌子说:“今天来的人特别多,空桌早就没有了,不过那边只有一个人,你们要是不介意可以和他拼桌看看。” 在酒馆吃饭,拼桌是常事,三个人当然不介意。 穿过狭窄的过道,三人刚坐到了凳子上,便将目光同时投在了那另一位客人身上。 要知道来酒馆吃饭的人,基本都是三五成群、有说有笑,而这个人却明显与众不同。 与其说他是一位食客,倒不如说是一位走累了的旅人在这里歇脚,肥大的粗布斗篷将他的整个身体罩了起来,帽兜压得很低,在昏暗的火光下根本看不到脸。 而他面前摆的也不是酒,只有一杯玫瑰水而已。 一个跑到酒馆喝玫瑰水的男人?这真是天下之大,无奇不有。 尽管三个人觉得很怪异,但还是率先开口了。“你好,酒馆没有位置了,我们拼个桌可以吗?” 听到有人提问,那人还是没有开口说话,只是伸手示意了一下,表示同意。 酒菜很快上齐了,但面对一个默不作声的陌生人,三人还是觉得有些别扭。自己聊自己的?总觉得有点不自在,因此他们最终还是把话题落在了陌生人身上。 “我看你一直在喝玫瑰水,要不要来杯酒?这里的酒味道还不错。” “你们劝一位女士喝酒,是不是有些太失礼了呢?”那陌生人终于说话了,可三人一听不要紧,差点从凳子上掉下了。 这个声音!怕不是自己听错了吧?三个人小心翼翼地探过头去,想一探究竟帽兜里的脸。 可当那陌生人终于扬起头时,他们终于印证了自己的疑问,眼前这个喝着玫瑰水的女人正是那位与他们出生入死的伙伴——唐欣! 古同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方沐阳也左顾右盼,怀疑自己是不是在做梦,要知道这里可是钟玉城,夜月帝国的首都,远在拜卞的唐欣怎么会跑到敌人的首都来呢?不可能!这绝不可能! “唐、唐欣!?”古同吃惊的大叫起来,却被唐欣伸过来的手按住了嘴。 “你疯了吗?大喊大叫的,怕我不被抓起来吗?” 古同也意识到自己说错了话,看了看刚才的喊叫没有引起旁人注意,便向前凑了凑身子,急切地问道:“你才是疯了!这里可是敌人的首都,你跑到这来干什么?” 比起古同,唐欣倒显得颇为镇定。“你们的事,这些天我都调查清楚了。看来你们三个倒是活的不错,还成了这里的精英分子,不给我讲讲经过吗?” 秦路安说道:“简单地说,就是误打误撞,再加上几分运气。你是怎么跑过来的?” “你别忘了,这里可是我半个家乡,当初在红榛湾的时候,我来过钟玉城很多次。况且对于一个曾是罪犯的人来说,潜入这里并不算困难。”唐欣回答。 正在说话的时候,于东走了过来,他看到四个人相谈甚欢,便也想加入这场谈话。“原来你们认识啊,那太好了。” 可还没等他坐下,一声“于东,你跑哪去了?”就把这个可怜的家伙又拽回到了忙碌的工作之中。 第一百零六章委曲求全 虽然于东在红睫毛战役中被救了出来,但唐欣并没有见过他,看到一个侍者与秦路安等人这么熟,她便问道:“你们认识他吗?” “一言难尽,那家伙叫于东,是于世成的儿子。”秦路安想说,但又不知道该从何说起,因为这位大少爷的传奇经历实在是太多了。“我们和他……有些孽缘啊!” “于、于世成的儿子?”唐欣瞪大眼睛回头望着那个满头大汗,正在招呼客人的年轻人,她实在难以想象那位领主大人的儿子会是这个模样。 “先不说他。”方沐阳终于把话引回了正题。“你冒着这么大的危险跑到这来,不会是只想看看我们这么简单吧?” 唐欣也终于认真起来,她压低了声音说道:“一个月后,夜王的军队就会和米杨王子展开大战,我们‘红麦穗’也被安排在了边境一带。我在来到这里之前,仔细勘察了德肯城外的地形,只要你们在双方开战之后,沿着城西北方向的小路穿过一片树林和一条河,就会到达边境。而那时,我们就会在边境接应你们。” 原来唐欣冒着生命危险来找他们,就是为了告诉他们逃跑计划的。听完唐欣的话,三个人都非常感动,但另一个问题出现了。 “可是,这次出征,我被留在了王宫里,要怎么能到达德肯城呢?”秦路安不免有些气馁,要知道方沐阳和古同离开,自己是一定会被监视起来的,想要跑到德肯城肯定比登天还难。 正在这时,酒馆的门一开,几个士兵模样的人走了进来。 唐欣害怕自己的身份曝露,边起身边说了一句:“不管怎样,你们三个必须到达德肯城。”之后便戴上帽兜匆匆地离开了。 望着唐欣出门的背影,三个人不免陷入了沉思。 虽说这半年多来过得还算不错,但他们非常清楚,这一切都将伴随着身份的败露而不复存在,而这也是迟早的事。 况且在这里的日常生活虽然看似平静,但曾经遇到的那些凶险现在还历历在目,未来一旦有所纰漏,那恐怕性命难保。 因此,按照唐欣的计划行事,回到米杨王子的领地肯定是最优选择。 可是,要如何才能到德肯城呢? “我倒是有个方法,不过就看你肯不肯了。”方沐阳喝了一口酒,说道。 秦路安知道他这位损友在关键时刻还是很靠得住的。“什么办法?别卖关子了。” “去找巴静雅,让她产生去德肯城的兴趣,然后指定你为护卫。”秦路安知道方沐阳的主意是可行的,因为如果这世上能有一个人能改变夜王的决定,那一定是巴静雅。 可是方沐阳和古同不知道的是,这件事对于秦路安来讲却是一件天大的难事,自从上次他拒绝了巴静雅之后,两个人已经很长时间没有见面了。 现在让自己去求人家,就算像方沐阳这样的厚脸皮恐怕也做不出来吧。 “我考虑一下。”秦路安深深地叹了一口气,脸上写满了无奈…… 徘徊在通往王宫西区的走廊上,秦路安的心中充满了忐忑与不安。自从昨晚回到住处,方沐阳和古同就一直在旁边怂恿着他,仿佛一下子变成了他的人生导师,不仅向他陈述利害,甚至还使出了威逼利诱。 过去的一晚,秦路安想了很多,回忆起一年多来的种种经历,却越发加深他对故乡的思念。尤其是每当触碰到那个绣包时,方沐霞那可爱的脸庞就会在他的眼前浮现出来。 如果不是那次该死的夜袭,自己现在恐怕已经回到了圣日城,和沐霞在一起双宿双栖了。 促使一个人去做他不愿做的事,那一定有一个具有足够诱惑力的理由。刚吃过早饭,秦路安就穿好了衣服,急匆匆地出发去了西区。 一路上他走得很慢,这倒不是因为害怕巴静雅,而是要好好想一想用什么方法才能说动那位公主殿下,一是让她对自己不计前嫌,二是让他心甘情愿地带着自己去德肯城。 虽然方沐阳昨晚给出除了很多主意,但那些天花烂坠的理由听起来实在是有些胡扯。看来关键时刻还是得靠自己才行。 巴静雅院子的大门虚掩着,秦路安敲了几下,又喊了两声,看没有回应,便推门走了进去。 可他还没看清眼前的东西,只觉得有什么东西贴着他的耳朵“嗖”地一声飞了过去。等他看清时,着实吓了一跳,因为一支羽箭正扎在门板上。 “真可惜,竟然射偏了。”一个声音从正对面响起,秦路安循声望去,只见巴静雅正手拿一支弓望着自己。 汗,从秦路安的额头上滑落下来,他斜眼看了一下旁边的羽箭,不禁咽了一下口水。如果刚才自己稍稍偏了一点,那恐怕就要长眠于此了。 “你来干什么?”巴静雅问道。 “我、我来看看你胳膊的伤好没好。”这理由除了有些扯淡,倒是非常符合秦路安药师的职业。 巴静雅转过身,一边摆弄弓箭,一边悠悠地说:“胳膊上的伤早就好了,但我心中的伤还是很重啊。” 按照秦路安的想法,本来是想转移话题,把德肯城描述得怎么好,再勾起巴静雅的玩心。可现在这位公主殿下明显是把话往死了聊,他实在是不知道该怎么说才好。 没办法,看来必须出撒手锏才行了。想到这里,只见秦路安从随身的小包里掏出了一样东西,那是巴静雅的绣包。 那天晚上,巴静雅哭着进门的时候,她将自己的绣包扔到了院子里。而秦路安也许是感觉心中有些愧疚,就把那绣包捡了起来,没想到如今还派上了用场。 大部分时候,一万句的甜言蜜语也不如一个行动更能打动女人。当巴静雅看到自己的绣包时,她的表情是那样的复杂,由惊讶变为开心,欣慰中还带着纠结。不过可以看得出,此时她的脸绝不是因为运动过度而造成的。 第一百零七章战前准备 巴静雅的绣包本来就是要送给秦路安的,现在看到它竟然阴差阳错地跑到自己心上人的身上,她的心中别提多开心了。 不过,巴静雅还是极力地掩盖着自己的情绪。“你拿它出来干什么?我不是把它扔了吗?” 秦路安向前走了两步,站在台阶之下说道:“不管怎么说,这个绣包也是你辛苦绣的。这么扔掉实在有点可惜,我一想到你手上的伤,心中便有些不忍,于是就捡起来了。” “还算你有点良心。”巴静雅终于笑了。 看到计划已经成功了第一步,秦路安心中不禁暗暗窃喜。接下来,就是要进入正题了。 论说话和行动,巴静雅总是要比别人快半拍。秦路安还没等张嘴,巴静雅的话便已出口了。“虽然你捡起了我的绣包,但伤了我的心这件事可不能就这么算了,你说你要怎么补偿我?” “呃……”突然被巴静雅这么一问,秦路安不免有些错愕。他思考了一夜,想到了各种情况,但唯独没有考虑到要给巴静雅什么补偿,自己也确实不亏欠她什么。 可是现在这种情况,如果不顺着这位公主殿下的话说,那一切就都前功尽弃了。“你想要我怎么补偿?” 看着在自己面前来回踱步,像个老学究一样左思右想的巴静雅,秦路安心中直感到深深的不安,因为谁也不知道这位不按常理出牌的大小姐会提出什么要求。 突然,巴静雅恍然大悟一般大叫起来。“有了!下个月我们的大军就要出征,我还从来没上过战场,这回我一定要去看看。而你,就要担任我的护卫,负责保护我!” “什、什么!?”秦路安惊得下巴都快掉下来,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这不就是自己梦寐以求的事情吗?难道这么容易就实现了吗? 看着张着大嘴,一脸惊讶表情的秦路安,巴静雅接着说道:“怎么?你不愿意?我和你说,你现在可是夜莺了,保护王室成员可是你的天职,我这可不是对你的要求,是命令!” 这样称心如意的命令,再多来几条也无妨啊。 不过秦路安还是强忍着内心的激动,做出一脸无辜的表情,勉为其难地接受了这项“任务”。 幸福来得实在是太突然了,突然得好像被陨石砸中了一样。当秦路安把这件事告诉方沐阳和古同的时候,这两个家伙直呼不可能,他们怎么也想不到那位蛮横无理的公主殿下怎么突然变得这么“通情达理”了。怕不是有什么阴谋,或者是她的脑袋得了什么疾病? 不过,不管怎么说,巴静雅的工作算是做通了。接下来就要看她能不能说服自己的那位父亲了。 鞋有反正,人有两面。 巴静雅虽然是个不称职的公主,确实有些刁蛮任性,但她这个人有一个特点,那就是对于自己想干的事,不达目的是绝不会罢休的。 自从和秦路安见面之后,这位公主殿下就像着了魔一样,每天从早到晚待在夜王身边,不管是夜王开会还是吃饭,一有机会就念叨她的那些事,弄得夜王哭笑不得,赶也赶不走,打又打不得。 对于夜王来讲,无论是作为罕达还是父亲,他都有一百个理由阻止巴静雅恣意妄为。要知道那可是战场,刀来剑往,血肉横飞,要是自己的宝贝女儿万一有什么三长两短,那可怎么得了。 而且让秦路安充当巴静雅的护卫也不愿意,这倒不是他想阻止两人亲近,而是怕三个人趁机跑掉。 因此,夜王始终也没有答应巴静雅的要求。不过,这世上的事往往就是这样,父母一百个不答应最后也抵不住女儿的软磨硬泡,在巴静雅持续了将近半个月的努力下,夜王终于还是妥协了。 不过,夜王也提出了附加条件,那就是巴静雅只能待在德肯城内,绝不可以迈出城门一步,更不能跑到战场上去。 这虽然与巴静雅的愿望不太一样,但她知道这已经是父亲的底线,因此也只能同意了。 当侍者向秦路安宣读夜王的命令,要他作为护卫保护公主殿下去德肯城的时候,他心中的大石头才算落了地。虽然他知道以巴静雅的性格不会轻易放弃,但对夜王到底有多大的容忍力却着实没底,因此这半个月以来也是惴惴不安。 不过现在好了,至少前两步计划进行得还算顺利。 按照与唐欣的约定,是要在双方开战之后,三个人到达位于德肯城西北方向的边境。为了完成这一目标,首要的任务就是要保证三个人必须在一起,不过想来这应该并不算困难,毕竟大战在即,巴赫图作为统帅也不会在乎他们是不是在战场上。 第二步,也是最重要的一步,就是如何逃出德肯城了。三人当然都没有到过德肯城,但作为前线要塞,即使军队出城作战,那戒备想必也是无比森严,想靠三人自己的力量逃出去纯粹是痴心妄想。 而这时候,恐怕还得利用一下那位单纯的公主殿下才行。以方沐阳的聪明才智,要诱骗巴静雅带着三个人出城当然是不在话下。不过有一件事却让他们犯了难,就是要如何处置这位公主。 把她交给米杨王子做人质?那还根本不是人干的事。 把她扔在荒郊野外让她自己回去?在那种兵荒马乱的地方,说不定会遇到什么不测,也不行。 因此三人不管怎么讨论,也是没有结果,看来只能到时候随机应变了。 战前准备的这些日子里,不光军队和行政院手忙脚乱,教会也是忙得不可开交。要知道自从夜神教创立以来,以神的名义出征打仗这还是第一次,因此整个教会从上到下都被动员了起来。 不仅优中选优地挑选出一千名宗教卫队,而且还选派了三百名虔诚的教徒。光是准备这些人的必须物资,就够让人头疼的了。 至于那位神的使者——古尔娜,这一个月以来,她一直待在自己的房间中,每天唯一的事就是向女神祈祷。 就这样在一片忙碌之中,军队出征的日子终于到来了。 第一百零八章出征日记 关于夜月帝国这次出征,很多钟玉城的居民都经历了盛况,但要说最详实的记载,恐怕还要算五年后在教会的一间小房子,发现的那名叫罗塔的教徒所做的笔记。 夜神历543年8月16日,这恐怕是我一生中最值得纪念的日子了。 作为一名夜神教徒,我最大的心愿就是能够将一生奉献给伟大的狄密忒女神,而我又是足够的幸运,竟然能够以神之名走向战场,要知道这可是那些睿智的先贤也未曾做过的壮举。 军队临行的时间是在上午的八点十五分,与日期一样,这也是罗珈南向女神祈祷得到的,它可以带给我们好运气。作为一名普通人,你永远不可能知道下一秒会发生什么,但女神可以。 我清晰的记得,那天早上罕达进行了最后的战前动员,他的话语是那样的慷慨激昂、振奋人心,即使是我这样一个柔弱的、不懂一点武艺的人,内心也是不免心潮澎湃,恨不得拿上武器奔上战场与敌人决一死战。 我看到那些即将出征的将士们,也是各个摩拳擦掌、士气高昂,有一些士兵更是留下了激动的眼泪,这大概就是王者的感染力吧。 教会的队伍在整个出征队列的中后部,而我则站在我们队伍的中间靠左的位置,非常荣幸的能够接近由二十四个人所抬的仪帐,虽然看不到上面,但我知道那里有神的使者古尔娜,还有女神的石像,要知道那可是我们这次战役的胜利保障。 军队虽然迟迟没有移动,但所有人都不会感到焦急。因为大家都知道罗珈南在为巴赫图举行着祈福仪式。 一个带领着十几万人的军队统帅,没有得到女神的庇护那是不可想象的,而能够赐予崇高的人以更加崇高的恩赐,只有我们的大萨满罗珈南一人而已。 此时的巴赫图应该光着上身,而罗珈南会用黑色的笔在他的后背上画上“泪印”,最后再念诵乞求胜利的颂词,那仪式也就结束了。 队伍终于动了,虽然不快,但它确实再向前移动。当我的脚跨出城门的时候,一种自豪感油然而生,那看过无数次的城外风光也仿佛变得更加明亮。 虽然我无法将军队出征那雄伟壮阔的盛况一览无余,但我想如果有人站在高处,一定会为这犹如黑水河一般,一眼望不到头,在三色太阳下璀璨生辉的甲胄洪流所惊叹。一排排士兵从钟玉城不断涌出,源源不绝,让人不禁遐想这个帝国所蕴含的强大力量,很难想象什么样的敌人才能够抵挡得住这样的威武之师。 按照原定计划,我们到达德肯城大概需要十五天的时间,不过路上却出现了一点小状况。由于连日大雨,河水暴涨把黑水河中游的一座桥冲断了。军队不得不停下来拿出两天的时间修理桥梁,而我们这些教徒也得到了难得的休息机会。 老实说,这样的行军对于我们这样整日待在教会祷告的人确实有些累。也许这样说对女神不敬,但我还真对这场大雨有点小感激,也许这就是女神对我们的怜悯也说不定。 黑水河是一条由很多支流汇聚而成的大河,这些支流大部分都在米杨王子的领内,而到了中游河道就比较宽了。不过这里的河床还并不是黑色,而是与一般的大河无异。 这河水如此湍急,若是在战争时期把桥摧毁,倒是不失为一道天然的防御屏障,在以前确实有人这样做过。 修桥的工程比预想的要快,这还要得益于军中的那些能工巧匠。要知道在某些特殊情况下,这些人可比那些只会舞刀弄枪的士兵来得有用得多。 兵贵神速这个道理每个人都懂,但懂道理和去实践往往根本就是两码事。为了抢回路上耽搁的时间,巴赫图下令军队加快速度,务必按照原定时间赶到德肯城,这对那些经过训练的士兵都是一件难事,更别说我们这些教徒了。 因此,在请示了古尔娜后,我们这些教徒及护卫的一千五百人,便与大部队脱开,按照原来的速度前进。 虽然我的母亲是尼尔人,但我生长在部落,这辈子去过最远的地方就是黑水河谷旁的村子,对于一个处于边境地区的城市既不向往,更没去过。 不过当我到达德肯城的时候,还是对这里叹服不已。 老实说这里被称为城市实在是有些勉强,要知道它的面积还没有钟玉城四分之一大,可这里的城墙却有钟玉城的两倍高,护城河更是挖了三道,那宽度都快赶上我们路过的黑水河了,很难想象人要有多么强大的力量才能从城外将弓箭射进来。 还有一点,就是这里的人特别多,但他们可不是什么善男信女,真正的居民可以说少得可怜,基本都是驻扎在这里的职业士兵。即使有那么一些居民,也多是铁匠、马夫之类为军队服务的人。 可以说,德肯城就是一座彻底的军事要塞。一切都是为了打仗而存在的。 到达德肯城并不意味着结束,而我们的任务才正式开始。为了让神的信仰之光照耀到每名士兵,我们这三百名教徒被分成了六十个组,用帐篷在各个团级部队中建立起了简易的神殿,负责接收士兵的祈祷,并解答他们内心的疑问,而这也是我们此行最重要的使命。 必须承认,这确实是一件苦差事,因为面对压力的士兵实在是太多了,只有神的信仰之力才能让他们脱离苦恼,这也造成了我们每天的工作极其繁重。加之这里的环境并不算好,许多和我一起来的信徒都病倒了,而且甚至几个人还因此失去了生命。 但我从未想过退缩,因为我知道女神正在看着我,我必须用实际行动向女神表达自己的虔诚之心。 还有,我知道那些士兵也需要我,每当我看到他们迷茫的、渴望的眼神,我就知道自己不能放弃。 最后,愿我们的军队在女神的指引下早日取得胜利,用凯旋的赞歌向女神献上最华美的敬礼。 第一百零九章厉兵秣马 德肯城的作战会议室里,此时座无虚席。参加此次会议的七位领主、德肯城的城防官以及古尔娜、宗教卫队长官全部到场。 巴赫图坐在会议桌的正中央,虽然他以不到三十岁的年龄就成为了军队统帅,但这绝不仅仅因为他是罕达的儿子,更多的则是他在担任第一军团长期间所表示出来的军事才能。 自他十七岁进入军队以来,历经大小战役数十次,无论作为小队指挥还是军团统帅,他总能敏锐地抓住战机,在军队中发挥绝对的核心作用,不仅得到了下属们的爱戴,更得到部落高层的认可。 正因为如此,这次推选统帅,巴赫图也可以说是众望所归。 而古尔娜作为女神的代言人,自然是身份尊贵,虽然这是一次军事会议,但巴赫图还是让她与自己并列坐在一起,以表示对女神的崇敬。 “各位,我们来到德肯城已经有十天了,现在各军团基本已经安顿驻扎,这次会议就是要商定一下作战的方案。”说到这里,巴赫图把头转向了城防官。“博托,你给大家介绍一下打探的情报吧。” 这位名叫博托的城防官今年已经有五十多岁,看起来颇为干练,并且脸上还有一道明显的伤疤,一看就是久经沙场的老将。 只见他站起身子,向众人行了礼后,便走到作战挂图边讲解起来。“德肯城位于这里,距离敌人边境约三十公里。在我们的正前方就是一望无垠的彭帕斯平原,也是我们这次要与敌人决战的地方。”说着,他把手指放在了地图上。 “敌人驻扎在边境的军队,平时大约有五万人左右,但自从一个半月以前,敌人就相继对边境部队进行了增援,目前已经达到了近九万人之多。并且据岗哨报告,似乎还有几个佣兵团也参与进来,目前在边境地区待命。” 听完博托的介绍,托尼雅克接着说道:“我们这次带来十五万人,加上德肯城的一万五千人,可以用于战斗的兵员达到了十六万人,看来在兵力上我们占有绝对的优势啊。” 这是,萨博尼奇也插进话来。“不仅如此,我们的骑兵最适合平原作战,看来这场战争我们是赢定了。” 不过,巴赫图显然并不这么认为,他举了下手,示意博托继续说下去。 博托点了下头,继续说道:“两位领主大人说的没错,我们现在的兵力确实对敌人有着压倒性的优势。但这场战争对我们有两大不利因素。” “第一就是仰攻。彭帕斯平原是有坡度的,自西向东不断向下,要想进攻敌人对我方士兵的体力是一个巨大考验。” “第二就是彭帕斯平原的土质,由于经常下雨,彭帕斯平原的土质较为松软,这非常不利于骑兵冲锋,同时也更加剧了步兵的体力消耗。” 这时,巴赫图接过了博托的话。“还有第三点,就是风向。这里的风大部分时候都是自博珈什山脉方向吹来,对于我们属于逆风。在这样的情况下进攻将更为不利。” “嗯,的确如此。”博托表示赞同。 “各位领主大人,说说吧?”接下来,就该轮到领主们发表意见了。 托尼雅克在众人之中年龄最大,便先开了口。“刚才听博托所说,似乎我们的兵力优势完全被地形所抵消了啊,这次我们是攻方,而米杨是守方。我看还是先等等看,多掌握一些情报再说的好。” 话音刚落,萨博尼奇便提出了反对意见。“我不同意这种说法,正所谓兵贵神速,况且我们现在士气正盛,如果贻误了战机那就得不偿失了。至于刚才博托所说的那些劣势,以我对我手下骑兵的了解,什么仰攻、土质松软都不是问题,就是踩在棉花上也可以把敌人打垮。” 这时,坐在他旁边的尼克也说话了。“就算骑兵可以作战,但我们的步兵也是跟不上速度的。如果战线拉得过长,那我们就很容易被敌人分割包围,各个击破。况且如果遇到逆风,那对弓箭的影响将是极大的。” 这他刚说完,又有一位叫做施来尼亚的领主开始反对。“如果像你所说的那样,那我们干脆回去算了。你看看那张作战地图,除了在彭帕斯平原,你让十六万军队还能从哪进攻?难道绕到帕托那边不成吗?” 接下来,七位领主你一言我一语的说起来,你争我夺,互不相让,基本分成了立刻进攻和坐待时机两派。 巴赫图看一时也争不出个结果来,便将目光看向了坐在另一侧的沙立玛。“沙立玛大人,你是我们这的战术大师,我想听听你的高见。” 从刚才开始,沙立玛就没有说话,他的眼睛一直盯着那张作战地图,而紧皱的眉头也充分说明了他在做着思考。 “刚才各位领主大人说得都有道理,我们以优势之兵进攻,现在士气正盛。况且打仗并不是人多就一定好,十六万人也就是十六万张嘴,我们的给养消耗大大多于敌方,而且从物资储备上我们也不如米杨,因此与敌人空耗下去绝不是长久之计。” 接着,他又话锋一转。“不过,博托的话必须引起我们的足够重视,以我多年的军事经验,地形和风向往往可以成为左右战争走向的重要因素。现在我们对敌人的情报掌握得还不够,这也不利于我们排兵布阵。” “沙立玛,依你之见我们应该怎么办?”托尼雅克问道。 接着,沙立玛站起身走到了作战地图旁边。“攻击时一定要攻击的,但必须找准时机,我们先派出一部分军队,驻扎在彭帕斯平原,做出要进攻的姿态,但是这只是做做样子,目的是麻痹敌人。” “而在后方,我们要加强军队给养的运输,起码要囤积足够两个月的物资,做好长期作战的准备。同时,派出大量的人刺探敌人的情报,尽最大限度掌握敌人的军力部署情况。” “而且,我们也要争取帕托的支持,尽量让他与我们保持一致,同时进攻敌人,分化压力。这样我们的胜算也会更大一些。” 说完,沙立玛便坐回到了自己的位置上。 听完沙立玛的话,七位领主都默默地点了头,他们知道以沙立玛的军事素养,提出的意见往往是最准确的。 可这时,意想不到的事情却发生了。 第一百一十章一锤定音 作战会议已持续了近三个小时,几乎所有人都发了言,但唯独一个人却始终默不作声。 她,就是古尔娜。 从会议开始,这位女神的代言人就面带她那招牌式的微笑,注视着发言的众人,从未因任何言语皱过眉头。 而最重要的总是要留到最后,现在终于轮到她说话了。 “在未从钟玉城出发之前,我每日待在自己的房间中向女神祈祷,乞求女神指引我们走向胜利。也许是女神听到了我虔诚的声音,她给予了我更多关于此次战争的启示。” “我们劳师动众,走了这么远的路,就是为了打败我们的敌人。而那些走进军营的教徒们,他们也见证了士兵们对于女神的信仰,以及对于战争胜利的渴望。” “刚才沙立玛大人所说的问题,在我看来都不是问题,因为万能的狄密忒女神早已为我们安排好了一切。她会将雨水收起,让土地变得坚硬。她会用最猛烈的强风,带着我们的羽箭射穿敌人的盔甲。而我们,只需要按照女神的旨意去收割胜利的果实就好。” “因此,我建议立刻开始进攻,用我们的大军将敌人埋葬。” 听完古尔娜的话,在座的所有人都沉默了,好长时间才缓过神来。沙立玛反驳道:“可是我所说的那些不利因素是确实存在的啊,现在进攻我们没有胜利的把握。” 面对沙立玛的质问,古尔娜仍然是不紧不慢地说:“我刚才已经说了,女神会为我们解决这些问题的。况且沙立玛大人刚才不是也认为我们不应拖得时间过长吗?作为女神虔诚的信徒,我相信沙立玛大人是不会怀疑女神的意志的,不是吗?” 古尔娜的这句话,等于封住了在座所有人的嘴。他的意思很明显,那就是谁如果再提出反对意见,那也就是在对女神提出质疑。 面对这样的情况,所有人的目光都投向了巴赫图,作为军队的统帅,现在是他作出决定的时候了。 巴赫图沉思了一会儿,又看了一眼作战地图,接着说道:“临行之时,罕达曾经叮嘱过我,说此次出征务必要听从女神的旨意。古尔娜既然是女神的代言人,那么她的话也就是女神的话,我们不能违背。” 接着他又把头转向古尔娜。“不知按照女神的旨意,我们应该哪天开始进攻比较好呢?” “五天后,那时进攻是最合适的了。”古尔娜答道。 巴赫图站起身子,对着在场的所有人宣布:“大家都听到了吗?我们五天后将开始对敌人展开进攻,现在就开始准备吧!” 随着一身“是!”这次作战会议便这样结束了。 与此次出征的其他人不同,巴静雅是抱着游玩的心态出来的,而秦路安、方沐阳和古同也作为她的侍卫,一路跟随。 本来方沐阳作为冒牌的“景山少爷”,是要待在军队中的。可耐不住巴静雅对巴赫图的软磨硬泡,硬是把他留在了自己的身边。 当然这都是方沐阳的主意,也是逃跑计划的第一步。 按照四个人的体力,跟上军队的步伐那是绰绰有余,再加上本来就没什么任务在身,走起来便更加的轻快。 自从过了黑水河桥之后,四人甚至跑到了行军队伍的前面,比军队整整早了一天到达德肯城。要不是博托认识公主殿下,他们差点被当成奸细抓起来。 作为军事要塞,德肯城当然是合格的。但作为游玩的地方,恐怕没有比这里更差的了。一座满是粗野男人,到处是马粪臭和铁锈味的城市,怎么会和一位公主的胃口呢? 因此,还没到三天,巴静雅就已经腻了。要不是三个人变着花样哄她开心,这位公主殿下恐怕已萌生回钟玉城的念头了。 不过这可苦了那三个傻小子,直弄得他们叫苦连天,以至于当他们听到军队要在五天后出征的时候,这三个家伙差点乐得跳起来。 就这样,在满心期待和不安中,那个期盼已久的日子终于来了。 一大早,巴静雅便来找三个人去玩,可他刚一进门,就看到古同满脸愁容地坐在凳子上,不仅眼含热泪,还时不时地叹着气。 昨天还开开心心的人,突然就变成了这个样子,巴静雅实在是有点摸不着头脑。“古同,你怎么了?” “唉~”只听古同叹了口气,委屈地看了一眼巴静雅。“就算我说了,你也帮不了我。” “要知道我可是公主,还有什么是我帮不了的,你快说。”说着,巴静雅还拍了一下胸脯。 看到巴静雅上钩了,古同便接着说了下去。“实际上我的家离这里不远,就在西北方向靠近边境的位置,那里有一个小村庄。我没有父亲,和母亲相依为命,是她含辛茹苦地把我养大。 “可是在我十岁那年,她去得病去世了。正是为了活命,我才加入佣兵团过起了刀口舔血的日子。” “今天,就是我母亲的忌日,而我虽然距离她的坟墓如此之近,却不能回家向她祭拜,我…我…”说到这里,古同还假装哽咽了两声。 古同所说的这些当然都是假的,一切都是方沐阳想出的计策而已。昨天晚上,三个人着力争执了一番,这倒不是为了这理由可不可行,因为那位单纯的公主一定会信。 而是因为到底谁来演这场戏。 按理说,方沐阳想出的主意,当然应该由他来演,但他现在的身份是布罗巴迪亚的一位大少爷,母亲怎么可能会跑到赛拉奇的中心地带来呢? 而秦路安也表示自己从小就没有母亲,对那种真挚的感情体会不深,而且自己的演技也不如另外两人出众。 因此最后这个重任只能落在了古同身上,尽管他一百个不乐意,毕竟自己的母亲还活得好好的,但最后还是只能接受了下来。因此才有今天的一出戏。 看着这个五大三粗、体壮如牛的男人声泪俱下的样子,别说是单纯、讲义气的巴静雅,换做其他人也不免会心软。 因此,这位公主殿下又拍着胸脯说:“别担心,有我呢,我带你出城!” 第一百一十一章巧奔妙逃 千算万算,三个人还是算错了一项,那就是他们高估了巴静雅的能力。 此时,巴赫图已经随军出征,在临行前他反复叮嘱博托,一定要看住自己的这个妹妹,千万别让她搞出什么乱子。 而这位公主殿下也不可谓不卖力,她对着博托软硬兼施、威逼利诱,可任凭她如何折腾,那位城防官大人就是无动于衷。气得巴静雅暴跳如雷,七窍生烟。 望着那高高的城墙和紧闭的城门,三人也只能望城兴叹了。 转眼又是深夜,德肯城的大部分人都已进入了梦乡。 在梦中,秦路安回到了圣日城,他牵着方沐霞的手,卿卿我我,幸福地徜徉在街道上。不一会儿,他们又来到了半夏溪边的树荫下,躺在爱人的腿上,感受着拂面的春风,别提多惬意了。 可正在这时,突然一阵剧烈的摇晃,世界变得天摇地动,而方沐霞也不见了踪影。只有一个女人的声音,反复回荡在空中。 快起来!快起来! 睁开惺忪的睡眼,眼前的一切渐渐清晰,而这不是巴静雅吗?原来刚才那阵晃动正是她在摇自己。 看着敞开的房门,又看看眼前一脸兴奋的巴静雅,秦路安顿时睡意全无了。而这时,方沐阳、和古同也被吵醒了。 “你、你是怎么进来的?”秦路安满脸惊讶,要知道自己睡前可是锁了门的。 巴静雅没有管这个问题,只听他对着三人说道:“别管这些了,我们不是要出城吗?快起来,就是现在。” 出城?现在可是深夜!看着一脸急切,已经跑出门去的巴静雅,三个人只能穿好衣服,拿起武器跟了出去。 可当他们走出长廊时,却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只见城内人声嘈杂,不时有人从面前行色匆匆地跑过去,而远处似乎还有火光。 秦路安追上巴静雅,问道:“这是怎么回事?” 巴静雅没有回头,只听她一边跑一边答道:“你们不是想出城吗?所以我就想了一条计策,刚才悄悄地在那边放了一把火,现在城里的大部分应该都去救火了,只要我们跑到城门处,打晕守卫就可以出去了。” 听完这些话,三个人魂差点吓掉了。 我的天啊!这位公主实在是太离谱了吧?虽然三人对巴静雅为了帮助自己,竟然还没有放弃多少有些感动,但在自己城市里放火也太过分了。她究竟知不知道这么做的后果啊? 望着那泛红的夜空,此时三人心中都涌现出同一个念头:“这下不管跑步跑的掉,我们恐怕都死定了啊!” 不管么样,现在退路是没了,唯今之计只有逃跑一途。 四个人很快便跑到了城门边,大家定睛一看,果然与巴静雅说的一样,守门的卫兵比平时少了许多。 “看清楚了吗?我们只要一个人对付两个,那就可以出去了。”巴静雅低声对着说着,可她转身一看,那三个人竟然都瞪着眼睛看着自己,脸上写满了惊诧二字。“你们怎么了?不会连两个卫兵都对付不了吧?” “没、没什么。”现在,他们越发怀疑这位公主殿下是不是敌人的奸细了。 以四个人的身手,对付八个卫兵当然不在话下。他们做好了分工,方沐阳和巴静雅偷偷爬上城墙,负责对付上面的四个。而秦路安和古同沿着城墙根,偷偷地溜到下面四个卫兵的身后。他们互相使个眼色,几下子便将卫兵打晕了。 那门栓真是又大又沉,四个人费了好大的力气才把它抬了下来。推开城门形成了一道小缝……慢慢地挤了过去…… 跑!银光粼粼的护城河之间,四道黑影犹如离弦之箭一般弹了出去,笔直地射向一望无垠的荒野,消失在黑夜之中。 他们就这样跑着,直到再也看不到德肯城的影子,直到双腿因为奋力的奔跑而有些抽搐,直到天边露出一抹银白。 在一条小溪边,四个人终于停下了奔跑的脚步,一股虚脱感迅速侵袭着他们的身体,他们不得不躺倒在草地上,才能够让胸口不会炸裂开来。 也不知喘了多长时间,四人终于感觉恢复了一些。 只听巴静雅问道:“喂,现在我们应该安全了,你的家到底在哪?” “如果我没弄错的话,只要从这里继续向西北方向走,就会到达一个村子,而那里就是我的家了。”古同并没有撒谎,在德肯城西北方向的确有一个小村子,只不过这是他询问成立的马夫才知道的。 这时,方沐阳突然坐了起来,开口说道:“公主殿下,您究竟知不知道自己干了什么?放火!而且是在己方的军营里放火。就算您是公主,也太过分了吧?” 经方沐阳这么一问,古同突然想起自己也曾经放过火,那时还是在栾洪城的妓院里。“是啊,放火可是重罪,被抓住是要砍头的。你是罕达的宝贝女儿,当然没事。可我们可要遭殃了。” 巴静雅摆了摆手,笑着说道:“没事,你们放心好了。我放的那把火是在空旷的院子里,根本引不起什么火灾。况且我干的时候很隐蔽,谁也没看到,所以你们就把心放到肚子里吧。” 当然,方沐阳和古同根本就没有再回去的打算,是不是被发现跟他们也没什么关系。而这两个家伙这么说也无外乎是调侃罢了。 此时天已微亮,黄色的太阳也露出了头,方沐阳一边脱衣服一边说道:“天就快亮了,我们穿着夜莺的衣服实在是太显眼了,还是把带来的衣服换上吧。” 方沐阳说得没错,夜莺的衣服本身就是一种身份的象征,那大大的标志无论在哪里都是非常显眼的。 而那些普通人的衣服,他早就准备好了。 不过还有一个问题,那就是他没为巴静雅准备衣服,一是没有,二也是不必要,毕竟早晚要甩下她。可哪只这位公主殿下竟然比他们想得更加周全,出门的时候就已经换好衣服了。 事不宜迟,说走就走,四个人喝了点溪水,便沿着小路继续向西北走去。 第一百一十二章山村偶遇 古同所说的那个村子叫做木槿村,因为每年的九月到十一月,周围的山上就会开满木槿花而得名。 因为地处偏远,远离要道,村子的规模并不大,村民加起来只有不到二百人。不过因为风景秀丽的关系,到了九月份也会有一些游客到那里去游玩,因此还是会有一些做生意的人往来。 当然这些,古同事先已经打听好了,毕竟对自己的“家乡”还是要有所了解才能鱼目混珠。 四个人到了村子的时候,已经是上午九点钟,一夜未睡加上未吃早饭,大家是又累又困,在村子里唯一的旅店简单吃了一点早饭,便要了两个房间睡觉去了。 这一觉,大家便睡到了晚上十点,睁开眼看到外面一片漆黑,周围很是安静。他们知道,关键时刻终于来了。 为了方便,旅店将女客的房间都安排在了三楼,而秦路安他们的房间则在二楼离楼梯不远的地方,这也为三人逃跑提供了便利条件。 方沐阳扒着门缝向外看了看,又听了听,似乎没什么动静,便轻轻推开了房门,率先走了出去。 木质的楼梯加上年久失修,无论再怎么小心,踩在上面也会发出咿咿呀呀的响声。可就是这微小的动静,却暴露了三人的行动。 “你们干什么去?”听到一声呼唤,三人心中不免就是一惊,抬头一望,巴静雅正揉着眼睛站在三楼望着他们。 “我们、我们睡醒有点饿了,下来找点东西吃。”秦路安的确很不会说谎,哪有穿好衣服,拿着武器吃东西的? 巴静雅跑了下来,不一会儿就来到了三人面前,努着嘴说:“你撒谎,说,你们到底要干什么去?” 面对巴静雅的质问,以及那双炯炯有神的眼睛,汗从秦路安的额头上滑落了下来。怎么办?总不能不管她夺门而出,那样惊动旅馆内的其他客人就不好办了。 这时还是方沐阳站出来替大家解了围。“刚才睡觉的时候,我们听到外面有声音,古同曾经说过这里经常有山贼出没,他的父亲当年就是被山贼杀死的,因此为了保险起见,我们才拿着武器出去想确认一下。”说完,他又拐了古同一下。“你说是吧?” “对、对!”古同心里这个苦啊,自己这一家人被方沐阳安排得明明白白,父亲被山贼杀死、母亲病死,不知道明天自己还会遭遇什么不测,可现在这种情况也只能随声附和了。 巴静雅还是有些不相信,她机警地出门看了看,外面除了风声,一点动静都没有。“山贼在哪呢?” “啊~可能是我们听错了。”方沐阳故意做出一脸抱歉的表情,说道:“反正起来有点肚子饿了,不如我们吃饭吧。” 可是……旅店的侍者都已经睡觉了,哪有饭可吃呢?百般无奈之下,最后四个人只能饿着肚子回去睡觉了。 转眼到了第二天,三人刚刚起床,便看到了巴静雅已经坐在了楼下。看来经过晚上的事,巴静雅似乎察觉到了什么,三个人想偷偷溜走就变得更困难了。 按照事先说好的,今天就是古同母亲的忌日了。为了让戏看起来更加逼真,吃过早饭,大家就到村子旁边采了不少木槿花,据古同所说,这是他们村子祭拜故人的必备之物。 可是,这事毕竟是假的,哪有什么母亲的墓碑啊? 因此,三人手拿鲜花,只能慢慢地地朝着西北方向,一边走一边想办法了。 事实上,最好的办法就是撇下巴静雅不管,径直地朝着边境跑。但他们知道,以巴静雅的性格一定会追过来,若是跨过了边境,那她的处境可就危险了。 虽然三个人受了不少这位公主殿下的苦,但经过一段时间的接触,他们觉得巴静雅虽然有些蛮横无理,但却是一位单纯善良的好姑娘,如果让她因为自己受到伤害,那他们的心里会一辈子过意不去。 随着时间的推移,四个人已经离村子越来越远了,可他们还是没有想到什么好的办法。 正在这时,秦路安不经意间发现从右前方似乎有人向他们走来,等他们看清时,便不由得警觉起来。 二十多人清一色的全是男人,而且身材都颇为魁梧。尽管他们穿着普通的粗布衣服,但却都带着武器。这看起来实在是太不寻常了。 转眼间,那些人已到了四人面前。为首的一个壮汉打量了众人一番,问道:“小兄弟,这里有个木槿村,你知道怎么走吗?” 短短几秒,秦路安便本能地从对方身上感觉到了危险的气息,那是只有上过战场之人才有的气息,而且这气息还似曾相识。 看来,这些人是一群佣兵,而且是米杨一方的佣兵,因为夜王的佣兵是不会不知道木槿村在哪的。 看到这群人,三个人可以说是又喜又怕。喜的是虽然他们并没有见过这些人,但说不定这些家伙是“红麦穗”新招募来,就是派来接应他们的。 可如果万一他们不是,那在敌人领地揭穿对方的身份,三个人可是百口莫辩,他们一定会想要杀人灭口的。 接在三人不知该怎么回答的时候,突然巴静雅一个箭步冲了上来,她扯着嗓子开始质问起那壮汉来。“你们想去木槿村干什么?不会是想抢东西吧?我知道了,你们一定就是山贼!” 听到巴静雅的话,方沐阳这才想起昨天晚上自己胡编的那个理由,看来这位公主是当真了。 “山贼?不,小姐你一定认错人了,我们只是过路的农夫罢了。”那壮汉勉强笑了笑,但笑得却很难看。 巴静雅当然不会相信,只听她继续说道:“你别骗我了,哪有你们这样的农夫?那个农夫会带着武器?我跟你们说,有我在这你们休想得逞,我可是夜月帝国的公主,一会儿我就会叫军队把你们抓起来……” 三人听到这里,心中就是一惊,这下可糟了! 第一百一十三章进退两难 你不得不佩服巴静雅的胆量,荒郊野外面对二十多个彪形大汉,义正言辞地指出对方的鼻子说人家是山贼,如果不是她对自己的武艺有着充分的自信,那就只能是不经过思考的愚蠢动作了。 秦路安和她交过手,知道她的本事,巴静雅的武艺确实不错,轻巧灵动,攻击凌厉,但那也只是局限于两个人的比试,真到了你死我活的时候恐怕就不行了。 因此,秦路安听完巴静雅的话,立刻窜出去赶紧说:“各位千万别听她的,她脑袋有问题,我们只是路过的。哪有公主会到这种地方来的?是不是?” 如果是一般人,听到这些话肯定会回过味来,可巴静雅偏偏就不是一般人,她一听秦路安竟然说她脑袋有问题,立刻竖起眉毛,愤愤地说道:“谁说我不是公主的?我和你们说,我身后的三个人可都是夜莺,那可是夜月帝国的精锐部队,你们不会没听说过吧?你看到了那小瘦子手里拿的剑吗?那可是只有夜莺才配拥有的,你们这些家伙赶紧滚回去,不然一会儿我们就把你们都打趴下……” 看着越说越起劲的巴静雅,三个人只感觉脑袋“嗡”的一下。这公主可真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啊! 方沐阳看了一眼手中的仪式剑,肠子都快悔青了。他留着这仪式剑本来是想带回家向母亲和皮达炫耀一下的,没想到却坏了事。 三个人瞪着眼睛望着这位颐指气使的公主,脑子里一片空白,心想这下完了,自己可算是百口莫辩了。 看着眼前发生的一切,那二十几个人一直没有说话,可他们那逐渐阴沉的表情、眼中射出的凶光,以及按在武器上的手已经让人不难猜想接下来要发生的事情。 而且更糟糕的是,刚才经过方沐阳的仔细观察,这些人中有一个的臂膀上有个纹章,那是一个名叫血肉屠夫的佣兵团的标志,虽然与红麦穗一样都受雇于米杨王子,但这些家伙原来都是一些山贼强盗,口碑极差,所到之处可以说是尸横遍野,极端的凶残。 看来一场争斗是不可避免了。 突然,那壮汉笑了一下,说道:“看来我们刚开始任务,就遇到了不得了的大鱼啊,不管你说的是真是假,恐怕都要委屈你了。” 说着便抽出了腰间的长剑……可是…… “抓住她们……”这是壮汉在人间说的最后一句话,因为他的话音还未落,巴静雅的剑已经划过了他的脖子,鲜血立刻喷了出来。 望着一命呜呼的壮汉,这下秦路安才知道自己原来想错了,这位公主还真不光是嘴厉害,杀起人来也是干净利落,不由得为自己能活到现在而侥幸。 形势已一发而不可收拾,现在想不打也不行了。 说实话,以四人的实力对付这二十几个人不算困难,但一来秦路安等人不是来这里打架的,若是引起大骚动那就跑不了了。 二来也不知道谁吹了一声口哨,从远处的山中又涌出了不少人,再打下去弄不好就要吃亏。 因此,方沐阳喊了一声“跑!”便打算向边境撤退。 巴静雅正杀得起劲,突然被古同拽住。“你干什么?放开我!我还能打!”可她挣了几下挣不开,最后也只能和其他三人一起逃跑了。 不认得路,但认得方向,四个人一路向西玩命地跑着,可这时巴静雅却发现不对劲了。 她突然停下脚步,对着秦路安大喊:“你们、你们要干什么?前面可是敌人的领地了。” 秦路安没有停下,也没有回答,仍然笔直地向前跑着,他的心中充满了对巴静雅的内疚,不知如该何面对这个质问。 两个人的距离越来越远,奔跑扬起的尘土落下,在两人之间留下一条不断收紧的绳索,不仅攥紧了两个人,也攥紧了两颗心。 内疚慢慢演变成了负罪感,让秦路安感到胸口仿佛要炸裂,而那种沉重的感觉却让他再也无法挪动脚步。“我们、我们不能扔下她不管。”说完这句话,秦路安便头也不回地跑回去了。 “路安,你疯了吗?”方沐阳也停了下来,他对着秦路安的背影不断地喊着。 正在这时,古同也停了下来,他思索片刻,说道:“路安做得对,巴静雅是无辜的,我们不能扔下她就这样跑掉。还有,要回去也要我们三个一起回去。” 说完,古同攥紧手中的长枪,也向着来时的方向跑了。 站在荒芜的大地上,方沐阳迷茫了。 他看着前方,边境已经不远了,越过那里自己就可以回家,看到母亲和妹妹,继续过着平静的生活。可光是自己回去还有什么意义呢?这一路走来,三个人共同经历了生死,刀山火海都不曾让他们动摇过对彼此的羁绊。 以前不能,现在也不能,以后更不能! “该死!该死!”方沐阳大吼两声,转过身子也跑过去了。 烈日骄阳炙烤着大地,也炙烤着巴静雅的内心。站在原地,巴静雅一直没有动,她的脑袋很混乱,心中充满了疑问,连身后不远处的追兵都无暇顾及。 回忆起这半年来与秦路安在一起的林林总总,眼泪不知不觉地从她的脸颊滑下,这已经是她为这个男人哭的第二次了。 “快跑!”一声呼喊,将巴静雅从思绪中唤醒,她抬头一看,秦路安正在向他跑来,而他的身后还跟着方沐阳和古同。 “快跑,敌人就要追上来了。”片刻之间,秦路安已经来到她的面前。 望着眼前一脸急切的秦路安,巴静雅是又惊又喜,不过她首先要弄清的就是埋藏在心中的疑问。“你们为什么想逃过边境,我们不是来扫墓的吗?” 面对质问,秦路安不知如何回答,也没有时间回答,最后他只能说:“我会向你解释的,现在……” 可话未出口,突然一只箭呼啸而来,直直地射进了秦路安的胸膛。 第一百一十四章忍无可忍 呼啸而来的飞箭,笔直地贯穿了秦路安的胸膛,也贯穿了巴静雅以及随后刚来的方沐阳、古同的心。 他们惊恐的看着秦路安应声倒地,清晰地看到殷红的鲜血将大地变成紫色,不约而同地大喊:“路安!!!” “路安,你怎么样?”巴静雅眼含着热泪,三步并做两步地跑到秦路安的身边,他那双惊恐的大眼睛饱含着痛苦和怜惜,仿佛自己受伤了一样。 这时,方沐阳和古同也跑了上来。“路安!你没事吧?” 如果被箭贯穿的刹那,秦路安还觉得不可思议的话,那现在巨大的痛楚已经让他难以呼吸。 仰望天空,他尽量咬紧牙关让自己不至于昏厥过去。面对着古同这不知所谓的问题,他回答道:“怎么会没事?不过暂时还活着罢了。” 虽然疼痛摧残着秦路安身体的每一根神经,但身为医师的直觉告诉他,自己这回可以说是足够幸运,还算顺畅的呼吸说明这支箭没有伤到肺部。 “嗖”的一声,又一支箭飞来,扎进了古同旁边的土地上。三个人这才回过神来,想到后面还有二十多个追兵。 此时,巨大的愤怒已经淹没了他们的理智,如果说刚才方沐阳和古同还念及这些家伙是米杨王子一方的佣兵,那么现在看到躺在地上的秦路安,他们就只剩下浓浓的杀意和憎恨了。 “沐阳、巴静雅,照顾好路安。”这是古同第一次叫巴静雅的名字,语气中带着冷酷,而从他身上所散发出的杀气,让巴静雅不禁打了下哆嗦。 一、二、三……三十四个,古同冷眼扫视着由远及近向他冲来的这些敌人,突然他大吼一声:站住! 这一声,惊天动地,令人胆寒,仿佛有一股无形的声浪喝止了敌人的脚步。这三十四个人惊恐地望着面前这个昂首站立、怒目横枪的青年,手握武器却不敢向前一步。 “那箭,是谁射的?”古同手指着秦路安的方向,一字一顿地说着。 不过敌人似乎不打算用言语回答他,从人群之中,一支箭突然向古同射来。 “哼!”古同早就进入了战斗状态,别说是一支箭,就是一杆标枪他也不放在眼里。只见他不慌不忙,看准箭到身前之时,伸出左手“嘭”地一下便将那箭抓住了。 “原来是你。”古同的目光犹如两把尖刀直直地盯住了射箭之人,他左手使力,箭杆应声折断。 说时迟,那时快,一个身影突然晃动,一杆长枪犹如白蛇吐信,又似长虹贯日,等人们在反应过来,那射箭之人的心脏部位已经被刺穿,而古同正是那使枪之人。 这动作实在是太快了,快得一众敌人根本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如此高大的强壮的男人,却如入无人之境般杀掉人群中的一个人,这是何等的力量和速度啊。 古同一脚将枪上的死尸蹬了出去,用轻蔑的语气说道:“我不想大开杀戒,现在给你们十秒钟,立刻从我的眼前消失。” 魏克举、血鸦、土狼、雷王、米尔普、尼亚达拉,这些人无论是敌是友,古同都从他们的身上得到了巨大的“财富”,徒手掐死云豹不是侥幸,而杀掉面前的几十个人也绝非妄言。 对于有些人来讲,只有亲身经历过才能体会什么叫深入骨髓的恐惧,而这样的经历有时一生只有一次。三十多个老练的佣兵,怎么可能面对一个毛头下子的恐吓就此退缩,他们缓过神来,纷纷扬起武器向古同攻过来。 “看来不需要十秒了……”古铜低声自语,突然眉毛一竖,又大喝一声,便将身形转动起来。 剑未落下,枪尖已到面门。巨大的力量将敌人的整个脑袋一击而下,只留下身子无力地躺倒。 那杆银色的长枪仿佛化作一支画笔,每次挥舞都用鲜亮的红色在空中勾勒出弧线,在自然的画布上肆意的涂抹,绘制出一副死亡的画卷。 二十秒,不,也许只有十五秒,顷刻之间已有五、六人成为古同的枪下亡魂。 面对这些人,古同是下了死手的,可以说枪枪对准要害。 实力的鸿沟,摆在双方面前让人无法逾越。对方也毕竟是经过战场洗礼的老兵,虽然武艺可能不如古同,但对形势的判断还是基本准确的,那就是自己一方实难战胜面前的对手。 可说来也奇怪,这些人却并没有逃跑,他们只是刻意地与古同保持着距离。 古同向前,他们就退后。而为了保护身后的三个人,古同又不敢追出太远,那些人还是远远地望着他,似乎是在等待着什么。 “路安,你还可以走吗?”此时一种不安的感觉萦绕在方沐阳心头,他判断此地不宜久留,因此便想和巴静雅一起搀扶秦路安起来。 秦路安强忍剧痛,勉强地支撑起身体,但由于失血过多一下便跪到了地上。可当方沐阳想第二次架起他时,身后却突然响起了喊杀声。 方沐阳回头一看,心中顿时凉了半截,因为在他们身后,正有数十个穷凶极恶的敌人向着他们奔来,不用问这一定是血肉屠夫佣兵团的人。 形势急转直下,前有敌阵,后有追兵。古同就是再厉害,也无法分身对付两边,以方沐阳和巴静雅的身手根本无法做到与敌人战斗的同时,还能保护好秦路安。 “你们不要管我了,快走吧。”秦路安脸色苍白的跪在地上,他很清楚自己现在成了大家的累赘,如果再继续这样下去,那四个人就都危险了。 方沐阳站起身,表情凝重片刻,抽出了“小弹弓”。他面对敌人,坚定地说道:“你说什么傻话,如果要扔下你不管,我刚才就不回来了。” “巴静雅,路安交给你了!”这也是方沐阳第一次叫巴静雅的名字。 “来吧!”突然,方沐阳大吼一声,六支钢针直射出去,那剑鞭如一道寒光飞向敌人…… 第一百一十五章再遇土狼 要论阴谋诡计,方沐阳那小脑袋里总是会蹦出稀奇古怪的点子。可要说战场厮杀,他那单薄的小身板和稀松平常的武艺可就不太行了。 如果说刚开始突然而来的钢针,以及那条布满刀刃的鞭子确实让敌人吓一跳的话,可等对方缓过神来,方沐阳就真真正正落了下风,要不是剑鞭舞起来确实让敌人不敢近身,恐怕他此时已经凶多吉少了。 勇敢是种美德,但冲动却是魔鬼,面对敌人的重重包围,方沐阳不免有些后悔起来,看来这次自己的确是有点逞能了。 随着他体力的渐渐不支,剑鞭的动作也不再犀利。 “有空档!”也不知是谁喊了一声,一个壮汉跑了过来对着方沐阳的后背就是一刀。听到背后有动静,方沐阳本能地拿剑柄向后磕去,伴随着一声清脆的响动,“小弹弓”掉在了地上。 “路安,对不起……”方沐阳捂着流血的右手,紧闭着双眼等待屠刀的落下,他的心中充满了懊悔和不甘,对自己的无能感到深深的厌恶。 他知道,以血肉屠夫佣兵团的一贯作风,自己这次是难逃一死了。 “你不会死的。”就在方沐阳坐以待毙之时,突然一个声音从包围圈外响起,接着一道黑影闪过,随即而来的便是一声惨叫。 等他抬起头时,却看见一杆长枪直刺进敌人的咽喉。 便随着钢刀掉落,死尸也栽倒在地。 “古同?”这是方沐阳看到长枪时的第一反应,可当他看到那个人时,却马上打消了这个念头,因为眼前的这个人蒙着面,只露出一双眼睛,而他的身形也比古同小上许多。 “这里交给我,你带着路安快走。”那蒙面人说完,便使动手中长枪,为方沐阳打开了一条通路。 他竟然知道秦路安的名字?这是怎么回事?看这蒙面人的武艺真是不一般,虽赶不上古同孔武有力,却比他轻巧灵动许多,身形游走于敌人之间,如鬼魅一般取人性命于无形。 不过方沐阳知道,现在可不是赞叹的时候,他捡起武器,说了声“谢谢”便跑走了。 “我们快走。”方沐阳一边说着,一边搀扶起秦路安。 而巴静雅看着独自在敌人中杀进杀出的蒙面人,不禁说道:“那个人…他没事吧?” 这时,只听秦路安用虚弱的声音说道:“放心吧,他没事的,那个家伙回来了。” 就在这时,古同那边的战斗也结束了,躺倒在地上的敌人足足有十八个,而剩下的那些家伙们也落荒而逃了。 当古同转过身子,看到那蒙面人的时候,他不禁张大了眼睛。 不会错,一定不会错!这枪法他太熟悉了。 这个蒙面人就是土狼。 看到方沐阳和巴静雅搀起秦路安,古同马上冲上前去。“路安,你怎么样?” “有点意识不清了,我们必须快点会村子。古同,这边交给你了。”说完,秦路安就再没有力气说话了。 古同与方沐阳对视了一下,两个人互相点了一下头,古同便手拿长枪走向了敌人。 “一声不吭的就走了,你可真不够朋友啊!”听到喊声,蒙面人跳出人群定睛一看,一眼就看到了古同那高大的身影。 看来再隐藏已经没用了,土狼将缠在脸上的面罩扯下。“没想到半年多不见,你又长高了。” 片刻之间,古同已经来到了土狼的身边,他面朝着敌人,将手中长枪一甩,说道:“想叙旧,等把这些讨厌的家伙打发了再说。” 一个古同尚且大杀四方,更别说再加上一个土狼了。只见两个人在敌阵中真可以说是来去自如,所到之处哀嚎四起,顷刻之间便杀得那些人落荒而逃。 危机总算过去了,古同长长地舒了一口气,他转过头看着土狼问道:“这半年来你跑哪去了?知不知道我们都很担心你?” 面对朋友的质问,土狼低下了头。“对不起,我始终不能原谅自己。那场战斗,要不是我……” 还没等土狼说完,古同抢着说道:“要不是你的那一枪,我们三个恐怕早就被雷王杀了。” 当土狼抬起头时,他看到了古同那充满信任的眼神,那是一种只有共同经历过生死的兄弟才有的眼神。 “你还没有回答我的问题,这半年来你跑哪去了?”古同似乎对于这个问题很执着。 土狼思考了片刻,找了个土包坐了下来。“我离开之后,本来想回家,但走到半路又觉得有些不甘心。我觉得自己根本就不适合当佣兵,而又耐不住自己想去看看广阔天地的心,因此我便成为了一个游侠。” “游侠?”听到这两个字,古同差点笑出来。“你说的是那种每天游走在各个村庄,傻不拉几地喜欢多管闲事的家伙吗?” 土狼白了古同一眼,说道:“什么叫喜欢多管闲事?不多管闲事你们今天恐怕就要死在这了。” “这半年来我过得很开心,从未这么开心和充实过,也认识了很多人,遇到了很多事,现在我已经不再迷惘了。”说着,土狼还做了个轻松的表情。 看到土狼已经走出了阴影,古同也会心的笑了。“接下来你打算怎么办?” “不知道,我还有许多地方想去,我已经习惯了现在的生活。你们这半年都经历什么了?为什么会跑到这来呢?”土狼回答道。 古同看着土狼,这个半年前还稚气未脱、想法天真的大男孩,现在也成熟了许多。“一言难尽,发生太多事了。总之我们现在的境遇也不太好,所以也不能勉强你和我们在一起。” “哼!”土狼一边说,一边站起身。“你可真够拽的,不说也罢。好了,我要走了。” “以后我们还会见面吗?”古同看着土狼的背影问道。 土狼没有回头,他只是挥了挥手。“应该会吧,我和你这么有缘。下次见面前,你可别死啊!” 古同笑了笑,回答:“你也是!” 第一百一十六章以神之名 一望无垠的彭帕斯平原,在三色太阳的照耀下,犹如一张褐色的巨大桌布,点缀着星罗棋布的绿色暗斑。在这张“桌布”的东西两侧,一边金黄、一边黝黑,挤满了帐篷和士兵,好像两堆蚂蚁在时刻准备着分食平原上的蛋糕。 巴赫图站在一个小山丘上,手搭凉棚向敌军方向不住张望,这是五天来他每天都要做的事情。 十五万人的战阵布置,是一个巨大的工程,既然作战的命令已经下达,那各军团就开始纷纷忙碌起来。不过,巴赫图按照沙立玛的建议,并没有将全部军队派上一线战场,而是分出了五万人作为后备力量。 之所以这样做,一是彭帕斯平原虽然广大,但所有军团平行排列还是有些拥挤。二是己方军队大大多于敌人,留出五万人可以作为机动,以防敌人偷袭或有什么不测。最后一点也是因为,作为久经沙场的老将,他深知大军团作战可并不光靠人多就能取胜。 今天的巴赫图看起来信心满满,因为五天来彭帕斯平原一直没有下雨,土地比较坚实。而且一早起来就刮起了东北风,对于部队冲锋非常有利,这一扫了原来他的各种担忧。 望了望敌阵,又看了看天空,巴赫图满意地点了点头,他转身看向站在身后的古尔娜,恭敬地说道:“今天就是决战的日子了,无论天气和风向都对我军有利,这都是您的功劳啊。” 古尔娜也还了一礼。“一切都是女神安排好的,而所有的信息也都是女神让我告诉你的,我说过只要遵循女神的指引,我们一定回取得这场战争的胜利。” 巴赫图对着夜月帝国的方向,恭敬地行着教礼,以表自己对女神的崇敬。 作战方案已经拟定了多天,各军团也已就位,现在就等统帅一声令下了。 临时搭建的作战会议室里,按照战前惯例,统帅要进行最后一次的战前动员。面对着参战的各位领主和主要将领,巴赫图用威严的目光扫视了一遍所有人。 “各位都是身份显赫的人物,在自己的领地都拥有一呼百应的权力。但我要告诉大家,今天站在这里,我们所有人都是军人,是狄密忒女神最忠诚的信徒。我们的使命只有一个,那就是以神之名打败我们的敌人。” “活着,我们将用武器杀死我们的敌人。死去,我们也将在女神的爱泽下灵魂重生。所以,我们没有什么可怕的,我们无所畏惧。” 在巴赫图的感染下,在场的所有人都情绪高昂,纷纷握紧双拳高喊:“无所畏惧!” 他们铿锵有力的步伐,也预示着这场战争正式开始。 夜神历543年9月27日,夜月帝国与米杨王子军队历史上最大一次战役正式打响,因为交战地点在彭帕斯平原,史称彭帕斯之战。 双方投入的总兵力高达二十五万人,其中光用于一线交战的士兵数量就达到了十八万之多,是旁贝巴全部军力的三倍,多戈军力的一点五倍,可见此场战争规模之宏大。 夜月帝国拥有大量的骑兵部队,即使在仰攻的状态下,于平原地区作战也有很大优势,这也是巴赫图的王牌。 为了使骑兵强大的冲击力达到最大的破坏敌阵效果,巴赫图按照沙立玛的战术,将百分之七十的轻骑兵和夜月骑射手安排给了萨博尼奇的军团,以便其使出颇具威力的“三重阵”战法。 夜月帝国的战阵总体共分五层,站在最前面的是手持大盾的士兵,与传统的一手持盾一手持枪的配置不同,这些盾巨大无比,并且在上端曾弧形遮盖住士兵的头顶,因此必须双手才能拿住,具备极强的箭矢防御功能。 第二层为长枪兵,主要是为了防御敌人的骑兵冲锋,但在战前巴赫图考虑敌方的骑兵不多,主要是以传统的赛拉奇重步兵方阵为主,因此他减少了长枪兵的数量。 第三层为步弓手,也是前几轮攻击的主力,本来按照原定方案,由于是仰攻而且风向不定,巴赫图减少了步弓手的数量,但看到今天竟然是顺风的状态,在早晨他又临时调配了更多的步弓手加入到了阵中。 而第四层就是战斗的主力——步兵了,与赛拉奇正规军清一色的双手或单手长剑不同,夜月帝国的主力步兵部队保留了部落时期的特色,没有限制士兵使用何种武器,这也可以让他们在战斗的时候更好地发挥自己的特色。 最后一层,也是本次战斗的明星,那就是骑兵了。按照传统战法,骑兵一般都是被安排在阵前用于冲击敌阵的,但彭帕斯平原广袤,双方军队距离较远,骑兵冲锋如果不能与后续军队形成有序衔接,那无异于去送死。而将骑兵置于最后,也是使出“三重阵”的需要。 在所有的军团中,萨博尼奇的战阵构成是不同的,因为它只有三层,除了大盾兵和可以变为步兵的步弓手之外,战阵的最后全部都是骑兵。 轻骑兵冲击敌人阵型并横切分割敌人,夜月骑射手包围歼灭敌人薄弱力量,这就是萨博尼奇部队的首要任务。 十万人铺天盖地,整齐地排列在大地之上,在彭帕斯平原上划出一条鲜明的分割线。一面是阳光明媚、色彩亮丽的世界,一面却如同被黑夜吞噬了一般。 “呜~”伴随着一声低沉的号角,大地之上骤然响起“咚、咚”的声响,那是夜月帝国的士兵们在用武器敲击着盾牌或者地面,同时他们的口中发出了“嚯!嚯!”的声音。 阵线开始前移了,犹如涨潮的海水一点点淹没沙滩,从空中望去,大地仿佛坍塌,一切都似乎坠落近黑色的无底深渊。 这黑色的怪物弥漫到平原的中线终于站住,可你如果以为它吃饱了那可就大错特错了,因为它只不过实在积蓄自己的力量,等待最后一刻的爆发。 突然,大盾一沉,一身高喊“射!”无数的箭矢带着尖厉的鸣叫飞向了天空…… 第一百一十七章败军之将 铺天盖地的降雨落在敌阵之中,引起阵阵哀嚎。但几乎是在同一时间,敌人的箭雨也以降临到夜月帝国战士们的头上,虽然很多还是被大盾挡了下来,但更多的箭还是射进了士兵的身体,顷刻之间便有许多人倒了下去。 无数的箭在空中你来我往,仿佛具有了生命一般,一些箭彼此还发生了激烈的碰撞,双双陨落到了地面。 五轮射击过后,突然大地之上安静了下来,只剩下步兵挪动脚步的沙沙声。突然大盾兵收拢了盾牌并作出先后撤身的动作。随之而来的便是今天动地的喊杀声,无数的步兵如出笼的野兽般,喊杀着从通道中冲了出来,犹如奔腾的江河一般以势不可挡的力量向敌人冲去。 就在整个阵线的最左面,奔跑的步兵突然改变了方向,向两侧不断地散开,在中间留下一条宽阔的通路。 如果你站在正对面,一定会在感受大地震动和战马嘶鸣的同时,被眼前的一切所吓破胆。因为无数的骑兵,在滚滚的沙尘之中犹如神兵天降般向自己冲来。若不是久经沙场的老兵,一定会被这如怒涛般的气势吓得落荒而逃。 这还不够,那些骑兵风驰电掣的奔跑着,突然之间好似江河分流,一队骑兵向侧面分散开来。而那标志性的头巾和手里的长弓,充分表明了它们的身份——夜月骑射手。 而步兵、骑兵、骑射手所构成的三股势力,就是萨博尼奇引以为傲的战法“三重阵”。 无数的骑兵像一把无比尖锐的匕首直向敌人阵地刺去,而那“刀尖”便是有着“极乐殿死神”之称的夜月帝国第一武者——尼亚达拉。 作为骑兵军团的团长,他等这一刻已经等得太久了。此时只有敌人的鲜血才能填平他那欲望的沟壑,只有死亡的哀鸣才能与他手中的长枪形成共鸣。 冲锋的骑兵很快便与步兵拉开了距离,现在离敌人已经越来越近了,甚至可以看见对方士兵的盾牌。 可突然,一种不祥的预感涌上了尼亚达拉的心头。那些敌人似乎有点不对劲,按照正常的战斗,面对骑兵是必须要有长枪在前的,而对面却连一杆长枪的影子都没看到。 不仅如此,那些手拿盾牌的士兵旁边,似乎还堆着一些东西。 正在尼亚达拉不解之时,他下意识地往前方地面上一看,不禁惊恐地瞪大了眼睛,因为在那些士兵前方的不远处,并列着好几道黑乎乎的深坑! “那是!那是!陷马坑!!!快停下!”当尼亚达拉意识到敌人已经做了充分准备,喊出这句话时,却已经为时已晚了。 虽然他的战马也意识到了危险,跳过了第一排的深坑,并且及时止住了脚步。但他身后的那些骑兵就没有如此幸运了,在巨大的惯性以及风力的推动下,无数的骑兵和战马犹如多米诺骨牌般推挤着掉进了坑里。 从那此起彼伏的尖叫声可以知道,坑底一定埋了很多铁钉。 即使有一些骑兵冲过了第一道、第二道深坑,却再也无法逾越第三道、第四道,而就在它们不知所措的时候,又被后面冲过来的骑兵撞了下去。 尼亚达拉在原地不断地打着转,惊恐地看着眼前的一切,现在的形势已经完全超出他的预料和控制范围了。他不经意地往坑下一撇,突然发现坑里似乎又亮光,那是液体反射太阳的光亮。 就在他错愕之时,突然从坑底有人大喊:“是油!是油!”可话音刚落,无数的火球从空中飞了过来,尼亚达拉的周围顿时变成了一片火海。 而那些夜月骑射手显然也中了埋伏,因为着火的地方可不止一处。 突然燃起的火墙,吓止了后面而来的骑兵,那些战马扬起蹄子,发出阵阵嘶鸣。就在这些骑兵站在原地错愕的时候,箭矢已经像雨点一样落在了他们的头上。 橙红色的火焰卷起滚滚浓烟,形成了一堵巨大的墙隔在尼亚达拉和自己手下士兵之间,他无法看见对面发生了什么,但落在自己脚下的箭以及声声惨叫,却让他明白了一切。 自己中计了! 怎么可能?敌人是怎么知道自己的战术的?看这如此周全的准备,对方一定事先做了周密的部署。可这一切,究竟是怎么回事? 一个个疑问不断冲击着尼亚达拉的脑海,不过作为一名将领,他马上就让自己冷静了下来。 他回头看看了敌人,又向坑里看了一眼那些早已被火焰包裹的士兵,虽然心中充满了不甘和屈辱,但他知道现在必须撤退了。 那匹战马仿佛已懂了主人的意思,只见它向后退了两步,突然后腿发力向前冲去,一跃便冲过了火墙。 “团长,原来您还活着。”看到尼亚达拉没事,火墙另一侧的骑兵们顿时感到了些许安心。 紧咬牙关的尼亚达拉,头发已经被燎去了大半,身上的盔甲的变得满是灰尘。 面对着曾与自己一起出生入死的士兵,还有躺倒在地上已经断了气的人和战马,尼亚达拉的眼眶湿润了。 而他为士兵们说下的命令只有两个字:撤退。 左翼的进攻蒙受了巨大损失,而且无功而返。其它阵地也是陷入了苦战。 由于骑兵和骑射手没有达到预想的进攻效果,敌人的阵型保持了完整。赛拉奇的重步兵方阵历史悠久,经过长期的战争考验,已逐渐成为赛拉奇军队的王牌战法。 而旧王朝时期所遗留下来的这些重步兵,百分之八十都遗留在了米杨王子手下。 二十名重甲步兵手持大盾围成一圈,形成了及其坚固的防御。没有骑兵的冲击力,普通步兵根本无法对敌人形成有效杀伤。 相反,那些站在方阵中央手拿长枪的敌人,却可以看准时机对敌人进行攻击。虽然夜月帝国的士兵作战非常勇猛,但还是没有好办法克敌制胜,相反却出现了很大的伤亡。 不仅如此,敌人似乎对巴赫图的战术了如指掌,简直就是针对他和沙立玛事先安排好的进行了排兵布阵。 望着西南方向的滚滚浓烟,看着远处逐渐陷入混乱的进攻部队,巴赫图重重地将拳头击在了桌子上。 “不可能!怎么会这样?” 第一百一十八章无妄之灾 夜神历543年9月27日,这是巴赫图一生中最屈辱的日子,也是注定会载入赛拉奇史册的一天。 短短五个小时,就有多达一万五千名士兵丧生,而夜月帝国引以为傲的骑兵和骑射手,折损了百分之五十之多。 如果不是巴赫图当机立断地下达了收兵的命令,那结果恐怕会更加惨痛。 经此一战,夜月帝国的军队只能退回到德肯城,而米杨王子一方的军队也没有攻来。 坐在作战会议室内,巴赫图低垂着头,完全没有了开战之前那意气风发的样子。他实在弄不懂自己为什么会失败,明明一切都在预示着自己会胜利,可结果确是这样的凄惨。 整整一万五千人战死,还有七千人受伤,作为统帅,此时落在他身上的压力可想而知。 会议室里没有人说话,但他们的牙关紧咬,拳头握紧,充分表明了他们此时的愤怒,似乎马上就要爆发出来。 这种气氛伴随着一声踢椅子的声音,终于被打破了。 萨博尼奇气得已经近乎歇斯底里了,他用尽全身的力气将拳头砸在桌子上,眼含热泪哽咽着说道:“一万五千人啊,一万五千人,还有我引以为傲的骑兵,全完了!全完了!就因为这该死的战争,不是说天气对我们有利吗?不是有女神的指引吗?怎么会这样?” 萨博尼奇的话,像一记重拳狠狠击中了所有人的心,他们的感受又何尝不是非常痛苦的呢? 巴赫图抬起头,扫视了一下在场的所有人。“尼克呢?他怎么没来?” 片刻沉寂,一个哽咽的声音从角落里响起:“尼克大人他……在进攻的时候被一支箭射中了喉咙……呜呜~” 听到这里,巴赫图心中不禁一阵悲凉,要知道尼克领主虽然比他年纪大了将近十岁,确是与巴赫图最好的朋友。 尼克的死成为了压倒巴赫图的最后一根稻草,他终于忍不住转头看向了古尔娜,眼中饱含的怒火恨不得立刻将这个女人化成灰烬。“古尔娜大人,不是说您接到了女神的神祗,会指引我们走向胜利吗?能否向在座的各位大人、死去的尼克领主、以及永远留在彭帕斯平原那一万五千名士兵解释一下。” 这些话,巴赫图几乎是咬着牙说的,也是代所有领主说的。此时的古尔娜已经惊慌失措,再也没有了往日的从容,他不住地说着“这不可能,这不可能,女神明明说过我们会胜利的,这不可能!这不可能!” 愤怒的萨博尼奇一下子冲了过来,他攥住古尔娜的衣服,举起拳头就要揍他。“都是你这可恶的女人,一定是你假传了女神的神祗,才造成了今天的后果。你说怎么办?”可他的拳头却被巴赫图拦下了。 萨博尼奇说得没有错,恐怕在场的人都与他有一样的想法。但古尔娜毕竟是教会的重要人物,也是此次出征的神使,这点巴赫图认识得还是非常清楚的。 “萨博尼奇,我和你的心情都一样,但现在不是内讧的时候。” 看着巴赫图的眼睛,萨博尼奇的情绪慢慢地稳定下来,他愤愤地放下来拳头,又回到椅子上坐下了。 看着旁边被吓得抖若筛糠的古尔娜,巴赫图尽量压住声音说道:“古尔娜大人,在没有查明真相之前,恐怕要请您待在自己的房间中了。” “卫兵,送古尔娜大人回去。” 此时的古尔娜满脸泪痕,她仍然不敢相信会出现这样的结果,嘴里仍然不停地念叨着:不可能、不可能。 这种声音直到她走远了才停止下来。 作为一名职业军人,巴赫图一直坚信在战场上没有什么是不可能发生的,这与有没有女神的神祗无关。 平复了情绪,他仔细回忆了整个战况,越发觉得奇怪起来。“这次战斗,我们败得很彻底,作为统帅,主要责任在我。” “都是那个女人!”萨博尼奇似乎还没有从对古尔娜的憎恨中缓过来,他大声地喊道。 “古尔娜是否有罪,不是我们能说得算的。这需要回到钟玉城,让罕达和罗珈南来认定。”巴赫图接着说道。 “尼克死了,一万五千人死了,但我们还活着。只要活着就有希望。现在急需我们做的,就是要研究一下接下来该怎么办。” 巴赫图的话没错,战争还没有结束,现在德肯城还有着十多万的士兵,何去何从都等着作战会议室内的人拿主意。 这时,沙立玛皱着眉头发话了。“我觉得这次败得实在是有些蹊跷,敌人好像对我们的作战方案了如指掌,莫非……” 这个“莫非”接下来的话,沙立玛没有说,但所有人也都明白,看来自己一方是出了叛徒了。 作战前线出了叛徒,这是极为严重的事情,如果宣扬出去,本就因为战败而低落的士气和不稳的军心会更加变本加厉。 因此,每个人都不愿将这个共同的疑问说出口。拟定方案的时候,在场的有二十七个人,除了巴赫图、七位首领、沙立玛、城防官之外,还有各军团的重要将领,如果真是这些人中出现了叛徒,那后果是不可想象的。 巴赫图沉思着,他反复衡量着各方利弊,而所有人都把目光投在了他的身上,都在等待他做出决定。 “现在的情况很复杂,是我们完全没有预料到的。我们蒙受了巨大的损失,尤其是骑兵部队受到了重创,如果再开战恐怕也不会取得更好的结果。” “因此,我决定三日后,各军团暂时撤回各自领地。待修整完毕后,再寻求机会与敌人决一死战。” “不过,为了防止敌人在我们撤退时偷袭,还要留下两万人与德肯城的守军一起负责边境的防御。大家看看怎么样?” 巴赫图的决定已经是目前形势下最好的方案了,这一点无论是沙立玛,还是各位领主都很清楚。 而且他们也急需为战败寻找一个理由,也要为死者讨一个公道。 天涯在线书库《www.tianyaboo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