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在线书库《www.tianyabook.com》 《是我非鱼》 第一卷绿 第一章睡课 蝶恋花 大道银杏树摇黄,千里水杉,古运河流淌。少小无意话家常,老大心思是吾乡。 已非惨绿非少年,往昔如昨,悠悠到眼前。料如今此番逢临,再到东路也无心。 我驱马挺枪再次杀出重围,左右回看手下随从,再无一人,有的只是身后被蹄铁肆意扬起的尘土和素昧平生的仇敌。 随手扯过袍角擦了擦脸上和着汗、尘的血污,心里并无半点退意,只顾驱马四处寻觅,但凡遇到百姓,便问糜夫人消息。一连问了几十人,终于有人告诉我说,“夫人抱着孩子,左腿被刺伤了,不能走路,就躲在前面半塌的土墙内,旁边有株烧焦榆树的便是。” 我听后连忙提僵拍马朝他所指方向找去,远远的就看见一顶树冠,虬枝乱空,在猎猎朔风中晃荡,耳中仿佛有枯枝破空之声。 驰到近处只见一户人家,房顶早已被火烧光,屋外围着一圈土墙,墙内刚才远处看见的确是一株榆树,树身背阴的一侧被烟熏火燎的黢黑。 见此急忙跳下马来,翻墙跃入院中看见夫人正裹抱着少主,缩躲在墙下一口井傍。 糜夫人先是一怔,认出是我后愁颜大展说道:“老天有眼,让我能再次见到将军,这下我儿有救了。可怜他父亲飘荡半世,只有这点骨血,希望将军能把他送到他父亲面前,我就算死也无憾了!” “夫人不必多说,请快上马。我自当步行死战,力保夫人杀出重围。” 糜夫人听后摇头说道:“万万不可!将军此番突围怎么少的了战马!况且我已身受重伤,死不足惜!将军不要管我,赶紧抱着这孩子走吧!” 我三番五次请夫人上马,夫人就是不肯。正在争执不下之时,四边喊声又起,我深知敌兵将至,一时情急大声说道:“追兵马上就到,夫人再不上马,我们都将葬身于此地。” 说话间,糜夫人忽然将裹在襁褓中的小主人向外抛出。我本能地张开双臂一把接了过来,与此同时糜夫人拖着残腿翻身投入水井之中。随着井底传来的一声沉闷之音,才知道那是一口枯井。 身后喊杀之声渐近,我站起身来,探头望去只见领头一将手提铁枪,身边紧跟着十几个骑马的兵卒,气势汹汹正往这边杀来,所过之处一片尘土飞扬。 此时我已将小主人连同护心镜用披风牢牢裹在护甲之中,遂抄起杵在地上的龙胆亮银枪,越过从土墙翻身上马,提僵直奔来敌而去。 两马相迎,只用了一个回合,领头那将便被我一枪挑落马下。其余随从见状一哄而散。我从那人身后取下所背之剑,见其柄上有金嵌的“青釭”二字,知是宝剑,随即背在身后。 杀退敌兵之后,为了避免敌人盗尸,我重又回到枯井边上,推倒枯井旁的土墙将其掩盖。 这才又提枪上马直奔长坂桥方向而去。走不多远,忽遇一将,领着一队步兵,手里握着三尖两刃刀从斜路上杀来。 我抖擞精神,只不过三个回合,他便血祭了我的龙胆亮银枪。驱马杀散一众兵卒,冲开一条路来。 策马正走之间,忽见前路被一队军马拦住,领头一员大将,将旗上写的分明——“河间张郃”。后有追兵,前有拦将,心想:干!说干就干,便挺枪直取张郃。 双方你来我往大约有十几个回合,未分胜负。心中暗忖:看来此人有两把刷子,一时半刻很难拿下。想到这里,便调转马头主动冲入敌军阵中杀出一条路来拍马而去,背后张郃驱马紧随,我催马加鞭继续飞奔。 突然“哗啦”一声,只觉身体一轻,连人带马跌入陷坑之中。不及多想,纵身提僵,胯下的玉兰白龙驹奋力一跃,跳出坑外。 回头瞥见背后张郃望坑兴叹,不再追赶。这才松开被缰绳紧缚的左手,轻轻抚了**兰白龙驹的脖颈。然后轻夹双腿继续前行。走着走着忽又听见背后有人大叫: “鼠辈休走!” 回头看时,只见身后两侧斜路上各有一队人马正汇于一处喊杀着飞驰而来。前面也有两人,两面将旗上分别写着——焦触、张南,横刀立马,带着一众兵卒拦住去路。 一阵冲刺,扫、挑,领头四将被我挑落其二之后,曹军众兵卒一拥而上。遂将长枪交于左手,拔出背后的青釭剑在阵中一通砍杀,手起剑落,戟断枪折,触甲尽裂,血如泉涌。 杀退众军将,直透重围,四领将殁者有三,就在我满身血污收剑挺枪欲再冲前方敌阵之时,忽见景山之上一将重甲白马奔驰而下,大叫道: “军中战将可否留下姓名?” 我应声回道:“我乃常山赵子龙是也!” “哎呦。”我感到脸上一阵疼痛,睁开双眼,抬手抓住了一只又向我扇来的手掌,翻身跳下床来顺势将其放倒在地,然后跳上去双腿跨坐在他的腰间,双拳不停地朝他脸上挥去。 就在我对地上那个谁击打正酣之时,左臂忽然被人从身后拽住了,刚想要调动右手去解左手之危,右臂也被一双手钳住了。紧接着又冒出两个人来分别捉住我的两只脚,我就这样被四个身穿白大褂的斯文人架起来然后仰面按倒在床上。 俗话说双拳难敌四手,更何况现在有八只手,眼见挣脱无望,也只好束手就缚了。这时又过来一个护士装扮的人,只见她把托盘放在床头柜上,从容不迫地自盘中取出一次性注射器,熟练的撕掉包装,装上针头,再从一只玻璃药瓶中抽取了些许液体,接着举起针筒排了排空气后转过头来朝我冷然一笑,笑地我心里直发毛。 然后她俯下身来用另一只手拿着棉签在我的胳膊上来回蹭了几下。一直都挺怕扎针的,所以赶紧把头转向另一边。这时却发现穿着白大褂正压着我胳膊的人,胸卡上赫然写着——凤鸣山精神疾病医院。 看后不禁疑惑起来,只是此刻头脑中有许多不相关的东西无视我的意愿不断乱入进来,让我没法专心思考,眼皮也越来越重。 就在我即将放弃抵抗像瞌睡缴械的时候,忽然想起自己此刻应该正坐在教室里听班主任讲《林黛玉进贾府》,下课后还要去找赵敏呢? “哎!大师,醒醒。” 第二章玄门 我睡眼惺忪的从课桌上抬起头来,用手背擦了擦嘴角的口水,伸了伸被压麻的胳膊,打了个哈欠,转脸向正收拾书本的同桌问道: “猪,我睡多久了?” “如果按整睡来算的话,应该就一会。不过看你这浑不灵清的状态怕是没少半睡。唉!” 他叹了口气接着又道,“我们整堂课都跟着林妹妹在贾府逛悠呢,你倒好,直接跟着宝哥哥去游太虚幻境了。怎么样?警幻仙子有没有教你YY之数。” 我冷笑道:“云你个头啊云,整天就知道拎着喷壶乱撒水,悠着点吧您,说不准哪天你的那个她忽然出现向你借点GL浇浇她的H,到时候你无L可借就尴尬喽!” “Y才啊,所以说大师就是大师!”他眉毛一挑翘着右手大拇指说道。 “噢!对了,那你之前怎么不提醒我一下?” “睡傻了吧,大师!你不是有语文课睡觉许可证吗?班主任都拿你没辙,我哪敢打扰您啊!走吧,一起。” “去哪?” “食堂啊,真傻了!” “噢!你先去吧,我再坐会,醒醒困。” “你就嘚瑟吧,我先闪了。” “赶紧滚!” 正所谓吃饭不积极,思想有问题。转眼之间,班级里就只剩下孤零零一个我了。 我呆呆地坐在静寂空荡的教室里,单手托着下巴,茫然注视着黑板上方已经褪了色的“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心里甚是莫名其妙。 用手抓了抓头发,收回仰视的目光,如受到精神文明洗礼后知耻而衣的沉思者般反复想着刚才做的梦,总觉得太扯了。 因为之前刚读过《三国演义》,比较推崇的人就是周公瑾和赵子龙,所以梦回三国化身赵子龙倒也顺理成章、无可非议。但是乱入的凤鸣山精神病院是什么鬼? 况且这个地名从来也没有听说过。虽然想不通,不过还是拿起了笔把梦里的事情详细地记录了一下,以往的经验——梦里的细节在醒来后很快就会忘记,当再忆起时便模糊起来,亦真似幻。 有时还会把真实的记忆与梦的残片互相混淆,不免让人想起《红楼梦》里写在太虚幻境中的那副对联——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 关于梦的真真假假,忽然又想起一件很丢脸的趣事来。至于发生在哪一年,已经没有印象了,只记得有一次从梦中得一佳句“愿逐月华流照君”。 醒来后甚是欣喜,暗语来日一定要为此句配出一整首诗来。 只是不曾想诗还未曾妙手偶得,梦中佳句就被好人当众指出是出自唐朝诗人张若虚的《春江花月夜》。 多说几句。好人即好有学问之人,亦即今人在某档电视节目中吵嚷出的所谓的才子才女们。 恕我蒙昧,时至今日也弄不明白为什么背诗也能背出才子才女来,那那些背会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的人,该当如何称谓?写出诗词名篇大作的前人又当如何成谓呢? 其实我很想问问那些才子才女们,“你们会?吗?”也许有人会说我这是酸葡萄心理,我也真的希望自己是。 不信你看:一树梨花春无言,声声牙慧独不见。叹为观止金难题,息音只为大气喘。 说到这里,无可争议的是,古往今来,梦确实是一种玄之又玄的存在:它竟然是在意识的控制下可触觉的三维存在,完全不同于回忆时已被意识标注的虚无。 只要你不醒来,它就是真实的。在这里我有一个大胆的想法是否我们所谓的人生也只是一场大梦呢?那么梦醒时分岂不就是死亡之际? 如果真是这样,那么这个谜将注定要永生了。你见过哪一个梦外的人还能收到之前他从梦中离开后的后续故事情节的。 玄之又玄,众妙之门。如果真如老子所说,那梦或许真的可以将人之为人解释出个子、丑、寅、卯来。 与此同时又生出一些担忧来,生怕它只是意识幻化出的一场魔术表演,那我们的思想连同周围以及周围之围的所有“物质实体”的一同归属又是怎样虚无的真实呢? 我们要寻觅的真谛到底是真实的虚无,还是虚无的真实呢?这么一想,许多让人昏聩、心慌的混沌思潮便像听到上课铃声似的,纷纷涌进叫大脑的教室。 好了,言归正传,把梦记好以后,忽然听到灵感的敲门声,送来文字如下:千戟欲穿滚尘破,白驹素袍红抹。龙胆枪出长坂坡。三国志未说,感慨者自度。…… 反复读了几遍之后,我才合上随笔,起身离开教室。右脚刚踏出班级后门,旁边就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 “嗨!” 第三章例休一 当然我所谓的熟悉是在被吓一跳,伴着“啊”声之后才发觉的。 故意吓我的不是别人,而是之前就已经约好待会要一起吃午饭,此刻就站在我旁边,留着燕尾式的短发,上身穿着蓝紫色的毛衣(我上身穿的也是蓝紫色的毛衣,只是款式略有不同,在别人眼里我们无疑穿的是情侣装,虽然极想,但我不得不遗憾地说一声:撞衫纯属巧合。),下身是淡蓝色的牛仔裤,脚上是白色的板鞋,右手背在身后,迷弯着眉眼,嘴角微微上翘,青春瓷白的脸上无疑是欣喜快要溢出的模样的赵敏。 但我总感觉她得意的有点过头了,于是笑着说道,“你今天有点反常啊?”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问出这样无脑的话来,不过还好她没有过分的修适我所谓的反常。 “你才反常呢?无缘无故的为什么送我花啊?” 说罢,便从背后将一朵瓣上还沁着水珠鲜艳欲滴的红色玫瑰花擎到我面前。 见此我心中忽然腾起一股业火,真想暴一句粗口:妈的,哪个孙子这么不开眼,超我的车。 “我正想送来着,只是……呃……不过这做好事不留名的谁,倒挺有意思的,他是在学雷锋吗?”我装作不以为然的笑着问道。 “那会是谁呀?” “这谁知道啊,不过这花倒是挺漂亮的。”我言不由衷的接着道,“管它谁送的呢,你喜欢的话留着好啦!” “我才不稀罕呢,你觉得漂亮,那送给你好了。”赵敏随手将花丢给了我。 “只可惜我是笑靥如花的专属花匠,至于它我想还是送给大家吧!” “送给大家,怎么送?” “把它‘种’在花园里不就行了。不过我借你的花献佛,你没意见吧?” “怎么会,都说送给你了。” 最后在赵敏的指导下我将它胡乱插在一株月季旁的泥土里。 今天是礼拜六。 在这里要说一下:自从升入高中以后,双休日就成了奢侈品的代名词。每月只有最后一周的星期五下午放学后不用上晚自习,外加周六、周日休息,但周日晚自习照常。另如果无特殊情况每周六中午放学后自休,不用上晚自习。 好了言归正传。午饭后我和赵敏刚从同学羊汤馆出来就遇见一大堆人,确切的说应该是两拨人,大多都冷着脸,神情冷酷的从餐馆门前经过。 两拨人中各有一个走在队伍的最前面,其中一个本来脸就比较长,还留着小平头,这样一来就更加显得长了,唯一的优点就是醒目。 至于两拨人的去处,不用跟上去我也知道——港务局操场,宽敞、僻静,是学生混混们约架的好去处。 看着平日里遇到熟人总跟我保持距离,今天反而主动靠过来的赵敏,我漫不经心的说道,“他们也就找个没人的地方聊聊,我保证百分之九九打不起来。” “你这么自信,难道经历过?” “没吃过猪肉,咱见过猪跑啊!你知道的,因为钱老师。” “钱铎啊!你还是离他远点的好。” “噢!”这句应承连我自己都觉得敷衍。 秋日的午后,无风。阳光透过白果树金黄的扇叶斑驳的洒下来,落在轻薄的毛衣上,暖暖的。 远远望去道路两旁的银杏的枝叶彼此伸向对方交织在一起,在路的上方形成一个密实的巴洛特式的拱顶,在午后斜阳的照耀下笼身在回忆的日落黄中,仿佛走进了时光的隧道。 不时有熟透的金叶悠然的从枝头悄无声息地落下。看得我怦然心动,当然我说的不只是落叶,还有正和我并肩而行的赵敏。 此时我们正自北向南沿着两旁尽植鸭脚树的青年东路(我总是觉得这条南北路是东西走向的,所以一直说他是青年东路)慢悠悠的踱着饭后消食步。 由于赵敏走在路的内侧,我回头看时,一抹斜阳正好投在她的侧脸上,泛着金色的晕光。也许是来自心灵的差遣,我的右手情不自禁地向她的左手游移了过去,彼此手指轻触之后,又自然地滑开了。 赵敏轻咬着嘴唇,侧脸红晕微染,她原本瓷白干爽的脸,立刻鲜润起来。我的大脑里也随即跳出一个不合时令的词来——春光明媚。忽然明白,原来“明媚”二字是专门为了此刻而学的。 我内心激越着再一次将右手凑了过去,迅速扯住了赵敏的左手。但是让我完成这套优雅而又高难动作的并非勇气,而是险些撞到赵敏的为破损窨井盖儿新装的围栏。我深知它应该是我感谢的主儿,但仍口是心扉的嚷道: “你看看,坏了也不及时修,只是这么放着,怕是围的人早把它忘了吧。”嘴巴动起来以后,我躁动的内心总算平复了些许,牵着赵敏的手也自然了许多。 “好事多磨,哪有这么快就修好的道理。”听赵敏这么说,我有种被抢了台词的感觉,但却很受用。 “对了,敏敏,你相信好事多磨吗?” “啊?你说的又是哪一个好事多磨?”赵敏微微抬起下巴,满脸疑惑地盯着我。 “你可能不知道,其实高一刚入学没多久就有人向我提到过你。” “哦!真的吗?”赵敏抬起右手向耳后捋了一下头发,接着说道,“我想不是钱铎就是孙邛吧?” “那到底是钱铎还是孙邛啊?” “呃……孙邛。” “再给你一次机会,可以改。” “不改了。” “真不改了?” “当然了,落棋不悔真君子。说吧,别墨迹了!” “可你是女子啊?” “女子就可以耍赖,这就是你给的定义,对我也是?” “不,当然不是,有句成语不是叫“食言而肥”吗?你看你这么瘦,怎么看也不像耍赖的人啊?” “这个特征倒是很符合钱铎嘛!” “对啊!跟我提起你的人就是钱铎。” “钱铎啊,他那张嘴还能吐出象牙来?” “象牙他是吐不出来的,不过他的话大都是镀过金的。” 第四章例休二 “镀金……”赵敏想了想问道,“什么意思?” “就是不能告诉你的意思。”见她仍不解,我笑了笑接着说道,“少儿不宜!” “切……”虽然赵敏的回答让人感觉她不以为然,但与此同时她的脸上却闪过一丝不易觉察的羞涩。 “嗯、嗯。”我清了清嗓子,终于知道扯得太远,该切回正题了。 “要不来杯猴宝润润嗓先,大……师?”赵敏一脸坏笑着说道。 有那么千分之一秒我是“懵”的。想不到在我眼里一向以知性、温婉示人的赵敏,也有这么活泼的一面。 关于大师的称谓在这里也要说一下:我从小就喜欢诗词歌赋这些东西,小学五年级的时候开始模仿唐诗中绝句的式样写所谓的诗。 虽然一早就学过声母、韵母,但是直到上了初中我都不知道什么是押韵。说来惭愧,到了高中以后倒是可以写出一些似是而非的所谓诗、词来。 后来还登到了校报上,所以就有人开始叫我大诗人,用后来的话说:讽刺的是叫着叫着就变成大师了。 关于“大师”这个词在当下现世戏谑的成分比尊重多得多,尽管如此,被叫的人还是受用的很。 我想魔性的不是“大师”这个词,而是本知道不该接受却接受它的一些人。被别人骂了还要说声谢谢,这是多么的贱格,又是多么的聪明! “哎,大师,怎么了?接着说啊!” “噢!且听下回分解。”其实我想说的是且听我娓娓道来,只是刚才有些恍惚…… “啊?且听下回分解。你灵魂出窍穿越去说评书刚回来吧?”赵敏不等我回答弯眉笑着揶揄道,“哎!我说下回,要不,你表表武松武二郎先?” 人可能就是这样,不管你把原来的状态保持多久,一旦跳跃到另一种状态就很难再回去了,也许自己都不知道其实后者才是抑压未知的真我吧! 初脱牢笼囚困的那种亢奋是无法掩饰的,能够掩饰的或许本我仍困在囚笼之中。后来我每每想到这一刻都会心一笑,欣喜于赵敏本我的脱困,更欣喜于我当时并未察觉地对赵敏本我的再见钟情。 “话说那武松……呵呵,都被你带沟里去了。”我猛抬了一下轻握着赵敏的右手又缓缓放下,舒了一口气接着说道,“下回,还颜回呢!不过这名字好,让大师之称名副其实了。” “切……”赵敏把头扭向一边轻笑着不屑道,但这不屑是温热的,如相声中捧哏人的言语是自贱式的辅助,并非嫉妒者冰冷地鄙夷。 “我说这位同学,你这么躁,真的好吗?”我学着李老师的语气说道。 “好了,好了!怕了你了。”不及我答话,她接着又说,“也难为你学得这么像。” “谢谢,那我,下回,接着说……” “啊……你够胆再说一次?”赵敏一字一顿地说道,对于她字正腔圆的威胁,是我期许已久的甜蜜享受。也许是她演技不够好,也许这正是现实生活这部剧的导演所授意的“拙劣演技”吧。 “哈哈!”我轻笑着说道,“我说下回,也就是我,接着说。不过既然你有意见,那还是不要说了,换个话题吧。” “噢,这个下回啊,那你还是接着分解吧!” “就是……唉,你说我怎么就想不起来了呢?不过要是有人夸我一下的话……”我用左手拍了拍脑袋,皱着眉撇了一眼赵敏。 赵敏沉默了一会儿抬头乜斜了我一眼,说道:“这个大师不简单巧舌如簧、口吐莲花幽默起来不一般、不一般。后合前仰、左摇右晃,就属他笑得欢,笑得欢。” “乖乖隆地洞,才思敏捷呀!”我嘴上虽然在无脑的夸赞,但心里却暗道:好你个赵敏,你这是不带一个脏字的揶揄我呢,好一招以彼之道还施彼身,杀人诛心啊! 想罢我接着说道,“哎呀,还是想不起来啊!” “哎吆!”我感到牵着赵敏左手的右臂被她轻扭了一下。 “这会儿,想起来了吗?” “呃……想起来了、想起来了!”我看着赵敏努着嘴正比划着的右手,配合着说道。 “是吗?看来动手比动口好使啊!” “嘿嘿,那可不一定喔。”我坏笑着说道。 “那你要不要试试?”赵敏说着就把我的右手朝她嘴边凑。 “等一下,像这种天大的好事哪能如此草率,怎么也得磨上一百几十年啊!” “呵呵!你再贫,我真咬了?”说着她便张开嘴来,“啊……”手背被她一呵,感觉痒痒的,同时心里也痒痒的。 “好了,好了,不贫了。”我接着说道,“就是有一次课间操结束后,钱铎跑过来跟我说隔壁班有一女生,也就是你,做操的姿势很特别。他让我下次做操站队的时候往后面站站,欣赏一下。” 讲到这里,我还要说一下:其实那时我们上课间操站队的时候也不太分高矮。就是两路纵队,女生在前,男生挨着最后一个女生往后站。 也不知道为什么,当时我们班的男生基本上没人愿意挨着女生站,都往后面躲。可能我反应比较慢,差不多每次都是本纵队紧挨女生站的第一人。 要不是站我前面的女生在身高上把巾帼不让须眉贯彻的比较彻底的话,“风必摧之”,我估计是躲不掉了。 班主任周老师倒是就此事发表过意见,但没什么用,毕竟做操时他不会莅临监督,后来关于禁止按照个人喜好自由选择站队顺序的行为也就不了了了。 我想可能是因为做操时大家要散开,看起来也不怎么参差吧! “哼,特别吗?”赵敏双颊潮红瞪着一双无辜的大眼睛问道。 “我不知道啊!” “是吗?”赵敏半嗔半笑地接着说道,“说到特别,谁能有他钱铎特别啊!对了,不知道你听说过没有,就是钱铎去找体育老师请假的事?” “请假?请假能有什么特别的?” 第五章例休三 “请假不特别,特别的是体育老师的话,‘钱多多,你怎么一上体育课就请假,难道上体育课还能让你动了胎气不成。’这才叫特别,好吧!” “钱铎请假养胎,你别说就他那大腹便便的样子看起来还真像个孕妇。”我笑着说,然后接着又道,“没看出来,体育老师还挺幽默的,真是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不过我怎么不知道!” “秘密。” “秘密,女生的秘密啊,每个月总有那么几天……” “什么呀,就你能,什么都知道!”赵敏抢着打断我说道。 直到这一刻我才意识到,自己一时头脑发热竟有些口不择言了。其实对此我心里一直存有疑问,不知道是否真如钱铎所说——对大家而言h段子就像女生的lj,不是享受,是需要。 总觉得他这句话所用的时态应该是将来时,至少在当下我以为享受远大于需要。不过说到h段子,我总要忍不住称其为钱老师。 虽然从赵敏的话里分不清她是享受,还是需要,但可以肯定的是她没有厌恶。于是我接着道,“我看应该叫请假利器才对。” “请假利器是‘养胎’好吧!” 哈哈…… “你回去别跟钱多多乱说啊。” “我哪敢啊。就这事儿要让他知道了还不气出个好歹来,到时候动了胎气我可担待不起。” “呵呵!好了,好了,又扯远了,你还是接着说吧。” “好吧,言归正传。经钱铎挤眉弄眼那么一说,我当时就很感兴趣,暗暗提醒自己下次做操时一定要站到后面去。 但是,对了,说到这里必须感慨一下:如果人生总是按部就班没有波折的话,那天上也不会掉下个……” 赵敏也不等我说完接着唱道:“天上掉下个林妹妹,似一朵清云刚出岫。” “天上掉下个林妹妹,真好听。不过下一句没听懂。” “是越剧《天上掉下个林妹妹》,你听不懂很正常啊!” “粤语歌啊,我会唱刘德华的世界第一等。” “我晕,拜托!大哥,咱能别丢人嘛?世界第一等是闽南语。hk人,粤语歌,也难怪你这么认为。” 当时只是话赶话,根本来不及思考,后来再想起时才有了新的感悟——人与人之间感情的升华,总是在某个奇妙的瞬间。 说来倒也奇怪,如果没那个瞬间,不管彼此认识多久,感觉上始终是隔着山阻着水的。 “原来如此,怪不得总感觉这首歌发音有些怪。”我感觉有些脸热,但仍故作镇定接着说道,“要不是你纠正的话,直到现在我还深信它是一首粤语歌。啥也不说了,姐请收下我的膝盖。” “呵呵,你的膝盖还是留给搓衣板吧!” “姐,你家有吗?” “有你个头啊,就算有也不给你用啊!” “说的也是,我怎么能跟你爸抢呢?” “送你一个字:滚!” “卡!”我作了个停的手势接着说,“我觉得你在说滚字的时候不够愤怒。要不你酝酿一下情绪咱们再来一条。” “呵呵!行了,就你贫。照你这样说下去,恐怕一千零一夜也讲不完了!” “好吧,接下来我长话短说,不过,你得先唱一遍天上掉下个林妹妹。” “嗯,今天算你有耳福。”赵敏拿着腔作着式学着某些人屈尊降贵似的说道。 “非也,非也。”我也学兴大发,像古时的夫子那般摇头晃脑地说道,“是你的荣幸才对。我的耳朵可是要预约的噢!” “我再晕!” “哎吆!”我配合着喊道。 赵敏松开被我牵着的手,然后轻拧着我的耳朵说:“好啊!我拧下来约一约,看看有几斤几两(在我老家的方言里约就是称的意思)。” “都说是你的荣幸,当然免约了!”我将赵敏的手从耳朵上移开,顺势仍就牵在手里。 “可是我想按规矩来,不搞特殊。” “这位姐姐,我读书少,你别骗我。君不见这世上被特殊待遇着的一些人,有几个不口口声声说自己不搞特殊的。” “既然你这么说,那我也给你一个特殊待遇,能追到我再说。”然后她就挣脱我的手,蹦蹦跳跳地跑进了梁王城。 “哎吆,梁王城到了。”我自语道。 梁王城其实是一个公园,入口处有一块四周雕着云纹,正面刷的墨漆已经斑驳,依然遒劲的是用隶书凹刻的“梁王城”三个字,背面是在原石底色上用蝇头小楷刻着数千字简介的石碑。 公园虽得名于梁王城遗址,但其遗址并不在此处,而是在武原镇的最西面,被京杭大运河穿城而过。 只是历劫千禧到现在除了半圈依赖运河滋养而残存的护城河以外,再也找不到半点曾经王城的影子。但它的几截土墙、主殿的一小方夯基仍影影绰绰、依稀残存于我儿时的记忆里。 每每与不相关的人说起它时都有一种莫名的自豪感,以致听的人以恐怕早已破落不堪来鄙夷时,时那样欣喜,因为在我的头脑里关于它最宏伟的记忆,哪怕连断壁残垣都算不上。 这时一枚擦脸而落的银杏叶将我从回忆中赶了出来,却发现赵敏已没了踪影。 我这才加快脚步朝公园深处寻去。刚走几步就被一个声音叫住了。 回过头去见只见一个老者须发皆白,衣着还算干净,只是有些破旧,手里不停摇着一把题着唐诗的白纸扇。 看到他扇扇子,我真想上前问一句,“您老这身板真好,平时怕是没少喝板蓝根吧?”但想归想,我向他摆摆手还是继续走我的路。 像这种在公园里摆摊给人算命的半仙,我素来是不屑一顾的。原因很简单,你可以反推,假如他真的很厉害,还会一直摆地摊吗? 当然了那些于深巷之中设馆却依然门庭若市的大仙们,也未必就是真仙,大多不过是台下十年工罢了。 “你怎么这么慢,是不是不想追我啊?”赵敏站在陶然亭中看着姗姗来迟的我略有埋怨地说道。 第六章例休四 “当然不是,你看不出来吗?我追你不是用脚,而是用心啊!” “谁知道你那颗龌龊的心里装得是什么鬼东西啊?” “刘德华没告诉你吗?我的心里只能容纳一个你。” “你骂我,找揍是吧?”赵敏说着就朝我扬起了巴掌。 “姑娘,我好像记得有一句话叫打是亲,骂是爱。你是在向我暗示吗?” “暗示你个大头鬼啊!”说着赵敏把刚才抬起的手掌窝成拳头在我胸口轻轻地打了一下。 我本来只是佯装向后倒去,不想却忘了自己正站在台阶上,脚下不稳真的朝后倒去。 赵敏见状忙伸过手来,我借力站直身体后几乎和赵敏贴面相对,同时鼻子嗅到一丝若有似无的奶香味。 依然记得我当时纠结的是她早点喝的是伊利还是蒙牛呢?赵敏双颊泛红随即移开半步指着亭中的条凳说: “我们在这儿坐会吧?” 我尴尬的笑了笑说:“嗯,好吧。” 坐下后我接着之前的话题说道,“自那之后每次课间操,我还是约定成俗地站在所有(除了并排)男生的前面,毫无例外。下操后偶尔也会懊恼:怎么又忘了!奇怪的是钱铎再没提醒过我,我自己也从没让别人提醒一下。就这样一个学期过去了。” “没了?” “没了。” “我就知道你们这些喜欢写诗的人讲故事就像兔子的尾巴,长不了。” “我们,还有谁啊?”我有些醋意的问道。 “那你觉得会是谁呀?”赵敏瞪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脸上挂着若有似无的笑问道。 我心里想总不会是你老爸吧,但却口是心非的说道:“难道是你老爸?” “bi go!你也太厉害了吧!”把夸赞养成一种习惯,有人说这是情商高的表现。“坐观垂钓者,徒有羡鱼情”,反正若非刻意我是做不到的。 如果这个说法成立的话,那一向毒舌的我需要给情商加上绝对值,才能找到存在感吧! 赵敏向耳后捋了一下头发接着说道,“不过说到课间操,我也记得那时我们班女生比你们班多得多,我的腿又比较长,对吧?” 我打趣说:“你直接说你个子高呗!还腿长!” “你敢说不是吗?” “是,你脖子以下全是腿!” 此时无声胜有声,赵敏白了我一眼接说:“所以我每次岂不是都站在你身后。但是,嗯,但是你那么突出我怎么从来就没注意过你呢!就这样一个学期也过去了。”赵敏学着我的语气不以为然地说道。 “我说这位姐姐,你这么皮,你妈知道吗?”我把李老师的话稍稍加工了一下说道。 “这你应该去问我妈呀?我保证她不打死你。” “侬晓得吧?侬中毒了,感染了大师的幽默病毒。”说完不免在心里嘀咕:是我中了李老师的毒吧,竟情不自禁把上海话都飙出来了。 “是吗?那小女子请大师赐解药。”赵敏说着伸出两根手指立在我的腿上然后弯下去,接着说:“跪求。” “厉害!看来孔老师说的一点也没有错,‘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 说到这里我站起身来,学着领奖者发表感言似的对着空气说道,“还有,在这里我要特别感谢一下赵敏同学。感谢她这么长时间以来一直默默地支持我,作为我背后的女人。” 然后我回过头来对着赵敏一本正经的接着又道,“赵敏,谢谢你!” “你很大吗,不过好冷啊!鸡皮疙瘩都起来了。看来你的毒中的也不浅。估计孔老师都解不了,我看也只有我们班吴耀可以救你了,哈哈!” “是吗?哎,等一下。”我见赵敏站起身来抬脚要走赶紧说道。 “找我没用。不跟你说了吗,你的解药在吴耀那里。” “我只是提醒你小心脚下。” “脚下,没什么呀?” “你没看到吗?瞧这一地的鸡皮疙瘩,把你绊倒就不好了。” “我再再晕。”赵敏摇摇头敛起笑容接着说道,“我说这位同学,侬这么躁,真的好哇?”赵敏也被李老师附体了。 “好娃就该躁,谢谢李老师夸奖。”我兴高采烈地说道。不过头皮和太阳穴有些麻麻的感觉。可能是太过于兴奋,大脑有些缺氧吧。 虽然如此,但仍不想终止这种插科打诨的交流方式,仿佛来日这种说话方式将会成为一种社会禁忌,所以才会不惧负债似的挥霍。 “哈哈,I服了you!” “光服不行。” “那你还想怎么着?” “那首用广东话唱的天上……” “不是粤语是越语。“赵敏赶紧打断我说:“朝为越溪女的那个女,那个越。不行了,跟你在一起都不能正经说话了。” 心想粤语这个坑今天我怕是爬不出来了,但一说道诗我就莫名的兴奋。 “我知道这句出自王维的《西施咏》:艳色天下重,西施宁久微。朝为越溪女,暮作吴宫妃。贱日岂殊众,贵来方悟稀。邀人傅脂粉,不自着罗衣。” “你呀,也只有说到诗的时候才能正经起来。”赵敏捋了捋袖管接着道,“大师,您老人家准备好了吗?” “姐,咱有话好说,别动手啊!” 第七章例休五 “什么跟什么呀!你以为我是春丽啊,一言不合就秀麒麟臂。” “姐,弱弱的提醒一下——春丽秀的好像是大肌腿。”我这么说既不是因为瞬时的脑回路堵塞,也不是习惯使然的自然流露,而是恍惚间对早就觊觎之身份的冒领,就像情侣之间的索骂讨打。 “我发觉你哪是要听歌,分明是在拆台吗?” “好了,好了,我错了。其实地球人都知道就算我说到天荒地老也比不过你唱上一秒。”我一边拍手一边接着说,“呱唧!呱唧!” 像这种夸赞的话,从我嘴里说出来总觉得生涩拗口;远不如吐槽别人来的自然顺畅。这也许就是所谓的性格使然吧! “切!这话听起来怎么这么膈应,还不如被你奚落来的舒心。不过算了,谁叫我大度呢,不跟你计较了!” 我轻笑了一下并没有接话,只是在心里暗忖:看来我的毒舌在潜移默化里已经被标签化了,就像福楼拜在《包法利夫人》中说的“说谎于她而言已成为一种需要、一种癖好、一种乐趣,以至于如果她说昨天她从某条街的右边经过,那么你必须理解成她是从左边经过的。” 赵敏清了清嗓子,唱道:“天上掉下个林妹妹,似一朵轻云刚出岫,只道他腹内草莽人轻浮,却原来骨骼清奇非俗流。娴静犹似花照水,行动好比风扶柳。眉梢眼角藏秀气,声音美貌露温柔。眼前分明外来客,心底却似旧时友……” 在听赵敏清唱的同时我目不转睛地盯着她的脸,如饥渴者终于喝到水那般贪婪;但越是专注,我脑海里原本那份熟悉就越模糊起来。 直到视觉上变得完全陌生,只能依靠潜意识的提示——这张脸我非常熟悉。 关于这种现象,我不知道是否因为听得太过投入而弱化了视觉判断,还是患了别人所说的脸盲症(我总是靠记住一个人身上我以为最突出的特征来识别这个人,却从没记住过一张完整的脸)。 为了屏蔽由于过度观察而引起的陌生,我把视线从赵敏脸上移开,把专注完全留给倾听,但这种专注并没有妨碍思想的游移,仿佛正是思想游移才成就了此刻只对我来说的天籁之音。 “哎!走了。”赵敏轻晃着我的手臂说道。 “啊!去哪?”一曲终了,但旋律一直还在脑海里萦绕,淡淡的忧伤里脉动着一丝甜蜜。我想所谓的余音袅袅,绕梁三日应该就是这种能让听者共鸣,烙印在意识里的虚拟之音吧! “送我回家啊!你怎么了?中毒太深,傻了?要不要找吴耀瞧瞧啊?” “噢!不用了,这世上需要吴耀搭救的人,海了去了。就我这小恙,只需某个爱心人士一个安慰性的拥抱就无时差痊愈了,哪用得着劳烦他老人家。” 说话间赵敏微笑着朝我张开双臂,我正要依样相迎时她忽然收住了。 “看来你病得确实不重,只是一个象征性的安慰,就荣光焕发、精神奕奕了!” “谢谢!”我有些尴尬地说道,“幸亏你收住了,否则这么猛的一味补药下去,我怕是要鼻血横流了。” “哈哈!哎,小样……” “小杨,在哪呢?”我回头朝身后看了看问道。 赵敏指着我说:“这不就是吗?”她不及我作答接着又道,“你知道衬衫和背心有什么区别吗?” 我一时竟无言以对,不止因为衬衫、背心。 “有袖(优秀)!” “嗬!我现在才知道自己为何这么喜欢穿衬衫了。”我们就这样说笑着,不觉已来到公园外面。 “单车钥匙给我吧,你就在这里等好了。” “呶,你慢一点,注意安全!”说着赵敏把一串钥匙轻放到我手心里,然后顺势向耳后捋了一下头发。 我心头一暖,转身向停车的方向跑去…… 之后我骑着赵敏的单车载着她穿行在熙攘往来的街道上,真有一种岁月静好,就此安老的感觉。途中经过花鸟市场的时候,赵敏还满心欢喜地挑了两条金鱼。 当时一抹斜阳恰又投射在她温润如玉而又稍显婴儿肥的脸上。 她那正流露着喜悦的清澈双眸,挺拔细腻的鼻梁,总给人一种略带倔强感觉的嘴唇,还有嘴唇上那颗俏皮的小吃痦,简直仙气实足,让我有一种身处梦境般的不真实感。 忽然想到金庸先生在《倚天屠龙记》中对赵敏“明艳不可方物”的描写,此时在我心中赵敏对赵敏有过之而无不及。 也许是情人眼中出西施,但那一刻我的心真的被她的美融化了。不禁感慨:原来人的美也有天时、地利、人和之说。 我仿佛灵魂出窍一般一直注视着她的脸直到赵敏叫唤着由远而近来到我跟前才将目光转向她手里的鱼缸,正如她所说她真的把我迷住了。 看着两条被“私定终身”的金鱼,很是羡慕它们可以从此形影不离,只是希望它们没有被赵敏错点鸳鸯。 听说鱼只有三秒钟的记忆,那它们在这小小的鱼缸之中注定是彼此最熟悉的陌生鱼了。这是怎样新奇的鱼生啊! 美好的时光总是那么易于流逝,虽然我已经尽其所能控制车速了,但我们共有的时间沙漏还是瞬间就流完了。 “好了,就到这里吧!”赵敏轻轻拍了我一下指着旁边的公交站台说道。 我随即停下,将单车交还给她。赵敏接过后左手扶着单车,转过头微笑着抬起右手在胸前向我轻轻地挥了挥,“我走了!” “走吧!”注意安全,我在心里说。 在她转身之后,忽然感觉有种莫名的孤单,虽然街道上车水马龙,人来人往,但总觉得自己很突兀,像是被单独标记过。 我一直盯着穿着蓝紫色毛衣的赵敏在拐角处消失才转身沿着人行道朝着来路的反方向跑去。认识赵敏之前每周六我都会来一次环城跑,只不过时间是在华灯初上的时候。 “天上掉下个林妹妹,似一朵轻云刚出岫……”一路上我反复哼着这首歌,甚至逛书店的时候也在心里哼。虽然只会这两句,但一点也不觉得枯燥。可能这就是所谓的于我心有戚戚吧! 我很快就回到了学校,似乎只是一瞬间的事情,就像电影切了一个镜头,毫无时间概念的空间转换。前一秒还沐浴在金色的阳光里你侬我侬,后一秒就被囚困在铅灰色水泥建筑的阴影里独自匆匆了。 其实赵敏家离学校并不远,再远点她就要住校了。学校规定家离学校超过三公里就必须住校。在我沿着小径正独自匆匆的时候,忽然从拐角处冲出一位气势汹汹的“彪形大汉”挡住了我的去路。 第八章例休六 在他那张肥而白净的脸上靠近眉心左侧有颗暗红色的肉瘤,宛如刚出锅的馒头上点着的朱砂。 我下意识里随即向右躲闪,他也跟着向右而来,而且完全和我在一个频率上;我移回左边,他就跟着移回来。 不知道的会以为他要堵我呢!没办法,我只能选择不再躲闪,他也在原地愣了一下,然后我们相视一笑,擦肩而过。 当我推开门走进宿舍的时候发现孙邛躺在床上手里正摆弄着什么。其实我们宿舍只有极少留宿的孙邛、钱铎和我三个人,别的宿舍可都是八人间。 说来这要感谢孙邛,因为在他老爸提溜着大包小包礼品去慰问管理宿舍的“大爷”的时候,竟然发现他们是八竿子也打不着的亲戚,本着互相关照的老理,孙邛住进了这间挂名杂物房的宿舍,我沾他的光,钱铎沾我的光。 “哥,你回来了!”孙邛坐起身来兴冲冲地说道,这对于一向以面瘫示人的他来说多少有些反常。 “你手里拿的什么?”我一边说一边娴熟地从床底下拉出的鞋盒中取出沙袋。 “诺基亚。” “你买手机了?”我心想:难怪你这么兴奋,原来嗨点在这里。 “是啊!刚买的。”孙邛蹭的从床上站起身来,晃了晃他新买的手机说道,“呐,给你过过手瘾。”他边把手机递给我边连珠炮似的接着说道,“诺基亚8210,小三千了,帅不帅?” 看着手中黑红配色,如此精致小巧的诺基亚8210,我不禁在心里唏嘘:这王谢堂前之燕何日才能飞入寻常百姓家呢。 “帅,怎一个帅字了得!” 他没有说话,但嘴角却扬上了天。 “唉!钱铎要是知道了,估计又要勒紧裤腰带,清水炖白菜了!” “他说他数字机还没玩够呢!噢,对了,汉显我放你柜子里了。你用吧!” “啊,不用。”我闪电般的回道,像是极怕被讹上似的。接下来才是真的拒绝,“我真的用不到。” 说句题外的话,其实我很擅长否定,但是大多时候,我的否定既不是老于世故的欲拒还迎,也不是坚定不移的拒绝,而是潜意识下的一种习惯。 至于潜意识里的深意,非潜意识下的我直到现在也解析不了。 “用吧!年费我都交了,你不用岂不是浪费了。”他说的那样恳切仿佛有求与我一般,我既感谢又羡慕他于这方面的成熟。 我深知不谙人情世故的自己是很难躲开孙邛处心积虑施于我的好的,所以一向万事崇尚精简的我也就不再在“用于不用”上纠结了,换了一个话题说道: “对了,你不去找郑姐(郑姐其实叫郑洁,因为谐音的缘故我们都叫她郑姐。孙邛被倒追的女朋友。)炫一下你的8210。躺宿舍干嘛?” 孙邛抓起桌上的小圆镜,以手当梳一边摆弄着头发一边说道:“早炫过了,手机就是她陪我买的。” 他好像忽然想到了什么,停下“梳子”转过头来看似极不可待却慵懒的问道,“对了,你下午干嘛去了?”像偷师于某人的拙劣模仿。 “没干嘛啊!这不一直闲着吗。”我有些心虚的回道。 如果在说话的同时我跳出自己的身体成为另一个听众,那我也肯定能够听出自己的心虚是多么的刻意,至于自己的不自信似乎是缘于不这样说便不足以让孙邛识破。 说话间我已经把脚踝和手腕处的沙袋都绑好了。 “那你要小心了。我在去买手机的路上看见赵敏了,她身边还跟一男的。” 孙邛一本正经地说完,又对着镜子弄起了他的头发。这次他自然了许多,用人道是这一行的水很深的某一行的行话说叫一条过。 “你看到我们了?”要不是急着去运动,我是真想跟他掰扯下去的,难得他这么处心积虑的开我一次玩笑。 “哈哈!张无忌,你装不下去了吧?”其实孙邛也就私下里跟身边熟悉的且性格外向的人开开玩笑,要是随便扔到人堆里也算是不苟言笑那群中的元老级人物。 “什么张无忌,我看你都被郑洁给带坏了。好了,不跟你扯了,我要去运动了。” “噢,差点忘了!钱多多那家伙还在篮球场等你呢。” “收到。”我向脑后比了个ok的手势就直接离开了。边走边在心里暗忖:看来钱多多这新外号早就不胫而走了! 这个时间篮球场上人并不多,我很快就找到了上身紧绷着在宽度上似乎小一号的艾弗森三号球衣,留着板寸正自己练球的钱铎。 见我来了,他非拉着我找别人组队打半场。找了半天才凑够六个人——三对三。因为其它几个人又不太会打,所以没打几局大家就不欢而散了。 之后我和钱铎又斗了几组牛,出了一身汗有些累了,这才停下来走到场边去休息。 还没等我把篮球放到屁股底下,气喘如牛的钱铎就四仰八叉的在我旁边躺下了。我顺便把手腕、脚踝上的沙袋也解下来放在边上。 “哎,我说铎子,像您这样红颜知己一大堆的人,今天怎么有空来练球?”我用手背左右拭了拭眼角的汗水问道。 “唉,一言难尽!”钱铎在原地坐起身来用双手向上扯了扯篮球背心,用前襟在他的胖脸上抹了一把然后说道。 “那也不应该啊,你“咳咳”里不还有一南师的姐姐吗?” “是啊!”钱铎叹了口气说道,“男的。” “行啊,铎子,藏的够深的!”我拍了拍钱铎的肩膀笑着说道。 “去你的,哪凉快哪待着去!” “南师……”说到这里我忽然想起一件事,于是改口道,“你听说了吗,高一有一小子没钱上网打游戏,月休回家时就骗他姐姐把留了十几年的头发给卖了,借口倒是实实在在——学校买资料。 更厉害的是这位大神常常自带康帅博(一种山寨食品),只要网管不辇他,就通宵泡在里面,哪怕自己不上手,只是过过嘴瘾,甚至眼瘾。” “怎么可能不知道,人家曾经可是拿着奖学金进咱们学校的尖子生,现在是后腿王。” 不知道为什么,忽然就想了孔子那句‘苛政猛于虎’的话。遂脱口而出:“网瘾猛于虎啊!” 本以为钱铎又要嘲笑我拽文,没想到他顺口回了句,“可不是吗!”说完他沉默了一会儿,像是在思索什么,然后接着又道,“对了,你之前一直都跟赵敏在一起吗?” “是啊,怎么了?” 滴滴……“我先去回个电话。”钱铎看了一眼呼机站起身来边走边说,“某些人啊,当初还怪我来着……” 第九章情书一 经钱铎这么一说,我的思绪也被拉回到了从前: 那是高一第二学期开学后一个多月吧!有一次课间休息的时候郑洁神神秘秘地跑过来,手里还拿着一个粉色的信封在我面前晃来晃去。 “看不出来呀,大师!您也食人间烟火啊?” “郑姐,您能别晃了吗?我眼晕。什么人间烟火,你在说什么呀?”我当时听的云里雾里的,有点懵。 “装,继续装。怪不得对我们家王盼无动于衷,原来是心有所属啊!” “我就是再能装,在如花似玉姐,您面前也得甘拜下风啊!” 我心里暗忖:看来有情况啊!也只有化无知为玩笑了,接着说道,“姐您要是看上我了,张口就好了。又何必修书一封亲自送来呢?” 周围的人听后哈哈大笑。还有人跟着起哄,“如花,我也行!” “无聊!”郑洁板起脸孔把信朝我桌上一摔,就转身愤愤地离开了。 说话间就上课了,我这才从信封里把信纸抽出来展开夹在书页里,得亏接下来的是政治课,要是语文课的话,那语文书里还真藏不下它自有的颜如玉了。 信纸也是粉色的,字迹比较娟秀,一看就是出自女生之手,搞得我心里一阵小鹿乱撞。忙对猪说了声,“替我把风”。 得到应允后就开始读信(那时候高中的必修课比较多,各科课本加上习题资料在课桌上堆起来像小山一样。所以你在下面做一些小动作,老师站在讲台上根本发现不了。)。 信的内容大致可以这样理解:现阶段我们还是高中生,应以学习为主,恋爱免谈,不过交个朋友认识一下倒是可以。最后的签名是冯琳。 冯琳,我想了半天也不知道是谁。本想下课后去问郑洁的,但细想一下感觉像是恶作剧。 “可不是吗?4月1日,今天是愚人节啊!”我在心里暗忖。于是这一页就翻过去了。 下课后钱铎火急火燎地跑到我跟前不容分说就把我推拉到小花园。我和钱铎是同班,班级在一楼,与前一座教学楼之间的空地上有一座花园。 花园是以东西为长,南北作宽的矩形,中间被一条南北走向的小径等分开来,东边的园中有一方池塘,西边的园里有座凉亭,布局虽不对称,但也别有一番韵味;其间种着一些杉、柳、贞、兰、芭蕉、香樟、银杏、桃、菊、月季、桂花……我们班与孙邛他们班隔园相望,共享西半边花园。 “什么事,还非得出来说?”我一时还真想不出钱铎还有什么背着人说的事。 “回信怎么” “信,什么信啊?“我心里想:你也有份。 “冯琳的回信,之前我给她写了封情书用的是你的名字。” “噢……感情,是你拿我投石问路呢?” “问什么路啊,问也是帮你问,我是好心……” “你好心,做慈善啊,不过你做慈善的对象貌似都是姑娘吧?”没等钱铎说完我就抢过来说道。 “别装啊!我都看到了,粉色的,回信到底怎么说的啊?”以他这种口气,若再抓着我衣领的话,那就完美了。 “她说……”见他这般急切,我便拖沓起来,仿佛这是一种乐趣。 “说什么,你到是说呀!” “她说恋爱免谈,做朋友倒是可以考虑。”毕竟我不谙此道,还是将竹筒里的豆子统统倒了出来。 “那就有戏啊!” “哦!”我和钱铎同时一惊,我接着道,“你什么时候来的?上线您也咳两声,友情提示一下,不知道人吓人吓死人啊!” “写情书的时候就到了,哈哈!情书还是我送的呢。冯琳可是们班的班花。” “你们班不会就一朵花吧!”我戏谑道,“唯余一朵在,明日定随风。”我心里暗忖:还是团伙作案。看来恶作剧你们是专业的。 “你别不信啊,人家收到的情书铺开来都能绕地球好几圈了!” “信,怎么不信?就算是只把一页信纸展开铺在上面,怕是大半个地球也给遮住了吧!” “真没跟你开玩笑,我觉得吧,应该趁热打铁,老大要不下午你就去找她聊聊。孙邛靠你了!” “没问题!走,我现在就把她指给你?”说着孙邛就伸手过来拉我。 “不急,不急!心急吃不了热豆腐。这样吧,晚自习上课前我自己去你们班找她。” “老大,你不会当逃兵吧?”钱铎说。 “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傻子才会逃呢。”我心下暗道:小样,还给我用激将法。 非但不会,其实此刻我心里倒有些迫不及待了。 因为我也想快些知道故事的结局,但是如果因为我这个主角的拒演,从而影响了故事的发展,那又怎能对得起幕后的这些专业人士呢! 而且她是否知情,又是怎样的存在?这个愚人节过的还挺充实! “叮铃铃……”随着上课铃声的响起,我们各回各班了。 晚饭后不久,天就完全暗下来了,校园里路灯初上。道路两旁“不诉斫枝苦越冬”的悬铃木新抽的绿枝上稀疏的点缀着些还未完全展开的嫩叶。 在这段无人打扰的路上我细品着春天里专属的草味花香,悠然地踱着步子,任由灯光将身影缩短拉长,再拉长缩短。最后停在小花园西边的忘我亭前。 此刻在这个时节花园中少有人来,除了喜欢宁谧沉思的我。紧挨着忘我亭的边上有几株“叶迟花先到人间”半数花骨仍含苞待放的桃树,那一树粉白在夜晚借着灯光远远望去像极了落雪的梅枝。 不远处的香樟树敢冒春之大不韪每每有风经过便落叶纷飞;广玉兰在自己墨绿绒黄的叶间偷偷地绽放着如芙蕖般肉白腻香的花朵。 还有曾在秋日里迎风招摇的白果树,此刻却在耀眼的灯光里低敛地吐着新芽。再远处是朦胧迷醉的垂柳,和躲在暗影里沉默静立的小石桥。 看到小石桥,不由想起夏日石桥下小池塘里的睡莲,这时一阵柔风拂面而过,习惯性地鼓鼓了鼻翼,仿佛嗅到了时空里的荷香一般。 忽然有了想写几句的冲动:石桥春树阴,满堤绿柳新。风漾鳞波开,极目芳华印。 一番抒情之后抬腕看了一眼我的古董机械表,还剩十五分钟就要上课了。这才起身满怀憧憬地出了小花园朝孙邛他们班走去。 第十章情书二 虽然已经知道,这只是愚人节的玩笑罢了,但心里仍免不了有些忐忑;而且越接近目标越是慌的厉害。 于是我停下脚步用手指理了理额前的头发,重重吐了一口气,走几步复又停下来,抬起有些僵硬的手臂轻轻推开孙邛班级的前门。 紧着嗓子开口向坐在门边第一排,同桌依然空着,胡乱扎着头发的女生问道:“哎!同学,打扰一下,找一下你们班冯琳。” 她并没有抬起头来,只是向后一扭,“冯琳,有人找。”似乎她的脖子上有回力装置,说完便自动复位,继续埋头做她的习题。 “还没来呢!”不知哪位热心的谁极不耐烦地回道,那口气很像某些机关窗口的办事员。 “哎!等一下。” 听的我心头一颤,赶忙回头沿着这脆爽的声音的方向只见教室中间靠我这边的座位上站起来一位女生:留着燕尾式的短发,皮肤很白,夸张一点说有种凝脂似雪、吹弹可破的感觉。 上身穿一件黑色呢料修身短风衣,下身是一条浅蓝色牛仔裤,走近后我才发现她右侧上嘴唇靠近嘴角处有一颗小吃痦,颇为俏皮。 当我向她点头微笑的须臾,只见她脸上瞬间敛起了笑容、晕开一抹绯红。轻咬着嘴唇,收了收下巴缓步向前门走来,我提前退了出来站在楼前的路灯下等她。 那一刻更加忐忑不安的我早已将为何而来抛到了九霄云外。或许人最难抑制的就是这种看似随意而发的欲念,不知因何而起,一往而情深。 “你好!我叫……冯琳。”她边说边向我伸出右手。 我也赶紧伸出了自己的右手和她轻握了一下,“你好!我是……” “我知道,他们都叫你大师!之前在校报上有读过你的诗,记得有一首《晚登禹王山》:寻香觅影自贪欢,清雅不必与众参……” 我忙接道:“疏木向阳花草繁,古木比肩阴余斑。忽来鸟鸣更幽山,听声羽外终不见……” “写得真好!” 我压了压稍稍有些颤抖的声音回道:“谢谢!很高兴你也喜欢诗。” “我只是喜欢读而已,也没写过。” “噢,那你认为什么样的诗才能称其为好诗呢?”我仍然有些拘谨,思来想去,囫囵问道。 “我也不太懂,只是觉得好的诗都有充分的写景来铺陈,然后抒情点睛,情景交融,这样才更有画面感,更立体、鲜活。”她依旧气定神闲、侃侃而谈。 “你说的太对了!其实我也特别讨厌那种把散文分行而成,一味瞎抒情的所谓的诗。就像校报上曾被评为某期最佳的一首诗‘我们是什么,我们是早晨八九点钟的太阳,怀揣着炽热,背负着期望,正冉冉升起;我们是什么,我们是祖国的花朵,在阳光的照耀下,雨露的滋润下,园丁的呵护下拙壮成长……’这也叫诗的话,那诗人就再不用带着镣铐舞蹈了!” 在赵敏的循循善诱之下,我终于可以用正常的声调和语速说话了,但也仅此而已。 至于以下的思考,就只能是后话了: 或许写这种所谓诗的人仅仅只是为了迎合某些人的口味,身不由己也未可知,那他们就不但可恨而且可悲了,并且这种悲哀还笼罩了他们周围的人及其环境,唯一可赞的是他们让某些依然坚守的人显得更加可贵。 “哦!你还把这首诗背下来了,不会就为了恶心它吧!” “像这种打油诗根本不用背,好吧,读一遍全记住了。比起地理老师为知识点编的那些打油诗好记多了。” “是啊!与其背他的诗,还不如背课本来的容易些。” “我总觉得地理老师哪里是在上课,分明就是炫诗。你说他炫就炫吧,还非逼着我们背!” “那你读过陈老师(也就是地理老师)地理之外的诗吗?” “那倒没有,也没见他在校报上发表过,不知道是因为他低调还是不屑于和学生较长短。” “所以你对陈老师的评价是不是有点武断啊?当然我也没读过他地理之外的诗。” “说来也是,有机会真要讨教一下,毕竟喜欢诗的人不多。”我用手指挠了挠头说道。 “我也就随口那么一说。其实诗歌的现状未必像你说的那样悲观,我就听说我们语文老师和你们英语老师是诗友。” “室友?噢,你是说写诗的朋友!这我还真不知道。” “我曾经读过你们英语老师褚老师的《游西湖》:翌日中秋步西湖,苏堤花港到鱼都,彩池锦鲤七千条,三潭映月月影孤。” “翌日中秋步西湖,苏堤花港到鱼都,彩池锦鲤七千条,三潭映月月影孤。” 我复述了一遍,接着说道,“虽然通篇写景,但情在景中,这简直就是寓情于景的范文嘛!如今看来我以前还真是有些自负啊!” “正常啊!俗话说武无第二,文无第一!没有傲气就没有傲骨,没有傲骨还算什么文人,文人自古多傲骄吗!” 我有些脑热,随口蹦出一句:“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 她撩了撩头发羞言道:“哪有,我胡说罢了。对了,你有读过徐志摩的诗吗?” “轻轻地我走了,正如我轻轻地来。我轻轻地招手作别西天的云彩……” “叮铃铃……” “噢!上课了,看来我们也只能作别了。”我有些意犹未尽,极不情愿的说道。 “没关系的,来日方常嘛!”她把右手放在胸前轻轻地一挥说道:“下次再聊吧!” “哎!同学。” 我寻声抬起头来看到一颗篮球正向这边滚来,这让我想起了阿黄,每次月休时回到家,它总是兴冲冲的大老远就摇着尾巴跑过来,然后举起前蹄扑到我身上。 这还不算完,它还要一路跟随着在我的裤腿上磨磨蹭蹭腻味好半天。我时常在想,是不是因为狗根本就不懂什么是思念,才会毫无保留的把这种本性完完全全地表露出来。 而人是因为太懂了,所以才藏着掖着,原来“懂”是为了收藏,而且藏着藏着就变成古董了,就可以分享了,因为再没有人真的懂了。 等球近了我才起身,单手顺势一抄,然后将它丢给张手要球的人。 说到张手要球的人便不得不慨叹际遇之妙! 第十一章情书三 至于如何之妙,容我卖个关子,以后再说。 就在我微微抬起下巴轻轻扭了扭脖子的时候,正好望见还未升到中天的一轮半月,像半个新抛的银盘一样光洁明亮,当然那位粗心的工匠并没有打磨彻底,盘中仍有些许凹坑、暗痕。 我不禁在心里感慨距离真是一位神奇的魔术师,仅仅借助于一缕光就把体积庞大,结构复杂,表面坑洼不平且布满尘埃的月球变成了如此小而简单光亮的银盘。 更神奇的是他竟然把三维实体变成了二维平面。由此我忽发奇想是否宇宙间所谓的物质从来就不曾有过所谓的形状,只是我们的意识在他某一刻的认知后赋予这些所谓物质我们深以为真的形状。 极有可能随着科技的发展,将来的人类会发现宇宙间这些所谓的物质之于我们完全不同的形状,就像现在我们嗤之以鼻的,古人笃信并曾付与它们的形状。 望着广袤无垠的太空我忽然有一种想飞出地球的冲动,但在一阵恍惚和迷离之中我俯身捡起沙袋朝球场外走去。 回到宿舍在床沿上又呆坐了片刻,这才从恍惚和迷离中清醒过来,只是对篮球场到宿舍这段位移竟毫无概念。 可能是好氧过度大脑有些昏聩,得亏了嗅觉和触觉的提醒才想起去冲个澡,顺便洗了衣服,正要去食堂,刚到楼下就遇到了王盼。 “哥,你干嘛去?” “去食堂啊,这不该吃饭了吗,走吧一起!对了,你怎么没回家啊?” “别去了,晚上我请你出去吃。” “你不回家就为了请我吃饭,今天是什么大日子啊?” “今天我生日。” “哎呀!你怎么不早说,我都没准备礼物,这哪还有当哥的样子,叫别人笑话!”说完我也觉得陌生,想来是受钱铎的熏染吧。 “你还真啰嗦,真把自己当家长啦?准备什么,你人去就好了。晚上六点清华园二楼‘金榜题名’包间,我先走了。” 王盼刚走出几步忽又回过头来,“哥,你记得叫上赵敏一起来,我就不但独通知她了!” “她……她晚上出不来。” “随你吧!”王盼说完复又转身离开了。 我只好又上楼回到宿舍躺在床上等着六点钟的到来。百无聊赖之中我接着回忆刚才在篮球场上让我走神的往事。 我心花怒放地跑回教室,当然在“哐当”一声推开门的前一刻就收起了脸上的喜悦。不过回到座位后发现同桌变成了钱铎。 “老大,怎么样?” 我故意没好气地说:“什么怎么样啊?” “你别装了,行吗?是不是有一种想不带一个脏字大骂她一顿的冲动。就是,她以为她是谁呀!” “嘘。”我移开放在唇边的食指接着说:“你吃错药了,我骂她干嘛?” “冯琳鸟你了?”钱铎一脸的尴尬。 “什么鸟不鸟的,这么难听。我们花前月下、一见钟情、志同道合、相谈甚欢……”不开口还好,一开口我就再也难掩心中的喜悦,搞的钱铎徒张了几次都没插上嘴,只有听的份。 “小池塘边风扶柳,忘我亭外香迎嗅。同是诗里梦中人,共解相思两风流。”我由感而发,一时激动,说话也大起声来。 “嗒!嗒!” 我一转头看到窗外年级组长暴龙(卫大龙,卫在我的家乡算是比较稀有的姓氏,到目前为止我也只认识两个人,另一个是初中时的校长卫国民)正阴着脸、狠着劲用手指分别指了指我和钱铎复又指向窗外。 教室装的是那种外开式的铁窗,关上后仍有很大缝隙,基本不隔音。我和钱铎遂站起身低着头向前门走去。 暴龙人称“文艺青年”,自诩唐诗三百首倒背如流。不过也有人说,“在诗歌的道路上遇见他是一种耻辱。” 想想他写的诗,“大风起尘土,满天飞鸡毛。”在校报上,还曾名噪一时。 刚出门暴龙抬手就“梆梆”给了钱铎头顶两下(后来听钱铎说他用的是反关节,想想都疼。)。我正咬牙等着他的时候,他却把手放下来说道: “你刚才好像在念诗啊,但诗可不是什么人都能驾驭的。” 暴龙鄙夷地接着说道,“既然这样,我也给你个机会。曹子建。” 他故意顿了一下见我们不答话(我想当时他的脸上应该挂着轻蔑的笑,由于低着头,所以只能想象)便接着说,“也就是曹植,七步成诗都知道吧,我们降低点难度,给你一分钟背一首应景的诗,背出来你就可以回去了。” 说完暴龙抬起手腕看着手表接着不屑地说道:“开始吧!” 或许、可能、大概、差不多是灵感使然吧。我略一沉思道:“灯下黛惨绿,窗前华年虚。三人师不解,扣(叩)头诚乞语。”说完我转身就走。 “站住,我让你走了吗?” 我怯声道:“你……” 可能是心虚吧,暴龙抢着嚷道:“站好了,谁的诗?” “我的,刚写的。” “你……哼!你写的这是什么跟什么呀,狗屁不通。算了,你滚吧!” 暴龙有点恼羞成怒,抬手又给了钱铎头顶一下。“杵在那干嘛?马步给我蹲起来,下课后到教务处来找我。”说完背起手愤愤地走了。 我回到座位上,拿起笔心猿意马的盯着翻开的数学练习册,头脑里满是冯琳的影子…… 直到再次听到手指敲窗户的声音,我才心有余悸的抬起头来。见是孙邛后心头一宽才发现已经下课了。刚一出教室后门,孙邛劈脸就问: “快说你什么时候认识赵敏的?” 我一脸懵逼的说:“赵敏是谁呀,我不认识啊!” “装,接着装,我觉得你大师的称号真不是白叫的,连zb都是大师级的。上节课虽然我迟到了,可我同桌全看到了。 他说你俩花前月下、相谈甚欢。”我一时难以相信这些话是从孙邛口中说出的,心里暗忖:郑洁还真是有好为人师的资本啊! “她说她叫冯琳啊,什么时候又改名叫赵敏了?” “冯琳,噢,我知道了!”孙邛一拍脑门大惑初解一般,“是这样啊!” 我不解地问:“哪样啊?” “你见到的不是冯琳,是她的同桌赵敏。赵敏可是高冷女神,男生杀手啊!你用什么大招收服她的?” “她怎么就成了男生杀手了?我觉得我们俩说的应该不是同一个人吧?” “是不是同一个人,等以后你就知道了。所以说大师就是大师,在下佩服之至。” “还‘在下佩服之至’,你金庸还没看完吗?” “还金庸呢,我在看《简爱》。” “《简爱》,世界名著,长品味了?” “什么呀!还不是王盼推荐给郑洁,郑洁非逼着我看。” “挺好的,你看你现在都会拽词了,什么‘花前月下、相谈甚欢’啊,果然是腹有诗书气自华!)” “华什么呀?” “哗众取宠呗,不,应该是哗洁取宠才对!” “算了,说不过你。对了,你觉得赵敏怎么样?” “没想到闹了个乌龙,不过挺好的。众里寻她千百度,找个杀手来相处。” “哈哈……那她就是你的菜喽!不过钱铎这口气可就得继续憋着了。唉,钱铎他人呐?” “在教务处,暴龙找他聊家常。哎!对了,他憋什么气?” 第十二章情书四 “你还是问钱铎吧。要上课了,我先闪了。”说完,孙邛就转身跑开了。 这件事的前因后果,后来我也从钱铎那里问清楚了。当然不是在课堂上,暴龙我们可不敢再惹了。 既然说到暴龙,那我就多说几句。暴龙人如其名,脾气火爆,为人阴毒。在学校是本年级人人避之不及的移动雷区。但他却以谦谦君子,文艺青年自居(真是人格分裂呀!)。 卫大龙个子不高眼睛很小,留着小平头,圆圆的脑袋,圆圆的脸庞,圆圆的身体,活脱脱一个球,肉感浑圆的那种。 他是年级组长兼历史老师,不过他带的班级历史少有人能及格,还好他只带一个班。领导吗?公务缠身,可以理解。 提到暴龙就不得不提他的老婆黑面神,倒不是因为她的脸有多黑,而是因为她不苟言笑,总是阴着一张脸。 弯而细眉毛,弯而细的眼睛,逗号一般完全没有鼻梁的鼻子,两片呈暗红色薄薄的嘴唇。 一直留着齐眉的短发,个头很矮,(我记得师范院校招生有身高要求啊,也不知道她哪里走的后门。)带两个班的历史课,教学成绩和她老公不相上下,简直是绝配。 不过脾气与她老公天差地别,也许这样才能互补吧!班里的学生就是闹翻天,她也充耳不闻,下课铃声一响人家转身就走,就像逛超市一样,完全是因为需要。 上课时,永远阴着她那张满是雀斑,像生了一层铁锈般的脸,捧着课本用只有她自己才听得见的声音在讲台上读,可能她以为别人都是顺风耳吧。 写板书,听说她一直在努力,但落笔点一直也没有够到黑板高度的平分线。我很好奇在黑板下方那块平台没砌之前,她是怎么写板书的? 后来还是孙邛满足了我的好奇心,“值日生都喜欢她的课。不用擦黑板。”唉,白瞎了一手好字。我忽然明白黑板下方那块平台应该是专门为她砌的。 其实暴龙和他老婆曾经都是我们班历史老师蒋老师的学生,算是我的师兄师姐。 但蒋老师可是省级优秀教师,经常在阶梯教室上公开课。并且上学期期末考试我们班历史及格人数接近2/3,平均分全市第一。 不过,遗憾的是由于健康原因,蒋老师只带我们一个班的历史课。可以理解,病人吗力不从心。 我一直很奇怪,难道说暴龙和他老婆都是那不到1/3学生中的一员?又或者他们俩天赋异禀,对蒋老师的方法不屑一顾。如果是后者,那也没办法,毕竟天赋这东西是没法传授的。 顺便说一下,如果以上文字有幸被卫师兄读到,请单独约我。纯属个人观点,与他人无关。 好了,关于暴龙就先说到这里。下面我们接着说钱铎。 其实钱铎之前就给冯琳写过情书,当然签的是他的名字,回信他也收到了,但是被骂了个狗血淋头。所以他以我的名义又写了一封,不过是找别人代笔,毕竟他的笔迹暴露了。 他以为我也会被冯琳怼,依我的性格一定会不带一个脏字的怼回去(真难为他这么高看我,还不带一个脏字。),甚至有可能写一篇讽刺长诗登在校报上,那样他也算找回了面子。 至于为什么会选愚人节这天,他没说我也忘了问,想来可能是无心的,也可能是为他以为的我的长诗布局。 事情的经过就是这样,看来我基本上猜错了,除了作为男主的我。不过最让我欣喜的是女主被赵敏逆袭了。 当我还苦思冥想着要找什么借口再和赵敏见面的时候。没想到第二天赵敏就约了我午饭后在操场上见面。 “重新认识一下,我叫赵敏。”赵敏礼貌地伸出右手。 我也笑着伸出右手,“不好意思,我还是我。” “呵呵,昨晚的事非常抱歉。” “没事,没有这次乌龙,我们也不会认识。”我忍着嗝接着说道,“事情的经过我都问清楚了,你还不知道吧?”可能是午餐吃得太急了,饭后就一直在打嗝。 “郑洁都跟我说了,我们是闺蜜,初中同学。” “郑洁,我哥们儿……”我还是没能忍住,打了个嗝。 “哎!你瞧,那个是不是暴龙?” 我心里一惊忙回头去看(暴龙最近正忙着抓早恋典型呢)。 “ 骗你的,我听说惊吓能治打嗝,你感觉好点没?” “唉!好像还真有效果。”我接着道,“我刚才是想说郑洁是我哥们儿孙邛的女朋友。” “这我也知道,你们私底下都叫她郑姐对吧。不过我也是刚刚才知道你们还是哥们儿。”她一本正经的说道,我也才知道原来说笑也可以这么高冷。 “呵呵,口误、口误。孙邛要是知道了估计得哭晕在厕所了。噢,对了,我是不是应该跟冯琳解释一下。” “不用啦,我都已经跟她说过了。她还同情你呢,说你交友不慎。” “那就好,我还担心以后去你们班遇上的话会尴尬。” “来我们班,找谁,孙邛?” “也不全是。你不欢迎吗?” “欢迎,当然欢迎!我们全班随时欢迎能让暴龙叩首的大诗人莅临指导。” “这你都知道,也是郑洁告诉你的。” “这个倒不是,是孙邛说的。他把你夸的像花儿一样。” “我可不是花,我是园丁,只呵护一株花的专属园丁。” “呵呵,我只是好奇你呵护的那株是什么花呀?” “呃……笑靥如花。” “呵呵,你挺幽默的嘛,为什么你哥们会觉得你毒舌呢?” “我哥们,你说的是郑洁吧?” “是啊。哦!对了,还有孙邛今天忽然叫我什么……你知道的,像他这种一本正经的人,别人很难朝玩笑上想的,我说别让他叫他也不听,要不你跟他说一下,唉,看来他真的被郑洁给带坏了!” “啊,他干嘛叫你什么?”我心里暗忖:他不会叫你嫂子吧?不过这话能从偷偷抢注闷骚的孙邛口中说出来,总觉得有点像烂石堆里开出了翡翠,看来这姑娘的杀手之称有些名不副实啊! “哎呀,不是什么啦,是什么……唉!你,还是问他吧。”唉你,爱你。我总不禁这么想入非非。 “好吧,我回头问他。”我假装一无所知的说道。 “那今天就这样吧,我回去啦。” “我送你。” “不用啦,别真的给暴龙抓了典型。”赵敏把右手放在胸前向我轻轻挥了挥接着说,“走了。” 我记得那天中午天阴沉沉的,还刮着风,有些冷,但我心里却暖暖的。 “砰砰……” 第十三章非鱼一 “谁呀?”我极不奈烦的问道。 “龙哥,我小三儿,开门呀!” 我愤愤地从床上起来,走过去打开门见对面站一小子:喇叭裤,紧身衣,头发像刺猬似的一根根立在头顶上。 “这里没有龙哥,赶紧滚。”“滚”字,我和钱铎他们平时说惯了,所以张嘴就来,但话一出口,我就觉得不妥,正要解释。 “你他妈的有种再说一遍,叫谁滚呐?”说着他就伸手来抓我的衣领。 恰巧我的左手还扶着门边,所以来的及反应。我最烦静思的时候给人打扰,况且还被他问候老妈,怎能不火大,用手一拨,顺势抬起右脚就踹了出去。 那小子一个趔趄,跌坐在地上。缓了一会儿才爬起来,边走边回过头来用手指着我说:“有种你给我等着,看我不找人弄死你!” 我砰的一声关上门,来到床边随手从桌上拿起一本书——《追忆似水年华》。就是之前送赵敏回来的路上经过新华书店,在里面不经意发现的。 因为之前王盼曾让我帮她留意这本书,所以就随手买回来了。想到这里我不禁释然。随即翻开书,略一思索,在白页上写下…… 写好后我合上书,抬起手腕看了一眼时间——五点四十三分。便捡起梳子,对着镜子整理了一下头发,然后拿起书带上门朝楼下走去。 经过综合楼的时候,我还刻意绕道经过正门,跑过去看一眼立在墨池前面,正对着综合楼一楼大厅主门的一块屏风。 因为在这块屏风立起来之前,学校曾在校报上登出告示,面向全校师生有奖征名。当时参与的人很多,一度成为大家餐前课后热议的话题。 后来因为屏风一直都没有动静,渐渐地这件事就被大家淡忘了。 虽然我并没有参与,但也好奇最后胜出的是什么名字,一路上还在心里暗自嘀咕该不会叫“晨曦”吧!果不其然真的是“晨曦”。 汉白玉材质的屏风面南朝北放置,图案中的太阳恰好在西边刚刚从水面探出头来。我不禁笑出声来,自语道:没想到太阳还真打西边出来了!哪里是晨曦,这分明是暮光嘛! 然后不无失望地出了校门,路上华灯初上,车来人往,左右瞟了一眼,快速穿过马路径直朝霓虹闪耀的清华园走去。 我忽然想到了什么,忙进了旁边的ai ya ya精品店,用粉色的彩纸将书包装了一下,然后在彩笺上把刚才写在书页里的那首诗又快速地誊了一遍,这才快步走出精品店进了清华园。 一进门左手边是散客区,或躺或靠,或趴或依撒满了自我感觉良好,在别人眼中不过是些毛还没长齐的生瓜蛋子,在那里推杯换盏、吞云吐雾、吵嚷喧哗。此时此刻我真想大喊一声——暴龙来了! 经前台姐姐蹙眉灵犀一指后我来到二楼沿着走廊左顾右盼依次经过“状元及第”“蟾宫折桂”“独占鳌头”…… 最后才在走廊尽头“洞房花烛”的对面找到叫“金榜题名”的包间。轻轻敲了敲便推门而入,见里面已坐满了人,有眼熟的,也有完全不认识的。见我进来王盼和郑洁不约而同站起身来。 “哎,大师,这里。”郑洁说着向左边移了一个位置。 我在门口向右边从别人的椅后慢慢挤过去,坐在了王盼的左边。 “谢了,郑姐。”我对郑洁说道。 “你脸好大啊,还得劳驾本大小姐给你占位子。” “一般,一般。姐,听说你平时照镜子都是两块拼着用,是真的吗?” “怎么可能!胡说告诉八道时你偷听的吧?” “不是吧,天底下哪有那么大的一面镜子,能容得下您整张脸,哈哈!” “哼!你……王盼你看你也不管管你哥。成天拿人家开玩笑,也不知道换换人。” “谁让你是他姐啊!”王盼轻笑着说道。 “那你还是他妹呢?”郑洁阴着脸没好气的回道。 “咦,这是送给王盼的吧,大师?”郑洁两眼放光,说着就把书从我手中抢了过去,“我先看看彩笺上有没有少儿不宜的内容。哇噻!有一首诗。” “是不是情诗啊,读来听听!”有人起哄道。 “赠王盼……” “郑洁,还给我!”说着,王盼就要起身去夺。 “没事的,让她读吧。”我笑着拦下了王盼。 “既然当事人都没意见,那我就接着读了:生多一瓣三叶草,日晞朝露分外娇。快刀乱麻不复恼,乐向扫眉才子抛。……” “王盼,生日快乐!”我说。 “原来还是一首藏头诗。谢谢!我听说四叶的三叶草花语是幸福,那三叶的呢?” “三叶的,我送给赵敏了。”我有些胆怯的回道。 “噢……” “你这送的什么呀?”读完诗后郑洁似乎有些失望,掂了掂手里的书问道。 “一本书。” “什么书?” “《追忆似水年华》。” “没听过。”说着郑洁把书递给了王盼。 “对了,哥,这本书你读过吗?” 王盼从郑洁手中接过书后问我,不及我回答她接着又说,“看来你并没有读过,否则你就不会把它当做生日礼物送给我了。 其实这本书我早就读过了,它是用一种比较冷门的手法写成的,叫意识流。本书的作者马塞尔·普鲁斯特是意识流的先驱者、奠基人。 我曾经从你的一篇随笔里看到了意识流的影子,你可能自己都不知道,在你自以为不羁的外表下,有一颗极其敏感的心。 为什么不试着写呢?当然我这么说并不是反对你写诗,可你也知道今世并非盛唐,诗不养人的。” “我承认我有多愁善感的一面,那也不代表我会活在多愁善感的意识流里。我之所以写诗、练武,不仅是为了修身健体;更是因为我推崇李白的那种才识与豪气。 就像他在《侠客行》中所写的: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银鞍照白马,飒踏如流星。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了事佛衣去,深藏功与名。闲过信陵饮,脱剑膝前横。 将炙啖朱亥,持觞劝侯嬴。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眼花耳热后,意气素霓生。救赵挥金槌,邯郸先震惊。千秋二壮士,烜赫大梁城。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谁能书阁下,白首太玄经。” 第十四章非鱼二 “我当然知道你心里的图腾,但我们未必真的了解自己,也许别人看的更清楚呢? 我觉得我发现了你最适于当世的天赋,之所以让你留意这本书,是希望你在无意间读到,能够恍然,然后兑现自己的天赋,这样远好于我用语言来改变你根深蒂固的观念。 李白之所以伟大并非因为他生在唐朝,而是因为他写的是唐诗而非汉赋,以才气附于流行,名声斐然。‘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其实这句并非李白独创,而是出自庄子《说剑》。 我只恨自己没有庄子之才不能像他在《说剑》里说服赵文王那样说服你。你也许会说,‘子非鱼,安知鱼之乐’? 是的,我不知鱼之乐,但却知道鱼离开水肯定乐不了。”王盼的话当时我并没有听进去多少,但事后一想又觉得无可辩驳,只是我不愿深究,再遇见便刻意绕开了,就像某些不爽的记忆。 “哎!哎!我说你们俩还能不能说人话了!”郑洁插嘴道。 “好了,好了!你看今天在座的都是你的朋友,让大家被不知道是因为你冷落了大家才被大家冷落的不知道的什么人而奚落,这就不好啦,是吧?” 我总会不自禁说出一些不那么直白易懂的话来,不知道是不是潜意识长期受到写诗习惯的胁迫,还是这样才像文人意识的威逼。 “呵呵,哥,你真能掰扯,这话说的比庄子的话还像绕口令。” “庄子也会绕口令?”郑洁惊疑道。 我回说:“也许、可能、大概、估计、差不多吧,谁知道呢。哈哈!来,我们大家一起举杯祝王盼……” 哈哈!在一阵走心与走耳混杂的哈哈之后大家异口同声地说:“王盼,生日快乐!” 接下来大家吃吃喝喝、说说笑笑,好不热闹。最后点蜡烛、灭灯、许愿、吹蜡烛、亮灯、分蛋糕。 “啊!” 我真没想到郑洁竟把她手里的蛋糕全拍在我的脸上。 因为是公众场合,况且空间狭小,所以大家先前只是用手指蘸了些奶油,象征性地彼此轻擦在脸上,并没有太过疯狂的举动。 但经郑洁这么一闹,同桌的另外两个男生也遭了殃,其余的人则一哄而散。 在洗手间,我好不容易才洗净了脸上的奶油,等王盼结了账,一起走出清华园。刚一出门就撞见了熟人,揶揄的话还没出口。 “哎!那谁,说你呢,过来聊聊。” 说话的正是下午被我一脚踹飞自称小三儿的人。就冲他那粗鲁又不失礼貌的说辞,还真不愧是受过德育的混混,只是他的自信让我觉得好笑。 “聊你个头啊,聊!怎么跟我哥说话的!”钱铎转过身来扬手一巴掌扇在小三的后脑勺上。“快!叫哥。” “哥。”小三迟疑了一下,完全收起了刚才那股嘚瑟劲儿,闷声叫道。 “打住啊!我们家可没你这号亲戚。”我没好气地说道。 “哥,小三儿怎么惹到你的?” “这你还是回头问你们家小三儿吧。”我笑笑接着说道,“您还有事儿吗,龙哥(我也是后来才知道,原来钱铎小名叫龙龙。)?” “没事了。”钱铎看了一眼我身边的王盼,又看看我,“嘿嘿,走了。” “走了,哥。” 小三儿耷拉着脑袋灰溜溜地跟在钱铎身后,但没走多远俩人就勾肩搭背,有说有笑起来。 “哥,时间还早,要不我们到操场转转?”正听我说着小三的王盼插嘴问道。 “好啊,走前面那个入口进去吧。”我用手一指对王盼说,仍接着讲与小三之间的是非。 此刻我们正走在篮球场与主操场之间的人行道上。主操场是以南北为长边的矩形,四周围着一米多高的铁栏杆,南北各有一个出入口,东西则各有两个出入口。 对于进出总有身手好的人会选择在栏杆上用双手或单手支撑着一跃而过,甚是优雅,只是很少有人知道这优雅背后的不堪,不信你问问,准有些人腿上的淤青还没有消呢。 围栏里面是并列八人次,单圈四百米的标准跑道,跑道的表面并非塑胶,而是一层压实的煤灰和一些什么的混合物。 跑道的内圈是铺着人工草皮但混生着无数杂草的足球场,总被大家取笑说还是野生的有生命力。在足球场的球门两侧分别是跳远用的沙坑和郑铅球用的扇面。 “哎呀!”就在王盼身体前倾的瞬间,我侧身扶住了她。由于惯性她还是扑到了我的身上。 这时她的头部刚好靠在我左肩的位置,头发轻触着我的脸,散发着洗发水淡淡的清香。 我顿感浑身燥热,呼吸也急促起来,脸上一阵**,扶着她肩膀的双手僵在那里,不敢有一丝动作,内心矛盾交织——既想就这么抱着,又拼命提醒自己赶紧分开。 一阵挣扎之后,我好不尴尬地放开手,借着路灯的光亮第一次这么近距离的注视着王盼。 装饰着美人尖窄宽适当的额头,弯弯的眉毛,挺拔的鼻子,小小的嘴巴恰到好处地分布在并非瓷白而又肉肉的鹅蛋形脸上。 鬼使神差之下,我情不自禁地伸出右手将其额前左侧垂下的一缕头发撩向她的耳后,就在她的脸在灯光下刷的一下红透的瞬间,我的手也触电般闪开了。紧接着退开一步,问道: “你——你刚才怎么了? “我踩到自己的鞋带了。”王盼低着头边说着边用左手又向耳后捋了一下我刚才帮她捋过的那缕头发。 然后弯下身去,左腿单膝跪地,系回右脚散开的鞋带。我也弯腰捡起丢在不远处的《追忆似水年华》,在裤腿上漫无目的地打起了拍子。 等王盼系好鞋带我们仍并肩向前走去,只是彼此间的距离比刚才稍宽一些,谁都不再开口说话,穿插在一对对以锻炼为名互相加深着友谊的男生女生中间默默地沿着操场转圈。 我一直都很疑惑为什么从没听说或见过信誓旦旦一心要抓早恋典型的暴龙在此时此地出现过呢?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我只知道先前雄赳赳、气昂昂的zw,早就偃旗息鼓多时了。最后还是王盼打破了沉默。 第十五章非鱼三 “哥!” “啊?” “你怎么把头发剪的这么短,我还是觉得长头发比较适合你。”王盼语气调和地说道。 “我的梦中情人,一定要有一头乌黑亮丽的长发。”我学着刘德华的声音,说着他广告里的台词。其实我只是想用玩笑化解之前的尴尬。 王盼甩了一下她的马尾辫,揶揄道:“应该是短发才对吧!” “呵呵,说到短发,我刚知道稍短原来可以这么短!”我用左手从额前向脑后抚了一下头发,懊恼地接着说道,“先前理发的时候我跟他说稍短点就好,但没想到会是这样。” “也许这正是隐藏在你内心深处的期望呢,要不理发师刚动剪刀的时候,你为什么不阻止他呢? 其实很多时候我们大都不知道自己内心深处无比渴望着改变,直到那个契机的出现,在渴求被满足的瞬间,内心是欣喜的,但又伴随着些许的不安。”王盼若有所思地说道。 听到王盼这么理性的分析,我心头一乐,知道她已经从刚才的尴尬中走出来了。 “你说的很对(或许是受赵敏的影响吧,我也开始试着去夸赞别人了)。我当时确实在想:短一点也好。剪好后看着镜中的自己,有一种懊恼与欣喜交织的感觉。” “‘希望达成之后的不安’,我也是受到了这句话的启发而联想到的。” “谁说的,挺有深意的?” “鲁迅给芥川龙之介的评价。” “芥川龙之介,不就是用《中国游记》来蔑视国人的日本鬼子吗?” “其实并不是所有的日本人都叫鬼子。” “我有他的书,你要不要读,都是短篇的?” “算了,我还是读马塞……” “马塞尔·普鲁斯特。” “对,我还是读马塞尔·普鲁斯特的《追忆似水年华》吧。” “随你吧,改天把我那本拿给你。这本我收藏了。”之前在操场上静默绕圈的时候,我已经把书递还到了王盼手上。 “真读啊!这么厚,要看多久啊!” “你看进去自然就会忘记时间的。” “话虽没错,但万事开头难,读书自然也不例外。” “是啊!帮你起个头真挺难的,不过好在我知道你读书从不半途而废,也算值得了。对了!我记得小时候我们一起看《哆啦a梦》《圣斗士星矢》的时候,也没见你像现在这样抵制日货啊?” 当时并未想到王盼此处的“货”字用的恰当与否,但今天看来倒真是妙用了,不但讥讽了小鬼子,而且弘扬了土话乡音。 “那时候才几岁,哪知道什么叫日本鬼子。” 我的情绪立马激动起来,接着说道,“你去过南京大屠杀纪念馆吗?听说在那里能让你真正了解什么叫惨绝人寰,真实体会什么叫义愤填膺!” 多年以后的2014年12月13日/宁波/小雨。当我在电视上看到举国对南京大屠杀死难者第一次公祭的时候,提笔不加思索的写下了: 那一年夜太深沉,永睡了三十万人。南京之南雨有心,隔江而泣祭忠魂! “我想起来了,你在随笔里写过这样一首诗—— 热血凝岂为慰魂,初心只为多吃人。而今缅怀凭票进,满街日货吃多人。 其实直到此刻我也不太懂你那份赤子之心。” “这么说吧,国可以不爱我,但我不能不爱国。” “除了爱国,也只有诗歌能让你如此认真了。” “当然了,治学不可以不严谨,爱国不可以不用心。” “给你一个大拇哥。”王盼对我竖起大拇指,接着问道,“哥,那你的理想是什么?” “我的理想,我的理想是你和他能记得我。” “啊?” “我的意思是希望自己被载入史册。” “哦!那倒是很大的理想。” “是啊!是挺大的,不过仍比不了这浩瀚的星空。它就像是无解的最大自然数,有的只是无奈,令人神往的无奈。你可能不知道我的心里除了诗歌还有天文学。” “怎么不知道!我记得你写过一首关于宇宙的诗: 皓月扬小辉,微星掩巨璀。妄言寻根本,暗夜不可窥。” “不会吧,我的随笔里少说也有上百首诗,你读一遍就全能背下来?” “当然不能,你以为我有异能啊,过目不忘!我是抄下来,刻意背过的。” “你喜欢这些诗?” “你想听真话吗?” “虽然人是感性的动物,都喜欢听恭维的话。但我仍然强迫自己理性的活着,所以你想说什么就说吧。 但千万不要察言观色,因为我感性的一面也很强大,时不时就会窜出来。忠言逆耳,理性上我愿闻其详。” “因为一个人的语言和行为总会被他自己刻意或无意隐藏一些东西,而文字里却会被作者有意或无意留下些痕迹,而这些痕迹往往是一个人性格的展现和内心的写照。 但是要想真正解读这些文字,特别是诗歌,需要特定的情境,也就是机缘巧合,所以我才会背下你那些诗。” “你或许是伯乐,可我未必是千里马!” “天生我材必有用,只是大部分人都没有发现用好自己的才能罢了……哎吆!” “不好意思,对不起啊!你没事吧,同学?”刚才夜跑时撞到王盼的男生满怀歉意的说道。由于他背对灯光站着,所以容貌看不太分明,只是觉得发型很谢霆锋。 还有一点挺让人疑惑——这时节跑步需要穿这么厚的外套吗?这得多虚啊!等“谢霆锋”走远后,我迫不及待向王盼揶揄道,“我觉得这只苍蝇能让我的B计划续集打个翻身仗。” 说罢,我们都乐了。 说到王盼,故事也要从刚入高中时讲起,也跟课间操有关。记得那是新学期第一次课间操,散开的时候可能我退的有些慢吧,被前面的王盼踩到了脚。 “So y!”王盼转过头来,满是歉意地说道。 “没事。”我苦笑着回道。 由于散操后膀胱无感,不必更衣,我便直接朝教室方向走去。王盼和我一道。 “刚才的事不好意思啊,听说你家是五原的?”王盼捋了一下她的马尾辫,问道。 “是啊,你也是吗?” “也不完全是,我姥姥家在五原,我叫王盼。” “哦,原来五原王盼是同乡啊!” “你也知道苏小小的故事?” “我只是道听途说,也不是很清楚。”其实这么说并不是因为谦虚,对于读书不求甚解一直是我的座右铭,很多典故真的只是略懂。 “钱塘苏小是同乡,是清代袁枚常带在身边的一枚私章。” “受教了,不过你名字挺好听的,‘巧笑倩兮,美目盼兮’。” “谢谢!” “其实我很小的时候有一个玩伴也叫盼盼。以前还有几个小伙伴,我们经常在一起玩过家家,她每次都吵着和我一对,不过好多年不见,也不知道她现在怎么样了?” “走吧!去小花园,我有事跟你说。” 第十六章偶得一 “什么事啊,还非得来小花园说,快上课啦!”虽说嘴上有些不耐烦,其实我心里早乐开了花,禁不住想入非非了。 “哥,我就是盼盼。” “啊?你姥姥是……?” “就是你口中的大奶呀!” “真的是你呀!我完全都认不出来了,甚至刚才你说你叫王盼的时候我都没想到是你。” “其实第一眼我就觉得你有些眼熟,只是不敢确认。” “还记得吗?以前我经常到你姥姥家蹭电视,有时也蹭饭。” “当然记得了!蓝精灵、猫和老鼠、葫芦娃……” “葫芦娃,葫芦娃,一根藤上七朵花……” “哈哈……” 就这样,以后在班里我就多了一个当语文课代表的妹妹。由于王盼不分场合一直管我叫哥,很多同学都以为我们是表兄妹。说到我这位“表妹”,不免要多扯几句。 起先我还以为语文老师太懒,每次作文都找王盼代批,批好以后推荐一些写得好的,再由他筛选出三本当班找人朗读,以示表彰。后来才知道代批作文这件苦差事居然是王盼自己主动申请的。 有一次作文课,当我翻开作文本时,发现上一篇的评语是这样写的:你不觉得记叙文不应这么言简意赅吗?一些必要的废话会让故事更加饱满,感觉你写的更像诗歌。 另外还有一张字条:哥,你有写日记吗,有的话给我看一下呗?就这样,在王盼的帮助下,我的作文除了诗歌以外,居然也有机会被当众朗读过。 下课后我把封面写着“随笔”的笔记本递给王盼。 “我不写日记的,只有些随笔,你要不要看?” “Of cou se!随笔更好。”王盼接过随笔后笑着说,“我可以批注吗?” “我觉得你不应该叫王盼。” “那我叫什么?” “你应该叫王圣叹!” “金圣叹,我可比不了,人家可是大评论家。‘那雪正下的紧,此处着一紧字而境界全出。’我也来找找你这本里有多少个‘紧’。” “好,你慢慢找吧,别累着啊!” 心想也只有像金圣叹那种操着一口吴侬软语的江南人士才会对“紧”字如此稀奇,这要是生活在我周边的人说起“紧”字来不要太平常——“雨又下紧了”“风又紧起来了”“你干嘛跟的这么紧”…… 这么罗列起来,我也忽然觉得此处着一紧字而境界全出了。 王盼晃了晃手里的随笔说:“我倒是真心想被它累到。” “谢谢!我先闪了。” 回到座位后毫无来由地忽然想起了之前困扰我的一个问题:为什么天看起来是圆的。 现在我们都知道天圆地方是不正确的,但为什么我们看到的天会是圆的呢?是地球的问题,大气的问题,还是眼睛的问题。 我边想着边无意识的用圆规在课桌上画弄着,画着画着就豁然开朗了——我们的视力无论好坏,都有一个极限然后它就会停在一个极点上。 那么这个极点和我们的眼睛之间会形成一条线段(两点确定一条直线),当我们移动目光就会以这条线段为半径,以眼睛为圆心,划出一个与地表相交的圆。所以说我们看到的天空才总是圆的。 想到这里,我一阵莫名的兴奋,刚要转头说与同桌,不巧的是上课铃声响了…… 一周后的周六中午放学后,王盼拿着随笔来找我。 “哥,随笔我看完了。”她把随笔递给我,接着说道,“我自作主张把你那首写周瑜的《念奴娇》投给校报了。你不会生气吧?” “怎么会呢,不过没用的。那篇我上次投过了,杳无音信。”我揉揉酸涩的眼睛说道。 “这次肯定可以登。忘记跟你说了我是校报的编辑。版都已经排好了,你就把心放进肚子里,等着看下期的校报吧。” “那感情好,走,下馆子去,今天中午我请客。” “还是下次吧,今天我要早点回家。” “那就下次吧。”我不无遗憾的说,只是这遗憾里多少有些心虚。 说完王盼就转身离开了。看着她离去的背影以及后脑上荡来晃去的马尾辫,想到我的《念奴娇》终于要被印成铅字了,心里还是有些小激动,不自禁握拳沉肘一个耶字脱口而出。 盛阳小丘遮望眼,不知隋河一带宽。雏志拙笔撼月摇,十又一年字未铅。 几天后终于在校报上看到了我那首《念奴娇》:烟雨如昨,石板巷有心也难寻索。墙角青苔似有说。书读此页翻薄,三国志里、公瑾当年,只几笔带过。赤壁帷幄、披坚执锐胜者。 平水鸭掌起哄,柳绿桃红,油菜花黄透。煦风一缕生机动,天时地利空候。冬尽春又,跬步不移,铁鞋已生锈。流云借月,怕要今生以后。 下午,当我还在欣享着钱铎他们拿着报纸对我顶礼膜拜的时候,王盼却兜头泼给我一盆凉水。 “哥,有人投诉你的《念奴娇》抄袭四班沈依依前段时间发表在《诗说》上的《念奴娇》,而且一字不差。” “怎么会呢,你不会也觉得我抄袭吧?” “我当然相信你了!具体情况我已经跟周老师(周老师是我们班主任、语文老师、校报主编)解释过了,不过需要我们自证清白。但你不用担心,我已经有初步的对策了。” “什么对策,说来听听!” “我已经跟周老师申请过了,在校报上开一个专栏‘词说三国’。本来是为你那几十首三国词开的,不过现在我要面对全校征稿,到时候谁抄袭一目了然。” 王盼泰然自若地说道,“还有,这首词谁还看过,沈依依怎么拿到的?” “你、我,还有……我之前给校报投过一次稿。” “那就对了,沈依依也是校报的编辑。”王盼不无鄙夷地说道,“哥,你不知道,这个沈依依可不是什么好鸟,而且还颇有心机。你记不记得前段时间她被学校公开表扬过。” 第十七章偶得二 “你这么一说,我倒想起来了,学校是表扬过她拾金不昧。说她在校外捡到3000块钱,通过警察还给了失主,还婉拒了失主500块酬谢金。” “但别人不知道的是,在受表扬之前她在宿舍因为盗窃被抓过现行。然后在她稀里哗啦地哭诉过自己的悲惨身世之后,室友们就信以为真,原谅了她。随后就有了你听说的那次表扬。” 我觉得有一口气堵在胸口,不吐不快:“看来这三八不简单啊!那她这次会不会找人代笔?” “这还用说,用你的话说她肯定加绝对值会找人代笔。沈依依其实就是一绣花枕头,银样镴枪头中看不中用,真不知道她怎么进的校报社。不过你也不用担心。”说着,王盼就凑到我耳边…… “妙啊!”没想到王盼竟考虑的这般周全,令我汗颜。 半个月后,新一期的校报发下来了,我投的是先前从“三国”回来后有感而发写下的《临江仙》: 千戟欲穿滚尘破,白驹素袍红抹。龙胆枪出长坂坡。三国志未说,感慨者自度。 …… 沈依依那篇是关于诸葛亮的《卜算子》: 茅庐先三顾,隆中对后出。独布江边八阵图,鼎立齐三足。 不名一文者,著书复立说。翻烂三百身是客,名成妙手策。 当天下午课间活动的时候,王盼告诉我,周老师要我去趟校报社。我到的时候,沈依依正叽叽喳喳和周老师说着什么。 见我进来,周老师点头挥手示意我也坐下。然后说道,“今天找你们俩过来,主要是了解一下关于《念奴娇》抄袭的事情,女士优先,沈依依还是你先说吧。” “这还用说吗,一定是某人在《诗说》上看到我那篇《念奴娇》,然后抄在校报上的,只是他可能没想到作者是本校的吧。”沈依依歪着嘴撇了我一眼,“哼!” “说的好听,就怕某些人表里不一,贼喊捉贼。” “不要人身攻击,说说你的观点。”周老师适时出来打圆场。 “那你倒是说说,你的《卜算子》中‘三百’是什么意思?”我问道。 “今天不是讨论《念奴娇》吗,你提《卜算子》是几个意思啊?” “没几个意思,遇到不懂得总想问个究竟,怎么样沈大才女解释一下呗?” “三百啊……”沈依依一边说一边拿起桌上的报纸找了起来,“就是找遍全身只找到三百块钱。” “哈哈!难道你就没听说过斯巴达三百勇士吗?”说话的时候,我偷偷瞥了一眼旁边的周老师,他脸上的冷笑也满是鄙夷。 “我当然知道,还用的着你提醒,再怎么说,我也是校报的编辑。刚才只是开玩笑罢了,没想到你还当真了。” “就怕你不当真,不学无术还敢抄袭。”我心想编辑,垃圾还差不多,简直就是不世出的脑残。要不是周老师就在旁边,我可能要脱口而出了。 “沈大才女,竖起你的耳朵听好了。‘三百’只是一种借代,可以指唐诗三百首,诗三百等。这句主要是用来表现作者很用功,却郁郁不得志。 看来你这绣花枕头还真是名副其实。别说我没给你机会,只要你承认抄袭,《诗说》的事咱们就算了。” “哼!算了,你说算就算了。你跟我算,我还不跟你算呢,你又怎么证明那个……”沈依依用手推了推她的眼镜。 “《念奴娇》。” “对,怎么证明《念奴娇》是你写的?” “算你狠!这我还真的证明不了。” “那不就行啦,从时间上看,抄袭的人也是你,对吧,周老师?”沈依依立马转怒为喜。 “可我能证明《卜算子》是我写的。” “少在那吹 b,你证明给我看看,就凭‘三百’?” “有句话叫大智若愚,我看你是大愚弱智啊!” “你才弱智呢,你全家都弱智。”沈依依完全不给周老师插嘴的机会,毫不示弱的回怼道。 “弱智说谁呢?” “说你的!”沈依依抢着嚷道,似乎她觉得只要声音够大就能怼到我。 “哈哈,真替你的智商着急。” “用不着你他……瞎操心,你不说那什么是你写的吗?那证明吧!光说不练假把式,别净说没用的。”我想若不是李老师就在身边,恐怕我妈的耳朵又要发热了。 “其实你还是挺有用的,只是没用到正地去。”我接着说道,“在词的下阙开头不是说了吗,不名一文者著。这你都没发现,怪不得爱迪生要借你的名字给她的灯泡命名了。” “你放屁!”沈依依铁青着脸朝我咆哮道,紧接着把头转向另一边,“周老师……” “我肯定我没有。”一本正经的说笑本就是周老师的标签,我们早就习以为常了。 “不过你们的谈话我已经录音了,我会把他交给校长,还是由校长来处理吧。”期间周老师张了几次嘴都没有插上话,终于逮到机会,难免要狠刷一下存在感。 “周老师,我刚才不是说你……” “好了,今天就到此为止,你们俩先回去吧。” 出了校报社我仍不忘揶揄沈依依一句:“哎!沈大才女,友情提醒一下,别忘了跟爱迪生要姓名转让费,那可有不少钱呐。” 沈依依恶狠狠地瞪了我一眼,“你丫的别狂,谁笑到最后还不一定呢。” 后来的处理结果是:沈依依被学校通报批评,记大过一次。新一期的《诗说》、校报上分别对我的《念奴娇》和《卜算子》进行了更名:不名一文。 至于王盼跟我耳语的话,想必大家也猜的差不多了。 “我已经以异地的身份加了沈依依QQ好友。最近我会在网上跟她好好聊聊,让她知道我诗人的身份。然后你再写一首关于三国的词,把你的名字隐藏在里面,到时候就送给她。” 自此以后校报上的“词说三国”就成了我的专栏。倒也暗合了王盼的初衷。 虽然时常有人来踢馆,但擂主之位依旧无人可以撼动。可能是先入为主,又有沈依依的抄袭风波为之发酵,才让我的那些所谓诗词如此深入人心吧。 事情往往是这样,你一旦认定一件东西好,就会千方百计地维护它。人都有叛逆心里,别人越是诋毁,你就越是维护。 可想而知如果人人都认定它好,那又有什么力量能够撼动它的好呢?我第一次真切的感受到什么是人多力量大。 “哥,你发什么呆啊?” 第十八章意外一 “啊?”我茫然抬起头来才发现拍我肩膀的人是王盼。 “我叫你半天了都,喉咙也喊哑了,你孬好吱一声啊?” 我摸一下额头硬笑着说道:“今天天气不错。” “不是吧,你刚刚不会又在酝酿什么诗吧?我早就说过诗不养人的,诗海无边回头是岸,你还是老老实实写吧。” 王盼又把手搭在我的肩上,学着刘德华的声音说道,“相信我,没错的。” 你别说,像王盼这种一本正经的姑娘冷不丁幽上一把,要不是我功力深厚还真有点接不住。 “谁说诗不养人,看你哥我还不是风流倜傥……” “哦!您能再恶心点吗,赶紧把涕淌擦了吧,一把年纪了,能注意点形象不?” 我心里暗忖:看来幽默真的会传染。只是王盼的说笑听起来还是太一本正经了,不像我吐槽起来那么随性。 “有风自然干,何必动手干。” “嘴皮子这么溜,你怎么不去说相声?要不平息一下校报上的骂战也行。” “一个女孩引起的骂战?” “也可以这么说吧!”王盼用右手捋了一下她的马尾辫接着说道: “就是由那篇‘女孩你不要这样’起的头,接下来一期纷至沓来的尽是些诸如‘男孩你这样好吗’‘小子谁给你的勇气’‘小伙子你摊上事了’等等之流的文章,这一期更甚,终于摆开阵势,正面硬杠起来了。” “可以呀,由单挑到群架了。这么大场面,你还怕没有观众吗?” “大什么场面啊!周老师已经决定与此相关的文章,从这一期开始都不打算再登了。” 我猛拍了一下大腿提高嗓门说道: “别介,多好的噱头啊!不但能让创刊时便高高在上的校报不必自诩便能和人民群众打成一片,而且还能让迷失在认知边缘的些许人被动式的自省一番。君不见古往今来能够做到“吾日三省吾身的”,哪一个不是大家。搞不好我们学校将来也会出几位这样的大家。” “虽然不太懂你在说什么,不过听起来似乎很有道理。” “肯定加绝对值的有道理。你赶紧劝劝周老师,千万别不登。” “我尽力吧。哥,我还有件事找你帮忙。”我当然明白尽力其实只是不可能的委婉说法而已,所以不免有些低落,但这种情绪只是一晃而过,毕竟人生不如意十之八九,我哪里顾得了这么多。 “什么事?除了以身相许,万死不辞。”我玩笑着说,似乎为了应景对刚才情绪的感悟。 “还真就是以身相许。不过,是假装,假装我男朋友。” “怎么个情况,你说来听听?” 须臾之间我觉得这句问话很做作,像某些常常在他人出口之前就预知但又假装未知的智者一样,按理说应该表现的如丝般顺滑才对,怎么会做作呢? 原因无非我是以我的视角并且在自黑的在野人格的怂恿下发出的感慨,自然洞悉这一切,就像俗话说的99%的真也是假。不过后来事实证实了我的预知只是一个笑话。 “就是高二(4)班有一个叫沈小峰的,前不久在一个初中同学的生日会上认识的。之后他就像苍蝇一样成天围着我嗡嗡叫,烦死了。” “怎么又是四班的,也姓沈,不会是沈依依她们家亲戚吧?” “不知道,不过脑子倒是有点像。” “爱迪生的灯泡!”我依然自傲于当时的机智。 “哥,你真行。竟然当众说沈依依是白痴。” “那也没她猛,当面骂老师放屁。” “哈哈,说正经的,你帮不帮忙?” “帮,当然帮了!不过不用这么麻烦。我直接去跟他聊就好了。”我也不知道自己哪来的自信,在没到必须自省的前一刻,都没想过这话说的有多大? “你不会跟人动手吧?” “哎呦,你心疼了!” “心疼……才怪,我心烦才是真的。”王盼抢着道,说罢她便伸手翻开原本就躺在桌上的辞海,假装很认真的看起来。搞得我特意前后看了看,还以为有老师忽然到访呢。 “放心吧!你哥我可是文明人,最讲究以理服人。”我心里暗忖:我是以理服人,就不知道钱铎怎么服人了。 “那行,就先试试你的B计划——以理服人吧!”见我应允后王盼忙起身走开了。搞得我就像桌上翻开的辞海一样一肚子中国字不知道怎样排列组合了。 “你要以理服谁啊,老大?”钱铎一边挠着头一边问道。 “老奶奶摔倒了你扶不扶?”我都不知道钱铎什么时候过来的。 “你说的什么跟什么呀,哪又冒出个老奶奶?” “你别管哪冒出来的,一句话,扶不扶?” “扶啊,当然扶!” “怎么扶?” “动手扶啊,难不成还用嘴扶?”钱铎提了提裤子说道。 “好了,老奶奶还是交给我吧。铎子,要不你去帮我赶个苍蝇?” “一会老奶奶,一会苍蝇的,老大你打的什么太极啊?” “沈氏太极,啊哈,就是四班有个叫沈小峰的,最近老是缠着王盼,但王盼对他不来电。组织上打算派你去做思想工作,开导、开导他!” 钱铎抬手朝我敬了个假冒伪劣版的军礼,“请组织上放心,No p oblem!” “好了,你可以滚了。” …… 钱铎,我的死党,初中同学,我俩的友谊始于一场三对三野球赛。 记得那是初二时的一次周末,我们在野球场打篮球,之后来了几个武校(那时候功夫热,到处都有武校。电视上关于武校的广告也是铺天盖地。)的小痞子,非要和我们约战三对三。 你说打就打呗,但是他们打的烂还不服输,也怪我们太较真了。随着比赛的进行,他们的动作越来越大,我们的火气也越来越大,最后双方终于大打出手。 一场互殴之后,钱铎对我佩服的(用他的话说)一塌糊涂。前一声老大,后一声哥的叫着,非要跟我学功夫。 其实我哪会什么功夫,只是跟着本村的二大爷瞎练过一阵子。 刚开始的时候他只是让我在手腕、脚踝上绑着沙袋跑步、跳箱子,开胯劈叉,练他自制的那些杠铃、哑铃、单杠、双杠。 到最后也就教了我七招:直、勾、摆拳,前、后、侧踢,外加防守姿势:双手放在胸前。 他跟我说的最多的一句话就是,“(对战中)任何时候都不要把双手放下来。”直到后来我看过克林特·伊斯特伍德的电影《百万宝贝》之后才对他的话深信不疑,更庆幸于自己不是一个拳手。 至于钱铎,后来我是歉疚的。 第十九章意外二 这是后话,暂且不提。 经过我的一番魔鬼训练(钱铎的原话),钱铎成了一个身手不错的小混混。好在这并没有太影响他的学习成绩。 至于混社会,他有自己的歪理:既然一定要有人来充当这个角色,那为什么不能是他,至少他不会主动去欺负弱小。还信誓旦旦立志要做个好混混。 “其实我倒认同世人不患寡而患不均的说法。霸权本就会产生主观思考,感性做事的弊端,也是一种不均,终究要被均下去,所以说混混不好混。” 这其实是二大爷告诫我的话,但当时作为初中生的我基本上不懂。说到这里,有件事要交代一下。 就是在我听完二大爷以上这些告诫的话之后,刚要起身离开的时候。钱铎气呼呼地从外面闯进来,当然没有忘记先给二大爷打招呼。 “铎子,你脸怎么了?”我发现钱铎侧向我的这半边脸有些红肿,于是问。 “还不是被韩道德那王八蛋打的。” “他为什么打你?” “我点背,出校门前在花园里掐花时刚好被他逮着,得亏我跑得快,脸算什么,头上还一个包呢。” 钱铎一边揉着头上的包一边愤愤的接着说道,“唉!谁能想到这么晚了,这狗东西还会猫在学校里啊!” “掐朵花就被打成这样,这老师也太横啦,你们学校都不管的?”二大爷摸着下巴若有所思的问道。 “韩道德霸道得很,五原中学哪有人管得了他!校长在他面前都是摆设,惹到他也只有挨骂的份,听说韩道德后台很硬,不是谁能惹得起的。” 钱铎有些无奈地说道,似乎他的无奈里透着一种矛盾——既希望又不希望韩道德真如他所说。 “天欲其亡,必令其狂。这家伙没什么好果子吃,只是时间问题。”二大爷仍然时不时地用手摸一下他那并没有胡须的下巴。 果不其然,两个月后韩道德在学校办公室被人给捅了,凶器正是他桌上用来削水果的军刀。 一直在争夺自己与韩道德之间力与反作用力归属权问题的钱铎,终于得舒怨气——恶人自有恶人磨。 捅人者杨大胆已被刑拘,但经其家人及医院证实,他最近一直在服用精神类药物。 校方给出的事情经过是这样的:杨大胆因其子杨聪被韩道德无故殴打,找到学校与其理论后发生口角。 韩道德气急败坏,不但污言辱骂,而且用水果刀恐吓杨父,致使杨父情绪不稳继而精神病发作,在夺刀的过程中无意间刺伤了韩道德。 事后学校在第一时间拨打了120将伤者送往医院。韩道德因失血过多,抢救无效,暂时住进了医院的停尸房。 杨聪当时是五原中学初二(1)班的学生,家境贫寒,成级优异。也是校长卫国民资助的贫困生。 杨父被刑拘之后,原本就拮据的家庭彻底断了经济来源,鉴于此,学校思索再三决定为其募捐,全校师生在卫校长和各班班主任的倡导下无不慷慨解囊,尤其是贫困生。 随即发展成为全镇乃至全市的集体募捐活动。后来因为资金甚巨,杨家就将大部分钱拿出来,在银行开了一个户头,专门用来资助本镇的贫困生。 真应了那句“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革命老话。一时传为美谈。 杨大胆的最终审判结果是:无责任能力下的无意识过失致人死亡,属于正当防卫,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须按国家规定向死者家属赔付人民币总计…… 当时总有些影影绰绰的想法萦绕在我的头脑里,只是还不能像现在这样脱口而出,“正因为荒谬,所以我才相信。” 韩道德是退伍转业军人。另外他还是我初中一年级时的体育老师兼班主任。(关于这些钱铎并不知道,因为他是初二才转学到我们学校的。)第一次见到他是在初中入学后的第一堂班会课上。 当时他一身军人打扮,上衣是t恤没有戴帽子,留着小平头,一张粗糙、清瘦,法令纹十分抢镜的国字脸总是紧绷着,不怒自威。 额上有很深的抬头纹,浓眉大眼,目光犀利,短鼻梁,大鼻孔,下面是两片厚厚的暗红色嘴唇。双手总喜欢背在身后,给人一种强势的压迫感。 只见他用粉笔在黑板上写下三个字“韩道德”,然后转过身来丢下粉笔双手撑在讲台上声如洪钟一般说道:“我就是你们的班主任韩道德,带你们体育。 关于课堂纪律,我只有一个要求,就是服从。这一排倒数第二位同学站起来,到操场去跑五圈再回来。其他人上自习。”他说完后,前一刻还乱哄哄的班级立刻鸦雀无声。 后来因为篮球的原因,我和他慢慢熟悉起来。从他那里我学到了很多实用的篮球技巧,也包括一些在比赛中的自我保护动作以及扭伤后要立即用冷水冲洗,运动前要拉伸等一些小技巧。 我清楚地记得他帮我修正的第一个篮球动作是急停跳投,当时他陪着我反反复复练了半个多小时。随着接触时间的增多,我对他有了更近一步的了解。 他的教学理念是棍棒先行,军事化管理。理由是慈母多败儿,严师出高徒。他给我推荐过一本书叫《厚黑学》,还让我对《圣经》有了新的认识:以眼还眼,以牙还牙。 顺便说一句,那时候身边信奉天主教的人还是很多的,她们平时大都在晚上三五成群地聚在一起祷告,礼拜天就约定成俗地去教堂做礼拜,当时我们班上的一个女生,还是镇上教堂唱诗班的成员呢。 关于“洋”教徒我一直以来最大的疑惑就是上帝听得懂中文吗?她们中也有些被称为过分的信徒,当然我并不知道她们如何过分,只是偶尔见到她们中的一些人被警车当众拖走,想必是过分了。 《圣经》上的话以前我只听说过一句,“有人打你的右脸,你就把左脸也送给他打。” 后来当我在政治书上读到美国的对外经济政策是大棒加金元的时候,才发现原来韩道德学艺不精。只学到了一半,可惜的是他再也没机会偷师另一半了。我甚至怀疑他读的《厚黑学》是山寨版的。 好了,我们接着来说钱铎打苍蝇的事。 第二十章意外三 怂了,不过也算他怂的有理,原来沈小峰他爸在公安局上班,而且还是刑侦支队的支队长。本以为打个苍蝇,没想道捅到马蜂窝了。 幸亏沈小峰是品学兼优的好学生,否则就只能等王盼的A计划续集了。虽然不甘心,但也没办法。只能放弃我的B计划协助赵敏执行她的A计划了。 “你不试啦?”赵敏笑了笑回道。 “不试了,你的A计划怎么个情况,说来听听。” “中午我们一起去食堂,到时候跟他摊牌,就说你是我男朋友。” “简单、粗暴、狠啊!只是他要是不去食堂怎么办,就算他去也不一定能遇到?” “这点你放心,最近不管我几点去食堂总能遇到他。” “看来这小子还挺痴情的,要不你再考虑考虑!” “考虑什么呀?根本不可能。”王盼像吃了**似地说道,仿佛不这样便不足以捍卫老师们不相信、学生们又不得不以为的她作为学生的本分。 我并未来得及流露出深藏在心底,时常被理性鄙夷的龌龊喜悦,用手摸了摸额头说:“好吧,当我没说过。” 中午吃饭的时候,我和王盼故意晚了一会才去,这样食堂里的人会少一些,便于说话。我们学校食堂挺大的,用校长的话说是全市所有中学里最大的。 只是校长嘴里的全市之最还有很多,比如室外篮球场,刚刚投入使用的综合楼,等等,只是这些等等在时间上很难和食堂相提并论,仿佛只是为了让校长过过嘴瘾而已。 按使用效果来说可以容纳几百人同时用餐。餐桌是那种四座连体的,座椅是那种蓝或黄色的硬质塑料。 总有些自以为很牛叉,哥哥、老大一堆的嘚瑟人喜欢用脚踏着椅面坐在椅背的上沿居高临下,猫着腰吃食。 每每看到如此之流,我都能领会他们通过形体想要表达的关于陈涉那句“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话。只是他们可能忘了陈涉当时正躬耕于拢上,正所谓缺什么才急于得到什么。 桌面是灰白色的贴皮密度板,被擦拭保养的油光腻滑的。地板经过全校师生常年累月的做旧处理后,终于迈入了高贵不贵的行列。 餐厅入口处的右手边有间专门卖餐券的玻璃小房子,餐券是一种由各种颜色对应不同面值,长四厘米、宽两厘米的塑料软片。 卖餐券的是已离休前副校长之一的儿子,身材魁梧,喜欢讲笑话,只是他的笑话仅能逗乐他自己而已。 果不其然,我们刚动筷,沈小锋就端着餐盘在王盼对面坐下了。 “王盼,这么巧,你不介意我坐在这里吧?” “食堂又不是我家开的,我介意的了吗!对了,给你介绍一下,这是我男朋友……” “我认识,这不是大师吗!不过你可能不认识我,认识一下,我叫沈小峰。”说着沈小峰就向我伸出了右手,接着又说,“就是之前在操场上让大师帮忙捡球的人。” “你好。”我也礼貌的伸出右手,关于捡球的事我倒记得,但沈小峰我真没什么印象,只记得那人很谦和。 “我没听说你有男朋友啊?不过没关系,我们可以公平竞争。”沈小峰看看王盼又看看我,脸上始终笑着说。 我心想:碰到硬茬子了。“那你想怎么公平竞争?” 沈小峰撩了一下刘海可以触到嘴角的长发笑着说道:“听说大师篮球打的很溜,要不我们来场斗牛,只要你赢了,我就放弃。” 虽然学校不允许男生头发过长,但总有些人能轻松逃过校规,或许校规也厌倦千篇一律,才对某些人开的绿灯吧。 我担心他接下来会说他要是赢了又怎么怎么样,赶紧抢着说:“好,一言为定,现在就去篮球场。反正中午没人,你输了也不丢人。” “我看是你怕丢人吧?输,不怕你笑话,我根本就不认识这个字。” 我也不甘示弱地胡扯道:“值此良辰美景,今天我也托一次大,当回老师教你认认字,保准让你终生难忘。” “早听说大师嘴炮甲二中,今天算是领教了!我这就回去拿球,待会儿操场见。”沈小峰边走边说道。 见此王盼也放下筷子说:“哥,我们也走吧?” “急什么,不吃饱一点待会哪有力气战斗?”我咽下一口饭,头也不抬的回道,然后仍就不停的夹着、吃着。对面的王盼却不再动筷了,只是静静地坐着,搞得别人还以为我秀色可餐呢。 “哥,你觉不觉得这个沈小峰有点眼熟啊?” 我跟王盼来到篮球场的时候本以为沈小峰早该到了,哪知道他连个影子也没有。本想凉他一下的,却被他给凉了。但是转念一想:这样也好。 “是啊!是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就是想不起来在哪见过。”说着我们就在一座我最常打的篮架下停住了脚步。 “你记不记得中秋节那天晚上,在小花园里撞到我的那个人。” “噢……是他,原来人家醉翁之意不在月啊!不过这货看起来挺张狂的,……” 王盼打断我的话道:“张狂来了。” 只见沈小峰身穿湖人8号球衣,脚踩AJ12(当时我并不认得),腋下夹着篮球,微抬着下巴朝这边走来。 “大师,你球衣都不换,这是要破罐破摔吗?”沈小峰一边秀着花式运球一边说道。 只是他每次运球时重心起伏都比较大,肩膀也总是无意义的晃来晃去的。像花式玩家似的,为了运球而运球,显得很不专业。不过这样我到没什么压力了。 就在我刚要张口回怼沈小峰的时候感觉衣袖被人轻拽了一下,瞬间秒懂了王盼的心思后,头也不回地跟她比了个ok的手势,接着怼沈小峰道:“跟你打,别说换球衣了,热身都不需要。” “既然你这么拽,不介意我先来吧?” “来啊,放马过来!”其实我这么说并非自大,而是为了迷惑沈小峰,让他以为自己占了便宜,得意忘形后不再补充之前我们口头约定的不平等协议。 沈小峰的眼神忽然凌厉起来,恶狠狠地直盯着我的眼睛,我心头一紧,下意识把双拳提到了胸口。 第二十一章电影一 “好,十一个球,没有二次进攻,进球的一方连续攻。” 说罢,沈小峰脚贴着三分线把球丢给站在罚球线上的我,眼神依然恶狠狠的。 我接住球在原地运了几下之后才慢悠悠地走上前去,俯身做好防守姿势,手递手将球回传给他,此时横眉冷对的我不过是依样画葫,仍然不懂后来他所说的这种拳手之间的礼仪。 沈小峰接球运一步急停收球后见并没把我甩开,就虚晃了几下,由于我并没有吃晃仍紧紧的贴着他,所以他只能在并没有什么出手空间的情况下勉强出手,“砰”是球砸在地上的声音,三不沾。 交换球权,沈小峰距我一步防守。 我心想你防我突我偏突,于是持球向右侧强突,然后急停,在右腿外侧下球,胯下变向后沉下重心迈开右腿紧贴着他向左突破,待他重心向左移动的瞬间,我右脚蹬地,重心左移以左脚为轴贴着他的左脚外侧向左侧转身,三步上篮轻松挑中。 第二攻我选择了最有把握的得分方式——兜兜转转推到右侧底线,翻身后跳投,再次命中。有了两球打底,我选择在外线找手感,“哐”,打铁。 受惠于我的浪投和眼神防守,沈小峰终于将比分追到了五比九。我持球进攻,直接三分线外出手“刷”,球应声入网。 “Game ove !”我向沈小峰做了个三分的手势。 “我可没说过三分算两个吧?五比十,再来。” 沈小峰的话说起来理直气壮,听起来底气十足,但在我看来他显然是在垂死挣扎,以致于我好不容易绷紧的神经立马又松弛了下来,忽然觉得篮筐如大海般宽广。 我捡起沈小峰丢过来的球,在原地扬手又投了一个三分…… “刷”再中。看着一脸懵逼的沈小峰,我耸了耸肩,然后牵起王盼的手头也不回地向球场外走去…… 后来我和沈小峰一同被选进了校队,因为篮球原因还成了好哥们儿,很铁的那种。让我不得不相信还真有不打不成交这回事。 不过说真的,沈小峰真的让我眼界大开,在他家里我第一次看到了NBA的电视直播,“认识了”彼时如日中天的科比、艾弗森,初识解说界加绝对值的大神韩乔生—— 截止到第二节十三分五十六秒手感发烫的布莱恩特在三分线外七投八中,几乎弹无虚发地砍下了十四分,之前在国内球迷口中呼声很高的科比依然没有登场。 第一次接触***枪;第一次进健身房;第一次…… 认识赵敏之前的事就先写到这里。时间在除了上课还是上课的循环里走得很慢,学习就像冬日清晨的浓雾一般,无微不至地呵护着你。 有时就连梦中呓语也会提到它,恐怕也只有叫将来的那把钥匙才能够打开叫现在的这把枷锁吧。度日如年一般终于又熬到了星期六,中午放学后顿感一身轻松,那种压抑的感觉忽然就消失无踪了。 时间似乎也解除了封印,跑得飞快。天空灰蒙蒙的,像一块毛玻璃,让祈雨和祷晴的人全都看不见希望。 “哥,那不是赵敏吗,怎么没看到郑洁?”我顺着孙邛手指的方向望去,只见赵敏头上反戴着帽檐斜向右肩的棒球帽,一身浅蓝色牛仔装,白色板鞋。正扬着头望向马路对面。 我心里一阵荡漾,头也不回地对孙邛说道:“我去逗一下赵敏。” 说完我就小跑着冲上前去,待离得近了便蹑手蹑脚地绕到她身后,调整好姿势站在她的左边轻拍了一下她的右肩。 赵敏随即向右侧转头发现没人又转轴似的旋向左边时,她的唇刚好贴上我的嘴,只轻轻一触,便快速弹开了。一抹红在她脸上瞬间晕散开来。 “哎呦!”在我的心正“扑通,扑通”加速跳动的时候,赵敏的手指在我的胳膊上使劲地扭了一下,然后紧闭着嘴唇恶狠狠地瞪着我,我正不知如何是好,只是一味地揉搓着头发。 “哎,你俩干嘛呢?大眼瞪小眼的,玩123木头人啊?”我都没发现郑洁是什么时候来到我们跟前的。“敏敏,你脸怎么这么红,今晚也不热啊?” “你干嘛去了,我都找你半天啦?”孙邛适时开口,总算把郑洁的话引了过去。 “我不是到马路对面去买糖炒栗子了吗!难道指望你这根木头啊!” “给你,敏敏。”改道并不成功,郑洁这条河又淹了回来。 我赶紧从郑洁手中把栗子接了过来,顺便朝孙邛使了使眼色,然后捧到赵敏面前。 赵敏没有说话,只是伸手推开了栗子,白了我一眼,就跟在“有异性没人性”的孙邛和郑洁身后一起向电影院大厅走去。在凭票领了爆米花之后,我的一双手就都不闲着了。 赵敏整了一下棒球帽阴着脸说道:“把栗子给我吧,下次再这样我就不理你了。” “噢!”我赶紧把栗子递上前去。 “电影票也给我吧,票根我留作纪念。”赵敏接过栗子后说道。 虽然这次在立体影院放映的《泰坦尼克号》是一部老电影,但对于我们来说跟首映无异。票是诺少孙邛给的,我是蹭票外加借花献佛。 赵敏在前面默默地走着,我则如影子一般紧紧地跟着。影片开始后,变成了一个静静地坐着,另一个默默地陪着。 在黑暗的放映大厅里,所有的目光都如飞蛾一样趋之若鹜地投向唯一的光源——大荧幕。 随着影片剧情的推进,我逐渐忘记了自己陪的身份,忘记了自己身在何处,忘记了自身的物质属性,只以一种意识的形态,无角色的由平面进入到无限立体的故事里。 由日落黄到深海蓝,由热血沸腾到无能为力……直到镜头切换到老年Rose的时候,我才从意识的深处跳到视觉的平面上。 “我是你的Rose吗?”赵敏在我耳边用有些抽噎的声音低低地问道。 第二十二章电影二 直到这一刻我都不知道赵敏是什么时候把头靠在我肩上的,我们的手又是什么时候握在一起的。 多年以后,每每因为受迫性物理刺激,不禁想起这一刻光景的时候,我都觉得自己是幸运的。只不过这种幸运叫曾经吧了! “从第一眼到现在我都深信你是!”后来有人指摘我说,这话的语气透着一种骄傲、直白的假,但它却是甜的,因为它是裹在涩苦真言外的糖衣。 “那你会像Jack对Rose那样,用生命来爱护我吗?” “嗯……如果你在这一刻需要,我会毫不犹豫那样做,如果你问将来,那现在的我真不知道。” 也许我们都被《泰坦尼克号》洗了脑,让嘴越厨代庖说出了原本应由手写在笔记里,被丢在某个角落里落灰的文字。 之后谁也不再说话,我只感觉赵敏把我的手握得更紧了。我们无声地看着海洋之心慢慢地回归海洋,在“my hea t will go o ”的歌声里…… 剧终,灯起。强烈的灯光瞬间把我从电影的梦幻中完全拉了出来,顿时觉得心里空落落的。灯亮的同时赵敏也迅捷地松开了紧握着我左手的她的右手,彼此对望了一眼,我用目光轻抚着她脸上的泪痕——梨花带雨,我见忧怜。 我用一只手轻压着椅面缓缓直起身来,默默向前走去,此时换成她紧紧跟在我的身后,整个放映厅里只听得到衣服布料相互摩擦发出得窸窣声,连脚步声都细不可闻。 说到看电影,又怎能不想起小时候。 记得小时候我们村里也有一座电影院,不过是露天的,坐落在我家南面的山坡上。其实家乡的山在我幼小的心中绝对称得上巍峨,但后来在外面兜兜转转一圈再回到家乡时,已经很难再对它的巍峨自圆其说了。 经过一道栅栏门,数米之外就是(也许我曾经数过)那一级一级用像生了锈似的红色岩石砌成的台阶。登顶后左手边有一排平房,孩提时我还在那里蹭票看过一部台湾电影《妈妈再爱我一次》。记得当时大家都哭的稀里哗啦的,特别是当“世上只有妈妈好”的歌声响起的时候。 影院的四周围着一圈围墙,正前方是一片开阔的斜坡,一排排整齐摆放着的水泥条凳沿着斜坡由高到低一直延伸到大银幕(应该说是巨幕,如果拿现在一些豪华院线的银幕跟他比的话,那后者就是未成年。)前的小池塘边。 至于小池塘,直到现在我也想不出它有什么作用。记忆里有一次在微雨天看电影,看着看着银幕上的画面就逐渐开始模糊起来,直到最后只闻其声,不辨其影。在放映机的光束里,只见小池塘上方一片烟雾缭绕,经久不散,最后观众不欢散场。 在影院的正中心有个小房子,那就是放映室。每当放映机对角和换片的时候,总有些调皮的孩子对着光束在银幕上比划着手影。放映过程中,如果有人在光束下经过也会在鄙夷声中留下那一瞬间的剪影。 只要有电影放映的时候,最后一排都是小贩的领地。一个人,一张地毯,一个马扎,一盏马灯,卖些花生、瓜子什么的。 露天影院是没有照明的,观影的人都拿着手电筒,当然也可以蹭光。 在这群小贩中我依然记得的是一位小姐姐,不过回到当年应该叫小姑或小姨。在我都变成大哥哥的多年以后,有一年冬天在集市上我还是一眼认出了她,头发剪得很短,青丝中杂着许多白发,粗糙的手上缠满了医用白胶条。但当时在我眼中仍挥之不去的是她乌黑油亮的麻花辫,始终挂着笑的稚嫩脸庞,总是泛着亲切光芒的大眼睛。 她上身穿一件半旧的暗红色花布袄褂;下身是一条藏青色放了裤脚的半旧坤裤,因为裤脚处有向外凸起的明显折痕;脚上穿着手工做的泡沫底棉鞋,虽然鞋底已经踩薄变形了,但仍然和衣服一样刷洗的很干净。 现在虽说是冬天但她的两腮已没有了苹果红,满脸菜色,神情木然,嘴唇也皴裂不堪,要不是嘴角的吃痦,我想我是再难认出她的。她仍在摆地摊,不过卖的不再是花生、瓜子了。 当我买好东西向她付钱的时候,终于见她笑了,只是她的笑让我感到陌生,似乎她的确不认得我了…… (注:马灯,我只在儿时见过,但并没有形成记忆。听上了年纪的人说,它是一种以半圆形油箱为底座,向上延伸出一个近似于梯形的框架。框架的顶端两侧有两个固定铁丝提手的耳环,中间有一个类似于杯托的圆柱体,圆柱体上方有一个四周镂空的盖子,盖子上有一个提扣。杯托里的套筒以及底座上的铁丝是用来固定灯芯外的椭圆形玻璃罩的。玻璃罩底端旁边是油箱的盖子。灯头在底座的正上方,像一个凸字。底座的侧面有一个可以通过改变灯芯长短来调节亮度的旋扭。) 后来,露天影院不知道为什么就废弃了。但却以另一种形式开放了,春末夏初的时候成了我们这些泥猴子们用水枪进行实地CS的主战场。 在我的印象里我们当时用的水枪虽然颜色、造型各异,但种类却很单一,全都是手枪式样的。由于受抗战剧的影响,那种仿剧中八路军使用的驳壳式水枪尤为受宠。 还有一种土水枪,由于成本极低的原因大大的扩充了兵源。它是用那种一毛钱两根,大概有二十厘米长,截短了装在自行车气嘴下面的橡皮芯,将一头打上死结,从另一头用已拔掉针头的医用注射器往里面注水,注满水后将从点滴管上卸下的调节开关关死,再装上已磨掉钢珠的空圆珠笔芯制成的简易喷水装置。 记得曾经有一个家伙在游戏时偷偷把他姐姐的蓝色墨水混灌在水枪里,结果当然是被我们几个冒牌蓝精灵一顿胖揍。回家后他的屁股又被他的父母一番爱的“抚摸”! 多年以后当我再一次经过露天影院(其实它连痕迹都不曾留下)的时候,许多陈旧的影像忽然打破时间的桎楛,如洪水一般瞬间淹没了眼前的建筑…… 第二十三章电影三 露天影院虽然不再放电影了。但电影依然继续放映,还是露天的,不过叫露天移动影院更贴切些。就是在一块空地上,大多都是在马路上。 那时也没有妨碍交通一说,即使有晚归的车辆,也会停下来看了电影再回去。如果遇到必须要通过的车辆,放映员便会暂停放映,组织观众散开放其通过。 板凳需要自备,当然也可以不备,站着看。不过一般情况下,极少有不适龄的人会选择站到后面去当灯泡。听说当年,买站票的都是恋爱中的男女。当然只是道听途说,而且是后听后说,无从考证。 小贩依然还在,还在卖着瓜子、花生。不同以往的是要随着放映地点的移动而移动,成了移动的小贩,恰似今天的你我,在移动的庇荫下贩卖着生活。 关于露天影院,在我小学即将毕业的前夕,从一位女同学那里听到过这样一个故事: 说的是一对求子心切的父母,遍寻偏方而不得。虽然当时实行计划生育,但总有人以身犯险再犯险。 后来一位算命先生(“先生”在老一辈人口中是极为尊敬的称呼,像老师和医生都被称为先生。)跟他们说,“若得子,必失女。”方法大概是:某晚领着他们的小女儿去露天影院看场电影,回来后再孕,必得子。 听那位女同学说,后来那对夫妇真的生了儿子,但遗憾的是算命的人一语成幾,他们的小女儿满心欢喜的用生命换了一场电影。 关于这个故事,也许是因为它还没够得上荒谬吧!我当时就不愿相信,现在更怀疑它的真实性。想当年看电影几乎是必须的社交活动,尤其是妇女儿童。 既然算命的人连生儿子都能算得出来,不可能不知道那家人会去看那一晚的电影。他既然洞悉了天机,为何不随便施些手段,然后再告诉那家人依他之法,多少日之后怀孕必得子,岂不甚好。 就算他未卜先知的是那家人不会在那一晚带着小女儿去露天影院。那他也完全有别的方法达成这一目的,毕竟他是先生啊,又何必非要把自己推到杀人帮凶的位置上,更何况神通如他这般又岂容别人在其背后指指戳戳? 当然后来的露天移动影院也有增映的时候,只是比平常多拉一条横幅:某某为祝某某诸如考上某某大学、参军……特点映此片,中场换片的时候放映员会用扬声器再宣读一遍。 等到露天电影因为没有观众而停止了放映之后,电视台就成了某某被某某二舅、三姑、四大爷某某量贩式祝福的新平台。 再后来录像厅出现了,不过随着为vcd、dvd(听说后来还出现过evd,也不知道是什么鬼。)的出现,录像厅很快也寿终正寝了。 vcd确实也火爆过几年,君不见大街旁、天桥下满是卖碟的小贩,当然他们也是移动的,只是速度更快,聪明的,你若非要问都是移动的为什么有快慢之分,我只能指着城管说你不要问我。只是不知道在他们中间是否有曾经提着马灯卖花生、瓜子的那一些。 回到正题。我们走出影院的时候,门口的人流已经散的差不多了。薛定谔打开了装猫的盒子,天上正飘着微雨,到处湿漉漉的,在黏湿的空气里,一切都显得那么无精打采。 第一次觉得不远处的人民商场和新华书店是是如此的简陋残破……但一联想到刚才电影里的情境,心中却又庆幸这种脚踏实地的感觉。 我远远地看见孙邛拦了一辆出租车,便拉起赵敏小跑着过去,还没跑几步,忽然发现不知从哪里冒出个绿毛正在推搡孙邛。 可能绿毛觉得推搡不过瘾,突然暴起一把将孙邛推倒在湿漉漉的水泥地上。就在绿毛抬起脚跳着向地上的孙邛踹去的时候,我冲过去一脚直踢,踹在他的小腹上,然后一记右钩拳打在他的左脸上,之后他就乖乖的躺到了地上。 “哥快上车,那边来人啦!”孙邛已经从地上爬了起来,一只手指着前方,另一只手抖得像筛糠一般,拉着我的胳膊惊慌地说道。 我一把将浑身都在发抖的孙邛推进了车里,司机早就叫开了: “你们这些学生真不知天高地厚,赶紧下车跑吧,他们都是混混,我可惹不起!” 我砰的一下关上车门对司机吼道:“我留下,带他们走(郑洁本就坐在车上,在我踢向绿毛那脚之前就让赵敏先上车了),快!”我见司机犹豫又补了一句: “再不走,老子废了你!” 说完我回身一脚将刚爬起来的绿毛又放倒在地上。其实我一直用眼睛的余光留意着倒在地上的绿毛。 在车子动起来的瞬间,我拿起刚刚脱下的外套,奋力甩向抡着钢管正要向我砸来一脸横肉的光头,然后追着出租车拼命地向前跑去。后面跟着五六个手拿钢管、短棍的彪形大汉,真有点像古惑仔电影里的镜头。 我深知多亏平时坚持不懈的锻炼才能有今天看似的运气,身后不止一次传来钝器砸在地面上发出的铿锵之声,每次听到都是心头一颤,总觉得下一次的铁棍或是钢管会落到自己身上,便再一次变不可能为可能又提高了步频。 两百米后也许更短,但在时间上感觉像跑了两公里或更远,我终于将一群无形中提高了自己社会存在感的小喽喽们,远远的甩在了身后。 于是腿也酸了,脚也软了,便不由自主的停了下来,刚抹了抹脸上的雨水,粗气还没喘匀,远远地看到一辆白色桑塔纳轿车在追我的那群人身边停了下来。 我不敢贪歇了,赶紧快跑着穿过马路,从西面入口冲进了步行街。之所以选择步行街,不仅因为步行街汽车进不来,还因为步行街东面就是公安局家属小区,沈小峰家就在这个小区。 一路上我都小心提防着,但并没有发现追我的那几个人。步行街我以前不止一次来过并不是很长,但这次感觉怎么也跑不完,终于来到了东边的出口,我探着头朝左右看了又看,这才长舒一口气,出了步行街朝路口走去。 过了路口,再走不到一百米就到沈小峰家住的公安局小区了。刚到路口,那辆白色桑塔纳轿车就“吱”的一声鬼魅似的停在了我身边。在车门开启的瞬间,我立马转身就朝步行街入口跑去,刚起步胳膊就被一只有力的大手给钳住了。 第二十四章辩论一 我心头一凉暗忖坏菜了,但当眼睛的余光认出拦我的人时,已提到胸口位置,紧攥着的左手便松开放了下来。笑着说:“沈叔叔怎么是你?” 沈叔叔对我大声地训斥道:“你这孩子怎么见到我就跑,我是警察又不是老虎,还能吃了你不成!”我乐呵呵的听着,如沫春风一般。 “走,回家吃饭去。”斥责完之后,沈叔叔摸着我的头说。 我用舌尖轻拭着唇边,甜甜的,仿佛仍如轻烟般弥漫着的丝雨里加了蜜,裹了糖。 在去沈小峰家的路上,我把事情的经过跟沈叔叔说了一遍。他只是提醒我近段时间最好待在学校里,尽量别一个人出来。 到沈小峰家之后,我分别给赵敏、孙邛回了电话报平安。因为孙邛给我的汉显上收到了他们每人一条消息,显然他们已经各回各家,各找各妈了。 打完电话,我把事情的经过又给沈小峰说了一遍。他听完我的讲述也打了一个电话,只是说帮我问问。 晚饭开始前他接了一个电话,说绿毛想请我吃饭。 春风嗨,燕归来,新裁柳叶舒展开。听他说,你不错,情窦初开的我没见过。一场意外,邂逅很怪。你说你是她又不是她,还好是你不是她。 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溯回从之,道阻且长。溯游从之,宛在水中央。 秋日唉,雁不在,旧落梧叶已成埃。题你说,我照做,智商欠费的我充好多。一场安排,多久等待。我说我还是我就是我,将来是我也是我。 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溯回从之,道阻且长。溯游从之,宛在水中央。 以上就是我为我们班关于“高中生可不可以谈恋爱”的一次辩论会写的歌词。 作曲是教我们音乐的实习老师朱励月(我同桌朱渺在辈分上八竿子也够不着的阿姨)。辩论会开始前在朱励月的钢琴伴奏下,由曾当众撕毁过学霸朱克亮情书的音乐委员秦晓琴演唱了这首歌。 对于钢琴伴奏起先我是不同意的,只是我们没有找到更合适的乐器。 关于这首歌,在谱曲的时候我和朱励月还出现过分歧,她认为用校园民谣的曲风来表现校园的故事会更贴切,我却坚持用蓝调和越剧相结合的中国风来诠释这首歌。 我们各持己见,相持不下,后来也只有采取了一个折中的办法,谱两首曲分别唱一遍,然后全班同学投票决定最终曲风。结果越剧加蓝调的中国风侥幸胜出。 我始终觉得这种结合很棒,越剧婉转悠扬,善于叙事,蓝调节奏明快,长在抒情,两者相得益彰,并且与中国风的歌词也更相配。 陈老师后来也倒戈向了她彼时不屑,此时却引以为傲的越剧加蓝调的中国风,并且私底下还多次劝我将来报考她所在的音乐学院。 虽说没有当面拒绝,但这于我是极其不屑的,因为当时只有成绩极差的人才会报考艺术院校。 一曲“无题”(歌名)之后辩论会正式开始。首先当然是由本次辩论会的主席周老师宣布辩论会的主题、规则,参赛双方以及所持观点。最后压轴介绍本次辩论会的评委——我们的各科任课老师以及校方代表朱副校长。(这里当然有掌声)然后开始辩论。 率先发言的是支持恋爱方的主辩王盼。 “我方的观点是高中生可以谈恋爱,原因有二: 一、我们即将成年离开家庭、学校的圈养试着踏入社会,逐步去建立属于自己的生活圈子,自己的家。在这个过程中,爱情不但不可避免,而且是必须要去面对的。既然如此,那我们为何不在面对它之前先预习一下呢?老师一直教导我们要课前预习,为什么爱情这门社会学就不需要呢? 二、事间万物都要通过繁衍才能生生不息。就像七夕天河两岸的牛郎与织女需要一座鹊桥一样,人类的繁衍也需要一座桥梁,而爱情恰巧就是这座桥。那为什么在它萌芽的时候我们却要去摧残它,甚至试图将它踩回泥土里呢?难道等到将来需要它的时候再去拔苗助长吗? 我方的观点陈述到此结束。” “接下来,有请反方主辩朱克亮发言。”周老师说道。 朱克亮如果单拿身材来说简直就是大一号的钱铎,肚皮鼓鼓的,夏日里总爱穿着半袖的白衬衫,下摆掖在前高后低的裤腰里,皮带扎得高高的,站着的时候总爱叉着腰,俨然一副…… 只见他顶着一头蓬乱的头发,满脸油腻,戴着一副镜片据说是水晶的金色包边眼镜,眯着眼,目光呆滞地站起身来。 如果你离他近一些,就会发现他满脸都是那种就要破皮而出的小白点,浑身邋里邋遢的,不知道的还以为他缺少母爱呢? 其实他妈的年龄在那时的我们眼中勉强可以算他姐姐,当然是大不了多少的那种。只是没人敢开这种玩笑,他脾气很怪,也很霸道,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他爸是学校六位副校长之一的原因。 不过只要你不主动去招惹他,那他也懒得理你,毕竟人家的主业是学习,至于被秦晓琴撕毁情书的事,从他同桌那里传出的消息是他被人恶搞了。 对了,他有一个绰号叫“学霸”——生命不息,学习不止。 朱克亮捧着笔记本读道: “我方的观点是高中生不可以谈恋爱。因为: 一、学校有规定不允许学生谈恋爱。 二、学校是学习的地方,一切与学习无关的事情,都是没必要的。 我陈述完了。” 话是好话,就是听起来有些酸酸的感觉。 在朱克亮发言的过程中,我发现评委席上西装革履,油头一丝不乱的朱副校长两眼放光始终目不转睛地盯着朱克亮,他白净的胖脸上洋溢的分明是一种沉浸在自己被自己创造之物所折服的自我陶醉之中的表情。 “卧槽!这就完事儿了。哎,大师怎么说来着?”我同桌朱渺抚着他的一头秀发问道。 “加绝对值的快男。” 我接着说道:“浓缩的都是精华,说不准人家还等着哪位眼神不太好的大哥给他写一篇传呢。” “什么意思啊?” 第二十五章辩论二 “语文课上不是刚学过吗?郑伯克段于鄢,《春秋》里孔子就说了这么一句话,但左丘明却洋洋洒洒解释了近千字。” “来,大师,帮个忙,把你杯子里的水全倒我头上行不,太烧脑了?”朱渺依旧不改他段子手的本色。 “哈哈!你确定,我杯子里可是热水,浇上去直接拔毛啦,那以后你只能跟着鸡混了。” …… 就在我和朱渺说笑的这段时间辩论会已经进行到自由驳论阶段,而且有一会了。 “我支持反方观点,对于高中生来讲,时间本来就很紧张。如果我们把时间都用去谈恋爱了,那学习怎么办?为什么不能等到大学后再谈恋爱?” “我重申一遍。我方的观点是高中生可以谈恋爱,但并没有反对到大学再谈恋爱。而且我们说的恋爱是预习,是浅尝辄止,是受老师监督引导的。 对于那些想正式上课的同学,我们也不支持学校现在就开课。”王盼的话音刚落,就在班里引起一阵骚动。 “哈哈……” “我支持开课,我支持开课……”一时间人声鼎沸,好不热闹。 “安静!安静!”周老师用板擦拍着桌子大声说道:“先举手,后发言。” 骚乱平息后,王盼整理了一下头发,接着说道: “没有什么是一成不变的,包括规定。在科学上我们不也推翻了许多先前被奉若真理的观点嘛?时代的车轮不也是在改变中前行嘛? 穷则变,变则通,通则达。至于学校只能用来学习,我记得所有学校,当然也包扩幼儿园都有一个共同的口号叫“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学校只能用来学习,我想学校也不会同意吧。” 王盼刚坐下,朱渺就站起来嚷道: “学校同意,市教育局也不会同意,市教育局同意,省教育厅也不会同意,省教育厅同意,国家教育部也不会同意,就算国家教育部同意,我也坚决不同意!” 我们再也忍不住了,又哈哈大笑起来。于是又到了周老师拍桌子的时间。 …… “猪(我们对朱渺的昵称),你干吗,狗尾续笑啊?”我笑着小声说道。 “声援你妹还不好!看到没,王盼简直就是诸葛亮舌战群儒。” “声援王盼,我看你分明是在帮周老师刷存在感。” “改变固然没有错,但也不能一味的瞎变。学校既然规定不能谈恋爱,那就是历史之殇,经验之谈——高中生不应该谈恋爱。” 朱渺小声跟我说道:“看到没,快男也不甘寂寞,来刷存在感了。” 王盼又一次站起来说道: “我们先不纠结这是否是经验之谈。我想问的是这所谓的历史经验有没有被分析证实过适用于当世此时呢? 对于一些现象,难道不应该先去搜集整理,然后通过分析这些数据再得出一些结论吗? 在庞大的数据库里面甄别、筛选出来的普适性,难道不比照搬前人的拿来主义更有说服力吗?” “那你方的观点就经过社会调查,大数据分析了。”尤云梦还没站起身来就咄咄逼人地质问道。 王盼手里拿着一叠A4打印纸再一次从容不迫地站起来说道: “我这里有几页从网上搜集整理,然后打印出来的资料,是国内外一些教育机构关于高中生“恋爱对学习影响”的调查。大家可以看一下。” “那谁又能为这些资料中所谓调查的真实性做个公证呢?电脑吗,还是你本人?哼!”尤云梦用手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极为不屑地质问道。 这分明是一种诡辩,尤云梦的话不禁又让我想起了惠子与庄子关于“子非鱼,安知鱼之乐?”的辩论。 其实尤云梦这个名字是属于老师的,而我们则称她为欢哥。 欢哥,有一头乌黑浓密的长发,刮了光头应该也是天庭饱满,地阁方圆,浓眉大眼,挺拔的鼻梁,一张过于铺张浪费的脸,可以忽略不计的脖子,一副实在不能用稍微来修饰胖字的身板,俨然就是一位女版的刘欢。 王盼接着说道(刚才尤云梦抢答的时候,王盼并没有坐下):“I thi k ,the efo e I am.它就在那里,一直在那里,不需要谁为它证实。 它也不是来接受质疑的,它要告诉我们的是面对问题的态度,处理问题的方法。 如果非要证实的话,你尤云梦就可以为它正名。不过我想你应该不会,处于目前的立场,换做是我的话也不会去做。” 这一刻,我唯有惊诧,不仅惊诧于王盼的博学,更惊诧于她随机应变的能力。 比起她清秀的脸庞,我更愿意相信那高高扎着的马尾辫才是她无比招摇内心的真实写照。 如果这一场辩论会早些时候出现的话,相信沈小峰也不会和我斗牛了,那我第一次在直播中看科比打球,也不知道要推迟到何时了,不禁在心里感慨:人生的际遇还真是奇妙! “哎,大师,王盼什么意思?” 朱渺是那种遇到问题还没过脑,就张口寻问的人。大家都觉得他比较二,但二未必不是一种智慧,用李老师的话说,“这世道又有谁真的知道。” 我解释道: “I thi k ,the efo e I am.是笛卡尔的话,翻译过来就是‘我思故我在。’(其实关于笛卡尔我也仅知道这一句,还是赵敏告诉我的)这句话有很深的哲学道理,引起过无数的争论。 比较权威的解释是:‘我无法否认自己的存在,因为当我否认、怀疑时,我就已经存在!’王盼的意思是她之所以参加辩论会是为了帮助大家发现本就存在的事实,而非纯粹的去反对谁。” “不懂。那她为什么说欢哥能证实而又不会不会证实呢?” “她是说尤云梦只要来一场说做就做的大调查,结果就不言自明了。” “我明白了,如果欢哥那样做了,无异于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还有……” 第二十六章辩论三 “打住,再有就超出九年义务教育的范畴,该收费了,哈哈!”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我深知朱渺打破砂锅问到底神功的火候。 “哈哈!” 当然了,辩论会并没有因为我的开小差和回答朱渺的问题而停下来,所以不免又错过一些。 “如果正方的观点成立的话,那就说明学校禁止恋爱的规定有问题,需要调整喽?” 坐在朱渺旁边,隔着一条走道,我们的大班长兼体育课代表,韩昊然右手插在裤兜里,左手转着笔,抖着腿摇头晃脑地说道,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戴着耳机在听歌呢。 周老师依然面无表情拍了拍黑板擦说道:“这并不是我们今天要讨论的话题,请反方同学不要跑题。” “嗳!大师,你的周老师又在刷存在感了。”朱渺嬉皮笑脸地说道。 “看来周老师这个摆件还是很有收藏价值的。”我摇了摇头,与其说是在回答朱渺的话,还不如说是自言自语来的确切。 “你以为周老师是东西,随便就收藏啊!”对朱渺来说,说远比沉默来的理直气壮。 “那你的意思是周老师不是东西呗?”我不得不晃过神来,跟朱渺在一起就算沉思者也要变成嬉皮士的,况乎凡者如我呢。 “我劝你有空朝家里打个电话向你爸妈确认一下,搞不好王盼真是你妹。嘴都这么溜,哈哈。” “那它为什么就不能在将来萌芽呢?” 我懒得回头,所以并不知道哪位同学在理直气壮的问。只是在心里暗忖道:哪来的智障,怎么这么不会聊天,刚被周公踢出来吧。 这时朱渺忽然托起我的手。周老师也很配合,立马点了我的名。我被迫站起身来说道: “这个问题刚才好像已经回答过了,我方没有也不能阻止它在什么时候萌芽。如果反方辩友你能,那就请阻止它在高中校园里萌芽吧,也可以免去我们这场辩论了。” 其实我心里的潜台词是:你丫有病赶紧去找兽医啊!我一边矮下身体一边习惯地伸手去抓凳子,但奇怪的是一双手都没有碰到凳子。 心里暗想:既然你想玩,老子就陪你玩到底。想到这里我猛地向下蹲去,还不忘用手磕了一下后面的桌子,又毫无停顿,快速地坐了起来。 其实我是蹲着马步,然后回头朝身后看去,只见韩昊然的小跟班许帅想笑又笑不出来的张着嘴,甚是滑稽。 我一边从许帅的桌子下面抽出凳子一边向着朱渺的大拇指挑了挑眉毛说:“玩我是吧?” “作为哥哥不声援一下妹妹,你好意思啊?” “那我还要谢谢你喽!” “自家兄弟不用客气,哈哈!” 辩论会进行到这里也差不多了,再辩下去就是尬论了,但老师不喊停我也没办法。索性继续跟朱渺瞎聊。 “猪,你觉得谁会赢?”这么问我也觉得没什么营养。 “这还用说,猪都知道。” “你知道就知道呗,用得着这么大声吗,要不赌五毛钱的?” “别说五毛钱了,正方要是输了,我当众q !” “我说这位同学,你这么躁,你爸同意吗?” “啪!啪!”又听到熟悉的声音,没想到也是打脸的声音。朱渺输了。下课后,班里就炸开了锅…… “哎,猪,听说你要当众q 啊?”钱铎拍着朱渺的肩膀笑着说。 “嗯……” “嗯什么呀!下不了手,我来帮你。”说完钱铎就佯装要动手。 “唉……等一下,我拨弄拨弄,大一点总是好的。” “果然是本班第一段子手,人狠话不多,色香味俱全。”我对着朱渺高竖起大拇指说道。旁边的钱铎早就捂着肚子笑翻了。 课后我还专门去找王盼打算安慰她一下。没想到的是我反而被她安慰了。 王盼甩了一下她那高高在上的马尾辫语气调和地说道:“哥,你也不用安慰我,这种结果没什么不能接受的。” 我骚了骚头道:“嗯……这我就有点不明白了,看得出你对这场辩论挺重视的,忙前忙后、全力以赴,就在以压倒性优势获胜的前一秒被无赖反转。怎么会不生气,怎么能接受啊!” “其实这种事情还少吗?在事实和强权面前,更多的人选择了后者,谁也不想抛弃事实,但那又能怎么样呢,和它一起玉石俱焚吗,这样就能捍卫真理了吗?难道我们就不能再努力一点,让真理成为强权的强权,让强权俯首称臣吗?比尔·盖茨不是说过,‘在你还没有成功之前,别奢望得到别人的尊重’吗?” 从王盼的话里我听出的不是无奈,而是坚忍,更是自信。 “是啊!在《念奴娇》抄袭事件解决之前,又有多少人相信我呢?生气没用,嚎叫也没用。让自以为胜利的人嚎叫去吧,如果嚎叫有用的话,驴早就是这个世界的主宰了。” 我的话虽然在音量上远大于王盼,但就自信来说我连差了一大截的零头都不及了。其实我的自信就广义来讲几乎全来自于诗词上,余下的在理性上都被忽略不计了。 “呵呵!其实精神胜利法有时候未尝不是一种调剂,世间的事本来就是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况且,就如李老师说的‘这sd,又有谁真的知道’。” 王盼似乎看出了我的胆怯,这话说的,以至于我回到座位后,再想起时都不好意思不脸红了。 “那当然了!要不然遍地都是伟人了,伟人就是能人所不能。”或许潜意识先我一步想到了将来脸红的事,所以忍不住搬出韩信胯下受辱的事,在深度上拉了我一把。 “到底是诗人啊,这么简单就把伟人给定义了。”不需要将来,这一刻我就懂了,这的确是夸赞。 说来有些自恋,后来每每想到这一页,总觉得我和王盼之间的对话是出自鸿儒大家之口。 或许人人都是大师,只是这一称谓的生发需要在对的时候遇上对的事以及对的人罢了! “哎!大师。” 第二十七章输赢一 我抬起头来只见郑洁正浅笑着将手里的一本书递给我。 “孙邛给你的,他说让你看完后帮他写一篇读后感。还有,敏敏等会儿要过来找你。” 我这才发现从她脸上刻意挤出的笑不但勉强,而且裹挟着酸涩。就像秋风微雨里独立在枯树枝头的鸟雀——瑟瑟发抖、楚楚可怜。以至于戏谑她的玩笑话都到嘴边了,还是硬生生被我咽了回去。 出于礼貌,也许是受她影响,不得不附和自己的想象——我笑的很僵硬。 我接过书,然后从郑洁的座位上站起身来,朝着自己书桌的方向走去。 当我转身正要从朱渺背后挤过去的时候不由自主又朝来的地方看了一眼,只见郑洁正趴在桌上,王盼的手正抚在她的背上。心想除了借坐我也没惹到她呀。 翻着曼昆写得这本《经济学原理》,其实我心里明白,这是孙邛以尊重的名义对我的扶贫,因为每次一起外出当要付钱的时候,他都会抢着说同样一句话,“哥,我来吧,就当付你稿费了。” 我时常感慨:得友如斯,何其幸焉! 自从上次电影院打架事件之后,总觉得郑洁看我的眼神有一种刻意的躲闪,说话也再不像以前那样嬉闹了。这让我很不适应,感觉陌生了好多。 其实刚开始孙邛也像现在的郑洁一样反常,只不过他很快就恢复如常了。令人意外的是,赵敏和我之间非但没有因为此事产生隔阂,反而更加亲密了。 甚至后来也默许了孙邛、钱铎他们私下里对她ds的称呼。 但她的变化是多元的,当然也有不好的一面,起初就算我和别人开玩笑说话声音大了些,如果她在身边便会神经质地出口制止,仿佛我真的会对人家大打出手似的。 私底下还反复叮嘱我别和钱铎走的太近。这怎么可能呢,当然这句是在心里跟自己说的。更甚的是像事妈一样,跟我有关的不管什么事她都要问都要管,还美其名曰这叫关心。 起初还有一种被溺爱的幸福感,后来这种最浪漫的事就成了最头疼的事。连钱铎也以此来挤兑我,“没看出来你还是个可爱的小男人!”…… “大师,窗外那美女是不是找你的,一直朝这边看呢!”朱渺用左胳膊肘碰了我一下,说完又埋头去做他的习题了。 我抬起头朝窗外望去,正好与朱渺口中的美女朝向这边的目光相遇,我笑着点了点头,忽然心生一计,决定逗一下朱渺,算是对他上次在辩论会上坑我的回礼。 “不认识,我早看到了。不会是你的仰慕者吧?挺漂亮的,虽然胸不大,但腿挺长的,就是不知道屁股翘不翘。唉,猪!你还坐在这干嘛?赶紧过去搭讪啊,晚了的话就被别人抢跑了。” 朱渺蔫了吧唧的说:“搭讪,挨扇还差不多。You ca you up!No ca o bb!!”我正等他这句话呢。 “去就去,要不赌五毛钱的?” 朱渺像打了鸡血一般立马来劲了,两眼放光道:“赌就赌,你要是能搭上,我请你吃一个月食堂……” 朱渺的话还没说完就被韩昊然打断了:“哎,许帅,你发现没有现在牛都成稀有动物了,轻易见不到。” “哎吆,卧槽!这不是日天大班长吗?怎么着,不服啊?带种的话,赌一个?”李帅还没答话就被钱铎抢了过去。 韩昊然眉毛一扬:“好啊!我另加一百块赌他输。”说着,他便优雅地从西装内兜里掏出一个精致的暗黄色牛皮钱夹,展开来抽出一张灰绿色的钞票拍在桌子上接着说道,“来朱渺,一百块先压你这。” 朱渺伸手捡起钱,随即问道:“怎么只有十块啊?” “这是美金,土鳖。”说罢,韩昊然轻甩秀发,抖着腿、昂着头痞气十足地对我嚷道,“不过得加点戏,要拉手,还得人家同意?” 我忍着笑打了一个响指,站起来说:“没问题,满足你。”我只想快点抽身离开,至于韩昊然,一直都当他是跳梁小丑而已。 “不过你要是输了怎么办?” “我输了就到操场上裸奔。”说着我已从朱渺身后挤了出去。 “裸奔也算我一个。”钱铎抢着说道。仿佛裸奔也有名额限制似的。 这时朱渺拽了拽我的衣袖,我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然后昂首阔步地朝教室前门走去。身后听到韩昊然大声地说道: “大家都做个见证啊……” 大家愿不愿意做见证我无从知道,但唯一可以确信的是,韩昊然搬起的这块石头肯定是要砸到他自己脚上的。所以不难想象数分钟之后朱渺心里的潜台词:No zuo, o die! 我揣着喜悦,迈着轻快的脚步在距离那位美女还有几步远的地方就开口跟她说:“站着别动,听我说……” 她先是微微一怔,但很配合地站在原地听我把话说完后笑着说道:“那你要把好处分我一半哦!” “好啊,我不要,全都给你。”我笑着拉起她的手朝小花园走去,然后头也不回地用左手在身后比了把剪刀。 “敏,我没记错的话,这是你第一次在大庭广众之下到班上来找我吧?” 赵敏用另外一只手向耳后捋了一下头发,有些娇羞地说道,“嗯,算是吧!” 解释一下:关于刚才说的她的娇羞,不过是将来时态的找补,与将来一起来的还有徐志摩的那一句“像一朵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 当时的我只不过是看在眼里,并没有入心,否则接下来的喜皮笑脸就太不应景了。 “什么重要的事,劳您破费第一次啊?” “哎呦!”多么熟悉的感觉。 赵敏抽回正被牵着的手,在我胳膊上轻扭了一下。 “哎!别说我没告诉你啊,最近班上有人追我,还记得上次的玫瑰花吗?”赵敏轻撞了一下我的手臂,不无得意的说。 “我锦旗都备好了,感情这孙子不是学雷锋啊。孙邛这家伙也真是的,怎么都没跟我吱一声。” “吱!” 第二十八章输赢二 孙邛突然来这么一句,把我和赵敏都吓了一跳。 “鬼啊,你打哪飘来的,一点声音都没有?” “不是你让我“吱”一声吗,哈哈!不是我不说,是sz说要亲自跟你说。” “你“吱”完了吧?”赵敏对孙邛说道。 “‘吱’完赶紧滚,接下来少儿不宜。”我接着赵敏的话说道。 “哎呦!”还是熟悉的感觉。 “等一下,孙邛,你回班里叫一下何仇让他到这里来,就说我找他。” “好啊!”孙邛一边应着,一边用食指对我指指点点的,然后撇撇嘴,这才转过身去颠颠地跑开了。 等孙邛走远后赵敏接着说:“孙邛这不是挺幽默的嘛!为什么郑洁说跟他在一起很闷呢?” 这时一抹金色的夕阳正好照在赵敏左边脸上,我一时看得呆了,记忆霎时又回到了上次在花鸟市场买金鱼的时候…… “哎!看够了吗?再看收钱了!”赵敏把手在我眼前晃了晃说,“人家花都送啦,你也“吱”一声呗,大师?” “噢!没想到你还挺抢手,原以为会烂在我手里呢!”说着我就跳开了。 “别再贫了,他来了。”说完赵敏走过来主动拉起我的手。 我转头看时,只见一个肉乎乎的家伙,正以每小时至少一百迈的速度朝这边冲来,突然又停下来,顿了一下,继续往这边走来。我暗忖道:行啊,哥们儿,这吨位也能说停就停,刹车不错。 “他就是何仇。”赵敏轻声地说,视线并没有转向何仇。 我松开赵敏的手转身背向何仇,然后抬起双手捧着赵敏的脸问道:“敏,我可以吻你吗?”见她不说话就侧头亲了下去。赵敏愣了一下,并没有阻止我。 “起开!”赵敏拨开我的手,顺势向耳后撩了一下头发接着说道,“他已经走了,没看出来,你还挺会演啊?” 虽然是借位,我并没有真的吻下去,但当时心里还是有只小鹿在乱撞,脸红耳热,差点真的亲下去。 不过我又有些后悔刚才没有亲下去,挠了挠头说道:“要不是我急中生智,临时加了场吻戏,二师兄他能信吗,能默默走开吗?” “呵呵,二师兄,那你是沙僧还是猴子啊?” “在下至尊宝,紫霞姑娘,可否将你手中的紫青宝剑借在下一看。” “看你个头啊看,我又不喜欢猴子,拜拜了,您呐。” 此时的赵敏完全沐浴在夕阳之中,这一瞬在我眼睛的截图里人比花娇,旁边的月季、菊花完全成了衬托人像的虚景。像极了电影中用来表现主人公对往昔美好回忆的镜头,背景就是这抹让人依依不舍的日落黄。 我再一次恍惚了,上前一把抱住了赵敏就在她即将转身离开的瞬间。 四目相对、轻呼微喘之际,赵敏微微闭上双眼,缓缓抬起下巴。我再也按奈不住心中的冲动,深情地吻了下去…… 叮铃铃…… 我被吓了一个激灵,瞬间晃过神来,转身快速朝教室跑去。冷风刮在脸上凉凉的,直灌进心里,吹熄了刚才蠢蠢欲动的火苗。 是的,什么也没发生,因为刚才的深情一吻仅仅是我在欲望难抑时的臆想而已。 在我还没回到座位的时候,数学老师吕非凡就西装革履,顶着油光可鉴的二八分头(用朱渺的话说像是刚被狗舔过似的)拿着一份试卷匆匆走进了教室。 站定后,吕老师向上拉了拉右侧的袖口,然后拿起黑板擦在讲桌右侧桌沿敲了敲,平息了一下因为他的到来而引起地骚动,说道: “大家安静一下,手头的作业先放一放,把上次测验的试卷拿出来,利用这节自习课给大家讲一讲。” 然后他左手拿着试卷,右手拿着粉笔,在黑板上一边写一边说道,“下面我们来看第一题,这题我都讲八百遍了,还有大把人错……” 关于晚饭前的最后一节自习课被老师占用的事情,虽然我们早已经习以为常了,但该嘘还是要嘘的,不过没什么底气,只是一种无奈罢了。 就像食堂的饭菜能填饱肚子就可以了,你非要咂摸出什么滋味来,那就矫情了。只要吕老师不把接下来的课外活动时间也拖完,就阿弥陀佛了。 说到占课、拖课这项技能,虽然大部分老师都很在行,但最纯熟的还要数从“诗王争霸”中颖脱而出的地理老师陈建国。 “诗王争霸”是朱渺他们几个私下里恶搞的非正式活动,在经过一番激烈的争论之后,我们的陈老师以数量的优势力拔头筹,夺得“诗王”称号。这个称号一经推出,就火地一塌糊涂。 后来连陈老师本人也知道了,不过他却在课堂上自嘲了一番,“‘诗王’真的吓到我了,我觉得应该叫‘师陈’才对,我本来就是陈老师嘛!” 我当时心想:师陈,还不如“诗陈”贴切呢,诗人陈建国,多好!不过许多年后却发现诗人连背诗的学生都比不过,更不用说杵在讲坛那里高高在上的老师了。陈老师的确有先见之明。 “诗王”陈老师是那种可以拖到上课铃声响起都不愿离开,时常需要在他后面上课的老师来提醒他,然后他憨笑着说一句稍等,收了尾才会离开的人。 如果他的课恰好排在吕老师现在正占用的这堂自习课之前的话,那他不把这堂自习课之后的课外活动时间也用个七七八八,是绝不会离开的。离开前也总不忘说一句: “把我刚才讲过的题再好好看看。” 要是遇到陈老师超常发挥的时候。也能给我们的自习课留下小半段时间。 但大多数情况下他都不会离开,而是双手背在身后,左手拿着试卷或书本,附着一层粉笔灰的右手不停地用反关节轻敲着左手拿着的试卷或书本,像监督考试时一样在教室里转圈儿。 陈老师还有一个特点,就是每堂课至少要自己拿着板擦全清一次黑板。如果你心够细,恰又坐在走道边的话。当他从你身边走过的时候,你就能发现他的拇指、食指和中指在书写时被粉笔压出地清晰凹痕。 鉴于他的粉笔字写的还不错,当时我也送过他一个绰号“秀叔”o “秀书”。我个人觉得比“诗王”这个绰号有诗意的多了,但它却始终被“诗王”压着。一直也没有什么知名度。 对于陈老师,我仍记忆犹新的是他的一个习惯,就是他在写板书的时候总会时不时地抬起正握着粉笔的右手,用大拇指的反关节挠一挠花白的短发,再接着写。 关于他的头发一直都是我们地理成绩的真实写照——白花了。 后来我做过一个梦,在梦里陈老师的头发变成了一根根的粉笔,当他写板书的时候,总会时不时地从头上折下一根来…… “啪!”随着一声书本拍在书桌上的声音,应该全班的目光都被吸引了过去。 第二十九章输赢三 “有种你再说一遍!”坐在第一排的尤云梦怒不可遏地吼着她的同桌秦晓琴。 “我又不是被吓大的,你拍桌子吓唬谁呀?我就说了,你能怎么着吧!”秦晓琴也毫不示弱地嚷道。 这时,吕老师也停了下来。用左手掸了掸身上的粉笔灰,对着不再说话的尤云梦和秦晓琴说: “别管我,你们俩继续。”说罢他拧开杯盖轻呷了一口枸杞菊花茶,见秦晓琴和尤云梦依然不作声,又接着说道: “好了,我们接着讲,这道题也不是第一次讲了……”说话间吕老师已经用粉笔在黑板上沿逆时针方向快速画了一个圆。虽然是随手那么一画,但在我看来跟圆规画的没什么两样。 想当初孙老师初露这一手时,不知道惊掉了我们多少下巴。不过现在用朱渺的话说叫“天天打怪见怪不怪了”,如果哪一天吕老师拿着圆规来上课的话,我们不觉得奇怪那就奇怪了。 别人都是字如其人,吕老师却是画圆如其人——随方就圆、温文尔雅,十足的好好先生。 出乎我们意料的是,吕老师今天没把自习课用完就离开了。 快要下课的时候,班主任周老师来到班上,在教室里溜了一圈后把秦晓琴和尤云梦叫到办公室去了。 “终于下课了,大师现在可以说了吧?”朱渺从额前向脑后推了一把他的秀发,提溜着一对小眼睛迫不及待地说道。 “说什么?还有什么好说的,我都已经超额完成任务了!” “说,你是不是作弊了?是不是把我们打赌的事情跟那女孩说了,让她陪你演戏呀?” “您憋了一节课就想到这些呀?那我把她喊过来,你也跟她演一次试试。我算你赢。” “那你到底是怎么做到的?” “山人自有妙计。想知道的话再加五毛。” “哦,对了!这一百块是你的了。”朱渺说着从书页里抽出了那张十美金的钞票。 “我不要,你还给他吧。”我急忙抢白道,生怕被朱渺误会我在拿钱点他。 就在韩昊然伸手去接朱渺递去的美金时,钱铎一把将钞票抢了过去攮着鼻子说道: “咦……怎么着,还想要回去,输不起啊,韩大班长?” 韩昊然立马板起脸来嚷道:“谁输不起啊?我刚才只是想把钱挡回去。你穷疯了,见钱就抢!我看你不应该叫钱多,应该叫钱太少。” “铎子!”我朝钱铎使了个眼色。 “唉!大班长,您的美金!” “拿走,输了就输了,我又不是那种偷奸耍滑,输不起的人。再说了一百块而已,小case。” 韩昊然若无其事的说道,只是他腮上凸起的肌肉那么明显,很难让人视而不见。 “老大,你也看到啦,人家愿赌服输,我却之不恭。”说完钱铎就把双手插进裤兜里,吹着口哨转身走开了。 听钱铎这么一说,我这才想起课前跟韩昊然打赌的时候他也有份,也就不再说什么了。 “哎,大师,你别走啊,话还没说完呢!”见我起身要走,朱渺忙拉住我着急地说道。 “你所谓的美女本来就是我女朋友。”我贴着朱渺的耳朵,接着说,“保密啊。” “原来如此!虽然你胜之不武,但我愿赌服输。你这个月的饭我包了。” “哎呦,还挺押韵的。”我接着说道,“包什么呀,你大款啊?跟你开玩笑的。”我刚要迈步忽然又想起了什么,于是接着问朱渺,“对了,我要是输了,你会提什么要求?” “哪有什么要求,玩呗!你不是着急走吗?” “皇帝不急,太监倒急了哈。虽然我赢了,但哥们儿今天心情好,说不准仍然可以满足你的要求。” “那你就帮我介绍个女朋友呗。”说完,朱渺还有些小害羞,一对小眼睛便无处安放了。 “哦……”我一边用手指着朱渺一边笑着退身走开了。 等我换好衣服来到球场的时候,现场早就如集市一般人满为患了,除了一处,也就是我要去的地方。 第三十章和弦一 操场上能有如此盛况,完全得意于学校对于素质教育政策的响应,只是原本与课外活动一胎而生的双休日就没有这般运气,不及满月便无疾夭亡了。 “大师,接球!” 我右脚习惯性的向前垫了一小步,伸手接过沈小峰从底线直塞过来的传球,紧接着收左脚同时屈膝在距离三分线还有一步远的地方张手就投了出去。 “刷”的一声皮球空心入网,然后笑着向沈小峰比了个三分的手势。 沈小峰迎上来和我击了一下掌,说道:“怎么这么晚才来?” “刚才被一非要送钱给我花的傻缺缠住了。” “谁啊,介绍给我呗?这种人傻钱多的憨货,有多少我收多少。” “呶!憨货来了。” 我把嘴朝着正向这边走来,一身艾弗森装备武装到手指(这家伙不打球的时候右手食指上也戴着印有艾弗森3号的专属指套),走起路来左摇右晃,痞气十足的校队替补小前锋韩昊然努了努,然后说道。 “嘘……”一声哨响之后,体育老师施小强中气十足地说道:“还是按照上次的分组,对抗练习。” 施小强身高170厘米左右,人很胖,属于低头看不到自己脚尖的少数人。 衣着上除了运动装就没见过他穿别的,而且全是白色同款的,连鞋子也不例外,不知道的还以为他就这一身行头呢!左手腕上总缠着一条毛巾,也是白色的。 因为下个礼拜全市高中生篮球赛就要在我们学校举行了,所以最近的课外活动课就成了我们的练球时间。球场当然也是指定专属的,外人概莫侵犯。 今天的对抗赛,韩昊然算是和我杠上了,一直错位盯防作为得分后卫的我。只要我一接球,他就贴身粘上来。 即使轮转换防后他也会适时扑过来对我进行包夹,而且动作凶悍,垃圾话像吃了泻药一样狂喷不止,小动作不断,让我很是恼火。 接下来一个回合他冲过来补防,令我没想到的是他竟然会对我伸脚使拌,幸好我在倒地的瞬间团身滚了出去。 顺势起身后怒火中烧的我冲过去一把将仍再喷垃圾话的韩昊然推到了一边,接着他就一个直拳朝我脸上打来,我习惯性地下身一沉侧头躲过了他的拳头,左手一记摆拳随之挥了出去。 但并没有打到他,因为施小强一把将我抱住了,当然韩昊然也被其他人拉到一边去了。伴着施老师的一通吼呵,对抗赛到这里自然也就终止了。 等到情绪渐渐平息以后,施小强又语重心长地对我来了一番花式抚慰。抚慰结束以后,课外活动也接近尾声了,与沈小峰他们话别后我直接去了音乐教室。 因为从上个星期开始,每天下午课外活动时间朱励月朱老师都会在音乐教室为准备报考音乐学院的高三学生辅导声乐知识。而我自从和朱老师熟络了以后,遇到烦心的事总想找她唠叨唠叨。 她很少教你如何去做,而是专注于当一个倾听者,可能正因为这样,所以在她面前我才更愿意敞开心扉吧! “励月姐,能跟你聊五毛钱的吗?”我拉着脸说道,私下里我都称朱老师为励月姐。 “你最近发财啦?这么阔绰,一出手就是五毛钱。” “财不敢说,火倒是刚发过。”不说倒还好,一说我心里又火大起来。 “那你说来听听。”朱励月拉了拉毛衣的下摆然后说道。 “……韩昊然那王八蛋心胸也太狭窄了,竟然公报私仇。真不知道施老师为什么偏偏袒护那王八蛋,明明知道是他先伸脚拌我的,居然各打五十大板。你等着瞧吧!阴招,我不用不代表我不会。韩道德教我的小动作多着呢,下次对抗赛让那孙子一次爽个够。” 在我说话的当口,朱励月只是适时的插一句,“哦!这样啊!是吗?……” 诸如此类的话,等我骂完了,爽够了,她才玩笑似的说:“我记得以前你不是说过,即使狗咬你一口,你也不会去咬狗一口的吗?怎么现在转性了,打算咬回去啊!” “《圣经》上不是也说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吗?”这一刻我对韩道德的话深以为然。 “《圣经》我没读过,但我听说的是以刚克刚,都会受伤。你不是喜欢功夫吗?那太极,你应该知道吧。” “好啦,你回去还是自己慢慢想吧。要不我教你弹钢琴吧,想学吗?” “想倒是想,不过我手拙,像钢琴这种高端大气上挡次的玩意儿,我怕我驾驭不了。” “你说的没错,想把钢琴弹好确实不容易。不过如果你想玩票秀一把的话,倒也不是很难。” “姐,那我就学这个,能装逼还不难,干嘛不学!”我兴奋不已地跑到钢琴前坐了下来,将琴键上的盖子掀开说道。 “不过呢,磨刀不误砍柴工,在耍酷斗帅之前先练练指法,你没意见吧?” “没意见,怎么练,你赶紧说吧!”一想到可以瞬间成为“钢琴家”,我就兴奋不已。 “首先挺胸收腹,全身放松,双手手指一一对应自然放在琴键的起手位置上。下面我就来给你讲一下什么叫高抬指连续弹奏法。” 朱励月用手拍了一下我的背,俯下身来抓着我的手接着说道: “高抬指就是将你要弹奏的这根手指……” 在她俯身的瞬间,我本能的回头之时,目光无意间跃过她宽松的毛衣lk,落在了她xq那对圆润、丰满的大白兔上。 顿时心头一阵荡漾,迅速把目光收了回来。并不是说我自制力强,只是害怕看久了会被她发现,那就尴尬了。 但我的目光仍时不时偷偷地朝她lk下瞟去。我就这样心猿意马的学着朱老师手把手教给我的钢琴弹奏指法——高抬指连续弹奏法,穿指与跃指弹奏法,等等。 “你平时也没这么笨啊,这么简单的几个指法费了我这么多遍口舌!”朱励月直起身来挺了挺腰说道。 第三十一章和弦二 “我不是天赋不够吗?现在指法我已经学会了,你赶紧教我那种突然主角光环加身,瞬间牛逼轰轰的技能吧!” 心里却暗忖:如果可以的话,我情愿学地再慢一点。 “好吧,把你的一双手全放在黑键上,先把一只手的所有手指一起按下,然后换另一只手,左右手如此交替按下去,弹一遍来听听。” 我将信将疑地将双手放在黑键上,依照她教的方法胡乱的按了起来。 你还别说,听起来还蛮有韵律感的。如果站在远处听的话,我想应该没有几个人能够听出来这是由一个零基础的人胡乱一通瞎弹出来的。 “是不是很有feel?” “Pe fect!”我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也拽起了英文,而且是脱口而出,可能是潜意识里瞬间的技能崇拜在作怪吧! “不过这一招没有什么技术含量,容易被别人识破。我还有一招用你的话来说,叫高端、大气、上档次的万能和弦,不知道大师你有没有兴趣?” “万能和弦,什么鬼?” “就是无论哪一首歌都可以用它来伴奏。” “乖乖隆地咚。怪不得叫万能和弦。姐,很难学吗?” “Ve y easy!” “Yes,I do!” “还是下回吧!天也不早了,你也没吃晚饭吧?” “没呢。”说来倒也奇怪,刚才还好好的,一听到吃,不争气的肚皮就咕咕叫了起来。 “听说学校门口新开的一家陕西擀面皮味道不错,走吧,我请你。” “那感情好啊!”我打了个响指说道。 “瞧你那点出息。一顿擀面皮就把你高兴成这样!” “能不高兴吗,我今天可算见到外星人了!” “呵呵,怎么我就成外星人了?” “在学生眼里请客的老师,而且还是美女老师。可不就是外星人吗,听说过没见过。” “呵呵……哦,对了,你之前说的韩道德是谁,跟韩昊然有关系吗?” “我初一时候的体育老师,跟韩昊然有没有关系我就不知道了。” “看不出来,你还挺长情的,初一的体育老师都还有联系。” “韩道德,跟他有联系的可都不是一般人,所以作为一班人的我可不敢跟他有联系。” “本来是可有可无的说词,经你这么一渲染,我倒觉得非听不可了。这或许就是语言的魅力吧,怪不得别人都叫你大师呢!” “谢谢!这话要是传出去,足够我吹上一年的了。” “不至于吧!” “当然至于,俗话说吃人的嘴短,说好话自然有恭维之嫌,但是被请吃的人夸赞,就不能不说是一种荣耀了,况且请吃的人还是老师。” “不是还有句俗话叫三人行,必有我师嘛。如此说来,老师也很普通嘛!” “承认三人师的都是伟人,而只有众人师才会被众人接受。虽说真理往往都掌握在少数伟人手中。但这些真理哪一个不是汲取于大众,而又普适于大众。如果不能把大众纳为自己的拥蹙,那这世上哪还有他这一号伟人。说到底,伟人也只不过是俗人的代表而已。所以这社会是俗人的社会。俗人不但绑架了社会道德,还困囿了人类对宇宙的最高认知……” “说你胖,你还喘上了。喘匀了就赶紧说韩道德吧!我的耳朵都快洗化浓了。” “其实韩道德因为觉悟高,在几年前就被众人一致举手通过,插队追随马克思去了。” “追随马克思?” “驾鹤西游了。” “哦,真可怜!” 接下来我就把韩道德的事情跟朱励月细说了一遍——韩道德是我初一时的体育老师兼班主任…… 我一边跟朱励月说着,一边脑袋里像过电影一样,往昔的一幕幕又重新浮现出来——初一开学的第一堂班会课,篮球场上他第一次教我打篮球,第一次倾听他的心声,……被抬上救护车时他那苍白的脸,纠结的眉头,痛苦而无助的眼神…… “哎,向右拐。不好意思啊,又提起你的伤心事。” “提起韩道德大家都觉得他罪有应得,自作孽不可活。可是对我来说更多的是怀念和自责。唉!逝者已矣,到如今一切都是枉然。 对了,你说一般人是不是都后知后觉啊?” “也许吧,到了,就是这里。” 我和朱励月一前一后挤进门里,店面不大是那种古色古香的装潢,于我很有代入感。 进门后靠东面是一个L形的柜台与墙壁及盛酒水饮料的木纹货架围成一方矩形的狭小空间。 柜台后的墙壁上贴着云纹饰边的餐单,原来这里不只有擀面皮,而是炒菜、汤品、面食一应俱全。 我们点了两份炒擀面皮,等了好一会才有空桌,坐下来又一阵好等,两份一身红装的擀面皮在大牌尽耍后方才姗姗登场。 “姐,你不辣吗?”我嘘着火辣辣地嘴唇问道。” “辣吗?还好吧?怎么样,跟你之前吃过的比起来?”朱励月一边说一边津津有味地大口吃着,不时端起碗来喝一口免费的酸辣汤,仿佛汤匙只是碗里的摆件。 “还好吧,就是有点辣。擀面皮,我从来都没吃过,更没想到它还可以炒着吃。” “不会吧,没想到我随便请你吃个饭都这么有意义,既然这样,你写首诗纪念一下呗!” “姐,不带这么欺负人的,吃个饭还要交作业?” “写不出来那就算了,看来你这个大诗人也是浪得虚名啊?” 第三十二章和弦三 别的激将法对我可能不一定有用,但要扯上诗的话,还真就屡试不爽。于是我放下筷子,摸着并没有胡须的下巴思考了一会儿说道: “乌云送天阴,谈心复弹琴。但为辣子味,收琴不谈心。” “呵呵!你胆肥了,敢讽刺我,不过算你牛,还真就像别人说的骂人不带一个脏字。看来你怼暴龙那件事是真的喽!” “那当然了,支持原创,抵制盗版,我一向身体力行!”朱励月朝我笑笑,便不再说话,继续狂嚼大吃起来。 “我好了,你快点吃啊,还有这么多。”朱励月用餐巾纸擦了擦嘴说道。 我看着餐盘中满是红油的擀面皮,听着朱励月粒粒皆辛苦的絮叨,咬了咬嘴唇羞赧地吐出一句,“我吃饱了。”然后转头冲着柜台喊道,“老板结账。” “不是说好了我请……” 朱励月的话还没说完,老板的声音就传了过来,“你们的帐已经结过啦。” “我人品也太好了吧,吃个擀面皮都有人抢着请客。” “你还真不要face,那我们走吧?” “好啊。” 我抽了一张餐巾纸一边擦着嘴一边躲闪着向餐馆门口走去,身后跟着朱励月。心里暗忖:还真应了那句老话——好饭不怕晚! “你吃的够慢的呀,等你半天了,朱老师好!”我刚一出餐馆就遇上了孙邛,忽然就明白我人品爆发的原因了。 “嗯,你好!那行你们俩聊吧,我先回去了。” “姐,我送你。” “不用了。” “朱老师再见!” “励月姐,再见!” “再见!” 等朱励月走远了以后,孙邛撞了一下我的肩膀说:“你胆够肥的。什么时候又认个姐啊,用钱铎的话怎么说来着——先叫姐,再叫妹,最后叫媳妇儿。” “媳你个头啊!”说着我将手伸向孙邛的头顶,刚触到他的头发就后悔了,“你这是用了几瓶摩丝啊,跟刺猬似的。” “是啫喱水,现在很难买到摩丝了。你这么明目张胆地请朱老师吃饭,就不怕你家那位把醋坛子打翻啊?” “有没有搞错,是朱老师请我吃饭好吧。” “说你胖你还喘上了。” “呛我你总是叭叭的,怎么一见郑洁就怂了?这可不行,人家都嫌你闷了,长此以往……” “这顿饭真是朱老师请你啊!” “别转移话题,你……”这时一个突如其来的声音把我的话打断了。 “小子,总算逮到你了,走吧,边上聊聊。”一个家伙阴着他那非一般长的脸抓着孙邛的肩膀说道。 毋庸置疑,这张脸到目前为止对于轻微脸盲的我是最易于辨识的,此物就是我和赵敏之前有过一面之缘的长脸。 我从孙邛身后绕过手去,硬生生的把长脸的手从孙邛的肩头掰了下来。 “别介!有什么事,就在这说吧。” “脸哥的兄弟被这家伙打了,现在还躺在医院呢。你确定要扛吗,大——师?”韩昊然挑着他那道中间少了一撮的剑眉冷笑着说道。 “我没有。”孙邛惊慌失措地对我说道。 “听到没有,我兄弟说他没有,好狗不挡路。”我对着韩昊然说道。 “哥们,别闲的蛋疼多管闲事,不想进医院的话,现在走还来得及。不怕吓唬你,这事儿不断手断脚没完。”长脸把手搭在我的肩头依然阴他那张雨打沙滩万点坑般的既麻且长的脸说道。 “对了,听说最近医院床位紧张,不知道脸哥您提前预约了没有?”我再一次将他的手从肩头扳了下去。 “你以为自己真是大师,想当老大替小弟出头啊,你也不去打听打听,孔广林是谁,你得罪的起吗?别他妈的给脸不要脸!” “吆!这是谁在那卖脸呢?” 就在长脸把自己的手压得啪啪响,我早架在胸前的双手也跃跃欲试的时候,忽然听到身后有人大叫了一声。 第三十三章合照一 我一听就知道钱铎来了,心想这位深谙道上规矩的脸哥怕是要改变策略以理服人了。 果不其然,只见孔广林仿佛看到美女一般,立马嘴角上扬,弯着眉眼,就差吹起口哨强撩了。 “铎子,你来的正好,这件事咱得好好说道说道。” 这时钱铎带着小三,还有一大帮我不认识的人涌到了我和孙邛身边。 “老大,什么情况?”钱铎并没有回孔广林的话,揽着我的肩膀问道。 “这不,那货说这位广林哥的一位兄弟被孙邛打进了医院。”心想广林这名字好,正配得上这张脸,这他妈得多有学问! “孙邛?打伤我哥们儿的明明是这家伙李飞。”长脸指着孙邛说道。 “哎,韩大班长听清楚了没,刚才广林哥自己说的,打伤他哥们的人叫李飞。睁大你的巨眼看清楚了,他是孙邛,别说你没见过?” 钱铎转向长脸接着说道,“脸哥,这怎么说啊?” “哥们,实在对不住,你看一场误会,俗话说不打不相识,改天花满楼,我请客。” 长脸恶狠狠地瞪了刚要张口的韩昊然一眼,然后笑着拍了拍我的肩膀,就转身离开了。 韩昊然耷拉着脑袋紧紧跟在长脸的后面,好像惹怒家长后生怕被丢弃的孩子。 “谢了,龙哥。” “怎么样,老大,我来的及不及时?” “比宋江都及时!” 钱铎推了推我的肩膀,指着不远处的一排台球桌说道:“走,戳两杆?” “你们接着玩吧,我得去找赵敏了。” “咦……某些人啊!还口口声声说我有异性没人性。”说着他就揽起了孙邛的肩膀,硬拉着孙邛意思意思去了。 我笑着摇了摇头转身朝校门口走去,刚走到篮球场旁边就听见有人叫我:“哎,大师,啊!” 寻声抬起头来,只见秦晓琴正跌坐在篮球场边的台阶上,一只手正捂着脚踝。 我愣了一下,随即跑过去帮她检查了一下,发现她左小腿有一处划痕,有些轻微出血。心想外伤应该问题不大,然后轻抬了一下她的左脚问道: “脚感觉怎么样?” “疼!” “看来是扭到了,来吧,我背你。” “不用你背,我自己可以的。” “你自己走,单脚跳啊!” “不行吗?” “行倒是行,不过等你跳回去脚恐怕都已经肿成馒头了。” “你别吓我,哪有你说的那么严重。” “我没吓你,这都是经验之谈,我打篮球的时候没少扭脚,现在不是你逞能的时候,快点。”说着我就背对着秦晓琴蹲了下去。 秦晓琴极不情愿地趴到了我的背上,我遂站起身来,小心挪下台阶大步流星朝球场外走去。 列位看官心里可能会有疑问:与异性如此亲密接触,难道我就不会心跳加速,脸红脖子粗吗?说句实话当然会了,不过是被累的。 大家想啊,隔着那么多层衣服,我就是有贼心也没有贼感啊!说来惭愧,小生柳下惠。 “你去哪里,医务室不在那边?” “这会医务室哪还有人啊,张医生早下班了。前面有个洗手池,先用冷水给你冲一冲。放心吧,我不会把你卖了的。” “那可不一定,说不准我被你卖了还帮你数钱呢。” “像您精得跟什么是的,貌似该担心的人应该是我吧?” 说话间我们已经来到了洗手池前,秦晓琴卷起裤管,脱掉鞋袜,一手扶着池边将脚伸到我刚拧开的水龙头下说道: “哦,真凉!要冲多久啊?” “至少十分钟,行了,你先冲着吧,我回宿舍去给你拿药。” “好吧,你快点啊!” 说完我就快步朝宿舍跑去,到宿舍拿了药又立马折回来气喘嘘嘘的帮秦晓琴在左腿的伤口上擦了些医用酒精,在她已擦干水的脚踝四周喷了喷扭伤喷雾。 令我意外的是在我给她伤口擦酒精的时候秦晓琴只是皱了皱眉并没有叫痛喊疼。 我一边将扭伤喷雾递给秦晓琴一边说: “对了,你回宿舍,还是去班里?” “当然去班里,我才没那么娇气。” “那行吧,上马。”我见秦晓琴有些犹豫,笑着说道:“要不你单脚跳回去,我先走了。” “还是你背我吧。” 在离教室至少还有一百米的地方秦晓琴就从我背上溜了下来,然后单脚跳回了班里。 秦晓琴刚一坐下,上课的铃声就响起来了,班主任也随即走了进来,在班里转了一圈之后,来到朱渺跟前,轻轻敲了敲桌子把我叫到了办公室,事后朱渺跟我说当时把他吓出一身冷汗。 因为是晚自习刚上课的原因,值班的各班班主任都到各自班级巡查去了,所以办公室里并没有人。 “把对面椅子搬过来坐吧。”周老师指着他对面的办公桌说道。 我把椅子搬到周老师的办公桌旁边坐了下来。 “听说你是五原的?” “嗯。”我点头道。 “真巧,我爱人也是五原的,她们家以前就住在五原中学旁边。” “是吗?我家也住在那里。” “那你们可能认识,她叫孔娟。” “小时候见过,我管她叫姨。” “那论起来我们还是亲戚呢?”见我不说话他接着道,“对了,有人跟我说看见你背着秦晓琴来上课的,是不是真的?” “是真的,不过秦晓琴在篮球场扭伤了脚,走不了路,我才把她背回来的。” “怎么你练球还带家属啊?”周老师笑着说。 “没有,我跟秦晓琴只是同学关系,他不是我女朋友。”我赶紧解释道。 “她不是,那谁是啊?”周老师依然笑着说。 第三十四章合照二 “我……我没女朋友。”他似乎成竹在胸一般,听的我心里直打鼓。 “那王盼呢?” “王盼,她姥姥家也是五原的,我们从小就认识,只是关系特别好而已。”听到王盼的名字,我悬着的心总算放下了。 “那就好。其实你们那些花花肠子在老师心里跟明镜似的,一清二楚,毕竟老师也是从这个年纪走过来的。 目前学习还是最主要的,虽然国家提倡素质教育,但哪所大学录取的时候不先看考试成绩啊!所以你们心里那些小九九,最好还是留在心里吧,等到上大学的时候,在付诸实施也不晚。 到那时候你背着谁上课,牵着谁的手逛街,都没有人去管你,也不用偷偷摸摸的了。对了,你最近学习成绩进步挺多的,有没有王盼的工劳啊?” 我一边适时的点头应承一边在心里犯嘀咕:这还是主持召开高中生能不能谈恋爱辩论会的周老师吗? “当然有,她经常督促我学习的。”我不假思索道。 “那你还得加把劲啊,以你现在的成绩跟王盼还有不少差距。这样将来你们很难考到一个学校去啊。” “哦,我会的,但我们不一定报考同一所大学的。” “好了,就这样吧。” 我刚转过身又被他叫住了,“对了,你回去把秦晓琴叫过来。” “她脚伤得挺严重的,估计自己来不了。” “那算了,你先回去吧。” 从办公室出来才知道起风了,吹在脸上凉凉的,树叶也被吹得哗哗响。 在除了学习还是学习的时间里又挨过了三天。还是晚自习第一节课刚上课的时候,暴龙来到我们班里,把我和秦晓琴一起叫到了他的办公室。 “说说吧,你们俩什么关系?”暴龙把身体靠在椅背上,翘着二郎腿,对站着的我和秦晓琴说道。 “同学关系。”我和秦晓琴异口同声地说道。 “哟,挺有默契的。你俩排好的吧,这么整齐?” “没有。”我自己都不相信我们依然很整齐地回道。 “同学关系,怎么没见你背着别的同学上课啊?”暴龙一边说着一边拉开抽屉,把一叠照片扔在他的办公桌上。 “来看看,这是你俩吧?” “是,不过那天秦晓琴脚扭了,我才背着她的。”我不慌不忙地回道。 “哼!脚扭了,在你背上扭的吧?” 听他这么一说,虽然心里气的不行,但仍平静地回说:“不是,我们是在篮球场遇到的。” “那行,我现在就给医务室的张医生打电话问一下。” “我们没去医务室。” “那医院的病历卡也行。” “也没去医院。” 暴龙一副意料之中的表情冷笑着说: “那就没有任何证据能证明她脚扭了呗,那你们自己说说我是应该相信这些照片,还是相信你们的话呢?再说了,你们刚刚进来的时候,她不是也能蹦能跳的,也没让你背着啊?” 这时一直都没有说话的秦晓琴提起裤脚说道:“卫老师,我腿上这条疤就是几天前扭脚的时候划破的。” “你这蹭破了点皮,就走不了路了,那我刚才削铅笔的时候把手划破了,是不是可以跟学校报个工伤,休息个十天半拉月啊?” 秦晓琴刚一开口暴龙的不悦就表现出来了,似乎早有准备一般。 “我扭脚的事情,班里的同学都知道啊。” “那好吧,那个谁,你回去把她同桌喊我办公室来。”暴龙用手指着我说道。 我心里暗忖:让尤云梦帮秦晓琴作证,怎么可能,指证还差不多。于是赶紧说道: “还有,这件事我们班主任周老师也知道。” “哎!老周,你来的正好。” 我顺着暴龙的声音扭过头去,看见班主任正走进门来。仿佛周老师是因为暴龙的叫声才出现的一般。 “卫主任(听说暴龙快要升教导主任了),让他俩先回去上课吧?这事儿我知道。” 班主任一开口,暴龙的喜悦就在脸上暴露了,也似乎早有准备一般,但瞬间便收敛了,极不耐烦地朝我们嚷道:“走吧,走吧!” “早知道会是这样,我情愿自己的脚肿成馒头也不会让你背我的。”出了暴龙的办公室之后,秦晓琴对我抱怨道。 “有钱难买早知道。” “你还说风凉话。对了,那些照片该不会是暴龙自己拍的吧?” “应该不是,如果暴龙当时在场的话,它直接就抓我们现行了,还拍什么照片啊?我想应该有人想整我们?”我说。 “那你觉得会是谁呢,尤云梦吗?” “不知道,现在唯一的线索就是照片。” “但是这唯一的线索照片还在暴龙手里,唉!” “你看这是什么?”我一边说一边把一张照片递到秦晓琴的眼前。 “哇哦!太酷了。”秦晓琴一把将照片夺了过去。“不过你这也算偷吧?” “这叫窃好吧?读书人的事情你哪里懂得。”不知为何,听到‘偷’总会想到孔乙己这句话。 “在搜集证据的过程中难免会用到一些非常的手段,福尔摩斯不也是这样吗?” “真的吗,阿瑟·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探案集》你也看过?”秦晓琴一惊一乍地说道。 “看过啊,怎么啦?” “我超喜欢这本书的。对了,我也要跟你一起查照片的事情,想想就让人兴奋。” “福尔摩斯没告诉你吗?查案需要头脑冷静,太热血冲动的人可不适合当侦探。 “冲动,我是兴奋好吗?不过就一张照片,能有什么用?” “走吧,别磨蹭了,赶紧回班上课去吧,下课再聊。” “回去后问一下你周围的人,大前天第一节晚自习上课前尤云梦几点到班级的,问的时候注意技巧。”我一边用手指指着自己的头,一边对秦晓琴说道。 “我有那么没脑子吗!哎,是不是在你心里我就是一个神经大条的二傻子啊?” “大小姐,你太敏感了,我只是提醒而已。再说了,您要是二傻子,那这世上怕也没有几个人能称得上聪明了。” 说罢从秦晓琴手里抽回照片,推开后门进入了教室。 第三十五章合照三 秦晓琴嘴角微微上扬,轻哼了一声继续朝前门走去。 教室里很安静只有笔在纸上书写时发出的沙沙声以及偶尔的翻书声,但我的心思完全没法放在学习上。只是反反复复的看着夹在书页里的照片,研究来研究去,一点发现也没有。 照片并没有贴塑,如果那样的话就可以知道是在哪家影楼冲洗的了,背景上的人隔的太远了看不清楚,根本认不出来是谁。我拿着放大镜在照片上端详了半天,除了指纹,一无所获。 于是收起照片,手里仍拿着笔,眼睛盯着数学习题册,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我在思考如何解题呢。 其实我是在心里默默地梳理跟这件事有关的可疑人物——韩昊然,当天我回来的时候他好像已经坐在班里了,况且朱渺也说过他早就回来了。 尤云梦,下课后也会有答案。最后就只剩下何仇与沈依依了。梳理了一番之后,暂时也没有什么头绪,索性先把这件事放下,真的开始学习了。 课间我和秦晓琴在小花园碰头后,尤云梦也被排除了。 “照片上除了指纹,没有别的发现。”我挠了挠头说道。 “你干嘛老盯着照片不放啊,为什么不朝相机上想一想呢?” “想了,一样毫无头绪。” “我记得韩昊然前几天拿着一部相机在班里显摆来着。” “韩昊然已经被我排除了,他没有做案时间。” “他不一定自己动手啊。” 我猛拍了一下自己的脑门说: “有道理,你简直就是我的华生啊,不,应该叫你元芳才对。我今天才知道什么是灯下黑,怎么就把韩昊然的小跟班许帅给忘了呢?” 我自言自语道:“好,接下来对他重点跟进。” “哎!那个不是你女朋友什么敏吗?” “赵敏!”当我转过头招手叫她过来的时候,赵敏却气呼呼的转身离开了。 “你还不赶紧追上去解释一下?”秦晓琴轻推了我一下说道。 “快上课了,下次课间休再去解释吧。”忽然生出一种身心俱疲的感觉,再没了之前那种昂扬的斗志。 “不好意思啊,要不要我跟她解释一下?” 我摇摇头说:“还是不要了,你帮忙,只怕会越帮越忙。” 一节课又没有什么收获的过去了。头脑昏昏的我第一个冲出教室正与不知何时而起的一股冷风撞个满怀,顿时清爽了一些,快步朝孙邛他们班走去。 “如果你找我来,只是要跟我解释上节课课间的事情的话,那就免了吧。你还是省点的力气好好想想怎么编个好点的理由解释解释这张香艳的照片吧!” 赵敏冷着脸一边说一边把一张照片甩给我。凉风似乎读出了她的心思故意弄乱她的短发,以便更好的搭配她正流出不悦的惨白的脸,这种惨白是我以前从未见过的。 我本想借灯光来搪塞的,但一看见正瑟瑟发抖燃着昏黄豆光的路灯,便又于心不忍了。 顺便说一下,不单是学校,全市所有的路灯全这般孱弱,也不单是今晚,以后几年皆是如此。至于原因,听说是电厂在引资时赔了夫人又折兵。 “你也有这张照片,谁给你的?”我看着那张我背着秦晓琴的照片疑惑地问道。 “你难道没有什么要解释的吗?”赵敏用右手向耳后捋了捋头发依然冷着脸说道。 我抬手捡起赵敏肩头一枚扇形柠黄的银杏叶说道:“其实你想多了,我们没什么的,只是那天她的脚扭了,我才背她回来的。” “哼!是吗?” “是真的,不信你可以去找我们班主任周老师或者暴龙求证。”我接着说道,“其实给你这张照片的人才是心怀不轨。这张……” “别人心怀不轨,那也要你配合的好啊!”赵敏咄咄逼人地接着说道,“哪有这么巧的事,她刚好扭伤,你刚好遇到。” 赵敏不等我张口,连珠炮似的接着又道:“之前看她跟你在一起活蹦乱跳的样子,也不像是扭伤过啊?” “三天前扭伤的,现在差不多已经好了,上节课课间休的时候我们就是在研究这是谁拍的照片。”我望着赵敏冰冷的目光弱弱的回道。 “不是说伤筋动骨一百天吗,怎么才三天就没事了,这样的伤真的需要背吗,这么漂亮的女生真要背的话,也轮不到你吧?” 或许是被戳到了痛点,我的火气也上来了: “那天我也不知道她的伤是轻是重。再说了,当时快上课了,操场上也没什么人,我刚好从那里经过。还有你能不能站在我的立场上想一想……” “如果你看到一个男生这样背着我,你会怎么想?你口口声声说别人不理解你,让别人换位思考,那你有没有换位思考?还有你不觉得你很自私吗?” 赵敏舒了一口气,语气缓和了一些接着说道,“你不觉得你一直都很自以为是吗?你总是以自我为中心,所有人都得围着你转。你总是对的,错的都是别人。” 我一时无语,她也沉默了。只有风还在自顾自地吹着。现在想想,原来沉默是我当时最诚恳的自省方式。 后来还是赵敏先开了口:“最近你不要来找我了,我……” 第三十六章合照四 “我想静静,先走了。”说完她就转身头也不回地快步走开了。 我立在原地默然的盯着赵敏的身影渐渐远去,最后消失在拐角处。 忽然感到她是那样的孤独,一种透着平凡的孤独。只是好想呵护这种完全不再惊艳到我的平凡。 一阵风扫过,伴着树叶的“沙沙”声,脸上深秋的寒意一路下探直至内心深处。 看着忘我亭外不管岁月变迁,花期不变迎着飒飒西风而开的菊花;不远处曾经绿悠然、翠正酣,现在一树柠黄,风来扇摇,无数金叶正潇潇而下的银杏;小池塘边英姿不再,随风乱舞枯枝的垂柳;油然而生的是秋字莫名到心中。 绿抹几株,黄染满树。一阵秋风,两人眉蹙。予悦吾喜,尔惆余戚。但为君劳,天凉加衣。青青子衿,悠悠我心。一眼万年,皓首为信。片语只言,无以为参。此生明月,共你同看。 一番感慨之后,我将刚才赵敏给我的照片装在衣袋中,双手在头上使劲的揉搓了几下,做了一次深呼吸,然后颓然朝班级走去。回到教室刚坐下来,上课铃声就响起了。 这是最后一节晚自习了,因为还有一大堆作业要做,所以就没时间再研究照片了。第二天第一节早自习下课后,我才把赵敏昨天晚上给我的照片拿出来。 反反复复看了几遍,和另外一张照片对比了一番,然后又例行公事地用放大镜照了一遍,除了从背面找到一个很小的指印外,依然没有什么有价值的发现。 指印是由手指上的油污形成的。心想难道有小孩子碰过这张照片,想到这里,我拿着放大镜又看了看。 “六指这王八蛋,气死我了。”朱渺跑过来一屁股坐在板凳上,气呼呼地自顾自说道。 我犹如被醍醐灌顶,瞬间醒悟:“对呀,是六指!” “大师,你咕哝什么呢?” “没什么,谢谢你。”我拍了拍朱渺的肩膀说。 “谢我干嘛,什么照片啊,你还拿着放大镜看!”朱渺说着就把手伸了过来。 “个人隐私。”我忙合上夹着照片的书本,朝身后瞥了一眼问道,“许帅干嘛去了?” 朱渺把头一扬:“呶,说曹操曹操就到。”说话间许帅已离得近了。 “哎,许帅过来聊聊。猪,你和他换一下座位,我跟他聊几句。” 当许帅在朱渺的座位上坐下后,我把手按在他的肩膀上说道: “说说吧,为什么偷拍我?还把照片送给暴龙。” “我根本不知道你在说什么。”许帅先是一怔,向旁边撇了一眼说道。 “既然你不愿意说,那我来说好了。四班的曹耀坤是你表弟吧?”我见许帅没回答接着问道,“照片是在远大影楼冲洗的吧?” 我抽出赵敏给我的那张照片,然后翻到背面放在书桌上说道:“看来你个人卫生堪忧啊!这个带着油污的指纹是你的第六根手指印出来的吧?” “你想怎么样?”许帅有些露怯。 “那要看你的表现喽,说说吧。” “我没什么好说的。” “你猜一猜,如果我把你和曹晓娟的事捅到暴龙那里的话,你想你会怎么样?”我拍了拍刚才抽出照片的书本接着说,“别以为只有你会偷拍。” “不怕事儿大的话,你捅一个试试。” “卧槽!六指你行啊,涨胆了?”钱铎从背后掐着许帅的脖子说道。 “松开他,这件事是我让他做的,有什么事冲我来!” “哎呦喂!可以啊,日天大班长敢作敢当啊,龟缩神功练成了?” “有种就出去单挑!”韩昊然一脸不屑地朝我嚷道。 “你没病吧,证据现在在我手上,我为什么要跟你单挑啊?”我接着说道,“给你两个选择——一、你到讲台上当着大家的面跟我说声对不起,二、我把照片交给暴龙,让他来处理。你自己选吧!” “有种你就交,我保证让你好看。” “你他妈有种再说一遍?”韩昊然的话一出口钱铎立马就炸了。 “你他妈的以为你自己是谁呀?我好怕啊!”韩昊然一脸不屑地说道。 我拍了拍钱铎的肩膀对韩昊然说道:“好啊!单挑就单挑,不过要签个字条,你要输了,以后就夹起尾巴给我提鞋当小弟。” “好啊,那你要输了呢?” “哼,我要是输了,这件事就算翻篇了。” “那走吧,小花园。” “不急,晚自习放学后操场见。” “你怕了吧,故意拖延时间。” “我是怕啊,怕你放学后不敢去操场。” “好啊!晚自习后操场见,谁不去谁是孙子。” 晚自习放学后来到操场上的韩昊然只逞了几句口舌之快便彻底成了沉思者。 写到这里关于照片的事情就交代的差不多了。下面我们来说一说我是怎么发现偷拍的人是许帅的。 其实就在秦晓琴提到韩昊然有相机的时候我就开始注意许帅了,在他家小区楼下有一家标榜洗照片免费加磨砂防护膜的远大照相馆(这种膜极薄,只贴在正面,打不了广告),而我手里的两张照片就是加过膜的。 再想到许帅跟韩昊然的关系,我没有理由不怀疑这件事跟许帅有关。只是苦于没有确凿的证据,直到我发现了赵敏给我的那张照片背部的指纹是来自许帅的第六根手指后,才正式向他发难。 如我所料,一击中的。至于真正的拍照者曹耀坤则是我在沈小峰他们班无意间碰上的,当时我只是觉得眼熟,是沈小峰告诉我他是许帅的表弟。 其实说他就是偷拍者,我也只是猜测的。等于赌了一把,还好赌对了。至于我要挟许帅的照片,根本就是子虚乌有的事情。 等我把这件事情的始末告诉秦晓琴的时候,起初她还不相信这么快就解决了。我想她可能是意犹未尽,还没有过足当侦探的瘾吧。 不过她的一句话却让我忙了一阵子。她说既然我这么厉害,干嘛不试着写写侦探。你别说我还真的写了几页,不过发现挺难的,还因为马上就要篮球比赛了,天天都要练球,所以本就不多的几页稿纸也被束之高阁了。 说到练球,在这里我还真应该感谢一下韩昊然。因为他这段时间的高强度防守,我的球技进步明显,算是做实了首发的位置。 关于韩昊然对我态度的忽然转变,一时之间还有点接受不了,总觉得怪怪的。不但我觉得不适应,连沈小峰也纳闷韩昊然怎么忽然就不和我较劲了。 当我把事情的经过和他说了以后,沈小峰只是很有深意的说了这样一句话——有时候你以为你赢了,其实是刚开始输。彼时正值黄昏,天边残阳如血。 第三十七章球赛一 挨着,盼着;埋怨着,期待着。终于到了全市高中生篮球赛比赛的日子,球赛的举办地点就在我们学校的露天篮球场。 一共是三天时间,八支球队以抽签方式选出对手进行单场淘汰赛。前两天的比赛是在上课时间进行的,观众也只能是恰巧上体育课的班级。最后一天决赛的比赛时间定在了中午吃饭的时候,算是一种福利了。 赛场布置的也比较简单朴素,只是在篮球场看台的最高位置上拉了一条红底白字的横幅“新城市第十届高中生篮球赛”下面是一行小字“举办方新城市第二中学”。 球场两侧靠中间的位置放了几张红漆斑驳的课桌当作统计台,台历式手动计分排也放在其中一张桌子上,篮架上只比平时多绑了几块防撞泡沫,裁判请的是体校的老师。 第一个比赛日天气晴朗无风,阳光照在身上暖洋洋的。我们一个个都情绪高涨、斗志昂扬,十分应景这晴好的天气。 虽然是在熟悉的球场,身边是熟悉的队友,场地也十分空旷没有多少观众,但胸腔里那颗激动的心仍突突地加速跳动着,手心里也有些微微出汗。 一番拉伸,热身投篮之后,随着裁判一声哨响,比赛正式开始了。就在我触球的那一瞬间,赛前那种激动与不安的心情立马就消失无踪了。 第一球我空切篮下,接沈小峰外线吊传直接空接命中。整个上半场比赛我们打得就像我第一次进球定好的基调一样丝滑顺畅。 我们的对手新城市第六中学并没有给我们制造出什么实质性的麻烦,所以下半场开始后我和沈小峰就一直穿着外套坐在场边拍手鼓掌,呐喊助威了。 打到第四节,王老师干脆尽遣替补登场。即便如此到最后我们也还血虐六中十八分之多,真可谓兵不血刃晋级第二轮。赛后沈小峰还戏谑说我俩这场也算躺赢了。 “我那次突破分球才叫棒,‘咻’的一下从人缝中穿了过去!” “还记得我那次抢断吗?” “盖帽,帽得我手都软了!” “和他们一起抢篮板,我又找到那种欺负小学生的感觉了!” 我们就这样肆无忌惮地一边分享着喜悦一边向淋浴房走去。说实话在这场比赛中我也有那种一球在手,天下我有的感觉。 我哼着歌站在花洒下面任由温适的水流熨帖着浑身的每一寸肌肤,脑海里像过电影一样不停的闪过比赛中的精彩画面,尤其是我在右侧底线零度角那记极限后仰跳投,防守者都已经封到我脸上了,在完全看不见筐的情况下居然被我投进了,你说这找谁说理去? 想着想着我的双手不觉已举过头顶作出了投篮的动作……这种肆意横流的喜悦直到课外活动课上我们在篮球场集训的时候也没有消退。意想不到的是施小强对于我们的顺利晋级,只有一张阴沉的脸。 一声哨响之后,谁也没想到他直接点名跟我单挑三个球。开球前我还在想,是不是要让一下球,毕竟他是老师,输了不好看。“啪啪”打脸的是我被他虐的体无完肤。 “还有人要试一下吗?”施小强见没有人回答,接着说道:“你们都觉得自己今天很牛逼吗?除了第一节前半段,你们今天打的像屎一样,篮球是五个人的运动……” 接下来的练习时间,我们并没有像往常一样进行分组对抗,而是反复练习了掩护、挡拆、空切、无球跑位等基本战术以及阵地防守。 在练习防守的时候,施小强也不忘耳提面命一番,“进攻赢得观众,防守赢得冠军!” 经过这一番折腾,下课之后,我们不免又牢骚一通,“施老师真是个怪人,我们赢了比赛,不夸我们也就算了,没想到还被他嘲弄了一番。” 望着天边火红的晚霞,我不禁想起了那句谚语“朝霞不出门,晚霞行千里”。心里暗忖:明天又是一个好天气。 “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沈小峰忽然说道。 “你什么时候变得这样悲观,难道施小强把你吓到了?”我有些不以为然。 “听说我们下一个对手一中很强,也是来争冠军的。”后来我才知道沈小峰用声音所描绘的并非是一幅被油彩涂满罅隙的西油,而是极尽留白之能事的国画。 我看着茫然若失的沈小峰说道:“对手强一些才好呢,正好检验一下我们这段时间的训练成果。如果对手都像六中一样,那这冠军不要也罢。” 其实话虽这么说,但我心里的担忧并不比沈小峰少多少。吃晚饭的时候,我也一直在想比赛中可能出现的各种状况,应该如何去应对。 晚自习下课之后,躺在床上怎么也睡不着,一直抵触却一直在想着明天比赛的事情。 听到主持人叫我名字时候,仍不敢相信自己真的被选中成了中场休息时间与科比一对一互动的参与者。 我呆呆地站在斯台普斯球馆中心的logo处,整个人都是懵的,在振聋发聩的欢呼声中双手不停的扯拽着兰紫色八号球衣的下摆,手心里早就汗涔涔的了,腿也不受控制的抖了起来。 完全没听清主持人都跟我说了些什么,仍就傻笑着木桩似的立在那里。这时科比走上前来微笑着把球塞到我的怀里,双手轻轻晃了晃我的肩膀,然后他自己也架着胳膊左摇右晃起来,还一边微笑着不停地说着: “ ex, ex……” 我只是尴尬地笑了笑,之后他示意我先进攻。我把球在地板上试运了几下之后方才安下心来,将手掌在球衣上蹭了蹭,双手一拍,互搓了几下之后准备进攻。 可能科比并没有当真吧,竟然让我连续进了两个球。我一阵狂喜,心想要是再投进一个球我就赢了,赢的可是科比呀! 最后一球,我选择了三分线外直接出手。出手以后,我仍然保持着投篮的姿势,目不转睛地盯着几乎是擦着科比的指间旋转着向篮筐飞去的篮球。 第三十八章球赛二 “铃铃……” 伴着闹钟狂躁的响声,我猛然睁开双眼,发现正仰面躺在床上的自己双手仍然保持着投篮的姿势。 “唉!” 我深叹了一口气,极不情愿地收回双手并关上了闹钟。 “老大,你刚刚是不是在做春梦,最后一刻被闹钟吵醒了?”钱铎一该往日睡眼惺忪的模样满脸贱笑地说道。 “春你个头啊,春,你以为谁都跟你一样,除了打飞机就是做春梦,龌龊!” “龌龊吗?我觉得很正常啊,孔老师不也说食色性也吗?”钱铎振振有词地说道。 “哪个老师告诉你‘食色性也’是孔子说的?”我不无鄙夷地反驳道。 “不是吗?可是大家都这么说。”钱铎习惯性强词夺理道。 “你是什么时候成大家代表的,再说了,如果大家能代表真理的话,也就不会有众人皆醉我独醒这句话了。孔子在《礼记》中的原话是‘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他老人家可从没说过‘食色性也’这句话。” “饮食男女,听起来这么现代的词没想到竟然是孔子说的,如果这是一道选择题的话,我想大多数人都会跟我一样选择食色性也。” “其实‘食色性也’出自《孟子》,是告子在与孟子关于人性的辩论时所说的话。这句话的意思是喜爱美好的东西是本性使然。” 钱铎朝我竖起大拇指道:“老师,您牛掰!” “我好为人师还不是拜您这位大贤(大闲)之人所赐!还有我刚才做的梦是自己正和科比单挑,已经连进两球,第三球刚一出手就被闹钟吵醒了,哪有什么春梦。” “你魔怔了吧?连做梦都在打篮球,不就是一场球赛嘛,用得着这么紧张吗?”钱铎一边挤着牙膏一边奚落我道。 我一边叠着被子一边回道:“能不紧张吗?训练了这么久谁不想赢,赢了一中就等于提前夺冠了,就可以代表市里去参加省级的比赛了,如果输了这将成为我在校队的最后一场年度比赛。” “你又不是不知道升入高三就要退出校队了。”我有些刹不住车了,自言自语道,因为钱铎早就腆着肚子到走廊刷牙去了。 我依然意外的是施小强今天格外的和蔼,赛前训话时他也只是微笑着说: “大家不要太紧张,只要把平时训练的水平发挥出来,胜利就是属于我们的了。” 这种话说出来容易做起来就难了,不知道别人怎么样,但我做不到。热身的时候在三分线外一直也没找到手感。 比赛中即使空位三分,我也不敢出手,除了低位背身就是抱着球朝内线生突。没想到的是我们这边所有人都和我的想法一样:坚决进攻内线。 刚开始还有些效果,但渐渐的随着对方的防守一点点地收缩,突破变得愈来愈难,背身单打又随时会吸引来双人包夹。 传到外线又会被扔回来,内线根本没有传球空间,勉强出手不是被帽,就是打铁。第一节还没打完我们就落后了十三分之多,而且毫无办法。施小强只好又叫了一次暂停。 “放松!放松!!全身放松!!!有空位就坚决地投,只有外线投进去了,对方才会扑出来防守,只有他们防出来你们才能突进去得分。 反正这样打下去也是输,不如放手一搏,大胆的投吧,况且想要破连防也别无它法,只有投三分,三分不开这场比赛也就交代了。好了,上场吧,记住放松投三分。” 经施小强这么一番放任与点拨,我终于放下了心里的大石,上场就命中一计三分。没想到手感也会传染,大家的手也出奇的顺,接连又命中了三个三分,直接将对手打停。 “接下来对方肯定会盯紧外线,你们可以试着突突内线,但空位三分仍要坚决地投,不要去管进不进。” 暂停回来之后虽然我们的三分不再那么神准了,但原先落后的十几分也被逐渐抹平了。接下来比分犬牙交错一直再没被拉开。 时间来到最后四十秒我们还落后一分,这时沈小峰持球突进内线,所有人都以为他要强起上篮的时候,他却一个背传将球分给在弧顶借着掩护刚跑到底角的我。 抢位、接球、瞄筐、投篮,一气呵成,毫无凝滞。出手后我如在梦中一样保持着投篮后的姿势,直盯着篮球后旋着空心入网后才收回右手,遂变掌为拳,振臂一挥,大吼着回应同样狂喜难抑的沈小峰。 这一球命中后还留给对手十秒的时间,我们领先两分。短暂停结束,对方前场,我们就像一群嗅到血腥味的鲨鱼,完全忘了疲惫。 粘、黏、追、贴、靠,险些逼得对方发不出球来,直到接连被裁判吹了两次犯规,我们不得不收敛了一些,因为再响哨对方就要罚球了。 最后一攻对方佯投了一个三分直接将球吊到了如大海般空旷的篮下,彼时站在三分线外的我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一点办法都没有。 况且暂停时施小强布置的防守战术原本就是重点盯防三分,因为这样起码不会输,最多打加时。就在我已经接受加时赛的时候,沈小峰忽然出现了,一个干净利落的排球大帽将球扇出了底线,时间也刚好耗尽。 谁也没有想到伴着欢呼雀跃而来的竟是裁判姗姗来迟的哨响。我以为自己幻听了,但眼睛立马证实了,对于衔哨魔鬼的舞蹈(裁判的手势),谁也不能视而不见——沈小峰防守犯规,对方两次罚球。 就在我们立马怒气冲冲地朝裁判走去的时候却被施小强拦了下来。对方两罚全中把比赛拖入了加时。之后,我们并未获得球权,心想好牛逼的压哨罚球。 加时赛依然打的难分难解,对方用一次次罚球紧咬比分。时间再一次来到最后十秒,沈小峰摘下进攻篮板我们领先一分,对方好像魔怔了并没有采取犯规战术。 当他们在教练的咆哮声中集体扑向沈小峰的时候,球已经传到了我的手里,这时计时员已经倒数至二了,我便顺势将球向空中一抛。哨子也随即响了起来。 第三十九章晴天一 是的,我想除了裁判所有人应该都以为比赛结束了,我们赢了。但最终结果却应了“真理往往都掌握在少数人手中”这句话。 我犯规了,而且还是技犯——肘击对方面部。只是刚才躺在地上,离我有两米远的家伙听到“肘击面部”这句话才想起捂自己的脸。 我当时就懵了,真的懵了。这次不再淡定的施小强第一时间就冲到那位裁判面前,结果却被一声哨响罚出场外。 我欲哭无泪,我们欲哭无泪(对于他们的表情,无需默契,再怎么匆忙的瞥视也能轻松地解读),就这样,我们被人家罚球绝杀了。 球场上久久回荡着施小强被罚出场时朝裁判咆哮的那句“太他妈假了吧!要不要再NG一次啊?” 在去淋浴房的路上我们彼此没有任何交流,只是用不停地谩骂声来宣泄心中的不满。“草泥马!”“见鬼了!”“这种主场优势老子还是第一次见!”…… 我仰着头站在花洒下面任凭水流冲刷而下,也不知过了多久,直到心情舒缓了些才擦干身体,穿上衣服离开淋浴房。 我并没有去班级上课,直接回到宿舍蒙头大睡了一觉。醒来的时候刚好该吃中午饭了,肚子也咕咕地叫了起来,于是才勉强起了床,拖着灌铅似的双腿走出宿舍,一步一步朝着食堂挪去。 心里仍然不畅快,一路上看着、听着说聊嬉笑的大家,忽然感觉自己是如此的另类,而这种另类一直延续到了第二天中午,成员不光有我还有校队的全体队员以及知晓这件事始末的少数人。 比起决赛场上那黑压压的观众,我们的确是少数人。但不可否认的是,在被迫吞下时间这剂良药之后(因为它真的很苦),我们也许是我终将会成为更少数的人。 此刻再想起上次辩论会后王盼那句“让真理成为强权的强权”的话,忽然有了不一样的理解——此时的真理总有一天会成为强权,但那时的它不过是站到曾经自己的对立面上而已。 以前我是想不到这些的,如此看来,挫折不但是最好的老师,还是最有效的催熟剂。 冬天悄无声息的近了,但日子却一如往常,大家对于学习的热情也没有因为气温的降低而下落。 老师总是说心静自然热,但我听后感觉更凉了。真想把这些感觉存起来,等到暑天老师说心静自然凉的时候,再拿出来用。 晚自习最后一节课下课的铃声刚一响起,我就快速地冲出了教室 。 一路奔跑着冲到学生自行车停车区,推出并跨上那辆其貌不扬的自行车,一只脚搭在自行车的脚踏上,一只脚踏在路边的护栏上远远地等着。 不时有路过的西北风推销似的过来搭讪硬聊,甚是恼人。直到赵敏和郑洁手牵着手出现在停车区,骑上自行车和其他几个人一同离开后,我踏在护栏上的脚才用力一蹬,不近不远地跟在她们的身后。 当然不会忘记戴上平常从来都不戴的那顶后来才知以棒球命名的帽子。其实我这么做已经有小半个月,业已养成习惯了,如果哪天忽然停下来的话,可能反而会不适应。 一如往常我在原来的地方停下车来,看着赵敏在转弯处和郑洁他们分开,一个人继续向前骑去。要是以前到这个时候我就会将棒球帽的帽檐拉到脑后,然后调转车头直飞学校了。 今天有些疑惑,因为之前她的父母必然会有一个人在岔路口等着她一起回去的。想到这里我并没有马上调转车头回学校,而是又跟上去,然后停在小区门口不远处。 因为在这个位置刚好能看到赵敏房间的窗户。等赵敏的背影在我的视线里消失后,我一直盯着赵敏卧室的那扇窗户,不时地看看那块玻璃上有裂纹,银色表身,高一时新配上金色表链的某牌古董手表,但至于我,却是“麦琪的礼物”。 已经超过我估算的时间了,但是她的窗户依然没有亮起来。我不及细想一把将自行车丢在路边,就快步向小区大门奔去。 经过门卫室的时候却被反着酒嗝的看门大爷给拦了下来,我才想起摘掉棒球帽,跟他打了声招呼就被放行了。因为之前我不止一次来过,而且跟他说过赵敏是我表妹。 随着楼道里感应灯一楼一楼的亮起,我很快追到了刚爬到三楼的赵敏。大概是听到了脚步声,赵敏回过头来,一脸诧异地看着我。 “你怎么会在这里?” 我走到已经停下脚步的赵敏跟前说:“呃……是这样的,刚才在十字路口我没看到你爸妈来接你,然后就跟过来在下面等着,等了好久也不见你的房间亮灯,我有些担心就上来看一看,这么长时间你怎么才刚爬到三楼?” “哦!”赵敏挠了挠头接着说,“我到家门口才发现钥匙还在自行车上,所以只好又跑了一趟,你怎么穿的这么少,不冷吗?” “还好吧,也不是太冷。”我忙停下正搓着的手,也不再去管被风潲的火辣辣的耳朵和脸了。 “走吧,上去喝杯姜茶再回去,今天晚上是挺冷的。” “你爸妈不在家啊?” “他们有事回老家了。” 说话间我们已经来到客厅里。 “你先坐一下,我帮你冲杯姜茶。对了,你从什么时候开始偷偷送我的?”赵敏一边忙着一边以主人的口吻说道。 “就上次被你当面拒绝之后。”我的小情绪还是略带着几分局促。 “哦……那差不多有两个礼拜了,我居然一点都没发现,谢谢!” “不用,我也只是践行诺言而已。” “诺言,什么诺言啊?” “做你这朵笑靥如花的专属园丁啊!” “噢!”她笑了,很会心。 “对了,还记得我上次跟你说的徐志摩给林徽因写的那首小诗吗?” “时光如水,总是无言。若你安好,便是晴天。”赵敏说完之后彼此静默了片刻,然后她把杯子递给我接着道,“小心烫。” 第四十章晴天二 我伸手接过杯子,还没喝心里就感觉暖暖的,随即试探着问道:“晚上你一个人在家不害怕吗,你爸妈就这么放心你一个人在家?” “有什么好怕的,他们不放心倒是真的,所以才安排小姨来陪我,只是她今晚临时要值夜班。”我先是心头一紧,继而又宽解了。 我放开胆子为小姨叫屈道:“你小姨在哪上班,怎么还不定时值夜班呢?” “医院。” 我们就这样你一言我一语的聊着完全忘记了时间,等到我把姜茶喝完再看时间的时候才发现还有七分钟学校门岗就要禁止出入了。 “哦,我得走了。你别忘了把门反锁好。”我很后悔抬腕看了时间,但又不得不马上起身离开。 赵敏也抬腕看了一眼手表,一脸疑惑地说道:“还有六分钟你确定还能赶得上。” “没办法,也只有拼一下了!” “要不……要不你今晚就别回去了。”赵敏向耳后捋了一下头发说道。 “好啊!”我强忍着内心的喜悦平静地说道。 “别多想啊,我只是怕你露宿街头。睡沙发你没意见吧?” “没意见,我睡哪里都行。”她家的多人沙发其实就是床的折叠形态,外观古朴,配色典雅,处处透着那个年代的气息。 顺便说一句,这无关当时的情愫,只是这一刻笔行到此处所引发的回思:一束陈旧的光,小心翼翼地从半旧窗帘的缝隙挤进来,照在潮气斑驳的浅灰色水泥地面上,光带里满是跃动的尘粒。如果把时间比作果树,那感觉就像是把老树的枝条嫁接到新树的主干后得到的果实。 “是吗?呵呵!那你睡地板吧!”赵敏笑了笑接着说,“对了,你单车放哪了?” 经赵敏这么一说才想起自行车还在小区门口的路边躺着呢。于是赶紧下楼把单车推进了小区的自行车棚里,然后传呼钱铎说我今晚不回宿舍了。 当房间重回黑暗之后,忽然感觉墙上挂钟走针的声音是如此聒噪,扰得我在沙发上翻来覆去怎么也睡不着,脑袋里不断闪现着我以为的可能种种。 早上伴着一阵熟悉的闹铃声缓缓睁开双眼,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赵敏正躺在我的臂弯里酣睡,我摸了一下额头,闭上眼睛努力地回想着,但怎么也想不起来我是什么时候爬到她床上的。 就在这时我感觉到有人拍我的肩膀,猛然睁开双眼却看到赵敏穿戴整齐地站在旁边。“原来又是梦啊!”我在心里暗忖。 见我醒来赵敏忙说道:“该起床啦,等会儿你先走,被别人看到就不好了。”那语气我要不是瞥了眼手表,还以为睡过头了呢。 我本来就是和衣而卧,起床也就是穿双鞋子的时间。 “待会儿我来叠吧!”看到赵敏一脸为难的表情,我忙停下正叠着被子的手,干脆脸也不洗了。说了声,“我先走了。”就抬脚朝门口走去。 “等一下,我先看看有没有人。”赵敏把门打开一条缝,探出头去看了看然后才把门开得大了些,急声道,“没人,你赶快走吧。” 刚一出来,身后的门就随即关上了。楼道里风很溜,我不禁打了个冷颤,拉起衣领,缩了缩脖子,逃也似的离开了。 我把自行车立在昨晚它躺的地方,抬眼望向赵敏的窗口。一弯残月很诗意的挂在天上,而我只感到比安神补脑液更提神的凉意。不一会儿,小区里许多人家的窗户受惊似的忽然亮了起来,这时赵敏的窗口却害羞似的敛起了光。 “他妈的!哪个王八蛋又乱扔香蕉皮。” 我循着声音看去,不远处一位头发花白,穿着运动装的老者正弯下身去,然后他捡起地上的香蕉皮,嘴里仍旧骂骂咧咧地朝垃圾箱走去。第一次觉得骂街的声音竟也这般动听,真想回骂他一句: “老头儿,你真骚包!” 有件事情在这里我要说一下,就是前段时间公安局发的一篇通告: 有一个杀人通缉犯最近可能逃窜到本市,虽然警方已经增派了巡逻警员、加大了巡查力度,但是希望广大市民和全体学生晚上尽量不要外出,更不要单独外出。 通告一出,学校也立马贴出通知——高一高二学生晚自习下课后按区域结伴而行,并由各自家长提前接迎,早自习则反向操作。高三学生除外。 高三的学生之所以除外,是因为高三年级要多上一节半晚自习,全体住校的缘故。 得到这个消息以后,我立马就把学校周边的修车铺转了个遍,很费了一番口舌,终于买到了一辆还算满意的,黑绿配色,封闭式链条箱的二手自行车,准备晚自习放学后用来送赵敏回家。 没想到我刚一开口就被她拒绝了,所以每晚就只能跟在她后面偷偷地送了。至于孙邛为什么没有送郑洁,我想原因可能也差不多吧。 我在赵敏班级门口刚好遇上从教室里出来的孙邛,他只是一脸茫然的从我身边走过但并没和我打招呼。甚至我叫他都没有回应,直到我追上去拍了他的肩膀,他才回过神来。 “哥,你找赵敏啊?我去帮你看一下她在不在。” “不着急,你怎么了,失恋了,心不在焉的?”我揽着孙邛的肩膀笑问道。 “没,没事,我没事。”孙邛的脸上勉强挤出一丝笑来。 “没事就好,正好我跟赵敏要去同学羊汤馆吃饭,你把郑洁叫上,我们一起啊!” “你们去吧,我还有事,先走了。”说完他就离开了,只留下我怔在原地。 须臾之后,我感到有东西从我脸上轻轻地扫过,就像被暮春三月里的暖风抚着,是思念的回甘。转过头来正好看到赵敏在围围巾。 “孙邛这是怎么了,魂不守舍的?”我问道。 “郑洁和他分手了。”赵敏面无表情地说。 “怪不得呢,不行,我得去安慰他一下。”说着我就要去追孙邛。 赵敏忙拉着我的手臂说:“还是让他自己先静静吧。” 一路上我尽捡些有的没的,无话找话说,赵敏今天倒是出奇的安静,只是敷衍潦草地应着。虽然我不想提,但有些火窝在心里着实难受。 第四十一章晴天三 “郑洁还真是决绝,说甩就把人家给甩了。我记得是她追的孙邛吧,是不是当时追的太容易了,所以不珍惜啊?” “我觉得郑洁没有错啊,遇到喜欢的人主动去争取,发现不合适果断放手,毫不拖泥带水,这样对大家都好,反正长痛不如短痛嘛!” 赵敏整了整围巾接着说道,“说到珍惜,我倒认同你说的——只有得来不易,才倍加珍惜。”说到郑洁,赵敏忽然就打开了话匣子,俨然是中国好闺蜜啊! “对啊,越难得越珍惜嘛!” “那要这样说的话,我们的关系你就不会珍惜喽?” “我追你追地还不够辛苦啊,还记得我跟你说过的好事多磨吗?我可是预约了小半年时光,才见到了那时还叫冯琳的你。” “我没记错的话,好事多磨好像是你的帮手吧?你是不是觉得自己挺幸运的,遇到我这种用你们男生的话说一颗棒棒糖就能搞定的傻白甜。” “傻白甜,你自嘲我管不着,但你贬损我女朋友就不能怪我不客气了!” “呵呵,难不成你还想打我一顿?” “对女孩子怎么能用强呢?不过打是亲,亲这个动作比较文雅,就用亲吧!”我说完就朝赵敏凑过去假装要亲她。 “打住!您还是夸我吧。” “什么东东?” “很难说出口吗?” “不是,赵敏你男朋友真帅!” “你是不是早就想夸我了?”赵敏乜斜了我一眼冷冷地说道。 “你说的这是什么跟什么呀,我有点懵?” “懵,你怎么会懵,不是你说的吗——打是亲骂是爱,那夸自然就是不爱喽!” “你真的听不出来吗,我刚才是跟你开玩笑的?” “那你哪一句是真的,‘太容易得到的,就不会珍惜’是这一句吗?” “不是,其实我觉得自己挺幸运的,要不然怎么会有如此奇特的境遇——钱铎给冯琳写了一封情书却意外撮合了我们俩,这是怎样的人品爆发才让我见到了自己一直在寻找地女神。” 赵敏冷笑着说:“哼!说的真好听,不过我有一个疑问,如果那晚你见到的是真的冯琳,那今天被你忽悠的人是不是就是她?” “我的心里只有你。此话天地为证,日月可鉴。” “哼!鉴证你的花言巧语吗?” 我有点急了,愤愤地说:“不信,你问问郑洁我是一个滥情的人吗?” “你滥不滥情我不知道,但多情是肯定的。要不然怎么会姐姐、妹妹一大堆呢?别告诉我你和朱励月、王盼、秦晓琴她们一点都不熟。” “我跟秦晓琴没什么的呀,周老师甚至暴龙都相信了,你怎么就不信呢?” “我信,我怎么不信?我还相信王盼生日那天晚上你俩在操场上拥抱,是因为她踩到自己的鞋带了,所以生扑到你怀里。” “我和王盼真的是这样,你是怎么知道的。” “你现学现用啊,连理由都懒得编了?” “我没有编啊!” “好啊!你以后都不用再编了。再见,情圣!还是永远也别再见了。”她一通抢白,把我呛得够呛。 说完赵敏就起身快步走出了我们才刚进来的同学羊汤馆。我气呼呼地坐在原地,并没有追出去。 “砰砰砰……” 我寻着声音朝门口看了一眼,然后跳起身就奔了出去,还没到门口就被人给抱住了。我冲着赵敏正扶着悬铃木树干的背影声嘶力竭地叫道: “赵敏、赵敏……” 听到我的声音赵敏微笑着转过头来。“快趴……”我“下”还没出口,只见她缓缓地朝地面倒了下去,雪白的外套在胸口处被染上一片殷红。一瞬间悲从中来,泪水也夺眶而出。 就在这时忽然听到耳畔有人叫我,抬起头只见赵敏正一脸尴尬地看着我。我转身一把抱住了她。 “你没事太好了,刚才吓死我了!” “你快放开我,班里这么多人呢!” 听到“班里”二字我赶紧松开了手。发现自己正坐在赵敏旁边,被周围许多双眼睛盯着,有的还向我竖起大拇指,我尬笑着朝大家点了点头。 “我刚才做了一个梦。”我对赵敏说道。 “我知道啊,你刚才还说梦话呢。” “我都说什么了?” “很凄惨地叫着我的名字,难道你梦到我……” “没有!” “什么呀,我还没说完你就没有。呶!”赵敏一边说一边将一包纸巾递给我。 “你给我纸巾干嘛?” 赵敏用手指了指自己的眼睛贴着我的耳朵说:“什么梦啊,能把你吓哭了?” “走吧,去吃饭,路上说给我听。”赵敏用我所见过她最快的速度收起书本文具,我俩便逃出了教室。 “去哪吃啊?”我问。 “淮扬餐馆啊,不是你说的吗,今天立冬要补口?” “哦!那叫上郑洁跟孙邛一起吧!” 赵敏向耳后捋了一下头发略显犹疑地说:“呃……他们俩现在只能叫一个。” “为什么?”我不假思索地问道。 “他们分手了。” 我心里暗忖:不是吧,我的梦什么时候变的这么有预见性了?但嘴上仍不漏声色地问道: “不会是郑洁提出来的吧,说他们俩性格上合不来?” “不可能啊,你怎么知道的,郑洁跟你说的?” 我一脸严肃地回说:“你说的,刚才在梦里。” “是吗,那你不成预言家了,连这都能梦到。” “我可不想做什么预言家。噢!对了,孙邛跟郑洁真的分手了,你确定?” “当然确定!” “那你扭我一下,我怕还是在梦里。” “那我要不要先沐浴焚香以示尊重啊,您这种要求可是千年等一回?” 对于赵敏的说笑我忽然感到无比的厌恶,便不再说话,赵敏也不再说话,我们就这样各怀着心事默默地向前走着。 出了校门之后我不由自主地放慢了脚步盯着同学羊汤馆门前树叶本就不多,且时刻准备随风的法国桐出了神。 “哎!要不我们去喝羊汤吧?”赵敏轻碰了一下我的手臂,指着旁边的同学羊汤馆说。 “砰!” 第四十二章师说一 我一闪身将赵敏挡在了身后,心提到了嗓子眼儿,惊疑地朝四周看了又看,并未发现任何异常,这时纠着的心才稍稍舒缓了些。 “怎么啦?”赵敏拉了拉我的手臂皱着眉头,一脸疑惑的问道。 我舒了一口气说道:“我们还是去食堂吃吧……”说着就拽起赵敏的手臂快步朝校门口走去,将中学生在光天化日之下该有的矜持完全抛到了脑后。 “你抓疼我啦。”赵敏挣脱了我的手,一边被我半推着往回走,一边接着问道,“到底怎么啦?” “到学校里再告诉你。”我疑心重重地向身后瞟了一眼,极不耐烦的说道。 可能是见我神情过于紧张,赵敏也不再说话,只是主动加快了步频。我始终挡在她的身后,直到进了学校我们才慢下脚步,我把刚才的举动和之前在她们班里做梦梦到的事情原原本本和她说了一遍。 “还记得《泰坦尼克号》吗?”我以为她会笑话我迷信,没想到赵敏在听完我的一番讲述后沉默了片刻,然后她一边向耳后捋着头发一边说道。 “《泰坦尼克号》?记得啊,怎么了?”我皱了皱眉有些摸不着头脑地问道。 “当时我问你,‘你会像Jack对Rose那样用生命来爱护我吗。’你说你不知道,但今天我知道了。”我不知道她为什么要杜撰我的话,也许是为了句式,也许是忘了,也许是选择性记忆…… 赵敏深情款款地看着我接着说,“‘时光如水,总是无言。若你安好,便是晴天。’今天才算是读到心里了。” 听到赵敏这么说,我的内心是温暖的,但须臾之后不禁扪心自问——我当时为何会那样奋不顾身第一时间把她保护起来呢? 想来是因为对梦应验到现实的恐惧,这种恐惧难道不是来源于那颗害怕失去的私心吗?我的奋不顾身只不过是对于害怕失去心底挚爱的一种冲动,而这种冲动也只是在抚慰那一刻内心深处对于预知即将失去的恐惧。 我只爱我?但这种绝对自私的爱在赵敏看来却又那般纯粹无私,肯定受得起她的赞许。所以我性本善,人性本善? 我只爱我?如果当时梦中遇见死神的人是自己,那我在面对梦应验到现实这种恐惧的时候,会否直接躲在赵敏身后? 因为那时害怕失去的人变成了自己。这不也是对害怕失去的一种原始冲动吗,这种冲动不也是在抚慰心底对预知即将失去的恐惧吗?只不过恐惧中害怕失去的对象改变了而已。 那彼时在赵敏眼中的善岂不就变成了永藏在我心里的恶?所以我性本恶,人性本恶?但我更觉得性本冲动,人性的善恶其实来源于对突如其来事物的刹那冲动。 所以人性的善恶并不是对立的、矛盾的,而是以一种不确定性合理存在于未知并非虚拟的冲动之中。 就像我们在古人世界里也并非虚拟,而是存在于不确定的干预之中,未来人之于我们也应是。今天看来它对量子力学倒是一种很好地宏观解释。 虽然那一天的立冬实质上就像食堂的饭菜一样和往常没有什么不同,但对于我来说它却是注定要在记忆里烫下烙印的一餐。 一些事没有发生就是最好的发生。 关于通缉犯的事后来就没了下文,日子久了大家又恢复了往日的生活习惯,除了我。因为每天晚自习后和赵敏一起放学已经成了我的一种生活习惯。 说到通缉犯,当时的另一件事充分体现了人民警察的英勇与智谋。 说是北方一座城市有一位交警在路口对一可疑车辆进行盘查的时候被其驾驶员驾车拖行数百米后致死。 听说这位交警本可以躲过死神邀请的,但他却选择了紧紧抓住车门不松手,在他倒下后可疑车辆驾驶员逃之夭夭。 对于这位因公殉职的交警当年许多同学都像我一样,将其树为榜样,由衷地敬佩,但也有人觉得他太傻——干嘛不松手,非跟自己的命过不去呢? 还有极少数的人就比较过分了,即使我已经刻意用“极少数”来作修饰语,也没被允许在这里复述他们的观点,可想而知有多过分了! 就在新闻里报出这一举国震惊一幕后的第三天,我们可歌可泣的人民警察就在云缅边境将肇事司机捉拿归案了。经审问,此肇事司机正是被通缉许久的偷车惯犯并早有命案在身…… “哎,大师!”我的同桌朱渺用胳膊肘碰了我一下轻声地说道。 “干嘛?”我转过头哑声问道。 “呶。”朱渺向侧前方努了努嘴。 我沿着朱渺努嘴的方向看去,正瞧见政治老师严实微笑着抓起华尧美放在书桌上的左手一边轻抚着一边说: “华尧美,你来回答一下什么是价值,好吧?” 华尧美红着左脸(我的位置只能看到她的左半边脸)站起身来,顺势将左手从严实的两掌之间拽了出来,回答道: “价值是指一事物所具有的能够满足主体人的需要的属性和功能。” 严实并没有因为华尧美的挣脱而表现出不悦,他只是推了推玻璃上尽是圈圈,装着如酒瓶底般厚厚镜片的眼镜,脸上自始至终都挂着专属于他的招牌式微笑,就连眼角的鱼尾纹也无不昭示着他的慈祥与和善。 “很好,请坐!”他轻抚着华尧美的肩膀说道,之后才依依不舍的走回讲台,热情洋溢的继续讲解。借着他声音的掩护我们又窃窃私语起来。 “哎!猪,你是不是特别期待严实的提问?”我戏谑道。 “我可没那福气,别笑,你也没有,我们的价值对于严实来说需要买张机票飞趟韩国才能体现出来。”朱渺低着头盯着课本一本正经地小声说道。 “韩流中那些花样美男可千万别让严实遇到,他那厚厚的酒瓶底可不一定能分的清公母,被他辣手摧花那就悲剧了。” “卟!” 第四十三章师说二 听起来似乎似乎很有味道,其实是板凳仗着许帅的人势对地面的欺凌,只是没有前音铺陈,无法让朱渺再一本正经的杠上一句,“我还是觉得第一声像放屁。” 唯一的效果是它让严实的温声柔语顿了一下。待严实的声音续上后,我将竖起大拇指的右手伸到朱渺的课桌上接着说道,“牛逼!真不愧是本班第一流——氓段子手。”我对着面前高高一摞书本自言自语一般说道。 “流氓,你敢叫,我可不敢答应,拿过证书的真流氓在上面站着呢。”趁着严实一边说话一边写板书的空隙,朱渺侧过头来,轻声对我说道。 “人家那叫斯文败类,您才是真流氓,您要是想向人家看齐,那得先让自己有文化才行。不过你们倒是也有共同点。”我用同样的姿势,同样的声音回道。 “不愧是大师啊,真有文化,you赶紧up!”朱渺用佯装摸鼻子的手遮着嘴接着说道,“什么共同点啊?” 我将课堂笔记向后翻了一页写上“颜色”二字然后推给朱渺,但他很快又推回给我。我瞟了一眼,发现他仅在“颜色”的后面加了个问号。 我轻笑了一声,提笔写下“黄!你们都很黄!”就在第二个感叹号刚要下笔的时候朱渺用脚踢了我一下,低声含糊哼道: “败类过来了。” 我随即将笔记翻回到前一页,抬起头准备继续誊抄黑板上的笔记时却发现严实微笑着俯身将华尧美的政治书向后翻了一页。 接着他直起身来,眼里闪过一丝阴翳,继续向前走,然后停在了朱渺的桌边。抄起朱渺的课堂笔记向前翻了一页,板起脸说道: “你是蜗牛吗,半堂课了就写了十三个字?”严实黑着脸将朱渺的课堂笔记重重的摔在桌子上,厉声说道,“拿起你的书到后面站着听。” 朱渺拿起书本走开后严实夺过我当前即将写满页的课堂笔记瞅了又瞅,我真害怕他向后翻一页,然而他只是狠狠地瞪了我一眼,把课堂笔记往桌上一丢就转身走开了。 无辜躺枪的课堂笔记随着他的一摔自动翻了一页,上面赫然的写着“黄?你们都很黄!!”那一刻我除了庆幸以外也恍然——原来严实从未对我们真正笑过,我们不过是沾了女同学的光而已。 回到讲桌前的严实忽又满脸堆笑起来,只不过在我眼里他的笑再没了往日的慈祥与和善。 已经变成另外一种模样——是一条浑身无毛拖着血红xq,满嘴哈喇,提溜着一双贼眼四处寻觅骑乘对象的野狗。 下课铃声响起,当严实满脸堆笑着说出下课的一瞬间,我心中的气愤之火忽然烧起,感到浑身一阵燥热,呼吸也急促起来。 想来当时如果严实稍微招惹我一下,哪怕只是一个鄙夷的眼神,我恐怕也会拍案而起跳出去暴揍他一顿。 过后再往回想,也不觉得有什么值得如此大动肝火的。看来愤怒不仅会雄壮胆气,也会让人失去理智。 也不知道为什么,很多时候,很多事我反应过来总是会慢上很多拍,究竟慢多少拍也无定数。 就好比你现在骂了我一句,几小时,几天或几个月以后我会忽然无名火起,那种暴怒的情形在别人眼里大多以为源于眼前的种种。有人说这是一种低情商地表现,谁知道呢? 严实走后,朱渺回到座位上拍着我的肩膀一个“大”字都没说完就收住了,手也从我的肩头缓缓移开了。 如此看来我的情商真的不高,不知道别人是否也和我一样在生气的时候总会迁怒于毫不相干的或是想要安慰他的人。 至少我曾以另一种身份经历过一次这样的事情,本来是安慰人的却被别人一通狂怼。当时心里还暗暗一番自责,是说话的语气不对,还是安慰的接点有问题,又或者是怒者为大? 也许是我们太把自己当回事了。记得有一次我和钱铎在路边打电话,接连拨了三次,电话都没反应,我们就想换一家试试。 可看电话的老头却不乐意了,一把钳住了钱铎的胳膊非要收我们三次三分钟的电话费。一番唇舌之后,我们还没有怒,他就先恼了。说他也是有人罩着,不给钱就废了我们。 正僵持不下的时候警车来了,当我冲着车上下来的人叫金叔叔的时候(金叔叔本名金大鹏,我通过沈小峰认识的,那一带的片警),老头才满脸堆笑的松开了钱铎。 后来我才知道罩着老头的人是绿毛。 第二天的政治课,上课的人并不是严实而是班主任。周老师的原话是,“严老师今天有事请假,我跟他换一堂课。” “哎!大师,你可以洗洗睡了。”朱渺只要想起这茬总要挤兑我一下。 其实班主任的课是很难有睡意的。课本上的内容只是他上课的引子,他所讲述的知识大都是课本以外的东西。 比如一篇《林黛玉进贾府》就被他讲了一个星期,整本《红楼梦》前八十回所剩无几。至于后面的,用他的话说叫不堪入目。 遇到不合胃口的课文,他一堂课可以消灭三四天的备课,而且还能留下自习的时间。说到语文课的自习时间是被允许看课外书的,前提必须是名著。 当然我,也仅限于我可以有另一种选择——睡觉。至于读书时间于我也是受益匪浅的,像王盼逼着我读的《追忆似水年华》《生命不能承受之轻》《儒林外史》《红楼梦》《傲慢与偏见》《简爱》《鲁滨逊漂流记》…… 大都是在这些时间里交差的。当然了并不是真的只是为了交差,我都不知道这应该算优点还是缺点。 很多事只要起了头,我总会强迫自己把它做完,也因此完整的读过一些烂书,并非期待峰回路转错入佳境,而是想有理有据的把它定性为一本烂书,让别人无可反驳。 对于名著,吸引我的也并非全是书中的文字,还有书本以外铺天盖地的好评。针对那些褒奖,我总能轻易发现许多用别人的话说是瑕不掩瑜的存在。 第四十四章师说三 对于名著,吸引我的也并非全是书中的文字,还有书本以外铺天盖地的好评。也许是逆反心理作祟吧,针对那些褒奖,我总能轻易发现许多用别人的话说是瑕不掩瑜的存在。当时极不理解,这分明瑕已成玉。 手机党、低头族雄起之前,我有一个小习惯——总是在口袋里装着一截铅笔头和几张碎纸片,每每遇到心血来潮,有感觉的时候,就会随手记下来,然后再誊抄到随笔上。 有些时间隔得久了,再誊的时候会觉得曾经随手写下的东西,好的有点不是出自我之拙手。再读起名著来就会膨胀的以为所谓大家也不过尔尔,只是恰逢其时,得展其才罢了! 后来我才领悟其实所谓的好时代,恰恰是才们创造的。更准确的说是它们互为因果。 现在我变得谦逊了,开始怀着把褒奖先入为主的心态来读名家名篇,但仍无法禁足那根挑刺的神经,他仍时不时出来透透气。有时我也会同情他就这么憋着。正应了那一句:懂是一回事,做不做得到是另一回事。 一度以为可以用诗词那种文词洗练,意境深远的笔法来写,也曾尝试过,只是并不成功。 看来真的是用油彩在画布上不留罅隙层叠涂抹出来的,并非国画的意境留白所能驾驭,即使是名家圣手的国之工笔,恐也难以细腻描出人性的狂热与冲动。 但始终心有不甘,总是在我以为可以的地方强用上世人所摒弃的笔法聊以自我安慰。真的很难忘却那份自以为是的初心,人,谁又能完全摒弃心灵最初的闪光所明示的价值取向呢? 我很喜欢一句话“我早为自己准备了那碗鸡汤,只是你提醒我把它喝下。”没有人能教会你什么,他们只能引导你将会自己。 班主任前脚刚迈出教室,关于他跟严实换课的真象就立马被纠正了:在火车站pc被拘了。 虽然想来也合理,但在“想来”之前着实还是惊到我了。听说还是校长骑着踏板摩托车亲自到派出所把他接回来的。 还有这件事颇让我脑筋急转弯了一下,原来在速度上可以跟曹操一较高下的人叫“流言”。 再一次因为政治课见面的时候,严实的脸上、行为上并没有显露出哪怕一丝异样来。也许这于他就像喝水呛到了喉咙,顶多轻咳几声而已。 “我觉得把hd区合法化也未尝是一件坏事。” 很少见到朱渺这么一本正经地说话,在心里我也深以为然。但果真这般以后,不知道如严实之流是否还会把双手的温暖光明正大的送到不需要的即将成年异性的手上,也许这是他别有用心馈赠的“成年之礼”吧! “我们又不是社会学家哪里讨论的了这个社会学范畴的问题!”我苦笑着说道。 再一节、复一节、又一节政治课后,关于严实的流言终止于智者。 “啪!” 一截粉笔头准确无误的落到猪的头上。多么熟悉的一幕,在没有获得语文课睡觉许可证之前,我的头顶也是这种空袭的重灾区。 朱渺很有悟性地刚站起身来,就被喝令坐下了。今天的严实确实有些反常,一上课就绷起脸的样子,我们还真没怎么见过,更绝无仅有的是他竟然没带书本和备课,空着手就来上课了。也许他终于明白,尽信书不如无书了吧! 不同于历史老师不翻书讲课本,也不同于语文老师翻开书不讲课本,严实今天既不翻书,也不讲课本,而是讲了一个法制故事,大致内容如下—— 年初一辆从贵州某地开往广州某地的卧铺长途客车,在中途被两个强行搭车的小流氓(一个是18岁的魏某,一个是15岁的陶某)用一把刮脸刀打劫了整车大都是同一个镇上出来的五十几个人。 之后两人还在车上逗留了几个小时,这期间魏某凭借手里的刮脸刀qj了车上四名女性,有的还不止一次。钱心**大为满足之后魏某在向司机索要了联系方式之后,才和陶某依不舍的下车离去。 二人下车后司机姜某思索再三,终于鼓起勇气报了警,几日后魏、陶在各自家中束手就缚,并对所犯罪行供认不讳。 当时严实在课堂上讲的时候,下面基本没人相信,当然也包括我。用朱渺的话说,“那俩孙子怎么也得一人提溜把***吧,还刮脸刀,他怎么不拿根牙签啊。 更何况当时车上有五十几个人,一人哈口气也能把两人给吹废了。”直到刚才我无意间从一档重播的法制节目中看到了这一案件的始末,才知道严实所言非虚。 如若不是事前听他讲过,我想我可能都不会刻意看下去。之前一直疑惑严实为什么会讲这么一个故事,现在想来应该是忽然获悉后心情激愤,不吐不快吧(让一个色狼都看不下去了,这得是一件多么禽兽不如的事情!)。 正如确认真相的我,此刻巴不得找个人说上一通,哪管他愿不愿意听。除了哀其不幸,更多的是怒其不争。 我关上电视机才听见一阵叽叽喳喳的说话声从外面传进来。遂急忙出了屋子,只见外面的巷子里挤了一堆人,中间站着的戚武正指着远处污言秽语地高声叫骂着。 戚武,大家都叫他戚老二,原本用其父母的话说是戚家族中最窝囊的一个人。戚家是我们村里口口相传的“人多、威望大,不服就被打”,买断了村支书一职的大户。 我暗自在心里嘀咕:真是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没想到戚武也被教育成才了。看来想要推翻老祖宗那句“有其父必有其子”的话,仍就任重而道远啊! 这时远处巷子尽头。一户人家的大门打开了,不知道是谢天还是谢地(他俩是孪生双胞胎)怒气冲冲地向这边跑来。他一直跑到叫骂者跟前,稍一停顿后又转身一溜烟跑回家中,关上门不再出来了。 见他径直跑到自己跟前,戚武先是一愣,立马拧着脸大叫了一声“哎吆”,遂把右手捂在右侧的大腿上。 第四十五章小巴一 殷红的血液随即从他的指缝里溢出来,看得我大腿上肌肉一缩。在须臾的愣神之后,人群中跳出两个人来,一左一右架着他在周围“赶紧去医院”“赶紧去医院”的人工提示声中快速离去了。 围观的人一边议论着一边朝巷子两头散去。我拦下邹喻,细问了才知道,原来罪魁祸首是一把老虎钳。 邹喻,我小学时的同学,上学时成绩一直名列前茅,但因其父亲邹大海是患有小儿麻痹症的残疾人,母亲喻娟天生痴傻,小学毕业后就辍学在家里务农了。 想想,还真是天意弄人,有的人不想读书却被逼着天天上学;有的人渴望上学,却被逼得无书可读。 车窗外的太阳犹如刚从炉膛里取出的球状火碳一般随着行车路面的起伏轻微上下跳动着在路旁只剩空枝的水杉树间快速向后飞去。 那金色的光芒照在我侧向车窗满是对这一刻不舍而忧伤的脸上。也不知道是因为这在电影镜头里总是布景回忆的日落黄怂恿了回忆,还是回忆借题发挥于日落黄。 反正每次返校的时候我都去心彳亍,放任着自己一拖再拖,被家人反复催促后,才脚步轻快内心却依依不舍地朝国道边的车站走去。 即便站在萧瑟的寒风中也依然期望那熟悉而又陌生的最后一班小巴车能够再迟一会儿来。后来多了位低一年的校友柏一诺一同等车,听她有的没的东拉西扯着,那种期望就淡去一些。 甚至还会时不时朝来车方向望一眼,违心不无埋怨地冒一句“车怎么还没来?”或许听到我这么说,但凡敏感些的人都会以为听者已经不耐其烦了,但我那位校友却断然不会,依旧夸夸其谈。 每当这个时候我倒真的希望车能快点来了,因为上车后她口若悬河的听众就变成她的同班同学水玉了。 说到水玉,如果忽略掉概率中极大的那一部分,她肯定也是谁眼中的西施,只是可惜了这么好听的名字。 上车后,我还是一成不变的走向车尾坐在车行方向左侧紧挨窗户的座位上。因为我们上车的地方是第二站,又是这个时间段,乘车的人本就不多,车尾向来更为颠簸,这破车当然也不例外,所以很少有人占这个位置。 思而寻静,静而躲,焉知躲而思更甚也。这只是多年后我一时无聊的思解,当时并未想到这许多。 这种小巴只在驾驶位装个风扇,发动机在车头正中一个一米见方的盖子下面,盖子上套着厚厚的垫子以防烫伤被车主加塞安坐在这里的乘客。 由于没有空调,门窗密封性也不是很好,所以车内是名副其实的冬冷夏热。整车除了驾驶位,只有一扇靠手动开关位于车身中部的折叠门。卖票的是一位三十岁多岁,言谈举止透着精明和泼辣的妇女,其他车上也大都如此。 立在折叠门后将要到下一站时,车还没停她早已将门拉开,扶着两边门框探出头去扯开嗓子,连珠炮似的喊开了(于等车的人总是先闻其声再见其人),“浙弗、天方、老山西,顾胡、白渡、小红旗……赶紧、赶紧,上车走了! 哎,那小弟!你上哪?……去,一准给你送到。”说着她走下车去,赶上来一位二十岁出头,穿着黑色外套的年轻男子。 小巴车在前方十字路口拐了一个右弯,出弯后不远就是天方站,我没想到司机会这么猛,估计是他们口中常说的“我一脚地板油……” 车抖了一下,疯也似的冲了出去,我着实享受了一把跑车才有的推背感,这都是后话,当时哪懂什么推背不推背的,倒是被吓了一个激灵。 只见司机一边猛按喇叭一边骂道,“妈了个巴子的,别让老子锻上,锻上去老子废了你丫的。”车子驶出天方站一百多米忽然停了下来,司机仍然骂骂咧咧的,听那意思刚才追的那辆外地车抢了他的客。 卖票的妇女咧着嘴笑骂了司机一句,“你他娘的眼瘸,我不提,你也不知道锻。”然后才缓缓拉开车门迎上来一位打扮入时的年轻女子。 这时坐在车门后端通道右侧第一排,头发像刚被狗舔过似的中年男子满脸堆笑两眼直勾勾地盯着刚上车的年轻女子,我虽然没听到,但也能猜到他应该是邀请人家坐在他身边的空位上。 不过该女子根本没睬他,径直走到我前排之前想坐在狗舔头旁边而被其轰走的穿黑色外套的年轻男子的身边坐了下来。狗舔头一直目送年轻女子坐定后,被剃刀刮得发青的嘴唇不知嘀咕了一句什么,这才依依不舍地扭过头去。 对于狗舔头的行为,虽然在心里是极为鄙夷的,但一路上我也没少偷瞥那位美女,用钱铎的话说,是这姐姐太养眼了。 小巴再次起步后很快就追上并超过了之前截胡又放弃年轻女子的外地巴士,超车之前,荷尔蒙爆棚的司机刻意摇下车窗朝着刚才抢活的小巴,尽可能大声的问候人家母亲。 这不禁使我想起了动物世界里那些猫科成年雄性们用气味标示自己领地的画面。 待咆哮哥(司机)再要向车窗外以礼貌服人的时候,卖票的大姐却急了,“你他娘瞎咧咧什么得,还不赶紧抄过起,前边再让人截起!”咆哮哥仿佛过了发情期似的,立马萎了。 在经过顾胡站的时候小巴并没有如往常一般熄火停车等上一段时间(至于等多久,要依后车而定,后车何时来,前车便何时走),而是尽可能载上要乘车的人便随即离开了。 像今天这种情况极为少见,我们算是撞大运了。过了白渡之后车上不算售票员已经站着七个人了。行经小红旗时,卖票的妇女还是第一时间亮出嗓子,“新城走了,还有去新城的吗?” 见有人答话她立马跳下车去。一番忽悠,虽然听不到,但我基本上能猜到她的说词—— 第四十六章小巴二 “有座位,肯定有座位,下一站基本上能下完。先上车,座位我来给你找,没有坐不卖你票。”被她一番忽悠之后又上来四个人。她最后一个挤上车,靠在车门上第一句话就是,“刚上车的四个人买下票啊!” 被忽悠上车的人很少有再向她要座的。遇到较真的就被她推到已经坐了八个人的引擎盖上,再有甚者她就干嚷着给其退钱下车。这时车早已走得远了,哪还有下车的道理,也只有忍着了。 新客站的前一站是五公里。距五公里半里的地方有交警执勤,这时司机和售票员会要求站着的人全部蹲下,遇到像今天这样人太多蹲不下去的时候,售票员就会接着打感情牌,忽悠你用十一路走上二百五十米再上车直奔终点新客站。 在五公里下车的人只不过被骗了二百五十米油钱,去老客站的可就惨了,还得自己转公交,因为他们招呼你上车的时候话并未说全,完整的说一遍应该是肯定把你送到去老客站的公交站。 只是公交票要自己买,因为之前你们并没有君子协议。对于被骗的人来说,抱怨总是少不了的,但闹僵、吵翻倒不至于。因为车总还是要坐的!当然也不是所有去老客站的乘客都在唠叨、抱怨。 至少曾坐在我前排的那对青轻男女一直都有说有笑,看起来相谈甚欢,如果有怨,也很是轻描淡写。 说到交警,不免又让我想起上次礼拜五回家时在车上遇到的一件事情,真可谓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 当时乘坐的小巴车在经过白渡的时候上来一位流里流气(老话说叫二流子),穿着一身极不合身交警制服的小青年,并没有戴帽子。 也不知那位跟车的大婶哪根筋没搭上,之前单单就漏了穿交警制服小青年的票,而在其快到天方要下车的时候才想起来,堵着门口让人家补票。小青年一脸嫌弃地指了指自己的肩章说道: “你确定我要买票?”他这一指倒让我看了个清楚,只见那肩章上赫然写着“立警”二字。我心理暗笑:大哥,搞笑您是专业的。 “往常搭车的大盖帽(交警)都是熟脸,可没听说来新人。”卖票的大审吞吞吐吐的说。 这时坐在车门对面,头戴一顶黑色皮质鸭舌帽,上身敞怀一件黑呢短风衣,里面褐色羊毛衫被将军肚顶出弧形的一个老头中气十足地嚷道: “头回听说马路茬子坐车不买票,真稀奇了,也不是吓唬你,我儿子就在浙弗派出所当所长,从来没见他下了班还穿警服的。”这时车上已经没有几个人了,车厢本来就小,我看得清也听的着。 穿“立警”制服的小青年气冲冲的一个“我”字刚出口,听到“所长”二字愣是硬生生把后面的话咽了回去,忙补了票,灰头土脸的下了车。 颠簸晃荡的车厢里瞬间充满了愉快的空气。 “感情您老是窦所长的父亲……” 我的面部神经还没来得及领会心底的愉悦,就被紧急召回了。 听到“窦所长”这三个字,脑海里忽然又想起半年前也是在回家的小巴车上遇到的两个人来,一个戴墨镜,一个留着小胡子,紧挨着并排坐在我前一排。 “放心,在浙弗还能让你憋着,就怕到时候你家老二不争气,哈哈!”小胡子一脸Y笑着说道。 墨镜靠在椅背上,双手交叉抱在胸前,抖着二郎腿说:“没有金刚钻,谁揽瓷器活,不过最近风声紧,别给刮进去。”墨镜几乎没有停顿地接着说道,“倒也不是怕,只是丢不起这人。” 小胡子不无得意地说:“你放心,别的地方我不敢说,在浙弗你大可把心锁在保险柜里。” “是吗?” “浙弗派出所所长是我姐夫。” 墨镜立马收起二郎腿,说:“窦建国是你姐夫,章敏是你姐?” 小胡子点了点头说道:“你认识我姐?” “呃,认识,但不熟。”墨镜接着说道,“给你看个新玩意,带倒刺的。”听起来墨镜似乎不太想继续刚才的话题,说着他从西装内兜里掏出一个四四方方,像方便面粉包一样的东西递给小胡子。 “还穿什么雨衣,你放心,我找的,一准干净。”小胡子一边将粉包塞进上衣口袋一边笑着说道。 “你可拉倒吧,也就一年前在福建,那天心里痒痒,忽然想尝尝肉包R,还有意挑个长相身材一般的,那娘们儿X还没有我的大,别说茶叶蛋了,就连荷包蛋她都比不了,结果还他娘的中招了。” “你放心,咱这的肉包R,不管上下,一准让你吃到吐,哈哈!” “呵呵!小心驶得万年船。对了,既然你姐夫是所长,那让他给你在派出所安排个队长什么的,不比你当这个还没有芝麻粒大的狗屁村长强,亏你之前还撸胳膊卷腿豁命跟人争。” “一个队长能有什么捞头,哪能跟我这个村长兼计划专职(全名是计划生育专职人员,自从这个叫法出现后,“妇女主任”就寿终正寝了。可能因为它没有性别指向吧!要不然村长怎能兼呢?)比。” “说到计划生育,乖乖!想当年计生办是真牛逼,不是有句顺口流嘛——多生一娃,扒房抄家,株连亲戚,逮你爸妈……” “也就是表面风光,当年我也在计生办待过一段时间,后来因为失手打死了人,进去吃了一年公家饭……”小胡子没说完就和墨镜一起在浙弗下车了。 说到回家,于我有一种近乎亢奋的欣喜,但其实在家及其周围并没有与之相匹配的存在,更像是一种全身心地逃离。这种欣喜一直会持续到第二天晚上入睡前,仿佛回学校这件事永远都不会发生。 但每当我在周日清晨醒来的时候,无关天气、时间、以及偶尔从梦中带出的情绪,那份对返校的惆怅似乎生发于醒来的同一瞬间。 “哎!那位穿着白色外套的美女是不是在叫你?” 第四十七章小巴三 思绪仍留在车上的我被柏一诺,就是一起等车的学妹摇着手臂一提醒,这才晃过神来,须臾之间却怎么也想不起自己是如何来到站外的。 顺着柏一诺手指的方向,只见一身白衣扎着马尾辫的云朵手里拎着一个硕大的包裹正朝这边走来。这时耳边传来一阵板的司机揽客的噪杂声,“哎,同学,走吧,我送你!” 不用回头我也能想象出那画面——一个个嘴唇干裂,伸长脖子仰着黑里透红的脸,极为热情洋溢、和颜悦色地对台阶上的人叫唤着,像在你身前乞食的家禽一般,不免让人心酸。 历经世事之后,这所谓心酸再加上甜、苦、辣、咸,五味杂陈,一时之间更是难以详谈细说。 “原来你叫大师啊!那我们先走,不打扰你们了。”柏一诺说罢就拉着她的同学水玉跟着一位板的司机走了。那时车站到二中的公交车时间间隔很长,所以大部分同学都会搭伙坐板的,而我更愿步行。 我抢上几步,赶紧从喘着粗气脸上红扑扑的云朵手中接下包裹。她这才空出手来摸了摸额上的细汗笑着说,“还好遇到你了。” 闲谈之后才得知她的包裹里都是从亲戚朋友那里收来要送去聋哑学校的废旧衣物。聋哑学校离我们刚下车的客运总站不远,也在去学校的路上。 学校才盖起来没几年,里外都很新,也仅仅是新。单就周边环境来说,绝对算得上木秀于林,直得骄傲了。只是生活于此的孩子们还没有培养出与之相匹配的精气神儿。倒是云朵的到来让许多人脸上生出了光彩。 从孤儿院出来后我本想去叫辆板的,云朵却问我能不能陪着她步行走回去。 我心里暗忖:难不成她能看穿我的心思?一路上我胡说她八扯,不知不觉中还没找到存在感的距离就被我们的脚步给丈量完了。 快到宿舍的时候云朵忽然收起嬉皮笑脸,一本正经的跟我说对我说道,“我发觉你有时候特别敏感,有时候又极其迟钝,还从来没见你正常过。” 我很疑惑,笑着问:“那你觉得我现在正常吗?” “我想我要想的话,应该能帮到你。”她又笑了,似乎专是为了回应我的笑。 说完她就抬腿朝女生宿舍跑去了,完全不顾及我对未知的饥渴。不禁在心里暗骂:谁他娘说“胸大无脑”的!转念又自我安慰:连孔老师都说“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我又能奈她何。 一边想着一边朝宿舍走去。在宿舍门外老远就听到里面传出的歌声,“痛快哭,痛快笑,痛快的痛死不了……” 每次听到这首歌我都会条件反射的想起(当然这次也概莫能外)那年夏天乘车时遇见的素未蒙面,可能再也不会蒙面,戴着头盔趴在地上的陌生人。 当时车里也正在播放“死不了”这首歌。我正听得起劲,忽然“砰”的一声巨响传入耳中,着实被吓了一个激灵。 本以为是车顶的行李被甩落到地面上发出的声音(当年的小巴车并没有储物空间,行李都是放在车顶的行李架上,用网绳固定。并且在车尾外有一个横杠,用来挂自行车。),但司机并没有停下来捡拾落物。 正自纳罕之时,车内一阵骚动,我顺着众人的目光朝车外望去,只见左边行车道上一个带着蓝色头盔的人一动不动地趴在地上,他脚下不远处横着一辆摩托车,再后边是一辆刚从路口探出头来的货运大型拖拉机。 这时我乘坐的小巴车忽然刹车停下了,车门开处挤上来两个肤色黑黄,身材干瘦正喘着粗气,惊魂未定的中年人(大家可能会觉得这段描写有悖常识,后来我也觉得不对,现在想来,我当时看到的可能是镜像。)。 当时车上空位很多,但两人上车后,只是紧挨着抓着扶手在门旁站着,眼睛死死的盯着车窗外面。直到卖票的人提醒,他俩才就近找个位置坐下来。 “去哪?”卖票的问。 “朝前走。”其中一个嘴唇干裂,留着平头,似乎有些日子没洗过的人稍微有些哆嗦地说道。 “底站?” “好。”另一个人边说边递上买票的钱,声音虽然非常镇定,但他捏钱短而粗壮的手指却一直在抖。 后来两人并没有坐到底站,而是在老山西就下了车。至于退票本该补的钱,两人没有开口要,卖票的也没有主动给。 两人下车后司机的话让我记忆犹新,“两个怂包、傻逼,不就撞死个人,至于吗,连车都不要了?” 关于撞人,小时候听长辈们说过更血腥的——以前跑车的司机如果压到了人,往往会倒回去再压一遍。因为赔付起来,活人会让他倾家荡产,死人反而花不了几个钱。 当然,摄像头、保险大行其道的今天,似乎很少再有这种事情发生。如此看来曾被口诛笔伐吃人的资本家也进化地“宅心仁厚”了。 刚走到宿舍门口,里面的歌声忽然停了,我顿了一下,还是推门走了进去。只见钱铎斜靠在床上,手里拿着主体是红色的随身听正在倒带。 一问才知道是孙邛淘汰下来送给我的,心中很是欣喜——正想要买一台学英语(后来用它听歌的时间远比学英语的时间多的多),只是一直都没有狠下心来。 “他人呢?”我问道,但并没有喜形于色。 “他找那个,朵朵去了。” “朵朵,不会刚好是我认识的云朵吧?” “听说胸前波涛汹涌的。”钱铎边说边用手在自己胸前比划着。 “还真是。” “哎!老大,你过分了,这种极品你竟然不介绍给我。哦……你是不是开窍了,想自己留着?”钱铎指着我说道。 “哎!打住,工蜂一样的人生,那是你的追求,别扯上我。” “哇塞!说的跟你多纯情似的,是不是现在心里特后悔,不过别着急,他跟孙邛长不了。” “你几个意思?” 第四十八章奇葩一 “她就是一辆公交车,听说前男友都够组一支足球队了,没有一个能超过一月的。” “什么公交车,你别胡说八道?” “苍蝇不叮无缝的蛋。用你的话说叫空穴来风,事必有因。” “再说了,公交车不是挺好的嘛!”瞧他那一脸向往的表情,倒是全无轻浮鄙夷的意思。 “谢谢!感谢你用对了‘空穴来风’。”我心里有些不悦,有种被人当众喝倒彩但又无可奈何的感觉,只好顺势把话题岔开了。 “You a e wele,不过总觉得怪怪的。”钱铎也不纠缠,倒是少见的大度了一回。 “当然喽,当所有人都习惯性错误的时候,坚持正确就成了异类。就好比人身上的一些东西,大部分人都有的叫特征,只有少数人才有的就叫病。 我真担心有一天为了顺应因错误引起的潮流,像空穴来风、不瘟不火、美轮美奂等成语会被强行变意。”我能感到钱铎已经一些不耐烦我的说教了,所以立马收住,不再说了。 “小心掉下来!”我见钱铎伸手去按,紧挨着桌边的随声听的播放键,随即提醒道。 “一破烂二手货,瞧把你紧张的。”钱铎停了一下,不但不以为意,反而加力按了下去。 我措手不及,眼见着随身听翻着跟头“啪”的一声摔到地上,忙顺势捡了起来,拿在手里反复试了又试,始终没有声音,只能作罢。这时才发现钱铎早没人影了。说实话我很生气,气得无话可说。 第二天趁着午饭时间,我跑了好远才找到一家店,随身听修好后不但声音失真,而且没过几天又坏了。后来干脆不修了,一番思想斗争之后终于下决心买了部新的。 正如钱铎所说,云朵的确挺“滥情”,前男友一大堆。但她和孙邛交往的时间却轻松突破了某些人口中不超过一个月的桎梏。 对于云朵这种谜一样的女子,我一直都很好奇,却从未开口相寻,后来还是她主动点了我一句,“如果你没女朋友的话,你追我我也会答应。” 虽然怀疑是我天生的本性,但那一次,我真的有在心里劝自己,去相信她会读心术。许多年后的一天黄昏,当我翻开蒙尘变色的相册,再一次见到她的时候,脑海里忽然就想到了罂粟花。 话说回来,这世间许多一时解释不了的神奇,一旦在心里扎了根,意志薄弱的人就会成为它的拥簇;另一些想用理性去解释,孜孜以求而不得其解的人,将会被它逼疯——朝闻道,夕死可矣。 这两种人有一个共同点,就是痴迷,如飞娥扑火一般。而云朵恰是那团火,我们则是闻道或不闻道的飞蛾。 云朵,我们是在返校的小巴车上认识的。那一次,她在小红旗上车后就坐在我旁边。当时我正在替孙邛读一本关于古董鉴定的书,书是赵敏拿给我的,看到书名后,我很是疑惑——难不成孙邛他爸要开古董店不成? 如果非要给我们的相遇作一番铺陈的话,我只记得那天天气很好。至于她如何吸睛,大家就自行脑补吧。如果非要参照的话,那就参照《陌上桑》中的罗敷吧。 云朵先起的话头(我想她可能是好奇吧),刚开始也就你一言我一语说些有的没的,聊着聊着就吐槽起身边的人和事来,只见她手舞足蹈,吐沫横飞,那叫一个肆无忌惮。 以至于我以为她是一个胸大无脑的疯丫头,后来才知道她还有说起话、做起事来玄之又玄的另一面。 现在想来,她还真有点精神分裂,话说回来,谁又不精神分裂呢? 人本来就是多重人格的矛盾复合体,体现哪种性格,全凭潜意识的主导。看似王者的潜意识却塑形于环境之中,环境又是在多种人的多种人格下形成的。 这就像一个首尾相连同始共终的圆环,偏偏我们的思维只会永远向前,其实真理一直在你身后边。 我忽然想起一句话“超微观决定微观,微观决定宏观”,这句话引无数科学家竞折腰,深陷寻找最小不可分粒子的泥沼中不能自拔。也许我们所遇到的所有物质都是那所谓的最小粒子,只是我们忘记回头罢了! 说到精神分裂,不免使我想起记忆中那位大神级间歇性精神病患者——“理科小王子”。 对于精神病患者,在我儿时的记忆里,通常被大人们分作两类一种是疯子,一种是傻子。理科小王子似乎有些贪心,两者兼而有之。 他平时就在我们学校周边以捡拾垃圾为生,偶尔也会溜进学校刷刷存在感,虽然都认识,但谁也不知道他从哪里来,有没有家人,叫什么名字。“理科小王子”这个绰号很容易让我想起父辈们口中“学好数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的顺口溜。 也不知道是谁,什么时候叫出来的,反正大家一直都这么叫,他也欣然接受,似乎别人口中的戏谑之言,在他耳中反而成了褒奖之语。 “小王子”其实并不小,当时少说也有二十五六岁了。他个子不高,身材单薄,从背影看去俨然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留一头随着时间由短到长,再由长骤短变化多端的不规则发型,黑而圆润的脸上总是笑呵呵的。 很少见他穿过适身合体的衣服,想必都是好心人可怜他的,不知道这些人中有没有云朵的身影?他偶尔也会身穿一套运动装的校服,虽然破旧但很整洁、合身,不过看起来怪怪的,后来才知道这身行头其实是他的病号服。 “理科小王子”为人很是憨厚,即使发起病来也如玉般温良,对他人没有丝毫攻击性,也没有自虐倾向,脸上依然笑呵呵的,只是不示人时也笑呵呵的。 熟悉他的人大都视而不见,倒是不熟悉他的人,反而会嘀咕一句“脑子有病吧”?是的,他的确有病,或许正是拜哪个以为的人所赐。 第四十九章奇葩二 对于“理科小王子”,刚开始我并没有过多的关注,直到有一次他无意间“闯”进我们班里。其实我并没看到他是如何进来的,因为当时我正在演草纸上写写画画,找寻吕老师留在黑板上一道奥数思考题的突破口。 就在我思来想去无从下手,抬头想要重新审题的时候,忽然发现背身面向黑板的“理科小王子”正捏着粉笔毫无停滞地解答着他头顶上的思考题。 当我数完题图上里里外外被加上的八条虚实不一的辅助线后,不禁在心里赞叹:绝对加绝对值的学霸呀!真应了唐寅那首诗“别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他人看不穿”。 不知道是谁无意间说了这么一句,“没想到他也是二中的。”直到这时我才注意到,在他校服后背上部留白的地方,新近用红笔涂写着“新城市第二中学”。 我心里暗道:原来二中王子是校友。 他解完题后转过身来,一言不发,只是用指上还附着粉笔灰的右手挠着头一味笑呵呵的傻站着。直到吕老师走进来撵他,他才向吕老师深深鞠了一躬,傻笑着依依不舍地挪出了教室。 看着黑板上他的解答被吕老师用板擦一通奋力摩擦后留下的一片朦白,我鼻子一酸,只能略为仰头强忍着不让眼泪流出来。 听说当年“理科小王子”可是品学兼优的三好生。虽然家境贫寒,但为人却很乐观、要强。即便大多时候一天只能吃上一顿饭,他也能学兴盎然。不知道师承哪一门精神胜利法。 每每遇到热心的同学请吃饭,他总是一口拒绝说自己吃过了。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难免有好事的同学讥讽、取笑说他嘴上半点油花都没沾,难不成吃的是空气。 后来,也不知道他是如何做到的,每次餐后都见他嘴唇上油油的,只是身体仍然干瘦干瘦的。更让人惊奇的是班级捐款簿上每次都有他的名字,而且钱还不是最少的。 对于我这种只要不是强制,一般不捐款的人是很难理解的。但可悲的是我这个死硬派抵捐份子非但没有拉到盟友,而且还被炫捐的人们给同化了。 最终不可免俗的活成了自己曾讨厌者的模样。我恨呢,但却恨得毫无来由,既非来自坚持时的孤立者,也非同化后的戏谑者。 “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两腮干瘪、形销骨立的理科小王子终于精神饱满的挨到了高考。 最后一科考完走出考场后,当大多数人都垂头丧气的朝操场上的带考老师聚拢时,我们的理科小王子却一反众生相,昂首挺胸、嘴角上扬,俨然一副将要上台领奖的模样。 也许更惹眼的是他上身那件显然要小两号的“新衬衫”。如此自信的他自然成了第一个被带考老师以“考的怎么样”例行公事问候的学生。 令在场所有人惊诧的是——一向高调学习,低调做人的理科小王子会这样回答,“老师,我打算报清华。” 正所谓“十年寒窗苦自尝,今朝身轻我舒狂。” 可令所有人意外的是他名落孙山了,更意外的是他因此而疯了。意外之外的是他终于摆脱了“两腮干瘪、形销骨立”的标签,渐渐地“珠圆玉润”起来,可能是因为心宽才体胖的吧! 至于落榜的原因,有人说他是被别人冒名顶替了。当然我也只是道听途说,很难为自己的言语负责。 说起冒名顶替,我倒是向往能有这种担忧,至少是一种希望。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疯者痴,谁解其中味? “哎!大师,听说了吗?” “听说什么呀?”猪这家伙说话总喜欢吊人胃口,经常说一半留一半。 “就是……” 叮铃铃…… “下次再说吧。有证色狼的课,我可不想再被抓了,他可不是每天都把狼心放在家里的。” 下课后,虽然我已经忘了课前的事,但架不住朱渺的主动撩拨。 “大师,还想不想听?” “不想。”虽然回的铿锵,但我深知耳朵是注定要沦陷的。说真的,想要猪不说话,除非你能让他失去说话的能力。 “就是……” 朱渺罗哩八唆说了一大堆,其实一句话就能概括——初中部三年级快班两位学霸为挣一女神以刀会友,结果一死一伤。 其实这种事并不稀奇,前段时间听赵敏说她们班有一叫苏潘的,像这种名字和邹喻一样一看就知道他爸姓苏,他妈姓潘。 在当时这也算是一种潮流,只是比不了现在的某子轩、某子睿这般让老师抓狂,但老师毕竟是老师,随便甩出一句:孩子学不好,家长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毕竟都是一个老师教的,为什么别人就能学的好?瞬间就平复了自己抓狂的内心。 只是我有一个疑问,老师,你妈得多会教,才培养出你这口气?啥也不说了,你妈有才! 话说回来,苏潘因为抢别人女朋友大腿被刺了一刀,现在走路还一瘸一拐的呢;去年一中也有一哥们儿,为了挽回女朋友从四楼纵身一跳,结果不得不在自己的物种属性人上加一个前缀——植物;高一的时候还听说过三中有一前辈为情卧轨…… 还真应了猪那名言——问世间情为何物,只叫人英年早逝。说名言那只是简称,全名应该叫名言篡改语录。原话是——问世间情是何物,直教生死相许。出自元好问的《摸鱼儿》—— 问世间、情是何物,直教生死相许。天南地北双飞客,老翅几回寒暑。欢乐趣,离别苦。就中更有痴儿女。君应有语,渺万里层云,千山暮雪,只影向谁去。 横汾路,寂寞当年箫鼓,荒烟依旧平楚。招魂楚些何嗟及,山鬼自啼风雨。天也妒,未信与、莺儿燕子俱黄土。千秋万古,为留待骚人,狂歌痛饮,来访雁丘处。 朱渺絮絮叨叨说完之后才想起数学课堂练习册还没有做,便从书堆中一把抽出我的,翻开来照着奋笔疾书去了。 说到我每本习题册的位置,他比我自己还清楚。这一次我无心揶揄他,只是看着黑板左侧用镜框裱着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标语沉默良久 第五十章元旦一 狗尾草枯虫不见,鸭脚树空风未满。七宝五味粥渐常,腊八节前是元旦。 今天是星期四,再过四天就是元旦了,依照学校往年旧例,当晚会以班级为单位举办元旦晚会。 最近,大家每每在课余饭后提及此事,兴奋之情总是溢于言表,当然我也概莫能外。究其原因我想就像过年一样,是被我们定性了的美好愿景,自然越接近越欢欣雀跃了。 在最后一节晚自习快要下课的时候,班主任从前门匆匆走进教室。以往晚自习巡查的时候,他都是从后门进来,在班里绕上一圈,然后再从后门出去。 俗话说事出反常必有妖,班主任果然是带着任务来的——学校经研究决定取消今年各班级的元旦联欢活动。班主任话一出口,仿佛下个铃声响起一般,教室里立刻就人声鼎沸起来。 在板擦和讲桌,一个愿打一个愿挨,配合着发出一连串“啪、啪”声之后。躁动之音才逐渐平息下来,班主任刚要再开口,下课的铃声就适时响起了。 害的他只留下一句,“先这样吧,下课!”就转身离开了。与此同时,刚刚被板擦和讲桌联手压下的骚动,瞬间又复燃了,而且喧嚣有加。 搞得我也无法继续自行续杯的那半堂自习课了。关于这半堂自习课跟赵敏有莫大的关系—— 一个多月前,晚自习放学后她一本正经的跟我说与其每个晚上都送她,还不如把这些时间用在学习上,她可不想被朱者们扫地出门。 至于叫停各个班级独立自办的元旦联欢晚会,为什么会引起这么大的反响,我想就像过年时走亲访友等一系列活动一样,它在定性愿景的同时也成了愿景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说得直白一点,元旦狂欢更像是对长期压抑心情的一种释放。如蠢蠢欲动的火山,唯有喷出熔岩,放空自我后,方能静下心来。 虽说学校这么做,是为我们有更多时间学习;但是通知一出,这几天又有几个人能够安心学习呢?我倒是想起了一个成语——事倍功半。 元旦,现在指公历的1月1日,是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通称的“新年”。元,谓“始”,凡数之始称为“元”;旦,谓“日”;“元旦”意即“初始之日”。 元旦又称“三元”,即岁之元、月之元、时之元。由于地理环境和历法的不同,在不同时代,世界各国、各民族元旦的时间定位不尽相同。直到后来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采用了国际通行的公历,每年阳历的1月1日才成为“公认”的“元旦”。 中国历史上的“元旦”一词最早出现于《晋书》,指的是“正月一日”,由于“正月”的计算方法在汉武帝以前是很不统一的,所以历代的元旦日期并不一致。 直到汉武帝规定阴历一月为“正月”,元旦才第一次找到时间坐标,并一直沿用到清朝末年。 辛亥革命后,为了“行夏正,所以顺农时,从西历,所以便统计”,民国元年决定使用公历(实际使用时间是1912年),并规定阳历1月1日为“新年”,但并不叫“元旦”。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公历1月1日为元旦,因此“元旦”在中国也被称为“阳历年”、“新历年”或“公历年”。 国人的习惯——过节要送礼,元旦自然也不例外。关于送什么礼物给赵敏,在我这早已不是问题,问题是以什么方式送。 我一边想着,一边漫不经心地在英语习题册上圈出不认识的单词。圈着、圈着便豁然开朗了。 现在是礼拜六的住宿生自行晚自习时间,只是今天在班里自习的人寥寥无几。我来到孙邛班里后发现他们班也一样。 无需找寻定位,就像生活中养成的习惯,我直接走到赵敏的座位上,掏出钢笔(通体绿色配以不锈钢笔帽的钢笔是小学三年级的时候父亲给我的)工整地在赠言卡上写下“元月啥汤真味永,月旦未评名远送。谁人快语言真爱,心有极乐为你动。” 写好后套上塑封用蝴蝶结小心翼翼地绑在已用粉色彩纸包装的蔡依林首张专辑的卡带上。 然后把卡带放进她的抽屉里,再从粉色的书立中间抽出英语书,翻到新学的章节依次分行用铅笔圈出x、i、a、 、g、j、i、a、 、c、h、o、u、t、i这些字母。 赵敏就是用这种方法给我用语文书加密写给她的真正第一封情书回信的,原因是因为她觉得我的加密方式解起来太过浪费时间。后来遇到她生气不理我的时候我也会用这种方法与其交流。 圈好把书放回原处以后,我又在赵敏的座位上静坐了一会才起身离开。如果谁问我原因,其实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也未必能分析出个子丑寅卯来,只能归结于下意识使然。 下意识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潜意识,确实是一种很玄的存在。有时我会脑洞大开的以为ta是另一个维度里的物质实体,与三维空间里的肉身像量子缠绕一般存在。一些时候,因为ta做了,所以我们也就无意识地跟着做了。 刚才选择下意识的第三人称时,我很是犹豫,不知该用“它”“她”“他”中的哪一个,不只此刻,它一直困扰着我。有时真想再创造一个“ta”,但是现实并不允许。 这便是规则——很多空白都可以留着,但不允许随便什么人,随便地填上去,唯有等,死等,终有一天会等到队尾的谁为其前辈高唱赞歌——死得其所。 顺手带上后门的前一刻我才发现默默坐在角落里,正安静读书的葛志坚。是的,他是在读书,心无旁骛的那种。 没什么好奇怪的,其实不管晚自习,早自习还是其他什么课,只要你有心总能见到他埋头读书的身影。他读的书很杂,书名很多,但有一个总称叫课外书,大都是从学校外面的书店里租来的。 租金一般是三毛钱每本每天,量大还可以从优,但葛志坚属于从优的从优,用后话说就是黑卡级VIP。 第五十一章元旦二 许多人可能会像朱渺一样忍不住问一句“why?”究其原因就一个字“快”。别人三天看一本书,他是三堂课看一本书,而且还是《三国演义》厚度的那种。在课堂上看书是很讲究技巧的,葛志坚无疑是个中翘楚。 开始时是他用报纸将课外书包裹起来,再在正面用镂空字十分工整地写上语文、代数、几何、生物等字样,我不知道有没有人会问:为什么没有物理、化学呢?我只能回答说当时的我们绝对不会这么问。 后来干脆把语文、代数等课内书的书皮撕下来,直接贴在课外书上,更绝的是他竟然在课桌上挖个小洞,把书放在抽屉里看。 我一直很疑惑,他是怎样通过小孔一目十行的。 俗话说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葛志坚的“小伎俩”还是被他们语文老师兼班主任奚范一一揭穿了。 听赵敏说当奚范发现葛志坚用小孔看书的时候立马就炸了,对其一顿王八神拳之后,抗起葛志坚的书桌直接从窗户扔了出去。 幸亏他们班在一楼,否则书桌不但搭上清白,还要粉身碎骨了。 一切结束之后,奚范还是奚范,依旧衣冠楚楚、为人师表,葛志坚还是葛志坚,顶着鸟窝般永远乱蓬蓬的头发,一脸漠然的从花园的草地上搬回书桌继续读他的书。 书桌并没什么损伤,只是砸坏了花园中一块“小草也会疼”的牌匾而已。 葛志坚,人送外号“奇葩哥”,他读过的书如果摞起来不知道要多少倍身高了,据说在学校周边的店里他现在很难再租到新书了。 很难想象这样的一个书虫,语文考试的时候竟从不写作文。更难想象的是,他曾在一次全市统考中考过地理第一名,就地理一科而言,这个记录可是我们学校绝无仅有的。 可能正是因为如此吧,陈建国不但放纵他在课堂上读书,而且还主动找他借书来读,最后搞得他都不好意思在地理课上读书了。 从赵敏班里出来后我直接回了宿舍,准备练首歌,等元旦晚会的时候唱。是的,学校又同意以班级为单位开元旦晚会了。 听到这个消息,虽然我没有像大多数人一样又蹦又跳的,但喜悦之情却是发自肺腑的。要不然灵感这位稀客,也不会亲自登门了,一时间文思泉涌,提笔写下—— 元旦元旦,得偿所愿。无关风月,只为习惯。瘦柳弄晚,落叶风乱。香樟逞绿,长春花艳。……元旦元旦,得偿所愿。万语千言,乐不足宣。 元旦当天是礼拜一,课外活动的时候班里就忙开了。一身红装的秦晓琴无疑是班里最忙的那个人,因为她这个文艺委员是本场晚会的总导演。大到会场布置,小到窗花贴纸,事无巨细都要她拍板才行。 元旦晚会现场的布景,虽说做起来挺磨人的,但要说起来也就几句话的事儿。 首先是将课桌朝四边均匀的平铺开来,中间空出来的就是舞台,当然前后桌之间会留有空隙至少能容得下没有表演时的观众,左右每隔两桌也会留条缝,方便进出。 黑板就是天然的布景墙,归置桌椅之前就已经写好、画好了和元旦相关的文字、图画。 接下来是晚会的核心布景,沿着教室的对角线拉两条彩带,分别固定在天花板的四个角上,彩带是用那种亮片彩纸剪成的圆片串成的,两条彩带的交叉点上挂着一个周身都是蜂窝状小孔的红色纸质彩球。 日光灯管上缠绕着一种很宣很薄的彩纸,就其材质和卷状的卫生纸很像。南北两侧的墙上会分别拉上两根节日彩灯绳,说到那种串连小彩灯,有个疑问一直困惑了我好久——明明它们是串联在一起的。 为什么其中一个灭了,其余的不但不受影响,而且还比先前更亮了。最后要装饰的就剩下窗户玻璃了,不同于别的班级要从礼品店买窗花,我们班的窗花都是彭郎的奶奶鲁女士亲手剪制的。 说到鲁奶奶,之前我还托她帮我剪了一幅我和赵敏的剪影窗花,想等赵敏生日的时候送给她。 装饰性的工作到此为止,再把班主任家的几个重器搬过来就齐活了。听猪说周老师为了把他家的彩电、VCD、音响借给我们,着实跟他老婆费了不少口舌,就差跪搓衣板了。 晚饭之后,元旦晚会就正式开始了,主持人是秦晓琴和学校广播站播音员韦昌。本来第一个节目是预留给班主任的,被他婉拒后,秦晓琴顺水推舟,把它送给了为二出席的老师朱励月。 我没想到的是励月姐唱的竟是我们为辩论会和写的那首“无题”,更没想到的是她会邀我同台。 我婉拒说,“我五音不全,唱第一首歌怕不是暖场,而是要砸场了,如果有钢琴的话,我到是不介意给朱老师伴奏。” 我明知班里没有钢琴才故意这么说的,但事事无绝对,不曾想秦晓琴竟然从隔壁班里借来了一把电子琴。搞得我哭笑不得只能在心里暗道:秦晓琴啊秦晓琴,真不知你是假热心还是真傻。 在舞台中央为电子琴临时加的课桌上,励月姐试弹一下,只有我明白,她是在跟我说——万能和弦你还记得么? 在全班同学的起哄声中我大步走上前去,不但万能和弦弹的得心应手,结尾处还秀了一把装逼神技的指法。着实把大家唬住了,一曲终了,掌声雷动。我刚回到座位上猪就嚷开了,“哎!大师,掏五毛钱,我友情吹你一波。” “吹几句试听一下先,我得确认一下你值不值这个身价!” “不会弹钢琴的诗人不是好演员!” “演员是什么东东?” “演员就是上次跟你合伙骗我饭票的女主角……”猪看了一眼手表接着说道,“要你五分二十秒之后到小花园去找她。怎么样,我现在身价几何?” “八十四万。” “八十四万,为什么不是一百万?” 第五十二章元旦三 我从桌边的小缝挤出来后接着道,“因为八十四万越南盾刚好能换二百五十块人民币呗!” 说完我就从舞台边上溜出了教室,一出门就打了个寒战,赶紧把脖子往衣领里缩了缩,这才想起屋里是多么的舒适、温暖。 我本想直接去赵敏班里找她的,只是不巧她也提前出门了。远远地就看见她手里拎着一个纸袋,上身穿着我们第一次见面时的那件黑色小风衣,只是冷着脸,看起来酷酷的。 “我记得你这件风衣……” 没等我说完她就把纸袋递到我手中,然后从里面取出一条围巾来缠在我的脖子上。围巾很窄也不长是手织的那种,在夜晚的灯光下看起来像是白色的,其实我知道那是湖蓝色。 从小到大我妈一直用湖蓝色的绒线给我织毛衣,因为身高增长的原因,总是织了拆,拆了织的,以至于毛衣上下半身有明显的色差。 我感到自胸腔中涌出一股暖流,只是不确定这是一种怎样的情素? “我们走走吧?” 今晚的赵敏似乎和大家不在一个频道上,这并不难猜,因为她是那种把情绪挂在脸上的人。只是不知道是不是如钱铎所说,女生每个月总有那么几天情绪不好,需要特别哄的时候。 “好啊!” 我已经打定主意做个安静的倾听者。只是我们从小花园一直走到操场上,沿着四百米的跑道转了一圈又回到小花园边上,她楞是一句话没说。就在我实在忍不住想要张口的时候,她却莫名其妙地问我: “你会背秦观的鹊桥仙吗?” “纤云弄巧那首吗?” “嗯。” “纤云弄巧,飞星传恨,银汉迢迢暗度。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柔情似水,佳期如梦,忍顾鹊桥归路。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为了炫耀自己对这首词有多么熟悉,我以极快的语速,毫无感**彩的背了一遍。我以为她要么夸赞,要么戏谑。但结果却应了那句:答案往往总是你猜不到的。 “纸袋里有一本书,送你的,我先回去了。”她说完就转身离开了,并没有如往常一样挥手和我道别。 看着赵敏渐渐远去的背影,我心里就像莫名其妙背的那首词一样莫名其妙。 当我从纸袋中拿出并未包装的《唐诗宋词选集》时,心中不但瞬间忘却了莫名其妙,还油然生发出一丝窃喜来。无意间瞟了一眼环抱在枯荣相杂花草树木之中的忘我亭,感觉它是如此落寞,仿佛孤单的不是我。 我把《唐诗宋词选集》重新放回纸袋中,转过身来朝班级走去。刚绕过花园拐角就发现教室走廊里有个身材矮小的人正贴在窗户上朝里面窥望。 等我走到他跟前才发现这个晚会的最外围观众不是别人正是大家口中的理科小王子。发现我以后,他只是站在哪里冲着我傻笑。我抬起手朝教室里一指,本想问他要不要进去。 没想到刚说一个“你”字,他就转身朝走廊外面走去,只是脸上依然带着笑。我见他误会了,忙抢上前去把他拦了下来。 当我拽着理科小王子推开教室前门的时候,我们班自封情歌王子,人称二中任贤齐的马锋正用他独创的哀嚎之音唱着“流着泪的你的脸”,虽然他快把自己唱哭了,但直摇头撇嘴的观众们似乎并不买帐。 我也无意欣赏,况且咱也欣赏不来马锋的高雅之音,而是直接找到秦晓琴让她在马锋高雅完之后试着邀请一下理科小王子唱首歌。 但没想到的是马锋嚎完之后,竟然有人带头起哄要他再来一首,只是带头人苗振兴(朱克亮的同桌)好像不够专业,并没有哪怕一个人附和他。 也难怪,毕竟他擅长的是拿钱替人跑腿的活。无奈之下马锋还算识趣,撂下一句他的嗓子本就不适,唱一首已是勉强的话后把话筒还给了早就等在边上的秦晓琴。 理科小王子乐呵呵地接过话筒,欣然接受了秦晓琴对他这位前辈学长的邀请,清唱了一首“我的祖国”——一条大河波浪宽,风吹稻花香两岸,我家就在岸上住,听惯了艄公的号子,看惯了船上的白帆。姑娘好像花儿一样…… 虽然他一直杵在开始的地方,也没有太多的肢体语言,至于他唱的好不好,我想听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那一刻我宁愿相信歌者才是真实的他,哪来的什么精神问题?只是这个时代并不需要他这样的歌者罢了!换句话说纯粹这东西已经过时了! 一曲终了,韦昌适时拦下了理科小王子。 “大家说唱的好不好?” “好!” 一个好字够简单,却声震屋瓦。这时我刻意朝马锋的位置瞟了一眼,他早已低下了素来高昂着的头,低到我根本看不到他的嘴脸。 “再来一首要不要?” “要!” 但我们的当事人却不领情,把头摇得像拨浪鼓似的。是的他依然傻笑着,仿佛这笑已经被他的脸部肌肉记忆了。 没有人想到他会拒绝,就像没人想到他会落榜一样,至于原因我只能提供两种选择——偶然或必然。友情提示一下:也许正确答案在选错的人那里。 我又开始同情他的疯了。 交出话筒后,理科小王子先是走到讲桌跟前,然后再折回来停在坐在第一排的我面前用粉笔在书桌上写下“我叫凤栖梧”五个字,接着直起身来等在一旁,且已不在傻笑。 对于他的字,我只能说,虽然他不想,但却切实给了字如其人一记响亮的耳光。 我并没有去分辩他停笑是因为面部肌肉累了,还是别的什么原因,而是赶忙从抽屉里找出语文书来翻开封面,把我用无框自刻印章印出来的名字指给他。 他看后向我要了一支笔,尽可能快的在我信手涂鸦的小诗“花谢花又燃,燕归燕复还。莫道待明日,光阴不等闲。”旁飞快地写下—— 第五十三章放手一 禹王巨石阵,滇军白骨森。英雄魂归处,武原凯旋门。 我不知道怎么用文字来素描读后之感,总之和读过李易安写项羽的那首“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的诗之后感觉略同。 凤栖梧写完诗后,向我比了个离开的手势。我领会后随即起身示意送他,但却被他拒绝了。 看着他穿着校服离去的背影,忽然觉得这场晚会只是一幅平面背景,立体的只有我和凤栖梧,也许在别人眼里恰恰相反吧,要不然一向眼尖的朱渺怎么没发现我脖子上的围巾呢? 那一刻的我瞬间被灵感绑架了,如牵线木偶一般提笔在他的诗后写下:一二三四五六天,七八九十许多年。恰似梦觉前几秒,或是梦醒梦里边。 写完后倍感空虚孤单,而且一时又无他排遣,只有离开了。但并没有什么目的,只是随心所欲,顺其自然地在校园里晃悠,无心欣赏什么夜景,更无心思考什么人生。大概是因为灵感也害怕孤独,释放我时扣下了灵魂给他解闷。 晃来荡去的,我有些困盹了,于是就回到宿舍,把赵敏给我的书丢到桌上,躺在床上等元神归位。一觉醒来后发现宿舍里仍就只有我一个人。 抬起手腕看了下时间,原来只睡了半个钟头,躺下后却再也难以入睡。只好坐起身来,顺手把桌上的《唐诗宋词选集》拿了过来,没读几首诗就被周公找去聊天了。 元旦晚会的第二天第一节是语文课,下课的时候班主任口头传达了一个通知,下学期会根据这学期的期末考试成绩,按名次进行分班。 伴随这个通知而至的是寒假前取消所有星期六原来的半天假期,一并取消的还有每天中午的午睡时间。另外每天的午饭和晚饭时间统一改为二十分钟。此消息一出,我赶紧向朱渺求救: “哎!猪,上次你说你从朱克亮嘴里套了个秘方,专治神经衰弱的,叫什么来着?” “上次给你不要,现在想要晚了……那是不可能滴。” “这都什么时候了,你还有心思开玩笑?” “有什么好怕的,多请几次病假,不就什么都回来了, 实在不行不还有艺体班这条后路吗。”朱渺不以为然的接着说道,“听好了,刺五加片+安神补脑液,疗效显著,童叟无欺,学霸必备良品!” 正说着,上课的铃声就响起来了。 “卧槽!忘去厕所了。哎!大师,有没有瓶子?” “墨水瓶你要不要?” “开什么玩笑,最起码也得是八宝粥啊!” “哈!”看到严实进来后,我愣是把后面的“哈”给憋了回去。 往年都是到了高三才会分班的。学校这次不按常理出牌,首当其冲的是我们这些常规班,完全没影响的就是朱渺口中的后路,孙邛前段时间瞒着他爸偷偷转进的人人羡慕却又不屑一顾的艺体班。 当然孙邛并非提前为自己找后路,他的素描可是童子功,曾经在市美术节上拿过奖的。美术班的班主任花月早就对他垂涎已久了,此次如愿,恰好应了那句花月正春风。 自从和赵敏有了约定之后,学习虽然还是苦差事,但已不再是煎熬。只是煎熬仍在,非此即彼——无暇分身和赵敏见面了。 时间从来不会征求谁的意见,总是不舍昼夜地流逝着。如期而至的期末考试并没有因为大家的嫌弃而爽约,当然这里的大家是不包括我的,只是本人意不在考试而已。 最后一场的历史考试我提前十五分钟交卷,特意跑到赵敏的考场外去等她。倒头来却扑了个空,想来她比我更早交了卷。两天后返校拿成绩单,我依然没有见到赵敏。我问郑洁,她说她也不知道。 无奈之下我只有去找冯琳,她跟我说赵敏转学去一中了,还有些疑惑地反问我说,“赵敏说她事先跟你说过了呀!” 见我否认,她接着道,“元旦,她送你书的时候没说嘛?对了,她在书后写了一串数字,你看了吗?” 她提到书我才想起《唐诗宋词选集》来。 谢过冯琳之后我飞奔回到宿舍,气喘吁吁地找出书来,直接翻到最后的白页,直见上面用铅笔赫然写着一串数字23 08 06/56 02 03,最后的署名是用印章印出的 =a(1-si θ)。 这些数字再熟悉不过了,因为我就是用这种方法给她写的第一封情书。至于署名的印章,还是我帮她刻制的。记得当时她说她很喜欢这个函数的曲线。 我回说既然这样干嘛不把它的曲线刻在章上。她还反驳我说含蓄可不光是诗人的专利。我倒是问过她曲线的形状,她卖关子说要等我数学成绩超过她时才告诉我。 看着这些数字,我心里有些不好的预感。几经踟蹰还是把它们译了出来,就两个字“放手”,确实够含蓄的,我竟无言以对。虽说有些失落,但我心里并没有想要表现的那般难过。 休学式结束后我没有和钱铎一起离校返家,打算多留了一晚。午饭后和沈小峰他们分成四组轮流打了一下午三对三,虽然精疲力尽倒也过得欢快。 打完篮球以后我们直接到学校旁边的港务局浴室洗了个热水澡。冬日的白天总是那样短暂,当我们走出浴室的时候天已经黑了,路灯初上,风萧萧兮,对我来说冷的不止是身体。 本来打算回宿舍吃泡面的,但在沈小峰的生拉硬拽之下还是去了夜市排挡一条街。 夜市排挡一条街在榆树街观光夜市的中心位置。其间有上百家半开放式摊位,经营着全国各地的各式特色小吃。 营业时间一到,这里总是人头攒动、热闹非凡,即使是冬天也从不冷场。只是小吃街确实有负观光之名,因为来这儿的绝大多数人都是为了一饱口福而非闲逛。 每当夜幕降临之后,统一制式的白底红、蓝字招牌便会亮起来,招牌下大都悬挂着小吃的宣传图片,上面标注着价格。 排队选定后报给大多是老板兼厨师的人,他就在你面前的开放式厨房里或煮或炸或炒或煎……尽显十八般武艺。 第五十四章放手二 有时我在想这些排挡小吃之所以能让食客们念念不忘,可能就是因为这种氛围,在视、听、嗅觉上给了你美味的心理暗示吧。 七扰八拐之后我们终于找到了让沈小峰赞不绝口的涮锅店,还没坐下他撂下一句“你先选菜,我马上回来”的话,就匆忙离开了。 我正拿着菜单看的时候,耳畔忽然传来一句陌生又没家教的声音,“哎!这桌我们订过了,你换一桌。”一个短发、胖脸、眯眯眼的家伙梗着脖子说道。 虽然我很不爽,就像冷不丁被狗咬了一口,但断然没有再咬回去的道理。我冷笑着摇摇头,挪身到了隔壁桌。刚才“咬”我的家伙似乎遇到了熟人,又吠开了: “……你也太逊了吧,哥们儿前段时间偶遇一妞,分分钟就拿下了。看着特清纯,一到床上简直浪的不行。你还别不信。他家就住在东面的花园小区。” 听到他说花园小区,心里忽然就很不舒服,仿佛他的炫耀羞辱到了我。 “真没骗你。”不知对方是真有事,还是话不投机,没等他说完就急着离开了,他显然是意犹未尽,依旧对着人家的背影嘀咕,“也是你们二中的,叫赵敏。” 这时我正靠在前腿悬空微微向后倾斜的椅背上,手里端着一次性纸杯,不过那时它只是相对于唯心的客观存在。 与纸杯一起客观存在的我正在漫不经心的伪装下聚精会神地听着隔壁桌刚才吠我的人的夸夸其谈。虽然心里认定他是在吹牛,但仍不愿错过哪怕任何一句。 只是为了能够确认他口中描述的对象并非是我心中因他诱导以为的那位。只是事实偏偏就是死硬的维物分子。 当赵敏的名字从他嘴里吐出来的时候,我险些随着椅子仰到了后面,在椅腿与地面发出啪的一声之后,回到初始位置的不单是我,还有我手里的水杯。只是杯中的水有些许被撒出,落在我大腿上,剩下的全泼在了邻桌人的后背上。 那家伙一蹦多高,转过头来,怒吼道,“你瞎啊。” 我把手中的空纸杯朝他一扔,立马跳了起来,与此同时我被人从背后一把给抱住了。 抱住我的不是别人,正是沈小峰。一番唇舌之后终于弄清楚了,原来是一个大误会,刚才让我火大的家伙叫方岩,沈小峰的初中同学。 他口中的赵敏现在就坐在我旁边,只不过人家姓俞,叫俞赵敏,低我一年级的学妹。 柳叶眉、桃花眼,樱桃小口一点点,鼻梁挺挺,瓜子脸。披肩的长发还散发着洗发水的香味,穿着一身阿迪达斯的运动装,脚上是白色的三叶草板鞋,陪她表姐一起来的。 在这里再见到她表姐挺让我意外的,更意外的是,她表姐,沈小峰的女朋友,竟是我曾经“追”过的冯琳。 其实就算俞赵敏真个姓赵,我也没必要大动肝火,因为刚才还口口声声说分分钟拿下人家的方某人,俞赵敏口中的“家乡话”,此时正坐在走道的加凳上,还被人家以不熟为由,严令其以全名相称。 谁知当我识趣的以全名称呼她的时候,她却说我还是叫她赵敏好了。虽然嘴上没说,但其实我心里是介意的。 由于方岩中途借口离开了,饭后送俞赵敏回家的重任自然就落到了我的肩上。她住地方对于我来说是再熟悉不过的了,就是赵敏家所在的花园小区。 送走俞赵敏,我在花园小区门口曾经站过的地方伫立良久,望着赵敏黑洞洞的窗口发呆。虽然期望着,但她要亮起灯,从窗口探出头来,我怕是要立马躲开了。 鼻子酸酸的,泪已盈眶,有种月台送别的感觉。我知道这才是内心里自然而发的不舍,完全不像我要表达悲伤未果之后以为的那样。 巧合的确是一种很神奇的存在,就拿我接下来看到的这一幕,从概率上来说它比一群猴子在键盘上敲出一首诗来高不了多少。 虽然猴子到现在也没敲出诗来,但它却发生了。这似乎有些不公平,至少我有资格这么认为,因为我看到的是何仇在送赵敏回家。 听起来很狗血,可悲的却是眼见的事实,那一刻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欺骗自己了。 回到宿舍后只记得,手里的几罐啤酒来自苏果超市,至于怎么回来的,完全不记得了。能够顺利回到宿舍,我想应该归功于潜意识里的那匹老马吧。 古人云:举杯消愁愁更愁,我感觉不是更愁是更苦,只是苦口的,并非都是良药,我闭目躺在床上翻来覆去怎么也睡不着。 长这么大,这还是我唯二的失眠经验。第一次是在初三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出来后的那天晚上,我兴奋的一夜未眠,因为我物理单科满分,总成绩年级组第三。当然这份喜悦里也有英语不及格的功劳。 第二天我早早就起了床,用冷水洗了把脸后,整个人终于清醒了一些,只是太阳穴上还有些隐隐的痛,胃里有点恶心而已。 我逃也似的离开了学校,清晨的马路上,偶尔能遇到的也只有清洁工人,这样倒不会显得我过于孤单。 说到清洁工人,在许多人眼中,他们就是马路的一部分,多他们不多,但我要说的是少了他们却会多很多。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生活中你总能遇到对清洁工人出言不逊的人,像这种真小人我们的确应该鄙视。但对于那些一边高呼劳动最光荣,一边怒怼你妈才是清洁工的人,我们是否应该从新认识一下呢? 当我徒步走到汽车站的时候,刚好赶上候车大厅开门,由于距第一班车发车还有一段时间,况且周公又催得紧,我便靠在椅背上闭目养起神来。 不知过了多久,忽然被一阵嘈杂声吵醒了。这才发现自己正枕在别人的肩膀上,脸刷的一下就红了赶紧跟人家道歉,话还没说完,就发现被我枕着的不是别人,正是昨晚见到的赵敏。 第一卷绿第一章睡课 蝶恋花 大道银杏树摇黄,千里水杉,古运河流淌。少小无意话家常,老大心思是吾乡。 已非惨绿非少年,往昔如昨,悠悠到眼前。料如今此番逢临,再到东路也无心。 我驱马挺枪再次杀出重围,左右回看手下随从,再无一人,有的只是身后被蹄铁肆意扬起的尘土和素昧平生的仇敌。 随手扯过袍角擦了擦脸上和着汗、尘的血污,心里并无半点退意,只顾驱马四处寻觅,但凡遇到百姓,便问糜夫人消息。 一连问了几十人,终于有人告诉我说,“夫人抱着孩子,左腿被刺伤了,不能走路,就躲在前面半塌的土墙内,旁边有株烧焦榆树的便是。” 我听后连忙提僵拍马朝他所指方向找去,远远的就看见一顶树冠,虬枝乱空,在猎猎朔风中晃荡,耳中仿佛有枯枝破空之声。 驰到近处只见一户人家,房顶早已被火烧光,屋外围着一圈土墙,墙内刚才远处看见的确是一株榆树,树身背阴的一侧被烟熏火燎的黢黑。 见此急忙跳下马来,翻墙跃入院中看见夫人正裹抱着少主,缩躲在墙下一口井傍。 糜夫人先是一怔,认出是我后愁颜大展说道: “老天有眼,让我能再次见到将军,这下我儿有救了。可怜他父亲飘荡半世,只有这点骨血,希望将军能把他送到他父亲面前,我就算死也无憾了!” “夫人不必多说,请快上马。我自当步行死战,力保夫人杀出重围。” 糜夫人听后摇头说道:“万万不可!将军此番突围怎么少的了战马!况且我已身受重伤,死不足惜!将军不要管我,赶紧抱着这孩子走吧!” 我三番五次请夫人上马,夫人就是不肯。正在争执不下之时,四边喊声又起。 我深知敌兵将至,一时情急大声说道:“追兵马上就到,夫人再不上马,我们都将葬身于此地。” 说话间,糜夫人忽然将裹在襁褓中的小主人向外抛出。我本能地张开双臂一把接了过来,与此同时糜夫人拖着残腿翻身投入水井之中。 随着井底传来的一声沉闷之音,才知道那是一口枯井。 身后喊杀之声渐近,我站起身来,探头望去只见领头一将手提铁枪,身边紧跟着十几个骑马的兵卒,气势汹汹正往这边杀来,所过之处一片尘土飞扬。 此时我已将小主人连同护心镜用披风牢牢裹在护甲之中,遂抄起杵在地上的龙胆亮银枪,越过从土墙翻身上马,提僵直奔来敌而去。 两马相迎,只用了一个回合,领头那将便被我一枪挑落马下。其余随从见状一哄而散。 我从那人身后取下所背之剑,见其柄上有金嵌的“青釭”二字,知是宝剑,随即背在身后。 杀退敌兵之后,为了避免敌人盗尸,我重又回到枯井边上,推倒枯井旁的土墙将其掩盖。 这才又提枪上马直奔长坂桥方向而去。走不多远,忽遇一将,领着一队步兵,手里握着三尖两刃刀从斜路上杀来。 我抖擞精神,只不过三个回合,他便血祭了我的龙胆亮银枪。驱马杀散一众兵卒,冲开一条路来。 策马正走之间,忽见前路被一队军马拦住,领头一员大将,将旗上写的分明——“河间张郃”。后有追兵,前有拦将,心想:干!说干就干,便挺枪直取张郃。 双方你来我往大约有十几个回合,未分胜负。心中暗忖:看来此人有两把刷子,一时半刻很难拿下。 想到这里,便调转马头主动冲入敌军阵中杀出一条路来拍马而去,背后张郃驱马紧随,我催马加鞭继续飞奔。 突然“哗啦”一声,只觉身体一轻,连人带马跌入陷坑之中。不及多想,纵身提僵,胯下的玉兰白龙驹奋力一跃,跳出坑外。 回头瞥见背后张郃望坑兴叹,不再追赶。这才松开被缰绳紧缚的左手,抚了**兰白龙驹的脖颈。然后轻夹双腿继续前行。 走着走着忽又听见背后有人大叫:“鼠辈休走!” 回头看时,只见身后两侧斜路上各有一队人马正汇于一处喊杀着飞驰而来。前面也有两人,两面将旗上分别写着——焦触、张南,横刀立马,带着一众兵卒拦住去路。 一阵冲刺,扫、挑,领头四将被我挑落其二之后,曹军众兵卒一拥而上。遂将长枪交于左手,拔出背后的青釭剑在阵中一通砍杀,手起剑落,戟断枪折,触甲尽裂,血如泉涌。 杀退众军将,直透重围,四领将殁者有三,就在我满身血污收剑挺枪欲再冲前方敌阵之时,忽见景山之上一将重甲白马奔驰而下,大叫道: “军中战将可否留下姓名?” 我应声回道:“我乃常山赵子龙是也!” “哎呦。”我感到脸上一阵疼痛,猛睁开双眼,抬手抓住了一只又向我扇来的手掌。 翻身跳下床来顺势将其放倒在地,然后跳上去双腿跨坐在他的腰间,双拳不停地朝他脸上挥去。 就在我对地上那个谁击打正酣之时,左臂忽然被人从身后拽住了,刚想要调动右手去解左手之危,右臂也被一双手钳住了。 紧接着又冒出两个人来分别捉住我的两只脚,我就这样被四个身穿白大褂的斯文人架起来然后仰面按倒在床上。 俗话说双拳难敌四手,更何况现在有八只手,眼见挣脱无望,也只好束手就缚了。 这时又过来一个护士装扮的人,只见她把托盘放在床头柜上,从容不迫地自盘中取出一次性注射器,熟练的撕掉包装,装上针头。 再从一只玻璃药瓶中抽取了些许液体,接着举起针筒排了排空气后转过头来朝我冷然一笑,笑地我心里直发毛。 然后她俯下身来用另一只手拿着棉签在我的胳膊上来回蹭了几下。 一直都挺怕扎针的,所以赶紧把头转向另一边。这时却发现穿着白大褂正压着我胳膊的人,胸卡上赫然写着——凤鸣山精神疾病医院。 看后不禁疑惑起来,只是此刻头脑中有许多不相关的东西无视我的意愿不断乱入进来,让我没法专心思考,眼皮也越来越重。 就在我即将放弃抵抗像瞌睡缴械的时候,忽然想起自己此刻应该正坐在教室里听班主任讲《林黛玉进贾府》,下课后还要去找赵敏呢? “哎!大师,醒醒。” 第五十五章寒假一 “你醒啦?” “嗯!这么巧,你去哪里啊?” “不去哪里啊!我专门来送你的。”她一本正经地接着说道,“早餐有点儿凉了,你还吃吗?” “要不你再睡会儿,睡醒了我请你吃午饭?”她终于笑了,脸上露出两个深深的酒窝,模样是那般甜美。 “我还是吃早点吧,谢谢!” “我说过的不喜欢欠人情嘛,昨晚你送我,今天我送你,这样才公平嘛!” “你怎么不说话?没什么要说的吗?” “人情我也喜欢,不欠。” “我说我怎么这么喜欢你,这个朋友呢?原来我们是同一类人。” “是啊!连说话时不该换气而换气的节点都一样。” “时间差不多了,你走不走?其实吧,我倒是不介意陪你等下一班,下下一班,而且还包中午饭哦!”她抬腕看了看手表说道。 在她看时间的时候,我发现她腕上的手表并不是昨晚那块,而是换了一块和我腕上的老古董一个牌子的。 “俞赵敏……” “都跟你说过了,叫我赵敏就好了,敏敏也行。” “谢谢你来送我,再见!” “再见!”这一声再见里并没有多少甜蜜,更多的是忧愁。 车上很空,我依然选择了熟悉的位置。一路上我并没有去欣赏窗外那些个最好的风景(记得儿时好像听谁说过,走的最快的是最好的风景)。 并不是不想,而是睡着了,醒来要抹嘴角的那种。要不是卖票阿姨的提醒,我怕是要再补一张返程票了。彼时午饭定是赶不上了,只是不知道俞赵敏愿不愿意请我吃晚饭了? 我在国道边下车的时候时间已经临近中午了,天阴沉沉的,西风凛冽,正呼呼喘着粗气发了疯似的晃摇着铁锈色的水杉树,仿佛那些光秃锈烂的铁枝跟它有杀父之仇,夺妻之恨一般。 “啪……啪……啪……”顺风而来的声响发端于牧羊老人的鞭稍,裹着羊皮袄,留着山羊胡的他正驱赶着白色的羊群横穿国道。 在他身后的山坡上便是人类灵魂的提炼处——火葬场。 灵魂归处话魂灵,生死之地谈死生;生而未死不知死,死不复生难言生,所以生者不知死,逝者亦不知死;生为何,死为何,生死之间又为何? 遥想当年也许这种对于自身、他人或者群体关于生死的惊疑便是人类破处的哲思,从此在精神层面上人之为人了! 经过任瑶瑶家门口的时候,我还没行进到晚辈首先要张口的距离。任瑶瑶的妈妈就像讨债的一样连珠炮似的追问我考了几分,班里排几名,学校排几名? 在我以成绩中等含糊作答以后。她脸上的皱纹就再也经不住诱惑,全都暴露了出来。这可能就是所谓的眉开眼笑吧?如果是,那我总算见到三维实体版的了。 有人说快乐是会传染的,但苦笑之后,我只能无奈的认为是自己体内抵制快乐的抗体在作怪。 “中等可不行,那你可要加把劲了。” “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风水轮流转,我们家瑶瑶终于熬出来了,这回期末考了全校第一,不信你问你二婶。” 说完,他赶紧转过头去。“是吧,他二婶?” “可不是嘛?真是人比人气死人,我家你小弟比瑶瑶高一年级,唉,也就能在班里数个前十名。明年考不好,我也得让他再重上三年初中,要是硬上了高中,到时跟不上,一辈子不就瞎了吗?” 说完之后,我二婶袁润的妈妈又接着向她口中的瑶瑶妈夸赞任瑶瑶去了。 任瑶瑶我的前同学,现学妹。因为中考成绩只勉强够得上普通高中,所以中考后重又参加了一次小升初的考试,并且以总分第十的成绩又升了一回初中。 今年初二,左邻右舍口中的榜样,未来的清华苗子。听到这样的夸赞,我总有种疑惑——为何这些叔叔阿姨们一张口,就是清华苗子,北大到底得罪谁啦? 不过话说回来,我也只能在心里暗自为北大叫屈,并不敢真的发出声来。要不然又要被他们奚落、鄙夷了。 “讲那么多有什么用!”“混到高中毕业就去打工吧!”“你家祖坟什么时候冒过青烟啦?”“吃不到葡萄的人才会说葡萄是酸的。”…… 一直都不明白,为什么我这个他们口中的前任清华苗子,现在连谈论大学的资格都没有了。 虽然他们的话就像身体喷出的有声或无声流气一样早就被时间稀释到忽略不记得数量级了。但它在我心里烫下的烙印,却没有随着时间的消逝而消失。 那话仿佛有了灵魂,听专家说,单个人类的灵魂重0.3克,如此说来,造物主道也公平,至少单就灵魂的质量来说是人人平等的。 由于咱也不认识这方面的专家,所以当然是没可能称出那话灵魂的重量了,但可以肯定的是,它之于别人的轻,恰是我所不能承受的。 忽然想起听到屁声而捂起鼻子的那些人,我并不知道他们之中谁因为感冒而鼻塞,谁又因为鼻炎而对异味无感,唯一知道的是他们的肺都很好。 回家以后,我感到很茫然,不是哪一刻,是每一天。 每当黄昏将至的时候,我都会一个人跑到运河边上去转转。并非是去感同身受李易山的“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而是因为每次闻到腥清的河水,总能让我心情稍稍舒缓的缘故。 走在冬天里人迹罕至的河堤上,看着水面上南来北往或十几艘首尾相连,可以看到的甲板几乎与水面持平,由船头拖着缓缓而行,或单艘轻掠着水面,像一垛黑色高而大的墙。 河岸边的野草早已衰败枯黄,因为我深知这枯黄下的泥土里,正蕴育着绿的希望,所以从不愿为它们悲伤,但我仍然会悲伤,毕竟知晓和做得到不是一回事。 忽然想到了飞蛾,它们扑向火的动力更像是一种信仰,而非生死的思量,我想要逃离的、忘却的恰也是这种信仰。 第五十六章寒假二 枯草的边上,一路之隔便是绿油油的麦田。站在冽冽的西风中,我很难想象出他们长出穗时的样子,或许它们被忽视的太久了吧,记忆已经模糊。 不禁感叹——生命中总有太多不应该忽视的被忽视了,不应该重视的被重视了。不过,我也仅仅是知道而已,至少目前来说是。 运河是南北走向的,从我所站的地方向东大约两公里处有一座高大的堤坝,主要是在汛期用来防洪的。 听说它以前很孱弱,每次汛期都徘徊在崩溃的边缘,直到南水北调工程启动,把拓宽,深挖运河的泥土加在身上,它才真正壮实起来。工程结束以后,在堤上立了一块石碑,名曰:梁王城遗址。 立碑的石头来自淤积在运河底部一座古时的船闸,我儿时曾见过,和古时修城墙的那种条石相仿。不过只有做石碑的这一块留了下来,其余的大都响应城市建设,被分割后坐马路牙子去了。 除夕自然是一年中的最后一天,当这个自然被压缩到相当小的时候,它也是我们街上今年的最后一个集市。托大了说自然也是热闹非凡。 我家就住在街边上,那种因热闹而带来的喧嚣,恐怕耳背的人也能听得真切,但我直到傍晚才走出门去。即便如此,集市上仍旧有许多摊位还没收完,夹杂在一片狼藉之中。 仿佛这狼藉野性难驯,唯有等到曾热盼,现庆幸扫拾它的人才会束手就缚。我当然不是来驯服谁的,只是路过而已。今天的门面不同于往日,几乎家家户户都是,它们贴上了春联。 吃着年夜饭看春晚,这里有一个禁忌要说一下,就是天黑以后家人们彼此便不再叫对方的名字,往年我都会争着给大家取一个新的代号,但今年却忘了,再想起时也没了那个兴致。 未曾想到的是因为一个小品自己竟然会笑的那么舒心,只是这种舒心并未如往常年一样让我坚持,困意来时就早早上床睡觉去了。一闭上眼睛,那些极力想要忘却的事偏又纷纷涌入脑海,驱赶着困意。 直到听到此起彼伏的鞭炮声,才知自己方才不过是在梦中缅思过去。以至于开始怀疑,之前我以为通宵不眠的往思,极可能是梦境平滑过渡到了现实。 就像现实到梦境的起始一样,只不过很难实现罢了,我想至少比听到灵感的敲门声难多了,毕竟不是“闲敲棋子落灯花”所能等到的。 噼里啪啦的鞭炮声或近或远就像跌倒的多米诺骨牌一样,不等到最后一块也倒下是不会停的。 虽然吵闹,但其实连续也有连续的好处。就是不用再像儿时那样,直到最后还在等那两三下断续的声响,总觉得它还会忽然响起来。 大年初一我并没有像往常一样懒在床上,甚至连想都没想。因为我妈说初一懒,懒一年,所以这种行为她是断然不允的。 既然非早起不可,那为什么不自己主动些呢?洗漱过后的第一餐一定是饺子,除夕夜包的饺子,不管我愿不愿意,总要先吃一个。 关于初一早晨的洗漱也有讲究,就是每个人用过的水一定不能随意洒掉,要用容器收集起来,等到太阳升起时才能倒掉,就像过年好、恭喜发财一样,这也是习俗。 说到习俗,还有一个就是早饭之后午饭之前大家会去登山。山虽不高,海拔仅有100多米,但十八岁以前它在我心里一直是巍峨的代名词。我本来不想去的,但经不住几位堂兄弟姐妹的撺掇。 昨夜的雪早已停了,但并未消融,在阳光的照射下格外耀眼。瑞雪兆丰年,我仿佛又听到了儿时朗朗的读书声,“大兴安岭,雪花还在飘舞,长江两岸,柳树开始发芽,海南岛上,鲜花已经盛开,我们的祖国多么广大……” 从山脚下开始,路两侧平整的雪地上就写满了粗鄙的情话和扭扭歪歪的人名。在我最小堂弟稚嫩深情的朗读声中,大家被逗得哈哈大笑。 但我并没有笑,甚至还有点厌恶这些笑声,只因为我也有写几句的冲动。等我们上去的时候山顶上已经站满了人,三三两两聚在一起笑谈着,热聊着,像一个大party。 热闹倒热闹,只是觉得自己有些多余,多余到连做背景的资格都没有。在几部傻瓜相机的镜头下躲来闪去之后终于想到了下山。只是没走几步就被一个甜腻而又熟悉的声音叫住了。 “哥!” 我有些意外,怀者急切想要确认的心情回过头去正看见她左侧脸上梨涡深陷露齿憨笑着站在雪地里。脸上红扑扑的,嘴里不断有白气呵出,粉色羽绒服前襟的拉链已退至小腹处,里面也是粉色的毛衣。 也许是颜色的原因,我第一眼就想到了桃花,继而想到唐代崔护那首写桃花的诗,“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 我笑着向她走过去,但这笑并非是被他感染,也不是礼尚往来,而是虚荣被满足,孤独被慰藉之后内心自发的愉悦。见到王盼后我显然是兴奋过头了,一开口就像决堤的洪水一发不可收拾。 连自己都不知道我是何时储存下这些被自己定性为无聊的文字排列顺序的。其实理性的提示无时无刻不在努力着,只是一直被视而不见罢了,一句话我终于变成了自己讨厌的人的模样。倒是王盼始终如沐春风般的听着。 在我最小堂弟的催促声中,腕上的古董终于引起了我的注意。 他们一个用声音,一个用指针分别通过鼓膜和视觉羞辱我的大脑:嘴巴可不只是用来说话的,还要吃饭呢?说也奇怪,忽然就感到饥肠辘辘了。环顾四周山顶上的人也散去的差不多了,仿佛都是一瞬间的事。 既然到了饭点儿,我自然是要邀请王盼的,她也欣然应允了。 第五十七章寒假三 王盼看起来有点小兴奋,带着头微微张开双臂,小心翼翼的从没有台阶的坡道上挺着身子缓缓而下,像是背后有人推着而她却在刻意降速的那种感觉。 她今天依然扎着马尾,马尾依然在脑后晃悠着。不禁让我想起她儿时俏皮可爱的样子,只是这种感觉好像全是因为那条马尾辫。 午饭的时候我妈又特意炒了几盘王盼儿时极好口的小菜,这么多年过去了,我早已忘记,难得她依然记得。 只是不知道她记得的原因是否也和她见到我领着王盼回家吃饭时高兴的合不拢嘴的原因一样。我爸虽然一直紧绷着脸,但我知道他的内心一定澎湃着笑。 其实不止我爸妈,村里任何谁家的小子,能单独把女同学邀到家中,他们爸妈的心中也会乐开花的,但如果相邀和被邀者的身份互换一下,我猜没有哪个爸妈能够笑得出来。 只所以猜,是因为这种事情暂时还没发生过。看似极为自私,可作为子女却无法不感恩这种血缘之爱。 母慈子爱,母慈出于一种舐犊的本能,一般比较稳定,除非它的拥有者迷失了本性,但子爱又有多少是因为道德绑架呢?如果老莱子娱父这句话从来没有出现过,那他当时还会娱父吗? 也许子爱真的很多,只是他们都将这种爱埋在心里了,因为无从考究也就等于没有了。 午饭后失落又再一次向我袭来,虽然起始于王盼的离开,但让我失落的确另有其人。 日子从不管你是怨叹还是欣享,总是一如既往地流逝着,寒假就在这种流逝中过去了,或长或短只是因人而异罢了。 我走进学校的时候,恰巧路灯也陆续亮了起来,像是被我的脚步声惊扰了一般。我并没着急回宿舍,而是直接去了公共橱窗查看分班明细表。 橱窗前并没有人,恰合了我寻清净的愿想。班级总数没变,依然还是七个班,除了七班艺体班以外,其余六个班自然是按成绩由高到低排出来的。 我跳过一班和二班,直接从三班找起: 柳大志、酆收、鲍书香、史珍恬、唐朝、费廉、岑薛、华尧美、雷雷、贺志强、倪妮、汤淼、……腾晓娟、殷桃、罗华、郝仁、邬子君、安平、常乐、于宥、皮立武、卡戎、齐鲁、康晴。 直到最后也没发现自己的名字,内心也由紧张变得麻木了。当读到四班第一个名字时,心一下子就凉透了。钱铎的名字就像一把匕首直插进我的心脏,猝不及防。 再往下看时,似乎每一个名字都有了灵性,在朝着我笑,那笑里满是辛辣的讽刺。伍一、余果、元小奎、卜算…… “顾小虎!我们还真有缘啊!” 我寻声回头看见俞赵敏正一脸微笑地盯着我,不及我回答她接着又道,“你瞧就连名字也紧挨着。” 顺着她手指的方向,首先映入我眼帘的的是赵敏的名字,而紧挨着在它前面就是我的名字顾小虎。在这种极具戏剧性冲突的生活巧合面前,你若问到当时的心情,事后我真的没办法用文字来复述。 也许正如别人所说的,我一直困囿在自己的世界里,生活经验太少了吧!俞赵敏一眼就能找到我的名字,其实并不奇怪。因为我的名字和赵敏的名字中间被人用红笔批注过—— 在x与y相交的数轴上画了一个苹果,一时让我疑惑不解,俞赵敏自然就更不解了。 回到宿舍并没有见到钱铎,放下背包,随手掀开连着席子对折的铺盖,然后坐在床沿上愣了一会儿神。忽然想起俞赵敏,这才匆匆走下楼来。 远远的就看见她正坐在路灯下,手里捧着一本书。直到我走过去,在她身边坐下来她才发现。然后她合上书将其放在并拢的双腿上,原地伸了一个懒腰。 我把书从她的腿上拿过来,看到封面上写着《志摩的诗》,一时思绪翻飞,侧脸问道:“你也喜欢诗?” “怎么,难道诗只有诗人才配喜欢吗?”她笑着回道。 “有没有想过试着去写?”就像赵敏说的,这句问话于我已经形成了条件反射。 “我可没那么自恋!”她抬起双手将散在胸前两侧的头发拨到肩后。头也伴着向上一扬,奶白色的脸在灯光下更显得鲜润,像剥了壳的新鲜荔枝一般。 看得我不自觉“咕咚”咽了一口口水,自觉失态,忙低下头去翻《志摩的诗》。 “写诗怎么就自恋了?” “我喜欢诗人,自己再写诗,可不就是自恋了吗?” “那我岂不是自恋狂了吗?” “哎呀!我真笨,早应该学着写诗的,搞不好现在已经是诗人了!”我一时不解正要再问。 “走吧,我饿了。”说罢她站起身来蹦跳了几下,我也随即起身将书递还给她,但她并没有伸手。 “送你了。” “徐志摩的诗我大都已经读过了,况且君子不掠人之美。” “那君子一定不知道自己都错过了什么,真不要?” “不要,谢谢!” 她诡笑着摇摇头,接过书随手塞进斜挎的包里:“丑话说在前头,到时候你再想要别怪我不给啊!” 吃饭的地点俞赵敏先提议说去夜市街,然后征询我的意见,我当然没意见。她又说她喜欢夜跑,不如跑着去。 我只记得俗语有云:饱洗澡,饿剃头。至于饿了跑步倒是头回听说。但我依然同意,因为没底气有意见。 吃饭的时候,她率先开口点了一大堆东西,我一听好多都是我爱吃的。正纳闷她是怎么知道的,没想到她笑着来了一句,“你怎么不点啊?” 搞得我有些哭笑不得:“你不是都帮我点好了?再逐样来一份的话,怕是得请外援了。” “有这么巧的事,看来上辈子我们是在一张桌上吃饭的。” “那我们准是生在富贵人家,穷人家哪养得起你这般吃食的姊妹?”我接着道,“既然如此,不如延续上辈子的缘分,我认你……” 第五十八章困惑一 “嗨!”她忽然举起手臂向我身后挥动起来。我转过头去并未见到有人回应她,再回过头时只见她用右手抚着额头。 “认错人了,好尴尬啊!”不等我张口,她接着又道,“你以后能教我写诗吗?” 一说到诗,我立马来了兴致,话题也被自然平顺的切了过去。诗于我就像酒精,不但让我兴奋,也让我变得迟钝。竟完全没有想到俞赵敏中途离开是去结账的,还在那里思索着诗的种种。 事后想想我应该庆幸俞赵敏跟我提起诗,否则我起码一个礼拜连清水煮白菜也吃不上了。 但我深知这庆幸对于将来并没有多大警醒作用,就如杜牧在《阿房宫赋》中所感叹的: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也。 饭后俞赵敏是这样解释为何由她来付账,“我知道你会送我回家,所以才提前还你人情的。” 说的我脸上火辣辣的,竟不知道人情原来还能这么还,但是知道她去学校定是替她表姐看成绩榜的。回到宿舍,见了钱铎,自然要说到分班的事。 一番絮叨,大多都是废话,但也补缺了一些我原本想知道,却因为俞赵敏的出现而漏掉的部分。就像人与时间,得失之妙,真没有更好的类比了。 全校头名竟然是几个月前冲冠一怒跟奚范打赌,扬言期末要考进全班前十的何仇,果然有异相的都非凡物。 听钱铎说此非凡物尤为“孝顺”,其母曾因其中等偏下的成绩双膝触地,也没能将他从任天堂的街机世界里解救出来。 如此看来他们班主任奚范不但王八拳厉害,被打脸也是无人能出其右,随口那么一赌就把烂泥扶上了墙。 新学期在新班主任褚老师的点名下翻开了新的一页。说到点名,还有一个小插曲。 我没想到褚老师点过我的名字之后,接着叫出了赵敏的名字,扰地我心突突狂跳,他却自嘲道,“瞧我这脑子赵敏同学已经转学了。” 新学期自然有了新的变化,周六的例休由下午改成上午,晚自习照常。对于我来说一同失去的还有语文课睡觉许可证。至于寒假里养成的散步习惯,我则把它改到了中午。 学校的北门正对着一条铁路,沿着铁路旁的一条小路向西行约一里地,有一座南北走向的防洪堤坝,越过堤坝向前大约100米,还有一座同方向的堤坝。 与两条堤坝等高且相交的是东西走向的铁路路基,路基的根部有一条用碎石子铺就的小径。紧挨着小径的是一片向南延伸的杨树林,杨树林里散落着许多用水泥做成的馒头包,有的馒头包前面还立有石碑,石碑上写着某某考妣…… 这里倒也不失为一方幽静之处,只是颇为阴森,少有人至。来来回回这么多次我也就遇见过一次两人而已。 那次我一边欣赏着杨树新抽的黄绿色嫩叶,一边从第一道防洪提下来。在拐角处刚好撞见一对男女,不知是谁口渴了,另一个正在喂食对方自己的口水,这大概就是所谓的相濡以沫吧! 见到我后他们立即分开了,大概是不太愿意与人分享自己的友爱吧。四只眼睛“若无其事”地盯着先是一怔而后面无表情,以原来步频走过的我。 几日后我到市场上去买护袖,正走之间忽然听到身后有人叫我,“前面的帅哥你的钱包掉了。”就在我回头向背后的地上看时,刚才的发声者接着又道,“果然人人都是财迷。” 循着声音我看见一张熟悉的面孔,前几天与人相濡以沫的女主正一脸灿烂的笑着,那笑与她的脸太过般配,以至于让她身上略显宽大的初中生校服格外刺眼。 奇怪的是我并没有生气,只是想到了《红楼梦》里贾惜春第一次出场时作者对她的描述:身量未足、形容尚小。俗话说七、八岁讨狗嫌,想必这姐妹大概是神童吧? 说到护袖,以前只是女生的专用品,我戴了之后,班里才有男生陆续跟风,接着是全校。这也不难理解,毕竟学习是很费衣袖的。 每天除了学习还是学习,一头扎进题海里,没了其它念想,日子倒也过得轻快,转眼就要放暑假了。只不过这暑假是别人的。对于毕业班的我们,用李老师的话来说“想”都是一种罪恶。 虽然一个礼拜之前,我们已经把高中三年的所有课程都学完了。奖赏当然有,不过没人想要——不停的做模拟试卷。 每天中午依然会到运河边上去。今天有些意外,我刚爬上第一道堤堰就看见俞赵敏正坐在树荫下。我不知道她是如何获知我的生活习惯的,只知道她口中的好巧,一点也不巧。 其实我很乐于见到她,作为朋友她是不可多得的。刚认识的时候由于我的慢热,每次见面还好有她天南地北侃侃而谈才不至于冷场。 渐渐的熟悉了以后,她反而成了我这个说书人最忠实的听众。还是一位有时被我忽视了性别的听众,应该说知音更准确一些。 记得有一次我在上厕所的途中遇到了她,然后我的话匣子就打开了,边走边说着直到她忽然走开。 突如其来的变故让我有些困惑——为什么不和我一起?直到从男厕所走出来的那一刻,我才想起原来她是女生。 我没有想到她今天不是来捧场的。 “哥,你觉得我怎么样?”这是她第一次对我以哥相称。 “挺好的。” “那你不讨厌我咯?” “我喜欢你还来不及……” “那你觉得我属于你理想中的女朋友类型吗?” “其实我没有资格回答你,因为我早就把自己的心弄丢了。” “是跟着赵敏走丢的吗?”从她脸上我并没有看出不愿来,但是不是伪装我就不知道了。 “是。”我停顿了一下,点头应道。 “谢谢!” “谢我什么?” “谢你说实话呗!”她看起来很高兴的样子。 “我知道其实,实话挺伤人的。”我有些吞吞吐吐,仿佛被拒绝的人是我。 “有些角色设定本来就是要承受伤害的。”她回得依然轻松。 “对了,你听说过迪卡尔吗?” 第五十九章困惑二 “没有。”我完全猜不到,她为什么会忽然提到笛卡尔。 “那你真应该上网搜一搜,他说不定可以帮你解惑。” 我很疑惑她所谓的笛卡尔可以为我解的惑,更疑惑的是她的疑惑——我怎么会和钱铎成为兄弟的? 事后对于当时不假思索地拒绝俞赵敏还是有些懊悔的,因为我以为的朋友应该就此陌路了。真应了那一句:异性哪有纯粹的友谊!只不过世事大都不是我以为的。 因为学校的微机房还没有联网,所以要查资料也只能去网吧了。虽然到目前为止我还没有去过网吧,但为了笛卡尔我决定去一次。 学校北门的西北角,在铁道天桥的边上就有家无名网吧,无名并非它的名字,因为那网吧根本就没有名字。 虽说如此,但就连从不上网的我,都知道它的存在。这使我又开始相信酒好不怕巷子深这句话了。 网吧就在两层民房的二楼,楼下是商店。不过卖的东西却极为简单,只有一些花生、瓜子、泡面、饼干以及饮料什么的。 它有2/3间教室那么大,电脑不仅贴着墙壁摆成一圈,还在中间两相对应的摆成两排,在上帝视角下,俨然是一个“回”字,回味的回。但其间充斥的味道却不堪回味。 那味道很怪,是我之前从没闻过的,多年以后有那么一段时间倒是频繁闻到,不过全是在相似的地方——网吧。不知道是老板生意好还是我起的不够早,才刚过八点钟,这里就已经座无虚席了。 等,在那种味道里我当然没有耐心等。不过倒也不枉此行,我至少证实了一句话是对的——在网吧里总能找到他。他就是那位为了上网骗姐姐卖头发而被学校放弃的家伙。 你可能会奇怪,对于轻度脸盲的我来说,是怎么认出这个素昧平生的人的?因为校长曾在开学典礼的主席台上说过,他就是那个左脸上有颗一元硬币大小黑痣的家伙。 站在我的位置并不能看到他电脑屏幕上的内容,但想来应该很有趣,因为他正戴着耳麦,满脸堆笑目不转睛的盯着。我很疑惑,难道他姐姐的头发已经长长了吗?听说上次剪的比他的还要短。 快到门口的时候,我被一声突如其来的感叹吸引了,可能是说话的人戴着耳麦的原因吧,声音比正常情况下要大的多。 “天哪!你们俩还真是奇葩,就坐在一起还用键盘来聊天?” 这时坐在说话的男生隔壁的男生转过头来朝刚才说话的男生轻笑了一下,赶紧又扭过头来盯着屏幕,生怕错过什么似的。 刚才因为脸上速染红晕而先入我眼帘的女生,正轻咬着朱唇快速地敲着键盘。我不禁在心里感慨:还真是聊胜于聊啊! 无奈,也只能让笛卡尔继续神秘下去了。从网吧出来后我并没有返回学校,心想反正已经出来了,不如去看看钱铎。 这学期开始前钱铎就在外面租了间房子,房东是他妈妈素昧平生的妹妹。 学校规定在校生除了学生宿舍和在学校三公里以内的自己家里之外还可以住在亲戚家里,前提是他们亲戚的住所离学校不得超过三公里。 于是许多人忽然发现其实自己的舅舅、姨妈原来一直就住在学校周边。 我走进钱铎出租屋的时候,他正坐在凳子上抠脚趾。 先于我到来的客人华尧美正在帮他叠着被子,头发蓬松的散披着,这种发型在她身上我还是头一回见到,以前她总是一成不变的用套绳将头发束在脑后。上身穿着她以前经常穿的格子衬衫,脚上踏着粉色的拖鞋。 大概是听到了声音,她抬起头来,看到是我以后忙停下手中的活,直起身笑着招呼我随便坐,往日里那种若有似无的腼腆彻底不见了。 还有就是她领口的纽扣这次解开了。朱渺以前总取笑她天生是当警察的料。说实话,我真羡慕他们,能够以丑相见的必是真的友谊。 虽说同是友谊,但在钱铎那里自然是有异性没人性了。既深知,自然要借口离开了。只是不曾想,竟被华尧美抢先了。 “我送你。”钱铎一边穿鞋一边说。 “不用,你留下来陪大师吧,之前也没见你这么殷勤啊?” 钱铎只是笑笑并没有回答华尧美,欲起未起之时丢下一句,“哥,你等我一会,马上就来。” 这才离凳跟着华尧美前后脚走出了房门,没走几步便将一条手臂搭到华尧美的肩上,嬉笑着将嘴凑到她的耳畔,不知嘀咕些什么。只远远听到华尧美一句,“讨厌!”便再没了声响。 一会儿,真是段神奇的时间,或许它只属于钱铎吧!于我足够做一张试卷的了。 “这‘一会儿’怕是被你收买了吧?怎一个快字了得!” “慢工出细活,你对俞赵敏不也一样吗?”倒打一耙,向来是钱铎的专利。 “什麽一样,我们不过就是能聊得来的朋友,今后怕也没得聊了。” “你们真恼掰了,你怕是还不知道错过了一个怎样的金主吧?”这话说的完全不符合他咬牙切齿的语气。 我笑了笑,很不以为然的说:“你怎么知道我不知道?她家不就开了个酒店吗?” “是啊!全市最大的。” “哪又如何?不过你又是怎么知道的?” “奥……嗬!这有什么稀奇的,跟我混的小弟就有她的同学。”钱铎俯身从床下掏出一个崭新的篮球接着说道,“走吧,打球去。” “你一年能打几回球,还专门买个球放在家里?” “打几回也是打呀,再说了,手瘾来了,方便。” “我宿舍的那个好像不是地球仪吧?” “我这里去港务局(篮球场)不是近吗?” “嗬!港务局你倒是常客,只是打的怕不是球吧!怎么终于要对我动手啦?” 钱铎先是一怔,手里的篮球也随即滚落到地上,他顺势猛拍一下球哈哈笑道,“放心,保准让你以后见球就软。” 第六十章困惑三 “你别以为球运多了,篮子就好,被我虐出心理阴影,不知道某些人会不会介意!” 以下文字大多属于被屏蔽之列,为免大家曲解就此略去,至于将钱铎这个人物塑造更鲜活的重任就留给大家了,你们自行脑补吧! “哥!” “啊!” “你先过去吧,我去买两瓶水。”说话间他已经走开了。 “难得啊,那你把球给我吧!” 在我的提醒下,他才干笑着将球丢过来。相比起恍惚,我倒是觉得他有些紧张。 更没想到的是,他竟然主动去买水,这种待遇我倒是头一回享受,在他那里从来都是异性才有的福利。难道他转性啦?我一边运球一边心想。 “哎!你是不是叫顾小虎?”一个肥头大耳的胖子手里捏着烟头仰着脸问道。在他身后还站着三个磨拳擦掌的家伙。 我深知一般这么问的人,家教大多不好,甚至有暴力倾向。经验之谈,此时最好祭出上计。 领头的胖子可能看出了端倪,手指优雅一弹,烟头便径直向我飞来,我本能的举起蓝球挡下,正想顺势将球砸过去。 这时两只手臂忽然被人从背后相继抓住了。当我绝望中再回头时,刚才潇洒弹出烟头的胖子已经四仰八叉的躺在了地上,其他三人也被水柱冲的手忙脚乱,只有招架的份儿。 在被突如其来的冷水浇了个激灵之后,我才发现先前抓着我双臂的人早就自顾不暇了,赶紧拔腿就往外跑。当时脑子里有且只有一个念头,就是跑。 仿佛意识在下完“跑”这个指令以后就被速度抛开了,直到双脚跨过校门它才追上肉身,大脑瞬间又被填满了。伴随着气喘吁吁,那时能想到助我脱困的援手只能是钱铎。 回援是一定要的,但心有余而力不足是的的确确的,而并非借口。稍事喘息后,我便骑着自行车沿着原路冲了回去。 右手紧紧攥着与自行车完全不匹配的粗大链子锁,满脑子都是钱铎蜷缩在地上被人拳脚相加的影像。 我赶回去的时候确实看到一个浑身湿漉漉的人蜷缩在好像刚下过暴雨的地上,用手臂护着头,肘尖不停有水珠滴下,路边上有一堆粗放归置的消防水带。 曾让我疑惑的援手之水,先前应该就是从那堆消防水带前端那个铝铸枪头喷出的。只是刚才欲对我拳脚相加未果,对正蜷缩在地上的人可能拳脚相加过的人却不见了。 紧紧握着链子锁的我也是在这一刻才恍然,在这里耍横的时间极限是五分钟。因为如果有人报警的话这是警车需要的时间。 地上的人看身形比钱铎瘦小的多,邪恶的是,我心里竟稍有些宽慰,不过在满腔的愤怒里这些宽慰只是一闪而过。 当我认出地上的人是凤栖梧后刹那盈眶的泪水也顺势滑了出来。倒是他仍然像往常一样冲着我傻笑只是这笑容过分地被世人所摒弃的表情扭曲了。 我扶着他在地上坐起来,一只手拉着他的胳膊转过身去,将他驮在背上,然后起身向外跑去。刚走到路口一辆板的就窜了出来,司机张口就说,“哎!我送你们过去吧?” 那语气诚恳的,不知道的还以为他在学雷锋呢。 “到五院多少钱?”我喘着粗气问道。 “五块。” “平常不都是三块吗?” “也就我好心,换个人十块也不拉你们。” 我知道所有的司机都是一样的嘴脸,况且我急着去医院,所以就不再跟他掰扯,把凤栖梧放进车厢后,我也跟着上了车。轻蔑的说了句,“走吧。” 在医院折腾了一下午。其实检查什么的倒也挺快,只是排队特别浪费时间。要不是几个好心人的礼让,还且忙活呢。 好在凤栖梧只是有几处肌肉挫伤,骨头什么的并无大碍。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检查完之后它竟然可以自己行走了,而且比我走的都好,以至于我都没有理由送他回住处了。 我在背他下楼去拍x光的时候扭到了左脚。当时只是用冷水冲洗了一下,事后发现脚并没有肿胀的迹象,只是稍微有些疼而已,就没当回事。 回来的路上忽然就疼的厉害了,所以晚自习的时候就只能单脚跳着去了。这倒打消了班主任对我请假去医院的怀疑。 我刚一坐到座位上,同桌就问开了,“你的脚没事吧?”我还不及张口,耳朵就沦陷了。 “这可不是儿戏啊,得全身都检查一遍才行。”“我妈是医生,回家我帮你问问。”“这些是我下午做的课堂笔记,你手没事吧?要不我帮你誊吧?”…… 他们就这样你一言我一语关怀有加的说着,直到上课铃声响起才停下来。那一刻之前我从未觉得上课的铃声是如此美妙。 这并非是因为我认为他们是在惺惺作态,恰恰相反,我知道他们大都是真诚的,因为同情弱者本就是人的天性,但接受却不是。 对于接受,大多时候我们都手握主动权,然而说到接收却恰恰相反,虽然二者只有些朦胧的差别。 两天后我收到一封信,信封上并没有写寄信人及其地址不过邮戳来自城东邮局,看到城东邮局我第一个想到的就是在它旁边的远大照相馆,不知道它那里洗照片现在还免费加膜吗? 平日里自然是从来都没有注意过邮戳的,可能是写信人的故意隐藏引发了我的求知欲吧。收信一栏是用仿宋体书写的。 信的内容用的也是仿宋字体:你能想到港务局揍你的人是钱铎指使的吗?虽然就只有一句话,但须臾之后我信了。就像有些事情非要有人提醒你一下,才会恍然大悟。 不由得我不信的是钱铎承认了,而且是那样的理直气壮,在他的出租屋里,就当着上次我们没有打成的篮球的面。 “哥,我真不知道是谁跟你有这么大仇,竟然愿意出一千块钱找人来修理你。俗话说明枪易躲、暗箭难防,我又没办法把出钱的人揪出来。既然你注定要挨一顿揍,那这一千块为什么不能由我来赚呢?” 第六十一章选择 他顿了一顿,接着又道:“如果那个谁花钱买的是我,我一样接,哥,你明白吗?” 听他这么一说我始终觉得他刚才的停顿是在等我问,“如果出钱人买的是你呢?”在那一刻其实内心深处还有一个微弱的声音在反对这一认知,只是我一直未加理睬罢了。 钱铎舔了舔嘴唇,欲言又止。可能在担心言多必失吧?如果是,那他可谓极其明智。 虽然事情挑明以后,我始终冷着脸一言不发,但其实心中对他的怨愤已经降幂到了零次方。只是不打算告知他而已,因为原谅从来都不是理性说了算的,在我这里。 我仍然没有说话,直接转身离开了,原因之一是很担心钱铎再张口时会让我毫不犹豫地收回那份谅解。随之而来的钱铎让人听起来鼻子一酸的“哥”,也没能让我脚步迟疑或嘴唇发声。 其实我不是不想说,也不是不能说,只是习惯了不说,难以打破而已。虽说这种坚持也并非是什么良习,但却是我之为我的基础子集。由于我还未打算申请质变,所以也只好对它放之任之了。 说来可恨也可惜,我和钱铎就这样陌路了,这不是他的选择,也不是我的选择,而是漠然的选择。 对于此事我唯一的选择是不再追究从城东邮局寄来的那封信。就像李老师说的:人世间总有太多的选择,即使你不选择那也是一种选择。 随之而来的暑假有三分之二的时间我是在学校度过的,因为新学期已经伴着黑板一角的高考倒计时开始了。 暑假里倒还好,依旧沿袭高二下学期的作息时间,等到九月一日高三学年真正开始的时候,学校才真正露出獠牙。 我这里有一份高三时期的作息时间表,不知列位看官是否熟悉: 6:05之前是早饭时间、6:05——6:50(早自习一)、7:00——7:30(早自习二)、7:30——7:50(早操,冬季是跑操)、7:50——8:35(课一)、8:45——9:30(课二)、9:40——10:25(课三)、10:25——10:45(课间操)、10:45——11:30课四)、11:30——13:00(午饭+午休)、13:00——13:45(课五)、13:55——14:40(课六)、14:50——15:35(课七)、15:45——16:30(课八)、16:40——17:25(课九)、17:25——18:25(自由活动+晚饭)、18:25——19:10(晚自习一)、19:20——20:05(晚自习二)、20:15——21:00(晚自习三)、21:10——21:45(晚自习四)、21:55——22:25(晚自习五)。 注:1.晚自习五我们也称小自习。 2.每周六的上午和每月最后一个星期的周六、周日依然安排休息。 由于高三的各科课程早已结束,所以平时上课也就是做试卷,讲试卷,九科一律。当然老师们仍旧兢兢业业,至于拖堂、占课依然毫不含糊。 月底照例进行摸底考试,考试成绩出来后会根据名次重新调整班级,不过需要调整的人数每次都不多,我一直待在二班。 直到距离高考还有80天的时候我的成绩才刚刚够的上一班,不过我主动申请留在了二班,并非因为什么鸡头凤尾,而是因为这里有熟悉的环境,熟悉的同学。 当然我所谓的熟悉仅限于我座位周边的几位同学,至于其他人基本上连话也没说过几句,更有甚者直到后来拍毕业照的时候才发现原来我们是同班同学。 上了高三才发现原来学校真的只是用来学习的地方,看来我和王盼、朱渺他们真的错怪朱克亮了。 说到这里我忽然想起小学二年级时一次因为写作业累哭的事情,以此为例并不是说现在比那时轻松,我的意思是我们现在连哭的时间都没有。 即使是课间十分钟,如果能憋的住,又有几个人愿意把时间浪费在上厕所上呢?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 那一刻我们都是曾经不以为然的践行者。当然我所谓的我们仅限于二班,至于其他班级我就不得而知了,只是听说朱渺都用起他本家朱克亮的偏方了——刺五加片+安神补脑液。 钱铎依然住在与他妈毫无瓜葛的“亲姨”家里,他是怎么做到的,我一无所知。 至于孙邛,刚开学的时候倒是在宿舍住过一段时间,后来就像之前一样变成偶尔住一次了,再后来干脆一声不响地搬出了宿舍。 这倒没什么,他们艺体班本来就有走读的特权,只是存在感比较低,属于古人所说士、农、工、商中商一级的存在,要不然朱渺也不会一再咬牙坚持留在常规班了。 不过无奈的是后来朱渺还是选择了艺体班,主攻美声去了。正应了古人那句“行百里者半于九十”的话。 还有要说的是秦晓琴和云朵先后成了我的同班同学,正式升入高三以后我们又重新排了一次座位,如此一来刚分到二班已经和孙邛分开的云朵就成了我的新同桌。 对于这个新同桌,我有一个新的发现,就是从侧面看去她的脸于我有一种朦胧的陌生感,对于这种陌生感我是欣喜的,但又伴着些许的自责。 再有就是王盼,自从高二下学期分到一班直到高考结束,她一直都在一班。高三开始前我们偶尔还会见面,她一直都没什么改变,说话还是以前的调调,只是对我来说更难听进去了。 自从高考倒计时霸占了黑板的右上角之后我们就只能偶遇了,大多数是在食堂,匆匆一瞥,相视一笑而已,即使同桌吃饭也说不上几句话。记得…… 第六十二章高考一 哎!忽然想不起来了,像这种提笔忘词的事情,对我来说高三以后就已经习以为常了。 更甚的是,有时灵感来了偶得几句诗暂存于头脑中,等到掏出先前是纸笔,后来是手机时,便成了再也补不全的残句。 虽然恼人,但又无可奈何。只是不知道这些少年时不识的愁,还有多少需要找补? 说回正题,至于扯工作、聊理想、谈天说地拉家常的饭桌文化在高三这一年是断代传承的,我们吃饭有且只有一个特点就是“快”,像李老师说的,“板凳还没焐热,饭就吃完了。” 高中毕业好多年以后,这个习惯我才真的该正过来。 午饭和晚饭时高三年级是第一批,时间是11:30——12:00,12:00必须躺在宿舍的床上强制午睡。 说到午睡我一直都以为闭目养神的自己从来都没睡着过,直到有次醒来发现自己手中的化学书不翼而飞后才知道自己的以为并不靠谱。 13:00以前就算上厕所也要偷偷摸摸的,一旦被值班老师发现是要罚站的。真的好怀念那时的风,那时的雨,那时的天空,那时的年纪,还有那时的你…… 2002年7月7日,躲着盼着高考还是来了…… 高考的前一天,终于体验了一回什么叫睡到自然醒。我伸了个懒腰,这才下了床,穿着裤衩背心,撒着拖鞋,慢悠悠地朝门外走去。 刚拉开门,一阵清凉就扑面而来,惹得我不禁提颌深嗅,从未感觉空气原来如此清新。走到洗漱台前,才发现一楼的地面湿漉漉的,显然是刚下过雨。 高考总在雨天,我们即将成为见证者。 一番洗漱之后,去校门外吃了午饭(校门外的饭,我已经好久没吃了。不为别的,只是因为时间不够。),饭后和朱渺一起骑着自行车去了趟三中,熟悉考场。 回来整理好第二天的考试用品后闲来无事,我又去到了运河边上,天已放晴,夕阳无限好,霞光万丈,铺满水面,微风过处波光粼粼。 看得我一阵迷离恍惚,呆呆伫立在水边,良久。直到一阵火车的汽笛声从远处传来,我才恍过神,悻悻地朝右手边的半截桥墩走去。 只见我曾经用红砖碎片写在起其上的r=a(1-sinθ)方程式依然还在,而且在它的旁边还多了一个图形,就是我一年半之前在分班表上见过的画在数轴上的苹果。 不过今天的这颗苹果看起来更像一颗心,一颗钉在十字架上的心。天光越来越暗,我不得不离开了。 回来后我径直走到在学校旁边的淮海小炒,抄起配菜的漏碗随手抓了几样菜,菜量堪与碗平,再多胖婶就要强行把它抹平了,只是她去除的往往都是你最想要留下的。 顺序放在别人配好的漏碗后,不同以往的焦急,我耐心的等着站在红炉旁,惦着黑锅挥着铁铲,时不时捡起搭在脖子上的毛巾抹汗的胖婶来将其拌匀炒熟。 这样一道菜需要两元钱,如果两人合伙的话就和在食堂吃的费用相差无几了,它的优势在于新鲜,即便众多,每到饭点也仍属于挤破头的存在。 时至今日我仍记得,那道菜是我和胖婶在我高中三年里合作出的最美味的一碟。饭后沿着操场转悠了一会,回到宿舍洗洗就上床睡下了,只是怎么也睡不着。 往常躺在床上的第一件事,就是把当天学过的内容在脑子里过一遍,我通常是过两遍之后,再胡思乱想一通才能睡着的。 此刻不但不知道该过什么知识点,就连胡思乱想也远遁无踪了,但脑袋里并非空着,总是影影绰绰、若有似无、朦朦胧胧地勾连着明天的考试。 也不知过了多久,终于睡着了,早上5:30的时候又准时醒来,看了看表,时间还早,便又接着闭目佯睡,默等着大多时候都是摆设的闹钟响起。 只是闹钟并没有响起,因为我提前十分钟起床,终止了昨晚给它的指令。 天晴,无风,大早上太阳火就辣辣的。第一场考语文,考试时间是上午9:00~11:30,三中考场的带考老师是我原先的班主任周老师。 周老师让我们自行去考场,8:20在三中校门口集合。我仍然和朱渺一起骑单车去,但是这次朱渺非要我陪着他绕道走人民路去三中,问原因他死活不肯说。 后来我才知道走人民路是他老爸给他掐指算过的最吉赴考路线。我和朱渺停好自行车后便挤开人群直奔三中校门而去,远远地就看见一伙相同着装的人朝向这边挥手,见此我也赶紧将手举过头顶相应。 我们一到人也就齐了,周老师单独跟我和朱渺交代了几句,就领着雄赳赳、气昂昂的我们走进了三中的校门。 穿梭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我第一次感觉到之前大多不熟悉的这些同学是如此的亲切,想来大家也是这种感觉吧! 当然我所谓的大家也包括旁边异服的同龄者们,只是他们属于不同的阵营而已。当时三中的广播里正在播放着许美静的阳光总在风雨后—— 人生路上甜苦和喜忧, 愿与你分担所有, 难免曾经跌倒和等候, 要勇敢的抬头, 谁愿藏躲在避风的港口, 宁有波涛汹涌的自由, 愿是你心中灯塔的守候, 在迷雾中让你看透, 阳光总在风雨后, 乌云上有晴空, 珍惜所有的感动, 每一份希望在你手中, 阳光总在风雨后, 请相信有彩虹, 风风雨雨都接受, 我一直会在你的左右…… 那声音仿佛生出了手掌轻拨着我的心弦,让我思潮起伏,那一刻断然感觉再没有比它更好听的歌了。 后来我还专门找到这首歌,复听时却再也没有那种与我心有戚戚的共鸣了,这才知道“动听”是多么的难能可贵。 对于此事我既庆幸又遗憾,庆幸的是有过这么一段经历,遗憾的是再也不会有这种经历了。 语文考试还算轻松,除了开考心情更加紧张以外和平时模拟就没有什么两样了。 尤为让我欣喜的是…… 第六十三章高考二 尤为让我欣喜的是那篇关于李广的文言文阅读,以及话说知音(林非)的现代文阅读题,俨然是送给话题作文——心灵选择的极佳素材。 面对这种殷勤之礼,我再却之的话,那就是对出题人的最大不恭了,于是我的作文就从林非提供的俞伯牙与钟子期的故事中诞生了——伯牙绝琴。 行笔流墨,毫无凝滞,洋洋洒洒,倚马瞬成。如果不是担心画蛇添足,我真想把这几句提跋在后。 语文考试结束以后,住宿的结伴回校,走读的各自回家。饭后我闭目躺在床上假寐,虽然刻意回避,但还是禁不住思索起关于数学的种种。 后来忽然想起数学年级组组长李老师从省里召开的数学教学研讨会回来之后押的三道题,随即便在脑子里过了一遍,偏偏最后一道大题想不起来了。 想要起身却未起身之时,眼皮也越来越重,一番挣扎之后还是睡去了。无巧不成书,下午的数学考试偏偏就考到这道题,就在我抓耳挠腮、无比懊恼之时,终场的铃声忽然响起。 我猛然睁开双眼,原来只是一场梦,床头的闹钟依然在滴答滴答若无其事的走着,全然没有理会浑身上下汗涔涔的我,我也没有理会我。 虽然时间还早但我还是第一时间扑向了数学课堂笔记本,找到刚才那道题,看了两遍,试做了一遍,自检了一遍,这还不算完,顺带着又复习了一遍另外两道题。 下午我和朱渺走的依然是人民路。虽然绕远了,但也不是全然没有好处,因为整条人民路都被粗枝大叶的悬铃木遮了个密实,像一条绿色的隧道,完全隔开了夏天炎炎的日头。 数学考试开考之前。我把卷首的绝密几个字看了又看。不为别的,只因为第一道选择题太熟悉了,就是我刚刚复习过的那三道题之一,接下来是倒数第二道填空题,以及最后一道大题。 说实话,我有一点懵,谁能不懵呢?高中三年来这是我第一张在规定时间做完的数学试卷。不但做完了,而且还有时间检查了一遍,这可是高考啊,高考啊!! 我没有发声,但确实是这么想的:高考原来不过如此!很难相信考语文的时候朱渺的作文竟然没凑够字数,因为他的手臂在最后关头僵住了,完全写不了字。 第二天上午考大综合,就是把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放在一张试卷上,总分三百,由于这种考法是历史首次,没有模板,无从借鉴,至于模拟更是无从谈起了。 直到坐进考场,才见到它的庐山真面目。试卷共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是选择题,每题6分共180分;第二部分是非选择题,共120分。 由于选择题所占比分较大,单题分值又高,所以脑袋中那根弦一直绷得比较紧,甚至为了杜绝自己心手不一,出现选对写错的现象,每做一道题都要重新确认一下。 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 执着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更可怕的是没有人等得起铁杵成针。当广播响起,说考试还剩30分钟的时候,正心情愉悦地做着第30道物理选择题的我瞬间就粗喘呼呼、汗流浃背了。 虽然物理是自己的强项,最后一题也不难,但我愣是读了两遍题,才抖着汗手在括号里歪扭写了一个A。至于第二部分的试题,我采取的措施是会就做,不会就放过,绝不细想、深究。 这样一通操作下来,物理、化学、历史倒是余留不多,只是生物、地理、政治大多还是白地。没办法,我只能先把填空题蒙上,至于论述题有几道影影戳戳还是有些印象的,但就是组织不起来语言。 当铃声响起的时候,虽然不情愿,但我还是立马放下了笔。 当看到前桌仍在奋笔疾书时,我犹豫着又拾起了自己的笔,刚要动笔忽然想起第二道地理选择题还空着,赶紧翻过去胡乱选了一个A,这时监考老师已经在轻拽我的试卷了。 下午的英语考试让我对禁信书不如无书,有了更深一层的了解。整张试卷除了写作和完形填空以外我都无从下笔,还好都是选择题,也只好信手由笔胡乱瞎蒙了。 至于完全填空,那是我曾经为了装逼从外国语学院商务英语专业的二表哥的书上背来的课外作业,本校特色:英语课前每天选一个同学背一篇书本外的短文。 毫不夸张的说,这堂英语考试是我高中三年来最难熬的一次,不为别的,只因为时间太长,实在用不完。我算是磨蹭的了,有的人开考半小时后就交卷了。 看着渐渐空虚的考场,我实在坐不下去了,硬着头皮交了卷,走出教室后发现天更暗了,乌云低沉。 不远处的篮球架下,我到的时候,周老师的身边早围满了人,一个个垂头丧气的,与这等风欲雨的天气配得很,当然旁边聊的正欢一脸喜庆如过节一般的朱渺几个人除外。 见此,我的心里倒有些释然了,当然绝非是因为朱渺他们几个,只是和他们的心境大底是相同的。 回来的路上虽然天阴的依然厉害,但是雨却一直没有落下来。当经过梁王城公园门口的时候,乌云尽散,天忽然放晴了。 可能是睹物思人吧?我停了下来,一个人茫然朝公园深处走去。 只记得当时心里很空,完全忘了该配以怎样的思绪与期许,唯觉得虫鸣鸟叫的声音是如此得聒噪,恰似王籍在《入若耶溪》中所说——蝉噪林愈静,鸟鸣山更幽。 一直走到陶然亭里才停下脚步,记忆忽又清晰起来,一幅幅画面在脑海里浮现,仿佛就发生在昨天,只可惜这咫尺之感的馈赠者是天涯…… 望着远处泛着金光的树梢正自出神的时候忽然听到有个熟悉的声音在叫我。 欣然转过身来只见留着遮耳燕尾短发,穿着白色紧身体恤,修身浅色牛仔裤,白色板鞋的云朵正笼罩在斜阳的光照里,如梦似幻、仙气十足。 特别是她沿着弧形台阶向我走来时的侧脸,看得我呆住了,一时静默无语,任由她的唇撞上了我的嘴。 也不知为何,曾经拒绝俞赵敏时那颗走失的心会在一瞬间突然的归位,而且如在梦中一般热切与贪婪。 那一天她十八岁,身上散发着豆蔻年华的香水味。直到今天每次闻到这种香水的味道,我都不禁鼻子一酸。 我们走出公园的时候,我发现自己停在公园门口的自行车非自然的躺在地上,西边残阳如血。那一晚我们去了清华园,走进了金榜题名对面的钱铎口中的特色餐包间。 人间至味是清欢,我呸!后续——许多年以后,我呸、呸!至于后来的事,还是留在后来再说吧。 第二天上午宿舍楼下最忙的要数收废纸的小贩了。 我曾经一连好几年都不吃苹果,甚至厌恶见到苹果。 第六十四章苹果一 高考已经结束,接下来的重头戏就是估分报志愿。其他科倒还好,就是英语我无法估算,单就这一点上我倒比不过朱渺了。 同是瞎蒙,人家可是有规律的:三长一短选最短,三短一长选最长,长短一样的选B,毫无规律就选C,AD择一不选D。 一番踌躇之后,英语我估了60分,其中完形填空25分,短文改错5分,写作10分,其他85分属于瞎蒙,估20分;数学143分,语文126分,综合243(单选题满分),总分572。 志愿我只填了一个,就是之前和赵敏约好的南京师范大学。虽然物是人非,但仍情不自禁,况且又值南师大一百年校庆,心驰神往久了,自然难以割舍。 成绩出来之后,我彻底傻眼了:英语居然只考了43分。滑档那是注定的,只能等调剂了。在被动等待的日子里我早早选择了离五原较近的卧龙高中复读班。 在伏天知了沸鸣的月夜,意**火七月的清风,凉不与我,总有些心不在焉的,或许是因为我对调剂的一丝希望吧! 只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仅有的一丝希望最终消弥在我收到录取通知书的那一刻——北方交通大学电子计算机专业,地址在北京海淀区。 我当时心想既然在北京,为什么不叫北京交通大学呢?北方交通大学听名字就不像什么好学校。我只好放弃了。 至于其他人,王盼——东南大学,云朵——南京经济学院,秦晓琴——徐州师范大学,沈小峰——江苏公安,冯琳——中国矿大,孙邛——南京林业大学,何仇——北大。 朱克亮——复旦(据说他以552分刚好压着一本线的成绩报考复旦纯粹是闹着玩的),钱铎、朱渺、郑洁落榜后留在二中复读,赵敏——南师大。 赵敏被南师大录取的事我是经由冯琳之口得知的,当时她要说的本不止这些,只是还没集字成句就被表面上波澜不惊,内心惊涛骇浪的我给岔开了。 事后又很后悔当时这样做,但理性上说,如果再给我一次机会的话,我依然会毫不犹豫地把话题岔开。 除非我当时心不在焉,但我又怎么能心不在焉呢?也许生命中有些相遇本就是为分离而存在的吧! 等到王盼她们陆续离开新城去大学报道的时候,我没有去送任何人,只是给每个人都写了一封信。 除了赵敏,也可以说是因为赵敏,谁又知道,谁又不知道呢? 对于复读一开始我并没有太大的心理落差,可能是因为神经反射弧太长吧,于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心里的那种自卑感才慢慢浮现出来。 开始变得敏感,甚至是神经质,特别是面对应届生的时候,总觉得自己是被他们鄙夷的存在。 经常无端的发呆,莫名其妙的发脾气,晚上变得越来越难入睡,耳朵里时不时就忽然的嗡嗡鸣响一阵。 几乎每天午饭后都感觉头昏脑胀的,特别是左边太阳穴总是隐隐作痛。记忆也变得特别差,总是丢三落四的。 10月1日之前的一天中午,午饭前最后一堂课下课的时候,班主任丢给我一封信。 当我一眼瞥见寄信人一栏写的是赵敏的时候,就仿佛闷了一口二锅头,瞬间便热血沸腾起来。 但为了装出若无其事的状态我故意放慢了动作,缓缓把信丢进抽屉里,重又翻开已经合上的随堂笔记,并不急着去食堂了。 等到大家陆续离开后,便从抽屉里扒拉出信来,迫不及待地撕开信封,慌乱的抽出信纸,顺带出几张照片。 照片上的人是云朵和一位油头粉面衣着光鲜的陌生男子,每一张背景都不相同,但二人举止都很亲密。 说出来大家未必会信,其实这与我在理性上还是乐意接受的,即使我之前没收到云朵的分手信也是一样的,只是我非圣贤,在那一刻同时跳出的感性上仍然是大为光火的。 展开信纸第一行就两个字:人渣!!! 看得我一头雾水,遂勒紧行空天马的缰绳赶紧接着往下读——你没想到报应来的这么快吧?怎么样,作为梁王城公园的回礼,您还满意吗,大师?我呸!!! 赠品:下面是一顶用绿笔画的帽子。最后的签名是俞赵敏。 我感觉满脑袋都是线头,剪不断,理还乱。 “顾小虎,你还不去吃饭?”已经吃饭回来,坐在我身后的皮乐天问。 “哦!这就去。”我慌忙收起信,猛地站起身来,伴着脑袋的眩晕,忽然眼前一黑,什么都看不见了,心也慌得厉害,手还没摸到桌边,便一个趔趄重重的跌坐在凳子上。 身体有了依托,情绪才稍安稳了些。也许只有几秒钟,但我感觉过了好一会才看见皮乐天的脸。皮乐天的脸在我当时的记忆库里绝对够得上惨白二字,就像扑了粉打着灯拍出来的照片。 我应该也被吓到了,额上、后背全是汗,冷得一颤。也许是被我有气无力的“我没事”醍醐灌顶了,皮乐天不由分说背起我就直奔医务室而去。 见状,医务室的李姐笑笑丢给我一块大白兔奶糖,然后扭过头去继续吃糖看电视。要不是见她也在吃,这糖我是断然不敢下口的。 卧龙李姐,谁人不识,哪个不晓,敢给口腔溃疡者开红霉素软膏的主,校长也是敢怒不敢言,毕竟谁也惹不起小姨子啊! 卧龙医务室就是一摆设,大家心知肚明,所以经此一事我不得不怀疑我是不是无意间得罪皮乐天了,哈、哈! 但哈哈之后更多占据在我内心的仍旧是俞赵敏的那封信。我实在想不明白她所说的梁王城公园的回礼是什么意思? 难道说高考结束的那天下午她在梁王城公园里看见我和云朵了,按理说她是没理由在那个时间点在那里出现的呀。 退一步说即使她去了,看见了,那又与她骂我人渣有什么相干?况还大费周折的拍了那么些照片,因爱生恨吗?为什么我完全感受不到呢…… 第六十五章苹果二 事后我头疼的比以前更厉害,耳鸣也更频繁了。无奈只有请假,由父亲领着去了医院。 医生说是因为我长期睡眠不足,精神紧张导致神经衰弱诱发偏头痛,最好休学静养,然后开了一大堆药。遵医嘱,我也只好向学校请了长假回家养病去了。 不知道是不是药物的作用,虽然每天午饭后头脑还是有些发昏,但左边太阳穴不再痛了,耳鸣的次数也一天少过一天。 我以为我很快就能再回到学校,直到再一次拿起书本,才知道这个很快的参照速度竟然来自蜗牛。原来头痛和书本在暗地里已经发生了超有宜的关系,形成了条件反射。 这让我的心态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脑袋里会经常不受控制的蹦出许多如果来——如果当初考大综合的时候我没有忽略考试时间,如果考英语的时候不会的题我全选一个答案,如果我报考复旦或南大,如果我选择北方交大…… 虽然每次回过神来,总是强迫自己不要去想这些如果,但仿佛这些如果正是被每次理性站上风时“不要去想”的想法反复加深的。 后来我发现,对于这些如果最好的方法就是走出去,只是每当回到斗室时那些郁结的牢骚便会重新占据上风,慢慢地蓄积着反对外出的力量,只是这些力量还不够强大,不足以拉扯住我的脚步。 那是一个飘雨的午后,我颓坐在卧室的书桌前随手胡乱的翻看着随笔,无意间看到了自己摘抄的一句的话“我思故我在”。 忽然想起俞赵敏跟我说过的关于笛卡尔的话,“那你真应该上网搜一搜,他说不定可以帮你解惑。”想到这里我立马站起身来,寻了把伞便急匆匆出了门,直奔最近的网吧而去。 出乎意料的是网吧里并没有几个人,可能是因为它的很大一部分衣食父母们还都在上课吧?当然这是后话。 当时我哪有心思分析这些,交了钱便直扑到电脑前,迫不及待的打开浏览器飞快地键入“迪卡尔”三个字,然后毫不犹豫的点开了“迪卡尔爱情方程”的引申搜索词条—— 1649年,斯德哥尔摩的街头,52岁的笛卡尔邂逅了18岁的瑞典公主克里斯汀。几天后,他意外的接到通知,国王聘请他做小公主的数学老师。 跟随前来通知的侍卫一起来到皇宫,他见到了在街头偶遇的女孩子。从此,他当上了小公主的数学老师。 小公主的数学在笛卡尔的悉心指导下突飞猛进,笛卡尔还向她介绍了自己研究的新领域--直角坐标系。 每天形影不离的相处使他们彼此产生爱慕之心,但天不随人愿,公主的父亲国王知道此事后勃然大怒,下令要将笛卡尔处死。 在小公主克里斯汀的苦苦哀求之下,国王才收回成命将其放回法国,事后克里斯汀公主也被父亲软禁起来。 笛卡尔回法国后不久便染上重病,他日日给公主写信,因被国王拦截,克里斯汀一直没收到笛卡尔的信。 笛卡尔在给克里斯汀寄出第十三封信后就气绝身亡了,这第十三封信内容只有短短的一个公式:r=a(1-sinθ)。 国王看不懂,便将全城的数学家召集到皇宫,但没有一个人能解开,他不忍心看着心爱的女儿整日闷闷不乐,就把这封信交给了克里斯汀。 公主看到信后,马上着手把方程的图形画了出来,看到图形,她开心极了,她知道恋人仍然深爱着她,原来方程的图形是一颗心的形状。这也就是著名的"心形线"。 国王死后,克里斯汀登基,立即派人在欧洲四处寻找心上人,无奈斯人已故,先她一步走了,徒留她孤零零在人间... 据说这封享誉世界的另类情书还保存在欧洲笛卡尔的纪念馆里。 文字的后面附有一幅图,那幅图看起来确实像在数轴上画了一个苹果。 由此苹果我不禁想到了分班表上的苹果以及运河边半截桥墩上的心,一时心潮澎湃,不及看的完全便起身冲出了网吧,大步流星的回到家。 全然不顾裤脚上的泥水,丢开伞便飞奔到卧室,急急忙忙找出赵敏送我的那本《唐诗宋词选集》,颤抖着手朝尾页翻去,可能是我太激动了,便向前多翻了几页。 恰入眼帘的是苏子瞻的一首《江城子》: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纵使相逢应不识,尘满面,鬓如霜。 夜来幽梦忽还乡,小轩窗,正梳妆。相顾无言,惟有泪千行。料得年年肠断处,明月夜,短松冈。 我一时怔住了,比看到高考数学试卷时还要吃惊,过了好一会儿才把书翻到最后一页,我无心再去看写在字符旁边的电话号码,重新把字符又译了一遍,答案是秦观。 然后不假思索地翻到《鹊桥仙》:纤云弄巧,飞星传恨,银汉迢迢暗度。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柔情似水,佳期如梦,忍顾鹊桥归路。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词的结尾处用铅笔写着几行小字:我们的事被我爸妈知道了,所以他们给我办了转学手续,期末考试结束以后我就要去一中了。 不过别担心,我妈说上了大学我就自由了,高考结束后梁王城见(原来那本《唐诗宋词选集》是对开本的,从前面开始翻是唐诗第1页,从后面开始翻是宋词第1页)。 想起梁王城公园门口扭曲在地上的自行车,想起俞赵敏的那封信,想起我和赵敏穿着毛衣牵手走在光影斑驳的青年路上……我第一次知道原来哭和笑真的可以同时出现在一张脸上。 此后我的如果里又多了一个人,一些事,外出的次数也越来越少,直到有次脚底踩着狗屎回来后,基本上就足不出户了。 虽然那只鞋被我蹭了又蹭,擦了又擦,刷了又刷,可心里仍然觉得不干净,甚至牵连到手上,以至于用香皂把手洗了又洗。 这件事对我产生了很大的心理阴影,不但禁锢了脚步,还对洗手上了瘾,以至于每次出汗时,手上都滑滑腻腻的,后来才知道那是洗手时香皂没有冲洗干净,附着在上面的缘故。 卧室已然成了我的禁地,别说有人进来,就算我怀疑有人进来过都要将地面一寸一寸的擦过。 每次都是在独自一个人的时候才溜进客厅去看电视(饭也是等大家都吃完了我才吃的,而且每天只吃一顿)。 以前争抢的沙发如今是断然不会坐的,只是站着,手里握着万抹千擦过的遥控器不停的换着台,当然看电视只是偶然为之罢了。 对我来说最经常的状态是睁着两眼呆呆的躺在床上,伴着那些如果,不停地追忆往昔,想到动情之处总是泪眼汪汪的,奇怪的是我那时从没想过将来。 其实关于以上的种种,我完全可以强制自己不那么做,只是这种强制会让我更加绝望罢了! 父母对于我的反常自然是早就注意到了,只是他们无力改变什么,也只能以唉声叹气聊以自我安慰了。 后来有一次我在饭桌上发现小半瓶白酒,也许是因为瓶身上的他一直在看我的缘故吧,一口气把它全喝了,在这之前我从未喝过白酒。 喝完之后不一会就觉得头昏脑胀,胃里翻江倒海似的,也顾不得有没有擦过,扶着墙一阵干呕,嘴里不停的反着酸水,想吐又吐不出来。 后来竟然倚在墙上睡着了,也不知过了多久,在迷离恍惚之间只感觉有人把我扶到了床上,眼睛想睁又睁不开,接下来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第二卷暗探第一章我是谁一 定风波 朔月浴河夜迟归,离岸水光路不分,林中闻声未见人。惶惶,飞奔躁语怯鬼魂。 蝉沸透窗梦难长,热慌,唯有河里水中藏。逢人互话精怪事,哈哈!皆言彼此不敢当。 “轰隆隆……” 我猛然睁开双眼,但目力所及除了黑一无所见,仿佛瞎了一般,还是名不副实的睁眼瞎。 这朴实无华的黑比我刚才搜肠刮肚从记忆深处生推硬拉出的“名不副实”更为刺眼,刺眼值堪比那些骟良人们自车头疝气灯射出的远光,毫无铺陈、缓冲,直接全盲。 如果可以选择,我情愿大脑接着睡去,而不是惊恐无措地裸露在自己无法直视的软肋——黑的面前。 虽然一直以众人皆醉我独醒自我标榜而未果,但在生理架构上我以成年人的身份肯定自己并非异类。 之所以交代成年人的身份是因为有些天真的孩子可能会咬牙切齿地肯定自己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或是从树上摘下来的…… 当然性早熟的孩子除外,只是这一除,余下的就了了了。虽然大多数是在意外中被必然催熟,属于骤然性获得,就像我此刻骤然获得的黑。 施与这黑的谁也一定是觉得这是熟睡中安详的我所满心期获的,而此时的惊恐只是偶然的梦呓罢了! 我想“必然”和那“谁”也是一样以为的吧,除非它改名叫“恍然”,否则永远也不会明白,因为老师从来也没说过“必然”会大悟。 不知道改名之于智慧影响的人可以去咨询一下现名叫三维的二维是如何从画地的牢里跳出来的。当然改名不但能影响智慧,还能改变身份和社会地位,君不见从奸商摇身一变成为慈善家的娘儿爷儿们的扶摇不就是一个名头吗? 言归正传,当然我和所有的已知人类一样都有过胎儿期的经历,但也同样丢失了胎儿期的记忆。所以只能感同身受的反推是否那个紧闭着双眼裹在羊水中的肉红小东西也是这种感觉呢? 是昨日重现吗?胎儿期的记忆是对恐惧的选择性遗忘吗?当然这些都是后知后觉地追思罢了。 当时在一片漆黑之中正惊恐无助的我莫名被醍醐灌顶,忽然就知道自己正躺在床上,关于智商的陡增我想必是得益于黑的催熟吧,因为在这片刻里我的确不曾改名。 这时床头的右侧不远处,应该是窗户的位置忽然漏出一道亮光,看来时间之于惊恐时和梦一样慢,只是梦有好坏而已。 紧接着又是一阵轰隆隆的雷声响起,之后就只剩下时断时续鬼哭狼嚎一般的风声,清晰的让人心里发毛,以及雨点敲在玻璃窗上发出的“嗒嗒”声。 寻着那“嗒嗒”的声响我坐起身来,下床时双脚刚好触到拖鞋,随即穿上,扶着墙挪到刚才漏出亮光的位置,摸索着扒拉开窗帘。 这时漆黑的夜幕中又一道白光闪过,这电光如同是眼睛的闪光灯,霎时窗外一切都变得清晰可见——楼下有一棵粗壮的不知道什么树,正在风中拼命地摇晃着偌大的树冠,像一个发癫时狂躁的疯子。 之后又是一阵轰隆隆的雷声伴着无尽的黑暗。我呆呆地驻立在窗前,茫然地“凝望”着刚才曝于光亮现又浸在黑暗里的疯子,大脑中却思绪翻飞。 当夜空中随着一道像沙画家随便一摊就划出天空的手一般的闪电再次白光一闪的时候,无意间发现对面窗口有位一身白衣,长发披肩青面獠牙的人正看向这边。 我愣了一下才缓过神来,赶紧拉上窗帘,靠着墙蹲在地上呼呼地喘着粗气,心“扑通、扑通”剧烈地跳动着,在同样漆黑一片被泼了墨似的屋里,越想越怕,越怕越想。 在想和怕的间隙里我忽然记起了李老师的经验之方,颤着嗓子做起了深呼吸。这一招果然如医生们都必开的感冒神药引“白开水”般疗效显著,片刻之后我似钟馗附体般居然想要去开灯。 只是摸索了好半天才找到开关,然而又迟疑了好一会才将它打开,可能是潜意识在自检,确认钟馗是否还在。 首先映入眼帘的是灯的开关——黑,如碳般的黑。接着看到的是我刚才被雷声惊醒时躺的那张床,床单、被套、枕套是一色的白,白的让人感觉它是如此厌恶之前躺过的谁。 床头上赫然写着——凤鸣山精神疾病医院,字的前面还有医院的标志。 我无心再细看什么,愕然暗忖道:难道又做梦了,怎么还是这里,也没听老师说过梦隔了这么久还可以续上的呀?而且续的白瞎了“狗尾续貂”这么好的成语。 看到凤鸣山精神疾病医院的标志后我无疑自己正身处梦境,便用食指和拇指在腮上扯起一块皮肉使劲拧了一下,大脑立刻就收到了触觉神经的回复——疼,真的疼! 不禁疑惑起来——难道这是真的吗?不可能啊。就在我心里矛盾交织、不知所措的时候,智慧又忽然莫名其妙地冒了出来,驱使着我立马跑到窗边,一把拉开窗帘,焦急的等待着闪电的到来。 当宿命般的闪电终于再次亮起的时候我却没有看到先前避之若浼,此刻翘首以盼的鬼脸。重重叹了一口气(这叹字里竟也有舒的成分),心想生活中许多事总是这样——避之不及,求而不得。 看来惊吓是没有办法了(废话!惊吓要是管用的话,就不需要再拉开窗帘了,唉!瞧我这智商,难怪要被关二哥时常附身了。)看来想要离开梦境也只能如伟人所说——自己动手了。 只是我不求丰衣足食,但求脚踏实地。稍一犹豫,抬手就朝自己脸上狠命抽去,但是除了脸上感到一阵火辣辣的疼痛之外,竟毫无效果。 我极不甘心地又抬起还在发麻的手掌,然后把食指塞到嘴里毫不迟疑地咬了下去。直到疼痛让我再也无力下口,才将手指从嘴里退出来。 看了看从牙印里渗出血来的手指,以及空当当的病房,我无奈地摇摇头。忽又眼前一亮,快步朝门口走去。 第二章我是谁二 一副极其普通的门把手被我研究摆弄了半天,始终也没有把门拉开。一股热血瞬间涌上大脑,就在我转身向窗边跑去的时候,腿被什么东西绊了一下,“啪”的一声,整个人都摔到了地板上。 令人惊奇的是在我五体投地之前,思绪竟如此清晰——大脑先是一片空白,然后是祈求、无助和恐慌逐一闪现出来,只是一瞬间的事,但感觉好像是在看高速影像回放一样秋毫必现。 这让我想起以前的篮球场上运球快下时被别人伸脚绊倒的事来,那感觉与此刻别无二致。心里不禁暗骂:这梦做得也太他妈真实了,就像某人在某小品里说的“真实他妈给真实开门,真实到家了”。 我强忍着钻心的疼痛,靠着两只发木的手掌缓缓爬起身来,习惯性地拍了拍衣服,心口怒气难平,怒视着翻倒在地上的凳子,真应了柳三变那句“竟无语凝噎”。 好一会才回过头来继续向窗边走去,借着闪电一惊乍的一显现,窗外除了锲而不舍的风雨、喜怒无常的雷鸣闪电、离魂疯癫的大树之外,依然没有什么能让精神为之一惊的事物出现。 我沿着窗户四周摸了摸,上下左右看了看,发现窗户根本就打不开后,握起已经由木转疼的手掌一拳重重的砸在了窗玻璃上。 随着“哐”的一声,大脑中灵光一闪,转身冲去抄起地上的凳子抡圆了膀子狠命朝窗户砸去,“哐、哐、哐……”一阵操作之后,颓然发现窗玻璃依然完好无损。 我扔下手中已经散掉的板凳,感到一阵头晕目眩,双腿一软险些摔倒,无力地抬起手臂扶在冰冷的玻璃上,心里也一般冰冷。 缓了一会,这才晃晃悠悠地走过去,重又躺回床上。随着脖颈机械的扭转,目光徐徐在病房里搜索了一圈,发现房间很小,只有一张病床一个床头柜,还有一把我刚才招乎窗户玻璃,现已碎散一地的木凳。 心灰意冷地叹道,“唉!我要是能穿墙就好了,起码能离开这间病房。” 忽而心生一念:对,可以撞墙啊!说干就干,我立马精神焕发,随即赤脚溜下床来,地板上的冰凉由脚底传来,更加提神醒脑。 迫不及待地奔到窗边,将身体贴在玻璃窗上,正准备朝对面墙上冲去的时候,忽然“嘁咔”犹如开山裂石般的一声雷鸣,伴随着身体一个哆嗦,耳道里也沸腾着“嗡嗡”之音。 经此一惊,脚下的凉意就更加分明了,内心又犹豫不决起来,便强行扯个借口搪塞自己——我会不会是穿越了,如果真是那样的话,这一头撞过去可不就挂了。 这样一来,放弃撞墙就变得理所当然了。我再一次躺回床上,心想:难道我真的穿越了?不过穿越时空在逻辑上是行不通的,就像那个回到过去杀死希特勒避免二战的悖论。 更何况我是忽然来到这里,前后并没有什么关联,如此看来这还是一场梦。但这么一番折腾,为何还是醒不过来呢? 我双手抱着头百思不解,心里忽然“咯噔”一下,又反复仔细的摸了摸头发,没错,是长的,但我的头发之前明明已经剪短,怎么又变长了。 想到这里,我立马撸起左边的袖管,在左臂上找了又找,看了又看,就是没有找到那条有七八厘米长,像一条蜈蚣似的伤疤。 遂又及不可待地拽掉上衣,却看见胸口的胎记赫然如故,条件反射般又扇了自己一巴掌。经这一巴掌提醒,我翻身跳下床,仍就赤着脚朝洗手间奔去。 就在我拉开洗手间的门,还没想好如何面对的时候,内心就被失落占满了——里面并没有镜子。心情沮丧的走出洗手间,这时恰又有一声闷雷滚入耳道。 我习惯性地朝窗户瞥了一眼,顿时心头一热立马跑了过去,顾不得脚痛,把木凳的碎件盲踢到一边。 始终盯着窗户的视线这回终于看清了自己——原来我还是我,只是头发变长了,胡子也长出来了,憔悴沧桑了许多。 但还是不死心,再一次撸起袖管反复看了看左臂,依然没有那道标志性的疤痕。心想难道我梦到了自己的将来——老了“他”,除了疤不成。 这时一个大胆地想法油然而生——搞不好这里才是真实的世界,那自己就是货真价实的神经病,以前的种种才是一场梦。 想到这里,脑袋“嗡”的一声似要裂开一般,胸口也特别闷,像被什么无形的东西细致紧密地挤压着,大口呼喘着仍有种呼吸困难的感觉。 一时身心俱疲,喘吸着再一次挪回床上,待头痛缓和以后不禁自言自语起来——如果这里是真实的,那为什么关于这里的事情完全想不起来呢?难道我失忆了?失忆为什么会住在精神病院呢? 一连串无人回答的自问之后,我颓然地躺在床上任由着两对眼皮在那打架,就在它们即将握手言和的一瞬间。 突然想到(如此看来这给我灌顶的醍醐恐怕有百分之六十的真,在纯真已濒危的当世,这是一件多么让人不能接受的事实)之前的一番自虐之所以没有让自己醒来,是因为这些动作的受者是梦体。 而梦外的本体并没有受到梦中的物理刺激,所以不可能醒来。这样一想,我再一次满血复活了,兴奋之余又期望梦外的谁现在就能推晃我的肩头,用最粗鲁的语言温柔地唤一声“起床了!” 甚至不介意用他的巴掌和我的脸做一次作用力与反作用力的科学演示。其实我心里期望的那个谁在我的期望之初就已经知道姓甚名谁了,只是我在极力掩饰自己知道,而掩饰的对象却是自己。 这确实很令人费解,不过这也可能是大脑在潜意识下的一种自我保护。 就像许多不被理解的受qj的人所说的,当那把冰凉的钢刀架在她的脖子上时,肌肉瞬间就变得僵硬起来,不但手脚动弹不得,甚至连喉咙除了嗬嗬的喘息声之外,也发不出任何的呼救之音了。 言归正传,为什么我知道自己在做梦又急着逃离呢? 忽然想起一句成语——庄周梦蝶! 第三章沄初见一 想着想着,不知何时我又昏昏睡去了。再次醒来的时候,确切的说是即将要醒来的时候,听到耳边有谈话声,我能感到说话的人就在身边,只是声音却含含糊糊总也听不清楚。 努力想睁开眼睛,但是眼皮却像失去控制一般,怎么也睁不开,想张嘴喊人,但就是发不出声音。 我又试了试手臂,发现也动弹不得,感觉整个人像被一种无形的力量均匀紧密地压迫着,胸口很闷,呼越来越困难,心里那种无以名状的恐慌也越来越强。 也不知过了多久,一番挣扎之后,终于打破了睡与醒之间的临界,来到了现实世界,之前的紧张与恐慌也随之雾散冰消了。 却发现原先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好不容易抬起的手臂并没有停在我曾以为的位置上。身边也并没有什么人。正思索着,这时有人推门进来。 “ 顾警官您醒啦?”一位穿着白大褂,戴着口罩,梳着背头的人一边说着一边朝我走来,他身后紧跟着一位和他同样装扮的女生,眉清目秀的,只是眼神里透着一种惶惶不安的情绪。 自打进门进门后就一直盯着我看,当我和她对视的时候,便又迅速敛起了目光,犹抱琵琶半遮面,有着医生不该有的羞赧。 我想坐起身来,但一动身上的伤口就锥心的痛。 见此刚才说话的医生赶紧把头转向身边的女生不知嘀咕了一句什么,然后伸手朝床尾一指,接着转过头来安慰我说: “顾警官您现在伤口还没有愈合,行动上可能会有些不便,不过不用担心,都是些皮外伤,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休养,完全可以恢复如常。” 与此同时,床尾的女医生已经用摇手帮我把床升了起来。我笑着向她点头表示谢意之后又问刚才说话的医生道,“医生,您贵姓?” “免贵,姓火,火焰的火。”我还没来得及张口,他就接着说道,“顾警官,下面我来提几个问题,看看您恢复的如何。” “好,你问吧?” “姓名?” “顾小虎” “职业?” “警察。” “家庭住址?” …… “你为什么会躺在在这里?” 我的记忆像忽然出现了断层,脑袋里一片空白,这才又想起昨晚的事来。 转头向窗外望去(窗户是左右推拉式的,就在床边上,卷轴式的窗帘并没有拉下来。),对面并没有等高的建筑物,视野比较开阔,能清楚地看到远处绕城快速路高架桥上川流不息的汽车。 院中根本就没有昨晚在风雨中癫狂的大树,只在车库边上有几株树叶开始变黄的白果树,地面也异常干燥,分明未曾下过雨。 “火医生,我怎么会在这里,谁送我来的?”我迫不及待的问道。 火医生一改问话中严肃的表情,微笑着说: “顾警官,您别激动,这里是人民医院。”他答非所问地回道,“您这是脑部受到碰撞后引起的选择性失忆,也许哪一天忽然就想起来了,不要刻意伤神,好好休息。” 火医生说完朝我点点头就转身离开了,女医生跟他嘀咕了几句并没有一起离开,而是走过来问我要不要把床放下来。 我摇了摇头急切的追问:“我经历了什么;谁把我送来的;在这里躺多久了?” “你被车撞了,车主还没抓到;120把你送来的,打电话的是当时恰好路过的热心人;到现在差不多十三个小时了。” 她说的极其流畅,仿佛之前排练过一般,只是我脑中一片空白,根本无法将她所说之人与我对号入座。 不及我再次张嘴,她摘掉口罩笑着又说,“躺的是够久啦,那你就再坐会儿吧,但不能太久。对了,听说你们警察看人的眼光很准,我能不能考考你啊?” 也许她在转移话题,让我不再纠结刚才不曾记起的过往,其实我根本无从纠结。 说着她把凳子移过来,靠着床边坐下了,让不知道的人会以为我们原本就很熟。可能有点儿黏人,不过和她这种自来熟的人聊天没那么累。 她一摘掉口罩首先映入我眼帘的就是嘴角的那颗小吃痦,一样位置,一样大小,我一时神情有些恍惚,直到她提醒才反应过来,忙问道,“医生,你贵姓,我们以前见过吗?” “呃……我想应该没有吧。”她好像忽然想到什么似的接着说道,“你别以为这样就能岔开话题啊。” “那你想怎么烤,烟熏还是火燎?”我也不知道此刻自己哪来的心情开玩笑。 “没想到你还挺幽默的嘛,还以为你们警察个个都是面瘫,不苟颜笑呢。”这话让我听起来很耳熟,只是一时不能在脑袋里形成画面感。 她向耳后捋一下头发接着说道,“别说笑啦,你也悠着点,把伤口挣开就麻烦了。考个简单的,你就猜一下火医生今年多少岁了?”她看似很随便的一问,却给我一种蓄谋已久的感觉。 我打趣说:“你干脆让我猜,你姓甚名谁算了?” “呵呵!我姓水,流水的水。” “冒昧问一下,你是火医生的助手吗?” “也可以这么说,我现在还在规培期,也就是实习医生。” “噢……对了,火这个姓倒是稀罕,百家姓里有吗?水倒是有,不过俗话说水火不相容,你们这师徒关系怕也不怎么和谐吧?”关于这个问题我早就想问了,只是一直没有机会开口。 “你问题还真多。火,我查过百家姓,却实没有,不过现实生活中百家姓里没有的姓多的去了,也没什么好奇怪的。至于我们的关系,让您老失望了,和谐着呢。” 她咄咄逼人地接着说道,“顾大警官,您还有问题吗?没问题的话就赶紧回答我刚才提出的简单问题吧。” “这也叫简单?没想到你年纪不大,口气倒不小!”之所以这么说,只是想诱导她顺着这句话改口让我猜她的年纪。 见她并没有上当,于是我接着说道,“刚才我就看到他小半张脸,听到他隔着口罩的声音而已,你却要我依此猜他的年纪,这要算简单的话,那这世上的难题立马能减少一半。” 第四章沄初见二 “我读书少,警察叔叔,你别唬我啊。”我笑了笑,并没有回答。 她接着道,“好吧!谁叫我心软呢,那就再降点难度,给你五岁的加减空间,这总行了吧?” “您这心是真软,怕是钻石做的吧。不过谁叫我是叔叔呢,行倒是行,那我赢了,有没有奖励啊?” “那你想要什么奖励?” “如果我赢了,那你以后经常来陪我聊聊天,就是不知道你男朋友同不同意?” “我没男朋友,那你要是输了呢?” 我悬着的心终于踏实了,笑着说:“我输了就天天陪你聊天。” “你这分明是耍无赖吗,谁让你陪?” “那你想要什么?” “你要是输了就送我身警服,怎么样?” “好,可以(警服是可以送人的,不过要摘掉标志物)。”我心想这妹妹还有制服癖。 “那你猜吧。”她一副志在必得的表情。 “我猜火医生五十二岁。” “不会吧,你怎么猜到的,瞎蒙的吧?” “这位同学,请收起你的下巴,听我给你娓娓道来——这对我来说并不难,也许出自一种本能吧。 反正生活和工作中我总能一眼就聚焦到所见到的人或物身上最不容易被发现的细节,但是需要一个前提,这个人或物必须是我第一次见到。 看似很神奇,但这也是一个缺点——在视觉上我没有大局观。说出来不怕你笑话,我脸盲。” 每次说到脸盲,我都会想起那件尬事来——上学那会儿有一次打暑期工,面试成功后安全培训的时候认识了一位工友。 几句寒暄,互通姓名后,就天南地北的聊了一上午,大有相见恨晚之感。 午饭后他回了趟家,下午上班后就一直没再看到他,还好又结识了一位能聊的来的工友,才不至于太无聊。 快下班的时候他接了一个电话,只是他用的手机外观很特别。那是我第二次见到,第一次是从上午和我海聊同事手上。 等下午认识的工友打完电话后,我忽然想到还不知道人家的名字,于是张嘴问道,“对了,你叫什么名字?” “上午不是告诉你了吗?我叫马锋。”他一脸不解的说道。 我不知道自己的脸当时有多红,只是在心里埋怨:真是个怪人,上下午还要换身衣裳。 “还真有脸盲症啊,那是不是下次再见,你就不认识我了?”她一脸疑惑的问道。 “那倒不至于,不过要是你换身行头,走在街上,离得远了或者戴着口罩什么的,那我真的就认不出来了。” “口罩?”她摸了摸嘴角的吃痦,笑着说,“哦……你继续。” “火医生刚进来的时候,由于离得稍远,只看他的身材,以及身上所散发出来的气质,我以为他也就三十多岁。 但等他走近跟前,从他的眼睛里我立马知道自己错了。 说到他的眼睛,每每见到都让人不寒而栗。 像他这样的奇人异士,中国史书上记载的也只有八个人—虞舜、仓颉、项羽、重耳、吕光、鱼俱罗、关羽、还有李煜。 这反而勾起了我的兴趣,通过对一些细节的观察,分析整合后才进一步证实了我的直觉。 当然,这些分析可不是直觉,完全依赖于职业素养。还有你刚才自信满满的提示,也给我的猜测加了不少分,谢谢啊!” “哼!那你是从哪些细节看出来的?” “这个嘛?且听下回分解。” “你以为自己在说评书呢,调我味口,爱说不说。”? 我原本也只是想逗她一下,正要张口。 “哦,对了,你该吃药啦。”她似乎兴致不大,这么说都算安慰我自己了。 说着她起身倒了杯水,然后拿起床头柜上的棕色药瓶,对着手心颠出一粒药来塞进我的嘴里,又端起水杯帮着我和水吞下。 听她说要吃的药只有这一种,其余营养、消炎之类的药都是伴着生理盐水通过点滴注射的。说到打点滴,几年以前还是司空见惯的事情。 每家医院都有标配的输液大厅,而且里面大多时候都座无虚席,要是遇到换季感冒高发期那就更是人满为患了。 需要输液的病人无非就是感冒、咳嗽,要不然就是头痛、手痛、脚痛之类的。不过我倒曾经遇到过一个奇葩的病友,确切的说应该是家长。 有一次我感冒引起了咳嗽,然后连着吃两天药,但效果并不是很明显。我爸妈就急了,非拽着我到医院去输液,还把别人灌输给他们的认知强加给我说输液好的快。 我没辙,只能从了。后来当我拿卫生部禁止随便输液的规定揶揄他们的时候,也只换来他们尴尬一笑。 输液快结束的时候我身边挤过来一个小胖子,估计是看我快输完了过来等座吧,正满嘴油汪汪的大声咀嚼着,在他肉嘟嘟的小手里还紧攥着半个鸡腿。 他旁边一位胖成球的中年人(应该是小胖的老爸)一手抹着脸上的汗水,一手将输液袋挂到支架上。 他的嘴里虽然没有吃东西,但也没闲着,正在跟刚才质疑他的老太太解释着,说他儿子最近胃口不好,吃不下饭,所以才来挂些盐水促进消化。 听到他这么说我忍的那叫一个辛苦,生怕自己笑出声来。 帮我吃完药后,她再一次走到床尾把床摇平后直起身来,嘱咐了我一句按时吃药的话,就转身走开了。 但出门后她忽又探回头来,粲然一笑说了句,“我叫水沄,沄是三点水加一个白云的云。” 这一笑让我心里暖暖的,朦胧之中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水沄。”我盯着已经关上的门不禁重复道。忽然想起杜甫的一首诗《次空灵岸》: 沄沄逆素浪,落落展清眺。幸有舟楫迟,得尽所历妙。空灵霞石峻,枫栝隐奔峭。青春犹无私,白日亦偏照。 可使营吾居,终焉托长啸。毒瘴未足忧,兵戈满边徼。向者留遗恨,耻为达人诮。回帆觊赏延,佳处领其要。 第五章沄初见三 一时之间我的双眼就像被胶卷相机拍照时曝光的底片一样,无论睁开还是闭上,犹如幻灯片般一张张全是水沄的影子,心里也“扑通、扑通”一阵小鹿乱撞。 如坠雾里云中好一番迷离恍惚。当然,再怎么飘飘然也有落地的时候,一想到来日尚远,又不免有些惆怅。 不知道这算不算多愁善感?这么说我也觉得婉约的都让自己直起鸡皮疙瘩。 说来倒也奇怪,当我再一次想起“我为什么会在这里的时候”,心里却没有先前那份纠结与执着了。 当夜与黑再一次携手归来,也许是困意使然,我安然入睡。 虽然第二天水沄如约而至,但这种结果仍不免让我大呼上当,因为她兑现的奖励是“查房”时间。 并且以后每次也都以这句最没营养的话作为开场白,“有没有按时吃药?”虽然人家挑衅味十足,但我也只能自己安慰自己——她这是欲擒故纵。 周瑜打黄盖,她愿打我愿挨。别无良方只能变着法折磨自己配合人家纵。 把她的好恶、习惯强加给自己,甚至套出人家的书单挑灯夜读,只是为了和她有事闲聊、无事扯淡时能有共同话题。 俨然把医院当成了学校,对于当日时刻都想毕业离开,今时日思夜想再难回去的学生时代也算是另类的梦想成真吧! 后来想想,能把病养得这么书卷气的恐怕也真没谁了。 不过倒是不觉得枯燥,时间也过得飞快,转眼就要出院了。说来真有点贱格,总有些莫名的舍不得,包括已变得提神醒脑的消毒水的味道。 最后,为了检验人家有没有擒的意思,我硬着头皮给她写了一首打油诗——梧桐千年不老枝,昔存晨露待今日。唤声即即复即即,侬回足足锵锵起。 本以为这么搏牙拗口,拐弯抹角的字句她定会让我解释的,没想到世事无绝对,人家一眼就看出这是一首藏头诗,然后莫名其妙地来了句,“你会喜欢上自己吗?” 虽然我不明所以,但觉得不出声又不太礼貌,“我确定我没有精神分裂,即便是精神分裂也不可能自恋到这种程度,你说是吧?” 她嘴角扬了扬轻笑着说:“那你觉得我会吗?” 我都不知道自己是忽然智商在线了,还是忘记礼貌了,竟一时无言以对。 她见我不说话,又接着说道,“如果你做回原来的自己,我倒是可以考虑加深一下我们的友谊,只怕你是邯郸学步……” “放心,我只是爱屋及乌。属于自己的走姿依然记得,用不着爬着回去。”说到掉文拽词我俩还真是绝配。 说着,我背身撩上门,强压着微喘的气流,挪到她身前,双手像被磁铁吸引一般慢慢朝她肩头移去,然后微微侧头以完成某种宿命的对接,良久。 顺便插几句感悟:社会从不问你需要什么,总是填鸭一般尽可能多得灌输给你它想要教你的。你尽可以鄙夷,但至少也应感谢,因为正是它让你有资格鄙夷! “我说顾大警官,你就是这样为人民服务的吗?” 我用手指轻触她的鼻尖,“免费给你科普一下,本人在非工作的时间,是为了人民的服务。人人为我,我为人人,这也是为了加深彼此的友谊嘛!” 话分两头。夹谷长风在我出院的前一天到医院来看我,说是他第二天要出国去看他母亲,到时就不来接我出院了。 后来还给我发了首诗——公瑾当年意气发,喜居江南傍乔家。出将可人影自独,院人不疑赤壁杀。 夹谷长风,第一次听到这名字(夹谷,其实这个姓氏百家姓里面是有的,只是比较稀罕,估计很多人都是第一次听说。)不单是我,几乎局里所有人都觉得他的父母至少有一人应该是武侠迷。 其实不然,他父亲是一位考古工作者,不过听说在他很小的时候就过世了,母亲是一位医生,一直旅居海外。 而夹谷是位既酷又冷且惜字如金的人,平时又很少谈自己的家事,以至于这些事除了我之外,没几个人知道罢了。 所以在刑侦大队里大家仍凭自己以为的,对他以“大侠”相称,他倒也不反感、抵触。久而久之“夹谷长风”倒成了“闺名”,除了我很少有人提及。 他是大我两届的校友,我们都毕业于省立警官学院刑侦专业,但相识于成为同事之后。 由于大家都是格斗狂人兼诗歌发烧友,虽然脾气、性格迥异,但仍一见如故,很快就成了无话不谈(无话不谈的是我,对他这种人狠话不多的主只能说是无话不听。)的铁哥们。 说到诗歌,夹谷长风可是有家族传承,自带文学基因的——他父亲就写得一首好诗,在“业余”圈里绝对是大师级的,我曾有幸拜读过他的手抄本诗词集《而已集》。 但让我印在脑袋里的并非是那些词藻华丽,意境深远的佳作,而是一首词不达意、不知所云的数字歌:二八少女八二翁,颠倒今非帝王宫。一九三七与四六,唯五洁身不苟同。 我当时还专门就这首诗问过夹谷长风,没想到不但他也深受其惑,而且其母也没有给出他想要的答案,这才假手于我。 其实他的本意并非是让我解读这首诗,而是附在这本诗集后面一篇语句基本不通,应该是加过密的文章,他是急病乱投医,只是我这瞎猫碰上的也不是死耗子。 我们的友情就如他的口头禅——“君子之交淡如水”,但他可不是说说而已,绝对身体力行——每每遇到重要节日、活动什么的他都无一例外会送我一首藏头诗。 时间久了,我也深受其害,身边的朋友、同事都被我自以为是的拉进了君子之交的群里,他们总能意外收到我有意而为的藏头打油诗,而他们回馈我的大都是“呵呵”。 还好水沄回的不是“呵呵!”否则我也只能“呵呵”了。 如果如果有用的话,我甘愿“呵呵”。 第六章风萧萧一 虽然我可以选择多休息几天再上班的,但出医院时还是毫不犹豫的决定立马回到队里,似乎有什么难掩的喜悦迫不及待的要和大家分享一样。 甚至直到我走出病房门,也没见到水沄的影子,都没感到失落。经过护士站的时候听她们说下半夜她一直在急诊室忙活着,具体忙什么也没细问。 我快步从住院楼里出来,在阳光里伸伸懒腰,做个深呼吸,微凉的空气像裹挟着臭氧一般清心润肺。 当然并不是我心情好,在这里大言不惭粉拭雾霾天。今天确实是秋冬里的非常规操作,难得一见的无霾天。 我从出租车上下来,拎起装衣服的手提包昂首挺胸地走进局里,看着墙上在阳光下熠熠生辉的几个鎏金大字“为人民服务”,心里像到家了一样安稳,脸上始终乐呵呵地抢着和别人打招呼。 一连遇到几个人,但是他们毫无例外,全都一脸肃穆、神情凝重,似乎对我热情洋溢的招呼很是反感,勉强的点一下头,紧闭着嘴唇在嗓子里闷哼一声“嗯”,算是回应。 我一时不解,心里暗忖:怎么都愁眉苦脸的,难道有大领导要来视察工作不成?边想着边朝着二楼的刑侦办公室走去。 还没进门就听见里面七嘴八舌的在讨论着什么,不过言辞中间有提到夹谷长风的名字。我大摇大摆的推门而入,大家看我进来立马住口,陆续回到了自己的位置上,目光相遇者朝我点下头付之僵硬一笑。 我实在不解,便问离我最近的胖子。他支支吾吾了半天我才听明白,原来夹谷长风昨晚在路上发生了交通意外,当场死亡。 听到这里我的心里“咯噔”的一下,立时无言,大脑中往昔翻飞,一想到从今以后再也见不到夹谷的面了,鼻子一酸,泪水在眼眶里直打转。过了好一会儿才想起来问: “在什么地方出的事?” 我不知道老耿是什么时候走过来的,他拍拍网我的肩膀一脸肃穆的说:“在西山度风口,初步判断长风的LAVIDA追尾一辆黑色的SUNNY,然后双双跌入山谷,长风当场死亡,SUNNY车主身受重伤还在医院抢救……” 这时老耿桌上的座机响了,他示意我稍等就先过去接电话了。接完电话后老仇走过来接着说道: “技术科已经到现场取过证了,结果还在分析整理之中。报警的是事后经过该路段,因打滑撞到护栏的byd的司机,叱咤名流馆的员工封侯,此人只受了些轻伤。 幸好他及时开了双闪,放了警示标识。避免了后面车辆的继续追尾。大侠的尸体现放在医院停尸房里等待法医尸检。” 听老耿说完,我看了一眼夹谷摆放整齐的办公桌,不禁又想起了他对我说过的一句话,“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 此刻想起,恍惚间仍觉余音在耳,只是悲从中来。好想再跟他戗一次嘴,“做大事者不拘小节。” “耿队,我想去趟叱咤名流馆了解一下情况。”说着我就要转身离开。 老耿本名耿良,队里的元老,还记得入职第一天就是他接待的我。当我怯生生说出“耿队好”的时候,他却拍拍我的肩膀,笑呵呵的说,“让好人紧张是警察的失职,以后就叫我老耿好了。”…… 确切的说老耿是副队长,有自己的办公室,但他却主动要求和我们一起挤在大办公室里。 耿良人如其名,天生的老好人,跟谁都和和气气的,而且还特热心,我刚到队里那会儿,他天天追着要给我介绍女朋友。直到现在私下里每次见面说不上三句话准能把我绕到未来丈母娘家里去。 虽然我时常提醒自己说,“过去属于死神,未来属于自己,千万不要在后悔中蹉跎岁月。”但老耿是个例外,每次他一唠叨我都会后悔当初没有跟他撒个谎,说自己有女朋友。 刚开始我还以为他是老丈人挑女婿呢,其实人家根本就没女儿,只有两个儿子。一个在哈佛读书,说是初中时就去了美国。另一个比较可怜,精神有点问题,一直被他关在家中。 之前也被送去过精神疾病安置所,不过因为他在里面咬过几次人之后被撵了出来。听说他总是冷不丁地,毫无征兆地逮着人就咬。 搞得精神疾病安置所的工作人员一度以为他不是精神问题,而是有暴力倾向。去年秋天他还从家里成功逃了出去,得亏了夹谷,要不然到今天刚好失踪一周年。 看着老耿花白的头发,比同龄人苍老许多的脸,我忽然生出一个邪恶的念头:好想他的儿子再走丢一回。 “已经去调查过了,没什么问题。况且你现在去也不一定能见到人,那地就是一夜猫子收容所,大白天的,能有什么人。” 老耿拍了拍我的肩膀接着说道,“长风出了事,我和你一样难过,你说这孩子……唉!” “那我去医院看看,是人民医院吗?” “是,医院也一直有人守着呢,不是还有一个人没醒过来吗,有情况会马上报到局里的,你早上出院就到局里来了吧?塨局昨晚还说先不告诉你,让你多休息一段时间呢。”老耿道。 塨局姓堵名塨,不光是姓,他的名也是字正腔圆的罕见。“字正腔圆的罕见”是我跟夹谷私下里说的玩笑话。 这话后面还有一句,“他爸妈得多有学问才能想出这种惊世骇俗的名字,出恭,堵塨,这得跟米的尸体有多大仇恨,非得堵人家。”听我这么说,一向以面瘫示人的夹谷差点没把眼泪笑出来。 堵塨自己也说堵局听起来太别扭,让我们叫他塨局。虽然大家当面上叫他塨局,但私下里我们都叫他“王家卫”。因为他和王家卫一样,总是戴着一副墨镜,给观众一种强人所难的神秘感。 “塨局的好意我心领了。我还是过去一下吧,我……”我自己不愿说夹谷不在了这样的话,似乎只要不听、不说、不想,他就总有一天能回来。 第七章风萧萧二 “行吧,叫小郝跟着你去吧,让他也多学学。”老耿越是这么柔声细语的说话,我就越难过。 郝仁是去年到职的毕业生,也是我和夹谷所在警官学院的学弟,身材“微胖”,但人很机灵。 刚走到楼下的时候,我本想给水沄打个电话的,电话本都已经点开了忽然想到她昨晚忙了一夜或许才刚躺上床,所以犹豫了一下,便打消了这个念头。 “顾哥,你在这等我好了,我过去把车开过来。” “好!”我应道,随手把车钥匙递给他。看着郝仁远去的背影,忽然觉得他好孤独,好可怜。 我刚坐到副驾驶的位置上,手机铃声就响了起来。掏出来一看,标记的是房产中介。 用手指划了一下,竟然没挂断,干脆按了静音键,重又塞到口袋里。过了没一分钟手机又响起来了。 我心想:妈的!没完没了了还,直接隔着口袋给它来个静音。就在这时郝仁却靠边将车停了下来,搞得我一脸茫然,不明所以,正想回头问他。 “哥,你等一下啊,我去买两瓶水。”郝仁指着车身右侧的商店温声说道。 “哎,你等一下,这里不是有水吗?”我一手拿着刚从车门侧面储物格中取出的水,另一只手从杯架里又拿出一瓶水来接着说道,“这瓶也没喝过。” “哦……我没看到。”郝仁挠了挠头,赧笑着说道。 说话间郝仁已经把车子发动了起来。我心里暗忖:没看到,就凭你小子这眼力界儿,我都自叹不如,你会没看到。 这时一枚柠黄的银杏叶越过半开的车窗飘落在我的膝头,随即放下手中的水,捡起这枚透黄的扇形树叶,不禁想起曾对夹谷说过许多遍的话: “明年深秋有空的话跟我回老趟家,哥让你见识见识什么叫满城尽带黄金甲,长安的菊花简直弱爆了。 记得黄巢有一首不第后赋菊的诗——待到秋来九月八,我花开后百花杀。冲天香阵透长安,满城尽带黄金甲。 在我的老家随处都能见到银杏树(因其果实像白色的杏子,故称之为银杏。),更有百亩银杏园,十里白果路。 白果路因夹道尽植银杏树而得名,每到深秋,树上、树下一片金黄,夕照之下,尤是惹眼。 银杏树又名白果树,因其叶形如鸭掌古又称鸭脚树。又因其生长较慢,寿命极长,自然条件下从栽种到结银杏果要二十多年,四十年后才能大量结果。 因此又有人把它称作“公孙树”,有“公种而孙得食”的含义。 它是世界上十分珍贵的树种之一,是古代银杏类植物在地球上存活的唯一品种,因此植物学家们把它看做是植物界的“活化石”(孑遗植物)。 唐代诗人沈佺期曾作《夜宿七盘岭》诗咏曰:“独游千里外,高卧七盘西。晓月临窗近,天河入户低。芳春平仲绿,清夜子规啼。浮客空留听,褒城闻曙鸡。(注释:平仲就是银杏)”。 宋代葛绍体也有《晨兴书所见》诗云:“等闲日月任西东,不管霜风著鬓蓬。满地翻黄银杏叶,忽惊天地告成功。”…… 一路上郝仁不但把车开的又快又稳,而且寡言少语不该问的从来不问。想当年我刚毕业那会,纯粹就一愣头青,缺的就是这份沉稳,可能是缺什么就羡慕什么吧。 当我在门诊楼前下车时心里不禁默赞:这小子可以。我望着郝仁开的车,直到它消失在拐角处,这才转过头来刚要迈步朝门诊大厅走去,就遇上了迎面走来的水沄。 只见她头发散乱,一脸倦容,眼睛也有些浮肿,显然是熬夜后的症状。看的我很是心酸,然而她却笑了。我忽然想起一首歌,一首女声的歌“最丑的我,最好的你”—— 风起深秋,鸭脚柠黄树摇洒。黄昏后初遇时,你言春水映梨花。两百五十度数也不大,我笑暗道你好假。抛下句来日方长的戏谑话,哪还会留后细细观察。 你好假,我好傻,不曾会想有今天,头蓬乱、面不擦,你却仍言春水映梨花。最丑的我,最好的你,还好是我足够傻,才最终拥有你的假…… “出院时没去送你,生气了,在这堵我呢?”水沄捋了捋头发说道。 “没有,我刚从局里过来,听说你忙了一夜,累坏了吧?你等一下,我给小郝打个电话,让他先送你回家。” “不用了。” “他去停车了,可能还没下车呢。” “真不用,你升职啦,都配上司机了。” “不是,一个刚毕业的校友兼同事。” “哦,对了,你怎么又回来啦,舍不得医院,还是舍不得我啊?” 虽然她说的俏皮,脸上也始终挂着笑,但我听起来总觉得语气里尽透着哀伤。可能跟我此刻的心情有关吧。“我最好的兄弟昨晚出了车祸,我来看看有没有线索。” “人没事吧?”她声音似乎有些颤抖。 “碰撞后人车一起跌入山谷,当场死亡。”我内心一番纠结还是说了出来。没有经历过的人很难体会到这种不愿说又必须说时的复杂心情。 “今天凌晨医院收治了两名车祸中的伤者,一位身上多处骨折,头部也受创的人因为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 “什么时候死亡的?” “差不多半小时前,之前手术挺成功的,不知道为什么就忽然死亡了。” “第二次,你没参与抢救?” “没有,怎么了?” “没事。”我心里还是很疑惑,抬腕看了眼手表,从局里到这儿也就花了十几分钟时间。 “另一个人倒挺幸运,只受了些擦伤,不过这人挺有特点的。”水沄接着说道。 “怎么有特点?” “听给他处理擦伤的护士刘心说他的左臂上竟然有一块纳粹标志一样的胎记。” “纳粹标志的胎记?” “就是希特勒亲自设计的那个标志。”水沄一边用手指比划着一边说道。 “哦!我知道了。对了,那个胎记的主人是不是在叱咤名流馆上班?” 第八章风萧萧三 “是啊,刘心说他是叱咤名流馆的老板。”水沄接着说道,“你怎么知道的?” “今天早上我离开医院就去队里报道了,听同事说的。” “哦!”水沄指了指旁边接着道,“那个穿警服的就是你校友兼同事吧?” 我转头顺着水沄手指的方向看去,不远处像木桩一样杵在那儿的,除了郝仁还能是谁。 “嗯。”我点了点头。 “那你们忙吧,我先回家了。” “回去好好休息,有事给我打电话。” “好。” 看着水沄渐行渐远的背影,一种莫名的孤独之感油然而生,就像离开绒球的蒲公英,只能随风而行,随遇而安。 我朝郝仁招了招手,回过头来踏着棕红色大理石地砖铺就的台阶拾级而上,向门诊大厅走去。在自动感应玻璃门向两边平移而开的瞬间,小跑过来的郝仁刚好与我并肩而行。 这时间门诊大厅里空荡荡的,只有零星几个人。我和郝仁乘电梯直接去了五楼,从电梯里出来,经过洗手间的时候,刚好遇到从里面出来穿着便衣的大头。 大头瞟了眼一身制服的郝仁凑近我的耳朵道:“明岗都撤了,你怎么还把他带来了,他还穿着警服?” “你先下去吧,在大厅等我。”我一时语塞,囧的不行,忙回过头去对着正不知所措的郝仁说道。 “你不是来换岗的?”大头搂着我的肩膀压低声音问道。 “不是,我跟耿队申请来看看情况。” 之后彼此便不再说话,只是默默地并肩走着,来到重症监护室,大头轻车熟路推门而入,我也快步跟了进去。这是一个套间,里面还有一道门,门里面才是所谓的重症监护室。 这时大头已经签完了字,将纸和笔推到我面前。我看了一下,把名字签在了在访客一栏。被换岗的大刘和小张业已离开,房间里只剩下我、大头和老李。 我走到观察窗边审视着重症监护室,里面的人虽然嘴上戴着呼吸罩,身上连着一堆仪器端线,一动不动躺在病床上,但在其床头边心电机显示屏上平稳跳动的红绿波纹却昭示着他暂时逃离了鬼门关。 看到这些,再加上刚才门诊楼前和水沄的谈话,以及话痨大头的解释——这家伙手机里拨出的最后一个号码是110啊!我完全明白了便衣内岗的存在意义。在我要离开的时候,大头还不忘提醒我一遍便衣内岗的要义。 我重新回到依然空荡的门诊大厅里,并没有发现郝仁的身影,打了电话才知道他正在车里等着。 片刻之后我在来时下车的位置上了车,汽车前轮经过医院大门口的减速带时轻颤了一下,就在后轮震感传来的前一刻,我的肚子不急争气的“咕咕”叫了起来。 抬腕上推衣袖发现已经12:35了。经过我的指点,车子在“胖哥羊肉汤馆”旁停了下来。车门打开前我把外套脱下放在车座上,脱之前我顺手指了指郝仁的上衣和帽子。我见他不解,于是半开玩笑地说: “你一身警服去吃饭会吓到老板的。”事后想想我当时只所以还有心情开玩笑,可能是因为不想郝仁因为夹谷来安慰我吧。 刚一进店胖哥就扯开了嗓门笑嚷道,“还是老规矩,中碗米粉羊肉汤外加两张酥饼,咦,长风怎么没跟你一起?” 我正不知如何作答。胖哥接着又道,“长风昨晚还在我这叫外卖呢。” “昨晚几点?”我忙问道,虽然知道可能性不大,但我还是希望今天不在店中的胖嫂是因为昨晚的通宵营业而在家里休息。 “差不多快到十点了。我当时正在收拾东西,准备关门了。”我一时眼花以为希望红了脸,其实它仍是一堆死灰。 郝仁和我一样,只是不要酥饼。因为已经过了饭点,餐馆里没什么人 ,两碗羊肉汤很快就上了桌。 开吃前我起身去盛了勺酱豆(盛完酱豆后我顺便付了餐款),酱豆是免费的,但要自己动手。盛器是一种特别小的碟子,它有专属的名字,但我忘了。 大家常常用“色、香、味俱全”来形容让人大快朵颐的美食,此前我也一直很认同,但今天在“色、香、味俱全”面前食不甘味的我要再补上一点“心情”。 饭后我们去了度风口,但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发现。之后重又回到局里。 我们回来前技术科的鉴定报告就已经出来了。我从老耿手上要来鉴定报告,细看了一下才发现,他之前和我说的事故经过过于笼统了。报告主要内容大致如下: 经分析黑色的SUNNY车先是和未知在逃的某某蓝色车(从SUNNY车身上附着的蓝色油漆判断)相撞,接着又被“夹谷长风”的LAVIDA车在没有任何刹车的情况下追尾撞翻,双双滚下山谷的。 由于LAVIDA车在滚落过程中油箱泄漏,起火,其驾驶者也被烧得面目全非。从车辆所有者,以及司机身上遗物判断,死者疑似夹谷长风,为确实死者真实身分已申请基因鉴定。 看到这里我长舒了一口气,心里立马多了一分希望。下面还有一些现场取证时拍的照片。我的目光停在了一块金表的照片上,表身的背面赫然刻印着“林依依”三个字。 “林依依”,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又重新审视了一遍。犹如被人从头顶浇了一盆冷水,由上到下透心凉。 就在这时装在裤兜里的电话响了起来,伴着一声轻叹,我机械地掏出手机,在屏幕上随意一划,顺势附在耳边,听筒里传来一句温声细语的女生之音, “喂,是小虎吗?”声音甚是急切。 “嗯,是我。”我有些颓然地答道。 “你赶紧到长风这里来一下吧,他家招贼了。” “噢……好,接下来你按我说的做,立刻带上房门到电梯口去,别挂电话。” 我先是愣了一下,立马连珠炮似的说道。紧接着听筒里传来“砰”的一下关门声。 第九章林依依一 “好,我到电梯口了。” “听我说,现在还不能确定贼有没有离开房间,为了安全起见,你坐电梯到楼下去门岗找保安帮忙,我尽快赶过去。” “呵呵,你多虑啦。我能肯定小偷已经走啦。” “怎么肯定,你检查过房间了?” “还没有,这不刚进门就给你打电话了,嗨,反正你过来就知道了。” 我见说不动她,就换了个口气道,“对了,我刚想起来,有个小忙需要你帮一下。” “什么忙?” “就是去门卫室找保安调下监控,看有没有拍到小偷的样子。” “好吧,我这就过去。” 我长舒了一口气,心想:“哄”果然是女性不可或缺的精神食粮。电话是夹谷的女朋友,林依依打来的。对,就是那块金表上所刻的“林依依”本人。 林依依,刚从商学院毕业,现在是林氏集团的财务助理,也是本市富商林有良的爱女,货真价实的千金大小姐。听夹谷说,他听别人说她这个女朋友以前可刁蛮任性的很,十足的惹祸王,麻烦精。 但世事无绝对,她在大二的时候去澳大利亚做了一年交换生,回来后整个人都变了,简直脱胎换骨。听到此处,着实惊的我文思泉涌,随即在心里大发感慨:昨夜豪放小太妹,今日婉约大小姐。 老话说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很难想象这一年交换生,她都经历了什么?感慨时我还不忘打趣夹谷说,“依我看,怕是你**的功劳吧!” 虽然得女友如斯可喜可贺,但让夹谷头疼的是未来岳父林有良始终不待见他。 林有良原名林有粮,是一位来自北方农村颇受幸运女神眷顾的商界传奇人物。林有良在家里排行老大,下边还有一弟一妹,初中没上完就从学校辍学回家了。 但他的提前毕业并不是为父母分忧,增添家里劳动力。在当时别说他这种十四五岁的大小伙子,就算比他小上一半的孩子,放下书包后的第一项家庭作业也是各种各样“力所能及”的农活。 辍学后,林有良也几乎天天都到田间地头、水塘河边忙活,只不过他忙的不是庄稼人的营生。而是在田间地头抓鸟雀,水塘河边捉鱼虾。 老话说,“半大小子,吃穷老子。”十几岁的林有良正是长身体大食量的时候,虽然当时的农村已经沐浴到温饱的曙光了,但是大多数家庭还没富裕到能养得起闲人大胃王的程度。 可想而知,常年面朝黄土背朝天在田里劳作的父母见到成天无所事事的他免不了要唠叨、埋怨。阴天下雨,吃饭串门的时候也少不了跟亲戚邻里诉辛、吐苦。 这样一来“劝林”的阵容立马就强大起来了,但是任凭规劝的人嘴唇磨起了泡,旁听助劝的人耳朵起了茧,林有良却依然我行我素。 规律的像亿万年来每天清晨都从东方升起,黄昏时在西天落下的太阳一般,早出晚归去做他所谓的大事——在田间抓雀,到树上摸鸟,下塘里捞鱼,沿河边捉虾。 其实林有良的行为也并非一无是处,起码对改善家里伙食的贡献就不小。不管怎么说,他们家也是村里公认的鱼虾不缺,禽肉不断。 不说别的,就连他们家养的阿猫阿狗也都无荤不欢。说来倒也奇怪,他们家的猫无论离家多久总能回来,然而狗却不然,一旦窜出家门大都归来无期。 “狗记千,猫记万”,万万没想到,这句古人智慧的结晶竟被后人的一条狗绳栓成了笑话。 言归正传。林有良是那种对朋友仗义疏财,对亲戚一毛不拔的人(也可能是因为他朋友本就不多的缘故),况且自身又行为不端。 鉴于这些,他没有理由不成为别人教育自己孩子时脱口而出的“狗日的,你说你学谁不好,非学老林家的林有良”、“以后你给我离老林家的林有良远点,能多远离多远”、“生个傻子也比老林家的林有良强”…… 不知道当年那些听了爸妈敦敦教诲的好孩子们现在怎么想? 经验告诉我们历史的车轮从来不会为谁停下,文明也不会,只是更为循序渐进罢了。你听就连家长教育孩子也不再人身攻击了,我们离文明还会远吗? “你看别人家的孩子为什么能每次都考第一”、“别人家的孩子也报了那么多兴趣班怎么不喊累”、“别人家的孩子谁拦着爸妈给老师送礼了,有吗,有一个吗”…… 游手好闲了一年之后,林有良或做或买搞了一大堆渔具开始专心捕鱼,卖鱼。他终于赚钱了,虽然不多,但步子总算迈出去了。更重要的是他学会读书看报了。 俗话说“一步领先,步步领先”,当大家都学着他结网、下篓捕鱼的时候,林有良已经着手在塘里养鱼了。人吗,总喜欢跟风,养鱼也一样。 见到你赚钱了,就会有人跟着学,既而是大家都跟着学,慢慢地供求关系就发生了改变,随之而来的是恶性竞争,危机出现了,但林有良却从中发现了商机。 他果断从别人手里低价买入更多鱼塘,并雇佣买家给他养鱼,自己则买了辆货车,稍微改装一下,加个氧气泵就把鱼卖到了更远的地方。供大于求的情况立马就改观了。 随着时间的推移,他的车由一辆变成了许多辆,他自己也从司机做成了老板。后来林有良在县里注册了一家公司,专门从事水产批发。 用村小学老校长的话说叫,“力不多出半下,钱不少挣一厘。”在村里风头一时无两,更是被许多怨妇常挂在嘴边,“你看看你,再看看人家林有良,你说都是一起长大的,差别咋那么大呢?” 在林有良正捣鼓鱼塘那会,村里来过俩人,自称是省考古队的。 说是专为村西头那口水井(它是一眼很深的阔口井,打水时全凭手拽,承担着半个村子的饮用水,平常打水的时候大家都是结队成群的,好不热闹)井沿上带字的石头而来。 第十章林依依二 一块被磨得油光水滑的石头而已,当时倒也没人稀罕。在他们承诺取下石头,会用水泥将井沿重新砌一遍之后,村长就欣然答应了。 不但村长,大家都觉得赚到了,再也不用担心打水的时候掉到井里了。 取了石头,考古队的俩人并没有随即离开,而是在村里呆了三天,监督着井沿完工后,才将石头装车离去。 这三天里他们吃住都在林有良家里,他们原本是要付钱的,但林有良说什么也不肯收,只是向他们讨教了许多古玩的知识。 正所谓拿人的手短,吃人的嘴短,领头的人着实跟他讲了不少东西,当然也包括他时常挂在嘴边的那句,“乱世黄金,盛世古董。” 领头的人回到省城后还给他寄过一本古董鉴定的书。自那以后,林有良就时不时往家里收些个瓶瓶罐罐的破烂。 那年月的古董,除了金银玉器,其他的,尤其是瓷器也就值个破烂价,给钱就卖。 虽然便宜,但是架不住量多。这些别人口中上不了台面的玩意,着实让林有良出了不少血。 村里人又开始说他败家了,父母刚舒展的眉头又皱紧了,停下的唠叨也续上了。 林有良当然依旧我行我素,话不多说,事不少做。 林家因为林有良的不务正业终于成了村里的首富。几年以后的春天,省考古队的人再一次来到林有良所在的村子,这次他们有十几个人。 虽然林有良一得到消息,就心急火燎的从县城赶回到村里,但他还是扑了个空——上回领头的人这次并没有来。听和上次一起来的人说那人下海淘弄古董去了。 考古队一行十几个人,后来又陆续在村里雇了二十几个人,在村东面的土山上挖、掏、剔、扫折腾了个把月才算完事。 听说那墓只是一座疑塚,最有价值的文物是一套铜质的编钟。据说很值钱,但没给村里哪怕一分钱。 轻轻的考古队来了又走了,带走的不止编钟,留下的只有脚印。 从此以后,周边方圆百里盗墓成风,贼的这一职业分支迎着世纪末的东风终于在黑暗里苏醒了。 许多从业者因此致富奔了小康,但也死过几个人。某位有才的人还以此编了句口号“盗墓有风险,入行需谨慎。” 话分两头,考古队走后,林有良就在市里的古玩街上开起了古董店。已经结婚的他,自然把家也搬到了市里。 除了自己住的房子,他当时还以父母的名义又买了一套,至此把一家人都搬到了城里。家里的老房子也成了村民口中的名人故居。 俗话说,“女人变坏就有钱,男人有钱就变坏。”当然也有人斥责说这纯粹是胡扯。 也许林有良只是想证明一下这句话是真的,所以他变坏了,吃喝嫖赌无所不沾,甚至公然养起了小三。 而且不是一两个,也非三四个,私下里别人都叫他韦小宝。他也不含糊,每人一套房,只不过房子是以他二弟的名义买的。但他二弟并不知道自己其实有那么多套房。 他老婆也是敢怒不敢言,只敢在背地里唠叨几句,甚至都不敢向公婆告状。当面上还要讨好他,要不然靠她自己怎么能继续造人呢? 没想到人还没造出来,林有良就出事了,具体什么原因没人知道,只知道他搭伙吃牢饭去了。他名下的资产赔偿之后剩下的一万块钱也被已申请离婚的老婆没收了。 他金屋藏的那些娇们,除了一个挺着肚子的愿意等他之外,其余的都各回各家,但不一定都找妈,也可能找前任男友,将来老公去了。 林有良的二弟在其媳妇的撺掇配合下成功将林有良以其父母名义买的房产转移到了自己和媳妇的名下。 房屋更名之后父母和妹妹分别被他们撵回了老家的名人故居与大学宿舍。 林有良不但笃信“我命由我不由天”,而且还身体力行地去证明。坐牢非但没有击垮他。反而让他静下心来学习经商之道。于之相关的书籍读了一大堆。 主动接近经济犯,与其称兄道弟,拉关系,套近乎,偷师成功之道。他甚至还在狱中开设虚拟公司。大多数狱友对他疯癫的言行都嗤之以鼻,嘲笑他想钱想疯了。 林有良这个疯子后来终于遇到了赏识他的傻子,并且这傻子帮他把狱中的虚拟公司做到上市。2003年非典肆虐的时候林有良被提前释放了。 出狱后的林有良在其狱友傻子的建议下先设法把曾经藏娇的十几套房产转入自己名下,然后再将其全数抵押给银行获得贷款。 以新成立的“林氏地产”为名投到新城区在建市zf旁一块地皮,正式进入房地产行业,为林氏集团的崛起迈出了坚实的第一步。 当时正在育才小学读书的林依依终于可以理直气壮地跟同学说,“我的爸爸是林有良。” 挂断手机后,我简单向老耿转述了一下刚才的通话内容,征得许可后便和郝仁一道驱车赶往夹谷所住的小区“科创未来家园”。 一般情况下,像这种入室盗窃案件,是所在辖区派出所民警的职责。但由于昨晚的车祸案已经在刑侦大队立案,所以与之相关的案件也一并交由刑侦大队处理。 “未来家园”的正门两侧各有一个欧式的门岗,门岗的外立面贴、画、雕、挂极尽堆彻之能是,华贵之魄溢于言表,生动再现了杂乱、奇异、流于装饰的巴洛克建筑风格。 进入小区后,正对大门的是一个微缩版的水力钟。 也就是圆明园中出自郎世宁和蒋友仁之手,被雨果口中蜚声国际的强盗英吉利和法兰西合力抢劫后顺便付之丙丁的其一西洋景——海晏堂十二生肖报时喷泉。 我从小就喜欢读些杂书,而且始终“坚守”五柳先生“好读书,不求甚解”之说,但却摆脱不了一罐子不满,半罐子咣当之流们的恶习——好为人师。 第十一章林依依三 见此喷泉后曾跟夹谷卖弄说:“这算哪门子未来家园,分明是复古家园嘛!不过建在这里,难免给人一种开门揖盗的联想。” 想不到我当初的一句玩笑话,竟然一语成谶。想来那贼之才堪比杨修,竟识的出门内对其的一个“请”字。 车子驶过“未来家园”的巴洛式门岗待我下车后,郝仁继续将车向地库开去(因为经常来夹谷家走动,我以前在物业做过登记,可以刷车牌进出门岗),我则向其中一间巴洛式华屋走去。 来到跟前抬手在四角饰有雕花一眼便识其华美的玻璃上轻轻敲了敲。 “……”坐在玻璃窗前,肥头大耳一身咖啡色戎装的保安转过头来,乜斜了我一眼,又继续直勾勾的盯着手机屏幕。 那神情像是在私窥他理想中的另一半不为他知的另一面。 为了听清他说了些什么,我轻推开凹着造型的古铜色房门说:“打扰一下,我找……” “找人,先登记。哎呀,我操!”他对着屏幕爆粗口的同时把手机往桌上一撂。 这才转过头来然后屁股在凳子上猛的一转顺势站起身来,仰着脖子,瞪着眼睛,配上头顶的咖啡色贝雷帽,一看这只鹦鹉就非凡物(我曾一时兴起对英武不凡的调侃)。 他扯着嗓门指着我嚷道,“谁让你进来的,出去!”我很惊奇他叫出的不是“滚”字,这惊奇堪比从他嘴里吐出象牙来。 “看什么看,说你呢,听不懂人话啊?” 说实话,像他这种自信心爆棚之流口中喷出的自诩标准人话,的确需要我在大脑中反刍零点几秒才能大概领会。 所以他这种自带地域属性的标准人话至少我听起来与人话还是有差别的,希望他不要气馁早日学会无需自诩就让人听懂的话。 我心里虽然已经火起,但表面上仍旧装作波澜不惊,不紧不慢地从夹克的内兜里掏出证件来亮到他眼前。 他先是愣了一下,原先端着的肩膀也随之塌了下来,身材也仿佛缩了水,瞬间小了一号。 贼溜溜的小眼睛咕噜一转,变戏法似的手里便多出一包烟来,用右手拇指、食指和中指娴熟的抽出两根来,满脸堆笑地递向我,说道: “真对不起,警察同志。其实我平时不这样,这不刚才遇到了点闹心的事,说话有情绪,您大人大量,千万别往心里去。” “是吗?那我刚才的遭遇算不算闹心的事,该不该有情绪,您也大人大量帮我舒缓、舒缓。”我抬手挡回他的香烟说道。 “都怪我脑残、眼瘸、嘴抽筋,……”一听就是练家子,这些自戕的话他如数家珍一般,张口就来。 “行了,可以了!”我怕他贱起来刹不住车,待会把父母也捎上,忙打断他的话头接着问道,“刚才是不是有人来找你调监控?” “哦!”他稍微停顿了一下,似乎刚才的话题搔到了他的G点,必须刻意抑制之后才能重新搜索另一段记忆。 “刚才是有一美女来调监控,飒爽英姿的,我说怎么这么像警察,感情人家就是。但那位女警说太多了一时半会看不完,让我给她拷贝一份,这不还没拷完呢,拷好我给您送去。” “嗯!你说的女警,她人呢?”听他左一个女警右一个女警叫的那么顺口,我也不忍心纠正他——其实林依依不是。 “哦!她,她出去买水了。”他低着脑袋,立在一旁不停地拨弄着手指,时不时撇我一眼,像极了站在老师办公桌前惶惶待训的学生。 大学之前在学校里我也没少领受这种福利,感同身受自然怜悯之心骤起,竟然觉得他有些可怜了。 听他说完后我有刹那迟疑,但终究没有张口,便转身离开了。 虽然再难获知自己想说什么,但毕竟“以德报怨,何以报德”是如此深入我心,想来也不可能是什么溢美之词了。 胖保安倒是“以德报怨”紧跟着送出门来,点头哈腰笑呵呵的说道,“有事儿您说话,我们一定全力配合。” 离开那巴洛克式的华房锦屋一段距离之后,我大脑中理性的推送才姗姗迟来——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像这种两面三刀、圆滑世故之流说起来虽然人人都嗤之以鼻,但是他们溜须拍马的话当面听起来的确又很受用,像烟草一样让旁观者厌恶,让当局者着迷。 如此说来“隐”也有两面性——厌之隐,迷之隐。所以社会上这种“当的了大爷,装的起孙子”的人在各自阶层上大都混的很好。 我这样想着,不觉已来到电梯口,却意外发现郝仁正等在那里,见我过来才用手指按了下旁边的按纽。还好电梯正停在一楼,门随即就打开了。 当我的钥匙扣在电梯里的楼层数字上方一触发出“滴”的一声轻响之后,才恍然郝仁之所以站在这里是因为没有门禁卡,无法使用电梯。 此栋楼高三十一层,夹谷住在次顶层,如果走楼梯的话那可就是为健身而练七伤拳自己虐自己了。 况且郝仁那“微胖”的身材搞不好会练出酱油尿来——横肌纹溶解。 电梯里两人分列左右,一时无话。我在心里暗忖:像郝仁这种身处低位时凡事看的到,心眼到,嘴不道,手脚到的人大多不会久居人下。 真想跳一格时间到未来去求证一下人上时的郝仁是怎样一副嘴脸。 可能是我过分曲解了爱因斯坦的相对论,总以为所有的事物都是相对存在的,就像某些人当面说你好,背后道你坏一样。 这是一种平衡,平衡才是存在的道理。 我们一前一后紧挨着走出电梯,这画面在在旁观者看来应该是郝仁这位身穿制服的警察押着一个便装的坏人。 一次换位我是被尊重的人,再次换位我就成坏人了。 真应了那句顺口溜:你以为你以为的就是你以为的。如此看来换位思考真是门神奇的学问。 来这里我就像回自己家一样轻车熟路,径直走到3001门前,刚要把钥匙插进锁孔的时候,忽然听到屋内传来细碎的脚步声。 第十二章林依依四 我赶紧停下手中的钥匙,把食指靠在唇边点头向郝仁示意了一下,然后躲到两边抬起手来敲了敲门板。随着里面传来一声“谁呀”,我悬着的心立刻就放了下来。 “大小姐,你怎么又上来啦?说吧,什么理由让你这么自信?”林依依刚打开门就被我一通数落。 面对我的质问,她也不做辩解只是抬手朝黑板墙上一指,继续玩她的手机去了。装修的时候夹谷在电视背景墙上刷了一块黑板,没想到竟是给贼准备的。只见上面写着: 借条,兹借物品若干,他日自当归还。签名是路人甲,日期是昨晚。旁边“胖哥羊汤馆”的餐单下面还有一行字——羊汤米粉确实不错! 看到这里,我不由想起胖哥说昨晚夹谷叫外卖的事,原来是路人甲所为。看来他还真是“随遇而安”,俨然把这里当自己家了。心想:小贼,你这么皮,不怕老师叫家长吗? 说到老师,我是真心后悔当初高考填志愿的时候没有选择师范院校。你看现在当老师多好啊,学生成绩好是老师的功劳,成绩不好是家长的原因。 老师们不都是有一句捂起脸来怼家长的名言嘛——都是我教的,怎么别人家的孩子就学的好,单单就你们家的孩子学不好,我看是你们大人在家里教的不好。 我一直有个疑问不吐不快:为什么别的孩子不是大人在家里教的好?难道口才好就这么任性,说话都不讲逻辑的?“老师好!”可能很多人都是被逼的。 “对了,依依你是怎么让那保安大爷乖乖给你拷贝监控的。” “对美丽动人的本小姐来说还不是一句话的事儿嘛!” “动的人我倒是看见了,美丽在哪呢,难不成被天使沟跑了(天使爱美丽)?噢!对了,我怎么忘了你林家大小姐的身份在这里比警察都好使。”(科创未来家园不但是是林氏集团开发的楼盘,而且物业也是自家的。) “我倒是想用,可是保安叔叔不给咱出场机会呀。” 我在心里暗道:大爷、叔叔,总算没被胖保安整的差了辈。 “唉!真是媚眼一飞,事半功倍。恨不今生为红颜啊!” “唉吆喂!怎么着,谁又惹到您了,警察叔叔?”不等我回答,她接着又道,“用你的话怎么说来着又‘满腹经纶赋牢骚’啊。” 没想到辈份终究还是乱了,我冷笑着说:“能有谁,还不是你另一位食色而肥的保安叔叔。” 也许是下意识要对上她刚才的句式,于是我摸着肚子又补了一句,“看把我的六块腹肌都给气成一块了。” “我觉得吧,让您腹肌六神合体的恐怕也是食色而肥吧?确切地说应该是食“水”而肥,呵呵!” 我正要张口,忽又想起女人要哄的名言,就放弃了怼回去的念头,不再说话,因为在哄字诀里此时无声胜有声。 “依依,房间里的东西你没动过吧?”我扫视了一眼一丝不乱的客厅诧异道。 “没有啊。”林依依盯着手机屏幕,头也不抬的答道。 我心想:这贼也太讲究了,要不然就是有强迫症,见不得乱。 “对了,监控”我话音刚落,对我来说相当于摆设的门铃就响了起来(我还是习惯于敲门)。透过猫眼看到熟悉的衣装才想起技术鉴定科的同事要来取证的事。 进门后他们说明来意,并告知我监控拷贝已经拿到,就开始工作了。林依依也不再玩手机,拉着郝仁这个见习顾问组成了刑侦鉴定临时观摩团,还大言不惭的叫人家小郝。 言谈之间很是亲切,像老朋友一般,其实这是他们第一次见面。我则被阳台上一架天文望远镜吸引了过去。前几天夹谷还跟我说他在网上买了架天文望远镜,不成想货到了,他却不在了。 想到此,我又不禁悲从中来,不但没有了刚才和林依依说笑时的洒脱,而且还很自责:刚才那些玩笑怎么会说的出口? 难道这就是人的天性:潜意识在不自觉中对他人或自我的一种保护?怎么这么像电脑程序呢? “顾哥,你快来!” 寻声奔回客厅,只见林依依右手抚在胸口上,脸色苍白,眉头紧皱,额上沁满汗珠。我不及细想,俯身抱起她就朝外走。 有些愣神的郝仁经我一叫才反应过来,但仍有些恍惚,直到出了电梯出了他才算缓过神来,先我们一步去拿车。我远远的看着他不停的拽拉着驾驶座的车门把手。 心里正自纳罕:难道祸不单行,车门也坏了。看到车牌后才恍然,敢情他拉扯的那辆隔壁才是我的车。鉴于此我只好和郝仁交换了一下位置,亲自去开车,由他在后排照看林依依。 在我的一再追问下郝仁才磕磕巴巴地把依依晕倒的事情说清楚——他一时大意被依依套出了夹谷遇难的事情。 我听后赶紧跟依依解释说,“你别听郝仁瞎说,死者身份还没确定。要不然也不需要采集DNA做比对了。” 手握方向盘目视前方似乎在跟空气解释的我,看上去更像是自我安慰。只是这安慰也并没有多少底气。 由于车顶被临时放了警报器的缘故,我们一路畅通无阻,很快就冲到了医院。依依刚被推进急诊室,她的父亲林有良就赶到了。 只见他的领带松散的圈在敞开的衬衫衣领下,身上散发着古龙水的味道,只是这古龙水中还裹挟着一种很淡又很分明细闻之后便消失不见的香味,一起消失的还有在我脑中忽然显现的模糊影像。 林有良气喘吁吁地拉着我第一句话就是,“医生怎么说?” “还不知道,您来之前依依刚被推进急诊室。叔叔您不用太担心,依依意识一直都是清醒的。” “依依之前有吃药吗?” “没见她吃过。”说着我转头向旁边的郝仁求证,他也持相同意见。 “噢!”说完他凝重的神情明显缓和了一些。 第十三章浮世绘一 我灵机一动伸手佯装拉了一下牛仔裤的拉链,之前一直纠结该怎么开口告诉林有良他的裤门开了,白色的衬衫衣角正探出头来,羞答答地张望着。 这么优雅的动作,任谁看见了能忍住不重复一下?林有良也不例外,只是动作上生涩些罢了。 林有良不再说话,只是来来回回踱着步子,时不时地抬起手腕看一下时间,瞥一眼急诊室紧闭的房门。在林有良的N次瞥视之后,急诊室的门终于被他的意念“打”开了。 刚从门里出来的白大褂,在被自己以病人家属身份召唤过去的林有良的示意下,又走进了另一扇门,当然一起进去的还有林有良。 一般情况下大多数医生对于病人家属保护自家隐私的行为是理解的,特别是跟一些大型手术开始之前已经私下里已经聊过的病人家属,这种理解就更主观了。 差不多十五分钟时间,林有良从刚才进入的房门里走出来,并在门口朝屋内点了点头做了个留步的手势,然后径直走到我跟前,用手轻拍着我的肩膀说: “小虎,今天真是多亏你了。依依现在已经没事了,只是还很虚弱,需要多点休息。你要有事的话就先去忙吧,等依依出院了我一定要好好谢谢你才是。” “这都是应该的 ,叔叔,您说谢这就见外了,我跟依依本来就是朋友,况且我还是人民警察,哪有不为人民的道理。”我接着道,“那行,叔叔,既然依依没事了,那我就先走了。” “好!有空常去家里玩。” “好啊!” 还没走出几步,我口袋里的手机就响了起来。电话是钱浩打来催我去吃饭的,理由无非是我出院了,他这个做兄弟的自然要表示一下。 之所以答应他,倒不是我稀罕他这顿饭,而是因为饭后的节目——去叱咤名流馆唱k。 接完电话以后手机屏幕上立刻跳出一个提示对话框:手机电量不足即将自动关机。 “哼!”我冷笑了一声,掏出工作手机看了一眼时间,然后一手握着一部手机比划着跟郝仁说道,“看见没,生活可以没电,工作却要一直待机,你说我们找谁说理去!” “是啊,谁说不是呢!” “对了小郝,已经下班了,你先回去吧,不好意思,占用你下班时间了 。” “哥,您这样说就见怪了,做徒弟这不是应该的吗,以后有事您说话。再说了能跟着您学习那是我的荣幸。我可得好好充电,要不然将来怎么为人民服务呢。” “算你小子有觉悟。行了,你先回去吧,我还要去找个朋友,顺便给生活也冲冲电。” 我晃了晃手里的电话也许是自己情之所至,也许是为了呼应他的情绪笑了笑说。 “好嘞!哥,那我先走了。” “嗯!” 郝仁离开以后。我径直朝水沄的办公室走去。是的,今晚她仍值夜班。 “你怎么回事啊?电话一直打不通,我还以为……” “他们都知道了吗?” “那感情我是最后一个知道的呗!” “噢!我一直还没来得及看手机。” “你放心吧,他还是老样子。” “好的我知道了。” 我在门前站了好一会,直到里面完全没了动静才敲了敲然后推开门。只见水沄脸上洋溢着喜悦,仿佛是因为见到我。 她手边的桌上放着一本线装版的《红楼梦》,每次看到这本书我都会想起我们刚认识的时候她跟我说的那句话《红楼梦》不读十遍没有发言权。害得只看了一遍前80回的我再也不敢跟她谈《红楼梦》了。 “开始我还以为你屋里有人呢!” “噢!”水沄先是愣了一下,接着又道,“刚才我在跟我哥打电话呢。” “你哥啊……” “是啊!不然呢?对了,你一直都在医院没离开过吗?” “不是……” 我把送林依依来医院的始末简单跟她讲了一遍,顺便给手机充上电就离开了。 这次见面,我能感觉到水沄的内心是欢喜的,虽然希望,但遗憾的是她的欢喜不是因为见到我而生发,而是因为见到我而收敛了,我不明白的是她为什么要隐藏这种喜悦。 话分两头,钱浩是我的发小,不过初中毕业他就去了外地,直到我工作了以后才在这座城市重又相遇。虽然那份友谊彼此都还守着,只是很难回到以前那种状态了。 可能是因为彼此的工作、生活、喜好不再有多少交集的原因吧,所以慢慢的就有些疏远了。但在心底他仍然是我很好的朋友,也是我所有朋友中身材保持得最好的。 只是别人对他的评价却没有因为他的坚持而坚持,由肉肉的小可爱变成了脑满肠肥的死娘炮(另一个没有变的就是他的声音,依然还是那么娘),目前在榆树街上经营着一家酒楼——口水居。 街灯如昼,霓虹闪耀,我木然的坐在驾驶室里随着前车尾部制动灯的明灭,机械、准确地作着减速、降挡、停车,起步、加速、升挡的一系列动作。 平顺得让你不得不惊诧于人类的习惯性逻辑思维能力,就像这一刻我的孤独感,油然应景而生。 到口水居之前,我还在想要把车停在什么地方,毕竟现在是饭点,人类最讲究团队合作时候。但世事无绝对,口水居门前竟然只停了两辆车,一辆轿车是钱浩自己的座驾,另一辆是面包车。 我没想到自己的幸运是建立在口水居惨淡经营之上的,虽然我无意往它的伤口上撒盐,但盐还是从我的指缝里流了出去。 在外面隔着玻璃就看见大堂的散客区里歪七扭八的坐着一堆人,而且一人占着一个餐桌,任谁都看得出这伙人不是一般的食客。 我刚一进门一个zy般的声音就轰了过来,“去别家吧!这里被我们兄弟包场了。” 顺着这炸裂的声音我着实意外它的发出者竟是一个瘦骨嶙峋、两腮干瘪的黄毛。 第十四章浮世绘二 我不禁在心里暗自揶揄道:看来这狮吼功很费粮食,比七伤拳还自伤啊!我并没有搭理黄毛,继续向前走去。 见我没有要离开的意思,随着一句声振屋瓦的“卧槽”之声,黄毛拍桌而起,桌上唯一的碟子也被黄毛吓得一阵颤栗,抖出几粒花生米来。 黄毛站起身就伸手来抓我的衣领,因为我事先已把右手抬到了胸口的位置假装整理衣襟,所以来得及反应向上一迎抓住他的手指,左手在他的手背腕关节处向下一压,顺势将他的胳膊扭到背后。 刚才还淡定当观众的邻桌们,嗖的一下都站了起来,中间还伴着瓷器摔碎的声音,想必是某位观众反应过激打翻了他桌上唯一的那盘花生米。就在这时一个熟悉的声音恰好传来: “顾大警官身手果然不错啊!” 不用回头我也知道说话的人是钱浩,他此话一出,刚才对剧情不满的观众又陆续坐回了观众席。见此我也松开了黄毛,转头对钱浩揶揄道,“钱老板,你这雨来的可真及时啊!” “我说兄弟,你这话可戳到我七寸上了,看看,我这都旱成什么样了,就算有心也无力啊!” “怎么了,刚见面就哭哭啼啼的,完全配不上你这身板啊?”我又扫了一眼大堂里的那些个‘上帝’,感觉像进了小学课堂一样。 除了正揉着肩膀打电话的黄毛,一个个都坐的笔直,就差把手背在后面了。我扭过头来拍了拍钱浩的肩膀接着道,“你的这些衣食父母,来讨债还是打劫啊?” 钱浩把手臂搭在我的肩上苦笑着道:“唉!反正不是来吃饭的。一言难尽,走吧,到里面说。” 原来包间里早就备好了火锅,桌边的移动菜架上分层别类的摆满了各种荤菜以及素食、鲜蔬。我刚想张口,钱浩就嚷开了,“不是我铺张浪费,而是食材积压太多,被逼无奈啊! 就是外边这些大爷,刚才你问我他们是来讨债是来打劫的,其实他们是来讨饭的。” “讨饭?”这着实让我意外。 “是啊!就像那些开着宝马,拿着破碗在天桥上卖可怜的人一样,只不过他们卖的不是可怜,而是非暴力不合作。” “非暴力不合作,真是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啊!” “可不是嘛,所以没办法,之前我也只能按月给红包让他们合作。” “那他们现在怎么又不合作了,嫌红包太小啦!” “不是红包大小的问题,他们想跟我合伙经营。” “合伙,拿什么,人格啊!” “钱,从今往后红包里的钱。” “这是敲诈,你为什么不报警啊?” “报警,有用吗?人家可是非暴力不合作。” “我……” “咚、咚……”我们的谈话被一阵突如其来的敲门声打断了。 “进来!”钱浩有些许不悦的说。 随着门板被轻缓的移开,一位西装革履拿着手包,头发梳的贼亮,满脸堆笑(他的表情很难让我不想起如沐春风这个词)的四十岁左右的男子出现在我和钱浩面前,一张口就是,“顾队,久仰、久仰!” 我并未起身勉强伸出手去和他轻握了一下,问道,“你是?” “我姓韩,您就叫我小韩好了。”他这一句小韩,我差点没笑出声来,不禁想起了西门大妈。 “小韩?我记得嘛,韩总之前和我这小老百姓谈合伙的时候可没那么好说话啊?” “看来钱总对我的误会很深啊!那我真得好好解释解释了。”钱浩口中的韩总一边说一边扯开手包的拉链从里面掏出一个鼓鼓的信封来小心翼翼地放在钱浩面前的餐桌上,然后接着道: “钱总,这个月的利钱,您过过数?”韩总说罢仍旧面朝钱浩稍稍欠身立在那里,脸上依旧挂着笑。搞得我很疑惑,这哪里像钱浩口中的韩总? 钱浩瞥了一眼韩总端着架子说:“那个,韩总,一起吧?” “噢!不了,我今天就是专门来送钱的,既然钱已经送到,就不打扰你们叙旧了。”然后他掏出名片来双手递向我,说: “早就想认识您了,只是一直都没有机会,今天终于得偿所愿了。改天,改天我单独请您。” 我接过名片看了看说,“没想到你还真是做金融投资的,可惜我没有名片,不好意思。” “顾队谁不认识啊,您的脸就是最好的名片。” “呵!”感觉再听他说下去我都要飘起来了,索性不再接话了。 “多有打搅,我先走了。”他很识趣地说,然后就微微躬身倒着退了出去,带上门离开了。自始至终他脸上都挂着笑,我很好奇他不笑的时候是一副什么模样? “钱老板,你现在还想和他合伙吗?” “哈哈!钱老板算哪门子老板啊!”钱浩拍了拍信封接着道,“我倒是真的有点动心了。” “你赶紧把心给我收起来,他可不是什么好人,小心把你折进去。” “说笑呢,我就是有贼心也没贼胆啊!对了,那到时候他请你吃饭,你去不去?” “去!你想我也折进去啊。” “哈哈!还有,你什么时候升的队长啊?这么可喜可贺的事,怎么不告诉我啊?拿我当外人是吧?” “怎么,难不成你还想当我内人啊?不过我在柜子里待的挺好,暂时还不想出去。” “哈哈……” “就是一中队长还是暂代的,有什么可贺的。不过刚才姓韩的这家伙消息够灵通的。” “这有什么奇怪的,人家属狗的鼻子灵着呢,这不你前脚刚到,他后脚就寻来了。” “这不一样。” “管他呢,何必把一条狗放在心上呢?” “可是这条狗在惦记着我呢。”我抖了抖手上正散发着油墨气味的名片说道。 当我和钱浩从包间出来的时候,原先散座在各桌的“上帝”们全都挤到了一张桌子上,吃的津津有味。 他们空出的桌子上,好些已经有人占了,门口也陆续有人进来。一时之间热闹的让人陌生。从来都没觉得原来拥挤也是一种和谐。 第十五章浮世绘三 当钱浩告诉前台给最初的那些“上帝”免单的时候,才知道那个韩总走的时候已经把餐费预付了。 这不得不让我感慨,看来这个韩总能靠红包发家致富是有原因的。 饭后我们直接去了叱咤名流馆,那地方从外面看起来貌不惊人。 没曾想里面却别有洞天,和未来家园的门岗一样一水的巴洛特风格,以金色为主调,真可胃金碧辉煌。 这反差不免让我想起一部反腐电视剧里每天骑着凤凰牌大架自行车上下班,手腕上却带着十几万金表的某机关副职领导经常出入的私人会所来。 简直一般无二,也不知道是谁借鉴了谁的灵感。 包间是钱浩提前预约的,否则我们就只能乘兴而来,败兴而归了。 刚一落座就有一拉丁舞者身材的小哥端着果盘进来了,其实我不喜欢也不懂舞蹈,更别说拉丁舞了。 但是也没少被迫从电视上看到一些拉丁舞的视频,总体感觉就是男的一般都瘦出腹肌了,女的体脂率再减一半也不会影响生育的那种。 再通过舞蹈服的加成,简直把男人的阴柔和女人的阳刚演绎得淋漓尽致。 或许这就是所谓的人的另一种天性的优雅释放吧。释放的人多了,舞台就大了,大到一种从容就成了潮流——花样美男。 花之于男人也算是一种回归,让男人从形体上回归到雄性动物之列。 好了言归正传,紧接着就有一队穿着清凉的姑娘踱着台步鱼贯而入,然后面朝我们一字排开,一个个春风满面。 可能是春风温暖不足,凛冽有余,吹得每张面孔都白惨惨的,嘴唇却红得发紫。 有且只有一个扎着马尾的小姑娘略施粉黛,反倒更为惹眼。 这时钱浩凑到我耳边小声道,“哥,你随便挑,我请客。”我想这便是他口中的驻唱嘉宾了。 钱浩的眼睛并没闲着,说话间便挑了一位,正是那个扎着马尾的小姑娘。 只是这位嘉宾直接坐到了我的身边开口就说,“哥,你还认得我吗?” 她身上的香水味倒是让我想起了高中时的一位女同学,虽然不喜欢这种味道,却让我觉得亲切了许多。 只是这种亲切感无法告诉我之前认不认识她。 “去年春节在火车站我向你借过钱买车票,金玉瑶啊,想起来了吗?” 这时钱浩插话道:“既然你们认识,那我再点一个。” 我并没有搭理钱浩 ,摇摇头指了指脑袋对她说:“我这里前段时间受过伤,有选择性失忆,实在想不起来,不好意思。” “没事的,这也不能怪你。” “不如你跟我讲讲我们是怎么认识的,好吧!” “就是去年腊月二十七在火车站……” 根据金玉瑶的讲述,当时的情况大概是这样的: 去年她们学校放寒假以后,金玉瑶并没有即刻回老家,而是去了快餐店打短工。 直到腊月二十七准备回家的时候,却在火车站被人扒去了钱包以及装在钱包里的火车票和手机。 认识的同学早就回家了,老师的联系方式也随着钱包一起丢了。 没办法,她只能向陌生的路人借钱,只是没有人相信她的说词,肯把钱借给她。 我想大家可能是把她当成骗子了,因为这种事并不新鲜,就像之前钱浩说的有的人靠一只破碗在天桥上卖惨都开上宝马了。 至于我为什么会借钱给她?(据她所说,后来买的是汽车票,因为春运期间火车站是不可能买到当天车票的)就如金玉瑶所说也许只有问失忆前的我了。 虽然金玉瑶复述的很详细,但是我连哪怕一丁点印象都没有,似乎这件事从来都没有发生过。 “你怎么会到这里来上班?” “我家境不是很好,只好利用课余时间赚些生活费。”她撩了一下头发略带羞赧的说道,“ 让你笑话了。” “没有,没有,自食其力很好啊!”我本想说她可以换个地方的,只是始终没有说出口。 钱浩在递过来的话筒被我挡开后就立马和房间里的另一个她继续深情对唱去了,还好他没有那么亢奋,不至于干扰到我们的谈话。 想到自己的来意,我不禁朝金玉瑶坐近了一些问道,“这儿的老板是不是叫王京?” “是啊,确切的说王京是老板之一。” “哦!听说他的手臂上有一块隐形的胎记。遇到酒精便会显现出来。” 她有些激动地重复道:“你是说遇到酒精就会显现。” “是啊。” “在哪条手臂上,什么形状的?” “在哪条手臂上我不知道,至于形状听说像纳粹的党徽。” “哦。” 她似乎有些失望接着道,“我听说用鸽子的血纹身,平时就看不到,喝酒后才会显出来。” “你见过吗?” “我姐姐和姐夫就在手臂上纹过,不过图形一个是横竖横,一个是竖横竖,男左女右,合在一起表示吉祥。” “哦!还有这种纹身,有机会我真想见见。” “我也想再见到我姐,可惜也只能在梦里了,唉!” “你姐姐……” “我姐姐因为一场车祸离开了,我姐夫把她的遗体捐献之后也从人间蒸发了。顾警官,你说是不是好人没好报啊!” “不好意思又勾起你的伤心事。” “没事的,都已经过去了。” 接下来我又问了她一些关于王京的事情,无奈她知之甚少。虽然如此,但也聊胜于无。 本来目的已经达到,我打算抽身离开的。只是见钱浩正在兴头上,便没好意思开口。 和金玉瑶换过手机号码后聊的都是些无关痛痒的闲事,纯粹为了聊而聊。 金玉瑶是那种大大咧咧、热情外向、自来熟的性格,跟她在一起你永远不必担心冷场。 虽不冷场但也煎熬,因为我的心并不在这里,这件事上。 期间我的手机响了,于是出去接电话,刚出包间就遇到两个人。 一个油头粉面,衣冠楚楚,浓浓的古龙水,也难掩愠羝之味,三十岁上下年纪;一个顶着一头黄毛,二十岁出头,穿的花枝招展的。 第十六章无觅处一 黄毛猛嘬了一口烟,“哥,要不然咱换条路走?” 年长一些的咋了一口烟,什么也没说。 “哥,你说咱天天来候着,人家瞅都不瞅,说真的,我都替你憋屈。” “憋屈,等哪天你小子也遇着让你憋屈的人,你就不会觉得憋屈了。”听他的语气似乎不是戏谑,而是一种炫耀。 “呵呵!对了,哥,要不要去梦姐屋里坐坐,听说新来了一票雏,特水灵。”黄毛咽了一下口水说。 “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哼!我还是去找托尼老师吧。” 听到这我已经来到厕所门前,就没再跟下去了。当我再一次推开包间房门的时候,屋里就只剩下钱浩和金玉瑶了。 见我进来钱浩和金玉瑶随即站起身来说:? “走吧?就等你了,摇,摇来晃去的,不是吧,没喝就醉了你?” 我用手指了指屋顶说:“主要是这转灯的灯光太晃眼。” “那倒是,对了,金小姐说她也下班了,要不我们送送她吧?” “应该的,走吧!” “浩子,我听说这里面还有理发店啊?” “有啊,就在楼上,怎么,你要理发啊?” “没有,随便问问。” “这儿是一个综合性娱乐城,什么都有。” “什么,都有?” “是的,什么,都有。” 我们一边说着一边朝停车场走去。 我先把钱浩送回了口味居,接着送金玉瑶去未来公寓(没错,一听名字就能猜到这也是林氏开发的楼盘),下车前她硬是把上次借的车票钱塞给我。 然后车里又只剩下我一个人,清寂的街道上只有路灯和车灯互争着光辉。鼓膜中从未觉得发动机的声音是如此聒噪,怎一个静字了得。 冲完澡后我躺在床上,闭着眼,大脑中却思绪翻飞,一时难以入睡。 也不知过了多久,朦胧迷离之中被一阵电话铃声吵醒了——医院里被严密保护的人死了! 电话是耿队打来的,他正在赶往医院的路上。挂断电话以后,我随即跳下床,裹了身衣服就匆忙开车直奔医院。 虽然深知我的快慢与否并不能改变什么,更不会得到奖赏,但右脚还是不自禁深踩了许多。 我和耿队是前后脚到的,除了大队长包龙,我们算是排头兵。 我没想到包队会突然回来主抓此案,暗自庆幸自己的好习惯。 包龙身高182cm,膀大腰圆,甚是魁梧,平头,永远阴沉着一张国字脸。 脸上皮肤暗沉松弛,沟壑纵横,抬头纹、鱼尾纹、法令纹,纹纹深刻,阔口厚唇,塌鼻,浓眉深目,目光犀利,与其对视总让人不寒而栗。 不一会,其他人也陆续到了,除了老赵。包队没有发话,我们谁也不敢展开工作,只是默默地站在那里,等。 差不多十分钟,老赵终于来了,感觉上像过了一个小时,脚都有些站麻了。 “你可以回去了,以后此案跟你无关。” “包队,我知道我来晚了,那是因为我刚才经过顺发超市的时候,看见有人在那里鬼鬼祟祟的,就去盘问他,所以……” “你问到什么了?”或许这句话要翻译一下才能符合他当时的语气:我就不信了,你还能问到什么? “他十八岁,刚高中毕业,一个人,第一次出远门,来这里打工的,下车后天已经很晚了,没找到地方住。我把他送到的浙弗派出所就立马赶……” 包队极不耐烦的打断了老赵的话,并朝他摆了摆手背说, “你可以走了,我想浙弗比较适合你。” 老赵愣了片刻,摇了摇头,还是转身走开了。 “浪费别人的时间就等于谋财害命。” 每每听到包龙这句话我都不禁想起初中一年级时的班主任。 记得有一次他去宿舍检查的时候,发现我们那间宿舍洗漱池的水龙头没有关死。 于是就把我们宿舍的所有人都召集到水龙头前狠狠训斥了十几分钟,期间水龙头一直涓涓流淌着。 我一直好奇包龙是不是也师承过我那个班主任呢?或许是包龙耳提面命的缘故,大头的陈述言简意赅到纯属浪费时间。 老李只是偶尔点头附和,“对,是的。”像相声里的捧哏和逗哏似的,极有默契,就连抓痒的动作也如出一辙,可能因为痒的位置相同吧。 只是不知道伤害他们的是不是现在正绕着我嗡嗡,有些情绪化(可能是作为新目标的我,不那么容易被定位的缘故吧)的反季节花蚊。 我们仅知道病人在凌晨三点一刻被发现死亡,确认人是特别值班的李医生。 由于技术鉴定科的同事还没到,为了保护现场,所以只有包队和耿队进过死者所在的加护病房。 我的任务就是带着郝仁给李医生做笔录,他的回答很是流畅,像脱稿演讲。 我一边问一边翻着查房记录,李医生的记录时间是从昨晚八点到今日凌晨两点二十五分一共四次。 前三次每次间隔三小时,起始和结束时间分别是19:50——20:05、22:51——23:06、01:50——02:05,查房内容和结果以及书写的连贯性也大致相同,字体很是整洁美观。 翻页处有撕过得痕迹,只是撕得很小心,不用心很难发现。最后一次记录是死亡时间及结论,字迹依然工整,只是少有涂改。 在郝仁让李医生对口供核准签字的时候,我又在房间里转了一圈,不得不感叹于医生的挑剔与自律。 在他的开放式衣橱里不但衣服一尘不染,而且衣架也干净得像第一次使用一般,不免让我怀疑他是不是逐一用酒精擦拭过。 最不可思议的是他的每一个衣架的勾挂间隔也几乎相同,除了一件挂在最外面的连体无菌服,应该是他在查房时穿的,不但间距不同,而且挂钩的朝向相反。 对于有强迫症的我来说,这种挑衅自然难以泰然处之,分分钟动手纠正它的错误。 伴着淡淡的愠羝之味一起生发的是李医生的话——那件无菌服是赵英武赵医生的。 他的语速有些抢频,似乎不这样便不足以撇清关系。但他真的过虑了,赵英武我是知道的。 第十七章无觅处二 做完笔录之后我和郝仁从李医生的房间出来与大头他们汇于一处互相交流了一下,这才知道大头在监控室一无所获。 因为医院的监控昨天早上就坏了,倒是来人修过,只是没修好罢了。我们分析了一通,并未发现什么疑点。 倒是大头的一句玩笑话让我心头一震,“有什么好查的,我看这就是正常死亡,如果是他杀的话,那警队里肯定有内奸。” 老李也适时来了一句“对啊!我也是这么认为的。” 我很好奇他俩是什么时候看对眼的,以前可不怎么对付。 等技术鉴定科的同事取完证,我到病房察看了一下,并没有什么发现。 当我从病房出来,再一次去找李医生的时候,发现他已经下班离开了。 只是从值班记录本上查到在他之前的记录人是赵英武。 我盯着衣橱出了一会神,之后抬腕看了一眼时间,匆忙朝水沄的办公室赶去。 幸好她还没有离开,正对镜贴花黄呢。 “手机在我包里,你自己拿吧,对了,你昨晚怎么没来啊?” “昨晚有些事,忙完之后太晚了,就没过来。” 我边说边从包里拿出手机,顺势带出一张名片来,上面写着顺发二手车销售经理刘大志。 我看完之后说,“你要买二手车吗?” “是啊,我不是刚拿到驾照嘛,买辆二手车来练练手。” “我不是有车嘛,再说了二手车水多深啊,你很懂吗?” “你的车就算了吧,它比你还忙呢。至于二手车我的确不懂,所以才找行家帮忙的嘛。” “如果是今天的话,恐怕不行。” “你还真不谦虚啊!” “谦虚?” “是啊!我妈说谦虚是一种美德。” 我摇了摇手里的名片说: “我想你要的谦虚恐怕是他吧!”我笑了笑接着说,“不过妈妈的话还是要听的。” “孺子可教。” “教吧。”我继续晃着手里的名片说。 “噢,我一同事介绍的熟人,人家就是干这行的,叫行家应该不过分吧?” “说过分倒是过分了,恐怕是杀熟的行家吧?” “‘恐怕’大行家,您倒是不杀熟。” “要不先等等,哪天有空我陪你去。” “也好。警察叔叔的话谁敢不依啊!只是你这大礼拜天都加班的人,什么时候能有空啊!” “呵呵!”我冷笑了一声接着说 “对了,赵英武赵医生是不是刚剪过头发啊?” “也许吧!” “怎么还也许呢?” “因为她头发刚上过色,所以也许啊!怎么人家剪头发你也管啊?” “这我哪管的着,不过听说染发水大都含有致癌物质,医生应该更懂啊!” “你没听过一句名言吗:懂是一回事,能不能做的到是另一回事。这世上你戒不掉的事多了去了。” “敢问这是哪一位名人说的?” 水沄用手指着自己脆声道:“呶,远在天边近在眼前。” “我开始信了。” “信什么?” “戒不掉。比如说来自远方某人的虚荣心。” 水沄听后诡邪一笑遂停下装扮走到我身前一边理着我的衣领一边媚着眼说: “瞧你,这么大个人了,衣服都穿不好,不过衣服可以乱穿,话可不好乱讲的,对吧?” 说话间她右手的两根手指已经陷进我左臂的肉里。 “我没有乱讲啊!虚荣心一直蒙蔽着我的双眼,直到现在我才知道你不但美艳倾城,而且温婉可人,掐吧,我的女神,用力地掐下去,让我的灵魂在疼痛中得到救赎……” “哈哈!琼瑶阿姨不认识你,中国人民亏大了!” 这时一缕晨光透过窗照在她的脸上,白皙的脸庞泛着青春楚楚的向往,正伴着斜斜的马尾晃荡。 我没有回头,全凭想象,那窗台上泛着金光秀菊的羞愧模样。恍惚里我不禁侧头将嘴凑到她的唇上。 须臾她轻推开我低语道:“换班时间,一会该来人了。” 我嬉笑着捏了捏她的鼻子说:“好吧,那我先走了!” 关门的一瞬恰好瞥见窗台上含苞待放的菊花正沐浴在阳光里。 当我回到特护病房的时候,只有郝仁还等在外里,就连里面那具尸体也悄然溜走了。 听郝仁说,在法医鉴定结果出来之前,包队并未布置任务,只是让大家回去补个觉,所以今天的加班也就到此结束了。 在加班结束之前我特意去看了一眼赵医生,她那一头金色的短发在阳光下很是惹眼。 我皱了皱眉头,下意识地摸了摸口袋,掏出电话播了一个熟悉的号码,然后跟郝仁略略交待了几句,快步朝停车场走去。 刚出医院大门远远的就看见对面公交站台上一哥们正舔着脸跟旁边的美女搭讪呢。 瞅着美女那张嫌弃的脸,我一打方向朝着公交站台弯了过去,然后刹车,降下车窗,伸过头去,笑着脸说: “哎!美女,敢不敢上车跟哥们飚一圈?” 只见她眉毛一扬大步从车头绕到副驾驶一侧,拽开车门,一矮身便坐到车里,砰的一声关上车门,麻利系上安全带。 “Go!” 水沄这一系列操作把刚才那哥们都看傻了,只莫名其妙甩下一句,“狗屁培训,这钱算是白花了!” “坐好了,您。”我一脚油门,车子便冲了出去。 “怎么就有空了,您这变化的频率有点高啊!真担心你分分钟再变回去,只怕到时候我就是被路边一扔的待遇!” “嗨,我有没有空,还不是人家领导一句话的事吗,命苦啊!” “命苦不要怨zf,点背哪能赖社会。顾大警官,你觉悟有待提高啊!”水沄轻笑着揶揄我说。 “不过说真的,理性上我真希望能满足你要求的待遇。” “什么待遇?” “把你扔到路边上。” “我建议你试试。” “这可不是我想试就能试的,除非案子有了新的线索,老大发话才行。” “等上头发话,怕是黄花菜都凉了!” “谁说不是呢,可惜领导不是你。不对,应该说所以领导不是你。” 第十八章无觅处三 “噢……” 之后我们便不再说笑了,话题也转到了二手车上。 顺发二手车在长春路上,这段新修的路,像一条肥蛇横卧在枯瘦的田野上,路面比较宽阔,绿植是一水的香樟树,虽然秋已深,但仍翠意盎然,只有枝叶间的黑色果实隐示着时令。 路上比较冷清,只有匆匆来去的车辆,根本见不到行人,这倒也符合它荒芜的格调。我心想恐怕顺发也是这种格调吧! 只是没想到我们拐过一个小弯后看到的却是另一番景象——顺发的门前活跃着一伙党而不群的能人,只等红灯一亮便迅速散入车群里,将各自手中的传单或扔进开着的车窗,或别在车门把手上。 他们欢快而优雅的在车与车的缝隙中穿梭,就像荷塘里的鱼,戏游在莲叶之间。只所以看得清道得明,那是因为我们此刻正是置身事外的旁观者。 由于近门两侧的路边已被,插标代售的车辆停的满满当当,所以我们只好泊车于远处,然后安步当车走过来了。 即便如此也没能躲过深藏着虚情假意的殷勤之手递来的传单。更甚的是还必须把手中的传单在胸前摆来晃去,才能婉拒掉复来的殷勤之手。 “你好!老乡,看车啊?”从面相和热情上完全可以忽略他在语言上关于老乡的违和感。什么是天分,什么是职业素养,今天我算是学到了。 “卖车。”难得遇到这样的好老师,我倒要认真学学了。 “噢!车开过来了吗?” “开是开过来了。” “那咱过去看看?” “就是停的有点远。”我略一踟蹰指着不远处一辆白色的车接着说,“我的也是santana,而且有天窗,外观更新,配置更好。” “远点也没关系的,我们还是过去看看吧!”他眉眼弯笑着,已经抬步往外走了。 他把我的车里里外外看了一遍,顾左右而言它的扯了一通,这才扭扭捏捏,很难为情的给出了价格。说到价格,他的确应该难为情,我也不得不这么认为。 “怎么比刚才那辆车还低呢?”并非我在捏腔拿调,是真的哭笑不得。 “老乡,真心不低了,我给的绝对是良心价,您可能平时不太关注二手车,所以才咬着配置不放,其实配置的高低在同一级别下的差价几乎是可以忽略不计的。 换句话说不同级别的车子,就比如高配版的LANVIDA与入门版的SAGITAR新车时虽然价格相当,但作为二手车高配版的LANVIDA与入门版的SAGITAR少说也得便宜个万儿八千的。 至于外观,它虽不及您这辆,但您的车是黑色的呀,这也就抹平了。还有一点,您这公里数确实有点多……您要是不信我,觉得亏,也可以在这里寄卖,价钱您定,我免费给您吆喝。” 说实话,虽然我并非真要卖车,但是至少在那一刻是被他说的动摇和难为情了。这谁受得了,全程都是接待领导的礼数。只是有时真理和笑话完全取决于听众,不信,你听刘大志怎么说: “您瞧,它保养的多好,外观连个划痕都没有,虽然内饰旧了点,但配置高啊! 不信,您可以去看看新车,标配跟高配差好几万呢!何况它是黑色的,单单车漆就比白色贵大几千。您要是要那辆白色的,还可以给你便宜……” 我正想说那我们就选白色好了,水沄却在这时拉了拉我的手臂。用任谁的眼睛都不能测量到的幅度摇了摇头,但是我还是立马意会了,忙掏出手机,假装查看信息,然后对刘大志说: “不好意思,我还有事,咱们下次再聊。” 说完我拉起水沄就朝外走,她却犹豫了,贴着我的耳朵小声说:“要不我们再看看,我觉得白色那辆还可以。” “好啊!那就再回去看看。”我这么顺着她,其实是一种智慧,但这种智慧是后天的,就像久病成良医。 “算了,还是下次吧。”你看,我没说错吧? 我赶紧换了一个话题“顺发,虽然车是二手,但是人真有一手,哈哈!” 经后来创造的热词证实,果然二货欢乐多。 “哈哈!”她忽然收住了笑,“哎!你看路对面那两辆车。” 我扭过头去,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两块相同的车牌。还以为自己眼花了,再细看时,原来车款和色漆也完全相同,俨然一对孪生双胞胎。 关于蓝色的车漆,我仿佛看到了某种想要的结果。赶紧掏出手机,完全忽略了开到一半的车门。 打完电话才想起水沄,“看来我真要把你扔在路边了!” “没关系,你先去忙吧!我自己打车回去。” “都怪你,谢谢!” 可能是嫌我高兴的太早了,所以结果跟我兜起了圈子——SUNNY车身上的蓝色烤漆确实来自顺发二手车门口的那辆套牌蓝色狮标车,只是车主、来源等信息一概不详。 没办法,只能等,也只有等,等新装的摄像头发现车主来提车。奇怪的是正主竟然是辆失窃车,当然这是后话。 话分两头,不幸的是从未来家园的监控里没找到任何有用的资料,更不幸的是经DNA比对,西山度风口LANVIDA的驾驶员正是夾谷长风。 独坐在窗前,呆呆的望着迷蒙细雨中的黄叶树,无力去想如何平复只有时间才能消弭的此刻的悲悯。 在从被时间流放的孤独里逃脱后,最难开口的是怎么将这消息告诉林依依,这毕竟也是我想要逃避的。 我拿起手机,映入眼帘的是一组陌生的号码,犹豫了一下,还是接了。 “喂!是小虎吗?我是夹谷……” 叮铃铃…… 我仍旧闭着眼,摸过手机放在耳边,“喂!夹谷。” “哥,是我,金玉瑶。” 我猛然睁开双眼,一面应承着金玉瑶,一面在脑海中迅速翻阅着刚才梦中的画面,想到手机号,便立马从床头柜里摸出笔来写在手上。 第十九章罪与罚一 至于手机那头的金玉瑶都说了些什么,我完全不知道,仅仅只是用耳朵听过。直到她说到,“哥,你在听吗?”我才晃过神来。 也许这句她已重复多次了,因为语气明显的加重了,除非她以为我耳背。 “不好意思,刚才我有点迷糊,你说什么来着?”我重重的揉了揉酸涩的眼睛。 “中午你有空吗?” 我抬腕看了一眼手表,“有啊!” “那中午一起吃个饭吧,我有事跟你说。” “好!地点在哪里?” “天堂街,稚犊西餐厅。” “好的。” 挂断电话后,我立马拨了一个号码,就是刚才从梦中抄录的。 虽然深知渺茫,但仍按耐不住那颗跃跃欲试的心,就像雨果在《巴黎圣母院》中所说的即使从不信教的人,也总有那么些次虔诚的祷祈。 这也好似即将溺亡的人见到救命的稻草,总会一把死死的抓住,哪还会去理性分析稻草的种种。 幸运的是电话打通了,单听声音就知道接电话的人很儒雅。 说起来我们的感官真的很玄妙,总能在瞬息之间就给出判断,这判断我们也能无时差的领悟,只是把这种领悟宣之于口,就难上加难了。 不幸的是,随后就被告知,“你打错了。”但那组电话号码就像刺青一样被文在了大脑突触上,挥之不去。 忽然想起弘一大师李叔同先生在《晚晴集》中的一句话“念念不忘,必有回响。” 只是句中不可或缺的“必”字,有悖于我的认知论,却也动摇着我的认知论——在永恒的前提下一切都是成立的。 概率也变成了必然,只是早晚而已。 今日秋阳和煦,有云无风。 我想唐代的刘先生之所以会说,“自古逢秋悲寂寥,我言秋日胜春朝。晴空一鹤排云上,便引诗情到碧霄。” 怕也是恰逢其时,相互成全吧! 按理说每遇这个时候,我难免不驻足凝望,酝酿一番,强记两语三言。今天却庸俗了,只想着那餐饭。 并未入心的是,即将发生的必有回响,是否值得如此念念不忘。 忽然感悟——成熟的确让人获得了梦寐以求的乐趣,但为此一种乐趣,我们却丢掉了太多的乐趣。 这也许就是成人世界最让孩子们不解的单调与偏执吧! 我再一次提醒自己推开这些虚无不切的自所谓哲思,借口无非就是,“下次吧。” 好似人生中最用之不尽的就是“下次”了。 也许“下次” 也是这么认为的。 迷踪路的尽头,前面是一家医院,右手边是城市氧吧——稀树公园(里面栽种的尽是些稀有的花草树木),倒也算物尽其用了。 唯一可行的是向左拐的路,这便是天堂街的入口了,总被人戏谑,“原来天堂是不得不走的路!” 就其功能来说天堂街应该叫西餐一条街,似乎更接地气,只是没人这么叫,也许是因为它生来高贵,不接地气吧。 想来也是,知道的人不会这么叫,不知道的人不能这么叫。 建筑是一水的十九世纪欧洲风格,无论远观、近视,外墙、里屋,无不彰显着它的高贵与逼格。 无论腹黑君怎么抹黑,我也很难将它的造物主跟俗勾连在一起。只是它总能让我想起十九世纪的“国际友人”们在一片烂泥地上建起的外滩。 听雨果说建筑本是艺术的表现形式,只是不解这些个对那些模仿再模仿的所谓建筑艺术品在传递什么,难道是自嘲吗? 但为何又捎上我们呢?我是不是该骂你贱格呢?其实骂人的不是我,贱格的也不是你,我应该悲哀,替那些热血的人悲哀。 不好意思,又扯远了。我还没到稚犊就停了下来,因为好奇,我看到金玉瑶正和一位衣着光鲜的儒雅人士站在路边上。 从金玉瑶的面部表情和肢体语言上,不难猜出这是位她不待见,又不得不应承的主。 助人乃快乐之本,况且还是女人,又是受得起漂亮修饰的女人。 干脆把车直接停在了路边,就在我低头去松安全带的瞬间,只听到“砰!”的一声。 如我所知两辆车撞在了一起,没被预知的是两车车头中间还夹着一个人,不是别人,正是刚才金玉瑶不待见之人。 我赶紧跳下车来,这时一条狗正摇着尾巴,若无其事的从我的车头前经过。 我飞奔穿过马路来到事故现场,只匆匆一瞥,发现金玉瑶正一动不动的跌坐在不远处的地面上,一双杏眼瞪得如铜铃一般,我无暇顾及她。 但后来发现受伤最重的应该是她。其实两辆车的车头并非平行相撞,而是有一个夹角。在许多外因的相互叠加之下,不仔细看近似在一条线上。 而我们以为的伤者的两条腿的的确确嵌在两辆车的车头中间,不过这只是西装裤因为宽松造成的假象罢了。 更大的假象是他惨白的脸,以及僵硬无法移动的双腿,也许他自己都信了。但结果是他连一根毛都没有伤到。 阳光依然和煦,照在身上暖洋洋的。现场两位爱车亲密接触的女司机惊恐的脸上终又漏出了笑容;一瘸一拐的金玉瑶杏眼也弯成了月牙儿; 周围都是说话的嗡嗡声,像千万只蜜蜂在煽动翅膀,完全没法分辨他们都说了一些什么,但我想我应该能猜得到。 “我真没想到,在死亡面前,那男的会第一时间把那女的推开。” “这样都没事,那男的上辈子怕是拯救过地球吧!” “哇!真不知他上辈子积了什么德。” “那女的真幸福!” 当然也应该有对话。 一个说,“如果换成我们,你会像那男的一样推开我吗?” 另一个说,“当然啦!这还用问吗,我毫不犹豫。” 一个说,“红颜祸水!” 另一个说,“对!” …… 期待着,期待着,伴随着一阵微弱的好像是马林巴琴的手机铃声,西装男掏出手机。 毫无疑问观众是震撼的;两位女司机是走运的;西装男是幸运的;金玉瑶是幸福的。 铺垫了这么多,我只想说一句与此情此景格格不入的话:其实鸿运当头的人应该是我。 第二十章罪与罚二 如果此刻来到领奖台上,我第一个要感谢的就是我的鼻子———— 从西装男的身上我闻到了刺鼻的狐臭味,也就是前文说到的愠羝之味。继而让我注意到他的头发刚剪过不久。 说到这里可能有些读者仍然是一头雾水,所以我觉得必须也有必要帮大家捋一捋,已明诸君还望体谅。 我们重新从医院开始————在李医生指明散发着愠羝之味的无菌服是赵医生所穿之后,便稍稍稀释了我的疑虑。 直到我发现赵医生的头发是金色的时候(的确光彩照人,但这却不是重点。)才又打电话给郝仁让他把那件帽兜里有黑色头发茬子的无菌服当疑似证物收缴了。 这也是我为什么会极不可待地问水沄赵医生最近有没有剪头发的原因。 现在我们再次把话题切回来,刚才我闻到西装男身上的愠羝,看见他新剪过的黑色头发,立马就恍然了。 所以背过身去急忙掏出手机,找到我存在便签里的已在医院归西的SUNNY车司机手机里新近且频繁打过的倒数第二个号码(因为倒数第一个号码是报警电话)。 我愣了一下,并没有立马拨出去,因为这个号码我刚刚拨过。没错,正是我从梦中记下的号码。 关于这个号码我们也追查过,令人意想不到的是信息登记人已作古多年。接着我拨出号码,于是就有了之前的那一幕。 西装男竟是杀害SUNNY车司机的凶手,也许有些人会较真说应该称其为“疑凶”。 我想说如果你能换位思考的话,就会明白“疑凶”之说是完全不存在的。 经DNA比对,无菌服帽兜里的碎发确实是来自西装男,当然,这是后话。 其实不用审训我们也能理清西装男杀害SUNNY车司机的方法,只是缺少了一些可有可无的细节。 不曾想在铁证面前他竟会拒不承认,当然还包括杀人动机。 只是在杀人机会上(两次谋杀,特别是医院那一次,他都没有不在场的证据),他却又出人意料的没有矫饰。 整个审讯过程他都很镇定,与撞车现场简直判若两人,仿佛他只是一位旁观者,杀人者另有其人。 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真相,他必须承认,我们有必要等待的真相。 等待就是一场人性的交流,或伪善,或邪恶,就像磁石吸引铁钉,让趋之若鹜的人乐在其中,但总有人被除外。 就像再恶的人也有朋友,再善的人也有敌人一样,世事无绝对。 在这里,有必要澄清一下:审讯从来都不是我所关心的,更何况我又有了新的忙活。 抱歉的很,必须再一次将时间回调,让我们回到金玉瑶约我吃饭的那一天。 其实出门之前,我还接了一个电话。电话是水沄打来的。 她说自己没时间,要我去庙前步行街的它美衣橱买下那条前几天我们一起逛街时她试穿过的牛仔裤。 我一直担忧的事情还是发生了,先前每每想起都如芒在背,不过现在心里总算踏实了。她不一起去,这比我预想的情况好得多了。 它美衣厨是一家开在庙前步行街上的精品女装店。 关于它的位置我只有些模糊的印象,但是即便闭上眼睛我也能摸到那里,只因为它店里与众不同的檀香味。 也许上天是公平的,才让脸盲的我有了一个雷达般的鼻子。 依然是熟悉的味道,只在一瞬间便又昨日重现了。 不过重现的只是画面,所有的真情实感全成了冰凉的记忆,已咂摸不出疲累和厌烦,唯有眷恋。 就像啜了一口红酒,辛、涩过后留在舌上的回甘。 还好那天她试穿的时候,我帮着拍过照片,所以按图索骥并没有什么难度,至于尺码我当然了然于胸。 “您不试一下吗?”如果单说声音,我不得不承认对于耳朵那的确是一种享受。 “你……”我本来想说你帮我试啊,但一看到她那张羞红的似曾相识的脸,还在集结的怒气立马就烟消云散了。 话说回来,西装男被抓后的第二天中午,我象征性的敷衍了几口饭就匆匆忙忙赶到庙前步行街。 因为昨天给水沄买的裤子腰围小了一号,没错她的裤子腰围的确都是26号的,但今次不同以往,这是一条低腰裤。 原来女人的腰围也和她们的心情一样是随时可以变换的。 昨晚试穿后,她本要今天自己来调换的,但架不住我一再坚持自己的错误要由自己来承担。 只是在我坚持的时候,总挥之不去檀香里那些似曾相识的感觉。可能是因为朦胧才是最美的,最令人向往的吧。 事实证明:生活中总有些事,它们并不会因为你的期待和努力而按部就班的发生。 天空灰蒙蒙的,冷风也在可劲地吹,庙前步行街上空荡荡的。 偶尔从门店里闪出几个人影,立马又钻进紧挨着的店里,只有不远处的流浪汉依然坚毅的立在风里,偏执地在垃圾箱里翻找着什么。 和流浪汉一样,虽然身处其中,但我并没感到凄凉,反而觉得心里暖暖的,可能是那缕檀香味给我的期许吧。 虽然我足够坚定,但突如其来的一件事还是打乱了我的脚步。 除了耳旁呼呼的风声,我几乎没有听到什么异样的声音。 只见各个门店里陆续有人出来,逐渐朝前方一处汇聚,原先安静的街道上忽然就热闹了起来了。 我也改变了方向,朝着人群快步走去,但并非凑热闹,只是隐约感到这件事可能需要我来处理。 果不其然,在我掏出证件才得已挤进人群后,只见一名男性,确切的说是一名全身GLL的男性。 仰躺在地上,面带着笑容,虽然是当场死亡,但是其XT那根硕大的YW却依然坚挺着,雄赳赳气昂昂的,大有视死如归的气概。 最为让人惊奇的是上面所刺的三个字“我有罪”。 “我有罪”,对于这种忏悔方式我倒是闻所未闻。 第二十一章罪与罚三 死者名叫李友德,品行良好,之所以获此评价是因为他没有案底,当然这只是大头的一家之言。 如果你跟他辩,那他不把死者的良好品行加上绝对值,是不会善罢甘休的。 至于被打脸那是不存在的,事到那个份上他又会倒打一耙说,“你看我说对吧,那天你还和我死挣,有意思吗?”有意思吧? 听他说死者几个月前跟一个被扫黄组端掉的卖淫团伙有些关联,先是被卖**揭发是皮条客,后经我方查证纯属子虚乌有。 我的第一感觉是应该沿着这条路走下去。 虽说这感觉除了被大头倒打一耙的次数以外,并有没什么拿得出手的底气。 但是相较于去走访死者的家人、同事以及朋友等社会关系,也算得上是急中生智了。 只是急中生智归急中生智,该走访的终归要走访。因为工作从来都不是按照想与不想来划分的,除非你掌握了工作的分配权。 可巧单就这件事上,我有。于是就只有辛苦郝仁去走访死者的家人、同事以及朋友等等了。 多说一句,他似乎很受用,至少看起来是。 囿于习惯,就先说说他走访的结果吧。 李友德无业游民一个,所以他的同事就无从找起了;至于最近出现在他手机通话记录里的联系人,暂时也没什么头绪。 生活上他倒也算得上富足,当然,这是郝仁从他父母口中得知的。 虽说我没有多少仇富心里,但他无业游民的身份却让我无法友善起来。 现在回头看看,忽然发现正是这种热忱才是此案的关键,也许、可能、大概、差不多吧!谁又真的知道呢? “他很少回来,运气好一个月能见两回,也算有孝心了,每次都扔下一叠钱。哎!说真的,我都不记得他上次叫我:‘爸。’是什么时候了。” 他骚了骚花白的头发,把目光移向老伴儿,眼里似乎噙着泪。李友德的母亲则全程无话,因为她一直泣涕涟涟的。 “要是我们唠叨的紧些,至少还有孙子能指望,哎!” 当然我没有上帝视角,这些都是郝仁的复述。 他说给我听的时候,窗外正在落雨,玻璃上模糊一片,恰似这纷纷扰扰的世界。 不禁悲悯起来,也许是因为当时潮湿的空气,体表的黏腻,与内心引起的共鸣吧!反正不得而知,也无需细究。 更无从细究的是室内若有似无,挥之不去的一缕霉味。 理性的说浸在芳香馥郁的合成空气清新剂的淫威里,那霉味实在是太过魔幻了。 忽然想起了《蛙》,也许魔幻只是它的外衣罢了!只是这层外衣堪比《皇帝的新装》。 也许是我的内心在作祟,毕竟霉味跟下雨天更配。 说到魔幻现实,又怎能绕得开《百年孤独》呢?一整个下午,我都坐在窗边品味专属于我的孤独。 真的无关矫情与做作,不管谁这么说。这的确是一种境界————既然孤独是永恒的。那总要借机偿还一二,不然哪有力气逆流而上呢! 话分两头,再来说说我的发现。 有案底在,查一个人,是不难的,但要找到就不那么容易了,这关乎人能动性。 依然是雨天,到处湿漉漉的,路人都裹在雨衣、躲在雨伞里,行色匆匆。 他们在赶些什么?到头来,不过尽是些匆匆罢了! 我躲在车里,在匆匆里想着匆匆,致使车轮在水洼里匆匆而过,溅起的水扑了别人一身。 他们这才停下脚步,朝着我的车怒目而骂,接着便又继续匆匆了。 仿佛匆匆是一种潮流,大家都忙着赶,毕竟谁与也不想做土鳖。 我不禁笑了,是自嘲的笑。没想到我过去骂的竟然是现在的自己。 曾几何时,同样是在雨天,我也对着谁的车,用违反素质教育的口吻,自言自语。 我到幸福花园的时候,雨已经停了,只是天空依然会灰蒙蒙的,像被烟熏过一般。 这是个老小区,一切都显得垂头丧气的。只有外墙上的马赛克,还在孤傲的鄙夷着一切。 门岗形同虚设,里面的大爷甚至都不愿抬头看你一眼,也许这便是物业口中五毛钱该有的样子。 绿化带那都是老黄历了,要不然我也没地方停车了,正所谓————失之东隅,收之桑榆。只是不知道住户们会否这么想。 我刚走进楼道,一股浓浓的霉味儿便扑面而来,我心想:踏破铁鞋无觅处,原来最配得上雨天的地方在这里。 楼梯是水泥原色,上面湿哒哒的;扶手上锈迹斑斑,倒也铁的实在; 墙壁是可以自豪的,因为这么多年过去了,它仍无需证明自己曾经是白色的,角落的蛛网也时时刻刻在昭示着它的活力。 我放慢了脚步,正想着墙上高于头顶的脚印是如何踩上的。 忽然被撞了个满怀:“不好意思,不好意思,你没事吧?抱歉的很。” 俗话说,抬手不打笑脸人。在他盈盈似溢的善笑与软语里,我不得不挤出一丝笑来。 只是他的慈眉善目里总透着一股淫邪。倒不是因为他价值连城的黑眼圈,恰恰相反,黑眼圈反是一种干扰。 似乎想起了某个人,某些事,之所以用似乎,那是因为这个人,这些事分明又好像来自梦里。 我便是带着这种疑惑,按响了已经脱色的门铃。屋内虽然算不上高大上,但相较于外面,也称得上别有洞天了。 粉色满屋,少女心爆棚,噎得人透不过气来。房客们也都童心未泯,一起向我扑来,仿佛我手里捧着糖一般。 我立马就亮明了身份,绝非买不起糖,而是觉得她们脏,虽然掩盖着脂粉,但仍无济于事。毕竟是孩子,干净不起来,这也是天性,强求不得。 但是我的厌恶也是天性,她们倒是没强求,只是有些胆怯,像做错了事一样。 慌忙推开各自的房门,指着里面说:“我们是正规的。” 我看见其中一间房里有一张一头带洞的床,便恍然的笑了。 三言两语之后,屋里便又充满了快活的空气。你别不信,我就是有这种魔力。 以至于他们都说,我讨厌孩子是一种虚伪。 “请问,谁是杜若兰?”我早就急不可耐了。 第二十二章空谷客一 听到这个名字,快活的空气立马就凝结了。一人垂下头来,脸上陈着悲伤。 另外两个人也如昨丧考妣,默默退回了各自房间。 静,本我所欲也,只是此刻它真的配不上这粉色空间。 可是我错了,她不是杜若兰,她们只是异姓姐妹,但生活让她们成了至亲。这是后话。 “杜若兰死了。”就文字而言,可能略显苍白无力,但从她的语气里我很荒唐的解读出了羡慕。 还是发自肺腑的,对于一个死人。这似乎是一种越过蝼蚁的超脱。 那一刻我似乎看到一株茶花,旁边还立着位一身素白的异域女子。 亚历山大·仲马,在姓前被冠以小字,原来是出于人伦的考量,我恍然。 关于这位羡慕者,我还是就此打住吧!毕竟世人各有自己的意想,又何必强加呢? 知我来意后,她没再多说什么。只是给了我一本日记,杜若兰的日记。 但时间证明,她是睿智的。就像总理给外国友人推荐《梁山伯与祝英台》时的名句————它是中国的《罗密欧与朱丽叶》。 本以为有路可走,不成想进了死胡同,疑凶竟然是日记。 日记有好几本,读着读着,坠楼就成了悬案。 我觉得自己有必要把日记公诸于世,让更多的人知道人间有过这般奇女子。 但鉴于世俗的偏见,我只能忍痛把她的姓名以及跟她身世相关的内容做了些许修改。 没错,杜若兰,便是我给她改的名字。 以下便是她的日记,鉴于文字的社会性,有删改。 7月1日 雨 窗台落雨,我心泣泪。 兰叶春葳蕤,桂华秋皎洁。 欣欣此生意,自尔为佳节。 谁知林栖者,闻风坐相悦。 草木有本心,何求美人折! 这是《唐诗三百首》里的第一首诗,恰好这也是我的第一篇日记,此时心中虽有万千思绪,却不知从何说起。 弟弟刚出生我就辍学了,因为他太小要人照顾,妈妈精神不太好,我爸不放心。 说实话,我不恨他,比起下田干农活,我更乐意带他。 其实我算赚到了,要不是有个瞎子说我爸是八个姑娘的命,也许我早就离开学校了。 但这也是我的不幸,因此遇到了来我们这里支教的老师梅德,我恨他。 如果有如果,我又是幸运的。 正是他让我知道了大山外面的花花世界,至于他日常的自我炫耀,我是不屑一顾的。 就好比驴屎蛋子,谁管他外面光不光呢? 他还送给我许多书,除了一本新华字典,所有那些书的扉页上总写着一些劝勉、鼓励的话语以及某某学校某某赠。 笔者的口气里无不透着优越感,让人厌恶,所以它们无一幸免,都被我撕之而后快了。 后来梅德走了,悄悄地带着我的梦走了。我有些失落,再没法轻松的读书了。 但我恨他,永远恨他。 有时我也会想:倒不如……。 感谢这场雨,让我不用下地干活。 7月6日 小雨 自在飞花轻似梦,无边丝雨细如愁。 昨天邮递员送来一张包裹通知单,写着我名字的通知单。 这还是我第一次收到邮件,即便算上平信也是第一次。对于这种事,以前只有艳羡的分。 整个下午,我都心不在焉的,总担心会否是邮寄的人写错了地址,又或是原本就是邮寄给同名同姓的另一个人…… 杜若兰,一个跟我同名、同姓、同学、同龄的侄女。 一把从我手里夺去了还没来得及拆开的包裹,一双三角眼恶狠狠地瞪着我。 我猛然睁开眼,四下里一片漆黑,而且这黑特别厚重,压的我透不过气来。 7月6日早上,天空飘着蒙蒙细雨,我爸戴了顶芦苇编织的草帽,就匆匆出了门。 跟他一同出门的当然还有我的那张用来取包裹通知单。 我不禁感慨:有个弟弟真好,要不是他嚷着要吃肉,父亲断然不会为了我专门去一趟邮局的。 说到我这个弟弟,也只是窝里横,家人把他当成宝罢了。在外面还不是别人口中戴着酒瓶底的怪胎。 他从小眼神就不好,后来才知道是高度近视,和招摇撞骗给人算命的瞎子一样,只不过瞎子的事可能除了我没人知道罢了。 也许他知道我知道他不瞎,所以从前每次我背着弟弟去村口小店买油、盐、酱、醋时偶尔遇见他,都会额外得到两包干脆面。 有时远远的看见,即使不买什么,我也会跑过去跟瞎子打招呼,当然两包干脆面是必须得回礼。 我毫不怀疑地坚信弟弟的口福是因我而来,所以他的面总是有我的一半。 直到现在,一提到干脆面,我仍会不自禁的去添嘴唇。想想,已经好多年没有吃过了。 写到这里,一种念头忽然而起:我要离开这里!不为什么,我很确信这是原因里最重要的一条。 思索良久,搁下笔。我第一次这么认真地审视自己的房间。 真的不愿去描述它,哪怕是被邻里夸赞的摆设整齐的家伙式,一尘不染的地面,在这一刻我只觉得厌弃和杂乱不堪。 很奇怪,以前怎么还对此沾沾自喜呢?我要离开,意识从来没这般强烈过,除了在梦中误入春宫时。 说到这些羞羞的梦,才想起来我已经十六岁了,对就是今天。我终于也可以出去打工了,终于可以为自己而活了。 我忽然快活起来,就像欲望正被满足着,整个身心都投入其中。甚至第一次吃干脆面时也无法比拟。 我不再惦记包裹,甚至不再期食裹着肉香的蔬菜,仿佛明天我就能对着一锅肉大快朵颐。只是不能阻止嘴里正翻腾着的口水。 “没出息!”我给了自己一巴掌。 嗒嗒……嗒嗒 在一阵敲门声中我回过神来,慌忙朝大门口奔去,手忙脚乱地拉开门闩。 大门外面是父亲那张黝黑、冷峻的脸,只一撇我便低下了头。 意外的是这一次父亲什么也没说,只是把一件东西塞到我手里。 第二十三章空谷客二 一拿到手里,我便立马抖将开来,才发现是一件圆领海魂衫。然后试着在身上比了比。 看着父亲被雨水漉湿的后背,摸着干燥的海魂衫,第一次,我的眼圈湿润了。 赶忙用手背揩了去,将海魂衫揣在怀中,一口气跑回自己屋里。标签都没撕,赶忙扯掉上衣,套在了身上,憋着笑踱回堂屋。 “你小舅给你寄的。大老远的,寄点钱不好吗?”父亲没好气的说,他头也没抬,仍就自顾自的整理着装包裹的袋子。 我停下正拽弄着衣服下摆的手,扭头回自己屋里去了。心想:小舅什么时候这么好心过。 失落就像一个杀手,只争朝夕,而且全无敌。 无法理解是因为我正经历着失落。再次执笔,即刻又豁然开朗了,仿佛雨已停,夕阳也从窗口挤了进来。 世上无难事,只要肯登攀! 7月7日 晴 绿树枝头鸟,歌时我心恼。 昨晚我睡得很沉,一夜无梦,这似乎很不科学。但也绝非周公能够解释的了,因为无梦。 即便是他们口中的瞎子亦不能。他们就是那些口口声声要打倒一切牛鬼蛇神,却对瞎子之流奉若神明的谁们。 清晨,当还没脱完夜衣的曙光偷偷摸摸刚爬到窗棂的时候,我已经醒了。 无需闹钟,但我的自然醒可不是麦琪的礼物,但经别人之口,再传回我的耳朵时,无疑它的确又是麦琪的礼物。 随着窗外天色在灰度上的减弱,院中鸭脚树上被饿怕了的鸟雀,也叽叽喳喳的吊起了嗓子。 我躺在床上,充耳不闻外面的嘈杂,只是漫无目的的浮想着。 有种跳脱的愉悦塞满胸腔,虽然只是短暂的跳脱于往日的艰辛与忙碌,但是这片刻的欢愉却是实实在在的。 是的,今天不用去田里劳作。只是大脑里的生物钟已经成型了,想多睡也不能动够。 我干脆坐起身来,依靠在床头的墙上。继续读大仲马的《基督山伯爵》。 早饭做与不做,我并不能选择,但吃不吃,倒是我的自由。囫囵吞了几口,就躲回房间接着看书去了。 饭前读到唐代斯躲进老神甫的裹尸袋,被狱卒当成尸体扔出了监狱。 才读了几页,就被一句礼貌的叫门声打断了。我心头一颤,也许是受制于从书中带出的情绪。 幻想着出现什么奇迹,能把此时已经闯进院里的不速之客,投进书中的孤岛监狱。 来人叫李守信,为人和和气气的,见到谁都乐呵呵地抢着打招呼。但这些都是假象,鬼知道他心里藏着多少污秽。 世上总有这么些人,人前奉佛,人后侍鬼。就像书中的代理检察官维尔福,陷害完唐代斯仍就享受着他好人应得的美满生活。 我不愿闪回,但总也逃不脱深藏在记忆中那些影影绰绰的画面。 如果让我执笔作画,天空一定是清灰色的,他的面目一定是邪恶狰狞的。 可偏偏回忆这般老实,送给那天一抹金黄,他仍是慈眉善目的模样,向我摊开手掌,魔术般的变出两块糖。 我笑的很甜,那是糖的味道,伴着异体相悦的熨帖。我恨梅德,恨他对于世俗的偏执。 忽然想起《红楼梦》中林黛玉对贾宝玉的一句评价:“呸,原来是苗而不秀,是个银样镴枪头。” 也许在别人眼中我不过就是多姑娘。 只会说:“真是闻名不如见面,空长了一个好模样儿,竟是没药性炮仗,只好装幌子罢了,到比我还发讪怕羞。” 听着李守信的一番客套捧吹,我想父亲一定囧的不行,何况父亲,我都怀疑自己此时正置身在华屋广厦之中。 我开始相信蓬荜生辉这个成语了,因为李守信确实做到了。 父亲可能会觉得三生有幸,因为李守信到我家,是专为他儿子李瑁来提亲的。 他说的恬不知耻,我听的脊背发凉。那张慈眉善目的脸,在我的意象中开始扭曲变形,狰狞可怖的终于内外一致了。 人竟然可以无耻到这种地步,长恨之歌,独我不悦。 7月22日 晴 墙里秋千墙外道,多情总被无情恼。 今日大暑,日历上说:腐草为萤,土润溽暑,大雨时行。 收种已毕,难得农闲之时。只是天热得让人透不过气来。做好早饭,我便抱着玛格丽特·米切尔的《飘》来到小河边的柳树下。 说到《飘》,它可来之不易,是我冒险从别人家茅房里偷来的残本。 水,准也。准,平也。天下莫平于水 。老子言: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 这些我都读过,也知其意,但我喜欢的水可没有这么文雅,只是我想静静的时候,它恰好能够做到而已。 柳丝直垂着,没有一丝风。如果非要阿谀一句,那就只能是心静自然凉。 “扑通。” “哎!”我叹了口气,真想装作没听见,也许下次应该把耳朵塞起来。 虽然极不情愿,但还是慢悠悠的站起身来准备离开。心想这些凫水的泥孩子,总也躲不开。可是谁叫天热呢?不热我又闲不得。 空即是色,色即是空。转身前,我鬼使神差的朝上游瞟了一眼,正是这一眼造就了七级浮屠。 一个孩子正张牙舞爪的在水里扑腾着,我不及细想,立马就近折断一颗刚刚历死返青的小树苗。冥冥中自有注定,也该它舍生度厄。 当树梢刚一触到落水之人即将没入水面的头顶时,一只手突然从水里伸出,一把拽住了树梢,接着是另一只手,直到他将头露出水面。 力量之大,险些将我拖入水中。其实他还小的很,之后我很容易就将他拽上了岸。 他趴在岸边吐了几口水,抹了抹胖乎乎的圆脸,忽然拽着我的裤脚哇哇地哭了起来,一边哭一边用手指着他落水的地方。 搞得我一头雾水,不明所以。 后来他的家人兴师动众的赶到水边,在小男孩落水的地方,捞起一具面目狰狞的女尸。 第二十四章空谷客三 死者是小男孩的母亲,听说水性很好,只是一头扎在了淤泥里。其实在她溺亡的地方水并不很深,也就刚好漫过她的肩膀。 小男孩的爷爷当晚拎了几包东西来到我家,说是感谢我救了他小孙子。 我一直都挺怕跟老年人聊天的,所以寒暄了几句就躲回屋里看书去了,虽然屋里很热。 “哎!你说我这是什么命啊?在土里刨了一辈子食,好不容易给孩子娶了媳妇,对付一家人,偏遇到这种事。哎!” “哎!谁说不是呢!来,老哥抽根吧!”我爸说。 “可怜啊!孩子恁小就没娘了,他娘倒是两腿一伸啥也不管了,可苦了孩子跟他爹了,咱这家庭,上哪再给他找个娘去?” “之前找找瞎子算过,他说娃娃忌水,可不敢去河边溜。我是千叮咛万嘱咐,你说娃他娘怎么就被猪油蒙了心呢?” “哎!都是命啊!” “谁说不是呢,万般都是命,半点不由人啊!老哥,你得看开点啊!” “行了,大兄弟,走了,我还得找瞎子给看看日子,这大热天的,不能搁啊!” “行,老哥,你忙正事,我也不留你了,这几包东西你拿回去吧!” “大兄弟,你这不是打我脸吗?他大姐这是救了娃的命啊,这点东西,你还回礼,我要是接了,以后还能在庄上混吗?” “老哥你想多了,你去瞎子家也不能空手是吧?我们家真没人吃。” 他们俩又推推让让了一会,来的人终究什么也没拿,空着手走了。 我满头大汗的跑出屋外,一阵风吹来,吹得银杏叶沙沙的响。这时恰好有一颗流星从天边划过。 夜深了。 8月7日 小雨 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 今日立秋,但这只是节气上的秋天,至于气象上的秋天,还有待观察。 不过这雨倒有些迫不及待了。到处湿漉漉的,屋里潮的厉害,特别是地面。 身上也黏黏腻腻的,很不舒服。这种天气总让人感到压抑、烦闷,父亲也不例外,一整天都闷闷不乐的。 晚饭的时候,他去小卖部换了一斤散酒,先前他是滴酒不沾的,至少我没见他喝过。 一番自酌独饮之后,父亲醉意微醺的自言自语道:“梅德,这狗日的,真不是玩意!” 我心想:李守信还真是言而有信。 接着他半眯着醉眼跟我说:“丫头,我都不好意思说,丢人啊!”他一边说一边用手拍自己的脸。啪啪有声。 “爸,你别这样。”我忙伸手去拽他的胳膊。 没想到却被他反手一巴掌扇在脸上,火辣辣的疼。 “要你管!”说完他就趴在桌子上,人事不省了。 长这么大,这是我第一次被父亲打。心里有气是肯定的,但我不恨他。 非但不恨,我还很同情他,因为父亲穷的就只剩下脸面了。 李守信确也称的上是真小人,在我拒绝李瑁的提亲时,他就扬言要我后悔。 到目前为止,后悔还谈不上,只是他的确伤到我了,特别是父亲。天知道,他是怎么知道我和梅德的事的。 我恨梅德,他这个伪君子。 雨好像停了,远远的传来几声狗吠,夜静的可怕。 我又数了数夹在书页里的零钞碎票,但钱并没有因为被数的次数而增加分毫。 是的,还差几张。也许我可以跟别人借几张,或者跟父亲张个口。 窗外,雨好像又下了起来。我的眼皮已经开始打架了。恍惚里又来到了小河边,斜阳夕照之下,水面上波光粼粼的。 一道残阳铺水中,半江瑟瑟半江红。 8月22日 阴 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 俗话说计划总赶不上变化。8月8日早上我从田里回来,洗了把脸,正要去做早饭。刚好遇上父亲从房里出来。 他慢吞吞地挪着步子,一边揉着眼睛一边打着哈欠。我张了张嘴,欲言又止,往脸盆里舀了一瓢水,就钻进了伙房里。 饭桌上静悄悄的,大家都默不作声,只有碗筷的相碰声,咀嚼声,吞咽声,不可避免的杂混着。谱写出独属于那一刻的奇妙乐章。 父亲第一个放下碗筷,抹了一下嘴到里屋去了。沉默又凝滞了一会,弟弟用胳膊肘轻碰了我一下,然后捏着嗓子说: “姐……” “阿哼!”父亲从里屋探出头来。 他慢慢悠悠的踱到饭桌边上,重又坐了下来,仿佛下了很大决心似的。 又是一阵沉默,令人煎熬的沉默。我实在坐不下去了,正要起身离开。 父亲终于打破了沉默:“我知道你一直都想出去,这里有几百块钱,穷家富路,你揣起来吧!” “收拾一下吧!下午我送你去镇上坐车,这是你小舅的地址,你收好了。” 虽然这一天期盼已久,但真到要离开的时候,心里又莫名不舍了。是啊!毕竟在这里生活了十几年。 我不敢再思索了,生怕眼泪会流出来。赶忙躲进屋里收拾去了。其实也没什么可收拾的,最重要的就是日记和铺盖了。 我期盼着,犹豫着,向往着,踟蹰着,对于时间的流逝从来没这般煎熬过。 我们提前吃了午饭,饭后父亲主动拎起被褥,本来我要自己背的,但父亲执意不肯。 父亲领头在前,我在后面紧跟着,一个静默,一个无语。只有脚步匆匆,鸟儿也只是远远的啁鸣,聒噪着。 不免想起了小时候,记得有一次去乡里赶庙会。 我耍着性子一次次从父亲的背上滑下来,蹦跳着在前面打头阵,父亲总是叫唤着自己走不动了,要我慢一点,再慢一点。 等我再一次爬到他背上时,他立马又健步如飞了。就像此时此刻,似乎是我在驱赶着他。 我们到的时候,车还没有来,只好和另一些候车的人混杂的站在小卖部外面的空地上等。 看着父亲褪色泛白的衣裤,夹在艳彩的人群里,虽然深知这些艳彩大都只是人前的幌子罢了,但我仍感到脸上火辣辣的。 在夕照的金黄里,就像荧幕上回忆时的光影。虽不知将来会如何,但深信总不至于像现在这般急切着要把它藏到记忆里。 第二十五章空谷客四 虽然已经立秋,但是日头仍有些晒人,由于大巴车还没个影,大部分人又躲回了小卖部,我和父亲也只好躲进了不远处的树阴里。 差不多又过了一个小时,大巴车才晃晃悠悠的开了过来。候车的人如开餐的苍蝇一般嗡嗡地堵向了车门。 一番忙活终于挤进了车里,其实大家全都多虑了,车厢里还有好些个空位子。 父亲来到我的座位边上,又从口袋里掏出一把钱,硬塞到我手里,说: “你拿着买票,我问过了,车票是六十。你这坐的太靠后了,路上晕车的话,就找卖票的,让他给你朝前调调,别嘴懒……” “小卖部的电话号拿好了,到了之后记得打电话,他们给留条。” 这时司机已经开始往下撵送车的人了,父亲却还在我的边上唠叨:“钱不够花,问你小舅要,实在不行给我打电报。” “哎!后边那个站着的谁,你走不走,不走赶紧下去。”司机扯着嗓子,指着父亲嚷道,很有道上的派头。 父亲这才低着头朝前门走去,活像个犯错的小学生。 我没想到父亲下车后又跑到车尾,隔着敞开的玻璃窗,继续嘱咐我说: “你小舅的地址装好,可别掉了……” 后边的话,我就听不到了,因为车已经吱吱呀呀的开动了。 父亲用手背不停的向我挥动着,虽然听不到他在说什么,但我知道他在提醒我坐回车里。 我感到一丝酸楚从心底直涌到鼻尖,泪水也在眼眶里直打转。 从没觉得父亲像今天这般啰嗦过,絮絮叨叨的,大半年来跟我说过的话加起来都没今天多。 我正回思着过往与父亲、弟弟的点点滴滴时,大巴车忽然又停了下来。 车门开处,又有人争先恐后的涌上来,先挤上来的人被后面的人推着很不情愿的向前移动着。 一个个伸长了脖子左瞧瞧,右看看,对于空着的座位就像狗看见了骨头一般生扑过去。 第一个挤上车的嘴角有颗痦子的妇女站在我旁边的空位上,身体前倾,斜趴在我前面靠窗的空座上。 对正在侧身朝里挤的一位老太太叫嚷着:“这里有人,有人!”老太太乜斜她一眼,便从椅背上陷了下去。 嘴角有痦子的妇女这才铁青着脸一屁股砸在座椅上,她小声嘀咕了一句什么,夹杂在座椅的吱呀声中,很难听清。 片刻之后一位平头方脸的汉子在嘴角有痦子的妇女的座位底下不紧不慢地抽出一张塑料小圆凳,矮身坐了下去。 “叫你快点、快点,还在后头瞎磨蹭!”嘴角有痦子的妇女气呼呼地对着平头方脸的汉子咋呼道。 那汉子只是若无其事的听着,仿佛女人说的不是他。 接下来更多的小圆凳被抽了出来,跟变魔术似的,车厢的走廊里须臾便坐满了人。大家你一言我一语,一时之间人生鼎沸,好不热闹。 “还差十块。”卖票的阴着脸道。 “两个人还不能便宜十块钱?”坐在我旁边的妇女嬉皮笑脸地回道。 “不能。” “那我再给你加五块钱,总行了吧?”说着那女人很爽气的递上五块钱。 “还差五块。”卖票的有些不耐烦了。 “身上没零钱了,下趟再补。”说着她便把手臂交叉的抱在胸前,头靠在椅背上,眯起了眼睛。 “多大票,我都找的开。”他抖了抖手里的票子。 女人不说话了,只管睡。 卖票的挤进人群里走了。 那女人猛然直起身来,嘴里骂骂咧咧的,狠推了一下平头方脸的汉子。 这时车速不但明显的慢了下来,而且颠的厉害。走道里抱怨声此起彼伏,我动移微调了一下,让坐姿更舒服一些。 一种莫名的幸福感自心底慢慢升起。 七绕八拐之后,大巴车忽然停了下来。 “下车,下车了,全都给我下车。”刚才卖票的人,又咋呼起来了。他说话时嗓子里像卡着痰似的,听的我喉头直痒。 下车后我才发现,大巴车正停在荒郊野外的一所破房子前。 其实称它为房子是很牵强的,不过是用钢构与帆布搭起来的简易棚子罢了。 “别搁外面杵着了,赶紧的,进去,都进去!” “上厕所的,后门出去左转。”买票的跟回到自己家似的,门清。 走进去才发现大棚里原来是一个饭堂。 一进门就有人乐呵呵的递上水来,我习惯性的伸手接了,这才注意到许多人都推手挡开了。心里隐隐有些不安。 除了上厕所以外,大多数人都挨着门口围在一起,扯一些无关痛痒的闲话。走过去吃饭的人倒没几个。 大约半个小时后,卖票的抹了抹他的油嘴,吠道:“走吧,上车了。” 大家像听到下课铃声的孩子一般急切的排成一排鱼贯而出,只是每个人都掏出两块钱来递给立在门边的胖娘们。 虽然不明所以,但也掏出两块钱来攥在手里。但当我诚惶诚恐的递给她时,她却向我伸出了胖爪。 见我这根蜡烛点不亮,她有些不耐烦了:“一杯水五块钱。” 原来两块钱,交的是清洁费,在这里吃喝的话,免交。我心想:真是良心买卖,诚信经营。 我算是学到了,社会真是一所好学校,就是学费有点贵。 时间已近傍晚,天边夕阳无限。风吹在身上,有些凉了。 大家陆续上了车,卖票的点了点人数,车窗外的风景终于又流动起来了。 天色渐渐的暗了下来,不知不觉中车窗玻璃上已能照出人影了。在邻座嘴角有痦子女人的震天鼾声中,我的眼皮也开始打架了。 这天气,日头火辣辣的,却没有一丝风。一路走来,端的是脚重腿乏,口干舌燥。 还好不远处有间房舍,屋旁有酒幌自杆上垂下,想必是个吃喝之地。 古人云:望梅生津 。此刻我的口中虽未生出止渴甘露,却也脚下生风,如移形换影一般,瞬间便来到食店门口。 抬头看时,只见匾牌上写得分明——十字坡。 第二十六章空谷客五 我不知道这是一种什么状态,很疑惑于当时的毫无疑惑。但深知的是应该多看些书了。 门前窗槛边坐着一个妇人,露出绿纱衫儿来,头上黄烘烘的插着一头钗环,鬓边插着些野花。 见有人来到门前,那妇人便走起身来迎接。 下面系一条鲜红生绢裙,搽一脸胭脂铅粉,敞开胸脯,露出桃红纱主腰,上面一色金钮。 见那妇人如何?眉横杀气,眼露凶光。辘轴般蠢坌腰肢,棒锤似粗莽手脚。 厚铺着一层腻粉,遮掩顽皮;浓搽就两晕胭脂,直侵乱发。金钏牢笼魔女臂,红衫照映夜叉精。 当时那妇人倚门迎接,说道:“客官,歇了脚再去。本店有好酒、好肉,要点心时,好大馒头!” 经她一叫卖提醒,我更觉得嗓子冒烟,渴得难受,赶忙冲进屋里,要了壶茶水先。 一通牛饮之后,嗓子里的焦渴不但得到了缓解,而且紧绷着的疲累也忽然松散了开来,惺忪的双眼逐渐迷离不清了。 终于再也支持不住趴在桌上昏昏睡去了,也不知过了多久才悠悠的醒转过来。 耳边不断传来看金石摩擦之音,转头看时,只见壁上绷着几张人皮,梁上吊着五七条人腿,吓得我不禁失声,“啊!” 一人光着膀子,手里攥着一把尖刀,一双三角眼冒着绿光,一步步朝我逼来。 我想喊,但喉头好像打了结,怎么也叫不出声来;想逃,双腿抖的像筛糠一般,怎么也抬不起来。 感觉身体忽然向下一坠,有种瞬间失重的感觉,抖了一下,猛的睁开眼睛,才发现自己斜倚在车窗上。 “做噩梦了吧?瞧你这一头大汗的,来喝口水吧!”嘴角有痦子的女人微笑着把一瓶水递给我。 他不笑还好,一笑起来一对三角眼更显邪恶,似乎立马就要冒出绿光来。 我忙收回目光,颤着声回道:“谢谢!我不渴。” “拿着,客气个啥?出门在外的,可不得互相帮衬吗?”他说着一把将水塞到我手里。 我把水虚虚捧在手里,一时不知所措。她接着又道: “您大姐,要不你朝里挪挪,让你叔也靠这边歪一会。”说着她已经开始朝我这边移动了。 我赶忙让出了半边座椅,生怕人家嘲笑说不够积极。 行李架上的小夜灯闪着昏黄微弱的光,车窗外一片漆黑,偶尔有一个光点飞快划过,像流星。 夜正深,我却睡意全无,身边鼾声如雷的胖女人挤得我有些透不过气来。 第二天下午,车上的人去了少半,有些座位空了出来,嘴角有痦子的胖女人第一时间就把平头方脸的汉子轰到了新空出的位子上。 同时出走的还有昨晚她硬塞到我手里的那瓶水。我终于可以自由地呼吸了。 “你真不喝?那别浪费了,您叔还渴着呢!”话还没说完,水就已经回到她手里了。 她忙灌了一口,接着便递给了平头方脸的汉子。 “我包里有饼干,要不给你一块尝尝?”她只是说,并不动手,想必是个君子。 我只是摇了摇头并没有搭话,免得她叽叽喳喳个没完。心想:果然小人长戚戚。 就在这时车忽然停下了,紧接着上来两个男人,衣着流里流气的。 一个在前面就近坐了,另一个留着长头发的,捡了半天最后在一个扎着马尾的女孩身边坐了下来。 嘴角有痦子的胖女人一块饼干还没吃完,就听“啪!”的一声,应该是谁的脸跟别人的手掌发生了亲密接触,接着传来一句,“臭流氓!” 须臾之后,“趴头给老子添,快点!”只听长头发的男子吼道。 大家都噤若寒蝉的坐着,隔着椅背我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嘴角有痦子的女人斜着三角眼上下打量了我一翻,用轻的不能再轻的声音闷哼了一声,便佯装着睡去了。 虽然不屑,但是我却庆幸有这么一个胖女人坐在我身边了。 “把刀放下,我手正抖的厉害,可每个准啊!”长头发怯生生的接着道,“毛头,毛头,还不过来,你死了!” “嗯,除了能喘气,他跟死了也差不多。”再看和他一起上车的同伴,正被人用脚踏着,乖乖的趴在地板上呢。 “继续啊,我等你!”卖票的人把西瓜刀在手里拍的啪啪作响。 “攮子不错啊,还没沾过红吧,要不咱俩一起?”说着卖票的人就把西瓜刀递了过去。 看位置,刀头应该抵在长头发的脖颈上。看的我也脖子发凉。 “大哥,我错了,您大人不记小人过,就把我当屁放了吧。” 卖票的人提着刀,朝车尾移了两步。长头发这才起身,灰溜溜的逃下了车。 “割包皮,你去兽医站啊,咱车上哪有这这业务!”卖票人的自言自语成功把我逗笑了。 车上又充满了快活的空气,大家纷纷鼓起掌来,最起劲的要数我身边的胖女人了。 下车的时候已经快十点了,我雇了一辆三轮车,只是照着父亲给我的地址并没有找到小舅。 还好来时经过的那条小街,离这里不远,心想也只好找家旅馆凑合一晚了。 只是不巧,街上的几家旅馆全都客满了,我失魂落魄的站在街边上,心想要是还在家里该有多好。 再一想到车上发生的事,不禁害怕起来。四下里瞅瞅,空荡荡的街上没几个人影。忙抬腿朝刚才的小旅馆走去。 心想就是找个凳子让我坐一晚也好。正急匆匆的走着,一辆三轮车忽然在我身边停下了。我吓了一跳。 还好只是虚惊一场,三轮车的司机不是别人,正是刚才拉我的老师傅,我们也算半个老乡。 得知我没地方住,他说如我不嫌弃可以回家跟他老伴挤一晚上。我当然不嫌弃了,况且他样那憨厚,怎么看也不像坏人。 我满心欢喜的上了车,在拐弯的时候听到有人跟他打招呼:“老光棍,你也太拼了,都几点了,还不回家?” “就回,这就回去了。” 第二十七章空谷客六 虽然老师傅的声音依然淳朴憨厚,但我却立马警觉了起来,心想光棍哪来的老伴,自己好糊涂,以貌取人了。 接着三轮车便拐进了一条幽暗狭窄的巷子,我不再迟疑,趁着三轮车速度变慢,颠簸加剧的当口。 先是把装着棉被的蛇皮袋子轻轻丢下车,然后自己也悄悄地溜了下来。 我扛起装着棉被的袋子,心里怕得要命,深一脚浅一脚只管没命的跑。可小巷似乎变长了,怎么也跑不完。 我明明记得三轮车只拐了两次,怎么还没跑出去,难道记错了。虽然心里犯嘀咕,但是也不敢停下来认认路。 好在我已经看见入口处的霓虹灯招牌了,心立马也就踏实了。 从小巷里出来我也不打算去小旅馆碰运气了,因为我看见了医院的招牌。总算有个安稳的地方可以过夜了。 医院里静的瘆人,但是我不怕,躺在条凳上安稳的睡了一夜。 第二天一大早,我心有余悸的走出医院,在路边对付了几口。然后打了个电话给父亲留了口信报平安。 接下来就在街上瞎逛了起来,希望能找点活计,马上安顿下来。 这地方并不大,很快就被我的双脚丈量完了。 倒是有几家专门介绍工作的中介,只是要先交100块钱的报名费,工作之后还要把第一个月的基本工资当中介费。 至于我的情况,还要再出100块钱,由中介帮忙办个假的高中文凭。 是的,我退缩了,因为囊中羞涩。 虽然他们夸口的高工资让我看到了成为肉食者的希望。但希望毕竟只是一张画出来的大饼,充不了饥。 唯一的收获就是我认识了即将成为室友的小美,终于有地方容身了,我把这个地方叫作——小美之家。 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 于小美之家。 9月1日 晴 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 由于昨天下午没找到厂车的在住处附近的停靠点,所以今天早上五点多就起床了,换了三班公交,然后步行了半里地才赶到厂门口。 虽然一路匆匆,但仍兴味盎然,仿佛不是来上班,而是去游山玩水。 这是我第一天上班,也是人生第一次正式踏进工厂。虽说并非第一次,但仍止不住好奇心,脑袋如转轴似的,这瞅瞅,那瞧瞧。 草地、花园、喷泉,从未见过的树木,漂亮的厂房,以及穿着工装神采飞扬的同事。 说到工装,我真的有些迫不及待了。心想发了工资一定要拍张照片寄回家里。 我排在队尾小心翼翼的跟着负责给我们培训的梁伟,那模样与小时候刚换上新鞋第一次下地时,别无二致。 培训地点在一间会议室里,桌椅板凳和地面一样都泛着光,墙壁也白的吓人。 至于学习的内容,我想应该就是工作手册,因为梁伟之后再也没发过什么学习资料。 发过工作手册之后梁伟让我们挨个作了自我介绍,他压轴排在最后。 特长、喜好、年龄、学历、家庭……听到这让人直吞口水的自我介绍,我立马收起了误拂弦的小心思。虽然他看着像是来相亲的。 “哎!杜若兰。”坐在我旁边,没有两百也有一百五十斤的甄小影用胳膊肘轻撞了我一下说。 “你觉得梁伟长得怎么样?” “还行吧!”要不是小美叮嘱我要和同事们打成一片,我才懒得理她呢! “梁伟,杜若兰说你长得好丑!”完全想不到她会整这一出,况且她声音很大,整个教室立马安静了下来。 “我没说,谁说谁是杂碎!”我觉得有口气堵在胸口不吐不快。 “你……” “好了!下面我带大家去各个车间参观一下,先了让你们了解一下将来的工作环境。” 梁伟并没有表现出不悦,适时打断了甄小影的话,不对,应该是辩词,当然是辩词。 我们走马观花,一路来到了仓储间。梁伟找了块空地,把所有人分成两排,说是要做个游戏,输得人要做10个俯卧撑以示惩罚。 “什么游戏?” “报数,看谁快,大家没意见了吧!”梁伟顿了顿接着道,“没意见我们就开始了。” “从左到右,预备,开始!” “后边的人听着,遇到11、12的就说一一、一二,这样省时间。”一个穿着时髦的姐姐探出头来说道。 结果我们这组输了,刚才探出头来提醒的姐姐又再次探出了头,气愤的说道:“真服了你们了,还要我怎么提醒啊!” 心想还好我说的是二一。 “不公平,我们这排女生多。”这话我还真不敢声援。 “确实不公平,明摆着让哥几个作陪客吗?”我旁边染着黄毛的小哥光咕囔了一句。听着,我有些云山雾罩的。 “要不我给大家唱一首,以歌相抵?”站在我左手边的姐姐拉了拉领口说道。 “好吧!你打算唱什么歌?”大家静了一会,梁伟才接过话头。 “勇气。” 终于做了这个决定,别人怎么说我不理,只要你也一样的肯定,我愿意天涯海角都随你去…… 其实当时她唱的这首歌,我只记得一句:爱真的需要勇气。关于歌词是小美跟我说的。 中午十二点,我们准时来到食堂排队打饭,不时听到旁边有人抱怨饭菜差,难以下咽。 只是嗅来看去,我始终难以苟同。事实证明我是对的。毫不夸张的说,我从来没有吃过这么可口的饭菜。不禁想起了小马过河。 一想到今后每天都能吃到这样的饭菜,特别是在这样的环境,心里总是美滋滋的。 下午上班后梁伟撂下一句“一小时后考试,内容都在工作手册上”就转身离开了。 一阵吵嚷抱怨之后,大家终究还是老老实实的翻起书来。 “顺便说一下,考不及格的明天就不要来啦!”梁伟一边发试卷一边说。 还好我的担心是多余的,明天不用来的就只有甄小影和一位年龄大的大婶。 我有些不解自语道:“小美不是说年龄大的人才不会频繁换工作吗?” 第二十八章空谷客七 黄毛立马纠正我说:“小妹妹,你懂什么,不走人他们哪有外快赚!” 听到“外快”二字,很自然就想到了中介,心里立马就有些不快,接着又暗自庆幸自己明天可以继续来了。 下班后自然是要坐厂车回去的,更何况我还没有找到上班时的乘车地点。 有点意外,甄小影居然也在车上。显得有些形单影只,便开始同情她了。完全忘了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换位一下,我是肯定豁不出这个脸面的,所以单从这一点上,还是挺佩服她的。 到站下车,当我从桥上走下来的时候,才发现下车时的地点就在我昨天失望而归时的头顶上。想来好事必然多磨。 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于小美之家。 12月30日 小雨 细雨湿衣看不见,闲花落地听无声。 时光荏苒,如白驹过隙。不管这牢骚有多么厚积薄发、声情并茂,终也难免苍白与孱弱。 也许回忆原本就是这种体质,也许这么说并不准确,好似它们还在苟延残喘着。 应该说它们已经被死神收割了,过去属于死神,不知道这种新解会否有些拥蹙。 我忽然想到了维度,也许意识就是一维的,有形无实,却创造了这个活色生香的世界。但宇内万物又来自于谁的意识呢? 转眼一个礼拜了,这雨似乎都没怎么停过,到处湿漉漉的,散发着霉味。 最讨厌的是衣服总也干不了,除了工作服。也不知是什么面料,这么厌水,就像我厌它一样。但厌尽管厌着,穿还是要穿的。 午饭后心里就乱糟糟的,怎么也静不下心来。想来可能是因为雨天,恰好我又处在女生每个月总有心情不爽的那几天当中。 看看时间马上又要去上夜班了。唉!每次都要步行两三里路去等厂车,想想就心烦。 更烦的是他们你推我挤,一拥而上的登车方式。我基本上都是最后一个上车,自然是一站到底。 而且大多时候车厢里有且只有我一个人是杵在那的,他们就像一群手里攥着票的观众,在那里叽叽喳喳的等着看我猴耍呢。 虽然我一直自诩鸿鹄不和燕雀较长短,但鼓膜接收到的每一个跟自己似是而非的声音都让我手心沁汗,紧张不已。 真可谓树欲静而风不止,站着,是一种操守,而被围观是一种煎熬。 小美说这完全是我自找的,虽然激越反驳,但这又何尝不是我期待已久的赞许呢? 只是这种坚守正在风雨中飘摇,游移在底线的边上,仅需一小步,而且身后还有许多人推拥着你,一旦越过便溃散,不复其形了。 这很像物质的临界现象,谁又能说精神不是一种物质存在呢? 存在即合理,那打破这一合理的存在又是一种怎样的合理呢? 我常说假如我被狗咬了一口,我是绝不会回咬的,小美却说她会像狼一样咬回去,不为别的,只为能好好的作人。 好了,就先写到这吧,在磨蹭下去要迟到了。他们说只有人等车,车是从来不会等人的。这些,也只有坐着的时候,他们才说。 夜班之前,于小美之家。 12月31日 阴 别有幽愁暗恨生,此时无声胜有声。 没想到昨晚夜餐的苹果里居然有只虫子,说到卜筑而居,这虫也算个中翘楚。 不成想被我端了窝,平白无故的,这就让它无家可归了。确实应该自责,可话又说回来,这是谁的错呢? 谁又该为我的食欲,我的心理阴影负责呢?到头来也不过牢骚一句:“唉!食堂的饭菜真是越来越差了。” 说到夜班简直就是煎熬,真的很难理解刚入厂时,怎么会对它欣喜若狂呢?现在也会欣喜——终于下班了。 有种醉酒的感觉——飘飘然、昏昏然的,特别是坐在车上时,头点来捣去的完全勉强不来,每每这时便会羡慕起来时的一站到底了。 这一路下来,单说打盹的个数,绝对称得上酣畅淋漓了。 吃过早点,一番洗漱之后便倒在床上“死”去了。 再次醒来时屋里一团漆黑,过了好一会才想起自己身在何处。 好想让今晚变成一根橡皮条,可以尽可能的拉长,其实拉的再长也无济于事。 因为睡梦中是无法感知时间长短,唯一知道的是醒来后又要去上班了。 今天总算勉强看了两章《红楼梦》,几个月来它被我无数次推给了明天或下一次。 开始是因为逛街,或自己,或与小美。现在是因为总也睡不饱。 古人云:穷则思变,变则通,通则达。话虽如此,只是我很茫然,不知道从何而起。 小美倒是看的开,常开导我说:知足才能常乐。 我想假如人人都知足常乐的话,这世界定会失去不少色彩。 于小美之家。 1月25日 晴 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暖入屠苏。 千门万户曈曈日,总把新桃换旧符。 今天是除夕,到处空荡荡的,人似乎都被年兽给吓跑了。小美也被吓回老家,找她爸妈壮胆去了。 我本来就没想回家,况且父亲回信说我出来也才几个月,再说又没几天假,何必来回折腾,路上闹心不说,还费钱。 父亲的热心让我心寒,虽然穷才是最显眼的标签,但我知道提钱只是他的幌子,而我要做的就是装作不知道,把钱寄回家就好了。 难得糊涂,争些什么知道、明白,可它却越发明晰了——父亲应该可以松口气了,不是因为钱回家了,而是因为我没有回家。 窗外忽然聒噪了起来,我抬起头来只见一朵朵礼花在漆黑的夜幕上绽开。 它们色彩斑斓,形状不一,此消彼现,争彩斗艳,努其一生,炫于一时……一词记之曰:壮丽! 很奇怪在这单一份的孤独里,会有我欲签的快意。 这是此刻躲正在欢快里只顾眼前苟且的小美所不理解的,但她的确是我的知音。 因为她说过:这“这便是你称之为你的所在。” 小舅依然没有消息,我忽然想我妈了! 除夕夜,于小美之家。 第二十九章空谷客八 3月3日 晴 平林漠漠烟如织,寒山一带伤心碧。暝色入高楼,有人楼上愁。 玉阶空伫立,宿鸟归飞急。何处是归程?长亭更短亭。 日子仍如往常,夹杂着上班时的煎熬,下班时的欣喜,归来时的彷徨,在恨长与匆匆里流淌。 像夜,静谧而安详,只不过是把混乱与邪恶都藏在了黑暗里。 像国画,意象全在留白,可见的也只是升平与祥和。 小美恋爱了,我笑着祝福了她,说到发自肺腑,是有些心虚的,有些不能理解,也不能被理解。 于小美之家。 3月20日 阴 清平乐 别来春半,触目柔肠断。砌下落梅如雪乱,拂了一身还满。 雁来音信无凭,路遥归梦难成。离恨恰如春草,更行更远还生。 缘分是一种很奇怪的东西,总让你猝不及防。甄小影忽然就回到了公司,而且分在了我所在的班组。 久别重逢,从此我们便成了“亲密”的战友。 记得《西游记》里有一段关于猪八戒的描写—— 卷脏莲蓬吊搭嘴,耳如蒲扇显金睛。獠牙锋利如钢锉,长嘴张开似火盆。 金盔紧系腮边带,勒甲丝绦蟒退鳞。手执钉钯龙探爪,腰挎弯弓月半轮。纠纠威风欺太岁,昂昂志气压天神。 这便是我在脑海里给甄小影重塑的形象。我知道这样不好,但是心中不断郁结的情绪,总要宣泄一些才行。 或许流诸于笔端也不失为一种文明的方式,但事实证明以礼待佞人,无异于自取其辱。 昨晚夜班,是的,又是恼人的夜班。我们的工作间一共三个人,两人干活一人轮休,每半小时再换一人休。 遇到夜班,轮休的时间便会延长至一个小时,这样休息的人便可以找个隐秘的地方,眯一会。 这是私下里达成的共识,我来之前便是如此,也算根深蒂固了。 也许是仗着自己脸皮厚吧,甄小影一来就对共识做起了修改: 你休息时,她总会提前个十分,八分钟喊你顶她的岗。而换到她休息时总是迟个十分,八分钟再接你的岗。 你若跟她较真,她便会大言不惭的回说:“嗨,这有什么呀!不就几分钟吗,下回我还你十分钟,半小时都行。” 她总是慷下回之慨,至于下回的前缀是公元二几几几年就不知道了,但咱也不敢问,只能等着了。 生气是有的,不过仍坚守被狗咬后绝不回咬的人生原则。俗话说抬手不打笑脸人,你是没见过她那摇尾乞怜的贱样。 昨晚,应该说今天凌晨,甄小影勉为其难的向我解释了什么是得寸进尺—— 凌晨一点她轮休,本来两点她该回来替我。可左等右等,始终没把她等来。 开始我还以为她只是习惯性的拖个十分钟左右,谁知道她能一直拖到三点钟。期间我倒去找过她,只是没找到。 “不好意思,若兰妹妹,你看姐白天没休息好,这一眯就过头了,你不会生我气吧?” “不会!”我冷冷地回道,倒是想温声一些,奈何做不到啊。 “待会你可以多休一小时,没关系的,我帮你顶。” “哎!若兰,要不以后夜班我们就这么上,一到三点我休,四到六点你休,你要没意见,那以后就这样了。” “甄小影,你是不是觉得别人都是傻子,只有你聪明啊?” 我不等她辩解接着又道,“你也太贪得无厌、得寸进尺了吧!如果我的礼貌与忍让让你您误会了,那很抱歉,放心,以后不会了!” 一通奚落涛涛说完,我仍难平复心中的郁愤。甄小影表面上倒显得波澜不惊: “你瞧你,生那么大气干嘛,我不是在和你商量的吗?你要是不同意,我再给你加半小时,这都好说,没关系的。” “看不出来,你还真大度。既然这样,那我也不能小气不是。” “对吗,有什么事是不能商量的。” “你也知道我从不占别人便宜,况且你又比我年长,所以不把休息时间对调一下,我心里实在过意不去。” “那我不就占你便宜了吗?话又说回来,这也不是我的风格啊!” “那你要是过意不去,可以把另加的半小时去掉啊?” “厄……其实按照原来的时间休息也挺好的,是吧?” 听她说到原来,我原本想回怼说:“原来是哪个原来,怕不是你欠了一堆下回的原来吧?” 只是不知为何,话到嘴边愣是没有说出口。 此刻提笔倒是有些后悔没有痛打这条落水狗了,只是隐隐有些担心,她还会搞出什么事端来。 时间已是晚上十点,小美还没有回来,我有种莫名的失落感。 习惯性的撩了一下头发,不经意间发现自己被灯光投在白色墙壁上的侧影。 进而想起曾经和小美一起欢快比手影时的情景,俗话说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虽然我不够聪明,但也深知过往的日子不会再有了。 我叹了口气,放下笔,茫然走出屋子来到阳台上,天空灰蒙蒙的,繁茂的悬铃木就像是谁用画笔在夜幕涂出的深色阴影。 前排的窗紧闭着,四下里全都黑漆漆的,只有极远处不知谁的窗口还泛着昏弱的光,勉强算是知己了。 夜凉似水,太近伤身;孤独如酒,多饮易醉。 踌躇片刻,我还是除去外衣,把愁情烦绪挪移到了床上,一起的还有纸和笔。 想来日愁云惨雾多,忆往昔有情岁月稠,一时间思绪翻飞,起始有处,下笔无从。 迷迷糊糊之间似有人轻手缓缓将我放躺下来。 只是眼皮沉的厉害,不过更多的是倍赖于这种呵护,那一缕体香分明是故人来。 我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完全睡着的,只知道最后感知的是嘴上的唇温。 待到醒来时又困惑不已,实难分清这一切是否真的发生过,好像夏日清晨草叶上的露水,不堪娇阳一照。 天色刚刚蒙白,恍惚间我似乎正置身窗外,暖日融融,沐浴在吹面不寒的杨柳风里…… 叮铃铃…… 第三十章空谷客九 我猛然睁开双眼,发现自己依然背倚着床头,日记本和笔分落在身体两侧。 小美的床上空无一人,被子仍在翘首盼着它的主人。遂坐起身来,揉了揉僵硬酸痛的脖子。拾起纸笔续成昨晚未完的文字。 3月21日清晨于小美之家。 3月21日 晴 采桑子 五代 · 冯延巳 花前失却游春侣,独自寻芳。满目悲凉。纵有笙歌亦断肠。 林间戏蝶帘间燕,各自双双。忍更思量,绿树青苔半夕阳。 刷牙的时候我竟将洗面奶涂到了牙刷上,更要命的是紧接着把牙刷捅到了嘴里,满嘴的木瓜味让我一阵干呕。 用清水把口漱了又漱,也许是心里作用,总觉得嘴里仍有木瓜洗面奶的残渣、余味。 本想去拿笤帚扫一下散在地上的碎瓷片(刚才怒摔的刷牙水杯),不成想一低头撞到了门框的楞上。 我那个气,要不是忌惮门框够坚够硬,我真想踹它两脚。 到楼下才想起来胸卡没拿,急匆匆往回赶,不小心一脚踩空了,结果整个人趴到了楼梯上,左脚上的鞋子也被甩出去好远。 手指手腕有多处被层破了皮,但也仅此而已,并没有什么更大的伤害。只是内心比较愤懑。 经此“一劫”,我也没心情再兼顾到胸卡了。 翻过身来在楼梯上气呼呼地坐了许久,直到肚子饿的咕咕叫了,这才晃挪到街上胡乱吃几口早餐,顺便用公用电话跟线长请了个假。 回来的路上险些被一辆拉客的三轮车刮到,而且驾车的不是别人正是第一次来这里时载我的大爷。 一认出我,他立马两眼放光,笑嘻嘻地跟我打招呼。看着他那张憨厚布满皱纹的脸,让我无比的恶心。心想:人怎么可以无耻到这种地步? “滚!”真想脱口而出,但始终没有。只是佯装不相识,径直走了过去。搬家二字从心头一晃而过。 我没看黄历,也许今天诸事不宜,至少对我来说是。这样看来貌似请假不是偶然而是必然了。 说到请假,入职一来我还是大姑娘上轿头一回,完全没想到会被这么随意破掉。静下心来总觉得有些不值。 就像从不插队的你,一日忽然被排在倒数第二的好友一把给拽到了身前,从此便再也不能说自己没插过队了! 是不是很冤,更冤的是你还曾经犹豫过。 我回到住处感到一种从未有过的孤独,房间里的一切都显得那样陌生,就像第一次看见它们一样,除了我离家时带来的背包。 一眼望去也只有它还保留着曾经的模样,当然还有那件海魂衫,不过此时它正被压在箱底,不得眼见罢了。 我凝神注目着小美贴在床头上的大头贴良久,越看越觉得陌生,便倒头在她的被上。 随着一股熟悉的味道被吸进鼻腔,时间便又瞬间闪回到那段亲密无间的友情岁月。 或许是昨晚没有休息好的缘故,想着想着我迷迷糊糊的就睡着了,只是在梦中仍就延续着清醒时的思考,以至于现实与梦境是相互混淆的。 如果不是梦发生了变形,我想在所谓醒来的那一刻,是很难有所觉察的,仿佛你一直都在思考,从不曾睡过一般。 在这里梦通过变形来演示自己,倒显得欲盖弥彰了。 如果没有读过弗洛伊德的著作《梦的解析》(梦是愿望的达成),我想自己未必能解释的通为什么在我与现实极度契合的梦中会嫁接一段这么突兀的梦—— 一日,一个身体肥胖,面庞憨厚但略显苍老的人约我去湖里游船。 有些突兀,一上船他就荤话不断,毛手毛脚的,我虽然反感,但是仍然坚忍着。 不过若非梦后思解,我并不能在第一时间获知梦中之我的预谋,就好像梦外的我只是第一视角的观众而已。 天气环境什么的,当时倒是可以随心感知,可是醒来之后便觉一片混沌无从描述了,经过却依然清晰。 将近湖心时,那人忽然暴起将我扑倒压在了身下,关于这些梦外的我感同身受,分毫不差。 一番扭打之后,我趴在船舷边上不停的喘着粗气,望着水面上一圈圈漾开的涟漪,脸上露出诡邪的笑容。 接着我就醒来了,打了一个寒战,这才从梦中跳出来。 其实我并不认识小美的男友,也就是梦中和我游湖的人,只听小美说过他人很帅(究竟是将帅,还是蟋蟀就不得而知了,反正我也没兴趣知道)不会游泳。 到现在也不知道,为何梦里梦外自己都莫名认定他是梦中小美的男友。 就像这个梦只是冰山一角,前面还有冗长的铺垫被故意略去了。 而梦外的我虽然不知道这一段,但它却像与生俱来的那些本能似的将结果印在了我的脑中。可以随意提取,只是无法细究。 我本以为可能已经错过午饭了,哪曾想墙上的挂钟,自我回来后离十分钟竟还差一步。不要说吃午饭了,想来早饭怕也还是原味的。 奇怪的是心情忽然就好起来了,忙把小美的床铺整理了一下,然后从角落里拿起圾抖,笤帚快速把地上的碎瓷片扫了。 接下来的一整天都感到轻松愉悦的,只是不经意想到上班时,心里有闪过那么一丝阴翳。 我不知道这算不算请假“后遗症”,但这一切确实因休假而起。 于小美之家。 3月22日 阴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桃之夭夭,有蕡其实。之子于归,宜其家室。 桃之夭夭,其叶蓁蓁。之子于归,宜其家人。 昨天虽然很晚,但小美终于回来了,美滋滋、乐呵呵的,如沐春风一般。 一进屋就跳到我的床上,叽叽喳喳像醉酒一般胡说个不停。我在心里劝自己理应和她同乐,只是感性上实难全身心的投入。 不过这些只是片刻,转瞬即逝,欢快才是那一晚期待已久的主题。 我们缅怀过去,畅想未来,真如醉酒一般,要不然就是古人说的一日不见如隔三秋? 第三十一章空谷客十 那种忘我与贪婪,不知道的还以为我们即将分别,各自天涯一般。 熄灯以后原本炽烈的情愫有增无减,仿佛黑暗只是遮掩了羞愧,让宣泄更加肆无忌惮。 我醒的时候天才刚蒙蒙亮,瞥了一眼正在怀中酣睡的小美,便闭目又接着续睡了。就像平日里抱着枕头,在感知上并没有什么违和。 迷糊之中感到有人在轻缓着移开我的手臂,再次睁开眼正好与小美四目相对,然后我笑着一把又将她搂入怀中。 “杜若兰,你这个登徒子,快放开,不然我叫了啊!” “你叫啊,爷可等着呢?哈哈!咦!好像比以前大了?” “你个小浪蹄子,一晚上还没摸够是吧?再搓就破皮了!”说着她便一把推开我,溜下床忙着梳洗去了。 我面朝外斜躺在床上,慵懒地继续和她插科打诨。因为今天夜班,所以并不急着起床。 在小美离开屋子的那一瞬间,刚才还满满的幸福感立马消失不见了,就像波函数的塌缩一样突然。 如果不曾经历过,单单用文字真的很难描述那种心境,我想佛语所谓的悟性,便是这种不得已吧! 也许只是一瞬间,也许有十几分钟,总之我在发呆愣神的时候是完全没有时间概念的。 所以如果不看墙上的挂钟,我便无从知道小美的离开是发生在刚刚还是许久之前。 虽然时间就挂在旁边的墙上,但大多时候我都不愿意抬头,仿佛只要我不去看,时间便会停在那里。 常常埋怨时间与我何以这样的匆匆,往往旭日东升与夕阳无限中间只有一段恍惚。 除了恍惚,大多时候我都不知道自己该做什么。 但所有必要的日常操作,即便是刷牙洗脸也都着急忙慌的,只是鬼知道省下的这些时间我都干了什么。 我仍就躺在床上,依然没有抬头看时间,刚想提醒自己一句什么,眼皮儿就随即合上了。 都来不及咕哝一句:”我要睡着了。”不久(第一印象永远都是不久)之后,我才想到应该再眯一会。 这一想,反倒清醒了,我打算把自以为还捏在手里的书放到床头的桌子上。睡着的那会儿,我一直在思考刚才读的那本书。 只是想法有些特别,总觉得书里说的事儿,什么大观园呀,姐姐、妹妹呀,春游呀,诗会呀,私塾呀,全都同我直接有关。 这种念头直到醒来之后还延续了好一会,就在即将分清梦与醒的一瞬间,眼皮又再一次合上了。 像一种自我催眠,但并不彻底,只能勉强续上刚才的梦,显得似是而非。 后来,它开始变得令人费解,好像是上一辈子的故事,经过还魂转世来到我的面前。 我开始感到混沌,但思想仍然介于醒和梦之间,有些莫名其妙,名副其实地让人摸不到头脑。 一番挣扎之后我终于从似梦非梦中跳了出来,远处传来汽车鸣笛的声音,就象林中鸟儿的啭鸣,标明距离的远近。 笛声中,我仿佛看到一片空旷的田野,匆匆的旅人赶往附近的车站,他走过的小路将在他的心头留下难以磨灭的回忆。 因为陌生的环境,不寻常的行止,不久前的交谈,以及在这静谧之夜仍萦绕在他耳畔的异乡灯下的话别 。 还有回家后即将享受到的温暖,这一切使他心绪激荡。忽然他变成了我的模样。 猛然睁开眼睛,不及躲避,恰好看见墙上的挂钟,懊悔枉自浪费时间的同时,忽然就饥肠辘辘了。 午饭,我再一次选择了经常去的那家店,面已无所谓合不合口,只是习惯而已。 但习惯也到此为止了,我气,不只因为他找了我一张假钱。更重要的是他硬逼着我改习惯。如果有如果,我倒是希望午饭不曾吃过。 就写到这吧! 哦!还有昨晚我又梦到我妈了,不知道小舅在哪,现在混得怎么样? 夜班之前,于小美之家。 5月11日 阴转晴 爰采唐矣?沬之乡矣。云谁之思?美孟姜矣。期我乎桑中,要我乎上宫,送我乎淇之上矣。 爰采麦矣?沬之北矣。云谁之思?美孟弋矣。期我乎桑中,要我乎上宫,送我乎淇之上矣。 爰采葑矣?沬之东矣。云谁之思?美孟庸矣。期我乎桑中,要我乎上宫,送我乎淇之上矣。 天空灰蒙蒙的,像是在穹顶之下罩着一层不透明的塑料膜,闷得人透不过气来。今天早上乘班车的时候,我鬼使神差的抢了回先,第一次落座的第一个想法就是——生活应该接地气。 开始逐步撕掉老好人的标签,努力去做一个市侩的人。 完全没想到对于我关于休息时间的分秒必争,甄小影竟表现得如此豁达大度,倒显得我有些斤斤计较了。 生活原来可以这样——猪八戒的可爱原来藏的这样深。我着实有些惊诧了! 一心扑在生活上带给我最大的改变就是很少再愣神发呆,精神恍惚了。曾经的匆匆也变得从容了。 小美说我变了,不再是她所认识的杜若兰了。 我觉得小美也变了,不可逆反的变成女人了。我能感觉到我就要失去她了,不过又有什么关系呢? 我们注定只是彼此的过客,相遇只是短暂的交汇,分离才是永恒的主题。 小美不止一次要把她的男朋友介绍给我认识,但都被我拒绝了。 其实像这种注定的陌生人,我为什么要认识呢?管他张三李四还是王二麻子,半生不熟的,最易闹肚子。 于小美之家,我有预感小美就要离开小美之家了,也许我该出口把她赶走了。 夜深了,小美还没回来。 其实我所谓的等待早就名存实亡了,也许只是习惯,是内心某种偏执操守的外延。 还有一件事,下班我收衣服的时候,发现少了一件内衣。起先我以为是自己忘记洗了,可翻来找去就是没找到。 现在想起来,很怀疑它是不是被小美所说的某恋衣癖顺手牵羊了。 第三十二章空谷客十一 想到这里,心里不免有些发毛,明明清楚,可还赶忙起身检查了一下门窗有没有关好。 重又坐回桌前,只是再难静下心来。时不时朝窗外瞥上一眼,总觉得有双眼镜躲在黑暗里偷偷窥视着自己的一个一举一动。 不禁又想起了离家时在车上的光景,想起邻座胖女人的那双三角眼,还冒着幻想的绿光。 这时窗户玻璃上忽然露出一对圆圆的眼睛,吓了我一个激灵,也许它也被我吓到,喵的一声就不见了。 “死妮子,怎么还不回来。”我不禁怯生生的嘀咕了一句。忽然就忘了她不会来,也不可能来。 窗户发出的哐哐声终于把我从愁情烦绪中叫了出来。是的,起风了,不知道刚才逃去的那只猫怎么样了。 5月31日 晴 送陈章甫 唐 李颀 四月南风大麦黄,枣花未落桐叶长。 青山朝别暮还见,嘶马出门思旧乡。 陈侯立身何坦荡,虬须虎眉仍大颡。 腹中贮书一万卷,不肯低头在草莽。 东门酤酒饮我曹,心轻万事如鸿毛。 醉卧不知白日暮,有时空望孤云高。 长河浪头连天黑,津口停舟渡不得。 郑国游人未及家,洛阳行子空叹息。 闻道故林相识多,罢官昨日今如何。 不知不觉中,曾记挂的柔黄嫩叶,早已蔚然成阴了。天气越来越热,蝉也聒噪了起来。 随便动动就一身汗,衣服也会黏在身上,很不舒服,倒是盼望着上班,盼着车间的嗖嗖冷风了。 班前会结束后,线长叫住我说:“杜若兰,今天开始你去清洗处吧。” 我抢着回道:“我对清洗剂过敏,你知道的呀?”仿佛潜意识在暗示我慢了便没有回旋的余地了。 “你坚持几天,有新人就调你出来。”她有些不闹烦的接着道,“好了,好了,赶紧去上班吧!” “我会浑身起包的,怎么坚持?这么多人,你怎么就单挑过敏的我去啊?” 心想:感情是专门针对我啊!怪不得近段时间对我总是横挑鼻子竖挑眼的。 “过敏你就吃几片扑尔敏啊,死不了的。” “死不了,你怎么不去啊?”我没好气地回道。 “你怎么说话呢,有没有家教,还想不想在这混了?不想混赶紧滚,没人拦你。” 她总是把家教挂在嘴边,好像在她眼里所有人都缺少家教似的。 “我走不走,好像你说了不算吧?”如果不是在体形上明显落于下风,我真想抽她几个嘴巴子。 “哼!不信你试试看,我有的是办法让你乖乖走人。” 她挑了挑眉,趾高气昂的说道。那模样甚是目中无人,不知道的还以为公司是她家开的呢。 我仿佛看到一条癞皮狗正隔着院门朝我狂吠。懒得和她吵,转身直接去了主任办公室。 “白主任,你好!我叫杜若兰。”我余气未消,冷着脸说道。 “你好,小杜,有什么事吗?”他把香烟从嘴边移开,笑着问到。看起来那样和蔼可亲,搞得我都不好意思了。 “我想调一下班组。”我尽量语气调和地说道。 “别站着了,坐吧!”他把烟塞到嘴里猛嘬了几口,然后两根手指掐着烟蒂在烟灰缸底部拧了一下接着道: “怎么了,和谁闹矛盾了?” “我们线长李燕明知我对清洗剂过敏还非让我去清洗处上班。” “嗯,我听明白了,你觉得李燕故意针对你是吧?”他身上散发着浓重的焦油味,疏远了那份和蔼可亲。 “是的。”我当时应该有皱眉,只是没有发觉他当时有没有发现。 “为什么呢?你们之间有过节,还是有其它原因?” “其实我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怎么得罪过她,实在是莫名其妙。”我本想竹筒倒豆子的,但纠结了一番,还是忍住了。 沉寂了片刻,他接着道:“好,我知道了,你先回去吧。顺便帮我把李燕叫过来。” “行,那您忙,我先走了。”我忙起身快步退出了主任办公室,并轻手带上了门。 我脚步轻快地朝走下楼走去,一路上这瞧瞧,那看看,就像刘姥姥进了大观园似的,感觉到处都充满了新奇。 我还在心里盘算会分到哪个班组的时候,李燕就已经回来了。 至于她的面部表情和我想象的出入很大,并非垂头丧气,而是乐呵呵的。她知我知,这炫耀此时无声胜有声。 “杜若兰,真,真行啊你,过敏是吧?” 见我不说话,她接着又道,“那你去后面打包好了,打包机,封箱带什么的你总不过敏吧?” 我做梦也没想到自己竟然会成为公司的第一个女包装工,其实应该叫搬运工更确切些。 包装环节基本上是自动化的,只有最后一步需要手动把箱子堆码在托盘上,然后再用液压车拖到仓库。 很遗憾我这个第一人只是有名无实的,对于辞职并不是吃不了那份苦,而是气不过,更不愿与这些媚上欺下奴性实足的狗们为伍。 又一次敲响主任办公室的房门,很疑惑于自己平静、放松的心态,也许是没了那份不以为然的不对等吧! 老白依然是那副慈祥和蔼的模样,只是原本油光可鉴的背头有一丝乱了,不过面庞倒是更加红润了,尤其是嘴唇。 不同于上次的是他的办公室里弥漫着一种淡淡的,让人想入非非的温腥之味,是我不愿意接受的似曾相识。 我的心又开始乱了,不等老白例行公事的把挽留之词说完便急急用决绝打断了他,致使他红润的脸上泛起一丝窘态。 现在想来他的窘态或许是因为他以为我洞悉了他的虚情假意,其实我哪看得出一条狗仅仅只是摇摇尾巴所展现出的是真情还是假意呢。 话说回来,即便我分的出狗们的性情,也不会宣之于口,毕竟族类有别,又何必一般见识呢。 对狗,我一向是敬而远之的,因为既不期望它摇尾取悦自己,也不指望它龇牙咧嘴吼吓别人。 奇怪的是,从老白的办公室出来的一瞬间我便开始留恋了。 那留恋由着感官,随着脚步不断蔓延,从墙上的标语,身上的工作服,到车间的隔离门、工作台、地板、以及其间弥漫的气味…… 第三十三章空谷客十二 之前我倒是在心里盘算、预演了可能遇到的种种阻挠,只是没想到这么容易就得到了最没敢奢望的结果。 按理说应该欣喜的,至少愿望是达成了,只是它达成的过程让我忧愤不已。 凭什么呀?连半句挽留的话都没有,仿佛我是寄生的疥癣,只有离开才会让本体欢欣鼓舞。 对于离职,我完全没想到老白会批的这么爽快,或许真如珍姐所说是因为快要发年中奖了吧! 写着写着,我忽然又想到了狗,挺为老白不值的。也许我的惋惜太过一厢情愿吧,天知道他有多想念自己的族群。 5月7日 阴 我本将心向明月,奈何明月照沟渠。 由于没有一丝风,虽然天阴着,但闷热潮湿的空气仍然噎得人喘不过气来。 今天是按约定去公司办理离职手续的日子,我如往常一样去乘车点等车。 一路走去,心里仍然充斥着“又要上班”的怨念,似乎对“我去离职”连一点点似曾相识的感觉都没有。 或许是因为等车的都是些熟悉的陌生人,无法在视觉上提醒我已经离职了吧? 直到上车后,恍惚间被甄小影一把拽到她的身边,这才醍醐灌顶,立马记起了此行的目的。 随即便窘迫起来,当然伴着窘迫一起生发的还有恼怒,只是这恼怒并不像窘迫那般开朗外向,一开始就躲了起来。 它不躲又能怎么样呢?要不是甄小影,我定是要买站票的了。 话又说回来,站票反倒会让我安心些,毕竟像座位这种稀缺资源不应该被我这个闲人所霸占。不禁想起了公交车上的大妈们,脸就更烫了。 甄小影脸上堆着笑,只是我实在不知道它的笑因何而起,如果非要给这笑一个定性的话,我只能说它让我厌恶。 “真羡慕你,终于要离开魔窟了。” 出于礼貌还有一丝感谢,我只是勉强朝她笑了笑,心想:魔窟?怕是你的天堂吧!某些人不是削尖了脑袋才钻进来的吗? 之所以没有将这些话宣之于口,是因为担心她会把我已离职的事公诸于车内。 若此,车厢内那些站着的人的白眼,我是无论如何也消受不起的。 “听说你过些天要回家?”这看似无关紧要的话一出口,我激越的内心才算平静了一些。 “是啊!我表弟结婚,我回去吃喜酒。”她笑着说,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她要结婚呢。 “那你什么时候结婚啊?” “我啊?就连男朋友都八字没一撇呢,还谈什么结婚啊!” 虽然她的语气听起来有些自嘲,但我感觉她的“自嘲”只是一层薄薄的表皮,裹在其下实心的“傲娇”才是某人内心的真实写照。 我尽量让自己看起来很感兴趣的问道:“过年的时候你没相亲吗?” “呵!当然相了,年不就是为了相亲而过的吗!”她冷笑了一声说道。 “想来是你太挑剔了吧?”这么说,我都有些鄙视自己了。 “哪有啊!”她显然很受用,接着说道,“长得好看的家里穷的要命,家境稍微说得过去的,长相又太对不起观众了……” 心想:说到对不起观众,除了你甄小影还有谁能受得起吗? “你不是一直都是外貌协会的吗?再说了你们家也不缺钱啊?” “我也有这么想过,实在不行就找个顺眼的将就将就算了。” 看到她一脸委屈的样子,我着实觉得好笑,心想您这样的尊容竟也可以大言挑剔,真是风水轮流转,当然这要感谢计划生育。 关于另一半真是一个宏大的话题,直到下车我们,确切的说是甄小影都没来得及收尾,只能被迫终止了。 再一次挤进以前天天都混迹的人流里,忽然就感到了生分。 虽然有些不舍,但在理性上这些也不过是淡淡的忧伤,正芳香馥郁的是即将离去的愉悦。 由于时间还早,我很自然地跟着人流朝餐厅走去,也许这种自然的行为是由于习惯使然。 其实潜意识里并没有生发出“时间还早”的判断,这种判断不过是后知后觉的思辨罢了。 甄小影在我发呆前还能望其项背。此刻虽然距离餐厅尚有距离,但是她宽厚的身影早已消失不见了。 常听身边的人说:吃饭不积极,思想有问题。 如果这个道理成立的话,那甄小影无疑也是属于思想有问题的的那一类人。因为古人有句话叫过犹不及。 不知道从哪一天开始我自信地把古人的话分为两类:一类是被批判的,一类是被供奉的。过犹不及属于前者。 扯得有点远,好了,切回正题。我随着打餐的队伍一点一点地向前挪移,第一次没有抱怨队伍太长,打餐的阿姨速度太慢。 甚至当我慢悠悠的端着餐盘在一个面朝墙壁的角落里坐下后,心里对那些匆匆的食客们充满了鄙夷。 仔细想想,我的这种鄙夷又何尝不是对过去自己的嘲讽呢?只是当时并不自知罢了。正如李义山所说——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我刚拿起筷子就被一个熟悉的声音吸引了过去。 “唉!刘大珍这人真是,笨到家了。我还从来没见过比她还笨的人,甄小影你最有发言权了,你说说看,难吗?”李燕说。 “先声明一下,咱可不是那种在别人背后说三道四的人。实话实说,珍姐确实是太笨了,李姐确实也够仁慈的了,换了别人早把她踢出去了。” 甄小影顿了一下,想必是把嘴里的饭咽了咽,这下口齿清晰了许多,接着道: “其实这种人最可恨了,两面三刀,人前一套背后一套的,你都不知道私下里她可没少数落你的不是……” “她是什么人我还不知道,懒得跟她一般见识。也只有杜若兰把她当知心大姐,被卖了还帮她输钱。” “噢!原来杜若兰辞职是她搞得鬼。唉!可怜小杜到现在还不知道。真是的,她干嘛要挤走小杜啊?” “秃子头上的虱子,这不是明摆着的嘛?” 第三十四章空谷客十三 “明摆着?”甄小影嘴里含着食物翁声翁气的说道,她的无心之举听的我不禁哑声一笑。 我并非用笑来掩饰什么,而是和他人一样是发自内心的。至于对刘大珍的怨恨我是理性的——她让我的记忆多了一个鲜活的社会原型。 至于感性它还在来的路上,之后有的是时间给它发挥。其实它的先头部队已经抵达了,“珍姐”不是已经变成“刘大珍”了吗? 李燕像是一直在等这句话似的赶紧接着道,“挤走杜若兰她才能跟你一个岗位啊!要不然你以为我跟杜若兰有仇啊?” “噢!” “嗯……要不然你替我劝劝小杜,叫她别离职了呗?” “好啊!” “那好,我先走了,你慢慢吃,不用担心迟到。” 李燕还没走出食堂甄小影就按耐不住地叫了起来,“杜若兰,原来你就在旁边啊!” 并非是她的演技拙劣,只是我偏要这样以为罢了。像这种常规技能,她们要是搞砸的话,那才是需要演技的。 “是啊!”我不知道究竟该以怎样的表情示她,只能继续面无表情地说。 说着她端起早餐来到我的桌上一边吃着一边说,“那你刚才也听到了,这也不能全怪李姐吧,要不然你别走了呗?” 写出来倒也平白无奇,但魔力的是,这句话真的打动了我。 即便我固执的以为自己决定留下的原因是想要那些个人在头脑中的社会形象更加立体饱满,也无法不分工给“要不然你别走了呗”一个次要原因。 自此以后我很不情愿的给了彪悍如甄小影一个“温柔、婉约”的标签,刨除心理学上所谓的曝光效应,这句话也是很大的加分项。 照例我仍拿着离职单去了老白的办公室,虽然已经下决心留下了,但在别人苦苦挽留和自己死岂白咧的反悔之间我还是知道怎么选择的。 “来,若兰,赶紧坐。”我刚一在门缝里露脸,老白便像买彩票中了五百万似的忙站起来乐呵呵地说道。 虽然在餐厅的时候甄小影和李燕已经为这份惊喜做足了预热,但我我还是被老白吓了个激灵。 忽然想起了一幅对联,“坐、请坐、请上座,茶、上茶、上好茶。” 虽然不知道这是出自白居易、苏东坡、解缙、郑板桥、纪晓岚,还是某某才子名人的轶事趣闻,但深知自己撑不起这样的反转。 想想他们的嘴脸,特别是老白,变化之大简直可以媲美蝌蚪到青蛙转变过程了。我莫名有些担忧了:他不会也像刘大珍似的,只是为了卖掉我作铺垫吧? “你看真巧,我刚想找你你就来了,你们班上不是缺个协管吗,以后你来当吧!” 他的话是那样自信,吃定了我不会拒绝似的。只是我总觉得他所表现出的自信真是因为不自信呢? “行,那就先这样吧,我还有个会,你看?” 我没有回答,也算是用默认来搪塞骄傲吧。赶忙退了出来,不为别的,只是一想到上次在这间办公室里闻到的气味,鼻子便又不适起来,喉头也直恶心。 甚至还脑补出那些不堪的画面来,可以想象当事人有多么愉悦我就有多么恶心,也许和狗的区别就是 人会偷偷的乐。 带着欣喜和疑惑我又回到了几天前曾作过最后告别的车间,见到了原以为很难再见面的伪准前同事。 奇怪的是大家并没有表现得如我想象的那般异样,或许她们都像离去的刘大珍一样把另一张脸藏在了背后,也许我们都太杯弓蛇影了吧! 又或许我太把自己当回事了,就像绿树枝头少了一片叶,再细心的人怕也难于发现吧? 但是伸手摘去这片树叶的人就另当别论了。我还没走到工作台前,李燕就已经起身迎了上来,如若不是她刻意的证明,我还以为她不会笑呢? 尽管她的笑不至于比哭还难看,但是我仍感到毛骨悚然的,以至于作为回礼的笑可能真的堪比哭了。 要不然她也不会苦笑着跟我说:“你能回来真好,要不然我可成罪人了。” “哪有那么严重啊?或许我走了反而能让车间更好的运转呢?”我更加疑惑了,心想:难道他们在卖我之前先给我点甜头尝尝? 对于我明显的奚落,李燕也只是报以浅浅的一笑,这笑明显好于刚才。 洞房昨夜停红烛,待晓堂前拜舅姑。妆罢低声问夫婿,画眉深浅入时无。 5月15日 晴 忆江南 作者:许棠 南楚西秦远,名迟别岁深。 欲归难遂去,闲忆自成吟。 雷电闲倾雨,猿猱斗堕林。 眠云机尚在,未忍负初心。 开始几天他们越是恭敬有加,我越是兢兢业业,如履薄冰一般,生怕一不小心掉进冰窟里。 甚至还做过一个异想天开的梦,在梦里我成了公司的老总,老白、李燕他们被我像狗一样的呼来喝去,也只有点头哈腰的份。 渐渐的我开始习惯于他们的习惯,也许是怕着怕着就不以为意了,就像刘向在《后汉书》中所说: “入芝兰之室,久而不闻其香;入鲍鱼之肆,久而不闻其臭。” 更何况我把本职工作完成的这样出色,谁又能挑出什么毛病呢?不管什么原因,至少我的能力是与之匹配的。 我本以为能从甄小影这个话痨的嘴里套出些鸡零狗碎的小道消息的,只是不曾想她在嘴上设了岗,有了把门人,只进不出了。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发现原来这么多人都趋同于自己的认知,他们要么陶醉于我的夸夸其谈,要么就把我向高谈阔论那里引导。 “蒙蔽”,其实我极其不愿提到这个词,这有点像《皇帝的新装》。 虽然不难知道他们完全是因为我现在的职位才做出上述表现的,但仍就乐此不疲,甚至不愿深究乐此不疲的原因。 甄小影俨然成了三好闺蜜,当然这只是她的说法,即便是把范围限定在本班组,我的她所谓闺蜜也另有其人。 第三十五章空谷客十四 但是她仍就不遗余力的向别人推介她之于我的闺蜜人设,自然明白她要的并不是我的首肯,而是他人的知道。 只是从未点破,也许这样才对得起她加倍的殷勤,有时也疑惑于自己的大度了,难道这就是领导的共性。 想想,其实不然,以前我不也总跟小美说,“假如被狗咬了一口,是断然不会咬回去的。”唯一不同的是现在自己养起了狗。 转而对自己说,这也算是不负初心了。不知小美听了会作何感想。 只怕是我又想多了,她或许更醉心于怎样的结合会让“好”字更嗨吧!至于她的男朋友配不配和,就不得而知了。 对于小美搬出小美之家,现在我终于可以不用假装毫不在意了,说来这要感谢一个人。只是认识的过程并不愉快。 夜已深了,就先写到这吧! 5月16日 阴 锦瑟 李商隐 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 庄生晓梦迷蝴蝶,望帝春心托杜鹃。 沧海月明珠有泪,蓝田日暖玉生烟。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今天一如往常,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接下来继续昨天的话题。 具体的日期已经忘了,只记得那天天气很好,心情也挺愉快的。 下了夜班,我并没有着急忙慌地去挤厂车,而是慢悠悠地踱到厂门斜对面的站台上去等公交。因为今天是我去图书馆还书,顺带借书的日子。 在过马路的间隙正好有一辆公交车匆匆起步离开,只留给在它身后挥臂狂奔的人一缕黑烟。 瞥了一眼呼呼粗喘下仍不忘问候某某家人的追车人,我笑了,那笑里裹着自发未知的轻蔑。 虽然它已经暗去了初见时的富丽与堂皇,但每次来到总还会在大堂里驻足片刻,也许只是一种生理上的反刍。 其实停留更多的还是庭院里那一方浓缩版的园林,说浓缩,倒也并不完全。 迷你的只是水塘与假山叠石,那一段曲廊的确是实打实的等比例建筑。 或许是不得已而为之吧,毕竟再艺术的建筑,也是以实用为第一要素的。即便是书画不也是要挂在墙上吗? 那段时间我一直在读外国文学中的名家名篇,按顺序读到了巴尔扎克,所以无需观察寻找,以原来的步频直接朝目标走去。 转过最后一个拐角之后我有些失望的逐渐停下了脚步,只是我的减速并不足以让挡在署名巴尔扎克那些书前面的两人中哪怕一人离开。 虽然谈不上愤怒,但不快正在心头郁结倒是肯定的。 开始抱怨自己来的不是时候:要是下班时快走几步就能赶上前一班公交车,哪还会杵在这里干着急。再想起对于追车人的轻蔑,不免有些脸热。 尽可能站的离那两个人近些,以便他们其中一人或两人离开后可以优雅、快速的补过去,以免再让谁抢了先。 在书架上扫了一眼,随手抽出一本叫《时间简史》的书,略微斜向我等着补位的旁边,漫不经心地翻开书页。 起先还会不时抬眼看一下旁边的两人,读着读着就完全沉浸在书里了,不要说补位的迫切,甚至连睡意都被流放了。 要不是因为扭动脖子,我都没发现旁边的人是什么时候离开的。 无暇细想这些,况且右脚踝也不容我细想,赶紧去到阅读区随便找个位子继续读《时间简史》。 那是我第一次知道斯蒂芬·威廉·霍金(Stephen William Hawking),因为好奇陆续查阅了许多与他相关的资料。 这种好奇心的延展性远不止于此,那段时间密集的读过许多科普著作,甚至还读过阿尔伯特·爱因斯坦(AlbertEinstein)的相对论。 缘分的确是一种很奇怪的东西。大概一个月之前,天气、心情什么的全没印象了,只记得那天白班,我一个人正走在去乘车点的路上。 “哎!美女。”我停下脚步应声侧过头去,虽然仍就面无表情,其实心里已经乐开了花。 “你头顶上粘了颗苍耳子。”他用手摸了摸自己右侧的头顶说,声音有些拘谨。 我立即抬手去摸他给我示范的位置,心里多少有些尴尬,至于有没有表现在脸上,就不得而知了。奇怪的是手上并没有触到任何东西。 “哎!别动,要不我来帮你吧?” 听他的口气这颗苍耳子怕是已经和我的头发纠缠不清了。说到苍耳子我曾深受其害,而且不止一次,就近一次便是拜甄小影所赐。 他话音刚落便动起手来,仿佛苍耳子随时都会对我的头皮下口一般。我被吓了一跳,应激性地朝边上闪了闪。 他的脸刷的一下就红了,然后顿了一下,并没有停下来,也许是看出了我的欲拒还迎吧!之所以没有继续抗拒,是因为他的工作服和我的一样。 接下来,他在我的头顶左侧一番扒拉(我晕,搞了半天,原来他做的是镜像示范),或许也就一两分钟吧,但感觉上像是过了十几分钟似的,还好,一直揪心的事并没有发生。 上一次甄小影做完恶作剧后,帮我清理苍耳子,最后硬生生拽掉我两根头发,这倒也符合她粗枝大叶的品性。 虽然没有多疼,但也足够让我这次揪心的了,其实疼不疼的还是其次,主要是那种不确定的等待最折磨人。 就像那个扔靴子的相声—— ……这老头啊,天天得等他扔完这两只靴子,才能睡觉,要不然待会吓醒了,就睡不着了。这天老头实绷不住了,就上楼去找小伙子。 “小伙子,哎呀,你干嘛每天都回来这么晚?回来晚也没关系,你走道轻着点啊!就你这两只靴子,我可受不了啊? 来,受累,你抬下脚,嗬,你看你这靴光铁钉子就几十个,我说这么响呢,这少说也得有二十斤吧?你想想你天天晚上在地板上‘咣咣’‘咣咣’的,这玩意谁受得了啊! 第三十六章空谷客十五 你也别怪我挑理,照这样,可不行,你得搬家知道吗?如果你想继续住我的房子,给不给房钱倒没多大关系,你轻着点,行不行?” 小伙子也很感觉对不起老头,“老大爷,既然您提出来了,我一定接受,我……我今后一定注意。我走道轻着点,我……脱靴子的时候我慢慢搁那儿,绝不再扔了。” “哎,这才好!如果不扔靴子咱是好邻居,房钱给不给全没关系,啊?记住了!啊?” “记住了,大爷。” 老头提完意见就下楼了,到当天晚上老头听着收音机喝着茶坐等,他怕……怕这个意见要没效果。将近十二点的时候,“吱”的一声大门被打开了。 “噔噔噔噔噔”,伴着熟悉的声音,小伙照常这么上楼,到楼上把靴子脱下来“咣当”扔完一只,小伙忽然想起来了。 “哎哟,嗬,什么脑子?老头刚给我提的意见,你看……这玩意,又扔。”得了,另一只脱下来,轻轻地放在地上。 好嘛,天刚亮老头就起来了,起来到楼上砸这小伙子门,“小伙子,醒醒,醒醒,啊,别睡了,赶紧找房搬家吧! 哎呀,每天你扔两只还好,扔完了我可以睡觉。昨天你扔了一只,我净等那只了,一宿没睡!!” 直到看见他捏在指尖的苍耳子我才相信自己毫发未伤。 “谢谢!” 他摇摇头朝我笑了笑,有些难为情,也许是自愧于自己的拙笨吧。不过只看表象很难深究什么,远比不上专家们反推历史时的随心所欲。 “对了,你刚进公司吗?之前好像没见过你啊?” “我来公司也有小半年了,只是先前不住在这边。”他说。 “怎么就想要搬到这边来的呢?生活上偏僻不说,离公司还老远。”话一出口就后悔了,生怕他也用同样的话反问我。 “呃……偏是偏了些,却也少了许多纷扰,增添了几分烟火气,挺好的。”他挠了挠头说。 心想:感情你是到这修身养性来了,还艳羡烟火气,你是在仙界高处不胜寒吗? 他大概是没有看出我内心的转变,仍就不停地找话题和我硬聊,鉴于礼貌以及刚刚接受过人家的帮助,我也不好太过决绝。 不成想这倒激发了他,只是每个话题给他发挥的空间都有限。终于,更可能是他口渴了,片刻之后便乐呵呵的握着两罐可乐回来了。 礼貌的拒绝了几次之后我还是接下了一罐,只是很厌恶这种推推让让的,况且不用再张口也是好的,至于可乐的口感与跟他聊天的抵触度成正比。 以前总希望厂车能来的晚些,那次倒是迫切希望车能早点来了。 “怎么了,和谁闹矛盾了?” “我们线长李燕明知我对清洗剂过敏还非让我去清洗处上班。” “嗯,我听明白了,你觉得李燕故意针对你是吧?”他身上散发着浓重的焦油味,疏远了那份和蔼可亲。 “是的。”我当时应该有皱眉,只是没有发觉他当时有没有发现。 “为什么呢?你们之间有过节,还是有其它原因?” “其实我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怎么得罪过她,实在是莫名其妙。”我本想竹筒倒豆子的,但纠结了一番,还是忍住了。 沉寂了片刻,他接着道:“好,我知道了,你先回去吧。顺便帮我把李燕叫过来。” “行,那您忙,我先走了。”我忙起身快步退出了主任办公室,并轻手带上了门。 我脚步轻快地朝走下楼走去,一路上这瞧瞧,那看看,就像刘姥姥进了大观园似的,感觉到处都充满了新奇。 我还在心里盘算会分到哪个班组的时候,李燕就已经回来了。 至于她的面部表情和我想象的出入很大,并非垂头丧气,而是乐呵呵的。她知我知,这炫耀此时无声胜有声。 “杜若兰,真,真行啊你,过敏是吧?” 见我不说话,她接着又道,“那你去后面打包好了,打包机,封箱带什么的你总不过敏吧?” 我做梦也没想到自己竟然会成为公司的第一个女包装工,其实应该叫搬运工更确切些。 包装环节基本上是自动化的,只有最后一步需要手动把箱子堆码在托盘上,然后再用液压车拖到仓库。 很遗憾我这个第一人只是有名无实的,对于辞职并不是吃不了那份苦,而是气不过,更不愿与这些媚上欺下奴性实足的狗们为伍。 又一次敲响主任办公室的房门,很疑惑于自己平静、放松的心态,也许是没了那份不以为然的不对等吧! 老白依然是那副慈祥和蔼的模样,只是原本油光可鉴的背头有一丝乱了,不过面庞倒是更加红润了,尤其是嘴唇。 不同于上次的是他的办公室里弥漫着一种淡淡的,让人想入非非的温腥之味,是我不愿意接受的似曾相识。 我的心又开始乱了,不等老白例行公事的把挽留之词说完便急急用决绝打断了他,致使他红润的脸上泛起一丝窘态。 现在想来他的窘态或许是因为他以为我洞悉了他的虚情假意,其实我哪看得出一条狗仅仅只是摇摇尾巴所展现出的是真情还是假意呢。 话说回来,即便我分的出狗们的性情,也不会宣之于口,毕竟族类有别,又何必一般见识呢。 对狗,我一向是敬而远之的,因为既不期望它摇尾取悦自己,也不指望它龇牙咧嘴吼吓别人。 奇怪的是,从老白的办公室出来的一瞬间我便开始留恋了。 那留恋由着感官,随着脚步不断蔓延,从墙上的标语,身上的工作服,到车间的隔离门、工作台、地板、以及其间弥漫的气味…… 很遗憾我这个第一人只是有名无实的,对于辞职并不是吃不了那份苦,而是气不过,更不愿与这些媚上欺下奴性实足的狗们为伍。 话说回来,即便我分的出狗们的性情,也不会宣之于口,毕竟族类有别,又何必一般见识呢。 第三十七章空谷客十六 谁又知道那些所谓的所谓呢!我又不是神,怎能全知。 不禁又想起了离家时在车上的光景,想起邻座胖女人的那双三角眼,还冒着幻想的绿光。 这时窗户玻璃上忽然露出一对圆圆的眼睛,吓了我一个激灵,也许它也被我吓到,喵的一声就不见了。 “死妮子,怎么还不回来。”我不禁怯生生的嘀咕了一句。忽然就忘了她不会来,也不可能来。 窗户发出的哐哐声终于把我从愁情烦绪中叫了出来。是的,起风了,不知道刚才逃去的那只猫怎么样了。 不知不觉中,曾记挂的柔黄嫩叶,早已蔚然成阴了。天气越来越热,蝉也聒噪了起来。 随便动动就一身汗,衣服也会黏在身上,很不舒服,倒是盼望着上班,盼着车间的嗖嗖冷风了。 班前会结束后,线长叫住我说:“杜若兰,今天开始你去清洗处吧。” 我抢着回道:“我对清洗剂过敏,你知道的呀?”仿佛潜意识在暗示我慢了便没有回旋的余地了。 “你坚持几天,有新人就调你出来。”她有些不闹烦的接着道,“好了,好了,赶紧去上班吧!” “我会浑身起包的,怎么坚持?这么多人,你怎么就单挑过敏的我去啊?” 心想:感情是专门针对我啊!怪不得近段时间对我总是横挑鼻子竖挑眼的。 “过敏你就吃几片扑尔敏啊,死不了的。” “死不了,你怎么不去啊?”我没好气地回道。 “你怎么说话呢,有没有家教,还想不想在这混了?不想混赶紧滚,没人拦你。” 她总是把家教挂在嘴边,好像在她眼里所有人都缺少家教似的。 “我走不走,好像你说了不算吧?”如果不是在体形上明显落于下风,我真想抽她几个嘴巴子。 “哼!不信你试试看,我有的是办法让你乖乖走人。” 她挑了挑眉,趾高气昂的说道。那模样甚是目中无人,不知道的还以为公司是她家开的呢。 我仿佛看到一条癞皮狗正隔着院门朝我狂吠。懒得和她吵,转身直接去了主任办公室。 “白主任,你好!我叫杜若兰。”我余气未消,冷着脸说道。 “你好,小杜,有什么事吗?”他把香烟从嘴边移开,笑着问到。看起来那样和蔼可亲,搞得我都不好意思了。 “我想调一下班组。”我尽量语气调和地说道。 “别站着了,坐吧!”他把烟塞到嘴里猛嘬了几口,然后两根手指掐着烟蒂在烟灰缸底部拧了一下。 别来春半,触目柔肠断。砌下落梅如雪乱,拂了一身还满。 雁来音信无凭,路遥归梦难成。离恨恰如春草,更行更远还生。 缘分是一种很奇怪的东西,总让你猝不及防。甄小影忽然就回到了公司,而且分在了我所在的班组。 久别重逢,从此我们便成了“亲密”的战友。 记得《西游记》里有一段关于猪八戒的描写—— 卷脏莲蓬吊搭嘴,耳如蒲扇显金睛。獠牙锋利如钢锉,长嘴张开似火盆。 金盔紧系腮边带,勒甲丝绦蟒退鳞。手执钉钯龙探爪,腰挎弯弓月半轮。纠纠威风欺太岁,昂昂志气压天神。这便是我在脑海里给甄小影重塑的形象。我知道这样不好,但是心中不断郁结的情绪,总要宣泄一些才行。 或许流诸于笔端也不失为一种文明的方式,但事实证明以礼待佞人,无异于自取其辱。 昨晚夜班,是的,又是恼人的夜班。我们的工作间一共三个人,两人干活一人轮休,每半小时再换一人休。 遇到夜班,轮休的时间便会延长至一个小时,这样休息的人便可以找个隐秘的地方,眯一会。 这是私下里达成的共识,我来之前便是如此,也算根深蒂固了。 也许是仗着自己脸皮厚吧,甄小影一来就对共识做起了修改: 你休息时,她总会提前个十分,八分钟喊你顶她的岗。而换到她休息时总是迟个十分,八分钟再接你的岗。 你若跟她较真,她便会大言不惭的回说:“嗨,这有什么呀!不就几分钟吗,下回我还你十分钟,半小时都行。” 她总是慷下回之慨,至于下回的前缀是公元二几几几年就不知道了,但咱也不敢问,只能等着了。 生气是有的,不过仍坚守被狗咬后绝不回咬的人生原则。俗话说抬手不打笑脸人,你是没见过她那摇尾乞怜的贱样。 昨晚,应该说今天凌晨,甄小影勉为其难的向我解释了什么是得寸进尺—— 凌晨一点她轮休,本来两点她该回来替我。可左等右等,始终没把她等来。 开始我还以为她只是习惯性的拖个十分钟左右,谁知道她能一直拖到三点钟。期间我倒去找过她,只是没找到。 “不好意思,若兰妹妹,你看姐白天没休息好,这一眯就过头了,你不会生我气吧?” “不会!”我冷冷地回道,倒是想温声一些,奈何做不到啊。 “待会你可以多休一小时,没关系的,我帮你顶。” “哎!若兰,要不以后夜班我们就这么上,一到三点我休,四到六点你休,你要没意见,那以后就这样了。” “甄小影,你是不是觉得别人都是傻子,只有你聪明啊?” 我不等她辩解接着又道,“你也太贪得无厌、得寸进尺了吧!如果我的礼貌与忍让让你您误会了,那很抱歉,放心,以后不会了!” 一通奚落涛涛说完,我仍难平复心中的郁愤。甄小影表面上倒显得波澜不惊: “你瞧你,生那么大气干嘛,我不是在和你商量的吗?你要是不同意,我再给你加半小时,这都好说,没关系的。” “看不出来,你还真大度。既然这样,那我也不能小气不是。” “对吗,有什么事是不能商量的。” “你也知道我从不占别人便宜,况且你又比我年长,所以你事先要是跟我说的话我怎会不同意呢!” “呃……这么说来倒是我的不是了?” 第三十八章空谷客十七 我本将心向明月,奈何明月照沟渠。 由于没有一丝风,虽然天阴着,但闷热潮湿的空气仍然噎得人喘不过气来。 今天是按约定去公司办理离职手续的日子,我如往常一样去乘车点等车。 一路走去,心里仍然充斥着“又要上班”的怨念,似乎对“我去离职”连一点点似曾相识的感觉都没有。 或许是因为等车的都是些熟悉的陌生人,无法在视觉上提醒我已经离职了吧? 直到上车后,恍惚间被甄小影一把拽到她的身边,这才醍醐灌顶,立马记起了此行的目的。 随即便窘迫起来,当然伴着窘迫一起生发的还有恼怒,只是这恼怒并不像窘迫那般开朗外向,一开始就躲了起来。 它不躲又能怎么样呢?要不是甄小影,我定是要买站票的了。 话又说回来,站票反倒会让我安心些,毕竟像座位这种稀缺资源不应该被我这个闲人所霸占。不禁想起了公交车上的大妈们,脸就更烫了。 甄小影脸上堆着笑,只是我实在不知道它的笑因何而起,如果非要给这笑一个定性的话,我只能说它让我厌恶。 “真羡慕你,终于要离开魔窟了。” 出于礼貌还有一丝感谢,我只是勉强朝她笑了笑,心想:魔窟?怕是你的天堂吧!某些人不是削尖了脑袋才钻进来的吗? 之所以没有将这些话宣之于口,是因为担心她会把我已离职的事公诸于车内。 若此,车厢内那些站着的人的白眼,我是无论如何也消受不起的。 “听说你过些天要回家?”这看似无关紧要的话一出口,我激越的内心才算平静了一些。 “是啊!我表弟结婚,我回去吃喜酒。”她笑着说,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她要结婚呢。 “那你什么时候结婚啊?” “我啊?就连男朋友都八字没一撇呢,还谈什么结婚啊!” 虽然她的语气听起来有些自嘲,但我感觉她的“自嘲”只是一层薄薄的表皮,裹在其下实心的“傲娇”才是某人内心的真实写照。 我尽量让自己看起来很感兴趣的问道:“过年的时候你没相亲吗?” “呵!当然相了,年不就是为了相亲而过的吗!”她冷笑了一声说道。 “想来是你太挑剔了吧?”这么说,我都有些鄙视自己了。 “哪有啊!”她显然很受用,接着说道,“长得好看的家里穷的要命,家境稍微说得过去的,长相又太对不起观众了……” 心想:说到对不起观众,除了你甄小影还有谁能受得起吗? “你不是一直都是外貌协会的吗?再说了你们家也不缺钱啊?” “我也有这么想过,实在不行就找个顺眼的将就将就算了。” 看到她一脸委屈的样子,我着实觉得好笑,心想您这样的尊容竟也可以大言挑剔,真是风水轮流转,当然这要感谢计划生育。 关于另一半真是一个宏大的话题,直到下车我们,确切的说是甄小影都没来得及收尾,只能被迫终止了。 再一次挤进以前天天都混迹的人流里,忽然就感到了生分。 虽然有些不舍,但在理性上这些也不过是淡淡的忧伤,正芳香馥郁的是即将离去的愉悦。 由于时间还早,我很自然地跟着人流朝餐厅走去,也许这种自然的行为是由于习惯使然。 其实潜意识里并没有生发出“时间还早”的判断,这种判断不过是后知后觉的思辨罢了。 甄小影在我发呆前还能望其项背。此刻虽然距离餐厅尚有距离,但是她宽厚的身影早已消失不见了。 常听身边的人说:吃饭不积极,思想有问题。 如果这个道理成立的话,那甄小影无疑也是属于思想有问题的的那一类人。因为古人有句话叫过犹不及。 不知道从哪一天开始我自信地把古人的话分为两类:一类是被批判的,一类是被供奉的。过犹不及属于前者。 扯得有点远,好了,切回正题。我随着打餐的队伍一点一点地向前挪移,第一次没有抱怨队伍太长,打餐的阿姨速度太慢。 甚至当我慢悠悠的端着餐盘在一个面朝墙壁的角落里坐下后,心里对那些匆匆的食客们充满了鄙夷。 仔细想想,我的这种鄙夷又何尝不是对过去自己的嘲讽呢?只是当时并不自知罢了。正如李义山所说——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我刚拿起筷子就被一个熟悉的声音吸引了过去。 “唉!刘大珍这人真是,笨到家了。我还从来没见过比她还笨的人,甄小影你最有发言权了,你说说看,难吗?”李燕说。 “先声明一下,咱可不是那种在别人背后说三道四的人。实话实说,珍姐确实是太笨了,李姐确实也够仁慈的了,换了别人早把她踢出去了。” 甄小影顿了一下,想必是把嘴里的饭咽了咽,这下口齿清晰了许多,接着道: “其实这种人最可恨了,两面三刀,人前一套背后一套的,你都不知道私下里她可没少数落你的不是……” “她是什么人我还不知道,懒得跟她一般见识。也只有杜若兰把她当知心大姐,被卖了还帮她输钱。” “噢!原来杜若兰辞职是她搞得鬼。唉!可怜小杜到现在还不知道。真是的,她干嘛要挤走小杜啊?” “秃子头上的虱子,这不是明摆着的嘛?” 虽然时间就挂在旁边的墙上,但大多时候我都不愿意抬头,仿佛只要我不去看,时间便会停在那里。 常常埋怨时间与我何以这样的匆匆,往往旭日东升与夕阳无限中间只有一段恍惚。 除了恍惚,大多时候我都不知道自己该做什么。 但所有必要的日常操作,即便是刷牙洗脸也都着急忙慌的,只是鬼知道省下的这些时间我都干了什么。 我仍就躺在床上,依然没有抬头看时间,刚想提醒自己一句什么,眼皮儿就随即合上了。 都来不及咕哝一句:”我要睡着了。”不久(第一印象永远都是不久)之后,我才想到应该再眯一会。 第三十九章空谷客十八 想来也没什么可说的,是吗,不是吗? 顺发二手车在长春路上,这段新修的路,像一条肥蛇横卧在枯瘦的田野上,路面比较宽阔,绿植是一水的香樟树,虽然秋已深,但仍翠意盎然,只有枝叶间的黑色果实隐示着时令。 路上比较冷清,只有匆匆来去的车辆,根本见不到行人,这倒也符合它荒芜的格调。我心想恐怕顺发也是这种格调吧! 只是没想到我们拐过一个小弯后看到的却是另一番景象——顺发的门前活跃着一伙党而不群的能人,只等红灯一亮便迅速散入车群里,将各自手中的传单或扔进开着的车窗,或别在车门把手上。 他们欢快而优雅的在车与车的缝隙中穿梭,就像荷塘里的鱼,戏游在莲叶之间。只所以看得清道得明,那是因为我们此刻正是置身事外的旁观者。 由于近门两侧的路边已被,插标代售的车辆停的满满当当,所以我们只好泊车于远处,然后安步当车走过来了。 即便如此也没能躲过深藏着虚情假意的殷勤之手递来的传单。更甚的是还必须把手中的传单在胸前摆来晃去,才能婉拒掉复来的殷勤之手。 “你好!老乡,看车啊?”从面相和热情上完全可以忽略他在语言上关于老乡的违和感。什么是天分,什么是职业素养,今天我算是学到了。 “卖车。”难得遇到这样的好老师,我倒要认真学学了。 “噢!车开过来了吗?” “开是开过来了。” “那咱过去看看?” “就是停的有点远。”我略一踟蹰指着不远处一辆白色的车接着说,“我的也是santana,而且有天窗,外观更新,配置更好。” “远点也没关系的,我们还是过去看看吧!”他眉眼弯笑着,已经抬步往外走了。 他把我的车里里外外看了一遍,顾左右而言它的扯了一通,这才扭扭捏捏,很难为情的给出了价格。说到价格,他的确应该难为情,我也不得不这么认为。 “怎么比刚才那辆车还低呢?”并非我在捏腔拿调,是真的哭笑不得。 “老乡,真心不低了,我给的绝对是良心价,您可能平时不太关注二手车,所以才咬着配置不放,其实配置的高低在同一级别下的差价几乎是可以忽略不计的。 换句话说不同级别的车子,就比如高配版的LANVIDA与入门版的SAGITAR新车时虽然价格相当,但作为二手车高配版的LANVIDA与入门版的SAGITAR少说也得便宜个万儿八千的。 至于外观,它虽不及您这辆,但您的车是黑色的呀,这也就抹平了。还有一点,您这公里数确实有点多……您要是不信我,觉得亏,也可以在这里寄卖,价钱您定,我免费给您吆喝。” 说实话,虽然我并非真要卖车,但是至少在那一刻是被他说的动摇和难为情了。这谁受得了,全程都是接待领导的礼数。只是有时真理和笑话完全取决于听众,不信,你听刘大志怎么说: “您瞧,它保养的多好,外观连个划痕都没有,虽然内饰旧了点,但配置高啊! 不信,您可以去看看新车,标配跟高配差好几万呢!何况它是黑色的,单单车漆就比白色贵大几千。您要是要那辆白色的,还可以给你便宜……” 我正想说那我们就选白色好了,水沄却在这时拉了拉我的手臂。用任谁的眼睛都不能测量到的幅度摇了摇头,但是我还是立马意会了,忙掏出手机,假装查看信息,然后对刘大志说: “不好意思,我还有事,咱们下次再聊。” 说完我拉起水沄就朝外走,她却犹豫了,贴着我的耳朵小声说:“要不我们再看看,我觉得白色那辆还可以。” “好啊!那就再回去看看。”我这么顺着她,其实是一种智慧,但这种智慧是后天的,就像久病成良医。 “算了,还是下次吧。”你看,我没说错吧? 我赶紧换了一个话题“顺发,虽然车是二手,但是人真有一手,哈哈!” 经后来创造的热词证实,果然二货欢乐多。 “哈哈!”她忽然收住了笑,“哎!你看路对面那两辆车。” 我扭过头去,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两块相同的车牌。还以为自己眼花了,再细看时,原来车款和色漆也完全相同,俨然一对孪生双胞胎。 关于蓝色的车漆,我仿佛看到了某种想要的结果。赶紧掏出手机,完全忽略了开到一半的车门。 打完电话才想起水沄,“看来我真要把你扔在路边了!” “没关系,你先去忙吧!我自己打车回去。” “都怪你,谢谢!” 可能是嫌我高兴的太早了,所以结果跟我兜起了圈子——SUNNY车身上的蓝色烤漆确实来自顺发二手车门口的那辆套牌蓝色狮标车,只是车主、来源等信息一概不详。 没办法,只能等,也只有等,等新装的摄像头发现车主来提车。奇怪的是正主竟然是辆失窃车,当然这是后话。 话分两头,不幸的是从未来家园的监控里没找到任何有用的资料,更不幸的是经DNA比对,西山度风口LANVIDA的驾驶员正是夾谷长风。 独坐在窗前,呆呆的望着迷蒙细雨中的黄叶树,无力去想如何平复只有时间才能消弭的此刻的悲悯。 在从被时间流放的孤独里逃脱后,最难开口的是怎么将这消息告诉林依依,这毕竟也是我想要逃避的。 我拿起手机,映入眼帘的是一组陌生的号码,犹豫了一下,还是接了。 “喂!是小虎吗?我是夹谷……” 叮铃铃…… 我仍旧闭着眼,摸过手机放在耳边,“喂!夹谷。” “哥,是我,金玉瑶。” 我猛然睁开双眼,一面应承着金玉瑶,一面在脑海中迅速翻阅着刚才梦中的画面,想到手机号,便立马从床头柜里摸出笔来写在手上。 天涯在线书库《www.tianyaboo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