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在线书库《www.tianyabook.com》 《蚂蚁的帝国》 好像和正文无关的段落一 老七在岩壁上摸到了一块较大的岩石,右手用力抓住,脚踩两处结实的支点,腰部向前顶出,使下身贴近岩壁。另一只手打开脖颈一侧水囊的导管,抿了一小口水,低头看到远处的那几盏煤灯还在缓慢蠕动着。 他无奈地叹了口气,心想:妈的,照这速度,今天怕是又要挂在山崖上睡了。 于是,他从上衣内侧口袋里掏出了烟丝和卷烟叶。 直到老七抽到第三根烟的时候,那四位大爷才小心翼翼地爬到他身边。 “你确定这是最好走的线路?”说话的是红头发的罗伊,他是四个人中个头最大的且最强壮的,结实的肩膀,粗壮的手掌让老七怀疑他并不是什么读书人,而是个当兵的。 “我的小臂快抽筋了。”很显然崔胖子在爬的时候缺乏技巧,当然他的自重也是很大的负担。 老七撇嘴笑道:“你们不是会专门训练过攀岩么?” “考古人和拾荒者各有所擅长的,你要能从废墟里辩认出城主找的东西,我们几个就不必遭此罪咯。”四人中最年长的弗兰克说起话来呼吸平缓,看上去并不吃力。 “七爷,大概还有多远?”叶稻是这支考古小队的头,他对老七很客气,不发牢骚,也不会问与任务无关的问题。 “如果你的地图比例尺没错,照你们的速度,至少还要二十个小时。”老七又点上一根烟,这是他一周的定额,不过等干完这趟活,他便不用担心钱的问题。 “休息十分钟,补水。大家咬咬牙,接下来不再休息了。”叶稻看上去也就30出头的样子,他的话在这支小队里很有分量。 大家纷纷取出安全绳,固定在崖壁上,再套在双腿和腰间。 他们都穿着拾荒用的特制衣服,衣服是连体的,分内外两层,由三层碳纳米材料制作:内层能够过滤分解身体排泄物并过滤水分;夹层中有大小不一的存储囊用来收集过滤的水分,这些水通过脖子两的导管可以直接饮用,遇到特殊情况时还可以达到极速制冷降低体温的效果;最外层的材料相对较厚,有很多挂钩。 崔胖子突然抬头望向老七,一本正经地问:“对了,老七,你多大年纪啊。” 老七眉头一皱,觉得莫名,道:“差不多当你爹的年纪吧。” “你看上去有些岁数了吧,至少在拾荒者中算很老的了,对吧。”崔胖子一边说着一边向上爬了几步,靠近老七。“不瞒你说,我们叶队之所以找你当向导就是看中你的一把白头发白胡子,毕竟拾荒者干的事九死一生的买卖,年纪越大的越知道如何险中求生。” 老七苦笑道:“这种选人标准还挺有意思的。” 崔胖子看着傻,话却不是没有根据。 只不过,叶韬找上老七不只是看重老七的本事,像老七这把年纪侥幸未死的拾荒者早应该不愁吃穿,根本不用再做这随时会丢性命的买卖,而老七没有退休,出于某种原因,他还是缺钱。所以,叶韬心里料定在重金面前,老七没有拒绝的可能。 崔胖子接着说道:““现在困扰我们的问题是你究竟有多老?我们几个在出发前为这事打赌,如果你不介意,能不能告诉我们你的年龄。” 老七轻轻点了点头,说:“明白了。我也是个赌徒,挺好奇你们为了这么无聊的事玩多大的。” 赌性,是人类身上的天然疾病,而老七早已病入膏肓,这也是他一把年纪还不得不做拾荒者的原因。 “我们赌了两轮,目前为止有记载的,最高龄的拾荒者是47岁,所以第一轮我们赌的是你有没有打破这个纪录,每人压了五枚金币。叶队和弗兰克赌你没到,我和罗伊赌你过了。” 五枚金币赌这么无聊的事,老七只能感叹有钱人的生活太乏味了。 他故作神秘,说:“哦,这么看来,你和罗伊的运气要好点。第二轮呢?” 崔胖子得意的笑道:“我们每个人各写了一个数字,谁写的最接近你真实年龄就能优先从这一趟发现的宝贝里任意挑选三件。” 老七顺着他这话问:“作为城主的私人考古队,你们发现的东西不该都归城主所有?” 崔胖子果然脑子不会转弯,傻乎乎地说:“城主大人只在乎一样东西,而那东西。。。” 一旁的叶韬是明白人,他立刻意识到老七是想套他们的话,于是假装清嗓子,咳嗽了两声。 崔胖子大概还未领会到叶韬的意图,年长的弗兰克已经话锋一转道:“七爷,别扯远了,都等你揭晓答案呢。” 老七本不在乎他们一行人有何秘密,也不想多生事端,他挠了挠头说:“没给庄家抽成,咋就急着开牌呢。看你们玩得也不小,每人怎么说也得先赏庄家一枚金币吧。” 罗伊早有些不耐烦了,怒道:“你别不知好歹!” “这金币该给。”叶韬眯眼笑着说道,“不过为了减少负重,出发前我们均舍弃了非必需品,钱也是其中之一。四枚金币等我们回到千叶城定不会少你。” “叶先生的话,我自然不会不相信。”老七故意一顿,说:“如果我娘是我亲娘,那据她所说,我是死人花开的第三年生的,这么算来。。。” 崔胖子一脸兴奋抢着说:“你今年应该是51岁!!!” 算数的事,对老七有些困难,他望着叶韬求助道:“我有点算不过来。叶先生,他说的对不?“ 叶韬笑着说:“没错,那要恭喜小崔咯。” 输了赌局让罗伊更加不爽,他喃喃道:“还真是个老不死的东西。” 老七倒不跟他一般见识,毕竟目测自己也是打不过这红毛壮汉的。 崔胖子高兴地挥舞起左手,大笑道:“我猜的是50岁零7个月,准不准!!!都说了出发前我求到了上上签,你们还非要不知死活。。。” 突然,他的话停住了,不是兴奋过度,而且因为他已经失去了发声的器官,准确的说他脑袋没了。 老七和在场的所有人的眼睛都没有捕捉到发生了什么,只觉耳边闪过一丝凉风,再看崔胖子只剩下无头的身体挂在崖壁上,鲜红的血如喷泉般从他的脖颈处涌出。 这具无头尸体在重力的作用下被安全绳缠绕着倒挂翻倒过去,一行人这才反应过来,齐刷刷地望向老七。 罗伊惊慌地问道:“飞猿!?” 好像和正文无关的段落二 老七用食指比在嘴唇上,取下肩上的煤灯,将剩余的煤油倒在了崔胖子的尸体上,然后点燃。 接着他用最小的音量对大家说:“跟着我做。” 只见他按下了外衣上的水冷按钮,割断安全绳,看准了一块突出的岩石,快速爬到了岩石下,与此同时身体缩做一团。 其他几人动作虽没他这么熟练,但也尽可能快的完成这这些动作。 见大家已经到位,老七又小声叮嘱:“闭上眼睛,千万不要抬头。” 如同铁锤敲打在岩壁上的声响越来越近,听老人说出现了长有类似壁虎脚掌的飞猿,所以它们可以在悬崖绝壁上快速爬行,但没人亲眼见过,或者见过的人都已经死了。 “永远不要抬头,永远不要和飞猿对视。”这是拾荒者世代相传的求生法则。 飞猿是带对人类的憎恶从天而降,它们是天生的致命武器,不吃不喝不睡觉只会没有理由不带怜悯地杀人。 经历了将近200年的争斗,生命更为脆弱的人类不出意外的落败了,他们失去了天空、海洋和大地,被迫像老鼠一样躲入地下,换来的也只是相对的安全。 为了防止飞猿组织大规模的致命进攻,人类四散在黑暗的深渊之中,事实证明这是个聪明的选择,渐渐的飞猿似乎成了遥远的、可怕的存在。 很不幸的是,此刻对于老七和考古小队来说,这种可怕的存在既真实又致命。 老七在心中不停地默念着:“看不到我,看不到我,看不到我。。。” 沉重的步伐越近,他念得越快。 当那怪物靠近自己的时候,老七甚至能感觉到它浑身散发着冰冷的杀气。 好在这股杀气没有在他身旁停留太久,头顶的岩石和衣服里循环着的冰水掩盖了身体上的热量,被点燃的尸体显然让怪物更感兴趣。 老七依然不敢掉以轻心,大概过了两个小时,他才试着睁开双眼。 周围一片漆黑,他取出了萤石,崔胖子的尸体已被烧焦。 又过了几秒,他依然活着,这才真正松了口气。 老七还不敢大声说话:“它走了。” 他慢慢爬向叶韬,小声说:“叶队,不能再往上爬了,刚刚运气是运气好,只有一只,上面肯定还有更多。” 叶韬很坚定地回复说:“你知道这不可能。” 老七劝他道:“统一口径,说我们到了那边什么都没发现,城主大人会相信的。” 叶韬摇摇头说:“我做这些不只是为了城主。” 老七叹了口气,说:“已经死了一个人,我不晓得你们究竟要找什么,但真的值得吗?“ 叶韬说:“值得。我们几个出发前早已将生死置之度外了,我建议你也做好类似的心理准备。已经耽误太久时间了,请继续带路吧。” 叶韬的冷静和考古队其他成员坚定的眼神让老七毛骨悚然,这让他没有别的选择。 继续前进的路上,他开始盘算如何甩掉他们。老七完全可以用速度和他们拉开一定的距离,然后丢掉光源,凭经验和直觉朝着别的方向盲爬。缺少了自己的指引,考古小队即便万幸中躲过飞猿,也必定找不到回去的路。没人知道他们找上了老七,老七只用编个故事圆了这几天都去干了什么便不会有摊上麻烦。 但如此一来就没人付他钱了,那是老七做梦都不可能梦到的金额。 有了这笔钱,老七可以在千叶城买间屋子,不用多大,有张床就行,他的后背已经受不住冰冷的地板。 老七从没有感受过温暖柔软的身体,有了这笔钱,他就不用再去找尸妓,他可以买个活的女人。她不需要有体香,只要洗干净之后没有恶臭味就行,运气好点的话说不定还能给他生几个孩子。 去他妈的,死就死,继续这样活还不如死了,我得换种活法,我得要这笔钱,老七心想。 接下来的时间,一行人没有休息过,没人说过一句话。 当老七感觉到空气开始变的潮湿时,他放慢了爬行的速度。 他回头对叶韬说:“差不多快到了。我们分散开,一块一块岩石摸,摸到潮湿的地方,闪两次萤石。” 没过多久,老七在自己的右上方向看到了两次萤石闪动的信号。 他爬了过去,果然摸到了从上方流下的浑浊液体。 他对大家说:“顺着向上爬。” 果然,很快他们发现了一个两人高的圆形洞口,浑浊的液体正是从那里流出的。 在做了将近十天的爬行动物后,一行人终于可以直立行走了。 从洞口向前,他们走了大概半个小时,四周空间开始变得开阔起来。 继续前行,不远处他们发现了一扇铁门,将近50公分厚的门板被硬生生地撞成了稀巴烂。 老七摸着铁门说道:“飞猿干的。” 叶韬明白老七的心思,说:“如果你不想进去,可以在这里等。” 老七欣然答应:“好,反正接下来的精细活我也帮不上太多帮。从现在开始算,我等你们12个小时,如果你们赶不回来,就只能靠自己回去了。” 叶韬点点头。 老七在不远处找到了一个隐蔽的洞穴,放下行囊,躺了下来。 终于可以歇会,3个小时前老七的小腿就已经感觉有些麻木,他深深舒了口气。 果然不服老不行了,实在是太累了,不知不觉间老七居然进入了梦境。 老七很确定自己是在梦里,因为在他眼前站着一位银发妙龄女子,而她的美是在现实中老七不敢直视的。 她巴掌大小瓜子般的精致脸庞轮廓几乎没有粉饰,却绝没半分可挑剔的瑕疵。特别是那小巧玲珑的鼻子,清秀无伦,两叶薄薄的绛唇也让人有种想要去亲吻的冲动。 银灰色的长发被梳向了一侧垂向左肩,高挑的个头,瘦不露骨,标准的衣架子。她身上穿着一件白色吊带连衣裙,大大的V字领让她胸前看上去有些空荡荡的。老七却不介意,男人通过女人胸部的大小形状来判别女人的性感,实在肤浅,因为女人身体上最诱人的部分应是锁骨。 至于她的锁骨,更是这世上最美的艺术品。在凝脂般肌肤的衬托下,深浅适度的骨沟,宛如两缕轻烟,配合饱满却不臃肿的肩头,不经意见使得性感妩媚流转与颈间的同时又委婉坚定地将矜持之美弥漫了出去。 银发女子走到他面前,轻轻地说:“我在等你。” 老七诡笑着说:“是么。等我对你做什么呢?” “跟我来。”说完,银发女子转身向远方走去。 老七知道周围随时都有可能冲出一只飞猿将自己撕碎,他应该清醒过来,但即使是在梦里能见到这种美人的几乎都是微乎其微的,他想要触摸那光滑的肌肤,就算只是在梦里。 于是,他控制不住自己,迈开腿跟了上去。 银发女子明显很熟悉这梦中的世界,她带着老七左转右转右转又左转,把老七完全转迷糊之后,她停在了一扇蓝色木门前。 她问:“准备好了吗?” 老七不知道她什么意思,但已经忍不住推开门,走了进去。 门的另一端,是一片白色的无尽世界,老七转身用手去碰银发女人,她的身体如空气一般挥散开来。 他张开嘴却发现自己说不出话,耳朵里瞬间充满了嘈杂的鸣叫声。 老七想要逃出这房间,进来的蓝色木门已经融入周围无尽的白色中,消失不见。 他想要让自己醒来,也没有任何效果,渐渐的他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身处梦境之中。 他捂着耳朵,蹲在地上。 就在此时,一个沙哑的、无法判别性别的声音说:“你好,幸运的蚂蚁。” 第一章 小恶大善(一) 刚过日旦,浓浓的雾气还未消散,给昏暗的森林增添了一份不安。 一阵风吹过,他停下了脚步,抬头望向西南方向。天空中盘旋着的几个黑点,看上去不怀好意。 “乌鸦们不会无缘无故出来看风景,风中有血腥气,那边可能有头死鹿,也可能是别的什么,但多半不是什么好事。”影子说。 他反驳道:“也许有人需要帮助。” “昂,我们的麻烦足够多了。。。”影子提醒他。 昂打断了影子,说:“绕点路而已。” 他离开大路向那个方向走去。 “我不喜欢你对我的态度。” 昂苦笑着说:“哦。” 影子的情绪有些激动,说:“你根本不会思考我说的有没有一点点合理性,总是下意识和我对着干,最后把烂摊子留给我。” “好像确实如此。”昂平和的语气中夹杂着讥讽的气味。 “往大了说,这就是人与人之间最基本的尊重问题。” 昂一本正经地说:“听上去是挺严重的,不对,你和我都不算人,所以尊不尊重也不重要了吧。” 影子恼怒道:“好,有本事等下万一遇上事你别来求我!” “也就是说你终于可以闭嘴咯。” 影子没再吱声,昂微微一笑。 走了大概半漏时,穿过一片松叶林,跨过一片已经干涸的河床,在一颗树下昂看到了最不想看到的东西——一具尸体。年过半百的男人,面朝上倒在地上,留有斑白的八角胡,身着一身墨绿色长衣。简单检查尸体后,他发现唯一的、致命的伤口在左侧颈肩夹缝处,中间宽、两头窄,指甲盖般大小,不出意外应该是被拳刃所伤。 这种外门兵刃又称袖刺,绑在人的小臂上,剑刃平时收起,用时通过机关弹出。因为打造也不容易,而且难练,会的人一向不多,能使好这种兵刃的,十个人中就有九个是高手。 昂在脑海中回放起杀手行凶的过程:他(当然也可能是她)从高处跳下,死者还来不及抬头,利剑已经精准地刺破这块柔软的部位,避开肋骨,直入肺部。在他快速抽出利剑的瞬间,按耐不住的鲜血涌入肺部,令死者无法呼吸,瘫倒在地。整个过程干净利索,没带来太多痛苦。 “看来你的乌鸦嘴应验了。”昂故意叹了口气,可影子未作回应。 尸体脚上是马靴,顺着不远处小道上的车轮印,昂在不远处的一片空地上找到了一辆四轮马车。两匹黑马倒在地上,不见没有伤痕或者血迹,身体已是冰凉。不久前还在观望的乌鸦们,这会儿有的在车顶上踱步,有的站在车轮上。它们呼扇着翅膀,发出嘶哑的鸣叫试图吓退不速之客,眼见未能达到理想效果,转眼全都四散而去。 推开车门,另一具尸体的状况糟糕许多。死者是一个女人,看上去二十出头,一头乌黑的长发散落着,脸上的妆容已哭花,却也不难断定她生前是个美人。她身上的乳白色丝绸连衣裙被撕扯得破烂不堪且沾满着黑色的血块,大半的身体裸露在外,脖子、手腕、大腿上的淤青清晰可见,想必是被折磨了很久。 “可惜。”昂默默说,“这年头,美丽对女人是诅咒。” 影子依旧故作沉默。 有别于之前讲究的做派,施暴者出于某个原因,最终决定以一种极其痛苦的方法结束她的生命——用短刀划开她的肚子,伤口切的很深,长四寸,右宽左窄。施暴者仿佛并未满足,或是想故意加剧受害者的痛苦。于是,又折磨了她一段时间,这也解释了流在外面的一节白花花的肠子,以及蔓延到四周的黑色血渍。 车上值钱的东西已被洗劫一空,昂用车里的地毯将女尸和男尸裹在一起,拆下车门上的木板,用它挖了一个半人深的坑将他们埋葬。“至少我是对的,有人需要帮助。”他对苍老的声音说。 “你在逗我吗!”影子终于憋不住心头的火,高声道,“除了不让他们的尸体被乌鸦或是野狗啃光,你能帮他们什么。” “我说是被袭击他们的人抱走的婴儿。”昂指了指脚边杂草中的亮点,接着低腰捡起一把小银锁,抹去附着在表面的泥土,现出了“长命百岁”四个九州字。 “强盗不会带走婴儿的,把他们留下冻死、饿死或被野兽吃掉是通常的做法。而且强盗也不会选择拳刃这种娇气的武器来打劫,‘饮剑祭’如此古老且宗教仪式感十足的杀人手法,我想他们更是听都没听说过。”影子说,“自由兵团倒是经常绑孩子,把他们培养成未来的战士。普尔提战役之后,这片区域应该是被一个叫‘后生者’的自由兵团控制着,其中不乏落魄的贵族,会使用拳刃和‘饮剑祭’不奇怪。” “连半老徐娘都会掳走做营妓的垃圾,又怎么舍不得杀了如此长相的女人。你有没有闻到死马周围有股淡淡的奇怪香味吗?”昂纠正他,顺便卖了个关子。 “嗯,像是女人用的香粉味,但又不像。” “味道奇怪是因为掺杂了两种香味在一起,一种是男人用的喷香,京都花钿阁配的,只供九州皇宫用;另一种是名为‘鸩羽’的毒药,此毒本无色无味,杀人无形,遇水留香。想必是兑了水,毒死的马。” “皇宫里的男人,除了皇帝,就是太监咯。”影子停顿一下,“如果是奉旨杀人,何必多此一举,非要出了九州才动手。” ”不知道,不想猜。可以确信的是杀手们没打算回九州,从香味的移动轨迹判断,他们是往东走的。味道散去不多,应该没走多久,最多半日,动作快些也许后天夕食前能追上他们。” “还是那句话,我们的麻烦足够多了。” 昂的回答有些不合逻辑:“被从母亲身边夺走的孩子,命运都不会太好,看看我就是活生生的例子,所以这事我要管。”他停顿了片刻,又缓缓道:“作为交换,我放你出来耍一段时间,够意思不。” “哼哼。”影子不服气地说,“对面至少有三个人,用拳刃的明显是个高手,杀死女人的左撇子应该也不差,太监中自然也不乏身手好的。你自己搞不定,如果想求我借给你力量,拜托别表达的太婉转。” 昂点了点头,“当然,也可以听你的,不趟这浑水,如此一来我就有时间去修炼蝉脱之术咯。” “你!!”影子的声音气到嘶哑,如果他有牙齿,此刻一定会被他咬地咯咯作响。 一段沉默之后,影子深深吸一口气,再用力吐出,继续说:“时间紧,就别耗着了。” 昂露出了满意的笑。 他们急行没多远,影子嘴中冷不丁冒出来一句:“提前说好,这次我要喝够了血才行。” 声音不大,昂听得很清,心情远比脸色复杂。 第一章 小恶大善(二) 风雨悄然袭来。 屋外,雨水将平日里沾满尘土的客栈招牌洗刷地锃亮。 屋内,煤油灯芯被从门缝里透过来的风使唤着,忽左忽右。店主在账台前玩着填数游戏,不远处的圆桌前坐着个光头,旁边板凳上摆放着一卷草席。 一名头发花白、个头不高的中年男子扶着楼梯走了下来。他冲光头无奈地耸了耸肩,接着用带有浓重北方口音的通用语对店主说:“切一份熟牛肉,温一罐牛奶,装饭盒,放在楼上官人房间门口就行。给我一瓶麦腐、两个酒杯,再来份抓肉配炉饼,一锅煮蜗牛带汤。” 他们一行共三人,是前天晚上入住的,自称是暮国的商人。从通关文件上看,中年男子叫乐正林下;光头男子叫墨达;还有名长相秀气的书生,叫唐田,背了一个盖着油布的竹筐,一直窝在房间里没下过楼。他们出手很阔绰,付了两枚通用金币,要求清走所有客人,包下客栈,说是最多只住四天。 乐正林下是三人中个头最矮的,十分瘦弱,单手握着酒瓶都有些吃力,走路时还微微有点驼背。墨达比他高了两头,眼大如牛,膀宽腰圆,此刻他正用一把短刀在木桌上漫无目的地划着道子。乐正林下为他倒上酒,他迫不及待地一饮而尽。 “他娘的,阉狗还自以为高老子一等。”墨达愤愤道。 “骂归骂,声音不要大。”乐正林下小声说道,接着又为他满上酒,“毕竟是宫里的人,讲究,不想和咱们大老粗同桌也能理解。再说,上峰要他片刻不离包裹,他自然不敢怠慢。” “想当年你我也是右近军中响当当的人物,他个禁中侍司辅官算个什么东西。”墨达被提醒过后明显降低了音量。 “被写在生死簿上的人就别争什么威风咯,最多也就再忍一天,等下家把他们接走,咱们收下花红就自在了。”乐正林下叹了口气,“话说这雨下的有点大啊,不晓得下家路上会不会耽搁。”他故意岔开话题。 “他和你说过下家是什么来头吗?”墨达问。 乐正林下摇摇头说:“估计他也不晓得,上峰做事风格一向如此。” “和约定的时间晚了近半日,不会出了什么岔子吧。” 乐正林下没吱声,轻轻用食指指节敲了下桌子。墨达方才注意到,店主和他儿子已经从后厨走来,他儿子提着饭盒上了楼,店主端着托盘走向二人。 “慢用。”店主放下菜碟正转身要走,却被墨达抓住手腕。 硕大的牛眼盯着他说,“我们要多住一晚,再找两个女人来。” 店主面露苦涩道:“外面这鬼天气,哪还有人做生意啊。” “不急,等我吃饱喝足,雨也该停了,你那时再去也行。”墨达说着从裤子口袋里取出三枚银币丢在桌上。 “大哥,和你说实话吧,昨天晚上你把那两个女人搞得半死,这事传的很快。我们小地方出来卖的原本就没几个,被你这么一弄,怕是以后都没人敢来我这家店出活了。”店主不住摇头。 墨达又丢来五枚银币,“风骚的寡妇,贫农家的大姑娘,赌徒或者药罐子的老婆。。。总有缺钱用,而我听人开玩笑说,你们青岩人只要价格合适连亲妈都会卖。”说完他冲着对面的乐正林下使了眼色,二人几乎同时会心一笑。 店主敢怒不敢言,横财一笔也确让人心动,就硬着头皮收下银币,陪笑的同时心中暗自怒骂了一通这两个“蛮子”。他本打算快步走回后厨,忽闻大门“咣咣”巨响。 “没空房,去别家吧。”店主大声说。 大雨像是稀释了声音,门外的人还在使劲敲门。 “去别家吧。。。” 话音未落,只听“轰”一声巨响,两块门板被人同时踹开,巨大的冲击力直接将门栓折断落在地上,冷风夹带着雨水吹灭了不远处的两盏煤油灯。 一只沾满泥巴的麂皮直筒翻边皮靴率先踏了进来,雷电之下现出了双冷峻的棕色眼睛。当他的另一只脚也跨过门槛,借着摇摆不定的光线,人们才能看清他脸上斑白的络腮胡。他头顶脏辫,裹着暗红色头巾,眉毛很粗,五官深邃,中等身材,身上黑色粗布夹克早已湿透,腰间宽大的皮带上挂着弯刀、匕首和气铳。紧随其后的四名挺胸凸肚的彪形大汉,个个凶神恶煞的模样,身上也都挂满了武器。 “对不住各位,我们这几天歇业,请移步别家。”店主尽力挤出假笑,小心翼翼地说。 “讨口酒,等雨停就走。”络腮胡用不太标准的通用语道,顺手搬来把椅子坐下。他身后一名大汉则用长条凳抵住了大门。 店主见状不知该如何是好,望向乐正林下。只见乐正林下轻轻摆摆手说:“去忙你的吧。” “酒,有,本地酿的,不晓得你们红脖子喝不喝得惯。”乐正林下说着,酒瓶走了过来。络腮胡身后的大汉们听到“红脖子”三个字立刻怒上眉梢,伸手就要掏家伙。 络腮胡倒现得从容自若,从上衣口袋里掏出小酒壶放在桌上,慢条斯理道:“海上的人,命贱,有什么喝什么,不挑。” 乐正林下为他满上,瞅了眼他身后的大汉们说:“你们不来点?” “他们就不必了。”络腮胡抿了口酒,撇了下嘴,“味道事不咋地,但我喝过更难喝的。” “此地离海甚远,为一口酒而来,未免太过周折。”乐正林下试探着说。 “我在接一位九州国来的公子,三十出头的年纪。镇上的其他客栈,均未寻见,这是最后一家,不知道你们有没有碰巧见过他。”络腮胡看着他,眼中似乎已经有了答案。 忽然间,房梁上传来了桀桀怪笑,好似黑暗中伸出的一只手,穿梭在众人之间,从背后轻轻拍了下他们的肩膀,让人不禁毛骨悚然。 “不好意思,哈哈。”一个男人说,“你的通用语不是很溜,你是说公子?确定不是公公吗?哈哈哈。” 楼下的眼球对准了传来声音的方位,在灯光触不可及的昏暗脚落里,像是蹲着个人。 乐正林下箭步上楼,奔向唐田的房间。 墨达拿起草席,从草席中抽出一把环首刀,吼道:“什么人!出来!” “你应该就是那个左手刀客吧,旁边的矮子应该是用拳刃的那位。”说话的人缓缓探出了脑袋,是个相貌普通的黑发年轻男子。“1、2、3、4、5,你们几位是啥情况?”他站了起来,指着络腮胡一伙问:“海寇?是打算把‘肉票’运出大陆吗?” “啪!”一声闷响,钢珠从气铳中射出,正中年轻男子的胸口,只见他一个踉跄,后仰坠下,重重摔在地板上。 络腮胡子放下手中的气铳,说:“我猜他和你们不是一伙的。” 第一章 小恶大善(三) 墨达脚踩桌面,借力跃起,飞扑向年轻男子,落地时右膝重重压在他胸前的伤口,接着顺势将刀刃抵在他的脖子上,问:“我不会问第三遍!快说你是何人!” 男子一双笑眼眯成两条曲线,嘴角上扬,喃喃道:“来取你性命的人。” “找死!”墨达心起杀意,便要抹他脖子。 “留活口!”乐正林下大叫一声,直接从二楼跳了下来,一脸慌张,在墨达耳边嘀咕了两句。 墨达先是一惊,片刻之后,脸色转怒,扯住他的衣领,将他拎起。 乐正林下张开双手,两把短剑从手腕之下弹出,接着以闪电般的速度挑断了男子的手筋、脚筋。 墨达松开男子的衣领,他无力支撑自己,身体瘫软着跪在地上。 乐正林下走到他面前,低头问:“人是你杀的?” 男子脸上不露一丝疼痛,回答:“用的是他自己的毒药。” 乐正林下又问:“孩子呢?” 男子反问:“怎么,你觉得自己有能力把她抢回去?” 这句话换来的是——墨达的刀把砸在了他的面门上。他的鼻子瞬间血流不止,却忍不住大笑。 “笑什么笑!”墨达的愤怒值已经快要到达了极点,朝着他的肚子猛踹了一脚,他的身体飞出半米,倒在地上。 他咳嗽了几声,依然止不住的大笑。 笑了好一会才仰起头说:“你们人类总爱以暴力来掩盖对暴力的恐惧,以为自己越暴力,就越能压制别人的暴力。”鲜血顺着他的下巴滴在了他单薄的外衣上,“可你们终究只是人类,是这世上最脆弱的生命。” 众人听了这话,心中不禁咯噔一下,脸色全都难看得很。 “真是点背,原来是遇上了‘脏东西’。你胆子不小,敢到人类的地盘惹事。”墨达说。 乐正林下环顾四周,说:“‘异种’一般不会单独活动,小心他还有别的同伙。” 络腮胡听了他这话,冲身后挥了挥手指,四名大汉立刻背对着他围成了个圈,将他护在其中。 男子更乐了,笑着说:“对付你们几个垃圾,还用得着帮手?” “口气真大,把你的胳膊和腿砍下来,看你还狂不狂!”墨达说着便举起大刀,但只跨出了一步,便停了下来。 他停下脚步的原因是为一只手——一只血淋淋的手,穿过了他的身体,还攥着他的肠子。 墨达还来不及发出痛苦的哀嚎,又一只手扯出了他的心脏。 男人的脚筋明明已经被挑断,他还能缓缓站起,喃喃道:“你的血归我了。” 说罢,他一口咬在墨达的心脏上,贪婪地吸吮着涌出的鲜血。 看到这场面,没人不会浑身发麻。 男人饮了两口血,不知道是觉得不可口还是怎的,他将墨达的残体一丢径直走向乐正林下,边走边说:“抱歉,我不习惯用刀剑,没法用你们惯用的方式杀死你们,但我保证会让你们在死前会体会到这世界疼痛的极限。” 在与蛮齿的战争中,乐正林下曾与蛮齿和人类杂交所生的“异种”们交过手。“异种”们保留了人类的体貌特征,看上去较为高大强壮,力量和爆发力却远不如蛮齿,皮肤和骨头的硬度也和人类相当,所以并不难对付。 乐正林下也算身经百战的老手,他却从未见过如此可怕的破坏力,眼前的这个怪物显然不是他们所认为的“异种”,哪怕换做蛮齿,也会被秒杀。 他向后倒退,用颤抖的声音问:“你是什么东西?” 男人冷冷回答:“就算弄明白这个问题,对一个将死之人而言,又有何意义呢。” 乐正林下越发慌张,大声叫道:“红脖子,我们合力战他,兴许能搏出条生路。” 他转过脸来,本想求的一个肯定的眼神。不料等到的是一颗冰冷的钢珠,因为距离太近,根本无法躲闪,钢珠直接穿透了他的眼球,打穿了他的脑袋。电光火石间,乐正林下根本来不急思考络腮胡子杀自己的理由。 男子停下了脚步,舔干净手上的血,缓缓说:“他原以为你是来给他送钱,没料到你是来灭口的。杀人者,人恒杀之。他应该早有觉悟,你也应该明白这个道理。” 络腮胡子转将气铳对准了他,说;“我自然明白,更何况人终有一死,神婆算过海王会用巨大的漩涡将我和我的船一同带进他的宫殿,而我的身体会成为海的一部分。如果预言是真的,那么显然不是今天。” “当神婆说出人们想听的话,那么这些话就很难被称为预言。”男子说,“看得出,你对自己目前的处境倒是颇为乐观,大概是你手上的那稀罕玩意儿给你的自信,又或是客栈外面埋伏的二十几号人让你有了底气。” 络腮胡子眉头一紧,好似赌徒被人猜中了底牌。 男子接着说;“我自然知道你安排这些人不是对付我用的,不过为了减少不必要的麻烦,我只好把他们的脑袋都摘了下来。” 络腮胡子紧绷着的镇定神情再难维持,他连续扣动扳机,孩子般赌气似地将气铳中的钢弹一股脑射向了男子。 男子的脸瞬间变成了蜂窝,但这次他没有被击倒,稳稳站在原地,嘴角上的笑依稀可见。 只听他说:“你这玩意儿稀罕是稀罕,就是劲不够足,近距离还可以,要是距离远点,威力远不如弓弩。” 络腮胡子身边的几名壮汉一拥而上,拿刀的砍向男子的脖子,拿剑的刺向他的心脏,提斧的劈向他的额头,还有一个挥链锤的直接砸向他的脊柱骨。 这四个人看得出也都是好手,出手快、准、狠,打的都是致命要害。他们几乎同时发起攻击,为的是确保命中至少一次攻击。出乎他们意外的,男子竟然纹丝不动,放任他们对自己的攻击。 于是,刀破喉、剑入心、斧开颅、锤碎骨。 攻击取得了异常顺利,四人并没想好下一步该如何,竟然都愣住了。 “你们应该砍下我的头。”男人提醒他们,“可惜错过最佳的时间。” 络腮胡子看到,从男子后背又长出了两只手,几乎又是同时,四只手掏出了四颗活蹦乱跳的心脏。 他没有别的选择,于是低头跪在地上,等待死神饮足鲜血,走近自己。 过了没多久,他看到了一双沾满血迹的破烂布鞋。 男人说:“逃跑是无用的尝试,你明白这一点,说明脑子不傻。” 他叹了一口气,说;“你最后杀我,是因为我知道的比别人都多。” 男人点了点头,问:“你们原计划将孩子带去哪里?” 络腮胡回答:“大西国,新惠港,丽-贝尔之家,唐田会把她交给那里的老鸨。” “这几封书信是从那太监身上搜到的。”男子取出几封信件,“其中提到‘墨达未依计行事,见色起意,留下不少破绽,上峰甚怒,授意灭口。乐正林下与他素来要好,定不会袖手旁观,也可杀。’这个上峰是谁。” “如果我说了,可否给个痛快。” “当然。” “九州国前廷礼司监宋宽水。” 男子点了点头,他伸出一食指,在络腮胡子的脑门前弹了一下,络腮胡子倒在了地上。 “出来吧,我不杀你。”他冲着账台喊道,伸出的两只手已经缩进了身体里。 是店主,他探出脑袋,用手半遮着脸。 “你儿子在楼上,我打昏了,泼桶凉水就能醒。你们运气不好,生意做不成,这地儿也不能待。”他喃喃道,“这些尸体身上有不少钱,你自己翻翻,够你们隐姓埋名过日子。今天的事,这辈子都不要和任何人提起。”说罢,屋内的煤油灯一下子全都熄灭。 雨,没有退场的意向。 昂默默走着。 影子对他说:“你给我们惹了一个天大的麻烦。” 他回头掀开油布,望着竹篮中的她睡得正香,露出了舒展的笑容。 影子又问他:“你打算去哪里?” “九州,京都。”他坚定地回答。 第一章 小恶大善(四) 今夜,太过安静。 在这座被荒废已久的庭院里,更是如此。 前廷礼司监将温好的酒倒入面前的两个玉杯中,整理帽带,挺直身板正坐。 房门被轻轻推开,一个带着面具的怪人走了进来,他一身黑衣,带着黑色面具,头发、耳朵和双手也被黑布裹得严严实实。 司监指了指凭具说:“坐,刚温的酒,口味正宜。” “不了。”面具下传来一个男人的声音,他从衣兜里取出一把短刀递给司监,刀长不过一尺,前锐后曲,十分精美,青白玉刀柄,雕作花形,上嵌金丝为缘,内填红、蓝等宝石组成四瓣花朵。鞘木质,外包金,錾菱格花朵纹。 司监接过刀,仔细端详了一会,感叹道:“这是先皇最爱的配刀,由我保养过近十年,今天用它了解性命,实为幸事。” “宋大人,这是你第一次犯错。”男人的声音平淡如水。 宋宽水说:“千面郎亲自问罪,也是第一次。” 千面郎道:“我想听你说说问题出在哪里。” 宋宽水说:“唐田是我从小养大的,这些年一直安插在禁中做内应,问题不会出在他身上。另外两个人,用过多次,这回行事确有些鲁莽,但也已经做了安排。” 他见千面郎君沉默不语,接着说:“原计划是在接头的时候,把他们两个杀了,这样一来就没了破绽。” 千面郎问:“行凶者呢?” 宋宽水答:“从出事客栈逃走的两个目击者,在羽邦国被截住。拷问过,行凶者只是一个。” “一人杀光了你三十几个好手?”千面郎的语气中充斥着怀疑。 宋宽水解释说:“根据目击者的口供,准确来说行凶的不是人,是某种未知的人形怪物。”宋宽水抚着下巴说,“听上去确实没有什么可信度,但那两个也没有说谎的可能。” 千面郎说:“是人是鬼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如何得知接头的地点。他分明是冲着那女娃来的,而知道女娃身份的只有我你。” 宋宽水微微摇头说:“不见得。” “你指是?” “皇后大人统管禁中,宫内侍女产子、脱逃这种消息就算捂得再严,也难免不会传到她耳朵里。” “她?” 千面郎君若有所思片刻,又说:“她在禁中立足未稳,敢动这种心思?” “她不敢,不代表她的后台不敢。皇帝身染怪疾,是公开的秘密了。皇族无后,正是她波雅尔家族入主九州的最好时机。” “女娃若真被他们得到,是有些头疼。至于是不是如你猜想的那样,我去证实。”千面郎突然话锋一转,“善后事情处理的如何?” “那个小镇人口不多,处理起来没遇到什么难度。对于外界来说,镇子爆发了瘟疫,镇上的人都病死,尸体被焚烧,没有引起不必要的关注。” “嗯,不错。可惜现在是非常时期,为了我们的事业,需要弃车保帅。” “明白,总要有人承担责任。”宋宽水说着拔出了短刀。 千面郎一把拉住他的手腕,说:“明日一早《每日纪闻》的头版会刊登关于前廷礼司监宋宽水因过劳心脏猝死的消息。” 宋宽水不解,追问:“心脏猝死?” “我把你捧上前廷礼司监的位置,花了多年的心血,舍了这枚棋子确实可惜,若再舍了你这个人,岂不是更为可惜。” 宋宽水不敢相信,又追问:“你的意思?” 千面郎回答道:“前廷礼司监宋宽水需要去死,但你如果不再是宋宽水,就不必随他去死。你今晚动身,先去安陌,找‘鬼手金’,他会给你一张脸、一个身份,等恢复好,再去大西国。” “你想让我对付波雅尔家?”宋宽水双眼放光。 “不愿意?” “求之不得!”宋宽水坚定地说。 “我要你接近他们,成为他们中的一员,今后很长一段时间你我不会相见,再见之时。。。” 宋宽水抢着说:“我会付出一切,为了我们的事业。” “为了我们的事业。” 千面郎离开荒宅,明月之下,京都成了另一座城——它平和、安静好像能帮人过滤掉所有烦心事。 换做别人,也许会觉得冷清。他反而十分喜欢独自一人的自在,有时候获得了越多的权力,就会失去更多的自由,他对此深有体会。 他放慢步伐,想要拉长难得的惬意时光。 无奈马车离得不远,他的心又回归沉重。 在他的马车一旁停靠着另一架马车,他登上自己的马车,推开隔窗,还有一层布帘。 一个苍老的声音迫不及待道:“你不该心软,因为真正的千面郎不会心软。” 他说:“第一、千面郎既是我,我既是千面郎。第二、我没有心软。” 苍老的声音补充说:“我的意思是如果换做他,会毫不犹豫杀了宋宽水。” 千面郎说:“他已经死了,而我不是他。” 苍老的声音沉声道:“如果犯了错的人不受到惩罚,犯错的人会越来越多。” 千面郎说:“杀一个人容易,想把一个该死的人用出价值却不容易。老师,这也是你教我的。” 苍老的声音轻轻咳了两声,说:“总辩不过你,罢了。为师时日不多了,皇帝也已同意了我的辞呈,明日就启程回乡。你们师徒自此一别,后会无期,所以最后再唠叨你两句:千面郎能有今天的实力是几代人的命换来的,现在你是千面郎,就要以千面郎的方式去思考、去行事,不然人们早晚会失去对千面郎的信任。你的天资,为师从来没有怀疑过。可你的心还不够坚硬,没有人比我们的事业更重要,你要牢记这一点。” 千面郎长长吐出了口气没说:“是,老师。” “送你一个离别礼物,等到需要再立新皇之时,会大有用处。”苍老的声音说完,挑开布帘,递过来一个棕色木匣盒。 千面郎接过木匣,没有着急打开,放在身旁。 他沉默了很久很久,黯然道:“北方转冷,轻罗已薄,您别忘更衣。” “徒儿,世上任何的难事都压不跨一颗强大的心,以后靠你自己了。”这是苍老的声音留下的最后一句话。 千面郎听着车轮声渐行渐远,老师也许是这世上最后一个了解他的人,现在离开了自己。他突然意识到独自一人的自由也是有代价的,那代价便是孤独带来的空洞和彷徨。老师说的没错,他的心不够坚硬,即便他已经牺牲了他最爱的人、最爱他的人,他的心还是不够坚硬。 我要推翻这个荒谬的世界,他告诉自己。 我要把那些所谓的神踩在脚下,他告诉自己。 如果你能听见,那么听着,我来挑战你了。 夜依然安静,空中,一颗星在闪烁,好像是在向他做出回应。 第二章 初回故里(一) 沈醉推开房门,狭窄的走廊里灯光昏暗,四周弥漫着呕吐物二次发酵的怪味。 这一层的大西子弟多来自大陆腹地,没有出海的经历。 走廊尽头是向上的楼梯,上一层是同样的格局,只是扶梯两侧各多了扇窗户。 沈醉驻足望向窗外,天终于放晴了。 他迫不及待跑上甲板,待眼睛对阳光恢复适应,看到的是红色的霞光从几朵造型精巧的云中迸射出来,照在不杂一丝人间烟火的冰面上呈现出油画般的质感,又在天蓝色的水上散成金色。 因为顺风,风帆被放了下来,八组明轮得空休息。 负责护送他们的四艘战舰跟在后面,距离却拉的较远,看来已出苦海,它们的护航任务也将结束。 再过五六个个漏时,它们会转变航线,向东北方向前行。 二层甲板上传来布兰登的声音。 “终于见到太阳了。”他说。 沈醉转过头,只见他那一头灰色的短发被整齐的梳向脑后,身着一件精致的暗红色皮上衣,领口用金线绣着棕榈叶图案,一排纽扣上镶嵌着琥珀色的宝石,脚上一双棕色的马靴油光锃亮。 布兰登缓缓走下楼梯,得意地问:“这身行头如何?” 沈醉面露鄙视的表情,说:“不但浮夸而且丑。” 布兰登愤愤道:“你懂个屁!这是找纽诺最好的裁缝给我量身定做的,光人工费就花了四十金币,材料的花费更高。” 见沈醉不搭理他,他又说:“对了,我姐也给你备了套衣服,自然没有我这身华贵,但也不寒酸。” 沈醉撇了撇嘴,说:“我自己有衣服。” 布兰登说:“你的衣服?你打算穿你那些破麻布衣服去红流侯的晚宴?” 红流侯?沈醉在大脑中搜索这个名字,片刻后问:“暮国的红流侯相泽诚?” 布兰登皱眉说:“正是我那讨厌的小表舅。” 沈醉自嘲道:“你们贵族的宴会可不是我这种庶民能去的了的。”。 布兰登笑说:“给我的邀请函上注明了可以带一名侍从。” 沈醉说:“侍从?不好意思,我没兴趣。” “你以为我乐意啊,我平日最讨厌这种社交活动,若不是父亲再三要求,我会答应?这次宴会宴请的是来九州求学的各国王室、贵族,我和它们根本不是一个圈子的,各家的纹徽都认不全,更别提对上人了。他们那些家伙什么德性你又不是不知道,多半会整我的、为难我,你陪着我,我心里多少踏实点。” “有小表舅罩着你,你慌啥。” 布兰登哀声说:“我和他少说也有十年未见了,能不能认出我都不一定。更何况他们家没一个好鸟,老觉得父亲的贵族身份是花钱买来的,看不起我们家,所以他小时候就没少欺负过我。” 布兰登的父亲路易-安托瓦本是康居人,出身富农,父母离世后他不安心于农间耕种,十七岁变卖祖上土地前往大西国拓荒。因其头脑机灵,眼光独到,圈到了几座燃冰矿,一夜暴富,不出三十年便跃身为大西国国都纽诺首富。 三十五岁时,他花重金求得暮国前领议大臣贝尼尼奥?罗布雷多推荐,成为暮国王室授权的商业经理人,并在此后的五年中,通过各类买卖、投资,将王室私有财产翻了三番,深得暮王赏识。 后由暮王授意王妃李氏做媒,他迎娶国王的侄女——丧夫刚满七年的直子公主,婚后次年受封伯爵位。 路易-安托瓦多年来经营着大西国和暮国之间巨大的利益网,这使得大多少暮国政客们认定他是自不量力的野心家、投机者。因为身上流畅着庶民的血液,又冠以惟利是图的商人身份,其爵爷的头衔从被加封伊始就未被暮国传统贵族阶级所接纳和认可,他的儿子布兰登-安托瓦则被视为血统不纯正的贵族。 沈醉明白布兰登的为难之处,也懂得“君子不趁人之危”的道理,不过以他和路易交情,要是不趁机讹他一把反倒虚伪。 于是他眼珠子一转,摇头说:“假如暮国王位第二号继承人不待见你,那你定会被整的很惨,我陪你前往,只不过是多一人受罪。不合适,不合适。” “你!”布兰登气得直瞪眼,缓了几秒又换上了幅嬉笑的面孔道:“你要是陪我去赴宴,我就把你心心念念的东西送给你。” 沈醉暗喜,心想这小子总算是开窍了。 虽不是贵族出身,但凭沈醉父亲在学术界的名气,他从小便经常出入贵族的社交圈子,对于他们的礼节、谈资都很了解。所以不同与布兰德,他并不排斥类似的晚宴。 沈醉装作有些疑惑,说:“我心心念念的是何物?我自己怎么都不知道?” 布兰登认真地说:“上古残卷-摘星录-第七卷。” 上古残卷是“单目先知”花良所书,共破蛮、盗火、御器、摘星、同灭五录,108卷,记录了上古诸神的事迹,因时间久远,现仅存31卷,故被称作“上古残卷”。 相传得上古残卷精髓者,可知天知地,预见未来,所以一直无论是各国都将此书列为禁书。 只不过一直以来禁而不止,人们总想法子一窥此书的奥秘,但也因此产生了诸多版本伪作,真伪难辨。 通过盗墓出土的少数疑似的真迹,一旦流入黑市,也多会被达官贵人第一时间花重金收购。 沈醉故意试探道:“这么贵重之物,你会随身携带?不可信。” “手抄卷自然不能离开父亲的书房,不过,我有认真读过,现在整卷书再加上后人的批注全在我脑子里,你若是答应,我就给你默一本出来。” 沈醉五岁与布兰登同拜的先生,自然知道他虽不懂人情世故,脑子却很灵光,也有过目不忘的本事,别说只是一卷,整本拾星录给他认真看一遍,他都能一个字不差的背下来。 至于布兰登所看的是否真迹,确不好判断,不过倚着他爹的财力和眼光,即使不是真迹也有可读的价值。 沈醉皱着眉,用手托着下巴若有所思道:“如果是这样的话。。。我倒。。。也许。。。可能会答应你哦。” 布兰登性子急,有些愤愤地说:“还有什么要求一并提,可算是求你一回了,让你竹杠掉到底,总行了吧。” 沈醉忍住不笑,说:“听说你爸给你定了学府里最大的房间,有独立的书房、浴桶、茅房还有水冲,可是真的?其实我定的房间也没多差,要不咱俩换换?” 布兰登握紧拳头,恨不得朝沈醉的头上锤上几下,咬着牙说:“好,好,换就换,全都依你。” 沈醉还想逗他,又说:“我还听说。。。” “快闭嘴,别太过分了。” 布兰登捂着耳朵拔腿就逃,沈醉得意地笑着,追了上去。 在一起吃完早饭后,他们回到各自的房间,沈醉收拾好行李,包括布兰登口中的那件不显寒酸的新衣——一件藏青色的羊毛长大衣,衬里用的是红白绿三色格子绸缎。 当听到悠长的气鸣声,他提上行李回到甲板。 甲板上已经挤满了人,多是侍从,有的负责提行李,有的负责给自家少爷撑伞,有的肩上挂着马鞍看上去是专门牵马的。 这船上的旅客中大概也就沈醉和布兰登没有自己的侍从,沈醉是因为家里没钱,而路易-安托瓦从小就教育布兰登人凡事都要自食其力。 过了不久,头顶上多了些海鸥,沈醉眺望远方,看到了久违的陆地。那里是东升口,九州国最大的港口,也是距离临风城最近的港口。 第二章 初回故里(二) 随着人流下了船,办完通关手续,沈醉和布兰登乘坐马车又走了半日,才到达了临风城城门前。 沈醉跳下车,将行李放在了地上,快十年了,他终于回到这里。 城门外石桥上的小狮子还是模糊的记忆中长不大的样子,两扇可以遮住苍天的乌木大门依旧挺拔地站在那里,只是皮肤上多了些皱纹。 瓮城好像变小了,或许是因为站满了穿着各种服饰的长老们。 沈醉认为,如果临风城如果单单只是座大学城会更好,这样一来像他这种无神论者就可以自由自在走在路上,不用担心被各派的传教士们拉住,废话半天。 无奈这里还是所有宗教的起源之地、共同的圣城。 依规,在入城前,所有人的的随身物品就必须由各教派的神职人员轮流检查,以免任何亵渎神、佛之物被带入城中。 沈醉知道这规矩,此前已经反复查验过自己和布兰登的行李,所以很顺利就通过了检查。 他俩就要走出瓮城之时,对面走来了两名持棍武僧,关上了出口大门并示意他们站住。 沈醉和布兰登不明白发生了什么,身后一个洪亮的声音说:“让开。” 说话的是名身高六尺的大个,他手持一把金鞘长刀,身穿一件黑色皮大衣,棕色的头发刚过肩。年纪与沈醉他们相仿,不过十四的样子,膀大腰圆,一身腱子肉,浑身散发着凶煞之气。 他的目光略过沈醉二人,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死死盯着两名武僧。 一名白发老者正吃力地跑来,气喘吁吁地说:“少爷,您就听我一句。。。” 大个紧缩怒眉,说:“自爷爷传我的刀,怎么可以交予别人,我不管什么破规矩,无论如何我都要带刀入城。” 沈醉留意到大个的左手拇指上带着枚白玉扳指,上面好像密密麻麻刻有两行字。 老者来到他面前,身体微颤着低声说:“少爷,现在不是任性的时候,武器不入圣城,这是禅宗几百年来的规矩,破不得。您若是早听老奴的话,把刀留在家里。。。” 大个突然抬起脚,用力踏向地面,只听砰的一声,石板路被他踩出了个窟窿。 老者被这突如其来的一震吓得后退了两步,身子颤颤巍巍地向后倒了下去。 沈醉连忙一步上前,从背后架住老者,老人身子很轻,腿上也无力,一时间没缓过来,身子有些瘫软。 可他的目光始终没有离开过大个,他缓了口气,怯怯地说:“少爷,这儿不比家里。。。咱得守规矩。” “给我闭嘴。”大个用刀柄指着老者,高声道:“别说两个,就算是整座城的武僧都来也拦不住我。” 沈醉慢慢扶着老者坐在地上,突觉耳边一阵清凉的风闪过。 再抬眼时,面前多了一位五官及其清秀的白衣少年,在他手中的是那把本该在刀鞘中的长刀。 他笑着,一双修长的眼睛,清澈又明亮。 “老先生,这刀很值钱吗,所以你家公子一定带在身上?”他问,声音纤细,应该还没到变声的年纪。个头也不高,比沈醉矮了近个头,看着十分瘦弱。 只见他将长刀刀尖立在右手食指指尖,一边努力保持着平衡,一边说:“看着没啥特别的,就是把杀猪刀啊。” 老者望着白衣少年,一脸吃惊和不解。 大个一听他这话就急了,怒道:“你说什么!” 他咬着牙切着齿,快步向前,单手抓向白衣少年的后颈。 少年似是脑后长眼,脑袋轻侧就躲过了大手的袭击。 白衣少年将刀插回大个手里的刀鞘内,顺势转身闪到他的耳边大声说道:“杀猪刀,杀猪刀,杀猪刀,你是不是不承认这是不是不是杀猪刀?” 大个一愣神,反应了几秒居然还真回答道:“是。。。?” 白衣少年大笑着说:“所以你是不承认这不是杀猪刀到咯。” 大个连忙更正道:“不,不是。。。” 白衣少年眨着眼说:“那你就不是不承认这是杀猪刀咯。” “少跟我玩文字游戏!你说这是杀猪刀,我现在就杀了你这只猪。”大个气急败坏,预要拔刀,谁想白衣少年反应更快,右脚蹬在他的手背上,大个的手臂便如何都抬不起来了。 大个气不过,弃刀在地,换腿来踢,白衣少年向后一仰,躲过攻击的同时双手撑地倒立过来,伸着脑袋说:“你啊,白长这么高个,打架实在不行,哈哈。” 大个恼羞成怒,也不管功夫套路,胡乱挥舞拳头踢腿,蛮力十足,样子却滑稽极了。 另一端,白衣少年的身体如羽毛一般随着空气的流动飘动着,看似软绵无力,倒也潇洒自如。 在戏耍了大个几个回合之后,白衣少年突然加速跑向一面墙壁,大个紧随其后。 眼见白衣少年走投无路,他竟纵身一跃,脚尖在墙壁上一点,身体借力回弹,擦着大个的头皮飞了过去。 大个还来不及刹车,白衣少年反手用拇指指节击打在个大的太阳穴,大个随即额头青筋暴起,一个踉跄,摇晃的身体还没完全转回来就已经面朝下摔在了地上。 这可吓坏了一旁的白发老者,他的腿软,用不上力,就连忙爬到了大个身边,托着大个的头哀嚎道:“啊。。啊。。。少爷。。。啊。。。” 白衣少年走来安慰他说:“老人家,你家少爷没事的,最多昏睡个几天,你找几个人把他抬走吧。他败于我,这刀我就先收下了,等他有本事打赢我的时候,自会还给他。” 他从地上捡起那把惹祸的刀,架在肩膀上走向出口的武僧,冲他们鞠了躬,然后双手献上了刀,一名武僧接过刀,用自己的外衣小心包上,鞠躬还礼后,推开出口的门缓缓离开。 白衣少年双手背在身后,大摇大摆往前走出没几步,突然想到了什么,又折返回来。 他走到白发老者身边说:“不好意思,老人家,看我这脑子,都没告诉你我的名字,日后你家公子咋找我报仇,哈哈。”说着自己乐倒了起来。 等到笑够了,他换作一副严肃脸,认真地说:“听好了,我是来自终守城的难。江。烈!!想找我,就来奇略院。” 说罢,他便仰着头傻笑着走向了远方。 望着难江烈的背影渐渐远去,布兰登突然意识到什么,冲着沈醉说:“呀,这家伙与你是同门啊。” 沈醉点了点头,默默长叹了口气,心想:这货日后可千万惹不得。 布兰登拍了拍他的肩膀,同情地说:“谁让你不愿意和我一样学医。” “有什么办法,只有奇略院教历史。”沈醉两手一摊做无奈状。 布兰登一脸嫌弃地说:“我就搞不懂了,历史不就是一个个以往的小故事么,也不知道都是什么人写的,写的是真是假。” “读历史要有一双辨明是非的眼睛,历史是未来的影子,掌握历史准则的人就能洞悉未来。。。” 沈醉一本正经说着,布兰登却已走远。 留在原地的沈醉略显尴尬,只好提起地上的行李,快步追上前去。 走出瓮城,外面豁然开朗,宽阔的石板路两侧种着苍天的梧桐树。 望着远处那座高耸入云、照亮着人类文明的常明塔,沈醉挠了挠头,在心里说道:“妈妈,我回来了。” 第二章 初回故里(三) 和九州国大部分的城市一样,路痴来到临风城也不会迷路。 大概因为最早的规划者患有强迫症,临风城成四方形,城墙正对东西南北四个方向,共有天、地、山、海四座大门,大门内是瓮城。 城市以南北方向的阿普苏大街作为纵轴线,东西方向的和提亚马特大道为横轴线将城市等分为四个功能不同的区:东北为宗教区,教堂、寺院林立;西北为学府区,智慧宫、奇略院、太医署、机技所、通考殿等都在这里;西南为居住区;东南为商贸区。每个区中也都是南北、东西走向的直线道路,这也使得城市地图看上去如同一张大棋盘。 阿普苏大街和提亚马特大道均长三十里,行车的主道宽五十丈,由长三尺宽一尺的青石板铺成。两侧人走的石路也有三丈宽,用鹅卵石铺成。两条轴线交汇形成中岛环路,正好围着常明塔一圈,行人登塔,需通过天桥。 除了两条轴线,其他的道路就没有人车分离,路面用小块的青砖铺成,高低起伏,略有不平。 沈醉走在路上,注意到无论大小道路两旁都有一排暗渠,上面盖着铁栅。虽然也散发出骚臭味,不过美观程度,要比大西国城市中的排污明渠好太多。 离开学的日子还有几天,两人不着急去做新生报到登记,便到商贸区寻家不错的馆子,包餐了一顿。接着在附近的店铺里买了些日用品,最后才去居住区,寻找定好的住处。 原本属于布兰登的房间在一栋五层小楼的顶层,他们顺着圆弧形楼梯走到五楼,看到只有一扇入户门。 沈醉乐着说:“一个人住一层,会不会有点奢侈。” 布兰登装作没听见,取出钥匙打开门,沈醉抢先跨出一步,走进房间。 正对入户门是一面大落地窗,客厅面宽至少十丈,纵深也有五丈,两侧是书架墙,摆满了书。大门左手边是卧室,一张大床居中摆放在房间里。右手边则是洗浴间,洗浴间里有一个坐便器,直接通着排污渠,用水一冲即可。 沈醉四处参观了一圈,十分满意,就拍了拍布兰登的肩膀说:“走,去你的住处看看吧。” 因为穷,沈醉临行前才随便在报纸上找了一家专为学生提供宿舍的商户,通过他们定了一间四人合住的卧室。因为整栋楼都没有接上水管,所以方便需要去街上的公用厕所,十分不方便。 布兰登自然住不了这种地方,可如果现在写信给父亲再要笔房费,一来时间太久,二来以父亲的脾气也不见得会给。所以,他只好节省开支,从每月的生活费中匀出一部分,就近重新租了个单人间,不算大,但有独立的厕所,勉强可以接受。 快到日沉,沈醉觉得无聊,就独自溜达着来到了智慧宫。 智慧宫,位于学府区北,建于新历二零八年,距今将近一百五十年的历史。最初用来保存九州皇室私藏的书籍和档案,后来因迁都北方,大部分的书籍和档案被转移到了京都,这里也被空置了几年。 新历二七三年,兼任临风城知事和机技所所长的前帝师韦伦上书皇帝请求将智慧宫赠与各学府,共用于藏书。皇帝恩准,但要求智慧宫必须向公众开放,所有“好学求知的人”都可免费进入。 不同于九州传统楼房建筑,智慧宫更像一座巨大的有顶庭院。整个主体建筑为圆形,分上下两层,一层是由72根又粗又高的圆形石柱撑起的回廊,每间隔一段距离就有一个圆弧形楼梯通向二层;二层是藏书馆,这里的藏书只能看,不外借,所以通常情况下地板上都会坐满看书的人。 大中庭位于智慧宫中心,是九州最大的有顶广场,广场的顶部是用六千多块块三角形的玻璃片组成的。广场中央为古遗馆,这座三层的圆柱形建筑,于新历二九一年建成开放,展出的是“大劫难”前人类的遗迹。 相比骨骸和石碑,沈醉对书更感兴趣。他直接登上二楼,煤油灯已被点亮,看书的人依旧不少,多为高几届的学生,他们有的是在为明年立秋的科考积极准备,有的则是为了要发表的文章寻找方向。 沈醉还没有这些压力,就沿着书架的分类把每排书过了一遍,看到感兴趣的书名,就抽出来翻看几页。如此这般,时间过得飞快,等他感觉有一丝倦意时才发现,周围的人少了大半,一问才知鸡鸣钟已经敲过。 因为还未做学生登记,身上的证件也都没去户籍官那里备案,沈醉怕再晚回去遇上巡夜的官差询问会有麻烦,就连忙往住处赶。运气还不错,一路上人烟稀少,唯一碰上的是两个更夫。因为太安静,路过院里养狗的人家时,突然响起几声狗叫,倒是吓了沈醉一跳。 还有两个路口,就到家了,沈醉刚要加快步伐,正前方的巷子深处传来一阵嘈杂声,为了避免麻烦,他决定绕行。 突然一个低沉的声音吼道:“你别指望会有人来救你,巡夜的官爷们,咱们打点过,他们是不会来这儿的。老大说了,要你一根手指,可没说要哪根。你老老实实不动,我就割小拇指,要是瞎扑腾,我就割大拇哥。” 不知出于什么原因,沈醉听了这话不由停下脚步。 另一人咳嗽着说:“无论哪根,割了都有碍美观。不如换根脚趾给你们,如何?” 说话的人从容淡定且风趣,这让沈醉产生了好奇心。于是他踮着脚,小心探出头,想一看究竟。 只见一名瘦弱的灰衣男子半躺在墙角,在他身前是一高一矮两名男子。矮个手里握着把菜刀,高个手里攥着根木棒。 矮个用菜刀面拍着他的脸,冷笑着说:“你啊,倒霉就倒霉在长了张臭嘴,左手还是右手,快选。” 灰衣男子咧嘴一笑,道:“我们试着换个思路,你们老大要我的手指,但你们交给他的未必一定要是我的手指。停尸间里没人认领的尸体不少,买一根手指花不了多少钱。更何况,我原本就打算明天一早就离开临风城,永远不再回来,所以你们老大也没法求证你们给他的是不是就是我的手指。” 他研究着二人的表情,继续说:“你们当然会冒险,不过为了十枚银币,换我肯定觉得值得。” 矮个问;“十枚银币?你给?” 一旁的高个则说:“别听他胡扯,他还欠老大赌债呢,哪来的十枚银币。” 灰衣男子点点头,说:“我自然没钱付你们,不过我能教你们怎么变出钱的法子,通常是要收费的,十枚银币。看在咱们的交情,这钱就不收了,如此算来你们不但是赚了十枚银币,还可以用我的法子去大捞一把。” 矮个心生好奇,又问:“什么法子?” 高个有点急了,说:“这家伙出了名的会打嘴炮,你不想想他要知道什么能变钱的法子,会落得被人割手指的地步。” 矮个说:“急什么,先听听他怎么说,离谱的话,再动手。” “没错,等我说完,你们要是没兴趣,想取我哪根手指随你们。”灰衣男子拍打掉衣袖上的灰尘,接着说:“你们可知道对于各国的贵族来说,什么是最重要的,哪怕千金都换不了的?” 矮个和高个互相望了眼对方,假装过了下脑子。 灰衣男子没给他们留太长的思考时间,沉声说:“是身份,身份能给他们带来特权和财富。通常在自己的封地,他们用家族纹徽印章就可以证明自己的身份。可要是离开了自己的地盘,这种方法就不好使了,比如涉及到金钱交易的时候,如何证明自己的身份就成了难题。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各国目前普遍的做法是由户籍部门出具的贵族档案登记表,但这表也只在本国有效,对于需要长期驻外的贵族来说,他们还需拿着表去外务部门换一份证明,上面标明:姓名、生辰、族谱、纹徽和私印这些信息。” 高个挥动手上的木棍,说;“这都在胡扯什么啊,我怎么听不出来你说的这些和捞钱有什么关系。” “重点这就到了。”灰衣男子连忙补充说;“各国的外务部门之间,信息传递不便。特别是大西国与大陆各国,相距千里,还隔着海,文件传递通常要好几个月。所以,大西国的贵族们如果来大陆,都是人先到、证明后到。” 见矮个子若有所思般点了点头,他咽了口唾沫,说:“试想下,如果你们能在他们之前得到他们的证明文件,他们愿意花多少去换一张纸呢?” 第二章 初回故里(四) “你的意思是去劫证明文件?”矮个皱眉问。 灰衣男子笑了,说:“很少有人会意识到,政府间的来往文件也有金钱价值。” 高个挠着头问:“我没听明白。” 灰衣男子耐心解释道:“假设一个大西国人已经到了九州,文件却没到,想补办还要本人回到大西申请,一来一回少说四个月,麻烦的很。有钱的人不怕花钱,就怕麻烦。” 矮个的脑子明显转得快些,说话一阵见血:“道理是这个道理,怎么下手才是重点。” “哈哈,看来我的手指是保住了,”灰衣男子笑道;“巧的很,本人辞官前,于外务司供职,虽无官职,但也能看到一些有用的文件,知道些内情。比如大西国的外务文件,为防海寇抢夺,基本都是由战舰运送的,到达军港后,再统一分发。身份证明这类不涉密的文件,一般就交给普通的信差,不会配随行护卫。按照日程表上的记载,三日前曾有一艘大西国的战舰在鲸湾的军港短暂停留过,鲸湾距临风城也就五日的路程,所以你们只需在北郊的官驿站附件埋伏着,看到穿着吏靴的信差就一棍子打蒙。身份证明上,都有每个人在九州的联系地址,想找他们不难。至于你们开口要多少,就看你们心情啦。” 灰衣男子如此一番解释,高个也明白了其中的道理,忍不住乐了起来说:“讹这帮鬼子的钱,想想就来劲。” 矮个也笑了,他伸出手,把灰衣男子扶了起来。 “看来你也不完全是个废物啊。”他说。 灰衣男子把这话当作赞美,说:“你们动手的时候需把握好分寸,只要别伤了信差的性命,官府的人自然不会花太多精力去调查。你们讹到钱,先去乡下避避风头,过个一年半载,就没人会再追究此事。” 矮个轻轻拍着他的肩膀说:“你想得到是周全。” “只不过。。。”矮个冲高个使了个眼色。 高个挥动木棍,重重击打在灰衣男子的右膝上。 伴随着一声闷响和惨叫声,灰衣男子再次倒在了地上。 矮个瞄着他的面门,顺势补上一脚,正好踢在灰衣男子的鼻梁上。 鲜血瞬间从灰衣男子的鼻孔涌出,可他双手只顾的上捂着自己的膝盖,在地上痛苦的翻滚。 矮个掐着腰低下头,讥笑道:“你爷爷我今天发善心,不让你变残。但如果不让你见点血,也不合适。下次自作聪明前,建议你先撒泡尿照照自己,烂赌鬼不配讨价还价,所以收起你那张傻了吧唧的笑脸,乖乖的求饶,没准就不会遭这罪咯。” 说罢,还不忘冲着灰衣男子的脸上吐去一口痰。 “我们走。”他对高个说,“还得去弄拫死人的指头,真是倒了血霉。回去老大要是问起来,机灵点。。。”转过身后,还继续嘀咕个不停。 沈醉连忙找了一个阴暗的角落躲了起来。过了一会,听到他们的脚步声越来越远,他探出头,望着他们的背影消失在夜色中,才向缓缓走向灰衣男子。 灰衣男子这会已不再翻腾,闭着眼睛在地上一动不动。沈醉捡起地上的一根树枝,轻轻戳了下他的后背。 “他们走远了吗?”灰衣男子突然问。 沈醉一惊,不由向后退了半步。 “他们走远了吗?”灰衣男子重复着自己的问题。 沈醉小声回答道:“嗯。” 灰衣男子一只手捂着膝盖,用另一只手勉强撑着自己坐了起来。他用舌头顺着牙床舔了一遍,检查有无松动的牙齿,然后用力通了通鼻孔,吐出一大口血。 “干,两个孙子不地道。”他囊着鼻子怒骂道,“不过,你小子也不机灵,就傻傻的在那边偷看,也不想着跑去报官。” 沈醉原以为自己隐藏得很好,没想到这灰衣男子早就发现了他。 灰衣男子摸着自己的膝盖,试着抬起来,发现非常吃力。他叹了口气,对沈醉说:“过来扶我一把。” 沈醉连忙伸出双手,扶住他的胳膊。灰衣男子借力单腿支撑起身体,站了起来,表情看上去十分痛苦。 他说:“贤人曾说:见死不救,同为杀生。同理,我伤成这样,你也有责任。念你个小屁孩估计也没见过这种场面,情有可原。左转第三条街,住着一个医官,我与他相识,你扶我去他那儿,我便不为难你。” 沈醉怪自己好奇心惹事,又不忍见他疼苦无助,就默默点了点头。 灰衣男子把手架在沈醉的肩膀上,一步一小跳,移动起来十分吃力,只好几步一歇,本没多远的路,硬是走了许久。 快到目的地前,灰衣男子忽然问沈醉:“你是留学生吧。虽然没什么口音,但你不像九州人,九州人不多管闲事。” 这个问题让沈醉很为难,他思考了一下回答道:“是也不是。” 灰衣男子不解道:“哦?” 沈醉说:“我母亲是九州人,我父亲是大西国人。我生在九州,长在大西。你说我算不算留学生?” “原来如此,你还未成丁,所以还未选定国籍。不过,如果你父亲有爵位可传你的话,那你铁定是会选大西国咯。” 沈醉听出他是在试探自己,为让他安心,就说:“他只是平民而已,所以我并不担心会有人讹我钱,你也不必担心我会把你供出去。” 这话刚出口,沈醉就觉不妥,又补充说:“不过别误会,也许你有自己的苦衷,但怂恿他人违法的行为,我并不认可。” 灰衣男子会心一笑道:“哈哈,你这个小兄弟,有点意思。你说得对,怂恿他们作恶肯定是不对的,可我并没有这么做啊。相反,我是为民除恶。你可知为何?” 沈醉冷冷回答:“不知,也不想知道。” 灰衣男子涎皮涎脸,搭在沈醉肩膀上的手借力用力捏了他一下,说:“你不想知道,我偏告诉你,哈哈。我这个人吧,官运不好,科考差了一口气,考了个第十一名,未被赐官,本就没捞到啥钱,随想赌运也不佳,欠了不止一家赌场的钱。按理说,我这十根手指都不够砍,可你瞧,现在一根不少。” 沈醉猜到了其中的缘故,说:“一条发财的消息,能救你不止一次。或者,如你所说,你想为民除害,所以故意把一条消息告诉几波人,好让他们为了一根骨头狗咬狗。” 灰衣男子笑道:“果然是孺子可教也,哈哈哈。小伙子,你叫啥?” “沈醉,三点水的沈,醉酒的醉。” “拿派德,首写是N。沈同学,老哥到地方了,辛苦你。以后有机会去京都,记得找我。临风城容不下我的才华,京都就足够宽敞,我肯定能混得比现在好,到时候请你喝酒吃肉,哈哈哈。” 沈醉本想表明自己对酒精的立场,拿派德已经敲开了医官的房门。 医馆是个白胡子老头,他身披毛毯,手举煤油灯走了出来,一脸倦意,不住打着哈欠。 沈醉将拿派德受伤的经过简单叙述了一遍,白胡子老头听了只是叹了口气。 见医官没有别的要问,沈醉就与拿派德挥手作别。 回家的路上再无波折,沈醉一身疲惫,顾不得脱下鞋袜就一头倒在了床上,朦胧间听到屋外打更人口中喊道:“日旦,云雾四合,阴阳之变。” 第三章 喧嚣协会(一) 布兰登吃不惯大米,午饭吵着要去主做面食的馆子吃。沈醉兜里没钱,吃人嘴短,不好反对。 商贸区又分为东西两市场。东市的商户多为九州本国人,西市基本都国外人,所以两市卖的商品、食物,差异明显。 两人来到西市,找了家干净的馆子坐下。布兰登要了一份不放青椒腊肠烤饼和一杯牛奶,沈醉要了份肉酱拌面和一杯乌梅汁。 吃饱喝足之后,两个人大眼瞪小眼,闲得不知该干啥。 过了很久,沈醉提议去把新生登记做了,布兰登表示同意,二人便移步学府区。 沈醉先陪布兰登去太医署报到,做完入学新生登记,领上一摞厚厚的课本,他们向间隔在奇略院和太医署之间的小河。 日正时分,烈日高挂,波光粼粼的河面上,有人正划着独木舟。 站在红砖垒砌的石桥,布兰登问沈醉:“你以前来过这儿吗?” 沈醉回答:“可能来过吧。” 他离开临风城的时候不足四岁,孩子的记忆总是模糊的。 “七年,这会是我离开家最久的一次。”布兰登说。 他打趣道:“如果你和我一样选的是奇略院,只需在这里待三年而已。” 布兰登说:“其实不管多久,离开家,对我来说都算一次成长。” 沈醉说:“对你姐来说也是一次解脱,终于把你这个巨婴给甩掉了。” 布兰登的姐姐阿曼达比他长四岁,因为他们的母亲严格意义上来说算不上合格的母亲,而父亲因为生意老是穿梭在各国之间,家中只有姐弟两人相依为命,所以他们之间的感情极为亲密。 布兰登自是不服气,说;“我姐疼我,她最舍不得我走的。” 沈醉喃喃道:“阿曼达也快到出嫁的年纪了,总不能一直被你拴着。” 第一次见面时,沈醉十一岁,阿曼达十五岁。那时的她除了拥有绝世美人的模样,最让沈醉印象深刻的是她所流露出的花季少女少有的温文尔雅和从容大方。大概也是那一刻,沈醉心中欲望的明灯被点亮,他从未如此渴望接近一个人,又从未如此畏惧触碰一个人。他被这种折磨勾引着,期待着,担心自己像一锅烧热的边缘已经翻滚的水,在她面前忍不住一下子扑了锅。 这种奇妙的畸形心态,围绕着他很多年。 布兰登怼道:“能配得上我姐的男人,在这世上不存在。” 沈醉眉头一皱,无奈道:“按照你这逻辑,你姐做一辈子尼姑或者修女最合适。” 布兰登激动地说:“呸,狗嘴吐不出象牙。” “大象嘴里也吐不出象牙,你姐早晚都会嫁人的,你也早晚得接受这个事实。”沈醉嘴上这么说,心里却最不愿接受这个事实。 布兰登坚定地说:“可确实没有她能看上的男人。” 沈醉摇了摇头道:“那不见得。” 布兰登问:“比如说谁?” 比如说我,沈醉默念道,同时在心中嘲笑自己的盲目自大。自己确实配不上阿曼达,她是几乎完美的女子。所谓几乎,倒不是因为她有什么缺点,是因为她太过迁就周围人的感受,总将自己的情绪放在一个卑微的位置上。即便永远挂着淡淡的微笑,但沈醉清楚有时她并不快乐。 见沈醉沉默不语,布兰登说:“看吧,你说不出。” 有人现在配不上,但不代表他未来也一定配不上。沈醉本想这样反驳他,转念一想,这句话更像是一句空洞的口号,于是就咽回了肚子里,甩下一句“口舌之争,多无用处”,转身离开。 奇略院的占地面积要比太医署大很多,共拥有一个标准马场、六栋七层高楼和一座室内训练场。从招生情况来看,奇略院的学生也是各大学校中人数最多的,每一届都有近五百人人,在校师生共计两千多人。 因此,新生报到处前排着一条长长的队伍。 “喂,那不是被揍的那个傻大个么?”布兰登手指前方,小声说。 沈醉也注意到了队伍中个头最的少年正是前些天在瓮城被修理的大个,他连忙摁下布兰登的手臂说:“别指,万一被他看到了,拿你撒气,我可没本事救你。” 布兰登又说:“没想到他也是你们奇略院的啊,哈哈哈,这下有意思了。” “唯恐天下不乱。”沈醉说着四处张望了一圈,没见到那白衣少年的身影。 排在他们身前的一个红发少年听到了两人的对话,转过脸来说:“你们认识努尔力?” 红发少年的脸上长着密密麻麻的小雀斑,一双大大的灯泡眼,牙齿参差不齐。 布兰登摇了摇头,说:“不认识,这名字好奇怪,他哪里人?” 沈醉心想西南大漠来的人很多就叫这个名字,布兰登宅在家里时间太久,很少和外人接触,这才觉得奇怪。 红发少年小心翼翼地说:“他是大宛国贵山城少城主,你朋友提醒的是,他脾气爆的很,惹到他没什么好果子吃。之前我们清源城主狩猎的时候,因为追猎物误入了他们家的领地,被他抓住,打折了双腿,至今还不能下地。” 大宛和安陌相邻,贵山城和清源城也相聚不远,一般来说他国领主误入本国领土,只需警告驱赶即可,把人家腿打断确实有些过分。 红发少年伸出右肘,有说:“我叫斯蒂芬·格利森,从安陌国清源城来。” 沈醉知道他们安陌的礼节,也伸出右肘,以“碰肘礼”代替“握手礼”,说:“大西国纽诺城,沈醉。” 布兰登学着他的样子行“碰肘礼”,说:“布兰登·安托瓦,我俩一个地来的。” 斯蒂芬听到他的名字,眼睛一亮,问:“安托瓦?大安托瓦公司(Great Antova pany “GAC”)和你有关系吗?” 布兰登不好否认,就说:“多少有点关系。” 斯蒂芬看起来比大多数的学生要小,稚气未脱,说话没遮掩:“那你一定很有钱咯。” 布兰登苦笑着说:“这个。。。你看我像是很有钱的样子吗?” 斯蒂芬还真仔细地上下打量了他一遍,才说:“不好判断,就默认你是有钱人吧,多认识一个有钱人总是好的。” “哈哈。”沈醉被他的快人快语逗乐了,问:“你今年多大?” 斯蒂芬回答:“年底就十一了。” 布兰登吃惊地问:“你们安陌的学校几岁就能上学了?” 斯蒂芬得意地说:“学校里教的太简单了,所以我都是自己在家学的。” 小小年纪靠自学能考入奇略院,沈醉心想他智商定是很高,不过也因为年纪小,为人处世方面他明显还差点火候。 斯蒂芬突然想起来了什么,又问:“对了,后天红流侯的晚宴,你们会来吗?” 他不提醒,沈醉都快忘了这档子破事。 布兰登回答:“嗯,我们俩都会到。” 斯蒂芬笑着说;“我听说他们会在宴会上,公布今年‘协会’的准入资格,真是期待啊。” 协会?沈醉一脸疑惑望着布兰登,见他也在纳闷。 “什么协会?”他问。 斯蒂芬反倒惊讶,说:“还能有什么协会,自然是‘喧嚣协会’啊。” 第三章 喧嚣协会(二) 喧嚣协会,并不是“协会”的官方名称,按照创立者的初衷,“协会”也不应该有官方的名称。只不过,随之“协会”的名气越来越大,学生们赋予它“喧嚣”的定义。 “协会”是由早期来临风城留学的各国年轻贵族们创立的学生狩猎社团“鸭咀帽俱乐部”演变而来,那个时代,因为“甲子战争”刚结束没多久,九州国自上而下弥漫着排外的情绪,所以各国的留学生在求学过程中,遇到了诸多不公的对待。 由于多次申请狩猎活动被不理由拒绝,“鸭咀帽俱乐部”转而演变成为各国留学生反抗不公、传递诉求的社团,他们的成员以斜戴不显高雅的千草蓝粗布鸭咀帽表明自己的身份和立场。后来因为在集会游行过程中发生了暴力事件,“鸭咀帽俱乐部”受到学校和当局的抵制,并最终被取缔,迫使活动转向地下,逐渐变成了秘密组织“协会”。 时代在进步,随着“改新运动”的开展,九州全国上下排外的情绪逐步缓和,学校和当局也开通了与留学生公开对话的通道,“协会”也开始渐渐失去了原本存在的意义,会员们也先后选择退出。 最后仅存的几名会员决定在毕业典礼当晚决定举办一场晚宴,以纪念曾经奋斗过的岁月。据说他们特地去临风城里最好的裁缝店“萨维尔10号”,量身定做了统一的礼服——以“协会”颜色千草蓝和象牙白为主色、镶着黄铜扣的立领燕尾服。他们用剩余的公用会费包下了一个乡村餐馆,开始前每人分到一个垃圾桶,这样无论如何大吃大喝都不用离开餐桌。 席间,他们一会针对各国的局势发表高谈阔论,一会比赛做打油诗,一会通骂九州国的“兵役制度”。。。大吵大闹将近半夜的时候,店主实在忍受不住,就请他们离开,不想被其中一人以“没有奶油蛋糕,无法结束宴会”的理由拒绝。 大半夜的,在这乡村小店哪会有什么蛋糕,店主一时压不住火,和他们爆发了言语冲突。这帮喝得大醉的人哪里还有什么理智,在酒精的作用下,他们将店主打了个半死,疯狂地砸毁了就餐的餐厅,临走前还不忘点了一把火。 如果没有最后那把火,也许就不会发生后面的一切。 乡村餐馆坐落于后山,恰逢当晚起风,火势快速蔓延,待城中的救火队赶到现场,漫山大火已很难控制。这场火整整烧了半个月,绵延万倾,造成25人死亡,临风城外近千所房屋焚毁,城内则被大火浓烟包围。 几个始作俑者第二天刚酒醒,见闯了大祸,连行李都不收拾就逃回了自己的国家。 抓不到犯事的人,知事大人只好当众指责学校对自己的学生疏于管教,酿成大祸,责令学校针对大火造成的人员伤亡、建筑损毁进行赔偿。 学校也不服气,说这几个肇事者犯事的时候已经毕业,不再是学校的学生,学校对他们的行为无法负责,拒绝赔款。 当局和学校相互推诿的行为,彻底惹恼了临风城的百姓,大批本地人走上街头,游行示威、讨要说法。 州府怕事态进一步严重,上书外务司,向几个肇事者所在的国家发布谴责书和引渡公文。 如此一来,原本地方案件一下子上升到了国事的高度。 各国收到相关文书后,态度并不一致。 南方势弱的康居国、暮国、巴颜国忌惮九州国力,起初有些松动,逮捕了肇事者,准备移送给九州。 大西国则不然,直接回函:国国有别,法度不一,不便引渡。 其他三国一看大西国如此硬气,恐国人诟病国家软弱,也效仿回函。 九州皇帝闻讯大怒,欲讨伐诸国,内阁首府大臣以“甲子旧伤未愈”力阻。君臣意见相左,最终通过内阁投票,战争提议被否决。 战事未起,不代表此事就告一段落。相反,九州国执事省大臣亲自对接各国政要,要求严查法办肇事者,与此同时九州的文人、学者纷纷撰写文章制造声讨几国傲慢、无礼,不珍惜来之不易的和平氛围。如此折腾了大半年,各国顶不住内外的舆论压力,只好按照本国的法律抓了人、判了刑,赔了钱,九州才没再追究。 几年后,肇事者们纷纷出狱,有文人曾想著作记录此次事件,可在采访过程中,每当提到有关“协会”的问题,他们都像是得了或轻或重的健忘症,选择闭口不谈。文人猎奇,笔头一转,靠着所掌握的为数不多的材料和想象力,写下了一篇名为“九州地下的学生力量——协会”的文章。 文章中,他把“协会”描述成了一个极其神秘的组织,成员都是各国在九州留学的贵族,他们气质接近、无法无天,总爱利用出格的举动表达自己对社会的不满。 要想成为“协会”的正式会员,你必须有超凡的个人魅力、“能文能武”,最重要的还要有钱,毕竟按文中表述“协会”一年的会费为十枚通用金币。收上来的会费除了用来购买“萨维尔10号”定做的制服,剩下的部分主要用于购买高档烟、酒,以及喝醉后打砸破坏的赔偿金。 这篇真实性有待考证的文章,一经发表,便在各国引起了轩然大波。很多曾经在九州做过留学生的政要们,被传出曾是“协会”的成员,无论他们如何否认,公众都无法完全信服。后来,这些政客们发现曾是“协会”成员的传闻不但对他们的支持率没有构成什么影响,反而可以被用作竞选时宣传的噱头,也就没人出来否认了。 久而久之,关于“协会”成员们各种“离经叛道”的传说,在各国留学生们中成为了最时髦的话题。“协会”依然存在着,越来越多的人私下里这么说。在这股力量的促使下,有人按照传说中的描述,重新组建了“协会”。 他们甚至制定了更为苛刻的入会的条件:候选人首先必须是拥有纯正蓝血血统(也就是传统意义上的贵族血统)的男性,同时具备超凡的个人魅力、“能文能武”、富有这些硬性条件。 具备条件的候选人,由老会员提名推荐,全体成员对其进行秘密考察和表决。集体表决通过的候选人,需要喝下一杯“特制”的酒,且不吐出来,才能真正成为“协会”的成员。 这些年下来,在学校期间,“协会”的成员们具体都干过什么、拥有什么特权,没人知道。 但在成员们毕业后,回到各自的国家,能够获得不菲的政治、经济权利,倒是公认的秘密。 第三章 喧嚣协会(三) 沈醉对“喧嚣协会”有所耳闻,但因为事不关己,没把它当作一回事,斯蒂芬冷不丁这么一说,没反应过来。 “哦,我以为啥呢。”沈醉说,“我们两个的话,肯定没机会成为什么候选人,所以也没啥好激动的。” 斯蒂芬疑惑地问:“怎么会?我听说他们最近两年降低了准入标准。” “我们身上流淌的不是‘蓝色的血液’,虽然严格意义上来说,没有人身上的血是蓝色的。”布兰登补充说。 “哦哦,原来如此。的确是,早听说你们家的爵位是买来的,你看我这记性。”斯蒂芬疑大概意识到自己这话有些不妥,试图补救,就又说:“不过,你们放下我不是势利眼,不会看不起你们的。” 一下子把沈醉哥俩逗乐了,两人几乎同声道:“好好,谢谢你啊。” 三人脾气不相冲,交谈的氛围十分轻松,东拉西扯,聊着聊着,队伍排到了头。 轮到沈醉的时候,他发现自己需要领取的东西明显要比斯蒂芬多出很多。 于是他指着台子上的竹剑、马鞍和滑轮弓,问报到处的一名男老师:“不好意思,老师,这个也是给我的吗?” 老师眼皮都不抬,冷冷反问:“不然呢。” 沈醉下面的话听上去有些蠢,他说:“可我不会用这东西。” “所以学校才教你啊。”老师的话让他无法反驳。 “不是,您不明白我的意思。”沈醉用上了敬语,“我当初报名的时候,就没选这类课程。” 老师依然低头看着自己手上的表格,不急不忙地说:“今年教学体系改革了,不是你们想选什么课就上什么课,是学校觉得该教你们什么就教你们什么。” 沈醉还不死心,追问:“我前面的那位同学为什么不用领竹剑?” 大概是因为已经有很多人问过类似的问题,老师不觉得有何新意,甚至都不用思考,就脱口而出:“入学成绩排名前二十的学生,只需安心研究计略,无需上马射、步射和技勇三门课程。后面排了不少同学,如果你对课程设置还有疑问,正式开学后,可以去教务处找相关老师咨询。” 沈醉颇感无奈,苦笑着,道了谢。 布兰登幸灾乐祸道:“祝你好运。” “早知如此,备考的时候就用点功了。”沈醉没看到斯蒂芬,问:“小孩呢?” 布兰登回答:“先回去了,说是今晚就要把新学期的课程都看完。” 沈醉面带不屑,说:“切,有点脑容量,就瞎显摆。” “那该死的晚宴,他要不提,我都差点忘了。回去我得把后天要穿的衣服挂起来,烫一下,不然肯定会有褶。你回去最好也这么做,还有皮鞋擦擦,别挂泥。”布兰登叮嘱道。 沈醉一边走着一边说:“这晚宴可比想象中的要复杂,好在咱们只是看客。” 布兰登点点头,说:“嗯,我可不想什么破‘协会’扯上关系,咱们用完正餐就找机会溜掉。” 沈醉坏笑着说:“好在你长得就很低调,应该不会给混在晚宴中的九州探子们留下什么印象,总之你记得把衣服上你们家的‘金棕榈叶’纹徽遮盖好。” 布兰登撇了撇嘴说:“明明知道会给自己的求学之路带来很多不必要的麻烦,还有这么多人争破头想要加入‘协会’,真是搞不懂。” 沈醉耸了耸肩说:“也没什么不好理解的,有些人来是为了求学问,有些人则不是。” 两人回到沈醉的房间,各自简单翻了翻新发的课本。 沈醉认真翻看着《维列斯通史》,布兰登则对《解剖学》里的人体构造图更有兴趣。 到了傍晚,两人都不觉饥饿,就决定省下一笔饭前。 入夜后,气温转凉,沈醉点上壁炉。 布兰登搭了快毛毯,窝在沙发上,不知不觉入了梦。 沈醉没忍心叫醒他,帮他把铺在身上的书合上,自己也回房休息。 第二天,醒来时已是日禺。 沈醉揉开眼,沙发上的毛毯被叠得整齐,餐桌上留了张纸条,上面写着:“今日有约,不和你混。” 他挠了挠头,这几个字意味着他要自己掏腰包解决吃饭的问题。 本打算咬咬牙撑一撑,可昨晚就没进食,肚皮已经开始抗议。 沈醉依稀记得昨天曾路过一家街边小店,有卖鸡排饭,店面不大,看着倒干净。他估摸着这种店应该不贵,就用牙盐漱口,擦了把脸,顺着记忆寻找那家店。 包家炸鸡,店名朴实无华,店内的装饰更如此,备餐台前就8个座位,门外挂着的餐单上显示只提供三样食物:炸鸡块、炸鸡块和炸鸡饭。 沈醉推开店门,带动了门上的铃铛。 正在炸鸡排的老板娘抬起头,面带幸福的微笑说:“欢迎光临!” 店里坐着两名顾客,一个坐轮椅的老人坐在最里面,面前摆着一杯茶,手里握着一根铅笔,在铺在桌子上的报纸上圈圈划划;另一个顾客是小女孩,五、六岁的样子,她点了一份切好的炸鸡排,但基本上没吃。 老板娘很热情,先递来一杯大麦茶,然后问:“小哥,想吃点啥?” 门口的菜单上没有标价,沈醉就先问:“鸡排饭多少钱?” 老板回答:“十分一碗,不过吃过我家饭的,都说味道好,吃了还想吃,一碗肯定不够。” 沈醉在脑子里将通用币和九州钱之间的价值进行换算,九州的十分纸钱等于半枚通用铜币,也就是1/20枚通用银币,他一个月的生活费是两枚银币,如此算来,一碗吃得起,两碗就奢侈。 沈醉从容地说:“先来一碗,谢谢。” “好嘞。”老板娘看上去脾气随和,她从取出一块大鸡排,问:“能吃辣吗?” 沈醉回答:“一般。” 老板娘就没啥辣椒面,她把鸡排往油锅里一放,伴着磁磁油炸声,说:“小哥,我看你面生,不是本地人吧。” 类似的问题,让沈醉很为难,他一般只好模糊回答:“我出生在这,但很小就随父亲离开了。” “哦哦,现在回来上学的咯,你们能读书、会写字,每天和墨水打交道真是有福气哦,不像我们这种人只能和油渍打交道。” 她的话听着粗浅,沈醉听着倒觉得有几分深刻,想不好该回复说什么。 “为啥只卖三种吃的啊?”他打岔问。 没想老板娘的回答让他能没法接,她说:“就三种食物,能做好吃,就不容易啦。” 沈醉只好附和说:“是,是。” 鸡排出了油锅,金黄透亮,老板娘熟练的切成六条。她盛出一碗刚焖的米饭,摆上一卷且好的鸡蛋卷和鸡排,最后浇上自配的酱汁。 “来,尝尝。如果想再来一碗千万别客气哈。” 刚做出来的炸鸡排,看上去诱人极了,沈醉肚子里的抗议声势也到达了顶风,他顾不得吃相,上去就是一大口。炸鸡排口感香脆,蛋卷软硬适中,酱汁甜而不腻,汇聚成一个大大的“赞”字。 一番狼吞虎咽后,沈醉才明白了什么叫:如果是吃了还想吃,一碗肯定不够。 老板娘从他满足的表情中已经看到了想要的答案,可她还是忍不住问:“味道如何?” 沈醉刚咽下一大口米饭,说不出话,就一个劲举着大拇指。 “那。。。”老板娘有问。 沈醉咽下一口水,于此同时决定这个月先奢侈一把,笑着说:“必须再来一碗。” 第三章 喧嚣协会(四) 第二碗吃完,沈醉半靠在椅背上,感到十分满足。 他不是贪吃的人,今天也体会到了食物能给人带的快乐。 他畅想,如果“天衣教”的教徒们尝过这家的炸鸡排饭大概也会放弃对于“物欲”的排斥。 老板娘为他续上一杯大麦茶,他喝着茶视线扫到了一旁的小女孩身上。 四周的调味瓶被女孩挪到了自己面前,她先将这些瓶子按某种顺序摆放好,接着就目不转睛地盯着看。 老板娘小声说:“这孩子有点怪,不说话,总爱摆弄桌上的瓶瓶罐罐,别人还不能碰,一碰就哇哇乱叫。” 沈醉也看出她有点特别,问:“她怎么一个人,没大人看着?” 老板娘继续小声说:“她有个哥哥,看上去比你大几岁,长得文文静静的。不知道什么原因,每天我一开门,她哥就把她留在我这儿,花十份鸡排的钱买一份给她吃,一直快到下午的时候才把她接走。” 沈醉笑道:“哈哈,那是把你这人当托儿所了。” “可不是么。” 店里又来了客人,老板娘忙着招呼,沈醉转头望着小女孩。 她长得十分秀气,头上的黑发只有薄薄一层,眼睛大却无神,手腕内侧有几条清晰可见的抓痕。 女孩盯着一众调味瓶看了很久,突然露出沮丧的表情,双手抱头,无声地落泪。 周围的人没听到哭声,没察觉有何异样,只有沈醉看到了大为吃惊。 他连忙起身,走到女孩身边,问她:“小朋友,你怎么了?” 女孩没有抬头,先用手指了下调味瓶,接着双手捂住耳朵,蹲在了地上。 沈醉不明白她什么意思,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扶她起来,她依然是用手指着调味瓶子。 问题是在调味瓶上,沈醉心想。 他左看右看这些瓶子,看不出头绪,于是就站在椅子上向下俯视。仔细研究一番,他发现饼子摆放的位置有点像传统将棋的布局,只不过缺了些棋子。 这看着像是进行到中局,他突然意识到,与此同时在脑中推算着每个瓶子对应的棋子。 最下的应该是大将,如果按棋子行进的轨迹,在最极端的情况下推算,对方五枚兵已经过河、车炮正在渡河,而己方只有一枚相护帅。至于造成大将本阵空虚的原因,应该是已方进攻节奏没把握好,被人截断了中线的联系,使得车炮孤军深入,进攻无力、回救不及。 沈醉平时也爱下棋,遇到老手的时候,初期杀的兴起,但对方总能在不经意间慢慢消耗掉你的有生力量,最后让你孤立无援。现在这个棋局确实是进退两难,但并非到了无药可救的地步。 沈醉摸着下巴,认真思考了许久,脑中闪过一个点子,他拍拍女孩的后背,将她扶起,指了指自己,又指了指“棋盘”,意思是问她自己能不能试试。 女孩像是明白他的意思,眼泪不留了,眨巴着眼睛看着他,然后移动了敌方的“车”,车一平五,将军。 沈醉开始移动“棋子”,象七进五。 女孩,兵六进一,将军。 沈醉,将五平四,吃兵。 女孩,车五平六,将军。 沈醉,将四平五。 女孩,相三退一。 沈醉以进为退,卒四进一,对方大帅危在旦夕。 女孩,车六退四,吃卒。 沈醉埋伏在一边的炮这时有了用武之地,炮九平四,借力打掉了对方的车,局势瞬间扭转了大半。 女孩没走下一步,她也看出之前尴尬的局面已经有所缓和,于是露出了笑容。 身后传来一个富有磁性的声音,他说:“能让我妹妹开心的人,你还是第一个。” 沈醉转身,说话的是一个文质彬彬的公子哥,他面带微笑,给人一种很亲切的感觉。 “能解开她棋局的人,你也是第一个。”他又说。 女孩听到他的声音,急忙跑向他,抱着他的大腿。 沈醉突然被他一夸,感觉脸上一阵热,说:“哦,我就瞎试试,棋还没下完,也谈不上解开吧。” 公子哥说话很直率:“谦虚了,你叫什么名字。” “沈醉,三点水的沈,醉酒的醉。” 公子哥说:“有趣的名字,多半是因为给你起名字的人经常喝醉的缘故。我还有事,以后有的是机会聊,再见。” 说完抱起女孩拉开门走了出去,他的干脆利索让沈醉愣住神,等缓过来才意识到他问了沈醉的名字,却没有留自己的名字,有失礼数。 沈醉和老板娘道了别,屋外阳光大好,温度洒在身上很舒服。 布兰登没出过远门,不会有什么本地朋友,能是什么人会约他?沈醉想不出。去布兰登的住所寻不见人,在附近的街道溜达了一圈也没瞧见人影,沈醉只好独自回家。 回家后,他从行李箱中取出了明天要穿的衣服,因为是卷起来放的,没什么褶皱,他就挂了起来。皮鞋被压在行李箱最下面,找起来有点费劲,好不容易取出来一看,鞋面已经被压变了形。 沈醉从楼下的邻居那儿讨来几张废报纸,揉成团塞进鞋里,又用湿布擦了一遍,看着倒不寒碜。 坐在沙发上,他翻看着学校发的必读书单,其中有一本《信仰与战争》引起了他的兴趣。他在心中默记下书名,决定下次去智慧宫的时候看。 “咚咚。”有人敲门。 沈醉懒洋洋地起身,走到门前。 透过一道门缝,他看到的是一双明亮乌黑的眼睛,那是他见过的最美的眼睛,既纯净又易碎。 阿曼达取下青色的面纱,露出淡淡的笑,巴掌大小瓜子般的精致脸庞轮廓几乎没有粉饰,小巧玲珑的鼻子清秀无伦,两叶薄薄的绛唇也让人有种想要去亲吻的冲动。 沈醉推开门,双手变得不知所措。 “你怎么来了?”他问,又抢着回答;“哦,是来找布兰登的吧,我们两个互换了住处,现在我住这里。” 她缓缓地说:“我已经见过他了,现在来见你。你不准备邀请我进来吗?” 原来布兰登要约见的人是她。 “不,不,快进来。”他连忙说。 她一进门正好看到了挂着的墨绿色羊毛长大衣,就问:“试过了吗?合适吗?” “正合适,谢谢你。”他微微抬着头,视线则向一侧偏离。 她微微靠近他,说:“觉得你穿这个颜色好看,就自作主张替你挑了,怕你不喜欢。” “喜欢的很。”他坚定地说。 她轻轻拨开乌黑的卷发说:“我是来告别的。” 他咬着嘴唇沉默不语,想听她接下来说什么。 她望着他说:“父亲决定送我入禁中,如果被选中,以后便不会再见。” 这句话被磨成针,刺透他的心。 他依旧沉默着。 她问:“你没什么想和我说的吗?” 他说出了一句令所有人失望的话:“恭喜你,算是如愿以偿了。” 她笑了笑,温柔地说:“你啊。。。” 她停顿了片刻,接着说“你啊,一定要替我照顾好布兰登。” “放心吧,我会一直在他身边。” 他想多说点什么,嘴巴却张不开。 阿曼达走以后,自责和愤怒压得沈醉喘不过气来。 他闭上眼,脑子里浮现的全是她是身影。于是他用手抚摸自己的欲望,试图排解这些负面情绪。 在那种后,他感到如释重负,身体变得沉重。 在梦中,她向他招着手。 她的面前像是挂着一帘纱,唯有一双大大的乌眼睛是明亮的。 别离开我,沈醉想要问她,却怎么也发不出声音。 渐渐的,她消失在黑暗中。 他把她弄丢了,不论梦里还是现实中。 第四章 候选名单(一) “他是早有预谋的,我前脚走,后脚就把姐姐送进火坑。”布兰登怒气冲冲道。 沈醉躺在床上,眼睛盯着天花板,默不作声。 “这和卖女儿有什么区别,他太自私,人们都说无奸不商,想不到他已经算计到自己亲生的骨肉身上了。你说他算计的精明?如果换做别人,还行还好点,九州皇帝能熬几天还不清楚,外面都在传这次选妃是为了给他冲喜。就算真选上了,又能如何,等新帝上位,先皇的嫔妃们肯定会被发去守一辈子陵,和活死人有什么区别。。。”布兰登喋喋不休,沈醉一句都听不进去。 他突然跳了起来,吓了布兰登一跳。 “啪!”沈醉重重扇了自己一巴掌。 “啪!”换手有是一巴掌。 第三掌被布兰登按住了,他惊道:“你发什么神经!” 沈醉歪着头说:“所以,都怪我。” 布兰登不解,问:“怪你什么球啊。” 沈醉说:“她昨天来找我了。” 布兰登说:“我知道啊。” 沈醉说:“我应该给她一个坚定的答案,这样她就能真正的为自己活。 布兰登说“啥意思?” 沈醉叹了口气,说:“你说你爸自私,那你自己呢?不也一样,不也想着你姐给你当一辈子的保姆,完全没考虑过她究竟要什么样的生活。” 布兰登皱着眉,说:“我就找你发发牢骚,至于么。” 沈醉跳下床,指着他的鼻子说:“明明只能发发牢骚却什么都改变不了,那为什么不闭上嘴接受现实呢。” 布兰登打他的手指,气愤道:“你凶什么凶,想打架啊。” 沈醉咬着牙,摔门而出。 漫无目的的走在街上,沈醉想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向布兰登发火,明明最无能的人是自己。 忘了她吧,想必她已经忘了你。他给自己洗脑。 就在沈醉神情恍惚的时候,四周变成漆黑,这不是因为时间飞逝,黑夜已至,隔断沈醉眼睛和光明的是一层厚布。 在他身后有人用双手扣压住他的右手手掌背,接着由下向上反锁握住他的腕部。 沈醉的腕部被锁,产生的疼痛使他跪地,又一人顺势把他按倒在地,将他的双手用绳子捆住。 一辆马车不早不晚在他们身前,沈醉被人合力拎了起来,扔进了车厢中。 整个过程在弹指间完成,分明是经过了精心设计和演练。 沈醉明白大声求救对此刻的自己没有任何帮助,他等待着绑架自己的人会先说什么。 马车行进了一段时间,开始减速。沈醉察觉到身边有人跳下了车,没过多久,只听噗通一声,又有一人被扔进了车厢中。 这个人明显要比沈醉慌张许多,奋力扭动着身体,蹬着双腿。 一个沙哑的声音说:“老实点,不然白刀子进、红刀子出。” 一个受到了惊吓的声音哆嗦着说:“别,千万别。我有钱,你们要多少都行,只要别害我。” 另有一个洪亮的声音不屑地说:“谁稀罕你那点破钱。” 沙哑的声音又说:“闭上嘴,安静坐好,很快就到地方了。” 沈醉闻到了一股尿味。 洪亮的声音说:“吓尿了?” 沙哑的声音说:“我新买的马车,干,真倒霉。” 洪亮的声音说:“这种怂包留着也没用,不如半路丢掉吧。” 沙哑的声音说:“不妥,留给他们定夺。” 洪亮的声音低声喃喃道:“哎,真是一年不如一年。” 车厢里都保持着安静,直到马车再次停止。 有人用力扯着沈醉的手臂,将他推下了马车。 洪亮的声音吼道:“都给我跪好了!!” “你们好大的胆子!可知道我是谁!”沈醉觉得说话的这个声音有些耳熟。 沙哑的声音笑着说:“你是大宛贵山城少城主——努尔力嘛,你是安陌国的六王子——朱邪赤心,你是康居国镇北大将军之子——修普诺斯,你是巴颜国相的孙子——雷尼,你是大西国来的沈醉。如果不知道你们是谁,我们又怎么会把你们抓到这里来呢?” 没叫到一个人的名字,他都会用力拍打下那人的头。沈醉排在最后,被打的也最重。 其他人都是皇亲国戚的,就自己是个普通人,这让沈醉很费解。 “把他们头罩摘了。”沙哑的声音下令。 沈醉眯着不大的眼睛,发现自己身处在一个不大的谷仓中,四面的玻璃上被贴上了红色的纸,光线透进来变成了色。 过一会儿等眼睛适应了,沈醉转脸看到了努尔力,他的眼睛瞪得贼大。在他旁边跪着的几个公子哥,沈醉之前没有见过。其中有一个长相俊俏的金发少年脸上挂满了眼泪和鼻涕,他哭着,又不敢哭出声,努力咬着嘴唇。沈醉看他裤子上有一片深色的印迹,推测出就是同车尿裤子的那位。 围着他们站着二十几名男子,个头都不矮,都带着面具。 “人生的变数,在于选择。”沙哑的声音带着的是一个灰色的鸟类骷髅头面具,他说:“我会给你们一个选择的机会,在此之前,我的朋友会先解开你们的绳子。” “别动什么歪脑筋的话,特别是你,努尔力,不然我会毫不犹豫打断你们的腿。”洪亮的身影带着一个红色章鱼面具,手上挥舞着一个马球棒。 他走到每个人身后解开了绑住他们双手的绳子,努尔力没有轻举妄动,这让沈醉松了口气。 鸟骷髅头接着说:“我为你们分别拟了封信,你们签字、按手印,就放你们走。不签话,后果你们自己猜哦。” 他话音未落,一个带着白猫面具的人端着一个银盘走了过来,银盘上是五个信封、五支沾了墨的笔。 每个信封上都对应写上了他们五人的名字,沈醉拿过写有自己名字的信封,取出叠好的信纸。 纸上写着一行小字:什么都不要做,把这张纸塞回去。 沈醉挠了挠头,正想琢磨这句话背后有没有什么陷阱,一旁有个小胖子先燃了。 他狠狠地将那封信撕成粉碎,指着鸟骷髅头大骂道:“你们帮孙子欺人太甚,士可杀不可辱,要动手就麻利点,来!来啊!” 他昂头挺胸,露出雪白的脖子。 鸟骷髅头笑着说:“好好,第一位勇士产生了,我们的六王子殿下,既然是尊贵的王族,留你全尸,拖出去吊了。” 说罢,两名面具男便押着他走了出去。 红色章鱼吼道:“还有谁不愿签的。” 皮肤黝黑的少年举起手,一脸不屑道:“将门之后,怎能辱没家门,不签。” 鸟骷髅头默默点着头,轻轻挥手,他也被押了出去。 尿裤子的金发少年见状慌忙拿起笔签下自己的名字,没有印泥,急得他咬破了自己的拇指,用血按下手印。 身边的生姜头男孩看他签了,也跟着签了字,按了手印。 剩下努尔力和沈醉愣在原地。 “你签吗?”沈醉小声问他。 努尔力斜视他一眼,小声回答:“不签是死,签了,我爸会打死我。” “那别签了,咱俩一起上路。”沈醉坚定地说。 努尔力未做回应。 沈醉当他是默许了,举起手,高声道:“我俩不签!”天涯在线书库《www.tianyaboo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