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在线书库《www.tianyabook.com》 《道德经成就至尊人生》 第一章、山雨欲来 八荒之地,各地以十二生肖,内外五行命名,其中水火土三地,绿林道中,有一总瓢把子,姓范名天星,号曰“夺命金刀”。住在火地范家大院内,大院依苍翠山而建,门口甚是气派,一对石狮子威武无比,怒目而视,院内甚是宽阔,皆是青石铺路,上可跑马,路边名贵花草,假山树木,不计其数。内里又有无数客房,供来往客人居住。光是演武厅、坪,就各有三组,分为外院,中院,内院,越到里边,那厅、坪,就越是宽敞。想来多少豪杰,于此比武较技,甚是热闹。 范天星此时年交五十岁,使得一口好金刀,年轻时,曾经一人单刀,踏遍三地五岛,不到三十岁,人送外号“夺命金刀”,不到四十岁,坐了水火土三地总瓢把子位置,十年来稳居宝座,三地绿林道,莫不敬服景仰,就是外地中人,亦唯马首是瞻。 范天星光徒弟就有五百名,常在身边左右之徒弟,有一百名。又有众多徒子徒孙,遍布水火土三地。此时正是风光炽盛,如日中天之时。正是:范家大院打个嗝,三地绿林起风浪。 范家院内,家大业大,设有总管家一名,另有几个院子,各设有分管家。各有厨子杂役若干。 这天,一人一马,疾驰而至,通报姓名,交代杂役,拴了马匹,进入内院;先后有十二人,皆是如此。进入内院,在大厅等候范天星接见。 范天星刚一露面,那侯在前边之人,就急忙报道:“闻知总瓢把子旬日后五十大寿,火地南绿林十八门,都在筹备,为总瓢把子祝寿。总瓢把子掌管三地绿林道十一年,何等威风,今日正好锦上添花,风光无限。” 他话音刚落,其余十一人,都争先恐后,一一报知。 范天星摆摆手,大家停下,他示意总管家上前说话,他退入内厅。 总管家是范天星同门师弟水中龙,外号“赛伯温”,今年四十八岁,功夫亦是一***明能干,既管内务,又管各院武术教导。 进范家大院者,初时外院练武二年,考核后中院练武三年,再升内院练武五年。到了内院,由范天星亲自教导,算是真正的弟子。越到内院,跟着练武的时间越久,故而内院反而越大,需缴纳的学费,也是越贵。 十年练武下来,有人家里,早已是砸锅卖铁,然内院出师者,可打范天星名号,横行一方;亦可混迹绿林道;亦可跟随范天星做事,自有不薄收入。故无论学费多昂贵,都有人送了儿女过来,练习武术。范家大院风光正盛,那总管家水中龙,做了二当家的,也是威风八面。 水中龙清了清嗓子,说道:“各位弟兄,感大家盛情,为总瓢把子筹备祝寿。然今年这五十寿诞,却是不祝也罢。” 众人议论纷纷,一人说道:“这是为何?弟兄们都想过来拜见总瓢把子,凑凑热闹。莫不是总瓢把子嫌弃大家礼薄?大家自会再备重礼。如果是因属下等办事不力,惹总瓢把子不高兴,也请水总管示下,加以责罚。” 水中龙说道:“大家误会了,范师兄喜爱的是大家的情谊,而非礼物。只因情况有变,这五十大寿,范师兄却再也不敢张扬,各位亦请不要再做筹备,更不可对外宣扬,让人得知范师兄即将五十岁。” 众人更加不解,纷纷质问到底为何。想总瓢把子,平素何等风光,亦是极爱热闹之人。内中有人还记得,十年前,总瓢把子四十大寿时,光是在满院子搭台唱戏,前后就唱了十天之久。此刻到了五十大寿,三地绿林,十八地武林,都预备过来给他祝寿。他自己却忽然不做寿诞了。 水中龙说道:“唉,师兄很感谢各位抬爱,想必各位都听说过‘乌云压城城欲摧,山雨欲来风满楼’这两句诗吧。” 内中一人说道:“这两句诗,三岁娃娃也会背啊。怎么了?” 有一人说道:“在下今年即将四十,收到了这两句诗。正愁着呢。特意赶过来,请总瓢把子帮忙做主。” 又一人说道:“在下今年即将三十,也是收到了这两句诗,正不知何解呢。” 水中龙说道:“趁范师兄此刻还没有收到这两句诗,大家都散了吧,不要再说祝寿的事了,亦请大家不要再对任何人提起此事。” 正在这时,只听哧溜数声响动,正在听水中龙说话的众人,看到水中龙身后石墙上,原本是洁白干净的,突然多了两行横排的字。一行大字,赫然就是“乌云压城城欲摧,山雨欲来风满楼”,一行小字,则是“范天星五十大考,怎可瞒天过海。” 十二双眼睛,都是看得分明,又有人凑近去看,惊呼道:“红豆。” 红豆生南国,春来发几枝。愿君多采撷,此物最相思。 那石墙面上的两行字,共二十七个,每个字,都是由红豆组成,每粒红豆,都是深浅均匀,镶嵌在石墙内,组成那二十七个字。那些红豆,颗颗完好如新,并无任何一颗碎裂。 那字的书法,虽不十分工整,却也并不难看。 要将红豆嵌入石墙,那功力已是惊人;深浅均匀,更是不易;一掷或数掷之下,写就二十七个字,这需要何等不可思议之能力,方可做到。只因这种能力,光有功力,是绝做不到的,是以更让人匪夷所思,观者莫不色变。 众目睽睽之下,众好手环目四顾,竟是全然不知,那人在何处掷出红豆,那人是谁,那人身形如何,竟是毫无所见。 那惊呼“红豆”两字之人,竟是面如死灰。 水中龙回头看到,嘴巴张开,那眼珠子瞪着,也是一动不动了。 完了,一切都完了。偌大的范家大院,彻底完了。属于自己这个二当家的好日子,也没有了。 范天星在内厅感觉情况有异,赶紧出来查看,看到那墙面上的字和红豆,立即双腿打颤,大汗淋漓,那面上的汗,如同红豆大小般滚下。威风八面的“夺命金刀”,三地总瓢把子,竟然怕了这用红豆组成的两句诗。 众人都想不到,威震三地的总瓢把子,也有惧怕的时候,更想不到,他非但惧怕,而且是吓破了胆。 此时大厅里,刚好是十四个人,众人面面相觑,空气似乎已经凝固,那本不懂这两句诗意思之人,似乎也已经明白了些什么,都战战兢兢的,不敢说话。 只见一人,约三十五六岁年纪,甚是精悍刚健,叫做孔忠明,站了出来,对范天星说道:“总瓢把子,恕属下愚昧,实不知总瓢把子为何如此害怕。但属下想,既然事已至此,大家何不同心协力,来对付那留诗之人?我们水火土三地绿林,加外十八地好汉帮忙,有数千人,将这范家大院,围个水泄不通,他又能做得了什么?” 第二章、武林判官 范天星稳住了身子,摇了摇手,说道:“没用的,没有用的,真想不到,还是来了。中龙,你跟大家解释一下吧。” 水中龙说道:“大家可能想不到,这武林一道,自从山丰真人,驾鹤仙去之后,这数百年来,并无武学奇才,大家伙多半都是一样的刀口讨饭,铁板滚肉,一起混个日子。 范师兄三十不到,一人单刀,踏遍三地五岛,承大家捧场,方有今日。这绿林道看似杂乱,毫无秩序,可范师兄定的规矩,就是秩序。这原本都是承蒙大家抬爱,给个面子。范师兄春风和气,大家也意气风发,大家过的,原本都是很快乐的日子。 然最近两年以来,南方武林,都在流传那武林判官的故事。传说这武林判官,专来判武林人物的生死福禄,对这武林判官,大家可有耳闻?” 众人中除了一两人,都是摇头。 水中龙继续说道:“这武林判官,就是这石墙上留字之人,大家想必已经看到,这等功力,是何等骇人。大家的身躯,比之这石墙如何?这数百粒红豆,可以如此精确的嵌入石墙,也一样可以精确的打到我们的穴位,纵我们有数百人,在他这一掷之威下,不一下子就完了吗?推而广之,就是数千人,也是毫无用处,更何况,他的身形极快,快到你都看不到他出现过。” 众人虽不说话,脑海中却是连连称是,想不到,这当世,竟出了这等武林奇人。 水中龙又说道:“大家可能更想不到,这武林判官,十八岁出道,迄今才二十岁吧。” 众人虽不出声,内心实是连连惊叹,这二十岁之人,怎地有这等骇人功力,心想自己,就是打出娘胎开始苦练武功,也练不到这十分之一本领。 水中龙说道:“南方武林,众人对这人也甚是好奇,然竟无人知道他的师承,也无人知道他的姓氏,住址,甚至无人能够看到他的招式,因为那看到他招式之人,都已经死了。甚至没有几个人看到过他的真面目,好几个看到的,彼此验证一下,竟是对不上。你根本找不到他,到了他该出现的时候,他自然会来找你。” 水中龙拿起桌上茶杯,喝了口水。 这时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大汉,姓江名剑刚,正是那之前惊呼“红豆”两字之人,说道“水总管,您说累了,接下来的情况,属下知道一些,就由我来说吧,说得不对之处,请水总管再予以补充。” 水中龙点了点头。 那人说道:“在下两月前,因事去过一趟南方,是以知道一二。那人来找你时,也是你心惊胆战之时。他给武林定了一个规矩,实质上,也就是他的规矩。他足迹所到之处,他会对当地武林头面人物,进行大考。 所谓大考,就是来考察你过去十年,你的德行是否有亏,据此来削夺属于你的一切,包括生命与财产。如果你无辜剥夺过他人性命,予以偿命。如果你无辜掠夺过他人财产,予以夺财。如果你欺世盗名,假仁假义,他会将你的丑事,公之于众。 所以那剥夺过他人性命之人,自是被他核定为要偿命,见到他之后,不出一招两招,即已魂归地府,如何有人知道他的出招?而那无辜掠夺过他人财物的,他就来神不知鬼不觉的,把你的财物拿走,你也是见不到他的人影。此时要是你知道是他干的,只把你的财物拿走,高兴都来不及,哪还敢去追查他的影踪? 他出道之时,自称年方十八,却已查证好了你之前好几年做过的事情,在取你性命之前,必定予以宣判,他加以细致陈述,仿佛他当时亲在现场。他那记忆力,却是相当惊人,竟能将那过去的每个细节,都一一道来,那做了那事之人,自己都有所遗忘,他却是不差毫厘。众人都纷纷传言,他就是那天界主宰人寿命福禄的判官,你的罪恶,都有神予以记下,据此上报天庭,予以削夺,于是人送外号‘武林判官’。 他对当地武林头面人物,实行三次大考,寿逢三十、四十、五十者,都将接受他的大考,专考察近十年来所行之事。 对于那要偿命的,他就用红豆在墙面上留下那两句诗,在寿辰之后的第四天进行夺命。从第四天开始的子时,十二个时辰内完成。如果有人在这十二个时辰内躲得过,他也不再追究。 那南方武林,收到这红豆留诗者,自是想方设法,邀请数百人,加以保护,他却在数百人之中,取你性命,只在须臾之间,却不伤其余之人的性命。那收到红豆留诗的,又想方设法,躲藏到那无人知晓的地方去,他却好似已经算好你那天会在哪里。迄今为止,那收到红豆留诗者,无一人能够幸免。是以人人闻知色变,见者胆寒。 对于那夺财的,他就用绿豆留诗,在寿辰之前第三天进行,初时那家里收到绿豆留诗的,还存有侥幸,想在那天转移财物,但后来发现,不但那转移的,不见了,连家中老本,也是不翼而飞,自此再无人做那徒劳之举,且惧怕他因此迁怒,故而任他取走财物,侥幸性命无虞。 只是那人却也奇怪,无论你怎么对他,他都不发怒。却在数说你犯下罪孽时,声色俱厉,那气势磅礴如海啸般可怕。那犯罪者闻其声,已是无比胆寒。听到罪行落实,只敢承认,再不敢抵赖狡辩。 我们北方武林,有闻此人之名者,莫不祈祷这人终生不来北方,哪知道,他终于还是来了。” 众人闻听到此,自是大气不敢出,心想这武林判官,怎地如此可怕?又望向那范天星,心想这十年来,遇到事情,总瓢把子都是招呼一声,众人莫不听话,他从未亲自动手,更未杀过人,何故却会收到这红豆留诗? 这时只听一人说道:“唐朝王维写的《相思》一诗:红豆生南国,春来发几枝。愿君多采撷,此物最相思。这红豆,本是主相思之意,他却为何用来主杀人呢?岂不是不解风情,大煞风景?” 这时又有一人说道:“总瓢把子,不用担心,属下最近刚好因为舍弟,巧遇一人,据属下观察,此人功力,却与这武林判官,不相上下,我们邀请他来此,与之周旋一天,只待过了那第四天的十二个时辰,就平安无事了。” 第三章、白面书生 众人闻听此言,莫不高兴,那范天星,更是眼放异彩,仿佛就此抓住一根救命稻草。 只见那人,若三十七八岁年纪,满脸络腮胡子,身材微胖,却是姓汤名云鹤。 汤云鹤继续说道:“家父虽是武林中人,只是舍弟云思自小却不喜舞刀弄枪,只好舞文弄墨,到了二十来岁,极喜玩弄印章,五六年过去,那刻印本事,倒也一流,内外五行属地之人,都来找他刻印。又选得一批极好玉石,自是寻其刻印之人,多名流异士。 昨日我回到家中,正巧他与一白面书生在谈话,那白面书生,手中握着一枚玉石,正在把玩,也不知道舍弟与他谈到什么,那书生心里竟是极其悲愤,眼含泪水,右手将那玉石紧的一握,猛的磕在旁边石桌上,那石桌竟是碎裂了,他张开手去扶那石桌,我见他手中玉石,已然全是粉末。 那人想是听到了生平最难受之事,却是极速恢复理智,面上依然平静,连连对舍弟说:‘云思,对不起,我失礼了’,舍弟却说:‘都是我疏忽,是我的错。应该说对不起的,是我。’那人却悲叹一声:‘罢了,事情都过去了。’ 也不知道他们谈的是什么事情。 我见那人如此骇人功力,却闻所未闻,自是想打探那人名字,私下问舍弟。舍弟说那人自己说相当于死了,不再对外说名字。 我又私下问下人,却听得说最初那人进来时,也是不说名字,说通报为舍弟同学,要舍弟来到门口,就知是谁。舍弟来到门口,两人说了几句话,舍弟再把他邀请进去。 舍弟留他在家里住两三天,我们家里那院子,却也雅静,那人就住下了。 我想此人这等功力,却不与这武林判官,正可一敌?总瓢把子有难,就是我等有难,是以想回去家里,请他过来,只待过了那第四天,总瓢把子安然无恙,大家也是高兴。” 这时那江剑刚说道:“手握玉石,成了粉末,一磕之下,石桌碎裂,功力却也惊人,只怕比这武林判官,还是不如,这武林判官,不且功力惊人,又且那一掷之下,这二十七个字,应手而成,更让人觉得,匪夷所思,已近乎神。” 汤云鹤说道:“这人功力,或略有不如,但我们把这人请来,与之周旋,能够拖过去那十二个时辰,亦有可能。总瓢把子意下如何?” 范天星说道:“也只能这样了,你回到家里,替我好好请求,不惜代价。若需我亲自过来,你托个信给我,我就算是跪下来求他,也得把他请过来。大家都散了吧,不再提过寿辰之事,云鹤,你快速回去,有了消息,立马传信过来。” 大家都回答一声,各自散去。 那汤云鹤急忙骑马回家,跟弟弟汤云思说起,那汤云思自是去极力恳求那白面书生,那白面书生稍做思考,竟是答应了,且说云思兄长之事,愿意帮忙。 汤云鹤立即安排人快马加鞭,来告知范天星,范天星自是心下稍安。 范天星五十岁那天,早早起床,来到自己母亲灵前,上了一炷香。又在演武厅师祖遗像前,上了三炷香,之后三磕九拜,却依然是坐立不安,食不知味。之前早已安排,吩咐下去,就是自己家里,也不祝贺,不吃寿面寿酒,只是粗茶淡水,念佛吃斋。 想四十岁那年,何等风光。想去年四十九岁,也是宾客盈门,大家齐聚祝寿,并都是许愿待到一年后,总瓢把子五十大寿时,一定要把寿礼准备充足,把寿宴办得热热闹闹的。四十大寿时只唱了十天戏,五十大寿时,戏班子由大家分别请,唱足一个月。 世事如棋,根本想不到,真正到了五十岁这天,曾经的范总瓢把子,家里竟然是冷清得很,非但没有人大吃大喝,没有一个人来向他祝寿,连他自己,都吃斋念佛了。 急来抱佛脚,不知道,这次的抱佛脚,是否还来得及,是否还有效。 但抱了,或许,总比不抱好。 迄今为止,那收到红豆留诗者,无一人能够幸免。 范天星会是例外吗? 三天后,范天星除了留下水中龙和几个杂役,将其余人等,都遣散回家,虽然众人都是摩拳擦掌,要与总瓢把子同进退。范天星却只是摇摇头,摆摆手。水中龙说道:“各位先回去吧,范师兄不愿连累大家,如果范师兄一天后安然无恙,大家两天后,自可回来的。” 这天下午,汤云鹤陪着那白面书生过来了。只见那白面书生,白衣白裤,身材高大,面上无须,与人交谈时,面带微笑,甚是亲切平和。一人独处时,面上却又略显忧郁神色。范天星尊称那白面书生为“先生”。 白面书生早已听汤云鹤谈了武林判官之事,来到那两行字之前,默默的看了片刻,初时略有惊骇,其后恢复平静,面上依然微露笑容。 那范天星在边上看着,心想此人或是想自己功力在那武林判官之上,才露出笑容来的吧,那求生希望,又是多了三分。 这夜子时开始,那白面书生,就坐在范天星身前不远处。范天星与师弟水中龙两人,对坐着喝茶,此时彼此,自是没有多少话可以交谈,甚是沉闷死寂。那白面书生,只是静静坐着,很少饮食。那汤云鹤,却也留了下来,在一边独自坐着,亦想看看接下来所发生之事,到底将如何。长夜难熬,大家多半都在闭目养神。 那范天星之如厕吃喝等事,却也照旧,心想自己大命即将不保,这数日来,虽有忏悔之意,不再大吃大喝,但临死之前,该吃点的,还是吃点吧。想不到,昔日威风八面的总瓢把子,今日竟做了个束手待毙,等死之人。 他已经这般等待多日,心知该来的,必定会来,倒也没有最初那般恐惧了。 又想那武林判官取人性命之前,必会予以宣判,不致突然袭击,于是也就照常行事,只是就在那白面书生左右。 大厅一侧墙面上,挂有一个西式闹钟。此时申时已过,这第四天,已经过去九个时辰,却还未见那武林判官露面。只要捱过这最后三个时辰,那武林判官,对范天星所犯罪孽,也就不再追究,他也就安然无恙了。 他的心里,自是希望那武林判官,永远不要来了,来了,眼前这白面书生,与他周旋,若是能够捱过这最后三个时辰,自然也是平安无事,从此,他还是那威风八面的总瓢把子。至于他自己,竟然已是完全放弃抵抗,要任凭那武林判官主宰性命了。 第四章、审判 来了,终于还是来了,酉时三刻,那人从窗口处,飘了进来。只见一道黑影一闪,一个人从窗口处嗖的一下,就进来了,落在地上,全无一点声响。范天星的心里,自然是咯噔一下,他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那白面书生身上。 范天星先去看了那白面书生一眼,见那白面书生,依然坐着,纹丝不动。此时,他才敢定睛去看那从窗口处进来之人。现在这威震三地的总瓢把子,竟是如此吓破了胆。 只见那人,身材亦是高大,黑衣黑裤,一双眼睛,甚是炯炯有神,额头甚高,面容却是确然二十来岁之人,形如少年,眼睛甚是聪慧明亮。却又别有一番老练沉稳,豁达大度。 那白面书生,静静的看着眼前的黑衣少年,两人各自对望了一眼。 只听那黑衣少年,朗声说道:“范天星,你可知罪?” 话语甚是威严。那黑衣少年,面上神态,亦是肃穆,俨然就是那大堂之上的审判者。 范天星战战兢兢,说道:“在下,在下不知何罪,请判官明示。” 黑衣少年双目一瞪,厉声说道:“范天星,你不但想瞒天过海,却还想自欺欺人,死到临头,不知悔改,看来是极端的不知羞耻了。” 那声音甚是严厉,气势磅礴,那桌子上的茶杯,都抖动了起来。范天星的身子,竟是如同筛糠一般。 那黑衣少年说道:“你范天星本不十分好色,然在四十一岁那年,你担任这三地总瓢把子不久,志得意满,自是骄溢之态滋生,一日赴宴,在酒宴上接受众人吹捧,喝酒无度,你醉酒醺醺,归来时于树林深处,见一美貌少女,正在采摘蘑菇,你见左右无人,淫心顿起,将之强暴,你虽留下一锭银子,那少女却投河自尽。此事确然吧。” 那范天星当年做了此事,本是后悔酒后一时冲动,又想此事全无人知,九年过去,心想早已淡去,此刻见这黑衣少年说出,竟是不敢否认,颤颤巍巍,说道:“是,是。” 那黑衣少年又说道:“你于四十五岁之时,在这内院,有一弟子,那弟子家贫,拿不出许多钱财孝敬于你,那年学费,也是拿不出来,向你求情,容他日后补足。你不留情面,不认他为弟子,要赶他走。那弟子之前给你整理内务,于你书信中,偶然得知,你勾结外敌,出卖自己好友,掠夺他的山头,致其流浪他乡。那弟子单纯,想以此为要挟,要你将他留下,不然对外说出此事。你见事情败露,假意将他留下,暗中偷了这弟子印章,伪造他投敌卖国之罪,送至官府,上下打点,那弟子在狱中被人打死。此事确然吧。” 那范天星做了这事,本是绝密,就是那水中龙,亦不知情,都以为这弟子罪当下狱。即至听闻那弟子死在狱中,这范天星还假意掉了些眼泪,说想不到自己身边弟子,竟犯下这等大罪,自己事务繁忙,没有去狱中打点照顾,竟这么快就死了,令人悲叹。 这等绝密之事,本无第二人知晓,却全然想不到被这黑衣少年查实,此刻吓得汗流浃背,也是颤颤巍巍的说道:“是,是。” 黑衣少年说道:“你本该早就为之偿命,让你多活五年,今天判你偿命,你可心服?” 范天星此时早已是心胆俱裂,心想对方能够将自己这两件绝对隐秘之事,查实清楚,自是早已酌度好了,必得要自己以命偿命。又早知对方功力超然,没有那入虎穴之能,怎敢一人闯进来?自己本是夺命金刀,舞得滴水不漏,此刻却是全然没有半点抵抗念想,只对那白面书生说道:“先生,救我。” 那白面书生站了起来,对那黑衣少年说道:“这位小兄弟,真是好俊的身手,又是审判有度,令在下佩服。只是这范总瓢把子,既然约了在下过来,在下托朋友薄面,总得救他一救,这样吧,你我在这演武厅,比试一下如何,若你胜得了我,自是任凭你处置他。若你胜不了我,今日就请你离开此地,不知意下如何?” 那黑衣少年说道:“如此也好,我自出道已来,尚未逢敌手,正有寂寞之感,今日正可检验检验。” 此时又是过去了一些时候,这第四天,只剩下最后两个时辰。范天星眼巴巴的,盼望着这时间能够过得快一点。 白面书生与黑衣少年,两人在那演武厅比试了起来。只见黑白两团身影,一时穿梭不已,速度都是快得惊人,令观者眼花缭乱。 两人功力,俱是骇人,对掌相击时,那余功波及,竟让范天星、水中龙、汤云鹤三人身上衣服,如大风刮过,身子亦摇摆不定。这范天星与水中龙师兄弟两人,平时也常常与人演武较技,自称能手,又教了众多弟子,今日方知,与这场上两人相比,实是天差地别。也难怪这武林判官,敢于孤身一人,走南闯北,于数百人中,取人性命。又不知这白面书生,来自何方,竟也是具有这等骇人功力。 范天星的心里,自是希望这白面书生,能够打败这少年,救了自己性命。虽是假仁假义之下,自己犯下诸般罪恶,今被人揭破,本该无脸再活,可蝼蚁尚且偷生,何况人乎。 那两人之招式,俱是奇快无比,旁观之人,竟是看不清楚。除了偶尔比拼掌力,两人身形停了下来,其余时候,只见黑白两团影子,却不知那身形何在。 范天星等三人,看了半天,竟是全然不知谁占上风,谁落下风。 两人打了一个时辰了,还是难分难解。 两人又打了半个时辰,还是难分难解。 这两人真是能打,打了这么久,这身形都不见疲软,还是黑白两团影子,来去如风。 那大厅墙上的挂钟显示,这第四天的亥时,也是这一天的最后一个时辰,现在,只剩最后一刻钟了。 范天星的心里,多了一分希望。他的心,现在都提到嗓子眼处。 一个人,没有希望的时候,是最紧张的时候。 一个人,充满希望的时候,是最最紧张的时候。 范天星现在,当然是最最紧张的时候。 坚持住,坚持住,坚持住,继续这么样打下去。只要捱过这最后一刻钟,他就可以安然无恙了,他心想,这白面书生,都捱了快两个时辰,是无论如何,都会捱过这最后一刻钟的。 第五章、贵人 范天星的心里,虽然到了最最紧张的时候,实在的,却已经暗暗高兴了起来,他相信,这白面书生,既然已经坚持了这么久,就绝对能够坚持住这最后一刻钟。 他想,以后自己,或许逢人就可以吹吹了,自己是第一个,不,迄今为止,在武林判官红豆留诗下,唯一一个活下来的人。虽然不是自己厉害,打败了武林判官,却至少说明,自己运气好,碰巧遇到了这白面书生过来帮忙。 很多人可能还会以为,那与武林判官缠斗许久,帮助自己捱过那天审判的白面书生,是自己背后的靠山,自己身后的贵人。 这贵人,武林判官都奈何不了,自己,在江湖中,又可多长三分脸面了,那志气,自是高涨。 江湖中,很多时候,脸面是靠朋友涨的,很多时候,则是靠身后贵人涨的。某某身后有人,这脸面,这志气,凭空就涨了三分。 想不到,最后时刻,这素不相识的白面书生,竟成为了自己生命中的贵人。 他记起,自己在江湖中闯荡,很多时候,都是运气好,逢凶化吉,这次,也一定会的。他对白面书生,能够坚持住这最后一刻钟,充满了信心。 江湖中,实力是一个方面,运气好,却也是另一个方面。 他想,他的生命里,许多时候,的确都是运气很好。自己一人单刀,挑战三山五岛的时候,运气也是很好的,刚好那最厉害之人,那天拉肚子,功力大打折扣,不然,自己还不一定能够胜得了他。 那大厅墙上的挂钟显示,距离这天的亥时结束,还有最后一刻钟的三分之一,也就是说,按现在的时间计算,就剩下最后的五分钟。 范天星已经准备庆祝自己,虎口逃生了。 武林判官,不过如此,红豆留诗,能奈我何?自己虽然罪恶累累,还轮不到你这个凡人来审判。 他在想,这个武林判官,毕竟年轻,真是有点傻,既然要夺人性命,可为何自己制定规矩,只限定在这一天的十二个时辰之内完成呢?像我们,做任何事情,就从来不讲规矩,或者说,老子就是规矩,强者,就是规矩。 武林判官是强的,是强过我很多,可是,却像个傻子一样,制定出这傻傻的规矩。 在这样的傻规矩之下,自己,这一次,又成为了漏网之鱼。 朝廷的法律,很多时候,也是很傻的规矩,自己上下打点,无数次,都成为了漏网之鱼。 在自己的打点下,那些贪财的官员,见钱眼开,被自己玩弄于股掌之中,就像傻子一样。 有时我真想不清,他们为什么那么爱钱。 老子不爱钱,老子钱有的是,老子只爱权。 到处都是傻子。傻子的世界,有时真让我看不懂。能够在任何地方,黑白通吃,游刃有余,就是我们绿林道的世界。 现在,他很庆幸自己,遇到这么多傻子,在这个遍地傻子的世界,很多时候,他都是得意和狂欢的,在这范家大院里,他虽然深居简出,可他有多舒心啊,每天,都不知道,有多少人等待他的接见,要拿多少厚礼,他才肯见人一面。 憋屈了十四天,现在,总算要结束了。 就在这时,在这最后五分钟的时候,只见那白面书生,身子飘出圈中,后背往地上倒去,单手撑地,面色苍白,显得很吃力的样子,说道:“我输了。” 范天星不相信自己的眼睛,这白面书生,不是很能打吗?怎么,连最后这么一点时刻,都坚持不住?这怎么可能? 他傻了,再没有任何思维,瞬间,他变成了完全没有思想的傻子。 那白面书生强自站了起来,身子却是踉跄了一下,然后一只手抚着胸口,好像受了重伤,走路一瘸一拐,往大厅外面走出。 黑衣少年说道:“范天星,无辜杀人者,偿命,武林判官在此,代天执法。” 话音刚落,他单手一扬,数粒红豆发出,竟是击穿了范天星的身子,在他身上打出数个血洞,那红豆变成血红,打在范天星后面石墙上,赫然留下一个红色血迹的字:死。 红豆上,却还滴着血。 那范天星,自然是没有多少挣扎,就已死去,倒在地上的那一刻,眼睛还是瞪得大大的。他肯定不相信,他会死在傻子们手里。 黑衣少年对水中龙说道:“水中龙,这范天星的家产,多为不义之财吧,你知道怎么处理吗?” 水中龙对于刚才的一切,自是看的目瞪口呆,此刻,赶紧答道:“承蒙判官吩咐,我会将一部分赔偿给受过范天星迫害之人,其余的,则散发给当地灾民。” 黑衣少年说道:“算你聪明。记住,还差两年,你就五十岁了。” 说完,头也不回,大踏步的走出了大厅。 说也奇怪,那白面书生,出了大厅,竟似乎腿脚都好了,身子也没有受伤了,利索的走了两步,然后嗖的一下,飞越到了院墙外面。 他腿脚刚落地,闻听到后面有人来了,竟然是那黑衣少年赶来了。 他加速往前飞窜,那黑衣少年跟在后面,两人的速度,竟是不相上下。 白面书生停了下来,那黑衣少年到了他对面,拱了拱手,说道:“多谢兄台成全。其实再打下去,非但那范天星会成为漏网之鱼,而且小弟也会输。只是小弟不知兄台为何反过来帮我呢?既然要帮我,为什么又要缠斗我那么久?” 白面书生说道:“小兄弟,客气了,你我功力,不相上下,再打下去,也是难分难解。我受你启发,才决定,陪你好好演一出戏呀。” 黑衣少年说道:“这戏却演得恰到好处。只是小弟却还是不明白,兄台不是范天星请过来的帮手吗,为何却不帮他了?” 白面书生说道:“我生平最恨两种人,第一种,是欺负女人之人;第二种,是偷拿人印章,栽赃陷害之人。那范天星两样全占,我又怎么可能再帮他呢?我跟那范天星素不相识,是朋友邀请我过来的,如果他不是因为这两个方面,我可能还是会全力以赴,完成我最初的诺言,帮他度过今日的难关。我一听他自己承认了那两件事,本想抽身而走。但我既然答应人家在前,总得做做样子给他们看,所以我提出与你比试,最后我输了,技不如人,自然是没有办法帮忙了。” 第六章、天外天 黑衣少年说道:“我明白了,是故兄台一开始就是在陪着我比划比划,我全力以赴,兄台却是运筹帷幄,假戏真做,兄台实力,当然比我强太多。兄台留下那最后一点时间,足够我完成夺取他的性命。却不知兄台为何独独最恨这两种人呢?” 白面书生说道:“我的妻子受人无辜迫害,刚死去不久,我当然是最恨那无辜欺负女人,且害其性命之人。亦且本人遭受迫害,也是因为有人偷拿了印章,陷害于我,是以对这范天星,我再无好感。又见他暗暗得意,即将过了亥时,平安无事,我就让他高兴到最后时刻。我实在是受小兄弟启发,人生既然是一场演戏,关键时候,靠演技,我们的戏,就要演足。” 黑衣少年说道:“想不到兄台竟遭此大难,为兄台叹息。兄台比我高明许多,可这演戏,为何却反而说是受我启发呢?” 白面书生说道:“说实在的,我听说你用红豆一掷之下,写了那两行,二十七个字,心里自是非常害怕,凭常人之力,实令人无法想象,真正匪夷所思。所以我只想过来看看这二十七个字,如果真是一掷之下,写就那二十七个字,那我就会说这人太厉害了,我完全不是对手,就此离开。 我认真的看了看这二十七个字,虽然大体一致,却还是看出来一些端倪,前面的二十一个字,那红豆上面,有些细小的白灰,且嵌入石墙的深浅,全然一致,而最后那六个字,‘怎可瞒天过海’,那红豆上面,则既没有细小白灰,也比之前的二十一个字,嵌入墙面的深度,小那么一点点,我就明白,那二十七个字,不是你一掷之下写就的,故而,才敢决定留下来,会一会你。” 黑衣少年说道:“兄台果然是慧眼。不错,小弟也只是演一场戏,吓唬吓唬这类鼠辈,一个人掷一把红豆,最多能够写出一个字,单是这,小弟就练了三年。小弟于先天晚上,潜入那大厅,写下了那二十一个字。抹上跟原来墙面一样的白石灰。只待第二天过来,当着众人之面,往那墙面上哧溜一下,把那石灰吸走,他们必以为,是我一掷之下,写就了那二十一个字,自是怕得要死,纷纷然,做了鸟兽散。 小弟接下来执行任务,自是轻松许多,也减少不必要的打斗,而那偿命之人,自是骇得只敢乖乖受死。不过这次,当第二天我过来的时候,见那范天星,竟然在商量怎么样瞒住自己即将五十岁,所以小弟忍不住,哧溜六声,又在墙上写了后面六个字,是以变成了二十七个字。因为隔得远一些,后面这六个字,红豆潜入墙面,自然就浅了一点。 那大厅之人,却没有听得那么清楚,见墙面赫然出现二十七个字,也是骇得魂飞天外,你看那范天星,堂堂三地绿林道总瓢把子,居然丧失斗志,连任何反抗的勇气都没有。” 白面书生说道:“要是我没有看出这点,没有想明白怎么回事,我也没有勇气与你对敌。更不用说他了。单是这一掷之下,红豆潜入石墙,写就一个字,红豆没有任何碎裂,小兄弟,你这功力也是惊人啊。” 黑衣少年说道:“兄台功力之高,世所罕见。敢问兄台高姓大名? 白面书生说道:“在下已是死过一回之人,算是天外之人吧。这姓名,不问也罢。” 黑衣少年说道:“兄台有苦衷,小弟自不勉强。小弟勉强出来做个判官,原也是隐藏姓名,住址,是担忧恶人将来寻仇。小弟对朋友常称‘山外青山楼外楼’,对恶人常称‘山雨欲来风满楼’,小弟对兄台,自然也不隐瞒,小弟就是这楼姓。祖父常对我说,我们姓楼,一定记住,楼外有楼,山外有山,人外有人,天外有天。小弟见兄台不愿说自己姓名,又见兄台武功远高于小弟,小弟就此称兄台‘天外天’吧,也好让自己记住,不再如过去那般狂妄,天外有天。兄台不妨就此以天为姓,小弟从此就称兄台为天兄。” 白面书生说道:“楼兄弟说得不错,从此我这天外之人,就称呼为‘天外天’了,也算是给自己取个新名字吧,只是却当不得说比楼兄弟高明。楼兄弟既然要隐藏自己姓名,我看楼兄弟不妨称呼为‘山外山’。” 黑衣少年说道:“山外山,天外天,如此甚好,将来我有了儿子,我让儿子做‘山外山’,我自己就做个‘楼外楼’,楼外楼,山外山,天外天,也是记住天兄今日这番恩德。天兄在上,请受小弟一拜。” 天外天赶紧还礼,说道:“山弟免礼。” 两人既是肝胆相照,又是惺惺相惜,自此竟成为了异性兄弟一般,虽没有进行八拜之交,却是胜过那等换了帖子之人。那天外天已是三十五岁,却白面无须,面上英俊,宛如才二十七八岁。 两人相见恨晚,一路结伴前行,夜晚同宿于客房,如此有两三天之久,自是无所不谈。 山外山说道:“天兄,非是小弟自傲,小弟出自武林世家,小弟练的是混元一气功。祖辈父辈常言,我们家这武学传承,几可达至当世巅峰,应少有于家学之上者。小弟初出茅庐时,也是罕有敌手,却实在想不到,在出道两年后,得遇天兄,天兄这武功,却又远在小弟之上,真正验证了什么是‘天外有天’,只是不知道,天兄练的是什么功,这世界上,尚有高于天兄之武学否?” 天外天说道:“山弟过谦了,为兄跟山弟,最多也就是个旗鼓相当。山弟不必过于自谦。为兄练的,是天阙功。至于武功一途,为兄所知甚少。为兄得见师傅传有古人秘籍,上言邪魔功,能脚不着地,快速飞行,能以掌轻拍人脑袋,头骨瞬间碎裂。此等皆违背物理学原理,为兄自是不信,想其多为古人虚幻记载,实为臆想。且见那邪魔二字,深深厌恶,故而束之高阁,再未细究。又想其终久必成为邪魔外道,故不敢多看一眼。” 山外山说道:“此等功力,确实骇人。确有些虚妄,小弟亦是不信。” 第七章、相思 这天,两人于山林中游览,此山唤做小笙山。两人边走边聊。 天外天说道:“山弟,你今年才二十岁,年少英雄,令人羡慕。却是如何得知那范天星九年前、五年前所犯下事件的呢?” 山外山说道:“要探得这个,却也不难。小弟于范家大院附近,流连数日,细访有无冤死之人。刚好打听到这女子,九年前遭人凌辱,投河自尽。小弟细细问其家人,死于何时,经历何事。时间正是那九年前六月十一下午。 不瞒天兄,小弟家里,早已有来这北方武林,惩恶之意。其时这范天星时任三地总瓢把子一年多,小弟家里,对他自是关注,早已有人记录他一举一动。那天中午,他骑马去十里外五岭山庄胡家赴宴,这个是大事,自有记录。 他酒足饭饱返回,已至下午,那山里树林,却是他必经之路。小弟心下,已是怀疑他八分。他十八岁成家,现时儿子已是三十一岁,他有个十岁小孙子,刚好在学画画,我潜入范家大院,自是扮作那学徒,然后教那小孙子画一幅小女孩山里采蘑菇的画,上面写‘小妹妹不要去山里采蘑菇,那里有坏叔叔的’,然后骗他去给他爷爷看画得好不好,我就藏于屋梁之上,看得明白。果见那范天星变了脸色。 到了那审判那天,我气势凛然的说出,他不加以否定,自是确然了。如果没有之前的吓破了胆,他也没有这么快自己承认。所以我那一掷之下,写就二十七个字,这个演戏,却是必须做的。不是天兄这样高人,想必无法识破。 至于他弟子之事,证据却是好查多了,我潜入范家大院,那大院内学徒甚多,彼此不认识者,亦是众多,我潜入内院,有时扮作杂役,自是打听那院中事情。闻听到他的一个弟子,五年前犯了投敌卖国之罪,死于狱中。 投敌卖国,应该公审,怎可活活打死?我已起了疑心。我先去到那弟子家中,见家徒四壁,问其母亲,言那年没有学费交与范天星,范天星本是要逐出师门,不认作弟子,后来不知何故,却又突然开恩,认了为弟子。后来不知道总的,就犯了投敌卖国之罪。 你想一个一无所有,大院不出之人,能够卖什么国?从来只有那掌权者,如秦桧之徒,方可以卖国。我找到当年办案抓那弟子之人,逼问一二,自是说出了范天星把徒弟主动送进来的经过。又且那弟子对他供述了他与范天星谈妥的过程。那主办之人,却也不想判那弟子重罪,是范天星上下打点,买通狱卒,唆使牢中犯人,群殴而上,打死这弟子。我又找到那狱卒,那狱卒也是招认了,前后无差。唉,这个证据,自是抹不掉的,容易查多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天外天说道:“山弟做事,真是细致。只是你要夺人性命,却为何限定自己,只在这寿辰之后第四天的十二个时辰内完成呢?” 山外山说道:“拿走他的财物,在他寿辰前三天内完成,自是让他体会,自己这个寿辰不好过了。让他想想,别人财物被他剥夺,人家那日子怎么过?既然要夺他性命,让他偿命,好歹也让他过完这个寿辰,让他有三天时间,交代后事。 我们就算是要给坏人以恐惧,给他以惩罚,也不能是无限的恐惧,只能够是有限的恐惧,不能让他每天都生活在恐惧当中。也给他生的希望。真有这样的人,能够保全他的性命,那也算是天意。 小弟家里,对此也早已做出过分析,有那较大自信,才让小弟出来闯荡,做了这个判官。你看我出道两年以来,已是除掉了那必须偿命的,共计十五人的性命,就是他们请有帮手,却尚无人能够在小弟手下,走过一招。 这第十六人,就是这范天星了,邀约到像天兄这样的绝顶高手,却也不一定会帮那范天星,这个小弟家中,对此也做过反复分析,若万一遇到比小弟高明之人,小弟将其人罪状列出,多半也有六成把握,那高明之人,只保护那人性命,却不加害小弟。且小弟最先练的,就是那逃生保命之法,若是遇到那极高明之人,小弟如果不是一心恋战,要逃走保命的机会,却也有个八成。 小弟与家人,早已分析明白,只在这一天内谋事,给对方一线生路,真有那胜过小弟的高明之人,要保全他性命,自也就是捱过这一天即可,无需反过来追杀小弟。是以做出这个决定,在外人看来,看似很傻,实是符合人之心理。” 天外天说道:“山弟及家人,都是有勇有谋,看似很傻的决定,却实在是非常高明,令愚兄敬佩。只是那需偿命之人,若是躲避了,你却如何确定,能够在那十二个时辰之内,一定找到那人呢?” 山外山说道:“小弟也不隐瞒,虽然出面的,仅是小弟一人,但小弟身边,还有三人常在左右。却并不帮我对敌,只暗中负责帮我查找其人罪状,以及行踪。如果已经发出红豆留诗,我们就会在那人身上头发上,神不知鬼不觉的,提前喷洒我家中独门配制的香水,只有我们闻得到,别人全无感觉,可以说,他就算是入地三尺,我们也能够根据香味找到。我们不将这些对外说出,自是越神秘,越对那作恶之人,有那威慑力量。” 天外天说道:“只是愚兄不解,你为何要用红豆主人死刑呢?” 山外山说道:“两年前,家人给小弟订了一门亲事,那姑娘却也是小弟从小青梅竹马之人,彼此情投意合。定于小弟二十岁时成亲。小弟想我在成亲之前,怎可毫无江湖闯荡经验?将来若是家室牵绊,更难出来。 于是决定出外闯荡,小弟其时练好了那用豆子写字的功夫,正不知道使用何种豆子,一种主死,一种主财。刚巧小弟未来媳妇,托人带有书信过来,内有三粒红豆,小弟触景生情,念了王维的《相思》一诗:红豆生南国,春来发几枝。愿君多采撷,此物最相思。 相思?这不正是谐音‘想死’吗,小弟想那武林中人,练好武艺,越有强力,就应当更以奋勇力量,去扶危济困,帮助弱小,却不想有众多恶徒,练了武术,竟是反而用来欺负弱小,欺男霸女,残害他人,以此为得意。恶有恶报,上天必于冥冥中,予以惩罚,推演之,作恶者,不作不死,做了必死。这不是自己找死,想死吗?我做为判官,自是要判那自己想死之人的死刑了,是以红豆主死。留了他的性命,有那绿色生机,是以绿豆主财。” 第八章、麟儿 天外天说道:“山弟做事,真是与众不同,处处都有特别寓意。” 正在这时,有一人,年若三十,飞掠而至,到了山外山面前,说道:“公子这两天到处游玩,小人等急着找公子,都愁死了,总算在这里找到公子。老爷传信过来,五日后是公子成亲之日,已备快马,请公子务必日夜兼程,赶回家中成亲。” 山外山转身对天外天说道:“哎呀,我这两天,与天兄在一起,相谈甚欢,竟忘了这个大事。天兄,我得急着赶回去了。” 天外天说道:“山弟,这是头等大事,你快速赶回去吧。愚兄本想去讨一杯喜酒喝,只是愚兄另有要事,且因遭遇变故,全无心情参与热闹之事,五日后,愚兄必当遥祝山弟夫妇百年好合,早生贵子。” 山外山说道:“多谢天兄,三年后此时,小弟再来此地,与天兄相会,共同游历江湖,可否?” 天外天说道:“甚合我意。三年后此时,我必定来这里等你。” 山外山自是马不停蹄,赶回家中成亲。 天外天见那山外山少年英雄,惩罚恶人,很是欣慰。又且两人无话不谈,这几日,甚是开心。只是他虽年长山外山许多,于武林之事,却反而知之不多,故而对山外山之谋事细节,加以询问,自是想获得一些江湖经验。见那山外山年虽二十,却是做事处处老练成熟,心想这山弟,真是世间少有之奇才。 此刻见山弟回家成亲,自然为之高兴。待山外山走后,自己独自一人,漫步山间,却又勾起了心里的悲伤往事。 想自己十九岁时,得以遇见自己那美貌妻子柳叶娇,彼此一见钟情,在那异域他乡,结成夫妇,之后二十岁育有麟儿,二十二岁育有凤儿,却不成想……,念及他们的欢声笑语,他一声长叹,拳头轻轻击在一棵大枞树上,眼里,已是流出两行泪水。 此时却有一少年,来此山中追逐野兔,那少年脚步甚是快捷,堪堪抓住那野兔了。可那野兔突然一个蹬脚,身子往前面一窜,已是快进入那深灌木丛中,若是进入那灌木丛中,那少年自是再也抓获不到。 天外天收住悲伤情绪,身子轻轻一跃,捉住了那野兔,在那野兔身上轻轻一点,那野兔竟是一动不能动了。待少年赶到,他将之交给少年。那少年却不要野兔,说道:“这是你捉住的,应该归你。我不能要。” 天外天说道:“你拿去吧,要不是你把野兔追过来,我也捉不到呀。而且我只是路过这里。要了这野兔,也是不能煮来吃。” 那少年见不能推辞,就接了过去,却从包袱中拿出一个大饼,说道:“这是我早晨出门时,妈妈给我做的,叔叔,你拿着吃吧。” 天外天伸手接过,那少年提着兔子,转身下山。那少年年约十三四岁,却已是近五尺高了,脚步甚是稳健。 天外天看着那少年,心里又想起了自己的麟儿,麟儿要是还在的话,到今年有十五岁了,身子,肯定会比这少年还高一点。 那少年却忽然返身回来,说道:“叔叔,我可不可以跟你学这捉野兔的功夫啊。好多次,我都只能够眼巴巴的看着野兔跑走了。” 天外天看着这少年走过来,恍惚间,就像是看到自己的麟儿走过来了。 天外天见少年热切的眼睛,期待着自己回答,他克制住自己的思绪,说道:“可以啊,练功夫很苦的,你吃得了苦吗?” 那少年说道:“可以的,我妈妈说,我最大的好处,就是能够吃苦。” 天外天跟着少年,去了他的家里,那少年叫葛天豪,有十三岁了,父亲却已过世,家里只有一个妈妈,还有一个姐姐,姐姐却已嫁人。 天外天带着少年,离开了这小笙山,去了自己居住的地方。他带着这少年,一起生活,教他习武,教他读书。 每年过年时,天外天都会打发葛天豪回家里去陪葛妈妈过年,同时拿出一小锭银子,让他给葛妈妈带回去。 葛妈妈自是感叹,这师傅真好,别人学武,要交学费,生活费,自己儿子去学武,什么都没有交,却每年都有钱拿回家。 她对葛天豪说道:“儿啊,你师傅的恩情,一定要永远铭记心中啦。” 葛天豪连连点头,心里常常想起师傅教武艺时的轻言细语,温和平静。在他心里,想那教武艺的,一定是五大三粗,霸气凌人,说话大大咧咧的,经常骂人。可自己师傅,却不是这样,像个读书人,且从来不骂人。练武之余,师傅就教他读书,常常跟他说,学武先读书。可是自己太愚笨,小时候耽搁了,读书总不上进。 葛天豪却并不知道,最初那两年,他回家的时候,天外天见他走了,又不放心他一个人回家,一路上偷偷跟着,直到他进入了这小笙山,才转身回去。后来见他长大点了,武艺已有点成就,交代他一路上小心,就没用再护送了。 三年过去,这一天,到了天外天与山外山约定见面的日子,天外天带着葛天豪,来到了这小笙山,他让葛天豪回家里去,自己在那里等着山外山。 山外山准时到了,见到天外天,说道:“天兄,小弟失礼,竟让天兄先到,在这里等候小弟,真不好意思。” 天外天说道:“愚兄刚好另外有点事情,所以先到片刻,山弟不必拘礼。” 山外山说道:“天兄,三年不见,小弟技痒,虽刚见面,却想与天兄讨教几招,切磋切磋,你意下如何?” 天外天说道:“愚兄也有此意。” 两人遂于这山林空旷之处,你来我往,比试一番,自是精彩纷呈。两人武艺,三年过去,都有较大进展。 那山外山初出茅庐,并无敌手,三年前与天外天一战,虽是天外天有意谦让,却是胜负未分,故山外山心里,一直想与天外天再比个高低,亦是促进自己武艺进步,故这三年来,回到家里,常常苦练。 天外天却是要练成武艺,去干大事,故而这三年里,亦是苦练不止。 两人又斗了个难舍难分,竟是从日中,酣战到日落。彼此虽是点到为止,并无凶狠招式,却也是使出全力,都想对方为自己生平从未遇见之敌手,在对招中,藉此提高自己的应敌能力。 第九章、大笨蛋 见日已西沉,两人同时住手,山外山说道:“痛快,很久没用这么酣畅淋漓的打过了。天兄,我们去好好喝一壶。” 天外天说道:“如此甚好。” 两人遂施展轻功,奔至二十里外一酒家,点了酒菜,那山外山想是肚子饿了,狼吞虎咽,大吃了起来,天外天却甚是斯文,不紧不慢的吃着。 饭后,山外山说道:“天兄,我们明日策马西行,去西部游历一下那里山川,如何?” 天外天说道:“愚兄并未去过西部,去那里看看,自是非常好。” 第二天,两人策马西行。一路上,天外天问道:“山弟,你这三年来,武功精进不少,想必那做武林判官一事,自是愈发顺畅了,有什么精彩故事,说给愚兄听听。” 山外山说道:“天兄,可别提了。想起这事,我就心里闷气,故而,昨日一看到天兄,就想比试一番,舒展一下拳脚。” 天外天说道;“怎么呢?难道遇到难缠的敌手了?以山弟身手,应该应付得来呀?” 山外山说道:“可不是,这人比任何人都难缠,都不可理喻。我遇到她,一点办法都没有。” 天外天说道:“不可能吧,以山弟之过人智慧,也有让你没有办法之人?” 山外山说道:“真的没有办法,一点办法都没有。” 天外天说道:“具体是什么事情,说给愚兄听听,看愚兄可否帮帮忙。” 山外山说道:“我说给天兄听,天兄也是毫无办法的。” 天外天说道:“这世界上,还有这么难对付之人啊。” 山外山说道:“是啊,真是难以对付,不是难以对付,而是根本对付不了。” 天外天说道:“愚兄有点不信。” 山外山说道:“不怕天兄笑话。此事却是因我自己而起。” 天外天说道:“这又是何解?” 山外山说道:“三年前,天兄问我为什么用红豆主死,我说红豆寓意‘相思’,谐音‘想死’,我自是要判那自己作恶之人,正是那想死之人的死刑了。可五日后回到家里,此一事件,从此就不得不嘎然而止了。” 天外天说道:“那五日后,不正是山弟大喜之日吗?家中自是喜气洋洋,怎么跟这个事情有关?难道是有人来寻仇?” 山外山说道:“倒也不是,我出外做这武林判官,虽从未透露姓名,行踪,为防万一,我成亲之日那天,家人还是做了里外防范,自是没有仇人,可以进得家里,前来捣乱。” 天外天说道:“那是为何?愚兄愈发不解了。” 山外山说道:“只因我处事不当,才有此一后果。” 天外天说道:“山弟少年老成,做事精细,不会存在处事不当吧。” 山外山说道:“这一事,却是千真万确,我脑子犯糊涂。” 天外天说道:“此又何解?” 山外山说道:“我那娇妻,是世伯之女,我们是青梅竹马,彼此从小称呼哥哥妹妹,她长得貌美如花,且又从小习武,竟是不输于我。” 天外天说道:“真是好一对贤伉俪,令愚兄羡慕。” 山外山说道:“订亲那年,她十六岁,我十八岁,只待两年后成亲。我自是不甘心在家里待着,想在成亲前出外闯荡一番,做些事业。却万不该用了这红豆主死。” 天外天说道:“不用红豆,改一样也行啊。” 山外山说道:“是啊,我也这么想的啊。可真不行了。成亲那天晚上,入了洞房,我那娘子,自是问我:‘哥哥,这两年,你去外面,都做了些什么呢?’ 我自是毫不隐瞒,滔滔不绝的讲了下来,又且喝了酒,自是讲得眉飞色舞。最后讲到要去杀那第十六人范天星时,我用红豆一掷,那石墙上现了二十七个字,吓得那众人,魂飞魄散。却不曾想被天兄识破,一番恶战,好在天兄手下留情,且也要惩治恶人,故此天兄配合,演了一场好戏,自是安然无恙,又得遇天兄,成为挚友。肝胆相照,意气相投,自是心里痛快。 说着说着,我那娘子,勃然变色,掀了盖头,说道:‘什么,你再说一遍,那红豆主什么?’ 我隐约感觉不对,说道:‘红豆主死,这有什么不对吗?’ 她霍地站起,说道:‘这婚我不接了,这人我不嫁了,回家。’ 她往门口就走,我似乎有点酒醒了,赶紧跑到门口,伸手拦住,说道:‘妹妹,你这是做什么嘛,我到底做错什么了?你说明白点。你平时不也是自命侠义,要做侠女吗?难道我在外面,铲恶锄奸,惩治恶人,做得不对?’ 她说道:‘这没有错。’ 我说道:‘那我错在哪里,你说明白。’ 她过来揪着我的耳朵,说道:‘你还不明白,我让你不明白。’ 我嘴上喊着饶命,心里自是知道,她没有那么大脾气了,这耳朵嘛,她爱揪就揪。 我说道:‘我真不明白。’ 她说道:‘亏别人夸你智多星,你却是个大笨蛋,连这都不明白。’ 我说道:‘妹妹,你说来看看,我到底哪里做错了。’ 她说道:‘我寄给你三粒红豆,是代表我心里想着你,牵挂着你,一番相思,你倒好,相思谐音想死,难道我想你死了?这婚我不接了,这人我嫁不得了,不要拦住我,我得赶紧回家。’ 我自是伸手拦住,却也明白,自己怎么这么糊涂,两年前,竟然想都不想,看到她寄过来的红豆,立即决定用红豆主死。这不,这局面难以收场了。天兄,你说我糊不糊涂。” 天外天说道:“智者千虑,难免一失。那后来呢?” 山外山说道:“我赶紧说:‘妹妹,不要走了,我改,我改,还不行吗?下次,绝不用这红豆了。改成黑豆,改成黄豆,只要你说,改成什么,就是什么。’ 她说道:‘不行,坚决不行。我还是必须走。’ 我说道:‘求求你了,妹妹,哥哥有错就改嘛,只求你不要走,不要闹了。’ 她说道:‘要我留下也行,除非你以后老老实实呆在家里,不去做这武林判官了。’ 我说道:‘这怎么可以,在家里闷都会闷坏的。况且,那天下武林,很多坏人,滥施诡计,巧妙伪装,实际上是作恶多端,偌大武林,并无人主持正义,我不去判决一下,他们只会越来越坏。’ 她说道:‘我才刚入门呢,看见我就闷坏了,那趁早,我走好了。’” 第十章、四十年 “我说道:‘妹妹,不是这个意思,我见到妹妹,自然高兴,只是一个男人,总得出去做一番事业,不能够一辈子都呆在家里吧。你把条件降低点。’ 她说道:‘那也行,你要去做武林判官,也行,我也来个谐音,相思倒过来念,思谐音四,取相字的左边,去掉两撇,就是个‘十’字,四十年后,你再出山吧,等你孙子都有你现在这么大了,你去做,你儿子也去做,父子双判官,到时随便你用红豆也好,黑豆也好。我老太婆,在家里守着孙子。’ 我瞪大眼睛,说道:‘四十年,妹妹,你知不知道,四十年有多久,这期间,不知道多少奸人趁机为恶,多少好人遭殃。再说,四十年后,我都六十岁了,你到时才让我出山,妹妹,你行行好,通融通融,四年吧。’ 她说道:‘没有你,天就会塌下来吗?之前没有你,天也没有塌呀,之后没有你,天也不会塌。恶人自有恶人磨,不要你太操心。你不要把自己的斤两看得太重了,好不好?你在我们有孩子之前,已经杀了十六个人了。虽然那些人该杀,可出于为孩子积德,不生仇怨之气考虑,四十年之后再说。没得商量。你先把自己的家,稳定住,老老实实,四十年后再说,到时,随你老头子怎么玩。再不答应,我真走了的啊。’ 她又是作势要走,我还能够怎样,只能够答应下来。唉,答应下来了,又绝不可违背。 天兄,你说,这女人,是不是,没有一点办法对付?” 天外天说道:“山弟,这个事情,难怪你说一点办法都没有。你说给愚兄听,愚兄自然也是一点办法都没有。 可是,男人,何必想办法去对付女人呢?为什么不是爱怜她,绝不对付她? 对于男人,绝不对付女人,那女人才是没有办法对付。这反过来,却证明了这个男人,是个强者。这个世界上的强者,只应该是保护弱小的强者,而不是欺凌弱小的强者。 这个世界上,凡是有办法对付女人,且想着对付女人的男人,其实只有两个手段:欺骗与强暴,却反过来证明这些男人,都是无比渺小的弱者,灵魂丑陋之人。” 山外山说道:“我自己糊涂在先,只好老老实实听她的了。千错万错,不该用那红豆主死。她也是武功高强之人,忌讳这些做什么呢?我跟她从小青梅竹马,自也会明白她的一片深情。所以我才觉得她有点不可理喻。” 天外天说道:“弟媳看似不可理喻,实际非常高明。弟媳虽然看似计较你犯错了,实际上,她根本不是为了计较这个,她是在想方设法要从她的角度,做出保护你,保护一个家庭的决策。” 山外山说道:“天兄,我有点不明白了。” 天外天说道:“女人的安全防范意识,强过男人。你跟她如果不提起我们之间的恶战,她可能还不会做出这个决定,正因为你提起我们之间的恶战,让她担忧,她就会想,既然你会遇到我,你也可能遇到其他更厉害的人,下次就不一定能够安然无恙了。 所以她果断做出决策,不准你出去做这武林判官了。又见你求情,终于决定是四十年之后,到时孙子也有二十来岁,家族有了传承,她也就放心些了。她计较你做错了是假,保护你,保护这个家才是真。弟媳真是人中龙凤,智慧过人,亦且心地善良,令愚兄好生羡慕。” 山外山说道:“这么说来,也的确是这么回事。好叫天兄得知,我们头胎是个儿子,已经两岁了。四十年后,来个武林双判官,也的确不错。三年过去,我倒也逐渐习惯家里的安居生活了。我们的第二胎,也快生了。” 天外天说道:“恭喜山弟。” 山外山说道:“天兄正当壮年,风度翩翩,最近有续弦的打算吗?” 天外天却再没有说话,沉默良久。说到女人,他是不是又想起了自己美丽的妻子与女儿? 山外山说道:“天兄,小弟是不是多嘴,触及到天兄的伤心往事了?” 天外天说道:“没有,不怪山弟,都早已过去了,我们走吧。” 说完,他拍了一下马匹,疾驰而去。 他的心里,又是想起了许多心事。 那仇人,杀害了自己的妻子与女儿,且还在猖狂,无比猖狂,戕害百姓。 未来要怎么做? 是自己出手? 自己出手,有多大把握?他的事,就算山弟还在继续做武林判官,他也不会要山弟出手帮忙,他只想自己去解决。 还是:恶人自有恶人磨,不要你太操心? 天外天想起了刚刚山弟转述的弟媳说的“恶人自有恶人磨”这句话,他想,山弟真是幸福,这是一个多么好的女孩啊,才十八岁,就这么懂事,这么聪慧。 “四十年后,你再出山。没有你,天不会塌下来。” 他反复咀嚼着这些话。是啊,很多人,都是把自己的作用,看得太重要了。 四十年? 为什么都是四十年?他师傅交代他的事,也是四十年或者五十年之后完成。 是巧合还是天意? 他还能够活到四十年之后吗? 之后的四十年,这武林,竟然没有特别的传奇,是因为没有人去揭开那些丑陋的伤疤,还是这四十年里,根本没有发生什么?暗流涌动之下,四十年之后,会有什么? 也真是奇妙,两大武学奇才,接近仙邪对决的奇才,却都是在这年之后的第四十七年,才予以成就。整个事件的发展,却又与之前的天外天、山外山,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四十年后,山外山重新出山,父子两人,武林双判官,又会做出一些什么样惊天动地的举动? 之后,每隔三年,天外天与山外山,都相约外出游历一个月,却多是观览风光,切磋武艺,并无特别传奇,偶尔也出手惩戒一下沿途遇到的小混混,自是各地闻者丧胆。 本书对此,不做过多赘述,而把聚焦放到四十年之后。 这中间又发生一个插曲,这年之后的第十八年,天外天应是因病逝世了。天外天与山外山,两人都不清楚对方住址,都是只约定何时何地相会。山外山唯一一次听到天外天自己说住在南河省。 在第十五年那次相约时,天外天对山外山谈到,自己收了两个徒弟,大徒弟葛天豪,二徒弟袁天启。葛天豪当时已名声在外,袁天启却几无人知。同时还说,要是自己下一次聚会没有来,就是自己病世了。 果然,第十八年的时候,山外山在他们约定的地方,等了一天,两天,三天,都没有见到天外天。他知道,天兄是病逝了。可是,天兄那么好的身体,那么厉害的功力,怎么会在五十多岁就死去呢?天兄为什么会在三年前,就预知自己的死期? 山外山是有点怀疑,可是他最终,还是选择相信天兄的话。天兄是他最信赖的挚友。天兄虽然看上去有苦衷,有难言之隐,却是光明磊落之人。他想,极有可能,是天兄苦衷未解,从而心灰意冷,不再留恋红尘。 他竟然从来不知道天兄的苦衷,到底是什么,最初一两次,略有提及,天兄非常难受的样子,他当然不敢再提起。 之后许多年,他也没有听到过关于天外天的任何消息。 天外天真的逝世了吗?他的身上,过去到底发生了什么?他的仇怨,了结了吗?这一切的谜底,都聚焦到了四十年之后。 这一切,是巧合,还是天意? 第十一章、山外山 四十年后,已是到了山外山重新出山的时候。这四十年里,他竟然是老老实实的,遵守新婚之夜对妻子的承诺,呆在家里。除了最初几次出外与天外天游历,之后几乎没有出过远门,更没有管过武林中的任何事情。 要一个人老老实实在家里呆十天半月,或者很容易,但要一个曾经让很多人闻风丧胆,魂飞天外的武林判官,在家里老老实实呆上四十年,也许很难。可他,却做到了。他真的很听妻子的话,连违拗的意识,都从来没有过。 他硬是把一个二十岁的青年,熬成了六十岁的老头。一个六十岁的老头,还会选择出山吗?出了山,还能做些什么? 武林中,已没有了武林判官的传说,属于山外山的,曾经的两年时光,相比于历史长河,只是一个瞬间,他的事迹,也成为了昙花一现。 话说这时的木地,青山市地面,生有一人,姓王名大可。此人高大威猛,天生蛮力,凶狠狡诈,一股狠劲,无人能敌。与人为战时,双脚一跺,地动山摇,前后手握拳,连环击出,快如闪电,势如猛虎,力可推山。瞬息之间,拳打对方面门,脚跺对方小腿。 初时人号“王跺脚”,言跺脚之间,对方人已倒。后来人送外号“王剁脚”,因下手凶狠,受者立伤,似欲剁人手脚。此人虽凶狠,却是把握有度,从不取人性命,只伤人手脚。 王大可十五岁之前,即以一身蛮力,打遍邻里无敌手。十五岁出门学艺,二十五岁艺成,混迹木地黑道,又是五年过去,夺得木地许多地盘,黑白通吃。此时人送外号“木地无敌王剁脚”。 四十年过去,武林里,很多传说都没有了,却还流传有一句行话:山外山,天外天,阎王见了要低头,小鬼见了要跪拜。 这句话的意思,是说有两个武林绝顶高手,外号分别为“山外山”,“天外天”,这两个人,很少有人知道他们的真实面目,也很少有人知道他们的真实姓名。据说“天外天”的功夫,还在“山外山”之上,已有神鬼莫测之能。 后两句话,则是说在明面上称王称霸的武林中人,黑道中人,见到他们俩,必须低头让路,而手下人,则要跪拜行礼。 别人不知道“天外天”是谁,王大可却知道,正是他的师爷,只是他从没有见过。 学艺时,他师傅跟他提起过师爷,说天外天已经过世多年。他就问师傅,师爷的功夫,到底怎样?师傅说他从他师爷那里,学到的,可能不到十分之一。 他就想,师爷真是厉害,师傅只学到师爷的十分之一,就这么厉害。可惜无缘得见一面,亲聆教益。 三十岁的王大可,此时正值年轻气盛,在木地黑道,混了五个年头,已成一方霸主。一个人,在这个年纪,是最容易骄傲的年纪,如果一个人在这个年纪,有了些成就,就更是容易骄恣。 这天,他的两个手下,小金和小魏,在一个小巷子里,与一个中年大汉争执上了,那大汉推着个板车卖红枣。 小金说那地面不能卖红枣,要大汉推开。 那大汉就推开,往另外的地方走。 小金小魏又跟了过去,小魏说这里也不能卖。那大汉就说麻烦你们说个准地,到底哪里才可以卖红枣。 小魏说道:“你家里可以卖。” 那大汉就急了,说道:“你们这不是不准我出门卖枣吗?” 小魏说道:“我可没有这么说。我只说你家里可以卖,没说不准你出门卖枣。” 那大汉拱拱手,说道:“两位小兄弟,行行好,我这也是为了养家糊口。麻烦你们看在我是‘山外山’亲戚的份上,给个面子。” 木地地面,三教九流皆有,各种门路甚多。 黑道里边,混饭吃的手段多的是,搞个妓院,卖两块地盘,给富人派两个打手,都是黑道的行业。 王大可倒不是要去收这种卖个红枣之人的保护费,他之所以派这两个手下去跟那中年大汉捣乱,就是因为那个中年大汉,最近多次跟人说自己是“山外山”的亲戚,王大可想把“山外山”引出来,会一会他。 难不成,在这木地地面上,让别人怕了这个山外山,却不怕他王大可吧。既然你主动说出山外山,就由不得你在这里撒野。 而且,别人怕“山外山”,他可不怕。他认为,山外山只是个虚名,只是一个过去的传说。自己是天外天的徒孙,木地地面,人见人怕,我怕你个鬼脑壳的山外山。我要向世人证明,不但“天外天”比“山外山”高明,他的徒孙,也比“山外山”厉害。 小金对中年大汉说道:“没人见过山外山,我们怎么知道你是他的亲戚?除非你能够要他过来跟大家伙见见面。” 中年大汉说道:“那也不难。明天中午十二点,就在这个巷子,他会来的。” 第二天中午,王大可来了,同时带了十几个手下。 各地看金店的,守家护院的,都过来看热闹,另外的目的,当然是帮王大可看住场子。 道上的许多弟兄,也来了,人人都想见见这闻名遐迩,却从未见过的“山外山”,到底是不是真像传说中的那样,阎王见了要低头,小鬼见了要跪拜。 这个平时不怎么热闹的小巷子,一下就聚集了四五十人。 一个清瘦的老人,身材高大,手持烟杆,慢悠悠的踱着步,走过来了,十二点,准时到了那个巷子。 他叭嗒一口烟,对着人群,环目四顾,说道:“你们谁找我呢?” 看上去有气无力,中气倒是十足。 王大可说道:“你是不是山外山?若是,我找你,若不是,滚远点。” 老人说道:“年轻人,火气不要这么大嘛。火气太大了,会着火,会把家里财物都烧光的。” 王大可说道:“废话少说,快点说,你是不是山外山。” 老人说道:“我是楼外楼,山外青山楼外楼的楼外楼,站在楼里看山,只有过了楼外楼,才能够看到山外山。如果你原地不动,楼外楼就是你的山外山。如果你站在山中,山外山就是你的楼外楼。楼即是山,山即是楼。看山是山,看楼是楼;看山不是山,看楼不是楼;看山还是山,看楼还是楼。唉,这世界,有这么复杂吗?” 王大可说道:“哪里见过这么啰嗦的人,看招。” 第十二章、世外高人 话音刚落,王大可使出他的成名绝技“王剁脚”,扑向对方,扑向眼前这个瘦弱的老人。劲力霸道,势如破竹。不是他不想轻一点,是因为他只会这种刚猛,迅疾的凶狠功夫。 他扑了个空,老人不知道身子怎么一转,原本瞬息即至的拳脚,竟然打不着对方。 他一连打出去二十拳,拳拳打向对方要害部位。可是却连对方的衣服都没有碰到,要在平时,这个老人的骨头,早就散架了。 老人说道:“年轻人,你太狠了,招招要命。打累了吗?嘿,给你长点记性吧,一辈子记住一句话:有的人,是你永远都碰不得的。唉,你怎么就不信‘阎王见了要摇头,小鬼见了要跪拜’这句话呢?” 说罢,他扬起烟杆,往王大可脸上一划,王大可想快速躲开,却哪里躲得过。 那脸上就划了一道长长的印,就像被刀划开的一样,却划得恰到好处,只伤了肉,而没有伤到骨。 这等伤,对于他来说,当然不算什么,他的拳头,依然打了出去。 老人说道:“好好好,你喜欢用拳头打人,让你打打,消消气。” 王大可的拳头就打在了老人身上,老人瞬间吸气,那身子似乎缩了起来,之后越缩越小了。 王大可的拳头,却再也扯不出来。 老人一呼气,整个身子瞬间暴涨,王大可被摔出去五六米远,倒在地上,哎哟连天,好半天都站不起来。 围观者尚未看明白怎么回事,此时目光都看向倒在地上的王大可,再回头时,那老人已不见了。没有人知道,他怎么离开的,他往哪个方向去了。 有人看到老人刚刚站过的青石板地面上,有数个深深的脚印,甚是骇然。 同时不见的,还有王大可名下两家金店的数锭黄金,王大可家里的数万钱币,一尊黄金佛像,以及一份极重要的商业合同,光天化日之下,竟然像凭空蒸发了一般。 那卖红枣的中年大汉,也再也找不着了。没有人知道他是从哪里来的,怎么突然会到这里来卖红枣。 也没有人知道,那老人到底是不是山外山,人们只知道,他绕了一大堆话。 这天,距离王大可三十岁生日,还差三天。 王大可的脸上,从此留下一道长长刀疤。 金店失盗,家里失盗,他想得明白。 他想不明白的是:圆圆的烟杆,怎么会如同尖刀一般,划破他的脸。 没有人不爱惜自己的脸,他也一样。 刀疤让他长了记性,从此,他信奉六个字“强者媚,弱者凌”,凶狠的背后,他更学会了狡诈。 只要对方来历不明,他就要打听清楚才动手,若是强者,赶紧巴结。若是弱者,那就不客气了。 商业合同丢了,合同拿不出来,对方不认账了,一大笔买卖,就此栽了。到底是不是对方出的手,他想不明白。他也不敢去想明白,因为对方比他强,强太多。 他认栽,前面五年,白干了。 “有的人,是你永远都碰不得的。” 他三十岁的时候,验证了,从此信了。 他改变了生存逻辑,在京城地面上,依然混得很好。 等到他四十岁的时候,这句话又验证了。第二次,他聪明多了。他把锅甩给别人。因此引出一段传奇,一段特别的故事。 这个世界上,是有高人的。传说中的传说,或许是真的。 只是有的高人世出,有的高人不世出。 真正的世外高人,比之所谓的“木地无敌”,不知道要高出多少倍。 王大可自己不是绝世高手,却在出道五年时,引出一个绝世高手。又在十年后,引出正邪两大真正高人,已达剑仙与剑邪级别的两人,进行巅峰对决。 王大可就像是一个扔向水面的炸雷,不时炸出来一些潜在水底的大鱼。 抛头露面之人,往往有着最响亮的名声,有着最好看的风光。为一亩三分地的地盘,斗勇斗狠,绞尽脑汁。最终得到的,可能并不多。 一定会有一些真正的高人,在幕后指挥策划着一切。得到的,可能更多。有的人的胃口,是永远无法满足的。 王大可并不是弱者,他的“木地无敌”名号,并不是平白无故得来的,是打出来的,不知道多少人,倒在了他的拳头和双脚之下。 他是强者,才敢于去挑战“山外山”。 只用五年时间,他就成了木地这个地面上,台面下的大人物,似乎,统治着这里很多小人物。 在真正的强者面前,在山外山那样的世外高人面前,他又成了小人物,不堪一击。 在剑仙,剑邪面前,世外高人,似乎又成了小人物,或许同样不堪一击。 很多人以为,武林的顶端,就是剑仙,剑邪,他们还会是小人物吗?他们上面,还有大人物吗?他们还有旗鼓相当的敌人吗? 食物链顶端,狮子,老虎,还有敌人吗? 食物链有顶端吗? 剑邪,不死不灭,四种无敌神功在手,游魂幻术,骇人听闻,魂魄御敌,穿岩透壁,须臾千里,即将一统天下,还有能够克制他的人吗? 也许,只要有“击”的存在,就谁都有可能,陷入下一轮“不堪一击”。或许,这句话还可以这么说,只要你“击”了,被“击”了,从此你无时无刻,都会担心自己,陷入那下一轮的“不堪一击”。 英明神武的皇帝要夺取江山,却又时刻担心江山被身边的将相夺去。将相时刻担心,皇帝天威不可测,龙颜大怒,要了他的命。 “击”,是人与人之间,最大的恐怖之源。凭借“击”这个力量建立起来的圈子,身边,任何人都可能因为“击”而背叛。 只要有“大小”这个分别心存在,大小人物就会永远相互碾压,倾轧。 上谋谋国,其次谋市(买卖),再次谋业(产业)。 独谋者,尚有“螳螂捕蝉,黄雀在后”;互谋者,往往“鹬蚌相争,渔翁得利”。 有人鸬鹚嘴里扒食,有人蚊子腹中刮脂。 谋于人者,人恒谋之。 宋人学盗,盗于人而不知盗于天,终因此获罪。 天何私,生长万物以利万民。今人何愚,目光短浅,行种种不义,盗于人而不知盗于天。 国非私器,天下人共有,一人如何谋之?非谋也,乃盗于人也,实则以一己私利,凌驾于万万人之上,此即所谓独夫民贼。得国而霸之,自古何曾有过开国圣主,只闻有窃国者也。 第十三章、田舍翁 圣人垂训:无为而治。乃是任何人,都不去谋于国,亦不能谋于国。 历代以来,谋于国者,言必称‘天下之大,莫非王土’,只不过盗人民之土,霸一时而已,能守几时?最终莫不做了灰飞烟灭。 此种行为,与飞蛾扑火,自取灭亡,实际上并无区别。只不过,一个时间长,一个时间短。号称英明神武,实则不比一只飞蛾高级多少。人类如此,可笑又可怜,可悲复可叹。 历史长河中,总不乏这种痴心妄想,欲图谋国之人。 历史给人们最大的教训,就是人们从来都记不住教训。 王大可师傅葛天豪,人送外号“革天霸”,住金地西山市郊区的小笙山。人们传言,葛天豪师傅天外天,是一个世外高人,终身钻研武学,深不可测,已达“来无影,去无踪”之境,为人亦正亦邪,所创武功,也是亦正亦邪。只是那天外天到底何许样人,人们也是只闻其名,不见其形。 天外天在龙翔山隐居,却并无人知晓,就是他曾经肝胆相照的好兄弟山外山,也不知晓。传言天外天一生,就收了葛天豪与袁天启两个徒弟。天外天说自己根据天意,只收名字中第二个字为“天”字的人做徒弟。他一辈子,就只找到葛天豪与袁天启两人。 葛天豪十三岁上山,跟着天外天练武,二十五岁时,艺成下山,回了小笙山,从事农业,之后娶妻生子,收徒授艺。 因其时生计艰难,亦且本门功夫,本就亦正亦邪,故而,对于来学武者,只要敬以礼数,葛天豪是来者不拒,无论人品好坏,有教无类。 他善于因材施教。天生有蛮力,刚猛,适合练狠劲的人,就教他一个狠的功夫,如那王大可。天性温和文雅,适合练柔和功夫的人,就教他一个和顺之劲。 葛天豪弟子中,王大可抛头露面,在木地打出一片天地,名声响亮。因为来钱容易,他平时对自己师傅,礼数周全,常有厚礼相敬。 还有四五个弟子,比王大可的功夫,可能要略好一些,却都是那天性温和文雅之人,是练和顺之劲的,练成后,与世无争,从不打架闹事,亦从未抛头露面,故在外没什么名声。 其中又有两个弟子,宋北和与何思谦,此二人,在后来将有惊人表现,余文慢表。 葛天豪勤于农事,不久即拥有一处农庄。 他又略通跌打损伤医道,周围乡邻摔伤,都找他医治,他治好后,稍微收点费用。 众弟子跟他练武,家人有个伤痛,也向他求医问药。众弟子感他恩德,艺成出山后,待家境稍好,即对葛天豪有所敬赠。虽不常亲自往来,亦会在逢年过节时,通过邮寄,表达敬意。 有此三项,葛天豪俨然是乡下一田舍富翁。 葛天豪虽没有将天外天的天阙功练至出神入化,却也是技巧娴熟,功力深厚。三十岁时,葛天豪曾遇一牛飞奔而去,路上有一个三岁小孩,正伏在地上玩,眼见即将踏于牛蹄之下,葛天豪飞身而起,三下两下,赶到牛身后,倒拽牛尾,噔噔噔,那牛硬生生退了三步。 中年时,遇打斗事件,数十青年分成两派,互相持械打斗,场面已呈血腥,他挺身而出,动作飞快,把打斗者皆轻轻放倒。众皆震慑,遂止斗。妙在其轻轻放倒。 他教武数十载,演武较技数千次,未尝败绩,且从未伤人。与人较技时,他总是点到为止,以极强柔和之劲,使得对方不能再施展拳脚,又不致摔倒。旁观者竟不知对方已输。直到败者自己说一句:“葛师傅真是高明,在下佩服!”葛天豪回一句:“彼此彼此,承认承认。” 此时众人方知,胜负已定。于是众人皆服。 光阴荏苒,已是三十九年过去,葛天豪教了百把个徒弟。在小笙山附近,方圆一百里,他早已名震一方。就是外省之人,亦有慕名而来,求学武艺的。 然万事并不尽遂人愿。 五十岁那年,他的老伴因病去世。 五十六岁那年,他的独子葛武极与人比武,一时不慎,一拳打死对方,时因严法,被判十二年。才结婚两年的儿媳,亦因此与儿子离婚,抛下一岁大孙子,远走他乡。 从这年开始,葛天豪不再收徒,带着一岁大的孙子葛爱文,清清静静过日子。也不喜自己徒弟去打扰他,嘱咐众弟子,没有要事,每五年去看望一次即可。 这样又过去八年。此时葛爱文已有九岁,读四年级了,从未习过武,想是葛天豪因为儿子出事缘故,成为惊弓之鸟,不愿孙子习武。 葛天豪离开龙翔山后,天外天在十年内,结合师门传承,又独创了一些武功,其中有部分是邪门武功。天外天知道这些武功练下去,有可能带来危害,但是他舍不得就此失传,临终之际,倾囊相授,都教给了袁天启。 袁天启练武成痴,又一练二十九年,既不下山,也不收徒。他隐居在龙翔山,练武不缀,认为武道通仙道,至于娶妻生子,收徒授艺,烟火红尘,则都不在其考虑之列。 他常常进行所谓辟谷练功,饿三天,食两天,即食也是粗茶淡饭,故而所费甚少,所有生活费用,都由葛天豪给他寄去。 每年农历四月,袁天启一般都会下山云游一个月,其余时间,则都是在龙翔山一极隐蔽之处,进行闭关修炼。 葛天豪下山的三十九年时间里,袁天启只在第十年,第十五年,第三十一年的时候,到过葛天豪家里,各住了两个晚上,其它年份,再没去过。平日里,他与葛天豪,多有书信往来。 第十五年那次他与葛天豪见面时,两人试了试拳脚,葛天豪因此知道,师弟功夫,已远高于己。师弟已可初步做到内气外放境界。只是气机还不强盛,也因尊敬他这个师兄,才点到为止,并没有使出来。 葛天豪搭手碰到袁天启手上气脉时,却也得知,师弟练的是偏门捷径功夫。功力虽进展神速,却极有可能落下后患。 从后来书信里,葛天豪得知,袁天启更是练武不缀,在第二十五年时,据袁天启自述,一掌击出,石壁碎裂成粉末,飞沙走石,纷纷如利器激射而出。 第十四章、剑邪之路 到第三十年时,据袁天启自述,他已可驱使花草树木,幻化成妖,为己所用。 袁天启把练武的心得体会,写给葛天豪,自然是想师兄武功,也因此提高,在书信中,他还提出要葛武极跟着他去学一段时间。 葛天豪知道师弟袁天启所练的,就是传说中的剑邪之路,练功时必须萃取邪物性命,食其脑髓,吸其精气,方可练成,但最终会遭遇天劫,只有度过天劫,方能脱胎换骨。他有家有室,怕遭天劫,就不再理会。 葛天豪怕自己儿子或者门徒,看到袁天启书信,而对袁天启的剑邪功夫感兴趣,于是将袁天启所有书信,都付之一炬。葛天豪对门下一两个弟子,说过他们有过这么一个师叔,却从不说袁天启名字,更没有让任何弟子与袁天启见过面。 也是在这一年,葛武极因与人比武,打死对方,关押在狱,尚未宣判,可能面临死刑。葛天豪忧心如焚,这时又收到袁天启谈武论道的书信,竟是非常烦乱,心想练武何益,一招不慎,皆是惹祸上身之道。自己这个师弟,练的这些功夫,愈练愈邪,将来定有灾祸。且就算练至巅峰,天劫一来,毁于一旦,又有什么意义? 想到袁天启有可能因练这种邪门武功而做出祸事,他将所有与袁天启有关联的物件,全部烧毁。他在回信中,谈了葛武极入狱的情况,也婉转表达了练武有害,一着不慎,惹来灾祸的道理,言外之意,自然是要师弟不要过度练武。 葛武极比武时,打死的人叫关必德。关必德家族,在当地极有权势,其父母为给儿子报仇,不愿接受赔偿,只要葛武极偿命。其父母起诉葛武极平时与关必德有嫌隙,以比武为名,蓄意杀人,而非过失杀人。且罗织各种诸如“横行乡里”,“结成盗匪”的罪名,直欲判其死刑而后快。 葛天豪武艺高强,人送外号“革天霸”,与真名贴近,本是形容武艺高强,小笙山方圆百里,无人是敌手,有革除“天霸”之能。但传着传着,就变成天霸、恶霸形象了。 葛武极武艺也不弱,喜欢出谋划策,人送外号“小诸葛”,喜欢结交朋友,且家里师兄弟众多,出入往来,都是成群结队。 乡下之人,必有畏惧葛家人多势众,竟而侧目相视者。 因此,这“横行乡里”、“结成盗匪”两项罪名,如果刻意歪曲,添油加醋,捕风捉影,将之戴上去的话,恐怕葛武极更加凶多吉少了。 葛武极这边请了律师,为此辩护,案子拖了一年,尚未判决,其时遭遇严法,如果罪名落实,葛武极十有八九,会判死刑,甚至还可能会株连到葛天豪身上。形势对于葛家,已是愈发不利。 袁天启从信中得知,特意赶了过来,对葛天豪说道:“师兄,我受你恩惠多年,你放心,包在我身上,我一定把武极救出来。” 葛天豪说道:“天启,你不要鲁莽,做出什么傻事出来。救出来,又能够逃到哪里去?难道终生躲躲藏藏吗?难道就此连累家人吗?我儿子敢作敢当,国家法律要判他死刑,就必须承担,绝不做到处逃亡之人。” 袁天启想了想,说道:“师兄,你放心,我不会去劫狱的。但我有办法,让对方不再硬诉到底。同时让法官觉得,武极情有可原,应该网开一面。师兄,你就在家里,等着听好消息吧。” 葛天豪知道本门传承下来,亦正亦邪,大致猜想得到,袁天启所谓的办法,必是以己之力,威慑恐吓对方。 他救子心切,也就只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袁天启到底会怎么做?此处先按下不表。袁天启此时功力修为,到底如何?是否与书信中所描写相符合?他又是如何修炼的,这里先交代一下。 袁天启十岁上山,与其时二十岁的葛天豪在一起,共同习武五年。袁天启刚上山那五年,是师徒三人最艰苦的五年。其时发生大饥荒,该地所有人们,都没有什么吃的,龙翔山上的山珍野味,早已被附近饥饿的人们,采光,打光。到后来,能够吃的树叶,树根,都被吃光。 天外天带着师兄弟两人练辟谷,两三天不吃饭,之后拣点死蛇、死青蛙、死老鼠回来,反复煮烂,然后闭着眼睛吃下去。总算熬过去,活下来了。 这时,山上的野猪,野兔,野鸡等,全部绝迹。靠在山里打点野味过日子,已经完全不可能。此时葛天豪下山回家,因力气大,勤于农事,很快有了盈余,念及山里师傅与师弟日子辛苦,常常送钱送物上山。 在天外天最后十年时光里,袁天启常常看到师傅,痴痴的望着蓝天白云,望着远方的青山,一动不动,眼里,似乎闪过一丝淡淡忧伤。他看到,师傅很久很久,都是这样望着。他也不知道,师傅在看什么,在想什么。 最后几年,有时很久都不见师傅人影,也不知道他去了哪里。 袁天启二十五岁那年,师傅天外天病逝了。葛天豪似乎早就预料到师傅会死去,提前动身,天外天刚闭眼没多久,他就到了。他与袁天启两人,一起料理了天外天的后事,将天外天埋葬在龙翔山东面山坡上。之后,葛天豪再也没有上过山了。 天外天走了,似乎带走了他所有的忧伤。似乎没有人知道,他身上,过去到底发生过什么?他带走了他所有的谜底了吗?他对山外山说自己是死过一回的人了,连姓名都不愿意透露,他的真实姓名,又是什么?他死过一回,是怎么回事?这一次,他是真正死去吗?他有没有遗言交代袁天启?他有没有什么计划,还没来得及实现? 这一切,似乎……,都没有人知道。 天外天去世后,袁天启在山上,一个人生活,到葛武极出事这年,迄今已是二十一年。外界,几乎没有人知道他的名字。也几乎没有人知道,这些年,他到底做了些什么。 无数个雀鸟躁叫的早晨,无数个孤寂的夜晚,袁天启都在苦练武功中度过。师傅过世后,他开启了他的疯狂练武过程,他循着师傅教的一招一式,不厌其烦的练下去,又练了将近一年,虽然纯熟自如多了,可是于功力上,却还是没有多大进展。 他似乎有点不耐烦,因为他需要那种风卷残云,擎天驾海的功力。 他们住的地方,从外面看来,是一个用竹枝和茅草搭建起来的草棚。草棚依山而建,草棚里有比较原始的厨具,靠里有数间用来睡觉的房子。草棚左侧,有一块菜地。右侧,在一棵大松柏下,有一口井。 除了他们师徒三人,谁也不知道,最里面那间卧室,一件蓑衣后面,有一扇暗门,暗门为石门,与石壁吻合,外人几乎无法得知此处有一石门。且暗门设有密码,推开暗门,进去后,里面是一个山洞,山洞有半个足球场那么大,高有数丈,甚是宽敞。 第十五章、神机妙算 山洞东西两侧的石壁内,各有五间密室。山洞南面,有一个朝南的大洞口,光线甚是明亮,洞口上下,都是数十丈高的绝壁,绝无人可以从此进出,洞口处却又有数根楠竹,起到掩护此洞口之目的,即或远远视之,只见楠竹,绝不见洞口。 山洞东西侧密室上方,都设计有数十个圆形小孔,通往外面,既做通气之用,又有极佳采光效果。北面地势略低,东北处有一个大水池,有水道连着外面山泉,水不断流入,水池旁边,一块石壁背后,有三张土灶,灶上面有通风口通向外部,其口子转了几个弯道,是为了防止生火做饭时,烟子过大,排出后引起外界注意。土灶旁边,有一间储藏木炭和木柴的大石室。 石壁旁边,有各种厨具,数张小木桌,木桌多已腐败。西北处有一间可以如厕的石室,石室有排泄口通向外面绝壁下。东南、西南处,各有一间大石室,大石室的木门,略有腐败,大石室内,各有数张木床,木床多有腐败,有两张床却完好如新,竟是金丝楠木做成。 此山洞应是利用天然溶洞,加以凿开,精确设计。内部结构,堪称完备,外部却绝难发觉。可容一两千人,或曾为古时一极隐秘之军事基地。 谁也不知道,从哪一天开始,天外天来到了这里,他把自己做为逃荒人口,在龙翔山附近的村里,挂了户口,后来又把袁天启做为收养孩子,挂在户口上。 天外天平时带着两个徒弟在草棚前的平地和山洞内练武,那里几无人去,故而,当地无人知道他们练武的事情,也无人知道,天外天是世外高人。 天外天临终之际,叮嘱袁天启: “天启,本门功夫,分为两个部分,分别叫做天阙功和天阙神功。你与你师兄,之前练的,都是天阙功。 天启,你一定要练好本门功夫。你的天阙功,还不纯熟,需要再练五年。五年后,你就可以去练山洞内东侧五个密室的功夫了。那五个密室的石门,之前都是关闭的。不久前,为师已经将石门打开,你可以进去了。 这五个密室内,有本门秘传的最上乘功夫,即天阙神功。其中有少部分,是我最近十年所创。你的师兄,他并没有练过天阙神功。将来你跟他提提,他或者他的后人,想回来学,就教给他们。但绝不可外传。每个密室里的功夫,也都是依次序,各练五年。 等到你把天阙神功全部练成,就可以依次序,逐一去打开西侧五个密室了,那里有一些本门的机密,也有一些绝密的任务,需要你去完成。完成西侧五个密室的所有任务,你大致需要五年时间。 西侧的每个密室,都设有机关,你只能依次序打开,逐一完成任务,要是顺序乱了,非但完成不了,还会给自己带来灭顶之灾。 在天阙神功没有练成之前,你绝不可急于求成,去打开西侧密室,否则,功力不到,非但打不开,还有可能机关启动,密室就此封闭,山洞塌陷,恐怕你也会葬身山洞。 所有的步骤,我都在密室里,一一做了交代,你一定要依照执行,不可自作主张,擅自更改,切记!切记!” 袁天启遵照师傅遗命,餐风饮露,扎扎实实的,练了十一个月,把天阙功,练得无比纯熟。之后再怎么练,也没有什么进展,他就不耐烦了,心想就这点功夫,如果再练四年,会有多乏味啊,我已经练得差不多了。师傅没有说东侧密室,绝不能早点进去,我何必一定等到五年后呢。 农历九月二十一日,这天,刚好是师傅忌日,他去后山师傅坟前跪拜上香,口中念道:“师傅在上,弟子谨尊师命,已经将本门功夫练纯熟了,请恕弟子心急,不能再等四年。弟子今天就进入密室,去练天阙神功。” 他推开石门,进了东侧第一间密室。只见密室木桌上,一个小石块压住了一张纸条。 他拿起纸条,打开后,看到是师傅留给自己的信。信上写道: “天启吾徒,为师精通八卦易理,且与你相处十五年,知道你的性子,早已算到,你会在整一年后的今天,进入该密室。这也没关系,为师知道你已将天阙功练得纯熟,可以练下一步功夫了。 天启吾徒,你今年二十六了,为师本该要你像你师兄那样,去娶妻生子,传承后代。可是为师要告诉你,天阙神功,高深莫测,只要遵照练成,不但可以刀枪不入,神功无敌,整个天下,都属于你,而且还可以练就驱使鬼神的能力,实在奥妙无穷。且天眼打开,地下财富,尽在眼前。 更神奇的是,神功练到最后,可以实行返老还童之术,你的身体状态,会完全恢复到三十年前的自己,相当于重新生长了一次,而且因此时功力充沛,可以随心所欲,让骨骼生长到你想要的高度。且浑身肌肤润泽,如同婴儿再生一般柔滑。自是美不可言。同时自身功力,亦因此术而翻倍成长。 以后每隔三十年,都可以再实行此术,从而可以活几百年,若已功力通神,则可实现长生不老。 届时,你将享有天下,拥有无限财富,还可长生不老。权势,金钱,美女,青春,应有尽有,这将是何等神奇。 但在练成返老还童神功之前,你绝不可近女色,否则,就会前功尽弃。 天启吾徒,之后你要耐住性子,再不可急躁,扎扎实实,每个密室都练足五年。否则,不但神功练不成,还会给你身体留下暗伤,最终全身上下,如同万蚁啃骨,其痛楚不言而喻。 现在,你去站到密室正中间的八卦图上,乾卦位踏三下,坤卦位踏六下,巽卦位踏九下,就可以打开这个密室的暗门,拿到练功册了。你对照练下去,整整练足五年。五年后我忌日那天,你就可以进入第二间密室练功了。 天启吾徒,你今天的牺牲付出,将来会千百倍的补偿回来,你一定要相信为师的话,坚定信心,绝不动摇的练下去,绝不可半途而废。” 袁天启知道,师傅懂八卦易理,跟他们讲解过,但只讲了一些粗浅功夫,更没有说他自己可以神机妙算。他心想师傅真是厉害,居然可以在生前算到今天我会提前进入密室,这是何等神鬼莫测啊。 第十六章、神功无敌 袁天启想道,从今往后,只能够严格按照师傅遗命行事,再不可违背师傅旨意了。 他想,本门天阙神功,真是奇妙,竟然可以做到刀枪不入,神功无敌,驱使鬼神,得到无限财富,将来整个天下都是我的,三十年时间,是有点久。我忍耐下去,三十年后,再让身体重新回到年轻状态,且重新生长,长得无比俊美,届时从头开始,享受一切,应有尽有,何其乐哉。 袁天启遵照师傅吩咐,取出练功册,在山洞里,一丝不苟,刻苦的练了起来。 其中功夫,却与之前他十六年所练,完全背道而驰,如经脉逆转,头足倒置,反天反地,不按常理出招。然而也甚是奇怪,练了之后,果真进展神速,功力今非昔比,自此他越发信赖密室功夫。此功又名“天地反色功”。 每年农历四月,端午之前,天气不冷不热,适合旅游,此时万物早已复苏,天地间,阴气退出,阳气炽盛,第一密室的练功册,交代袁天启在该月外出旅游,行走名山大川,择空气清新,树木灵秀之处,运用吸气法门,采纳天地阳气,缓缓归于己身,铸就纯阳之躯。 如此四年之后,袁天启已可初步做到内气外放。比之多练功十年的师兄葛天豪,试手之后,功力竟已高了许多。 五年后进入第二密室,其功夫却甚是怪异。取一白色帆布,从自身手指处,每天放一点血,染红全部帆布,然后盘腿静坐,将血布置于眼前,幻想满天星斗,皆为血星。同时全身闭气,幻想山洞成为血窟,体内之血,血布之血,同气相应,漫天飞舞。不久之后,竟然全身血脉贲张,有鼓荡充盈,排山倒海之势。 之后再辅以各种招式。此功又名“血统江湖功”。 血布需每年更换一次。之后五块血布,于此密室机关内,依序放置。 也是每年四月,下山旅游,于名山大川,旭日初升,一轮红日之时,取出血布,对着日头,幻想红日透过血布,彼此交融,化入己身。 练至第五个年头,袁天启居然功力浑厚无比,石壁应手碎裂,成为粉末,且一掌击出,飞沙走石,纷纷如利器激射而出。 再五年后进入第三密室,其功夫更是诡异,竟是半夜时分,置身各地孤坟之处,取其中之活蛇,老鼠,先吸其精气,后生食其脑髓。以气化之,籍此形成幻术。 袁天启幼年常常忍饥挨饿,后于大饥荒时期,有过吃死蛇,死青蛙等腐烂肉的经历,对此生食蛇鼠脑髓,倒不甚恶心,且此时已是功力深厚,自是无所畏惧。 也是每年四月,下山旅游,夜半时分,袁天启于各地孤坟处出现,盖此时各种邪物,亦是最为活跃之际。 此功练成,甚是怪异。以袁天启此时功力,尚不能驱使鬼神,却已可驱使花草树木,幻化成妖,为己所用。且袁天启可于空中短暂快速飞行,身体形状,有如蛇鼠。此功又名“妖物横行功”。 进入第四密室,却是练气功夫。需每日夜间,口念“神功无敌”一万遍,同时将念此四字的余音尾气,布满山洞,并意念全身毛孔打开,气从毛孔进出,化为利剑,击在山洞石壁上,击出在千里之外。此功又名“气剑统天功”。 此功夜间练功,白天睡觉,取黑白颠倒之意。 此功甚难练成,初时毫无动静,然袁天启甚有信心,意志甚是坚毅,久而久之,竟在其内气外放基础上,已可小成。 也是每年四月外出,于各方天神地庙之所,气化为剑,利剑击出,击向神像雕塑,取毁天灭地之意。盖因我将拥有天下,为天下新主,天地将换新颜矣。且此时春耕夏作,神像掌四时耕耘,毁灭神像,则风雨大乱,民辛勤耕耘,终一无所获。几年后将致天下大乱,袁天启自可因而图之。 各地神像,竟因此毁灭许多。 在给葛天豪的书信中,袁天启只将此等密室神奇功夫,略略提及,并不详述。第四密室功夫,则因涉及巨大谋略,故只字不提。 第四密室功夫练到第四个年头,他刚好接到葛天豪书信,言葛武极入狱待判,他于是出发救援。以他此时修为,自是可将人从狱中轻易救出,但因葛天豪极不赞成,只好另谋良策。 深夜时分,他到了死者关必德家里。 关必德父母正在卧室酣睡,突闻客厅蛇鼠相戏之声,其声甚巨。 关父开灯来看,只见墙上印出一血头,面目狰狞,甚是恐怖。关父瞬间晕倒。 关母见关父出去后,久不回来,遂起床来看,也是瞬间晕倒。 半响后两人苏醒,血头消失,其上有一行血字,上写“儿被误伤而死,不撤诉,儿在地狱苦”。 关父本是当地一官长,年过半百,关必德为其独子。关父因儿死而悲愤,上下打点,左右法庭判决,只欲对方偿命,现在夫妻俩见此莫名而来之恐怖奇事,竟沉默良久,一夜未眠。 天亮后,关母说道:“要不就撤诉算了,唉,想来,人死不能复生,判对方死刑也没有什么意义,只怪我们自己命苦,只有这么一个孩儿。”说罢,哭泣不已。 关父本不信任何鬼神惊悚之事,现在发生在眼前,恐怖情景,历历在目,也只好感叹道:“我儿死得好苦啊。我们夫妻俩,只有这么一个孩子,就这么去了。我们这后半辈子,可怎么办呀。算了,算了,还能怎样,撤诉吧。” 审判葛武极案子的,是法院的陈法官,案件其实很清楚,葛武极与关必德,两人熟识,相约比武,葛武极一拳不慎,误击关必德太阳穴,就此死去。 误伤致死,不致判葛武极死刑,奈何关家不肯善罢甘休,且其时为严法时期,关家上下通气,竟诬告葛武极种种所谓“横行乡里”、“结成盗匪”之罪名,陈法官迫于压力,不敢违拗,却也不愿经自己之手,做出错判,故只好拖了下来。 这天晚上,他正准备入睡,只见客厅传来一声怪响,他甚是奇怪,开灯去看,只见客厅桌上,一把短刀,钉在一只老鼠身上,那老鼠竟还微微抽动。那短刀上挂有一张纸条,上写:“枉判葛武极者,有如此鼠。” 陈法官甚是惊愕,内心惶恐,真不知道,往后该当如何判决才好。 第十七章、皇族血统 过了两天,关父主动过来撤诉,言人死不可复生,算了,我们做为当事人家属,不予追究了,也不要他家里赔钱,人不在了,有钱,还有啥用。 说完之后,关父神情黯然的离开了。 陈法官正在左右为难,惶恐度日,此时巴不得关父撤诉,依法判之,据其时之严法法规,判了葛武极十二年,保住了一条性命。 从面临死刑到仅判十二年,葛天豪总算长舒一口气,心下也极为感谢自己这位师弟。 此间事了,袁天启即返程回去,刻苦练功。此时他已有神鬼莫测之能,对密室功夫,愈发信任依赖,只待踏入第五密室,练就开天眼和返老还童神功。之后出山,大有作为。 这天,终于来了。 这天,是农历九月二十一,也是师傅的忌日,他在师傅坟前,虔诚的磕头烧香。 之后,他进入第五密室。 他推开门,走到密室正中间,突然,瞬息之间,密室里万箭齐发,四面八方,无数的箭矢,向他袭来。 之前四个密室,都没有这个现象。 他信任他的师傅,他的一切,过去的一切,和现在的一切,都是他师傅给的,他愿意把自己的一切,乃至生命,都交给他的师傅。在进入第五密室之前,师傅没有说要他防范什么。所以他就没有任何防范意识。 饶是如此,他应变神速,以飞快之身形,躲过了最先射过来的一些箭矢,之后,口中一句“神功无敌”,音波发出,同时全身毛孔打开,全身之气,化为密密麻麻的无形之剑,击出。 那些射过来的箭矢,全部化为粉末。 他安然无恙。 他站在那里,神定气闲。 他环顾四周,已看不到任何危险。这时,他看到同样的木桌上,一个小石块,压住了一沓厚厚的纸。 他拿起那沓纸,看了起来。上面写道: 天启吾儿,恭喜吾儿,吾儿如果还能够看到这沓纸,就证明你已经通过了第五密室的考验,这意味着你已神功初成,接近所向无敌,可以练第五密室的功夫,和做接下来的事情了。 你一定奇怪,为什么我称呼你为“天启吾儿”,而不再称呼为“天启吾徒”,那是因为,你是我的儿子,真正的儿子,亲儿子。 你的师兄,也是我的儿子,他之所以接济我们,在几十年里安排你的生活开支,是因为,他是我安排出去,赚钱养家的。那些日子太苦了,我们首先必须活下去,才能够做大事。 你师兄还不知道他是我的儿子,但是他很听我的话,我很欣慰。你暂时还不要把这个消息告诉他,等到你将来拥有天下的时候,就封他做王。 在西侧的最后一个密室里,有你们兄弟俩都是我儿子的证明材料。这个暂时不重要,你们将来去看看就可以了。 天启吾儿,你一定好奇过,在如此贫瘠的龙翔山,为何会有如此神秘的山洞,和如此精巧的密室。 为父要告诉,这些都是我们先祖秘密修建的,我们先祖,是曾经的皇族,后来遭遇叛徒造反,异族入侵,整个皇族,都覆灭了。只有我们这一支,有数十人,依赖这个山洞,在里面躲了多年,才保留下来。 这数十人里边,有先祖的卫士,其中有一些奇人异士,大家同仇敌忾,志在复国。 这些奇人异士,在密室里苦苦思索,最终在他们的耄耋之年,创建了我教授给你的天阙功和天阙神功。 此时众人皆已老去,壮年无几人,自然无法去行使此功,夺回天下。 又经历了许多兵荒马乱的岁月,先祖和这些卫士,都早已过世。而保存在山洞内的粮食,也早已吃完,后人只好出山觅食,更是无心行功。 此时天下已定,百姓厌倦战争,再无反心。 山洞中人,因久居山洞,许久没有与外界谈婚论嫁,竟导致中间断了一代,此时更是人丁凋零。到曾祖父时,已是独苗。及至壮年,仅剩他孤身一人,甚可概叹。 曾祖父依赖外面草棚,入了村籍,同时外出务工,与曾祖母婚配,育有两子。 长子年二十京城赶考,高中状元,年四十时成为总督。 曾祖父遂封闭山洞,举家外迁。 幼子时年三十,不思进取,终日嬉闹,游戏红尘,于总督衙门,依赖长兄福荫,暗中倒卖官职,烟火,私盐。他来钱甚快,将之于妓院赌场挥霍一空。人称花花公子。 长兄竟蒙在鼓里,毫不知情。直到有人参奏,皇帝震怒,判了斩立决,抄家灭族。 幼子闻听风声,倒是机灵,带了金条数根,立即逃回,秘密购置大量粮食,钻入山洞躲避。 官兵追查多时,终不知草棚后有一山洞。 父兄毙命,一家数十人刑场斩首,全因他而起,直到此时,他才痛心疾首,发誓痛改前非。 这人就是我的祖父,你们的曾祖父。 他躲在山洞里,才发现山洞藏有巨大秘密。 东侧密室,藏有武功秘籍,此秘籍封面题词:神功大成,天下无敌,一雪前耻。 西侧密室,除了各种古籍,还藏有皇族黄金宝藏分布图纸。皇族还藏有一笔巨大财富,这笔财富如果找到,足可以支撑皇族东山再起。 这时他才知道自己是曾经的皇族后裔。 异族夺了我们皇族的江山,整个皇族,仅仅留下这一支。 异族也抄家灭族了这一支,整个皇族,仅仅留下他一人。 新仇旧恨,他发誓要报仇,他发誓一定要血洗异族,夺回原本属于我们皇族的江山。 他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练武,没有任何松懈,他早已不再是曾经的那个纨绔子弟。 他少年时虽没有考中功名,但经史子集,天文地理,杂书八卦,倒也涉猎不少。 故山洞中一应资料,阅后即懂,且因恒心坚毅,故练武效果,甚是神速。 他于稍事休息时,也曾多次钻研过宝藏图纸,期待武功大成之际,出山启动这笔财宝,图谋东山再起。 然此图纸因为时隔多年,竟已有一两处,字迹模糊不清,判断甚费周折。亦有诸多隐语,一时难以解析。 他知道,若无武功大成,天下无敌,就算得到财宝,也是徒劳无益,为他人做嫁衣裳。 他就权且放置一边,专心练武。 第十八章、江山易 十年之后,他已神功初成,然距大成,尚有距离。 他知道,欲行大事,非一日之功,需得从长计议。 他想我既为皇族,已犯下灭族大错,仅留我一人,又总可因我而断后? 遂于某深夜,携金条潜出,自然无人知晓。 此时官府追查多年,毫无结果,以为他或逃亡海外,或客死他乡。故早已销案,不做查究。 他与十年前样貌,亦已发生巨大变化。原来脸型消瘦,尖嘴猴腮,身体单薄,现在脸型圆浑,身体厚实。实已形如两人。 他走在路上,初时还有些提心吊胆,终于还是放开脚步,大胆前行。 他行走百里,到了另一管辖地界。 他在那里改换名字,购置田产,房屋,娶了两房妻妾。安定毕,聘了一老实管家,遂将家业交给管家打理。 见妻妾都已怀孕,他以另有生意料理为由,十天有九天,回到山洞练武。 一年后,生了一儿一女。 其中儿子,就是我的父亲,你们祖父。 他心下安然,遂继续回山洞苦练,有五年时间,与世隔绝。 终于神功大成。全身钢筋铁骨;来无影,去无踪;掌风击出,排山倒海。 宝藏图纸的解析,也有了些眉目。 终于可以一雪前耻,扬眉吐气了。 他从草棚走出,一蹦数丈之高。心中暗喜,这青天白云,大好天下,终于属于我的了。 可是他走在路上,却发现一切都变了,人们头上的辫子,剪掉了。 士兵们拿着枪,不再是大刀长矛。他们边走还边唱着歌。 女子成群结队,打扮新潮,居然是去上学了,这是亘古未有之事。 他向一个学究打听,得知,原来早在三年前,就已经改朝换代。 他走在路上,发现只有他一个人还留着个辫子。有人悄悄笑话他。 他趁无人注意,左手摸着辫子,右手轻扬,那辫子刷的就剪掉了。 他把辫子丢弃,想道,真好,异族消灭了。可以告慰皇族的列祖列宗,也可以告慰父兄了。 唯一遗憾的,就是没经己手,亲手除去异族。 他回到百里外的家中,发现妻妾都走了,说是现在女子追求解放,原来的买办婚姻,全部解除。妻妾两人,都找到自己喜欢的人,另外嫁了。 好在那个老管家,夫妻俩,还老实的给他守护着家业,看护着他的一儿一女。 他原本就是个放荡的公子哥,自然不是顽固拘礼之人,也就没有去找那妻妾俩的麻烦。 江山易帜,他那恢复皇族江山的雄心壮志,忽然间就湮灭了。 当年他求功名之际,新学已萌芽。他原本就有些崇尚新学,不喜欢八股教条。他想现在的天下,可不就是自己喜欢的那个样子吗? 每天在家门口,都有人喊着卖报卖报,现在是个在报纸上,一呼百应的时代,纵我神功无敌,又还会有谁跟着我走呢?纵使我找到宝藏,这个世界上,人们言必称学问,并不是所有人,都会为宝藏动心的,而且现在已经使用钱币,你拿着个黄金,人家还没法用呢。 看来,真是一切都变了。 他偶尔也拿着宝藏图纸研究来研究去,好像很有些眉目。 那图纸上写了几个地名,如钟山,金陵岗等,有些箭头标示,还写着:金陵城外,西三里,东三里,识得青龙和白虎,万万黄金就在手。 又写有:不在山前,不在山后,不在山南,不在山北,有人获得,富了一国。 金陵,不就是现在的南晶吗,他于是跑到南晶,根据箭头方向,踏遍各地,终是一无所获,遂作罢。 他守着一儿一女,教他们认字,读书。 儿女已经五六岁大,对于这个突然出现的,有点老气的爸爸,并不亲昵。 儿子上了新学堂,渐渐长大,更是受学校蛊惑,说是要解除封建礼仪,父子互称朋友。 这对曾经接受了三纲五常的他,甚至想过成为天下主人,让人们继续接受三纲五常的他,虽然他的思想现在不古板,无论如何,也无法接受这个父子互称朋友的变化。 他觉得,父就是父,子就是子,天经地义,亘古未变,只有禽畜,才父子共用一雌(即与同一异性交配繁育)。父子称为朋友了,什么乱七八糟的事情都可以发生。 新旧观念冲突,父子俩常常大吵。 女儿倒还乖巧,让他欣慰。可她十五六岁,就嫁人了。离开了他身边。 老管家夫妻俩,早已先后过世。 等到儿子十七八岁,他就强行给他定亲成婚。 儿子要反抗包办婚姻,慑于他的武力,只好作罢。 成婚那日,揭开盖头,见那女子甚是美貌,且知书达礼,温婉如玉,遂欣然。 他想:老父虽老,却无害儿心。 这时列强环伺,又有异族,从东入侵。 报纸上号召男儿去当兵。好男要当兵,杀敌在前线。 那儿子竟然不经父亲同意,连夜报名去了。 几个月后,竟战死沙场。 祖父一下子老了许多,那威武的身子,一下子变得颤颤巍巍,后悔不该与儿子关系太僵,他那么决绝的,就去当兵了。可死得其所,儿子是英雄。 祖父心里苦啊,他想,儿子总是不听话。如果自己与儿子关系不那么僵硬,不是在磕磕碰碰中过日子,他或许就能够把一身神功都教给他,枪炮固然厉害,但神功在手,或可以抵御枪炮,至少可以躲开。 至于神功是否可以抵御枪林弹雨,祖父却也没有把握了。因为神功创建的那个时代,还没有枪炮呢。 异族,又是异族。他心里可别提,多委屈了。非我族类,其心如虎,必食人乎? 好在,唯一的欣慰,就是儿子留有遗腹子,祖父天天翘首期盼,天天向老天爷祷告,一定要是儿子,一定要是儿子,给皇族传宗接代。我们皇族,是有着至高血统的,绝不可无后,绝不可。 两个月后,终于生下了一个儿子,有希望了,真是苍天有眼,老天爷,你总算不负我皇族。 天启吾儿,你应该想得到,这个遗腹子,这个唯一的儿子,就是为父。 两年后,天下发生大瘟疫,儿媳染上,不久死去。 祖父带着我到山洞里躲避瘟疫。 儿子不听他的话,孙子与他,却从小在一起,相依为命,无比亲热。 第十九章、狡兔三窟 我爬在祖父膝头,祖父慢慢的给我讲皇族的故事。 从五岁开始,他就教我修炼天阙功。 取名天阙功,天子宫阙,天子一脉,才拥有的功夫。 又:云荒山脉,东方之山名为“天阙”,中州来此者,过此山,便达传说之地。自此山来,草木葱茏,其林方三百里。其上多玉,其下多青碧。山中有山鬼,名魅婀,形如少女,骑白虎。山中草木皆有灵,百年以上者幻化实形,听其驱使。 故天阙神功之终极,是成为天下至尊,除了天下无敌,更可驱使鬼神。 但要达到驱使鬼神,为我所用,则必须进入云荒山脉的东方之山,再行修炼。 瘟疫过后,我与祖父又回到了家园,此时烽烟四起,军阀割据,早已民不聊生,人们缺衣少食。 幸赖祖父早有计划,过去时常往山洞里存储粮食,现在虽粗茶淡饭,尚不致饿倒。 我五岁练武,到二十岁神功大成,祖父甚是欣慰。 乱世之时,只求自保。祖父时已年迈八十,再无雄心壮志。皇族秘密,要我谨守。宝藏秘密,亦交我手。 祖父女儿,即我姑姑,嫁邻县后,育有四女。大女年方廿一,次女年方十八,三女年方十五,四女年方十二。除大女嫁人外,其余皆待字闺中。 时异族尚于中原大地肆虐,这年八月,侵入邻县。 异族士兵,竟将姑姑全家妇女,先奸后杀,其状,惨不忍睹。 噩耗传来,祖父悲愤不已。发须竖起,誓杀敌寇。 我那时血气方刚,神功大成,正想大显身手。可祖父却坚决不准我去。他以八十一岁高龄,孤身前往。发出神功,杀敌数十。耄耋老人,发须皆白,神威天降,毙敌于无形,那是何等神武。 他的全身,也被枪炮子弹攻击了数十下,神奇的是,祖父除了衣服略有破损,竟全身无恙,安然归来。 我们俩秘密回到山洞,祖父跟我说道: “孙儿呀,我们恢复皇族荣耀,有希望了。千真万确,我们的神功,真是无敌的,枪林弹雨,视为等闲,你大胆的去做吧。我还没有老,身手还矫捷,本可避开所有子弹,但我特意以身试险,我以神功护体,任凭子弹击打在我身上,还好,伤不了我这把老骨头。 可怜我那儿子,你的父亲,当年个性倔犟,不肯听我的话,我还来不及教给他神功,他就跑去当兵了,结果战死沙场。唉,要是他学得一招半式,也不至于如此呀。 孙儿呀,我们今天去恢复皇族荣耀,恢复帝制,一统天下,不是为了一己私利,是为了救万民于水火之中。想先太祖当年,何等英勇,三年即已恢复中原,兴兵漠北,驱鞑子于万里之外。今异族侵扰我国土二十多年,生民涂炭,何其苦哉。奈政府无能,亦无绝对英勇之人,挺身而出。 孙儿呀,你天纵神勇,亦且各种奇学,都已学会,天命所归,你该当大有作为。你抓住现在这个机会,大胆去起兵吧,救黎民于水火之中。 那东侧第五密室的功夫,是天眼通和返老还童神功,你现在都不要去练。等到你五十岁以后,方可去练。 那黄金宝藏图,是先祖留下来的,当然是真的,我堂堂皇族,怎么可能留下一个虚假宝藏图呢。我早已参悟明白,我把具体位置,写成纸条,藏在西侧第五密室内,你只需回忆你十岁,十五岁时,我反复叮嘱过你的两句话,在相应位置上击打,就可以启动机关,拿到纸条,然后根据纸条上的位置,取出黄金,拯救天下苍生。再运用神功,一统天下,重塑我皇族之高贵血统。 孙儿,你要记住,光有财富,是没有用的,人人都可能抢夺了去。宝藏内财富,我之所以一直不去取出来,就是因为时机不到。 财富的事情,之前我一直没有告诉你,就怕你觉得自己有了财富,再无心去练功。现在你神功大成,我放心了,但孙儿你雄心尚且不够,你一定要坚定一统天下的雄心。这样我九泉之下,方能瞑目。 神功无敌,一统天下。恢复皇族,高贵血统。孙儿你念一遍给我听。” 我把这十六个字,念了一遍。祖父以如此高龄,百里之间,来回奔波,奋勇杀敌,此时已是精气耗尽,油尽灯枯了。之后微微颔首,闭上眼睛,仙逝了。 我把祖父安葬好,重新回到山洞,思前想后,竟不知起兵抗敌,从何入手。我那时年方廿一,并无人生历练,如何筹措万般事情?且祖父并非将门之人,自然不懂起兵兴兵之策,也没有教过我这方面韬略。 盖一人之力,纵无上神勇,又能够做成什么呢。我惆怅未展,苦思良久,终无一策。遂于密室内,反复查阅,终破了一机关,于机关内得兵书三册,乃几百年前,先太祖逐鹿中原之际,起兵谋略。 我如饥似渴,练功之余,反复学习推演,略有心得。不知不觉,竟已三年过去。 然此时异族已被赶走,天下复归太平。 却又好景不长,军阀连年内战。 此时我兵法尚未纯熟,故并无出山谋定大事之念头。之前我跟祖父相处日久,不期然受祖父思想影响,心想我既为皇族血统,不管将来如何,这传宗接代,实为现今第一大事。让高贵血统,后继有人, 试想我皇族一门,有了神功在手,宝藏无数,若是人丁兴旺,相互照应,也不至于今天这等孤家寡人局面。祖父之不敢谋定大事,实也跟人丁单薄,有极大关系。 我皇族一门,迄今仅存我一人,我思虑及此,思量“一统天下”之事,暂且搁下,繁育后代,实为此时之第一等大事。 狡兔三窟,我于一处,明媒正娶,发育有二儿一女,又唯恐将来谋定大事之际,遭人陷害,遂又秘密予以金钱,先后求得两女子,未婚生子,天幸各生育有一个儿子。 天启吾儿,为父在外边生的两个儿子,就是你与你师兄。为父与你们母亲签的契约,就是你们是我儿子的证明,这些,都放在西侧之最后第五密室。 且你之左侧腹股沟内侧,有一弯月形红印,与生俱来,为父当年在你母亲生下你之后,检视你身体特征,以免他日不得相认,故此得知。 第二十章、练功不饿 为父日夜盼望,你们快快长大,将来好与为父共谋大事。为父这时已将兵书,习得纯熟,故而分批取出宝藏,招兵买马,已于三千地方,每处暗伏三千奇兵。只待发出号令,这些奇兵都会倾巢而出,助我等“一统天下”。号令伏兵的指令,为父将之置于西侧第五密室内。 而其中之绝密韬略,和绝世神功,则除了我们父子相授外,绝不可外泄,以防他人获得机密,又需严防他人与我皇族共成长,致将来有抗衡我皇族之能力。 其中第四密室功夫之“毁天灭地”,毁坏天神地庙,亦属于绝对机密,盖新神将生,旧神退去。这合乎天地运行密旨,吾儿一定谨守机密。 在加紧筹划的同时,对于天阙神功,为父仔细想过,其中还有一缺陷,没有得到弥补,就是迄今为止,都没有找到云荒山脉,进入那东方之山“天阙”,获得驱使花草树木幻化实形和驱使鬼神的能力。为父寻遍全国,都没有找到此山脉,实不知此山脉是否已更名。 但为父天资过人,思量幻化成妖,亦可弥补此缺陷,故加以修改,将此等功夫,放在东侧第三密室。吾儿已修炼成功,为父甚是欣慰。 第五密室的天眼通神功,依赖心地清净纯善,方可修得,你在此密室,早晚各静坐三个时辰,物我两忘,致于虚极,四五年后,应可成就。密室顶部一小孔内,塞有纸条,内有详细说明,你据此练之即可。万一练此功略有差池,天眼没有打开,却也无妨。兴我皇族,倒也不是非得倚赖天眼,方可成功。 为父嘱你于此静坐,一因天时未到,不可遽行大事,二因籍此磨炼心性,去凡心,得天心。 至于返老还童神功,为父已将之移至西侧第四密室,待你完成其它任务之后,才可加以修炼。为父提前提及,实只为坚定你修炼神功的信心。 为何为父及你曾祖父,都只修炼十五年,即可神功大成,而你却需修炼达四十五年之久,实因你幼年受苦太深,致思维迟钝,且于启蒙之际,受奸人误导,思维混乱,这两个方面,都导致你天性之光,多有熄灭;灵性之巧,多有钝化。好在你勤能补拙,且为父在生命最后十年,对神功做了修改,你修炼成功之后,威力反而将精进数倍。一统天下,指日可待,这也是我皇族之最大幸事。 为父于西南百里远处,娶有正妻,育有二儿一女,此三个小孩,都是聪慧异常,非常好学,为父心中,很是喜爱。 他们到了五六岁的时候,我就开始教他们神功,只待他们长大,助为父一臂之力,江山后继有人。 为父因为在各地暗布奇兵,故常年在外奔波。有经年没有归家。 这时又是江山易色。 为父家中,有田数顷,竟不幸因此获罪。当地民众,都有仇富心理,我夫人被做为富婆打倒,而二儿一女,则成了富崽子,归为异类。一夜之间,良田充公,家中财物,搜括殆尽。一家四口,日日挨饿。 三个小孩,饿得不行,就说我们来练功吧,爸爸在家时,曾经说过,练这个功,可以肚子不饿的。 也是因为我的小孩,曾经问我,爸爸,练功有什么好处,我随口说了句,练了功,可以肚子不饿啊。 小孩竟然当真了。 当然,天阙功真正练成了,自然可以数日不食。 三个小孩,就开始练功,此时有民众数人,看见我三小孩在练功,竟然说这三个孩子练功,是为了将来反攻他们,他们状如疯狗,竟将我一家四口,全部拖出去,丢下山崖。 数月后,为父回家,此时人去楼空,有一心地善良邻居,看见我,告诉我事情经过,并说要我赶快逃走,说他们肯定会把我抓起来处死。 我来到山崖下,只见四具骸骨,一大三小,相拥在那里,想必我的妻儿,临死之际,是彼此抱着的吧。 我涕泪长流。 埋葬了妻儿骸骨后,我本想去血洗那个村落,思虑良久,想此时大局为重,先“一统天下”,再报此大仇。 又想那善良邻居在世,若血洗全村,仅留其一人,其必终日惶恐,如何度日? 思虑及此,此一血洗计划,就此作罢。 我回到山洞,竟因悲伤过度,昏睡数日。 想我三个孩儿,何等聪慧可爱,竟这般莫名死去。天启吾儿,他们都是你同父异母的哥哥姐姐。 我从此心灰意懒,又挂虑另外两个儿子,遂外出寻找,逐一接回山洞。 我祖父说得没错,我的确雄心不够。经历这个事情之后,我常常想,如此人世间,复有何可留恋,纵“一统天下”,民众若疯狗,这样的天下,这样的庶民,统来何益? 然祖父临终叮嘱,历历在目,且前期布局,已经展开,我没有那个雄心,自己不想去做了,我要让我的孩儿,继承皇族遗志,继续做下去。 天启吾儿,你曾祖父说得没错,我们皇族,应该充满信心,去完成“神功无敌,一统天下。恢复皇族,高贵血统。”一统天下之后,加以教化,才能够把这些状若疯狗的民众,教化过来,让皇族的高贵血统,感化民众。如此,才既可对外抵御异族,又可防止本族民众,做出疯狂举动。 只是为父这心一冷,就完全不想去处理任何复杂的事情了,就只想着,把你们兄弟俩教好。好在你们都没有让为父失望。 天启吾儿,为父本想在有生之年,完成此等大事,赖人算不如天算,甚是遗恨。为父就将这个担子,交到你手上了,你一定要听为父的话,按为父安排的去做,完成你曾祖父的心愿,弥补为父一生的遗憾。如此,则为父九泉之下,足可宽慰了。 痛定思痛,为父知道,我就此丧失雄心的原因,就是因为有了儿女。这真是一个非常头疼的问题,既必须有儿女,又必须不受此拖累。天不遂人愿,很难两全其美呀。 天启吾儿,为了坚定你的雄心,不受儿女之情拖累,故为父叮嘱你,我过世后,三十年内,你一心一意练好神功,完成“一统天下”的任务。好在我们拥有返老还童神功,练成后,你可以回到三十年前的样子,失去的一切,都可以重新开始。届时,权势,金钱,美女,青春,应有尽有。 天启吾儿,此信及第四密室神功,都事关重大机密,虽无人可入得山洞,但为了防止走漏风声,你阅后,即将之全部烧掉,绝不可留下蛛丝马迹,切记。 第二十一章、来读书吧 此信甚长,袁天启站在那里,一动不动,看了许久,方才看完。 袁天启初看此信时,甚是惊讶,看到中间,且惊且喜,看到末尾,悲喜交集。 惊讶的,恩师原来就是慈父。且惊且喜的,原来真有传说中的神秘皇族,复国计划,黄金宝藏。而这些,都与他有着莫大关联。悲喜交集的,是父亲家里经历如此坎坷大难,最终,所有重担,却都落在他肩上,所有的荣光,也将属于他一个人。整个皇族的巨大使命,都等待他去完成。 他的眼前,又浮现出儿时他跟着原来父母的场景。 那时他才五六岁,衣衫褴褛,身边还有一个差不多大的妹妹。妈妈行动迟缓,总是慢吞吞的样子。家里没有什么吃的,肚子经常挨饿。他有时是穿着一双捡来的破鞋子,有时是打着赤脚,常年穿着一件破破烂烂,又脏又臭的衣服,妈妈也不怎么给他洗。 在路上时,他听到一群小孩,对着他与他妈妈高唱:“懒婆娘,臭婆娘,捡到娃娃做了娘。傻小子,臭小子,石头缝里长猴子。” 他妈妈傻笑着,也不气恼。他不懂什么意思,也跟着傻笑。 他没有名字,所有人都叫他傻小子。 他喊他爸爸,他爸爸不怎么应。他妹妹喊,爸爸就高高兴兴的应着。有什么好东西,爸爸也只给妹妹。妹妹再偷偷的给他一些。 袁天启想道:是了,是了,我一定不是那个爸爸的亲儿子。 七岁的时候,村里有了新鲜事,到处都是喇叭高叫着,喊着各种口号。有时还唱着歌,唱着戏。喇叭里说的话,听说是官话。不是当地的方言,他什么都听不懂。只知道大人们都在认真的听着。有的大人也问别人,你听到什么了? 这时,村里的娃,都要求去上学,他也去了,畏缩着,不敢站到老师面前去,妈妈带着去的,老师问他叫什么名字,妈妈说了半天,才说出来他的名字。老师登记在本子上。 开学第一天,来了个人,听说是外面来的大官,给大家训话。那大官又高又大,反复说,要大家爱一个人,绝对的敬爱,无条件的服从。他是大英雄,他是大总统。 他脑子就乱了,爱是什么?什么是爱?什么是敬爱?什么是无条件?什么是服从?那人是谁?大英雄是谁?大总统是什么? 因为这个缘故,从第一天开始,他就什么都绕不清,也就不怎么想读书,只喜欢在路上奔跑,在山上奔跑。他捉青蛙玩,跟着小鸟跑。读了三年书,他没认多少字。 袁天启回忆到这个场景,忽然打了个机灵。原来自己从第一天读书开始,那思维是理不清的。 后来在山上,师傅多次跟他说过,要练上乘武功,就必须先读好书,脑子不坏。 十岁那年,他的恩师来了他的家里,跟爸爸说了一大堆话,说的跟喇叭里一样的官话。 爸爸要他到外面去玩一会,然后再喊他回来,对他说,天启,家里没什么吃的了,这么下去,一定会饿死的,你跟着师傅去学武艺吧,那里可以吃饱饭。 他看过武艺表演,翻筋斗,耍大枪,他可感兴趣了,追两三里路去看,现在,能够跟着师傅去学武艺,而且还可以吃饱饭,真是太好了。 他跟着师傅走,师傅真是和蔼,师傅跟他说话,很轻声的样子,又是点头,又是笑着。路上,也不知道走了多久。他走不动了,师傅就背着他。记忆里,爸爸从来没有背过他。爸爸跟他说话,就是嚎叫,也从来没有对他笑过。 伏在师傅宽宽的背上,他第一次感觉到那么踏实,那么安全,风,是那么温馨。不一会,他就睡着了。他记得,他做了一个好梦,他到了一个地方,那里吃的,穿的,什么都有,所有人都对着他笑,他也笑了。 醒来时,师傅坐在凳子上,把他抱在怀里。师傅喊他吃饭了,他坐下来,开始大口吃饭,桌子上菜碗里,居然有肉。十岁的他,一口气吃了三碗饭,第一次吃得那么饱。师傅把肉都夹给他,等他吃饱了,才动筷子吃,师傅自己却吃得很少,就着最后一点辣椒,和菜汤,吃了一碗饭。 在他十岁的记忆里,这是他第三次吃肉,第一次吃到这么多的肉。 师傅带他到铺子里,买了新衣服,新鞋子,还有袜子。晚上的时候,师傅在一间旅社里,端来热水,拿了香皂,告诉他怎么擦身子,怎么洗脚,说要他以后就像这样的,勤洗澡,常洗脚。 换上新衣服,新鞋子,那破破烂烂的旧衣服,旧鞋子,就扔掉了。 香皂洗澡的感觉,穿上新衣服的感觉,真是太舒服了。 他第一次穿袜子,紧紧张张的,穿了好一会,才穿进去。在过去,大冬天里,他都打赤脚呢。 学着洗澡洗脚,虽然还不怎么听得明白师傅的话,但不要师傅再教,他一下子就学会了。 到了山上了,那上山的路,实在陡峭,他走不动了。师傅背着他,嗖的就上去了。到了半山腰的时候,却再也看不到路,师傅背着他,轻轻一跃,就像飞起来了的样子,竟然一下子跃到了一个宽敞的平地上,平地尽头,是一个草棚,草棚依山而建。 一个壮硕的年轻人在那里,师傅说是他的师兄。师兄演练了一遍武功。师傅就问他,你想学吗? 那武功,可比翻翻筋斗,耍耍大刀,厉害多了。他连连点头。 师傅说,以后,每天早晚,由你师兄教你武功,白天,跟着我读书。 他说,我不要读书,我只要练武功。 师傅说,读书,不是你想的那样没有味道的,是你们学校,你们老师,把你的脑子教坏,让人不想读书了。这样吧,如果你能不停的练武功,就可以不用读书,否则,在停下来的时候,就读书。 他连连点头。心想师傅真是随和,好说话。不停的练武功,那太简单了,一定可以的。 哪知道,第二天,一个站桩下来,他汗流浃背,三分钟都坚持不了,只好停下来。师兄又喊他练功,他只好又开始站,一个早晨下来,他站了很多次,最终,到处都疼,都要趴下了。 师傅笑嘻嘻的说道,站累了吧,还能够练吗? 他摇摇头。 师傅就说,来读读书吧。你读了书,就明白,武功除了苦练,还有巧练。 第二十二章、慈父 师傅把每一个问题,都讲得生动有趣,打着比方,讲着故事,没有一个地方是枯燥无味的。不经意间,他就学会很多字,很多知识。原来,书还可以这样读的。 师傅真是什么都懂,什么都可以教,引经据典,顺手拈来,口若悬河,不像原来的老师,只知道对着书本念,还战战兢兢的,生怕念错了一个字。 师傅教他,根本不用书本,他对许多文章,许多诗句,都是倒背如流,天文地理,也是了如指掌。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师傅也教了一部分常识,只是认为他不是学这些的大材料,就没有多教了。 师傅说的,教的,看似天马行空,却处处条理清晰,处处紧凑。 晴天的时候,他们就在平地上练功,下雨天的时候,或者天太冷了的时候,大家就进去到山洞里边。 他真想不到,这里面,还藏有这样一个特别的山洞。第一次进去的时候,他彻底惊呆了。 山洞东西两侧,居然还各有五扇石门。他很好奇,去推,却推不开。师傅说,石门之内,是十间密室,但都关闭死了,打不开的。 他就再也没有去推过了。他没有看到师傅师兄去推过,也没有看到他们进去过。 最初的时候,跟着师傅,不愁吃的。大米饭足够吃,师傅师兄,还不时的,去到山里打个野味回来。那日子,相比过去,可以说到了天上了。他正是长身体的时候,饭量大,师傅每次都喊他饭一定要吃饱,师傅自己,却吃得很少。说是他已经练好了功夫,这时候,已经不需要吃多少饭了。 哪知道,情况急转直下,不久后,米面都没有地方买了,很多地方,都是有关系的人,划一张条子,才可以买到东西。又不久后,大饥荒到来,划条子也买不到东西了,人们疯狂的涌上山里,所有能够吃的,天上飞的,地下埋的,挖地三尺,都弄得干干净净,甚至,一片片树叶,一些柔软点的树根,草根,都被人弄去吃了。 能够吃的,越来越少,师傅就有点唉声叹气,他说自己千算万算,也算不到今天这个局面。 他不懂师傅这话的意思。 师傅带着他们练辟谷,两三天不吃饭,再之后,捡到死烂的青蛙等来煮着吃,总算熬过去,活下来了。 再之后,大饥荒过去,师兄下山,常常送钱送物上来,钱又可以买东西了,这日子,才好过一点。 他跟师傅在一起,单独呆了十年。 师傅耐心细致的,把武功和学问,都一一教给他。 师傅的武功,深不可测。学问,在他看来,如汪洋大海,无穷无尽。 师傅说他天赋有限,有的东西,教给他,他也学不了。有的,是来不及教了。 有次师傅问他想不想学洋文,他问什么是洋文,师傅说就是外国人说的话。 师傅后来摇了摇头,说你还是不学了,学多了,你脑袋记不住。况且,现在这个局势,学了洋文也没有用。 师傅隐隐约约,提过什么皇族,什么宝藏的事情,他当时,是做为故事来讲的。师傅从不提山洞里密室的事情。平时有师傅带着,大家才可以进入山洞。进入山洞的暗门密码,师傅直到临终之际,才告诉他。 想不到,师傅临终之际,把密室的巨大秘密,都告诉了他。更想不到,他居然是师傅的亲生儿子。更想不到,他们一家是皇族后裔,肩负如此巨大的使命。更想不到,一切都在师傅的安排之下,井然有序的推进着。 他不知道自己十岁前生活的地方,是在哪里,只知道是在一个小山坳里边,连名称都不记得了。他也不知道他原来的那个爸爸妈妈,分别叫什么名字。他已经差不多的,忘记他们的样子了。 刚来不久的时候,有次师傅问他,想家吗?他摇头,说不想。他心里,是真不想,更怕回家后,没吃的,没穿的。 他左侧腹股沟内侧有个弯月形红色印记,只有他自己知道。 十岁那年,从家里出发,跟着师傅上山的路上,师傅告诉他怎么擦身子,怎么讲卫生,示范了一下,之后就出去了,并没有看到他光着身子的样子。其实就算看见身子,如果不掰开腿来看,也根本看不到左侧腹股沟内侧的弯月形印记。之后许多年,师傅也从来没有碰过他的身体。 二十岁之前,他自己也从来没有特别注意过,只知道那里有一块疤痕,直到二十岁那年,师傅跟他讲某朝太祖的故事,讲太祖脚踏七星,身有异象。师傅讲凡能够开创一个新朝代的人,都是天神下凡,一般都会身有异象。 听完故事的两三天后,他检视自己身体上的那块红色疤痕,左看右看,像极了一个弯月形。 他当时就想,莫非,我也与众不同? 也正是二十岁那一年,在跟师傅聊天时,他问师傅,他原来的爸爸妈妈在哪里,现在怎么样了? 师傅就沉重的叹了口气,说道:你爸爸妈妈,还有妹妹,都在那次大饥荒中,饿死了。你就忘了他们吧。 从此,他就再也没有问过了,也不再回忆过去的往事。原本就没有多少往事,更没有值得回忆的往事。 现在,师傅的信里,明明白白的说了他身体的这个特征,他完全相信,自己的师傅,就是自己的父亲了。他也相信,自己就是那个有着特殊天命的人。师傅早就知道,他身有弯月形印记,身有异象,只有他才能够去开创一个新时代,所以把重担都交到他的手里。他现在神功无敌,且有奇兵助力,一定可以实现自己的伟大使命,完成皇族遗志,完成师傅,不,完成父亲的嘱托。 他想起了父亲的音容笑貌,那共处十五年里的很多细节,那明亮而闪着光的眼睛,那慈祥和蔼的样子,那无比亲切的笑容,一一浮现在他眼前。 父亲对他,从没有发过火,更没有过一句骂他的话,他很笨,学什么都慢,师兄骂他,有时还极不耐烦,可父亲从来不骂他,只是细致的告诉他,要从哪里入手,慢慢的来。父亲从来都只吃一碗饭,所有好吃的,都让他先吃。 父亲临终之际,尚在为他操劳,把一切都给他安排好。如此宏大的计划,如此周密,天衣无缝的布置,这是多么神鬼莫测啊,这一定耗尽了父亲生前无数心血。现在,只要按照父亲说的去做,就可以在一统天下之后,权势,金钱,美女,青春,一切的一切,都将应有尽有。 多么好的父亲啊,多么伟大的人。他感动了,眼睛里,噙满泪水。片刻之后,两行泪水,顺着脸颊流下。 第二十三章、认祖归宗 袁天启将这封信,又慢慢的看了一遍,将其中涉及谋略的地方,默默记在心里。之后,双手微微一动,一股火焰从掌心发出,将这沓纸烧成了灰烬。 他想,师傅就是自己的父亲,父亲煞费苦心,已经为自己周密安排了一切。父子近在咫尺,竟然没有在父亲生前,彼此相认。现在,我要到父亲坟前,重新拜过,行父子大礼。 他来到父亲坟前,跪了下去,说道:“父亲在上,儿子来认祖归宗,给您行大礼了。” 他郑重其事的,拜了九拜。 他又说道:“父亲,再等十年,等儿子按您安排的计划,完成一统天下,恢复皇族,我就来给您修葺陵园。让这龙翔山的后山,成为这普天下,唯一的皇陵。” 他想,父亲生前给他讲过很多皇陵风水布局的利弊,讲许多皇朝,为何最多数百年而终,不能传承千秋万代,多半都是皇陵风水布局,过于骄犷,不能从下而登,纳天地至善之气,所以后代速祸也。 想必,这是父亲为自己的陵墓,提前做的思考吧。他不怎么懂父亲说的,他想,以父亲的思虑周详,一定会在之后的密室遗信中,亦对此做出周密安排。 他回到第五密室,身形轻展,于密室顶部,取到天眼通神功修炼秘籍。他想自己这么多年,都熬过来了,期间经历了无数艰辛的修炼。现在,只需熬过这最后五年,就可以按计划去实行任务了。这五年,应该是最容易的五年,只需在早晚各静坐三个时辰,微闭双目,光聚眉心,冲开泥丸,目观隔屋,渐百米外,渐达至百里外,视通千里,……假以时日,即可获得天眼通。天眼打开,则可洞九天幽地,知古往今来。 然而,真正修炼起来,却事与愿违,恰是此功,最难修炼。盖练此功之大前提,是“物我两忘,致于虚极”,这八个字,看似容易,实质很难真正做到,只因世人多执迷于功名利禄,欲望奢求。物我两忘,致于虚极,实乃接近神,通神之路。非心田清净者,只会南辕北辙,背道而驰。 此时袁天启四十六岁,正值壮年,因终年修炼,身体强悍,实与青年无异。他在第五密室看到父亲给他的信,确证之前还有点虚无飘渺的“权势,金钱,美女,青春”,在父亲的周密安排之下,只待十年后,任务完成,屈指可得,实已经历大喜境界。种种皇族神秘故事,高贵血统身份,又略生猎奇、忐忑、骄纵心理。 因为要修炼天阙神功,他一直遵照师傅遗嘱,并无男欢女爱,至今尚为童男之身,故身体里的气足精旺,比之一般青年,实已强健数倍。 之前的每年农历四月,外出游历,时值初夏,路上所遇青年女子,多已裙裾轻飘,衣衫半袒,嫩手嫩脚,滑如新叶,或短袖短裤,白胳膊白腿,润如蜜汁。皆婀娜多姿,吐语如莺,别是妖娆。 袁天启于男女之事,虽无亲历,却偶有耳闻,故于路上见到美貌女子,也是略有心下侧目,为之辗转绮思。只因戒律在前,一念之下,即收敛心神,不复多想,又想若干年后,自己返老还童,权倾天下,自然金钱美女无数,故其时倒能遏制欲望,没有特别的多想女人。 此刻居于密室,外界再无一点声音,他虽极力“物我两忘”,然心下躁动,只要意念归于虚无,瞬间即杂念纷呈。 一时想自己权倾天下,颁布圣旨,何等威风。 一时想金银珠宝无数,钱币无数,堆满密室,堆满山洞。 一时想满室皆美女,满山洞皆美女,欲与他行那**之事,无数幻象滋生。 一时想此刻略显沧桑,布有皱纹之脸,恢复青年之细腻润滑。 如此反复萦绕,竟有半年有余,他极力克制,方稍稍淡化三分。又思“致于虚极”,却又杂念丛生。 一时想先太祖金戈铁马,驰骋塞外。 一时想异族入侵中原,战乱纷纷。 一时想皇族先祖数十人,于此山洞密谋布局。 一时想曾祖父满门抄斩,无数人头落地。 一时想曾祖父于此砥砺风节,神功大成。 一时想祖父年方十九,战死沙场。 一时想曾祖父杀敌数十,枪林弹雨,视为等闲。 一时想父亲家里,四人山崖坠落,森森白骨。 一时想幼年母亲身边,忍饥挨饿,行动迟缓。 一时想跟着师傅吃饱喝足,练功后捷如飞燕。 如此杂念纷呈,每天不断,又有半年时间,始稍稍淡化三分,然终不能做彻底斩断。 及至欲行“光聚眉心”,以前所念之种种功夫,特别是之前四个密室功夫,其修炼时之情景,都纷纷再现于眼前。 一时想天在下,地在上。 一时想血布满室,血色满洞。 一时想蛇鼠无数,纷纷爬身上来。 一时想孤坟座座,猫头鹰深夜于其上之树木处怪叫连连。 一时想满室嗡嗡,满洞嗡嗡,皆诉神功无敌。 一时想万箭穿心。 一时想万剑离身而出,杀人无数,漫天血腥。 此七个杂念一生出,反复于大脑内兜转,最初缓缓而转,及至后来,加速旋转,片刻之后,快如闪电,那念头似有无穷力量,带着他身不由己。原本盘腿静坐的他,居然身子左右急剧摇晃,再之后,他大叫一声,整个人都瘫坐地上,全身大汗淋漓,再无一点力气。 他想,我这是怎么了,难道练功方法不对吗?一年多过去了,不但天眼通神功毫无进展,连初步功夫,都做不了,这到底是怎么了? 他对着练功册反复看了又看,没错呀,“盘腿静坐,微闭双目,光聚眉心,冲开泥丸,目观隔屋,渐百米外,渐达至百里外,视通千里,……假以时日,即可获得天眼通。天眼打开,则可洞九天幽地,知古往今来。” 上面还画有招式图纸,他是这么对着练的,没有任何差错。 以前,父亲教自己练功,都是身心舒畅,从无不良反应。对照之前四个密室的练功册来练,虽无父亲在身边指点,练得甚是艰难,但也没有不良反应,后来都是进展神速。为何,这个天眼通神功,修炼后会出现这种不良反应? 父亲绝对不会骗他,这练功册,绝对不会有问题。一定只可能是我自己还不够用心。 第二十四章、游魂幻术 袁天启再次收拢心神,强自练了下去,结果却依然如此。非但毫无效果,且心神俱乱,全身浑然无力。 反复数天下来,还是如此。奈何此时他心里杂念顿生,如何做到“物我两忘,致于虚极”。在山洞里,与世隔绝一年多,也是丝毫不得清净。 最大因素,乃在于他之前所练四密室功夫,实是练的“分崩离析”之功,与天地决裂,与神道决裂,此时要想再万念归一,乃至归于虚无,做到“物我两忘,致于虚极”,实在是等同于要去“挟钛山以超北海”,要一个三岁娃娃,去力举千斤。 到底是怎么了,为什么我不行,为什么不行?这么下去,怎么去实现“神功无敌,一统天下。恢复皇族,高贵血统。” “我真是没用,愧对父亲的期望。” 他呐喊了很多遍,每呐喊一次,心里就更加混乱一次,身体上的反应,就越差。 到后来,他都不敢进入第五密室了,只是迫于要完成父亲的叮嘱,才每天都继续进去静坐。 越急于练好神功,身体上的反应,反而越差,到后来,连坐都坐不住了。他只好放慢一点,让身体上的反应舒适一点。可身体状态,还是越来越差,再到后来,他只好干脆不练了。 不练了,可父亲的叮嘱不能动摇,他还是每天都去那里静坐,他记得,父亲在那封信里说过:“为父嘱你于此静坐,一因天时未到,不可遽行大事,二因籍此磨炼心性,去凡心,得天心。” 他这时才想起,父亲也说过:“万一练此功略有差池,天眼没有打开,却也无妨。兴我皇族,倒也不是非得倚赖天眼,方可成功。” 原来父亲早就知道,此功甚难练成。完成“一统天下”大事,此功没有影响,可练可不练。他本应该早一点想到这句话的,可是,他太急于练成此功了。他也对自己,太有信心了,真是没想到,也有他练不成的功夫。难怪,父亲要他籍此来磨炼心性,这才是父亲要他于此静坐练功的最重要的目的。父亲真是高明。 既然此功如此难练,那我就干脆不练。只是父亲叮嘱,于此静坐,此却不可更改。从这天开始,他只静坐,而不练功。数日下来,周身反而轻松了许多,又因静坐时气脉畅通,半年后,身体慢慢恢复了原状。 又因静坐时无事可做,他脑海里,干脆把之前之纷纷杂念,一一复现于脑海,畅快想之。 之前那里,共有二十一种杂念,涉及未来,过去,现在三种时空,涉及众多场景,人物,动物,种种异相。 权势,金钱,美女,青春,应有尽有,何其快哉。先太祖何其威风,祖辈数百年努力,终在父亲及我手上,恢复皇族荣光,指日可待,何其幸甚。 他放任思维,神游飘飘。早晚各静坐三个时辰,甚是漫长,静坐下来,本极为枯燥,也极为痛苦,有了这个放任自流的畅想,反倒就像无时无刻,都周旋于美女当中,左拥右抱,石壁之光滑,皆若美女之肌肤,自是快乐无比。三个时辰,须臾即过。他居然乐在其中。就这样,五年时光,这时已不知不觉,过去了四年半。 在这种浑浑噩噩当中,由于盘腿静坐,经脉加速贯通,功力于无意练功当中,反而增加不少。 这天早晨,他又于密室盘腿静坐,双目微闭,顺着练前面四个密室功夫产生的七种杂念,听其自然的胡思乱想。心想这四种功夫,倒是很久没有练了,此刻,在脑海里练练吧。 他脑子里,不断重复着过去练这四种功夫的情景,似乎在无意识当中,在脑海里,不断的练着。若两个时辰后,不知不觉中,他的魂魄忽然恍恍惚惚,从后背跳出,离身而去,透过密室石门,去到第一密室,停留片刻,再飘忽出来,于山洞内,练起了“天地反色功”。 竟是如同本人真人在练一般,且因最近功力增加不少,故而威力更甚。那魂魄飘忽轻灵,快捷如闪电,与本人练功时,人身受限,不可同日而语。 该功夫练毕,又飘忽进了第二密室,再飘忽出来,于山洞内,练起了“血统江湖功”。之后依次练了“妖物横行功”,“气剑统天功”。 全部练毕,那魂魄轻缓缓的,漂浮着,透过石门,回到袁天启体内。 在无意识当中,他居然练成了骇人听闻的“游魂幻术”。 到了晚上练功时,他胡思乱想的意念再次启动,依然驱使此魂魄于山洞内练武,练得纯熟无比。自此功力与日俱增,威力几达排山倒海。 又数日后,他驱使此魂魄慢慢飘忽出山洞,周游龙翔山。 有数日后,他驱使此魂魄爬入云端,俯瞰天下。 又数日后,他驱使此魂魄循之前二十年里,每年四月,出外练功路径,将之再走了一遍,亦就此再次练功。那魂魄的速度,已是须臾千里。 更为离奇之处,那魂魄所见事物,有二十四年前所见者,有二十三年前所见者……那魂魄竟可回到过去。真是不可思议。 他于二十四年前初次下山,于钛山登山顶时,见一游玩女子,甚是美貌,他当时印象极深,故二十四年后,尚有记忆,此刻,那魂魄居然于同一地点,见到了该女子,女子模样,丝毫未改,实是他的魂魄,等同本人,重回该女子二十四年前登山之时空。 当时他在此女子身后登山。该女子无比美貌,婀娜多姿,在路上与两姐妹嬉笑,其状欢快无比,那音容笑貌,已令他魂牵梦绕二十四年,此刻又见到她,他心下窃喜,想此时自己已是神功无敌,即将一统天下,何不与该女子搭话,问到她的姓名地址,将来好娶了为妃子。 当年他见到该女子,因感自惭形秽而不敢正面相视,只敢在其身后远远观之,此刻却是再无畏惧,大胆向前,与之搭话。 然那女子充耳不闻,竟似完全没听到他的声音,也完全没有看到他的形状。 他连问三次“姑娘高姓大名”,那女子浑然无觉,他忽然有点恼怒,伸手去扯那女子,却什么也扯不到,那女子依然欢快前行。 第二十五章、无比高明 盖因他的魂魄,可以回到过去,亦可以去到未来,可以观瞻时空,而魂魄本身,却只能为隐形,众人不可见到。魂魄亦不能进入时空,改变众人,或改变事物规律。 天地自有定律,若一个人的魂魄,回到过去,杀死自己三岁的祖父,如何还有今天自己的魂魄? 天地之尊,无与伦比,天然定律,依序发展,本天道规则而运行,任何人都无法更改。又总会因一个小小魂魄回到过去,或去到未来,而加以改变呢? 而加以修炼后的魂魄,如果可以回到过去,或者去到未来,则可实现“前知五百年,后知五百年”的功效。 故众多妖物成精者,往往都可以驱使自己魂魄,进行时空观瞻,故而具有部分预测能力。 在当下这个时空里,魂魄如果游离出身体,则既可为隐形,亦可现出真身形状。此时魂魄本身,是毫无能力的,无法改变什么。人们常说在某地看到某人魂魄,或言魂不守舍,并非虚言。 只有像袁天启这样的极强修炼者,才能够练成“游魂幻术”,可以驱使魂魄,在当下时空,随心所欲做任何事情。可以伤人,人却不能伤己。须臾千里,穿岩透壁,自是不在话下。其本人有多少功效,自可最大限度发挥。 袁天启见自己魂魄搭讪女子无果,方有所明白。遂悻悻然作罢,心下甚是遗憾,想此女子让我魂牵梦绕二十四年,恐怕是早已嫁了他人,儿女都很高大了。 他又驱使魂魄循父亲信里所言,去到先太祖那里,果见先太祖驰骋沙场,威风懔懔。又见先太祖于高大金銮殿内,颁布圣旨,一言既出,众臣诺诺,好不威风。 又见山洞内皇族先祖与众卫士,密谋复国。 又见男女老少数十人,押赴刑场,悲号不止,之后人头落地,满门抄斩。 又见山洞内一人头有辫子,正在痛心疾首,悔不当初。又见他发奋练功。想必此人就是父亲信中所言,他的祖父,我的曾祖父了。 又见一妇人,三小孩,被推落悬崖,渐为白骨。 又见山洞内一老人,白发苍苍,与一青年侃侃而谈,那青年依稀父亲模样,想必是曾祖父与父亲两人。 魂魄回到过去,只能够见到在过去时空里,真实发生过的事情,而不会看到任何虚假的东西。 据此可以验证,父亲信中所言,全部都是真实,并无半点虚言。 也是了,自己的父亲,又怎么可能对儿子说谎呢,这是毋庸置疑的。 父亲生前,最后那些时光里,他问父亲,世界上有没有神仙,父亲对他说道: “有没有神仙,我也不好说。但我听说过很多神仙的故事,也查阅过一些资料,了解下面这些知识。 上等修仙之道,乃正心正德,元神跳出顶门,神游天下,上可去天庭,下可去地府。可与众仙琼台赴宴,再上到天门,聆听天尊教益。之后元神返归体内,永不坏毁,继续修行,则死后弃壳(肉身)升天。若多行功德,则肉身亦不毁,与元神一同升天。 元神跳出顶门时,若肉身遭人毁坏,则元神亦无恙,但需在返回后,另择肉身安置元神,方可继续修行。如铁拐李即是这样。 次等修仙之道,乃魂魄从身后游离,可穿山过海,须臾万里,或隐或现,可随心所欲,发挥己力,做自己想做的事情,而魂魄无伤害。可观瞻前五百年,亦可观瞻后五百年,其时其景,有如亲历。若以魂魄练功,则进展更为神速。 然魂魄上不可到天庭,下不可去地府。自然到不了不死不灭境界。且魂魄离开肉身之后,肉身没有任何力量,若此时肉身受到伤害,则魂魄亦会受到伤害。若肉身毁灭,则魂魄飞散。故魂魄离开时,肉身必须藏于绝密之地。魂魄亦不能离开肉身太久,否则会导致肉身因为没有进食而枯萎。 以魂魄修炼时,并不是以正心正德为基础,这是一些邪念未除之人,或者一些妖物修炼的快速法门。上天会对此做出纠察,进行天打雷劈的锤炼,此即所谓天劫。 人类以魂魄练功,获得游魂幻术,只待七年后,接受天劫。若度过了天劫,则可达到不死不灭境界。此时肉身与魂魄,同为金刚之体。可以随时一分为二,同时御敌。 妖物以魂魄练功,五百岁后,每百年一天劫,直到千岁后,方可脱胎换骨,有了人形,再七年后,接受天劫,与人殊途同归。” 袁天启想道:是了,我这个,一定就是游魂幻术了。只待七年后,过了天劫,则可成功达致“不死不灭”,就不仅仅是返老还童,而是长生不老了。 现在,游魂幻术在手,我肉身藏身山洞,魂魄出战,任他多少敌人,都伤不了我,我却可以使用四种无敌神功,杀死一切敢于反对我的敌人,一统天下,岂不是易如反掌? 父亲生前,最喜欢念叨“无心插柳柳成荫”这句话了,还说什么“万事无心而做,崇天意顺天理。无心者顺,有心者拘。” 当时不太懂父亲话里的意思,现在明白了,原来父亲是以这种要他修炼天眼通神功的方法,来练成游魂幻术。现在回忆起来,父亲说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字,实际上都是他的修炼法门,在这里盘腿静坐,磨炼心性,可成可不成,终于大成,真是太奇特,也太美妙了。 父亲,您真伟大,孩儿心中,您是无比高明的,孩儿永远爱戴您。 比天阙功高明的,是天阙神功;比天阙神功高明的,是游魂幻术;比游魂幻术高明的,是无比高明的父亲。 父亲,您的高度,是任何人都不可比的,您是无比无比无比高明之人。您说不确定是否有神,可在孩儿心中,您就是神,真正的神。 父亲,您对孩儿的恩情,比山高,比海深。 农历九月二十一,这天是父亲的忌日,他再次来到父亲坟前,烧香磕头跪拜。 他游魂幻术已成,只待进入西侧密室,逐一完成父亲交代的任务了。 他来到西侧第一密室的石门前,他伸出手,正准备推门进去。 在那一瞬间,他停了下来,忽然打了个机灵,那伸出去的手,硬生生撤了回来。他忽然记起,他进入东侧第五密室之后,万箭穿心而来。 第二十六章、节气除根 等等,让我想想,父亲临终之际,说西侧每个密室,都设有机关,只有功力到了,且去依次序实行,才能够打开密室,如果功力不到,或者没有按父亲的指令去做,会导致机关启动,密室关闭,山洞塌陷。 我现在功力是到了,可是,打开第一密室的指令,他并没有。父亲并没有在任何地方留下指令。 到底应该怎么办?怎么才能进入第一间密室?父亲的每一句话,都是无比正确的,他不可能说任何虚假的话。 在西侧第一密室门前,他盘腿坐了下来。他想起了父亲说的话:“在没有全部练成东侧五个密室的功夫之前,你绝不可急于求成,去打开西侧密室,否则,功力不到,非但打不开,还有可能机关启动,密室就此封闭,山洞塌陷,恐怕你也会葬身山洞了。” “功力不到,非但打不开”,“功力不到,非但打不开”,……他反复念叨这句话,终于恍然大悟,,是了,父亲周密布局,这句话的重点是“功力不到”,我现在游魂幻术大成,功力到了,是可以打开这扇石门的,应该是使用游魂幻术,进入石门。 他盘腿静坐,驱使自己的魂魄,飘忽起来,透过石门,进入密室。密室里并无光线,他的魂魄却视物如白昼,他看到石壁上有一行字:从里面开门。 原来是这样。果真如此,须得使用游魂幻术,方能够进入密室,才能够从里面把门打开。 他的魂魄从里面把门打开,再与身体合一,他站了起来,走了进去。 那厚厚的石门里面,居然有一扇厚厚铁门,有一个铁门闩栓住了门,打开铁门后,方可找到石门上的一点点缝隙,才可以推开石门。这从外面,是万万打不开的,最多可以毁掉石门与铁门,那就有可能带来密室封闭,山洞塌陷的危险。念及此,他倒吸了一口凉气。好在自己足够冷静,参悟透了父亲的用意。 密室里间,也有一张木桌,那木桌上,也用石子压住了一张纸。上面写道: 天启吾儿,一统天下,还有许多艰辛的事情要去做,将来,也有无数复杂的事情要处理。为父之前一直为吾儿智力不足,而深有忧虑。 现在吾儿能够顺利进入此间密室,一定已经参悟透东侧第五密室的功夫,无心插柳柳成荫,神功大成,为父终于可以放心了。 吾儿真是聪明,可喜可贺,竟然能够在短短时间内,悟透为父多年前说过的话,施展游魂幻术,先让魂魄进得此间,再去打开密室,此非绝顶聪明,拥有无上智慧,机智无比,是绝想不到的。 吾儿天资恢复,英明神武,则一统天下,恢复皇族,指日可待,吾复何忧。 天生神武之人,奋发图强,一统天下,后为帝君,此时必生有将相辅之。而此等将相及其后人,因为长期在帝君身侧,身受皇恩,受帝教化,日久习染帝君之气,模仿而效法之,心想‘彼可取而代之’,则其后裔,必复生可为帝君之人,故历朝历代,夺帝君江山者,多为帝君身边之将相,如王莽篡汉,司马氏取魏得晋,杨坚代北周建隋,李渊废隋兴唐,赵匡胤夺后周建宋。 此等之人,在最初莫不身受皇恩,而后却反叛之,反而获有天下。如此则那先为帝君之人,舍生忘死,拼搏一番,却做了他人家里嫁衣裳,可不悲叹。 念及至此,为父常有概叹。若我皇族数百年努力,为父与吾儿一生辛苦,得到天下,不久后却为他人所得,我皇族或再遭灭族之祸,九泉之下,我心何安。 吾儿诞生,实乃天意,即为天生神武之人,日后必为帝君。故四面八方,都生有那可为将相之人。初时可助吾儿一臂之力,终久却必为害,其中又有人,为夺我天下,必尽诛我皇族。 为父以八卦易理,反复推演,终于参详明白,第一,必须使得吾儿绝对英明,绝顶神武,多年锤炼,此已实现,有了此二者,那等生而为吾儿将相的人物,都可以不用了,有吾儿一人即可,一人顶亿亿人,要那等庸才将相何用;第二,除尽那些生而为将相,其后代会夺我江山,害我皇族之人。 吾儿一定好奇,亿亿人中,如何才能够找到这样的人?为父进行周天推演,现已推演明白,吾儿所处位置之龙翔山,为泱泱大国之正中央,结合先天八卦,上顶天,即乾卦,下履地,即坤卦。又靠北朝南,东之坎卦,西之离卦,乃吾儿之水火两位,源源不断之生机。此东西南北,为四正位,多有黎民百姓,憨厚纯朴,全无奸猾,个个主动归心,自是全无害处。 然东南艮卦,西南震卦,西北兑卦,东北巽卦,天地之气相交,灵动之气泛起,故各生有一奇才之人,亦是久后必为吾儿将相之人。 为何会诞生这些人出来呢,盖天生吾儿时,是主吾儿四十左右,即为帝君,刚好需要这四个人的帮助,才可以得到天下。但吾儿若在四十得到天下,若干年后,皇族后裔,却终必为这四人后裔所害,大地重燃战火,生民涂炭,反反复复,战乱不已。 为永绝战乱后患,也为永葆皇族江山,为父思虑良久,决定逆天改命。让吾儿反复锤炼,反复磨炼,此一时间延长,可使吾儿更加英明神武,而成为帝君的时间,则相应往后推迟十到二十年。使这四个可以成为辅佐将相之人,空有一身本领,再无发挥。然此四人之后裔,却甚是怪异,此消彼长,却又生有可夺我天下之人,将来天下战乱,亦因这些人而起。除恶务尽,是故必须彻底除之。 此四家即是: 东南艮卦,从此往东南一百三十里,有一苗家村,村西苗三通全家,立冬日子时除之。 西南震卦,从此往西南二百四十里,有一风家村,村东风无骨全家,立春日丑时除之。 西北兑卦,从此往西北九十里,有一花家村,村尾花留芳全家,立夏日寅时除之。 东北巽卦,从此往东北一百七十里,有一方家村,村中方小勾全家,立秋日卯时除之。 此四人家中,无论男女老少,务必全部杀尽。 艮、震、兑、巽四卦,为躁动之卦,极不安份,故此四地,各生有奇才之人。这四个节气,为天地节气交换之时,依四时而各有生气。此四人家中,各有依此四节气而诞生之人,在其时,又在其地,故他们生而注定为你的将相。最初是给你助力,终必为祸,合乎节气转化,彼此轮转之道理。“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即是此理。 因吾儿现在去一统天下,已经完全不需要他们的帮助了,是故必斩草除根,彻底除之。 依四时节气而除尽,乃是绝其生气,使该方位万年之内,再无可能诞生夺我江山,害我皇族,重起战乱之人。 此第一密室的任务,最是绝密,吾儿必须反复记好,阅后立即毁掉。 因吾儿还没有渡过天劫,故而你的游魂幻术,此时只可用来练功,不可用来杀生。盖因此时使用此法杀人,会过早泄露天机,天界专司魂魄之神,无时无刻不洞察入微,会据此上报天庭,从而加速你天劫的到来,若因此而不能顺利度过天劫,则会前功尽弃。且在魂魄离开肉身时,也有可能因为肉身防护不当,而遭致侵犯,导致你肉身毁灭,魂魄飞散。 因此完成西侧这五个密室的任务,你都要亲力亲为,绝不可使用游魂幻术去杀人。 一年后,你再进入西侧第二密室。进入第二密室的指令,为父将之放在这间密室顶部一小孔内。你一年后再去取出来,依照指令进入第二密室即可。吾儿绝不可急躁,凡事皆要顺其自然完成。 第二十七章、经天纬地 袁天启初看此信时,心下暗喜,心想自己在父亲多年培育下,做事小心谨慎,处处留心,处处思考,不但参悟透第五密室的游魂幻术,而且不经意间,竟然已具无上智慧,无比机智,通过了层层考验,自是心里舒坦无比。 又看父亲言及历史脉络,剖析成败兴衰,一语中的,如此高瞻远瞩,防微杜渐,推演周天,实际上是比之诸葛亮,刘伯温等人,更为厉害。想父亲当年说刘伯温去斩断天地龙脉,灭绝天地可造反之气数,而终不能实现。与之相比,父亲可是厉害多了。 他将此信,反复看了三遍,记住其中要点,之后手心生火,将之焚毁。 他自是遵照执行。此时距离立冬日,尚有十二天。他于立冬日前五天,乘车出发,到了苗家村村西,问到苗三通家所在位置,于夜晚时分,施展“妖物横行功”,盘旋于其屋顶,闻声辩人,又于窗户小孔处偷窥,将其家中人员,共有九人,悉数清查明白。自是悄无声息。 再施展“妖物横行功”,在空中短暂快速飞行,连夜返回,一百三十里路,自是顷刻即返。 立冬日这天,待天大黑后,他从山洞出发,时走时快速飞行,不久即到了苗三通家附近,此时距离子时尚早,遂跃于一高大树上,依靠树干休息。待到子时,苗三通全家,已悉数熄灯睡觉。 袁天启施展“妖物横行功”,从外阳台窗户飞入房间,到了各卧室内,对着脑袋,掌风发出“血统江湖功”,那脑袋瞬间碎裂,其状惨不忍睹,受者连任何声音都来不及发出,即已于睡梦中,魂归地府。其中有两小孩,于睡梦中嘻嘻作乐,死时面部表情,尚是喜乐形状,毫无痛苦。 袁天启加以检视,竟只有八人尸骸,还有一人去了哪? 他于房间内,盘腿坐下,施展游魂幻术,魂魄游离肉身,回到五日前于此地时刻,原来有一青年,是苗三通儿子,在五十里外上大学,那日刚好周末,回到家里,第二天即以离开,袁天启的魂魄跟着那青年身形,快速游走,到了一大学宿舍内。 既已探视明白,袁天启魂魄归身,又施展“妖物横行功”,顷刻到了那宿舍内,将该青年斩杀。 那宿舍同学,第二天见该青年如此惨状,莫不惊悚。后报案,报与家人,家人皆已如此毙命,自是当地众皆骇然。警局追查良久,从何查起?自然成了无头公案。 立春日,风无骨全家十一口。立夏日,花留芳全家七口。立秋日,方小勾全家十口。皆是如这般实行斩草除根,除尽三户人家。 加上之前苗三通全家的九口人,共是三十七人。一年内,在周围三百里内,四户灭绝,三十七人惨死,死状一模一样,成为当年此地极为恐怖之惊天大案。 他心想自己一统天下后,可以万年之内,再无人能够夺我江山,害我皇族,重起战乱。其时皇族高贵血统,代代相传,江山永固。念及此,他的心里,甚是舒畅。 又到了农历九月二十一,他来到父亲坟前,祭拜后,说道:“孩儿遵照父亲指示,已顺利完成第一密室任务。孩儿在此告慰父亲,我们皇族的万年大计,很快就可以实现了。” 他回到西侧第一密室,于顶部取到进入第二密室的指令,乃是:左推三下,右推三下,石门自开,见到铁环,外拉三下。 进入第二密室之后,纸条上写道: 完成第一密室任务,对于吾儿而言,自是易如反掌。 万物未成之前,有所征兆,此为先天。万物成形之后,有所厘定,此为后天。 吾儿已完成先天八卦布局,灭其征兆。现在,吾儿须得去完成后天八卦布局,聚我生气。 此布局乃是对应后天八卦,取现有皇权之地,为中心位置。也是取艮,震,兑,巽四卦位置,分别为西南,正西,正东,西北四个方位,取距离中心位置约五十里处,取之前吾儿修炼东侧第二密室血统江湖功时,所留下的最初四年的血布,依序分别于立冬日辰时、立春日巳时、立夏日午时、立秋日未时,择一干净空白之地,埋下此四块血布。皆密行之,绝不可使人知晓。 而练血统江湖功时留下的第五块血布,从立冬日这天埋下第一块血布时开始,直到登上大统,做了帝君之前,这块血布,吾儿必须时时刻刻都带在身上,藏于内衣之中。待吾儿做了帝君之后,则将此血布埋于皇宫内金銮殿下。 此第五块血布,与之前的四块血布,一在天,四在地,合乎后天八卦,遥相呼应,使天地之生气,皆为吾儿所得,日积月累,吾儿自可为天地之主。且第五块血布,比之之前的四块血布,能量更为巨大,自可驾驭前四块血布之能量,吾儿带在身上,时刻不离,自可时时消弭彼皇权之生气,聚拢我皇权之生气,其功效,甚是巨大。 吾儿执行完毕,也是一年后,复到此间密室顶部,取得进入第三间密室的指令。 看完此信,袁天启对于自己的父亲,自是更加佩服,用五体投地来形容,也毫不为过。 父亲生前给他讲诸葛亮的故事,说诸葛亮具有经天纬地之才,最终却遗憾而终。有个司马徽先生,看到刘备三顾茅庐,诸葛亮出山,于是说了一句“卧龙虽得其主,却不得其时”的话。 想必父亲,对于这种局面,一定是做了深入思考与分析,并想方设法,加以弥补的吧。 灭对方先天征兆,聚我方后天生气,既得其时(节气相交),且得其地(方位卦交),如此完美布局,世事再无缺憾。其布局真是穷尽天地,轮毂宇宙。也只有自己父亲,方能够如此精确设计。 他喃喃自语,说道:父亲,您才是真正的,经天纬地之才! 现在,他的心里,充满了无限自豪。 完成此任务,却甚是简单,只需依四时节气,四个方位,对照去完成即可。袁天启自然圆满完成。 进入第三密室的指令,乃是:右推三下,左推三下,石门自开,见到铁环,内推三下。 第二十八章、通灵古玉 袁天启进到第三间密室,只见纸条上写道: “天启吾儿,为父曾对你言,习练游魂幻术之人,七年后,必会遭受天劫。天劫到来时,若吾儿不能顺利度过,人虽不致于身死,但一身功力,就此化为乌有,过去所有努力,所有艰辛,都将白费。如此则皇族数百年期待,为父多年心血,吾儿多年辛苦,都将成为竹篮打水。 若吾儿能顺利度过天劫,则肉身与魂魄,都可成为金刚之体,从此不死不灭,再无后患。刀砍火烧,枪林弹雨,都不能伤之毫厘。且一分为二,二合为一,甚是自如。更且魂魄在分身拒敌时,可隐形出战,对方防不胜防。届时,天下再无敌手。 吾儿能有今日,何等不易。万事已备,正欲行一统天下之大事,此天劫却是吾儿之拦路虎,且天打雷劈,其状甚是可怖。亦甚是可恨,谁愿多年心血,就此化为乌有?为父生前,为此忧虑万分。 为父思虑多年,终得那破解天劫之法,吾儿遵照执行,即可。特嘱咐如下。 天生吾儿为帝君,故身有异象,具弯月形红色印记。上天既生非凡之人,则世必有通灵之物,助那非凡之人,渡过一切劫难。 为父上下推演,终于得知,世间何物,可助吾儿。 此物乃一上古灵玉,手掌心大小,褐色,猫头鹰形状。此玉成形于三千年前,早已具备通天达地之灵气。 古者,至于今,主通达。玉者,主通灵。猫头鹰者,主夜。吾儿身上的弯月形,亦主夜。天意如此,两相契合,吾儿得到古玉,自可通天达地,从而免天劫之苦。 取到此玉,吾儿将之捧于手心,运无上功力,使之成灰,一半吸入口中,吞下。自此天劫远离,再无后患。 另一半须用纸包好,其用途,去到西侧第四密室练返老还童神功之时,为父自有交代。 吾儿必忧虑,于何处可觅得到此玉?此却不必担心,机缘到了,此玉自会出现,以助吾儿一臂之力。此非人力可为,赖天授也。 吾儿只需居于山洞,继续练功即可。为父早已为吾儿推算,少则半年,多则一年,此玉自会出现。 吾儿亦可将此寻找古玉之事,与你师兄书信提及,你师兄在外头行事,与人广有交往,且徒子徒孙众多,托他寻找,或可因为偶然机会,妙手得之。 若你师兄建此奇功,他日你一统天下,也可因此名正言顺,封他做王。你师兄即是你兄长,届时你们兄弟,同享荣华富贵,亦是盛事。你们兄弟同心,子子孙孙昌盛,为父九泉之下,自是为你们欣慰。 此玉价值连城,得来不易。现时那拥有此玉之人,根据为父推算,亦与吾儿有莫大源泉。若他心甘情愿,自愿将玉献与给你,你可收他做为义子,携他进入第四密室,同练返老还童神功,也是回报他献玉有功。若他不是自愿献玉给你,你将玉夺了,许他日后为王就是,绝不可伤他性命。 你获得此玉,就可以依照上面步骤执行。天劫一解,则一统天下时机已到,吾儿可以依照为父指令,加速行动,之后的行动时间,无需每个密室都等足一年。你可以立即进入到第四密室,修炼返老还童神功。返老还童神功,可以在修炼两日内,发白转黑,骨骼长高,肌肤变白,面容俊朗,且肥者变瘦,体态匀称。亦且功力翻倍增长。 两日后,你再进入那第五密室,拿到号令三千处伏兵的指令,立即起兵,一统天下,恢复皇族。 进入第四密室的密令,依然置于此密室顶部,你绝不可急躁,待拿到玉之后,解了天劫,才可以去取下。” 袁天启看完此信,十分欣喜,心想自己多年磨炼,多年苦修,多年等待,终于,目标越来越近,很快就可实现了。 他万分高兴,自己期待已久的返老还童神功,终于可以修炼了。 他的心里,无比兴奋,终于,自己从此可以改头换面,以无比俊美的新面目,立身处世了。 他想父亲为了孩儿,处处防微杜渐,运筹帷幄,处处完美布局,殚精竭虑,实为天地一完人,天地之间,再无人可比。待我一统天下之后,一定派人将父亲往事,写成传记,使得父亲事迹,流芳千古,万代敬仰。 又想自己好不容易,练成游魂幻术,的确担忧天劫到来,好在自己为应命之人,有那通灵古玉,助我化劫。 又想若师兄建了奇功,当然得有封赏,不但他有封赏,而且他的儿子,孙子,都有封赏。我即刻写信给他,要他帮我寻找这一通灵古玉。 又想若有人献玉给我,我自然会在一统天下之后,善待于他。当然,跟他一起修炼返老还童神功,也是可以的,父亲叮嘱过了。只是不知道会是什么人。 又想天阙神功,天下无敌。游魂幻术,不死不灭。返老还童,再生青春。何等美妙。 之后发动伏兵,一声令下,一统天下,权势,金钱,美女,青春,应有尽有。 这些,我已经为之等待了二十七年,曾经,我也以为,这些只是梦,但伴随着神功大成,我知道,终于,不再遥远,不再是梦。 想到此,他长长的舒了一口气。 行文至此,已将此一数百年,数十年前之往事,交代完毕。这是一部一个家族数百年的血泪史,也是袁天启个人五十三年的奇特成长史。 读者朋友,假如是你,你会用几十年的等待,换来有可能实现的,一统天下大结局吗?如果没有返老还童神功的期待,袁天启有没有耐心等待下去? 袁天启是否可以拿到通灵古玉,是否可以修成返老还童神功,是否可以一统天下,且待后文分解。 袁天启在拿到通灵古玉的过程当中,与主人公曾丹青,有了交集,一场惊心动魄的正邪对决,剑仙与剑邪之决战,即将展开。此处姑且按下不表。 花开数朵,各表一枝。 接下来,将详述主人公曾丹青的成长史,述说一个动人心魄,缠绵悱恻,纯洁无瑕的现代爱情故事,阐述一种合乎天道正气的修炼。 平淡处见惊雷,部分修行密码,亦在平平淡淡,不经意当中,有所透露。好修道者,可以字斟句酌,加以珍惜。 爱情故事的部分语言,非常真实贴切,比较优美——不是文字体现了优美,而是真情体现了优美。想必厌倦了虚情假意爱情表达的朋友,亦会细细品味。 请读者朋友,耐心读来,并与共成长。前文已详述剑邪成长史,读者朋友,若你来续写,你可设计,剑仙之路,要走怎样的成长之路,方可克制邪恶,使天下免遭战乱,并免遭一人凌驾于万万人之上的大劫难? 第二十九章、鬼魅 著者按:从本章开始,述说主人公曾丹青的成长史,千古修行,唯难破心中迷,心中迷者,唯一“情”字,其成长历程,亦从情字入手。爱欲若纯净,心中再无迷。 曾丹青心中,将会有怎样的爱与欲呢?惊心动魄的正邪对决,剑仙与剑邪之决战,将如何展开?敬请。 这天下午,初秋,一缕斜阳穿过窗外的槐树,照进了别墅二楼的屋子。 曾丹青与往常无数个下午一样,在宽敞明亮的书房里,泡上一壶极品猴山魁,喝两口,然后走向阳台,躺在躺椅上,全身心的放松着,闭目养神。 一会儿后,他似乎是想到了什么,又走几步,到电脑边鼓捣几下,然后又去躺椅上躺下,看上去极为舒适的躺下,闭目养神,这次躺了很久,看上去极为平静,也极为舒服。 没有人会觉察到这里会与众不同。再细心的人,也看不到这里的书房,与千万个书房有太多区别。 空气,似乎是凝固的;空间,似乎也是凝固的。 忽然间,看似沉睡的曾丹青,深深的吸了口气。他的丝绸衣服,似乎是被皮肤吸进去一般,微微有了一些变形,宛如波浪一般流转着。 是有风吹过吗。 没有,绝没有。 他似乎又沉睡了,这里,再无任何动静。 突然,一只苍蝇嗡嗡叫着,飞了过来,竟然朝曾丹青脸上飞了过去,好似要停在他脸上似的。 可是,更似乎是根本落不下去,在他脸上盘旋了很久,始终都落不下去。 突然,它的翅膀似乎是停滞了,不再煽动,也再没有嗡嗡叫的声音。原来苍蝇嗡嗡叫的声音,不是从它嘴里发出来的,而是它的翅膀震动所产生的摩擦声。 它居然也没有动了,翅膀好像被人捉住了一般。它也落不下去,仿佛被空气冻住了一般。真是奇特。 突然,一股无形气浪,卷住那苍蝇,往阳台外的树木上掷去,那速度,奇快无比。 白影一闪,来不及形容曾丹青的速度,刚刚还躺着的他,已然是猛的站立在那里,手掌心微吸,有一个奇怪形状的小物体,已到了他手掌里,这个物体,已然看不出是什么物体,因为它已全部碎裂成了粉末一般,再一细看,却是一些极细小的碎铁屑。 曾丹青凝神注视着这个物体,一个星期以来,这已是第三次发现这种物体在他书房外盘旋了。这是一款隐形机器人,外号“鬼魅”。它就像苍蝇一样可以自由自在的飞翔,它带有隐形功能,肉眼无法发现,只有感应到它飞行时的波动频率,才能够发现到它的存在。 它由一些特殊材料造成,虽细小却极是昂贵,在国外,造价早已高达10万米元一台。 它自带跟踪摄影摄像雷达功能,由于隐形,它来无影,去无踪,所以外号鬼魅。 它的可怕之处在于它可以偷窥于无形,只要它来到你的身边,你的一切隐私,都不再有任何秘密可言。在你全无觉察时,它可以拍到你的任何地方。这是它目前的最主要功能。 它的可怕之处还在于它虽不具备强大攻击能力,却可以往你吃的食物里实施投毒等暗杀行动,也可以喷射一个微型淬毒毒针到人裸露的皮肤处,而你却根本发现不到它的存在。 人只要吃了有毒食物,只要刚好有一点外力,使得毒针刺入到人的皮肤里,人就会顷刻间毙命。由于它太微小,影响到它的携带能力,所以目前很少用来进行这两项暗杀行动。 它还可以进行最后的自杀式袭击,那就是攻击人的眼睛,人眼根本看不到它,它却可以清楚定位人眼位置,人们只觉得被一个什么东西撞了一下眼睛,然后一些细小的飞尘,碎铁屑,就飞进眼睛里,虽不致命,却会让人短暂失明。 如果不是曾丹青自己公司研创过这种微型机器人,如果不是曾丹青清楚它的频率,并曾经在身体里调试出来过这种频率,他可能也是发现不到它。 这种频率是鬼魅飞行时产生的最有效推力,却刚好也是一个人修炼某种特殊力量时恰好需要的波谱频率。 修行与现代高科技,并不矛盾。非但不矛盾,而且还有着某种神秘的组合。 谁能够发现这种组合的密码,谁就能够在修行界与科技界,都畅行无阻。 曾丹青公司在研创这种产品时,刚好他无意中发现了这一点,他用这个来与自己的修炼反复印证,这是到目前为止,绝对属于他的秘密发现。 而且目前来说,鬼魅飞行时的波动频率,尚限制在一定范围内,无法改变,否则,曾丹青也无法发现到它。 它当然进不了他的书房,就算曾丹青不在这里,它也一样进去不了。 自从公司几年前研创这款产品时,曾丹青就对它做出了防范,初衷倒不是他觉得自己的书房需要做出防范,而是一种技术的升级对抗。 他自己做过了实验,在他的电子防御系统里,鬼魅飞不进书房。 他绝没有想过要在家里防范别人派出来的鬼魅,认为这里并不可能被人这么重视。 想不到,几年后,还真有别人的鬼魅闯了过来。 只不过,这时他的防御系统,不仅仅是电子系统了,还有他神奇的身体。 他的身体已经升级。修炼身体的电磁场频率与最佳电子波谱,本质也许就是一体。 还没有靠近阳台,他就已经发现了它。 所以它的命运就像那只苍蝇一样,不受欢迎。 可是它的命运又不同于那只苍蝇,它会自我毁灭。只要它的飞行力量不受原动力驱使,它就会自动碎裂成铁屑,系统自焚,瞬间崩溃,再无法查究它的任何信息。这是它的驱动程序里边,早已精确设计好了的,自杀后,它不会出卖主人,也不会出卖对手,因为死鬼魅,已不会说话。 曾丹青望着手中的碎铁屑,也是一筹莫展。第一次第二次活捉它失败后,他尝试着让自己的力量顺着它的轨道,符合它的原动力,让它处于“活”的状态下捕捉它,可是,在第三次,他依然无法捕捉到它,它还是自动毁灭了。 他可以捕捉到一只活着的苍蝇,却无法捕捉到一只可以自杀的“鬼魅”。 它是完全受操控的,绝不是偶然之间,飞行到这里。 它为什么来到风平浪静的这里? 它为什么只是盯着他的书房? 到底是什么人驱使了它? 曾丹青又陷入了沉思。 不速之客,不请自来。一而再,再而三。 只可能是看上这里了。 一直平静的家里,可能无法再平静下去,曾丹青隐隐有了些许担忧。 这个书房里,又有着什么惊天大秘密? 值得对方花费这么大成本来探究它? 第三十章、一道数学题 “爸爸,我回来了。” 清脆悦耳的声音在曾丹青书房外响起,是女儿曾鑫的声音。 “爸爸,你有空吗,我有问题要问你。” 曾丹青家里,每个人都有一个独立书房,平时不经允许,曾丹青一般是禁止别人进入他书房的,女儿也不例外。 “进来吧,鑫鑫。” 曾鑫推开门,进去,女孩靓丽的身影,与书房的古色古香,交相辉映,她的手上拿着一本练习册。 曾鑫长着一双大眼睛,扑闪扑闪的,俊俏的脸庞配上大眼睛,走到哪都引人注目。 虽是穿着校服,却也掩饰不了她匀称苗条的身材,走路轻盈,神态中却似乎透露一股与少女年龄不相称的成熟与自信,别有一种悠然气度。 “爸爸,这高中数学太难了,我与同学在回家路上,讨论一个题目,怎么两个人的答案完全不同呢?” “鑫鑫,你上高中了?” “爸爸,你也太不关心我了,人家上高中了,你都不知道。” 曾鑫拉着曾丹青的胳膊,嗔责着。 “鑫鑫,我的宝贝女儿,你那么聪明,读个书的事情,还用得着爸爸操心吗?” 从小到大,也就是女儿十岁以前,曾丹青常常陪伴着曾鑫玩,带着她养成了良好的读书习惯,之后曾丹青就不怎么管曾鑫学习上的事情了,而曾鑫的学习成绩,一直都在学校数一数二,初中毕业,她顺利考上了木地青山市最好的高中。 曾鑫生活中的杂事,与学校老师打交道,平时都是她妈妈在打理。不过,除了平常再平常不过的上学放学,曾鑫几乎没有什么额外的事情要她妈妈管。 “好了,爸爸,知道你好像总有忙不完的事,我就不怪你了,可这高中数学,真难呢,开学才一个星期,一个难题,我经常要做很久。你答应过我的,初中的难题,要我自己思考解决,到高中,有难题了再来问你,这不,真难倒我了。” “这么多年过去,鑫鑫,你就不担心爸爸早已忘记高中内容了吗?” “爸爸,你前不久还跟我吹呀,说什么自己读高中时,数理化成绩是顶尖的,至今都清楚的记得很多巧妙的解题方法,还说你读博士的时候,还跟导师一块去审核过高中教材。” 停了一下,曾鑫似乎明白了点什么,急了起来,小脸有几分绯红。 “爸爸,你又想如我读初中时那样,甩包袱不管我的学习呀,还美其名曰,自己的问题自己解决,说是培养我的独立学习能力。还说爷爷奶奶是文盲,也不妨碍把你培养成博士生。这次可不行,不准你找借口,你不能只做自己的事,不管我的学习,我的同学还在外面等着对答案呢。” 这倒不是吹,曾丹青高中时,数理化成绩的确是全校最顶尖的,他喜欢在自由自在的氛围下,自由的记忆与想象,数理化三科的学习,给了他这种畅所欲为。他的其它各科,成绩就很一般了,主要原因还是他当时对另外几科,兴趣不大,不想多花时间死记硬背。 高考他虽没有考上最好的大学,但还是考上了北野大学,一所全国排名前二十的大学。后来他在这所大学一直读完博士,本科读的是基础数学与物理,硕士和博士读的是计算机科学。 “好吧,我给你看看。” “这还差不多,嘻嘻。爸爸,你看啦,是这个第16题,我的答案是这个,我同学的答案是这个,嗯啦,过程写在这里。我感觉我的是对的,她的是错的,可我推了两遍,也不知道我为什么是对的,她为什么错了。” 曾丹青看着题目,迟疑了一下,毕竟,二十六年没有接触高中数学题了。 很快,他进入了过去那种做题的角色,他飞快的在练习册上写了几笔,然后对女儿说道: “鑫鑫,你的答案是对的,可是,你的过程是错的,这个题是二次函数题型,同时也是个分类讨论的题,需要就这个不确定的参数a做分类讨论,你忽略了就不同的取值范围来分类解答,而仅仅是考虑了判别式小于等于零。这种题型属于先分开解答,后取并集的题型。你的这个过程,虽不正确,却推导出了与正确答案一致的答案,这仅仅是一种巧合。你的基本判断有一定道理,但学数学,不能够依赖于这种巧合下的正确答案,只能够步骤规范、严谨的去解题。正确的步骤,必有正确的结果;反之,下次可能就没有这么幸运了。” 曾鑫好像明白了,却又不是那么清晰,毕竟,这个内容刚刚学习,学校老师也没有怎么讲。 “那我同学的,她为什么错了?爸爸,正确的步骤是什么,你都没有写呢。” “你同学考虑了分类讨论,却把这个二次函数题型,曲解为了二次方程必须有解的题型,这是因为在初中学习时,做了太多的解二次方程的题,形成习惯了。她的判别式刚好弄反,写成了大于等于零。” “爸爸,你出去跟我同学讲讲吧,她跟我争论了一路呢。你同时把过程写给我们看看,我还是没有完全明白。刚刚放学路上,我跟她吹你数理化怎么怎么厉害,也好让她见识见识。” 曾鑫拿过练习册,不由分说,拉着她爸爸走出了书房。 客厅的真皮沙发上,坐着一个少女,正在抚弄着自己的背包。 看到曾丹青他们出来,少女站了起来。 少女约莫十五六岁年纪,高挑的身材,身上每一个地方,都极为匀称,大腿尤其修长曼妙。 她穿着校服,上半身穿着短袖衬衫,下半身穿着裤子,衣服刚刚好,极为合身,看似平常的校服,也没能掩盖住她的美丽身材。 白皙的皮肤,似剥了壳的荔枝一般,晶莹剔透。 她的脸似瓜子脸,却又有着一股天然的圆润。 她的眉毛,仿佛是两道浅浅的弯月,却又似乎是天然的,平行了地平线的,平行了水平面的。天地间一切的美,似乎都集中在这一轮弯月之下。这真是一种绝无仅有的美,自然之美,天性之美。 她的美更体现在,所有的美都是刚刚好,不多不少。 她的双眼,清澈平静,全无一丝杂质,远远望去,似乎有一股柔情,一股凝眸,撒向四面八方,却又似乎仅仅投射于那仅有的,每一个看到她眼睛的人。使得每个看到她眼睛的人,都觉得,她在瞩目于他。 第三十一章、晶莹少女 曾丹青第一眼看到这个少女时,忽然之间,他的神情恍惚了起来,他脑海中,突然跳出一个女孩的身影,她跟眼前这个少女,是如此神似。 不,不仅仅是神似,几乎,就是她本人。 那个女孩的身影,是在二十七八年前,常常出现过的身影,他曾经为之辗转反侧,神魂颠倒。 “小琴?”他几乎要喊出口来,还好,他控制住了,没有喊出声音,只是稍显失魂的看着眼前少女。 见他们走近,少女看着曾丹青的眼睛闪烁了一下,然后轻轻的开口喊道:“叔叔好。” 声音甜美柔和,极是好听。 同时有一丝惊讶表情,从少女脸上隐隐闪过。 这时曾鑫快步向前,拉住少女的手,然后转过身来,对曾丹青说道: “爸爸,这是我的新同学,她叫杨天娇,就住在我们家附近不远。我们一块上下学的,还经常一块讨论学习。” 曾丹青这才回过神来,说道:“杨同学好,非常高兴你能够跟曾鑫一块学习,共同进步,欢迎常来家里做客。” 曾鑫说道:“爸爸,快点给我们讲一下这道题目吧。” 曾丹青说道:“这道题目的解答,应该是这样的……。” 他在一张白纸上,规范的写下了这个题目的解答过程,并把刚刚跟曾鑫解说的,再复述了一遍。 末了,他问道:“你们现在都明白了吗?” 曾鑫说道:“明白了,老爸还行。” 杨天娇说道:“明白了,谢谢叔叔。叔叔,曾鑫,我要回家了,我怕回家晚了,妈妈她们会着急的。” 曾丹青说道:“好的,欢迎下次来玩。鑫鑫,你送送她吧。” 杨天娇说道:“叔叔再见!” 曾鑫拉着杨天娇的手,两个人一路欢快的笑着,走了出去。 曾丹青站在那里,目送她们出去,目光扫视下,他看到杨天娇高挑的背影极是优雅,迈步轻盈如猫,每一步都显得那么婀娜多姿,每一步都似乎弥漫了如诗一般的韵律。 他陷入了一种沉思,他仿佛想起了许多年前的一些往事。 两个少女出了客厅,下了楼梯,在别墅的院子里,曾鑫又带着杨天娇看了一会,院子里栽有很多种树木,还有一些果树,有一座假山,有一个流线型的水池,水池里面,有一些金鱼。 杨天娇很有些羡慕,她的家就简单多了,是一栋电梯房里的套间,爸爸妈妈,还有她与弟弟,四口之家。套间不大,布局略有些拥挤。没有独立的书房,更没有院子。 像这么大的院子,在她的印象里,是有些不敢想象的。 不够少女的心情,总是快乐的,她也很爱好学习,所以这个羡慕的念头一闪而过,之后,她就重新恢复成了那个爱思考的高中生,并没有因为这种落差而影响到她与曾鑫快乐的说着话。 她被金鱼所吸引,就它们的可爱赞美了一番。 她被果树上的果实所吸引,果实成熟了。 她惊呼道:“哦,好鲜艳,真好看,每一个果实,都是秋天的精灵呢。” 曾鑫就摘了几颗果子,送给她。她快乐的放到背包里。 两个人走到别墅门口,又嘀咕起来。 这时二楼的曾丹青,依然在沉思着,他想起了二十七八年前那个出现过的少女,那个名字中有小琴的少女,他在想,小琴与杨天娇,怎么可能长得这么相像呢?连声音也如此相像。 二十七八年,他还记得她的声音。 当年,那声音,多少次伴他进入梦乡。 他忽然还想听听杨天娇的声音,他朝着院子的方向凝神侧耳听去,他的听力似乎极好,相隔五六十米远,他居然听到了两个少女在门口嘀咕的声音。 杨天娇说道:“曾鑫,那真的是你爸爸吗?” 曾鑫说道:“当然是呀,怎么,这你也怀疑呀。” 杨天娇说道:“不是怀疑,是太好奇了,怎么你爸爸跟我爸爸那么大区别呀,我爸爸是真正的中年男人,而且很老很老的样子了,而你爸爸,看上去才三十岁不到,还那么帅。” 曾鑫自豪的说道:“那当然了,我爸爸高大帅气,常常自吹自己服了长生不老药,会越来越年轻,我与他走出去,别人常常把他当做我哥哥呢。” 杨天娇说道:“真会有这么奇怪的事情吗,难道真的会有长生不老药?” 曾鑫笑嘻嘻说道:“嘻嘻,骗你的呢,怎么可能有呀,不过我也好奇我爸爸,他每天只上半天班,回来后就把自己关在书房里,捣鼓着一些奇奇怪怪的事情,看着一些奇奇怪怪的书,真不知道他在做些什么,他不跟我说,也不跟我妈妈说。他书房里摆了一些奇奇怪怪的东西,什么时候,趁他不在家,我偷偷带你进去看看。” 杨天娇问道:“你妈妈呢,怎么没有看到她。” 曾鑫回道:“妈妈还没有回来,应该是出去打羽毛球,或者练瑜伽去了。” 杨天娇说道:“我回去了,还有很多作业要写呢,再见。” 曾鑫:“明天见。” 杨天娇的家离学校远一点,从别墅走过去还要走十五分钟。 每天早上七点,她们俩在别墅门口会合,然后一块去学校,中间需要坐半个小时左右的公交车,下午五点放学后再一块坐车返回。 曾丹青收回了凝神静听,返回书房。他的凝神静听能力越来越强了,只要他想听,他几乎能够听到别墅围墙外有人走路的声音。 第二天早晨,当杨天娇与曾鑫两人会合,并排坐在公交车上时,杨天娇说道:“曾鑫,昨天回去后,我被一个奇怪念头占据了大脑,我总感觉到我好像以前见过你爸爸。具体在哪里,我记不起来了。后来晚上睡觉时,朦朦胧胧中,我又觉得好久好久以前就见过你爸爸,并且出现了校园里的场景,那个校园,跟我们现在看到的校园,却又完全不同,真是奇怪。” 曾鑫噗哧的笑了起来:“你呀,是在梦里见过我爸爸吧。看我爸爸帅,当明星一样追了。哈哈,笑死我了。早就知道你花痴又花心,今天喜欢这个男明星,明天喜欢另一个,都不知道你喜欢的男明星有多少个了,见一个喜欢一个。不过,我不反对你像追星一样追我爸爸的哦,嘻嘻。你准备一张精美卡片,下午回去,我给你要他的签名。” 杨天娇有点急了,小脸绯红,认真的说道:“真不是的,不是这样的,我是朦朦胧胧的感觉里,好似以前不但见过你爸爸,而且还见过很多回很多回。” 曾鑫在她耳朵边,说道:“那说不定你上辈子见过他,还跟他……” 曾鑫又取笑她一番,刚好公交车到站,两个人就手拉着手,下了车。 下车遇到其他同学,两人没有再聊这个话题。 她们俩都努力好学,聚精会神学习。高中课程,知识容量与难度,相比初中,增加了许多,学起来并不轻松,这早已令她们有所领教,她们几无时间去旁骛它事。下午回家时,她们一路上又讨论了几个学习中的难点问题。她们好像都已忘了早晨的话题。之后也再无人提起。 无比奇妙的“好像以前见过”,时空逆转,我非我,她非她,背后却隐藏着惊天的秘密。错综复杂的故事,即将有如惊涛骇浪般展开。 第三十二章、回忆往事 曾丹青的书房,有一般书房的三到四个那么大。书房被一个齐顶的书架隔开,书架上两侧都摆满了书,东侧这边,摆满了各种比较专业的书籍,如计算机类型的,科学研究类型的,最前沿的,如量子力学的书籍,居然也摆放了很多。 东侧这边的大书桌上,放了一个大型的高功率且特别昂贵的台式电脑,还有两台高端笔记本电脑,同时打开在那里。 有一台硕大的3D打印机在台式电脑的后面,旁边还有一台普通的打印机。 另有一台庞大且非常奇怪的机器,放在三台电脑中间,有数据线分别连接着三台电脑。 大书架的西侧,放的是一些文学类型的书籍,还有一些武术类的书籍,一些易经八卦类的书籍,诸如道家类的书籍,如内丹决,外丹术,修真太极图等,也有很多。还有一些打印稿,也整齐的摆放在书架上。 西侧这边的空间,也是很大的,却并没有摆放书桌,地面铺了一层厚厚的地毯。 书房外面,有很长很宽的阳台,阳台上,摆放了一把躺椅。 曾丹青在阳台的躺椅上躺下,一缕斜阳射在他身上。 他闭上眼睛,想起了许多往事。 他脑海里浮现出二十七八年前常常出现过的一个身影,那个名字中带有“小琴”的少女。 说是名字中带有“小琴”,其实,他并不真正知道她的名字。 他只知道他们是高中同一个年级的。 二十九年前,他十四岁半,考入县城最好的高中——天至一中,他从偏远山村,来到城市。 那个时候,不兴穿校服。 因为家里穷,他穿的衣服质朴而老气,常常穿着中年男人才穿的钟山装。一件衣服,常常一穿就是一个星期。 脚上穿的,则是一双解放鞋,从来没有穿过袜子,大冬天里,他经常跑到水龙头下,去洗冷水脚,有时还冲冷水澡。 而她,一看就知道,来自于县城里,各种式样的新潮衣服,走马灯似的换着穿。 夏秋季节,她穿着漂亮的齐膝裙子,裙子下面露出一截洁白的小腿出来,脚上穿着一双亮丽的凉鞋,有时是白色套点粉红色的波鞋。 她一般穿洁白色的袜子,有时是粉红色的。 她喜欢将头发梳成偏刘海形状,绾着一个漂亮的蝴蝶结。 高一开学不久,在去食堂吃饭的路上,她走在前面,他刚好走在她后面,他第一眼看到的,居然是她裸露在外的洁白小腿。 他第一次发觉,原来,女孩子的腿,可以这么白,白得耀眼,白得润透心头。 然后,他看到了她穿着的亮丽凉鞋,粉红色袜子,他第一次发现,原来,女孩子是可以这么特别打扮的。 他以往看到的世界,除了泥土,还是泥土。 甚至家里都有许多泥土,地面是泥土,墙面是土砖墙。 乡村里的姑娘,似乎也是泥土色。常常在稻田里挽起裤脚,腿上沾满了又黑又稠的泥。 可这个女孩子,城里的姑娘,她这么打扮后,在校园单调的水泥路面上,居然可以画出比花朵美艳一千倍的风景。 他太惊讶,也太震撼了。 这个时候,他几乎停下来脚步,走不动了。 她却依然在前面走动着,根本不知道有他的存在。 等到她稍微走远一点,他才敢于抬起头来,往她身体的上半部看过去,她的走动有如摇曳的花朵,身体的每一个部位,都在贴切的分割着校园里带着花香的空气。 他想,她走过的地方,空气被层层分割着,荡漾着,宛如一层层的水波。 她的腰,她的头发,她的蝴蝶结,她的身高,她甩动的手臂,她的背影,他是完完全全的记住了。 人,就是这么奇怪,有缘相见时,一碰到,就会再碰到。 无缘再会时,一失去,就会再失去,再不能相见。 隔了没多久,他又在路上碰到她。 他只要根据那个背影,就知道是她。 不,他只要远远的看到那个蝴蝶结,那个甩动的手臂,那个凉鞋,那个袜子,就知道是她。 他就会一直盯着那里看,一直到她消失在他的视野里。 他会盯着她出现的方向看,若是她刚好转过身,正面对着他,他就会立即绯红了脸,装作走开的样子,别过头去,走开。 最初,他不敢正面面对她,以至于他对她的所有想象,都是背面的一切,偶尔也有个看到一点点侧面的样子。 那侧面就像一轮弯月,美轮美奂。 有一天,他又遇见她,她在他前面走,他看到的,还是她的背部。 这时,对面走过来一个她的女同学,突然拉着她的手,要她跟着她走。 她反身过来,于是,在与他很近的范围内,两个人打了个照面。 他来不及别过头去,甚至来不及收起眼睛。 他直勾勾往前看的眼睛,刚好看到了她的脸,而且,还与她的眼睛四目相对。 她的眼睛里似乎有无限的深情,亦似乎有无限的清澈。 她突然反身过来,眼睛也刚好盯到了他。 她的眼睛迟疑了下,才慢慢移开。 在那一瞬间,他居然看到了之前从来不敢想的:她也有可能看他。 他从来不敢想象,她会看他,或者,她猛然间看到他。 更加不敢想象的,是他看到了一张极为精致,极为美丽的脸。 这张脸,与今天出现的杨天娇,记忆里,是如此相似,唯一不同的是,她比杨天娇矮了许多,杨天娇起码有一米七三,而她,只有一米六三的样子。当然,在那所南方校园里,女生一米六三,已属较高个子。 他也第一次听到了她银铃般的笑声,美妙的说话声。 不过,太紧张太激动的他,根本没有听到她们在说什么。 他为她失眠了,好几个晚上。 以后的许久,在路上偶遇,他都不敢看她,生怕她会知道,他在盯着她看。 在他眼中,她就是天上的白云,常常变换着不同颜色,不同形状,而他一个星期一个星期,总是那么相近的衣服,同一双鞋子,他自己都觉得,自己就是校园墙角一堵陈旧的土墙。 他有一种多看一眼她,就是亵渎,犯罪的想法。 不看她,他却更加想她的身形,想她的每一个动作。 他从不对人倾诉这些,只是一个人在心底默默的想。 只要有一天看不到她,他就会很失望,心里怅然。 可以看到她了,他却只敢远远的瞄一眼,更没有走近的勇气。 他连走近去看看的勇气都没有,更不要说敢于去与她说上一句话。 他原本就不善于跟女生打交道,更是从那天开始,他不敢与女生主动说任何话了。 他常常捕捉着看到她时的一颦一笑,每个动作,每个细节,比如脚尖轻轻踮起所产生的优美样子,他都会反反复复回味。 他似乎读懂了一些她身体的符号,可是,又似乎一无所知。 第三十三章、永恒证明 说来也真怪,不敢看她,就许久都看不到她。有一段时间,差不多有一个月没有看到她,他甚至都怀疑,她是不是转学,没有在这所学校读书了。 在那些看不到她的日子里,越是看不到她,他就越是放任自己的思绪去无拘束的想她的每一个细节。 他也放任自己的思绪去想数理化问题,想着想着,他能够想到学习当中的每一个细节了,他发现,数理化问题当中,前后知识可以连贯起来,如同想着她一路上美妙的样子一般。 细节想清楚了,知识就透彻了。 可是,她身上的细节,却永远都是一个谜。 他知道她的很多细节,如用一只手捋发的动作,用双手提着一桶水的动作,弯腰的动作,系鞋带的动作,可是,她的更多身体结构,她的名字,她的学习成绩怎样,他全不知道。 他发现,数理化解题思路的巧妙,有如她身体的曼妙,充满韵味与规律。数理化是有规律的,她的美也是有规律的。 他极想探究她的美的规律到底在哪里,当然,他并没有一次机会去近距离的观察到这种规律。 但是他却可以探究到数理化解题的一些规律。 在脑海里,他热衷于构建她的美的轮毂,但记忆总是会有一些模棱两可之处,构建得不十分清晰。 他热衷于把数理化解题过程巧妙的书写出来,这是一种可以清晰展示的绝美轮毂。 很久没有看到她,模糊;再次看到她,清晰;这次的清晰与上次的清晰叠加,模糊。 先天晚上还清晰,第二天早晨醒来,却模糊。 他并没有过她的一张照片,有关她的人物影像,记忆中,总会模糊下去。 而数理化,想一想,却更清晰。 他想追求她的清晰,却始终得到模糊。 他不需要太努力,就找到了数理化中的清晰。 他并没有一定要学好数理化的意识,更多的,就是为了追求一种清晰。 想一想,就清晰了。 得不到她的清晰,他还可以得到数理化的清晰,他觉得他是幸运的。 所以他的数理化成绩,越来越好,慢慢的,好到成了全校顶尖。 可是,他的总成绩却不是顶尖的,因为不是想一想就能学好,需要记一记才有高分的科目,他总是懒得去记,也不怎么想去记。 他喜欢独立思考,沉默寡言,从不在人前夸夸其谈,也不向人吐露心事。他看上去总是默默无闻的,并没有什么人注意他。 他偶尔也会因为数理化特别好而成为闪光点,自己班上,也有女生喜欢问他数理化题目。 他的简朴衣服,一身着装,如果放在今天,一定会成为特立独行的另类。 但在那个年代,没有几个人家里富裕,都穿得不好,所以也就没有人特别注意他的最差穿着。 他自己班上,就有好几个来自农村的女生,穿得也很古朴,一门心思读书,好像从来没有打扮过。 所以,她就成为了他眼里,特别的星星。 同样住在学校宿舍里,她把她的一切都变成了诗,一身着装新潮却不妖艳,大方得体,每个细节里都有一种恰如其分的美,没有半点多余。 有段时间里,偶尔碰到她的次数,又多了起来。 在路上,他听到她的同学喊她“小琴”,他知道她与他是同一个年级,高一时,他们整个年级,都在一栋比较老的教学楼里。他的教室在一楼,而她的,在二楼。 在脑海里,他绞尽脑汁描述看到过的,她的每一个细节,总希望能够使之成为脑海里的一种永恒,甚或如同身体的一个结构。 最终,却总是缺乏最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她的美的细节,可以成为永恒。 时间,哪怕是一天,一刻,也总会冲淡他看到过的,关于她的一切。眼前的一切,总会随着时间的推移,再次变为模糊。 更何况,他能够偷偷看到她的时间,每次都是那么有限。 时间总往后面推移,事物总有变化。最最激动人心的时刻,出现了。 不知道是从哪一天开始,在路上,他与她,正面相对的时候,多了起来。 由于想念太多,他的胆子,居然大了起来。再次遇到她时,他会贪婪的盯着她看,居然不再躲闪目光,不再畏惧,不再犹豫。 从某天开始,他居然惊奇的发现,他看过去时,她也正好看过来。她与他四目相对,她眼睛睁得大大的,凝望着他。 在那一瞬间,他灵魂出窍。 在那一瞬间,他找到了永恒。 他终于找到了证明,她的美是无限的无限的…… 只要他在有意识的盯着她看,她也一定会有意识的回应着,盯着他看。 数步之外,数秒之间,她在倾情演绎。 这是无比激动的时刻。 可,这是怎么了? 如月亮,如云彩,更胜星星的她,会看着他?如此深情款款的看着他? 她是云彩,他是黑泥土。 他自己都不相信。 他一次次的,都以为是错觉,对,只可能是错觉,自己一定是在做梦。 他一次次的,都觉得那不是错觉,不是错觉,那就好,真好,特别好。 这样看看,远远的望望,真好,真奇妙,真美妙,这就够了。 人生可以更美好,她眼睛里的光,给了他证明的力量。他把这美妙演化成了数理化的完美证明。他的数理化成绩,走在通往满分的路上。 她青睐有加,双眸似海,她的眼睛里,有一种迫切的光。那是什么呢?她想要什么呢?他想不通。 他从来没有想过再往前走一步,或者做出一点什么,他真的不知道该当怎么做。 他如同一个久居寒冷之地的困徒,有了太阳光的照射,有了那光,就已经完成了他最满意的畅想。 他无比激动的期许下一次再四目相对。每次的期许得到实现后,往后就是下一个再下一个的无限期许。 期许怎么做到无限?他又迷茫了。 时间过得真快,两年过去了。 高二时,整个年级都到了新教学楼里。他还是在一楼,她在二楼。 到了高三分科,她选文科,他选理科。她与他的教室,都到了三楼。她在最东端,他在最西端。她一般从东端楼梯上下,他一般从西端楼梯上下。 路上,还是四目相对,还是凝神相望。一共有多少次了?只可能是无数次。 有好几次,晚饭后,他在校园外的小路上散步,她也与同学,看似漫不经心的过来了。 他有时也想,如果没有她的同学在场,会有什么奇妙的事情发生? 他不知道。 他不知道该怎么往下面想,他不敢想象。 每次都是期许,每次都是无果。 他与她之间,似乎隔着一条河,隔着河的两个人,能够做什么呢。 第三十四章、因为是她 高三教学楼的北面,有个废弃的篮球场,篮球架还摆在那里。 高三的每节晚自习,他都是做数理化题目。似乎总有做不完的题,他做得昏天黑地。学习满满一节课的他,有一个习惯,每到下课,会走下楼,去篮球架下面走走。有时把手吊在篮球架上面的铁杆上,全身心放松一下。之后再回到教室学习,就会重新精神抖擞。 从某天的某节晚自习下课开始,他发现,她与她同学,也常常从篮球场边,不紧不慢的走过。 后来,几乎每节晚自习下课,都是如此。每次,她们都只是从那儿不紧不慢的走过,并不停下来。边走还边说着话。 从声音,从她的衣服,他知道是她。 夜晚,总是有些黑暗,灯光效果又不好,无法四目相对,凝神相望。 他觉得有点遗憾。 他想,黑夜吞噬了他的美妙时刻,剥夺了他的美妙感觉。 他还是不知道她叫什么名字,只知道,在路上,有人喊她“小琴”。 时间过得飞快,转眼之间,就到了高三第二个学期。 学习更加紧张,老师总是施压。 有同学开始焦虑,开始失眠。 从来放任学习,思维无拘无束的他,也转入到紧张的复习当中,他的考试状态,不太稳定,有时考高分,有时却很一般。 高三只考语文,英语,加数理化,他有优势,最好的一次成绩,他居然进入了年级前十。 成绩虽有波动,总体来说,他还是信心满满。更多时候,他只知道放任的学好知识,至于能考什么大学,要考什么大学,他不太去想,家里也没有人跟他说过。 他甚至都不知道,哪所大学,才是好大学。老师们忙于讲解知识,根本没有做过相关介绍。那时,也没有地方可以查到大学的资料。 宽阔、幽静的校园里,有几十棵参天大树,伴随着夜晚教室投射出来的灯光,散发出幽丽而神秘的色彩,与天上的群星,交相辉映,一种独有的静谧,和特别的韵律,自然的产生了。 晚春时节,校园里,无数不知名的花朵,绚丽的开着,风刮过,雨后的地面上,铺满了各种颜色的小花朵。 校园真美,连一心只读数理化的他,不怎么使用文字描述事物和心情的他,都想要写一首诗来赞美它了。 当然是,证明此花的确是美。因为什么,所以什么。因为是花,所以美。 他想想都觉得好笑,终于不知道从哪里入手去写,遂作罢。 有一次,他看到她,轻盈的抬起脚步,从那些小花朵上越过,她怕踩着那些地上的小花。 那动作,真是温柔极了。也美极了。 他痴痴的望着她,再也分辨不出,是花更美,还是她的人更美了。 他终于得出一句诗:因为是她,所以美。 这是诗吗?他不明白。 当时的他不明白,那时还不擅长遣词造句的他,从来没有想过写爱情诗的他,凡事都是数理化逻辑证明思维的他,却在不经意间,写出了一句最简单最美且最传神的诗:因为是她,所以美。 因为是花,所以美。因为是她,所以美。 因为是她,这就足够。 他想不到,他的这句最简单的诗,后来被无数人引用,成为情诗经典。 当男生向女生直接表达爱意时,则被写为:“因为是你,所以美。” 只是一字之改,深度却相差了许多。因为用“她”字时,相当于是向世界展示一个理所当然的公理。而用“你”字时,只不过两个人之间的窃窃私语。 有段时间,他似乎较少的遇见她了,遇到她时,却还是四目相对,凝神相望。 从她的眼睛里,他似乎读到了一些她的压力。 她的笑容,没有如同高一高二那般绽放了。 她的学习有压力吗,她的成绩怎么样? 所有这一切,他都不知道。 他隐隐约约觉得,她眼睛里,有了一些悲欢离合的哀愁。 时间,很快到了热得似火的七月,还有三天,就要高考了。 那晚,是最后一个晚自习。 他依然来到了篮球架下,走动走动,放松一下。 她与同学,又来了。 光线还是不太好,但他还是知道,是她们走来了。 这一次,她们走得离他比较近。 可是她们也没有停下脚步。 他听到她们俩在说话: “马上就要离开校园了,他怎么还不有所表示呢?” 他懵了。这句话,是对他说的吗? 怎么表示? 表示什么? 去哪里表示? 他都没有设想过。 他能够把很多数学题的证明,写得完美无缺,毫无瑕疵。 可是这一个向她的表示抑或证明过程,他是无法完成的。 难道永远无法完成? 时间又回到现在。 躺椅上的曾丹青,睁开眼睛,微微叹了口气。 那一晚,是他最后见到她。 是在夜晚里,不太清晰的见到她。 既没有四目相对,也没有凝神相望。 甚至都没有看清楚她的脸。 她们俩说着话,边说边走开了。 他多么想,最后一次清楚的看看她的脸。 看看她的蝴蝶结,她的飘然而缀着小花朵的裙子。 看看她的洁白小腿,看看她的袜子。 黑夜里,这一切,都是不清楚的。 她的一切,终于,重归模糊。 这是他最懊恼之处。 许多年来,他都在想寻觅她,见到她,只是想问问她,证实一些过程。 证明当年彼此的眼睛,都是对的,都是一往情深的。 这个证明题的完成,是许多纯情少年,许多年后的畅想。 这个证明题的完成,在许多人心中,远比实现千万财富,更有意义。 许多人为初恋情人一掷千金,掷的并不是钱,是少年那些年傻傻的纯情。 许多人为初恋情人织一万只千纸鹤,织的并不是鹤,是少女那些年剪不断的思念。 那个时候,没有手机,没有QQ,没有微信,没有网络,连固定电话,都很少有。 一毕业,离开校园,就各奔东西。 许多同班同学,就此失连。 许多年过去,他不知道她的任何影踪。 当然,也再没有去寻找过。 因为,他有了现在心爱的妻子,有了可爱的女儿。 更何况,他连她的名字都不知道。 失去了,就似乎是永远失去了。 不见面了,就似乎是永远不见面了。 这些年,他从来没有想过,他与她,或许,还能够再见面。 想到这里,曾丹青又叹了一口气。 今天是怎么回事,她好像来到了我家里。 杨天娇与她,真的太相像了。他差点就要把眼前的杨天娇,惊呼为“小琴”。 多年来,一直都特别平静的他,在第一眼看到杨天娇时,竟然稍显震惊。 这个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相像的两个人? 难道“小琴”是杨天娇妈妈? 她到了这里生活? 就算杨天娇是小琴的女儿,也不可能跟小琴那么相像呀。 真不可思议。 第三十五章、炼神还虚 躺椅的头部,放置得很低。 曾丹青从躺椅上飘了起来。 躺下去,再起来,总归是不那么容易的。需要缩腿,弯腰,侧身,手的支撑。 可是,这一切,对曾丹青来说,都不需要。 他的腰部,似乎有一股无穷力量,他的肚子内部,似乎有一股气流,只要这股气流往上面逆时针转一两圈,就带着他起来了。 只要他愿意,这股气流可以带着他在书房里任意漂浮几圈。 没有人知道这是一种什么力量。 最初连曾丹青自己,也是不太懂。因为并没有一个师傅,教给他这些,和给它一个名称。 所有的一切,都来自于他的自我修炼。 现在,他在考虑,让空气中看不见,摸不着的暗物质能量,与身体内的能量,达到一致的波谱频率,从而发生效力。 这种效力到底会怎样,他也不知道。 他隐隐约约觉得,他目前的能力,可能是在驾驭暗物质的基础上,成就的。不过他暂时只有模糊而不清晰的界定。将来,会不会在这个基础上,形成清晰而准确的把握呢? 根据需要,获取暗物质,人类能够实现这个自由吗?实现了这个自由,是不是会拥有比他现在更多的,随心所欲的能力? 在走向捕捉暗物质能量的路上,他做了很多思考。 最终能否真正成就和突破,还须等待时间的检验。 当他初步获得这种类似能力的时候,时间却在十九年以前,那时他二十五岁。他那时不知道要怎么称呼它,后来想了想,给它取名“无极天罡功”。 当然,无极天罡功的表现,远不止于此,后文将有详细介绍。 他在无极天罡功小成时,即已能在体外生成伏魔圈,且驭气成剑,达到剑仙级别,与浸淫天阙功、天阙神功达四十年之久,获得游魂幻术的剑邪袁天启相抗衡。 说明此功之威力,非同小可。 无极天罡功的修成,却也经历了种种艰辛与心性的磨炼,凭藉浩然正气,顺应自然,合乎天道而修得,是故能够在小成时,有抗衡剑邪之能力。从而展开一场惊天大决战。 一种是顺天修成,一种是逆天修成。一种修炼很短,一种修炼很长。谁胜谁负?惊天决战,将在叙述完曾丹青的成长历程之后,精彩展开。 无极天罡功诞生的来源,却甚是复杂,说是来源于武术吧,有点道理,因为很多武术书籍,曾丹青都看过,每种武术都想一想,有时也学着摆弄几招,每一种武术都汗流浃背的试着练过,但都没有练完整。 他曾经去尝试“五气朝元,三花聚顶”,最初却什么感觉都没有。 他到底是在一种什么状态下,豁然贯通,修炼成无极天罡功的,后文将有相应介绍。 十九年过去,现在的他,成就更是卓然。在清净无为的理念当中,他朝着求仙问道的方向走去。人们平常所说的剑仙,乃是武林的一种极致,还没有达到天道仙人的级别。 内心绝对纯正,心里清净,合乎天道,成剑仙易,成天仙难。当然,对于一般人而言,“绝对纯正,心里清净”八个字,根本做不到,自然离剑仙,也是很遥远的事情。 若是反向行事,或者借助外物修炼,则大多坠入邪门一道。若再以邪术加以修炼,则修成剑邪,如前文即将成就的袁天启。 在这番求仙问道的过程当中,曾丹青又会有怎样的表现呢?后文主题,将进入“回到高中的你”这个主要环节。只因事件发生的时间顺序,所以将袁天启的事件,放到前面阐述。“回到高中的你”这个最主要环节,放到后面,再做阐述。中间部分,则是曾丹青与袁天启发生交集,决战的过程。又因“晶莹少女”的“突然”出现,不得不将此一属于当下的事情,做个交代。所以接下来很多篇章,是往之前进行追溯的。 现在的曾丹青,闲暇时,他喜欢读这首《阴丹诗》: 尘世名房术,仙家号隐书,三峰贻秘旨,五字着真枢。 主客防先动,阴阳贵合符,每调冲气顺,无使欲情舒。 顾惠须生害,存终若慎初,三田金液满,凡质换冰肤。 读着读着,不太懂,他跑去书架,翻《修仙大成捷要》,读到抽坎填离,似有所悟,却还是不懂,又去翻《周易》,翻《参同契》,翻《金液还丹》,还是不怎么懂。 他暂且放下,跑去电脑边捣鼓工作。 之后去翻了翻科技研究方面的书籍,解决几个技术问题。 然后他又去研究那些似懂非懂的“炼精化气、炼气化神,炼神还虚,炼虚合道。” 到底是什么机缘,让曾丹青明白过来的呢?十九年前的他,是如何练成无极天罡功的? 一个科技公司副总,一个看上去文质彬彬,人们印象中本应有些弱小的博士,最终,又是怎么具备炼神还虚能力的呢? 这个世界上,没有一蹴而就的成功。 更没有想要就来的奇遇。 也不会有想有就有的异能,亿万身家。 有的只是无数个艰辛,和汗水的浇灌。 无数个细节铸就未来。 要明白曾丹青今天的成就,必须从曾丹青的人生经历开始,慢慢道来。 现在的曾丹青,每天五点钟起床,在书房或修身或工作,七点钟吃早餐,八点半开车出发去公司上班。 公司总共才二十二个人。 公司老总是曾丹青大学同学,叫铁英豪,读完本科就出去工作了,家里是巨商,资本雄厚,又有亲戚做大官,六年下来就赚了个盆满钵满。 等到曾丹青二十八岁博士毕业,铁英豪就拉他开了这家科技公司。公司名称为“亿隆鑫科技研发公司”,对外简称亿隆鑫。公司资本筹措,全部归铁英豪解决,曾丹青只负责技术,任副总。 公司另外高薪聘请了二十个人,十五人搞技术,三人销售,一人财务,一人公司杂务。 高科技公司的利润比较丰厚,除了工资,此外的成本较低。大的利益链条,关系处理,基本上是铁英豪出面解决,每年光是政府部门,公共事务就要做好几个大单,其它小单产生的利润也与此大致相当。 第一年的收入有一个亿,利润有近八千万。 公司员工年薪五六十万,铁英豪给曾丹青的年薪是不低于四百万。算下来,每年有六千万返回公司。 到第三年,公司前期的投入成本全部收回。 这时,铁英豪给员工定的年薪上百万,给曾丹青的是不低于八百万。 公司的宗旨是,信息能够解决的问题,绝不开会,绝不浪费一分钟的时间。 铁英豪另外还有几家公司,亿隆鑫除了聚餐,联欢活动,铁英豪很少来公司,平时要开会什么的,都是曾丹青主持一下,半个小时就开完。 第三十六章、意外落榜 曾丹青并不要求员工,每天都一定呆在办公室,有特殊情况,可以请假在家里完成工作。只要任务完成,哪里都可以上班。 去办公室也只工作六个小时,上午九点到十二点,下午三点到六点。 员工们一般都喜欢按时去办公室上班,因为公司提供的条件,非常好,办公室非常宽敞舒适,免费午餐,中午可以在办公室,打开简易床,午睡一两个小时。 曾丹青每天上午九点至十二点呆在办公室,处理下公司事务,其余时间,都回家呆在书房里。 他喜欢自由支配自己的时间,更喜欢自由支配自己的思想。 经常呆在家里,喝喝茶,午后晒晒太阳,看似散漫的曾丹青,其实大部分时间,都在工作。只不过,他是以一种极端轻松的方式在工作。他的方式很巧妙,休息是工作,工作也是休息。他有很多奇思妙想,朝着思想的方向努力,往往都有意想不到的收获。 公司员工在他的带动下,看似消极上班,实际上,反而更积极工作。 铁英豪给公司定的目标,是每年保证一个亿的收入。 从第四年开始,公司每年都达到两到三个亿的收入。 铁英豪给每个员工都配了股份。他知道这种特殊科技公司,市场份额有限,他并不想做大做强,员工限额二十人,十多年过去,一直都没有变过。 从第四年开始,加上股份,曾丹青的收入,每年上千万,而且逐年增加,基本上实现财务自由了。 他们家里的生活,并不奢侈,花费也不多。 他妻子李敏诗是他读硕士时认识的一个低两届的学妹,读完研究生之后,她没有读博士,比他先一年工作。 他博士毕业后,他们就结婚了。 一年后,女儿曾鑫出生。李敏诗请了两年产假,后来看到曾丹青实现财务自由,辞职在家,做起了专职太太。 再后来,十二年前,他们买下这块地皮,建了别墅。 他们请了一个家在附近的阿姨钟嫂,白天过来做饭,清理院子,与打扫卫生。 李敏诗跟钟嫂约定,每天工作的时间不超过六个小时,早晨六点到八点,中午十一点到一点,下午五点到七点。 李敏诗给钟嫂开的工资,是当地一般工资的一点五倍。逢年过节,还送很多礼物给钟嫂。钟嫂自然非常开心。 别墅里,最轻松的,看上去是女主人李敏诗了。 除了管管曾鑫的学习,看来,她是没有什么事情可做了。 可是,她还是给自己找了很多事情做。 比如打羽毛球,游泳,瑜伽。 锻炼让她保持了好身材,好体质,四十一岁了,看上去还是那么苗条,容颜宛如少女。 她还参加一些读书会,学习会,还有一些公益活动,比如帮助贫困家庭孩子上学,和给孤苦老人募捐。 闲着也是闲着,她于是兼任了好几个公益协会的会长。 她能说会道,做事认真,又慷慨大方,和善亲切。 每次只要她开着红色宝马来到会场,总会受到观众瞩目。 她每年都鼓动曾丹青拿四十万出来做慈善,捐出去,还说功德无量,自然,曾丹青也是不计较的,随她安排。 十年前,住到别墅以后,曾丹青就给自己特制了一个大书房。 专业类的书,购置了许多,他还买了许多经典文学类的书籍。 他的本意是想这些书籍留给女儿长大以后看,或者将来他抽空给她讲讲其中一些故事。 某天下午,闲着的他也开始看看这些书。 他知道自己曾经有个文学梦,没有实现,所以闲暇看看这些经典文学,想重温过去的某个梦想时刻。 更是籍此梳理人生历程中形成的一些思想,解决修炼过程中的思想障碍。 看了一年,差不多将家里的书,都看了个遍。 读高中的他,本没有文学梦,因为最后高考的意外,他糊里糊涂的去了复习班,又糊里糊涂的,开始了将近半年的文学梦,又糊里糊涂的,因为另外一个女孩而彻底中断了文学梦。 文学梦中断了,他却在不经意间,因为看了无数杂书,而有了另外的特别成就。真应了“无心插柳柳成荫”。 读高中时,曾丹青的成绩,非常不错,他是怎么糊里糊涂,意外落榜,去了复习班,完成心性磨炼的呢。从此处开始,将陆续予以披露。 前面已经说到,曾丹青高考三天前的晚上,在黑夜里,他比较远的见到小琴。 却只是比较模糊的见到小琴。 他后来一直都很懊恼,那晚不能好好的看看她的脸。 她们俩在边上,说“他怎么还不有所表示”,这只可能是对他说的,因为那里,再没有第四个人。 可是去怎么表示,到哪里去表示,到哪里去找她,怎么敢有勇气去找她,他居然从来没有想过。 他当然不敢到同学众多的教室门口,去主动找她。他连这么想都没有想过。 学校禁止学生谈恋爱,谈恋爱就直接开除,这条规则也像一把利剑一般,无形的悬在他头上。从小到大,他都是个很守规矩的人,他当然不敢越雷池一步。 就像癞蛤蟆其实从来没有想过要吃天鹅肉一样,他也从来没有想过要有下一步。 因为这句“他怎么还不有所表示”的话,他内心忽然像被抽空了一般,像中邪了,一下子就呆傻了。 可他还是没有想要去怎么做。 但是他知道,可能再也见不到她了。高中三年下来,常常能够稳定的,与她“四目相对,凝神相望”的美好场景,不会再有了。 第二天上午,高三学生还在教室上半天课,下午就各自回家。 两天后每个学生自己去到高考考场,有如奔赴一个个战场。 再也见不到她了,他忽然失魂落魄起来。 说出来也许就像一个笑话,他根本想不到应该去递给她一纸情书,哪怕是一张纸条。 长期以来,他接受的理念,就只是专心读书,所以他根本不敢把喜欢一个女孩这样的事情,对别人倾诉。 那时的他,就是一个这样的懵懂少年。 一方面,他对她朝思暮想,她每一个符号,他都刻骨铭心,他更陶醉于彼此的四目相对,凝神相望。 另一方面,他丝毫不知道怎么样去更进一步。 或许,什么叫做更进一步,他都是疑惑和迷茫的。 在这样的纠结与失落当中,两天很快过去,他在那一年七月六号下午,又从家里返回学校。 这两天来,他都睡不好。六号晚上,也是如此。 他觉得他考语文时,作文是胡乱写的,写得非常乱,甚至是写了一些标新立异的东西。 那时候,立意新的作文,要么高分,要么零分。 下午考数学,曾丹青的状态好一点,比较清醒,考得还算理想。 第二天的英语跟化学,都还平稳。 意外发生在高考第二天的晚上。 第三十七章、偷照片 七月七号、八号,高考已考了两天。曾丹青除了语文作文有点没有感觉,其它科目,整体感觉,还比较好。 八号这天,考完化学后,曾丹青在食堂吃了晚饭,回寝室收拾了下东西,黄昏时,他走出寝室,准备到校园里去散散步。 这时,高一高二与曾丹青同班的吴飞楠,刚好从外面回寝室,在寝室门口碰到曾丹青,邀请他去吴飞楠寝室给他写留言。 吴飞楠高三选的是文科,分班后,刚好跟小琴在同一个班。 盛情难却,曾丹青只好跟着他走。 到了寝室,吴飞楠拿出留言本,找到了笔。 曾丹青说道:“老同学,我不知道怎么写呢。” 吴飞楠说道:“随便你怎么写呀,同学两年,写几句有感情的话,留下家里地址,就可以了,方便今后联系。” 曾丹青苦笑道:“我作文不擅长,真不知道怎么写。” 他很少写煽情的文字,他只会写条分缕析的,简单的文字。 吴飞楠说道:“行行行,是不是你觉得我在这里,不好意思写呢。好吧,我不看着你写,我到寝室下面等你,你写好了把留言本合好,放我床上,待会我们还去散散步。” 说完,吴飞楠出去了,曾丹青打开厚厚的留言本,往后面翻,找到空白页,正准备写,却被纸张下面的一个硬东西卡了一下,不好写下去。 他把这页纸打开,看到一张照片。 居然是小琴的照片,他惊呆了。 照片上的她穿着那条最好看的碎花裙子,是在学校外面的小河边拍摄的,巧兮倩兮,嫣然流波。 太好看。太有奇遇了。 好几天没有看到她,居然能够在这里看到她的照片。 他按捺住狂喜的心态,想找到关于照片的信息,比如她的名字什么的。可是找不到。放照片的地方是空白页,不是她留言的页面。 他把照片攥在手心里,抬头看了下,寝室里只有一个同学在低头看书,再没有其他人。 他忽然想他太需要她的照片了,于是他做了一个有生以来,最冲动和最错误的事情,他把照片放到自己的裤兜里。 然后他在空白页飞快的写了一些话,大体就是同学情深,祝福未来,鹏程万里的话,写下某某乡某某村,签上名,合上留言本,放到床上,就飞快离开了。 吴飞楠在下面等着曾丹青,他是有点羡慕曾丹青的,知道曾丹青成绩很好,肯定可以考上名牌大学。而他自己,却是上大学无望。 两个人在校园里走着,吴飞楠有一桩没一桩的,恭维着曾丹青,还说些什么“苟富贵,勿相忘”的话。 弄得曾丹青怪不好意思的,他的裤兜里藏着偷拿的小琴照片,又不敢对任何人说他喜欢小琴,他就像一个心怀鬼胎之人,现在,更是做贼心虚。 面对吴飞楠的恭维,他更是左右不是滋味。 可是他铁定了主意,一定要有她的照片。 他内心狂喜。 三年来的渴望与焦灼,终于在这学校的最后一晚,得到了回报。 能够得到一张她的照片,他似乎得到了一切,他终于得到了一个永恒。 接下来,他不知道与吴飞楠都聊了些什么,只知道两个人没有走多久,就各自回了寝室。 回到寝室,趁没人注意,他把自己的木箱打开,然后从裤兜里拿出照片,攥在手心里,放到木箱底部,上面又压上一些书。 把箱子盖好,他感觉到自己终于得到了一笔最大的财富,也得到了最大的幸福。 这个晚上,注定是不平静的一个晚上。 曾丹青很晚才睡着,睡着了,也一直在做梦,梦见自己被吴飞楠追问,是不是偷拿了他留言本里的照片,梦见被周边人嬉笑,居然不认真读书,喜欢人家女孩子。 梦见被吴飞楠追着打,哼,敢偷他的照片。 梦见被父母追着打,叫你不专心读书,一门心思想女人。 蚊子在脸上叮咬,在耳边鸣叫,他被蚊子咬醒,更睡不着了。 就这样迷迷糊糊的,到了天亮。 九号这天上午,是考物理,也是高考最后一科,这是他最擅长的科目,那天试卷上的题,他感觉自己都会做,考完后,他却连一点底都没有,他甚至都记不清物理都考了一些什么样的题。 对于他来说,什么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在木箱底里,把她的照片带回了家。 回到家里,他每天晚上,都会偷偷把她的照片拿出来,看到很晚很晚。 他仔细端详着相片里她的每一个细节,每一根头发都细细数过,衣服的每一个拐角,裙子似飘起来的动态,裙子的每个圆润之处,裙子上的每一朵小花,都被一遍一遍的细细数过。 她的额头,眼角,嘴角,她的眉毛,眼睛,她挥动的手臂,晶莹洁白的小腿,袜子,凉鞋……被他与记忆中的样子,静态之娴,与动态之美,叠加到一块,复述了无数遍。 他得陇望蜀,想着,要是能够拥有她穿着她曾经穿过的所有衣服的照片,就太好了。 那样,就能够完整再现曾经遇到过她的每一个场景。 但他又是知足的,她的样子,终于有一个她的样子,可以清晰而永恒的定格在他眼前,不再模糊。 高考结果出来,他的语文只有79分,以往成绩在100分左右。 总分150分的物理,他只考了80分,以往成绩在140分以上。 两科严重失误,他总分还是考了519分,重本线只要556分。可是他隔专科线,差了13分。当年各段分数线,咬得非常紧。 那年的应届生录取率(含专科),才百分之四上下。 那个时候的高考,是一座独木桥,千军万马蜂拥而上,绝大部分人都摔下去了。 他原本可以多考80来分,高不可攀,现在,专科线都让他摇尾乞怜。 他一直不太在乎成绩,一直以为,放任思想,顺其自然,必定可以考上好大学。 可这样的结果,却让他很苦闷。这是怎么来的结果,为什么会有这样的结果? 也不苦闷,还好,回家,会有她的照片相伴。 可是,再也见不到那个走动的身影了。 他不知道自己,是该喜呢,还是该悲,或者亦喜亦悲? 他不敢回家,怕看到母亲失望的眼神。 他不在乎成绩,家里人在乎。 第三十八章、沉溺色想 曾丹青的家庭,是个半边户家庭。所谓半边户,就是男人在外面国家单位工作,女人在家里守着务农。 曾丹青父亲曾球保,在一个国有煤矿的食堂工作。 煤矿里,下井的工人,是最辛苦的,每天都裹着一脸煤灰出来。下井了,有时不知道还能否活着出来。煤矿里,每年都有两三起大型矿工死难事故。下井工的工资,自然也比较高。 但地面的勤杂人员,像曾丹青父亲这样在食堂工作的普通员工,工资就低了很多。 曾丹青妈妈在家里务农,一个妇女,好几亩土地,却还要带三个小孩子,非常艰辛。 打曾丹青记事起,妈妈身体就不太好。曾丹青很懂事,打小就从不主动要任何东西。读书了,除了学费,基本生活费,没有多用过一分钱。 只要衣服不烂,他就穿着,在他眼里,男人穿什么衣服都一样。 高中三年,春秋冬三季,他就穿着那身老式钟山装,一双解放鞋,他自己,一点都没有觉得不好看。 拿到高考成绩后,曾丹青并没有回家。他去了父亲工作的单位。这段时间,他都闲着无事,他找隔壁的刘伯借了一些书看,几个版本的《拍案惊奇》,《醒世恒言》,都被他看完了,他最喜欢里面的爱情故事,翻来覆去的看。他看到那乔太守,乱点鸳鸯谱,成就一对十五六岁的佳人,就羡慕得不对了。 古人怎么可以十五六岁就成亲呢,他快十八岁了,连女孩子的手都没有碰过。 他看到里面很多对男女,一对眼就好上,勾搭上了,成就好事,他就很奇怪,怎么我与小琴对眼无数次,却依然没有机会好上呢? 真是古人诚我欺也。 现在的电影电视,多的是卿卿我我,搂搂抱抱的画面,但曾丹青成长的那个年代,是个农村本就很少有电影电视放映的时代,没几个人家里有电视机。 他要跑出去几里路,到别人家里看电影电视。一定也只是看《少林寺》,《西游记》,《射雕英雄传》这样的剧本,他基本上没有看过缠绵的爱情故事,更没有看过男女之间如何亲热的画面,他真的是什么都不懂。 《二刻拍案惊奇》的《卷三十四错调情贾母詈女误告状孙郎得妻》,实则是一部启蒙的性爱教科书,其中一段:“就揭开了外边衫子与裙子,把裤子解了带扭,褪将下来,露出雪白也似两腿。看那牝处,尚自光洁无毛。真是:陰沟渥丹,火齐欲吐。两腿中间,兀自气腾腾的。孙小官按不住欲心如火,腾的跳上身去,分开两股,将铁一般硬的**,对着牝门,用些唾津润了,弄了进去,抽拽起来。嘴对着嘴,恣意亲咂。” 曾丹青反复看了几遍,看得浑身火热,身体上有了冲动,却对其中细节,还是似懂非懂。诸如**,他想了半天,大概知道是个什么意思,知道在另外的篇章里,多用阳物来称呼。但对于牝处,就算他猜想是个什么意思,也不知道是个什么意思。 所以后面的“弄了进去……”,他也是一无所知,完全不懂。对于女人的身体结构,他终究是如同一张白纸。 在他原以为,男人女人,就像他与小琴一般,对对眼,就是最大的快乐。难道,还有另外的举动,会让男人女人更快乐? 他在畅想有了。 好端端的一些字词,好像是被古人用坏了。他感到很不适应。 特别是好端端的两个字“云雨”,被用作了那方面的意思,他始终都感到别扭,脑海里,始终转不过弯来。 没有老师跟他们解释过人体结构,就是他偶尔在一些书籍上看到过,现代与古代用词,基本上都不相同了。 他一头雾水,似懂非懂。可是却还是喜欢看其中一些少男少女成就好事的剧本。 高考失利的他,再也见不到小琴而失落的他,需要重新找回一些快乐,一些来自书本的欢乐。 他想不到古代里,居然有这样美好的故事。 小琴的照片,他放在乡下的家里,他把它特意藏到了二楼天花板横梁的缝隙里,没有人能够发现和找到这张照片。 好几天没有看着小琴的照片入睡了,有了这些“**”的陪伴,他居然不怎么痴想小琴的样子了。 再传神的照片,也是静止的。 这么久没有与她四目相对,凝神相望,感受不到她动态的样子,他居然失去了一些畅想的快乐,他对她的样子,又模糊了起来。 这些“**”的描绘,却是动态的,静止的文字,产生了跃动之感。 如描述女子之美:“袅袅腰肢,如不舞的迎风杨柳;亭亭体态,像不动的出水芙蕖”。 不舞而舞,不动而动。 又如:“体态轻盈,丰姿旖旎。白似梨花带雨,娇如桃瓣随风。缓步轻移,裙拖下露两竿新笋;合羞欲语,领缘上动一点朱樱。” 白和娇,都成了动态的,跃动的。 他的眼前闪动着小琴的白与娇。 新笋到了女人腿上,真是让人又怜又爱,无比沉溺。 他的眼前闪动着小琴洁白细腻的小腿。 “合羞欲语,动一点朱樱”,老是叽叽呱呱,多么可厌。含着羞涩,只不过是欲语,不说话也似有灵犀一般意会了。不说而说,动中却描写出了静。 才一两行字,所产生的动态之美,静谧之宁,完全占据了他的眼睛,占据了他的大脑。 第一眼看到这些字词,他就会想到小琴,他觉得小琴符合这些所有的描述。 然而,事物就是这么奇怪,书上的看得多了,他就慢慢忘了小琴的样子,不将之对号入座了。 他重新勾勒出了一幅画面,这幅画面的样子似小琴,却又不似小琴。 他重新搜索记忆里出现过的女孩,他觉得她们都是美丽的,他想找回她们的样子,以弥补看不到小琴的失落感,却始终找不到。 他有一点感觉,最后那一天的物理,是因为先天晚上偷拿了小琴的照片,心中忐忑,一夜没睡好而没有考出平时成绩出来。 他太痴迷小琴了,他太想得到她的一点永恒感了,所以不得不拿走她的照片,不得不生平第一次做错事。 他不怪她。也不后悔那天晚上的行动。只要有她的照片在,高考失利,不算什么。 如果还能够看到她,感受她的动态之美,那才好呢。 可是,那似乎已经不可能了。 父亲单位,一溜的老头子,和中老年妇女。 离开校园,再也没有机会看到那种体态轻盈的少女了。 在他心中,少女,只有少女,才是那种跃动之美与静谧之美的天然合体。 曾丹青发现,看不到少女,这个才是他那个夏天最致命的打击,和致命的失落。 与之相比,高考失利,不算什么。 第三十九章、选择 曾丹青的父亲曾球保,是个在饥荒年代,只读了两三年书的人,大字认不得几个。 二十二年前,他被做为煤矿工人,招进了矿山,后来因为在矿井下受了点轻伤,转到食堂工作。 每天下午和晚上,是曾球保比较空闲的时间,每到这个时候,就会有一些下班的工人,来曾球保宿舍摆龙门阵,下象棋。 说来也怪,曾球保读书虽少,却不影响他的象棋水平,在单位属于偏上的水平。 来挑战的人,自然不少。 曾丹青也在这里学会了下象棋,最初倒不是曾球保教的,曾球保才不教呢,只要他一门心思读书,认为下象棋会影响读书,不准他下。 在食堂工作的一个袁伯,五十多岁了。象棋水平较差,平时基本上没有什么人,愿意与他下棋。 曾丹青读初中时,放寒假来父亲单位玩。考过全乡第一的曾丹青,小学和初中,都是很轻松的,那时的寒假作业,也不多,就一本小册子,曾丹青三天时间不到,就全部做完了,数理化基本上不会出现错误。 袁伯瞧着曾球保去上班了,来偷偷教曾丹青下象棋,目的只有一个,找一个十二三岁的小孩子,陪他下象棋,打发打发时间。 他以为,下赢一个从不会下象棋的十二三岁的小孩子,那是毫无问题的。 曾丹青两三天时间就学会了,然后等到曾球保他们下棋的时候,他就在旁边认真看着。 再过两三天,袁伯就下不赢曾丹青了。 袁伯下棋三十五年,结果下不赢学棋五天的曾丹青。 很多事情,不是做得越久,就做得越好。 常常来下象棋的人当中,有煤矿工会主席周伯。 周伯有次从省级煤矿工作会议开会回来,把发的一只钢笔,送给了正在读高中的曾丹青,他对曾丹青蛮欣赏,对他的学习也比较关心。 那只钢笔,在当时是非常昂贵的,曾丹青后来用了很多年。 八月底,骄阳还是骄阳。 地面火热,空气里到处都是烧焦的味道。 这一年的八月底,在曾丹青觉得,是他有生以来,最热的八月底。 高考失利的他,空荡荡的,很不安心。 看着《拍案惊奇》,身体更加火热热的。可是如果不看,心里更加坠落。 高中,怎么就结束了呢。 曾经的美好,与小琴的四目相对,凝神相望,一不留神,说没有就没有了。 未来何去何从? 曾丹青当然没有什么主意。 他只知道读书再读书,不知道读着读着,就没有书读了。 书,读着读着,就没有书可读了。 事,做着做着,就没有事可做了。 路,走着走着,就没有路可走了。 高考的目的是什么,他也不知道,没有想过。 老师说过,高考后进大学读书。 在他以为,他就会去的。 他从来没有想过不会去的可能。 出了教室门,他就会在校园的小路上,寻找与小琴四目相对,凝神相望。 到了高三,曾丹青的成绩一直比较好,老师也觉得曾丹青会顺理成章考入好大学,自然,用不着给他施加压力。 曾球保当然也没有给他施加过压力,就算要施加,从来不懂高中学习的他,也不懂往哪里施加。 他只知道,到了高三,儿子要吃好一点,所以,多给了一点生活费给儿子。 现在,同样没有主意的,是曾球保。 他听一些人说多花一点钱,可以买到专科学校去读书,他也去找人试过,结果,没有成功。 如果真成功,或许就没有后来读博士的曾丹青。 或许他会成为一个很普通的人,没有后来那些轰轰烈烈,荡气回肠的经历。 曾球保甚至都没有想过,让儿子去复读。 他知道天至县有个一中,是天至县最好的学校,儿子在一中读书,却从来不知道复读的学校在哪里。 曾球保偷偷的跟煤矿领导请求过,是不是可以让儿子去矿井上班,去井下挖煤。 煤矿领导以曾丹青不到十八岁为由,拒绝了。 更深层次的理由,则是:那时候,虽然下井有生命危险,却有很多人争着去,因为去了,可以拿到高工资,可以解决工作,吃国家粮。 曾球保口头上请求,不给领导意思意思,自然,领导会委婉的拒绝了。 父子俩一筹莫展。 有一天晚饭后,父子俩正在商议,曾球保说: “要不,你还是回去种田算了。” 想了一下,他又说道: “现在田里也不需要人,都秋天来了。” “唉,还是不甘心的,难道到县城里读了一中,还回去种田?这样的话,读三年书有个卵用,还不是白读了。回去遭人笑话不说,而且种田也赚不了几个钱。” 曾丹青也不知道说什么好,他真不懂一个人到了这个年纪,是有路需要选择的。唉,长大了,真不好。 可要是没长大,就体会不了与小琴四目相对,凝神相望的快乐。 那种快乐,是童年孩子体会不了的,那是销魂式的快乐。 直到此刻,他都迷魂似的想着小琴。 他不知道,世间的路,本没有一条路是可以走到底的。 他不知道,世间的女人,千姿百态,一个男人,也很难想着一个女人过一辈子。 这时候,周伯过来下棋了。 周伯听到父子俩在商量,就说道: “给我看看丹青的成绩单。” 曾丹青把成绩单从抽屉里找出来,给周伯。 周伯认真看了起来,说数学130多分,化学120多分,都是很不错的成绩。英语100多分,也不太差。可语文,物理为什么这么低呢,平时成绩多少? 曾丹青说平时语文有100分以上,物理考过140多分的。 周伯又问了那年的录取分数线是多少,曾丹青做了汇报。 周伯就转头对曾球保说道: “老曾,丹青这成绩很不错了,你一定得让孩子去复读。不复读是真可惜了。孩子仅仅是高考发挥失误。复读一年,我保证他会考上一流大学。你不要心疼那几个去复读的钱,钱存在那里有什么用,孩子书读好了,才是正理。” 曾球保说道:“周主席,我倒不是心疼钱,就担心他复读一年,又跟今年一样,还是考不好,还不如早点回去做事。” 周伯说道:“不可能的,你只管放心,我看好丹青。应届生参加高考,没有经验,往往会有失误。复读一年,有经验了,自然驾轻就熟,马到成功。只管去复读,我包你孩子明年考上重点大学。” 曾球保说道:“嗯嗯,确实没有办法,他也做不了什么事,只好让他去复读了。” 接下来,曾球保拿出棋盘,与周伯厮杀了起来。 就这样,曾球保做出决定,让曾丹青去复读。 曾丹青心里,五味杂陈。 第四十章、复读部 天至一中,其实就包含了应届生本校和复读部。 应届生本校在校园里,复读部在校园外。 复读部虽在校外,管理权却在一中。 管理者只有两人,天至一中校长单校长,和一个刘副校长。刘副校长分管复读部的教务工作。 复读部的日常,除了教学还是教学,所以刘副校长基本上就是一个人管理着复读部。 复读部每个班有一个专职班主任,由退休老教师担任。专职班主任不上课,管理着学生们的出勤与纪律。 距离本校不到五十米远,间隔一条马路的一栋六层楼,就是复读部的教学楼。 这栋六层的教学楼,每层两个教室,共有十二个教室。楼梯在正中间位置。 复读部的生源非常火爆,差不多集中了全县大部分复读生,每个教室,都有八九十个学生。 拥挤不堪的教室里,密密麻麻都是书与学生。 除了这栋楼,复读部前面还有一栋小平房,用做老师临时的办公室。 除此之外,再无别的建筑。 没有宿舍楼,食堂。没有操场,球场。 复读部的整个实际占用面积,除了这栋六层教学楼和楼前的小平房,就只有后面一个老式厕所。老式厕所是那种不冲水的厕所,大粪坑对外散发着刺鼻的氨气味与臭味。老式厕所,臭气不但钻进鼻孔,还钻进衣服里。解手的人出来后,许久都觉得自己衣服里还保留有那股臭味。 六层教学楼与小平房之间,有不到五米的空隙,差不多是这里唯一的空旷之地。还有一条从马路上延伸上去的,通向复读部的,斜着向上的大路。所有人都从这条路进出。 复读生们大都在校园外租民房住,在路边的小饭店吃饭。 有少部分复读生,住在一中校园内的老房子里。这些老房子是本部原来的教室,没有使用了,改做复读部的宿舍,一个教室里摆有二三十张床。 也有少部分复读生,在一中里面的食堂吃饭。 复读部周边,一溜溜的小饭店,一溜溜的民房出租。 近千学生,每到上课,就被关进抽屉一般的教室里。 学生们白天上八节课,另有一个小时的早自习和三节课的晚自习。 每节课中途,休息十分钟。上午第二节下课和下午第六节课下课,则休息二十分钟。吃饭时间,则有五十分钟到一个半小时不等。晚餐时间为一个半小时。 一到吃饭时间,学生们就如鸟一般从教室里走出来,走向四面八方。 他们像折断翅膀的鸟,能走而不能飞。 那时候,应届生录取率非常低,大量考生只能够选择复读再考大学。 一中是全县最好的学校,集中了全县最好的老师,也集中了全县最好的学生。 一中本校,一个班才五十多学生。 复读部一个班的学生,多了近一倍,收费也高于本校,自然,老师的工资也高许多。 一中本校的老师,就有许多在复读部兼课的,拿着比在本校高两倍的上课津贴。 只有比较牛逼的老师,才能够到复读部上课,才能够站稳讲台。否则,是会被赶下去的。因为讲台下,有许多自认为比老师牛逼的学生,虽然他至今没有考上过大学。 复读部的学生,有许多是经历过几重风浪了的,见识过了什么老师行,什么老师不行。 只要这个老师水平稍微差点,稍微支吾点,讲不清楚一个题,那些经历了几重风浪的学生,就会带头起哄,把这个老师赶下讲台。 传闻这里有复读了八年才考上一个专科学校的学生,俗称“八戒”。 许多复读多年的学生,常常抄写着一首诗:今年不行靠明年,明年不行靠后年;年年不行年年考,来年不行炒老猪(师)。 姜还是老的辣。复读部考取的学生,是一中本校应届生考取的两到三倍。 读高中时,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数理化的曾丹青,走在路上时,有点心思,也是去寻寻觅觅着与小琴“四目相对,凝神相望”,感受那片刻快乐。 他居然不知道校园外五十米的地方,隔一条马路,有一所隶属一中的复读部,即补习学校。 他当然没有想过,人生有一条路,叫复读。 他做梦都想不到,他会来到这里,走进这个如同抽屉式的学校。 他更想不到,复读,在未来对他的人生改变会那么大。 人生有太多想不到。 想不到的,才叫人生。 想得到的,那就不叫人生。 八月二十七号,下午,骄阳似火。 曾丹青来到一中。 才两个月不到,这里对于他来说,却已物是人非。 校园还是那个校园,那个人,却已不在。 校园的办公楼下,张贴有复读部的招生公告和报到流程。 根据流程,曾丹青找到住在校园家属楼的刘副校长家里,登记了名字。 刘副校长给他编了班,并告诉他九月一号去上课。 曾丹青从刘副校长家里出来时,刚好碰到高三的女同学张菁,也是去报名登记复读的。两个人交谈了几句,交谈中,他得知她只考了四百多分。 他忽然想,小琴有没有考上大学?如果没有考上,她会不会也来选择复读? 怀着这样的渴想,他的心里,又萌生了在校园里寻找的念头。 可是,经历人生失意的他,感觉到自己是个失败者。他忽然间又没有见她的勇气了。如果再见到她,他一定没有与她四目相对,凝神相望的勇气。 刚刚兴起的一点勇气,又沉没下去。 他又走到办公楼下。 墙面上还张贴有《高一新生报到流程》,他站在右侧,细细的看了一遍。仿佛又回到了三年前,他到一中来报到时的那个样子。 要是一切可以重来,会怎么样。他想不明白。 如果重新来过,他还会在与小琴的迷惘中度过三年吗?与小琴的这种迷惘的感觉,到底是怎么来的?是好还是坏?如果没有最后那个晚上,因为偷拿了小琴的照片,而导致神思恍惚,他第二天的物理,会考得好一些吗? 他想不清楚。 他只知道,小琴带给过他无限的美好,无限的证明与被证明,无限的追求永恒之美的感觉。 也许,这就足够。因为是她,所以美。 我高考失败了,与她无关。她还是美的,永远美。 正在他神思恍惚之际,一对父母,带着一个女孩,走过来了。 第四十一章、整体之美 那对父母看着《高一新生报到流程》,嘴里说着话。 母亲说道: “死蠢货蠢死的啦,读书不努力,差了二十多分,连个一中都考不上,要来找领导打招呼,低声下气求人。要依我的,莫读算了,找个人嫁了都还好些。死猛部(子),我恨不得打你一餐好的。” 说罢回头朝女孩一瞪眼,扬起手来,作势欲打那女孩,最终还是不忍下手,又隔得远,打不着人,终于啪的一下,打在自己大腿上。 那父亲说道:“你少骂两句啦,一路上骂个不停,我想你也骂足了。” 母亲说道:“还不骂,骂骂看到了高中读书认真点不。真是气得我死。” 两个人这里看看那里看看,朝着家属楼方向走去,估计是去找学校某个领导。 女孩怯怯的在后面走着,走到《高一新生报到流程》正面位置,看着里面的文字。 曾丹青觉得有一种特别的色彩朝他扑面而来,于是头左转,朝女孩看了过去。 只见女孩穿着一条橘红色的连衣裙,胳膊,小腿都露在裙子外,赤铜色一般,显是暑假常在外面晒太阳,做农活。 手指修长,柔滑细腻,并无粗糙之感。 脚上穿一双淡红色的凉鞋,并没有穿袜子,一双天足裸露在外,脚趾修长圆润,充满光泽。 小胳膊小腿的,有着一种别样的紧绷,紧绷中透着灵巧,灵活而有力量。一看就让人觉得,她是那种做事很勤快的女孩,在家里,做了很多事。 脸是圆圆的,有点娇小,却也是赤铜色,不过更像白里透红,额头两角,微微沁出一点汗珠。 一种特别的健康与灵巧之美,从她全身散发出来,仿佛就是一个活泼泼的动画里的精灵。 橘红色连衣裙,赤铜色肌肤,仿佛是从天上扯下来的云,也是来自天边的红。 这片云是清凉的,全无灼热。 她的眼睛大而且圆,清澈如水。 她瞪得大大的,正在看着《流程》里的文字,被母亲骂了,又似乎委屈得要流泪了,有无数的楚楚可怜,从那眼睛里飘飞出来。然而知道母亲是经常这么样骂的,又似乎有了点抵抗力,她骂由她骂,快乐我自留,眼睛稍微转了转,终究没有泪水流出来。倒有一种特别的神采奕奕。 曾丹青看到她,竟然看呆了。 他看着她的全部,看着她的整体。 连衣裙是橘红色的,她的肌肤,其实也是橘红色的。 浑圆的胳膊,浑圆的腿,浑圆的脸,浑圆的眼睛,无一不是浑圆。 这种整体之美的震撼,再次强烈的冲撞着他的身心。 整齐划一之美,必有排山倒海之势。 他感觉他整个身心,都已被那一抹天边的红吸了进去,被它融化掉。 他全身是清凉的,无比舒畅。 这种感觉,不像看着小琴那般,每次都是看着一个局部,回去之后,再加以整合。到后来,他仅仅是看着小琴的眼睛,与之“四目相对,凝神相望”,很多次,他在与小琴对视后,居然一点都不记得小琴是穿的哪件衣服。 也许最初他看小琴,只能够是集中去看一点。 现在,在拍案惊奇里打了几个转的他,面对眼前娇小的红衣少女,差不多要“吞”视了。 女孩感觉到右侧稍前方的曾丹青正在看着她,于是也朝他看了过去,一瞬间后她的嘴角微微收敛,双眼稍合,竟然朝曾丹青有了一丝笑意。 一丝丝的波浪朝曾丹青扑面而来。 少女之美,在于浑然天成,毫无矫饰。 少女之妙,在于哭得虽快,笑得更快。 她站在那儿,一动不动,并不收回目光,脸还是对着那个《流程》,眼睛却稍稍右转,望着曾丹青。 曾丹青也一动不动,望着她。两个人对望着,竟然有一两分钟之久。他们就像两块胶着的磁铁。真不知道,萍水相逢的他们,是被什么吸引住的。 这时,已走在较远方的女孩母亲,突然又高声大叫起来: “死猛部(子),还不快点过来,还在那里看什么呢,你看着有什么用,反正又考不上。给我快点滚过来。” 女孩收回目光,急急的往前面走去,每一步都是那么轻巧有力。连衣裙飘逸着,好似有风从她身体上划过。 这个炎热的下午,却是半点风都没有。 曾丹青又转过头去,久久看着女孩的背影,直到那一抹红,消失在前面路口的转角处。 他感觉到她收回目光那一瞬间,眼角里,似乎又有了点酸楚。 其实他也有着无数酸楚。 三年前的锐气不再有,人未老,心已老。相比于女孩,女孩是嫩芽,他却已是老桩。 曾经的锐气,曾经的智慧,原本可以让自己一鼓作气,考上好大学,走出去,拥有自豪与骄傲。 三年后,却只剩下落寞。 可是这女孩,没有考上一中而想来这里读书,恐怕是在这里连锐气都找不到。 这个世界,就是如此。一个人可能毫不在意的东西,在别人眼里,却是求之不得的奢求。 他从没有把考上一中做为一种骄傲,而考上一中却成为女孩再无可能的企及。 相比于女孩,他是幸运的,虽然没有考上大学,但至少当年考上了一中。 然而他也是不幸的,在父亲眼中,没有考上大学,在一中读三年书,就是白读了,在多数世人眼中,也一定是如此。 回去的路上,曾丹青又感觉到自己是幸运的。 第一天去复读部报名登记,一个女孩用整体的绝世之美,给了他从没有过的视觉体验。 再次激起他心灵的震撼。也给了他一些去复读的勇气。 他跟小琴之间的“四目相对,凝神相望”持续有两年多时间,或许只有习惯,而早就没有震撼了。 他对女孩的审美,也由局部过渡到整体。由微观过渡到宏观。 他欣赏女孩的动态,由轻盈看到了轻巧。 他想无比的怜惜她,安慰她,想捕捉住她的色彩,想捕捉住她的楚楚可怜。 在他眼中,她如同天仙般绚丽。一根纤细的手指,有如千钧的金箍棒。 在她母亲眼中,她却成了厌弃的失败者。 所以,当你失败的时候,千万不要放弃,说不定,你在一个地方失败,在另一个地方,却是别人心目中最最羡慕的骄傲,和最最美丽的色彩。 第四十二章、自由 复读部是个比较有意思的地方。 那里有千个人,每天必定上演一千个故事。 每个人似乎都是自由的,除了在教室里。 晚自习后离开教室,多数学生去了租房里,一般是三五个人租住在一起。 在租房里,再没有高中时代纪律的约束,几乎是你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复读生们压抑而躁动的心里,自然有千个理由放纵。 刚刚从高考恐惧中走过来的学子们,需要狠狠的释放一把。 桌球室早已爆满,老板们不得不在室外加摆了好些桌子。 夜宵摊也很火爆,青涩的男女学生们,羞涩的喝着啤酒。 之所以羞涩,是因为他们毕竟囊中羞涩。 租房里,打牌吆喝的,不在少数。 甚至有人去沉溺赌博,输得精光光。 文雅点的,则是下棋。 读书的,真不多,至少在这个刚刚开学的九月,大家觉得,距离明年高考,还很遥远。 这些不在教室的时间,复读部的老师们,是不管的。甚至于你早自习晚去一点,或者不去,老师们也只是登记下名字,跟学生温和的说说,不做批评。 不为什么,就因为你是复读生。 但有一个事情,老师们却管,那就是男女同宿。 复读部的老师们接到举报,于是联合一中本校的体育老师,半夜行动,去捉奸捉双。 体育老师不到复读部上体育课,却跑来守卫复读部的秩序。 真在一个租房里捉到一对,说是裤子都脱了。 可捉到后,却并没有开除,因为复读部并没有开除这条纪律,也没有处分这条纪律。 现场捉到,又不开除,又不处分,那为什么去捉呢? 曾丹青当时想不明白。 后来,则不想明白。 曾丹青被编在理37班。复读部这届共有四个文科班,八个理科班。文27、28班在最上面的六楼,依次排下来,一楼是理37、38班. 这里的环境太恶劣。刺鼻的厕所,就在教室后面。这里没有校园,所有空间,都似乎收缩成一个抽屉,压缩在这栋唯一的大楼里。连空气,都似乎被压榨成了一块薄薄的饼干。 “我为什么来到这里?” 曾丹青感觉自己,莫名其妙的就来了,总觉得他不应该属于这里。还没开始上课,他就已开始厌恶这里的一切。 第一天去班主任周老师那里交学费,他碰到他初中的一个同学伍东辉。 伍东辉高中在三中读的,高考只打了300多分,也来这里复读,刚好也编在理37班。 伍东辉邀请曾丹青一块到外面租房子住,曾丹青答应了。 为了省钱,两个人租了一间房,房里就一个床,两个人挤在一起。 对面房间租房的,是两个女生。 其中有个女生,身材苗条,相貌姣好,挺漂亮的。 大部分上课的老师,都是原一中本校老师。 曾丹青的物理老师,是他高三的班主任吴老师,吴老师教书水平不差,但喜欢就学生某个情况取笑一下,很不受学生待见。 一个星期不到,吴老师至少有三次在讲台上说曾丹青高考物理不知道怎么考的,给他丢脸了,本该打140分的,结果才打了80分。 第一次讲出事实,吴老师有显摆之意,宣示在这里复读的,有自己的高材生,是可以打高分的。第二次第三次再讲,则多了几分奚落与取笑。 曾丹青本就心里苦闷,忽然就有点极端厌恶,不但厌恶吴老师,而且厌恶学习,没有一点心思读书。 抽屉式的学校,教室里,密密麻麻的,都是人,更给了他压迫,他很不适应。 吴老师上课老喜欢喊曾丹青答题,到后来,曾丹青一概回答为不知道。 才开始,是装不知道,后来,是真不知道,因为他根本就没有听讲,也没有看试题。 吴老师终于不再喊他答题。 他什么都不想做,吃饭,睡觉,教室里坐着,再吃饭,睡觉,教室里坐着,就这么样混日子。 他感觉没有一点方向,更没有一点充实。 他就像个空心的人,没有任何快乐。 这时他也发现,复读班里有很多类似这样混日子的人,有的,已混了好几年。 在复读班混日子,是因为,没有心情读书,又因为,必须读书。 人,许多时候,就是这么矛盾。 见曾丹青苦闷,伍东辉就唆使曾丹青去与对面租房的那两个女生说说话。 曾丹青根本没有心情去说话,况且,他还是不善于与女生说话。 在他心里,还是忘不了小琴。 他在复读部苦苦寻觅着,渴望再次见到小琴,渴望再现“四目相对,凝神相望”。 两个星期过去,那熟悉的影子,再也没有出现。 他知道,是再也不会出现了。 她一定是读大学去了,她考上了大学,而他没有。 他更加消沉,更加没有见到她的勇气。 他发现伍东辉根本就不想读书。或许不是他不想读书,而是他根本听不懂。 伍东辉高中三年是玩过来的。他跟曾丹青说自己什么都玩过。 那个时候还不流行说玩女人。 曾丹青也没有问他是不是玩过女人,因为在曾丹青心里,女人的概念既强烈又淡薄,不是用来谈论的。迄今为止,他没有跟任何人谈论过任何女人。 他有点奇怪伍东辉为什么自己不去与对面那两女生说话,为什么老是要他去说。 他反正不想去说。 有一段时间,伍东辉常常通宵不归,不知道去了哪里,做什么。然后经常找曾丹青借钱。 曾丹青带的钱不多,借了两次,就没有借给他了。 第二个月月初,曾丹青搬出去,与高中同学曹正午租住在一起。曹正午在文27班。 新租房里,有两张床。后来的几个月,两人都租住在这里。 两个人虽住在一起,爱好却完全不一样,两个人偶尔说说话,却不怎么多聊。 再后来,他在教室里也很少见到伍东辉。 另有三五个同学,租住在一个宽敞的套间里。 晚自习后,曾丹青常常去与他们下棋。 象棋,他没有对手。但围棋,他是初学,下不赢他们。 几个人经常下到凌晨二点。 第二天起不来,曾丹青就经常缺席早自习。周老师笑嘻嘻的,温和的跟他说说,他当做耳边风,无所谓的样子。 他完全变了个样子,以前的他,从不违纪,从不厌学。现在,书本都没有打开过。 再一段时间,他厌倦了下棋。 强者还是强者,弱者还是弱者,没意思。 似乎,根本翻不了盘。就像自己,是高考的失败者,就注定是个失败者。 曾丹青觉得,世界就是一个棋盘,没有人能够跳出来。 每个人都是棋子,都以为是自己下自己,横冲直撞(象棋),纵横捭阖(围棋),其实,都是被别人下到那个位置,没有半点自由。 通宵不归,教室里不见人的伍东辉,后来,是被他哥哥从派出所里领回去的。 数年后,从伍东辉口中,他才明白,为什么伍东辉要他去与对面租房的两女生说话,而不是他自己去。此是后话。 自由玩耍的复读生们,其实,并没有过一点真正的自由。 他们玩的,是压抑。 第四十三章、YY 抽屉式的学校。 教室里,密密麻麻,都是桌子,书,与人。 下课后,学生们需要稍稍侧着身子,方能从教室的通道里进出。 教室的桌子上,流转着另外一种自由。 一些与课本知识无关的,五花八门的杂书,自由的流转着。 老复读生们拥有着各种藏书,相互交换。 新来的复读生们,则在附近书店里买了各种图书,参与到交换里来。 大家共同用来打发着白天上课的寂寞时间。 这里就这么古怪:越人多,越上课,越寂寞。 讲台上的老师们,并不管复读生们上课在看什么书,只要无人吵闹,无人赶他走,老师们就对着那些做做样子读书的学生们,把课绘声绘色的,讲下去。 复读部根据成绩排位置。 那时候流行铁饭碗,考上大学,就是解决了工作。所以凡是上了专科录取分数线的,百分之九十九点九九,都去读了。 曾丹青离专科录取分数线只差13分,算是没考上大学里边的高分。刚开始,他坐在最好的位置,第三排。第一排与第二排,坐的都是女生。 这里实行月考,即每个月考一次。每考一次,曾丹青的位置就往后面退一到两排。一个学期下来,他的位置到了倒数第二排。 坐的位置越靠后,他能够看到的各种杂书,就越多。 他坐在第三排位置的时候,看了一个星期的《红楼梦》,看得天昏地暗。 书中全是颜如玉,俗世几无皎皎花。 他所有心思,都在书里寻找绝世容颜。 没有小琴的日子,他对身边女人视而不见。 在《拍案惊奇》里浸染很久的曾丹青,分片段,章节,体会了数回“淫”。他在《红楼梦》里,则看到了整体环节上的淫,一淫到底。而且贾宝玉才十三四岁,就那个了,身边女孩还伺,左拥右抱,好不令人羡慕。 他经常翻看宝玉初试云雨情那章,“袭人摸到宝玉大腿根处,冰凉沾湿一片。宝玉喜袭人柔媚娇俏,与之同领警幻所训云雨之事。”每次看到这里,他的心底就畅快无比。 他翻来覆去找警幻所训云雨之事的具体细节,却根本没有。只好对着文字反复畅想,想入非非。到了极致时刻,则情不自禁,将自己的一只手插入裤兜,摸到大腿根处,按住那硬邦邦之物,紧紧挤压,片刻之后,稍稍移动。 在他前面,第二排左侧,坐有一个女生。容貌娇丽,甚是可爱。齐耳黑发,飘逸闪亮。 每当畅想警幻所训云雨之事的时候,曾丹青就呆呆望着她的后背,侧影,顿时感觉她有如袭人待宝玉一般对待自己,温柔款款,宽衣解带。于是他遍体酥麻,舒畅无比。 在这个狭小压抑的空间里,他终于让自己得到了释放,得到了片刻欢娱。时间不再煎熬。 他每天唯一的快乐,就是望着那个女孩后背,想入非非。距离如此近,他把她看得如此清楚,他甚至看到了她脖子上细细的毫毛。她的皮肤是那么白皙嫩滑。他似乎感触到了她肌肤的细腻与温度。 他想警幻做为仙子,为什么教宝玉那个云雨之事呢,她是个女的吧,女的教男的那个事情,到底怎么教的,教了哪些细节? 他始终想不明白。因为书中仅仅用四个字“云雨之事”,就概括了过去。 他想《红楼梦》这个倒没有《拍案惊奇》写得具体化,然而,对于前文所述《拍案惊奇》那个具体化教程,他也是一窍不通的。 他想,宝玉十三四岁,就有人教那个,为什么我都快十八岁,还没有人来教这个?为什么我没有那样的梦境?如果宝玉没有梦中被授“云雨之事”,宝玉会怎么做?为什么书里要有“淫”的情节描述,而且精细刻画? 语文老师常说《红楼梦》地位非常高,可却从来没有听他们说过书里有这些情浓旖旎的情节。 大抵涉了淫,老师就只字不提。语文课本里除了议论,叙事,抒情(多是抒的祖国河山情怀),更是看不到关于爱的真谛的片言只语。 到底什么是男女之爱,什么是爱情,他找不到任何一个范例。 我有如此淫思,是不是罪恶?这些反应,是自然的吗? 我到底要清楚人的身体结构上的什么,和清楚女人身体结构上的什么? 他一头雾水。 那时候没有网络,书店里的书,也多半查不到这些。曾丹青甚至都没有想过要去真正查问清楚。 密密麻麻的书桌下,多没有光亮。以手插裤兜,也没有人怀疑什么。况且曾丹青的动作没有任何声响,自然也没有引起任何人注意。 他内心里,却惶恐不安,想自己在大庭广众之下,行此“淫”事,极为不好。又想完全克制,可每到苦闷时刻,终是沉溺而不能自拔。 他又想曹雪芹写都可以写下来,并流传千古,我为什么不可以胡思乱想一番? 至于这么做是不是影响读书,他完全不去想。他脑海里,早已完全没有读书的意识。 他终是觉得,女人都是水做的,总有其温柔可人之处。他如同宝玉一般,看到容颜姣好的女子,就生了欢喜。 于是放开眼角,他觉得身边的女子,多数都是美丽的了,除了好几个在他觉得堪堪极丑的女生。 夜晚在床上畅想“云雨之事”时,他看不到前排那个女生,就会把身边看到过的容颜美丽点的女生,都畅想个遍。 他的记忆力很好,只要是白日见到过的有感觉的女生,其一颦一笑,都可在脑海里再现。 于是众多女子的亲切温和,浅吟低唱,婀娜多姿,娉娉婷婷,温柔瞬间,回眸一笑,莺歌燕语……都被他如同贾瑞看风月宝鉴一般,钻入镜子,相会了一回。 畅想对象当中,他并没有把小琴加入进来。他虽然偶尔还想她,但大部分时候,都觉得小琴是很高尚的,落魄如我,则已不配再想她,她就像天上耀眼明亮的星星,而他是地上的黑泥巴。小琴成了他永远遥不可及的梦想。 于是在这畅想当中,自觉低贱的他,根本不敢去畅想高尚的小琴,只敢“为所欲为”的畅想身边那些同样“低贱”的女子。 第四十四章、纸上爱情 曾丹青九月份租房的那里,他们对面住的两个女生,有一个其实挺漂亮的,有着端庄成熟,绚烂之美。 只不过听说她在这里已复读两年,曾丹青就没有了畅想的兴致。 他打心底瞧不上那些在这里复读的人,当然,更瞧不上已复读两年的女生。 可是,他自己,却已完全不读书,正走在有可能复读多年的路上。 他其实,也根本瞧不起自己。 一个人,只有在瞧不起自己的时候,才会产生瞧不起别人的想法。 曾丹青的年龄,高中时是班里最小的。 在复读部,这里的女生,应该也都是他的姐姐。 在他看到宝玉与袭人同领“云雨之事”章节时,他看到袭人比宝玉年龄大,他也不拒绝幻想身边这些姐姐式的女生。 可是看到后来,在他心里,也如同宝玉一般,却更喜欢林妹妹了。 他以为,林妹妹不但冰清玉洁,更有少女不问世事的骄傲与自信。 复读部的女生,既没有自信,更没有骄傲。慢慢的,他就不幻想她们了。 而他坐的位置,已往后面退了两排,距离那个第二排的女生,远了很多,终于不是一抬头就能够看到她了。 慢慢的,他就忘了她。 警幻所训“云雨之事”,他翻来覆去的看,却还是不得要领。 他对于《红楼梦》大结局,亦觉索然。 好端端一个林妹妹,未及经历“云雨之事”,就莫名其妙的死了。 哭两下就死了。这怎么可能。 既然上辈子欠宝玉的,要来一世还以泪水的,这么早就死了,也算是一世? 宝玉活着,黛玉活着,黛玉比宝玉晚死,直到送走宝玉,最后再哭哭,滴滴泪水,这才叫做还了一世泪水嘛。 可是,什么不好还的,为何还以泪水? 至少也应该还以“云雨之事”嘛。 这样花样年华,就写她死去,真是糟蹋女孩子的美丽。 同样如此早就死去的女孩子,《红楼梦》里,居然写了很多,真是浪费美丽资源。 既然让她们美丽的来到,为何这般来到人世间,仅仅是白白的走一回呢? 真是逻辑不通,在年少的他,是这般以为的。 他又想,人世间很多事情,可能的确是莫名其妙的。 按常理,他应该可以顺利考上大学,可是,莫名其妙的,来复读了。 《红楼梦》里,莫名其妙死去的,可爱而年轻的女子,太多了。 大欢喜开场,大悲剧结束。好端端的爱情故事,被曹雪芹写死了,都写死了。 什么乱七八糟呀,怎么这么多美好女子,就没有好下场呢。 要倒过来写,把女子个个都写为好下场。 真是太沉重,看不下去。 还说怜香惜玉呢,连给女子写个好下场都不会。 他终于放下了《红楼梦》。 复读部教室的桌子上,除了五花八门的杂书,还自由的流转着,纸上爱情。 男女生之间,自由的写个纸条,递个情书,那是常有的事。 复读多年的男生,常常腆着脸,抢在别人前面,给新来女生表达爱意。 理科班的女生,本就非常稀缺。都是被宠成宝了的。 漂亮女生尤其少。如果有,一定会被宠成公主。 那时候的男生,毕竟,不怎么懂得浪漫。 因为,很少有地方可以模仿,更没有多少地方,可以实践。 复读多年的男生,一般都不再拥有朝气和锐气。 这样的男生,他也没有浪漫的勇气。 考了一年又一年,他还是留在这里。 每到九月开学,他坐的位置,还是连前五排都进不了。 他家里经济条件,也一定不会好,至少不会特别好。 复读班再无任何班级活动。 于是,他也没有任何机会,在女生面前表现出不同寻常的一面。 他可能,也根本没有不同寻常的一面。 但是他懂得一点,就是抢在别人前面,趁女生刚经历高考失败,尚且心慌意乱时,抢先给她一点安慰。 以过来人的经验,像大哥哥一般,告诉她,在复读部要怎么做。末了,在交流的最后,一定会认认真真的告诉她,说在这里,没有人敢欺负她,要是有人敢欺负她,他可以帮她。 他这么说,其实知道,很少有人会真正欺负她。这里虽然有无数不读书的人,但很少有人会像流氓式的,欺负女生。 而他,这么样表达的真正目的,就是等着有一天,他可以名正言顺的“欺负”她。 理智与经验告诉他,在漂亮女生那里,他几乎不可能成功。 于是他选择不太漂亮,看上去有点感觉的女生下手。 一定有人这么成功过。 但理科班男生成功的概率,绝对不会太高。 因为,理科班的女生,不太容易会心慌意乱。 曾丹青看着他们递纸条子,却不准备模仿。 因为,他比女生更心慌意乱。 坐在第三排的时候,他帮后排好几个老大哥,往前面递过纸条子。 他从来不看他们写的是什么,也不想知道别人的秘密。 直到有一天,经常跟他一起玩的,也经常借书给他看的,憨厚老实,坐在最后一排的彭马新,也托他递纸条子。 彭马新二十岁高中毕业,今年是复读的第三个年头。 他跟彭马新,认识虽不久,关系却算是比较亲密的。 下课了,只要看到曾丹青往后走并走出教室,彭马新就会跟着过来与他说说话,两个人一块去刺鼻的厕所解手。 看到曾丹青有什么事,彭马新也会主动过来帮忙。 见同班同学主动对自己这么好,失落的曾丹青,当然不会拒绝。 还以热情相待。 两个人经常一块去吃饭,晚饭后一块去散步。 彭马新交给曾丹青一张纸条,半折叠着,要他递给坐在曾丹青前面,第二排的女生左青花。 憨憨的,平时从不谈论女生的彭马新也写情书了。 曾丹青实在忍不住好奇,打开看了看,只见纸条上歪歪的字,写了一首情诗: 在我虚茫的心空,你是我探寻的遥远而娴静的暮云。 我塑造着你以我满腔的温存—— 你属于我,在我无边的心空飞骋。 我的心血染红你的双足,黄昏你在我梦乡漫步。 涂在你唇上的砒霜、琼浆是我碾碎的欢乐、痛苦—— 你属于我,在我寂寞的生活中踟躇。 我着魔的瞳仁中你逍遥自在,眼睑抹着我梦幻的乌烟。 我唱的歌将你的腰肢紧缠—— 你属于我,与我的生死轮回相伴。 之后还写了一些诸如“第一眼见到你,就喜欢上了你。每天望着你的背影发呆。每天晚上想着你的样子入眠。我在这里呆过两年,什么都可以帮你。如果你愿意接受我的帮助,请女神般优雅的你,写封回信交给你后排的曾丹青,他会转交给我的。能够得到你的片言只语,我必陶醉于金秋。落款:坐在你后面的相思人——彭马新。” 第四十五章、别人的情诗 彭马新的字,写得很不好看,字迹歪歪的。 什么狗屁情诗嘛,一会儿心空,一会儿暮云。我就是我,你就是你,两个完全独立的人,“我”怎么去塑造“你”,“你”又总可能属于“我”,心血,双足,砒霜,琼浆,欢乐,痛苦,联想够广泛的,可哪跟哪呢,风马牛不相及呀……歌怎么将腰肢紧缠……爱情都还没有开始,就要生死轮回相伴了。 还是宝玉对黛玉的“这个妹妹我见过”,“你死了,我做和尚去”,能够打动人心一点。 曾丹青看到后,打心底里觉得好笑。趁讲台上老师转身书写之际,用纸条拍了拍左青花肩膀上的衣服,待她回头,递了过去。 左青花心领神会一般,接过纸条,放在书本当中。然后打开,认真的看了起来。 左青花矮矮的,皮肤白白的,有点偏胖,不算好看,但也不丑。 左青花完全不属于曾丹青有感觉的女生,她的许多动作,在曾丹青看来,非但不优雅,简直是丑死了。 而且就在他眼前,每天都看到,更是让他觉得,无比丑死了。 可是在彭马新眼里,她是优雅的女神。 左青花好像是来自二中,今年刚高中毕业。 下课后,曾丹青坐在凳子上,看着。左青花站了起来,转过身,往后面走两步,来到曾丹青课桌旁,看着曾丹青,问道:“彭马新是哪个?” 曾丹青微微抬头,说道:“七组倒数一号。” 左青花扶了扶眼镜,数了数组数,然后往后排看去,刚好看到彭马新站了起来,往教室外面走。 彭马新其貌不扬,胖胖的,脸上有些青春痘,看上去有点油污污的样子,眼睛近视,却不太爱戴眼镜,经常眯着眼看人。 左青花站在那儿,思考了一会,然后把纸条放到曾丹青桌子上,说道:“你告诉彭马新,就说我给他回了一个字,那个字就是:呸!” 然后转身坐回到自己位置,一幅“气死老娘我也”的样子。 曾丹青忍俊不禁,更加觉得好笑。 吃晚饭的时候,彭马新迫不及待,问道:“她回信了吗?” 曾丹青慢悠悠的从口袋里掏出彭马新写的纸条,想起来就想笑,于是念了起来:“我塑造着你,以我满腔的温存……” 彭马新打断了他,说道:“快点说,她写的什么。” 曾丹青说道:“她没有写,但回了话。” 彭马新说道:“什么话,快说。” “就一个字。” “什么字?” “我不敢说,怕你把我当出气筒。但是我心里,又觉得很好笑呢,太好笑了。” “我不会的,快说,那个字是什么。” “呸!” 彭马新闪着光的眼睛,突然黯淡。 一句话也不说,闷声吃饭。 曾丹青原本想就此笑笑他,笑话他写的什么歪诗嘛。 现在见彭马新如此,赶紧收住要笑的念头。 想安慰他,却不知道怎么开口,胡乱的说了几句话,彭马新依然一句话也不回,像个聋子一般。也不像往常一样与曾丹青出去散步,三两步回到教室,低头趴在桌子上,鼻腔里发出一点声音,似乎是在微微哭泣一般。 曾丹青陪着他,坐在旁边凳子上,却不知道该当怎么安慰他。胡乱的翻着桌子上的书。 快上晚自习了,曾丹青问道:“你怎么样,没事了吧。” 彭马新抬起头,说道:“我没事,你不要跟别人说。” 曾丹青回道:“好的,你不要想太多,我觉得根本没什么嘛。” 之后两三天,彭马新常常趴在桌子上,一幅无精打采的样子。 曾丹青过来看他,见他总低头趴着。旁边的本子上,写满了密密麻麻的字,几大版。 曾丹青心想又是彭马新写的什么歪诗,想着就好笑,于是拿起来看。 标题是《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不是你我隔着千山万水 而是生死两茫茫 …… 写得真不错,语句优美,只是太长了,后面居然还有好几十行。 曾丹青想,横亘在彭马新与左青花之间最遥远的距离,就是“你,坐在第二排。我,坐在第九排。” 再过一两天,曾丹青看到彭马新本子上写的是《假如生活欺骗了你》,也很不错。 “不要悲伤,不要心急!忧郁的日子里须要镇静。相信吧,快乐的日子将会来临。” 彭马新又恢复了与曾丹青说说笑笑的样子。 曾丹青就笑话他的情诗,说你写的什么情诗嘛,狗屁不通,砒霜都来了。 彭马新睁大眼睛,涨红了脸,说道: “你懂什么,你不懂诗,那是现代诗,是泰戈尔写的《生死相伴》,泰戈尔你总听说过吧。” 原来是这样,曾丹青有点震惊了。他的的确确,几乎从来没有看过这些国外著名作家写的作品,除了语文课本上那有限的几篇。 曾丹青问道:“那个《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假如生活欺骗了你》,也不是你写的?” 彭马新说道:“当然不是,我怎么写得出啊。是泰戈尔与普希金写的。” 曾丹青说道:“那情诗为什么你不自己写呢?给女生写情书也抄。” 彭马新说道:“我根本写不出,只好抄写一首,原本以为可以打动她。” 曾丹青说道:“这样就可以打动女生?” 彭马新说道:“当然可以,上届就有好几个同学,这么成功了。” 递递纸条子就可以得到爱情,看来这纸上爱情,真是容易。 可是彭马新按图索骥,却只得到一个“呸”字。 彭马新学习上的基础,其实不差,第一年复读后参加高考,距离专科分数线只差二十分。今年高考却发挥反常,考得一塌糊涂,距离专科分数线反而差了百多分,故而位置排到最后面去了。 无聊无奈,痛苦苦闷之下,他转而想寻找一点爱情,可还没开始,就“呸”的煞了尾。 彭马新受此打击,不再渴望爱情,转而一心一意,拼了命式的读书,也不再来找曾丹青玩。他在下一年成功上了专科线,到大学里去给小师妹们抄情书去了。 倒是左青花在下一年并没有上线,继续在那儿复读。据说彭马新在大学开学一个月后,还特意来找过她。此是后话。 第四十六章、自己的情诗 曾丹青忽然震惊于自己没有读过多少现代诗。 除了“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有的人活着……”,就没有有印象的了。 更没有读过什么现代情诗。 他从同学那里借到《泰戈尔诗选》,如痴如醉的看了起来。 后来又自己在书店里买了《普希金诗选》。也看了好几本国外经典。如《傲慢与偏见》,《茶花女》,《少年维特的烦恼》,《基督山伯爵》,《罪与罚》,《战争与和平》,《巴黎圣母院》…… 语言,原来可以组织得这么优美。 想象力如此丰富。诗歌里有无限的浪漫。思维再没有约束。 建构如此清晰。从宏观到微观,如同显微镜下的演示。 每个字从每个空间里射入,甚或还发生了折射…… 每个地方都形成清晰的刻画。 每个人的内心,情感都得到如此细致的刻画。 “我”的心,需要做出描述,“他”的心,也是如此。 这在中国文学里,几乎没有。 他似乎被中国文学束缚得太久。需要换换另外的思维。 他第一次释放在西方文学里。 游历过的山河印象,过往经历,都在他脑海里。 他也开始写诗。模仿着写。 先是写普通的诗,很多事物都在他的感触里,也在他的刻画里,繁杂多样。他却只尽力保留那纯粹的高尚与优雅,对此进行抽象与概括。 二三个月下来,几个本子都写满了。 曾经有过的良好数理化训练,促使他完成对事物细节的细腻刻画。 他的全景分析能力,亦颇有起色。 后来他就写情诗,讴歌爱情。 没有小琴的日子,他丧失了灵魂。 半年下来,所有的空白,都来自于见不到小琴。 没有“四目相对,凝神相望”,就没有透彻心头的喜悦。 在可以看到小琴的日子里,在那最纯真最痴情之刻,在那最最激动人心的时候,除了眼睛与心灵,他没有半个字去描述那种感觉,描述那就是爱情。 现在,经历了几重拍案惊奇浸淫的他,一片混浊之下,渐渐淡忘了那份与小琴的奇妙感觉。 可是,他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需要去准确的描述爱情。 爱情是可以描述的。 他要把以前没有过的描述,加倍的写出来。 几个月下来,他的心里,已是多么苍白。 每个人都拥有属于自己的自豪。 他需要重新建构一个世界,那个世界里,他再次拥有他的自豪。 他曾经放任自己的思维,去学好数理化,那是他过去的自豪。 今天,他想放任自己的思维,去写好自己的情诗,重建属于自己的自豪。 他需要一个倾慕对象,来完成他的炽热诗篇。 现在,早已进入冬季,可他的心,是火热的。 他的身体,是炽热的。 理36班的班主任,是邹老师。 他从一中退休后,来复习班做专职班主任。 他的老婆邹师母,在复读部旁边的小铺子开了个小食堂。 有二三十个学生在那里吃饭。 小食堂有点小,仅仅两个八人桌子,最多可以坐下十六个人,其余的人,就必须站着吃饭。 曾丹青在那里吃了两三次,觉得还可以,从十月(农历)开始,他一直在那里订餐。 有个叫陶红梅的女生,是文28班的,也一直在那里订餐。 他在邹师母登记的名册上看到她的班级与名字,也多次听到邹师母喊到她的名字。 订餐一般是先吃饭,月底或者月初付款,所以需要记下用餐者的身份,以及吃饭的次数。 他一天至少有三次可以看到她。 而且每次可以看到十分钟左右,虽然不可能时刻看着。 他每次看到,她都是一个人来这里吃饭,并不跟其他人说话。 他也是如此。 有好几次,她刚好排在他前面取饭。 那弯腰的动作,美到极致。 在小食堂吃饭,她有时戴眼镜,大部分时候,却没有戴。 她常常穿一件深红色棉衣,有时穿一件粉红色夹克。 一头秀发披散到背部。黑色头发在红色衣服衬托下,甚是好看。 脸也是美丽的,五官极为精致,比例非常匀称。 皮肤有着水蜜桃般的细腻柔润,更像瓷娃娃一般的滑溜。 取饭时,她伸出白皙、纤细而柔滑的双手。 那手有如镶着磁铁一般,每次都把曾丹青的眼光粘去。 如果能够碰一碰这手,该是多么幸福,他想。 每次偶尔碰到他的目光,她眼睛都会陡然一亮。 然后羞涩的低下头去,细细的,吃着饭。 手拨拉着,有光从手指上源源不断的散发着。 那样子,闭月羞花。 曾丹青有高中同学在文28班复读。 曾丹青以往没有与任何人谈论过女人。 现在也没有。尤其不想与人谈论那些在他觉得可爱的女人。 因为一谈论,在对方嘴里,就会损毁那些可爱女人的形象。 男人的嘴里,一谈论女人,总是说女人怎么怎么庸俗不堪,再漂亮的女人,也被评论为只不过长得好看一点而已,一样的会怎么样怎么样,甚至于说那漂亮女人喜欢的某某男,只不过是一个二流子而已,那女人就是贱,真贱,贱货。 曾丹青不这么认为。 他认为可爱的女人是上天对世界的恩赐。 男人看到了,看到过,就很好,就应该感谢有看到的机会。 她喜欢的男人再怎么不屑,也终究是某种特殊机缘下的组合。 谁能够一眼瞧准一个人?有的凭貌取人,有的凭学识得人,有的因花言巧语嫁人,有的奉父母之命,有的攀附权势,有的迫不得已,有的你情我愿……。 都有理由。或无所谓对错,无所谓贵贱。 所以他一直拒绝与人谈论女人。 他很怕在谈论中把可爱的女人论为庸俗不堪。 他想独自一个人,默默的探索着,眼前这个闭月羞花般女孩的一切。 所以他并没有去向昔日同学询问陶红梅的任何信息。 他开始在本子上,偷偷的为她构思诗篇。 她的一颦一笑,她的任何一个动作,都可以写无数诗篇。 她略显瘦削。 寒冬已至,凛冽的风吹来时,她的脸略显苍白。 一种别样的病态之美,更惹人爱怜。 他想无限的爱怜她,爱怜她…… 第四十七章、雪地天使 寒冬十二月(农历),风,瑟瑟的吹。 树木,被寒风刮掉了三层油,皱巴巴的。 复读部这栋孤寂的大楼,尤其显得寒冷。 出了教室门,遍地都是寒风。 好在教室里人多,不至于特别冷。 除非必要,学生们根本不敢走出教室。 他们就像饼干,被风一次一次的,塞进抽屉里。 再过几天,曾丹青就十八岁了。 曾丹青的座位,终于到了倒数第二排。 其实打第一天,物理老师吴老师提他名字,喊他答问题开始,他就一直想躲开老师,往教室的后排坐。 现在,看了几个月杂书,基本没有打开过课本书,除了考试,没有做过任何试题的他,终于一次次考砸,如愿以偿,坐到了教室后面。 他随心所欲的看着杂书,随心所欲的写着诗歌,随心所欲的打发着日子。 越到后排,能够看到的杂书,就越多。 在他看过的杂书里,除了文学书籍外,还有武术类,求仙问道的书。老复读生们在这里,经过了岁月的苦苦熬炼。百无聊赖之下,专攻不行,涉猎甚广。 他不怎么看得懂,也没有去练,反正就是没事时,没有其它书可看时,随便的翻看着。 当时的他根本意想不到,他的这些无心举动,成就了七年后自己的无极天罡功,并因此完成了许多常人根本无法完成的大事。此是后话,此处按下不表。 人一生中的许多成就,往往很多都不是当年的刻意追求。 冬天的第一场雪来到,路上有厚厚积雪。 曾丹青穿着较为单薄的衣服,还是过去那样的穿着。一件老式钟山装,一双解放鞋。 他连件夹克都没有。他还是觉得,所有男人,无论穿什么,都一样。 他骨子里自有一股傲气。 现在,他觉得他有一股傲世诗情。 他不觉得寒冷。 因为他心里有她。他的身体是火热的。 晚饭后,教室里一般没人,也是冷的。 他在马路上走走,这样可以让身体发热。 他走得很慢。咯吱咯吱的踩着雪,他想着自己的诗篇。 更想着她,他已经为她写了很多首诗。 他反复修改,反复酝酿,自觉每个字都写得很好。 此刻,他轻轻吟咏着其中一些句子。 他觉得,每一粒雪花,都在为他的优美句子喝彩。 《后背》: 静静的 看着你的后背 你是我不去逾越的高山 我愿匍匐在你脚下 只为你更加高大 轻轻的 念着你的名字 你是我不可跨越的大海 我愿融入你的波光里 只为你更加粼粼 慢慢的 想着你的容颜 你是我永远的香槟 我愿醉眠于此 只为你永远不老 他一改泰戈尔《生死相伴》里的“你属于我”,融入《红楼梦》里的怜香惜玉,一轱辘的写“我属于她”。在他这里,爱情应该是,彻底无私的。 说也奇怪,正想着她,她就来了。 这时他看到她,沿着马路另一侧往前面走去。 走得较快,仿佛急着赶路。 曾丹青想跟着她走走,看看她摇曳的风姿。那是一种绝美享受。 她的风姿,可以给他更多激情,可以让诗篇更精彩。 她横过马路,也走到了曾丹青这一侧。 曾丹青在后面,不紧不慢的跟着。 她在雪地上的脚步,稍显得有点艰难。起伏中给身体带来了更多优美扭动。厚厚的冬衣,也掩盖不了她的完美曲线。 飘逸的黑发,粉红色夹克,在白雪上空交相辉映。 真是美得无与伦比。 他呆呆的往前面走着。 她在雪地上走,稍显艰难,有好几次,他都差不多走到了她身后。 他可以更加细致的看到她的身体。 她的腰肢,她的臀部,她的弯腰抬腿,她修长的脖子,风刮过的脸的侧面,双颊现出一抹冻红…… 如此久的看到,如此美。 他的手插在裤兜里,轻轻握着拳头。 他第一次感觉到,一个女孩身体的美,就在他的手心里。 他似乎感到,女人身体的美,更胜容颜。 渐渐的,他感觉他对女人身体的渴望,胜过容颜。 他不能仅仅停留在“四目相对,凝神相望”。 这时他停下脚步,看着她走远一点,然后再跟着走。 很多时候,他觉得他踩到了她的脚印。他小心翼翼的踩着。 她一直往前走,往大桥上走去。自始至终都没有回过头。 她走过大桥,继续往前面走。 曾丹青依然不紧不慢的跟着走,也走到大桥尽头。之后他停住脚步。 他想她的家可能就在大桥这头的县城里,她是回家去的。 虽然他很想继续走下去,但是他不能继续走下去。 在他觉得,这么样跟着她走太久,是很无礼的。 他已经很无礼了,要是让她发觉到,这会很难堪的。 而且很快上晚自习,他必须折回。 跟着走的时间,大约有二十来分钟。 他从来没有这样跟着一个女孩走这么久。 也从来没有全身心看着一个女孩这么久。 虽然那只是她的背影,却已如玫瑰盛开。 看到片刻,已是陶醉。看到许久,早已醉倒。 曾丹青踩着雪,高一脚低一脚的,走回教室。 风,多么可爱,吹凉了他的面孔。 晚自习,他又为她写了好几首诗。其中一首《踏雪》: 你踏着雪 我踏着印 一路前行 无边炽热 从地底升起 从脚印穿过 温暖我的身心 雪,被你踏过 心,被你开发 焦虑的眼睛 期待你的回眸 焦灼的内心 需要你的抚慰 对你的思念 如雪花般漫天飞舞 你的每一步 都踏在我心坎上 垒成高山 那上面的每一粒土 都在燃烧 燃烧着我的深情 整晚整晚,曾丹青都是激动的。 三节课的晚自习,在不知不觉当中,一下子过去。他还有好些句子,没有琢磨完毕。教室快熄灯,他匆匆离开。 回到宿舍,曹正午早已躺在床上,被窝卷得紧紧的。 两个人原本话就不多,这晚,也只是简单聊了两句。 曾丹青躺在床上,被窝里,他轻轻的抚弄着大腿根处。 他畅想了她很久很久。闭着眼睛,慢慢的回忆,慢慢的畅想。 雪地上的她,有如红衣天使般纯洁。 之前,他一再告诫自己,对她只能有高尚念头。她是绝对淑女,他就应该是绝对绅士。任何亵渎的,流氓式的念头,绝不可以有。 可是,现在的他,实在止不住对她身体的渴望与想念。 雪地上,她一挫一顿的脚步,弯腰抬腿的动作,臀部一晃一晃的弧线,腰肢轻轻扭动的韵律,后背倩影,这一切一切,已经深深的,持久的,让他醉倒。 跟着走跟着看的二十来分钟里,就像放映了一部小型电影,所有的聚光,都集中在她身体上。 她的身体,她的每一个动作,她的形象,都是美妙的,丰满的,完整的。 慢慢的,他脑海里只有她的身体,忘掉了她的容颜。 他得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持久的,充沛的体验。 被窝里,翻滚着热浪,巨大快感穿透他的身心。 被窝外,凉簌簌的,空气里,到处都是冰窖。 第四十八章、情书 接下来的三天里,曾丹青无时无刻,都在想着陶红梅。 想着她身体的符号,那是独属女人的符号。 反反复复的,写着关于她的诗篇。 写了,再修改。修改了,再写。 这三天里,再见到她时,他内心里,似乎有一股炽热的岩浆,随时要喷涌而出。 她的深红色棉衣,更像是斗牛士手中挑逗公牛的红布,强烈的刺激着他焦灼的眼睛。 吃饭时,他有意无意的走到她对面,看看她。她的眼睛也偶尔看到了他,却平淡冷静。冷静得,就像屋檐下的冰柱子。 他无比火热,她无比冷静。 她的冷静,就像一杯水浇在熊熊燃烧的火焰里,反而激起那火苗往上猛窜。 她越冷静,他越不平静。 如果他也看到她眼睛里有火花,他可能反而会心情平静许多。 因为在那类似的火花里,他会得到肯定,他内心的火焰,就会渐渐平息。 现在,她冷静得就像屋檐下的冰柱子,他反而失去了平静。 也许,到了需要她知道他存在的时刻了。 同在一个小食堂吃饭两个来月,有时还围坐在同一个桌子边,难道,她竟然完全不知道他的存在? 他想:我要让她知道,我的诗歌里有她。 他想:写写纸条就可以获得爱情,彭马新敢做的事情,我为什么不敢做? 他终于鼓起勇气,平生第一次,准备给一个女孩写情书。 他写了两天。写了对她的第一印象,有惊为天人之感,写了第二天见到她,她与邹师母说话,那声音极是甜美,第三天见到她……他的记忆力是如此好,把每天见到她的有特点的地方,都一一复述了个遍。 他写她在他眼中如同天使。她的娇柔,她的可爱,她的微笑,甜蜜的样子,简直就是春日里的微风,舒坦着他的每一根毫毛。 他发现,自己居然有这么多话可以写。写在作业本上,居然写了五张大作业本的双面纸,十版。 写完后,他工工整整的抄了一遍,抄了一整天。 他把他给她写的诗篇,抄了三首放在后面,并交代了自己写诗的背景。他有意突出是自己写的,而不是抄的别人的。 在信里,他当然做了自我介绍,只不过,并没有特别的优点可以写。他觉得无所谓,他的痴情,他的诗篇,就是他的优点。 《后背》与《踏雪》,他觉得语言很是优美,背景特殊,当然要抄给她。 还有一首《美丽姑娘》,他也抄在后面。 美丽姑娘 你就是那春日陌上花开 微风是你挽发的手 万缕风也抵不过你一个抚媚 暖阳是你弹唱的鼓 千里外也听到你雅音 美丽姑娘 你就是那冬天飘飘雪花 你从云朵里来 柳絮比不过你的轻灵 水晶是你的衣裳 牡丹花也只能俯首称臣 美丽姑娘 从春到冬 我愿变成一只蜜蜂 围绕你采撷 再酿你的芬芳 我愿变成一株翠柏 挂你在枝头 再塑你的冰晶 又写满一张双面大纸,他把它们都抄写在带横线的,大作业本纸上。他根本没有想过,要去买点精美纸张抄写。 满满六大页。他觉得满满的,都是自己的绝世才华与绝世痴情,任你铁石心肠,也要被打动。 那天第二节晚自习,他把情书整理好,折叠起来,放在自己上衣内口袋里,随时等待着,有机会交给她。 整天都在一个字一个字工工整整的抄写,真累。 这是要给她的,每个字都是跃动的音符,不累。 下课后,忙了一整天的他,去教室外面走走,怀里揣着写给她的情书。 从理37班教室后门走出去一两步,就到了楼梯间位置。 这里是上下楼的必经之路。 事情就这么巧。 曾丹青刚走出来,往复读部大楼对面的小平房走走。再侧转身时,他刚好看到一个熟悉的背影往那条斜向上的,进出复读部的大路走去,再往下,就到了马路上。 那背影,那深红色棉衣,再熟悉不过。 那当然是她。 机会来了,他必须抓住这机会,把情书给她。 他跟着跑过去。 她到了马路上,一路小跑着。 他以为她去前面商店买东西。 却不是。两三分钟后,她跑到一个二层民房前。 民房就在复读部大楼对面,上下各有四个小单间,都是租给复读部学生住的。 民房里,学生还没有下课回来,所有房间都是黑暗的,没有灯。 她停在一楼一个房间门前,喊一个人的名字,又敲门,没人回应。 刚好他也到了那里,他在她身后站定。 他内心非常紧张,紧张到不敢说话。 光线不是很好,仅仅依稀可以见到人的模样。 见她停下来没有喊了,他鼓起勇气,说道: “陶红梅,你好。” 他有点不敢喊出她的名字,但终于还是喊出来了。生平,第一次喊一个自己喜欢的女孩的名字。这段时间以来,他对这个名字,魂牵梦萦。 陶红梅有点惊讶,转过身,问道:“你是谁?” 这些天,他与她,天天在一个狭小食堂吃饭,有时还面对面坐着呢,他对她衣服的每一个棱角,都很清楚,可是,她却好像从来没有见过他似的,问他“你是谁”。 他忽然间丧失了底气。诗歌里的万丈豪情,瞬间消失。他就像掉进冰窟里。 其实那晚的光线,并不太好,仅仅有远处房子里的一些灯光,稀疏照射到这里。她有些近视,又没有戴眼镜,在黑影里,更看不清眼前之人是谁,在哪见过。 她平时可能也根本没有留意过曾丹青,又怎么可能根据一个模糊样子判断出对方是谁呢。 空气,似乎是僵硬了。曾丹青有些嗫嚅着,不知道该怎么往下面说话。 陶红梅问道:“你是不是……的朋友,他到哪里去了,你知道吗?是他委托你在这里等我吗?他有什么话要你转告我?” 也许是太紧张,也许是因为激情一下子消失,曾丹青感觉有点冷,打了个哆嗦。 他并没有听清楚她说到的人名。他本跟这个人名毫无关系。她的一切,原本都不熟悉。 他有点说不出口,但最终还是鼓起最大勇气,说道:“不是的。我……我给你写了一封信,想给你。” 说着,他从口袋里拿出一叠厚厚的纸,递给她。 她接过去,拿在手上。可能是还想等房间里的人回来,她还停在那里。又可能想说些什么,却也没有开口。 他判断出,她在找别人,她在等别人,她不认识他,她好像也从来没有见过他。在他以为很熟悉的她,却对他一无所知。 他忽然有些失望,这失望让他对自己,再无信心。 他更加心慌意乱,他忽然觉得他写的一切都很可笑,那所谓美妙的诗句,可能根本经不起检验,他恨不得立即从她眼前消失。 他结结巴巴的说道:“快上课了,我回教室去了。” 说完,也不管她的反应,他像兔子一样,飞也似的溜走了。天涯在线书库《www.tianyaboo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