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在线书库《www.tianyabook.com》 《三口棺材》 第一章 威胁 若想要描述葛里莫教授谋杀案,以及其后同样匪夷所思的卡格里史卓街事件,有太多玄异的字眼都能合情合理地派上用场;对菲尔博士那群偏好光怪陆离的友人而言,他们在博士的个案记录簿中,再也找不到比它们更不可理解、更惊骇慑人的案例了。因为这两桩谋杀案的行凶手法,显示凶手不仅须来无影去无踪,而且还必须身轻于大气才有可能。依照现场证据指出,凶手杀掉第一位受害者之后,便凭空消失不见;接着又是另一次现场证据显示,凶手于街道两端皆有人在场的情形下,于空旷的道路中央杀害了第二位受害者,这回甭说是没人看见凶手的人影,连雪地上也没出现他的足迹。 想当然耳,对于妖精或巫术之说,刑事主任哈德利压根儿从未相信过。大致上他是对的,除非你一向将魔术信以为真——在适当的时机,本故事会顺势为你解释其中玄机。不过,有些人开始怀疑了,他们认为存在于整个案子中的神秘怪客,很有可能是个空洞的躯壳;他们怀疑剥下它头上的帽子、黑色大衣以及那孩童般的滑稽面具后,剩下的或许是空无一物,就像威尔斯(H.G.Wells,1866-1946,英国科幻小说家暨社会主义先如,著有《隐形人》、《时光机器》等书)某本著名小说中的男子。总而言之,这个人物是够可怕的了。 本故事中,“依照证据指出”这个字眼会一再出现。然而,当证据的呈现并非第一手消息时,我们必须非常谨慎地审视之。关于本案,为了避免无益的混淆,一开始读者就必须被告之谁的证词是可以全然相信的,也就是说,“某某人陈述的是实情”是必须设定的前提——否则,具合理性的推理小说不但不存在,而且,这故事也没有再说下去的必要了。 所以在此开宗明义先声明,史都·米尔斯先生在葛里莫教授家绝未撒谎,他没忽略掉任何事,也不会添油加醋,只是精确地陈述整个案件中自己的所见所闻。同样也必须强调的是,卡格里史卓街一案中那三位彼此毫无关联的见证人(修特先生、布雷温先生,以及威瑟警官),他们所叙述的案发经过亦与事实丝毫不差。 在这种情况下,某个与凶杀案相关的重要事件,就必须在这番回溯中尽可能完整地陈述出来。它是个重要关键,是个刺激,也是项挑战。它在菲尔博士的笔记中一再出现,记载得非常翔实,与史都·米尔斯向菲尔博士和哈德利刑事主任报告的内容一字不差,这件事发生在命案发生的前三天,也就是2月6日周三夜晚,地点是博物馆街的瓦立克酒馆后厅。 查尔斯·沃内·葛里莫教授住在英国近三十年了,他操着一口纯正的英国口音,除了情绪激动时会有些粗鲁的举动,以及喜欢穿戴老式的方顶常礼帽和黑色细领结外,葛里莫教授甚至比他的英国朋友更像英国人。没有人清楚教授早年的生活背景。他的个人财产足以维持生活,但他却宁可让工作缠身,也因此赚了不少钱财。葛里莫教授曾做过老师,也是个知名的演讲家和作家。但近年来已不再从事相关的工作,而是成天耗在大英博物馆做个职权不明的义工,以便自由阅览一些他称之为“小魔法”的手稿。所谓的小魔法,一直是教授热衷的嗜好,只要是逼真、超自然的魔法,从吸血鬼传说至黑弥撒(Black Mass,一种渎神的戏拟天主教弥撒。进行这种弥撒时,故意扭曲术语和教义,不是敬奉上帝而是崇拜撒旦),他全感兴趣。在研读手稿的过程中,他总是像孩子般乐得频频点头,哧哧发笑——并伴随着子弹穿过肺脏般的剧痛。 葛里莫心智十分正常,眼神总是闪烁着奇异光彩。他说话的速度极快,声音粗嘎刺耳,仿佛是从喉咙深处迸裂的声响;此外,还常常有闭齿轻笑的习惯。他身材中等,但拥有结实强壮的胸膛与充沛的活力。博物馆附近的人都很熟悉他的外形特征:修剪严谨犹如齐头断株的黑胡须、带框的眼镜、短步疾走时仍笔直的步伐,以及与人打招呼时草率地举帽致敬,或是以雨伞做出手旗信号的姿势。 葛里莫教授就住在罗素广场西边附近的某个坚固旧宅。屋里还住着他的女儿萝赛特、管家杜莫太太、秘书史都·米尔斯,以及身体违和的退休老师德瑞曼——葛里莫供他吃住,让他打理家里的藏书。 不过,真要找到葛里莫那些为数不多的朋友,就得去博物馆街的瓦立克酒馆,那儿有个他们聚会的俱乐部。这一群人每周晚上在酒馆碰面个四五回,那是一种非正式的私人聚会,一向在后厅那间特别为他们保留的舒适套房进行。虽然那房间算不上是个私人的套房,但在酒馆内很少有外部成员误闯;倘若真有人弄错走了进去,他也会受到大家的礼遇招待。此聚会的固定出席者有挑剔成性的小秃头佩提斯,他是鬼故事的权威;还有新闻记者曼根、艺术家伯纳比,但主导整个聚会的,毋庸置疑是葛里莫教授。 教授主控全场。一年中几乎每个夜晚(周六、周日两天保留给工作除外),葛里莫都会与史都·米尔斯一同前往瓦立克酒馆。他会坐进他最喜爱的扶手藤倚中,在炽热的炉火前,饮啜一杯甜酒,用他喜爱、权威的方式发表他的高见。米尔斯表示,这些意见虽然偶尔会引起佩提斯或伯纳比的激辩,但通常都是字字珠玑、睿智通达。教授的态度总是殷勤和蔼,其实骨子里却是火爆脾气。一般而言,对于教授那满腹经纶的巫术或假巫术知识——特别是欺骗老实人的诈术——众人都心悦诚服地聆听;教授对神秘性与戏剧性的事件,有着童稚似的热爱,每每在为一个中世纪的巫术故事99lib?结尾时,常会不搭界地用当代推理小说的形式解答谜团。虽然众人是会聚在布鲁姆斯贝利区(伦敦泰晤士河北岸的区域,20世纪初为英国重要文化艺术中心)的煤气路灯后,但现场仍弥漫着某种乡村小酒馆的气韵风情,大家无不乐在其中。就这样,他们度过了许多欢愉的夜晚时光。然而2月6日那天晚上,一股突来的夜风吹开房门,预示了某种恐怖的征兆,此后,情况就不复往日了。 米尔斯表示,那天晚上刮的风相当猛烈,空气中浮现着狂雪欲来风满楼的预兆。除了他自己和葛里莫,在场的还有佩提斯、曼根、伯纳比,大家都紧靠在火炉边。当时葛里莫教授正以雪茄比画着,滔滔不绝地说着吸血鬼传奇。 “坦白说,我所感到困惑的,”佩提斯说道,“是你的心态问题。我个人只是研究研究小说,那都是些从未发生过的灵异故事;而就某种程度上而言,我相信是有鬼魂存在的。但是你一向致力、专擅于禁得起证实的事物(我们都被强迫要称它们是‘事实’,除非能提出反驳),可是你这些对毕生从事的研究,却压根儿也不相信。这就好比是布莱德萧(Gee Bradshaw,英国19世纪初的印刷商,于1839年发行全英火车时刻表,至1961年始停刊)写了一篇文章论证蒸汽火车是不可行的;或是《大英百科全书》的编辑,在导言中声明全书没有一项条目可信。” “那又有何不可?”葛里莫啐出他的招牌短哮,几乎不用张开嘴巴,“很富道德勇气啊,你不觉得吗?” “他大概是书读得太多,神志不清了。”伯纳比说。 葛里莫盯着火炉不吭声。米尔斯说那时教授似乎是生气多于嘲弄。他僵坐着,雪茄衔在嘴唇中央,像是小孩子在吸吮薄荷棒棒糖一样。 “我是读了太多的东西,”停顿一会后,他开口说话了,“然而,并不是说一个担任神殿祭司的人,就一定是个虔诚的信徒。不过,这不是重点。我一向感兴趣的是迷信背后的肇因。迷信是如何发生的?是什么样的诱因,让受骗的人们如此深信不疑?就以我们正在谈论的吸血鬼传说为例吧!那是个在斯拉夫国家中普遍流传着的迷信,没错吧?它是在1730年至1735年间,由匈牙利传出,然后像一阵疾风似的蔓延开来,最后在欧洲生根发芽。好了,匈牙利人是用什么方法证明,死人可以脱离棺材,再变身为稻草或绒毛漂浮于空中,最后便俟机化为人形来为非作歹?” “有这种证据吗?”伯纳比询问。 葛里莫夸张地耸了耸肩膀。 “他们从教堂墓地掘出尸体,有些尸体居然呈现出扭曲的姿态,脸部、手部和尸衣都沾满血迹。这就是他们的证据。其实那有什么好奇怪的?那是个瘟疫盛行的时代啊!想想那些无药可救而被硬生生活埋的可怜人,想想他们临死前努力挣扎逃出棺材的情景。你们明白了吗,各位先生?这就是我所谓迷信背后的肇因,那就是我所感兴趣的地方。” “我也对此深感兴趣。”一个陌生的声音响起。 米尔斯表示,当时他虽然隐约感觉到门被打开,一股气流窜了进来,但并不曾听到此人踏入房间的脚步声。很可能是他们一时被这不请自来的陌生人给惊住了,因为这里很少有外人闯入,更别说是发出声音了;也或者是因为此人的声音过于刺耳、沙哑,又略带外国口音,而且口吻得意而不怀善意,仿佛是来报噩耗的。总之,他的意外出现,使得众人心情一时七上八下,忐忑不安。 米尔斯又说,此人看来毫不起眼。他离炉火远远地站着,身穿褴褛的黑外套,衣领向上翻起,头戴邋遢的软帽,帽檐无力垂挂着,仅见的些许脸庞又被他摸着下巴的手套遮住,因此众人都看不到他的容貌。所以除了身材高大、穿着不体面、体格瘦削之外,米尔斯对这人也说不出个所以然了。不过,从声音、举止,或是他的一些习惯动作来看,他隐约带种似曾相识的异国风味。 他再度开口说话,声音透着一股顽固而卖弄学问的调调,像是以戏谑的方式模仿葛里莫。 “各位先生,请包涵,”他说道,那志得意满的口气再次扬起,“打断了你们的交谈,我只是有一个问题,想请教大名鼎鼎的葛里莫教授。” 当时没人想到要斥责他,米尔斯说道,大家全都听得专心一意,心无旁骛。那男人有种冰冷得叫人心颤的力量,破坏了房间内原本温暖静谧的舒适感。即使是阴沉凶恶、坐着不动一如爱泼斯坦作品的葛里莫(爱泼斯坦,Sir Jacob Epstein,1880-1959,英国雕刻家,以塑造名人和儿童的青铜头像见长,他的几尊象征派雕塑作品,被人指责为亵渎神明、有伤风化),那一刻也是十分专注,指间的雪茄僵在送往嘴巴的半空中,细边眼镜后的眼神闪烁个不停,他惟一的反应是大声应道: “哦?” “你是不是不相信,”那个男人说着,掩着下巴的手套只移开了一个手指的空间,“一个人可以从自己的棺材里爬出来,可以隐身地四处游走,无视于墙垣垒壁的存在,更别说会具有恶魔般的摧毁力量?” “我不相信,”葛里莫尖声答道,“你信吗?” “是的,我相信,我就有这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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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而且我有个兄弟,道行比我更高更深,他对你可是深具威胁。对你那条命,我没什么兴趣,但他可不。假如哪天他去拜访你……” 这段疯狂对话的高潮,犹如火炉里最后爆发的破裂音戛然终止——当过橄榄球选手的曼根跳了起来,而矮子佩提斯则紧张地环顾四周。 “喂,葛里莫,”佩提斯说道,“这家伙简直是疯了。要不要我——” 他不自然地朝拉铃方向指了指,但陌生人打断了他。 “先看看葛里莫教授怎么说吧,”陌生人说道,“别轻举妄动。” 葛里莫注视着他,眼中充满深刻而强烈的轻蔑。 “不用,不用,不用!听到我说的话没有?不要妨碍他,让他说完他的兄弟和他那些棺材……” “三口棺材。”陌生人插嘴。 “就三口棺材,”葛里莫顺从地附和,“随便你说,想说几口就几口,我的老天爷!现在,可以告诉我们你是谁了吗?” 陌生人从口袋里伸出左手,在桌上放了一张污秽肮脏的卡片。看到这张平淡无奇的名片,似乎让大家稍微回复了清明神智,立时把先前的疑虑当笑活般抛除殆尽,当做这个粗嗓门的来客只是位脏帽子里藏了只蜜蜂的落魄演员——因为米尔斯念出了名片上的字样:“皮尔·佛雷,魔术家”。名片上的一角还印着“W.C.1。卡格里史卓街2B”,上方另有潦草的字迹“或是转交学院剧场”。葛里莫笑了起来,佩提斯则是一边咒骂,一边摇铃唤来侍者。 “原来如此,”葛里莫用拇指敲敲桌上的名片说道,“我就知道会是这么一回事。你是个变戏法的?” “名片上是这么写的吗?” “哎,哎,如果这么称呼贬低了你的层级,我很抱歉。”葛里莫点头回应,笑意在他的鼻孔里如哮喘般飕飕发响,“你大概不方便玩个把戏让我们瞧瞧吧?” “乐意之至。”佛雷出人意表地说。 他的身手快得让人措手不及。矫捷的动作看似要做出攻击,但实际上根本没有出手。他朝葛里莫弯身绕过桌子,在众人还来不及看上一眼的瞬间,他戴手套的手已拉下外套衣领又回复了原状。不过米尔斯倒是感觉他曾露齿笑了一下。葛里莫依旧面无表情、一派严肃,只是下颚略为扬仰,所以短须上那只嘴巴看就一副不屑的半弧状。他的拇指仍轻敲着名片,但脸色却益发黯淡阴沉。 “在我离开之前,”佛雷唐突地说道,“还有个最后的问题要请教我们的大教授。很快就会有某个人在某个晚上来拜访你。一旦我和我的兄弟联手出击,我也同样会有生命危险,但我已经准备冒险一试。我再重复一次,即将有人来造访你。你是希望由我——还是让我兄弟出马?” “叫你的兄弟放马过来,”葛里莫咆哮着,“然后去死吧!” 等佛雷猝然关上房门离去后,几人才打破呆滞僵局,开始议论纷纷起来。而这扇紧紧关上的门,尔后也深深掩住了2月9日周末夜间事件中最重要的事实。其余零星闪现的线索,则一直要到后来菲尔博士将薄玻璃片间的焦黑碎片组合起来时,才像拼图似的解答出来。空幻之人踏出的致命第一步,就是在2月9日的夜晚,当时落雪积满了伦敦寂静的巷道,而预言中的那三口棺材也一一填满了。 第二章 门 那晚,炉火熊熊,菲尔博士坐落于兄弟高台街一号的宅邸书房,弥漫着一股轻松和谐的氛围,红光满面的博士高坐在他宽大、舒适而破旧的大椅上。这椅子的填料,已被磨坐至凹陷、龟裂但无比舒服的程度,不过却也足以气坏那些做太太的家庭主妇。这会儿博士正低声轻笑,他的手杖轻敲于地毯上,黑缎垂挂的眼镜里散发出盈眶的笑意,心情相当愉快。有朋友来访时,菲尔博士总会以庆祝之名盛情款待;或者说,其实是借题发挥。而今晚,正好有两个借口可供他好好饮酒作乐一番。 其一是,他的年轻朋友泰德和桃乐丝·兰波神采飞扬地远从美国来访。其二是他的好友哈德利——别忘了,他现在可是伦敦警察厅刑事组的哈德利主任呢——才刚刚大显身手,侦破了贝丝华特的伪造文书案,目前正休假无事一身轻。火炉的一边坐着泰德·兰波,另一边是哈德利,博士则坐在中间首席,前面还摆个热得冒气的潘趣酒钵。在楼上嘛,菲尔太太、哈德利太太以及兰波太太,三人正闲话家常;同一时间在楼下,菲尔和哈德利两位先生,已经为某事辩得不可开交,难怪泰德·兰波还以为仍然身在自己家中坐呢。 泰德慵懒地窝在椅子里,往事云烟瞬时涌上心头。坐在他对面的刑事组主任哈德利,留着一把整齐的髭须和铁灰色的头发,正一边抽着烟斗,一边谈笑风生;而主人菲尔博士,则轰隆轰隆猛摇着酒勺。 他们俩似乎对科学犯罪,特别是“摄影”这个议题争论不休。兰波回想起他以前就听过同样的论调,但那只引来那位刑事人员的讪笑。有一次,菲尔博士的老友曼波汉主教,看到博士急匆匆追在一辆老式自行车后面,遂趁博士一时分心的空当,将他诱去看了一堆葛罗斯、杰西瑞奇、米契尔这些人的摄影作品;就此,他受到极大的震撼。现在,真是谢天谢地啊,菲尔博士的脑袋瓜,不再只是装满科学性的试验。但是他对化学研究仍然残存着些许兴趣,幸好,每每开始做实验之前,他就会刚好把仪器给弄坏了,所以,除了曾用酒精灯烧掉窗帘之外,还不曾造成什么严重的损伤。不过他在摄影方面(他说的)就非常成功了。他买来的器具装备可绝不含糊,有岱锋特尔的名牌显微镜相机,再搭配专业的消色差透镜,工作室还布置成类似检查胃疾的X光室,此外,他还宣称已掌握葛罗斯博士的妙方,能从烧毁的纸张上辨认字迹。 耳边仍是哈德利揶揄的话语,兰波懒洋洋地放任自己的心思四处神游。他瞧见炉火映在歪斜的书墙上,他听到细腻绵密的飘雪轻敲窗户玻璃的声音,从皱巴巴的布帘后响起。他全身放松地咧嘴微笑。在这完美的世界里,没有任何事能困扰他了,不是吗?随着目光游走,他盯着火炉瞧。然而在这无忧无虑的美好时刻,一些琐碎记忆竟宛若从魔术盒中跳了出来,出其不意地闯进他的思绪。 犯罪事件!当然不是。那是曼根自己对腥膻的事件太过沉迷,才会把故事渲染得如此夸张。事情都是这样的…… “我才不管葛罗斯说过什么,”哈德利拍了一下椅背说道,“一般人总是认为一个学有专精的人,就说什么都对。其实在大部分的案件中,烧毁的信件通常没有办法透露任何讯息……” 兰波缓缓地清了清喉咙,开口说道: “问一下,听到‘三口棺材’这几个字,你们有什么感觉?” 气氛陡然就凝滞住了,不过兰波丝毫不感到意外。哈德利狐疑地望着他;菲尔博士迷惑地盯着勺子,好像以为那几个字是什么香烟或酒馆的名字,然后,他的双眼又立即闪动着异样的神采。 “嘿,”博士的双手互相搓擦,“嘿嘿嘿!你问这问题只是要缓和气氛吧,嗯?难不成是说真的?什么棺材啊?” “嗯,”兰波说道,“或许还称不上是犯罪事件……”哈德利吹了声口哨。兰波继续说:“但这件事情真是怪透了,除非是曼根过于牵强附会。我和波依德·曼根很熟,他住在城里另一头有好几年了,是个非常不错的人,跑遍了世界各地,而且具有十足居尔特人的丰富想像力。” 他停了下来,脑海里浮现出曼根黝黑、不修边幅,甚至有些放荡的俊俏模样;他个性虽然容易激动,但举止却是温吞和缓,胸襟颇为豪爽大方,笑容则是亲切地叫人窝心。 “他现在任职于伦敦的《告示晚报》。今天早上,我在干草市场碰到他,他把我拉进一家酒吧,一股脑就告诉了我这个故事。然后,”兰波的语调转为奉承恭维,“当他知道我认识伟大的菲尔博士时——” “胡扯!”哈德利的声音陡然响起,他锐利地直视着兰波,“说点正经的事。” “嘿嘿嘿,”菲尔博士的声音相当愉快,“别插嘴,好吧,哈德利?这事听起来蛮有趣的,孩子。然后呢?” “唔,曼根好像非常崇拜一个姓葛里莫的作家或演讲家,他也深深爱慕着葛里莫的女儿,这使他更加敬仰那个前辈。这前辈和他的一些朋友,习惯到大英博物馆附近的一家酒馆聚会。几天前的某个晚上,发生了一件怪事,这事比看到一个人突然发了失心疯还让曼根悚然不已。当时,这长辈正提到尸体会起身离开墓地这类有趣的话题,突然间,一个长相怪异的高个儿走了进来,然后开始喋喋不休地废话连篇,说什么他和他的兄弟能够逃离坟墓,并且如稻草一般漂浮在空中。(听到这里,哈德利发出令人反感的噪音,不再专心倾听,但菲尔博士仍是兴致盎然地看着兰波。)事实上,这人似乎是冲着葛里莫教授来的。临走前,陌生人出言恐吓,说他的兄弟很快就会来拜访葛里莫。奇怪的是,葛里莫当下虽然平静如老僧入定,但曼根敢拍胸脯发誓,其实教授已经吓得脸色发青了。” 哈德利哼了一声: “对你来说那是很难理解,但其实有啥了不起的?有些人天生就一副娘们的鼠胆——” “这就是重点所在,”怒目而视的菲尔博士吼了起来,“因为他不是那种人,我很清楚葛里莫这号人物。哈德利,如果你认识葛里莫,你就会明白这事有多奇怪。嗯,啊哈,接着说,孩子,后来的发展如何?” “葛里莫啥都没说。事实上,他只是很快用个笑话轻松带过,一下就完全化解了这场莫名其妙的意外。那怪人才离去没多久,一个街头音乐家就倚靠在酒馆门口奏起‘在高秋千上的狂妄小子’,一时之间,曼根那一群人不约而同地爆笑开来,大伙儿也神志清醒过来了。葛里莫笑着说:‘这么说来,各位先生,那具死而复生的尸体,身手要比那狂妄小子更敏捷才行,否则怎能从我的书房窗口飘然落下?’ “就这样,大家散会了。但曼根在好奇心作祟下,急欲得知这个‘皮尔·佛雷’是何方神圣。佛雷留给葛里莫的名片上,印着一个剧场的名字,因此隔天,曼根假装以报社采访的名义,开始循线追查。他发现,这家位于伦敦东端贫民区的剧场,只是间不起眼而且已经没落的音乐厅,每天晚场表演着杂耍戏。曼根不希望碰到佛雷,所以先找看票口的人套话,再经由他的引荐,认识了出场顺序排于佛雷前一位的特技表演家。这位特技家自称名叫‘帕格里奇大王’——天知道为什么,因为他十分机灵,而且是个彻头彻尾的爱尔兰人。他把自己知道的事,全都告诉了曼根。 “在剧场,大家都叫佛雷“路尼”(Loony,意思为疯子)。没有人清楚他的来历;他从不与人交谈,每次演出后总是急忙就走人。但是——重点来了,他是一等一的高手。那位特技家说,他想不透西区那票务经理人,居然会忽略他的存在,一定是佛雷太缺乏企图心了。他擅长的是种上乘的魔法奇术,特别的脱逃术……” 哈德利嘲弄地咕哝了一声。 “不,”兰波的语气相当肯定,“就我所知,它绝非只是那种老掉牙的把戏。曼根告诉我,佛雷上台时没有助理帮忙,而且将所有的道具一起带进棺材般大的箱子里。假如你们对魔术表演有一些概念的话,就会知道这是多么了不起的绝活。事实上,此人对棺材之类的东西似乎特别着迷。帕格里奇大王曾问佛雷原因,没想到答案让他吓了一跳。佛雷咧嘴笑道:‘我们这一伙有三人曾被活埋,只有一人成功逃脱。’帕格里奇大王又问:‘那你是如何逃掉的?’佛雷冷静地回答:‘我失败了。你懂吧,我是没有逃成的其中一个人。’” 哈德利拉了拉自己的耳垂,这下他认真起来了。 “好吧,”他的声音非常不安,“事情可能比我想像的稍稍严重一些。这家伙铁定疯了,错不了。如果他心里真有什么没来由的怨恨——你说他是个外国人?我也许是该拨一个电活给内政部,派人去监视他。还有,如果他打算找你朋友的麻烦……” “他已经制造了什么麻烦吗?”菲尔博士问道。 兰波挪动了坐姿。 “从周三起,每一班次的邮件中,总是有些来路不明的信件,是寄给葛里莫教授的。每次收件后他都一语不发,只是把信撕碎。但是,有人把酒馆发生的事情告诉他女儿,于是她开始忧心忡忡。到了最后,也就是昨天,葛里莫终于表现出异样的行为。” “怎么回事?”菲尔博士问道,方才一直遮住眼睛的手掌移了开来,小眼睛精光陡射,直瞪着兰波。 “他昨天打电话给曼根,说:‘周末晚上你来我家一趟。有人发出恐吓,说要来拜访我。’想当然耳,曼根建议他通知警方,但葛景莫完全不理会。曼根接着说:‘岂有此理!教授,这人根本是疯了,他可能是个危险的家伙。你难道不采取什么防卫措施来保护自己?’教授竟然答道:‘哦,没错,好主意。我得赶快去买一幅画。’” “一幅什么?”哈德利坐直了身子追问。 “一幅挂在墙上的画。不,我不是在开玩笑。他真的去买了一幅油画,风景画之类的,里面有些形状诡异的树木和墓碑,它的体积大得不得了,得动用两个工人才抬得上楼。我说‘大得不得了’是持保守的看法,因为我还没亲眼看到。油画的创作者是一位名叫伯纳比的艺术家,他是酒馆聚会的一个成员,也是位业余的犯罪学者……总之,葛里莫准备用油画来保护自己就是了。” 哈德利脸上尽是猜疑的神情,他直视着兰波,嘴里重复了刚刚听过的话,语气略带激动,然后两人同时转头望着菲尔博士。博士端坐着,悬在双下巴上的嘴唇微微喘气,乱蓬蓬的头发皱成一团,双手紧握着手杖。他点点头,眼睛瞪着火炉,然后他开口说话,那声音似乎为房间增添了些许寒意。 “你知道那地方的地址吗,孩子?”他的声音不带任何感情,“好极了。哈德利,你最好去暖暖车。” “好,不过,听我说——” “听到一个所谓的疯子对一个神智正常的人造成威胁时,”菲尔博士再度点头,继续说道,“你.也许会感到不安,也可能不为所动。但是,当一个理智清醒的人,行为却开始表现得像个疯子时,我很确知我会极度不安。或许什么事都不会发生,但我就是不喜欢这种感觉。”他站起来,喘着气说:“走吧,哈德利,我们到那个地方看看,就当做去巡逻一样。” 酷冷的寒风吹过狭隘的兄弟高台街,雪已经停止飘落。放眼望去,街巷一片白茫茫,让人觉得不太真实,连堤岸花园也是雪白得像图画一般虚假。 每逢戏院演出时间便荒无人迹的河滨大道,此刻遍地是车辆翻腾前进时所滚起的紊乱轨迹。时钟显示,他们转入欧德威契区的时候是十点五分。哈德利在车上不发一语,他的外套衣领向上翻起。在菲尔博士的催促下,车速越来越快,哈德利先望了兰波一眼,然后又看看挤在后座的博士。 “这真是荒唐,你知道,”他停顿了一下,又说,“这不关我们的事。何况,如果真有什么访客出现,现在八成也已经离开了。” “我知道,”菲尔博士说道,“我就是担心这件事。” 这时,汽车飞快闪入南安普敦区。哈德利猛按喇叭,仿佛在表达自己的感受,但车速仍持续加快。两侧大楼林立的街道颇为荒凉,但接着通往罗素广场的那条道路更是萧瑟。道路的西侧,只有少许的足迹。车胎的轨迹几已难寻。如果你在刚过卡普街的时候就看到北边尽头那座电话亭,那即使不用特别注意,你也马上会看到在它正对面的那栋房子。眼前,兰波就看到一栋正面简单朴素、三层楼高的大宅,一楼是以暗褐色石块为建基,再盖上红砖而成。外面有六层阶梯通向大门,门板上有黄铜饰边、细细长长的投信孔,以及黄铜制的球形门把。此刻,仅见到一楼两扇百叶窗后的窗户,透出光亮照在采光井上,除此之外,整个地方全陷入一片黑暗。一栋普通不过的房子,矗建在一个普通不过的地方——但如今,已不再是如此了。 眼下一扇百叶窗迸裂悬挂于旁,有一片透光的窗户被轰然炸毁,仿佛它们只是虚设的东西。一个人影趴在窗台上,正穿出劈啪作响的百叶窗,他犹豫了一下,然后往下跳。这一跳,虽远远跃过了一排栏杆,但一条腿也跌在人行道上,立时滑进雪堆中,并冲出街道的路边石,眼看就要被车子碾过。 哈德利急忙踩刹车,车子就滑止在路边石旁。他立刻冲出车外,在那人还未站起身之前先抓住了他。这时兰波借着车头灯光瞥见那人的面孔。 “曼根!”他说道,“这到底怎么回事……” 曼根没戴帽子,连件大衣也没穿,他的手臂、手掌沾满小镜片般的雪花,眼睛也似互相辉映般闪闪发亮。 “是谁?”他嘶哑地追问,“不,不,我没事!放开我,他妈的!”他奋力从哈德利身边挣脱开来,然后用手拍打上衣。“是谁……是泰德啊!拜托,赶快找些人来。你快去,快一点,他把我们关在里面——楼上有枪声,我们刚刚都听到了。他把我们锁在里头,你看……” 朝曼根的身后望去,兰波看到窗边有个女人的黑色半身侧影。哈德利连忙截断这些不着边际的话。 “镇定点!谁把你们关在里面?” “是佛雷。他还在里头。我们听到了枪声,但门太厚打不破。怎么样,你愿意来帮忙吗?” 话还没说完,曼根已经跑向正门阶梯,哈德利和兰波紧跟在后。当曼根扭转门把使劲出力时,大门应声而开,他身后的两人都很意外正门居然没上锁。屋内的大走廊相当阴暗,惟一的灯光是来自后端桌上的台灯。而且,那里似乎站着某个东西,目光直直盯着他们,脸上的样子比他们想像中的皮尔·佛雷还要怪异恐怖。这时,兰波总算看清楚了,原来那是一具带着魔鬼面具的日本武士盔甲。曼根慌张地冲向右侧门,并转动已插在锁孔上的钥匙。门从房内打开,里头正是先前他们所见的窗边女孩。曼根不由分说,伸手一把将她抱入怀里。说时迟那时快,楼上又传来砰然巨响。 “别担心,波依德!”兰波大声喊着,他的心脏剧烈跳动,仿佛就要跳出喉咙。“这位是刑事主任哈德利,我跟你提过他。声音是从哪里来的?那是什么东西?” 曼根往楼梯指去。 “快上去,我来照顾萝赛特。他还在楼上,他走不了的。看在上帝的分上,大家千万要小心!” 他们踏上铺着厚重地毯的楼梯,曼根从墙上取下一个粗陋的武器。二楼一片漆黑,毫?99lib?无声息。但是通往三楼的楼梯壁龛有灯光照耀而下,此刻噪音又变成一连串轰轰的撞击声。 “葛里莫教授!”一个声音大声呼喊着,“葛里莫教授!回我一声,好吗?” 兰波根本无心品味周遭阴郁晦暗的异国氛围。他只是紧随哈德利身后,登上第二段楼梯,穿过拱道,走进横跨整个房子幅员宽度的走廊。此走廊呈长方形,四壁由橡木制成,全嵌上镶板纹饰直达天花板;正对楼梯口的长边壁上,有三座挂着布帘的窗户;地上的粗厚黑地毯,可将所有的脚步声消音;短边壁上各有一扇门,两者面对面地相望。离他们较远的左侧门是打开的,而在右侧离楼梯口仅有十尺的那个房门,则是紧紧关闭着,某个人正用拳头猛敲门板。 待他们的步伐接近,那人突然转过身来。虽然走廊内没有任何照明灯饰,但从楼梯壁龛上散发的黄色光芒——发自壁龛上那具黄铜大佛像的腹部——已足以让他们看清眼前的一切:一个矮小的男人笼罩于光线中,他上气不接下气,挥摆着含糊不清的手势。他的头很大,头上蓬乱的毛发如小妖怪般张牙舞爪,脸上戴着一副大眼镜,镜框后的眼睛正凝视他们。 “是波依德吗?”那人大叫,“还是德瑞曼?是你吗?是谁站在那里?” “警察。” 哈德利说道,大步横跨而过,那人则向后跳开。 “你进不去的,”矮男人说道,他手指的关节处还劈劈啪啪发出声响。“不过我们非进去不可。门从里面锁住了,有人和葛里莫在里头。刚才有一次枪响——他没有回应。杜莫太太在哪儿?赶紧把她找来!我告诉你们,那家伙还在里头!” 哈德利忍不住回头开骂。 “安静点!看去哪儿弄一组钳子来。钥匙现在插在里面的锁孔上,我们得从门外转动它。我需要一对钳子,你有吗?” “我……我倒是不知道……” 哈德利看着兰波。 “赶快下楼,到我车子里的工具箱拿,它放在后座底下。尽量找最小号的钳子,再带几支大螺丝钳回来,万一这家伙有武器——” 兰波一转身,就看到菲尔博士喘着气穿越拱道现身。博士没开口,但他的气色已不像先前那般红润发亮。兰波一次跨三阶飞奔而下,但找钳子时却耽误了不少时间,令人急得像是有数小时之久。当他疾步冲回大宅时,听到曼根在楼下那间关上的房间里发出声音,女孩也在歇斯底里地叫喊…… 哈德利的情绪依然平静,他镇定地.99lib.把钳子轻轻插入锁孔,并用力将它夹紧,然后开始向左边转动。 “里面有东西在移动——”矮男人说道。 “成了,”哈德利说道,“退后!” 他戴上手套,提振一下,然后把门向内用力推开。结果飘摇的房门向后撞上了墙,发出碰击声,房内高挂的树枝形灯架也摇摇欲坠。没有任何讯息,虽然好像有某种东西试图透出讯息。除此外,明亮的房间空无一人。那所谓的某种东西,十分痛苦地匍匐爬过黑色的地毯,然后止息,翻了个身,最后终于全然静止不动。 兰波在它身上看到了一大摊血。 第三章 假面具 “你们两个留在门外,”哈德利简短地吩咐,“如果有人容易神经紧张的话,别进来看。” 菲尔博士跟在他后头,摇摇摆摆地走进房间,兰波则留在门外,双臂张开挡住门口。葛里莫教授的身体极重,但哈德利不敢将他扭歪了。由于拼命向门口爬行,葛里莫曾大量出血,虽然不全是由内脏涌出,但可见到他咬紧了牙关不让血溢出。哈德利抵着一边膝盖将教授抬起,并将教授脸上那副有黑灰色短发的面具摘掉。葛里莫的脸色一片铁青,眼睛紧闭而深陷,手上一条湿透的手帕仍压在胸前的一个弹口上。大家都听到他的气息逐渐微弱沉寂。此刻,虽然通风状况良好,但在房内弥漫的冰寒雾气中,仍含有浓郁的火药味。 “死了吗?”菲尔博士低语。 “他断气了,”哈德利说道,“看到他的脸色没有?子弹穿过了肺脏。”他转身对门外那个矮个子说,“打电话叫救护车,快!应该是没指望了,但或许他死前能说些什么——” “是呀,”菲尔博士没好气地说,“我们最关心的不就是这件事?” “如果我们能做的只是这件事,”哈德利冷冷地回答,“那的确是。把那边那几个沙发靠垫拿过来,尽量让他舒服些。” 他让葛里英的头仰躺在枕头上,并弯下身靠近他,叫道: “葛里莫教授!葛里莫教授!你听到我说话吗?” 葛里莫蜡白的眼睑抽动了几下,他的眸子半开半闭,眼珠诡异、无助而迷惑地转动着,那是你会称他们“早熟”或“聪慧”那类小宝宝脸上的眼神。看来,他似乎也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家居服上头还垂挂了系着细绳的眼镜,手指微微地痉挛抽动,像是想举起手来,胸口仍轻轻地上下起伏。 “我是警察,葛里莫教授,是谁干的?如果没办法回答就不要勉强,点点头就好。是皮尔·佛雷吗?” 葛里莫先是出现了看似了解的表情,紧接着则是迷惑的神情,然后他明确地摇了摇手。 “那到底是谁?” 葛里莫急切起来,过于急切,所以霎时颓溃了。他开口说了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话。他结结巴巴吐出几个字音,但别说它们的意思,就算说的是什么字,也令人如坠五里雾中。话才说完,他就昏厥过去。 左手边墙上的窗户,约莫打开了几寸,冷风不断由此灌注进来。兰波浑身颤抖。他看着地上这个曾经才高八斗的男人,仰躺于一双枕头上,软绵绵地犹如一具破裂漏气的睡袋,体内有什么东西像钟走似的喀哒喀哒响着,仿佛是要借此告诉众人他还活着;不过除此之外,便无其他生气了。这明亮、静谧的房间里,有的只是过多的血迹。 “天哪!”兰波情不自禁地说,“我们已经无能为力吗?” “没辄了,只能开始干活了。‘还在屋里?’好一群糊涂蛋——哦,当然包括我在内!”痛心疾首的哈德利说道,手朝着窗户打开的部分指去,“那家伙一定是在我们进来之前,就从那里逃出去了。他现在当然不在这儿。” 兰波环顾四周,强烈的火药味正从他的想像、从这间房中逐渐散去。这是他首次仔细端详这个地方。 房间面积大约十五平方米,四壁是橡木制的面板,地上铺的黑色厚质地毯。左手边的墙上(当你站在门口,面朝内所见),有一扇窗户,上头挂着正随风摇曳的褐色丝绒帐帘。窗户的两旁皆立着书柜,顶部放置着一些大理石半身像。在离窗户有点距离的地方,摆着一个重型钩脚状的平面大办公桌,这也是此刻房间左方的光线来源。一个软垫椅背向着它;在桌面左侧边缘,有一盏马赛克花样的玻璃灯,以及一个青铜制的烟灰缸,缸内横放着一枝捻息的雪茄,但仍有长长的灰烬在闷烧。桌上还有一个吸墨台(上面原本放着一本小牛皮封套的书),里面颇为干净;墨台上附了一个钢笔盘,还有个端着便条纸的小怪物——那是个黄玉刻成的水牛雕像。 兰波的目光继续游走,横跨了整个房间,然后停留在窗户正对面的地方。那片墙面有座大的石壁炉,两旁同样是书柜和大理石半身像的摆设。壁炉的上方,悬挂着两个十字交叉的钝头剑,剑上面则覆盖着一面饰有徽纹的盾牌,兰波(当时)并未仔细看它们。整个房间里,只有这一侧的家具被弄得乱七八糟。黄褐色的皮革长沙发,歪斜地倒塌在火炉正前方,—个皮制椅则翻倒在纠葛成一团的壁前毯上。沙发上血迹斑斑。 最后,兰波的视线再度移动,他直视着正对房门的底墙,看到了那幅油画。此面墙上也有两个书柜,书柜中间的墙面上腾出一块空间,底下应该放置了一些箱子,是几天前才被挪走的,因为地毯上仍可清楚看见箱底压印的痕迹。葛里莫原想在这片墙面挂上油画,现在看来是永远不可能了。油画此刻仰面朝上地倒在地上——而且离葛里莫卧倒之处不远——上面有两条刀子划过的裂痕。因为这幅画足足有四尺长七尺宽,因此哈德利必须边推边翻地把画移至房间中央的空地,才能将它竖立起来,好好地端详一番。 “这玩意儿,”哈德利把它抵在沙发背上,“就是他买来‘保护自己’的油画?唉,菲尔,你不觉得葛里莫也像这个佛雷一样疯癫不正常吗?” 菲尔博士笨重地来回走动,刚才有好一阵子他只盯着窗户看,表情相当严肃。 “是像皮尔·佛雷,”他戴回自己的铲形帽(shovel-hat,英国国教牧师常戴的宽边帽子),声音低沉地说道,“他不是干下此案的人。嗯。我说啊,哈德利,你看到什么凶器吗?” “没有。没看到枪械——我们要找的是那种高口径的自动手枪——也没见着把这东西划出裂痕的刀子。瞧!这只是一幅很普通的风景画嘛。” 它可不是表面看来那么普通哩,兰波想。事实上,它蕴含着某种爆发力,好像创作者是在狂暴愤怒的情况下,将凛凛烈风鞭打畸丑树木的形态当场捕捉于画布上,会让你感觉到刺冷与恐惧。它的风格色调是幽暗的,除了背景的低矮白色山脉之外,主要以绿油油的色泽强化了黑色、灰色的衬底。在前景的位置上,穿过纷乱交叉的树枝,可看到草地上依序排列着三块墓石。某种程度上,这幅画的风格和这个房间有异曲同工之妙,都拥有微妙而难以察觉的异国情趣。画上那三块墓石正在倾倒瓦解,从某个角度观之,你会有那是因为画中的墓冢正在隆起的错觉,而且即将爆开。纵使表面已有刮痕存在,似乎也无损于此画诡谲的外观。 突然间,楼梯玄关传来急促上楼的脚步声,兰波惊醒而回过神。原来是波依德·曼根闯了进来。他清瘦不少,衣衫不整,不似兰波平常认识的他。他的黑发如线圈般卷曲贴于头上。曼根迅速瞄了躺在地上的那个人一眼,顿时皱紧眉头,眼神黯然无光,然后摩挲着像羊皮纸般粗糙的颊边。事实上,他和兰波差不多岁数,但眼下的斜纹让他看来老了十岁。 “米尔斯告诉我,”曼根说道,“他是不——” 他朝葛里莫的位置点了下头。 “你叫了救护车没?”哈德利避开他的问题问道。 “那些家伙带着担架正在上来。这个地区的人对医院都很避讳,没人知道去哪里叫人。我刚好记得教授有个朋友在附近开了家疗养所。他们是——”他让开位置给两个看护进来,紧随在后的是一个面容干净而冷静的矮男子,顶着一颗秃头。“这位是彼得逊医师,嗯……这是警方;而那一位就是……病人。” 彼得逊医师脸颊抽动了一下,急急发令: “担架,小伙子。”他简捷地看了一下,然后说道,“在这里做不了什么。小心安置他。” 担架抬出去时,他脸沉下来,狐疑地看了看四周。 “还有救吗?”哈德利问道。 “或许可以再撑几个小时,就这样了,搞不好几小时都不到。要不是他的身体壮得像牛一样,他老早完了。看来他是试图救自己,却对肺脏造成更大的损伤……结果扯裂了。”彼得逊医师将手伸入口袋。“你们希望警方的医师也能在场,没错吧?这是我的名片。取出子弹后,我会把子弹留着,我猜应该是点三八口径的子弹,大约从十尺之外开枪的。请问发生了什么事?” “谋杀,”哈德利说道,“找个护士陪着他,不管他说了什么,请务必一字不漏记下来。” 说完医师便疾步离开。那位刑事主任在笔记本某页上快笔写了些东西,然后递给曼根。 “你的脑子现在清醒吗?好,我要你打电话给杭特街的警察局,告诉他们这些指示,他们会再联络苏格兰警场;如果他们追问发生了什么事,直说无妨。华生医师会前往那家诊所,其他的人会赶来这里……站在门口的是谁?” 大门之外是一名年轻人,身材矮小瘦弱,一副头重脚轻的模样,打一开始就站在那里。在充足的灯光照耀下,兰波看到他一头张牙舞爪的暗色红发,厚重的金边眼镜后头是一双大而无神的棕色眼睛,无肉的脸庞上,一张松宽的大嘴斜斜突翘。这张嘴正发声响亮而不停地蠕动着,整排牙齿外露加上嘴唇朝上掀动的样子,活像是一条鱼;而由于经常讲话,唇肉看起来是弹性十足。事实上,每回他说话时,总似在对某位听众演讲,这时他的头颅会像是听着音乐节拍似的上仰下俯,而且声音单调、尖锐地直贯进听者的脑袋。你可能会判断说他是个带有社会主义倾向的医科毕业生。没错,这你就对了。他的服饰是红格子花纹的款式,手指交叉横放在身前。他起初的恐惧慌乱,现在已转变为莫测高深的平静。他略微弯身鞠躬,不带一丝情绪地同答: “我叫做史都·米尔斯。我是——或者说,我以前是——葛里莫教授的秘书,”他的大眼睛滑溜地转个不停。“请问您……凶手怎么了?” “想必是,”哈德利说道,“趁我们以为他人仍在屋内,从窗户逃出去了。现在,米尔斯先生——” “对不起,”他那平板的声音插嘴道bbr>,带着某种超然的口气,“果真如此,那他一定是异于常人了。你检查过窗户没有?” “他说得对,哈德利,”菲尔博士喘着气说,“去看看!这件事越来越困扰我了。我跟你说真的,假如我们的凶手不是从门那里离开……” “他绝对不是。”米尔斯笑着声明,“我并非惟一的见证人。我从头至尾都在盯着那扇门看。” “想要经由那窗户离去,他一定得比空气还轻盈才行。打开窗户检查看看。嗯,等一下!我们最好先搜查一下这个房间。” 根本没有人藏在房间内。确认之后,哈德利低声嘟囔着推开了窗户。窗外有一道完整未破损的积雪,沿边平坦地铺在窗框上,也盖满了外面的宽敞窗台。兰波弯腰探出窗外向四周察看。 此刻西边高挂着一轮皎洁明月,任何事物无不像木头雕刻般立体清晰。窗台离地面足足有五十尺;湿滑的石砌墙面平顺地直垂而下。窗台正下方是个后院,而且一如这个街区的房屋设计,它的四周也围上一道矮墙。包括这个后院、他们视线所及之处,以及四面围墙的顶端,所有这些地方的积雪无一不是既平坦也未遭破坏。在屋子这侧的下方,一扇窗户也没有,只有这层顶楼有窗户;而离此房间最近的窗户,则设于左边的走廊,两者相距有三十尺远。 53f3." >右边最近的窗户是在邻接的屋子上,相距也是有三十尺宽。再向前方望去,一间间屋舍及其后院围出的四角形院落比邻相接,看来犹如一个巨大的棋盘,因此要到最近的屋子也有数百码之远。最后,窗户之上直直铺排到屋顶的是片十五尺长的石片,它的倾斜程度,别说要赤手空拳爬上去,连用绳索攀登都无着力之处。 哈德利引颈出窗,语带促狭地指出: “老招了,还不就是这样!”他大声说道,“你们看看!假设凶手在来此之前,先在烟囱或什么地方系条绳索,让它悬挂于窗外;一旦他干掉葛里莫之后,马上出窗抓着绳子,顺势向上爬到屋顶,而后再匍匐爬行至烟囱,解开绳索,最后便逃之夭夭。这整个过程一bbr>定留下了许多线索,必然的。所以——” “没错,”米尔斯的声音响起,“所以我现在必须告诉你,那里没有任何线索留下。” 哈德利又开始东张西望,米尔斯方才一直在检查壁炉,现在他转身面对大家,虽然瞳孔流露出不安的气息,颤头不断渗出汗水,但仍露齿努力挤出夸张的笑容。 “你们知道吗,”他一边说,一边把手抬高,并将食指向上伸出,“当我一看到那个戴假面具的男人消失时……” “戴什么?”哈德利说道。 “假面具。要再说清楚一点吗?” “不用了,等到整理不出头绪时再说吧,米尔斯先生。对了,关于屋顶这个看法你觉得如何?” “你们都看到了,屋顶上根本没有任何生物留下的痕迹或线索,”米尔斯回答。他睁大了眼睛,眼神中尽是聪敏机灵的光彩。这又是他的另一套技巧——面带笑容,眼睛直视,好像饱含鼓励,尽管有时那实在是个失策的鼓励。他再次举高食指。“各位,我再重复一次:当我明白戴假面具的男人已活生生消失时,我就知道麻烦来了——” “为什么?” “因为我一直监视着这道房门,所以我不得不断言这个男人不曾从房门出来过。好了,如此一来他逃脱的途径可能有:一、借助绳索攀上屋顶。二、从烟囱内部往上爬,直上屋顶。这是个很简单的数学定理。倘若PQ等于pq,那么很理所当然地,PQ当然等于pq加pβ加qα再加αβ的总和。” “是这样吗?“哈德利说道,口气非常压抑,“所以呢?” “你们此刻看到的这条走廊的尽头——若房门打开你们就看得到——”米尔斯坚定地继续说道,“是我的工作室。我的工作室里头另有一扇门,可通往阁楼,而阁楼那里有一扇能通向屋顶的活板门。只要往上掀开活板门,我可以清清楚楚地看到包括这房间上面的屋顶两侧。没有丝毫痕迹留在积雪上。” “你没有从活板门爬出去吗?”哈德利追问。 “没有,因为根本不可能在屋顶上站稳脚步。事实上,就算在干燥的气候下,我也不认为有人能在上面站立。” 这时,菲尔博士的脸庞绽放出灿烂的神采。他内心似乎压抑着某种欲望,某种想把米尔斯这个天才吊起来炫耀、如同展示某个精巧玩具般的冲动。 “那么接下来呢,年轻人?”他和蔼地询问,“我是说,如果你的数学公式全是白搭呢?” 米尔斯脸上仍挂着笑意,依旧是一副莫测高深的样子。 “喔,这就视情况而定。先生,我是个数学家,我从不容许自己仅靠想想而已。”他双臂交叠。“除了以言词极力向各位强调凶手并未从房门这里离去外,我也希望能借此方式引起你们的重视。” “如果你刚刚说的确实是今晚这里发生的事实。”哈德利一屁股坐在桌上,翻看自己写的笔记,手擦了擦额头,问道,“放轻松点,我们一步一步来。你替葛里莫教授工作多久了?” “三年又八个月。”米尔斯说,牙齿咔咔作响。 兰波有种感觉,在那本笔记本所笼罩的调查氛围中,这位秘书已收敛起自己,并尽量简洁地作答。 “说说你的工作职务。” “一部分是处理书信和一般性的秘书工作。不过最主要的事项,是协助教授准备他的新作,书名叫做‘中欧迷信习俗的历史和起源,以及……… “可以了。这屋子里住了多少人?” “除了我和葛里莫教授之外,还有四个人。” “是,是,然后呢?” “啊,我懂了!你要他们的名字。萝赛特·葛里莫,她是教授的女儿。杜莫太太,她是管家。德瑞曼,他是教授一个年长的朋友。还有一个女仆,只知道她叫安妮,没人告诉我她姓什么。” “今晚案发时,有多少人在这里?” 米尔斯脚板向前挪移了些,让自己站稳,然后便盯着脚板看。这又是他另一套肢体语言。 “这个嘛,我不能十分确定。我只能告诉你我所知道的情形。”他前后摇摆着身体,“七点三十分晚餐结束时,葛里莫教授便上楼来这儿工作。这是他周六晚上固定的习惯。他交代我,十一点钟以前不希望有人打扰他;这一点,也是他不容别人冒犯的癖性。可是,他说……”突然间,这年轻人的额头上又大量冒出汗水,虽然他脸上仍不露声色。“可是,他说九点半时他可能会有个访客。” “他说过访客是谁吗?” “没有。” 哈德利倾身向前。 “好,再来,米尔斯先生。你难道没听说过有人威胁他的事情?你不知道周三晚上发生了什么事吗?” “我……嗯……我当然清楚先前的事情。事实上,那晚我就在瓦立克酒馆。我猜曼根已经告诉你了?” 米尔斯开始概略叙述当天晚上的经过,他心情虽然忐忑不安,但描述起来却令人惊讶地灵活生动。同时,菲尔博士又再度蹒跚行走,仔细四处审视,今晚他已重复检视了好几次。他似乎对壁炉特别感兴趣。至于兰波,因为早已约略听过那晚在瓦立克酒馆发生的事,因此并未注意米尔斯的叙述,只是目光一直跟着非尔博士移动。博士检查了翻倒的沙发,在沙发椅顶和右椅臂部分可见到一些血滴飞溅在上面,不过遗留在壁炉前那张黑色地毯上的血迹更是居多,虽然埋在黑色中很难寻迹而辨,是在这里发生挣扎扭打吗?不,兰波心里想,火钳还直插于钢架中,若是在壁炉前发生搏斗,火钳器具势必哗啦啦地落了满地。此外,在一堆烧焦的纸片下,有一些非常微小的火炭碎煤几乎熄灭了。 非尔博士喃喃自语着踮起脚跟,察看那饰有徽章的盾牌。兰波对徽章一窍不通,在他眼中,那只是一件红、蓝、银三色的防卫武器:盾牌上半部刻着一只黑鹰与一轮弯月;下部一点的地方,则有一个看来像白嘴鸦的楔形物,下面衬着一个棋盘。虽然外观上偏暗了些,但挂在这间极富原始风格的房间里,倒能彰显出浓重的蛮荒风味。菲尔博士咕噜了几声。 到动手检查壁炉左侧的书柜之前,他一直沉默不语。端了一阵藏书家的姿态后,他开始展开突袭。他一本接一本地把书抽出,翻到书名页匆匆一瞥后,便迅速将它们合上放回柜上,甚至连一些无甚价值的书籍也没放过。这些动作扬起了些许尘埃,而翻书制造出的庞大噪音,甚至盖过米尔斯正在叙述的平板声调。随后,博士满脸兴奋地起身,向众人挥动手上的书。 “喂,哈德利,我无意打断你们,但这里头实在非常古怪,而且极耐人寻味。这里有盖布列尔·都柏伦泰的《Yorick es Eliza levelei》两册;《Shakspere Minden Munk i》,各种不同的版本有九册。这里有个名字……”他停顿了一下。“嗯,啊,米尔斯先生,你知道这些东西吗?这些是书柜上没有积尘的书。” 米尔斯当场愣住。 “我……我不晓得。我想它们是从葛里莫先生藏书阁楼的书堆中搬来的。昨晚为了挂这幅画,我们挪动了几个书架,结果德瑞曼先生发现这几本书被单独放在其他书籍的后头……我讲到哪里了,哈德利先生?啊!对了,话说葛里莫先生告诉我晚上会有访客时,我根本不可能想到访客会是出现在瓦立克酒馆的那名男子;教授没这么说。” “那他到底是怎么说的?” “我……你知道,晚饭后我就到楼下的大图书室工作。他交代我,九点半的时候上楼到我自己的工作室,把门打开,坐好,然后……然后‘全神贯注’盯着这个房间,万一……” “万一怎样?” 米尔斯清清嗓子: “他并未特别说明。” “他已经说到这样了,”哈德利突然大喝道,“而你还是没对是谁要来感到怀疑?” “我想,”菲尔博士从中打岔,轻微喘气,“或许我能解释咱们这位年轻朋友的意思。想必在他心里一定有番挣扎。他的意思是,姑且不论他这位年纪最轻的理学士如何强烈认定,也不管x^2+2xy+y^2这种公式是否信若坚盾上的徽纹,对他而言,当晚瓦立克酒馆的那一幕仍历历在目,令人悚然。所以,他毫无意愿再探知任何无关他职权的事情。是这样吧,嗯?” “先生,我可没这意思,”米尔斯回答,但语调毕竟是松了一口气,“我是怎么想的,其实和发生过什么事无关。你们会明白我确实执行了教授的吩咐。我上楼来,刚好是九点半——” “那个时候,其他人在哪里?先别急着说,”哈德利厉声道,“别回答说你无法确定;那么,就说说你‘认为’他们在哪里。” “就我印象所及,萝赛特小姐和曼根在起居室玩牌。德瑞曼先前告诉过我他要外出,因此我没见到他人。” “杜莫太太呢?” “我爬上楼来时,遇见了她。她正从葛里莫教授的房间出来,手上端着饭后咖啡,也就是说,端着喝剩的咖啡……我走进我的工作室,让房门敞开,然后把打字桌拖出来,以便工作的同时也可以望见走廊。就在……”他闭上双眼,然后再睁开,“就在九点四十五分的时候,我听到正门的铃声响起。由于屋内的电铃是装在二楼,所以我听得很清楚。 “两分钟后,杜莫太太从楼梯上来,端着平常放名片的浅盘。就在她正要敲门时,我惊愕地目睹到……呃,那个高个子的男人也上楼来了,就尾随在她身后。杜莫太太一转身,就看到这个人,便马上说了一些话。她说的话语我无法逐字重复,但大意约莫是问他为何没在楼下等候;听起来她相当不悦。但那个……那高个子男人完全不理会。他径自走向门口,不疾不徐地翻下大衣衣领,取下帽子且放入大衣口袋。我猜想,当时他曾发出笑声,而杜莫太太则高声叫嚷着什么,还畏缩地后退靠在墙边,然后迅速打开门。这时,葛里莫教授烦躁不耐地现身于门口,说了如下的话:‘到底在吵什么鬼?’然后他便凝住不动,直视着高个子男人说:‘天哪,你究竟是谁?” 米尔斯了无变化的声音越说越快,他的笑容变得非常阴森恐怖,虽然看得出他试图使自己的笑容显得开朗灿烂。 “慢点,米尔斯先生。你是否看清楚这高个子男人?” “非常清楚。他从楼梯上来走进拱道时,曾往我这边看了一眼。” “然后呢?” “他的大衣衣领向上翻起,头戴有遮檐的帽子。但各位,我生来就是所谓的‘远视’,因此可以准确观察到他鼻子、嘴巴的形状与颜色。其实,他脸上戴着一张小孩子的假面具,那是一种由混凝纸浆做成的面具。在我印象中,面具很长,粉红色,有一张血盆大口。而且,在我看着他的这点时间,他都不曾取下面具。我想,我应该可以断言——” “你说的对极了,不是吗?”门口忽然传来一道冰冷的声音,“那是藏书网一张假面具。而且,很遗憾地,他就不曾摘下来过。” 第四章 绝无可能 她站在门口,眼光依序扫过每一个人。不知为何,兰波心里闪过一个念头:这女人一定不简单。事实上,这女人一点也不起眼,只有黑眼睛还算特别,闪烁着睿智和活力的光芒,然而那双眼球此刻看来红肿泛屎,似乎无比疼痛干涩。她的身材与长相很不协调,身材矮壮,脸庞宽大,颧骨甚高,皮肤则散发着光泽。但兰波有种奇妙的想法:如果她试着打扮打扮,应该会是个美人。她暗棕色的头发蓬松地盘卷在耳后,身上穿的是再朴实不过的暗色便服,只有开襟处饰上两道白边;但整体上,还不至于给人衣衫褴褛的印象。 是出自于她的姿态、架式、举手投足,还是什么?“传波带电”这字眼虽然太过抽象,却完全传达了她全身流溢而出的感染力;就像是在电光石火之际所迸发的光热、能量,以及劈啪爆裂的响声。她移步走向众人,鞋子叽嘎作响,醒目的深眸向外扬张,寻找哈德利的所在。她的双掌放在身前上下揉搓着。兰波立时了解到两件事,其一,葛里莫教授的被害,给她相当大的打击,甚至此创伤将永无平复之日;其二,不过分奢望的话,她大概也已惊吓过度,就要有一场好哭了。 “我是厄奈丝汀·杜莫,”她说,然后解释自己的来意,“我是来协助各位找出射杀查尔斯的人。” 她说话的腔调毫无重音,含糊且死气沉沉,手掌不断上下摩挲。 “听到这件事时,我没办法上楼来……我是说一开始的时候。后来,我想搭救护车陪他到疗养所去,但医师不允许。他说,警察想要和我好好谈谈。是的,我同意这是明智的做法。” 哈德利起身,把自己一直霸占的椅子让给她。 “请坐,太太,我希望马上听听你的说法。但我得要求你,先仔细聆听米尔斯先生的陈述,如果需要你的印证时……” 窗外冷风吹来,她颤抖了一下,而在旁敏锐观察她的菲尔博士,笨重地走到窗边关上它。这时,她看了壁炉一眼,炉中燃烧殆尽的纸堆下,火苗儿已熄灭。片刻间她已明白哈德利的意思,随即点点头。她失神地望着米尔斯,带着一抹空洞茫然表情,看来几乎像是在微笑。 “好的,当然。他是一个体贴、可怜的傻孩子,他会表达得很好,是不是,史都?你一定得继续说下去,我会……注意的。” 就算米尔斯为这话感到生气,总之他表面并未显现出来。他的眼皮跳动了几下,然后便交臂环抱。 “如果这么想能让女祭司你高兴,”他的声调平静无浪,“敝人自是毫bbr>无异议。或许我该把故事继续说下去。呃——我说到哪了?” “你说到,葛里莫教授见到访客时,脱口说出:‘天哪,你究竟是谁?’接着呢?” “啊,对了!那时候他没戴上眼镜,跟镜只是吊着细绳垂挂在胸前;没了它,他的视力就变得很差,当时我的感觉是,他一定把面具误认为真人的脸了,他还来不及戴上眼镜,陌生人就以令我眼花缭乱的快动作冲进门口。葛里莫教授想要挡住他,但陌生人的身手快到来不及拦阻,接着我就听到他的笑声响起。他进入房间后……”米尔斯停了下来,十分困惑的样子。“这实在是非常奇怪,我当时的印象是,杜莫太太虽然靠在墙边直发抖,但在那位陌生人进房后,她却把门关上了,我还记得,她的手就放在球形门把上。” 厄奈丝汀·杜莫突然迸出声来。 “小伙子,你这样说是要让大家怎么想?”她问道,“你这个傻瓜,弄清楚自己在说什么好吗!你以为是我放任那男人和查尔斯独处的?是他自己进房后踢上房门,然后转动钥匙上了锁的。” “等一下,太太……米尔斯先生,她说的是实情吗?” “我希望大家能了解,”米尔斯说道,“我只是尽量忠实地描述每一项细节,甚至每一丝印象。我无意指涉什么,我也愿意接受指正。如同我们这位女祭司所言,是他转动钥匙上锁的。” “这就是他所谓的幽默,叫人‘女祭司’,”杜莫太太愤怒地回应道,“哼!” 米尔斯露出微笑。 “各位先生,我们言归正传。我十分肯定,当时我们的女祭司确实是激动了起来,她开始喊着葛里莫教授的教名,同时扭转门把。我听到里头有声音传出,但房间离我有一段距离,而且房门相当厚实。你们待会也会看到。”他作势指着门。“我无法分辨那是什么声响,直到三十秒钟后,才听到葛里莫教授生气地对我们的女祭司大叫:‘走开,你这傻瓜,我可以应付的。’所以想来,那三十秒钟时间里,高个子男人应该是卸下他脸上的面具了。” “我懂了。他的声音听起来……是否有害怕的感觉或类似的情绪?” “刚好相反,应该说,听声音他好像宽心了不少。”秘书先生回答。 “至于你,太太,你就这样服从地走开,没有再——” “是的。” 哈德利和颜悦色地说: “即使有人不像开玩笑地戴着假面具在这里放肆?即使是你已知道这是冲着你雇主来的时候?” “二十多年来,我对查尔斯·葛里莫一向是言听计从,”这女人的语气异常肃敬。“雇主”这个字眼显然刺痛了她,她那布满血丝的眼睛毫无畏意。“我确信,没有什么状况是他无法应付的。服从!我当然服从。更何况,你根本不明白情况,你什么也没问我啊!”她的轻蔑表情转为似笑非笑,“就心理学的角度而言——查尔斯一定会这样说——很有趣的是,你一点也没问史都他为何服从,对他的反应一点也不觉得吃惊意外,因为,你认为当时他已吓得魂飞魄散。好吧,我要谢谢你迂回的恭维。请继续。” 兰波觉得自己仿佛看着一个大剑客挥动着他柔软的手腕;哈德利似乎也有同感,虽然他是朝向秘书。 “米尔斯先生,你还记得那高个子男人进房的时间吗?” “九点五十分。我的打字桌上有个时钟。” “那你何时听到枪声?” “刚刚好是十点十分。” “这段时间里,你一直盯着房门?” “是的,我很有把握。”他清清嗓子。“尽管女祭司认为我胆小怯懦,但枪响后第一个到达门边的人却是我。房门仍是从里面反锁——各位都当场看到,因为没多久你们就来了。” “他俩相处的二十分钟内,你是否听到任何说话声、动作或什么声音的?” “曾经有一度,我记得听到某种声音响起,要我形容的话,它有点像是碰撞的声音。不过,毕竟是有些距离……”目光与哈德利的冷眼不期而遇时,他又开始摇晃身体,睁大眼睛,再次冷汗直流。“当然,我很清楚自己说的这段过程简直是荒谬到极点,但我不得不说。各位先生,我发誓……”他突然举起鼓胀的拳头,声音也高了八度。 “可以了,史都,”女人温柔地说道,“我可以证实你的说词。” 哈德利的态度友善,但不失追根究底的坚持。 “我想,这样已经可以了。米尔斯先生,我还有个最后的问题。对于这名访客,你可否具体描述他的外观……马上就好,太太!”他的话声戛然中断,然后很快又接上,“不要着急。请说,米尔斯先生,嗯?” “我非常肯定,他身穿黑色长大衣,头戴棕色布料的遮檐帽。裤子是暗色系的,鞋子我没观察到。头发嘛,当他摘下帽子时……”米尔斯停了一下。“这真是古怪极了……我不是在故弄玄虚,但我刚刚竟然记起来了。他的头发乍看黝黑,宛若涂上油彩般的闪闪发亮——希望你们能了解我的意思——感觉上整颗头几乎像是混凝纸做成的。” 原本一直在油画周遭来回踱步的哈德利,闻言转身看着米尔斯,米尔斯不禁嘎叫了一声。 “先生们,”他大声说道,“是你们要我把我看到的东西说出来的。这就是我所看到的,真的。” “说下去。”哈德利的语气不夹一丝情绪。 “他的手插在大衣口袋里;虽然我不是十分肯定,但我相信他是戴着手套。他的个子很高,起码比葛里莫教授还高上三四寸,骨架算是中等……呃,从人体解剖学的观点来看。这些就是我所能提供的具体描述。” “他看起来像那个皮尔·佛雷吗?” “呃……是很像。或是说,某方面看来是蛮像,但从别的角度看又不像。我应该这么说:这个男人比皮尔·佛雷还高,但没他那么瘦;不过我无法信誓旦旦地保证。” 在两人一问一答的期间,兰波的眼角一直瞄着菲尔博士。博士把铲形帽挟在腋下,穿着软绵绵的宽大外衣,缓步走遍整个房间,手杖不停敲在地毯上发出恼人的声响。他弯腰检视每样东西,非要看到眼镜滑落鼻头才肯善罢甘休。他凝视油画,察看书柜,并且端详桌上的翡翠水牛雕像。接着他又喘着气弯腰检查壁炉,然后再起身研究上头盾牌表面的纹章。对于最后这个玩意儿,他似乎特别有好感——而且,兰波还注意到博士不时注视着杜莫太太。她好像相当惧怕他,在她明亮的小眼睛里,隐藏着一股恐惧,每当博士结束某一样勘查,她的眼球便会快速转动一下。这个女人一定知道内情。她的双手紧紧握在膝部,试着不去理会他,但目光却又不自觉地跟着他游走。就这样,两人之闻宛若进行着一场无形的抗争。 “还有其他一些问题想请教,米尔斯先生,”哈德利说道,“特别是关于瓦立克酒馆事件和那幅画。不过可以等我们把眼前这件事理出一些头绪以后再谈。你可不可以下楼去,请葛里莫小姐和曼根先生上来?还有,如果德瑞曼先生已经回来了,也请他一起上楼……麻烦你了。等一下!呃,菲尔,你有问题要问吗?” 菲尔博士摇摇头,面容十分慈祥。但兰波看见那女人的手指关节紧绷起来。 “你的朋友一定得用这种方式走路吗?”她猝然喊叫着,声音非常尖锐刺耳,以至于辅音W发成V。“那实在令人很不舒服,那……” 哈德利凝视着她。 “我明白,太太。不过,很遗憾的,他走路的方式就是如此。” “那么,你是谁?你就这样公然进入我的屋子——” “我最好解释一下。我是苏格兰警场的刑事组主任。这位是兰波先生。至于那一位,你刚才可能也听到他的名字了,他是菲尔博士。” “是,是,我想也是。”她点点头,然后往身旁的桌子上拍了一掌,“好哇,好哇!即使是这样,你们就可以忘记应有的礼貌吗?你们就一定得打开窗户,让房间冻到快要结冰吗?我们至少可以生个火取取暖吧?” “我不赞成,你知道,”菲尔博士说道,“得先检查过哪些东西被烧毁了才成。这儿一定生过一场大火。” “噢,你们怎么这么笨呢?你们还坐在这里干什么?你们很清楚是谁干的呀!就是佛雷那个家伙,你们都知道的,是不是,是不是?你们为什么不去追捕他?都告诉你们是他做的了,你们还坐在这里干什么?” 厄奈丝汀·杜莫厌倦地说道,她的表情强烈,看起来像是个恍惚、恶毒的吉卜赛女人,仿佛这时已亲眼看到佛雷从绞首台上坠落。 “你认识佛雷这个人?”哈德利突然问道。 “不,不,我从未见过他——我是说,在今天以前。但查尔斯曾告诉过我一些他的事。” “什么事?” “哼,呸!这个佛雷是个丧心病狂的疯子。查尔斯根本不认识他,但这个人不知脑子哪里不对,竟认为查尔斯看不起那些超自然的魔术。他有个兄弟,他……”她扮了个鬼脸。“也是半斤八两,你们明白了吧?好了,查尔斯告诉我,今晚九点半这个男人会找上门来;如果他真的出现,我得让他进来。但到了九点半我去收拾查尔斯的咖啡杯时,他还笑着说,假如这个男人这个时候没来,那他今晚就不会来了。他说‘满腹仇恨的人,都是行动迅速的急惊风’。”她坐回椅子上,重新挺起胸膛。“结果,他错了。门铃在九点四十五分响起。然后我去应门。门外阶梯上站着一个男人,他手持着名片说:‘麻烦你将这个拿给葛里莫教授,并请示他可否接见我?”’ 哈德利倾身靠在沙发倚边缘,同时紧盯着她。 “太太,那张假面具呢?你不觉得有些怪异?” “我完全没看到什么假面具!你难道没注意到楼下走廊只有一盏灯吗?还好,他的身后还有一盏街灯,我还看得清他的身影轮廓。他说话的态度谦恭有礼,手上拿着名片,我一时之间不知如何反应……” “慢着,请等一下。假如再听到他的声音,你能否辨认得出来?” 她耸了耸肩膀,像是甩掉背上的某项重物。 “可以!但我不知道……可以,我可以!但是,你知道那声音听起来不太对劲,被面具蒙住——我现在了解了。啊,为什么男人这么……”她靠回椅背,没来由地眼眶溢满泪水。“我不明白怎会有这种事情!真的,我没骗你们!有人伤害了你,很好,你便伺机以待,最后杀了他。然后呢,你的朋友便会为你出庭,发誓你不在现场。你不会戴面具,不会像老德瑞曼那般在盖伊·佛克斯之夜(Guy Fawkes,英国历史上某爆炸事件的主犯,依习俗,每年11月5日,英国人以烧此人的肖像庆祝)和孩童一起戴上彩色面具庆祝;也不会像那个可怕的男人一样,交给你一张名片后,就走到楼上去杀人,然后又从窗户逃走,消失得无影无踪。这简直就像是我小时候听来的童话故事……”说完,她那愤世嫉俗的姿态顿然崩溃,整个人变得歇斯底里起来。“哦,老天爷!查尔斯,我可怜的查尔斯!” 哈德利没说话,静观其变。杜莫太太很快就恢复理智,瞬间又拾回平稳的情绪,一副置身事外浑然不解的模样。她转换自如的脾气,和那幅油画一样地神秘费解。爆发的情绪如骤雨般来得快去得快,虽然使她呼吸沉重,却也让她放松心情且重新提高警觉。她的指甲在椅臂上刮擦的噪音,声声钻入众人耳中。 “那个男人说,”哈德利依然紧迫盯人,“‘麻烦你将这个拿给葛里莫教授,并请示他可否接见我?’好极了。那么当时,据我们所知,葛里莫小姐和曼根先生人在楼下正门旁的起居室里,是这样吗?” 她以奇怪的眼神看着他。 “你问得很奇怪,我不懂你的用意。是……是的,他们大概是在起居室,我没有特别留意。” “起居室的门是开着还是关着?” “我不知道。不过我猜应该是关着,否则大厅走廊的光线应该更明亮一点。” “请说下去。” “哦,那人递名片给我之后,我原本要说:‘请进,我去通报一声’,然后我突然反应过来了。我无法单独面对他——他是个疯子吗?我只希望赶快上楼,将查尔斯请下来见他。所以我就说:‘请等候,我去通报’,然后当着他的面,‘砰’的一声重重把门关上,弹簧锁也迅速扣住,以防他进到屋里来。我赶紧走回灯光下,看着手上的名片。名片现在还在我这里,我当时根本没有机会递出去。还有,它是空白的。” “空白的?” “名片上没有任何字体或图形。我上楼想拿给查尔斯过目,并请他下楼见客。而接下来所发生的事情,我们的小米尔斯已经告诉各位了。我正要敲门,却听见身后有人上楼的声音。我一转身,就看到有个高瘦修长的人影正逐步靠近。但我可以发誓,我可以对着十字架发誓,我真的把楼下的大门锁上了。呃,其实我不是怕他,不是!我还质问他自行上楼是什么意思。” “这时候,你们知道,我仍无法看到他脸上的假面具,因为他背向楼梯间的灯光,那盏灯可照到走廊尽头和查尔斯的房门。他用法语回我说,‘太太,你那样是不可能挡得住我的’,接着他翻下衣领,并将帽子塞入口袋。我索性把门打开,因为我知道他没胆面对查尔斯。就在此时,查尔斯也从里面开了门。这时,我亲眼看到了面具,它像人的皮肤一样呈桃红色。然后他以惊人的动作跃入房间,我完全措手不及,接着他用脚反踢关门,转>?动钥匙,门便上锁了。” 她停了下来,仿佛最惊险的部分已经讲完,如今又可以自在地呼吸了。 “然后呢?” 她的声音又变得平板单调。 “按照查尔斯的吩咐,我走开了,没有大惊小怪,也不去争辩。但我没有离开太远。我走下楼梯几步,停留在仍观望得到房门的位置,然后和史都一直坚守岗位一样,半步都没离开。这真是……太可怕了。你们知道,我已不再年轻,当枪声响起时,我在那里;当史都冲出来撞门时,我还在那里;甚至当你们正要上楼时,我还是在原地。可是,我已经快撑不住了,我非常清楚发生了什么事。我觉得天旋地转,趁还没昏厥前赶快回到楼底转角自己的房间,然后就……倒下去了。女人常常如此的。”苍白颤抖的嘴唇,住她光滑的脸上,咧成一抹虚弱的微笑。“史都说的没错,没人离开那个房间。老天保佑,我们说的都是实情。不管那个怪物是怎么离开的,反正绝对不是从门口走掉的……现在,拜托,可以让我去那家疗养所看看查尔斯吗?” 第五章 谜样的遗言 这一次换成菲尔博士接腔了。他背对着壁炉站着,整体看去,犹如一个头顶黑帽的庞然大物屹立于挂壁的剑、盾之下,整个场景似乎是为他而铺设的,加上两旁的书柜和侧向他来的两座白色半身塑像,俨然一副封建时期的男爵气派。只不过,还不至于像座牛头标本似的那么骇人。他将雪茄尾端咬掉,转头,然后利落地将它吐进壁炉,眼镜也顺势滑落到鼻头。 “太太,”他转过头来,带着责难的音调,像是在喊口号,“我们不会耽误你太久。我要明白地告诉你,对于你和米尔斯的叙述,我绝对没有偏颇任何一方。在展开正式调查之前,我会让你知道我完全信任你……太太,你记得今晚雪停了的时间吗?” 她锐利、犹豫且心存防卫地看着他,显然她听过菲尔博士这个人。 “这有什么要紧的啊?我想约莫是在过九点半的时候吧。没错!我还记得,当我上楼去收拾查尔斯的咖啡杯时.?,我曾往窗外看了一下,发现雪已经停了。这重要吗?” “哦,非常重要,太太,否则我们只有半个‘不可能的犯罪现场’了……你说得对。嗯,哈德利,记得吗,的确是大约九点三十分的时候雪停了。没错吧,哈德利?” “是的,”刑事组主任表示同意,但他也狐疑地看着菲尔博士。他已深知,每当菲尔博士眼神茫然地反复追问时,必定是事有蹊跷。“就算是九点三十分好了,那又怎样呢?” “到访客离开这个房间那刻为止,雪已经整整停了四十分钟;不只如此,”博士以冥想的语调说,“甚至在访客到达这座屋子的十五分钟前,雪就停了。是这样吗,太太,唉?他按门铃的时候是九点四十五分?太好了……哈德利,你记得我们抵达这栋房子的时间吗?你是否注意到,在曼根、你以及兰波冲进去的时候,通往门口的阶梯上没有看到任何足迹,甚至通往阶梯的人行道上也同样没有半个脚印?你知道吗,我注意到了。不过,这件事我们以后再来确认。” 这番话让哈德利倏地站直身子,嘴里还发出低沉的吼声。 “天哪!没错!整条人行道非常干净。这……”话声一停,他慢条斯理地晃到杜莫太太身边。“这就是你说的,你相信杜莫太太的证据?菲尔,你也疯了吗?我们听到的故事是,某个男人在某个雪停了十五分钟后的时刻,上门按了人家的门铃,还穿越他们上了锁的大门,而且……” 菲尔博士睁大眼腈,突然间一连串格格笑声从他的背脊爆跳出来,流窜而出。 “我说啊,年轻人,你为何如此大惊小怪?很明显地,他有能耐不留足迹地凌空离去,既然如此,他同样飘然若隐地登堂入室,又为何让你这般心烦意乱?” “我不知道,”哈德利顽强地承认,“但,该死,真是该死!在我的经验里,从密室谋杀的现场进入和逃出,是截然不同的两回事。倘若真让我碰到了那种进入和脱身都完美无瑕且超乎常理的状况,那么我的思考逻辑便会秩序大乱。不管它了!你说——” “拜托,请听我说,”杜莫太太打岔,颊角肌肉结紧,脸色苍白,“我所说的,是不容置疑的事实。老天啊,请为我见证!” “我相信你,”菲尔博士说道,“你可别让哈德利那头苏格兰的死脑筋给吓着了。他一定会相信你的,不然我就和他绝交。但我的重点是,既然我对你的说词确信不疑,那不就表示我对你是十足的信任,是不是?所以,我惟一要提醒你的是,别破坏了那份信任感。我再荒唐也不会怀疑你刚刚的陈述。但我猜测,对你待会儿即将要说的事情,我会抱有强烈的疑虑。” 哈德利半睁着眼睛。 “又来了,我最怕这种情形。每当你要开始发表那种似是而非的怪议论时,我就怕得要命。说真的,现在——” “您问吧。”女人仿佛神经麻痹地说。 “哼,谢啦。请问,太太,你担任葛里莫的管家有多久了?不,我换个说法:你跟着他有多久了?” “超过二十五年了,”她回答,“我曾经……不只是他的管家。” 她一直看着自己的手,五根手指曲曲张张反复纠结在一块;现在她终于抬起头来。她的眼神激烈而坚定,仿佛也不确定自已有胆子披露到什么程度。那种神情就像是紧盯着埋伏于角落的敌人,正准确扑向前去狠狠厮杀一场。 “我请求各位,”她沉着地说着,“别将我说的事情泄露出去。你们可以到波街(指伦教的违警法庭,它就位于此街之中)去找外侨移民记录,里面记载的内容将证实我的说词。不过这么做是多此一举,根本于事无补。我这么说并非为了自己,希望你们明白。萝赛特·葛里莫是我的女儿;她生于此地,这有记录可查。但她完全不知情——也没有其他人知道此事。拜托各位,我能否相信大家会保守秘密?” 她呆滞的眼神渐渐清明,声音虽仍平息安静,听来却有一股紧张的意味。 “你怎么会担心这个,太太?”菲尔博士皱起眉头说道,“我们根本管不着这件事,你们说是不是?我们当然会守口如瓶。” “此言当真?” “太太,”博士温柔地说道,“我并不认识这位年轻小姐,但是我敢和你打包票,你这多年来的顾虑恐怕是多余的了。她很可能早已经知道了。小孩子其实知道很多事,她只是没让你知道。这个世界之所以颠倒失序,是因为我们总佯装二十几岁以下的人没有任何情绪、而四十岁以上的人也不再心存澎湃的热情。算了,别管我说的,”他微笑道,“请问,你在哪里邂逅葛里莫的?是来到英国之前吗?” 她的呼吸沉重,回答的声音微弱含糊,仿佛若有所思。 “是的,在巴黎。” ”你是巴黎人?” “呃……什么?不,不,不是土生土长的!我出生于外省地方,但是到巴黎工作,然后住那里遇见了他。我是做衣服的。” 哈德利停下忙着摘记的笔,抬头问道: “做衣服的?”他说道,“你是指做女装还是什么来着?” “不,不,我的意思是,我帮歌剧团和芭蕾舞剧团做戏服,就在歌剧院工作。这你们可以去查!还有,为了节省你们的时间,我可以直接告诉你们,我从未结过婚,我的闺名是厄奈丝汀·杜莫。” “葛里莫呢?”菲尔博士突然问道,“他是哪里人?” “我想是法国南部的人吧,不过他在巴黎求学。他的家人全都过世了,所以你们要查什么也没辄了。他继承所有的遗产。” 这些不经意问起且看似无关紧要的问题,把现场气氛弄僵了不少。然后,菲尔博士接下来的三个问题却更让人摸不着头绪,哈德利不禁从笔记本上抬头吃惊地瞪视,而原本已恢复平静的厄奈丝汀·杜莫,情绪再次浮动不安,目光也流露出警戒的神色。 “太太,你的宗教信仰为何?” “我是惟一神教派信徒(新教的一派,反对三位一体说,主张惟一神格,不承认基督为神)。问这干吗?” “嗯,好。葛里莫去过美国吗?或者,他在那里有朋友吗?” “从未去过。而且据我所知,他在美国没有认识的人。” “你听到‘七座塔’这个字眼时,有什么想法吗,太太?” “没有!”厄奈丝汀·杜莫大声叫喊着,脸色瞬间惨白。 菲尔博士抽着刚点燃的雪茄,透过烟雾眨眼看看她,然后缓慢步出壁灯前的地毯,走近沙发,让她不禁畏怯起来。但他只是用手杖指着那幅大型油画,顺着白色背景山脉的线条移动。 “我不追问你是否了解这幅画代表的意义,“他接着说道,“不过,我要问你,葛里莫是否告诉过你他买画的原因?它的迷人之处究竟在哪里?它得以抵挡子弹或恶魔厉眼的力量从何而来?它到底拥有何种影响力……” 他停顿下来,好像突然想起某件令人吃惊的事。然后他喘息着伸出一双手,从地上举起油画,好奇地将它转个面。 “哦,我的天哪!”菲尔博士突然一下失魂落魄,“妈呀!神明在上啊!噢!” “怎么啦?”哈德利跳上前来追问。“你看到什么了吗?” “没有,什么也没看到,”菲尔博 58eb." >士急忙分辩道,“但这正是重点所在。是怎样呢,太太?” “我想,”女人的声音相当虚弱无力,“你是我遇到过的最奇特的人。不,我不知道这玩意儿有什么意思。查尔斯不会告诉我的,他只会咕噜咕噜喃喃自语和轻笑。你为何不去问问创作者本人?是伯纳比画的,他应该知道。不过,你们这种人怎么尽干一些没头没脑的事,那里面画的不过是个幻想出来的国度罢了。” 菲尔博士哀伤地点点头。 “恐怕你是对的,太太,我不认为它真的存在。假如有三个人被埋在那里,要找到他们可是件难事,不是吗?” “可不可以请你别再胡言乱语了?” 哈德利咆哮着,但他旋即满脸惊愕,因为他所谓的胡言乱语,在厄奈丝汀·杜莫听来却如受一记重拳。她意欲离去,以掩饰那些话所带来的震撼。 “我要走了,”她说道,“别拦我。你们全都疯了,你们只会在这里胡说八道,却坐视皮尔·佛雷逃之夭夭,你们为何不去追捕他?为什么不真的做些有用的事呢?” “因为你心里明白,太太……葛里莫自己都表明了不是皮尔·佛雷干的” 她依然瞪视着他,此时博士用拇指一推,让油画向后斜倒在沙发上。这幅三块墓石竖立于奇异树林中的幻想风景画,将兰波的心绪带到战栗惊恐的边缘。.99lib.当楼梯间传来脚步声时,他仍出神地凝视油画。 能看到贝特思警官那张平凡、瘦削但充满热诚的长脸,真是让人精神为之一振。兰波是在“伦敦塔案件”中知道他的。警官身后跟着两个精神奕奕的便衣刑警,两人拎着摄影存证与指纹采样的全副装备。在米尔斯、波依德·曼报以及才从起居室上来的女孩身后,则站着一位身着制服的警察。那女孩穿过众人走进房间。 “波依德说过你们要见我,”她的声音平静,但仍听得出惊魂未定,“不过,我那时一定得跟着救护车去。厄奈丝汀阿姨,你最好尽快赶过去,他们说他……他要走了。” 她试图表现得精明威严,即使是脱下手套也架势不小,不过却拿捏得不是很好,还是看得出二十出头年轻人那种缺乏经验及考验的生嫩,看到她那一头在耳边卷曲的金黄色短发,兰波甚感惊艳。她的脸蛋方正,颧骨有点高耸,长得不算漂亮,但倔强、有活力,会引发人们忆起古老的年代,虽然也说不出是哪个年代。她的嘴巴宽阔,唇上涂的是暗红色的口红,不过相较于这张润唇及轮廓坚硬的脸庞,那双淡褐色的长眼则显得怯弱了些。她很快地环顾四周,然后依偎到曼根身边,整个人蜷缩于自己的毛皮大衣里。她的精神状况,距离全然的歇斯底里已不远矣。 “可不可以请你们赶快告诉我,你们找我要做什么?”她大声说道,“难道你们不明白,他已经在垂死边缘?厄奈丝汀阿姨……” “假如在场的各位先生没别的事要问我,”杜莫太太硬邦邦地说道,“我就要动身了。我真的得走了,你们知道的。” 她突然变得顺从温驯起来,但这却是一种严肃的温顺,其中还带着大半的挑战意味——好像容忍的极限就在眼前。这两个女人之间似乎有种一触即发的情绪,萝赛特·葛里莫的眼睛尤其泄露着惶惑不安。两人迅速地互瞄一眼,但并未正眼对视,而且有意无意模仿着对方的动作,然后突然都意识到这点,便猝然中止。其间哈德利一直沉默不语,就像平常在苏格兰警场看着两个嫌犯互相对质时一般。 “曼根先生,”他力道十足地插嘴道,“可否麻烦你带葛里莫小姐到走廊尽头米尔斯的工作室?谢谢你,我们马上会过去。米尔斯先生,请稍侯一下……贝特思!” “长官?” “有些非常重要的任务交派给你。曼根曾转告你要带着绳索和手电筒吗……太好了,我要你爬到屋顶上去勘查,每一寸面积都不能放过,看看有没有足迹或什么印痕的,这个书房正上方的地方更得仔细搜索。然后你再到屋后的院子以及相邻的各个后院检查,看能不能找到什么印痕。米尔斯先生会告诉你如何爬到屋顶上去……普斯顿!普斯顿来了吗?” 一个鼻子尖尖的年轻人从走廊匆忙跑进来——普斯顿警官的专长,是找出隐匿的秘密空间,在“死亡之钟”那个案件里,就是他在壁板后方发现了关键性的证据。 “把整个房间地毯式地搜查一遍,找找看有无秘密通道,明白吗?你要是高兴,把这个地方拆烂了都行。找个人爬上烟囱看看……拍照存证和指纹取样的工作赶快进行。拍照前,先用粉笔将有血渍的地方做上记号。不过,别碰壁炉里头烧毁的纸屑……巡官!他妈的那个巡官死哪儿去了?” “我在这里,长官。” “波街的人有按地址打电话查到一个叫佛雷——皮尔·佛雷的人了吗?去他住的地方逮捕他,然后带到这里来。如果他不在家,给我等。他们派了人去他表演的剧场没?好。就这样了,干活吧,兄弟们。” 他迈大步走向走廊,嘴中还念念有词。菲尔博士紧随在后,这是他今晚首次受到现场腾腾戾气的感染。他用铲形帽碰碰刑事主任的臂膀。 “喂,哈德利,”他怂恿他,“你就专心去问你的话吧,嗯?我想,我留下来协助那些傻蛋拍照,帮助会更大……” “不行,再让你搞砸哪一张底片,连我都会吃不了兜着走!”哈德利的火气不小,“那些底片算来可不便宜;更何况,我们需要证据。现在,我得清清楚楚地和你私下谈谈。关于七座塔那堆莫名其妙的疯话,究意是什么意思?把人埋葬在不存在的国度,又是什么玩意?我以前是看过你这样神秘兮兮发过神经,但都没这次来的严重,我们来交换一下意见,你是否……好、好、干什么啊?” 哈德利不耐烦地转过身去。原来史都·米尔斯正试图拉住他的手。 “呃,在我带警官上屋顶之前,”米尔斯泰然自若地说道,“我最好先告诉你一声,假如你想见德瑞曼先生,他现在人已经在屋子里了。” “德瑞曼?哦,对了。他是什么时候回来的?” 米尔斯皱皱眉头。 “就我所知,他没有回来;或者我应该说,他根本未曾离开过。刚才我不巧瞄了他的房间一眼……” “为什么?”菲尔博士突然感兴趣地问道。 秘书先生平静地眨眨眼。 “出于好奇,先生。我发现他在房里睡觉,而且睡得很沉,很难把他吵醒;我猜他服用了安眠药。德瑞曼先生颇好服用安眠药,但他绝非酒鬼或药罐子,只不过是喜欢吃安眠药罢了。” “从没看过这么奇怪的一家子,”哈德利发言道,停了一下,又随口问道,“还有什么事?” “是这样的,先生。楼下来了个葛里莫教授的朋友,人刚刚到,他想要见你。我不认为他有什么大不了的事,但这人是瓦立克酒馆聚会的成员,他的名字是佩提斯,安东尼·佩提斯先生。” “佩提斯,唉?”菲尔博士摸着下巴,重复念着这个名字,“不知道他是不是那个收集了许多鬼故事、而且还写了好些精彩导言的佩提斯?嗯,没错,一定是他,好,这件事他能帮上什么忙呢?” “我怀疑有什么东西是帮得上忙的。”哈德利顽强地回道,”听着,眼前我不能见这个家伙,除非他可以提供非常重要的讯息。你可否抄下他的地址,告诉他明天早上我会去拜访他?谢了。”他转向菲尔博士,“现在,我们回到七座塔和不存在的国度。” 等到米尔斯带领贝特思走进走廊尽头那扇门之后,博士才开口回答。四下无声,只有葛里莫房里传出压抑的喃喃低语。楼梯间的拱道仍散放着明亮的黄色灯光,照耀着整条走廊。菲尔博士拖着蹒跚的步伐,在走廊绕了一下,上下查看一番,然后再踱到对面,检视了三扇褐帘窗户。他拉开布帘,确认了这三扇窗户全都从屋内结实地锁上。然后他向哈德利和兰波招手,要他们走到楼梯那里。 “集合,”他说道,“交换一下意见——在我们应付下一个证人之前,这不失为是明智的做法。不过,现在不是直接谈论七座塔的时机,我会像查尔德·罗兰(Childe Roland,英国维多利亚时代诗人Robert Browning的诗作Childe Roland to the Dark Tower Came中的主人翁)一样,逐步地导向这个话题。哈德利,那些支离破碎毫无条理的话语,是我们手上惟一货真价实的证据,因为这是被害人的遗言,所以很可能是最重要的线索——我是指葛里莫昏厥之前,那些少得可怜的含糊低语。求老天保佑大家全听到了。记得吗,你问他是不是佛雷射杀他的,而他摇头否认;接着你又 95ee." >问他是谁干的,那他是怎么回答的?我想问问你们,你们觉得自己听到的回答是什么。” 他望着兰波。这个美国佬的脑子,当下是一片混乱。他确确实实记得几个清楚的字眼,不过夹杂着教授血浸胸口、颈项弯折的景象,他只觉昏头昏脑,一时之间踌躇地支吾其词。 “他先说了……”兰波回答,“在我听来像是‘翱翔’——” “胡说八道,”哈德利打断他的话,“我当时全都记下来了。他最先说的是‘巴斯’(Bath)或‘浴室’(the bath),虽然我也没把握是不是了解……” “别急!你的疯言疯语,”菲尔博士说道,“比我的更不像话。继续说,泰德。” “好,但我可不敢保证是对的。接下来我听到的字句是‘不是自杀’,以及‘他没用绳索’。然后他提到一些和‘屋顶’、‘雪’、‘狐狸’相关的字眼。最后,我听到的好像是‘光线太亮’。我得再度重申,这些字句出现的顺序,我也没有太大的把握。” 哈德利一副宽大为怀的表情。 “你太过牵强附会了,虽然是抓到了一两个重点。”虽然嘴巴这么说,他的声音听来却是忐忑不安。“同样的,我必须承认,我的印象也比你们好不到哪里去。在提及‘巴斯’之后,他接着说‘盐和葡萄酒’。绳索的部分你倒是说对了,不过我可没听到什么‘自杀’的字眼。‘屋顶’和‘雪’都正确无误;接下来是‘光线太亮’;然后是‘有枪’。最后,他的确说到狐狸什么的事,此外还有最终的一句话——由于他口中一直冒血,我几乎听不清楚——好像是‘不要责备可怜的……’,就这些了。” “噢,天哪!”非尔博士忍不住哀号,他轮番瞪视着他们两人,“太可怕了。两位,我可要在你们面前耀武扬威了,我马上就为你们解释他所说的每一句话。不过两位惊人的大尊耳,真的把我打败了。我听到的完会不是那回事!当然,我必须说,你们也并非全然离谱,噢!” “那,你的版本又是如何?”哈德利追问。 博士来回地踱步,脚下发出喀哒喀哒的声响。 “我只听到前面几个字。如果我的猜测没错,它们的意思非常完整——如果我的猜测没错。但剩下的部分,却如同梦魇般让人不知所以然。我像是看到一群狐狸跑过布满雪花的屋顶,或者是——” “变狼狂(幻想自己是狼的一种精神病)?”兰波暗示着。“有谁提到狼人吗?” “没有,也没有人会变成狼人!”哈德利怒吼着,用力拍一下自己的笔记本,“为了整理出个头绪,兰波,我会记下你认为听到的内容,做一个比照。所以,这里有—— “你的说词:翱翔。不是自杀。他没用绳索。屋顶。雪。狐狸。光线太亮。 “我的说词:浴室。盐。葡萄酒。他没用绳索。屋顶。雪。光线太亮。有枪。不要责备可怜的…… “以上就是我们两个的说词。至于你,菲尔,依你一向的个人偏执,你当然对那种至难理解的部分最信心充足了。后面那部分,我倒是可以草草整理出个名堂;可是,一个快死的人说了‘浴室’、‘盐’和‘葡萄酒’这些东西,能给我们什么线索啊?” 菲尔博士盯着星火尽灭的雪茄。 “嗯,当然可以。我们最好先理清一些事情。难题实在是够多了,且让咱们一步一步慢慢来吧。首先,小伙子,葛里莫在房间被射杀之后,接下来又发生了什么事?” “这我怎么会知道,我才想问你呢!假如没有神秘通道——” “不,不,我不是指他如何凭空消失的事,哈德利,如果你不放下这些个问题,先问问自己现场还有什么其他的异常现象,你早晚会走火入魔的。现在,我们先把清楚无疑、找得出解释的部分整理出来,然后从那里继续往下研究。好,开始了。那人受到枪击后,房间里头发生什么明显的变化?首先,所有明显的变动都集中在壁炉附近——” “你是指,那家伙是沿着烟囱爬上去的?” “我十分确定他没有这么做,”菲尔博士暴躁地说,“那个烟道(介于壁炉与烟囱之间,通常体积不大,可以打开或关闭,而烟囱则比烟道大很多,直伸至屋顶)这么狭窄,连拳头都伸不进去了。拜托,专心想想。首先,原本放在壁炉前那个笨重的沙发被推开了,顶部还沾有大量血迹,很像是葛里莫滑下或靠向它时沾上的。壁炉前的地毯被拖或踢至一旁,上面也有血迹;灯旁的椅子也被撞歪了位置。最后,我发现炉床,甚至壁炉上,都有血的斑点。就是这些血斑,才引起我们注意到一堆行将熄火的纸灰。 “再来,是忠诚的杜莫太太。我们琢磨一下她的反应。她一进入房间,就非常关切那个壁炉,直盯着它不放,而当她发现我也一直留意那个地方时,她几乎就要发狂了。你们回想一下,她甚至犯下愚蠢的失误,居然要求我们起火取暖。即使是她也应该知道,警方绝不会为了让证人暖和,而笨得在犯罪的第一现场烧炭引火的。不,不,老弟,一定是有人想在那里烧掉一些信函或文件,而她务必要确定东西已被消毁殆尽。” “所以她清楚这整件事?但你又说你相信她的说词?”哈德利的口气沉重。 “没错。刚才我相信,现在我也同样相信——关于来访者和犯罪的部分。我所怀疑的,是关于她和葛里莫个人背景的说词……我们现在再来推测事情发生的经过吧!侵入者枪杀了葛里莫。虽然教授仍有知觉,但他并没有高声求救、没有阻止杀手的攻击、没有制造任何声响,甚至当米尔斯在撞门时,他也没有前来开门。然而,他还是做了某件事,其方式之激烈,甚至使自己肺脏的伤口大裂,这你们也从医生口中听到了。 “现在我就告诉你们他做了什么事。他明白自己已活不了多久,而且警方随时会赶到现场。他身边有一大堆东西必须马上销毁,而销毁这些东西,甚至比让杀他的凶手被捕或拯救自己的性命还重要。他踉踉跄跄地在壁炉前来来回回,以便烧掉手边的东西。所以,沙发翻倒了,地毯、一点一点的血迹……现在你们明白了吗?” 明亮而萧瑟的走廊里,弥漫着静寂的氛围。 “杜莫那个女人知道吗?”哈德利沉重地问道。 “她当然心中有数,这是他俩共同的秘密。而且,她的芳心已经属于他了。” “假如这是实情,那么他销毁的东西势必相当重要,”哈德利睁大了眼睛,“你怎么知道这些的?他们还有些什么秘密?什么原因让你认为,他们隐藏着某种可怕的秘密?” 菲尔博士用手抚摸太阳穴,拨拨头上的蓬松乱发。然后他说话的语气,像是要迎战一场激辩。 “或许我还能再多告诉你们一点点,”他说道,“虽然其中有些部分我毫无把握破解。你们想,无论是葛里莫或杜莫,他们两人看起来都还远不及我像法国人。一个颧骨高耸的女人,一个念‘ho’时会发‘h’音的女人(此单词的法语念法“h”不发音),身上绝对不是流着拉丁民族的血液。不过这无关紧要。他们俩都是马扎儿人。说得精确一点:葛里莫原籍匈牙利。他的本名是卡洛里或查尔斯,抑或是葛里莫·侯华斯。他的生母可能是法国人。他来自特兰西瓦尼亚公国,这地方原属匈牙利王国,战后却被罗马尼亚并吞。在19世纪末期或20世纪初期,卡洛里·葛里莫·侯华斯和他两个兄弟曾被送进监狱。我跟你们说过他有两个兄弟吗?其中一个咱们没见过,另一个现在则自称为皮尔·佛雷。 “我是不晓得侯华斯三兄弟当初是犯了什么罪,反正他们被送往赛班特曼监狱开采盐矿,服劳役的地点就在卡柏西恩山脉的崔迪附近。后来查尔斯大概逃走了。然而,这个生死攸关的‘秘密’,是不可能跟他入狱甚至逃狱的历史有关的,因为匈牙利王国早已经败亡解体,它的权力己不存在。所以,比较有可能的是,他对他的兄弟做了极其违反天伦的恶行;其中更牵涉到那恐怖的三口棺材和活埋人的惨剧,因此即使时至今日,只要有一天真相曝光,他就注定了必死无疑……这些就是我目前为止所做的大胆推测。你们谁身上带了火柴?” 第六章 七座塔 葛里莫的这段说明结束后,现场陷入一阵漫长的沉默,然后哈德利才把火柴盒丢给博士,并怏怏不乐地看着他。 “你在说笑话吧?”他问道,“或者,这也是某种妖术?” “一点都不是,我也希望我可以变一变魔术。那三口棺材……该死,哈德利!”菲尔博士喃喃自语,手掌敲打自己的太阳穴,“真希望能出现一点暗示……某样东西……” “算是不错了。你是不是一直以来就在搜集这些消息,不然你怎么晓得这些事情?且慢!”他读着自己的笔记本,“‘Hover’、‘Bath’、‘Salt’、‘Wine’……换句话说,你试图要指出的是,葛里莫其实说的是‘Horvath’(侯华斯)和‘salt-mine’(盐矿)?这下我们可不用着急了。如果你的推论是从这里出发的,那我们倒是有一箩筐异想天开的点子,可拿来瞎编后面还没完成的故事。” “你的建议充满了火药味,”菲尔博士说道,“这证明你同意我的观点,谢谢啦。你刚才很聪明地提醒过我们,快死的人照理说不会提到浴室、盐什么的。但假如你的看法正确,那我们倒不如归隐到疯人院去算了。他说的就是这么回事,哈德利,我听到了。你要他给个名字,不是吗?他是佛雷吗?不。那究竟是谁?他回答‘侯华斯’。” “说他名字叫侯华斯的是你。” “没错。听着,”菲尔博士说道,“如果这能抚慰你受创的心灵,那我乐于承认,我并没有给你公平的机会做出我这番推测,而且我确实未将在房里搜集到的线索提示给你。现在我会把它们一一呈现在你面前,虽然天知道当时我就试过引导你去注意它。 “大致上是这样的。兰波叙述的故事中,我们知道有个神秘怪客恐吓了葛里莫,而且有意提及了活埋人这件事,葛里莫对此非常在意。他一定早就认识这个怪客,也熟知怪客所言为何,因此基于某种原因,他买了绘有三座坟墓的油画。而当你问葛里莫是谁杀他时,他的答案是‘侯华斯’,还接着说了像是‘盐矿’的话。姑且不论一个法籍教授说出这样的事奇不奇怪,最令人不解的是,在他壁炉上方的盾牌上,居然刻着如此奇特的字样:‘四轮轿式马车,飞翔的黑色半鹰,高处的银色明月’……” “别理那盾牌上的字样吧,”哈德利话中带着装模作样的刻薄语气,“它是什么玩意?” “一种来自特兰西瓦尼亚的武器。战后当然是失传了,但其实在战前它就鲜为英国或法国人所知。你看,先是发现一个斯拉夫的姓氏,然后又跑出一个斯拉夫的武器,接下来又是我拿给你看的那几本书。你知道它们是什么书吗?英文翻译成马扎儿文的著作。我不能假装看得懂它们——” “谢天谢地。” “但我至少看得出那是《莎士比亚全集》,是史登的《约里克捎给伊利莎的信》,以及教宗所著的《杂谈人类评论集》。我非常惊讶,因而仔细检视了一番。” “这有什么好惊讶的?”兰波问道,“每个人的书房大慨都少不了这几..本有趣的作品,你自己家里就有啊。” “你说得没错。然而,想想一个博学的法国人会怎么读一本英文著作呢?唔,他可以直接看英文,或是看法文版本;但他不太可能先从匈牙利文的译本着手,想借此窥得原文精髓吧?它们非但不是匈牙利人的著作,甚至也不是法国人用来学习马扎儿文的法文书;它们根本就是英文作品。所以,这些书的主人所熟悉的母语必是匈牙利文。我一一翻阅这些书,满心盼望能找到一个名字。当我在某张扉页上面看到一行褪色的‘卡洛里·葛里莫·侯华斯,1898’时,我就信心更加坚定了。 “如果侯华斯是他的本名,他为何要隐姓埋名这么多年呢?再想到‘活埋人’和‘盐矿’之后,我的脑子突然灵光一闪。但是,当你问他射杀他的人是谁时,他回说是侯华斯。一个人可能惟有在那种时刻才会避谈自己,所以他指的不是他自己,而是另一个名叫侯华斯的人。当我的思考脉络发展至此,咱们那位优秀的米尔斯正好说到酒馆现身的男子佛雷。他说,虽然他们这辈子从未碰过面,但佛雷却让米尔斯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而且他说话的腔调犹如葛里莫的翻版。他是不是在向葛里莫暗示bbr>.99lib.什么?兄弟,兄弟,兄弟!你们想,总共有三口棺材,但佛雷只提到两个兄弟。这话听起来好像他是那第三个兄弟。 “我才想到这里时,长得一脸斯拉夫人模样的杜莫太太走了进来。假如我能证实葛里莫是出生于特兰西瓦尼亚的话,我对他身世的探索就可以缩小范围。不过这事得有技巧地进行。注意到葛里莫桌上的水牛雕像了吗?你们对这小东西有何看法?” “反正和特兰西瓦尼亚八竿子打不着,我可以告诉你,”刑事主任大声咆哮,“我看和美国西部蛮荒、野牛比尔、印第安人还比较有关。等一下,这就是你问她葛里莫是否到过美国的原因?” 菲尔博士带着罪恶感似的点点头: “这似乎是个单纯无害的问题,所以她回答了。你们想想看,假如他是在美国珍品商店弄到那具雕像——嗯,哈德利,我在匈牙利待过,那时候我既年轻又无所事事,而且刚读完《吸血鬼》。在欧洲,特兰西瓦尼亚是惟一盛产水牛的地方,当地人把它们当做一般的牛来奴役。在匈牙利境内,则充斥着各类复杂的宗教信仰;但特兰西瓦尼亚人只崇奉惟一神教派。我问了厄奈丝汀·杜莫这个问题,她的答案也符合我的预想。然后我丢出一枚手榴弹。如果葛里莫和盐矿完全沾不上关系,那炸弹便起不了作用。所以我提及特兰西瓦尼惟一的一所监狱,那地方的囚犯都打发到盐矿区服劳役。但我只提到赛班特曼——也就是七座塔的所在——甚至没说穿它是一所监狱,结果就差点把她击垮了。现在,你应该了解我所谓的七座塔和不存在的国度了吧。看在老天的分上,谁可以给我一根火柴?” “早就在你手上了。”哈德利说道。 他踏着大步在走廊徘徊,并伸手接过菲尔博士递过来的雪茄。此时博士是满脸的和气微笑,他则对自已喋喋不休: “是的,到目前为止,听起来都言之有理,你那招问及监狱的致命一击,的确发生了效用。不过你整个推论的基础,也就是这三个人是亲兄弟的部分,纯粹是个臆测。事实上,我认为这是最牵强、最薄弱的部分……” “喔,我承认。还有呢?” “光是这一点,就很具关键性了。假设葛里莫的意思并非表示一个名叫侯华斯的家伙射杀他,而是指他自己呢?如此一来,任何人都可能是凶手。不过,如果真有三兄弟的存在,而且他的意思也是如你所言,那事情就好办了。我们只要回过头重新假设射杀他的凶手是皮尔·佛雷,或者是佛雷的兄弟就好了。我们随时都可以将他们逮捕归案——” “如果让你碰到了,你确定你认得出他的兄弟?”菲尔博士反问他,“你见过他?” “你是什么意思?” “看看葛里莫。他说得一口标准的英语,而且乔装起法国人来可说是天衣无缝。我不怀疑他在巴黎求过学,也相信杜莫太太在歌剧院做过裁缝。无论如何,他也在布鲁姆斯贝利那个文化圈出出进进近三十年。他粗率、自然、无争,胡须工整,头戴方形常礼帽,压抑着自己凶残的本性,以一副平和的学者姿态出现在众人面前。没有人能看透他邪恶的内在——虽然我可以想像,那一定是个狡猾精明的恶魔——没有谁曾对他起疑。只要穿上光鲜得体的花呢套装,再配上气色红润的脸庞,他就可以随意打扮出一副英国乡绅或他想要的模样。但那第三个兄弟呢?他激起我的好奇心。可不可能他人正在这里,伪装成谁混处在我们之中,但我们都不知道他的真实身份呢?” “很有可能。但我们对他一无所知。” 菲尔博士努力点燃雪茄,神情异常认真严肃。 “我晓得,哈德利,我也为此困扰不堪。”他嘀咕了一会儿,然后将火柴尖的余火用力吹熄。“我们假设中的兄弟,有两位各有个法国名字:查尔斯和皮尔。但还有第三个兄弟。为了让讨论能尽量清楚些,姑且称他是汉瑞——” “喂,你该不是要告诉我,你对他也略知一二?” “刚好相反,”菲尔博士有点残酷地回答,“我才正要强调,我们对他的了解实在少得可怜。我们知道查尔斯和皮尔,但对这个汉瑞,我们掌握到的线索可说是屈指可数,虽然皮尔总是把汉瑞挂在嘴边,甚至用他来要挟葛里莫,像是‘我有个兄弟道行比我更高更深’、‘我兄弟想要取你的性命’、‘一旦我和他联手出击,我也同样会有生命危 9669." >险’等诸如此类的恐吓。可是别说是人了,我们连个鬼影子也没见过。老弟,这令我非常担忧。我认为是那个丑恶的人物躲在整个事件后头操控一切,并利用半疯半癫的可怜的皮尔来遂行其志。说不定对皮尔和查尔斯而言,此人同样是个危险人物。我总觉得,是此人策划了瓦立克酒馆事件,他当时一定是在现场观看……”菲尔博士看了看四周,模样像是认为空旷的走廊上会陡然出现走动的身影,或说话的声音。然后他才补充说道,“你知道,我希望你派出去的巡官,能紧密掌握住皮尔的行踪。搞不好他已经失去了利用价值。” 哈德利含糊带过一个手势,牙齿紧咬住胡子的尾须。 “我明白,”他说道,“不过我们必须回归证据。我提醒你,证据没那么容易找出来。今晚我曾发电报给罗马尼亚警方。倘若特兰西瓦尼亚早已被并吞,在那么动荡不安的混乱下,恐怕能找到的官方记录已经不多了。战后以来,布尔什维克人不是在那里横行霸道吗?总之,我们需要的是证据!来吧,该和曼根与葛里莫的女儿好好谈谈了。我对他们的态度非常存疑,还有……” “啊?为什么?” “因为,他们不断表明杜莫太太说的是实话——”哈德利修正自己的说法,“你似乎认定那是实话。但我还记得一件事。葛里莫要求曼根,万一访客今晚突然来造访的话,要他守在这里吧?结果呢,他像只温顺的看门狗,坐在靠近大门的一个房间内;然后门铃响了——如果杜莫没说谎——神秘怪客随后也进到屋子里面来。这段时间曼根不曾感到一丝好奇,他坐在房门紧闭的房内,毫不注意这名访客的动静,惟有在听到枪声响起,而且突然发现门被上锁后才有所反应。这说得通吗?” “没有一件事是说得通的,”菲尔博士说道,“甚至是……但这事不急。” 他们走向长长的走廊,哈德利摆出他最干练、最冷酷的模样打开廊底房间的房门。就房间格局而言,这一间比刚才那间稍小了些,书籍和木制档案橱柜整齐有序地陈列着,地上铺的是朴素的破旧地毯,还有几把像是会谈用的硬方椅,壁炉中的火花微弱。米尔斯的打字桌被移至正对房门之处,上面挂着一盏绿罩吊灯。打字机的一侧是格篮,里头平放着空白、夹齐的稿纸;另一侧则摆着一杯牛奶、一盘梅干点心,以及一本威廉森的《微积分》。 “我敢打包票,他也喝矿泉水,”菲尔博士的语气带点兴奋,“我可以百分之百地肯定,他喜欢喝矿泉水,并以读微积分为乐事。我敢打赌——” 这时哈德利用手肘推了他一把,使得博士的话声戛然中断。当时这位主任正在跟对面的萝赛特·葛里莫说话。他先介绍已方三人。 “当然,葛里莫小姐,此时此刻我也不想来打搅你——” “请别这么说,”她说道,她坐在壁炉前面,神色十分慌张,以致身子蹦了一下,“我是说……别这么客气了。你知道,我爱我的父亲,但还不至于一提起他的事,就让我痛不欲生。我准备好了。” 她用手紧压着太阳穴。此刻她身上的皮大衣已松开扣子,壁炉的火光映照在她眼睛、面庞上,形成闪烁不定的明暗对比。她承袭了她母亲强烈的五官特质:金发、国字脸,以及斯拉夫民族特有的俗丽。有时,那张脸看来极端冷竣严肃,但宽长的褐眼却又显现着温柔优怯,使她看来像是牧师的女儿;但在下一刻,她可以脸色转变成和蔼亲切,而眼神却是异常精锐严厉,仿佛瞬间化为魔鬼的女儿。她那稀疏淡薄的眉毛,到眼角处略为上扬,但宽大的双唇却稍嫌滑稽。总之,她神经质、口齿伶俐,并且满腹疑问,站在她身后的曼根,则是一脸消沉无助。 “不过有件事,”她继续说道,拳头轻敲着椅臂,“在你开始拷问我之前,我必须先弄懂。”她向对面的一个小门方向点点头,说话的声调气如游丝,“史都……正带着你们的警探上屋顶去。那是真的吗?我听说有个人进来,又离去……而且杀了我父亲,却没有,没有……” “哈德利,我来回答这个问题。”菲尔博士非常小声地说。 兰波心中雪亮,博士一向以机智聪敏著称,但他常常靠的是一时激涌的灵光乍现。然而,他种种诸如处事圆熟、宽大为怀及真性情的外在形象,都制造出一种印象,亦即他绝不会玩弄手腕,好似他生就极富同情心、与人为善,人们常会立即推心置腹,对他倾诉所有的心事。 “嗯哼,”博士哼着鼻子愤慨地说,“当然不是真的,葛里莫小姐。就算下手之人我们从未谋面,但那坏家伙的伎俩,我们可说是了如指掌。”她的脸迅速仰起。“此外,这根本不是拷问,而你的父亲也还有机会渡过难关。听着,葛里莫小姐,我们以前没见过面吗?” “喔,我知道你只是想让我放松一点,”她露出无力的笑容,“波依德向我提过你的事,不过……” “不,我是说真的,”菲尔博士喘气认真地说,并歪着头寻思着,“啊,是了,我想到了!你在伦敦大学就读,对不对?没错。而且你还参加了辩论社之类的社团?我有点印象,那次你们社团辩论‘世界上的女权’时,我刚好担任主席。没错吧?” “是萝赛特没错,”曼根讪讪地附和,“她是一位激进的女权主义者。她常说——” “嘿嘿嘿,”菲尔博士说道,“我记起来了。”他挥舞着巨大手掌,整个人散发喜悦之情。“她也许是个女权主义者,年轻人,但她当时可是犯下一些令人吃惊的小过失。事实上,除了和平主义会议之外,那是一场我听过最精彩、最扣人心弦的诘辩。葛里莫小姐,你是支持女权的那一方,对抗男性的专制霸权。是的,没错。你走进会场的时候,脸色苍白而严肃,并且不苟言笑,直到你们开始陈述己方论点后,你的表情才缓和下来。当时你的伙伴不知是提到什么可怕的事,你的神情相当不悦。后来那个瘦弱的女孩,花了二十分钟申论女人需要一个理想的生存空间时,你看来是益发不满。所以轮到你发言时,你只是用你轻脆如银铃般的声音站起来声明,女人理想的生存方式是:少说话、多做爱。” “我的老天爷!”曼根说着跳了起来。 “嗯,我‘那个时候’确是这么想的,”萝赛特激烈地说道,“你大可不必认为——” “哦,或许你说的不是‘做爱’,”菲尔博士陷入沉思,“不过,总之那个惊人的字眼引发了难以形容的效应。那情况就像是对一群纵火狂悄悄说声‘石棉!’一样。只是啊,为了装出一副不为所动的面孔,我只好猛灌开水——这个嘛,我的朋友,这绝非我平日的习惯作风。后来,事情发展的结果可想而知,听众开始议论纷纷,会场犹如在水族箱中引爆一枚炸弹似的沸腾起来。不过我很好奇,你们俩是否常常谈论这些话题?我想那些谈话内容一定非常发人深省。譬如说,今天晚上你们在讨论什么?” 他们俩立刻心急地同时回应,菲尔博士微笑着,看着他们一起住嘴、一脸愕然。 “就是这么回事,”博士点头示意,“现在你们应该明白了,不是吗?和警察说话没什么好怕的,你们可以尽管照自己的意愿自由说话。你们知道,这样会比较好。我们现在就针对这件意外事故,有条有理地厘清不明白的地方,好吗?” “好。”萝赛特说道,“谁有香烟?” “老家伙又搞定了。”哈德利望着兰波说。 曼根动作笨拙地拿出烟,而老家伙再次点燃他的雪茄,然后继续发言。 “现在,有件非常诡异的事我希望能弄清楚,”他说道,“在嘈杂的喧嚣声响起之前,今晚两位都把全副精神放在彼此身上,完全没注意到其他事情吗?曼根,据我了解,葛里莫教授要你在此警戒守卫,以防突发状况。为什么你没照办呢?你没听到门铃声吗?” 曼根黝黑的脸上,立即蒙上一层阴霾之气,他的手势明显而剧烈。 “哦,我承认那是我的错。但那时候我没想到会发生这种事。我怎么会知道呢?我当然听到了门铃声,事实上,我们俩还和那家伙交谈——” “你们什么?”哈德利打断他的话,并大步走到菲尔博士身边。 “当然啊,不然你们以为我为什么会放他上楼,啊?他说他是老佩提斯——安东尼·佩提斯。” 第七章 盖伊·佛克斯来访 “当然,我们现在已经知道那人不是佩提斯,”曼根一边说,一边不悦地为女孩点烟,“佩提斯只有五尺四寸高。还有,我现在回想起来,那也不像是他的声音。虽然那人打招呼、说话的用词,是佩提斯惯用的模式……” “然而,看到他时,你丝毫不觉得奇怪吗?就算是一个搜集鬼故事的专家,也未必要装扮成‘11月5日的盖伊’吧?难不成他喜欢搞这种恶作剧?”菲尔博士皱着眉头问道。 萝赛特·葛里莫的脸上,又浮现出惊讶的表情。她手拿着烟凭空不动,好像是有把枪正瞄准她似的,但她随即猛然扭身盯着曼根。当她再度转身回来时,双眼闪过些许异样的精光,胸膛且深深吸了一口气,像是有股愤恨、埋怨或是茅塞顿开了。看来,他们俩曾经沟通过某种说法,但曼根却比她更感为难,他的表情看来像是个试图与人为善的好青年。兰波心里有种感觉,这两个人之间的这个秘密看法,绝对和佩提斯无关,因为曼根在回答菲尔博士的问题之前,结结巴巴了好一阵子。 “恶作剧?”他重复说道,并且神经质地拨弄自己生硬的黑发。“哦,佩提斯?老天,不可能!他是大家公认正经到甚至是吹毛求疵的人。不过,你们知道,我们并未瞧见他的脸。整个情况是这样的。晚饭后,我们一直待在前门走廊旁边的房间——” “等一下!”哈德利插嘴问道,“通向走廊的那道门是开着的吗?” “不,完全紧闭,”曼根很防备地说,然后旋即改变语气,“在冰天雪地的夜晚,你不可紧闭门打开以便让房间通风吧,如果没有中央暖气设备,你不会这么做的。我很清楚门铃若响了,我们一定听得到铃声。而且——说实活,压根儿我们没想到会发生变故。晚餐时,教授的表现给我们一种印象,好像那完全是一场愚弄人的把戏,甚至这事也已经解决了;总而言之,他看起来根本不把它当一回事……” 眙德利严厉精警地瞪着他,然后说道: “葛里莫小姐,你也是这么感觉的吗?” “是的,可以这么说……我不知道!这很难说清楚,”她有点生气(或唱反调?)地回答,“不管他是真的担忧,或者纯粹把它当做恶作剧来看,甚或这些反应都是装的好了,总之,我父亲有一种奇怪的幽默感,他热爱戏剧性的事件。他总是把我当小孩来对待,在我有生之年,他从未在我面前惊慌失措过,所以我也不知道到底是如何。但是在过去的三天内,他的行为举止突然极端反常,所以,当波依德告诉我酒馆出现了一个男人的事时……”她耸了耸肩膀。 “他的举动反常到什么地步?” “嗯,比如说,会喃喃自语;或突然因为一点芝麻小事而勃然大怒——他很少这样的——但紧接着又会狂笑不已。不过,大部分的原因还是和那些信件有关。最近每一次邮差送信来,都会有那样的信。别问我信的内容,他把它们全都烧掉了。它们都是装在样式普通的廉价信封里。要不是发现他的收信习惯改变了,我大概什么都不会注意到。”她迟疑了一下。“说这话也许你们能了解。我父亲是个刚正不阿之人,他不会当着你的面,把刚收到的信藏起来,不让你知道信的内容或谁寄来的。他总是会高声念道:‘该死的骗子’、‘你这个厚颜无耻的家伙’,或是亲切地说:‘哦,好嘛,又是老调重弹’,他的声音总是充满着意外的惊喜,好像期望某个原本住在利物浦或伯明翰的人,突然跑到月球的另一边去了。我不晓得你们是否能了解……” “我们了解。请继续。” “然而,这几天,当他收到那些信还是什么东西的时候,他都闷不吭声,完全不动声色。而且,一直以来,他从未当大家的面把信销毁,但昨天吃早餐时却出现例外。当时他很快将那封信读过一遍,突然马上把它揉成一团,接着从座椅中起身,满腹心事地走到壁炉前将它丢进炉中。就在那时候,啊——”萝赛特迅速瞥了哈德利一眼,她似乎意识到自己的迟疑,随即慌乱了起来。“厄……太太……夫人……唉,我是指厄奈丝汀阿姨!就在那个时候,她问他要不要再添一些熏肉。但他猛然转身,嘴里嘶喊着:‘去死吧!’这实在太令我们惊骇了!而在我们神智还未恢复过来之前,他已沉步离去,口中还嘀咕着什么:‘男人就是求不得一点安静!’他那副样子真是穷凶极恶,叫人害怕透了。就是当天,他带了那幅画回来。这时,他又是原来那个幽默风趣的人了。他兴奋莫名,开心得格格发笑,还协助计程车司机和其他几个人把画搬运上楼。我不希望你们以为……”显然,诸多回忆正涌进萝赛特纷乱的思绪中;她开始沉思,但越想心越慌。她颤抖地接着说道:“我不希望你们以为我讨厌他。” 哈德利无暇理会个人的感受,他说道: “他是否提过在酒馆出现的那个男人?” “我曾问起这件事,但他只是随便答答。他说那个人只是那些不满他嘲讽魔术史,而常来恐吓他的不肖之徒罢了。当然,我知道事情没有这么单纯。” “为什么,葛里莫小姐?” 有好一阵子,她眼睛眨也不眨地直视他。 “因为我感觉到对方是玩真的。而且我也常常怀疑,在我父亲过去的个人历史中,是不是发生过什么事,可能有一天会引起诸如此类的事端。” 这个回答非常单刀直入。接下来是一阵为时不短的沉默,他们可以听到屋顶闷闷的碎裂声和沉重、平缓的脚步声。而她脸上的表情则是阴晴不定,宛若火光照在脸上变换不停,恐惧、怨恨、痛苦甚或疑惑,轮番上阵;那种野性的幻觉又回来了,仿佛她身上的貂皮大衣该当是寸寸连肌的豹皮。她双腿交叉,蠕动身体向后靠在椅子上,姿态非常挑逗撩人。她的脸蛋斜贴着椅背,因此炉火只照得到她的喉咙与半闭的眼眸。她僵直地微笑着,眼睛凝视众人,高耸的颧骨在阴影的烘托下更形突出。兰波看得出她仍旧浑身颤抖不止。不知为何,她的脸庞突然看来变宽了许多。 “怎么了?”她追问道。 哈德利的神情略微惊讶。 “引起事端?我不太明白。你有什么理由做这样的推测?” “喔,是没有!其实,我并不是真的这么认为。只是这种怪事……”否认的话语是冲口而出,但先前胸部的大起大伏,此刻已趋于平缓。“也许是因我父亲的嗜好而引起的。我的母亲……她已经离开人世,在我年纪还小的时候就过世了,据说她有超能的视力。”萝赛特再次举高手上的烟。“不过,你要问我的是……” “首先,我想弄清楚今晚发生的事情。如果你认为,追溯你父亲的过去会对案情有所帮助,我们警场绝对可以遵照你的建议来行事。” 她把香烟抽离唇边。 “不过,”哈德利的声音维持着平稳的语调,“让我们从刚才曼根先生叙述过的事开始。晚餐后你们两个来到起居室,而且把通走廊的那道门关上。好,葛里莫教授是否告诉过你,可能什么时候会有一个不怀好意的人找上门来?” “嗯……有的。”曼根说道。他拿着刚才抽出的手帕,猛地擦拭着自己的额头。他的脸孔瘦削,双颊凹陷,棱角分明,如今在炉火映照下,由侧面观察,更可见额头上布满许多小细纹。“这也是当时我没立刻想到来者是谁的原因。他来得太早了。教授告诉我是十点,但那家伙九点四十五分就到了。” “十点整,我明白了。你确定他是这么说的?” “嗯……没错!至少在我想来是这样的,约莫十点钟。萝赛特,没错吧?” “我不清楚,他什么也没跟我说。” “我知道了……继续说,曼根先生。” “我们开着收音机,那实在不对,因为音量还蛮大的。当时我们正在壁炉前方玩牌。就像我刚才说过的,我听见门铃响了,并且抬头看了壁炉上的时钟,时间是九点四十五分。我听到门开了的声响后,便立即起身,接着又听到杜莫太太的声音,好像是在说‘请等候,我去通报’,然后似乎是一阵猛力关门的声音。我大声问道:‘喂!是谁啊?’但收音机的声音太吵闹了,我便走过去关掉它。就在这时候,我听到佩提斯回答(我们很自然都认为那是佩提斯),‘哈罗,小朋友们!我是佩提斯。想要见见我们的头子,还得搞这么大的排场啊?我这就要直接上楼去闹闹他啦。’” “他真的这么说?” “是的。他总是叫葛里莫先生‘头子’,除了他没人敢这么叫;不过还有伯纳比,他称呼教授为‘老爹’……所以我们就学你们警察那样回答‘行!’根本没有任何怀疑。随后我们便再度坐下。但是,我注意到时间正逐渐接近十点,于是我开始提高警觉。眼看时间一点一滴逼近十点钟……” 哈德利在笔记本的空白处做了个记号。 “所以,那个自称是佩提斯的男人,”他沉思着,“隔着房门和你们讲话,却没有来打个照面?你有没有想过,他怎么会知道你们两个在房间里?” 曼根皱起眉头。 “我猜,他可能是从窗户看见我们的。从正门台阶旁边的那扇窗户,就可以看到起居室。我自己也经常在那里张望。事实上,每次我看见起居室里面有人时,我都习惯探头过去敲敲窗户,就不按门铃了。” 刑事主任仍忙着做摘要,一副若有所思的模样。他似乎还想提出问题,但随即忍了下来。萝赛特以戒备的敏锐眼神直盯着他。哈德利最后只说道: “接着说。你..正等待十点钟的来临——” “什么事都没发生,”曼根坚称,“然而,荒谬的是,十点之后流逝的每一分钟,却让我越来越紧张,而非逐渐放松心情。我刚刚说过,我并不认为那个人会来,也没预期将有麻烦发生。不过,我不断想像着那幽暗阴森的走廊,以及那套诡谲的武士盔甲和面具,想着想着,我愈发毛骨悚然……” “我懂你的意思,”萝赛特说道,十分惊讶地看着他。“当时我心里也有同样的念头,只是我不想说出来,免得你笑我傻瓜。” “喔,我也常这么神经兮兮的,”曼根难堪地说道,“这就是为什么我常被解雇的原因。这一次我八成也会被炒鱿鱼了,谁叫我没有打电话回去通报今晚的事件。管他呢,叫那些新闻编辑都去死吧,我可不是出卖朋友的小人。”他转回正题:“总之,差不多十点十分的时候,我已经按捺不住了。我把牌重重丢下,并对萝赛特说:‘这样吧,咱们去弄点喝的,然后把走廊的灯全部打开——总之找点事做吧。’我正要按铃呼唤安妮,这时才想到今天是周六,她晚上一定会外出……” “安妮?那个女侍?对了,我差点忘了她。然后呢?” “我想要打开房门,结果发现它居然从门外被锁上了。那感觉就像…?99lib.…比方你的卧室里有个显眼的东西,像是壁画或什么装饰品的,因为太熟悉,所以从未仔细看过。但有一天你走进房间后,忽然隐约觉得卧室里有某个地方怪怪的。你觉得困扰不安,因为你想不出哪里不对。突然间,有片空白蹦到眼前来,你才很惊讶地发现那样东西被移走了。明白吗,我的感觉就是这样。我知道一定有什么事情不对劲,这种感觉从那家伙经过走廊之后,便在我心中隐隐作祟,但直到发现门被反锁时,我才恍然大悟惊醒过来。于是我开始发疯似的转动门把,这时枪声便响起了。 “枪声在屋内回荡,引起极大的噪音,即使是远远发自顶楼,我们也听得一清二楚。萝赛特惊声尖叫——” “我才没有!” “然后她面对我,说出我心里一直在琢磨的念头。她说:‘那绝对不是佩提斯,“他”已经进来了。’” “你能确定事发的时间吗?” “可以,正好是十点十分。然后,我尝试撞破房门。”尽管沉浸在回忆里,一丝挖苦嘲弄的表情,仍在曼根的双眸中闪烁。好像是他不愿意谈,却又忍不住要批判。“你们是否留意过,在我们读过的那些小说、故事中,撞破一个门是多么轻而易举的事啊!那些故事情节简直是木匠最向往的天堂乐园。只要碰到门的问题,永远是随便找个简单的理由就可以把它撞开,轻松迅速得连关在房里的人都还来不及应声。可是,你们真来撞撞看!简直要命!我用肩膀砰砰撞了好一阵子,才突然想到可以从窗户爬出去,然后再从正门或地下室进来。接下来我就遇到你们,而后来的发展你们也都已经知道了。” 哈99lib?德利用笔轻敲笔记本。 “曼根先生,正门通常都不上锁吗?” “天哪,我不知道!不过,这是我当时惟一想得到的法子。总之,当时正门的确没有上锁。” “好吧,它并未上锁。葛里莫小姐,你有什么事要补充吗?” 女孩的眼睑低垂。 “没有……不过,也不是没有。波依德刚刚叙述的每件事,正是今晚发生的经过。不过只要是奇怪的事,你们都有兴趣对不对?即使它们可能和案情无关也没关系吧?有件事可能不太相关,但我还是告诉你们……门铃响起前没多久,我走到两扇窗户间的桌上取烟,那时候就如同波依德所言,收音机正开着。不过,我却听到从外面的街上或是正门外的人行道上,传来一种重物从高处直落坠地的碰击声。你们知道,那不是一般街头上的噪音,而像是人摔下来的巨响。” 兰波觉得自己又开始局促不安起来。哈德利问道: “你是说,碰击声?嗯。你曾探头出去看看那是什么吗?” “看了,但我什么也没看见。当然,我只是将百叶窗拉开,向外头看了一圈,但我可以发誓,街道上是空无——”她突然完全停下动作,双唇微开,眼睛定住不动。“啊,我的天哪!” “好吧,葛里莫小姐,”哈德利的音调毫无变化,“就像你说的,百叶窗全都放下来了。由于曼根先生跳窗时曾被百叶窗绊住,所以我特别注意到这件事。也因此,我很怀疑访客如何从窗户看进起居室,看见你们?是不是百叶窗并非打一开始就放下了?” 接下来,除了屋顶上传来的些微声响,现场是一阵寂静。兰波随意一瞥,看到菲尔博士整个人靠在某扇亘久不破的房门上,用手托着下巴,铲形帽则斜压于眉眼之上。兰波再望向面无表情的哈德利,随即目光又回到女孩身上。 “他认为我们在说谎,波依德,”萝赛特·葛里莫的口气冰冷,“我看我们最好什么都别再说了。” 这时哈德利露出了笑容。 “我可没那么想,葛里莫小姐。我会告诉你为什么。因为你是惟一能够帮助我们的人,我甚至要告诉你们实际的经过……菲尔!” “啊?”菲尔博士的声音高扬,显然是吓了一跳。 “听着,”刑事主任绷着脸说道,“不久之前,你才神秘兮兮而且兴致高昂地说,你相信米尔斯和杜莫太太所说的事——当然根本都是些不可思议的事;而且,你还不肯说明你相信的理由。我现在要回敬你一招。我要说的是,我不只相信米尔斯他们的故事,我一样也相信这对年轻男女的说词。但我会说明我相信的原因,也会解释那些所谓不可能的现象。” 这下子,菲尔博士终于猛然回过神来bbr>。他鼓起双颊,凝视着哈德利,像是准备要上阵一搏。 “我必须坦承,我并不能解释全部的疑点,”哈德利说道,“但那已足够将涉案者的范围缩小至少数人,而且还能解开雪地上没留下足迹的谜团。” “哦,那个啊!”菲尔博士语带轻蔑、放松地喘了一口气。“有一刻,我还真对你有所期待咧。可是关于那部分,答案是显而易见的啊!” 哈德利努力压抑怒气。 “我们要抓的这个人,”他继续说下去,“之所以未在人行道或门口阶梯留下足迹,是因为他根本没有在降雪停止之后走过这些地方。他一直都待在这个屋子里,他曾在这屋里住过。这有两种可能:一、他住在这个家里;二、晚间稍早时,他用钥匙进入屋子,然后就躲起来;这个可能性比较大。如此一来,便可解释各个说词中的相互矛盾之处。他一直在屋内等待到某个适当时机降临后,便穿起那些怪模怪样的衣服,然后走到门外已打扫干净的阶梯上,接着按下门铃。这说明了在百叶窗拉下来的情况下,他如何知晓葛里莫小姐和曼根先生双双待在起居室里,因为他亲眼看到两人走进去。同时,这也说明了,在杜莫太太要他等在外头并当他的面摔上门之后,为何他还能轻而易举地进入了屋内——因为他有钥匙。” 菲尔博士缓缓摇头咕哝了一下。他双臂交叠,一副不吐不快的模样。 “嗯,很好。不过,就算他是个精神有点失常的人,我也想不出他干吗非得变出这么一大套复杂的戏法?如果他人就住在这里,他是有必要营造出访客是外人的印象——这个论点倒还不坏。然而,假如他根本就是个外人,他何必冒这么大的风险,先在屋子里躲这么久?时候到了之后直接进来不就可以了?” “第一,”逻辑家哈德利说道,他还伸出手指头配合说明,“他必须知道每个人的行踪,以免节外生枝。第二,这一点更重要了,他希望他那套凭空消失的戏法,能以未在任何雪地留下任何足迹作为最后的高潮。我们可以说,这个凭空消失的戏法,对丧心病狂的——汉瑞兄弟而言,是最最重要的一场表演。所以他是在大雪飘落之际先行进入屋内,并耐心等候到雪停为止才行动。” “谁是——”萝赛特的声音尖锐高亢,“汉瑞兄弟?” “亲爱的,那是一个称号而已,”菲尔博士温柔地回答,“你并不认识这个人……哈德利,就是从这地方开始,我对这个离奇案件有种隔空打牛的障碍。我们之前讨论过降雪、停雪的问题,轻松得好像那是可以当做开关水龙头般任人控制。但我很想知道,一个人是如何他妈的判断雪哪时会下,哪时会停?一般人不太可能会对自己说,‘啊哈,周六晚上我要干掉某某人。我想,那天,雪会在下午五点整开始下,晚上九点半准时停。这段时间相当充裕,足够让我轻松进入屋内,并且准备好所有的机关布置。’啧啧!你的解答比你的问题还更难令人信服。与其说,有人能精确地预测何时下雪以便出发,我还宁可相信有人能走过雪地而不留痕迹呢。” 刑事主任大为光火。 “我只是试着指出,”他说道,“此案的重点所在啊!不过,如果你非得和我唱反调——难道你看不出来,我的说明已经解决了最后那道问题?” “什么问题?” “咱们的朋友曼根说,访客扬言他的到访时间是十点钟。杜莫太太和米尔斯却说是九点三十分,且慢!”他抑止曼根的发言,“是前者说谎,还是后者?首先,他们谁有什么充分的理由谎报访客扬言到达的时间?再者,有一边说十点钟,另一边说九点三十分,不管有没有说谎,反正两者之中,总有一个是事先就知道访客何时会真正抵达。那么,哪一个时间才是正确的答案?” “都不是,”曼根说道,眼光直视,“是刚好在两者之间,九点四十五分。” “没错,这样就表示没人说谎。这同时也告诉我们,恐吓葛里莫的访客,他所扬言的抵达时间并不确定;它大约是在‘九点三十,或十点钟,或那段时间上下’。葛里莫虽然死命装出毫不畏惧的样子,其实早已心思细密地预告了两个时间,以确保届时都有人在场。我老婆在邀牌搭子时,也是这么做的……好,但为何汉瑞兄弟讲得如此不清不楚?因为,就像菲尔所说的,他无法像关水龙头一样叫雪不要下了。他可以冒险一试,下大注说今晚和过去几个晚上一样会下雪;但他必须等到雪停,即使等到午夜也得等。结果他不用等多久,九点半雪就停了。然后他就做了他这种疯子真会做的事——他等了十五分钟,以避免稍后引起争议,然后便按了门铃。” 菲尔博士张嘴想要说话,但机警地看了表情专注的萝赛特与曼根一眼后,便放弃了。 “好了,”哈德利挺起胸膛说道,“我想我已经向两位证明,你们叙述的每件事我都相信——因为,我还要请你们协助我确定你们说过的一条重要线索:亦即,这个人不只是个点头之交而已。他清楚这家子从内到外的情况,房间位置、日常作息以及个人的习惯,他熟悉你们的口头禅与绰号,他不光知道那位佩提斯先生对葛里莫的谑称,也知道你的。总之,此人一定是个你们认识且与教授颇有交情的朋友。所以,我要知道有哪些人经常出入这栋屋子、哪些人和葛里莫教授交情非浅而且符合特征……” 女孩不安地挪动身子,神情相当惊惶。 “你认为……是那些人……噢,不可能的!不会,不会,不会!(听起来,真像是她母亲声音变形的回音。)总而言之,没有这么样的一个人!” “你为何这么说?”哈德利厉声问道,“难道你知道是谁射杀了你父亲?” 他的话如晴天霹雳般响起,立刻使她暴跳如雷: “不,当然不知道!” “那你怀疑过谁吗?” “没有。只是,”她突然唇开齿露,“我不明白,你的侦查方向为何朝向外人。刚刚你的推论,给我们上了很好的一课,真是太谢谢你了。不过,如果说这家伙根本是个内贼,也如你所描述的方式行动,听起来不就非常合理了,对吧?这样比较解释得通嘛。” “你指的是谁?” “让我想想!嗯……这是你分内的工作,不是吗?(他简直是碰了一鼻子灰,她十分乐在其中。)当然了,你还没见过我们家其他的人,像是安妮——或是德瑞曼先生,考虑一下吧。不过你的另一个想法,实在太荒诞可笑了。首先,我父亲没几个朋友,住在我家的人不算,他外面的朋友只有两个符合你的条件,但他们都不可能是你的猎物。就体型特征而言,他们都不合标准。第一个是安东尼·佩提斯,他的体型还没有我高,而我还只是一般的普通身材。另一个是杰若米·伯纳比,此人就是创作那幅怪画的艺术家。他身体有一点缺陷,不太严重,但也无法掩饰,任何人在一里之外就可以注意到。如果是他,厄奈丝汀阿姨和史都一眼就可以认出来的。” “你对他们了解多少?” 她耸耸肩膀。 “他们两个都是中年人,家境宽裕,平时没事就是培养嗜好打发时间。佩提斯是个秃头,很挑剔的人……我不是说他像老女人那样难侍候,其实他是一般人所认为的好人,但脑子却精明得要命。呸!为什么他们不能成材一点!”她握紧双手,看了曼根一眼,然后脸上逐渐浮现出迷惘而若有所思的愉悦。“伯纳比……对了,某种程度上,杰若米倒是靠自己的本事闯出了点名堂。他是个有名的艺术家,不过他的犯罪学者身份更为人所知。他身材高大,喜欢故弄玄虚,老爱谈论犯罪事件或吹嘘自己当年在运动场上的辉煌成就。杰若米确实有他个人的魅力。他很喜欢我,让波依德嫉妒得很。”她的笑容绽放开来。 “我不喜欢那个家伙,”曼根平静地说道,“事实上,我对他只有敬而远之的份,这我们俩都心知肚明。不过萝赛特至少说对了一件事——他不可能干下这种事。” 哈德利再度振笔疾书。 “他有什么样的缺陷?” “一条腿先天畸形。你一看到他,就会明白那是藏不起来的。” “谢谢你。那么现在,”哈德利说着,随手合上笔记本,“就先这样了。你们可以去疗养院了,除非……呃,菲尔,你有问题要问吗?” 博士笨拙地走向前来。他的身形高过那女孩,以居高临下的姿态凝视她,头颅还略微偏向一旁。 “最后一个问题,”他一边说,一边像挥打苍蝇似的拂开眼镜上的黑缎带,“嗯哼!好,葛里莫小姐,为何你如此确定凶手就是德瑞曼先生?” 第八章 枪弹 问题的答案就此石沉大海,但菲尔博士因而也掌握了一些启示。在兰波弄清楚状况之前,事情已经告一段落。由于博士的发言显得极为漫不经心,而兰波自己对“德瑞曼”这个名字也无甚印象,所以他完全没去注意萝赛特的反应。他只是纳闷为何一向能言善道、笑口常开的曼根,竟然一下变得如此支吾其词、畏畏缩缩,连讲话的样子都像个蠢蛋。以前曼根说起话来,从不会这般愚钝,即使是在胡言乱语之际也未曾如此。但现在…… “你这个混蛋!”萝赛特·葛里莫声嘶力竭地喊道。 她的叫声犹如粉笔刮过黑板似的尖锐刺耳。兰波连忙转身,他看到女孩龇牙咧嘴,颧骨仿佛变得更加高耸,眼中冒出一股熊熊燃烧的火焰。但这只是一瞬间的印象。她气冲冲掠过菲尔博士身边,貂皮大衣在身后如展翼般扬起没入走廊,曼根则紧随在她身后,然后房门使迅速被甩上。过没多久,曼根再次走了进来,对大家说了声“呃……抱歉”,然后迅速地再次把门关好。当时站在门口的他,姿态极不自然,背脊弯曲,脑袋瓜低垂,挤满皱纹的额头及阴霾的双眸尽是忧虑的神色;他张开双手,手心朝下,像是要安抚某个观众,还说了那句“呃……抱歉”才关门离去。 菲尔博士对眼前的情况无动于衷。 “有其父必有其女,哈德利,”他喘着气说道,并且缓缓摇头,“哼,就是这样。在强大的情绪压力下,她已经快要失控了;火药粉已被静静塞入炸药包;只要有一点不对,便能启动扳机,接着便——嗯,我担心她其实心里害怕到极点了,不过,或许她有自己的理由,我怀疑她知道多少内幕。” “喔,是啊,她毕竟是外国人嘛。但这不是重点。我说啊,”哈德利的语气略带刻薄,”你总是像那些耍特技的步枪射手一样,喜欢有惊人之举,非得吓得人把嘴里的香烟掉出来你才高兴,这事和德瑞曼有何关系?” 菲尔博士似乎很烦恼。 “等一下,等一下……哈德利,你对她有何看法?对曼根又是如何想的呢?”他转向兰波。“我有些搞迷糊了。我有个印象,是从你这里得来的,你说曼根是个狂放的爱尔兰人,是我熟悉且喜欢的那一型。” “他的确是,”兰波说道,“认同吗?” “关于我对她的看法,”哈德利说道,“我认为,坐在这里时,她是可以心如止水地剖析自己父亲的一生(顺便一提,她的头脑真是好极了);但是现在这一刻,我敢打赌她一定是痛哭流涕、歇斯底里地仓皇奔逃,因为她觉得她对父亲不够尊重。基本上她的身心都十分正常,但是她内心深处隐藏着一个魔鬼,菲尔,她在精神及理智上都需要一个指引者。她和曼根两个人,要么是曼根有足够的智慧给她当头棒喝,不然就干脆接纳她在伦敦大学辩论会的意见,这样两人才能真正心灵契合。” “自从你当上刑事组主任之后,”菲尔博士眯眼看他,口中说道,“我发现你越来越面目可憎,真让我既惊讶又难过。听着,你这个老色鬼,你当真相信自己说的那些废话——什么凶手狡猾地躲进屋子等到暴风雪停止?” 哈德利放纵地露齿而笑。 “目前为止,这个想法其实还不坏,”他说道,“除非我又有更好的念头。它已经占据他们的心思。永远要让证人相信某种看法。我相信他们的陈述……我们会在屋顶找到一些足迹的,你甭担心了。我们晚一点再来谈这件事。德瑞曼究竟怎么了?” “一开始,杜莫太太某段奇怪的叙述,一直让我百思不得其解。它的内容那么怪异,所以格外引入注意。那不是个思考之下的言辞;她嚷着说出那些话时,已经非常歇斯底里了,她说不明白凶手为何要搞如此愚蠢的把戏。当时她说,假设你想要干掉某人,‘你不会像老德瑞曼那般,在盖伊·佛克斯之夜和孩童一起戴上彩色面具庆祝。’我把盖伊·佛克斯这怪物的资料在脑中列档,寻思这话到底是什么意思。然后不经意地,在和萝赛特谈话时,我提到佩提斯,用了?t>一句话——‘装扮成11月5日的盖伊·佛克斯吧?’哈德利,你有注意到她的表情吗?这句话给了她某种暗示,然而在甚感惊讶的同时,她也极觉有趣。她什么都没说,只是在心里暗忖。她讨厌心中想的那个人。不过,那个人是谁呢?” 哈德利的目光掠过房间对面。 “是的,我还记得。我明白她暗示了某个她怀疑或希望我们怀疑的人,所以我才会直接问她指的是谁。事实上,她使我想到的是屋内的某个家伙。但说实话,”他用手擦过前额,“因为碰到的是这么古怪的一家人,我一度还以为,她暗示的是自己的亲生母亲。” “她不是随便提起德瑞曼这号人物的。‘你还没见过安妮——或是德瑞曼先生,考虑一下吧’,最重要的讯息就隐藏在这附语中……”菲尔博士绕着打字桌走,并且厌恶地盯着那杯牛奶。“我们得将他从床上唤醒。他引起我极大的兴趣。德瑞曼,这个葛里莫的老友兼食客,这个喜欢服用安眠药、会戴着11月5日恐怖面具的人,到底是何方神圣?他在这个家中扮演什么角色?到底他在这里做什么?” “你是指——某种勒索吗?” “胡扯!你这孩子。你曾听过校长是个敲诈者的吗?不可能,因为他们生怕被人发现不为人知的一面。教育界人士当然也会犯下过错,我就深知自己的罪孽;但这个环境绝不会制造出敲诈者……不,很有可能是葛里莫一时的厚道心软,才让他住进来,然而……” 他的话声停了下来,宛若有一股冷风灌入他的喉咙。房内通往阁楼小楼梯及屋顶的那道门,打开了又关上,原来是米尔斯进来了。他的嘴唇冻得发青,一条厚长的羊毛围巾正缠绕在脖子上;不过他表情看起来蛮暖和的,脸上带着满足的神情。在顺手拿起杯子一口喝光牛奶后(他面无表情地向后仰头,让人联想到吞剑的特技演员),他把手伸入壁炉取暖,跟着便滔滔说道: “各位先生,我在通屋顶的活板门上找了一个好位置,看着你们的警探办事。他滑倒了好几回,然而……不好意思!你们难道没有一点任务要分派给我,或帮忙画点图什么的?喔,是的,我非常渴望提供协助,但我恐怕已经忘了——” “去把德瑞曼先生叫起来。”刑事主任说道,“若有必要,就用水泼醒他。然后……啊哈,佩提斯!如果佩提斯先生还没离开的话,转告他我要见他。贝特思警官在上头找到了什么?” 贝特思自己回答了这个问题。他的模样像是滑雪失足后的惨状;他喘兮兮、颤巍巍地走向壁炉,一面拍落外衣上的雪片。 “长官,”他声称,“我向你保证,屋顶上甚至连一丁点小鸟停留过的痕迹也没有。我找遍了每一块区域,完全没有发现任何痕迹。”他脱下湿透的手套。“我在烟囱上绑紧绳子,以便沿着排水槽往下爬。屋檐边缘什么也没有,烟囱周围什么也没有,任何地方都一样是啥也没有。如果今晚有人上得了屋顶来,那他一定是比空气还要轻。现在我要下楼去瞧瞧后院……” “但是——”哈德利大声吼叫。 “说得没错,”菲尔博士说道,“咱们现在最好下楼去,看看你的手下在别的房间进行的如何了。假如可靠的普斯顿——” 这时,通向走廊的门打开了,普斯顿警官怒气冲冲地出现,好像是被法院传唤来似的。他看看贝特思,然后走到哈德利身边。 “长官,我多花了一些时间,”他报告着,“因为我们必须把那些书柜搬出来,然后再把它们推回原位。结果是,什么也没发现!没有任何秘密入口。烟囱管壁是实心而无空隙的,藏不了什么怪玩意儿;烟囱的烟道大约才两三寸宽,直直往上……还有其他指示吗?兄弟们都搞定了。” “有指纹吗?” “多得很,只可惜——长官,你曾抬起又放下窗户吗?你曾碰到窗框上沿的玻璃吗?我查到你的指纹。” “这种事,通常我都会很小心,”哈德利厉声说道,“还有呢?” “玻璃上面没有其他指纹了。窗户的木头部分,包括.99lib.框架和窗台,都是漆了亮光漆,十分光滑洁净,上头若留下手套的污痕,铁定像印出来的一样无所遁形。事实上什么都没有,甚至连一个小污点也找不到。如果有人从窗户离去,他一定是退后几步,然后头朝前如跳水般跃出窗外,才能不碰到任何东西。” “这样就够了,谢谢你,”哈德利说道,“到楼下待命。贝特思,去后院干活吧……不,等…等,米尔斯先生。普斯顿会去请佩提斯先生过来——如果他还在的话。我想再和你谈谈?” “看来,”两位警官离去后,米尔斯用尖锐的声音说道,“我的故事,又引发各位的疑心了。我向你们担保,我说的确是实情。这里就是当时我坐的位置,你们自己看看。” 哈德利打开房门。在他们眼前是高耸的幽暗走廊,离尽头那道房门有三十尺远;在下方拱道灯光的照耀下,那扇门现在是清晰可见。 “应该没搞错啊?”哈德利喃喃自语,“他是根本没走进屋子,还是怎么着?在门口那边,可能真有人耍了一堆怪把戏;我听说过这种事。我不认为那女人会搞鬼,会自己戴上面具,或者——不,你看到他们站在一起,毕竟……他妈的!” “这里完全没有你所谓的‘怪把戏’,”米尔斯说道,即使他有心帮忙,但还是难掩对那三字的嫌恶,“我清清楚楚地看到他们三个人分开站着。杜莫太太就站在门口前,稍微偏右;高个子男人站在左侧,而葛里莫则介于他们两人中间。高个子真的进到房间去了;他随即关上房门,再也没出来过。整个过程并非在朦胧的光线下进行的,况且,那男人的身材巨大,我绝不可能弄错。” “哈德利,我看没有必要质疑他的说法,”菲尔博士说,“我们也别管这扇门怎么了。”他转过身来,“你对德瑞曼这人了解多少?” 米尔斯的眼睛眯得很小,死板的声音透着小心。 “说真的,先生,他的确是引起人们相当的好奇。嗯,但我对这个人的了解非常少。我来此任职之前,就好几次听说他来这里好几年了。他是被迫离开学校的,因为他的眼睛几乎不行了。虽然经过了治疗,但他还是不太看得见,不过你们从他……呃,眼睛的样子是看不出来的。后来,他来寻求葛量莫教授的援助。” “他帮过葛里莫教授什么忙吗?” 秘书先生眉头紧锁。 “我不太清楚。听说他们在巴黎结识,当时他在那里做研究。这是我惟一知道的事。不过,有一次,葛里莫教授——我们这么说好了,‘小酌了一杯’之后,”米尔斯合上的嘴角扬起一股傲慢的笑意;他的眼睛眯起,闪烁着倦懒的讥讽,“嗯,他说,德瑞曼先生曾救过他一命,而且是天底下最善良的大好人。当然,在那种情况下……” 米尔斯有一个突兀的习惯动作,会两脚一前一后地站着摇晃,并用前脚的鞋跟轻敲着后脚的鞋尖。这个古怪的动作,配上他瘦小的体形、蓬松的乱发,简直就是个漫画版的斯温伯恩(Swinburne,1837-1909,英国诗人和评论家)。菲尔博士好奇地看着他,但嘴巴上只说道: “是那样吗?那你为什么不喜欢他?” “无所谓喜不喜欢。我只是觉得他成天无所事事罢了。” “这也是葛里莫小姐不喜欢他的原因,是吗?” “葛里莫小姐不喜欢他?”米尔斯问道,他睁大眼睛,随即又缩小。“是嘛,我早就猜到了。我看得出来,但不能确定。” “嗯。为何他对盖伊·佛克斯之夜这活动这么热心?” “盖伊·佛——啊!”米尔斯惊讶之余忽然语塞,然后发出浅浅的笑声,“我明白了!刚才我一直没弄懂。他非常喜欢小孩,他自己原本有两个孩子,不过都死了——我记得是从屋顶上摔下来的,有好几年了。这就是我们在建造一个更巨大、更雄伟、更宏阔的未来世界时,必须视若无睹的悲剧。”他这番高见惹得菲尔博士一脸愠意,但秘书仍继续说道,“他的妻子没多久也过世了,然后他的视力渐渐衰弱……他喜欢帮孩子准备他们的游戏。尽管在某种程度上,他的心智状况已经不太正常,但仍能保持些许赤子之心。”他的嘴唇又张大了些。“他最期待的时刻,似乎是11月5日庆典的来临,那天刚好是他一个亡子的生日。他一整年省吃俭用,就为了攒钱买灯彩与化装的服饰,然后组成一支盖伊·佛克斯的游行队伍——” 这时一阵急逮的敲门声响起,普斯顿警官紧跟着出现。 “长官,楼下没有半个人,”他报告道,“你想要见见的那位先生,一定是离开了……有个家伙从疗养所过来,带了这份东西给你。” 他伸手递出一个信封,以及一个看似珠宝匣的方形硬纸盒。哈德利撕破信封打开信纸,迅速地浏览一遍,然后破口大骂。 “他死了,”哈德利咒骂个没完,“什么话也没……哪,拿去看看!” 兰波站在后头,他越过菲尔博士的肩膀,看到以下的内容: 哈德利主任敬启: 可怜的葛里莫,死于十一点三十分。我把手弹送过来给你。如我所料,它是点三八口径的子弹。我试图和你们警方的外科医师联络,但他出去办理别的案子,因此我直接送到你手上来。 他在临死之前片刻,神志是清醒的。他说了几件事,我本人和两位护士都可以为此作证;不过他说的话有点不着边际,所以我得全神贯注仔细聆听。我算是非常了解他了,但我竟然不知道他还有个兄弟。 首先他说,他希望告诉我这件事;然后他说了如下的话: “这是我兄弟干的,我万万没想到他会开枪。只有老天爷才知道他是如何离开的。前一刻能还在那里,下一刻他人就不在了。拿笔和纸来,快点!我得告诉你们我兄弟是谁,免得你们认为我是在胡言乱语。” 他大声嚷着,却逼出最后一摊血,然后还来不及再说什么就气绝了。 我遵照你的命令,保持尸体原来的状态。如果还有可以帮忙的地方,请通知我。 E.H.彼得逊医生 他们彼此面面相觑。谜团俨然具体形成,事实已然加以确认,目击证人言之凿凿;但空幻之人所引起的惊骇,仍残留在现场徘徊不去。一阵寂静后,那位刑事主任语气凝重地说: “‘只有老天爷才知道,’”哈德利重复信上的话,“‘他是如何离开的。’” 第九章 崩裂的墓穴 菲尔博士漫无目标地踱步,叹气,然后在最大的一张椅子上坐下。 “汉瑞兄弟——”他的声音低沉而响亮,“嗯,没错。恐怕问题又回到他身上了。” “该死的汉瑞兄弟,”哈德利意志十分消沉,“我们得先逮捕皮尔兄弟才对。他清楚内情!为什么巡官还没回报消息?派去剧场抓人的那个家伙跑哪去了?这些王八兔崽子是回家睡着了,还是——” “我们没有必要自己先乱了阵脚,”菲尔博士赶紧打断哈德利的扼腕顿足、嘀咕开骂,“汉瑞就是希望我们阵脚大乱。现在,我们手上有葛里莫的最后遗言,起码我们还掌握一条线索……” “什么线索?” “他跟我们说的那些话啊,那些我们无法弄清意义的话。不幸的是,这些话现在对我们是毫无用处,因此我们必须赌赌运气,试着解释看看。关于这个新的证词,我担心我们会被葛里莫引导到死胡同。其实,他并非透露讯息给我们;他只不过是在问我们一个问题。” “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难道你看不出他是不得不如此?最后那句遗言,‘只有老天爷才知道他是如何离开的。前一刻他还在那里,下一刻他人就不在了。’现在我们就从你那本没用的笔记本里,拣选你记下的那些话。你和泰德各自听到的版本,内容有一些不同;不过我们可以从两位达成共识、且大家都认可正确无误的部分开始。先收拾第一个难题。我想我们现在 53ef." >可以放心地说,‘侯华斯’和‘盐矿’这两个字眼应该是没错的。再来解决两位看法各异的部分。你们共同交集的字眼是哪些?” 哈德利手指头打着榧子。 “我开始……在这里!相同的字眼有:‘他无法使用绳索’,‘屋顶’,‘雪’,‘狐狸’,‘光线太亮’。如果我们将这些字做一个组合,再与他那份遗言拼凑成有意义的句子,大概会得到这样的结果:‘只有老天爷才知道他是如何离开的。他不可能使用绳索登上屋顶或下达雪地。前一刻他还在那里,下一刻他人就不在了。光线非常亮,所以我不可能看漏他的任何动作……’可是,等一下!关于……” “现在,”菲尔博士不耐烦地嘀咕道,“试着组合相异的字眼。泰德听到了‘绝非自杀’。此句话若能解释成:‘这绝非自杀,我不是自杀的’,那就十分值得玩味了;而你听到的那句‘有枪’,也很容易就能再连接其他的句子,‘我没料到他会开枪’。呸!所有的线索都绕着一个圈圈打转,问题重重。我第一次碰到这样的案子,竟然受害者和其他人一样也想知道真相。” “但是‘狐狸’呢?这个词哪里都凑不进去。” 菲尔博士看着他,眼角闪烁着不悦之情。 “喔,不,它放得进去。它是最简单的部分——也可能是最巧妙的部分,不过我们先别急着为它找位置。它牵涉到人们听到拼音失准的字眼时,所产生的联想。假如我针对不同背景的人,做字句联想的测验(这该死的名词),譬如我陡然压低声音说了一句‘狐狸’(Fox)时,对一个骑师来说,他可能会回答‘猎犬’(Hounds),但对方倘若是个历史学家,他很可能会叫着说……会说什么?快回答!” “盖伊!(指盖伊·佛克斯,其姓氏‘佛克斯’,英文拼字为‘Fawkes’,念法类似‘狐狸’的发音‘Fox’)”哈德利一边回答,一边咒骂着。 气氛低压了一阵子后,他才接着又说道: “你是指,我们又得回头没完没了地讨论那个盖伊·佛克斯的面具,或是类似那种面具的东西了?” “唔,几乎每个人对这话题都有不少夸张的描述,”博士边说边抓搔自己的前额,“若说有人在近距离之内看到它之后被吓得魂飞魄散,我丝毫不觉得意外。这有没有给你什么启示?” “它告诉我,必须要和德瑞曼先生沟通沟通!”刑事主任不高兴地说道。 他阔步走向门口,赫然发现米尔斯瘦骨嶙峋的脸庞从门缝探进来,粗厚的镜片后还流露出专注聆听的神情。 “等一下,哈德利,”看到主任怒气冲冲地下逐客令,菲尔博士连忙插嘴,“你这个人真奇怪。谜团满天飞的时候,你可以镇定地像个哨兵一样;但当我们越来越接近真相之际,你却反而无法平心静气了。让我们这位小朋友留下来吧,他应该听听的,虽然现在只能听到结尾部分了。”他格格笑道,”你已经对德瑞曼起疑了吗?哈!正好相反,应该不是你想的那样。记住,我们尚未完成整块拼图.还剩一片图形我们没弄明白,而最后的一片,就是你亲耳听到的那句话。戴上桃红色的面具,是要葛里莫认为那人是德瑞曼,而似乎很多人也已经作如是想。但葛里莫深知面具后面的那张脸是谁。因此,关于你记下来的最后几个字!‘不要责备可怜的……’,我们可以做出非常合理的解释。他似乎十分喜欢德瑞曼。”停顿了一会儿后,菲尔博士对米尔斯说道,“孩子,去带他上来吧。” 房门再度关上,哈德利疲倦地坐下,并从胸前口袋里取出已压损而未曾点燃的雪茄。他表情凶恶地将一根手指塞绕于硬衣领中,就像是一般人烦恼时,会不自觉感觉衣领太紧一样。 “还要耍更多的花枪,啊?”他问道,“还要多玩一下神经紧绷的推理游戏?这个年轻人好大的胆子,哼!”他瞪着地板,嘴巴上还难堪地喃喃抱怨。“我一定是失控了!真是糟糕,我怎么会有这种捕风捉影的念头!你还有什么具体的建议吗?” “有。不过你得等一下,我要来试试看葛罗斯的鉴定方法。” “葛罗斯的什么?” “葛罗斯的鉴定方法。你不记得啦?我们今天晚上才讨论过。我要非常小心地搜集壁炉里已烧尽和半毁的纸片,看看葛罗斯的鉴定方法可不可以显现出上面的字迹。你可以安静一下吗?”哈德利发出轻蔑的声音,遂被菲尔博士吆喝。“我不敢说所有的字迹都显现,甚至连看出一半的把握也没有,但多少总是能凑出一行字,好让我们猜猜,那个葛里莫认为比自己性命还重要的东西到底是什么。呼,哈!就这么办。” “这套把戏该怎么玩?” “待会儿你就会看到。记住,我并不是说那些被全然烧毁的纸片会完全还原。不过,一定会有东西显现出来的,特别是夹在中间只被烤黑的焦片……除此之外,我已经想不出其他的法子,除非我们去问——咦,什么事?” 面无表情的贝特思警官进来报告,这次淋落在他身上的雪片已少了许多。在关门之前,他还向门外看了一下。 “长官,整个后院我都查过了,两边邻接的地方和围墙顶端也检查了。没有任何脚印或痕迹……但我确信我们——普斯顿和我,逮到了一个家伙。当我们回来走进屋子的时候,一楼楼梯口跑下来一个高个儿的老家伙,他的手边走边摸索着栏杆扶手。在跑过一个衣柜时,他砰的一声撞个满怀,好像对此地不太熟悉。后来他穿上大衣戴上帽子,直接走到门口。他说他叫德瑞曼,就住在这栋屋子里,不过我们认为——” “你们等一下就会知道他的视力非常差,”菲尔博士说道,“请他进来。” 某种程度上,走进来的这位男子是个令人印象深刻的家伙。他的长脸看来文静沉稳,两边的太阳穴位置凹陷;头顶半秃,灰发都长在后脑勺,因此额头看来既高且窄,布满了皱纹。他的眼睛湛蓝发亮,虽然眼角横纹密布,但眼神一点都不显出浑浊老态,看来是温和而充满迷惑。他有一个鹰钩鼻,亲切而不安的嘴唇两侧勾勒出两条深刻的法令纹;他有皱眉头的习惯,所以眉毛看来有点一高一低,使别人更容易觉得他忐忑不安。尽管是弯腰驼背,他的身形仍然硕大;纵使貌似仙风道骨,他依然予人强健有力的感觉。整体来说,他像是个年华逐渐老去的军人,生活日趋散漫的绅士。他脸上找不到一丝幽默感,不过看得出有种迷糊羞赧的好性情。他身上穿着暗色大衣,纽扣直直扣到下巴处。他站在门口,眼睛在紊乱纠缠的眉毛下费力地凝视他们,手拿着常礼帽放在胸前,犹豫着不知该如何开口。 “抱歉,各位先生,我真的非常抱歉,”他说道,他的声音低沉而有种奇怪的腔调,像是不太习惯说话,“我知道我应该早点来见各位。不过,曼根先生刚刚叫醒我,告诉我发生了什么事。我觉得我必须去探望葛里莫,去看看有什么事我帮得上忙……” 兰波心里有种感觉,这人脑袋昏沉不太清醒,不知是仍在寤寐中,还是安眠药药性尚未消散;但他的眼神非常明亮,可能是装了玻璃义眼的关系。他靠了过来,一只手摸到一把椅子的椅背,但并未立即坐下,直等到哈德利开口要求,他才入坐。 “曼根先生告诉我说……”他说道,“葛里莫教授……” “葛里莫教授刚刚过世了。”哈德利说道。 德瑞曼仍然尽量把驼背挺直,双手交叠在帽子上。此时,房间内弥漫着肃然的寂静,德瑞曼闭上眼睛,然后再度睁开双眸,目光似乎投射在遥远的地方,呼吸声则显得缓慢沉重。 “上帝保佑他的灵魂能得到安息,”德瑞曼非常平缓地说,“查尔斯·葛里莫是一个很好的朋友。” “你已经知道他是怎么死的?” “是的,曼根先生已经告诉我了。” 哈德利打量着他。 “那么,你一定能够了解,告诉我们每一件事,每一件你所知道的事,才能帮助我们抓到杀害你朋友的凶手?” “我……是的,当然。” “请务必了解,德瑞曼先生,务必深深地了解!我们希望知道他的过去。你和他相交甚深。你是在哪里认识他的?” 德瑞曼的长脸尽是茫然,恍惚中,仿佛觉得他的五官皆已涣散走位。 “在巴黎。1905年,他取得博士学位……就在那一年我认识了他。”陈年的过往,似乎困惑着他;他用手遮住眼睛,声调中带着一种躁怨,像是在质问别人把他的领扣藏到哪里了一般。“葛里莫的表现非常出色。同一年,他接着又在第戎(法国东部的城市)获得一个副教授的职位。可是当时他的一个什么亲戚过世了,留给他一笔优渥的遗产。于是他……他放弃他的工作,没多久后就来到英国。我的了解仅止于此。过了好多年之后,我才又见到他。这是不是你们想知道的?” “在1905年以前,你从未见过他?” “是的。” 哈德利的身体向前倾屈。 “你在哪里救了他一命?”他猝然问起这件事。 “救他一命?我不懂。” “德瑞曼先生,你去过匈牙利吗?” “我……我曾到欧洲大陆旅行,所以可能去过匈牙利。不过那是好多年前的事,当时我还年轻,现在已经记不得了。” 现在,倒是换成哈德利准备耍花枪了。 “你救过他的性命,”他坚称,“就在卡柏西恩山脉的赛班特曼监狱附近,当时他正在逃亡。你救了他,不是吗?” 德瑞曼坐得笔直,他瘦弱的手掌紧捏着常礼帽。兰波感觉到一股抗拒在他身上浮起,或许十多年来,他还未曾如此顽强过。 “是吗?”他说道。 “用这招是没有用的。我们什么都知道,甚至连时间也很清楚——这你已经帮我们补充了。卡洛里·侯华斯还未身陷牢狱之时,在一本书上写下了‘1898’这个时间。先不管大学预修的时期,他至少也在巴黎花了四年时间才拿到博士学位。因此他入狱和逃亡的那段时间,我们可以据判缩短为三年。凭着这些资料,”哈德利冷淡地说,“我就可以发电报至布加勒斯特(罗马尼亚的首都),并在十二小时之内要到详细的资料。所以,你最好老老实实说真话。有关卡洛里·侯华斯的一切,你知道的,我也得通通知道——还有他的两个兄弟。这两位兄弟之中,有一个家伙杀了他。最后我要提醒你,知情不报等同于犯下重罪。明白吗?” 有好一阵子,德瑞曼一直用手抚住眼睛,脚底则轻拍着地毯。然后他抬头仰上,大家看了不禁吓了一跳,因为虽然他那皱成一团的玻璃眼珠发出两道蓝光,但脸上却泛满了温柔的笑意。 “犯下重罪。”他复述着,然后点点头。“是这样吗?老实说,先生,对于你的恐吓,我根本不放在心上。对我这种看你如同看一客盘中的荷包蛋、这种只能辨识物体轮廓的人,很少有什么事情会让我生气害怕了。这世上,人类所有的恐惧感(以及野心欲望),几乎都是由具体的事物所引起的——眼神、动作和姿态。你们这些年轻人不会了解的,但我还是盼望你们能懂。你们知道,我还不算完全目盲。我可以看到人们的脸庞、早晨的天空,以及诗人笔下坚称盲人都该醉心的东西。但我无法阅读;而这八年来我最盼望看到的那几张脸庞,也已居然比我自己的老脸还模糊难辨。等到有一天,你的生命中只冀望这两件事,而竟也无法达成时,你就会知道,已经没有什么东西影响得了自己了。”他又点了点头,目光望向对面,皱起前额。“先生,只要对查尔斯·葛里莫有所帮助,我非常愿意提供任何你所需要的资讯。但我不觉得有必要将尘封已久的丑闻耙出来。” “即使是为了找出那位向他下毒手的兄弟,也没必要?” 德瑞曼的脸抽动了-一下,蹙蹙眉头。 “如果这也算是帮忙的话,我可以老实告诉你们,别再追查这条线索了。真不晓得你们从哪里得知这件事的。他是有两个兄弟,而且也坐过牢。”他又展开笑颜。“但这件事没什么不可告人的。他们是因为政治因素而被囚禁的。我猜在那个年代,大半吞火变魔术的年轻人都无法幸免吧……别记挂着这个兄弟吧,他们都死了好些年。” 房间内是如此静寂,兰波只听到壁炉发出最后一声崩爆,以及菲尔博士喘息的呼吸声。哈德利看看菲尔博士。他正闭着双眼,然后又面无表情地直盯着德瑞曼,好像这个男人有锐利的视力似的。 “你怎么知道这些事?” “葛里莫告诉我的,”德瑞曼还刻意将名字念得很重,“况且,在那个时候,从布达佩斯到布拉松,所有的报纸都大肆报道这件事。要证实这些事情是很容易的。”他简单扼要地说道,“他们足死于黑死病。” “当然了,你若能证明消息属实……”哈德利的语调相当客气。 “你们能答应我,不去挖掘过去的丑闻吗?(那湛蓝的眼神,真叫人难以聚焦。德瑞曼瘦骨嶙峋的手一下子交合,一下子又松开。)倘若我说出实情,也拿出证据,那你们可以让死去的人安息长眠吗?” “这得看你告诉我们什么了。” “很好。那我就告诉你们我所看到的事情!”他厌烦地说(兰波心想),“某种程度上,这是一个可怕的事件。事后我和葛里莫再也没谈论过,我们之间有默契。但我不想骗你们说我已经忘记它、什么都不记得了。” 他静默了好久,手指不断轻敲着太阳穴,逼得难得耐下性子的哈德利,又忍不住想催促他了。终于,他说道: “抱歉,各位先生,我只是试图回想确切的日期,好方便你们去查证。我所能想得出的时问,应该是在1900年的8月或9月……还是在1901年?不管了,总之,我就以法国传奇小说式的叙述方式开始吧——但绝对是完全坦白。开场是:在一个萧瑟而即将日薄西山的19XX年9月天,一个孤零零的骑师沿途赶路。(那真是一条要命的路!)那是在卡柏西恩东南一个崎岖险恶的山谷。现在,我就要开始描述那些个荒林野地等等的了。我是那位骑师,眼看天就要下雨了,我希望能在天黑前赶到崔迪。” 他微笑着。哈德利不耐烦地挪动身体,菲尔博士却只是睁开眼睛;然后德瑞曼便迅速说下去。 “我必须营造出一种小说的氛围,因为这种方式比较符合我的心情,而且能表达得更清楚。当时我正处于浪漫、叛逆的年纪,对政治自由的理念怀有满腔热情。我之所以会骑在马背上而不用脚走路,是因为我当时以为自己正在社会上崭露头角,小有名声;我不嫌麻烦地带着对付盗匪(想像而已)的手枪,我随身携带吓阻魔鬼的护身符,沾沾自喜,乐此不疲。就算我不曾碰到鬼魂或者盗贼,但我相信他们一定存在着。我很清楚自己有好几次都被他们弄得心神不宁。眼前那些阴冷的森林、峡谷,透着一股童话故事式的荒蛮、阴森,即使其中散布着一些已开发的区域,但仍不减其诡异的气息。特兰西瓦尼亚,你知道的,这个地方有三边都笼罩于山脉的阴影中。对一个英国人来说,黑麦田和葡萄园笔直布满陡峭丘陵的场景,乡民红黄相间的穿着装束,外表如大蒜似的小酒馆,甚至在贫瘠的地段充当盐田的景观,满眼视野所及,无不令人惊动。 “总而言之..,我正沿着荒凉山区的弯曲山路蜿蜒前行,狂风袭面吹来,数里之内没半家可供歇脚的酒馆。当地人说,这一路上的每株树篱后面,都有恶鬼潜伏窥伺,这个说法真令我毛骨悚然;不过还有更糟的理由使我战栗难安。炎热的酷暑过去之后,瘟疫已爆发蔓延,这整个地区都围布着一大群蚋蚊,甚至在寒冬季节也聚集不去。刚刚经过的那个村落——我忘了那地方叫做什么——村民们告诉我,前面山区的盐矿区,蚋蚊肆虐的情形更是猛烈。但我一心一意希望赶到崔迪,去见我那位也在他处旅行的英国朋友。同时我也想一窥那座有名的监狱,它的外观像是低矮的山脉,以七座白色山丘来命名,就在后方。所以我说我决定继续赶路。 “我知道,我一定是逐步趋近监狱了,因为白色山丘就在前方。然而,由于天色变得非常阴暗,我几乎是伸手不见五指。强风刮得树木摇摇欲坠,仿佛就要被撕裂成碎片,这时我往下来到一个洼地,途中经过了三座墓穴。它们看起来还很新,似乎是才刚刚挖好,因为四周仍有脚印环绕,但眼力所及,我没有看见半个人影。” 哈德利突然插话,打破了这梦幻般叙述所引发的怪异气氛。 “那个地方,”他说道,“酷似葛里莫教授向伯纳比先生买来的风景油画。” “我……我不知道,”德瑞曼回答,他显然相当惊愕,“是这样吗?我没注意到。” “没注意到?你没看过那幅画?” “没有看得很清楚。只看到大概的轮廓,树林哪、一般的风景——” “以及三座墓石?” “我不清楚伯纳比是从何处得到灵感的,”德瑞曼回答得语焉不详,他用手抚摸额头,“老天作证,我从未告诉他这件事。或许只是个巧合。但那三座墓穴上并没有立着墓石。它们的墓牌很寻常,只是棍子做成的十字架而已。 “不过我告诉你们,当时我坐在马背上,看着那些墓穴时,心里感到不太舒服。它们看起来实在有些诡奇,上头是白色山丘,周遭却是绿黑色的景观。但这也不是主要的原因。假如它们是监狱的墓穴,为何会挖在这么偏远的地方?我意识到的下一件事,是我的马忽然向后仰,差一点就把我摔下马来。我连忙拉着马绳回转,靠在一棵树下;这时我回头望去,我知道为什么马儿会不对劲了——有一座墓穴的土墩突然隆起且滑动,发出一种崩裂的声音,接着有某种东西开始扭拧和蠕动;然后一个黝黑的东西从土墩里摸索着冒了出来。那只是一只手指在蠕动着的手臂——但我一辈子从没看过比这更恐怖的景象!” 第十章 上衣的血迹 “在那节骨眼上,”德瑞曼接着说道,“我也乱了方寸。我不敢下马去察看,生怕马儿会逃跑;而我也不耻逃走。我不禁想到吸血鬼故事和民间传说中,魔鬼在混沌中破空而出的情景。不瞒你们,我被那东西吓呆了。还记得那时我急得把马儿踢得团团转.,一手试着勒紧马绳,一手则掏出左轮手枪。后来我再回头一看,那个东西已经爬出了墓穴,并且朝着我跑来。 “就是这样,各位先生,我和我最好的朋友相遇了。他在地上找到了一把铲子,这工具一定是挖完墓穴的人留在那儿忘了带走的。他继续向我跑来。我用英文大叫:‘你想做什么?’——由于我整个人已经迷迷糊糊,以至于其他语言全都忘光了。这个人停下脚步。然后,他也以英文回答,但操着外国口音。‘救命,’他说,‘救命,大爷;别害怕。’意思大概是如此。然后他就丢下铲子。这时候,马儿已安静多了,但我还惊魂未定。这个男人的身材不高,看起来却非常强壮;他的面容暗沉而肿胀,零星散布着些许脏黑的污点,在黄昏微光照耀下,整张脸略显桃红。接着大雨猝然倾盆而下,他依旧站着不动,挥舞着双臂。 “他站在雨中,大声对我说话。我不想逐字逐句重复他的话,反正大意就是:‘听我说,大爷,我不像那两个可怜的家伙,我没有死于黑死病。’他指着坟墓,‘我没有受到瘟疫的感染,大雨把我冲刷干净后,你就会明白了。这是我自己的血,是我刺伤自己而从肌肤流出来的鲜血。’他甚至伸出污黑的舌头,让雨水把它冲干净,表示是因沾染煤灰之故。此情此景,我眼前的这个人、这个地方,都疯狂诡谲得令我不知所措。然后他接着说,他不是一般的罪犯,而是个政治犯,他只是要从监狱逃出来而已。” 德瑞曼的前额皱了起来,他再次露出笑容。 “救他?我很自然地这么做了。况且我对其中的隐情也充满好奇。后来我们拟定逃亡计划时,他对我说明了一切。他和另外两个兄弟,都是克劳森堡大学的学生,在一次抵抗奥地利、寻求特兰西瓦尼亚独立的暴乱中,他们被逮捕了——如同1860年之前的情况。他们三个人关在同一间牢房里,结果有两个死于黑死病。经由狱医的协助——这名医师也是囚犯——葛里莫伪装出同样的发病症状,假装死去。那时候,整个监狱都为这黑死病而人人自危,惊惶不安,因此没人会去检验医师的诊断。连当时帮他们三个埋葬的人,在将尸体丢入松木棺材和用钉子封棺时,都把头掉转过去。看准他们埋下尸体的地方离监狱还有一段距离,而且,他们一向急着赶忙把棺盖钉好,于是狱医先就偷塞了一把截钉器给他——我这位劫后余生的朋友曾拿它给我看过。他原本就是个强健有力的男人,如果在被活埋后仍能保持镇定,没有浪费太多的氧气,其实只要用头就可以顶高棺盖,让截钉器找到空隙插入。总之,这个强壮的男人最后成功地从松软的泥地中破土而出了。 “好了,当他知道我是在巴黎念书的学生时,沟通就变得很容易了。他的母亲是法国人,所以他能说一口流利的法语。我们商量之后,判断他最好假扮成法国人,在那里,他可以建立一个全新的身份,而且不会引起怀疑。他藏了一点钱,而他在家乡有个女——” 德瑞曼突然住口,像是突然发觉自己说得太多了。哈德利只是点点头。 “我们都心知肚明那女孩是谁,”他说道,“现在,我们可以先不理会‘杜莫太太’。接下来呢?” “可以放心让她把钱带来,随他一同到巴黎来。这个时期,已经不太可能还有追缉逃犯的通告——事实上,也从来没有过。不过虽然已被人当做是死亡了,但他还是害怕得等不及刮脸整容或先披上我的外衣遮掩,就匆匆逃离那个地方。总之,我们并未引起任何怀疑。那个时代还没有护照这种东西,从匈牙利出境的途中,他都化身为要和我在崔迪碰面的那位友人,用他的身份通报。一待入境法国……后来的事情你们全知道了。现在,各位先生!”德瑞曼毛骨悚然地呼出一口气,态度僵硬起来,并用冷峻空洞的眼神望着大家。“我刚说的每一件事,你们都可以去查证——” “崩裂的声音是怎么回事?”菲尔博士突然急着插嘴。 这个问题听来相当平常,但此刻问起也令人十分意外。哈德利急忙扭身看他,甚至连德瑞曼的眼神也朝他发出探问。不过菲尔博士红润的脸庞,这时却茫然地扭曲着,他喘着气,并用手杖戳刺地毯。 “这非常重要,”他对着壁炉声明道,仿佛有人正在反驳他,“真的非常重要。嗯哼,德瑞曼先生,我只有两个问题请教。你听到了崩裂的声音——是棺盖在扭转的声音,是吗?是?所以这表示葛里莫爬出来的这个坟墓,挖得相当浅?” “没错,非常浅,否则他根本爬不出来。” “第二个问题。那所监狱,现在……它以前是个管理严格还是松懈的地方?” 德瑞曼仍是一头雾水,但下巴依旧紧紧绷着。 “我不清楚,先生。但我知道当时它曾遭受一群政府官员的抨击。他们严厉指责监狱当局放任瘟疫在狱内蔓延,因为它影响到盐矿囚工的工作绩效;而且,他们还公布了死亡名单,我看见过。我再问你们一次,挖出这些旧时的丑闻,到底有什么好处?完全是徒劳无功嘛。你们也听到原委了,这对葛里莫而言,根本谈不上是件丑事,但是——” “没错,这就是重点所在,”菲尔博士的声音低沉,他以奇怪的眼神盯着德瑞曼,“我要强调的就是这件事。它没有什么见不得人的。那到底是什么事情,迫使一个人非得隐姓埋名,掩盖自己所有的过去?” “这……这对厄奈丝汀·杜莫或许是件不光彩的事,”德瑞曼的语气有些激动。“你们不明白我在暗示什么吗?葛里莫的女儿怎么办?就凭胡乱瞎猜他兄弟可能还活着,便可以肆无忌惮地来挖掘别人的旧愆吗?他们不在人世了,而死人是不会从墓穴爬出来的。我可不可以请问你们,说葛里莫的兄弟杀了他,这想法是打哪儿来的?” 有一瞬间,兰波认为德瑞曼根本摸不着头绪。然后他摇摇晃晃地离座起身,仿佛呼吸非常困难。他笨拙地解开大衣,触摸着喉咙,然后才重新坐下。惟一不变的,只有那玻璃眼珠的表情未曾稍改。 “你在骗我吗?”他质问着,颤抖、暴躁、孩子气似的语气逼走他一向的沉稳,“你为什么要骗我?” “这是实情。看看这个!” 哈德利迅速递出彼得逊医师送来的字条。德瑞曼挪身移前取件,然后坐回椅上,同时还一边摇头。 “我看不出这表示什么,先生。我,我……你是说,他死亡之前说……” “他说凶手是他的兄弟。” “他还说了什么?”德瑞曼吞吞吐吐地问。 哈德利让他自己去猜想,不做任何回答。 德瑞曼接着说道: “我可以告诉你们,这实在是太荒谬了!你们是在暗示我说,那恐吓他的骗子、那与他素昧平生的家伙,就是他的亲兄弟?你们是这么想的。但我还是无法理解。打从我一知道他被刺杀……” “刺杀?” “没错。我刚刚说了,我——” “他是被枪杀的,”哈德利说道,“你怎么会认为他是被刺杀的?” 德瑞曼耸耸肩头。他满是皱纹的脸上,浮起一种不悦、嘲讽、甚至有点自暴自弃的表情。 “我大概是个非常糟糕的证人,各位先生,”他的语调平稳,“不过我还是要秉持真心诚意,告诉你们一些你们不曾相信的事。或许我就直接跳到结论好了。曼根先生跟我说,葛里莫遭到袭击,性命正危在旦夕;他还说,凶手把油画割成好几片后,就消失不见了。因此我以为……”他擦拭着鼻梁。“你们还想问我什么?” “今天晚上你做了什么?” “我在睡觉。我……你们知道的,我不太舒服,就在这儿,眼球的后方。晚餐时我觉得身体状况很糟,所以就没出门(我本来打算去亚伯特音乐厅观赏演唱会),我服了一片安眠药,然后便躺了下来。很不幸地,从七点三十分以后至曼根叫醒我为止,这段时间里我什么都记不得。” 哈德利态度异常镇定,他打量着对方敞开的大衣,但脸上带着一种警戒的神色,似乎即将猛扑突袭对方。 “我明白。德瑞曼先生,你上床时曾脱下衣服吗?” “什么?脱衣服?没有。我只脱掉鞋子,就这样。为什么这么问?” “你离开过房间吗?” “没有。” “那你上衣的血迹是怎么来的……是,是血迹没错。站起来,别想跑!站着不要动!现在,脱下你的大衣。” 兰波看到德瑞曼不知所以地站在椅边脱掉大衣,一只手在胸膛上摸索着,像是一个人在地板上搜探时一般。他现在身上穿着淡灰色的西装,飞溅其上的污点非常鲜明醒目。暗色的污迹从外套侧边往下横越至右口袋处。德瑞曼的手指游走着,碰到污迹后才停了下来。他用手指揉抹了一会儿,然后拂了拂。 “那不可能是血迹,”他喃喃自语,声音仍显高扬烦躁,“我不知道那是什么,但绝不可能是血,我告诉你们!” “我们必须检查看看。请脱掉你的西装外套,恐怕我们得带走它。口袋里有没有什么东西要拿起来的?” “但是……” “那块污迹是在哪里弄到的?” “我不知道,我发誓我不知道,而且我也无法推测。那不是血迹。你们为什么认为那是血迹?” “请把外套交给我……很好。” 德瑞曼手指抖动不停,他从口袋里取出一些零钱、一张演唱会入场券、一条手巾、一包忍冬牌香烟,以及一个火柴盒,哈德利目不转睛地紧盯着他。接过外套后,他将它摊开在自己的膝盖上。 “如果我们搜查你的房间,你是否有异议?我声明在先,假如你拒绝的话,我就无权这么做。” “没有任何异议,”德瑞曼一边抚摸额头,一边迟缓地说道,“只要你们告诉我,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主任!我什么都不知道。我只是想要帮点忙……是的,帮点忙而已……这个案件与我完全无关。”他的声音中断,脸上又是嘲讽悲苦的笑容。兰波觉得这个笑容令他迷惑的程度胜于猜疑。“我被逮捕了吗?我不会有异议,你们知道的。” 某些事情似乎不太对劲,或是说,怪得没道理。兰波知道哈德利也同样摸不着头绪。眼前这个男人,不断做出古怪而不切实际的陈述,但他口中所叙述的恐怖故事,不管是真是假,到底还是弥漫着一股暧昧朦胧的戏剧感——然而此刻,他们却在他的外套上发现了真实的血迹。但不知为何,兰波倾向于相信他的故事,至少,他相信这个男人所相信的事。可能是因为他看来如此(显然如此)缺乏世故,因为他的单纯。他就这么站着,身上只剩下衬衫,整个人看来显得萎缩瘦弱了点,但也仿佛更修长了些。他的蓝色衬衫已褪色为略带灰暗的白色,衣袖全都卷至肌肉紧绷的上臂,领带歪斜,大衣则垂挂在臂膀上,人却是依旧笑容满面。 哈德利轻声咒骂。 “贝特思!”他大叫,“贝特思!普斯顿!”他的脚跟不耐烦地叩踏地板,直到他们应声为止。“贝特思,把这件外套送到病理专家那边,去做污迹的分析检验,明白了吗?明天早上要交出报告。今晚就这样了。普斯顿,跟着德瑞曼先生下楼,给我好好看看他的房间。你知道要找些什么吧?眼睛睁大一点,瞧瞧有什么面具之类的玩意儿。稍待片刻,我也会下去一块找。仔细想想吧,德瑞曼先生,我得请你明早来一趟苏格兰警场。就这样了。” 德瑞曼把哈德利的话当耳边风。他像蝙蝠一样瞎闯乱撞地走着,一边摇头晃脑,大衣则拖曳在身后。他边走还边拉扯普斯顿的衣袖。 “我能在哪里沾到血迹呢?”他急切地问道,“简直是怪事一桩。我究竟是在哪里沾到这块血迹的?” “不知道,先生,”普斯顿说道,“小心门柱!” 此刻,那阴暗的房间完全安静了下来。哈德利缓缓摇头。 “这下子难倒我了,菲尔,”他承认道,“我不知道我到底是向前一大步还是整个后退了。你觉得那家伙如何?他似乎相当温和、柔顺、从容;你可以尽管把他当个拳击吊袋追打,但到头来,他还是斯斯文文地在原地摆荡。他好像不介意别人怎么看待他,也不在乎人家会如何对付他。年轻人不喜欢他的原因或许在此。” “嗯,没错。把壁炉里的纸片收齐之后,”菲尔博士嘀咕着,“我要回家去想想。我现在只觉得……” “怎么样?” “毛骨悚然。” 菲尔博士使力一股脑站了起来,然后把铲形帽紧压在他眉眼之上,用力挥动他的手杖。 “我不愿光是在纸上谈兵。你得发电报去查证。哈!是的。我不相信那三口棺材的故事,虽然德瑞曼可能坚信不疑。天晓得,除非我们整个推论完全是在胡扯,否则我们还是必须假定那两位侯华斯兄弟没死,嗯?” “问题是……” “他们发生了什么事?嗯,没错。我以下所做的推测,是拿德瑞曼坚信自己所言绝对是实情作为前提。第一点!我根本不相信那几个兄弟是政治犯。葛里莫才从监狱里逃出来,在故乡就已有‘积存的一点钱’;销声匿迹了五年多后,又突然间继承了一笔来源不详的巨额财产,而且他自己也变换了一个完全不同的名字。最后,他悄悄离开法国,开始享受全新的人生。第二点,拿出凭据来!假如德瑞曼所言属实,那么葛里莫的一生当中,究竟有什么秘密会招致危险?人们通常都将蒙地·克里斯托(Monte Cristo)的逃亡,视为一个刺激而充满奇想的传说;因为他所犯的罪,在英国人的看法里,和窃取人行道的指示灯,或在夜间船赛中蒙住警察眼睛的恶行没啥分别,只是不守规矩、讨人厌而已。妈的,哈德利,这是不可能的!” “你是说——” “我的意思是,”菲尔博士平铺直叙地说道,“葛里莫被钉入棺材时,他人还活着。万一其他两个人也活着呢?假设这三个‘死人’,都如同葛里莫一样是假死呢?假设葛里莫从他的棺材爬出来时,还有两个活人分别困在自己的棺材里面呢?但是他们出不来……因为葛里莫手上虽有截钉器,却没有用在他们身上。在当时的情况下,不太可能多弄到一把截钉器。葛里莫拥有它,是因为他体格最强壮,一旦他爬离棺材,想要把其他人也弄出来,对他而言是比较容易的,于是他们的计划就如此敲定了。然而,他却心怀不轨地让他们活埋于地下,因为如此一来,他就可以独吞三人一同偷来的钱。一个绝顶聪明的犯罪!真是个绝顶聪明的犯罪手法!” 众人听得呆若木鸡。哈德利低声喃喃自语,离座起身时,脸上的表情是阴晴不定。 “噢,我知道这里头大有文章!”菲尔博士的声音低沉而响亮。“如果他真的干下这种黑心无耻的勾当,他当然会夜夜噩梦缠身。然而,惟有如此,才可以解释这个丑恶的案件,解释这个男人为何担忧他的兄弟是否爬出坟墓……为什么葛里莫会这么死命催促德瑞曼赶紧离开,而没有先脱下囚服?既然可安全藏身于当地居民望而却步的黑死病墓穴附近,为什么他要甘冒在路上被看见的风险而逃跑?嗯,那些墓穴都挖得相当浅。时间一分一秒地流逝,假如那对兄弟发觉自己即将窒息而死,却仍然没有人来伸出援手,他们可能会大声尖叫,大力捶击棺材。德瑞曼当时非常可能已经看到土堆松动,或听见那里传出最后的呼叫了。” 哈德利拿出手帕擦脸。 “有哪一个鼠辈会——”他的尾音拉得很长,深觉不可置信。“不对,你的方向搞错了,菲尔,这完全是你的想像,不可能的!他们不可能爬出自己的墓穴,他们那时早就死了啊!” “是吗?”菲尔博士似乎心不在焉,“你忘了那把铲子吗?” “什么铲子?” “那些挖墓穴的倒霉鬼,在害怕和仓促之下所留下的铲子。即使眼下管理的是一群最笨的犯人,监狱方面也不可能容许这类粗心大意的行为发生。他们一定会派人回去找。老兄,虽然我连一丁点支持这番理论的证据也没有,但我可以如同看着它发生一样确定。先想想疯狂的佛雷在瓦立克酒馆对葛里莫说的每一句话,再来对照我所说的有没有道理。后来,有两个冷静的武装守卫回来找铲子,他们看到或听见了葛里莫害怕德瑞曼发现的景象。他们可能被吓得魂不守舍,或是出现一般的情绪反应,但总之,最后棺材被撬开了,那对兄弟滚了出来,满身鲜血而且奄奄一息,但仍然活着。” “既然如此,他们为什么不对葛里莫发出通缉令?他们可以在匈牙利全面通缉这个越狱者——” “嗯,没错。我也想过这件事,并且反问自己这个问题。监狱当局是应该会做这样的处理……但可能是因为当时他们正受到严重的抨击,监狱高层人员的前途都已岌岌可危。你想,如果让那些抨击者知道他们竟然出了这么个大纰漏,他们会怎么说?所以最好的应对之策,就是把那对兄弟打入不见天日的大牢,然后对第三者的行踪压下不提。” “这完全是臆测,”哈德利思索片刻后说道,“不过,如果这就是实情,那我倒真要相信人心本恶了。老天有眼,葛里莫是恶有恶报。但我们还是一切照旧,非把凶手揪出来不可。假如——” “当然是不仅如此!”菲尔博士说道,“就算是真相,也只是整个故事的一部分;而最难处理的,就是在这里。你提到了人心本恶,我可以告诉你,我无法想像还有比葛里莫更邪恶的心灵;当然,除了不知名者X,那个空幻之人,那位汉瑞兄弟之外。”他挥动手杖以示强调。“为什么?为什么皮尔·佛雷承认他怕那个人?葛里莫怕他的敌人是理所当然的;然而,为什么佛雷也怕他这位兄弟,这位与他有共同复仇目标的盟友?为什么一个专业的魔术师也会害怕幻影?难道这位汉瑞兄弟,既像狂人一样行事草率,同时又像撒旦一般精明狡猾?” 哈德利把笔记本放入口袋,然后扣上他的外套。 “你想回家就走吧,”他说道,“我们这边已经收工了。不过我得去追捕佛雷。不管这另一位兄弟是何许人也,反正佛雷知道。他会说出来的,我向你保证。我现在要去德瑞曼的房间看一下,但我预期不会有什么收获。佛雷才是这个谜团的关键,他会引导我们抓到凶手。可以走了吗?” 他们直到第二天早上才知道,事实上,佛雷此时早已毙命了,是被那枝夺了葛里莫性命的同一把枪给射杀的。杀手未曾出现在现场证人的面前,而且仍旧不会在雪地上留下足迹。 第十一章 不可思议的谋杀 隔天早晨九点,菲尔博士来敲房门时,他的两名客人仍处于寤寐状态。昨晚兰波睡得不多。他和博士返家时已是一点半,但桃乐丝却迫不及待急于得知详情,而她的丈夫也乐于娓娓一道。他们准备了烟、酒,然后回到自己房间。桃乐丝学福尔摩斯一样在地板上堆了许多沙发枕头,手上拿着一杯酒坐在那里,一脸古灵精怪地听着丈夫边踱步、边叙述。他的观点灵活,但不太明确。她蛮喜欢叙述中的杜莫太太和德瑞曼,但对萝赛特·葛里莫却表露出强烈的反感,甚至兰波引述萝赛特在辩论会中那句他们夫妻俩已经奉行的箴言时,她的不满也未曾松口。 “都是一样的,你记下我的话,”桃乐丝脸露精明地以烟指着丈夫,“总之,那个五官奇特的金发女郎一定脱不了干系,老兄,她大有问题。我认为她想要脚踏两条船。呸!借用她的说法,我敢打赌她连一个称职的——嗯,妓女也做不来。如果我像她对波依德·曼根一样对待你,而你却没有往我的下巴狠狠揍上一拳的话,那我这辈子再也不会开口讲话了……你懂我的意思吗?” “别管人家的私事了,”兰波说道,“何况,她对曼根怎么了?你该不会认为,如果她人没被锁在起居室,就真会跑去杀她父亲吧?” “怎么会?我看不出她如何穿上那件奇特的大衣,还可以蒙骗杜莫太太的眼睛,”桃乐丝说道,她明亮的黑眼睛带着一股深邃神秘的意味。“我来告诉你是怎么回事吧!杜莫太太和德瑞曼都是无辜的。而米尔斯……嗯,听起来米尔斯像是个一本正经的人,但是因为你一向不喜欢科学或是‘未来的希望’那类东西,所以可能会对他带有偏见。不过,你认为米尔斯讲的像是实话?” “没错。” 她若有所思地抽着烟。 “我有好多很棒的想法。我心里最可疑的人选,而且说来也是最方便下手的人,就是你未曾谋面的——佩提斯和伯纳比。” “什么?” “你听我说嘛!排除佩提斯涉案的理由,是因为他太矮小,不是吗?我应该想到,菲尔博士如此博学多闻,他一定早就想到这一点。我刚刚正在回想一个故事……我忘了在哪里读到它,不过我还记得它是由好几个中世纪小故事所组成。你有印象吗?故事中有个厉害无比的角色,他用护面具盖住脸庞,在骑马剑术比赛里拔得头筹。尔后来了一位更加神勇的武士,立刻向这位优胜者挑战,他咻的一声蓦然跳上马,二话不说便往高个子优胜者的头盔迎面痛击,而且招招都向护面具中央猛攻。最后,在现场观众的惊呼声中,他一剑直捣黄龙,把优胜者的头盔击落。然后,一阵凯旋的歌声响起,众人才赫然发现,偌大的盔甲之中,竟然是一位瘦小的英俊少年郎……” 兰波看着她。 “亲爱的,”他的口气正经慎重,“你这是一派胡言,根本是在胡思乱想。听着,你不会真的认为佩提斯会戴着假面具、假肩膀,大摇大摆地走进去吧?” “你太死脑筋了,”她说道,鼻子皱了起来,“我倒认为这是一个非常好的想法。你要我提出证据?行!米尔斯自己不是提到那个人的后脑勺闪着光,说面具像是混凝纸做的?这你怎么说?” “简直是噩梦一场,我说。难道你没有比较实际点的想法?” “有!”桃乐丝蠕动了一下身体。很明显地,这其实是她方才乍现的灵感,但她却假装是早有此想。“这是一桩不可能的犯罪。为什么凶手不想留下任何足迹?你们尽在追寻那种最复杂难解的理由,这样搞下去,最后你们当然只好以凶手想戏弄警方的理由来解释。全是垃圾!亲爱的,我们暂且先把谋杀这个想法摆在一旁。你想,当一个人刻意避免留下脚印时,他真正的理由,或我们第一个会想到的理由,是什么?因为——他的脚印太特别了嘛!特别到警方可以循线直接指证他!可能是因为他有残疾或什么毛病,如果留下了足迹,光凭这个证据就可以吊死他……” “可是——” “是你告诉我,”她说道,“伯纳比那家伙有畸形足的。” 近拂晓时分之时,兰波终于入睡了。在他脑海里,伯纳比的畸形足比起那副面具还让他觉得邪恶不祥。这简直是太荒谬了;但在他的梦中,这令人不安的荒谬感,却和三座墓穴的谜团纠缠不清。 这一睡,要到周日早晨约九点菲尔博士来敲房门的时候,他才从被窝里挣扎着爬出来;他急速地着衣刮胡须,然后摇摇晃晃地走下寂静无声的屋子。菲尔博士(或其他任何人)会在这种时间急着找人实在不寻常,但兰波料想,昨晚一定又发生什么新的怪事了。走廊通道内是一片寒气逼人;但即使是炉火熊熊的大读书室,也给人一种虚幻不实的印象,整个情境就像是为了赶火车,特地在黎明时分起床的感觉。可俯视阳台的凸窗小斜间里,摆着三份早餐。天气阴沉得叫人感到郁闷,天空则不断飘着雪。衣着盛装的菲尔博士坐在桌前,一边托着下巴,一边盯着报纸看。 “汉瑞兄弟……”他低沉而响亮地说道,并拍打着报纸,“喔,是的,他再度犯案了。哈德利刚刚打电话来透露了一些细节,待会儿他就会过来。先来看这个吧。如果说昨晚的案子是个大难题……哦,天哪,看看这个案子!我就像德瑞曼一样——简直不敢相信!头版完全没提及葛里莫被杀的任何讯息。幸好,他们没把这两件案子联想在一起,或是把哈德利吩咐他们不得走漏的消息写出来。看这个!” 兰波给自己倒了杯咖啡,然后瞄着报上的标题。 “魔术师命丧于魔术中!”报上这么写着。下此标题的人,一定获得莫大的快感。还有“卡格里史卓街之谜”、“第二颗子弹是赏给你的!” “卡格里史卓街?”美国佬复述了这个字眼,“这卡格里史卓街到底是在哪里?我听过好几个有趣的街名,但这个——” “你大概不可能听过它,”菲尔博士低语,“它是一条隐藏于街道中的街道,只有当你在找寻一条捷径时,才会无意间闯进去,然后你会惊讶地发现那里别有洞天,原来这里还有个社区被遗忘在伦敦之中……总之,卡格里史卓街距离葛里莫的府邸,还不到三分钟的步程。它位于罗素广场的另一边,是吉尔伏特街后面的一条小死巷。据我所知,那里有好几家从蓝伯康都街一路发展过来的零售商店,还有一些出租公寓……汉瑞兄弟开枪杀人后,离开葛里莫的住处,沿途走到那里,再晃了一下,便又完成了另一项任务。” 兰波继续读着这篇报道: 昨日晚间,一名男子被发现横尸于卡格里史卓街W.C.l,经由确认后,证实此名男子名为皮尔·佛雷。其身分是法籍魔术师暨幻术表演者。他在东中区商业大道上的音乐厅已演出数月之久,但两周前却住进卡格里史卓街的出租公寓。昨晚约莫十点三十分时,他被发现遭到枪杀,从现场情况研判,这名魔术师似乎死于不可思议的谋杀。现场并未遗留任何线索与足迹——三名目击者皆可作证——虽然他们都清楚听到有人说“第二颗子弹是赏给你的”。 卡格里史卓街全长两百码,街尾止于一片砖墙。街头的地方有几家商店,当时皆已打烊,但路灯仍散发着光芒,店面前的人行道上亦都打扫干净。此外,在街头数来二十码内的地方,街道与人行道已连成一片完整无缺、毫无足迹的雪地。 杰西·修特先生和R.C.布雷温先生,是从伯明翰来访伦敦的游客,当时他们正要去拜访在街尾寄宿的朋友。两人沿着右侧人行道行走,背后即是街道入口。正在核对门牌号码的布雷温先生,转身时注意到身后有一名男子,与他们相隔一段距离徒步而行。此人步伐缓慢、慌张,一面走一面环顾四周,像是在等待某人现身。他虽走在路中央,但因周围光线昏暗,除了能辨认他是高个子、头戴垂边软帽之外,修特先生和布雷温先生都没注意到其他的事情。就在这个时候,亨利·威瑟警官——他沿着蓝伯康都街一路巡逻过来——刚好走到卡格里史卓街的入口。他看到那个人走在雪地上,一眨眼间,人就消失不见。然后事情就发生了,前后只不过是三四秒钟光景而已。 修特先生和布雷温先生都听到身后传来近乎尖叫的呼喊声,接着又清楚听见有人说:“第二颗子弹是赏给你的”,然后那人大笑,紧跟着低闷的枪声响起。他们急忙转身,看到身后的男子步伐蹒跚、摇摇欲坠,而在尖叫了一声后,随即迎面倒地。 在他们视线所及的范围里,整条街从头到尾都没有其他人。此外,这名男子是走在路的中央,雪地上除了他的脚印,绝无其他人的足迹。此事已经由威瑟警官予以证实,案发时他立刻从街头跑到现场。借着珠宝店窗户所散发的微光,他们看到死者俯面躺下,双臂张开,鲜血从左肩胛骨下子弹穿过之处喷出。凶器是一把长管的点三八科尔特左轮手枪,属于三十年前的过时枪型,被扔在尸体后方十尺之处。 尽管他们都亲耳听到那句话,而且手枪也横卧在一旁,不过由于街上是空无一人,因此这些目击证人都认定他一定是举枪自戕。他们发觉此人还一息尚存,连忙将他送往街尾的M.R.坚金斯医师的诊所,警官则在现场检视,并确认了周遭没有遗留任何足迹。然而,受害人没撑多久就死了,一句遗言也没留下。 紧接着,最令人惊异的事情出现了。死者大衣被子弹射穿之处,有燃烧且呈焦黑状的迹象,这显示了凶器必定是紧压在他的背脊或者相隔不到几英寸之距射发的,然后,坚金斯医师提出他的看法——后来警方也证实此观点——这绝对不可能是自杀。他说没有人能够以这个角度从背后持枪射杀自己,尤其是使用这种长管枪械。这是谋杀,不过却是叫人难以置信的谋杀。如果此人是从一段距离之外被射杀,譬如说从窗户或门口,那么看不见凶手、甚至没发现其他人的足迹,就显得不足为奇了。不过,死者却是被某个紧跟在他身边、跟他说过话、而后又凭空消失的人所射杀的。 在死者的衣物上,找不到任何文件或识别的东西,似乎也没人认识他。耽搁了一阵子后,他被送至停尸间…… “哈德利不是派人去捉拿他?”兰波问,“那个警员也无法辩认死者吗?” “那名警员的确认出死者的身份,不过那是后来!”菲尔博士咆哮道,“当警员赶到现场时,乱哄哄的场面已经结束。他遇上威瑟警官,哈德利转述说,他正在挨家挨户地打听。他于是根据现场情况作出推断。同一时间,被哈德利派去音乐厅找佛雷的警员回电报告,说佛雷已不在那里;佛雷曾简短地告诉剧场经理说他当晚无意演出,然后怪语呢喃地走出去。为了确定死者的身份,他们找来佛雷在卡格里史卓街寄宿的房东。而且为了确认他就是那个魔术师本人,他们也要求音乐厅的人来辨认。于是一个取了意大利艺名的爱尔兰人自愿前来认尸。他当晚原本也列名于节目单上,却因受了点伤,因此并未参与演出。哼,没错,那人的确是佛雷,而且已经死了。这下我们要人仰马翻了,呸!” “那么,这件事,”兰波大声说道,“是千真万确的啰?” 哈德利亲自回答了这个问题。这位刑事主任按起门铃来,简直像是个即将上战场厮杀的毛躁大兵。他踏大步走进读书室,手上拎着状似战斧的公事包,嘴上嘀嘀咕咕抱怨个没完,而且碰都没碰那些火腿和煎蛋。 “是真的,对极了。”他厉声说道,啪嗒啪嗒的脚步声移至炉火前。“我让报纸把消息发布出去,以便我们可以公开呼吁认得皮尔·佛雷——或他的兄弟汉瑞——的人,提供线索给警方。我的天哪,菲尔,我完全昏了头!你随口取的那个死绰号,已经梗塞在我脑子里,挥都挥不掉。我发现自己一提及汉瑞,就好像已经当它是个如假包换的真名字,我发现自己开始想像他的长相容貌。至少,我们应该会很快知道他的真名。我已经发电报到布加勒斯特。汉瑞兄弟!汉瑞兄弟!我们原本已逮到他的狐狸尾巴,结果又让他溜了。汉——” “看在上帝的分上,放轻松点吧!”菲尔博士不高兴地喘着气说,“别在那里语无伦次了,情况已经够糟了。我猜你昨晚都在忙这件事?有进一步的消息吗?嗯,有?现在先坐下来祭祭五脏庙吧。然后我们才可以进入一种——哼,泰然自若的心灵境界,嗯?” 哈德利说他什么都不想吃。然而最后,他还是吃了两份餐点,喝了好几杯咖啡,再点燃一枝雪茄,此时整个人才舒坦放松,回复至正常的身心状态。 “我们现在就开始吧。”他说完,便毅然挺直胸膛,并从公事包里取出一些报纸。“逐项来讨论这份报纸上所报道的——以及没报道的。嗯!首先,来看布雷温和修特这两人。他们俩很可靠;而且,可以肯定两人都不是汉瑞乔装的。我们拍电报到伯明翰去查证,发现他们在各自的生活领域中皆颇具盛名。他们事业成功、殷实可信,绝不会在这种事上失节做出伪证。至于警官威瑟,是完全可以信赖的人;事实上,他刻苦耐劳的工作态度,已经到了不应该的地步。如果这些人宣称他们没看到任何人,除非是被蒙骗了,否则他们绝对是实话实说。” “蒙骗……怎么说?” “我不知道。”哈德利大吼,深深吸了一口气,然后颓丧地摇头。“我只知道他们一定被骗了。虽然没进入佛雷的房间,但我大略勘察过那条街。它没有皮卡地里圆环那么明亮,但也不致幽暗到让人丧失辨认能力。阴暗处……我不知道!至于足迹,假如威瑟发誓没有发现脚印,我绝对相信他。就这样。” 菲尔博士只是咕哝了一声,哈德利继续说道: “再来,是关于那把凶器。使佛雷致命的那发子弹,是出自于科尔特的点三八手枪,和射杀葛里莫的是同一把。弹匣内有两个可拆卸的子弹套,总共只能装两颗子弹,而汉——凶手两颗都用了。新式的左轮手枪,你们知道,可以全自动地退出弹壳;但是这把凶器,是老型的左轮手枪,所以我们没有机会追查它的下落。它的性能很好,可以射出新式的钢铁弹药,不过有人把它偷藏了好几年。” “这个汉瑞,他可真是深谋远虑啊!嗯。你查出佛雷的行踪了吗?” “是的,他正要去找汉瑞。” 菲尔博士的双眼猛然迸出精光。 “哦?喂,你是说,你们已经查到——” “这是我们手上惟一的线索。而且,”哈德利的语气中,流露出奸邪的满足感,“两小时过后,若没查出个东西,我就把这公事包吃下去。你还记得吧,我在电话中告诉过你,昨晚佛雷拒绝演出,然后离开剧场这件事?没错。我手下的便衣是从两方面得知此事,一个是剧院经理伊沙史丹,另一个是特技表演家欧洛奇,这个人算是和佛雷比较熟,而且后来去认尸的也是他。 “对莱姆屋那个地带而言,周末夜通常是他们的大日子。从中午一点开始,剧场推出各式的杂耍综艺节目,一个接一个的,一直表演至晚上十一点。剧场生意到了晚上最为热络兴隆,而佛雷的首轮表演,是排在八点十五分出场。昨晚大约在八点十五分时,欧洛奇因为日前摔断手腕而没上场表演,这时便偷偷溜到地窖抽烟。那里有个连接热水管的炭烧暖气炉。” 哈德利打开一张写满字的纸。 “这是由欧洛奇口述,桑玛斯抄写的笔录,后面还有欧洛奇的签名: ‘那时候,我正穿过石棉门往楼下走,忽然听到有些声响,像是有人在劈引火木柴。我蓦然吓了一跳,因为我发现暖气炉的阀门已被打开,而老路尼就站在一旁,手上拿着短柄小斧,朝着他的一些私人物品猛砍,然后再将它们全塞入火炉。我说:“我的妈啊,路尼,你在做什么?”他以一贯古怪的腔调回答:“帕格里奇先生,我正在摧毁我的道具。”(“帕格里奇大王”是我的艺名,你们知道的,但他就爱这么称呼我,我能怎么办!)嗯,他说:“我的任务已经结束了;我再也不需它们了。”然后,妈呀,他又把他橱子里的道具绳索、空心竹棒,全拿了出来。我说:“路尼,大魔术师啊,你清醒一下。再过几分钟就该你上场表演了,而你到现在连衣服都还没换上。”他说:“我没告诉过你吗?我要去见我的兄弟。他要出面了断我们俩过去的恩怨。” 唔,他走向楼梯,然后突然转身。此刻路尼的脸就像白垩丘陵上的白马雕塑一般死白——上帝请宽恕我这么说——再加上暖气炉的火光照在他脸上,特别显得怵目惊心。他说:“在事了之后,万一我发生了什么事,你可以在我住的那条街上找到我兄弟。他不是真的住在那里,只是在那地方租了一个房间。”就在这时候,四处找人的老伊沙史丹刚好走下来。他听到路尼拒绝表演时,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两人便起了一场口角。伊沙史丹破口大骂:“如果你不演的话,你可知道会有什么后果?99lib??”路尼像个发牌员似的平静说道:“是的,我清楚后果是什么。”接着他恭敬地举起帽子说:“晚安,先生们,我要重回我的墓穴去了。”语毕,这个疯子无言地走上楼梯离去。’” 哈德利把纸再折好,将它放回公事包。 “是的,他是一位杰出的艺人,”菲尔博士一边说,一边设法点燃烟斗,“有点遗憾汉瑞兄弟必须——然后呢?” “就目前情况来看,不管在卡格里史卓街追捕汉瑞的行动有无成果,起码我们可以揪出他暂时的藏身之处,”哈德利说,“我纳闷的是,佛雷被枪杀当时,究竟要到哪里去?要前往什么地方?绝对不是要回他住的地方。他住在2B栋,是位于街头入口处,但他却往另一个方向走去。他被射击之时,已经走到约过街道一半了,差不多介于右侧门牌18号与左侧21号之间,但就在街道的正中央。这是个好线索,我已经派桑玛斯去案发现场。他的任务是查访街道后半段的每间屋子,希望能找出任何新搬来的、可疑的或值得注意的房客。女房东都是一样难缠,我们说不定得处理上好几十个,不过这不打紧。” 菲尔博士烦躁地弄皱头发,他弯着腰一屁股坐入大型座椅里,刚好把整个巨大的身躯塞进去。 “唉,没错,不过我不想让思绪过分专注在那条街上。我是说,先别管这个。你们想想看,可不可能佛雷被射杀时,其实是正在躲某个人、尝试摆脱某个人呢?” “所以他逃往死巷?” “错了!我告诉你,大错特错!”博士大叫,整个人也跟着离椅起身。“不是因为我找不出此事的理路何在(这我大方承认),而是这件事根本就是疯狂至极。这可不是发生于四面墙内的戏法。整个案件是:有一条街,有一个人沿着雪地走过,然后是惊叫声,一句耳语,砰!目击者转身,跟着凶手不见了。消失到哪里去了?那支手枪可不可能像掷飞刀一样在空中飞过,然后贴到佛雷的背部引射,最后又绕飞而去?” “胡扯!” “我知道是胡扯。不过我还是要提这个问题,”菲尔博士点点头,取下眼镜,双手在眼睛上方推压按摩。“案情的新发展,跟罗素广场的那班人有何关联?我是指,想想看,对警方来说,人人都有嫌疑,但难道我们不能先剔除某些人?就算那一屋子的人全都说谎,但他们也不可能跑到卡格里史卓街中央来丢手枪吧。” 刑事主任的脸上浮现恶毒的嘲讽。 “幸获高人再度指点,真是承蒙关照。我压根儿忘了这件事!我们可以排除一两位——如果卡格里史卓街案件晚一点发生,或是早一点也行,可惜天不从人愿。佛雷被射杀的时间,是在十点二十五分,换句话说,就发生在葛里莫被杀的十五分钟后。汉瑞兄弟绝对不敢冒险,他知道我们会怎么做,知道我们会十万火急地派人去抓佛雷。只有汉瑞或是某人,洞悉我们是双管齐下。他人就在那儿,使出隐身消失的把戏。” “或是某人?”菲尔博士重复着这句话,“你的思考逻辑真有趣。为什么‘或是某人’?” “这就是我正在着手调查的事——亦即,在葛里莫遭受谋杀后那倒霉、不知不觉的十五分钟,发生了什么事。在这个案子里,菲尔,我学到一个教训。如果你想要犯下两件精巧的谋杀案,执行第一件之后切勿悬宕在半途中,千万不要为了等待戏剧性良机的出现,才来完成第二件谋杀。必须一击中的,然后迅雷不及掩耳地再度出手,当所有当事人都还愣在第一个案件时,自然不会有人,包括警方在内,能够清楚记得什么时间谁在什么地方。我们能吗?” “此时此刻,”菲尔博士大声吼道,以掩饰自己也无能为力,“现在要列出一个时间表应该很容易,试试看吧。我们抵达葛里莫的住处……是几点?” 哈德利在一张细长的纸片上做摘要。 “那时曼根正跳出窗外,顶多是枪响两分钟后的事,算是十点十二分好了。我们跑上楼,发现房门锁着,先去拿钳子,然后打开房门,就算花三分多钟吧。” “这么短的时间够用吗?”兰波插嘴,“对我而言,感觉上我们似乎昏头转向了好一阵子。” “一般都会这么以为。事实上,”哈德利说道,“我自己也是如此,直到解决了‘凯钠斯顿凶杀案’后(菲尔,记得吗?),我的想法才改观。在那桩案子里,那位狡猾至极的凶手,便是利用证人习惯多估时间的倾向,来建立自己的不在场证明。这是因为我们估算时间的单位,通常是分而不是秒。你自己试试,把表放在桌上,闭起眼睛,然后在你估计过了一分钟的时候睁眼看它。你会发现自己大约早估了三十秒。不行,没什么好讨价还价,就是三分钟整!”他的表情不悦,“曼根去打电话,接着救护车迅速抵达。菲尔,你知道疗养所的所在位置吗?” “没有。这么无趣的问题就留给你自己想吧,”菲尔博士的口吻神气十足,“我记得,有人说它就在附近不远。” “在吉尔伏特街,儿童医院旁边。事实上,”哈德利说道,“它背后就紧邻卡格里史卓街,所以疗养所的后院一定平行于……嗯,救护车冲到罗素广场的时间,算是五分钟好了。这时是十点二十。那么后来的五分钟呢?这刚好是第二件谋杀案发生前的五分钟。还有接下来那关键的五分钟、十分钟、十五分钟呢?萝赛特·葛里莫独自一人在救护车里陪伴父亲,过了一段时间才回来。曼根自己一个人下楼去帮我打电话,而且直等到萝赛特回来后才和她一起上楼来。我没有认真考虑过这两个人,不过为了避免产生争议,还是把他们算进去好了。德瑞曼呢?案发前后好长一段时间都没人看到他。至于米尔斯和杜莫太太……呃,好吧,恐怕这两人都没嫌疑。打一开始米尔斯就在和我们谈话,至少谈到十点三十分,而杜莫太太没多久也加入讨论;他们俩和我们在一起有好一阵子。没辄了。” 菲尔博士低声轻笑。 “搞了半天,”他回想道,“让我们给弄清楚的,也只是当时我们做了些什么事。它只是把我们原本就认定清白的人给挑出来,将谁真说了实话——还得看我们是否瞧出点门道才能判断——理明白。哈德利,这案子可是相当棘手麻烦,不由我不佩服。对了,昨晚在德瑞曼房间,你搜出什么东西了吗?那血迹是怎么回事?” “喔,那是百分之百的人血,不过,我们没在德瑞曼房间找出可供参考的玩意。是有几个厚纸板面具,但都是那种有胡须、凸眼的精巧什物,是小孩子比较感兴趣的东西。总之,没什么特别的,一切都很平常。还有一些给小孩子玩的魔术道具,譬如说旧的烟火、轮转焰火诸如此类的,还有一个玩具舞台……” “好一些花花绿绿的小玩意,”菲尔博士沉浸在往日欢乐中,说道,“童年的欢乐,一去不复返。哇!伟大的玩具舞台!在我纯真的童年时光里,哈德利,我总是追逐云彩美景而乐不思蜀(这么做,结果却和我双亲起了严重的争执);在我年少的岁月中,我拥有一个可变换十六种不同布景的舞台玩具,其中有一半——我欣然地告诉两位——都是监狱建筑的模拟。为什么我小小的脑袋瓜里,会幻想着这如许多的监狱场景,真令人不解:为什么——” “你是怎么搞的?”哈德利睁大双眼质问他,“一下变得如此多愁善感?” “因为我突然有个想法,”菲尔博士温和地说道,“喔,我那神圣的帽子,这个想法真是棒呆了!”他对着哈德利不断眨眼睛,“德瑞曼怎么样了?你要去逮捕他吗?” “不。第一,我看不出他如何下手杀人,这样我拿不到拘捕令。第二——” “你相信他无罪?” “嗯,”哈德利吟哦一声,天生的警觉性,让他无法对人不怀疑。“我没这么说,但较之于其他人,他的可能性偏高。无论如何,我们总要有个开始。先是卡格里史卓街,然后再约几个人个别谈谈,最后——” 此时,他们听到门铃声响起,一个睡眼惺忪的女用人慌张地去应门。 “先生,楼下有位先生,”薇妲说道,她把头伸进读书室,“表示想要见你或主任。他的名字是安东尼·佩提斯。” 第十二章 油画 菲尔博士发出低沉响亮的轻笑声,随手倒掉烟斗里的灰烬,像是火山神灵抛撒火山灰一般,并且奋然起身,以诚挚的热情迎接访客,这般态度似乎让安东尼·佩提斯先生宽心不少。佩提斯先生向三人略微弯腰致意。 “各位先生,请原谅我一大清早就来打扰,”他说道,“但我必须寻求解脱,否则我实在无法心安。我知道你们,呃……昨晚找过我。我可以告诉各位,昨天晚上我非常的心神不宁。”他微笑着。“我有过带罪潜逃的冒险经验——忘了换一张新的养狗许可证,所以良心一直忐忑不安。每当我带着那只可恶的小犬外出遛狗时,我总觉得全伦敦街上的警察都在恶狠狠地盯着我看,弄得我只能一路偷偷摸摸地东躲西藏。所以面对这个案子,我认为主动出面说明是最好的抉择。而苏格兰警场的人,便给我这里的地址。” 他话还没说完,菲尔博士已急着剥下客人身上的大衣,让佩提斯有点哭笑不得;下一步,博士便将访客推入椅内,佩提斯先生不禁露齿而笑。他的身形矮小,穿着端正整齐,举动显得拘泥刻板,顶上是光溜溜的秃头,声音却惊人的洪亮。他的双眼突出,眼神睿智,有一股专注的力量。他的嘴形看来滑稽逗趣,下巴方正,中央凹陷。这是一张瘦削多骨的脸——富含表情,克己节欲,又略带神经质。他开口说话时,肢体的习惯动作是倾身向前,双手紧握,同时眉头深锁地朝着地面。 “葛里莫真是不幸,”他支支吾吾地说道,“当然,一般人总不免要客套地说句:有什么用得到我的地方,请尽管说。但我这是说真的——对这个事件而言。”他再次微笑。“呃——你们要我逆光而坐吗?撇开写小说时不谈,这是我第一次和警察打交道。” “别这么说,”菲尔博士语毕,接着介绍大家认识,“我老早就希望能认识你;咱们写的东西是一路的。你要喝什么?威士忌?白兰地?或是苏打水?” “现在还早,”佩提斯迟疑地说道,“不过,如果你坚持的话——那就谢啦!博士,在英国小说中,我对你的超现实作品,可算是相当熟悉;说到受大众欢迎的程度,我是如何也比不上你。这是公平的,”他皱起眉头。“非常公平。只不过,我不完全认同你(或詹姆斯博士),总是把故事中的鬼魂塑造得心狠手辣……” “鬼魂当然是心狠手辣的。它越是心狠手辣,”菲尔博士声如雷响,而且故意把自己的脸往上扭挤,以便露出凶恶的目光,“故事越是有趣。我可不愿我的卧榻上只弥漫着幽微的轻叹;我不需要伊甸园里那到处可闻的甜言蜜语。我要的是鲜血!”他直视着佩提斯,让这名访客浑身不自在,仿佛博士要的就是他的血。“哈,先生,我送给你几个做鬼的原则。鬼魂就该心狠手辣,它绝不可开口说话,它不能是透明的,但必须是个固体。它不能占据太长的故事篇幅,但在浮光掠影的出场中,必须留下深刻的印象,譬如说,突然在角落里伸出鬼脸。它不能出现在光线明亮之处,它必须在腐蚀颓朽或是宗教味浓厚的场景现身,要散发中古修道院及拉丁手抄本的味道。然而到了今天,一股不良的趋势正在兴起,有人开始对老旧的图书馆或古代的废墟嗤之以鼻;他们主张真正恐怖的幽灵,要出现在糖果店或卖柠檬水的摊子,他们称此为迎合‘现代化的考验’。好极了,好一个适用于真实生活的考验。就是现实生活中的人,才会被古老的废墟或墓园吓得魂飞魄散!没有人会否认这个事实。除非现实中真有人在卖柠檬水的摊子(当然,也可以是其他的饮料摊)看到什么后,尖声惊叫昏倒过去,否则,除了说它是一堆垃圾外,也不知该怎么说了。” “有人可能会说,”佩提斯挑高一边的眉毛发表意见,“去他的烂废墟。难道你认为,这个时代写不出好看的鬼故事?” “当然写得出来,而且还有更多出色的作家投入——如果他们愿意的话。问题是,他们害怕自己写出来的东西,被称之为‘甜蜜感伤的通俗剧’。因此,若无法避开通俗剧的色彩,他们便连用拐弯抹角、颠三倒四的叙事手法,以试图隐藏通俗的本质,结果弄得天底下无人看懂他们讲的故事。他们不再平铺直叙角色的所见所闻,只是一心想要营造出印象和感觉。这情况好比是在舞会中,领班前来通报有客人到达,只见他一把推开客厅的大门,然后大声报告:‘是高礼帽闪烁的亮光,不过我没看清楚,说不定是我又犯了想当然耳的老毛病,把雨伞架发出的光芒看花了。’这样一来,他的雇主一定深感不满,因为其实他只想知道访客究竟是谁。如果我们非要用算代数的方式来处理故事,那么恐怖就不再恐怖了。假如有人在周六晚上听到一个笑话,但他却在第二天早晨上教堂做礼拜时,才猛然笑起来,这不是很叫人感到悲哀?不过更悲哀的是,某人在周六晚上读了一则恐怖的鬼故事,但过了两周后,他才突然打了个榧子,明白自己当时就该吓得毛骨悚然才是……先生,所以我说啊——” 在两人对谈的过程中,急躁的主任早已气得火冒三丈,并且不时地清喉咙出声示意..。终于,他出拳重重击在桌上,意图摆平纷争。 “你们有完没完啊?”他的语调颇有指责之意,“现在,我可没有心情听你们演讲。既然佩提斯先生想要主动谈谈,所以——”看到菲尔博士鼓胀的双颊咧开来了,他平静地继续说道,“事实上,我想和你谈一谈周六晚上,也就是昨天晚上的事。” “想谈鬼魂的事吗?”佩提斯怪里怪气地问道,菲尔博士那番滔滔议论,已让他完全松懈下来。“拜访葛里莫的那个鬼魂吗?” “是的。首先,在形式上,我必须请你仔细说明昨晚的行踪,就说是九点三十分至十点三十分这段时间好了。” 佩提斯放下杯子。他的脸上再度浮现困惑的神情。 “哈德利先生,你是说……你是说,我有嫌疑吗?” “那个鬼魂自称是你,你不知道吗?” “他自称……老天哪,不会吧!”佩提斯一跃而起惊叫出声,活像是魔术箱里弹跳出来的秃头小丑。“他说是我?我的意思是,呃……自称他……该死的文法!你到底在说什么?这是什么意思?” 当哈德利开始向他说明后,他终于安静坐下来,只是不停地猛找袖口、领带的麻烦,而且屡次想要插话。 “总之,如果你能说明昨晚的行踪,借此来证实自己的无辜……”哈德利拿出他的笔记本。 “昨晚根本没人告诉我这件事。葛里莫被枪杀之后,我去过他家,但没人跟我提起这码事,”佩提斯一脸迷惑,“昨天晚上,我去了剧院,是帝王剧院。” “这件事你能证明吧?” 佩提斯皱起眉头。 “我不知道,我真希望可以。虽然我不认为那是一出好戏,但我还是可以把剧情说给你们听。哦,对了,我还留着票根和节目单bbr>。不过,你们想知道的应该是,我是否遇见什么熟人吧,嗯?不,恐怕没有——除非我能找到记得我的某个人。我是独自去看戏的。你们知道,我的朋友不多,而且他们每个人都有固定的生活作息。大部分的时候,我们都清楚彼此的行踪,特别是在周六晚间,而且也未曾想要改变目前的生活习惯。”他的眼睛流露出挖苦的神色。“这……这算是一种高雅的放浪生活,当然,说它是一种索然无味的放浪也不为过啦。” “我敢说,”哈德利说道,“凶手对你们的生活模式一定很感兴趣。是什么样的生活习惯呢?” “葛里莫总是工作——抱歉,我还没适应他已过世的事实——总是工作到晚上十一点。之后呢,你就可以随心所欲地打扰他,他是个夜猫子;不过在这个时间之前千万不要造次。伯纳比通常在他所属的俱乐部玩扑克。曼根可以说是葛里莫小姐某种程度的助手。他们两个通常是晚上在一块。至于我嘛,不是上剧院就是去看电影,但也不很频繁。我是这群人之中的特例。” “我明白了。昨晚离开剧院之后呢?你是几点离开剧院?” “接近十一点或十一点出头吧。那时候我还不想睡,所以我想可以去葛里莫那里坐坐,和他喝一杯。结果,嗯,你们都知道接下来的发展。米尔斯告诉我事情之后,我要求见你或是负责此案的人。我在楼上等了好久,都没有任何人搭理我,”他说话的样子有点愤愤不平。“所以,我直接走到疗养所去探望葛里莫的状况,到那里时,他刚断气。从目前的情况看来,哈德利先生,我知道这是一桩可怕的案子,但我对你发誓——” “为什么你要见我?” “佛雷公然出言威胁的那天晚上,我也在场,所以我想或许我可以帮得上忙。那时,我当然认为是佛雷杀了他;不过今早我看了报纸——” “且慢,先等一下!据我了解,有某个人模仿了你惯用的说话方式,对吗?好极了!在你的生活圈中(或生活圈外),你认为有谁可能模仿得来?” “或是有谁想要这么做。”佩提斯精明地说道。 他重新坐回椅子上,小心翼翼地避免弄皱裤子的褶缝。他茫然、困惑、充满不解的脑袋经过一番翻搅之后,原本紧张惶恐的情绪,如今已荡然无存;现在,他心中只盘旋着一个抽象的问题。他双手合掌,目光飘往窗外的遥远之处。 “不要误会我在回避你的问题,哈德利先生,”他的话语夹杂着轻微的咳嗽声,“说真的,我想不出有这么一个人。这个谜团所令我困扰的,并不全然是我自身的安危问题。如果你认为我的看法过于不可思议、简直是在胡说八道、根本不值一听,那我只好找菲尔博士谈了。这么说吧,为了方便讨论,就假设我是凶手——” 哈德利倏然起身,佩提斯只觉好笑地看了看他。 “别紧张!我不是真的凶手,这只是假设而已。好,我把自己乔装成古里古怪的模样去杀葛里莫(哦,对了,我宁可杀人也不愿穿成那副德行)。哼!接着,我还自我陶醉在那些愚蠢的无聊举动中。在这个时候,请问各位,我有否可能大大咧咧地向那些年轻人自报姓名?” 他话声暂歇,双手指头轻轻互拍着。 “这是第一种看法,一种眼光短浅的看法。不过,有些非常聪明的检察官可能会说:‘是的,—个狡猾的凶手是有可能这么做。这种方法非常有效,可以骗过那些做如是想的人。他稍微改变了自己的声音,刚好让人事后回想得起来。他学佩提斯讲话,因为他希望听者反过来认定那不会是佩提斯。’你是这么想的吗?” “没错,”菲尔博士泛起笑容,“这确是我第一个反应。” 佩提斯点点头。 “既然如此,那你一定也想出了替我开罪的答案。如果我真的要这么做,我不会让自己的声音只稍微变了样。因为假若听者一开始就认定是我的声音,他事后不太可能会如我希望的再生怀疑。所以,”他加重了语气,“我可能会做的,应该是在言词中故意留破绽;我应该说些反常的、怪怪的、不像是我个人风格的措词,这样,事后大家就容易记起来了。可是这名访客的做法不同。他的模仿根本是彻头彻尾,简直像是要为我开脱罪嫌。因为无论你是采用了简单或是复杂的思考,我都可以拿我没那么傻或我根本是太傻了的理由,来辩称无罪。” 哈德利笑了,他的目光兴致盎然地游走于佩提斯和菲尔博士之间,而脸上表情也不再是愁容满面。 “你们俩真是一丘之貉,”他说道,“我喜欢这种脑力激荡。但我以实际的经验告诉你,佩提斯先生,如果一个罪犯真的试图这么搞,他会发现自己是在作茧自缚。警方不会放着工作不做而去思考他究竟是傻还是不傻,他们就凭单刀直入的判断,吊死他。” “所以如果让你找到一个关键性的证据,”佩提斯说道,“你就会吊死我?” “没错。” “嗯,呃……当然当然。总之,”虽然口中这样说,但佩提斯看来对这个回答有些意外,显得有些局促不安,“嗯……我可以继续说吗?我还真是被你打乱了阵脚。” “当然,请接着说,”主任状甚和气地鼓励他,“我们还是可以从一个聪明人的口中,找到灵感。你还有什么建议?” 不管这番话是不是蓄意的讽刺,反正,没有出现大家预料的反应。佩提斯微笑着,但眼神十分专注,脸庞仿佛变得更消瘦了。 “是的,我想你可以的,”他深表同意,“甚至可以激发你原本就潜藏着的想法。举个例子来说,你,或是某人,引述了今早报上葛里莫谋杀案的某些报道。你仔细陈述凶手小心翼翼不破坏雪地而隐身遁逃的过程——不管用的是什么妙计。此人可能算准昨晚势必会下雪,于是他一一准备好全盘的计划,然后跟老天爷打赌等待雪停,以便付诸行动。反正不管如何,到时总会多少下点雪,这点他可以确定。没错吧?” “我也说过类似的话,没错。那又如何?” “那我想你应该还记得,”佩提斯平静地说道,“气象预报会告诉他不应该有所行动。昨天的天..t>气预报说,当天根本不会下雪的。” “哦,老天!”菲尔博士惊愕地看了佩提斯好一阵子,然后激动地一拳打在桌上,“说得好!我完全没有想到这点。哈德利,如此一来,整个事件全改观了!这——” 佩提斯的神情放松下来,取出一个烟盒并打开它。 “当然,这里头还是有点盲点。我的意思是,你可以提出一个显而易见的疑点来反驳我:因为气象预报说不会下雪,所以凶手知道一定会下雪。如果阁下果真这么想的话,那实在是难搞得令人有点啼笑皆非了。我个人是不会那么离谱的。事实上,我认为气象预报和电话转接服务一样,受到太多不公平的嘲弄。当然在我举的这个例子中,气象预报是有失误,是的……不过这无关紧要。你不相信我说的话?把昨晚的报纸翻出来看看哪。” 哈德利龇牙咧嘴地骂了句粗话。 “抱歉,”他说道,“我不是故意要找你麻烦——但我很高兴这么做。是的,你的举例似乎改变了整个看法。真是见鬼了,假如有人意图杀人,而且下手的时机和是否下雪密切相关,那么他多少会将气象预报列入参考。”哈德利冬冬冬地敲着桌子。“算了,我们继续说。我现在真的需要征求一些意见。” “恐怕,就只有这样了。在犯罪学方面,伯纳比研究得比我透彻多了。我只是偶尔才会注意一下天气预报,”佩提斯以嘲弄的目光,看着自己身上的衣服,“以便决定是否该穿上套鞋。这是习惯使然……那位模仿我说话的人,为何要将我牵连在内?我只是个不会害人的怪老头,我可以向你们保证。我不是那种不共戴天的复仇者。我惟一能想到的理由是,我是这群人当中,惟一一个周六晚上没有固定去向、无法提出不在场证明的人。至于有谁能学这么像……任何一个好的模仿艺人应该都可以。回到正题,有谁知道我是如何称呼我们这伙人的?” “会不会是瓦立克酒馆聚会的成员?除了我们提到过的那几位,不是还有些别的人?” “喔,是的,还有两位非固定参加的成员,但我不认为他们是可能的人选。一个是老莫宁顿,他在博物馆工作了五十几年;他是嘶哑的男高音,要模仿我的声音太难了。另一个是史威尔,但我相信昨晚他人在广播节目中开讲,是关于蚂蚁的一生还是什么的专题,因此应该有不在场证明……” “主讲的时间是几点?” “我想是在九点四十五分或差不多这个时间,当然,我无法确实保证。还有,这两人从未去过葛里莫的住所。对了,酒馆内不是都有些偶尔才上门的酒客?嗯,其中有些人可能曾坐在后面或听到过我们谈话,只是没有参与我们的讨论。我认为这对你们而言是条最好的线索,虽然稍嫌薄弱了一些。”佩提斯拿出一根烟,然后啪的一声关上烟盒。“好了,我们最好做个抉择,是干脆认定此人是个神秘的人物,还是要将各种险状设想一遍,嗯?伯纳比和我是葛里莫仅有的亲密朋友。我没干这件事,而伯纳比在玩牌。” 哈德利盯着他看。 “伯纳比真的在玩牌吗?” “我不知道,”佩提斯坦言承认,“不过我可以猜说他是,跟平常一样。伯纳比不是傻子。一个人会选择在与固定团体聚会的日子,不怕人知道地缺席跑去杀人,那他八成是个超级大猪脑了。” 佩提斯的这番话,显然比他前面所说过的任何言词更要刺激那位刑事主任,只见他皱着眉头,不断敲打桌面。而菲尔博土则完全陷入某种混乱的沉思状态。佩提斯好奇地来回看着他们俩。 “先生们,我是不是说了什么值得深思的话?”他问道。 哈德利突然变得生气勃勃。 “对,对,太值得深思了!现在,我们来谈谈伯纳比。你知道葛里莫带回家当做防身之用的那幅画,是他画的?” “防身?怎么防身?拿什么来防?” “我不清楚。我还希望你能解释这件事呢。”哈德利仔细端详他,“葛里莫家的人,似乎都喜欢说些神秘莫测的话。顺便问一下,你对他的家庭了解多少?” 佩提斯显然感到困惑。 “嗯,萝赛特是个非常迷人的女孩。呃,我不会说她喜欢故弄玄虚,其实刚好相反,对我而言,她有点太现代感了。”他眉头深锁。“我对葛里莫的妻子一无所知,她好些年前就不在人世了。但我还是不明白——” “别急。你觉得德瑞曼这个人如何?” 佩提斯轻笑了起来。 “胡柏·德瑞曼是我认识的人当中,最不会装神弄鬼的。就是因为他太正常了,所以有人说他其实藏了一肚子坏水——抱歉。你们也把他列入考>虑吗?如果是的话,那你就当我没说。” “我们再回到伯纳比身上。你知道他为何想要画这幅画、是什么时候画的等等的事情吗?” “他是在一两年前画的。我会特别记得这件事,是因为这幅画是他工作室里最大的一幅油画;必要的时候,伯纳比会将它笔直竖起来,充当墙壁或隔板。有一次我问他,这幅画想要表达什么。他说:‘一种我从未见过、仅存于想像中的构图。’它有个像是这样的法国标题:‘盐矿山的阴影下’。”他停止轻敲那根还未点着的香烟,那好奇心旺盛、永不歇息的大脑再度探索着。“啊哈!我想起来了,伯纳比说过:‘你不喜欢它吗?葛里莫看到它的时候,简直是吓得魂飞魄散。’” “为什么会这样?” “我没问,我只是把他的话当成玩笑或是吹牛罢了,因为他边说边笑;这就是伯纳比的作风。不过,那幅画摆在工作室里有好一阵子,上面也积了一层灰,所以周五早上当葛里莫冲进来开口要它时,令我非常惊讶。” 哈德利倏然倾身向前。 “你当时在哪里?” “在工作室?是啊,我一大早就去了,因为……我忘了原因。葛里莫走进来时,脚步非常急促……” “是气急败坏吗?” “是的,呃,不,不,应该说是兴奋异常。”佩提斯一边回想,一边偷偷注意哈德利的表情。“葛里莫以他连珠炮的快嘴说着:‘伯纳比,你那幅盐矿山的油画在哪里?我要买下来,你出价多少?’伯纳比满脸不解地看着他,然后一跛一跛地走过去,指着油画说:‘如果你要的话,老兄,它就是你的了,拿去吧。’葛里莫说:‘不行,这画对我有用处,我一定要花钱买。’所以啦,伯纳比说出一个十先令的可笑价码,但葛里莫却煞有介事地取出支票簿,开了一张十先令的支票。然后他没再多提什么,只说会把画挂在他书房墙上的某块地方。他拿着油画下楼,我还帮他叫了一辆车来载运它……” “你们曾把画包起来吗?” 菲尔博士突然高声问道,佩提斯因此吓了一跳。比之于佩提斯前面所提及的任何话题,对于这段叙述,菲尔博士表现出来的就算不是全神贯注,也可以说是兴致昂扬了。博士这时紧握手杖,整个人也跟着倾身向前,佩提斯则以奇怪的眼神注视他。 “我很好奇你为何有此一问?”他说道,“我正要提到这件事。葛里莫非常小题大做,竟想要把画包装起来。他开口要纸,但伯纳比说:‘你叫我去哪里弄一张这么大的纸把它包起来呀?不好意思让人家看见吗?就这样直接带走吧!’但葛里莫非常坚持,他下楼到附近的商店,买了好几码褐色的包装纸。这件事情似乎惹恼了伯纳比。” “你应该不知道葛里莫是否带着画就直接回家了?” “是不知道……我想他应该是去找人给画加了框架,不过我不确定。” 菲尔博士叹了口气重新坐下,也略过了佩提斯的回答,没再提出相关的问题。虽然哈德利又盘问了一段时间,不过在兰波看来,并未引出什么重要的讯息。问到个人问题时,佩提斯的措辞非常谨慎,但他说,他绝无保留。葛里莫家中没有发生过摩擦、不和,亲近的社交圈也都相处融洽,若要鸡蛋里挑骨头的话,便是曼根和伯纳比之间存有敌意。伯纳比虽然也三十好几了,但他却深深爱慕着萝赛特·葛里莫,只是态度既消极又太自我保护。葛里莫教授对此事没表示过意见,可能的话,他应该会乐见其成吧;不过就佩提斯所知,教授对曼根也没有什么不满之处。 “各位先生,我想你们将会发现,”当议院大厦的大钟敲了十响时,佩提斯起身作势离开,并且做了结语,“我们谈了半天,都绕着细枝末节的事情打转。想要把嗜血的疯狂犯罪和我们这群人联想在一块,其实是很难的。若要提及财务方面的情况,我没有办法告诉各位太多。葛里莫非常富有,我可以这么说。我刚好知道他的律师是葛雷法学院的坦纳特与威廉斯……对了,趁这么个阴郁的星期假日,你们是否愿意与我共进午餐呢?你们知道,我就住在罗素广场的另一边;我在那里的帝国大厦有好几间套房,都买了十五年了。你们正在那附近查案,应该蛮方便的;再者,不知菲尔博士有没有兴趣和我一起讨论鬼故事——” 他说得笑容满面,博士抢在哈德利婉拒之前接受了这个提议。离去时,佩提斯脸上的神情比刚进门时显得快活多了。 留在屋子的人,则彼此面面相觑。 “好啦,”哈德利咆哮道,“对我来说,事情是够简单明了了。当然,我们还是会查证一下。重点是,最该注意的重点是:既然昨晚一旦缺席就会招人注意,那么他们其中的某人,为何偏偏选择在这个时机下手行凶?我们会去探探伯纳比这家伙的底,但听起来他好像也没什么嫌疑,除非是为了那个理由……” “气象预报说不会下雪,”菲尔博士的语气带了点固执的味道,“哈德利,这事把一切都搅乱了,把整个案情都翻转过来了,但我看不出……卡格里史卓街!我们赶快动身去卡格里史卓街。不管到哪儿去,都比在黑暗中摸索要好。” 菲尔博士的语调愤怒,他拿了披风和铲形帽,蹒跚地走了出去。 第十三章 神秘的公寓 在这个阴霾灰暗的冬季周日早晨,伦敦犹如一座荒芜的城市,街道上几里之内连个鬼影子也没有。而卡格里史卓街,哈德利开车正要转入的这条街,看起来更像是个沉睡不醒的异域。 正如菲尔博士所苦,卡格里史卓街沿途拥塞脏污的小型商店与出租公寓。这条街位于蓝伯康都街的偏远地段——蓝伯康都街是一条狭长的大街,街道本身就是当地的购物中心,向北伸至寂寥的吉尔伏特街,那里尽是外观简陋的粗鄙营房,往南则是伸展到希欧博德路,那是主要的交通干线。沿着吉尔伏特街走到街尾西侧,便是卡格里史卓街的入口,在此可看到分居两侧的肉店和文具店。从外观上来看,卡格里史卓街像是一条小巷子,如果走至这儿没注意到路标,就有可能与它擦肩而过。经过这两家店面之后,眼前的视野,立即令人意外地豁然开朗,而再下去便是长长两百码的笔直街道,直达尽头的砖墙。 躲躲藏藏的小街所透出的阴森诡异,或是整排房子看似在耍弄你的真假莫辨,是兰波在伦敦巡游时,始终尾随不去的感觉。那种心情就像是你踏出家里的大门时,不禁思忖着:会不会今天外面的街道,没有一夜之间又全变了样?可不可能不再有些陌生人,一早就站在门外对你露齿而笑?他和哈德利、菲尔博士并肩站在街道入口,三人睁大眼睛看着前方。街道两旁拥挤的商店仅占据了一小段路程。它们全都装上了木板套窗,或是在窗子上面复加一层有浮凸雕工的钢丝,活像是一个个御敌的堡垒,看似企图拒顾客于门外;甚至连那些镀金的店铺招牌,都有股蔑视众人的味道。这些商家楼面的橱窗,无一不是整洁井然,从右侧最远那家发出闪闪白光的珠宝店,到最近那栋阴沉黝暗的烟草店,皆是如此。那家烟草店摆出来的货色干涸枯萎,似乎比传统的老烟草还要粗糙劣质,它挤缩于一隅,还被新闻看板挡住,而看板上的那些头条新闻,你压根儿记不起来在哪儿看过。店铺再过去,是两列普通的暗红砖砌三层楼房,窗框颜色有白有黄,每一扇窗子的窗帘全都拉了下来,其中有几个位于一楼的窗帘还看得到一截可爱的蕾丝。这些楼房的共同特色,是被煤烟熏成统一的暗黑色调;要不是各户都有从地下室延伸至大门的铁栏杆,它们看起来几乎是连成一体的。房子上方耸立着乌黑烟囱,直入灰云密布的天空。萧瑟的冷风由高处猛然灌入巷口,吹得弃置的报纸围着路灯飒飒乱飞;至于地上的积雪,则早已融化为灰黑的残渣烂泥。 “打起精神来!”菲尔博士嘟囔道,他摇摇晃晃地往前走,每一步都造成共鸣的回声。“现在,趁着还没引起别人注意的时候,我们赶紧把事情办妥吧。告诉我佛雷被袭击的位置。且慢!顺便问一下,他住在哪里?” 哈德利指着与他们邻近的烟草店。 “就在这地方楼上,正如我所说的,刚好位于街道入口处。我们可以上去看看——虽然桑玛斯已经来看过了,而且是一无所获。我们现在就大概找一下街道的中心位置……”他领头以一步一码长的距离测量。“人行道和街道差不多就清扫到这里,应该有一百五十尺;接下来便是连成一片的雪地,大约再过去个一百五十尺的距离……就是这里,”他停下脚步,然后缓缓转过身来,“一半的地方,街道正中央。你们也看得出这条路有多宽了吧。走在中间,离两旁的屋子皆有三十尺的距离。假如他是走在人行道上,我们还可能假设一套天马行空的理论,也就是,某个人从窗口或地下室外的通道探出身来,并把枪固定在杆子或这类东西的前端,然后——” “胡扯!” “好吧,算我胡扯;但是,我们还能想出其他的可能性吗?”哈德利用力挥舞公事包,并以激烈的口气追问,“如你自己所说,我们人就站在这条街上;眼前的一切是那么一目了然,清清楚楚,根本不可能变出什么花样!我知道不会有什么装神弄鬼的事,然而,这里究竟发生了什么?目击者没看到任何东西,如果真的有什么东西出现,他们一定会看到。喂!停在原地,脸朝原来的方向别动。”他再次往前踱了几步,然后停在某个定点回头数算步数;接着,他便走至右手边的人行道上。“这个位置的所在,是布雷温和修特两人听到尖叫声的地方。你沿着街道的中央行走,我走在你的前头;我急忙转身……就是这样,现在我离你有多远?” 三人之中走在最后头的兰波,看见菲尔博士庞大的身影独立于矩形的空旷街道中。 “距离蛮短的。那两个男人,”博士边说边把帽子戴好,“走在佛雷前方最多不会超过三十尺!哈德利,情况比我想像的还要奇怪。当时他站在空旷雪地的正中央,而另外两人听到枪声之后,便立即转身……嗯……” “正是如此。接着,我们来考虑灯光的问题。你来扮演佛雷的角色。在你的右侧——稍微前面一点,也就是刚越过门牌十八号大门的地方——你可以看到一盏街灯。在你的后方不远处,同样是在右侧,你可以看见珠宝店的窗户吧?里面有一盏亮着的灯,不是非常亮,但起码点着。现在,请你告诉我,那两个当时站在我现在这个位置的男子,有可能搞不清楚自己是否看到有人接近佛雷吗?” 他的声音扬起,街道内也荡出挖苦的回音。地上的废报纸,又被冷风刮起的旋涡逮个正着,于是乍然惊起地仓促逃窜;凛风灌入烟囱引起呼啸,如同吹进隧道时所发出的声响。菲尔博士身上的黑披风,顺着风势翻飞,而系在眼镜上的黑缎带,也是随风狂野起舞。 “珠宝店——”博士嘴巴念着,眼睛凝视前方。“珠宝店!店里头有一盏灯……当时里面有人吗?” “没有。威瑟早已想到这件事,他也去检查过了。那是一盏展示灯。有铁条穿过窗户和大门,就像是你现在看到的一样。没有人能进入或出来。而且,那个位置离佛雷也太远了。” 菲尔博士引颈左右观望,他伸长脖子像猫头鹰似的看进备受保护的窗子。窗内的陈列,有绒布碟上的廉价戒指与手表、一整排的烛台,摆在正中央的是带弧形罩盖的德国制大型时钟,太阳图案的钟面上有对眼睛图案的指针,此刻即将指向十一点整。菲尔博士紧盯着那对会移动的眼睛,那样子给人一种不舒服的感觉,仿佛太过乐和地看着一个男人的丧命之地,而且也为卡格里史卓街蒙上一层恐怖的气味。然后,他又蹒跚地走回街道的中央位置。 “然而,”他说道,口气非常正经,犹如正在发表某个论点,“它是位于街道的右侧,而佛雷却是从左后方被人射杀。如果我们假设——显然我们应该这么假设——凶手是从左侧接近的;或者起码,那把飞过来的手枪,是从左侧跑出来的……我也不知道!就算凶手能踏雪而来且不留下脚印,但我们至少总要先假设他是打哪里蹦出来的。” “他是从这儿出现的,”某个声音突然响起。 话声仿佛是凭空冒出来似的,伴随着陡起的冷风旋绕在他们身边。这一瞬间藏书网,兰波吓得差点失了魂,这个冲击比上一次他在“却特翰监狱案件”中所经历的还要惊心动魄。恍惚之中,他的眼前出现了某物在空中飞舞的情景,耳边也似乎响起昨晚无影凶手传到两位目击者耳中的低语,他宛若被某种东西掐住了咽喉——不过他转身一看后,整个情境突然急转直下,因为他看到了原因。一个脸色红润、帽子低压在头上(这给人几分邪恶的感觉)、身形矮胖粗短的年轻人,正从敞开的十八号大门走下楼来。年轻人对哈德利行礼,满脸笑容。 “长官,他是从这儿出现的。我是桑玛斯,长官,你还记得吧?你要我查出那个死掉的法国人遇害时正要往哪儿去?另外,还要问女房东有没有我们要找的怪房客……唔,怪房客方面已经有着落了,要找到他应该不难。他是从这儿出现的。请原谅我打断你们的谈话。” 哈德利以热烈之词大声回应,借此掩饰桑玛斯突然出声所引发的惊吓。他的眼睛往门口通道上下打量,那儿还站了一个家伙,模样有些踌躇犹豫。桑玛斯沿着哈德利的目光焦点看去。 “喔,不是的,长官,他不是这里的房客,”他说道,嘴角再度扬起微笑,“这位是欧洛奇先生,音乐厅的工作人员,你知道的,他昨晚来确认那个法国佬的身分。今天早上他来帮我忙。” 此人从暗处走出,下了楼梯。虽然穿着厚重的大衣,但看得出他蛮瘦弱的,不过瘦弱而有力。他的脚步轻快平稳,以拇指着力,显然是个高空荡秋千或走钢索的高手。他的态度亲切、从容不迫,说话时向后轻微仰身,仿佛需要较多空间来比画手势。就外观上来说,他黑黝黝的肤色让人想到意大利人,再加上鹰钩鼻下那撇末梢抹了蜡的茂密卷髭,更强化了这种联想。他黑髭下的嘴角,叼着一枝弯曲的大烟斗,似正享受着吞云吐雾的乐趣;吊着鱼尾纹的眼睛,散发着诙谐的蓝色异彩;当他自我介绍时,还抬手将精致的黄褐帽往后推了一下。这家伙是个有意大利艺名的爱尔兰人,而说话的方式却像美国人,但他自己强调说,他其实是像加拿大人。 “欧洛奇是我的姓氏没错,”他说道,“全名是约翰.L.苏利文·欧洛奇。有人知道我中间的名字是什么意思吗?你们知道,就是那个……”他挺直背脊,右手向空中猛力一击,“那个天底下最伟大的名字?我不晓得。我老头帮我取名时也不知道。我知道的,惟有L这个字。希望你们不会介意我插嘴。你们明白,我认识老路尼……”他突然住嘴不语,只是露齿而笑,并扭卷嘴上的黑髭。“先生们,我看到了,你们都在瞧着我的大烟嘴。每个碰到我的人,都会这样。这都是拜那首要命的歌曲所赐,你们知道,剧场的老板认为,把我打扮成歌词中那个家伙的模样,是个了不起的主意。哦,真的!你们看……”他从嘴边抽出烟斗,“这真的可以用,看到了吗?我要请各位再次原谅我的多嘴。我真的很为老路尼难过——”他的脸上蒙上一层阴霾。 “我明白的,”哈德利说道,“谢谢你来帮忙,这省得我跑一趟戏场去找你谈——” “反正我闲着也是闲着,”欧洛奇消沉地说道,从大衣袖子里伸出左手,原来手腕用石膏绷带包扎了起来,“假如我有点警觉的话,昨晚我一定会好好跟着路尼,结果也不会变成这样!我不该再打扰你们了……” “没错。长官,如果您可以移驾过来,”桑玛斯严厉的声音介入,“我有非常重要的东西要让您瞧瞧,并向您报告。住在楼下的女房东正在更衣,她会告诉您那位房客的事。毫无疑问,他就是您要捉的人。不过,我希望您先去看看他的房间。” “他的房间里有什么?” “呃,长官,里面有血迹,这是头一件,”桑玛斯答复,“还有,就是一条非常奇怪的绳子……”看到哈德利脸上的反应,他脸上出现满足的表情,“你对那条绳子和其他一些东西一定会很感兴趣。这家伙若不是那种专事闯空门的小偷,就是个骗子之类的混蛋,这从他的布置中可以看出来。他在大门加装了特制锁,因此哈克小姐(就是那位女房东)无法进去。但是我用了我自己的钥匙——这完全是合法的行为,长官,这家伙已经搬走了。哈克小姐表示,他租下这个房间有一段时日了,但他只来住过一两回……” “上去看看吧,”哈德利说道。 待众人都进门之后,桑玛斯关上了大门,引领他们穿过阴暗的走廊,并依序登上三层的阶梯。这屋子的格局相当狭窄,每一层楼从正面至背面,都只有配置一间套房。顶楼的出入门——紧靠着一个爬梯,而此爬梯可通往屋顶——已敞开着,在原来锁孔的上方,可看到那把隐隐发亮的特制锁。桑玛斯带着大家走入有三间小门并列的阒暗通道。 “长官,首先,”他一边说,一边指着左侧的第一个门,“这里是间浴室。我得在电子仪表内投入一先令,这样就会有亮光……行了!” 他按下开关。借着灯光,他们看到所谓的浴室,其实是由一个肮脏的储藏室改建而成。墙壁上为了营造出瓷砖的质感,刻意贴上光滑的壁纸来以假乱真,地上则铺着陈旧的油布。有烧水装置的浴缸看来头重脚轻,而且生锈得厉害;还有个波浪状的镜子挂在盥洗台上方,下面地上摆了个盆子及水壶。 “长官,你们看看就知道,这地方做过好一番清理。”桑玛斯说道,“然而,你们还是可以看得出来,虽然浴缸内的水全被倒掉,但仍有红色的痕迹遗留下来,那是他洗手的地方。此外,在洗衣篮后面的上缘处,看……” 桑玛斯戏剧化十足地将洗衣篮倾向一边,伸进后面脏污的部分,再拿出一条依然潮湿的洗脸毛巾,上头缝有补丁之处已转为暗红色。 “他用洗脸毛巾抹掉血迹。”桑玛斯边说边颔首。 “干得好。”哈德利平静地说道,拿起洗脸毛巾玩弄着,随即看了菲尔博士一眼,接着露出笑容,最后才把这毛巾放下。“现在,我们去瞧瞧别的房间。我对那条绳索非常好奇。” 这名房客的个人品位,例如病恹恹的昏黄电灯、弥漫于室内的冰冷化学药味,都在这几个房间里发挥得淋漓尽致。这股气味之强烈,甚至连欧洛奇呼出来的浓郁烟草香,也无法掩盖它。此地怎么看都像是一个藏身之窟。空间颇大的起居室里,放下来的厚重布帘盖过整个窗户。一盏强而有力的灯泡,照射着一张宽阔的桌子,桌面上摆着一些铁或金属制的小工具,都有着圆头和锯齿尾(哈德利吹着口哨说道:“开锁器,唉?”),还有各种已拆解的锁,以及一捆笔记。此外,还有一个功能极佳的显微镜,旁边有个装着玻片的盒子。房内还置放着一个化学制品的工作台,六根有标签的试管被安插在台上的挂物架里;四壁之中有一面墙堆满了书,房内一角则放了一个小型铁铸保险箱。看到这样东西后,哈德利忍不住发出感叹声。 “他若是个小偷,”这位刑事主任说道,“那么,他就是我所见过最现代化、最科学化的小偷。我还不知道英格兰有人熟悉这种做法。菲尔,你长期研究这玩意儿,看得出什么苗头吗?” “长官,铁铸保险箱的上方被挖出个大洞,”桑玛斯插嘴,“假如他是使用吹火管,那么这即是我见过的乙炔(一种无色气体,燃烧时有明亮火焰,用于电石气灯或吹火管)切割技术中,最完美的杰作。他——” “他不是使用吹火管,”哈德利说道,“而是一种更为干净利落的方法,他用了克虏伯(Krupp,德国钢铁和军火制造商之家族)调剂。我的化学不是很好,但我想,成分应该是粉末状的铝和氧化亚铁。你把这两种粉末混在一块,放到保险箱顶部,然后再添加……添加什么呢?哦,镁粉,把它们搅在一起。它不会爆炸,它只是自然地产生几千度的高温,穿透金属熔解出一个大洞口……看到桌上的金属管没?我们的黑色博物馆里也有一枝。那是一种监视器,有人称它做鱼眼透镜,它像鱼的眼睛一样拥有半个球体以上的折射率。你把它放进墙壁的洞孔里,隔壁房间发生什么事情,你都可以看得一清二楚。菲尔,我说得没错吧?” “没错,没错。”博士说道,但他的眼神空洞茫然,仿佛这些事情都无关紧要。 “我希望你能明了它所代表的意义,这个谜团,这个……那条绳索在哪里?我对那条绳索非常感兴趣。” “在另一个房间,长官,后面的房间,”桑玛斯说道,“它的室内装潢相当华丽,像是东方的……99lib?你们知道我的意思。” 他指的可能是那张东方情调的睡椅,甚至就是那间伊斯兰式的卧房。房内的设计完全模仿土耳其风味的艳丽、神秘色调,包括五彩缤纷的卧榻、挂布、流苏穗带、小饰物,以及刀剑兵器;在这样的地方看到这样的东西,你只能叹为观止。哈德利用力拉开窗帘,布鲁姆斯贝利区的冬日天光映入眼帘,更不祥地增添了它的虚幻。他们望向吉尔伏特街的房舍背部,望向底下铺着地砖的后院,再落目于一条通往儿童医院后门的蜿蜒小巷。哈德利没沉溺于此,他一把拿起垂卷在睡椅上的绳索。 绳索很细但相当结实,每隔两尺便打一个结,只是一条普通的绳子。较引入不解的是,绳子一头的末端上有个挂钩。这东西看起来像是个黑色橡胶杯,比一般的咖啡杯略大一些,杯口像车轮胎一样硬实紧密。 “哇!”菲尔博士说道,“你们看,这是——” 哈德利点点头说: “我听说过这玩意儿,但以前从未见过,我还以为这种东西根本不存在。瞧,这是一个吸力杯,你们可能在小孩的玩具里看过类似的东西。像有一种弹簧玩具枪,玩的时候将小短棒射击在平板上,那短棒的末端便套着软橡胶制的迷你吸力杯。它撞击在板子上时会将空气挤掉,然后便附着于板子上。” “你是指,”兰波说道,“这个小偷可以把这东西强力附着在墙壁上,它的力量足以支撑绳索助他攀爬?” 哈德利仍然心有疑虑。 “看来是这么回事。当然,我不是……” “但是,他要如何将它从墙上松开?难道说,他就这样逃之夭夭,任由它悬挂在那儿?” “他需要一个共犯,这是理所当然的。如果挤压底部的边缘,让空气跑进去,如此一来便会破坏其附着力。不过,即使是这么做,我还是不明白这个恶棍,是如何运用它来——” 欧洛奇的眼神困惑,他看着绳索好一阵子,这时才发出清嗓的声音。他取出嘴边的烟斗,再次清了清喉咙,希望引起大家的注意。 “听我说,先生们,”他以一种嘶哑、却可让人信赖的声音说道,“我无意插嘴,但我认为这些的确是逃亡用的工具。” 哈德利猝然转身: “怎么说?你对这些东西有所了解吗?” “我可以跟你赌,”欧洛奇点点头,将手中的烟斗往空中挥挥,借此来加强语气,“这玩意儿是路尼·佛雷的东西。请将它递给我看一下。咦,有点奇怪,我不敢发誓说它是路尼的。接合点的地方有些古怪,但是……” 他拿着绳索,手指头在上面轻柔滑动,直摸到绳索中央才停顿下来。他眨了下眼,带着满意的神情点点头。接着他的手指快速转动,突然间,他像魔术师施展法术似的两手一分,绳索居然从中分成两截。 “啊哈,没错。我相信,这的确是路尼变戏法用的绳索。看到了吧?这绳索是分接上去的,一边是螺旋形状,另一边是直线形状,你可以就像调酒一样,将它们整条扭转在一起,绝对看不到接合点;你可以任意检查这条绳索,反正怎么拉扯它们也不会分开来。明白了吗?表演时,有些观众或某个人会上台帮忙捆绑魔术师,把他绑紧在橱柜里,绳索的接合点会捆在魔术师的双手中。橱柜外的监视者从两边拉紧绳索,以确保魔术师无法逃脱。然而,魔术师先以膝盖拉直绳索,再用牙齿咬开接合点,这些动作全在橱柜内瞬间完成。真是不可思议呀!叫人看得目瞪口呆啊!这是世界上最伟大的演出!”欧洛奇沙哑地说道。他友善地看着大家,重新将烟斗放入嘴内,然后深深地猛吸几口。“是的,我敢和你们赌任何东西,这绝对是路尼的绳索。” “这我倒是没什么怀疑,”哈德利说道,“不过,那个吸力杯有何作用吗?” 欧洛奇再度倾身向后做出夸张的手势。 “呃,当然,路尼自己也神秘兮兮地不肯透露。而且,魔术演出时,我没办法一直待在现场,也不会去注意观察其他的道具是如何操作的……等一下,你们可不要弄错我的意思!路尼的确是有几把刷子,我是说真的。刚才所说的只是一般人都知道的戏法,嗯,他自己特别致力于一种……你们有没有听过印度绳的幻术?托钵僧往上空掷出一条绳索,绳子便笔直耸立于半空中,小男孩沿着绳索往上爬——然后,呼,男孩就消失不见了。听过吗?” 在他夸张的手势挥舞下,一层层浓密的烟雾向上回旋散去。 “但我也听说,”菲尔博士说道,不予置评,“根本没人亲眼目睹过这套幻术表演。” “当然,确实,正是如此!”欧洛奇以迫不及待的口气回答,“所以路尼才会绞尽脑汁想要找出表演的方法。天知道他到底成功了没。我想那个吸力杯的作用是在绳索被往上抛时,将绳索固定于某个地方。不过,别问我是怎么操作的。” “然后,某个人就会沿着绳子往上爬,”哈德利的声音非常沉重,“往上爬,之后就不见了?” “呃,是某个‘小孩..’——”欧洛奇跳过这个话题,“不过我可以再告诉各位,你们手上那个东西,无法支撑一个成年人的重量。好吧,先生们,我这就把自己悬挂到窗外去,证明给你们看,只不过,我可不希望因此摔断脖子;更何况,我受伤的手腕尚未复原。” “不用了,我想我们已经取得足够证据了,”哈德利说道,“桑玛斯,你说这家伙早就开溜了?有什么个人的资料?” 桑玛斯得意地点头。 “长官,想要把他给揪出来,应该没什么困难。他自称是‘杰若米·伯纳比’,这八成是个假名;而且,他有个非常明显的特征——他有只畸形足。” 第十四章 教堂钟声的提示 下一秒钟所爆发出来的巨人声音——简直让天地为之一动——竟是菲尔博士的欢笑声。博士不只是格格地发笑,他根本是狂笑不已。在开怀畅笑声中,博士的手杖不断敲打地面,甚至连他所坐的红黄相间睡椅,都令人心惊地发出咯吱咯吱的摇晃声。 “装神弄鬼!”菲尔博士说道,“装神弄鬼,我的小朋友!嘿嘿嘿。去他的鬼魂,去他的证据,全是鬼话连篇!” “你这是什么意思,‘装神弄鬼’?”哈德利质问,“我可不觉得马上逮捕那个人有什么不对的。难道这个发现还无法说服你伯纳比有罪?” “这个发现告诉我的,是他根本无罪。”菲尔博士说道,当狂喜的情绪平息时,他掏出红色大手帕擦拭眼睛。“刚才在察看另一个房间时,我就担心会发现这样的事。这简直是完美得令人难以置信。伯纳比是个毫无秘密可言的人头狮身怪物,是个没有犯下罪行的罪犯(至少就这桩怪案而言)。” “你是否愿意解释……” “非常乐意,”博士恭敬有礼地说道,“哈德利,看看你四周这个地方,然后告诉我你的想法。你可曾见过哪个盗贼或罪犯,会将藏匿之处装饰得这么浪漫,布置成这种味道?还把那些个开锁器、座式显微镜、犯罪的化学药物排放在桌上?真正的盗贼和罪犯,都会把自己的巢穴布置得比教会执事的住所还要庄严。实际上,这样的摆设,要把它想做是在玩扮盗贼的游戏都很难。只要你再略加思索,就会知道它真正让你联想到的是什么,那从很多的故事与电影中都找得到。我之所以这么肯定,”博士解说着,“是因为我自己也喜欢这种氛围,即使是种夸张而戏剧化的氛围……其实就情况看来,倒像是有人在扮演侦探。” 哈德利止步停下,手抚摸着下巴,若有所思地环视着周遭。 “当你还是个小鬼头的时候,”菲尔博士说得兴致盎然,“难道不曾希望家里有个秘密通道?而且总把阁楼上面的某个小洞假想成秘道,还拿着蜡烛爬进去,结果差一点就把整个屋子烧掉?你难道不曾玩过大侦探的游戏,不曾巴望在某个神秘的巷道里隐藏着一个神秘的贼窟,好让你用假名进行你致命的追踪调查?不是有谁说过,伯纳比是个狂热的业余的犯罪学家?也许他正在写一本书。总之,他有钱有空闲,可以用较讲究的方式进藏书网行他的兴趣,这都只是一些童心未泯的大人想要尝试的事。他创造了第二个自我,他不声不响地暗中进行,因为若让他的朋友得知他的行为,一定会换来一番爆笑嘲弄。只是很讽刺的,苏格兰警场的冷血警探们竟查出他的最高机密,而且,这最高机密还只是个玩笑之作。” “99lib.但是,长官——”桑玛斯以近乎尖叫的声音抗议。 “稍安毋躁,”哈德利缓解道,作势要桑 739b." >玛斯安静,然后带着余怒和质疑,再次检视这个地方,“我承认,说这地方是贼窟的确不具说服力,没错;我也承认它看起来的确像是个电影场景。不过,那些血迹和这条绳索是怎么回事?别忘了,绳索是佛雷的,还有血迹……” 菲尔博士点点头。 “嗯,没错。不过别误会我的意思了,我可没说这个地方和案情完全扯不上关系;我只是提醒你,切勿过于笃定伯纳比在过着邪恶的双重生活。” “这事我们很快就会知道了。而且,”哈德利咆哮道,“假如这家伙就是凶手,我才不管他是不是个兼做小偷的双面人。桑玛斯!” “长官?” “你去一趟杰若米·伯纳比先生的住所——没错,我知道你一头雾水,但我指的是他的另一个住所。我身上有他的地址……嗯,布鲁姆贝利广场十三A二楼。记住了吗?带他来这里,随你用什么借口都行,非把他带过来不可。不要回答有关这个地方的任何问题,也不要问他任何事,明白吗?还有,待会儿你下楼时,催一催女房东动作快点。” 困惑气馁的桑玛斯匆匆离去,哈德利在房里高视阔步地走着,并起脚踢着家具边缘。至于在一旁静坐的欧洛奇,则以友善关注的眼神看着大家,他挥动烟斗示意。 “嗯,各位先生,”他说道,“对于这个案子,我真心希望能看到警探发观凶手的踪迹。我不晓得谁是伯纳比,但他似乎是你们已经知道的人。还有什么事你们想要问我的?关于路尼的事,我知道的都已经告诉那位叫桑玛斯的警官或什么官的了,但如果还有需要……” 哈德利深吸一口气,重新挺直肩膀。他从公事包内取出一些文件来翻阅。 “这是你的陈述,没错吧?”刑事主任大略地读过一遍。“你还有什么要补充?我的意思是,你真的确定他说过,他的兄弟在这条街上租了个房子?” “是的,他是这么说的,先生。他说,他看过他兄弟在这附近出没。” 哈德利目光往上一挑,锐利地盯着他。 “这是两码子事,不是吗?到底他是怎么说?” 欧洛奇似乎认为这是在鸡蛋里挑骨头。他换了种说法: “喔,那么,他是这样说的。他说:‘他在那里租了一个房间,我看过他在那里出没。’大概是这样吧。我绝对是说真的,不骗你!” “但不是十分确定,对吗?”哈德利逼问,“再给我好好想清楚!” “真是见鬼,我正在想啊!”欧洛奇满腹委屈地回嘴,“没关系,只不过是有人啪嗒啪嗒告诉了你一堆事情,然后,又有人来问了你这些事情,而且因为你无法逐字重复每句话,他们便怀疑你撒了大谎。抱歉,老兄,我能说的就只有这样。” “关于佛雷的兄弟,你对他了解多少?既然你认识佛雷,他应该有告诉你一些什么吧?” “什么都没说!连个屁也没有!你可别误会我的意思。虽然我说,与其他人比起来,我算是和路尼混得最熟,但这不代表我对他了如指掌。没有人摸得清他。你若是看过他,你就会知道,就算你灌了几杯黄汤下肚,你也不太可能会对他推心置腹,或把心里的事全向他倾诉,那等于是请德古拉公爵(Dracula,历史上最闻名的吸血鬼)喝啤酒嘛——等一下,我只是说长得像德古拉,仅此而已,别无他意。路尼可是个相当有风度的人。” 哈德利思索他的回答,然后才提出下一个问题。 “我们现在最大的难题——也许你已经猜到了——是那个不可能的现场。我想你应该看过报纸了吧?” “看过了。”欧洛奇的眼睛眯成一条窄线。“干吗问我这个?” “有人运用某种幻觉或是舞台技术,杀了那两个男人。你说你认识一些魔术师和脱逃专家,所以,你是否想得到哪一种戏法,可以用来解释它的运作?” 欧洛奇笑了,精心修整的黑髭下露出闪亮的牙齿,调皮而线条分明的皱纹聚拢在眼窝周围。 “哦,那个啊,那不一样,那非常地不一样。听着,我就坦白告诉你们吧。刚才我说自愿吊在窗外做示范时,我曾注意到你们的反应。我很担心你们会多心了,懂吗?我是指对我。”他轻轻发出笑声。“唉,算了!即使是一个神乎其技的人,即使他手中真有一条绳索、可以行走不留痕迹,若说要用一条绳子做出这么高难度的动作,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不过,另外那件事……”欧洛奇皱起眉头,手中的烟斗木柄拂过嘴上的胡须,眼睛望向对面,“这么说吧,我不是这一行的权威,我知道的内幕并不多;而且对于知道的部分,通常我都三缄其口。这是一种……”他做了个手势,“一种行规吧,希望你们明白我的意思。同样的,像从密封的箱子中逃脱、消失等等的戏法,嗯,这些事情我早就绝口不谈了。” “为什么?” “因为,”欧洛奇煞有介事地说道,“一旦得知其中的秘密,很多人都会失望死了。第一,这种表演的设计非常聪明而简单,简单到令人发噱,因此他们可能无法相信自己居然这样被愚弄了,他们会说:‘哦,去你的,不要告诉我这些废话!我刚刚一眼就看穿了。’第二,这套表演其实需要有个内应来协助,这种事会让观众觉得更加沮丧,他们会说:‘哦,好嘛,既然是有人帮忙……’好像以为只要有人帮忙,任何腐朽都可以化为神奇。” 他沉浸于烟雾缭绕之中。 “这是个很有趣的人性反应。好,人们专程来看魔术,你告诉他们这是一种幻觉,他们也甘愿掏腰包付钱看场幻觉。可是只要知道那不是真正的魔法,他们就会莫明其妙地生气恼火。一旦理解魔术师是如何从封闭的箱子或绳索捆紧的粗布袋里脱困,尤其这些道具是经过他们亲手检查时,每个人都会恼羞成怒,因为他们觉得那只是个骗人的花招。得知自己是如何被蒙骗时,他们就说它设计得太牵强了。我告诉你们,任何一种简单的魔术戏法,都得靠聪明的脑袋来发明。大家都知道,想成为一位优秀的脱逃艺术家,必备的条件是冷静沉着、坚决果断、历练丰富、动作敏捷、快如闪电,但从没有人想到,他们还得具有当众骗过每一对眼睛的巧智。我想他们都期望脱逃术是种厉害高超的奇门遁甲,像真的魔法一样,地球人是无法练成的。告诉你们吧,古往今来,从没有人真能把自己压缩成明信片那么薄,然后从裂缝中滑出去;也没有人能穿过钥匙孔爬出去,或从一截木管中钻进钻出的。需要我举个脱逃术的例子吗?” “说吧。”哈德利充满好奇地注视他。 “没问题。先举比较次等的技术吧!就说捆紧密封的布袋魔术。变戏法的秘诀是(作者注:请参照J.C.康乃尔先生那本备受推崇、震惊世人的著作),”欧洛奇说得津津有味,“魔术师出场——你也可以要求他站在群众中央——手上拿着一个黑棉布或绵毛织缎制成的轻盈布袋,大小可以容纳魔术师站立其中。魔术师跨过布袋之后,助手把整个布袋往上拉,然后在布袋口下方六寸之处握紧,并且用一条长手帕层层环绕..地紧密捆绑。观众还可以在捆紧的手帕上再多打几个结,对上蜡、盖上印等等,怎样都可以。然后,砰!拉起一面幕帘围绕着魔术师,三十秒钟后,他跨步而出,手臂上挂着那个大布袋,上头的死结、封蜡、印迹仍原封未动。嗨呵!” “然后怎么样?” 欧洛奇一边微笑,一边习惯性地玩弄自己的胡须(他好像无法停止捻扭它们),并在睡椅上左右摇晃。 “好吧,各位先生,我这就要自暴其短了。事实上有两个布袋,几乎一模一样。魔术师将其中一个叠好,塞进自己的衬衣里面。当他进入第一个布袋时,他便开始拉动布袋,然后助手会接手将布袋拉过他的头顶——以便魔术师拿出第二个布袋。第二个布袋会被推出第一个布袋开口约六寸左右,外面看起来以为是第一个布袋。接着,助手抓住第二个布袋口,而且结结实实拿绳索捆绑,第一个布袋会有一小段边口被绑进去,所以你们看不到两个袋口相接的痕迹。砰!然后死结和蜡印一样样就绪。待魔术师隐身至幕帘后,他所要做的,是用力拉开第一个布袋,让布袋滑落下来,然后把它折好塞入衬衣内,最后再拿着绳索紧扎第二个布袋,堂而皇之地走出来。懂了吗?明白吗?事情就这么简单,这么易如反掌,但观众可是拼了命想一探究竟。然而,一旦知道是怎么一回事之后,他们会说:‘喔,好嘛,原来是有内应………说着,他还做出表情。 尽管仍保持着谨慎的职业训练,但哈德利也不禁听得入神,而菲尔博士始终都像孩子似的张大嘴巴。 “是的,我明白了,”刑事主任的口吻,就像是要挑起一场争辩,“但是,这个我们要捉的人,这个犯下两起谋杀案的人,是绝不可能有共犯的!更何况,那也不是一种凭空消失的魔术……” “好吧,”欧洛奇边说边将帽子斜推到一侧,“我再为你们讲解一个极高明的消失魔术,这是一种利用舞台的幻术表演。注意听啦,戏法的构思非常奇幻巧妙。如果观众要求的话,也可以在露天剧场进行演出,在那种地方,可就没有舞台的活板门,没有顶棚上的钢丝,也没有道具或一些奇奇怪怪的装备。有的只是延亘连绵的一片平地。好,穿着鲜蓝戏服的魔术师,骑着雪白的骏马出场。接着,一群穿着白色戏服的随从,像马戏团似的耍着各式圈环鱼贯登场。他们在平地上围成一个圈圈,然后有两个随从跳出来挥舞一把大扇子——就那么一瞬间,懂吗——刚好掩盖住马背上的魔术师。扇子放下后——会抛给观众检查以示未动过手脚——马背上的人却不见了。他就这么当着大家的面,直接从十亩大的平地中央消失了,嗨呵!” “你要怎么解释?”菲尔博士追问。 “简单!那魔术师根本一步也未曾离开过。但是你看不见他。看不见他的理由是因为鲜蓝色的戏服是纸做的——它套在一件白色的戏服外面。当扇子举起来的时候,说时迟那时快,魔术师赶紧撕掉蓝色戏服,然后把它塞进白色的戏服里面;接着他跳下马来,混入那一群穿白色戏服的随从之中。重点是,之前没有观众会多事去计算随从的人数,因此当他们一起退场时,也不会有人看出端倪。这是一般魔术的诀窍所在。它们弄得你要么是对眼前的事物视若无睹,要么就是发誓自己看到了其实不存在的事物。嘿,电光石火之间!历史上最伟大的演出!” 一时这个色调庸俗又不通风的房间,陷入了一片寂静。只有室外的冷风撞击着窗户。远方隐隐传来教堂的钟声,以及计程车呼啸而过的喇叭声。哈德利摇摇手上的笔记本。 “我们明白了,”他说道,“这个招数实在够巧妙的;但是说实话,它适用于我们的问题吗?” “不适用,”欧洛奇坦诚相告,甚至有点窃喜,“我之所以告诉你们——嗯,是因为你们问了我;当然,我也是想让各位知道,你们面对的是什么样的难题。事已至此,我就不客气地直说了:主任,我不是要打击你们的信心,不过,假如你们的对手是一个聪明绝顶的魔术师,那么,想要逮到他,恐怕机会是微乎其微;你们不可能抓到他的。”他用手指打了一个榧子。“这些人都经过严格的训练,他们是靠变戏法吃饭的,世界上没有任何一所监狱,能将他们监禁起来。” 哈德利紧绷着下巴。 “到时再走着瞧。很奇怪,我一直觉得奇怪,为何佛雷让他的兄弟来执行杀人任务?佛雷自己就是魔术师,他就是最佳的人选啊!但出手的不是他。他这个兄弟也在做这一行吗?” “我不知道。至少,我没在任何节目单上看过他的名字。不过——” 菲尔博士突然插嘴。他喘着气从睡椅上笨拙地站起来,急急说道: “准备迎战吧,哈德利。两分钟后我们就有访客了。你们看窗外——但别离窗口太近。” 博士用手杖指着窗外。下面那条由平窗楼房之间蜿蜒而出的小巷,有两个人影逆风逐步趋近。他们刚从古尔伏特街转入此巷;幸运的是,这两个人只顾低头走路。兰波认出其中一人是萝赛特·葛里莫。旁边则是个瘦高的男子,他拿着拐杖,走起路来摇摇摆摆,肩膀摇晃得特别明显;此男子的右腿歪扭变形,长靴异常高厚。 “把其他房间的灯全关掉,”哈德利明快地指示,并转身面向欧洛奇,“我需要你的帮忙。你赶快到楼下去,阻止女房东在这个节骨眼上楼,也别让她说什么话;除非听到我的指示,否则别让她上楼。出去后把门带上!” 说着他走进狭隘的走廊,并且啪的一声关掉灯光。菲尔博士表情看来有些困惑。 “喂,你该不会是要我们躲在这里,偷听人家的隐私吧?”他追问,“我还不会为了得到米尔斯所谓的‘解剖样本’,而做出那种无聊的举动。何况,他们很快就会发现我们的存在。这地方简直是烟雾弥漫——都是欧洛奇的烟味。” 哈德利嘀咕抱怨了几句粗话。他将窗帘放下来,只剩一丝铅笔杆粗的光束,斜射入屋内。 “你能不能帮帮忙,这个机会一定得好好把握。我们只需安静地坐在这里。如果他们心中盘旋着某些想法,一旦进入屋内、关上房门,可能会马上脱口说出;一般人都会如此。对了,你觉得欧洛奇这个人怎么样?” “我认为,”菲尔博士精神焕发地说道,“在这个如梦魇般的案件里,欧洛奇是我们见过最能启发、最具建设性、最有贡献的证人了。我对自己的自信心,都是靠他一手挽回。事实上,他几乎像是教堂钟声似的使我茅塞顿开。” 哈德利透过窗帘裂缝往外凝视,闻言后立即转过头来。穿透的光线横照在他的眼睛上,有种野性的味道。 “教堂钟声?什么教堂钟声?” “任何一种教堂钟声,”菲尔博士的声音,充满了一扫阴霾的自信乐观,“我告诉你,对我这种不信神的死脑筋来说,那些钟声的意义无异于一线曙光和某种慰藉,它帮助我免于犯下严重的错误……是的,我的神志十分清醒。”手杖的金属箍敲打地板的声音扬起,他的声音也变得紧绷起来。“灵光一闪,哈德利!它终于点亮了我,原来神圣辉煌的讯息就藏在钟楼之中。” “你确定钟楼之中不是藏了其他的东西,啊?好了,你可不可以看在老天爷的份上,就别再故弄玄虚了。告诉我怎么回事吧!我猜教堂钟声告诉了你,那个消失术是怎么进行的吧?” “哦,不是的,”菲尔博士说道,“很可惜不是。它们只不过是对我说了凶手的名字。” 房内倏然弥漫着一股凝重的气息,一种肉体的压迫,仿佛呼吸都被禁止了。菲尔博士平板、毫无说服性的声音,徒使自己的声明显得无力。此时,楼下的一扇后门关藏书网上了,他们隐约听到一点楼梯间的脚步声回荡在静寂的屋中。其中一组脚步声是急促、轻盈、不耐;另一组先是缓慢费力地拖着步伐,接着是沉重的顿步,并伴随着拐杖撞栏杆的噪音。只听到噪音是越来越响,却未传出任何人说话的声音。然后是钥匙喀嚓喀嚓插入大门锁孔,于是大门开了又喀哒让弹簧锁关上了。最后,仍是一声喀哒,廊厅的灯被捻亮起来。旋即——显然他们已看得到彼此——这一男一女便迫不及待地一吐为快,好像他们才是那几个憋气憋到快窒息的人。 “看来,我给你的钥匙,你已经弄丢了,”男人说,他的声音细薄、刺耳、平板,语调带着嘲弄却也含有压抑,“你说你昨晚到最后还是没来?” “不单是昨晚,”萝赛特·葛里莫平静的回话中,隐藏着愤怒的语气,“任何一晚都不会来。”她笑了。“我从来就没想过要到这里来。你让我有点害怕。好吧,到底是什么事?既然我人就在这儿了,我得说,你这个别居实在不怎么样。昨晚你等得还开心吧?” 那里起了些动静,似乎是她向前走了几步,然后被挡下来了。紧接着,男人的声音响起。 “哦,你这个小魔女,”他的语调依旧沉着镇定,“为了不让你感到良心不安,我得告诉你一些事。昨晚我不在这里。我压根儿没想要来。如果你只想把别人当猴子耍,那么,我昨晚没来,明白了吗?要耍的话,你耍自己好了。我昨天不在这里。” “你说谎,杰若米。”萝赛特不动声色地说道。 “是吗?为何这么说呢?” 两人走到房门半掩的透光处。哈德利伸手将窗帘丁丁东东拉开。 “我们也想听听你的说法,伯纳比先生。”他说。 突然被一股脑儿拥入的阴霾日光照个满脸,他们顿时吓得失了魂;失魂到表情一片空洞呆滞,宛若闪光灯出其不意地亮了一下,叫人来不及反应。萝赛特·葛里莫忍不住叫出声来,双臂随即举高,像是要作势避开,但此刻之前,她脸上所掠过的恶毒、警觉以及可怕的得意神色,都已被众人捕捉到了。杰若米·伯纳比则站着不动,胸口上下起伏。经晦暗电灯一衬托,他的黑色侧影轮廓浮了出来,加之头上戴的是老式的宽边黑帽,看来酷似广告中那身形瘦削的古怪瞌睡神。然而,他终究是比黑色侧影还要真实。他有一张布满深刻皱纹的脸,通常这张脸多是直率友善的,就像他的姿态一样;他的下颚突出,双眼似因震怒而茫然失神。他取下帽子,以一种虚张声势的表情将它抛至睡椅上,这个架势使兰波觉得他像是在演戏一般。他的两鬓穿缀着点点灰发,而一头刚硬的棕发则直直竖起,犹如从玩偶箱里满怀喜悦地解放出来。 “哦?”他的口气中有股明显的戏弄,语毕,畸形的右脚蹒跚跨前一步,“你们这是打劫,还是想干什么?我想,得三个对一个了。我的确是带了根藏剑的拐杖,但……” “那倒不必了,杰若米,”女孩说道,“他们是警察。” 伯纳比顿时语塞,并用巨大的手掌抓抓嘴唇。虽然再发言时仍不脱戏谑,但看得出有些紧张了。 “哦,警察啊,嗯?这真是我的荣幸。侵入民宅,了解了。” “你是这层公寓的房客,”哈德利亦好言相向,“而非屋子的房东或拥有人。假如你这些可疑的行径被人发现……我是不觉得有什么大不了的啦,伯纳比先生,不过,我猜,你的朋友一定会被这些……东方情调的设计逗得十分开心,是不是?” 哈德利的笑意和口气,深深戳刺到伯纳比的痛处,他的脸色慌张烦乱起来。 “你这该死的混蛋,”他说着,半举起拐杖,“你们来这里做什么?” “趁我还记忆犹新,首先,要请教的是,你们进门时所谈之事……” “你偷听了我们的谈话,啊?” “没错。很不幸地,”哈德利神色自若地说道,“我们偷听到的还不够多。葛里莫小姐说你昨晚待在这公寓里。是真的吗?” “我没有待在这儿。” “你没有……他有吗,葛里莫小姐?” 萝赛特的脸色已恢复正常,正常过了头,因为她气得竟用平静的微笑应对。她说起话来上气不接下气,细长的淡褐色双眸,又浮上那种无动于衷、十分不自然的表情,像是想隐藏自己的情绪。然而,从她在指间挤压手套的小动作,以及急急的喘气声来判断,她心里的畏惧恐怕是大过于愤怒。 “既然你已经偷听到了,”她眼睛扫过在场每一个人,然后回答,“就算我想要否认也无济于事,是吗?我不明白你干吗这么好奇。这件事和……我父亲的死完全无关,真的。无论杰若米是什么样的人,”她露齿似笑非笑,“他绝对不是一个凶手。不过,既然你对此事这么有兴趣的话,我也想趁现在把整个事情讲清楚。我知道,有些话以后一定会传到波依德的耳中——最好传出去的都是真话……我要说了,没错,昨天晚上杰若米待在这间公寓里。” “你如何得知此事,葛里莫小姐?昨晚你人也在这里吗?” “不是,但是在十点半的时候,我亲眼看到这房间内的灯光是亮着的。” 第十五章 亮着灯的窗户 伯纳比不停抚摸着自己的下巴,表情全然僵硬地望着她。兰波敢发誓说,这个男人看来是真的吓了一跳;由于太惊讶了,以致不太听得懂她说的话,他凝视着她,像是以前从未见过一般。然后他一反先前戏谑的口吻,以一种镇静、毫无异样的语气开口说话。 “我说,萝赛特,”他说道,“说话小心点。你真的清楚自己在说什么吗?” “是的,我非常清楚。” 这时哈德利神采奕奕地插话进来。 “十点半?葛里莫小姐,你怎么会碰巧看到这里有灯光?当时你和我们一起待在你家啊!” “喔,不,我没有和你们在一起——如果你仔细回想的话。不是那个时间。那时候我人在疗养所,和医生,还有我濒死的父亲在一间病房里。我不知道你晓不晓得,疗养所的背面就正对着这栋屋子的背面。当时我碰巧离窗口蛮近的,所以注意到了。我看到这个房间有灯光;而且,我猜浴室也开着灯,虽然我不是很有把握……” “你怎么知道这几个房间的位置?”哈德利厉声发问,“你不是从未来过这里吗?” “刚才我们进来时,我就仔细好好观察过一番。”她带着泰然自若的冷静笑容回答问题,不知为何,那副样子让兰波想到了米尔斯。“昨晚那个时候,我的确对这里的格局毫无概念,我只晓得杰若米租了这一层套房,也知道窗户的位置而已。那时窗帘并未全部拉下来,这即是为何我会注意到灯光的原因。” 伯纳比还是满肚子狐疑地注视着这女孩。 “等一下,呃,这位……警探先生……”他的肩膀像泄了气似的垂下来,“萝赛特,你确定你没看错房子?” “绝对没错,亲爱的。就是这栋在巷口靠左边的楼房,你租的是顶楼。” “你说你看见我本人?” “那倒没有,我说我看到了灯光。但是知道这间套房的,只有你我两人。何况,你昨天邀请我来这间公寓,而且说你也会来这里……” “我的天!”伯纳比说道,“我真想知道你究竟多能掰!” 他笨拙地跛行,每一回当拐杖向前推进一步时,他的嘴角便会习惯性地往下牵动;他一屁股重重地坐在一张椅子上,苍白的双眼仍不停端详着她,那头向上直竖的头发,让他看来有点机灵古怪。 “请继续说呀,你让我很感兴趣了。是的,我很想瞧瞧你有胆子掰到什么程度。” “你真是——”萝赛特的声音含糊不清,她猛地转过身来,然而,她的信心似乎已经开始动摇,眼神泛着落寞哀伤,泫然欲泣。“我也希望知道自己在干吗!我……我希望能够了解你!我说过我们应该把事情摊开来讲,”她转向哈德利倾诉,“但现在,我不晓得自己要不要这么做了。如果我拿得准他,那不管他是不是真那么体贴善良,是不是我们家一个忠诚的世……世……” “千万别说是‘世交’!”伯纳比厉声斥责,“看在老天爷的分上,别称呼我‘世交’。我自己才希望知道你在想什么。我希望我知道你是否真认为自己说了实话,或者你根本是个(请原谅我暂时忘却骑士风度!)——撒谎的坏女人。” 她不为所动地接续自己还未说完的话: “还是一个斯文的勒索者。哦,他的目的不是为了钱!”她再度激昂起来,“坏女人?是的。你高兴也可bbr>叫我是杂种。我承认,这两种角色都是我——但是,为什么会变成这样?那是因为你已放出暗示,破坏了一切……如果我能确定它们是一种暗示,而非只是我的想像;甚至,如果能确认你是一个诚实的勒索者……” 哈德利连忙插嘴: “暗示什么?” “喔,如果你非得知道的话,那些暗示都是关于我父亲的过去。”她紧握双手。“譬如说,我的身世问题;譬如,我们是否找不到比‘杂种’更好的形容词。不过这不是重点,我丝毫不会为此而困扰。我担心的是,这些暗示牵涉到某件很可怕的事——牵涉到我父亲——而我竟不晓得!当然,也许那些根本不是什么暗示,可是……不知怎么的,我一直觉得老德瑞曼就是那个勒索者。然而,昨天晚上,杰若米邀我过来这里……为什么,究竟是为了什么?我原本认为,嗯,可能因为那是我平常和波依德碰面的日子,而杰若米为了充分满足他的虚荣心,所以偏偏挑了昨晚跟我约会?不管是以前还是现在,我都不愿认为——请了解我的心意——杰若米会耍什么勒索的手段。我真的喜欢他,我情不自禁,而糟糕的地方就是在这里……” “事情终究会理出个头绪,”哈德利说道,“伯纳比先生,你真的有在‘暗示’什么吗?” 接下来是一段冗长的沉默,其间伯纳比只是盯着自己的手掌。他的头微微倾斜,呼吸声迟缓而沉重,整个人的姿态像是难以抉择而不知所措;所以直到他抬起头来后,哈德利才忍不住敢催促他回话。 “我从没存心要……”他说道,“暗示。是的,没错,严格说起来,我想我是做了暗示,但我发誓,我绝不是故意的。我从没存心——”他盯着萝赛特,“那些事都是无意中说出来的。或许你会这么在意,是因为,那对你而言是个敏感的问题……”他自暴自弃似的叹了口气,随即肩头一耸。“但对我来说,那只是个好玩的推理游戏,仅此而已,我甚至没想到我是在探人隐私。我发誓我没料到会有人在意,更别说是为这想不开了。萝赛特,假如这是你对我产生兴趣的惟一原因——猜测我是个勒索者,甚至因而怕我——那么,我很难过我终于了解了。否则,我还能怎么办?”他再次低头望着自己的手,看着它们展开又握紧,接着,目光缓缓环顾房间周遭。“各位先生,你们看看这个地方,特别是最前面的那个房间……你们八成已经浏览过了,所以你们应该知道答案。伟大的侦探——这是一个脚部残疾的可怜虫,其毕生最大的梦想。” 哈德利犹豫了一会儿,说: “这位伟大的侦探,有没有查出葛里莫教授的什么旧底?” “没有……就算有,你想我会愿意告诉你们吗?” “那就得看我们是不是能说服你了。你可知道,你那间浴室,也就是昨晚葛里莫小姐看见有灯光的那个房间,里面留有许多的血迹?还有,你知不知道,昨晚将近十点半的时候,皮尔·佛雷在你家门外被人给杀害了?” 萝赛特·葛里莫惊叫出声,伯纳比则是猛然拍头。 “佛雷,被杀……血迹!不!在哪里?老兄,你这是什么意思?” “佛雷在这条街上租了一个房子。我们认为,他一命呜呼的时候,人正走在这条街上。总而言之,他就在外面的街道上被射杀;凶手,也就是那位谋害葛里莫教授的人。伯纳比先生,你能否证明你的身份?譬如说,你可否证明你自己绝不是佛雷和葛里莫教授的兄弟?” 伯纳比瞪着哈德利,摇摇晃晃地从椅子上爬起来。 “岂有此理!老兄,你疯了吗?”他镇定地质问,“兄弟!我现在终于明白了……不,我不是他的兄弟。我若是他的兄弟,那你们想,我有可能会喜欢上……”他突然噤声,目光朝萝赛特瞥了一眼,然后脸上表情变得相当激动。“我当然可以证明。我手上应该有我的出生证明书,我……我还可以提供几个对我生长背景相当熟悉的证人,兄弟!” 哈德利走到睡椅附近,然后拿起那卷绳索。 “这绳索是怎么回事?它也是你大侦探培训计划里的一个项目吗?” “那东西?不是,这是啥玩意?我从来没有看过它,兄弟!” 兰波瞥了萝赛特·葛里莫一眼,发现她正在哭泣。她动也不动地站着,双手各放在两侧,脸部表情僵硬,但泪水已是溢满眼眶。 “此外,你也能证明,”哈德利毫不放松地追问,“昨晚你不在这间公寓里?” 伯纳比深深地呼了一口气。心情放松使他严肃的面孔缓和下来。 “是的,幸好我可以证明此事。昨天晚上从八点钟开始——差不多是这个时间,或许还要再早一些——我就待在我的俱乐部里,一直待到过了十一点才离开。有一大堆人能为我作证。如果你要我特别指定几个人,你可以去问问那三个整晚都和我一起玩扑克的牌友。需要我的不在场证明吗?行!我有个你打灯笼也找不到的铁证。我本人不在这里;我也没留下任何血迹,管你说你是在哪个鬼地方发现的;我更没有杀害佛雷、葛里莫,或是任何人。”他越说口气越重。“怎么样,现在你意下如何?” 刑事主任迅速转移阵势,将目标指向萝赛特,动作之快,连伯纳比的话都还没听完。 “你还是坚持昨晚十点半的时候,看见这里有灯光?” “是的……但是,杰若米,说真的,我不是故意——” “今早我的手下到达这里时,电表开关是切掉的,电灯也没亮。即使是这样,你还是坚持自己的看法?” “我……是的,事实就是事实!然而,我要说的是——” “就假设伯纳比先生昨晚的行踪如他所言。你说他邀你来这里。可是,他有可能邀请你到这里来,但自己却打算一直待在俱乐部吗?” 伯纳比举步维艰地走向前去,并将一只手搭在哈德利的臂膀上。 “别急!主任,让我来澄清此事。我的确有这个打算。这是一个卑鄙无耻的伎俩,不过……我就是这么做了。这事,需要我做解释吗?” “好了,好了,好了!”菲尔博士平静而低沉的制止声突然响起,他拿出红色大手巾震天价响地擤着鼻涕,引来众人的目光。他不管他们,脸上还有些许不耐烦。“哈德利,你还嫌我们现在不够混乱吗?我来解释一下吧。就如伯纳比先生自己说的,他这么做是为了要让她自己送上门来吃吃苦头。哈,请原谅我这么挑明说了,亲爱的小姐。但其实也无所谓吧,因为你这只小母豹并没有真的跳进陷阱,是不是?至于今早灯光没亮的问题,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你们看,电表是投币式的仪器。有人昨晚在这里;有人打开灯,说不定还让它亮了一整夜。瞧,电表耗费面值一先令的电力后,灯光便会熄掉。最先赶到这里的是桑玛斯,所以电灯开关转在什么位置,我们现在不得而知。真是该死,哈德利,我们拥有足够的证据确定昨晚这里有人;问题是,这个人是谁?”他目视着众人,“伯纳比先生,姑且相信你的说法是真的;否则,你就是天下第一等的大傻瓜,居然捏造一个轻易被人识破的说法。既然,你们两个都说,绝无其他人知道这个地方,所以想必是有人从别的渠道得知此处。” “我只能说,我自己是不可能泄露出去的,”伯纳比抚摸着下颚,口气非常坚持,“除非有人看到我来这里,除非……” “我替你说,除非我向某人透露这个地方?”萝赛特再次骤然发怒,锐利的牙齿紧咬着下唇,“可是我没有!我——我不懂为何我没有这么做,”她的神情异常困惑,“但是,我从未向任何人提起这个地方,信不信由你!” “你手上有进入这间屋子的钥匙?”菲尔博士问道。 “本来有,但我弄丢了。” “什么时候丢的?” “噢,我怎么会知道?我没特别注意。”她环抱双臂,头部轻微摆动,并绕着房间漫步。“我把钥匙放在手提袋里,今天早上要过来这里时,我才发现它不见了。不过有件事我一定要知道。”她停了下来,面对着伯纳比。“我……我不知道自己究竟是喜欢你还是讨厌你。如果你玩的侦探游戏,纯粹是个无聊的小癖好,根本别无他意,那么请大声说出来吧!你对我父亲了解有多少?告诉我,我不会在意。这些人是警察,他们早晚都会查出来的。说吧,就是现在,别再演戏了,我恨透了你的装模作样!告诉我,那些兄弟是怎么回事?” “她这个提议很好,伯纳比先生。你画了一幅油画,”哈德利说道,“待会儿我就要问你这件事。你知道葛里莫教授多少底细?” 原本潇洒地倚窗而立的伯纳比,耸了耸肩膀。他那双苍灰的眼睛、那对圆钉大小的黑瞳孔,正快速转动着,并闪现挖苦的意味。终于,他说话了: “萝赛特,如果我知道、或曾经猜测我的侦查行动会被你解释为……好吧!早知你一直为此困扰,我会将现在要说的话早点告诉你。你的父亲曾被囚禁于匈牙利的盐矿监狱,后来他越狱了。不是什么严重的事嘛,对不对?” “囚禁在监狱!为什么?” “听说是试图发动一场革命,告诉我的人是……不过,我自己猜测是因为偷窃罪。你看,我够坦白吧。” 哈德利很快插嘴: “你从何处知道此事?是德瑞曼告诉你的?” “这么说来,德瑞曼是知情的,是吗?”伯纳比的表情僵硬,两眼眯成一条窄线,“是的,我早就猜到了。嘿!没错。这也是我想追查的另一件事。照这个情况分析起来,似乎是……对了,你们这些家伙究竟知道了些什么?”他的情绪变得激昂起来,“喂,我可不是爱管闲事的人!为了证明这点,我干脆告诉你们吧。我是莫名其妙被牵扯进来的;葛里莫一直来烦我。你们提到那幅画,与其说那幅画是最终的结果,倒不如说是开始的源头。整个事件都是意外——虽然我花了很大的力气说服他相信我。事情的发生,都要怪罪于那场幻灯影片演讲。” “那场什么?” “一场用幻灯影片讲解的演说。那一晚,外头下着大雨,为了躲雨,我一头栽进了那个演说会场;时间大概是在十八个月前,地点是在北伦敦某个偏僻的教区会堂。”伯纳比讪讪地抚弄自己的拇指,脸上第一次露出诚挚温暖的感情。“我很想把故事说得浪漫点,但是你们要的只是真相。行!当时,有个男人正讲到匈牙利这个国家,幻灯片的投影以及鬼影幢幢的氛围,令在场的教徒无不悚然。然而,对我而言,它竟触动了我的想像力,天哪,真是深深触动!”他的眼睛洋溢着光彩。“其中有一张幻灯片的内容,就像是我画的那幅油画。影像本身一点也不特别,但它的典故,也就是三座凄凉孤寂的坟墓竖立在一个瘴疠之地的故事,给了我表现‘梦境’的创作灵感。那位演讲者表示,那都是些吸血鬼的坟墓。你们了解了吧?我回到家后,便满腔激情地把灵感展现个淋漓尽致。这下好了,我很老实地告诉每一个人,画中的影物我从未亲眼目睹,它只是某种想像中的概念,但是没有人相信我。后来葛里莫看到它……” “佩提斯先生告诉我们,”哈德利沉沉地说道,“那幅画让葛里莫吓得魂飞魄散;或者应该说,你形容他吓得魂飞魄散。” “吓得魂飞魄散?那倒真是!他把头深缩进肩膀里,像个木乃伊似的呆呆站着,眼睛直愣愣地盯着它。当时我把这种反应视为一种赞美。然后,我很要命地不知道死活,”伯纳比斜瞅着大家,“竟这么说了:‘你会发现,里面有一座坟墓就要裂开了,他正准备要跳出来喔。’当然,那时在我心中盘桓的,其实是那些吸血鬼,但葛里莫并不知道;接下来他的反应便是——我以为他拿了一把调色刀要来攻击我。” 伯纳比把这故事叙述得简单扼要。他说,葛里莫问他这幅油画的事;问了便看,看了又问,反复问到连一个毫无联想力的人都要疑神疑鬼了。此后,有感于遭受监视的惶恐,伯纳比基于自卫的本能,便开始明察暗访,调查这个谜团,探究葛里莫书上的手写字迹、壁炉架上的兵器盾牌,还有不经意间所流露的话语……伯纳比望着萝赛特苦苦一笑。然后他又接着说,在这桩谋杀案发生的三个月前,有次教授强留他下来谈话,在让他发誓保密后,教授终于向他透露所有的实情。所谓的“实情”,其实和昨晚德瑞曼告诉哈德利和菲尔博士的故事如出一辙:像是黑死病,两个死去的兄弟,还有越狱。 在这段时间里,萝赛特一直看着窗外,她脸上的表情充满着不敢置信,半是出神半是清醒;最后,有如好好放怀痛哭过一番似的,她终于打起了精神。 “就这样子?”她叫喊着,喘息声显得有些吃力,“所有的内幕不过尔尔?这就是长久以来让我烦恼担忧的隐情?” “这就是全部,亲爱的。”伯纳比回道,同时环起双臂。“我告诉过你,事情没那么严重。原先我不想让警方知道这些事;可是,你就硬是要……” “哈德利,待会儿说话小心点。”菲尔博士压低声音嘟哝着,并且碰了碰刑事主任的臂膀。他清了一下喉头,“哇哈!是的,葛里莫小姐,我们也认为,这个说词是可以相信的。” 哈德利另起炉灶,提了新话题。 “就算这些都是事实好了,伯纳比先生。佛雷首度现身的当晚,你也在瓦立克酒馆吗?” “是的。” “哦,那然后呢?既然你已知道葛里莫的往事,难道你当时没把它和佛雷联想在一起?特别是在他提到三口棺材的时候?” 伯纳比踌躇不语,然后下意识地挥了挥手。 “不瞒各位,我有。那天晚上,我陪着葛里莫走回家——就是周三晚上。我没开口说话,但我猜他会有相告。我们分坐他书房的壁炉两旁,他给自己倒了一大杯威士忌,这个举动其实不太寻常。我还注意到,他面色凝重,直直地盯着壁炉……” “对了——”菲尔博士突兀地打岔,让兰波不禁吓了一跳。“他那些秘密与私人文件,都藏在哪里,你知道吗?” 伯纳比猛然转头朝他一瞥,眼神中透着精警。 “这件事米尔斯应该比我更清楚,”他如此回答(这里似是有些事被隐瞒着、防护着、..见不得光?),“他应该有个保险柜。据我所知,大办公桌里有个上锁的抽屉,他的文件放在里头。” “说下去。” “我们俩沉默了很久。只要我们有人想要引发一个话题,就会产生一股令人窒息的沉重压力,脑子纳闷着不知对方是否也做如此想。总之,打破僵局的是我。我说:‘他是谁?’他先发出一种噪音,像是狗吠叫前所放送的低闷声响,然后在椅子上调整姿势。最后他说:‘我不知道。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他可能是那位医师;他看起来就像是那位医师。”’ “医师?你是说,那个证明他死于黑死病的狱医?”哈德利问道。 此话叫萝赛特·葛里莫全身打战,并且徒然双手掩面。伯纳比越来越不自在。 “是的。喂,我一定得说下去吗……好吧,好吧!‘回来勒索些金钱。’他说,歌剧 href='9608/im'>《浮士德》中唱魔鬼角色的那位胖歌手,你们看过他吗?葛里莫当时转过身来的样子,就和他很相像,他双手放在椅臂上,手肘弯成钩状,一副像是打算起身的模样。在炉火的照耀下,他全身火热通红,整齐的胡须、悬宕在空中的手肘,每个地方无不泛着红光。我说:‘好,但事实上他又能怎么样?’你们知道,我是试图要套出他的话>。我猜这件事一定比政治犯罪还来得严重,否则事隔这么久之后,他怎么会在乎。他回说:‘喔,他不会怎么样的,他没这个胆。他不会怎么样的。’” “既然,”伯纳比突然大声起来,并看看四周,“你们想知道一切,我就告诉各位。我本人是不介意的,因为大家都心知肚明。接着,葛里莫用他那粗率的吼叫声说:‘你想娶我女儿,是吗?’我承认了。他说:‘很好,你会如愿以偿的。’然后开始一边点头,一边冬冬冬敲着椅臂。我笑着表示……表示萝赛特可能另有所爱。他说:‘呸!那个毛头小子!我来搞定他。’” 萝赛特盯着伯纳比看,她的凝视严厉、明亮又莫测高深,而且眼皮几乎快闭上了。她说话的口气神秘得教人无法辨明情绪。她说道: “这么说来,你们将所有的事情都安排好了,是吗?” “哦,天哪,别发火!你应该明白的。你们问我事情的经过,我就照实说呀。最后他交代了一件事,说不管他发生什么事,我都必须对所知之事守口如瓶——” “难道你没有……” “针对你这个问题,我的答案是:没有。”他转向在场其他人。“那么,各位先生,我能告知的就是这些了。周五早上,他匆匆忙忙跑来找我要油画的时候,我也被搞得莫名其妙。不过他先前曾要求我不得涉入,所以我照办了。” 哈德利一 8bed." >语不发地振笔记录,直到行文至最末一页才抬起头来。他看着萝赛特,她正靠回睡椅,手肘下垫着靠枕。在毛皮大衣内,她穿着一件深色洋装,脸上照例是脂粉未施,以致那头耀眼的金发和棱角分明的方形脸,似乎与红黄交错的俗丽睡椅十分辉映。她伸出手来,腕关节仍兀自颤抖不已。 “我知道,你们就要问我对此事的想法,问我关于我父亲……以及所有的事情……”她瞪着天花板,“我不知道该怎么说。它卸下我心中偌大的负担,它顺利得令人几乎不敢相信!正因为如此,我反而担心是否有人并未说出实情。不过这下,我对那老小子可真得另眼看待了——他太厉害、大胆了,我很高兴他身上有这么邪恶的一面。所以啰,如果原因是来自于他是一个贼,那倒是情有可原的。”她神情愉悦地绽放笑容。“你们不能责怪他想保持缄默,对不对?” “我想问的不是这件事。”哈德利说道,对于萝赛特坦白又宽容的开明心态,他似乎非常惊异。“我想知道的是,既然你总是拒绝伯纳比先生,不愿来这个地方,今天早上为什么突然改变了心意?” “当然是为了和他做个了断。而且我——我想喝点东西。然后,情况突然变得很不对劲,你知道的,就在我们发现一件染有血迹的大衣挂在衣柜里……” 她看到众人的脸色大变,不由得停下话来,身体向后退了一下。 “就在你们发现什么?”哈德利站在静默的众人中间问道。 “一件内里沾有血迹的大衣,而且血迹全部滴落在正下方的衣服衬里上,”她的回答语带哽塞,“我,呃,我刚才没跟你们提起过吗?啊,那是因为你们根本没给我说话的机会!我们才走进这里,你们就迎面扑来,像是,像是……反正,就是这样,那件大衣就挂在走廊的衣柜里。是杰若米发现的,当时他正要挂自己的大衣。” “大衣是谁的?” “没有人的!它是平白多出来的!我以前从未见过它。我们家里也没有人穿得下它。对我父亲来说,它尺寸太大了,而且还是轻浮的花呢套装,他最厌恶这种款式的大衣;史都·米尔斯穿起来,整个人会像是被它吞没似的;但若让老德瑞曼来穿的话,却又显得太小。这是一件新大衣,似乎还没被穿过……” “我明白了。”菲尔博士说道,鼓起他的双颊。 “你明白什么?”哈德利大声打岔,“这下子可好!你跟佩提斯说你要血腥,好啦,现在你有的是血腥——多到恼死人的血腥——而且全都出现在一些离谱到家的地方。那现在你的脑袋瓜里在想什么?” “我明白了,”菲尔博士答道,一边举起手杖,“昨晚德瑞曼身上的血迹是怎么来的。” “你是说,他穿过那件大衣?” “不,不是!好好回想一下。记得你的手下怎么说的吗?他说睡眼惺忪的德瑞曼,莽莽撞撞跑下楼后,便在衣柜里瞎摸乱抓地拿起帽子和大衣。哈德利,他正巧在血迹还没干的时候,擦身碰触到那件大衣了。难怪他自己也搞不懂血迹是怎么沾上去的。我这样解释够清楚了吧?” “不,照你的解释,我是更糊涂了!澄清了一处,却换来了叫人一个头两个大的疑点。一件凭空冒出来的大衣!快点走吧,我们得马上赶过去。如果你们想要一块同行的话,葛里莫小姐,还有你,怕……” 菲尔博士摇摇头。 “哈德利,你们先过去吧。有什么事我必须现在就弄清楚。这件事可以完全翻转案情,它已成为本案最攸关大局的重要关键!” “是什么?” “皮尔·佛雷的寓所。”菲尔博士说完,便穿上披风扬长而去。 第十六章 变色龙大衣 从发现了新大衣一事之后,一直到与佩提斯约定的午餐时间之前,菲尔博士的心情便一路跌落至谷底,这看在兰波眼里感到无法置信,当然更是不知其所以然了。 一开始,博士坚持哈德利应当赶去罗素广场,但他自己却拒绝同行。他认为,本案的关键线索,一定就留在佛雷的房间里,他说他要让兰波支援他做某些“吃力不讨好的下流勾当”。然后,博士开始痛心疾首地咒骂自己,连平时铁定会随声附和的哈德利,也忍不住出言相劝。 “你在那里会找到什么嘛?”哈德利力劝,“桑玛斯早把这地方翻遍了!” “我没有特定的目标。我只是希望,”博士发着牢骚,“能找到有关汉瑞这个人的线索,像是他的特征、他的毛发、他的……哦,天哪,去你妈的汉瑞兄弟!” 哈德利表示,他们可以不去理会那些西班牙寺院里的人都在喃喃自语些什么,但他一点也想不通,他的老友为何会被那个无从捉摸的汉瑞激怒,甚至已达濒临失心疯的状态。毕竟,眼前并没有出现足以刺激他的新线索啊!离开此地之前,博士把大家拦下来做一番查问哈克小姐——就是这里的女房东——的演练。欧洛奇拿出他演艺生涯的往事回顾,早已称职地在楼下绊住女房东;不过,这两人都拥有长舌健谈的功力,因此谁的回忆史篇幅较长,这就很难说了。 针对哈克小姐的质询,一言以蔽之是全无斩获,这一点菲尔博士也同意。哈克小姐是个年华老去而容易相处的老处女,虽然热心帮忙,但她的思考脉络有些不着边际,潜意识里会把古怪的房东与小偷、杀人犯视为一丘之貉。当她终于愿意相信伯纳比绝非贪赃枉法之徒后,她才透露了一点口风。昨天晚上她不在家,八点至十一点之间在电影院,然后在葛雷法学院路的朋友家坐到近午夜时分才走。她想不出谁有可能去使用伯纳比的房间;甚至到了今天早上,她才知道街上发生了凶杀案。至于其他房客,一共还有三位:一楼住的是一名美国学生和他的妻子,二楼则是一位兽医外科大夫。这三个人在还没天黑之前就已出门了。 无功而返的桑玛斯,这时已从布鲁姆斯贝利广场回来,遂接手这段查问工作;哈德利、萝赛特和伯纳比三人,一同回到葛里莫的住所;至于菲尔博士,一直执意要再找一位容易沟通的女房东探问,却不巧碰上了一名惜话如金的男房东。 门牌二号的所在地,是一家烟草商店连住家的楼房,其外观看似单薄,像是音乐喜剧布景中,从舞台一侧突出去的半面道具屋。只是它们看来寒酸破旧、漆色暗沉,到处充斥着烟草店中发霉陈腐的气息。在铃声叮当叮当的催促下,终于将詹姆斯·杜勃曼逼出场。这位烟草商人暨报刊经销商,迟缓地从店铺后头阴影处现身。他是个身形矮小、嘴巴紧闭的老头子,手上带着硕大的指节铜套,身上穿着一件黑棉布大衣;穿梭于屋中堆积如山的二流小说和风干的薄荷糖堆中,他看来简直如徽饰纹章般耀眼。他对整个案件的观点是:这干他何事? 老头的眼光越过他们直盯着窗口——好像在巴望着有人走进来,好让他找到借口中断谈话——恶狠狠地迸出一丁点心有不甘的答案。是的,他是有一名房客;是的,房客的名字叫佛雷没错,是一个外国人。佛雷租了顶楼那个卧室兼起居室的房间。他住在这里两个礼拜,房租已经先付清了。不,房东对他一无所知,而且也不想知道,只晓得他从不惹麻烦,习惯用外国话喃喃自语;仅此而已了。房东对他完全不熟,因为他们很少打照面。这里没有其他房客了,因为詹姆斯·杜勃曼不提供热水给楼上的人。佛雷为何选择住在顶楼?他怎么会知道,他们最好去问佛雷本人。 他不知道佛雷死了吗?是的,他知道:已经有个警察来过这里,问了一些愚蠢的问题,还带他去认尸;那根本不关他的事啊!关于昨晚十点二十五分发生的枪击事件,他有何看法?詹姆斯·杜勃曼看起来似乎有话要说,但他只是紧闭着下巴,目光甚至更坚定地紧盯着窗口。他当时人在地下室的厨房里,收音机还开着,所以什么都不知道:就算知道,他也不会出去瞧上一眼。 佛雷曾有访客来过吗?没有。是否看过形迹可疑的陌生人或谁在附近与佛雷碰头? 结果答案是出人意表。房东的嘴巴仍像梦游似的蠕动着,但话匣子几乎全被打开了。很好,警察人员是应该惊醒一点,别再浪费纳税人的钱!他曾看过有个人在这地方鬼鬼祟祟、东张西望的,有一次甚至还和佛雷交谈,然后一溜烟就跑掉了。是个长相龌龊的家伙,很可能是个罪犯!他最讨厌这种偷偷摸摸的人。不,他没有办法描述那个人的相貌——那是警察的工作,更何况,这种情形总是在晚上发生。 “难道没有任何一件事,”菲尔博士说道,拿着大手巾拭脸,他的容忍度几乎已达到极限,“你还特别记得?他的穿着,或是其他什么的,啊?” “他好像,”杜勃曼死盯着窗口默默挣扎一番后,终于勉强让步,“他好像穿了一件十分花哨的大衣。是那种浅黄色的花呢外套,上面还有许多红点,可能就这样吧。那是你们该自己去查的事,和我无关。你们要上楼吗?钥匙在这里。门在外头。” 虽然这屋子的外观相当单薄,但穿过阴暗又狭隘的楼梯间时,兰波却意外发现它的结构挺结实牢固。他怒气冲冲地说道: “你说对了,先生,整个案情已经翻转过来了。的确,牵涉到那些大衣,这案件更要令人想不通了。我们本来要找的,是一个穿黑色长大衣的邪恶人物;现在呢,又有一个家伙穿了简直是用色大胆的花呢大衣跑出来,上面竟也有血迹。到底哪件才是那件?那些大衣会是破案的关键吗?” 菲尔博士一边喘气,一边吃力地往上爬。 “这个嘛,我倒不这么认为,”他的语气不是很确定,“虽然我的确说过,整个案子已经翻转过来——或者,也许我的说法应该改为:咱们走错路了。不过在某种程度上,此案能否有所突破,是得依赖这件大衣。嗯,一个有两件大衣的家伙。没错,即使他穿衣服的品位不太一致,我还是认定两件案子的凶手是同一人。” “你刚刚说过,凶手的身份你已经心中有数了?” “我知道他是谁!”菲尔博士咆哮道,“你知道为何我有个冲动想踢人?因为他一直在我面前,而且从头到尾说的每句话都是实话,但我却始终没有看出苗头。他一直那么地诚实,一想到我始终未曾采信他的话、始终认定他是清白无辜的,我就感到心痛!” “你是指消失术的部分?” “不是,我还不清楚他怎么办到的。我们来到顶楼了。” 这栋屋子的顶楼只有一个房间,肮脏的天窗透进一丝昏暗的光线,照在地板上。房门是涂上绿漆的无花纹木板;它半开着,推开之后可看到室内是宛如低矮洞穴的房间,显然已有段时日窗户没打开过。在这阴暗的地方摸索了一阵子,菲尔博士发现有个煤气灯燃罩,盖在倾斜的地球仪上。微弱的光线照射下,博士看得出来这是一个整齐但非常肮脏的房间,室内摆着一张铁床,墙上的壁纸是蓝玫瑰的图样。写字台上放了一罐墨水瓶,瓶底下头压着一张对折的字条。整个房间里,只有一样东西存留了皮尔·佛雷那怪诞荒谬的特质:褪色的晚礼戏服和高礼帽,立于写字台旁,这般情景给观者一种看见佛雷本人的错觉。镜子上方挂着一幅裱字,黑红金箔混在一起的笔迹,弯弯曲曲地写了一句老式格言。那有着涡形图案的细长字体写着:“这是我的复仇,神如是说;我将给予惩罚。”不过,裱字却上下挂反了。 寂静之中,菲尔博士气咻咻地慢步走近写字台,拿起折叠着的字条。兰波凑近一瞧,笔迹还真是龙飞凤舞,短短的几行字却有着宣言文告的架势。 詹姆斯先生: 我这几样私人物品,全都留给你,以感谢这一周来你的殷勤款待。我不再需要它们。我即将回到我的墓穴中。 皮尔·佛雷 “为什么,”兰波说道,“‘我即将回到我的墓穴中’这句话一再地反复出现?听起来它应该有某种含意才是,即使它不……我想,大概真有佛雷这号人物吧,他是存在的;该不是某人假扮成他吧?” 菲尔博士没有回答这个问题。从博士蹲在地板上检查灰色的破地毯开始,他的心情便陷入低潮再低潮。 “一点线索也没有,”他呻吟着说道,“连公车票之类的东西也没有。未遭一丝风动,没有清扫过的迹象,什么都没有。他的家当呢?不,我对他的家当可没兴趣。桑玛斯应该搜过一番了。走吧,我们回去和哈德利会合。” 一路走回罗素广场,他们的心情,就像乌云蔽日的天空一样阴霾忧郁。当他们跨上门前阶梯时,哈德利已从起居室窗口目睹老友的归来,并且前去开大门迎接。确定起居室房门关紧之后——里头传来嘟嚷的抱怨声——哈德利站在装潢华丽的昏暗走廊上看着他们俩。他身后那套日本武士的魔鬼面具,衬得他那张脸十分滑稽可笑。 “我看啊,事情越来越棘手了,”菲尔博士的声音一派温和,“嗯,没搞头了,无事可奉告。恐怕我这趟探险考察,是得空手而回了,幸亏本人的志愿不只有成为伟大的先知而已。发生什么事?” “那件大衣——,’哈德利话声暂歇。他的愤怒情绪已达饱和的极点,他将心中的怒气转向,改以冷笑的方式来发泄。“菲尔,先进来再说。也许你弄得清楚是怎么回事。如果是曼根在扯谎,我实在不懂他有什么理由要骗人。但是那件大衣……我们已经检查过了,是件新大衣,全然崭新的大衣。口袋里没有任何东西,甚至连只要套一下便会残留下来的沙砾啦、汗毛啦、烟灰啦,一概没发现。不过我们得先面对的,是两件大衣的难题。或许你可以把这个案子称做变色龙大衣之谜……” “那件大衣到底怎么了?” “它的颜色变了。”哈德利说道。 菲尔博士眼睛亮了起来,他又兴致重燃地询问刑事主任。 “真是万万没有想到,”他说道,“本案竟会让你烧坏脑袋了。是这样吗?变了颜色,啊?接下来你是不是要说,它现在又变成一件光鲜亮丽的翡翠绿大衣?” “我说它变了颜色,是因为……跟我来!” 哈德利一把推开起居室的房门时,现场正笼罩在一股草木皆兵的氛围中。这间起居室里,所有藏书网的家具皆是体积沉重、样式保守的高级品,灯具都嵌于青铜制品上,沿墙与天花板之间的嵌线涂满了金箔,昂贵的窗帘用了过量的蕾丝边饰,一眼望去像是上冻的瀑布;室内的每一盏灯都大放光明。只见,伯纳比懒洋洋地靠在沙发上;萝赛特带着怒气随意疾走;厄奈丝汀·杜莫站在角落的收音机旁,双手放在身后,下唇抿盖过上唇;脸上的表情,不知是觉得有趣,还是备感嘲弄,抑或是两者兼备;最后一个是波依德·曼根,他背对壁炉而站,炉火正熊熊燃烧,他不禁从一侧移到另一侧,看似生恐火焰就要烧到自己身上一般。然而,此刻真正烧着他的,其实该是某种激动还是什么样的情绪。 “我知道这该死的东西很合我身!”他口气非常激烈,“我知道,我也承认,这大衣我穿起来很合身。但它不是我的!首先,我习惯穿的是防水的大衣,它现在就挂在走廊上。再者,我根本买不起这种大衣;如果说防水大衣值一便士(面值十二分之一先令的钱币),那么,这件大衣起码要索价二十基尼(相当于二十一先令的英国昔日金币)。第三——” 哈德利击掌出声,以吸引众人的目光焦点。菲尔博士和兰波接连入室,他俩的出现,缓和了曼根激动的情绪。 “可否麻烦你,”哈德利说道,“把刚刚说过的话再重复一次?” 曼根点燃一枝香烟。在火柴棒燃起的火花照耀下,可看到曼根阴沉的眼里充满血丝。他扔掉火柴棒,先猛吸一口烟,再吐出白茫茫的烟雾,表情像是个翻案无望而即将重刑定谳的罪人。 “我自己是不太明白,为什么每个人都跳出来指责我,”他说道,“它可能是另外一件大衣,虽然我想不透有人干吗喜欢把衣服往这里丢……喂,泰德,我来告诉你怎么回事。”曼根抓着兰波的手臂,把他拉到壁炉前面,一副安排展览的模样。“昨晚我来这里赴晚餐,进门后,我就直接把我的大衣——提醒你,是防水大衣——挂在走廊的衣柜里。一般情况下,任何人都懒得去打开电灯。你会在黑暗中摸索,然后把大衣吊在顺手摸到的挂钩上。那时候我也是如此,不过因为我手上还拎了一小包书,想把它们放在架上,所以便开了灯。那时,我看见一件大衣,一件多出来的大衣,就挂在另一头的角落里。它的剪裁尺寸,和你们找到的黄色花呢大衣差不多;其实我应该说,大小是一模一样,只不过它是黑色的。” “一件多出来的大衣,”菲尔博士重复这句话。他触摸着下巴,好奇地凝视曼根,“小伙子,为何你会称它是一件‘多出来的大衣’?假如你在别人家中看到一排大衣,你会有‘多出一件’的想法吗?以我的经验来说,要说在一个屋子里最不容易注意到的东西,就是衣柜里的衣服;你会大概知道其中有一件是自己的,但有时甚至都不能确定是哪一件,不是吗?” “随你怎么说,反正这里每个人的大衣我都很清楚。而且,”曼根辩驳,“我会特别注意到那一件大衣,是因为我猜想它是伯纳比穿来的。他们没告诉我他也要来,我还怀疑他是否……” 面对曼根暗示性的指控,伯纳比摆出一副宽大为怀的态度。这会儿,那位适才瘫坐在卡格里史卓街公寓睡椅上的男人,那位敏感易怒的男子,现在已不见了;当下,他变成了一位年岁稍长的狂傲青年,正挥动夸张的手势。 “曼根这小子,”他说道,“观察力相当敏锐。菲尔博士,他的确是个观察入微的年轻人。哈哈哈!特别是有我在场的时候。” “这你有意见吗?”曼根反唇相讥,尽量压低他的音量,以保持冷静。 “让他说完故事吧。萝赛特,亲爱的,要来根烟吗?对了,我得先声明,它不是我的大衣。” 曼根莫名其妙地火冒三丈。但他随即转身面向菲尔博士。 “总之,我留意到了。然后就是今天早上,伯纳比到达这里的时候,发现了那件衬里沾有血迹的大衣……颜色比较浅淡,却挂在同样的位置。想也知道,那惟一的解释是:有两件大衣。不过,这情形实在够诡异吧?我敢说,昨晚那件大衣,绝不属于这里的任何一个人。而你可以看得出来,这件花呢大衣也不是我们的。凶手到底是穿了一件、两件,或者两件都没穿?还有,那件黑色大衣看来很怪异——” “怪异?”菲尔博士赫然插嘴,因此曼根不自觉地转过身来。“怎么说它怪异呢?” 此时,站在收音机旁的厄奈丝汀·杜莫突然挺身而出,脚上的平底鞋发出吱吱嘎嘎的声音。她今天早上的容貌,看起来衰老了些;隆起的颧骨更加显眼,相形之下鼻梁变塌了,眼睛周遭也肿了一圈,看来半张半闭、鬼鬼祟祟的。尽管如此,在倔强的眼神之外,她的黑眼眸仍是十分闪耀慑人。 “哼,呸!”她嘴巴不留情,双手摆动的姿势既夸张又粗鲁,“凭什么又要问这种蠢问题?为何不来问我?这种问题我可是比他清楚多了。不是吗?”她凝视曼根,额头皱起来,“别误会,别误会,我真的认为你很努力要道出实情,这点你应该了解。但我认为你有点混淆事实了。实际状况很简单,就像菲尔博士所说的。没错,昨晚这里的确有件黄色大衣,时间在傍晚的时候,大概在晚餐前。它好端端地吊在衣柜里的挂钩上,所在位置就是曼根说他看到黑色大衣的地方。我亲眼瞧见它了。” “但是——”曼根叫道。 “别激动,别激动,”菲尔博士低沉的嗓音,有抚慰人心的效果,“咱们就来看看这事是否那么难以理清。太太,既然你也亲眼看到那件大衣了,难道当时你心中不觉得奇怪吗?总有那么一点纳闷吧,因为你都知道它不是屋内任何一个人的东西了。” “不。一点也不会。”她朝着曼根颔首。“他到达的时候我不在场。所以,我以为大衣是他的。” “是谁开门让你进来的,请问?”菲尔博士倦累地问道。 “安妮。但大衣是我自己亲手挂上去的。我可以对天发誓!” “哈德利,如果安妮人在这里的话,最好接铃把她找来,”菲尔博士说道,“这个变色龙大衣的难题,勾起了我的好奇心,哦,天哪,我真为它着迷!嗨,太太,关于咱们朋友曼根的事,我可不是在怀疑你的说词。不久前我才对泰德·兰波表示,某某人简直是诚实过了头。哈!你和安妮聊过了吗?” “喔,是的,”哈德利答道,此时萝赛特·葛里莫越过他面前去按铃。“她的说词很简单。她昨晚外出,直到十二点多才回来。不过,我没问她曼根的事。” “我不懂,你们干吗这么大惊小怪!”萝赛特的声音相当不满,“这么做,到底有什么用?除了问出大衣是黑色或黄色这种蠢事之外,你们没其他有意义的事可做吗?” 曼根转向她。 “当然大大有用,你自己也知道。我是不明白当时的情况,但我认为她也清楚不到哪儿去!不过总有一个人是对的。虽然我猜,安妮恐怕也不知情。天哪!我简直是一无所知!” “说得好。”伯纳比说道。 “帮我个忙,”曼根骂道,“去死吧,你!” 哈德利连忙跨立于他俩之间,好声好气地调解纷争。脸色已气得发白的伯纳比,只好重新坐回沙发。起居室里骚动和紧绷的压力相互拉锯,当安妮现身时,众人都是一副渴望平静的模样。安妮的气质沉静,鼻子稍长,看起来像是个自律甚严的女孩,在她身上找不到荒唐愚蠢的特质。她看来能干而且勤奋。她弯腰站在门口,一顶便帽稳稳戴在头上,像是粘上去的。她棕色的眼睛平视着哈德利,表情有些烦躁,但还不至于胆怯害怕。 “关于昨晚,有件事我忘了问你,是……呃,”刑事主任的语气不太自在,“嗯,是你开门让曼根先生过来的,是吗?” “是的,先生。” “那时候是几点?” “先生,我无法回答。”她似乎感到困惑。“大约是晚.餐前半小时。我无法说出精确的时间。” “你看到他挂上帽子和大衣?” “是的,先生!他从不将它们交给我处理,否则我一定会——” “那你有没有看到衣柜里面的样子?” “哦,我明白了……是的,先生,我看到了。是这样的,让他进门后,我就直接走回餐厅,但是我突然想到,我必须下楼到厨房一趟。因此我折回来并经过大厅走廊。这时我发现他已经不在了,而衣柜里的灯还亮着,所以我就走过去把它关掉……” 哈德利倾身向前。 “现在注意听好!你知道今早在衣柜里发现的浅色花呢大衣吧?你知道吧?好!你还记得吊着大衣的位置吧?” “是的,先生,我记得。”她的双唇紧闭。“今天早上,伯纳比先生发现它的时候,我刚好在走廊,没多久其他人就靠近来了。米尔斯先生说,我们不可以动它,像是血迹和所有东西,通通都不要动,因为警察……” “没错。安妮,我要问的是关于那件大衣的颜色。昨晚你往衣柜里头看的时候,那件大衣是黄色,还是黑色?你记得吗?” 她眼睛直直盯着他。 “是的,先生,我记——黄色或黑色?先生,你是这么说的吗?嗯,先生,严格来说,两个都不是。因为那个挂钩上面,根本没有挂着大衣。” 刹那间,嘈杂声此起彼落,整个房间变得闹哄哄:曼根破口大骂,萝赛特几乎是歇斯底里地放声大笑,伯纳比则是乐不可支。只有厄奈丝汀·杜莫静默不语,神情是既疲惫又轻蔑。哈德利足足打量了安妮一分钟之久,这名证人的表情专注认真,一副严阵以待的模样:她握紧双拳,颈项高扬。哈德利移向窗口,动作粗暴但不发一语。 此刻,菲尔博士轻声笑了起来。 “嘿,别气馁,”他试图鼓舞士气,“最起码,它没有又变成另外一种颜色。虽然可能连椅子都会笑我傻,但我坚信它是一个非常具有启示性的事实。嗯,哈,没错。哈德利,走吧,我们现在需要的,是享用一顿午餐。吃午餐去!” 第十七章 细论“上锁的房间” 在佩提斯居住的旅馆内,偌大的餐厅里灯光已转暗,咖啡摆在桌上,酒瓶是空的,雪茄则是烟雾袅绕。哈德利、佩提斯、兰波和菲尔博士四人,绕着桌灯散放的红色光芒团团围坐。在这冬日午后酒足饭饱的悠闲时光,温暖的炉火叫人感到无比舒畅,雪花开始掠过窗户,如过筛般飘落,此刻其他桌子的客人是屈指可数,他们四人算是待得最久的了。在盔甲与盾牌徽章闪烁的微光下,说菲尔博士像是一位藩臣贵族,一点也不为过。博士睨视着小咖啡杯,仿佛一张口就会将它整个吞下。他手持雪茄,做出一个率直且不容反驳的手势。说话前他先清了清嗓子。 “我要开始讲课了,”博士以委婉但坚定的语气声明,“主题是侦探小说中所谓的‘封闭密室’,我要谈的是情节的铺陈,以及概括性的技巧。” 哈德利闻言不禁哀号。 “改天吧,”他提议,“在如此令人赞叹的午餐之后,尤其是还有活要干的情形下,我们可无心听什么演讲。就如我刚才说到的——” “我要开始讲课了,”菲尔博士不为所动,“主题是侦探小说中所谓的‘封闭密室’,我要谈的是情节的铺陈,以及概括性的技巧。啊哈,有反对意见的人,就自行跳过这一章吧。啊哈,首先,各位先生,请听!过去四十年来,煽情小说的阅读让我的心智成熟不少,我可以这么说——” “既然要分析不可能的现象,”佩提斯打岔,“为何是从侦探小说下手?” “因为,”博士坦白说道,“我们所处的情境,就是一个侦探故事,我们不能欺骗读者说事实并非如此。我们也不必为了讨论侦探故事,便捏造一个冠冕堂皇的借口。在故事中追缉一个可能的疑凶,是一种最高尚的消遣娱乐,我们应该直言无隐,以此为自豪。 “继续原本的话题:在讨论的过程中,我无意制定任何规则,以免引发争议。我要谈的,纯粹是个人的品位和偏好。我们可以将吉卜林(J.R.Kipling,1865—1936,英国作家)的说法改成这样:‘要建造一座谋杀迷宫,共有六十九种方法,而每一种方法都是对的。’现在我若说,每一种方法对我而言都同样有趣,那么我一定是——态度上我尽量谦恭些——睁眼说瞎话。但这不是重点。我说我认为在侦探小说里,最有趣的故事莫过于封闭密室时,这全然是一种偏见。我喜欢凶手嗜血成性、邪门怪异,而且杀红了眼还不罢手。我喜欢情节生动鲜明,而且充满想像力,因而在现实生活中,我找不到如此叫人目眩神迷的故事。我承认,这些想法是一种理性的偏见,但它们让我心满意足、兴高采烈,而且无须半吊子的(或较具分量的)评论加诸其上。 “这一点绝对重要,因为有些见不得任何流血事件的人,曾坚持以他们自己的嗜好来界定规则。他们会用‘大不可能’这个字眼,来当做谴责的标记。因此,不分青红皂白的人就被他们给唬住了,以为‘大不可能’等同于‘拙劣’。 “我想这么说来并不为过:拿‘大不可能’这个字眼来咒骂侦探小说,是最不恰当的事。我喜欢侦探小说,有很大的原因是喜欢书中大不可能之事。A被谋杀,B和C是最大的嫌疑犯,在这种情况下,一脸无辜的D却是凶手,这就是大不可能之事,但他偏偏是凶手。G有完美的不在场证明,而且还有其他人的担保作证,但他却是干下此案的真凶,这叫做大不可能之事;结果他竟然是。侦探在海边拾起零星的煤灰,这些琐碎的小东西居然隐藏着重要线索,这也是大不可能之事,但实情却是如此。简单说,你会发现‘大不可能’这个字眼,随着故事的发展,将逐渐失去意义,甚至可说是个笑话了。反正在事件落幕之前,什么事都是大不可能。如此一来,如果你希望凶手人选,非得是某位可能性极小的角色(咱们这些守旧派,都会这么想),那么倒是没得抱怨了,因为在所有嫌疑犯当中,他的动机的确最不可能、最没有必要,也最不明显。 “埋怨‘这种事情不会发生!’或对只露出半边脸的恶魔、戴头巾的幽灵,和美艳慑人的金发美女心存不满时,你在表达的只是:‘我不喜欢这种故事’。这种反应是非常正常的。既然不喜欢它,当然可以理直气壮地说出来。不过,若是拿这种喜好与否的问题,当做评断故事价值、甚至可信与否的标准,那么你等于在说:‘这一连串的事情不能发生,因为我无法从中获得乐趣。’ “那真实的情况究竟是如何呢?既然密室的故事情节,最常遭人抨击,指责其难以令人信服,那我们就来彻底检验它吧。 “我很高兴地告诉各位,大部分的人都喜欢上锁的房间。但是——这里有个麻烦的争议点——连这一类的书迷,都时常心存质疑。我乐于承认自己也是如此。所以就目前情况而言,我和各位是站在同一阵线上,让我们来看看其中有什么道理。一旦上锁房间的秘密被解开时,为什么我们会半信半疑?这绝非是疑心病太重在作祟,而单纯只是我们会莫名所以地大失所望。在失望之余,这样的感觉,自然而然地发展出一种不客观的想法,然后便说这整个故事不可信、不大可能,或是太荒谬了。 “简言之,这的确是事实,”菲尔博士举起雪茄,大声说道,“今天欧洛奇所告诉我们的魔术戏法,的确是在现实世界中上演着。天哪!各位先生,连真实事件都被我们嘲笑了,那么虚构的故事会得到何种待遇呢?每一件发生过的事实,每一次魔术师又巧计得逞,都使得这类骗术更无所遁形。这种情形若放到侦探故事里,我们会说它无法叫人相信;但若发生在真实生活中的话,我们虽仍勉强相信,只是也不免会高呼‘答案太令人失望’!其实说穿了,两种失望之情,原因却是一样——我们期望得太高了。 “你们想想看,由于呈现出来的效果太过神奇,我们不知不觉也期待它形成的过程充满惊异。于是,当我们知道那根本不是魔法时,我们就大骂其无聊透顶。这种心态实在不公平。再者,对于故事中凶手的部分,我们最不该谴责的是他怪异的行径。整件事该检验的重点是,这杀人诡计真能执行吗?假如可以,那它以后会不会被执行,便不需列入讨论。某人从某个上锁的房间逃出来,是吗?既然他可以为了娱乐我们而违反自然的法则,那他当然有权利行为暴戾乖张!如果有人自愿表演全身倒立,那我们实在很难强求他一定得乖乖站在地上。各位,当你们要出言批评时,请记住我说过的话。你们尽可根据个人品位,提出‘结局乏味无趣’等等的感想,然而,如果要指责故事情节大不可能、胡扯一通时,就得三思而后行了。” “好了,好了,”哈德利挪动坐姿,“对于你的讲课主题,我个人没太多意见。不过,如果你还要坚持讲解下去,看来是因为主题可适用于本案……” “没错。” “那你为何举封闭的密室为例?你自己也说过,葛里莫谋杀案并非最大的难题。目前最困扰我们的,是空巷中央的枪杀事件……” “喔,那个啊?”菲尔博士一边说,一边摆出轻蔑的手势,此举叫哈德利瞪大眼睛,“那个部分啊?我一听到教堂钟声,就明白怎么回事了。喷,喷,那是一种信号!我讲真的,现在逃离房间之事,反而困扰着我。既然一丝端倪都没有,干脆我先来区分几个不同类型,再为各位粗略描述密室杀人的各种方法。本案的犯罪模式,必定属于其中一种类型。这是必然的!或许形式上有些出入,但不管相异处的差别有多大,它势必为某些方法类型的变体。 “嗯!哈!现在,你的包厢有一个门。一扇窗户,以及坚固的墙壁。在门窗皆关闭的前提下,要讨论逃脱的方法之前。所谓有秘密走廊通往密室这类的低级伎俩(而且,现在已经很少见了),我就不提了。这种故事设计,读者是无法接受的,因此凡是自重的作者,甚至不需声明绝无秘密通道之事。至于一些犯规的小动作,我们也不讨论了,像是壁板间的缝隙,宽到可伸进一只手掌;或是天花板上的栓孔,居然被刀子戳过,塞子也神不知鬼不觉地填入栓孔,而上层的阁楼地板上还洒了尘土,布置成似乎无人走过的样子。这动作虽小,却同样是犯规行为。无论秘密洞穴是小到如裁缝用的顶针,或大到如谷仓门,基本准则绝不改变,通通都是犯规。关于合理的类型,你们随便抄下来就好,佩提斯先生……” “很好,”露齿而笑的佩提斯说道,“请继续。” “首先!有一种密室杀人,案发现场的房间真的是完全紧闭,既然如此,凶手没从房间逃出来的原因,是因为凶手根本不在房里。解释如下: 一、这不是谋杀,只是一连串阴错阳差的巧合,导致一场像谋杀的意外。 先是,房间尚未上锁之前,里面可能发生了,抢劫、攻击打斗,有人挂彩受伤,家具也遭到破坏,情况足以让人联想到行凶时的挣扎拼斗。后来,受害人因意外而被杀,或是昏迷于上锁的房间内,但所有事件却被当做发生于同一时间。在这个例子中,引起死亡的方法,通常是脑部破裂。一般的推测是棍棒造成的,实际上却是家具的某个部位,也许是桌角或是椅子突出的边缘,不过最常见的物件,其实是铁制的壁炉罩。总之,自从歇洛克·福尔摩斯的冒险故事(驼背人)问世以来,这个残忍的炉罩,其实杀害了不少人,而且在某种程度上,这些死亡事件都貌似谋杀。此类型的情节中,包括解开凶手之谜在内,解答部分最令人满意的作品,要属卡斯顿·勒胡的《黄色房间的秘密》,堪称是历史上最佳的侦探故事。 二、这是谋杀,但受害人是被迫杀他自己,或是误打误撞走入死亡陷阱。那可能是一间闹鬼的房间所致,也可能被诱引,较常见的则是从房间外头输入瓦斯。不管是瓦斯或毒气,都会让受害人发狂、猛撞房间四壁,使得现场像是发生过困兽之斗,而死因还是加之于自己身上的刀伤。另一种从中延伸的变体范例,是受害人将树枝形灯架的尖钉穿进自己的脑袋,或是用金属丝网把自己吊起来,甚至用双手把自己勒死。 三、这是谋杀,方法是透过房间内已装置好的机关,而且此机关难以察觉,它隐藏在家具上头某个看似无害的地方。这个陷阱的设计,可能是某个死去多年的家伙一手完成,它可以自动作业,或是由现任使用者来重新设定。它可能是现代科技所延伸的邪恶新发明。譬如说,话筒里面藏着手枪机械装置,一旦受害人拿起话筒,子弹就会发射,并贯穿他的脑袋。还有一种手枪,扳机上面系着一条丝线,一旦水结冰凝固时,原先的水就会膨胀,如此随即拉动丝线。我们再举闹钟为例,当你为这种闹钟上紧发条时,子弹便会射出来;或者(闹钟是受人欢迎的凶器),我们有另一种精巧的大型挂钟,它上端安放了可怕的铿锵铃声装置,一旦吵闹声响起,你想要靠近去关掉它时,只要你一触碰,便会掷出一把利刃,当场划破你的下腹。此外,有一种重物,可从天花板摆荡下来,只要你坐上高背椅,这个重物的威力,包准敲得你的脑袋瓜稀巴烂;另有一种床,能释放致命的瓦斯;还有会神秘消失的毒针、会—— “你们明白了吧,”菲尔博士以雪茄指着每个人,“当我们研究了这些五花八门的机关陷阱之后,才真正地进入了‘不可能犯罪’的领域,而上锁的房间可就算是小儿科了。这种情况可能会继续发展,甚至还会出现电死人的机关。置于一排画像前的细绳,可以接上电;棋盘可以充电;甚至手套也可以让人通电致死。家具之中的任何物件,包括茶壶在内,都能置人于死地。不过这些伎俩,现在似乎没人用过。所以,我们接着说下去: 四、这是自杀,但刻意布置成像是谋杀。某人用冰柱刺死自己,然后冰柱便融化了!由于上锁房间里找不到凶器,因而假定是谋杀。或者,某人射杀他自己,所用之枪缚系于橡皮带尾端——当他放手时,枪械被拉入烟囱而消失不见。此伎俩在非密室的情形下,可改成枪枝系着连接重物的丝线,射击后枪枝被迅速拉过桥梁栏杆,随即坠入水中;同样的方式,手枪也可以猛然拂过窗户,然后掉入雪堆里。 五、这是谋杀,但谜团是因错觉和乔装术所引起。譬如,房门有人监视的情形下,受害人被谋杀横尸于室内,但大家以为他还活着。凶手装扮成受害人,或是从背后被误认为受害人,匆忙地走到门口现身。接着,他一转身,卸下所有伪装,摇身一变,换回原本的面貌,并且立刻走出房间。由于他离去时,曾走过别人身边,因而造成了错觉。无论如何,他的不在场证明已成立;因为后来尸体被发现时,警方推定的案发时间,是发生在冒牌受害人进房之后。 六、这是谋杀,凶手虽是在房间外面下手的,不过看起来却像是在房间里犯下的。 “为了方便解释,”菲尔博士中断分类的话题,“我把这类犯罪归类,通称为‘长距离犯罪’或‘冰柱犯罪’,反正不管它们怎么变化,都是基本雏形的延伸。我刚说过冰柱的案例,你们应该都明白了。门是上锁的,窗户小到凶手无法穿过去;但受害人显然是在房间内被刺杀,而且凶器也下落不明。好啦,冰柱仿如子弹一般从房间外面发射进来——和之前提过的神秘毒气一样,我们在这里不讨论其可行与否——然后它融化得无影无踪。我相信,安娜·凯萨琳·葛林(Anna Katherine Green,1846—1935,美国女推理作家先锋)是侦探小说中使用此诡计的第一人,她的那本小说名为《仅有简写字母》。顺便一提,某些诡计会发展成各支流派,她的确是居功至伟。五十多年前,她发表的首部推理小说中,就创造了凶残秘书杀死雇主的故事,而且我认为,从今日的统计资料可以证明,秘书仍是小说中最常见的凶手。以佣人、领班做凶手已经过时很久了;轮椅上的残障者太可疑了;为了成为侦探,沉着的中年未婚女子也很久不当杀人狂了。医师也是同样情况,到了今天,他们的行为益发循规蹈矩,除非是因声名大噪而转变为狂人科学家。律师永远是狡猾阴沉,只有在某些案例里,才会拥有积极主动的杀伤力。然而,万物是循环不已的!八十年前,爱伦坡泄露了秘密,他以‘好家伙’(Goodfellow)这个名字作为笔下凶手的称谓;而当今最受欢迎的推理作家,正是有样学样,也以‘好人’(Goodman)来称呼他的凶手角色。不过这些时日以来,只要有大宅存在,秘书仍然是最危险的人物。 “继续冰柱的话题。它的实地运用,得拜麦第奇(Medici,十五至十六世纪中,意大利佛罗伦萨市望族,对文艺、美术的保护颇有贡献)之赐,而且在一篇令人赞赏的《佛朗明石》故事里,引用了一首关于战争的讽刺诗,内容提及公元一世纪的罗马衰亡录,冰柱在其间提供了亡国的原因。借助十字弓的助力,冰柱被发射、投掷、抛出,在汉米顿·柯里克(《四十张脸孔》书中的迷人角色)的冒险故事里,也有异曲同工的元素:可溶解的投射弹、盐块子弹,甚至还有冻结血液所制成的子弹。 “冰柱犯罪理论证明了我的观点:屋内的凶案,可以是屋外的某人干的。这里还有一些其他可能。受害人被刺,凶器可能是内藏薄刃的手杖,它可以穿过夏季别墅周遭盘绕的编织物,一击得手就收回;或者,受害人可能被刀刃所刺,由于刀身过于细薄,因此他毫无知觉自己受伤,然后当他走入另一个房间时,才猝然倒地毙命。抑或是,受害人被引诱探头出窗;从下面无法爬到这扇窗户,但是从上方呢,冰块却能够下坠,并狠狠重击他的头。脑袋被砸得开花,但凶器却找不到,因为它老早就融化了。 “在这个标题之下(其实放到第三项标题之下,也很合适),我们还可以列举出利用毒蛇或昆虫来杀人的手法。蛇不但能隐匿于衣柜和保险箱,也可以灵巧地躲藏在花盆、书堆、枝形吊灯架以及手杖中。我记得一个非常夸张的个案——把琥珀制的烟斗柄,刻成古怪的蝎子形状,受害人正要把它放入嘴里,雕刻物居然活过来,变成一只活生生的蝎子。不过,若说到上锁房间命案中最惊人的长距离谋杀手法,各位,我向你们推荐一篇侦探小说史上最精彩的短篇故事(事实上,还有几篇非常出色、同样齐名的第一流杰作,如汤玛斯·柏克的《欧特摩之手》、却斯特顿的《走廊上的男人》、杰克·傅特瑞尔的《十三号囚房的难题》)。它就是梅尔维尔·大卫森·卜斯特的《都多尔夫杀人事件》——这位从长距离之外行凶的刺客,即是太阳。太阳光穿过上锁房间的窗户,照射在都多尔夫摆于桌上的酒瓶,由于瓶内装的是未加工的甲醇白酒,因而形成了火镜(即集中阳光而生热的凸透镜),而挂在墙上的枪经由光线一射,正好点燃了雷管:因此躺在床上的可憎家伙,胸膛自然被轰得血肉模糊。还有……且慢!啊哈,我最好适可而止了;现在,我就以最后一个标题,来为分类工作划下完美的休止符吧: 七、这是谋杀,但其诡计的运作方法,刚好和第五项标题背道而驰。换句话说,受害人被推定的死亡时间,比真正案发时间早了许多。受害人昏睡(服了麻醉药,但没有受伤)在上锁房间里。所以用力撞门,也叫不醒他。这时凶手开始装出惊恐的模样,先强行打开门,接着一马当先冲进去,刺杀或切断被害人的喉咙,同时让其他在场的人觉得自己看到了其实没看到的东西。发明这种诡计的以色列·詹格威,应可获得无上的荣耀,因为后人仍旧在沿用他的创意,只是形式各有不同。这种诡计曾用在(通常在刺杀)船上、陈年老屋、温室、阁楼,甚至是露天户外。在这些地方,受害人先是失足绊倒,然后昏迷不醒,最后才是刺客俯身靠近他。所以……” “慢点!等一下!” 哈德利连忙插嘴,并重拳打在桌上以引起大家注意。志得意满的菲尔博士,正是一副口若悬河、欲罢不能的神情,他堆满笑容,和气地转身看着刑事主任。哈德利接着说: “你的分析或许非常棒。上锁房间的所有可能情况,你全都研究了——” “所有的情况?”菲尔博士睁大眼睛,哼着鼻子说,“还差得远哩。有一些很特殊的类型,我还未将它们一网打尽,并且找出其中的玄机;这只是一份即席发表的粗略大纲;不过有朝一日,我会全部整理出来的。我正要说到其他的类型:为了要让门窗从房间内上锁,所以手段上得运用各式各样会骗人的门窗。哼!哈!因此,各位先生,接下来我——” “还不行,”刑事主任顽强地说道,“我要对你所说之事提出质疑。你说从这些不同类型的花招噱头中,我们可以得到一点端倪。你陈述了七个要点;但是,根据你提出的类型,能适用于本案的,一个也没有。你下了整个标题:‘凶手没从房间逃出来的原因,是因为案发时间凶手根本不在房里’,这完全不符合本案!除非米尔斯和杜莫俩人都撒谎,不然我们惟一能确认的事情,就是凶手真的在房间里!这你怎么说呢?” 佩提斯的坐姿挪前了些,当他俯身靠近信封袋时,桌灯所散发的红色灯光照在他的秃头上,也反射出微光。他以纯金的铅笔,抄写整齐端正的笔记。现在,他张开突出的眼睛,凝视着菲尔博士,脸上的眼球似乎是更加突出,更像蛙眼。 “呃,是的,”他短咳了一声,“但第五项确是能引人联想,我是这么认为——利用错觉!可不可能米尔斯和杜莫太太其实没看到有人走入房内;他们只是不知为何一时被愚弄了;或者,当时整个情景,像是幻灯机打出来的错觉?” “想用错觉的理由绊住我,”哈德利说,“抱歉!这一点我也考虑过了。昨晚我已经逼问过米尔斯,今早又找他盘问了一两回。反正,无论凶手是何方神圣,他绝不是一个错觉,他真的走进了房间。他是那么货真价实,活蹦蹦的影子投射在地上,走起路来都快让走廊摆荡动摇起来。他真实到能说、能动、能用力关门。菲尔,你同意吧?” 博士郁闷地颔首。他在熄灭的雪茄上喷出一口空烟。 “喔,是的,我同意。确实是真有其人,而且他真的走入房内。” “实际上,”佩提斯召唤侍者再添加咖啡,而哈德利接着说,“就算我们听来的是谎言,就算那是幻灯机投射的阴影所造成的,但影子总不会杀了葛里莫吧。凶器是一把坚硬的枪,被握在有血有肉的手中。至于其他方面,老天爷知道,葛里莫挨的枪绝非机关所致,而且,他也不是开枪自杀、更没有让枪迅速穿过烟囱,如你所举的例子一样。首先,一个人不能在几尺之外,开枪射击自己。第二,枪也不可能穿过烟囱之后,横越一排屋顶来到卡格里史卓街,然后射击佛雷,最后大功告成地摔落于地。妈的,菲尔,我说话的方式越来越像你,太像你习惯的思考方式!我在等一通局里打来的电话,我得恢复清醒……你怎么啦?” 菲尔博士的小眼睛全然睁开,紧盯着桌灯不放,随即拳头缓慢地落在桌上。 “烟囱!”他说道,“烟囱!哇!莫非……天哪!哈德利,我真是个大笨蛋!” “烟囱怎么了?”刑事主任问道,“我们已经证实,凶手不能从烟囱爬出去。” “是的,那是当然;但我不是这个意思。我的脑袋闪过一个念头,虽然可能只是小小的灵光一闪……那座烟囱,我必须再察看一次。” 佩提斯轻声笑了出来,并用金笔敲打他的笔记本。 “无论如何,”他提议,“你还是将我们的讨论做个总结吧。我同意刑事主任刚才的说法。如何在门窗、烟囱上面动手脚的诈术,你最好略述一下吧。” “烟囱嘛,抱歉得很,”菲尔博士继续说道,一旦专注精神,他便恢复?99lib.t>原本的神气模样,“抱歉,在侦探小说中,烟囱是不受到青睐的逃脱途径;当然,秘密通道除外。我来举一些重要的例子。例如中空的烟囱后头,有个秘密房间;壁炉的背面,可以像帷幔一样展开;或是壁炉可以旋转打开;甚至在砌炉石块下,藏着一间密室。此外,许多带有强烈毒性的玩意儿,都能穿过烟囱管掉下来。不过,凶手爬上烟囱而逃亡的案例,倒是少见。一来是几乎不可能办得到,二来是这种举动比起在门窗上面动手脚,还更加卑鄙无耻。在门和窗这两种首要类型中,门显然是较受欢迎的。我们来举一些经过变造,以使门像是能从内反锁的诈术范例: 一、将插于锁孔里的钥匙动些手脚。这种传统方法相当受到欢迎,但是到了今天,由于其各种变化的手法都广为人知,所以很少人真去使用。可以拿一把钳子夹住钥匙柄,并且转动它;我们就用过这种方法打开葛里莫书房的门。还有一种非常实用的小技巧,只需一根两寸长的细薄金属条,某一端系上极长的结实细绳。在离开房间前,先将金属条插入钥匙头的小洞,一端朝上,另一端朝下,如此便可行使杠杆作用;细绳垂落于地,然后从门底下拉至房间外头。接着从门外关起房门。只消拉动细绳,在杠杆原理的作用下,钥匙被转动而将房门上锁;这时再抖动细绳,使金属条松脱,一旦等它落地,你就可以从门底下把它拉出来。于相同的原理下,可以有各种不同的应用,但细绳绝对是不可或缺。 二、不破坏锁和门闩的情形下,轻松移开房门的铰链。这种手法干净利落,大部分男学生都熟悉个中技巧,尤其是想偷上锁橱柜里的东西时,便可派上用场;不过,前提是铰链得装置在门外才行。 三、在门闩上动手脚。细绳再度出场:这一回用到的技巧是衣夹和补缀用针,衣夹附着于房门内设计成杠杆装置,借此在门外关上门闩,这时再从锁孔拉出细绳即可。我得向费洛·范斯(推理作家范达因笔下的神探)举帽致敬,他为我们做了最佳示范。还有一些手法比较简单但效率不高的方式,但一条细绳是少不了的。你可以在长细绳的一端打个不牢固的结——只要猛然一拉,绳结就会松脱——并且扣成一个环套。此环套缠绕于门闩的握柄,细绳部分则向下垂落,且穿越门底下。此刻房门已被关上,这时,往左右两边任一方拉动细绳,即可闩上门闩。接着再使劲抽动细绳,绳结便从握柄上松脱,然后就可以拉出细绳。艾勒里·奎因(美国推理作家)也曾示范了另一种手法,他利用死人玩了这一招。但是,他的谜团解说过于单调枯燥,听起来又太离奇古怪,因此对精明的读者来说,此诡计的安排着实不公平。 四、在可滑落的闩锁上动手脚。通常的做法是,于闩锁的下方垫着某样东西,然后从门外关上房门,再抽掉垫在里头的支撑物,让闩锁滑落且上锁。说到这个支撑物,随即能派上用场的冰块,显然是最佳工具,用冰块撑起闩锁;等它溶解之后,闩锁便会掉下来。另外,在某个案例中,光凭关门的力道够大,都足以让门内的闩锁自己滑落。 五、营造出一种错觉,简单却有效。凶手杀了人之后,从门外将房门上锁,并把钥匙带在身上。然而,大家还以为钥匙仍插于房内的锁孔里。凶手就是第一个装出惊慌失措、并且发现尸体的人,他打破房门上层的玻璃镶板,把钥匙藏于自己手中,然后‘发现’钥匙插在锁孔上,再借此打开房门。若需要打破普通木门上的壁板时,这种伎俩也行得通。 “总之,还有很多种方法,例如从门外把门上锁,再利用细绳将钥匙送回房内。但你们都看得出来,在本案中,这些方法没一个被派上用场。我们发现房门是内部上锁的。好了,凶手虽然有许多方法能让内部上锁,但却一个也没有用,因为米尔斯一直监视着房门。所以门就是照一般的技术原理上锁的。它被全程监着,所以咱们全都没辄了。” “我不喜欢老生常谈的陈词滥调,”佩提斯皱起眉头,“不过现在看起来,所有的不可能性似乎都排除了,剩下的不管可能性多小,却必定是最后的真相。房门已经不予考虑了;烟囱也被排除在外吗?” “是的。”菲尔博士咕哝地说道。 “该回过头来考虑窗户吧?”哈德利追问,“你费了这么多唇舌,显然没一个手法范例用得着。不过,在这些听来相当耸动的方法中,凶手运用的惟一逃脱手段,你却忽略掉……” “那不是一扇上锁的窗户,你看不出来吗?”菲尔博士怒斥,“只要窗户上了锁,我就可以说出好几种有趣的范例。像早期的假钉头,到近代用来唬人的钢制窗套,都能在窗户上面动手脚。你还可以打破窗户,小心地扣住窗子的锁钩,然后离去的时候,只需换上一块新的窗玻璃,再以油灰填塞接合即可;由于新的窗玻璃和旧有的非常相似,使得窗户像是从内部反锁。但是,葛里莫书房的窗户,既未上锁,也没有关起来,根本叫人无机可乘。” “我好像在哪里读过,人会飞行……”佩提斯暗示着。 菲尔博士摇摇头。 “会飞的人类,能否在滑溜的直墙上走动,这事我们不予讨论。对于飞行逃脱这种手法,我非常乐见其成,而且只要有地方可以起飞升空,我倒是相信此事可行。也就是说,他必须从某处升空,然后在某地降落,但是他没有;屋顶和地面上,都没有起飞、降落的痕迹……”菲尔博土苦思不已。“不过在这方面,如果你们想听听其他的建议,我可以告诉你们——” 他突然语塞,并抬起头来。在那安静且杳无人迹的餐厅尽头,附着于整排窗户上的雪花,正闪烁着微弱的光芒。就在这时候,他们前方有条人影倏然闯了进来,此人模样有些迟疑,眼光四处搜寻着,然后才迅速走向他们。当众人看清来者是曼根时,哈德利不禁发出低沉的叹息声。曼根的脸色看来苍白不振。 “没发生什么事吧?”哈德利以一贯的冷淡口气发问。他把椅子往后推了些。“大衣没再变色了吧,或是——” “没有。”曼根回说。他站在桌子旁边喘息,一副上气不接下气的样子。“但你们最好过去一趟。德瑞曼出事了,好像是突然中风。不,他还没死,不过情况不太乐观。他刚发作的时候,正试图和你们联络……他尽说些疯话,说什么他房间里有人,烟火,以及烟囱。” 第十八章 烟囱 再度又有三个人——这三人已是紧张得心力交瘁——在起居室里等候。即使是背靠壁炉而站的史都·米尔斯,都一再地清嗓子,几乎快把萝赛特逼得发狂。曼根带进菲尔博士、哈德利、佩提斯以及兰波之时,厄奈丝汀·杜莫正沉默地坐在炉火边。电灯已经关掉;屋内只剩下穿透厚重蕾丝窗帘的午后阴暗雪影,而米尔斯的身影正好挡住壁炉的寥寥星火。伯纳比则已不见人影。 “你们不能见德瑞曼,”杜..莫太太说道,她的眼睛怔怔地盯着影子,“医师正在检查。一下事情全来了,也许他是疯了。” 双臂环抱的萝赛特,以她轻盈优雅的姿态慢步而出。她面对着新来者,嘴里突然迸出刺耳的声音。 “告诉你们,我无法忍受了。事情还会拖得很久吗?而且……到底发生什么事你们知道吗?我父亲是怎么死的?是谁杀了他?看在老天的分上,请你们说些话吧,就算要指责我也行!” “你可不可以告诉我们他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哈德利沉稳地说道,“还有发生的时间。他随时有一命呜呼的危险吗?” 杜莫太太耸了耸肩膀。 “很有可能。他的心脏……我实在不清楚。他忽然崩溃,现在是不省人事;最后是否能撑过来,我也不确定。至于他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我们完全不晓得原因……” 米尔斯再次清清嗓子。他的脑袋迎向前来,僵硬的笑容看来更加诡异。他说道: “先生,假如你心存——嗯——事出必有诈的想法,或者怀疑德瑞曼是被人残忍地暗算,您最好打消这个念头。说起来还真奇怪,您已从我们这儿确认实情——我该怎么说呢——‘连着两回’?我是指,今天中午和昨天晚上聚集在一块的,都是同一批人马。女祭司和我,”他庄严地向厄奈丝汀·杜莫弯腰行礼,“一同在我楼上的小工作室里。我也得知,葛里莫小姐和咱们的朋友曼根,又在这里独处了……” 萝赛特猛然转头。 “你们最好从头开始听。德瑞曼先生下楼来这里的事情,波依德说了吗?” “没有,我什么也没告诉他们,”曼根略带难堪地回答,“发生了大衣事件之后,得有人愿意帮我证实我才敢说话。”他力图解释,脸上太阳穴的肌肉因此而紧绷,“事情大概是发生在半个小时前,当时只有萝赛特和我在这个房间。之前我和伯纳比发生了一场口角——这是常有的事。为了那件大衣,每个人都大吼大叫、争论不休,闹得不欢而散。伯纳比拂袖而去,我也压根儿没注意到德瑞曼;整个早上他都在自己的房间。总之,后来德瑞曼走进来,问我如何可以联络上你们。” ”你是说,他发现了什么吗?” 萝赛特嗤之以鼻。 “或是说,他希耀我们这么想。这太不可思议了!他还是一样举步蹒跚地走进来,正如波依德所言。他询问我们,在何处可以找到你们。波依德反问他怎么了……” “他表现出来的样子,是否像是……嗯,发现了重要的事情?” “是的,他的神情确实如此。我们俩雀跃不已……” “为什么?” “你也会有同样的反应,”萝赛特冷漠地说道,“如果你是无辜的。”她的肩膀突然颤抖,双臂仍然环抱,仿佛是身子发冷。“所以我们问他:‘到底发现了什么?’他摇摇摆摆走了几步,然后说,‘我发现我房间里掉了几样东西。这使我记起昨晚的某件事。’他说得语焉不详,反正都是一些在潜意识里追忆的废话,听起来真像是一种幻觉,说什么他昨晚服了安眠药躺下来后,有人潜入了他的房间。” “在……案发之前?” “是的。” “是谁进入他的房间?” “问题就在这里!他可能不知道,可能不肯说,或者这根本是一场无聊的梦——当然非常可能就是这么一回事。我不认为,”萝赛特的口气依旧淡然,“还有别的可能。我们逼问他,他只是轻敲自己的头,态度有所保留,回答的口吻是一样让人火大,‘我真的不能说。’老天!我多么痛恨这些人,总是不肯花脑筋想一想,把话说清楚!于是,我们俩都有点懊恼——” “哦,他倒是好的很,”曼根说道,他的痛苦不安显然正在高涨,“妈的,要是我没说……” “你说了什么?”哈德利急忙追问。 弯腰驼背的曼根,闷闷不乐地盯着炉火。 “我说:‘既然你斩获那么多,何不上楼去瞧瞧那个可怕的犯罪现场,搞不好还能发现更多线索?’是的,当时我非常生气。但他却认真地思索我的话。他看了我有一分钟之久,然后说:‘没错,我相信我办得到。我最好上去确认一下。’说完他就转身离去!大约过了二十分钟后,我们听到一种噪音,像是有人摔下楼梯。你们看,我们俩没离开过起居室,虽然——”他突然住嘴。 “你还是接着说吧,”萝赛特以出人意表的冷淡语气告诉他,“我不怕别人知道。是这样的,我本来想偷偷跟在后头监视他,但是我们没这么做。那二十分钟之后,我们听见他摔下楼的声音,那时,显然他已经摔到最底层,我们听到一种透不过气的窒息声,以及重击声——拍打吧,好像是。波依德打开房门,我们看到他就蜷身躺在那里。他的面容因充血而红涨,额头上也青筋浮肿;看来真是触目惊心!我们当然赶紧通知医师。他没说什么,只是不断叫嚷着‘烟囱’和‘烟火’。” 厄奈丝汀·杜莫仍处于神志麻木的状态,她的回光死盯着炉火。米尔斯往前跳了几步。 “各位如果容许我接手的话,”他歪着头说道,“我自认可以补足他们不知情的部分。当然,必须先得到女祭司的准许……” “呸!”女士大叫出声。她抬起头来,一层阴影正好蒙在脸上,线条如鲸骨般顽强不屈,但让兰波吓一跳的是她眼中闪射的精光。“你非得这样耍宝吗?女祭司长、女祭司短的。很好,我得告诉你,我就是英明的女祭司,能洞察出你不喜欢可怜的德瑞曼,我的小萝赛特也讨厌他。老天哪!你们懂得什么叫人情世故、怜悯同情吗?德瑞曼是个好人,虽然他可能有些疯癫,有点老糊涂,甚至吃了太多药;但本质上他的确是个好人,如果他就这样走了,我会为他的亡魂祈祷。” “我可以,呃,继续说吗?”米尔斯泰然自若地说。 “行,你可以继续说。”女士模仿他的口吻,随即闭嘴不再吭声。 “女祭司和我,在我顶楼的工作室里;你们都知道的,就在书房的对面。这一次房门仍是敞开,而我正在搬移文件,然后我看见德瑞曼先生上楼来,走进了书房……” “你知道他在那里干什么吗?”哈德利问道。 “真是遗憾,我不知道,他关上了门。我甚至无法揣测他的举动,因为我没听到任何声音。过了一会儿他走出来。我只能这么形容,他一副气喘吁吁、不太稳定的样子——” “这是什么意思?” 米尔斯皱起眉头。 “抱歉,先生,我无法说得更精确了。我只能说,我当时的感觉是,他好像是做了一阵激烈的运动。他病发时有很明显的中风症状,所以我可以确定,是此运动造成或加速他的发作。若真要在我们女祭司的话里挑毛病,那就是:德瑞曼的中风,和他的心脏好坏全然无关。呃,我补充一件刚刚没提到的事。德瑞曼中风被抬到楼上时,我注意到他的手和衣袖都沾了煤灰。” “又是烟囱。”佩提斯低声私语。 哈德利则转身朝着菲尔博士,兰波赫然发现,原来博士这时已不在房间内。一般来说,像他这样地位和体型的人,很难神不知鬼不觉地引退;但他的确已不见踪迹,而兰波知道他人在何处。 “跟着他上去,”哈德利急忙对这美国佬说,“看他还能搞出什么神秘把戏。听着,米尔斯先生——” 兰波冲进幽暗走廊时,哈德利如连珠炮般的查问声犹然依稀可闻。此时屋子相当静寂;因此当他爬着楼梯,听到楼下走廊突然响起尖锐的电话铃声时,着实叫他心头一凛。路过德瑞曼房门之际,里面传来嘶哑的呼吸声,以及如蜻蜒点水般行走的脚步声,透过门隙,他看到椅子上搁着医师的药箱和帽子。上到顶楼,尚未有人打开电灯;静默之中,安妮在楼下接电话的声音,清清楚楚地传进他耳里。 书房也是一片昏暗。残剩的雪片、几许惨白的光线以及日落的暗红光芒,透过窗户一闪一烁。在书房里,这微光激荡出更壮盛的光与热;它使得壁炉上的盾牌耀眼发亮,交叉封剑寒光摇曳,但书柜上的白色半身像,却笼罩于巨大的阴影中。查尔斯·葛里莫死后,他的幽灵也以书房这半文明、半粗鄙的格调,阴魂不散地四处游走、暗自发笑。兰波的面前,是一大块空无一物的壁板墙,原本是用来挂画,现在却成了笑话。身穿黑披风的菲尔博士,扶着手杖站在窗前,纹丝不动地望着夕阳。 房门咯吱咯吱作响,博士却充耳不闻。兰波说话的声音,像是回音似的响起: “你已经……” 菲尔博士的目光明灭不定。他倦累地吐了一口气,在冷冽的空中凝成一层薄雾。 “啊?哦,我怎样?” “有收获吗?” “嗯,我想,我明白真相,我明白真相了。”他回答的语气,带着某种意味。“或许今晚我就可以证明一切。嗯,哈,没错。你知道,我一直站在这里思索着要怎么处理这件事。孩子,这是个老问题了,年复一年,问题变得越来越棘手。日子越过越惬意,老椅子越坐越安逸,而人心也许——”他举手拂过额头。“什么是正义?凡是我插手的案子,到最后我都会思考这个问题。我看见几张脸浮起,紧接着邪恶的心灵以及病态的梦想……算了。我们要下楼了吗?” “壁炉是否内藏蹊跷?”兰波仍问道。 他走到壁炉旁,一边检查一边拍打,却仍未发现不寻常的东西。炉边倒是散布着一些煤灰,壁炉背部有一条煤灰涂成的扭曲斑纹。 “这里到底哪里不对劲?真有一条秘密通道吗?” “喔,没有,那里没有你想的那样。没有人从那里爬出去,没有。”当兰波把手伸入烟道口摸索时,他说,“恐怕你是在浪费时间;那里面是找不到任何东西的。” “但是,”兰波沮丧地说,“假如那个汉瑞——” “是的,”门口传来沉重的声音,“汉瑞兄弟。” 这声音和哈德利根本不像,因此一时之间他们没认出他来。哈德利就站在门口,手中挥着一张被揉皱的纸;他的脸笼罩在阴影中,说话的语调隐约带着平和之气,但兰波明白那是代表了绝望。哈德利轻轻关上身后的门,伫立于黑暗之中,平静地继续说道: “这是我们自己犯的错,我知道,我们被三兄弟的存在理论迷惑了。我们兜了好长一段路。现在,我们必须重新来过。菲尔,今天早上你曾说过,这件案子已经翻转过来,但当时我不相信你真的弄清楚了。这岂止是翻转过来?它根本就无法成立。我们所凭借的线索完全没用。他妈的一点机会也没有,这真叫人不爽………”他瞪着手上的纸,像是要将它揉成一个球。“警场刚来过电话。布加勒斯特那边已经有了回音。” “我想我知道你要说什么,”菲尔博士颔..t>首,“你要说,汉瑞兄弟——” “没有汉瑞兄弟这个人。”哈德利念道,“‘侯华斯三兄弟中的老三,三十多年前已身亡。’” 黯淡的红光益发暗沉;在冰冷寂静的书房里,他们听见远方传来伦敦的喧哗,提醒人们夜幕就此低垂。哈德利走向大办公桌,并将揉皱的纸摊放在桌上,以便大家阅读。黄翡翠水牛雕像的影子,像是挖苦似的压在纸上。在房间另一边,三座墓穴油画上的刀痕历历可见。 “不可能出错的,”哈德利接着说道,“这案子似乎相当轰动。传送过来的电报很长,但我已根据他们在电话中的口述,逐字抄下最重要的段落。看看吧!” 贵单位所需求的资料极易取得(见下文)。敝人服务的行区部门中,有两名员工曾于1909年在赛班特曼担任守卫,他们可证实这项记录。查证结果是:卡洛里·葛里莫·侯华斯、皮尔·佛雷·侯华斯,以及尼可拉斯·瑞非·侯华斯等三人,他们是卡洛里·侯华斯教授(克劳森堡大学)的儿子,其母是西索儿·佛雷·侯华斯(法国人)。1898年11月,三兄弟抢劫布拉松的库纳银行,于1899年1月被宣判处以二十年的劳役刑。抢案中的银行警卫伤重身亡,赃款则不知下落;据信,这笔巨款被藏于某处。1900年8月的黑死bbr>病恐慌时期,兄弟三人在监狱医师的协助下,企图诈死而利用外埋瘟疫区的计划大胆逃亡。一个小时之后,雷纳与乔治两名守卫返回,欲将木制十字架插于墓穴,却发现卡洛里·侯华斯之墓已遭破坏。他们趋近勘查,看见棺材已打开且里面空无一物。两名守卫随即挖开另两座墓穴,见到皮尔·侯华斯浑身是血,失去知觉,但一息尚存。尼可拉斯·侯华斯则已窒息而死。真实确认其人已死亡无误后,尼可拉斯再度下葬;皮尔则重新入狱。这项丑闻被掩盖下来,对越狱者并未展开追缉行动,一直到大战结束前,此案从未外泄风声。此后,皮尔·佛雷·侯华斯的心智状态,从未恢复正常。他服满刑期后,于1919年1月被释放出狱。敝人向您担保,毫无疑问地,第三个兄弟已然身亡。 布加勒斯特区警察总长 亚历山大·库扎 上 “喔,没错,”他们看完摘录后,哈德利说道,“它充分证实了我们的假设,差别只在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我们一直在追索一个鬼凶手。汉瑞兄弟(或者,应该说是尼可拉斯兄弟)从未离开他的墓穴,这会儿他还在那里。这整个案子……” 菲尔博士以指关节轻敲桌上的纸。 “哈德利,这是我的错,”他坦诚说道,“今天早上我说过,我几乎犯下我毕生以来最大的错误。我被汉瑞兄弟催眠了,我几乎无法思考其他的事情。所以,你现在应该明白,为何我们对于第三个兄弟的了解如此贫乏,为何我那狂妄的自信,鲜少在这件事上妄加揣测?” “嗯,承认错误已经于事无补了。现在,针对佛雷那些奇言怪语,我们要如何解释?私人仇杀?报复?如今,这些可能已不复存在,我们已没有任何线索来着力。一丝线索也没有!排除掉报复葛里莫和佛雷的动机,我们手上还剩下什么?” 菲尔博士面露幸灾乐祸之色,用手杖指向刑事主任。 “你看不出来还剩什么吗?”他大声咆哮,“这两件谋杀案告诉我们,我们必须接受眼前的事实,不然铁定又会回到混乱状态,你还不懂吗?” “你是说,某人谋划了整个事件,使它看来像是个复仇者的行动?我现在,”刑事主任自行解释着,“差不多明白了。但是,这实在叫我难以想像。真正的凶手为何料得到,我们会在陈年往事中挖掘线索?要不是一连串的机缘巧合——就甭提你在现场——我们还不会往这条线追查呢。真凶是如何得知,我们会试图找出葛里莫教授和匈牙利罪犯或佛雷等人之间的关联?这条可以误导查案的线索,实在隐藏得太巧妙了。”他来回踱步,边走边以拳击掌,“这事我越想越觉得奇怪!我们有他妈的充分理由相信是老三杀了其他两个兄弟,而且,考虑到这个可能性,我越想就越怀疑尼可拉斯死了没。葛里莫自己也说,是第三个兄弟开枪杀了他。人之将死,人知将死,还会有什么理由能教他撒谎骗人?或者……等一下!莫非你以为,葛里莫指的是佛雷?难道是佛雷先来这里,射杀了葛里莫,然后另外又有人开枪杀了佛雷?这个推测倒是可以解开许多谜团。” “但是,”兰波说道,“请原谅我打岔,我要说的是,这无法解释佛雷为何一直把老三挂在嘴边!汉瑞非死即生。如果他已在地下安眠,是什么原因叫这两个受害者,总要撒谎把他牵扯进来?如果他真的已死,那他必定是从地狱活过来的幽灵。” 哈德利晃晃他的公事包。 “我知道。我也不满意自己的推测!不过,我们必须采信某个说法,与其相信电报的讯息,相形之下,汉瑞杀了这两人的说法似乎更具说服力。也许出于某些因素,电报发生了错误。或者……嗯,假设他真的死了,而凶手假称是那死而复生的兄弟?”他话声乍歇,一边点头,一边凝视着窗外,“这下子,我认为我们更加逼近真相了。这个假设可以解释所有的矛盾,不是吗?真凶假扮的那个角色,近二十年来都未和另外两个兄弟碰过面,然后呢,凶手犯下谋杀案,接着我们抓到他的狐狸尾巴——如果真的逮到他的尾巴——然后把动机归因于复仇。菲尔,听起来怎么样?” 菲尔博士眉头深锁,并且绕着桌子游走。 “还不坏……不坏,这个伪装的说法还可以接受。但是动机呢?葛里莫和佛雷为何被杀?” “什么意思?” “其中一定有条贯穿全局的线,不是吗?要杀葛里莫的动机或许很多,有显而易见的,有模糊隐匿的。米尔斯、杜莫、伯纳比,或者……是的,任何人都可能谋杀葛里莫;同样的,任何人也都可能杀了佛雷。我必须声明,所谓的任何人,后者和前者不会是同圈子里的人。葛里莫圈子里的成员,为何必须杀佛雷?想必他们之中没有人曾见过他吧?两个受害者若是被同一人所杀,那么,接连两桩谋杀案的环节在哪里?一个是住在布鲁姆斯贝利受人敬重的教授,一个是有入狱前科的流浪艺人。排除与过去相关的牵连,在凶手心目中,是什么样的心理动机,会将这两个人扯上关系?” “我想到有个人,从过去到现在,和这两人都有关系。”哈德利说。 “谁?你是指杜莫那女人?” “是的。” “那么请问你,是谁来扮演汉瑞呢?不管你怎么想,最后的结论铁定没她一份。不,老弟,在所有的嫌犯中,若要猜出谁是凶手,挑上杜莫不只是最差劲的选择——她根本不可能是凶手。” “我可不这么想。听我说,你认为杜莫没杀葛里莫的理由,是因为她爱着老教授。不要强辩,菲尔,不要再强辩了!记得一开始,她叙述了一个荒谬至极的故事……” “她和米尔斯搭档叙述。”菲尔博士的声音低沉,他嘲讽似的斜瞅哈德利,随即又喘了口气。“你能否想像一下,在夜黑风高的晚上,两个最不可能合作的同谋者,联手编出一套莫须有的谎言来欺骗警方?她可能戴了副面具——我是比喻她里外不一。米尔斯也可能戴了面具。然而,要将两张面具和他们的行动结合起来,显然难度是太高了。我的想法比较实际:只有一张假面具而已。而且,厄奈丝汀·杜莫绝非双尸命案的凶手,这个说法有其缘由。怎么讲呢?因为佛雷丧命的时间,已获三名可靠证人的确认,而那段时间,她人就在这间书房与我们交谈。”他略作沉思,然后眼神突然闪闪发光。“或者,你想把年轻的第二代拉扯进来?萝赛特是葛里莫的女儿;那就假设身分暖昧的史都·米尔斯,其实是汉瑞的儿子?” 哈德利正在辩驳,却及时刹车不还嘴,他反过来打量着菲尔博士。博士正坐在办公桌的边缘。 “我了解这种心情,我非常能体会,”哈德利的口气也承认此为不当之怀疑,“再这样讨论下去,事情只会越扯越叫人迷惑,这会儿我们再怎么辩论,也辩不出什么所以然。为何非要我相信你的说法?” “首先,”菲尔博士说道,“因为我希望能说服你相信,米尔斯说的全部是实话……” “你的意思是,你把事情说得如此错综复杂,是为了待会儿要证明他不是凶手?你现在卖弄的小把戏,就是在‘死亡之钟’命案中使过的那一招?” 博士不理会刑事主任的质问,他暴躁地继续咕哝说道: “第二,因为我知道谁是真凶。” “是我们见过面,而且谈过话的人吗?” “喔,是的;此人与我们密切接触。” “所以,我们有机会……” 菲尔博士瞪着桌子好一会儿,在他红通通的脸上,变换了好几种表情:时而茫然失神,时而咬牙切齿,时而又怜悯悲哀。 “是的,上帝会帮助我们大家,”他的语气非常怪异,“你会找到机会的。现在,我要回家了……” “回家?” “回去做我的葛罗斯试验。”菲尔博士说道。 他转身欲走,却未立即离去。混浊的光线益发阴沉,终于转为紫红色,随后灰褐色的阴影便吞噬了整个书房。时间过了好久,博士只是凝视划过刀痕的油画。它仿佛使出浑身解数,把残留的白热光芒一网打尽,最后再将之塞入三口棺材之中。 第十九章 空幻之人 当天晚上,菲尔博士把自己关在读书室旁的小隔间里,那儿是他用来从事“科学实验”的场所,但菲尔太太可不以为然,她称那事是“鬼混瞎搞”。然而,喜欢鬼混瞎搞已是人性中最主要的特质,所以兰波和桃乐丝夫妻俩,都自愿充当助手。但这回博士却是相当严肃、十分少见的烦躁不安。所以他们夫妇俩只得连个玩笑也不敢开地悻悻然退出。永不疲倦的哈德利早已离开,去查对不在场证明。而兰波针对这件事也只提了一个问题。 “我知道你想要解读这些燃烧过的纸片,”他说道,“我也知道,你对它们极为看重。但是,你究竟希望从其中找到什么?” “可能叫我一败涂地的事实,”菲尔博士回应道,“这件事,让我昨晚像个傻瓜。” 他带着困意摇摇头,随即把门关上。 兰波和桃乐丝分坐壁炉两旁,面对面地互望着。屋外狂雪满天飞舞,这个夜晚可真不适合出远门。兰波本想找曼根出来共进晚餐,一块叙叙旧,把酒话当年;但打电话去之后,曼根回说萝赛特不能离开,而他最好陪在她身边。菲尔太太也去了教堂,所以剩下的这两人,便在图书室恣意地讨论起案情。 “从昨天晚上开始,”做丈夫的发表意见,“所谓可从烧过纸片来解读字义的葛罗斯法则,就一直在我耳边出现。但似乎没有人知道那是什么玩意。我猜,是把化学药品混合配置的一种方法吧?” “我知道那是什么东西,”她得意洋洋地说道,“今天中午你们在外头东奔西跑的时候,我查过了。而且啊,就算这套方法再简单,我敢说,也不会有什么收获的。我可以和你打赌,一定搞不出名堂的!” “你读过葛罗斯的理论?” “嗯,我读的是英文版。道理蛮简单的。这套理论指出,把书信丢入火炉里,你将发现在信纸烧焦的部分,字迹会很清晰地浮现出来,通常是黑底白字或灰字,有时候颜色会对调。你没注意这种情况吗?” “说不上有。来英国之前,我很少看过开放式的壁炉。真的是这样吗?” 她皱起眉头。 “对有印刷字体的硬纸盒或肥皂盒还蛮有用的。但是对一般的文件……总之,大概是这么处理的:先用圆钉将描图纸钉在纸板上,然后把烧焦纸片黏覆于描图纸之上,再使劲向下推压烧焦的纸片……” “那么皱的纸这样压好吗?会把它压碎的,不是吗?” “哈!葛罗斯说了,窍门就在这里。你必须将纸片软化处理。描图纸先折成二或三寸长的方格状,再将所有烧焦纸片包在里头。接着铺上一条叠了好几层的湿布,让这些纸置放在布料上,浸淫于湿气中,直到它们变直服帖为止。一旦它们全部摊平而固定,你沿着每块烧焦纸片的纹路,分别将描图纸切割下来。然后在玻璃板上面重整它们,像是玩拼图游戏似的。接着在第一片玻璃上面覆盖第二片玻璃,并将四边缚紧,最后透着光线往玻璃看。不过,我可以和你打赌任何东西——” “我们来试试看。”兰波兴致高昂地说。 起初,烧纸的步骤不算是成功。他先从口袋里取出一张旧纸片,并摩擦火柴点燃它。动作虽然急躁,火焰仍顺利燃起。眼看纸片四周卷扭起来,离手后向下飘落,火花则呈不规则状乱窜,但降至炉边时,火花已逐渐委靡不振,而纸片缩拢卷起呈伞状的焦黑长度,最多不过两寸而已。他们跪在地上仔细观看,却未能见着任何字迹。兰波继续烧了好几张纸,每一片都犹如温和的流星烟火缓缓飘扬,然后坠落于炉边。终于他开始发飙,任何伸手可及的东西,都难逃被燃烧的命运。他越是张狂,就越相信只要操作得当,这套方法总会发生效用。因此,打字印刷品也拿来测试;他用菲尔博士的打字机,连打了好几次如下的字句,“善心人士们,是该为这群人挺身而出的时候了”,这会儿地毯上,满是轻飘飘的碎纸,因而显得杂乱无章。 “说真格的,”兰波的脸颊紧贴在地上,闭着一双眼端详纸片说道,“这些纸片不是烧焦,它们根本是烧光了,完全不符合实验的条件。哈,有了,我看见‘这群人’了,清清楚楚的。和原先的打字体比起来,它变小很多;而且焦黑的地方,似乎有些不规则弯曲;不过的确是这些字。你身上还有手写的信函吗?” 随着新发现,桃乐丝自己也是益发亢奋。在一张肮脏的灰纸片上面,“东十一街”的字样赫然清晰可见。虽然满地散布的纸片多半是一触即碎,但在他们谨慎的料理下,许多字眼最终仍被辨识出来:“周六夜晚”、“怪家伙”、“宿醉”以及“杜松子酒”。兰波心满意足地站起来。 “假如借由湿气的辅助,纸片真的能摊平,那就行得通了!”他宣称,“惟一的问题是,能否凑出足够的字句来解读其意。何况,我们又不是专家,只有葛罗斯才可能搞定。不知菲尔博士到底要找什么?” 直至夜深人静,这个主题仍持续讨论着。 “既然此案被整个颠覆,”兰波指出,“我们要上哪儿找杀人动机?这是关键所在。根本没有可以串联杀害葛里莫及佛雷的合理动机!对了,关于昨晚你那套古怪的理论,说什么凶手若非佩提斯便是伯纳比的说法,有下文吗?” “你漏了那个长相可笑的金发女子,”她以强调的口气修正,“你知道,这个案子最令我困扰的,是那件大衣变色又消失的事情。这一来好像又将箭头指回那栋屋子了,不是吗?”她静坐沉思,“不,我的想法整个改变了。我不认为佩提斯或伯纳比涉嫌此案。甚至那金发女子,也不可能牵连在内。我现在十分肯定,嫌犯的人选可以缩小至其他两位。” “哦?” “若不是德瑞曼,便是欧洛奇,”她颔首,十分果决地说道。“我说了就算。” 兰波强忍反驳的冲动。 “是的,我也考虑过欧洛奇,”他承认,“不过,你选中他的原因只有两点。第一点,他是马戏团的空中飞人,而你认为凶手是运用了空中脱逃术之类的伎俩完成工作的。然而,目前就我所见,欧洛奇也是英雄无用武之地。第二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你认为他和本案没有任何瓜葛;他毫无来由地冒出来,通常这意味着一种可疑的征兆。不是吗?” “或许吧。” “至于德瑞曼……没错,和葛里莫、佛雷的过去有所牵连的,现在只剩德瑞曼一人。这即是重点所在!此外,整个晚上从晚餐时间至大概十一点吧,没有任何人看过他。但我不认为他有罪。这样吧,我们把昨晚的案发经过,列成一张大略的时间表,如此应可整理出个头绪。我们一项一项来,就从晚餐开始吧。这张时间表会非常粗略,许多小细节还是我们自己加以揣测的。除了真正的案发时间,以及相关的证词之外,我们知道的实在不多,但还是可以试着推敲看看。晚餐前的时间也不明确。我们就从……” 他取出一个信封袋,在上面迅速地书写。 (约莫)六点四十五分:曼根抵达府邸,将自己的大衣挂在走廊衣柜里,并且看见一件黑色大衣吊在里头。 (约莫)六点四十八分:安妮从餐厅过来(假设她用了三分钟的时间),关掉曼根打开而且离去时未关的柜灯。她根本没看见那件黑色大衣。 (约莫)六点五十五分(此时间点并未被指出,但是在晚餐前):杜莫太太往走廊衣柜里看去,发现有件黄色大衣。 “我先这样整理,”兰波说道,“因为我是假设,曼根挂上大衣离去至安妮来关灯这段极短的时间,杜莫太太不可能飞驰而至衣柜探看。” 女孩突然眯起眼睛。 “啊,且慢!你怎么知道?我是说,假如灯已关掉,她为何能看见黄色大衣?” 随即是一阵沉默,他们彼此望着对方。兰波说道: “这案子越来越有趣了。如此一来,问题就变成,‘她为何往衣柜里看?’重点是,假如我写下来的时间点次序可以成立的话,这问题倒是可以得到合理的解释。首先,有一件黑色大衣,曼根瞧见了。接下来呢,曼根离去之后,某人偷走了那件黑色大衣——原因我们就不知道了——所以安妮没看到任何东西。后来,又有人在同一个地方放了一件黄色的花呢大衣。听起来没什么问题。但是,”他大叫出声,手上的铅笔在空中猛刺,“事情若不是照此顺序进展,除非是有人撒谎,不然整件事完全是说不通。这样的话,曼根何时抵达根本是无关紧要,因为阴谋一定会在几分钟甚至几秒钟之内执行。明白吗?曼根到达那里,挂好大衣,走开。然后杜莫走出来,往衣柜里看,离开。随后紧跟着出场的是安妮,她关掉电灯,然后也是走开。这表示,在转瞬间,黑色大衣先变成黄色大衣,随即又消失不见。这根本不可能。” “说得好!”桃乐丝喜形于色地说,“那么你想,是谁撒谎?我猜你会坚持,绝对不是你的朋友——” “那是当然。我认为是杜莫那女人。我敢和你打赌任何东西!” “但她不是凶手,这一点已经证实了。而且,我欣赏她。” “别瞎搅和了,现在,”兰波怂恿着,“继续列举我们的时间表,看看是否有其他发现。哈!写到哪里了?对了。晚餐设定在七点钟,因为我们知道晚餐结束于七点三十分。所以……” 七点三十分:萝赛特和曼根。一同到起居室。 七点三十分:德瑞曼上楼回自己房间。 七点三十分:杜莫不知去向,但肯定留在屋里。 七点三十分:米尔斯到楼下的图书室。 七点三十分:葛里莫和米尔斯一起在楼下图书室,葛里莫告诉米尔斯九点三十分上楼来,因为届时将有访客。 “哇!这里碰到了阻碍。我正要写葛里莫接着来到起居室,告诉曼根十点钟将有访客。但事情并非如此,因为萝赛特对此事一无所知,而且她当时是和曼根在一起!问题是,曼根未曾表明他何时被告知。不过这无所谓,葛里莫可能把他拉到一旁说的吧。同样地,我们也不知道杜莫太太何时被通知访客将于九点二十分到达;很可能是在更早的时候。实际上,这是个同性质的问题。” “你确定是吗?”桃乐丝一边找烟,一边询问,“哼!好吧,继续。” (.约莫)七点三十五分:葛里莫上楼回书房。 七点三十五分至九点三十分:无任何状况。没有人走动。屋外大雪纷飞。 (约莫)九点三十分:雪停了。 (约莫)九点三十分:杜莫从葛里莫的书房收走咖啡托盘。葛里莫提到,当晚访客也许不会来了。此时,杜莫离开书房的时间是…… 九点三十分:米尔斯上楼。 “接下来的这段时间里,应该没有重要的事情发生。米尔斯人在楼上,德瑞曼在自己房间,萝赛特和曼根在起居室,并且开着收音机……等会儿!我差点忘了一件事。门铃响起前的某个时刻,萝赛特听见大街上某处传来撞击声,仿佛有人从一个很高的地方摔下……” “如果收音机是开着的,为何她能听见撞击声?” “显然音量开得不够大——不,音量应该是蛮大声的。由于收音机的声音太嘈杂,所以他们差点没听到冒牌佩提斯的bbr>藏书网声音。不管这个了,我们先按照顺序来整理。” 九点四十五分:门铃响起。 九点四十五分至九点五十分:杜莫去应门;并且和访客谈了话(没认出访客的声音)。她收下名片,当访客的面关上门,检视名片,发现是空白名片,她迟疑了一下,随即上楼…… 九点四十五分至九点五十分:杜莫上楼之后,访客不知用什么方法也进到屋子里来,此人先将萝赛特和曼根锁在起居室里,然后模仿佩提斯的声音来回应他们…… “不是我爱打岔,”桃乐丝插嘴,“可是,难道你不觉得奇怪,为什么过那么久之后,他们两人才大声质问访客是谁?我的意思是,会有人等这么久才问吗?假如我正在等待客人,一旦听见开门声,我一定会立刻大声地说:‘哈啰!来者何人?’” “你到底想要证明什么?没什么?你确定?别对那位金发女子如此苛刻嘛!还记得吧,那时离他们预计访客来临的时间,还有一段空当……看你那副嗤之以鼻的德性,那正显示了你的偏见。我们继续吧,在九点四十五分至九点五十分之间,这位不知名访客X进入屋子,然后走进葛里莫的书房……” 九点四十五分至九点五十分:访客尾随杜莫上楼,然后在顶楼走廊追上她。他摘下帽子,翻下衣领,却未脱下面具。葛里莫打开房门,并未认出访客是谁。访客闪身而入,接着将门重重关上(已获得杜莫和米尔斯的证实)。 九点五十分至十点十分:米尔斯于走廊尽头监视那道房门;杜莫也从楼梯间看着同一扇门。 十点十分:枪声响起。 十点十分至十点十二分:曼根在起居室内,发现通向走廊的起居室房门被反锁。 十点十分至十点十二分:杜莫头晕或身体不适,因而回到自己房间(德瑞曼在他自己房里睡觉,不曾听到枪声)。 十点十分至十点十二分:曼根在起居室发现门被反锁后,他企图破门而出,但是失败。于是他跳出窗外,此时…… 十点十二分:我们抵达屋外;大门没有上锁;我们上楼直冲书房。 十点十二分至十点十五分:用钳子打开书房门,发现葛里莫身上中枪。 十点十五分至十点二十分:调查现场,召唤救护车。 十点二十分:救护车到达,送走葛里莫。萝赛特陪伴父亲随救护车而去。在哈德利的吩咐下,曼根下楼打电话通知警方。 “这么一来,”兰波满意地指出,“萝赛特和曼根自然都洗脱了嫌疑。这个段落不用写得太详细。救护车人员上楼,医师检查受害者,把受害者搬进救护车;就算是让担架顺着栏杆溜下去的,完成上述事项至少也要五分钟。这点毋庸置疑!一旦将流程一一列出来后,你就会发现,事情是如此显而易见!从那里到疗养所一定花了不少时间……然而,就在十点二十五分之时,佛雷被枪杀于卡格里史卓街!这个时间,萝赛特正在救护车里面;而救护人员到达现场时,曼根正在屋子里头,因为他跟着他们上楼,并且随着他们下楼。这简直是完美的不在场证明。” “喔,我可没一口咬定他们俩有罪,特别是曼根,我没想到他是那..么殷勤的好人。”她皱着眉头,“你很有把握,在十点二十分以前,救护车尚未抵达葛里莫的府邸?” 兰波耸耸肩膀。 “如果十点二十分以前到得了,”他说道,“那么,救护车非得从吉尔伏特街直接飞过来才行。电话是十点十五分以后打的,事实上,他们能在五分钟内赶到葛里莫的府邸,已经算是奇迹了。不会错的,嫌犯名单中,已经可以排除曼根和萝赛特。何况,我还记得,她在疗养所时——有数名证人可证明——看到伯纳比公寓的窗户亮出灯光,那时是十点三十分。我们先把剩余的部分写完,看看还有谁可以剔除。 十点二十分至十点二十五分:救护车抵达,然后载着葛里莫离去。 十点二十五分:佛雷于卡格里史卓街中枪。 十点二十分至(至少)十点三十分:米尔斯和我们待在书房中,回答我们的质问。 十点三十分:萝赛特在疗养所,看到伯纳比公寓的窗户亮出灯光。 十点二十五分至十点四十分:杜莫太太和我们待在书房中。 十点四十分:萝赛特从疗养所回来。 十点四十分:警方抵达案发现场。 兰波靠坐在椅子上,浏览着潦草书写的时间表,并且在最后一项下方画了长串的花体符号。 “这个时间表已经尽可能周全了,”他说道,“而且毫无疑问地,我们的嫌犯名单上,又少了两个人。米尔斯和杜莫可以拿掉了,萝赛特和曼根也剔除了。所以这一屋子人之中,只有德瑞曼有可能了。” “但是,”桃乐丝犹豫了一下,才反驳道,“这下子更叫人糊涂了。对于那件大衣,你那如神来之笔的巧思会怎么解释呢?你暗示有人撒谎,而且,只有可能是波依德·曼根或厄奈丝汀·杜莫;可是现在,这两人都被排除嫌疑了。除非是安妮——但不可能如此,不是吗?或者说,不应该是这样的。” 他们俩再度彼此对?99lib.望。他皱眉折好表单,放入自己口袋。在屋子外头,突然刮起一阵疾风,而房门紧闭的小隔间里,他们听到菲尔博士来回疾走的脚步声。 翌日早晨,兰波睡过了头,一来是因为体力消耗过度,二来是这新的一天乌云蔽日,直叫他睡到十点多钟才睁开眼睛。早晨的天气阴暗得必须点亮灯火,而且冷得冰寒彻骨。兰波昨晚没再见过菲尔博士,当他下楼到后面的小饭厅吃早点时,怒气冲冲的女侍正摆出培根蛋。 “先生,博士刚上楼去梳洗,”薇妲说道,“他通宵熬夜做他的科学实验,今天早上八点钟的时候,我发现他在椅子上睡着了。不晓得菲尔太太会怎么说,我真的不晓得。哈德利主任也刚到,他现在正在读书室。” 哈德利正不耐烦地用后脚碰撞炉罩,仿佛是在撩地似的。他急切地询问实验结果。 “见到菲尔了吗?”他追问道,“他查出上面写些什么东西了吗?如果是一些……” 兰波说明了昨晚的情形。 “你这边有什么新消息?” “有的,是很重要的消息。佩提斯和伯纳比都摆脱嫌疑了。他们俩都有无法推翻的不在场证明。” 一阵强风沿着兄弟高台街呼啸而过,长方形窗框被震得喀嚓喀嚓发响。哈德利仍用脚跟擦着壁炉地毯。他接着说道: “昨晚我见过伯纳比的三位牌友。其中有一位,是中央刑事法庭的法官;既然都有一位法官能证明其清白了,你大概没机会送他上法庭。周六晚间从八点至十一点半左右,伯纳比都在玩扑克牌。今早贝提思到佩提斯周六晚看戏的那家剧院走了一趟。好啦,他说的是实情。剧院里有个吧台仆役和他非常熟。第二幕大概是结束于十点五分。几分钟之后,就在中场休息时间里,这位仆役愿意发誓,当时他在吧台帮佩提斯倒了杯苏打威士忌。换句话说,这个时间正是葛里莫在十里外惨遭射杀的时刻。” “这是意料中的事,”沉默了一会儿,兰波说道,“为了确保无误……我希望你看看这个。” 他递出昨晚完成的时间表。哈德利简略地浏览。 “喔,是的。我自己也排了一份。这表格看起来非常合理;特别是有关那女孩和曼根的部分,虽然我们也不敢保证时间点绝对精准。但我想它是可以站得住脚。”他轻敲手掌上的信封袋。“这东西替我们缩小了范围,这是个好法子。我们会在德瑞曼身上再下工夫。今早我打了通电话到葛里莫府邸。葛里莫的尸体已经送回去了,因此每个人都有点歇斯底里,萝赛特只说德瑞曼服了吗啡,神志还是半清醒状态。我们——” 当那拖着步伐、并伴随手杖着地的熟悉声音响起时,哈德利倏然住嘴,那门外的声音和刑事主任的话语一样,似乎都带着迟疑的意味。然后菲尔博士便推开房门。他喘着气走进来,眼中毫无一丝神采。他整个人,仿佛和阴霾的早晨融为一体,表情中有一股绝决的沉重。 “结果呢?”哈德利催促着,“你从那些纸片中,找到了你要的答案吗?” 菲尔博士四处摸索,终于找到他的黑烟斗,并且点燃它。在回答问题之前,他摇摇摆摆地走过来,将火柴丢入炉火里。最后他终于轻声低笑,但笑意中却有不悦之色。 “是的,我找到我要的答案了——哈德利,周六晚上,我的推论于无意间,两度害你误入歧途。真是错得离谱,我一定是昏头昏脑,才会犯下这么大的错误,要不是昨天我总算看出真相,挽回自己的尊严,否则白痴的称号,便是我最后应得的惩罚。当然,我的愚蠢并非铸成大错的惟一因素:巧合,再加上环境情势的配合,造成更大的误判,这些因素结合起来,使得一个平凡无奇、丑陋阴险的小谋杀案,变成了一个骇人恐怖且叫人费解的悬案。喔,我承认,凶手的确是相当精明。不过……是的,我已经找到我要的答案。” “哦?纸上写的是什么?究竟有何意义?” “什么都没有。”菲尔博士说道。 他的话语缓慢、沉抑,带着令人毛骨悚然的意味。 “你是说,”哈德利高声问道,“实验失败了?” “不,实验奏效了。我指的是,纸片上面什么也没有,”菲尔博士的声音低沉,“甚至连手划的一条线、一小段只言片语,或是和周六晚上那惊人的秘密有关的字迹,这些通通都没有。我刚刚说的,就是这个意思。除了……嗯,是的,是有几张像厚纸板之类的硬纸片,上面印着一两个字。” “既然如此,为何要烧掉这些纸张?” “因为它们不是信函。问题就出在这里,我们是在这里出错的。难道你还不懂它们是什么吗……嗯,哈德利,这件事我们最好到此为止,然后将所有的错误抛至脑后。你想会会这位看不见的凶手,这位从我们梦境中穿梭而过的恶鬼与空幻之人?太好了,容易为你介绍。你开车来的吗?那就走吧。我倒要看看能否让他自己招供。” “让谁招供?” “葛里莫府邸里的某人。走吧。” 眼见答案渐形迫近,兰波心里不禁感到担忧。究竟真相为何,他的脑子里可是一片混乱,完全没有自己的主张。在车子出发之前,哈德利必须先启动解冻引擎。一路上他们碰上好几回交通阻塞,但哈德利没有发出任何怨言。三人之中最安静的,是菲尔博士。 此时,位于罗素广场的这栋凶宅,所有的百叶窗皆已拉下。由于尸体已经搬进屋里,使得府邸看来比昨日更加死气沉沉。整个环境周遭的氛围是如此寂静,因此当菲尔博士按下门铃时,连站在屋外的他们,都可以听到门铃响起的声音。过了很长一段时间,安妮才来应门。她身上没有穿戴便帽和工作裙,脸色看来苍白而紧张,但还算是镇定。 “我们希望能拜见杜莫太太。”菲尔博士说道。 虽然哈德利仍能少安毋躁,但他还是忍不住转头四处张望。安妮后退几步,她的声音像是从走廊的黑暗处凭空冒出。 “她在里面和……她人在里头,”女孩一边应答,一边指着起居室的房门,“我去通报……”她欲言又止。 菲尔博士摇摇头。他以叫人惊讶的沉着步子移动身子,并静悄悄地打开起居室的门。 暗棕色的百叶窗全都拉下,厚重的花边纱帘再覆盖上去,因此只有极少量的光线能穿透入室。此室看来变得更大,那是因为在阴影之中,原本的家具全被撤离;事实上还剩下一件,它的黑金边线发出亮光,且有块白缎布覆盖其上。那是一副敞开的棺材。而细长的蜡烛围在棺材四周燃烧着。此案时过境迁之后,兰波回忆起当时的景象,在那一张无生命的脸孔上,从他所站的位置只能看见鼻尖而已。但是,那一枝枝伫立的蜡烛,或行将衰微的浓密花朵,以及弥漫于空中的焚香之气,让此情此景犹如从幽暗的伦敦,诡异地转换至匈牙利山脉间充斥着峭壁和狂风气浪的某处:在那里,金制的十字架隐隐迫近,抵御着魔鬼的入侵,而大蒜花圈的摆设,是用来抗拒逡巡潜行的吸血鬼。 然而,最先引起他们注意的,其实是一双手紧抓着棺材边的厄奈丝汀·杜莫。她站在棺材旁,炽盛的细长烛光照耀在她头上,让灰发变成了金发;刚强的肩膀在烛光作祟下,坚毅的线条也变得柔和许多。她缓慢地转过脸来,他们看见她的眼睛深陷,并且模糊不清、难辨其形——虽然她应该还未哭过。她的胸膛急促起伏,肩膀周遭缠绕着一条颜色鲜艳、体积沉重,有着穗状缘饰的黄围巾,上头还织着红锦缎和小珠刺绣。在烛光下,刺绣处不断变换着光芒。而这炫目的光芒,是眼前硕果仅存的俗丽润色。 这一刻,她也看见他们。突然间,她两手紧抓着棺材边,仿佛是要保护这具尸体似的。她仍然只露出黑色侧影,一手伸展至位于摇晃蜡烛下方的棺材另一边。 “为了你好,太太,你就招认吧,”菲尔博士徐缓地说道,“相信我,这是为了你好。” 在这一刹那,杜莫的气息宛如烛光般超凡轻盈,难怪兰波以为她已经停止呼吸。接着她仿佛发出轻咳声,声音中蕴藏着悲痛之情,然后却又转为歇斯底里的狂笑。 “招认?”她说道,“这就是你们这群傻瓜的想法?算了,我无所谓。招认!要我承认是凶手吗?” “不。”菲尔博士说道。 这个单音节的字眼,博士道来轻声温和,但语调却沉重地在室内网荡。她立即瞪着他,当他移步趋近她时,她第一次以惊恐的眼神盯着他。 “不,”菲尔博士说道,“你不是凶手。让我来告诉你,你扮演的是什么角色。” 这会儿,他高大的身躯已屹立于她面前,而且因逆着烛光而形成黑色身影,尽管如此,他说话的口气依然温柔亲切。 “昨天,一个名叫欧洛奇的男子,对我们透露了几种戏法的内幕。这几种戏法都指出一个实情,那就是无论在室内或室外,大部分的魔术都需要助手的协助,而且绝无例外。你的角色,就是魔法师和凶手的内应。” “空幻之人?”厄奈丝汀·杜莫说道,随即突然歇斯底里地发笑。 “空幻之人,”菲尔博士说道,然后平和地转身面向哈德利,“是真有其人。取空幻之人这个称号,其实是个糟糕且讽刺的笑话,因为它真的是既空幻又存在,即使我们不知此人的身份。这个称号代表的意义,是战栗夹杂着羞愧。你想会见本案中所追捕的凶手吗?凶手就躺在这里,”菲尔博士说道,“但现在,上帝已不容许我们审判他。” 在缓慢的动作中,他的手指向查尔斯·葛里莫教授那张苍白、没有生气、嘴巴紧闭的脸。 第二十章 两颗子弹 菲尔博士仍坚定地注视这个女人,她再次退缩于棺材边,仿佛是要以身体护着它。 “夫人,”他继续说道,“你所爱的男叫我有些困扰。葛里莫被杀之后,哈德利召唤下属赶到这里,随即又派遣一人去捉拿嫌犯佛雷。警方到达这里的时候……是什么时间?” “约莫十点四十分,”兰波说道,“这是概略的估计,是我从我的时间表中推算出来的。” “接着,”菲尔博士说道,“有人被派去捉拿佛雷。此人抵达卡格里史卓街时,应该是几点?大致上,是介于推定佛雷被杀之后的十五至二十分钟内。然后,在这么短暂的时间里,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出现一堆叫人难以置信的事!佛雷被送到医师的诊所,他已经气绝、验过尸体,还有一场确定身份的工作等着忙活;接下来,套用新闻报道的措辞:‘耽搁了一阵子之后’,小货车前来把佛雷移送至停尸间。这么多事情!为了捉拿佛雷,哈德利的手下匆忙赶到卡格里史卓街,却发现整个事件刚刚宣告结束,而威瑟警官已挨家挨户地查问。整场纷纷扰扰的乱象,就这么平息了。这似乎叫人难以相信。 “不幸地,愚钝如我者,甚至在昨天早上看到珠宝店橱窗里的时钟时,都未能明白它的重要性。 “再回头想一想。昨天早上在我家里吃早餐时,佩提斯突然来访,我们和他谈话——谈到几点呢?” 博士暂停了一会儿。 “刚好谈到十点整,”哈德利突然回答,并打了个榧子,“没错!我想起来了,他起身离去时,议会大钟正好开始报时。” “对极了。他一离开,我们跟着穿戴帽子和大衣,动身直往卡格里史卓街去。我们戴上帽子、走下楼梯、在周日早晨行人绝迹的街道上开了一小段车程——若是换成周六晚上的交通状况,这一趟车程只需十分钟——总共花了多少时间?你就随意说个合理而宽裕的数字吧。我猜你会说,了不起二十分钟罢了。但是到了卡格里史卓街,当你引导我去看那家珠宋店时,那别致的钟正好指着十一点。 “甚至到了那个时候,我那沉思中的笨脑子,也未能看清时钟和其蕴藏的玄机,这和案发当晚,三名目击者处在纷扰的情况下,没有看出真相是如出一辙。后来,桑玛斯和欧洛奇鼓动我们上楼至伯纳比的公寓。我们勘查了很久,接着又和欧洛奇交谈。当欧洛奇侃侃而谈时,我突然意识到,在这死寂般的早晨时光——街上安静地只听得到风声——响起了一种不一样的声音。这个声音,便是教堂钟声。 “说到这里,你想,教堂钟声是何时开始鸣响的?不会在十一点以后,因为礼拜仪式早就开始了。通常是在十一点前,而且那是一种预备钟响。然而,如果我选择相信德制时钟所指示的时间,那么当时应该是过了十一点以后蛮久了。突然间,我迟钝的脑子开窍了。议会大钟和我们开车前往卡格里史卓街的路程,一并在我脑海里浮现,而且把教堂钟声和议会大钟联结起来对抗(哼!)那中看不中用的外国钟。我们可以说,教堂和议院不可能同时出错……换言之,珠宝店橱窗里的时钟,是快了四十多分钟。因此,卡格里史卓街的枪击命案,不可能发生于十点二十五分。事实上,命案的发生,一定稍早于九点四十五分。大致上来说,是九点四十分。 “其实,迟早都会有人发现这件事;说不定已经有人注意到了。像这样的命案,一定会登上验尸法庭,到时有人来驳斥时间的正确性。不管你会一眼看出真相(或有所期盼),或者脑中更形混乱,我不知道……但可以肯定的是,卡格里史卓街命案,比九点四十五分——这是戴假面具的人,来按屋子门铃的时间还早发生了几分钟。” “可是,我还是不明白——”哈德利提出异议。 “那个可能的犯罪现场?确是很难理解,我可以为你把整个来龙去脉说个明白。” “好吧,先让我自己弄清楚。就像你讲的,假如葛里莫在卡格里史卓街枪杀佛雷的时间,是快要九点四十五分——” “我可没这么说。”菲尔博士说道。 “什么?” “只要你耐着性子,从头听我道来,你就会明白怎么回事了。上周三晚上,当不光彩的往事已成过眼云烟时,佛雷首度现身了,他显然离开了墓穴,来到瓦立克酒馆,叫人难堪地当面威胁他的大哥。这时葛里莫就决定要杀他。在全案中,你瞧,葛里莫是惟一有动机杀佛雷的人。我的老天!哈德利,真怪不得他有杀人动机!他日子过得安然无恙,有钱,又受人尊敬;往事已长埋于地下。然后,出其不意地,大门砰的一声打开,一个嘴角带着冷笑的瘦长陌生人走了进来,这人居然是他的兄弟皮尔。葛里莫越狱的时候,让他一位兄弟惨遭活埋而死;而若非一场意外,连另一个兄弟也会为他所害。即使到了今天,他仍会因此遭到引渡,然后被吊死;而眼前,皮尔·佛雷已经追查出他的下落。 “还记得那天晚上在瓦立克酒馆,当佛雷突然出现在葛里莫的面前时,他说了什么吧?仔细想想他说的话,以及做了些什么事,你就会发现心惊胆战的佛雷,根本不像他所伪装的那样鲁莽疯狂。如果他的目的,只是要报复私人恩怨,何必当着葛里莫的朋友面出言讽刺?他拿他死去的兄弟,来作为恐吓的筹码;不过,他提及已故的兄弟,也只有那一个时候而已。为什么他说:‘和我比起来,他对你可是深具威胁’?因为那位已故的兄弟,能吊死葛里莫!为什么他说:‘对你那条命,我没什么兴趣,但他可不’?为什么他说:‘要让我兄弟出马来拜访你吗’?而且随后,他递给葛里莫的名片上,为何地址写得如此详细?那张名片、他的话语和后来的举动,都是有意义的。佛雷当着许多人面前,对葛里莫撂下狠话,其实这是话中有话,他真正的意思是:‘大哥,自从咱们年轻时候犯下抢案以来,你身子发福了,而且发财了。我却是穷得很,而且厌恶自己的工作。眼下,你是要来我落脚的地方坐坐,咱们把事情做个了断;或者,要我让警察约你来谈谈?’” “勒索。”哈德利静静地说道。 “是的。佛雷的思考逻辑是异于常人,但他不是傻子。在他恐吓葛里莫的最后一句话当中,请注意他的表达方式,是多么的拐弯抹角:‘一旦我和我的兄弟联手出击,我也同样会有生命危险,但我已经准备冒险一试。’此句话如同前例,我们总是事后才明白。他对葛里莫的态度,依然是坦诚相对:‘大哥,你可能会杀我,就像杀三弟一样,但我愿意冒这个险。所以,我是该和颜悦色地来拜访你呢,还是让我死去的兄弟来吊死你?’ “我们来看看命案当晚他的行为举止。还记得他带着兴奋之情,砸碎并丢弃所有变魔术的家当吧?当时他对欧洛奇说了什么?从我们目前已知的情况来看,这句话只有一种解释。他说道:‘我再也不需要它们了。我的任务已经结束了。我没告诉过你吗?我要去见我的兄弟。他要出面了断我们俩过去的恩怨。’ “这意思当然是,葛里莫和他达成了协议。佛雷是指他自己即将脱离苦海,即将带着一大笔钱,回到自己终老的老窝;为了不泄露计划,他无法把话说得更明确些。尽管如此,他清楚他的大哥是只老狐狸;过去的经历,便是最好的见证。但当他和欧洛奇谈话时,又不能丢下一个容易令人起疑的警讯,万一葛里莫真的付钱给他,那就麻烦了;不过,他还是留下一个提示: “‘万一我发生了什么事,你可以在我住的那条街上找到我兄弟。他不是真的住在那里,只是在那地方租了一个房间。’ “这句最后的声明,待会儿我再来解释。话题先回到葛里莫身上。说真的,葛里莫根本没想过要和佛雷达成协议。佛雷一定得死。在博士(这个家伙,你们都知道,是我们遇过的人当中,最沉迷于巫术的)狡猾精明、矫饰做作的心态里,他决心不再和这讨厌的兄弟纠缠不清。佛雷非死不可!但干这事,要比表面上困难许多。 “如果当初,佛雷是私下来找他,世上没有人知道他们俩有瓜葛,那么事情就好办了。但事实上,佛雷相当有一套。他面对一群葛里莫的朋友,公然表明自己的名字与地址,并且还暗示着,他手上有葛里莫不可告人的秘密。这真是棘手!假如这时候佛雷死了,而且显然是被谋杀的话,很可能会有人说:‘啊哈!这不就是那个家伙。’紧接着,一堆要人命的调查行动,或许会接踵而来;因为天晓得佛雷还和多少人提过葛里莫。他惟一不可能向别人透露的,即是威胁葛里莫之事;这件最后的行动,他一定会守口如瓶。不管佛雷出了什么事,只要他翘辫子,调查工作就有可能牵连至葛里莫身上来。对葛里莫而言,现在他惟一该做的,便是老老实实地装出佛雷在纠缠他;他寄恐吓信给自己(还故意做得不明显);以巧妙的方式,把一家人搞得人心惶惶;最后一步是,他告知每个人,佛雷恐吓他当晚将来造访,而他自己也准备要迎接来客。你们很快就会明白,他如何策划布置出一个如此高明的谋杀诡计。 “他打算营造出这样的视觉效果:在周六晚上,有人目睹凶恶的佛雷来拜访他。这里应该要安排几个证人。当佛雷走进他的书房时,两人要单独在房内,要有争吵声、搏斗声、枪声,然后是倒地声;房门被打开后,应该只发现葛里莫一人而已——会有子弹划破他的身体,情况看来严重,其实却只是皮肉伤。现场不会找到凶器。窗外垂吊着佛雷的线索,让人推测佛雷已逃之夭夭(请注意,本来预期当晚不会下雪,如此一来,便无法追踪足迹)。而葛里莫会说:‘他以为他杀了我,我赶紧装死,然后他就逃走。不,不要通知警方抓他,他是个可怜人,我没受伤。’翌口早上,佛雷被人发现死于自己的住处。死因是自杀,他用枪抵着自己胸膛,接着扣下扳机。手枪就掉在他身边,桌上还留着一张遗书,说他想到自己杀了葛里莫,绝望中只好开枪自我了断……各位先生,这就是葛里莫的如意算盘中,打算要变的魔术。” “可是,他要如何执行整个计划?”哈德利问道,“何况,事情的发展并非如此!” “是的。想当然耳,计划的执行失败了。魔术的后半段,是佛雷走进书房,其实当时佛雷已命丧卡格里史卓街的公寓里。等一下我会说明这个部分。借助杜莫太太的协助,葛里莫早已有所准备。 “他告诉佛雷,他们可以在烟草零售店顶楼佛雷的住处碰面,时间约在周六晚上九点钟,他准备以现金与他和解(别忘了,佛雷兴高采烈地辞掉工作,烧掉家当,离开莱姆屋的剧场时,约莫是八点十五分)。 “葛里莫之所以选择周六晚上动手,是因为众人皆知每逢周六,他整晚都会独自待在书房里,绝不许任何人用任何借口来打扰他。他选择那天晚上下手,是因为他出入往返必须经过地下室,以及地下室前的通道门(英国旧式房屋侧边有低洼凹庭,由栏杆与走道分隔,凹庭设有楼梯,并有门通往地下室);而房间位于地下室的安妮,周六晚是她外出的休假日。你们应该还记得,葛里莫在七点三十分上楼进书房后,一直到依证人所言的,九点五十分打开书房门接见访客为止,这段时间内没人见过他。虽然杜莫太太宣称,九点三十分曾在书房与他交谈,当时她正要收走咖啡杯和托盘——我待会儿会告诉你我为何不相信这件事。事实上,他根本不在书房。他人在卡格里史卓街。他事前交代杜莫太太,要她在九点三十分到房门附近探看,然后找借口现现身。为何要这么做?因为葛里莫吩咐米尔斯,必须于九点三十分上楼,然后从走廊的另一端监视书房门。在葛里莫的魔术中,米尔斯扮演的角色,是犹如冤大头的观众。然而,假如米尔斯上楼接近书房门之时,他突然想和葛里莫交谈,或是要见教授,那么杜莫便可以出面阻扰他。因此,杜莫待命于楼梯间的拱门处,不让米尔斯圆好奇心作祟而靠近书房门。 “米尔斯为什么会被选来充作观赏魔术的冤大头?虽然他小心谨慎、面面俱到,对教授的计划应能有所贡献,但由于他生性胆怯,因此必对‘佛雷’心存顾忌,因而当空幻之人走上楼时,他一定不会挺身而出。葛里莫估计,不仅在戴面具之人走入书房之前那段空当,米尔斯不会袭击来者(若是换成曼根或德瑞曼,他们可能会出面阻挠),而且他也不可能冒险离开自己的房间。既然有令不可擅离岗位,那么他一定会照办。最后一点,米尔斯之所以中选,是因为他是位个头极小的矮子,你们等一下就会更加明白原因。 “好啦,他被告知九点三十分上楼,并守在自己的门口监视。原因是,预计空幻之人首?t>度上场的时间,即在不久之后;事实上,空幻之人出场迟了些。注意这里的矛盾之处。米尔斯听到的是九点三十分,但曼根却是十点钟!理由很明显。因为楼下必须有人作证,访客确实是从大门进来,证实杜莫的说法。不过,曼根可能会对此访客心存好奇,他说不定会盘问空幻之人……除非葛里莫先戏谑地告诉他,访客很可能不会来,或者,说访客不会在十点以前抵达。总之,目的是降低曼根的警戒心,甚至还得让他犹豫的够久,好让空幻之人走过起居室,并且顺利上楼;而万一最坏的情况还是发生了,就把曼根和萝赛特反锁于室内。 “至于其他人:安妮外出,德瑞曼嘛,塞给他一张演奏会的票便可打发,伯纳比当然在打牌,佩提斯去剧院。于是,魔术舞台已经清好场子,一切准备就绪。 “就在九点钟之前(大概八点五十分左右),葛里莫溜出屋子,他由地下室的通道,直接来到大街。不过,麻烦之事自此开始降临。大雪已经下了好一阵子,这情形和原来的计划相反。但葛里莫却不在乎。他自认可以把事情摆平,然后在九点半以前赶回去,届时大雪仍在飘落,他来去所留下的足迹自然会被掩盖;而且稍后的计划——访客被判定从窗户垂荡逃逸——也不会引起为何没留下足迹的疑窦。无论如何,这个计划对他事关重大,绝不能就此罢手。 “他离家时,身上带着无法追踪的老式科尔特手枪,总共就装了两颗子弹。我不晓得他戴了什么款式的帽子,但他身上穿的是浅黄色的大衣,上头还点缀着亮眼的花呢小斑点。那件大衣的尺寸,比他的身材大了好几号。买它的原因是,一来,没有人认为他会穿这种大衣;二来,万一被人看见,也不会有人料到是他。他——” 哈德利突然打岔。 “等一下!那件会变色的大衣呢?变色这事可比外出杀人发生得早。那时候发生了什么事?” “能否请你忍耐片刻?一旦说到魔术的最后一幕时,答案自然会揭晓;这也是魔术的一环。好啦,去见佛雷是葛里莫此行的目的。他应该和佛雷相谈甚欢了一会儿。他可能这么说:‘老弟,你得搬离这鬼地方!你现在可以悠哉悠哉,无需工作了;让我来帮你打理一切。干脆,这些没用的废物你就扔了,搬来跟我住如何?你写张字条,告诉你的房东,这些乱七八糟的玩意就留给他啦!’拉里拉杂扯这么多,你们瞧,为的就是要佛雷写给房东那张语焉不详的字条:‘我这几样私人物品,全都留给你’、‘我即将回到我的墓穴中’。一旦发现佛雷身亡,手边又有把枪,那张字条自然被视为自尽的遗言。” 菲尔博士倾身向前。 “接着,葛里莫就会掏出手枪,枪口直接堵在佛雷胸膛,然后面带笑容地扣下扳机。 “当时,他们俩在那栋宅屋的顶楼。你们都看过了,那墙壁居然是既厚重且坚实。房东又住在老远的地下室里,他老先生是卡格里史卓街上,最没有好奇心的人。他对枪声根本充耳不闻,更别提枪口是紧贴着佛雷胸膛发射, 58f0." >声音自然会低沉些。计划中,此时离尸体被发现的时刻,应该还有一阵子;而且绝对在黎明之后。于此际,葛里莫会做什么?杀了佛雷后,他会用枪射自己,在自己身上弄出一道轻微的伤痕,必要的时候,还可以让子弹深入体内——从多年前的三口棺材事件中,我们知道,此人拥有蛮牛般的体魄,以及恶棍似的胆识。接着,他把枪置于佛雷身边,冷静又急速地以手巾或棉布缠绕伤口。伤口势必位于大衣内面,且划过衬衫;下一步即是用胶布包扎,然后等待时机到来,以便回家进行他的魔术秀,借此伪装佛雷曾到此一访。如此一来,从佛雷开枪射他、随即回到卡格里史卓街、再用同一把枪自杀等等,没有任何验尸法官,会对这些说法起疑。我讲的够清楚吗?此案就是这样被倒行逆施了。 “葛里莫的‘计划’便是如此。如果他能依计行事,这将是一桩精巧的谋杀;我甚至怀疑,届时我们能否识破佛雷并非自杀的诡计。不过,整个计划想要大功告成,得先克服一个难题:万一有人目睹到佛雷的访客——不必认出是葛里莫,只要有人看见便行——那么事情就无法收拾了。因为此时自杀的推论,遂难以成立。街巷至佛雷住所的出入口仅有一处,大门就在烟草店旁边。而葛里莫穿的大衣极为炫耀,他以前还穿它来此勘查环境(对了,前些日子,那烟草商杜勃曼看过他在此处闲荡)。后来,他发现难题的解决之钥,就在伯纳比的秘密公寓里。 “你们想想,若有人知道伯纳比在卡格里史卓街有间公寓,那么此人非葛里莫莫属吧?伯纳比自己也说过,几个月前,葛里莫还怀疑他作画是别有用心。葛里莫不但心存猜疑,他还跟踪伯纳比。一个人若有着莫名的危机意识,他一定会随时提高警戒。他当时知道那间公寓的存在,他也暗中查知萝赛特有公寓钥匙。于是乎,当时机成熟、构想成型后,他便去萝赛特那儿偷钥匙。 “伯纳比的公寓和佛雷的住所,正好都在卡格里史卓街的同一侧。那里的房子是并排而建,连屋顶也是紧密相邻;所以你只要走在屋顶上,跨过矮围墙,便可从巷尾一路直达街头。何况,两人刚好都住在顶楼。回想一下,去伯纳比公寓的时候,你们还记得,顶楼套房的出入门,是在楼梯旁边吧?” 哈德利点头示意。 “是的,没错。楼梯尽头还有个短梯,可通往屋顶上面的天窗。” “正是如此。还有,佛雷房间的外头,也有个驻脚台,踏上去即够得到天窗,由此便可登上屋顶。葛里莫要到卡格里史卓街,一定是走后巷——从伯纳比公寓的窗户,我们看过那条巷子——所以才没在街上现身。他走进后门(就像伯纳比和萝赛特一样),直上顶楼,再从那里爬上屋顶。然后他沿着每层楼的屋顶行走,来到了佛雷的住处,再由天窗着地,就是这样神不知鬼不觉地来去自如。此外,他也很清楚,当晚伯纳比一定在别处打牌。 “就在这时候,事情出了状况。他必须赶在佛雷回来前,先到佛雷的住处;因为不能让佛雷怀疑他为何要踏着屋顶而来。不过我们知道,佛雷早就有所怀疑。谁叫葛里莫居然要求佛雷带一条变魔术用的长绳索回来——葛里莫需要这绳索,作为捏造佛雷借此逃逸的假象。或者是,在过去几天中,佛雷曾看到葛里莫在卡格里史卓街闲晃;说不定还见着他在屋顶上闪躲回避,并快速往伯纳比公寓走去,因而佛雷认为,他在这条街上也有落脚之处。 “九点整,在煤气灯照明的房间里,两兄弟碰头了。他们谈些什么我们不知道,而且也永远不会得知。不过可以确定的是,葛里莫平息了佛雷的疑虑;谈话气氛变得宾主尽欢,以前的过节仿佛不复存在;葛里莫是谈笑风生,并说服佛雷写张字条给房东。这时候——” “你所说的我通通没意见,”哈德利含蓄地说道,“可是,你怎么知道这些事?” “葛里莫跟我们说过。”菲尔博士说道。 哈德利闻言后,双眼直瞪着他。博士继续说: “确实如此。我突然发现自己犯下的错误时,当下我就明白了。你们也会如此的。且让我们继续。 “佛雷写完字条,穿戴帽子和大衣,准备要离去;因为葛里莫要让情况看起来,像是佛雷从外头回来后,再开枪自尽,换言之,是要制造佛雷刚从葛里莫府邸回来的错觉。他们俩正要动身,这时葛里莫倏然出手。 “或许佛雷潜意识里仍有防备,或许他曾转瞬间冲向门口,因为他自知不是葛里莫的对手,也或许两人发生扭打缠斗;这我们都不得而知。总之,佛雷突然转身背向葛里莫急于脱困,而持枪抵在佛雷大衣上的葛里莫,此刻却犯下可怕的失误。他开枪了,但那子弹却未打中正确位置。原本应该一枪穿心,结果是击中左肩胛骨下侧。两件枪击案虽是一前一后,但此枪伤和后来让葛里莫致命的伤口,几乎完全雷同。枪伤虽然严重,但都不至于当场毙命。同样的死亡模式,却先后发生在这对兄弟身上,真是造化弄人啊。 “佛雷应声倒地,毫无招架之力,而这也是最聪明的做法,不然葛里莫可能马上再动手了结掉他。但在那一刻,葛里莫一定是惊骇得乱了方寸。就是这样,他的全盘计划已毁于一旦。在那种情况下,一个人还能开枪射伤自己吗?如果不能,那是上帝保佑。但更糟糕的是,在子弹乍发、佛雷还未反应过来的那个当下,他曾开口大声尖叫,所以葛里莫也以为会有人闻声追赶过来。 “在这紧张的时刻,幸好他还有足够的理智与勇气,让自己镇定下来。当时佛雷已动弹不得,正好手也横放在脸边。他连忙把枪塞进佛雷手中,并拾起那卷绳索。尽管出了差错,但计划还是得照旧进行。而且他也很清楚,绝不能再浪费时间,也不能再发出枪声,以免别人听见。他急忙冲出房间。 “屋顶,没错!屋顶是他惟一的机会。他仿佛听到四处追赶而来的鼎沸人声;搞不好,记忆中匈牙利山脉下暴风雨肆虐中的三座恐怖墓穴,都瞬间苏醒过来了。在他的想像中,众人已发现他,并且冲过屋顶来追逐他。所以,他急奔撞进伯纳比公寓屋顶的天窗,然后躲入伯纳比幽暗的公寓里。直到此刻,他的机智才逐渐恢复…… “然而,在这段时间内,还发生了什么事?皮尔·佛雷伤得很重。但他的身体犹如铁打的一般,当年能在活埋中硬撑过来,现在也不例外。凶手已经走了,但佛雷绝不会就此屈服。他必须找人帮忙,他得去…… “去找医师。哈德利,昨天你问我,为何佛雷要从街头走向另一端的死胡同。因为(如同你住报纸上读到)医师住在那里。后来,他也的确被送至那家诊所。他自知伤得极重,但他还未被击倒!他站起身,仍将帽子和大衣穿戴好。这时,枪还在他手中,他顺手把它塞入口袋,因为也许还用得着。他力求脚步稳定地走下楼,来到寂静无声的街巷。看来枪声并未引起任何骚动。他走着…… “你可能会问,他为何走在街道正中央,而且足迹完整呈一直线?最合理的解释是,他并非要去拜访某人;而是他知道凶手一定躲在附近,他希望给凶手致命的一击。他自认情况对他有利。在他前方,有两个人走得很快。他经过了有亮光的珠宝店,看到右前方的街灯…… “但是,同一时间里,葛里莫在干吗?他没听见追逐声,不过心里还是半信半疑。他不敢回到屋顶上察看。可是,且慢!假如已经引发什么骚动,他只要走到街上一看,马上便可分晓。他可以走下楼来到正门,往外窥看,望望街道,不是吗?不会有任何.t>危险的,反正伯纳比的公寓根本无人居住。 “他悄悄下楼,并轻轻打开门,他的大衣未扣上,显然可见身上缠绕着绳索。他一打开门,门旁的街灯亮光全照在他身上,刚好面对着某人——这个缓慢走在街道中央的人,便是不到十分钟前,他在另一栋屋子弃之而去的那个死人。而就在这最后的一刻,兄弟俩又面对面了。 “在街灯的照耀下,葛里莫的衬衫成了攻击目标。身心既痛苦又兴奋的佛雷,终于崩溃发狂,他毫不犹豫地放声大叫。他叫喊的字眼正是:‘这第二颗子弹是赏给你的!’然后,他举起同一枝手枪发射。 “佛雷的最后一击,可说是竭尽所能。鲜血立即从他身上溢出,而他自己也明白。他再次尖声呼叫,原本试图往葛里莫投掷手枪(这时已无子弹),却脱手向后飞去,随即他就迎面倒地。两位老弟,这一枪,便是三位证人在卡格里史卓街听见的枪声;也就是这一枪,在葛里莫及时关门之前,已穿入他的胸口。” 第二十一章 真相大白 “然后呢?”当菲尔博士中断叙述,并垂首皱眉时,哈德利催促着。 “理所当然地,三位证人都没看到葛里莫,”菲尔博士喘着气,停顿了许久才说道,“因为他未曾跨出正门,也未曾踏出门前阶梯,而且距离那死于荒凉雪地中央的男子,至少超过二十尺之远。佛雷已有伤在身,激动之下所引发的身体痉挛,益发让伤口喷血。因此,针对伤口所做的推论,全是白费工夫。凶器上面当然也没有指纹,因为它坠落于地,积雪便将指纹擦掉。” “一点也没错!”哈德利说道,沉稳的口吻像是在发表声明,“完全符合所有的情况,我从来没想到过……接着说吧,葛里莫后来呢?” “葛里莫藏身于门后。他知道自己胸口中枪,但自认伤势无大碍。比枪伤更恶劣的形势他都能幸存,现在这个算得了什么,何况眼前还有更重要的事情。 “反正,结果都一样,他本来就准备在自己身上弄个伤口;照理说,他应该高声欢呼竟有这等好事。但他只觉自已的计划全都毁了!(他如何得知,珠宝店的时钟走得太快?他甚至不知道,刚刚走在街道上并向他开枪的佛雷,现在已经一命呜呼。当他以为运气已离他而去时,哪晓得好运——拜珠宝店时钟之赐——就在他身边,但这一切,他又怎么能知道呢?)他只晓得,佛雷不会在楼上的小房间被发现,死因也不会是自杀。佛雷——也许命在垂危,但他还能开口说话——就在外面的街道上,身旁还有闻声而来的警察。葛里莫完蛋了。这下子,佛雷可不会保持沉默了,而葛里莫正一步步走向绞刑架,除非他能临危不乱,才可绝地逢生。 “枪声后的那一瞬间,这些怪念头一股脑儿地全涌上他的心头。他不能待在这阴暗的走廊。他最好检查一下伤口,并且确保没有留下任何血迹。去哪里好呢?当然是楼上伯纳比的公寓。他爬上楼,打开房门,并且打开电灯。他身上仍缠绕着绳索……这东西没啥用处了。既然现在佛雷正和警察打交道,想要伪装佛雷拜访过他,是不太可能了。他卸下绳索,随手便扔。 “接着是察看枪伤。黄色花呢大衣的里层沾满血迹。连大衣内的衣服也是血迹斑斑。但这伤口影响不大,他有手巾和胶布,他可以自行止血,就像只在斗牛场上格斗的骏马。卡洛里·葛里莫是杀不死的,他甚至还有闲情逸致对着伤口格格轻笑。他的心情笃定,而且像往常一样精力充沛。他动手自我疗伤(伯纳比公寓里的浴室,因此残留着血迹),并且试着集中心智思考。现在几点了?天哪!他耽搁太久了,已经九点四十五分了。他得马上离开,趁着他们逮到他之前赶回家……他就这么一走了之,放任电灯亮着。当晚一先令的电力何时用尽、电灯何时熄灭,我们不得而知。总之,四十五分钟后,萝赛特看见灯光仍旧亮着。 “不过我猜,葛里莫一边赶路,一边脑子已完全清醒。他会被捕吗?看来是无可避免了。是否有什么漏洞呢,即使是极渺茫的一线生机?你们瞧,不管葛里莫是什么样的家伙,他无疑是个战士。他精明狡猾,极具戏剧性,想像力丰富,习惯冷眼旁观,是个通晓人情事理的大恶棍,但是别忘了,他依然是个战士。你们知道,他绝非无恶不作的坏蛋。没错,他杀了自己的兄弟,但我怀疑他是否下得了手杀害朋友以及自己心爱的女人。无论如何,真的无计可施了吗?其实,是有一个办法,不过可行性极低,几乎可说是没多大作用,但却是惟一的法子。那就是按照原来的计划走,假装佛雷已拜访过他,并且是在他家送了他一枪。枪还在佛雷手上;何况,葛里莫自己和他的家人,皆可作证他整晚并未外出!而且,他们还可以发誓看见佛雷真的来找他——虚虚实实,就让该死的警方去求证吧!有何不可?可是雪呢?雪已经停止下了,佛雷不可能留下脚印,而那条要栽赃给佛雷的绳索早就丢了。然而,他还是有一半的胜算,即使是个孤注一掷的赌注,也是最后能使出的手段…… “佛雷开枪射他的时间,约莫是九点四十分。所以他回到家的时候,应该是九点四十五分,或是再晚一会儿。进入屋内如何能不留下足迹?简单!难不倒这个体格壮硕如牛,身上枪伤又微不足道的人。(对了,我相信他原本伤得不重,如果他没有硬撑着干了些事,现在一定活得好好地,正等着绞刑侍候;待会儿你们就会明白。)他本来的计划是经由地下室前的楼梯,来到凹庭通道,再穿过通道门进入屋内。这该怎么做呢?连接凹庭与地面的楼梯,自然是覆盖了一层积雪。不过,通地下凹庭的楼梯就紧邻隔壁的房子,没错吧?楼梯底部的地下室门口不会积雪,因为上头有一个突悬的设计——大门前的阶梯是悬托的。如此一来,地下室的通道门前就不会有积雪了。如果他可以下去而不遗留足迹…… “他可以的。他可以从另一个方向走近屋子,装成好像是要去隔壁一样,然后直接从楼梯上面往下跳,双足着陆于那不会积雪的小空地。我还记得某人说过,在门铃响起之前,曾听到像是有人坠地的撞击声?” “若是这样,他就按不到大门门铃!” “喔,可以的,他按了——只不过是从屋内按的。他走进地下室门口进入屋子后,便上楼和等候他的厄奈丝汀·杜莫会合。随即两人准备开始变魔术。” “很好,”哈德利说道,“终于来到魔术的部分。它是怎么变的?你又如何知道它是怎么变的?” 菲尔博士坐回椅子,两掌手指尖轻轻互碰,仿佛正在整理思绪。 “我怎么知道的?嗯,第一个灵感是来自于油画的重量。”他懒洋洋地指着那靠在墙上且被划花的大型油画。“是的,就是那幅画的重量。本来觉得它无关紧要,直到我想起来……” “画的重量?哦,那幅油画,”哈德利咆哮着,“我都忘了。它到底跟这桩坏勾当有何相干?葛里莫想拿它干吗?” “哼,哈,是的,你知道,这就是我感到纳闷之处。” “但是那油画的重量,老天!它可没多重啊。你光凭一只手就能够举起它,甚至还可以悬空翻转它。” 菲尔博士奋起端坐。 “正是如此。你说得没错。我用一只手举起它,而且还将它旋转了一下……既然如此,当时为何需要两个壮汉——一个车夫、一个帮手——来搬它上楼呢?” “啊?” “是这样的啊,你也知道。葛里莫从伯纳比工作窒搬走油画时,轻轻松松就把它拎下楼了。然而,到了下午,他带着同一幅画回到这里时,却得动用两个人来搬上楼。是什么原因,让这幅画突然变重了?油画并未裱上玻璃框——你自己也看到了。早上葛里莫买了画,下午他带画回家,其间他人在什么地方?它夹带了一个不是闹着玩儿的庞然大物回来。不然,葛里莫为何坚持非要包装油画不可呢?” “若说他利用这幅画做幌子,借机夹带某样东西上楼的话,这推论一点也不牵强。包装纸内是大有文章。这玩意非常大,宽七尺长四尺……嗯……” “那里面不可能藏了东西,”哈德利驳斥,“不然的话,我们会在这间书房里找到它,不是吗?而且,不管怎么说,这东99lib?西势必几乎完全扁平,否则藏在包装纸里,一定会被注意到。什么样的物体会大到宽七尺长四尺,但厚度却薄到置于油画包装纸内能不被发现?什么东西的体积可以和油画一样庞大,却又可以让你随意把它变不见了?” “镜子。”菲尔博士说道。 众人震撼得良久说不出话来。随后哈德利猝然起身,菲尔博士则疲倦地继续说道: “只要顺着烟道将它往上塞入宽阔的烟囱里——我们不是都曾经把拳头伸进去——让镜子的一角顶住烟囱内弯折处的凸台,就可以偷天换日地让它消失。你根本不需要魔力,只要有一只强壮的臂膀就能办到。” “你的意思是,”哈德利嘶叫着,“那是一个该死的舞台花招……” “一个全新的舞台花招,”菲尔博士说道,“只要你胆敢尝试,包准实用又精彩。现在,你们环顾这个房间。看到门了吗?在房门正对面的墙上,你们看到了什么?” “啥都没有,”哈德利说道,“我是指,在那面墙上,葛里莫撤除了一部分的书柜。现在那块空间是空荡荡的,除了镶板壁墙之外,什么都没有。” “完全正确。此外,从房门至壁墙之间的直线区域内,你们有看到任何家具吗?” “没有,全都清掉了。” “所以,似如你们站在外面走廊往书房里头看,不会看到家具,只会看见黑色地毯,以及后面一排没挂东西的橡木镶板壁墙?” “是的。” “那么,泰德,开门探头往走廊看,”菲尔博士说道,“外头的墙和地毯看来如何呢?” 兰波当然清楚室外的景象,但他还是假装看了一下。 “没什么两样,”他说道,“护壁地板上铺了一层颜色单一的地毯,和这书房地毯是一样的,走廊上同样是镶板壁墙。” “正是!哈德利,”菲尔博士的声音依然是提不起劲,“镜子就在那边的书柜后面,你可以把它拉出来。昨天中午,德瑞曼在烟囱里面找到它后,就一直放在书柜后头。德瑞曼会突然中风,全是因为他奋力将高处的镜子抬下来。我们来做个实验。屋子里的人,应该不会上来打搅我们,就算有人要上楼来,我们也可以及时阻止。哈德利,你把镜子搬出来,并且放在房门内——位置差不多是你打开门(从走廊要进入书房,门是往室内右侧方向转开),门框的最外边缘向内旋转时,离镜子还有几寸的空间。” 刑事主任费了一番手脚,才将书柜后的东西推出来。它比服装店专用的回旋镜还大;事实上,这面镜子和房门相比起来,长与宽皆多了好几寸。它的基底平放于地毯上,面对它时,其右侧设有大型的回旋基座,笔直地撑起整面镜子。哈德利好奇地端详它。 “把它放在房 95e8." >门内?” “是的。待会只要推开房门一点点距离,最多仅能看到几尺宽的缝隙……试试看!” “我懂了,不过你这么做……嗯,坐在走廊另一端房间里的人,也就是米尔斯,可以不偏不倚地在镜子中央看见自己的反影。” “看不见的。这个角度不行——门再关小一点,这样就够了;别恼火,先试我的法子——我不要房门倾斜成那样的角度。你会明白的。你们俩到米尔斯的房间就位,我来调整镜子。听到我的呼喊声后,你们再往这里看。” 哈德利嘀咕抱怨此事愚蠢至极,尽管如此,他还是满怀兴趣,尾随着兰波离去。他们的目光始终避开书房,直到听见博士的招呼,两人才转过身来。 走廊是既幽暗又高耸,放眼尽是一片漆黑的地毯,直直延伸至尽头紧闭的房门。菲尔博士站在门外,他所摆出的架式,俨然像是举行雕塑像揭幕典礼的大胖子主席。他站的位置略偏门的右侧,背向靠着墙边,单手伸长触及门把。 “她要开始行动了!”他吆喝着,迅速地打开门——停顿片刻——又把门关上。“怎么样?你们看到什么?” “我看见房间内部,”哈德利回答,“或者我以为看到这般景象。有地毯,还有后面那座墙。房间看起来似乎很大。” “根本不是如此,”菲尔博士说道,“事实上,你在镜中看到的是,你那道门右侧延展而去的整片镶板壁墙及地毯。这即是为何房间看来似乎很大,你看到的是两倍长度的反影。你们知道,镜子的面积比门还大,由于房门是朝室内右侧方向打开,因此你们看不到门的反影。如果仔细观看,你们会瞧见门框上沿处有一行像阴影般的平行线条。那是因为门框上沿比镜子还低上一寸,遂无可避免地映入镜中。但是你们的注意力,会全集中在所见的物体上……你们看清楚我了吗?” “没有,你站的位置太过去了。你将手伸到门把上,而且背对着我们。” “没错。当时杜莫就是这样站着。解释整个机关手法之前,我们来做个最后的试验。泰德,你坐到桌后的椅子上,也就是米尔斯当时所坐的位置。虽然你的个子还比他高,但无损于这项说明。待会儿我会站在门外,房门会打开,我会看着镜中的自己。无论是从正面或背面,你都不可能把我认错;不过,我会随即产生明显的变化。总之,只要说出你所见之事即可。” 在鬼魅的朦胧光线中,房门微开,气氛是怪诞得令人毛骨悚然。一个立于房门内的菲尔博士,居然和另一个站在门口的菲尔博士面对面相互凝视——身形一样凝固不动,表情则是吃惊骇然。 “你们瞧,我没碰到房门,”一股低沉的声音响起。若光由反影中模糊的嘴形蠕动来判断,兰波很可能会赌咒是室内的那个菲尔博士在说话。镜子犹如一面回响板,将声音共鸣回来。“某人跨刀相助为我开门、关门,这人站在我的右方。我不曾碰到门,不然我的反影也会如法炮制。快说,你们注意到什么?” “为什么——其中一个你,看来特别高大?”兰波一边打量眼前的影像,一边说道。 “是哪一个?” “就是你自己,站在走廊上的那个。” “正是如此。一来因为你我之间有段相当的距离,不过最重要的因素是,你采取坐姿。对米尔斯那种身材的人而言,我看起来可说像是个巨人了,唉?哼,哈。是的。现在,如果我很快地闪身进入门内(假设我有如此矫健的身手),同时我右方的助手也配合我,并迅速地关上门,如此一来,在这个叫人眼花缭乱的幻觉中,门内人影似乎是要——” “跳到你面前来阻拦。” “没错。如果哈德利已无疑问,两位请过来看看其他的证据。” 他们俩再度回到书房内,哈德利将偏斜的镜子往后挪移,菲尔博士则一屁股坐入椅里,并且喘着气叹息。 “各位,我很抱歉。从米尔斯先生细心审慎、有条有理且精确无误的证词中,我老早就应该看出真相。我来试试能否重复他那精确的叙述。哈德利,帮我核对一下。”他绷着脸,用指关节轻敲自已的头。“好像是这样—— 她(杜莫)正要敲门,我惊愕地目睹有个高个子男人,尾随她直接上楼。她一转身,立刻看见他。她马上说了一些话……高个子男人毫不理会。他径自走向门口,不疾不徐地翻下大衣衣领,取下帽子且放入大衣口袋…… “各位,你们懂了吧?他非得这么做,因为若要秀出室内的身影,他必须是穿着睡袍,所以反影不该戴帽,衣领也不可翻起。我实在很好奇,他的举动既然如此有条不紊,为何没把面具摘下来——” “对了,面具呢?米尔斯说他未曾——” “米尔斯没看到他摘下面具。我们继续追随米尔斯的证词,待会儿我再告诉你原因。 杜莫太太高声嚷叫,畏缩地后退靠在墙边,然后迅速开门。此刻,葛里莫教授现身于门口—— “现身了!他的魔术就是这样变出来的。咱们这位思考井然有序的证人,令人难堪地全说对了。而杜莫呢?在这里她出现了第一个破绽。一个惊慌失措的女人,虽然面对可怕的陌生人物,但在她前面房间里的男人,是可以挺身保护她的,她不可能吓得后退缩在墙边;她应该冲向房门寻求庇护才对。总之,再来看看米尔斯的证词。他说葛里莫没戴上眼镜(戴着面具,当然无法又戴眼镜)。但是我认为此时此刻,房间内的人把眼镜戴上,才是正常的反应。葛里莫——依据米尔斯的说法——在这段时间里完全静止不动;他的表现像是个局外人,自始至终双手都插在口袋里。接下来的证词,可以让凶嫌百口莫辩。米尔斯说道: 我当时的印象是,杜莫太太虽然靠在墙边直发抖,但在陌生人进房后,她却把门关上。我还记得,她的手就放在球形门把上。 “这太反常了!当时她还矢口否认,但米尔斯说得没错。”菲尔博士以手势示意。“我们就此打住,再多说也是无益。在这里,我碰到了棘手的难题:假如葛里莫是独处于室内,而且是直截了当走入书房,那么他身上的衣物哪儿去了?黑色的长大衣、棕色的遮檐帽,甚至那副假面具,都跑哪里去了?它们全不在书房里。然后我想起来了,厄奈丝汀的职业是为芭蕾歌舞剧缝制服装;我又记起欧洛奇讲过的故事;于是我就豁然开朗了——” “啊?” “葛里莫把它们全烧了,”菲尔博士说道,“他没花多少时间就烧掉它们,因藏书网为它们全是纸制的,就像欧洛奇描述的魔术中,消失的骑马人身穿的那件制服一样。在壁炉里烧毁真正的衣物,是既费时又麻烦,他可不能冒这个险;他必须速战速决。它们必须可以撕碎或烧毁。而烧掉了这么大量、宽松的白信纸——全白的信纸——是因为要将底下的有色焦片掩盖起来。什么致命的文件!哦,天哪,想得出这种推论,我真该自刎谢罪!”他挥舞着拳头,“他如何一滴血迹、一点血污都不甩落地走到存放密件的办公桌抽屉那里!还有另外一个原因,他得起火烧纸……他必须除去制造‘枪声’的碎裂物。” “枪声?” “别忘了,大家都认为这个房间里曾经发生枪击。当然了,证人听到的声音,其实是鞭炮发出的巨大噪音。你们知道,德瑞曼为盖伊·佛克斯之夜储藏了一些玩意,教授自是从这里偷取而来。德瑞曼找到行踪不明的霹雳炮;我猜想,此刻他突然恍然大悟,也难怪他一直喃喃念着‘烟火’。这下可好,爆炸后的鞭炮碎片会全部飞散。这些碎片全是厚实坚硬的纸板。特别难以燃烧,但它们必须烧毁于壁炉里,或者混在那些纸堆中。后来,我果真找到了一部分。事实上,我们应该早就识破根本没子弹发射的诡计。现代的弹药筒,就像是那把科尔特左轮手枪,装填的是不冒烟的火药。你可以闻得到,但看不到。然而在案发当晚,即使窗户已经打开,书房里却仍有轻烟飘渺(鞭炮所遗留的)。 “啊,好吧,我们来复述要点!葛里莫穿的黑大衣,由皱纹纸构成。它颜色黑得像是睡袍,剪裁得长也像睡袍,尤其是衣领翻下时,立即变成磨光发亮的正面翻领,看来更像睡袍。此外,遮檐帽也是纸制的,其上还连附着一张假面具——因此,只要摘帽的动作干净利落,便可顺手将帽子和面具一并折叠,再塞入口袋即可(顺便一提,葛里莫要外出杀佛雷时,真正的睡袍已在书房内准备就绪)。而这件黑色的‘制服’,当晚稍早的时候,曾被轻率地挂入楼下的衣柜中。 “不巧,那件黑大衣被曼根撞见了。机警的杜莫得知此事,待曼根前脚一走,她后脚便跟上来,火速将大衣移出衣柜,并送往安全的地方置放。所以啦,她压根儿没看到黄色花呢外套吊在哪儿。那时候,黄色大衣正在楼上伴随葛里莫,准备着稍晚要和主人一起远征呢。不过,因为昨天下午黄色大衣被人发现吊在衣柜里,杜莫当然得辩称它一直都在那儿。这即是变色龙大衣的由来。 “周六晚上,葛里莫杀了佛雷,自己也挨了一枪,然后赶回家,此后的发展,你们应该都了然于胸。魔术一开场,他和助手就碰上了大麻烦。你们知道,葛里莫迟归了。本来他预计在九点三十分以前归来,结果呢,他直到九点四十五分才回来。他耽搁的越久,分分秒秒就越迫近他告诉曼根客人来访的时间,这会儿曼根必是引颈以待访客的到来。危机已是一触即发,我可以想像得到,即使是沉着的葛里莫,这时也濒临发狂的边缘。他穿过地下室,和等候他的内应会合,然后往上疾走。那件里层沾上血渍的花呢大衣,被置入走廊衣柜里,有待事后再来料理——但永远没这机会了,因为他死了。杜莫缓慢地开门,伸出手去按门铃,并随即前来‘应门’,葛里莫则利用此空当着装。 “然而,他们终究是拖了太久。曼根还是出声招呼。葛里莫一慌张,脑子便周转不当。为了避免露出马脚,他反而弄巧成拙,犯下大错。到那时为止,过程都还算顺利,他可不想被这穷小子的爱管闲事搞得功亏一篑。所以他答道他是佩提斯,并且将起居室门上锁,(你们是否注意到,只有佩提斯的嗓音,和葛里莫一样低沉?)是的,这是个一时冲..动所犯下的错误,但他就像是个橄榄球员,一心只想侧身切进射门区,并闪躲当下飞扑过来的手臂。 “魔术已经表演完毕;他孤身一人待在书房里。上衣可能沾了血,不过反正杜莫会处理它;制服大衣里头原是衬衫,于是他解开衬衫,并且包扎伤口。他只要再锁上房门,穿上真正的睡袍,销毁纸制的制服,以及把镜子往上推入烟囱…… “但是,我再说一遍,这也是终局了。鲜血再次大量涌出。寻常人在受伤的情形下,根本无法承受他所经历的沉重压力。佛雷的子弹没杀死他。但当他企图——事实上,他以超乎凡人的神力办到了——抬高镜子塞入隐匿处时,他的肺脏犹如一个破损的橡胶套,被他自己活生生撕裂了。就在那一刻,他知道自己的一生也即将落幕。随后他开始吐血,从他口中溢出的鲜血,宛若动脉被切断似的宣泄不止;他跌跌撞撞地推倒沙发,翻覆椅子,并且用尽最后的力气,蹒跚但顺利地点燃鞭炮。在历经恩怨情仇、隐姓埋名,以及阴谋计划后,他眼前的世界不再运转了,而是缓慢地变为黑沉沉的一片天。他试着大叫,却是办不到,因为喉头正涌出鲜血。就是在那一时刻,查尔斯·葛里莫突然领悟,在他艰苦的一生中,对于这最具震撼效果、而且是最后压轴好戏的镜子魔术,他从未相信自己能有机会完美演出……” “啊?” “他知道自己回天乏术,”菲尔博士说道,“不过,奇怪的是,他倒是挺高兴的。” 飘雪落在街灯上,使得灯光又开始转暗。书房里寒气逼人,让菲尔博士的声音听来分外怪异。突然间,他们看到房门打开,一名女人挡在门口,脸上的扮相十分可怖。一张可怕的脸,一身黑色的装扮,但环绕在她肩上的,仍是那条追忆爱人的红黄色围巾。 “你们看,他招供了,”菲尔蹲士的语气,依旧是低沉单调,“他试着告诉我们真相:是他杀了佛雷,然后佛雷杀了他。我们却误解了,直到我从时钟获得灵感,弄清楚卡格里史卓街的案发经过,我才了解他的意思。老弟,你们懂了吗?想想他死前的最后遗言:‘是我兄弟干的。我没想到他会开枪。老天爷才知道他是如何离开房间——’” “你的意思是,葛里莫所说的房间,其实是指佛雷在卡格里史卓街的住所?那间他把佛雷留在那儿自生自灭的房间?”哈德利问道。 “是的。后来,当葛里莫在街灯下开门时,他经历了一场突如其来的冲击惊吓。你们回忆一下, “这一刻他还在那里,下一刻他人就不在了……我告诉你我兄弟是谁,免得你认为我在胡言乱语……”他会这么说是必然的,因为他以为没人认得佛雷。由此观之,检视他那番语焉不祥、让人摸不着头绪的话语——当时他也听到医师宣告无望的陈述——其实他的用意,是想要对我们解释整个谜团。 “首先,他试着告诉我们侯华斯兄弟和盐矿山。接着他说到佛雷的死,以及佛雷对他做了什么。‘绝非自杀’,是指他在街上看见佛雷,因此伪装佛雷自尽的如意算盘就失败了。‘他没有使用绳索’,佛雷的确没用到,而那条绳索后来被葛里莫扔了。‘屋顶’,葛里莫指的不是自已家屋顶;而是他离开佛雷房间时所穿越的屋顶。‘雪’,雪停了却破坏他的计划。‘光线太亮’,哈德利,这句话是个关键!当他望向街道时,却发觉来自街灯的光线太亮;于是佛雷认出他,并且开枪射击。‘有枪’,甭说了,佛雷手上当然有枪。‘狐狸’,意味着面具,那顶他戴上的盖伊·佛克斯假面具。最后是‘不要责备可怜的——’,不是德瑞曼,他指的不是德瑞曼,我猜,这是他为某件事感到羞愧的最后歉意:他以前可没干过诈骗的勾当。‘不要责备可怜的佩提斯;我无意把他牵连进来。’” 良久,众人皆默默无语。 “没错,”哈德利无精打采地同意,“没错。现在还剩下一个问题。油画上的刀痕是怎么同事?刀子跑去哪哩了?” “关于油画上的刀痕,我想,那只是让魔术看来更加逼真的一项装饰罢了;油画是葛里莫划的——这是我的猜测。至于刀子,老实说,我也不晓得。说不定葛里莫用完它,就收进烟囱和镜子放在一起,因此我们以为空幻之人备有刀、枪两种凶器。但它现在不在壁炉罩的凸台上,我猜昨天德瑞曼找到它时,便拿走了——” “这一点,”一个声音响起,“你就错了。” 厄奈丝汀·杜莫留步在门口,双臂交叉横放在胸前的围巾上,脸上却是充满笑容。 “你的推论我都听到了,”她接着说道,“也许你可以让我受绞刑,也许不。这已经不重要了。这么多年来,我只知道,若失去了查尔斯,活着就没有意义了……刀子是我拿的,各位,我另有他用。” 她仍然面带微笑,眼眸则绽放骄傲的神采。兰波注意到她藏起双手。他看见她突然踉跄摇摇欲坠,正想伸手扶她,却迟了一步,只有眼睁睁看她迎面倒地。菲尔博士笨拙地离席起身,目光呆滞地望着她,表情和地上的女人一样惨白无血色。 “我又犯下罪愆了,哈德利,”他说道,“我再一次说对了真相。” —(完)—天涯在线书库《www.tianyaboo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