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在线书库《www.tianyabook.com》 《大河恋》 第一节 在我们家,宗教和飞蝇钓之间没有明确的分界线。我们居住在蒙大拿州西部几条盛产大鲑鱼的河流交汇处。我父亲是长老会牧师,也是飞蝇钓手,既自己绑制飞蝇,也教授别人。他告诉我们,基督耶稣的门徒中就有渔夫,我们就会去设想——我和弟弟经常这么做——加利利海上的一流渔夫全是飞蝇钓手,而最受宠的门徒约翰是一个干蝇钓手。 确实,每周要留出一天的时间,完全属于宗教。星期天上午,我和弟弟保罗要先去主日学校,接着参加早祷仪式,听父亲布道,晚上要先参加“基督徒勉励会”,然后参加晚祷仪式,再听父亲布道。而星期天下午这段时间,我们要研习一小时的《威斯敏斯特小要理问答》并加以背诵,之后才能和他一起爬山,让他在两次布道之间稍事放松。不过,他就“小要理问答”向我们提的问题不外乎是第一问:“人的首要目的是什么?”我们会齐声回答,这样如果其中一人有所遗忘,另一人也能够顺着回答下去:“人的首要目的是给上帝以荣光,并永远以他为乐。”这似乎总能令他满意,对如此漂亮的答语理应有此反应,再说,他也迫不及待地要爬到山上,这样他的心灵才能得到恢复并再次充注,从而在晚间祷告时洋溢挥洒。他令自己重新振奋的主要法子,是给我们朗诵他即将用到的布道词,并不时从早上极为成功的布道词中东挑一句西选一句作为点缀。 即便如此,在我们孩童时期极为平常的一个星期里,我和保罗在飞蝇钓方面所受指导的小时数,也许跟花费在其他精神事务方面的小时数一样多。 我和弟弟成为钓鱼好手之后才意识到,父亲的抛饵手法其实并不高超,但他投钓精准,动作潇洒,挥竿的手还戴着一只手套。他一边扣上手套扣,准备给我们授课,一边说:“这是一种艺术,动作节奏由四拍构成,位置介于钟面十点至两点之间。” 作为苏格兰人和长老会牧师,我父亲相信,人天生处于一种混乱状态,且已从最初的优雅中堕落。不知道为什么,我很早就有一种奇想,人从树上下来时就变成这样了。就父亲而言,我一直不清楚他是否相信上帝是一位数学家,但他确实认为上帝可以数数、打拍子,而且只有跟上上帝的节奏,我们才能重新获得力量与美。不同于诸多长老会牧师,他经常会用到“美”这个词。 他扣好手套,将钓竿平举在前,钓竿随着他的心跳微微颤动。尽管它的长度达到两米五六,重量却只有一百二十多克。钓竿用劈开的竹竿做成,而竹竿来自遥远的北部湾。竿上缠着红蓝丝线,缠线的间距非常整齐,以使精致的钓竿具有力度,又不致僵硬到无法颤动。 这个东西一般得叫作钓竿。如果有人称之为竿子,那么父亲看他的眼神,会像美国海军中士看一个新兵蛋子,因为他刚把来复枪叫作了枪。 我和弟弟本可直接跑到外面抓几条鱼,完全跨过准备过程中没有丝毫乐趣的技术难题,以此作为学习钓鱼的开端。不过,我们接触父亲这门手艺,目的并不在于乐趣。要是父亲说了能算,任何不懂钓鱼的人都不能随意抓鱼,因为那是对鱼的一种羞辱。因此,你得从海军和长老会的认知角度去接触这门手艺,而如果之前根本没有摸过飞蝇钓竿,你用不了多久就会明白,就实际情况和神学角度而言,人类的本质就是一种十足的混乱状态。那个缠着丝线、重约一百二十克、随着体内肌肉的运动而微微颤动的东西,变成了没有头脑的竿子,拒绝完成任何你希望它做到的简单动作。钓竿的全部作用是把钓线、导线和蝇饵拉出水面,将它们甩过头顶,再向前抛出,使蝇饵、透明导线和钓线按顺序入水,且不溅起点滴水花——要不然,鱼儿会发现钓饵是假的,于是溜之大吉。当然,也有特别的抛竿手法,人人都知道,那样的手法很难做到,而且需要一定造诣,比如钓手身后紧靠岩壁或树木时,钓线不能超过钓手头部的抛竿手法,以及将蝇饵投到垂柳之下的侧向抛竿。但一个简简单单的直抛竿手法有什么特别之处呢?不就是提起连着钓线的钓竿,再越过水面把钓线抛出去吗? 是这样的,人们在意识到错误而去补救之前,总会把钓竿扬得过于靠后,恰似普通人会将斧子或高尔夫球杆摆动过头,从而把所有力量损耗在了空中;而举起钓竿时情况更糟,因为蝇饵往往过于靠后,会被卡在身后的灌丛或岩石中。父亲说,那是一种艺术,收竿幅度应当止于两点钟的位置,他经常还不忘加上一句“更靠近十二点,而不是两点”。也就是说,钓竿只能举至头顶上方稍稍靠后的位置(头顶正上方即是十二点)。 再者,人会本能地想方设法获得力量,而非想着重拾优雅。所以他把钓线来来回回甩得呼呼直响,有时甚至把蝇饵从导线上甩脱出去,而他用来让小小的蝇饵越过河面的力量,不知怎么就在空中把钓线、导线和蝇饵缠成一个鸟窝,在钓手前面三米远处落入了水中。然而,他如果设想一下钓线、透明导线和蝇饵从离开水面到再次入水的往复经过,抛竿过程就变得比较简单了。这几样东西离开水面时,自然是较重的钓线打头,较轻的透明导线和蝇饵紧随其后。然而,当它们越过头顶时,应当略微停顿一小拍,让较轻的透明导线和蝇饵能跟上已在往前运动的较重钓线,并再次紧随其后往下掉落;否则,处于回程的钓线会与仍处于上扬过程的导线和蝇饵碰在一起,由此缠绕形成鸟窝,落入钓手前方两三米远的地方并溅起水花。 不过,几乎就在钓线、导线和蝇饵往前运动的顺序得以理顺的瞬间,这一顺序必须颠倒过来,因为蝇饵和透明导线必须先于较重的钓线进入水中。如果鱼儿看到的是清晰可见的钓线,那么钓手看见的就是黑乎乎的鱼儿如飞镖般迅速游走。这时,他倒不如换个地方从头再来——把钓竿高举过头顶,接着,往前抛竿(约十点钟方向),再次校准。 当然,四拍子节奏是基本要求。第一拍,将钓线、导线和蝇饵提出水面;第二拍,作势将它们直直抛入空中;第三拍,按父亲的说法,抛到最高位置时,略微顿一小拍,使导线和蝇饵跟上已经开始往前运动的钓线;第四拍,发力,让钓线越过钓竿,直至十点钟的位置。接着,校准钓竿,让蝇饵和导线先于钓线,轻柔而完美地飘然入水。不是说每一处都得用力,而在于清楚着力的位置。“记住,”正如父亲时常说的,“这是一种艺术,动作节奏由四拍构成,位置介于钟面十点至两点之间。” 关于宇宙,父亲对诸多事情的看法十分明确。在他看来,所有的美好——比如鲑鱼和永久救赎——都来自优雅,优雅来自艺术,而艺术不会轻易得来。 于是,我和弟弟照着一只节拍器,学起了长老会风格的抛竿法。那是母亲的节拍器,父亲把它从城里的钢琴上取了下来。她偶尔会从小屋前门往码头方向瞥上一眼,提心吊胆,想知道如果节拍器掉进水里,会不会浮起来。她变得极度忐忑,终于步履沉重地走下码头,把节拍器收了回去,于是父亲双手合在一起,打出四拍子节奏。 最后,他就钓鱼这个主题给我们讲起了文献知识。每每扣上手套准备抛竿时,他总想来几句时髦话。“艾萨克·沃尔顿,”弟弟十三或十四岁时,父亲告诉我们,“不是个值得尊敬的作家。他隶属圣公会,且是个活饵钓手。”弟弟虽然小我三岁,但在钓鱼方面已经远超过我,是他率先找到《钓客清话》并讲给我听:“那个家伙甚至把‘plete’一词写错了。而且,他还给牛奶场女工写了歌曲。”我借来看了之后告诉他:“有几首歌写得真不错。”他回答说:“有谁在大黑脚河边上看到过挤奶工?” “我倒是很想,”他接着说,“让他来大黑脚河钓上一天的鱼,顺便赌上一把。” 这孩子说话的语气有股狠劲儿,我毫不怀疑,他一准会从那个圣公会成员手里赢到钱。 在你十来岁时——也许一生如此——因为年长弟弟三岁,你总会觉得他始终是个小孩子。不过,我已经明白,弟弟将会是一个钓鱼能手。除了训练有素,他还具有其他东西——天赋、运气,以及满满的自信。即便在那个年纪上,他就喜欢拿自己和任何与之钓鱼的人打一场赌,包括他的哥哥我。看着这孩子老想拿自己赌博,还几乎总有把握赌赢,有时好玩,有时并不那么好玩。尽管年长三岁,但我并不觉得自己已经到了赌博的年纪。我认为,赌博属于那些头顶草帽的汉子。因此,最初一两次,他问我是否“想顺便小赌一把以增加乐趣”时,我既感到迷惑又觉得尴尬。他第三次让我赌上一把时,我一定是发怒了,因为自那以后,他再也没有跟我提过钱的事情,即便他真的在经济上遇到麻烦,也从不向我开口借钱。 我们对待彼此时,都会小心翼翼。我虽然常常把他当成小孩子,但绝不能以孩子的方式对待他。他从来不是“我的小弟弟”,而是熟习一门技艺的行家。他不需要任何来自兄长的建议、金钱或援助,而到头来,我终究没能帮到他的忙。 弟兄之间最早做的事情是设法弄清楚彼此的不同,因此我对于保罗最久远的记忆,是他喜欢赌博这件事情。他去到县里的几处集市,装得像个成人,做出一副要赌马的样子,只不过没有赌档会接他的招儿,因为他的赌注和年龄都太小。每一次遭到拒绝时,他都会像说起艾萨克·沃尔顿以及其他被他视为对手的人那样说道:“我真想让那个龟孙子来黑脚河待上一天,顺便跟他赌上一把。” 二十出头时,他已经在大玩俗称“沙蟹”的扑克牌游戏了。 生活境遇也加大了我们之间的差异。第一次世界大战征募兵士,这立即使林木业人手紧缺,于是我十五岁便开始替美国国家林务局做事。之后的数个夏天,我都在森林里忙活,要么在林务局,要么在伐木营。我喜欢森林,也喜欢工作,但有好几个夏天,我因此没怎么钓鱼。保罗年幼,不能整天抡斧子或拉锯子,但就在这个年纪,他早早定下了两大人生目标:钓鱼和不工作,至少不让工作影响钓鱼。于是,他在十几岁时找了份夏季工,到市属游泳池当救生员。就这样,他每天可以在黄昏时分出去钓鱼。白天呢,对着一个个穿着泳装的姑娘大饱眼福,入夜再与她们约会。 到了选择职业的时候,他做了一名记者,在蒙大拿的一家报社。他小小年纪就几乎实现了人生目标,在他心里,这与《威斯敏斯特小要理问答》第一个问题的答案要义并不冲突。 毫无疑问,我们一家人的关系若非如此紧密,我们兄弟之间的差异也不会看起来如此巨大。主日学校的一面墙壁上写着一句话:神即爱。我们常常以为,这三个字就是对我们一家四口说的,与外面的世界没有任何关联。因为我和弟弟很快就发现,外面的世界到处都有混账家伙,离米苏拉越>远,数量越多。 我们俩有个共同之处——常常自以为是硬汉。这种认知随年龄而增长,至少持续到我们二十出头,也许更久,之后很可能还会延续得更久远。不过,表现在我们各自身上的硬汉风格也有差异。我是国家林务局和伐木营这种硬汉集体锻造的产物,保罗则认为自己比任何硬汉团体都强悍。几乎每一个上午,苏格兰牧师都要大费周章地逼自己的小儿子吃下燕麦片,我和母亲往往看得目瞪口呆。我父亲也感到吃惊不已——最初因为与他同长一副肠胃的孩子竟拒食上帝所赐的燕麦片,而随着时间流逝,又因为他的小不点竟变得比自己更倔强。牧师暴跳如雷,他的孩子则双手交叠,低头看着眼前的食物,仿佛他的父亲只是在做饭前祷告。只有一个迹象表明孩子内心的熊熊怒火——他把嘴唇咬肿了。父亲越来越生气,粥越来越凉,直到父亲终于精疲力竭。 当时,我们俩都确信对方是条硬汉,也知道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硬汉意识。保罗知道,我已经当上了森林防火队的头儿,而他如果前来为我做事,却还像做记者那样在工作时间饮酒,我会让他去营地,补回浪费的时间,再持续不断地巡山。我知道,让他扑灭山火的可能性,跟让他吞下燕麦片一样渺茫。 对于街头斗殴,我们秉持同一要理,假如一场斗殴爆发在即,就要抢先出拳。我们都认为,街头混混大多没有他们口头说的那么强悍——即便外表强悍、说话不饶人的混混也不例外。他们要是突然感觉到牙齿松动,也只会一边擦嘴巴,一边看着满手鲜血,同时主动给一屋子的人买酒。“而即便他们还想动手,”正如弟弟所说,“架还没打起来,你已经领先了一拳。” 不过,这番理论有个问题——仅在统计数据上真实可信。你会不时遇到这样的家伙,跟你一样想打架,且比你更擅此道。你要是先动手弄松他几颗牙齿,他可能会想法子宰了你。 我想过,我和弟弟将会大打一架,而那也会是我们的最后一架。因为我们有那一番街头斗殴理论,所以当这一刻来临时,那副场景活像《沙场壮士赤子心》,猛烈而迅疾。有几个场景我没能看见,比如母亲走到我们中间,努力劝架的场景。她个子不高,戴着眼镜,即便如此,她的视力也不太好。她此前从未看见过打架,也不清楚蹚这浑水会受到多大的伤害。显然,她只能在两个儿子之间穿行。我首先看到的是她那灰白的头顶,还有插了一把大梳子的硕大发髻;但我印象最深的是,她的脑袋离保罗太近,以至于我的拳头打不到他。接着,我就看不见她了。 那一架似乎突然之间自行停止了。她躺在了我们之间的地板上。我俩都哭了,然后继续大吼大叫,打得不可开交。两个人都嚷嚷着:“你个龟儿子,把妈妈打倒了。” 她从地上爬起来,眼镜没了,在我们之间瞎摸索着转圈,弄不清楚她究竟在跟哪一个说话:“不,不是你打的。是我自己滑倒了。” 于是,这就成了我们之间唯一的一架。 也许我们一直想弄明白,我俩谁更倔强。可儿时的问题如果到了一定时间仍找不到答案,之后就再不会有人提及。于是,我们彼此重新变得彬彬有礼,就像墙上那个句子要求我们的那样。我们还觉得,行走在树林里、河流边,自然万物都对我们变得彬彬有礼起来。 确实,我们不再经常一起钓鱼了。现在,我们都已三十出头,而此处及以后所指的“现在”都是1937年的夏天。父亲已经退休,他和母亲住在老家米苏拉,保罗在州府海伦娜当记者。我已经“离家并结婚”,这是弟弟对我的人生大事的说法。当时,我与妻子一家住在狼溪镇,但因为这个小镇离海伦娜只有六十来公里,所以我们仍旧时不时地见面,当然也就意味着可以不时一起钓钓鱼。实际上,我这次来海伦娜看他,就跟钓鱼有关。 同时,我也是奉岳母之命。我不太乐意,但我敢肯定,弟弟最终会答应。他从不凭空对我说不,他热爱我的岳母和妻子,并将她们划入墙壁警句所指的对象,尽管他一直未能明白“我是怎么想的”,也就是我怎么会想到结婚这件事。 我在蒙大拿俱乐部前碰到了他。这栋楼是一群有钱的金矿老板建造的,坐落在所谓的“最后的希望之谷”那个发现黄金的地方。尽管才上午十点钟,我仍有一种预感,他要喝上一杯。发问之前,我有事情要告诉他。 我说完之后,弟弟说:“欢迎啊,淋病客嘛。” 我对他说:“善待他吧,毕竟他是我小舅子。” 弟弟说:“我不跟他钓鱼。他来自西海岸,用的还是蚯蚓活饵。” 我说:“别这么说。你是知道的,他生长在蒙大拿,只是在西海岸工作,这次是回来休假。他都写信跟他妈妈说了,想跟我们一起钓鱼,尤其想跟你一起钓。” 弟弟说:“其实吧,西海岸哪一个人不是在落基山脉出生的呢?因为学不会飞蝇钓,所以才搬到西海岸,当起了律师、注册会计师、飞机公司老总、赌客,或者摩门教传教士。” 我拿不准他是否准备要去喝上一杯,不过他肯定已经喝过了。 我们站在那儿,彼此打量着,都很厌烦局面的走向,但又小心翼翼地不让分歧越拉越大。不过,我们对我小舅子的看法其实并不太悬殊。就某些方面而言,我比保罗还讨99lib?厌他。因为某个不喜欢的人而看老婆脸色,这可不是什么乐事。 “再说,”弟弟说道,“他是个活饵钓手。从蒙大拿去到西海岸的小子一个个在酒吧坐到深更半夜,互相吹嘘自己的童年时代,说什么打过猎、下过套,还整过飞蝇钓。可回到家时,他们不在门口亲吻自己的母亲,而是端着红色的希尔兄弟牌咖啡罐,跑到后院翻找蚯蚓。” 海伦娜那家报纸的文章大多由我弟弟和他的编辑撰写。作为行将消失的小镇编辑之一,那位编辑属于典型的人身攻击者。他一大早就开始喝酒,这样便可以一整天不用对任何人心怀愧疚。他和我弟弟对彼此大为景仰。城里的人都害怕他们,尤其因为他们文笔犀利。在互怀敌意的社会里,他们需要,而且享有来自家庭的爱。 至此,我已经清楚,自己这是在阻止弟弟买酒喝,可他明白无误地说道:“咱们进去喝上一杯吧。” 我犯了个错误,说起话来就像自己不敢出门,还要指责他的品行。我说道:“保罗,抱歉,但这会儿就开始喝酒,是不是早了点儿?” 意识到自己得赶快再说些别的什么,我也就未能把自己的品行表现得有多好——至少在我自己看来是这样。我又说道:“是弗洛伦斯让我跟你说的。” 我讨厌自己把责任推到岳母身上。她之所以赢得我和保罗的热爱,部分原因是她长得像我们的父亲。他们都是经加拿大来到美国的苏格兰人,都有一双蓝眼睛和满头浅棕色头发——年轻时都是红色。他们说“about”这个词时都带有加拿大口音,而如果写诗,他们会用“snoot”与之押韵。 但是,我并不感到内疚,因为确实是她让我开口求人。再者,她说的话既有事实,也有奉承的成分,这让我迷惑不已。“尽管我对钓鱼一窍不通,”她说,“但我知道,保罗不管走到哪里都是最好的钓手。”这句话含义复杂。她知道该如何把鱼清洗干净,去做男人忘了做的活儿。她知道该如何煮鱼。最重要的是,她总会一边盯着钓手的竹筐一边大声发出“哎呀,哎呀”的赞叹。所以,她们那一代女性所能了解的捕鱼常识,她都清清楚楚,尽管她对钓鱼本身绝对一无所知这一点也是实情。 “我很希望尼尔能跟你俩一块儿玩。”末了,她这样说道,无疑指望我们既能点拨他的钓技,更能改善他的人品。镇上的人对我和保罗以“牧师家的小子”相称,都不愿当着自己孩子的面提到我们两个人,可这位苏格兰女士将我们视为“指路人的儿子”,又是飞蝇钓手,在齐腰深的冷水里一站就是一天,面对各种真正的但并非无法克服的难题,这对品行确是一种考验。 “可怜的孩子。”她带着浓重的苏格兰卷舌音“r”说道。相较于其他大多数女性,苏格兰母亲不得不对移居和犯错抱持平常心态。在她们看来,儿子都是浪子,回家的时候理应有人迎接。而在迎接男性亲人归家方面,苏格兰男人矜持得多,且很大程度迫于女人们施加的巨大压力。 第二节 “没问题,”保罗说道,“如果是弗洛伦斯开的口。”我知道,有了这句话,就是他不会让我难办了。 “咱们喝一杯吧。”我说道,才上午十点一刻。我买的单。 十点一刻前,我告诉他,尼尔后天来狼溪谷,我们可在次日去鹿角河钓鱼。“算是一次家庭野餐会吧。”我对他说。 “行。”他说。鹿角河是流入密苏里河的一条小溪,我和保罗都是钓大鱼的人,对那些用“我们喜欢钓小鱼,因为小鱼最美味”之词应付老婆的男人嗤之以鼻。不过,鹿角河也有很多特别之处,比如从密苏里河逆溪而上的大棕鲑。 虽然鹿角河是我们最喜欢钓鱼的小溪,但保罗在第二次买来酒之后说道:“明晚之前我都不用上班,那么在野餐会之前,就我俩,腾出时间去大河里钓一次,如何?” 我和保罗在不少大河里钓过,但当一个说起“大河”时,另一个必然明白,他指的是大黑脚河。那不是我们钓过的最大的河流,但却是气势最磅礴的一条,若以重量论,里边的鱼儿也最具狠劲。大黑脚河河道笔直,水势汹涌——无论在地图上,还是坐着飞机往下看,它的河道几乎呈一条直线。它的源头位于大陆分水岭上的罗杰斯山口,一路西流至蒙大拿州的邦纳,在此汇入克拉克福克河的南福克段。一路上,河水激流奔涌。 大陆分水岭上,靠近河流的发源地,温度计显示的温度为零下69.7度,这是美国所记录的最低温度(阿拉斯加除外)。整条河流全由冰川融水形成。头一百公里,自北向南移动的冰川划破大地,撞击着峡谷南岸,冰川碎裂后形成河流。其后四十余公里形成于一夜之间,覆盖蒙大拿州西北部和爱达荷州北部的巨大冰川湖冰坝溃决,将蒙大拿和爱达荷各座山脉的残石余土裹挟到了华盛顿州东部数百公里的平原地带。这是全世界有地质证据的最大洪水。这次地质事件如此巨大,以致人类只能想象,而无法加以证实,直至地球卫星从空中拍得照片之日。 地图上的直线也表明,它是一条冰川河流。它没有蜿蜒的河谷,仅有的几处农庄主要分布在未受冰川撕扯的南部支流上。河口附近没有宽广的冲积平原,而是冰坝溃塌导致冰湖突然消失冲刷形成的一道峡谷。峡谷逐渐收窄,直至成为唯一通道,河道、一条陈年伐木铁路和一条公路要通行于此,其中两者只能占据山腰位置。 鲑鱼在此生长的环境十分艰苦——河水奔涌咆哮,流速过快,岩石上无法生长藻类食料,因而此处的鱼儿全身没有脂肪,必是跳高纪录的最佳保持者。 再者,那也是我们最熟知的一条河。我和弟弟从十九世纪之初就在大黑脚河里钓鱼——父亲的年头更为久远。我们视它为家人,它是我们的一分子。现在它周围建起了各种度假牧场,到处是不分青红皂白闯进来的大瀑布城居民,还有来自加利福尼亚的摩尔人大举迁入,我只能一百个不情愿。 次日一早,保罗到狼溪谷捎上我,我们便开着车翻过了罗杰斯山口。那支温度计停在了离零下70度只差十分之三格的地方。一如往常——尤其是清早时分——我们心怀敬意、一言不发地坐着,直至翻过大陆分水岭。当我们觉得自己已经进入另一片天地时,我们马上说起话来。保罗几乎总有讲不完的故事,通常他在故事中是引导性人物,而非主角人物。 他讲起大陆分水岭故事时,看似心情舒畅,略带诗意。这是记者们撰写充满人情味故事的常用之道,可如果剔除掉这两个特质,他的讲述听起来就是他自己的亲身经历。这样的经历既不会得到他家人的认可,也可能随时被我听出来。一定是出于道义,他还给我讲了他的其他生活经历,即便他的叙述听起来是一连串趣事,但在我看来那是一连串谜团。我往往不甚明了,就在我俩跨过两个流域的分界线时,我对他究竟了解多少。 “你知道,”他开始了叙述,“我有几周没来黑脚河钓鱼了。”他讲故事时,开头部分听起来像是事实报道。这一次,他是一个人钓鱼,鱼不怎么上钩,他只好一直钓到天黑,才钓够自己的额度。为了直接回到海伦娜,他驶上与内华达溪并行的一条废旧土路,随后驶上了区域分界道路,在一个个区域交界处不停地拐着直角弯。月亮升起,就在他感到有些疲劳,很想有个同行的伙伴让自己保持清醒时,路上突然蹦出一只长耳野兔,随着汽车前灯奔跑着。“我并没把它赶得太急,”他接着说,“因为我可不想失去这位朋友。”他继续讲述,说自己一边开车,一边把头伸出车窗,好让自己感觉离野兔更近一些。一颗脑袋沐浴在月光下,他的叙述开始带上了诗意。月光朦胧,雪白的车头灯划出了一个三角形区域。雪亮的等腰三角形中心,那只野兔仿佛变成了白靴兔,依旧一蹦三尺远。磷光闪闪的野兔始终保持在等腰三角形的中心部位,生怕自己跑到了灯光照射区之外。它回过头来观望时,在车灯与天空的映射下,它的眼里闪烁着白色和蓝色的光。弟弟说:“接下来发生的事情,我不知道该作何解释,但接着就是一个区域交界处的直角弯,兔子看见了,而我没看见。” 他后来偶尔说起过,那一次修车花了他175美元,而在1937年,这一笔钱足够把车内外倒腾个够。当然,他一直没说,尽管他在钓鱼的时候从不喝酒,但他往往一钓完鱼就喝起酒来。 顺着黑脚河行驶的过程中,我不禁思忖起来,自己刚听到的那一番略带自嘲的讲述,是否就是一个把厄运转换成幽默的新闻报道。又或者,他是想告诉我,是他自己喝了太多的酒,才倒霉得把车头给撞坏了。 既然无论从哪个方面来看,那都算不上什么大事,我最后决定还是忘了算了。可正如你们所见,我并没有忘掉。不过,我确实开始琢磨起我们就要前往钓鱼的大峡谷来。 大峡谷位于古旧的清水桥上方,黑脚河在这一段发出的轰鸣声最为洪亮。山脊不可能拦腰截断,于是,本已势如破竹的河流在继续奔流之前,被大山挤压成了一阵阵轰鸣和一团团水雾。当然,小路通到这里就离开了河道。印第安人在大峡谷里也没能踩出一条小径来。即便在1806年,刘易斯让克拉克逆黑脚河而上进行考察时,他也是绕过了这段大峡谷,与它保持着安全距离。这里不是小鱼和小钓手的天下。就连轰鸣声也会给鱼儿以力量,或者至少让钓手吓破胆。. 我们在峡谷里钓鱼时,总待在河道的同一边,原因很简单,峡谷里找不到地方涉水过河。我听得出来,保罗从我身边经过,走向了上游的一处钓点。当我意识到自己再也听不见他的脚步声时,我就知道,他已经停下脚步,开始观察起我来。我从来没有装得像个飞蝇钓高手,但我依然常常觉得这一点至为重要:我是个钓手,就应该有钓手的样子,与弟弟一起钓鱼时尤其应该如此。哪怕谁都没有开口,但我知道,自己看起来实在不怎么样。 我虽然对这段峡谷怀着一种温暖的个人情感,但并不觉得它是我理想的钓鱼之地。它要求钓手具备远距离抛竿的能力,但多数时间,钓手的后背紧挨着岩石和树木,因而只能随时把全部钓线置于身前。就像一个棒球投手不能做挥臂动作,它迫使钓手做一种所谓的“卷抛”,而这种高难度抛竿法我一直未能掌握。钓手得在抛竿时放出足够的线,让钓线不必往身后摆动也能飞出很远的距离。接着,他还得使出足够的力气,通过一小段弧线将钓线抛过水面。 他开始为下一次远距离抛竿回抽钓线。他把之前抛出的线缓缓收起,收线的速度极慢,以至留在水里的钓线超过了平时的长度,水面上的线则形成一段松弛的圆弧。抛竿的手高高举起,手腕上翘,直指一点半方向,圆弧越拉越大。如此一来,钓手的前方已有很长的线,他得用尽全力才能把这么长的线高高提出水面,从而使蝇饵和导线先于钓线入水。这时,手臂是套筒,手腕是等着击发的转轮,连身体也成了击锤的后座。还有一点也很重要,超长的线在水中留至最后一刻,为抛竿提供半实半虚的基点。这有点儿像出击的响尾蛇,好长一段尾巴留在地上,用作出击的发力点。只不过这个动作对响尾蛇来说易如反掌,我却一直做得十分艰难。 保罗知道我对自己钓技的认识,因此总是小心翼翼,不把提建议变得好像高人一筹。可他观察了好一阵儿,临走时不得不说点儿什么。他终于说道:“鱼在前面一点儿。”也许担心这句话会让我俩关系变僵,他立马又说:“再往前一点点就好了。” 我慢慢地收着线。我没有转头,也就看不见他。他也许是对自己的多言有些歉意,可话已出口,他只得再说上点儿别的什么。“线不要对着你自己收,从下水那边往上斜着收。斜收会让圆弧线有更多的底部阻力,前抛才可以获得更多力量,抛的距离才会远一点儿。” 接着,他装得像什么也没说过,我则做出一副什么也没听见的样子,可他刚一离开——离开的动作很快——我就开始斜向收线。还真管用。我感觉自己再次抛竿的距离略有增加,便立马换一个钓位,开启了钓鱼的新篇。 无论在钓手看来,还是在摄影师眼里,这一片水域美极了,尽管各自的设备所聚焦的点并不相同。这里几乎是一道水下瀑布。水下五六十厘米处藏着一块礁石,河水抬升形成巨浪,腾起水雾,再往下跌落,变成蓝莹莹的水向前流去。仿佛它从之前的震撼中回过神来,转头回望,发现竟有如此落差。 水花飞溅,色彩斑斓,起伏跌宕,勾得住摄影师的目光,却看不见鱼儿的影子。鱼儿生活在水流缓慢的逆流区,躲藏在混有泥土的泡沫之下,因为泡沫里的泥土对鱼儿具有非凡吸引力。有些浮沫是松树花粉,而其他多是在激流中丧生的可食性昆虫。 我察看了地形。尽管我也许刚在卷抛上有了近一米的长进,但在抛竿之前仍需要多动脑筋,以弥补自己的其他不足。不过,我自认为已经开局良好——我已弄清楚,哪里有大鱼,以及它们因何而来。 而后发生了一件古怪的事。我看到它了。一条黑色脊背在泡沫间时浮时沉。实际上,我想象着自己看见了它背鳍上的尖刺,于是自言自语道:“上帝啊,不可能有那么大吧,鱼鳍都让你看见了。”我甚至对自己说:“在这样的泡沫堆里,如果你不先想象那儿有鱼,恐怕连鱼的影子都看不见。”但是,我不能动摇自己的信念,我刚刚看见的就是大鱼那黑乎乎的脊背。因为,一如总是被思维牵着走的那些人,我知道除非自己先有想法,否则往往什么东西也发现不了。 因为想着有鱼而看见了它,我便顺势考虑起来,它会朝河流的哪个方向游走。“记住,第一次抛竿时,”我这样想着,“你是在逆流区看见它的,而那里的水在往上游回旋,那么它的头朝着的就是下游,而非上游,这跟它在主流中的情形一样。” 我顺势联想到一个问题,自己要用什么样的钓饵,结论是我如果想钓起泡沫堆里这条大家伙,最好用大号蝇饵,也就是4号或6号蝇饵。 顺着钓饵,我的思绪来到了抛竿这一头,自问到底要从什么地方把钓线抛出去。这一段激流的边上全是大石头,于是我选了最大的一块,琢磨如何才能爬上去。我明白,高度一增加,我抛竿的距离也会变远。可我随即自问:“我爬那么高,要是逮住了那个家伙,怎样才能把它拖上岸?”于是,我只得选了一块小一些的石头,抛竿的距离短了,不过要是钓上了大家伙,我就算手握钓竿也能从石头上爬下来。 我正一点点接近所有大河钓手抛出第一竿前都会问到的问题:“钓住的如果是个大家伙,我在什么地方才能把它拖上来?” 飞蝇钓的了不起之处就在于,除了飞蝇钓这个念头,你的思想世界很快便万事皆休。同样有趣的是,钓鱼这个念头总是以“希望”和“担心”,或者,很多情况下,是两个“担心”之间的对话形式展开,一方总是试图胜过另一方。 一个“担心”看了看河岸,对我说(我是超乎两个“担心”的第三方):“没什么,不就是二十七八米的岩石嘛,别怕,尽量往下走到沙洲那里,再把它拖上来。” 另一个“担心”说:“离第一道沙洲是三十五六米,而不是二十七八米。天气晴好,鱼儿的嘴巴很软,你要顺水拖上三十五六米的话,它会把钩子挣脱。尽管这个主意不太好,但你最好找块近一点儿的石头把它拖上来。” 第一个“担心”说:“河里有块大石头,你要把它拖上来,必须从石头那里绕过去,可你如果为了让它从石头的这一面绕过而把线拉得太紧,则很有可能让它溜了。” 第二个“担心”说:“可如果让它从石头的另一面绕过,钓线会被卡住,你肯定会让它跑了。” 当你在“有可能让它溜了”和“肯定会让它跑了”之间展开与自己的对话时,才明白何为想得太多。不过,我并没有完全停止思考,只是不断变换着主题。这在书里找不到答案,但在抛竿之前,应当人性一点,尽量花点儿时间设想一下鱼儿在想什么,虽然它的大脑跟一个鱼卵一般小,但就算你潜入水下,也很难想象一条鱼有什么问题可以思考。始终没有人能让我相信,鱼儿知道的东西仅有饥饿和恐惧。我尝试着想象只有饥饿和恐惧的生活,却仍不明白一条鱼如果只能感知这两样东西,又如何能长到十五六厘米。实际上,我有时思维发散,竟设想一条鱼也能有奇思妙想。抛竿之前,我想象着这条黑背鱼儿躺在凉爽的河水里,河水富含二氧化碳,周围全是激流形成的水泡。鱼儿眼观下游,注视着满是食料的泡沫,就像一座逆流的漂浮餐厅,正前来迎接它的顾客。黑背鱼也许正在想象,那污渍斑斑的浮沫正是点缀了肉豆蔻的蛋奶酒。而当蛋白分散开时,它看见了岸上的景象,也许正在自言自语:“我运气多好啊,在这个钓位下钩的是这个小子,而不是他的弟弟。” 我转着这一串念头,以及其他没有任何价值的想法。接着,我抛出钓竿,逮住了它。 我保持着冷静,直至好不容易从它的嘴里取下鱼钩。我拖它出水的地方是沙洲,它躺在那里,身上满是沙子。它张开鱼鳃,苟延残喘着。突然,它头朝下立在沙滩上,用尾巴抽了我一记,搅得沙子横飞。慢慢地,我的手发起抖来。尽管我觉得这般发抖很难看,但就是止不住。我终于设法用上了刀子的宽大刀刃,在它的头部划拉了好几下,砍破了它。 就算我把它对折放进鱼篓,鱼身仍然太长,所以它的尾巴伸了出来。 它身上有黑斑,像长了个甲壳。它看上去是条海鱼,身上还粘着贝壳一类的东西。从在旁边钓位钓鱼的弟弟身边走过时,我看见他一边打量鱼尾,一边取下了草帽,可并非对我这个钓手的钓技表示敬意。 钓有所获,我便坐下,打量起另一个钓手来。 他从衬衣口袋里掏出香烟和火柴,放进了草帽。他把草帽戴到头上,使劲往下拉了拉,以防东西掉出来。接着,他解开鱼篓,挂在肩部的外沿。如果河水太猛,他可将其迅速取下。他花在观察四周形势上的时间也很少。只见他从岩石上跳进激流,朝着一道断崖游了过去。只见断崖直插入水中,将河水一分为二。他穿着衣服,仅用左臂划水——右手高擎着鱼竿。我时而仅能看见鱼篓和鱼竿,而前者若没入水中,我就只能看见一根鱼竿了。 激流将他推向那道断崖,一定很疼,不过他左手指有的是力气,足够抓住岩石的一道裂口,否则他早被身下湛蓝的水流卷走了。紧接着,他仍旧必须依赖左手指和右胳膊爬到岩石顶端。他使用右胳膊的架势,活像探矿工手里的鹤嘴锄。他终于爬上了岩石,衣服浸满了水,仿佛要从他身上滑落下去。 刚一站稳,他便像野鸭猎犬那样抖动着,甩掉身上的水珠。只见他叉开双脚,放低身体,头部上下摆动。随后,他稳稳身子,开始抛起竿来,全身心集中到了水里。 下面是一条汪洋大河,他坐在将河水一分为二的岩石上,四周水雾升腾。钓线尾端留存的微小水珠瞬间形成一圈圈“蛛丝”,旋即迅速融进升腾而起的水雾,方才的“蛛丝”便仅存在记忆中了。他身上蒸发出的水汽更加细微,静止不动,在他周围形成了一道光晕。那道光晕时隐时现,仿佛离他七八厘米远的地方有烛光在不停地闪烁。升腾而起的水雾正不断遮挡他的身影和钓线,一直盘旋着升腾到崖顶,先被微风撩成环状,继而融进了太阳的光芒。 悬崖上下游的河水都盛产虹鳟。他得往上游大力而低位地抛竿,让蝇饵掠过水面,却滴水不沾。接着,他以自己为支点,让钓线在头顶形成一个大椭圆形,再将钓线顺势往下游方向低位而大力地抛出,同样让蝇饵掠过水面,却滴水不沾。他得把这个大弧圈画上四到五次,以形成往复运动。你要是不知道此种钓法,甚至没有发现抛竿的钓者,便会以为此时河面某处正有一只小小飞蝇在浪花中沐浴。令人惊奇的是,直到大黑脚河的河水跟水面上的空气因一条虹鳟的弧形侧线而变得五彩斑斓时,往复运动才得以收尾。 他把这叫作“影子抛竿法”,老实说,我不知道该不该相信它背后的理论——先前抛竿时,掠过水面的蝇饵让鱼儿有所察觉,于是在蝇饵接触水面的一刹那,鱼儿向它发起了攻击。这或多或少可算作是一种“激发食欲”理论,神奇得难以置信,可当时的每一个钓鱼好手都有几招拿手戏,除他之外几乎任何人都使不来。影子抛竿法对我就不灵,不过也许是因为我没有臂力和腕力来让钓线一直在河面画出圆圈,直至鱼儿以为飞来的是一窝苍蝇。 弟弟穿着湿衣服,很容易看出他的肌肉。我所认识的优秀钓手多是大个子,身高在一米八以上,更高的身高当然更容易使钓线在空中画出更大的弧圈。我弟弟只有一米七七,但他钓了这么多年的鱼,身体早在一定程度上适应了抛竿的需要。他当时三十二岁,正处于体力的巅峰,因而能够全身心地投入到那根重约一百二十克、充满魔力和图腾意义的钓竿上。很久以前,他便在手腕抛竿法上超过了父亲,而且其右手腕因为使用频繁而变得比左手腕粗大。他的右臂曾被父亲固定在身体一侧,以加强手腕的发力。裹在衬衣里的这条手臂,仿佛经过锻造,也比左臂更为粗大。湿漉漉的衬衫鼓囊着,纽扣随肩部和臀部的转动而挣脱开来。同样不难看出,他何以成为打架大王,因为他尤其擅长用右手率先出拳。 应当说,节奏与色彩同等重要,也同等复杂。那是一种节奏与另一种节奏的叠加,而父亲所说的由钓线和手腕配合而成的四拍子仍旧是基本节奏。但叠加上去的,有手臂如套筒般使出的两拍子节奏,和来回画8字形完整弧圈时的主导性长四拍。 峡谷里节奏悠扬,色彩斑斓。 我听到身后有声音,一个男人带着妻子顺着小路走了过来,两个人手里都拿着鱼竿,不过他们可能并不打算钓太久鱼。他们也许没有什么目的,不过享受一下相偕出门的时光,顺便采点越橘果用于制作馅饼。在那个年代,女人很少穿粗陋的运动衫,而她个头魁梧结实,穿着男式背带工装裤,衫子里鼓着一对充满母性的双乳。她最先看见我弟弟在崖顶做着转体动作。在她眼里,他看起来肯定像一位在马戏场里表演魔绳术的艺术家,做着各种各样的动>作,只差在自己画出的弧圈里钻进钻出。 她一边瞩目凝视,一边摸索着抚平身后的松针,坐了下来。“天啊!”她赞叹道。 第三节 她丈夫停下脚步,站在那里,跟着感叹道:“耶稣啊!”这样的感叹他不时说上一声,每说一次,他妻子就点一下头。她是一位美国母亲,从未想过自己会用到渎神语言,但对丈夫口中说出的渎神语言感到十分受用,就像嗅丈夫的雪茄烟味。 我起身走向另一个钓位。“天哪!”她嚷嚷道,“你不等等吗?你不等他下到岸边,看他钓的鱼有多大吗?” “不了,”我回答道,“我宁愿记住他抛竿时甩出的小水珠。” 她显然觉得我有些不可思议,于是我继续说道:“我过一会儿再来看他钓到的鱼。”为了让她听个明白,我只好加上一句:“他是我弟弟。” 我没有停下脚步,感觉后背正被人打量着,既因为我是他哥哥,也因为我有点儿古怪。我得坦承,当时的自己有点儿小气。 钓了大鱼,事后值得喝上几杯,谈论一番,因此我们很晚才回到海伦娜。回去的路上,保罗说道:“今晚干吗不待在我这里,明天一早再去狼溪谷?”他又说,他“晚上要出去一趟”,不过午夜一过便可回来。我事后得知,一定是在半夜两点钟的时候,我听到那玩意儿丁零零地响了起来。我正从弥漫着雾气和小水珠的河流里往上走,一下子醒过来抓起了电话。电话里有人问:“你是保罗的哥哥吗?”我问道:“怎么了?”那个人回答:“我希望你过来看看他。”我觉得通话的效果不太好,于是拍了拍话机。“你是谁?”我问道。他回答说:“我是值班警察,希望你过来看看你弟弟。” 我赶到监狱时,手里还攥着支票簿。值班警察皱着眉头说:“不,你不用替他交保释金。他经常采访警察,在这里有朋友。你只需要看看他,把他领回家就行了。” 他接着说:“不过,他还得回到这里来。有个家伙要告他。也许有两个家伙。” 我不想在看到他的时候,对自己可能所见的情形没有一点儿概念,于是一个劲儿地问:“他怎么了?”值班警察觉得时间差不多了,终于告诉我:“他打了人,对方掉了几颗牙齿,十分恼怒。”我又问:“第二个家伙告他什么?”“打烂了碗碟。还有一张餐桌,”警察回答道,“第二个家伙是餐厅老板。被打的家伙倒在了餐桌上。” 至此,我做好准备去见弟弟了,可越来越明显,警察把我叫到警察局,是有话要跟我说。他说道:“我们最近老逮住他。他酒喝得太多了。”这样的话,我已经听得够多了。也许我们最终的烦恼之一在于,从来不想过多听见跟弟弟有关的话。 警察说完不得不说的一席话,才终于说出他真正想说的话来:“同时,他还深陷在了温泉城的‘沙蟹’扑克游戏里。沉迷于温泉城的‘沙蟹’扑克游戏可不是好事啊。” “你和你弟弟是打架大王,因此自认为是条硬汉。可温泉城那帮人玩的,绝非斗斗拳头这种小把戏。他们玩的可是豪赌,有多少输多少。” 我糊涂了,竭力让自己忘掉睡梦中的小水珠,立刻弄明白自己所需要明白的东西。我问道:“咱们从头开始,他为什么在你们这里?他受伤了吗?” 警察回答道:“他没受伤,只是醉了。他喝了太多的酒。温泉城里的人都不怎么喝酒的。”我对警察说道:“继续讲。他怎么就到了你们这里?” 根据警察的描述,午夜时分,保罗和他女朋友去维斯餐厅吃三明治。那是个十分受欢迎的场所,因为餐厅后面有小隔间,你带着女朋友坐进去之后,可以把所有的帘子都拉上。“所谓女朋友,”警察说道,“就是他经常约会的那个印第安混血女子。你是知道的。”他加上这么一句,仿佛跟我有什么牵连。 明确的是,保罗带着女朋友正在寻找空闲隔间。就在他们经过某个隔间时,一个家伙从帘子里伸出头来,大叫了一声:“哟呵!”保罗对着那颗脑袋就是一拳,让那人和两颗牙齿分了家,还把他的身板揍回到了餐桌上。餐桌打翻,摔碎的碗碟划伤了那个家伙和他的女朋友。警察接着说:“那个家伙告诉我,‘天啊,我的意思不过就是说,带着个印第安女子可真好玩。那不就是句玩笑嘛’。” 我告诉警察:“这一点儿都不好笑。”警察接过话头:“是呀,是不好笑,你弟弟得花去不少钱财和时间,才能从这里走出去。真正不好玩的是,他陷入了温泉城的游戏里。你就不能帮他搞定一下?” “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我直言相告。 “我懂你的意思,”警察也对我实话实说,这位值班警察是爱尔兰人。“我有个弟弟,”他说,“人很不错,就是爱惹麻烦。我们都叫他‘黑皮爱尔兰’。” “你们是怎么帮他的?”我问道。沉默了好一阵儿,他才回答道:“我带着他去钓鱼。” “那要是不管用呢?”我问道。 “你还是去看看你弟弟吧。”他回答道。 为了在见到他时,能以正确的心态看待他,我静静地站着,直至再次想象穿着工装裤的女人对他的影子抛竿法惊叹不已的场景。接着,我打开了门。警察就是把醉鬼扔进这间屋子,直至他们能够沿着地板上的缝隙笔直往前走,这才能放人。“他女朋友跟他在一起。”警察说道。 他站在窗前,但不可能看得见外面,因为窗棂之间有一道厚厚的挡板。他也不可能看得见我,因为他那只由于抛竿而长得粗大的手正捂着脸。要不是我对他那只手熟识且一直感情深厚,我可能会犹疑自己看见的是不是他。 他女朋友坐在地上,就在他的脚边。她黑发闪亮,是我曾经中意的那种女人。她母亲是北部夏安人,因此那一头闪亮的黑发确实让她看上去十分漂亮。她的身材更像阿尔冈昆人和罗马人的混血,而非蒙古人的长相,在喝了几杯酒之后,他们会变得非常好斗。她的曾祖母一代曾与苏族人一起击败了卡斯特将军和第七骑兵团。而且因为在小巨角河畔——就在他们誓死捍卫的山坡的对面——扎营的是夏安人,所以战后首先耕种那片土地的人正是夏安女人们。当时,她至少有一位先祖在一个傍晚时分,心情愉悦地割下了第七骑兵团几位将士的睾丸。因为把人弄死之前,他们常常要割掉对方的睾丸。>. 在维斯餐厅把头从隔间里伸出来,并大叫“哟呵”的那个白人小子还算幸运,只掉了两颗牙齿。 就连我和她一起在街上行走时,她都不可能不给我惹麻烦。藏书网她喜欢在星期六的晚上,一手挽着保罗一手挽着我,沿着“最后的希望之谷”大街散步,迫使靠近我们的行人踩进排水沟。而对方要是不让路,她会推着我或者保罗撞向对方。星期六的夜晚,沿着“最后的希望之谷”大街散步时,走不了几步就要把人推进排水沟,继而跟人大打一架。可她时常觉得夜晚的时间过得很憋屈,因为如果跟她出去的人不为她打上一架,她就觉得自己没有受到重视。 不过,她倒是配得上那一头闪亮的黑发。她是我认识的最漂亮的舞者。她总让舞伴觉得,自己会在她面前甘拜下风,或者已经甘拜下风。 抱在怀里的人竭力让你飘飘欲仙,你却不够出色,跟不上她的舞步,这是一种多么奇怪、奇妙而又略显尴尬的感觉啊。 我给她取的名字是莫-娜-塞-塔,源自小石城的夏安族酋长那位漂亮的女儿,意思是“春天长出的小草”。一开始,她对这个名字并不特别在乎,可在我给她讲了莫-娜-塞-塔与乔治·阿姆斯特朗·卡斯特将军应该有一位私生子的传闻后,这个名字便甚得她心。 此刻,我低头看着她。我能看见的,只有她散在肩上的头发,和摊在地上的双腿。她的头发不再油亮,我也从没看见她那双腿就那样摊开在地板上。知道我在低头看着她,她挣扎着想要站起来,但那双修长的腿瘫软无力,袜子也滑落下去。她再次坐到地板上,露出了袜子和吊袜带。 两个人身上散发出的气味,比牢房里的气味还要难闻。他们身上就是醉鬼常有的那个味儿。他们通常身体冰冷,又胡吃海塞过,因此胃里的东西应有尽有。这些人知道自己身上发生了一些坏事,不想再看到明天的到来。 他俩都没有看我,他一句话也不说。她说了句:“送我回家。”我说道:“我正是为此而来。”她说:“还有他。” 她是个漂亮的舞者,一如他是个出色的钓手。我扶起她,她的脚尖在地上划拉着。保罗转过身,既不看我也不说话,跟了上来。他举起超级发达的右手腕捂住自己的眼睛。仍旧略带醉意的他以为,这样我就看不见他的样子了。他可能还以为,这样他也看不见自己的样子了。 我们经过值班室时,那位警察问道:“你们怎么不一起去钓钓鱼呢?” 我没把保罗的女朋友送回家。当时,未住在保留地的印第安人必须住在城市之外。他们一般在屠宰场附近,或在垃圾场边上搭帐篷而居。我带着他们回到了保罗的公寓。我让他睡到他自己的床上,把她安顿到了我原先睡觉的床上。不过,我换了新床单,让她的双腿搁上去感觉平滑点儿。 就在我替她盖上被子时,她说:“他真应该杀了那个龟孙子。” 我接过话头:“也许已经那样了。”我话音未落,她已经翻过身睡着了。一如既往,她相信我说的每一个字,尤其是涉及重大伤亡之事。 至此,密苏里河对岸的山头已经初露曙光,我开着车来到了狼溪谷。 在那个年月,从海伦娜到狼溪谷是六十多公里的颠簸路面,开车大约要一个小时。太阳从大带山和密苏里河那一边升起,一山一河已经沐浴在了阳光下。我竭力从自己的人生阅历中,寻找某种可以帮我走近并了解我弟弟的东西,让他正视我,也反思自己的生活。恍惚之间,我甚至觉得值班警察最开始跟我说的话可能管用。作为值班警察,他对生命应该有所了解。他对我说过,保罗是苏格兰版的“黑皮爱尔兰”。毫无疑问,我父亲的家族里就有“黑皮苏格兰”。从位于南赫布里底群岛之一的穆尔岛上的老家,到北极圈以南约一百八十公里处的阿拉斯加州费尔班克斯,这在当时是苏格兰人为摆脱身怀逮捕令的警长和手持枪支的丈夫们所能到达的最远之处,而这些“黑皮苏格兰”一路上担任着前哨和先锋。让我了解这一切的,是姑姑姨妈们而非叔伯舅舅们,后者全隶属共济会,信奉针对男性的秘密社团,才不会说这些呢。不过,姑姑姨妈们说起这些叔伯舅舅时显得兴高采烈。她们告诉我,我那些叔伯舅舅全是大个子,幽默好玩。还是小女孩时,她们就觉得这些叔伯舅舅为人爽朗。叔伯舅舅们的来信表明,他们仍把我的姑姑姨妈们当作小女孩。直到死在遥远的土地上,这些匆匆而别的兄长们仍在每个圣诞节来临时,给曾是小女孩的妹妹们寄上充满爱意的圣诞卡,同时鬼画符一般向对方保证,他们很快就会“回到美国,在圣诞前夜帮她们挂上圣诞袜”。 察觉到自己要靠女人才能弄明白我对男性的不明白之处,我 60f3." >想起了与我约会过的几个女孩,她们的叔伯舅舅曾与我的弟弟具有某种相似之处。她们的叔伯舅舅精通某门实为爱好的艺术,有一个是水彩画家,另一个是高尔夫冠军球手,他们都选了一份可以使自己的大部分时间用于业余爱好的职业。两个人都很可爱,但当你跟他们聊过一通之后,你还是不了解他们。因为业务上挣到的钱不多,他们没法把业余爱好变成生活的全部,所以他们的家人不时得与县检察官会面,把不堪的事情压下来。 初升的太阳让你感觉到,自己有能力找到法子,帮助你觉得需要帮助的至亲,尽管他本人并不这样认为。日出时分,一切事物都明亮起来,只是还不太清晰。 还有二十公里就到狼溪谷,公路下到了小刺梨峡谷,阳光要过一阵子才能照进来。因为突然又进入到半明半暗的环境,我小心地看着路面,自言自语地说,管他呢,我弟弟不比其他人。他既不是我那些女友们的叔伯舅舅,也不是我那些姨妈姑姑们的兄长。他是我弟弟,是个艺术家。当那根重约一百二十克的钓竿放进他手里时,他就是个不可小觑的艺术家。他既不拿着画笔偷懒耍滑,也不修课以提升博弈水平,即使急需用钱也不会卷款而去,更不会抛弃某人跑得无影无踪,至少没有跑到北极圈去。真是羞愧,我对他并不了解。 即便独自一人身处峡谷,我仍然明白,有人跟我一样,对自己的兄弟并不了解,却想助上一臂之力。我们或许就是那种所谓的“弟弟的保护人”,心怀一种最久远、可能也最无用,却最令人纠结的本能。它让我们无法脱身。 我驶出大峡谷时,天已通明。我上了床,好不容易才睡着,妻子就把我叫醒了。“别忘了,”杰茜说,“你要带上我和弗洛伦斯,去火车站接尼尔。”事实是,我早忘了。不过,等我想起他时,顿觉十分欣慰。一想到妻子家有人让大家担忧,我就很高兴。更令人高兴的是,我想起他是个比较滑稽的人。我需要放松,喜剧式的放松似乎一点儿不输其他方式。 我妻子仍站在门口,等我翻过身继续睡觉。让她吃惊的是,我跳下床,开始穿衣服。“乐于奉陪。”我对她说。杰茜对我说:“你真好笑。”“何以见得?”“我知道,你并不喜欢他。”“我的确不喜欢他。”我加了个“的确”,生怕自己刚刚睡醒,口齿不清。“你真好笑,”杰茜一边说着,一边关上了门,随即推开一道小缝说道,“你其实不好笑。”我妻子说起“其实”两个字时同样用重音强调。 他最后一个走下火车。他顺着站台走过来,努力装出他以为的网球世界杯赛选手所具有的范儿。毫无疑问,乘坐大北方铁路列车的软座包厢在蒙大拿州狼溪谷下车的人中间,他是第一个也是最后一个穿着白色法兰绒裤和两件毛衣的乘客。时值“时髦鬼”们争相穿着红白蓝网球衫的年代,他内穿一件红白蓝高领毛衫,外面还套了一件红白蓝鸡心领毛衫。认出我们几个亲戚时他才明白过来,他自己不可能是比尔·蒂尔登或者F.斯科特·菲茨杰拉德。他放下行李箱,一一打着招呼,只是在看见我之后,什么也没说。接着,他把脸侧过去,等着人们的亲吻。两位女士轮流亲吻他时,我认真打量起他的行李箱来。行李箱就放在他那双漂亮的黑白皮鞋边,麦秸箱壁已经磨得有些开裂,其中一个锁并没有锁上。把手之间刻着大写的“F.M.”字样,那是他母亲结婚前的姓名首字母。他母亲看见这只箱子,不禁哭了起来。 就这样,他离开蒙大拿时是什么样,回家时还是什么样,因为他依旧带着他母亲那只行李箱,以及他自认的戴维斯杯网球选手身份,须知此赛事开始于狼溪谷时,若想跨过网,必定会踩上仙人掌。 等到那天晚上八点半或九点钟时,他才设法压低身子,想在不被人发现的情况下溜到门外,不过弗洛伦斯和杰茜正在等着他。我妻子不善说委婉的话,于是,为免受人差遣,我主动起身陪着他前往黑杰克酒吧,尽管有时候根本没人称之为酒吧。 黑杰克是一节货车箱,取下车轮后,被安放到了小刺梨溪桥那头的一块砾石地上。车厢的一边涂画着“大北方铁路”字样和一只留着白色胡须的山羊眺望着漆成红色世界的图案。能一眼望穿自己那方天地的山羊仅此一只,它看见的始终是一瓶瓶身标着“3-7-77”的酒吧威士忌,那串数字是治安维持会给铁路办事处钉上去的,也许代表的是坟墓尺寸。(有人说数字代表的意思是宽3英尺、长7英尺、深77英寸。)吧台是一块对剖的原木,挥斧头的人的技术可能不怎么样,也许就是黑杰克自己,不过他的顾客们用手肘打磨的功夫就好很多。黑杰克身材矮小,时常发颤,从不远离油光锃亮的原木后边放着的左轮手枪和铅头棒。他的牙齿很难看,也许是喝了自家威士忌的缘故,那酒的产地就位于绵羊谷的某个地方。 吧台前的凳子改自杂货铺所用的那种装货箱。我和尼尔走进去时,两个板条箱上坐了人,都是“大北方铁路”的老熟客。第一位吧台主角人称“满弓”,因为在这个一度住着印第安人的农村地区,任何擅长吹牛,夸耀自己狩猎和使枪功夫了得的人,都会被大家说成“拉满弓”。 他开枪的场景我见过,所以我从不认为他在吹嘘自己。我见过他一个朋友帮他将五片阿司匹林扔到空中,随着五弹连响,五个药片瞬间碎裂成了五朵白色小花。 我基本确信,他若要挑战,会让西本牧场的冠军牧羊人自愧弗如。西本牧场是蒙大拿州西部最好的牧场之一,从海伦娜峡谷延伸到林肯城,甚至更远。牧场主吉恩·鲍卡斯和约翰·鲍卡斯讲过一个关于他们最喜欢的牧羊人的故事。有一次,他们不得不把这位牧羊人送去医院,因为他..的状况突然间迅速恶化。他们没法帮他脱下内衣——内衣穿的时间太长,已经让体毛给刺穿了。最后,他们不得不像拔鸡毛那样给他脱下内衣。当他的内衣终于被脱下时,几块肉皮跟着被撕了下来。“满弓”的衬衣敞开着,纽扣没有全部扣上,穿透内衣的体毛可以被看得一清二楚。 第四节 吧台另一端的板条箱上坐着一名女角,“大北方铁路”的色鬼们都把她叫作“老牛皮”。大约十年前,在一次七月四日国庆庆典上,她被选为了狼溪谷的选美皇后。她挺着胸脯,骑着无鞍马,从站立在狼溪谷一条街道(狼溪谷一共也就两条街道)两旁的一百一十一位市民——多为男性——中间走了过去。她的裙子被吹得高高扬起,所以赢得了比赛。但是,因为不太具备职业骑手所需的素质,她便转而求其次。不过,她仍旧像时下的西部女骑手一样穿着裙裤,尽管裙裤对她的新职业一定是个障碍。 就小镇而言,狼溪谷在地图上画得十分显眼。小镇有两个人,算得上全国的名流,一位是个公牛摔跤手,另一位是个花式套马人。这两位本地手艺人在夏季奔走于县城集市,足够精湛的技艺让他们一个赛季就能早早挣到五六百美元,当然,花掉的医药费也不会少。“老牛皮”不打算以失意运动家的身份度过余生,于是这个冬天与花式套马人姘居,来年冬天再和公牛摔跤手同床。偶尔,若在晚秋便可看出当年的冬天极其寒冷,她会与其中的一个结婚。不过,婚姻不是“老牛皮”天性中追寻的幸福,于是不等春天到来,她又睡到了另一个人的床上。姘居显示了“老牛皮”持之以恒的顽强品质。不同于婚姻,它让她整个冬天都有了着落。 夏季,当她那两位手艺人在县城集市嚼着热狗、扭着牛脖子、腹部被顶出一个个大窟窿时,“老牛皮”便住进黑杰克酒吧,退而搭讪流浪的钓手——他们多是来自大瀑布城的活饵钓手或者器具钓手。由此可见,不管对她而言,还是对全世界而言,生活总是有起有落。不过,人生的低谷对她并没有多大影响。一如众多花式骑手,她的个子十分娇小,长得非常结实强壮,那两条腿尤其如此。她经历过足够的风雨,因而人如其名。但从外表看,她依.然和三十岁时差不多,尽管她多数时间在跟马匹、骑马人和来自大瀑布城的运动群体打交道。 即便她和“满弓”都在酒吧,他们仍各坐一头,如稀客一般来到这里的钓手只得坐中间位置,并买酒请客。 因此,当我和尼尔走进去时,我们坐到了这个位置上。 “你好,‘满弓’。”尼尔一边打招呼,一边夸张地握了握手。“满弓”不喜欢别人这样叫他,不过他知道别人在背后都这样叫他,但对尼尔来说,他就是平淡无奇、年事已大的“满弓”而已,因而几杯“3-7-77”下肚之后,尼尔开始高谈阔论起使枪、打猎和设陷阱这样的话题。 尼尔的内心深处总有一种在行家面前说大话的强烈欲望,尽管这些人很容易就看出他是在吹牛。他就是这么个人,非得被当场拆穿不可。 至于“老牛皮”,尼尔还没正眼瞧过她。我早就看出来,视而不见是尼尔对女人的首要伎俩。实际上我已经知道,这样的开局走势良好。 吧台后挂着一面镜子,看上去像一块经过打磨的前寒武纪泥岩,留着一圈圈纹路。尼尔不时打量一番,显然痴迷于自己那扭曲但运动自如的黑色身影——买酒请客、高谈阔论、对别人充耳不闻。我试着打破独角戏局面,跟坐我旁边的“老牛皮”说几句话,可她只知道自己没被放在眼里,因而对我同样不理不睬。 末了,我只好听着,因为没有人听我说话,不过我并没走到买酒请客的地步。尼尔正高谈阔论,他追着一只带幼崽的水獭来到了罗杰斯山口,温度计尽职地显示着零下69.7度。他一边追着水獭,我一边根据他的描述猜测着那动物的谱系。“要追上它可真不简单,”他说道,“因为水獭在冬季变成了白色。”这么说来,它必定有部分白鼬血统。他把它赶到树上之后说道:“它趴在一棵较矮的枝丫上,准备一看见驯鹿经过就跳下去。”那么,它身上一定有山狮的脾性。而且必定是一只半拉子水獭,因为它十分搞笑,竟冲他笑了笑。不过,它多半是个“3-7-77”好手,因为在蒙大拿西部地区,除了人类,就只有它这只动物在冬季还能生育幼崽。“它们蜷缩在我的衬衫里。”他一边说着,一边向我们展示他穿在两件红白蓝毛线衫里边的衬衫。 “满弓”用空酒杯厚厚的杯底轻敲着吧台,一个字不说,生怕显出心不在焉的样子。但“老牛皮”再也无法容忍不管出于何种原因的无声冷遇,她把头伸到我跟前,侧对着尼尔说道.99lib.:“嗨,小子,那几只水獭跑到大陆分水岭上去干什么?据我所知,水獭难道不是在溪谷里游水,在土坡上嬉戏吗?” 尼尔话说到一半,他停下来盯着镜子看了看,试图在刚刚还口若悬河的自己之外,辨认出说话那人的扭曲影像。“咱们再喝一杯。”他对着所有变形的影像说道。紧接着,他的视线从一堆影像上转开,对着吧台后的黑杰克本人说道:“也给她来一杯。”这是第一次正儿八经地认可,在场有一位女士。 “老牛皮”接过杯子端在手里,不过仍从侧面打量着尼尔。在狼溪谷这个牧场小镇,她和大北方铁路图标上那只山羊或许都没见过太多面色苍白、双眼凹陷的男人。 我从板条箱上站起身来,以践行自己早归的诺言。“满弓”说了声“谢谢”。一整晚我都没买过酒,所以我知道他一定是感谢我把自己的小舅子留给他们。我刚从板条箱上站起,“老牛皮”就移过身子,靠尼尔更近了些。她凝视着他的面庞,体内一阵骚动。 我一边往外走,一边回过头告诉尼尔:“别忘了,明天上午你要去钓鱼。”他回过头来问道:“你说什么?” 第二天一早,保罗依言来到了狼溪谷。虽说我和他在成长的过程中都可自由行事,但我们从未违背过早年所受的宗教训谕,上教堂、干工作、抛钓竿,总是样样准时。 弗洛伦斯在门口见到他时,紧张地说道:“保罗,抱歉得很,可尼尔还没起床。他回家很晚。” 保罗说:“我昨晚甚至都没挨过床。弗洛伦斯,去把他叫起来吧。” 她说:“他有点儿不舒服。” 他说:“我也不舒服,可几分钟后还是要去钓鱼。” 他们互相看着。没有哪位苏格兰母亲愿意自己的懒虫儿子赖床不起的事被别人逮个正着,也没有哪位行将垂钓的苏格兰男子愿意站在那里,等着宿醉的男性亲戚。虽然苏格兰人发明了威士忌,但他们绝不认可酩酊大醉,尤其在亲属圈内。一般而言,这一定会形成我弟弟和我岳母之间的僵持,但这次很罕见,苏格兰女士想不出理由为儿子辩解,只好去叫他起床,尽管努力做得轻手轻脚。 我们不慌不忙地把物品放到肯尼那辆可载重半吨的运货车上。肯尼是我另一个小舅子,就住在狼溪谷。三个女人已把一床旧席子放进避光的车厢后部,接着让她们那位来自西海岸的亲戚躺了上去。找地方放好番茄沙拉、烤架和渔具后,我们六个人试着坐得舒服一些,还丝毫不能碰到席子。 除头几公里外,前往鹿角河的其余路段均与密苏里河并行。密苏里河从一个巨大的山口流淌出来,刘易斯和克拉克把这里称作“大山的门户”。头几公里河水仍然十分清澈,但自河流奔涌的山口以下,土壤已经变成了黄褐色。还是在黑黢黢的山口不远处,鹿角河注入了密苏里河,道路也截断了。一如与密苏里河并行的众多土路,这段道路满是尘土和坑洼。坑洼没能让尼尔从宿醉中恢复,尘土遇雨就变成了稀泥。 作为杰茜留在狼溪谷的弟弟,肯尼像小镇那两条街上住的大多数人一样,几乎没有什么事情难得住他那双手。别的不说,在这种乡间地区,驮骡行走起来都十分艰难,他却能开这种载重半吨的小货车。他的妻子多萝西是一名注册护士,身材矮小而强壮,接受过外科护士的专门训练。常有牧民手捂着肠子,从偏僻的乡村骑着马来,找到这位“注册护士”,让她把它们再缝回去。弗洛伦斯和杰茜也是不同等级的医务人员,她们仨常被看作狼溪镇的医疗中心。此刻,三个女人低头围着那张旧席子,仿佛组成了一个重症监护小组。 肯尼对狼溪谷的一百一十一位居民和周边乡村的大多数牧民都十分友善,对来自苏格兰的牧民尤其如此。这些人来西部地区的时间很早,早就懂得在山区和风雪中饲养牲口的知识。正是由此,我们才获准可在鹿角河钓鱼。从此处直到河流源头,这片土地的所有人是吉姆·麦格雷戈,每一段栅栏都挂着告示牌,从上游到下游依次写着“禁止狩猎”“禁止捕鱼”,以及看似后来加上的最后一条“禁止翻越”。结果呢,他得给多如奶牛的麋鹿提供牧草。不过他算过,这也比把土地开放给大瀑布城那些鹿牛不分的猎人打猎要合算。 牧场道路有个特点,越靠近奶牛区,道路越稀疏。到了一座山脊跟前,道路仅剩下直通山顶的两道之字形车辙,从山顶下到鹿角河的两条隐隐约约的小路同样蜿蜒曲折。鹿角河是一道垂柳组成的弧线,水流在茂密的野草间蜿蜒穿行,突然流进一道山口,垂柳也跟着不见了踪影。山脊上的车辙依旧满布尘土,对面黑色山顶的上方飘着几朵灰色的云。 小货车刚在溪谷停下,保罗就下了车。他已经拿上钓竿,绑好了导线和蝇饵,我还没能从多萝西和杰茜形成的夹击中站起身来。她俩一直紧紧抓住我的小臂,不住地低声说着:“你可别一个人走了,扔下我弟弟不管啊。”再者,我得原地蹦跶两下,因为她俩的夹击让我的一条腿失去了知觉。 此时,弟弟回过头说道:“我先往下走三个钓段,再钓着往上走。你把范围扩大一些,从上游往下开钓,直至我们会合。”他说完就走了。 保罗比别人钓鱼多的原因之一,是他比任何人让蝇饵入水的时间都长。“哥哥,”他对我说,“蒙大拿可没什么飞鱼啊。在这儿,蝇饵不入水,怎么钓鱼呢?”他一下车就弄好了装备;他走路很快;他很少耗费时间更换蝇饵,而是调整钓线入水的深度,或者调整收竿的动作;他即使换钓饵,打结的速度也快如裁缝;如此等等。他钓鱼时,蝇饵入水的时间至少比我多出百分之二十。 他今天与我分开的速度尽可能快,距离尽可能远,我猜测另有原因——他不希望我跟他谈论头天晚上的事情。 肯尼说,他要往上走,去河狸坝那里开钓。他喜欢河狸所筑的坝,也掌握了在那里钓鱼的方法。而后,他就开开心心地蹚进软泥地,淹没在了一片灌丛中,不时被河狸用来筑坝的松软枝丫堆绊倒在地,直至脖子缠满水草,拎回一篮子鱼儿。 杰茜再次拧我的胳膊,将告诫的话浓缩为“别丢下我弟弟”。我揉揉胳膊,让尼尔先走,这样他就不会立马逃跑 4e86." >了。我们顺着小径走过第一个河湾。溪流从一丛柳枝中流出来,淌过了一片草地。接着,他步子踉跄,故意装得可怜起来。“我还是感觉不太舒服,”他说道,“我想我就走到这里,在草地里钓钓算了。”因为地处河湾,没有人能看见他,而他如果想往回走,也只有几百米的距离。 “谁说不行呢?”话一出口,我就明白自己的回答有点儿傻。 即使保罗一准早就钓到了三四条鱼,我还是不紧不慢地顺小路走着,每迈出一步都试图摆脱身后的人和事。钓手内心有一种东西,力图把钓鱼变成一方完美而与世隔绝的天地——我不清楚那是什么东西,或者存在于什么地方,因为它有时在我的胳膊上,有时在我的喉咙间,有时却不知所踪,只知道它藏在一个很深的地方。我们要是不拿那么多时间去观察,并等着那方天地变得完美,很多人或许会成为更出色的钓手。 正如眼下的情形,最难以抛至身后的,是那种被笼而统之称为良心的东西。 我要不要跟弟弟说说头一晚发生的事情?我把它含糊地说成“头一晚发生的事情”,是不想回忆当时的场景,尤其是抛竿的那只手。至少,如果他要赔付损失,我是否应该主动给他点儿钱?我想着这几个老问题,问题现在有了新形式,它框定在那双跳过舞、摊开在看守所地板上的长腿间,直到跟良心有关的几个问题像往常一样,没找到任何答案就慢慢消失了。我还是没有下定决心,今天是否要跟弟弟聊一聊。 不过,还有一件事让我担心,不管那是件什么事,反正我掉头回到了那片草地,这样我才能说自己担心过。 草地的另一头是一道堤坝,堤坝上面有一个蓝色的大钓洞,尼尔正坐在一块石头上打着盹,身边放着红色的希尔兄弟牌咖啡罐。他苍白的脖子耷拉着,在阳光的照射下,很快就与咖啡罐的颜色相配了。 “你在干什么?”我问道。 他过了一会儿才想出答案来。“我在钓鱼呀。”他终于回答道。随之,他试着把问题回答得更准确些。“我一直在钓鱼,但总是觉得不太舒服。”他说道。 “这潭死水中钓不着什么鱼,对吧?”我问道。 “怎么会?”他回答道,“你看看水底,鱼多的是。” “那是叶唇鱼和吸盘鱼。”无须看一眼,我也清楚。 “什么是吸盘鱼?”他问道。就这样,他成了第一个坐在石头上问吸盘鱼为何物的蒙大拿本地人。 在他脚下那潭深水里,有一小片粉红色,那一定是几条蚯蚓,被一只鱼钩开肠破肚。顺着蚯蚓往上一点点,导线上有两颗串在一起的红珠子,这无疑是装饰用的。几只蚯蚓和两颗珠子就挂在离最近的吸盘鱼不到十五厘米之处。鱼儿没有躁动,钓鱼人也没有躁动,尽管他们都能把彼此看得一清二楚。 “要不你跟我和保罗试一试飞蝇钓?”我问道。 “谢谢,”他回答道,“但这次就算了吧。” “行,那么,”我说道,“好好保重,好好钓鱼。” “我会的。”他说道。 我再次踏上了那条小路,本以为过来看看小舅子会让自己的心情变轻松些,但我发现并非如此。落基山口飘过来那一大片云彩也不住地提醒我,尽管我正努力地寻求完美时刻,但今天我是找不到了。此外,除非我停止胡思乱想,否则今天钓不了几条鱼。 走到下一片草地时,我拐下了小路,很可能换两三个钓位就能钓满自己的额度。麦格雷戈每年只允许少数几个钓手到这条小溪钓鱼,因此水里挤满了鱼,有的可能从没长到过二十五六厘米。 钓前面几条鱼的时候,我犯了一个错误——拉钩的动作太快。钓钩的尾端有倒刺,钩子若不能足够深地扎入鱼儿的嘴巴或下颚以使倒刺“定住”,鱼儿就会把钓钩吐出或扯掉。因此,当鱼儿开始挣扎时,钓线应该略作提拉,要么直接用左手,要么通过右手握着的钓竿。时机和力度都必须做到完美掌控——若太快或太迟、太多或太少,鱼儿都有可能带着一张受伤的嘴巴逃之夭夭。但因为这一番经历,它或许会活得更长久。 我提钩的动作太快,鱼儿还没咬稳,我就开始往上提拉。鲑鱼的种类不同,动作的速度也不同。时机与溪流,甚至与天气和时刻都有关系。我一直在大黑脚河这样的激流中钓鱼,虹鳟会从城堡一般的大石头后面争相扑出。而这儿的主人,早年就开始在鹿角河喂养东溪鳟。由其名称可知,这是相对温和的鱼种。 第五节 我一旦放慢速度,便没有了兴趣。鱼的样子很好看——黑色脊背,体侧有黄色和橘色斑点,腹部绯红,其下的腹鳍长有白边。它们色彩斑斓,常被画在浅餐盘上。但它们只能勉强算是斗士,握在手里像鳗鱼,因为它们的鳞片非常细小。再者,在蒙大拿州西部,名字对它们也很不利,因为它们名字里的“溪”可不同于本地人见面时通常所说的“溪” 突然,我很想知道弟弟在干什么,因为我知道,他肯定不会浪费时间,为所谓的额度而钓这种二十多厘米长的“小溪仔”。我如果不想在钓技上落后太多,最好去钓几条从密苏里河逆游上来的褐色大家伙。 钓鱼这个圈子不同于其他,圈子内部还有各种特殊的圈子——有的人喜欢去小水沟钓大鱼,可那儿的天地不够宽广,水也不多,既长不了鱼,也满足不了钓手,溪沟两岸的垂柳也只会碍事。 我停下来,洗了洗东溪鳟,把它们放进了铺着干草和薄荷叶的篓子里,这比浅餐盘上画着的好看多了。接着,我换上了八磅试验导线和六号蝇饵,准备大钓一场。 我把钓线的前十米上了蜡,以免浸水之后无法上浮,又看了一眼躺在薄荷叶之间,身长二十五厘米的东溪鳟,随之盖上篓子,就此告别“小溪仔”。 草地上,一大片阴影飘到了我的脚下,后面还跟着一大片云朵。鹿角峡谷太深太窄,头顶的天空往往就是一块或者一块半黑云。这一块半黑云过后,要么是丽日,要么是更黑的云朵。身处峡谷的底部,我没法看清后面跟的是什么,但我有种感觉,那不是什么丽日艳阳。 突然,很多鱼儿争相跳跃,看上去就像第一拨超级大雨点已经落下来。当鱼儿开始这样跳跃时,天气一定会出状况。 顷刻间,天地间只有鹿角河、一条神话般的褐鳟、天气和我,而我的全部存在,只剩下一道道念想,它们念想着鹿角河、天气,以及一条神话般的褐鳟——在我的想象中,它可能还只是一尾鱼苗。 鹿角河看上去正是它该有的样子——它是地球上的一道裂缝,这边是落基山的尽头,那边是大平原的开端。大山脉的山脊呈黑色,稀疏地长着几棵山松。东边的山坡已经长出高高的野草,因此显出一片黄褐色,不过偶有几处黑点,那是点缀其间的松树在做最后的回望。神话般的褐鳟和大峡谷在我的头脑里和谐共生。那可能存在且近在咫尺的鳟鱼体型巨大,背部呈灰黑色,侧腹呈黄褐色,带斑点,腹鳍边缘呈白色。鹿角河和褐鳟还有一点相似之处,因丑陋而美丽。 我顺着河道走了近两百米,一只只“小溪仔”仍旧像雨点一样上蹿下跳。我终于来到一片美丽的水域,却看不见一条鱼儿跳跃。这个钓段的入口处有一块大石头,水流先是一分为二,随即回旋着合拢,河流变深并沉积,最终流到柳树下归于平静。我想了一下,这么漂亮的水域没有鱼儿跳跃,不可能是里面没有鱼儿,一定是里面有一条大鱼,像顶着“皇家角冠”的公麋鹿一样,一进入发情期,就把所有雄性对手都从群体中赶了出去。 一般而言,溪钓的较好方式是逆溪而上,这样不会弄脏即将下钩的钓位。我后退到岸上,不让鱼看见我的影子。我继续走到地势较低处,准备抛出第一竿。至此,我对公麋鹿理论失去了信心,改而期盼在这片浅水区逮一两条“小溪仔”。我没搅动水流,而是逆水来到了更深的地方,边上长着几棵垂柳,不时掉下几只虫子。 鲑鱼游向蝇饵时,如果突然觉得情形不对,侧腹会在水中一晃而过。此时却连个光点也没有。我不禁琢磨起来,莫非有人往这片水里丢过一颗炸药,把鱼轰了个白肚翻天,连同我的公麋鹿理论,也被炸得粉碎。这片水里要是有鱼,它只有一个地方可去——如果它既不待在开阔水域,也不待在垂柳边上,那它一定待在垂柳下面。一想到可能要往水中的柳树丛抛竿,我就惆怅起来。 多年前的一个夏末,还是我在国家林务局做事期间,我和保罗一起去钓鱼,因为疏于练习,我一直小心翼翼地停留在开阔水域。我在一丛柳树下钓鱼,保罗在一边看着我。到后来,他实在看不下去了。 “哥哥,”他说道,“你在澡盆里可钓不到鲑鱼啊。” “你喜欢在阳光照得到的开阔水域钓鱼,是因为你是苏格兰人,如果朝着树丛抛竿,你担心会弄丢蝇饵。” “但鱼儿洗澡不用澡盆。它们喜欢躲在树丛里,那儿凉爽,不用害怕你这样的钓手。” 我试着自我辩解,不料反倒赞同了他的说法——“如果被树枝缠上,我会把蝇饵弄丢的”。我发着牢骚。 “这有什么可担心的呢?”他问道。“蝇饵又不要钱。乔治巴不得给我们多绑几个呢。”他说,“谁钓一整天的鱼,还不让树枝缠上几个蝇饵啊。如果不敢走到鱼儿待的地方,你就钓不到鱼。” “把竿给我。”他说道。我猜,他用我的竿是想让我知道,不是只有他的竿才能抛到树丛中。正是这样,我才慢慢明白,我的竿也可以抛进树丛。不过有一点,这种抛竿法我一直掌握得不好,或许因为我仍旧担心,那可能弄丢自己无须付钱的蝇饵。 此刻,我别无选择。如果想弄清楚为什么上下都有鱼儿跳跃,唯独这片水域一动不动,我就必须朝着柳树丛抛竿。我仍旧想知道,因为如果不把问题的答案弄明白,那就不叫飞蝇钓。 因为有一段时间没用过这种抛竿法,我决定先练两下,于是朝着下水方向,对着几个树丛抛了抛竿。接着,我小心翼翼地避免踩到石头时发出声响,脚步谨慎地逆水而上,来到了柳树最稠密的钓段。 钓线以柔和之姿越过我的头顶时,位置很高,跟利用风势抛竿形成相反的状态。我有些兴奋,但冷静地控制着胳膊,使其处于可控的状态。钓线往前飞越时,我没有施加力道。我让它在空中飘浮,直至我凭着眼中、脑中、臂上或者无论何处的“垂直潜望镜”得知,蝇饵已经越过最近一丛柳树的边缘。接着,我对钓线施加校准手法,钓线便开始近乎垂直地往下掉落。蝇饵还有三四米触水时,你就可以知道,如此抛竿是否完美,如有需要,还可略作修正。挥竿要轻柔缓慢,让紧随其后的钓线犹如烟囱里冒出的灰烬飘然落地。生命里有一种无声的激动,就是站在远离自己的某个地方,看着自己正轻柔地操纵着某种美妙的东西,哪怕那只是一团飘落的灰烬。 导线挂在了树丛中最矮的枝条上,离水面还有八九厘米的蝇饵像个小钟摆来回晃动,哦,也许是十三或十五厘米。要做完抛竿动作,我接下来应该晃动钓竿,如果钓线未被树枝缠住,蝇饵就可坠入水中。可能因为我完成了这个动作,也可能是那条鱼从水中蹦起,跃进树丛咬住了蝇饵。总之那是我唯一一次在树上与一条鱼较量。 印第安人常用红色的柳枝编筐,因为柳枝不会轻易折断,现在就看这场较量,到底是鱼胜,还是渔夫胜了。 大鱼上钩的瞬间,钓手会经历某种奇怪、超然,甚至有点儿滑稽的体验。大鱼钓手的胳膊、肩部,或者大脑里有一杆秤,大鱼跃出水面的一刹那,不管这位大鱼钓手这会儿血压如何,都会冷静地为鱼过秤。与此同时,他有很多事项需要完成,两只手、两只胳膊根本不够用,可他会在称重这一点上尽量做到精确无误,以便在逮住它时,不会觉得太过失望。我告诉自己:“藏书网这龟孙子有六到七斤重。”同时我意识到自己也许算进了几棵枝丫的重量。 柳树的枯叶和绿色小浆果在空中四处飞窜,但柳树的枝条仍旧没有断裂。随着大褐鳟蹦进树丛,它每碰到一根枝条就打出一个不同的绳结。它打出平结、单套结和双半结,把整个树丛织成了一个柳条篮子。 毕竟生死是一念之间的事,而眼看到手的大鱼溜走,身心所受的严重创伤莫过于此。那是一条大鱼,这一刻,满世界围着它转,下一刻,它便烟消云散。就这样。它溜了。鱼溜了,你也就什么都没有了,只剩那根一百二十克的钓竿,上面连着一根钓线和一截半透明肠线,线上系着一只由瑞典钢铁锻制的细小弧钩,弧钩上绑着从公鸡脖子上扯下的半片羽毛。 我甚至不知道它从哪个方向溜走了。在我看来,它可能直接蹿上树丛,消失在了空中。 我蹚进树丛,想看看有没有什么迹象表明大鱼真实存在过。钓具缠绕在树枝上,但我的双手一阵发抖,怎么也解不开缠在枝条间的杂乱线结。 连犹太领袖摩西看着眼前的荆棘丛腾起烈火时,也没有这么颤抖过。我终于从导线上解下钓线,把剩下的那团乱麻留在了柳枝间。 诗人常说起“时间之点”,但只有钓手才有过永生被浓缩成一瞬的经历。若非刹那之间,全世界只剩一条鱼,而这条鱼转瞬间又没有了踪影,那么没有人能够说得清,“时间之点”究竟是什么。我会永远记住那条鳖孙的。 一个声音响起来:“可真是条大鱼啊。”那或许是我的弟弟,也或许是那条盘旋在半空中的鱼,正在我的背后自吹呢。 我转身对弟弟说道:“没逮住。”他看见了全过程,所以我要是还知道点儿别的什么,一定会说出来。我只得重复着:“没逮住。”我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又转过来看看手掌心,仿佛在做着哀求。 “你没有任何其他办法的,”他说道,“树丛中钓不到大鱼。实际上,我从来没看见有人这么尝试过。” 我估计他是在尽量安慰我,尤其因为我下意识地看见,他拎着的篓子外面露着几条大尾巴,尾巴上长着大块的黑斑。“你怎么钓到这么多?”我问道。我十分激动,想知道什么就问了什么。 他回答道:“我在浅水区钓的,没有树丛,很敞亮。” 我问道:“敞亮的浅水区也有这么大的家伙?” 他回答道:“有啊,大褐鳟。你在激流中钓惯了虹鳟。但大褐鳟往往沿着长满水草的河岸觅食,因为不时有蚂蚱掉下去,连老鼠也会掉进去呢。你可顺着浅水..区行走,直到看见出露在外的黑色脊背,以及一圈圈淤泥。” 这让我更感惊愕。我觉得自己在这个钓位钓鱼的动作做得无懈可击,完全按照弟弟的教法在做。他就差没有告诉我,鱼儿上树该怎么办。跟着行家里手就是这么麻烦,人家的东西你都学到手了,比如对着树丛抛竿,可当他推陈出新时,你依然在照猫画虎。 我的心情仍然没有平复。我的内心还有个巨大的空洞未被填满,需要知道另一个问题的答案。直到问出口,我才知道那是个什么问题。“你要找我借钱,或让我怎样帮你吗?”我问道。 问题一出口,我不免有些担忧,于是赶快让自己尽量静下心来。然而,在前一个错问的基础上,我再次出错。“我觉得,你可能需要帮助,毕竟头天晚上……” 我提到的头天晚上,也许被他理解成了那个印第安女人,我于是换了个说法:“我是说,头天晚上你说开着车追那只野兔,修车可能花了些钱吧。”至此,我已经犯了三个错误。 他做出的举动,宛若父亲当初要喂他吃下那碗燕麦片。他低着头一言不发,直至确信我不再说话。接着,他才说了句:“要下雨了。” 我瞥了一眼天空。刚才,我的天地就在那堆树丛里,竟忘记了还有天空。是的,一切之上还有个天空,可此时只有一整块乌云,那巨大的厚重感,一定让大峡谷也无法承受。 弟弟问了一句:“尼尔在哪?” 他的问话让我蓦然惊醒,我想了一会儿才回答道:“我把他留在第一个河湾了。” “你要挨骂的。”弟弟说道。 这句话扩展了我的世界,终于将那辆载重半吨的小货车,和那几个苏格兰女人囊括进去。“知道了。”我一边回答,一边放下钓竿。“今天我就钓到这儿了。”我一边说着,一边朝钓竿点了点头。 保罗问道:“你钓够额度了吗?”我说了句“没有”,尽管我知道他问话的意思是,额度没钓够就歇手,我会不会麻烦成堆。对本身并不钓鱼的女人来说,没钓够额度就回家的男人都是生活的孬种。 弟弟也想到了这层。“钓几条‘小溪仔’充够额度吧,只需要几分钟的时间,”他说道,“你看它们还在一个劲儿地蹦跳呢。我抽支烟的时间就够你钓上六七条。” 我说道:“谢谢,但我今天就钓到这儿了。”尽管我知道他不会明白,六条小小的东溪鳟何以对我的人生观没有丝毫影响。到此我已经十分清楚,今天就是那么个时日,外部世界不允许我做自己真正想做的事情,比如,钓一条大褐鳟,并与弟弟进行一番有所助益的谈话。反倒是树丛里空无一物,天也要下雨了。 保罗说道:“好了,咱们去找找尼尔吧。”接着,他又说道:“你不应该抛下他。” “你说什么?”我问道。 第六节 “你应该试着帮帮他。”他回答道。 我能想到词语,但没法拼成与之相配的句子。“我没抛下他。他不喜欢我。他不喜欢蒙大拿。他离开我,是去搞饵钓。他甚至连饵钓都不会。他做的事情我都不喜欢。” 我能感觉到,我失去那条大鱼的巨大心情波动,正逐渐演变成针对小舅子的愤怒情绪。我还能感觉到,自己正重复说着那番话,可又说得不完全一样。即便如此,我还是问道:“你认为你应该帮助他吗?” “是的,”他回答道,“我认为我们要帮他一把才行。” “怎么帮?”我问道。 “让他跟我们一起钓鱼。” “我都跟你说了,”我说道,“他不喜欢钓鱼。” “也许吧,”弟弟说道,“可如果有人想尽量帮他,他也许会喜欢的。” 我还是不太明白弟弟的话。他自己一向拒别人的帮助于门外,不过从复杂的角度而言,当他说尼尔需要别人的帮助时,他实实在在地是在说他自己。“行了,”他说道,“我们去找找他,免得他在风暴中迷路。”他试图用胳膊揽住我的肩膀,可他那只鱼篓里总伸出个大鱼尾巴,横隔在我们中间,让行走十分不便。我俩看上去十分勉强——我想帮他一把,反过来,他想对我的帮助表示一下谢意。 “咱们走吧。”我说道。我们踏着小路逆溪而上。那块乌云已经完全盖住了峡谷。整片天地的尺寸被压缩到了900英尺×900英尺×900英尺左右。1949年,位于密苏里河上游的曼恩峡谷发生特大火灾时,大火横扫过分水岭,进入了鹿角河谷,当时天色大概与现在差不多。为扑灭曼恩峡谷的大火,国家林务局投下了十六个训练有素的灭火队员,但其中十三人被烧得面目全非,最后只得依靠牙医记录进行身份鉴定。那场风暴就这样席卷了鹿角河谷,似乎要将它夷为平地。 仿佛得到了信号,鱼儿不再乱蹦乱跳。接着,风来了。河水翻卷上扬,像我那条鱼一样钻进了树丛。峡谷里飞舞着柳叶和绿色浆果。紧接着,天空在眼前消失了,唯有持续扑面打来的球果和树枝。 暴风雨就像骑着烈马袭来,从我们身上一踩而过。 我们走到河湾,跨过草地,寻找着尼尔。然而紧接着,我们连自己身在何处都没有了把握。我的嘴唇满是水珠。“那个家伙不在这儿。”我说道,不过我俩对所谓的“这儿”是哪儿都不太清楚。“他在那儿。”弟弟说道,“而且没被淋着。”这样一来,我们都明白“那儿”是哪儿了。 我们回到小货车停放点时,雨势已经趋稳,只受着重力的支配而持续降落。为防淋湿,我和保罗把香烟和打火机放在了草帽里,但我能感觉到雨水已流到发根处。 风暴中的货车像极了被雨水围困的拓荒年代的带顶马车。肯尼必定是从河狸坝及时赶回,找出几张旧帆布,打上桩子,把帆布撑到了车厢上方。先把头伸进帆布罩子的是我,而不是弟弟。这有点儿像旧时马戏的穿插节目“黑佬躲球”,一个人从帆布垂幕中伸出头来,供人一毛钱一次用棒球抛掷。然而,我把头伸进去就呆住了,既无力躲闪可能扔过来的任何物品,更无法判断它们的抛掷顺序。实际顺序根本由不得我来选择。 首先出现的是几个女人,然后是那张旧席子。首先看到她们,是因为其中两个各拿一把切肉餐刀,另一个女人,也就是我的妻子拿着一把长餐叉。半明半暗的帆布堆里,这几样东西无一不明光闪闪。几个女人蹲在车厢地板上,正做着三明治,直至我的脑袋像靶标一样出现在帆布堆里。接着,她们拿起刀叉对准了我。 车厢中央有处漏水,因为凹陷的帆布无法合拢。车厢的远端放着那张旧席子,不过,因为刀叉的关系,我看得不太仔细。 我妻子手拿长叉子指着我,嘴里说道:“你们把他抛下了。” 我岳母一边用钢制磨刀棒磨着刀子,一边说道:“可怜的孩子,他的身体可不太好啊,还让他晒了那么久的太阳。” 脖子面对着刀叉,我勉强问出了这几个字:“这是他对你们说的吗?” “是的,可怜的孩子啊。”她一边回答,一边扭着屁股走到车厢尾部,一手碰了碰他的头,一手仍旧紧握着刀子。因为腾不出99lib?t>手,她放下了磨刀棒。 帆布之间的缝隙灌进来不少雨水,却透不进来多少光线,因此我的眼睛过了一阵子,才适应了小舅子躺在席子上的身影。我的视线首先停留在他的眉眼上,那儿显得沉静而苍白。我的母亲如果给我做一辈子三明治,保护着我远离现实,我的眉眼也会是那个样子。 弟弟把头伸进帆布,与我站在了一起。我的家族来了个代表,这让我好受了一些。我在想:“总有一天,我希望自己能尽量帮到他。” 几个女人给我小舅子做好了一个三明治。至于我,头部和肩部有了遮挡,但后背完全淋着瓢泼大雨。保罗的情形与我相同。没有人挪动,或者挤拢一点儿,好腾个地方让我们也钻进去。那个浑蛋独自占据了半个车厢的空间。他只要坐着而不是摊躺在席子上,便可腾出些许空间。 车外,雨水沿着我宽大的脊背往下流淌,顺着一条窄道穿过屁股,再分叉至两条腿,最终钻进袜子里。 给尼尔做完三明治后,几个女人手里的武器转过来对准了我。三明治没有我的份儿,但我能闻到那个味儿。我能闻到雨水渗进帆布在拥挤的人体上挥发成蒸汽的味儿,我也能闻到旧席子那端传来的因为头晚的豪饮而散发出的味儿。你可能知道,印第安人是在河岸上建的汗浴场。当他们满头大汗时,会一头跳进室外的冷水里,而不时发生的暴毙可能便是一种副作用。我在同一时间里,既感到自己分身多段,又感受到了汗浴场、冰冷的河水和行将到来的暴毙。 我不慌不忙地整理着这一系列临终思维。“那个浑蛋怎么可能晒多了太阳?自离开蒙大拿去了西海岸,那个浑蛋感受过的阳光也不过那么几个小时而已。”我对自己的妻子有别样的想法。直白地说,我是这样想的:“我没有抛下你弟弟。你的弟弟是个浑蛋,是他抛下了我。”当然,这一切发生在我的内心世界。至于岳母,我所能想到的,就是她肯定在什么时候跟人有过私通行为,生下这么个混账东西。对于我妻子和她的母亲,我是这样想的:“那个浑蛋唯一的问题是,他昨晚在黑杰克酒吧灌了太多黄汤。” 回狼溪谷的路上,雨一直在下个不停。从鹿角河到吉姆·麦格雷戈农庄这一段全是泥泞的道路,过了农庄才驶上碎石路。当然,开车的是肯尼,我和保罗在后面推车。我是饿着肚子在推车。就在我感觉自己饿得前胸贴后背时,我绕到驾驶座的边上说道:“肯尼,让你弟弟也从席子上爬起来帮我们推车,如何?” 肯尼回答道:“你对汽车的了解再少,也会知道这是不应该的。我得让车子的后部有个‘压舱石’,要不后轮会打滑,根本无法带我们走出这段泥地。” 我回到车子后面,和保罗一起把那块“压舱石”推到了农庄那儿。推车下山跟推车上山一样费劲。我们还不如去蒙大拿州东部,推着一辆载重半吨的货车,外加一块真正的压舱石,逆着保德河而上呢,那儿不正是“泥泞”一词的发祥地嘛。 到达狼溪谷后,保罗帮着我从货车上搬东西,那些东西因为泥泞和雨水而沉重了不少。最后拿下来的,是那张旧席子。接着,我一门心思直奔床铺,筋疲力尽又或者只是饿得没了力气。保罗回海伦娜了。回房间的路上,我在前门碰见了尼尔和他的妈妈。“压舱石”已经穿上了两件红白蓝三色的戴维斯杯网球衫。他正要出门时,被他妈妈撞上了,他正在编造谎话。此刻,他显得红光满面。我认识的两个杂货铺板条箱将会乐于见到他。 我躺在床上,克服着睡意,以聚拢足够智慧,做出个明确的结论,并将其整合成一句话:“如果我不从妻子的娘家躲开几天,会最终落得个孤家寡人的下场。”于是,我第二天一早就去杂货铺给弟弟打了个电话,以免让家里人听见通话内容。我问他在即将到来的夏季休假期间,可否抽出点儿时间,因为我想让他陪我去锡利莱克待一阵子。 我们在锡利莱克有一座消夏小木屋。它距离黑脚河谷只有二十七公里,离天鹅河也很近。名实相副,从米申冰川边上流淌而过的天鹅河十分漂亮。我觉得弟弟可能还能感受到昨天那个雨水顺着后背流淌的情形,因为当时都没有人挪个位置出来,让我俩也钻到帆布里去,所以他应该明白我在想什么问题。不管怎么说,他回了一句:“我问问老板吧。” 那天晚上,我问了妻子一个问题——跟她过招儿时,问个问题比说出一连串声明式的句子,更有可能获得机会主导形势。我是这样问妻子的:“我和保罗去锡利莱克待几天,你不觉得这是个好主意吗?”她当即看穿了我,因而回答道:“好。” 第二天,我挺了过来。第三天,我和保罗翻过大陆分水岭,把琐事抛在了身后。我就是这样想的。可就在我们朝着太平洋方向进发时,保罗向我讲起了他的新女友。我警觉地听着,随时准备抽身跳开。 我陷入了与之前相同的困境。也许他明白他讲给我听的某些事情我并不喜欢,而如果我头一次听到时,只以为它是个编出来的故事,我可能就不会那么反感——也或许,我这种怀疑纯属浪费时间——或许他只是我的弟弟兼新闻记者,正向我讲述几则新闻事件,因为它们过于个性化,或者诗性太强,所以不宜向公众讲述。 “她颇为有趣。”他说道。此时,我们显然正顺着美洲大陆的斜坡,朝着大海的方向下行。“是的,”他说道,仿佛那是我做出的评价,“她颇为有趣。只有在高中体操馆的男更衣室里,她才让你给她宽衣解带。” 他接下来讲述的内容,同样像是在回答我提出的某个问题,也或许那本身就是实情。“对,那都是她早就琢磨好了的。她知道男更衣室的厕所有一扇窗户总是开着,于是我把她抱起来,她爬上去后,再把我拉了上去。” 接着,他自顾自地说道:“她会让你在按摩台上办了她。” 抵达锡利莱克的余程里,我一直试图琢磨明白,他是否在告诉我,他遇到了某个麻烦的女子,还是他在刻意让我开阔眼界,尽管我已经出了道结了婚。我不断思考着,直至觉得自己闻到了金缕梅的香味、按摩用酒精的酒味、浸着臭汗的衣服搭在散热片上发出的汗味,以及橄榄球赛季不结束便不打扫的男更衣室散发出的霉味。 我还想着:“这儿已经很热了。钓不到多少鱼。鱼儿全都躺在了水底。”接着,我努力地想象着一条鱼仰面躺在按摩台上的情景。我很难让思绪流动起来,不要老想着一个画面。而那个画面便是一条鱼帮着钓手爬进男更衣室的厕所的情景。随即,车子开进了一大片落叶松林,也就是我们的小木屋所在地。一下儿就凉爽了。那片落叶松有八百到一千二百年历史,树木的年头和高度把酷热挡在了外面。我们不等卸车,就开始游泳。 我们刚穿好衣服,还没梳好头发,就拿出游泳短裤,把它挂到系在两棵冷杉树间的晾衣绳上。晾衣绳挂得很高,以防缠住驯鹿的角,因此我得踮着脚尖才能用晾衣夹子夹住游泳裤。就在这时,我听见一辆车驶下林务局专用道,开上了我家的车道。 弟弟说:“别回头。” 车径直开到我的背后才停下。引擎在酷热中轰鸣着。即便它就对着我凹成弧线的后背轰轰响着,我还是没有回头。接着,有人从前门跌下了车。 我依然拿着晾衣夹子,定睛一看,才发现自己犯了个错误,以为有人从前门跌下了车,但其实这辆车根本没有前门。不过,车子的前部有块踏板,上面放着一只希尔兄弟牌咖啡罐、一瓶“3-7-77”,以及一瓶打开的草莓汽水。在蒙大拿,只要酒后能喝点草莓汽水,我们就不会在乎威士忌有没有那么好喝。 时值正午,那一幕仿佛取自西部电影。小舅子正坐在驾驶座上点着头,也许从狼溪谷到这里的一路上,他都是这副鬼样子。 跌进松针堆的“老牛皮”站起身来,四处打量一番才重新找到了方向感,接着径直朝我走了过来。要不是弟弟十分勉强地让开一条路,她也许就从他的身上穿过来了。 “很高兴见到你。”她一边说着,一边朝我拿着晾衣夹子的手伸了过来。我把夹子机械地换到另一只手,她于是抓到那只手握了起来。 有时候,你所面临的事情如此重大,以至你弄不明白,应该首先弄懂个大概,然后填充进细节,还是先将细节拼在一起,直至事情的眉目初步显现。我只拼拢几个细节,就听见一个声音对我说道:“你永远无法让你弟弟相信,这次不是你把他骗过来的。” “你怎么样?”她问道。“我把这小子带来让他跟你们一起钓鱼了。” 她对尼尔总以“小子”相称。她睡过的男人太多,因此记住名字这个难题总困扰着她。到目前为止,所有男人她一律以“小子”相称,除了黑杰克、“满弓”、她那两位手艺人,以及我——她对我的称呼是“你”。她能记住我,但永远记不住曾跟我见过面。 “这小子没钱了,”她说道,“他要你帮帮他。” 保罗对我说:“帮帮他吧。” 第七节 我问道:“他要多少钱?” “我们不要你的钱,”她回答道,“我们想跟你们一起钓鱼。” 她用一只淡红色纸杯喝着淡红色的威士忌。我走到车旁,站在驾驶座一侧问道:“你想钓鱼?” 看得出来,他早背好了一个句子,以防自己听不清别人的问话。他回答道:“我想跟你和保罗一起钓鱼。” 我对他说道:“这个时候天太热,钓不了鱼。”灰尘还在树林里飘荡,那是连接我家车道的碎石岔道上扬起的尘土。 他重复着:“我想跟你和保罗一起钓鱼。” 保罗说道:“那就去吧。” 我对保罗说道:“大家都上我们的车,我来开。” 保罗说:“还是我来开吧。” 我回答道:“好吧。” 大家都上了我们那辆车,这个主意很不讨“老牛皮”和尼尔的喜欢。我觉得他们想单独相处,可他们已经让单独相处弄怕了或者弄疲了,很想我们待在他们身边的某个地方,不过不是汽车的前座。我和保罗没有争执。他上了驾驶座,我坐他旁边,另两个人嘟囔着什么。终于,她开始把行李搬到我们这辆车的后座——先是那杯淡红色汽水,接着是那只红色的希尔兄弟牌咖啡罐。 此时我才注意到,他们没带鱼竿。要是换了保罗以外的人开车,我可能早喊他停那么一会儿,以便我检查一下钓竿是否落在了他们的车里。可对保罗来说,慈善世界不包括遗忘钓具的钓鱼人。他对我心软,所以愿意当他们的帮手,对在正午时分必须带他们钓鱼的请求没有丝毫抱怨,尽管所有鱼儿此时都躺在了水底。不过,如果到了水边,他发现他们不把钓鱼当回事儿,连钓具都没带,那他们可就没什么好下场了。 他们靠在一起睡着了。我乐得无须开车——我要想的事情太多。例如,我想到了女人为什么都是一群傻蛋这个问题,她们全都想着帮他这样的浑蛋——而不是我。我尤其想了好一阵子,为什么当我试着帮助别人时,到头来总是要么借钱给他,要么带他钓鱼。 车子驶过一个很陡的坡后,离开松林,经过一连串清凉的湖泊,进入了布兰查德平地。保罗问道:“走到与黑脚路交界的路口时,你希望选哪个方向?”“往上,”我回答道,“峡谷里的水太急,不适合他们钓鱼。我们往上一直走到峡谷的源头,在河水流下悬崖前有几处不错的钓位。”于是,我们在平地的尽头离开主路,在冰川遗迹上颠簸一阵后,来到了河流宽广的分叉处。两岸长满黄松,刚好可以把车停在树荫下。 河道中间有一块长长的沙洲,把河道劈成了两半。若能蹚水走上沙洲,也就有了理想的钓鱼所在。两边都是大鱼,拉鱼上岸时,既没有沉木,也没有粗根、大石的妨碍,只有沙子从它们身旁滑过,因此它们还来不及发现就躺在了沙地上,直至大张着嘴巴等水喝。 尽管已在这片水域钓过无数次鱼,我还是对着它看了又看才拿起鱼竿。我像个挨了枪击的动物,一步一步走了下去。有一次,我手执钓竿三步并作两步冲下去,想第一竿就搞定一条鱼。结果呢,我抛出第一竿时,对面的部分山石开始滚落到水中。我从来没见过那头熊,很显然,在我因为第一次抛竿过于缓慢而开口大骂前,它也没有发现我。我甚至不知道,那头熊在干什么——抓鱼、游泳,还是饮水?我只知道,它踩得沙石横飞,一溜烟爬上了山坡。 你要是从未见过熊爬山,那你就不会知道这件事它可以做到如此极致。当然,驯鹿的速度更快,但它们不会顺坡直上。连麋鹿也不会有如此强健的后肢。驯鹿和麋鹿都走之字形,不断变换方向,时走时停,同时还要货真价实地喘几口气。那头熊爬坡的速度像一道急速缩回的闪电,把雷声远远地甩在了后面。 保罗举起了钓竿,我回到车旁。他问道:“尼尔和他那位朋友还来不来呀?”我看了看车的后排,他俩还在睡,只不过当我探头查看时,两人还动了那么一下。所以,他俩也许并没有睡着。我叫道:“尼尔,醒醒。告诉我们,你想做什么。”他老大不情愿,费了好大的劲儿才醒过来。终于,他把“老牛皮”从肩上推开,像个老人一样步履僵硬地下了车。他看了看河岸问道:“这个钓位怎么样?”我告诉他:“很好,挨着的四五个钓位都不错。” “这里能蹚水到沙洲去吗?”他问道,我告诉他通常不行,不过最近天气炎热,河水已经下降了三十多厘米,他应该没有太大的问题。 “我想就待在这儿钓鱼。”尼尔说道。他根本没有提到她的事儿。除了醉心于对女人视而不见这个门道,他还明白,我和保罗都觉得她不应该来这个地方。那么,他也许还想到了,只要他不提,我们就不会注意到她。 “老牛皮”睡醒后,把那瓶“3-7-77”递给了保罗。“来一口吧。”她说道。保罗推着她的手转了一圈,她把酒瓶递给了尼尔。我早..说过,出于多个原因——父亲是其中之一,我和保罗钓鱼的时候从不喝酒。之后嘛,是的,实际上,只要脱下湿衣服,我们能够踩在上面而不用踩在松针上,其中一个就会把手伸向汽车的后备厢,因为我们常常会在那里放上一瓶酒。 如果你以为此后的叙述与之相悖,那么你应该明白,喝啤酒在蒙大拿根本就不算喝酒。 保罗打开后备厢数了数,共有八瓶啤酒。他对尼尔说道:“你们喝四瓶,给我们留四瓶。接下来有两个钓位,每个钓位我们给你们在河里冰镇两瓶。啤酒会让你们忘掉酷热。”他告诉他们,我们会把酒瓶沉在什么地方。接着,他真应该考虑一番才告诉他们,他会把我们那几瓶酒沉在接下来的两个钓位上,也就是我们从悬崖那儿往回钓,钓到收竿的地方。 这个地方曾经是多么美丽啊!至少这条河流曾经十分美丽。这条河流差不多属于我,属于我的家人,以及其他几个不偷啤酒的人。你可以把啤酒沉到河里降温,而河水如此冰凉,以至你把它们拿出来时,都不怎么起泡了。啤酒产自毗邻小镇或千里之外,都全无关系。我们放进黑脚河里降温的,要么是海伦娜酿造的“凯斯勒啤酒”,要么是产自米苏拉的“高地啤酒”。世界曾经多么美好啊,不是所有啤酒都要产自密尔沃基、明尼阿波利斯,或者圣路易斯。 我们用石头压住酒瓶,以免被河水冲走。接着,我们向下游走了一个钓段的距离。天气太热,连保罗也不再步履匆匆。突然,他打破了这了无生气的沉默。“总有一天,”他说道,“尼尔会弄懂他自己,而不再回到蒙大拿。他并不喜欢蒙大拿。” 对他说的这句话,我并不意外,因为,我发现尼尔醒过来后,他琢磨过尼尔的脸色。我说道:“我知道,他并不喜欢钓鱼。他只是喜欢告诉女人们,他喜欢钓鱼。对他,对女人,都各得其所。对鱼儿也没有坏处,”我加了一句,“对大家都好。” 天太热,于是我们停下脚步,找根原木坐了下来。我们都不作声,安静得能够听见松针像枯叶一般下落的声音。突然,松针停住了。“我应该离开蒙大拿,”他说道,“我应该去西海岸。” 我也想过这个,不过还是问道:“为什么呢?” “我待在这里呀,”他回答道,“就写写本地的体育新闻、个人逸闻和警情通报。我无事可做。我待在这里将永远无所事事。” “还有钓鱼和打猎呢。”我对他说道。 “还有惹麻烦。”他接了一句。 我接着说道:“我之前就说过,你要是想换到大报去,我认为我能够帮上点儿忙。那么,你也许就能干你自己的那些事儿了——比如写写特稿,说不定某天bbr>还能开个专栏呢。” 天太热,连水面上的幻境都融在了一起。很难弄清楚,我刚才听到他说的那番话有没有什么深层含义。他说道:“天哪,太热了。咱们下到河里凉快凉快吧。” 他站起身来,拿起了钓竿,那根缠着丝线的漂亮钓竿像四周的空气一样泛着微光。“我永远不会离开蒙大拿,”他说道,“咱们去钓鱼吧。” 我们就要分头而行,他又说道:“即使这样做有麻烦,我也会喜欢。”就这样,我们又回到了起点。天太热,钓鱼也不会有多大的收获。 确实如此。正午时分,酷热之下,流水也死气沉沉。你抛了竿,抛到了水面上,却什么也钓不上来。连青蛙都懒得跳动了。你不禁有了这样的想法,其中唯一的活物就是你。也许在进化的过程中,所有生物都从水里爬到了干燥的陆地上,你是唯一的例外,你正处于那个迁移过程之中,已经离开水面的那一部分,因为不适应空气而显得焦渴难耐。太阳光从水面反射到你的身体上,炙烤着眉毛以下的部分,你就算戴着草帽也无济于事。 我知道,自己还没开始,形势就已经变得十分艰难,于是我尽量保持着高度的精准。我在大石头的周围下钩,因为鱼儿可以躲进石头的阴影,无须劳它们的大驾,水流便会给它们带来食物。我还高度注视着流进灌木丛的水流,因为鱼儿可以躲在阴影里,等着枝条上刚被孵出的小虫掉落到它们跟前。可阴影里除了一些倒影,什么也没有。 如果某个主意不奏效,那么其反面就可能管用。基于这一假设,我完全放弃树荫,找了块昆虫噼啪乱飞的开阔水草地。对熟悉某个主意的人来说,为这个主意的反面寻找理由不费吹灰之力。我自言自语道:“现在是夏季,蚂蚱要出来晒太阳,鱼儿不也如此嘛。”我换上一只圆腹蝇饵,看上去活像体形硕大、美味多汁、色呈草黄的蚂蚱。我在靠近岸边的地方下了钓,因为那个地方有时会有大鱼坐等出错的蚂蚱。用漂浮的圆腹蚂蚱钓了一会儿之后,我换上大号的黄色羊毛蝇饵,它能够吸水,并像淹死的蚂蚱那样沉到水底。然而,连青蛙都懒得跳动一下。 大脑放弃的过程比身体略缓,于是,钓手们发明了所谓的“好奇心理论”,意思就是那个意思咯。这个理论说,鱼跟人一样,有时候会触碰某个东西,只为弄清那个东西到底为何物,而非因为那个东西看上去好吃。对大多数飞蝇钓手而言,他们信奉的是“留一手理论”,不过这个招数几乎总能管用。我换了一只蝇饵。这只蝇饵是乔治·克鲁伦伯格斯还是个孩子时替我捆扎的,那是几十年前的事儿了,那时他还没有成为西部地区最出色的蝇饵捆扎手之一呢。捆扎这只蝇饵时,他拿出了青少年的热情,从驯鹿体毛到呆鸡羽毛,素材应有尽有。 我想起有一次,我正在黑脚河的上段钓鱼,突然发现一个奇怪的东西,只见它的头颈部被水流裹挟下行,而它还在使劲儿地游到对岸。直到它爬到岸上瑟瑟发抖,我都没认出那是什么东西。接着,我认出了,那是一只山猫。浑身湿透的山猫跟湿透的家猫没什么两样。它看起来骨瘦如柴、温和弱小,不过等它的毛发变干蓬松,确信自己是一只山猫后,便转过身体看着我,嘴里咝咝作响。 我希望我的老钓友乔治·克鲁伦伯格斯不要介怀,可他少年时代的精心杰作,真的有点儿像在水里挣扎的山猫。不管怎样,那玩意儿看上去会让鱼儿产生兴趣。 就在没有生命迹象、了无希望的深水区,生命终于露头了。它慢慢地靠了过来,仿佛一边游一边创造着历史。过了一会儿再看,发现它大约有二十五厘米长。它凑得越来越近,可到了某个点上,就再也不见它变大,我于是猜到,它就是那么大了。隔着一段看似安全的距离,那个“二十五厘米”开始绕着乔治的“特制山猫”转起圈来。在那么小的鱼身上,我从没看见过如此圆睁而充满疑虑的眼睛。它目不转睛地盯着蝇饵,仿佛要让水流围着它自己绕圈。接着,它服从地心引力,慢慢地沉了下去。等缩小到约十五厘米长时,它转过身来,再次变身二十五厘米长,对乔治绑扎的蝇饵做了最后一番巡视。转过半圈左右,它的目光从蝇饵上移开,看见了我,瞬间闪没了身影。这无疑是唯一的一次,有鱼儿煞有其事地琢磨乔治少年时代的精品杰作,尽管我只是出于怀旧才把它带在身边。 我放弃“好奇心理论”,趴在岸边喝起水来。喝完了水,却觉得更加口渴。于是我想到了那几瓶啤酒,想到不再这样浪费时日。实际上,我早该收了竿躲到树荫下,只是不想坐进树荫时被弟弟问起“你钓了几条”,而我只能回答“吃了个鸭蛋”。我满心虔诚地告诉自己:“换最后一个钓点试试吧。” 我不喜欢祈祷,也不喜欢祈祷的内容没有成真,因此我沿着河岸走了好长一段,带着虔诚之意找寻着最后一个钓位。我找到了,实际上我一开始并没有仔细看,因为那只是一片寻常的水域,可突然扫过第二眼时,我就看到了里边的鱼儿正在一个劲儿地扑腾。几乎与此同时,我闻到了什么气味,很难闻。实际上,天热的时候,那种气味极其难闻。我不想走得更近,可前一刻还踪影难寻的鱼儿此刻就在我的跟前扑腾。我绕开靠近岸边的死河狸,向水边走过去。我知道,就是这儿了。 我看见那只死河狸时,就明白了鱼儿为什么会在水里不住地扑腾。即使是只在周末钓鱼的人也会明白,死河狸招来了一大群蜜蜂,正贴着地面和水面低飞。而像我这样的钓手正好带着适合的蝇饵可以逮住它们。我觉得,换弟弟就不行了。他带的蝇饵不多,而且全都放在帽带上,最多二十或二十五只,但实际只有四到五个种类,因为每一种都有好几个规格。这样的钓饵,钓手们称作“通用型”,技艺娴熟的钓手可以用每一个类型的钓饵模拟出好几种昆虫的不同生长阶段,上至纤纤幼体,下至羽化成虫。我弟弟对蝇饵的感受,如同我那善做木工的父亲对工具的感受——他坚持认为,任何人只要有足够的工具,都能够做出木工活儿来。但我的钓技并不够精湛,不敢对工具掉以轻心。我带了一整盒蝇饵,既有“通用型”,也有钓手们所谓的“专用型”——这样的蝇饵能够模拟特定的昆虫,如飞蚁、蜉蝣、 77f3." >石蝇、墨天牛,以及蜜蜂。 我从盒子里取出一只蝇饵,那是乔治·克鲁伦伯格斯模拟蜜蜂而绑扎的。看上去并不很像蜜蜂。你要是准备做个飞蝇钓手,最好别糊里糊涂去买“柜台蝇饵”,也就是去杂货铺购买那种在外行人看来确实很像的昆虫蝇饵。乔治在后院放有一只装满水的玻璃罐子。为了进行仿制,他会躺到罐子底下,琢磨浮在水面的昆虫。除了水面,它在什么地方看上去都不像一只昆虫。我系上乔治制作的蜜蜂蝇饵,那看起来根本不像真正的蜜蜂。就这样,钓上了三条鱼。鱼大小尚可,但不算太大,也就三十五厘米左右吧。不过,我还是心存感激,终于甩掉大鸭蛋了。 不过,钓到的终归是奇数,很难让人罢手不干,我还想再钓一条,凑够四条,不过我得用心才能钓到啊。我终于钓到了,个头很小。但我知道,那是最后一条,因为其余的鱼早学聪明了,它们记住了乔治绑扎的蜜蜂。下午愈加酷热,高温让那只死河狸散发的难闻气味更加浓郁。我爬上河岸,迎着风走到了河湾。我可以坐一会儿,再顺着水流方向去找保罗。他现在可以问我了,就算坐在树荫下,我也不必羞于被他撞见了。 酷热的下午,我坐在那儿,尽量不去想那只河狸,而试着去想那几瓶啤酒。我一边试着忘掉河狸,一边试着忘掉小舅子和“老牛皮”。我知道,我坐在这里的时间会比较久,因为弟弟不像我,只钓三四条,他是不会收手的,哪怕再多钓一条会十分艰难,他也在所不惜。我坐在那儿,试着不去想,试着去遗忘,直至只剩那条流动的河,以及出神呆望的我。河面上,热气形成的幻境相偕闪动,继而穿越彼此,直至相互连接,彼此包围。终于,呆望者融入流水,二者仅存其一。我相信,留下的是河流。 连河流的“骨架”也一览无余。下游不远处,有一条干涸的通道,河水曾经流过此处,而了解事物的方法之一,便是通过它的死亡。不过,多年以前,我就了解了这条河流,那时的它正好流经这条现已干涸的通道。因此,我能够凭着记忆中的流水,把那岩石裸露的遗迹予以激活。 事物的死亡自有其规律,而我们只能抱着相应的期待。这条河流的总体轨迹宛若一条最受画家钟爱的蜿蜒曲线,在大峡谷中舒展,从我脚下踩着的山峦直通到对岸我能看见的最后一座山峦。不过,它的局部是一连串的急转弯。它看似直直地流淌一会儿,接着突转急弯,然后平缓地流淌一会儿,又遇到一处障碍,再次转个急弯,又再次平顺地往前流淌。直线也并不是严格的直线,急弯不可能恰好是直角弯,而这二者构成了艺术家笔下的最美弧线,从我脚下横穿过大峡谷,直到消失得无影无踪。 一旦认识了河流的成因,我也变成了河流。大黑脚河是一条形成时间并不久远的冰川河流,奔腾和下落的速度都很快。这条河是一道笔直的水流,直至撞上一块块巨大的岩石或者一棵棵长着粗根的大树。这就形成了并非直角的河湾。接着,它在巨石间打着旋儿逐渐变深,并改变方向穿过乱石堆,在此形成的泡沫底下就生活着大鱼。随着流速放缓,上游激流挟带的沙子和细石开始沉降沉积,水流也变浅变慢。沉积完成之后,它又开始了奔流。 炎热的下午,头脑也能够创造出鱼,并按照刚才创造河流的方式对它们逐一分类。它会让鱼在河流形成拐弯的“深蓝”水域打发大部分时间。鱼儿躺在这样的地方,有大石头的保护,悠闲自在地打发着时间,享用着激流给它们冲来的食物。如果真有些饿了,或者正当九月份且天有凉意,它们可以从这里进入上层的激流。不过,一直生活在这样湍急的水里,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儿。善做安排的头脑也可以带领它们趁着夜色游进缓流,因为那正是蚊蝇和飞蛾出没的时候。到了这里,钓手应当知道,要用小号干蝇,并适当打蜡,使其能够浮在水面。他还应该知道,在夜色下,投进缓流的所有东西都必须做到完美,因为没有了炫目的阳光,鱼儿能把一切都看得清清楚楚。因此,哪怕是蝇饵尾部多出几根毛羽也会有天壤之别。头脑能够做出这些安排,可鱼儿当然不会时时遵循。 钓手对河流还有一种看法,在河流形成的过程中,有一部分头脑在为钓手着想,而他们在说起河流时,仿佛真有这么回事儿。他们把河流的三个部分当作一个整体看待,并称之为“钓段”。激流段叫作“段首”,大拐弯叫作“深蓝”或者“池子”,紧随其后的缓速浅水则被叫作“段尾”。他们认为“段尾”水浅且平缓,可以涉水至对岸,“去另一边试试”。 第八节 随着河面上热气形成的幻境在我眼前分合跳动,我能感受到自己的生命结构与它们形成交融。正是在这里,在我等候弟弟的过程中,我开始讲述这个故事。不过,我在那个时候当然不知道,关于生活的故事往往更像河流而非?99lib.书本。不过我知道,也许是在很早的时候,就在靠近淙淙流水的地方,故事已经开了头。我感觉自己在前方将会遇见某种难以冲蚀的东西,于是便有了急弯、深旋儿、沉淀和缓流。 钓手琢磨一条河流的规律时,甚至用了个词汇来描述自己的行为。他说自己在“阅读河流”。讲述自己的故事时,他也许也得如此。那么,他面临的最大问题之一是猜测,在什么地方,以及一天中的什么时刻,生活将会做好准备,被当作一场玩笑。同时还得推测,那是个小玩笑,还是个大玩笑。 不过,对我们所有人而言,阅读悲剧这一潭水就要容易得多。 “你有什么收获吗?”这个声音和问题提示我,如果从思考中清醒过来并转过头去,便会看见弟弟的身影。这一提示变得千真万确,因为就在这时那声音问道:“你究竟在这里干什么?” “哦,瞎想而已。”我回答道。所有不清楚自己在干什么事情的人都会采用这样的回答。 他说天太热,不适合钓鱼,不过他还是一直在下钩,直至钓上来“乱七八糟”几条鱼,那意思是说有十条或十二条之多,个头也还过得去。“咱们走,去找啤酒喝。”他说道。他说起“啤酒”时,我才完全回过神来——啤酒、河狸、小舅子,以及他的那位钓友。 “是呀,咱们去取啤酒。”我说道。 保罗用小手指不断转动把玩着开瓶器。我们如此干渴,连耳朵都能感到正在使劲儿吞咽的动作。至于说话,我们只能不断重复钓手们在夏季常说的那句话:“酒瓶一开,浑身爽嗨。” 一条打猎小径从岸上直通河边,那里放着归我们的那几瓶啤酒,我们腿脚僵硬地顺路而下。保罗走前头,接近最底下时,他弯着双膝下了河。我们把啤酒埋进流水是为了降温,但不会放到水流太急的地方,以免啤酒被冲去下游。 “我找不到。”他一边说,一边用脚试探着。“噢,”我说道,“你只是没找对地方。应该就在这一块儿。”我一边蹚进水和他一起寻找,一边已经对自己能否找到心存怀疑。 他说:“在周围找了一圈也没有。我们就是埋在这里呀。”他指着河底的几个土坑,那正是我们取石头埋压酒瓶的地方。我用涉水靴的前端探查其中一个坑洞,仿佛只容得下一块小石头的坑洞里,可能有一个啤酒瓶逃过了我的眼睛。他同样也在仔细搜寻。酒瓶没在坑洞里,坑洞太小,根本藏不了酒瓶。 我们忍了好一阵儿的焦渴。此刻,我们站在没膝的水里,踩着河底那几个坑洞边的沙泥,手捧河水喝了起来。在我们所处的位置和汽车之间,还有三个坑洞埋着啤酒,不过我们已经放弃了还能找到啤酒的念想。 保罗说:“我们总共在四个坑里埋了八瓶啤酒。你觉得他们喝完剩下的‘3-7-77’,还可能喝得下八瓶啤酒吗?” 他说得并不大声,既看在我的面子上,也有我妻子和岳母的缘故。对他这样的想法,我没法加以争辩。尽管我们是顺着小路走回来的,但我们的眼睛一直观察着河面,连个钓手的影子也没看见过。还有谁会拿走这几瓶啤酒呢? 我说道:“保罗,我很抱歉。我真希望自己知道该如何甩掉这个家伙。” “你甩不掉的。”他说道。 突然,我们俩转身,大叫着从河里跑上了岸,活像两只蹚水过河的动物在浅水区惊跳起来,把浪花推向河岸。那个举动在我当时看来很奇怪。因为我们已经确定那几瓶啤酒全都没有了,虽无证据却已经知道是谁把它们拿走了,不必匆忙寻找。事后,我毫不费力就看出,我们兄弟之间是轻言细语的,而那一声大叫和惊跳上岸所针对的,是拿了我们啤酒的人。 我们沿着河岸走去,一路上,被踢飞的石块咔咔作响,迸向两旁。我们来到三个坑洞旁,一次次盯着石块被移开的凹坑。 接着,我们走到了能看到远处岸上停着汽车的地方,从这里也能看到下游分叉的河段和那道沙洲。 没有人移车,所以它现在暴露在烈日下。我能感受到,脱衣服的时候如果碰到挡泥板,会多么烫人。 我说:“没看到他们。”“我也没有。”保罗说道。 “他们不可能待在车里。”我说道。他接过话头说:“今天这个天气,谁留在车里,谁就会被热死。” 为了尽快跑过去弄清两个人的状况,我来不及看路,让一块石头绊了个趔趄。为了不让拿在手里的钓竿摔着,我一只胳膊着了地。就在我从擦破皮的部位抹去细沙时,保罗说道:“沙洲上有什么东西。”我一边傻站在那里,试图拔出伤口里的深蓝色沙砾,一边说道:“也许是头熊吧。” “什么熊?”他问道。 “就是跑上山的那头熊啊,”我对他说道,“那是它从山上跑下来喝水的地方。” “那不是熊。”他说道。 我对着沙洲细看了一番。“可能有两头熊。”我说道。 “两头,没错,”他说道,“但那不是熊。” “它们明明是两头熊,你为什么老说成‘那’?”我问道。 “那不是熊,”他回答道,“有红颜色呢。” “等它往山上跑的时候,你好好看看吧,”我说道,“那就是熊。熊会顺着山坡直线往上爬。” 这下子,我们放慢了脚步,仿佛是为了在它受惊逃窜时,自己随时可以跳到一边。 “就是红色的,”他说道,“就是那个家伙喝了我们的啤酒。” 我告诉他:“那根本不是人,就像你说的,有红颜色。” 至此,我们已经战战兢兢地停下了脚步,恰似两只靠近水边的动物,在即将饮用的水里发现了什么东西。我们既打不出响鼻,也不能以爪刨地,不过我们此刻明白了动物打响鼻和刨地是怎么回事儿。我们别无选择,只能硬着头皮往前走。 我们就这样走着,直至恍然大悟,却难以置信。“见鬼,熊啊,”保罗说道,“还光着个屁股呢。” “是两个赤裸裸的屁股。”我说道。 “我就是那个意思,”他说道,“两个光屁股,还都是红色的。” 恍然大悟之后,我们还是不敢相信。“真是活见鬼。”保罗说道。“我也是。”我肯定地说道。 在河中心的沙洲上看见这两个烤着太阳的光屁股之前,你肯定从来没有看见过真正的屁股。身体的其余部分似乎已经全部蒸发掉,只剩一个硕大的红色屁股,仿佛就要胀开来,一端连着覆盖毛发的头部,另一端连着双脚。到了今天晚上,它肯定会灼得生痛。 当时看起来就是那么个样子。不过,到了现在,我凭着感性的记忆再来回顾,那是田园诗般的世界,你完全可以在河中心脱掉衣服跟一个女人搞上一顿,然后背朝天,趴在地上睡那么几个小时。 换作今天,你要敢在黑脚河上尝这样的鲜,大瀑布城一半的居民会跑到岸边围观,等你睡着之后抱走你的衣服。也许还等不了那么久。 “嗨。”保罗一只手拢在嘴边大声叫道。接着,他左右伸出一根手指,打了个呼哨。 “他们没事吧?”他问我,“你在林务局的时候,每个夏天都要顶着太阳干活儿。” “噢,”我告诉他,“我从没听说过有人被太阳晒死,不过这两个家伙肯定好几个星期都穿不上毛料内衣裤了。” “我们去把他们弄回车上吧。”他说道。我们放下鱼篓,把鱼竿支在一根原木上,这样显而易见,才不会被人踩到。 我们就要走上沙洲时,保罗停下脚步,伸出一只手拦在我身前。“等等,”他说道,“我要好好看一看,这样才能永远记住。” 一时间,我们停下脚步,在几乎一片空白的大脑里烙上了印记。那是一段彩色的印记。前景是红色的希尔兄弟牌咖啡罐,依次是无力地往下垂着的红色脚掌,被太阳烤得咝咝作响的两个红色屁股,背景是一堆衣服,最上面搭着她的红色裤衩。边上是喝剩的“3-7-77”,摸起来十分烫。没有钓竿或者鱼篓。 保罗说:“我巴不得他生上三次性病,巴不得他一病不起。” 我再也没去过那个钓位,因为我后来把那儿当成了野生动物保护区。 因为担心吵醒他们,剩下的通向沙洲的路段我们没弄出一点儿水花。我觉得我们是这样考虑的:“他们醒来的时候,身上会蜕皮。”我明白自己是怎么想的。好几个夏季的八月底,我都在响尾蛇出没的乡村地区干活儿。我知道,响尾蛇一觉醒来,发现天气太热,便会褪去表皮。这时,它们会短暂失明,会向每一个发出声音的物体发动攻击。我至今还记得,自己当时老在心里想着,它们醒来的时候会很危险,于是我小心翼翼地绕开它们,保持在攻击范围之外。 我们靠近之后,他们“发育”出了从远处看不见的身体部分??。他们在屁股和双脚间生出了腿,在屁股和头发间长出了背和脖子。尤以脖子最特别,通体发红,直至卷曲的发际。很难知道,那毛发是天生卷曲,还是被阳光烤得打了卷儿。每一根发卷都清晰可见,很可能使用过滚烫的卷发器。 保罗走过去检查“3-7-77”瓶子里还剩下多少酒,我则站在原地考究着两人的躯体。每一根毛发的根部都发红发肿,不过我想告诉保罗的不是这个。我察看得专心致志,往后退步时与他撞在了一起。 第九节 “她的屁股上有刺青。”我对他说道。 “别开玩笑了。”他说道。 他绕着她走,仿佛接近一头大猎物前,需要站到它的下风向。接着,他退后两步,绕了个完整的圈回到我身边。 “她那两个牛仔的姓氏首字母是什么?”他问道。“是B、I和B、L。”我告诉他。 他问道:“你确定?” 我回答道:“确定,错不了。” “嗯,”他说道,“那对不上啊,因为她屁股的左半球刺的是‘LO’,而右半球刺的是‘VE’。” 我说道:“‘LO’‘VE’合起来不就是表示‘爱情’的‘LOVE’嘛,只不过中间多了个股沟作分隔。” “见鬼。”他一边说着,一边退回去,绕着圈把整个场景又审视了一番。 她突然一跃而起,全身显出红、白、蓝三色,像理发店的旋转招牌似的。白色部分是她趴在沙地上的肚皮,背部至毛发部分均呈红色,只在刺青部位余有深蓝色,整个儿一美国国旗。真应该有人拉着她转上几圈,唱上一曲《星条旗永不落》。 她使劲扭身看看四周才弄清了方位,随即冲向那一堆衣服,抓起她那条红色裤衩。免费被大家看她那赖以为生的祼体可不行。但她没有穿上更多的衣服,反而优哉游哉地退回来,看了我一眼说道:“哦,是你呀。” 接着,她又看了看我们兄弟俩,说道:“喂,伙计们,在打什么主意吗?”她已经开始招揽我们的生意了。 我说:“我们来这里找尼尔。” 她有些失望。“哦,”她说道,“你是说这小子呀。” 我说道:“我说的就是他。”就在我拿手指着他时,他哼了一声。我觉得他并不愿意睁开眼睛,发现自己被太阳烤了个通红,还有醺醺的醉态。他又哼一声,往沙子里钻得更深了些。她那白色的肚皮上全是沙子,躺在地上的时候弄起了褶子。肚脐里不时有沙子掉落。 保罗说:“你穿上衣服,帮我们弄醒他。”她看上去有些愤愤不平。她说道:“我能照顾他。”保罗说:“你已经照顾过了。” 她说道:“他是我男人。我能照顾他。这点儿太阳不碍事。”我觉得她说得没错,她挣钱的地方正是在太阳底下。 保罗说:“穿好衣服,要不然我会踢你几脚。”我和她都知道,他说到做到。 保罗走到衣服堆前,开始把她的衣服和尼尔的衣服分出来。清点出来的顺序,与之前脱掉的顺序相反。所以,她的红色裤衩搭在最上面,而她的裤带跑到了最下面。 我对保罗说:“这样做很有必要,但我们没法给他穿上衣服。我觉得他受不了摩擦。” “那么,我们就让他光着身子回家吧。”保罗说。 乍一听到“家”这个字,尼尔突然坐了起来,身上的沙子像水一样纷纷滑落。 “我不想回家。”他说道。 “你想去哪里呢,尼尔?”我问道。“我不知道,”他回答道,“但我就是不想回家。” 我告诉他:“家里有三个女人懂得照顾你。” “我不想看见三个女人。”他说道,更多的沙子从他身上掉了下来。 “老牛皮”的一只胳膊夹着自己的衣服。我弯下腰,捡起尼尔的衣服,放到他的胳膊下。“来,”我一边说着,一边抓住他的另一只胳膊,“我来扶你蹚到对岸。” 他忍着痛惊跳开去。“别碰我。”他嚷道。他又对“老牛皮”说道:“你帮我拿衣服。我拿着衣服疼得很。” “你来拿。”她对我说道,我依言而行。她抓起尼尔从我手里挣脱出去的胳膊,扶着他向水边走过去。刚走出几步,她回转身来对我说:“他是我男人。”她身体强壮,也很倔强。黑脚河是一条大河,涉水而过不是件容易的事。如果她没有那样的脚力,尼尔根本过不了河。 蹚出几步,保罗转身回到沙滩,拿上了喝剩的“3-777”。“老牛皮”把尼尔扶到岸边后,让他自行用那双瘫软无力的脚穿过乱石堆。她又涉水走回了沙洲。她的脚也很瘫软,不过还是涉水回到沙洲,取回了那只希尔兄弟牌咖啡罐。 她回到岸上,我与她打了个照面。 “你要这个咖啡罐有什么用?”我问她。 “不知道,”她回答道,“但这小子一向喜欢带在身边。” 车的后座有一张轻薄毯子,那是我们野餐时铺地用的。上面粘有云杉树的针叶。我们把尼尔和“老牛皮”安排到后座,出于多种原因,给他们盖上了那张轻薄毯子。也许是为了让他们免受刺痛,尤其是风的吹拂,也许是为了避免因为不当露体而被州警察逮捕。不过,那块毯子一搭上肩膀,他们就痛得东倒西歪,让毯子掉了下来。就这样,我们彻底裸对大自然和州警察,把车开回了狼溪谷。 尼尔从没有坐直过,但不时嘟囔一下:“我不想看见三个女人。”他每嘟囔一次,“老牛皮”就会坐起身来说道:“别担心。我是你的女人。我来照顾你。”我在开车。每次听到他嘟囔这句话,我就紧紧地抓住方向盘。我也不想见那三个女人。 一路上的大多数时间,我和保罗既不交流,也不跟那两个人说话。我们听任其中一个透过胳肢窝瞎嘟囔,另外一个突然坐直身子,接着又缩回到衣服堆里。不过,就在我们接近狼溪谷时,我有种感觉,保罗做好了准备要换一种方式。他慢慢移动着身体,直至能伸手够到后排座位。嘟囔声又来了:“我不想回家。”保罗伸手抓住与那个胳肢窝相连的手臂,把他拉了起来。那只胳膊一阵发白,受到太阳炙烤时依然如此。“就要到家了,”保罗说道,“你还能去哪里呀?”嘟囔声再也没有了。保罗一直抓着那只胳膊。 那个妓女依然很倔,跟保罗大吵了一架。保罗早已习惯跟凶悍的泼妇说话,而她也习惯于强强对话。争论的内容是我们应该一到镇上就把她扔下,还是她跟我们一起回去,好照顾这小子。争执来争执去,多是那么几句:“去你妈的,我偏要……”“去你妈的,你不能……”尼尔对我说“到了镇上,在原木舞厅停一下车”,作为反驳她的有力话语。 原木舞厅是位于小镇边上的第一座建筑。那是个打架的好地方,也确实发生过不少打架斗殴的事儿,尤其在星期六的晚上。每次都是因为狼溪谷的本地醉鬼想跟某个来自迪尔伯恩乡下的醉鬼的女人跳舞。 你无法通过污言秽语判断吵架的输赢胜负。我们离镇上越来越近,她伸手从衣服堆 91cc." >里摸了几件穿在身上。溪流上有个弯道,过了弯道很快就是原木舞厅。她发现弯道就在眼前,便知道在我们抵达舞厅之前,她已经不可能穿好所有的衣服。于是,她在衣服堆里一阵摸索,把她的其余几件抓在了手里。 我刚一停车,她就在衣服堆里一阵猛抓,打开车门跳了出去。她跟保罗不在车的同一侧,她一定早就算计过,这会让她领先一大步。所以车门还在晃荡时,她就已经牢牢抱着一大堆衣服站在车外了。最上面那件是尼尔的内裤,她要么是忙中出错,要么是想留作纪念。她一边骂着什么,一边紧紧地抱着那一堆属于她的衣服,恰似搬运工为确保前方颠簸路面上,整车货物不致散落而打出的双钻石结。bbr>?99lib? 接着,她对着我的弟弟吼道:“烂杂种!” 保罗冲下了车,几乎要把车给掀翻,朝着她追了上去。 我想我了解他的感受。他虽然很烦她,但对她并没有强烈的憎恶。他恨的,是后座那个一丝不挂的杂种,是多次搞砸我们夏季钓鱼活动的那个杂种,是那个用活饵钓鱼的杂种。他侮辱了父亲教给我们的关于钓鱼的一切,出门钓鱼带着婊子和一罐子蚯蚓,唯独不带鱼竿。是那个用活饵钓鱼的杂种,在属于我们家的河流中心与他带去的婊子交欢。还是在喝了我们的啤酒之后。那个杂种就坐在后座,因为有三个苏格兰女人,谁也不敢动他。 她光着脚奔跑,同时还得尽量抱紧没来得及穿到身上的衣服和他的内裤,所以保罗几大步就追上了她。他跑上去就踢了她一脚,我想,他踢中的是“LO”和“VE”的交界处吧。有那么一会儿,她的两只脚拖在身后显得有些无力。那会成为凝固在记忆中的一刻。 我能活动之后,一边快速地瞥了小舅子两眼,一边数了四个数字。“四”指的是这条大街上准备为他提供庇护的四个女人。一个正位于大街的中央,另外三个就在几步之外的房子里。 突然,我萌生出一种冲动,也想对着一个女人的屁股猛踢一脚。我之前一直没有意识到这种冲动,可它在此时主宰了我。我跳下车,追上了她。不过,她的屁股已经被踢过一脚,而且踢的水平很专业,所以我这一脚踢出去,完全踢了个空。还好,经这一通发泄,我感觉好多了。 我和保罗站在一起,看着她顺着那条路一溜烟穿过小镇。她别无选择。她住在小镇那一端的一条狭沟里。眼看就要到家,她却几次停下脚步回头张望。她嚷着什么,我和保罗听不见,不过都不喜欢。每每如此,我们便作势要追赶她,她终于慢慢地接近了自己的窝棚。再后来,再也看不见她和她那堆衣服了,后座留给了我们。“这下好了,我们别无选择,只有扶他回家了。”弟弟说道。就在我们朝着车子走回去时,他又说道:“你摊上事儿了。”“我知道,我知道。”我说道。不过,我并不真的知道。我还是不知道,当苏格兰女人要勉力维持尊严,却没有多少理由要这么做时,会是什么样子。你不妨有各种怀疑,但她们就99lib.是要维持那份尊严。 就连尼尔本人也尽量打起了精神。几个女人看见他之前,他试图穿上几件衣服。他把衣服堆在车子的外面,同时,因为找不到内裤,他开始试着直接穿上裤子,不过他打了个趔趄,一直无法站稳。他把裤子提在身前,想要够着,可他趔趔趄趄的步子很快,活像在追着两条裤腿跑,不过总与它们隔着一臂的距离。 我们抓住他时,他已经累得上气不接下气。他喘着粗气,我们帮他穿上了裤子。他的双脚肿得十分厉害,根本穿不上鞋。我们替他把衬衫披在肩上,衣襟仍旧敞开着。他在我们的搀扶下进了屋子,那模样好像是我们在某个岛上寻到的沉.船落水者。 弗洛伦斯从厨房里走了出来,一看见我和保罗扶着的人,就连忙用擦碗巾擦干她的手。 “你们把我儿子怎么了?”她向扶着他的兄弟俩问道。 杰茜听到她妈妈的说话声,跟着从厨房里走了出来。她个子很高,满头红发有些凌乱,我当着她的面扶着她的弟弟,显得矮了半截。 “你个浑蛋。”她冲我说道。我扶着的浑蛋起码有一吨重。 第十节 “不是的。”保罗说道。 “让开,”我对她说道,“我们得扶他上床。” “他被太阳灼伤得厉害。”保罗说道。 我从小生活在尽职尽责的女人中间,每当有事要做,尤其要采取医疗措施时,她们从不会站在一边袖手旁观。面对疼痛或者容貌受损,大多数人立刻产生一种退避的化学反应,而医疗事务对她们却有着如磁石般强烈的吸引力。 “我们得脱下他的衣服。”弗洛伦斯一边说着,一边退到卧室门口,打开了门。 “我去叫多蒂。”杰茜说道。多蒂就是那位注册护士。 尼尔不想让他妈妈给他脱衣服,而他妈妈觉得我们笨手笨脚,一个劲儿把我们往门外推。眼看形势就要僵持开去,杰茜带着多萝西走进了卧室。我不知道一个护士怎么会如此之快就换上了制服,不过她一跨进卧室门,我就听到了她那上过浆的制服在窸窣作响。当尼尔听到这声音时,他不再扭动着想挣脱我们。多萝西矮小有力,杰茜和她母亲高大精瘦,但十分强壮。我和保罗站在床边,思忖着我们何以脱不掉他的裤子和衬衫。转瞬之间,躺在床单上的他成了一具红色躯体。 几乎与此同时,一握着那根一百二十克的钓竿就把全世界握在了手中的我和保罗,连搭把手都做不到。我们被晾在一旁,仿佛既不能烧水,也不能找绷带,或者找到了绷带也拿不过来。 杰茜第一次从我身边走过时,特地说道:“让开。”我知道,我之前对她说出这两个字时,她就很不高兴。 在化学反应的作用下,我和保罗准备退到卧室门外,但他抢先一步。他要去黑杰克买酒喝,而那也正是我的需求。但我来不及关上卧室的门,那三个女人就找上了我。 弗洛伦斯一看见他儿子那通红的身体,几乎立刻确定了受伤的等级。对苏格兰女人而言,诊断治疗很难比道德问题更为优先。她又看了看,确信多萝西能够应付过来,便把我叫了过去。 她一脸严肃地站在我面前,仿佛比好了姿势,等着十九世纪的苏格兰摄影家戴维·奥克塔维厄斯·希尔替她拍摄照片。因为拍摄速度不够快,她可能在颈子后面支了根隐形的杆子,所以她的头就那么一直挺着。“告诉我,”她说道,“他怎么会从头到脚都晒伤了?” 我不想告诉她真相,也不想撒谎。不想撒谎的原因无非是我知道,说什么都脱不了干系。虽然有时这令我感到悲伤,但我很早以前就知道,苏格兰人的虔诚包含对犯错行为有完全的提前认知。我们所说的原罪就是那个意思——不必真正犯罪就知道有罪了。 我告诉她:“他不愿意跟我们一起钓鱼,所以当我们返回的时候,他正趴在沙滩上睡大觉。” 她知道,我不会再说别的事情了。终于,那位十九世纪的摄影师给她的脖子去掉了支撑物。“我爱你。”她说道,我知道,她再也找不到别的话可说了。我还知道,她这么说是出于真心。“你可以出去了。”她又说道。 “等等。”多萝西一边叫我,一边把活计交给了弗洛伦斯。我和多萝西都是通过婚姻进入了这个家庭,时常有一种感受,如果我们不抱成一团,可能会被分头收拾。“别担心他的事儿,”她说道,“二度灼伤。会起水疱,会掉皮,会发烧。两三个星期的事儿。别担心他,也别担心我们。我们几个女人能应付。” “其实吧,”她说道,“你和保罗都可以走了。这里有肯尼,他什么事都做得来,再说,尼尔是他弟弟呢。” “再说,”她说道,“我觉得,你们在这里也不受待见。你们所能做的,就是站在边上看着而已,而目前这个家庭没有谁想要被看着。” 尽管身材矮小,但她的手很粗大。她抓起我的一只手,用力捏了一下。我以为她是要跟我说再见,便转过了身,她却把我拉回去,迅速地吻了我一下,转头继续投入了工作。 几个女人仿佛就某种轮班系统达成了一致,两个人伺候尼尔,一个人对付我。“等等。”我还没来得及关上卧室的门,杰茜又叫住了我。 一个男人跟一个同等身高的女人面对面说话,会处于劣势,我努力过好长时间,试图克服它。 “你并不喜欢他,对吧?”她问道。 “老婆,”我问道,“我不喜欢他,就是不爱你吗?” 她站在那儿看着我,于是我继续说了些自己本不想说的话。我说的这些事情,她早就知道,不过也许有一件事情,她想再次听到。“杰茜,”我说道,“你是知道的,我玩不来花样。我确实不喜欢他。永远都不会喜欢他。但我爱你。不过,不要考验我,不要把我逼到绝路上。杰茜,不要让他……”我说不下去了,因为我知道,应该用一种更直接的方式,说出刚才那席话。 “别让他怎么样?”她问道,“你想说什么?” “我记不起自己想说什么了,”我回答道,“哦,对了,我觉得自己跟你交流太少。” “我只是想尽力帮助他,”她说道,“这个人是我的家人。你难道不明白吗?” 我说道:“我应该明白。” “我却帮不上忙。”她说道。 “这个我也应该明白。”我说道。 “我们说太久了,”她说道,“你和保罗干吗不回到黑脚河,继续你们的钓鱼之旅呢?你在这里反正帮不上忙。不过,不管你去什么地方,要记得跟我保持联系。” 尽管她说我们说得太久,她却只退后了一步。“告诉我,”她问道,“他为什么从头到脚都被灼伤了?”说到提问,苏格兰女儿几乎是她们母亲的翻版。 我把对她妈妈说过的话又说了一遍,她聆听的样子很像她妈妈。 “告诉我,”她又问道,“就在你们把尼尔扶进家门之前,有没有碰巧看到那个妓女抱着一堆衣服从镇上跑过?” “隔得很远。”我对她说道。 “那么你回答我,”她说道,“我弟弟如果明年夏天还回到这里,你会不会帮我挽救他?” 我想了好一阵儿才做了回答。我的回答是:“我会尽力的。” 接着,她说道:“他不会回来了。”她接着又问道:“你说,为什么需要帮助的人,在没有别人的帮助时反而活得更好,至少不会更差?事实就是这样,没有更差。所有的帮助他们都得到了,却还是原来的样子。” “除了被晒伤。”我说道。 “那有区别吗?”她说道。 “你说,”我问她,“你弟弟要是明年夏天还回来,我们俩可不可以都再试着帮帮他?” “如果他还回来的话。”她点了点头。我以为自己在她的眼里看到了泪花,不过我错了。一生之中,我将永远看不到她流泪的样子。而他也永远不会再回来。 我俩谁也没.打断谁,同时说了一句:“希望我们永远不要断了沟通。”我们倒是没有断了沟通,不过她的死分开了我们。 她说道:“你走吧。”只这一次,她说出这句话时带着微笑。随即,她当着我的面关上了卧室的门。门还剩一道小缝隙时,我们吻了一下。我睁着一只眼睛,尽量看了看她身后的状况。她们给他从头到脚涂上药膏,像在烤一根玉米棒。她们已经摊开足够长的绷带,要把他像木乃伊一样缠裹起来。 我赶到黑杰克酒吧,与保罗喝了一杯。接着,我们又喝了一杯。他坚持两杯都由他付钱,并想当天晚上回到黑脚河。他说..:“我请了几天的假,因此还有一天的时间。”接下来,他坚持取道米苏拉,在那里陪父母过一个晚上。“也许,”他说,“我们可以在明天带上老爸去钓鱼呢。”随后,他又坚持由他开车。 我们习惯的角色颠倒了,我这个哥哥成了被领着去钓鱼的人,大概他希望冰凉的河水对我有治愈效果。他知道,我因为尼尔而受到指责,可能也认为我的婚姻正在解体。他听到我被骂作浑蛋,可当我跟三个苏格兰女人公开声称互爱对方时,他已经离开了房子。要知道,苏格兰人之间这样的公开表白可不常见。实际上,爱让我有一种飘飘然的感觉,我竟好几次莫名地笑出声来。不过,他很可能觉得我是因为自己把生活弄得一团糟而在假装坚强。我不知道他的真实想法,但一如我平常对他那样,他对我十分和善。 在路上,他说道:“妈妈见到我们会非常开心。不过,如果我们不提前告诉她,她会非常激动,所以,我们还是在林肯城停一下车,给她打个电话吧。” “你来打吧,”我说,“她喜欢听你的声音。” “好的,”他说道,“不过,你得让爸爸跟我们一起去钓鱼。” 就这样,我们做好了安排。结果,那是我们最后一次一起钓鱼。他把我们所有人都想到了。 即便打过电话,我们赶到米苏拉时,母亲的心情还是十分激动。她一个劲地用围裙擦着手,一边拥抱着保罗,一边开心大笑,几个动作一气呵成。父亲站得靠后一些,只顾着咧嘴微笑。我飘飘然的感觉还在,所以仍旧站在一边。我们家不管何时重逢,母亲和保罗总是受关注的中心。她拥抱着他,仰身大笑,而最能表达她激动心情的,也是拥抱着他一个劲儿地大笑。 我们很晚才到达米苏拉。一路上我们尽量不吃东西,尽管在林肯城就有一家餐厅,因为我们知道,即使在那里填饱了肚子,回到米苏拉也还是要再胡吃海塞一通。刚开始吃晚饭时,母亲对我尤其慈祥,因为她至此还没怎么关注过我。不过,她很快端来刚出炉的小圆面包,已在给保罗涂上黄油了。 “这是你最爱吃的野樱桃果酱。”她一边说着,一边递给了他。她善于烹制野果野味,因此等着他的总有野樱桃果酱。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她就忘记了,喜欢野樱桃果酱的人是我。这是个小小的混淆,她的孩子们并不介意。 第十一节 我父亲和母亲都已经退休了,但都不喜欢与社会脱节。尤其是母亲,她比父亲的年纪小,习惯了打理教堂事务。在他们看来,保罗是个记者,那是他们与现实社会的主要联系,记录着那个正远离他们、而他们由于各种原因从未真正了解透彻的现实世界。他得把新闻一遍遍地讲给他们听,即便他们对部分内容并不认同。我们围着餐桌坐了好一阵儿。就在我们起身时,我对父亲说:“要是你明天能跟我们一起去钓鱼,那就太好啦。” “噢,”父亲回答着又重新坐了下来。他一边下意识地铺开餐巾,一边说道:“保罗,你确定要带上我吗?大鱼我是钓不动了。我也蹚不了水。” 保罗回答道:“我肯定想带上你呀。无论什么时候,你只要一靠近鱼儿,就准能把它们钓上来。” 对父亲来说,最崇高的信条就是去做儿子希望他做的事情,尤其如果跟钓鱼有关。牧师脸上的表情,仿佛应信众的召唤而返回,再做一次告别布道。 已经过了他们上床就寝的时间,我和保罗也经历了漫长的一天,因此我觉得应该帮着母亲清洗碗碟,然后大家就能上床睡觉了。不过,我确信事情不会这么简单,而他们也知道这一点。晚饭结束一会儿之后,保罗伸了个懒腰说道:“我想,我应该去镇上会几个老伙计。我很快就回来,你们不用等我。” 我帮着母亲洗了碗碟。虽然只走了一个人,但屋里一点儿声音也没有了。晚饭后,他多停留了一会儿,让我们都觉得,他在家里的时间过得很开心。我们各自认识他的一些朋友,而全家都认识他最好的伙伴,那是个大块头,为人随和,对我们很客气,对母亲尤为友善。他刚出狱。那是他第二次吃牢饭。 母亲站在一旁看着大门被拉上,一直到上床睡觉,她只说了句“晚安”。她站在楼梯的顶端,扭头对父亲和我说出了这两个字。 我一直说不准,父亲对弟弟有多深的了解。我只是粗略地猜想,他了解弟弟不少情况,因为每个教堂都有那么几个信众,认为把牧师子女的情况反馈给牧师是基督徒的责任之一。另外,父亲不时会与我说起保罗的事儿,仿佛要开启一个新话题,而在新话题尚未得以倾囊相诉时,他又突然合上了话匣子。 “你听说过保罗最近在干什么吗?”他问道。 我告诉他:“我不明白你这个问题的意思。关于保罗,我听到的事情可多了。大体而言,我听到的,是说他是个好记者、好钓手。” “不,不,”父亲说道,“那之后他又去干了些什么,你难道没听说过?” 我摇了摇头。 随之,我觉得他对自己正在思考的问题又有了别的想法,于是岔开了刚才的话题。“你难道没听说,”他问道,“他把我们家族的姓氏改了个写法,从Ma(麦克林恩)变成了Ma?他把中间的字母写作大写L。” “哦,当然了,”我回答道,“这个事情我知道。他跟我说过,没有一个人写正确过我们的姓氏,这让他感到很烦。有人甚至在填写支票的时候也会用大写字母‘L’,所以他后来决定不再坚持,于是按照别人的习惯换了个写法。” 听完我的解释,父亲摇了摇头,因为实情与此无关。他既像对自己,也像对我咕哝着什么:“换成大写字母是一件很糟糕的事情。这样一来,会有人觉得我们是苏格兰中部的低地人,而不是海岛居民。” 他走到门边往外看了看,回过头之后,就不再问我任何问题了。他说得很抽象,不过他毕生所做正是将抽象道理灌输给广大听众,再由听众把他的抽象道理根据自己的理解应用到生活中。 “你太年轻,帮不了任何人的忙,而我的年纪又太大了,”他说道,“我所说的帮忙,不是指野樱桃果酱这样的小恩小惠,或者给点儿钱了事。” “帮忙,”他继续说道,“是拿你的全副身心献给某人,他既自愿接受,也有极度的需求。” “因此,”他像布道那样用上了承接手法,“我们很少能帮上他人的忙。我们要么不清楚自己应该奉献出什么,要么不愿意做任何奉献。那么,往往是这样一种情况,某人所需却不是某人所要。更有甚者,我们拿不出别人所需。比如,镇上的汽车供应商总是说‘抱歉,这个零件我们刚好卖完了’。” 我接过话头:“你把它说得太复杂了,帮助人不一定非得那么宏大。” 他问我:“你母亲替他的面包涂上黄油,你觉得是在帮他吗?” “可能是吧,”我说道,“实际上,是的,我觉得那就是在帮他。” “你觉得你在帮他吗?”他问我。 “我在努力呢,”我回答道,“我的问题在于对他缺乏了解。我甚至不知道他是否需要帮助。我不知道,所以那正是我的问题。” “那本应该是我的布道词,”我父亲说道,“主啊,我们都愿意助人。然而,他人所需若为他物,那应为何物呢?” “我依然懂得如何钓鱼,”他最后说道,“明天,我们和他一起去钓鱼吧。” 我躺在床上,等了好长时间才终于睡着。我能感觉到,楼上的其他人也在等待。 我通常很早起床,为的是遵从仅有部分人拿它当回事儿的戒条——尽早起床以尽享主赋予我们的昼光。我几次听见弟弟打开房门、替我检查被子,随即又关上房门。想起弟弟无论如何也不会在上班或者钓鱼这样的事情上迟到,我便慢慢醒了过来。我在睡意蒙眬中记起,这次出门钓鱼,全是弟弟在照顾我。所以他现在准是在给我做早餐。明白这一点后,我起床穿好了衣服。三个人已经围坐在餐桌旁,一边喝茶一边等我。 醒来后发现自己俨然“当日女王”的母亲说:“早餐是保罗给我们做的。”这句话让他感觉很好,虽是一大清早,他的脸上已经露出了微笑。不过,当他给我端上早餐时,我仔细看了看,他的眼里充满了血丝。然而,钓手往往将宿醉看作家常便饭——去钓上几个小时的鱼,除了有些脱水,便什么事情都没有了。不过,他反正要在水里站上一整天嘛。 那天早上不知何故,我们始终出不了门。我和保罗离家之后,父亲便把钓竿扔到了一边。他也许以为就这样永远弃之不用了,所以,此刻竟想不起扔到了什么地方。东西大多要母亲替他寻找。她对钓鱼、钓具一窍不通,不过知道怎样找东西,即便她不知道那些东西是什么模样。 往往因为急于下水而让大家忧心忡忡的保罗,这时不住地安慰父亲:“别着急。天气转凉了。我们今天准会钓他个盆满钵满。慢慢来。”然而,让弟弟继承了急脾气、急于抛竿入水的父亲,此刻看着我,明显带着自怨:年纪大了,自己的东西没法收拾了。 母亲从地下室跑上小阁楼,翻遍了大小橱柜,一边寻找鱼篓子,一边替三个男人准备午饭,而每个人想吃的三明治互不相同。她伺候我们上车后,挨个检查了车门,确保她家的每个男人都不会掉落出来。接着99lib?,她在围裙上擦了擦手,尽管她的手并没弄湿。她说了声“感谢上帝”,我们便开走了。 我开着车。临出发我才知道我们要去什么地方,不能顺着黑脚河往上走很远,因为我们出发的时间很晚。前往的水域得有两到三个深水钓段,供我和保罗使用,另一个钓位要好,不能有陡岸,以方便父亲下河。同时,因为他不能涉水,适合钓鱼的水域要靠近他所在的一侧。我开车,他们争论,尽管他们清楚,我也清楚,我们应该去什么地方,不过,对在黑脚河钓鱼而言,我们家的每一个人都把自己当成了首席权威。车行至岔路,其中一边可通往贝尔蒙特溪口的上段,他俩第一次达成一致。“转弯。”他们叫道,我仿佛在听从他们的指示,把车开到了他们不说我也会选择的那条路上。 顺着岔路,我们来到了一块低洼地,那里遍布着大块岩石,地上还长满了雀麦草。没有牲畜在这儿吃草,蚂蚱像鸟儿一样乱飞。它们一下子飞出好长的距离,因为这块洼地距离其他觅食区较远,蚂蚱也得适应长距离飞行。这块洼地,连同一地的岩石,都是某次地质大灾难在崎岖地表留下的遗迹。这儿很可能是某个冰川湖泊的尾端。冰河时期,那个冰川湖泊的大小相当于半个密歇根湖,个别地方甚至深达六百多米。后来湖泊的冰坝突然溃决,洪水裹挟着山石冲进了华盛顿州东部的广袤平原。我们停车钓鱼的四周都是高山,那是冰山划破大地,留下的一道道水平向伤痕。 通到河边这一段我开得很小心,留意着大块岩石,免得撞坏曲轴箱。洼地戛然而止,一道陡坡下去就是河流。透过树林,河水泛着银波,在红、绿色崖壁的映衬下,俨然一波碧蓝。这是可见可感的另一番天地,也是岩石的另一番天地。洼地上的大石形成于上一次冰河时期,大概一万八千至两万年之前,而碧蓝河水旁的红色和绿色前寒武纪岩壁几乎是世界与时间的原始产物。 我们停好车,打量着河岸。我问父亲:“你还记得我们为了搭个火炉,来这下面捡拾红色和绿色石块的事情吗?其中有红色泥岩,上面还有一层一层的波纹。” “有些还带着雨点的痕迹呢。”他回答道。这样的思绪常常勾起他的想象力,他仿佛身处远古时代,看着雨滴落在泥土上,然后泥土变成了岩石。 “差不多有十亿年的历史了。”我说道,因为我知道他在想什么。 他顿了一下。他已经放弃了上帝在六天时间里就能创造这一切——包括黑脚河——的想法,但也不相信这项工作如此让上帝费心费力,竟然用一生的时间也无法完成。 “仅有近五亿年的历史。”他说道。这是他对科学与宗教的调和所做的贡献。他的思维敏捷,除了钓鱼,他不想把老年的时间用在争论上。“那几块大石头就是我们搬到岸上的,”他说道,“可我现在连走下河岸都很困难了。不过,你们看下面那两片水域,水面开阔,几乎没什么河岸。我就下到那里去钓吧,你们先钓头两个钓位。我会晒着太阳等你们。别着急。” 保罗说:“你肯定能钓上来。”一瞬间,父亲又恢复了信心。随后,他就下去了。 我们看着他沿着河岸——曾经是那个硕大冰湖的湖底——走着,他在身前平举着钓竿,不时用它往前刺几下,就像是再现冰河时期某种竞赛记忆,那时先民手持长矛刺杀长毛乳齿象,把象肉当作充饥的早餐。 保罗说:“我们今天就在一起钓吧。”这时我才知道,他依旧在照顾着我,因为我们平时都是分开钓鱼。“好的。”我说道。“我过到河的对岸去钓吧。”他说道。我又说了一次:“好的。”我倍加感动。站在对岸,你得背靠岩壁和树木,因此多数时间必须采用卷抛法,而那一直不是我的强项。同时,河水很急,找不到合适的地点涉水过河,而除了钓鱼,保罗还善于在河里手持钓竿游泳。结果呢,这一次他无须游泳,只是他在蹚水的过程中,有时会遇上一堵水墙,上游一侧的水位高达他的肩部,而他背后的水位还不及臀部。兜满水的衣服很沉,压得他跌跌撞撞爬上了岸,然后朝我使劲挥了挥手。 我下到岸边准备开钓。有冷风从加拿大吹过来,不过没有引发雷暴,所以鱼儿应该依然会从水底钻出来觅食。一头驯鹿前来饮水时,探头探脑地观察前方的动静。为弄清该用什么样的蝇饵,我也四处打量了一番。不过,我打量的地方不外乎自己的脖子和鼻子。因为肥大的飞蝇要么笨拙地撞到我的脸上,要么在我脖子上成群乱爬,有几只甚至钻进了我的内衣。这些乱飞乱撞的家伙肚腹柔软,先长身体后长脑袋。它们生活在水里,依靠双腿爬行度过一年的时间,然后顺着石头爬出水面变成飞蝇。它们用第九和第十腹节完成交配后,第一阵微风吹过,它们就会掉进水里淹死,成为鱼儿竞相争抢的美食。愚笨、多汁、因交配而精疲力竭的它们,让鱼儿的美梦成了真。大概人类有着相似的历程——从依靠双腿蛰伏水下,到爬出水面,再到彻底衰竭,不过人类的每个阶段占多大比值,还真难以说清。 我找棵原木坐下来,打开了蝇饵盒。我知道,我得找一只能与这些飞蝇完全匹配的蝇饵,因为有这么多肥大的飞蝇或者石蝇出没,鱼儿便不再碰其他东西。为得到证实,我看了看,保罗也还没有鱼儿咬钩。 我猜想,他没有合适的蝇饵。而我知道,自己的准备很充分。如我前面所说,他的蝇饵全挂在帽带上。他觉得,不同尺寸的通用型蝇饵有那么四五个,便可模拟几乎全部水生及陆生昆虫的行为,从幼体到羽化阶段一网打尽。他老取笑我,就因为我带的蝇饵太多。“天啊,”他一边瞅着我的蝇饵盒,一边说着,“谁若能使用其中的十种蝇饵,那真是了不得!”不过,我已经跟大家讲过蜜蜂蝇饵的事儿,所以我仍然相信,肯定有通用型蝇饵骗不了鱼儿的时候。就这会儿来说,只有大型蝇饵才管用,躯体呈黄色且有黑色带状纹,翅膀张开,有如不慎落水的蜻蜓拼命拍打翅膀,想弄干水分。 那只蝇饵十分硕大耀眼,我打开盒子,一眼就看到了它。那是一只班扬饵,绑扎人是米苏拉的诺曼·米恩斯。他把肥硕耀眼的假饵统称班扬饵,绑二号和四号大型钓钩,扎有软木躯干和对角斜生马尾毛,能像蜻蜓那样贴着水面仰面高飞。软木躯干着不同颜色,并涂有虫胶。我的蝇饵多达上百只,常被弟弟取笑,其中最大最耀眼的一只,也许就是班扬二号黄色石蝇饵。 我看了看,觉得十分满意。我妻子、岳母和妻弟媳最近都以略显隐晦的方式,向我表达了她们的爱。我同样以略显隐晦的方式,用爱回报了她们。我可能再也不会遇见小舅子。母亲找到了父亲用过的钓具,他又和我们一起钓鱼了。弟弟为了照顾我,还一条鱼也没钓上来。我要准备大钓一场了。 起风的时候抛班扬钓饵十分麻烦,因为软木躯体和马尾毛都比较轻。不过,虽说风让抛竿的距离缩短了,但也让蝇饵慢慢下沉,几乎使其垂直着水,且不会溅起水花,不会惊着水里的鱼。我的石蝇饵正悬在水面,此时仿佛有一艘快艇快速掠过,把鱼饵撞到了高空。快艇转过方向,开大节气门,径直开了回来,从石蝇饵落水的区域呼啸而过。接着,快艇变成潜水艇,连同艇上的所有东西——包括我那只石蝇饵——跑了个无影无踪,向深水区开去。我将钓线收回鱼竿的速度跟不上正在飞速逃跑的东西,我也无法改变它的航向,只好使用蛮力把它拽向空中。从我所处的位置看,我知道自己无法看清所发生的一切,不过我的心连着钓线尾端,将其所到之处的印象传了回来。总体印象是水下出现了牛仔竞技的场景。只见一条硕大的虹鳟玩了一把翻车鱼式的侧翻花样,在空中翻滚了两次,每一次都撞上我的钓线,最后成功把鱼钩扯松。直觉告诉我,它从不左顾右盼。唯一的第一手信息是,钓线被收回线轴后,尾端空无一物,仅有一段实木躯干和几根马尾毛。 石蝇依旧密集,鱼儿依旧在平静的水里打着转,我变得聪明起来。我不在乎什么指导意见,哪怕意见的提出者就是我本人。在第二次抛竿前,我特别注意到,大虹鳟有时也会游进静水区,因为水生昆虫会在其中或者附近区域孵化。我想起一首旧日军歌,于是提醒自己“做好准备”。我还告诫自己,多余的钓线要卷成圈握在左手里,以备下一条大虹鳟再来静水区打转时,它一开溜便能缓解紧绷的钓线。 就这样,在这个无比美丽的下午,一次钓竿,一条上钩的鱼,还有一些为做到完美而勉强接受的教训,至此我已经胸有成竹。第二条我没有放过。 而后,我任由它们远远逃离,竟有几条径直游到对岸,当着保罗的面一阵乱跳。 小时候,有个老师禁止我用“更加完美”这个词组。她说,事物如果已经完美,便不可能比它更好。然而,到此刻为止,我已经见过太多,对此说法完全恢复了信心。二十分钟前,我已经感到完美无比。而现在,弟弟取下帽子,每抛几次竿就换一次蝇饵。我知道他没带班扬二号黄色石蝇饵这样的专用型钓饵。我已经钓上了五六条大虹鳟,鱼篓子硌得我的肩膀生疼,我摘下来放到了岸边。我不时回头,微笑着看一眼鱼篓子。我能听见它在岩石上啪啪作响,然后歪倒在一边。但是,每钓上一条大虹鳟,我就感到更加完美,尽管这说法违反了语法规则。 第十二节 就在鱼篓子一阵尤其猛烈的摇晃之后,我抛竿入水的左侧水面溅起一片巨大的水花。“老天,”我未及细看便想着,“黑脚河可没有这么大的家伙吧。”我斗胆一看,却什么也没有,只有一圈大大的涟漪,正越漾越开。最外圈的涟漪荡过了我的双膝。“一定是一条河狸。”我心想。我正等着它冒出水面,身后突然溅起了水花。“老天,”我又开口了,“我可要看看河狸怎么在水下游过我身旁。”我刚转过头去,那个东西又在我的前方溅起了水花,离得太近让人害怕,不过也因为近在眼前,我能够看清水下的情景。水底升起一股淤泥,像某个点被闪电击中后冒出的黑烟。那个点上躺着一块不大不小的石头,那股黑烟正在慢慢上升。 我正设法在自己刚才的经历和眼前这块石头之间找寻关联,前方又溅起一大朵水花,不过这一次我懒得躲到一边了。 河狸,鬼才信!看都懒得看,我就知道是弟弟。这种事情在钓鱼的时候很少发生,除非他的钓友钓有所获,而他自己一无所获。类似情形虽然少有,但他一定无法容忍。于是,他就要弄混钓友的水域,哪怕在此钓鱼的是他的哥哥。我抬起头来,正好看见一块不大不小的石头从空中落下,因为躲闪不及,被溅了一身的水。 他已经取下帽子,对我挥舞着拳头。我知道,他一定用遍了帽带上的蝇饵,最后才朝我扔的石头。我一边挥舞拳头回敬他,一边蹚水退到了岸边,放在那里的鱼篓子依旧被抖得啪啪作响。在我的一生中,此前只被扔过几次石头。此刻,我的感觉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完美。 他破坏我的钓位,我丝毫没有介意,接着钓满了鱼篓子,因为在我们和父亲之间,还有一大块水域。这一片水域美极了,紧靠悬崖,有树荫的遮蔽。我之前的钓位多能照到阳光。天气虽然有所转凉,但仍足够暖和。因此,树荫下的钓位比阳光照到的钓位更好,我就用班扬二号黄色石蝇钓饵,把鱼篓子装个满满当当完全没有问题。 我和保罗都移动了几乎与第一个钓位长度相等的距离,隔着河水相互吼叫了起来。我知道,他很讨厌大声说话。“它们咬的是什么饵?”“什么饵”这几个字隔着河水回荡着,让我听得十分开心。 等回声消失后,我才大声回答道:“黄色石蝇饵。”这几个字不断回响着,直至没入哗哗的水流声。他手捧帽子,不断转动着帽带。 我察觉到自己可能太过得意,渐渐有了愧疚之意。“我用的是班扬饵,”我大声喊道,“你要不要试试?” “试试”两个字的回声还没有消失,他就大声喊道:“不了。”接着,河面上不停地回荡着“试试”和“不了”这两个声音。 “我给你送过去。”我用双手拢在腮边喊道。隔着河,这样说话很管用,头几个字已经反射回来,后几个字刚说出口,在半途碰到了一起。我不知道,他有99lib.没有听懂我的意思,不过河面上依然回荡着“不了”。 我站在树荫下的静水里逐渐注意到,四周看不见刚孵出的石蝇。我本该多想想自己所看到的现象,可我思考起了性格问题。不知何故,每当领先他人时,我就会思考性格问题,尤其是那个落后者的性格。我想到的是,当事情已经变得艰难起来时,我弟弟竟指望依靠自己来摆脱麻烦。他从不向我讨要蝇饵。我的思绪回到现实和黄色的石蝇钓饵上,我把这个问题的方方面面想了个遍。我一开始想到的是,尽管他是我弟弟,他有时候也显得有些固执。我顺着这个思路想起,有个希腊人相信,不接受任何帮助甚至可能会让自己付出生命的代价。我随之突然想到,弟弟几乎一直是个胜利者,而且往往是因为他不向任何人讨要蝇饵。我由此认为,我们在某个特定日子对某种性格做出的反应,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鱼儿在同一天对这种性格所做出的反应。一想到鱼儿的反应,我迅速将思绪拉回到现实,并告诉自己:“我还有一个钓位没钓过。” 我既没钓上鱼来,也没看见石蝇。河还是那条河,要不是弟弟往里面扔了几块石头,我可能早在几分钟前就钓满鱼篓了。无论在我还是在鱼儿看来,我那超级棒的班扬饵已经像个赝品。在我看来,它就像一块浮垫。我把它朝着上游方向扔出去,让它像个死虫子那样顺水自由漂浮。接着,我把它猛地拽进水里,让它看起来像被风吹落到了水里。然后,我往回收着钓线,让它在水面划着之字形,仿佛要设法振翅起飞。可它显然还是浮垫的样子。我把钓线收回来,试了其他几种蝇饵。水里找不到苍蝇可供我用假饵去匹配,也看不到跳跃的鱼儿。 我的目光从帽檐底下向河对岸的弟弟投去。保罗也没什么收获。我看见他钓上来一条,他便转身走向了岸边,因此那条鱼不可能有多大。我开始感觉到不那么完美了。 接着,保罗做出的举动,至少在他长大变得自尊自大以后从未有过的举动。他突然掉转方向,回到了自己之前钓过的水域。这更像我的做派。我有时会觉得,自己在某个钓位抛竿的方法或者角度不对,可当弟弟在某个钓位钓鱼后,他从不认为那里还剩下什么东西,能诱使他改变主意。 我感觉十分惊讶,于是靠在一块大石头上打量着他。 几乎是突然之间,他开始将鱼一条条拽出水面。全是大鱼,而他没费多大工夫就把它们拖了出来。我以为他留的线太少,起钩的速度太快,不过我也知道他在做什么。他要赶尽杀绝,不会让任何一条鱼儿在里面扑腾,免得将其他鱼儿吓得退避三舍。他又钓上来一条。只见他紧紧拉着钓线,直至鱼儿高悬空中。鱼儿乱跳,极力挣扎,他全身后仰,向钓竿加力,随后把鱼砸入了水中。因为体内充满空气,它的尾巴像一架水上飞机的推进器,推着自己在水面快速游动,直至水密舱整合调适才潜入了水里。 他弄跑了几条,不过当他回到钓段的上游时,肯定已经钓到了十来条。 他从河对岸看见我正坐着,鱼竿放在一边。他继续钓了一会儿,停下来,又朝这边看了一眼。他用手拢着腮帮高声叫道:“你有没有乔治绑扎的二号黄色颈羽蝇饵?绑的是羽毛,不是马尾毛。”水流很急,我一时没听清他在说什么。我最开始听到的是“二号”这两个字,因为二号是大号钓钩,然后听到了“乔治”,因为他是我们的钓友,最后听到的是“黄色”。一听到这几个字,我就在盒子里翻找起来,其他词语随后才传过来,形成了完整的句子。 像我这样带着一个装满蝇饵的盒子很麻烦,因为翻上半天也找不到需要的那一个。 “没有。”我隔着河如实相告,河面不断回荡着我的声音。 “我去你那边。”他喊了一声,随即涉水往上游走去。 “不用。”我跟着高喊道,意思是他不用管我,不要收竿。隔着河,很难传递话外之意。即使能传递,也很容易被忽略。弟弟走到第一个钓段的下端,那儿水浅,他涉水过了河。 为了弄清鱼儿咬什么饵,他一定用尽了各种蝇饵。他走到我身边时,我已经把他可能试过的大部分都找了出来。从他去上水抛竿开始,他的鱼竿就很倾斜,钓线也很松弛,那么他一定在用湿饵下钩,并使其沉入了水中。实际上,他的钓线松弛得厉害,蝇饵下沉有十几厘米。那么,我刚才仍用了上一个钓位用过的蝇饵,也就是能浮在水面的软木躯体蝇饵在这片水域下钩时,简直是“用老办法解决新问题”。当然,我根据“二号”钩可知,那是只大号虫饵,可“黄色”的蝇饵太多。他走到我身边时,我说了自己最大的疑问:“它们咬的是水生昆虫的幼虫或蛹,还是淹死的苍蝇?” 他拍拍我的背,拿起一只乔治二号黄色颈羽蝇饵回答道:“它们吃的是淹死的黄色石蝇。” 我问道:“你怎么想到的?” 他像做记者那样想了想事情的来龙去脉。他开始回答我的问题,说错话时便摇摇头,接着再从头开始。“至于思考嘛,”他说,“就是看见可见之物,而这可见之物能让你看见未见之物,就是这未见之物让你看见了不可见之物。” 我打断弟弟的话:“给我一支烟,你把刚才的意思具体解释一下。” “是这样的,”他说道,“这个钓位引起我注意的第一点是,我的哥哥没钓到任何东西。对一个钓手来说,还有什么比他的钓友一无所获更引人注目呢?” “我由此发现,自己竟然没在这片水域看见石蝇飞舞。” 接着,他问我:“究竟有什么东西比阳光和阴影更明显?当我真正注意到石蝇并不在这片水域孵化,我才发现,孵化石蝇的上游水域大多能晒到太阳,而这个钓位处在阴影里。” 我急于一试,可香烟吸得嘴巴发干,于是我把它扔到了水里。 “这样,我就明白了,”他说道,“这个钓位如果有飞蝇,那得是来自能照到阳光的上水钓位,因为那里才有足够热量把它们孵化出来。” “那么,我应该可以在水里发现它们的死尸。正因为水里看不到死尸,我知道它们至少沉在离水面十五六厘米以下,也就是我看不见它们的深度。于是,我在那里下了钩。” 他靠着一块大石头,用双手枕在脑后。“蹚过去,试试乔治的二号蝇饵。”他一边说着,一边指了指他递给我的蝇饵。 鱼儿没有立刻咬钩,我也没有这样奢望过。我位于缓流侧,是石蝇孵化的上水钓位,我肯定找对了位置,但淹死的石蝇被激流冲到了这个钓位的另一边。不过,抛了七八次竿后,水面终于出现了一个小圈。小圈通常意味着小鱼就要浮出水面,不过也可能是一条正在水下转圈的大鱼。水下如果是大鱼,那么你看到的与其说像鱼,不如说像时隐时现的彩虹。 保罗甚至等不及看我把它拉出水面,就蹚水过来跟我说着什么。他一个劲儿地说着,仿佛我有时间,既能听他说话,还能把一条大鱼拉出水面。他说:“我蹚水回去,去剩下的水域钓鱼。”我不时说着“好的”。鱼蹦出水面时,我顾不上说话。鱼溜过长长的距离后,我才说道:“你再说一遍吧。” 终于,我们弄懂了对方的意思。他要蹚过去,到这个钓位的另一边下钩。我俩都应该适当加快速度,因为父亲可能在等我们了。保罗把烟头扔到水里就走了,并不看我能不能把鱼拉上来。 我不但站错了位置,下钩的河段全是淹死的石蝇,而且,保罗的卷抛技术娴熟,站在另一侧就几乎钓光了我这一侧的鱼。不过,我又钓到了两条。这两条一开始也转着小圈,像是在表层觅食的小鱼,水下却是两条大虹鳟时断时续地划着大圆圈。钓上这两条后,我收竿了。一共钓了十条,最后三条是我钓过的最棒的鱼。它们既算不上个头最大,也不是最为耐看。但我钓上来的这三条鱼,是因为弟弟蹚水过河,给了我能把它们钓上来的蝇饵,还因为它们是我跟弟弟一起钓鱼的最后收获。 我清洗干净这三条鱼,用草和野薄荷把它们隔开来。 我提起重重的鱼篓子,一边调整好肩带,不让它有勒压感,一边思忖着:“我今天就钓到这里了。我要去河岸上,陪父亲聊聊天。”随即,我又告诉自己:“他要是不想聊天,我就陪他坐一会儿也行。” 我看见前方有阳光。从树荫下看过去,处于沟底的河流和我,仿佛就要在光线的照射下升到地面上来。我只能看见阳光,别的东西一概看不清,但我知道,岸上的某个地方一定坐着父亲。我之所以知道,部分原因是我和他有很多共同点,甚至会在同一时间收竿歇手。所以尽管我看不清前面是什么景象,但我确信,他正坐在阳光下阅读希腊文版《新约全书》。我凭的是本能和经验。 老年的他,时常陷入完全宁静的状态。就连我们一起猎鸭时,喧闹的清晨射击结束后,他也会坐在埋伏点,披着旧军毯,一手捧着希腊文版《新约全书》,一手握着猎枪。迷途的野鸭正巧经过,他会放下书本,举起猎枪。射击完毕,他又拾起了书本,不时中断阅读,感谢替他叼回野鸭的猎狗。 阴凉的河段发出的声音,不同于阳光照耀的河段。紧靠悬崖的河段幽深厚重,不时可见水流回旋,仿佛在不断诉说,确保充分自知。然而,河水往前流至阳光明媚的天地里,宛如一个话匣子,尽其所能显示着礼仪。它一会儿向左岸作个揖,一会儿向右岸抱个拳,谁都没被晾着。 此刻,我已经能看见阳光下的景物,找到了父亲所在的地方。他坐的地方高出河面很远。他没戴帽子。阳光照耀下,他那褪色的红头发又泛起了光泽,再一次显得优雅十足。他正在阅读,不过看得出来,他的阅读并不连贯,因为他不时抬起头来。看见我之后,他并没有立刻合上书本。 我爬上河岸问道:“你钓到几条?”他回答道:“正如我所愿。”我问道:“究竟有几条呢?”他回答道:“四五条吧。”我又问:“它们怎么样?”他回答说:“美极了。” 就我熟识的人而言,可能只有他会自然而然地用到“美”这个词。我认为,自己从小围着他打转,也学到了这个习惯。 “你钓到几条?”他问道。“我也钓了个心满意足。”我回答道。他倒没有问我具体的数字,不过同样问我:“它们如何?”“美极了。”我一边回答,一边挨着他坐了下来。 “你在读什么?”我问道。“读书。”他回答道。那本书放在另一侧的地上,我懒得伸头从他的膝盖上看过去。他又说道:“是本好书。” 他接着说:“我正在看的这部分说,太初有道,说得很对。我原来以为水是第一位的,可你仔细一听就会发现,道在水下。” “那是因为你首先是个牧师,第二才是钓手,”我回答道,“你要是问保罗,他会告诉你,道出于水。” “不,”父亲说道,“你没仔细听。是水在道之上。保罗也会这么认为。呃,保罗呢?” 我告诉他,保罗又回到了 7b2c." >第一个钓位。“不过,他答应我很快就回来,”我向他保证道。“他钓满额度才会过来。”他说道。“他快回来了。”我再次向他打着保票,部分原因是,他已经出现在了河底的树荫里。 父亲又看起了书,我凝神细听着,试图证实刚说过的话。保罗钓得很快,这里钓一条那里钓一条,分秒必争地把它们弄上了岸。他从我们的对岸经过时,两只手各伸了一根手指头,父亲于是说道:“他还有两条才够。” 第十三节 我对着打开的书页看了看,只认得“道”这个希腊文。我根据这个词语,以及刚才的辩论猜测,自己看到的是使徒约翰的第一节。我正在细看,父亲说道:“又一条。” 很难相信,他就在我们的面前,也就是父亲刚刚钓过的钓位的正对面下钩。父亲慢慢站起来,找到一块不大不小的石头,藏在了背后。保罗把鱼拿到岸边,冲着他的第十二条鱼蹚了过去。就在他刚一抛竿的当口,父亲扔出了石块。他年龄太大,扔得很笨拙。扔出之后,他按了按肩膀。不过,石头还是落在了水里,那正好是保罗的蝇饵入水的点位,而且几乎同时触水。看着钓友不断起钩,弟弟忍无可忍,于是往钓友正在下钩的水里扔石头,你这下知道他是跟谁学的了。 弟弟只是怔了一下。随即,保罗看到了站在岸上揉着肩膀的父亲。他笑了笑,朝父亲挥挥拳头,回到岸边往下游走去,直到超出父亲扔石头的范围。他停下脚步,蹚到水里,抛出了鱼竿。不过,他这时已经到了足够远的地方,我们无法看见他抛出的钓线或者形成的圆弧。他站在水里,手执魔杖。无论发生了什么,我们都只能依据那个钓手的动作、那根魔杖和那条河流来揣度。 他蹚进水里,强壮的右臂前后摆动。每划出一个圈,他的胸部就跟着鼓起。他画的每一个圈都越来越快、越来越高、越来越长,直到那只手臂所向披靡,胸部傲然迎向苍穹。尽管看不见钓线,但站在岸上的我们确信,他头顶的空气正随着钓线划出的弧圈咝咝鸣响。弧圈一直没沾水,但每一次回环和每一声鸣响都让它划得越来越大。他那所向披靡的手臂逐渐伸长,我们都明白他是怎么想的。只有中小鱼儿生活在近岸的水里,他绝不会在近岸水域下钩。我们从他的右臂和胸膛看出,他全身上下正在说着:“最后一钓,小了不要。”他全身用劲,奋力一抛,直冲最后那条大鱼而去。 我和父亲高居岸上,可以看见远处那根魔杖,它要让蝇饵首先触水。河的中央有一块冰山样岩石,只有顶部露出水面,水下部分像是一座石屋。它满足大鱼居所的所有要求——激流经过前后门带来食物,两扇门的后面,既可歇息也可遮阴。 父亲说道:“那里肯定有条大家伙。” 我说道:“小了还住不进去呢。” 父亲说:“大的不让住嘛。” 父亲根据保罗挺胸的样子猜到,他要让下一个弧圈滑行出去。胸部的阔度已达到极限。“我刚才也想去那里下钩,”他说道,“但我抛不了那么远。” 保罗转动着身体,仿佛要将高尔夫球击出两百多米。他高举右臂,画出一个大弧圈,魔杖的梢部弯得像弹簧。接着,怦然弹开,尽皆鸣响。 突然,动作终止。人伫立水中。魔杖不再弯曲,失了力道。它指向十点方向,十点方向正对岩石。瞬间,人看上去像一个老师,手执教鞭,对一块岩石讲解着岩石。只有水在流动。石屋之上,激流冲来一只蝇饵,只有那条大鱼才能发现。 随即,宇宙踩上第三通电轨。魔杖触到宇宙魔电,一阵剧烈颤动。它拼命想挣脱人的右手。他用力挥着左手,似在向鱼儿道别,但实际是在尽力将钓线收回钓竿,以降低电压,减轻电击。 仿佛一切都通了电,实际却与电没有任何接触。河面闪着星星点点的电火花。一条鱼向下游跃出很远,似已脱离人的电场。可就在它跃出的同..时,人已经握着钓竿身体后仰。如此一来,鱼不由自主摇晃着,又跌回水里。每重复一次,颤动与火花之间的关联就越发明显。人,手执魔杖,身体后仰;鱼,非凭自力,跌回水里。魔杖触电,再度颤动,左手翻飞,再做道别。水下更深处,一条鱼再次跃出。当然,几次跳跃的都是同一条鱼。 鱼做完三次长跑,新一轮表演开始了。尽管这一轮表演的主角是一个大汉和一条大鱼,但更像两个游戏的小孩。左手不知不觉重执钓线,随之,仿佛诡计被人窥破,一股脑将钓线收回钓竿。鱼越学越精,再次开溜。 “他会逮住的。”我让父亲放宽心。 “毫无疑问。”父亲说。松开的钓线比握在手里的短了。 保罗转过头看了一眼河水。我们知道,他既不想回到钓位,也不想退上岩石,他要把鱼弄到岸边。我们看得出来,鱼已经被他拖入浅水区,因为他把钓竿越举越高,免得它碰到河底的任何东西。就在我们以为这场表演就要结束时,魔杖一阵颤动,人在水里打了个趔趄,似有一股看不见的力量把他往深水里拖拽。 “那个杂种还有劲儿跟他对抗。”我以为自己只是心下暗叹,然而只字无误,我说得非常大声。当着父亲的面如此高声开骂,我感到很不自在。他却什么也没说。 保罗试了两三次,要把它拖到岸边,它却打着转儿,回到了深水里。即便隔着很远的距离,我和父亲也能感觉到,来自水下的力量在逐渐衰减。钓竿高高举起,人迅捷而稳步后退。这几个动作可理解为:露出水面的鱼试图喘上一口气,就在它寻思着再次钻入水下时,人却快速地高举钓竿,拖着它滑向岸边。他拖着它越过乱石,径直滑向岸边,登上了沙洲。震惊的鱼大口喘气,却发现自己无法在空气里生存。沮丧姗姗来迟,它在沙滩上竖起身子,用尽生命的最后一瞬,用尾巴跳着“死亡之舞”。 人终于放下魔杖,手脚着地趴在沙滩上,像一个动物围观另一个动物,等待着。接着,弟弟耸起肩膀,站了起来,面朝我们,右臂高举,宣示了自己的胜利。他手里晃荡着一条大家伙。若有罗马人在场观看,他们会以为那晃荡的家伙戴了一顶头盔呢。 “他钓满额度了。”我对父亲说道。 “真是好样儿的。”父亲说道,尽管弟弟刚在父亲下过钩的水域钓满了额度。 这是我们看着保罗钓到的最后一条鱼。后来,我和父亲多次说到那一刻,不管其他感情如何,我们始终觉得那一刻神奇之至。他就在我们跟前钓起最后一条鱼,我们的眼里没有鱼,只有他的出色钓技。 父亲一边注视藏书网着弟弟,一边伸手想拍拍我,可他拍了个空,只得转过头来,找到我的膝盖,再拍了两下。他肯定以为我受到了冷落,所以他一定要让我知道,他也以我为荣,不过理由不同。 保罗清楚,他要渡河的地方水有点儿深也有点儿急。他蹲下身子,舒展双臂保持平衡。如有横渡大河的经历,哪怕隔着很远的距离,你也能与他感同身受,水的力量会让他的双腿发软打晃,仿佛随时抽离他的身体。他往下游看了看,估算要走多远才更易于泅渡。 父亲说:“他才懒得走到下游呢。他会游过来。”与此同时,保罗心念相通,把香烟和火柴塞进了帽子。 我和父亲坐在岸边,相视大笑起来。我俩都不急于下到水边,以备右手拿竿左肩挎篓的他需要帮手。对我们家的钓手而言,头发里藏着火柴泅渡大河算不上什么大事儿。我们相视大笑,是因为我们知道,他已经浑身湿透。我们似乎附体在他身上,一起被流水冲过乱石堆,其中一人伸出一只手,帮他高举着钓鱼竿。 他正游向岸边,双脚被绊,身体一歪。他重新站稳,大半个身子露出水面,跌跌撞撞走向岸边。他没有停步,也没有抖晃身体。他快步走上河堤,留下一串水珠,他急着给我们看那只塞得冒尖的鱼篓。水珠滴了我们一身,仿佛一条年幼的野鸭猎犬,向人靠近时得意忘形,忘了甩干身上的水。 “全倒在草地上,给它们拍个照吧。”他说道。于是,我们腾光鱼篓,把它们按个头一一排好,然后依次拍照,既炫耀它们,也炫耀我们自己。拍出的照片一如展示钓鱼成果的大多数业余快照——曝光过度,鱼身泛白;个头不如实际大;钓手表情羞涩,仿佛那些鱼是某个向导替他们捕到的。 然而,他那天最后的一张近景照一直留在我的脑海里,仿佛经过了化学品定影。通常,他在完成钓鱼任务后很少说话,除非他觉得自己本应有更好的收获。否则,他就笑笑而已。此刻,他帽带上的蝇饵一阵颤动。他微笑着,大滴大滴的水珠从发际流到脸上,再流到他的双唇。 所以,我一直记着那天的最后场景,既是一个遥远的展现钓技的抽象记忆,也是一张水珠滴落微笑尽展的近景照。 非表扬家里的某个人不可时,父亲总是面露羞涩。当家里的某个人受到他的表扬时,往往也会面露羞涩。父亲说了句:“真是个很棒的钓手。” 弟弟回答道:“我对钓竿胸有成竹,不过至少需要三年时间,我才能想鱼之所想。” 我想起他是改用缀有羽翅的乔治二号黄色颈羽蝇饵才钓满了额度,于是不假思索地说道:“你已经懂得想死石蝇之所想了。” 我们坐在岸上,河水哗哗流淌。一如既往,河水潺潺,如歌如诉,此刻仿佛在向我们低语。比世人更懂河水鸣唱的三个男人并肩而坐,此景难寻。 贝尔蒙特溪口以上的大黑脚河两岸,长满了参天的黄松。傍晚,斜阳西下,宽大的枝丫在河面投下阴影,大树将河流抱在了怀里。阴影沿岸上爬,直到拢住我们。 然而,河水要向我们倾诉的话太多,很难明白它对我们每个人分别说了什么。就在我们把钓具和鱼儿搬到车上时,保罗又说了一遍:“我只需要三年的时间。”当时,我对他重复此言深感吃惊,可后来终于明白,大河一定在某个时间和某个地方也告诉过我,他得不到这份礼物了。因为,就在次年五月初,当那位值班警察天不亮便吵醒我时,我立即起了床,却没提任何问题。我们一起开着车,翻过大陆分水岭,顺着大黑脚河岸的林地,穿过一片片黄中带白的冰川百合。我们要去通知父母,我弟弟被人用左轮手枪的枪柄打死了,尸体被丢在一条小巷里。 母亲转过身,走进了卧室。在一个全是男人、钓具和枪支的家里,她多是独自面对重大问题。那个男人她爱得最多却了解得最少,她一个问题也没有问我。也许她的了解足以让她自己明白,她爱过他,此生足矣。世界上也许只有他这个男人,曾经拥抱着她,让她开心得仰身大笑。 我向父亲交代清楚后,他问道:“你还有没有其他话要对我说?” 我终于说道:“他一只手的掌骨几乎全断了。” 他就要走到门口,这时转过身来,想听个准信儿:“你确信他一只手的掌骨全断了?”他问道。我复述了一遍:“他一只手的掌骨几乎全断了。”“哪一只手?”他问道。“右手。”我回答道。 弟弟死后,父亲再没好好走过路。他得费好大的劲才能提起双脚,可双脚提起后,着地又略微失控。他不时向我确认,保罗出问题的是否是右手。然后,父亲就哆哆嗦嗦地走开了。因为要使劲才能提起双脚,所以他很难走出直线。跟之前的许多苏格兰牧师一样,他只能从儿子死前不曾停止战斗的信念中获得所需的慰藉。 不过藏书网,他有时也会努力寻找更多的精神支持。“关于他的死,你确信把你所知道的全部事情都告诉我了吗?”他这样问道。我这样回答他:“全都告诉你了。”“别的没有了,对吧?”“没有了,”我回答道,“不过,即使不完全了解一个人,你也可以全身心地爱他。”“这个我懂,那也是我的布道词。”父亲说道。 父亲曾经折身回来,问了我另一个问题:“你有没有觉得,我原本可以拉他一把?”他问道。即便我有时间可以好好地思考,答案可能仍然是那句话。“你有没有觉得,我原本也可以拉他一把?”我回答道。我们站在那儿,互怀敬重,等着答案。一个一生都难以回答的问题,让人如何作答? 很久之后,他问了我一个从一开始他肯定就想知道的问题。“你有没有想过,那可能是一起拦路抢劫,他呢,昏了头,以为打得过对方就可以脱身?你明白我的意思吧——跟他的过去没有任何关系。” “连警察都不知道。”我回答道。 “你呢?”他问道。我听出了话外之音。 “我说过,我把自己知道的都告诉你了。如果还要追问,那么我所真正了解的,也就是他曾经是个出色的钓手。” “你对他的了解不止如此,”父亲说道,“他钓鱼的手法真美。” “是的,”我说道,“他抛竿的手法确实很美。他理当如此。你教的嘛。” 父亲看了我好一会儿——就那么看着我。这是他和我最后一次说到保罗的死。 不过,我们的谈话多次间接地提到了他。比如,父亲曾经问过我好几个问题,由此我突然想弄明白,我自忖跟父亲的亲近超过任何人,那么我真的了解他吗?“你喜欢实话实说,对吧?”他问道。我于是回答道:“是的,我喜欢实话实说。” 接着,他又问道:“你说完实话之后,干吗不编个故事,设定几个人物呢?” “只有实话实说,你才会明白发生的这些事情,以及个中原因。” “我们应当明白,我们无法了解的,正是那些与我们一起生活,并被我们挚爱的人。” 现在,我在年轻时爱着但并不了解的那些人几乎都已离世,不过,我仍愿意向他们伸出双手。 当然,我现在年事已高,算不上钓手了。当然,我现在往往是一个人到大河里钓鱼,尽管有朋友认为,我不应该这么做。跟蒙大拿州西部众多的飞蝇钓手一样,由于夏季的昼长与北极圈内相差无几,我也常常等到傍晚时分,气温渐凉方才下钩。此时,北极余晖下的大峡谷沐浴在黄昏的朦胧里,一切事物都隐化为我的心灵、回忆、大黑脚河的流水声、四拍子的节奏声,以及对鱼跃出水面的期待。 最后,这一切融为一体,一条河穿流而过。世界上的一次大洪水造就了这条河,它从时间之底流出,奔流过一道道岩石。有些岩石永远地留住了雨滴。岩石之下是低吟,有些低吟只有它们能懂。 河水,让我魂牵梦萦。 第一节 此时,他自认为懂了 曾升起他生命的山脉…… ——马修·阿诺德《被埋葬的生命》 我年轻时,觉得自己是个硬汉,并一直引以为傲,甚至有点儿为之疯狂,但我那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 在林业站的四面八方,群山的数量比我后半辈子看到的加起来还多,堪称山的海洋。站内,在那个特别的时刻,我正与美国林务局塞尔韦森林麋鹿峰林业站的护林员玩着克里比奇纸牌游戏,且领先于他。国家林务局甚至比我还年轻,跟我有许多共同之处。 那是1919年的八月中旬,我十七岁,林务局才成立十四年。林务局的成立年份众说纷纭,我觉得应该是1905年。那一年,本属内政部的森林局划归农业部,并命名为美国国家林务局。 1919年,离塞尔韦森林麋鹿峰林业站最近的道路在45公里之外,距离苦根岭峰顶22.5公里,顺着布洛杰特大峡谷径直下行22.5公里,便可到达苦根谷,再走几公里就是蒙大拿州的哈密尔顿。这22.5公里下坡路的艰难程度,堪比22.5公里的上坡路,而且更为危险,因为布洛杰特峡谷是著名的蜱虫区,蜱虫会引发落基山斑疹热,病愈概率只有五分之一。从麋鹿峰到布洛杰特峡谷口这45公里小路是林务局的专用道路,因此路旁的树皮上刻有路标。在广袤的麋鹿峰地区,只有几条小路有这样的路标。此外,就只有猎物小径和旧时用陷阱捕猎的小道,它们通到敞亮山脊和草场周围便再无去路,没有任何标志说明它们消失在了什么地方。那是一个驮马成群出没或者人单独行走的世界,靠几只蹄子和一双脚板就可以闯天下,其余的却要用手来完成。1919年,在爱达荷北部的苦根岭地区,四轮车、挖掘机和电锯还没有出现,当然,过不了多久,它们就掀开了新的历史篇章。当时,尚无气动设备取代手提钻,扑灭森林火灾也没用上化学手段或空中设施。 现在,如果没穿制服,没有大学文凭,你很难当上森林瞭望员,但在1919年,连护林员都没有上过一天大学,更别提普通员工。林务局招收护林员,挑选的是全镇最强壮的人。比尔·贝尔是我们的护林员,他是苦根岭上最强壮的人,我们都认为他是全林务局最好的护林员。有传言说,比尔杀过一个牧羊人,这更坚定了我们的看法。他被宣判无罪,这让我们多少有点儿失望,不过没有人怀疑他的实力,因为我们都知道,在蒙大拿州,被宣判无罪跟真正的清白无辜并不是同一回事儿。 我们这位护林员随时佩戴一把0.45英寸口径的左轮手枪,包括我在内的普通员工大多也持有左轮手枪。两位上了年纪的普通员工告诉我们,国家林务局的英文缩写“USFS”其实应该是“慢用快操”的首字母缩写。因为年轻,又有点儿文化,我一听到这个说法就争了起来,着重指出他们这句处世格言的首字母组合跟“USFS”并不完全一样,因为最后一个字的首字母是“F”而不是“S”。实际上,由于固执己见,我为这个问题争论过好长一段时间,我的争辩之声随处可闻。每次一争论,他们就一边通过八字胡的分岔处向我吐口水,一边瞪着我,仿佛我年龄太小,在这个问题上没有说话的资格。在他们看来,那句格言与国家林务局非常相配。到了夏末,我逐渐认同了他们的看法。 尽管比尔·贝尔这位护林员十分优秀,但他玩克里比奇纸牌的技术却乏善可陈。他一边放下牌,一边说道:“一个15点2分,两个15点4分,三个15点6分,再加一个对子2分,共8分。”一如往常,我掰开他的手,跟着他一起数点。只有一个8点和一对7点,他却要把这手牌数成8分。也许8点这张牌让他想到了这一层。“比尔,”我对他说道,“你这手牌只有6分。一个15点2分,两个15点4分,还有一对得2分,加起来就是6分。”每次被指出数错牌,比尔·贝尔就像受到了侮辱。“他妈的,”他说道,“这是张8点,你看不见啊?看好了,8点加7点……”厨师还在洗碗,他站在比尔身后看了一眼,说道:“就是6分嘛。”比尔抓起牌,一把扔进牌堆里。厨师每次针对比尔的插嘴都没说错,但这并没有让我对厨师产生更多好感。人们不会轻易喜欢一个受宠的厨师,我尤其讨厌这个家伙。 即便如此,那个夏天结束前,我也说不清楚,自己讨厌他到了什么程度,或者下一场纸牌游戏会酿成什么大祸。夏季过半,我满了十七岁,但我并没有发现,自己会成为一个故事的角色之一。我一直不知道,生活会不时变成文学作品——当然,时间不会太长久,但已足够让我们深刻铭记,并频繁到终有一天当我们说到“生活”二字时,就意指这样的时刻:生活之路不会偏转、后退、前进,或者根本无处可去,它是笔直伸出的一条线。这条线紧绷而无可逃避,具有复杂性和高潮性,如果运气够好,它还有一点儿净化性,仿佛生活是在任人摆布,而非自然发生。不过,正是在那段时间,我不再认为比尔会成为任何故事的主角。我已经厌倦了,下次不再等着让他坐庄。发牌前,他会舔舔指头,免得一次发出两张或三张牌。 很难说清,比尔手执绳索时,怎会如此天差地别——手拿绳索的他,就是一个艺术家,往往能够用绳索做出各种各样的事儿来。哪怕就在护林站,他也会转着一个小绳套,朝着一张凳子“轻轻地”扔出去。如果没在做这个,他就在挽绳结,都是漂亮的绳结。员工在闲聊,他却在抛绳圈,或者挽绳结。他跟别人说话不外乎“行”或“不行”——只偶尔说上几个词组,或一到两个句子——可对自己的马匹或骡子,他却老是说个不停,而它们竟也能听得懂。他从不跟它们大声说话,尤其是那群骡子,他觉得它们跟大象一样,他说什么它们都能记得住。他给骡子钉掌时,如果有不听使唤的,他也从不采用其他手段,只是把它牵到太阳下,套住一只前蹄,让它站上几个小时。你很难想象,即使是一头骡子,缺了一条腿,顶着烈日站几个小时,这会收到怎样的基督教化效果。 比尔是个大块头,他的身板跟他那双手十分相配。总体来说,他就是个马夫,而他也需要一匹个头特大的马。他不是电影里或者平原上那种纤瘦型牛仔,而是大山里的马夫。他既能拉锯挥斧、驾车修路,如果非得走路,他可以走一整天;也可以穿上攀爬脚扣,架设9号电话线,还是个手艺不差的厨师。在大山里,劳动才能生存。在大山里,你不会太过在乎马匹能否快跑。它能跑去哪里呢?比尔那匹马个头高,步幅大,能以8公里的时速,在山间小道上行走一整天。那是一匹山间大马,驮着一个山间大块头。比尔给它起名为“大驼鹿”。大驼鹿呈棕色,走起路来头往后缩,仿佛长有一对大角。 每一种职业都有顶尖高手。医院有脑科医生和外科医生。锯木厂有拉锯工,他们眯着眼睛,锯出第一道锯口后,便迅速把一根原木锯成了板子。林务局刚成立那会儿,马夫是我们当中的顶尖高手,因为林务局所处的地方往往没有大路可走。绑货是一门艺术,可追溯至人类第一次使用动物驮着自己的物品搬家。就此而言,这项技术最先源自亚洲,后经北非和西班牙,也许再通过印第安人的老婆,由墨西哥人传到了我们这里。你要不知道肚带、鞍带和马毯这些术语,简直没办法跟马夫们交流。随着公路的出现,这门古老的艺术日渐消失,但在二十世纪初期,崇山峻岭之间很少有公路,“苦根崖壁”也还没有一条道路。从靠近蒙大拿州哈密尔顿的布洛杰特峡谷的沟口,一直到我们这座位于爱达荷州的麋鹿峰林业站,只能依靠双脚来行走。每当需要配备大规模灭火人员,就要出动四五十匹骡子和短背马。它们在狭窄的曲折山道上喘着粗气,打着响鼻,在拐弯处拉下大堆大堆的粪便。串起牲口的绳索猛然绷紧,它们的脖子往前伸展似乎被连成一条直线,看上去像一群个头硕大的黑天鹅,一阵盘旋后,消失在了更高的天际。 比尔是我们马帮的头儿,林务局从未遇到过比他更好的马夫领头人。但此刻,他在艰难地盘算着,手里剩下的三张牌,他应该打出哪一张。他很想脱下黑色的牛仔帽挠挠头,但他早起穿衣的第一个动作是戴上帽子,上床睡觉前的最后一件事情才是脱下帽子。中间这段时间里,他是不喜欢脱帽的。等他腾出手把帽子推回头顶继续玩牌时,我不禁想起了跟他一起翻越苦根岭的几次经历。 作为马夫的头儿,比尔走在马队前面,显得棱角分明。他斜戴着牛仔帽骑在马上,头几乎转向后侧,以便能看清货包有无松动的迹象。我后来看到过埃及的浮雕作品,头部和身体朝着不同的方向,优秀的马夫正是那样一种状态。毕竟,绑货是一门艺术,既要把货包放平衡,还要注意行进中的平顺。不然,牲口走不了一两天就会被马鞍磨破皮。那样一来,整个夏季,或者一多半时间它就什么活儿也干不了。 比尔处在队伍的最前头,刚好什么情况都能看见。马匹可能踩滑,或被猛踢而挣脱绳索,或受惊滚下山坡,直至撞上一根树干。你甚至不得不朝它开上一枪,捡回马鞍,散落一地的其他东西只好弃之不顾。不过,就大多数时候而言,别人需要仔细观察才能发现的情况,比尔那训练有素的眼睛一眼就能看出——马鞍过分后移,导致牲口无法呼吸,或者马鞍发生侧歪。骡马的装备较大,时常遇上“小肚子鲱鱼”,什么样的肚带也扣不上去,同时也有不少“大肚子鲱鱼”,每天一早,一碰到肚带就腹胀如鼓,随后才慢慢瘪了下去。谁知道会遇到哪种情况呢?问题也许出在仓库里,货运工没弄清重量,而且满不在乎。此时就会有牲口驮着超重的货物,在翻越苦根岭的路上勉强才能站稳脚步。或者,货物包轻重一致,但马夫的助手捆得一边高一边低;也有时候,钻石结打得过松,无论驮运什么东西都会歪斜。苦根岭上的道路蜿蜒曲折,布满花岗石块,烂泥坑比比皆是,无一不显出马夫、装备和牲口的弱势。一根绳子连着四五十头牲口,而牵着这根绳子就能翻越苦根岭,这几近失传的艺术,近乎一场辉煌的表演。1919年,我跟着比尔,见证了整个表演过程。 越往上走,苦根岭越显得风景秀丽。八月,漫山遍野生长着蓝莹莹的羽扇豆。骡马口吐白沫,红色的大鼻孔喘着鼻息,不时晃荡晃荡背上的马鞍,试图调整货物的配重。南边不远处就是埃尔卡皮坦山峰,永远覆盖着积雪,一直名副其实。前方,也就是往西,就是我们的林业站以及爱达荷境内的众多山脉,那是诗一样的地质奇观,一望无垠,似乎要延伸至天的尽头。 山岭以西十公里,有个湖泊,差不多占去了从哈密尔顿到麋鹿峰之间三分之二的距离。只有这个地方有水和草,能容纳一大群马匹过夜。林务局早期著名摄影师K.D.斯旺真应该来这个地方,记录下这座山岭的造型——山坡呈弧形或长圆形,陡峭着直上苍穹,山脚是一片椭圆形草地和椭圆形湖泊。没膝的水里立着一匹大驼鹿,边上是一大片睡莲的浮叶。上山的道路如三角形的斜边一般陡峭,下山的道路如椭圆形般蜿蜒。山岭上的八月,恰似春天时节。 卸货的过程同样是一道美景。骡马们卸了马鞍的背部湿润而光滑,看不见鞍伤,也看不见皮毛被蹭掉后露出的湿润白点。也许,人们应该有所了解,牲口背上的行李包必须绑扎平衡,才能看到这美景,或者才能注意到这一点。从事体力劳动的人总能看到世界上其他人看不到的美丽瞬间。 因此,对一个天不亮就得照料马匹的马夫来说,黑暗中的美莫过于母马脖子上的铃铛声。 当我心不在焉地坐在那里,想着比尔是个大艺术家,就连他打出来的结都充满了艺术性时,他这个克里比奇纸牌游戏的菜鸟竟领先于我。至少,我玩克里比奇纸牌的水平比他高。在森林世界,这种室内休闲游戏一度大受青睐,我们甚至在室外也玩过。行走在林间小路上,我们往往揣着一摞扑克牌,他的背包里放着一块克里比奇计分板。无论上午八九点钟,还是下午三四点钟,我们都会叉开双腿骑坐在原木上,玩上一会儿纸牌游戏。 比尔并没有真正领先,不过除非他继续玩得像个新手,否则我必输无疑。我俩再跨一大步便都可得到121分,那可是克里比奇纸牌游戏的目标分数,而我还占了先行计分的优势。我只要得到8分就行,而一般情况下,我只要拿到一手不算太差的牌,再加上“插棍”的技巧,我应该能够拿到这个分数。然而,我拿到一手烂牌,只有一对4点,而对子只能得2分,因此我还差6分才能计满121分。这可差了不少啊。比尔能够阻止我得到6分的,大概就是不管我打出什么牌,他都不能让它组成对子。我先手出牌,打了一张4点。事情就是那么回事儿,他手里也有一张4点,他啪的一下打了出来。“一对4,我得2分咯。”他说道。我已经说过,我这手牌就只有一对4点。我在牌面上摆出第三个4点。在克里比奇游戏里,三个同点牌计6分,于是我得到121分,定了乾坤。我还逐渐发现艺术家不一定牌玩得好。 实际上,在哈密尔顿,也就是比尔在苦根峡谷的老巢,我听到过传闻,说当地镇上的赌鬼每个月都急不可耐地等着比尔前去领取支票。跟当地的杂役和托儿在一起,他打牌的架势犹如用鱼鳃呼吸。我知道比尔痛恨输牌,所以多少有点儿奇怪,他竟没有因为射杀了某个托儿而被宣判无罪。 凭着对比尔的了解,我知道他会生我的气,至少这会儿如此,我于是在心里想着:“换一种玩法也许会变一下手气。”当然,三个人能有更多玩法。厨师已经洗好了碗碟,于是我问他:“你干吗不加入进来小玩一把?扑克?皮纳克尔?你和比尔决定吧。” 我永远不会忘记这位大厨。实际上,他将要成为我最永久的记忆之一。即便进了树林子,他也会穿一双低帮帆布鞋。他对着我说道:“我从不跟同事玩牌。”这不是大厨第一次当面向我说出这种冠冕堂皇的话,于是我愈加讨厌他。他的名字可能是霍金斯,不过我认为实际是霍克斯,我之所以把他记成霍金斯,是由于某本书里有一位令我讨厌的角色就叫霍金斯。 比尔和我又玩了一局克里比奇,他试图忘掉对我的气恼,不过没有成功。我收起牌,把它放进盒子,再把盒子放到房间里唯一的架子上。我正要打开房门,厨师一把抓过扑克牌,坐在桌子跟前洗了起来。他先发出四摞牌。随即,他又看了看前三摞牌,给每一摞里加进一至两张,仿佛每一摞牌都要求抽一张牌。不过,稍稍停顿之后,他给自己也发了一张牌。接着,他一下子抓起所有的牌。洗乱之后,他再次分出五摞牌,有时又分成四摞牌,就是没分成三摞牌,免得让我们以为他想跟我和比尔一起玩。他在那里洗牌发牌,我站在边上看着。值得一看。过了大约五分钟,他一把抓起所有的牌,塞进牌盒子,把盒子扔到架子上,倒头睡觉。我关上房门,走向工友们睡觉的帐篷。我比以往更加讨厌他了。 “常聘员工”就四个人,外加驻守峰顶的若干个瞭望员,以及那位护林员和厨师。常聘员工按月聘用(每月60美元),聘用期是一个夏季。护林员是本地区唯一终年受聘的人。今年夏初,本地区发生过一次大的山火,从比尤特和斯波坎两个镇雇用了一百多人担任紧急灭火队员,山火扑灭之后,这帮人又被解散,回到了各自的镇上。目前,我们那几个数量不多的常聘员工正在距离林业站约五公里的地方修路——修成一级路,路宽约为6.1米,坡度不超过6%。要在荒野里修一条6米左右的道路,既不能留下树木或者灌木丛,短距离陡坡路段还不能有岩石裸露在外,我们只能一路不停地爆破岩石,以保持每前进30米爬升高度不超过1.8米的坡度率。在用过数吨炸药之后,我们可以乘坐装草拖车走那条山间大道下山。当然,我们所需要的,就是几条足够宽阔的道路,马群通过时,马背上的货物不会被树枝挂住。数年之内,林务局修改规格要求,并命令偏远县镇必须尽可能多的修道路。它们初期尽力追求极致完美,尽管这样的完美毫无意义,而到了今天,在爱达荷州的某些密林里,长达两三公里的宽阔道路杂草丛生,不知通向何方,甚至不可能通向一座废弃的玛雅神庙。 四个常聘员工中,两个是老头,两个是懵懂无知的年轻人。麦克布赖德先生算一个,他有个红头发的儿子。麦克布赖德先生是个万事通,在苦根峡谷里的好几处牧场干过活儿,他的儿子正在努力成为他父亲那样的人。史密斯先生是员工中的老人,时常被肠胃问题弄得忧心忡忡。大家称他为“史密斯先生”。他为人高傲,拖着一双粗壮的腿,迈着龙钟小步。在那双粗腿的映衬下,他的双脚显得过于细小。他做过矿工,自然而然就成了我们的放炮工。当然,十分优秀。麦克布赖德有个儿子,所以在我们四个人中,史密斯先生把我当成儿子一般看待。因此,他们推选我跟炸药打交道,我随之大病了一场。接手这项工作之前,我就听到过一些说法,只要手摸过炸药之后再触碰到脸部,就会经常头痛。这些说法我信以为真,因为我只要跟炸药打过交道,就总会觉得头疼。不过,正当十七岁的我也许还不够强壮,没法一天到晚挥动那把大锤。 若要开山劈石,当然首先要在岩石上凿孔,用于装填炸药。这项工作现在使用气动电钻作业,在当时只能靠双手提着钢钎完成。若是两人一组,那就叫“大锤凿孔”。一人手持钢钎,另一人每用大锤击打一次钢钎的头部,握钢钎的人就要轻轻转动,直至一点点凿出一个圆圈。炮眼初具雏形,同一动作不断重复,直至形成炮眼孔。只有手握钢钎的人喊一声“掏灰”,大家方才停下手来。这时,使大锤的人会心怀感激地停下,握钻杆的人用小型铲斗清除炮眼中的碎石。否则,使大锤的人就要一直挥舞击打。他若碰巧没砸中小小的钻杆头,锤子一歪,就会砸伤握钻杆那个人的手或者胳膊。有时,史密斯先生似乎忘了喊“掏灰”,我低头看时,会看到两三个钻头,每个钻头上都能看见史密斯先生那只手,上面的皮肤因为年老而起了斑点。每当此时,我便不会觉得摸脸会导致头疼。 今天上午,头疼发作的时间比平时提前了。为什么如此讨厌厨师,我无法给出非常明确的答案。我本着诚实的原则说吧,我对他可能存在嫉妒心。我虽然只有十七岁,但今年是我在林务局做事的第三个夏天,前两年便一直替比尔干活儿。他教我如何打包,作为一种回报,我会不时替他跑腿儿,比如在上午回到营地,给几位员工打包带去午饭。我不明白,一个厨师怎么会深得比尔欢心。无论他做事还是说话,比尔都会觉得恰到好处。此外,我不喜欢他那副样子,活像一只狡猾的冠蓝鸦,头歪向一边,头顶长了一撮头发。他还是个穿低帮帆布鞋的冠蓝鸦。不过,我讨厌他不需要任何理由,这才是首要的。随着年龄增加,你多少会变得更为理性,但当你年轻的时候……你都明白吧。我知道,厨师就是个华而不实的家伙。 想到护林员在生我的气,我的头疼就更加严重了。我自言自语道:“放松点,闭上你的大嘴巴。这不是什么大事儿,很快就会过去的。”接着,我又重复了一遍:“闭上你的大嘴巴。”但我知道,自己这张大嘴巴就是闭不上。自十五岁开始工作之后,我渐渐形成了几条原则。我知道,自己错失了很多东西——去河里游泳、夏天与姑娘们约会,以及一种叫作网球的体育运动。做这种运动的时候,你需要穿上白色法兰绒裤子、戴上护腕。我会告诉自己:“既然你决定来森林里做事,那么至少要做到坚强一点。”我在十五岁第一次替比尔干活儿时,可没有想到这些事情,可到了十七岁,我便想到了。比尔既是个高手,也是我的榜样——也许正因为如此——十七岁的我已经隐隐约约在开始找他的碴儿了。 午饭前,偏偏谁都没来,唯独厨师替我们打包了午餐。他对我说:“吃完饭后,护林员希望你回营地一趟。” 我回到营地时,比尔正待在我们用作仓库的小木屋里,给一批即将前往哈密尔顿的驮队打包。我没问他为什么派人把我叫回来,他也没说。我只是替他打下手,打包,把货包装平衡,同时尽量将心思集中在手头的事情上。部分原因是打包这项工作从来就不是呆板的活儿,连给最简单的物品——比如马口铁罐头盒——打包时也不能走神。罐头盒首先要装进被我们叫作“挂袋”的箱子。制作挂袋的材料有生牛皮、木头或者帆布,通常挂在马鞍的尖头上。你可不要忘了,每一个罐头盒都要用草纸包起来,否则上面的标签会被磨掉,那你就什么也分不清了。最重的罐头盒要放到底部,否则箱包会发生位移。挂到两侧的箱包必须重量一致,且(与放在上部的箱包的)总重量对马匹不能超过八十公斤,对骡子不能超过一百零二公斤。至少,林务局当时的规格要求是这样。不过,如果在盛夏时节,要避免这些牲畜瘦得只剩皮包骨,那么还应减去十余公斤。不管你是谁,我都敢打赌,如果没有秤,你无法让两个货包一样重,且加上顶包后重量不超过六十八公斤或者九十一公斤。 过了一会儿,我就忘了去问护林员为什么派人把我叫回来。也许就是为了帮他打包呗。后来,就在我们低着头干活儿的时候,我听见厨师走了过来,一路敲打着员工们用来吃饭的刀子和叉子。 我仍旧打着包,同时提醒着自己:“我就是不喜欢那个狗娘养的。” 比尔提起一个货包,又放到了地上。我在内心告诉自己:“闭上你的大嘴巴。”结果呢,我听到自己大声说出了口:“总有一天,我要揍他个屁滚尿流。”比尔站起身来说道:“在这里,你绝不能那样做。”他看了我好一阵儿,我蹲在刚打好的货包上,同样看着他。我盘算着,此刻采取蹲姿应该是明智的选择。过了一会儿,我们又干起活儿来。 他弯下腰,重新站直后,开始给我讲早上的事情。“负责乱坟岗的瞭望员今天早上辞职了。”“哦,是吗?”我问道。“是的,”他回答道,“他三两步就下了山。”山顶到山脚有近二十公里远呢。“你知道他对我说什么吗?”他问道。“不知道。”我回答。这件事情的走向让我很担忧。“瞭望员说,‘让我走吧。这活儿太苦了,我受不了,白天要灭火,晚上要挨着响尾蛇睡觉’。”重新拎起货包过完秤后,他继续说道:“他当时好像是伸手拉毯子,结果摸到一个形如消防管的东西。你相信吗?” 在我最开始替比尔干活儿的熊溪谷,光秃秃的山坡上时常能看到响尾蛇。而在陡峭的傍山小路上,上侧山坡往往伸手可及,所以你差不多可以边走边将响尾蛇拂去。作为冷血动物,它们在夜间被吸引到暖和的床上也是可能的。不过,今年夏天,我在麋鹿峰还一直没看到过响尾蛇,尽管这里处于过渡区域。 “我不信。”我回答道。“为什么不信呢?”他问道。“那个地方那么高,怎么可能有响尾蛇?”“你确定吗?”他又问道。我告诉他,我不敢确定,但我觉得应该如此。他仍旧一边干活儿一边说道:“你干吗不搬到瞭望哨去住上几个星期,把这个问题搞清楚呢?” 我没问什么时候去。我知道他说到做到。我拎起两个货包,直至觉得它们达到了平衡,然后才向门外走去。他又说道:“如果你发现有火情,就打电话叫他们。如果遇到 5927." >大雨大雪,你就关好营地,回到林业站来。” 我知道,天黑前我是赶不到乱坟岗的,于是我让厨师给我做了个三明治。我有一块蓝色的印花大手帕,我把三明治用手帕包好,再将手帕系在背后的皮带上。我收好剃须刀、牙膏和梳子,以及用得最如意的斧子和金刚砂磨石,然后,捆好我那把0.32-20型号的手枪,走上了山间小路。我知道,我被流放了。 全程二十公里,全是上坡,但我既没有停歇,也没有吃那块三明治。似乎比尔一直在注视着我。因为急着赶路,我似乎与日光保持同步,直至最后一刻。接着,黑暗自上而下包围了我,只有若隐若现的山峰让我知道,自己应该往哪里走。 头几天,我因为过于疲惫,来不及思考自己的处境。因为接触过炸药,我仍处于病恹恹的状态;又因为七月末扑救过一场火灾,走路的脚步仍然有些踉跄。因此,我多数时间就只照看着那块地头,..确保不出任何乱子。 现今的瞭望员驻扎在山顶,住的是所谓的“鸟笼”——在高塔上搭建一座玻璃房子,四周插着避雷针,因此瞭望员无须担心被雷电击到,他们可以二十四小时待在塔顶,观察雷电的闪击,以及冒出的烟雾。当然,事情本应如此,但在1919年,就我们所知,所谓的“鸟笼”真就只适合鸟儿居住。我们站在开阔的山顶进行瞭望,靠近山顶的洼地用于扎帐篷,这个地方往往有泉眼,而这就是我们的住所。从帐篷走到瞭望哨要扎扎实实爬半个小时的陡坡,而我每天要在山上进行十二个小时左右的瞭望。 靠近山顶的地方很少有树,因为这个地方的树木几乎都受过雷击。闪电像一条火蛇,围着树林飞舞。不过我很快发现,高山上的闪电看起来不像来自天空。在高山上,闪电发出的地方低于你,而且离得很近,仿佛在向上向外闪出。有一次,闪电差点儿就击中了我,震得树枝朝我身上乱飞,让我疼了好一阵儿。 我支帐篷的洼地有几道悬崖,上半部分向外突出。我没看见什么响尾蛇,但与我分享这块洼地的是一头灰熊。它不时前来,一路翻找悬崖上掉落的石块,寻找与它自己极端不成比例的小虫。只要看见它走过来,我就会爬到最高的岩石上。我一个劲儿地琢磨,它究竟要吃下几百只小虫,才够它一顿饭的量。它看见了我,嘴巴里发出哼哼声,仿佛在更换假牙。在一棵短叶松的顶枝丛里,我发现了一头驯鹿的骨架。你可能也猜到了。我的猜测是,洼地的海拔很高,积雪深得掩住了树木,而这只驯鹿正从积雪形成的硬壳上穿过,结果硬壳被踩塌,它受困而死,最终雪也化掉了。我的帐篷有一个窟窿,每当下雨,我要么让食物保持干燥,要么将床挪到干处,但就是无法两全其美。 我并不是第一次被困在一个地方做瞭望员,所以知道该瞭望些什么东西——一小块云朵顺着大山飘过来,这通常是傍晚的事情,此时的露珠早已晒干,风正吹得起劲。一般而言,它会从山上上升到空中,仅仅变成一小片云朵。偶尔,它也会消失得无影无踪,这样一来,你就不知道自己刚才看见的是什么,也许是一朵云,但也可能是一缕烟雾,因为风向发生改变,所以这会儿你什么也看不见了。如果是这样,你就应该在地图上标出来,以便进行多日的观测。遇到雷暴天气,你要把它所击中的每一个地点都标示出来。有时,一个星期之后,在某个点又看见了一小片云朵,它会不断增大,并呈现翻滚的样式。当你看见一片云开始翻滚时,那就不再是云朵了,尤其如果它的底部反射着红光。那可能就是火,哪怕那片云现在所处的峡谷,距离它第一次被发现的地方偏离了四五公里。因为如果没有风的话,烟雾会在山的另一边飘上好长一段距离,才能再次升起,从而被人发现。因此,山火一开始在瞭望员看来应该是这样的情形:有什么东西——你不知道那是什么东西——通常在傍晚时分,可能消失不见,不再出现,但如果它又飘了回来,而且是烟雾,那么它很可能偏离了火灾现场好长一段距离。 傍晚时分可能形成的云朵,跟已经失控的大火的表征没有任何相似之处。在那个时代,通常不可能很快便召集到人员进行灭火。那儿地处偏远县份,没有公路,有时连小路都没有。当然,很久之后,米苏拉才停了几架飞机,随时准备投放化学灭火剂和灭火人员。 相反,山火一旦失控,林务局会以每小时三十美分的价格(组长的价格是四十五美分),从比尤特或者斯波坎雇用百余个流动工人,运到靠近支路末端的某个只通小路的护林站,让他们沿着那道峭壁,步行走完剩余的六七十公里路程。等他们赶到火场时,大火已经在地图上蔓延开来,蹿上了树冠。这么多年,曾有一位参加考试的准护林员针对树冠大火,说过很经典的一句话。即便在我那个时代,这个人也是个传奇人物。考试时他被问道:“大火蹿上树冠时,你应该怎么办?”他的回答是:“离它远点儿,拼命求雨。” 我们夏天扑过的那场大火程度猛烈,因此我仍有些疲倦,眼睛仍然发痛,无法入睡。因为火势太猛,它在我的梦里盘桓了多年时间。不过,它还够不上1910年系列大火的级别。那一系列大火吞噬了科达伦城,烧毁了苦根谷的大片区域。那几场大火的烟雾飘到了一千多公里之外的丹佛市。在我的家乡米苏拉,下午三四点就得打开街灯,卷曲的灰烬轻轻地飘落到路灯上,仿佛热浪翻滚的八月飘起了大雪。当然,自有记录以来,哪一次火灾的规模都不及1910年的系列火灾,但1919年那一次是我遇到的最猛烈的大火。 这场大火来势凶猛,几下就蹿上了山脊。你可能了解,山火变得足够猛烈时,会生出一股风。大火形成高热,空气变轻并往空中上升,高空的冷空气迅速下沉。要不了多久,就会形成一股强大的回旋风暴,使大火越燃越旺。天空中的火柱呈喷发状,燃烧的球果和树枝纷纷掉进条带状的火焰中。大火在山脊上燃烧着,仿佛在高声呼唤来自地狱的增援。就在你透过火焰,力图看清地狱之火的来路时,突然有人在身后大吼一声:“天啊,快看你身后。那个混账东西竟然跨过了峡谷。”一直在寻找地狱之火的你转体一百八十度,在对面那道深沟略微往上的地方,一缕青烟变得越来越浓,球果和树枝燃烧着从空中落在你的身后,你被包>围了。此时,你会怎么办? 第二节 当然,从比尤特或者斯波坎招募的人员已经抵达,但都已疲惫不堪,因为他们赤着脚赶了好久的路才终于抵达火场。比尤特和斯波坎的招募大厅里,每个人都要换上好靴子和好衣服,才能参加招募,于是大家在巷子里轮流换上所能带来的好靴子和好衣服。此刻,除了一个人之外,全都穿着破旧便鞋。一路上,由于超不过装运货物的列车,他们吃了45公里的灰尘。他们是街头流浪者、满心希望躲开肺结核却等着夏季下井的矿工、酒鬼和世界产业工人组织(IWW)的成员。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比尤特和斯波坎充斥着大量的IWW成员。正值战后的第一个夏天,我们这样的普通工人对IWW成员仍然十分疑虑。有常聘员工(也就是报酬为每个月六十美元,而非每小时三十美分那些人)说,IWW应该是“一味玩”(I Won't Work)的首字母缩写。我们同时相信,他们这些家伙巴不得看着我们的国家被一把大火烧个精光。不管出于什么原因,我们都得拿出不少时间,像巡视大火那样留心他们这些人。首先,在新的火势燃烧到对面山脊之前,我们得把他们派到那里去,而他们很多人只想躺下来舒舒服服睡上一觉,哪怕一场大火正在他们身后慢慢地逼近。那是我第一次看见,只要能够躺下来睡上一觉,就算死,对一些人来说也无所谓。我们把他们往山坡上赶,他们却一个劲儿地求情,希望能够原地躺下。就这样,我们把新燃起的大火控制在了山顶。在那里,我们砍出了一条“防火带”,也就是刨出一条六十厘米至一米宽的通道,移除任何可燃物品,如干燥的松针、腐殖层等。我们在防火带前码起一堆堆干树枝,等着风势转向,把树枝朝着正顺峡谷往上燃烧的新一波大火吹过去。我们一直等着,直到领班发出信号。我们点燃一堆堆干树枝,让火势倒着烧过去,跟主火烧在了一起。这叫“烧逆火”,只能一次奏效,否则如果风势变回原来的方向,我们就只能让大火朝我们自己迎头蔓延过来。整整三天,我们一觉没睡。还得有人背着保温的帆布袋,爬到三百多米高的山脊,给我们送来饮用水。我们剩下的人将防火带向大火一侧一点点地推进。沟底我们暂且不管,大火往下方燃烧时,蔓延得不远,也蔓延得不快。 我们努力工作,挡住了大火。灭火过程的头几个小时至关重要,如果措施不对,你最好听从那位年轻护林员的忠告,也就是听天由命。比尔和他任命的火场领班兼具经验与天赋。凭着天赋和之前在火场的摸爬滚打,他们知道,什么地方应该用力扑打,才能将大火压回它原来的燃烧路线。如果温度低于43度,没有东西会把你烧死,也没有人对你高声呼叫,肺部仍能吸进热气,浓烟不会熏得你闭上眼睛,如果事情就是这么简单的话,那么说几条简单的关于灭火的科学道理不是难事儿。你需要尽力做的,就是将大火逼到布满泥土和岩石的空地。如果你的周围找不到这样的空地,你要把大火逼进稀疏的高山松生长区,或者其他无法迅速燃烧的区域。不过,如果火魔已经逼近,烟雾太浓,你只能看见跟前的两三名扑火人员,你就只有凭着天赋和胆识,而不是科学原理,去判断哪里是火头。看不清空旷山脊在什么位置,风向什么时候、在哪里改变方向,你手下的人员能否坚守阵地并耐心等待。当你部署人手时,别忘了最后一点,谷仓着火时,惊慌的不只有马匹。不过,我们都被安排在了合适的位置,而且,我们要么胆识过人,要么病重得什么都不在乎。不管怎么说,我们站在那里,风停了,大火跟我们烧起的逆火碰在一起,最后被我们赶进了林木线范围内。 不过,每当我们控制住火势后,总会发生一些奇怪的事情。总有火苗窜出防火带,窜出的地点往往找不到什么特别之处,我们因此确信,有“一味玩”成员将着火的原木滚到了防火带外,从而引发了新的火情。如果确有此事,他们也许只是想多拿几天工资。但我们不这么想,而我们怎么想已经无关紧要了——防火带外,火苗四处翻滚。我和一名红头发小子接受委派,对火情进行巡视。火场领班让我们带上左轮手枪。他就是跟我们这么说的。我仍旧一个劲儿地问自己,这项任务怎么会落到站里两个最年轻的家伙的头上。难道他们认为我们年轻,正应该好好表现一番,而且我们只会紧握手枪,呆立在一旁却不会开枪?还是他们认为我们年轻气盛,连目标都没看清也敢开枪射击?或者他们认为没有人,尤其世界产业工人组织里没有人能够回答这个问题?不管怎么说,我们穿过正在燃烧的树干和枝丫,一公里一公里地巡逻着。我们只要一靠近,轻轻的灰烬犹如长了羽毛,簌簌地升腾飘扬。我们仍旧没有祈求老天帮忙,不过雨终于来了。搭档是红头发,我觉得他应该开上一枪。我没有太多选择的余地。 我想,如果比尔知道我有多么需要休息几天,他是不会把我派到山上当瞭望员的。这样一想,我心里就高兴了许多。因为还在生他的气,我按最低标准向林业站进行电话汇报,也就是至少一天三次。电话装在一个棺材样的盒子里,就钉在帐篷柱上,还连着一个曲柄。长响两下,打给林业站,一长一短打给我,但林业站从来没有人往我这里打来过。在另一个偏远的瞭望哨有一个女人,两长一短就可以打到她那里。我敢肯定,其他瞭望员时常站在电话机旁准备打个两长一短,但从没有人真正打出过。我们只是看着她所在的山头,在轮到她向林业站做汇报时拿起听筒,听她的声音。她已经结婚,每晚都跟住在库斯基亚的丈夫聊天,不过为不至内疚,我们谁都没有偷听。 我一连休息了几天,连帐篷也懒得修补,之后便开始觉得有劲儿了。我知道,自己是因为受罚才被派到山上的。他们所期待的是我静静地坐在那里,守望着群山,渴望同伴,渴望找点儿事情做,比如玩克里比奇纸牌游戏,我想一定是这样。我肯定会守望着群山,那是我的工作,但我不会缺乏同伴。我早就知道,群山有生命,它们会动。很久以前,在我的孩童时代,我生了一场病,没有人知道我得的是什么病,该怎么治疗。母亲把我抱到室外,放在一张挂着蚊帐的床上。我躺在床上,注视着群山,直到自己好了起来。我知道,只要有需要,群山会与我呼应。 与此同时,我心中开始生出别样的感受,这一感受又跟另外一种想法相关,那就是比尔派我来守望群山,但我不会让这种委派变成一种惩罚。正是在山上的某个地方,我开始意识到心中的波动。当你第一次发现,自己的生活正在发展成为一个故事时,你就会产生这样的感受。我开始感受到截然不同的两种想法,一是我在这个夏季的工作接近尾声,二是我即将开启一个新的篇章。如果即将到来的,是跟原来一样的生活状态,那么这个夏季的工作很快就会结束,我也就可以回到家里,跟同伴们讲一讲我扑灭大火、背着0.32-20型号手枪巡视火灾现场,以及开山放炮等经历。然而,站在乱坟岗上往下看,我不再确信,那一场大火会在我即将开始的生活里具有多大的重要性。而越发重要的是,我不喜欢那个厨师,他就是个无名小卒,甚至都算不上是个好厨师或者坏厨师,除了洗牌,他什么事情也干不好。隐隐约约,但极为真实,我正在成为故事情节的一部分,正在成为自己的偶像——也就是比尔·贝尔的对手。实际上,我成为他的对手的过程十分神秘。厨师开始变得像那个神秘的坏家伙,就连我自己也变得神秘起来。我要让护林员和厨师看到,我不会因为被派来守望群山而被打倒,因为大山是我儿时的朋友。 做瞭望员对身体和大脑的要求并不高,心灵是最主要的。令人惊奇的是,在面对群山时,我们的心灵竟如此相似。对所有人而言,用不了多少时间,群山就会变成一种意象,而这些意象又会变得真实起来。金色的林浪变成了粉红的猛兽脊背……总有什么东西从移动的深海中涌出,总能想到海洋。从来不是湖泊,也从来不是天空。不过,不管我一开始想到什么形象,只要我注视的时间够长,群山就变成了梦境。现在仍然如此,而且反之亦然。通常是从梦中醒来后,我知道自己看见过那些山脉。我还知道,它们一直在移动,时而气势逼人地前进,时而犹豫不决地挪移,时而无休无止地退却。群山和梦境,二者皆然。 当然,午后观察群山是瞭望员的重要工作。疾风自谷底吹向山顶。悄无声息燃烧多日的小火散出烟雾,首次被人发现。雷声未到,刚刚引燃的山火已经蔓延开来。截至三点半或四点,闪电像个花哨的职业拳击手,在远处的山脊伸着胳膊踢着腿,一会儿斜向蹦跳,一会儿弯腰低头,一会儿虚张声势,却不击中任何东西。截至四点半或五点,它又玩起了另外的花样。你能感觉到空气产生了变化,变得让人难以呼吸。此时的闪电似乎在朝你跑过来,挥出短促而有力的一记拳头。你手执照准仪,在地图上画出一条线,指向被它击中的地方,然后开始数“千零一,千零二”。加个“千零”,是为了把语速降到每秒钟数一个数。如果数到“千零五”的时候才听到雷声,那么你就能够算出,闪电击中的地方大约在1.6公里之外。击打越来越短促,数数越来越快,你便知道,雷电要在你面前大显神威了。接着,闪电和雷声同时出击。无须继续数数了。 不过,我记忆最深的是在夏夜里爬出帐篷的情景。在高高的山上,秋天似乎随时准备降临。对一个男孩子来说,跟群星站在一起撒尿,是一件非常新奇和美妙的事情。不是站在群星之下,而是和它们站在一起。即便到了晚上,莽莽群山上似乎也有风在吹,高大的树木被吹弯了腰。不过,当这个男孩子无所事事地站在那里观望时,似乎天空弯下了腰,群星拂过树林,银河消失在了远方的森林里。宇宙从这个男孩子的身边一掠而过,消失在树丛中后,天空重又填满了星星。一整夜,无数颗星星从他身边一掠而过,不过,男孩现在感到有点儿凉了。 这时,人体排出的点点水汽慢慢失去了踪影。 通过回忆,我知道当天是八月二十五日,一阵异常炎热的电暴撞上山顶,随即吹起了异常强大的风。风吹了一整夜和次日一整天,我系牢了帐篷上的全部绳子。风带来了凉意。第二天晚上,我入睡后,天空中下起了雪。当时是八月二十七日,所有东西都浸了水,变得十分沉重,咕咚一声掉到了地上。物品大多从帐篷的破口处滚了出去,不过还剩了几样。第二天早上,雪地里甚至能追踪到麋鹿的足迹。 我对即刻生火做饭并没抱太大的希望,而是首先爬上了山顶。我放眼四望。我知道,自己可能再也看不见如此美丽的大地。之所以如此美丽,是因为你把你知晓的某些东西和你看见的某些东西融合在了一起。它们成为一个整体后,与原有各部分的拼合形成了差异。我所看见的,也许就是另一幅冬景而已,尽管这样的冬景十分令人震撼。不过,我所知晓的是,冰雪覆盖的大地依然生机勃勃,到明天,到后天肯定没问题,它又会绽放出满山的绿色。因此,我因为自己对冬去春来的认知,所以看到了这一短暂沉寂后的生机,不出三日,它就会重获新生。从我所站立的地方,到也许就是世界尽头的苦根峭壁,是一行行暂时被白色覆盖的干草和落叶。苦根峭壁之上,尚有夏日积雪的痕迹,山岭间的缺口看上去像一扇扇窗户,那一瞬间,时光似乎无穷无尽。 我还没来得及回到营地,积雪就开始融化了。几百个灌木丛一如设置好的陷阱,先是被压弯了腰,然后回弹到空中,喷吐出一口口白雪,好似瞬间同时捕捉到了几百只白靴兔。 我正在做早餐,听到钟声不断嘀嗒嘀嗒地响着:“时间到了,你该辞工了。”我差不多从一开始就听到了,差不多立刻就认同了。我对自己说:“你灭过大火,口袋里装过大枪。”我还告诉自己:“你切开过蜡纸包着的炸药条,捆绑上雷管,退到远处,看着它咝咝地冒起白烟儿。”随后,我又对自己说道:“你帮比尔捆过货包,你还自己一个人巡过山。夏天的活儿就是这样了。抓紧时间辞工吧。”我把这几句话反复念叨了几遍,直到把它们印在了我的心上。我还知道,防火季节已经结束。实际上,护林员跟我说的最后一句话就是,如果下雪了,我就可以回到林业站。于是,我给林业站打了电话,长响两下。我打了两次,差一点儿把电话的曲柄给扯掉。但我心里清楚,从山顶到林业站之间,风暴很可能刮倒了二十几棵大树,压在了电话线上。最终,我告诉自己,坚持到明天再说。到那个时候,雪差不多已经化完,我就可以走回林业站,再抓紧时间翻过那座小山,抵达哈密尔顿了。 我有意没告诉自己的是,你不喜欢护林员的厨师,护林员因此对你耿耿于怀,而你想从他手里辞工几乎没有可能。或者,你已经成为一个故事的角色,所以不能摆脱这个故事。我利用那天剩下的时间清理了营地,终于补好了帐篷上的破洞。我听见,嘀嗒嘀嗒的声音越来越响亮了。我把罐头盒挂到树上,那是灰熊够不到的地方。我曾经看见,它啪嗒一下就把罐头给撕开了。 第二天上午十点钟左右,我朝着林业站出发了。没有必要等太阳把积雪化得更多。再说,我心存一丝微弱的希望,暴风雪只吹倒了两三棵树,压在了电线杆上。所以,我决定带上爬杆设备。此外,我还带上了斧头,以及其他七零八碎的小东西。因为穿着爬杆脚扣,腰间系着攀爬带,带着绝缘子和九号电话线,我只能弓着腿行走。走出雪线前,我怀疑自己是否下行了三百多米的海拔高度。走出雪线前,我还砍倒了电线杆上压着的两棵树,捻接了一次电话线。通过计数,我本应知道,自己绝不可能在一天的时间内,检修完近二十公里的电话线路。但既已决定辞工,我干脆生出一种尽责的想法,希望本着我的良心,履行完自己应尽的职责。于是,我继续套上爬杆脚扣,顺着电话线的路线,一棵树一棵树地巡视着下垂的电线。当你这样子顺着一条线路行进时,你对大地完全没了感觉。在你眼里存在的,全是一道道往前伸展的铅笔线。我不可能看见响尾蛇,除非它长有翅膀,且此刻正朝着越冬的南方飞行。就我而言,麋鹿峰地区根本没有什么响尾蛇。如果有,它们也早已进了洞。现在毕竟是季末,而且刚刚下了一场雪。你可以找个洞底,把我的这种想法查验清楚。不过,你肯定永远也找不到蛇道。 我无须告诉你,响尾蛇通过什么方式发出声音,你肯定不会弄错的。但有时长着双翅的大蚂蚱会误导你,除此之外,你绝不会认为响尾蛇会是其他什么东西。我在空中停了好一阵子,看见它窜进了灌丛。那真是个丑陋的王八蛋,根本不像平原地区的响尾蛇,它的身体很短,头部之后十分粗壮。 我不知道自己一下子跳出了多远。不过,等我着地时,发现自己因为惊吓而一下子跳那么高,我对此怒不可遏。我脱下爬杆脚扣,捡起斧头,跟着它追进了灌丛。我还记得山谷里那位疯狂的牧羊人。那年夏天,他被响尾蛇咬了一口。他不是泰然处之,照管自己的伤口,而是去追那条响尾蛇,直至把它,以及他自己弄死。我还记得员工们讲起这件事情时,都说那个牧羊人一定是疯了。我一定比他更疯狂,因为想起他的事情后,我追着响尾蛇跑进了灌丛。我跑得很快,但还是没能找到它。 我们现在时常说起“意外事件”这个词,我觉得用它来描述我接下来的生活十分恰当。在我的记忆中,它并没有连续发生,也不是断然分开。那条蛇在我一米开外的地方盘成一圈,我将斧头竖在我和它之间,它一口咬向斧头柄,被咬中的斧头柄像钟声一样梆梆作响。几个动作之间没有任何停顿。突然,时间又开始了,因为就在这一次意外事件之后,我觉得自己握着斧头柄的手一阵刺痛。双手那个刺痛的感觉,就像你小时候拿着一根棒球棒,却丝毫没有注意到,同样拿着一根棒球棒的另一个小孩子偷偷地走上前来,举起他的棒球棒,照着你的球棒就来了一下。 蛇仍旧躺在那儿,仿佛从未离开过它自己盘成的圆圈。它吐着信子,注视着。它第二次向上朝我蹿起,我迅速躲开了。我差点创下一项起身后跳的记录。动作如此迅捷,以至我在空中完成了一多半思考过程。我想的是,如果再次落回到地上,我一定要设法消除手上的麻痛感,比如朝着倒在地上的树多砍几斧子。然而,等我落地时,我呆呆地立在那里,试图捕捉那条蛇发起攻击时的场景,因为那幅场景丢失了几帧图像。我能记起的是,只有四十多厘米的尾巴还留在地上。图像里看不见它的头部和上半身,难以分辨这一部分去了哪里,只看到一片竖向的釉质。就在我退回到更远处时,我得出了结论,它那四十多厘米的身体仍旧留在地上,作为发起攻击的基座,只不过它发动的攻击迅速得让人无法看清。那个王八蛋仍旧吐着信子,我于是退到了更远的地方。然后,我穿上了爬杆脚扣。这一次,当我循着电话线路前进时,我用一只半眼睛留意自己应该在什么地方下脚。 你如果拉过电话线,那就应该知道,用来爬电线杆的脚扣和用来爬树的脚扣有很大的不同。爬树脚扣的扣齿大约多出五厘米的长度,因为你在爬树的时候,脚扣首先必须抓进树皮,然后才能抓住木头。只要树干上有皮,这个东西就会相当合用。不过,我很快就发现,有一段线路穿过一片曾经的着火区,也许就是1910年那几场大火之一呢,唯一立着的几棵树都已经枯死,树皮早已脱落,而且跟黑檀木一样坚硬。脚扣只能抓进一两厘米,于是我凭着脚扣尖跳起了摇摆舞,同时祈祷那一两厘米能把木头抓牢。顺着这些石化的树爬得越高,我做的祈祷越多。不久,线路跨过了一道宽达二百二十多米的壕沟。我的运气也着实够背的,一侧的线路掉落了下来。对一棵枯树来说,要在风暴中支撑跨度为两百二十多米的九号电话线确实过于沉重。而其中一棵树的根部早已腐朽,倒在了地上。树木倒下时,电话线缠在了一起。我砍断树木,把电话线取了下来。我捻接好电话线,多接上几米,把它挂到了另一棵树上。接着,我差不多让电话线仍旧那样躺在地上,朝着林业站的方向再次上路了,因为我不想一边背着重重的电话线,一边攀爬一棵枯树。但是,不管我何时做出那样的逃避行为,护林员肯定在注视着我。于是我将电话线搭在攀爬带上,再将攀爬带套在树上,尽量后仰身体攀爬起来,蹬着脚扣尽可能深地抓进早已钙化的树干。你看见过架线工的工作场景,就能明白身体后仰可是一个费劲的动作。你应该知道原因何在,哪怕你从来没有用过脚扣。当你将藏书网电话线挂到树干上,而不是电线杆上时,你得克服额外的危险。你的背部必须更加后靠,一边往上攀爬,一边用一把小斧头砍掉枝丫。因为你把攀爬带绕在了树上,你如果要向上爬,它也得跟着往上走。跟着你同时往上攀爬的,还有两百二十多米长的九号电话线。你每将脚扣向这根金刚砂图腾柱抓进一厘米,电话线就变得沉重一分,紧绷一分。树下,是你刚刚砍落的一堆尖锐枝条。 我刚爬到一小半,电话线绷得越来越紧。我要不是有攀爬带绑着,它也许早把我从树上拉下去了。脚扣越来越难以抓进树干。就在这时,我听到哧的一声。要是没有那根攀爬带,电话线就拉着我飞过悬崖落进沟里了,但这样我也许会感觉舒服一点。总之,脚扣从图腾柱上滑脱出来,我往下掉落了三米多。就在这时,什么东西挂住了攀爬带,我被悬在半空,闻到衬衫前襟冒出了烟味,原来是我的肚子擦着刚砍去树枝的尖桩跌落了三米之多。我好不容易松掉攀爬带,又下降了三米多。我无法将身体撑离树干,以朝树干再次抓进脚扣。终于降到地面时,我的感受犹如印第安人正在搓动两根木棍生火,而我正是他手里的木棍之一。 我不敢低头,不敢去看下半身还有哪些部件。我反倒对着那些尖锐的枝条查看了一番,以看清自己下体的哪些部分将要永远地挂在上面,慢慢变成一块石头。终于,我根据全身分布的痛感判断出,我的整个身体还受着神经系统的指导。 突然之间,我失去虔诚之心,明白自己完成了当天要做的电话线修理工作。我尽量将所有物品塞进一个包里,不过,我一门心思想的,却是响尾蛇那头部以下十分粗大的躯体,以及我要前往的地方是多么暖和。 到林业站的路全是下坡,我在傍晚时分赶了回去,全身依然没有凉爽下来。不出我所料,比尔正在仓库里。我走了进去,他头也不抬地问道:“你怎么离开山顶了?”妈的,他非常清楚我为什么要回到站里,他自己告诉过我,如果下了雪,我就可以回到站里。我回答道:“山上有响尾蛇。”他笑了笑,似乎对他自己和那条蛇都感到十分满意。我对爬树一事只字未提,尽管我衬衫的前摆被撕破了。 他没有打包。季末到了,他不过在清理物品而已。我们彼此没怎么说话,因为我还在生那条蛇的气,他也自得其乐。过了一会儿,我们突然都意识到自己正在干什么,随即各自乐在其中。也许,你成为打包工的一个主要原因,正是你喜欢收拾各种杂物以及工具。每到夏末,培根大多已经发霉,很多工具要么把手已经破损,要么刀口、尖头需要打磨。不过,也无谓了。我捡起那把值得赞叹的鹤嘴锄,心情真是好极了。为了砍防火带,我们用它斩树根挖石头,弄缺了口子。那块生霉的培根让我想到,早就该把它端上饭桌了。比尔终于说道:“你为什么要跟筑路人员一起回去呢?没有你,他们一样能干活儿。而且不是已经到季末了嘛,我需要人手,留在营地帮我清理这些杂物吧。”接着,他仿佛在头脑里将这两件事情放在了一起,继续说道:“今天晚上来林业站玩克里比奇如何?”我告诉他,只要他有需要,我就可以过来。我同时告诉自己,过一两天再跟他说我要辞工的事情吧。我越来越强烈地感觉到,自己正在脱离正常的生活,即将被卷入一个故事。越是到了辞工的时候,我?99lib.越不能辞工。 我对克里比奇并不怎么着迷。他已经坐在了那里,头戴一顶黑色牛仔帽,穿着一件蓝色衬衫,嘴里叼着一支“布尔达勒姆”牌香烟,脚穿着双鞋舌伐木靴,靴子上装饰着花哨的流苏。除了这几样东西光彩夺目,他还是个非常出色的打包工;我们都把他当成最好的护林员;他能够指挥一大队灭火人员,把自己当成灭火人员和苦根山脉的私人领主;也许还杀死了一个牧羊人。然而,他玩不来克里比奇纸牌游戏。还有,如果来自哈密尔顿的谣..言属实,那么他不但不会玩牌,而且无法摆脱那帮人。但我眼前的负担,是这个用双手捧着,与人当面对玩的克里比奇纸牌游戏。我邀请不到编外员工参与进来一起玩牌,那样的话,我们还可以玩点儿别的什么游戏。我讲过,厨师已经拒绝了我。你大可放心,我试探他之前,已经试探过了其他员工。 这几个员工跟我在林子里共事过的其他员工十分相似。他们就是一群上班的守财奴。只要鞋带还能打结,他们绝不买新的;打扑克牌时,一毛钱也不会赌;他们学会了在衬衫上缀上难看的大补丁,整个周末就知道缝补袜子、在衬衫上打补丁;喜欢囤积,恪守基督教规。因此,他们抵达小镇的第一晚才有大笔的钱可以输掉。离我们辞工的日子越来越近,他们当然要加紧囤积,越发恪守基督教规。我去员工帐篷找到我那套铺盖卷,好在睡觉前晾晒一番,正好碰到大家都在。见到他们我感到十分高兴,尤其是史密斯先生,他在我背上捶了一拳。但是,我不想引诱他们参与任何形式的原罪行为,比如这个以一毛钱为限的扑克牌游戏。我知道自己无法摆脱克里比奇扑克牌游戏。我已经听见比尔又在数他那手一个八点和一对七点的牌了:“一个15点2分,两个15点4分,三个15点6分,一个对子2分,一共是8分。” 那天傍晚,我学到一点,永远不要因为许久未见一个人,就停止对他的讨厌。我和比尔相互都有些戒备,不过,我毕竟受了两个星期的流放,这让我们之间的恶感有所减少。然而,尽管我被比尔流放到了西伯利亚,他的牌技却没有更多的长进。我明白,如果不换一种玩法,我们很快就会再度怨恨对方。我敢肯定,我的想法没有错,但我错在记吃不记打,我应该一如既往地讨厌厨师。他马上就要洗完碗碟。饭菜十分可口,尤其在我自己担任厨师两个星期之后。我们三个男人刚在八月底经历过雪暴天气,似乎应该彼此友爱。 作为经常率先听到他人在谈论什么话题的人,我满含感情地说:“嘿,给我一条毛巾,我来帮你把碗碟擦干净。擦完之后,你陪我们玩玩游戏,怎么样?这一季就要过去了,我们三个人还从没有坐下来,一起玩过扑克牌游戏呢。” 我伸手去接毛巾,他一把将它扔到一边。他穿着帆布鞋,先是踮踮脚尖,接着踮踮脚跟,然后又踮踮脚尖。直到这时,我才明白,正因为我们期待过一个人对自己的善意之举有所回应,所以当他选择漠视时,我们会万分痛心并由此对他厌恶至极。所以,我觉得讨厌一个人是自己的事情——我讨厌你,与你无关。“我要跟你说多少遍——我不和与我共事的人玩扑克。”我手里的扑克遭到了拒绝。他把毛巾揉成一团,扔到了碗碟架上。“来,把牌给我。”他一边说着,一边从我手里抓过扑克牌,坐到餐桌旁洗起牌来。扑克牌似乎变成了一团团火焰。他说道:“坐下。”我依言坐了下来,先前握扑克牌的手仍旧摊开着。 接下来,他做了两件事情。 首先,他在一堆扑克牌里手指翻飞,挑出了四张A。随后,他把四张A插回到扑克摞里。然后,他让我切一次牌。接着,他给比尔、我以及他自己各发了一手牌。“翻过来吧。”他对我说道。我是一手正常的牌。比尔也是。他手里是四张A。 第二次,他如法炮制,先是挑出四张A,将它们插进扑克摞,洗牌,让我切牌,再给我们三个人发牌。“翻过来。”他说道。三个人手里一张A也没有。他把一摞扑克扔到我面前。“在这里面,”他说道,“找出四张A来。”他又回去擦起了碗碟。 服从不是我的天性,但我照做了。我笨拙地翻找着扑克摞,一张A也找不出来。我又做了一番更为彻底的寻找,只好放弃了事。他一边摊开擦碗巾晾晒,一边回过头说道:“看看你的衬衣口袋。”果然在那里,四张全在。我摊开来,一张一张地数着。他这一手让我印象深刻。 “他是个玩牌老手。”比尔微笑着说道。我告诉他自己差点儿被响尾蛇咬到的时候,他脸上的笑容像极了这一刻。 过了一会儿,比尔又说:“他真是个艺术家。”对,我得承认,我有点儿犯晕。无可否认,他是个玩牌老手,男性魔术表演圈往往就以玩牌老手为中心。可比尔称他为艺术家,这是我无法接受的事情。我告诉自己——幸亏这一次没有大声说出来——这个家伙还是有什么地方不对劲,我还是觉得他华而不实。 他又走过来,挨着我坐了下来,开始洗牌发牌。这一次,他只是做着各种操练。他总是发一轮牌说一句话。如果他想强调什么东西,就会洗牌、切牌、发出四手牌,再说一句话。就像这样子。“我再跟你说一遍,我玩扑克牌的……”(发一轮牌)。“我玩扑克牌是为了谋生……”(又发一轮)。“因为身体的原因,我只能在夏天出来……”(又发一轮)。“我干不了重活,因为我得让我这双手保持柔软……”(再发一轮)。“所以,我只能当厨师,洗碗碟……”(再发一轮)。“每天晚上睡觉之前,我都要练习。”接着,他把整个过程又重复一遍就结束了。“我从不和与我共事的人玩牌。” 他一把收好发出的四手牌,我们就准备睡觉了。 “顺便说件事儿,”我正要出门,比尔把我们叫住了,“我有个计划——我还是明天再跟你们说吧。”入睡之前,我对他那个计划 5df2." >已经琢磨得差不多了。就是差不多吧。 其实我认为他自己到目前为止都还没有琢磨好,也许永远也琢磨不好。次日一早,当我们在库房说起这事儿时,明显看得出来,他一边说,一边在头脑里琢磨。从一开始,我就被安排为那个抓钱的人,他“给我打掩护”。反正就是那个意思。也是从一开始,他就认为自己额外只需要两个人,而他挑选的人在我看来非常莫名其妙——第一个是史密斯先生,第二个是一个加拿大士兵。后者最近喝出了酒精中毒,已被送到山区医院进行康复。他戴的边框眼镜由动物角制成,我此前从未见过,上面还挂着一条缀有流苏的眼镜绳。事实证明,他跟牲口沟通的天赋跟比尔本人几乎如出一辙。他能跟所有的马和骡子说话。不管它们有什么毛病,他都能替它们治愈。前面打基础的工作十分艰巨,比尔能够选中他,说明他肯定有本事,但他身体不好,有时会咳嗽得非常厉害,我们则没收他手里的威士忌,然后自己喝掉。我们这么做的理论依据是,没有必要在一个垂死之人的身上浪费佳酿。比尔挑选他,只能说是一个马夫对另一个马夫的信任。一开始,比尔计划算上我们三个,再加上他本人。不过,上午还没有过去,他就改变了主意,决定带上全部员工。“都是很不错的员工呢,”他说道,“不能落下任何一个人。”至于厨师,我已经一再受到警告,不能动他一根汗毛。 他估算了时间,临近季末,我们还需要一个星期左右,才能把林业站收拾出来,并将灭火用剩的工具统一打包。他说,厨师将骑马前往哈密尔顿。其他人则步行过去。难怪,厨师在林子里会穿着低帮帆布鞋。 进城后的第一晚,我们要在牛津酒吧碰面。有报道说,这是哈密尔顿最好的酒吧和棋牌室。比尔把宝全押在厨师身上。至于我们其他的人,只要我们乐意,并且愿意尽可能多地出一份力,最终结果将确定无疑。这个结果取决于我,也取决于他们。我来做计划,其余人协力配合。我再次被告知——已经无数次了——万一出了乱子,我的任务是抓钱。我再次被告知,他“给我打掩护”。 “把你的枪也带上。”他对我说道。“天哪,”我回答道,“比尔,那把枪我不能带。我只有那把0.32-20型号的0.45英寸口径的手枪,子弹有骑兵炮那么大呢。我恐怕还没走到酒吧,就会被警察逮起来。”“好吧,”他说道,“等麻烦找上门的时候你就知道了。”过了一会儿,我又问道:“比尔,除了0.45的手枪,你就没有别的随身武器了?你确定你能带着它走进赌场?”他回答道:“我说过,我会给你打掩护。” 第二天清晨,我的脑海里涌现出许多片段记忆。我想起哈密尔顿有一种传言,说比尔被当地的赌客们视作天赐厚礼。那些人甚至相互较劲,在他每次来到镇上时,看谁能够赢光他的老本。如此说来,我们即将上演的情景剧也许可以叫作“护林员复仇记”。我的任务是站出来,邀请员工们下大赌注,然后让哈密尔顿那帮骗过比尔的家伙跟着大把大把下注。几个星期前,我遭到了流放,原因是我说要揍厨师一顿。而如今,厨师可以骑马赶到哈密尔顿,我们却只能走路。 “好吧,”我自言自语道,“这是最佳组合。”不过,我自己在那个杂种身上押了二十美元的赌注。是的,我也把钱都攒了起来,和其他人一样,未能免俗。 要让其他员工在厨师身上押宝,并非易事。首先,他们跟我一样不喜欢厨师。第二,在与良知的对垒中,大家难以确定,吝啬和贪婪哪样会占据上风。这帮员工仍然宁愿给袜子打补丁,也不愿意输掉一毛半毛。但面对确定无疑的好机会,他们又实在不忍心白白错过。最后,我给他们讲了我在衬衣口袋里找到四张A的事儿。“那个嘛,说起来简单,做起来困难。”史密斯先生说道。他在矿工工棚度过了大半辈子时间,对各种各样的扑克牌玩法略知一二,不过他本人并不精于此道,实际上也从来没有玩过。“他用的是掌心藏牌。”他说道。“究竟是怎么办到的呢?”我问道。他拿起一张牌,向我们演示,先用食指和小指扣住纸牌的边缘,随之弯曲四个手指,再以拇指触牌,并将纸牌由掌心推或拉至手背,或反向动作,同时翻转手腕,不让对面的人看见纸牌。“所以,他的手法,”史密斯先生说道,“就是把牌藏进手背,再把掌心亮给你看。接着,他扫过你的衬衣口袋,同时弯曲手指,将牌放了进去。”他试着演示给我们看,不过那只手十分笨拙,我们总能发现那张牌。但意思我们弄懂了。我们所有人都试了试掌心藏牌,却比史密斯先生还要笨拙。实际上,我试了好几年,不过一直没能成功。史密斯先生想说服我们:“你们在杂耍场不是看过嘛。”当时,潘太及斯马戏团在斯波坎、比尤特和米苏拉做过多次巡演,因此,我们经常看见魔术师手握一张扑克,在空中一抛就消失不见了。“你的意思是说,”麦克布赖德先生问道,“厨师的手法好到足以参加魔术表演了吗?”“也许吧,”史密斯先生回答说,“我们只是试着藏一张牌,他能同时藏四张呢。”有人满怀敬意地说了一句:“我的天啊!”于是,全都下了赌注。 同时,他们开始意识到,自己成了廉价杂志故事的一部分。他们喜欢这样的感觉。他们看起来比我更感到满意,也许因为他们比我更喜欢自己将要扮演的角色。不管怎么说,当我端着帽子合计大家的集资款时,发现平均赌资比我下的总数还多,甚至超出我半个月的薪水。这笔赌资经过我的手转交给比尔充公后,他们便每天晚上聚在一起观看厨师洗牌。他们坐在餐桌旁围成半圆,像赛马场挤着的马迷,观看着自己心仪的马匹接受训练。他们在他身上押了宝,甚至还言必称“要分一杯羹”。 虽然比尔说过我不用去跟修路工人一起劳动,在林业站帮帮忙就行,但我知道那边的进展并不太大。无论于他们还是于我而言,已经到了辞工的时间,这一季我们已经干完了。任何从事季节性劳务的人都知道,跟季节更替本身有同样规律的,就是每个季末都会产生这样一种感受:“辞工的时间到了,辞工的时间到了。”就连史密斯先生似乎都对炸药没了感情。 我们试着找点儿乐子,算是为去到镇上的第一个夜晚操练起来。我现在已经明白,把伐木工和牛仔想象成一群大呼小叫的人,大口喝着劣质威士忌,拿新手大开玩笑,是一件十分正常的事情。我对牛仔不太了解,他们主要生活在我妻子的祖国,但我在辞工之前,已经跟树林子里的多位同事打过交道,无论白天黑夜,我们很少开玩笑,而若跟新手开玩笑,则就那么几样,非常标准化。我们干的活儿太苦,劳动的时间太长,幽默感已经所剩无几。很多情况下,我们要么独自干活儿,要么分成小组,我们都觉得把时间拿来取乐非常不值当。当你身心疲惫,独自一人时,即使心情不好,也不是什么麻烦事儿。而若要取乐,你先得调整好情绪,然后得有时间,还得有听众——你还得是个爱取乐的人。同时,不管你对树林子怀着怎样的热情,你都不能说它有着无穷无尽的乐趣。别误会,我们有自己的乐子,只不过仅出现在看似正式的场合。到了那个时候,我们开的往往是一些雷同的老套玩笑,而且最终总会拿自己取笑一番。所谓正式场合,就是一大帮员工聚在一起的时候,尤其是辞工前夕,大家都不再拼命干活时。 即便如此,我们也会极尽轻缓地放下劳动人民的清教徒精神,开始为犯戒做准备。我们首先在几个工程师身上开始,几天前,他们刚在护林站安营扎寨下来。他们来这里是要为偏远的农村地区绘图,用他们的话说,就是“政府一直没弄清楚,从印第安人手里到底偷走了多少土地”。我当即过去看望了他们,因为我喜欢地图,以及地图背后的故事。不过,其余同事过了一阵儿才对地图绘制员产生兴趣。首先,他们每天晚上都要等到厨师倒腾完扑克。其次,从林业工人务实的角度出发,他们信不过林务局绘制的地图。他们坚信,早期绘制偏远地区的地图时,绘制员要么坐在帐篷里,要么在寒冷的冬天坐在米苏拉的地区办公室里说道:“不,走向应该是这样的。”实际上,在早年间,除非经由美国国家地质勘探局确定了方位,否则我们根本不敢相信在某个地方会有一座山脉。正因为这样,我们的人立马跟地图绘制人员争了起来。我们把自己当成了坐在米苏拉的地区办公室的人。“见鬼,”我们会这么说,“那条小溪不经过这里,而是流经了那个地方。”我们有时候想迷惑他们,有时候说的是真话。 不过,地图绘制员当时在溪流命名上所面临的困境,远比它的流向麻烦。他们绘制完清水溪的北部支流,就该接着绘制“湿屁股溪”(Wet Ass Creek)这一部分了。他们把位置也弄准了。他们可能采用的是罗盘链路测试法,至少采用了罗盘步行法。但是,提交给地区办公室的制图室时,在是否应该保留原有名称上,他们产生了分歧。地区办公室那帮人从来不管你是开玩笑还是写诗歌,所以我们坚决支持选择使用原名的人。我们辩称,西部地区有太多地名来源于某个家伙位于明尼苏达或者马萨诸塞州的家乡名,或者是某个家伙根据一头灰熊或者驯鹿定下的名字。“全国有五千条河流取名为‘驯鹿溪’。咱们就把美国仅有的一条‘湿屁股溪’保留下来吧。”我们据理力争。他们辩称,在林务局米苏拉制图室工作的多为女性,如果让她们那双纯洁的手去誊写这样的文字,这是对她们的一种冒犯。其实,这帮人很快也会去哈密尔顿,在几个妓女身上一夜挥霍掉一个夏季挣来的钱。 最后经过投票表决,我们这方获胜。或者,至少就目前而言,我们认为,获胜的是我们。不管怎么说,大家都同意,以原名提交给制图办公室。于是我们期待着,这里会建起一个国家公园——“湿屁股溪国家公园”,“朝觐者”全来自布鲁克林,他们把车停在路中间,让孩子投喂灰熊,或者反过来。 第三节 然而最终结果是,我们被开了个玩笑。在林务局后来出版的地图上,整个地名变成了一个单词,单词结尾改成了字母“e”,并且这个字母要读出声来,而字母“a”这个读音应该是波士顿的人加上去的。这样一来,这个地名不再具有任何意义,你还得保证读音正确:Wě-t?'-sē(维塔舍)仿佛它的发源地位于波士顿的比肯山。 那段时间,我们很喜欢自己想出来的这个笑话,并由此又想出一些别的笑话。我们得了季末疲乏症——具体来说,是那场大火仍然让我们感到疲惫不堪——因为我们讲的笑话也跟着疲惫不堪。我们甚至在那个加拿大人身上玩了一次猎鹬恶作剧。我们让他张着麻布口袋,以便我们把鹬鸟往袋子里赶。加拿大人在法国的时候没有喝醉,来到爱达荷之后,倒真的举起了麻布口袋。与此同时,我们为前往哈密尔顿准备起来。到了那儿,我们就不能再想着开玩笑了。同事们在树林里建了个酿酒厂,他们从库房偷出干杏、桃子和梅干,私下里酿起酒来。上了年纪的史密斯先生弄来一些甲醇,他们蒸馏掉表层的粉色玩意儿后,径直喝下了剩余的东西。接着,他们往往要跑去厕所或者灌木丛。他们在为哈密尔顿之行做着准备,而剩下的时间没几天了。我已经决定,第二天早上就出发。一天之内步行赶到哈密尔顿,这多少算是创下了纪录。因此,我没怎么喝他们酿出来的东西,就连他们用猪油桶酿的干杏白兰地我也没喝。当我告诉他们,我第二天就要出发时,他们这样问我:“唉,你怎么这样啊?你就不能留下来,跟我们一起去镇上逍遥一番?你说,要是厨师赢光了哈密尔顿那些吹牛赌客们的钱,我们该怎么办才好?我们要不去挥霍一下,还算哪门子林业局的啊?” 这些事情我早就想过了。到了季末,如果不去“横扫小镇”,你就不是个林业局员工。我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但如果你是个好人——就算你没有那么好吧,事情往往会这样:当你在某个小镇附近干了几个月的活儿之后,你就开始觉得自己比镇上的人高出一头,而且对他们充满了敌意。小镇连你是谁都不知道,你却心里念着它,嘴上挂着它。上了年纪的史密斯先生喝了一口自酿的酒,又从一个冒着热气的罐子里喝了点儿什么,然后说道:“我们要闹得镇上他妈的鸡犬不宁。”接着,他一边颜面尽失地跑向厕所,一边大声嚷嚷,要我们证明给他看,没有谁比林务局的员工更厉害。 此外,就是厨师要替我们所有人大捞一笔这件事儿。究竟他能帮我们赢回多少钱,是每天晚上我们都会争论很久的事情。竞猜数额不一,取决于我们的争论是在看见厨师发牌之前还是之后。我们通常会猜数额在一个季度的工资上下。私下里,我们当然希望赢得越多越好。 不过,我就要去创造一项纪录了。厨师是玩牌的好把式,因此他能取代我成为十拿九稳的牌手。自护林员意识到这一点后,我就日益觉得有必要创下一项纪录。就像德克尔兄弟设计出了最新式的驮鞍,我也可以一夜之间成为他们那样的人。我想过,我可以通过打包来实现。但靠着这个白日梦,我的日子肯定长不了,而且炸药这玩意儿又让我的身体感到很不舒服。因此,这项纪录只能是走路。我知道,我的走路速度可以胜过本地区的任何一个人。而我需要在本地闯出一点儿名气。迫切需要。 从麋鹿峰到布洛杰特谷口有四十五公里路程,从布洛杰特到哈密尔顿还有几公里的路程,加在一起只能算是有点儿远,并不算特别远,不过光靠步行还是十分艰难的。首先,那个里程是“林务局里程”,你要是对“林务局里程”不太熟悉,我给你举一个能说明情况的生活案例。我们家的度假小屋在使命冰川附近,周边湖泊众多,其中一个叫作冰川湖,它位于克拉夫特溪路的尽头,那条路的最后一段十分陡峭,需要步行才能走到湖边。林务局在路的起点树了一块标牌,上面写着“冰川湖——1英里”。于是,你沿着这条路,朝冰川湖的方向走了好一阵子,直到你看见第二块标牌,上面写着“冰川湖——1.2英里”。因此,关于“林务局里程”的精确定义是,相当远的一段路程再加一又十分之二英里,而我要步行到哈密尔顿,得走上三十个林务局英里的路程。路上全是花岗岩石块,且近一半是上坡,得一直爬过雪羊生存的海拔;然后下坡,一直下到巴不得让双腿再走上几步上坡路,可这时的双腿已经无法继续使劲。我拼上命也得走完,为的就是让比尔知道,这么远的路我是在一天之内走完的。 比尔正在念念有词地数着克里比奇纸牌的分数,我对他说:“你打算什么时候让驮队和员工们进城?” 他数完分数说:“你要等我们到了再说。”我不明白,他是在要求我,还是只是想告诉我。 我拿起他的手牌,重新数了一遍。“我需要全体员工到场。”他说道。我回答道:“我知道。”“明天你留下来,”他说,“跟我一起打包。我尽量在后天中午出发,晚上在分水岭扎营过夜。后天早上,你可以先我们一步出发。” 已经是星期三了,按照他的计划,星期四我们要一起干活儿,星期五的早上我出发,而其他 4eba." >人则在星期五的中午动身。 “星期六,我在镇上跟你们汇合。”我说道。 “星期六晚上,哈密尔顿见。”他说道,算是给我的徒步计划定了一个调。 还要过好一阵子,才能见到日光,而我的双脚已经像甲虫的触须,在“马的天堂草地”上摸索前行了。别看我,看地图,我可没有那样的脑袋,能想出这样的地名。就算你走过了马的天堂,在黎明前也还有一片充满鬼哭狼嚎的高山草地在等着你。那儿不但有很多马匹,还有不少其他大型动物。麋鹿和驯鹿肯定有,也许还有熊。它们在黑夜里醒来,走到山坡下喝饱水,再慢吞吞地边觅食边走向高处,直至气温升高,它们再次躺下睡觉。黑暗之中,最恐怖的莫过于叮当叮当的声响。不过,很快你就会明白,那不过是一匹跛行的马。如果你留意着优美的声音,想以此来辨认驯鹿,那你会听到一阵阵悦耳的鼻息声——放心,那肯定是驯鹿。驯鹿先是喷着响鼻,然后一跃而起,或者四处乱跑。熊径直往山上跑,蹬得沙石乱飞,没有哪种动物的后肢能比得上它那一对“活塞”。 曙色初露,我仍在仙境中行走着。远方的灰色岩壁上,隐隐约约地泛着白色,但在我看来,还没有形成白点。道路已经十分陡峭,我知道,中午之前我将爬得比雪羊所在的海拔还要高。经验告诉我,在地球上,比雪羊爬得更高的物种并不多。 我在林务局做事的第一个夏天,我们翻过苦根山脉,经由科莫湖,从爱达荷一侧走了出来。在狩猎季,爱达荷州境内可以捕猎雪羊,但蒙大拿不行。当时,只要是替林务局干活儿的人,就可以在爱达荷州境内购买居住证。于是,我们全都买了,在分水岭附近安营扎寨住了好几天,等着猎物出现。比尔对我说:“你要做的,是爬到雪羊的上方。它们从不认为有什么东西会爬得比它们还高。”于是,我的全部任务就是超过雪羊,而这一高度远在大多数人的能力范围之外。直到有一天,终于有一只雪羊出现在了我的下方,它就站在一道悬崖的边上,跟我的距离也就是二百二十来米。我知道,以这样的角度往山下开枪时,应该瞄得低一点。不过,我的角度几乎是垂直向下,因此我并没有瞄得足够低。子弹甚至都没打中悬崖。只听一声巨大的枪响,久久地回荡着。雪羊拼命逃走,跑到岩石后面躲了起来。下方的人根本看不见它,但我仍能把它看得清清楚楚。所以,比尔说得没错。我事后在想,如果一生都相信头顶不会有任何危险,那一定是一种很了不起的态度。这些雪羊必定不是长老会成员,也从未听过我父亲布道弘法。接着第二次,我瞄得低多了,我甚至担心子弹打到自己脚上。可我还是打高了,但这一次打中了岩石。我一直弄不明白,子弹打中岩石后,又飞向了什么地方。同样那只雪羊也踪影全无,可能此后再也没有人看见过它。那个季节,我再也没有开过枪,我非常清楚,一年之中,超过两次没有打中一只雪羊,那就没有资格再去开枪。 我站在原地观察了一会儿,然后埋下头继续前行。我意识到它的存在,因为先听到几声响鼻,接着听到了跺脚声。它就站在我前方的小路上。那是一头大公麋,它摆出一副好像哪儿也不去的架势。那个年代,如果你在蒙大拿看见大公麋,就意味着你离苦根岭不远了。附近还有一个岸边结冰的湖泊,那是古老冰川冲击形成的深坑。 大公麋先是放低头上的长角,随之,也许是为了伸展身体,又抬起了头。嘴里吐出几团嚼到一半的青草。接着,它颠倒顺序,先是跺了跺脚,随后喷了两声响鼻。它不太情愿地掉转头,顺着小路往前走去。一开始走得很慢,后来边走边加快了速度,撤退的主意仿佛在它的头脑里逐渐清晰起来。我凝神细看,它那几条腿带着几只大脚上下翻飞,仿佛装了铁掌。我几乎可以断定,它是一只会走四种步态的大公麋。如果你愿意相信,有那么短短的一瞬间,我看见的是一只单脚动物。在这样的仙境里,为什么不能有一头单脚大公麋正在散步、小跑,或者踱步呢? 我低下头,迈开步子,但只能再次缓步前行。路上满是花岗岩,爬坡越来越艰难,我的呼吸也越来越急促,因此,在我的想象中,除了比尔,我急需有人看着我前行。我想起了我女朋友,她终于出现在我的脑海里,仿佛她之前被停留在树林里,一直跟驯鹿们一起休息。 我父亲是镇上的长老会牧师,因此我多年来形成了一种印象,信奉罗马天主教的女孩比信奉新教的女孩更漂亮。至于信奉犹太教的女孩,我的看法比较矛盾,也许因为我们那个镇上只有两个信奉犹太教的女孩,她们两个截然不同。其中一个比较漂亮,会弹钢琴,比我大几岁,她懒得看我;另一个比我小,长得丑,只要能取悦我,她什么事情都愿意做。她甚至会帮我创造机会,跟她认为我会喜欢的女孩约会,她一开始就让我跟信奉爱尔兰天主教的一位姑娘即后来的女友约会。前额上的伤疤是我那位女友的迷人之处,那道伤疤几乎占据了她一侧眼角的一半位置,所以她看我的时候好像不是真的在看我。几年后我才发现,她跟镇上的每个人都胡搞过,只有我,可能还有几个新教徒除外。发现这一点之后,我很快转向了红(黑)头发、信奉新教以及犹太教的女孩。不过,我当时视她为自己唯一的女人。我不无自豪地想着,她在用那只具有欺骗性的眼睛注视着我,于是我沿着小路疾步行走起来。 终于走到了分水岭,我仔细查看着山岭的中心地带,并在头脑里找到我给蒙大拿州和爱达荷州设定的分界,然后照着它撒上一泡尿,算是画一段小小的州界线——很短小,而且容易干。我经常在大分水岭地带这么做,尤其当你脚踏大陆分水岭时,心里只会一个劲地琢磨,应该把尿撒在大西洋区域还是太平洋区域。这道分水岭不是大陆分水岭,但它让我想到了同样的事情。 然后,我一屁股坐下,在雪羊的上方休息起来。我回过头,看向自己曾经工作过三个夏季的地方。它看上去是那么的陌生。当你回望自己曾经去过的地方时,你往往有这样的感觉,自己似乎根本没有到过那个地方,那个地方甚至根本就不存在。我最熟悉的,当然莫过于那高耸入云的山顶、乱坟岗、我曾经的瞭望哨。我在那里生活期间,那是一道攀爬起来十分艰难的陡坡,起于一片洼地,巨石遍野,蛆虫横行,帐篷上的大洞直到最后一刻才补上,林中的树冠被雷电剃成光头,连个能坐的软地方都找不到,还生活着一头灰熊和一条响尾蛇。但我坐在分水岭上看过去,那一切都成了另一番景象。那是直插云霄的一尊雕塑,抽离了生活的种种细节。在我家乡附近,也有一座山,我们把它的山顶叫作奶头。山并不高大,但从分水岭远望过去,这个名字倒也非常贴切。从分水岭看过去,我曾经生活过的山头就是一尊青铜雕塑。山上只有形状,其他一无所有,就是一无所有。只能看见一片颜色、形状和一方天空。仿佛某个印第安美女在永远地睡去之前,决定将她自认为不算最美的部分裸露在外。因此,也许从某个角度来看,当我们即将离开某段生活时,才会发现与之相关的故地往往是一片仙境,一般有别于它曾经的模样,通常更加美丽。 我尽量忽略这个事实:我爬上山顶的速度太快,疲惫程度有点儿超乎自己的想象。我已经走了一半,也就是22公里,但遵从的是“辞工的时间到了,辞工的时间到了”这种节奏。而在那位半睁着眼的姑娘开始注视我之后,我的步速变得更快。此时,我正坐在那里晒太阳,开始感到一丝凉意。于是我跨过分水岭,打量着下面的布洛杰特峡谷,那里将会有一番怎样的景象呢? 也许你从未听到过“地质”这个词,但只要看看脚下的布洛杰特峡谷,你便立即明白,你所看到的是一幅巨大的冰川杰作。数千年来,它必定像一头冰雪巨兽,在群山形成的缝隙里咝咝作响。此刻,一道天梯从下往上径直向我扑面而来。我后来才弄明白,天梯升起的地方,地质学家们把它叫作“盆地谷”。但在我看来,那就是盘蛇状绿色冰川的“老巢穴”。它猛力向下一击,两边的山峰轰然裂开,形成这道大峡谷。它扭曲着偏离正道后又回归,留下一道山峰,或者一连串小山包。它的大嘴所到之处,消化殆尽的群山残余从它的咽喉里滚落,滚向那条小溪。 那是一片广阔的天地和一个不算太大的男孩。我觉得他该动身离开了,尽管他休息的时间还不够长。 我抖抖身子让自己暖和起来,走向了那一串羊肠小道。再次踏上征程,我本打算走得从容一点,但走上之字形下坡路之后,你便没有多少选择了。你正当壮年,立志要创造一项地方纪录,于是,你不可能一个之字拐一个之字拐地绕着走,那要走很长的路。每当走到山坡开阔的路段,我就抄着近路径直往下,全然不顾百分之六的坡度率。我与雪崩一道顺山而下。旁边有雪崩,身后有雪崩,前头有雪崩。我一边飞身直下,一边回头张望,好躲避大块的卵石。就在我的双腿前部感到撕裂般酸痛,迫切想要停下时,我听到身后传来一阵哗啦声,原来是一堆砾石快要追上我的脚跟,它们停了一会儿,很快又蠢蠢欲动起来。我跑到谷底,站了一会儿,放松放松痉挛的双腿。我身后的雪崩终于停了下来,刹那间却有一大块岩石仿佛从天而降,落在我的身边。我抬起头,看向可能掉落这块岩石的地方,只有一道直插云中的山峰。 来到谷底的我,已经低于悬崖上的白色小点。悬崖上偶尔能看见一两棵树,那是鸟儿将种子播撒在了裂隙里。我坐在分水岭的山顶时,晒着太阳也能感觉到凉意。可进入冰川谷底后,我的脸却热得一阵阵发紧。伴随着一阵空中落石,我下到了洼地。花岗岩崖壁反射着强热的太阳光,毫无遮拦地聚在我的身上。同时,我正走过的路面也反射着太阳光,我能感觉到,面部以下正在变成一片焦黑,恍如但丁掉进了地狱。 我一直拒绝喝水,因此身体也出现了问题。因为以前从来没在一天之内走过这么远的路,在确保能走完之前,我不想让其他人知道,所以我把全部想法都装在自己的心里。我想的是,我在黑脚河钓鱼的时候,如果天太热,我会喝上几口河水,喝着喝着,禁不住越喝越多,再喝着喝着,越喝越难喝,直到自己肚子里满满的全是水,身体也变得很不舒服。我给自己找的理由是:千万别生病,因此千万别喝水。我还记得,吃三明治的时候,我捧了一口水喝。虽然我记不清了,但我一定还在其他时候喝过水。不过,我站在那儿发誓,不管自己的身体如何渴求水,抵达之前我不再喝水。整个下午,我强忍着痛苦,在沟谷里行走。自山体裂开以来,两边的群山已经哭泣了数百年。到最后,走在暮色中的我已经处于脱水状态。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我沿着一条幽深的溪谷爬上分水岭,下山途中又有另一条溪流的陪伴。布洛杰特溪发源于谷底,就在我和那一堆砾石的着陆点边上,泉眼密布,覆盖着绿色的青苔。我脱下羊毛袜子,蹚进一处泉眼,让自己用来行走的腿部肌肉恢复了强韧。过于冰冷的泉水,让我的心脏感到不太舒服,于是我踩上了青苔。顺着大峡谷往外走的路途中,我数次停下脚步,到边上的溪流里踩踩水。黑色小鲑鱼在里边生活和呼吸着,我观察了一会儿。我坚决地做出决定,打死我也不喝那里的水。 我试着去想各种各样的事情,但顺着峡谷走到一半的时候,我能想到的别无其他,只有喝水这一件事儿。我想象着自己的手越过墨绿色桌台,伸向那一大堆美元。但我抓握美元的力量逐渐减弱,我手里的美元纷纷掉了下去。戴黑色牛仔帽那个人——我一直想成为的,就是他那样的人——不时对我说上一句:“我会给你打掩护。”但我还是不知道,他这句话是什么意思。我的意识里甚至留不住自己的女朋友。她就这样看着我,直到她的形象只剩一只半睁的眼。接着,她像多年以后那样,对我使劲眨巴一下眼睛,就没了踪影。 我不时感觉自己来到了防火线,天空在旋转,球果在燃烧,宇宙掉了个头,大地跑到了天上。前方的路上好像满是轻轻的灰烬,我一靠近,就纷纷扬扬地飘了起来。我感到一阵阵的难受,我觉得自己又闻到了炸药味儿。 但我一直想喝水。身为伐木工的我当然明白,应该先喝一瓶威士忌,再来一大罐啤酒。不过,我真正想喝的是冰激凌苏打水。我告诉自己,冰激凌苏打水只有孩子才喝。可是酒的意象总是让我想起脱水。同时,我喜欢喝冰激凌苏打水。十七岁的我还会偷偷好奇,男人怎么会喜欢威士忌的味道。就这样,我一连走了数公里,眼前空无一物,只剩下冰激凌苏打水这一样东西,只是它的颜色组合不时发生变化——白色的香草、黄色的柠檬、褐色的巧克力,都是我最喜欢的口味,我偶尔也会试一试草莓味,不过要在巧克力味儿之前。我在玻璃杯里倒上几乎一满杯苏打水,只留下一点点空间,仅能放进一点点冰激凌,这样,奶油就会溢出杯子。我会把自己做的99lib?苏打水喝个精光,一开始通常是舔舔奶油。我时常不着调且显得很孩子气,这一点我一直在尽量克服。 当我终于看到峡谷口的亮光时,北岸的悬崖似乎已经倾斜超过了九十度。 如果哈密尔顿就位于我记忆中那个出了布洛杰特峡谷口再有两三公里就能走到的地方,那么,当我赶到哈密尔顿时,也不会太狼狈。但细看之后,我不得不停下脚步,开始变得忧心忡忡。哈密尔顿就在前方的山谷里,位于河流的上游,距离峡谷口至少八至十来公里。八至十来公里,全是朝向河流的缓坡,也许你一口气就能走到,但此刻的我难以做到。我在路边坐了下来,玩了一会儿飞刀插地的游戏,才让自己镇定下来。我想起了《圣经》,巴不得有一双臂膀抱起我,放到一匹骡背上,由它把我驮到哈密尔顿,不再遭遇任何荆棘。哈密尔顿就在我的视线之内,但似乎又遥远得令任何人都无法靠步行抵达。我在这里第一次参与打架,最后被狠揍了一顿。十七岁的我,已经打过不少架,多数时候会赢,自然也输过不少次。不过,往往就在我眼看要输的时候,某个许久未见的大个子朋友会横插进来,劝住了争斗的双方。而没有人在场劝阻的时候,我都没挨过揍。你围观打架的时候,如果看见有个家伙双腿发软、双手下垂,甚至不知道后退,你大可告诉另一个旁观者:“你看那个没有胆量的龟孙子。还打架,他连手都举不起来。”不过,如果那个双腿没有力气、抬不起手臂、不知道后退的家伙是你自己,就另当别论了。 玩飞刀插地的游戏时,我没有尝试难的部位,而难的部位莫过于鼻子和双耳。不过,这个游戏很管用,我慢慢地清醒过来,明白自己为什么会坐在这里,哈密尔顿为什么还有那么远的路程。春天的时候,我们一帮员工坐着卡车,从哈密尔顿经过布洛杰特峡谷的谷口,再经过这里,前往爱达荷。坐在车上,一两公里跟十来公里有什么区别呢?因为是春天,我既没有留意布洛杰特峡谷,也没去观察冰川如何形成,如何裹挟着残冰滑进河里。哈密尔顿就位于河流的两岸,我现在才彻底清楚,自己还有八九公里的路要走。 想清楚这个道理后,我站起身,收起折叠刀,继续往前行走。有时候,唯一能让你获胜的,就是你明白自己为什么会遭受打击,且知道没有人可以救你于水火。 在我留神观察的时候,总觉得距离没被缩短,直至走到跟前,我才看清了它。我一直为此对哈密尔顿心怀感激,就算它不在我期待的距离之内,至少也是我能坚持走完的距离。 此刻,在步行度过藏书网漫长的一天之后,我对哈密尔顿容易辨认的简单街道分布分外感激。从布洛杰特峡谷延伸出来的那条路与哈密尔顿的主大街垂直相交——哈密尔顿的主大街就叫作“主大街”——与主大街垂直相通的街道依次编码。我似乎是顺着主大街,步行来到了三号街和二号街之间的一家杂货铺。我先要了两杯冰激凌苏打水,一杯是白色香草味,另一杯是黄色柠檬味。我又要了第三杯,想依次吃完自己喜欢的颜色,但店员说:“孩子,我觉得你不能再吃了。”我真想走进柜台,把那个店员塞进他那台巧克力冰激凌制冷机里,因为他竟然称我为“孩子”。不过,我没有这么做,而且我不敢肯定我已经考虑周全。我只是觉得这让我有点儿不舒服。 所有的事情都进展得很快,就连辞工时间的节奏也是如此。就这件事儿而言,我以为自己进了城之后,它肯定会慢下来并最终停止。然而,整个夏天我一直想做的那些事情,我都想现在就去做。我想找到那家中餐馆,因为苦根岭上的人说过,那是镇上最好的就餐地点。我想找到那家叫作“牛津”的赌牌点,亲眼看看那帮托儿的老千手法。我还想找一家旅馆,放下行李洗漱一番,躺上一会儿再出来。当然,最让我提不起兴趣的,就是躺上一会儿这个想法。于是我在路边拦了个人,打听中餐馆的位置。我认为,它就在这附近,位于主大街,介于三号街和二号街之间。 收银台后边那个中国人穿了一件黑色丝绸棉袄,一件白衬衣,打了一条黑色的蝶形领结。他上下打量着我、我身上的补丁、我的行李包,以及我那三个月没有理过的头发。很显然,他并不喜欢来自麋鹿峰的林务局客人,不过我自个儿往后走到厨房的边上,找了张最小的桌子坐下来。我把行李放在另一把座椅上。一个白人服务员拿着菜单走了过来。她嗓门很响亮,很有女人味儿,是我这个夏天闻到的第一个女人。菜单上的字我一个也不认识——也许我看不懂中餐菜名,也许我只是看不太清楚。那位服务员在我身边来回走了好几次,就那么看着我。我终于想道:“也许我身上很脏。”于是我问她,男厕所在什么地方。我就着冷水洗了把脸,用布巾擦了擦——我摁一下按钮,布巾就伸出来三十厘米。我打湿了头发,但梳子放在行李包里。当我回到座位时,头发湿润而凌乱。尽管用冷水洗过,我还是没有舒服多少。 很快,她又走了过来,仍旧满脸迷惑,终于问道:“你觉得现在可以点菜了吗?干吗不等一个小时再吃饭呢?” 如果我是这么想的,那我宁愿永远不去哈密尔顿。我回答道:“不了,我现在就点菜。”她知道,她就要替我点菜了。她问我:“你难道不想试试×××?”她后边所提到的菜名总带着“碎”或“面”类似的尾音。她每问一次,我就会说:“行,好的。”我显得彬彬有礼,试图让她感受到,尽管我的外表不堪入目,但在中餐馆这种漂亮的地方,我应付自如。我一个劲地说着“行,好的”,直到她把铅笔插进罩衫,朝厨房走去。 没有人理我了,我一下子感到十分难过。我不知道,自己当时是否意识到,我已经病得很严重了。我只知道,整个世界由两部分构成——中餐馆的里面和外面。我还知道,只要离开那个地方,我肯定会感觉好受许多。我可以晚点儿再去找牛津酒吧。 服务员终于出现了,我问道:“你能把账单给我吗?”她很惊讶地回答道:“可你还没吃呢?”我告诉她:“我知道。你只管把账单给我就行了。”她说道:“请稍等片刻。”她走了,但不是去厨房,而是去到收银台,跟那个打蝶形领结的中国人说着什么。 我感觉体内的每一样东西都在令人厌恶地飞快运行,而体外的每一样东西都令人厌恶地静止不动。我不知道,为了那张账单,我还要等多久才能呼吸到新鲜空气。我甚至能猜到收银台后面的人在嘀咕些什么。针对收银台后边坐着的中国人,伐木工们编派的笑话几乎大同小异。四五个伐木工正一起吃饭,其中一个慢吞吞地走到前台,对中国人说:“我的钱由他(同时用手指着餐桌的大致方向)付。他(用手指着同一个方向)赌牌输给我了。”接着,他就溜了。几个人如法炮制,直至最后,只剩下一个伐木工,他掏出勉强够他自己一个人的饭钱。“见鬼,你说什么?我要替那几个家伙付钱?我跟他们根本不熟。”我虽然孤身一人,但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我是林务局的员工,我点了一桌饭菜,饭菜还没端上来,我却想要离开餐馆。这多少算是伐木工玩的又一种游戏,且是一个伐木工和一个中国人玩的游戏,而中国人很可能会输。那个服务员急匆匆地经过我身边走进了厨房,很显然没看我一眼。 我不能再等着某人跟某人交谈。我站了起来。我自认为做得相当得体,没有忘记自己的行李包。厨房门开了,我一直不知道,中餐馆的厨房里有那么多中国人在干活儿。他们是几个家庭,上有老下有小,每个人手里拎着一把杀猪刀。他们跟在我身后,慢慢地走向收银台。服务员已经吓得战战兢兢。她想的是,这会儿没我的事儿了。 我把账单看了好几遍,确保金额没超过我手里的钱币。接着,我把账单和钱币都放到了收银台旁边的柜台上。我还记得,当时心里想的是,我竟然付了钱,这真是跟中国人开的一个不可理喻的玩笑。我伸手接过找零时,打翻了装牙签的玻璃瓶,我跟着一把牙签一道儿,慢慢地滑到了地上。 我不记得撞到了地面。 我记得的下一件事儿是一个洪亮的嗓门,和一阵女人的气味儿。我睁开眼睛,看到那个服务员正在用毛巾给我洗脸,我立即对她产生了好感。以往,不管去到什么地方,我都是孤身一人,而此刻,她正弯着腰给我洗脸。围在边上的一帮中国人也俯下身来,眼前的情景吓了他们一大跳。打蝶形领.结的中国人很不高兴,因为这件事情发生在他的地盘上。服务员郑重其事地微笑着对我说:“我们已经请了医生。” 我以为等待的时间肯定很长,但等我再次睁开眼睛时,他的听诊器已经贴过我的胸部,这会儿正要把我扶起来,好听听我的背部。他看见我醒来,就向我询问。他是个老人,戴着牛仔帽。我们所有人都下意识地想,他是个好人。没有人说话,除非医生向他提问。医生知道,我们所有人都被吓得不轻。他想告诉我们,只要他在,我们就不必害怕。 他整理好我的衬衫,在替我系上纽扣之前,说道:“都是那该死的冰激凌苏打水。” 他不只是对我一个人,而是在对所有人说话。他说事情是这样的,我走的路太长,天气又太热,而我滴水未进。随后,我就喝了那见鬼的冰激凌苏打水。他向我们解释说,这样就引发了问题。他说,我因为“拼命用劲”(他用的就是这个词),大部分血液就从心脏流到了双腿、双臂和全身的肌肉中。接着,我喝了两杯见鬼的冰激凌苏打水。苏打水很凉,所以血液迅速地流回心脏,让我的大脑处于空白状态,我就晕了过去。他说,别担心,好好休息一两天,你就会恢复如常了。我们所有人都觉得自己听明白了,长长地松了口气。 他是个小镇医生,我从未向大城市医生打听过,他们对这个小镇医生的医学解释持什么观点。不过,我非常肯定,他这个小镇医生跟我说过的话,后来从没有大城市医生向我说起过。他说:“明天上午晚一点,你来我办公室找我,听见了吗?你明天如果不来,我会收你今天晚上的钱。如果明天你来了,无论明天,还是今晚,我都不会收你的钱。我想知道的,就是你已经没事儿了。” 围在边上的人散了,我跌倒的时候,手里的零钱掉了出来,人们也帮我找回来了。医生对那个打蝶形领结的中国人说:“送他去住旅馆吧。”那之后好长一段时间,我什么事都没记住。要么是我再次晕倒了,要么刚好又睡着了。 第四节 即便还没有完全清醒过来,我也知道,自己应该找个旅馆住下来。我坐起身来,检查了自己的衣服。衣服都在凳子上,行李包放在一个角落里,钱放在一个袋子里,正好是我应有的数额。我知道,自己睡了有一会儿了。我也知道,离天亮的时间还很早。我上了床,把自己和周围环境又探查了一番。 一开始,我试图弄清自己的状况。但没过一会儿,环境迫使我转移了注意力——不过,那也是等我弄明白,自己身在哈密尔顿,此刻应该是星期六的凌晨这一点之后。时间太早,我无法知道自己今晚会有什么感受。不过,我对头天晚上的事情深感难过,我竟然在收银台前跌倒,弄得满头都是牙签。据我所知,除了女人,还没有谁晕倒过,而那还只是书里才有的事儿。实际上,那些曾经晕倒过的人,我一个都不认识。突然,极不寻常地,我感到自己的内心充满了巨大的悲怆。也许自离开麋鹿峰起,我的潜意识就告诉自己,要倒也只能倒在中餐馆的地板上。尽管我一天之内上山走了22.5公里,下山22.5公里,外加最后的10公里,但现在我也无意向比尔提及了。即将到来的这一晚,是护林员、厨师、其他同事和我共同度过的最后时光。我对自己说道:“我今天晚上一定要好好表现,让见鬼的厨师晕过去才好呢。”我再次把自己探查了一番,我真希望自己的状态再好一点——我已经不再难受了,但还不敢起床,不敢走到楼下的大厅里去查看情况。 就在这时,周围的环境再次吸引了我的注意力。一个大屁股顶着我床边的墙壁,碰了我一下。正如书上所说,我直挺挺地坐了起来。那应该是个屁股,但它怎么穿墙而过的?房间里光线昏暗,我把那面墙壁检查了一遍。老天作证,墙壁竟然是一层帆布,另一面墙同样如此。不过,我床边这面墙不时鼓突出来,仿佛形成布洛杰特峡谷的那道冰川正在隔壁房间用着劲。突然,我想起上了年纪的史密斯先生和麦克布赖德先生给我讲过的事情。“这正像旧时代的西部妓院,”我心里想着,“床位与床位之间用帆布作为隔断。”我观察着,聆听着。隔壁房间正在发生的事情,延伸至我所在的房间。我看清楚听明白后,自言自语道:“这哪里是像旧时代的西部妓院?分明就是啊。” 一开始,我以为隔壁床位应该有好几个人,但我汇总完全部情况之后,确定只有一个皮条客和一个妓女正在床上翻云覆雨,他们不时冲出“战场”,随即重回正道,但鼓突部位撞上了我床边的布帘。不幸的是,只能看到他的屁股,而她的屁股一定是呈直线运动,而且从未碰到过我。我慢慢明白了原因所在。她一直在呆板地说着什么。就在他们颠鸾倒凤的过程中,她说起了他经常在外面搞其他妓女的事儿。那一年,我正好对声音的韵律十分敏感,因此我意识到,对于她所说的事情,我能够识别它的格律。我要是将她那些停顿考虑进去,那么她就像正在朗诵一首无韵诗。 我高中时跟着一位十分有名的老师修读英语课程。她为人很好,但也许对诗歌和学生有点儿过于热情。反正吧,到初冬的时候,她觉得她教的低年级学生已能够写出十四行诗了,于是布置了一项作业。当时,在蒙大拿读高中的低年级学生能够分清楚,肚带在哪里结束,鞍带从哪里开始,但对八度音阶、六行诗节等知识一窍不通。于是,在一连数天,难受一天胜于一天之后,我带着问题向母亲求救。母亲细心地看着我,确信我真的遇到难题后,对我说道:“等我洗完了碗,我就来帮你。”于是,我们坐在餐桌旁,我握着她的左手,她用右手写着十四行诗。她的左手一阵阵颤抖。她写的十四行诗叫作“论弥尔顿的失明”,这样的话题我闻所未闻。米苏拉县立高中的英语老师们都认为那是一首好诗,在那一年的五月份获评年度最佳诗作奖,后来刊登在了学校的年刊上,边上贴着我的照片。我母亲为我深感自豪,但坚持让我晚饭后留在家里,直至我学会识别格律。于是,我们又坐在了餐桌边。这一次,弥尔顿或者莎士比亚坐到了我们中间。我再一次握住她的左手,她用右手敲打出带有重音的音节。接着,我们自创了几行抑扬格五音步诗句。而我们写出的无韵诗不同于弥尔顿或莎士比亚,结尾处从来没有七零八落的词句。我们写有“不朽弥尔顿,我心之创造者”,以及其他类似诗行,蒙大拿各高中的低年级学生均能识别其韵律,并认为那就是诗歌。这些诗句他们至少能数出五个音步。 一开始,我并没能找准隔壁的节奏。听得出来,她正在酝酿,嘴里说出来的只是平常的泄愤之词,“你这个好吃懒做的龟孙子”等。不过接下来,他每欺骗她一次,她就献上一节诗句,而且每一节都以“你无耻得像一堆屎肠子”作为结尾。她喜欢这一行诗句,把它当成一种副歌来使用,我由此找准了它的韵律,第一次意识到她是在诵读抑扬格五音步诗歌。不过,因为不时出现跳跃和停顿,她朗诵的诗歌更具有弥尔顿或者莎士比亚风格,完全没有我母亲或者我的风格。我听出来,她的男人不但亏欠于她,而且四处乱说,因为她还有一节诗总以“你就是只小乌鸦,满嘴流脓,屁眼生疮”作为结尾。关于他的嘴巴,我无法核实她所说是否属实,因为他正忙得不亦乐乎,几乎没有张开过嘴。不过,如果你想知道他那大屁股的情况,只需好好看着我床边的墙壁就行了。它顶得这面墙壁起伏不停,像一条想要退缩的大虹鳟。 我正要细想她做的几个比喻,却迷迷糊糊地睡着了,也许是受到她节奏的催眠。等我醒过来时——肯定在不短的时间之后了——隔壁已经没有了任何动静。我担心自己再次睡着,也想弄清楚皮条客和妓女的翻云覆雨,特别是那些抑扬格五音步诗句是不是我的梦境,也许在我生病的状态下,我的时间节奏感一直处于扭曲状态。外边的大厅里,似在进行一场行军,有人时来时往。我瞅准一个走远的空当,伸头往外看了看。千真万确,保准是他,尽管我所能看清的,只有一个毛发密布的屁股,但即使只有一盏煤气灯,我也能够认出它来。他在大厅的尽头转过身来,她就在他的怀里,她那小巧的屁股成了分界点,上半身和下半身弯成了V字形。看得出来,他们正在这里闲逛,以在晚间真正工作开始前进行适当休息。大厅里的他们朝我这个方向走了过来,我竟没来得及缩回脖子。他们与我那一动不动的鼻尖擦身而过,向房间走去。那个男人脚趾上翘,因为太专注于他的活计,所以完全没有注意到我。而她呢,是个模样难看的小个子妓女。不论她和那只“大猩猩”正在干着什么勾当,她明显能一心多用,包括对我。她略一扭动脖子,回过头只看了我一眼,就那么简单。接着,她把脖子再往后扭了扭,说道:“去你妈的。”这么说来,她还在惦念韵律一事,尽管没有人对其高声朗诵英语中最广为人知的话语而给个分数、定个等级。 上了年纪的伐木工时常会聊到“会走路的妓院”,此刻,我正亲眼看着它。我刚想说那是“一整夜,妓女们在旅馆里来回穿梭”。但我突然回忆起,妓女们并不是穿梭,其中一个妓女差一点穿透了我床边的墙壁,仿佛有人试图从墙壁里把她扔过来。 在这一切发生的过程中,我的身体仍然不太舒服。我再一次睡了过去,一直睡到大晌午才醒过来。这一觉让身体轻松了不少,我觉得自己又恢复了原本的节奏。除了我要辞工这一节奏,现在又永远地加上了隔壁这位邻居弄出的各种节奏。这些节奏全是抑扬格。不过,此刻最响亮的音节是“周六晚哈密尔顿见”。我弄不清楚这个节奏的名字,不过听上去有点儿像“这里就是原始森林”。 我穿好了衣服——身体比我预想中 98a4." >颤抖得略微厉害一点儿——试探性地走出大厅,其间又摔倒了一次。终于,我走到外面,打算吃点儿早餐。我不会去那家中餐馆的。我担心自己头一晚爱上的服务员在日光之下,没有我想象中那么好看。我找了一家希腊餐馆。为了留住我对那位服务员的第一感觉,我从此再没有去过那家中餐馆。看着面前的菜单,我想了好一阵儿,最终点了茶和烤面包。这位服务员脸上的表情说明,她并没有对我一见钟情,这家专供下力汉用餐的餐馆不欢迎点快餐,尤其是所点的快餐中有茶而非咖啡时。更为不堪的是,我使着劲也要吃完的,是茶而不是烤面包。 吃过早餐,我便出门去找那位医生,他的位置跟主大街隔了一个街区,因为那儿的租金比较低。医生的办公室很小很拥挤,等候区的长沙发已经旧到露出了弹簧,医生名叫查尔斯·里奇,医学博士,贴在窗玻璃上的名字要从右往左读。 里奇医生行医的领域并不复杂。坐在办公室的他仍戴着那顶牛仔帽,每个病人大约诊断五分钟。他从里间办公室伸出戴着帽子的头,用手指着某一位病人,然后晃一晃手指。轮到我了。我走进门的过程中,他已经戴好了听诊器,一言不发。他对我有些担心,在我胸部的某个部位重复听了几下。最后,他从耳朵里扯下听诊器,跟头天晚上一样,只要他觉得有了把握,就会尽量说些令人开心的话。他说:“你已经好了。”然后,他问我住在什么地方。我说我住在米苏拉。他又告诉我,我最好在哈密尔顿再住一个晚上。“休息的时间适当长一点,”他说道,“别再打架。” 我的病症不算特别复杂,但他还是对我强调了一件事儿:“都是那该死的冰激凌苏打水。从今往后,除了上好的威士忌,什么东西也不要喝。” 这听上去是个很好的建议,而且来源免费。因此,为了表达我对他的感激之情,从今以后我都依言而行。 我想要感谢他一下,可他已经对着另一位病人晃起了手指头。 回旅馆的路上,我四下打量着,看能不能找到更好的选择。我找到了,有一家旅馆说它们有豪华套房,每晚价格24美分(如要泡澡,价格翻倍)。就在我回到原来的房间收拾行李时,我注意到隔壁房间房门大开,她一丝不挂地站在一块镜子前,正在试戴一顶帽子。她穿了一双高跟鞋,身高增加了不少。她正斜戴着一顶过大的帽子,这样试试,那样试试。不过,她发现我之后,取下了帽子,仿佛不想让自己的视线受到妨碍。她把曾经对我说过的话又说了一遍,当然,仍旧韵律感十足。我回到自己的房间后,随即躺到了床上。我躺在那里,真希望有那么一天,我这位邻居能与厨师正式会会面。至于结果,我可不关心谁输谁赢。 稍后,我调整好状态并收拾完行李走下楼来,却发现没有人收钱。也许,那家旅馆不是按房间收费。我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更换住所费了些力气,我进入新的旅馆房间后,再次四仰八叉地躺了下去。我翻了个身。自从春天离家以来,我第一次挨到了石灰墙,顿时有种安全感。多日以来,我第一次差点儿睡过头。醒来后,我知道自己没时间打盹了。不用看表也知道,比尔和其他同事应该就要到了,或者已经到了。在这之前,他们应该在靠近分水岭的大沙湖边上扎过营。我就着一只陶罐洗了把脸,但里面的水已经不干净了。而我早已明白一点,自己能在一天之内从麋鹿峰走到这里,但却没什么可炫耀的。 等我赶到布洛杰特峡谷路边上的畜栏时——这是林务局曾经用来关牲口的地方——比尔已经在给驮队卸货了。林务局把一座废弃小屋改成了仓库,厨师和加拿大人正坐在阴凉处。其余同事还没有抵达,这明摆着,厨师和加拿大人是骑马来的,其他包括上了年纪只能小步走路的史密斯先生在内的大部队,都掉在了后面。加拿大人一路骑着马,到了这儿却只知道坐着歇凉,没有帮比尔搭把手,其他人对此并无二话。他骑着马摔进了峡谷,竟然还活着,算他命大。至于厨师,你也许想踢他两脚,但如果你对林区生活有所了解,你就会收敛一下了。林区的厨师被称作营地之王,可以坐上王座,因为在林区,吃饭是头等大事。你在林区干活儿累得他妈要死,当然要花点时间补充体力。再者,如果你想在林务局得到适度的回报——从来不以薪水著称——那你来到这里后,最好能吃多少就吃多少,并且尽可能地以此为乐。 因此,我们进入林区后,什么事都得干,而厨师他妈的只做饭,还陪着工头聊天。 我和比尔一言不发,卸着货包,解着马鞍,再将货包、马鞍,连同湿漉漉的鞍毯往库房里搬运,正好从坐在阴凉处拍打苍蝇的厨师跟前经过。 最后,我和比尔才说起了话。在林务局工作的人,很少说完整句子,要么因为你必须咕哝着说话或者大口喘气,要么因为在林子里干活儿不是绕着弯子把话说完整的那种人。比尔正从一头骡子的一侧卸下货包,我则站在另一侧帮忙。 他问道:“你怎么……” 货包正好滑到我的肩上,我咕哝着说:“我做到了……” 如果气息够用,且有说完整句的意愿,这两句对话很可能是这样的——一个人问:“从麋鹿峰走到这里,你怎么做到的?”一个人回答:“我做到了,但你不必多问。” 即便话不说完,我俩也一定听得懂对方的意思,所以在其他员工拖拖沓沓地走进畜栏之前,我们再也没有多说一个字。那帮人穿过畜栏的挡板,在厨师和加拿大人的身边找个阴凉处坐了下来。接下来,他们全都一言不发。史密斯先生对我多有照顾,所以我尤其关心他的情况。令我感到难受的是,他的步幅很小,脖子因为出汗而变得十分苍白,那里通常青筋暴起,此时系着他那块印花大手帕。 大家坐着歇息,我和比尔开始给牲畜投喂燕麦。当时已是九月,你不可能让牲畜在苦根岭上驮一个夏天的货物,还指望它边干活儿边啃两口青草就能活命。比尔没有明说,但他以它们为荣,在它们哼哼地拱着草料的时候,他轻轻拍了拍每一头牲口的屁股。已到夏末,它们的状态还不错。 他忙完了牲口,跟一帮人说起话来。他和史密斯先生唱主角,虽然我并不认为他们事先已经有了头绪。比尔说:“我们是一支队伍,但抵达牛津旅馆前,千万别再..成群结队。那样看起来太招摇。” 史密斯先生问道:“那我们什么时候出现,比尔?” 比尔回答道:“九点半到十点之间,溜进牛津酒吧。” 虽然上了年纪,但史密斯先生表现出非常好的恢复能力。他解下印花大手帕,擦了擦脖子。他似乎一直在跟比尔,而非我们其余人说话。“比尔,”他说道,“棋牌室里由你负责,我站在门口,不管谁想从赌注房进来,由我负责好了。” 比尔对我说:“无论出现任何意外,你都要去抓钱。”接着,他像往常一样,继续说道:“我会给你打掩护。” 麦克布赖德先生早就有话要对比尔说,他的话一语中的:“一定注意,我们玩牌是为了钱,而不是为了筹码。离开了那儿,一个筹码也无法兑现。” 比尔说:“我们搞猫腻的时候,你们都要帮衬着。大家都是好员工,不需要制订太多的计划。” 史密斯先生表示同意:“是的。就我们即将开展的行动来说,不需要太多计划。” 接着,厨师开口了。他又是一番高谈阔论。“你们都记住,”他说道,“我很少在发牌的时候出老千。我要是靠发牌出老千赢的话,早就死翘翘了。一个晚上也就一两手牌耍点手段,我可是个概率牌手。”(我第一次听到这个名称。)“我是个很幸运的概率牌手,应该能够领先。不过,万一我运气不好,你们千万不要失去耐心。好牌会来的,你们要做好准备。” 这是厨师最后说的话,因此我肯定,他早就做好了计划。他喜欢成为一部戏的主角,喜欢成为比尔的宠儿。我和史密斯先生相互看了一眼,分享着我们对他的厌恶。我们很快就根据指示散开了。回旅馆的路上,我再一次走进了希腊餐馆,也就是我不大受待见的那一家。我问服务员,能否帮我找一个小的面粉袋子。她似乎对我有了一丝好感,去厨房找了一圈,回来告诉我没有,餐馆里没有面粉袋,不过有一个十斤装的砂糖袋子。她拿给我看了一下,上面的“砂糖”字样还没有被磨掉。我说:“这个很好,比面粉袋子还要合适。”实际上,砂糖袋子刚刚好,因为我想用它来装我们即将赢到的钱。好笑的是,我们预先给自己开了好多并不好笑的玩笑。 我离开旅馆有一段时间了,因此一回来我就躺到了床上。就在我为“砂糖”袋子而开心时,突然之间,一切都散架了。我说是“突然之间”,但其实我早就意识到,只是装作不知道——当我把手伸过台子去抓钱时,我他妈肯定会被人揍上一顿。我一直怀疑,比尔此举是在报复,而非捞钱。但是,我也不时以各种方法给自己打气,比如或许是我低估了那帮同事的能力,或许他们不过是贪婪成性,而不是真的好勇斗狠,拿到自己赢来的钱之后,肯定会出去喝个酩酊大醉。同事中的两位老者,也就是史密斯先生和麦克布赖德先生,竟也都像比尔那样指望靠打架来赢钱,并不约而同地制订出了几乎完全一样的计划。直到发现这一点,我才意识到,自己将在劫难逃。实际上,当我在畜栏跟史密斯先生临时分别时,我就已经发现,同事们的打架计划并不会止步于那帮吹牛赌客。他说过:“我们要横扫这座小镇。我们首先要搞定的,是那几个吹牛赌客,然后是那几个牧场雇员,最后是那帮婊子。” 正如我们所知,如果做到了这几样,我们肯定能横扫整座小镇。正如我们所知,镇上有一栋栋的房子,但我们不知道,房子里面都有些什么。向我们开放的建筑物里居住着赌客、牧场雇员和妓女,外加一家中餐馆和一家希腊餐馆。对我们来说,这些就是整个小镇。你们会指出,我和史密斯两个人说的都是“牧场雇员”而非“牛仔”——我们林务局的人一 76f4." >直把牛仔叫作牧场雇员,以表明我们的看法。我告诉史密斯先生:“那帮妓女也许最顽固。”他大笑起来,上唇的胡须比他的头发还白。他希望,当真如此。 我已确信,毋庸置疑,我们就要惹上大麻烦了。毕竟,我已在林务局干了三个夏天,此前已经有过两次,每到辞工时间,我都会经历这样的“秋季典礼”。此前已经有过两次,我看见一帮捞到什么就算什么的下力汉经由参与“横扫小镇”活动,发展成了生死之交。林务局成立早期,每个人都在这场秋季盛典中受到洗礼——我们洗劫小镇,我们在小镇上接受洗礼。盛典结束后,一切都被放大,而且变得庄严——同事、辞工时间、横扫小镇。跟我们有关的一切都比以往更大更多,除了钞票。 我同时想到,那场大火不再重要。不过,在这一切成为一段故事之前,我仍然意识到,那场大火是夏季狂欢,而横扫小镇是发生在秋季的收尾仪式。就这么简单,不管是拼命灭火的那些人,还是横扫小镇的那些人,你永远不能忘记他们。 然而,我躺在床上冥思苦想,却找不到法子让?99lib.自己躲过这一顿揍。我已经知道,打架是无可避免的,因为我要把手伸过桌面去抓钱。我得用双手才能把钱抓过来并放入砂糖袋子——现在看来,这样的举动一点儿也不好玩,我的下巴会因此伸展出去,等着被某人用黄铜指套揍得鼻青脸肿。我在床上躺了好几个小时,也想不出保护自己的办法。雪上加霜的是,我知道自己之前已经无数次地想过这个问题,但总是把它埋在心里,因为即便在半梦半醒的状态下,我也想不出办法来保护自己。现在是我最后的思考机会。但是,天已经黑了,我还是没有理出任何头绪,只是一个劲地心潮澎湃。我心里想到的往往是这一幕,我伸手抓钱,旁边有人一拳打在我的下巴上,我却看不清打我的那个人是谁。接着,我感到血流进了我的嗓子眼。 我既不喜欢挨揍,也不喜欢流血,但挨揍时毫无还手之力最让我心里不痛快。好像我又变回了小孩子,被关进黑屋,等着挨父亲的一顿揍。这真是个想不出任何应对之法的事情。末了,我对自己说道:“至少别再躺在这个黑咕隆咚的地方了,去那个赌窝看看吧。”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想找到一些新法子,不过,至少我得去看一下。 牛津旅馆里既可玩撞球和落袋球,也可玩扑克,它是很多西部人的第二个家。从入口进去,首先经过酒吧和烟摊,吧台那个家伙一个劲地装得就像他是这里的老板。我买了一瓶自酿啤酒,不过,如果我问他要一杯非法酿造的烈性酒,没准儿也能要到手。接着,我踱过一扇大门,来到了游戏室。从几何分布来说,这里已经位于后部。越往里走,赌注下得越大,犯罪感越重,往来的人社会地位越低。面前是几张大大的长方形撞球桌和落袋球桌,过去不远是一溜儿圆形牌桌。天花板一片漆黑。每张桌子上方都有一个灯罩,盖着绿色台布的桌面显得十分耀眼。大通间的后面是一个小房间,略微高出地面,里边同样是一张绿得耀眼的牌桌,边上几乎一片黑暗。这张扑克牌桌所在的位置,处于整个赌窝的最里头。 我慢慢走到后边,假装随便逛逛,假装随意喝着早已没气的啤酒。有张外形精良的撞球桌专供嗜赌精英使用,每小时收费二十五美分。两位球手球技娴熟,正在玩三边撞球。每当他们打出一杆高难度球,站在我边上的旁观者就会拍手鼓掌,并低声告诉我,其中一个球手是镇上最好的理发师,另一个是银行的副经理。接着,他以更低的声音,告诉我一个更令人震惊的情况——众所周知,这两个人每晚九点必定收手,因为他们回家陪老婆之前,都要给另外的女人留出几个小时的时间。 落袋球手球技不佳,球桌外形粗糙,因此没有人围观。那些球一定是水泥疙瘩,桌垫上的橡胶也早已老化,球手为了让球获得反弹力,只得大力击球。当你手持来复枪扣动扳机时,如果像他们击球那样猛然耸动头和肩,那么即使站在几十米开外,你也打不中乱坟岗。一旦击球不中,他们就会骂一句“他妈的”,并用白垩粉擦一下杆头。在任何地方,你都可以据此判断谁是技艺不精的落袋球手——嘴里总是嚷嚷着“他妈的”,随时在用白垩粉擦杆头,击球时总要抽头耸肩——就是擦再多的白垩粉也无济于事。到了射击场,这种行为就叫作畏手畏脚。我继续往前走,走到了最前面的几张牌桌前。 一如其他赌场,牛津酒吧头几张牌桌通常供本地熟客使用。他们并非赌棍,而是服装店的雇员和送货员,这些人早早结婚成家,输多了不行,但离开了牌同样不行。于是,他们借着这栋房子的掩护,自欺欺人地以为自己既没赌博,也没真正输钱。他们打得很慢,输赢数目稳定,跟玩扑克不一样,并没有一翻牌就输掉一大把。我观看的这几个人正在玩“金盘”和皮纳克尔。他们用以下注的是白条,而非筹码。他们先用钱买来白条,白条可以当筹码用,但回兑白条时,赌场只返给他们仅可用于购买自酿啤酒或玩落袋球的兑换券。赌场明面上不收他们的牌桌使用费,但在我观看的过程中,一个人走过来,从赌注底池中拿走了一张白条。如果你数一数赌场员工一年之中从底池里拿走的白条,也许会发现维持这座小镇赌窝运行下去的金融要素,是那些假装没有赌博的送货员,而不是一帮真正的赌客。 我走过扑克牌室时,假装举着瓶子喝啤酒,因此谁也没有细看我。里边一共三个人,都装得有模有样。他们假装在一起玩扑克,一边思考牌点,一边用左手把玩着白条堆。我一眼看穿,他们全是赌场的自己人,他们玩游戏只是为了引诱怀揣支票的林务局下力汉或者绵羊牧场傻瓜蛋。他们的着装一模一样,全都穿得像比尔·贝尔——黑色牛仔帽、蓝色衬衫、衬衫口袋悬着“布尔达勒姆”香烟的黄色袋绳。我不明白,是不是苦根河一带自以为剽悍强硬的那些家伙有统一着装,因为就连那位医生也都戴了一顶小巧的黑色牛仔帽。他们装作没看见门口站着的人。看不见脸的他们戴着牛仔帽,琢磨着手里的牌。接着,几顶帽檐几乎整齐划一地略微抬起,他们擦着帽檐斜睨着。显然,他们正是替这处赌窝干事儿的托儿,因为他们玩牌的时候没有人围观。任何一个西部人都知道,如果玩扑克没有人围观,那就不是真的在玩扑克。因为扑克游戏就像磁铁,即使是怀揣一夏薪水的藏书网牧羊人也能被吸进这个磁场里。 为了不被人细细端详,我继续往前走着。不过,这样一来,我也无法把他们看个清楚明白。我顺着手中空酒瓶的边儿向外看,看到的多是些牛仔帽帽檐,以及高高耸起并挡住了扑克牌的肩膀。他们头上的牛仔帽也是黑色,但跟比尔的黑色牛仔帽并不相像,他的因落满灰尘而泛白。耸起的肩膀看上去很宽大,但至少两个人的肩膀加在一起才比得上比尔。我把他们依次叫作“大帽檐”、“中帽檐”和“小帽檐”,跟橄榄差不多,等级最小的往往要标示为“大”。他们身上任何东西都不被看见,只有那双手是个例外。那一双双手使劲装出笨拙的样子,好引诱我参与他们的游戏。 不知是什么力量让我从床上爬起来,充当了一回间谍,尽管我了解的东西并不多。我第一次亲眼看见的吹牛赌客,跟我头脑里对于他们的想象没有太大区别。他们的脸我看不见,但他们一直在观察我。我至少了解到一件确信无疑的事情——位于后部的扑克牌室距离前门很远,如果我们必须边打边退,我要记得观察两边的情况,以防有人朝我们挥动球杆。 我心里忐忑不安,也感觉身体有些不舒服,加上时间还早,我开始想起,自离开麋鹿峰以来,我还没有好好地吃过多少东西。我跨过街道,来到那家服务员对我没有好感的希腊餐馆。那位服务员正在当值,身上的围裙扫得我的桌子哗啦直响,她以一种我们之间一直心有灵犀的口吻说道:“你今天晚上怎么也得吃点儿东西。来到我们镇上后,你还一直没好好吃过东西呢。” 我回答道:“我自己也是这么想的。” “我去给你拿汤,你先看看菜单吧。”她说道,“记得点个肉菜。吃了肉,你才能恢复体力。” 她进了厨房,我在心里一直想着她。准确地说,对于这种突然而来的母爱,我还没有做好准备。她之前的冷漠让人心伤,一旦受伤,怎么可能如此迅速遗忘。她放下汤碗,一边看着汤,一边说道:“我知道比尔·贝尔的狗在什么地方。” 第五节 汤冒着热气,令我感到开心的是,我品尝出汤的美味可口,那意味着,我的元气有所恢复。因此,有那么一瞬间,我的确没听见她在说什么。我听清之后,问道:“你认识比尔·贝尔?”这下轮到她没听清了。“你必须点一道肉菜。”她帮我清理着思路,经过仔细考量,我们决定点一道任何人也许早就该点的菜——一个汉堡包,煎嫩点,加洋葱。我们共有的依据是,煎嫩点,加洋葱,可以增强体力。点完菜,她去了一趟厨房。从厨房出来后,她告诉我:“我不认识比尔·贝尔,但我知道他的狗在什么地方。你觉得汤怎么样?”“又美味又热乎。”我回答道。我等着她接过话头。 她端起汤碗,一边擦着桌上的菜渣,一边说道:“我住在达比附近的一处绵羊牧场,我听说他的狗就在哈密尔顿周围的某处绵羊牧场。我可以告诉你那究竟是什么地方。” 这一次,她去的时间比较长,因为要等着做好汉堡包。我知道,关于比尔的狗的情况,她也许说得没错。一如比尔本人,那条狗也是苦根谷的传奇之一。它有名字,但人们都叫它“比尔的狗”。就所有人类而言,它最喜欢比尔,但它所献身的事业更为高尚——为一群绵羊。它会在春天跟着比尔进山,当比尔在夜间照料那些牲畜、搓着那些绳子时,它很喜欢围着他打转。但是,一到七月中旬,它就会服从内心的召唤,消失得无影无踪。秋天到来时,比尔会去某个绵羊圈把它找回来。 作为一条牧羊犬,它专跟郊狼打交道。郊狼是一种狡猾的动物,而狡猾的动物,包括我们自己和郊狼,所具有的行为模式往往比我们想象的更为固定。绵羊圈通常建在河床上,或者位于泉眼旁。一匹狼往往站在附近的山脊上,一阵鬼哭狼嚎,做出一番招摇过市的样子。牧羊犬按照自己的惯常套路,前去追踪那只郊狼,郊狼当然已经消失在了山的背后。接下来的情况是,当牧羊犬吐着舌头巡视到山脊时,已经有三四条郊狼等着与它会面。第一匹郊狼并不知道,比尔的狗所寻找的正是三四只郊狼。 比尔的狗看上去似乎由两部分组成,头部和肩部是一条斗牛狗,而其余部分,也就是它用来走路的部分是一只灰狗。也许在整个峡谷地区,没有什么东西能比得上它的速度和狠度。实际上,与其说它对绵羊忠诚,不如说它对绵羊圈忠诚,因为那正是它咬死郊狼的地方。峡谷里的每一个绵羊圈都以能够接待它而备感荣耀。 服务员出来后问道:“比尔明天什么时候离开这里回到麋鹿峰?”我告诉她:“估计在中午时分吧。”“我明天上午尽量帮他把狗带过来,”她说道,“不过,我怕我带不过来。我现在给你写张纸条,上面有那个牧场的名字,以及前往的线路,你能把纸条交给比尔吗?” 我点点头,将纸条放进了衬衣口袋。“这么说,你不认识比尔?”我问道。我把汉堡三明治切成四块,可还是太大,我只好张大了嘴巴。她回答道:“不认识。我住在达比,本来想离开达比去米苏拉bbr>。”米苏拉是我的家乡,是附近一带最大的城镇,靠近苦根河的河口。达比是一座小镇,在苦根河上游一百一十公里处,从距离和规模来说,哈密尔顿都在这两座城镇之间,但离达比略微近一点点。“不过,”她说道,“我在哈密尔顿找了份帮餐馆打杂的活儿。而且,我从来没到过米苏拉那么远的地方。” 我仍只能尽量张大嘴巴,她于是继续说着话。“我是苦根河人,因此,就算不认识比尔,也非常了解他和他那只狗的事情。” 她有着深红色的头发,牙齿排列得似乎有点儿稀疏,不过看上去还算漂亮。她身体壮实,不难想象她在牧场干活儿的情景。她的脸上和脖子上满是户外雀斑,沿着胸部越往下,雀斑越密集。 “我知道你在为比尔做事。”她说道。随即,她说了一句似乎早就想说的话:“我还知道,你们今晚要惹大麻烦。” 我放下最后那一块三明治。“你是怎么知道的?”我问道。 “大家都来这里吃饭。”她回答道。我看看时钟,对她说:“我得走了。”她说道:“你还没吃完三明治呢。”我回应道:“味道不错,但我得走了。” “好吧,”她说道,“不过别忘了比尔的狗。”“不会的。”我回答道。 “你现在就保证,不要忘了比尔的狗。我要你今晚就把这件事儿告诉他。” “你真有见识。”我说道。 “哪里,”她回答道,“我都没去过米苏拉呢。” 送我到门口的苦根女孩跟我年龄差不多,我们都察觉到了这一点。“再见,祝你好运。”她说道。接着,她又叫住了我:“别忘了告诉比尔,是我给他写的纸条,不过你不能偷看。” “我会告诉他的。”我回头说道。随即,我的全副身心就只剩下那一张扑克牌桌了。 我如此专注,以至于记得整件事情的全部经过,仿佛就发生在昨天晚上。 除了吧台后面那个家伙,酒吧间一个人也没有。从脸上的表情看,他好像即将失去他可能拥有过的这个地方。有那么一阵儿,我以为旁边的房间一点声音也没有。突然,响起一阵哗啦声,随后是几声闷响,原来是水泥铸成的落袋球碰上失去弹性的台垫,被撞了个粉身碎骨。很显然,只剩一对落袋球手了。 “嗨,小崽子,”酒保恶狠狠地喊道,“你要去哪里?” 我已经迟到,正担心不已,因为旁边的房间现在只剩下一种声音,于是我想装得彬彬有礼的样子溜过去。 “我要去会一个朋友。”我回答道。 “过来。”他说道。这下子,我真的担心起来,因为我早就该站在厨师的正背后。但我还是走到了吧台前,近得足以看见他正用来放玻璃杯的矮柜上放着一把史密斯威森的0.38口径手枪。我买自酿啤酒的时候,左轮手枪并没有出现在那里。他停下手中的活儿看了我好一阵子,其间还从左轮手枪旁端起一只小酒杯喝了一口。 “来一口烈性酒。”他对我说道。“谢谢。”我边说边摇了摇头。“算我们请的。”他说道。我又说了一句“谢谢”。 他指着我:“你跟比尔·贝尔是一伙儿的,对吧?你刚才来过这儿。” 我说道:“我替他干活儿。” “他就在里边。”他对我说道。 “他在干什么?”我问道。 “你干吗不进去看了再出来告诉我呢?”他说道。 我已经看出,如果我继续彬彬有礼,也许将永远走不出这个地方。我说道:“你干吗不自己进去看呢?你不是有枪吗?过去六七米便是门口,你不就可以看见了吗?” 他说:“我不敢抛下这个地方不管。万一有人溜进来偷东西呢。”我又看了一眼才发现,距离门口其实没有六七米,于是我明白,他被吓住了。外强中干的人我可不喜欢,何况他还有一把枪。一个人如果强硬到底,那就很容易明白,枪可不是吃素的。 我轻松地走过那段不足六米的路,四下里看了看。 正如刚才的声音提示,偌大的房间里只有两个落袋球手。他们可能是两个牧场雇员,跟牛马打交道的时间太长,根本没注意到人类都在干什么。要不然,就是地球发生倾斜,除了他们,每个人都滑到了靠里的那个房间。从这里几乎看不见扑克牌桌,不过每个人都在凝神细看,而且看得默不作声。 尽管史密斯先生就站在他应该站的门口这个位置,但他显得并不开心。根据我们的计划,他要担任这座宫殿的守卫,除了我们这一帮人,谁也不许进去,但当地球发生倾斜时,他显然被滑坡给掩埋了。我告诉他:“酒保有一支枪。”他一言不发,但把其他人推到一边,带着我来到了厨师身后的位置。我真正打量厨师前,先看到了他面前的那一堆。那就是一堆,堆头不算大,但怎么说也有四十美元。围桌而坐的另外三个人依旧戴着大牛仔帽,面前的堆头很小。比尔·贝尔刚好站在大帽檐的身后。牌桌上方的灯罩几乎把比尔一分为二。灯罩以上半明半暗,只看得出他双肩宽阔,帽子宽大。灯罩以下,他放在屁股上的双手泛着光,仿佛握着一把枪。我的注意力不再游移,而是在他的腰或者肩带里找寻着鼓突点。我终于明白,确定无疑,今晚就是一场徒手斗殴。就在我端详比尔的过程中,大帽檐往右移了一下椅子。等他再次移动时,我已经猜出,大帽檐不喜欢比尔直接站在他的身后。就在他盯着比尔时,比尔把一个围观者往右推了一把,再次站在了大帽檐的身后。我在心里想着:“他们要是就这么移来推去,很快就该移到我的跟前了。”就在这时,红头发小子从阴影里慢慢移出来,站在了大帽檐的边上。红头发小子跟我的身材差不多,可当大帽檐又移动一下椅子,并看了比尔一眼时,他没有往后退缩半步。他会否朝着火线冲过去,我无须再做推测。 接着,喝得醉醺醺的加拿大人偏偏站到了大帽檐的另一边。他咳个不停,可也是寸步不让。 在我跟前,厨师一如往常地显得自信十足。我站在他身后,高出一头,可以俯视到这个脑袋后面长了一撮毛,活像冠蓝鸦的羽毛。作为唯一没用帽子遮挡起来的牌手,而且是桌前那一堆颇有些规模的牌手,他是我们盯得最紧的人。 轮到他发牌时,他更显得鹤立鸡群。几轮牌玩下来,我已经非常清楚,跟天黑时假装笨手笨脚试图诱我入局相比,三个无脸人的发牌策略已经彻底发生了改变。此时此刻,每一个牌手都知道,其余牌手都是赌博好手。于是,心理策略已经转变为动摇他人的信心。三个帽檐玩牌的手法十分娴熟,却不止于此。我也开始发现,自己头脑里的赌客形象,与坐等怀揣月薪支票的下力汉入瓮的小镇托儿相比,有太多的差异。不过,厨师是一簇火焰。一张张纸牌从凌乱的牌堆跳进他的手里,再从他手里围着牌桌依次飞出。为了我们的钱,他快如闪电,极尽炫耀,同事都以他为傲。我正好站在..他的身后,他仿佛受着我的支配,我想,我也是以他为傲的,尽管我一直有种感觉无法彻底释怀——他身上的某个地方缺了点儿什么东西。 根据他此前所说,他玩的是概率,尽管我本不该使用这种说法。与只是坐着数点玩赔率相比,这种玩法更为大胆。比如,很短的时间内,他两次因为一对J(J是最小的下注牌)而获得开牌机会,两次过牌,两次让其他人开牌,接着,他又两次提高开牌赌注。但那之后,他每一手牌都打得各不相同。第一手牌,他只摸了一张牌,仿佛想表明他手里有两个对子,而他没用这两个对子开牌,是因为你如果没想清楚别人会有什么牌就用两个对子开牌,会让自己陷入困境。三个无脸人中最小的那个坐厨师的左手边。他开了牌,摸到一张红桃3。因为J是最小下注牌,那么,那张牌意味着他手里有三个对子,而任意一对都能比过厨师。最糟糕的是,他手里的牌不可能小于一对J,而厨师摸上来一张牌后,手里仅有一对J。 提高赌注后,中帽檐和大帽檐退出了比赛。因为是小帽檐开的牌,他摸到那张牌后,由他首先下注。因为厨师抬高了赌注,这让他思考了好一会儿,最终决定过牌。厨师早已经完成了思考。他下了两美元的注。牌打到这个阶段,两美元可是一笔大注,仿佛手里的牌虽然不多,但足够大,于是毫不犹豫地来一把大注。他脸上的神态似在表明,自己手里不光有能赢的牌,还想把其他人拖住继续下注。这一次,小帽檐思考了大半天时间。他打出一对Q作为下注牌,厨师放低手肘,抱起了那一堆钱。大帽檐哼了一声。如果与他对阵的是我,我会认为他是在表达自己不喜欢被虚张声势所吓倒。 第二次的情形是,厨师没有因为手握一对J而开底池,相反,他来了个加注。他摸了两张而不是一张牌,仿佛表明他有一个三同点。他摸到的两张牌中,只要其中一张是个J,那他就可以用一个三同点结束牌局。当然,要是有这样好的运气,你就无须像希腊人尼克那样对付他们了。这一次,小帽檐和大帽檐都留在了牌局,大帽檐花了近五美元才认为自己终于发现,厨师没再虚张声势,因为他靠三个J结束了牌局。 随着厨师获胜次数的增加,他变得越发狂妄。他开始聊起天来,牌也打得越来越好。只有他一个人说话,他一直谈论着自己手里的牌。我见过一名出色的扑克牌手,他原是个头脑发昏的职业拳师,跟厨师一样,老喜欢谈论拿在手里的牌。你无法断定,应该相信他说的哪一句话,但你会情不自禁地侧耳聆听。厨师会说“我要用一对J加注咯”,而他随后打出的是三个K。接着,他又说“我要用一对J加注咯”,这一次,他倒是依言而行了。他总是在说自己手里的牌,一般情况下,他说的都是骗人鬼话,但不时也会有啥说啥。我站在他的身后,因此,只有我一个人能够分清真假。令我感到开心的是,跟他对局的人不是我。很显然,他是这一段时间以来,哈密尔顿这三个帽檐看到过的最令人眼花缭乱的扑克牌手。坐在椅子上的大帽檐扭扭身子,从屁股口袋里摸出了钱包。那是一只小巧的黑色钱包,他啪的一下打开,又啪的一下合上,随即展开几张纸币。接着,他摊开纸币,兑换成了硬币。面前重新堆上美元之后,他重开牌局,继续输牌。 尽管厨师在说话,发牌间歇,我仍然可以听到大家放松全身肌肉时弄出的声响。只有比尔例外,如果不是为了跟在大帽檐身后,他不会移动一分一毫。就其他人而言,阴影里的比尔头戴大帽,肩宽背阔;光线里的他双手放在屁股上。至此,包括我在内的每个人都把他打量了一番。史密斯先生如全职巨人一般站在门边,偶尔回头朝史密斯威森0.38的方向看上一眼。 我感觉左臂被轻推了一下。假装看牌实则在看我的,是麦克布赖德先生。他站在我身后比我高出整整一头,要是一直在下雨,雨水早顺着他的胡须末梢滴到我头上了。头顶能有这种感觉,让我感到十分开心,我把手伸进衬衫,摸了摸砂糖袋子。但还是有一点让我开心不起来,那就是除了史密斯先生,以及另外两个望风的——我既记不起他们的名字,也想不起他们被安插到了什么地方——我们的人全在灯光的照射下围桌而站。对于牌桌上的三个无脸人,我倒是并不怎么担心。毕竟,我们在人数上具有优势。而且,就算他们好勇斗狠,他们也是围着绿色牌桌软塌塌地度过了整个夏天,我们却在攀爬高山的过程中变得筋骨强健。我担心的是,从什么地方冷不丁冒来的援手。傍晚时,我在落袋球室至..少看见过两名赌场员工。另外,有几个看起来笨手笨脚的落袋球手应该也是赌场员工,他们不过是在装样子。如果你来自毗邻小镇,自以为球技精湛,这些人不让你赔光老本才怪。再说,吧台还有一把枪。还有另外一个问题:一旦打起架来,有多少顾客会留在赌场?这个问题此刻没法回答。它既可能取决于谁是赢家,也可能取决于牛津如何对待顾客,也或者取决于比尔在这个赌场里有多少个朋友。目前,这些人全都靠后站在阴影里,不过也许全都在等着,一旦开战,即刻冲上前来。就我本人而言,我知道,自己会挨上一顿揍。形势发展至此,我每隔几分钟就要摸一摸那只砂糖袋子。 很显然,酒保一直没敢到门口来看上一眼。 厨师继续赢牌,赢头不大,但势头稳定。我以为在那天晚上接下来的时间里,他会继续玩他那个概率游戏,因为所谓概率就是要这么玩的。不过,有件事我老记不住,那就是爱炫耀的人终究会炫耀。 当这一切发生的时候,底池的数量已经相当可观,虽然没有多到可以冒险挨一顿揍,不过总归是数量可观。已经有三四轮连续过牌,谁都没有开牌。当然,每打一轮牌,大家都得下注。结果呢,底池就积累到了不小的数额。实际上,上一次是厨师发牌。尽管没有人开牌,但我知道,厨师发牌的手法仍然诚实无欺。每个人都向底池再次扔进筹码,厨师把牌递给了坐他左手边的小帽檐。小帽檐处理牌比在座的其他人都要好——当然厨师除外。但到此为止,我已经确信,三个帽檐没有一个是玩牌好手。我自问:“究竟是什么原因让你认为玩牌好手还会留在哈密尔顿?”我已把他们归为还算过得去的牌手,也许会在袖子里藏上那么点微不足道的小伎俩,足以骗过牧场雇员,以及我们这种从高山灌丛下来的林务局下力汉。 小帽檐发完牌,厨师抓了起来。他正准备理牌,随即把牌扣在桌子上,倾过身子,轻轻地抬了抬小帽檐的帽子。 “万望见谅,”他神情庄重地说道,“我一向喜欢看看,跟我打牌的人长一张什么样的脸。” 就在厨师把手从帽子上抽回来时,我看见有什么东西闪了一下,随即消失不见,就像一只兔子尾巴藏进了灌木丛。然而,就算我伸长了脖子,也没法再看见那是什么东西。不过,坐在对面、能从正面看见小帽檐的人突然起了一阵骚动。我知道,小帽檐遇到什么事了。大帽檐将牌握在一只手心,撑着牌桌站起身来。站在他身后的比尔退后一步,既是为了视线更佳,也许还为了更好开枪。整场牌戏中只输不赢的中帽檐用手聚拢面前那个小堆,我把手伸进衬衫,捏住了砂糖袋子。 不过,小帽檐本人好像并没有察觉,有一只兔子或者类似东西躲进了他的帽子。从这个角度看,他的帽子已经有些歪斜。他往后靠了靠,开始理牌。他理牌的时间把握得恰到好处,厨师这时也刚好理完手中的牌,并绝对以为胜券在握。 “对不起,伙计,”小帽檐对厨师说道,“你得把手伸出来。你多了一张牌。” “谁?我?”厨师问道。 第六节 “对,就是你。”小帽檐说道。“你手里有六张牌。你一定在袖子里藏了一张牌,就为了赢这个大底池。” “数数吧。”厨师一边说着,一边把牌呈小扇形扣在了小帽檐面前的桌面上。 小帽檐把牌展开,数了一遍。“多少张?”厨师问道。小帽檐把注意力转回那一摞牌,这次展得更开一些,一张一张地数了一遍,数完后又数了一遍。 站在牌桌对面的比尔问道:“多少张?” 小帽檐看了看厨师,却没看比尔。“五张。”他一边回答,一边继续摸着那几张牌。 厨师扬扬得意地说道:“你如果是想在你自己发给我的牌里找到那张多余的牌,以此把我赶出牌局的话,你倒可以在你自己的帽带里找一找。” 尽管怎么也不相信,小帽檐还是脱下帽子放到了牌桌上。就在他的帽带里,有一张梅花2。这是一副牌里最小的牌点,如果它还在厨师手上,这无疑会让他出局。 厨师在麋鹿峰上以掌心藏牌的方式将几张A放进我的衬衣口袋,此刻,这几张牌像兔子一样跳出我的脑袋,围着小帽檐的帽子排成了一圈。无须他人告诉我,那张梅花2是如何跑到那里的,或者那只兔子去了什么地方。 我伸手去抓钱。 首先抓的是桌上的底池,因为我以为在我到位之前,厨师应该能够保护自己面前那一大堆。我不知道,是谁先动的手。我听到一把椅子应声而破。要么是有人挨了一椅子,要么是有人被打倒在地。 就在我把手伸向底池时,有人给了我重重一击。这个情形跟我早先的预料一模一样——有人从旁边蹿出,高高地打在我的下巴上,而我一直没看清这个人是谁。我猜这个人是小帽檐,而把他一拳放倒的肯定是麦克布赖德先生。反正吧,就在我把手继续伸向底池时,小帽檐一动不动地倒在了我的身上。我使劲站直身子,他才滑到了一边。底池里还有钱,既没散落到外边,也没被人拿走。然而,就在我伸手取出剩余的钱时,有人抓住了我的胳膊,又有人跟着探出身体,帮他扭住我的手。我还能感觉到,自己的一只耳朵钻心地疼,那正是我的脸被揍的地方。 当我终于把胳膊挣脱出来时,整只手臂软弱无力,我甚至无法抓出底池里剩余的钱。不过,我并没有落下多少,也许就是几美元零钱,只是我的手指已经麻木了,实在很难把它们取出来。接着,我向厨师跟前那一堆伸出手去。我没有半句假话,他坐在那里一动不动。你会以为,早应该有人把他打倒在地。但坐在那里的他,头上长着一撮毛发,没有人动他半根手指。也许是因为正如我先前所说,对大家而言,玩牌老手是每一个人眼中的魔法师,而这个人刚完成了他的魔法表演。他们也许是害怕,自己如果碰他一下,会被一阵轻烟带走。于是,他就坐在那里,既没有人动他,或许也没有人动得了他。那个龟孙子甚至不帮我把他的钱往我的袋子里塞,不过我认为自己已经拿到了所有的钱。 就在这时,有人照着我的眉心就是一下,那个狠劲比我想象中要大得多。我立在那里,衣服像一个装土豆的袋子,我的身体就像那一堆土豆。土豆袋子装着我,掉到了地上。我努力保持头脑清醒,努力进行思考。我努力想着大事,仿佛正在思考人生。我甚至开始说出“生命就是……”,但我根本说不下去,因为我完全没办法想出任何东西。 一开始,每一件事都与我的预测精准相符。我伸手到桌面去抓钱,因此肯定无法保护自己。接着,跟我的预想一样,有血流进喉咙。 可是,当我蜷缩着跌倒在地时,每一件事都超出了预想。突然,仿佛不知从何而来,我想到了不止一个主意,而是两个主意。也就是说,当我把手伸向桌面时,我本可以保护好自己。而在几个星期前,当主意本应有所助益时,我却一个也没有想出来。我忍痛活动着肘部,以检验现在采取行动是否为时已晚,可支起肘部时,我才发现那两个主意真他妈一文不值。只一瞬间过去,那两个主意就消失了,再也没有被我想起过。 不过,就在我的上半身仍旧离开地面时,我设法将砂糖袋子塞进了自己的衬衫。在这个过程中,我意识到自己认出了桌下以及踩在桌边的某几只脚。 我再次侧躺在地。因为我已经想不出令人信服的主意,不禁很想知道,自己能否通过对脚的观察,弄清正在发生的某藏书网些事情。我再次从锯末和一堆污秽的“布尔达勒姆”牌香烟屁股堆里抬起头来,再次用手肘支起身体。这将是我几乎完全以俯卧姿势——而且委身于牌桌底下——观看的最大规模的斗殴。 我一下就分辨出哪些是我们的人,哪些是那一帮家伙。他们穿的是牛仔靴,而我们穿的是伐木靴。负伤的我没有忘记,就在今晚,过不了多久,我们就要扫清整个镇上的牧场雇员。这是一场两群人的斗殴,我花了一番功夫才弄清楚膝盖以上是些什么人。不过,事情越来越清楚,我的正对面一开始是一双最大号的牛仔靴。双膝分开,靴子的脚尖部位上翘。bbr>藏书网一定是比尔、红发小子和加拿大人把他摁到了椅子上,使他无法动弹。突然,一双牛仔靴直直地升到空中并悬在那里——这一定是我们的人让这个家伙横躺在了牌桌上,他的头和双脚就只能悬在半空。为看个究竟,我看了一下对面。果不其然,那一边正好是他的头,嘴巴里涎水直流。我迅速回过头,以看清是我们的哪一个人摊开了那个人的身体。不出所料,两脚分立的正是比尔那双大号伐木靴。你记得吧,比尔那双靴子多出一个缀着流苏的鞋舌,你肯定不会忘记。那双靴子慢慢地朝我走了过来。 突然,一双城市便鞋跳进了前端。据我猜测,这双鞋子属于一位赌场员工,就是他击碎了那几个落袋球。他的双腿跳跃了一次,接着便节奏感十足地消失在了远处。我不知道,他遇到了什么事。不过,他离开的速度极快,那一定是比尔把他也搞定了。 一双穿着褪色的李维斯牛仔裤的腿弯着,并且不住地叉开着,直至麦克布赖德先生躺到我的身边。我没有力气挪开身体为他腾出地方,于是,他正好与我架在了一起。那双隔着牌桌忽而跳近忽而跳远的伐木靴,一定属于他的红头发儿子。他能够令那双靴子不停移动,我看得出来,对他和我们的其他人有帮助的,是此时正穿着的伐木靴。每当我们走进房间,城里的人就会冲着我们这些林务局下力汉大吼大叫,因为我们穿的伐木靴的鞋底有很尖的倒刺,会在地上戳出小洞。不过,当那个动作藏书网迅捷的红发小子再次往后跳开,做着闪避动作并回头一击时,他那双伐木靴牢牢地抓住了地板。而那双溜滑的高跟牛仔靴试图往边上闪开,以躲过他的回马枪时,却跌倒在地,并侧滑开去。 很难相信,但那双加拿大绑腿大部分时间都处于站立状态,只是偶尔弯下膝盖咳嗽几声。 整个过程中,一直四平八稳坐在我边上的,是一双低帮橡胶鞋底帆布鞋,有点儿像城市女孩们穿的篮球鞋。他就那么四平八稳地坐着。我来不及思考,便想站起身来。我往前倾了几下,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真是滑稽,可就在那个时候,我想起了身为长老会教徒的父亲,终于不再摇晃。 厨师抓起牌,想把它攥进手里。我猜想,他就是想让自己的双手保持灵活。 我照着他的脸上打去,落点大约是我认为自己被打的部位。他一头栽倒在地,我也软弱无力地倒了下去。我知道,自己揍他的力度并不大。我已经没有那份力气了。麦克布赖德先生应该早已苏醒过来,因为他往边上让了一下,给我腾出了地方。我基本确信,蜷成一团的厨师正在玩装睡的把戏。我看见,他睁着一只眼睛打量着我。随即,当他确信我根本没有还手之力时,他跳起身来开始用脚踢我。我们伐木工把这叫作“给他来点儿皮实的”。对方倒地后,你不光用靴子踩他,你还用靴子底倒竖着的尖刺加以扫踢。这样一来,你给他留下的不仅是满身尘土,他还要花上很长一段时间才能康复。只不过,踢我的不是伐木靴,而是一双女式篮球鞋。即便如此,那个龟孙子还是照着我头部侧面踢了一脚,刚好是我之前被揍的部位。我能感觉到,血再次流进了我的喉咙。我试着抓住他的一只脚,把他绊倒在地。我倒是抓到了一只,但就是抓不牢。 突然,两只帆布鞋径直升到了空中。我听见有破裂声,随后,我得以确定,那是厨师撞上了墙壁。是比尔把他扔出去的。总之,展现在我面前的,是一双伐木靴,鞋舌缀着流苏。接着,比尔伸出一只手,把我扶了起来。他不等完全站直,又弯下腰伸出另一只手,把麦克布赖德先生扶了起来。 他抖抖双臂问道:“你们还好吗?”我俩像商量过似的齐声回答道:“哦,我们都还好。”我俩就要从他的手臂里滑落,他一边眼疾手快重新牢牢抓住我们,一边说道:“别着急啊。”接着,在他的搀扶下,我们试着走了几步。只需那么几步,情况便一清二楚,我俩都因为受人搀扶而感到难堪,于是小声说道:“比尔,谢谢你。”我们试着挣脱出来,眼见我们的状况略有好转,他露出了笑容,不过仍旧紧紧地扶着我们。这一次,他扶着我们走出五六步。最后我们从他手里挣脱出来,恢复了男人样,装出一副还要找人打架的样子。 可是,架已经打完。边上,红发小子正在跟一个穿纽扣衬衫的镇上小子对打。麦克布赖德先生摇摇晃晃走过去,分开了对打的双方,他儿子的肚子正好吃了一肘。但是,老头不让他再打下去,镇上小子刚才那最后一击用尽了力气,这下子倒是乐于收手。他儿子一面勾头深思,一面走到了边上。突然,他一个旋风转身,朝镇上小子追过去,似要再次开战。不过,阴影里此时走出一大群人,把他拉了回来。我趴在桌子底下的时候,这些人全为打架而活。他们刚才全躲进了光线照不到的地方,这下子全为和平而现身。 随着头脑逐渐清醒,我也想学学红发小子的样儿。但眼看架已经打完,我不禁感到既惊讶又失望。这样参与人数众多的架,我是第一次打。我一直不知道,人数众多的斗殴往往持续时间不长,原因很简单,总有人不喜欢打架。喜欢打架、会打架的人就那么几个。大多数人的鼻子挨上一两拳,吞下几口血沫后,突然就变得虚弱不堪,很容易对其他人生出友善之情。红发小子收手后,整场战争尚未收尾的,就是站在门口,跟酒保熊抱在一起的史密斯先生。这也许是酒保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投进一个以挥舞大锤为生的男人的怀抱。酒保唯一能活动的部位是头部,这时正使劲活动着。后来,他的胳膊一定耗光了血氧,因为那把左轮手枪从他手里掉到了地上。比尔捡起那把枪,打开弹匣,抖出子弹,战争正式结束。 我既感到头痛,也感到心痛。我还在一个劲地评估,这场战争要是没有我,怎么可能打得赢。麦克布赖德先生大多数时间置身事外,史密斯先生则一直站在门口,熊抱着酒保。一如诸多大型斗殴,多是一个打架好手和一个或许能成长为打架好手的小子在打。他们加在一起,至少抵得上两顶牛仔帽、让落袋球粉身碎骨的全部赌场员工,以及全心全意忠实于牛津旅馆的所有顾客。加拿大人耷拉着脑袋,正坐在一张牌椅上。他弯着腰,好像非得咳嗽一番,却怎么也咳不出来。不管做什么事情,他都做得崇高无比,不过,可能帮助不大。 大中小三个帽檐挨坐在一起,帽檐拉得比平时更低,不过看起来伤得并不严重。他们相互查看着手指。接着,他们绕着围观者一个劲地解释,他们并没怎么参与打架,因为他们是牌手,担心弄坏了手指骨。也许这三个吹牛赌客同时把拉皮条当作副业。我甚至怀疑,其中一人是否就是我昨晚的隔壁邻居,不过我?99lib?一直没看清,所以不敢做确认。主要是,我得设法适应一件事,那就是除我之外——也许还有麦克布赖德先生——其他人似乎都没怎么受伤。比尔把我从桌子底下拖出来时,这个战场看上去已经摇摇欲坠,此时也都正由酒保和赌场员工进行快速清理。有顾客帮着摆正了牌椅。其余常客已经交谈起来,其中一对甚至已经玩起了落袋,把球击得啪啪直响。其他人有样学样。大家的举动似在表明,这里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也没有什么东西表明这里发生过什么事。 我吐出一口血沫,走过去挨着加拿大人坐下来,以弄清他的状况究竟如何。他用手揽着我,我也用手揽着他,这就是答案了。 突然,一屋子的人似乎都成了比尔的朋友,纷纷走过来与他握手,或者感受一下他的手臂有多么强壮。一直靠着墙壁的厨师站起身来,努力走到比尔的身边。比尔正在接受众人的祝贺,看得出来,他对每一件事都深感满意。红发小子仍旧靠着他的父亲,不过双眼还燃着怒火。 除此之外,一切平静。我无法接受。我们至少花了两个星期的时间组建团队,每个人都指望着以斗篷清扫的方式,赢一个夏季的薪水,继而扫荡整个小镇。呵呵,黑色的斗篷倒是扫过了。我把手伸进衬衫,摸了摸那只十斤装的砂糖袋子,里面的钱本可以装进一只“布尔达勒姆”香烟盒里。我们已经扫荡了整个小镇,而且我知道,自己将会随时谈及此事,可牛津旅馆里的一切已经恢复了老样子。就连那三个吹牛赌客都已经坐回了牌桌,开始自顾自一脸纯正地玩着扑克,再次期待某个怀揣夏季薪水支票的牧羊人会流连至此,以让他们发出第六张牌。除了那张撞球桌,全部牌桌都已经有人使用。不过,到了晚上的这个时候,理发师和银行副经理应该正与另外的女人打交道,随后才能回家陪老婆。 各个小镇应该感到庆幸,打架好手首先必须学会打架,没有多少人一开始就是打架好手。否则,这些小镇一夜之间就会被掀个底朝天,因为到了夏末,每个小镇每天晚上都将遭到一帮下力汉的洗劫,而且往往已经如此。然后,小镇又迅速摆好桌椅,一如既往地赢走下力汉的薪水。 比尔清点好自己的人手,像率领一群绵羊似的带着我们走了出来。酒保抬起头来,冲我们说了声再见。两个已婚男人正在找他购买白条,他们要玩的是皮纳克尔游戏。 我和麦克布赖德先生相互搀扶着,来到门外,我们感觉舒服了许多。不过,我受了伤,每个人都知道这一点。他们还知道,钱在我身上。他们扶着我走过一个街区,我们在一个拐角停了下来,头顶有一盏弧光灯。我在靠近路灯的路沿上坐下来,歇息几分钟后,从衬衫里取出了砂糖袋子。大家都围了过来。他们围得太拢,比尔只好说道:“退后一点。没有光线,我们怎么看得见呢。”接着,他和史密斯先生进行了清点。我没有帮他们。我觉得自己帮不了。 首先,他还给了我们先前押的赌本。接着,比尔问大家:“不管我们九个人拿出过多少赌本,我们把剩下的钱平分成九份,有没有反对意见?我们是一个团队,是不是?”每个人都点点头,于是他又坐了下来。随后,他站起身来,说了一番在他看来属于演讲的话:“而且是他妈一个相当不错的团队。我们往往该干什么就会干什么。”与此同时,我们谁都不会数学,没法精确计算出每个人能够分到多少钱。 比尔又坐了下去,继续清点我们的赚头,我们围成一圈,不知道该干什么,只是一个劲地佩服自己。实际上,我觉得我们本身也不怎么值得吹嘘。我认识这帮人之后才知道,我们就是早期林务局员工的代表而已——甚至可能并没有那么好,因为战争结束还不到一年,很多优秀的人还没有回到森林里。侍弄这片土地的,还主要是皮肤起皱迈着小步的老年人、四处找架打的愣头青、喝得烂醉的加拿大人,以及那些不知名的瞭望员。这些人必须出现在这里,却不可能被人们记住。森林这所学校的里里外外还没有人看清楚过。不过,正如比尔所说,我们是一个相当不错的团队,我们该干什么就会干什么。我们热爱这片森林,却不去想它是否属于我们。我们每个人至少都愿意做好一件事情——喜欢挥舞大锤,触摸塞满炸药的泥土;喜欢打架;喜欢替马疗伤;喜欢打理杂物、工具;喜欢打结。几乎我们每个人都喜欢干活儿。每当想到这一点,关于我们这帮人的话就太多了。 与此同时,我们的内心有一种难分难舍的感觉,尽管我们都清楚,过了今天晚上,我们也许就再也看不见彼此了。我们是干夏季活儿的工人。我们不隶属于任何组织,没有固定的住宿地,大多还未娶妻成家,也没有固定的教堂。春末,我们在这家叫作美国林务局的新单位找到了活儿干。我们只是隐隐约约了解到,是泰迪·罗斯福让它运行了起来,这多少让我们有了一丝自豪感和坚强感。它让我们随时在寻找某种形式的麻烦,比如火灾、炸药,以及响尾蛇——就是山峰海拔太高,数量不多。除了干我们该干的事情,我们还干了很多别的事情,比如开几句务实的玩笑、蒸馏干杏,甚至自找麻烦。到了季末,我们联合在一起,扫荡一座小镇——作为林务局员工,这也许还是我们该干的事情。对我们大多数人而言,这个由林业员工组成的临时性社会机构,是我们唯一隶属过的社会团体,尽管其所持续的时间必定就是那么短短的一瞬。我也是半个多世纪以后,才在这里试着向你们讲起它的情况。 护林员和史密斯先生数钱的同时,飞蛾在弧光灯上被烫得咝咝作响,我的嘴里又尝到了血沫。 比尔对史密斯先生说:“你来宣布吧。”史密斯先生站起来大声说道:“总数是64.8美元。分成9份后,每份是7.2美元。”每个人都吼着“哇”,全然不记得,7.2美元比我们夏季的预想差了好几百块。 比尔把钱分给大家后,史密斯先生说道:“现在该去收拾那帮牧场员工和妓女了。”有人想把顺序颠倒一下。接着,因为我们是一个整体,大家突然对我关心不已,不过是依次进行。“你这会儿感觉怎么样,小子?”“你肯定被揍了,不过,你不是拿到钱了嘛。”“干得好,小子。”比尔接着说道:“我们一起送你回旅馆。” “嘿,不,”我说道,“夜晚才刚刚开始。” 比尔说:“这一夜你已经干了很多事情。该休息休息了。不过,我希望你明天中午之前赶到畜栏,帮我架一下马鞍。” 接着,每个人又说了一遍,仍然不是齐声说出,而是一个接一个地说道:“我们送你回旅馆吧。” 于是,他们陪我一起往回走。我们站在我那二十五美分一晚的旅店前,大家用手臂挽在一起,却没有人试着哼唱点儿什么,因为我们谁都唱不准曲调。我们只是低着头围成一圈,像一支即将开口哼唱的大学合唱队。突然,我感到有些虚弱,于是转过身来,踏上了光溜溜的台阶。我过于劳累,对自己感到过于失望,连一句“再见”也说不出口。 我翻过身,靠着墙壁,让自己好受一点儿。在我的脑海深处,来自头部侧面与头部正面的伤痛交织在了一起。此前,我从未在两天之内受到过两次击打。因为年轻且习惯了做赢家,因此我对疼痛尤其敏感。尽管房间里一片漆黑,我却紧紧地闭上眼睛,生怕看见自己满头牙签躺在中餐馆的情形。我还使劲将自己在牌桌上俯下身子等着挨揍的场景挤压出去。我的头充满厌恶地摇摆着,试图躲开它并没有看见的、正迎头而来的什么东西。我心里想着,这是我参与过的最惨烈的打架。我只挥出了一拳。思绪来得很慢,因此,过了好一会儿,我才想到了另一件事:“可如果为了国家,一个人只能来上那么一拳,我肯定选出了最好的击打目标。”当我不再将自己的大脑从这些思绪中抽出来时,我感觉到颈部的肌肉开始放松下来。随后,我就睡着了。 我醒来的时候,已经是早晨,我感觉恢复了许多。我想一步翻下床,去畜栏跟比尔会面。我就着陶罐洗脸,乐于没有看到镜子。不过,等我套上衣服后,我又看了一眼手表才问自己:“你急什么呢?”我还意识到,按照母亲的说法,“早餐只吃一点点”,胃可能会有些不舒服。所以十点钟时,我来到了希腊餐馆,那个达比女孩正在当值。 她安排我坐到一个黑黢黢的角落,随后走到前台取来了菜单。“我知道,你们昨晚惹了大麻烦,”她说道,“你跟我进来,我帮你擦洗一下。”接着,她领我走进女厕所,关上门,让我坐到马桶盖上——令我吃惊的是,这个地方看上去跟男厕所没有什么区别。我把头伸到脸盆上,她把我的整个头部,连同头发擦洗了一遍。“不要争辩,”她说道,“你一定在泥地里打过滚。” “是锯末。”我说道。 “哦。”她说道。这种母爱让我感到很不自在,还让我感到尴尬的是,我顶着湿漉漉的头发从女厕所走出来时,有可能会被人看见。可她并没有放我走。她打开手包,取出一小管什么东西——也许是冷的冰激凌——照着我额头上的伤口抹了几下。接着,她从手包里拿出梳子,把我湿漉漉的头发梳到两边,用围腰擦干了我的脸。当她俯下身子时,我甚至能看见,顺着她的脖子往下,雀斑面积越来越大,到胸部已经变成了一大片褐色。“弄好了。”她一边说着一边松开了我的脖子。走出女厕所时,我尽量不让人看见我跟她走在一起,可她好像毫不在意。 她公事公办地等我吃完了早餐。随后,她以一个女服务员的神态低头看着我,同时假装看着那一堆肮脏碗碟说道:“你有个朋友正坐在小巷里。我觉得你最好去看他一眼。” “谁?”我问道。“不认识,”她回答道,“不过,他也是你们的员工。”她知道自己无须再说什么,于是收起了碗碟。我付了账,她就领着我穿过厨房,打开了通往小巷的门。 第七节 他正坐在一只塞满了旧报纸的橱柜上。尽管他低着头,但我很有把握,那就是厨师。因为在这个凡是男人必带黑帽的地方,他总是光着脑袋,头顶长着一撮毛发。地上摊着一张旧报纸,正好位于他的两只脚之间。他低着头,仿佛正在阅读,只是有血从他那埋着的脸孔滴落到报纸上。我朝着他慢慢地走过去,想弄清他流血的原因。 “你怎么了?”我问道。“我没钱了。”他回答道,头却一直没有抬起。“你受伤了吗?”我问道。“我没钱了。”他重复着。 “究竟是怎么回事儿?”我问道。“我没钱了。他们偷了我的钱。”他回答道。“谁?”我问道。他抬起头看着我。他抬起头时,血顺着他的嘴唇流进了嘴里。 他终于说道:“她无耻得像一堆屎肠子。” 我此前识别过这个句子的格律。我迫不及待地问道:“她是不是个妓女?”他回答道:“我并不觉得伤心。我只是身无分文了。我要有钱才能去到比尤特。”我再次问道:“偷你钱的是不是个妓女?”他回答道:“她跟了个大个子。他们揍了我一顿,还偷走了我的钱。”我问道:“他屁股上是不是有很多毛?”他回答道:“我没看见过他的屁股。”“那么,”我告诉他,“他的屁股就是长着很多毛。” 随后,我自言自语道:“别自作聪明了。”我竟然炫耀性问了一个他不可能回答得上来的问题,一阵浓浓的羞愧感在我心中油然而生。至此,血已经浸满了他的两只嘴角。随后,我的耳边突然响起父亲的声音。他像刚写完《圣经》似的对我说道:“你们要有慈悲心。”无论什么场合,就什么主题,父亲的话语总在鞭策我,尽管有些事情他一无所知。他的声音继续跟我说着玩牌的事情。总体而言,他说我不必沾沾自喜。某个人具有玩牌天赋,而由于内心装着小九九(他就是这么说的),他终究成不了好牌手。尽管父亲对于玩牌一窍不通,可他说的那番话跟他本人很像,包括他对打牌一无所知,对这位厨师同样一无所知。 “你要多少钱?”我问道。“你借我10美元,好吗?我会还给你的。” 据我所知,到比尤特有170英里,汽车票是每英里3美分。 我对他说:“不,我不会借给你一个子儿。不过,我可以给你坐到比尤特的钱。我可以给你7.2美元。这些钱是给你的,你也不用还给我。” 他低下头,伸出手来,血又滴到了报纸上。 我走进餐馆。因为离午饭时间还早,只有褐色胸部小姐一个人在。我对她说道:“是厨师。”“是吗?”她说道。我说道:“就是厨师。”她又说道:“是吗?”我知道,我必须说点儿别的什么话。我说道:“他受伤了。你可以帮他清洗一下,再给他弄点儿吃的吗?”她问道:“他有钱吗?”我回答道:“他有钱。”她说道:“他刚才还没有钱,所以老板把他赶了出去。”我说道:“他现在有钱了。”她看了看我,说道:“把他扶进来吧。” 我走到外边,扶着厨师走进来,把他交给了达比女孩。她领着他走进女厕所,锁上了房门。 我踏上了通往畜栏的路。我知道,比尔要在那里上鞍。 比尔的狗也在那里。我还离得很远,它就看见了我。它站起身,向我跑过来。我听见比尔在畜栏里跟它说了句什么,它便不再咆哮,但还是朝着我跑了过来。我仿佛是一根灯99lib?杆,它先是围着我走了几步,接着嗅了我一下,然后就跑回去躺在路中间,照看着那些马匹。它趴着躺在地上,还伸长了脖子,用前爪抱着自己的鼻子。从前面你只能看见它那一双大眼睛,和那一对招风耳。其中一只眼睛的边上,一道裸露的伤口正流着分泌物。它不停地眨眼,想把伤口上那只苍蝇弄走。狗躺在那里,看着我们所有人,仿佛我们也是一群绵羊。 比尔说:“今天早上,是一个女孩把它送过来的。” “她有雀斑吗?”我问道。“不少呢。”他回答道。 “她人真好。”我主动说道。“她是下游那家希腊餐馆的服务员。这是她给你的纸条,她怕自己没法及时给你把狗送过来。她要我务必把纸条交给你。” “谢谢。”他一边说着,一边把纸条塞进衬衫口袋,和那只“布尔达勒姆”香烟盒放在了一起。狗听得明白,我们正在说它的事儿。于是,它站起身,走过来站在我们边上,准备听候差遣。 连同他那匹坐骑,也就是大公麋,比尔只带回五匹马。除了一匹驮马,其余的都已经上好了马鞍。我走进仓库,取出马鞍和鞍毯,又特地抚平了马背上的鞍毯。终于,我一边指指他的衬衣口袋,一边说道:“她的确是个好人。” 比尔的视线越过马鞍,俯视着我。“她还是个孩子,”他说道,“你干吗不约她出来?” 很显然,他觉得我抚平鞍毯的动作既是小题大做,又在浪费时间。他抓起放在我脚边的马鞍,亲自放到了马背上。 “回去的路上,你准备让多少匹马驮货?”我问道。他回答道:“除了‘原身’,全都返空。”这我就懂了,他是要快速返回。 “原身”是一匹铁灰色大个头,比任何一匹骡子都跑得更快,也更顽强,而且体型更纤瘦。大家都说,它之所以被叫作“原身”,是因为它在阉割的时候,有一颗睾丸未被切除。因此,它既不算阉马,也不是公马。不过,你早该想到,它有二至三颗完整的睾丸。到了晚上,你一给它取下马鞍,它就开始追逐母马。即便你拴住它的腿,似乎也不会有太大的区别。我见过的马匹里只有它一个,哪怕你拴住它的前腿,它只有一颗睾丸,它也能追上母马交配一番。它玩腻了母马之后,又追逐起阉马来。如果你是那个要早上去牧马的人,必须在破晓之前提早好长一段时间出发,因为晚了的话,哪怕要在爱达荷州找到马队中的一匹马,你也要靠好运气。 我慢慢走回仓库,拖出它要驮运的货包。我之所以慢慢走,是因为我希望跟比尔一起走。这里位于峡谷的谷底,时值夏末,又是炎热的中午。今天晚上,他们要在分水岭附近的大沙湖扎营。那里已经进入暮秋,落叶松的松针已经变黄。早上,湖泊的边缘会结上一层薄薄的冰。假如比尔头天晚上让我把“原身”拴在一根重达两吨的原木上,我倒愿意做那个大清早起床牧马的人。若能这样,我也许就能再次听见黑暗中传来的最悦耳的声音——一匹母马的铃铛声。也许在黎明时分,我也能看见那只会走四种步态的大公麋,浑身冒着热气,正站在莲花池的边上。可以肯定的是,未来某个时刻,我会再次爬得比雪羊还高,几乎站在所有人的头顶。可以明确的是,如果我没有脱水,我会在州界线上撒一泡尿,琢磨自己之前撒的尿流到了世界的哪一个角落。 我给“原身”左右两侧各放上一个货包。无论别人怎么看,对装卸工来说,我认为大个子才具有优势。我承认自己看到过,有些出色的装卸工身材中等,甚至还有些小个子。但是,大个子扛起货包后,只需往马鞍上一送,就能放到他想放的地方。他干活儿的时候,眼前的什么东西都能看得清清楚楚。十七岁的我身高可能不到一米八,得使着劲才能把货包扛上肩膀。因为身高不高,有时我连打的结都看不见,有时甚至一句话也说不完整。 “厨师……”我说道,我正鼓着劲把货包放到马鞍上,货包滑了一下。同时,.我也不知道该怎么说下去。 “他今天早上的状态很不好。”我说道,尽管我还是没能抓牢货包。 “怎么回事儿?”比尔问道。比尔自己看起来也不是很好。当他仰着头把货包放上马鞍时,我看见他的鼻子里结着血痂,双手也还肿着,所以我们上鞍的速度并不快。 “有人偷了他的钱,还把他揍了一顿。”我回答道。“他的钱全被偷了吗?”比尔问道。“我给了他坐到比尤特的车票钱。”我回答道。 狗发现我们没再说它的事儿,于是,它走回去,继续看着那些马匹。 “我给了他7.2美元。”我继续说道。你几乎能听见,比尔站在马的另一侧,把170英里乘以3美分口算了一遍。“足够了。”他说道。 关于厨师,我还很想说一件事,可那条狗已经很不耐烦,站起身来硬生生地转了一圈,又躺下了。跟我去年春天看见它时相比,它明显老了很多。除了眼睛边上那一道裸露的伤口,眼睛周围还有好几道新鲜的伤疤。我心想:“谁叫你以抓斗郊狼为生呢?”因此,我没再说厨师的其他事情,因为我担心自己会像那条狗似的招致祸端。 尽管比尔给“原身”装上的货包并不重,我们还是一起打了个很紧的钻石结,因为很明显,他这一路会走得很快。比尔把帆布马毯盖在货包上,我俩把各自的一侧抚平。比尔一边从马的身下把肚带抛给我,一边问道:“你明年夏天打算干什么?”直至战战兢兢说出答案我才明白,自己一直在等着他问我这个问题。“还没想好。”我回答道。 “这是最后一次上鞍,咱们打个双钻结吧。”他提议道。“好的。”我回答道。“明年夏天还来帮我干活儿,如何?”他问道。 我搜寻着“深感荣幸”“无比荣耀”这样的用语,结果说出的却是“就这么定了”。 “就这么定,”他说道,“开春后,我早点儿给你写信。” “明年春天回到这里后,”我站在马的这一侧说道,“我要跟那个满脸雀斑的女孩约会。” “她人很好,”他说道,“真是个好人。” “我明白。”我说道。 我突然意识到,自己害怕了好久,因为突然之间,我再也不感到害怕了。自从与比尔有了矛盾以来,我就一直心存害怕,但却一直不敢承认。我相信,自己不再因为他会揍我一顿而感到害怕,因为我不再认为他会这么做。我之所以感到害怕,是因为我不得不丢弃自己想拥有的某种东西,而麻烦结束后我却想留住它。 这是整个夏季的最后一个货包,我们一起打完双钻结,比尔就做好了出发的准备。他没有用绳子把马匹连在一起——他已经挑选出最好的马匹,这些马匹会一前一后相互跟随。 我们站在大公麋,也就是他那匹体型壮硕的鞍马的边上。我们靠得很近,一句话也没有说。接着,他略一转身,扭转马镫,背对着我,转体一百八十度翻身上马。画完这个半圆,他已经居高临下俯视起我来。我处于仰视角度,正好能看见他那把0.45英寸的枪管,再往上看便是他那结着血痂的鼻孔。 “我们很快会再见。”他说道。 “会的。”我回答道。但我不太清楚,自己这么说的真正意思。 我放下畜栏的挡板,整支队伍一踏上路面,便各归其位,组合成了比尔的驮队。大公麋立即迈起每小时八公里的步伐。它毛色深褐,真像一头大公麋,头部后仰,快速移动着滑轨似的蹄子。如果没看到其他马匹——“原身”除外——时而落下一段距离,时而小跑几步才能赶上,你根本不会意识到,它正在以每小时八公里的速度赶路。一匹马靠得太近,“原身”踢了它一脚。狗跟在身边一溜小跑,不时停下脚步抬抬前爪。很显然,它那颗脑袋想的是保护驮队,不让它们受到任何攻击,以及时刻提防郊狼的组合进攻。 坐在马背上的比尔转过身体,恰似埃及浮雕作品。 比尔率领的这支队伍——比尔本人、他最喜欢的鞍马、他最喜欢的驮马,以及他那条狗,大概是林务局成立之初最好的装备。 沿着小路没走多久,就进了一条深沟,差不多顺山而行。接着,向左猛一拐弯,几乎就直接通向了布洛杰特峡谷。比尔一直留心着所有马匹,在差不多就要走到急弯前——他肯定是踩着马镫站了起来,因为他突然间取下帽子,朝我使劲挥起手来。我站在畜栏中间的围栏上,也对着他使劲挥起手来。他的感觉一定好极了。为什么?也许多年来,这位护林员第一次在牌局中——以7.2美元的优势——领先胜出。尽管我还是有些不舒服,但我的感觉也好极了。 我已经许下诺言,继续替他干活儿。只有十七岁的我前所未有地期待着,自己有一天会成为一名驮队领头人。 驮队蜿蜒向左,呈一条直线进入了布洛杰特峡谷,细如黑影的狗忠实地走在边上,始终与马匹保持着相同距离。渐渐地,一路小跑的狗和马匹都化作了缓步移动的动物,边上的黑影成了一个黑点,排成直线的马匹只看得出是一条直线。慢慢地,那条直线一点点断开,合着尘土飞扬起来,像一团雾飘浮在空中,恰似一串莫尔斯电码。那团尘雾一定是宽阔的马背和黑色牛仔帽的莫尔斯电文。很快,连太阳光也变成了无源之光。太阳光什么东西也照不见,布洛杰特峡谷口只剩一个巨大的空中黑洞。 “浩瀚的天空啊。”我们蒙大拿人总这么说。 当时我并不知道,从此我再没有踏上过苦根山脉。早春来临,林务局工程部向我提供了夏季岗位,要我跟随一个测绘团队,前往库特奈森林干活儿。长久以来,我一直想弄清楚,为什么在1920年的春天时,我会选择去另一片森林里改换工种,从事更具专业性的工作,并认为这似乎比继续替比尔干活儿更好一些。我想,答案在于我已经年满十八岁。我对年满十八岁有着充分的认识。 因此,我从未再碰见过比尔,或者其他任何人。乃至那位与我年龄相仿的达比女孩。那串莫尔斯电码融进天空后,美国林务局的又一支夏季员工队伍来了,又永远地走了。 一切将要发生之事早已发生,一切将要被人目睹之事已成过眼烟云。至此,点点滴滴的时光已逝,它们还会留下什么吗?只有那一片天空依旧浩瀚,而我的人生留下了这样一段故事,也许还有一点儿诗意。总之,你也许还记得,故事开始前有这么两句诗行: 此时,他自认为懂了 曾升起他生命的山脉…… 现在,这两句话也成了这个故事的一部分。天涯在线书库《www.tianyaboo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