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在线书库《www.tianyabook.com》 《为爱离开的999天》 序 郝仁日记 塔斯马尼亚是座奇迹之岛,它躺在南极身边,却长着远古时期赤道附近的植物。 因此,很多学者认为它曾属于赤道版图。 我认同这个理论,并毫无理智地认为自己和它很像,仿佛只有这样才能让我更理智气壮地生活在大洋彼岸——逃避并非懦弱,有时只是为了让自己过得更好。 我们都知道生活中有一种东西叫做藏书网时间,它的威力无比巨大,即便面对逃避,也能产生惊人的效果。而我一直飘洋渡海昂首期待着的,就是这样的作用。 ——by郝仁日记 第1节 塔斯马尼亚的天空很纯海也很蓝,是那种很浅很清的颜色,浪花和云朵都白得毫无瑕疵,可看上去却比我画得还假,就好像凸起贴纸,无法与那清澈相融合。 我拖着行李箱步出机场,一眼就望见了那天,和记忆中的分毫不差,包括不远处那位宛如一粒圆土豆的男人——我的导游Wang。 我上前用力地拥抱了一下试图摆酷的他,然后在Wang热情洋溢的问候声中,湿了眼眶。 我听见自己清脆的声音落在耳边,带着些笑意,又有点儿怀念。 我听见我说:“我回来了。” 那一瞬间,我才知道自己竟是如此怀念。 这些年,我几乎走遍了世界每一个角落。我到过浪漫的巴黎,走过美丽的爱情海,穿过拥挤的东京都,在伦敦教堂边看雾又看雨,还在慕尼黑喝了各种各样的啤酒,甚至千里迢迢跑到加拿大滑雪。 我笑过,摔过,恣意的,纵情的,做了很多曾经想都不敢想的事,亲眼见证了?99lib?那些美得近乎神话的地方。沉淀了千年的文化,抖散着醉人的诱惑。 可是,我却还是如此地想念这个南极边上的小岛——塔斯马尼亚。 我想念它的天空它的海,它的宁静它的人,但我想自己最想念的,还是和那个人一起留下的足迹。 我最终没能骗过自己,时间也没能战胜记忆。 我的逃避彻底失败了,然而我似乎不那么沮丧。 我看到Wang的眼睛里倒映着我的脸,正载着淡淡的笑。 我自恋的觉得,那笑容很美。 因为,它很纯粹。 我好像回到了三年前。 我坐着Wang的旅行巴士,重复着当年的线路:酒杯湾,亚瑟港、皇家植物园、里奇蒙德、啤酒厂、葡萄酒庄、生蚝养殖厂、以及可以远眺南极大陆的威灵顿山。 我还是住在那栋雪白的小洋楼里,每晚都会故作姿态地举着杯红酒,看着被夜色覆盖的浓郁色泽,顺着摇动的手腕,慢慢漾出圈圈涟漪。 我总是屈膝卧在躺椅上,凝望着漫天的星辰,听海浪混着夜风,低沉地吟唱远古的诗歌,一曲又一曲。 在无需奔波于景点的日子里,Wang常常看我,陪我钓鱼,陪我看海,陪我幼稚地在沙滩上踩一个又一个脚印,画很多很丑很傻得图,甚至陪我无聊地欣赏无数黑天鹅振翅却不飞的慵懒。每日,每日。九九藏书 我笑着问他:“Wang,你是不是爱上我了?” 他捧着胸,从一粒圆土豆躬成一粒滚圆的土豆,百般感慨:“郝郝啊,你终于发现了我的99lib?心!我还以为终其一生,你都要把我当成默默无闻的小土豆~” 闻言,我差点儿跌倒在地,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在他面前居然如此透明,连背后偷取的绰号都被他知道了…… Wang却丝毫不以为意地继续耍宝:“我和真主发誓,只要郝郝你不嫌我年老色衰,一礼拜上不了两回床,我定和你一生一世,做对连柏拉图他老人家都嫉恨的地下情人……” 他赢了!我喷血倒地,闭着眼睛努力装死,不想妄自揣测他那身被我那口红酒喷得尽毁的行头价值几何。为表真实,我还有模有样地抽搐几下,才摊平了四肢,一动不动。 不管Wang如何咒骂喷笑,我都坚定地躺着不起。 倘若斯皮尔伯葛此时路过,相信也会为我的演技惊艳一把! 我无限骄傲。 那天傍晚,雪白的沙滩刻下了我的四肢大张的伟岸身形,任凭汹涌的海浪连续冲了好几回,都没能彻底填平我的躺痕。 我恋恋不舍地一再回头,双目含泪,内心悲愤:这浪头软的!爷爷的,果然还是……该减肥了TOT! 晚上,Wang陪我喝了整整两瓶当地产的上好红酒,用他钓的那条比人还重的吞拿鱼,亲自做了一桌烧煎炖煮的吞拿全席。 夜景无限美,Wang就在这样的良辰美景下,问出了那句他憋了好些时日的话:“郝郝,我家易笙兄弟呢?” 我一怔,待反应过来时,已流了一脸的泪。 Wang惊慌失措地又是道歉又递纸巾,模样很是有趣。 可是,我却笑不出来。 他那声似近又远的叹息,久得就像那绵长起伏的二十五年。 二十五年前的今天,我认识了又脏又土,眼睛很亮的易笙。那时候,我们都还很小,幼稚可笑,又天真可爱。 我遥望着海的那一边,恍恍惚惚中,仿佛听见了自己的声音,正反反复复地说着:“Wang,知道么?今天是我的生日。” 我离开,已有999天,两年又269日。 如此漫长的时间里,他一次都没有找过我。 我用类似永恒的美丽数字苦苦守候着的奇迹,在青春的末梢化为了泡影。 999日,我终究没有等到他。 第2节 两天后,我登上飞机,返回中国。 我霸占了经济舱一向紧张的盥洗室足有二十分钟之久,这才满意地在镜中看到了精神抖擞的自己,虽然距离精明干练尚有差距,但要说秀气可爱,勉强还能够得上边。 最重要的是我的脸上没有一点儿憔悴的痕迹。那双标准得很有熊猫形象的眼袋,被手中的名牌遮瑕膏盖得严严实实。 面对镜中的自己,我笑得很是得意。 过去种种,譬如昨日死;以后种种,譬如今日生。 我想,一切都会好的。 然而我却不小心忘了,老天是个恶劣的虐待狂。天降大任于斯人之前,总是喜欢磨折再磨折。 我刚回到久别的小窝,就在自家门口遇到了易笙。 这本无可非议,我们是在楼梯两边的友好邻居。可低头看了看表,现在已是凌晨三点。 我挑眉看着对门的他,西装笔挺,一贯的斯文形象,右手还挽着位美丽的女士。那美女有着我所没有的精明干练,还有让我羡慕不已的D罩杯。 当然,她还纤腰长腿,皮肤白皙,眼睛圆又大,显然是极品中的极品。 看来我在外奔波的日
九九藏书
子,易笙也没有自我放松,不断提升女伴水准,致力于创造新高永不懈怠。 对此,我很是佩服,佩服得无言以对,便只能这样无声地看着他们。 他们也看着我,不知道是因为我的模样分外狼狈,还是因为我本身就长得颇很有参观价值。 空气,有一瞬间的凝滞。 我正腰酸背痛,全身上下都因为坐了十几个小时的飞机而颇感不顺,却还是本着不服输的可贵精神回看他们,直看得两眼发酸。 那美女示威般地搂上了易笙的手臂,身体柔软,分外妖娆。她的眼神很特别,说不出是什么味道,看得我有些害怕。 我虽然有了很多看似可贵的才能,但好像还是缺了点儿看人的眼力。我连自己的青梅竹马应该知己知彼的家伙都搞不懂,对完全不了解的陌生人自然只能投降。 不过,美女很挺厚道,主动打破了这份压力沉重的气氛:“阿笙?” 我看着易笙猛然一抽的嘴角,差点儿喷笑出声,好容易才压下满腹笑意,挑衅地看着他,好似在问:为毛?为毛你带回家的美眉,居然连你最大的忌讳都不知道? 易笙没有搭理我,许是美女总有很多特权,他竟完全没有发作,很是淡定地为我们介绍:“郝郝,这位就是滕老的孙女儿。滕小姐,这是我的邻居,郝仁。” 远近亲疏,倒是清明得很。 那位“疼”姐眼神一黯,出口的话也多了几分尖锐:“郝仁?郝小姐的名字颇有趣味,倒是好记的很。” 我点点头,憨笑:“滕小姐说得是。毕竟人如其名,我确实占了许多便宜。” 滕美人脸色一僵,我却不再理会她,径自打开行李,挖出一大包花花绿绿诸多品牌并具备各种功效的情趣安【和谐,必然.99lib.被和谐的产物】全套,万分热情地塞到易笙手里:“春宵苦短,多有不便,我就不叨扰了。一点薄礼不成敬意,请两位好生享用。” 复又像想起什么一般,我仰起脸灿然一笑,对他们做了个握拳努力的姿势,鬼哭狼嚎颇具中气地喊道:“易笙哥,Fighting!Fighting!Fighting!” 语罢,我逃命似的钻进了自己屋。 屋外一片寂静,许久,才听到“砰”得一声巨响。 我贴着门背,想象着易笙发青的脸,恣意地大笑起来。笑着、笑着,竟笑出了一腔热泪,很是痛快。 序 郝仁日记 .99lib.说,上帝若关上了人生一扇门,就会藏书网替你再打开一扇窗。 于是,世人皆称赞其仁厚,我深不以为然。 毕竟,谁也不知道窗户外面等着.99lib.的究竟是一条光明大道,还是一个为看走光不惜一切的老色99lib?狼。又或者,那屋子正好有七楼高,走窗甚至可以摔死九命的猫。 ——by郝仁日记 第1节 回国后,我闭关了整整一个月,天天KFC+必胜客,愣是将两家宅急便的员工都认了个遍,才把手头杂乱的稿件图片全部整理妥当。我修改了构思完的样稿和大纲,顺手P了旅行中拍的照片,还设计了几款浪漫唯美兼而有之的插画构图。 我的责任编辑婉婉对此很是满意,并为我制定出了一个就我而言比较合理的工作计划。她和我合作多年,从我出道开始就伴我左右,看着我从小粉红堕落成了大透明,又慢慢地从单一发展的插画手转型成又写又画又拍照的多功能型,终于得到了如今这半红不紫、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名声。 她对我的苦心栽培,恐怕不会输于我那永远忙碌的娘。为此,我很是感激。所以除了拖稿这项神圣本能外,我对她多半言听计从。 编辑和作画手的关系本有些微妙,我和婉婉也不能例外。不过放平了心态,就没有什么不能的事。 我们认识多年,虽然平时大家都忙,交往也多通过网络,但因为所在同城,我们偶尔也会一起打打麻将喝喝咖啡看看电影吃吃饭,做过所有的死党聚在一起会做的事。 当然,我也会在旅游时记得帮她带些特殊的礼品,作为手信。 不过这一次,我显然只能心虚了:“婉婉啊,我和你说哈,我回国那天在家门口遇上易笙了。” “哦?”婉婉显然没什么兴趣,随意地扔了几个字打发我,“在半夜三点?他可够忙的。” “恩,当时还有个不太友好,但是很美很大胸的美女在他身边。”我怯怯地继续,苦思斟酌,真真比写文还要专注。 “然后?”她迅速传来一个眼睛发亮的表情,我擦擦汗有些无语,没想到桃花满天下的易笙童鞋,魅力居然还?99lib?不如一路人,何其悲哀啊,何其悲哀:“我老毛病犯了,忍不住刺了他们几下……” “做得好!” “嘿嘿,我也这么觉得!”我牙一咬,坦白从宽了,“不过,我用了点小道具……” “恩?什么道具?” “就是那个……我投资你的收藏品……” “……” “……” 我等了半天都没见QQ有回复,心里正发毛,手机就砰然大作,正是婉婉石破天惊的大嗓门—— “郝!郝!” 一顿痛骂。 其实,婉婉的脾气并不很坏,只是特不待见易笙。在这男色天下的时代,真真是个奇迹。 自我有记忆以来,易笙上大学后,就逐渐显露出他是外星人的事实,还恰好来自不惹桃花会死星。完全没被那厮迷惑的女性精英,除了妇保里的女性婴孩,大约就只有班嘉和婉婉了。 我因此膜拜了定力十足的班嘉同学四年之久,直到有一天,她含情脉脉地握住我的手,歉意又爱怜地对我说道:“郝郝,你是个好女孩,只可惜我们相遇太晚。你的厚爱我铭记于心,如果可以的话,我们就约定来生吧!” 那耳熟能详狗血至极的台词打击得我头晕目眩,信仰更是被摧毁得连渣都不剩,愣是失魂落魄了好几天。 当别人问起时,班嘉还很是惋惜地感叹代言:“别担心,郝郝她只是遇人不淑,失恋失心罢了。” 大家都对我十二分的同情,有事没事往我抽屉里塞零食,指着我能化悲愤为食欲。我一边愤怒地啃着香蕉吃着苹果,一边在心中悲愤地仰天狼嚎:天啊,还我清白来! 那时,我绝不会想到自己会在几年后遇见神奇的婉婉,更难能可贵的是——她还不是个蕾丝边!据我智慧的双眼判定,她顶多是个双性恋! 不过,她对易笙的评价当真是分外严苛,总是很不礼貌地叫他:“人面兽【和谐之星啊,上帝喊你回家……】心,虚有其表的东西~” 我还是很相信她的,所以那阵每每看到易笙,都觉得他是一头野兽,连带着他身边的那些个美女们也都是剥人皮食人肉的妖精。 我很害怕,自然想疏远他,但终是没能狠下心来真跟他断了关系。特别是当他踢着我的门说要请我出去吃大餐的时候,我瞬间就把婉婉抛到了九霄云外,毫不犹豫地拎起包包就冲出门去,屁颠屁颠地还跟得很紧。 那个时候,我只是本能地认同易笙,觉得他就算人面兽心,也不会真的伤我。 我到底天真。 年少无知时,我一直觉得自己和易笙有着过命的交情。 我的人生从有记忆开始,除了爸妈,就是他。 我厚厚的童年相册里大多是和他的合影,想来他要有留着,基本也是一样。 我从小就跟在他屁股后头,他从小就是我的保护神。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们甚至连吃饭睡觉都在一起,真正的形影不离。 他似乎很喜欢我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就只跟随他的憨傻性格,因此对我总是特别有耐心。我也不是不知道他在外头名声有多差,脾气暴烈,个性倔强,还爱钻牛角尖
99lib?
,打架闹事儿总是少不得他的。只是那些跟我基本没啥干系,我大多不愿理会。 我从小就很盲目,并维持着这种个性多年不改。 我和易笙相差了几乎一岁,但因为月份的关系,我们还是上了同一个年级,并进了同一个班。 易笙小时候没现在那么好看,长得甚至有些奇怪,个头矮小,还满脸煞气。再加上他一贯不合群的特色及差得离谱的成绩,老师们都不待见他,同学们也都很怕他。女孩子只要被他看上一眼,胆子稍微小点的就开始抽泣了。 那时候,大家都不愿跟他坐在一起。每次抽签碰上了,不是可劲儿地哭嚎,就是托爸妈使命地给老师送东西,只想早点儿换个位置好安心。 一来二去,老师们都被磨得没了脾气,只好将他作为特例,雷打不动地放在我身边。我们全班对此都很满意,包括我和易笙。 我挺喜欢他坐在我边上,我甚至觉得他上课时睡得稀里糊涂的样子特别可爱。 易笙在我身边时也非常的乖,除了有事没事随便瞪瞪路过的同学,或偶尔逃课出去打个架外,基本都很安分。 老师们为此松了口气,我想这也多半是因为他们不知道易笙的笔记都是我代抄的,作业也是我代写的,甚至他考卷上仅有的那几个答案,也都来自于同桌的我。他们还以为这孩子虽然顽劣,但至少聪明。我却是知道的,易笙连九九乘法表都背不顺,时不时就会出现一个“八八二十六”,或者“七九四十三”。 不过,易笙的确很聪明。听说混血的孩子不是非常聪明就是非常漂亮,那时我以为他是前者,后来才知道他是兼而有之。 易笙还很走运,九九藏书上帝非但没有关他的门,还顺手给他开了窗。 我想上帝若有心脏,一定不是长在中央。 他挺偏心。 升初中那年,我们正好碰上制度改革,变升学考试为划区分配。 于是,易笙卷着一片血色的成绩单,和我进了同一所重点中学。只是重点中学到底重视升学率,我们一进去就进行了分班考,不过好在结果并非按照成绩的优劣来分,而是为了维持各班平均分持平。 结果考了正数第五的我,和考了年级倒数第七的他,又分到了同一个班。易笙看到那张排名大榜时非常的震撼:“天啊,世界上怎么会有比我还差的笨蛋啊!” 我心有戚戚然地连连点头,比九九乘法表都背不熟的人还不如的人,那该是怎生的强悍啊! 看来九年义务教育让不少需要在小学留级的孩子,及时地看到了初中校园里明媚的阳光?99lib?。世界之大真是让人瞠目结舌,然而最让我瞠目结舌的,还是易笙的名气。 新上任的班主任在分配拼桌子的人时,居然毫不犹豫地率先安排了我们这对。甚至为了制约这个麻烦精,让我成了班里的学习委员,好起到督促作用。 我对此非常不安。 易笙看我一脸惶惶的表情,倒是很有义气,拍着胸脯和我许下了承诺:“不怕,既然这里傻瓜遍地,哥怎么说也给你冲破倒数第十的难关!” 我顿时感动得热泪盈眶。 为证明其用心不假,易笙变从不听课为三天听一堂课,变从不做作业为亲自抄作业,至于平时的考试,多半还是随便抄我一点儿,不求及格,有个分数就成,想来是因为他从小就不喜欢吃鸭蛋。 易笙作弊有六年经验,饶是老师们个个火眼金睛,也没能抓到魔高一丈的他。 他落落大方地坦然作着弊,并持续拿着仍然不及格的分数,更是颇有策略地让自己的分数一次次小规模地前移。比如上次十二分,这次就十四分,无视考试难度,只看最后结果。反正这对他来说,不过就是自己少做一题,在我这儿多抄一题的区别罢了。 不过真正难为的是期末考,学校为了彻底杜绝作弊问题,特地打乱了全年级考号的顺序。按照他们入学考试的成绩,年级前五十名在同一个考场,以此类推,最后数上来的五十名也在一个考场里。易笙自然不敢随便抄,怕一不小心就碰到了比他还不如的,抄出一个新奇迹。 期末考那天,我在考场坐得很不安心,解决完自己的试卷后一直心神不宁,根本无心检查,干脆交卷走人,跑去看易笙的情况。他们考场果然不同寻常,离考试结束还余半个小时,居然走得整个教室只剩易笙一个。 那是我第一次看到易笙那样专注地坐在书桌前,认真地写着什么。我从未看到过他那样专注的表情,即便是打架遇到高手的时候,他也是不羁而轻佻的,非常不伦不类地模仿着古装剧里的流氓大侠。 可是现在他却认真得看着卷子,执笔思考,仿佛他是全世界最优秀的学生,而整个世界此刻就只剩下他和那张卷子。 我心里诡异得有些发热,好像被他的视线灼烧了一般,非常莫名。我捂着胸口偷偷溜到了边上的小花园里,坐着反思自己的异常,最后得出了结论——当人遇见奇迹的时候,竟会是那般的惊心动魄。 那时,我甚至决定自己长大以后要当一个伟大的考古学家,努力发掘出各种令人惊艳的失落文明,好好地品味一下这种既惊惶又幸福的感觉。 当然,吃不.99lib.了苦的我最终没有走上这一行,或许是因为在高中时,我已经觉悟了这种微妙的感情——其实,它叫做心动。 易笙是我的初恋,尽管那时候的我,并不懂自己的感情。 在那些情感朦胧的岁月里,我只知道那个连背九九乘法表都要带小抄的男孩,为了不让我为难,凭毅力考出了史无前例的好成绩,第一次突破倒数五十的名次,并得到了人生中第一个不作弊的六十一分。 健忘的我记不住自己中考的成绩,也早忘了高考的分数,可我却牢牢地记着易笙这次考试的每一门成绩,并放在心里珍藏多年。 当我拿着他的成绩单痛哭流涕的时候,大家都以为我是因为奖学金而兴奋过度。只有易笙不好意思地揍着我的脑袋,涨着张关公似的脸,小声喝着:“靠,你至于么!别在这儿丢人了!万一下次我要是考出个倒数一百名,难不成你丫的还要跑去跳黄浦江么!” 我用力地点了点头,他要能考到倒数一百名,别说近在咫尺的黄浦江了,就算要我跑去跳黄河,跳长江,我也都能答应! 易笙看着我认真的模样,颇为无奈,憋了半天才吐出一句很煞风景的话:“你……忘了你是旱鸭子么?” 我当场顿悟,于是扭捏了老半天,才小小声地问道:“那,那你看,咱改跳学校的游泳池行不?” 他一脸黑线。 第2节 不知道是尝到了奖赏的甜头,还是从学习中摸到了趣味和门道,总之那次考试后,易笙真的开始勤奋了。尤其是他原本很看不上眼的数学,现在却玩得颇为顺心,分数甚至一再胜过了同桌的我。 数学老师最初还忍不住地怀疑,后来却是惊艳异常,甚至当着我的面说出了让我很为其不齿的话:“数学这东西,到底还是男孩子行。” 若非一向以乖巧形象示人,我大概会把整叠作业都扔到那个老师头上。我想他一定已选择性地忘记了这次数学考试的前十名里有七个女生! 易笙可不管那么多,他近来常常被老师表扬,面上总是自得的笑容。现下自然也不例外,他得意的眉开眼笑,笑容还颇为灿烂。 我为此足足生了他三天的气,但更让我气闷的是,完全钻进数学中的他,居然根本不知道我在生闷气= = 有时候,我真觉得自己的心是墨黑、墨黑的,因为我在辗转难免时,竟希望能回到从前那些他成绩很不好的日子里。那样他在静下心来的时候,至少会全心全意地看着我,而不像现在这样,有空没空都只看着他的书。 我很怕别人发现那样看书的他,因为这个时候的他是那么帅气,帅气得让我几乎移不开眼。 自信的人最美,放在易笙身上还真有几分道理。 事实上,进入青春期的易笙确实俊朗了不少,高挑清瘦,五官深邃,目光炯炯。打球的时候,偶尔也有女生会在场边帮他加油。 那时候,我万分庆?99lib?幸易笙最好的兄弟是个无比帅气的男孩,俊朗的外表和出众的球技足以掩盖全场仁兄的光芒; 那时候,我亦万分憎恨他最好的兄弟是个过度热情的猪哥,招来MM一大堆,居然还想让兄弟分享! 对此,我一直惶惶不安。可是,我终究没有与他说。 我知道,自己和他在不知不觉中,都慢慢变了。 我们不再无话不谈,不再在一个铺上睡觉,也不在手牵着手回家。 我有了许多不能告诉他的小秘密,比如每个月会有那么几天特别的日子,我肚子很痛还很可怜地不能吃冰。 我想他一定也有了自己的小秘密,因为那样懒惰的易笙居然也会自己洗床单和内裤,甚至在我问起他的时候,会红着脸凶我说:“多管闲事!” 我被他骂得莫名其妙,只好摸着鼻子不去管所谓的闲事,心想反正他再怎么勤快,也不会过来帮我洗碗。 现实残酷得让我很郁闷,就如同我们越来越远的距离。 那是一种不管你怎么努力地握着手中的风筝线,甚至竭尽全力地跟着跑,也无法拴住已习惯了在天空翱翔的鹰的感觉。 万分失落。 很多年后,我爱上了一首歌,叫做《不想长大》。 我总是在回忆易笙的日子里,轻轻哼着那首似乎不见悲伤,还颇具气势的歌—— “我不想,我不想,不想长大,长大后世界就没有花; 我不想,我不想,不想长大,我宁愿永远都笨又傻; 我不想,我不想,不想长大,长大后我就会失去他; 我深爱的他,深爱我的他,已经变的不像他。 怎么会爱上别个他? 为什么水晶球里面看不出他在变?为什么结局没欢笑而是泪流满面? 我愿意在他回来前继续安静沉睡,但他已去到别座城堡吻另一双嘴; 为什么对流星许愿却从来没实现?为什么英勇的骑士会比龙还危险? 我当然知道这世界不会完美无暇,我只求爱情能够不要那么样复杂! 让我们回去从前好不好?天真愚蠢快乐美好。” 无论是天真愚蠢还是快乐美好,在我和易笙共同度过的少年时期里,早已把个中滋味尝了个遍。 尽管那个时候,SHE还不知道在哪个角落;尽管那个时候,我们谁也无法用一首歌将生活吟唱。 第3节 最初的裂痕发生在我和易笙刚上初三的那年。 逐渐融入普通学生生活的易笙,再不是老师们眼里的钉子户。 他的成绩虽谈不上有多优秀,至少也能在中游徘徊。他也不再打架滋事,加入校篮球队后,他有足够的运动量发泄负面情绪,根本提不起精神再折腾那些有的没的。 我不是不欢喜的,只是稍稍有些失落。 我依然风雨无阻地在教室温书复习,帮他整理课堂笔记,甚至帮他做他不喜欢的美术作业,等他结束篮球队的活动再一起回家。但是他却常常会在活动结束后,99lib.和队友一起出去打P买零食,甚至直在回到家后,才想起将我落在了学校。 待他匆匆忙忙地赶回教室,天早已黑了大半,而我还坐在那里等他。 完成所有的作业后,我总是静静地坐在教室门口的阶梯上,一语不发地望着夕阳浸染的天空。 看到他急匆匆地跑来的时候,我并没有委屈地抱怨些什么,只是忍不住怔怔地望着他,像看着一个特熟悉又特陌生的人。 我们认识十一年,他从未丢下过我。然而现在,这却快成为一种惯例九九藏书,一次两次,反反复复。 我不知道他是被我看得恼羞成怒了,还是其他什么原因。总之,易笙从不会安慰等得心惊肉跳无比担心他出事的我。他总是一脸不悦地冲我发火:“你傻啊?都这么晚了都不知道回家?你多大的人了,难道还不认识回家的路么?” 我不曾替自己辩解,只是默默起身跟着他,书包很重,压得心都沉甸甸。 我低头看着彼此被夕阳拉长的影子,靠的很近、很近。 可是,我发现自己竟丢了回头看一看它们是否像过去那样融合在一起的勇气。 我开始在记事本上画正字,他每丢下我一次,我就加上一笔,如此反复到第五个正字写完。我便不再等他。 放学后,我还是会习惯性地多留一会儿,可是在夕阳西下前,我一定会离开。 我会不紧不慢地踱步穿出校门必经的篮球场时,不经意地看一看总很嘈杂的场内。有时会看到正打得很尽兴的他,有时连他的影子都瞄不见。然而不管如何,我都不会再望第二眼。 心脏似乎已经逐渐习惯被书包压迫,常常都是沉甸甸的。 天空好像拉不开幕布的舞台,怎么看都显得阴郁。 如此,竟也能习惯。 我不再烦恼我们之间愈见冷淡的关系,我在水蓝色的日记本上把这称之为长大。 我常常告诉自己不必为此觉得苦涩,只是生活有了变化,那没什么了不起,一切都很正常。 我总是很能安慰自己,并且真的说服自己。但全世界仿佛约好了一般,非要把目光放在我们两身上。 曾可劲儿想把我和易笙凑在一起的老师,现在却将我们视为学生早恋的负面教材,绞尽脑汁地想要推翻重来。 我实在郁闷。 当初要我和易笙相亲相爱共同发展的人明明就是他们,现在却一再要我记得男女有别、需恪守本分的道理。他们的教育方式非常扭曲,被他们一再纠缠的我,甚至一度以为自己是个认为男女除了要上不同厕所外就没啥区别的笨蛋。 他们不厌其烦地一遍遍地重复,规定我必须要按照他们说得去做。我觉得自己在他们眼底,好像一个没有个人意志的体线木偶,可以任由他们揉捏挫扁,可以被他们塑造成将感情收放自如的机械娃娃。 十四、五的孩子多半反骨,我并不例外,只是不爱表现。我在心底嘲讽的冷笑,可表面上却依然副唯唯诺诺一副乖巧模样。其实,我挺能装B。 许是老师们认为我比较好说服,被他们纠缠来、纠缠去的倒霉鬼多半是我。我着实有些失望,因为我知道只要他们找上易笙,那个酷爱和自己讨厌的人唱反调的家伙,一定会重新回到我身边。 可惜,他们终究没有那么做。 我只能惋惜。 老师们都很聪明,懂得如何充分利用自己的权利,将大事化小,小事化无。他们以易笙身高太高又不近视为名,轻易地将我和他之间的距离无限地拉大。 我们再不能分享同一张桌子,这是八年来的第一次。 我们的座位远得甚至可以用隔了一个教室来形容。 易笙的新同桌恰好是他篮球队的死党,他抱着书包过去坐的时候笑容满面,仿佛此?99lib?举甚得他心。 为此,我只能撇撇嘴,故作无所谓。 我当然可以无所谓。 我脾气不错,成绩优异,虽不好接近但也不是不能相处的主儿。 事实上,我和谁都能混出个普普通通的交情,然后简简单单的在毕业后相忘于马路两边。 只除了易笙。 可是,我们终究还是散了。 经验丰富的老师们到底棋高一着,把易笙那会儿还很简单的个性摸得很是通透,以完胜的姿态将了我的军。 或许,也是他的。 即便是很多年后的今天,我还是常常在心里头想,这家伙现在这不.99lib.阴不阳难以捉摸的性子,会不会就是给那时的事打击出来的? 我也曾忍不住地问过他,易笙只是勾着唇淡淡的笑,目光深深的,像星子般闪亮。 第4节 初三以前,我的生活虽然无聊,但也是波澜不惊,不曾受过伤害。 可易笙总能颠覆我的生活。 那件事是个证明,也是个开端。 那是一个春天初到的日子,天气还有些凉。我和往常一样背着书包准备穿过球场,却发现整个球场被围得水泄不通,场面喧哗得我压根儿不想过去挤。 我想起易笙曾经说过,拨开对面的树丛有条直通篮球队办公室的近路。校队边上就是侧门,算了算,这个时间已经开了。 我施施然地走了过去,之后的一切如同命运的碰撞,撞出了一个狗血的故事。 我就像恶俗小说里的可怜女主一样,遇到了一个无比纠结的情节—— “我说,易笙,你和郝仁真没什么?” “是啊,班头他们都说了,这几天郝仁老被班导叫去,就是为了你们两的事儿!” 路过的我顿时囧了一下,不知道作为八卦主角的自己,是该礼貌地探出头跟他们打下招呼,还是干脆当作没听到的继续猫腰赶路。 正在这时,我听到了易笙的声音,懒懒的,还带着点儿不耐烦:“我和她还能有点儿什么啊?不就是邻居家的小妹妹么!” “真的假的啊?看你们亲密的样子……着实不像啊!笙哥,跟兄弟们瞒什么啊,难不成还怕我们撬你墙角不成!” 一阵哄笑。 我尴尬万分,这会儿是真的不打算露面了。可我怎么也没想到自己的耳朵居然如此好使,在那样混乱的躁动中也能清楚地听到他用调侃的口气说着无比伤人话语:“放心,兄弟我再怎么不济也不会看上那个小黑鬼,要胸没胸,要屁股没屁股的,女人么还是要……” 他后面说了些什么,我都没有听到。 我的耳边一阵轰鸣。 有些陌生的热气直往眼眶上冲。 我千算万算,就是做梦也想不到,易笙会用那样的话来撇清我们之间的关系。 我一直以为,自己在他心里就算不是顶好,也会是很好、很好的。 我一直以为,不管如何的疏离,他都还是那个为了我努力考到六十一的邻家哥哥! 可是,我凭什么这样以为? 他变了这么许多,我明明看到在眼里,却还在自欺欺人。 我怎么能傻到这样? 我自作多情得连自己都觉得羞耻! 我不记得自己是怎样逃离那片草地的,但直至今日,我还能记得当初又多愚勇——我竟一拳揍碎了整块玻璃。 办公室里猥琐的笑声和起哄声,因我那魄力十足的一击,倏然冰冻。 我其实有些期待易笙能像电视剧里的那些个阿猫阿狗一般,因为我的骤然出现,震惊地站起身来。那样至少证明了他还有些在乎我,然后,我就可以为他编纂一千零一个理由去原谅。 可是,他只是惊讶地看了我一眼,就垂下了眼睑。 他竟连看我都觉得多余! 我那时很戏剧化的想:自己可真是悲惨! 我说出口的台词特别的雷,但那会儿却还自我感觉良好,自满了好两天——“既然如此,就如你所愿。你我从今日起,再无瓜葛,免得我这样没胸没屁股的小黑炭,出门丢了哥哥你的脸!” 我无视自己满手的淋漓鲜血,率性地转身而去。 走出没几步路,便是泪流满面。 原因还真就是因为手上的伤口,疼得钻心。 我蹲在地上,哭得稀里哗啦,很没有面子。 我不知道他是否知道,因为我很没出息的,没能支撑到走出他的视线范围。 直至今时今日,我仍觉得当时的自己蠢得无可救药。 因为那个伤疼了我整整两个月没睡成安稳觉。 自那以后,不管我用上多好的眼霜,也驱不走那对愿和我一生一世、不离不弃的熊猫眼。 不过,也亏得那疼痛,我才能痛下决心。尽管我和他毗邻而居,但只要你真正了解一个人,要躲他简直是轻而易举的事。 我就是这么了解他,所以直到中考结束,我都没再和他说过一句话,甚至后来考上了同一个重点高中,也是相见如同不见。 我能理解自己的坚持,却想到他也能这样决绝。 我想自己真的怒了,因此即使对向来排名一百五十以后的他,到底是怎么混进我们学校的事感到非常好奇,甚至好奇到了心痒难耐的境界,我还是为赌这口气,什么也没问,硬是将冷战持续到高二。 当然,很多年后,我才万般感叹地知道,原来那时我们永远的年级第一名恰好就坐在易笙的前侧方,还刚好和他都用的A卷。 全天下的狗屎都爱他,总爱是跟着他到处跑,而我却怎样也遇不上一坨! 后来,我一直选择性地遗忘这最初的伤害,总觉得这厮挺好,哪里都好,对我尤其的好。 但每当我在心里鞭笞他,想要讨厌他,或者企图阻止自己再喜欢他的时候,又会发现自己竟能很清晰地记忆起当时的每个细节。 我其实挺虚伪,也挺能记恨。 我想我娘真没错生我,我就一典型的天蝎座,浑身上下都散发着蝎子美好而阴暗的气息。 序 郝仁日记 成年后,我们总自觉透彻地认为:爱情不过是人生的调味品,没什么大不了。 可真遇见了爱情,我们99lib.却连在理智和情感中找平衡都学不会。 仔细想来,竟还不如那些唾弃在嘴边的LOLI,她们的爱情或许幼稚盲目,但至少不夹虚伪。 那些以爱为天,整日YY,并无限仇恨作考试的日子,不管几世代出生的人,大多都经历过。藏书网九九藏书99lib?t> 只是大部分人在长大后,选择性地遗忘了那些不愿回首的时光,只余下了自己99lib.想要的记忆。 ——by郝仁日记 第1节 我不是足够淡定的人,每次交完样稿后都无心工作,在家当猪,狂吃狂睡。直到签约的结果下来,我才能安了心地继续动作。 婉婉相当了解我的烂脾气,每次都会比别家编辑要求的字数少上三分之一,通常在我整出够交给别家的样稿时,她那里的结果也已经下来了,省了我不少事儿,也不耽误我的工作进度。 可是,近来这招似乎不怎么好用。 我的效率高得自己都害怕,每天都以一万二的定案稿速前进,估计稍微修改修改,三天内就可以交稿到别家公司了。 婉婉知道后又是激动又是伤感:“郝郝,你终于长大了T0T,光看易笙那个半兽人随便发个情,也能产生如此惊人的效果,姐姐甚感欣慰!不过……稿子还是再帮我留几天吧,你要真的憋不住了,就去看看电影泡泡帅哥,再不然赶潮玩个419也行,姐姐会给你付套套钱的!” 她连伤感中都无限精明的工作精神深深感动了我,我转头看着墙头耷拉着脑袋的气球,小小地贪心了下:“好啊!不过我想要欧美限量版的特殊尺寸,吹着带劲儿,放着也好看。” 婉婉连连点头,还很牛气地承诺:“万一到时你效率回不来,我会带上春【世界真和谐啊,和谐】药皮鞭,拴着易大爷到你面前,让你使劲儿地碰撞灵感!”她盘算着,“下个月把成稿交了的话,正好可以赶上C市的书展!”藏书网 我闻言忙找了个借口挂机,可满脑子还是易笙被捆绑成各种姿势的香【这章真多和谐……】艳画面,鼻子酸酸麻麻的,很是危机。 听说女人三十如狼,四十如虎,我算算日子发现自己和狼的距离真的不甚遥远,再加上自己多年来清心寡欲又与兽为邻,定是格外的欲求不满。 只是再这样下去,不久我就可以再次转型,改写色【和谐大神降落】情小说了! 想起近来盛行到各个角落的和谐风,我几乎可以瞧见自己被列进各大出版社的黑名单,然后在嗖嗖的冷风中穿着破布衣服,可怜巴巴地对着垃圾桶里的半个馒头流口水。 我打了个哆嗦,提着包包落荒而逃。 没想到,才一出门,我就撞上了易笙,真正的撞——我的铁头正好顶到了他略嫌单薄的胸口,愣是让身高183cm,体重70kg的他结结实实往后退了一步,还狼狈地差点儿跌下楼去。 他对此很是诧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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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我想他更诧异的,是我那两管顺势而出的鼻血。 “看什么看
99lib.
!没见过白血病患者啊!”我羞窘地捂着鼻子,很没出息地垂着脑袋不敢看他——要知道他的西装革履对此刻的我而言,简直形同虚设!我能透过现象看本质! 易笙的目光在我身上四下灼着,好一会儿,才听到他的声音:“是见过得白血病的,可没见过得了白血病还能晒得这样黑的!” 我嘴角一抽,内心无比怨恨自己懒得擦防晒霜的坚强惰性:“我特立独行,我珍贵稀有!” 易笙倒是爽快,立刻拿出手机拨出一个号。我还没反应过来,就听得自己的手机欢畅地喊着:“哎呦我的妈,债主又上门啊那个债主又上门!” 靠!他什么意思,当我接听不免费还是怎么的? 我怒瞪着他,火大地接起电话:“你神经病啊,有钱没地方去不会存我卡里啊!” 易笙却一本正经地好像在谈生意,态度自然,吐字清晰:“抱歉,请问这里是S市东
区动物园么?我在XX小区XX栋502发现奇珍异兽一匹,特来报备,奖金请投往卡号110119114,谢谢。” 我承认他本事——我现在很想吐血。 我很遗憾自己嘴里没能含上一口红酒,不然,我可以毁掉他这身显然比Wang更价值不菲的行头。可惜早在一周前,我就喝尽了家中的红酒。 我自暴自弃地想:这下好了,至少我现在有目的地了。 我是该去一趟超市,为截稿期的闭关做好准备。我不觉得自己有毅力再和KFC和必胜客的宅急便的众多员工再相约一遍。我怕他们会以为我想调戏他们,报警抓.99lib.我。 我一直有被害妄想。 下楼的时候,我听到易笙琅琅的声音从身后传来,在楼道里悠悠转转:“去哪儿?我开车送你。” 这家伙居然先我一步买了车!我一阵愤愤,嫉妒得咬牙切齿。 他见我没什么反应,又补上一句:“现在是下班高峰期。” 我很现实地立马投降!回头,却看到他的脸上带着淡淡的笑,仿若白莲初绽,温润如美玉。 我顿时安静下来,在反应过来前,已听到嘴里吐出了一句:“好。” 第2节 宝马730Li,看到易笙的爱车时我微微惊讶,复而又有种恍然大悟的感觉。若非开着这种车,顶级美女又怎会在半夜三点还跟着他来这边小坐。 我很感兴趣地东摸摸,西碰碰,对这款五年内绝无希望购买的车子很是喜欢。 这些年,我赚得不少,我娘是个牛人,我那点儿小小的收入在她的运作下,总能变成让人错愕不已的庞大数字。 尽管如此,我还是没什么积蓄,旅游是一种至奢华的享受,如同名车。 我既然选择了前者,所以只能在后者面前默默败退。 易笙倒也不阻拦我,只是俯身为我绑好安全带。这在国内显得有些多余的行为,他却做得非常熟练,且在动作之余,还保持着相当的距离。十足的绅士。 英俊、多金、体贴,上进,软硬件乍看之下都很完美,莫怪愿为他前赴后继的MM数之不尽。 我想他应该也常常这样的“为美眉服务”,于是原本那一点受宠若惊自然而然地淡了下去:“谢了。” 易笙愣了一下,依然挂着浅浅的笑,笑得我全身发毛,几欲跳车:“三年不见,你倒是礼貌了不少。” 我撇撇嘴,懒得搭话。他倒也没再糗我,安安分分地开他车。 车内,是那百年不曾换过的老歌《爱我,你怕了么》,姜育恒和李翊君正声嘶力竭地反复唱着悲情伤爱。 我看着窗外风景倒退如流,熟悉的,陌生的,如同一幅流动的屏幕。 易笙偶尔会说些什么,一如既往的不很多话,也一如既往的诙谐幽默。 他说那栋多年都只有地基的商贸大楼在什么时候被哪个公司买下,终于脱离残废一族,可惜却给整成了个猫头鹰的样儿,晚上看去比半残更诡异; 他说那座粉色的小洋楼其实就是原本的F大宿舍,结果改建的也只有外表,里头是破得更甚从前,被藏书网拐进去的兄弟个个伤感不已,直说内里太爷们儿,扭曲了性别大同的时代风潮,他们真诚希望学校能让他们屋一娘到底; 他还说我们门口那条从初中时就一直在修的路,去年终于消停了。 我听了很是唏嘘,又忍不住哈哈大笑,可喉咙里却不知怎么的,有些酸意:原来,这个城市在我漂流在外的999天里,竟变了那么多。 没有什么停留在原地。 这个道理其实我早已知道,只是那么多年来,始终都不想承认罢了。 我真是个傻瓜。 我看着后视镜中的自己,嘲讽地笑。 还好,超市不远,我很感激。 易笙在我推开车门时,倏然握住了我的手腕。他力气很大,捏得我有些疼。 我挣脱不开,满心气恼,回头狠狠瞪他:“干嘛?” 他眼睛眨也不眨地看着我,突然一个使力,将我拽了过去。我一时没有准备,整个人撞进了他的怀里。 Oh,my gosh!我的鼻子啊,它今天的命怎么就这么苦呢!我痛得差点飙泪。 可为了面子,我楞是扭过了脸去,谁想却正好被他抱了个满怀。 他的胸贴着我的背,一片冰凉,如同被他紧紧握着的手。 那一刻,我有一种心都可以结冰的错觉,可我的身体却还微微的颤着,软弱而无能。 我甚至不知道,这样颤抖着的究竟是他,还是我。 我只能感受着他埋进我肩后的脑袋,轻轻扑出几乎可以灼伤我皮肤的热气,那样伤感又仿若激动地反复喃喃:“郝郝,你回来了,你到底还是回来了……” 我咬着唇,闭起眼睑关住了正不断上涌的泪水。 我不明白,事到如今,他又为何要对我这样亲昵。 是啊,我回来了。在我回来之前,我在世界各地,在天涯海角,足足等了他999天之久。从最初的满怀期望,等到了满心不安,然后忐忑难眠。 可即使如此,我还是自欺欺人地告诉自己:总有一天,我深爱的他会捧着我最爱的向日葵,突然出现在我的眼前,带着温柔的笑容,对我张开双臂。 可最后的最后,我却只等到威灵顿山的一场大雨。 那个时候,在我的身边只有Wang和三年前也曾遇见过的那对小情侣。 当时那么羡慕我们的女孩,现在已在自己的无名指上带了一枚Tiffany的白金戒指,不顶值钱,可她幸福的笑容却胜过了卡地亚里最炫目的钻。 而我呢? 我只有一脸的苍白,和一张即将返程的单人机票。 我其实真的很想开口问他:当我在世界各地思念你的时候,你又在这里拥抱着哪一位绝色丽人? 可是,我终究还是没能问出口。 我很懒,不喜欢自己打理头发,所以在本市最昂贵的发廊办了卡,每周去三次,很是规律。 我每次去都固定地找他们店里的一个男孩洗头按摩,他性格开朗,手法不错,像个可爱的小弟弟。所以,我总是找他。 他为此亦很骄傲,告诉我大家都很羡慕他,因为我非常好说话,也很擅于聊天。 我笑笑,尽管知道个中的真实性有待考证,虚荣心还是稍99lib.稍膨胀了些,于是平日也会对爱去同家发廊的朋友推荐他。 可是后来有一回,我因太过忙碌,有近一周时间没去管理头发,发质油腻,打结得更是厉害。他整整折腾了四十分钟,我心里本很感激,没想到他却突然对边上那个洗头工傲气无比地说:“看这头发脏的,还打成了一团饼子,搞了我快一个小时!啧,我看啊,这头发也就只有我能弄了!” 他的嗓门还不很小声,边上的客人还有其他的洗头工都偷偷转头看我。 我当时很是羞窘,只能在心底庆幸自己不是容易脸红的人,因为在场知道我是他老客的不止一两个。 我虽然恼怒至极,但当会儿却什么也没说,更没有责骂或者怪罪什么。 我只是不想让自己变得更加难堪。可是,他显然不知道。 从那以后,我还是一周三次去同一家店打理头发。但是,却不再找他。 他好几次发短信给我,我只在偶尔有空时,才意兴阑珊顾左右而言他的回上两句。 他待我其实挺不错,服务了我整整一年半,我也一直很喜欢他的服务,技术比后来碰上的大多数洗头工都娴熟。尽管如此,我还是没再找他。 有些话.99lib.是不能说的,一旦说了,就再无回头的可能。 我尚是如此,比我更好面子的易笙,又怎会例外?我不想和他连偶尔问候一下的朋友也做不成。 我实在很没出息,即使走到了今天这个地步,还是不想再一次和他陌路而行。 我和易笙相识已有9165个日子,我们曾那么亲密地分享着彼此的所有。 我们在青春懵懂的时候,因为各种各样的理由,彼此相爱又相互伤害。我们都以为自己那时太过青涩,可为什么直到今天,已届奔三的我们还能这样的以泪为刃? 我仰头望着云里若隐若现的红日,将眼眶里的眼泪倒回心里:“哥,你知道么?我们在塔斯马尼亚遇到过的那对小情侣订婚了……” 他喃喃地说着:“这样很好,幸福很好。” “是么?你也这么觉得啊……”我依然望着略显浑浊的天空,不知所谓地应着。 我没有告诉他,我在墨尔本机场拿到的报纸上,头版头条登着一条让我全身发冷的新闻:昨日傍晚,一架私人飞机于失控,迫降在塔斯马尼亚首府霍巴特的XX公路上,一辆过路旅行车遭到波及,三名乘客一死两伤。 当年那个幼稚地整天吃易笙醋的大男孩,为了保护自己的爱情,失去了年轻的生命。 他紧紧抱在怀里的女孩,只有手臂上带着些擦伤。 可是,我想,那个女孩的心底一定会有一个永远都无法愈合的伤口,即使随着时间的流逝,慢慢结痂,也会在望见蓝天白云时,隐隐作痛。 我想,我也会一直记得那个叫Vivian的女孩,和那个叫Jason的男孩。 他们总爱手牵着手,踏浪而行。 他们每天至少要和对方说三次:我爱你。 那个叫叫Jason的男孩曾当着我和易笙的面,在那个叫Vivian的女孩的额头落下了誓约的吻。他说:“我会保护你一辈子。” 他到底没有食言。 虽然他的一生,竟只有短短的22年。 我仰着脖子,不明白为什么自己明明很好地抬着头,可眼角还是滚下了热烫的泪水。 电视剧什么的,果然都是骗人的…… 第3节 三年前,我第一次望见了塔斯马尼亚的天空,却为了一个恶俗至极的理由——相恋三年、论及婚嫁的男友结婚了,而新娘不是我。 那个名叫沈葵的家伙宁愿选择一个没有感情基础的相亲对象,也不愿和我试着携手。 他说:“郝郝,你就只有长相温柔。” 他说:“你是一个最好的红粉知己,也是一个可爱的女友,但一定不会是个好老婆。” 所以,他不是赌气,只是自认为太了解我,并从根本上否定了我作为□的可行性。 我呸! 看着沈葵寄来的喜帖,印着他和他那位相亲对眼的女孩,头抵着头仿佛恋爱多年,深情不悔的模样。我承认自己很没风度,我气得脑袋冒烟,在心里用满清十大酷刑将他反复蹂躏! 我不是全世界最后一个知道他要结婚的笨蛋,但在我知道有这个婚礼的时候,我却还顶着他女友的身份,并在前一晚还欢欢喜喜地和他约会看电影。就是这一点,让我气得几乎没了理智! 我毫不犹豫地电话了连续加班多日的婉婉,不顾她有气无力的应声,很是暴躁地把事情的经过,用几乎咒骂的口气毫无逻辑地说了又说! 婉婉在电话那端耐心地听着,直至我发泄到一个段落,才用同样愤慨的语气吼道:“沈葵,沈葵,肾亏?我靠,这名字!人如全名果然不可尽信,我看这家伙亏的不只是肾,还亏心亏德!” 我用力点头,百分百赞同,那家伙何止亏心亏德,他根本就没有人性! 我正以为自己找到了同仁,打算狠狠地一吐苦水,可婉婉接下来的话让我立刻有了挂机的打算:“MD,猪脑连挑个时间都不会!郝郝,我知道你心痛难以抑制,不过请一定记得——你下周得交稿了!我这里档期都排好了,你可千万别再给我拖了!” 这盆当头淋下的冷水,让我顿时冷静了许多。 我无奈地打开电脑,对着满屏震动的QQ,烦得要命。 我从来不避讳自己和沈葵谈恋爱的事儿,自然和他有了很多共同的朋友,现在他们收到了喜帖,却发现新娘如此陌生,当然都问上了门来。 我一肚子的窝火,可真放到了对话框上,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说自己的失败么? 居然识人不清,还引狼入室! 我憋着气,关了Q还拔了网线,对着电脑瞪了老半天,却什么都没做。 事实上,我只要一想到自己居然和这么一个无耻烂人浓情蜜意了整整三年,就恨不得跳下黄浦江以示教训。但我更怕那个假情假意的王八羔子会自作多情地以为,我是难以为他忘情,才选择以身殉情,那定会让我死不瞑目! 所以最后,我只是撕烂了那张红帖,并毫不犹豫地将碎屑全部送进了垃圾桶。整日与小说为伍,我自然不难想到狗血剧中的一些经典情节,多半和我有相同境遇的倒霉女主,基本上都会找上一个更有身价的男人,将自己打扮得无比炫目,然后像只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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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孔雀般,为了最后的尊严不顾一切。 我身边不是没有那样的男人,易笙的身影在我脑海里至少回旋了三天。 在气急之时,我也不是没有考虑过这个方法,可回头看看自个儿的银行账户,我就怎么也下不了那个手——我舍不得贡献好百块的礼金,去换取同情或幸灾乐祸的目光,我更害怕那个自我感觉良好的男人,会用假惺惺的表情让我吃不下饭,白白浪费我投资的饭钱! 这等伤钱又伤身的蠢事,我素来都是拒绝的。 看,我其实很擅长理财,怎么会不适合当老婆?我在盥洗室对着镜中的自己,笑得讥讽。 沈葵结婚那天,我醒得特别早,愣是赶在了太阳上山前。 我睁着眼睛瞪着天花板整整三十分钟,反复翻了不知道几个身,都没能安慰地睡上一个回笼觉,只能认命地起来开机干活,免得失恋还失业。 可我对着电脑墨迹了将近十个小时,居然都没能完成一副草图。这之余效率向来低下的我,也是非常罕有的事。 我万分无奈地瞄了眼日历上的红圈圈,截稿期果然就在三天后。可我现在仅有的灵感就是能极其生动地想象描绘出婉婉那张喷火的大嘴,和她颇具特色的狰狞咆哮:“郝!慢!你要再敢拖稿的话,就滚回家吃自己去!” 我下意识地打了过哆嗦。我当然不叫郝慢,我有个特别厚道特别适合我人品的名字——我叫郝仁。 婉婉之所以会叫我郝慢,是因为太清楚我这人有多犯贱,不强迫不成仁,非要逼着才会好好干活,可我依然每回都拖稿,如此这般,雷打不动。 为此,她几番建议我干脆改名为郝慢,至少加强了人如其名的真实性。所以只要婉婉童鞋河东吼出那个代号,那必然是我的受死之日。 我很汗颜,可干我们这行,灵感等于生命。 我只能自欺欺人地逃离电脑,冲到隔壁把刚出差回来正补眠的易笙从美梦中狠狠踹了起来:“哥,天黑了,起床了!” 易笙揉着眼睛看了眼窗外,果然有些昏暗,于是卷着被子又倒了下去:“夜黑风高都是贼,起床不如睡大觉。” 我咬牙切齿,终于下了血本:“哥,上凯悦!我请客!” 我们在五星级饭店昂贵的西餐厅里吃得昏天暗地,易笙一边打着哈欠,一边往嘴里塞东西,还要分神听我咒骂前男友,顺便陪我一起鄙视这个连扫地大妈能说出一口流利英语的高级餐厅。 我们从五点半开场一直吃到十点半关门,才捧着几乎撑裂的肚子,扶着墙跌跌撞撞地爬出饭店。 我粗鲁地打着饱嗝,打着、打着就打出了眼泪,再忍不住地揪着易笙的前襟,一遍遍地反复问他:“我有那么差么?就因为我不爱做家务又是自由职业,我就连结婚的资格都没了么?” 我真的很受打击,我一直以为自己做得还算不错,虽然没有稳定的工作,但因为够勤奋,收入也还算丰厚。在这个毕等于失业的时代,我完全有自我感觉良好的资格。 我替自己买很多保险,相信可以老来无忧。我也请得起钟点工,我对自己的生活很负责。 可我也还记得在男人堆里战无不胜的老妈说过的话:“这实心眼的傻丫头,你懂个P啊?男人根本不需要老婆赚太多,有个稳定工作就好,赚太多了还伤他面子呢!再说了,时代再怎么新,女人一样得做家务,男女平等TMD就是个口号!” 我娘说得彪悍无比,但看着我的眼里,却满是担心:“郝郝啊,你这样的天真,以后该怎么办?我真怕你被男人给骗了去!” 我哼着鼻子不以为意,心底却还真有那么点儿没底,但那时到底太年轻,气盛得不甘认同我妈的理论。 我希望自己能事业爱情两成,我爱的人能认同我的生活方式,我一直不以为自己那样是贪心的表现。我只是有些急切地想要证明些什么,所以遇到沈葵后,我很快就沦陷了。 我是在朋友的生日Party上认识沈葵的,那天出门前之前,我正好和易笙不太愉快地吵了一架,悲愤地觉得全世界的帅哥都TMD是猪哥,长得好看就自以为了不起。所以我那晚特别的愤世嫉俗,一直闷头猛吃,化悲愤为食欲。 至于长得干干净净颇有些帅气还很能掌握场内气氛的沈葵则是除了寿星之外,晚会的另一个焦点。我其实是不太待见这样的人的,没事儿你抢什么风头?要当主角不会自己开个Party啊? 如果是易笙的话,就算他长得再这么不可放过,也会在别人的Party上有所收敛,用安静自持掩盖自身的妖孽,绝不会挡着朋友的光芒。 我撇撇嘴,鄙视自己:才刚吵完架,我居然就在心里表扬他!这没出息的! 我心里正郁闷,对碰巧撞到我的沈葵多少有些不礼貌。 他虽然略有些诧异,倒还算有气量,对我着实谈不上善意的目光,只是报以宽厚的一笑,还亲自递纸巾给我:“对不起,是我没有注意。” 这倒令我稍微有些惊讶,随即从八卦的朋友口中得知他是我们系的直属学长,大我们三届,今年刚刚毕业,找到了一份非常令人心动的好工作。这次的Party主办人是我们院学生会的副主席,借着由头就把他请来了,好让大家分享下他的成功经验。 呃,难怪他会成为众星捧月的焦点!我有些汗颜,那孩子本是多无辜一路人,不,一焦点甲啊! 虽然我当天的态度着实不佳,但可能沈葵肾亏多了,有点儿小M体质,居然在事后公然声称对我印象颇佳,硬是为我招揽了一片嫉妒的目光。 这之后,他还不温不火地对我展开了一系
列的追求。那时追我的人其实也不算少,可能因为理工院校女生着实珍贵,我虽算不得什么绝色佳人,但起码也是人模人样,又多多少少从我美艳的母亲那里继承了些什么,于是有了那么点儿小特色,就招人待见了。 追的人多了,一般的追求方式通常是没办法打动我的,而且我原本就对浓情烈爱之类的感情没什么兴趣,甚至觉得那种会去疯爱的人,多半都有点儿神经质。 我还念高中的时候,有个低年级的学弟号称对我一见钟情、二见倾心,特地写了封血书给我表达爱意,可当时我除了觉得他脑子有病外,根本毫无感觉。 沈葵却是有点儿手段的。他曲线救国式的泡妞手法非常合宜,既不唐突也不冒进,有种捏蛇七寸、恰到好处的感觉,教你拒绝不得,等反应过来,已不知道跟他走到哪儿了。 可即使回过了神,我也不会觉得后悔,因为沈葵很能把握气氛,几次下来就把我的脾气把握得恰到好处,这或许也是后来他会那样自以为是的依据吧。 总之,不知不觉的,我就和他在一起了,还理所当然地成了大家公认的一对儿。 回头想想,自己也觉得晕眩,我们到底是打什么时候开始的? 可不管怎么说,沈葵当时的绅士风度确实打动了我。 之后,我又犯了所有恋爱中的女人都会犯的错——轻信了他的甜言蜜语。 我是真的以为,沈葵认同我似乎有些另类的生活方式,我甚至天真地以为他就是我坑里应该呆的那根萝卜。 我以为,他会是我的救赎。 我甚至在某天某夜,酒醉得厉害的时候,哭着笑着扯着易笙的衣襟问他:“为什么藏书网不是你?为什么那个人不是你呢?” 我不记得他的回答,但从那个时候开始,我就定下心来,认认真真地和沈葵交往。 我把他当作自己未来的另一半,和包括易笙在内的所有男性,都开始保持一定的男女界限。 我对沈葵的在意全世界都看的出来,我甚至为了他再度走进往日走避的厨房,洗手作羹汤。 可是,我还来不及告诉他,现在我可以煲很香的鱼翅汤,还能做好吃的糖醋里脊,他就用一枚红色炸弹炸裂了我整个世界。 原来,我所以为的这一切,不过是应了心理学所说的泰坦尼克效应。 这世界荒唐的,简直可笑。 我骂骂咧咧,自尊心被伤得体无完肤。 易笙在边上看着我哭看着我骂,很久之后,才风马牛不相及地说了句:“郝郝,要不要和我去旅游?” 夜色中,他的眸子熠熠生辉。 我找不到拒绝的声音。 于是,我跟着易笙从北半球一路颠到了南极边,中途转了两趟机。 我吐得天昏地暗,脑袋空空,还很浪漫满屋地吐了邻座一身污秽。当然,我的隔壁不是RAIN,而是近来总因为我的失态而变得很倒霉的易笙。 他究竟说了些什么,我晕得完全听不见,只隐隐约约地觉得自己被锁在一个略嫌单薄的怀抱里,不很温暖,但还算安心。 飞机在空中持续飞行了十几个小时,我难过得要命,但更让我难以面对的是自己居然这样眷恋着他的怀抱。 隐隐约约的,我似乎还听见自己含含糊糊地问他:“哥,我们当初到底是为什么分的手?” 当年,我们青梅竹马,两小无猜,还青春岁月情感懵懂时期,扭扭捏捏地谈了一场纯纯又蠢蠢的恋爱。 我记得那时大家都还小,身上没什么钱,情人节也只能手牵着手,在街上蹭点肉麻兮兮的粉红气息,还自以为浪漫得好不开心; 我也还记得自己会为了给他准备一份惊喜,几天几夜不睡觉地织围巾; 而他,会为了给我买一条现在看来并不那么贵的施华洛世奇水晶项链,吃上好两个月的泡面。 原来,我们也是有过浪漫的。 可是,为什么我却记不得我们到底是为了什么分的手? 记忆只停留在遥远的日子里,两个青涩的大孩子面对面地僵立着,我流泪满面,他紧抿着唇,瑟瑟的秋风在我们身边冷冷地跳着舞。 易笙到底有没有回答我的问题,我也不清楚,我只能感觉到他轻轻抚着我的额,一遍一遍,直到我陷入一片朦胧的黑暗,昏昏沉沉得到达了我们的目的地——世界之南。 塔斯马尼亚,一个只要伸出手,就仿佛能触摸到天空的不可思议的地方。 序 郝仁日记 出国之前,我不知道.99lib.世界可以这样大,如同井底之蛙,满足地躺在井底观天,?99lib.自以为不能理解的东西就叫Culture Shock。 出国之后,我才知道生活原来可以这样玄幻,狗血99lib?的不是电视,而是活得太过99lib?戏剧的人类自身。 ——by郝仁日记 第1节 在塔斯马尼亚度过的那些日子,我总是在笑。 我们的导游Wang是一个澳籍华人,长得像颗圆土豆,还很喜欢说能让全场立马肃静的鼻祖级的冷笑话。我们刚到霍巴特(塔斯马尼亚首府)的第一天就被他冻僵当场,功力很是骇人。 刚下飞机,我还没从晕机中缓过来,像根飘零在风中的豆芽菜,站都站不稳。易笙没办法,只能和刚碰头不久的Wang商量,看是不是能改变下第一天的行程,先带我去住的地方休息一天。 Wang当然没有拒绝,帮着易笙放好大包小包的行李,又看着他连拖带抗地将我放上车,才似乎很是羡慕地说:“小伙子,我看着你,觉得保镖这工作其实挺好,有钱有玩还能出国吃豆腐……” 我异常无语,偷瞄了易笙一眼,发现他的脸色很是不好,惨白铁青,颇有鬼神转世的姿态。还来不及出言安抚,又听得Wang馋着脸说:“呃,开开玩笑,别生气,别生气,要不……我的豆腐也给你吃?” …… 我承认,自己那时真有种返身回到飞机上跑路的冲动——这家伙实在太雷了! 所幸,Wang虽然是个雷人,但起码是个颇有眼光的雷人。他替我们物色的住所非常漂亮,仿佛是从童话里搬出来的小别墅,白墙红顶,倚海而立。 Wang很是得意地和我们吹嘘着:“你们运气不错,现在正好是淡季,不然就算贵上几倍的价格,也不见得能租到这样的风水宝地!” 可惜,我此刻完全没有欣赏的气力,倒在软绵绵的床上狠狠地睡了整整一天,直到月上枝头才睁开了眼睛。 可我怎么也没想到的是,自己居然会在这样的朦胧中,看到那样梦幻的一刻—— 易笙持着一杯红酒,静静地坐在窗棂上,雪纺纱的薄帘徐徐飘舞,将他如雕刻般俊美的容颜,轻柔地包进银月的光辉中。点点都是蛊惑。 我几乎以为自己还在梦中。 他的笑容那么温柔那么美,仿佛正看着自己痴恋三生的情人。 99lib?他的声音低哑而磁性,淙淙的,融入夜色中,虚幻得无法形容。 我怔怔地看着陌生无比的他,直到那句话的刺入我的脑袋:“郝郝,你睡觉的样子真像只吃多了的猪。” 噼啪,美梦碎裂。 眼前这个果然不是什么谪仙美男,而是那个狗嘴里吐不出象牙的家伙。 我很郁闷,连晚饭时都不忘恨恨地看着吃得很欢的易笙,这家伙不知道什么时候和那粒擅长冷冻活人的土豆打好九九藏书了关系,居然聚在一起谈天说地。 可能我的脸色真的太差了,Wang总算施舍了一点儿注意力给我,开口向我证明物以类聚到底是个什么样的道理:“呦,美女,你舒服点儿了么?没想到现在居然还有人类可以晕飞机的。” 看易笙在一边笑得嚣张,我气得嘴都歪了:“那真是抱歉哦,我是从不晕机会死星移民来的!” Wang一脸惊愕地看着我,突然,转头笑着对易笙说道:“行啊,小子,都搞上星际联姻了,有一套哦!” 易笙拍着自己薄薄的、毫无看头的胸肌,很是豪气地应声:“地球人万岁,为地球争光!” Wang更是豪气地举起老大的啤酒杯:“一夜七次,不做不睡觉,哦也!” 易笙:“肾衰不是衰!” …… 我只觉自己的嘴角抽得厉害,却没再出声反驳——因为易笙居然承认了!他居然没有澄清我们的关系,为什么? 恍惚中,我好像看到他转过头来,勾着薄薄的唇,抿着嘴看着我直笑,如星子的瞳眸里仿佛在说:傻丫头,看什么呢? 心跳骤然慢了半拍,那个瞬间,我觉得自己好像穿越了时空?99lib.,来到一座魔法之岛。 那个我曾爱过的男孩牵着我的手,带我回到了风风雨雨又满是甜蜜的七年前。 我低头闷了口红酒,笑自己想太多:七年……原来,时间已过了那么久。 不多久,一双大手轻轻拂过我的额:“怎么了?还晕?” 我摇了摇头,抬起的眸里却映出了易笙担忧的表情:“不,我没什么。” 我努力扯了扯嘴角,笑:“还不是你们太雷了,我的肩膀都背负不起了。” 易笙一脸唾弃,长指在我的额心轻轻一弹,笑骂:“装吧,你就装吧!” 我捂着只有一点酥麻的额头,嘻嘻哈哈地加入他们,还齐齐改用了英语,将周围十数桌的客人通通雷了个遍! 一切好像都没什么改变。 只是在回别墅的路上,在前面领路的易笙一直紧紧地抓着我的手。 十指交握,无法挣脱。 我一直低着头,看着月影中的两抹身影,彼此交叠。 我想,我是笑着的,很淡很淡的,笑着。 第2节 第二天清早,Wang就把还在调时差的我们硬生生地从床上吼起来,半梦半醒地架上他的爱车,前往塔斯马尼亚最著名的景点之一——亚瑟港(Port Arthur)。 Wang似乎很喜欢那里,一路上一直介绍个不停,说得非常生动:“知道不?塔斯
马尼亚可是相当有名的鬼岛,到处都有鬼怪传说,其中最出名的就是亚瑟港。甚至可以说,这里之所以会鬼怪横行,最初就是因为Port Arthur。” Port Arthur建于一百多年之前,尚是大英帝国横行的时代,而这片刚被掠夺来的土地,则专用于关押英国本土无处容放的犯人,将这美丽的地方硬是改建成了一个令人闻之丧胆的监狱港。 犯人们从北半球的英国被押送到有世界之南之称的孤岛,历经大半年的时间,能够熬到岛上的,也只有一半左右。而监狱里的每一处都是被押解来的犯人亲手建立的,相当的讽刺。 Port Arthur作为监狱可谓天时地利,非常巧妙,整块地形呈葫芦状,几乎完全封闭,只有一条窄窄的道路通往外界,出口处还有威猛的岗哨。 Wang说:“在这里,《肖申克的救赎》是完全没有一点儿参考价值。因为四面都是冰冷的死亡海域——这里群聚了最凶猛的大白鲨群,罪犯们根本无路可逃。不过,我想造物主的最大奇迹,就是人类这种奇妙的生物。因为即使再这样的条件下,居然还是有人成功出逃了!我觉得他们真是比幽灵还灵!” 我发现Wang的口才非常好,切入角度和讲述方式都很勾人,尤其是那些关于幽灵的现象和故事,让人有迫不及待一探究竟的冲动。 原本昏昏沉沉的我开始精神起来。 正巧这个时候,马路两边开始出现大型的牧场时,满满的都是惬意吃草散步
的牛、羊、马,长得和电视上的还多有些不同。 我瞪圆了眼睛,直勾勾地看着。 这时,Wang突然探过身来,指着那些个有奶牛花纹,但长得很像马的动物,颇为认真地介绍:“那些黑白纹的就是牛和马杂交出来的!” 神奇啊!只听过马和驴能生骡子,没想到马和牛也能搞对象,马这玩意儿还真是相当博爱的生物! 我震撼无比,一脸膜拜地对那些奇特的生物看了又看,还很有求知欲地询问:“那它叫什么呀?我是说学名。” 只是我的话还没说完,就看到 Wang用比我还震撼的表情,反把我看了又看,好像我才是真正稀罕的生物一样:“拜托,丫头,我是跟你们开玩笑的。小姑娘长得挺机灵的,咋脑袋这么不好使呢?” 我囧! 霸占整片后车座的易笙很没人性地跌在椅子上,笑得翻天覆地,Wang却还在那边火上加油,转头状似语重心长地教育他:“小伙子,不是哥说,你媳妇真的不太灵光,要小心看好了,不要让她跟怪叔叔跑去卖鸭蛋!” 易笙很是受教地连连点头,而绑着安全带坐在副驾驶座的我因为手不够长,无法逞奸除恶,只能万般无奈地朝天翻白眼,不去理会这对隔着驾驶座勾肩搭背的忘年交。 男人幼稚起来会是何等的不可思议,今儿个我总算见识到了。 可我没想到的是,这样的场面在以后的日子里,伴随着我不断闹出的笑话,毫无创意地无限重复,次数频繁得我几乎真要以为易笙是我的那一位。 但思来想去,还是觉得他闲来无事顺便调戏以图消遣的可能性比较大,毕竟现在的易笙已不是当年那个上课睡觉作业.99lib.不交考分惨淡长相还有些奇怪的混小子了。 虽然没有亲见,但根据偶尔八卦得到的消息,我知道易笙现在已能舌灿莲花地为公司骗进大单子,投资时的眼光也很犀利,可日进斗金,连带我也有顺便捞上一笔;再加上他有一副斯文败类的俊俏摸样,相信多漂亮的女人都愿意为他转型变作黄脸婆。 身为三天两头相撞于门口的邻居,我还真没少看过他身边来来去去的女子,竟没有一个不让人惊艳的。 这小子,艳福一向不浅。 第3节 我们是在到达霍巴特的第七天,遇见那对小情侣的。他们很年轻,也很可爱。 小姑娘有个挺公主的名字,叫Vivian,初初看到易笙时,还偷偷红了脸。她的小男友Jason为此还撅了半个小时的嘴。 可没过多久,两人又甜甜蜜蜜的牵起了小手,“你爱我、我爱你”的说个没完。 Wang看了直笑,推着跟他一起海钓的易笙,打趣道:“你看看人家!你看看人家!你怎么做的前辈?”然后,他又转过头很是惋惜地对我说,“郝郝,你男人不行啊,还是跟我吧!哥保证让你每天吃好壮壮!” 我悲愤地四十五度仰天,嚎:“叔,你还嫌我不够壮么?” Wang被我的那声“叔”打击得相当彻底,灰溜溜地躲到游艇的角落,假装垂泪:“叫我叔……叫我叔……我不就是没有一张漂亮的皮么?花花公子连个甜言蜜语都不会说,那还不如我这个当‘叔’的呢……叔有什么不好的……” 易笙无奈,只能好生配合地以和我同样的角度,仰天长叹:“哥,咱青春不在,老脸难下啊。” 顺手,他又钓上了一条三文鱼。 在海流交汇的地方,钓鱼就是之于生手也像吃饭一般简单。生蚝和鲍鱼都可以简单的捡到,往毫无污染的海水里随便一洗就可以扔进嘴里,完全免
99lib?
费,还很健康。只要不是太大量,政府也不会管制,弄点儿来吃吃并不违法。 我一向不吃生食,但对“征服”生蚝的运动还是很有兴趣的,尽管它遍地都是。 事实上,这种谁都能顺利完成的运动也没什么成就感可言,不过我还是玩得很开心。只是可怜了易笙的胃,为此不得不塞了许多,听说当晚他梦了整晚的生蚝家族。 Vivian看着虽是一脸无奈,但还是很有风度的不反抗的易笙,满脸羡慕:“姐,哥对你真好!” Jason秀气的小脸黑了大半,赌命似的也猛往嘴里塞着,看得Wang一阵心惊肉跳,生怕他吃出什么问题来,只好吓他:“小弟,你这样的吃法要被路过的巡警看到了,可是要抓起来关小黑屋的!” 为了不陪他们上警局或医院,我只好拍了拍Vivian的肩膀,说:“其实,我学过跆拳道。” 易笙立刻配合地抱着胸,做出了“小生好怕怕”的恶心模样。 我们默契良好,一如多年之前。 当天晚上,小情侣包袱款款地住到了我们的隔壁。 我承受不住Vivian对我们的海边小别墅无限向往的眼神,那近乎祈求的模样,可以让魔鬼心软。何况,我也很欢迎有人分享这价值不菲的房租。 易笙只能拖着大包小包非常无奈地搬到了我的卧室。 当然,是睡在另一张床上。 但很快的,我就为自己的一时心软受了点儿罪。 罪魁祸首是澳洲那永远过于单薄的墙壁,当然要追溯到根源的话,还是没事乱放电的易笙的错! Jason小弟弟估计是灌了一整天的黑醋米醋饺子醋,酸坏了牙,心里顶顶不爽,想在晚上回个藏书网本。 于是,他两在隔壁不断地捣腾出少儿不宜的声音,时不时地夹着女孩的哭音,男孩挫败的叹息,反反复复,整晚不曾停歇。 倒霉的是,我的床正好贴着墙,无奈被骚扰得无法入睡,瞪着天花板许久,终于认命地起床点了根烟。 我其实没有烟瘾,对烟味也不是那么的喜欢,只是看着夜色中袅袅升起的白雾,就莫名的有种安心的感觉。 然后,我惊喜地发现原来在世界的最南边,星空可以那样璀璨——漫天的星子仿佛嵌在幕布上的钻,辉映着Sandi bay(霍巴特的富人区,所有的住房都建在山上,靠山面海)的点点灯光,神圣而庄严。 突然想起,自坐上飞机之后,我就再没想起那个该死的肾亏男了! 而现在,纵然我想到了他,也没有狠抽一口烟的冲动。 如此的心平气和,仿佛那三年的相恋时光不过是一场过场小电影,毫无价值。 为期三年的感情,屈辱至极的分手,我似乎好得太快,快得很不正常。 我满心复杂,回头赌气似的瞪着跟我九九藏书分享了同一个房间的易笙。 他睡得很香,却像个胆怯的孩子般仰面躺着,手还抓着盖到脖颈处的被子,不断地喃喃梦呓:“吃……不,我真的吃不下了……生蚝好可怕……” 我一怔,随即大声笑了起来。 然后,用力吸了口烟。 清冷的夜色中,我似乎听见了自己若银铃风起时的笑声,清清的,没什么杂质。 时间的指针在那一瞬间,好像回到了很多年前。 回神后,我发现自己的两颊上有凉凉的湿意。 然后,我偏过头,凝望着朗朗的天空,轻轻哼唱着:“那是我们都回不去的从前,当你站在那个夏天的海岸线,我们还是心里面那个偏执的少年……” 那时,我好像看到易笙睁开了目光灼灼的眼。 可待我回头时,他依然抓着被子睡得深沉。 只是,不再梦呓。 第4节 Wang说:不到酒杯湾,就等于没来塔斯马尼亚。 我们既然已经来了,就没有不走一回的理由。 从霍巴特到酒杯湾有4个多小时的车程,虽然它其实并不是那么的远,但Wang的车速一向很慢。坐在副驾驶座,我从未看到他超过车,永远都是被超车。 他有个很没出息的口头禅:“靠,你们不知道这岛上的人开起车来有多可怕!别看他们走在路上的时候风度翩翩、斯文礼貌,一旦上了车啊,那真是个个都可以去角逐F1的主儿!我老婆还没给我抱小子呢,咋能死在这鸟不拉屎的地儿!” 我虽然对他的话很是不耻,却也是见识过这里的人的车速的,路上也常能看到袋鼠等动物的尸体,血肉模糊的很是怕人,还有贪食的寒鸦鸣着怪声,争相啄食路上的死肉。其场面虽不算惨烈,可也够折腾人的。 且我晕车晕船晕飞机,但偏生就是不晕Wang的车,他虽然开得很慢,但是很稳,有如履平地的感觉。 Wang一直引以为荣,常常吆喝着要易笙拜他为师。 他们莫名混得很熟,好像情深的亲兄弟,而不是只认识三、四天。 塔斯马尼亚真的很美,美得很祥和,是一个能带给人心灵上宁静的地方。 但除了极其个别的景点,一眼望去,风景都差不多:差不多的小山头,差不多的红房子,以及差不多的环山路。 看久了,难免会有一种浮躁感,仿佛陷入了命运的圆,不停地沉入轨道,无限重复,却怎么都冲不出去。 胸口有些压抑的气闷,我可以看到后视镜中的自己,表情晦涩。 好在这时,Wang又开始晒他的恐怖冷笑话。因为有新人的加入,看腻了我和易笙的他显得兴致特别高昂,不断地为大家降降温。尽管今天的天气,原本就有些凉。 我已经是很习惯了,知道他若不每天雷上一雷,回去估计睡不好觉,第二天就开不好车。为了人身安全,我选择牺牲自己的耳朵。 可坐在后座的那对小情侣还没有修炼出山,被Wang诡异的冷笑话雷得脸色发绿,衬得那对黑眼圈更加显眼。 易笙则很不厚道的坐在他们身边转脸偷笑。 在遇见Wang之前,他一直占据着我心目中最让人无语的冷笑话大侠的宝座,现在终于得以移交,自然特别开心。那兴奋劲儿就像武林盟主传位给他儿子! 他握着Wang的手,四目相对后,是惺惺相惜的热泪盈眶:“兄弟,以后的事儿就交给你了,我媳妇她畏寒!” Wang很是配合的直点头,顺便指着那头大概也被他冷到所以准备回巢暖暖身子的袋鼠,说:“知道么?母袋鼠有个非常特别且优秀的功能,就是储藏精子。所以,它想什么时候怀孕就能在什么时候怀孕,要是最近心情不大好,没心思要宝宝,那就先把精【和谐真让我头疼】子存在身体里,过个一年半载的,再一个人偷偷怀孕!要我老婆也有这本事,估计等我回国,不知道能看到几个胖小子了!” Wang说得一脸残念,无比羡慕。而那对小情侣则听得一脸诧异,复又忍不住地低头直嘟囔:“这可真便利,一劳永逸啊!” 我再忍不住地捧腹狂笑,笑得打跌。 这两孩子被偶像剧荼毒得厉害,整一个儿洗脑,居然想出要在旅行中结合彼此的第一次,好留下一生最珍贵的念想。 他们说漫画上都是这样画的,男孩女孩偷偷跑到山美水美的地方,你侬我侬,无比浪漫。可就像粉丝总认为他们的偶像不用大小号一样,这两孩子罕见得还挺纯真,对妖精打架的事儿居然没什么概念,为此还特地上书店买了本也不知道有没有点用处的参考书。 多亏他们在国外,不然想要弄点什么来参考都没地儿寻,哪会随便进个书店都能摸着道儿。不过他们的行为还是蛮有中国特色的,遮遮掩掩,还红了整张脸,好像很怕别人不知道他们买了啥又要做啥似的…… 因为他们的模样实在太丢人了,我和易笙默契地同时败退,无声地溜到二十米外的书架边,装作很认真地研究那一眼望去有一半单词都不认识的科研书籍,非常成功地扮演了和他们不同路的路人甲和乙,余光却扫到了对方憋笑憋到抽的嘴角。 怔忪片刻,是同时喷出的笑,恣意而纵情。 我想这时的我们远比那对小情侣更加的丢脸,可心里却是无法形容的快意。 入夜后,Jason好像怕比输我们一样,居然带着一脸尴尬跑来敲我们屋的门。 原来他们没带浪漫以外最重要的东西——避【我也不知道这个是不是要和谐,望天】孕工具。 Jason那孩子白天看着易笙还像见着杀父仇人般,现在却把他当救命恩人一样,只差没有抱大腿,不知道的还以为他们两才是一对! 易笙无耻,还故作深沉地来了一句:“弟啊,不是哥小气,而是咱们两的尺寸……它未必能够契合啊!” Jason顿时羞红了脸,热辣辣得好像红辣椒,顺便还在头顶罩上了一片愁云惨雾,只差没上墙角画圈了。 我实在看不下去,一脚把易笙踹出去,让他带小弟弟去不远处的便利店解决。 谁想,这一对小情人居然很是牛B地战斗了整整一夜。 第二天早上,Vivian遇见我的时候居然红了眼眶:“姐,这事儿怎么这么磨人啊,一点儿也不美好!小说果然都是骗人的!” 我心虚地连连点头,心想没准骗你的人里就有我。回头一看,发现Jason也是一脸的憔悴,完全没有一个男人爽过后的满足感。 易笙当时就啧啧感叹:“这年头,纯洁也是一种罪啊!” 这个告别纯洁很多年的王八还上小学就不学好,带着当时还很无知的我一起蹲着电视机前看A【我们要乖,要乖】片,害我这祖国的草根,一早发了黄…… 想到早上的小插曲,再看Vivian他们看着袋鼠那一脸羡慕的表情,我笑得更凶了。 笑着、笑着,突然笑出了满脸的泪,然后怎么也止不住的抽泣起来。我抱着膝盖,哭得稀里哗啦。那气吞山河的悲怆,吓到了易笙以外的所有人。 藏书网易笙倒很镇定,默默递来一包纸巾,拍着我的背,等我抽泣着打了个嗝,才转头解释道:“别怕,这孩子什么都好,就是有点儿神经病,不过不常发作。给哥一个面子,就别告诉警察叔叔了,免得太劳师动众,她会骄傲的!” 末了,他还很大方地拍着胸脯跟他们保证:“别看她这么凶猛,其实也就是一草食动物,抓狂了也不会咬人。” 我听了,竟哭着、哭着又笑了。 我悲哀地想:我大概真有神经病,病得还不轻。 因为我竟荒唐地怀疑自己是不是还在爱他,在距离我们分手的七年后。 我想,我是真的疯了! 因为心里有鬼,有自己不想也不敢理清的东西在,之后几天,我一直不动声色的避着易笙。 为此,我甚至毫不犹豫地选择牺牲无辜的Jason,一直和Vivian混在一起,无时不刻地耗费着几千万的电力,照亮他们这一对。 至于易笙,我不知道他有没有察觉。因为他和我一样的不动声色,自得其乐地继续和Wang培养□。 当然,我过得也不是那么容易,因为Vivian很是天真烂漫,对爱情故事都抱有高度的热情。她对我和易笙的“情史”尤其敢兴趣,总缠着我两追问。 我不知道该怎么说,只能绞尽脑汁回避话题,或把她的注意力转到别的事上。 易笙倒是大方,朗朗地回答:“她17岁时我们就在全世界的反对下,Cos起朱丽叶和罗密欧了!” 我在心里默默点头:是啊,是啊,然后他们死了,我们分了! Vivian一脸震撼地说:“那你们都交往多长时间了啊!” 呃,还没能熬完一个年头!我尴尬地笑笑,不敢坦白。 Jason则捏了捏她的小手,认真地许诺:“放心,待我们到了他们那么大的时候,一定也还在一起。” Vivian顿时感动地偎进了他的怀抱,两人卿卿我我,把桃色的泡泡撒的到处
都是。 Wang在一旁边敲着生蚝,边装腔作势地嘶声哭喊着:“你们这些没人性的,欺负我孤家寡人独自在外!老婆啊,快来看看你可怜的老公我吧!我要抱儿子啊!” 我一边扫除一头的黑线外,一边忍不住地偷偷瞄着易笙,他正遥遥望着坠入海平面的红日,表情温柔,仿佛在回忆着一些什么。 我不敢猜测。 心口却仿佛被利刃剜过,留下了一道比失恋更深的口子,鲜血泊泊地流。 其实,我并不是真的忘记,只是不想回忆。 那年,那月,真的太痛。 第5节 四天后,为了配合Vivian和Jason短期旅行的行程,我们跟着Wang离开霍巴特的海边别墅,前往塔斯马尼亚第二大城市朗塞斯顿,并住进了朗塞斯顿城郊的瑞九九藏书士村。 那显然是一座星级不错的高级饭店,除了正中的Hotel,周边还有小巧别致的排屋,高级的西餐厅和酒吧,以及Hotel正面口巨大的海盗船模型,欣赏日出日落的山头观景台。 Hotel只有两层,大堂比不上凯悦来得华丽气派,但随处可见的珍奇艺术品,定位了它的品质和档次。红色的地毯随着旋转的楼梯,铺向了各个房间。 房间内部很亮堂,落地窗户正对着海盗船,能看到金发蓝眼的漂亮孩子嬉戏玩闹。 我细细地品味了每一件艺术品,最后靠在窗边看孩子们在外头嬉戏。 易笙则很有家庭主妇风范地收拾着行李,并像更年期的老妈子一般,不停地唠叨:“别老站在那里发呆,等会儿还要去吃饭,晚上通了网络就可以和国内联系上了,你还有工作要做吧?” 大妈一个!我忍不住朝天翻了个白眼,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 我懒得理他,兜上钱包就跑去隔壁敲小情侣的门,拖着他们去用了一顿精致的西式自助料理。因为淡季的关系,饭店的人不是很多,但事实上这也是我们惟一的选择,价格贵得让人心脏抽疼。 为了平息这股疼痛,我们吃得很努力,吃得周遭的老外不住地打量我们的身材,仿佛怎么都想不通为啥瘦小的我们,桌上能堆上那么高的食物盘! 我一边吃,一边佩服着坐我对面的Jason,看他瘦瘦弱弱的,居然吃了整整8片牛排,一大份牛腩土豆浇香米饭,还有烤香肠,汤汤水水,甜点面包也没少下肚。和他相比,我那虎狼之胃也只是小case。 当易笙和Wang进来时,我们已战果斐然,桌子的中间摞着一大叠吃得干干净净的盘子。 易笙冷着脸怒瞪着正鼓着两颊拼命咀嚼的我,恨恨地逼出一句:“奶奶缝的熊啊,老子在房里作死做活,你在外头逍遥快活也就算了,居然还把最后一对烤鸡翅吃光了,人性何在啊……” 我咧着嘴,辉映着烛光,露出无比得意的灿烂笑容。 当然,我的嘴里此刻塞的,正是最后那对鸡翅的残骸。 回房后,不同于忙碌于工作事项的易笙,我只开了QQ,静静点着留言。 不出所料,大都是婉婉留给我的,几乎每天一通。从最初的恨铁不成钢,到之后的破口大骂,然后发展成了忐忑的担心,最后几乎是红了眼了,生怕我为了那个不是东西的肾亏男,做出什么不理智的事—— “郝郝,交不出稿就算了,我等你还不成么,你别玩失踪啊,我会担心!” “郝郝,你在哪儿?快和我联系吧!我好担心你!” “郝郝,你到底怎么了?没出事儿吧?” “郝郝,……” “郝郝,……” …… 我看着、看着,不断往下点着,只觉一阵眼热:我没想到她居然这么担心…… 心里一酸,觉得自己真是不懂事,年纪一大把了,做起事来却还像个孩子似的,一点儿责任心都没有。我很后悔,可没有脸面这样就和她联系。 于是,我很努力地画了一整晚,甚至还奴役了工作完毕的易笙,让哈欠连天的他苦着脸帮我贴背景。 这天晚上,我的效率真的很高,不知道是因为塔斯马尼亚的美丽,还是那对让我总是很感动的小情侣给了我太多触动。总之,我一口气作了五幅图,超额完成了任务。 我写了封简单却真诚的Mail,老老实实地和婉婉同志认错,并告诉她自己现在的所在地,99lib?及没能和她及时联系的真正理由——在这个充满了原始风光的地方,连通讯设备也相当和谐统一的原始。 澳洲两大通讯公司3G和Optus都对这儿甘拜下风,除了少部分地区,几乎完全没有信号,更不用说咱们的中国移动,怕早就迷失在原始森林里找不着北了。 我告诉她不要为我担心,自己不是一个人呆着,身边还陪着个半兽人,所向披靡,遇神杀神,遇佛斩佛,最好还能遇见个抢劫犯,没准能黑吃黑地反打劫一把! 我还少少地写了些旅行中的趣事儿,并再一次为自己的无耻拖稿,向她道歉。 信尾,是我用宋体4号署的名两个大字——“郝慢”。 很好,我已破罐子破摔得非常彻底。 邮件传出去之后,我心里一阵轻松。 上帝还是公平的,总是夺走一些什么,顺手就还你一些什么。 我虽然失去了苦心经营多年的感情,但认清一个不值得托付终身的人也不错。 我没傻到和那样一个男人走进婚姻,这样很好。而且我还为此得到了很多温暖,来自婉婉的,也来自于……他的。 我转头看着趴在桌上熟睡的易笙,他看上去很累,黑眼圈深得发青。 晨曦透过薄薄的纱帐,落在他的肩头,像为他穿上一缕光纱,唯美至极。 我轻轻地走到他的身边,凝望着他孩子气的睡脸,手指顺着风动,小心翼翼地抚过他深陷的眼窝,心疼得仿佛可以挤出水来。 易笙那样温顺的躺在自己的臂弯,表情祥和,我情不自禁地俯下身,偷偷将自己微颤的唇印上了他的鼻尖,就那么小小一下。 下一刻,我就跌入他的怀里。 背着光的他的脸看不清表情,只有那双眸,晶亮晶亮,好像世界上最美的钻,夺目摄魂。 “你偷袭我。”他将脸凑到我的面前,勾着唇角得意的笑,好像刚得到老师表扬的小朋友,骄傲无比。 他的样子实在太可爱,我忍俊不禁,憋了半天都没能忍住,噗嗤一下,终于轻声地笑了出来。 然后,我干脆就这样在躺在他的怀里,捂着自己的肚子,越笑越放肆。 “喂!”易笙瞪我,一脸不爽。 “哈……哈哈。”回应他的,却依然是我上气不接下气的笑。 他用力捂住了我的嘴,复又像想到了什么似的,换了邪邪的笑,笑得我一阵发毛,倏然闭上了嘴。 下一秒,他突然拉起我,在我不自觉的轻叫中,狠狠地吻住了我。 全身的氧气仿佛都在那一刻被抽干,我浑浑噩噩的瘫在了他的怀里,只觉得他正一遍遍地吻着我,我的唇,我的额,我的鼻尖,我脸上的每一处,怜惜的,温柔的,灼热得,好像烧了我的心。 我在他的怀抱中沉沉浮浮,任由他拉扯我的衣服,带点粗糙的手掌扎扎地抚过我的身体。 他揽着我的力道很大,一直把我紧紧的锁在他的怀里。 他的胸膛很温暖,温暖得好像会这样一直陪着我直到海枯石烂的那一天。 这一刻,我觉得自己很幸福,觉得世界很宁静。 可是,我却没由来地很想哭,想哭得不得了。我没能压抑住自己,在他怀里低低地啜泣着。 从他抱我上床的那一刻,我一直紧紧地抱着他的脖子,小小声地抽泣着,直到累得连一根手指都动弹不得,我的眼角还是无声地流着泪。 我望着雪色的天花板,第一次觉得它不是那么苍白,好像有千百种色彩,在那里争相绽放。 然后,我看到了易笙略显复杂的表情。 他就那样定定地看了我许久、许久,突然再次覆上了我的身体。他低下头用力咬着我的耳垂,我觉得很痛,却什么都没喊,只是紧紧咬着自己的下唇,像他第一次进入我身体时那样。 他很用力地抱着我,抱得我很痛。 他不停地吻着我,声音仿佛来自很远的地方,带着让人酸涩的百感交集:“郝郝,你是个傻瓜。” 我闭上眼睑,将写满了默认的黑眸关进心底,永不释放。 如果爱他是一种罪,那么在很多年前的那个秋天,我已经罪无可赦。 在年轻的他粗鲁的、笨拙的吻上我的那一刻,我就默默地在心里判了自己无期徒刑。 我逃了那么多年,却在蓦然回首时,发现那条锁在脚踝上的镣铐,竟是被自己亲自系上的。 我一直畏惧地躲避着所有想要打破它的人,包括我自己。 放在桌上的手提并未拔掉电源,白色的屏幕独自晃动闪躲,静地俯视着喘息着相拥的我和他。上面有一个未关的页面,记录着一封不算很长的Mail,来自于世界那一端的沈葵。九九藏书 他问我说:“郝郝,你究竟在哪里?大家都在找你,所有人都在恨我,这就是你要的结果么?” 他问我说:“郝郝,这份感情里,真的只有我亏欠你么?” 他问我说:“郝郝,在你眼里,我真的很自私么?我爱的人不能全心的爱我,那我找一个不爱我、我也不爱她的人过日子,又有什么不对?” 他对我说:“生活是需要平衡的,而你能给我平等的爱么?” 他对我说:“郝郝,回来吧,不要再用任性和逃避来惩罚关心你的人了。” 他还在信的最后很是多余地贴上了一段亲笔写的字—— “我是真的爱过你,或许,直到现在还在爱你。 但是,郝郝,我会忘记这份曾经珍贵的感情,和她好好地过下去。 我不求你能给我什么祝福,可我会一如既往地祝福你,希望你的未来能像你可爱的名字一样,都是好好的。” 沈葵当真不愧是我们学院有史以来最优秀的毕业生,因为我是真的开始觉得,亏欠对方的那个人,或许是我。 序 郝仁日记 年轻的时候,我们总喜欢穿黑灰咖啡.99lib.,潜意识地把自己弄得成熟又性感,又或者打着“我爱休闲”的名号,牛仔T恤,了无变化,倒也青春大气。 可年龄开始拉警报的时候,我们才仿若回到童年,满都是蕾丝的可爱,粉色的俏丽。我们开始在QQ上填写玄幻的年龄,试图自欺欺人却又自觉无比可笑。藏书网99lib..99lib. 或许,我们只是在内心深处,想要回到我们的那个当初,却又没有勇气承认。 ——by郝仁日记 第1节 我和易笙的第一次冷战,现在想来,彼此都还适应得不错。 升上高中后,易笙依然为校篮球队效力,战果还很不错,足以让他们班头忍耐他始终在中下游徘徊的成绩。 我总是忍不住地想,估计作弊考上来的筒子应该不止他一个,才能让他挂在年纪倒数一百位的安全线——我们学校是市内数一数二的重点中学,只要能在年级前250位,都是能上重点线的。 尤其我们这一届还摊上了一个名头甚是不俗的新校长,以前是全国十佳高中的副校长,现在翻身挂了正,自然想要做出一番成绩。 他组织上一届的学姐学长们逐个给他们母校的准毕业生中的前二十名打电话,劝他们考我们学校。至于附属初中的我们,成绩好点儿的几乎没有选择余地,非得考本校不可,不然就用轮番疲劳轰炸战术烦死你! 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学校竟真的在中考中拨的头筹。 不过,既然易笙都能混进来了,那有其他的例外也不算太奇怪。 我潜意识地排除了他正不断进步的轨迹,个中理由自己也不明白。而我的生活和初中几乎一样,不追星不恋爱,每天除了看书还是看书,只偶尔在笔记本上涂涂写写。 老师很待见我这样的学生,虽然没有一技之长,但平日里乖巧听话,成绩又优秀,正是他们眼里根正苗红的好学生。 而我之所以会被重视,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客观因素——我在中考时发挥出一贯的平稳,成绩虽然优秀,却也无法在整个市出众,没能挤进高手云集的实验班。 好在,他们不屑和我们一起拼排名,我才能持久地呆在年级前十,年年都攀上橱窗的红榜,给我们老班上脸。 我心里其实很清楚,自己并不是想要什么荣耀,而是想让某个经常在那里看球队通99lib?告的人能在那里看到我的名字。 我不想让他忘记我,虽然他曾那样过分地伤害了我,虽然我们已有一年多没说过话。 我觉得自己很贱,总是在日记上不断咒骂自己的念想,却又在末尾时一遍又一遍地写着他的名字:易笙,易笙,易笙…… 我想他。 春去夏至,又是一年。 我锁上了抽屉里第五本日记,摊开了一本崭新的厚皮带锁日记,在第一页端端正正地写上:“1999年9月1日,郝仁的高二纪年开始。” 我百无聊赖地随便写了些当天发生的事,新的老师新的课本新的位置,内容无趣地自己都不想看第二遍。 笔尖一顿。 再动时,默默流泻出一排小的不能再小的字:今天,和易笙冷战已届490日。 我看着那排小字,很久之后,才合上了日记本。 我对着窗外发了一会儿呆,然后从书包里拿出单99lib.词本,重复着每个相同的晚上。 没有易笙在身边抓耳挠腮左右转悠的晚上,我平均可以多一张试卷,多背二十个单词,并在睡觉时狠瞪床内侧的墙壁十余分钟,可它依然坚实得隔着两个房间的所有声音。 看来,我所有的努力只是再次证明了滴水石穿和以眼杀人的困难度,非一般人类所能及。 490个日子,日换星移,却是不曾改变。 我很好,他也很好,人类真是适应性良好的生物。 我以为生活就会这样一直延续到无穷远,可命运总是弄人。 十天后的早上,我一出门就遇见了易笙。他单肩挂着书包带,匆匆推门出来,正好和转身关门的我碰了个正着。 四目相对,我不很意外地看了他脸上浮现的诧异,和他黑瞳中的我的错愕。 我下意识地又推开自己家的门,探头去看挂在客厅里的钟,是7点没错啊。 我再回过头:唔,他还在…… 尴尬无比。 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只能傻站在原地看他。 易笙亦是如此,没有发话也没有离开,微低着头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于是,我无比贪婪又无比隐晦地偷偷看着他,努力地藏着自己的激动,痴痴看着这个熟悉又陌生的男孩。 在过去的499个日子里,我总是有意的无意的想要等待碰见的时刻,却又在相差几分钟的时间里,怯弱地落荒而逃。 我总是憎恨自己的逃避,又无比庆幸自己的逃离。因为我不知道,要怎样面对那么久没有说话的他。可原来,却是这样的沉默,这样的尴尬。 曾经,我们那样好,每天早晨都刻意等待这样的遇见,然后一前一后,相依相偎地上学去。我们无话不谈,从不冷场,即便不说话时,空气中也是和谐安宁。 可是,现在呢? 这样的凝滞算什么?命运的嘲讽么? 我为这样的场面,心酸,鼻酸,却怎么也移不开自己的脚步。 我知道自己应该和往常一样,淡淡地瞥他一眼,就当作什么都没看见的,背着书包走自己的路。 可是我做不到,因为今天是第500天,而我不知道自己还能熬多少个这样的500日。 我是不是需要一个了断呢?我看着他的微褐的发,在心里不断自问。 不知道时间过了多久,也许很久,也许只是几秒。 易笙突然迈开了脚步,低着脑袋从我面前擦身而过,只淡淡停留了那么半秒,就用比之前更匆忙的速度往楼下跑去。 可就是那快如眨眼的半秒钟,我仿佛感觉到一双带着热力和汗味的大掌,如此自然又那般生涩地掠过我的额发。 当然,那不会是好闻的味道,更谈不上舒服或是其他。我只是呆住了,圆睁着大眼僵在原地木然地看着他们家的门。 半晌,我才轻轻地俯下头,拨弄着那几簇似乎被他碰触过的额发,傻傻地笑了:“嘿嘿,哈……” 这是和解的开始么?还是说仅仅是错身时的幻觉? 我自己也不知道,可这不影响我的好心情,我对着黑板傻呵呵地笑了一天,吓得同桌以为我中了毒,自动退到三八线外二十公分,给了我意外宽敞的一天。 自习课的时候,我乐极生悲,不小心踢翻了值日生的水桶,在老班吹胡子瞪眼睛的威慑力下,不得不用大半节课的时间将整条走廊拖了一遍又一遍。 即便如此,也没能将我的笑容从脸上剥离开。 我乐颠颠地盯着拖把从走廊这头跑到那边,又从走廊那边跑回了这头,反反复复。 路过隔壁班的时候,我不经意地转眸,意外地看到了易笙错愕的脸及他反应过来后大大的笑容,轻轻蠕着唇,带出一句无声的:“郝郝,你这个大傻瓜。” 那是浓浓的戏谑,而非伤人的嘲讽。 我很满意。 哦呵呵,哪个倒霉鬼说福无双至的?不可信也! 当天晚上,我的日记里满满都是他。 虽然我们的接触不过只有擦身而过的一瞬,但对于念想了足足500个日日夜夜的我而言,究竟是何等的珍贵,在作文比赛中屡屡得奖的我竟无法用任何言语来形容。 我小心翼翼地抱着日记本,躺在床上辗转反侧,几乎?99lib?流泪。 易笙说得没错,我真的很傻,傻得可悲,傻得好幸福。 第2节 上帝说:郝郝,你需要狗血的一生。 我没有选择,只能欣然领命。 因为这命运似乎在我出生的那天就已经被决定了。我有一个直到大学才能坦然无畏说出口的囧名,并厚颜地称此为人如其名。 因为我从易笙那里学到一句人生箴言:有钱的怕没钱的,没钱的怕不要命的,不要命的怕不要脸的,而不要脸的……当然怕更不要脸的! 事实证明,这真真是至理名言。 于是,后来有了网络红人芙蓉姐姐和罗玉凤,人气澎湃声名远扬,连两耳不闻窗外事的我都忍不住地关注,并看着芙蓉姐姐在出名后,一步步从丑角转变成漂亮的范姐儿。 世界真是和谐的惊人。 当然,这些都是后话。 最重要的是,我有个光鲜亮丽到让人移不开眼的母亲。她不但美得惊人,还相当的聪明能干,理所当然的事业有成。而身为她女儿惟一的不幸在于——我所有的外在条件都像足了我那位平凡无奇的父亲。 大家甚至不会认为我血脉相承的亲娘是我的姐姐! 每次我妈来学校接我,或给我带点儿什么的时候,班上那些也算得上苦心学习的悻悻学子们,顿时化身为狼,两眼带着镭射般凶猛的绿光,不管平日关系如何,都齐齐跻身到我这儿来。 我非常害怕。因为我不知道该如何和一群在光天化日下变身的狼人们交代,她既不是什么邻家姐姐,也不是劳什子的远房亲戚,而是我那芳龄足有38,合该准备进入更年期的老妈。 小时候,易笙最喜欢看这种场面,总是两眼放光地看着我手足无措,然后偷偷抱着肚子笑得打跌。 可自从我们冷战开始后,即便他们班的男生全都屁颠屁颠的跑来我这儿,也看不到他的身影。 小时候,我最畏惧的就是这种场面,恨不得我亲爱的老娘不要这样疼爱我,该上哪儿忙乎就上哪儿去! 可自从我们冷战开始后,我却常常地翘首以待,希望她能像常常出现。然后,温柔微笑。 女人的善变乃真理也。 尽管我妈还是像过往那样偶尔会出现一次,每次出现依然轰动震撼,可我的双眼却依然没能在任何一处捕捉到易笙的衣角。 心在等待中,慢慢沉寂。 我很失落。 可那时我不知道,失落其实只是一种在平静生活中产生的无聊情绪,与那劈天盖地砸来的痛苦,根本无法相比。 当我站在希望的悬崖,忐忑地期待着日踩云头的奇景时,却反被骤然卷过的狂风带下了万丈深渊。 那时,我真的以为自己会死。 我怎么也想不到,最后用刀剜我心割我肉的人,居然会是我从小就相处得颇为和睦的亲生父母。 噩梦一场,却醒不过来。 幸福不过是罩在童话表层的糖衣,呈现得都是虚伪假象。 选择了相信的我,是自己蠢。 我怪不了任何人。 多年后,我还是忍不住滴常常在想,那天究竟有什么特别。 可不管怎么记忆,都只是是一个和往日并没有什么不同的星期五。 天气不是很好的,阴阴的,可直到放学都没落下一滴雨来。 我迟钝得没有任何不祥的预感,做着每一天都会做的事,了无变化。 只是在离开学校前,我被老班叫去了办公室,稍微谈了谈全国比赛的事。 我从小就是彻底的中庸主义,不偏科,每科成绩都不错,每个比赛都不成,永远的平凡份子,像透了我爹。但老班偏生就不信邪,非要让我搞出个什么真章来,我虽然无奈,但见他始终这样的信任我,除了压力,也不是没有感激的。 我乖乖在学校多留了一个小时,很受教地询问了一些解题的技巧,希望能多开出一窍来,为老师争哪怕一次的光。但开窍真的需要契机和天分,至少那天我没有等到。对此我倒没有太大的失望,奇迹之所以被叫作奇迹,就是因为它可遇而不可求。 我的心一向很平,对大多数的事都没有过度的期待,这是我能在考试中永远保持水准的制胜法宝。但偶尔我也会有所期待,比如易笙,又比如,这次比赛。 我背着书包回家时,还默默思考着老师私相授受的应赛技巧。 待回过神来,已到了家门口。 我看下了表,已经快六点了。不过今天是周五,爸妈向来有应酬,应该不会那么早回家。 我习惯性地看了眼易笙家紧闭的大门,然后从口袋里摸出钥匙,却意外地发现家门没有锁:“爸,是你回来了么……啊!” 我无法不错愕。 我们家一空荡荡的客厅,此刻竟座无虚席。 别说我莫名有了空暇时间的爸妈,居然连近几年很少见到的易笙父母也在,甚至还在和我冷战中的易笙,此刻也低着脑袋,安静坐在他母亲身边,肩上还背着书包,应该是刚回家就被拖来的。 这是做啥啊? 我一阵忐忑,心想不会是咱两翻脸的事儿曝光了吧?不过这都多久了,至于搞那么大阵势么? “郝郝,很久不见了。”最先开口的是易笙的父亲,话语中有着惯有的温和和关爱。 他的中国腔一向都很标准,光听声音完全听不出他是个百分百的洋人,传说中他有八分之一的中国血统,但在外表上却完全看不出来。 “叔叔好。”我随意地点了点头,还是不知道现在这儿唱得是哪一出戏,只是无法不安——即便是神经和水管一样粗的我,也能感觉出室内诡异的气氛。 我妈深深地看了我一眼,美艳的脸上是少见的复杂。 我很诧异。我妈一向要风就是雨,风光无限,何曾有过这样的凝重?且我母亲做人颇有原则,公事绝不带回家。所以不管在外头受了什么气,都会拐着弯发泄情绪,不是下馆子大吃大喝,就是发挥女人的购物狂本,绝不会迁怒到家人。 年少无知的岁月里,我还曾每天期待她在外头倒霉,然后我可以跟着有吃油喝,有漂亮新衣服好看的文具还能有可以看上几年的参考书课外书。 现在这是怎么了?我皱着眉,用眼神询问我妈,她却回避了我的目光:“郝郝,到妈妈这边来。” 我看了看我爸,他和易笙一样低着头,放在膝上交握的手却紧得爆了青筋。 我看着有些心惊,把手覆上他的,问:“爸,你怎么……” 话还没说完,只觉身前一阵冲力,撞得我直接往后倒去。 等反应过来时,就是“砰”得一声重响。 我重重地跌在了地上,手肘猛然传来一股刺痛,痛得整片肌肉都发了麻。 他的举动似乎震呆了在场的所有人,室内一片寂静。 我抿着唇抬起头时,正巧撞上了易笙难掩错愕诧异的脸。一股难以形容的委屈感猛得窜了上来,我一个忍不住,差点当场哭了出来:“爸……” 我隐忍的叫唤让正巧在我身边的易笙爸爸率先反应过来,他忙将我扶站起来,还轻轻帮我拍了拍。 我心里却更委屈了,咋别人的爹都比我爸好呢?他平时不是很疼我么! 我妈紧张地跑到我身边,心疼地拉着我上上下下地打量,视线最后落在我鲜血直冒的手肘上。 她转过头冲我爸彪悍无比地吼了过去:“郝国强!你出息的!你拿自己的孩子撒什么气!” “轰“得一声,我爸一拳擂在了茶几上,倏然站起来,面目狰狞地逼了过来,声量远比我妈还大:“我出息?我还能拿什么出息?我老婆都给我戴绿帽子了!我TMD根本就是个乌龟王八!” “你有什么不满就对我来啊!你对着孩子算什么?啊?” “好啊!我就冲着你来!这些年我对你不好么?你说什么就是什么,我有过对不起你的地方么?打你了?限制你了?你要风要雨的性子,我不都惯着了?啊?” “感情和这些没关系!爱情没了就是没了,和你惯不惯着根本没关系……” …… 我看傻了眼! 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是怎么了? 我爸一向把我妈当宝,说话从来细声细语,宁可迁怒地吼我,也舍不得跟我妈大小声一句。曾经我还不平地抗议,却只换得他们亲昵宠爱的微笑。 可现在,他却用我从未见过的粗暴,和我妈越来越尖锐的声音吵成了一片…… 这是怎么了?这都怎么了?我像被什么冻结在原地般,连逃避都不能。 我不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反应,又能怎么反应。我只是傻傻地看着她们,嘴唇不停地蠕动,全身冷得发颤,逼出口的话反反复复都是一句无力的:“爸,妈……” 半抱着我的易笙父亲像是无奈地长叹了口气,又摸了摸我的头。 我惶惶地转头,却发现易笙的母亲目光冰冷无比,嘴角勾着一抹冷笑,仿佛一条闪着杀意的冰蛇,可怕至极。 我打了个颤,下意识地后退一步,却撞上了易笙的肩。 他淡淡瞥了我一眼,便转过脸去,眸中瞬间闪过我仓惶的表情。 我拉了拉他的袖子,却被一把甩了开去。 又是一个趔趄,我站不住脚,无力地跌坐在地。 我再站不起来,怎么也站不起来。 藏书网气温一下就降至冰点。 我冷得不停哆嗦,只觉得自己好像穿越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 我能看见他们,他们却看不见我。 所以即便我呐喊,我嘶吼,我即便做尽一切,也得不到半分注意力。 我张了张嘴,喉咙却像塞着一个碗大的鸡蛋,堵得严严实实…… 我只能看着我纯白的世界,刷拉一下,撕裂。 第3节 时间究竟是怎么走过的,我不知道。 我只知道他们的争吵,结束在一个巴掌下。 “啪”得一声后,偌大的客厅里安静得连一根针落地的声音都能听得见。 我爸惊恐地看着自己的手,又仓惶地看着打偏了脸的女人,仿佛那个被打的人,是他。 我妈更是错愕地回过头,捂着自己迅速肿起来的脸。 四目相对,彼此眼里都是难以置信。 我爸的手似乎都在颤抖,我却只是木然地看着他们,全身僵硬,动弹不得。 然后,我听到我妈的声音,带着一点点薄弱的哭音:“……罢了,罢了,就当是我欠你的吧。” 没有人回答。 室内仿佛还残留着刚才争斗时的余韵。 直到易笙的开了口,不很响,却如雷鸣般炸在我的耳
畔:“满足了么?满足了就快点谈正事,要离快点离,不就是男盗女娼那么点事儿么,还瞎折腾个什么劲儿!” “文森!”易笙父亲警告似的瞪了他一眼。 “拜托,做都敢做了,现在也没外人,有必要这样么?”易笙耸了耸肩,架势像足了三教九流的小流氓。 不知道是默认还是其他什么原因,易笙的父亲没有反驳。 这时,由始至终都没有说过话的易笙母亲终于开了口。她的声音很是清冷,回荡在室内,更显幽怨:“反正,我是不会同意离婚的。” “然后守着一个永远不会回头的男人和一个清冷的家一辈子?妈,你真伟大。”又是易笙。 他笑笑,眼神却冰得仿佛来自地狱,“大家都不好过的话,你就好过了?你要用所剩不多的青春和他们搏耐性?可就算他们最后真的没在一起,你觉得这个过错,爸爸会算在谁头上?清官难断家务事,就算你想上法院告他,他真的败诉了,也就是赔钱了结的事。 “可妈你接下来要面对的,却是妇联的三姑六婆,无非是劝你想开,勉强没幸福这样的P话!全世界都知道你们不和,全世界都知道他不要你了。 “而他,随时都可以回英国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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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头,可以永远把你拒之门,甚至可以一开始就用绝不回头的态度换取分居证,只要再熬上两年,他就能让你一无所有,连一分钱都拿不到——妈妈,你别忘了,那时候我可就超过十八了!” 易笙的母亲错愕地看着一脸讥讽的儿子,握着拳头,全身绷紧,像在极力地压抑着什么。 易笙渐渐缓和了脸色,蹲下身子,低声央求着:“妈,一旦撕破了脸,吃亏的人只会是你。离了吧,这样的男人你还眷恋什么?” 他的声音仿佛从世界另一边飘来,带着异样的隐忍,很深、很深的痛,“求你了,妈,不要再这样痛苦下去了……至少现在离婚,爸还会给出可观的赡养费,而我的监护权……我会跟律师说,我只愿意跟你。” □迭起,真真的跌宕起伏。 可应该身在戏里的我却像极了无关的看客,无声的,麻木的看着半跪着的易笙,仿佛他正在扮演一个什么人,演得还真有那么一回事。 易笙的妈妈没有再说什么,只是惨白了一张美丽的脸,浑身颤抖。 易笙抱着她,将脸埋进她的颈窝,就那样用力地抱着:“妈,以色侍人对一个快40的女人来说又得几年?既然爸爸出轨过一次,难保不会有第二次,他毕竟才40,有的是年轻女人愿意抢……” 易笙说了很多,每句话都刻薄无比,却终是起了效果。 很久之后,他妈终于还是点了头。 然后,他们就赡养费和抚养权等问题进行了讨论,气氛不算好,倒也平和。 我爸从头到尾都没说什么,只是一根接着一根不停地抽烟。 我妈一如既往地掌控大局,而易笙的父亲则安静地坐在她的身边,不住地给她无声的支持。 我自始自终都坐在那个角落,默默地看着眼前的这一切,直到散场,也没有再说一句话。 从头到尾,我都像个无足轻重的笑话。 我连眼泪都流不出来。 因为,我竟找不到流泪的理由。 发生了什么事?这算什么事?眼前的这一切真的和我有关吗? 我到底是谁,又是谁的谁? 我是真的不知道了。 只是,在听到我母亲在最后颇具领导气势地总结说:“不管怎样,易笙,郝郝,我希望你们能明白,我们是爱你们的。这一点,不会因为我们的婚姻改变而改变”时,我再止不住地笑了起来,从最初低低的笑,变成疯狂的大笑:“呵呵……哈,哈哈哈……” 这是爱?这就是所谓的爱? 我猖狂的笑着,眼泪却如雨而下。 泪眼朦胧中,我又看到了易笙复杂至极的表情:原来,你知道。你一直都知道了。 这真是一场精彩绝伦的盛宴。 误入局的笨蛋,至始至终,就只有我一个而已。 真像个傻瓜。 我把自己锁在房里,任谁来敲门也不理。 我妈请锁匠开了门,我直接扔了一把椅子过去,差点砸到了人。 锁匠骂骂咧咧,我妈不住地道歉,我却讥笑地看着他们。 她见我没什么事,就放我一个人在房里进行所谓的“冷静”。 我根本不知道日子是怎么过去的,我没有看书,没有做作业,甚至没有写日记。 我第一次坐上了自己的写字台,贴着掌心将额头顶在了玻璃窗上,满眼茫然地看着天空慢慢由黑变白,再看着太阳从东到西,月亮升起,星星落下,等着时间随着滴答做响的闹钟徐徐流逝。 等到第三次日头东升,我动了动手指,才发现全身僵得快要不会动。 我几乎是跌下写字台的,手肘因为撞到椅背,未能愈合完全的伤疤,再一次抽开了伤口。 我低头看了眼泊泊流出的血,就甩开手进了盥洗室。 镜子印出一张苍白的脸,尽是与年龄不符的无尽憔悴。 陌生的自己。 可是,我熟悉的又是什么? 我那位红杏出墙还搞上了好友的妈妈?自以为很了解的青梅竹马? 所有的一切,本就是陌生的。 只是我现在才知道。 我背起了书包,慢慢地踱向学校。 夏天还没有走远,天亮得很早。我走在路上,一直努力仰着头。 听说,这样,眼泪不会掉下来。 可我望着那天、那云的时候,却发现自己的眼睛干涩得发疼。 这才知道,原来,可以掉下来的泪早已经没有了…… 第4节 信仰是什么? 我看着拿到手上的作文题目,冷笑。 我用最华丽的辞藻,尽可能诙谐的语调,写了一篇相信老师们定会喜欢的论证文。 我说信仰可以是动力,鞭策自己做认知中不可能的事情;我说信仰可以是骗局,让自己自欺欺人逃避世事;我说信仰可以是教义,引导人们弃恶从善。 我说了很多、很多,说到最后99lib?连自己都开始恍然大悟:哦,原来信仰是可以任人揉捏的橡皮泥。 我看着写满了虚伪想法的卷子,几乎笑出声来。 我根本没有任何信仰,我所有的相信都已经腐烂在街角的垃圾桶里。 我用一把火,烧了我所有的日记。 那天,我面无表情地看着徐徐燃起的火焰,带着缕缕白烟,烧掉了我宛如骗局般十六年。 日子一样的过。 他们好像在和时间竞争,不过月余就办好了离婚。 我想跟我爸,可他离开家的时候,却再一次狠狠地甩开了我,并用和我几乎一样的眉眼,像看着仇人般地看着我,咆哮着:“滚!谁知道你是谁的野种!” 我跌得比上次还惨,全身上下没有一个地方不同,额头还磕到了沙发角,痛得几乎失了声。 好容易才收拾好的行李撒得满地都是。 可是这次,我没有哭。 我只是抬头看了他紧绷的侧脸一眼,就拍了拍裤子上的灰,自己站了起来,并背过身回到自己的房间。 我听着大门“砰”得合起的声音,捏着虎口不断地告诉99lib?自己:郝郝,不要恨他,不能怪他。我应该要体谅他,他是我的爸爸啊! 我的手被自己扭得很红、很痛,可即使如此,还是压不过我心中不断涌起的窒息和疼痛:是啊,我应该体谅他,应该原谅他。 那么……谁来体谅我呢?我是他的女儿不是么? 我根本不是当圣人的材料。 我很自私。 我只能恨。 我再没和我妈说过哪怕一句话。 我五点出门,在学校一直呆到晚上十点,值班室的警卫来赶人,才慢吞吞地背着书包回家。 我很少睡觉,也不怎么吃东西。 我把所有的时间都用来学习,我很快预习完了整个学期的课,只能不停地翻阅比赛的考题。 在非活动不可的时候,我就绕着操场不停滴跑圈,一圈又一圈,直到累得全身都动弹不得,才仰面躺在草地上看蓝天,看白云朵朵飘。 老班被我的勤奋感动,又担心我压力太大,三天两头请我上办公室喝茶吃点心。 那个时候,我总是狼吞虎咽,吃得凶狠。 同学们都在私下传我偷偷爱了又失恋,认为我被刺激得厉害所以发了疯。 流言穿得比什么都快,曾给我写过数封情书又被我一连婉拒三次甚至懒得搭理的隔壁班男生,又在班级的邮箱上给我放上了一封信,上面只有七个字。他说:“郝郝,请你好好的。” 这封信,我看了整整一节自习课。 我发了很久的呆,回过身后来,我慎重无比地把它夹紧了笔记本。 我打碎了存钱罐,跑到百货大楼买了一个比想象中便宜一些的耐克护腕,用了差不多一个小时的时间做了一个非常漂亮的手工礼物盒。 我在盒子下方贴上一张纸,勾了几条简单的花边,端端正正地写上他的班级、姓名,及简简单单的一个“谢谢”。 没有署名。 第二天打扫卫生的时候,我躲在转角看着一个女生把盒子递给正和朋友打闹的他。 他满脸狐疑,左右拨弄着盒子,直到看到那张写着谢谢的贴纸。他怔忡的表情让我看着有些想笑,可当我看到他偷偷撇开的脸上,双颊微微发红的时候,我又开始想哭了。 我走到池塘边,抱着膝盖,看着水面上倒映出的自己,难以置信的瘦。 我没脸面对那张纯真的男孩,我没有理由的害怕他会知道,其实上一秒,我还期待那七个字,来自于易笙…… 我真是个混蛋。 放学时,那男孩一直偷偷地等在教室门口,还自以为藏得很隐蔽。 我发现他身边没有其他起哄的朋友,看来是保守了秘密,真是个好人。我该把名字让给他。 我背着书包路过他时,他紧张地绷紧了身体,嘴巴张了张,愣是什么都没说出来。 我看到他烧红的耳朵,不知怎的,心下突然一软。 我听到自己说:“下个礼拜六是我生日,不嫌弃的话,一起出去走走吧。” 他愕然地站在原地,我却当下就转身离开。 远远的,我还能听到他的欢呼,和一声隔得很远也清晰无比的——“我一定去!” 我停了停脚步,然后,更快地往家走去。 我不知道自己脸上带着怎样的表情,我只看到了前面拐角处,面无表情的易笙。 我们没有错身,因为路在两旁,注定了我们背道而行。 第5节 如果人生就像一辆BUS,那生命实在太过拥挤。 我生不逢时,难得次生日就碰巧遇上了百大店庆。商家打着买500送300的招牌,闹得周边人山人海、拥堵不堪。 通往那儿的公交车也塞得好像沙丁鱼罐头,常常前门都挤得打不开了,下面的人却还在惦记着后门那儿似乎还能挨一个人上。 我和秦安也就是给我写纸条的那个隔壁班男生,在第三次败于彪悍的大妈大叔后,终于选择面对现实,上了前往湖畔公园的公交车,打算到那里看看花喂喂鱼,顺便培养培养情操。 更重要的是,从湖畔公园的后门前往百大附近的美食街,只要走上十五分钟就能到。 曲线救国居然没被列进36计,真是前人的损失。 虽然湖畔公园的风景一如既往叫人只想加快脚步,但美食街的点心还是让人食指大动。秦云和他之前表现的一样纯朴,显然不是什么恋爱高手,很笨拙,但他非常努力地想要体贴,精神相当可嘉。 可我宁愿他随意点儿,我并不想和他进一步发展些什么。 我觉得自己有点儿后悔了。 拨弄着碗里的灌汤包,我低着头不肯说话。 他正和小龙虾勇猛奋战,仿佛完全没有注意到我的失神。可嘴巴一张,却是十足的了然,了然得让我忍不住的尴尬和局促:“郝郝,你不用这么拘束,我不会想太多的。今天是你生日,你应该开心一点儿。” 我很尴尬,许久,才小小声地说了一句:“我不开心不是因为你。” 他把刚送到的甜品推到我面前,半晌才说:“你还是去找他吧。
” “找谁?” “你喜欢的那个人。”秦云说得很认真,可出口的话却好像从书里抄出来的,相当的小言,但和着他诚恳的语气,并不讨人厌,还有些小小的温暖,“一年只一次的生日,应该和自己最重要的人一起度过。” “别相信那些无聊的流言,我没有喜欢的人。”我抽着嘴角勉强地笑了笑,别过脸默默看向窗外:那个本应该存在的人,已经被我妈的爱情扼杀了。 我们在可能的开始以前,已经结束。 日头已经西落,夜色慢慢铺上天空,人潮却依然涌动。热情搂抱的情侣随处可见,可我的视线却总追逐着手牵着手,无比温馨的那一对。 秦云没再打扰我。 我透过随着灯光的亮起,渐渐能反射出些什么的玻璃,不难发现他正努力吃着余留的食物和点心。 这个年纪的男生本来胃口就大,他刚才一直谦让,想来是没吃饱。 我偷偷笑了,心里倒有些甜蜜——秦云总是让我想起很多年前的易笙,那时的他也是这样的质朴。对你好到了即便受了委屈却还强撑着面子不肯说,傻得可以,却也傻得太过可爱。 这样的他之余我而言,就像一根珍贵的救命稻草,但爱情不应该是这样的。 只有这个人,我不想伤害,或许……也是因为他。 脑海中倏然闪过一张阴冷的脸,夺目的眼眸闪烁着冷冷的讽刺的光,和眼前的秦云竟再无一点相似。 我打了个哆嗦。 满脸苦笑。 送我回家的路上,秦云又问:“既然没有那个人,那你为什么一天都不开机?” 我侧过脸看着他,夜幕中他的眸子很亮,并不明媚,但有着少见的正直和坦白。我差点忘了质朴的人往往特别的认真,对一个可能真的没有答案的问题也执着得吓人。 我原本是想笑的,但故事里那些慵懒洒脱,我终究学不来。 我深吸了口气,淡淡地吐出了本以为永远不会说的话:“你真想知道?好吧……我爸妈离婚了。” 他回赠我一脸的错愕。 这会儿,我倒是真的笑出来了,他果然信了那流言! 怎么可能是为了那个人呢? 易笙根本不会打我的电话,他甚至没有我的手机号码。 我不开机只是不想接我妈的电话,现在的我连和她说话都懒。我尽量少吃尽量不用她的钱,可就算这样,我还是住着她的房子还拿她的钱读书。 我看上去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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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很骄傲,但我自己心里清楚,我的自尊根本一文不值。若想要根从本上摆脱我妈,就现在的情况而言,除非我真的去死。 我也不是没有想过死——美工刀一早就放到过手腕的动脉上,可那会儿僵持了整整一个小时,却只割下了一道只破开了皮肉的口子。 心脏“扑通、扑通”的跳动声,响得可以震聋我的耳朵。 我到底软弱。 我没有自杀的勇气。 我既害怕,又不甘心。 我明明没有做错任何事,凭什么死的是我? 心理学.99lib.上对此有个专用术语,叫“防卫机制”,我则是很好地启动了它。 人类果然是一种非常善于自我保护的动物,把自我辩解应用的得心应手。 剩下的路,秦云连大气都不敢多出一下,安安分分地跟在我身后。 他很拙,但还算可爱。 我家就在学校附近,是那会儿还挺稀罕的高级社区,树绿花红,小池假山,漂亮的小公寓少少几座。 我爸虽胸无大志,但早年被我妈吹了枕边风,及时下了海,捞了第一桶金,成为先富起来的一批人。 然有的人注定不是经商的料,我爸看得还算长远,眼见形势逐渐严峻,自己也捞够了本,迅速转业进了一家大公司。多年来无功无过,赚得不算顶多,但也够在这儿落户按家。 离婚后,他对和我妈共同拥有过的东西全不待见,包括这里,包括我。所以他把我和这里都让给了我妈,自己只带着厚实的存款走人。 秦云则有些傻眼,喃喃地咕哝:“呃,这不是易笙他家么?” 他和易笙同班又同在校队,关系算是不错,我常不经意地看到他们打闹玩耍。 看他一脸的狐疑,我忍不住笑了,笑声中有自己才懂的可悲。原来我和易笙都是这样成功的演员,将这份陌生扮演得如此淋漓尽致,任谁也想不出我们曾在同一张床上睡了整整七、八年。 我掐去笑出来的泪,目光迷蒙,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竟能那样清晰地看到树影间动的熟悉身影。 一直以来,我都能轻易地从人群中找到他:“我住他家对面。” 秦云呆了一呆,随即大惊小怪地低声嚷嚷,直说什么好小子,太会保密了之类的。 我只是笑,无声的,苦涩的。 我没有移开视线,透过秦云的肩,直直看着不远处的易笙:他为什么在这儿? 易妈妈的速度一点不比我爸慢,几乎当天就包袱款款地搬了过去。 她临走前还用眼神暗示我,希望我能大哭大闹不让易笙的爸进门。 我假装没有看见。 她很愤怒,临走前还骂了一句足够分量的:“小贱【和谐大婶啊】胚!” 可能我盯得久了,秦云也跟着回头:“啊,易笙!” 易笙慢慢地移出阴影,表情阴郁得如同结了冰的夜。 我颤了下,双腿发软,只能仓惶地低下头:“哥……” 他没有应声,只是沉默地看着我。 空气凝滞。 饶是秦云,也感觉出了些什么:“你们?” 我咬着唇没有说话,易笙看了我一眼,这才开了口,讥讽而尖锐:“呵,叫着叫着,倒也成了真了。” 心一抽,我捏紧了拳头,硬是将痛苦压下了心头。 秦云却不高兴了:“干嘛呢!怎么说的话啊?” 易笙直勾勾地看着我,刺得我呼吸哽塞:“怎么?她没告诉你么?她妈能耐,勾上了我爸,现在她不是我妹还能是谁?恩?妹、妹~” 他的调子还没拉上去,我的眼泪就“唰”
得就下来了。 易笙却没有放过我:“呦,这样就哭了?” 我用力地咬着下唇,痛得几乎透不过气,只是一径地流泪。 “喂!你够了吧!” 随着秦云的咆哮响起的,是一声重物坠地的巨响。 泪雾中,我根本看不清楚,急急跑过去才发现捂着下巴倒地的人竟不是易笙。 秦云一脸错愕,睁圆了眼睛,看着反而出手打人的易笙。 在我反应过来之前,秦云已骂咧咧地一个腾身,猛得朝易笙扑了过去。 两人话也没有一句,就你一拳,我一脚,疯了一样打了起来! 我傻了眼,等意识到的时候,人已扑在了易笙的身上,颤抖地低喃着:“别打了!够了……” 秦云的拳头停在半寸之外,脸颊边只觉一阵风过。 没有疼痛。 可是,眼泪却掉得更凶。 我紧紧抱着试图推开我的易笙,很没出息地哭得不能自己:“够了,求你们了!” 我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了,为什么会这样冲动,为什么会选择抱着他…… 宁静的夜色中,我只听见自己啜泣的哀求,一声接着一声:“别打了,求你们,不要打了……” 我能感觉到落在我背上的秦云的目光,那或许真的是很多、很多的诧异。 我能感觉到易笙的僵硬。 他高举的肘慢慢沉了下来。 许久,他才反手抱住了我,很低、很低地在我耳边说了一句:“对不起!” 我鼻子一酸,再忍不住的嚎啕大哭了起来,仿佛想把这噩梦一般的日子通通哭去。 我知道今天以后,或许很多人都会知道,我藏了那九九藏书么、那么久的心。 可是,又有什么所谓的呢? 我还剩下什么?又还能把握多少? 这份无望的感情于我而言,除了绝望,又还有些什么? 我不知道自己哭了多久,只觉眼泪停不下来,我抽泣地捂着脸,对身后的秦云说:“对不起,你先回去吧,今天……谢谢你。” 没多久,我听到秦云离开的脚步声。 我推开易笙,转身上了搂。 他并没有追来。 我不算太意外地在门口碰上我妈,她双手抱胸,头发微乱,脊背挺直,美如灿星的眸子里清晰地映着我叛逆的脸,带着斑驳的泪痕,无比倔强,满脸憎恶。 若非亲眼所见,我也无法相信自己竟会有这样的表情。 可是这一刻,我却因为自己能有这样的表情而感到无比满足:“如何?有趣么?现在这样,你满足了么?” 她垂下了眼睑,什么都没有说。 第6节 转眼,期末。 两个多月来,我以为会出现的变动都没有出现。 生活和过去一样,沉闷而无趣。 我依然一周七天都呆在学校,第一个到校,最后一个离开。警卫室所有的人都认识了我,偶尔在路上遇见,还会和我打招呼:“小姑娘,今天又这么晚啊!” 圣诞节前,我终于在全国比赛里拿了一个不大不小的奖项,听说对以后得保送甄选会有帮助。 我被列入周一集会的表彰名单。 当然,在我前面的还有比我牛许多的人才三、四个,我站在边上,自觉矮了半分,便低着头不吭声。 不知道是不是时来运转,还是全天读书真整出点什么,期末考时,尽管实验班也进入了年级排名,我的名次也没有往后推移太多,成了普通班里挤进前五十名惟三成员之一。 而三个学生中又属我的考分最高,硬生生地保留了一个年级前十五的珍贵名额。 这是史无前例的,我自个儿都吓呆了,老班更是高兴坏了。 若不是男女有别,他怕早扑上来抱着我痛哭流涕了。 我们班体育挺突出,每次运动会都能博得头筹,但或许应了那句“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名言,学习成绩就相对可悲了点。每回排名,我们班基本都是七.99lib.个班里的第七名。 老班为此没少受委屈,不管素质教育、全面发展唱得多好听,在重点中学,成绩就是唯一。他不断对我喃喃:这下扬眉吐气了!这下可真扬眉吐气了! 新校长雷厉风行,当下就询问挤进前五十的我们仨,要不要转去实验班? 那两位平日就是排名前三的老牌选手,自是颇有气势地应了。我却有些顿足了,一是老班一向对我甚好,我被他关照惯了。何况,插班生一向不受欢迎,尤其咱们还是踩着他们的排名才挤进.99lib.去的。 认真想了会儿,我便摇头婉拒了校长的好意:“我想我还是不去了。” 这会别说校长了,连老班都呆了,表情迅速从舍不得变成了恨铁不成钢,速度很是惊人:“郝郝,你再想想,可别义气用事!” 他这么一说,我反而更定下了心:“于老师,我想得很清楚了,一次考试也不能证明什么。何况,我既然能在普通班考出好成绩,就说明普通班的教育不见得就比实验班差。” 我歉意地对校长笑笑,特诚恳的那一种,“谢谢校长。不过孙子有言:知己知彼才能百战百胜。我自觉不是当凤尾的料,怕到时候画虎不成反类犬,辜负老师们的期待。我觉得现在这样挺好,按照于老师的教育步骤走,稳扎稳打。” 校长倒没反对,只是让我回去问问父母再做决定。 我点点头,不想让他不高兴,发挥一惯的乖巧精神,没回嘴。 没想到,事后老班对我说,校长对我印象挺好,说小姑娘挺有主见,是根好苗子。 我除了愕然,还是愕然。 天下没有遮得住的墙。 我近日风头太健,这事儿传出去后,讨论的人不知凡几。虽是褒贬不一,但贬的人反而占了主流。 事实证明,如果有人想说你闲话,哪怕一日三餐照常吃饭,都能成为批斗要点。 学校里那些不中听的流言,我也不是全不知道,无非是说我如何装B,表面清纯,背后马屁,装勤奋讨老师欢心等等。至于实验班的同学,更是直接:“丫的,不过在我们班偶尔走了个中上,拽个P啊!她想来我们还不让呢!” 我冤得可以。我平日一向独来独往,没什么朋友,自然没人会为我说话。 流言止于智者这句话显然有待考证,不然就是我们学校的孩子都读成了书呆子,总之八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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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更新,还越来越具戏剧性——居然有传:我和老班有私情,潜规则已进入高中校园云云。 很是有趣。 若主角不是我的话,我大概会为他们的创造力拍拍手、笑一笑。 老班也不闭塞,情绪日见暴躁。不过他也没太挣扎,反正闹到不可收拾的时候,自有校长出面摆平。 老班智慧,八卦99lib.就这样,你不理反而就消停了,没人出来维护对当事人来说,其实是不见得就是坏事儿。 清水自清虽是无奈之举,但处在风暴圈里的人也没什么选择。何况我们学校最毒也就到此为止了,校园暴力和普通的学生的距离其藏书网实还是挺远的。 期末结束后的补习课是人人都要上的“选修”,我偶尔会在走廊上碰到秦云,笑笑聊上两句。既然有传言说我表面清纯背后浪荡,居然连隔壁班的秦云都勾引,我想那定是他为我辩解了些什么。 其实他没必要这么做,但不否认,我心里还是挺感动的。 患难见真情,不过如此。 秦云一如既往的老实,总是摸摸后脑勺,跟我并没有很多话说,但简单的问候也不会给人负担。 事实上,我感激他的又何止这点,是他让我多少还相信一些人性。即便在那种情况下知道了一些什么后,他亦能守口如瓶。 对我来说,这样就很够了。 第7节 易笙好像消失在我的生命里,而我似乎也不再为他痛了。 我不知道这是淡忘,还是麻木。或许人都是无比坚强的,如同我们当年的适应良好。 可我还那样清楚的记得他的生日。 冷战开始,我就再没帮他过过生日。 我自己的生日一向是和父母过的,差别不过是饭桌上少了一个他。我潇洒无比,拿得起,放得下。 可惜,这不是事实。 我窝囊的可以,常常在他生日前一个月,就开始绞尽脑汁地想礼物,然后在准备完毕后,又绞尽脑汁地想要怎么在继续冷战的情况下交到他的手里。 最好,还要让他不知道是我送的,又不能完全不知道。 每年、每年,这都是我的最难,其难度值直逼在全国大赛夺魁。 我今年表现良好,直到期末结束才开始烦恼。我觉得自己挺对不起那些努力诋毁我的人,在他们拼命抹黑并希望借此让我痛苦的时候,我却忙着编织手工围巾,还很无聊地反复自问:我为什么还要做这样无意义的事? 易笙的老爸是个英俊的白人,所以他从小就晒不黑,一度99lib?让我羡慕不已。他的脸较中国人而言,略瘦,额头高,眼睛深,鼻梁高,嘴巴薄薄得颜色很淡,很有帅哥的模子。 他身材很好,高挑结实,由于常年运动——小时打架,大了打球,还有好看的腹肌,不夸张,但性感。 我想,倘若易笙不要老顶着那头可怕的发型,和终年不爽的冷淡表情,应该很容易被MM们看出他的美型。 可惜,易笙很少和女生说话。据我多年观察,他对那些女孩子都挺不耐烦的,完全没风度可言,估计是初中那会儿给流言传怕了。即便如此,还是会有些我不能理解的女生,为此非常陶醉地说:“啊!三班的易笙,真是酷毙了!” 人都毙了还怎么酷!我默默腹诽,顺道估摸了下围巾的长度。 易笙脖子细肩膀宽,所以特别喜欢长围巾,可以恣意地绕上两圈,尾巴前后都能拖到胯。但他身高太高,要达到此目的,非得织上两米,特别累人。最重要的是,成本还特高! 我被售货员说动了心,牙一咬,把所剩不多的闲钱都拿来买了那批澳洲进口的昂贵毛线。为了赚点儿便宜,也为了织出柔软又好看的围巾,我还在那儿学了一下午编织,顺便又被她们骗着买了几本所谓参考书。 即便如此,我的进度还是非常不顺,拆了织,织了拆,反反复复,温故了几回去毛线店的路,才在两个礼拜后得道升天。 俗话说的好: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当我发现织个围巾也有这许多的困难后,我终于切身认识到了这个流传千百年的箴言名句!何处非学海,回头天无涯! 我对着日记本上这段最新记录的话语,抱着终于完工的围巾,笑得前仰后合。 明天,就是他的生日了。 第二天醒来时,天已大亮。 我只看了闹钟一眼就慌忙滚下床,几乎是跑着到学校的。 警卫非常震撼地看着姗姗来迟的我——这是近半年来,我第一次比校队要早训的娃儿迟来。 我在运动场游移了许久,确定易笙不在后,才叫来了秦云。 因为局促,我简单招呼了几藏书网句,刚说完重点,就猛得把东西塞到了他怀里,一路小跑拉开距离后,才故作冷淡很是装B的回头说道:“别说是我给的,免得浪费。” 整个上午,我一直在走神,什么都没听见去,只反反复复地想着:他收了么?他喜欢么?他会接受么? 我一直觉得爱穿黑色的易笙若能带上这条亮眼的围巾,一定会非常、非常好看。 只要一想到他冻红着脸,在蓝蓝的围巾面前哈出的白色的雾气,心里就塞满了幸福。 连日累积的疲惫,仿佛都被这满足掐灭了。 我心里很清楚,这事儿不可能瞒得过易笙。秦云口风虽紧,却不会撒谎,一撒谎就结巴。现在这时代,还能有这样的人生存,真是造物主的奇迹。 我甚至怀疑自己会找上秦云,或许就是因为他的不擅长说谎。 我很欢喜,可没想到才放学,我就撞见了不知所措的秦云。他的手里拿着的正是我送的围巾,上面还有一些脏污。 身体一阵发凉。 好久,我才能把视线转到满脸尴尬的秦云的脸上,他的嘴角还带着可疑的淤青。他歉意地低下头:“对不起,郝郝,我也不知道那家伙是怎么了,明明都犹豫着收了下来,结果却又……” 我没说话,将视线移回到围巾上,颤抖的指拂过沾上脏污的地方,然后把它紧紧地抓在手里。 我以为自己会哭,像过去的每一次。 可是,我没有。 只有无法言语的闷痛,一次次地撞击着心脏。 我猛得抬起头,对秦云灿烂一笑:“虽然这么说有些过分,但你不嫌弃的话,就收下它吧。我的手工虽然不怎么样,毛线还是很好的……如果你也不要,那……就扔了吧。” 这是我熬了两个星期的夜磨出的“孩子”,我舍不得因为易笙的无情就这样舍弃它。 我舍不得。 眼睛有点酸,可是没有泪。 我看着秦云手忙脚乱地将围巾卷上自己的脖子,他比易笙高,身材也宽些,还和易笙一样喜欢围两圈。长长的流苏正好挂在胯部,搭着佐丹奴的黑色棉衣,深色牛仔裤,非常好看。 我抬头看着他眼中的自己,微笑:“很好看哦,真的。” 他僵着身体,很久,才笨笨地抬起手,拍拍我的头:“易笙说……你是傻瓜,从小都是。” 我点了点头,眼里终于有了泪意:“我是啊。” 因为我是傻瓜,所以接下来的一切,都是理所当然的。 我倏然转身,旁若无人地闯进球场,在众目睽睽下,直直走向易笙。 他停下动作,一脸冷淡,似是在看我,又好像没有。 我用尽气力挤出了一个自认为最好看的笑容,一字一顿地说道:“易笙,生日快乐!” 然后,我猛得踢脚,狠狠地踹向他。 “砰”得一声,毫无防备的易笙一下被我狠狠扫倒在地。他瞠目结舌地看着我,似乎不敢相信发生了什么事儿。 周围一片哗然。 我像个骄傲的女王,这才收起了笑脸,冷冷俯看:“以后,如你所愿。” 我再不留恋地,转身离开。 我比初中时了不起得太多,我没有哭泣,也没有流泪。 我只是回到了自己的房间,又爬上了我的写字台,抵着玻璃望着窗外根本没有星星的夜空。 整整一晚。 第二天,老班果然找了我。 他用极其异样的眼光偷偷瞄我,颇为艰难地问道:“你昨天跟三班的易笙……” 我半侧过脸,道:“看他不顺眼!” 老班汗如雨下。 当然,身为老师,他还是清了清嗓子在其他老师,尤其是三班老师的面前,教育了我一顿,还让我提交千字检查。 我当天下午就女生.99lib.该不该用暴力和暴力是否可以解决问题,写了一篇1001个字的议论文给他。 老班看了,哭笑不得。 此后,他逢人就说:“别看我家郝郝像个软柿子,其实她啊,根本就是个火龙果,招惹不起的!” 第8节 人再贱也是有底线的。我再不想易笙。我还有作为人最起码的自尊。我说到做到。 在大多数人都觉得我和他或许有些什么的时候,我却像个彻底置身事外的人,独来独往,我行我素。即使易笙站在对面看我,这一次,我也能做到真正的视若无睹。 我不知道他面对这些时会想些什么,我只觉得自己真的受够了。所谓的无怨无悔,并不是天涯海角无尽头的。 我再此证明自己无法伟大,我付出了就要回报,哪怕只是默默接受。既然他做不到,我便忘记。反正没有什么是时间改变不了的。 我比过去更加努力地学习,从早到晚,仿佛脑子只有装满课业的时候,才能真正的心无旁骛。 高二下学期,我们分了文理班。我和秦云、易笙都选了理科,所以仍留在原来的班级,跟着原来的班导。 我很少说话,除了老班外,我只愿搭理隔壁班的秦云。他似乎很担心我,每天校队训练结束后,都会跑来找我。 他很乖,从不多话藏书网,不是顾自作业,就是趴在那里睡觉,直到我背起书包,才会歪着脑袋陪在我身后。 夏天到来前,他的脖子上一直挂着我送的围巾,我看得出他真的有在好好爱护。 那么一个粗枝大叶的男孩子,在拨弄起围巾时却是那样的小心翼翼。我只觉得心里烫热一片,眼睛总会因为他而有一些湿意。 我越来越多地仰头,天空其实不很美,可即便是那样淡的湛蓝,也能刺得我眼睛发疼…… 我其实很想开口问他:“我到底有什么好?你为什么愿意这样对我?” 他明明是个很受欢迎的男孩子,成绩不错,运动不错,长相不错,性格更是好得没话说。 可是,我问不出口。 我自私地利用了他的感情,在应该推开他的时候,恣意地享受着他的关怀,却又无法回报他任何。 我厌恶着这样的自己,却又无力改变,只能更尽心地为他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 我会在他睡觉的时候静静地帮他检查作业,会在不断袭来的模考之前,帮他总结知识点,甚至帮他猜题。 我希望他和我在一起的时候,不会觉得自己是在浪费时间。 我希望他好,希望这个心和我名字一样的人,能好好的。 整整半年,我都和秦云同出同进,几乎所有人都以为我们走到了一起。 老师们也有所耳闻,为此还特地在暑假前,招我们来谈话。 面对他们担忧的表情,秦云一贯诚实:“我只是觉得大家对郝郝有点过火,担心她会出事。” 而我,亦只有坦然:“我和秦云只是一起学习,我想谢谢他之前帮我说话,就顺便给他整理了下考点。” 秦云的班主任一听就乐了,连声说:“好,好,相互帮助是件好事。于老师,你们班的郝郝啊,果然人如其名。” 秦云和“无药可救”的易笙不同,也是年级前五十的常客。我和他一起学习了半年,也不是全无感觉。他是那种没有全心全意学习的主儿,只要稍微再努力一把,就会有很好的表现。 他的班主任还挺重视他,也清楚他不会说谎,再加上这个学期他的?99lib?成绩都很亮眼,自然乐得给个台阶下。 相比之下,我家老班的表情不甚好。于是我马上补上一句:“其实,也不全是我帮秦云,他的逻99lib.辑思维好,又是物理竞赛的,给了我不少好想法。多亏了他,这个学期我的物理进步得很快。” 老班这才眉开眼笑地和三班的班主任相互谦虚起来,听得我直起鸡皮疙瘩。 走出办公室时,秦云看着我松了口气的模样,又是一脸歉意。 我不住地笑,踮着脚故作豪爽地拍了拍他的肩,说:“别这样,其实我挺高兴的,你每天早出晚归的陪我学习,我觉得很安心,集中力都好了许……多……” 话的末梢中止在迎面走来的易笙的身影中。他面无表情地低头看着我,我硬生生地撇过脸不愿理他。耳边却落下了他的声音,有些低沉,刺激着我的神经末梢:“下个月五号,老地方,不见不散99lib.。” 我一愣,待反应过来,他已背过身走出了一段距离。修长的背影潇洒不羁,却有种萧瑟的寂寞感觉。 我无比愤怒地发现,自己竟因此而觉得心疼。 这算什么?这算什么!我几乎是咬牙切齿地,逼出了一句:“你慢慢等吧,我不会去的!绝、不!” 他微微一晃,停下了脚步,却只微微侧过脸,留下了一句“我会一直等到你来”,便又迈开了脚步。 直到他的身影消失在墙角,我才虚软地跌坐在地上。任秦云眼疾手快,都没能及时托住我:“郝郝?” 我没有吭声,委屈地抱着膝盖坐在午后无人的走廊上。 火辣辣的日头落在肩头,仿佛地狱的烈焰,灼着内心的空洞。烫的,竟连眼角都发了热…… 我将脸埋进膝盖,在心里将易笙碎尸万段——他是混蛋、臭蛋,是全世界凹凸曼的敌人! 和普通学生不同,我最不喜欢的就是放假。因为那个时候,学校会封闭起来,谁都不给进。 八月的太阳如同毒龙,等市立图书馆开门的时候,已能晒得人两眼发花。 我只好呆在家里,却不想自己低估了多出的时间,竟只用了十天就把暑假作业全部了结,只能对着那一摞做完的参考书发呆。 正当我犹豫着要不要拿我妈留下的饭钱去书店买点什么时,我接到了秦云的电话。他的声音不但无措,还有很多的委屈:“郝郝,对不起。你给我的围巾……” 我直觉是学.99lib.校里的流言给他爸妈知道了,把围巾给烧了。若只是被扔掉的话,这个傻头傻脑的家伙肯定会去捡回来:“没关系,本来就是别人不要才给你的,你别在意,反正我最近也没什么事做。你要喜欢的话,我再打一条给你就是了……” 秦云却及时打住了我:“郝郝,是易笙!刚才他突然跑到我家,翻箱倒柜硬是把围巾给劫了!” 我一愣,反射性地转过头看向日历,果然……明天就是他约我的日子:“对不起,给你惹麻烦了。” 秦云说:“那倒不会,可是,郝郝……”他似乎很犹豫,言语艰涩,半天都没把话说出来,我很耐心地等着,权当打发时间,却不想等来了九个晴天霹雳般的字眼,“明天,星期五是……七夕节。” 我真的呆住了。 很久以后,我才听到自己的声音,带着一点颤抖,以及更多的坚定——“我不会去的。 第9节 传说,农历七月初七会有个晴朗的夜。 那一天,天气温暖,草木飘香。 古时的姑娘最重视就是这一天,她们会向织女乞求智慧和巧艺,也向她求赐美满的姻缘。 听说在七夕的夜,抬头99lib.可以看到牛郎织女的银河相会,还能在瓜藤架下偷听两人相会时的脉脉情话。 可是今天或许仙女给情郎放了鸽子,居然一大清早就闷闷的,仿佛随时会有倾盆大雨袭来。 自睁开眼睛起,我就一直不能安心,忍不住就望着阴郁的天空发呆,反反复复想着那句“不见不散”,直到恼羞成怒,便干脆出门去了新华书店。 我终于找到了平静。 我安安分分地在店里看书,直到广播里提醒结束营业。 我把来不及看的书通通搬到收银台,正准备下班的工作人员狠狠剜了我一眼:“怎么早不来啊,不知道今天七夕么?” 我在学校是职业挨白眼的,根本不拿她当回事,还颇有气势地指挥她套书,硬是多磨了十分钟,气得她嘴都歪了,这才心满意足地抱着沉甸甸的书回家。 我并不是故意要去遇见易笙的,只是走出书店的时候,意外地发现不久前下过一场很大的雨,地上湿漉漉的有点儿打滑,夜风中的空气也变得好不清新。 然后,等我反应过来时,自己已出现在约定的地点。而易笙,竟真的还在。 他就在那里垂着头站着,双手插在裤袋里,仿佛荷塘凋零的叶。 “哥……”我叫得很轻,可他还是听见了。 他猛得转过头来,直勾勾望进我的眼里,倏然,迸出惊喜的光芒。随即,是徐徐上拉的嘴角。 他站在那里看我,眼底尽是无奈,又有许多的满足:“郝郝,对不起,我忘了和你约时间……” 那笑容真美,美得仿佛在一瞬将,将岁月扯回了五年前,站在我面前的是那个只要看到我就会灿烂展颜的男孩。 徐徐的夜扫过荷塘夏色,将绵绵相连的碧叶卷成薄浪,映得他的笑容,宛若朵朵白莲,如星美丽。 我怔忡许久,才从错觉中找回一丝理智,发现自己竟像呆了一样地盯着易笙,而他的笑容也不知何时染上一层薄薄的调侃。 我羞耻至极,硬生生地拉回视线,逼着自己转过身,像逃跑似的快步离开这个满是回忆的地方。 “郝郝!”他的声音迅速逼近,我很后悔自己的一时贪心,居然买了那么多书。抱着它们我根本跑不快,跌跌撞撞的,一下就被人高腿长的易笙赶了上来——他几个大步就拦在我的面前,头发上还余着些雨水,随着大幅度的动作,猛得甩到了我的脸上。 我和易笙都呆了,不知道该怎么反应。 回神后,他手忙脚乱地把袖子蹭上我的脸,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他的袖子也是湿的,我脸上的水珠越来越多,多到他怎么擦也擦不去…… 他只能无措地望着我,手脚僵硬,百味掺杂的表情力仿佛塞满了道不尽、说不清的情感。我却定定地看着他那双带着些浅棕色的瞳眸,内里倒映着我的倔强、我的无法原谅。 忽然,易笙往后退开一步,从怀里掏出那条宝蓝色的围巾,不顾炎热的天气,硬是围到了自己的脖子上,还习惯性地绕了两圈,绵长的流苏果然正好坠在他的胯部。他把玩手边的流苏,冲我挤出一个笑容,满载骄傲地炫耀着:“怎样,好看吧?” 我只是看着他,什么也不说。 我看着他渐渐踌躇的动作,捏着围巾的手变得用力,又怕捏坏一般,转去揪自己的裤腿; 我看着他的嘴角慢慢落下,很低、很低地吐了一句:“对不起……” 那一声对不起,重得几乎压塌了我的心。 我突然歇斯底里起来,手一抬就使力地砸了过去! 倏然停住,只差那么一点,我的手就要挥上他。 他闭上眼睑,微微侧过脸去,并没有躲开,仿佛正等着那迟迟没有落下的,那怎么也落不下的……一巴掌。 我憋足了气力,却只憋出了一声啜泣,爆响在宁静的夜色中,无比凄凉。 易笙低下头,一把搂住我,将头埋进了我的肩窝。 我怎么挣扎也挣脱不开,我被泪水占领的眼前闪过无数的画面,他带着我玩耍的,他拉着我游戏的,他用自己的身体包着我咬牙承受中学生殴打的…… 那么遥远的记忆,竟还如此清晰地停留在我的心底,可又为什么呢? 我只觉得胸口闷痛得快受不了,大张的五指用力地捏成了拳,狠狠砸向他的胸膛,却在落下的那一刻,揪住了自己编织的围巾。 泪水模糊视线,我用力地扯着,粗暴地只想将围巾从他身上扯下来。然后我就可以继续欺骗自己,骗自己说我已彻底地忘了他,我很出息,我不再惦记…… 易笙没有反抗,只是固执地抱着我。直到我跌进他的怀里,他才把我按进他的胸膛,任由我又踢又踹地在他怀里哭嚎。 我撕声裂肺地嚎着,那累积许久的痛苦、委屈、无助,仿佛都要在这一刻尽情地宣泄出来。 我哭得昏天暗地,哭得几乎喘不过气,靠在在他的怀里痛苦地啜泣。 易笙并不安慰,只轻轻地顺着我的脊背,一下、一下…… 我闭着眼,却无法逃避不住地落在头顶发梢间的那一滴、两滴的水珠…… 我能感觉到易笙薄薄的胸膛微微地震动着,右掌按着的地方传来心脏的脉动,和我的心跳连成一片…… 泪水顺着融进发顶的水珠,不断往下掉…… 夜凉如水,寂静无声,只有风过时树叶沙沙的低吟。 生命,也许已凝结在这个瞬间。 那天晚上,易笙吻了我。 粗鲁的,笨拙的,将湿漉漉的唇强行印在了我的嘴上。 他的手很凉,唇也很冰,却烧得我全身都痛…… 我一直捶着他,用尽力气地捶他。 他生生地受着,紧紧抱着我的腰,一遍遍地重复:“对不起,郝郝,对不起……” 我们恋爱了,在这雨后的七夕夜。 荷花凋零的十六岁末梢,他到底还是握住了我的手。 我们好像回到了三年前。 我会在放学后继续等在教室里,做做功课看看书,顺手帮他整理笔记,归纳重点。 易笙会在训练结束后回来找我,满头大汗,将橙红的光芒挥洒得到处都是。 我们会在夕阳的俯瞰下,一前一后,相依回家。 若非要说有什么不同,就是现在的易笙会主动牵住我的手,十指紧扣,将我的整个手藏在他的掌心。握着我的手腕上挂着我背书时闲来无事编得粗边手链,其实挺丑,但他却欢喜得紧,连打球的时候都不愿意拿下来。 我们和小时候一样,常去那个初吻的小河塘,多半是我帮他复习功课,就像很久以前那样。他听得比过往仔细,不再动不动就睡死给我看。 不过,他还是常常走神,拨弄这个,折腾那个,最常做的事情就是帮我包书皮。 七夕那天,我买的书几乎都惨遭泥袭,书面斑驳不堪。易笙看着那些泥泞,总是恣意地笑。 可笑完了,又属他最仔细,把书皮小心地拆下来,一点点地用指甲抠,用橡皮擦去那些已凝固的脏污,再将书皮套回去。 等到夜色微落,易笙会突然凑过脸来,轻轻吻我的脸,额心、眼睑、鼻尖、眉梢、下巴……最后,定会深深地吮着我的唇,像吸着好吃的果冻,久久不肯放。 我很不好意思,仓惶地躲避他的视线,假装自己很忙、很忙,刚才发生了什么都不知道。易笙每次看我这样都会低低轻笑,眼角上挑,有点顽皮,像个淘气的孩子,直看得我目不转睛。 我们并没有刻意隐瞒自己的感情,但因为有秦云这个大乌龙在,别人虽好奇,倒都持观望态度。惟独老班,为此特地找我谈话,看得出他对易笙其人很不放心。 我很是心虚地解释说:“我要化腐朽为神奇。” 易笙听得直喷口水,溅了他们班导一脸,气得她虎目圆瞪,将樱木花道的绝招——以眼杀人是学得入木三分:“于老师,这可是你们家郝郝非得折腾的,我可不负责啊!” 我当场垮下脸,只觉前途一片惨淡。 可事实证明,易笙很神奇,他很能抓重点。 他总结了我为他整理的笔记、考点,在期中考时一飞冲天,从班里45名一直爬到了30名。 易笙的班导目瞪口呆,居然当着我们的面转头问老班:“于老师,你看让你家郝郝来我们班给他们两节补习课,如何?” 我心虚至极,易笙却在后头挤眉弄眼,惹得我哭也不是,笑也不能。 其实,我不是真没注意到老班反对的表情,毕竟他已不止一次暗示我:和易笙保持距离。但我不可能放开,这份相守我已等待太久。 因此,尽管对老班很是歉意,我还是装没听懂地敷衍过去了。好在我的成绩并没有太大的动摇,老班也没有话说,只能叹息地得过且过了去。 我很快乐。 生活因为有了易笙,一下丰富了起来。 学习之余,我会和他手拖着手出门逛逛街、游游湖、爬爬山; 我会在班里同学诧异的目光下借她们的美容服饰杂志,看看漂亮的新衣服,然后想着是否可以用衣柜里的存货整出个差不多的造型来。 班里的同学惊讶归惊讶,但一般不会拒绝,因为她们也可以借此索要我的笔记,或自己不想做的作业来抄。 一来二去,也会少少说上几句,她们发现我不但喜欢涂鸦,对美的东西敏感度高,很能用简单的服饰弄出漂亮的造型,便常常来询问我的意见。 我的人缘就表面看来,似乎好了不少。 易笙为此很是高兴,认为都是他的功劳。不知道是不是吃醋,他特别喜欢比较我和他在一起时,及和秦云一起时的区别,只要比赢了就会手舞足蹈高兴无比,幼稚得很可爱。 我开始有些长肉了,因为总能在课桌的抽屉摸到各种好吃的,有时候是一个菜包,有时候是几颗巧克力糖,都是块把钱的小东西,但总能成功地让我从心底里笑出来。 同桌对此啧啧称奇,说我看上去不那么阴沉沉的了,真笑起来其实挺漂亮,不知道过去为啥总板着张寡妇脸。他一向吐不出象牙,能说到这份上,连我自己都觉得自己真的好看了许多。 当然,这件事又让易笙得意了好些日子。高兴之余,他还不忘把饭盒里惟一的鸡腿塞到我碗里:“看你可怜的,再多吃点儿,别闹得咱们中国人民好像还不能温饱似的,早奔小康了!” 我看着他最喜欢的鸡腿,眉眼直笑。 施定柔说:一个男人想对你好,办法是层出不穷滴。同样,一个男人想对你不好,办法也是层出不穷滴。 我诚然同意。 我和易笙都是新手入门,在感情方面当然青涩。爱得傻气,但很甜蜜。 可惜,如此认为的竟只有我们。 我怎么也没想到老班会私下通知我妈。当她出现在办公室时,我还天真的以为自己看花了眼。 我那么相信他,甚至不愿隐瞒任何,他却将我的信任弃之如泥。面对我的震惊,老班一副凛然的正义表情:“郝郝,你以后会知道我的好的。” 是么?他凭什么这样以为?我笑得讥讽,再不留任何余地,当着老班的面就转头问我妈:“怎么,你要管?” 她迟疑了一下,倒没有说什么,既不应,也不说,只是深深地看着我,瞳眸里是我反骨的模样,亦是那样的眼生。 那么熟悉的我们站在这里,却像在演绎一场和自己全然无关的戏。每个人都套上了诡异的面具,这世界着实荒诞得可笑。 我再看不下去地别开眼,满心疲惫:“于老师,我不会和易笙分手的。” 我们约定过的,不管发生什么事,都要坚定地走到最后。 我不会背叛他。 我不知道易笙是怎么收到风声的,待我尾随老班他们出来时,他已等在了门口。 老班对我难得的不驯很生气,见着他就骂:“都是给你小子给害的事儿!眼看就要推优了,你就不能放过郝郝么?” 易笙不吭声,静静地凝望着我,眸子竟流转出一抹淡淡的不安。 心下一抽,我直觉地回以肯定的微笑。 他愣了一下,薄唇轻勾,帅气而阳光。 我鼻子一酸,真的很想扑到他的怀里。 但此时此刻,我能做的却只有握紧拳头,强行忍耐着心中的委屈。 即便如此,老班也没有放过我们,不依不饶地非拆散我们不可。 学生不与老师斗,如同天理。 可那时的我们不懂,只会咬着牙,倔强的面对。流言蜚语,各种压力。 我其实很害怕,总是忍不住地想起初三那年的春天,那灿烂的阳光,鲜血溅开时噬骨的疼痛。 我觉得自己好像变成了玻璃娃娃,脆弱得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总是动不动就掉眼泪,整天精神恍惚的,只有握住易笙手的时候,才觉得踏实。 我知道他很担心我,可我改变不了。 我的期末考得一塌糊涂,可不知道为什么,拿到成绩的时候,我竟一点儿都不觉得难过,反而有松了口气的感觉。 我甚至天真地想:是不是只要我不再当优等生,老师的反对也就不会那么激烈? 我真是EQ低下。 老班痛心疾首的在全班公开批判早恋的危害,字字句句都针对成绩退步的我。我却默然无视,径自对着窗外发呆,任由他取缔我学习委员的身份。 我没想到他这么不了解我,对于那些东西,我从来没有在意过,甚至一直觉得没有或许会更好。我是扶不起的阿斗,想要的不过是简简单单的快乐,我不明白为什么他就不愿意给。 早恋会引发的任何问题本不存在于我和易笙的身上,我不懂他为什么就不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很多年后,我终于多多少少有了那么一些懂得,可或许我对老班有的不仅仅是一个学生对老师的尊重,刚刚被父亲抛弃的我还帮他当做了长辈在仰慕。所以,我无论如何都无法原谅。 作为优秀毕业生,这几年我受过校方多次邀约,但我始终不愿回到那个带给我刻骨疼痛的地方。甚至于即便在大街上碰巧相遇,我也会选择淡然地和他擦身而过。 我不知道他是否还记得我,又是否对自己的残忍有过哪怕一点点的后悔,但有些事是一生都无法原谅,不管理由是什么。 如同那年那月,老班对我的伤害,又如同……我对易笙的。 高三下学期一开始,教室里就充斥着紧张的气氛:有节奏的翻书声噼里啪啦,背单词的念叨不绝于耳,更多的是钢笔在纸上淅淅沥沥的踩过。 紧闭的窗户隔离了寒风,将一室的□包裹得更为结实,仿佛要将这里与外界彻底隔离。 期末考的失利好像没带给我任何。我依然和易笙不温不火却无比固执地交往着,依然上课下课都努力看书,还是和过往一样在开学的第一个礼拜就看完老师发的资料。 只是,我已走出那段彷徨不安的恍惚期,又变回到过去那个少言寡语的优等生。这都是易笙的功劳: 寒假刚一开始,他就陪我痛痛快快地玩了三天。 最后一天下午,我们安静地依偎在小河塘边。他紧紧握着我的手,无声地望着已然枯竭的荷叶残骸。 直到夕阳的金光在我们的身上披上了柔和的光缕,他才突然转过头,认真地说道:“郝郝,我会加油的,我会考上你要去的大学。” 我一怔,随即用力地点了点头,我会和他去同一个学校,不管他考得如何,我只愿去有他的地方:“好啊!” 不想,易笙却一脸无奈地看着我,屈指猛弹上我的额,疼得我哇哇乱叫:“笨蛋!我才不要你来迁就我,我也不想让人说我毁了你,我要让那群猪脑知道,你和我在一起才是最好的,能给你的幸福和快乐的人,是我。” 我不很明白他的计较,只隐约知道他很介意别人说秦云比他跟我更般配的事。不过易笙要真能一起去我理想的学校,我当然欢喜。 我滔滔不绝地对他说那个学校的好,那里有宝库一般的图书馆,还有各种各样的奖学金。最重要的是,在那里读书的话,就可以远离这个伤心地,也可以自己养活自己。 易笙拍拍我的脑袋,犹豫了很久才说:“郝郝,我知道你对你妈意见很大,事实上我也真的很恨她。但我想……她应该是真的爱你的,远比你爸更加爱你。她也许不是一个好女人,但未必不是一个好母亲。” 他跟我说了很多、很多事,多是关于我和我妈无声的家庭战争的。 他爱怜地摸着我的发,感慨于我和自己的过不去,拒绝了最后的关爱,硬是将自己一个人锁在道理的冷漠界限中,独自沉沦寂寞。 这些话,他说得结结巴巴,前言不搭后语,真的很笨,但我却听得直想掉泪。 我很清楚易笙有多恨我母亲,甚至只要说到她,就会下意识地捏紧拳头。但他却为了我能过得好一点,真心真意地为她说话。 我胸口的矛盾枷锁因他的劝解,真的有了一些松动的迹象。 我想他是知道的,其实我一直很担心,担心他会要我和他连成一线,同仇敌忾。我妈不管做了什么总还是我妈,我纵然气她恼她甚至也恨她,但同样也爱她。 年少时的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能这样的矛盾,但看着她默默迁就我,不管我怎么摆冷脸都没有骂我或撒手不管我,没有抛弃我,更没有饿到我,我就没办法撇开这矛盾。 夜深人静的时候,我总是反反复复地问自己:这样做,真的值得么?为了不要我的爸爸,这样和妈妈作对。 她一直以自己的方式让别扭中的我尽量过得好一些,知道我心里不痛快,就尽量不让易笙的父亲出现在我的视线里; 她怕我会寂寞,三天两头就睡在家里,我不是没听到她打电话和易笙的父亲说抱歉,也不是完全看不出她的疲惫,只是我选择关起心门,什么都不想。 我总是反复地告诉自己:如果不是她外遇,不是她自私地要去爱,那根本什么都不会发生。我们一家人可以和过99lib?去一样快快乐乐的,我和易笙也能更加自然,甚至不会有那多年的冷战。 我爱着、恨着、痛着,怎么也无法在道德和亲情中找到平衡。 我实在很笨。 易笙的安慰让我好心酸,这些日子里,他又何尝不是在矛盾中呢? 我甚至在想这样的我们,真的应该在一起么? 紧紧揪抓着他衣服的手给了我一个肯定的答案。 我想,纵然这是一个天大的错误,我也没办法回头了。 我爱他。 第10节 有人说:爱情没有早晚之分,只有有,或者没有。 我一直坚定地认为:我只是太早遇见了我的爱情,但这并不是错误。 在高中的最后一年里,我和易笙都非常认真地学习,为了心中那份共同的理想一起拼了命地努力着。我们想用事实证明给所有的人看——我们没有错。 可我没想到自己的“执迷不悟”,会让忍无可忍的老班下了最后的杀手锏。 那天下午,老班又唤我去了办公室,这在最近似乎已成惯例,隔三差五地必然要这么来上一回。 因此我根本没有放在心上,只随意敲了敲门就走了进去,心里还在默默温习着化学公式。 待我愕然地发现老班身边站着的居然是易笙的妈妈时,她已绷着脸大步走到我的面前,二话不说,狠狠地甩了我一巴掌。 我毫无防备,在回神之前,左脸猛得一痛。 办公室里一片低呼,我吓傻了眼,脸上火辣辣地如同烧着一般的疼,刺痛戳得半边身子都发了麻,满脑子都是耳鸣的嗡嗡声。 “贱【和谐啊,又见和谐,童鞋们不可以骂这样的脏话哦~】货!”两个冰冷的字眼,直直没入心肺。 我根本不知道怎么应对,只能呆呆地看着她——那双美丽的眼里有着如蛇一般怨毒的表情,带着浓浓的鄙夷,毒辣得让人无法直视。 “真看不出来啊,郝郝,长得不怎样,手段倒是不输你妈,居然连我儿子都骗?”她咬牙切齿,字字句句都是恨,深浓的,可怖的…… 我根本反应不及,她已又甩了一巴掌上来,打得我眼冒金星。 恍神之际,我只觉得脸上不停传来热辣的疼痛,一次,又一次。 混沌的脑海中残留晃动的,只有她歇斯底里的模样——苍白的脸,疯狂的眼,不曾停止的尖锐恶毒咒骂:“我对你不够好么?我不疼你么?就算你是只小狐狸精,我也疼了你十几年啊,郝郝,你怎么忍心这么对我!抢了我老公不说,现在还要抢我儿子嘛!我到底欠了你们什么,你们一家人是想逼死我是不是!” …… 不是的,不是的…… 薄雾附上了瞳眸,视线一片模糊。 我根本说不出任何话来,笨得只会哭。 眼里仿佛有很多的泪,怎么流也流不完的泪。 意识一片朦胧,将我从混乱中拽回来的是易笙。 直到他放大的脸,担忧的眸落入我的眼底,我才终于“哇”得一声哭了出来。 我不知道自己在想些什么,只是再忍不住地投入他的怀里,紧紧、紧紧地抓着他的衣服,哭得仿佛苍天漏了洞。 易笙将我抱得很紧很紧,不住地在我耳边轻声的安慰,身体却微微颤抖着。 我哭得更凶,像疯了一样地宣泄着情绪。 我把自己的恐惧和那些问不出的话,通通地用痛哭宣泄着…… 我该怎么说?我该怎么问?难道真的要问他:他身上的那些伤,是不是真的是打球时不小心弄的?还是问……他的妈妈是不是已经疯了,为了这段再回不去的婚姻?她疯起来的时候都做了些什么?他当初会那么的恨我不是因为真的太痛了,为了那再没有一点儿温暖可言的家……藏书网 我能问么?我可以么? 不,我问不出口,我根本就不敢问! 我害怕着一个必然是肯定的答案,害怕一旦捅破了这张纸,我们就真的再也走不下去了…… 阳光那么大,为什么照在身上,却还是冰冷一片? 那天,待我们离开办公室的时候,易笙身上几乎没有完好的地方。 为了挡住他妈妈对我的疯狂攻击,也为了保护他妈妈不受到伤害,他一直是一个无法闪避的活靶子…… 我握着他的手,却低着头一点儿不敢看他。那张青紫交错微微肿起的脸,让我的心太痛、太痛。 我更怕看到他的难堪,他的疲惫,以及让我无法承受的复杂。 那些救场不及的老师们同情的目光,简直是一场灾难。 易笙很是用力地反握住我的手,握得我手指发疼,才用带着些许惊慌的语气紧张地对我一遍遍地承诺着:“别怕,郝郝,我会保护你的,一定会保护好你的……” 我轻轻应了声,脚边的水泥地上,氲着点点水花。 第二天早上,怕热的易笙穿着长袖,对着我咧嘴微笑,嘴角青紫一片,很是刺眼。 我什么都没说,只默默隐下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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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鼻头的酸意,努力扯出同样灿烂的笑容,上前握住他的手。 十指,紧紧相握。 我们像守着世界末日一般地爱着,伴随着高考的倒计时,和他身上不曾停歇的种种伤痕。 易笙一直没变,总是很爽朗地笑着,对任何人都大方的微笑着,仿佛根本就不曾听见任何流言。他勾起的嘴角带着美好的弧度,惟有双如宝石般闪亮的眼眸,带着一点点死灰般的沉寂。 然当他转头望见我时,又是那样的熠熠生辉,夺目灿烂。 我比以往更加地黏他,仿佛看不到下一刻般,紧紧抱着他,不再顾忌任何场合。 我们那样亲昵地依偎着,却像在等着一个结束的时刻。 我从不抚摸他的伤口,因为那是不能说的秘密,心知肚明却不能言说的秘密。 九校联考,试卷上的每个题目都似曾相识,我心情平静,和过往的每一次一样,下笔如有神,行云若流水,仿佛已写了千百遍一般,根本不需要太多时间思考。 我并不很关注考试的结果,因为那必然是一个不会辜负我努力的成绩。至于别人发挥得如何,我最后的名次到底如何,一切听天由命。 我只是紧紧盯着那偌大的红榜,不断地寻找一个熟悉到刻骨的名字,却在年级的倒数三十名里,看到了易笙。 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仿佛要撕裂那张红纸般,反反复复地看着那名单。 “果然不行么……还是太紧张了啊!”易笙琅琅的声音落在我的耳畔,我僵硬地转过头去,就看到他歉意的表情,“对不起,郝郝,我是不是太笨了?” 他好像有些沮丧,却很开心地指着最上头的名字,喜笑颜开,“不过,郝郝,你考得很好哦!” 我机械地点了点头,将涌动的心潮全部压在心底。 直到最后,我还是什么都没有问出口。 易笙,考大综合的那一天,你到底去了哪儿…… 第11节 传说并非全不可信。 朱丽叶和罗密欧,梁山伯和祝英台,纵然流传千古,纵然骗来眼泪无数,可结果不会变——他们在死了之后,才能许彼此一个永远。 我想,自己终究战胜不了现
九九藏书
实。 当我看着自己的名次在红榜上爬得越来越高,易笙却跌在谷底怎么也攀不上来时,我就知道自己输了,彻底的输了。 我的自欺欺人终于到了一个尽头。 我比不赢易笙的母亲,她比我狠,她玩得起儿子的人生,她真的太伟大。 她看到我出现在她家门口的时候,脸上没有一点点的惊讶,只是缓缓地勾起唇角,和易笙很像的弧度,却美得无比残忍,带着一种诡秘的满足。 她的眼里有着狂乱的神采,语气却很平静,仿佛自言自语地说着:“你来了。你到底还是来了。” 我没有说话,只是看着她。 她却笑了,笑着问我:“你为什么这样看我?你觉得我很过分?可你不也一样么?你早就知道了理由,却为了守着你的爱情,假装什么都不知道。你和你那个下贱的娘根本上就是同一种人,很自私,只要自己幸福就好了,别人的死活又有什么关系呢?” 她说:“郝郝,你这种女孩子,太贱,你配不起我的易笙。” 我没有回嘴,只是觉得很疲惫,从内心深处蔓延出来的,无比的疲惫:“你到底要怎么样?” 她抬眸看我,目光犀利而尖锐。 然后,她突然站了起来,用力地甩了我一巴掌:“我要怎样?这话我该问你!你到底要怎样才对!易笙是我的,我的!” 我任由她的拳头、巴掌随着泪水,如雨落下。 我很痛,全身都痛,可是我却躲不开,脚像胶在地上,怎么也移不开去。 我想我是在祈求,祈求她能放过易笙,能放过我们…… 可直到我再站不住地跌坐在地上,她都没有住手。 狠狠踢了倒在地上的我两脚后,她大口大口地喘着气,爆睁的眼睛布满了血丝。 她不笑也不叫,坐在地上,定定地看着我。 我没有别开视线,慢慢爬起身,自始自终都沉默着。 突然,她跪在了我的面前,没有焦距的瞳眸里映着我惊慌失措的脸。 她紧紧抓着我的手,一脸凄惨地嘶声大哭了起来:“郝郝,我求求你,算我求你好不好?你放过易笙吧,放过他好不好?” 她的力气很大,我的手几乎失去了感觉。 我茫然地看着那张哭花的脸,哑然无语。 我觉得自己应该嘲讽的,我们的立场竟如此可笑的颠倒着。 可是,我笑不出来。 只有一股浓浓的无力感,在心底泛滥,几乎湮没了手腕的疼痛。 她自言自语地不停说着我听不懂的话,眼里已不再癫狂,只是空洞,没有一点点的神采。 我咬着唇,堵着喉咙的话语怎么也说不出口。 时间不知道过去了多久。 忽然,她从茶几上摸来了我本以为会刮在我脸上的水果刀,毫不犹豫地往自己的手腕上落下:
“我死!我死!这样可以了吧!” 鲜血,飞溅。 她失神地低下头看着切进我掌心的刀口,不很深,但泊泊的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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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却仿佛流不尽般,无声地流淌着…… 我咬着下唇,硬生生吞下在咽喉中的痛呼。 我看着本能伸出去挨刀的手,看着她恍惚的表情,看着那又抬起的拿刀的手,终于说出了那句怎么也舍不得说出口话:“我答应你……我和他……分手……” 所以,求求您,只有他,请您放过吧…… 从头到尾,我都没有流一滴泪。 我只是仰着头,一直、一直仰着脸。 今天的太阳很大,灿烂得刺痛人眼。 痛得,泛出了一点水光…… 当我妈闻讯赶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我一身的伤。 我当然知道自己现在有多狼狈,我从医务室回到教室后,班里同学已用足够明晰的反应给了我答案。 看着她用带着些许颤抖的手轻轻抚过我红肿的脸,我并没有躲开,只是麻木地看着那张美艳的脸,心里突然很是狰狞地想着:如果能毁掉它的话,那么……我们是不是都不会痛了? “呵呵呵……”我为自己有这样的想法,低低地笑起来了:我真的已经疯了。 眼前这个人明明就是我的妈妈,是易笙之外惟一还愿意给我爱的人,可我却那么、那么地想毁了她…… “妈妈,我很痛苦,痛苦得快要坚持不下去了。”我听到自己的声音,遥远得仿佛来自另一个世界。那个世界一定很宁静,因为我可以感觉出自己的声线,平静得仿佛一汪再泛不起一丝波澜的死水,“妈妈,掠夺的滋味美好么?美好到即使毁了我们所有人也没有关系么?” 我看到,她美丽的眸,倏然落下泪来。 这是我第一次看到她哭,可是奇怪的,心里竟一点儿不疼,也没有丝毫的快感,只是一片麻木。 我的心里,荒芜一片。 从那年春天开始,我的内心便一直那样的荒芜。 一年,复一年。 从那一年开始,我开始讨厌下雨天,几近憎恶。 因为直到很多年以后,只要天下着雨,只要我一个人呆着,就会不由自主地想起这一年的下雨天。 走过了那么多的晴日,天公终于舍得为这个彻底的终结悲悯一次,雨水哗啦啦地冲刷着大地,却冲不去一点点的伤痛。 我依然蜷着身体坐在写字台上,木然地看着如瀑布般狂落而下的暴雨,回想着易笙红了眼发狠的模样,却流不出一滴眼泪,只是心死一样的平静。 看着他激动地为了要一个解释而在我家门上流下的血痕时,我平静地选择了面对,选择了不逃避。 在浸透灵魂的滂沱大雨中,我清楚地看到他握拳时骨节处的斑斑血迹,也清楚地看到了他眼里我无情的嘴脸。我看着自己的嘴张张合合,吐出一句又一句明明灼痛灵魂,却又那么流畅的话语:“易笙,我累了,真的很累了。我好讨厌你妈妈,真的很讨厌,讨厌得没办法再和你在一起……” 雨下得真的很大,我和他的脸上都布满了水,看不出到底是泪,还是雨…… 他好像说了些什么,又好像没有。 我什么都没听见,只是木然地看着他,看着淋得湿透的他。 他的表情渐渐变得绝望,空洞的眼里染上了我无法形容亦无法读懂的情绪。 我只听到他转身离去时,丢下的那八个字:“愿相逢不曾相识过。” 心没有碎裂,只是疼痛,针刺一般的用疼痛将这八个字刻入心底最深处。 易笙的无视进行得很彻底,没有人会不知道我们的分开。 在老班亦惊讶的表情中,我只是微微地笑着,像个单纯的孩子一样,可爱的笑:“您满足了吗?” 在最后一次模拟考试后,我终于在红榜的前端看到了他的名字。 那一天,我终于又尝到了眼泪的味道。 甜得,麻痹了痛。 高考时,易笙充分展示出了他的才华,考得无比精彩,惊艳全校。 有了这样的成绩,他毫无意外地去了C大,并非我们约定的学校,却非常适合他。而我也回避了曾经的梦想之地,以全校第二的成绩,跌破所有人眼镜的进了似乎比梦想更高一等的学府——B大。 从此,相逢亦路人。 我看着老班满面尴尬,又带点骄傲地接受同年级的其他老师的羡慕,一句不说,径自走到校门口,大笔一挥,在记载了满是红名单的橱窗上,用黑漆漆的油漆笔涂了一行大字:“用最璀璨的分数祭奠埋葬我幸福的这三年。” 据说,我这一任性的壮举竟在学校风靡一时,是是非非闹腾了好一会儿,甚至后来在B大碰到刚考过来的学弟的时候,还能听到他好不激动地提起我的当年,以及模仿我的后辈甲乙丙。 我尴尬地笑了笑,心如止水。 其实那些早已和我无关。 我再没回过那里。 我只是一遍遍不厌其烦地听着范玮琪的《没那么爱他》:“其实你没有那么爱他,真的不需要那么想他,编织过的梦想,自己也可以抵达,谁说一定要有他……这世界那么大,九九藏书幸福总会在某个地方……” 我在心里反反复复地这样告诉自己:我没错,我可以的,我一定能够做到。 即便如此,我还是一次次地在曲末终结时泪流满面。 最后,我再也不敢听那一首歌。 作茧自缚,无药可救。 我笑得无比悲凉,却不值得任何人同情。 序 郝仁日记 路金波说:在最好的年纪,不要九九藏书假装淡泊。爱或恨。都要更用力地生活。 我很是感同身受。 因为倘若时间能够重来,我想自己或99lib?许还是会走进同.99lib.一个轮回
。 生活一直很简单,复杂的,从来都是人类本身。 ——by郝仁日九九藏书记 第1节 大学很好。 B大是个无可挑剔的学校,有很好的老师,很好的图书馆,很好的硬件,还有很多非常优秀的学生。满目望去,皆是在各方面都比我优秀许多的人才,甚至有很多我怎么努力都赶不上的精英。 这样很好,轻松自然,即便是我有一些似乎相当诡异的体质,也可以毫不费力地低调内敛。 我很欢喜。 没有人知道我的过去。 这里没有记忆,没有曾经,也没有他。 我和易笙活在没有彼此的世界,各自过着不算坏的生活,好像生命中从来都没有那样一个恋人、那样一段感情。 在这个全然陌生的城市,我做着全然陌生的自己,笑着,唱着,跳着,非常热闹地过着和过去完全不同的生活。 十分空闲的时候,我也会无聊的发呆YY,猜想过去的同学若看到现在的我,是会错愕地做上好几晚的噩梦,还是会掉了下巴忘了捡。 不过那些个同学应该已将我遗忘的很是彻底,纵然我也曾很牛B的风靡一时,免费做了他们课余饭后生活的八卦经典。因为毕业到现在,从没有任何校友、同学或者是故人试着联系过我。 事实上,能考上B大的,多半是实验班的学生,一向是很不待见我的,怕是连说起我都会觉得掉价儿。只有考入隔壁H大的秦云会常常跑来我们学校蹭饭,或者请我吃饭。 他和过去一样,傻傻的,憨憨的,并十年如一日地对我释放善意。他真是个好人,太好、太好的人。可惜我真的很笨,我只喜欢坏蛋。 只是连我都觉得意外的是,秦云竟很淡定地接受了我上大学后,几乎可以用天翻地覆来形容的所有变化,从来不提任何多余的事。 他看着我一改过往简朴单调的黑白灰,穿上了花花绿绿各种鲜亮颜色的衣裙,外加大胆地露肩露腿露锁骨,还很有技巧的藏起了赘肉不给看; 他看着我将自己的指甲绘成了各种各样的绚烂模样,长得不用装指套也能演绎现代版的清宫嫔妃,估计晚上出门连防狼喷雾都能省下; 他看着我把一头黑发烫得蓬松华丽,□浪染得黄黄褐褐,又潮又性感,和镜中的我年轻的脸颊很不合; 他看着我像个没心没肺的孩子,总是笑得自在张扬,和同学、室友打打闹闹好像感情很好,但在转首之后却又是一脸冷淡。 面对这种种的种种,他不是没有叹息,只是用更加平和的态度平静地接受了每一个有时甚至连我自己都不敢轻易面对的自己。除了会很坚定毫不妥协地一再没收我藏在口袋里的香烟外,他从不干涉我做任何事,在谈天吃饭时都待我一如过去。因此,和秦云在一起的时候,我总觉得自己还是那个低调朴素的孤僻小女生。 过去,从未离开。 时光交错,恍恍惚惚,弥乱了世界。 可尽管如此,我想,我还是很感谢他的。早就忘记了信任为何物的我,对秦云却有了一种全心全意地相信。我只会找他陪我喝酒,在每年的情人节、圣诞节、七夕节,还有易笙生日的那一天。 我很疯,但到底还没有丢弃最后的底线,理由我其实很清楚,只是不愿深想。 我很胆怯,过去到现在,一直如此。 看着镜中微醺的脸,迷蒙的眼。我恣意的笑,嘲讽的,冷清的,不知所谓。 其实,我的酒量很不好,偏生很有挑战精神地越挫越勇,完全无视宿醉的可怕。所幸酒品不是太坏,既不会大吵大闹,也不会站在桌子上跳食人族模样的脱衣舞,或是很不厚道将无辜路人甲乙丙丁拖到角落去随便乱个性。 根据室友们无良的说法,我喝醉的时候只会傻傻地看着大家憨笑,什么话都不说,什么人都不理,只自顾自地笑出一地眼泪,好像从精神病院逃出来的重病患。 秦云很君子,每次都礼貌地将喝得疯疯癫癫的我完完整整地送回宿舍,或者在天气很不错的日子里,陪我一直坐到酒醒坐到天亮坐到我毫无理由地泪流满面。 他还是很拙,半句安慰的话都说不出,冷笑话也讲得磕磕绊绊,让人浑身发寒。但这样也好,我们在一起多半各自沉默。 他安静地陪在身侧,像一座月光下的雕塑,静默,却很美好。偶尔的偶尔,他也会意思、意思地笑我几句。他说:“郝郝,没想到总是面无表情一脸无所谓的你,居然最是情绪化。” 在这个看多我抓狂、醉酒、暴力、甚至又哭又笑的丢人场面的家伙面前,我什么都懒得说,只瞅着他奸猾地笑,笑到他面色发青、全身发凉,然后怕怕地后退着说:“郝郝,我真没想到……你的本性居然是这样的……” 他一向不够丰富的表情此时倒是经典,经典的诚实!诚实得简直让人悲愤——那根本就是副悔不当初、恨不相识的模样啊! 我看得咬牙切齿,灿烂笑容中尽是黑子爆弹:“哪里!哪里!我的本性活泼可爱,天真纯朴!” 简直是人见人爱的好童鞋啊! 当然,我还兼具了有仇必报的贵品质。 事实上,我一直没有错过秦云看到我穿着性感露背的衣服,蹬着七八公分的细跟高跟鞋时,会不很明显常地皱一皱眉的举动。 于是,我邪念一闪,隐藏多年的恶劣因子便叫嚣了着奔腾了。 于是,无辜善良的我“被迫”尊重人类的本能,开始恶劣地逗弄他,折腾他,甚至无良地当着?99lib.新朋友的面开一些无伤大雅的玩笑,搞得他脸红脖子粗,才得意地捧着肚子笑到打跌。 没想到,我的室友们倒很欣赏这样的他,纵然秦云就读于远不如B大声名的H大。但他健康帅气,诚实诚恳,算是有身高有人品有相貌有潜力的四有好男人。尤其在大知道他只是我的麻吉,而没有倒霉的沦落成我的男友后,一干女狼们的色心都沸腾了。 我的室友,平日里随便咧格嘴笑笑也能笑出奸佞形象的洛丹童鞋,对这一现象总结良好:“秦云那厮是多好的对象啊!不说别的,光是看郝郝这样无耻又任性的家伙,也能不离不弃还很阳痿地秉持柳下惠的善良形象,在这个外遇成灾、男娼女盗的糜烂时代,自然会成为女狼们心目中的首席棕马王子!” 说着说着,她的视线就落到了秦云的腿间,狭长的狐狸眼里还闪着奇妙的光芒,看得秦云两腿打颤,脊背发凉,屁股仿佛上了钉子,坐得很不安生。 我只觉牙齿一阵酸疼,有种很不妙又很奇妙的感觉——秦云这厮,大限将至。既然能让跆拳道黑带的洛丹出马,相信他离被正法的日子也不远了…… 不过,秦云还是相当□的,像一个坚贞的古代女子,英勇地在火辣辣的目光中独自纯洁。 因此,在秦云不幸地被彻底正法之前,他还异常幸运地经历了我们系男生们的集体仇视,女狼们越来越炙热的□裸的调戏目光,导致他每次上我们学校必狼狈不堪。偏生待他逃回自己学校后,还要被他的同学室友兄弟们联合起来消遣完了嫉妒,嫉妒完了消遣,反反复复——总之境遇就是悲惨,很悲惨。 最后,一向脾气挺好的秦云终于忍无可忍地挂了个电话给我,语气那叫一个悲愤:“郝郝,你不厚道!” 我架着二郎腿,很不淑女地扣着鼻屎,非常专注地看着屏幕上激烈的妖精打架:“没事儿,我只要胸部够厚就可以了。” “……” 大二快结束的时候,篮球部出身的秦云最终不敌跆拳道的破坏性,被有毅力有坚持有恒心有耐心的洛丹童鞋正法于学校边的廉价小旅馆。 第二天秦云在柜台结账那会儿,正巧遇见也才从别的房间宿醉醒来结账的我和其他室友。他的模样简直像个被判了死刑的人犯,神色悲绝,满眼绝望,若非被洛丹相当有力的小手牵着,恐怕早就哭着叫着跑来抱着我的大腿嚎啕大哭了。 相比之下,刚摆脱了处X之身的洛丹倒是一脸的满足,面色红润,春光无限。她很有气势地用长指掸了掸衣摆,然后当着我们的面,安慰性地拍了拍秦云的肩膀,看着他的时候还带着点脉脉温情:“放心吧,我会对你负责的!” 闻言,我和室友们皆是一脸错位的纠结——要知道,这句老土的可以的台词洛丹童鞋准备了至少半年,在宿舍反复练习到我们都耳痛之后,它终于正式登场了! 养兵千日用兵一时,莫过于此啊,莫过于此。我实在是感慨万分。 至于秦云同志,还算节俭地没有当场吐出一口血来,只是那脸色比吐了一公升的鲜血还要惨淡。之后我才知道,这应该被负责的孩子当日还自掏腰包出了血案的场地费,失身又失钱,真真的悲惨至极。 待回头和室友们说起这事儿,我也只当个笑话。一般他有什么不幸的事儿,我都会当做开心的事儿来说说了。没想到曾经很凶猛的正法执行人洛丹童鞋,竟在我的调侃中羞红了整张脸——她外强中瘠的真实模样就这样在目瞪口呆的我们面前暴露得淋漓尽致! 果不其然,在两人不咸不淡地交往以后,洛丹就从一个典型男人婆变成了非典型性的半淑女。挽着高大的秦云时,个头不矮的她竟一反过往的阳刚强势,诡异地有了一种近似中性的柔媚,真真的温柔漂亮娇羞,还有那么一点点的可爱。 为此,我们班的一干单身汉悔得肠子都青了!看来现代男女要成就那档子事儿,还得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没准儿看上去是被害者的,其实才是那个撒网的。 当然,我还是很相信秦云的。他一向老实,绝不会这样无耻,顶多就是没好好控制住自己优良的男性荷尔蒙,又或者在半醉不醉的时候,顺便脱了自己的和对方的衣服…… 不过,看着他们谈起了平平淡淡又破感甜蜜的小恋爱,作为见证者的我,心里也是挺高兴的。有一种难以形容的莫名其妙的平和感让我坐到了电脑前,默默地写着一封应该永远也不会寄出的Mail—— 哥,近来好吗? 听秦云说,最后你还是去了我们曾经约定的学校。 至于原因,我不敢问。或许,也没有必要去想。 没想到这两年,我们一直居住在同一个城市,虽是一南一北,但在地图上,甚至不到一跨的距离。 尽管如此,我们却始终不曾相遇。 终于明白,什么是传说中有缘没有份——我们明明这么近,却又那么远…… 哥,你知道么? 秦云交了女朋友,但那个人,不是我。 她是个跟我完全不同的女孩,明明很喜欢人家又不敢说,非要搞出些奇怪桥段,弄得大家哭笑不得。不过,他们看上去很幸福,这样很好。 秦云是个好人,是我这些年来最想感谢的人,他应该有自己的幸福。何况身边能有一个沉浸在幸福的人,总觉得自己也能沾上点运气。倘若看到这封信,你是不是又会笑着说我好傻? 可自从他们在一起后,我又开始整夜、整夜地梦到你:小的时候,初中的,高中的…… 然而在这之前,我从来都没有梦到过你,不管怎么努力也梦不到你。 哥,我想你,好想你…… 我们是不是……真的相遇太早? 这封Email,我没有写得泪流满面,也没有彻夜难眠。相反的,这短短的几百字,我写得很是平静,很是自问。 事隔多年,世事变迁。当初我怕怎么也想不到自己还会有这样一天,再次做起这样幼稚又单蠢得傻事儿。只是,心里并不那么反感。 我托着腮,窗外夜空深深,安宁的仿佛没有尽头,也没有可以回去的地方。 这些年,我很好,并不痛苦。 只是,也不快乐。 第2节 时间如风过,不及怀念,又是半个学期。冬日带着凛冽的寒风,无声降临九九藏书。 我几乎整个寒假都宅在家里,看看书、画画图,勤奋地复习复习功课。大学没有高中那样沉重繁复的课业压力,我有了大把的时间做自己想做的事。 我用彩色的铅笔,无比鲜亮的用色,勾勒着那些应该灰暗但却亮到无望的画面,描绘出一个似乎无人能够苟同的世界。 我的世界。 在频繁的创作中,我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心灵的平静。 每日每日,从早到晚,我都埋首于画架之前,废寝忘食地涂抹着。叠在桌案边的作品以惊人的速度增长着。 当那些缤纷的世界充斥着整个房间的时候,我在一个知名的插画网创建了一99lib.个小小的专栏,挂上了我沉溺的想象,平静的,疯狂的,极致的对比。 我几近疯狂的更新速度和独特矛盾的绘画风格为我招揽了大量的客流量,网站编辑开始频频敲我的QQ,首页的榜单一次次出现我的名字。 网络是最自由的世界,最混乱的世界,也是草根们最容易出位的世界。 于是,我很快红了起来,专栏下有了追逐的粉丝,百度搜狗的相关链接一拉就是一大串。当然,自然而然地也有不知所谓但死咬着我不放的人。 我不很在意。咒骂.99lib?再难听,事实再扭曲,也伤害不了我。那个可以伤害我的那个人早已不在。而在太早以前,我就习惯了无中生有,以及各种中伤。 我根本懒得理会。这样的冷漠激起了更多反对的呼声,网友们一次次对我的作品提出质疑: “为什么飘九九藏书空的雨会是鲜亮的红? “为什么晴朗清爽的天空下,会是枯竭的干涸龟裂的土地? “为什么丑陋的女孩脸上会带着灿烂的笑容,而那美艳的被众人环绕的女子,却似笑更像哭?” …… 是啊,为什么呢? 我真的不知道。只是这样的画面一次次地出现在我的脑海,不断在我的内心深处扩散开去。 它出现了,我便画下来。 如此简单,如此而已。 可是没有人会相信,我便不再说。 真真假假又如何?别人的想法与我无关。 世界本就黑黑白白,出现在史书上的也未必是真相,更何况是网络上的风风雨雨。唯有胜者,才是真理。 我固执地认为:人和人之间不可能会有真正意义上的理解。那是一个美好的愿景,可惜只是愿景——可以提倡,可以推崇,却不能实现。 第3节 新年将至。 时钟滴滴答答不疾不徐地奔向零点的方向,一些耐不住性子的人已放起了鞭炮,噼里啪啦,阵阵声响,此起彼伏。绚烂的烟花大朵、大朵地绽放在浓黑的夜空中。 然后,巨大的钟声撞响在一片足以震动大地的欢腾中,破空的鸣响了新年。 一墙之隔的客厅里,尖叫连连,合着英文、中文、法文,各种祝贺,很是热闹。我妈和易笙的爸爸组织了各种肤色的国际友人,一起聚在家里办了个春节PARTY,让他们感受下中国的新年。而欧美人多半放得开,能叫能玩能唱能喊,声线很是惊人,几乎盖过了窗外轰天的炮竹。 那不是属于我的世界,只有我不想也无法面对的人。 在这应该团圆应该喧闹的日子里,我却只有自己一个。我坐在没有喜气的房间里,无聊地数着跟高中课本一般厚的红包,望着夜空璀璨的美丽,一个人欢笑,一个人沉默。 其实,我和我妈的关系已不像过去那么坏。午夜梦回的时候,我常常会想起易笙咬着牙对我说的那番话——“郝郝,我知道你对你妈意见很大,事实上我也真的很恨她。但我想……她应该是真的爱你的,远比你爸更加爱你。她也许不是一个好女人,但未必不是一个好母亲。” 褪去了当年的青涩,麻木地走过那么多后,我已然可以坦然面对现实——我根本没有独立和任性的本钱。 是啊,我已经没有了爸爸,没有了易笙,我不能再失去了。 我不想一无所有。 我很自私,一直如此。 上了大学后,我便没再和自己的身体过不去,生活费一点儿不省地能用就用:吃饭、购物、聚会,但凡别的女生会花钱做的事儿,我一件也不拉下;抽烟,喝酒,泡吧,普通女孩子不做的事儿我也常常顶上。 如此这般,花钱自然很厉害。不过没关系,我有个比一般人漂亮的娘,她还比一般人能赚钱,且从不限制我用钱。 事实上,她几乎是用尽了所有能想到的方式来讨好我。我很清楚我们之所以至今还能住在同一个屋檐下,是因为她一直不计得失的妥协。 我想,不管她这么做是因为心怀愧疚想要赎罪,还是因为真的太爱我这个女儿,她至少付出了,对我这个只有一身愤世嫉俗毫无任何优点的,甚至不肯叫她一声妈妈的女儿。 她给我的一直是绞尽脑汁、费尽心机的宽容和讨好。 她甚至愿意昧着良心地说—— “能花才能赚,女孩子要对自己好一点。” “郝郝,妈妈赚的钱都是你的,你现在用还是以后用,根本没差。” …… 我无言以对,只是渐渐开始习惯每个月底发短信跟我妈要钱,从最初的踌躇难安到现在的面不改色。 而她,真的从来没有对我说过一个“不”字。 我不是没有动容,人非草木孰能无情。可是我真的很笨,我惟一能表现出的妥协和善意,就是对她说过的话受教再受教。在室友们还在为Red earth的新品价格暗自咬牙的时候,我已理所当然地用起了Dior、el、Ysl等一线品牌。 我将我妈的话贯彻到底,对自己很好、很好,好到别人对我的奢侈生活一再鄙视。可秦云却不以为然地笑说:“郝郝,你终于像个普通人了!” 他总是站在我的身后,无条件地认同我的所有,并且毫无理智可言的,往好的地方去想。 他说高中那会儿,我看着食物的眼神简直比饿狼还恐怖!不知道肯定以为咱们富饶的家乡根本只有表面虚华,人民个个饥寒交迫、穷苦潦倒。 他说他一直很担心我会给江东父老丢人,现在虽然也没给长脸,至少形象脱了贫! 他说的那般真切,语气诚恳,面容坦诚,大家伙儿听得那叫一个聚精会神,最后还连连点头,以表赞同。 我却冲进浴室对镜自照,努力锻炼眼神,希望自己即便是头狼,也能是一匹万夫莫敌的色狼,而不是潦倒饥渴的饿狼。然而镜中只有我清瘦的身影,苍白,纤细。原本就不够漂亮的脸上没有健康诱人的红润,只有长期营养不良造成的微黄,一点儿也不美,活生生的丑狼一匹。 真真得不偿失!我自嘲地笑,为过去那个倔强得近乎傻气的自己,结果什么都没能得到。 现在,我已经没有了可以坚持的东西,仿佛是可塑的橡皮泥,可以肤浅可以复杂也可以做作。那段为了无聊的自尊而偏执的日子似乎已随着只有灰色和晦涩的世界,及那场大雨中决绝离开的背影,一起从我的生命中褪去。 过去现在,泾渭分明。 多么好!生活竟可以如此简单。 我理当满足。 尽管如此,尽管明白,尽管已用尽心思地想要妥协,我还是无法自在地面对易笙的父亲,甚至只要远远的、不经意地瞅见,心就如同被针扎了一般的疼。 那或许是一道无法治愈的伤口,伤得很深,深得刻骨,风吹日晒,斗转星移,永无愈合之日。 我想关于这一点,即便我什么也不说,同样身为女人,甚至为爱不惜一切的妈妈大人应该很是明白。因此她连尝试都懒,根本不和我的别扭较劲儿。 至于易笙的父亲,我名义上的继父Peter,虽然对此似乎有些遗憾,但显然倒也没太多的在意。 不管如何亲中,鬼佬就是鬼佬,骨子里骨子外,在在如此。估计在Peter眼里,早就年过十八的我就算自己出去独立也没什么不可以。 我曾经很想要一个Peter这样的父亲,英俊,富有,成功,温柔,优雅,极尽小说中一切美好的词汇,走到哪里都是众人的焦点。可我怎么也想不到,真会有这样一天,他成了我的“父亲”。 愿望成真,却是噩梦一场,哭不出来也醒不过来。 多么的荒诞可笑,多么的绝望悲哀。 烟花炸开在窗外,顺着爆竹声,轰鸣着耳朵。 我对着镜子中的自己,拉扯出一个谈不上好看的笑容,不咸不淡地说了句:“Happy new year!” 这是我一个人的新年,一个人的长大。 大年初十,宜婚嫁宜动土。天气晴朗,无风无雪。 正是这一天,易笙的母亲二嫁。 初初收到喜帖时,我震惊无比,尽管红色的喜帖就放在我手边的桌上,我依然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那个人……居然也要结婚了! 这怎么可能?! 我拿着红色的硬纸反反复复地看,仿佛要用目光把请帖灼破一般,拼了命地看着、瞪着。脑海中如电光火石般闪过无数画面,在在都是那个美丽又憔悴的女子为爱神伤、为爱癫狂的模样。 时间,到底过去了多久?曾那样疯狂爱着一个不会回头的男人的人,居然也有了自己新的幸福。请帖上小小的照片有她羞涩又幸福的笑容,衬得那张微瘦的脸盘柔和至极,含蓄而温柔。 我不知道自己对着喜帖究竟怔忡了多久,再抬眸时,西方已然微微发亮,可室内却昏暗依旧,寂寥的空气中燃烧着无声的岁月。唯有仍握在手中的喜帖,灼着掌心渐渐淡去的疤痕。 那年,那月,那日,原来已那么久远。 天还没亮的时候,我就到了婚礼场地,坐在对面路边的花坛边,远远地眺着入口,看着进进出出的工作人员,越来越多的人潮,以及那个不管任何时候,都不会被湮没在人群中的,他。 Peter和我妈在差不多的时间,体面地出现在婚礼的入口登记处,恭敬地送上礼金。那礼金包得不薄不厚,既不过分亲昵,也不会失了礼数,非常有我妈的形式风格,完美得让人无可挑剔。 我看着他们在不很起眼的地方签下了自己的名字,忍不住的直想笑:原来就算是这样的他们,也会有尴尬的时候。 我没有和那对尽管衣着低调,但长相着实招摇的夫妻站在一起,只随意拣了个人不很多的角落,默默地看着正微笑迎接客人的夫妻。 新郎真的一点儿也不帅,老实巴交的国字脸,个头不高,背微驼。一眼望去必然没于茫茫人海,和易笙的父亲显然是截然不同的类型。但我想,他应该是个不错的人,至少此时此刻,他对自己的新婚妻子非常体贴,一直小心地用身体不留痕迹地支持着脚踩细高跟的新娘。 易笙的母亲依然漂亮,只是看上去稍微老了一些。但是,她的眼睛变得很清澈,眉眼嘴角都带着小小的幸福,只在不经意地扫过我时,会染上一点点的复杂的情绪。 然后,我很自然地又看到了易笙——他穿着一身黑色的西装,帅气得扎眼,扎眼得想看不到都不行。我估计全场有一半以上的女性都时不时地偷偷瞄着他。 易笙的母亲显然也很为他感到骄傲。她抱着他的臂膀,小鸟依人地倚靠着他,仿若他才是她的恋人,她的新郎。 他没有看我,自始自终,一眼都没有看向我这边。 哪怕,只是不经意地扫视。 新郎是一个基督教徒,所以选择把婚礼办在古老神圣的教堂里。他挽着易笙母亲的手,站在神父的面前,虔诚地许诺着彼此的后半生。 誓言那样平凡,与电视中出现过的那样,毫无创意。可是他们说得很认真,一字一字都带着浓浓的感情和美好的希望。 我默默垂下眼睑,直到有人无声地牵住了我的手。 心里猛地一哆嗦,我下意识地想抽回自己的手。但我比不过他的力气,又不敢有太大的动作,因此终究没能挣脱。 我只能低着头,微微颤抖的,任由他紧紧握着我的手,像要捏断我手指般的,紧紧的握着。 然后,我看见他锃亮、锃亮的皮鞋前,化开了一朵又一朵水色的小花,低调的,无声的,绽放。 我很没出息地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我的眼前竟也模糊一片,颊上湿漉漉的,仿佛天空下起了倾盆大雨。 那天晚上,在不算太奢华的饭店,易笙一个人坐在主席位,喝得酩酊大醉。 他的酒品很好,即是醉得厉害也只是端着酒杯,勾着唇恣意的、无声的笑,那如星子般美丽的眸上,覆着一层淡淡的薄雾。 那天,夜风很大,星空却很晴朗。 不知道是有意还是无意,我们在饭店后门遇见,并肩一起走了很远。 至始至终,一语未发。 然后,在第三个十字路口,我转过身,走上了与他背道而驰的另一条路。 原来有一些人注定了只能相忘于江湖。 我们并非真的不知道,只是太过舍不得,无论如何也舍不得放手。 可即便如此,结局还是不会改变。 终究,也只是无力的挣扎而已。 我微微晃了下神,木然地低下头,却意外的发现自己竟在无意中踩掉了电源—— 就仿佛一个无聊刻薄的预示,要毫不留情地切断那绵长而无聊的回忆一般,只电光一闪,噼啪一响,载满各种东西的亮晃晃的屏幕便消失了脉动。 决绝而疼痛。 内室,黑漆一片。厚厚的窗帘外,是隐隐绰绰的星光点点。 我这才蓦然发现,夜色已深。 在易笙那个突如其来的怀抱和求好之后,我居然就这样恍恍惚惚地落入了棉久的回忆,并陷在在回忆的回忆中不可自拔。 整整三个小时,一直沉溺在回忆的海洋中,想着他的好,他的吻,直想得心脏麻痹了疼。 蠢得无药可救。我唾弃的,自嘲的,笑。 “只要我放手你会幸福,我无语选择退出;只要看你真的幸福,我什么都不在乎。如果我放手你会幸福,就让我为你祝福;如果我要忘了你,请让我也忘了爱,忘了痛忘了全部……” 悠悠的歌声顺着躺在桌面上的手机扭动的小身板,流泻在寂静的夜色中。小小的屏幕闪着淡淡的白光,却照得眼睛有些涩涩的疼:“喂……” “我靠,郝郝,你这个猪,居然真的回来了啊!”熟悉到的声音像炸弹一般从话筒那边投射过来,“为什么不联系我啊,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 这个大嗓门!我按了按太阳穴,将手机稍稍拉开些距离,正想插嘴说些什么,那头又像连珠炮般一吐就一长串,在在都是关于我这个“没良心的东西”回国也没给捎她消息的行径,是多么、多么的无耻,又是多么、多么的不厚道。 她说得那叫一个激情澎湃,言辞凿凿,只差没有潸然泪下了。我是越听越觉得自己真不是个东西!作为一个良好公民,我怎么就这么的不是东西呢?这也太对不起培养我的祖国了! 可回头想想又觉不对,我明明不止一次打过电话给她,明明就是这厮自己又三天两头忘了开机,怎么能怪我呢? 只是欲开口解释的话,竟都败在了她狂风暴雨的语速下,只能带着这欲加之罪的帽子,悲催地等待一个把真相好好地说出来的机会。 夜晚的城市霓虹点点,灯光闪烁,倒影着玻璃门中满头黑线的我一脸无奈的表情。 于此,我终于不得不承认:从某方面来说,丫的这也是一种无敌啊! 面对如此强大威武,我只能认输。总算宋依初大人还是会心疼电话费的主儿,在滔滔不绝了格外漫长的五分钟后,终于有了消停的迹象:“……郝郝,你还在么?” “放心,为了光明的未来,我没有胆子挂你的电话。”我朝天翻了个白眼,不明白自己怎么会沦落至此。 这爬到我头上自由撒野的厮……原本明明就是我的粉丝啊! 如果说投身网络创作为了带来的最珍贵的东西,我想莫过于这几个由粉丝、编辑变来的朋友。 宋依初曾是我忠实的支持,她和黎思雨从我刚开始创作还无名气的时候,就因为欣赏我的作品踏入了空旷而贫瘠的世界,成为我所有粉丝中最坚定也最懒惰的两个。 夸张点儿说,她们是我生命中最不可思议的存在。正因为有了她们,我才开始知道什么是女人的友情。即便我们天南海北,各自一方,这份感情也不曾改变。 我还记得当年才初三的黎思雨,竟瞒着父母站了一夜的火车,只为见我一面。家境富裕一直娇生惯养的她,直到我们分开都没有跟我说过一句抱怨。 那个时候,有种难以形容的久违的温暖感觉,包裹了我常年冰冷的心,让我了种有言不能语的无措。而让我想不到的是,这最后竟成了我走上这一行最大的动力。 我知道自己很笨拙很慢热,纵然有千万分的感动,也不99lib.t>知道要如何表达,只会把这一切的一切都深深埋在心底,自己体尝。 纵然在大学里,我疯疯癫癫,张扬开朗,但却从不轻易接近任何人。四年同室而居的同学真真算起来也不过是群酒肉朋友,一起吃吃喝喝,闹闹玩玩,谈谈男人抄抄作业。 可宋依初和黎思雨不同,她们通过我的作品,通过网络的屏障,无视表面的虚像,强势地直闯我的心灵,看到的一直都是我不轻易示人的那一面。 曾经满心惶恐,曾经惴惴不安,但我根本逃避不了她们,最终屈服在她们毫无理由的耐性,以及灿烂的笑容中。 我们一见投缘,从此莫逆。 那些畅快网聊的日子,我近来常常莫名的怀念。听说经常回忆可以防止老年痴呆,我觉得我从现在开始练习其实也不坏…… 朋友啊,还真是个神奇又美妙的词,我忍不住漾开了笑容:“依依,你怎么知道我回来了?” 闻言,她顿了顿声,似在犹豫些什么,许久才呐呐地吐出一句,“我看到了,下午,在超市顶上的停车场。” 好吧,我承认,我真的受到了一点小惊吓。这城市说大不大,但应该还不至于小成这样吧,“你……在?” “嗯,那时候的气氛……我好像不是很方便出来,所以……” “谢谢你。” “说什么呢!不过,你和那混球……呃,是咱们英俊潇洒风流倜傥无所不能的易笙同学,真的又在一起了?”显然言不由衷的话,宋依初说得近乎咬牙切齿。那几近逼出牙缝的痛苦感觉,着实逗乐了我。 我忍不住噗嗤出声:可怜的易笙,好容易才从一小流氓升级成为老少通吃的万年迷,偏生到了我朋友这里,却每回都吃瘪,婉婉如此,现在居然连宋依初也是这样。 “要死了啊你,居然还笑出来!”她似乎被我的漫不经心逼急了,哇哇直叫唤,“郝郝啊,不是我多管闲事,只是这事儿你真得想清楚点儿,别每回一遇到那家伙就犯迷糊!他再帅再好再无敌,也不是你能依靠的人!” 不待我回答,她又强调道,“你想想,你都等了他那么久,什么都给了他,还为他背井离乡,但是他呢?他是怎么对你的!你别再傻了!” 我知道,我当然知道!关于这些,还有什么人能比我这个当事人更知道? 我捂着发痛的心脏,不明白为何镜中的自己,还能挂着那样没心没肺的笑:“……呵呵,你放心吧,我不会再栽在同一个坑里的。” “你最好是说真的!” “真的,真的,我保证还不成么?”我笑笑,其实很清楚她们根本不会信。 一次又一次地被同一个男人糟蹋,姐妹们都确认了我是一个超级没用的家伙,常常气极又无奈,只恨我不争。 我所有的骄傲,在这份看似沉重又轻飘飘的爱中,早已碎得什么都没剩下了。 苍凉的轻笑,缭绕在耳边,仿佛扬琴敲打心脏,竟已不觉得痛了。 “郝郝,”宋依初却似乎不那么想,声音猛得弱了下去,还带着点儿颤,“你……你还好吗?” “好!怎么不好?”我又笑,这丫头本就不是强势的人,能被我逼到这个地步,我真该好好骄傲一把,“又或者……我应该有什么不好的理由么?” “郝郝!” “你怎么会在停车场,你不是不会开车么?”我抢断了她的话,腻味了这个话题。 “啊,那个,我……” “嗯?” “我……我要睡了!”语毕,她甚至不给我回答的机会,便挂上电话。 室内,在“啪”得一声后,顿时静了下来。 我啼笑皆非地看着挣扎了下又复暗的手机屏幕,这算是赖皮么? 罢了罢了。我往后一倒,将身体砸进浅如天空蓝的水床,感受它温柔的震动。不知什么时候开始,我只有躺在水床上才能安然入睡,不会噩梦连连,更不会失眠流泪。 伴着起起伏伏的震动,我觉得自己仿佛正随波逐流的漂着,不用烦恼,不用伤心,甚至不用思考,可以彻彻底底地放空自己的全部。 这感觉很美妙,奢侈的美好。 在那些漂泊等待的日子,只有无穷无尽的孤寂,不敢轻易相信,几近绝望的守候着一个无期的约定。因此我常常会有一些近乎歇斯底里的无法控制的情绪,时不时刺激一下紧绷的神经。 在那片陌生的土地上,甚至找不到一个可以倾述的对象,语言不通,文化陌生,有的只是自己,能依靠的也只有自己。 在那片陌生的土地上,我被骗过,被侮辱过,被歧视过,甚至被抢劫过,身无分文漂泊在异国他乡。 很多我以为会过不去的难关,到最后都是自己咬着牙强行突破的。人的潜力当真无穷尽,只是那种日子真的很难忍受。 而在那些难以忍受的日子里,易笙并非我的心灵支柱。若依靠一个失了音讯的人,我想我一定会疯掉。 在那些难以忍受的日子里,若没有宋依初,没有婉婉,没有黎思雨,时不时地骚扰我一下,我现在大概根本无法完好的站在这里。 所以,如果时间能够重来,我不会后悔爱过,也很感谢上天,能让我邂逅他们。不管是易笙,还是她们。 无意识地抚上胸口,感受着那里传来的微微的震动。我像个逃出精神病院的疯子,拿过床头柜上的镜子,对内里的自己唠唠叨叨地说着:“不管是温暖还是疼痛,那都是我还活着的证明。” 所以,郝郝,不要软弱,不管怎样,都要坚强一点儿。我一遍遍地在心中反复,试图将它刻入骨髓中记忆。 我捻着指轻轻描绘着玻璃中自己的脸,面无表情的,麻木呆滞的,年华渐渐老去。 然后,突然,笑了。 我按下手机记忆键,平静地听着恶搞的铃音。很快,话筒里传来一个显然正在不爽的男声:“谁啊?” “卓奇?”我挑了挑眉,很识相地说道,“我找‘你、的’宋依初。” “等下,她在洗澡。”在我有意无意的强调下,这男人的态度改变迅速,显然好了不止一点两点,“快好了。” “谢谢!”我尽量维持声音的平稳,但心里还是忍不住腹诽:幼稚!男人真TMD幼稚至极! 或许是我天生缺乏魅力,即便是幼稚的男人,都懒得花时间搭理我。他还无耻地以我为借口,屁颠屁颠地视奸警觉心显然不够很不够的某人。我无辜的耳朵再次受到了荼毒,太阳穴抽搐的疼:“姐姐……现在都几点了,你这样吼啊,叫啊的,也不怕邻居报警!” “报警就报警!”宋依初估计是被占了大便宜,显然余怒未消,“这种混蛋,关起来才好!省事!” “是是是,你说的是!”我无奈地朝天翻了个白眼,等她在那头平静下来,才不咸不淡地拉回主题,“说吧。” “什……什么?” “一一,你别告诉我你今天下午会出现在顶楼的停车场,是因为你终于按耐不住无照驾驶了。”在她试图挣扎出一个谎言之前,我已不留余地地斩断了她的希望,“你知道的,我不会相信。”我的蠢是有局限性的,但很可惜,这份局限性尚未存在朋友间,“一一,你知道我的性格的。” 许久,对面传来她的苦笑,带着无奈的妥协,“郝郝,你真残忍。” “是么?那真对不起了。”我吃吃的笑,带着连自己都骗不过的刺骨冰冷,带着几乎遗矢在记忆里的疼痛,“我想,我只是比较不待见自作主张的‘善意’。” “郝郝,易笙……易笙是我妈给我安排的结婚对象。” …… 虽然我早有心理准备,但此时此刻,我不得不承认,在她话音落地的那个瞬间,我真的有了种被雷劈中的感觉,全身麻痹,几乎握不住全部加起来也不过几百克重的手机。 电话那头是宋依初紧张的声音,喋喋不休地不断解释着,“郝郝,你放心,哪怕全世界的男人都死光了,我也绝对、绝对不会和他在一起!我就是嫁鸡嫁狗出家当尼姑,也不会嫁给他!” 我当然相信她,但很可惜的是,能让我心脏痛到麻痹,从来都只有一个人。 宋依初之后又说了些什么,我根本没听见,只是恍恍惚惚地挂掉了电话。 我怎么也想不到,他都已经有了结婚对象,居然还能那样深情地将我拥抱…… 我到底小看了他。 不敢置信地捂着脸,我低低地笑出了声,在清冷的房间回荡,竟有些凄厉的恐怖:时间,究竟能把一个人改变成什么模样? 身体僵硬得快要动弹不能。 我终于放弃了原来的姿势,面无表情地爬下床,很不要命地跳坐上了毫无保护措施的窗台,从裤袋里掏出一根烟,点上,依旧只吸第一口。 然后,我默默地看着那一星红燃着白烟,在昏暗的空间里起起伏伏。 心里反反复复回荡的,仅仅只有一句:哥,你真的还是我认识的那个人吗…… 他是她的结婚对象。 我爱到心都痛了的男人,是那个天不怕地不怕一见到她爸就腿软的宋依初的结婚对象…… 多么有趣的局面,多么有趣的缘分!全世界好像都陷入一个轮回的小圈子里,多像狗血小说的狗血情节啊!真是比我有创意多了!十指交握,我反手把掌背盖到脸上,笑得眼泪横飞。 这是多么□迭起的剧情,可为什么主角非要是我? 我突然觉得好腻,好疲惫。 这些年来,对于易笙,我其实有过好多次的想放弃,想得太过清楚的想放弃,并且真的狠心付诸行动的放弃过他。可是不管如何,我都没有过这样的疲惫,好像一下抽空了所有,什么都不剩下,只有疲惫,无穷无尽的疲惫。 我爱他,就好像陷入了一个轮回,他就是我的轴心,跑得再远,最后都还是会回到他的身边,可是我就这样的过我的一生吗? 岁岁月月日日,我还有多少可以矫情的青春能挥霍? 路金波说:在最好的年纪,不要假装淡泊。爱或恨。都要更用力地生活。 他说的很对,然而我还在那最好的年华中吗? 空白,满脑的空白,苍白得只剩下天茫茫地茫茫的惨白。 我的灵感好像一下子被掏空了去。一连四五日,纵然不聊QQ不逛网页不看电影不下动画,我还是毫无半点效率可言。 我明明很清楚的记得,自己接下去应该写些什么,甚至连故事的细枝末节,我都已设计得很好,要在什么地方怎么的虐,要在什么地方残杀了谁,我都还记得清清楚楚,没有一丝一毫的遗漏。 可即便如此,我还是无法写出哪怕一个让自己满意的字眼,总是写了改,改了写,然后全部删去。 烟灰缸里满满都是烟蒂,几乎一个月都抽不完一包的烟盒,不过几日已空空如也。我不知道被自己呛到多少回,却还是不死心地重复点燃,我烦躁得几乎想将一切可以看见的东西都砸碎。 可最后的最后,我只是闭上眼睑,在心里默默地从一数到三十,然后睁开眼睛死死瞪着白花花的电脑屏幕,毫无成就地过完一日又一日。 看着那不增反减的WORD,看着被自己修了一次又一次,变得看了就烦的段落,我终于认输地瘫在椅子上,挫败地仰天咆哮:“哦哦哦哦,上天啊!给我□,给我男人!” 我要英俊优雅体贴温柔潇洒斯文的男人,他最好还能有一双忧郁的眼睛,有一肚子稀奇古怪又能感人肺腑的故事,然后坐在电脑前帮我写啊写,改啊改! 我要销魂无比的□,只因为朋友说她所有的故事都是做啊、做啊的就想出来了……于是,我豪无理智地认为,这些东西能激发我沉沦的灵感! 不然,若上帝允许的,我不介意让电脑自己动作,把字好好的码一码,哦,不对,那是最好不过的才是! 无聊地天马行空胡乱的YY了一把,我还是无法让自己高兴起来。 无比烦躁地用九阴白骨爪一遍遍蹂躏着无辜的头发,我愣是把自己搞成了犀利哥的尾随者,这才被镜中糗到家的自己逗出了一声苦笑。 笨蛋!大笨蛋!那个男人去相亲关我什么事?有什么相亲对象更是跟我毫无关系,他就算死在中年妇女的床上,我也应该潇洒得只捻两滴眼泪表示同情,意思意思就足够了! 我根本不该为他浪费自己的心情啊!对玻璃门上模模糊糊的自己扮了个鬼脸,我终于下定决心,起身换上了自己最喜欢的衣服,化了一个异常精致的淡妆,然后踏上鲜少关顾的三寸高跟鞋,拎着打折时抢购来的BURBERRY小皮包,出了门—— 封闭的空间只能让人倍觉压抑,我需要换换心情,逛逛街购购物,或者看场一个人的精彩电影。又或者,去一家色香味俱全的店,狠狠地暴饮暴食一把。 走出宅女生活的第一天,我狠狠地放了一次血,拎着大包小包顶着别人诡异的眼神一个人在凯悦吃自助,吃得在旁边换盘子的侍应脸色大变。 然后,又屁颠屁颠地跑到星巴克很伪小资地看了四个小时新买的小说,津津有味地一直看到夜色如墨,直到帅气的服务员面带微笑着对我说:“对不起,小姐,我们马上要结束营业了。” 一连叫了我好几声,我才从书里抽回神智。看着他无可挑剔的笑容,杯子里早已枯竭的咖啡渣,我尴尬无比,只能耐着性子故作从容地收拾好东西,然后当着他错愕的眼,一溜烟地迅速跑路。 天气正热,又逢周五的晚上,即便已过十一点,街上还是灯火通明。 往来路人不可说多,倒也真的不少,三三两两,嬉笑往来。 空气很清新,晚风舒爽,有种连心灵都变得干净的感觉。 沉淀了紧张的心情后,我忍不住地唾弃自己每回都在帅哥面前出糗的“艳遇”。我明明眼里、心里都只有一个天杀的混球,为什么还是会和整天花痴帅大叔和靓正太的小妹妹一样,犯如此低级错误? 世界真奇妙啊,真奇妙! 这样下去,我大概只能找只猪嫁了,不知道什么国家会率先开放人兽婚……我一边胡思乱想,一边惬意地逛着马路,活动、活动因为长期宅着不动而僵硬了的肌肉。 一阵实在谈不上美妙的歌声突然撞近耳膜,我顿时停下了略显丢脸的动作,只因那人唱得正是我曾经听到发燥的《没那么爱他》。被生生地改成了摇滚版之后,没了过往的煽动力,反而有些些诡异的好笑,让我止不住脚步,鬼使神差地走进那家暗黑的小酒吧。 其实,我刚一进去就已经后悔了,因为驻唱的小哥已然换了一首非常摇滚的歌曲,实在不是我等俗人可以欣赏的音乐。 我无辜的耳朵诚恳地要求我赶紧车队,偏生酒吧负责推销的小弟们太尽责,迅速围了上来,毫不给我退路地拉开了椅子。 我的脸皮到底不够厚,只得无奈地指着吧台附近的位置:“那个,我想坐在那里。” 那是距离驻唱小哥最遥远的位置……既然非受摧残不可,那么我卑微的希望能把伤害降到最低。 本着浪费可耻的原则,我大口大口喝着廉价啤酒,想早点儿喝完早点走人,少受摧残多睡觉,做个健康的好童鞋。没想到,居然会有人不识相地坐到了我的旁边:“对不起,这里……” “郝郝?真是你?!”无比熟悉的声线,带着淡淡的喜悦,震住了原本想耍帅赶人的我——“秦云?” 本着浪费可耻的原则,我大口大口喝着廉价啤酒,想早点儿喝完早点走人,少受摧残多睡觉,做个健康的好童鞋。 没想到,居然会有人不识相地坐到了我的旁边:“对不起,这里……” “郝郝?真是你?!”无比熟悉的声线,带着淡淡的喜悦,震住了原本想耍帅赶人的我—— “秦云?” 我一脸不可思议,他却是要笑不笑,和过去一样,行为很内敛、很是绅士:“没想到会在这种地方遇见,我刚才还以为自己看错了呢!” 他利落地点了一杯伏特加,落落大方地在驻唱歌手嘶哑咆哮的歌声中抢了我的台词,“你毕业了?” “嗯,回来有些日子了,之前一直宅在家。”气氛有些诡异的尴尬,我随意找了个话题,“这里这么暗,难为你能发现我。” “你今天很漂亮,一进场就有很多人都在看你。” “……你你你……你真是秦云?”我真的受到了惊吓,那个老实巴交连说句好话都要红透脸的秦云,居然可以如此不动声色地讲出这样的话,他不是被穿了吧? “哈,郝郝,你真的一点儿都没变,还是这么有趣。”他微微低下头,透过烛光的他的眼,和过去很像,又带着点陌生的沧桑。 “什么叫有趣啊!”我白了他一眼,语气里有一丝自己无法漠视的苦涩,“你倒是变了不少啊……” 除了我,果然已没有人还停留在原地。 看来,易笙没有错,错的是傻傻坚持不变的我…… “我不否认嗯,变了就是变了。虽然不是什么值得高兴的事儿,但有的时候不改变是不行的,我只是没能免俗罢了。”他深深看了我一眼,将刚点的酒推到我的面前,“不过,事隔多年后还看到没有变的你,我真的很意外,也非常高兴。”他对我举了举杯,然后一口饮尽,将空杯比了比,“真的,一定是郝郝你想像不到的高兴。” “……是么?”我愣了愣,轻声应了声,然后低下头安静喝他请的酒,味道有点奇怪的伏特加。不愧是夜总会老板的女儿,黎思雨说得没错,国内的酒吧没有真酒。 随着一杯杯灌下的酒,我和秦云开始有一句没一句地搭着话,喝酒多,说话少。 多年未见,即便是曾经那么好的我们,现在也有些难以掩盖的陌生和客套。但渐渐的,也不知是不是酒劲上来了,还是真的回忆到热潮了,我们突然变得热络,天南地北地海聊起来。 我给他说世界各地的风情,说巴黎的美女总爱叼着烟,优雅地像只高傲的猫,说英国的帅哥一边早秃一边继续帅着,说意大利的威尼斯臭得让人好失望…… 他给我说走入社会后发现的种种,人性的卑劣,想法的扭曲,说了很多很多阴暗的地方,可他刚毅的眼里却没有沾染太多,那里甚至写着不曾放弃过的相信,以及希望。 他的话题并不轻松,还有点晦涩,但一点一点,竟让我渐渐开始明白,明白他纵然变了,也还是当初那个秦云,温厚、诚实。 于是,我笑了,一次次地和他碰杯,展现我在国外练出来的好酒量。 很快,他的脸颊微微发红,眼睛却褪去了之前的深沉,开始变得很明亮:“郝郝,我们很久、很久没有联系了,好像从……” “嗯哪,从你和洛丹开始交往,我们就比较少……” “对,对!就是那个时候,你开始疏远我的!”秦云好像真的有些醉了,不爱说话的他,现在却开始抢着说,争着说。 不过,他的酒品比我好,即便喝醉了,也只会有些更年期妈妈的唠叨,“我以为自己做错了什么,可是你连个解释的机会都不给我……” “抱歉,”我不好意思了,“男生可能不太细心,可我是女生,知道要避嫌。我不想让洛丹心里哽刺儿。” 曾经众所皆知的亲密的我和他,如果继续这样的关系,那要置正牌女友的洛丹于何地?我想,若是易笙这样对我,我一定会非常、非常地恨他,更会恼那个不知分寸的女生。 虽然,他连这样对我的机会也没给过我……但起码,我不想让自己成为自己都厌恶的那种女生,“你和洛丹……” “分手了!我们分手了!”秦云硬生生打断了我,口气无礼,还有点儿冲。他转过头死死看着我,晶亮、晶亮的眼睛里带着让我微微恐惧的光芒,“郝郝,我们在两年多前就已经分手了。” 半晌,回过神的我才在他的眼中看到了自己错愕的脸,带着无比惊讶的表情:“对不起……” “哈,有什么好对不起的?你都那么诚意地避嫌了,这样还是无法在一起是我们自己的问题。”秦云苦笑,一口接着一口地喝着酒,一杯又一杯。 那个时候,我真的以为他会醉,烂醉如泥的那种醉。但自始自终,他的脑子一直很清楚,比清醒的时候更加清楚的样子。他说出口的话句句犀利,完全不似当年嘴巴笨笨的憨厚少年。 烛光晃动,我觉得自己快看不清他了,那张成熟的、英俊的、陌生的脸…… 秦云和洛丹的分手,或许是现实社会里最最常见的情况,连多一点的惊讶都无需。在毕业等于失业,毕业等于失恋的时代,太多历史的重复几乎让人不屑一提。 学生时期的恋情总是那么纯粹那么美,又是那么脆弱那么伤,所以有人咏唱,有人沉溺,也有人不愿再提。可不管过去多么美好,彼此又曾付出多少,最后都会轻易地在现实面前崩溃。 H大毕业后,秦云考进了我曾经就读过的B大,真正展现出了他的实力,前途似乎一片光明,让洛丹在校友录上说起男友时就好不骄傲。工作之余,我也曾经说笑地调侃过几近得意忘形的她,却似乎只给了她更多的成就感。 然研究生毕业后,秦云因为没有背景,在伟大的帝都一直找不到合适的工作,高不成低不就,理想和现实的差距,一点点磨平了他的骄傲。 可秦云和我一样,蠢得无药可救,就是不愿意简单地妥协,不肯简单放弃。他放宽眼界,在故乡投出一份简历,竟成功地获得了一个很好的机会。 作为一个有理想有事业心的男人,他自然想要回故乡发展,可洛丹却不愿意了。她是典型的帝都女孩,家人和关系网都在这个许多人向往居住的城市。何况,大学毕业就就业的她,经过两年多的努力,终于在公司站稳了脚跟,有了一份非常不错的工作,也有可以展望的好前途。 两人为此口角频频,秦云的疲惫,洛丹的眼泪,让这段看似牢不可破的感情变得岌岌可危。谁也没想到,不过短短几个月,秦云就在洛丹家人一再的高压打击下,在洛丹的哭骂憎恨中,咬牙背起行囊,选择了甩手而去,舍弃了他们的爱情。 甜甜蜜蜜交往了五年的他们,就这样毫无创意地分了手,一点儿也不美好,平淡得很无聊,甚至做不来一个小说故事的题材。 我静静啜着酒,沉默地听他讲完了这个老套的故事,却是什么也没说。秦云也不再言语,只是低头喝他的酒,任由这尴尬的沉默无限蔓延。 很久、很久之后,耳畔才落下了他自嘲地笑:“郝郝,我是不是很无情?” “不会啊,”我没有犹豫地摇了摇头:“你们只是不那么爱对方罢了。” “是么?”他对我的回答似乎有些意外。但我是真的不觉得秦云可憎,洛丹不也没为他舍弃自己的前途么?她又凭什么要求对方为她付出一切?两个都不愿为对方放弃的人,分手也是理所当然的事,并没有谁负了谁。 对于这件事,我或许有些惊讶,但绝非只针对秦云的决绝离开。我只是为自己感觉可悲,本以为洛丹非常、非常的爱秦云,结果却是另一个天真错误的揣测。 没想到这么多年来,我竟真的不曾看清过任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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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我笨得真够可以。 “不说我了,你呢?最近如何?”秦云显然也不愿意多谈这个话题,我没有抵触,简简单单说了些自己的情况,却也足够让他意外的,由其当他知道我打算在交稿后相亲、找工作的时候,他看我的眼神简直就像在看外星人! 我相当无语:“我只是对现实妥协。怎样,我也并非完全没有改变吧?” 他深深看了我一眼,像中二生对着试验台上的青蛙那般瞅着,让我鸡皮疙瘩直起,却不给我这个受害者半点抗议的时间,突然放下了炸弹:“那么,不如考虑我吧。这样你至少不用对现实完全的妥协,你可以继续做你喜欢的事……” 他后面说了些什么我都没有听清,我被他爆炸性的话语炸得魂飞魄散,吓得不知如何是好,只能怔忡地看着怎么看怎么像被外星人穿了的他,那双读不出真实的黑眸。 暗影弥漫的室内,仿佛传来一声声破碎的声音。我莫名有些烦闷,慌乱地从怀中掏出烟,只是还来不及点上,就被他一把抢了下来:“跟你说过多少次了,女孩子抽烟不好。” 看着他颦着眉将我整包香烟很浪费地扔掉,我突然有些恍惚,在他将烟投出去的那一刻,好像跟着那漂亮的抛物线,回到了很久以前的过去——那年,在酒吧中买醉的我,和局促不安陪在一边的他。 我突然笑了:“抱歉,我忘了。” 我乖乖地捧着杯子,像那年的自己一样,很是受教的模样。他亦反射性地摸上我的脑袋,然后,僵硬在我的脑袋上。 我想这一刻,他或许也想到了我们共有的过去,那样无聊那么悲伤又固执地温暖着彼此的那些年。接着,是他很深、很深的叹息:“说吧,郝郝,我要等你多久?” “喂,喂,算我拜托你,千万别等我,我压力很大的。如果有好女人出现,你可一定不要错过,甚至要不择手段不顾一切地抓住!”我说着,还张牙舞爪地对着空气狠狠地抓了抓,逗得一直偷听的无良酒保差点笑趴下去。 然而秦云只是所有所思地看着我,说得每个字眼都让我恨不得把那句话塞回去,烂死在肚子里:“……是么?我会考虑你的意见——不、择、手、段和不、顾、一、切!” “哈,我开玩笑的,我童言无忌,没风吹过,也散了散了哈!秦云童鞋,请一定、一定无视我!坚定的、不用犹豫的,彻底无视我吧!”我承认自己现在很有冲动,让这个初次见面的酒保尝一尝只有易笙尝过的我的飞腿,让他再也没办法如此歪嘴抽笑…… 秦云却没搭理我的耍宝,他只是淡然地、平铺直叙的问道:“那么,你打算什么时候回到易笙的身边?” 闻言,正努力赔笑的我手一抖,杯子差点儿落了地,倾斜的杯口洒出许多酒,溅在桌子上,泛着点点黄色的光,昏暗的,却莫名闪痛人眼。 秦云深深看了我一眼,半晌,才无奈地长叹一声:“果然如此。郝郝,你还真是个名副其实的傻瓜。” 这下,我真的笑了,忍不住的哈哈大笑起来。我没有落泪,只是自以为优雅地勾着唇角,假装淑女。 面对他略带错愕的脸,我脸上的笑意更浓:他果然还记得么?若是多年前的我,听到这样的话,怕早已泪如雨下了。 可是,我到底长大。走过了那么多,我纵然没有改变,心也会包上一层硬壳。 我侧过脸,突然很认真地问道:“秦云,你有没有倾尽所有也想得到的东西?” 他似笑非笑地瞥了我一眼,许久,才闷闷地回答:“没有……我甚至不曾有过那样想的机会。或许,郝郝,你真的比我幸福,纵然那是一个束缚人的死结。” “哈哈。”我笑着举杯,隔空敬了他一下,“拜托,别这么文艺好不好,我会怕!你不是工科生么?” “你也是工科生,现在不还在搞艺术么~”他耸了耸肩,举手投足间,自有一派成熟潇洒的风味。我不算太意外地发现,周围偷偷张望他的女人亦不在少数:“反正,我等他到三十岁……”他的眉头才刚刚皱起,我已笑不可抑地继续道,“我曾经真的这样想过,但我到底没办法把自己搞的那么伟大。我已经等他太久、太久了……知道么,秦云,等待真的是一个很可怕、很可怕的过程,我已经等得怕了,所以我不想再等,也不希望你等我,真的不希望。” 我低下头,怔忡地看着自己的指,有些发白的颜色,“现在我要的只是一个结果,一个彻彻底底标志着结局的结果。” 不管是好的,还是坏的。它都会成为我新的开始,斩断过去的开始。纵然以后的人生,易笙只会是一个想起时就隐隐作痛的伤疤,那样也好…… 我不会一辈子都因为他而过得不幸福,同样,我也不会祝福在没有我的人生中,他会幸福。 如果他没有成为我的,我也要他伤得比我更深,然后在未来的日子里,每每想到我时都剜心割肉的疼,并终其一生都如此的痛着。 我抿着嘴,抬起眼睑,在秦云如墨的眸子里那样清晰地看到了自己决绝的脸,那么绝望,又那么坚定。 这一刻,我蓦然想起宋依初的话:“郝郝,易笙真是你的劫,你一生的劫。” 我想,她说的一点儿没错。 但是,我也会是他的毒,他一生的毒。 我不会只让他毁了我的所有。 绝、不、会。 这天晚上,我们一直喝到凌晨2点,又在略显空荡的马路上走了一个多小时,彻彻底底醒了酒,秦云才开车送我回家。他很细心,笨拙的体贴,这一点倒是和多年前没有什么两样。 这是一个可以让人连心都温暖起来的好家伙。我想自己若真的错过了他,一定会是我这一辈子做过的最傻的事。但偏偏人一生若不做几件傻事,仿佛就活不下去。 我笑着瞥了眼某个空荡荡的车位,本应该停在那里的车仍不见踪影,只余几片早落的绿叶,寂寞地躺在风中,无声叹息。 “今天……谢谢你,回去的路上小心点儿,有空多联系。”我抱着白天抢购来的大小战利品,不很利落的跳下车,还有些醉酒的余韵。 我尴尬地笑笑,正待上楼,不想背后却突然伸出一只手,一把圈住我的手腕,硬生生地将我拉拽了回去。然后,温柔的呼吸洒在了我的耳边,“郝郝,我等你到三十岁。” 我愕然地猛然抬起头,眼前却飞速闪过一道暗影。等意识到的时候,额头上已落下一个吻,很轻、很轻的擦过。皮肤余留的只有柔软的唇微微的颤抖,温润如那夏夜的风:“傻瓜,我骗你的。” 语毕,他丢下彻底傻了眼的我,看似潇洒地转身,背对着我挥了挥手,“那么,我的初恋,请你一定好好的,就当是……我拜托你!” ……我靠,到底谁才是那个无药可救的傻瓜啊!我的鼻子迎来久违的酸意,刺激着麻木多年的心脏。我突然冲着他的背影很没气质地大声吼道:“没风度!笨蛋!你难道不知道送女生就要等女生上楼开了灯才能走的么!没礼貌!傻瓜!” 我其实根本不知道自己在说些什么,又想要表达一些什么,但我还是固执地站在原地死死瞅着他,他慢了步速,一步、两步,终是停了下来。 静夜深深,天气燥热,空气中只有几丝细细的风,沉默地扫过鼻头,加重了那酸楚。 空气几乎凝结的时候,秦云突然转过身,带着似笑非笑的表情。然后,他微微半躬下身,像古老电影里的管家般,比了个“请”的姿势,又退开一步,靠着灯光昏暗的褪了色的路灯架,就那样静静地站着,深深、深深地看着我。 我心脏没理由地发起烫来,回神时,我已跑上了楼。我连楼灯都懒得开的,一口气跑回家。 房门“砰”得一下,重重地关上。 我贴着门缓缓蹲坐下来,捧着急促跳动的心房,大口大口地喘着气。 然后,我爬起身,打开了灯。 我缓缓走到窗边,半掩的窗帘外,是深深的夜幕。 秦云高挑的身影,在烛光般微弱的路灯下,伫立良久。 我已经不是当年的我了,而他也不是当年的他。但我们却在彼此的身上,看到了一些不曾改变的一些珍贵:很傻、很傻的坚持,傻得让人想流泪,又不甘心流泪。 这一晚,易笙一夜未归。 遇见秦云之后,我的心莫名有了一些平静,不能说多么好,但至少我已经能安安分分地坐在屏幕前,中规中矩地码字了。 一连闭关半个多月,我很顺利地完成了稿子。虽然写着、写着,我突然就让那个磨人的男主角投奔上帝,在婉婉不甘的尖叫声中,毫不犹豫地交了稿。 在过去五年里一直坚定不移地写着HE的我,第一次让男主毫无预警地扼杀在WORD的结局里。而自始自终一直默默无闻的男二号,怕是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地,就那样抱得美人归了。从此,翻身的男二和大胆忘却过去的女主一起过上了不好不坏,但现实中大多数人都在过的淡定日子。 割舍一份感情到底是什么样的痛,又是不是在割舍之后,真的能就这样过上甘于平淡的日子,自始自终没办法狠心彻底实施的我,其实也不那么清楚。但既然那样的情节,女主的挣扎、矛盾到最后的决绝自然而然地流泻在我的脑海里,我就把它们写出来了。 我一直很尊重本能,不管是画画,还是写书。 太多经验告诉我,很多事情想得越多,只会更加迷茫。 我点燃一支烟,将它搁在满是封面样本的电脑屏幕边,任由它无声无息地污染着室内的空气。袅袅的灰色薄雾点点上扬,细细长长,正好覆住屏幕下方的时间显示。 18:00。我侧过脸瞄见答案后,忍不住挑了挑眉,视线落在了手机上,它果然配合着准时准点得震动了下。 我不看也知道发信人一定是秦云,他每天都会发短信给我,并不很烦,回不回都没关系,也不会有更频繁的联系。他就像个尽职的家庭管家,三天催我一次按时吃饭,两天催一次按时睡觉。 我想,他约莫是猜到了我的作息,只会比大学时更加紊乱,更加的无药可救。 其实这种关怀方式并不能让人觉得温暖,至少对我而言是完全没有效果。若换成别人发,可能还会让我觉得敷衍和做作,没准儿还会拉入黑名单。 我承认我深受狗血电视剧毒害,看多了那种一边亲昵地搂着娇艳年轻的小三,一边给在家的老婆发消息说“亲爱的,今天我要加班,你和孩子早点睡,别等我了,好好休息,不然我会心疼”的垃圾场面,所以对这样的关心一点儿真的好感也没有。 因此,即使这个发短信的人是秦云,我也没有特别的感动。我喜欢的一直都是卓奇对宋依初的那种,纵然平日里刻薄冷淡,但在她需要一些什么的时候,第一个出现在她身边的人,一定是他。根本不需要任何求助,任何通知。 他知她,如自己。 我一直觉得这样的感情只存在于细水长流的青梅竹马之间,可原来它根本不曾属于过我和易笙。 在我所有动摇所有困难的日子里,出现在我身边的人,从来不是他。 我怔忡地把玩着轻巧的手机,屏保上用的照片是当年青涩的自己,天空阴阴的,笑容小小的。 这半个多月,易笙似乎一直没有回来。 没有一通电话,没有一个短信,没有一点消息。 最后的最后,我还是按下了拨打键:“你今天有空么……方便的话,一起去吃个饭吧……” 其实,我一直都是知道的,莫名的、毫无理由的知道,秦云的短信并非真的为了叮咛些什么,他只是在等待,等待我的一个电话。 既然已经交了稿,既然易笙不在,我又有什么理由不满足这个时时证明自己还在我身边的男人呢?我到底是个肤浅的,虚浮的,经不起寂寞的女人。 我自嘲地笑了笑,却还是毫不犹豫地穿上了尽能体现我优点的连身衣裤,化了一个不很张扬的淡淡粉妆,拿上自己最满意的画本,走出了隔离我和世界半个多月的门。然后,再次意外地对上了一张熟悉刻骨的脸,俊俏的,让人微笑:“回来了?” 他微忡,打量了下我的着装,才不很肯定地不答反问:“你要出去?去哪儿?我送你……” “不用了。”我很直接地打断他,很高兴的,嘴角一直维持着上扬的姿态:“今天不方便让你送。” 在他再说些什么之前,我已转身大步离开。 我不管自己这样看着像不像在逃,我只是反反复复不停地告诉自己:郝郝,这不是逃跑,更不是逃避,这只是开始,一个真正的了断的开始。 放心吧,易笙,我不会就这样离开,不会这么简单地离开你的世界。 因为,我要你这一生都刻骨铭心的记住我,时时刻刻,年年岁岁,永世不忘。 然后我会离开你,会去寻找新的幸福——只有没有你的存在才能得到的幸福。 意外的,我在楼道外遇见了开车来接我的秦云,他先看了看我,复而看向我身后。 我反射性地转过头,果然看到了追了出来的易笙。 他显然跑得有些急,额头上有细细的汗水,但西装革履,皮鞋锃亮,没有一点点的狼狈。他面无表情地看着我们,好像像那年站在树荫下的少年,无比阴郁地看着我和秦云。 过去,现在,未来,在这一瞬间,交错得恍恍惚惚。 我甚至有种不知道自己在哪个时间的晕眩,但也仅仅只是那么一瞬,秦云已握着我的手腕,将我塞进了副驾驶座。他的身型比之过去愈发高大,狭长的丹凤眼里有当年没有的坚毅。 而易笙,也没有再上前。他沉默地看着我们,然后,微笑。 他一手插在口袋里,像个青春倨傲的少年,对这厢的我们潇洒地挥了挥手。 见状,我忍不住打了个寒颤,有种发自内心的冷意,让我止不住的哆嗦。 我匆忙地低下头,抱着膝盖,忐忑、害怕得毫无理由。 秦云面不改色地坐上驾驶座,目不斜视,然应该握着换挡器的手,却很用力地握住我的。 那是……比我更加冰凉的温度。 我低声笑了:“放心,我没事的。” 我还能有什么事呢?这么多年不都好好过来了么,现在这些又算得上什么呢? 秦云默默看了我一眼,许久,才轻轻“嗯”了一声,推动手柄发动车子,一言不发地将我带到了附近一家装潢温馨的私房菜馆。 浪漫摇摆的烛火,耐心剥着虾壳的他,说不出话的我,多么像多年前那个无言结局的生日。 秦云和我,我和易笙,易笙和秦云。 我突然吃吃地笑了起来,带着一点点神经质的疯狂。 这么多年来来去去,我们却仿佛陷入了同一个轮回里,不断重复着似是改变又仿佛毫无改变的历史,真是诅咒般的轮回! 还能爬得上来么?我单手托着腮,望向对面挑眉看我的秦云:“我们真是一群疯子……” 看不开的疯子、折腾没完的疯子、无药可救的疯子! 生活中碎碎的烦恼何其多,物价上涨,天灾连连,而我们却还挣扎在这种漩涡里,不可自拔。 蠢的真不简单!爱情果然是生活最奢侈的甜点,我将秦云剥好的虾子全送进了空空的肚子:“明天,我会去找工作……” 夜色浅浅,星光满天。 酸雨的时代里,可谓是久违的美丽。 我跳下车,和因为接到紧急Call要赶去加班而一脸歉疚的秦云挥了挥手,便自己走进了大院。四周冷冷清清的,有着浓稠的萧瑟感,扑面而来的旧时气息几乎湮没了空气。 这方曾让人无比羡慕的高档住宅区,如今因为陈旧,变得有些荒凉。 可尽管如此,我对它却依然有着止不住的喜欢——我是在这里遇见易笙,也在这里爱上桀骜不驯的他,我在这里大哭大喜过,在这里被亲生母亲背叛,又被亲生父亲抛弃…… 最后,我还在这里伤害了我最深爱的人。 然后,再度和他相遇。 这里,有我的全部,我最满的记忆,我成长的轨迹,我灵魂的皈依。所以即便现在名下已有多处房产,我也不曾动过搬离的念头。 带着怀念的心情,我惬意地在院子里来回踱了三两圈,享受着嘴里美好的余味,享受着曾经没心没肺的童年,心情也慢慢变得干净起来。 我哼着不成调的小曲,一路小跑上微旧的楼道,不算太意外地在顶楼的拐角处,发现自家门口坐着一坨大大的黑影,那么可怜地蜷缩成一团。 我停下了脚步,凝神静望着他,像看着一个游离在寂静中的颓废的灵魂。 一直知道易笙是多变的,如同五彩的棱镜,折射着各种各样的光芒,让人读不尽:他可以孤傲,可以倔强,可以无赖,也可以阳光自信,可以西装革履一副雅痞模样。 可原来,他也可以这样的颓废。 我静静地看着他孤独的背影,心里有一种无法形容的感觉,只能木然地僵在原地,目不斜视地看着他比弹钢琴的优雅女子更加美丽的长指,毫无意识地捏着一根细细的长烟——那明明已点燃许久,却仿佛根本不曾抽过一口的烟,正是我最爱的牌子。 我看着他无神地、傻傻地瞅着一星红亮,慢慢地烧向自己。 淡淡的靡白映照着他清俊的面容,那么陌生,那么美。 我和他,如今,不过咫尺距离。 不知时间过去几何,他终于转过了头,目光落到我身上时,微微一怔。随即,缓缓绽开了笑:“郝郝,你回来了!” 那笑容很特别,如暖阳灿烂,又似月光婆娑,绽放在昏暗的楼道里,有种难以形容的炫目。 多么值得怀念的笑容,在事隔多年之后,竟还能有再见的日子!我无言以对,默默走了过去,跨过他,拿出钥匙,准备开门。 他一把抓着我的手,紧紧的,像要握断我的手,强行将我拽进他的怀里。 冰凉的怀抱,冰凉的气息,喷在耳后,激起一阵止不住的颤抖:“不要走,郝郝,你是我的,我一个人的。” 我笑了:“易笙,很俗哦。” 他没有理我,更紧地抱着我,像赌气一般地强调:“郝郝,你是我的。” 哈,多么耳熟,多么烂俗,像极了了狗血的八点档,无耻的男主,愚蠢的女主,交织出一个毫无创意的无聊故事! 我明明那么清楚、那么明白,可就因为说出这话的人是他,我竟还是止不住的热泪盈眶,止不住得想要哭泣。 真没用!我咬着唇抬起下巴,死死地望着橘黄色的楼灯,硬生生地逼退袭上鼻头的酸意。 我听见自己的声音,敲响在寂静的楼道中:“是的,我是你的。” 他似乎又笑了,低低的,暖暖的,抱着我的手突然用力,将我轻轻往上一提,然后更紧地拥进他的怀里。 我轻轻抵着他的胸,能感受到他已变得不那么单薄的好身材。我没有抗拒他不停落下的吻,干燥的唇滑过肌肤,他轻轻咬着我的脖子,下巴,耳朵,眼睑……一点点地覆盖了我的所有:“易笙,我不会永远都是你的,不会……” 闻言,他的动作蓦然一僵,再没了动作。 我退出他的怀抱,掏出钥匙,打开门。 室内,黑漆漆的,惟有几丝风透过微开的窗,流窜嬉戏。 我转过头,他面无表情地站在原地,一言不发,双手仍然微微敞开,仿佛正固执地等待什么重回怀抱,微微濡湿的黑眸充满了渴望,像极了宠物店里渴求主人的小狗。 这表情……真是最无耻的赖皮,易笙其人,当真不愧是作弊流的高手……我无奈地摇了摇头,上前抚着他的脸颊,极尽温柔:“但是……易笙,现在,我是你的。” 至少,现在是。 又或许……只有现在是。 我猛得踮起了脚尖,用力地勾下他已然僵硬的脖子,狠狠吻上他的唇,粗暴的反复啃噬,直到他模模糊糊地一声暗骂,然后强势地夺回了主动权,抱着我一遍遍地吮吻。干柴烈火,也不过如此。 但生活到底不是电视剧,至少此时此刻,我还能理智地记得提醒他:“易笙,关门……” “Shit!”又是一声低咒,易笙匆匆从我身上爬起来,砰得一脚踢上门,然后拖拽着哭笑不得的我一路直奔卧室,然后粗暴地将我扔上床,再狠狠压住。 月光洒进室内,背光的他的脸却只余一片阴影,根本看不清五官。惟有那双晶亮的眸子,闪着让人心颤的光:“只有现在?” 我还不及回答,他已狠狠咬上了我的肩,痛得我直抽气。可即便如此,还是没能逃过他落在耳边咬牙切齿的威胁:“我们大可以试试看,这个现在——有、多、长……” 在过大的动作下,我根本不及反应,只能被动地抱着易笙的脖子,跟着他狂乱无序的节奏,昏昏沉沉地起伏。 恍恍惚惚中,我的脑海里只有一个如何也不敢言说的问题:这应该已经过尽千帆将房事七十二招实践得踏踏实实的家伙,为什么技术依然一如当年的拙劣? 我想我一定是个十足十的蠢人,才会想着、想着就真的把话说出了口……那之后的一切,我真的不愿回忆,就……就让它随风而去吧T0T! 晨曦降临的时候,我肿着眼睛,望着泛着岁月痕迹的天花板,长长叹了口气:天亮了啊! 看来,飘阿兮前辈在小说里写得果然没错,惟有这个时候的男人是绝对、绝对不容挑衅的!但我想,她当初一定忘了最重要一点——尤其……是技术真的不怎样的! 序 郝仁日记 人之所以被动,是因为无意识地畏惧,因为底气不足,因为内心虚弱,不.99lib.够肯定。 因为自己剩下的仅有自尊,.99lib.惟有自尊,除此之外,再无其他。 其实,这是一个大家都在表面逞强,而内心脆弱的时代。 ——by郝仁日记 第1节 写死男主,看来非同小可。 忙碌如婉婉,竟也在这关口召见了我,还就约在我一直想去又嫌价格太贵的高档粤菜馆。 我挣扎许久,思来想去,终是没能抗拒美食的诱惑。只好狠心一把,选择牺牲我的耳朵——反正不管婉婉怎么说,我都不会去修改已经完成的稿子。 一直以来,我都是宁死不改文的Type。对于写文很辛苦很爱自我折磨的的我来说,完稿简直是天堂一样的感觉,怎么可能再自己跳回到地狱去! 为此,婉婉常说我是个没出息的,但我想我都没出息那么多年了,和没出息也有了一定感情,怎么可能简单地抛弃它呢? 我只能破罐子破摔。 出发前,我做了数个小时的心理建设,这才鼓起勇气钻进出租车,准备直面婉婉早修炼到九层功力的轰炸神功。 可我怎么也没想到,坐在饭桌上迎接我的居然还有易笙,这个在一夜激情后又消失了整整三天的家伙。 他正挨婉婉而坐,笑容是童年常见的顽皮,大大的凤眼儿总带着点近似讨好的点点光彩,很是卖乖:“郝郝,你来了!” 我挑了挑眉,目光瞄上显然一脸心虚的婉婉。她端坐在位置上,闷着头,视线瞥来瞥去就是不敢看我。我想现在的她大概只差没在脸上写上“能在这儿埋单的就是咱的大爷”这几个血淋淋的大字了。 回头想想,编辑的收入确实不算高,婉婉的家庭背景也不优渥,于此地消费简直如同自杀,我多少能理解一些。 其实,早在那天晚上,易笙在我耳边搁下狠话的时候,我就猜到这厮一定会在近期内出狠招。他一向没什么耐性,往往才想着什么手已经动了起来,还自以为了不起地把速战速决作为他的常胜之道,所以我想只要防过这一阵,赢家就未必是他。 可惜我千算万算,偏生就是算漏了婉婉。我一直以为她是最□的,但事实上,这年头谈的上□的只有挺立在汇率面前的人民币。 易笙比之于我,总是棋高一着,我是不佩服都不行。我怎么也想不到,他居然能把化敌为友这种形同传说的招数,结结实实地实践到现实生活中:“行啊,易笙,能耐啊!” 闻言,这厮居然故作羞涩地抓了抓微卷的额发,微低下头,一脸小媳妇模样:“还好啦……” 对这种脸皮厚过
城墙的家伙,我还能怎么办?我只能甩给老天两白眼,然后无语地低下头——化悲愤为食欲,猛吃! 我吃啊吃啊吃,竭尽全力地想把人均一千五吃成人均两千块。服务员对我的食量相当惊恐,惊恐中似乎又带着一丝快意,不停推荐各种昂贵菜式,燕窝蛋挞,奶油龙虾,等等等等。总而言之,就是钱钱钱钱钱! 我觉得自己根本就不是在吃饭,而是啃了一嘴的RMB。偏生易笙一反平日的冷淡,相当殷勤地给我布菜,还非常有取向地尽挑贵的好的精致的,相当有将人均两千的目标由我的嘴飞升至人均两千五的趋势…… 虽然满心意外,但我并没有抗拒,相反,还相当自得地享受着他大爷百年难得一见的服务。不管易笙这番作为基于何为,我都欣然身受。 毕竟这么多年来,一直都是我跟着他跑,我伺候,我送礼,我退让,我迁就他所有的所有,虽然也不是那么的讨厌,但现在终于有机会换一换角色,我也绝不能吃这眼前亏,不是么? 一餐饭吃下来,我们啥事儿也没谈,都顾着吃了。我甚至有种诡异的感觉,仿佛我今天来,就是为了展现自己非人的胃部潜力。 等我过满足地放下筷子,易笙才停下布菜的动作,端起碗吃起来,多半还都是吃我剩下的。这样的他似乎真的很体贴,看得一边端茶倒水的服务生那一脸的羡慕啊,让我止不住地想笑。 我想或许真的只有我们自己才明白,我剩给他的,原本就是他爱吃的。 易笙胃口虽然不大,还很爱挑剔这挑剔那的,从小就有大爷病,非常的难伺候。就算要对他好,也不能动作太大,不然指不定就好心给雷亲着了。 他闷头吃饭的时候很安静,和小时候叽里咕噜满脸花的样子完全不同,虽然手上的动作依然很快,但姿势相当优雅,咀嚼时近乎无声,修养非常好。 对这样的他,我多少有点儿意外,然仅仅只是余光的一计轻瞥,我便顾自惬意地喝着饭后茶,如何也不肯主动开口说上一句。既然请客的主人、埋单的老大都不开口,我又何必喧兵夺主?反正他们一个两个都是远比我没有耐性的人九九藏书。 果不其然,易笙刚刚起身去厕所洗手,婉婉就起身一屁股挪坐到我身边:“怎么,什么都不问么?” “有什么值得问的?” “他……不应该在这里的不是吗?” “你需要一个把我拖出来的理由,而建立这个理由则需要找一个可以埋单的人,不是么?”我似笑非笑地看着婉婉渐渐变得僵硬的表情,那神情何止歉疚,根本就是指着我能骂她打她捶她恨她最好还能恨上一辈子! 早就听说现代人由于压力过大会患上各种强迫症,导致收菜、种地这样应该毫无意义的游戏,都变得轰轰烈烈,持续走红。 但我以为可以无视易笙各种魅力的婉婉是强大的,没想到她的情况似乎更加严重——这,算是被虐癖么? “婉婉,我一直都很相信你。”我叹了口气,诚实地面对自己的心,“不过,我的确很好奇他为什么会去找你?他从来不是自找麻烦的主儿。” 我身边最难搞的人,无疑就是婉婉。宋依初既然和他有劳什子的相亲之约,应该更容易摆平才对。这样舍易就难的行事,实在有悖于易笙的风格。 “好啊,郝郝,你可真是好样的!不过就跟那家伙滚了几次床单,居然敢说我是麻烦了?嗯?” “……不会吧!他居然跟你说这个?”我愕然了,我震惊了,我淡定不能了:我靠,这个世界还有没有隐私了? “跟我说这个?那种闷骚?怎么可能啊!” “那……” “那什么那!你当我有眼睛不会看啊!” “……神啊,你这是长得什么眼!”超人么?这年头怎么内裤不外穿的孩子也能成超人啊,这让整天努力丢脸的孩子情何以堪!我当真无语了,“如果易笙都算闷骚,那我这样的怎么办?” “骚中骚,行了吧!”婉婉没好气地白了我一眼,见.99lib.易笙正往这边走来,便压低声问我:“你很久没看邮件了吧?” 呃,这话题转得……我有些反应不及,老半天才不很确定地应了句:“嗯,有半个月了吧……怎么,有事?” 在通讯极度发达的现代社会,别说写信,写封邮件我都嫌懒。能用打电话解决的,我就绝不发短信。因此熟悉我的朋友也从不用Mail跟我联系,不然等我发现它们,都不知道熬到何年何月了。 我想必然有什么重要的邮件,正躺在我的邮箱里呻吟咆哮,而且还不止一两天。可惜我尚没能得到答案,易笙已走到了我身边自若地坐下。 婉婉正要出口的话,就这么硬生生地卡在了喉咙里,憋得她一脸不自然。而我本就不知道说些什么,便一直保持着尴尬的沉默。 气氛有些凝滞的尴尬,一旁殷勤服务的侍应看着我们的目光,也渐渐变得诡异。 我着实不愿成为婚外情这样恶俗话题的主角,忍不住在心里念叨期待着散伙。但易笙到底是
.99lib.
跑销售的,眉一挑,嘴一动,不知怎的,竟带起了话题! 他和婉婉开始有一句没一句地聊了起来,从股票到基金,从债券到金融,再从某某名人最近的动向又是分析这个又是剖析那个的,竟是越聊越投机,越聊越火热。 他们的话题之广博,内容之高深,作为一名只能推动一丁点娱乐消费的OUT星永久居民,我只能叹为观止,根本不指望自己能插不上话。 尽管如此,我也没办法将自己完全置身事外,因为放在腿上的99lib.手一直被易笙的指纠缠不休,暧昧的摩挲着每一处关节。 这个该死的、无耻的变态老色狼!我在心里狠狠唾弃,面容却还保持着淡然微笑,努力装作什么都没发生的,不动声色。 易笙的眼角扬着笑,瞅准一个时机,便在我耳畔留下了一句,只得我二人听见的话:“郝郝,知道么?你强作镇定的时候有种禁【和谐之神啊】欲的性【和谐】感,让人忍不住想剥光你!” 轰! 在婉婉诧异的目光中,我彻底失了形象的烧红了脸。 易笙却捶着桌子,笑得像个胡闹的大孩子,天真得让人……忍不住想要掐死他! 我恨! 第2节 当天晚上,易笙便借送我回家之便,堂而皇之地攻入头顶三把锁的我家大门,无耻地实行了占地为王的政策…… 他像块掺了502强力胶的狗皮膏药,结结实实地粘在了我的水床上,任我拳打脚踢拖拉拽踢,用尽方法、费尽气力都无法将他移出水床。 最后我累得气喘嘘嘘,无力地瘫倒在地,只能不服气地瞪着他,努力揣摩以眼杀人的奥义。 易笙却惬意地靠在我最心爱的抱枕上,一脸无辜:“郝郝,我真弄不懂你们女生。明明瘦得很,却还老想减肥!就算今天晚上吃得多点儿又有什么关系,你长胖点儿只会更好看~” 我靠,这丫真是史上第一欠揍!我狠狠甩出两白眼,没想到,他却回我两魅惑众生的秋波。 灿如星子的眸像施了魔法,幽深的,慑人心魂。 我一时没防备,恍惚中竟被他趁势一把拖上了床。 昏昏沉沉的脑袋重重砸在了水床上,身体顺着一阵颠簸,甩得我一阵眼花,模糊的视线里是他渐渐放大的脸,以及他那怎么看怎么流氓的笑容:“郝郝,我们明明有更好的运动方法,不是么?” 夹着调侃的轻哄落在耳畔的同时,我的唇被重重吮住,有些尖的牙齿反反复复地啃噬蹂躏着我微干的唇,麻麻的,还带着点刺痛。我被易笙牢牢压在身下,他看着纤瘦却着实很重。 他的吻很深、很长,很不舒服,我被吻得大脑有些缺氧,却无力将他推开。 恍惚中,出现在脑海里的尽是些支离破碎的画面,各种各样。多是我们的小时候,曾天真无邪的岁月:笑着的他,生气的他,愤怒的他,委屈的他……那么可爱,那么丑…… 想想过去,再看看现在,我突然又有点儿想流泪。 我咬着唇,闷着声,直到易笙渐渐变得温柔的吻,细细落在我的眼角,我才知道——原来,自己真的流了泪。 我想要抹掉,却被他拉住了手腕,取而代之的是他的拇指,有点粗糙,却让人莫名安心。他耐心的轻轻拭去我垂下的泪水:“郝郝,你还是一样爱哭。” “我就是爱哭,不行啊……” “不是不行,只是你每次在这个时候哭,让我觉得……觉得自己像个□犯……” “……”我抬起眼睑,意外地看到他变得有些不知所措又强作镇定的模样,突然忍不住有些想笑。可不管怎么用力,却始终拉不起嘴角,“对不起……” “唉……你明明知道,我不是这个意思……”他挫败地叹了口气,额抵着我的,肌肤的热度很是烫人。 “那……你就当是你的那个功夫‘太、强’好了~”我低低地笑,主动伸臂勾住他的脖子,将他拽了下来,用力咬上他的耳。 只.99lib.是在牙齿碰上肌肤的那一刻,我不由缓下了气力。我含着未褪的泪意,轻声地、含糊地喃喃着,也不管他是否听得清:“易笙,你到现在还在这里……这样……真好……” 听说,历史总是无限重复。 而人生,就像一辆循环列车,开着、开着,竟又回到了最初。 易笙,不知不觉,我们似乎又回到了那些年。 你握着我的手,我看着你的背影。 你带着我,我跟着你…… 我以为这一夜后,易笙会和过去一样,不留下一句话的,又无声无息地消失一段可长可短的时间。 事实上,刚睁开双眼就发现自己的身边边空空如也的时候,也容不得我不这么想。 瞥了眼微乱的床单和早已凉透了的空位,我读不懂自己的情绪,或许,也不想懂。我只是放空了心情,懒懒得赖在床上,叠着双腿,□地盖着薄杯,无聊地盯着天花板和那盏有了好些年岁的顶灯,什么也不想的就那样赖着。 昨夜的一切仿佛只是一个春梦,一个没有任何意义的,不算甜美也并不糟糕的梦。 心里有点儿堵,闷闷得很是压抑。我不由自嘲:何必如此?关于这些,早就已经猜到了,不是么?关于这些,早就已经习惯了,不是么? 那么,事到如今,我又为什么要如此矫情的在意? 没必要,实在没必要。 不耐寂寞的闹钟,滴滴答答的敲进耳膜,心绪开始无限浮躁,如何也找不到平静。 终是烦了这状态,我在一声自
己也不知道为什么会有的叹气中,缓缓起了身。 套上精致的丝绸睡袍,端起有些凉意的咖啡,我不愿去想这些都是谁放的,只是信步走到落地窗边,拉开染着晨曦的窗帘。 自以为优雅地啜着冷掉的咖啡,我看着拨开云雾的红日,冉冉的,绽放在空中。 忽的,腰上缠上了一双臂,紧紧地搂住了我。瞬间僵硬的后背,贴上了一具单薄的胸膛,没有小说中常常写到的火热,微微的凉意让我忍不住发颤。 “起来了?很早嘛。”不浅不重的呼吸掠过太阳穴,麻麻酥酥,不似电流的滚过,却也带着激起热泪的刺激。 我没有说话,只是死死盯着那轮渐渐渲上金光的红日。然后,缓缓的,缓缓的,腾出一只手,覆在他冰冷的手背上。 下一刻,我用力的、紧紧地扣住了他的指,像抓着无论如何也不愿放开的珍宝,牢牢地扣在自己的腰腹。 易笙没有抗拒,任我抓痛他的手,亦是一言不发的,环抱着我,无声久站。 我遥遥望着窗外十年如一日不变的风景,视线渐渐变得模糊。 抿着唇,咬痛了自己。 我想,或许,那不过是一种不甘,很纯粹的不甘心——说了那么多,想了那么多,可终究,还是输给了自己…… 易笙,我一生的毒。 第3节 易笙顺理成章搬了进来,尽管,我们原本就只有一墙之隔。 在他不耐其烦地一遍遍委屈重申下,我逃避不能只能被迫地知道:原来那天早上,他之所以愿意顶着两轮黑眼圈消失在我舒服的水床上,就是怕我“用完”他的身体之后,无情地踢他出门。 为了世界的和平,为了美好的未来,为了大大小小各种听得我头晕目眩也听不明白的理由,他便趁我还在睡觉的时候,翻箱倒柜,偷渡了我的钥匙,强行搬进了我家。 这席怎么听都让人觉得应该要报警的话,易笙却说得得意无比,那骄傲的表情无限欠扁。 他却毫无自觉,还大方地将自己的计划之详尽,考虑之周到,反反复复说得我想弄不明白都不行,幼稚的让我连句反驳的话都找不到。 我只能无奈朝天翻了一阵白眼:“我说……大爷,易大爷,你们公司倒闭了么?你怎么都不用上班啊?” 他居然能这样寸步不离地赖在我家! 我是自由99lib?职业,本来就可以自己安排时间。稿债不压身的时候,自然可以在家放松。 但为什么这个朝九晚五应该还要常常加班没好日子过的家伙,也会这么闲? 闻言,易笙只是笑眯眯地看着我,然后落落大方甩出两个字——“年假~” …… 不过短短十天,在易笙的强攻猛进下,我的世界迅速沦陷,之前的坚持都不知道去了哪里。 我只能任由他一反往日的慵懒,用飞一般地速度强势突进,异常勤奋地表演着传说中的所谓鸠占鹊巢。 各种他的私人物品,被一点点地搬进我的房间,我的浴室,甚至是连我妈都不被允许踏入的书房——在堆砌着各种小说、漫画、美容和八卦杂志的书柜旁,放着一张深茶色小几,搭着一个颜色鲜艳造型可爱的坐垫,便成了易笙的工场所,也是他在我家驻足最久的地盘。99lib. 易笙最爱窝在这方不算舒服却能让我一抬眼就瞧到的角落,一边哼着诡异的歌,一边敲击键盘,时不时地送上一个实在萌不起来的猥琐媚眼。 即便是一直努力无视他存在的我,此时此刻也不得不承认:易笙,真的已不是那个连书都读不好的超级差生了。偶尔提及他的工作时,他总是显得那样自信,闪闪发亮的,让人移不开眼。 我想易笙一定是非常喜欢他的工作,喜欢得愿意没日没夜地去付出,所以即便是赖在我身边的日子里,也常常抱着他的电脑,关注那些我永远看不明白的数据,看那些我如何也提不起兴趣的新闻。 其实,关于那些,易笙看得并不兴奋,但是非常认真。他认真时的样子帅气逼人,害一直努力无视他的我,总管不住自己心的,动不动就走了神。 打开半天却还是白板一片的屏幕上,常常倒影着我不自觉的微笑,亦是那样愉悦。 我自欺欺人地偷望他如飞的手指、炯炯有神的眸子及俊帅非凡的侧脸,心里有些酸酸的,想着看过这样的他的女同事,有多少人还能好好地守住自己的心。 他不是我的,迟早要离开。我一遍遍地这样告诉自己,又一遍遍地默默反驳——至少现在,他是我的,我一个人的。 放眼望去,我不算太小的房子里,我不算宽广的生活空间,到处都留有易笙的气息和痕迹。他就像块揭不去的膏药,走到哪儿粘到哪儿,抬头低头转头,怎么都能看到他,贴身得我快找不到喘息的空间和时间。 每天二十四小时,除了洗澡上厕所,我们几乎没有分开过: 早上,我们一起起床,一起赖床,抢着同一条被子。最后,总是易笙被我踢下去做早饭; 中午,我们一起偷懒不做午饭,简简单单用营养又方便的三明治打发,往往还各自抱着各自的电脑,很没出息地一边挖着地雷,还被轰得稀里哗啦,惨不忍睹; 晚上,我们一起用很多便宜又好吃的食材做丰盛无比的晚餐,吃得肚子往外凸,才一脸满足的手牵着手出门散步,时不时还来一下追狗的乐趣,看着狗狗们冲我们愤怒狂哮又无可奈何的模样,一起笑到不行; 我们还会一起逛超市,比较货架上的各种美味,彼此鄙视对方的眼光和品味,再不停鼓吹自己喜欢的产品,认真的程度几乎让守在一边的推销员开始担心自己会不会下岗…… 不过短短数日,我们已做尽了所有傻瓜情侣做过的傻事儿,和所有的热恋中的情侣一样,开心胡闹地度过每一天。 我们甚至幼稚到用剪刀石头布来决定家务的归属,虽然运气差人一等的我,总是输给上帝偏爱的他,但我也有秘诀和强项——耍赖。 每当轮到我最不想的家务,我便又是横眉又是竖眼的,努嘴努到整张脸都扭曲,硬要他慢出输给我。 每当那个时候,对我不要脸不要形象的无耻行径完全看不下去的易笙,便只能在我可媲美樱木花道的杀人目光中,苦着脸配合着假装输给我,然后认命地去拨弄他也不那么擅长的洗衣机。 每天晚上十点,易笙会非常有大男人气势地强行将我架离电脑,连拖带拽,绝不准我赖在书房里浪费时间,让我改头换面从此当个早睡早起的好宝宝。 可最后的最后,却常常会自己管不住自己的,跟我一起抱着手提窝在被窝里,看让人不敢自己上厕所的恐怖片,一起被吓得脸色发青。 我们相互依偎,手□缠,度过每一个夜晚,在彼此的温度中,渐渐找到了幸福的味道。 尽99lib?管我常常会在半夜莫名惊醒,然后当我惊慌的扭头后看到了他平和的睡颜时,竟又觉得无比安心。我总是紧紧抱着他,即便手被压麻了还能笑得一脸傻气,一脸满足。 我从来不知道,自己竟可以蠢得这样无药可救。 只要一想起这些不符合年龄的幼稚行为,我就忍不住地想要捂脸呻吟。然而最让我觉得丢脸和难以启齿的是——我居然会在心里暗自为自己能这样的蠢而欢天喜地…… 啊,啊,我怎么会变成这样?! 第4节 易笙陪在身边时度过的日子,我就像只一无事处的猪,整日里懒洋洋的,吃了睡,睡了吃,除了上网查查就职信息,没事投投简历,偶尔出门面个试,什么都没做。 真正的一无所成。 尽管,目前的我是真的很想要一份工作,未必需要能让欣慰一笑的高工资,但至少能让人看到一个可以期待的未来。 女孩子终究要过的稳定
些,过去我不曾那么想过,不喜欢那些一眼就能看到三十年后的人生。 人生只有一次,过一天少一天。 我能做的仅仅只是让这辈子变得精彩和富足。但这些年,该去的地方、该看的风景,我已一一走过。 现在,我想要一个“家”,一个在很多年前我就失去的温暖的归处。可以的话,我想找一个独生子女,这样就可以要两个孩子,一个男孩,一个女孩。 我可以陪男孩打游戏,陪女孩玩过家家,看他们笑,看他们闹。 等他们再长大一点,如果他们也喜欢,我会教他们画画,然后每天都很努力地把他们打扮成小帅哥和小美女。 我们可以像现在的我一样,没心没肺什么都不用考虑的快乐生活,一起吃饭,一起玩耍,一起糟蹋时间。 我会尽自己最大的努力让他们幸福,不让他们走我走过的路…… 不过,这个社会很现实,婚姻更是现实得不能再现实,我若想要得到一些什么,就必须要舍弃同样珍贵的一些东西。譬如,理想。 毕竟,作为一枚迈进剩女阶段的大龄女青年,我的资本早已不雄厚,再没办法这样随心所欲地过下去了。 可即便如此,也不是那么容易。 我投出的简历大多虽然都有给还明确的回复,我也参加了许许多多的面试和考核,但往往排上很久的队伍,等上很长的时间,结果却是大海沉石,有去无回。 易笙一直不依不饶地非要跟着,不管要花多久时间,他都一定抱着工作用的超薄笔记本,等在附近的咖啡厅,还时不时地往我面试的大楼观望,因此总能在第一时间发现我。 他这样的体贴,我自然是欢喜的。可看他面对我越来越沉的脸色时,依然不去的淡淡笑容,仿佛早就算到了这样的结果,我又忍不住冒了火。 原本满腹不顺心的委屈,竟在他云淡风轻的表情中,愣是翻了倍。相信若不是大庭广众,众目睽睽,我早就失了形象地提脚踹人了! 不知道为什么,我自喻不错的脾气在这家伙面前,总是消失得很彻底,一次又一次地成就了火龙果的99lib?名号。 可易笙一点儿也不在意我的愤怒,还一把搂过我的肩,自然地忽略我掐他腰肉的指,温柔将落到脸颊旁的发放回到我的耳后。 他低头附到我耳边轻语:“别急,你的话,一定不会有问题。我们去超市买点儿好吃的提提精神,晚上我帮你九九藏书好好参谋参谋,当初我也失败了好多回,让我这个兜揽了无数成功妈妈的人帮你看看,保证下一次一定是你挑工作,不是人挑你。” 坠落的声音虽然很轻,却是铿锵有力,充满了安抚的力量。 我不自觉地一抬眼睑,正好对上了他潇洒飞扬的笑容,莫名的,竟真的安了心。 我想,易笙是明白我的。比起得不到工作而言,真正受了伤的其实是我的自尊。 过去那几天,我固执地不肯让他插手,不准他提任何意见,以为有这样的资历,找个千把块钱的工作,绝不会有什么问题。自信过了头,却落得如此结果,在面子上过不去。 我一直希望在易笙面前的自己,能是出色而优秀的。为此,我从小就一直非常、非常的努力,甚至竭尽全力地去做一些自己并不擅长的事。 但一次一次,我展现给他的,却总是自己最为落魄的一面。我真的丢脸,不想面对,想要逃跑。 易笙明明知道,知道所有的这些,却没有点破。 他乖乖地闭上了一向无比毒辣犀利的嘴,体贴地牵着我的手,惬意地踱步在夕阳中。 有种难以言喻的温暖,缓缓地流向四肢百骸,挥不去的甜了心。 低下头,我看着彼此交融的影子,偷偷藏去了如何也无法忍住的勾唇动作。 刚刚才蔓延了全身的失落、沮丧和丢脸,竟在这短暂的瞬间,便褪得找不到痕迹。 原来,他已是这样安心的存在。 晚饭一如既往,简单而丰盛。 在秋老虎还舍不得离去的日子里,我们打开了空调,吃着热辣辣红艳艳的火锅和韩国炒年糕。 进餐过程中,我们虽然灌下了一罐又一罐冰啤酒,却还是辣得眼泪直流。偏生有种说不出的爽快,怎么也挺不住口。 我辣得舌头都麻了,吃着、吃着,频率高了反而没感觉了,可以心平气和地吞下平日里根本无法往嘴里塞的辣椒。 易笙明显比我还要怕辣,一顿饭吃得他眼睛都快要睁不开了。虽然没有狼狈地流下眼泪,但汗水倒是湿了一大片,灌下的开水更是足够他狂奔上一整晚的厕所。 看着实在受不了辣,狂奔去厨房添饭的易笙,我笑得坏心,复又自得其乐地咀嚼起所剩不多的残余菜渣。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长个子的高中时期饿多了,留下了什么后遗症,导致养成了我绝对不会浪费食物的好习惯。不管吃得多撑,我也一定要收光桌上的剩菜残渣。 若余量较大,就算再懒的动,我也会把它们好好的包起来存放。因此,我在国外的日子过得并不奢侈,也有了些闲钱去购置奢侈品。 瞄了眼久未打开的贮藏室,那里有我不自觉逛进名牌店时,不自觉为易笙买的各种礼物,盖在层层冬装下面,始终没有机会送出去。 在离开易笙的那999天里,我常常在旅行时买绘有各地风情的明信片邮寄给他。尽管总只有寥寥数语,不着重点,甚至没有署名。但那些贵重的东西,由于我对自己的人品毫无自信,所以总是打包带着到处跑。 那几件礼物价值不菲,远超过我一柜子衣服和包包的价格。如果不能送出去,真的非常浪费。然而今时今日,在这样不清不白又没有未来的境况下,要送出这些东西,又谈何容易呢? 这些日子,因为没有可以期待的未来,我才能如此惬意并且毫不愧疚地享受着他给予的温柔,任性恣意,耍泼耍幼稚。 我从未想过,当一个人无所谓失去的时候,竟可以变得这样的无耻!然而,也因为这样,我想待到结束的时候,即便早有了十足的心理准备,我还是会忍不住惆怅。 不求天长地久,只要曾经拥有,说到底,不过是升华了的阿Q精神。不是不想拥有,不是真的舍得,只是没有办法。 不想让他在自己手里生生被抢走,所以干脆的自己先放开手,多么的自私!可惟有那样,我才能保存仅有的尊严,以及不会回头的前进之路——因为,选择了放开的我,没有资格后悔。 我都已经想得那么好了,但当我不经意的望着他纤细优雅的身影时,心里还是会无法抑制地酸楚,酸楚得恨不得能忘记所有得到过的甜蜜。 当易笙再次消失的时候,看着他留下的这些痕迹,我又会如何? 答案其实很简单,只是我不想面对。 终究,我还是懦弱。 第5节 秦云来电的时候,我正看着易笙穿梭在厨房的身影发呆,至于究竟在想什么,我根本记不住。或许,也不重要。 我移不开视线,只因他不经意间侧首时露出的暖暖的微笑,那样英俊那样美好,一下就烧烫了我的心。 心里莫名产生一种恐慌,我几乎是抢一样地接起了手机:“喂!” “……郝郝,你接了。”电话那头的秦云似乎愣了一下,随即是放松的长叹,及近乎自嘲的低笑,磁性成熟的嗓音透过话筒,拉回了我恍惚的神志,“你还以为你会拒接我的电话。” “拒接?为什么?我怎么可能拒接你的电话!”我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居然忍不住地刻意加大了嗓门。 “因为你一直没回邮件,我以为上一次……惹你生气了。”秦云说到这儿时,显得有些小心翼九九藏书翼,轻声轻气,还带着一丝丝浅浅的讨好。 我不是听不出来,却无法全心关注,只因咫尺距离外,是易笙面无表情的脸,及渐渐暗下的眸光:“不是……我没看邮箱的习惯,所以不知道你写了邮件给我。抱歉……” 渐渐的,我不知道自己在说些什么,只觉得嘴巴上上下下开合藏书网着,声音木然地传进耳朵里,却没有激起任何凡响。 我只是那样呆呆地看着那头的易笙。而他,也就那样一声不吭地,笔挺挺地站在三米开外,冰冷的表情明明那样无情,却又好像已写尽了鲜血淋漓的受伤。 心中瞬息爆裂出的疼痛,迅速蔓延在四肢百骸间。 那一刹那,我的鼻子酸得发了痛,无限用力才没有甩出渐渐松开的手机。 我知道,自己不可以。 此时此刻,在这样的心情下,我必须要逃。 而手机的那一段,或许,会是我的出口。 我知道自己太自私,但我没有办法。 我必须要静一静,冷却下被他烫热的脑。不然,我怕自己会一败涂地。 可或许,我早就输得没了自己。 因为当我挂掉电话时,手竟有止不住的颤意。 尽管如此,即便如此,我还是听到了自己倔强的声音,回荡寂静的空间里:“我要出去。” 易笙什么也没有说,好久以后,才在我的注视下,决绝地转身离开。 我一个人呆在那儿很久,最后甚至不知道自己是怎样回的房间,又是如何换上的衣服又换了什么样的衣服,只记得离开卧室的时候,客厅黑漆漆的,毫无人气。 心里一片冰冷,这就是我要的结果么?说实话,我自己也弄不清楚。或许,这是对的吧。 轻轻叹了口气,我凭着习惯走到了门口,弯下腰去摸高跟鞋。 突然,黑暗中伸出一只手,紧紧抓住了我的肘! 我吓得整个人弹了起来。可欲出口的.99lib.尖叫却戛然中止在了空气中微微沙哑的两个字里:“别去。” “易……笙?”我愕然,随即因为手肘传来的疼痛倒抽了一口冷气。 “郝郝,求你,别去!”这短短几个字,像是被吐出来般,满满都是酸涩,甚至还带着一丝我
不愿去听却无法抗拒的悲哀。 他很用力地抓着我,五根手指仿佛烙在了皮肤上,强硬无比。 我疼得几乎落泪,牙齿咬的咯咯作响,可心里却仿佛被什么烧着了一般,恐慌得不得了! 不行!逃!我的脑海仿佛只剩下这些,迫使着我突然发力,不顾一切地挣脱了去,然后头也不回地飞快跑了出去。 夜风迎面而来,呼呼得刮着耳朵而去。 后面没有传来易笙的呼唤,只有被我撞到的门砰然关闭的巨响。 尽管如此,我依然无法停下脚步。 眼里干涩得挤不出眼泪。 可是鼻子,却酸得迷糊了视线。 我不知道自己跑了多久,直到喘不过气才停下了脚步。跌跌撞撞走了两步,这才发现自己竟不知不觉跑到了大街上。 天气还热,时间还早,林立的店铺尚未关门,灯火照亮了夜空。饭后散步、约会进行中的人满街都是,他们多用怪异的眼神看着我,仿佛看着一个偷偷逃院的精神病患。 我囧囧地抹了一把脸,不自然地低下头,却是一愣,再忍不住自嘲地低笑起来:我真是疯了,居然穿着拖鞋就跑了出来…… 摸出手机,按下通话键,声音里尽是挡不住的疲惫:“对不起,秦云,能不能麻烦你来接我……” 第6节 秦云并没有来接我,因为他一早就等在了我家院子门边的小巷。从后门胡乱跑出去的我,正好错过了守在那里的他。 我挂下电话,犹豫了许久,还是没有勇气回去面对那样的易笙,便只能拖着和身上的装扮全然不搭的拖鞋,敲着青石地板踢踢踏踏地走了回来。 夜幕下的小道,路灯昏黄,人影稀疏。 空气如此寂静。 然而,我还是很轻易地找到了他,秦云。 他正独自倚在自己的座驾边,盯着缭绕在路灯的飞虫发呆。不难看出秦云刚从外地赶回来,风尘仆仆,一脸疲惫,惟有那双上仰的黑瞳,灿亮如星。 不知道为什么,我莫名想起了他打电话来时的不安言语,带着点儿孩子气的惶恐,仿佛在计较着一些我其实心知肚明却始终不愿去想,甚至努力忘记的东西。 然而在发现他的那一刻,我的心里突然明亮一片,自然而然地萌发了退却之意。我不应该,这样不对。 可是,我还来不及顿足,他已转过头来。在对上我视线的那一刻,他英俊老成的脸上露出了久违的温暖笑容,像初升的朝阳,光晕淡淡,如沐春风。 我傻了眼,那是…… “郝郝!”他温文的笑着,腼腆的,羞涩的,坦然的,青涩年华。 时间在这一刻,似乎突然一溜烟回到了十年前。 那时的秦云便总是载着这样的笑容朗朗,少年老成,成熟又笨拙,叫着我名字的声音清脆响亮,满是喜悦:“郝郝!郝郝!郝郝!” 恍了神,乱了心。 我晕晕乎乎的,不知道自己此刻究竟身在何方,直到一九九藏书双厚实的掌在我眼前晃动。 我傻傻地抬头,看到秦云明亮的黑瞳中痴傻不已的自己,尴尬万分。 秦云见状,抿着唇直笑,却礼貌得没有笑出声来让我难堪:“呵,在想什么呢?那么出神。” “呃,没什么。”我不好意思地低下头,却还是老实地交代了,“刚才一不小心就想起了从前,你叫我的样子和高中时一点儿没变。” “是吗?”秦云微微一顿,然后把手盖在了我的脑袋上,用力揉了揉我的发,做了高中时他绝不会做的事,“那么,这样呢?” “哈哈,这样就像我们上大一那会儿,你也老弄乱我的头发!我还记得那时候,我们有事没事就老出去喝酒,我喝,你看。我酒品不好,一喝多了就爱说胡话,还像机关枪一样唠叨个没完,然后你就会像这样子揉我的脑袋,结果——揉得我更晕了!” 想起那段青葱纯真的岁月,想起那时做尽傻事的自己和他,我忍不住低笑,人也一下子放松下来,“时间过得真快,可是又好像根本没有离开。” 曾经,我以为自己的世界只有易笙,我为他哭,为他笑,为他牺牲,为他神伤,为他一个人寂寞一个人走。 可现在,我却蓦然发现,原来我和这个人也有过那么多的回忆,各种各样的,多得说不完、数不尽。只是比起和易笙的,显然要单纯许多,没有那么多伤害,也没有那么多的念念不忘。 我单纯的喜欢他这个安全而温馨的存在,也单纯地被他全心全意地喜欢着; 我总是在心里祝福他的幸福,假装不知道他对我的感情,默默地利用,默默地践踏,默默做着残忍的事;最后,无声无息地悄然退出他的世界。 对于秦云,我不曾给予他任何希望,却还是感到亏欠。毕竟,在我被易笙和自己伤得体无完肤的时候,陪在我身边的一直都是他。 秦云就好像我的救命稻草,是我最孤寂最黑暗的旅程中惟一的明灯,也是我不愿拖下水的大树。 只有他,我不想,不愿,更不应该。 曾经回荡在脑海中的想法,在这个瞬间,被仅存的良心,最后的良知,彻底否决。 我想着秦云纯然的笑容,那暖暖的手掌心,轻不可闻的叹息,深邃的眼眸,满满都是对我的关怀。 心,微微一颤,完全的羞愧。 这一刻,我终于下定决心,再不犹豫。我认真地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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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眼睑看着他,可话还没说出口,就被秦云突然用手掌盖住了嘴:“秦……” “我都知道了,你什么也不用说了。”秦云的眸子很黑,仿佛一潭泥沼,无声无息间便可以湮没思绪,“他回来了,而你,选择了回到他身边。” 他……居然猜到了!所有的话一下堵在了我的喉咙里,我无言以对,只能怔忡地看着他那张棱角分明的脸,刚硬、俊逸、坦诚,和易笙全然不同:为什么? “果然……我还是晚了吗?”秦云低下头看着我的拖鞋,勾出一抹自嘲的笑,并不讥诮,既没有易笙那样的阴冷,也不像我那般讽刺,只是无奈,“能让你这样冷静的人变成这样的,除了99lib?他,还有谁呢?” 其实,我从来都不是冷静的人。我冲动、偏执、顽固不化、不依不饶、自私自利,只是这些,他都不知道罢了。 然而,我并没有反驳他。 我不忍心反驳他。 他脸上的无奈,我看着实在太过眼熟,就像我平日看着自以为是不肯低头的易笙,满心的无力却又无法言说,或许,也舍不得说。因为内心深处终究是喜欢着的,不得了的喜欢着。 最后的最后,我只能呐呐地吐出这个世界上最没有价值和意义的三个字:“对不起……” “拜托,别说对不起,这是意料中的结果,不是么?”秦云笑笑,有些洒脱,仿佛对于我的离开,并不眷恋,“你早就说过了让我别等你的,现在只是把这些付诸现实。所以不必内疚,别让我错误的觉得自己很悲惨。” “我……”差点出口的,是又一句无力的对不起。我反射性地捂着自己的嘴,然后在他的讪笑中,无措地低下头,对自己的笨拙又气又急,却又毫无办法。 许久之后,99lib.空气中传来他低低的声音,融在凉凉的夜风中,仿佛来自远方,距离感十足:“那么,这一次……你们是真的么?” 谎言堵在喉咙,无论如何都出不了口。 最后,我只能艰难地点了点头,不让他看见我已渗入血脉的苦涩:如果还有什么是我能为他做的,那么就是不能让他再为这样的我担心。 抱歉,秦云,不管我和易笙是不是会在一起,我都不会也不能和你在一起。 用一颗残缺不全的心,换你的全心全意,我真的做不到。 我到底自私,不想怀抱羞愧,一辈子委曲求全。 这样的人生太累,我做不到,也不想要。 抱歉,秦云,请允许我就这样放你走。 假如在你心中,我是快乐的,那么我想,善良如你,应该也能温柔的笑着,然后去追寻自己的幸福吧。 第7节 时光跳着自由的舞蹈,划过岁月的琴弦,滴滴答答地流逝。 我和秦云,一步的距离,彼此不能相望。又或者,仅仅只是我无法看着他。 无声的等待、无声的僵持,在我们之间久久延续,仿佛已凝固了时光和空间,没完没了,也不知尽头。 虽然夏季还未走得太远,日夜里的温差却已经带来了冬的气息。夜色渐深,远处卷起冰冷的风,拂过我单薄的衣服,密密麻麻地刺入僵硬的肌肤里,着实九九藏书冷得可以。 我忍不住打了个颤,可那句“对不起,我想我该走了”却怎么也说不出口。 因为,那个可以开口说要离开的人,并不是我。 我只能直着僵硬的脖子,牢牢地盯着自己异常不和谐的拖鞋发呆,直到秦云的掌背盖住那个傻头傻脑的憨笑猪脸,硬生生地将它们拔了出来,我才在自己的一声惊呼中,回过神来:“秦……云?” 他他他……他这是干嘛啊? 我全身僵硬,无比尴尬,猛一抬头,却正好对上了秦云放大的脸,又是一惊。 然后,我不得不在他的黑瞳中那样清楚地发现自己又惊又羞的干干模样——如此这般硬生生地被人用公主抱抱了个满怀,纵然对象是曾经最亲密的好友,我也无法不惊愕。 “放我下来!”我捶他,用了点儿力,生怕他也会狗血的犯上男人的通病——以为女人说不要就是要! “我背你回去。”秦云闷哼了一声,顺从地将我放下——放在了他的车边,然后将拖鞋递给我,“拿好。” 他转过身,宽阔的肩,挺拔的背,正正地对着我:“上来。” “我……” “别拒绝我。”他的声音一向低沉,不响亮,但却如同一章神秘的乐曲,磁性温柔,缭绕在心间,幽幽而响,直入脑海深处,“就这次,只有今天,请.99lib.你别拒绝我,拜托……” “……好。” 我乖乖趴在秦云并不很温暖的背上,一声不吭,气氛沉闷却不尴尬。 他静静地托着我的腿,并没有任何“过”的动作,迈着稳健的步子,往我家走去。 鼻息间,尽是清清淡淡的男士香水味,顺着秦云微开的衬衫的领子飘了出来,很是好闻。 我犹豫了一下,99lib?终究还是拒绝了诱惑,没有把脸颊贴上他那仿佛正在守候的宽阔的肩膀。 那样舒服美好的姿态应该是专属于恋人的,而我们并不是。 从这里回去我家的路并不长,无需加速,也不过五、六分钟,可这一步步地走过,竟好像踩过了我们一起度过的那些年:我的失落,他的笨拙;我的痴恋,他的温柔。 在那些应该青春快乐,理当朝气蓬勃的岁月里,我总是阴郁的表情,沉默少语,孤僻又孤独,恰恰反衬了他阳光般耀眼单纯的笑容。 那样迥然的我们,竟如此诡异地并肩一起匆匆地走过破碎灿烂的年华。 很荣幸得到了命运的宠幸,让我在最阴暗的日子里遇见了灿烂的他,得到了那么多的照顾那么多的温柔那么多的关怀。 能给我幸福的那个人的手,明明已经放到了我的面前,我.99lib.却没有办法伸手握住。 于是,就这样和幸福擦肩而过。 所以以后即便不幸福、不快乐,我也没有了抱怨命的理由。 我微微地裂开嘴,真心地笑了出来:谢谢你,秦云,真的谢谢你…… 最后的最后,那么多没能出口的谢谢,在十多年后的今天,终变成了一句无发出声的“祝你幸福”,顺着我的唇逢,烙在他的肩膀。 楼道的灯坏得很彻底,黑乎乎的一片,秦云显得有些艰难,可是抱着我的臂却那样的坚定,丝毫没有放松,直到我家门口。 在他松开手臂的那一刹那,我跳下了他的背,没有回头,没有说再见。 我静静地翻着包,从里面找出钥匙,还未□去,就被牢牢扣住了手腕。 低下头,我看着自己今天过于多灾多难的左手,心里一片荒凉。 传入我耳间的秦云的声音,很压抑,很低沉,带着一些让人想流泪的疼:“郝郝,再见。” 他说:“郝郝,放心吧,我不会等你。如果有个绝世美女落在我面前,我一定会将她抢回家。” 他说:“郝郝,我们还是朋友,一辈子都会是朋友。” 他说:“郝郝,既然选择了,就珍惜吧。” 他说:“郝郝,对不起,我不知道要多长时间,但在我联系你之前,请不要找我。” 他说:“郝郝,这一次是真的再见了。” 他真的是一个很好、很好的人。 我想这一生,甚至是上一辈子,下一辈子,也不会再有像他那样好的人出现在我身边了。 对于这样温柔深情的告别,我应该泪流满面。 可是直到最后,我都能撑着笑容,非常努力地用最灿烂的笑容,对他渐行渐远的背影重重承诺—— “秦云,我答应你,我会好好的。无论未来如何,我都会好好的生活,好好的过每一天。” 不管我未来的人生中,有没有易笙这个人存在,我都会好好的,一直好好的。 因为,我已经答应他。 我站在原地,目送秦云离开时的背影: 对不起,秦云,我必须放手。 因为,你真的太好,好得我不敢占有。 很可惜,我最初遇见的那一个人,不是你。 再见了,秦云。 第8节 我想我大概永远没有办法成为一个真正聪明的女人,写了那么多罗曼蒂克的小说,描绘了那么多美好的女性:坚强、勇敢、倔强、聪慧、敢爱敢恨。 然而,我自己呢? 看着消失在楼道里的那道悲伤而□的身影,我忍不住的轻笑出声,带着没喉的苦涩—— 原来,不管岁月走过几何,不管经过多少风雨,我依然无药可救地笨着,为了那个只要一想起就觉得胸口闷痛的男人,一而再、再而三地愚蠢着。 虽然听上去很不可思议,但我想我的幸福,就目前而言,却是只有易笙一人能给。 他是我的劫,而我,早已放弃了逃避。 长长叹了口气,我将所有的心思藏进内心深处,面无表情地打开家门。 迎接我的是一室黑暗。 他不在。 我莫名松了口气。 粗鲁地踢掉鞋子,我才刚刚踏前一步,就被不远处那一大团黑乎乎的东西狠狠地吓了一跳:“哇啊!” 我吓得魂飞魄散,几乎跌倒在地,这才发现那竟是易笙。他还在那儿,维持着我出门前的样子,一动不动地紧紧抱着自己的膝盖,整个人就像只被抛弃的小狗蜷成一团,无比丧气地蹲在原地。 “易笙?”我轻唤。 他没有理我,只是一径低着头,身体更紧地缩了缩,像个任性的孩子,为了想要而得不到的玩具,耍着低劣的脾气。 看着这样的他,我满心无奈。 蓦然想起秦云孤独的背影,再看到这样任性的他,我的心里更加沉闷,一贯的纵容仿佛随着秦云的离开,湮没在了那一刻的伤感中。 第一次,我对易笙变相示弱的无赖表现,有了一些不耐烦。 为什么?为什么他总是那样,舍不得舍弃任何东西,爱情也好,面子也好,什么都是如此,永远那么贪婪。 虽然我心里也很明白:易笙想要的东西,从来就不多。可偏偏之余于我和他而言,那小小的幸福却或许是永远的最奢侈。 关于这些,为什么直到今天,他依然不明白? 或许,他一直都很明白,只是不愿去想,宁愿逃避。 我瞬时沉下脸色,再不发一语。纵然,心里有很多话,其实想了很久,却一直无法说出口: “哥,你知道么?这个世界很残酷很冷漠也很不公平,失去的往往会比得到的多,然而正因为如此,我们才会为自己小小的得到,欣喜若狂。 “你既然舍不得为我放弃,无法为我舍弃,那又要如何赢得我的信赖? “耍赖、任性.99lib.t>,帮不了任何人。特别是你和我。 “你给我快乐,给我幸福,但从来没有给我安全感,没有给我可以看到未来的希望。 “或许,我和你,终究只能是露水姻缘。 “一次,又一次。” 如今,我们明明已近在咫尺,相拥而眠,却依然像隔着天涯海角般,毫无希望地踩过一日,又一日。 我很累。 可是,我想,他真的不懂。 从来都不懂。 哽在喉咙里的话,反反复复地吞咽,终于沉入心肺。 我深吸了口气,转过身去不再理他。只是脚步才刚刚迈开,甚至未能和易笙错身,手腕就再次被用力的抓住。 空气中是他熟悉而低哑的声音,轻轻回荡在寂静的房间中,格外寂寥:“郝郝,你好残忍。” 我笑了:是的,我好残忍,真的残忍。 不过,却从来都不是对他。 易笙,我纵然曾经对你放手,纵然曾经伤了你的心,说到底,也是为了你。 我并不介意你能不能考上好的大学,我从来不在意你是优秀或者糟糕,我喜欢你的时候,你还只是一只不讨喜的笨拙的丑小鸭。可是,我已经爱你,爱得痴傻,爱99lib.得铭心刻骨。 我当初只是不想你痛苦,不想你夹在我和你的母亲之间,日日夜夜因两难的境地而伤心难受。 我想,你若是没有想明白这一点,以你的性格,根本就不会回头找我。 若两个人在一起,非要有一个人吃亏,我并不介意那个人,是我。 可是,并不是无止尽的。 我爱你,不等于没有自己。 因为没有了自己的郝郝,不值得任何人爱。 而我,想要你的爱,想得发了狂,不惜一切。 多么傻! 我仰头看着天花板,压抑着喉头的酸涩,眼前一片昏黑,混着窗外淡淡的光,眩晕了视线。 易笙一直没有放手,执着地拉着我,一如当年那个桀骜不驯的小小的他。 可是,我们已经长大。 我咬了咬牙,试图甩开手,却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胳膊有点儿发麻,怎么也使不上力。 最后的最后,认输的人还是我。 看上去那么强势的我,看上去那么任性的我,在和易笙的拔河赛中,却一直、一直都是输家。 一败涂地。 易笙,你凭什么? 说白了,不过就是我爱你,爱得比你深,爱得比你多。 我低下僵硬的脖颈,却撇脸不愿看他,余光不经意地扫过他分明的肩线,单薄却笔直。 许久之后,空气中终于敲响的,是我妥协的声音,不沙哑,不清脆,只是无比疲惫:“易笙,我和他告别了。” 闻言,易笙倏然一僵。 下一刻,他的手指已牢牢地掐进我的肉里,很痛,但不知道为什么,我竟不想挣脱开去。 突然的,易笙一个用力,把我狠狠拽拉下来。 膝盖狠狠撞到地上,发出“咚”得一声巨响,在寂静的空间中,格外骇人。 我低低呻吟了一声,疼得险些咬破了唇。他的手掌扣住了我的后脑勺,虽然用力,却意外的温柔。 我的眼睛顿时有些干涩的痛,痛得想要伤害,想要撕裂一些什么。 于是,我缓缓地抬起下巴,对上那张爱到骨子里的脸,那双褐眸里流动着的,是我永远读不懂的情绪:“易笙,为什么那个人……不是你呢?” 我明明可以得到幸福的,那个转角有等着我的港口,是无声陪伴了我很多年的坚强依靠。 没想到,最后的最后,我还是伤了秦云,一个我亏欠许久的、最不想伤害的人。 这么多年,我对他的感情一直视若无睹,以为不给予他希望,就可以理直气壮。 说到底,我就是自私,自私地不想放开他给予的那份无私的温柔。 我什么都给不了他,而现在,占据了他最想要留住的位置的,却是一个将我伤得快要认不清自己认不清世界的人。 我真蠢,不是么? 我笑着,无声的,讥讽着自己。 易笙的视线停留在我的嘴角,那讥诮的笑容,愤世嫉俗。 许久,他终于出了声,沙哑却残忍:“那是因为你爱我,郝郝,你一直都喜欢我,只喜欢我一个。” 话音还未落地,我的眼泪已“唰”得一下流了出来。 像开了闸的阀门,泪水如泉涌一般,瞬间迷糊了整片视线。 面对秦云时未曾流下的泪,现在却怎么也止不住,稀里哗啦的,愣是将眼前的一切变成灰蒙。 再看不见那张爱恋多年、痴心不改的脸。 再看不见这间盛满我所有回忆、爱恨嗔痴的房间。 原来,这句隐藏在心底的话,这句几乎所有人都知道,几乎所有人都说过的话,从易笙的嘴里吐出来,竟是宛如刀割一般的血肉淋漓。 我好痛。 手指僵硬,竟无法抓着衣襟。 易笙缓缓地伸出手,轻轻地抱住我,温柔的,僵硬的,一点点地抱住我,将我的头慢慢按到他单薄的、冰冷的怀里。 他抱着我的头,任我无99lib?声地哭倒在他的怀里。 寂静的房间里,我的耳边只有自己低低的啜泣,以及许久、许久以后,他无比低哑的一句:“对不起……” 那声音很飘,似真又假,却像切到了什么开关一般,我再忍不住地嚎啕起来,像失去了一切的孩子,掏心挖腹地大声嚎啕着,仿佛要哭尽这漫长的十多年,那么多、那么多的心酸、委屈、等待、惶恐,以及疼痛和悲伤…… 我用力地捶打着他,我想要嘶喊,想要呐喊,然能涌出喉咙的,永远都只有喘不过气来的哭泣,撕心裂肺,绝望而嘶哑。 易笙没有反抗,只是抱着我,任我疯狂地垂着他,一遍遍低声重复着那句我恨到极点的:“对不起,对不起……” 那一声声的对不起,仿佛都是我没有办法对秦云说的。 那一声声的对不起,仿佛都是他在替我还的。 可是,又凭什么呢? 现在,又还有什么意义呢? 易笙,你永远不会知道,我有多爱你。 易笙,你也永远不会知道,我有多恨你。 在被你抛下的那999天里,我是多么绝望,你可知道? 在被你抛下的那999天里,我又因为你,做了多少自己都不敢回想的傻事,你可又知道? 那些事,那些年,直到今天,直到今时今刻,我依然无法面对。 我不想记忆,却也无法忘记。 易笙,我爱你,所以尽管如此,我依然陪伴你,即便受尽委屈,仍对你不离不弃,直到你不得不转身离去那一天。 易笙,我是真的恨过你,或许至今仍带着怨,所以即便陪伴着你,也充满了不信任。 易笙,我太了解自己,也太了解你,所以我相信将来总有一天,我会重复当年走过的路,用爱伤你,给你剜心割肉的痛。 到那一天,我们或许就真的互不亏欠了。 到那一天,互不相欠的我和你又究竟会变成怎样呢? 陌路相逢时,是微微颔首,还是视而不见? 我想着哭着骂着捶打着,鼻涕眼泪,狼狈不堪。 易笙的啄吻不停落下,额头,鼻尖,太阳穴,温柔的,呵护的,却只换来我更加滂沱的哭泣。 早已记不得在哪里看过,却还牢牢地记住了一句话:“你就是太聪明,最后都把聪明用在了刀刃上,伤人伤己也伤了我,却尤不罢手。” 我想,易笙,我和你都是这样的人。 最后,两败俱伤。 你看,我们的结局,早已明了。 第9节 床头打架床尾和,多么烂俗的剧情。 我一直以为这样狗血的剧情必然是无聊而烂俗的,是梦想爱情的作者们YY失败后不得不沿用的情节。然当自己也生生体验了一次又一次后,纵然不甘愿,我也不得不承认: 原来,现实的人生就是那样的狗血,那样的百无聊赖。 我睁着眼望着岁月留在原本雪白的天花板上的痕迹,却怎么也想不起自己是怎么被易笙诱拐上床的,只记得他激烈的拥抱,有些粗暴的、强悍的,占据了一切。 身体还残留着那时的记忆,有些痛,有些酸,□好像还流了些血。但全身上下最痛的,还是昨日备受折磨的手腕,青紫青紫的,还留有清晰的指痕。 看着残留在皮肤上的触目惊心的淤青,我想若被不知情的人看到,铁定会怀疑我被家暴。 虽然我个人觉得,事实也相去不远。 余光瞥向身边褶皱未平的空位,上面还留有淡淡的余温。我想都没想的,抱着被子滚了过去,闭上眼深深吸了口气,一种难以形容的祥和宁静充斥心头。 无法言语的舒坦!我趴在软软的枕头上,懒懒地摸向床头柜的第一个抽屉——那里常年只放着我几个月都抽不完的一包烟。 没想到摸了老半天,烟是没找着,反而只摸到一包约莫大概在穿越路上迷了路的戒烟糖。 我皱眉打量着来路不明的糖,门口忽的传来一声轻轻的嗤笑:“郝郝,郝大爷,现在才想起事后烟,是不是晚了点儿?” 右眼猛得一抽,我还不及应声,就见易笙顶着一张满载坏笑的俊脸,大喇喇地坐到床沿。伴随渐他渐低沉的声音的,是那只逐渐开始不安分的手,沿着薄薄的被子,轻轻地爱抚着我的腿,“还是说……亲爱的,你又想要了?” 想要?我不屑地冷哼了一声,直接从鼻孔里出气,压根儿懒得搭理这毫无技术可言偏生还喜好钻研并且自恋过头的家伙。 在某人抗议之前,我将戒烟糖精准地扔回抽屉,彻底地无视得意忘形的某色狼,自顾自看起前些日子打印出来的招聘广告。小巧方正的铅字跳入眼帘,轻易取代了那张祸国殃民的罪孽的脸。 不出所料,不多时,厚厚纸张的对面便响起了易笙挫败的轻叹,以及我控制不住悄悄上挑了几分的嘴角。只是,依然没有理他。 好耐性从来不是易笙的优点,很快他便任性地拨开资料,沮丧地看着我似笑非笑的表情,半晌才很不甘心地闷声道:“先吃早饭,我煮了你最喜欢的白粥。” “好。”我爽快地答应,半点不犹豫,99lib?大大方方地掀开被子,在他□裸的目光中展示——在他进来之前就已经穿好的吊带丝绸睡衣,便宜又挡光,非常好用。 砰然关起的木门,隔离了易笙彻底被打败的郁闷“咆哮”。 而在浴室里的我,竟那样.99lib.轻易又无措地发现:盥洗台的镜子中映有一张久违的灿烂明媚的笑容,带着一丝丝慵懒的眸子里,此时此刻,满满的尽是幸福。 第10节 在经过太多次的失败后,我不得不承认自己已是脱离社会的一族,对于职场的规则完全外行,非常无能。 我总算还是一个能接受现实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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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人,在认清了这一点后,纵然不甘心,还是颇有诚意地拉下脸面向易笙请教。 没想到,他只随意地扫了一眼,立刻不厚道地笑了。 我相信我现在的表情一定非常糟糕,毕竟恼羞成怒一向是我的特长,所以易笙马上收起了好生欠扁的嘲讽,只是吐出口的依然是相当的言语。 不过,倒也确实一针见血—— 他说:我的简历千篇一律,没有针对性,内容太广言语啰嗦毫无特色,一看就是个刚出茅庐广撒网的生手,纵然资历不俗,学历够?99lib?高,但光看这样的简历,就绝不会被重视:“简历应该侧重搭配你要应聘的职务,就算真的想偷懒,最少也要把相关经历和获奖情况放在最前面,这样才会给面试你的人一种你是真的想要这份工作,有针对这份工作进行思考,而不是盲目的,什么都不懂就随随便便地扔出简历。” 他说:当代大学生多半由于家庭条件不错,觉得若不是好工作,就算先在家赖着也没什么问题。自视甚高,高不九九藏书成低不就,在家里幻想被伯乐相中,从此大发。殊不知,现在最不值钱的就是毫无半点工作经验的大学生,自尊心强、个性傲气,偏偏该有的能力却是一点儿也没有,上手慢,工作态度差,最基本的勤奋和谦逊都不知道遗矢在了哪个角落。 易笙还说:他刚毕业的时候,也患过这些毛病,这就好像强迫症和盲从一样,已经成了现代人的通病,多多少少都会有一点儿。 远大的理想,残酷的现实,对比起来不过如此。 当然,并不需要为此觉得可耻,因为丢脸和挫败,其实都是一种珍贵助益,帮助自己了解自己底线的助益。 真正可怕的是没有自知之明,总觉得一切错都不是因为自己。纵然犯了错,还不肯承认,总觉得是因为环境逼迫,永远认识不到自己的无能。 …… 言辞凿凿,犀利而尖锐,却又是那样的条理分明。 我不由有些发傻,怔怔地看着此刻正说得眉飞色舞的易笙,他在说这些话的时候,神采飞扬,专注自信,一挑眉一投足间都散发着独特的魅力和光彩,让他原本就出众的外貌更是闪闪发亮。 我看得太过痴迷,以至于之后他说了些什么,我根本就没有听进去。 脑海里来来去去的,都是他灿烂的容颜,占据了所有。 原来,在我不知道的那片天空,他一直展现着这样的帅气…… 当天晚上,我有些失眠。 怕吵着熟睡的易笙,连辗转反侧都不敢。 我微微侧首,看着易笙熟睡的脸——他正抱着被子一角,满足的像个孩子的容颜。 莫名的,我心里多出了一些自己都不懂的心情。 之后的几天里,我依然尽情享受有他在身边的日子,依然一起吃饭、散步、逛街,一起赖床,为谁做家务而闹腾不休。 可是,心情却有一些微妙的不同。 我发现自己总是在笑,任何时候。 易笙仿佛什么也没有发现,依然耍赖纠缠不休。 我们比之前过得更加惬意。 在职场达人易笙的指点下,我重新整理并投递了三份简历,在面试后终于有了些还算不错的消息。 我个人最为中意的是一家律师行的行政秘书,离家近,工作也不很难,主要是文字方面的工作,外带一些翻译,都是我相对擅长的。 最重要的是那里的工作氛围不错,还有认识的师姐在那里做高层。 她说行政秘书的工作挺好,不太忙,几乎不用加班,工作稳定,人际关系也相对简单,只是理所当然的,薪水也略有些惨淡,升迁的机会也不大。 显而易见,这是一份看上去没什么前途的工作,不过,恰好非常适合还想窝在电脑前继续写小说画插画的我。 于是,我很快下了决定,只是还不及告诉易笙,他便接到了公司的急电。 我沉默地望着书桌对面正说着一口流利德文的易笙。他并没有刻意的避讳我,和以往一样慵懒地靠在花花绿绿的抱枕上,用右边的肩膀夹着手机,飞速地打着字,偶尔说到激动处,还忍不住微微颦眉。 他的态度轻松自然,落落大方,仿佛话筒对面正心急如焚咆哮如雷的不是他的同事,而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友人。 我自然是听不明白的,多年来的应试教育让我成长为一个除了考试科目,全然没时间也没兴趣关注其它的考试疯子。除了术业有专攻的英语之外,不管日语韩语德语法语意大利语还是西班牙语,所有的外语在我耳朵边上都和蚊子飞过同样效果——完全不理解。 不过,我想假如连严谨沉稳的德国兄弟都能发出如此震撼的音量,估计他们商量的绝对不会是什么简单的玩意儿。 当然,我更不会懂。 我抬头看了下钟,发现快到晚饭时间,便默默走进厨房。 我藏书网没有回头,专注地搭理着手中的食物,只是脑海里不断浮现的,尽是易笙老练的模样。 那并非不好,当然也很帅气,只是莫名让我想起了一个月前,也就是易笙强行闯入我家并鸠占鹊巢的那一天—— 那天晚上,我本和秦云在一起吃饭,而他也恰恰因为这样一个电话而不得不匆匆离开。 那一别之后,再相见,竟是我们谁也没有想到的,某种意义上的永远再见…… 序 郝仁日记 我一直没有看传说中《裸婚》,事实上任何有关婚字样的书我都不敢看,不管它们是多么的红。藏书网 我会这样清楚地记住未曾真正谋面的它,仅仅因为宣传上的一句话藏书网——前夫是场水痘,痒过抓过,如今只剩下浅浅的印子;而我妈则是血栓,顽固不化,简直令人半身不遂,万念俱灰。 我没学过医,不懂什么病更可怕。然而我想我的“婆婆”一定会?99lib?是比血栓更绝望、更无药可救的痛,能让仅有的希望在瞬息间泯灭,能让光明的世99lib.界只剩下暗黑。 ——by郝仁日记 第1节 浪漫是需要金钱堆砌的,可纵然没有浪漫的爱情,也需要果腹的面包。 有情饮水饱是传说中的传说,只能听听,不能当真。现实里那些只喝水不吃饭的主儿约莫早就升天去了。 易笙几乎休完了他所有能休的假期,又接到同事的追命CALL,自然得回公司给衣食父母做牛做马、任劳任怨。 我想易笙的老板的确是个相当成功的生意人,因此易笙一回到公司,还没机会坐热他饱受相思之苦的小椅子,就接到了一个足以让他加班、加班再加班的项目,而且还是去一个通讯都有些困难的穷乡僻壤。 这种项目一般情况下,都有个牛哄哄的名字,叫做开发。 看着苦着脸收拾行李的牛马童鞋,我蠕动着嘴角,努力了很久,才硬生生把那句“你是不是把自个儿老板的妞儿也给泡了,才会落到如此下场”的真诚疑问给吞下去,没有再刺激即将流放边疆的孩子。 不过,说是流放,但眼前这位只会做做接洽、调解、翻译等等的“无能”人士,其实也就出走个个把月而已,比起那些不得不在那里上山下海、长期劳作、鞠躬尽瘁的工程师和技术人员们,这家伙实在是幸福得近乎可耻。 当然,这些大实话我是绝对、绝对不敢说出口的,生命诚可贵啊。 易笙这些年约莫常东奔西
99lib?
跑,因此收拾起行李来相当利索,不擅家务的他居然三两下就把那堆应该不算少的东西全都巴拉好了。他的行李很是轻便,就一LV的小拖箱,再加个小手提,搭着那身革履西装,还真有那么回事儿。 我看着站在镜子前努力把自己打理得更加衣冠楚楚的易笙,犹豫了一下,还是给他准备了一些解酒药和胃药,又装了满满一饭盒他最爱吃的卤味,塞进他的行囊。 易笙似有些意外,看着我的举动,目光灼灼。我被他看得耳朵一阵发烫,有些恼羞成怒,却被他牢牢地搂进了怀里。他像要勒断我的腰一般,粗鲁地抱着我。 我吃痛地倒抽了口气,不及抗议,便听得他霸道又不可理喻的话语:“郝郝,你一定要想我。” “好好好!”为拯救我可怜的小肥腰,我很识相地立刻屈服于恶势力。可恶势力就是恶势力,居然想得寸进尺:“说一个‘’!记得,一个小时就要想我一次!”藏书网 这孩子,到底有多堕落才能说出这样台剧的台词哪!我无力地朝天翻了个白眼,无奈地哼出一个很是气弱的:“好……” 易笙大爷显然还不够满意,可屈服再屈服的我着实已忍无可忍,猛得一提脚,没真用力地踹开了他,然后悲催地揉着自己遇人不淑的腰:哇靠,这混蛋,知不知道温柔这两个字怎么写啊?! 在我穷凶极恶的瞪视中,恶势力畏惧了。易笙缩了缩脖子,委委屈屈地矮下了半截身子,一手捂着伤处,一手仍提着他的小包包,犯贱的嘴还很不甘心地继续废话:“记得,要想我哦……” “嗯嗯!”我不耐烦地挥挥手,像打发对骨头念念不舍的狗仔一般在心里疯狂地呐喊着:滚吧!快滚吧!快点儿受苦受难去吧! 对于我的态度显然相当不满的易笙扭扭捏捏的,一脸敢怒不敢言的小媳妇样,还很是梁祝的一步三回头,不知道的估摸着还以为他在演什么狗屁倒灶的戏码,偏生那张脸蛋装什么都有模有样的,气氛渲染能力一流,让我又气又好笑:这厮不去演戏,倒还真可惜了。 当易笙第八次转过头来的时候,我终于忍不住了:“好啦,同学,别玩了,小心赶不上火车被老板打屁股!” “你嫌我!你居然嫌弃我!”易笙泫然欲泣,那模样就算不能搞个小金人小银熊,估摸着也可以参选个什么卓别林搞笑效果奖了…… “是啊是啊,所以你别在这儿碍眼了,快滚吧!”我笑开了,直视着他淡褐色的眸子里那个脸上带着小小幸福的自己。 易笙看到我足够灿烂的笑容,终于满足了。 扔下被蹂躏许久行李,他上前用力拥抱了我一下,一句话没说就头也不回地跑下楼。 楼道里提提踏踏尽是他急促的脚步声,以及那声略显遥远的:“我会尽快回来。” 我倚着门,一直维持着淡淡的笑容,默默注视着陈旧的楼道,悉心听着他渐行渐远的脚步声。 直到那笑容,僵在脸上; 直到那声音,连脑海中也不见。 我木木站了很久,久到脚都发了麻,才挺直僵硬的脊背,转身回房。 在踏入房间的那一瞬间,我突然有些怔然,为这格外空荡的感觉——明明,装饰家具都和过去一模一样;明明,窗帘地毯什么都没有改变。 然而这些陪伴我多年的新旧物品,在他离开的这一刻里,竟是如此的陌生,充斥着那久远岁月中伴我走过青春年华的寂寞气息。 腿莫名有些发软,我靠着门背,缓缓蹲下身子,不由自主地扯了扯微皱的地毯,那是我从澳洲带回来的,是常常惦记着易笙的Wang送给我的生日礼物。 我坐在地毯上,低着头,脑袋一片空白,直到身体发寒,才僵硬地抬起头,再度环视着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变得黑漆漆的房间:熟悉又陌生。 我忍不住自嘲的一笑,笑自己的看不开,他不过出个差,他离开还不到一个小时。 其实,这世上哪有什么寂寞气息,说白了,不过是心的变化。 我根本就没想过要和他天长地久,我不过是厌倦了争执腻烦了争吵,想要得过且过地守着他,哪怕只有个把月也好。 可是现在呢?他不过小小的离开,我却已经开始恋恋不舍…… 我真是没一点儿出息。 第2节 我本以为自己在很久以前,就已经学会了不再浪费时间去想念和回忆。 想念是一把利刃,把心割裂。而回忆,则是隔离现实的盾。 听说有种叫大欢喜的天下至毒,能让吞服者一生陷入幸福的魔障,直到死的那一刻才发现—— 原来,所有的一切不过是自以为是的幻觉,在别人眼中他不过是一个可悲的疯子。 黄粱一梦,惨不忍睹。 最后,在极度的痛苦和扭曲中,死亡。 我不想活得那么可悲,何况很多时候,遗忘远比记得更快乐。 我忘不了,也并不是真的那么想忘记。 但至少,我可以选择不去想。 拖着有些发麻的腿走进书房,我一声不吭地将易笙的御座清空。 直到那里复于空荡一片,我才满意地回到书桌旁打开电脑浏览,看看出版信息,扫扫官方网站,再瞄瞄最近走红大卖的小说类型,为下本小说打基础。 我不是真的勤奋,事实上我懒得几乎无药可救,一再被人称为拖稿大王。但这些年我却非常努力,令很多人跌破眼镜的勤奋着。 只因为我知道寂寞最大的敌人是忙碌,而抵抗不安最好的方式便是工作。 在那些不安而寂寞的日子里,正因为忙碌的工作,忙碌的学习,忙得恨不得在图书馆里扎帐篷,忙得让婉婉想催稿都没有太多机会,我才没有闲暇去胡思乱想,想为什么易笙不联系我,想他现在又抱着哪一个美人,看着哪一双眼睛…… 我本性内向,个性别扭,不适于群聚生活。平日里伪装的活泼也只为一时的需要,需要一些声音填满空洞寂静的世界,让自己不真的那么空洞。 而在离开易笙之后,我竟忘记了所有的需要,仅仅只是无声的、沉默的等待着。 直到那个时候,我才知道——原来,等待真的可以把人逼疯。 我甚至觉得自己可以理99lib?解梵高到底为什么要割下自己的耳朵去讨好一个□。因为很多时候,在无边无际的沉默中,我也会有一种冲动,冲动地想要用刀割开自己的动脉,看着鲜血涌动的凄美。 当然,我并没有真的这么做,我想那多半是因为我还没有疯透。 最后,我将这些扭曲的心态变为一个阴暗至极的故事,灰色的,晦涩的,像阴雨天走过堆满垃圾的羊肠小道,微湿的裤脚,流窜的耗子,刺鼻的恶臭。 这样的题材和文字当然不可能出版,事实上婉婉读过之后,还要求我若要发表,必须换个名字。 我没有反对,甚至觉得这样挺好。我只是需要一个出口来宣泄内心的阴郁。但是,没必要让认识的人知道。 多余的担心于那时的我而言,或许,只是负担。 我给自己取了个很不起眼很没特色的笔名,平安。 淡然的名字配上这样的文章,强烈的对比扎眼无比,我近乎本能地狂爱着。 在累计了十万字以后,我开始把这篇文章发在网上,悄然无息的连载在一个人气不高的新站,理所当然的没有得到很多人的关注,偶尔也会有人来甩两块砖,批判下内心阴暗的主人公,或在他们眼中非常无聊的作者大人。 我并不在意,他们说得也不全错,我的确无聊。 在这篇文下,我从不回读者留言,也不定期更新,想到了就写,写了更,时多时少,如此这般,年复一年。 只是渐渐的,随着日渐忙碌的生活,我越来越少地去动它。 这个故事在我心里的地位很特别,就好像易笙,常常想着,却又胆怯地不愿碰触。 然而今夜,我似乎又找到了当初的感觉,不可抑制地想要宣泄一些什么。 手指如飞地跳跃在键盘上,发出噼噼啪啪的声响,彻底敲碎了凝结的寂静。 我完全沉溺在了另外一个世界里,等回神时才发现,自己竟一气呵成地写了一万字。 当然,依然是没有结局的结局。 我大方地将他们全都发到了网上,有严重修文癖的我,惟独对这篇文章,从来不加修改,甚至不愿再看第二遍。 因为刹那的心绪是任何一个下一刻,都无法揣摩的。 我望着窗外,黑漆漆的,伸手不见五指。 厚厚的玻璃上倒影着的,是昏黄的台灯,以及影影绰绰的我。 一脸的迷茫。 空气复静。 我仍然空虚。 偌大的房间,只有自己的声息,对应着类似绝望的文字。 无法言语的讨厌。 我给我认识的所有人打电话。可他们多半很忙,管孩子的管孩子,加班的加班,约会的约会。 我打开QQ,奔波所有有人聊天的群,却发现不是插不上话,就是没人想说话。 天地之间,仿佛只有我空得无药可救。 明明易笙在的每一天,我都过得非常充实,没有一点闲暇也没有时间发呆。 我着实害怕,害怕想他。为了不去想他,我甚至打开久违的邮箱,从群邮件开始,一封封地看,一封封地删。 花了大半个小时删完,又犹豫着想点信箱。 手指微微发着抖。 我其实有邮件恐惧症。 在奔走异乡的999天里,我曾染上过强迫症,一日十次地查邮箱,仅仅只是希望能得到一点关于他的消息。 可是,终究没有。 后来,明知藏书网道没有,也要去看,用失望凌迟自己的天真,埋没最后的期待。 终于有一天,觉得自己麻木透了,心上那块早就腐烂的肉在被无数次地践踏过后,似乎永远无法结疤。 但是,已不会痛。 从此,我再也没有开过邮箱。 可是如今,我已经见到他了。 我不但见到了他,还吻了他,和他睡在同一张床上,做会生小孩的事情。 是的,我们从没有避过孕。像一个赌局,任由上天决定彼此的命运。 其实,就算怀孕又如何,纵然他会离开,我也赢了一个孩子。 我一个人也养得起,也会给他很多的爱。现在的单亲家庭多如牛毛,何况就算有着双亲,也未必是真的血亲。 若从来的都没有得到过父母全心全意的爱,那么,当他们鱼死网破连孩子都觉得多余的那天,孩子也不会沉沦得不可自拔,不会因为父母的出轨,让痴恋多年的人变得那样的遥不可及。 我从没有隐藏过自己真正的想法,我甚至觉得有些人爱孩子,只是因为觉得应该爱而不是发自内心的爱 血缘这种东西若真的全然可信,我和易笙又怎会走到今天这个地步? 我妈当然爱我,可是更爱自己,所以她明知道我爱着易笙,也可以假装不知道; 我爸爱过我,是因为我是我妈生的,假如我妈不要他,他也可以不要我。所以这么多年过去了,我也几乎没再见过他,陌路相逢亦无言以对; 易笙的爸爸大概也是爱他的,每当易笙冷冷得看他,他的脸色总是苍白,他想方设法地对他好,这些连我这个外人都知道。可是他和我妈一样,爱自己永远更多; 易笙的妈妈到底爱不爱易笙,实话说我还真不知道,看上去是爱得可以,但是仔细想来全是为了自己,为了留住易笙父亲的心—— 所以易笙小的时候,她那样苛刻地要求他,让他变成了别人眼里冥顽不灵的坏孩子; 所以为了让我们分手,她可以将考试中的他关在家里,打他骂他威逼他; 他的心情他的想法甚至他的幸福,从来不在她的考虑范围内。 但易笙总是说他的妈妈很爱他,所以我想那约莫也是种爱吧,只是我理解不了。 宋依初说我是乐观其外,悲剧其中,戴着笑容,藏着悲伤。 我怕歪着脑袋觉得其实这样没什么不好,伤心是我一个人的事,没必要多几个人陪。 反正开心的事也有很多,见面的机会却很少,聊聊那些都已不够时间。 我们都长大了,于是,注定分离。 怀念不如相见,可是相见太难,只能怀念。 我和宋依初其实生活在同一个城市,只是一西一东,如此竟也能王不见王。 我们偶尔电话,常常QQ,可是很少见面。 我想她,常常都想,但她工作很忙,还有个粘人的男友,会用和狐狸似的眼睛瞪人,瞪得人无罪也能心虚,全身没一处自在。 我一向珍惜生命,遇见猛禽恶兽,当然只能走避。 黎思雨的身世和我略有相似之处,所以她倒是能理解我,但她说她不想懂,因为懂了,就不敢去要可能的幸福了。 我笑笑,其实心里是同意的。因为就算是在他们眼里这样悲观这样无药可救的我,也还是会想要抓着幸福,哪怕只有一分一秒。 理论的巨人,行动的矮子。 第3节 我还是点开了邮件,扫了一眼,发现多是各种贺卡及各种广告。 我一封封地读,顺便回回卡片,告诉人家其实我百年难得一碰邮箱,千万别以为我在耍什么大牌。 这些年因为写书,我多了许多闻所未闻的名头,好的坏的真的假的,各种各样,多得我都懒得理。 总不能指望这个世界上人人都有脑子,也不能指望所有人都安分守己,惟一能指望的就是自己的眼不见为净,眼见了当自个儿看走了神。 别人要折腾你有时连理由都不需要,个个都去理会的话,这辈子就没的事儿可干了。反正这种事看多了难免就淡定了,没什么特别。 欲99lib.加之罪何患无辞,中国五千年的历史中,有多少前辈走在同一条路上,何苦计较。 胜者王败者寇,脑残都有组织了,林子大了总有些珍禽异兽,看不惯就不看呗,简单得很。 我虽然悲观,所幸倒也简单,所以在这鱼龙混杂乌烟瘴气的圈子里也能自得其乐。 又或许,那是因为没有一种痛,会比当年更甚。 对着屏幕,我轻轻的笑,落入眼帘的是一个我没想到的人写来的EMAIL,老班。 邮件很简单,不过寥寥数行: “郝仁,多年不见,但我相信你应该还记得老师。 你一直是个固执的孩子,对于不相信的东西从不反驳,只默默地用行动去证明。 你是最让藏书网我骄傲的学生,孤僻但不冷漠,偏激但又温和,不很聪明可是非常勤奋,因此我常常在想当年的自己到底有没有做错。 你冷漠绝望的眼神直到现在,我想起来还会觉得心惊。 你毕业后再没回过学校,见过你的同学都说你变得甚多,漂亮了,张扬了,还交了个优秀的男朋友。 老师真心希望你过得好。不管老师当初做了什么,说到底也是为了你好。 事实上,假如时间从来一次,我相信自己依然会做出相同的选择,只是不那么激进。不管你相不相信,老师并不知道你和易笙之间……有那样的关系。 ……” 我想自己真是太无聊了,才会回复,只是更为短暂,仅仅只有三句话:“谢谢您的希望,可是我的幸福已经死在了那个春天。这样很好,因为没有期待就没有失望。想来,确实是应该谢谢您的。” 完了,将他的地址加入黑名单,从此拒收。 人真是自私得可怕,为了粉饰太平,什么样的谎言都能说,连自己都可以欺骗。 若他真觉得没错,又何必与我废话? 以为我有了别的男人,就不恨不怨,大家皆大欢喜,从此他就可以释怀可以不用自我怀疑当初是不是真的错了? 哈,我偏不让。 讥笑爬上我的嘴角,他可真“了解”我。可惜我从来都不是个以德报怨的人,不信仰被打了左脸还要伸出右脸的基督。 我相信善恶终有报,不是不报,只是时候未到。 当了□就别想要牌坊,人都得为自己做过的事负责,我也好,易笙也好,老班也好,没有人会是那个例外。 差别不过是谁比较在意这个责任的后果罢了。 最不在意结果的那个人,自然就是胜者。 我没心情再看邮件,关了电脑,上床看古早的励志片:一生都在奄奄一息中挑战极限并成功的达人——圣斗士星矢。 我不知道是什么时候睡着的,光看着星矢干掉了一个又一个把他揍得离死只差半步但结果怎么也死不掉还倒霉的被反攻的大哥,其实也挺催眠。 只是混混沌沌的觉得易笙好像回来了,冰凉的手脚缠着我的,像可恶的八爪章鱼。我气恼地捶了过去,末了,又继续睡。 只是忍不住地勾着唇角,睡得特别的香。 一夜无梦。 醒来的时候,我习惯性地往身边一摸,发现空荡荡的,什么也没有。 猛一睁眼才发现,原来缠着我的是忘了扔下床的手提线…… 我痴痴傻傻地看着天花板,耳边是淅淅沥沥的雨声,透着湿意。 许久之后,我才掩住眼睛,呵呵笑了起来。 干干的笑声回荡在寂静的房间中,竟有着诡异的苍凉感,戳得心脏抽抽的疼。 第4节 我不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居然能有这样让我措手不及的巧遇,一次又一次。 我不过去逛个超市,居然这样也能碰见易笙的妈妈,那个许久未见,久远得只在我的记忆里留下两个画面的女人—— 她曾跪在我的面前,用利刃割裂自己的手腕,鲜血淋漓,歇斯底里,笑得疯狂,让当不过十几岁的我无力面对; 她曾穿着白纱,站在一个记不起模样的男人身边,羞涩的,温柔的笑,不很耀眼,但有种走出沧桑的平和幸福。 她看上去真的老了不少,没有了以往挥之不去的冷艳,也没了盛气凌人的傲气。比起我依然耀眼美丽更胜于年轻的我的母亲,她已分明就是菜市场中一抓一大把的中年妇女,庸庸碌碌,平凡平和。 我不知道她是真的没有看见我,还是刻意地回避我。我想,后者的可能性远远高于前者。 我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眼花,刹那出现在她风霜的脸上的是带着厌烦的惊讶,稍纵即逝…… 我只是不得不对自己承认,即便她已经是那样一个看上去毫无危险的老妇,但在看到她的那一刻,依然有一条绳索紧紧地勒着我的心脏。 喘息不得,恐惧不已。 我根本就移不开视线,也挪动不了脚步,僵在原地动弹不得,直到另一个中年妇人骂着将我撞到一边…… 我好害怕,真的害怕。 我抚着自己的脖子,哆嗦着,一句话也说不出。 许久之后,才跌跌撞撞地逃了出去。 我抱着膝盖,坐在长椅上,能听到的竟只有牙齿打颤的声音。 手机不停鸣唱,是我妈的电话。 惊人的巧合。 事实上,也不尽是巧合。因为每个月的这天,她都会给我电话,约我一起吃饭。 她从来没有忘记尽一个母亲的责任,虽然我已经大得不那么依恋亲情,虽然一直以来她给的真的不多,但比起那个我几乎再没见过面,音讯全无的父亲大人,她已无可挑剔。 至少,我可以任性地抱着自己的膝盖,继续迷茫地呆在原地,直到她雪白的名车劈开一片灰浊的视线。 我不记得自己是怎么上的副驾驶座,也不记得她当时是什么表情,说了一些什么。 等有意识的时候,我听见自己的声音,嗡嗡响在耳畔,不受控制地吐出一个又一个本应该深藏的秘密:“妈,我和易笙同居了。” 一个急刹车。 车轮摩擦地面,拉出刺痛耳膜的尖叫。 我目不斜视地看着前方,却始终没有看清那是怎样的风景。怎么也管不住的是自己的嘴,开开合合,说个不停—— “我们没有避孕。如果有了孩子的话,我会生下来。” “即便这是另一个相同的轮回,我也不会停下了。” “妈,我会幸福吧?” “妈,如果我不幸福,那一定是你的报应。” “妈,你生我的时候是不是很辛苦?不然你的报应为什么会由我来承担呢?” “妈,他?99lib?们说孩子是自己前生的恩人,我想这一定是骗人的,因为如果有上辈子,我一定欠你和爸爸很多……” …… 最后,我终于转过了脸。 我看到了一脸无法形容的痛心疾首,那是她被我爸打的时候都没有显露出来过的惊惧。 然后,我看到她眼底自己比哭还难看的笑:“妈,我爱他,好爱、好爱他……” 我终于知道,自己不能没有他。 不能。 我又去了那个小荷塘。 雨后湿漉漉的青石板地,温柔抚摸水面的垂柳,顾自嬉戏的蜻蜓,一如记忆中的模样。 那么多年来,惟有它依然不曾改变。 心里一动,眼前忽然扑出许多画面,那些本应该牢牢锁在记忆深处的画面: 易笙青涩的吻; 他一边调侃我,一边无比认真包着书皮的别扭; 那个笑着说要做个配得上我的男孩如阳光一般璀璨的表情…… 那些珍贵的不敢触摸的记忆仿佛正顺着指尖,毫不留恋地溜走,不管我怎么努力也抓不回来! 我惊慌失措,最后只能怔忡地望着过往最爱的“专座”,那里载满了我和他的欢声笑语,也在我们第一次分手后存满了我痛苦、不甘的嚎啕…… 胸口仿佛顶了块沉甸甸的大石头,压得我快要呼吸不过来。 手指不住打颤,我从口袋里摸出手机,颤悠悠拨出那串熟悉的号码。 歌声悦耳,我却只有满心惶恐,直到婉婉困顿的声音从话筒那段传来:“喂……哪个吃饱了撑的,大清早不睡觉当话痨……” “是我……”我的声音几近啜泣,百转千回,最后竟只得一句自己都不耻的烂俗,“婉婉,我该怎么办……” 我抱着电话,跪在青石板上,哭得喘不过气来。 我以为自己已不在意,可以毫无忌惮的纵情一场。 可事实上,我根本就是个废物,无论做多少心理准备,还是没办法面对失去。 什么不在乎天长地久,只要曾经拥有,全TMD都是狗P! 我到底还是没办法自欺欺人到最后一刻。 在我看到易笙的妈妈的那一刻,一直逃避的现实就变得那般清晰,我抗拒不了。 我没法像小说中的女子那般,说断就断,斩断情丝,从此江湖陌路。 我的感情就像麦芽糖,黏上了,剃不去。 我爱他,想要和他一起,不是一时半刻,而是白发齐眉。 最后,我还是没能改变—— 舍不得,放不开。 第5节 生活还在继续,不会因为任何人、任何事改变或停驻。 我几乎每天都呆在家里,不肯出门,不接电话,不开电脑,什么都不做,只是无声地看着日升日落、麻雀争食,星星艰难地破空而出…… 其间,婉婉来了几回,给了我许多杂七杂八的工作,还藏书网美其名是宣传。她看上去很疲惫,应该是在百忙之中,硬是挤出时间来的。 我知道自己这次真的吓到她了——那么别扭的我,最爱死撑的我,居然会情绪失控至此,真真前所未有。 因此,当婉婉披着一头乱发赶到那个小河塘的时候,哭得鼻塞的我竟分不出面对面站着的我们,.99lib.到底谁更狼狈。 我只能从她乱七八糟的安慰和拥抱中,深切地发现一个始终不想面对的现实——没有任何人,可以代替易笙。 犹记得风靡一时的美剧《GOSSIP GIRL》里曾说过这样一句话:“我们迟早有一天会发现,我们的九九藏书母亲其实比我们更加的执迷不悟。” 我想,我也是直到那一刻才发现,自己竟是不逊于我妈和易笙他妈的执迷不悟。 那份被压在心底的以为早已失去的期待,在突如其来的得到后,便如破闸的流水,冲破了一切。 其实,早在易笙进入我生活的第一天,在我放纵自己放纵他的那一刻开始,我们便别无选择,只能顺其自然。 我明明知道,却还是失了控。 这一局棋,端起棋子的人明明是我,却步步都身不由己。 最后,没有退路。 我只能前行。 所幸我个性中还有点阿Q精神,在想清楚了自己的.99lib.处境后,反而淡定了不少。 一周之后,我终于恢复了忙碌的状态,开了新坑,勤恳码字,集资料,上网陪读者天南地北。 生活也在同一时刻走上了正轨,一日三餐,餐餐有肉,非常符合肉食主义的我的生活方式。 婉婉见我如此,这才松了口气,不再挑战跨城的艰辛。不过短短几日,她原本就非常苗条的身姿,就因为奔波和操劳更如薄柳。若现在刮起台风,约莫在河里湖里找到的就不单单只是奇瑞QQ了。 然而,我的内疚在她看着我碗里的肉时那闪亮闪亮的“减肥成功,吃肉不胖”中,立刻被无情地湮灭了…… 我再度把易笙的“御座”复建在我小小的书房内,每日工作休憩时,也会对着空座默默看上好一会儿。 我不断催眠自己,日日夜夜时时,终于见了些成效—— 当我在看到风尘仆仆从归来的易笙时,脑海中竟真的浮现出了四个鲜明的大字——顺、其、自、然。 于是,我没再像过去那样,冷冷淡淡,别别扭扭、爱理不理,而是绽放了最美丽的笑容,像朵盛开的璀璨花儿般迎了上去。 对于我突如其来的热情,易笙似乎相当的惊讶,一脸毫不掩饰的震撼,但还是下意识地拥住了我。 每次看到他无措的模样,我的心情都格外的好,这会儿更是。在他反应过来之前,我已踮起脚尖,眷恋地亲上他的下巴、他的唇角,笨拙的.99lib.,热情的:“你回来了,你终于回来了……” 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又流了泪,我只能感觉他环着我腰的手一下勒紧了许多。 我们在床上激烈的缠绵,他的技术是好是坏是纯熟还是生涩在那一刻,似乎一点儿也不重要了。 我只是用尽力气的紧紧拥抱他,一点儿也不想放开。 我不停轻喊他的名字,一遍遍的,轻轻的,依恋的,像要烙印在心上。 脑海中反反复复浮现出同一句歌词,高亢激昂,还有些绝望的疼:“把每天当成是世界末日来相爱,一分一秒都美到泪水掉下来,不理会别人是看好看或看坏……” 第6节 那天开99lib.始,我对易笙好得不行,像古代小媳妇伺候亲爱的相公大爷一样全心全意地伺候他。 我没再像以前一样任性耍赖,一声不吭地包办了所有的家务,洗衣做饭整理房间,一天三餐还加点心,咖啡牛奶水果蔬菜,科学家说怎么营养怎么健康我就怎么来。 总之,即便不是样样让易笙喜欢,起码也都对他的身体非常有益。 为此,一向喜欢赖床的我甚至牺牲了睡眠时间,改变自己的作息习惯,只为了能让他在上班前吃到丰盛的早饭。 在易笙起床之前,我已经迅速打点好自己,还帮他挤了牙膏,热了毛巾,准备了干净的衣服,做我曾经想过要为他做,却始终不好意思也不甘心为他做的事。 当他带着尚还迷茫的神情坐到饭桌前时,一定有温温的早饭等着他,一周七天,从不重样。而我,只是坐在对面看着他吃饭的模样,都会忍不住的微笑,像个傻瓜一样。 每天傍.99lib.晚,若易笙不加班,我便会抓着他的手,拉着他走过每一寸我们曾经一起踏过的土地,将欢声笑语覆盖到遥远的记忆上。 我想,若不是他执意不肯,我大概还会帮他洗脚。 来我家遛弯的婉婉见此,吓得不停摇晃我:“你不是郝郝,快说,你把我家郝郝弄到哪儿去了!魂穿了么?不会吧!那丫的要去古代肯定活不下去……” 无语飙汗!我彻底败在婉婉过于丰富的想象力之下,我甚至觉得婉婉也不用再干编辑这行了,催文还上火呢!我看她要直接转行去写文,估计马上就能红! 在易笙凶猛的白眼下,婉婉终于接受了我既没有变态也没有被别的什么灵魂更替的大现实,然后不停望着我这间起码超过十年没有这样一尘不染过的房子,不住咂舌:“呦,我说易笙啊,你这小日子过得可真比大爷还大爷啊……” 闻言,我不住地笑,那叫一个成就感啊,我悲催地居然做佣人做出了成就感了! 事实上,连我自己也觉得——除了没有三妻四妾,易笙现在享受的待遇确和古代大爷无异! 十指不沾阳春水,养家的钱还是我自掏腰包。更重要的是,我非常了解易笙,往往在他吆喝些什么之前,我已经准备好了他想要的。 我面面俱到得连自己都要崇拜自己了。然尽管如此,易笙却似乎不太开心。虽然自始自终,他都没多说什么。但我还是能很清晰地感觉出他的不高兴—— 最初,还只是纳闷,带着一些受宠若惊,无措地跟在忙出忙进的我身后,让我在心里闷笑不已。 可时间长了,我便能越来越频繁地看见他皱起的眉头,不管我怎么抚平,它们还是会再度出现,且间隔的时间越来越短。 我知道他不快乐,在我倚着他看书的时候,他常常会用沉沉的视线打量我,且根本不在乎我的发现。又或者,他是故意让我发现,希望我发现。 我却只是冲他一笑,灿烂的,快乐的,仿佛这样就能抹去他的不悦。 他郁闷得像头暴躁的狮子! 终于有一天,耐性走到底线的易笙忍无可忍地在我一千零一次赶他出厨房的时候,粗暴地拉住了我总是受苦受难的手腕:“郝郝,你到底怎么了?” “怎么了?什么怎么了?”我讪笑地看着他的急躁,“你不会也和婉婉一样,以为我被穿了吧……” “我才没那么白痴!”易笙吐血,哪还有平日里所向披靡的自若潇洒,“我是问你最近干吗对我那么好,太不正常了!” “对你好有什么问题么?哥,难道你……”我用极度担忧的眼神瞅他,上上下下,左左右右“你不会有受虐癖吧?” 想想也是,从小到大,我每次对他好他都不领情,反倒是被我痛揍之后,才像条水蛭一样缠上来。 “呸呸呸,你才受虐癖呢!”他像只喷不出火来的暴龙,懊恼之极,却又对我毫无办法,只差没有跳脚了,“别敷衍我!” “我就是想这么对你。”我放下嘴角,淡淡地撇开视线,“在澳洲读书的时候,我一直幻想有一天,如果我们在一起,那我一定要这样无微不至的照顾你一段时间……” “……” 99lib.“我也不知道自己能坚持多久,不过能这样照顾你,哥,我真的觉得很快乐。” “……” “因为你真的在这里,在我的身边,而不是一个在醒来后就会加倍空虚的梦……”我握住他的手,感受着他掌心的温度,眼睛却执着地望着窗外。 玻璃上倒影出他略显复杂的面容,带着浓浓的怜惜,安静地听我缓缓地述说一个既真又假的谎言。 可说着说着,不知道为什么,连自己都开始相信。或许是因为那些曾经,都发生在不很遥远的记忆里吧…… 999天,明明那么长,可现在看来,竟是如此苍白而短暂。 仿若隔世。 安静的沉默。 许久之后,是易笙轻轻的拥抱,带着少见的温柔。 耳畔边落下的,依然是那三个字:“对不起……” 我仰起脸,眼睛干干的,望着天花板,灰蒙一片。 这天后,我还是那样无微不至地照顾着易笙,他似乎也渐渐淡定下来,恣意地享受着大爷的待遇。 这好像成了我们新的生活模式。 婉婉为此不断挑战各种震撼表情,还一脸神奇地问我:“亲爱的,你到底是怎么‘修炼’才能如此面面俱到的?” 我想在任何人眼里,家庭条件优越的我,应该都是没有任何伺候人的经验,只有被人伺候的份儿。 关于这点,约莫易笙也想不明白,才会用一脸担忧复杂的表情忐忑看我。 我笑了笑,大方解答,不想被他们YY成大陆版阿信:“嘛~我在国外没吃苦,一直住Homestay,他们人很好,挺照顾我,没让我干家务活儿。” 看婉婉一脸“我就知道”的表情,我嘴角猛抽了下,事实上不止是她,我也曾怀疑他们是不是担心我帮倒忙才如此放纵我…… 嘛,不管如何,我确实因此舒服了也是事实,“总之,我想我能做到这些只是因为若角色对换一下的话,那这样的生活就是我的梦想了——每天做自己喜欢的工作,任何时候都能看到深爱的人在自己的身边,为自己忙碌。然后在我望着他的时候,他亦心有灵犀地回给我一个带着幸福的笑容。” 光是这样想着,我都觉得好幸福好幸福,幸福到无法不向往。 而现在,我正是用自己梦想中的标准在照顾易笙,所以若他不能感同身受地觉得无比幸福,我大概真的会给他一顿老拳。 所幸易笙应该是挺怕疼的,因此在我握紧爱的小拳头之前,他就露出了一脸满足的感动。至于婉婉,则一直不住地抽着嘴角。 在我同情的目光下,她憋了老半天,才心不甘情不愿地骂了句:“TMD,到底是个写言情的,就算是粗鲁暴力迟钝无药可救的郝郝,也能这样肉麻啊!我的妈喂,果然2012不远了!” 看着她拼命揉搓手臂上的鸡皮疙瘩,恶心得受不了的模样,我忍不住笑倒在易笙的怀里,却忽然听到他俯身在我耳边轻问:“既然角色对换才是理想,那
……为什么不换呢?” 笑容倏然僵在嘴边,我垂下眼睑不让他看到我眼中的情绪。半晌,才恍恍惚惚地吐出一句:“大概是因为……我要的远比想象中少吧……” 我想,我大概是说错话了,因为抱着我的手臂一僵,勒得我生疼。 久违的粗鲁。 回家的时候,易笙忽然开口问:“郝郝,工作找得怎么样了?” 工作?对啊,律师事务所!我呆了下,这才惊觉那件曾让我彻底忙到没有自信的事儿竟如此轻易地被彻底抛在脑后,相信那个好容易才得到的职位估计也已被另一个需要它的人取走了吧…… “我想坐办公室可能真的不太适合我吧。”事实上,我比较意外的反而是自己心里的毫不介意。 那些原本要相亲结婚,找一个不爱我我也不爱他但愿意对彼此负责并组个家庭的念头,在无声无息间,竟已完完全全地消失了。 原因,终究还是他,只有他。 我眷恋地看着易笙,尽管他正黑着一张俊脸,满眼的不悦:“你不高兴?为什么?” 易笙没说话,只是握着方向盘的手更紧了紧,爆出的青筋破坏了美感。 我把手覆在他的手背上,言语温柔:“哥,你知道我的,我一直不喜欢坐办公室,有工作要呆着,没工作也要傻坐着。我原本是为了相亲才妥协现实的,可是现在……”我直直地望向他灿亮的星眸,“哥,我还要去相亲么?” 易笙微微一怔,随即侧过身子,深深地看着我。我却只是微笑,一贯的微笑,认真对视着那双眸子中的自己。 好一会儿,易笙突然贴了过来,一把捏住我的脸,用力往两边一拉:“相亲?你要有胆去的话,就试试看啊!” “&%¥#”他居然这样对我!!我愤怒,我挣扎,我我我……我反抗失败T0T! 易笙把挣扎不休的我拉抱进他的怀里,大掌用力压着我的脑袋,约莫是打算向世人证明:就算胸肌不够厚实,也是能憋死人的! 我没有再挣扎,是因为落在耳畔那声似乎很是深情的呼唤:“郝郝!” “嗯?”我揪着他的衣服,将脸贴在他滚烫的胸口,安静地听着他的心跳,一下,一下,震动着胸膛,有一些些的快。 “我会让你幸福的。” “……” “相信我。” “……嗯。” “不要后悔和我在一起。” “好。” 被紧紧抱着的我看不到他的表情,也看不到自己的。但我想自己一定是笑着的,很开心、很幸福的笑着的…… 因为最后,他说了—— “郝郝,我爱你,非常、非常的爱你。” 第7节 易笙是个想到什么就会去做的行动派,既然他说要让我幸福,就一定会竭尽全力,且就在当下。 他虽招蜂引蝶多年,但在感情上还是生手一名,并不像外表那般浪漫。 因此,他所谓的让我幸福,只是从我手上交接所有家务,企图让我过上理想中的幸福生活。 当然,柴米油盐酱醋茶乃生活之本,比起烛光晚餐香槟玫瑰虽浪漫不足,但更现实温馨,我也不是不欢喜的。 只是既然生活现实,那有些“残酷”也无法无视,必须面对——易笙同学现在是个朝九晚五加班不断的工薪阶级,收入高自然付出多,要在忙碌之余家务、家务再家务,谈何容易! 不过短短三天,他已累得精疲力竭,还逞强地不肯让我碰一点儿家务。尽管不算太笨的知道叫一部分外卖,但下班之后又洗菜又做饭,完了再刷碗刷地刷衣服,也着实够他受得了! 我无奈地看着凭借执念做完家事后就如死鱼一般瘫在床上的可怜男人,同情地拍拍他似乎迅速消瘦下去的小身板:“哥,还是放弃吧。” 看着易笙一脸扭曲不甘怎么也不肯屈服的表情,我想此时此刻我原本就很坦白的脸上一定相当诚实地写着一行大字:“孩子,面对现实吧,你生来就是当大爷的命啊!” “不要!”易笙任性地从牙缝中挤出两个字,决绝得很。 “哥,你别这样!”我无奈地叹了口气,翻身趴到他身边,硬是对上他闪避的眼,“梦想和理想是不同的。所谓梦想,原本就是不切实际的,你有这个心就够了。” “不够!” “……”丫的,我好想吐血。 易笙虽年长于我,但我始终觉得自己在玩时尚的姐弟恋。他如磐石一般的顽固及似乎只在我面前出现的孩子气,常常让我郁闷得想挠墙。 莫怪人家都说女人在家永远是两个孩子的妈! 我强忍住给他一记庐山升龙霸的冲动,露出一个比温柔多了些什么的的微笑,抚着他柔软的发,耐心地哄着:“哥,你还是努力工作赚钱养家吧,真要过意不去就分担一部分好了。主要我现在在家也没什么事儿,等我赶稿的时候,你想不做家务都难。再不然,将来你失业在家,我一定让你为家务死而后已,这样总行了吧?” “……” “如何?” “……好。” “真乖!” “郝郝。” “恩?” “你的眼神好可怕!” “……” “如果刚才我说‘不要’的话,你会很用力、很用力地拧我的耳朵,对吧?
九九藏书
” “……” “我就知道!” …… 嘛,不管怎样,我舒适的大爷生涯只维持了非常短暂的三天。 之后,依然是闲赋在家的我负责大部分家务。原本非常憎恶家务的我,在每天这般劳作之后,竟无比惊愕地发现:我其实挺有这方面的天赋! 我可以光看着菜谱就做出八分相像的菜色,可以充分利用时间在洗衣机劳作的时候顺便把地擦了,在用脚擦地的同时把想看的散文小说也给看了。 现在,我已经可以用比预计少一半的时间做完所有家务。 看着房间干干净净、整整齐齐的样子,我居然会产生一种可耻的满足感,然后带着清爽的心情继续操持原本异常憎恶的家务活儿。 原来,真的没有任何东西是人类不能习惯的。 人类这种生物真是雄壮,太雄壮了! 不过,我想自己会这样甘愿,是因为易笙同志很知趣,不再霸占大爷的席位,一回家就会主动帮忙,哪怕只在一边打打下手、做做粗活,也一脸满足。 最重要的是,他还坚定地包办了对我来说最为艰难的任务——煮早饭。虽然现在做个稀饭并不困难,只要在电饭煲上轻轻一点……但是,还是
99lib?
要提前40分钟左右起床,去施展一阳指神功。 原本就不算太宽敞的家里,近来又添置了不少新产品,例如新款的全自动洗衣机、奢侈的洗碗机,等等等等。 “唉,自找麻烦,男人啊!”我看着越来越拥挤的空间,不住地摇头。可惜应该无奈的脸上,此刻却不争气地溢满了幸福的笑。 于是,易笙便学着我的样子,摇头右晃脑,笑着嚷嚷:“哎,口是心非,女人哪!” 他模仿得那叫一个活灵活现,我止不住笑,装作恼羞成怒,扑上去打他:“找死啊,你!” 易笙一边灵活地躲闪,一边更是欠打地囔个不停:“哎呦,大家来看啊,母老虎谋杀亲夫!” 靠!居然敢说如此贤惠的我是母老虎,这丫果然活腻了! 我咬牙切齿地使出了一千零一式飞腿,却只踹开了虚掩的房门。 出现在门的另一边的,是一个我无论如何也想不到,或许,也完全不想遇见的人——易笙的母亲。 “易笙?”看到嬉戏着的我们,易笙的母亲似乎也有些诧异,但相信看上去绝对不及我们来得惊讶,“你们这是?” “妈。”易笙一下沉下了脸,不动声色地站到了我们之间。眸子里再无笑意,只有让人心惊的疏离和淡漠,“您怎么来了?” “我……来看看你,你好久没回家了。”这话说得还算理直气壮,但怕是在
99lib.
场的人没有一个会信。因为易笙上周才刚回去过么,距离现在只有短短三天。 我有些想笑,尤其看到易笙的妈妈刻意撇过脸的姿势——难为她还知道这谎说得毫无水准! 然不管怎么努力,我终是没能勾起唇角,心里尽是装傻也逃避不了的明白,我怎么能不明白? 自易笙的父母离婚后,她就不曾踏足过这里一次,纵然易笙搬回这儿也有五、六年了…… 可是现在,她却来了,来得突然。 理由是什么,我想自己能猜得到,易笙自然也不会不知道。 我看向自发挡在我身前的易笙,他的侧脸看上去异常淡漠,没有惊愕,没有惶恐,空荡荡的,什么都没有。 面无表情,一言不发。 他望着自己的母亲,连一丝余光都没有施舍给我。 心微微一紧,我没有勉强自己,乖乖退场:“既然如此,我不打扰了。” 然后,转身回房。 门轻轻阖上。 与此同时,我听到了易笙的声音,轻轻响起,低沉的,温温的。 原来,他不是不想说,只是不想当着我的面说。 我笑了起来,无声的,在傍晚微暗的室内,浮浮沉沉。 看着不再空荡的房间,脑海一片空白。 我抱着膝盖,掩住满脸的仓惶,脊背虚弱地贴着薄薄的门扉。 而门的另一端,是我最爱的人,和曾撕裂我们的人。 易笙回来时,夜已很深。 桌上摆满了饭菜,依然都是他爱吃的。可惜,凉了。 我打开了所有能开的灯,室内亮如白昼,却仿佛如何也照不清他的表情。 惟有他身上淡淡的香水味,飘然。 当然,那绝不可能来自于我。 他去见了谁? 我想我的脸定一如既往地坦率,可平日比狐狸还精的易笙却似乎全没有察觉:“等很久了?抱歉,你饿了吧?” “不,我不饿。”我从他手中抽出筷子,用比想象中更冷静的声音说道,“你已经吃过了,不是么?” “郝郝?” “哥,在我这里,你没必要勉强自己。”我笑,也不知是否牵强。 他没有回答,我也不再看他,顾自收拾。 不一会儿,身后传来的是他略显不安的低语:“郝郝……她到底是我妈。” 我微微一顿,复继续动作:“我懂。” “但是,我绝不会放弃你的。”易笙从身后环住我,紧紧的,温柔的,珍惜的。 “……嗯,我知道。”我没再洗那些本就干干净净的碗,只是一径看着哗啦啦冲刷着的水龙头,沉默。 第8节 易笙的妈妈变成了常客,多是她自己一人,偶尔也会带其他的女孩。 不巧撞上时,她还会热情地招呼我,尽管笑容有些虚伪,但至少态度还行,场面不会难看。 当然,她也会很认真地为我介绍那些女孩,带着各种名头。可惜我一个也没能记住,只觉得大家长得都挺好,至少比只遗传到路人甲长相的老爸的我强。 可能因为太清楚她在打得什么主意,我反而没什么在意了。 事实上,我甚至觉得这一次非常幸运,她居然只耍了这些无用的招儿。 太好了,结婚后的她到底不是情殇中的那个她了! 我松了口气,非常配合地回应,客套地问候美人甲乙丙丁们。 只是之后,我比以往更常呆在家里,尽量闭门不出,以免再碰上戊己庚辛。 我一点儿不想刺激易笙的妈妈,.99lib.更不想给自己找麻烦。我知道自己的淡然处之于她而言,或许本身就是一种挑衅。但我也不愿因为这样就刻意去伪装倍受打击。我没有演戏的天分,也没兴趣尝试。 因此,比起溜之大吉的我而言,易笙显然要辛苦许多。他比以往更加忙碌,早出晚归,身上常常带着各种香水味,一脸掩饰不住的疲惫。 我不难猜出他定是疲于奔命于那些女子之间,多是只见一面,但由于基数庞大,也够他受得了。 何况,根据我对他妈的了解,恐怕他一个晚上要应付的绝不止一位美人,真是比古代的帝王还奔波啊! 但不管怎样,易笙每天都会在十点以前回来。纵然我们之间,常常沉默。 我不知道他为什么不说,或许是觉得没必要,或许是因为太疲惫,反正他已用他的方式表明了立场,我又有什么资格抱怨?毕竟,他过得比我糟。 我觉得无论如何,至少在现在这种时刻,我应该多体谅他。 虽然婉婉不屑地称我这样行为为:假仙! 我没有反驳,大概是因为自己都觉得在我的沉默中多多少少带了一些无声的抗议。 可是,又抗议什么呢? 脑海中骤然浮起的是那个夜晚,朦胧的光线中,俊逸非凡的易笙不轻不重地捏着我的脸,笑得万分可恶:“相亲?你要有胆去的话,那就试试看啊!” 他抱着我,不让我看他的表情,用近似哽咽的声音在我耳畔承诺:“郝郝,我会让你幸福的。” 他一向言出必行。 可是,我现在幸福吗? 或许吧。至少不是不幸的。 而易笙,则真的不幸——在他妈带来的那些女孩中,有一个是他上司的女儿。 她也是是易笙的妈妈带来的女孩中,惟一一个因多次出现而让我不得不记得她的女孩。 听说她只有二十二岁,看上去青春靓丽,直率活泼,还有一种优越环境熏陶出来的傲气,衬着那张精致的脸,倒是合适得很。至少一眼看去的,不会让人生厌。 当然,前提是她不要说话。 她一旦说了话,我就没法子喜欢。 我们毕竟是情敌。 我不知道她的傲慢是只针对于我,还是本身的性格。但既然易笙的妈妈愿意三天两头的带着她来耀武扬威,那前者的可能性应该比较高。虽然这对我而言,并不重要。 事实上,我觉得她这么做一点儿也不聪明,非常的小说,还是狗血烂俗的那一种。而且即便在小说中,她这样的角色也十分的不讨喜,不过也可能因为现在流行女强…… 到底还太年轻啊!不由想起那年的自己,虽没有这样的气焰,也是倔强至极。 我在心里叹了口气,对强势挡在面前的女孩堆起了比易笙的妈妈有过之而无不及的虚伪笑容:“谢小姐,找我有什么事儿吗?” 谢静扬起下巴,不屑地斜睨着我,极尽傲慢:“易笙哥呢?” 我不动声色:“约莫、大概在上班吧。” “上班?现在都八点半了!我爸说他今天早下班了!” “哦,这样啊……”我瞄了眼楼道中渐渐远去的背影,应该是易笙的母亲,没想到她居然抛下伟大的千金小姐自己溜了……看来易笙的没耐性是遗传自她啊。 想想也是,这些日子她这样努力,三天两头来这里爬楼,辛苦上了年岁的腰腿。可结果不管是我还是易笙,都没能表现出她期望的哪怕丝毫的动容,相信已逐渐磨平了她一向不足的耐心。 我掀了掀眼皮,想她也未免太小看我了吧,就算我真和这姑娘正面交锋,又会怎样?反正再不堪的模样,易笙都见怪不怪了!何况我这般爱装腔作势的人,怎么可能在人前曝露我母老虎的一面呢? 罢了,反正闲着也是闲着。我坦然地迎上谢静的视线,给了她一个百分百正确的答案,“那他大概在哪儿相亲吧?” “相亲?” “嗯,相亲。”我耸了耸肩,坦然自若。易笙现在除了上班,惟一的活动就是相亲,还相当奔波的一夜N次。所以每次回来都累得半死,躺在床
九九藏书
上动弹不得,比包办家务那会儿还要疲惫,因此以前每日必然进行的业余爱好——上网收菜,如今都郑重地托付给我了…… 可偏偏,实话总是没人信!谢静逼了过来,一脸不悦:“骗谁啊,他要是去相亲,你还能像现在这样悠闲?” “不然,你觉得我该怎样?”我退开一步,不想用她的唾沫洗脸,“他只是去相亲而已。”又不是去播种的…… “你不是他女朋友么?”她一脸狐疑,口气倒谈不上气急败坏,只是非常仔细地观察我,仿佛想找出些破绽来。 “应该是吧,他好像没和我说过分手。”我笑了笑:原来她还知道我是易笙的女朋友啊?我差点要以为她才是呢! “你……”谢静好像终于有些被我气到了。 我觉得这才正常,因为婉婉说了,我这个人别的优点没有,最擅长的惟就是气死人不偿命,貌似这一点连易笙也十分赞同。 因此,她总该给我一点正常人应该有的反应嘛,不然多伤人啊~ 我想自己最近真的非常无聊,才会期待她的反应——不知道现实生活到底会不会如狗血电视剧一般?尤其在我的余光瞄见易笙的身影时。 没想到,她的眼睛不但大,还很尖,一下就发现了正主儿:“易笙哥!你回来了!” 既没有狗血的变脸,也没有俗套的伪装。 他们的身体距离也保持得很好,完全没有戏剧化的倾向。大小姐连自己的手都管制得很好,甚至没有捥上易笙胳膊的倾向。 现实啊,到底不是电视剧!见无戏可看,我打算退场,投奔浴室的怀抱!晚洗澡的人要负责擦地,我想把这个神圣的任务留给说要给我幸福的那个男人:“你们聊吧,我先回去了。” “别走。”不想,还没能迈出脚,就被拉住了胳膊。我低头瞧了眼自个儿被拉住的手腕,不难看出拉着我的手上已隐隐绷出了些青筋。 “好。”我乖巧地顺从他,定住脚步站到他身后,垂着眼睑谁都不看。 看来,忍耐到极限的不只有易笙他妈,这个深得其遗传的家伙也已经相当厌倦了。 我可不想在这种时候撞枪口,易笙生起气来还是挺可怕的。 为求自保,我打算把硝烟炮火留给眼前的年轻人,无知者无畏嘛! 果不其然,易笙直接对谢静发了难,比我想象得更不留余地,似乎根本不在意明天会不会被上司发配南极:“你怎么又来了?” “我想你啊!谁让你不接我电话!”谢静倒是毫不在意,只不爽地看了一眼我们交握的手,便迎上了易笙的冷脸,撒娇味十足。 “你以前没事儿也不会打电话给我,现在倒勤快!”易笙半点不留情面,视线还掠过她,落到了我的身上。我只好马上回他一个淡淡的笑容:放心,我相信你。 易笙这才满意地回过头去继续大发毒威,“谢静,你一个女孩子,大晚上的跑来我这里来并不合适吧?你可以不计较流言,我可不行。我很珍惜我的女朋友,不藏书网想引起不必要的误会。所以以后要有什么事,让你爸爸转告我就是了。不过,我想你应该没什么事非找我不可吧?” 这话说得可……见谢静一脸难堪,水汪汪的眼睛里还微微发了红。我立马撇开脸装作没看见,给她一点儿余地。虽然这姑娘确实有那么点自作自受…… 不过,初生牛犊不怕虎,我真是彻底地跟不上时代,这位谢静大小姐到底还是出乎了我的意料—— 我本以为经易笙这雷霆一击,她就算不哭鼻子,也会找个借口赶紧逃跑从此老死不相往来,并默默地在心里诅咒易笙一生买泡面都只有调料没有面。 没想到,她只是吸了吸鼻子,就倔强地抬起下巴,很是坚定地看着易笙:“易笙哥,我要和你单独谈谈!” 我着实惊讶。若非立场的问题,我没准还会觉得这姑娘挺合适易笙,毕竟她到现在都没哭出来。 据我惨不忍睹的童年经验来看,易笙这丫的从小就很擅长伤人自尊,伤人面子,从不留情。 当然,自小和他在一处的我,绝不会是那个例外。事实上我觉得这个世界上根本不会有那个例外存在!想到这里,我不由自主地摸了摸自己的脸:哎,难怪现在脸皮会变得这么厚…… 不过,在场的约莫脸皮都不薄,包括毫不犹豫回绝谢静的易笙:“我拒绝。” “易笙哥!” “真有什么事儿你就直说,没什么是郝郝不能听的。” “是么?你确定。”谢静直直地看着我,视线宛如刀刃。 “我有什么好不确定?”易笙嗤笑一声,斜睨着对方的表情相当慵懒,顺着荼靡的灯光,倒还真有几分性感,“不说拉倒!” “你可别后悔!你知道么,你……” “那个……我有发言权么?”我打断谢静。不知道为什么,那女孩自信的表情让我有些不好的预感。 “郝郝?” “抱歉,”我不是没有犹豫,不是不想给易笙面子,但我实在没兴趣在他们之间当炮灰,也无意让人家更难堪,“但我真的没有兴趣听!” 我捏了捏易笙的手,希望他能体谅我的心情。我不是圣母,却也不喜欢伤害别人,纵然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她是我的情敌。 喜欢一个人不是一种罪过,而要喜欢上易笙,真的太过容易。倘若一开始就没有给她任何希望,她又何至于如此咄咄逼人。既然双方都有错,他又有什么资格怪罪于她。 我希望他能独自解决,把该说的话说明白、说清楚,就像我独自面对秦云那样。最重要的是我不希望易笙在这种时候得罪他的上司,那对热爱这份工作的他而言绝非好事。 刻意忽略易笙惊讶的目光,我转而对上谢静虽意外但也有几分得意的表情:“你早点说完早点回去吧,这里是旧城区,太晚了一个女孩子也不安全。” “不用你操心,易笙哥会送我回去的!”谢静一脸得意。 我又看了眼易笙,他只是冷着张脸,并没有反驳。 “那,你们请便。”我耸了耸肩,转身回屋。 而这一次,易笙没再拉住我。 第9节 当易笙恼怒地回来时,我却依然只有沉默,长久的,窒息的沉默。 我没有吭声,等着他发话,像过去每一次一样。 可是这一回,易笙却罕见得有耐性,静静地站在我的对面,犀利的视线仿佛要把我整个儿穿透。 直到我都快呼吸不过来,他才缓缓地开口:“你就不会在意吗?” “在意?为那个女孩么?”我听见自己的声音,带着一丝嘲讽,“我当然不在意。她们不是可以夺走你的人,来再多也无所谓。” 事实上,我还希望能来得更多,因为她们只会让他更加不耐烦。 我想我是卑鄙的,我就是想利用他的不耐烦,累积再累积,然后一股脑儿地爆发在那个罪魁祸首身上。 我叫郝仁,但很多年前,我就配不上这个名字了。 而现在,只要能够留住易笙,哪怕不择手段,哪怕一身泥泞,我也愿意。 可是这些,他能明白吗? 我想,他不明白。如果他明白,就不会捏着我的肩膀,如同一只吃人的狼,凶狠地逼迫我:“无所谓?哈,好一个无所谓!我像个傻瓜一样,不管多累多疲倦,都坚持回来,就是为了等你开口!可最后呢?却只有一句无所谓? “郝郝,你真的觉得自己很聪明吗?真的以为我不知道你的想法吗?从我们在一起的第一天开始,你就没有打算和我一直在一起! “知道么,你现在做的就和高三那年一样,先对我很好,好得让我受宠若惊,幸福得连睡觉都不敢,就怕这是一个梦!然后呢?就是头也不回地走开,潇洒、利落,不管我怎么求你,你都不会回头! “郝郝,也许你不介意历史重演,也许你只要一个现在,你很潇洒,最后还能带着为我好的名头伟大的转身离开,了不起的是你,牺牲的是你,那我又算什么? “我什么脸面都不要,跟所有人低头,不屈不饶地求你的朋友,就算她们摆明了刁难我,我也一声不吭都忍了下来! “我费尽心思讨好你、追逐你,缠着你,就是希望你相信这一次我不会、也绝不可能再放手!可为什么你还是不肯相信我?” …… 一句一句,每个字都戳中了我的心。 他猜得没错,最初我是抱着这样的想法,才和他在一起的。 可是就如同他期望的那样,我泥足深陷,又怎么可能抽身而出? 一切的一切都如他算计好的,多么聪明! 可没想到临到头了,却是他自己无法相信自己的算计,不敢面对自己的成功。 我低低地笑,眼里却闪着泪花:那么,哥,你又相信过我吗? “为什么笑?笑什么啊!因为我很可笑么?嗯?”易笙一脸悲伤,“是啊,我也觉得自己很可笑!我一次次对自己说,假如真有下一次,离开的人一定得是我!可是郝郝,你告诉我,你当初到底是怎么做到的,你怎么舍得开?” “你不是离开过了么?哥,我等了你足足999天!”我任由泪水滑落衣襟,我抬起头直视他,用撕裂自己的疼痛,直直地看着他,“可直到我哭不出来的那一天,还是连一封邮件,一个电话,甚至一个短信都没有收到……” 背叛过彼此的,不只有我。 我看着易笙倏然僵硬的身体,哭得泣不成声,撕心裂肺。 没错,我是给过他撕裂的痛,他留在门口的血印至今还有残痕。 但是他给我的呢? 是比这更加残忍的漫长的磨折、绝望和心死! 我不止一次想过去死,又那般看不起为了爱情要懦弱地去死的自己! 我为了这份割舍不了的感情,我连自己都没有了!我连自己都不要了! 我简直无耻! 我成了自己最看不起的人! 我好恨! 很久之后,一双熟悉的臂膀轻轻地环住了我。 可是,却没能带来我想要的温暖。 我好冷,心像结了冰。 没有救赎。 我没有挣脱易笙的怀抱,只是以言语为刃,带着隐藏许久的深层的恨意,狠狠地刺向这个让我痛苦让我不堪的男人:“……哥,你是我第一个男人,也是惟一的男人。但,谁又是你第一个女人呢?我不在意那些女人,是因为他们都不是她。” 我能感觉抱着我的手突然一僵,然后,颓然的掉落。 “哥,我是个傻瓜,所以只要你勾勾手指,我就会舍弃一切跟你走,无怨无悔。所以即便是秦云,也不可能留的住我。可是,哥,你也会是一个跟我一样的傻瓜吗?” 这个世界是公平的,平凡的我身边都有秦云这样的男人在等候,出色的易笙又怎么可能会落单? 上帝一直那样偏爱他,把最好的都留给了他,“我不在的那些日子里,陪在你身边的人,是她吧? “你想过要放弃我,你想过要舍弃我,你想过干脆就忘记我,跟她在一起吧? “哥,你一直觉得是我和我妈亏欠了你?她抢走了你的父亲,把你的世界搞得乱七八糟乌烟瘴气,让你妈变得那么疯狂,所以你生气,你迁怒,你和你妈一样觉得我不是个好东西。可是冷静下来,又觉得最后一个知道真相的我是无辜的,对么?” “郝郝,别说了,求你……” “为什么?为什么我不可以说?”我一把挥开他的手,狠狠地瞪他,尽管视线一片模糊,根本什么也看不清,“你凭什么把自己和你妈定位在受害者的位置上?是你爸爸先追求我妈妈的,是你爸爸勾引我妈妈的!你爸爸和你妈妈早在他和我妈好上之前,就已经完了不是么!你明明都知道,知道是你妈妈坚持不肯分手他们才没有离婚!你明明知道——他们早就形同陌路!是你爸爸和你妈妈联手毁了这一切,毁了我的家!因为你爸爸,我才没有了爸爸!该恨的人是我,不是你!” “不要再说了!”易笙声嘶力竭地喊,我终于停了下来。 黑暗中,是我和他嘶喊后的喘息,粗重而艰涩。 他将头埋在我的膝盖,裤子湿了一大片。 我怔怔地望着前方,没有低头看他,眼泪犹如断了线的珠子,大颗大颗地往下坠。 我听到空荡荡的房间里,飘来我的声音,脆弱得仿佛一戳就碎:“哥,一直以来都在利用爱情的人,是你。” 终究,我还是捅破了这层纸——长久以来,一直因为太过爱他而不忍心戳穿的薄膜。 “……是的,我知道,一直都知道。”很久之后,耳畔传来易笙的苦笑的应答,很低、很低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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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得我几乎以为是自己的错觉。可握着我的手在那一刻,又是那样、那样的用力。 我想,易笙哭了。 滴在我手背上的水滴,是他隐忍多年的眼泪,无法面对现实的痛苦。 他一直在自欺欺人,他不舍他满身伤痕的母亲再痛上加痛,他怕她会活不下去;他不想每天对背叛者的父亲,更不想失去一直以父亲为天的母亲。九九藏书 他怕自己一无所有。 于是,他选择了对自己残忍、选择了一再地对我放手。 他是多么的愧疚,因为我们每一次的分手,都是他的逃离。 他始终不敢做的决定,最后,由我来帮他做。而他则用受害者的身份,苟延残喘,这样才能逼迫自己,不去恨他的母亲。因为憎恨已经离开的我,会让他活得比较轻松。 他欠我的太
多,多到假如有一天,我想要走,他根本就拦不住。 因为,早在很久以前,他就没了那个资格。 他仅有的筹码,不过就是我爱他。 只要我不再爱他,他便一无所有。 我们是世界上最了解彼此的人,所以才更知道如何才能将对方伤得更重。 而今次,我给易笙的,便是致命的一击。 第10节 那天开始,易笙开始疏远我了。 他不再在十点前回家,即便我还是常常等在门口,往往也只能等到一个今天不回来了的冷淡的电话。后来,竟连电话也少了。 即便在家,易笙也比以前更加沉默,负责开场搞笑的他若不肯说话,那我们之间的气氛便知能尴尬。可即便这样的尴尬,他也不愿再多说一句,常常只是用一种难懂的眼神深深地看着我。 我想他无法面对我,面对什么都知道的我,面对总是宠着他迁就他的我。 但是,我亦不知道该怎么回应这样的他,于是便一声不吭的,一如既往地照顾他,无微不至。 但显然,这并没能带来好结果。所以有时易笙即便回来了,也不来我这里,而是歇在隔壁自己的屋里。 在这厢辗转难眠的我,则像很久以前一样,直到对门响起不算很轻的关门声,才能抱着被子安心睡去。 再后来,即便易笙不回家,也不会再通知我了。 我们完了么.99lib.? 看着墙壁上的年历,我扳着手指,数着日子,这才发现看上去绵长的日子,其实不过短短半年:夏天去了,秋天走了,冬天还在,春天未到,窗外依然天寒地冻。 只那么点儿时间,我们就走到尽头了么?空下来的时候,我常常忍不住这样想着,带点自嘲和淡漠,然后用力按着刺痛不已的胸口,沉沉地看着天空。 然每当我开始这么想的时候,易笙又会带着一脸阴郁的表情,回到我的身边。 一次又一次,无限重复。 只是他的身上再没有别的女人的香水味,只有干净的皂香,偶尔也会有一身淋漓的汗味。 我依然没有多说什么。 他来,我就照顾他,回应他骤然又变回粗暴的缠绵; 他不来,我也不去惊扰他,就当做他真的在忙,努力填充没有他时的每一秒。 我们之间仿佛有一场无声的拉锯战,彼此都选择以沉默为刃,等着一个连自己不知道是什么的结果,亦或是契机。 日子就这样不甘不愿地过着。 新年就在这样凝滞的气氛中,姗姗而来。 在旧年即将过去时,久未见面的宋依初来了,带着一封红色炸弹。 她终究还是要嫁了,在即将迈入27岁这一年,嫁给一个她曾说无论如何都不会嫁的人。 过去,她一直说做卓奇的朋友比做他的爱人好,纵然她很清楚自己爱他。可真正做了他的爱人后,她才发现就算这样一点儿也不好,她还是想要爱他,并且被他所爱。 女人真是奇怪的动物,她如此,我亦然。 我知道宋依初来这儿并不是为了自己的婚事,她的婚期远在明年五月。她很懒,也很忙,更怕冷,能在零下的日子里劳动她双腿的,我想我约莫能猜到是什么事儿。 事实上作为易笙他妈最中意的相亲对象,她来得要比我想象中晚了许多。 我不知道宋依初为什么能沉得住气等到现在,毕竟我的朋友多和易笙一样,没什么耐性。就算是典型处女座的宋依初,在这一点上也不例外。我想这约莫是因为她生在处女座的前两天,多少沾染了点狮子座的脾性。 不过,既然她能够咽下那口气,多半是易笙做了些什么,那么我和易笙的近况,她约莫也都知道。 果不其然,宋依初屁股还没沾上沙发垫子,话已出口:“为什么?郝郝,你们好不容易才在一起的。” 面对她的直接,我一时无语。 宋依初倒也不急,抱着暖暖的茶杯,沉默地等待着。 她很清楚只要自己问了,我必然不会隐瞒。这是我们一贯的相处方式。 我们年龄相近,纵然个性截然不同,也可以相互理解。当然也必然会有些理解不了的事,但至少,我们懂得彼此尊重。 看上去很好说话的宋依初也有其强势的一面,容不得欺骗,容不得隐瞒。 所以惟有对她,我一向知而不言,言无不尽。 可眼前的这一桩,我纵然不想隐瞒,也不知该从何说起。 好久之九九藏书后,吐出来的,竟是如此一句:“他……还好么?” 我已经有大半个月没见着易笙了,虽然很清楚的知道,这阵子他并不很忙,每天都回家。但始终,住在隔壁。.99lib. 宋依初倒是直接,纤指一抬,点着我家大门:“开门,然后踢烂对面那扇,那厮是好是坏是美了还是丑了,我保证你知道得一清二楚,怎么也比我说得要清楚。你知道的,我完全没有概括能力!” 闻言,我纵然心情低落,也忍不住笑了起来。宋依初的神奇之处便在于她惊人差劲的概括和总结能力,那可以说是我最晦涩的那段人生中最为闪亮的欢乐点啊! 不止是我,相信所有认识她的人都不难猜到——宋依初毕业那天,指导她毕业论文的老师到底是为什.99lib.么会比她自己还感动得想要痛哭流涕! 我甚至觉得那可怜的老头正在心里呐喊着:毕业了,这丫终于毕业了,快滚吧,别再回来了! “笑P啊!我大冷天地跑来,可不是专门来让你嘲笑娱乐生活的!”宋依初没好气甩我两白眼,“郝郝,你到底在搞什么?我还以为你是一根肠子通到底的人。” 宋依初说得没错,我一直非常直接,对任何人都是,对易笙尤其。即便他对我不理不睬,我也会用自己的方式讨好他。但当我真的生气了,那不管我有多喜欢他99lib.,都会狠狠地扁得他。 我从来都舍不得以沉默为矛,将他捅得鲜血淋漓。 别扭是易笙的专利,而不是我的。 侧过脸,我看向阳台,阳光很好,寒风却飕飕:“小初,你相信卓奇么?” “……啊?” “那家伙那么花心,玩过那么多女孩,你还相信他吗?” “当然相信。”宋依初答得肯定,毫不犹豫,斩钉截铁,“那家伙虽然在这方面真的很烂,但他从来不骗人,我为什么不相信他?” “只是因为这样么?”我抢在她回答之前,又说,“仔细想过再告诉我吧。” “……我想,应该不只是因为这样。”宋依初当真好好思考了一番,才给出了一个不那么确定的答案,却又非常明确地发现了我的话中话,“郝郝,你们之间,你跟易笙……没有信任吗?” “对,完全没有。”我笑了,却看不清她眼底的自己带着怎样的笑,是苦涩、悲哀、释怀,还是其它什么,“我不相信他,不相信他能给我未来。他也不相信我,不相信我会好好留在他的身边。” 我没有再看宋依初,声音遥远得仿佛根本不是出自自己的嘴巴,“你看,我们谁都不相信谁,又怎么能好好地在一起呢?” 很久之后,宋依初却轻声地说:“但就算这样,你们不还是不想离开对方么,你们还是想在一起,不是么?” 我的眼睛一下就湿了。 第11节 “郝郝,你们之间,你跟易笙……没有信任吗?” “对,完全没有。”我笑了,却看不清她眼底的自己带着怎样的笑,是苦涩、悲哀、释怀,还是其它什么,“我不相信他,不相信他能给我未来。他也不相信我,不相信我会好好留在他的身边。” 我没有再看宋依初,声音遥远得仿佛根本不是出自自己的嘴巴,“你看,我们谁都不相信谁,又怎么能好好地在一起呢?” 很久之后,宋依初却轻声地说:“但就算这样,你们不还是不想离开对方么,你们还是想在一起,不是么?” 我的眼睛一下就湿了。 宋依初说得没错,纵然我们谁也不相信谁,也依然不想离开彼此。 我们虽然冷战,虽然僵持,虽然总在不停伤害彼此,但始终都不愿远离。 所以我还在这里,而他,依然在对门。 我们舍不得彼此,所以纵然被我戳穿的易笙没办法面对原来什么都知道的我,他还是会厚着脸皮回来。 所以有时候,他会突然从身后抱着我,言语惊人:“郝郝,我们私奔吧,去塔斯马尼亚结婚,好不好?” 所以有时候,他会突然变得很生气很暴躁,将我狠狠推出厨房,在里面用发泄般的力气做饭或者洗碗。我可怜的厨具为此损失惨重。 所以有时候,他会欲言又止地看着我,那么可怜的,可悲的,却又怎样都说不出话来。 所以有时候,…… 所以有时候,…… 然而所有的这些时候,我却只是沉默。 他很不安,我很明白。 可我到底还是选择了对他残忍。 事实上,我对每个让我不好过的人都很残忍。 不管是我妈,还是易笙。 正如那句话说的:“你就是太聪明,最后都把聪明用在了刀刃上,伤人伤己也伤了我,却尤不罢手。” 看,我多么聪明,我终于聪明了那么一回。 可为什么宋依初眼中的我,依然带着一脸无药可救的憔悴? 我捂着自己的眼睛,无颜面对挚友:“他迟早都要选择的,我没有义务一直等他迁就他。”我等得够久,等他明白终有一天,他必须从我和他妈妈之间,选择惟一的一个。 我一直不想逼他,不想他跟我在一起的时候,心会有所不甘。但现在我却逼了,手段极端。 我要他到我身边来,彻彻底底,给我安全感,给我一个天长地久。 “郝郝,这可不像你的作风。”宋依初太了解我,所以眼底有着一些藏不住的了然,和担忧,“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儿?” “这不是他希望的吗?”要我开口的人明明是他,无视我体贴的人也是他,现在又抱怨个什么劲儿,我嘲讽地笑,“他不是很希望我逼他么?” “我想你比我更清楚99lib.他是什么意思。”宋依初看着我,目光灼灼,“怎么,郝郝,现在对我也不说实话了吗?” “抱歉。”我低头,半晌之后,我才看着自己微凸的肚子,呐呐出声,“小初,我怀孕了。” “……什么时候发现的?” “那个晚上。”我揉着隐隐作痛的太阳穴,不怎么想回忆,“就是我跟易笙撕破了脸的那天。” 那天我才知道,原来之前那样不正常的情绪起伏,都是怀孕综合症。 “……这还真是巧。” “嗯,我那天出门就是去买验孕纸的。”没有避孕难免怀孕,这不值得意外,我只是没想到回家后会有那么精彩的遭遇罢了,“你别告诉他。” “嗯,这种事还是你自己告诉他比较好,我不会多事的。”宋依初凑近,看着我的肚子,皱着鼻子问,“几个月了?” “三个多月了。”我开始和宋依初讨论起孩子的事,她对怀孕有着极度的恐惧,和一直想当妈妈的我完全不同,各种有趣的担忧娱乐了我。 我们的话题一下变轻松了很多,至于易笙……嗯,他是谁? 宋依初走了。 离开的时候,她只留下一句话:“郝郝,假如这个世界上还.99lib.有另外一个人,可以给你幸福,那么我一定不会让你跟那个笨蛋一起纠结。但是,不会有那样一个人的,不是么?郝郝,你不是最明白这一点的人么?” 伴随这句话的,是她深深地叹息。 我是懂的。因为假如世界上还有一个男人可以让宋依初爱,我也一定不会她和卓奇那个不知道有没有精尽但暂且人还未亡的家伙在一起。 但有些人,生来执着,无药可救。 正因为彼此都懂,宋依初才会这样劝我,不是为了易笙,单单只是为了我。 我笑着应允了准新娘,我和易笙之间的僵局是该打破了。 我做什么都是为了留住他,而不是逼走他。 低头的人会是我,也会是他。 可是我没想到,人算到底不如天算99lib?。 第12节 可是我没想到,人算到底不如天算。 在僵局即将破裂前,秦云来了。他看上去瘦了一些,但很精神,爽朗英俊,走路的时候仿佛都带着阳光。在寒冷的冬日遇见,心都跟着暖和起来。 他站定在我家门口,礼貌地带着一份包扎精致的礼盒,然后咧嘴一笑,笑得灿烂,一口白牙:“郝郝,我回来了。” 一语双关。 “欢迎 她始终不肯放过的人从来都只有我,因此纵然秦云竭尽全力让我置身之外,也不过是枉费心机,“郝郝,你可真是好福气,要好好把握住小秦哦,你们看上去真配!” “是么?”我笑笑,带着讥讽—— 我怎么配得上秦云,人家一表人才年轻出众,是名副其实的金饽饽,而我算什么东西?她不是一向说我这样的王八,能找到颗绿豆就该偷笑了么? “当然,你们都是B大毕业的高材生,听说你还在国外名牌大学读了硕士,我们家易笙跟你们两一比,可就差多了!”易笙妈妈越发夸张,不停念叨着说我和秦云是如何的天造地设,祝我们永结同心百年好合,如此这般,许多许多,完全不忌惮冷到极点的场面。 我懒得搭理,由她自说自话。而易笙,从头到尾,一直不发一言,面无表情,一脸的冷淡。 不过几分钟时间,无辜受到牵扯的秦云已受不住了。 他隐忍地闭了闭眼睛,到底没有失礼:“对不起,阿姨,我和郝郝并不是您说的这种关系,我们只是朋友,请您不要这样自说自话。我们还有事,先失陪了!” 语毕,秦云一把将一直低头看着鞋尖的我,头也不回地拽出了那个诡异的场面。 被他紧紧握着的手腕有一点儿疼,让我轻易地感受到秦云勃发的怒气。 他的脾气一直不错,是公认的老好人,我认识他那么多年,也只看他生过两次气,却次次都是为了我。 我没有叫嚷,由他一路将我拖到了他的车边,才轻轻地说了句:“秦云,很疼。” 闻言,秦云微微一怔,放松了力道,背过身没有看我,也没有放手。 月光弥撒,落在他紧绷的肩膀上,勾勒出笔直的线条,刚直坚强。 我能听到他急促的呼吸,仿佛正奋力地镇压着什么。 我沉默地凝望着自己的居所,那里昏黑一片,而对面的易笙家亦没有点亮。 惟有楼道口的灯,不曾熄灭。 最后,斩破寂静夜空的是秦云苦涩的话语:“郝郝,我可以接受自己的失败。因为你不爱我,不管我在你身边多久,你从来都没有为我动过心。我很清楚你的眼里一直就只有易笙一个,从没有变过。不管他是好还是坏,你都只喜欢他。 “因为这样清楚,所以我以为自己输得并不冤枉,没有什么不甘愿。可是现在我才发现,我没有办法接受,没办法把你让给一个根本无法保护你的人的手里。 “我本以为那家伙再怎么别扭再怎么不是,至少也是.99lib.真心喜欢你想对你好的。” “谢谢你,秦云。”我淡淡的笑,坦然迎上他回转的脸,“不过,我没关系,真的。” 是的,我没事。 我微笑着回视他眸中的自己,坚强、恬淡,勇敢,是自己期待的那个模样,这样很好! 四目相对,是我无言的请求,是秦云无奈的叹息。 他只能妥协。 最后,秦云深深叹了口气,像很多年前我喝醉酒时一样,温柔的揉了揉我的发:“郝郝,你真傻。” “嗯,我知道。”我点了点头,低头傻傻地看着月光将自己的影子压得矮矮的、扁扁的,“但,傻人有傻福,不是吗?” “希望吧……” 是啊,但愿如此。 第13节 我一直呆在秦云的车上。 空间虽小,但过得并不无聊。 我们天南地北有的没的随便聊着,话题不曾间断,也没有冷场,更没有冲突。 我们都已经长大,变得非常聪明,知道什么需要避而不谈。 于是,连我们都很熟悉的易笙,都被撇除在话题之外。 我们多在说旅游和美食,说各自旅游的经历,我给他说华丽的梵蒂冈,说宁静的芬兰岛,说古老的罗马广场,然而说得最多的还是塔斯马尼亚。 我还给他说神奇的Wang,说愿者上钩的三文鱼,说可以随便捡来吃的免费生蚝,说灵异至极的亚瑟港,说各种各样的鬼故事! 说到后来,我自己都觉得脖子后面凉飕飕得很瘆人。 倒是坐在边上吃零食的秦云,不但听得津津有味,眼里居然还有那么点儿孩子气的向往! 没想到秦……云还有这样一面! 我忍不住抽了抽嘴角,看来婉婉说得没错,我果然非常的重色轻友,所以除了易笙,我对其他人的认识那是不足、很不足啊! 我们聊了整整一个多小时,才看到易笙的母亲带着那个我甚至没有看清楚长相的女孩离开。 不过,我藏书网现在倒是可以发现,她们的表情看上去不太好,嗯,应该说是非常、非常的不好,简直是气急败坏。 “哼,看来易笙那家伙也不是全然没有动作嘛!”秦云似乎也发现了这一点,终于露出了一个满意的微笑。 “你很高兴哦?那可是他妈妈!”我震撼,我错愕:这世界还真是变化太快! 看着秦云眉头也不皱一下的说出这番话,我只觉得嘴角抽得更加厉害,“没想到连出了名的好好人秦云也变成了坏人。” “烂好人就会比较幸福吗?”秦云没有转过脸看我,车内很暗,打得他的侧脸说不出的阴郁,“人总是会变的,我只要你幸福就好了,别的人变成怎么样,是好还是坏,我无暇关心。” “……” “何况,当坏蛋要比当好人更容易得到幸福。”他突然凑过脸灿然一笑,相当的孩子气,九九藏书“郝郝,这可是你告诉我的。” “……哈,你还记得啊!”我尴尬地挪了挪身子,莫名有种罪恶感—— 我毁了世界上硕果仅存的好蛋,我会下地狱的,呜呜呜! 没错,正是我这个罪魁祸首在撤出秦云的世界时,留给他这样一个礼物,相当不厚道的选择了用这般廉价的手段,尝试去保护这个一直守护在我身边的男孩。 他真的学会了手段,却还是没有得到幸福,他和女友分手,他向我告白,然后又被我拒绝,依然孤家寡人99lib?却还在为我的委屈生气恼怒愤愤不平。 不值得,真是太太太不值得了! 我愧疚无比地跳下车,默默为这个彻底被坏蛋们占领的星球默哀三秒钟。 身后,是秦云低沉的声音,低哑得惊人:“郝郝,你记得你答应过我的。” 我微微一顿,然后,用力点了点头:“嗯,我记得,一直都记得。” 我会好好的。 一直。 第14节 事隔一个月,易笙终于又回到了我的家——堆满了他的东西的我的家。 他俊美无双,桃花飞扬,一举一动都很潇洒俊逸,好看得连男人.99lib.都只能不甘地咬着手帕承认他的帅气。 但此刻,那张应该英俊应该帅气的脸却又臭又冷,像个可怕的鬼娃娃,端坐在沙发上,灯也不开,就那样死死盯着进门的我。 “哥,你来了啊?”我问了句废话,试图缓和下凝滞的气氛。 可惜,他没有理我,只是一径用诡异的目光瞅着我。 我被他看得有点儿发毛,脖颈上的寒毛都立了起来,肚子里的宝宝好像都躁动了。 为了宇宙的和平,宝宝的健康,以及自身的安全,我慎重地下了一个决定——三十六计走为上计! 于是,我干笑着舔了舔下唇,异常狼狈:“那个……天黑了,你应该饿了吧?我去做饭!” 不待他回答,我已很没有面子地溜进了厨房,速度之快,反应之迅捷,估计会让我历届的体育老师痛哭流涕一把—— 要知道,在求学史上一直非常优秀的我,惟有体育成绩,是老师们心中的最痛! 厨房里有些冷,深冬的寒气夹着凉飕飕的夜风穿过窗缝,偷偷钻了进来,抚上我的肌肤。 我郁闷地看着一室的厨具,事实上,我最恨的就是在大冷天里洗洗刷刷,哪怕有条件奢侈得选用温水。 只要易笙不在,我就变回了那个懒惰到让人抓狂的自己,整日懒懒散散的。 这些日子,我多叫钟点工阿姨来打扫和做饭,又或者叫些外卖,尽量不委屈我肚子里的宝宝。 揉了揉肚子,我叹了口气,还是认命地穿上特制的厚围裙,开始忙碌,洗洗切切,翻炒蒸煎,做得那叫一个用心,好像我真有多爱做这些活儿一般! 忙碌中,腰上不知不觉多了一双手。 我下意识地活动了下脚踝,一旦后面的家伙出现惯用的粗鲁癖,我也会让他知道什么叫真正的香港脚! 不过易笙真的非常有危机意识,总能在关键时刻选择正确的方式。他温柔又温暖的怀抱,让我的心都酥软了许多。 他握着我的手,轻轻藏书网地翻炒着锅子里的菜,继而将下巴搁到了我的肩膀上。温热的呼吸扑在我的耳边,有点点痒:“郝郝,这是最后一次了。” 我微微一怔,随即继续动作,嘴角却悄悄地勾起,“真的?” “……嗯,我发誓。”易笙温柔地抱着我变粗了一些的腰,不很用力的将我整个人锁进他的怀里,用行动告诉我: 这是最后一次,迁就他的母亲;这是最后一次,让我受委屈。 他感慨万分地说,“郝郝,果然只有你,永远只有你,能明白我。”不管是好的,还是不好的,我都能懂他,懂他的挣扎、不敢以及自私。 我不以为然地笑笑,这是当然的。因为我爱他,并非无怨无悔,却已拼尽了所有。 我轻轻倚过脑袋,摩挲着易笙的。 我们彼此依偎,让这个冬日不再天寒地冻。 气氛,温馨静谧。 好久之后,易笙才再次出声,带着点儿小小的不甘心:“知道么?郝郝,我之所以会那么生气,是因为我一直在等你开口,等你亲自对我说。我告诉自己:只要你说,我就承诺你,不再见其他女孩子,哪怕我妈逼我……” “哥,可我真的不介意你见其他女……”我何其冤屈,可话还未说完,我就觉得腰疼了——原本无比温暖的怀抱突然变得好可怕! 我不由咂舌:男人可真是难伺候,女人吃醋叫不可理喻,不吃醋就是不可饶恕…… 这年头,做人难,做男人难,做女人更是难上加难啊! 我忙着感叹人生,身后小家子气的男人则非常有毅力有恒心地继续生气,我终于知道他一直匮乏的耐心都用哪儿去了…… 所谓怨念啊,唉! 本着不为自己考虑也要为宝宝着想的可贵母性精神,我不疾不徐地把一手油水全擦在易笙价值不菲的袖子上,才缓缓开了口:“哥,我不在意你去见她们,是因为我信任你。她们不是可以夺走你的人,来得再多也无所谓,只会让你更加不耐烦罢了。” 我老实交代了自己的卑劣,我不在乎被易笙知道我最不堪的一面,因为我所有的不择手段,都是为了他。 果不其然,易笙微微一僵后,更加用力地抱紧了我,半晌才呐呐地仿佛失了言语能力一般断断续续地说着: “郝郝,我不会再让你走的,绝对不会再让你离开!十年……我等不起再多的十年,人生那么短,我想要拥有你更久、更久…… “我不会再让你去别人怀里,不会再让别的男人看你喝酒,不会再给别人机会来安慰你,不想别的男人陪伴你,逗你笑……那是我的权利! “郝郝,我好不容易才等到你和秦云把话说清楚,所以我不会再给他哪怕一丝一毫的机会。 “绝、不、会!”说到后来,易笙倒流利起来了,只是字字句句都仿佛是从牙缝里逼出来的。 咬牙切齿、切齿咬牙! “郝郝,你是我的!”他任性地抱着我,无赖地耍着孩子气,一个人生气一个人郁闷一个人对着无形的情敌羡慕嫉妒恨。 “是,是。”我忍不住地笑,笑得幸福,笑得欢喜。 虽然直到现在,易笙也没有给我答案,没有告诉我那999天到底是怎么回事。 但我已没那么介意了,因为我大概能猜得出理由。 既然他说了不会有下一次,那么,我相信。 我们之间没有信任,但总要学着踏出第一步。 我们不可能一辈子彼此怀疑,既然他先踏出了一步,那么我也必须学着前进。 既然放不了手,舍不得放手,不能放手,那我就要学着相信,相信他也相信自己。 我拉过易笙的手,温柔地放到自己凸得还不明显的肚子上:“哥,我有了。” 闻言,他顿时僵在我的身后,整个人僵硬紧绷得被他抱着的我都觉得好不舒服。 我没有回头,只是轻轻抚着他的手背,低声问:“哥,我们结婚,好不好?” 他依然没有吭声,我只是静静99lib.t>等待。 很久之后,我听到了易笙的回答,带着一丝丝颤抖:“好。” 无比的肯定。 下一刻,他抱着我的手立刻变得非常温柔,紧绷的掌心始终覆在我的肚子上,轻轻的来回抚着,久久不愿拿开。 而我肩头的衣服,不知何时,已湿了一大片。 易笙,我们终于有家了。 一个有爱有温馨也有爸爸妈妈和宝宝的家。 第15节 我和易笙度过了一个无比旖旎的晚上。 天阴阴的,无风无雨,也没有温柔的月光可以投射窗影。惟有床藏书网头柜上的台灯,闪烁着刺眼的光芒。 然不知道为什么,我的眼前却闪现了如薄纱一般的平和美丽。 伏在我身上的易笙,目光灼灼,异常的温柔。 他不时啄吻着我的眼角,我的太阳穴,用熟悉的方式安抚着我。 他看着我的表情是那样专注、那样深情,又是那般的温柔,仿佛这个世界上已没有任何东西可以困扰他守望的目光,再没有任何事情可以阻扰他拥抱我的臂膀。 从没有这样一刻,我觉得自己已完完全全
的彻底的属于了他,再没有任何力量可以把我们分开。 从没有这样一刻,我是如此真实得觉得自己抱住了幸福,和希望。 哥,我是多么爱你。 我忍不住用力抱紧了他,一遍遍地轻轻含着他的名字:“易笙,易笙,易笙……” 易笙轻轻地笑,用手理着我汗湿的发,突然将我整个圈进他的怀里,紧紧抱着。许久,才像下定决心一般说道:“郝郝,那999天里,我是见过她,但只有一次……” 她?不过一秒,我立刻明白了他的意思——那个她,他的第一次。 我顿时僵住了身体,胸口猛然点了一把火,迅速燃烧起来。 我不明白为什么在这样旖旎亲密的时刻,在我觉得自己已经抓住了幸福的时候,他居然要那般煞风景地提及我最不愿想的那个人。 我不知道别的女人能不能忍受,但我很确定,自己不可以。 我是一只占有欲极强的毒蝎子,我不要我的爱人身上留有其他人的
痕迹,一点儿也不想要。 我会妥协是因为已改变不了现实,所以我只能努力忘记,自欺欺人。 我已经如此退步,他为什么还要提? 我好恨! 我忍不住满腔怒火,却挣不开易笙如铁箍一般的怀抱,只好狠狠咬向抱着我的手。 我是标准肉食动物,牙尖嘴利,也下了狠心,自然咬得异常用力,几乎可以尝到渗入味蕾的血腥味。 但易笙却只是闷哼了一声,只微微一颤,并没有尝试着逃开或挣脱。 他只是坚持不懈地继续着这个我一点儿也不喜欢的话题:“郝郝,那一次是她的婚礼。” 那又怎样?! 她结婚了,所以才来妥协我么! 我其实很清楚,事情不可能是这样的,但就是钻不出这个牛角尖!只是牙齿没再舍得用力,眼泪却随着委屈一点点地往外溢:易笙,你是猪!一头蠢得无药可救的臭猪! “郝郝,别哭……”泪水落在易笙的手臂上,他像被什么烫到一般,倏然一僵,声音都带着无措。 我没有理他,我是孕妇,我就爱哭,我就要哭!! 易笙将我抱得更紧,却很小心地没有勒到我的肚子:“郝郝,如果我爱过她,哪怕只有一丝丝动摇,我也不会和你提。但是,不是这样的,不是。” 他的声音那么坚定,坚定得让我再咬不下去,只是弥漫在眼眶中的泪雾,依然无法散去:“何必说呢……我不知道不是更好……” “因为……我不想她变成我们之间的一根刺。” 闻言,我沉默了。 我和易笙的感情深得像铺天盖地的雪白棉花,既纯净又柔软,撑开了整个世界。 然在这片看似软绵绵的雪白中,又藏着多少刺人的针,早已鲜血淋漓的我们,自然无法当做不知道。 我再次妥协了。我偎进易笙怀里,贴着他的胸膛,听着微快的心跳,静静得等着他的下文:“我和她只发生过一次,在你问我——那个人为什么不是你的那天……” 我的喉咙一下哽住了。 我没想到,真的没想到! 我以为那个时候,易笙早已开始了他混乱又缤纷的感情生活。 毕竟,世界那么大,美女那么多,他又那么年轻那么优秀,怎么能经得起这花花世界的种种诱惑。 我还以为他早已无所谓我到底和谁交往,又为谁许下一个地老天荒。 那个晚.99lib.上,我只是借酒装疯,恨天地不公,逼迫自己忘记身边这个爱到骨子里却不能承认的人。 我没想到易笙也带着的同样的心情,强硬地压下满腹酸楚,听我为另一个男人许一生一世。 易笙轻轻吻着我的发:“郝郝,就只有那一次,我承认自己背叛了你也背叛了自己的心。可就因为那一次,我才知道自己根本忘不了,谁也取代不了,谁也占据不了那个被你掏空的位置……” 我的泪水流得更急了,却不知道是为了什么。 我知道那不是感动,不是喜极而泣,也不是怨恨…… 我说不出话来,只能恍恍惚惚地听易笙不停地解释着他的那些年,那些我不知道的只属于他的岁月:“没错,对那个女孩,我确实有些愧疚。那估计也是她的第一次,可我却连过程都记不清楚,是真的记不清楚…… “我只是不停地回想着你说过的话,你说要做一个贤妻良母,为另一个我见都没见过的男人洗手作羹汤,你说你将来……要嫁给他…… “我不敢面对她,做了一个差劲的男人,在事后逃避了她。 “她很凶悍,除了我妈之外,她是第一个甩我耳光的女人,但我并不生气,甚至觉得这样很好,我得到了解脱。这样,我就不欠她了…… “郝郝,你也许会觉得我是个恶劣而差劲的人。但是,我不是你,她也不是秦云。 “她到底为我做了多少,我甚至没有机会去感受,我一直都在想着你,想要怎么办才能把你抢回来…… “我去参加她的婚礼,是想确定她是不是真的得到了幸福,是想确定她会不会在你回到我身边后,变成一枚隐形炸弹…… “我很庆幸,她看上去很不错,对当年的一切都释怀了。 “郝郝,我知道自己很卑鄙,我从来都不是一个好男人,对你尚且如此自私,又何况是别人? “郝郝,我从来……都只有你而已。” 我没有哭泣,只是流了很多的泪,仿佛要将身体里所有的水分抽干。 易笙一直抱着我,吻着我的发顶,长指轻轻地擦拭着我眼角不断滴落的水珠。 很久之后,我才沙哑着嗓子,轻轻地问:“易笙,那个女孩……叫苏菲?” “……恩。”易笙的声音非常郁闷尴尬,间接承认了不喜欢女性生物的他会让同一个女生在他身边呆上好些年的原因—— 在我们交情还算不错的年岁中,他也曾为我买过女性用品,牌子就是苏菲…… 我自然而然地想起了那个时候,一个满脸羞窘的大男孩从阳台的那边,对捂着肚子蹲在地上的我恶声恶气地说话,然后直着手臂将卫生巾递了过来。 那口是心非的可爱模样,让人忍不住想要会心一笑。 我轻轻勾起唇角,将脸贴上他的手臂,非常诚恳地呐呐了一句心里话:“哥,你果然是个变态。” …… 序 郝仁日记 世界上最强势的不屑,是不管对方往你身上泼多少脏水,都能云淡风轻地走过。 蔑视,首先要站在另一个高度。 争论这所以会发生,是因为自己太把对方当一事儿。
99lib?
九九藏书.99lib. ——BY郝仁日记 第1节 结婚总归是人生大事,我和易笙自然不想草率。 我和易笙打算找个日子把证领了,然后等孩子生下来,再办婚宴。 我们的婚礼不需要多隆重,但也要庄重温馨,要有长久以来一直爱护我的人的祝福。至于双方家人的支持,我们并不强求。 事实上,只要他们不哭着喊着跑来阻止,我们就谢天谢地了。 为了宝宝的健康,易笙非常严苛地限制我对着电脑的时间,让我恢复到他刚出现时的健康生活。我乖乖地照做了,像个好孩子一般听从了准爸爸的所有要求——他比我还要有研究精神地阅读了大量参考书。那些东西就算是在爱看书的我眼里,也是非常催眠的工具。 易笙一定会是一个非常好的爸爸,宝宝,你可真走运!我常常偷偷对肚子里的宝宝笑着这般说着,故意对此表示嫉妒和羡慕,让宝宝也高兴高兴、得意得意。 因为有人分担了比较麻烦的部分,所以我有异常悲愤,粗粗的短指还接抖啊抖的,十足效果:“郝郝,我看上去就这么嫁不出去吗!” 原本为99lib.t>我不请她当伴娘而郁闷地跑去角落画圈圈的黎思雨,终于恍然大悟:“原来是这样,我果然很好嫁!” 我毫无异议,点头认同:“没错,你有钱。” 闻言,宋依初直接笑趴。而婉婉则气得直跳脚,那叫一个暴躁,很暴躁:“郝郝,你这是诅咒,是报复,你嫉妒我身边没有衰男!” “嗯,没错,各种羡慕嫉妒恨。”我无视易笙不爽的表情,很是用力地点了点头,“婉婉,面对现实吧:你——嫁、不、出、去!” 一击即中。 婉婉在喷出一口鲜血后,彻底阵亡。 她一脸绝望的横躺在软软的纯羊毛地毯上,时不时地抽搐一下,表示自己已离死不远。 可惜,除了我之外,竟没人观赏她卓绝的演技。 一向非常配合的黎思雨在计算过时间后,彻底无视了还倒在地上的婉婉,一脸歉意地看着宋依初:“时间好像不太对啊,小初,郝郝的婚期约莫在你婚后三个月。我不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回国两次,我爸肯定不同意。” 宋依初顿时垮了脸,虽然她和黎思雨走得更近,但那丫头毕竟是我的读者我的粉丝,而我的情况又那么特殊——如果朋友都不来捧场,那估计我的婚礼只剩新郎新娘了! 黎思雨心软,怎么可能忍心让我陷入如此悲惨的境地? 这就注定了被牺牲的人只能是宋依初! 宋依初当然不肯了,她的伴娘缺席了,难道拿伴郎替吗?于是,小脸一翻,不经大脑的话直接出了口:“那我也推……” “不行!”一直保持缄默的卓奇突然出声,一口回绝了她,表情变得异常狰狞,“我不同意,你答应我的!” 虽然同是天蝎座,我不得不承认卓奇的恐怖程度绝对不是小小的我可以比拟的,我甚至连给他提鞋都不配! 我需要修炼,我需要拜师,他是大魔王! 大魔王发威,天下无敌! 在场的除了宋依初,都被他的表情怔住,包括我在内。只是我还来不及为那张恐怖的脸恐惧地倒吸一口冷气,易笙已捂着我的肚子,还不停在嘴里念叨着:“不看不看,不怕不怕……” 准爸爸的神经质一下扭转了气氛,凝滞的气氛瞬间破裂,只剩下荒诞的搞笑。 婉婉抽搐地朝天翻了个白眼,虽不满倒没有多言。黎思雨则是无知者无畏,左看看易笙,右看看卓奇,小胆儿十足,大大方方地说出了心里话:“……原来再帅的男人,该白痴的时候还是绝对不落人后啊……” 我默默在心里挥了把汗,觉得她应该万分庆幸自己足够迟钝,不然估计没被人揍死,也该死于四道让人脊背发凉的阴狠歹毒的目光。 但所幸迟钝之伟大,让人藏书网叹为观止。黎思雨居然还能毫无知觉若无其事地和我肚子里的宝宝打招呼。 我当下觉得才成形的宝宝,都因此崇拜地颤抖了一下…… 她太伟大,需要保持距离! 于是,我小心翼翼地退开一步,把危险的黎思雨踢给厚脸皮的婉婉,任她们就谁比较容易嫁出去的无聊问题再度进行毫无意义的争执。而作为主人的宋依初和卓奇则开始准备晚餐,还不依不饶地为婚期的事情纠结不休。 易笙偷来了整盘水果,献宝似的端到我的面前,欣赏着眼前的闹剧。他一脸满足地搂着我的肩膀,不时在这里撒撒火种,那里挑拨挑拨,再喂我吃块水果,然后为自己的成果笑得前仰后合,无比奸佞。 终于,易笙被忍无可忍的受害者们从沙发中拖了出去,扔到地上就是一顿狠揍,我毫不介意毫不心疼,无视准爸爸被群起激愤的“筒子们”又踢又踩,惨叫连连,兀自看着电视吃着水果,过得非常幸福。 走到那厢的卓奇啧啧称赞我为“最毒妇人心之代表”,我才慵懒地歪着脑袋,看着瘫倒在雪白地毯上的潜意识受虐狂,问:“亲爱的,满足了吗?” 在家当大爷,出门就该受点罪,这样的人生才够 完整嘛。 看,我多为老公着想,我该当选十佳夫人。 我一脸无辜地看着依然赖在地上的易笙,看着他笑意浓浓地凝望着我,温柔又肉麻地轻声呼唤:“郝郝,过来,拉我一把!” 阳光洒在他英俊的脸上,异样的美丽,璀璨了整个冬日。 岁月静好。 第2节 我又去见了秦云,带着红色的喜帖,和完全不同的心情。 坐在窗明几净的餐厅里,品尝着美味新鲜的食物,原本清爽的心情变得更如明朗。我不难发现秦99lib?云眼里的自己,全然的满足,全然的喜悦。 秦云见我一脸幸福,只是沉默了半刻,便笑着将喜帖收进口袋:“郝郝,恭喜你。” “谢谢。”我喜笑颜开,眉眼几乎眯成了一条线,猫一样的表情让秦云失笑,语言中尽是释然:“郝郝,看你这样,我突然觉得没什么好不甘心了,能有这样的结局,真的太好了。” “……嗯,我会努力过得更好,你不要太嫉妒我呦!”我努力让自己笑得更灿烂,来安抚这个虽然自称不再当老好人,但对我却是极尽善良的男人。 我给他九九藏书说过年的时候在卓奇家的胡闹,那般的翻天覆地,痛决淋漓。他给我说他们家的一团混乱,他那双可爱的大小侄儿将家里搞得乱七八糟,让人错觉地以为外星人已经进攻了地球。 我们之间的气氛总是很好,笑声不绝于耳。 下车之后,我终于忍不住站定了身子,猛然回头对正锁车门的他说道:“谢谢你,秦云。” “不过一顿饭而已,谢什么。”秦云一愣,随即笑笑,表情爽朗,“这么客气可不像你啊,郝郝!” “不是的。”我犹豫了一下,还是选择说出一直藏在心底的真心话,纵然在这个时候说出来或许会是又一次的伤害。但对他说假话不是他喜欢的郝郝的作风,应该会让他更加不喜欢吧,“谢谢你,直到现在,还能在我身边。” 他愕然地站在原地,傻傻地看着我,许久都说不出一句话来。 我微笑着回视着他,落落大方,坦坦荡荡。 虽然这样不对,虽然这样很伤人,但只是如此安静地待在他身边,都让我觉得非常舒服,非常放松。 那是和易笙在一起时完全不同的心情,我知道那不是爱,只是依赖,非常自私的依赖。 但,再一段时间也好,请让我慢慢戒掉这多年的瘾。 我默默凝视着眼前这个虽不如易笙妖媚但也足够俊伟的男人,不明白自己身上到底有什么优点,值得他这样对待。 但下一刻,我却看到这个一向沉稳的男人用我从未见过的无比惊慌的表情.99lib.,几乎是冲着朝我奔来,“秦……云?” “小心啊,郝郝!”他猛地抱起我,动作快捷而粗鲁,拉着我就转了一个相当利落的360度旋转。 那应该是在镜头下非常唯美的动作,但没想到真正做起来时只有无比晕眩的感觉,我觉得自己几乎整个人都要被甩飞出去。 宝宝!我昏得不行,只记得要牢牢保护自己的肚子,恍惚中好像踩到了地,却又好像没有。 秦云紧紧抱着我的手,始终不肯放开。我没有挣扎,因为搂住我的那双有力的臂膀还带着抑制不住的颤抖。我不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耳边只有汽车呼啸而过的声音,隐隐绰绰,“秦云?” 他没有理会我,抱着我的手更加用力。好久之后,耳边才落下他喃喃的声音:“再一下就好……再一下……” 那声音颤抖得太厉害,带着无法掩饰的浓浓的恐惧和惊慌。我不由怔住,耳边是心脏剧烈的跳动声,扑通,扑通,仿佛要炸破脑袋。 好久之后,他才缓缓地松开了手,我一个趔趄,这才发现自己竟双腿发软。秦云迅速托住我的手肘,一脸复杂地督了眼我凸起得相当明显的肚子。 “我没事,宝宝也没事。”我深呼了口气,轻轻揉了揉肚子,安抚莫名坐了一次云霄飞车的宝宝。 待它乖乖地恢复平静,我才努力扯起嘴角,故作无事地看向一脸铁青的秦云,犹有些虚弱地问道:“怎么了?” “她想撞你,她居然想撞你!”秦云依然紧绷着表情,死死盯着我的背后,如同诅咒般从齿缝中逼出这样一句话来。随即,不待我反应过来,他一把将我打横抱起,直直奔向我家。 我忙护好肚子,任由他噼噼啪啪往楼上奔去,心里有些隐隐的不安,我似乎藏书网……猜到刚才发生了什么…… 没想到,我是天生的乌鸦嘴,好的不中坏的全中。 当我看到易笙家大开的房门时,我几乎窒住了呼吸——原来,真的是她。 她还是来了。 每当我以为自己终于可以得到幸福的时候,她就会出现,像恶魔一样,对我自以为的快乐不屑一笑,然后挥刀斩破一切。所有的羁绊在她面前,都是如此脆弱不堪。99lib? 第3节 易笙原本整齐而空荡的家仿佛被盗贼打劫了一般,一室狼藉。 原本气势汹汹的秦云怔在当场,而我,却是太过明白。 我挣扎着爬下秦云的怀抱,缓缓走向那个坐在一地碎渣中的男人。他是那么脆弱,神情恍惚,两眼无神,脸上还留着深深的红痕,像一个满腹委屈又无处述说的孩子,看得我心里一阵阵地抽疼,“哥……” “郝郝?”易笙恍惚地抬起头,在看到我时,突然绽开了孩子气的笑颜。他一把抱住我,无助地将脸埋进我的胸口,轻轻呢喃,“你回来了。” “嗯,我回来了。”我温柔地抱着他的脑袋,怜惜地摩挲着他的发,“没事了,我回来了。” 我好像又看到了那年的易笙,那个可怜透顶的大男孩,带着一身伤痕,赤着脚不知在雨中走了多久,然后在看到撑着伞回来的我时,露出可爱的纯挚的笑容。 那个时候,那样狼狈的他,带着微笑对我说了同样的一句话:“郝郝,你回来了。” 那个时候,我根本不知道要做出什么表情,撑着的伞一下落了地。 那个时候,我虽然抱住了他,却仿佛怎么也抓不住他的灵魂。 那个时候,易笙发烧到40度,几乎丢了命,可是还是咬着牙回到了他妈妈的身边。 那个时候,我不懂这是怎样的执念,可是现在,我却没有办法说我不懂。 因为我对易笙,何尝不是这样的执念? 我心里一阵后悔,痛楚蔓延到四肢百骸。 我甚至觉得子里的宝宝,都抗议地捶打了一下我的肚皮。 我怎么也没想到,她居然还这样的想不开,我没想到她还是这样的放不开。或许,不是没有想到,而是刻意忽略。 我以为自己受尽委屈,我以为只要自己够决绝,总会有一个好结果。 我刻意忘记我们的当初,忘记我们究竟是为了什么而不得不忍受剜心的疼痛,狠心分手。 我竟忘了当初夹在我和她之间的易笙,过得有多痛苦,过得有多凄惨。 我只是刻意把事情往好的一面想,自以为是地认为经过了那么多年,在得到了新的家庭后,她会变得比较容易放手,变得不那么刚愎苛刻。 可99lib.是,我凭什么这样以为? 我自嘲地笑了起来,脑海中突然飞过宋依初无奈的叹息:“这样逼迫他,真不像你的作风。” 她明明提醒过我,我却假装自己不懂。 我太急躁了,太想得到了,不想再等了!我以为自己给了他足够的时间和空间,可原来,这些真的只是我的自以为是。“对不起,哥……” “郝郝,该说对不起的人,不是你!”秦云毫不犹豫地打断了我的话,无视我哀求的视线,决绝地对上易笙,“你知道吗,你妈刚才开车撞郝郝!” “不是的!”我毫不犹豫地反驳,反射性地想要伸手去捂易笙的耳朵,却被紧紧抓住了手。 “是真的吗?”易笙看着我,眸子如深潭一般,看得我不禁有些害怕,我忙不迭地摇头,怎么也不敢承认:“不……” “说实话!”易笙一把拉住我,力气大得我差点飙泪,只能狠狠地咬住下唇,才能忍下尖叫的冲动。 “放手,易笙,你弄疼她了!”秦云强硬地将易笙的手挥开。 突然失去支点,我趔趄了下,一个不稳竟跌进秦云的怀九九藏书里。 一抬头,便更是仓皇地发现易笙愈发暗沉的脸。 “我没事!”我连忙上前两步,试图去抓易笙的手,却被他躲开了去,“哥?” “是她,对吗?”易笙没有会,只是用悲伤得仿佛可以淹没一切的眸子,定定地望着我,一字一句地再次问道。言语间,竟带着针灼的疼:“郝郝,告诉我实话。” “……对不起,”面对这样的他,我无法欺骗,却也没办法承认。我不想再看到他崩溃的场面,不想看到那年那月,崩溃在自己面前的那个悲痛欲绝的他,“别这样,哥,我还好好的,不是吗?” “那么,下一次呢?下一次,你还会好好地吗?”易笙悲哀地笑,指着秦云,问,“救了你的人是他,不是吗?不是她故意避开你,而是因为他,你才能好好的,对吗?” 我回答不出来,也回答不了。 因为秦云的狼狈,渗出血的袖子,赫然表明了无比残酷的现实——易笙的妈妈并没有好转,她还是那.99lib.么疯狂。 看上去比当年平和了许多的她,根本就没有变。只不过以前她选择了自我残害,而现在,她似乎舍不得伤害自己。 她想伤害我。 她想我死。 “哈哈,我怎么会这么天真?我以为只要自己什么都依着她,那么再等上几年,她就会改变!”易笙捂着脸,笑得撕心裂肺。泪水混着血水,从指缝流了出来,“她要什么我就做什么,什么都听她的,什么都咬牙放弃,可是我等了那么多年,等了那么久……哈哈,我真是猪,我居然会傻得相信她说的话!!” “哥,你别想这么多!我现在不是好好在这里吗!”我焦急地从口袋里拉出纸巾,试图去擦拭他被碎渣刺破的掌心。他却好像什么都没有听见,木讷地傻傻地,笑着。 “易笙,你……没事儿吧!”秦云终于看出了易笙的不对,他再怎么不在状态,也看出事情不像他想得那么简单。 我没有说话,心里多少还有些生他的气。秦云也不追究,主动帮我架住摇摇晃晃神情恍惚的易笙,方便我帮他包扎满身的伤口,“不行,得去买点酒精棉花消毒,他怎么伤成这样!” 是啊,他怎么伤成这样!她怎么忍心伤他至此!我咬了咬嘴唇,颤抖地帮他剔去大大小小的玻璃碎片,不忍看易笙空洞的表情。 他是那样的狼狈,浑身上下到处都是细小的伤口,因为刚才剧烈的动作,密密地渗着血。 白色的衬衫上,开出大大小小的、血色的花。 无比骇人! 我想,易笙一定很疼。可是他却像个木头人一样,任由我们在他身上动作,再不吭一声。 他遥望着天空,却找不到焦距。 我的心,猛地一抽。 第4节 易笙跑了,就在我以为他会一直这样恍恍惚惚地沉默下去的时候。 可秦云前脚才出门去买酒精棉花,易笙便突然技巧地挣开我。看也不看我一眼,突然就起身往外跑去。他的反抗太突然,他的速度太迅捷,我根本反应不过来! 我惊慌失措地跟着跑下去,却怎么也追不上人长腿长的他,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在我面前变成一个小小的黑点。 然后,消失。 “哥!”我大声地喊着他,.99lib.不管自己现在有多狼狈,不怕撕破喉咙地大声叫着,“哥,你回来啊!” 然而,没有回答。 跟着风而去的我的声音,默默地消弭在空气中。 废弃多年的空地边,只有孤零零的我,孤零零地站在后巷,遥遥地望着易笙消失的方向。 我从来没有这样恐惧过。99lib? 我揪着胸口的衣服,仿佛那里正挺好着一把利刃,正来回不停割拉着什么。 并不会痛。 胸口已麻木得感觉不到痛…… “哥——”我不知道自己在念叨什么,只觉得眼泪哗啦啦地直往下掉,大颗大颗地,不停往下掉,怎么擦也擦不尽。 视线一片模糊。 尽管如此,我依然守望着他消失的方向,固执地等待着一个不可能出现的奇迹,“你为什么不相信我,我真的没事……” 我呐呐地念叨着,自己也不知道究竟在说些什么,又说了一些什么。 突然,一双大手扣住我的肩膀,稳住我摇摇晃晃的身体。 “哥!”我激动地猛地抬起哭得乱七八糟的脸,惊喜地回头,“……是你。” 不是易笙。 不是易笙。 不是易笙。 当然不会是他,怎么可能是他! 这个世界……没有奇迹。 我是那样的失望,失望得那样清晰,秦云一下变了脸。 可是,我却没有心情理会。 我垂下脑袋,傻傻地看着脚尖,任由泪花将它们打湿。 他走了。 我们不是在一起了吗?我们不是要结婚了吗?我们不是可以天长地久了吗? 那么,现在又是怎么了? 我傻傻地看着自己的鞋尖,脑子里一片空白,什么也想不到,什么也想不了,失去了思考的能力。 直到耳畔传来秦云低沉的声音,带着些被刺伤过的痕迹:“他去了他妈妈那里吧?我知道地址,我带你去。” 他是要……带我去易笙那里吗?我恍恍惚惚地抬起头,却发现视线.99lib.太过模糊,根本看不清任何。 我没有答应没有拒绝,任由秦云牵着我,将我带上他的车。 我听到他发动了车子,然后,听到他说:“郝郝,坚强藏书网点,你是要去带回易笙的。” 我不语,许久之后,我才听到自己的声音落在窄小的空间里,铿锵有力: “嗯。” 没错,我要把他带回来。 他是我的! 我用力擦拭着自己的眼睛,再抬头时,可以看到后视镜里出现的自己,极其红肿的眼眶里,是一双熠熠生辉的眸。 易笙,我们不会分开。 这是承诺。 你答应我的。 我答应你的。 第5节 易笙的妈妈住得并不远。 因此即便秦云开车,也没有赶过一路跑来的易笙。 我跟着秦云跑上楼的时候,刚好看到易笙敲开他妈妈的大门,单刀直入地责问:“为什么!杀人是犯罪的,你知不知道!” 易笙的妈妈只是撇开脸,就那样正好地对上追上来的我们。 一声讥笑。 她看着我的目光非常诡异,让人脊背发凉:“呵,不是还没死吗!倒是比以前更精了,还会告状了,郝郝,挺不了起的呀,比起你妈来,可真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啊!” 我没有理她,径直走到易笙的身后,轻轻地环抱住他。 我将脸贴在他汗湿的脊背,感觉他倏然僵99lib.硬的身体,温柔又怜惜地拥着他:“哥,我们回去。” “不要脸!小狐狸精!”易笙的妈妈蓦然抬起了手,那厢的秦云还来不及喊,易笙已一把截住了他妈妈的手腕。 “住手!”易笙阴沉沉的声音,落在了我的耳畔,我惊讶地抬起脸,看到一个我从未见过的,无比阴狠的易笙。 我很惊讶,惊讶得几乎说不出话来,只能这样傻傻怔怔地看着易笙无比坚定的面容。 那双眼睛里,写满了无情和决绝。 这是第一次,易笙正面地阻止他的妈妈。 从前,易笙也会护着我,用自己的身体牢牢盖住我的,任由他妈妈的拳头巴掌,如雨水般落下。 他会忍着疼痛,努力拉起嘴角,微笑着对我说:“不怕,郝郝,不怕,没事的,我会保护你。” 他从没有反抗过他妈妈。 一直,一直。 可是,现在,他却扣住了她的手,用力地,让她怎么扭打也挣脱不开。 这一幕,我想惊讶的不只是我,更是不曾被儿子反抗过的易笙的妈妈。 易笙在外面倔强顽强,桀骜不驯,但是在她的面前,却始终都是低头的那一个,不管任何事。 这是第一次,唯一的一次。 震惊到极点的她先是错愕,随即是一脸的不敢置信,那样惊惶的表情,我曾在镜子中看过——那是我自己的,在知道自己必然要离开的那一99lib.天。 现在,却是她的,曾经强行拆散了我们的她的。 易笙的妈妈像看着陌生人那样惊惶地看着自己的儿子。 最后,是满腔的绝望。 泪水从她长满细纹的眼角滑落,悲怆的声音尽是不甘:“易笙,你居然为了她这样对我,你居然……” “妈,我爱她。”易笙毫不留情地打断了她,“这一生只爱她一个,只能爱她。” 他居然……我震惊不已,几乎是反射性地抬起了下巴。 撞进我眼帘的,是易笙依然坚定的表情。 满满的,都是他的不后悔。 他没有低头看我,甚至连一丝余光都没有施舍我,只是全神贯注地凝望着他的母亲。 然而那双琥珀一般美丽的眸子里,没有一点的后悔和迟疑。 他爱我,无需置疑,无法改变。 沉默,如同凝滞一般的沉默。 楼道里只有几人交错着的呼吸,忽重忽轻。 我不知道胸口正沸腾的情绪叫什么,但那股由心口蔓延开去的,仿佛点燃了生命的暖流,却让我觉得自己有了面对一切的勇气,有了相信一切的力量。 我紧紧攥住易笙的衣角,像扯住自己的幸福,无论如何也不放手。即便下一刻响起的声音,亦是那样的决绝而坚定:“我不答应!绝、不!” 果然如此!我微微一颤,然下一刻,却被易笙握住了手。温柔地,不很用力,但很坚定。 易笙突然侧首,微笑着凝望着我,第一次把目光
落在了我的脸上,全神贯注,满是深情。他修长的指温柔地替我整着额发,一下一下,极尽温柔:“妈,我并不是未成年人,不需要您答应什么。只是作为您的儿子,过来告诉您一声罢了。” 说着,易笙又回过头面对他的妈妈,但握着我的手却始终没有放开,“郝郝已经怀孕了。” “怀孕?”易笙的妈妈俯了眼我明显凸起的肚子,嗤笑一声,再透过我,望向一直在后面安静地站着的秦云,恶声恶气地说道,“孩子是你的?你确定?就算真是你的,那又怎样?只要是这个女人生的,我都不会承认!她不配,她的孩子也不……” “妈!”易笙纵然猜到了他妈妈不会承认,约莫也没想到她居然可以这样恶毒地说他的骨肉。始终坚定的面容终于彻底龟裂,易笙满脸的不敢置信,再听不下去,“那是我的孩子、你的孙子!” “不是!”他妈毫不犹豫地否决道,用比他更坚决的口气。 我有些担心地看着易笙,他的眼睛已在母亲的一再否定中,微微发了红。眼见易笙那样失望又那样绝望地看着自己的母亲,我心里涌起了许多的不忍,和一直都没能擦去的恨——对易笙的母亲的恨。 是的,我恨她,非常的恨。只不过因为易笙爱她,我便一直容忍,一直压抑着这般无论如何也抹杀不了的浓浓的恨意。 我不说,不报复,不怨恨,不是因为我伟大,而是因为我太清楚地知道,易笙对他的母亲怀有怎样深刻的感情。 易笙自小跟着母亲一起长大,他的父亲Peter一直忙于工作,疏于对孩子的照顾,所以对于易笙来说,母亲曾是他世界的全部、他心灵的支柱。 而易笙的妈妈纵然把他当做吸引父亲注意力的工具,也是全心全意疼爱过他的,拥抱他,宠爱他,像所有溺爱孩子的母亲那样。因此不管她对易笙做过多少过分的事,她始终是他最初的温柔、最初的相信和最初的依靠。 记忆中,小小的易笙总是一身清爽。他会得意洋洋地炫耀着妈妈的手巧,不管是漂亮的衣服,还是帅气的发型。 从那时开始,易笙就对他妈妈非常依赖,非常敬慕。他觉得她是世上最好的女人,我们还曾为谁的妈妈比较漂亮打过架,即便不肯认输的我已耍赖地哭得稀里哗啦,他也没有松口。 那在我们之间是非常罕见的情况,所以我一直都没办法忘记,从来都没有忘记过。 我知道易笙很爱他的妈妈,几近怯弱地爱着他的母亲。纵然她早就不再是那个值得深爱值得尊重的母亲,也无法改变易笙对她的爱。 正因为这样,小时候的他才会因为母亲失望的表情,因为达不到母亲的希望,而变成众人眼里别扭的坏小子。 正因为这样,我更担心易笙
九九藏书
现在会受不了。找知道不管嘴巴上怎么说,他始终还对自己的母亲抱有一丝希望。 他会如此期待我腹中的孩子,多少也是因为此。他是多么希望他的母亲,能因为他的孩子而走出父亲背叛造成的伤口,重新变回那个会温柔微笑的好妈妈。 然不管是他还是我肚子中的孩子,在现在的她的眼中,显然都不具备任何意义。她已走入了自己的魔障,无药可救,也不想自救。 最终,还是无法改变。我在心中无声叹了口气,其实并不太意外这样的结果,我总是习惯性地做好最坏的打算。但是我却没想到自己会这样心疼,心疼心上受了重伤的易笙。 然而,这毕竟是他自己的战场,终究要靠他自己走出来,纵然是我,也帮不了他。 最终,我能为他做的不过是紧紧依偎着他,用身体语言告诉他:不要紧,别担心,你还有我。我会在你的身边,一直在你的身边。 虽然现在很痛,但痛过之后,你还会有幸福,有一个家。 这个家里或许没有你的母亲,但会有我和我们的孩子。 哥,我们会幸福的。 第6节 自始自终,易笙的母亲都没有一分迟疑、一分动容。 纵然任何人都能清晰地看见易笙的脆弱、易笙的哀求,以及易笙刻骨的失望。他悲哀地看着一脸强硬的母亲,许久之后,终于闭上了眼睛,关上了所有的期待。 他握紧了拳头,隐忍地说道:“这样吗?我明白了。” 我没有出声,只是沉默地等待着,无声地支持着他。 我知道易笙可以的,他已不再是那个无措的小男孩,他已能直面自己的母亲,直面残酷的事实。 果不其然,再睁开眼时,易笙又变回了我记忆中潇洒果断的男孩,纵然眼底仍会有一些难以剥落的脆弱,但这并不妨碍他坚定。 他答应过我的,我们要一起幸福,从我回到他身边的那一天起,他便再不放手。 有生之年,他都会是我的。 易笙仿佛下定了最后的决心,紧握着我的手,一字一句,非常有力:“既然不管我怎么做,怎么委曲求全地讨好您,您也不会醒来,不会看见我的渴望,那么……我为什么还要执著那份早就消失的母爱呢?” “易笙!你居然敢这么和我说话,你……” “我忘恩负义,我狼心狗肺,养我还不如养条狗,如果是条狗,至九九藏书少还知道对主人摇摇尾巴!您又要说这些了是吗?”易笙笑笑,很是自嘲,“妈,您知道吗?我一直和别人说您很爱我,不断不断地说,是因为如果我不这么说的话,就没办法骗过自己,没办法让自己相信您是爱我的。而事实一再证明了……您并不爱我,一点儿也不爱我,从来都没有爱过我。我只是您的工具,一直都是。小的时候是为您获取爸爸注意力的工具,长大了之后则是您炫耀的资本、您拉拢夫家的手段,以及报复郝郝和她妈妈的刀刃。” “对于您来说,我的价值不过如此。” “我是真的该醒了。这么多年,我过得像个白痴一样,又得到了什么呢?心爱的女人差点成了别人的老婆……真是了十足的笑话。” “够了,就这样结束吧。”易笙看着他的母亲,像终于看透了她一般,自嘲地一笑,“反正我的幸福和快乐,从来都不在您的考虑范围内。” “你说够了没有!” “当然够了,因为说得再多也没有任何意义,不是吗?”易笙到底还是说了我本以为他这一生都不会说的话——“妈,如果您无法接受我和郝郝在一起的现实,那么,我们作为母子的情分也就到此为止吧……” “啪!”尾随这一声清脆的响声的,是易笙原本就微微红肿的脸上,更加清晰的五指印。 这个傻瓜!我一怔,随即倏然握紧易笙的手,很紧.99lib.、很紧地握着。 易笙却是一脸淡然,那个打偏了他的脸的巴掌仿佛根本无足轻重:“妈,我已经为您活了快三十年。不过,剩下的人生,我想为自己而活。” “妈,我想要幸福。” 哥……我觉得自己的鼻子好酸,有什么东西就要扑上眼帘,破闸而出。 我想要幸福。这句在电视剧中看烂看腻的话语从未让我感动过,一次都没有。 可是这一刻,被这样平静吐出来的这五个字,伴随着易笙那样平淡的表情,却彻底震撼了我的心灵。 我心酸得快要止不住泪。 我紧紧地咬着牙关,将热泪硬生生逼了回去。 因为这是易笙最重要的时刻,我纵然帮不上忙,也希望自己能坚强一点,勇敢一些。 为了他。 只为他。 “妈,如果有一天您想通了,我欢迎您来看我,我家的大门也会永远为您敞开,我永远都是您的儿子。但,不再是傀儡。”语毕,易笙再不留恋地回身搂住我的肩膀,冲我咧嘴一笑,带着孩子气的纯挚,灿烂得晃痛了我的眼睛,“郝郝,我们回家。” 回家,多么美好的字眼! 我也咧开了嘴,重重点头:“好。” 我们回家! 和秦云擦身而过的时候,易笙顿住了脚步。 半晌,他才不甘地轻声骂道:“虽然应该好好谢谢你,但——我们是情敌,所以,秦云,你别想从我这里要到一句好话!我是绝对不会给的!” 啊!好无耻!我无比同情地看着原本怔忡中的秦云那倏然抽搐的嘴角——可怜呐,又一个被易笙的无耻秒杀的可怜人! 不过,看秦云微微上挑的眉毛,我就知道这个已从老好人宝座上退役多年的兄弟,估计一旦开了口也是狗嘴里吐不出象牙的凶狠——不然,他怎么能年纪轻轻就当上部门经理呢? 但很可惜的是,我如何也没想到,自己竟再没机会知道,那个时候秦云想要说的究竟是什么…… 那一刹那实在太快,快得我不愿相信它曾出现在我的生命中,并几乎夺走了我整个世界。 那时,我是多么高兴,握着易笙,握着自己的幸福,只是唇角还来不及翘起,就听到身后传来一个尖锐刺耳的哭叫声—— “你抛弃我!你抛弃我!你居然抛弃我!!” 不及反应,我就觉背心传来一阵强烈的剧痛,痛得我立马飙了泪,差点尖叫起来。可下一刻我更惊恐地睁大了眼—— 我、要、跌、下、楼、了! 眼前飞快地掠过秦云恐谎而狰狞的表情,猛然伸过来的手。 我明明已经去抓,却只拉到一把空气! 他没能抓住我! 不过刹那,却仿佛切割了时间,所有的动作都在眼前放了慢格——我吓得忘了尖叫,我紧紧抱着肚子,我恐惧地闭上眼睛,等待刺骨的疼痛! “砰——” 一声巨响后,是淹没空气的沉默。 随即响起的,是我痛彻心扉的尖叫,撕心裂肺,如同发了狂:“不!!哥!!!” 我摔在了易笙的身上! 我惊愕睁大眼睛,不敢置信地死死地盯着距离我不过一拳的易笙的脸。 他垫躺在我的身下,双眼紧闭,神情无比狰狞,脑袋竟嵌在老旧的铁制扶手上。 太阳穴溅开了鲜红的血水,顺着铁杆流了一地…… 我惊呆了,只能傻傻地看着楼上的易笙的母亲尖叫着朝我们跑来。 她狰狞着表情,一脚朝我的.99lib.脸面飞来。 黑影迎面袭来,我反射性地伏低身体,更紧地缩进易笙的怀里。 没有预想中的疼痛,耳边只有秦云大声的咆哮:“该死的!你别碰他们,易笙撞到头了!” 他没有靠近过我,没有拉住我,也没有过来将我拖起来。我想这是因为他要拉住一直咒骂尖叫的易笙的妈妈。 于是,我只好靠自己的力量起来,虚软的手臂颤抖地想要撑起身体,却发现怎么也挣脱不开,这才恍然发现自己居然还在易笙怀中。他紧紧抱着我的腰的双手,直到这一刻,依然牢牢圈着我的腰,没有松开…… 怔忡中,是秦云紧张的喊声:“郝郝,别怕,你好好待在易笙身上,救护车马上来了,你们都会没事儿的!” 是啊,会没事的,我咬紧牙关,忍住肚子传来的一阵一阵的抽疼。 疼痛几乎淹没理智。我想自己现在的表情一定说不出的难看,我是多么期待一声温柔的安抚,可为什么易笙依然双目紧闭? 他为什么不睁开眼睛,苦笑着摸摸我的脑袋,说:“郝郝,你还好吧?” 他为什么不紧张地拉着我看看我问问我好不好,有没有受伤,肚子疼不疼? 他为什么不像过去那样,忍着疼痛,抽着嘴角问我:“郝郝,你是不是又胖了……” 他为什么不…… 他…… 肚子好疼,可我只是牢牢地抓着易笙的衣服,瞪大眼睛一刻不离地牢牢地盯着他始终没有睁开眼的脸。 纵然我的眼睛好像烧着一般,灼痛得快要流出泪来,我依然连眨都不眨一下地死死看着他。 易笙,起来! 我们要回家了,不是吗? 我没有昏过去,虽然动了胎气,又摔折了护着宝宝的右手。医生对我能坚持到被送进医院,并直到最后都不吭一声的状况啧啧称奇。 待医生给我简单护理完,我就抱着肚子,不听任何人劝阻,沉默地等在易笙所在的急救室门口。 我都想好了,等他出来,我要第一个上去跟他炫耀:我们的宝宝很厉害,它没事,它还好好地在我的肚子里,被他的爸爸妈妈保护得很好! 我想让易笙也高兴高兴,我相信他一定会非常得意,然后抚着我的肚子,像平常常做的那样在我的肚脐上印上一个亲吻,肉麻兮兮地说:“宝宝,爸爸妈妈好爱你,你要健健康康呦!” 多么好!我微笑着揉着肚子,安抚肚中的宝宝,让他乖乖地陪妈妈一起等待,等爸爸回来抱抱我们,亲亲我们。 我要等他。 我不记得自己站了多久又等了多久,我一直非常乖,乖乖地等医生推着世界上我最爱的那个人,将他送回到我身边。 但当那扇绿色的门终于打开的时候,他们竟只还给我一个头上盖着白布的易笙。 他们对挡在我身前的秦云摇了摇头,还不让我靠近易笙。 我很生气,但我没有吼叫,没有咆哮,我怕吵到易笙。 医生那么严肃,他一定伤得很重,他需要好好休息,我不能吵他…… 我只好紧紧跟着他们,谁也拉不开地紧紧跟着他们! 我才不走! 那是我的爱人,我孩子的爸爸,我们当然要在一起! 我一直站着不肯离开,倔强得听不进任何话语,听不见任何声音。 他们到底拗不过我,给我让了路,我掀开了怎么都看不顺眼的白布,终于让我看到了一张面无表情却又似乎带着淡淡笑容的安静的睡颜。 那是我熟悉的面容,我的易笙,我的丈夫,我孩子的肉麻爸爸。 我笑了,伸出手温柔地抚着他的脸颊,顺着他棱角分明的轮廓一遍遍抚着,那是他平时最喜欢我做的动作。 然后,我缓缓弯下身,将自己的脸贴上他的,轻轻摩挲着他冰冷的肌肤。 好冷,他最怕冷了!我用力抱住他的脸,无限温柔地呢喃:“哥,快醒来,我等你回家……” 我们回家,那里很温暖、很幸福。 第7节 我是个合作的病人,住院期间非常配合,按照医生的吩咐很乖地养着身体,动也不动一下。 我很少说话,总是安静地望着窗外,看着蓝蓝的天,或阴,或晴。 我一直在等,等易笙来接我回家。 可是,每天每天,来的人很多,却都不是他。 宋依初来了,黎思雨来了,婉婉来了,我妈来了,甚至连易笙的爸爸Peter和总是冷眼斜我的卓奇也来了。 至于秦云,更是每天都来。 我对每个来看我的人态度都很好,但他们看着我的表情总是很奇怪。 为了解闷,我甚至笑着给一直想要和儿子恢复邦交的Peter出主意:“叔叔,你还是去看看易笙吧。虽然他不肯承认,但他一直在等你亲口跟他说句对不起,亲口对他解释一些什么,就算他很暴躁很不想听,你也要坚持讲下去,他只是别扭而己。那家伙其实……比谁都重感情。” 闻言,Peter立刻红了眼,他没有赞同没有回答,只是垂下了眼睑,不发一声。 我笑笑,“叔叔,相信我,你现在去看他的话,他一定特别心软,一定会原谅你……” 话还没说完,我妈就扑上来一把搂住我,很用力地搂住了我:“别这样,郝郝,你别这样……” “妈?”我一怔,自从她和我爸离婚后,便再也没有这样抱过我……我有些不习惯地僵着身体,满是不安,“妈,我没事儿,真的,我和宝宝都很好……” 没有人回答我,我只能感觉到我妈搂着我的手不住地颤抖,被她枕着的肩膀很快湿了一大片。 她刻意压低的呜咽有一声,没一声,落在安静的病房中,格外刺耳。 我没来由地有些害怕,心脏抽得很痛,痛得难以形容。 恍惚地抬起头,发现视线一片苍白,苍白的天花板,苍白的墙壁,苍白的世界…… 我好像听到自己的声音,幽幽地响起:“妈,你去看过哥了吗?他现在好些了吗?我好想他,他为什么还不来看我?” 没有人理我。 许久之后,九九藏书我又听到了那熟悉又陌生的声音,遥远得仿佛来自另一个世界:“妈,他死了,对吗?” 回应我的,是宋依初蓦然爆出的一声啜泣。 我仰着头,望着天花板,很久、很久。 我什么都不知道,什么都没有想。 只是,我没有哭。 一直都没有。 那天以后,我再没说过一句话。 我沉默地过了一天又一天,很乖地吃饭,很乖地睡觉,一日三餐,点心水果,早睡早起,完全健康的孕妇。 半个月后,我出院了,回到家里。 房间被打扫得很干净,一尘不染,完全不像久未有人住。我欢喜地摸摸这里,摸摸那里,一刻不肯安宁。 我显而易见的好心情,无法掩饰的雀跃,让送我回来的人也心情大好。秦云摸了摸我的脑袋,高高兴兴地卷起袖子和婉婉一起到厨房忙活,说要为我可怜的胃做一顿好的。 我躲进了平日最爱的书房,趴在书桌前傻傻看着易笙的御座,嘴角含笑,仿佛那上面正坐着一个俊朗自信的男人,表情丰富,正手舞足蹈地吹牛说话。 “郝郝,你在看什么?”婉婉捧着碗进来的时候就看到我的笑容,“吃饭了。” 我点点头,从她手里接过营养满分的饭菜,小口小口地吃着。婉婉坐在一边陪我,她很努力地说话,碎碎念个不停。 我只是安安静静地吃着饭,视线片刻都没有离开过易笙的宝座,直到一双手挡在我的眼前。 “别看了!”婉婉的声音从背后传来,很是强硬。 我微微一愣,并没有反抗她,只是顽固地望着那个方向,不弃不舍。 我们僵持了很久,久到眼前的手因为疲劳开始发颤,久到身后的声音再次响时,带着明显的哭音:“郝郝,你到底想怎么样?你觉得你这样易笙会很高兴吗?” 我依然没有说话,也没有移开视线,只是怔怔地看着前方,透过指缝看着渐渐被夕阳染红的那个位置。 那里空荡荡的,什么也没有。 那个应该坐在那里的人不会再回来了,他不会再在那里忙碌工作,不会再在那里忙碌电话,也不会再在那里跟我耍赖吵闹谁去做晚饭。 他死了。 他的妈妈推了我,我掉了下去,而易笙保护了我。 然后,他死了。 就这样死了! 我茫然地看着那个金红色的位置,很想说:“哥,以后晚饭都由我来做,你回来好不好……” 可声音哽在喉咙里,一个音也发不出来。 我只能木然任由婉婉强硬将我扯到电脑前面,被迫地直视屏幕。 她一直在哭,一边哭一边用袖子粗鲁地擦着眼睛,一边还不忘用力地点着鼠标,然她点开的,却是我的邮箱。 她太轻易地猜到了我的密码,是易笙的生日加520。 我试图转开目光,却没有被允许。 一向不很强硬的婉婉这会儿却一反常态,她的力气很大,她不允许我躲避。 “好好看着,这是什么!”她几乎是用了喊的音量,手指不怕疼地用力戳着屏幕。 那是一封我从未看过的宋依初发来的邮件,上面的题目让我怔在当场—— 《转自易笙——独自等爱》。 我再移不开视线,几乎是掠夺一般抢过鼠标,胡乱地点开邮件,上面只有简单的几句,再也不放开! 如果你们有缘分的话,你这个不看邮件的家伙,没准也能看到这东西嘛! 缘分才是王道,希望你能开开心心,一切好好的!” 我一遍遍地看着这短短八行字,像怎么也看不够一般,一直一直地看着。 我想要下那个庞大的附件,可握着鼠标的手颤得厉害,怎么点也点不中。 不管我怎么努力,笨拙的左手始终不能命中目标! 我愤怒地砸开鼠标,不顾婉婉的阻拦,用力扯着包扎右手的纱布,想用惯用的手去使鼠标。婉婉一直拉着我,我更是焦急,几近愤怒地扯着纱布,甚至用牙去咬,怎么也不肯松开。 激烈的挣扎中,不知什么时候进来的秦云已捡起鼠标,点开了我一直想下的文件。他把我们拉开九九藏书,小心翼翼地理了理我乱七八糟的头发,又蹲在我面前,帮我重新裹好纱布。 我只默默看了忙碌的秦云一眼,他紧抿着唇好像非常生气。可我没有心情关注,我的视线牢牢地胶在屏幕上,看着它一点点走向100%,然后跳开—— “哥,是哥!”我听到了自己的声音,沙哑的声音,发涩的喉咙。 我欢喜地一遍遍抚着屏幕那张熟悉的面孔,许久,.99lib.许久,才小心翼翼地将自己的脸贴了上了去——那是易笙的扫描照片,有他最灿烂的笑容,和一排手写的字—— “郝郝,我爱你,我会在我们的小河塘边等你,一生一世。” 第8节 我在书房待了整整一夜,半步都不肯离开。 那是易笙为我写的照片日记,记录了我离开的那999天里,他的思念、他的恐惧和他的期待: “郝郝离开的第7天,愁眉苦脸的易笙:我好后悔,才一周而已,我已快被思念淹死了!郝郝,你现在在哪儿?有好好吃饭,乖乖休息吗?不会又在熬夜了吧……” “郝郝离开的第19天,欢天喜地的易笙:我好开心,我看到郝郝的日志了,上面有她的照片,看上去很健康,这样就好!” “郝郝离开的第49天,郁闷沸腾的易笙:我好担心,郝郝的日志上有好多外国帅男孩,好像都是她喜欢的类型,她不会被别的男生勾走吧?” “郝郝离开的第97天,思念泛滥的易笙:我很难过,郝郝好像很难过,是因为我还没有联系她吗?对不起,亲爱的,因为我答应了我妈,只要我能熬过这段时间,如果我们依然不变,那她承认我们的感情……我爱你,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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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变,我会等你,一直等着你。” “郝郝离开的第100天,神经质的易笙:郝郝离开100天了,我从未觉得100天是这样漫长的时间。我最近老恍恍惚惚的,总觉得我的郝郝还在对面赶稿,老会忍不住去敲对面的门,会忍不住多买一份好吃的……” “郝郝离开的第397天,真心忏悔的易笙:郝郝,我看到你用马甲写的文了,你用了平安这个名字,却写了那么黑暗的文章,你的心该有多么绝望?可是再给我一点儿时间,好吗?我想要给你最满的幸福,没有遗憾没有不安的幸福……” “郝郝离开的第720天,彷徨不安的易笙:郝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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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已经离开两年了,为什么还不回来呢?你不想回来了吗?还是依然在等着我?快回来吧!” “郝郝离开的第990天,兴奋发疯的易笙:郝郝要回来了!郝郝要回来了!郝郝要回来了!郝郝要回来了!郝郝要回来了!郝郝要回来了!” “郝郝离开的第999天,激动难耐的易笙:郝郝,生日快乐!我终于等到你了!不管你有多灰心丧气,我都会让你回到我身边,我一定会给你幸福,这一次我们绝对,绝对不会再分开了…… 记得吗,亲爱的,我叫易笙,你叫郝仁,我们将来会生一个叫平安的健康宝宝,组成好人一生平安的幸福家庭! 亲爱的,让你受了很多委屈,我很抱歉。 我发誓在未来的日子,我会加倍珍惜你,加倍爱你,永远不放你离开。 亲爱的,我们会幸福的,我们会白头到老,永不分离。 亲爱的,你要做好准备,被我纠缠一生的准备,谁让我叫”易笙“呢,哈……” 日复一日,足足1002张,满满地记载着我离开的所有日子,一天都没缺。 有很多时候,他应该忙得连睡觉的时间都没有,却还是固执地完成照片日记,哪怕只记上“郝郝,我想你,好想你”也能满足一般…… 我一遍遍地看着,直到天空泛白,犹没有疲惫地反复看着。 最后,停在末页的照片上——易笙将左手郑重地放在胸口,认真发誓的模样看上去是那么神圣,让人无法不信服。 我深深地看着他兴奋又悲伤的表情,仿佛看到了一个小小的男孩,倔强又别扭,站在阳台的那边,死死瞪着我,半晌,才小小声地说:“郝郝,我会一辈子对你好的,你别不理我……” 他晶亮的眸子里映着小小的我,灿烂的笑容像极了盛开的花。 夕阳的余光中,两个小小肥肥的尾指接阳台两端,紧紧勾在一起:“拉钩上吊,说话算数,一百年不变!” 一滴眼泪顺着眼角,缓缓渗了出来。 “一辈子,哈……”我勾起唇角忍不住笑出了声,“哈哈,哈哈哈哈……” 一辈子?多么美好!真是美得太炫目了,炫目得让我怎么也止不住疯狂泛滥的笑! 我捂着脸,声嘶力竭地笑着,笑得快要喘不过气。 空荡荡的房间里只有孤零零的我的笑声,没有他,没有他…… 那么苍凉,那么凄厉,又那么绝望的笑声,恐怖得难以形容。 我好怕,可为什么就是止不住呢? 为什么? 哥,为什么你的一辈子那么短……你的誓言……真是可笑透顶! 可笑,太可笑了!我仰起脸,用力捂住眼睛,可电视上说过那些应该流不出来的水却不断从指缝中冒出,顺着手腕,.99lib.如同掉了线的珠子,拼命地往下坠落…… 我没有哭,没有。 我只是在笑。 “哈哈,哈……呜,呜呜……呜哇哇哇哇哇哇,啊啊啊啊啊啊啊!”我终于再忍不住地号啕起来,凄厉地哭着,叫着,喊着,仿佛要把自己撕开一般痛哭着! 易笙死了,他死了!他再也不会回来了!!我发了疯一般地哭号着,用力抓拉着自己的肌肤,抓得鲜血淋漓,却感觉不到一点的痛…… 哥……哥,哥!我撕心裂肺地哭号,看不清,听不见,也不知道是谁紧紧地抓着我自残的手,我只是哭着叫着挣脱着,用额头用力砸着什么,砸得眼前一片模糊,鲜红的,透明的,埋葬了整个世界…… 我们好不容易才在一起的,他答应过要让我幸福的! 他说这一辈子绝对不会放开我的手了…… 他明明说了的! 可是现在,他在哪儿! 第9节 我早产了。 当时,我并没有感觉到任何疼痛,连羊水破了都不自知,是秦云和婉婉发现后惊慌失措地把我送到医院的。 我看到抱着我的秦云,整件毛衣上染满了我流出的血,大朵大朵,鲜红的,像盛开的美丽的花。 我看到秦云满载惊慌的瞳眸里,是我甜美的笑颜,久违谋面的美丽笑容。 “没事的,不会有事的,郝郝,别怕……”秦云握着我的手一遍遍地安抚着,但惶恐的藏书网表情却不知道他到底是在安慰我,还是安慰他自己。 我淡淡地笑:怕?怎么会,我一点儿也不会怕,这个世界上怎么可能还会有值得我害怕的事儿? 不会有了,再不会有了。我摇了摇头,伸手抚上秦云紧皱的眉,轻轻呢喃:“嗯,我知道,我会没事的,平安也会好好的。” 我们会好好的,只是这个世界上再不会有好人一生平安的家庭。 那么,什么才是好昵? 我平静地躺下,仰望着朦胧发光的灯,轻轻哼着歌,被护士们推进产房。我听见身边年轻的小护士羡慕无比地说:“你丈夫好像很紧张,你真幸福!” “是吗?”我闭上眼睛,脑海中尽是易笙围着我紧张打转儿的模样,他最爱担心来担心去了。所以,我听见自己笑着说:“嗯,我想应该是吧……” 我生了一个男孩。 医生说,宝宝很健康,完全没有早产儿的问题。 护士说,她们从没见过我这样勇敢的妈妈,痛得一头冷汗却一声不吭,咬着牙坚持到最后。 这应该是了不起的壮举,所以同房间的孕妇们听了都啧啧称奇:“郝小姐,你可真.99lib.是厉害啊!” 我笑笑,不语,没有说自己都没觉得疼,只有一些气闷,难以形容的窒息。 我看着那厢抱着宝宝轻轻摇晃的秦云,他笑得很温柔,仿佛怀中的是这个世界最值得珍惜的宝物。医生护士乃至同房和她们的丈夫都以为秦云才是宝宝的爸爸,总说我嫁了个超好的老公。 事实上,秦云笨拙抱着平安时真的很像个新手爸爸,小心翼翼又满是呵护,全神贯注的模样连我都恍惚觉得——他真是宝宝的爸爸,我的丈夫。而易笙,不过是我心中的幻影我的魔障,从来都没有真正出现过。 我想自己得了《美丽世界》中主角得的病,我幻想了一个让我倾尽所有的角色。 我是个天生的幻想狂。 于是,我抓着宋依初的衣服,问:“易笙……他是真的吗?” 闻言,宋依初一下红了眼睛,她俯身抱住我的肩膀,像许诺一般对我说着:“郝郝,会过去的,都会过去的,坚强一点,为了平安,坚强一点……” 原来,他是真的,不是幻觉。 不是。 我怔忡地看着回到我怀中的宝宝,长开后的.99lib.t>小平安不再像只皱皱的红皮瘦猴,小手小脚,胖胖圆圆,非常可爱,像极了他的父亲。尤其是他褐色的大眼睛,粉嫩嫩的小嘴巴,白皙如雪的皮肤,所有这些都说明了他是易笙的孩子…… “平安,平安……”我温柔地抱起他,轻轻摩挲着他的小脸,“我是妈妈哦……” 我是妈妈,你是宝宝。 可惜,没有爸爸。 可惜。 宝宝不舒服地呢喃着,却还是舍不得醒来,可爱得让人忍不住微笑.99lib?。 我扬起笑容,专注地看着宝宝,他是那么可爱,那么像爸爸,若易笙能够看到,该有多么欢喜多么高兴啊…… 我总是想方设法想他过得好,最后,他却为了保护我和宝宝,只留下一个似乎是笑容的永远酣睡的表情。 我一点儿也不快乐,一点儿也不满足。 我是多么希望他能活着,即使不能和他在一起也没关系,只要他能活着…… 如果时间能回转,我想自己甚至愿意去死,来换一个不一样的结局。 可不管我多少次闭上眼睛又睁开,多少次虔诚的祈求,等待我的依然是一个又一个苍白的新的一天。 毫无色彩,没有阳光的又一天。 序 郝仁日记 假如时光倒流我能做什么? 找你没说的却想要的。 想假如, 是最空虚的痛。 阿信问:为什么幸福都是幻梦?一靠近天堂也就快醒了。 阿信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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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爱情更像落叶,看似飞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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却在坠落。 我想那是因为幸福,总离不开短暂的命运。 因为短暂,所以美丽,所以舍不得,所以无法忘记。 注定沉湎。 ——by郝仁日记 第1节 我的生活又复于规律。 宝宝出生后,亲情好像重新注进了我的生命。 我妈和Peter简直像两块揭不开的狗皮膏药,牢牢贴了上来。他们以爬楼不方便为理由,强行将我接到了新房,24小时贴身照顾我和宝宝。 有孩子前,我连想都没想过原来照顾宝宝是一件这么忙碌的事,我比以前截稿期的时候更加忙碌,忙得连遐想的时间都没有。 莫怪人家都说:母亲是世界上最伟大的人。 为此,我对我妈的态度好了许多,好到她常常忍不住就红了眼眶。 有些感情什么时候都不晚,有些感情却永远都补救不了。 易笙去世后,总衣冠楚楚毫无瑕疵的Peter好像一夜老了许多,常常话说了一半就红了眼眶。直到最后,一直想要拯救
父子关系的他都没能和易笙和好,没有从易笙口中得到一句原谅。 我想,这会是他心口上永远无法愈合的伤,时不时地戳刺他的心。 或许,也因为这样,Peter特别珍视宝宝,连看着他的目光里都带着可以融化一切的温柔。 平安很幸运,一生下来就享有了世间所有,只除了父爱。 我替他高兴,也替他难过。 但这是现实,没办法改变,无力改变。 至于易笙的妈妈,我没有再去关注,她不值得我浪费时间。纵然,她也是一个应该伟大的妈妈,但她到底不是,所以不值得我施舍同情。 我只要照顾好宝宝就好,那是易笙在这个世界上生存过的,唯一的证据。 何况,每当我这么说的时候,每个人都会露出宽慰的笑容。这样很好,生活已有许多苦闷,他们不必再为我继续烦心,徒增困扰。 他们相信终有一天,我也可以直面易笙的死亡,然后好好地生活下去。 我妈常常替我梳头,仿佛我还是个孩子,她总是摸着我渐渐变长的发,轻声地说:“郝郝,一切都会好起来的,你会好好的,生活也是。” 我还年轻,我的人生还很长所以我可以好起来。 《火影忍者》中五代日火影纲手说:“死亡就伴在忍者身边,有时也会看到无法接受的死亡,但如果不突破那障碍,就没有未来。” 每个被留下的生命都必须面对死亡,会遇见无法接受却不能不接受的死亡,至亲,至爱,区别只是早晚而已。 所有人里,只有依然风雨无阻每天来看我的秦云没有这么觉得。 我不知道他又想了些什么,我不关心。我没有反驳任何人,却也没有告诉他们——我好像已失去了睡眠机能。 打从住进新家后,我几乎睡不着觉,常常整夜、整夜望着没有星星的夜空,回忆着我绝算不上漫长的二十八年,我和易笙的点点滴滴,各种喜悦,各种悲伤。 然后,我发现:原来这二十八年可以这么长,长到我日日夜夜地想,也读不尽、看不完。 原来,我的生命,已经丰足。 我还能记得,小时候,易笙牵着摇摇摆摆的我去掏鸟蛋,却捅到了马蜂窝。他吓得丢下我就,一边跑一边叫,我却呆呆地连跑都不会了。 眼见马蜂成片地朝我扑来,他竟跑回来挥舞着短短的手臂,吸引马蜂的注意力。 结果,我只有几个小包包,他却被蛰得住了院…… 我还能记得,小时候,只要我和其他小男孩玩过家家,易笙就会生气地去打人家,把人家打得哭叫不休。 别的孩子被打了当然不会甘心,结果人家父母一状告到家里,他还拉着我的手,一脸不服气:“郝郝是我一个人的新娘子,我凭什么给他道歉!” 他坚定的模样弄得大人们哭笑不得,骂也不是,打也不是,最后连跑来告状的家长都开起了玩笑:“郝郝,厉害啊,小小年纪就有忠心的小骑士了!不过以后别藏书网和别的男孩玩过家家了,你们家易笙啊,可暴力着呢!你要替我们大胖着想,他一身油肉,经不起打!” 我还能记得,我们的初吻其实不是发生在小河塘边。 他五岁的时候,踮着脚尖,偷偷吻了四岁的应该在午睡中却因为想吃蛋糕而没能睡着的我…… 我还能记得,他第一次跟我求婚其实是在小学四年级。 那时候成绩很好长得很乖的我还挺有人气,有别的小朋友非常时尚地给我写了不过百余字的所谓情书。 易笙非常生气,把好看的信纸撕得粉碎,还一把抓着我的手
腕,相当认真地问:“郝郝,你长大以后嫁给我,好不好?” 我们拉钩上吊,说了一百年不变…… 可是,我还没能嫁给他,没能为他披上世界上最美的那件婚纱,他为什么就离开了? 眼泪一点点润开衣襟,我仍固执地望着深深的夜空,等待着传说中由死去的人变化成的星星,给我一个答案。 哥,告诉我啊,这是为什么? 然后,天亮了。 我沉默着,看着日出。 又是一天。 时间明明没过去多少,却恍如隔世。 第2节 我每天都会带着宝宝饭后散步。 走走停停,停停走走。 因为睡眠严重不足的关系,我的体力极速下降,而与之成反比的是,宝宝直线飙升的体重。平安打出生起就很能吃,实效很高地吃了就长肉,很快就胖得没了脚后跟九九藏书,鞋子总是穿上就掉,最后只能打个包,裹成两了小肉粽。 我抱得越来越吃力,不得不发现:原来,散步是个体力活儿! 我戳戳宝宝肉嘟嘟的小脸蛋,看着他可爱的模样,也忍不住淡淡的笑意:“让你吃,让你吃,小胖猪!” 宝宝对“小胖猪”这个词似乎很不喜欢,抗议地挥舞着小小的拳头,愤怒地挣扎着肉肉的小身体,却因为人小力微,终不能得逞! 抗战许久,终于以失败告终,都闷中还要对视胜利者得意的表情,宝宝气恼了,小嘴巴一撅,腮给鼓鼓,颇有要给我气吞山河来一下的架势。 眼见情况不对,小家伙要制造水灾了,我忙讨好地调整了抱姿,尽可能让他舒服,这才换他大爷一个满足的笑容。 看着紧紧贴着我打盹的宝宝,我终于松了口气,宝宝在哭这方面异常彪悍,也不知道像谁,每次都哭得一家大人捂着耳朵四下逃窜,他还一个人High得很起劲。 我和易笙……都不是爱哭的人。 或许,我是。但我总喜欢找一个角落,偷偷地哭,除了易笙,谁也不给看。 而易笙,他几乎是不哭的,倔强,顽强,却也曾在我面前,为我受的委屈为我承受的痛苦为他对我的愧九九藏书疚,哭得不能自已…… 因为他爱我。 他是世界上,最爱的我那个人。 我抚着宝宝的脸,轻轻地说:“平安啊,纵然你出世就没了爸爸,但你是因为爱生下的孩子。” 而这份爱,不会变质,永远不会。 所以,平安,你是幸福的,比我和易笙都要幸福。 我抱着宝宝一路走回自家大院,轻轻摇了摇怀中打瞌睡的宝宝:“平安,这里是‘家’哦。” “……”宝宝只回给我一个火星人才能听懂的呢喃,打了个大大的哈欠,在我怀中找了个比较舒服的地方,继续倒头大睡。 能吃能睡,难怪一身油肉!我有些不甘心,去搔宝宝的胳肢窝,结果只得到愤怒威武的一拳头——正中下巴! 不愧是爱打篮球的易笙的儿子……我委屈地摸摸受创的下巴,宝宝却已经抓住了珍贵的时机,睡得昏天暗地了,小小的嘴巴还直喷泡泡。 我只好干干地抱着他,坐在花坛边,看着夕阳逐渐染红天空,一片,两片…… 我看着泛黄的墙壁、青石的地板、展开身躯的老桑树,一切的一切,熟悉至极。 只有回到这里,我才有一种安心的感情——这里所有的角落,任何地方,都泛滥着我和易笙的回忆,美好的,悲伤的。 小小的我和小小的他,相爱着的我们,欢笑着的我们,哭泣着的我们,躲在老槐树下偷偷亲吻的青涩的我们,还有手牵着手一边散步一边争执谁该洗碗的我们…… 我和易笙在这里长大,在这里相爱,在这里分手,然后回到彼此身边,许了一个过早结束的永远。 这是我的起点,我的开始,我的一切。 我们说过要在这里住上一辈子,如果要被强迫拆迁,那还可以尝试当一回威武的钉子户! 想到易笙理所当然地说着不厚道的行为,我不由轻轻笑了起来。 然后,冻结——“爸……” 我很意外地看到了一个多年不见的人——我的父亲,那个因为母亲的背叛愤而离并再也没有回过头的男人。 十多年不见,他看上去老了很多,面容沧桑,背也有些微驼,但是干干净净的,衣服也是名牌货,似乎过得还不错。我听说他又结婚了,对象长得普通,但是个实在人,具体怎么实在,我不清楚,也不关心。 我只是意外,意外他会出现在这里。他在离婚后就没有再出现过,即便遇见,也只是在这个城市的某条街上,隔着几个车道的马路,相互冷冷地一瞥。 从来没有一次,我们这样直直地撞上,面对面地,不得不正视对方。 何况,还是在这里。 我相信自己的表情必然惊讶,因为当他看清楚我的时候,亦从愕然变成了尴尬,似乎还带着些许愧疚。 只是,已没有必要了。我不再是需要父爱的孩子,我现在已经是个妈妈了,我默默垂下眼睑,并没有太在意他有些微微发抖的声音:“……郝郝,好久不见……” “嗯。”我点点头,没有多说什么,只是为皱眉的宝宝调整了一个姿势。 “这是……”我爸看着我怀中的宝宝,微微一笑,有些生涩,有些尴尬,但很真诚,“你的孩子?” “嗯,我和易笙的孩子。”我将宝宝抱过去给他看,像所有的母亲那样炫耀着自己的孩子,“您看,是不是很漂亮?” “易……笙的?你们……在一起了?”我爸一怔,表情说不出的复杂。 “是啊,不好吗?”我淡然地笑着,轻轻拍着怀里的宝宝。 “不,只是没想到。”他恍恍惚惚地看着我,“你是不是还在生我的气?我知道自己不是一个好父亲,最初是迁怒,后来是后悔,没有脸面对你,不知道怎么面对你,所以一直都不敢……” “那些都不重要了!”我打断了他,抬起头看着他微红的眼眶,对于早就不奢求的感情,有的只是厌倦和疲惫,“那些都不重要了,我并没有因为你不在而不幸,所以没有必要说抱歉。” 抱歉又有什么用?我已经不幸福了,如果他当初能带我走,易笙的妈妈还会如此地仇视我吗?我不知道,真的不知道,就算知道,也没有用了…… “……是,你说得没错。”父亲因我的一席话很是难堪,侧过脸轻声喃喃,“也罢,只要你过得好就可以了,易笙他还好吗?” 易笙?我停住了动作,看着怀中外貌个性完全是易笙翻版的宝宝,许久才轻轻吐出一句,“他走了。” “走了?” “是啊,他走了。”我蓦然抬起头,看着这个我曾深深爱过的长者,突然笑了,“他和你一样,都不要自己的孩子了……” 不出所料,我看到我爸倏然睁大的眼睛。 “郝郝……”他不敢置信地看着我,我看到他眼中的自己,正绽放着璀璨的笑,笑容如花一般烂漫美好,可是眼里的水珠却大滴、大滴地往下掉,一刻不停地往下坠着。 流不尽的泪,停不下的笑:易笙终于甩了我一次,并且连报复的?99lib?t>机会也没留给我。 瞧,他永远都比我聪明。 在我们的战场上,他永远都是赢家。 直到最后一?99lib.刻。 我歪着头,笑着,哭着,问父亲:“怎么办?爸,你告诉我好不好,怎么才能让他改变主意?到底要怎么做,他才可以回来?” 闻言,我爸的眼里一下迸出了泪,他的眼里映着我的笑,以及他的恐惧。 他粗糙的手指抚上我的眼,试图擦去那些几乎要弄瞎我的水:“郝郝,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你别吓我啊……” 吓?这就吓到他了吗?我笑出声来,抱着宝宝更凑近了他,仿佛要说出什么惊人的秘密一般,偷偷地、小心翼翼地说道:“爸,知道吗?易笙他死了,被他妈妈杀了,永远也不会回来了……” “哐当”一声,本抱在我爸怀中的不知什么东西掉在了地上,发出很大一声巨响,仿佛敲碎了世界。 “怎么……会?”我想我爸一生就算是被我妈背叛,也没有这样的惊吓过,他吓得几乎站不住,缓缓地抱着脑袋,蹲了下去。 他再也看不到我了,他知道这一生我已经没有办法原谅他了。 最后留在我眼里的,是他惊讶中难掩的浓浓的痛,仿佛一下被人揭开了隐藏的伤疤。 鲜血,顿时淋漓。 仇恨就像一把无情的利刃,刺伤了所有人。 正因为疼得忍受不了,才恨不得所有的人,都沉溺在这痛苦中。 我终于还是疯了。 第3节 我不记得自己是怎么抱着宝宝回到家的,我的狼狈应该吓到了我妈,她一脸惶恐的表情,让我笑得愈发厉害。 我把宝宝塞进我妈的怀里,一直很乖的平安仿佛知道了什么,莫名就大哭起来。 我妈手忙脚乱地哄着,我在边上无比温柔、无比深情地深深看了他一眼。 然后转身回房。 我用拆信刀割了腕。 一刀,又一刀,用力地,错乱地,割着手腕。 鲜血顺着细细的刀痕,或多或少地渗出。 很是美丽。 我看着那些扑进眼帘的红,笑得幸福:“哥,我来找你,好不好?” 我抱着易笙的照片,安静地坐在床边,望着窗外。 我想知道他会不会来接我,会不会再像过去那样粗鲁地抱着我,然后颤抖地说他想我,好想、好想我…… 这一次,我们应该能够天长地久了吧? 我真的被抱住了,然而抱住我的,却不是我期待的那个人。 秦云破门而入了,伴随着我妈的一声尖叫,他一把上前拉起了我。 我恍惚地看着眼前的这个人:不是他,不是哥,不是…… 我不知道他对我做了什么,我只知道自己被腾空抱起,飞快地被转移着。 我茫然地看着一切,不知道什么,陷入了黑暗。 宁静的、安详的、无尽的、沉寂的黑暗。 好冷啊…… 哥,你在哪儿…… 为什么还不来找我? 再睁开眼睛的时候,跳入眼帘的是苍白的天花板。 我很失望,我知道自己被救回来了。 我很失望,我知道自己笨得连动脉都找不到。 我很失望,我根本没有等到我爱的那个人,他没有来找我。 我好失望,好失望。 我失望得不想醒来。 世界变得苍白一片。 从易笙死去的那一刻开始,世界便再没有过任何颜色,只有刺目的鲜血,才能浸染我的视线。 我变得很喜欢睡,整天昏昏沉沉的。 这样很好,因为恍恍惚惚时我总能看到他——易笙会勾着嘴角,微微笑着,有些坏心,却又无比温柔。他总远远地望着我,低低地、无奈地叹息:“郝郝,郝郝,你这个傻瓜……” 这样也没关系,我至少看到了他。 我多幸福,笑眼里满是喜悦的泪水。 我总是流泪,没日没夜,没有理由。 我开始变得恍惚,听不清别人的话,也慢慢看不清眼前99lib.的东西。 我分不清落在手背上的,是自己的泪,还是别人的。 我不会说话,只偶尔喃喃:“哥……” 我以为自己会一直这样下去,直到生命最后一天。 我知道这样不好,我不应该藏书网这样,但是我走不出来。 世界好像只剩迷障。 在这里,我至少不会痛苦,不需要强颜欢笑,不需要假装自己已经没有事,不需要假装自己可以好好地活下去,有没有易笙都无所谓。 坚强总是说得容易,做得很难。 我很累,可是没有人知道。 我睡不着,没有人可以帮我。 我感受不到痛,我好彷徨,我很害怕,但所有人都只是跟我说:“会好的,会过去的。” 无限重复。 可是,到底要怎么好,要怎么过去? 又有谁能教我? 我不好,一点也不好。 我尽了力,很辛苦,可还是过不去。 易笙死了。 死了。 我一天天虚弱下去。 我不知道自己离死亡的距离还有多远,只能依稀听到耳畔越来越久的哭声,很多人的哭声。 我常常被人抱着,用力的,粗鲁的,温柔的,分不清楚。 偶尔,我能听到我妈声嘶力竭地喊:“郝郝,你怎么能残忍,你怎么能丢下妈妈!” 是吗?这次终于轮到我了吗,轮到永远被丢下的我,丢下别人了吗? 我笑了,有点小小的满足。 或许,这样也好。 我终于还是醒了一次,没想到面对的,却是一脸憔悴的秦云。 他看上去很不好,但是墨黑的眸子,灼灼的目光,很是烫人,“郝郝,你很高兴?折磨了所有人,你满足了吗?” 我木然地看着他,不言不语。 但是,我想,我笑了,诚实地笑了。 下一刻,我看到秦云抿紧的,及倏然举起的手掌。 我以为他会打我,狠狠地打偏的脸,像易笙的妈妈曾经做过的那样,狠狠地揍着对他们何其残忍的我。 他似乎也真的很想打我,很大力地张开臂。但终究,落不下来。 最后,他刮过来巴掌只是轻轻地贴上我的脸。 然后,这个在我面前几乎从未失过态的男人,第一次流了泪。 他没有求我,没有骂我,只是问我,流着眼泪,颤抖地捧着我的脸,无比悲伤地对视着我的眼睛,一遍遍地问我:“郝郝,你这样做,和易笙的母亲有什么不同?” 他指着什么都不知道睡熟在我妈怀中的平安,不停地问我:“你看看平安,看他啊!他已经没有父亲了,你还要让他失去母亲吗?” 他一脸失望地对表情木然的我说道:“郝郝,你和易笙的妈妈完全一样,根本没什么不一样!你们都可以为了自己的爱情,完全不在乎自己的孩子!” …… 好狠,他真的好狠! 这比打我一千、一万个巴掌还要疼上数十倍! 我抬头看着秦云,忽然觉得他是那样陌生。 原来在他眼里,我和那个毁了我所有的女人,一模一样。 原来只要他想,他真的可以比易笙更加毒辣。 我想要说话,想要拉扯嘴角,却怎么也使不上力。 我只能缓缓地慢慢地低下头抱住自己的膝盖,将自己缩成很小很小的一团。 好冷…… 原来,我连死也不可以…… 对不起,我并不知道。 我真的不知道。 第4节 我决定离开,带着宝宝。 当然,还有不曾离开过我的易笙的骨灰。 我郑重地发誓:我不会再做傻事,绝对不会。 我不想变成易笙的妈妈,死也不想。 那是这个世界上我最厌恶的人,我怎么可以成为她? 我才不要! 何况,我可以面对易笙的怒火,可以面对易笙的别扭,却不能面对他的失望。 我不想死了之后看到的,只有他对我的无尽的失望。 我没有一个很好的妈妈,他也没有,可是我不能让平安也没有。 人活着,总要有个念想。 有了这个念想,我想自己可以很好地活下去,未
必是幸福的,但会好好地生活。 我的人生中并不是没有易笙缺席的日子,事实上还是相当长的一段时间。 我可以把这当做另一段等待,绵长的等待。 但,终会有尽头。 我可以做到。 我打算给自己999天,来沉淀这份几近绝望的心情。 我必须走下去,必须面对曾无法面对的死亡。 不然,我不可能有未来。 我有很好的朋友,宋依初二话不说给我搞定了所有手续。 她嫁了一个方便的男人,连带着我也跟着方便起来。 如果这就是当拖油瓶的感觉,那除去卓奇杀人般恐怖的目光,一切还算不错。 他凶狠地对我:“快给我滚,别老待在这里碍眼!” 他对我让他老婆掉了一地泪非常愤怒,但是末了,他还是说了:“记得活着回来!别让我老婆太担心!” 他到底是个好人,虽然烂了点。 我对着他深深一鞠躬,二鞠躬,三…… 最后一鞠躬没能完成,因为那个没品的男人对我扔了拖鞋:“老子还没死!” 我吐了吐舌头,溜得飞快。 我听到身后传来的,是宋依初畅快的大笑。 听着熟悉的笑声,我也忍不住泛起了笑意。我已经给她带去太多悲伤,至少在我离开前,能给她带去一些些开心。 现在这样,很好。比较不好的是……我无奈地低头看着手中的两本签证,一本当然是我的,可还有一本,却是秦云的。 我头疼地揉了揉太阳穴,想起宋依初一脸无奈还带点狡黠的解释:“前段时间,他突然跑到我家,比老板还老板地跟我老公说:我替你工作!那丫的态度太强硬,才华太惊人,卓奇虽然臭着张脸,还是妥协了。所以他现在应该算是你的同事,你们同时公派!” 我大概知道秦云的想法,可我不想再拖着他,我已经是一个快30的有孩子的未婚妈妈了,我配不上他。 何况,我心里只有易笙。 我的沉默改变了宋依初的表情,她终于放下伪装,叹了口气,说了实话:“郝郝,原本,我也不赞成他这样跟着你!你知道吗,他为了跟你一起还匆匆辞了职,他做了很多委曲求全事,就为了求原来公司的谅解,他承受了很大的压力……” “这些日子,他为你做的,我都看在眼里。我知道他是个好人,可是,郝郝,我很了解你,我知道你不可能接受他。” “我很自私,不想你在承受悲伤的时候,还要为他感到愧疚,可是……郝郝,那家伙根本不是人类能说服的!” 回想起宋依初嘴角抽搐的模样,我的头疼得更厉害了,我不难想象秦云板着脸一声不吭可怎么也说不通的模样。 我们到底也认识多年,我对秦云这股牛脾气也不是完全不了解。 可我找到秦云后藏书网,还来不及说些什么,他已经先发了话:“郝郝,我只是去工作,与你无关。” 拜托!我无奈地笑:“秦云,我发誓不会再做傻事,我发誓会让自己好起来,你不要跟来了。” “我只是替自己谋福利罢了,我也想看看这个世界,看看你说的那些美丽的地方。我只是去工作去旅游,怎么是……” “秦云!”我打断他,抬起眼睛看着那张熟悉的脸,无比真挚地说道,“秦云,我们不可能的。你这样做只会让我觉得自己欠你太多,多到我只要一看到你,都会觉得压力非常的大。” 秦云没有说话,撇过头去不再看我。 我知道自己把话说得太过,伤了他的自尊,伤了他的感情,更伤了他的心。 可是长痛不如短痛,我不想白白拖着他,不想再浪费他的青春。 他值得更好的。 以前的郝郝配不上他,现在的,更是。 我抱着宝宝,提着行礼,重新踏上旅途。 没想到临行时,我妈却怎么也不肯松手,还一个劲儿掉泪。 我回身抱了抱她,这么多年来,第一次主动抱了她:“妈,别担心,我会回来的。” 她哽咽地厉害,终于点了头:“嗯,我等你,郝郝,你一定要回来!” 我笑了笑,环视了下来送行的朋友,没有秦云。 然而,我怎么也没想到的是,我居然在飞机上遇见了他。 秦云不知道通过什么关系,提前等在头等舱。他不顾我一脸愕然的表情,一屁股坐到我的身边。他从僵硬的我的怀里抱过已让我胳膊酸疼的小平安,一边逗弄着他,一边头也不抬地丢下一句话:“我的人生要怎么过,由我自己决定,值不值得由我自己判断。至于你,郝郝,你若是觉得压力过大就自己想办法调节吧,我帮不上忙!” 我……我好想吐血!这个牛一样顽固不化的家伙! 我觉得自己此刻无比能体会宋依初当初的郁闷心情,明白她一向安分的嘴角为何能抽搐得那般厉害…… 罢了,罢了,要跟就跟吧,反正你大爷是牛,拖也拖不走!我瘪瘪嘴,恼怒地戴上眼罩,偏过头大睡特睡:你要带孩子是吧?尽管带个够!累死你! 平安,咱就让他见识见识——啥叫黑洞般的哭功、八戒般的食量、皇帝老子般难伺候的身段吧! 第5节 我沿着同样的足迹,几乎走遍了世界每一个角落: 我再次去了爱情之城维罗纳,吃着冰激凌,在午后的阳光下散步,在朱丽叶之家端端正正地写上我和易笙的名字; 我又去了宁静的芬兰岛,坐在孤寂的炮台边,安静地听它随风吟唱着那些逐渐淹没在人类记忆中的古旧历史; 我继续在威尼斯迷路一百次啊一百次,不管走过多少次,依然会迷失在纠结的各种小道上,永远为找不到宾馆而愁苦! 我甚至还去逛了塔林老城,那里依然俊男美女泛滥成灾,走过的每个人拉出去都可以考虑选美,街边的小卖铺叫价依然仿若打劫,出租车司机还在明目张胆地绕圈子敲诈…… 在这些曾经走过的地方,我曾经笑过,摔过,恣意的,纵情过的地方,我再次做了很多自己想都不敢想的事,亲眼见证了那些美得近乎神话的地方。 沉淀了千年的文化,抖散着醉人的诱惑。无比美好的行程中,所有的烦恼都显得那样渺小,那样不值一提。 只是,我依然还在思念易笙,每天每天,思念他的点点滴滴。 可这些99lib?想念,已渐渐变得不那么悲伤。 我已能带着微笑在博客里写日记,写自己走过的旅程,所有有趣的小细节。 我希望将来再见到易笙的那一天,能好好地告诉他所有——他没去过的那些地方,他没看过的那些风景,他没尝过的那些美食,我和宝宝都会帮他体验。 只要一想到这些,我就觉得生命一下变得有意义起来。 是啊,我不能不开心,不能不快。因为当我再遇见易笙的那一天,我一定要把世界上最美丽、最有趣的事统统摊在他的面前,让他惊艳让他后悔。.99lib. 我要他后悔自己的离开,后悔自己的错过,后悔丢下我和宝宝,一个人走。 我渐渐脱离了失眠的困扰,又要旅游又要工作还要照看孩子,加倍的忙碌解决了我的失眠问题。 事实上,我睡得非常好,作息很正常——每天晚上八点半就和宝宝一起入睡,然后在早上五点半在宝宝拍99lib?打爬摸等各种手段中被狠狠弄醒,无一日例外。 我很愉快,因为我又可以梦见易笙了,常常都梦见他。 我感谢周公,真心地感谢。 我过得还不错,渐渐开始长肉,气色也好了许多。 我留在博客上的照片让宋依初她们很放心,她们甚至开玩笑说,再这样下去,我的吨位定会向宝宝那个小胖猪靠近——虽然有的时候,连我也这么觉得—— 宝宝八个月大就会叫妈妈了,嚣张地用胖胖的小短手指捏着我的脸,红艳艳的门嘴撅着,“妈妈,妈妈”欢叫个不停。他看着我这样叫,看着秦云也这样叫,看着路人甲乙丙丁还是这样叫…… 我已经可以畅快地和周边的人开玩笑,虽然还会刻意地避开易笙不谈,但一切的一切,真的好多了。 我甚至觉得曾快要将我逼疯的那999天,并不是那么糟糕。 因为那个时候,我至少有一个人可以恨,可以怨,可以等待…… 现在,我却只能面对,面对再面对——他死了,不会回来。 我觉得心在逐渐地麻木,不会疼,不会痛,不会流血。 但,也在慢慢枯萎。 我渐渐开始相信,世界上真的没有过不去的坎。 易笙的离开甚至算不上是一个坎,那只是另一个等待的开始,且是一个漫无止尽的等待。 这样,已是足够。 秦云一直在我身边,从未离开。 他还是老样子,话不多,多是静静地看着我们。 他从未提过任何要求,没有说过交往,甚至没有要求过我的付出。 他只是静静地守在我和宝宝身后,无微不至地照顾着我们,推拒不得。 我完全不知道自己要怎么对他才好,只觉得欠他的好像有天那么高,几辈子都还不清楚。 这些日子,秦云真的帮上很多忙,甚至可以说没有他,我完全不知道自己和宝宝是不是还能像这样好好的。 我太过焦急,太过天真,以为带着宝宝也不过多一个孩子罢了。 事实上,这远比我想象的艰辛——宝宝第一次生病的时候,我们才刚出国半个月,他小得连路都还不会走。 眼看着一向健康跋扈的小家伙满脸通红,难受得哭都哭不出来,我真的吓坏了。 我怕得不知如何是好,只能陪着宝宝一起掉眼泪:“宝宝,宝宝,你怎么了?别吓妈妈啊!” 是秦云,当机立断地将宝宝送入医院,照顾小的同时,还不忘安抚大的:“郝郝,别担心,现在宝宝需要你,你必须冷静下来,把宝宝的状况告诉医生,我的口语没你好……” 在宝宝生病期间,他一直利落地照顾着宝宝,还帮我们办理好各种麻烦的手续。 他就像一棵大树,一声不吭撑起了我和宝宝的世界,为我们遮风挡雨,让我们乘凉避阳。他真的将我和宝宝照顾得很好,一日日,一月月,一年年,未曾改变。 他释放的善意,我可以假装不懂,但宝宝不会。平安对秦云简直喜欢到骨子里,黏他比我更甚,一天都不能看不见。 他们总是玩在一起,亲热得不得了。宝宝甚至在人前喊他爸爸,秦云还强调说干爹也是爹。 我无法反驳,只能不断地退让。在亲密无间的他们面前,我总是无奈点头。 我偶尔还会为此吃点小醋,捏着宝宝的脸问:“说,喜欢秦云,还是妈妈?” 宝宝非常为难,可怜兮兮地皱着小眉头,大脑袋晃荡着,思考得非常辛苦,让我异常焦急,“快决定,选妈妈的话,晚上有布丁哦!” “喜欢妈妈!”宝宝完全不犹豫了,非常坚定地做出了正确选择。 于是,我欢喜地牵着同样欢喜的宝宝,手拉手往超市走去:“宝宝,你是男孩子,男孩子要专一,你说了喜欢妈妈的,不可以变心哦!” 宝宝歪着胖胖的小脑袋想了一会儿,才下定决心一般点了点头,奶声奶气地说:“嗯,宝宝是男子汉,那妈妈也要做男子汉,不可以变心,要每天买布丁给宝宝吃哦!” …… 虽然和秦云争宠有点儿郁闷,但我不得不承认自己确实
为此喘了口气。因为有秦云帮忙带宝宝,我才有了一些私人空间,可以想念,可以工作,可以回忆。 秦云不是宝宝的爸爸,我比任何人都明白这一点,秦云自己也不可能不明白,但宝宝不会明白,更不愿明白。 曾经有一段时间,在宝宝还不是很清楚爸爸含义的时候,就已经很讨厌别人提到他的爸爸。走路还摇摇摆摆的他恼羞成怒起来会坏脾气地摔东西,而且还很精明地从来只摔别人的东西…… 虽然年纪很小,但宝宝非常纤细,对别人的眼光神情很敏感。他连这一点都像极了易笙! 正因为这样,我很容易了解宝宝的想法,也很容易讨好到他,更知道如何才不会伤害他。 虽然平常常被坏脾气的宝宝欺负,但如果真的让我生气,都不用刻意做些什么,宝宝就能敏感地察觉到。 往往还气不到五分钟,宝宝就抱着最喜欢的食物,灰溜溜地垂着脑袋,跑过来扯我的裤腿:“妈妈,不气,不气,宝宝坏,宝宝坏,糖糖给妈妈,坏宝宝没得吃!” 我回头看看,宝宝肉肉的脸上又担心又害怕,怕我真的不理他,把他扔回“捡到”他的那个垃圾桶。可胖胖的小手还把那包应该贡献出来的糖拽得死紧…… 我又好气又好笑,在他的“贿赂”下,再大的气也消了大半,谁让宝宝是我和易笙最珍贵的宝贝呢! 我想给平安这个世界上最美好的,所以才没有阻止他把秦云当爸爸,反正秦云为他做的也真就不比真正的爸爸少。何况等宝宝长大之后,他自然会明白。 我不想为了自己的执念,为了一些无谓的坚持,让年幼的宝宝面对别人同情或怜悯的目光。 有时候,同情也会是犀利的刀剑,这样的伤口我独自承受便可以,不必带上宝宝,他还太小。 至于秦云,因为宝宝喊他爸爸而高兴不已。见我没有反对,更是一脸欣喜,他一把抱起宝宝在他嫩嫩的小脸上用力香了一口,逗得宝宝开心不已,又是叫又是笑,闹腾不已。 我看着这样的他们,本以为已经麻木的心竟微微渗出一些痛。 如果是易笙,若是易笙,是不是也会这样…… 可是,他是秦云。 因为他是秦云,所以除了感谢,我不知道自己还回报什么。秦云想要的,我根本给不起。我更相信自己的感谢,他不会想要,会很生气。 我还记得秦云生气时的模样,倏起畏惧,我不敢说,不能说,不可以说。 因此,我什么也没说。 我们就这样一直拖着,谁也没有多言。 两年半后,我又回到了塔斯马尼正,那个只要伸出手就仿佛能触摸到天空的不可思议的地方。 我牵着脸色红润的宝宝,抱着易笙的骨灰盒步出机场,一眼就望见了那天空,清浅纯净,和记忆中的分毫不差。 我闭上眼睛深深吸了口气,全身舒畅。 我听见自己的声音落在耳边,满是怀念,又带着点儿难以言喻的悲伤:“我回来了。” 第6节 我抱着宝宝坐着秦云租来的车,重复着当年的路线:酒杯湾、亚瑟港、皇家植物园、里奇蒙德、啤酒厂、葡萄酒庄、生蚝养殖厂,以及可以远眺南极大陆的威灵顿山。 我还是住在那栋雪白的小洋楼里,但是,不再按时作息。 我常常会在宝宝入睡后,独自倒一杯红酒,沉默地走到阳台上,看着被夜色覆盖的浓郁色泽,顺着摇动的手腕,慢慢漾出圈圈涟漪。 我总是屈膝卧在躺椅上,凝望着漫天的星辰,听海浪混着夜风,低沉地吟唱远古的诗歌,一曲又一曲。 在无需奔波景点的日子里,我会牵着宝宝沿着海岸线散步。 我教他钓鱼,陪他看海,跟他一起蹂躏可怜的沙滩,踩大大小小的脚印,画很多很丑很傻的图,画我、易笙和他。 宝宝天真,指着地上的画,笑着叫:“妈妈,宝宝,爸爸!” 我隐藏多时的眼泪刷地流了下来,我用力地抱住宝宝,哽咽地不停应着:“是啊,宝宝,他是爸爸,是你的爸爸……” 你的爸爸,叫易笙,是一个跟你里,这里有她最珍贵的记忆: Jason在这里跟她求婚,屈膝半跪,撒了一地的玫瑰;她在这里答应嫁给他,抱着他的脸在众目睽睽下给了他一个无比深情甜蜜的长吻;他们说好了来年要到这里度蜜月,以后每过五、十年都要来这里二度蜜月、三度蜜月、N度蜜月…… 他们一直都那么浪漫肉麻,笨拙却真诚地相爱着。 Vivian遥望着远处的天空,微笑,声音却有些恍惚:“我们在一起那么久,但仿佛所有的回忆都在这里。最后,那个笨蛋为了保护我而蠢得死掉的地方,还是在这里。” 她转过脸看着我,犹带着些孩子般的迷茫,“郝郝,你说,我怎么可能离得开这片土地?” “那就不要离开。现在,你留下了,不是吗?”我倏然握紧了她的手,仿佛看到了那年的她。 那时的她才刚戴上闪耀的订婚戒指,笑得无比甜蜜,如何能接受爱人如此突兀的死讯? “郝郝,让我抱一下,再一下就好!” Vivian搂着我的脖子,将脸埋在我的颈窝,轻轻呢喃,“我没事的,没事的……” “嗯,你没事的,都已经过去了。”我任由她抱着我,仰起脸看着天空,雪白的云沉甸甸地坠在半空住,要掉不掉,就像人的心…… 我和Vivian是如此的相似,相似得让我心惊。戴在我无名指上的戒指,仿佛还残留着易笙的温度。 我还能清晰地记得,易笙为我戴上戒指时的表情,那么庄重,那么谨慎,还带着小小的幸福,那小心翼翼的幸福笑容几乎要将我的心都融化了去…… 终究,我和Vivian,我们谁也没能和那个为我们戴上戒指的人走进礼堂。 最后,他们还残忍地死在了我们的面前…… 我闭上眼睛,隐忍着吞下快要滚上喉咙的血味,不能再想,不能…… Vivian放开我的时候,眼睛还有些红,但已能撑起灿烂的笑容。 她不好意思地做了个鬼脸,尴尬地说:“看我,搞什么呢!放心吧,我早没事了,我始终相信Jason会在天上看着我,相信他期待我能过上平安幸福的一生,相信等到我闭上双眼的那一刻,他会来我床边接我离开……” 说到这里,她的眼神变得有些梦幻,然后抬起自己的左手,无名指上有一枚精巧的钻戒,和Jason给她的那个很不一样。 “去年年底,我结婚了,他对我很好,我们之间虽没有和Jason那样荡气回肠的爱情,可是亦有种相濡以沫的温馨。” 像想到了什么似的,Vivian突然吐了吐舌头,又补充道:“事实上,如果Jason那家伙没用那样的方式离开这个世界,我们之间的感情也应该是平安而平静的,谈不上什么惊天动地吧?” 她说这些的时候,表情相当自然,有一些怀念,但更多的却是释怀。 她能这样平静地谈论Jason,我很羡慕,也很高兴。 我轻轻摸了摸她的发,像抚慰自己的小妹妹,虽然我觉得她远比我成熟,也比我更有担当。 她走在了我前面。 而我呢?又走到了哪里? 我真的不知道。 第7节 我和Vivian不可避免地谈到Wang。 Vivian笑着说就算天崩了、地裂了,Wang也不会变,还会是一粒标准的圆土豆! 她的话音还未落地,可怜的后脑勺就迎来一记掌击。 然后,我的眼前就蓦然跳出一粒土豆,会咒骂“谁是土豆,你才是土豆,你全身上下前世来生都是土豆”的大颗圆土豆。 “……Wang?” “郝郝?!”?99lib? 果然是他,他真的没变,一点儿也没有!我忍不住笑出了声,张开双臂迎了上去,“怎么,不欢迎吗?” “怎么可能!该死的你!”Wang快步上前,热情地用力拥抱了我一下,然后屈指弹向Vivian光洁的额头,“死丫头,怎么都不通知我?” “哎呦!”Vivian抬着受创的额头,一脸委屈。 “你们……”我左看看耀武扬威的土豆,右看看扁着嘴的Vivian,实在不能骗自己说看不出他们间的亲昵和熟悉,嘴角忍不住一阵抽搐,“ Vivian,你嫁的那个人该不会就是……” Wang啊,虽然追求美人是没有错的,但你这是犯罪啊,犯罪! 我相信我的脸一定无比诚实,Vivian才会立刻爆笑出声:“郝郝,你想到哪儿去了!Wang是我的老板啦!我怎么可能嫁给一个大叔,还是疑似外星移民的大叔……” Wang更是异常悲摧:“郝郝,在你心里,我就是那么禽兽的一个人吗……” 我点点头,没有否认:“是啊。” Wang彻底泪奔。 在Vivian的爆笑声中,Wang悲愤地扬起下巴,45度含泪望天,扯着嗓子仰天咆哮:“天理啊,公道啊,你们何在!” 可惜回应他的,只有顺着海风而来的三层浪头——“啪,啪,啪”,彻底打湿了他的鞋子…… 在我们无比同情的目光中,Wang将自己萧瑟的背影刻入风中。 无限郁闷中,他邪笑地看着我无名指上的戒指,问:“郝郝,我家易笙兄弟呢?” 我倏然一怔,僵在了原地。待反应过来,已被秦云搂在了怀里。他青着脸瞪着Wang,表情甚是骇人。 “秦云?”我轻轻拉了拉他的衣服,这才缓和了他的表情。他无比温柔地擦去我脸颊上的湿润,低问:“你没事吧?” 我才发现,自己竟流了一脸的泪。 “我没事。”我摇了摇头,轻轻推开他,躬身抱起扒住我腿的小平安。 不出所料,他可爱的大眼睛水汪汪的,随时都有掉泪的危险。每次见我难过,他都会陪着我哭,哭得比我还凶,让我不得不停住眼泪。 这小家伙不愧是易笙的翻版,生来就是克我的。 我轻轻哄着怀中的平安,然后拉起嘴角,将平安抱给惊在原地的Wang,“宝宝,叫叔叔。” 我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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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g:“他叫平安,是我和易笙的孩子,三岁半了。” 我垂下眼眸,不去看他们的表情,只是怔忡地盯着脚.99lib.下雪白的沙。 许久之后,我听见自己的声音,幽幽的,遥远的,仿佛来自另一个时空,“Wang,知道吗?易笙他死了……” 我看到落在脚边的水珠,大颗,大颗,连成一,不停掉着,瞬间模糊了视线;我听到怀中的宝宝爆发出响亮的哭声,惊天动地;我听到秦云落在耳畔的低沉的轻哄声,带着露骨的疼痛……
原来,我才走到这里。 一回头,就能看到原点。 我离开,已有947天,两年又217日。 如此漫长的时间,我会笑会闹,会折腾会扯淡,却还是学不会前进。 我用类似永恒的美丽数字,苦苦守候等待着的奇迹,终究只是一个幻影。 947日,又快是一个999天。 我终究忘不了那疼痛。 那天晚上,秦云第一次开了口。 他说:“郝郝,嫁给我吧,我会对你好,一辈子。” 他说:“郝郝,还记得吗?你不止一次承诺过——你会好好的,一直好好的。” 我没有答应。 第8节 秦云走了,意料之中。 他到底是男人,有他的自尊,迟早会受不住。 这个世界上没有谁真会等谁一生一世。 面对这个意料之中的结果,我以为自己会很平静。 我没想到看到空荡荡的房间时,自己的心里竟会有一些说不出的空虚感,瞬间就蔓延了全身…… 我怎么可以? 我爱的人只有易笙,只能是易笙,永远都是他。 我不会变,就算这四年来,日日夜夜陪着我的人都是秦云。 我把问题产生的原因归结为预料之外的无措——宝宝总吵着要爸爸。 一天两天,平安都为找不到爸爸皱了整张爱笑的小脸。他明明还不到四岁,却已经懂得了等待。 每天夕阳西下,宝宝就会放下手中的玩具,抱起秦云送的玩偶,屁颠屁颠地跑到门口等“爸爸”回家。那个时候,任何东西都吸引不了他的注意力。 等不到他想要等的那个人,宝宝会飞快地跑到厨房抱住我的腿许久都不肯放。 他用自己的方式难过着,虽然他或99lib.许连难过是种什么东西,究竟为什么而难过都不知道。 我很心酸,尽管,不应该。 Wang来看过我两次,带来了许多我喜欢的葡萄酒。 他并不知道我已经戒酒,因为我一旦喝了酒,就会恍惚得不想醒来。 他告诉我,他一直在等我,因为易笙给他发了邮件,说会等我生下宝宝后带我到这里度蜜月。 他一直在等,一直,一直,等得心都发了谎。 他说他想看到最幸福的我们,手牵着手,出现在他的面前。 他说他不想再看到另一个Vivian,那个女孩在Jason死后半年出现在他的公司门口,落魄得像个游魂。 他说他那时候真的以为她会这样死掉,她的眼里连一丝生气都没有。 他几乎用尽了所有的办法,却只能让她像个行尸走肉般活着,没有一点笑容。 他很害怕她会就这样死掉,最后还是她的丈夫,渐渐暖了她干涸的心。 她开始信仰基督,相信转世,然后慢慢有了笑容。 她的丈夫接受了她的所有,包括她的过去,他们过得很好。 我笑着说:Wang,你错了,Vivian是先信仰了基督,相信了转世,才能接受她现在的丈夫。 我告诉他说:Wang啊,我知道你希望我好。虽然我们的情况非常相似,但我和Vivian到底不一样,不可能一样。 我想他知道了秦云的离开,才会出现。 宝宝很讨厌Wang,他任性地决定因为Wang的出现,秦云才会离开。 他并不知道,那罪魁祸首,其实是我。 我默默看着宝宝甜美的睡颜,一遍遍轻声地呢喃着:“对不起……” 我竟又开始失眠。 Vivian来看我的时候,秦云已离开十日。 我们一起去海边散步,带着宝宝。 最近,我常到海边散步,常常在白色的沙滩上,一坐就是一整天。 宝宝对沙滩似乎永远不会厌倦,滚来滚去,用贝壳画出一个又一个ET,然后指着他们甜甜笑着叫:“爸爸!是爸爸!” 我瞅着那些恐怖的ET,沉痛地点了点头:“嗯,是秦云……” 我真对不起他! Vivian亦是一脸隐忍的表情,捂着自己的脸,努力让自己不笑出来,还故作亲切地对宝宝说:“你画得好捧,爸爸真帅!” 宝宝很得意,趴下小小的身体,奋力在沙滩上塑造更多ET! 我静默地看着他,Vivian则意有所指地说:“他们感情很好?我是说宝宝和那个……” “他叫秦云。”我淡淡地笑,遥遥望着蓝天99lib?,“ Vivian,你也是来劝我的吗?” “劝你什么?郝郝,我并不认识他。” Vivian笑,带着让我心惊的透彻,“希望有人来劝的人是你,郝郝,你有罪恶感吗?” “我……”我反射性地想要反驳,却在望见Vivian如泉水般清澈的眸子时,什么话也说不出来。 “郝郝,你很害怕吧?” Vivian轻轻环住我的肩膀,那样温柔又那样残酷地戳穿了所有,“所以要用一次次的拒绝来警告自己,来提醒自己——你不会背叛易笙哥。” 我的眼睛一下就湿了,啜泣迸出喉咙:是的,她说得没错,她说得都对。 我好恨自己,恨自己居然会想念,想念一个不是易笙的人。 我怎么可以! 我明明还在想着易笙,明明还深深爱着他,怎么能去思念另一个男人! 我怎么可以! 我从来不知道,自己是这样差劲的女人,差劲得让我恨不得狠狠割自己几刀。 Vivian拉着哽咽的我,任我低声地发泄着,只是轻轻拍着我的背,安抚着我的情绪。 许久之后,她才轻轻放开我说:“郝郝,你把自己当成什么了?你只是一个普通人而已,你没有那么伟大,你会寂寞,也会脆弱,你不可能守着一个等待这样过一生,那样消极地活着,你会让身边所有的人都不好受。” “那个叫秦云的男人……一直陪在你的身边,是吗?他对你和宝宝都很好吧?” “你在自己都没发现的时候,已经被他感动了,不是吗?” “放弃你的人是易笙哥,他自己没有努力活下来,所以他活该失去你的这一世……” “你何必觉得罪恶,说白了,你只是想让自己好过一点,你想证明自己足够伟大,但是这又有什么意义?” “郝郝,你这么聪明,怎么就摔在这个坎上?就算你真的成了伟大的人,除了孤寂的一生外,你还得到什么?” “你这样和古代抱着贞节牌坊不放的蠢女人又有什么区别?人家还是环境所致,你呢?” “我不是劝你接受那个男的,我也不知道你们是否合适,我只是希望你明白,想要喜欢另一个人的心情,并不可耻。” …… Vivian说了很多,每一句都戳中了我的心,我知道她是希望我好过,是希望我过得好一些。 她没有错,放不下的人,是我自己。 我怎么也没有办法忘记她最后说的那句话:“郝郝,Jason是为了救我而死的,所以你现在所有的罪恶感,我曾经都有过,甚至现在依然还会有……但是,我们总要向前看,我们要为还活在这个世界上的关心我们的人,好好活着,试着幸福生活。” 她的微笑绽放在夕色中,是那么美丽,美丽得晃痛了我的眼,“郝郝,我相信自己仍然爱着Jason,但是我现在过得很幸福,和一个值得我付出一生的男人,过得很幸福。” 她问我:“郝郝,你真的就不想要幸福吗?” 我流了一夜的泪,看到我眼泪的宝宝,也哭了了把小时,最后抽泣着陷入睡梦。 我一直紧紧抱着他,直到手臂麻痹,都舍不得放下。 躺在桌上的手机闪着淡淡的银色的光,上面是宋依初发来的短信—— “郝郝,假如这个世界上还有一份真爱,我相信那或许就存在于你和易笙之间。 但如果这个世界上还有所谓美丽的爱恋,我想那必然是秦云对你的感情。 郝郝,你是幸福的,你很幸运。 郝郝,你要好好的。” 三天后,我接到了秦云的短信,上面99lib.t>只有简简单单一句话:“对不起。” 心,骤然一窒。 我本以为它早已麻木,再感觉不到痛,却被这久违的痛意深深穿刺着。 我强迫自己对上那三个疏离的字眼,一遍遍在心中对自己说:“这样也好,就这样吧……” 这才是最好的结局。 第9节 塔斯马尼亚很美丽,很宁静,仿佛黄泉河边。 我在这里过得很安心,有一种枯竭后的安宁。 我像患上毒瘾一般迷恋着信乐团并不特别出名的一首歌——《假如》。 每天、每天,不嫌厌倦地听着: 一份爱能承受多少的误解,熬过飘雪的冬天; 一句话能撕裂多深的牵连,变得比陌生人还遥远; 最初的爱越像火焰,最后越会被风熄灭; 有时候真话太尖锐,有人只好说着谎言; 假如时光倒流我能做什么,找你没说的却想要的; 假如我不放手,你多年以后会怪我眼我或感动; 想假如,是最空虚的痛! 唱得多好:想假如,是最空虚的痛。 倘若所有的如果都会带来相同的结果,那么我便不想。 逃避,有时候也是一种生存之道。 我什么都不想,全心全意地照顾着宝宝,空闲时就重操旧业画插图,将塔斯马尼亚所有的美丽,变成张张漂亮的水彩画。 婉婉对我近期的作品都很满意,虽然我又开始了无限拖稿的生涯,气得她常常在网上围追堵截我甚至痛下狠手,透过国际漫游来演绎她越见精湛的狮子吼:“郝、慢!你现在、立刻、马上给我把稿.99lib.子交了!!” 宝宝对婉婉的声音很敏感,每次听到都会兴奋地拍地,和那厢的咆哮交相辉映,震得我的太阳穴都抽疼了。 这个时候,我总是特别想念秦云,想念得不得了——因为只有他,才能制服这个多动的小子。 最近宝宝因为运动过度,从小胖胖变成了小壮壮,这倒是件好事,虽然小孩子胖点可爱,但是太胖了也不健康。 不过,宝宝还是每天都去等秦云,我想那是因为时间过得还不够久吧。电脑上标注的日期清清楚楚地告诉我这看上去格外漫长的日子,才不过一个多月罢了…… 我不该想他。 我离开,已998天,我该为自己定一个归期。 我妈还在等我,宝宝也该上幼儿园了,不该再跟着我四处漂泊。 最重要的是我的签证也即将到期,我并没有当黑户的打算。 我开始大肆收拾行李,将东西一样样打包。宝宝却全然不肯配合,不停给我捣乱,把整好的东西又拿出来,或者把秦云丢在这里的东西塞进行李箱里。 面对我生气的面孔,宝宝第一次没有妥协。他死死拽着自己的小包包,漂亮的大眼睛里含着两泡泪水,又委屈又愤怒:“宝宝要等爸爸!” 末了,不等我发话,他又强硬地说:“妈妈也要等爸爸!” 我蹲下身,对视着宝宝坚定的眸子,却突然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和他解释——秦云并不是他的爸爸,那个转身离去的男人或许永远也不会再回来了…… 我彻底伤了他的心,他用了四年时间,四年的陪伴,四年的守候,最终只换来一个心碎的结局。 秦云今年已经32岁了,却还孑然一身,跟着我东奔西跑,居无定所,还要拼了命地为卓奇开拓九九藏书海外业务。他已经付出了所有他可以付出的,却没有得到他唯一想得到的。 我看着宝宝固执的小脸,看着他脸上明明白白的想念,那些所有想说的借口便哽在了喉咙,最后变成了一声声的呜咽:“对不起,平安,对不起……” 我将秦云带进你的世界,在你习惯了他的陪伴之后,又将他从你的生命中生生剥离开去…… 我好残忍。 宝宝抱着我的脖子,不停摸着我的眼睛:“不哭,妈妈,不哭,我们一起等爸爸……” 第10节 我以为我和秦云就到此为止。 可是,他却回来了,风尘仆仆,在我离开的第999天,他出现在了门口。 宝宝欢呼地扑冲上去,不停喊着“爸爸,爸爸,爸爸”,欢喜得不能自已。 秦云一把抱住他,将他紧紧揽在怀里,流露出的思念竟不逊于宝宝。 我站在原地,不知道自己应该作何反应,只能那样傻傻地看着他们。 秦云一抬起头,就看到了这样傻藏书网傻站着的我。 四目相对,难以形容的尴尬,难以形容的僵硬。 我别开了视线,却还是能清晰地感觉到秦云依然灼热的目光,始终落在我的身上。 半晌后,我终于听到了他的声音,有些干涩,有些苦楚:“我一直等你的电话,但始终,都没能等到……” 他自嘲地一笑,“你从一开始就和我说得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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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很傲然地说过,值不值得我自己会判断,我觉得值得……事实上,我真的没有后悔过,变了的是我,是我变得太过贪心了……” 他说:“对不起,郝郝。” 他说:“那些话,我不会再说了,让我回来吧……” 眼泪,不停地涌出眼眶,不管我怎么用力去捂、去擦,都停不下的泪。 恍.99lib.恍惚惚中,仿佛听见了自己的声音,正反反复复地说着:“为什么?你根本没必要做到这个地步……” 秦云轻轻搂着我的肩膀,非常朋友的距离:“我也不知道,我也试着去放手了,可是我发现自己做不到,不管是你还是宝宝,我都割舍不下……” 他近乎哀求地说:“郝郝,让我待在你身边吧,直到你再也不需要我的那一天……” 他说:“我不是为了你才待在你身边的,我是为了我自己,因为离开比被你拒绝更加不快乐,所以我选择留下……” 我知道,秦云真的爱我,非常、非常的爱我。 他当初没有为洛丹做的,不愿为洛丹做的,现在已全都为我做尽。 我仰起头,天顶美丽而精致。这里多么漂亮,仿佛是从童话里搬出来的小别墅,白墙红顶,依海而立。我和易笙曾约定蜜月要在这里,可现在住在这里长达半年的,却是我和秦云。 时间不知道过去几何,是下一刻或是许久之后,我听到自己不很确定的声音,还带着一丝颤意,轻轻响起在沉默的空气中:“秦云,你的求婚还有效吗?” 搂着我的手臂倏然一僵。我抬起眼睑,不意外地看到秦云一脸的不可思议表情:不敢置信,惊喜万分,还有一丝难以形容的小小期待。 他期待的神情是那样虔诚,仿佛已将自己的心小心翼翼地捧在手上,我怎么忍心践踏? 如果说易笙是这个世界上我最爱的那个人,那么我想眼前的这个男人,就是这个世界上最爱我的那一个。 我曾经无数次想过,如果当初我先遇见的那一个是他,会不会一直幸福着? 我曾经无数次想过,如果我能聪明一点点,我是不是就会牵住他的手,走向幸福? 我曾经无数次想过,如果我没有放开他的手,是不是我早就幸福得想不起易笙是谁? 可是,这个世界上没有如果。 我先遇见的那一个是易笙,我注定要当一个傻瓜,所以纵然他已经走到我的面前,我依然狠心将他推离。 我以配不上他为理由,满足着自己的心,为自己的坚贞洋洋得意。 我真可耻。 我伸手抚上那张憔悴疲惫的脸,他紧绷的肌肉让我的心一阵阵地抽疼,“秦云,我不知道还要用多少时间,但如果你愿意再等我一下,再等我一下下的话,我……” “我会等你,一直等你!”秦云覆住我的手,将我的手紧紧贴在他的脸上,眼眶微微发红,“郝郝,只要你愿意尝试着回头看看我,我就会一直站在这里等你。” “如果你等不下去也没关系,你有选择……” “不,我一定会等,一定!”秦云毫不犹豫地打断我,虽然并未得到我承诺,依然咧开嘴笑得像个孩子,“郝郝,你知道吗,我从没有像现在这一刻那样希望这个世界上真有神存在,我不知道和谁唠叨我的感激……” 看着他兴奋满足的模样,听着他卑微得一点儿也不适合的话语,我只觉胸口一痛,才止住的眼泪又流了下来。 原来,我没有变,一直都是那个爱哭的郝郝。而秦云也没有变,一直都是那个沉默却体贴的男孩。 在所有人都抨击我不相信我的时候,只有他笨拙地写了一张没有署名的纸条,真诚地希望我能“好好的”。 他并不是第一个为我打架的男孩,可他这一生却只为我一个人打过架。 他明明知道我和易笙之间的一切,所有的所有,却还是毫无怨言地走到了我的身边,甚至像疼爱亲生儿子一般疼爱着平安。 他已为我舍弃了所有,易笙都再三犹豫舍不得为我放下的,他连思考都没有统统为我放下。 莫怪宋依初说我很幸运,我很幸福。 我诚然同意:此生遇见秦云,夫复何求? 老天到底还是厚待了我一回。 三年后。 我又回到了塔斯马尼亚,带着刚出生的女儿小八。 当我牵着已经变成小小绅士的平安步出机场时,不难发现今天的塔斯马尼亚,又是个好天气,朗朗的天空,清浅美丽,和记忆中的分毫不差。 当然,不远处那位宛如一粒圆土豆的男人也是如此! 我抽搐地看着Wang,这家伙好像永远不会老,更是完全不会变。 我突然觉得Vivian当年说得或许没错,这家伙该不会真是从哪个特殊的星球移民过来的吧…… 我笑开了,快步上前用力地拥抱了一下又试图摆酷但依然以失败告终的Wang,然后在他十年如一日的热情问候中,湿了眼眶。 我听见自己清脆的声音落在耳边,带着些笑意,又有点儿怀念。 我听见我说:“是的,我很好,非常好。” 我们又开始重复着同样的路线。 这一次一家四口,坐着Wang的旅行巴士,心情畅快地旧地重游着:酒杯湾、亚瑟港、皇家植物园、里奇蒙德、啤酒厂、葡萄酒庄、生蚝养殖厂,以及可以远眺南极大陆的威灵顿山。 我指着车窗外那些个有奶牛花纹但长得很像马的动物,颇为认真地给儿子介绍:“那些黑白纹的就是牛和马杂交出来的!” 谁知道平安鄙夷地看着我,说:“别傻了,这怎么可能!你怎么会相信这么鬼扯的东西!妈,你真是笨死了!” 我…… 我郁闷得想吐血,我可以吐出一升血来! Wang捶着方向盘,笑得死去活来。 我又到了神奇的亚瑟港。 我在这里撒了一半易笙的骨灰,看着它们飞在风中,然后徐徐飘落在海面上,心也跟着沉淀。 这是易笙生前最想念的地方,他说要带我私奔到这里。 我对着飘散在空中的他的骨灰,微笑:“哥,我现在很幸福,可是给了我幸福的那个人,却不是你。 你后悔吗?后悔没有拼了命地活下来吗? 哥,如果你不甘心的话,那么……下辈子,下辈子一定要来找我,好不好?” 人究竟有没有下一世,我真的不知道,但我无比虔诚地希望:它能存在。 “这样好吗?”秦云抱着流着口水睡得很香的女儿,静静走到我身边,站定。 “我想,这会是他想要的。”我抬起头,给了他一个灿烂的笑容,“平安呢?” “在那里。”我顺着秦云的视线看去,发现小帅哥正和Wang一阵海聊,他熟悉的皱眉我很清楚地知道,这孩子显然是在进行他的第一万零一次的抱怨——对他可爱的名字。 “看来,他真的很讨厌他的名字。”秦云也立刻猜到了,可见平安平日里的疲劳轰炸做得多么到位! “这是他的命!”我不以为然地耸了耸肩,笑意十足,“我小时候也没少为我的名字郁闷过,我只是让他体会体会他娘的心情,这对他以后追老婆是很有好处的。” “是吗?”秦云的嘴角微微抽了抽,显然没办法相信,但他还是非常厚道地强迫自己相信了,“希望他能找一个不输给妈妈的好女孩。” “我这样的?那他也太不幸了吧!”我拍拍秦云,“我们家不幸的人已经有一个了,不需要更多!” “我很幸福。”秦云绽开微笑,俊朗如阳。 半晌后,他又突兀地迸出一句:“郝郝,我只要有你的今世,已是满足。” 我微微一怔,随即,是难以抑制的不停上翘的嘴角:“是吗?” “嗯!” 哥,看,我真的很幸福,对吧? 你真笨,居然笨得去死掉! 所以现在,哥,我们只能说:再见了。 但,下一世,天涯海角,沧海桑田,不管在哪里,我都会等着你! 等你来找我。 风轻轻掠过,夕阳将天空染得橘红一片。 恍惚中,我仿佛看到一个小小的男孩,单手插在裤袋里,一脸的不耐烦:“郝郝,你还在看什么呢!回家了!” “好的,哥!”一个小小的女孩,飞快地扑向那个男孩。 “笨蛋!小心一点!”一脸不驯的男孩搂住女孩的动作,却是那样小心。 他将她小小的手藏在自己的掌心。 夕阳的剪影中,是一高一矮两道背影。 两只小小的手,紧紧相扣。 真美。 我不禁露出满足的微笑,眼角滑落一滴晶莹的水珠。 这样,就好。 塔斯马尼亚是座奇迹之岛,它躺在南极身边,却长着远古时期赤道附近的植物。 因此,很多学者认为它曾属于赤道版图。 我认同这个理论,并毫无理智地认为自己和它很像,仿佛只有这样才能让我更理直气壮地生活在大洋彼岸——逃避并非懦弱,有时只是为了让自己过得更好。 我们都知道生活中有一种东西叫做时间,它的威力无比巨大,即便面对逃避也能产生惊人的效果。而我一直飘洋渡海昂首期待着的,就是这样的作用。 终于,我还是等到了我的幸福。 我回头,看着沐浴在夕阳中的那个沉默的男人,和围绕在他身边的两个孩子,微笑。 乖宝宝郝平安的血泪史 妈妈说:做人难,做女人更是难上加难。 我倒觉得:做人难,做宝宝更难,做了可爱的好宝宝才是难上加很多、很多的难。 ——by宝宝日记 妈妈常说:教育要从小抓起!所以当我挎着小书包进入幼儿园的那一天,我就得到了人生中第一本日记本,开始了我辛苦的日记生涯。虽然,都是由妈妈给忙记录。 我叫郝平安,别名叫作小三三。 我很讨厌我的名字,不管是郝平安还是小三三,因为每个人听到我的名字都会笑话我,我很不开心! 他们都是坏蛋! 我很想换一个帅气一点的名字,比如奥特曼,比如喜羊羊,不然灰太狼也好,虽然它好像有点儿倒霉! 99lib?可妈妈不同意,她说我的名字非常好听,很有意义——因为我的亲生爸爸姓“一”,而妈妈的名字里有个“二”,一加上二就有了三!作为他们最最最最最亲爱的宝宝,我自然要叫小三三! 妈妈还说,这个名字对我将来娶老婆很有帮助!我不知道为什么这个奇怪的名字能帮我娶老婆,也不知道为什么要娶老婆,但既然它这么方便又有意义,那就用着吧,谁让我是妈妈口中最懂事的宝宝呢! 对了,我妈妈是个写小说的,她叫郝仁,爸爸是……我也不知道爸爸是做什么的,但他整天跑来跑去的,看上去非常忙。他还有个很好听的名字,叫秦云,我很羡慕爸爸…… 不过他不是我的亲生爸爸,因为和一个长得很像我的人一起出去,一定很帅气,我喜欢帅气,人家每次夸我帅气就会给我好吃的!如果我和亲生爸爸一起去,那人家也会给我亲生爸爸好吃的,亲生爸爸应该会和爸爸一样把好吃的让给我吧? 可惜,妈妈说他在我出生之前就跑去陪上帝玩了,不能回家。我想上帝一定是个很寂寞的孩子,才会扯着我的亲生爸爸不让他回来。 我很失望,不过没关系,我还有爸爸
99lib?
妈妈和妹妹!我的妹妹叫秦蔓蔓,小名叫八八。 妈妈说我和八八组成了和谐又有爱的三八家庭!可我一点儿也不想和八八组成家庭,她是个可怕的小花痴,还很有破坏力! 妈妈有张海报,上面有个很帅的哥哥,妈妈叫他“手肿”,还把他贴在了书桌边。我很喜欢他,我觉得我和他一定很谈得来,因为他的名字比我还怪! 妹妹对他也很中意,经常一屁股坐到他面前,整天看着他,咿呀咿呀直叫,还笑得流口水,把妈妈放在边上的书都弄湿了,真是个坏孩子! 最糟糕的是,她还老喜欢用油腻腻的脏手去拍打可怜的“手肿”,呜,那一定好痛! 我每次看到都忍不住想捂住我的腿间……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八八拍得实在太勤快了,最近可怜的“手肿”腿间都发黄了,那黄黄的一块好像隔壁家小胖尿湿的裤子…… 爸爸看到了,一直笑。妈妈则气恼地又蹲到妹妹身边,她每次为妹妹99lib?生气都会蹲到她身边碎碎念:“穿越去吧,去穿越吧,去祸害手冢吧……” 呜,居然连妈妈也欺负“手肿”,他真可怜! 不过,虽然妈妈常生妹妹的气,但她总说我是男子汉,不可以欺负妹妹,什么都要让着妹妹,连好吃的都要分给妹妹! 今天笨八八又抢了我的巧克力,妈妈还不准我反抗,呜,当男孩子一点儿也不好! 我决定了,下次老师再问我理想是什么的时候,我要告诉她——我要当妹妹!! (全文完)天涯在线书库《www.tianyaboo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