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在线书库《www.tianyabook.com》 《初唐奋斗史》 第1章,领盒饭的金手指 “系统,你大爷的!” 怒吼声在空旷的小山谷内回荡。 一个剑眉星目,唇方口正的十五岁帅气少年人,双手叉腰,满脸的气急败坏。 很多人都渴望穿越、重生,得到再来一次的机会,弥补曾经的遗憾。 许泽轩也幻想过,自己能回到80年代末,凭借着五角场文秘职业技术学院的高学历,以及多出来的三十年见识,积累第一桶金。 等有了一定的资本,就去鹏城或钱塘,偶遇、或假装偶遇马总。 请这个吃饭,请那个喝酒,跟这个谈QICQ,和那个说网络购物。 接着在一片和谐而愉快的氛围中,与两位马总达成协议,分别入股两家公司。 待二人的公司逐步壮大,他就能依靠手里的股份,美滋滋的享受余生。 可当他真的穿越后,干的第一件事却是骂系统。 只因为……他穿越的时间不对。 明明跟系统商量好,穿越到20世纪80年代末,或90年代初。 结果这个不靠谱的系统,居然把他带到了古代。 或许有人会说,带到古代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系统能让你穿一次,就能让你穿第二次,最多重新穿一次就是了。 刚开始,许泽轩也是这么想来着…… 可偏偏,这坑爹系统把他的身体,改造成十五岁的少年,又强塞了少许记忆碎片后,就溜之大吉了。 这让他如何能忍? 因为忍无可忍,这才有了之前破口大骂的一幕。 …… …… 骂人终究只是宣泄情绪的一种方式,对于解决问题毫无帮助。 所以骂了一阵子,当干扰理智的情绪渐渐消散后,许泽轩很快就停止了这一愚蠢的行为。 眼下,最重要的是如何在这个陌生的时代生存下去,而不是宣泄所谓的情绪。 “系统说给我留了些东西,不知道放在了哪里? 但愿这坑爹系统,不会坑我第二次。” 带着一点紧张,一丝忐忑,许泽轩在自己四周搜寻起来。 他所在的山谷空空荡荡的,放眼望去,一切尽收眼底。 没发现什么有用的东西,他只能在自己身上寻找。 索性他穿的衣服不多,摸索了几下,便在自己的贴身衣物内,找到了想要的。 在他身上,贴身放着一份地契,一封书信,以及一张通关凭证。 通关凭证的历史由来已久,夏商周时代,称之为“圭璋”; 春秋战国、秦汉时期称之为“封传”、“符节”; 唐代称之为“过所”、“关牒”; 宋代改名为“关引”、“符照”; 元代称为“公验”、“腰牌”; 到了明朝就大家所熟知的“路引”。 有了这东西,就相当于有了身份证,至少不用担心,被官府当黑户或者逃犯抓起来。 “呼,这破系统还算有点良知,没把我往死里坑!” 抹了把额头上的汗,许泽轩稍稍松了口气,细心的收起了手里的过所,打开书信看了起来。 信纸微微泛黄,似是已有一些年头。 信的篇幅并不长,只用了三张纸。 习惯了简体字,繁体字看起来不免有些别扭,不过倒也不难看懂。 花了将近三分钟,许泽轩终于读完了这封信。 写信之人,名为许文宝。 书信的内容,分为两个部分。 上半部分内容,主要是和一名叫武士彟的人叙旧。 而下半部分,则不着痕迹把话题转移到了许泽轩的身上。 大意是,许文宝自知时日无多,唯一放心不下的,就是自己的独子——许泽轩。 希望老友能看在昔日的情分上,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照顾一下自己的儿子。 …… …… “这么说起来,系统给我安排的身份,便是这许文宝的儿子了。” 读完了信,许泽轩立即在记忆中搜索起关键词——许文宝、武士彟来。 作为大唐王朝的开国功臣,女儿又是大名鼎鼎的女皇武则天,许泽轩对于武士彟这个名字,自然不会不陌生。 相对而言,系统给安排的便宜老爹许文宝,则要陌生许多。 思索了好一会儿,他都没找到有关于此人的任何线索。 事实上,许文宝这个人,还真没在历史上留下什么痕迹。 唯一有关于他的记载,还是在记录武士彟时顺带提到的。 《太平广记》一书中记载,武士彟微时与邑人许文宝以鬻材为事,常聚材数万茎,一旦化为丛林森茂,因致大富。士彟与文宝读书林下,自称为厚材…… 买卖木材,成为大富翁后,还在林下读书,可见无论是许文宝,还是武士彟,两人的内心深处,都不满足于当一个纯粹的商人。 两人都有大志向,只不过后来,一个人押对了宝,跟了李渊,成为了唐朝的开国元老之一。 而另一个,也不知道是跟错了人,还是始终不得其门而入,渐渐泯然众人。 原本富庶的家族,也在隋末唐初这长时间的战乱中败落。 就连唯一的儿子,都只能背井离乡,跑到终南山脚下,接收这位老人生前留下的唯一后手——许家庄。 “呼!”看完了书信,又根据书信的内容,做了番简单的分析,许泽轩终于长松一口气。 相较于众多穿越者来说,他的开局或许并不算绝佳,却也绝对不差。 算不得大富大贵,却有个小庄子可以继承。 看似无权无势,却有武士彟这样的长辈,可以充当靠山。 不过,有田又有靠山的开局,能不能满足他悠闲度日,享受人生的目标,还要接收了庄子后才能揭晓…… ——————分割线—————— 在历史分类,系统是个可有可无的存在,因为穿越本身,就是最大的金手指。 据我所知,有一部分读者看到系统后,就会产生弃书的念头。 我曾经也不喜欢看带系统的历史文,所以开头交待系统跑了,那是真跑了,后文绝对不会发生系统突然跑出来发布任务的情况。(嗯……如果写番外的话另算) 之所以开局有系统,主要有以下几点考虑: 1:解决主角身穿,却得到了合法的身份问题; (其实身穿魂穿都一样,系统没准备土豆玉米,主角除了脑子里的知识,没携带任何东西到这个熟悉又陌生的年代。 只因为我更喜欢身穿,而且万金油的系统能解释一切,所以就任性了一回。) 2:语言精通,以及前世部分记忆强化buff更合理的出现。 另(小声bb) 虽然是第一次尝试写历史分类的故事,但看的真不少。 不管其他作者有没有明确表示,历史类小说的主角,多多少少都会有上述外挂。 比起这些前辈,我只是多了个刚出现就领盒饭的系统而已。 所以……如果要喷,拜托轻点。 第2章,小目标 “小郎君,小郎君!” 许泽轩刚收好书信,便听远处传来一阵颇为急切的叫声。 说话的腔调有些类似于闽南音,但和后世的闽南话,却又有着较大的差别。 他十分确定,自己从来没有听过这种方言,可偏偏就听得懂,而且本能的对发出声音之人,感到熟悉。 “这里!” 这句话,他几乎是不假思索的,便脱口而出,而且用的也是那种没听过的方言。 “嗖~嗖~” 听到声音,之前说话那人以极快的速度,来到了许泽轩面前,并上上下下仔细打量了他一番,等确认许泽轩平安无事时,这才拍着胸脯,长松一口气道:“万幸,小郎君无恙。刚才突听小郎君怒吼,某还以为小郎君遇到了甚么危险!” 说话的是一个二十岁出头的壮汉,此人面相憨厚,身材魁梧,一身腱子肉,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在他的肩膀上,还扛着一只血淋淋的狍子。 根据系统塞给自己的零星记忆碎片,许泽轩迅速确认,眼前的壮汉是自己的护卫,刚才之所以不在身边,是寻找食物去了。 …… …… 长达几分钟的交谈,让许泽轩确认系统没有坑自己,这位名叫牛老实的壮汉,确实是自己的护卫。 在之后生火造饭的过程中,他又通过各种各样的方式,旁敲侧击,试图从对方的言语中,分析出更多关于这个世界的消息。 然而,这个年代的消息本就闭塞,主要传递方式,还是最原始的口口相传。 兼之牛老实本身的社会地位不高,连大字都不识一个,且没有经济条件去青楼、茶肆等消息传播最广的地方。 因此,这位壮汉,对许泽轩提出的问题,几乎是一问三不知。 当然,许泽轩也不是全然没有收获。 至少他知道了今天是贞观元年七月初九。 大名鼎鼎的李二陛下,正是在十二个月前登基称帝的。(贞观元年,闰三月。) …… …… “噼啪~噼啪~” 火星四溅。 空旷的山谷中央,一堆篝火,熊熊燃烧着。 篝火上方,架着一只小鹿模样的动物。 牛老实正卖力的转动着串狍子的树枝。 长达一个多小时的烧烤,本就不大的狍子,已经熟透。 浓郁的烤肉香气,惹得牛老实不停地吞咽口水。 “小郎君……!”眼看狍子肉已经烤熟,牛老实本想出言提醒许泽轩,但看到少年脸上的沉思之色,话刚到嘴边,又被生生的咽了下去。 诚如牛老实所见,许泽轩确实在沉思,而且是在思考一个很重要的问题。 作为一个穿越者,贸然从熟悉的文明社会,进入一个陌生的环境。 首先要做的是,确认四周是否安全,生命能否得到保障。 随后要考虑的是,如何在这个陌生的环境中生存下去;以及吃喝拉撒,这几个最基本的生|理需求,能否被满足。 眼下是贞观元年,天下承平,整个帝国,正处在休养生息的阶段。 虽然偶有叛乱发生,但被平息的速度都很快,也就是说,他遇到兵灾的概率很小。 再排除遇到劫匪、猛兽这种小概率事件,有着牛老实保护的许泽轩,安全问题算是勉强有了保障。 至于吃喝,短时间内,他可以依靠牛老实打猎来维持。 从长远来说,他名下有一个小庄子,五百亩土地。 就算什么也不干,靠着收租,也能勉强混个温饱。 生|理、安全,这两种最为迫切的需求,都有了一定的保障。 顺理成章的,根据目前所处的环境,所了解的情况,制定一个小目标,便成了首要任务。 许泽轩的终极人生目标,是三十岁前退休,积累足够的财富后,安静的享受生活,但这样的日子,可不是谁都能过上的。 陶渊明若非出生世家大族,家境富裕,怕是很难说出不愿为五斗米而折腰的话,也过不上“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生活。 就现代社会而言,名下没有十几套房,或八九位数以上的存款,也不可能有底气,三十岁就退休,余生用来享受生活。 享受生活的前提是有足够的经济条件。 普通人存款不多,随着年龄的增长,家庭负担加重,若一味想着享受,怕是用不了几年,存款就会消耗殆尽。 综上所述,想要享受生活,必须得有足够殷实的家底。 而想要拥有殷实的家底,制定一个小目标,无疑是一个比较好的选择。 许多成功的企业家,在创业之初,都会对企业未来的发展,有个基本规划。 就连家长教育孩子的时候,也会让孩子,为自己的考试成绩,定个目标。 比如这次要考多少分,要在班级里进步几个名次。 达到了目标,就能得到奖励,达不到目标,只能得到鼓励。 合理的小目标,能让孩子在进步过程中,拥有更大的动力,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帮助孩子树立制定目标的好习惯。 企业家、孩子如是,许泽轩亦然。 他希望过得轻松快乐,能好好享受生活。 如果按照之前和系统商量好的,重生到20世纪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 那么只需要赚取足够的启动资金,然后凭借着自己的先知属性,进行一系列精准的投资,即可实现目标。 但现在,他身处封建社会。 众所周知,封建社会的百姓,被分为士农工商四个等级。 商人,是四民中最末流的存在。 即便许泽轩能够靠着领先千年的见识,不断推陈出新,依靠各种各样的发明,积累大量的财富。 但商人的身份,注定了他无法守护住这笔财富。 更大的可能是,在聚拢财富的过程中,就被人强取豪夺。 或在聚拢大量财富后,变成世家大族、甚至皇帝眼中的肥羊。 运气好一点被迫献出秘方,财富充公。 运气差一点,抄家灭族也不是不可能。 所以,想要三十岁前退休,想要安稳的享受自己赚取的钱财,就必须有自保的本钱。 这个本钱可以是名望,社会地位、人脉关系等。 比如凭借着父亲留下的信,经营好和武士彟的关系,再通过武士彟,接触并交好更多的朝廷重臣。 又比如,凭借自己多出千年的阅历,做个文抄公,然后通过记忆中的文学作品,打开局面,确立一代文宗的地位。 两者都算是获取自保之力的方法。 然而,经营人脉根本不可能一蹴而就。 首先必须拥有一定的地位,否则高傲的贵族,都懒得搭理你。 其次需要长时间的积累。人情往来、利益交换,再通过时间的沉淀,才能盘根错节,如同树的支脉一般,互相缠绕,牵一发而动全身。 只有做到这一点,在遇到困难时,才不会被人轻易抛出来当弃子。 整个过程,少说也得十几年,就算许泽轩身为穿越者,也很难改变这一点。 至于成就一代文宗,也不是抄几首诗,写几本文学著作就可以的。 不说自古文人相轻,就说唐朝能不能中进士,除了要找对大佬投行卷外,还和名气挂钩。 面对一个籍籍无名,却一下子抛出数本著作的陌生人。 那些为了中进士,想方设法替自己扬名的人,想来不会放过这个机会,充当一回打假勇士。 而许泽轩如果想要在文坛上立住脚跟,就少不了直面这些勇士。 两者一旦交锋,问题就会接踵而至。 对方跟你讲五经,聊古籍,你得答得上来吧? 说到各种各样的前人典故,也得对的上号吧? 作为一个现代人,就算毕业于高等学府的中文系,完整读过五经的,又能有几个? 即便记忆力超群,想要不被拆穿,也得花几年,甚至更多的时间来学习。 综上所述,无论是人脉还是名望,都不是短时间内,能够积累起来的。 相对而言,抱上皇帝的大腿,从而获得一定的社会地位,无疑要简单许多。 只要借武士彟之手,给皇帝献上一份利国利民的大礼,想来伟大的李二陛下,一定不会吝啬封赏。 之后,等李二陛下遇到难题时,恰到时机的献上一两个计策。 这一来二去,不说能简在帝心,起码可以引起皇帝的关注。 一旦皇帝关注,甚至重视你,那么有人想动你,就得好好掂量掂量了。 …… …… 理清了事情的脉络,确定了接下来的小目标,许泽轩顿感浑身轻松。 这一放松下来,一股强大的饥饿感,便油然而生。 刚好,用树枝搭建起来的烧烤架上,那只狍子已经被烤的滋滋冒油。 许泽轩也顾不得烫,先撕下一条大腿,丢给了牛老实后,便自顾自的大快朵颐起来。 野生无污染的狍子,固然是极好的食材,但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再好的食材,遇不到好的厨师,缺乏好的调料,也难以成为美味。 牛老实的手艺还算凑合,无奈身边只有盐巴一种调味品,所以这烤狍子的味道,只能称得上马马虎虎。 饶是如此,一只二十多斤的狍子,也很快被两人吃的干干净净。 第3章,到家了 吃完饭,胡乱的抹了一把嘴上的油渍,许泽轩再次挑起了话题道:“牛大哥,如今我们位于何处地界?大概还要几天,才能抵达许家庄?” “回小郎君的话,我们现在位于京兆府新丰县地界,前方五十里,便是许家庄。 如果走的快些,应该能在天黑前赶到。”牛老实瓮声瓮气的问答道。 “五十里,勉强在天黑时赶到……”许泽轩闻言,一阵无语。 唐代以唐太宗李世民的双步为尺寸标准,并规定三百步为一里。 李二陛下两步走出一米五一三,300步差不多是454米。 五十里,满打满算也不到现代的二十三公里。 现在大约是中午十一点,农历七月正是夏末初秋之际,天黑怎么也要晚上六点以后。 也就是说短短一段路,他们至少要走七个小时,而且这还是两人没什么行李,并且走的比较快的情况下。 “前世打个车,只要不是上下班高峰期,二十多公里也就二三十分钟,但现在却要走七八个小时……” 尽管对于古代的道路,有一定的认知,但在得知需要走七八个小时后,许泽轩的心里,还是免不了一阵苦叹,犹豫好一会儿,才咬牙决定出发。 毕竟,比起露宿荒野来,他还是觉得赶几个小时路,然后有个舒适的床铺用来休息,更为惬意些。 …… …… 终南山,位于长安以南。 因为“福如东海长流水,寿比南山不老松”这句话,所以有了长寿的文化寄托。 又因为靠近长安帝都,所以拥有了一定的政治意义。 唐代有一位削尖脑袋想做官的卢藏用,借隐居终南山而抬高身价。 中国古代,素来有倾慕隐士之风,卢藏用隐居终南山,使他隐士的名声传入皇帝耳中,圆了他的“官迷”之梦,从而有了终南捷径的典故。 就连“笔落惊风雷,诗成泣鬼神”的大诗人李白,为了当官,也在终南山隐居过。 当然,无论是卢藏用还是李白,都是贞观年以后才出生的。 眼下,还没有终南捷径这个典故。 终南山虽然有不少隐士,但他们很少有功利心,隐居的目的也十分单纯。 绝大多数并非为了抬高身价而隐居,而是单纯的因为终南山适合隐居,而隐居于此。 许泽轩和牛老实二人,经过了八个小时的跋涉,终于抵达了他们的目的地——隐居圣地终南山……山脚下的许家庄。 此时,天色已经完全黑了下来。 一连赶了八个多小时的路,无论是许泽轩,还是牛老实,都显出了疲惫之色。 当他们隐约看到一个小村庄出现在眼前时,皆是欣喜不已,当确认此处正是许家庄后,更是喜不自胜。 “终于到了!”满身大汗的许泽轩,看着近在咫尺的村庄,长长的吐出一口气。 “是啊,终于到了!”牛老实的神色也是一松,随后熟门熟路的领着许泽轩,来到了一个小院子前——这个小院子,便是许泽轩未来的家。 “砰~砰~砰~” 宽大的手掌,不断和大门发生着碰撞,沉闷的声响,很快从门口传到了院子内。 敲门声停下没多久,便听吱呀一声,大门被开启一条缝,一个小脑袋从门缝里探了出来。 古人极度缺乏娱乐活动,有句话叫做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十分形象的描述了古人的作息。 许泽轩和牛老实到达许家庄的这个时间点,天色已黑。 小院子里的人,自然已经睡下。 人都是有脾气的,刚刚睡着,突然被敲门声吵醒,哪里会有好脸色。 借着月光,许泽轩就看到了,开门的小厮脸上,有着很明显的不爽之色。 本以为会上演一出刁奴欺主的恶俗戏码,却没想到,那小厮在看清来人是许泽轩和牛老实时,脸上的不爽之色瞬间消失,恭敬敬的把二人迎了进去不说,还很快请出了一位六十多岁的老人。 老人名为赵福,名义上是许家的管家,却并没有归入奴籍。 许家上下,也从没有人把他当下人看。 一方面是因为,赵福本身就和许家占些亲、带点故。 另一方面则是,许文宝发家致富的过程中,这位老人出力不小。 一年前,这位老人处理完许文宝的丧事后,便按照许文宝临终前的吩咐,先行一步,来到许家庄,打点一切。 当时牛老实也跟着一起来了,故而才能熟门熟路的找到地方。 …… …… 系统强塞的记忆中,就有着这位老人的相貌,因此许泽轩在看到老人的一瞬间,便认了出来,恭敬的叫了声:“福伯!” 听到叫声,福伯的脸上迅速绽放出笑容,细细打量了许泽轩一番,这才开口道:“算着日子,小郎君也该到了。 看到小郎君平安到来,老夫一颗提着的心,总算放了下来……” 人老了,说话免不了絮絮叨叨的,福伯也不能例外。 …… …… “咕噜噜~” “咕噜噜~” 好在他的絮叨,并没有维持多久,便被一前一后两道如同打雷一般的声音给打断。 也难怪许泽轩和牛老实腹中如雷鸣,只要是正常人,埋头赶了八个多小时的路,都会觉得又累又饿。 听到两人肚子叫,福伯这才猛然意识到自己的话有些多了,忙吩咐府里厨娘去准备饭食,又吩咐那个名叫二虎的小厮去准备洗澡水。 …… …… 早在南北朝时期,就出现了炒菜,然而这种厨艺并没有得到推广。 其中原因很多,炒菜必须用到的油是一方面,炒菜必备的锅铲是另一方面。 当然,炒菜这门先进的技术推广与否,并不影响普通老百姓的吃喝。 不能炒菜,蒸、煮、烤还是可以的。 许泽轩对于食物的味道,向来比较挑剔,不过作为一个吃惯了油腻、荤腥的现代人,并不介意吃一阵子少烟少油,纯天然无污染的绿色食品。 如同风卷残云一般,迅速消灭了眼前的食物,紧接着洗了个澡,感觉身体松快了许多的许泽轩,被领着进了一间早就整理好的房间内。 尽管天气很热,床板很硬,还不时有蚊虫骚扰,但他还是很快进入了梦乡。 轻微的鼾声,在卧房中回荡。 许泽轩来到大唐的第一个夜晚,便在酣睡中,安然度过。 第4章,突如其来的紧迫感 “喔~喔~喔~” 清晨的第一缕阳光,刚刚潜入卧房,嘹亮的鸡鸣声几乎在同一时间,钻入许泽轩的耳朵。 睁开眼睛,大大的伸了个懒腰,许泽轩欣喜的发现,昨天长时间的赶路,并没有让自己身上出现肌肉酸痛的现象。 这具被系统改造过的身体,似乎格外强壮。 当然,身体底子好是一回事,锻炼不锻炼又是另一回事。 初唐时期,虽然存在着孙思邈这样的名医,可医疗条件毕竟远不如21世纪,死于感冒发烧这种小毛病的百姓不在少数。 在这样的大环境下,锻炼身体,让身体始终维持在健康状态,就显得尤为重要。 “咣当!”紧闭的房门被一把推开,穿戴整齐的许泽轩,大步迈出了卧室。 在福伯、牛老实、二虎以及厨娘诧异的眼神中,开始绕着院子跑圈。 一圈…… 两圈…… 三圈。 围绕着院子慢跑了三圈,将身体各个关节都活动开,许泽轩又找了个地方,做起了俯卧撑和引体向上。 直到微微气喘,额头见汗,这才停下了动作。 “小郎君,你这是?”福伯早年跟着许文宝走南闯北,算得上见识广博,却从未见过许泽轩这种锻炼方法。 许泽轩是许家的独苗,老人家也是怕他有什么意外,这才趁着递毛巾的功夫,向他打听。 许泽轩早就想好了应对之策,接过毛巾,一边擦汗,一边回答说:“几月前,小子曾偶遇一老道士。 老道士跟小子聊的投机,便传了我一套强身健体的法门。 刚才福伯所见,便是那锻体法门中的一部分。” 福伯听罢,笑眯眯的点头道:“原来小郎君得了一门锻体术。 怪不得老实那孩子跟我嘀咕,说几个月不见,小郎君的身子骨,比从前壮实了许多。 能让身子骨变好,想来这锻体术是有用的。 如今许家人丁单薄,并州一脉更是只余小郎君一根独苗,小郎君把身子骨练的壮实些,将来也能多添点子孙,为许家开枝散叶。” “我才十五岁,还是祖国的花朵,现在说生孩子是不是早了些。”许泽轩很想这么告诉福伯,但张了张嘴后,还是没把心里话说出去。 两者之间,存在着一千多年前的代沟,他不认为,自己能够凭着几句话,轻易扭转古人的思想。 既然无法轻易扭转,那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所以面对福伯带着些许期待的眼神,他只能干笑着点了点头。 “既如此,小郎君先练着,再过一月就要秋收了,老夫得去田里看看。” 得到了满意的答案,福伯不再逗留,吩咐二虎给许泽轩备好洗漱用具,又吩咐厨娘去准备饭食后,便大步朝院外走去。 …… …… “二虎,你平日里洗漱,也用青盐吗?”锻炼完身体,许泽轩接过二虎递来的嫩柳枝、水和青盐,有一搭没一搭的跟对方闲聊着。 “回小郎君的话,以前在并州老宅的时候用过,现在却是用不上了,不仅是小仆,就连福伯洗漱时也不用。”二虎毕恭毕敬的回答道。 “连福伯都不用?”听到这回答,许泽轩眉头一皱。 他可是听牛老实说,福伯平日里有用青盐洗漱的习惯。 能让一个自律的人,改掉多年养成的好习惯,其中必有蹊跷,而且有很大概率是因为穷! 家里穷吗?不应该啊! 根据唐代均田制,十八岁以上的中男和丁男,每人授口分田八十亩,永业田二十亩。 许家庄靠近首都长安,这里人多地少,加之许多田都是有主的,百姓分不到这么多,实际能够到手的,一家一户也就二十至三十亩左右。 许泽轩家里的田,足有五百亩,还是上好的永业田。 二十倍于普通百姓的家产,如果连用一点盐都舍不得,那普通老百姓的日子,还过不过了? 许泽轩是个行动派,事情又牵扯到自己有多少家底,哪里还有闲工夫跟二虎闲扯,匆匆用柳条蘸着青盐刷完牙,又用最快的速度解决了早饭,便从门口开始,一间屋子、一间屋子的逛了起来。 一路走来,情况确实不容乐观,屋瓦残破不堪,墙面凹凸不平,偶尔还能看到几条细小的裂缝,就连家里的库房,也仅仅堆放了不到二十石的粟米,以及总价值仅十余贯的铜钱和绢。 “福伯在老宅当了十几年的管家,勤勤恳恳,做事紧紧有条,手脚也干净。 如果家里有余钱,这半年来,他定然不会忘了修葺房屋。 如今只有我的卧室被修整过,看来家里的财政情况不佳啊。”这下许泽轩有些急了。 有一段时间,他很喜欢唐朝,甚至还花过时间去读过这个朝代的历史。 在他的记忆中,贞观元年八月,秋收之前,长安周围霜降成灾,庄稼欠收。 贞观二年,则爆发了一次超大规模的蝗灾。 蝗虫过处,寸草不生。 去年庄稼欠收,今年又遭遇蝗灾,许多关中百姓,不得已靠卖儿卖女换取食物。 连续两年的天灾,老天爷似乎仍然不愿放过这群可怜的百姓,贞观三年,又降下了一场大水。 连着两年收成不好,第三年则不确定会不会受到影响。 凭借现在这点家底,如果不另谋出路,单靠收租过日子,他怕是要饿死。 “趁着灾荒还没爆发,米价还没涨到最高,我必须马上想办法挣够钱。” 但凡天灾,必有先兆。 现在长安的米价已经有了波动,好在还没有涨到《资治通鉴》描述的斗米值绢一匹(约200文),但买一斗米,也需要五十文。 一个来月后,霜降就会到来,家里又是这种情况,许泽轩心里的紧迫感顿生。 根据唐史食货志记载,安史之乱后,戍军每人每月要食粮一斛(石)。 许泽轩家里共有五口人,按照每人每月一石的高标准算,一年消耗粮食得有60石,三年就是180石。 1石=10斗。 一斗五十文,二石一贯钱。 180石粮,就要90贯。 别看90贯铜钱这个数目不大,作为地主人家,许泽轩能够用的流动资金,也就10贯。 放在当时,九十贯可是相当可观的一笔财富。 用一个月的时间,赚取偌大一笔财富,这可是一项比较艰难的挑战。 当然,所谓的艰难,前提是许泽轩完全白手起家,不依靠任何人。 然而许泽轩会选择白手起家吗? 当然不会! 事有轻重缓急,既然有现成的靠山,为什么不用? “看样子,是时候去拜访一下我这位武世叔了!” 心里这么想着,许泽轩迅速找来二虎,让他尽快给自己寻个木匠。 拜访长辈,总不能空着手去。 许家庄靠近终南山,不缺木材,让木匠做点这个时代还没出现的物件,惠而不费。 对于生活即将陷入窘境的许泽轩,绝对是一个极佳的选择。 第5章,定计 二虎的办事效率还是很高的,只用了一盏茶的功夫,便把许泽轩要的木匠给带了过来。 木匠姓刘,五十岁不到,许家庄人氏,十里八乡内,就属他的手艺最为出挑。 “见过小郎君。”刘木匠表现的很恭敬,行礼时腰弯的也比较低。 “都是庄户人家,哪来那么多规矩。”许泽轩一把扶住刘木匠,语气和善道。 “不知小郎君把老汉找来,需要老汉做些什么?” 刘木匠显然不是个矫情的人,被许泽轩一把扶住,便不再坚持行礼。 “是这样的……我想打造些桌椅。” 找木匠,当然是为了做木工方面的活计,许泽轩给刘木匠安排的活计,就是打造桌椅。 古人谈事情,主要是跪坐。 南北朝时期,垂足坐开始流行,高形坐具如小板凳、筌蹄(座墩)相继出现。 入唐后,胡椅、胡凳已经不算罕见,然而两者虽被称为凳椅,却和现代人认知中的椅子、凳子有些比较大的区别,其体型更接近于床榻,也比较矮。 直到盛唐后,椅凳开始普及,家具才由矮向高发展。 “桌椅?”刘木匠可能没听说过这东西,一时有点懵。 “就是胡凳,不过得加高,样式也得改变一下……光用嘴说不清楚,这是我画的图纸,你可以看一看。”许泽轩一边说,一边取过一块木板,递给刘木匠。 这是刚刚他趁着二虎去找刘木匠的空隙画的。 说来也是心酸,许泽轩大小也是地主,家里居然没几张纸,给人画图纸还要用木板代替纸。 太师椅、八仙桌的样式并不复杂,刘木匠只是看了两眼,便明白了许泽轩要他打造的是什么样的一个东西,当即拍着胸脯打包票道:“此物倒也简单,若非要雕刻鸟兽虫鱼这些图案,不消半个时辰,老汉便能完成!” “既如此,麻烦老人家了。”许泽轩抱拳。 如果这桌椅是自己用,他肯定会顺着对方的话头,直接省去雕刻鸟兽虫鱼这个步骤,但东西是送人的,不花哨不好看怎么拿的出手? 因此他也只能让刘木匠多花些时间、多费些心思了。 确认了样式,两人又交谈了几句,比划了两下,把尺寸给定了下来。 因为许泽轩要的比较急,所以谈话一结束,刘木匠就匆匆出了院子,朝自家而去。 “木料是现成的,不过雕刻、曲面、包浆、上漆都需要时间。 即便能在今天做完,我也很难在城门关闭前进入长安。 既然明天才能去拜访武士彟,我不如用这段时间规划一下,怎样才能用最快的速度,赚到这90贯。” 看着刘木匠离去的背影,许泽轩坐在胡凳上,大脑飞速运转起来。 自古以来,最挣钱的法子都写在宪法里,其次便是垄断。 许泽轩既不想犯法,又没垄断的资本,只能老老实实的做买卖。 现在他考虑的,就是要做什么样的买卖。 肥皂?这玩意许多穿越者前辈都卖过,然而肥皂真的这么好卖吗? 武德年间和贞观前两年,最底层的百姓,连饭都只能吃个半饱,甚至吃不饱,又哪里有闲心去管身上脏不脏?要让这些人买肥皂,根本不现实。 至于社会的中层,猪胰脏加草木灰制造胰子,已然算不上秘方,很多人都知道。 能够自给自足生产胰子,胰子的去污能力也马马虎虎,许泽轩对这个市场也不抱什么希望。 剩下的高端市场,大户人家清洁用的是澡豆。 这东西的制造原理和胰子差不多,但因为添加了豆粉、香料等东西,去污能力更强,还带有一股香味。 以肥皂更强大的去污能力,加上靓丽的外形,倒是可以打败澡豆,可进入高端市场,就意味着可能引起世家大族的觊觎。 在没一定自保能力之前,许泽轩不会碰。 玻璃?那更不行了! 如果说肥皂产业相当于一只下金蛋的鸡,玻璃产业就相当于整个养鸡场。 一本万利固然好,然而以许泽轩目前的身份地位,一旦被人发现能够烧制无色透明的玻璃,绝对没好果子吃。 白酒?缺粮食还酿酒?不成! 制冰?现在刚刚入秋,秋老虎肆虐,天气热的很,冰块倒是不愁销路。 有闲钱的人,想必也不介意买一点冷饮。 另外,制冰所需的硝石也不难弄到。 然而,如何提纯硝石,如何提高硝石制冰的效率,这是一个难题。 古人的智慧并不比现代人差多少,之所以从来没有明确的文献去记载硝石制冰,只是因为夏日用硝石制冰不实用。 我们要把水烧开,理论上火焰的温度不得低于一百度。 同理,如果用硝石作为冷却剂给水降温制成冰块,冷却剂的温度至少也得是零度。(起作用的是硝酸钾溶液) 然而在0度时,一千克饱和的硝酸钾溶液,吸热的极限,也就10.9千卡而已。 物理学中,把1kg水温度升高1℃所需的热量,称为一千卡。 也就是说,在理论条件下,一千克硝酸钾溶液,只能让一千克水降低10.9度。 夏季,即便是地下水,温度也有15度左右,光降温一次肯定是不行的。 这意味着光是制造0摄氏度的冷却剂,就需要两次,甚至两次以上的降温。 考虑到成本问题,硝石需要重复利用,我们不可能把混有硝石的溶液直接售卖出去,只能作为冷却剂使用。 而用冷却剂冷却水,就得重复上述步骤。 提纯硝石有难度,提纯之后制作过程繁琐,产出还不高,时间又长…… 硝石制冰之法,自己家偶尔用倒是可以,商用的话,只能说吃力不讨好。 “什么东西成本低,能快速挣钱,又不会引起他人的觊觎,还能迅速被这个时代的人所接受?” 一个又一个念头在许泽轩脑海中闪过,又很快被他否决,最后绕来绕去,还是绕到了家具上。 为什么选家具? 其一,成本低。 许家庄靠近终南山,不缺原材料,唯一需要付出的只是人工成本和运输成本。 其二,安全。 家具行业没什么技术含量,很容易仿制。 没错,家具也是走高端路线的,但它容易模仿啊。 多看几眼就能学会,为什么要坏自家名声去巧取豪夺? 有这个功夫,不能让匠人多打造几套家具,多挣几个钱吗? 其三,不心疼。 正因为家具容易被仿制,潜力不大,所以用来挣一笔块钱后,被人模仿去也不心疼。 其四,广告效应。 许泽轩这次送礼送的就是家具,这可是活广告。 一旦武士彟用过后觉得好,也不用刻意宣传,只需会客时,摆上这套桌椅,然后有意无意的提一句,这样的桌椅哪里可以买,短时间内,绝对不愁销路。 毕竟,跪坐影响血液循环、容易腿麻,有了整套的桌椅就不一样了,只要坐上半个时辰,然后对比一下跪坐,是个人都能感觉到桌椅的好处。 另外,如果家里有老年人腿脚不方便的,把桌椅买回去孝敬一下,说不定还能成为一桩美谈。 自己用可以,孝敬老人还有一定几率博得些许名声。 有着这样的好处,大户人家想来不会介意花一两贯钱,买一套回家试试。 第6章,唐僧 理想是丰满的,现实却是骨感的。 许泽轩制定的计划没问题,刘木匠的手艺也没的说,问题出在了武士彟身上。 倒不是武士彟不顾往日情谊,不愿意帮助许泽轩这位故人之子,而是他根本不在长安。 武士彟由一个木材商人,一跃成为大唐的高官,表面上风光,实际上仕途并非一帆风顺。 他是商人出身,除了刚开始资助李渊起兵外,既没有立下卓越的战功,又没有满腹的才学,尤其没有门第依凭。 这极大程度的限制了他的升迁,所能做的唯有兢兢业业,勤勤恳恳,忠于职守。 然而就算这样,终武士彟一生,都如履薄冰,每次受封,皆多次辞受。 《旧唐书》、《新唐书》固然都记载了,他在“武德中,累迁工部尚书”,但根据《册府元龟》的记载来看,这一任命,并没有成为事实。 《册府元龟·退让》一节上说:“武士彟,武德中为工部尚书,判六尚书,赐实封八百户。 士彟为性廉俭,期于止足,殊恩虽被,固辞不受。前后三让,方遂所陈”。 三次推辞了工部尚书这个职位,放弃了进入朝廷中枢的机会。 对面如此知分寸、晓进退的臣子,皇帝怎能寒了他的心? 在京城玩不转,受人排挤,那就把你调地方上去。 李渊统治末期,有人告发扬州都督李孝恭想造反。 扬州是地方重镇,如果李孝恭发动兵变,势必影响江淮地区的稳定。 李渊心中着急之余,第一时间就想到了武士彟。 不久后,武士彟就被派去镇守扬州。 后来发现李孝恭兵变纯粹是胡扯,所以在武德九年,李世民以太子身份统领朝政后,又调任武士彟为豫州都督。 此时此刻,武士彟正在豫州当都督,许泽轩去他长安府邸送拜贴,自然只能扑个空。 …… …… 人家穿越者都是顺风顺水,一路装逼打脸嗨到飞起,自己却出师不利,许泽轩心中的郁闷可想而知。 心气正不顺间,他乘坐的牛车前,突然出现了一个黑黑瘦瘦的和尚。 牛老实赶着牛车往左走,这货也往左,避让对方往右走,这货也心有灵犀般往右走。 这下可算捅了马蜂窝。 许泽轩正愁找不到出气的对象,和尚却自个找上了门。 “大和尚,你欺人太甚!”许泽轩目前没权没势,想要怼人,就必须占住一个理字,故此先发制人。 “贫僧自问没有冒犯施主,与施主之间,更是没任何仇怨,施主缘何说贫僧欺你?”看着怒气冲冲,站在自己面前的少年,玄奘和尚有点懵,眨巴着眼睛,满脸的无辜。 事实上,玄奘大师并不知道自己无意间挡住了许泽轩的去路。 最近他的精神状态一直不怎么好,经常走神,还动不动就神游物外。 具体原因,还得从几个月前说起。 几个月前,一位来自天竺的高僧到长安讲法。 玄奘听后很受启发,心想天竺佛教虽然已经趋于衰落,但那里毕竟是佛教的起源地。 如果自己可以西行天竺,参观一下佛教的起源之地,带回那里的经书,不但能将佛法发扬光大,自己也能从中受益,在修行的道路上更进一步。 想到就做,玄奘很快找到了一些志同道合的僧人,和他们一起联名上疏朝廷,请求西行。 西游记中,唐僧去取经时,皇帝不但认他当了御弟,送了宝马盘缠,还派兵护送他出了长安城。 这样的礼仪不可谓不隆重,然而那都是吴承恩为了故事需要,把高昌国王干的事情,强行按到了李世民头上。 在真实的历史中,唐僧不但没得到李二的馈赠,就连他的奏折,都被驳了回来。 众所周知,初唐时期,对于度牒的管理很严格。 你自己剃个光头没问题,但想要得到朝廷的认可,拿到度牒,获得真正僧人的待遇,那是千难万难。 其实这也不是没有历史原因的。 隋文帝杨坚小时候在寺庙里长大,因此对和尚很有感情。 开皇元年,当他坐上皇帝的宝座后,就发布诏令说,百姓可以自由出家,并按人口比例出家和建造佛像。 因为这个命令,经历南北朝灭佛运动后的佛教,再度兴盛了起来。 据不完全统计,隋朝光是和尚,就有二十三万左右,加上道士差不多得有四十万。 后来,隋末连年战乱,出家人固然死了很多,但百姓死的更多。 大业5年,天下人口890万户,约4900万人。 贞观元年,天下人口仅剩200万户,一千万出头。 佛教、道家的人少了,但是所占总人口的比例,却变多了。 此时,唐朝刚刚建国,和周边的吐蕃、突厥等国关系又很是紧张。 经历了隋末动乱的唐朝,正急需劳动力,又怎么能同意百姓出家当和尚道士? 李渊本身是比较信佛的,但为了大局,他还是下诏淘汰僧尼,并波及到了道士。 每个州只能留一个寺庙,长安留三个,这样的旨意一下去,天下的和尚道士立即炸开了锅。 正当和尚道士们,急的跟热锅上的蚂蚁一样,绞尽脑汁的寻找破局之法时,李世民出现了。 说来也巧,诏书下去没多久,还没开始实施,李二就发动了玄武门之变。 杀兄囚父,皇位得来不正,李二陛下很需要佛教、道教的舆论支持。 所以李二登基后,李渊的这道诏书,便不了了之了。 然而李二陛下也是一代英主,李渊是信佛之人,都能顾全大局,放手打压佛教,他这个早年间不信佛的家伙,难道会放任佛教壮大? 有了这样的前提,玄奘的奏折能被批准就出鬼了。 有诏不准,这是玄奘得到的答案。 尽管他凭借往日的人脉,多方奔走,但李世民根本不可能在这事上退让,朝中大臣显然也知道李二陛下在这事上的态度。 混迹朝堂之人,能有几个简单的? 李二陛下的态度都那么明显了,哪里还会有人去触他的虎须。 多方奔走无果,心中茫然,这才是玄奘这段时间经常走神的原因所在。 许泽轩当然也注意到了和尚的状态不太对劲,但状态不好,就应该老老实实在庙里待着。 即便外出,也得有人陪着,否则被撞了怎么办? 被撞的倒霉,撞人的也倒霉? 有句话叫有理走遍天下,道理在许泽轩这里,所以他说话的时候,也是格外的理直气壮:“大和尚说的没错,我们往日无怨近日无仇,小子也很想知道,长安城的路这么宽,大和尚你为什么不走其他地方,偏偏喜欢挡在我的牛车前面?” “我挡在了你牛车前?”玄奘皱了皱眉,看了看自己,又看了看身后的牛车。 他在长安还算有些名气,如果是这少年无理取闹,冤枉了自己,根本不用他出面,就会有人跳出来帮忙打抱不平。 然而此时并没有眼疾手快的年轻人跑过来,只有几位长者缕着胡须,慢悠悠的靠近。 很明显,这些老人是过来当和事佬,而不是训斥这少年的。 围观众人的表现,充分说明眼前的少年所言非虚。 玄奘能够流芳千古,品德方面自然是没问题的,意识到错误后,立刻双手合十,对许泽轩行了一礼,略带抱歉之色道:“这事……确实是贫僧的不是,还请小施主原谅则个。” “勇于认错,还当着大家的面给一小娃娃道歉,玄奘大师果然好气度!” “是啊,玄奘大师不愧是得道高僧!” 唐僧只是道了个歉,围观的百姓居然纷纷喝起彩来。 “玄奘?这黑黑瘦瘦的家伙居然是玄奘!西游记果然不能信。” 许泽轩原本准备好好教育一下这个和尚,顺便发泄一下心中的郁闷之气,但听到此人是玄奘之后,立刻改变了主意。 ps1:半文半白的对话倒是能勉强憋出几句,但我才开始写啊,后面如果都要用憋的,那就太累了。 只要不出现现代词汇,这样的说话方式,应该不算出戏吧? ps2:本来想随大流的,不过程咬金、孙思邈当新手村村长的次数实在太多了,思虑再三,还是决定让他们歇歇,晚点出场,换成知名度更高的唐僧试试。 ps3:已经收到站短,可以放心投资了。 写了好几本无限流,都是一万字以内就有站段。 放弃诸天无限流后共写了3本原创,这是第三本,终于签约了,现在起点的签约难度这么高的吗? 第7章,迈出第一步 对名人的好奇、崇拜,类似的情感肯定少不了,但这些都是次要的,许泽轩之所以会改变主意,主要是觉得玄奘对自己有用。 现在的玄奘,名气只能算得上马马虎虎,跟取经归来后,绝对不可同日而语。 但能被长安人称一声大师,名气再小,也肯定比他许泽轩要大,而且大很多。 后世的知名企业,之所以要找明星代言,为的就是借用明星的知名度,吸引更多的客户。 如果许泽轩能够说服玄奘,让对方助自己一臂之力,那么他就不需要再为桌椅的销路发愁了。 至于如何说服玄奘帮自己? 玄奘不是精神状况不好么,肯定是遇到了难事,帮着解决一下就是。 心中生出了这样的念头,许泽轩自然不能再保持着怒气冲冲的表情,脸上的怒容迅速敛去,淡淡的笑容迅速从嘴角荡漾开来,只听他道:“小子早看出大师是无心之失,只是一连提醒了几次,都没得到回应,这才怒从胸中起,忍不住呵斥了大师几句。 既然事情说开了,误会也解释清楚了,事情就让它过去吧!” “阿弥陀佛,小施主雅量!”玄奘鞠了一躬,在众人的赞叹声中,淡定从容的转过身,一步一步继续往前走。 “玄奘大师且慢!”玄奘刚走出两步,许泽轩的声音再度钻入他的耳中。 玄奘的脚步一顿,转过身来,略带不解的问道:“小施主还有何见教?” 许泽轩呵呵一笑,道:“见教不敢当,只是我曾听一个和尚说过,相见便是有缘。 既然今日有幸遇到玄奘大师,不知大师能否赏脸,陪在下喝杯茶水?” “喝茶?”玄奘闻言,想都没想,立刻摇头拒绝,“多谢小施主的好意,只是贫僧还有要事在身,实在抽不出时间。” 许泽轩早知玄奘会拒绝,一点都不慌,立刻抛出了诱饵:“我见大师眉头紧锁,官禄宫纹理错乱,似乎是遇到了什么难事。 小子虽不才,倒还有几分急智,若大师愿意移步,说不定我能帮大师走出困境。” “帮我走出困境?你是哪位贵人家的子弟?”玄奘的神色终于有了些许变化。 “大师看小子的打扮,像是贵人子弟吗?” 许泽轩摊了摊手,见玄奘脸上好不容易露出的希冀之色正在迅速褪去,忙接着道,“莫非大师以为,贵人子弟就一定能帮得上您的忙?” “这……”玄奘回忆了一下自己最近的遭遇,一时语塞。 许泽轩见状,立刻知道自己蒙对了,忙又道:“以大师的身份,想来不难接触到贵人。 如果不是事情太过困难,应该早就找到了解决之法。 既然一时之间解决不了,为何不愿给小子一个机会? 即便小子帮不上忙,左右也耽误不了大师多少时间。” “小施主所言极是,不过……茶楼就不去了。” 或许是许泽轩的言语打动了玄奘;或许玄奘觉得许泽轩的谈吐异于常人,不像是普通人家的子弟能够说出来的;又或者只是单纯的病急乱投医,总之玄奘算是同意了。 当然,茶他是不会去喝的,因为唐朝时候的茶,要加葱姜,有时候还会加点羊油。 佛经里没有明确规定不能吃肉,但《梵网经》上写着:“若佛子不得食五辛。” 大蒜、葱、慈葱、兰葱、兴渠就是五辛。 许泽轩倒是听说过唐朝的茶是什么样的,只不过他穿入唐朝的时间尚短,意识、思维还没完全转化过来。 不过,许泽轩会疏忽,玄奘作为一个土生土长的唐人,自然不会犯同样的错误:“茶楼就不去了,小施主如果愿意,可随贫僧去一趟附近的慈恩寺。” “恭敬不如从命!”废了好一番口舌,才让玄奘同意跟自己谈谈,许泽轩自然不会拒绝。 两人一前一后,朝着前方的那处寺庙行去。 牛老实见状,微微停顿了片刻,很快架起车牛,跟在了二人身后。 …… …… 公元581年,杨坚改朝换代,建立了隋朝,仍以汉长安城为都,但建于西汉初年的汉长安城,久经战乱,破败不堪,且800年来历经数个朝代的使用,城市诸多功能已丧失殆尽。 尤其是因为对垃圾处理采取挖坑掩埋,生活污水直接排入地下的方式,导致地下水源被严重污染。 这样的长安,已然不适合做都城,只能另辟新址。 公元582年,隋文帝任命太子左庶子宇文恺为总设计师,营建新都。 宇文恺在考察地形时发现,在龙首原与少陵原之间大致有六条东西向、宽窄不等、断续起伏的黄土条坡,六条高坡犹似《周易》乾卦象排列,正是所谓的龙首六元坡。 新都城的设计除了考察借鉴前朝国都北魏洛阳城和东魏、北齐邺城等规划经验,还以《周易》的乾卦理论作指导思想,充分利用地形制定规划,终于成就了一座规模宏大、设计周详、制度谨严、布局井然的大都市。 杨坚因自己曾被封大兴公,所以把这座新的首都,取名为“大兴城”,取其永远兴盛昌盛之意。 隋都大兴城建成时,只有大兴善寺、菩提寺、灵感寺、月爱寺、万菩尼寺等几所寺院,隋文帝在迁入新都后,佛教兴起,寺院由几所,增加到了120所。 经历了几十年的战乱,接近一半的寺庙,已然损毁。 不过,现在的长安城,仍然剩下70多座。 玄奘跟许泽轩去的,就是这七十多座寺庙中,较为不起眼的一座。 慈恩寺虽然在众多寺庙中,并不起眼,但往来的香客着实不少。 …… …… 玄奘虽非长安本地的僧人,然而他的声望着实不低。 一路走来,不仅寺中的小沙弥,遇到他时会行佛礼,就连诸多善男信女,在发现玄奘后,都会流露出恭敬的神色。 玄奘似乎早就习惯了这样的场面,脸上无喜无悲,尽显得道高僧的气度。 路上时不时有人打招呼,走的自然不会太快,好在这寺院并不大,所以也没耽误多少时间,武秋生就随着玄奘,来到了一处僻静的禅房中。 ps:求推荐,收藏、投资。 第8章,玄奘的提议 禅房内熏香缭绕,轻轻吸一口,就让人有一种心旷神怡的感觉。 许泽轩对于玄奘选的谈话地点很是满意,在对方的招呼下,与之相对而坐。 互相说了几句客套话后,两人终于回归了正题。 玄奘道:“小施主之前说,或许有办法帮贫僧走出困境,不知能不能仔细说说?” 许泽轩其实已经联想到,玄奘是因为西行天竺一事而烦恼,但又不完全确定,所以他并没有第一时间回答玄奘的问题,而是反问道:“我连大师遇到了什么问题都不知道,又怎么帮您解决问题呢?” “连贫僧遇到的问题都不知道,看来小施主果然不是贵人家的子侄。”玄奘幽幽一叹,或许是早就有了心理准备,神色间的变化倒是不大。 有关于他的难题,长安城内知道的人不少,算不上什么秘密,既然都把许泽轩带过来了,他也不介意跟许泽轩说一说。 于是乎,玄奘从几个月前,遇到印度和尚讲经开始说起,一直说到自己上疏被拒结束。 把事情的起因、经过、结果,通通说了一遍。 许泽轩听完,心道自己的猜测果然没错,自己的买卖,算了成了一半。 心中固然有喜悦,但大和尚正为这事而烦恼,许泽轩怎么也不可能把内心的情绪,表露在脸上。 所以在听完了玄奘的叙述后,他并没有立刻发言,而是酝酿了好一会儿,觉得自己的表情差不多到位了,这才幽幽一叹道:“依小子看,陛下拒绝大师乃是正理,大师的请求根本就不可能被朝廷批准。” “宣扬佛法,普度众生,这可是大功德,陛下为什么不被批准?”玄奘有些不解,这倒不是他的智慧不够,而是思考问题的角度,有了偏差。 从佛教的角度,来思考问题,玄奘的这番举措,并没有哪里出格,非但不出格,反而是大大的善举。 “宣扬佛法、普度众生确实没什么不妥,可惜我大唐刚刚结束战乱,正是舔舐伤口,休养生息的时间段。大师你在这个时间节点上疏,不免有些欠考虑。” 当下,许泽轩便把李渊为什么要下旨淘汰僧尼的原因,一点一点讲给玄奘听。 玄奘能流芳千古,能有那么高的佛法造诣,智商必然是拔尖的。 之前没想明白,一来是他自己走入了思维误区,二来是混迹朝堂的那些老狐狸,不可能像许泽轩这样,把事情掰开了揉碎了跟他讲。 现在听许泽轩分析朝廷对劳动力的需求,说出家对国家人口增长的影响后,玄奘很快就意识到,自己错在哪,也清楚的认知到,朝廷不支持自己西行取经的原因。 是否同意自己的上疏,是否支持西行取经,这关系到李二陛下定下的国策,绝对不允许妥协,更不容更改。 就算他玄奘的名声再大,威望再高,并得到一部分贵族的支持也没用。 事关国家百年大计,关系到一个国家日后的发展,像这样的大事,根本就不是几个贵族帮忙求情,就能改变的了的。 “施主金玉良言,贫僧受教了。”玄奘表现的依旧依然风度翩翩,但许泽轩却能从他的一些小动作中,分析出其内心并不平静。 许泽轩跟玄奘讲道理,分析局势,说了那么多话,可不是为了打击玄奘,而是为了借助玄奘的力量,卖出桌椅,换来粮食,让自己度过即将到来的危机。 要让玄奘帮自己,那么就必须先帮玄奘解决问题。 所以当他发现玄奘的异样后,立刻出言安慰道:“易经上说,大道五十,天衍四十九。这天底下的事情,并不是绝对的。大师这事虽然难办,却也不是没有办法。” “莫非小施主还能扭转乾坤不成?”如果没有之前那番分析,玄奘是万万不会对许泽轩抱有希望的。 毕竟那可是李世民定下的国策,岂是轻易可以改变的? 但有了许泽轩之前说的那些话作为铺垫,玄奘心中难免会生出一丝期盼。 许泽轩摇了摇头道:“陛下的决定很正确,别说小子没能力改变,就算有能力,为大唐计,小子也不会去做那扭转乾坤之举。 我所说的解决方法,是从其他方面入手。这个方法,执行起来非常困难,在实施的过程中,必然会遇到很多阻碍,但最终的结果,大抵是好的。” “施主但说无妨!”玄奘西行的信念十分坚定,完全不惧怕许泽轩口中的困难、障碍。 “那小子也不藏着掖着了,不过在公布答案之前,小子还有一个请求,如果我的答案,勉强能让大师满意,还希望大师能帮我一个忙。”废了那么多口舌,许泽轩觉得时机已经成熟,是时候提出自己的要求了。 诚然,从长远角度考虑,能让玄奘这位未来的大师,欠自己一个人情,所能收获的利益会更大。 但如果不解决眼下的危机,许泽轩就有一定概率,饿死在之后的饥荒中。 活着才有未来,才能考虑以后。 连命都保不住,还谈什么以后? 不得已,许泽轩只能把恩情折现。 “小施主有何要求,但凡贫僧力所能及,定然不会推辞。”玄奘的眼睛微微眯了一下,很快又重新恢复了正常。 “倒也不是什么难事,只是想让大师帮忙,在认识的贵人中,宣传一下我的货物。”许泽轩直言不讳。 “小施主是商人?”对玄奘来说,打广告是一件再简单不过的事情。所以他没第一时间去询问许泽轩要宣传什么货物,反而好奇起许泽轩的身份来。 “小子家中有些田产,若是年景好,靠着那几亩田,一大家子人倒也能勉强糊口。 只不过近几年家中遭了些变故,加上年景不好,最近粮价又不断上涨,迫不得已之下,才入长安城做些买卖。 这不,第一笔买卖还没开张,就遇到了大师您。”许泽轩苦笑。 商人在唐朝的地位可不高,如果不是为了度过接下去的荒年,他可不会这么急着做生意。 “原来如此!”玄奘恍然,迟疑了几秒,突然道,“贫僧倒是认识几个贵人,若小施主不嫌弃,或可引荐一二。以小施主的才华,飞黄腾达指日可待,封侯拜相也不是不可能。” 这时候做官很重出身,却并不代表寒门士子就百分百没希望。 只要你有真才实学,封侯拜相并非完全不可能,布衣宰相马周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多谢大师好意,不过小子有小子自己的想法,引荐一事,我看还是算了。若他日小子真的走投无路,再来求大师不迟。” 说实话,玄奘的提议,确实让许泽轩心动了,但是在深思熟虑后,他还是没有接受对方的好意。 投奔到某个高官门下,的确是一个很好的选择,至少不用担心会在荒年中饿死。 但他要管的可不单单是自己,还有福伯、牛老实等几个家人,甚至有可能的话,连自己的佃户,都要考虑到。 要养活这么多人,就要一大笔银钱,很多的粮食。 如果放弃做生意,投身贵人门下。 那么只有被贵人重视,才有机会让贵人伸出援手。 但自古怀才不遇的人比比皆是,他许泽轩是穿越者,有才不错,却也没百分百把握,在一个月的时间里脱颖而出。 搏一搏,兴许真能拼出个未来,甚至提前实现三十岁退休的伟大愿望。 然而一旦输了,付出的代价,极有可能是身边人的性命,这种事情他许泽轩不会去做。 除了上面这一点考虑之外,还有一点,那就是他不希望跟佛门牵扯太深。 自古人情债最难还,平白欠了玄奘这么大一个人情,如果自己将来真的飞黄腾达了,玄奘又代表佛门请求自己帮忙的话,那自己是帮呢,还是不帮呢? 第9章,老和尚 许泽轩的拒绝,让玄奘露出了些许惊讶之色,不过这种惊讶,只持续了一瞬间。 说到底,两人今天才认识,交情不深。 许泽轩怎么选择那是他的事,玄奘没理由去干涉,也没必要花费更多的口舌,去做吃力不讨好的事。 话题又重新回到了如何解决问题上。 许泽轩给出的解决方法其实很简单,和历史如出一辙。 既然朝廷不支持西行,那为什么不尝试依靠自己的力量去天竺呢? “依靠自己的力量去天竺?”玄奘闻言,神色猛的一滞。 他不是笨蛋,这样的方法,不是想不出来,只是下意识的不愿意往那方面去想。 理论上,依靠自己的力量,玄奘也有希望到达天竺,但具体实施起来,难度可就太大了。 古代可不像现代,带点钱,带个身份证就可以全国各地乱跑。 那时候,每一座城池城市门口,都会有士兵把守,除非拥有官身,并随身携带能够证明身份的物件,否则你想要进城,就必须出示相关证明。 玄奘如果拿不到朝廷的批文,拿不出过所,别说去天竺,每次从一座城池到另一座城池,都是一道坎,一个难关。 看着陷入沉思中的玄奘,许泽轩默默地退出了禅房。 从长安到天竺,是一段相当漫长的旅途。 不同于西游记,玄奘的身边,不会出现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 但他所要经历大大小小的磨难,却远不止九九八十一个。 漫长的路程、茫茫未知的旅途,再加上古代那令人发指的交通,以及并不良好的治安。 这么多的困难,光是想想都头皮发麻,如果没有巨大的魄力和勇气,很难去面对这一切。 正是因为这样,许泽轩才会暂时离开禅房,给玄奘更多的思考时间。 当然,从本心上来讲,许泽轩是不支持玄奘去天竺的。 在他看来,宗教属于一种精神上的寄托。 若是物质条件足够丰富,吃喝不愁,追求一下没什么问题。 但现在是在初唐,过半的百姓连饭都吃不饱,带佛经回来又有什么用? 管饱吗?能当饭吃吗?对百姓的生活有改善吗? 可惜,人各有志,就算他不出主意,玄奘早晚也会往这个方向去思考。 历史上的贞观元年八月,长安城周围因为霜降成灾,庄稼欠收,为了缓解饥荒的压力,朝廷被迫下令,让长安附近的老百姓自由奔走,到庄稼收成好的地区就食。 玄奘从这个命令中得到了启发,同时也抓住了机会,在没有得到朝廷批准的情况下,混在灾民的队伍中,离开了长安城,就此开始他的漫漫取经路。 不说,玄奘迟早也会想到。 说了,不但能达到自己的目的,还能捞个顺水人情。 究竟如何取舍,相信绝大多数人,都会选择后者。 …… …… 轻手轻脚的从禅房里退了出来,许泽轩正准备找个地方休息一下,等玄奘做出决定,再跟对方敲定打广告的具体时间和细节。 只不过还没等他走出院子,迎面就碰到了一个慈眉善目的老和尚。 有别于身穿土黄|色僧衣的小沙弥,这老和尚身披一件大红色的袈裟,一看就属于寺院住持一类。 老和尚见到许泽轩出来,念了句阿弥陀佛,算是打过了招呼,便问道:“玄奘师弟他……怎么样了,小施主果真解决了师弟的难题?” 许泽轩听这老和尚自称是玄奘的师兄,也不隐瞒,直截了当道:“解决说不上,只是给大师出了个馊主意。如今玄奘大师正在思考,是否采纳我的建议。” “如此,劳烦施主稍待!”或许是太过心急于玄奘的事,老和尚只是打了个招呼,吩咐自己的弟子悟净好好招待许泽轩,便匆匆走进了禅房。 玄奘不愧是有大毅力大决断的人,许泽轩想象中的剧烈思想斗争,并没有出现在这位大师身上,等老和尚走进禅房时,他已经有了决断。 坚定的神色,在他脸上凝聚,老和尚知道,自己这位师弟已经下定了决心。 “看样子师弟已经有了决断!” “是,小施主的一番话,让贫僧茅塞顿开,明白朝廷绝无可能同意西行。 求人不如求己,既然朝廷这条路走不通,那我们就靠自己。” “靠自己?玄奘师弟准备怎么做?”老和尚面露急色。 “虚云师兄稍安勿躁,且听我慢慢道来。”当下玄奘将自己和许泽轩的对话,大致复述了一遍。 “小施主大才,有关于朝局的分析,真可谓鞭辟入里,入木三分。 只是自行出境这事……还望师弟再斟酌一二。”老和尚先虚晃一枪,肯定了许泽轩的分析,很快又转移怀提,把话题的重心,放到了劝说玄奘上。 “师兄不必再劝,师弟去意已决。只不过临走之前,还需做些准备,另外也要把承诺过的事情给做好。” 玄奘的语气十分坚定,虚云和尚十分了解自己这位师弟,知道再劝也没有用,当下长叹一声,顺着玄奘的话道:“盘缠方面,师弟不用费心思去准备,至于兑现承诺……这也简单。 宿国公夫人近年来身体一直不怎么好,即使宿国公遍请名医,收效也是甚微。 宿国公府上的小娘子,因为担忧母亲的身体,常来寺里上香,更是不止一次邀请老衲去府上为夫人诵经祈福。 师弟也知道,前几日我们几个的精力,都放在了如何让朝廷同意西行这件事上,自然是抽不出空的。 故此,为兄一直没能给对方个准信。 师弟的佛法造诣,已不下于为兄,未来的成就更是不可限量。 若是师弟愿意代替为兄前去宿国公府,想来国公府上下,必然是欢迎的。 如果师弟有意向,为兄这就派人去通知国公府上的小娘子。” “如此……甚好!”玄奘点头表示同意。 两人商议完毕,这才各自起身,虚云老和尚找来了小沙弥,去宿国公府报信。 而玄奘则去寻许泽轩,商量具体细节。 ps:百度百科写,程咬金原配是孙氏,县令孙陆儿第三女,封宿国夫人。贞观二年(628年)六月二十一日去世。 至于出身“清河崔氏”的崔信之长女,是后来娶进门的继室。 对此不太了解,历史记录也不多,就默认百科是对的吧。 ——分割线—— 谁知道贞观元年,慈恩寺方丈叫什么,如果有人能告诉我方丈的名字,我改。 第10章,窦义买坑 有句话叫做细节决定命运! 互联网上流传着许多因为注重某个细节,从而打动买方,促成生意的例子。 或许其中绝大多数属于心灵鸡汤,不过细节确实是做生意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当然,玄奘并非许泽轩的客户,也不是他的员工,并不需要了解太多做生意的细节。 两人讨论的主要是宣传手法、内容,以及具体实施的时间。 这并不需要花费太多的功夫,一刻钟后,许泽轩便从寺庙里走了出来。 打广告的问题解决了,生产商品的人选也定下了,如今他面临的问题只剩一个——店铺。 唐朝长安,实行的是坊市制度,而不是从宋代延续到现代的街市制度。 也就是说,哪怕长安城某条街道上的人流量再大,再怎么适合发展商业,只要这个地方不是东西二市,你就不能在这里开店,一旦开店,就属于违法。 可如果要在东西二市弄一间店铺,那价格可不便宜。 东市靠近达官贵人的府邸,对于把商品定位在高端市场的许泽轩来说,可以说是最佳选择。 可这个地方,进去的门槛实在太高了。 不光得有钱,还要有一定的地位。 许泽轩有钱吗? 没有! 东市的店铺一年起租,就算他把身上所有的流动资金都砸下去,也付不起一年的租金。 再加上他现在还没地位,想要租下东市的店铺,那就更难了。 无奈之下,他只能放弃东市,去往西市。 西市被称为金市,因为这里是丝绸之路起点的原因,往来胡商很多,所以格外的繁华。 东市那个地方,固然是寸土寸金,可在价格上,也只相当于现在四九城的三环,而西市的价格,则可等同于二环。 按理来说,许泽轩连东市的店铺都租不起,那西市的就更不用想了,去了也相当于白去,可许泽轩不这么认为。 唐长安的遗址,早以被发掘,考古学家也进去观察过。 这是一个四四方方的城市,每个区域东西对仗都十分工整,东边多大,西边肯定跟东边一样大。 按照这个逻辑,东市的面积,应该和西市的面积一样才对,可偏偏考古学家考察出,西市的面积要比东市多了那么几亩。 那么为什么会多出来几亩地呢? 关于这个问题,众说纷纭。 唐代距离现代已经有1300多年,当时的具体情况是怎样的,很难去考证。 不过其中有一个猜测,被最多人认可,那就是窦义买坑。 在今天的大唐西市博物馆,有这么一个地方。 这个地方摆放着一尊雕塑,塑像的主人,并不是古代的达官贵人,也不是名儒或者诗词大家,而是在唐朝时地位不高的商人。 这个商人的名字叫窦义。 在窦义的雕像附近,写着关于窦义买坑的故事。 故事是这样的,长安城西市角落,有一块土地。 因为这里的地势比较低,常年积水,导致这片土地变成了一块烂泥塘。 有一天,窦义发现了这块烂泥塘,想着这里属于西市,寸土寸金,如果能把洼地填平,建造几间店铺,那可就发财了。 可填平洼地是要本钱的,而且需要的本钱不少。 想想也是,如果投入低的话,早就有人来抢这地方了,怎么也轮不到他窦义。 要投入的本钱不少,可窦义和许泽轩一样,都是穷光蛋,根本没多少钱。 那怎么办呢? 窦义想了个办法,他先以极低的价格买下了这块地,然后让人在土地中间立了一个靶子。 做完这一切,他立刻派人去宣传,说自己弄了个投掷游戏,所有人都可以参与,只要你能用石块、土块砸中坑中央的靶心,就能吃到免费的饼! 长安城人一听乐了,还有这种好事? 白来的便宜,不占白不占,于是小孩子、乞丐,闲汉,以及其他有空闲的人,都跑来这里砸靶子! 古人生活条件不好,听到不用付出什么,就有机会吃到免费的饼,立刻一拥而上。 结果,这块洼地很快就被填平了! 最主要的开支省了,窦义很开心。 洼地被填平后,他就在上面盖了十几间商铺,然后把房子租了出去。 靠着这些商铺起家,他在几年里就成了大富翁。 所以说,免费的东西才是最贵的。 那些小孩子、乞丐、闲汉,辛辛苦苦找填坑的材料,为窦义工作,到头来得到的只有几个饼,甚至有些人什么都没得到。 即便窦义这么做了以后,为大唐的西市添砖加瓦,多开辟出了几亩土地,让朝廷多收了一些商税,可这也掩盖不了他是奸商的事实。 类似于这样的商人,必须得批判。 许泽轩觉得,如果西市真有这么一块地方,那一定不能留给窦义。 与其让这个人发财,不如让自己来,至少自己还能拿出一部分粮食,救济庄子上的百姓。 …… …… 自古以来,窦义买坑的故事,就被传的有鼻子有眼。 正是因为听过这个故事,许泽轩在知道西市商铺的价格,明显高于东市时,才没有选择放弃。 他进入西市后,并没有往最繁华的地段走,而是沿着西市的几个角落,一路找,一路问。 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传说中的洼地,还真的被他给找到了。 “这下子,我的店铺终于有了着落!”看着眼前的洼地,许泽轩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小郎君这是怎么了?为何盯着一块洼地傻笑?莫非是犯了癔症?”牛老实不明所以的看了许泽轩一眼,目光中露出了丝丝担忧之色。 自家小郎君可是许家的独苗,万一犯了癔症,许家的香火说不定就要断绝了。 若果真如此,那可怎么办才好?自己该如何像九泉之下的郎君交代。 正当牛老实胡思乱想之际,突然感觉自己的肩膀被人拍了一下,回头一看,正是自家小郎君。 只听许泽轩一脸的兴奋道:“牛大哥,你去附近的牙行问问,要买下这块洼地,需要多少钱?” “西市买地用不着找牙行,直接去市署就成,小郎君问这作甚,莫非想买这块洼地不成?”牛老实不解的道。 在他看来,这洼地既不能种地,也不能捕鱼,想要盖成商铺又投入巨大,买回来根本一点用都没有。 “呵呵,山人自有妙计!”许泽轩做高深莫测状。 他当然信任牛老实,不过西市这个地方人多嘴杂,可不敢把自己的计划说出来,否则万一被人听了去,自己怕是连肠子都要悔青了。 ps:资料上说,窦义用三万钱买了块洼地,后找人做游戏填平坑,共用了两个多月。 因为情节需要,我会做些改动,数据上有不合理之处,还望谅解。 第11章,福伯的坚持 “小郎君到底有啥妙计?”憨厚的牛老实,想破了脑袋,都没想出个一二三来。 支支吾吾了半天,想劝许泽轩放弃买洼地,无奈他没读过书,嘴皮子也不利索,想了好久,都没想出到底该用什么样的方式来表达。 心不甘情不愿的被许泽轩催着去了市署,等出来的时候,他那颗悬着的心,才放了下来。 市署的小吏说了,西市的这块洼地虽然常年无人问津,但想要买,至少也得花七贯钱。 在西市这样寸土寸金的地方,花七贯钱买一块地,基本等于白送。 问题是,许泽轩和牛老实出门时没带那么多钱,想要买地,就必须回家取钱。 这一来一回,就给了牛老实可操|作的空间,他嘴笨表达不清楚,这不还有福伯他老人家吗? …… …… 架着牛车,一路晃晃悠悠的回了许家庄,牛老实还没来得及栓好黄牛,便见许泽轩推开库房的门走了进去。 这下可把他急坏了,也顾不得栓黄牛,急急忙忙把牛往牛棚里一塞,就拔腿朝着福伯经常待的地方跑去。 田埂上,福伯看着田地里辛勤劳作的庄户,时不时点一下头,捋一捋自己颌下的胡须,似乎对这些勤劳的庄户十分满意。 正想着今年秋收,能收获多少粮食,能不能把自家的库房装满时,突然看到一个大高个壮汉,慌里慌张的出现在自己面前,当即忍不住训斥道:“老实,我说你这孩子也不小了,做起事来怎么还是毛毛躁躁的?” “不是某家毛躁,实在是……小郎君他……”牛老实急吼吼道。 “小郎君怎么了? 你们不是去长安城给武家递拜帖,怎么就出事了?莫得是得罪了什么人?”福伯一把抓住牛老实的手臂,十分罕见的露出了慌张之色。 “得罪人倒没有,只是……小郎君想用七贯钱,买西市的一块洼地!”牛老实喘着粗气,把原因说了出来。 福伯听说没得罪人,小郎君也没出事,只是想花钱买地,不由长松了一口气,拍着牛老实的头说:“眼下已是未时,我许家庄距离长安,又足有50余多里。 就算小郎君即刻出发,也很难在城门落锁之前进入长安城。 既然今日已然无法入长安,那时间就站在我们一边。 所以啊,老实你莫要着急,且放宽心,与老夫慢慢道来!” “对啊!”牛老实一想,觉得福伯说的一点都没错,一颗悬着的心,终于放了下来。 很快,他就在福伯的引导之下,把事情一点点给复述了出来。 “事情是这样的,长安城西市东北角,有一处两亩见方的洼地,小郎君想出钱把它买下来。 某家去问过周边的商户,西市寸土寸金,之前倒也有商人打过那块地的主意,可经过一番算计,这些商人发现填平洼地需要的成本,差不多都够买下四五间店铺了,于是纷纷打了退堂鼓。 福伯,俺们家虽然有些田产,却也算不上富裕,可千万不能让小郎君做那冤大头!” “我们家小郎君可不是愚笨之人,你怎就认定他会做冤大头?”福伯想了想说道。 “这……小郎君倒是说过山人自有妙计这话,可任凭某如何发问,他也不答!”牛老实摸着后脑勺道。 “你这夯货,西市人多嘴杂,若是直接说出来,再妙的计策,也会被人捷足先登。”福伯摇头笑骂道。 “好像是这么个理……”牛老实赧然。 “你这孩子……罢了罢了,你也是一片忠心,老夫就不说你了。 想知道小郎君究竟是冤大头,还是真有妙计,就跟老夫回去吧。 西市说话不太方便,回了许家庄,可就没那么多顾忌了!”福伯说完,便背着双手,慢悠悠的往家走去。 牛老实双眼猛地一亮,也跟在了福伯身后。 …… …… 许家庄,小院内。 许泽轩准备好了钱,却发现自己的车夫牛老实不见了。 正准备去找人,猛地意识到自己已经到了古代,许家庄距离长安足有50多里,靠着牛车那速度,去一趟至少要2个小时。 这么长的时间,等他赶到长安城,城门都快要落锁了。 “唐代可是有宵禁的,就算我能在城门落锁之前进入长安,大晚上的也没人陪我谈买卖!”事情想通了,许泽轩也就不急着找人了,随意找了个地方坐下,拖着腮帮子,推敲起明日进城后,应该如何实施自己的计划来。 想了没多久,耳边突然传来脚步声,福伯和牛老实,一前一后的走了过来。 “福伯和牛大哥来了,快坐!”自家人没必要客气,许泽轩也没起身,只是指了指自己对面的椅子。 福伯了解许泽轩的脾气,倒也没拒绝,慢悠悠的坐了下来,牛老实看了眼福伯,见之点头,也跟着坐了下去。 “小郎君,老夫听老实说,你想买西市东北角的一块洼地,不知能不能跟老夫讲讲,你是怎么想的?”福伯倒也没拐弯抹角,直接开门见山的说道。 “刚刚我还在考虑琢磨着我年纪轻,思虑不周全,计划难免会出纰漏,想着找个人帮忙参详一二,福伯您倒是自己送上门来了。 来得早不如来得巧,也罢,我这就跟您老说说!”当即,许泽轩就把自己如何填坑的办法,一五一十告诉了福伯。 “妙!妙不可言! 小郎君略施手段,就能变废为宝,老夫不如也!” 福伯先肯定了许泽轩的想法,随即又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只是大唐自建国起,就轻视商人,经商一事,一旦起了头,就会被官吏登记在册,成为商户。 郎君当年花了大代价,才让小郎君变商为民,可不敢再一头扎下去。 若小郎君觉得需要做些买卖贴补家用,也未尝不可。 只不过小郎君只可隐于幕后,万万不可亲自操持。 老夫本就是商户,早些年也跟着郎君闯荡过一阵子,若小郎君信得过老夫,不如有老夫代劳,如何?” “这……福伯您都一把年纪了,重操旧业,怕是不合适吧?” 许泽轩倒是信得过福伯,而且他将来是要做官的,经商这种事,能不亲自出马自然最好。 只不过,福伯都已经六十多了,就算放到21世纪,也够的上退休的年龄。年纪这么大,还出去工作,难免会让人担心。 “小郎君大可放心,老夫的身子骨还算硬朗,再活个七八年绝对不成问题!”福伯罕见的强势了一回,做出了一副不达目的不罢休的姿态。 “那……好吧!”不忍心拒绝老人的好意,思考了片刻,许泽轩最终还是点头同意了。 第12章,美谈 第二日一大早,天还没亮,许泽轩、福伯、牛老实三人就出了门。 等他们来到长安城门口时,已经有不少人等候在这里。 半刻钟后,伴随着绞索的转动声,城门缓缓洞开,几个守门的士兵,提着武器走了出来。 昨日有了一次进城的经验,许泽轩也渐渐习惯了这时代的入城程序,等轮到他的时候,十分麻溜的递上了过所。 士兵接过过所后,也没细看,大致扫了一眼,检查了上面的印章,就挥手示意许泽轩可以进去了。 几人乘着牛车,沿着朱雀大街走了一段,又拐了两个弯,很快就进入了西市。 此时还不到早上七点,西市之内却已经车水马龙,人来人往、热闹非凡。 “福伯,牛大哥,我们便于此处暂别,一切按昨日商议好的行事。 我去寻些童子,并大肆宣扬买洼地的事,你们去把那块地买下来!” “善!” 小声嘀咕了两句,三人就此分开,许泽轩负责提前打开知名度,福伯和牛老实则去买地。 东西二市,和其他地方不一样,购买地皮,并不需要通过牙行,因为这两个地方有着属于自己的管理机构。 管理机构共分三个,分别为市署、平准署以及常平仓。 其中市署主管商铺租赁、买卖,以及市场管理。 平准署主要负责物价管理、采购,以及调控市场。 至于常平仓,除了和普通粮仓一样存粮外,还负责籴和粜。 汉字很有意思,有时候明明不认识这个字,却能猜出它是什么意思。 比如籴字,上面是一个入,下面一个米,意思就是买入米。 粜字,上面一个出,下面一个米,意思就是卖出米。 籴和粜意味着常平仓,除了储备粮食外,还负责调控市场上的粮价。 当市场粮价过高时,常平仓会平价出粮,平抑粮价。 当市场粮价过低时,他们又会收购粮食,增加仓内存粮。 许泽轩想买地皮,对应的衙门自然是市署。 市署有市令一人,六品,市丞二人,八品。 如果许泽轩要买的是西市的其他铺面,不管大小、地理位置如何,接待的就算不是八品的市丞,至少也是在这个地方工作多年的老吏。 可一听福伯说,要买的是东北角的那块洼地,市丞瞬间没了兴致,老吏的热情也将至了冰点,只是剩下一个小吏,满脸不情愿的接待他们。 “几位可考虑清楚了,果真要买那处洼地?”小吏并没有带两人去实地考察的意思,开口就问是不是确定要买。 也难怪他的态度不怎么好,西市寸土寸金,一间店铺一年的租金百贯起步。 若是遇到财大气粗者,直接把店铺买下,经手的钱怎么也得四五百贯。 经手的钱多,到手的油水自然也多。 可福伯他们要买的这块洼地只值七贯钱,这样的小买卖,根本捞不到多少油水,小吏提不起兴趣,也是理所当然。 “那是自然,我们连钱都带来了!”在福伯的示意下,牛老实走上前,把自己身后的背篓,放在了桌上。 “行,跟我来办手续吧!”小吏扫了一眼背篓,没精打采的打了个哈欠,领着2人往里走去。 在市署登记、办手续花了五十文,上下打点又花了100文,最终福伯以7150文的价格,把两亩出头的洼地收入囊中。 …… …… 或许是因为市署部分官员嘴碎,又或许是许泽轩找的小朋友起了作用,总之福伯牛老实买下洼地的事情,很快就传了开来。 “哎,你听说了吗,西市的那块洼地被人买走了?” “呵呵,发财梦人人会做,但这世上能发财的又有几个?” “是啊是啊,我看用不了两天,买地那人就会后悔!” “我赌三天!” “我赌四天!” “既然大家都这么有兴致,不如就由我来做庄,大家各自下注,如何?” “好,我下十个大钱,赌2天!” “我押五个大钱,赌3天!” “我……” “赌注我收到了,不知大家有没有兴趣去见见那买地之人?” “当然要去,我还真想看看,是哪个傻子大个买的地。” “我也正有此意!” “同去、同去!” 在极个别人的建议下,一大群商人簇拥着朝洼地所在之处走去。 …… …… 商人们所在的酒肆,距离洼地并不远,走了约莫一炷香的时间,几人便到了目的地。 可惜的是,他们并没有能看到买地的那个傻大个,或者说,条件不允许他们寻人。 因为洼地周围,已经被大批的人,给围了个水泄不通。 “这里到底发生了什么?”商人们面面相觑,都搞不明白,平日里人流量不大的角落,怎么一下子多出来这么多人。 “王兄,我记得你在附近开了个店铺,不如去问问店伙计?”有一人提议。 “我这就去问问!”王某人点头,迅速钻入附近的一间商铺中,片刻后又钻了出来。 “王兄,如何?”商人甲是个急性子,第一个发问。 “据店伙计说,买洼地那人,在洼地中央竖了个跟高杆,高杆上绑了个绣球。 声称只要有人能用土块或石块击中绣球,就有免费的饼吃……” “哈哈哈,傻子果然是傻子,先是买洼地花了一笔冤枉钱,现在又拿钱出来做善事!”听完王某人的讲述后,立刻有人哈哈大笑。 笑声感染了众人,商人的队伍中,立刻有不少人跟着笑了出来。 只有极个别头脑十分精明的人,迅速想通了其中的关节,暗自后悔这么便宜的一块地,自己怎么就没早点入手,这么好的方法,自己怎么就没想到。 …… …… 许泽轩竖的杆子,足有七八米高,想要击中上面的绣球十分困难。 有挑战的事情,通常能够引起人的好奇心。 好奇心的驱使,加上得到奖品之人不断的宣传,前来玩投掷游戏的人越来越多。 在这些人的努力下,只用了一个星期的功夫,原本的洼地,就被填了个满满当当…… 节省了千余贯的成本,而许泽轩付出的,只是几石的粮食。 得知此事,原本嘲笑他的商人,纷纷闭了嘴,许多商人更是将那个出主意的人捧上了天。 许某人买坑的故事,一时间成为一桩美谈。 …… …… 一下子得了两亩地,还是长安西市,这种寸土寸金地方的地皮。 许泽轩的危机,可以说已经不存在了。 只要他愿意把这块地卖了,别说是吃三年的粮食,吃三五百年都不成问题。 当然,作为一个梦想着三十岁退休的人,卖商铺这种竭泽而渔的事情,他是肯定不会做的。 加之买卖家具又关系着许泽轩的下一步计划,所以之前计划好的事情,还是得接着做下去。 “万事俱备,只欠东风! 我已经把一切能做的都做了,接下来就看玄奘的了!”这一天夜里,躺在床上的许泽轩如是想到。 第13章,宣传效果 诵经祈福能够缓解病情是不是很扯淡? 应该有很多人会毫不犹豫的回答是。 事实也确实如此,如果靠着诵经祈福就能缓解病情,我们还要医生做什么? 当然,如果硬要说诵经祈福有用,也不是不可以。 强行解释一波,我们可以把诵经祈福,归纳为现代心理疗法的一种。 心理疗法,这是有科学依据的,可以有效的缓解,甚至消除身体上的某些症状。 作为佛教的信徒,如果有一个高僧出面为你诵经祈福,又跟你聊天开导你,你的心情会不会变好? 从心理疗法的角度来讲,某些疾病是不是就能得到缓解了? 也许可以吧,反正自从玄奘去了一趟宿国公府后,程咬金老婆的病情就有了好转的迹象。 老婆病情终于有了好转的迹象,老程自然很开心。 受了别人的恩惠,难免会生出报答的念头。 怎么报答呢? 跟李二陛下提议,同意玄奘西行? 这种蠢事他程咬金可干不出来。 大事上帮不了忙,小事上总不至于帮不上。 玄奘离开前说,他前几日外出游历时,路过一个村子,村子里的人衣不蔽体、食不果腹。 地主家的儿子看自家佃户可怜,时不时会接济他们一下。 可地主家也没多少余粮,无奈之下,地主的儿子便想了个办法,发动村民一起帮他做买卖。 只要把货物卖出去挣了钱,就能换回粮食,养活一村子人。 得道高僧,有点慈悲心肠并不奇怪。既然玄奘大师临走时特意提了这件事,事情又不超出自己的能力范围,那他老程怎么着也得帮一把。 再说,帮助百姓可不是什么坏事,能捞个好名声不说,还能还玄奘一个人情。 这事……不亏! 老程当即拍板,买他个十来套那什么桌椅再说。 虽然不知道桌椅是个什么东西,不过对于程咬金来说,一两贯钱一套的价格也不算贵。 如果换做去寺里还愿,捐的香火钱,怕是只多不少。 老程是个雷厉风行的性子,想到就做,立刻召来管家,吩咐他去买个十几套桌椅回家。 管家的办事效率很高,当天就把货物拉了回来,钱货两清。 至于管家回来时还禀告说,那铺子正在搞活动,开业大酬宾,秋收前一次性买十套以上,可以免费获赠一副画作……关于这事,老程却是没怎么在意。 因为管家说了,画画的是个十五岁的小娃娃,之前也没什么名气。 毛都没长齐的小屁孩,随手的涂鸦之作也好意思送人? 程咬金撇了撇嘴,十分不屑。 “去,搬一套桌椅来给我试试!”买东西的主要目的,固然是为了还人情,不过既然东西都买回来了,怎么也得看一眼。 于是,程咬金大手一挥,随手指了几个小厮,让他们搬一套桌椅过来试试。 国公爷有了吩咐,下面的人可不敢怠慢,很快一套桌椅就被放在了程咬金的面前。 “这就是桌椅?倒还挺好看。”围着桌椅转了两圈,程咬金一屁股坐在太师椅上,稍微扭了几下身子,感觉挺满意。 这玩意坐着还挺舒服,至少比跪坐舒服多了。 但凡武将,身上多多少少有些伤,平日里还好,一旦阴天下雨,跪坐着办公、谈事情就不怎么舒服了。 “如果不跪坐,而用这椅子……或许可以缓解一下痛苦。”程咬金摸着自己的大胡子想了片刻,觉得有门,立刻又把大管家叫了过来。 程咬金是贵族出身,父亲祖父当年的官职都不小,自然有属于自己的一套班底。 程府大管家是程家的家生子,同样姓程,排行老三,程咬金一直称呼他为程三。 “程三,适才我试了一下买回来的桌椅,感觉很不错,坐着很舒服,决定给老伙计们各送一套。这事,就交给你去办了。”程咬金看着恭敬侍立在自己面前的程三,淡淡道。 程咬金嘴里的老伙计,无非是秦琼、牛进达几人。 几人是同乡,早年在瓦岗寨共事,后来又一起降唐,去年还一起参加了玄武门之变。 共同经历了这么多风风雨雨、生生死死,关系自然铁的不能再铁,说亲如一家也丝毫不为过。 程三从小就跟着程咬金,自然不会不清楚这一点。 程、秦、牛三家,属于通家之好,平日里走动的就十分勤快。 再说送礼也不是什么难办的事,程三自然不会有什么意见,立刻十分恭敬的应了声是。 …… …… 牛进达同样出身名门,所立下的功劳或许没有程咬金、秦叔宝大,但从他能获得琅琊郡公这个爵位来看,立下的战功肯定也不小。 以品级论,开国郡公属于正二品,比唐朝的丞相——尚书左右仆射还要高上半级。 牛进达身为这样的高官,生活却过的十分简朴,奢华什么跟他完全沾不上边,就连家里的仆从,都只有有限的几个。 如果是其他人来送礼,以牛进达的性格,多半是不会收的,不过程家不一样。 大家都是生死兄弟,不收就显得见外了。 牛进达简朴没错,但并不代表他会因为自己简朴,而拒绝人情往来。 程咬金、秦琼,作为他最重要的两个盟友,他们送来的礼物,牛进达从来不会拒绝。 因为这个原因,程三很轻松的就把桌椅,送到了牛进达的府上。 牛进达有个儿子,原名牛见虎,因为李渊的爷爷叫李虎,李渊下旨避讳虎字。 连老虎都改名叫大虫了,牛见虎这虎字自然也不能用,于是改名为牛见寅。 牛见寅自小腿就不怎么好,普通人跪坐最多腿麻,但牛见寅却不一样,因为身体的先天缺陷,每一次跪坐,他都要忍受巨大的痛苦。 大家都知道,古代的上层贵族,是一个十分重视礼节的群体。 作为名门之后,你要跟人交朋友、谈话,就必须按照规矩来,必须跪坐。 这一来二去,就养成了牛见寅沉默寡言、不愿意见人的孤僻性格。 程三送来的桌椅,牛进达本来是不太喜欢的,在他看来,花两贯钱买这么一套东西,已经算得上奢侈了。 不过当他发现儿子很喜欢后,立刻改变了态度。 儿子坐在椅子上,不必忍受跪坐的痛苦,如果桌椅能在贵族中流传开来,成了一种常态。 那么招待客人时用桌椅,也就没什么失礼的了。 “这东西,或许能让见寅重新变得开朗起来!”可怜天下父母心,为了儿子,牛进达破天荒的奢侈了一回,问了程三哪里能买到桌椅,便吩咐一次性买了十来套,一半放家里自己用,一半送人,用以推广。 第14章,新的烦恼 时间转眼就到了八月…… 有了玄奘的宣传,再加上牛进达等人有意无意的帮忙,许泽轩弄出来的桌椅,不出意料的火了。 据福伯所说,店里收到的订单,已经排到了一个月后。 银钱问题解决了,即将到来的粮食危机也已经烟消云散,可许泽轩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 这倒并不是因为市面上出现了跟风产品。 许泽轩选择桌椅,就是因为这类产品的技术含量低,可复制性强。 他之所以生气,是因为居然没人上门讨要他答应送的画。 画可是他借以成名的利器。 琴棋书画,被称为文房四艺、雅人四好。 自古以来,画画就是门高雅的艺术,自然而然,好的画作也会被称为艺术品。 许泽轩原本是打算靠着一手素描,闯出名气,为自己今后踏入仕途做铺垫,可偏偏这最重要的东西,居然无人问津。 这倒也不能怪那些买家有眼无珠,如果许泽轩能早些画出一副样品,放在店铺内供人参观。 以他还算过得去的绘画功底,以及素描在这个年代的新鲜程度,倒不至于弄成现在这样。 只是他上辈子学画画,属于半路出家,学画的主要原因并非喜欢,也不是为了陶冶情操,而是为了吸引异性。 随便报了个补习班,炭笔、画板、纸张用的都是老师推荐的。 至于这炭笔是什么材料,怎么制作?我又不是发自内心喜欢,也不打算成为大师,谁会去关心那玩意。都二十一世纪了,要买两支画笔还不简单? 正因为不清楚用料,不懂得具体制作方法,这才耽误了他大量的时间。 好在,制作最原始的炭笔,也不是什么困难的活计。 实验了七八百次后,许泽轩发现,只要把燃烧的柳条,丢入密封的容器里,多丢几次,总结出经验后,就可以制作出让自己满意的碳笔。 不过等他把碳笔研究出来,时间已经过了半个多月。 刘木匠虽然是十里八乡,手艺最好的木匠,可是论起传承,到底还是差了些。 世家门阀跟风的桌椅,用料考究,做工精致,成品大气、美观,最主要价钱还跟你差不多。 许泽轩能得到一个多月的订单,一是因为桌椅是他首创,二是因为玄奘的宣传,很多人卖玄奘的面子。 论竞争力,他还真比不上后开的那些店铺。 “一步差,步步差,我到底还是失算了。 可成名是必须成名的,人无远虑必有近忧,现在不努力,等将来被人欺上门,一切就都晚了。 那么……到底该怎么办呢?莫非我要舔着脸,把自己的画作送上门? 这么一来,姿态是不是放的过于低了些?” 许泽轩很是纠结,犹豫了好一会,都没下定决心。 事实上,他从来没有放弃过追求社会地位,只是自从挣了一点小钱后,追求社会地位的心,没以前那么迫切了。 直到偶然间跟福伯进行了一次谈话,才再度改变了他的心境。 按照福伯所说,许泽轩的生日是在十一月中,也就是说,再过三个月,他就满16岁了。 在唐朝,16岁被称为中男,代表着到了为国家做贡献的年龄。 如果国家有什么需要,比如要让你服徭役什么的,你就有义务参加。 这样的义务,一直要做到60岁为止。 别看唐人30多岁就自称老夫,但真正被认可为老人,还是得到60岁。 年龄到达60岁,就代表你以后可以不用理会徭役。 到了80岁,不但不用服役,还能给侍一人。 给侍不是国家派个人伺候你,而是可以免除家里一个中男或者丁男的徭役、赋税。 徭役可以说是古代最为沉重的家庭负担之一,有首诗是这么写的“你道生胜死,我道死胜生。生即苦战死,死即无人问。十六作夫役,廿一充府兵……” 你说活着好,我觉得还是死了好,活着苦啊,很可能战死,而且死了还没人问。十六岁服徭役,二十一岁服兵役…… 徭役和兵役都让这位唐代诗人觉得活着还不如死了干脆,古代服役之惨,可见一斑。 当然,有钱能使鬼推磨,大部分徭役,都是可以用钱代替的。 唐时,一年需要服役二十天,遇到有闰月的年份再加两天。 用钱代替的话,一天折合纳绢3尺。 唐代一匹绢足有四十尺,顶替徭役这点钱,许泽轩倒还付得起,怕就怕要他服的是兵役。 本来兵役一般不会选中男,可几个月前,尚书右仆射封德彝也不知吃错了什么药,上奏说要让中男也服兵役,英明神武的李二陛下居然还同意了。 这可不是什么好消息,朝廷让中男服兵役,从侧面反应出,国家的兵源吃紧。 扳着指头数一数,贞观元年一月,平李艺造反,后来又有回纥击突厥马鬣山之战。 贞观二年正月,有唐退吐谷浑岷州之战;四月还有唐灭梁师都之战。 最近几个月的战事,还真不少,虽然这几场战争,持续的时间都比较短,可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万一他许泽轩被拉去服兵役怎么办? “时间紧迫,不能再等了!”纠结了好一会,许泽轩终于做出了决定。 想要不被拉去服兵役,或者说去服兵役后,不会被当成冲锋陷阵的炮灰,他必须想办法尽快打出名气来。 腆着脸上门送画这样的事情,他是不会做的,毕竟这事太掉价了。 然而不直接上门,又怎么让人知晓自己的画好呢? 其实这也不难,找个人口流动量大的地方,现场画一副就是了。 东市、西市的人口流动量显然最为巨大,但那里来来往往的车马很多,在那里支个架子画画,阻塞交通不说,还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长安的几个城门口,也算是好选择,人家小商小贩都能在那里做生意,阻塞交通肯定是说不上的。 不过许泽轩出入了几次长安城,城门口的人大都行色匆匆,能不能吸引到贵族还真说不准。 思来想去,他最终还是没有选择城门口,而是选择了寺庙。 玄奘大师最近忙着准备偷渡的事情,要让他帮自己奔走估计没时间。 不过自己的桌椅能够大卖,很大程度上都是因为这位大师帮自己打广告。 自己挣到了钱,度过了危机,去感谢一下不为过吧。 我也不送什么礼物,就给你玄奘大师画两幅画。 至于画画的地点,玄奘住的那个慈恩寺就不错。 那里来来往往的香客不少,很多还是贵族。 另外,寺庙里的主持虚云和尚,怎么说也跟自己有一面之缘,自己又不去干坏事,只是借用一丁点地方画幅画,应该……不是什么大问题! “嗯!就这么决定了!”许泽轩一拍大腿,立即吩咐二虎去取纸笔来。 地方选好了,接下来能不能成功,就要看自己有多少水平了。 这可是大事,在正式行动前,他得抓紧时间多练练。 第15章,作画 秋风萧瑟百花亡,草木摇落露为霜,古代文人似乎都认为秋天是萧瑟悲凉的。 许泽轩行走于长安城内,就看到不少身穿儒衫的士子,眼见万物凋零,面露悲戚之色,嘴里不时吟诵着悲凉的古诗词。 作为一个现代人,他表示很难理解这些人的想法。 春夏秋冬四季更替,这是自然规律。 到了秋天,暑气散去,天气变的凉爽。 士子们可以趁着这样的好天气外出郊游,农民们可以收获农作物。 一年的辛苦劳作有了成果,难道不应该高兴吗? 莫非他们也知道今年会有大规模的霜降不成? 搞不懂这些莫名其妙的情绪是从哪里来的,许泽轩掸了掸身上的落叶,紧了紧身后的画板,继续朝慈恩寺走去。 农历八月初七,临近中秋,残留于天地间的暑气慢慢散去。 天气渐渐变的凉爽,个别身体比较弱的人,甚至已经感觉到了冷。 考虑到气温还会持续下降,若是真到了提前霜降的那一天,众人的注意力就会被那场天灾吸引,很少有人还会对自己画的画感兴趣,许泽轩只练了几日,就匆匆出了门。 慈恩寺内香客云集,依旧如往日一般热闹。 许泽轩带着个画板,大摇大摆的走了进去,因为早先打过招呼的缘故,在通报了姓名后,门口的小沙弥并没有拦他。 在寺内兜兜转转了好一会儿,他终于找到了一处人流量一般,却又不容易被忽视的地方停了下来。 “这地方看上去不错!”满意的点了点头,许泽轩放下背上的画板,支起架子,准备好工具,开始作画。 虽然已经有三五年没碰画笔,不过连续几天的苦练,多少让他找回了些感觉,再加上环境、心境等因素的影响,今日他画起来简直有如神助。 不仅对整体的布局,人和物的外形比例把握的十分精准,就连明暗色调,都勾勒的相当到位。 当然,画画的过程虽然很顺利,但素描终究不是传统国画。 传统国画,用毛笔蘸着水、墨、彩作画,因为无法涂改,只能一气呵成,所以用的时间相对少一些。 而素描用的是炭笔,修改起来比较容易。 加之绘画步骤,就是要先确立构图、形体结构,然后再逐步深入塑造,所以用的时间相对要久一些。 除非绘画对象单一、内容极其简单,否则就算速度再快,要完成一幅画作,也得一个小时往上。 “唰~唰~唰~”许泽轩运笔如飞,偶尔才会用手边的蒸馍(馒头)擦拭一下,抹去画的不恰当的部分。 约莫过了一刻钟,他终于打好了底稿。 “画作的第一步,算是顺利完成了!” 许泽轩甩了甩手,放下手中的炭笔,取过身边的水壶,灌了一口。 正当他准备继续作画之时,眼睛的余光,突然瞟到自己的斜后方多了两人。 这两人其中一个顶着个大光头,身上披着一件土黄|色的僧衣,正是那日招待自己的小沙弥——悟净。 另一个身材挺拔,留着一把漂亮的胡子,年纪虽然大了些,但从其眉宇间,依稀能推测出他年轻时丰神俊朗的样子。 “气质很好的老帅哥,还能让虚云和尚最得意的弟子作陪,身份定然不简单。” 许泽轩选择在慈恩寺作画,目的就是为了打出名气。 现在有送上门的机会,他自然不会错过。 装作不经意的回头看了一眼,当发现有熟人出现在自己身后时,他佯装吃惊道:“悟净小师傅,你什么时候来的?” “小僧奉师父之命,送萧施主一程。路过此地,只是适逢其会。”悟净微微一笑,目光却有意无意的看向了许泽轩身后的画板。 虽然说出家人六根清净,无欲无求,但悟净小和尚毕竟年纪还小,在修行方面还不到家,听说许泽轩要亲自画一幅与众不同的画,送给玄奘后,难免会生出些好奇心。 如今瞧见许泽轩的绘画工具如此奇特,心中的好奇不免更甚。 “原来小师傅还有事,那便不打扰了!”许泽轩听说悟净小和尚是在送客,而不是招待客人,心中的兴奋劲立刻去了大半。 虽然他很想让这位看起来很有地位的老人留下,不过两人之间并没有交集,冒冒失失上前搭话,只会给对方留下一个坏印象。 与其留下坏印象,那还不如顺着悟净的话说下去。 “如此,小僧过会再来叨扰!”悟净小和尚念了句佛号,重新来到了老人的面前,引领着老者,就要往前走。 “且慢!”只是小和尚刚刚踏出一步,就被老者给叫住了。 “萧施主,有何吩咐?”悟净身形一顿,回头不解的望向老者。 老者并没有答话,只是缕着胡子,一脸若有所思的打量许泽轩。 唐僧西行,除了需要钱财外,还需要一些人帮忙打通关节,以保证他在没有关牒的情况下,也能够顺利的出入城市。 这个老人,就是虚云老和尚请来,帮忙打通关节的。 既然是请人家帮忙,当然要把事情说清楚。 老者正是听着虚云的叙述,知道了玄奘决定靠自己力量西行的起因、经过、结果,才会停下来打量许泽轩。 眼前的少年,无论是穿着打扮,还是年纪,都跟虚云老和尚所描述的那位小施主十分吻合。 年纪不大,出身寒门,身在市井,却能将朝廷里的事情,分析的那么透彻,这样的能人,他老人家还真的很有兴趣认识一下。 “小郎可是姓许?”打量了片刻,老者突然开口问道。 “老人家怎么知道我的姓氏?”许泽轩这次是真的有些吃惊,他明明没让玄奘帮忙举荐,这老者怎么会知道自己? 一下子就猜到了对方的身份,老者难免有些高兴,笑着道:“适才与虚云大师闲谈时,无意听说有一少年郎,要把自己的画作赠与玄奘,以报玄奘之恩,还声称这画作与众不同。 老夫好奇之下,便仔细问了问。 虚云说,那少年会在今天来慈恩寺,你如今就在慈恩寺,时间对上了。 虚云说,那少年约莫十五六岁,老夫看你也是十五六岁的模样,年龄也对上了。 两方面都对上了,老夫才会有此一问。” “原来如此!”许泽轩点头,算是认可了老人家的话。 第16章,老者的惊讶 “老人家叫住悟净小师傅,可是对在下的拙作产生了兴趣?” 许泽轩并不知道,虚云老和尚已经把自己的事都跟萧姓老者说了,只以为对方是对自己的画作感兴趣。 刚好,他也想借对方的身份,帮自己扬名,言语间自然会有意无意的往画作上靠。 萧姓老者闻言,点了点头道,“作画就该一气呵成,按理来说,老夫本不应打扰小郎。 不过,适才小郎已然停止作画,有见于此,老夫这才动了心思,想着先睹为快。” “小子能体谅老人家的心思,只是在下的画作,只完成了2成,若是就这样拿出来,老人家怕是会大失所望。”许泽轩实话实说道。 他刚刚打完底稿,画纸上只有一个大致的轮廓,除了他自己,其他人还真的很难看出,画的是什么。 加上这个年代的唐人,根本不懂素描,看到那未成品,怕是有大概率会失望。 即便不失望,也会看的一头雾水,满脑子的问号。 “无妨,即便只有两成,也能大致品评出一副作品的好坏。” 萧姓老者却是不在意,在他看来,一幅作品就算只完成了百分之二十,也能大致看出水准如何。 “既然老人家坚持,小子也不能小气。”许泽轩一边说,一边挪动了几个身位。 顿时,被他遮挡着的画板,以及作画工具,暴露在老者眼前。 许泽轩一动,萧姓老者的目光,立刻汇聚在了画板附近。 “???”只不过,他刚看了一眼,脑海中就冒出了一连串的问号。 “这小子不是在画画吗?他的画笔放哪了? 还有颜料,我怎么也没看到? 不用画笔,也不用颜料,这莫非就是他说自己画作独一无二的原因?”萧姓老者想着想着,目光再次偏移,凝聚在了许泽轩的画板上。 任何可以被称之为艺术的东西,或多或少存在着某些联系、有着部分共同点。 传统国画重意境,西方素描重写实,两者的侧重点不同,但都属于绘画一类,审美角度绝对是相通的。 虽然老者的作画水平,只勉强达到及格线,但他的鉴赏能力,却是极高的。 许泽轩的作品,距离完成还差的远,只是用炭笔打了个底稿,勾勒出大致的轮廓,但这位老者,却从中看出了一些门道。 当然,能看出门道,并不代表能够判断好坏。 聪明人往往不会对自己不熟悉的、没把握的事情发表意见。 因此,在看到许泽轩的作品后,老者并没有第一时间下结论,而是挥了挥手,示意许泽轩继续创作。 作为一个大赛型选手,关注自己的人越多,越是到紧要关头,许泽轩的发挥的就越出色。 原本他今天的状态就很好,有了老者的关注,状态竟然又提升了几分。 “刷刷刷!”运笔如飞,一根根粗细不一的线条,出现在画纸上。 萧姓老者亲眼看着,许泽轩用一堆毫无章法的线条,勾勒出一幅熟悉的景色,一个熟悉的人,嘴巴渐渐张大,一时之间竟是不知道该用什么样的方式,表达自己的惊讶之情。 自古以来,大汉民族就出过许多神童,三岁识文,四岁断字,五岁能作诗,十来岁能写出一篇好文章,这样的人物在历史上并不少见。 但是像许泽轩这样,小小年纪就能另辟蹊径,自创一门画技的,却是闻所未闻。 我们的学问之所以能不断进步,那是因为前人的积累。 有句话叫做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只有把知识积累到一定程度,才能推陈出新,开宗立派。 许泽轩不用笔,不用墨,只是用一张纸,一根炭笔,一块蒸馍,就绘制出一副栩栩如生的画卷。 这种颠覆性的绘画手法,几乎已经能称得上开宗立派。 “十五岁,就能在画道上开宗立派,这该是有多妖孽。 这小子在绘画一道上的天赋,就算比起画出洛神图的顾恺之,怕也不遑多让吧!”萧姓老者心中震撼,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爱才之心,几乎就要喷薄而出。 当然,他多年的宦海生涯,也并不是给的。 有些事情,光是亲眼看到,亲耳听到,还不能作数,必须亲自证实才行。 深呼吸了两口,压制住心中的波澜,萧姓老者见许泽轩终于放下了炭笔,这才开口问道:“小郎此画,确实称得上与众不同。 老夫生平阅画无数,能把人和物,画的如此惟妙惟肖,你这绝对是独一份。 只是不知,这般高超的技艺,是由何人所授?” 许泽轩想了一下,觉得就算把自己那补习班老师的名字说出来,面前的老者也肯定不知道,索性就把功劳归结到了自己身上,于是他说:“小子幼年时家境富裕,吃喝不愁,但好景不长。 十年前,父亲不知因为何事,受了打击,家道开始中落,吃穿用度一年不如一年。 小子虽然年幼,却也不愿看父亲整日愁眉苦脸,想着若是能省出些银钱帮助父亲,或许就能替他老人家分忧。 某日小子外出时,见一童子用树枝和沙盘练字,心中突然来了灵感。 心里想写字可以用树枝,画画为什么不可以? 心中有了想法,小子便找了些树枝,反复尝试。 琢磨了好些年,终于琢磨出了些许门道,这绘画的方法,也是小子在琢磨过程中,一点点悟出来的。 可惜,小子虽然成功的用树枝代替了画笔,却终究没能帮上父亲的忙……” 说着说着,许泽轩的眼眶渐渐湿润,一滴晶莹的泪珠,自眼角滑落,吧嗒一声掉落在地。 他不是影帝,前世混迹商场,可以在愤怒的时候陪笑脸,但是还远远达不到说哭就哭,能够自由转化哭和笑的地步。 之所以流眼泪,是因为触景生情,在编故事的过程中,想起了前世所在孤儿院的院长。 当年院里穷,买不起文具,院长却认为再苦也不能拉下文化知识,坚持要教孩子们读书。 他写第一个字的时候,用的就是树枝。 “十年前小郎才五岁吧,小小年纪就能想着替父亲分忧,孝心着实可嘉。 日后你若成名,此事必然流传天下,成为一段佳话!”萧姓老者夸赞道。 “先生谬赞了,小子终究还是没能帮上父亲……”许泽轩感慨。 ps:别问,问就是起点孤儿院。 第17章,妥了(求推荐,求收藏) 随着聊天的深入,两人渐渐熟悉起来,许泽轩作为小辈,首先自报家门,坦白了自己的年龄和出身。 有才华的人,通常都是能够受到重视的,萧姓老者并没有因为许泽轩出身贫寒,而有所轻视。 在老者的示意下,悟净小和尚同样把老者的身份,告诉了许泽轩。 这老者姓萧名禹,出身相当尊贵,祖父是后梁宣帝萧詧,父亲是后梁明帝萧岿,就连他的姐姐也不简单,乃是隋炀帝杨广的妻子,历史上很有名气的萧皇后。 “原来是萧公当面!”得知萧禹的身份后,许泽轩喜不自胜。 宋国公萧禹,在贞观年间六次拜相,又六次罢相,虽然位极人臣,之后更是名列凌烟阁二十四功臣第九,但并不得李世民器重。 其中原因主要有两条,其一他是武德旧臣,政治主张跟李世民有冲突。 几乎所有的武德旧臣,都主张以霸道治天下,希望用严刑峻法震慑百姓。 而李二却更倾向于用王道治天下,施行仁政。 其二,他这个人的性格太直,说的好听是光明磊落、刚正不阿,说的不好听就是不懂变通,不知道怎样去处理人际关系。 正因为他的这种性格,导致他和许多大臣交恶,其中比较典型的就有房玄龄跟杜如晦。 说实话,萧禹如果出身差点,根本混不来官场,更不要谈坐上宰相之位。 许泽轩想要找靠山,这样的人绝对算不上一个好选择,但他之所以会欣喜,偏偏还就是因为萧禹的性格。 许泽轩定小目标时,就计划通过给李二献礼,从而进入皇帝陛下的视线。 但现在的问题是,他要献礼,却找不到合适的人。 本来武士彟是最佳人选,可系统给安排的这个靠山,根本不在长安。 换一个人吧,倒也不是不可以。 可换谁好呢? 熟悉的名人,许泽轩目前的地位不够,一时半会根本结交不上。 不熟悉的官员,我连你是谁都不知道,万一你把我准备献上去的东西占为己有,我找谁说理去? 现在好了,担心不存在了。 萧禹此人光明磊落,公正不阿,不就是帮自己献礼的最佳人选吗? 遇到这样的人,许泽轩能不高兴吗? 当然高兴归高兴,现在还不是送礼的时候。 以萧禹的性格,要让他心甘情愿给李世民送礼,难度还真不小。 唯有把事实摆在对方面前,让对方见证,这礼物真的对国家、对百姓有好处,他才能放下自己的骄傲,去做平时不愿意做的事。 为了方便下次见萧禹,许泽轩不得不提前打好招呼:“小子和萧公谈话很是愉快,有心为萧公画上一副画像,无奈今日天色已晚,就算马上动笔,多半也来不及了。 而今日过后,小子又要离开长安。 田里的庄稼即将成熟,作为庄户人家,小子必须把精力放在秋收上。 秋收少则二十多天,长则月余,小子一时半会,怕是抽不开身。 等忙完了,倒是有时间给萧公作画。 如果萧公不嫌弃我的作品,等忙完这段时间,小子定然要给萧公画上一副。” “像你这样的绘画高手,整个大唐都找不出几个,愿意给老夫画像,那是老夫的荣幸,老夫又怎么会嫌弃?”萧禹可是才见识过许泽轩的本事,对方的画作惟妙惟肖,栩栩如生,他又怎么会嫌弃。 许泽轩欣喜道:“萧公不嫌弃就好,等过段时间小子得了空,会在第一时间动笔。” 话说到这里,他似乎又想到了什么,转身对悟净小和尚说,“只是到时候还要麻烦小师傅帮忙转交!” “哪里还要劳烦他人,你拿着此物,直接来老夫府上寻我便是!”没等悟净接话,萧禹就抢先道,一边说还一边解下自己随身携带的玉佩,塞给许泽轩。 许泽轩伸手接过,微微扫了一眼,只见这玉佩上刻着吉祥如意、长寿多福之类的吉祥话,还有宋国公府的标记。 玉自然是好玉,只不过这是块新玉,把它当成拜见萧禹的信物,那肯定是没问题的。 若是还要想用它干点别的,比如说认为有了这块玉,就可以借宋国公的势作威作福,那绝对是不行的。 虽然对方给的不是什么重要的信物,不过许泽轩的目的,终究还是达到了。 只要有了这东西,他就随时可以去见萧禹,对于这个结果,他很是满意。 小心翼翼的将这块玉收好,许泽轩这才重新来到画板前,将上面的画纸取了下来,递给了一旁的悟净。 悟净小和尚小心翼翼接过画纸,又仔细的看了两眼。 画纸左半部分,画的是慈恩寺内的景色。 古寺中,梧桐树下,落叶纷飞,玄奘手持一根禅杖,仰望天空。 一阵微风吹过,吹起了他的僧袍,衣袂飘飘,此时此刻的玄奘,仿佛要乘风而起,全不似凡人。 画的上方,还有一行颇有禅意的小字。 “身是菩提树,心如明镜台,时时勤拂拭,勿使惹尘埃。” 画的右半部分,画的依旧是慈恩寺,景色没什么不同,画中人也没换。 只不过画中玄奘的相貌,较之左半部分要苍老了一些。 相貌虽然苍老,不过玄奘的神态愈发宝相庄严,已经有些接近那大雄宝殿内的佛陀。 图画的留白处,同样有几行小字,写的是:“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 一幅画,左半部分画的是出发前的玄奘,右半部分画的是出发后的玄奘。 两首偈子(佛教的诗),后者明显比前者高出一筹。 这幅画一拿到手里,悟净小和尚立刻就明白了其中的含义,许泽轩这是希望玄奘大师一路顺风,归来之时,能在佛法上更上一层楼楼。 “诗好,画也好,这字更是铁画银钩,遒劲有力,假以时日,或可比肩飞白体。”萧禹原本只是欣赏许泽轩的画,如今又看到了留白处的小字,和那两首很有禅意的小诗,不由又高看了对方几分。 若不是发现他的管家已经在不远处探头探脑,萧禹还真的想跟这小家伙多说会话…… 第18章,安抚 慈恩寺内香火旺盛,往来的信徒中,从来不缺乏达官显贵。 许泽轩的画作,被玄奘留在了寺里,因此得以进入这些人的眼中。 唐代是一个包容并蓄的时代,文化百花齐放。 达官显贵们接触多了新鲜事物,几乎没有人排斥这种全新的绘画方式。 许多人见过许泽轩的素描画之后,皆是惊叹不已,就连中国十大名画之一《步辇图》的作者阎立本,都动了和许泽轩交流画技的心思。 按理来说,画作得到名家的认可,又得到许多贵族的喜爱,许泽轩应该出名才是。 可事实上,他的名气仅在很小的圈子里流传。 因为,大家的注意力,很快就被另外一件事,给吸引了过去——长安城周围,提前出现了大规模的降霜。 提前降霜,会冻伤农作物的根茎叶,影响植株光合作用。 偏偏光合作用又是植株产生养分的最重要途径之一。 在谷物结穗之前,营养出现断层,必然导致颗粒重量下降,造成大幅度减产。 对于关中百姓来说,这次提前降霜,无疑是一场巨大的灾难。 …… …… 贞观元年,农历八月十三日,清晨。 许泽轩起了个大早,简单的洗漱过后,正在院子里锻炼身体,突然看见自己的小厮二虎,急匆匆的跑到过来。 “小郎君,小郎君!”二虎一边跑一边喊,眉宇间充斥着焦急之色。 “出了什么事,你怎么这么慌张?”许泽轩停下了手上的动作,拍着二虎的肩膀,示意他稍安勿躁。 二虎哪里安静的下来,神色慌张的指着屋外道:“小郎君,大事不好咧。 今日提前降了霜,好多庄稼都被冻坏! 佃户们忙活了大半年,眼看就要丰收,却遇到这事,一个个都快急疯了!” “急疯了?他们在哪?快带我一起看看去!”许泽轩迅速用毛巾擦干了头上的汗珠子,指着门外道。 “诺!”二虎领命,立刻小跑着在前面给许泽轩引路。 许家庄不大,种植庄稼的地方,离许泽轩的小院也不远。 两个十几岁的半大小伙,全力以赴之下,很快就到了现场。 “老天爷啊,你咋就突然降霜咧!”庄稼地里,有人一边围着庄稼转悠,一边大声咒骂。 “眼看庄稼就要熟咧,这一降霜……庄稼被冻坏了大半,明年可咋过啊!”有人仰天长叹。 “呜呜~~”有人小声啜泣。 咒骂声、呜咽声,不时在耳边回荡,许泽轩看着这些衣衫破旧、满面风霜的农户,心中免不了生出了怜悯之意。 古代百姓的日子,当真是一言难尽。 农民、农民,顾名思义,指的是以务农为生的百姓。 这些百姓忙碌了一整年,一家人都指望着丰收过后能吃顿饱饭。 然而天降横祸,一场霜灾落下,一整年的劳动成果,瞬间被毁大半。 对于家中本就没有什么积蓄和存粮的人来说,几乎等同于断了生路,也难怪佃户们会有这样的表现。 “幸亏我早就做了准备,否则这些人,怕是很难熬过今年的霜灾和明年的蝗灾。”许泽轩有些庆幸。 他虽然穿越到了地主家,可刚穿越那会,家里根本算不上富裕,就算有心帮忙,也力有不逮,如今却是不一样了。 这大半个月来,他通过买卖家具赚了不少钱。 除了支付税收、结算工钱外,这些赚来的钱,多半被他用于购买粮食。 家中有粮,心中不慌。 有了能力,他自然不会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佃户挨饿。 当然,帮忙归帮忙,升米恩斗米仇的道理他还是懂的。 佃户想到他家吃饭没问题,但这饭可不能白吃,必须帮他干活。 既然早就打定主意帮助这些人,许泽轩安慰起他们来,也显得理直气壮。 只见他踏前一步,扯开嗓子喊道:“诸位稍安勿躁,且听我一言。” “老天爷啊……”许泽轩这声喊,起到的作用有限,咒骂声虽然小了些,但依然在继续。 许泽轩眼见没能控制住场面,忍不住再度拔高音量,咆哮道:“你们还想不想吃饱饭,不想的话就继续骂,想的话就好好听我说话!” 和颜悦色的跟这些人说话,他们不搭理,许泽轩这么一喊,佃户们先是一愣,随后纷纷闭上了嘴。 仅仅半分钟,咒骂与抽泣声迅速止住,十多个佃户齐刷刷的看向了许泽轩。 “这场霜灾,害了不少庄稼。 今年大家的收成,怕是只有往年的两三成。 不过大家也不要急,办法总比困难要多。”许泽轩信心十足道。 “办法比困难要多?主家有啥好法子,能不能先跟大家透个底?”问话之人,是许家庄除了福伯外,年纪最大的老人。 这老人姓李,五十岁,大家都叫他李老汉。 许泽轩本来是打算把部分计划告诉给这些佃户的,不过之前吃了一次亏,知道说多了没用,所以只是道:“什么法子你们不用管,到时候只要听我命令办事就成。 总之只要手脚勤快,办事不出差错,接下来的几个月就饿不着。 不但你们饿不着,连你们家里人也饿不着。” “连家里人都饿不着?”许泽轩这么一说,佃户们的脸上,立刻露出了喜色。 许家虽是地主,却从不苛待佃户,平日里修桥铺路,名声也好。 如果换成一个月前,佃户们还会怀疑许家有没有那么多粮食。 可前些日子,许家运粮的场面,他们可都是亲眼见过的。 信誉好,家里又不缺粮,而且还当众承诺,只要听话、干活不出差错,就能让全家人饿不着,佃户们哪里还有不信的道理。 “有什么活,主家只管吩咐一声便是,俺们一定给主家办好!” “是啊是啊,我们都听主家的!” 短短的功夫,悲伤的气氛就散去了大半。 “那各位先忙着,一场霜灾虽然害了不少庄稼,不过多少还是能收些粮食的。 等过了这段时间,大伙再来我府上,倒是定然不会让大伙失望。”许泽轩做完总结性发言,便在众人的恭送声中,回了自家小院。 第19章,病 佃户们依旧在田间劳作,许泽轩则回到了家,美滋滋的喝上了小米粥。 助人为乐自然是让人愉快的,但如果在助人为乐的同时,还能兼顾自己的正事,就更让人愉快了。 许泽轩的正事,无非是完成自己的小目标。 作为一个穿越者,只身来到初唐,没带土豆,也没有玉米,更没有随身的系统,想要迅速出人头地,所能依仗的,便只有那几件传说中的穿唐必备神器。 这些神器迟早要送出去,不过什么时候送,这可是有讲究的。 同样的东西,在不同的时间段送出去,所得到的结果,很可能是雪中送炭和锦上添花的区别。 如果让许泽轩来选,他当然会选一个最佳的时间节点。 现在秋收即将结束,就是送曲辕犁的最佳时机。 或许有很多人会认为,送曲辕犁的最佳时间点是春耕前。 其实不然,春耕只是其中一个时间节点。 事实上,古代的农民,并不是只在春耕时翻地,在秋收后,入冬前,也同样要翻地,同样要用到曲辕犁。 民间有句俗语叫做瑞雪兆丰年。 瑞雪为什么会兆丰年? 其中有一个原因是,积雪融化时,会吸收土壤中的热量,从而冻死钻入土中的害虫。 可大雪并不是年年下,如果那一年不下大雪,难道就任由害虫钻入泥土里过冬,到了来年钻出来祸害庄稼? 当然不是! 古代农民或许不晓得那么多现代的科学知识,但经过了无数代人的摸索,总能总结出一些经验。 比如他们会花大力气,在入冬前翻地。 其主要目的,就是把刚刚陷入冬眠的虫子,从泥土里翻出来,冻死它。 “距离下一次春耕,还有半年时间,距离入冬,也有大半个月。 许家庄虽然没有歹人,不过太早把曲辕犁弄出来,终归有被人学去的风险。 其他东西被学去也就罢了,曲辕犁可是我踏入官僚阶级的资本,可万万不能被学了去。 所以……制作曲辕犁的事情还得暂时放一放。 趁着这几天还不算太冷,先把前两天完成的萧禹画像完善一下,顺便想一想该怎么带领佃户们脱贫致富!” 小口小口的喝完了碗里的小米粥,许泽轩缓缓从椅子上站起,迈着小碎步朝书房走去。 …… …… 这两天,许泽轩都在给萧瑀画画。 而远在长安城的萧瑀,却在跟人辩论。 长安,太极宫。 李世民刚刚结束早朝,正准备回宫休息一下,突然有宫人来报,说边关有重要情报上奏。 李世民一听,心里立刻一个咯噔,从宫人手中一把抢过奏折,迅速翻开看起来。 一目十行的看完,他心里总算长长的松了口气,边关传来的确实是重要情报,不过却不是坏消息,而是好消息。 事情还要从几年前说起。 几年前,颉利可汗认识了汉人赵德言,对他大加重用。 赵德言恃势专权,大量地改变旧有风俗习惯,加强可汗的权力,政令也变得繁琐苛刻,使突厥各部落首领大为不满。 颉利可汗又信任各胡族人,而疏远突厥本族人。 这些胡族人贪得无厌,反复无常,干戈连年不息。 胡人、赵德言,已经把突厥弄得鸡飞狗跳,但颉利可汗似乎一点都没察觉。 去年,草原上下了一场大雪。 雪深达数尺,牲畜多冻死,加以连年饥荒,百姓都饥寒交迫。 如果是贤明的君主,遇到这种情况,一定会想办法救济百姓。 但颉利可汗不,他依旧自顾自的享受,还因为经费不足,向各部落征收重税。 从此之后,突厥各部落上下离心,怨声载道。 到了今年,各部落首领终于忍受不了颉利可汗的暴政,开始反叛。 镇守边关的将领,右卫大将军柴绍得知这个消息后,立刻意识到这是一个攻击突厥的好机会。 不过没有皇帝的首肯,他可不敢做挑起边衅,引发两国大战的事情。 擅自出击不行,不出击又怕错过这样的良机。 再三思虑之下,柴绍命人取来纸笔,把自己收集到的情报,都写在奏折中,并用600里加急,送到了李世民的面前。 李世民拿到奏折后,一时间也拿不定主意,于是就找来了自己的人左右手,当朝的两位仆射——萧瑀和长孙无忌,询问他们的意见。 “两位爱卿,现在突厥正逢内乱,你们说我是利用这个机会,兴兵攻打突厥好?还是继续奉行和平政策好?” 萧瑀听完,也不跟长孙无忌商量,直接就说:“臣觉得应该兴兵攻打突厥。 自古以来,都是强国吞并弱国,由圣名的君主一统天下。 陛下你是明君,这天下本来就该是你的,所以应该立刻攻打突厥。” 其实萧瑀这话本身没毛病,几年之后,李二陛下也确实派兵攻打了突厥,问题就出在,他说这话的时间太早了一点。 为什么这么说? 武德九年的八月三十日,李世民才刚刚跟颉利可汗签订了渭水之盟。 如果大唐真的有实力消灭突厥,李二会忍气吞声吗? 现在距离渭水之盟还不到一年。 一年前没实力,一年后就有实力消灭突厥了? 这又不是玩游戏,直接可以暴兵。 至少也再等几年,让百姓多休养几年生息吧? 萧瑀这话本身没毛病,听上去也好听,又是明君,又是圣主的,不过李世民并没有表态,而是把目光投向了长孙无忌。 长孙无忌长的白白胖胖,一幅人畜无害的样子,但肚子里的弯弯绕绕可不少。 他仔细思考了片刻,清了清嗓子道:“开战也不是不行,不过我们国家现在最需要的是休养生息。 当初,上任尚书左仆射封德彝提议把中男征入府兵的时候,刚开始陛下是同意了的。 不过前些日子,陛下听了魏征的劝谏,不是又改变看法了吗? 魏征典故用的好啊,竭泽而渔,不是没有收获,而是明年收不到鱼。 臣觉得,从长远来看,我们还是不出征为好。 只要突厥不来进攻我们,我们就奉行之前的和平政策。 当然,突厥狼子野心,也不能不防,多派人马,严加戒备是必须的!” 萧瑀从皇帝的角度出发,认为应该兴兵。 长孙无忌从国家的角度出发,认为应该休养生息。 两人就这样争执了起来,李二陛下思考再三,还是决定采纳长孙无忌的意见。 为此,萧瑀很是郁闷。 他的意见,已经不是第一次被否决了。 皇帝都不听他的意见,莫非自己的政治生命就要结束了吗? 萧瑀本来心高气傲,为唐朝筹划多年,建树颇多,如今居然被这样冷落。 他越想越气,悲伤之下,竟然生了一场大病。 第20章,竹篾 萧禹病了,需要静养,不见外客。 当送福伯把这个消息带回来的时候,许泽轩整个人都不好了。 曲辕犁都做好了,萧禹居然病了。这个突发事件,无异于一记晴天霹雳,给了许泽轩重重一击,使他之前的谋划,都成了空。 “没了张屠夫,难道就不吃带毛猪了? 我还就不信了,以我的能力,会连个帮忙送礼的人都找不到……” 哼哼唧唧,一个人在角落嘀咕了好半天,许泽轩终于重新打起了精神,再度振作起来。 日子终归还是要过下去,既然一时半会找不到人,替自己献上曲辕犁,那他就先做好手头的事。 “二虎,二虎!快过来!”心里这么想着,许泽轩立刻朝不远处的二虎招手。 “小郎君,可是有什么吩咐?”自从挣到钱后,许泽轩就给家里添了2个仆人。 有人分担了活计,二虎手头的事情,也就没那么多了。 除了给小郎君打扫卧室,其余的时间,多半都是跟在许泽轩左右。 许泽轩叫二虎的时候,他正在擦一张椅子,听到小郎君叫自己,立刻放下手里的抹布,跑了过来。 许泽轩问道:“二虎,先别忙了,我来问你,秋收是不是已经告一段落,佃户们可都忙完了?” 二虎道:“回小郎君的话,佃户们昨日就忙完了。” 说到这里,他轻轻的叹了口气,又接着道,“今年害了一场霜灾,收成只有往年的3成,若不是小郎君心善,免了佃户们的租子,他们怕是撑不过这个冬天。” 许泽轩摇头道:“就算熬过了冬天又如何? 还不是要春耕,家里没粮,肚子空空,哪来的力气干活? 这样,你去跑一趟,告诉佃户们,都到我这里来,我有事跟他们说。” “诺!”二虎点了点头,脚步飞快的跑出了门。 …… …… 平日里,主家找佃户说话,佃户们或许还会磨蹭一段时间。 不过今时不同往日,现在佃户们正在为自己的生计发愁。 而许泽轩之前又承诺过,说等他们忙完了秋收,就忙他们想办法。 到时候他们只要听话,只要把活干好,就让能他们甚至他们的家人吃饱饭。 关系到肚皮问题,这些佃户那里还敢耽搁,生怕去晚了就轮不到自己,一个个比兔子跑的还要快。 二虎前脚刚刚通知完,后脚一群人就呼啦啦的来到了许泽轩家的大门口。 “很好,这么快人就到齐了!”许泽轩看着额头见汗的十几个佃户,满意的点了点头,继续道,“半个多月前,我向你们承诺过,会给你们想办法,让你们甚至你们的家人吃饱饭。 那时候,你们可能还有些不相信,我怎么会好心?现在我就跟你们直说了。 福伯对你们很满意,经常跟我叨唠,说想要找这么好的佃户不容易。 福伯是我的长辈,他说你们好,那你们干活肯定是好的。 这么好的佃户如果饿死了,来年谁帮我种地? 所以呢,我就决定帮大家出出主意,让你们先把这个冬天熬过去!” 事实上,许泽轩的出发点就是为了救这些人。 之所以会这么说,主要是跟佃户们打了几次交道后,发现自己说好话这些人反而不信。 反倒是说难听一点,把自己说的坏一点,这些人一下子就信了。 所以他才把自己塑造成一个想要继续剥削佃户的形象。 “哈哈哈!”佃户们得到了许泽轩的夸奖,各个眉开眼笑。 原先还存在的一丝丝疑虑,瞬间烟消云散。 原来主家出粮是为了来年自己继续帮他干活,这就说的过去了。 其他他们不敢打包票,但是在地里刨食了大半辈子,论起种田的手艺,他们可不认为自己会比其他人差。 至于继续受剥削,在这个年代的人看来,那本是理所应该的事。 为什么古代农民,会以宗族为单位,为什么他们要依附地主? 自己单干,收入不用上交,少一层盘剥,难道不是更好吗? 当然更好! 古代农民不是没有想过,而是不能。 搞农耕是需要看天吃饭的,要懂得农时和天文。 这一点,现代人可以靠着日历、天气预报解决。 但古代人不一样,不说有没有日历,就说古代人认字率那么低,有几个农民认识字? 不懂农时,背不出二十四节气,他们靠什么来种地? 单纯凭一把力气,就能把地种好? 自古以来,为什么读书人就能高高在上,受到百姓的尊敬? 除了科举能当官之外,还有一个原因,就是认字。 认字之后,就可以看懂各类农书和历法,通知什么节气,相对应的要采取什么行动、措施。 民以食为天,这句话放在任何时候都是对的。 地主、宗族正是靠着掌握、或者垄断者农业知识,天时历法知识,农民才不得不依附地主。 当然,上面说的,还只是其中的部分原因,另外还有其他因素。 比如农田要浇水。 古代水资源紧张,常常会出现抢水事件。 无论是兴修水利、还是抢水,这都不是一家一户能做的了的,必须依靠整个宗族的力量,或者由地主带头才行。 “小郎君需要我们做什么尽管吩咐,庄户人家别的没有,就有一把子力气!”笑了一阵子,佃户中年龄最大的李老汉率先开口道。 “行,那我就不客气了!”许泽轩点了点头,指着身边的一个竹篾问道,“这东西你们都会编吧?” 众人的视线,顺着许泽轩手指的方向看了一眼,然后齐齐点头。 编竹篾可不是什么难事,古代人可不像现代人,家里缺了东西,第一时间就想到买,他们的动手能力可是很强的。 编竹篾,不说每个人都会,但是底层百姓中,还是有不少人掌握这门手艺的。 “会编就好,我今天交给你们的任务,就是照着我那竹篾的样子,多编几个。 到了申时,我会来验收。 到时候谁编的最多,编的最好,我就奖励他一斗粟米。” “诺!”虽然不知道,许郎君要他们编拿样式古怪的竹篾用来干什么,但众人还是纷纷领命而去。 “小郎君,你要佃户们编竹篾作甚?”众人离开后,二虎摸着脑袋问道。 “到时候便知!”许泽轩卖了个关子。 第21章,鱼 有句话叫做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 许泽轩有能力,也有实力帮助自己的佃户,但他能帮的了一时,帮不了一世。 让这些人靠干活换取粮食固然好,但如果可以传授佃户们一些法子,使他们有能力在灾荒中撑得更久,这无疑更好。 许泽轩准备传授给这些人的法子,就是捕鱼。 他让佃户们编的竹篾,则是鱼笼。 唐时长安城附近,水资源还是很丰富的,有八水绕长安一说。 所谓的八水,分别指的是泾、渭、灞、浐、沣、滈、潏、潦八条河。 这八条河,除泾、渭两水外,其余六水都发源于秦岭。 许家庄同样位于秦岭附近,且周边的水源十分充沛。 许泽轩正是因为注意到,距离许家庄不远的潦河之中,有着不少活鱼,这才让自己的佃户编织鱼笼。 深秋时节,固然不是鱼虾最为活跃的时间,不过只要潦河水没结冰,多少还是能有些收获的。 申时一刻,许泽轩检查完了众人制作的鱼笼,便带着他们来到了潦河边。 “主家,您带我们来水边作甚?”待众人停下脚步,有一个佃户好奇的问道。 “带你们来水边,自然是为了捕鱼。”许泽轩淡淡道。 “捕鱼干啥?”那人继续憨憨的问。 “捕鱼当然是为了吃,还能干啥?”许泽轩翻了个白眼,没好气道。 “鱼又不好吃!”那人嘀咕,只是话刚刚说出口,就被身后的李老汉,一巴掌拍在了后脑勺上。 “叔,你干嘛打我!”那人摸着后脑勺,一脸蠢萌的望着李老汉。 “为什么,你还敢问为什么?灾年能有吃的就不错了,哪里还顾的上好吃不好吃?当年你叔我为了活命,连观音土都吃过。 主家这是在教我们活命之法,你不感谢也就算了,还问东问西,哪那么多问题。”李老汉大声训斥完自己的侄子后,似乎意识到了什么,突然弯腰给许泽轩行了一个大礼。 一众佃户见状,先是一愣,随后也纷纷反应过来,接二连三的给许泽轩行礼。 “李老汉你们这是做什么,快快起来!”许泽轩忙伸手去扶,如果是同辈给他行礼,他厚着脸皮也就接了,毕竟确实有恩于人。 可一个老头给自己行礼是怎么回事,这不是折他寿吗? 许泽轩伸手要扶众人,没想到这群佃户还挺固执,好说歹说都没用,最后他还是用了老办法,说再这样就不教他们了,这些人才不情不愿的起身。 搞定了佃户,许泽轩便开始示范用鱼笼捕鱼。 用鱼笼捕鱼并没有难度,关键在于两点。 其一是鱼饵。 想要吸引到鱼,就必须有能让鱼产生兴趣的东西。 蚯蚓就不错,这东西气味大,容易找,后世农村就有很多人用蚯蚓作鱼饵。 其二是鱼笼的位置。 因为鱼儿通常会在水草附近寻找食物,所以下鱼笼,最好是找水草比较多的地方。 另外还要注意,鱼笼一定要有一部分留在水面上,固定鱼笼的桩子一定要插牢,以免大鱼进了笼子,把笼子拖入河中。 许泽轩一边说,一边示范,很快就固定好了第一个鱼笼。 佃户们在他的指导下,分工十分明确,一些人负责挖蚯蚓,另一些人则负责安放鱼笼。 人多力量大,很快30来个鱼笼,就被全部放在了水里。 “行了,就这么放着吧。 明天天亮之后,大家再来这里把笼子收回去。 如果方法奏效,我们捕到了鱼,大家明儿个再多编几个这样的笼子。 放笼子、挖蚯蚓都不是难事,家里的小孩也一样可以做,只要注意安全,以后这事完全可以交给孩子们。” “喏!”佃户们互相看了一眼,纷纷应是。 如果许泽轩这方法真的能捕上鱼,对他们来说,绝对是一个好消息。 鱼虽然腥味大,不太好吃,也不容易饱,但终归是食物,是食物就能充饥。 更为关键的是,捕捉这些食物不用花多少力气,只要早晚各放一次鱼笼,各收一次鱼笼即可。 “一定要成功啊!” 很多人都以为,这就是许泽轩说能让家里人也吃上饭的方法。 关系到能否填饱肚子,佃户们自然格外上心。 第二天凌晨三四点,天还没亮,这些人就不约而同的起了床,结伴来到了河边。 “李老伯,您年纪最大,见识最多,您看我们是现在就起鱼笼,还是再等等?”到了河边,众人围着鱼笼子转了好几圈,终于有一个急性子,忍不住率先开口道。 “主家说了,要等天亮了才能收,那我们就等天亮,左右也没多少时间!”李老汉其实也很着急,不过作为长者,他得沉得住气。 “那成,我们再等等!”众人达成了共识。 此时距离天亮还有一段时间,他们也没干耗着,捡了些枯枝败叶堆在一起,点个火堆。 借着火堆散发出的光芒,这些人各自埋头挖起蚯蚓来。 “喔喔喔~” 公鸡的打鸣声,从不远处传来,伴随着这声音,天地间终于有了一丝亮光。 眼见天色开始放亮,李老汉再也沉不住气,随意挑了个鱼笼,将之从水里拉了上来。 “给我起!”低喝一声,李老汉轻轻用力,不大的鱼笼,迅速被他给提溜了起来。 借着火光和刚刚冒出头的阳光,李老汉拔开鱼笼顶部的塞子往里一看,这一看立刻让他发出了一声惊呼:“嘶,好多鱼,这怕是三四斤吧!” “三四斤?叔,快让我看看!”李老汉的侄子,听到老汉的话后,立刻把脑袋凑了过来。 “哇,果然有很多鱼,有大黄鳝,还有不少泥鳅。”这人看到鱼笼里的东西后,也是惊呼一声。 “主家教的办法如果有用!”其余佃户们互相看了一眼,不约而同的来到河边,抓起了最近的一个鱼笼。 “哗啦啦。” “扑腾、扑腾。” 一时间鱼笼出水的声音和鱼尾巴怕打水面的声音,响彻在众人耳边。 众人仔细轻点了一番,发现这三十多个鱼笼,足足让他们捕捉到了七八十斤鱼货。 七八十斤当然是不够这些人吃的,可他们昨日只是编了两个时辰的鱼笼,就得到了这么多鱼。 如果多编一些时间呢,如果让家里人帮忙一起编呢? 只要鱼笼的数量足够,多的不好说,一家分个十斤、二十斤还是可以做到的。 这么一来,短期内的粮食问题,就解决了大半。 第22章,村长现 许泽轩不仅传授了佃户们捕鱼的方法,还把如何去腥的窍门,教给了这些人。 抽去鱼体内的白筋,如果是草鱼和鲤鱼,还要把它们的背胫去掉。佃户们按照许泽轩传授的方法进行处理之后,发现鱼的腥味果然淡了很多。(初唐不禁鲤鱼。) 鲜、嫩、爽口,原本一道十分难吃的菜,居然变成了罕见的美味。 这下子,佃户们纷纷大喜。 通过捕鱼尝到了甜头的这些人,终于彻底放下了心结,对于能否熬到明年秋收,充满了信心。 许家庄庄户的脸上,重新焕发出了笑容,但长安城周边的大部分农民,却笑不出来。 提前降霜给他们造成的打击,着实不小。 小部分霜灾不严重的,粮食减产两成。 大部分严重的,粮食减产六成到七成。 早在大半个月前,朝廷就讨论过霜降的问题,只是当时,因为不清楚具体的受灾情况,所以大家没有深入讨论。 如今秋收结束,这个话题,自然被重新提了起来。 …… …… 长安城,太极宫。 李二陛下头戴通天冠,身披蟒龙袍,高坐于龙椅之上。 文武大臣分为两列,依次跪坐在他的下首。 尚书左丞魏征突然出列,稽首朝李二恭敬行了一礼后道:“昨日臣外出时,看到许多百姓都面带忧色。 仔细一问,这才恍然,上次的霜灾,害了不少庄稼,大部分百姓今年的收成,比往年降了不少。 关于此事该如何处理,还请陛下明示。” 李世民闻言,瞧了一眼立在上首的长孙无忌,淡淡道:“辅机可有什么要说的?” 长孙无忌出列道:“起奏陛下,前些日子,臣就派了人手外出走访,统计此事。 只是手下可用的官员不多,统计又需要时间,这才没有及时汇报此事。” “人手不足?”李二皱了皱眉头,仔细想了想,觉得长孙无忌这话,还是很有根据的。 为了节省开支,李二上台之初,就裁撤了不少官员。 如今中央政权机构中的文武官员加起来,也只有650多个。 历朝历代,从来没有哪个时期的官员如此之少,长孙无忌说人手不足,也是情有可原。 “我们等得起,百姓却等不起,还是早些拿出章程,安抚百姓的心才是正理。 辅机既然说人手不足,那朕就给你人手!”李世民思考了片刻,当即大手一挥,点了几个官员,让他们也去民间走一遭。 魏征作为提出问题的人,自然免不了。 只是让大家跌破眼镜的是,程咬金这夯货也被拉了壮丁。 …… …… 程咬金很郁闷,心想不就是前段日子喝酒时,多敬了你几杯,至于拉我做壮丁吗? 当然,郁闷归郁闷。 程咬金是个十分分得清轻重的人,当然不会不知道,国家大事不容儿戏,所以真的到了办事的时候,还是十分用心的。 老程带着自己的家将部曲,一连走了好几个村庄,发现情况确实不容乐观。 大多数庄户,减收五成以上,受灾厉害的甚至减收7到8成。 “哎~”老程出身虽然不错,不过隋末连年战乱,就连李世民打仗的时候都出现过吃不饱的情况,他身为部将,自然也是过过苦日子的。 轻轻叹息了一声,老程挥了挥手,示意部将跟上,继续朝下一个村庄走去。 就这样,他们来到了距离长安城五十里外,终南山脚下的许家庄。 “天大不算大,云彩来了遮住它。 云大不算大,狂风来了吹跑它。 狂风不算大,墙头来了遮住它。” 刚靠近许家庄,一首另类的童谣,就传入了程咬金的耳中。 听到这一声声童音,老程心中一喜,想着其他村庄都愁云惨淡,一幅凄苦之相,小娃娃们各个老实的很,都乖乖的待在家里,不敢乱跑。 而这里的娃子,居然还有心情唱童谣,想来这庄子今年的收成肯定不错! 心里这样想着,老程已经带着家将,来到了几个娃娃的身边。 古代农村人见识少,小孩子怕生很正常。加上程咬金穿着不凡,长相又十分威猛,一下子就把小孩子们吓到了。 见到程咬金出现,他们歌也不唱了,一个个乖得跟鹌鹑似的。 对于这种事,老程早已司空见惯,知道就算自己勉强挤出笑脸,小娃娃们也不一定会放松下来,反倒是有可能会哭。 所以他索性也就不装和蔼可亲了,直接指着一个小娃娃道:“去~把你家大人找来,某有话要问。” 几个小孩子闻言,互相对望了一眼,随后像一阵风一般跑光了。 不过这些小屁孩倒是没有乱跑,而是真的如程咬金吩咐的那样,跑回家找自家大人去了。 孩子们离开没多久,以李老汉为首的几个庄户,就出现在程咬金的面前。 “这位贵人,听我家娃子说,您要找老汉问话?” 程咬金点了点头道:“老夫从长安城一路走来,看到很多村民都愁云惨淡,一幅祸事临头的样子,唯有你们村子,从里到外透着不同。 小孩子依旧在外面蹦蹦跳跳,莫非你们的庄稼,没有被霜灾祸害?” “谁说没?俺们今年的收成,只有往年的三成!”李老汉愤愤道。 “只有三成,这倒是奇怪了,庄稼减收如此之多,你们怎么还能高兴的起来?”程咬金追问道。 “那还不是因为主家帮我等想了个法子,让俺们看到了希望?”李老汉答道。 “什么法子?”程咬金眼前一亮,来了兴趣。 不过他明显是白高兴了,李老汉没读过书,人可不傻。 鱼货的数量再多,终归也是有定数的。 万一法子被人听了去,大家都去捕鱼,自己村里人吃什么? 程咬金见李老汉低着头不说话,下意识的一瞪眼,又很快意识到自己面前的只是个普通百姓,怎么能跟对方一般见识。 于是他又换了个问题道:“是老夫多嘴了,那是你们的秘方,岂可轻易示人? 这问题我不问了,问问老丈的主家是谁,住在哪里总没问题吧?” 李老汉很满意程咬金的识相,点头指着不远处的一个小院道:“主家姓许,小郎君名泽轩,就住在那头的小院中。” “许泽轩……似乎有点耳熟。”老程掏了掏耳朵,感觉好像在哪里听过这名字。 一旁的程三听到家主的嘀咕,忙上前一步,凑到老程耳边道:“前段时间,长安城出了个丹青圣手,似乎就是这个名。 另外,老仆好像还听说,西市那桌椅铺子,就是许家开的。 说起来,许小郎还欠咱们家一幅画咧!” “岂有此理,连我程咬金的东西都敢欠,某一定要像那小子讨个说法!”老程闻言,一拍大腿,愤愤不平道。 话音刚落,他已翻身上马,带着他的几个家将,一起朝许泽轩所在的小院而去。 第23章,出色的老程 许泽轩很忙,这些日子他一直在研究怎么烧砖。 前世他看人烧砖,觉得很简单,只要土的粘度达标,切好晒干后往炉子里一扔就行。 有人甚至在自家门前,挖个直径五六米的坑,再用泥培弄个窑就能烧。 可看着容易,真的轮到他实际操作的时候,就出问题了。 尝试了好几天,都没能制作出质量上乘的砖来。 “看样子还得多试几次才成……” 颇为郁闷的深呼吸几次,吐出胸中的郁结之气,许泽轩再次投入到了实验之中。 就在许泽轩命人清理窑洞的时候,突然听到不远处传来了脚步声,抬头一看,却是有些日子没见的牛老实。 “牛大哥,出了什么事,你怎么跑的这么急?”许泽轩停下了手中的活计,好奇的问道。 “小郎君,有人找你,看对方的样子,似乎是位贵人!”牛老实喘着粗气道。 “贵人?萧瑀病了,除他之外,我似乎并不认识什么贵人啊!”许泽轩有些疑惑,不过还是本着过门就是客的心思,决定跟牛老实一起回去看看。 …… …… 许家前厅,程咬金一点都没有客人的自觉,正捧着一盒糕点,不顾形象的大口大口吞咽着。 许家的丫鬟甘草看在眼里,急在心里,眼泪都快流出来了。 那梅花糕可是小郎君废了好大力气才弄出来的,如果真被这位客人吃光了,那她定然会受责罚。 “小郎君,你倒是快回来啊!”甘草急得不行,但碍于程咬金的威势,又不敢发作。 “踏踏踏~” 这时,她猛地听到熟悉的脚步声,差点喜极而泣。 其实甘草也是刚入许家没多久,不了解许泽轩的脾气。 如果她多和许泽轩接触一段时间,了解了许泽轩的为人,就不会有这么想法了。 …… …… 许泽轩一回到家,见前厅内有一长相威猛的男子,正埋头吃着糕点,立刻意识到这位就是牛老实口中的贵人,忍不住打趣道:“这位贵人,我家的糕点可还合您的胃口?” “这糕面呈金黄色,蓬松突出,糕身呈玉黄色,棱角鲜明,犹如梅花怒放状。入口松甜香韧,当真是难得的美味,老程我满意的很!”程咬金吃完托盘内最后一块糕点,哑巴了一下嘴,有些意犹未尽的说道。 “老程?莫非阁下就是宿国公、左武卫大将军程咬金?”听到对方自称老程,许泽轩第一个反应就是程咬金。 “小娃子倒是好眼光!”老程哈哈一笑,对许泽轩能一下子猜出自己的身份,十分满意。 “果然是程咬金!”得到对方亲口承认,许泽轩心里一下子乐开了花。 程咬金,大唐最出名的新手村村长,这可是一条很粗的大腿啊。 历史上很多名将,打起仗来战无不胜,在政治上却表现的像个弱智,比如点兵多多益善的韩信,又比如唐朝的军神李靖。 程咬金以勇武闻名,在初唐诸多将领中,领兵打仗的本事只算得上一般,但其眼光独到,更有十分敏锐的政治嗅觉。 当年,李密的瓦岗军被王世充打败后,程咬金和秦叔宝等人被俘投降,王世充都予以重用。 然而程咬金却认为王世充这人不行,对秦叔宝等人说王世充器度太小,像这样心胸狭窄的人,不像是可以一统天下的。 于是当王世充率领军与唐军对阵时,他拉着秦叔宝、牛进达等人向王世充告辞,当场跳槽到唐军阵营。 注意!这一次投唐,是程咬金提出的,秦叔宝等人只是附从。 要知道,当时唐朝虽然势大,可也不是说一定就能打赢这场仗的。 洛阳之战始于武德三年七月。 我们来看洛阳之战之前的一场战役,武德二年三月份到武德三年四月的柏壁之战。 柏壁之战前,宋金刚、刘武周七个月攻克太原,拿下临汾,同时窦建德王世充趁火打劫,占据整个河南瓦岗势力地区,窦建德兵锋直抵黄河,这些人的举动,吓得李渊都想丢弃河东。 后来,李世民好不容易打败宋金刚,俘虏尉迟敬德,但他赢得并不轻松。 根据史料记载,为了胜利,李二和他的部下,连续三天没吃东西,几天不脱盔甲,全军上下唯一的粮食,只剩一只羊。 由此可见,那一战赢得有多凶险。 柏壁之战前,丢了很多地盘,经历过几次大败。 柏壁之战后,军中缺粮。 柏壁之战四月结束,洛阳之战七月开始,短短三个月时间,李唐真的能这么快补足粮草吗?李唐真的有必胜的把握吗?显然是没有的。 如果上面这些还不足以作为证据,我们再来看《旧唐书太宗》中的一段描述。 “七月,(太宗)总率诸军攻王世充于洛邑,师次谷州。 世充率精兵三万阵于慈涧,太宗以轻骑挑之。时众寡不敌,陷于重围,左右咸惧。 太宗命左右先归,独留后殿。 世充骁将单雄信数百骑夹道来逼,交抢竞进,太宗几为所败。” 这里明确指出,李世民差点被王世充打败,由此可见王世充并非没有获胜的可能。 然而程咬金却能在这种局势下,提前做出决断,放弃王世充,投奔李世民,其魄力之强,其眼光之独到,可见一斑。 除了眼光、魄力,程咬金的政治嗅觉,也相当灵敏。 在李渊诸子争位过程中,由于李世民对于储位产生了巨大的威胁,太子李建成想方设法削弱李世民的势力,准备将程咬金外放到康州,不让他留在李世民身边帮忙。 这时候,程咬金力劝李世民采取行动自保,认为如果手臂被砍,性命肯定也不能长久,并表态说自己绝对效死力。 这番劝说,也在一定程度上促成了日后的玄武门之变。 另外,唐高宗显庆二年,程咬金被任命为葱山道行军大总管,作为主将率军征讨西突厥。 过程中,程咬金对前军总管苏定方的正确建议一概不听,对副大总管王文度假称诏命的话深信不疑,更是对王出的各种馊主意言听计从。 结果西突厥首脑阿史那贺鲁逃走,军队无功而返。 作为一个在战场上过了半辈子的将领,程咬金这样的举动,可以说是让人大跌眼镜。 从军事角度来讲,简直是失败的不能再失败了。 但是从政治角度来讲,李治那时候正想方设法处理太宗留下的势力。 程咬金借着这次战事失利而丢官,成功避开了政治斗争,说他老奸巨猾也丝毫不为过。 活的长,政治觉悟高,又是李二的亲信。 让这样一位人物,充当新手村村长,确实在适合不过。 第24章,献计 新手村村长的大腿不能不抱,不过也不能表现的太过急切。 以程咬金的性格,许泽轩若是一味的阿谀奉承、溜须拍马,只会被对方看轻。 想要让对方欣赏自己、接纳自己,最好的方法,莫过于亮出真本事。 心中有了计较,许泽轩迅速抚平了心中的激动,转入正题道:“不知程将军此来,有何贵干?” “老夫说,我是特地来取你小子欠下的画作,不知你信是不信?”程咬金大大咧咧道。 许泽轩摇了摇头道:“小子的画作,虽然闯出了些许薄名,但还不至于让大将军亲自登门。 将军此来,要画应该只是顺带,至于真实目的是什么,小子却是猜不透,还望大将军明示。” 年少成名,却不张狂,待人接物,有礼有节,分析问题,有理有据,许泽轩的种种表现,不免让程咬金高看了一眼。 心中产生出欣赏之意,对于一个少年人又无需拐弯抹角,经过几句简单的对话后,程咬金便直入主题道:“老夫途径你许家庄,见娃娃们唱着童谣,庄户们脸上也没有忧色,下意识的以为庄子上没受霜灾。 仔细问过后才知道,你们庄子受霜灾严重,庄户们之所以全无忧色,是因为你小子给他们想了个法子。 此次老夫前来,就是想问问,你这法子是什么,能否大规模推广?” “原来是这事,小子这法子说来也简单,就是趁着河水还没结冰,让庄户们捕捉些鱼货充饥。 不过,此法只是权宜之计,可解燃眉之急,却解决不了根本问题。 长安城虽然被八水环绕,但鱼货的数量终归有限。 加上过不了多久就要入冬,到时候河面结冰,想要大规模捕鱼就成了奢望。 小子这方法,用来帮助一两个村庄还行,推广的话,怕是没多大用处。”许泽轩摇头道。 “说的倒也在理!”没得到救灾之法,程咬金难免失望,不过这并不妨碍他认可许泽轩说的话。 许泽轩见程咬金点头,马上接着道:“这次霜灾,毁了许多庄稼,为此小子也是忧心不已。 仔细琢磨了几天,倒也有了不少想法。 只是小子年幼,有些想法未免不太成熟,还望……” “啪!”许泽轩这话还没说完,背上就挨了程咬金一巴掌。 只见他伸出比寻常人粗了一圈的手指,指着许泽轩道:“你这小子年纪不大,心思倒还挺多。 我出身行伍,最讨厌就是婆婆妈妈,你有话直说便是,没必要绕那么多圈子。” 心思被戳穿,许泽轩尴尬的笑了笑,道:“那小子就直说了。 长安城附近百姓受霜灾,庄稼欠收,家中缺粮。 在这个关头,长安城内米价又迅速上升,导致百姓买不起粮。 说来说去,问题的根子就是在粮食上。 但长安真的缺粮吗?其实并不缺! 粮商仓库内,粮食堆积如山。 如果他们能按照去年的粮价平价售粮,再加上朝廷减免一些税收,这次危机,也就过去了大半。 问题在于,如何让这些粮商平价出粮。” “听你小子的意思,莫非你有法子让粮商平价出粮?”程咬金闻见,一下子站了起来,一把揪住许泽轩的衣服,神情急切的问道。 “这个……如果保密措施做的到位,能保证不走漏一丝风声的话,小子倒是有几分把握!”许泽轩龇了龇牙,指了指程咬金抓着自己领口的手。 程咬金自知失礼,讪讪松开手,静静等待许泽轩开口。 “小子这方法,无非4个字——虚张声势。”知道程咬金心急,许泽轩也不藏着掖着。 他的方法很简单,前世许多电视剧里,都有类似的桥段。 无非就是让朝廷白天运粮进城,晚上运粮食出城。 顺便再途中,出点小意外,故意散落一些粮食,让百姓瞧见,让粮商瞧见。 如此反复几日,造成朝廷运来很多存粮的假象。 然后让朝廷开仓平价放粮,持续一段时间。 过程中只要有第一个粮商顶不住压力,那么这个计划就算成功了。 说到底,这就是一场心理博弈,只要保密工作到位,谁的心理素质好,谁能沉得住气,谁就能获得最终的胜利。 “此法……妙则妙矣,但陛下多半不会用。”程咬金听完之后,沉默了半晌,最后长叹一声道。 对于一个国家而言,粮仓内有多少存粮很关键。 身处乱世,李世民或许还会选择冒险采纳许泽轩的计策。 但如今天下的局势已定,这次灾难的严重程度,又远远没有危急到国家根本的程度。 这么一来,李世民选择去赌的概率,就不会很大。 治理国家,首先是求稳。 在不出乱子的情况下,许多政策才能推行下去。 许泽轩的方法好是好,但长安城常平仓关系到一个国家的根本,用仓中存粮做赌注,所冒的风险实在太大。 正因为如此,程咬金才会说,李世民多半不会用。 事实上也确实如此,普通人或许会因为某种可能性,孤注一掷投入所有身家,但若非情况紧急,大佬们很少会做这样的选择。 特别是某件事,不去做对其影响不大,做了、失败了,却会造成巨大损失的情况下,大佬们更不会去冒险。 说到底还是一句话——屁股决定脑袋。 许泽轩虽然比这个时代的人多了千年的见识,但一千多年前后的他,终归只是个有点小钱的普通人。在很多方面,特别是政治上,完全一片空白。 …… …… 程咬金都承认这是个妙计了,却说李世民多半不会采用,许泽轩很是想不通,有心要问,然而对方似乎没有跟自己解释的意思。 看着渐渐远去的程咬金,许泽轩难免有些失落。 然而他并不知道,今天他的这番表现,并非一点用处都没有。 程咬金对于这么一位少年,还是十分欣赏的,甚至生出了让自己儿子,跟对方多接触一下的心思。 “哎呀我去! 光顾着失落了,居然把曲辕犁给忘了,也不知道现在追上去,还来不来得及。” 程咬金离开了好一会儿,许泽轩突然想到了什么,一拍大腿,迅速追了出去…… 第25章,追 程咬金和他部下的代步工具是马匹,而许泽轩的代步工具只有牛跟骡子。 想要让牛或者骡子,去追上一匹奔跑的骏马,这几乎是不可能的事。 幸运的是,程咬金有任务在身,他奉旨出行,走访民间,为的是观察、统计长安附近百姓的损失。 有着这样的牵绊,即便把他的代步工具换成飞机,也快不到哪里去。 许泽轩骑着骡子,只行了三五里路,就在距离许家庄不远处的另一个庄子外,追上了程咬金一行人。 “大将军稍等,小子还有一件重要的事情,忘了告诉将军!”远远的看到程咬金一伙,许泽轩便扯开嗓子大喊。 “启禀家主,许家小郎君出现在后方,似是有事要禀!”程咬金的家将,远远听到许泽轩的喊声,立刻拍马上前,追上了程咬金,凑到后者耳边低语。 “有事要禀,老夫不是刚从许家庄离开么?”程咬金心中虽然存了些许疑惑,但手上动作却一点都不慢。 左手高高举起,做了个止步的动作。 右手轻轻用力,勒住缰绳。 伴随着马儿的一声长鸣,程咬金和他的部曲,齐刷刷的停了下来。 “驾~”许泽轩见程咬金一行人停了下来,忙催动骡子,靠了过去。 等接近对方,他这才翻身从骡子上跳下,抱拳道:“将军见谅,小子之前一直在思虑,自己的计策到底哪里出了问题,以至于把另外一件大事都给忘了!” “另外一件大事?除了解决霜灾的事情,你还有能有什么大事?”程咬金好奇道。 “小子前些日子,闲着无事,研究出了一物,或可惠及大唐千千万万百姓!”许泽轩做胸有成竹状道。 “惠及千千万万大唐百姓?你小子好大的口气!”要不是之前跟许泽轩聊过天,多少了解了一些对方的性子,程咬金多半不会理会这少年人,而是拍马就走。 “将军教训的是! 小子研究出的物件,仅能让牛耕篱的速度提升一倍而已,大概真的谈不上能惠及千千万万大唐百姓。 是小子狂妄了,告辞!”许泽轩叹息一声,再次坐到了骡子上,作势欲走。 “且慢!”程咬金又不是白痴,听许泽轩这么说,哪里还能放他离开,催马来到少年人面前,严肃的问道,“小子的话当真?真能让牛耕地的速度提升一倍?” 许泽轩摊了摊手道:“俗话说的好,耳听为虚,眼见为实。 小子一直认为,判断一件事真假的最好方法,莫过于亲自实验一番。 若将军想要知道答案,大可随我走一遭,亲自去看看,去试试。 如果还不放心,耕篱用我的,至于耕地,将军可随意挑选。” “耳听为虚,眼见为实,这话老夫爱听!”程咬金轻轻点头,想着如果许泽轩发明的东西,真的像他所说的那样,能够让牛耕地的速度提升一倍的话。 那绝对是利国利民的神器,一旦得以推广,必定能造福百姓。 “陛下现阶段最关注的就是民生民计,如果这样的神物,能由老夫献上,必然可使龙颜大悦。” 想到这里,程咬金直接调转马头,对许泽轩道:“既如此,老夫就随你去见识见识。若果真如你所说,那物件真的有这般神效,陛下定然重重有赏。” 听到程咬金说陛下重重有赏,许泽轩心中一喜,心想自己果然没有看错人。正欲骑着骡子回许家庄,却被程咬金一把叫住。 “小娃娃可能骑马?若能骑马,老夫借你一匹,至于你那骡子,自有老夫部曲为你看护。” “恭敬不如从命!”前世许泽轩学过骑马,虽然骑术不出众,不过只要不遇到未驯服的烈马,控制普通马匹还是没问题的。 故而他没有拒绝程咬金的好意,一把接过对方家将递过来的缰绳,一个翻身就上了马背。 “驾~”轻轻拍打一下马腹,马儿立刻扬起四蹄,跑动起来。 就这样,许泽轩在前,程咬金和他的几个部曲家将在后,一群人浩浩荡荡的重新回到了许家庄。 …… …… 出发前,许泽轩就吩咐牛老实,在路口等自己,并把自己房间里的大箱子带上。 故而,几人一到许家庄,牛老实就迎了上来。 “小郎君,您要的东西,某带来了。”牛老实瓮声瓮气道。 “多谢牛大哥!”许泽轩打开箱子看了一眼,确认里面装的就是曲辕犁后,朝牛老实道了声谢,随后又回头对着程咬金道,“程将军,之前我们说过,犁由小子提供,地由将军选,不知将军是否有了决定,在何处使用新犁?” 程咬金道:“想来你小子也不敢在这事上戏耍老夫,就在你们许家庄吧!” 许泽轩点头道:“如此倒是省了奔波的功夫。 眼下即将入冬,正是翻地的时候,那便先在我许家庄用着新犁吧!” 两人的意见达成了一致,当下也不啰嗦,一起朝着许家庄内的田地行去。 众人在田埂上站定,程咬金的部曲,抢先一步,先去查验许家庄的田地,而许泽轩则是一把掀开了箱盖,把装在箱子里的曲辕犁,给拿了出来。 “此犁居然只有寻常耕犁的七成大小?”家将甲见到许泽轩搬出来的曲辕犁后,小声嘀咕。 “大小、长短还好说,不知你们可曾注意到,这犁的犁辕居然是弯的?”家将乙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不但如此,犁铧的形状也和往日见过的不一样。”家将丙也有话说。 他们三个,虽然并不是庄稼汉出身,但这年头还真没几个人,没见过耕犁的。 对于这些人的议论,许泽轩毫不在意。 想说就让他们说好了,现在他们说的越起劲,等下看到曲辕犁的效果后,就会表现的愈发吃惊。 就在程家几位部曲家将低头议论时,之前那先跑出去的几人,已经跑了回来。 几个微不可查的对程咬金点了点头,肯定了这块地没问题。 程咬金会意,对着许泽轩道:“这便开始吧!” “好!”得到许可后,许泽轩第一时间就把曲辕犁交给了程咬金的家将…… 第26章,试犁 程咬金的两名家将,并没有问许泽轩借牛,而是选出了一人,直接把曲辕犁套在了自己身上。 这年头牲畜精贵,并不是每家每户都养的起牛,往往十几户人家,乃至一个村子,才能共用一、两头牛。 地多牛少的现象,直接导致每年会有过半的地耕不完,这时就需要依靠人力耕地。 既然人力耕了半数以上的地,耕地以人力为主,试验时自然以人力为佳。 当然,除此之外,还有另外一个原因。 牛不会说话,人会! 让程咬金的家将亲自尝试,可以更好的体会、讲述出曲辕犁的优点。 “嘿!”双手握着身上的套绳,程十九低喝一声,弯着腰拖着曲辕犁缓步而行,钱五扶着犁稍,在后面控制方向。 “咦?”刚走出几步,程十九就发出了一声惊咦。 比起从前的直辕犁,这曲辕犁似乎要省力一些。 “再试试!”短暂的停顿后,程十九继续弯腰拖着犁向前,一直从田地的这一头耕到了那一头。 “该调转犁头了!”程十九是农户出身,自从跟了程咬金,便把心思放在了习练武艺上,这些年再没干过农活,不过祖上传下来赖以生存的本事,他可是一点都没忘记。 当他准备用力调转犁头时,却惊喜的发现,这新犁回转居然比直辕长犁轻松许多。 又试了半柱香的功夫,程十九脸上的喜色越来越浓。 显然,他对这新犁十分满意。 “呼!” 又过了一会,程十九长长吐出一口气,取下背上的绳索,来到程咬金面前复命:“启禀家主,属下已试犁完毕。” “如何?”程咬金摸着自己的大胡子,慢条斯理道。 其实从程十九的脸色就能看出,这新犁好用,程咬金之所以多嘴问这么一句,只是想弄清楚新犁究竟好在哪里。 程十九道:“启禀家主,之前我们所用的长直辕犁,回转困难,耕地费力。而这新犁调头和转弯,操作灵活,且节省气力。 许郎君所言,能提高一倍耕地速度,即便不完全准确,想来也不会相差太大。” “好~好!许家小郎年纪轻轻,就能研制出此等神器,果然是英雄出少年!”听完程十九的报告,程咬金哈哈大笑,看许泽轩的眼神,也愈发和善起来。 “哪里哪里,将军谬赞了!”许泽轩谦虚道。 “你小子擅长丹青之术,又有才学,就是这性子忒不爽利,俺老程不喜欢。”程咬金没好气道。 “额……大将军说的是,小子一定改。”许泽轩无奈一笑。 千年后的中国,讲人人平等。 作为那个时代穿越而来的人,他当然也想说话随意一些。 可问题是大唐属于封建社会,上下尊卑分的很清楚,他和程咬金两人地位相差悬殊,眼下又只是第一次见面。 在没彻底弄清楚老程脾气前,许泽轩说话做事,当然得表现的谨慎一些。 “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孺子可教也!”程咬金本来就比较欣赏许泽轩,如今又得了曲辕犁这件神器,欣赏之意不免更浓。 心里觉得许泽轩是个可造之材,不免就会生出结交、拉拢的心思,只见他亲热的拍了拍许泽轩的肩膀道:“你小子也别整天将军将军的称呼老夫了,这么叫显得生分。 老夫的长子程处默跟你差不多大,你若是不介意,可以叫老夫一声程伯或程叔。” “程叔!”这么粗一根大腿放在自己面前,许泽轩哪有不抱的道理,想都不想,就随了对方的意。 “好小子!”见许泽轩如此识趣,程咬金忍不住又伸出他那蒲扇般的大手,朝许泽轩拍去。 “啪!”这次拍打,可没有之前温柔,程咬金足足用了五分力。 若是常人,至少也要被他拍个趔趄,可许泽轩却恍若未觉 “身体强壮,又有才学,这才是大唐需要的人才。”程咬金眼中的欣赏之色愈发浓重,有心提点许泽轩,于是他指了指程十九道,“我那家将是个粗人,又是初次尝试新犁,难免会有些疏漏。你小子不同,你读过书,又是这新犁的发明者。 这新犁具体有什么好处,想来没人比你更清楚。还不快跟老夫说到道说道,说清楚了,后日老夫上殿献礼,也好为你多要些封赏!” ”多谢程叔抬爱!”许泽轩心中一喜,迅速将曲辕犁的好处娓娓道来。 “程叔应该也注意到了,往日的旧式犁长,足有9尺左右,前及牛肩;而如今这曲辕短犁,只有6尺左右,只及牛后。 将长直辕犁改成短曲辕犁,使得犁架变小,重量减轻。 这么一来,就方便回转,操纵灵活,节省畜力。 更为重要的是,可以由旧式犁的二牛抬杠,变为一牛牵引。 省力、方便回转,二牛减少为一牛,此其一也。 其二,小子在新犁上加了一个装置,名曰犁评。 程叔且细看,我们用新犁耕地时,这犁评的厚度会逐级下降,推进犁评,使犁箭向下,犁入地深; 拉退犁评,使犁箭向上,犁入地浅。 这么一来,此犁便能适应百姓深耕和浅耕的不同需要。 其三,程叔来看这个地方,小子将之称为了犁壁。 有了这圆圆的东西,耕地时可将翻起的土推到一旁,省力不说,还能翻覆土块,以断绝草根的生长。” 许泽轩一边说,一边给程咬金演示,他的话浅显易懂,加之又有实实在在的例子在眼前,很容易就能让人记住。 “没想到小小一个犁,还有这么多门道!”程咬金听后,忍不住感慨道。 “是啊,这天地万物有着无穷的奥妙,每一样都需要几代人,甚至几十代人用尽毕生心思去探索,所以古人才说学无止境。 长直辕犁,变短曲辕犁只是天地万物其中的一个变化。 说不定未来的哪一天,我们只要坐在家里动动手指,就能把地耕完。” “说什么胡话呢?哪有这种好事!”程咬金一拍许泽轩的后脑勺道。 “部分地区机器人都能代替快递员送快递了,说不准哪天就能普及到农业方面。”许泽轩摸着后脑勺,小声嘀咕。 “你小子嘀嘀咕咕说啥呢?”程咬金瞪眼道。 “没什么,小子是觉得程叔说的对,是小子异想天开了。”许泽轩口不对心道。 “那是自然。你小子就别胡思乱想了,记得这些日子不要乱跑,乖乖在家等着,想必用不了多久,就会有圣旨上门!”程咬金临走前,又指点了许泽轩一句。 “那小子就在家,静候程叔佳音了!”看着程咬金远去的背影,许泽轩大声道。 “驾~”这次程咬金没有再回话,回答许泽轩的,只有那隆隆的马蹄声。 第27章,赌约 第二天是休沐日,程咬金并没有上朝。 第三天清晨,长安城皇宫,承天门外灯火通明,人头涌动。文武百官或谈笑寒暄,或拱手行礼,一派其乐融融之景。 正在此时,一国字脸、四方嘴,浓眉大眼、身材魁梧,体型健壮的大汉,指挥着几个侍卫,抬着一个大箱子,龙行虎步的走了过来。 “上朝就上朝,程知节搬个大箱子过来作甚,又想搞什么幺蛾子?” 众官员你看我,我看你,一时间面面相觑。 “进达,且与某一起去看看!”秦叔宝也搞不懂程咬金想要做什么,不过他和程咬金、牛进达三人素来要好。 其他官员或许心有顾忌,不方便开口询问,他和牛进达却是没那么多需要忌讳的。 “嗯!”牛进达点头,与秦叔宝并肩而行,两人很快就来到了程咬金面前。 “知节,你上朝就上朝,怎么还带个大箱子?”秦叔宝捂着嘴轻咳两声,小声问道。 “嘿嘿!”程咬金咧开嘴笑了几声,趾高气昂道,“前些日子,老夫不是被陛下拉了壮丁,去视察百姓受灾情况么,二哥你猜怎么着?” “别卖关子,你不知二哥体虚,说话容易咳嗽么?”牛进达在一旁没好气道。 “额~”程咬金自然不会不知道秦琼的身体状况,朝后者不好意思的笑了笑,终于不再卖关子,直截了当的说道,“俺老程本来只是去视察受灾情况的,却在无意中遇到了一人,得到了一件天大的宝贝。” 说到这,老程微微停顿了一下,很快又接着道,“唔~~用宝贝来形容那物件可能还有些轻了,俺老程觉得,就算称之为神器也不为过。” “就你这夯货,还能得到神器?”有人见不得程咬金吹牛,在一旁撇嘴。 此人身高八尺,体格魁梧,黑黝黝的脸蛋上张满了胡须,再配上一道疤痕,即便是和善的笑,也会给人一种狰狞的感觉。 如此面貌凶恶之人,也难怪会吓哭当朝太子李承乾。 此人不是别人,正是和秦叔宝并称两大门神的尉迟恭。 “你这黑炭头说什么混账话,莫非又想挨揍不成?”程咬金咬牙道。 他和尉迟恭的八字可能天生不合。十次碰面,至少有七次会打起来,还有两次也会吵的不可开交。 如果这两人分别是一男一女,兴许还可能擦出点火花,可偏偏他们都是大老爷们,还是绝不可能被掰弯的那种。 “挨揍?也不知道上次谁跟某打了一架后,便上奏说,自己身体不适,请了半月病假!”尉迟恭冷哼。 “你还不是请了十天?”程咬金冷哼。 “十天总比半月要好!”尉迟恭回怼道。 “哇呀呀,当真气煞我也!尉迟老匹夫,我们再来比过!”程咬金大怒,撸起袖子就要跟尉迟恭干架。 尉迟恭也毫不示弱,作出一副跃跃欲试的表情。 要不是在场的文武百官多,五六人合力拉住其中一个,这两货还真的会打起来。 不过架虽然被劝住了,两人的怒气却没消。 程咬金梗着脖子道:“黑炭头,今天架是打不成了,你敢不敢跟老夫打个赌。” 尉迟恭不屑道:“打什么赌,尽管开口就是!” 程咬金道:“之前某曾说,找到了一件神器,你这鸟厮却不信。 我们就赌箱子里的东西,是不是神器。 等下上朝时,若陛下认可此物是神器,那便是你输; 若陛下不认可,便是你赢。” “赌注是什么?”别说尉迟恭不认为程咬金能找到神器,就算程咬金真的找到了,当着这么多人的面,他也绝对不会有半分退缩。 “赌注么……你若是输了,要让某打一顿出气。某若是输了也一样,给你打一顿,如何?”程咬金嘿嘿怪笑着说道。 他可是验证过曲辕犁功效的,把这样的宝贝献给李二,不可能连一句神器的评价都换不到。 尉迟恭似乎没察看到程咬金脸上的怪笑,或者说在他内心深处,根本就不认为程咬金能找到什么神器,闻言大笑三声道:“哈哈哈,我看你这老货是皮痒了,居然还有自动送上门让我打的。 好好好,今天这个赌约,我接了!” 程咬金忍住心中的喜悦,对周围的百官拱了拱手道:“有这么多同僚见证,想来你这个黑炭头也不敢耍赖,某就不和你立字据了,等下上了朝,我们在陛下面前见真章!” “老夫还会怕你不成?”尉迟恭再次表示了自己的不屑。 在两人的争吵声中,承天门缓缓洞开,百官鱼贯而入,不过片刻便进了太极殿。 众人分文武站定,交头接耳,坐等好戏开场。 “早朝开始,诸臣工觐见。”随着内侍的一声喊,交头接耳的众人,迅速安静了下来,托着笏板,垂手等着李二的到来。 李二出来了,他头戴通天冠,身批莽龙袍,也不知道他是怎么做到的,走路的时候,通天冠前垂落的一串串珍珠,居然一晃也不晃。 待李二坐定,众臣三呼万岁,李二接受大家的跪拜,口称免礼。 于是百官各自归位,回到属于自己的站位。 虽然许多人在等着看好戏,但作为大唐的高级官员们,还是十分分得清轻重的。 早朝开始,长孙无忌首先出列,给李二陛下汇报了长安附近百姓受灾的情况,以及他拟出的几条赈灾措施。 所谓措施,无非是免税,放粮等,有关于这些方案,长孙无忌早就跟李世民通了气,底下的文武百官也没什么意见。 众人的意见很快达成了一致,提议顺利通过。 处理完了头等大事,李二陛下挥了挥手,一旁的太监会意,扯开嗓子,用他那尖利的嗓音喊道,“有本奏来,无本退朝!” 百官听到此句,齐刷刷的把目光看向了程咬金。 李二的整张脸都被通天冠前的珍珠遮住,官员看不到他的脸,他却是能透过缝隙,看到百官的举止。 当他发现百官皆看向程咬金时,嘴角瞬间勾勒出了一抹饶有趣味的神色。 身为朝廷重臣,程咬金早就见惯了大场面,既然大家都看着他,他也没什么好谦虚的,直接上前一步道:“臣……有本要奏!” 第28章,献宝 “哦~程卿有何事要奏?”李世民的声音依旧平淡,或许只有对他极其熟悉的人,才能从刚刚那平淡的语气中,听出些许不同来。 “前些日子臣不是被陛下拉了壮~额……被您派去统计,长安城周围百姓受灾是否严重么?您猜怎么着……”说到一半,程咬金突然卖了个关子,咧开嘴哈哈大笑了一阵。 “怎么着?”李世民是个十分体谅下属的皇帝,并没有拿捏皇帝的架子,而是直接顺着程咬金的话问了出来。 “嘿嘿,说来也巧,俺路过许家庄时,突见风云变色,天空之中大放光华……”也不知怎的,程咬金在许泽轩面前还颇有长者之风,到了朝堂上却跟换了一副面孔似的,变得这般不着调。 “咳咳~”站在他前面的秦琼,实在听不下去了,轻咳两声,希望程咬金适可而止,却发现程咬金没有收敛的意思,忍不住退后两步,用脚后跟踩了老程一下。 被人踩了一脚,老程语气一顿,看了眼秦琼,又看了看周围大臣们,一脸傻子才信你的表情,忍不住干咳两声,这才言归正传:“于是臣就催马上前,顺着异象产生的方向,走了过去。 说来也巧,臣没走出多远,就遇到了一个少年人。 少年人十五六岁,身后拖着一个大木箱子,口口声声说要借臣之手,向陛下进献一神器。” “神器?”李世民挑了挑眉,脸上的期待之色愈发浓重。 他了解程咬金,这货虽然表现的不着调了些,却绝对不是那种信口开河之辈。 “是的,神器!”程咬金做出一副十分笃定的样子道,“臣已经把那箱子带到了承天门外,并命侍卫好生看管,陛下若是点头,大可让侍卫抬上来一观。” “去,让人把箱子抬进来!”李世民一挥手,一旁的内侍立刻领命,急匆匆跑出去宣旨。 不多时,一个长有八尺,宽也有五六尺的大箱子,就被抬了上来。 “让开!”也不用皇帝吩咐,性急的尉迟恭,一把推开侍卫,就把这大箱子打了开来。 顿时装在箱子里的曲辕犁,便暴露在了众人眼前。 “哈哈哈,程咬金,这就是你说的神器?”尉迟恭指着箱子里的曲辕犁,捂着肚子笑的直抽抽。 文武百官凑近一看,也是面面相觑。 这东西犁不像犁,用来做兵器打仗又嫌笨重。 若非诸多官员中,少有尉迟恭这样的傻大个,程咬金怕是会像开了嘲讽光环的主角那样,被人嘲笑奚落个便。 “是不是神器,还得用过才知道!”程咬金冷哼一声,心想尉迟老傻你就笑吧,笑的越开心,等下我揍你揍的就越开心。 “那你还不快说,此物究竟有何妙用?”牛鼻子老道李绩在一旁催促。 “说倒是能说……不过老夫觉得,赠送神器的那少年,有句话说的很有道理——嘴上说的再好听,也不如自己动手试试,亲自验证一番。 箱子内是一种新犁,作耕地之用,经那少年稍稍改动,犁辕由直变曲,只需一头耕牛便可拉着犁杖耕地。 光是此番改动,便意味着在同等时间、同等数量耕牛的前提下,耕地速度将会翻一倍! 更别说,用此犁翻地,还会比原来更轻便,调头也容易些。” “此话当真?”听到这话,众人皆惊,最激动的莫过于李世民。 李二是有野心的,他想成为千古一帝,想开创一个太平盛世,更想为为子孙后代,打下一个万世不灭的根基。 想要做到这些,最重要的是什么? 是粮食,是田地。 事实上,老百姓的要求一直很简单,对他们来说,只要能吃饱饭,少受官吏压迫,就是盛世。 李世民继位之后,广开言路,提倡节俭,不停整顿吏治。 他有信心保证大部分百姓不受官吏压迫,唯一担心的就是吃饭问题。 特别是遇到今年的霜灾后,这种担心就愈发严重了。 就在这个当口,程咬金给他献上了曲辕犁,说可以提高一倍耕地的速度,那岂不是意味着百姓们能开垦、耕种更多的土地。 地多了,粮食就有结余,哪怕北方遭了灾,也能从南方调粮。 这么一来,谁还能动摇他统治的根基,民心不向着他,还能向着谁? “真不真俺老程说了不算,试过之后才知道。 若诸位大臣没有要事禀报,大可移步皇庄。 眼下恰是入冬前,想来庄户们都在忙着耕地。 若这新犁真有奇效,无疑可替百姓省下许多气力,也能省下一些粮食,稍稍缓解一下粮荒。” 耕地是要出大力气的,而想要使得出力气,就必须吃饱,程咬金这话,倒也不是全然没有道理。 “诸卿可还有要事要奏?”李世民很想立刻就去试试这新犁,但身为皇帝,把喜怒表现在脸上,是无疑是一种很愚蠢的行为。 强大的控制力,让他压抑住了内心的冲动,安静的端坐在龙椅之上,语气淡然的开口询问百官。 百官你看我,我看你,过了一盏茶功夫,都没人出来汇报工作。 见此情形,李世民当即拍板,摆驾皇庄,和百官一起去试试这新犁。 …… …… 长安城郊,皇庄。 卯时刚过,庄户们正卖力的在田间劳作,耳边突然传来一阵轰隆隆巨响。 抬头看去,只见烟尘滚滚。 不多时,便有许多手持兵器的侍卫,来到了皇庄之内。 又过了一会,文武百官簇拥着一个三十岁不到的男子,走了过来。 “吾皇万岁!”李世民来的突然,也就是他来的是皇庄,住在这里的百姓多少见过些世面。 若是换成其他庄子,百姓们在没有任何准备的情况下,说不定还真会闹出什么岔子。 “诸位免礼,朕今日只是来看看,顺便试一试新犁,大家各忙各的去吧!”李世民大度的挥挥手。 身为皇帝,可以这么说,但底下的百姓,可不能这么做。 即便李世民一再强调不能扰民,许多庄户还是被侍卫们赶出了警戒区。 “去,命人牵一头牛来!”等侍卫们忙完,李世民第一时间就吩咐人牵了头牛过来,并亲自下田里,观看新犁是否真的有程咬金说的那般好用。 第29章,新想法 “开始吧!”李世民一挥手,自有农户给牛套上新犁。 “哞~”大黄牛低鸣一声,在老农的使唤下,缓缓朝前挪动起来。 “动了动了,这新犁真能耕地!”一位官员低呼。 “看样子确实能用,只是不知耕地效果如何,能否深耕,是否真的省力?”另一位官员揪着自己的胡须,紧张的盯着不远处的黄牛,就连自己的胡须被扯下来两根,都豪不知情。 在文武百官,以及李二的注视下,老农牵着牛,足足工作了大半柱香,这才停了下来。 “老丈,此犁如何?”不等李世民开口,尉迟恭抢步上前,一把抓住老农的胳膊问道。 老农并没有答话,只是连连拍打尉迟恭的手。 程咬金见状,忍不住喝道:“黑炭头还不松手,被你这么抓着,老丈哪里开的了口?” 尉迟恭这才意识到自己的冒失,松开手悻悻后退两步。 此时,李二恰到好处的上前,一把扶住老农,柔声安慰道:“是我那部下不懂礼数,还望老丈多多包涵。” 老农抬头看到是李二,又听皇帝这般柔声细语的给自己道歉,当下膝盖一软,跪在地上神色激动道:“陛下言重了,那位将军也只是急着想知道答案而已。 老汉虽然没怎么见过世面,却也知道一架好的犁车,对我们庄户有多大的帮助,对天下千千万万百姓的帮助有多大!” “哈哈哈,如此看来,老丈也是个有见识的。 那……依老丈看,这新犁如何?”李世民一把扶起老农,接着问道。 老汉得了李世民的夸奖,就跟得了小红花的幼儿园小鹏呀似的,乐的见眉不见眼。 咧开嘴笑了好一阵,这才回过神来,答道:“陛下,这是好犁啊,调头方便,省力的同时又不妨碍深耕。只要用了这新犁,一头牛就能顶上过去的两头牛,更为难能可贵的是,耕地的速度还能比以往快些。 也不知是哪位大匠,发明了这样的宝贝,老汉在此恳求陛下,一定要推广这新犁。” “哦,这么说来,此犁果然好用?”李世民心下大喜。 “老汉敢以人头担保,这新犁绝对好用!”老农郑重道。 “好好好~”李世民听罢,忍不住抚掌大笑。 就在此时,程咬金摇晃着他那硕大的屁股,来到李世民的面前,高声道:“陛下,现在连老农都说这新犁好使,都求您推广这新犁。 您说,此物算不算得上是神器!” “能让耕地速度翻倍,能让每户百姓多开垦出几亩良田,这自然算是神器。”只要东西好,李世民并不会吝惜自己的赞美。 “那不知……这献新犁之人,该如何封赏?”程咬金先是得意的朝尉迟恭挑了挑眉,这才言归正传,把话题扯到了封赏一事上。 “此物有大用,说它利国利民也丝毫不为过。 按朕的意思,程卿作为献宝之人可赏万金,至于那琢磨出新犁的少年……此人有功于社稷,便封他为开国县男,诸卿以为如何?”李世民思索了片刻道。 “陛下英明!”房谋杜断,杜如晦因处事果决被人称道,此时也是他第一个站出来,同意李世民的提议。 “陛下英明!”有了杜如晦的带头,房玄龄、长孙无忌等人也纷纷表示同意。 “陛下英明!”越来越多的官员站出来表态,最后连平日里最喜欢跟李世民唱反调的魏征,也微笑着点了头。 “既然诸位都同意,那就这么定了,还要劳烦房卿拟旨……”李世民做最后的总结性发言。 “此乃臣分内之事!”房玄龄躬身应诺。 …… …… “阿嚏~” “阿嚏~” 许家庄内,终于捣鼓出烧砖之法的许泽轩,被冷风一吹,一连打了两个喷嚏。 长安的气温那是真的冷,这才是深秋,还没有入冬,气温就已经到了零下。 更为可怕的是,大多数百姓,还缺乏御寒的衣物。 事实上,早在汉朝,棉花这种御寒的作物就已经传入国内,但就像指南针刚发明出来时,主要作用是被用来看风水那样,棉花也没有被用在正途。 这种植物,没被用来制成衣物御寒,而是被用来当成一种花卉,供人欣赏。 当然,这也不是没有历史原因的。 宋朝之前,我国的经济中心还在北方,南方并不发达。 而那时候引进的印度棉和埃及棉,又更适合亚热带气候,只能在长江以南区域种植。 棉花在北方的产量不高,存活率低,古人想不到用棉花制作衣物,也情有可原。 因为没有棉花,所以这个年代的人,衣物多以丝,麻,裘为主。 然而丝绸太薄,根本没法御寒,麻厚一点,却也挡不住寒风。 所以,在这个年代,御寒主要是靠裘。 贵族、有钱人都用上好的羔羊皮,狐皮,貂皮,甚至狼皮,虎皮做成高档的裘服御寒,但是普通百姓没钱,所以最多只能用劣质羊皮,狗皮御寒。 冬天难熬,衣服是其一,被褥是其二。 古代贫富差距显著,富人家的被子都是用绫罗绸缎来做的,做的非常厚且大,里面装填了驼绒、兔毛、羊毛、鸭毛或者鸡毛。 穷人们就不一样了,因为穷所以买不起驼毛、羊毛等稀有物品,只能在床上铺上厚厚的干草。 至于他们的被子,当然也不可能装填驼毛和羊毛等物品,只能塞一些柳絮、芦苇、破旧衣服。 就连大诗人杜甫都曾经感慨:布衾多年冷似铁,骄儿恶卧踏里裂。 深秋时候的杜甫家,被子都冻得跟铁一样,更冷的严冬得成什么样? 有感于普通老百姓生活的艰辛,那些乐善好施的富人,经常会在冬天,把淘汰下来的旧被子和旧衣服送给穷人,这也就是最早的“送温暖”。 “没人送温暖,这百姓过冬,就如同闯鬼门关一般…… 别人家的佃户我管不着,不过自己许家庄的佃户,我可不能不管。 眼下我已经烧制出了红砖,这东西虽然费时,成本却不高。 看样子是时候推广一下这盘炕之法了,也好让佃户们过一个温暖的冬天。 毕竟有了热炕头,就算御寒之物薄一些,只要不出门,也绝对能把冬天熬过去。 另外,我自己的小窝也得改一改。”许泽轩揉着鼻子,默默地想着。 第30章,许泽轩的打算 许泽轩虽然生长在南方,但对于盘炕并不陌生。 盘炕算得上是一门技术活,不过真的想要学,也并不是很难。 首先按照图纸,用砖头磊好炕。 在炕的底部放一些石头、砖块、碎瓷片等耐火材料。 其次盖上方坯,抹上保温土(或沙子)。 紧接着烧炕试一下,根据取暖状况,增加或减少保温土(或沙子)的量。 最后定型即可。 另外还要注意的是,烧炕用的灶,灶台的炉壁不能太薄,薄了不容易保存热量。 灶膛和烟囱的位置要安排的合理,这样有利于空气流通,使柴火能充分燃烧。 在灶门处,需要有个可以开关的铁门。 因为炕烧热后,可以持续供热很长一段时间。短时间内,根本用不着去添柴火。 如果任由灶门敞开,热量就容易散发出去。而多一道门,即便这门不严实,也能起很大的、防止散热的作用。 这就跟每逢夏天,大商场门口都会装上一道帘子,是一个道理。 可能很多人会觉得帘子碍事,却不知道这帘子能够节约不少电。 …… …… 出主意不难,难的是如何去执行。 今年粮食欠收,许家庄佃户的日子本来就不好过,如果再要让佃户们额外花钱建火炕,这些人怕是很难同意。 既然强行推广不成,就只能慢慢来。 “我是主家,虽也跟庄户们有来往,不过若是深究起来,我和他们的接触,还真算不上多。 倒是庄户之间,由于经常在一起劳作,关系十分密切,互相走动的也很勤快。 所以想要让他们自愿盘炕,还得从这些人中间选一个,树立典范才行。”许泽轩托着下巴想了会,很快就想到了一个人——刘木匠。 即便有了自己的帮助,庄子里的佃户,依旧过得很苦,但刘木匠不一样。 他帮自己打造家具,虽然大部分钱都进入了自己腰包,可这位赚的也不少。 其他的暂且不谈,过一两个肥年肯定是没有问题的。 “就他了!等我家盘好了炕,就让刘木匠来家里坐坐,亲自体验一番。 手头有余钱,又体会到火炕的好处,想来他肯定不会介意,给自己家也弄一个。 至于宣传,根本就不用我吩咐,就他婆娘那大嘴巴,不过三两天就能弄得全村上下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打定了注意,许泽轩立刻叫来二虎,让他在庄子里找个泥瓦匠回来。 二虎办事很是利索,没过多久,就把人给带了回来。 泥瓦匠姓柯,也不知叫啥名,反正周围的人都叫他柯老五。 柯老五三十多岁的年纪,也不知道经历了什么,外表看起来足有五十多。 这是个老实巴交的乡下汉子,进门一看到许泽轩,就垂手恭恭敬敬的喊了声小郎君。 许泽轩接触多了底层百姓,也知道不用跟他们太过客气,并不回礼,只是把图纸递了过去,并直入主题道:“老柯,你看下,纸上的东西,能不能做出来?” 柯老五伸出手,在自己的衣服上抹了抹,这才小心翼翼的接过图纸,看了两眼后,又恭恭敬敬的将之还了过去。 待图纸重新回到许泽轩手上,他这才道:“回小郎君的话,这活不难,老五能做的出来!” “能做就好。 对了,你现在有空吗?如果有那就按照图纸,先在左厢房做一个。 只要你做的好,我就把家里里里外外十几间屋子的活儿,全部交给你。 至于工钱,你也不用担心,迄今为止,我许家还从没亏待过人。” “那是,许家庄上上下下谁不念小郎君的好。小郎君放心,俺一定把活给做好!”听到有活干,工钱也不低,柯老五的脸上立刻绽放出了笑容。 “那就这么说定了,你忙去吧!”许泽轩挥了挥手,示意柯老五下去。 他家里有十几间房,即便柯老五是熟练工,盘炕、起灶也不是短时间就可以完成的,打底也得五六天时间。 …… …… 都说古人的生活节奏慢,办事效率低,但在许泽轩看来,古人的办事效率还是很高的,至少没那么多拖延症患者。 柯老五就是个勤快人,离开没多大一会儿,就带着吃饭的家伙,以及他的两个儿子,重新回到了许家。 盘炕的图纸很简单,基本上一眼就能看懂。 不过这个时代,还没有出现火炕。 没有实物作为参照,许泽轩免不了需要在一旁指点两句。 “老柯,你要记住,这放石块、碎砖也是有讲究的,炕头放的少,炕尾放的要多。 炕尾的石块不用堆满,堆积到距离炕有一掌距离时即可。” “等一下,老柯,你这石头不能这么放,不能磊的太严实,砖与砖,石块与石块之间,要有缝隙。 对对对,就是这样!” “停停停,这沙也不能铺的过于均匀,炕头要厚,炕尾要薄。 唉,这就对了!” 几人一个动嘴,一个动手,花了足足大半天的功夫,总算让第一个炕成型了。 “二虎,你去烧火,我来试试炕!”盘炕完毕后,自然要实验一下。 在许泽轩的吩咐下,二虎迅速来到了新磊的灶台边,点上了火。 烧灶是时,点火也是有技巧的,引火之物不能一下子全部塞到炉膛中去,得一点一点放进去。 如果一下子塞进去,很容易把炉膛内的火搅散,甚至弄灭。 二虎出身穷苦人家,自然早就掌握了其中的技巧。 他的动作很熟练,把柴火放进去没多久,炉膛内就燃起了大火。 “这灶……烧的好快,火似乎也特别的旺!”二虎心中泛起了疑虑。 “好灶啊,这样的灶,居然是俺弄出来的!”二虎心中还只是泛起疑虑,不敢确定灶的好坏,从业多年的柯老五,却是一下子就断定这是一口好灶。 之前他心里还免不了嘀咕,对许泽轩的指点有些不以为然,现在看到这口灶的效果后,一下子就改变了之前的想法。 “怪不得读书人那么精贵,书里藏着大学问咧。 俺干了半辈子泥瓦匠,灶台也搭了不少,却比不上小郎君随口指点两句!”柯老五心里默默的想道。 第31章,手艺人之间的谈话 盘完的火炕不能马上睡,灶也得等一段时间才能用。 许泽轩对于需要一段时间,才能睡在温暖的火炕上,颇有微词,一直心心念念想着火炕,夜里难免睡得不踏实。 和许泽轩一样,柯老五睡得也不踏实。 他是个泥瓦匠,一年到头根本挣不了几个钱。 日子过得艰难,今天却喜从天降,突然有一门赚钱的手艺,砸在了他的头上,让他有了发家致富的资本,这让他如何能睡得着? “手艺是小郎君的,没有小郎君的首肯,俺是万万不敢用它来挣钱的。 听说村头的刘老哥,也从小郎君那里得了门手艺,也不知道他是怎么做的? 不行,明儿个天一亮,俺就去问问!”翻来覆去了一整晚,好不容易等到天亮,柯老五心急难耐,只是简单的跟家里人打了个招呼,就急匆匆的朝刘木匠家里赶去。 …… …… “咚~咚~咚~”粗糙的手掌,拍打在崭新的木门上,发出咚咚的响声。 “来了来了!”只是敲了几下,屋里头就有了回应。 随着吱呀一声响,一个穿着半新羊皮袄的男子,出现在柯老五的面前。 “我说谁这么早,原来是老五,外面冷,快快进屋里坐!”说话间,刘木匠就把柯老五往屋里引。 柯老五也不推辞,大家乡里乡亲的,走门串户都是常事,再说他也不是第一回来刘木匠家做客了。 然而,随着不断深入,柯老五突然发现,自己似乎有些不认识刘木匠的家了。 在他的印象中,刘木匠家跟自己家差不多。 破旧的大门,到处漏风的墙,半旧不新的家具。家里人身上穿的,也都是打着补丁的衣服。 然而,他现在看到了什么? 崭新的木门,用黄泥巴和石灰重新粉刷过的墙面,锃光瓦亮的家具,就连刘木匠几个徒弟身上的衣服,也从碎布条进化成了狗皮袄子。 这才半个多月没来,刘木匠家里的变化居然这么大!究竟是怎么做到的? 心中有震惊,有疑惑,就是没有嫉妒。 都是乡里乡亲的,平时关系又不错,柯老五发自内心的替自己这位老哥感到高兴。 当然,与此同时,他也没忘记自己来此的目的,只见他一屁股坐在刘木匠的身边,小声道:“刘老哥,俺问你个事,中不?” “有啥不能问的?”刘木匠大气道。 柯老五搓了搓手,有些不好意思道:“那俺就问了,前阵子俺听说小郎君让老哥去打造了一套家具,是不是有这么回事?” 刘木匠得意道:“是有这么回事,老哥现在想起来,还跟做梦似的。 如果不是小郎君让俺帮他打造家具,老哥哪能过上今天这样的好日子。” 柯老五稍稍犹豫了一下,道:“老哥,事情是这样的……昨日俺也被小郎君找去干活了。 那活计,俺从来没有干活,不过看了眼小郎君给的图纸,觉着并不是不能做,于是就应承了下来……” “应承下来好哇!小郎君教的那可都是大本事,你小子一定从小郎君那里学了一门好手艺吧!”不等柯老五说完,刘木匠便抢先道。 “是啊,那真是一门好手艺!”柯老五感慨一声,突然又有些羞愧道,“说实话,刚开始小郎君在一旁指点俺,俺还不甚在意,觉着他一个小娃娃,从来没做过泥瓦匠,哪里有本事指点俺干活。 可活刚刚干完不久,俺就认识到了错误! 要不是怎么说我们泥腿子眼根子浅呢?读书人就是不一样! 俺按照小郎君教的做,你猜怎么着? 那搭出来的灶,火比原来的灶旺了不少,不但火势旺,还省柴! 而且省的还不是一点半点,俺估摸着,一天下来,至少能省三到四成的柴火!” “省柴算的了什么?”刘木匠撇了撇嘴道,“之前小郎君让俺打造那东西才叫厉害,可以换个官做?” “什么东西,居然可以换个官?”柯老五瞪大了眼睛,苍老的脸上,满是难以置信的表情。 刘木匠一脸神秘道:“什么东西俺暂时还不能说,不过俺觉着,用那样的好东西换个官,应该不成问题。” “咱家小郎君,果真有大本事啊!”柯老五先是感慨了一番,随即又道,“就是不知道,学了小郎君的本事,该怎么报答才好。 拜小郎君为师吧,小郎君指不定还不乐意收咱这种泥腿子! 说逢年过节给小郎君送礼吧,他也不一定稀罕咱这两个小钱。 刘老哥,您是过来人,能不能给俺支一个招,告诉俺到底怎么才能用小郎君的手艺!” “哈哈哈!”刘木匠听完,却是哈哈大笑,笑了好一阵这才答道,“俺们还真的是想到一块去了。 当初老哥也有这样的想法,还亲自去问小郎君来着。 你猜怎么着,小郎君根本就不在意这门手艺。 俺好说歹说,小郎君才答应俺,说只要帮他干半年活,就算出师了,以后就能用这门手艺了。 可帮小郎君干了一段时间活,俺又不想着离开了。 自己出来一个人干,哪有跟着小郎君好? 一个人单干,一笔买卖挣得确实要多一些。可问题是,得有人找上门,请俺帮忙打造家具才成。 用得起家具的,都是大户人家,俺一没名气,二没店铺,哪里有人会上门? 即便有,那也没几个。 可跟着小郎君不一样,小郎君有门路,有铺子,能把东西卖出去,而且每卖出去一套,还给俺分红。 既然小郎君不亏待咱,咱为什么要不跟着小郎君呢? 小郎君让咱们帮哪家做,咱们就帮哪家做,这样既不会觉得亏欠小郎君,还能有钱拿!” “老哥的意思是,让俺跟着小郎君? 可……小郎君开的是家具铺子,也用不到泥瓦匠啊!”柯老五被说的有些心动,随即却又有些担心的说道。 “这倒也是个问题? 这么着,你的活计不是刚干了一小半吗?今天你去的时候,直接问小郎君就是了!”刘木匠给柯老五出主意。 “这样能成吗?”柯老五有些拿不定主意。 “能不能成,问过才知道!”刘木匠道。 “那成,待会干活的时候,俺就去问问!”柯老五终于下了决定。 第32章,进爵 半个时辰后,许家小院。 “你说你想跟着我?”许泽轩听完柯老五的叙述,有些难以置信的问道。 “是啊,俺都想好了,以后就在小郎君手底下干活。”柯老五看着许泽轩,一脸坚定道。 “盘炕的技术我都教给你了,你为什么不自己干?今年庄稼欠收,大伙儿没钱请你干活。等过两年丰收了,那可就不好说了?”许泽轩提醒道。 柯老五似乎感觉自己被侮辱了,突然梗着脖子道:“小郎君为何如此看不起俺,俺是那种平白拿人手艺的小人吗?” 许泽轩不解道:“能从我这里学到东西是你的本事,何来平白拿人手艺一说?” 柯老五听完这话,似是想到了什么,神色稍缓道:“俺忘了小郎君是读书人,不一定知道俺们手艺人的规矩。 俺八岁就跟着师傅做学徒,一直做了八年才出师。 这还是俺师傅为人厚道。 如果遇到个心狠的,能让人白白跟着干十几年。” “白干十几年?”经柯老五这么一提醒,许泽轩倒是想起来了。 刘木匠之前跟自己说过,这个时代的学徒,不但要白白帮师傅干活,就算出师了,也有人会把自己挣到的钱上交一部分。 这是朴实的古人,对于师父传授活命手艺的一种感恩方式。 原本,他接下来的安排是,雇佣佃户帮自家修缮房屋,顺便帮着研究一下温室蔬菜种植技术。 现在想来,自己家的佃户及其家属,林林总总加起来差不多有八十人。 除去孩童,也有三十多个,修缮房屋,建造小型温室,根本用不到这么多人。 “如果能让柯老五和部分佃户,组成一个盘炕班子,一起外出帮人干活。 这么一来不但能减少我的压力,还能让他们多一门生存的手段。 另外,加入了盘炕队伍后,亲自体会了热炕头的好处,也省的我再费心思去宣传。” 这么一琢磨,许泽轩哪还有不答应的道理,当即点头应承道:“既然你想要跟着我,那就跟着吧!” “多谢小郎君,多谢小郎君!”得到了许泽轩的首肯,柯老五不由大喜过望。 “以后大家都是自己人,用不着这么客气,你先下去干活吧,如果有事,我会再找你商量!”许泽轩挥手道。 “诺~”柯老五面带喜色的退了下去。 …… …… 这些日子,佃户们按照许泽轩传授的方法,捕捉到了不少鱼货。 实实在在的好处,摆在眼前。 有了这一先例在前,众人对于他的话,可以说是言听计从。 许泽轩让一部分人跟柯老五组一个班子,过段时间外出帮人盘炕,这些人也不多问,直接就应承了下来。 盘炕、磊灶,本来就不难。 平日里村民需要盖房,也都是村子里人一起动手的。 有基础,又有人指导,被许泽轩挑出来的佃户,很快就掌握了盘炕技术。 许家的火炕,以及火炕的升级版——火墙,也在这些人实践的过程中,全部竣工。 …… …… 许泽轩搞定火炕的同时,朝廷的圣旨终于降了下来。 “踏~踏~”清脆的马蹄声,打破了许家庄的宁静。 正在河边捕捉最后一批鱼货的佃户,听到声音,纷纷抬头朝声音的来源处望去。 但见旌旗飘飘,数十名身批铠甲的将士,簇拥着一个四十岁左右,面白无须的中年人,朝许家庄而来。 “又有大官来咧?”佃户甲嘀咕。 “莫不是找小郎君的?”佃户乙猜测。 “某听刘老哥说,小郎君给圣人献了份大礼,不日就要做官咧。 这些将士难道是来传旨,让小郎君去当官的?”佃户丙低语。 “别说,还真有这可能? 走,大家远远跟上去看看去,这辈子咱还没见过圣旨咧!” …… …… 许家小院,许泽轩正坐在书房内,回忆如何建造古代版的温室大棚,突听屋外一片喧哗,还没等他起身,便听一个尖细刺耳的声音传入耳中:“天使到,许泽轩接旨!” “圣旨!我的封赏终于到了!”许泽轩心下一喜,迅速正了正衣冠,朝外走去。 来之前,朝廷就打听清楚了许泽轩的出身来历。 到庄户人家宣旨,自然没那么多繁文缛节。 为首的太监确认了许泽轩的身份后,便展开圣旨,尖声念道:“奉天承运皇帝,敕曰:今有良家子姓许名泽轩者,自幼秉承良缄,敏而好学。 今为大唐进献神器——贞观犁,功在社稷,特册封许泽轩为文水县县男。 望汝恪尽职守,为国尽忠。上报国家,下安黎民。勿辜负圣恩!钦此!” “臣领旨……谢恩!”许泽轩接过圣旨,心下大喜。 原本他并不指望小小曲辕犁,能换来一个爵位。 根据他的猜测,自己能授个勋就差不多了,却没想到李世民居然封了自己一个县男,而且封地还是老家并州文水县。 “咱大小也算是个爵爷了,距离享受生活又进了一步!”许泽轩恭恭敬敬的把圣旨摆好,告罪一声后,便朝客厅之内走去。 等他出来的时候,手里已经多了个装银豆子的托盘。 此时此刻,他心中早已被喜悦之情所充斥,以至于都没去计较,李二陛下擅自把曲辕犁命名为贞观犁的事。 “恭喜爵爷,贺喜爵爷,爵爷小小年纪就能被封为开国县男,假以时日,定能封侯拜相!”中年内侍扫了一眼托盘中的银钱,原本没有一丝表情的脸上,迅速荡漾起了笑容。 “公公过誉了,泽轩何德何能,当得起这般夸赞。 陋宅只能遮风避雨,入不得公公法眼,若公公不嫌弃,还请到里面喝杯茶水,吃点点心!”伸手不打笑脸人,对于太监,许泽轩又没有歧视,因此他很客气的把这名内侍,引进了屋里。 “那咱家就恭敬不如从命了!”其实,按照内侍本来的性格,是不会在许家小院这样的陋室多停留的。 不过他来之前,曾经得到李二的叮嘱,让他留意、并考教一下许泽轩。 正是有了皇帝的那几句叮嘱,这位内侍,才会顺水推舟的跟着许泽轩踏入了客厅。 ps: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太监才自称咱家的,暂时先这么写吧。 第33章,中年内侍的脑洞(祝大家元旦快乐) “好暖和,这小小的客厅,居然如此暖和?”一进客厅,全身上下被一股暖流包裹,中年内侍心中的情绪,就有了些许变化。 他头一次觉得,在这里多待一些时间,似乎也挺好的。 “公公,外面寒气重,您这一路走来也辛苦了,先喝碗茶润润嗓子、热热身子!”两人在客厅内坐定,侍女甘草恰到好处的端上来一盏热气腾腾的姜苏茶。 “有劳!”中年内侍接过茶碗,小口的抿了一下,回味了一番后,便感觉身上残留的寒气,又被驱散了一部分。 “好茶!”感觉对身体有益,中年内侍又给自己灌了一口,这才放下茶碗,大声称赞。 许泽轩道:“公公若是喜欢,可以带一些回去。 这茶也不是什么名贵的东西,只需把生姜切成丝,然后配以洗干净的紫苏叶冲水即可。 方子可能简单了些,功效却是极好的。不但能驱散风寒,还能缓解胃部的胀痛、以及不适之感,最是适合现在这种天气饮用。” “方子简单,不是什么名贵之物,却能驱寒,既然如此,咱家便不客气了!”中年内侍似乎不知道客气为何物,也不推辞一下,直接就应承了下来。 两人又各自寒暄了几句,说了一些没有营养的客套话。 随后,中年内侍才切入正题,开始考教许泽轩。 “许爵爷出身布衣,擅绘画,又能打造出贞观犁这等奇物,不知在经学一道,有没有心得?” “经学?”许泽轩摇了摇头,身为现代人,有几个学过这玩意? 大多只是上学的时候,学习了其中的一小段内容而已。 ““爵爷竟未接触过经学?那蔡邕的《劝学》,朱育的《幼学》,周兴嗣的《千字文》,束晰的《发蒙记》,这些启蒙读物可曾学过?”中年内侍追问。 “《千字文》倒是读过,至于其他么……”许泽轩嘿嘿干笑了两声。 “这倒是奇了,咱家听说许爵爷不仅能识文断字,而且还写了两首不错的揭语。 您连启蒙读物都没学过,居然能作诗?莫非传说中的神童,便是您这样的?”中年内侍嘴里虽然在称赞许泽轩,却又隐隐包含着你在说谎的意思。 很显然,他已经起了疑心,怀疑之前的那两首揭语,是不是有人捉刀代笔。 许泽轩自然不会听不出对方话里的意思,淡定的解释道:“公公不用怀疑,其他可以作假。 识文断字这种事,只要一试便知,哪里做的了假? 至于在下为何没学过那些启蒙读物?只是因为我启蒙用的是其他读本而已。” “其他读本?比如说呢?”中年内侍追问道。 “比如说这《三字经》、《弟子规》、《蒙求》等。”许泽轩答道。 “《三字经》、《弟子规》、《蒙求》? 咱家的学识虽然算不上渊博,可对于启蒙读物,多少还是知道一些的,竟然从未听过爵爷说的这三本书。不知爵爷是否愿意背诵一二,让咱家见识一下。”中年内侍目光灼灼的盯着许泽轩道。 自从得了皇帝的叮嘱,中年内侍就明白,今天之所以派自己出来宣旨,不是因为自己最忠心、最被皇帝信任,而是因为自己在诸多内侍中,读书读得最好。 既然皇帝是因为自己读书好,而派自己外出宣旨,那么他就要充分利用自己这个优点。 “有何不可?只是不知公公想听哪一本,或者说三本都要听?”许泽轩神色笃定道。 如果换做没穿越之前,他还真背不完整这三本启蒙读物。 但自从穿越后,他的记忆力得到了大大的增强,前世许多模糊的记忆,也随之渐渐清晰起来。 像《三字经》、《弟子规》、《蒙求》这些只是看过一两遍的文章,甚至可以倒背如流。 “就《三字经》吧!”中年内侍之所以挑中《三字经》,不是因为许泽轩第一个说的读物是《三字经》,而是因为这本所谓的启蒙读物,名字太过耀眼。 自古以来,什么样的书能够被称为经? 汉代立《诗》、《书》、《易》、《仪礼》、《春秋》于学官,为五经; 唐代加《周礼》、《礼记》,并将《春秋》分为《春秋左氏传》、《春秋公羊传》、《春秋谷梁传》,为九经; 至开成年间刻石国子学,又加《孝经》、《论语》、《尔雅》为十二经;南宋复增《孟子》。 纵观华夏历史,也就这十三经,最多再加上一本遗失的《乐经》,共十四经,能被冠以经之名。 如今这小小一本启蒙读物,居然敢用经字命名,又怎么可能不引人注意? “好,那小子就背一背这三字经,公公姑且听之。 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 苟不教,性乃迁,教之道,贵以专。 昔孟母,择邻处,子不学,断机杼。 窦……荀季和,有义方,教八子,名俱扬。” 许泽轩背的很慢,甚至还有些磕磕巴巴,主要是《三字经》中,有些典故需要更换,有些隋朝之后的内容,需要删除。 然而即便如此,这中年内侍也是听得两眼放光,嘴巴越长越大。 《三字经》取材典范,包括文学、历史、哲学、天文地理、人伦义理、忠孝节义,还如此通俗易通,朗朗上口。 这样一篇能够媲美,甚至超越千字文的足以光耀万世的旷世奇书,他居然从来没有听过! “这样的旷世奇文,一经面世,必然会在短时间内传扬开来?而咱家居然没听过,莫非这文章,乃是眼前的许家小郎君所做?” 不得不说,中年内侍的脑洞有些大,在胡思乱想之间,就把《三字经》的作者,按到了许泽轩的头上。 能做出这种旷世奇文的大才子,又岂是他区区一个内侍,能够考教的了的? “咳咳~”想到这里,内侍也不敢继续考教许泽轩了,强行终止话题道,“许爵爷的启蒙读本,果然与众不同,光是一篇三字经,就让咱家汗颜。 其余两篇,定然也是满纸飘香,非咱家这等俗人可以品鉴。 咱家就不侮辱斯文,谈这圣贤文章了,我们还是说点别的吧。” “也好!”许泽轩暗暗松了口气,知道考教这一关,他是勉强糊弄过去了。 第34章,李二的兴趣 中年内侍端起茶碗,轻轻啜了几口,似乎在琢磨说什么好,直至将茶碗里的茶水喝完,他才找到了话题,问道:“咱家自幼进入皇宫,侍奉各位贵人,这天底下的稀罕物见了不少。 说来也是奇怪,许爵爷这客厅,看上去没甚特别,怎么一走进来,却让人感觉如此暖和?” “这个么……说起来也没甚稀奇的。”许泽轩淡淡一笑,道,“公公且随我来!” 说话间,两人从座位上起身,一前一后来到了一堵墙壁前。 许泽轩伸手指了指墙壁说:“公公,不妨伸手摸一摸,试试是什么感觉?” 中年内侍依言,伸手过去碰了一下墙壁,这一碰就立刻察觉到了不同,惊讶道:“这墙居然是热的!” “没错,墙是热的。”许泽轩淡淡一笑,接着解释道,“这样的墙,我将之称为火墙!” 火墙说白了就是火炕的加强版,是利用炉灶的烟气,通过立砖砌成的空心短墙采暖的设备。 和火炕类似,在冬季利用使用灶炉产生的热量,来升高室内温度。 后世,随着科技的发展,暖气的普及,火墙逐渐被人们舍弃,不过只要用心去找,还是能在一些村子里,找到类似的设备。 “许爵爷果然非常人也,有了此物,房内便可温暖如春,就算到了冬天,也不会感觉到丝毫寒冷!”中年内侍感慨。 “公公此言极是,不过这火墙造价不菲,普通人怕是用不起。 在下还有一物,造价低廉,如能推广,或可让北方的百姓,在冬天过的舒服一些!”许泽轩灵机一动,从火墙联想到了火炕。 火炕在后世十分普及,造价也不高,用这门技术在李世民跟前刷印象分,再好不过。 当然,除了刷印象分,许泽轩还有另一层考虑,那就是一旦朝廷下令推广火炕,他庄子上刚刚成立的火炕班子,就有了用武之地。 其他的不谈,作为全天下第一个正儿八经的火炕班子,生意迅速红火起来那是必然的。 “此话当真?真能让北方百姓冬天过的舒服些?”中年内侍闻言,眼神立刻就亮了。 他虽然不参与政务,却也知道百姓的日子越好过,李唐的江山就越稳固。 能让百姓过的舒服的东西,皇帝陛下必然喜欢。 “是真是假一看便知,公公且随我来。”许泽轩一摆手,做出了个请的手势。 “那就去看看!”中年内侍微微颔首,紧跟着许泽轩来到了一处偏厅。 经过一番讲解、演示,又亲自查验火炕的效果后,中年内侍不由大喜连连。 “这火炕果然是好东西,只要有了它,百姓就不用担心受冻了。 我没许泽轩这样的本事,就算说火炕是自己发明的,陛下也不会相信。 头等功我争不了,次等功却可以争一争。 只要我能把有关火炕的事情,上报给陛下,必可使之龙颜大悦。 到时即便没有赏赐,宫里的其他人,也会高看我一眼。” 想到这里,中年内侍终于耐不住心中的激动,对许泽轩道:“许爵爷奇思妙想,当真让咱家佩服。只是不知爵爷之前所说的推广,到底是怎么一个推广法?” 许泽轩道:“小子人微言轻,能力有限,就算有心要推广火炕,也力有不逮。 这样的事情,当然得看朝廷的意思。 如果陛下同意,小子愿望献上盘炕之法,一切按照朝廷的吩咐行事。” 中年内侍脸上喜色更胜,抚掌道:“爵爷所言极是。火炕之事,事关重大,咱家一定会尽快禀告给陛下。介时爵爷若得了赏赐,可千万莫要忘了咱家!” “那是自然!”有好处大家分,这样的朋友才能处的长久,许泽轩深知这个道理,并不会吃独食。 “咱家已叨扰爵爷许久,也是时候回宫复命了,这便告辞了!”两人又谈了几句,中年内侍见天色,便起身告辞。 许泽轩装模作样的挽留了两句,也就随了对方的意,道:“正事要紧,小子就不留公公了,公公一路走好!” …… …… 当一个人心中十分迫切的想要做某件事的时候,就会格外的卖力。 中年内侍同样如此,平时从许家庄到长安需要两个时辰的路,在他的催促下,缩短到了一个多时辰。 长安城,太极宫。 李世民正在批阅奏章。 前段时间,他虽然否决了萧禹出兵攻打突厥的提议,但这并不表示,大唐就一点行动都没有。 以大唐现在的国力,攻打突厥确实有一些勉强,不过骚扰一下其他部落,剪除突厥的羽翼还是可以做到的。 梁师都建立的梁国,位于河套平原,这个地方一直以来就是汉人的天下。 然而,梁师都作为这个地方的首领,却一心依附突厥。 武德九年,李世民登基称帝之后。 梁师都心中惊惧,不惜亲身前往颉利可汗的大帐,陈说南下犯唐之计。 颉利可汗正是听了梁师都的话,这才倾全力南下,一直攻到长安城以北的渭河浮桥边。 有道是有仇不报非君子。 渭水之盟后,李二便把梁国,当成了首要攻略对象。 此前,他曾多次命人劝降梁师都,可惜都无功而返。 直至今日,他终于彻底失去了耐心。 “梁师都,朕屡次致书与汝,劝汝投降,汝却不识好歹,再三拒绝。 朕已经做到了仁至义尽,无论是为了剪除突厥羽翼,还是为了收复汉家的失地,汝的大梁国,都必须纳入大唐的版块。 既然汝冥顽不灵,不愿意归降,那就别怪朕不客气!”重重拍打了一下桌案,随手把梁师都的回复丢进了纸篓中,李世民开始奋笔疾书。 一连串的命令从他手中发出,等他处理完所有的公务,天色已接近黄昏。 “陛下,陈平已经归来,正在外头等候复命,不知陛下见是不见!”看到李世民抬起了头,神色间也没有任何不悦,侍立在不远处的太监,这才敢上前禀告。 “陈平,他从许家庄回来了?”李世民揉了揉眉心,又抬头看了一眼桌上的公文,想着今日已经工作了许久,正好听听陈平的禀告放松一下,便点头道,“那就让他进来吧!” “是!”太监领命,对着一旁的小太监使了个眼色。 小太监会意,匆匆跑了出去,不多时就领着陈平走了进来。 “回事太监陈平,见过陛下!”中年内侍陈平刚进大殿,便朝李二跪拜行礼,并三呼万岁。 “免礼,平身!”李世民挥了挥手,示意陈平起身。 得到了李二的首肯,陈平立刻从地上爬起来,恭敬的侍立在一旁,等待皇帝问话。 “见到许泽轩了?”李二靠在龙椅上,漫不经心的问道。 陈平恭敬道:“回陛下的话,见着了,也按照陛下的吩咐,对其考教了一番。” 李世民挪了挪身子,找了个更加舒适的坐姿,这才接着道:“如何?” “这……老奴一时之间,还真不知该怎么说?”陈平有些犹豫道。 “有什么为难的,直说便是!”李世民似乎来了点兴趣,头一次把目光转移到了陈平身上。 第35章,李世民的思维也被带偏了 陈平道:“那老奴便直说了! 据这位文水县男自述,他非但没有读过经,就连我大唐的启蒙读物,也没念过几本。 老奴本以为文水县男是不学无术之辈,但听到他念诵《三字经》后,却又将之惊为天人! 正因如此,方才陛下问话,老奴才会有所迟疑。” “听完之后惊为天人? 这《三字经》以经命名,我大唐何时多了这么一本书,朕怎的从未听闻?”李世民皱眉道。 “老奴也是第一次听说!”陈平低头道。 “哦?那倒是奇了!听你这么一说,朕倒是来了兴趣,很想听听什么样的书,能让陈内侍惊为天人。”到了这时候,陈平终于彻底挑起了李世民的兴趣。 “老奴试着记了些,陛下姑且听之。 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苟不教,性乃迁,教之道,贵以专。 昔孟母,择邻处,子不学,断机杼……”陈平嘴上说的谦虚,说自己只记下了一些,实际上却把许泽轩念诵的唐代版《三字经》背了七七八八。 “人之初、性本善……” 刚开始,李世民还听的有些漫不经心。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他的神色变的越来越专注。 到了后来,甚至摇头晃脑,完全沉浸其中。 一连默诵了好几遍,又亲自动笔抄录了一份,这才意犹未尽的停了下来,小声感慨道:“大道至简,这《三字经》也不知是何人所做,短短数百字,就讲出了圣人之言,让人读起来如饮琼浆,欲罢不能,当真是妙文! 陈平,朕且问你,你可知这《三字经》的作者是谁? 如此大儒,朕若是不见一见,实乃憾事!” 陈平摇头道:“这个……许县男没说,老奴也没问。 不过据老奴观察,许县男背诵这《三字经》时,略显磕巴,中间甚至还停顿了好几次。 按照常理来说,若此书真是许县男的启蒙读物,那早该烂熟于胸才是。 所以老奴斗胆猜测,许县男或早有心书写一本启蒙读物,且已经准备多时。 只是不知因何缘故,迟迟没有成书。 今日,老奴一阉人,居然斗胆考教其经学。 许县男年轻气盛,一时之间气不过,这才当着老奴的面,念诵深埋于心的腹稿。 也因此,才会在背诵的时候,出现需要考虑一段时间的情况。” “你的意思是,这《三字经》乃文水县男所做?”李世民瞪大双眼,满脸的不可思议。 在封赏爵位之前,他就派人查过许泽轩的底细,发现对方出身于商人家庭,虽读过书,却从未拜过名师。 年仅十五岁,没拜过名师,如何能做的出《三字经》这样的奇文? 可要说不是对方做的,陈平说的这些怪异之处又怎么解释。 难道一个擅长丹青,又能弄出贞观犁的小子,会愚蠢到连启蒙读物都背不全? 李世民的文学素养可不差,深知《三字经》的分量。 知道这样的书,只要一经面世,必然能够流传天下,绝对不可能默默无闻。 此前他没听过《三字经》,而《三字经》中,又有颇多南北朝的典故。 这也表明,此书绝非陈年旧作。 不是早年的作品,许泽轩又背诵的磕磕巴巴,答案似乎全都指向了陈平的猜测——许泽轩就是《三字经》的作者。 “老奴也只是猜测,不敢确认。 不过,老奴虽然不知《三字经》的作者是谁,却知道另外一样好东西,是谁做出来的?”说了半天,陈平终于把话题绕到了火炕上。 李世民闻言,哈哈一笑,指着陈平道:“看来陈内侍今日许家庄一行,收获颇丰啊,不仅得了《三字经》这样的奇文,还得了其他好东西。 你就别卖关子了,速速与朕道来!” “老奴……遵旨!”陈平先是朝着李世民行了一礼,这才将有关于火炕的好处,娓娓道来。 “照你所说,只要有了火炕,百姓要熬过寒冷的冬天,就会容易许多?”李世民并不认为陈平会欺骗自己,也不怀疑火炕的作用。 只是身为帝王,他深知冬天之所以难熬,不单单是因为冷,还因为百姓缺少衣物、食物。 连衣物、食物都买不起,再加上住的房子四面漏风,存不了热,造不造火炕又有什么区别。 即便火炕有用,这些百姓又哪来的闲钱? 陈平虽然不常在李世民的身边,却也伺候过李世民一段时间,多少能从对方的行为举止中,看出些端倪。 此时,他见皇帝陛下有些不以为然,忙又补充道:“若火炕只能取暖,老奴也不会说这是个好东西。 其实比起火炕,老奴更欣赏的是许县男弄出的灶。 许县男所造之灶,生火快,火势旺,还省柴。 据老奴观察,用新灶烧火,能比原先的老灶,节约三到四成的柴火。” “其言当真,真能节约三到四成柴火?”听陈平这么一说,李世民迅速来了兴趣。 柴火,可是古代农户的重要进项之一。 如果许泽轩的新灶,真的能够节省三到四成的柴火,那就等于变相的给农户创收。 “老奴句句属实,若陛下不信,大可派人至许县男家走一遭。”陈平匍匐余地,连连保证道。 “若许县男有意将此法进献于朕,朕自然会派人走一遭。”李世民认真道。 在他看来,火炕能够取暖,灶台能够省柴。 用新灶烧火省下的柴火钱,来建造火炕。 这么一来,百姓即没有额外支出,家里又多一种御寒的手段,此乃两全其美之法。 陈平道:“老奴临走之前,许县男就曾说,愿意帮助陛下,在大唐推广这盘炕之法。 火炕需要搭配火灶,想来这建造新灶之法,也应该包含在其中。” 李世民道:“话虽然是这么说,不过还是问清楚的好,朕可不像凭白得一个夺人产业的恶名。 陈内侍,此事朕就交予你去办。 若办好了,朕重重有赏!” 陈平闻言大喜,道:“请陛下放心,老奴一定不会辜负陛下的期望!” 第36章,穿唐标配好友 许泽轩既然答应了陈平,就不会食言而肥。 正所谓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 穿越到了唐朝,又有着相对应的能力,他自然不介意造福一下社会,帮这个时代的人一把。 有关这一点,他在献上曲辕犁的时候,目的或许还不是那么纯粹,但是到了献盘炕之法的时候,他是完全没有私心的,纯粹是为了帮助别人。 许泽轩十分配合陈平的工作,陈平也没让他失望,不久以后就带来了皇帝的第二份圣旨。 虽然这一次的赏赐,没有上次多,不过皇帝的手笔也不算小。 许泽轩不仅在长安城内,得到了一座位置不错的府邸,还被封了个宣义郎的七品散官。 …… …… 不到十天的时间,一连接到了两次圣旨,内容还都是有关于封赏的。 许泽轩这个政治小白,可能还不明白其中的含义,不过许多混迹朝堂多年的老狐狸,却从中揣摩出了些许的不同寻常之处。 “皇帝连下两道旨意,嘉奖一个少年人,这是要重用他的先兆啊!” 不管这个猜测正确与否,朝臣们稍微下一丢丢本钱,提前跟许泽轩打好关系,给他道喜并送上贺礼总是没错的。 就这样,原本冷清的许家庄,在最近一段时间,突然变得热闹起来。 车辚辚,马潇潇,来人络绎不绝。 这一日,许泽轩刚刚送走前一个客人,正准备休息一下,小院外突然又出现了一群人。 这群人中为首的是个魁梧少年,他穿着一套明晃晃的光明铠,腰间挎着佩刀,背后还挂着弓箭。 大冬天的,穿着这么一身绝对很冷,眼前这货明明已经被冻的满脸通红,却偏偏还要表现出一副无所谓的样子。 “这货谁啊,大冬天的穿这么一身。 还有……我明明没见过这人,怎么感觉这么眼熟?” 正当许泽轩猜测来人身份之时,那年轻人已经翻身下马,来到他的跟前,围着他转了好几圈,这才道:“你就是父亲跟我说的许泽轩?” “父亲?”经少年人这么一提醒,许泽轩第一时间就联想到了程咬金。 这父子俩长的实在太像了,几乎就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也难怪他没见过这少年,却感觉此人眼熟。 “在下正是许泽轩,敢问阁下可是处默兄弟?一直听程叔提起你,却始终无缘得见,今日能够得偿所愿,当真是幸事,快里面请!” 有着这张脸作为凭证,许泽轩一点都不怀疑程处默的身份,十分热情的把对方拉进了自己的小院。 他如今的地位,虽然是靠自己本事得来的,可如果没有程咬金的参与,一路上无疑会坎坷许多。 正所谓喝水不忘挖井人,无论是为了自己将来考虑,抑或只是单纯的为了感激程咬金,许泽轩都有义务好好招待程处默。 “某家确实是程处默,不过跟你是不是兄弟还两说!”跟着许泽轩进了院子后,程处默突然一把甩开前者的手,昂着头颅傲然道。 “额……此话怎讲?” 进门前还好好的,进门后就变脸,自己似乎没得罪过这货,他到底是什么意思? 许泽轩摸了摸鼻子,有些摸不清程处默到底是怎么想的。 “某兄弟个顶个的都是好汉,在战场上能杀敌,平日里也能挥舞百斤石锁,开三石硬弓。 虽然父亲让某多跟你走动,但你如果达不到某的要求,某是不会跟你称兄道弟的!”程处默鼻孔朝天,一脸傲气的说道。 挥舞不动百斤石锁,拉不动3石硬弓就做不成兄弟? 许泽轩无语,他实在有些想不明白,程咬金那么圆滑的一个人,怎么就生了这么一个愣头青。 “小子,你能不能达到某的要求?”程处默见许泽轩没有答话,忍不住再次问道。 “这个……我听说练武之人,从小开始就要打熬身体,冬练三九,夏练三伏,辛苦的很。 辛辛苦苦十几年,才能打熬出一身气力,我……”许泽轩眼珠子滴流滴流乱转,一边顾左右而言他,一边思索着解决的办法。 没想到程处默这货居然油盐不进,一点都不给他思考的时间,直接道:“少啰嗦,这是3石弓,你若能拉开,就有资格跟我做兄弟。 若拉不开,嘿嘿……” 说话间,这愣头青已经从背上取下弓箭,一把丢给了许泽轩。 “额~~”许泽轩看着手里的弓箭,拉也不是,不拉也不是,犹豫了良久,这才咬牙决定一试。 “呼~吸~”深呼吸了两口,调整了一下身体状态,许泽轩一手搭弓,一手拉弦,开始发力。 “嘎~吱~”低沉的弓弦拉动声,在众人耳边响起,许泽轩使力之下,弓弦很快就被拉出了一个弧度。 “这小子看上去瘦不拉几的,没想到还有些气力!”程处默的护卫,见许泽轩居然能够拉动弓弦,忍不住想到。 这年头的百姓吃的差,本身就营养不良,加之干活又多,被过多的体力活压垮了身体。 在这样的大环境下,他们即便有拉开3石硬弓的潜力,也无法将这潜力发挥出来。 军队里的弓箭手,所用的弓箭也不过是1~2石的。 遇到三石的硬弓,过半弓箭手,用尽全力也只能做到让弓弦颤动而已。 许泽轩能够将三石弓拉出一个弧度,一身气力已经算得上不错。 程处默的护卫,认为许泽轩用了全力,对其的评价不过是马马虎虎,却不知许泽轩并没有使出全力。 做剧烈运动之前,需要热身,以免拉伤韧带,伤到筋骨。 作为现代人,许泽轩很清楚这一点,所以刚开始的时候,他并没有用全力,只是用了很少的力气,去尝试了一下。 经过两次的尝试,他发现想要拉开弓弦,似乎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难,这才深吸一口气,左右手以及腰腹同时发力。 “嘎~吱~”随着他的爆发,弓弦的弧度越来越大,不多时就被拉成了满月。 “咦,我似乎还有余力!”有心要试试自己力量极限在哪,许泽轩忍不住又加了一把子力气,却不料“啪”的一声响,他手中这柄不知道用哪种兽筋制成的弓弦,居然被他拉断了。 “怎么连这点力都吃不住!”没测试出自己的力量上限,许泽轩略感不满,程处默和他的护卫们却是惊呆了。 拉断3石弓,至少得有4石以上的臂力。 神射手的要求也就四石,这许泽轩今年才16岁,身体还未彻底生长发育完全,就有这等气力,等他彻底长大,身体到了巅峰,那还了得? 第37章,来意 “抱歉,处默兄弟,把你的弓给弄坏了,你放心,改日我一定赔你一副更好的!”几人正发呆之际,许泽轩已经拿着断弓,来到了程处默的跟前。 “区区一副弓算的了什么,许兄弟说这话就说的太见外了!”程处默接过断弓,毫不在意的往旁边一扔,语气十分热情的说道。 态度怎么转变的这么快?刚刚还一副狂拽炫酷吊炸天的样子,转头就这么热情,这翻脸速度也太吓人了吧,简直跟翻书似的。 程处默的转变过于迅速,以至于许泽轩一时之间都没有反应过来。 最后还是程家家将出面解释,才让他转过了弯:“许县男勿怪,某家小郎君打小就是这直来直去的脾气,和谁交往都一个样!” “原来如此!”许泽轩理解的点了点头。 生活中有个忌讳,叫做交浅言深。 如果两人的交情不是太深,有些话是不适合去说的,有些事是不适合去做的。 然而,某些脾气过于直来直去的人,却总会犯这样的忌讳。 直言不讳的指出他人的错误,从而给人一个恶劣的第一印象。 只有跟这些人相处久了,才能发现他们的闪光点。 比如他们不会在背后捅你刀子,又比如你受到委屈时,一般人不愿意站出来帮你说话,而他们只要认为你没错,就愿意就敢站出来。 和这种脾气的人,接触时间越长,越是能够体会到什么是纯粹的友情。 不用参杂任何的利益,只需要纯粹的将心比心,这才是真正的朋友。 原本,许泽轩对于程处默的第一印象并不好。 不过,如果程家的这位家将所言不虚的话,他倒是十分乐意跟接触程处默交朋友。 …… …… 大致了解了程处默的脾性,许泽轩终于不再愣神,领着一行人进了客厅。 “来来来,处默兄弟,尝一尝我家的糕点。” “某早就听说过许家的梅花糕儿,乃是人间美味,今日能够有幸品尝,当真是人生一大幸事!” 还没等许泽轩开口,提醒对方注意别被烫到,吃相向来奔放的程处默,就已经拿起一块梅花糕,塞到嘴里。 “喔~喔~喔~”刚出炉的梅花糕,温度可是很高的,程处默被烫的哇哇乱叫,可这东西又实在过于美味,让他有些舍不得吐出来。 折腾了好一阵子,直到终于把整块糕点吞下去,这才消停下来。 程处默的这番折腾,不仅逗乐一旁的侍女甘草,就连许泽轩也对他大为改观。 “许兄弟不厚道,点心这么烫,你居然也不提醒我一声。”咽下了梅花糕,程处默瞪着一双牛眼,不满的抱怨着。 “哈哈哈,我倒是想提醒你来着,可你也得给我机会啊!”许泽轩笑道。 程处默闻言,脸上的窘迫之色一闪而逝,再次抓起一个梅花糕,狠狠咬了一口,以做泄愤之用。 “处默兄弟,你吃慢一些,不够的话,厨房里还有。” “够了够了,小弟可不是来吃东西了,今日前来,是得了老爹的命令,让你前往翼国公府走一趟。”程处默擦了擦嘴道。 “翼国公府,去那作甚?”许泽轩当然想认识秦叔宝,可他跟对方没交情啊。 程处默道:“还不是是为了建火炕和火墙? 秦伯伯征战沙场多年,杀敌无数,为大唐立下了汗马功劳,却也因此落下了病根。 每到冬天,他就冷的不行,屋里点上三五个火盆,都驱赶不走体内的寒冷。 恰好父亲听说你弄出了火炕和火墙,在大冬天也可以让室内温暖如春,所以特地派某来你这里看看。 如果火炕、火墙有效,就给翼国公府也弄上一套,以减轻秦伯伯的痛苦。” 许泽轩献上了建造火炕、火灶的方法,却并不包括火墙的,也难怪程咬金会派程处默过来找他。 很容易想通的道理,许泽轩一听就恍然大悟道:“原来如此,此事宜早不宜迟,我这就准备一下,咱们马上就出发。” “许大哥快去快回,某就在这里等你。”程咬金一点都没有请人帮忙的自觉,招呼了许泽轩一声,便再次坐了下来,继续吃起了点心。 “这货,不光愣头青、脾气直,还自来熟!”许泽轩无语的摇了摇头,迅速走出客厅。 …… …… 冬天骑马就跟冬天骑摩托飙车一样,那酸爽,让人试了一次就不想试第二次。 当许泽轩带着手下的匠人,来到翼国公府的时候,几人都已经被冻得瑟瑟发抖。 这一下,他总算明白刚见程处默的时候,对方为什么有那副模样了。 “处默你可算来了,程叔都等急了,说你再不过来,就用鞭子抽你。”一到秦府门口,就有一少年人迎了上来。 据程处默介绍,这是秦叔宝的儿子,也是他的损友——秦怀玉。 “抽我!”程处默听到这话,立刻缩了缩脖子。 老程说抽他,那可不是说着玩的,他老爹可是真的会动手。 想着大冬天,被鞭子抽在身上的滋味,小程同志忍不住又打了个寒颤。 随手把马交给一旁的仆人,拉上许泽轩,叫上秦怀玉,就往里面冲。 翼国公府偏房内,程咬金、牛进达、秦叔宝三人,正坐在床榻上,围着一张小桌子喝酒。 在三人身边,摆放着大大小小三个炭盆。 浓浓的火光在屋子里缭绕,程咬金和牛进达就算脱了外套,身上仍然热的直冒汗,而一旁的秦叔宝披着一件狐裘,却依然浑身冰冷,时不时还会打个哆嗦。 “处默这混小子怎么还不回来!”见老友这般惨状,程咬金于心不忍,一拍桌子怒声呵斥道。 秦琼见状,立刻放下了酒杯,劝道:“怎么又怪起孩子来了?我这身子骨到底是怎么一回事,知节你又不是不知。 再说了,即便处默那孩子把人带回来,火炕、火墙也不是一天半天能够建造好的,知节又何须如此着急?” “我这不是看二哥受苦,心里不痛快么?”程咬金闷头干了一碗酒,颇为烦躁的答道。 牛进达听着两人的对话,又看了秦琼一眼,心中也是哀叹一声。 自己这位挚友,本来是个拳上能站人,肩上能跑马的大英雄,如今却沦落成了一个病秧子。 此情此景,当真让人心痛。 第38章,巧合 “踏~踏~踏!”三人说话的功夫,门外突然传来一连串的脚步声。 程咬金耳朵灵,一下子就听出了自家儿子也在其中,于是再次丢下酒碗,朝外面怒吼道:“混小子,人带来了吗?” “带来了,带来了!”程处默遇到程咬金,就像老鼠见了猫,这还没见面,光是听到自家老爹的声音,身体就猛的颤抖了两下。 “既然把人带来了,那还不快滚进来,你秦伯伯都等急了!”程咬金再次发威。 “这就来!”程处默擦了擦额头上的冷汗,脚下的步伐,又快了三分。 “唰~唰~唰~”在程处默的拉扯之下,许泽轩走路也如同带风一般,不过眨眼的时间,两人就进了偏厅,来到了三人跟前。 “小侄许泽轩,见过秦叔、程叔、牛叔!” 刚进门,许泽轩就给三人见礼,只不过还没等他的腰弯下去,便被一个人扶住,抬头一看正是程咬金。 “小子哪来那么多虚礼,我且问你,宫中有传言,说你弄出了火炕和火墙,只要建造了这两物,即便是冬天,也能让屋子里温暖如春,可有此事?”程咬金急吼吼的问道。 “却有此事,小子此行,便是为了帮秦叔建造火炕、火墙而来!”许泽轩点头道。 “如此甚好! 那你赶紧吩咐人去办吧,早一日把火炕、火墙建好,你秦叔就能少受一日痛苦。”程咬金摆手,示意许泽轩速去。 “小子这就去吩咐工匠,开始动工。 建造火炕和火墙,并不是什么大工程,想来用不了两日,便能造出一个。”许泽轩回答的很痛快,不过脚下却没动,脸上也显露出了欲言又止的表情。 “有什么话快说,别磨磨蹭蹭的!”程咬金正因为秦琼的病心情烦躁,哪里见得了许泽轩这样吞吞吐吐。 眼见那蒲扇般的大手,就要往自己脑袋上招呼,许泽轩忙道:“屋子里的炭盆,会产生烟气,对秦叔的病情不利。 改用火墙和火炕固然要好一些,但即便有了此二物,也不会让房内比现在暖和多少,作用怕也有限。” “有限总比没有好。 这些年,为了治疗二哥这身病,我们花了多少心思,废了多少人力物力。 正因寻便了天下名医,用尽了各种方法,都无济于事,这才出此下策,想方设法让二哥过的舒坦些……” 程咬金话说到一半,突然猛的抬头,看向了许泽轩,见对方还是那副欲言又止的样子,心中没来由的一动,神色突然变得激动起来:“泽轩,程叔听你话里的意思,怎么像是有治愈秦二哥的办法似的?” 许泽轩摇头道:“小子这里确实有一个方子,不过并不是用来治病的,而是用来调理身体的。 用过之后,小子不能保证秦叔能够痊愈,但有把握让他的病情缓解。 只是……这调理身体的方子,虽对人无害,却也不能乱吃。 究竟能不能用,还得问过秦叔,具体了解他的病情、症状后,才能做出判断。” 前世,为了照顾老院长,许泽轩受过比较专业的培训,对于如何止血、包扎、输液、打针、敷药都有一定的执行能力。 然而即便如此,他充其量也只能算得上是个半吊子护士。 之所以会多嘴,说出上面那番话来,主要是因为,秦琼现在的症状,给他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前世,老院长有个好友,这是位老红军,当年征战沙场,经历了大大小小无数场战斗,身上有多处明显的弹痕。 这位老人在春秋二季时,身体和精神状态还算过得去。 可一到冬天,病情就会迅速恶化,吃不好、睡不好,胸口就像压着一块大石头,一说话就容易咳嗽,病情最严重的时候,连喘气都费力。 这跟程处默描述中,秦琼的病症,相差无几。 “二哥重病在身,说话有些吃力。怀玉是二哥的孩子,常年在二哥身边,对于二哥的症状最是清楚不过。 如果泽轩有什么想问的,问他便是。 事关二哥的身体,这小子定然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程咬金说话的功夫,已经把秦怀玉给拉了过来。 “怀玉,泽轩刚才的话,你也听到了,事关你父亲的身体,你可一定要照实说!”程咬金郑重交代道。 “这是自然!”作为儿子,哪有不希望自己父亲身体健健康康的,就算程咬金不交代,秦怀玉也绝不可能说半句假话。 当下,他就把这两年秦琼表现出的症状,仔仔细细的跟许泽轩讲述了一遍。 许泽轩一合计,还真的跟老院长那个老友一般无二,都是气血两虚之症。 “小轩,如何?”刚描述完病情,根本没给许泽轩思考的时间,秦怀玉就急切的问道。 “病症能对的上!”许泽轩给出了肯定的答复。 “真的,那简直太好了!小轩你赶紧把方子写下来。”秦怀玉面露狂喜之色。 “好!”许泽轩点了点头,接过毛笔,抬笔蘸墨,写下了记忆中的方子。 气血两虚,主要以静养为主,当然如果能配上药膳,见效会更快一些。 许泽轩写下的便是这补气血的药膳。 这是一副很常见的四君子汤,用人参、白术、茯苓、炙甘草与羊肉炖服,炖在一起服用。 另外也可以适当加入四物汤,如白芍、当归、熟地、川芎。 秦怀玉接过许泽轩递过来的方子,视若珍宝般的藏在怀中,正欲跑出去叫人抓药,却又被人一把拉住。 “怀玉你先别急,我还有一些东西需要交代。”无论是古代还是现代,遇到病情比较严重的病人,医生开完药方后,都会有相应的医嘱。 神医扁鹊有六不治:其中就有一条是衣食不能适者,不治也。 后来汉代的郭玉又提出了诊病“四难”,其中有一条是“将身不谨者,难”。 两者都是特指对待自己不认真,不按照医嘱行事的人。 这些年来,给秦琼看病的郎中不再少数,秦怀玉经历的多了,自然不会不知道医嘱这回事,当即停下脚步认真聆听。 “秦叔这病,必须要保证他有充足的休息时间,必须每日按时按点吃饭。 用餐时,可以多吃些山药、莲子、扁豆、薏米等健脾益胃的食材。 绝不可像今日这般暴饮暴食,大口喝酒、大块吃肉,酒更是一滴都不能碰……”许泽轩说的仔细,秦怀玉记的认真,足足半刻钟,方才停止。 第39章,温室大棚 给秦琼建造一间带有火墙、火炕的房间,并不是什么大工程,但要给整个翼国公府大大小小所有房间,都按上火炕、火墙,那工程量可就大了。 翼国公府,比起许泽轩的许家小院,大了十倍不止。 即便许家庄的佃户没有一个偷懒,又秦府的一众工匠帮忙,他们还是花了足足五十多天,才把这项工程做完。 这段时间,许泽轩并没有离开,而是借着照顾秦叔宝的由头,留了下来。 功夫不负有心人,在他的看护下,在秦叔宝妻儿、兄弟的督促下,秦琼早睡早起,按时吃饭、服药,戒酒、不暴饮暴食,生活作息十分规律。 等翼国公府的工程结束时,秦琼的病情,已经得到了比较明显的缓解。 程咬金、牛进达以及秦叔宝的妻儿见状,皆是喜不自胜,对待许泽轩的态度,也比以往更亲切了一些。 刚进翼国公府的时候,许泽轩与程处默、秦怀玉、牛见寅几人,还稍显陌生,等他离开的时候,几人已经相处的十分融洽。 再加上秦琼病情得到缓解这副催化剂,许泽轩算是彻底融入了这个圈子。 以前,程咬金是因为许泽轩的潜力,才让他叫一声程叔。 而现在许泽轩就算重新变回一个普通的少年人,程咬金也会认他这个侄子。 …… …… “都说金窝银窝,不如自己家的狗窝,上辈子我一直不理解这句话,这次算是知道原因了!” 五十多天后,当许泽轩再次站在自家小院前时,忍不住发出了这样的感慨。 翼国公府什么都好,秦琼、秦怀玉待人热情,在那里无论是居住环境,还是吃穿用度,都比家里要高上几个档次。 只是比起自己家这个院子,翼国公府终究多了几分拘束,少了几分自由。 只有回到自己家,许泽轩才能随心所欲,做自己想做的事。 今日重新回家,一时之间他竟然有几分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的感觉。 “二虎,去敲门,我们回家。”从牛车上一跃而下,许泽轩对着驾车的二虎吩咐道。 “是,小郎君!”二虎领命,立刻上前扣门。 “咚~咚~咚~”铜环撞击在大门上,发出沉闷的声响。 片刻之后,便听格楞楞一声响,大门洞开,牛老实的脑袋从里面探了出来。 “牛大哥,怎么是你在这里,老钱呢?” 原先许家家境不是很好,除了许泽轩外,只有福伯、牛老实、二虎和厨娘四人。 后来许泽轩凭借着智慧,得了西市的一块地,又靠着买卖家具挣了些钱,家里逐渐富裕起来,便添了一个负责照顾许泽轩起居的丫鬟香草,以及一个负责晾洗衣服的老妈子。 前段日子,许泽轩获封县男,又一连接了两道圣旨,加之经常有人来走动。 若是再不添些仆人,则平白丢了身份,于是许家又添了些仆人。 负责挑水的、砍柴的、打扫卫生的、看家护院的应有尽有,许泽轩口中的老钱,就是那新买的门房。 牛老实挠了挠头,答道:“前些日子,福伯回府时,刚好碰到老钱在招待客人。 福伯观察了一会,发现老钱这个人很机灵,便起了把他调去商铺的心思。 于是这门房之职,便暂时由某暂代。” “原来如此,那牛大哥就暂且辛苦几日,想来过不了多久,福伯就会寻来新的门房。”弄清楚了缘由,许泽轩怕牛老实觉得委屈,忍不住宽慰了对方两句。 “不辛苦,不辛苦! 老钱当门房那会,时常有客人前来拜访,老钱需要帮着照顾客人。 换成某当门房之时,访客们都知道小郎君去了翼国公府,并没有人上门,某现在清闲的很。” 人如其名,牛老实果然很老实,这样的事情,一般人都会藏着掖着,他倒是好,直接就如实汇报给了上级领导。 像这种人,如果放在后世的职场,绝对会吃大亏。 不过许泽轩就喜欢这样的老实人,老实人在能力方面或许会差些,但胜在忠心,用的放心。 “呵呵,没人拜访好啊,也省的我费力气应付!”又和牛老实闲谈了几句,发现他并无异样,许泽轩终于放下心来,大步走进家中。 离开之前,他曾经有过交代,让佃户们挨着自家小院,建造一间特殊的房子。 这房子,是他用来充当温室大棚,种植反季节蔬菜的。 如今距离他离开,已有五十多天,按正常进度,这屋子应该早已搭建好才是。 “希望佃户们能够按照我的要求,一丝不苟的完成任务。 否则整个冬天,包括明年大半个春天,我就只能靠着萝卜和腌菜过日子了!” 心里一想到,要吃好几个月的萝卜和腌菜,许泽轩就感觉浑身不自在,脚下的步伐不免快了三分。 “踏~踏~踏!”脚步飞快的进了院子,又绕过一道小门,不过片刻,他便来到了一间屋子旁。 这间屋子,前后左右由土砖磊成,顶部覆盖着可以自由开启、关闭的竹质屋顶,整体占地面积约莫两百平方。 这两百平方的屋子,便是许泽轩心心念念想要搭建的温室大棚。 按理来说,用玻璃来搭建温室大棚,效果无疑会更好一些。 然而,许泽轩去翼国公府之前,还只是个小小的男爵。 这样的爵位,根本不会被世家大族放在眼中。 而用玻璃搭建一座房屋,这样惹人注意的事,迟早会被人发现。 自身实力不够,家里又有重宝。 此类事情一旦发生,后果难料,极有可能会带来巨大的隐患。 再加上后世用来建造温室大棚的,也不是普通玻璃,而是一种具有保温效果的特殊玻璃。 所以经过一番考虑之后,许泽轩依然选择使用较为古老的材料,来建造这温室大棚。 他选用的主要材料只有两种,分别是帛和油。 帛这种布料,透光性很好,虽然比不上玻璃,不过肯定不比后世用的黑纱差。 至于油,并不是食用油,而是从一种名为乌桕树的种子中提炼出来的。 乌桕树种子,形状有些类似于胡麻子,外面包裹着一层白色的蜡质。 它的外壳和仁,都可以用来榨油,不过榨出的油不能食用,有些类似于现在的工业原料。 把这种油,涂在帛的上面,可以起到一定的保温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取代保温玻璃的作用。 第40章,种菜的学问 “一定不能让我失望啊!”带着些许紧张,许泽轩一把推开了虚掩着的木门,走了进去。 “嗯,温度控制的不错!”刚进门,他就感觉全身一暖。 这屋子四周立着火墙,全天候不间断的供暖,为的就是提高温度,给蔬菜提供一个良好的生长环境。 “我把这里交给了种地经验最丰富的李老汉,也不知他打理的如何?”随手关上了大门,许泽轩拿起靠在门边的竹竿,如同挑开帘子一般,挑开带着油的布帛,走了进去。 布帛的透光性虽然不差,可终究没有塑料和玻璃来的好,他刚进入用竹竿和布帛搭建的温室大棚,便感觉视线一暗。 若非此处的空间不大,一时半会他还真的找不到李老汉。 “哗啦啦~”许泽轩进入温室大棚的时候,李老汉正在往水坑里倒水。 冬天的井水、河水,即便没有结冰,也是不能用来浇水的。 因为灌溉用水的温度,对作物的生长发育,有着重大的影响。 冬天的时候,河水、井水的温度相当的低,如果直接使用,会降低水中溶解氧含量,影响作物根系对土壤水分和矿物营养元素吸收利用,以至影响作物茎叶、枝节的正常生长。 用通俗易懂的话来讲,就是直接用井水、河水浇菜,会让菜冻死、或者冻伤。 农夫们,或许并不知道其中的道理,但祖祖辈辈传下的经验,却足以让他们规避犯这样的错误。 在种地的时候,农夫们都会专门修建一个晒水池,为的就是不让水温过低,引起冻伤。 李老汉现在朝坑里倒水,也是抱着同样的目的,只有把水温控制在一个合适的温度,才能种植出好的庄稼来。 “哗啦啦~”李老汉干活干的很认真,以至于都没发现温室大棚内,多了一个人。 直到许泽轩走到他的面前,他这才匆匆放下手中的水桶,躬身道:“见过小郎君!” “李伯您忙您的,我就是来看看,这里面的菜长的怎么样,你不必理会我。”许泽轩摆了摆手,示意李老汉自便。 “菜交给老汉我照顾,还能长的差了?”李老汉平时是个脾气比较温和的老人,跟他开些无伤大雅的玩笑,也不会介意。 然而事情一旦涉及农事,他就变得格外较真。 这不,许泽轩都没说什么,老头子就有些傲娇起来。 “嘿,老伯你这话说的,您以前在冬天种过菜?”许泽轩看着李老汉,有些好笑的说道。 “这个~嘿嘿……”李老汉闻言,尴尬一笑。 经许泽轩这么一问,他才意识到自己也是第一次在冬天种菜。 平时地种的再好,可你从来没在冬天种出过菜,主人家问一问,也是题中应有之义。 眼见李老汉尴尬的直挠头,许泽轩也不好意思继续笑人家,立刻转移话题道:“李伯,我没侍弄过庄稼,你快跟我说说,你都种了哪些菜?” 李老汉答道:“回小郎君的话,无非是菠薐菜、黄瓜、菘菜这几样比较容易存活的。” 所谓菠薐菜就是菠菜。 黄瓜刚开始进入中国的时候,还叫胡瓜,不过后赵王朝的建立者石勒,不喜欢别人称他为胡人,于是下令无论说话写文章,一律严禁出现“胡”字,违者问斩。 自此之后,这胡瓜也就改叫了黄瓜。 至于最后一样菘菜,其实就是小白菜。 这几样农作物,都是比较耐寒的。 随着温室大棚技术的发展,到了明清时代,这些农作物不单达官贵人吃得起,普通老百姓如果有点闲钱,也能在冬天里尝个鲜。 李老汉不愧是经验丰富的老农,一出手就选择了最容易存活的这几样菜蔬。 “我看这几样菜都长的不错,不知何时可以采摘?”许泽轩继续问道。 他花了那么多钱,又是造火墙,又是买布帛,又是炼油,目的就是为了能在冬天吃到蔬菜,现在人都到了温室大棚内,种菜的老农又在面前,自然不可能不问。 “今年这些菜种的晚了些,照目前的涨势,至少还要半个月才能成熟。”李老汉想了想,随即回答道。 “半个月……时间有些长啊!”许泽轩颇为无奈的说道。 本来,初冬时节,蔬菜并没有那么匮乏。 然而今年一场霜灾,不仅让粮食欠收,许多菜蔬也被冻死冻伤。 原本只要保存得当,刚刚入冬的时候,蔬菜并不算特别稀缺。 但今年不同,就连翼国公府,都不是每天都有蔬菜吃。 “唉,看来只能弄点豆芽,先凑合着吃了。”没有蔬菜的日子实在难熬,整天吃腌菜又不健康,许泽轩思来想去,最终决定先弄点豆芽出来。 中国古代有一门传统工艺,可以让普通百姓,在冬天尽可能的吃到蔬菜。 这种工艺,名为黄化蔬菜技术。 黄化蔬菜,即利用植物生长中的“黄化现象”原理,令一些蔬菜避开光合作用,变成发黄的“黄化蔬菜”,以方便四季供应。 比起古代贫民不能办的温室大棚蔬菜来,黄化蔬菜的成本低廉、制作方法也极为简单,更为适合推广。 早在三国时期,第一种黄化蔬菜——黄豆芽就已经出现。 那时候黄豆芽还不叫黄豆芽,而叫“黄卷”。 黄卷的命运和许多东西一样,刚开始并没有被用在“正途”上,而是被用来充当药材,一直到北宋时期,黄豆芽才落户寻常人家,成为百姓口中的家常菜。 除了黄豆芽之外,同为黄化蔬菜的还有由韭菜衍变而来的韭黄,由菘菜衍变而来小白头等。 只是,韭黄和小白头,虽然在口感方面,要比黄豆芽好上很多,不过栽培所花的时间却相对漫长。 眼下,许泽轩用来应急的话,还是以黄豆芽为佳。 因为用豆子发豆芽,所需时间很短,整个过程最多只要四五天即可。 “赶紧找黄豆、绿豆去!”想到就做,许泽轩是个行动派。 前些日子住在翼国公府,他已经有两天没有吃到新鲜蔬菜,现在哪里还忍得住。 匆匆查验了一遍温室大棚后,便又马不停蹄的忙着发豆芽去了。 第41章,豆芽 古代有很多书中,提到了如何发豆芽。 比如宋人林洪,就在《山家清供》一书中就有过明确的记载:“以水浸黑豆,曝之及芽,以糠秕置盆中,铺沙植豆,用板压。及长,则复以桶,晓则晒之,……越三日出之,洗,焯以油、盐、苦酒、香料可为茹,卷以麻饼尤佳。色浅黄,名鹅黄豆生。 孟元老的《东京梦华录》中也屡次提到豆芽菜,如:“以绿豆、小豆、小麦,于磁器内,以水浸之,生芽数寸,以红篮彩缕束之,谓之“种生”。” 南宋诗人方岳还写有一首名为《豆苗》的诗,对发豆芽的过程,记述的详细而具体。 由此可见,从宋朝以后,发豆芽这门技术便广为人知,其原理并不难掌握。 不过,不难掌握,并不代表每个人都会。 21世纪,类似黄豆芽之流,随便去个菜市场就能找到。 直接买,远比自己发要方便,因此很少会有人亲自动手去发豆芽。 要不是因为出过一次“毒豆芽”事件,许泽轩也不会知道发豆芽的方法。 …… …… 许家厨房,胖厨娘秀娘正专心致志的对付着一头肥羊,这是她给许泽轩准备的晚餐。 小郎君外出多日,在外面也不知道吃的好不好,有没有瘦。 作为府里的厨娘,她觉得自己很有必要做点好吃的,给小郎君补一补身子。 “咚!”硕大的砍刀,落在案板上,发出沉闷的声响,半个厨房都似乎为之一震。 胖厨娘对此恍若未觉,继续提起砍刀,朝着案板上的那条羊腿剁去。 “咚~咚~咚~”一连砍了三刀,羊腿终于被成功卸下,胖厨娘满意度点了点头,揭开水缸的盖子,仔细冲洗了一遍,随后又拿过旁边的盐罐子,在羊腿上抹起了盐巴。 正在此时,突听“哐啷”一声,厨房的门被人推了开来。 “哪个杀千刀的,敢跑来许家偷吃?” 此时还远远没到吃饭的时间,胖厨娘听到动静,下意识的以为来了贼人,双眼一咪,眉毛一拧,脸上肥肉乱颤,浑身杀气的举起手中砍刀,朝着门口张望。 “秀娘莫要动手,是我!”许泽轩被胖厨娘的举动吓了一跳,连忙表明身份。 “原来是小郎君,怎的自个跑来厨房了?莫非翼国公府没有给您准备朝食,您……饿了?” 听到许泽轩的声音,胖厨娘这才放下手中的砍刀,眼神中的杀气,也渐渐收敛。 “秀娘说笑了,堂堂翼国公府,怎么会如此不知礼数,连朝食都不给我准备?我是吃饱了才回来的。”许泽轩看着一惊一乍的胖厨娘,颇为无语的说道。 “既然已经吃饱,小郎君为何又往厨房跑?”胖厨娘不解的问道。 也就她的资历老,照顾过许泽轩、许文宝两代人,才敢这般问东问西。 换做其他新买回来的仆人,哪有胆子这么跟许泽轩说话。 许泽轩道:“这两日,我在翼国公府,整日里大鱼大肉吃着,肠胃难免有些不适,急需用些绿菜清理一下! 可咱家的绿菜,还需半月才能长成。 这不,我就来厨房看看,家里有没有黄豆和绿豆。” “原来如此。”虽然很疑惑,黄豆绿豆跟绿菜之间有什么联系,不过事关许泽轩的身体,胖厨娘哪里还敢多问,第一时间便按照对方的吩咐,开始翻找起黄豆、绿豆来。 黄豆、绿豆,在古代被统称为菽(豆类)。 从商周到春秋战国,再到秦汉三国,菽一直都是汉族百姓食用最多的食物。 至于和菽并称五谷的麻(麻子)、黍(黄米)、稷(小米)、麦,食用的人则要相对少一些。 其中吃黍和稷的人少,是因为这两种农作物的亩产低。 每一亩地的产量只有一百多斤,老百姓如果种这玩意,绝对会饿死,也就拥有众多田产的大地主大贵族,才能把小米当主食吃。 而麦子之所以没被推广,主要是因为当时还没有发明出,能够将麦子碾成粉的石磨。 无法磨成面粉,只能像蒸米饭一样、或者煮麦仁粥吃,这样的吃法,麦子的口感能好到哪里去? 正是因为麦子口感不好,所以吃的人才少。 这种情况,一直到汉朝后期才有所改善。 汉朝后期,随着新式石磨的出现,麦子终于能够被磨成粉,口感的问题得到了解决,它的地位也随之水涨船高。 到了唐朝,小麦已经取代了大豆,成为人们最重要的粮食之一。 当然,小麦的地位虽然提高了,但是豆类并没有就此退出历史舞台。 牲口,作为家中的壮劳力之一,同样需要食物。 豆类的蛋白质含量高,营养丰富,用来喂养牛等动物,最适合不过。 只要家里有牛的,多多少少都会储存一些。 许泽轩家有牛,自然也会储存一些豆类。 胖厨娘只是简单翻找了片刻,便从厨房一侧的大缸里,找出了两大袋子黄豆和绿豆。 “小郎君,要多少?”胖厨娘一边解着系在袋子上的细绳,一边问许泽轩。 “各来一碗吧!”许泽轩估摸着满满两大碗的黄豆和绿豆,发出豆芽后,差不多够吃三五天,便让胖厨娘各装了一碗。 “好咧!”胖厨娘答应一声,很快就把两个粗瓷碗装的满满当当。 许泽轩一把接过,扒拉了两下,满意的点了点头,随即埋头开始工作。 清洗是发豆芽前的准备工作之一,目的是为了把坏豆和空壳的豆子给挑出来。 这个工作并不费力,大多数情况下,加入水后浮在水面上的,就是坏豆和空壳,沉在水底的,就是好的豆子。 这道工序,不但发豆芽之前要做,平时煮绿豆汤、红豆汤的时候也会做。 因此,许泽轩做起来倒是驾轻就熟,只用了几分钟时间,便开始了第二道工序。 第二道工序,比起第一道更为简单,就是浸泡。 绿豆至少要浸泡8个小时以上,黄豆还要更久一些,差不多要十二个小时往上。 等时间到了,才能进行第三道工序,正式开始发豆芽。 第42章,秘方 “小郎君,这便要走?” 浸泡需要一段比较长的时间,许泽轩自然不可能待在这里干等着。只是他刚准备离开,却又被胖厨娘给叫住了。 “是啊,秀娘莫非有事?”许泽轩奇道。 “小郎君之前不是说要清理肠胃么?您要了黄豆和绿豆,都还没服用,你怎的就离开了?”胖厨娘反问。 “现在还不能吃,得等这两种豆子变成绿菜后才能吃。”许泽轩耐心解释。 “小郎君能把豆子能变成绿菜?”胖厨娘睁大眼睛,一脸的难以置信。 许泽轩道:“豆子变成豆芽,不就是绿菜了吗?绣娘想必已经去过咱家院子旁的小屋。无论是冬日种出绿菜,还是让豆子变豆芽,都是咱家的独们秘方,灵着呢。” “原来是独家秘方!”独家秘方这四个字似乎能够解释一切,胖厨娘闻言,立刻露出了心领神会的表情。 许泽轩见已经把疑惑解开,便不再停留,大步离开。 看着自家小郎君远去的背影,胖厨娘脸上的脸上的表情,突然变得郑重起来。 世家大族立足的根本,就是祖祖辈辈传下来的东西,从某种角度来讲,也可以被称为独家秘方。 这可是只有最信得过人,才能知道的东西,小郎君居然当着自己的面就拿出来了,这是不把自己当外人啊。 小郎君信任自己,自己也一定要对得起小郎君才是。 这独家秘方,自己一定要守住。无论是谁问,都不能透露半个字。 如今这厨房放着许家的秘方,一干闲杂人等,绝对不能放入,除了自己和小郎君,其他人一个都不能进。 “谁敢乱闯,老娘就一刀剁了他!” “咚!”胖厨娘将手里的菜刀,重重剁在案板上,心里如是想到。 …… …… 练练身体,学学书法,顺便捣鼓一下新东西,一天的时间几乎是一晃而过。 时间很快来到了第二天。 “应该泡的差不多了,是时候去看一看了。” 第二天一大早,许泽轩锻炼完了身体,便径直朝着厨房走去。 “怎么回事,今儿个厨房的门怎么关的怎么紧?”来到厨房门口,轻轻推了一把房门,发现居然没推开,许泽轩忍不住小声嘀咕。 “哐啷~”加大了三分力,再次用力一推,这下子厨房门终于被他打了开来。 “谁?”许泽轩进去的时候,胖厨娘正趴在一张小桌子上打盹,听到动静后,整个人立即跳了起来,还顺手抄起了搁在身边的菜刀。 “绣娘别冲动,是我!”不得已,许泽轩再次出声,表明身份。 “原来是小郎君,奴还以为进了什么贼人。这厨房内有咱家的独门秘籍,可不敢被人偷了去。”胖厨娘打着哈欠道。 “你这……”看着顶着两个黑眼圈的胖厨娘,许泽轩又是好笑,又有些感动。 昨日他只是那么随口一提,却没想到胖厨娘如此郑重其事。 “绣娘辛苦了,且先回去休息吧,这里教给我一个人便可。”有个顶着黑眼圈的人在旁边看着,许泽轩心里总觉得有些过意不去,索性打发对方回去休息。 胖厨娘这回倒也不推辞,只是出去的时候,又把厨房关的严严实实,还把牛老实叫了过来,让他守在厨房门口。 对此,许泽轩当真是哭笑不得。 “算了算了,既然他们想保密,那就随他们去吧!” 既然劝不了,许泽轩索性就不做那无用功,关上房门安静的发豆芽。 发豆芽说到底跟简单,只要把豆放在筛子里,盖上遮阳的布,然后早晚换上比较温热的水即可。 只要做到保湿、透气、避光,再加上适宜的温度,想要发出豆芽就不是什么难事。 按照此法,许泽轩只用了一天功夫,便顺利的让黄豆和绿豆发了芽。 四天以后,豆芽越长越高,最高的已经有手掌长短,最矮的也有拇指大小,虽然长短参差不齐,不过并不影响食用。 “绣娘,快过来!”成功培育出了黄豆芽和绿豆芽后,第一件事情自然是试吃。 因此许泽轩才会在第一时间叫上胖厨娘。 “小郎君何事?”自从许泽轩无意中表现出了对胖厨娘得信任后,胖厨娘的精神面貌简直可以用焕然一新来形容,做起事来,比以往积极了无数倍。 “这豆芽发好了,今天我来教你怎么做?”许泽轩指了指豆芽菜,一脸神秘的说道。 “此制作之法,莫非也是独门秘方?”胖厨娘小心翼翼的问道。 许泽轩点头道:“确实是秘方,不过读书人讲君子远庖厨。 这灶台上的秘方,由我一个读书人掌握,终究不是个事。 所以我才借这个机会,将之传给秀娘。 秀娘你也不用太过在意,如果遇到能够信得过的人,大可把秘方传下去,就当上次你为我看护豆芽的奖励。” “奴谢过小郎君。”胖厨娘嘴上答应的痛快,心中却没有生出一丝一毫要把秘方传出去的念头。 其他事情,胖厨娘或许不清楚,但论起本职工作,她却是门清。 这年头,许多世家大族都有世代祖传的菜谱。这些菜谱代表的是家族的历史和厚重,几乎从不外传。 就算是皇帝陛下,想吃人家的菜,也只能去别人家做客,想要菜谱……别说门,那是连窗户都没有的。 代表家族底蕴的东西,能随便外传吗? 当然不行! 胖厨娘已经想好了,除非找到了一个愿意接自己班,在府里做一辈子厨娘的人,否则就算打死她,她都不会吐露有关秘方的只言片语。 …… …… 炒豆芽其实是一道做法十分简单的菜,锅中烧油,加入青椒小火爆香,然后倒入豆芽菜,炒至断生,加入盐调味出锅即可。 初唐时期,连青椒都没有,第一步可以省略,做法又简单了三分。 许泽轩只是说了一遍,胖厨娘就牢牢的把做法记在了心里。 “刺啦~刺啦~”猪油在锅中融化的声音。 “哐哐哐~”锅铲和铁锅的碰撞的声音。 不过两三分钟时间,一道香气四溢的炒豆芽菜,便出现在了许泽轩的面前。 第43章,没钱了 许泽轩正美滋滋的吃着胖厨娘炒出来的豆芽菜,心情无比的畅快,远在长安的福伯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 今日盘账后,他突然发现,辛辛苦苦做了接近4个月时间的生意,账上居然没剩下多少钱。 自从家具店开张以来,生意一直不错,虽说不上日进斗金,可平均一天赚个三四贯铜钱,还是没问题的。 就算扣除税收、成本以及支付给工匠的工钱,三个月的时间,怎么也得有300贯以上的结余。 但这账上,怎么就只剩下了20余贯? “钱究竟到哪去了,莫非都进了那账房口袋?”福伯心中着急,立刻命伙计把账房叫了过来。 “东家,您找我?”家具店的账房姓赵,三十多岁的年纪,已有十二年的从业经验,在业界的口碑一直很好。正是因为这人的口碑好,福伯才会把他请过来管账。 “老夫今日翻了一下账本,发现账上的银钱只剩下23贯,你能不能跟老夫说说,铺子里挣来的钱都到哪里去了?”福伯把账本丢在身边的桌子上,目光炯炯的看着赵账房道。 “原来是这事!”赵账房听到福伯的问话,明显的松了一口气,小心翼翼的拿起桌子上的账本,翻到最后一页,把支出最大的几条,一一念了出来。 “八月十三日,支出铜钱一百二十贯。” 这是家具店挣钱后的第一笔支出,关于这笔钱的去向,福伯记得很清楚,那一百二十贯钱,都被自家小郎君换成了粮食。 大户人家屯粮,本是再平常不过的事,这钱必须花。 一百二十,心中默默记下了这个数字,福伯轻轻点了点头,用食指敲了敲桌子,示意账房继续念。 “八月二十六,支出铜钱三十五贯。”赵账房继续念道。 “三十五贯,这笔钱作何用途?”福伯的年纪毕竟大了,记忆力已经开始衰退。 虽然对三十五贯这个数字有些印象,不过这笔钱具体用在哪,他却是有些记不清了。 “回东家的话,这笔钱是用来盖商铺的。 这三十五贯是咱们付出去的第一笔款项,等活干完了,还得付10贯钱。”赵账房恭敬的回答道。 许泽轩买坑,得到了一块2亩以上的地皮。 按照西市店铺的平均面积,每家店差不多只有三四十个平方,和后世的沙县小吃大小相当。 2亩地,足够建十几个商铺。 原本福伯对于这三十五贯钱花在哪里,还有些模糊,现在经过赵账房一提醒,却是一下子就回忆了起来。 “嗯,老夫想起来了,确有此事,继续念!”心中记下了一百五十五这个数字,福伯再次敲了敲桌子,示意赵账房继续。 “九月初一,支出铜钱39贯。九月初九,支出铜钱36贯。十月二十六,支出铜钱50贯。 东家,这三笔钱,都是文水县男,派人到咱店铺里支的。 您曾经交代过,咱这铺子背后的主家就是文水县男,但凡县男来取钱,不问多少,只有账上有,就交付于他。”这次赵账房没等福伯开口询问,就十分识趣的,把钱的去处说了出来。 “老夫知道了,你先下去吧!” 卖粮食花了120贯,造商铺用了35贯,许泽轩拿走了125贯。 这么一算,金额就差不多对上了。 只是,钱虽然对上了,但福伯那颗提着的心,却依旧没有放松下来。 许泽轩来取钱,就说明之前拿回家的钱,已经用完了。 从九月初一到十月二十六,一共五十六天,用去125贯钱,乍一看并不算多。 但如果刨除许泽轩住在翼国公府的那五十天时间,那开销可就大了。 6天花去125贯,花去的钱比挣到手的还多,这样的大手笔,让福伯怎能不担心。 要不是目前的基业,多半是依靠许泽轩的智慧挣来的,他败家子的名头,怕是就要坐实了。 “小郎君挣钱厉害,这花钱也如同流水一般。 若是到了明年,商铺竣工,且全部租赁出去,挣来的钱倒也够小郎君花销。 可今年商铺还没有建好,照这样下去,迟早会入不敷出。 不行,我得马上回家一趟,把事情跟小郎君说清楚。” 打定了主意,福伯立刻被人备车。 约莫过了5分钟,他就上了一辆骡车,慢慢悠悠的朝着许家庄的方向而来。 2个时辰后,许家小院。 “福伯,您回来了!”新来的门房很机灵,远远看到福伯的骡车,便迎了上去。 “嗯,小郎君可曾外出?”刚搭着新门房的胳膊,从骡车上下来,福伯便问起了许泽轩的位置。 “从翼国公府回来后,小郎君就一直在院子里,并不曾外出,最多只是去小院旁边的那间小屋走走。”新来的门房老实的回答道。 “在家便好,老夫这就去寻他!” 长安到许家庄的路,虽然不算难走,但乘骡车来往一次,也需2个时辰。以福伯现在的年纪,可经不起来回折腾。 …… …… 福伯回家的时候,许泽轩正趴在桌子上,一笔一划的绘制着图纸。 这是近些日子以来,他最常做的事。 如今,他有了爵位,有了官职,又融入了程咬金、秦叔宝等人的圈子,只要不去作死,自保的本钱已然足够。 既然有了自保之力,那么他便不会再把心思花在追名逐利之上,而是会把心思放到改造生活环境、以及积累财富上。 无论是积累财富,还是改造生活环境,两者的目的都是为了日后能够享受生活。 受限于科技和生产力,唐时的富户,过得也没有想象中的那般惬意。 比如说,这年代没有空调、没有暖气,冬天只能靠点炭盆取暖。 众所周知,碳不充分燃烧,会生成一氧化碳,导致人中毒。 即便富裕人家,每晚都会派人在外值守,也杜绝不了这样的事情发生。 许泽轩可不想死于一氧化碳中毒,有鉴于此,他弄出了火墙,造出了火炕。 又比如说,唐朝时期,除非出生于皇家,又或者大贵族家庭,否则很难在冬天吃到新鲜的蔬菜。 人不吃蔬菜,会导致身体纤维素摄取不足,从而影响视力、皮肤、黏膜等功能,以致发生夜盲症、皮炎或反复呼吸道感染等严重的问题,甚至还会致使肠肌蠕动能力的减弱,从而导致便秘。 为了杜绝这种情况,他提前建造了温室大棚,培育反季节蔬菜。 现在他绘制的图纸,也是为了将来能够更好的享受生活。 洁白的宣纸上,画着一口圆形的大锅,中间被几块挡板隔开,分为九个小部分,正是后世最常见的火锅器皿。 到了冬天,一家人围在桌子边,一起包饺子,一起吃火锅,这才叫过年,没有火锅的冬天,是不完整的,是没有灵魂的。 如今,桌子他已经弄出来了,反季节蔬菜也有了,肉也不缺,缺的只是一口锅。 第44章, 一口平底锅,加上一个简单至极的九宫格造型,画起来并没有什么难度,许泽轩只用了寥寥数笔,便将之完成。 只是,来还没来得及给锅标上的尺寸,他就听见书房门口,传来了“咚~咚~咚~”的敲门声。 考虑到这个年代的仆役胆子都很小,没事绝对不敢去打扰主人,许泽轩在听到敲门声后,便停下了笔,说了声“进”,静待来人。 “嘎吱~”房门被一把推开。 沉闷而缓慢的脚步,越来越近。 许泽轩抬眼看去,发现进来的不是他的侍女甘草,也不是侍从二虎,而是老管家福伯。 “福伯,您老怎的回来了?”面对长辈,就应该有面对长辈的态度。 当发现来人是福伯后,许泽轩立刻从座位上站起,迎了上去。 “老夫许久没见到小郎君,忍不住就想回来看看。”劝人节俭,总该有个过程,特别是少年人,性格难免会固执一些,福伯不可能一开始就单刀直入。 许泽轩并不知道老者的来意,还以为对方真的是为了看自己,特地从长安赶回来的。 心中感动之余,忙一把扶住老人,待其落座,这才缓缓道:“长安城到许家庄那么远,您老又一把年纪,受不得颠簸,要看也是我去您,哪有让您来看我的道理?” “小郎君不是常说,多走动走动对身体有好处吗,老夫这也是听了您的话,这才决定回许家庄看看。”福伯虽然嘴上不在意,但听到许泽轩这番说辞,心中立刻为之一暖。 “走动走动确实对身体好,可凡事过犹不及,您这走的也太远了。 要我说,福伯您既然回来了,就别走了。 如今我们的家具铺子,已经稳定了下来,生意上的事,完全可以交给其他人打理。 您都一把年纪了,最重要的是好好将养身体。 待日后我成家立业,生了孩儿,怕是还少不了要麻烦您老人家。”许泽轩继续说着贴已话。 刚开始,他是因为找不到合适的人选,福伯又铁了心不让他入商籍,这才同意福伯暂时帮忙打理生意。 如今,被封了爵,家中也有了人手,他很是不愿意老人继续操劳。 “老夫也想把身体养好,将来照顾小郎君的孩儿,可商铺离不开老夫啊! 这几个月,家里的开支颇大,老夫若是在此时撒手不管,怕是很快就要入不敷出了。”福伯叹息一声,顺着许泽轩的话头,就把事情扯到了钱财之上。 “入不敷出?福伯何出此言?”许泽轩闻言,微微一愣。 这些日子,他的主要精力,都放在了如何提升社会地位,以及改造生活环境上,还真没怎么关心商铺的收入,计算家中的花费。 “老夫虽然挂了个东家的名号,但这家具铺子,说到底还是小郎君的。 既然小郎君问到了,老夫就顺便向您汇报一下账目。 七月二十一日,家具店开业,当天订单便络绎不绝,仅一日时间,我们就卖出了八十余套家具,除去成本和税收,获利百贯有余。 此后一直到八月初三,我们的买卖虽然比不上开业当天,可平均每一天,也能卖出十来套家具,获利十余贯。 八月初三,同行出现了。 他们所制造的家具,用料考究、做工精良,价格也跟我们相同,若非我们家具店,不断推陈出新,弄出了摇椅等新产品,长安城的买家,怕是都会往他们家跑。 不过即便如此,我们的生意也是大不如前。 从一天能卖出十余套,减少到了三五套,乃至一两套。 即便后来老夫按照小郎君的指示,开始降价销售,也没能让店里的生意重新好起来。 以前一天可以获利十余贯,最近两个多月,一天只能获利三四贯,有时候甚至连续两三天都没有任何生意。 生意一落千丈,获利也越来越少,但我们的开销却不少。 八月十三,铺子里支出了铜钱120贯,用来买粮。 八月二十二,铺子里又支出了35贯盖房。 此后,小郎君更是前后在账上取走了125贯。 照这样的花钱速度,用不了一个月,家具店的账上,怕是就会出现赤字!” 福伯先是给许泽轩仔仔细细的算了笔账,随后又开始苦口婆心的暗示对方要节约开支。 另外,他还特地照顾到了许泽轩的情绪,未免避免自己话说的太重,最后又加了一句,说只需小郎君耐下心来,等待数月,到明年春天,商铺建成外租后,便可以供应得上家里的开支。 许泽轩又不是真的只有十五岁,哪能不明白福伯话里的意思。 刚好,他正觉得自己的家当有些少,于是趁机说道:“小子明白福伯的良苦用心,不过这钱赚回来就是花的,如果不够花,我们再去挣就是了。 一个家具铺子挣不到钱,我们还可以开第二铺子,第二个铺子不够,我们还可以开第三个。” “第二、第三个铺子,这谈何容易?”福伯并非怀疑许泽轩的能力,而是在长安做生意,确实比较困难。 长安城繁荣的东市和西市,吸引了全国各地,甚至来自国外的胡商。 商户多了,竞争自然变的激烈起来。 谁的东西好,谁的东西便宜,百姓自然而然就会去那里买。 一家新开的店铺,如果没有过硬的产品,没有实惠的价格,想要在一众商户中脱颖而出,是极为困难的。 之前的家具铺子,之所以能够迅速打开局面,只是特例。 是因为太师椅、八仙桌这一系列东西,第一次在长安城出现,并没有其他竞争者。 在福伯看来,许泽轩想要依葫芦画瓢再来一次,成功的可能性不大。 “福伯,如果我们的货物售价只有其余商铺的一成,质量还不必他们差,您觉得这样的店铺,能够开的下去吗?”许泽轩淡淡道。 “这样的店铺不但能够开下去,而且生意必然红火!”福伯不假思索的回答。 “那就好,我们就来开这么一间铺子!” 许泽轩说的很有自信,福伯却被他给弄懵了,新开的铺子到底卖什么? 家里有比别人便宜十倍,质量还不比别人差的东西吗? 自己这个管家怎么不知道? 第45章,新的生意 琢磨了半晌,都没想出许泽轩说的是什么东西,福伯终于忍不住开口道:“不知小郎君所指的,究竟是何物?” 许泽轩神秘一笑,伸手点了点身后的桌子道:“此物远在天边,近在眼前!” “远在天边,近在眼前?” 福伯顺着许泽轩手指的方向看了过去,却发现桌子上,除了笔墨纸砚外,根本就没有其他东西。 “小郎君最近虽然败家了些,可性子还是好的,绝对不会无缘无故消遣老夫。 可桌子上……又只有笔墨纸砚四样物事。 莫非这新开的铺子,卖的就是这文房四宝中的一种? 可家里也没人会制作笔墨纸砚啊?” 越想头越大,福伯最终还是放弃了自己瞎猜,直截了当的说道:“小郎君就别卖关子了,直接告诉老夫,我们要开什么铺子吧!” 许泽轩幽幽道:“我大唐百姓想要读书,就缺不了笔墨纸砚这文房四宝。 其中,制作毛笔最为简单。 只需收集一些家畜的毛发,便可以制成。 成品或许没有店里买的美观耐用,但将就着也能写字。 墨和砚,则要特定的产地,比如我们许家庄附近的愉麋,就是产墨的圣地。 可惜,这些能够生产好墨好砚的地方,多半都有了主人。 咱家虽然得了官身,却终究是小门小户,还做不来强取豪夺之事。” “小郎君说了文房四宝中的三样,唯独没有提到纸,看来这新铺子,应该是纸铺无疑了。”许泽轩都提示的那么明显了,福伯若是再猜不出来,那就白活一把年纪了。 “没错,我们即将要开的铺子,就是纸铺!”许泽轩点头。 “长安城内,寒门子弟甚多,平日读书时,用纸确实是一项比较大的开支,若是我们售卖的纸,价格只有其他店铺的一成,即便质量差一些。 那些寒门子弟,也必然趋之若鹜。 可……咱家也没人会造纸啊!”福伯不无担忧道。 “嘿嘿,咱大唐以前也没人会造桌椅,现在不是有了吗?”许泽轩虽然没有正面回答福伯的问话,可他言语中表达的意思,已经十分明确。 以前家里没人会,并不代表现在没人会。 “小郎君何时得了造纸的秘方,老夫怎的不知此事?”之前许泽轩能够设计出太师椅、八仙桌,那是因为初唐时期就有了和桌椅颇为相似的胡凳、案几。 在有着胡凳、案几等物品原型的基础上,稍加改动一番,设计成另外一样东西,这算不上稀奇。 故而此前许泽轩弄出太师椅、八仙桌,并没有让福伯生疑。 可造纸不一样,虽然早在公元前一、二世纪的西汉,就已经有了纸。 且经过蔡伦和左伯的几次改善,纸张早就达到了“研妙辉光”的地步。 但研究造纸,是需要投入大量时间,以及人力物力的,绝非简简单单一拍脑袋就能想出来。 若造纸这么容易,纸张也不会一直被垄断在世家大族和皇家手中。 “其实我早就得到了造纸的方子,只是未曾向福伯言明而已。 不知福伯可还记得,我每日修炼的那门锻体术?” 许泽轩既然敢把事情放在台面上,就说明他早就想好了解释的方法。 和众多穿越者前辈一样,一些解释不清楚的事,直接推到神秘老爷爷身上便是。 “老夫记得,小郎君曾经说过,锻体之术是一位路过的道长,所传授的功夫。莫非这造纸之法,也是那位道长传授的?”许泽轩只是提了个话头,福伯就已经顺着他的话,帮他说出了答案。 “没错,正是那位道长所授。 那位道长不仅传授了我造纸之法,还教了我不少其他的神奇法门。 这些法门,都被记录在一本名为《天工开物》的奇书之中。 让小子遗憾的是,《天工开物》这等神书,我只有幸拜读了七天。 七天后,道长便说我与此书缘分已尽。” 编瞎话当然要一次性到位,免得日后福伯又生出疑虑,所以许泽轩在解释了造纸秘方的由来后,又添了这么一句。 “原来如此,这么说起来,小郎君的福源还真是深厚,居然得到了道长那般神仙中人的青睐!”听过许泽轩的解释后,福伯忍不住感慨道。 “十年前,我们许家开始衰落。 三年前,父亲去世,全家人不得已靠着变卖家产为生。 九个月前,家中财产消耗一空,福伯不得已遣散家仆,来到千里之外的许家庄,为我打点一切。 也正是在这个时候,小子有幸遇到了那位道人,得了锻体之法,又学了些本事。 这或许就是否极泰来吧。”许泽轩跟着感慨。 穿越到唐朝4个多月,他多少了解了一些关于许家的陈年旧事。 福伯听罢,不由抚掌赞道:“否极泰来,这词用得好! 我们只是在许家庄住了4个月,小郎君就被当今圣上封了男爵。 小郎君如今才15岁,再度高升那是肯定的。 或许我们许家,能在小郎君手里重新壮大起来。” “借福伯吉言,我们这便造纸去吧!”自从得了男爵的爵位,有了一定的社会地位,许泽轩就不在想着升官的事情了。 不过福伯这么说,他也不能否认,只好借着造纸一事,把话题转移开去。 “且慢,关于开纸铺一事,老夫还有些问题,想要请教小郎君。”福伯果然被许泽轩转移了注意力,不过他却没有立刻跟着去看造纸,而是面露担忧之色的,提出了另一个问题。 “何事?”家有一老如有一宝,许泽轩初到唐朝,很多事情不可能想的面面俱到,对于老人家的意见,还是十分重视的。 “以往这纸铺,都是世家大族和皇家在经营,我们这么掺和进去,是不是不太好?会不会埋下什么祸患?”福伯是生意场上的老手,什么事情能做,什么事情不能做,分得很清楚,所以才会有这番担忧。 “福伯的担忧不无道理,不过这次的生意,我不准备自己一个人做,而是会找人合伙! 至于合伙的对象么,您觉得宿国公、翼国公、琅琊郡公如何?” “若三位公爷同意入股,老朽也就没什么好担心的了!” 话说到这里,福伯的担忧,终于一扫而空。 第46章,造纸 许泽轩确实看过《天工开物》,不过他只是有选择性的看了一些,并没有阅读过第十三卷《杀青》中,关于竹纸和皮纸的记载。 至于他为什么会造纸,这就不得不提到两本神书——《土法和小型化工生产丛书》以及《赤脚医生手册》。 作为穿越者必读书籍,这两本书在名气方面或许比不上《天工开物》,但在技术层面上,却能把《天工开物》甩出一大截。 然而,技术这个东西,并不是越先进越好,还得配套设施要能跟得上才行。 举个最简单的例子,你掌握了制造一台车床的所有工艺,但不会发电。 在这种情况下,就算你把车床研究出来也是白搭。 以初唐时期的科技水准,根本无法制造出,《土法和小型化工生产丛书》和《赤脚医生手册》中的配套设施。 因此,这两书中的绝大部分内容,都只能停留在理论层面,想要应用到实际,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当然,上面说的绝大多部分内容,并不包括造纸。 古人在汉时就造出了纸。 许泽轩有着更为系统、更为科学的理论知识,为什么造不出来? 造纸其实不难,说到底总共就两个步骤,第一个步骤是制浆,第二个步骤为造纸。 制浆是指利用化学或机械的方法,使植物纤维原料离解,变成本色纸浆或漂白纸浆的过程。 主要操作步骤为备料、蒸煮、洗涤、磨浆、筛选、漂白、精制等。 根据磨浆和蒸煮的方法不同,机械法可分为原木磨木法、木片磨木法、草类机械法。 化学法可分为,石灰法、烧碱发、硫化钠法、氨法、预水解减法、酸性亚硫酸盐法、亚硫酸氢盐法、中性亚硫酸盐法、碱性亚硫酸盐法、以及碱氯法等。 后世造纸,多以亚硫酸氢盐法为主,不过因为其主要原料——亚硫酸氢钙溶液有毒。 在没有良好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很容易对人体造成危害。 所以许泽轩没有采用这种方法,而是选择了比较费时费力的机械法。 唐时没有自动化机械,原本所有可以靠机器完成的步骤,必须用人力来代替。 比起机器,单纯的依靠人力,需要付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还要有足够的熟练度才行。 不过,付出的时间和精力再多,也总比危害身体强。 唐朝并不缺乏缺劳动力,特别是眼下正值缺粮之际。只要许泽轩开口,同意以粮食充当工钱,为了填饱肚子,普通百姓必然不介意出卖劳动力,甚至会争着抢着帮他干活。 当然,招不招工,这都是后话。 眼下,他只需证明自己有能力把纸造出来即可。 这样小的规模,根本无需从外面请人,只要把家丁集中起来,便能胜任。 …… …… 许泽轩和福伯二人,离开书房后,立刻找来了家丁,并根据需要,分别给他们分派了任务。 有道是,领导一张嘴,下属跑断腿。 作为许家庄唯一的话事人,许泽轩一个命令下去,家丁们立即开始忙碌起来,备料的备料,挑水的挑水,烧灶的烧灶,挖坑的挖坑。 众人齐心协力忙碌了约莫半个时辰,一切准备工作终于就绪。 造纸的原材料十分常见,草木、布料皆可。 本着省时省力的原则,许泽轩并没有让家丁去割草,或砍伐树木,而是直接让他们拉了一车,被当做柴火用的干燥麦秸秆。 “钱二、张三,你们两个负责把车推进院子。李四,王五,等下你们负责推磨。” 造纸的第一步,就是要把草木、布料碾碎。 在《赤脚医生手册》一书中,这个步骤是通过机器完成的。 不过许泽轩手边并没有现代化的机械设备,因此他只能靠石磨,来完成这一步骤。 比起机器,石磨的效率,低的简直令人发指,麦秸秆的粉碎程度也差了许多。 好在,这只是造纸的第一个小步骤,麦秸秆本来就不用碾的太碎,弄成三四厘米的样子,就勉强能够达标。 “小郎君,麦秸秆碾完了。”推磨是一个体力活,短短半个小时,李四和王五就累的满头大汗。 “做得好,你们先在一旁休息片刻!” 许泽轩蹲下身子,随手扒拉了一下掉落在地上的麦秸秆碎片,对两人的劳动成果给予肯定,随即又转身对着另外两个家丁道,“钱二、张三,你们把这些碾过麦秸秆装在布袋中,跟我过来。” 碾压之后,要做的是用高温蒸气膨胀,和用高温干燥,使其草茎的物质结构发生分化。 蒸煮和磨浆的过程,都不是短时间内可以完成的。 再加上晾晒,众人足足用了半个月,这才把纸造了出来。 …… …… 半个月后,许家书房。 许泽轩和福伯相对而坐,两人既没有说话,也没有喝茶。 他们的神色看似镇定,但时不时朝门口瞟两眼的小动作,却暴露了他们内心的真实想法。 这两个人,似乎都在等待着什么。 “踏~踏~踏~”也不知等了多久,门外突然传来了脚步声。 二人互相对望了一眼,神色微微一动,但很快又恢复到了之前那淡然的模样。 “咚咚咚!”敲门声响起。 许泽轩听到声音,缓缓抬了下头,端起手边的茶盏,轻轻抿了一口,这才调整好了情绪,应答道:“进来!” “哐啷!”书房的大门被一把推开,二虎的身影出现在了两人面前。 “小郎君,福伯,纸造出来了!” “造出来了?那就拿过来看看吧!”许泽轩漫不经心道。 “是!”二虎答应一声,朝门口喊了一句,立刻有仆役捧着一沓纸走了进来。 “小郎君、福伯,你们看,这就是我们造出的纸。 虽然是第一次尝试,但我们造出的纸,一点都不比市面上买的差,以后咱府上再也不用为纸张的问题发愁了。”二虎接过仆役手中的纸,分别递给许泽轩和福伯,嘴里高兴的说道。 “福伯,您看这纸如何?”许泽轩接过纸,只是略微扫了几眼,便把目光移向了福伯。 福伯并没有立刻回答,而是抽出其中一张,轻轻拉扯、揉搓了两下,又拿起书桌上的毛笔,提笔蘸墨写了两个字。 直到墨迹落在纸张上,他这才缓缓的吐出了两个字:“好纸!” 福伯的一句好纸,代表着他认可了纸的质量。 只要许泽轩能够说服程咬金、秦叔宝、牛进达三家入股,开纸铺的事情,就算成了。 第47章,长安不太平 看着福伯和许泽轩检查完纸张后,二虎便十分自觉的退了出去。 他很有自知之明,知道以自己目前的身份、地位,还不适合接触家族的机密。 “哐啷~”书房的门重新被关上,屋内再次剩下了许泽轩和福伯二人。 “小郎君,接下来我们该怎么办。 是由老夫持着您的名帖,依次上门拜访三位公爷,还是由您亲自出马?” 既然已经定下开纸铺的事情,福伯当然要把相关的问题,全部问清楚。 “倒是不用这么麻烦,我离开翼国公府时,便邀请过三位叔伯,来许家庄参加我的生日宴。 如今,距离我生日只剩下五天时间。 我们只需好好准备这场宴会即可,至于合作的事情,不必太过刻意,只需在生日宴上顺便提一嘴便可。”许泽轩答道。 目前,他已经融入了程咬金几人的圈子,想跟他们一起做买卖,也就一句话的事,表现的太过刻意,反而显得生分。 福伯活了一大把年纪,在人情世故方面,绝对不会比许泽轩懂得少。 他看到许泽轩这番表现,脸上不由露出了欣慰之色,赞许道:“既如此,那老朽就先去长安做些准备,待小郎君生日宴过后,我们的纸铺便正式开张营业!” “如此……便劳烦福伯了。” 从本心上来讲,许泽轩是不愿意让福伯继续操劳的。 不过他也知道,即便自己开口劝说,也很难让对方回心转意。 福伯根本不放心把店铺交给外人打理。 所以,在刚开始造纸时,他就派牛老实去了并州。 并州老家,虽然已经败落,可毕竟曾经富贵过。 这么多年来,在许文宝的带领下,着实出过不少能够信得过的下属。 只要牛老实有能力把那些人请来长安,到时福伯就可以卸下肩上的担子,安安心心享受生活。 “哪里的话,能为小郎君操持家业,老夫高兴还来不及。”简单的和许泽轩聊了几句,福伯便躬身告退,再次离开许家庄,出发前往长安。 …… …… “唏律律~” 三天后的清晨,许泽轩正和平常一样,围着自家院子小跑。 恰在此时,突然听到不远处传来马嘶之声。 他下意识的顺着马叫声传来的方向看去,立刻从一大群骑士中,发现了三个熟人。 “处默、怀玉、见寅,你们怎的来了?” “嘿嘿,长安城里不怎么太平,老爹让我先来你这里住两天!”程处默爽朗一笑,一个起落,便从马背上翻了下来。 “不太平?”许泽轩疑惑的眨巴了下眼睛,脑海中迅速回忆着,贞观元年末的历史事件。 “别想了,到现在为止,这事还属于机密,你猜不到的。”秦怀玉也跟着从马背了翻了下来,还十分贴心的来到牛见寅的跟前,伸手去搀扶对方。 “行,那我就不猜了!外面冷,我们还是到屋里说话吧。”见几人没有把事情告诉自己的打算,许泽轩索性放弃了猜测,反正在他的印象中,贞观年间的长安城,就没出过难以收拾的大乱子。 “对对对,别猜了,我们赶紧去屋里说话。之前我一直听处默说,小轩家的梅花糕是一绝,今日好不容易来一次,定要吃个够才是。”牛见寅平时不怎么出门,好不容易到朋友家做客一次,显得格外兴奋。 “哈哈哈,见寅这话正合我意,我也早就想尝尝小轩家里的梅花糕了!”秦怀玉附和道。 “小轩,赶紧让厨房多做一些梅花糕,我们几个人的胃口可是很大的。”两人这么一说,程处默也想起了梅花糕的味道,忍不住伸出舌头,舔了舔嘴唇。 “你们要吃糕点,我这里管够。 不过我实现奉劝你们一句,千万不要吃的太饱。” “为何?” “为了两日后的寿宴,我最近一直在研究新菜式。 如今已经颇有成效。 比起我们平日吃的菜,这新菜式,可要美味许多,我觉得你们应该把肚子,留到品尝新菜式上。” “没想到小轩如此多才多艺,不但能治病,会造贞观犁,盘火炕,还能开发新菜式?” 许泽轩出品,必属精品。即便程处默等人,从来没有吃过炒菜,但经对方这么一介绍,心中也难免有些期待起来。 “多才多艺谈不上,不过我研究出的新菜式,确实可以称得上一绝。 再过一个时辰,就到了中午饭时间,到时你们便可尝到这新菜的味道。”许泽轩淡淡一笑,言语之间带着些许神秘之色。 “我的馋虫都被你勾起来了,哪里还等的了一个时辰,走走走,我们现在就去厨房。”程处默性子急,又是个吃货,听许泽轩这么推崇自己的新菜,早就等不及了,拉着许泽轩就往厨房跑。 “你这吃货!”许泽轩笑骂了一声,也迅速跟了上去。 眼下,他正和程处默等人打得火热,好朋友难得上门一次,他怎么能不好好招待? …… …… “剁~剁~剁~” 许家厨房内,传出了清脆悦耳的切菜声。 程处默三人看着和胖厨娘一起忙碌的许泽轩,眼中既有诧异,又有些许的感动。 君子远庖厨这句话,古人不是不知道怎么去理解,而是为了统治阶级的利益,特意解读为,君子应该远离厨房。 几百年下来,君子远庖厨的真正含义,就跟现代人称呼阿拉伯数字一样,明知道这种叫法是错误的, 但因为习惯已经养成,先改也改不了了。 阿拉伯数字,不是阿拉伯人发明的,但国人习惯了叫他阿拉伯数字。 君子远庖厨的本意,并不是君子应该远离厨房,但这么多年下来,大家都这么解读。 理所当然的,这句话的真正含义,也就变成了君子应该远离厨房。 古人认为,君子应该远离厨房,而许泽轩作为现代人,在他的观念中,亲自下厨给朋友做菜,招待朋友,本就是再寻常不过的使。 一个无意间的举动,因为两者观念的差异,让几人的友谊,再次得到了提升。 虽然程处默等人,都不认为许泽轩做出来的东西会有多好吃,可单单是菜里包含的那份情谊,就他们暗暗下定决心,就算许泽轩做的东西在难吃,也一定会将之全部吃光。 第48章,菜 “剁~剁~剁~”十分有节奏性的切菜声依旧在继续,一直持续了两分钟,这才停了下来。 “咣当~”切完了菜,许泽轩轻轻把菜刀丢到了一个不碍事的位置,熟练的拿起手边的一个罐子,用木勺盛了一大勺白色的固体,放入铁锅之中。 乳白色的猪油,一触碰到滚烫的铁锅,便迅速融化开来,眨眼的功夫,就成了淡黄色的半透明液体。 待锅中的油彻底沸腾,许泽轩又在第一时间,拿起刚刚切好的葱姜蒜倒了进去。 “嗤啦~”伴随着一声轻响,浓郁的香味立刻在四周蔓延开来。 “嚯~这味道好香!”牛见寅的嗅觉最是灵敏,第一个闻到了香味。 “是啊,真香!”程处默抽动了几下鼻子,随即附和道。 刚开始,几人都不对许泽轩炒的菜报什么希望,如今闻到这扑鼻的香味,又迅速改变了之前的看法,开始有些期待起来。 “哗啦~”就在几人你看我,我看你之际,许泽轩已经把之前切好的黄鳝段,倒入了锅中。 现在是冬天,要捕捉黄鳝不容易,好在许家庄的佃户,之前送来了许多。 野生的黄鳝,不像养殖的黄鳝,放在家里养几天就死了。 这东西生命力顽强的很,放在家中的池塘里养了个把月,到现在依旧活力十足。 刚好程处默几人来府上做客,许泽轩就命人把这些黄鳝捞了出来,做成一道美味的爆炒黄鳝,请几位好友品鉴。 “哄~”黄鳝一倒入锅中,便有冲天的火焰升起。 秦怀玉嘴里一句走水了还没出口,就看到许泽轩不慌不忙的提起了大锅颠了起来。 说来也是奇怪,只是端起锅,这么上下颠簸了几次,锅里的大火,立刻就被熄灭了。 “吭~吭~”许泽轩一手颠锅,一手熟练的翻动着铁勺。 眼看炒的差不多了,立刻飞快的从旁边的瓶瓶罐罐中,舀了些盐和茱萸下锅。 佐料一下去,那香味又迅速弥漫了开来。 “这味道……真香!”程处默不停的抽动着鼻子,眼神一眨不眨的盯着许泽轩手中的那口锅。 “是啊,不但香,色泽还好看,真可谓色香俱全,就是不知道味道怎么样?”牛见寅砸吧了两下嘴,十分好奇菜的味道。 “小轩已经做完了,正在装盘,要不我先去尝尝?”秦怀玉最为直接,话音刚落,他就已经拿了双筷子,夹起了一块鳝段,仔细品尝了起来。 “怀玉,味道怎么样?”程处默、牛见寅,一脸期待的看着秦怀玉问道。 “唔~这菜……实在是太难吃了。 处默、见寅,小弟实在不忍心,让两位兄长受罪。 这么难吃的菜,还是由小弟一人独享吧。”说话间,秦怀玉再次夹了两筷子膳段,放入了嘴里,脸上还露出了一副享受的表情。 “你这小子!”他露出这幅表情,程处默和牛见寅哪还会不知道真相,立刻冲上前,和他抢了起来。 “怀玉,别吃那么快,留点给我~” “见寅,你作甚,别把盘子抢走啊!” “处默,你也太过分了,一下子就往嘴里倒了小半盆,也不怕噎着~” 三人打打闹闹,很快满满的一大盘爆炒黄鳝,就被吞食一空。 “小轩诚不欺我,这新菜式果然美味。” “苍天啊,我这十几年吃的都是什么,猪食吗?我怎么就没能早点遇到小轩!不行,小轩你得补偿我,今天一定要给我多做几道菜!” “没问题,你们来我家做客,我难道还会让你们饿着肚子不成?”嘴里和几人说着话,许泽轩手上的动作,没有丝毫的停歇。 不多时,便煎好了3条一斤多重的鲫鱼。 “小轩,你这条鲫鱼闻起来没有一点腥味,莫非也是新的吃法?” 唐人爱吃鱼,却又轻易吃不到。 这不是因为鱼的数量少,难以捕捉,而是会做鱼的人,实在太少。 古代,缺乏处理鱼的技术。 直接煮汤的话,腥味很重,很多人都不爱吃。 大户人家吃鱼,一般是吃鱼侩,也就是蘸着酱料,吃生鱼片。 可生鱼片做起来十分麻烦,会的人还少。 许泽轩这种处理方式,几人是第一次见。 “是的,这鱼等下我会用来熬汤,鲫鱼豆腐汤,想必你们之前一定没有吃过。那味道,鲜美的紧。”许泽轩回答道。 “熬汤,那要很久吧?”三人既是期待,又怕等的太久。 “确实比较费功夫,可能要熬3刻钟左右! 几位兄长若是愿意,可我帮忙看看火候。 待汤色变为乳白,就能代表这道羹汤完成了。”许泽轩认真答道。 “当然!” “没问题!” 此时,三位吃货,早已没了之前君子远庖厨的想法,一个个凑到锅边,时不时开启锅盖看一下,汤的颜色有没有变化。 没了这几位打扰,许泽轩炒菜的速度,又快了几分,每隔三五分钟,就有一道菜装盘。 程处默、秦怀玉三人,虽然在看着锅里的鱼,但见有新菜出锅,动作丝毫不慢。 往往许泽轩刚把菜装好,几秒钟后,那盘菜就到了他们其中一个人的手里。 两分钟不到,那分量十足的菜盘,必然被几人分食一空。 三个大胃王,一连吃了二十多道菜,几乎每个人都吃了七八个人的量,那股热情劲儿,才算消停下来。 接下来出锅的菜,他们也不急着抢了,摸着自己圆滚滚的肚子,躲在那煮鲫鱼汤的大锅旁,静静的等待着汤色变白。 “终于喂饱了这三个吃货!”见此情形,许泽轩不由长松了一口气。 以他的身体素质,一连做二十多道菜还不至于累着,不过肚子却是有些饿了。 作为主人,又不好意思跟客人抢食。 现在好了,这三货吃饱了,他总算也能碰到菜了。 “可惜啊,没能把酱油弄出来,韭黄炒蛋,回锅肉这些菜虽然好吃,也下饭,可这菜色终究单调了一些。以后想要享受生活,必须想办法把酱油捣鼓出来。”许泽轩一边慢悠悠的吃着饭,一边感慨。 恰在此时,锅里的鲫鱼汤色终于彻底变成了白色,程处默三人再次开启吃货模式,抢食起锅中美味的鲫鱼汤来。 第49章,买卖 “嗝~”吃饱喝足,三位吃货摸着肚子,躺在许泽轩家的偏厅的火炕上直哼哼,时不时还打一个响亮的嗝。 “这才是吃饭啊,感情我活了快二十年,一直吃的都是猪食!”三人中牛见寅的年纪最大,感慨也最多。 “哎,谁说不是呢?吃了小轩家的菜,以后我哪还吃得下家里做的菜啊!”秦怀玉想的最多,其他人都在谈论过去,他却已经在思考未来。 “对啊,以后怎么办?小轩你可害苦我了!”程处默的吃货属性最重,一想到以后要吃家里厨子做出来的猪食,他就感觉整个人生都变的黑暗起来。 “嘿嘿,我们之间,说话还需要这么拐弯抹角的吗?想学我家的菜就直说,让你们家厨娘,到我家学上两个月就是!”许泽轩哪里不知道这三个人的意思,炒菜的方法而已,又不是什么宝贵的东西,学了也就学了。 “小轩此话当真?”程处默闻言,眼前立刻一亮。 这年头,家中独特的菜谱,往往代表着一个家族的底蕴,轻易是不外传的。 正是因为考虑到这个原因,三人说话才会和许泽轩这么说话,否则以几人现在的关系,想要什么,直接开口便是。 “怎的?几道菜而已,又不是什么稀罕物,想学就学呗。 等你们家厨子学会了,我们几家合伙开一个酒楼,一起挣长安城富户的钱。”许泽轩根本就不知道,古代的菜谱,还有这样的讲究,就算知道了,也不会太过在意。 他许家就是商户出身,哪有什么历史底蕴。 菜谱再好,家族的底蕴也得不到世人的认可。 既然这样,与其藏着掖着,还不如贡献出来,几人一起合伙挣钱来的实在。 毕竟钱财这东西,可是他日后享受生活的必需品。 “开酒楼?好主意! 小轩家的菜,比起御膳房做出的,都要美味数倍。 一经推出,必然能够吸引八方来客,这生意简直稳赚不赔,我觉得能成。”秦怀玉第一个拍板同意。 “我也觉得能成,算我牛家一股。” “也算我程家一股。”牛见寅和程处默,也都没怎么考虑,就答应了下来。 开一间酒楼,对于许泽轩来说,需要付出大半家底,得慎重考虑。 但对于程家、牛家、秦家来说,根本算不上大事。 做这样的决策,甚至不用惊动家主,只需他们这几位嫡子,就能直接拍板。 四人凑在一起,嘀咕了一阵,很快达成协议。 许泽轩以技术入股,占股四成。 牛家、秦家、程家、提供人手、场地、以及前期的投入,各占股两成。 几人随意说话间,就促成了一桩买卖,许泽轩对此很是欣慰,因此他准备趁胜追击,继续提一提有关于纸铺的事情。 “处默、怀玉、见寅,我这儿还有一桩买卖,不知道你们三家,感不感兴趣?” “还有一桩买卖,小轩你说说看?”无论是贵族还是平民,都希望自己的家产越多越好。 许泽轩有挣钱的买卖跟他们商量,程处默三人自然不会不乐意听。 “吃饱了多走动走动,对身体有好处。 我要说的买卖,就在不远处的小院中, 不如我们一起过去看看,如何?” 程处默几人,自然是信得过许泽轩的。 不过空口白话,毕竟没有亲眼见证,来的有说服力。 正因为如此,许泽轩才会执意邀请三人前去一观。 “那便走动走动!” 程处默之前来过许泽轩家一次,知道那个小院距离这里并不远,因此答应的很痛快。 牛见寅的脚,虽然不怎么方便,不过行走短短一段路程,还是没有问题的。 秦怀玉虽然有些懒,但兄弟们都同意走动走动了,他也不好拒绝。 四人的意见达成了一致,当即一起离开偏厅,朝着许泽轩口中的那处小院而去。 …… …… 小院子里,家丁们依然在造着纸。 这是福伯临走前,特意叮嘱的,按照福伯的意思,纸铺开张之前,必须有充足的货源才行。 因此,当许泽轩一行四人,来到小院门口时,便看到了家丁们,正在忙碌的一幕。 “小轩,你家的家丁,为何推进去一车麦秸秆?莫不是做引火只用? 你所说的另一桩买卖,还要烧火不成?”程处默看见推着一车麦秸秆进入小院子的家丁,忍不住有些好奇的问道。 “非也、非也!这麦秸秆并非用来引火,而是做造纸之用。”都已经到了小院门口,许泽轩也就没什么好隐瞒的了,一边领着众人往里走,一边把自己打算做的那庄买卖,如实告知了三人。 “什么?造纸?小轩你还会造纸?”秦怀玉一听是造纸,整个人突然变得激动起来。 自汉武帝独尊儒术开始,朝廷便推出了察举制这一选拔官员的制度。 百姓需要被察举后,才能进入仕途,而被察举的前提条件,就是通晓儒家经典。 想要通晓儒家经典,就必须有书读、有人教,但当时没有印刷术和造纸术,庶族平民很难得到受教育的机会,学术就垄断在少数人手中。 这些拥有学术、知识、书籍的家族,将学术和书籍代代相传,这样就形成了“累世经学”。 这些家族的成员由于拥有学术知识,因此天然就具有出仕的资格。 这样一来,“累世经学”又转变成了“累世公卿”。 当时官员家的大门外有两根柱子,左边的称“阀”,右边的叫“阅”,用来张贴功状。 后人就把世代为官的人家称为阀阅、门阀世族、士族。 纸张、印刷,这可是世家门阀,能够成为世家门阀的真正根基所在。 许泽轩居然说他会造纸,秦怀玉怎能不激动一下。 “造纸之术就摆在各位眼前,到底会不会造纸,怀玉兄一看便知。 事实上,这造纸之法并不难。刚刚那麦秸秆,便是制造纸张的原材料之一。 而我想跟你说说的另外一笔买卖,就是开一间纸铺。”许泽轩指了指忙碌的家丁,慢条斯理的说道。 第50章,计划 “开纸铺?小轩你确定这是一门好买卖?”许泽轩说开酒楼,秦怀玉想都没想就答应了,因为酒楼这桩生意稳赚不赔,但提到开纸铺,他却忍不住多问了一句。 唐朝虽然是我国历史上造纸业发展的极盛时期,产纸地区遍及全国,使用的造纸原料也多种多样。 纸因原料而命名的有麻纸、藤纸,竹纸、苔纸、香树皮纸等。 因产地而得名的有剡纸(浙江螺县),宣纸(安徽泾县,唐时属宣州)、蜀纸(四川),六合纸(江苏扬州)等。 但这些都是盛唐,甚至中唐以后的事情。 如今刚刚是初唐,造纸行业还没有后来那样百花齐放。 如今,造纸工艺虽然已然比较成熟,但作为纸张原材料的还是青藤。 青藤金贵,寻常人家根本用不起。 在秦怀玉的观念里,造纸就像朝廷铸造铜钱一样,非但赚不了钱,反倒还会亏钱。 正因为如此,世家的纸,才不对外出售,只供应自己圈子里的人。 就算是皇家,如果不是为了让那些寒门士子能够读上书,打破世家门阀的知识垄断,也是不会硬着头皮,顶着每年亏损大笔银钱的烂账,去触碰造纸业。 毕竟,从本质上来讲,做买卖的目的就是为了挣钱。 如果不是不得不做,亏本的买卖,又有哪个会去触碰? “小轩说开纸铺是好买卖,那还能有错?怀玉你问那么多作甚,难道还信不过自家兄弟?” 程处默是个愣头青,在他的观念里,做兄弟的就应该掏心掏肺,肝胆相照。 既然兄弟说这买卖能挣钱,那就肯定能挣。 问东问西在他看来,是种不信任的表现,所以他说话的时候,难免带了些许的小情绪。 “处默,怀玉这也是怕小轩吃亏,所以才多问了一句。 况且他也只是问问而已,又没说不同意,你怎么还闹起情绪来了?”牛见寅见两人有吵起来的架势,连忙一手拉一个,做起了和事佬。 “对对对,处默你别生气,怀玉多问一句,也是为了我好。就算他不问,本来我也是准备把事情跟你们讲清楚的。 来来来,我们继续往里走,到了小院内,就能把事情说清了。”许泽轩说罢,就拉着几人进入了小院。 此时,家丁们正热火朝天的干着活,有负责推磨的,有负责蒸煮的、有负责漂洗的,还有拿着杵子,把纸糊捣得更碎一些的。 古代造纸,实际上也就这么几个流程。 许泽轩这个小院子里,有刚刚推进来的麦秸秆,有被碾碎后的麦秸秆,又有经过蒸煮漂洗过后的产物。 如何加工,经历某个步骤后,初始的原料变成了什么样子,都展示的一清二楚。 几人围着看了不一会儿,便明白了麦秸秆衍变为纸张的全过程。 “造纸居然如此简单,这也太不可思议了吧。”秦怀玉看完,忍不住感慨。 “是啊,没想到树皮、麦秸秆、干草,居然也能变成纸,而且造出来的纸张,一点都不逊色于我们平日里用的。”牛见寅眼中异彩连连。 “造纸的原材料随处可见,长安城里的纸张,却卖的那般贵,而且还常年亏损,也不知道那帮匠人是做什么吃的。”程处默的关心点,显然跟众人不同,大家都在赞美造纸术的神奇,他却在批判工匠的无能。 “处默,话也不能这么说,自古以来,任何技术都是一步步提高的。 就比如你们坐骑上的马镫,说起来那是个再简单不过的物件。 可我们的祖先,骑了那么多年马,居然没人想到,给马按一个马镫。 后来好不容易有人想出来了,可刚开始的时候,也只弄出了单边马镫,作用只能帮助我们更方便的上马。 一直到百年前,这才出现了双边马镫,大大增加了骑兵的战力。” 其实许泽轩这话只说了一半,古代许多技术之所以提升的缓慢。 工匠们缺乏想象力只是其中之一,还有其他更为重要的因素。 比如说,匠户的地位地下。 古代中国,其实从来不缺乏能工巧匠,可他们的地位,也就比奴隶好一些。 士农工商,工排在倒数第二仅仅高于商人。 就算将作监里的高级匠人,相当于今天某某工程总工程师的存在,放在古代,也只能在将作监当一个小官,并且是终生升迁无望的那种。 在这样的大环境下,匠人能够爆发多大的热情,就可想而知了。 除了这一点外,还有第二点,关于手艺的传承。 古人经常会有敝帚自珍的想法,在很多时候,对于学问都有留一手的习惯。 比如之前提到过的菜谱轻易不外传。 又比如说,我们在很多小说、影视剧中都会看到,某个家族或者某个人,定下传子不传女、传儿不传媳的祖训,这在古代,也是十分常见的。 上面这个现象,直接导致了许多匠人学不到真本事。 很多好的技术,原本可以流传下来,造福后人。 可结果却是这些技术随着工匠的死亡,被带到了棺材里,彻底消失在人世间。 “小轩这话,却也有几分道理,看来还真的不能全怪那些匠人。” 如果许泽轩举的是其他例子,一时半会或许还得不到程处默的认同,可他说的是军事方面的事,在这一点上小程的觉悟颇高,一下子就想明白了过来。 “三位哥哥,这造纸之法,你们也看过了,不知可愿意一起开一个纸铺?” 四人又说了会话,许泽轩见包括秦怀玉在内,对于造纸之法,已经没有太多的疑虑,忍不住又重新提了一次。 “当然愿意,不知我们这买卖何时开业,所造纸张,又售价几何?”程处默在之前就已经表过一次态,所以没在说话,这次开口的是牛见寅。 “朝廷用青藤为原材料,所售卖的纸张,定价为三百钱一刀。 我这造纸术,所用的原材料是草根树皮,成本低廉。 本着薄利多销的选择,我初步定下的售价是朝廷的一成,也就是三十钱一刀,诸位觉得如何?”许泽轩说出了自己的计划。 第51章,提议 “善!”程处默永远是第一个站出来支持许泽轩的。 “我觉得可行!”秦怀玉也没有意见。 “可行是可行,不过愚兄还有一个提议,小轩你或可以考虑一下。”两个兄弟都同意了,牛见寅却没有立刻答应下来。 “请讲。”虽然身为穿越者,但许泽轩从来不认为自己是世上最聪明的人,只要别人提出的意见比自己的好,他必然会采纳。 “愚兄觉得,这纸铺应该多一个股东。” 一门生意,若是风险和投资都不大,股东自然越少越好,因为只有这样,才能给股东带来更多的利益。 现在,牛见寅居然提出了一个增加一个股东。 此话一出,包括许泽轩在内,三人都有着不明所以,齐刷刷的把目光移向了他。 “咳咳,你们不要这么看着我,其实我也只是提个想法而已,具体要不要加人,还得你们同意,另外也需要问过父亲以及几位叔伯的意思才成。”牛见寅见兄弟们都盯着自己,不由有些慌张道。 “居然还要问过几位叔伯的意见?莫非见寅你要加的股东,出自皇室不成?” 牛见寅只是提了个话头,秦怀玉立刻就想到皇帝身上。 开酒楼那么大的事情,他们几个嫡子都能一言而决,没道理开一间投入更小的纸铺,却反倒要咨询父亲的意见。 事出反常必有妖,牛见寅这么说,答案只有一个,这件事他们做不了主。 以国公嫡子的身份,都做不了主,秦怀玉能够联想到的,也只有皇室了。 “嘿嘿,什么都瞒不了怀玉。 如今,天下初定,民心思安。 陛下提倡百官节俭,皇后也一直在精简内府用度,就连她穿的裙子,都是露出脚的。 如果我们能献上这造纸术,不仅能为泽轩请功,也能为国库节省一些开支,这样的好事,何乐而不为?” 牛见寅虽然提到了给国库节省开支,但实际上,他的出发点还是为了许泽轩。 许泽轩虽然得了个男爵的封号,但是在牛见寅心里,自己兄弟才高八斗,区区一个男爵,又怎么能配得上? 造纸,看似算不上一件了大事,然而在帝王的心里,分量还真的不轻。 自古以来,有哪个皇帝不想着文教大兴。 纸,作为文教大兴的重要前提之一,皇帝怎么可能不重视? 正是因为看到其中的机遇,牛见寅才会说出刚刚那番话。 “见寅有心了,这是件大事,还请给我一些考虑时间,到了我生日那天,我必然会给几位一个答复!” 许泽轩早就想着抱李二陛下的大腿了,按理来说,牛见寅的提议,他应该立刻答应才是,可他偏偏没这么做。 个中缘由,还得扯到他的小目标上去。 许泽轩为什么要抱皇帝的大腿,是因为他天生就是舔狗吗? 当然不是! 他之所以想着抱住皇帝的大腿,是因为只有这样,他才能安安稳稳的挣钱,将来安安稳稳的享受生活。 说到底,他的目标只有一个——享受生活。 一切不以享受生活为前提的抱大腿行为,都是耍流氓。 总而言之,抱大腿可以,但并不能为了取得皇帝的欢心,就盲目的去抱大腿,而是要有选择性的去做。 造纸,确实是一次十分好的抱大腿机会,但是其中的牵扯甚大。 至于牵扯到什么,许泽轩第一个想到的就是山东士族。 一直以来,造纸术、印刷术、以及许多关于经学的书籍,都是被山东士族垄断的教育资源。 如果他以个人身份入局,不表态、不站队,单纯的把卖纸当做一种商业行为。 那么山东士族或许会跟他产生矛盾,但这种矛盾,并不是不可以化解的。 然而其中一旦牵扯到了皇家,事情就会变得复杂起来。 一个是闷声发大财,另一个是亮明了旗帜,挑明了车马要跟别人干架,两者的意义完全不同。 山东士族斗不过皇帝,但是对付他一个小小的男爵,那还不是手到擒来? 要知道,世家门阀的力量,可是十分庞大的。 南北朝时期的北周,就是因为得到了当时最强大的世家门阀——关陇集团的支持,才得以改朝换代。 杨坚能够登基称帝,也不乏关陇集团的影子。 可身为皇帝,会甘心受关陇集团摆布吗? 现在关陇集团支持你,你这才得以登上皇帝的宝座。 万一以后关陇集团支持别人了怎么办,眼睁睁的退位让贤? 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鼾睡! 皇帝当然不会坐以待毙。 所以他们一直利用各种手段,打压着关陇集团。 隋文帝上位不久,就废除了九品中正制,重新启用山东士族。 经历了北周历代皇帝和隋文帝的打压,到了隋炀帝杨广时期,关陇集团已经被削弱的没有颠覆隋朝的实力了。 当然,这时候的关陇集团,虽然已经没有力量抗衡朝廷,但所拥有的能量依然十分可怕。 比如杨广时期,大部分掌握实权的高官,都是出自关陇集团。 关陇集团虽然被削弱了,但仍能对皇帝的统治造成威胁。 这也代表着,这样的打压力度不够,远没有达到皇帝心中预期的目标。 所以,杨广在位期间,依然想方设法的瓦解过于强大的关陇集团。 关陇集团在军队很有影响,为了避免逼宫事件发生,隋炀帝迁都洛阳,开进士科,重新启用山东士族,迎娶萧皇后,拉拢江左集团。 启用山东士族,联姻江左集团,削弱关陇集团,这一套流程完全没有问题。 若非杨广太急,走的太快了,或许还真有成功的可能。 几十年后的唐高祖时期,功臣和宰相出身关陇的,已经不及半数。 到了太宗朝,功臣实封差第名单、宰相名单、凌烟阁名单中,关陇集团人物所占的比例,又有了大幅度下降。 从北周武帝开始,到杨坚、杨广,再到李渊、李世民、李治、武则天。 这么多皇帝,共花了百余年时间,才让关陇集团名存实亡。 灭一个关陇集团这么困难,打击山东士族,又能简单到哪里去? 要知道山东士族,一直垄断者教育资源。 初唐时期,因为李世民的打压,还看不出什么。 到了武则天之后,随着科举制度的完善,山东士族便轻而易举的回到了巅峰。 全唐诗里有句话叫做,“文章世上争开路,阀阅山东拄破天,说的就是山东士族在教育资源方面的霸主地位。 安史之乱前,宰相几乎没有出自五姓七望的,但是安史之乱过后,仅荥阳郑氏一个家族就出了十几个宰相。 清河崔氏在安史之乱前只出了两位宰相,而在安史之乱过后陆续出了八个宰相。 赵郡李氏出了十七个宰相、陇西李氏出了十位宰相、博陵崔氏出了十五个宰相、范阳卢氏出了一百多名进士。 中唐时期的宰相郑覃,宁愿把自己的孙女嫁给一个九品小官,也不愿意把孙女嫁给唐文宗的儿子当太子妃,只因为那个九品官姓崔! 只是何等的高傲,拥有何等的自信,才敢这么做! 手中握有天底下最庞大的教育资源,而且还不缺军事力量。(北魏能够建立,就是因为得到了山东集团的认可。) 如果许泽轩就这样一头扎进去,参与到皇帝和五姓七望的斗争中,那他哪里还会有时间享受生活? 第52章,绿蚁新焙酒,红泥小火炉 许泽轩正在家中纠结,这纸铺生意,究竟该不该有皇室一份的时候,程咬金牛进达两人,已经处理完了一天的公务,两位老朋友再次聚到了一起。 宿国公的偏厅内,两人相对而坐,在他们中间,摆着一个红泥小火炉。 小火炉上架着一个瓦罐,瓦罐内盛满了水,水里还飘着一个酒瓶模样的物件。 白居易有句诗,叫做“绿蚁新焙酒,红泥小火炉。” 这诗中营造了一种温暖惬意的环境,和老程、老牛现在的状态,恰好十分契合。 两人一边磕着黄豆,一边聊着天,不多时,小火炉上便传出了“咕嘟咕嘟”的声音。 水烧开了,就代表着酒烫好了。 程咬金也不用侍女帮忙,十分熟练的把瓦罐提了起来,用一旁的工具,取出了瓦罐内的酒瓶。 “来,进达,尝尝我家新酿的酒!” 伴随着程咬金的说话声,淡绿色的酒液,被他从酒瓶内倾倒了出来。 一杯冒着热气的浊酒,被推到了牛进达的面前。 古代的浊醪、白醪,都是浊酒。 之所以色泽有些犯绿,并不是因为有毒,而是因为在发酵过程中,不能有效地控制微生物群落所致。 唐诗经常可见“绿酒”或“酒绿”,说的就是这种廉价绿醅酒,“灯红酒绿”一词也由此而来。 牛进达也是爱酒之人,自然知道这酒色犯绿是怎么一回事,一把接过程咬金推过来的酒,仰头就喝了个精光。 这年头,酒的度数都很低,老牛喝了一大碗酒,非但没醉,反而变得愈发神采奕奕起来。 “好酒,知节你酿酒的手艺不减当年啊!” 碰的一声,把酒碗放在案几上,牛进达忍不住出言称赞道。 “嘿嘿,有几年没亲自动过手了!”被人夸自然是高兴的,老程得到了老牛的夸奖,立即给自己也倒了一碗,学着老牛的样子,仰头一口闷了下去。 “咚~咚~咚~”正在两人喝着小酒,聊着天的时候,偏房外突然传来了敲门声,程咬金回头一看,发现进来的居然是自己的第六房小妾。 唐朝虽然是个开放的年代,但达官贵人家的妻妾,轻易是不见外人的。 程牛两家,算是通家之好,当然算不上外人,也正因为如此,程咬金的这个小妾,才敢抛头露面。 “何事?”跟老朋友聊天正聊得高兴,突然被人打扰,程咬金脸上自然不会有什么好脸色。 “公爷,夫人得知您正在和琅琊郡公饮酒,特地命妾身给您送些下酒菜。 这菜是小公爷特意命人从许家庄带回来的,味道极其可口。 公爷若是喜欢,可以多用一些。”说话间,小妾已经把端过来的两个盘子,放到了程咬金和牛进达二人的案几之上,随后又十分知趣的退到了一旁。 “处默居然知道送菜的回来了,倒是难得!”牛进达是看着程处默长大的,对于自己这位侄子的性子,最是了解不过,如今见对方居然懂得孝敬父母,不由有些老怀安慰。 “嘿嘿,我家那小子,哪里想得到我这老头子,依老夫看多,半是小轩借着处默他们的名义送过来的。 如果我所料不差,不但我家有,你家也会有,二哥家里也不会少。”正所谓知子莫若父,自己的儿子什么德行,程咬金要比牛进达清楚。 他虽然没去许家庄,但是一开口就说出了事情的真相。 “既然是小轩的心意,那我得尝尝!”老牛闻言,哈哈一笑,知道程咬金说的多半没错。 自家的那个小子,程处默以及秦怀玉,这三个人并不是不孝顺,而是从小野惯了,有些事情不是不愿意去做,而是根本想不到。 反倒是许泽轩,做事面面俱到,很多东西都能考虑的十分周全。 合三位将军的胃口,加之其才华出众,正因为如此,这三位公爷才那么欣赏他。 “自然得尝尝,能让小轩特意送过来的,必定是美味佳肴,看来今日我俩有口福了!” 说话间,两人已经各自夹了一块回锅肉,放到了嘴里。 这肉一入嘴,几乎不用怎么咀嚼,就迅速在他们嘴里融化了开来。 “这道菜似乎是用贱肉做成,可这猪肉非但没有腥臊之味,吃起来还相当可口,几乎让人欲罢不能,小轩家的厨子了不得啊!”一块肉入口,老程的脸上,瞬间露出了享受的表情。 老程如此,老牛也是一样,对这回锅肉赞不绝口。 “公爷您这话可就说错了,这菜可不是厨子做的,而是许县男亲手做的!”侍立在一旁的那名小妾,适时插话道。 “胡闹!君子远庖厨,这事若是让御史得知,非参他一本不可!”程咬金一听许泽轩居然亲自下厨,脸上立即一变,喉咙间还发出了一声冷哼。 见程咬金发怒,小妾非但没有退缩,反而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公爷这话可就错了,依妾身看,许县男这是把处默他们当成了大哥,把您当成了长辈,这才会亲自下厨。 给旁人做菜,确实有失体面。 但给长辈做菜,却是孝道,谁都不能说他不是。” 古代臣子给皇帝上奏折,很多都会有这么一句——圣天子以孝治天下。 是的,古代皇帝不是以法治国,而是以仁孝治国。 只要这个人做事符合孝道,即便那件事是错的,只要错误不大,也很少会有人去追究。 小妾的言语之中,抓住了一个孝字,立刻让程咬金、牛进达转变了看法。 “你这话说的,倒也有几分道理。”程咬金沉吟了片刻,心情突然多云转晴,脸上再度露出了笑容。 “哈哈哈,这话确实在理!”和程咬金一样,牛进达也变的高兴起来。 两人似乎都因为妾室那句,许泽轩把他们当成了长辈而欣喜。 小妾见两人高兴,忙又接着道:“妾身还听说,几位小公爷准备跟许县男合伙,一起开一间酒楼、一家纸铺。” “你说什么?开纸铺?他们何来造纸秘法?”牛进达听到纸铺二字,突然从椅子上一跃而起,一双虎目死死的盯着程咬金的小妾。 “说清楚!”程咬金的脸色也好不到哪里去,言语间表现的分外郑重。 第53章,处理方式 这年头,除非嫁到皇室,否则好人家的子女,根本不会给别人做妾。 程咬金的这房小妾,虽然姿容秀丽,可出身并不好。 刚刚之所以敢出言反驳程咬金,那是因为她知道,自己说的都是好话。 这番反驳的言语一说出来,公爷不但不会着恼,反而会高看自己一眼。 可现在,她只是提了一句纸铺,根本不知道自己哪里说错话,可老程却一脸严肃,老牛更是双目炯炯的盯着自己,一副要择人而噬的样子。 此情此景,让她瞬间就慌了神,脑子仿佛变成了一滩浆糊,说话也变的结结巴巴起来:“妾……妾身并不……不知情,纸铺的事,全是……是从听丫鬟们口中得……得知的。” “哪个丫鬟?”程咬金拍了拍案几,沉声问道。 “是……是伺候小公爷的春花!”小妾缩了缩脑袋道。 “程三,你去把这件事处理好!”程咬金阴沉着脸,对着屋外喊道。 这年头,大户人家最看重的,是仆役的忠心,至于能力则要排到第二位。 程处默因为信任自己的侍女春花,所以谈话时才没有避讳她。 春花作为仆人,应该紧守本分,即便听到了不该听的,也应该把事情烂到肚子里。 而不是像现在这样,乱嚼舌根子,随意对其他人透露主人的谈话。 这样的行为,无论在哪个贵族家中,都是大忌。 轻则被严惩之后,逐出家门,卖入青楼,重则直接被打杀。 在封建社会,仆役的生死都掌握在主人的手里。 主人对仆役,有着生杀予夺的权利,即便官府知道了主人家打杀仆人,最多也是会让主人家罚钱。 因为这时候的法律,就是这么规定的。 …… …… 家将们的办事效率很高,程三一声令下,不到一盏茶的时间,就把春花给押了过来。 “春花是吧,入府多长时间了?”阴暗的家族密室内,程三背着双手,看着被五花大绑的春花,冷冷问道。 “回大管家的话,奴婢入府两年了。”春花早就被家将们那凶神恶煞的架势吓得慌了神,回话的时候,身体都会忍不住打哆嗦。 “两年,时间也不短了,怎么就管不住自己的嘴呢?”程三幽幽一叹道。 宿国公府家大业大,光是女仆,就分了很多种类。 有专门负责洗衣做饭的、有负责洒扫的、有招待客人的歌姬,负责唱歌的念奴,负责伺候主人的贴身婢女,种种不一而足。 春花能够在短短两年时间内,成为程处默的侍女,绝对算是幸运儿,就算将来成为程家的妾室,也不是不可能。 可她偏偏管不住自己的嘴,喜欢乱嚼舌根子。 “说说看吧,今天从许县男府上回来后,你接触了什么人,又跟他们说了什么话?”心中感慨了一番后,程三又接着问道。 “奴婢只是遵从公子的吩咐,回来给国公送菜,并带两个厨娘去许县男府上学手艺,并未接触外人,也没有和不相干的人谈话啊!”春花趴在地上,哆哆嗦嗦道。 “有没有和不相干的人说话,老夫自然会去查,你所要做的,只是如实回答老夫的问题。 也不知道是哪个下人多嘴,把府里有宝贝的事情传了出去。 如今我宿国公府失窃,国公雷霆震怒,命我彻查。 如果你是冤枉的,老夫自然会放了你。 如果你犯了事,老夫也定然不会轻饶!”程三沉声道。 “是是是,奴婢定然知无不言言无不尽。”春花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犯了什么错误,听完程三编造的谎话后,立刻放下了心神,当即把自己今天接触过什么人,和谁说过话,大致说了些什么,像竹筒倒豆子一般,全部说了出来。 程三听完之后,默默点了点头,将所有的内容一一记下,又命人把有关人等一一“请”过来问话,与春花的供词,互相印证。 等他问完话,已经是一个时辰以后的事情了。 …… …… 宿国公府,偏房。 老程和老牛依旧相对而坐,美味的回锅肉依然摆在二人面前,只是两人已然没了享用美味佳肴的兴趣,只是有一口没一口的喝着酒。 “家主!”当第六瓶酒被他们喝完时,程三的身影,终于出现在了二人的面前。 “问清楚了?”程三一进门,程咬金立刻放下手中的酒碗,追问结果。 “问清楚了,关于纸铺的事,确实是从春花嘴里透露出去的。 这事知情的人并不多,除去老奴和公爷,也就是和春花聊天的秋月,以及路过的六夫人知道。”程三恭敬的回答了程咬金的问题后,又根据春花的供词,复述了一番许泽轩和程处默三人,谈论开造纸作坊时的情形。 “嗯,我知道了。 这事就到此为止吧,小六那里我会去说,如何处理秋月由你负责,至于春花……先把她关起来,严加看守,具体如何处置,等处默回来后,再做决定。”程咬金说完,便挥了挥手,示意程三退下。 待程三的身影,渐渐从偏房消失,程咬金这才叹了口气,一口喝下碗里剩下的酒,幽幽一叹道:“程某治家不严,让进达看笑话了。” 牛进达淡淡一笑道:“你我什么关系,还需说这样的话! 这事发生的,虽然让我们有些措手不及,不过也算给你我二人提了个醒。 今后这几个小子谈话,不能再像这次这般随意了。 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也不可无。 小轩虽比处默他们老成了许多,可终究还是太年轻了些!” 程咬金点头道:“此事老夫会找机会提点那几个小子一二,有了这次的教训,想来他们会小心很多。 进达,这事我们就不说了,还是说说纸铺这件事吧。 刚刚程三说,怀玉提议皇家入股纸铺时,小轩并没有马上答应下来,这事你怎么看?” “还能怎么看?我看多半是小轩那小子怕麻烦!”牛进达行军打仗的本事,或许不如程咬金,但在看人的本事上,却可以程咬金掰一掰手腕。 他只跟许泽轩接触过几次,却一下子切中要害,说中了许泽轩的心思。 第54章,解开心结 程咬金听罢,嘿嘿一笑道:“进达这话在理。 小轩他待人以诚,孝敬长辈,也不缺才学,只是有时候考虑事情,想的未免过于多了些。 陛下和五姓七望之间,虽然多有龃龉,但矛盾并没有摆到台面上。 如今天下初定,民心思安。 大家的主要精力,都放在了如何治理天下,稳定民心之上。 便宜的纸张一出,或许真的会引出一些事端,可毕竟动摇不了五姓七望的根基。 教育教育,纸张、印刷术、书籍固然重要,可也要有国家、地方组织教化,有夫子愿意培育人才才行! 光有便宜的纸张,顶多让寒门能够多供应几人读书,根本动摇不了山东士族的根本! 就算山东士族要闹,动静也不会太大。” 正如程咬金所说,教育光有纸是不行的,还需要有人教,需要家里有足够的钱财供应。 把时间往后推几百年,到了宋朝,造纸行业已经十分发达,百姓们也以东华门唱名者为好男儿。 经济发达,文化氛围又这般浓烈,造纸印刷术也已经相当普及,可就算这样,宋朝能够读得起书的又有几个?读书人的比例,又占了多少? “小轩虽有才学,可出身毕竟差了些。”牛进达微微一叹,又接着道,“家中没有长辈在朝中为官,没人言传身教,光凭猜测、臆想,哪里能懂朝廷上的事情。” 两人密谈了片刻,最终决定写一封信给许泽轩,安一下他的心。 …… …… 长安城外,许家庄,夜色已深。 许泽轩的睡眠状况一直十分良好,大概晚上七八点钟准时睡觉,到了凌晨四五点,就自然而然的醒过来。 这种情况,已经维持了好几个月。 但今天,他躺在床上辗转反侧,怎么也睡不着。 人的心里一旦有了事,想要入睡就会比较困难。 “皇帝的大腿,究竟是抱还是不抱呢?”一整个晚上,许泽轩都在想这件事情,以至于第二天起床的时候,他的双眼都泛着血丝,眼眶处也罕见的出现了黑眼圈。 “小轩,你这眼睛是怎么回事,是不是昨日没有休息好的缘故?”吃早饭的时候,秦怀玉见许泽轩一脸萎靡不振的样子,忙关心道。 “嗯,昨晚再考虑一些事情,所以没能睡好! 怀玉且宽心,等下我补个回笼觉便是。”许泽轩打着哈欠回答。 “小轩你这是有了心事,再怎么补觉也是睡不着的。 刚好,我这里有一秘方,专治失眠,不知小轩可有兴趣一观?”今日一大早,牛见寅就收到了父亲的来信,看过之后,哪里还会不知道许泽轩在担心什么。 “治疗失眠的秘方?”许泽轩一愣,他又不是真的睡眠质量不好,只是心里有事,这才会失眠,只要想通了事情,这失眠之症,自然不药而愈,哪里需要什么秘方。 “嘿嘿,小轩你还别不信,我这秘方可是灵验的很,要不你试试?”说话的功夫,牛见寅已经把贴身收藏的信取了出来,放到了许泽轩的手里。 许泽轩起初还有些不以为然,本着不能拒绝朋友的好意,这才决定看一眼所谓的秘方。 只是看着看着,他的神色就变了。 这哪里是什么药方,分明就是一封专门帮他解惑的信。 信中十分明确的阐述了牛进达的观点,更是直截了当的告诉他,让他尽管放心大胆的去造纸。 别说陛下和五姓七望之间的矛盾,还没有到那种不是你死就是我活的程度。 就算到了那种程度,有他们几个老家伙在,皇帝要推出一个人当靶子,这个人也绝对不会是他许泽轩。 “小轩,我这药方如何?”见许泽轩看完信后,整个人立即放松了下来,牛见寅忍不住出言调笑一番。 “果然是灵丹妙药。”许泽轩苦笑着回答。 这事确实是他想复杂,钻牛角尖了。 如果他能大方的把事情说出来,或许也不会有昨晚失眠者这一出。 “哈哈哈,既然是好药,那你服下之后,就赶紧去补觉吧。 我们几个还等着你做向导,带我们见识见识你这许家庄的风景咧!”好友的失眠症好了,作为朋友当然会为他开心。当然,再次调笑几句,肯定也是免不了的。 “各位哥哥原谅则个,小弟先去补个觉,失陪了!”当着众人的面,许泽轩将这张写满字的信纸丢到了火盆里,待信纸彻底化成灰烬,他这才抱了抱拳,对三位兄长告了声罪。 “去吧,我们几个自己寻乐子去!”三人齐声道。 …… …… 许泽轩这一觉睡的很香,直至下午三四点,这才悠悠转醒。 “小郎君醒了,我这就吩咐厨房准备吃食。”一直在外间侍候的侍女甘草,听到里面的动静,低声喊了一句,随后推门而入,送上了热水,供他洗漱。 “我还真有些饿了,甘草你快去快回。”许泽轩麻溜的从炕上爬了起来,一边穿外套,一边催促。 厨房热菜的速度很快,甘草走路的速度也很快,许泽轩刚刚洗漱完没一会儿,甘草就提着一个食盒,重新回到了卧室中。 古人讲食不言寝不语,许家却是没那么多规矩。 许泽轩一边吃着东西,一边和甘草闲聊,说着说着就问到了程处默三人身上。 “我休息的这半日,二虎可曾照顾好我的三位兄长?” “小郎君就放心吧,您的三位兄长,现在玩的可开心了!不过二虎的情况,似乎不太乐观。”甘草似乎是想到了什么,突然捂着嘴咯咯娇笑起来。 “为何这么说?”程处默三人,或许纨绔了些,但本性绝对是好的,如非必要,绝对不会动自己家的下人。 并且如果程处默他们真的动了二虎,那甘草就不会是现在这幅幸灾乐祸的模样,而是会在第一时间,向自己禀告这件事。 再看二虎,这家伙虽然年纪不大,人却十分机灵,轻易也不会得罪程处默他们三个。 因此,许泽轩很好奇,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会让程处默三人玩的很开心,而又让二虎的情况,不太乐观。 第55章,二虎 对于二虎来说,今天是一个十分难忘的日子。 因为小郎君去补觉之前,把自己唤了过去,并吩咐自己一定要好好招待他的三位兄弟。 程处默、秦怀玉、牛见寅三人何等身份? 他们分别是几位国公的嫡长子。 普通庄户人家别说接待,就算只是远远见一面,那都是福分。 这样的贵客,岂是随便什么阿猫阿狗都能够招待的? 即便主人家没有时间,贵客上门,至少也要派府中的大管家去做这事。 这既是一种礼节,也是对贵客最基本的尊重。 “小郎君让我去招待三位贵客,这是打算提拔我,将来让我接福伯的班啊!” 一想到这些,二虎心里就暖烘烘的,浑身上下都充满了干劲。 一个人一旦有了目标,有了干劲,做起事来就会格外卖力、认真,二虎同样如此。 这大半天的时间里,他想方设法的满足着程处默三人的要求。 程处默三人要好好的参观一下许家庄,他就充当向导,一边解说,一边带着三人参观。 然而,古代的贵公子,毕竟和现代有区别。 现代人的豪门公子,常年生活在大城市中,鲜少接触农村,偶尔去农村旅游、休闲放松一下,或许会觉得很新奇,很好玩,但古代不一样。 程处默三人出生在战乱年代,本身虽然没吃过多少苦,但对农村并不陌生。 半个时辰逛下来,三人就开始兴趣缺缺,再无半点要继续参观的意思。 这下子可把二虎给愁坏了,自己没能完成好小郎君交代下来的任务,客人不高兴了,自己管家的职位也就泡汤了!这可如何是好? 思来想去,还真被他想出了一个办法——打纸牌。 纸牌当然不是二虎的原创,而是许泽轩在发明了造纸术后,特地命人去做的。 有一日他闲得无聊,就找来二虎、福伯以及甘草,几人玩起了纸牌。 这一玩,二虎就上瘾了,连自制力一向很好的福伯,也对此十分感兴趣,四人一玩就玩了半天。 “小郎君喜欢,福伯也喜欢,就连我和甘草这样的下人,也十分热衷于这个游戏。想来程、秦、牛三位公子,也应该喜欢才是。” 想到这些,二虎脸上的愁容尽去,一边交代厨房准备些点心招待客人,一边开始教程处默三人玩纸牌。 程处默虽然楞了些,可并不是笨。 秦怀玉、牛见寅自幼有师长教导,本身的智慧也不差。 在二虎的指点下,几人很快就领会了纸牌的规则。 等三人试着玩了两三局后,便可以独立玩牌,并渐渐的沉迷其中。 “一对五!” “一对九!” “一对二,压死!” “四个三,炸弹!” “哈哈~王炸、三带二,我赢了!” 刚开始的时候,四人确实玩的不亦乐乎,毕竟刚学会玩牌的人,瘾都比较大。 然而玩着玩着,情况就发生了变化……有人开始耍赖了。 “三四五六七顺子!” “大你!” “二虎你确定要大我?”秦怀玉瞪着一双牛眼,恶狠狠的看着二虎。 “额~”二虎楞了一下,心想我们玩的这纸牌游戏叫斗恶霸,你是恶霸,我们三家斗你一个,我手里有牌,凭什么不大你? 正准备把手里的牌扔出去,转念又一想,立刻发现了不对劲。 秦怀玉是客人,自己的目的则是替小郎君好好招待客人,让客人开心。 所以,正确的打开方式应该是给客人喂牌才对。 “不要!”想到这里,二虎立刻绝了接牌的念想。 秦怀玉的牌不错,三个农民又有一人出工不出力,结果自然是恶霸胜了。 程处默和牛见寅输了牌,气的哇哇大叫,一把夺过二虎手里的牌看了一眼,立刻察觉到这货放了许多次水。 这下好了,赢牌的秦怀玉高兴了,程处默和牛见寅却不乐意了。 于是二虎就彻底悲剧了。 秦怀玉:“一对二!” 二虎:“炸弹!” 秦怀玉:“二虎,你确定要炸我?” 二虎:“这个……” 程处默:“二虎,你确定不炸他?” 二虎:“……” 到底是炸,还是不炸?这是个问题。 二虎很纠结,在痛并快乐中,度过了漫长的一个半时辰,直到许泽轩的到来,才把他从这种痛苦中解救出来。 “三位兄长就别欺负二虎了,还是由许某来陪你们玩吧!” 二虎的接待工作做得不错,至少程处默三人,此时的兴致很高。 下属表现良好,许泽轩哪里会让他继续受煎熬,于是便上前把他给解救了下来。 “小轩来的正好,二虎这厮玩牌磨磨唧唧的,忒不爽利,和他玩一点意思都没有,你快把他换下来。” “处默这话在理,这下子看某人还怎么耍赖!” …… …… 夜幕降临,许家庄内,兄弟几人依旧快乐的玩着改名为斗恶霸的纸牌游戏,而作为皇帝的李世民,却十分苦逼的在批阅奏折。 太极宫内,灯火通明。 眼见已经到了戌时,李世民打了个哈欠,伸了个懒腰,正准备放下工作去休息,却突然想起,今日下朝时,程咬金呈上来的一份密奏。 “这老货神神秘秘的,一定有事!”李世民或许会怀疑程咬金的能力,但是却不会怀疑他的忠心。 心里想着如果不是要紧事,这老货犯不着用这种方式上奏,于是便取出了奏折,一字一句的看了起来。 看着看着,他脸上突然涌现出一抹喜色。 “造纸,许家小子居然会造纸,而且一应花费,不到皇室造纸作坊的一成!” 程咬金上的密奏,自然是关于造纸一事的。 这件事,许泽轩虽然没有明确表态,是同意还是不同意。 但是从他看过牛进达的信后,一觉睡得无比香甜这件事上,已经能够从侧面反应出,他已经跨过了心里的那道坎。 既然如此,老程他们几个,自然要把皇家入股纸铺一事,早日提上日程。 对于其他人来说,改良造纸术,或许只是一个很小的成就。 但对皇帝来说,这确实能够造福天下寒门士子的大事。 光有纸,无法打破五姓七望的知识垄断,但能够造出便宜的纸张,绝对称得上里程碑式的进展。 第56章,对话 李世民正激动间,大殿之外隐隐约约传来了脚步声。 不过片刻,便听殿外的小黄门和宫女,齐齐俯身下拜道:“恭迎皇后娘娘!” “诸位免礼!”略施粉黛的宫装丽人一手虚扶,诸位宫女太监立刻会意,各自起身,恭敬的退到了一旁。 “陛下仍未就寝?”待众人起身,长孙皇后这才朝为首的内侍问道。 “回娘娘的话,陛下尚未就寝,不过算算时间,也差不多到点了!” “本宫知道了,你们退下吧!”挥退众人后,宫装丽人提起裙摆,独自进入了太极殿。 “观音婢怎的来了,你有了身孕,应该好好休息才是!”长孙皇后刚走入大殿,还没来得及开口,就被李二一把扶住,搀着她坐到了一旁的软塌上。 唐高宗李治出生于贞观二年七月末,如今是贞观元年十一月中,长孙皇后怀上这个孩子还没多久。 怀孕早期,正是流产的高危时段,作为几个孩子的父亲,李二早就有了相关的经验,正因如此他才会这般小心的对待自己的妻子。 “臣妾的身体哪有那么精贵,倒是陛下应该保重龙体。您的身体是否安康,关系到江山社稷,可万万马虎不得。” 长孙皇后担心李二陛下过于操劳,所以特地跑来看看。 而李二又因为长孙皇后怀着孕,担心对方受了寒,所以格外小心。 就这般说着说着,两人突然一起停了下来,随后又同时笑出声来。 两人少年夫妻,恩爱非常,都是发自内心的关心对方,但这么说话,却是有些见外了。 笑了片刻,李二突然一把拉住长孙皇后的手道:“观音婢,这些日子以来,朕忙于政务,却是有些日子,没跟你好好说说话了。” 长孙皇后正色道:“陛下身为一国之君,理当以国事为先。陛下勤政,这是天下万民的福分,臣妾身为皇后,一直因为拥有这样一位夫君而自豪。” 心爱女子的崇拜,往往能让极大的满足男子的自尊心。 在这一方面,就算是皇帝也不能例外。 能让妻子感到自豪,李世民还是十分开心的。 不过开心的同时,他也并没有得意忘形。 “朕身为一国之君,就应该有一国之君的担当,造福万民本就是分内之事。 再说这事,也不是朕一个人的功劳。 比如最近一段时间,文水县男就帮了朕不少忙。” “文水县男是何人?为何臣妾从来没有听过?”长孙皇后虽然不参与朝政,但是对于朝中有哪些人封爵,还是比较清楚的。文水县男这个爵位,她是第一次听说。 “朕只说文水县男,观音婢可能不清楚,不过说到贞观(曲辕)犁,你想必一定不会陌生。”李二笑着回答道。 他这个皇后,各方面都让他很满意,特别是在恪守本分,从来不过问朝政这件方面上,尤其让对他的胃口。 “贞观犁?莫非就是那能让耕地速度增加一倍的奇物?这是文水县男所制?”长孙皇后发出了一声惊呼。 男主外、女主内。 作为一个国家的主人,李二负责处理国家大事,而后宫以及皇家庄园的一应大小事宜,则都交由长孙皇后管辖。 其他东西她或许还会不知道,但是被皇庄众多庄户称赞的贞观犁,她哪里会不知。 “是啊,不仅贞观犁是文水县男所制,就连近段时间,开始在长安城流传的《三字经》,也是那文水县男所写。” “此人竟如此了得?”长孙皇后听罢,面上的吃惊之色更甚。 贞观犁虽然利国利民,但制作贞观犁,毕竟是匠户的活计。 用奇技淫巧来形容贞观犁或许并不恰当,但若是真的较真起来,制作耕犁确实算不得雅事,但《三字经》就完全不一样了。 文章千古事,事因文传世,文因事流芳。 对于儒家,对于书生而言,文章是安身立命之本。 自古至今,多少读书人把生命的感悟和心得赋予方块字,贯注到了文章里,或微言大义,或草蛇灰线,少不了冥思苦想。 然而,时光流逝,大浪淘沙,多少铺天盖地的文章,随波逐流,化为尘烟,消失在历史的长河之中。 《三字经》作为一篇注定能够流芳百世的文章,只此一书,便足以让人名垂青史。 名垂青史,这是多少读书人梦寐以求的事情。单单是这份资历,就让足以让人钦佩。 “嘿嘿,观音婢这就吃惊了? 如果朕告诉你,这个人才15岁。 如果朕再告诉你,这个人不但写了《三字经》,更改良了造纸术,可以让市面上纸张的价格,降低到原来的一成,不知你会吃惊成什么模样?”李世民似乎很喜欢看长孙吃惊的样子,再次抛出了两个重磅炸弹。 “15岁,发明了贞观犁,写出了《三字经》,改良了造纸术? 这这这……世间竟有这等奇人?” “朕也很想知道,许家区区一寒门,如何培养出这等奇才。 可惜近日朕俗事缠身,轻易不能离宫,否则朕倒是真的很想去见见这位奇才。” 领先半步是天才,领先一步是疯子。之所以许多穿越者穿越后,首先做的事情不是装逼,而是藏拙,根子都在这句话上。 许泽轩目前只是暴露了冰山一角,都已经引起了皇帝的重视。 如果暴露更多,那引来的可能就不光光是重视,或许还会有猜忌。 “被陛下这么一说,臣妾倒也来了兴趣,也很想见见这位少年。 既然陛下俗事缠身,不方面去访贤,为何不把他召进宫来一见?”长孙皇后突然提议道。 “召进宫?朕也想过,可这造纸之法还没推广,如果贸然在造纸之前将他召进宫,会不会让他惹上麻烦?”如果密奏不是程咬金呈上来的,还有秦叔宝和牛进达的签名,李二说不定不会考虑这么多,直接就把许泽轩召进宫了。 但有了程咬金几人的担保,他却是不能这么做,这点面子,他还是要给几位臣子的。 “咯咯咯~”长孙皇后捂嘴娇笑两声,随后道,“陛下您这是关心则乱,之前您还说,《三字经》也是那文水县男所做。如此旷世奇文,难道还不值得陛下召见一回?” “哈哈哈,观音婢所言甚是,是朕糊涂了!”李二听后,也哈哈大笑起来。 ps:大唐时期,似乎应该称皇后为殿下。 不过,网上的资料我也不知道准不准。 反正大家都习惯了,所以本书还用娘娘这个称呼。 第57章,亲事? 李二下定了决心,要见一见许泽轩,连借口都找好了,可身为皇帝,他诸事缠身,能抽出的空闲时间并不多,所以这次会面,还需等待些时日,待他有空才行。 李二陛下没有下旨干扰许泽轩的生日宴,宴会自然如期举行。 因为这次宴会,请的都是武将,所以许家庄上的菜肴,带有浓郁的武将特色。 酒是用大碗装的,既有西域的葡萄酒、三勒浆,也有大唐的米酒、果酒。 肉也都是大块的,有炖的酥烂的红烧肉、烤的金黄的羊腿,熏的喷香的鹿肉。 至于牛肉,许泽轩倒是也想过弄一些来,只是这个想法一提出,就遭到了许家上下的一致反对,就连与他关系要好的程处默也不赞同。 不亲身经历古代生活,真的很难想象,古人对牛的感情。 一直以来,牛都是百姓最重要的生产工具,任劳任怨的干着最重的活,不辞辛苦地耕耘在天地之间,养活着一代又一代人。 许多庄户人家,宁愿自己挨饿,都不会饿着家里的牛。 为了保护牛,古人甚至编出了许多杀牛后遭报应的故事。 不仅百姓这么做,作为执政者,为了保护耕牛,同样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 比如,朝廷会给牛上户籍,还颁布法令,明确指出私自宰牛属于违法行为。 民间有私宰牛者,不仅要罚钱,宰牛的人也要坐牢。 除非耕牛老迈或受伤残疾,向官府报备以后才准许宰杀。 为了保护更牛,唐玄宗还发布过《禁屠杀马牛驴诏》——“马牛驴皆能任重致远,济人使用,先有处分,不令宰杀。如闻比来尚未全断,群牧之内,此弊尤多。自今已后,非祠祭所须,更不得进献马牛驴肉,其王公以下,及今天下诸州、并诸军宴设及监牧,皆不得辄有杀害,仍令州县及监牧、诸军长官,切加禁断,兼委御史随事纠弹。” 如此严厉的保护措施,就算是程咬金等人都不敢轻易触犯,许泽轩听后,也只能悻悻的收回了吃牛肉的想法。 …… …… 经过许泽轩连日来的指导,秀娘的厨艺,已经有了很大的提升。 不说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却也隐隐有着超越他的趋势。 特别是红烧肉、烤羊腿,熏鹿肉这三道主菜,更是已经深得他的真传。 但如此美味的菜肴,程咬金三人,却吃得不甚满意,拍着许泽轩的脑袋,要让他换炒菜。 “程叔,家中厨子的手艺,莫非不和您的口味?”许泽轩对此表示十分疑惑,菜明明很好吃,几位叔伯也不是挑嘴的,为什么要让自己换? “你家厨娘的手艺堪称一绝,又怎会不对老夫的口味,老夫只是想吃些绿菜而已。”程咬金身为武将,许多人对他的印象,都是喜欢大口喝酒、大块吃肉。 但事实上,他也是普通人,在人多的时候,他或许会用这种方式来展示自己的勇武,但平时在家里,他却并不是这番做派。 肉食固然好吃,但身为国公,家里何曾缺过肉食? 在大冬天,新鲜的蔬菜,可比肉食要稀罕的多。 许泽轩不是外人,又有冬天种出绿菜的神奇法门,老程哪里还会跟他客气。 “既然诸位叔伯,都更喜欢家常菜,我这便命人把这些肉撤下去。” 几人道出了原因,许泽轩这才恍然,赶紧让人换上了平日里吃的绿菜。 在冬天,绿菜本来就是稀罕物,加之使用了全新的烹饪方法,味道较之从前,强了无数倍。 几位将军终于吃得心满意足,这顿饭足足持续了一个时辰,几人才接过侍女递过来的毛巾,擦了擦油汪汪的嘴巴,美滋滋的躺在椅子上回味。 许泽轩虽然吃惊于三人的胃口,却又怕他们吃撑了,正欲走出大厅,命人去准备山楂水消食。 只是他的脚步还没跨出去,突然听到牛进达悠悠道:“小轩,你先别走,我们有话对你说。” “牛叔稍等!”许泽轩快走两步,交代门口的小厮端些山楂水来后,便立刻转身,回到了三人面前。 牛进达上下打量了许泽轩一番道:“小轩,今日过后,你便搬去县男府,暂住一段时日吧。” “为何?”李世民赐予的县男府,是按照伯爵的规制制造的,比起许泽轩现在住的许家庄,要豪华许多,可许泽轩并不想搬去长安。 长安城,是大唐帝国的首都,也是无数大唐百姓,乃至外国商人,无比向往的所在,可许泽轩偏偏不喜欢住到那里。 后世有人冷笑话,说四九城的小李、小王、小郑,春节回到家后,立刻就化身为了李科、王局、郑处。 长安城和四九城一样,都是一个国家的首都,京城重地官员满地走,贵族多如狗。 住在这么一个地方,哪有许家庄自在。 再者,长安的水也不干净。 汉长安作为历朝历代的首都,为什么会被废弃? 其中很大一个原因,就是地下水的排放问题。 地下水排放不当,导致当地水皆咸卤。 长期饮用这种带有生活污水的水,必然会导致生病,所以隋文帝才会大兴土木,下令建造大兴城。 在古代历史上,宇文恺是一位极其出色的设计师,然而,由他督建的大兴城,却并没有解决地下水的排放问题。 唐长安,使用的是仍然是古法——利用渗井来处理地下水。 北方可不像南方,拥有诸多的地下河。 利用渗井把地下水排入地底,时间一长,就会出现水皆咸卤的状况。 历史上,到了中唐时期,长安城之所以再次衰落,水皆咸卤就是其中一个原因。 如今的长安城虽然繁华,可距离大兴城建成,已有几十年,生活污水依然存在。 虽然目前来看,喝了还没有大问题,可许泽轩并不想喝。 “原因有二。 其一,用不了多久,陛下就会召见于你,你住在许家庄,…来往多有不便。 其二,今天过后,你年满16,已是中男。 许家人丁单薄,只剩下你一颗独苗,也是时候定下一门亲事,为你许家开枝散叶了。”程咬金在一旁接话道。 第58章,急死个人 “成亲?”许泽轩听完后,忍不住拍了下额头。 平心而论,他对于成亲这件事,是持赞成态度的。 系统把他的身体改造的十分健康,甚至用无比强壮来形容也无不可。 年轻人血气方刚,精力旺盛又无处发泄,这实在是一件十分难受的事。 有个词叫做,x满则溢。 有时候他早上起床,拿着换下来的兜裆布看的时候,都会产生一种“我们父子俩的第一次见面,为什么会这么尴尬”的感觉。 可即便如此,他也没考虑过这么早成亲。 按照古代的规矩,大多数情况下,订婚的双方,男子的年纪都要大于女子。 许泽轩16岁,订婚女子的年龄,多半也就十三四岁。 作为一个糙汉子,身体发育还没有成熟,他自己受些罪倒是无所谓,可问题是,他又不是秋月孝三,对于未成年的女孩,完全没有兴趣。 “怎么?不愿意?”一直没有开口的秦琼,似是从许泽轩脸上看出了些什么,突然开口道。 “并非不愿意,只是侄儿想先立业再成家。”一时半会,许泽轩还真没找到什么好借口,只能拿后世最常用的借口先顶着。 “胡说,自古以来都是先成家后立业! 正所谓不孝有三,无后为大。 你许家本就人丁单薄,如今更是只剩下你一根独苗。 无论出于什么理由,你都应该立刻成亲才是!”牛进达可没秦琼那么好说话,直接就板起了脸,唱起了黑脸。 “老牛说的在理。 小轩你想要闯出一番事业的心,我们几个老家伙都理解,并且十分赞成。 谁都年轻过,我们年轻的时候也是这么想的,并且也是这么做的。 可立业和成家并不冲突啊? 你娶了妻子,家里多了个贤内助帮忙管理内宅,没有俗事缠身,反而能够更放心的去施展你的报复。”程咬金和牛进达相识多年,合作也不是一次两次,哪里能不明白对方的意思。牛进达唱黑脸,他立刻唱起了红脸。 “是啊,小轩你要立业,我们几位都是支持的,甚至连未来的路都帮你想好了。 我大唐以军功为最,你程叔、牛叔和我又出身将门,让你进入军队锻炼几年,绝非难事。 可问题是,我大唐并不兴独子从军。 你至少得有了子嗣,我等才方便安排你加入军中。”秦叔宝又从另外一个方面补充。 三人一唱一和,把许泽轩说的是哑口无言,连一丁点反驳的理由都找不到,最后只能以,且容晚辈考虑两日再做答复这样的话,搪塞了过去。 好不容易等三人安抚住了三人,许泽轩长松一口气的同时,立刻拔腿朝着程处默三人所在的方向跑去。 定亲这件事,他怕是很难躲过去。 既然一定要成亲,那他怎么也得选一个自己喜欢的婆娘。 如今,他跑去找程处默几人,为的就是探一探三人的口风。 如果老程、老秦、老牛的审美观点尚可,那么自己的婚事,由他们做主倒也没什么问题。 如果这三个老家伙,审美观点和这个时代的大多数人一样,喜欢身材高壮、好生养的女子,那他说什么也得把事情给它搅黄咯。 对任何人来说,成亲都是关系到一辈子的大事。 许泽轩给自己定下的小目标是享受余生,他可不想自己的余生,都要陪一位身材长相都和如花相似的女子度过。 那不是享受,那是活受罪! “嗖~嗖~嗖~”心中着急,许泽轩不由自主的使出了全力,跑动之间,竟隐隐带起了风声。 不过是眨眼的功夫,他就来到了大厅的另一个角落。 “小轩好身手,这跑动之间行如疾风,真是羡煞我也!”牛见寅小时候腿部受过伤,直接影响到行走坐卧,因此特别羡慕那些跑得快的人。 “若非小轩向我等保证,绝对没有练过武,我绝不相信一个普通人,居然能跑的这么快!”程处默则是单纯的感慨,他真的很难相信,一个没有受过专业训练的人,居然能够跑的那么快。 秦怀玉的心思较之于其他二人,要细腻许多,他并没过多的关注去许泽轩的速度,而是一眼就看出许泽轩脸上的焦急。 “小轩,适才父亲他们和你说了什么?你为何如此着急?” “三位叔伯说改日要我帮物色门亲事,故此我特地来向几位兄长打听打听。 几位兄长皆年长于我,虽未成亲,想来也已经定了婚约,不知你们有没有见过自己未过门的妻子,对于父母替你们定下的婚事,又是否满意?” 跟大人说话,或许还会藏着掖着,但跟小伙伴说话就没这么麻烦了,年轻人没有代沟,互相之间的关系又好,心里有什么想法,直接说出来便是。 “自古以来,婚姻之事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何来满意与否之说? 至于小轩所说,有没有和未过门的妻子见过面,这个母亲倒是做过安排。”秦怀玉慢条斯理道。 从南宋开始,封建礼教才逐渐盛行。 大唐民风开放,权贵人家的女眷,虽然不轻易在外人面前露脸,可定亲时,还是会找机会,让男女双方远远见一面的。 如果定亲的是老百姓,父母多半会让问一下自己子女的意见。 只有男女双方都点头同意,才会去促成这门婚事。 至于权贵人家,那就比较复杂了,不可一概而论。 “某也一样!”程处默说话倒是干脆。 “见过!”牛见寅年岁最大,已于前年成亲,在成亲之前,也是跟自己妻子见过面的。 “如此便好!”这年头,要打听一个人的品行并不算太难,因为总有看着这个人长大的长辈会透露一二,难的是见面。权贵人家的女眷,轻易不出门。 程咬金几人要给许泽轩定亲,所选之人家世肯定不会太差。 如果没有约定俗成的规矩,那么许泽轩别说自由恋爱,怕是在结婚前,连自己未来媳妇的面都见不着。 这样的事情,他绝对不能容忍。 第59章,李二有情 长安城的危机,似乎已经不复存在,宴会过后,程处默三人随着他们的父亲回了家。 而许泽轩也按照牛进达的吩咐,于第三日离开许家庄,暂时搬去了李世民赏赐下来的文水县男府中。 无论是哪个朝代,对于官员的居住地,都有严格的规定。 什么地位的官,对应的就应该住什么样的房子。 按照爵位或官职等级算,亲王、嗣王府门前,能有11个开间、11级台阶,国公、郡王就只能有9个开间、9级台阶。 之后的侯爵、伯爵、男爵也以此类推,分别为七开间(7级台阶)、五开间(5级台阶)、三开间(3级台阶)。 许泽轩的文水县男府,拥有五开间,五级台阶,按大唐律,这已经属于逾制,不过并没有人会因为这座房子逾制,而去参许泽轩一本。 因为这房子并不是他自己建造的,而是李世民赏赐下来的。 “小郎君,这就是咱们在长安城的府邸,可真气派!”站在文水县男府门口,看着那气派的大门,二虎忍不住感慨。 他常年跟在许泽轩身边,今天也是第一次来长安城的府邸。 “确实气派,可惜你家郎君我不打算久居长安。” 如果放到前世,许泽轩能在首都三环内,拥有一间几千平方的院子,怕是做梦都会笑醒,可这里是长安。 长安的空气质量,比起充满了pm2.5的某城市,要强上无数倍。 这座府邸,也不是没有升值空间。 李峤《代公主让起新宅表》中提到:“且坊为要冲,地当贵里,亩赁二三十贯,居人四五百家。”可知醴泉坊的地价为1亩2至3万钱,如建占地3到5亩的小宅院,则地价6到15万,若超过10亩的大宅院则仅地价就至少20至30万。 可见,许泽轩这座府邸,在未来会很值钱,但问题是,长安城里的权贵太多了。 前世身为升斗小民,许泽轩只要不是特意去结交,根本接触不到那个层面。 而现在,他是开国县男,又即将被李二陛下召见,并且有着程咬金、秦叔宝、牛进达三位长辈。 只要他在长安,就算他想避开那个圈子都不可能。 都说皇家无亲情,贵族圈子也好不到哪里去。 为了家族的利益,把儿女当成联姻的工具。 勾心斗角更是少不了,许泽轩不愿意住在长安,就是怕自己,会在无意中,卷入某些人的斗争中去。 “不打算久居长安?” 这文水县男府门口,人来人往,车水马龙的多热闹。 长安城也是天底下最繁华的地方,无数人想要住在长安都没有机会,自家小郎君,为什么就不打算久住呢? 二虎闻言,很是沮丧,之前看到气派府邸后的喜悦,早已不翼而飞。 许泽轩自然注意到了二虎脸上神色的变化,可他并不会去跟对方解释那么多,只是让对方前去扣门。 文水县男府的门房,曾经在许家庄待过一段时间,对于二虎并不陌生。 不一会儿,两人就被门房恭恭敬敬了请了进去。 “小郎君,是否要把福伯请回来?”平日里,文水县男府都是由福伯在打理,所以门房才会这么问。 “我用过午饭后还要出去,就不必劳烦福伯多跑一趟了!”许泽轩摆了摆手,示意门房退下。 此前,他一直住在许家庄。 许家庄距离长安城,有着一段不短的距离,不去程咬金等人的府邸拜访,也情有可原。 但今天,他已经到了长安,如果再不上门,那就属于失礼。 当然,除此之外,他还有另外一层考虑。 那就是他想见一见程咬金、牛进达的家眷。 这倒不是他有什么乱七八糟的心思,只是十分单纯的想确定一下,自己那三位叔伯的审美眼光如何。 虽然知道程处默三人不可能骗自己,但成亲一事关系重大,从别人嘴里说出来,总是没有自己亲眼看到,来的放心。 …… …… 由于心里藏着事,所以许泽轩午饭吃的十分随意。 满满的一大碗汤面,再配上一些嫩绿的蔬菜,以及两块被煮的酥烂的羊肉。 汤鲜、面滑、菜虽然没什么味道,但配上羊肉却十分可口。 许泽轩胡乱的往嘴里塞了一大碗,就准备出去消消食,顺路去三位长辈的府上拜访一二,却不料还没等他踏出大门,又有圣旨传来。 这次来传旨的依旧是老熟人陈平,因为这次传的只是皇帝的口谕,所以并不是特别的正式,也不用特地准备香案什么的。 陈平只是简单的说了句:“传陛下口谕,宣文水县男许泽轩,前往甘露殿面圣。”便带着许泽轩一同出发,前往皇宫。 唐朝的皇城巍峨、气派,但是比起明朝的紫禁城,还差了那么一点火候。 这倒不说唐朝就不如明朝,两者毕竟差了八百年的时间。 封建时期,科技发展的速度或许不快,但八百多年的时间,也不可能一直在原地踏步。 无论从是工艺的角度来讲,还是审美角度来看,无疑都是紫禁城胜出一筹。 “陈公公,不知陛下召见小子,所为何事?”虽然早就得到了牛进达的提示,不过许泽轩还是想从陈平这里,探听一些信息。 秦皇汉武、唐宗宋祖,都是历史上鼎鼎有名的皇帝,要见这样一位大人物,说一点都不紧张,那是不可能的。 “陛下的心思,岂是我等可以猜得,许县男这回可是问错人了!”出乎许泽轩预料的,陈平的口风很紧,居然没有给他透露半个字。 “小子岂敢猜测陛下的心思,只是想着马上就能得见天颜,心中难免有些激动,故而想让陈公公提点一二。”许泽轩猜测,是因为自己没给对方行贿,所以陈平才表现的这般冰冷,便从袖中取了几颗金豆子,偷偷塞入对方手中。 “许县男实在太客气了,咱家受之有愧。 陛下此次召见县男,似乎是临时起意,未有先兆,咱家也猜不透陛下的心思。”有钱能使鬼推磨这句话果然是至理名言,陈平看到金豆子后,神色立刻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弯,可惜他的态度虽然变了,却依旧没有给出有用的信息。 第60章,长孙安业和李二 两人有一搭没一搭的说着话,脚下的步伐却丝毫不慢,不知不觉就来到了宫门前。 大唐皇宫,按照其作用,可以分为两个部分。 前半部分为皇城,作为文武百官和皇帝办公之用。 后半部分是皇宫,共分三个部分:太极宫、东宫以及掖庭宫,分别是皇帝嫔妃、太子以及宫女太监的住所。 甘露殿位于太极宫,许泽轩要到达那里,首先要经过皇城。 皇城共有七门,南边的朱雀门、安上门、含光门。 东边的景风门、延禧门。 西边的顺义门,安福门。 这次,陈平带许泽轩走的,正是西边的顺义门。 “咱家奉陛下口谕,带开国县男许泽轩前去见驾,此乃腰牌,还请长孙将军放行!” 到了宫门口,陈平朝众兵丁中间,某身穿铠甲的汉子行了一礼,并恭敬的递上了通行腰牌。 汉子应了一声,从士兵手里接过腰牌,仔细的核对了一番,便一挥手示意众兵丁放行。 “这人姓长孙,莫非和长孙无忌、长孙皇后有关系?”听到陈平对那将军的称呼,许泽轩忍不住多看了对方两眼。 待两人走出一小段路,远离了顺义门,他终于忍不住开口问道:“陈公公,适才那长孙将军是?” “那是顺义门的左监门,长孙安业将军。”陈平看了看四周小声回答道。 监门将军,主要的责任就是看守皇宫的大门,监门左将军判入,监门右将军判出。 放到现代,这就是看大门的,顶多能算是个保安队长。 可在唐朝,这却是从三品的高官,而且只有深得皇帝信任的人,才能担任这样的职位。 远的不说,就说李世民的玄武门政变,之所以能够成功,就和玄武门守将常何的配合不无关系。 宫门的守将,能够在一定程度决定政变是否成功,这样的人怎么可能不受重视。 “长孙安业!”许泽轩听到这个名字,脚下的步伐立刻为之一顿。 这个名字很多人都不熟悉,但许泽轩却在看百家讲坛的时候,听某教授提到过。 此人的身份极其不简单,他除了是顺义门的监门将军之外,还是长孙无忌和长孙皇后的哥哥。 长孙无忌、长孙皇后、长孙安业,三人虽然是亲兄妹,但互相之间的关系并不好,因为长孙安业曾经迫害过长孙皇后和长孙无忌。 长孙皇后、长孙无忌和长孙安业一样,都是长孙晟的子女,也都是嫡出,但前二者和后者的母亲,却不是同一人。 长孙无忌和长孙皇后的母亲是继室,是长孙晟的第二任妻子。 长孙晟去世之后,长孙安业便把长孙皇后、长孙无忌,包括他的继母,三人一起赶回了娘家。 然而,长孙安业万万没想到,被自己赶出家门的两人,后来会有那般的际遇,一个嫁给了当今的皇帝,母仪天下。 另一个则成为大唐的宰相,不说权倾天下,却也可以称得上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或许也正是早年间,三人闹过矛盾的缘故,长孙安业才会和义安王李孝常与右武卫将军刘德裕一起,密谋借助禁军造反。 “长孙安业,造反! 莫非前些日子处默他们跟我提过的长安城不安全,就是跟此事有关?”一想到这些,许泽轩不由出了一身的冷汗。 他知道长孙安业会造反,可不知道具体会在什么时候造反。 如果刚刚入皇城时,长孙安业突然发动,那他不是死定了? “尼玛,皇宫居然藏着这么一颗定时炸弹,实在太危险了。 长孙安业这个祸患不除,下次打死我也不会踏入皇宫一步!” 就在许泽轩默默发誓的时候,一直在前方带路的陈平,终于察觉到了不对劲,左右看了看没找到人,又回头一看,这才发现许泽轩落在自己身后,足有三丈远。 “许县男,怎么不走了?” “小子头一次见到如此恢弘大气的建筑,内心无比震撼,一时之间倒是忘了赶路了。”许泽轩随意找了个理由后,便迅速快走几步,跟上了陈平。 “许县男,您小小年纪,就得了县男之位,日后有的是机会欣赏宫中的景致,我们还是快些赶路吧。 若是让陛下久等,怪罪下来,我俩谁都吃罪不起。” 收了好处的陈平,说话还是十分中肯的,许泽轩也不想在这个地方多待,这里距离顺义门太近,万一长孙安业发动叛变,那他不是死定了? 只有到了太极宫,到了李二陛下的跟前,他的小命才有保障。 想到这些,他忙点头道:“公公所言极是,我们还是走快一些吧,免得让陛下久等。” “毕竟刚满十六岁,说话做事想到一出是一出?”陈平看着走的飞快的许泽轩,颇为无语的摇了摇头,同样加快脚步,跟了上去。 两人从太常门而入,不多时就到了甘露殿前。 “许县男,劳烦你在此稍等片刻。”李世民有许多公文要处理,许泽轩又不是朝廷大员,不可能一到甘露殿,就见到皇帝。 他先是被陈平领着,来到了一处偏殿,约莫等候了半个时辰,这才有另外一个小太监走了过来,开口道:“许县男,圣上宣你觐见!” “有劳这位公公了!”许泽轩朝对方拱了拱手,随后跟着对方的脚步,一步步的朝甘露殿的正殿走去。 古代的宫殿都很大,就算是从旁边的偏殿走到主殿,也要几分钟的时间。 到了甘露殿的门口,许泽轩要做的还是等待,因为只有先让太监前去通禀,得到皇帝的许可后,他才能进入。 若是不告而入,直接闯进去,门口站的跟雕塑一样的侍卫,瞬间就会变成择人而噬的凶兽,将之砍成肉泥。 在偏殿,他等了足足半个时辰,一个小时的时间,而这次他只等了几分钟。 刚刚进去的那个小太监,很快就再次出来,领着他进入了大殿。 走了十几米,一个身穿明黄色龙袍的身影,立刻引入了他的眼帘。 此人不到三十岁的年纪,身高八尺,因为是胡汉混血儿的关系,相貌十分的出色,正是大唐帝国的主人,历史上赫赫有名的唐太宗李世民。 第61章,面圣 “臣文水县男许泽轩,参见陛下!” 远远的看到李世民后,许泽轩一改常态,迅速将两袖张开,迈着小碎步疾行,上前对皇帝见礼,这种礼节名为趋礼。 趋礼是表示敬意的一种礼节,臣子对君主、学生对老师、晚辈对长辈,卑贱者对高贵者时常常会用到。 比如《礼记·曲礼》中说,“遭先生于道,趋而进,正立拱手。先生与之言则对;不与之言则趋而退。” 这种礼节的产生非常早,在春秋战国便开始严格执行,一直到清朝依然存在。 《论语》里就有孔子行趋礼的记载,比如《乡党》篇,说孔子时会见宾客和面见君主时,“趋进,翼如”,翻译过来的意思就是“快步疾行,像鸟儿张开翅膀一样”。 当然,有三种情况可以免于趋礼,“帷搏之外不趋,堂上不趋,执玉不趋”,除此之外,就得靠君主的恩宠了。 根据《史记·萧相国世家》中记载,汉初宰相萧何,面见皇帝时就不需要行趋礼。 刘邦能够一统天下,萧何居功甚伟。 为了表彰萧何的功绩,刘邦赐予了他“剑履上殿,入朝不趋,赞拜不名”的殊荣。 在萧何之后,获得这些待遇的还有王莽、梁冀、董卓、曹操、司马懿、萧衍、侯景、杨坚、朱温…… 没错,除了萧何以外,其他的都不是什么好人。 他们往往会在造反或篡位前,逼皇帝给他们“入朝不趋”的殊荣。 许泽轩年纪尚小,也没有到功高震主的程度,即便不行趋礼,也不会被认为又谋朝篡位的心思。 不过为了给皇帝一个好印象,他还是必须表现的举止得体、进退有据。 一分钟、两分钟。 五分钟、十分钟。 十五分钟、二十分钟! 许泽轩弓着身子,弯着腰行礼,足足持续了二十分钟,也不见李世民开口叫他免礼,终于忍不住直起了身子,偷偷朝对方打量了一眼。 这一眼,刚好看到了李世民脸上若有若无的笑意。 “程咬金那老货,在朝廷之上都能跟人动粗。 朕还在奇怪,他怎么会对你这么一个循规蹈矩的小子,看的那么顺眼。 现在朕算是知道了,你这小子的循规蹈矩也是假装的。 趋礼之中,可没有偷偷看君上脸色这一说法!” “咳~咳!”伪装一下子就被李世民给戳穿,许泽轩心中难免有些慌张,深吸了好几口气,这才重新镇定了下来,勉强答道:“小子确实厌恶某些繁文缛节。 因为在小子心里,尊敬一个人是发自内心,是由内而外的。 如果打心底里厌恶一个人,即便表现的再怎么有礼有节,那也虚的。 而如果发自内心的尊敬、爱戴一个人,即便去掉那些繁文缛节,也无伤大雅。 因为其他人能够很容易的从平时的言行之中,看出端倪。 可长辈们一直教导小子,说礼不可废,面见陛下行趋礼,是尽臣子的本分。 所以小臣才会表现的有些……欠妥。” “这解释倒也勉强说得通,那么朕再问你,你是发自内心的尊重朕,还是面上一套、心里又是另一套?”李世民似乎不想那么轻松,就让许泽轩过关,又接着问道。 “小臣自然是发自内心尊重陛下的。”这样的问题,只要不是傻子就知道该怎么回答,许泽轩回答起来,自然不会有半点的犹豫。 “具体说说看!”李世民不达目的不罢休,再次追问。 这次许泽轩并没有立刻回答,而是稍微整理了一下措辞,这才缓缓道:“小臣佩服、尊敬陛下的第一处,便是陛下不但广开言路,而且虚心纳谏。 君恶闻其过,则诤化为佞;君乐闻其过,则佞化为诤。 安邑县公佞于隋而诤于唐,皆陛下之功,有此明君,大唐何愁不兴。” “好一句君恶闻其过,则诤化为佞;君乐闻其过,则佞化为诤。”李世民听罢,不由抚掌大笑。对于这一点,他还是颇为自傲的,许泽轩刚刚说的安邑县公裴矩,只是其中一个例子。 事实上,在他下令广开言路后,朝中就出现了无数敢于犯颜直谏的大臣,其中最为出名的,非魏征莫属。 光是贞观元年一年,魏征就上谏两百多事,且都被采纳。 “其二,陛下轻摇赋税,并下令停止各地进献珍宝,此举大大减轻了百姓负担的同时,也收拢了民心。 正所谓得民心者的天下。 君,舟也;人,水也。水能载舟,亦能覆舟。 若大唐每一任君主,都能像陛下这样,那么大唐必然千秋万代、与世长存!” 进宫之前,许泽轩也做过一些功课,如今一条一条说出来,不但条理清晰,而且句句切中要害,李世民听后再度龙颜大悦。 “其三……” 不过当他准备继续一条一条往下说的时候,却被李世民给拦了下来。 目前大唐的国力还远远没有达到巅峰,百姓们的生活还十分艰苦,作为皇帝他依然需要努力。 这样的话,偶尔听听高兴一下也就算了,听多了反而不好,容易使人产生骄傲的情绪,对治国不利。 “不用继续往下说了!朕已然相信,你对朕是发自心内的尊敬。失礼之处,便不再与你计较。” “多谢陛下隆恩!”许泽轩说了许久,也有些口渴了,皇帝让他停,他自然乐意。 “朕听陈平说,许县男的启蒙读物,除了《三字经》之外,还有《蒙求》和《弟子规》二书?不知可否写下来让朕一观?”考教完了许泽轩的心性,李世民又考教起他的学问来。 “乐意之至!”许泽轩的话音刚落,就有内侍上前,给他铺纸、研磨。 不过他并没有使用内侍递上来的毛笔,而是从袖中,取出了另外一物。 后世的人,都认为硬笔源自国外,我国的古人写字,用的都是毛笔。 其实这个观念是错误的,在钢笔、鹅毛笔等硬笔流传开来之前,硬笔书法在中国确实不流行,不过这并不代表中国没有硬笔。 许泽轩手里的双瓣合尖芦苇笔,就是中国最早的硬笔之一。 第62章,圣前 至于有了硬笔,为什么还要用毛笔,其中的原因有很多。 其一,硬笔不耐用。 双瓣合尖芦苇笔,从名字上就可以看出,这笔的主要材料是芦苇。 芦苇什么属性,是否容易损坏,想必很多人都清楚。 想要把一支毛笔的笔尖写秃,需要很长的时间,但要把一支芦苇笔写坏,却只需很短的时间。 其二,古人的爱好问题。 毛笔字线条质感柔软、丰润,笔画或飘若行云,或雄浑劲健、刚柔相济、有血有肉,而硬笔字很难做到这样变化多端。 其三,书写习惯问题。 古人的书写习惯,和现代人不同。 现代的书写方式是从左往右,然后从上往下。 而古人则是从上往下,然后从右往左。 之所以会形成这种书写习惯,一则是因为阅读习惯的问题,二来跟早年间没有纸,字都是写在竹简上有关。 竹简的模样,想必大家都不陌生。 把一根根削制好的狭长竹片,用绳子或者其他材料串在一起,就成了竹简。 造纸术没出现的时候,古人写东西都写在竹简上,平时不看的时候,用绳结扎好;翻看的时候,就像我们现代人用卷筒纸一样,不是一下子把卷筒纸全部拉开,而是用一点,拉出来一点。 正是这种阅读的方式,造就了古人的书写习惯。 这种书写习惯,写毛笔字还没问题,换成硬笔字的话,问题就来了。 用硬笔写字,我们的手势必会跟纸张接触,如果从左往右写的话,那没什么问题; 而从右往左的话,万一的墨迹没干,前面写的字,还不糊成一团? 用硬笔并不是写不出好字,但其最大的优势,是在书写速度上。 被墨迹未干限制了速度,硬笔还有什么优势可言? 至于双瓣合尖芦苇笔有那么多缺点,许泽轩为什么还要选它,当然是因为比起用毛笔,他的硬笔书法更为好看了。 要知道,李世民可是个书法爱好者,其酷爱飞白体,甚至还专门在科举中加入一科明书,即只要字写得好,就可以中科举做官。 在这样一位书法爱好者面前,许泽轩又怎么会错过,秀一下自己那一手漂亮硬笔书法的机会? “弟子规,圣人训。首孝悌,次谨信。 泛爱众,而亲仁。有余力,则学文。 父母呼,应勿缓。父母命,行勿懒。 父母教,须敬听。父母责,须顺承……” 许泽轩写下第一个字的时候,李世民的眼前就是一亮。 这字体虽然前所未见,却铁画银钩,力透纸背,十分的美观,隐隐有自成一派的气象。 随着书写字数越来越多,李世民的注意力,渐渐从字体转移到了文章本身。 这篇《弟子规》,虽然不如《三字经》,却也算得上是一篇难得的妙文。 论文彩,《弟子规》或许不如现如今的那些启蒙读物,但此文三字一句,朗朗上口,容易背诵,且书中直接阐明了做人的道理。 做学问之前,先要学会做人。 这篇《弟子规》,开篇就阐述了要孝敬父母、友爱兄弟姐妹,谨言慎行、信守承诺,要博爱大众,亲近有仁德的人,这样的开头,怎能不让人拍案叫绝! “好!好一篇《弟子规》,好一个许泽轩!今日,朕麾下又多一英才!”当许泽轩将《弟子规》写全后,李世民再也忍不住,拍案叫绝。 “陛下谬赞了,《三字经》、《弟子规》、《蒙求》,都非小臣之作,而是得自小臣的一位师长。” 许泽轩要得到皇帝的赏识,固然要表现的出众一些,不过也不能什么功劳都往自己身上揽。 以他目前的才学,抄两首诗勉强够格,毕竟灵感这东西,谁都说不准。 但若是把《三字经》这样的奇书,按在自己的名下,那就太过了,很容易就会被人拆穿。 “师长?我大唐既然还有大儒隐于世间,不知可愿出山帮朕?”许泽轩说《三字经》、《弟子规》和《蒙求》都是他的长辈做的,李世民第一时间就相信了。 因为这样的文章,只有拥有足够阅历的人才能写得出来。 一个十六岁的少年,写出一篇已然是天之骄子,写出三篇那就太过于妖孽了。 “这个……怕是不行!”许泽轩嘴里的师长本就是编出来的,怎么可能找得到? “缘何?”今年才贞观元年,李世民刚刚坐上皇帝的宝座没多久,正是求贤若渴的时候,哪里愿意错过这样的贤才,自然要追根问底。 “因为就连微臣,都找不到我的那位师长。”许泽轩古笑一声,当即把自己偶遇一位道人,又得到道人传承的那番说辞,又拿出来说了一遍。 “此话当真?不是因为当年四弟之举,对朝廷还有怨言,这才不愿为朝廷举才?”许泽轩说的这么玄幻,李世民哪会轻易相信。 “陛下何出此言?”李世民这话直接把许泽轩给弄懵了,怎么说着说着,就谈到他的四弟了? 李元吉不是死在玄武门之变中了吗,莫非自己还跟他有一段恩怨不成? “汝果真不知?”李世民看人极准,一眼就能看出许泽轩脸上的表情不是装出来的。 “还请陛下明言!”许泽轩一揖到底,神色无比认真。 虽然可以从李世民对待自己的态度中判断出,自己跟李元吉的关系并不亲近。 可是事情毕竟牵涉到皇族,他不弄明白,怕是连觉都睡不好。 “也罢,此事也算什么秘密,你家中就有人知晓,告诉你也无妨!”李世民想了想,便一挥手,示意不远处的内侍,把相关的信件拿过来。 作为皇帝,不可能连调查都不调查一下,就封一个来历不明的人当男爵。 更不可能连对方的身份都没弄清楚,就把那人召入宫中面见自己。 这次,李世民让内侍拿过来的,正是部分关于许泽轩的调查资料。 许泽轩出生于并州,也就是现在的太原。 众所周知,太原是大唐的龙兴之地。 大唐在那里的力量十分强大,想要查一个并州人的消息,简直轻而易举。 第63章,许家往事 史书对于李元吉的评价并不高,说他猜鸷骄侈,甚至还有人抨击他和李建成,与李渊后宫有染,然而真相并非如此。 李元吉当时有着争夺储位的心思,而李建成更是已经被立为了储君。 想要成就大事的人,岂会管不住自己的裤裆,去跟自己父亲的女人发生关系? 事实上,我们只要仔细读史书,就能从中寻找出答案。 史书是这么记载的,武德九年,李建成和李元吉商量,要把李世民骗到昆明池,派勇士把后者杀了,谎称暴毙而亡,顺便夺取后者手中的兵权。 结果事情败露,被人提前告知了李世民。 天策府一众文臣武将,得知此事后,纷纷劝李世民,让他先下手为强。 在众人的劝说下,李世民终于下定决心,要除去二人。 所以他诬告李元吉和李建成与继母尹德妃、张婕妤有染,这是他除去二人计划的第一步。 李渊知道自己头上戴了两顶绿帽子,而且给自己戴帽子的是自己的两个儿子,第一个反应当然是不相信。 可向自己检举揭发的,却是自己的另一个儿子,这就由不得他不采取措施。 作为男人,作为天下之主,他有必要弄清楚,自己头上是不是有一片大草原。 作为父亲,他也必须想办法调解三个儿子之间的矛盾。 所以找李建成和李元吉问话,就成了必然。 李渊下令,命李建成和李元吉,次日一早到太极宫和李世民对峙,就连中间人都帮他们找好了。 结果他的长子和第四子,却在途径玄武门的时候,被二儿子给杀了。 所以说,诬陷李元吉和李建成与李渊后宫有染,这不是目的,只是一个玄武门之变计划中的一部分。 李世民之所以会选择编造这么一个借口,只是为了确保李渊会召见李建成和李元吉,增加玄武门之变的成功率而已,是请君入瓮之策。 当然,私通父亲后宫的帽子是没了,不过猜鸷骄奢却是实实在在的。 史书上有这么一段,“李元吉爱好打猎,光是装载罗网的车子,就有三十多辆。 他曾说“我宁可三天不吃东西,也不能一天不打猎”,还放纵身边的人掠夺百姓的财物。 宇文歆多次劝阻无果,只能向李渊呈递奏表说:“齐王在并州,经常穿上便装出城,和窦诞一起游乐打猎,践踏农田庄稼,放纵身边的人,公开掠夺百姓的财物,境内的家禽家畜,几乎被他们抢光。 他站在大路中间放箭射人,观赏人们躲避,以此为乐。 还把兵卒分成左右两方,做打仗游戏,直到互相殴斗砍杀,造成伤残甚至死亡才终止。 更有甚者,到了晚上,他还敞开府门,到别人家里公然干些淫|猥勾当。 黎民百姓对他,都是满腔愤怒,只因为他是皇子,这才敢怒不敢言。” 这段记载,淋漓尽致的描绘出了李元吉的本性,更是与许泽轩手中拿到的调查报告,紧密的联系到了一起。 事情发生在武德二年,当时并州的最高统治长官,便是李元吉。 根据李世民给出的调查结果,许文宝就是在那个时候,和李元吉发生的交集,而许家也是从这个时间节点,渐渐走向衰落的。 “怪不得我追问福伯,当年许家衰亡的原因时,福伯一直缄口不言,只是说事情过去了,祸害许家的最大元凶也死了,原来这真凶便是那李元吉。 怪不得福伯不反对我为朝廷办事。 当年李元吉祸害百姓,李渊也确实惩罚过他。 但惩罚力度实在太轻,根本不痛不痒,只是除去了李元吉并州总管的职位,而且没过多久又让他官复原职。 这样纵容包庇,作为受害者的福伯,心中肯定是有不满的。 可这不满,针对的也是李渊,是李元吉,而不是现在的皇帝是李世民。 李世民杀兄囚父,得位不正,一直被后人所诟病。 但是从福伯的角度,从便宜父亲的角度来讲,李世民这番举动,恰好给他们许家报了大仇。 这番作为不但不会让他们感到不满,反倒是会让他们的念头更加通达,心情更加顺畅,说是大快人心,也丝毫不为过!” 许泽轩虽然没见过许文宝,也没有与之相处的记忆,但身为人子,他的立场绝对是跟父亲一致的。 既然福伯心中的怨气都已经消了,他怎么可能还会对朝廷抱有怨言? 了解了前因后果后,他当即一揖到底,作严肃状道:“小臣感激陛下还来不及,又怎会对朝廷抱有怨言。 如果小臣真的对朝廷有怨言,又岂会献上贞观犁,改灶之法,以及这造纸之术?” “你这番话倒也中肯!只是让令师这样一位大才遗落人间,实乃朕的损失,天下人的损失。”李世民略带遗憾的叹了口气。 之前,他也是因为求贤若渴,这才脱口而出,怀疑许泽轩对朝廷还有怨气未消。 现在仔细一想,许泽轩若是真的对朝廷有意见,根本不会献上这几样利国利民的奇物。 “家师的行踪一向神秘,且来去如风,就连教授微臣学问的那段时间,微臣都只能被动等待师长上门。”许泽轩也跟着感慨,顺便加深一下这个虚构人物的高人形象。 “贤才遗落人间,着实可惜!”李世民再度感慨。 他知道,高人往往有着独特的行事作风。 一部分高人,不愿意受世间礼法的约束,所以隐居于山野之间。 这部分人,即便他花上大力气、大代价,再像刘备一样三顾茅庐,也很难将之打动。 得之我幸失之我命,李世民看的很开,所以感慨了一阵子后,他就迅速恢复了过来,重新变回了之前那个英明神武的李二陛下,话题也被他转移到了许泽轩身上。 “朕曾经听程咬金说,你小子不但能文,而且拥有一身武力,能开四石之弓,可有此事?” “回陛下的话,程叔只说对了一半。 小子粗通些文墨,力气也不小,却从来未学习过武艺。 平时切磋,小子或许能在程叔几人手下撑几十个回合,但若真的到了战场上,小子怕是连三招都挡不住。”许泽轩这回说的,可都是大实话。 他力气大没错,可一点搏杀技巧都不会,如果把他放到战阵上去拼杀,十有八九连个普通的老兵都打不过。 第64章,志向 “不曾练过武艺,可学过兵法?” 带兵打仗,挂帅之人不一定要武艺出众,从古至今,也曾出过许多儒帅。 李世民问这话,似乎是有让许泽轩进入军队历练的打算。 许泽轩显然是听出了苗头,否认的很是干脆:“小臣祖上并未出过将军,家师也不曾传授兵法。” 开玩笑,古代上战场可不是闹着玩的,那是要真刀真枪跟人拼杀的。 他虽有心立功,但立功的方式绝对不会是拿命去拼,让他上战场更是想都不要想。 “不会武艺,又不通兵法,看来爱卿以后只能做文职了。”李世民感慨。 唐朝虽然也分文臣武将,但两者之间的界限,并不像后面那几个朝代分的那么清楚。 文臣在恰当的时候,可以领兵打仗,武将在没有战事的年代,也可以当文官。 比如尉迟敬德就当过同州刺史,程咬金也做过幽州刺史。 李世民这番话,看似是在遗憾,大唐少了一员猛将,其实未尝也不是对许泽轩的一种试探。 许泽轩并没有立即回答,而是垂下头颅,思考了片刻,这才道:“陛下可能不相信,其实小臣从来没想过要当官。 未见陛下之前,小子一直只想当一个富贵闲人。赚点小钱,娶一个自己喜欢的女子,平平安安、快快乐乐的度过一生,是陛下给予的那份情报,改变了小子的想法。 大丈夫生于世间,空有财富,而无实权,便如那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齐王只需轻轻一句话,都没有亲自动手,就让我许家几代积累的万贯家财,在短短几年内散尽。 有父亲的先例在前,小子即便心中还想当富贵闲人,也得当一个别人不敢随便欺负的富贵闲人!” 李世民见过不少功勋家族的子弟,那些少年人所立下的志向,往往都十分远大,有说要封侯拜相的,有要成为一代大儒的,许泽轩这样的,他还是头一次听说。 “不让人随便欺负的富贵闲人? 这志向立的哪有半点高人子弟的风范,不过志向虽然小了点,但总算有了些进步,比只想当一个富贵闲人要好的多。” “陛下勿恼,臣自小就是这么一副惫懒性子,若非如此,家师兴许还看不上小子。”李二能这么评价自己,刚才那考验算是通过了,许泽轩总算松了口气。 李世民指着许泽轩,展颜笑道:“如此惫懒的性子,想要在朝廷立足,又不想被人欺负,可不是件容易的事。” “小臣献上了全新的造纸之法,陛下即便不赏赐,想来也不会眼睁睁的看着小臣被人欺负。 有着陛下的庇护,小臣又有什么好惧怕的呢?”许泽轩立刻打蛇随棍上道。 “怎么,朕不赏赐你,让你觉得不满了? 要不这样,朕立刻下旨,把你的爵位提升为县子,并向天下人宣布,这全新的造纸之法,乃是由你所献?” 许泽轩话的重点是在后半句,但李世民似乎对后半句视而不见,注意力全都放在了“陛下即便不赏赐”上。 “陛下手下留情! 臣就那么一说,陛下不赏赐微臣,是在保护微臣,如此用心良苦,微臣岂会觉得不满?”许泽轩连忙接话道。 “哼,你知道就好! 今日朕召见你,只是想看看我大唐的英才,究竟是个什么模样,如今人已经看过了,你这便下去吧!”李世民诏许泽轩入宫,为的就是看看他,现在人已经见过了,该问的也问了,自是没有继续留他的道理。 “微臣告退!”许泽轩躬身行了一礼,正准备往回走,这时李世民突然想到了什么,又出声把他叫住。 “对了!以后你若是再有类似贞观犁、省柴灶、新的造纸术这样的好东西,大可直接上表,或者到宫门外求见朕也行,不必再通过宿国公他们转达了。” “臣领旨!”皇帝给了自己直接上奏的权力,许泽轩也不知道这事是好是坏,不过不论好坏,先答应下来准没错。 “好了,你下去吧!”见许泽轩的这点时间,李世民的桌案上,已经多了十几道公文,心思全都放在了处理公文上,自然不愿意再多说话。 …… …… 走出了甘露殿,许泽轩再次看到了等在那里的陈平。 这次,两人并没有过多的交流,只是简单寒暄了两句,便一起朝着宫门外走去。 当然,他们这次走的不再是顺义门,而是另一扇门。 至于原因,为了安全起见,许泽轩不想再见到长孙安顺是一方面,另外从这个宫门出去,距离程咬金家近,又是另一方面。 程咬金的宿国公府,许泽轩还是第一次来,但府上的人,却对他一点都不陌生。 从门房开始,这里的仆人似乎都对他十分热情,也不用通报,直接就把他往里面领,就跟回自己家差不多。 一直把他领到了一处偏厅,端上了茶水,送上了瓜果点心,那门房才告了声罪,脚步匆匆走了出去。 作为一个现代人,很难适应唐朝的茶水,许泽轩一看到茶汤上飘着的那层油脂,就没有半点喝茶的欲望。 茶不好,瓜果点心还是不错的。 唐朝的瓜果,没有农药,纯绿色产品,后世很难享受到。 许泽轩对此很是满意,一手拿着糕点,另一只手抓着一块瓜,正吃的开心,突然见程处默兴冲冲的跑了过来。 “小轩,我这里有个好消息,你要不要听?” “什么好消息,跟我有关吗?”许泽轩吃完手上的食物,擦了擦手,有些漫不经心的回答。 “当然与你有关,而且事关你的亲事!”程处默颇为神秘的说道。 “亲事,这才过去了两天,程叔他们就找到合适的人选了? 这……是不是太草率了些?”许泽轩那个汗啊,程咬金的速度也太快了些,这才两天,他都还没准备好。 “不草率,一点都不草率,这次父亲帮你找的可是好人家的女子。”程处默故意吊着许泽轩的胃口,脸上一副你快来问我啊的表情。 “好人家,是哪一家,不会是五姓七望之女吧?”也难怪许泽轩会往这方面想,唐人皆以娶五姓七望之女为荣,就连程咬金在第一任妻子过世后,娶得也是清河崔氏之女。 第65章,卧槽 “小轩你不是说过,不会娶五姓女吗?怎的改了主意?”程处默惊道。 以前许泽轩和他聊天的时候,曾经说过不希望和五姓七望有太大的瓜葛,正因为他把这件事告诉了程咬金等人,程咬金才会退而求其次,选了其他家的女子。 “你看我像轻易改主意的人吗?”许泽轩哪是轻易就会改主意的人,他只是顺着唐人的思路,随口那么一猜,没想到程处默居然有些信以为真,真的认为他想娶五姓女。 “依某看……不像!”程处默有些不太确定的说道。 “不像就对了! 咱先不说这个,处默你还不曾告诉我,程叔他们帮我物色的,究竟是哪家的小娘子?”许泽轩现在一心想的都是程咬金、秦琼他们帮自己找了个什么样的老婆,都快急死了,哪有心情说其他事。 “嘿嘿,你问某就问对人了。 最初,父亲和秦伯伯、牛伯伯他们,共选了十位知书达礼、蕙质兰心的小娘子。 由于你不愿和五姓七宗产生太多的瓜葛,排除了其中三人。 又打听到其中一人已经定下了婚约,再排除了一人。 父亲他们从剩下的六人中,仔细挑选了一番,最后一致认定,英国公家的二娘子,与小轩你最是相配。” “英国公?”初唐时期,国公实在太多,而且称号也有过变动,比如程咬金现在是宿国公,到了贞观十一年,又变成了卢国公。 长孙无忌先是被封为齐国公,后来又改为赵国公。 国公人数太多,又改来改去,加上许泽轩目前还未进入朝堂,不经常和这些人接触,导致他除了程咬金、秦琼等有限几人外,很难把某国公和某个人联系到一起。 “就是李绩,李伯伯!”程处默知道许泽轩未必清楚英国公是何许人也,立刻解释道。 “李绩?”许泽轩听程处默这么一说,整个人都不好了。 李绩,原名徐世绩,字懋功,隋唐演义中算无遗策的牛鼻子老道徐茂公,就是以他为原型。 他归顺李唐后,因为立了大功,被李渊赐姓为李,改名李世绩。 武德九年,李世民登基后,为了避讳皇帝的名字,他和大慈大悲的观世音菩萨一样,把名字中的世给去掉了,改名为李绩。 这位李绩,出生好,打仗也很厉害,做官也很成功,但是他有一个缺点,喜欢拿自己的女婿开刀立威。 传说他的三个女婿,被他干掉两个,只有一个死里逃生。 这逃掉的女婿,叫做杜怀恭。 杜怀恭出身京兆杜家,光是在初唐,这个家族就出过两个宰相,他们分别是杜淹和杜如晦。 按理来说,这么一个有身份、有背景的女婿,他应该不敢动刀才是。 可李绩偏偏就动了杀心,若非杜怀恭机灵,怕是逃不了一死。 有着杜怀恭这么一个活生生的例子放在眼前,许泽轩可不认为,自己有程咬金、秦叔宝、牛进达三人做靠山,李绩就不敢动自己。 为了自己的脑袋着想,这门亲事他绝对不会同意,就算李绩的女儿,就算生的跟天仙一样,结果也丝毫不会有所改变。 …… …… 一个时辰后,宿国公府,程咬金书房。 “什么,你说你不愿意娶李绩的女儿,为什么?”程咬金有些难以置信的看着许泽轩。 李绩的女儿他见过,相貌俊俏,知书达礼,而且还算的一手好账,年纪轻轻就把国公府打理的紧紧有条,正是帮助许泽轩管家的不二之选。 再加上其父英国公李绩,在唐朝地位超然,即便没有参与玄武门之变,没有介入过李世民和李建成之间的争斗,到了现在,依旧能够混的风生水起。 有这样一位岳父,绝对能够让许泽轩,在今后的仕途中平步青云。 无论是从家庭、事业、还是从女子的相貌这个角度考虑,程咬金都找不出许泽轩不同意这门婚事的理由。 “是的,我不同意!”许泽轩的表情十分坚定。 “说说看,什么原因?”程咬金揉了揉自己的太阳穴,颇为头痛的问道。 许泽轩毫不犹豫道:“我许家商人出身,小门小户,高攀不上英国公家的千金!” 程咬金道:“高攀?自从你那《三字经》面世后,世人皆赞你将来必成一代大儒! 你知道大儒代表着什么? 这世间的女子,还有谁是连大儒都高攀不上的? 程叔话放在这里,有了《三字经》,别说你想去英国公家的女儿,就算是娶五姓女,人家也不会拿你的门第说事! 你这个理由不成立,英国公府,也不会因为你家曾经是商人而嫌弃你。” “程叔,大家都误会了,《三字经》虽然是从小子这里传出去的,但并非小子所做。 那是家师的作品,小子可当不起世人大儒这一评价!”许泽轩依旧是之前那副表情,一副不退婚不罢休的样子。 “《三字经》是你师父的作品? 这也无妨,另师能写出这样的文章,必然是一代大儒,你身为他的亲传弟子,身份也够了!”程咬金依旧试图扭转许泽轩的观点。 “程叔,小子知道你的好意,可小子着实不想娶英国公家的小娘子。 趁现在我俩还未换过庚贴,亲事还没说定,现在上门把婚给退了,应该还来得及吧?”之前找的理由不管用,许泽轩只好换个方式。 “这婚事还没有决定,想退当然可以,不过你必须把理由告诉我。 否则……嘿嘿!”程咬金嘴巴一咧,露出两排白森森的牙齿,配合他那似笑非笑的表情,在灯光下显得无比渗人。 “如果小子说,昨夜家师托梦于我,特地告诫小子不能和李姓结为姻亲,这话程叔您信吗?”许泽轩试探道。 “你说呢?”程咬金冷冷一笑。 “如果小子说,家师除了告诫小子不能和李姓之人结亲外,还传了小子一门五雷天心正法,程叔你肯定更加不信咯?”为了退婚,许泽轩也算豁出去了。 “若是真有那五雷天心正法,我未尝不能相信你一次!”程咬金龇了龇牙,笑的愈发阴森。 第66章,缓兵计vs成舟木 古代的雷法,并不是玄幻小说中的召唤天雷之术,充其量也就是听个响,再加上一些小小的爆炸。 作为一个穿越者,要做到这些,并没有什么难度。 许泽轩不仅知道火药的配方、最佳比例,就连如何用土法制造硝酸甘油,他也知道的清清楚楚。 不过火药这东西,意义非凡,如果将之献给皇帝,至少可以让自己的爵位再上一个台阶。 光用来听个响,闹出些许动静,实在过于大材小用。 但话又说回来,爵位固然重要,可和性命一比,却又什么都不是。 为了避免自己成为李绩的女婿,为了保住自己的项上人头,这五雷天心正法,许泽轩还必须得施展一次。 火药他暂时不考虑,那么就只能先弄些硝酸甘油出来,应付一下了。 论起爆炸的威力,硝酸甘油远强于火药,论危险程度,硝酸甘油也要大的多。 当年硝酸甘油的发明者——索布雷洛,都因为操作不甚,被炸伤了手和脸,险些丧命。 然而,索布雷洛之所以会被炸伤,那是因为他实验用的硝酸甘油纯度比较高。 巧的是,用土法制造的东西,根本不用担心纯度的问题。 所谓土法,其中涉及到的,只是最简单的化学反应。 没有经过培训,没有严格的计算、筛选,制造出来的东西,纯度怎么可能高到哪里去? 也正是因为土法制造的东西纯度太低,所以许泽轩明明知道如何用土法制造青霉素,却从来没有想过,把这东西造出来。 并不是因为他不想造福百姓,让大唐在战时少死一些伤员。 而是因为没经过提纯的青霉素,不但起不到药效,反而会害人。 21世纪,我国的大部分地区,医生在给病人使用青霉素之前,都会让病人去做一个皮试。 但这样的操作,在港澳地区,以及一些发达国家,却是不需要的。 之所以两者之间会有差别,主要原因就出在青霉素的纯度上。 所谓的青霉素过敏,并不是青霉素本身,而是青霉素生产和存储过程中产生的杂质惹的祸。 这些杂质中,主要有一种成分叫青霉噻唑分子,它进入人体后会与蛋白质结合,形成一种叫青霉噻唑蛋白的物质,这是一种极强的致敏源,如果这种杂质含量多,就非常容易让很多人产生过敏反应。 “硝石和草木灰可是制造硝酸,胆矾加热可以制造硫酸,猪油加烧碱可以做甘油。 3分的硝酸、3分的硫酸,导入4分的甘油,就能制作出来简化版的硝酸甘油。 这五雷天心正法,或许还真的可以尝试一番!”略做了一番思量,许泽轩终于再度抬头,直视程咬金道,“要不程叔叔先别急着把小子的婚事定下来,且让小子试试那五雷天心正法是真是假,再做决定,如何?” “好,老夫给你半个月的时间。 若半个月内,你能证明这五雷天心正法为真,老夫就给你退了这门婚事!”由于时代的局限性,精明入程咬金,也只是认为,许泽轩这是在故布疑阵,以求拖延时间。 根本不会想到,这小子真的会弄出五雷天心正法出来。 …… …… “咣当!”书房的大门被一把推开,许泽轩一脸神清气爽的,从里面走了出来。 “怎么样小轩?事情办得如何?父亲可同意帮你推掉婚事?”门外早就等急了的程处默,看到许泽轩从书房出来,立刻上前问道。 “莫非我表现的还不够明显?处默你难道没从我脸上看出些什么?”许泽轩快走两步,来到书房前的池塘边,看了一下自己在池水中的倒影,随后反问。 “某看小轩面带喜色,似乎已经把事情办成了!” 许泽轩不是一个轻易就会改变主意的人,程咬金也不是。 身为儿子,程处默深知自己的父亲,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许泽轩进入书房,只是短短半刻钟的功夫,这么短的时间,要让父亲改变主意,这谈何容易。 正因为如此,程处默才有些不敢相信。 “我亲自出马,岂有不成功的道理?只要我能够做到一件事,程叔就答应帮我推掉那么婚事。”许泽轩笑眯眯的答道。 “这事……怕是不简单吧?”当事人表现的很轻松,反倒是程处默这个旁观者,表现的颇为着急。 “说难也难,若是一般人还真的做不到,可谁叫我是高人子弟呢? 许多人修道一辈子,都难以练成的五雷天心正法,我只要区区十五天,就能练成。 不但能练成,还练得比被人好,威力比别人大!”许泽轩得意洋洋道。 “五雷天心正法?小轩你莫不是魔怔了?”程处默一把拉住了许泽轩,抬起手就往他的额头上摸去。 “啪~”只不过他的手刚刚伸出来,就被许泽轩给打掉了,“我是说真的,对我来说,这五雷天心正法还真不难学? 处默你若是不信,大可跟我一起学。” “真的?”程处默闻言大喜,五雷天心正法可是道家的大神通,这样的本事谁不想学,只是他的话刚说了一半,又突然想起了什么,话锋一转道,“只是这等大神通,能够随便传授给别人吗?需不需要先拜个师什么的?” “拜师就不必了,你只要老实回答我几个问题,如果回答的让我满意,我就传授你这个法门,若是不满意,那么对不起,你与这门大神通无缘!”许泽轩眼珠子转了转道。 “小轩放心,某一定如实回答,不会有半句虚言!”程处默把胸脯拍得砰砰响。 “好,我且问你,若是你习得秘法后,有人逼问你秘法的来历,你怎么办?”许泽轩问出了第一个问题。 “我自然不会告诉他!”程处默不假思索的答道。 “那么如果逼问你的人,是程叔呢?”许泽轩又问。 “父亲他知道规矩,不该问的不会问!”这次,程处默并没有正面回答。 “我说如果,如果程叔问了呢?”不得已,许泽轩又做了个假设。 “如果问了?”想到自己老爹,那逼问自己的凶狠样子,程处默就忍不住打了个哆嗦。 …… …… 程咬金透过窗户,看着正在和儿子说笑的许泽轩,猛地端起桌上的茶杯,仰头灌了下去。 冰凉的茶水入喉,使他的大脑越发清明起来。 “年纪到了,就该有个家!” 这一刻,他终于下定了决心。 你有张良计,我有过墙梯! 既然许泽轩施展缓兵之计,那他就来个木已成舟。 自古以来,婚事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许泽轩的父母虽然已经不在世,但他知道许文宝临死前托孤于福伯。 所以,许泽轩的婚事,福伯是可以做主的。 李绩的女儿,无论是家世、人品、相貌都是上上之选。 许小子能有这样的良配,作长辈的,绝对只有高兴的份! 第67章,火药 为了不娶李绩的女儿,为了不成为李绩刀下的亡魂,许泽轩罕见的忙碌了起来。 程咬金给了他十五天的时间,看似十分充裕,其实不然。 光有理论知识,没有足够的实践经验,想要在短时间内把理论转化为实物,这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第一步制甘油,就足足花了他两天的时间。 制作甘油的原理其实很简单,只要把烧碱和猪油放在一起,进行皂化反应即可。 猪油,在炒菜没有大规模推广前,使用的人并不多。 不过只要有足够的肥猪,猪油这种原材料绝对管够,想要多少就有多少。 至于烧碱,也就是氢氧化钠溶液,这也难不倒许泽轩。 他先让人在药铺里购买了些生石灰,然后又命人买了点苏打粉。 先把生石灰溶于水,制成石灰浆,再把苏打粉倒入其中。 苏打粉的主要成份是碳酸氢钠,与石灰溶液也就是氢氧化钙溶液反应之后,会生成碳酸钙沉淀物和上层澄清的溶液。 这澄清的溶液,正是他所需要的氢氧化钠,也就是俗称的烧碱。 氢氧化钠溶液属于强碱,腐蚀性极强,一旦接触到皮肤,就会和皮肤内的脂肪发生强烈的反应,进而烧伤人的身体,烧碱之名,也由此而来。 有鉴于此,许泽轩在做这一步的时候十分小心,动作很轻、很慢,足足用了半柱香的时间,才把上层的那些溶液撇出来。 做到这一步,两种原材料已然准备完毕。 接下来把撇出来的氢氧化钠溶液倒入热油锅中充分搅拌,就会发生皂化反应。 虽然许泽轩的目的是取甘油,但是他可不会白白浪费了原材料,猪油和氢氧化钠溶液反应,甘油只是其中的一个产物,另外还能顺便制造肥皂。 这种东西,虽然不是他目前所需,却也不能放过。 皂化反应的过程,相对来说比较缓慢,想要两者充分反应,就必须不断地搅拌,这个过程会很长,短则几个时辰,长的时候甚至会持续大半天。 许泽轩之所以弄个甘油就花了两天,主要就是这个原因。 锅中的猪油和烧碱产生反应后,最上层的油黄色皂质会慢慢凝固。 如果加入些食盐进行盐析,速度还会更快一些。 此时,就需要有人把尚未凝固的皂制挑出来,加入事先准备好的,丁香、沉香、青木香、桃花、钟乳粉、珍珠、玉屑、蜀水花、奈花、梨花、红莲花、李花、樱桃花、白蜀葵花、麝香等一众香料。 搅匀片刻,带香料和皂制融为一体后静置,凝固后便成了肥皂。 做完肥皂,锅中还剩下一些浑浊的皂质和底层的碱性溶液。 只要做简单的稀释、澄清,就能得到许泽轩想要的甘油。 “哗啦啦~”腥臭难闻的液体,经过过滤器,缓缓从漏斗的底部流淌而出,待其流入底部的瓷瓶时,已经成了无色透明的液体。 这些液体,只要经过简单的蒸馏,就能得到甘油。 一个小小的甘油,就花了许泽轩两天的时间,接下去他更是不敢懈怠,又用了七天时间,总算弄出了硝化甘油。 虽然使用土法制出来的硝化甘油纯度不是特别高,但裹上蛋清,配以黄沙和铁屑,再加上些许草木灰后,威力一点都不差。 和完美比例的黑火药相比,有过之而无不急。 许泽轩扎了个草人,简单的测试了一番。 只听“轰”的一声,草人在一瞬间变成了草屑,就连草人附近的那颗大树,也被炸的四分五裂。 要不是他实在不知道如何妥善的保管硝酸甘油,日后这种新型炸药说不定会直接代替火药,为大唐开疆辟土。 “威力太大,不适合在人前展示,得减少一些用量才是!” 距离爆炸中心数百米的许泽轩,看着被炸断的大树,忍不住摇了摇头。 五雷天心正法,弄点响声、加上一点爆炸,做个样子让程咬金看看也就行了。 若是闹出了太大的动静,搞得世人皆知,他这婚能不能退掉,还要两说。 “小郎君,你……你真的练成了五雷天心正法?!” 现代化武器,给古人的震撼绝对是超乎想象的。 许泽轩可以十分轻松的接受,硝化甘油这种炸药爆炸后的画面,而二虎却没有这么强大的接受能力。 “你家郎君我可是高人子弟,区区一个五雷天心正法,又算的了什么?”许泽轩并不想欺骗二虎,不过知道炸药的秘密,对二虎来说并不是好事,所以他很不要脸的承认了。 “小郎君真神人也!”二虎看一眼远处被炸断的大树,又看了看许泽轩,脸上满是敬畏和崇拜之色。 “也就一般般吧!”许泽轩不在意的摆了摆手,带着二虎重新回到了文水县男府。 之前这个炸药威力太大,他得改一改,减少一些用量。 …… …… 这些天来,许泽轩一直在忙五雷天心正法的事情,丝毫没注意到福伯的异常。 事实上,他回府的第二日,福伯就被程咬金几人请到府上,而他成亲的事,也在几天后定了下来。 福伯虽然没见过李绩的女儿长什么样,却听过对方的名声,对于这桩婚事,自然是再满意不过。 “小郎君得了男爵之位,若是能看着他结婚、生子,那老夫也算对得起郎君的嘱托了!” 有着这样的心态,福伯即便忙碌,却也忙的十分开心。 从古至今,成亲都是一件大事。 比起现代人,古代大户人家定亲的步骤,要稍显复杂一些。 古代人经媒人撮合,互换“庚贴”提亲。 男女婚姻大事,依父母之命,经媒人撮合,认为门当户对,互换“庚贴”(年龄、生辰八字)压于灶君神像前净茶杯底,以测神意。 如三日内家中无碗盏敲碎、饭菜馊气、家人吵嘴、猫狗不安等“异常”情况,则请算命者“排八字”,看年庚是否相配、生肖有无相尅。 旧时有人迷信所谓六年大冲、三年小冲;男婚年龄逢双,女子十九不嫁;谓鸡狗(鸡犬不和)、龙虎(龙虎相斗)、虎羊(羊落虎口)、蛇鼠(蛇吞老鼠)难相配,待认为周全后始议亲。 现在,许泽轩和女方的婚事,已经到了互换庚帖这一步,只要三天之内,没有不好的事情发生,那么他的这桩婚事就算成了。 …… …… “哎,可算忙完了!” 这一天,许泽轩终于成功研制出了低配版的炸药,正兴冲冲的跑入厨房,准备寻些东西吃,突然就看到了灶君神像前的庚帖。 “这是何物?为何放在净茶杯底?” 许泽轩没有结过婚,也没有特意去了解古人结婚前的习俗,不过出于好奇,他还是翻开了压在茶杯之下的那张纸。 “李梦璃?我还柳梦璃呢?”庚帖没什么好看的,上面的主要内容,也就是人的出身、来历,年龄以及生辰八字。 许泽轩是扫了一眼就失去了兴趣。 正当他准备将这张纸重新放回净茶杯底时,眼睛的余光,突然看到封面上,那大大的庚帖二字。 “庚帖,还姓李?” 许泽轩虽然不知道古时候的结婚习俗是什么样的,不过他并不是不了解庚帖是个什么东西,更不是智商不在线的傻瓜,脑海中灵光一闪,一下子就把事情猜了个七七八八。 “卧槽,不是说好了给我十五天时间吗,怎么连庚帖都换了?” 想通的一瞬间,许泽轩整个人都傻了。 …… …… “卧槽?这是何意?”厨房外,刚来文水县男府的程处默,听到这叫声,脚步不由为之一顿。 “处默可学过象棋?”秦怀玉似乎知道卧槽的意思。 “自然是学过的!”古代娱乐活动少,象棋算是解闷的一种方式,程处默在象棋一道不算精通,却也学过。 “象棋中,到底象前一格位置,其既可将军,又可以抽车的马,便被称为卧槽马。 小轩发出这样的感慨,大抵是已经知晓了自己的婚事,我们……似乎来晚了一步!” 秦怀玉、程处默二人,之所以会来找许泽轩,主要目的有两个。 其一,是想要把许泽轩定亲的事情告诉他。 之前,为了避免这几人泄密,程咬金、秦琼并未跟他们透露这事,直到今日早上,程处默去探望母亲的病情,才无意间从母亲嘴里得知此事。 其二,是为了跟许泽轩道别。 此时已是贞观元年十二月,距离贞观二年四月,唐灭梁师都一站,只剩下了不到五个月。 正所谓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古时候打仗,可不像现在这么方便,有航空母舰中转,还有飞机可以空运。 从准备粮草,到动员将士、再到出发,期间至少要花上大半年、甚至一年的时间。 虽然眼下距离真正开战,还有四个多月的时间,但作为此次的出征人员,程处默、秦怀玉二人,却是马上就要动身了。 ps:过年比较忙,存稿又用完了。 这个月后面几天的更新,会由每天2章四千字,变成每天一章三千字。 第68章,痢疾 许泽轩并不知道,历史上程处默和秦怀玉,是否参加过唐灭梁师都一战,但他却知道,这场战争进行的颇为顺利。 事实上,早在几个月前,突厥内乱之时,李世民便开始布局,在多次劝降梁师都无果之后,他立即下诏夏州长史刘旻、司马刘兰谋取梁国。 刘旻、刘兰,在史书上或许名不经传,但在唐灭梁师都一战中,两人却是实实在在的立下了大功。 他们在接到李世民的命令后,立刻展开了一系列的行动。 行动一,施展离间计。 被大唐抓获的梁国将士,不会被长时间扣押,而是会在很短时间里,被释放。 至于这些放回的俘虏中,有多少人投靠了大唐,又有多少依然效忠梁国。 因为人数实在太多,一时半会,很难分清楚。 此计,让梁国君臣离心,也为后来李正宝归降,打下了基础。 行动计划二,派出轻骑蹂躏梁国庄稼,以致城中粮储空虚,军民挨饿。 从古至今,民都以食为天。 在朔方城连饭都吃不饱,将士、百姓们哪里愿意帮助梁师都打仗。 这两条计策一经施行,便让梁师都建立的朝廷摇摇欲坠。 待柴绍击败颉利可汗的援军,破灭了梁国君臣最后的希望,朔方城便不攻自破。 柴绍只是率领大军围城数日,包括梁师都亲友在内的大多数梁国重臣,就生出了投降的念头。 最后由堂弟梁洛仁,出手斩杀梁师都,开城投降。 既然历史上,程处默和秦怀玉都不是短命鬼,攻打梁师都这场战役又不算艰难,那许泽轩也就没什么好担心的。 程处默和秦怀玉,身为国公嫡子,柴绍若是不想多两个国公级别的死敌,绝对不会给他们安排特别困难的任务。 简单的给两人饯行后,他便将所有的经历,都投入到了解除婚事上。 互换庚贴,并不代表亲事已经完全确定下来。 前文提到过,换了庚贴之后,要把庚贴放在灶神像净茶杯下三天,确认家里不出现异常,还要请算命先生合八字,看生肖是否相克,等这两道程序走完,婚事才算彻底定下。 李绩身份尊贵,他嫁女儿肯定不会找一般的算命先生。 如果找的是袁天罡,许泽轩还真没把握让这老神棍改口。 不过,在八字动不了手脚,让两家出现一些异常,对于一个穿越者来说,还是很简单的。 只要在猫狗经常经过的地方,洒一些猛兽的尿,猫狗就会狂躁不安。 另外,白纸显字、筷子立碗等一系列,在古人看来不可思议的事,也不是不能安排。 …… …… “哒、哒、哒!”手指无意识的轻触桌面,许泽轩正在思考,如何才能把事情做的漂亮些,做的不露出丝毫痕迹,突地听到门外传来了一阵喧哗。 “二虎,你去看看外面发生了什么?”思绪被打断,心中难免恼怒,就连说话时的语气,也重了三分。 二虎见状,忙躬身答应,脚下飞快的冲了出去。 事实上,他也很想知道外面发生了什么。 这里是长安城的文水县男府,可不是许家庄。 文水县男府的仆役,都是由福伯精心挑选的,每一个都明白身为下人的本分,更懂得一个仆人,该遵守什么样的规矩。 如果不是遇到大事,他们不可能会喧哗。 “福伯!”二虎想要找其他人问个清楚,不过他并没有能够如愿以偿,因为没有跑出多远,他就在书房外,遇到了福伯。 “吱~”书房的门,再次被推开。 当许泽轩看到福伯的脸色后,心中突然猛地一沉。 如果不是遇到了事,福伯该在店铺中,绝不会在这个点回家,脸色也不会那么凝重。 他一下子从座位上站起,来到了老人的跟前,沉声问道,“福伯,到底发生了什么?外面为何如此喧哗?” 福伯的面上闪过了一丝愧疚之色,讷讷道,“都是老夫的错,悔不该不听小郎君的话,强行给小郎君和英国公家小娘子定亲。” “定亲?”许泽轩越听越糊涂,外面的动静闹这么大,跟他定亲有什么关系。 “小郎君曾经说过,你的师父托梦于你,说你不可与李姓之人结亲,老夫和宿国公,皆以为这是戏言,没有将之当成一回事,结果两人刚换了庚帖,我们庄子上的好多庄户,就染上了痢疾!”这回福伯终于把事情给讲清楚了。 许泽轩当然不会认为,许家庄的庄户生痢疾,是因为他跟李绩女儿定亲的关系。 师父是他杜撰出来的,不能和李姓结亲的话,也是他胡乱编的。 就算两人真的八字不合,也不可能导致许家庄的庄户得痢疾。 “有医者去瞧过,确认是痢疾?”许泽轩虽然想退掉这门亲事,可是也不能不管庄户们的死活。 痢疾,可不仅仅是拉肚子那么简单,这是一种肠道感染,严重的会腹痛、发烧。 在这个医疗条件十分有限的年代,这些病症都可能导致死亡。 “已经确认过了,也用了药,只是效果不大。 为了防止病情进一步扩散,蓝田县县令已经命人封锁了庄子!”福伯再次补充道。 “这么严重?”据许泽轩所知,古人得痢疾的主要原因是他们吃的东西不干净。 古代人,没有现代人的卫生意识,大户人家的子弟,一般也就三天洗一次澡。 小门小户,洗澡的时间间隔就更长了。 正是因为如此,许多人的身上才会长虱子。 身上都有虱子,卫生条件这般差,吃到嘴里的东西,自然也干净不到哪里去。 许泽轩是个爱干净的人,许家庄的庄户,知道他的爱好。 为了能够有一份养家糊口的工作,这些庄户,在他穿越的几个月时间里,已经渐渐养成了多洗澡、勤洗手的习惯。 至于喝凉水的习惯,倒是没有改掉。 只不过现在是冬天,许家庄家家户户,几乎都有省柴灶,根本就不会为了省一点柴火,在冬天喝凉水! “福伯,你先别急,我现在就回许家庄去看看!”想不通庄户们生病的原因,许泽轩只好亲自回去一趟。 “不成,小郎君若是感染了疫气,老夫如何向九泉下的郎君交代。”福伯一把拉住许泽轩,忽而又一脸郑重道,“小郎君放心,祸是老夫闯下的,老夫就算拼了这把老命,也会将之解决。 既然许家庄庄户得痢疾的事情,已经惊动了蓝田县县衙,宿国公、英国公也定然知晓了此事。 老夫这就去拜访二位国公,和他们商讨对策。” 说罢,他不等许泽轩开口,便大步出了书房。 “这样也好,福伯此去,退婚一事便不用我操心了!” 让福伯和程咬金出面去退婚,是最好的结果。 这样许泽轩既不用再费心思,去思考如何把事情办得天衣无缝,又可以抽出时间,去看许家庄众人的病。 …… …… 瘟疫,在任何时代,都是一个十分可怕的词语。 正如当年的非典,虽然已经过去了十几年,但许多经历过的人,一回忆起这个词,仍然会感到恐惧。 许泽轩不是神,自然也是怕瘟疫的,不过有两种瘟疫除外。 其一,痢疾。 痢疾这种病,之所以会大规模爆发,就是因为吃东西不干净引起的。 只要不吃当地的东西,不喝当地的水,就不会被传染。 其二,天花。 在古代,天花无药可医,一旦被传染,死亡的几率极大。 不过这只是针对古人而言的,许泽轩是个例外,因为他是身穿。 虽然肉身被改造过,但这并不代表,他在穿越前打过的天花疫苗,就因此失效了。 “踢踏!踢踏!”骏马在飞驰,经过一个时辰的跋涉,许泽轩终于来到了许家庄。 回家,本来是一件再简单不过的事情。 然而此时,他想要回到许家庄,却不是那么容易,因为许家庄的入口,已经站满了衙役。 他们全副武装,一脸的警惕,既是怕有感染瘟疫的人跑出来,也在防备有外人冲进去。 “来者何人?”看到不远处,有人驾着骏马不断接近,立刻有一衙役出列,朝着前方大喝。 “吾乃文水县男许泽轩,尔等速速放行!”许泽轩坐在马上,报出了自己的名号。 “原来是文水县男当面,失敬失敬!”为首的那人,有一句没一句的跟许泽轩聊着天,在他的身后,有一个衙役,匆匆朝不远处跑了过去,看样子应该是通知县令去了。 果然,没让他等多久,一个身穿浅绿色光官袍的中年男子,便出现在他的眼前。 此人姓王,正是蓝田县县令。 “下官知道,许家庄是许县男的产业,不过眼下庄子里的人,大半都得了痢疾。未免这种瘟疫流传开来,还请许县男留步。”蓝田县县令,把话说得很清楚。 他想要控制疫情,在疫情没有得到控制之前,许泽轩不方便进去。 “王县令未免小题大做了一些,庄子上的庄户确实得了痢疾,但是否是瘟疫,可还不好说!”根据福伯的描述,许家庄的庄户,更像是吃坏了东西,食物中毒而导致的痢疾。 将这一一起集体食物中毒定性为瘟疫,实在过于严重了些。 第69章,祝由 讲道理,许泽轩的推测并无不妥之处,但王县令不这么看,一个十六岁的中男,经历过瘟疫吗,知道瘟疫的可怕吗? 若非对方得了个文水县男的爵位,又是许家庄的话事人,他根本不会浪费口舌,和一个半大小子解释那么多。 王县令出身太原王氏,在他眼中,自己愿意屈尊降贵,跟商人家的小孩解释前因后果,已是天大的恩赐。 结果这商人家的小孩,居然还敢提出质疑。 如此不识时务之人,他哪里还会继续给对方好脸色看。 当即,他冷哼一声,颇为不耐烦道:“瘟疫一事,事关重大,还请许县男不要阻碍下官办差!” “我阻碍你办差?”许泽轩也被这家伙的态度给气乐了,端起架子道:“本县男且问你,你可是医者?” “自然不是!”王县令依旧是那副高高在上的态度。 “既然不是医者,缘何断定我许家庄,发生的是瘟疫?”许泽轩继续追问。 “本官已请过名医,替许家庄庄户瞧过病。本县说的话不算,这名医说的话,总不能不作数吧?”王县令看着许泽轩,嘴角恰到好处的勾勒出一抹讥讽的笑容。 他出身名门,从小被长辈言传身教,办事岂会没有章程,又怎么可能被一个小娃娃抓住错处? “哦?”听到这话,许泽轩脸上的恼怒之色渐渐褪去,他倒是没想到这王县令居然还帮忙请人来看病,如果这样的话,那自己的态度倒是要变一变,“原来王县令请过名医,不知那名医现在在何处,是否给我庄户开过药方?” “正在诊治,许县男只需稍等片刻,就能见分晓!”见许泽轩改了态度,王县令脸上的得意之色越来越明显,嘴角勾勒出的那抹弧度,也随之一点点扩大。 若是换成其他郎中,他或许还没这样的信心,但是今天给许家庄庄户看病的,可是刘瑾。 刘瑾这人,在杏林极负盛名,尤其擅长祝由科。 其他郎中开了许多药,都治不好的病,他只需向上天祈祷一番,就能让病人的病状减轻,甚至痊愈。 王县令曾经亲眼目睹,刘瑾三言两语,治愈自己长辈顽疾的过程。 “咚!咚!咚咚锵!” 两人等待的功夫,许家庄内突然传出了一阵喧天的锣鼓声。 “这时候,庄子里怎么还有人敲锣打鼓?”许泽轩眉头一皱,立刻把目光移向了王县令。 王县令明明想看许泽轩的笑话,眼神一直盯着后者,此时见到后者的目光,却没有一丝一毫的反应,似是不屑为对方解惑的样子。 最后还是一个衙役,见气氛不妙,小声的凑上来,诉说里面发生的状况。 “许爵爷,锣鼓之声能惊走鬼祟,驱逐邪神,刘郎中每次施展祝由术,都会用此法!” “祝由术?”许泽轩呆了呆,很快就反应了过来。 古代中医十三科中,确实有一科被称为祝由。 “祝”者咒也,“由”者病的原由也。 祝由,即古代用向上天祝说病由,借符咒禁禳以治疗疾病的方法。 主修这门医术的医生,他们治病不用药或少用药,靠祝祷鬼神消灾免难,解除病人的疾病痛苦。 21世纪,科技那么发达,都有许多富豪政要,相信风水、鬼神之说,更不必说科技落后的古代。 古人十分迷信,常常会把一些不能解释的事情,归结到上天的惩罚上面去。 每逢天下发生瘟疫,或者出现大灾,皇帝和一干大臣想不出办法的时候,就会祭天罪己,说出“诸罪即加于朕一身,勿伤百姓子民”这样的话。 祝由术,就是基于迷信,而产生的一种治疗方法。 这种治疗方法,说好听一点,就跟玄奘念经祈福一样,属于心理疗法。 从医学角度来说,人们的患病可以认为身体上的疾病和心理上的疾病。 对于现代医学来说,很多心理上的疾病,并不能通过药物来控制,只能通过心理疏导来缓解情绪,进而达到治疗的效果。 例如很多器官的肿瘤并发症,大部分都与情绪有关,所以在应对这些疾病的时候,被赋予神秘色彩的祝由术,自然能起到十分好的作用。 说的难听一点,直白一点,祝由术就等于装神弄鬼。 虽然,祝由术可以强行归纳到心理疗法上,然而,从根本上来讲,这就是一门巫术。 医学的演进,有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往往都是始于巫,继而巫和医混合,再进而巫和医分立。 以巫术治病,为世界各民族在文化低级时代的普遍现象。 祝由术由黄帝提出,久而久之就被赋予了神秘色彩。 通过一些古籍当中的记载可以发现,祝由术其实是融汇自然规律,甚至有人认为是通过法术来治理。 这些法术代代相传,其中一本记载祝由术的古籍中说,祝由术主要通过“功力”来治病,能掌握这门法术的人也不是寻常人,都是能与神灵进行沟通的“天医”。 而所谓的天医,指的就是能与上天进行沟通,通过上天的指引来给人们看病的人。 这样的治病方法,用来安抚病人的情绪,或许还能起作用,但要说能治疗痢疾,根本是痴人说梦。 痢疾属于身体上的病症,用心理疗法来治疗,只能耽误看病时间,让病情加重,绝不会对这病有帮助。 出于这种考虑,许泽轩没再和王县令多言,直接用蛮力推开了一众衙役,大步冲了进去。 当他进入许家庄村子时,村子的正中央,已经摆上了一个法坛。 法坛前面,一个中年道士打扮的人,正盘坐在土坪中间,双手掐着道决,嘴里念念有词,严肃的神情透着几许悲悯,不知念着哪一篇道经。 法坛周围,乌泱泱的跪了一大群庄户,他们或神情麻木,或双眼红肿,隐约还夹杂着些许抽泣声。 看样子,村民应该是已经信了那神棍郎中的瘟疫一说,认为自己即将大难临头,这才会把全部的希望,寄托在一个道士身上。 第70章,装神弄鬼哪家强 “九曜顺行,元始徘徊。华精茔明,元灵散开。 流盼无穷,降我光辉。上投朱景,解滞豁怀。 得驻飞霞,腾身紫微。人间万事,令我先知……” 不知是许泽轩的闯入,打断了中年道士的做法,还是法事本身就已经接近了尾声。 中年道士的声音,变的越来越洪亮,最后只见他双手一抖,一张黄色的符箓,从他袖中飞出。 符箓飞至半空,突然哄得一声,被一团火光包围,笔直落下,好巧不巧的掉入众人早就准备好的一口大锅之中。 火焰瞬间被吞噬,符灰也在一瞬间,融入了水中。 “大家把这符水分了,用不了两日,身体就能恢复!”道士打扮的中年人,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珠,对着手下的道童吩咐道。 “谨遵法旨!”一个十岁不到的小道童,颇为费力的端起这口大锅,来到了庄户面前。 在他的指挥下,每一个庄户都领到了一小碗符水。 庄户们神情肃穆,脸上毕恭毕敬,如同捧着一件稀世珍宝一般,将符水捧在手心,脸上纷纷洋溢着喜悦的笑容,似乎只要有了这碗符水,痢疾就能不药而愈。 许泽轩无法指责庄户们的愚昧。 孔子虽然说过,要敬鬼神而远之,但自古以来,被神神鬼鬼欺骗的达官贵人,就不再少数。 秦始皇、汉武帝、唐太宗、宋微宗、乃至明朝的嘉靖,都是活生生的例子。 连受过良好教育的皇帝,都发自内心的相信这些东西。 从来没有受过教育,一直生活在一个相对贫穷落后小村庄的庄户,又怎么可能免俗? 设身处地的想一想,如果许泽轩不是一名穿越者,如果他也生在这样一个时代,大概同样会像这些人一样,发自内心的相信鬼神之说。 然而,不能指责归不能指责,许泽轩可不会眼睁睁的看着庄户们受苦。 若是在平时还好说,被神棍欺骗,最多损失掉一些钱财,拉几次肚子,事情也就过去。 但现在庄户之中,有许多人得了痢疾。 若是在这个时候,喝下符水,病情非但不会有丝毫好转,反而会加重。 “且慢!”想到这里,许泽轩立刻上前一步,大声叫住了众人。 “是小郎君回来了!” “快快快,把仙师赐下了符水,给小郎君匀一些,可不敢让小郎君也染上疫病!” 这几个月,许泽轩先是传授了众人捕鱼之法,又教了他们盘炕、修灶的法门。 靠着这两门手艺,庄户们已经攒够了过冬的粮食。 这么好的主家,众人自然尊敬,因此在看到他的第一眼,就有人要把碗里的符水,匀一些给他。 “诸位稍安勿躁,我有些话,要与这位道长讲!”庄户们的行为,让许泽轩颇为感动,只是这么一来,他就更不忍心看着这些人受伤害了。 “这位道友,有礼了!”他拨开众人,大步来到了中年道士的面前,行了个稽首礼,而后高声打起了招呼。 “道友?莫非你也是玄门中人?” 这年头道士打扮的人很多,但能够被称为玄门中人的却很少。 究其愿意,首先是度牒这东西,很难弄到。 其次是,玄门中人,必须有一定的出身来历,有一个难得出手的传承。 中年道士上下打量了许泽轩一番,见对方不过十五六岁的样子,脸上立刻多了几分不屑。 唐玄奘十九岁受具足戒,成为一名正式的僧人,已是天纵之资。 许泽轩年纪这么小,除非出身非同一般,否则绝不可能拥有度牒。 “小子未入道门,却也学了些法术神通,勉强也算是玄门中人。”许泽轩似乎没看到对方脸上的不屑,温和一笑,开始套起了近乎。 在古代,要揭穿神棍的骗局不难,但万万不可把所有神棍,都归为一谈。 李世民上位后,都要顾及佛道二教的影响,下旨停止废除宗教事宜。 他小小一个开过县男,可惹不起佛道、这两尊庞然大物。 这中年道士,是拥有度牒的,属于合法的道人,许泽轩要揭穿他,就只能用一种相对比较温和的方式。 “未入道门,不知小友师承何人,出自何门何派?”中年道士的脸上,出现了些许不耐烦。 在初唐,道士可是很有地位的,他可不愿意跟一个没入道门的小屁孩浪费时间。 “家师逍遥子,无门无派,乃世间一散修。然却有大法力、大神通,上能沟通天地,下能召唤鬼神。 小子随家师修行的时间不长,没能习得沟通天地的本事,却也能勉强沟通鬼神。” 古人的迷信观念,不是三言两语,就能改变的。 为了取信于庄户,许泽轩不得不开始胡诌。 这中年道士厉害,他就表现的比中年道士更厉害,这么一来,庄户们就会听他的。 “逍遥子?”中年道士苦思良久,都没想出这逍遥子究竟是何人。 “道友没听过没关系,只需看我手段便是!”说话间,许泽轩的袖中,突然飞出一张黄纸。 黄纸在空中飘荡了一会,突然也“哄”的一声,无火自燃了起来。 这门本事,说到底根本没什么可稀罕的,不过是黄磷、白磷燃点低,在空气中容易自燃罢了。 至于许泽轩为什么会随身带这些东西,也不难解释。 之前他正在考虑,如何神不知鬼不觉的,让自己家和英国公府,发生些异常。 随身带些东西,好好研究一番,也说的过去。 他不仅带了涂有黄磷的纸,还带了用白醋写过字的纸,另外还从家里拿了一颗改良后的炸药。 这些东西,就是他胜过中年道士的底气所在。 “咦?”中年道士见许泽轩露了这么一手,脸上的不耐烦之色瞬间褪去。 在这个年代,如何让符纸无火自燃还属于秘方,并没有流落到江湖骗子手里。 能使出这样本事的人,绝非无名之辈。 “道友好本事!”第一次,中年道士认可了许泽轩的本领。 许泽轩要的就是这句话,有了对方的认可,他才能光明正大的使用“法术”。 只有证明自己的“法力”对方强,才能推翻这神棍之前的言论。 第71章,装神弄鬼(下) “道友谬赞了,虚空生火之术,不过小道尔,沟通鬼神之法,才是煌煌大道! 道友精通祝由之术,乃是能够和天神沟通的‘天医’,此等手段,着实让小子心生敬佩。 只不过……” 话说到一半,许泽轩突然露出了一幅欲言又止的表情。 “只不过什么?”中年道士很上道,即便他没有看过,那只存在于许泽轩内心的剧本,但他念出的台词,却与之分毫不差。 “只不过,道友的道行,终究没到达白日飞升的地步,依旧只能算是凡人。 是凡人就会出错,道友此次施展这祝由之术,就弄错了对象!” 说话间,许泽轩的嘴角,再次露出了微笑。 他的上一个笑容,是为了拉近自己和中年道士之间的距离,有些强颜欢笑的意思。 而这一个笑容,则代表着他渐渐露出獠牙,开始吹响反击的号角。 “胡说八道,老夫用祝由术救活了无数条性命,岂会弄错救治的对象!”上一刻,中年道士还在夸赞许泽轩好本事,这一刻却开始训斥起对方来。 这人翻脸,简直比翻书还快。 “小子所言,句句属实!若道友有疑问,小子可当着大家的面,再算一卦,问问上天的意思。”许泽轩脸上的表情不变,心里却在暗暗冷笑。 之前,自己没触及到对方的利益,言语之间又多有奉承,那道士才会好言相待。 如今,自己直接指出了对方的错误,这道士立刻就翻起脸来。 “算一卦?”中年道士冷哼一声,道,“算卦同样是窥测天机,凭什么你的卦就准确,而我沟通天神,得来的答案就错误!” “因为我的卦,人人都能看懂,而道长沟通天神,只有你一个人能够领会天神的意思。”许泽轩不卑不亢的回答道。 “人人都能看懂?周易八卦,是何等艰难的学问,我等修道之人,苦苦研究一生,都不一定能保证,翻译出的卦象完全正确。区区凡夫俗子,怎么可能都看得懂?”中年道士像看傻子一般看着许泽轩。 之前,他或许还会以为,许泽轩会动摇自己多年营造出来的地位,如今却是彻底打消了这个念头。 “大道至简,家师有大法力、大神通,自然能够能人所不能,会人所不会,否则又怎么称得上世外高人?”许泽轩也懒得跟中年道士多废话,围绕法坛走了一圈,突然一个纵身跳了上去,抽出法坛上的桃木剑,嘴里念念有词道:“九天玄刹、化为神雷,煌煌天威,以剑引之。” 话音一落,他迅速从法坛上,抽出两张没有写过字的黄纸,在香烛上点燃,包裹着一物,用力往外一扔。 一道完美的抛物线,在空中飞过,片刻之后,落在了不远处的一小片空地上。 众人正奇怪,许泽轩在耍什么把戏时,突听“轰隆”一声巨响,那里浓烟滚滚,平地居然起了一声惊雷。 “道长,不知常人想要练出五雷天心正法,需要多长时日,可是我区区一个十六岁的少年人,能够施展的出来的?” 引爆了随身携带的炸药后,许泽轩背着双手,发起了灵魂拷问。 “这……”中年道人已经看懵了,五雷天心正法,只存在于道家的典籍之中,别说十六岁,就算六十岁、六百岁,都不可能施展的出。 这样强大的法术,居然被一个少年人,轻而易举的施展了出来。 强大的事实摆在面前,他怎么还有脸坚持自己的观点,去否认卦象是人人可以懂的这一说法? “既然道兄不说话,那小子就当你默认了,既如此,那我便再来给大家算一算,看看小子前一次算的卦,是否有误!” “天道毕,三五成,日月俱。出窈窈,入冥冥,气布道,气通神,气行奸邪鬼贼皆消亡……” “陆判官,若阴间没有给许家庄降下灾劫,还请献身一见!” 神神叨叨了一番,许泽轩突然抽出一张白纸,将这纸放在火上轻轻炙烤。 不过几个呼吸的功夫,那白纸之上,竟是出现了一个身穿官服,手持判官笔的模糊影像。 许家庄庄户见之,不由的后退几步,就连县里的衙役,也是面露骇然之色。 更有甚者,膝盖如同中箭一般,直接就跪了下去。 这好好一张白纸,怎么会出现陆判官的影像? 莫非真的应验了许泽轩所说的话,阴司并没有给许家庄降下劫难? “陆判官都献身了,看来阴司并没有为难我许家庄。 接下来,我再问问天神!”许泽轩悄无声息的把那张带有“陆判”的符纸重新收回,挥手叫来一个衙役,让他去村民家中,取一个瓷碗,和一把筷子过来。 衙役本来是不会听从许泽轩命令的,可那五雷天心正法,和之前让陆判献身的场景,深深震撼住了这哥们。 他连看都没看一旁的王县令一眼,随手叫来一个庄户,两人便一前一后进了一户人家。 短短几分钟的时间,他们就带来了许泽轩需要的东西。 “太上台星,应变无停。 驱邪缚魅,保命护身。 智慧明净,心神安宁。 三魂永久,魄无丧倾。” 再次神神叨叨念了几句咒语,许泽轩突然从一把筷子中,抽出了几根长短相同的拿在了手中,对着天空拜了三拜,随后大声道:“道德天尊,如若天庭没有派下瘟神,惩罚许家庄庄户,就让这筷子立在水中!” 言罢,他迅速将四根长短相同的筷子,分为两组,两两合在一处,朝盛了大半碗水的碗中插去。 “唰~唰~”他的这番动作,并不算有力,瓷碗的中央,并没有被他凿出凹坑来,然而那四个筷子,却如同钉在瓷碗中一般,笔直而立,一动不动! 筷子真的被竖在了碗里。 “这筷子怎么可能立在碗中?根本就做不到啊!”衙役甲满脸诧异。 “是啊,我家小子以前就做过类似的事,可每次筷子都会倒下!”衙役已陷入沉思。 而许家庄的庄户,却陷入了迷茫。 普通人根本不可能让筷子立在碗中,但小郎君偏偏做到了。 这不是小郎君的力量,而是太上老君再回应小郎君。 既然天庭没有派出瘟神惩罚,地府也没有恶鬼逃脱,那庄子的庄户,究竟为什么生病? 第72章,治疗进行时 事实上,无论是白纸显字,还是水中立筷,都只算得上小把戏。 把食用醋当做墨水,在纸上写字、或者作画。 经过一段时间,大部分醋会蒸发到空气中,使得原本在纸上留下的印记消失不见。 而另一小部分,则会和纸张发生化学反应,形成一种类似赛璐粉的物质。 这种物质的燃点,低于纸张本身,所以烘烤时,不等纸张燃烧,写字、作画的地方,就会率先出现焦化现象。 原本消失的图案,或者字画,也就在这个时候,再度出现在人们的眼中。 至于水中立筷,其实也不是什么难事。 当然,如果只有一根筷子,那是绝对立不起来的,只有2根或者2根以上,才可以实现水中立筷。 想要成功在水中立筷,有一个要点——那就是不能让筷子保持干燥,表面必须有水。 只有筷子表面存在水,筷子之间才会形成一种张力,如同胶水一般,把几根筷子黏在一起。 筷子底面积增大了,稳定性也会相应提高,自然能稳稳当当的立在水中。 白纸显字、水中立筷,这两者的原理,许泽轩知道的清清楚楚,但整个大唐,除他之外,无人知晓其中的道理。 古代的百姓,很容易把不了解的、未知的东西,归纳到鬼神之说上面去。 这么一来,他之前所说的话,所做的事,便迅速获得了庄户以及衙役的认可。 痢疾不是上天降下的,也不是地府逃出的恶鬼所致。 排除了这两种选项,答案显而易见,这次痢疾,是人世间的病。 人世间的疾病,法力高强的道士,同样可以治愈。 但眼前这中年道士,连天神的意思都能领悟错,哪里有治好大家的本事。 既如此,还不如求小郎君,或者寻个医者帮忙看病来的实在。 “小郎君,求求你发发慈悲,救救我家孩子吧!”刘木匠的老婆,第一个意识到,谁才是真正能救自己家孩子的人,膝盖一软,率先跪了下去。 她男人一直在长安城帮忙做工,没有得病,但她家的两个孩子,却是得了重病。 七八岁的孩童,一连拉了5天的肚子,身子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瘦了下去,到了今天,已是连下床的力气都没有了。 “小郎君,求求你发发慈悲,救救我家婆姨吧!”有第一个人跪下,就有第二个。 一眨眼的功夫,庄户们已经满满当当跪了一地。 “大家快快起来,你们也不想想,我花了那么大的力气,教你们挣钱的本事,让你们家家户户,都攒够了过冬的粮食,为的是什么? 是要让你们帮我干活,现在活还没干,怎么可能会让痢疾夺走庄户得性命!” 这几个月,许泽轩经常跟自家的庄户打交道,早已有了和对方交流的心得。 他深知一味的说好话,这些人根本不会听,故而他再度说起来老生常谈的那个话题。 此话一出,效果斐然。 庄户们在很短的时间里,便平静了下来。除了浓浓的感激之色,他们脸上不再有其他表情,之前的激动神色,已悄然褪去。 “哪家有人生病,都过来跟我说一声,最多半个时辰,便会有医者上门。”安抚住了众人的情绪,许泽轩再度开口,向庄户们询问,家中病人的状况。 哪家有病人,哪些人的病比较重,需要第一批治疗,哪些人的病情比较轻,可以拖一段时间。 他问的仔细,庄户们回答的也认真。 约莫小半柱香的时间,他就弄清楚了庄子里病人的情况,并把这些人,按照病情的轻重,分成了两类。 “驾~驾!” “吁~” 许泽轩刚刚统计好病人的情况,不远处便传来了清脆的马蹄声。 众人循声望去,但见数十个骑兵,护卫着两个医官模样的中年人以及一个内侍,正急速朝这里靠近。 在队伍外围,还有一个骑着马儿的少年人,正是许泽轩的侍从——二虎。 自从许泽轩得到消息后,他第一时间,就吩咐二虎去找程咬金。 许家庄发生‘瘟疫’,已有数天时间,王县令的奏折,在这个时间段,也已经到了李二陛下的案前。 瘟疫,在任何朝代,都是一件了不得的大事。 就如现在的新型冠状病毒,国家绝对不会坐视其蔓延,必定会采取措施。 李二身为一代明主,肯定不会坐视许家庄发生这样的灾难,派一个精通医道的医官前来查看,已是必然。 程咬金的作用,便是提醒皇帝,所委派的医官,一定要是治疗痢疾的能手。 “许县男,此地的情况如何?”这次来的中年内侍,并非陈平,不过却在宫中见过许泽轩,知道他是这里的话事人,所以抢先发问。 “小子不通医术,还需两位太医诊断!”对处理外伤,许泽轩有一定的心得,或许可以超过这个年代的部分跌打医生,但说到治痢疾,他就两眼一抹黑,什么都不懂了。 唯一能做的,就是按照病情的轻重,领着两位医官,依次前往病人的居住地。 两位医官,第一个去的是刘木匠家。 诊断的过程不长,两位医官依次给两人号了号脉,又看了看舌苔,简单的交流了两句后,便示意许泽轩,前往下一家, “情况如何?”刘木匠的妻子心急如焚,却又被侍卫拦着,不好上前,只能由许泽轩替她发问。 为首的那个医官,沉声道:“恶心呕吐,腹痛频频,舌质红绛,舌苔黄燥,脉滑数……” “能不能说的通俗易懂些?”许泽轩哪里知道舌苔、脉象代表什么,忙出言打断。 “确认是痢疾。” 另一个医官在一旁补充道:“起病急骤,壮热口渴,头痛烦躁,恶心呕吐,大便频频,痢下鲜紫脓血,腹痛剧烈,甚者神昏惊厥,舌质红绛,舌苔黄燥,脉滑数或微欲绝……确诊为疫毒痢。” “能治好吗?”许泽轩问出了大家最关心的问题。 “幸亏我们来的及时,这两个小子的病情,还未恶化到难以控制的地步。 痢疾虽然难治,但他们只要能照方抓药,按时服用,最多一个月,便能痊愈。”医官给出了肯定的答复。 第七十三章,牵扯 孩子、老人,都属于免疫力低下的人群。 刘木匠家的两个小孩,算是许家庄诸多病人中,病情最为严重的那几个。 既然医官,连这两个孩子的病都能治愈,那么其他庄户,也就没什么好担心的了。 许泽轩听后,明显松了一气,带着两位医官,继续朝下一家走去。 刘木匠的老婆,听到医官的回答后,更是一下子瘫软在了地上,良久这才来到床边,摸着两个孩子的脸,欢喜的啜泣起来。 医官的到来,让笼罩在许家庄上空的阴霾,逐渐散去。 大家的病,都有了治愈的希望,庄户们的脸上,再度绽放出了笑容。 唯独许泽轩,没大家那么乐观,依旧忧心忡忡。 病从口入,痢疾这病,多半是吃出来的。 许家庄这么多庄户同时得病,这充分说明这些人的饮食出了问题。 许家庄庄户家的粮食,要不就是自己种的,要不就是帮大户人家盘炕,从大户人家的粮仓里得来的。 自己种的粮食不会有问题,大户人家给的粮食,虽然都是陈粮,可要说会吃出问题,可能性也不高。 想来想去,问题多半是出在水源上。 今年的冬天格外寒冷,早在一个多月前,潦河里的水,就已经结成了冰块。 砸开冰块取水,这样的行为显然吃力不讨好。 北方的冬天,河水结冰乃是常事,庄户们不能去潦河取水,庄子里的井,又废弃许久。 如此想来,这许家庄附近,必然还有自己所不知道的水源。 当即,许泽轩再次找来庄户,询问起有关于水源方面的事。 这一问,还真被他问出了点东西。 终南山脚下,距离许家庄五六里开外,有一处溪流,那里的水格外甘甜。 往日里,每逢冬日河水结冰,庄户们都是从拿处取水的。 “你且在这里等待片刻,待我借来兵丁,我们一起去那水源处悄悄!”许泽轩吩咐了一句,便朝为首的中年内侍跑去。 在其耳边低语了两句,中年内侍便一挥手,分出了十几个士兵给他。 从许家庄到那处水源,中间的路并不难走,众人一路疾行,花了约莫一刻钟时间,就来到了目的地。 “小郎君,就是这里。每逢冬日,河水结冰,我们许家庄的庄户,都在这里取水。算起来,已经有三四十年的时间了!”带路的庄户,指着不远处的一处溪流道。 “三四十年一直没问题,不代表现在也不会出问题,我们且去看看。”许泽轩知道,带路的庄户是什么意思,不过他来都来了,自然不可能因为庄户得一句话而作罢。 古代的水,多半是纯天然、无污染的,但这并不代表,古人不会污染水源。 古人也有生活垃圾,之前的汉长安,之所以会被废弃,就是因为生活垃圾的排放,造成那里的地下水味道咸卤,无法饮用。 山泉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但山间存在不少野生动物,若是有动物失足跌落水中而亡,用不了十几天,就会污染水源。 “大家都仔细找找,看一看溪流中,有没有类似动物的尸体这样的异物存在!” 终南山附近的这条溪流,弯弯绕绕,总长度约有两三百米,许泽轩给兵丁分派了任务,让他们各自负责一块区域,仔细搜寻。 这一找,还真的找出了些许问题来。 其中一个兵丁,在溪流中,找到了一只死去多日的兔子。 另个一个兵丁,更是在溪流附近,找到了一个死人。 庄户们得病的源头找到了,但许泽轩那颗悬着的心,却没有放下。 许家庄附近,出现了凶杀案,按理来说,这案件应该由知县负责,就算案件牵扯比较大,也应该由刑部接管,而不是宫中的人直接插手。 事情似乎有些超乎寻常,许泽轩总觉得,自己无意中,被搅入了某个旋涡之中。 …… …… 长安城,太极宫。 李世民神色认真的聆听着中年内侍的汇报,不时的还会提出些许疑问:“说说看,那两具尸体,是怎么被发现的?” “许家庄众多庄户,同时得了痢疾。 许县男说,痢疾这病,病从口入,庄户们不会无缘无故得病。 为了寻找疫病的源头,他问老奴借了十几个士兵们,去查看水源是否存在问题。 这一查,就来到了事发之地。”中年内侍,神色谦卑,丝毫不敢去看坐在龙椅上的李二。 “如此巧合?有没有可能是他刻意为之?”皇帝都是多疑的,李世民也不能例外。 即便许泽轩身家清白,又和程咬金等忠臣关系密切,也不能打消李二内心的疑虑。 “回陛下的话,回长安的路上,老奴曾向医官打听过,痢疾这病确实是从口入。 许县男粗通医术,曾出手减缓了翼国公的病情,知道这一点也不算稀奇。若是许县男真的有问题,绝对不会亲自带队,前往事发地查探。 因为这样的事,即便他不说,医官也早晚会说,即便他不做,医官同样会找人去查看。老奴觉得,许县男没什么问题。”中年内侍想了想,最后还是说出了自己内心的真实想法。 “这话倒也有几分道理。”李世民听后,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 这些日子,许泽轩一直住在文水县男府,除了和翼国公、宿国公、琅琊郡公府上的人有走动外,基本没去其他地方,就连庄子上的庄户得了痢疾,也是今天早上才知道的。 如果这样的人,都有嫌疑,那整个长安城中,有嫌疑的人就太多了。 “是否查清,死去的这个百骑司密探,是安插在何人府上的?”洗清了许泽轩的嫌疑,李世民直接问起了他最关心的问题。 “启禀陛下,老奴已经查明,此人是义安王府上的!”中年内侍说完,垂着手退到了一旁。 他在暗处辅助李二多年,知道李二听到这个消息,必然会雷霆震怒。 李二果然如他所料,冷笑三声,眼中爆发出一股强烈的杀机:“李孝常!朕还没想着动他,他倒是打起了皇位的主意,好,好的很!” 李世民自问,登基后对天下人不薄,也不曾苛待东宫旧臣。 但这两年,却接连有人造反,幽州大都督庐江王瑗是一个、燕郡王李艺是第二个。 李孝常则是第三个。 他打着为李建成复仇的幌子,暗中聚拢建成、元吉余党,以及部分不满如今权力分配现状的人,想借这这次回京述职的机会,谋取他的皇位,大唐的江山。 这样的人,别说他李世民容不下,换做任何一个皇帝,都无法容忍。 第七十四章,李孝常 农历腊月二十三祭灶,这是国人的传统习俗。 传说,灶王爷会在这一天回天宫,向玉帝汇报全年工作,也就是所谓的回京述职。 民间的传说,虽然多半是编出来的,但若是仔细推敲一番,却也能发现,这样的传说并非空穴来风,而是有现实依据的。 比如说贞观年间,诸多外放的重要官员,就会在腊月二十三前后,回到长安城,向皇帝汇报工作。 李孝常就是这些重要官员中的一个。 李孝常,陇西成纪人,唐朝宗室大臣,唐高祖李渊的族弟。 当年,唐国公李渊攻打长安时,他主动献出永丰仓军粮,率众归降,被授予光禄大夫的职位。 武德元年,李渊建立大唐,正式登基称帝,再次封赏功臣,他又被加封为上柱国、义安郡王,出任利州都督。 时间如白驹过隙,转眼已是贞观元年,距离李孝常出任利州都督,足足过去了十年。 都督相当于现在的地方军区司令,手握重兵,最早的节度使,就是被朝廷授予使节的都督。 为了防止都督拥兵自重,朝廷是绝对不容许,一个人在某个固定的地点,当都督太长时间的。 然而,武德年间,天下尚未统一,战事频发,临阵换将属于兵家大忌。 有了这样的历史背景,再加上李孝常属于皇室宗亲,这才在利州都督的位置上,稳稳当当的做了十年。 十年,对于现代人来说,可能是人生的七分之一、八分之一,但是对于平均寿命不足三十的唐人来说,已经勉强算得上是半辈子。 在一个地方生活、经营了半辈子,突然得到命令,说任期已满,要回京述职,换了谁心里都不愿意。 李孝常自然也不愿意,但如果只是回京述职,以后还会换一个地方,让他继续当官,他心里或许还不会生出造反的念头。 问题是,李世民上位后,一直在收拢宗室的权利。 李神通、李孝恭,之前都是手握兵权的大将,如今虽然也有着某州都督的职位,但都只是在长安遥领。 空有一个名头,却调动不了一兵一卒,这样的都督,做着又有什么意思? 有些人,拿起了能够放下,而有些人,一旦尝到了权利的美妙滋味后,便再也不舍得放弃。 李神通、李孝恭属于前者,而李孝常属于后者。 因为放不下,所以他生出了造反的心思。 造反,并不一定是要推翻某个王朝,李孝常身为皇室宗亲,也从未想过推翻李唐江山。 所以,他给自己这次造反,换个一个更为恰当的词汇——清君侧。 李世民虽然已经登基称帝,但李孝常并不认可这个皇帝,在他心中,皇帝依然是自己的族兄——李渊。 而李世民只是皇帝身边的那个奸佞小人,是要被他清除的对象。 历史上第一次著名的清君侧是西汉初年,汉景帝年间。 御史大夫晁错向皇帝上书,建议削藩,为汉景帝所采纳。 当时的各藩国中,以吴、楚的实力最强,吴王刘濞为了保住自己的实力,纠集了包括楚国在内的七个藩国,以“诛晁错、清君侧”为名,发动叛乱,史称“七国之乱”。 汉景帝为了平息叛乱,只好将晁错杀掉。 李世民杀兄囚父,得位不正,天下皆知,这正是清君侧的最好借口。 搏一搏,单车变摩托。 赢了,他便能继续手握大权,或许还能更进一步。 输了,一切皆休。 李孝常自认能够承担输的后果,所以早在回京前,他就下定了决心,并暗自联络了好几个共同举事之人。 此时此刻,他虽然没有百分百推翻李世民,将之诛杀的把握,但在他心里,胜率也差不多达到了四成。 李世民玄武门事变,胜率都一定有4成。 这么大的胜算,足以尝试放手一搏,可他终究不是称王称霸的材料,到了关键时刻,非但静不下心来,反倒变的暴躁了许多。 这些天,来到长安后,光是被他摔碎的茶碗、花瓶的数量,就已经超过了三位数。 主人在气头上,府上的仆役,自然不敢多言,可谋士却不在其列,他们天生就是给主公排忧解难的。 这样的情况只持续了两天,就有一个谋士,小心翼翼的向李孝恭献策道:“某听闻蜀地有一卜相方面的旷古奇才,恰好在前些日子入了长安。 传说此人善“风鉴”,即凭风声风向,可断吉凶,累验不爽,又精通面相、六壬及五行等。 主公若是心有疑虑,何不找这道人算一卦?” “汝所言之人,莫非袁天罡乎?”李孝常闻言,眼前一亮。 有关于清君侧这事,他连自己的妻妾都没有告知,只告诉了自己的儿子,和一些心腹手下。按理来说,这么机密的事,是绝对不能轻易透露出去。 可算卦本就是模棱两可的,他并不需要明明白白告诉袁天罡,说自己要造反,问对方能不能成功,只需含糊其词,让对方算一算自己的前程即可。 …… …… 袁天纲年少时孤苦贫寒,但他爱读书,好学问,精通技艺,对相术深有研究,唐时应友人张柬之邀赴洛阳任资官令。 当时,杜淹、王珪、韦挺三个人来见袁天纲,请他给看相。 袁天纲预言杜淹将以文章显贵而名扬天下;王珪不出十年将官至五品;韦挺面相如虎,将出任武官,并预言三人为官后都要遭贬谴,届时大家还会见面。 果然在唐高祖武德年间,杜淹以侍御史入选天策学士;王珪由太子李建成举荐,当上五品太子中允,韦挺出任武官左卫率。 正当三人仕途一帆风顺时,没想到受宫廷政变牵连,一起被贬隽州,在这里又遇到了袁天纲。 大业末年,天下大乱,袁天纲返回故乡,以卖卦为生。 初唐重臣窦轨曾于这段时间客游德阳,此时他还很潦倒,而袁天纲恰好也在德阳,窦轨便请托袁天纲给自己看相,袁天纲说:“你前额到发际骨骼隆起,一直连到脑后的玉枕处,你的下巴浑圆肥大,下巴右侧隆起,而且明洁光亮,必定在梁州、益州大树功业。” 窦轨说:“如果真如所说,能成就功业,我定不忘您指点过我的大恩大德。” 武德初年,窦轨果然发迹,他跟随唐高祖起兵反隋,因此立有战功,任为益州行台仆射。 以上几人,都是初唐名臣,有这些人为他作保,袁天罡的名气想不大都难。 他入长安的这几个月,找他算命的多不胜数,但大多都被他婉拒。 可今天这人,他无法拒绝,因为此人爵位颇高,正是同样回京述职的应国公——武士彟。 第七十五章, 李孝常害怕丢了手中的权利,武士彟又何尝不怕。 从李世民登基之日算起,不过一年多的时间,已经有许多武德旧臣丢了官职。 陈叔达因和萧瑀在御前争吵,被罢免官职。 宇文士及同样是宰相,如今却离开了中枢,被外放到了蒲州当刺史。 就连武德第一功臣,和李渊关系最铁的裴寂,也一直在被打压。 武士彟身为武德旧臣,又怎么可能不担心? 古人迷信,担心前程时,找一位道士给自己算算命,并不是什么稀罕事。 所以,武士彟才会邀请袁天罡,到家中为自己算卦。 许泽轩并不知道武士彟今天要接见袁天罡,他这次登门略些突兀。 作为一个没大理想、没大报复的穿越者,他无法断定,自己这只小蝴蝶煽动翅膀后,唐朝的历史会不会就此改变。 为了自己的晚年不出意外,他觉得自己很有必要到应国公府走一遭,提前见一见便宜父亲的故友——武士彟,顺便看一看,能不能找机会跟还是小屁孩的武媚娘打好关系。 …… …… 应国公府大厅,武士彟立在厅前,随时准备出门迎接客人,却发现自己的三管家,总在自己面前晃悠。 这三管家,是他最新提拔的一个年轻人,办事颇为稳重,武士彟知道,此人一直在自己跟前徘徊,必然是有事要禀告,索性开口问道:“到底是什么事,且速速道来,我没工夫跟你墨迹,过会还要接待袁道长。” “郎君,门外有客人来访,说是故人之子,还给了俺一份信,您看是见还是不见?”三管家说话间,迅速把信封,递了过去。 武士彟今日已经约了人,原本是不想见其他人的,可现在袁天罡还没到,他闲着也是闲着,索性就拆开信封,看了起来。 这信,自然是许文宝留给许泽轩那封。 武士彟跟许文宝,虽然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联系,但两人的交情还是很不错的。 随着信中的叙述,武士彟回忆起往日的种种,脸上时喜时悲,看到最后,他竟是忍不住哽咽起来:“若非这封信,我到现在还被蒙在鼓里,文宝兄居然已在数年前去世!” 伤心了好一会儿,他才想起,这位故人的儿子,还在门外等着,忙吩咐道:“快,去吧泽轩叫进来。” “是!”三管家应了一声,迅速跑了出去。 …… …… “阁下居然是许泽轩许道友,久仰久仰!” “不敢当,小子区区薄名,如何比得上铁口神算的袁道长?” “许道友谦虚了,贫道入长安数月,耳朵里听到的都是许道友的名字。 先是那贞观犁,后来又是《三字经》,前两日更是听人说,道友当着众人,施展了五雷天心正法。 贫道这点本事,较之许道友,便如那萤火与皓月,不值一提。” “哪里哪里,我那都是小把戏……” 两人正互相吹捧见,三管家刚好跑了过来。 他看到眼前的场景,一下子就傻眼了。 武士彟让他请许泽轩过去,但袁天罡又是郎君早就邀请的客人,他是应该按照郎君的吩咐,把许泽轩请进去,还是应该按照先来后到,先把几天前就预约好的袁天罡迎进去。 许泽轩虽然一直在和袁天罡吹牛,但他并没有忘了正事,在看到三管家进来的第一瞬间,便上前询问道:“这位管家,不知应国公如何答复?” “郎君请你进去,不过……”三管家看了眼许泽轩,又看了一眼袁天罡,一幅欲言又止的样子。 算命,一半靠眼力,另一半靠忽悠,袁天罡作为个中翘楚,看人眼色的本事,自然是一等一的。 不等三管家开口,他便道:“贫道与许道友聊得投机,又都是应国公的客人,不如便结伴,一起去见国公如何?” “如此……甚好!”许泽轩没有反对,三管家闻言,皱着的眉头,一下子就舒展开来,既没有违逆郎君的意思,同时又不得罪客人。这样的结果,对他来说,简直再好不过。 “许道友请!” “袁道长请!” 许泽轩和袁天罡,互相客套了几句,很快就到了武士彟的面前。 …… …… “侄儿许泽轩,拜见武伯伯!” “贫道袁天罡,见过应国公!” “二位怎的一起进来了?”武士彟很好奇,许泽轩怎么会跟袁天罡一起进来。 “贫道和许道友一见如故,相谈甚欢,刚好国公府中管家说,国公要找许道友说话,贫道便厚着脸皮,一起跟进来了!”不得不说,袁天罡很会做人。 此次拜见武士彟,许泽轩是突然造访,而袁天罡是受邀而来。 凡事都有个先来后到,真的论起来,理亏是许泽轩。 但这袁天罡,三言两句之间,就把事情推到了自己身上,避免了主人的尴尬。 许泽轩听后,很是感激的看了对方一眼,暗自赞叹这家伙会做人。 然而武士彟,却是没能体会到袁天罡的善意,因为他的注意力,都被许道友三个字,给吸引了过去。 作为注明的相师,袁天罡一向十分注重自己的身份。 并非随便一个道士打扮的人,都能被他称为道友的,可如今他却一口一个许道友,这是不是代表着,许泽轩出家了? 正所谓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许家如今就许泽轩一根独苗。 若是出家了,他还怎么跟九泉下的老友交代? “许道友?泽轩,你出家了?”想到这里,武士彟一把拉住了许泽轩的手臂,沉声问道。 许泽轩并不知道,自己上次在刘姓道士面前装逼,居然留下了这样的后遗症,还在暗自奇怪,这武士彟怎么会问这样的问题。 一旁的袁天罡,却是已经从武士彟脸上的表情中,看出了端倪,抢先帮他回答了问题:“应国公稍安勿躁。 许道友确实是高人子弟,可并未出家。 前些日子,贫道还听说,宿国公、翼国公、琅琊郡公等几人,一起帮他张罗着,定下了一门亲事。” “没出家就好!”武士彟听罢,长松一口气。 第76章,袁天罡:总感觉你比我更会算命(上) 长辈关心一下晚辈,这无可厚非。 然而武士彟能从一个商人,一步步成为大唐的高官,得到应国公的爵位,本身该有的素养,他一点都不缺。 他深深明白,自己随时都可以和许泽轩叙旧,但要让袁天罡给自己算命,这样的机会着实不多。 比起叙旧,他更为关心的,还是自己的前程。 所以稍作权衡之后,便再度将话题,转移到了正事之上。 “袁道长,道家常说,人命天定,这算出来的命,可以改吗?” “人命易算,天命难测。 贫道道行有限,可算人命,却改不了天命。 世人向贫道求卦,为的也只是趋吉避凶。 至于最后能不能改变命运,都在人的一念之间。”袁天罡这话看似说的明白,但一旁的许泽轩听后,却是满不在乎的瞥了瞥嘴。 果然,神棍就是神棍,这话说了就跟没说一样。 如果算对了,这道士可以把功劳归在自己身上。 若是算错了,他也可以说是对方的念头,产生了偏差,这才没能逆天改命。 许泽轩不以为意,武士彟却似乎被这番话给忽悠住了,神色认真的点头道:“原来如此!不知道长可愿为老夫卜上一卦,测一测吉凶?” “自无不可,还请国公书写一字!”袁天罡今天能来,本身就代表了他的态度,自然不会拒绝武士彟的要求。 武士彟闻言,微不可查的朝旁边的三管家看了一眼。 三管家会意,立刻吩咐一旁的小厮,取来笔墨纸砚。 铺开宣纸,武士彟提笔蘸墨,略一沉吟,便写下了一个‘秦’字,将之推到了袁天罡的面前。 秦,有很多种含义。 武士彟写下的这个秦字,代表着以前的秦王,现在的皇帝陛下李世民。 “不知国公所求的是哪方面?”袁天罡看着这个字,沉吟了片刻后,这才问道。 “道长与朝中不少官员相识,应该知道今年许多武德旧臣,接连被贬之事。 老夫也是武德旧臣,此次回京述职,前途难料,故而想问一问自己的前程。”武士彟长叹一口气,丝毫不隐瞒的将心中的担忧和盘托出。 “秦,上半部分与春相同,下半部分为禾。 禾,木也,连起来便是枯木逢春之意。 此卦大吉,国公即便不能再上一层楼,保住目前的官职,却是绰绰有余的!”袁天罡摇头晃脑的开始解字。 “果真?”武士彟听罢,心下大喜。 “那是自然!”袁天罡胸有成竹道。 一个合格的神棍,必须要有自信,却又不能盲目的自信。 袁天罡这番拆字测命,看似没头没尾,毫无根据,但实际上,他是做过不少功课的。 武士彟是武德旧臣,这事人尽皆知,袁天罡自然也不例外。 那么,在大多武德旧臣被贬的情况下,他凭什么断定,武士彟不受牵连,能够保住官位? 这不得不牵扯到,另外一个人——王珪。 王珪和魏征,杜如晦、房玄龄,并称初唐四大名相。 他和魏征一样,起初都是太子李建成门下,但后来凭借着自己的才能,获得皇帝的欣赏,一步步走到了宰相的位置。 这样的人才,自然极得李世民的欣赏。 有一次,李世民召见王珪的时候,突然跟王珪提起了诸葛亮。 当时李世民是这么说的:“亮之为政,开诚心,布公道,尽忠益时者,虽仇必赏,犯法怠慢者,虽亲必罚!” 李世民给了诸葛亮很高的评价,在评价的同时,也隐隐提到了自己应该像诸葛亮学习。 尽忠益时者,虽仇必赏,犯法怠慢者,虽亲必罚! 这是诸葛亮的施政方针,同样也是李世民的用人之法。 袁天罡曾经给王珪算过命,并且算的很准。 两人有了交情,王珪自然不会瞒着好友。 所以上面这段对话,也就传入了袁天罡的耳中。 再看武士彟,这人出身贫寒,起初只是一介商贾,在发家致富后,他突然弃商从戎,当上了鹰扬府的队正。 隋朝大业十一年,隋炀帝命李渊为并州刺史、河东抚慰大使,让李渊屯驻在守汾、晋之地镇压叛军。 李渊初来之时,暂时起居在武士彟的家里,于是和武士彟增进了感情,遂任他为行军司铠参军。 大业十三年初,李渊、李世民父子,见隋朝大势已去,决定乘乱起兵,夺取天下,其中武士彟起到了关键作用。 他力劝李渊起事,别再犹豫,并假托听到空中:有称唐公为天子者。还说自己曾经梦见李渊骑马而登天,俱以手扪日月,并将自己所撰的兵书献给李渊阅读。 李渊大欢,意以自负,并下定决心起兵。 待李渊决定起事后,武士彟又倾尽家财,资助其募兵。 而后的几年,武士彟虽然没有什么大功劳,却一直勤勤恳恳、兢兢业业。 既没有像李孝常那样揽权,也没有跟李元吉一样残害百姓,更为重要的是,他能妥善的处理好,地方士绅和百姓之间的关系,使治下之地,无民怨滋生。 这样的官员,足以称得上是合格的官员。 李世民为什么要大肆打压武德旧臣? 每一任皇帝上位,都要提拔自己的心腹,这只是其一。 其二是武德旧臣中,有许多才不配位者。 《资治通鉴》中,司马光评价李渊说:“然高祖之所以有天下,皆太宗之功!” 这句话自然是不客观的,但也有一定的道理。 比如武德二年的柏壁之战,李渊居然派了一个完全不通兵事的裴寂当主帅,导致唐军大败。 裴寂独自逃回晋州后,李渊居然只是象征性的处罚了对方一下,之后居然再度任命其为主帅,导致了第二次失败。 临阵换将,自然是兵家大忌,可这将根本就不懂打仗,换不换,又有什么关系。 李渊居然只因为裴寂跟他的关系最铁,就坚持让其领兵。 这般任人唯亲,提拔的官员中,自然会有大量不合格的存在。 靠这些人来治国,国家又怎么治理的好? 李世民上台后,自然要把这些蛀虫清理出去。 然而,观武士彟的所作所为,他的才干,显然是配得上目前的位置的。 正所谓用生不如用熟。 结合以上两点分析,袁天罡有很大把握,李世民依然会重用武士彟。 “秦居然还能理解成枯木逢春,这道士胡扯的能力还真的挺强。”许泽轩对于袁天罡的解释不屑一顾,却又有些惊叹于,这人对实事的判断。 作为穿越者,他自然清楚武士彟的前程。 无论是李渊,还是李世民,对于武士彟都颇为信任。 当年有传言说,李孝恭在扬州作乱,李渊第一时间就排除武士彟,担任了扬州都督。 贞观年间,利州都督李孝常借进京朝见之机,和近卫军官刘德裕、长孙安业等“互说符命,谋以宿卫兵作乱”,后来阴谋败露,被唐太宗以“谋反”罪杀死。 此事过后,武士彟就被派去利州担任都督。 从豫州都督调任利州都督,官职虽然有变动,但确实未降。 袁神棍这番话,可谓一语中的,也难怪这家伙,能闯下偌大的名声。 “这家伙究竟是怎么猜出来的?”此时此刻,许泽轩突然有了和这神棍谈心的冲动。 第77章,袁天罡:总感觉你比我更会算命(中) 袁天罡和李淳风共同书写的《推背图》,几乎每一条都能找到相对应的历史事件,把后世之人唬的一愣一愣的,甚至到了21世纪,都有人不断吹捧这本书。 能把神棍这个职业,做到如此出色的地步,许泽轩自然想要跟对方谈谈,就算学不到《推背图》中那忽悠人的精髓,好歹也学些皮毛,将之传承下去,避免自己的后人受骗。 许泽轩想要和袁天罡交流,袁天罡也有同样的心思。 自古以来,五雷天心正法就是传说中的存在。 这就跟道家之人,信任世间有仙人一样。 他们坚信仙人真的存在,也常常会在道藏中书写自己的先辈们,遇到仙人的事迹,可要说谁真的见过,那还真的很难找出一个切实的例子来。 出家人逍遥于世间,一向清心寡欲,可这只是因为世上没有他们想要的东西。 如果世间真有长生之法,传说中的仙人真的存在。 那出家人,或许真的会如修仙小说中那样,为了成仙得道,斗个你死我活。 五雷天心正法,乃是传说中的存在。 不久前,许泽轩在众目睽睽之下,施展了这样的神通。 神仙的传说,终于现出一丝端倪,要说袁天罡一点都不动心,显然不现实。 壁立千仞,无欲则刚。 两人各自怀着心思,都想要从对方身上得到一些什么,说话间自然会往朝对方喜欢的方面靠拢。 再加上有着武士彟这个老油条从中调和,这样的谈话,想不融洽都不太可能。 三人正说着话,门外突然传来一阵脚步声,却是武士彟的夫人杨氏,带着两个婢女,端着些吃食走了进来。 杨氏,出身隋朝宗室,父亲杨达,伯父为隋朝观王杨雄,四十四岁嫁给武士彠,如今育有两女,长女武顺,次女武媚。 唐朝的风气虽然开放,但本质上还是个男尊女卑的时代。 五十二岁高龄的杨氏,眼看着就要到无法生育的年纪,仍没能生出一个男孩,要说心里不着急,那是不可能的。 前些日子,她听自己的夫君说,要请袁天罡来府上算卦,便动了心思,想着让大相师,顺便也帮自己看一看,算算自己究竟能不能生出一个男娃。 对于这事,武士彟也是同意的。 武士彟虽然已经有了武元庆、武元爽两个儿子,但这两个儿子均是纨绔,别说进取,就算守成都不足。 这也是他一直心心念念,想再要一个男娃的原因。 当年他的夫人相里氏,出生小门小户,不会教育子女,而他又忙于公务。 这才导致自己的两个儿子,成了如今这幅模样。 现在他的续弦杨氏,出生高贵,诞下的两女虽分别只有四岁、五岁,但两女的行事作风,却已经有了大家闺秀的影子。 只有再生个儿子,让杨氏抚养、教育,才能守住自己闯下的基业。 “郎君,袁道长,许贤侄,你们谈了这么久,想来一定渴了,老身特意准备些许吃食,你们边吃边聊。” 杨氏一边说,一边吩咐侍女将盘中的吃食摆到三人的案几前。 许泽轩随手拿了块糕点放入口中,但觉入口松软、味道香甜,却是算得上美味,不由称赞道:“婶婶好手艺!” 袁天罡虽是出家人,也跟着附和了几句,直夸得杨氏眉开眼笑。 女人的脸、六月的天,前一刻杨氏还笑的很开心,一转眼的功夫,却又变的愁云惨淡起来。 她突然半掩着脸,嘤嘤哭泣道:“手艺好有什么用?肚子争气才是本事,老身嫁给郎君已有八年,却迟迟未生下男娃,也不知道命里能不能诞下一男丁?” 武士彟见状,一把握住了杨氏的手,好生安慰了一阵,这才转向袁天罡道:“不知袁道长可否为我夫人,再算上一卦?” “贫道虽然能推算人的命运,可若是泄露过多的天机,必然遭天谴,应国公你这不是为难贫道吗?”袁天罡捋着胡须的手微微顿了顿,面露难色道。 名气大的算命大师,都会立下规矩。 什么段位的人,就该有什么段位的排场,这是一方面。 另外,当有些事情,他们心中没底,无法给出答复时,这些规矩也能当做推脱的借口。 “不能破例一次?”杨氏有些不甘心的问道。 “夫人!”武士彟眼见情况不太对,忙打断道,“正所谓无规矩不成方圆,每一行都有每一行的规矩。 道长都说了,泄露太多天机,必遭天谴,夫人莫非忍心为了自己的私心,折道长的阳寿不成?” “这……”杨氏悻悻,但面上仍有不甘之色。 袁天罡见状,眼珠子一转道:“武夫人,今日贫道已开过一卦,确实不能再算,可这里还有一个人会算卦啊。 许道友师从世外高人,连五雷天心正法都能掌握,区区卦术,想来难不住他。” 袁天罡之所以这么说,固然是有安慰杨氏的成分在内,但主要还是想称一称许泽轩的斤两。 他自己算卦的本事是假的,要不就说的云山雾绕,正着理解也可以,反着理解也没问题。 要不就是事先经过调查、分析,有九成以上把握,才会说出口。 但如果许泽轩真的掌握五雷天心正法,那这人的本事一定是真的。 杨氏求卦,事情发生的突然,大家事先都没有准备。 这样的突发事件,正是称量一个人本事的最佳方法。 “袁道长莫要开玩笑,玄学五术山医命相卜,能精通一门便可称大师,小子小小年纪,能掌握一门五雷天心正法,已属不易,又哪里懂得算卦之术?” 历史上,杨氏生了3个女儿,许泽轩自然知道,对方命里生不出男丁。 可这话说出来,不是得罪人吗? 他的来意,可是和武士彟打好关系,若是贸然说出对方生不了男孩,那还不把这家人得罪死了? “无妨,小轩你尽管算就是,即便说错了,伯伯也不会怪你?”许泽轩不想说,可武士彟和杨氏,都想知道答案。 无奈之下,他只能学着袁天罡的样子,让杨氏随便写一个字。 大户人家出身的女子,自然是认字的。 然字一旦写出来,关系到自己能否生下男丁,一时之间,杨氏也有些犹豫。 最后还是袁天罡想了个办法,命人取来一本《说文解字》,让杨氏随意翻开一页,选择那一页中的一个字。 这个方法,立刻得到了杨氏的认同。 她结果丫鬟递来的《说文解字》,随手一翻,眼神扫过书本上的几个字,最后选定了最中间的那个“每”字。 “就这个字!”杨氏提笔蘸墨,写下一个大大的每后,便将之推到了许泽轩的面前,随后满眼期待的看着对方。 第78章,袁天罡:总感觉你比我更会算命(下) “这个字选的好!此卦大吉!”将杨氏推过来的纸翻转180度,当许泽轩看清纸上写的是‘每’字时,立刻出言赞叹。 “怎么说?”杨氏闻言,和武士彟对望了一眼,两者的脸上,皆是浮现出了一抹不解之色。 “我们来看这个每字,上半部分为一撇、一横,是不是像极了人字,巧合的是,其下半部分又刚好是个母字,连起来不正是人母吗? 人母,孩子母亲的意思。 婶婶想要求子,又恰好选中了这个‘每’字,岂非大吉之兆?”许泽轩本不会测字,不过依葫芦画瓢的本事还是有的。 之前袁天罡把秦字,添了几个笔画,拆分为春、禾二字,他就把每字拆分为人、母二字。 现如今,杨氏只生了2个女儿,按照历史应该还有一个孩子。 人母二字,恰好契合了这一点,他自然脱口而出。 “就这么简单?”许泽轩没有袁天罡这么大的名声,他测字得出的结果,即便是对的,也难免惹人怀疑。 在加上他之前极力否认自己会算卦一事,杨氏听后,自是将信将疑。 “玄门五术——山医命相卜,没一样简单的,小侄早就说过,自己不擅长算卦,二位长辈非要让小子试试,小子也只能挑些吉利的说了。”许泽轩无奈的摊了摊手。 “呵呵,你这孩子!”吉利话谁都爱听,杨氏并没有因为许泽轩的胡扯而生气,反而轻轻笑了起来。 然而,当她准备收回捂着嘴的手时,没来由的感觉一阵恶心感涌上心头。 “呕!”杨氏迅速转身,捂着喉咙,做了个呕吐的动作。 “怎么会突然干呕起来了?”上辈子没当过父亲,更没有照顾孕妇的经验,许泽轩一时之间还没反应过来,到底发生了什么。 正当他疑惑间,却见武士彟突然从座位上站了起来,冲到门口,对着三管家吼道,“快,马上去请郎中来!” “干呕、恶心,请郎中……莫非我的嘴开过光,不会这么巧吧?”武士彟一连串的操作,终于让许泽轩明白,刚刚发生了什么。 恶心、干呕,正是怀孕前期,正常的妊娠反应啊! 按照大唐律、国公和国公夫人,是有资格请御医看病的。 不过,确定怀孕这种事,并不一定要御医。 三管家明白这个道理,所以只是就近请了个颇有名气的郎中。 单纯的依靠脉象确定是否怀孕,以及断定胎儿的发育情况,这种事情,只能发生在古装电视剧里面。 怀孕后,孕妇体内的血流量比平常增加20%以上,因此脉搏的跳动会比普通人的有力,这是最明显的区别,因此怀孕的脉象通常是滑脉。 滑脉除可能为怀孕外,正常情况或者某些疾病也可能出现,因此它并不能肯定是怀孕。 青壮年血气方刚,也可能是滑脉。 中医诊断是否怀孕,不能仅仅依靠把脉,而是需要“望闻问切”共同配合,以及被诊断者的状况,如是否停经、停经时间及其他身体状况相结合来判断。 中年郎中先是把脉,随后又仔细询问了一番杨氏的状况,这才得出结论,朝武士彟道喜道:“恭喜国公,夫人这是有喜了!” “有喜了,夫人有喜了!”对于一个极度渴望孩儿的父亲来说,没有比夫人怀孕,更让人高兴的事情。 武士彟在得到郎中肯定的答复后,自然是喜不自胜,当下重赏了这位郎中。 许泽轩虽然和两人的感情还不深,却也发自内心的为他们高兴。 只有袁天罡,神色复杂的看着许泽轩,小声感慨:“许道友不愧是高人子弟,贫道不如也!” “小子早已言明,自己不会算卦,婶婶怀孕一事,纯属巧合,袁道长可千万别当真。” 神棍在这个年代,是受人推崇的,但到了后世,却被许多人所唾弃。 许泽轩虽然不想流芳百世,可也不希望自己留下坏名声,所以并不想给自己添加一个神棍人设。 “既然许道友不会算卦,想来也没有泄露天机、受天谴一说。 贫道这里有三个字,乃是前些日子,一位客人所留,还要劳烦许道友,测算一番。 也无需大费周章,只需像刚刚那样,随便说两句就行!” 袁天罡先入为主,哪里肯轻易相信许泽轩的解释,于是便提议,让对方再算一次。 “随便怎么说都行?”许泽轩没想到袁天罡居然说出了一个这样的提议,如果能解开误会,他倒是不介意多算几次,反正也是胡扯,废不了多少脑细胞。 “随便怎么说都行!”袁天罡肯定的点了点头。 “那好,来吧!”许泽轩挥了挥手,示意袁天罡可以把字拿出来了。 “清风,你且过来。”袁天罡对着自己的道童低语了两句,不多时那道童就从背篓里拿出了三张纸,递给了许泽轩。 许泽轩接过一看,但见纸上写了三个字,分别是“利”、“动”、“惜”。 事实上,袁天罡口中的客人,正是李孝常,这字也是李孝常所写。 当日他一共写了三个字,要让袁天罡测算,可袁天罡早就立下了规矩,每天只帮一个人算一卦,所以只选了其中一个。 李孝常问的是前程,写下“利”,自然是想问这次造反对自己是否有利,事后自己是否能得利。 写下“动”字,则是想确认一下,自己究竟该不该行动。 至于剩下的那个“惜”字,则属于烟雾弹。 正所谓用兵之道、虚虚实实,如果袁天罡真的是铁口直断,能看穿一切,他写下这个字,也好迷惑对方一番。 许泽轩并不知道,这字是李孝常所写,他知识按照脑海中蹦出来的想法,随意解读着这三个字:“利,左禾右刀,左木右金,此人所问的前程,应当在金戈之上。 动,加一笔就是劫,一动不如一静,此人若是动了金戈,怕是有劫难临头。 惜,心出头,共无脚,日已落。这人生出了不该有的心思,想要办大事,可是根脚不稳,最终的结果,就类似那落下的太阳,并不美好! 结合三者来看,这人的前程不佳,甚至前路可以说十分坎坷!” 第79章,无题 许泽轩当然不会测字,以上说辞纯属胡言乱语,然而袁天罡听后,却是吃惊的长大了嘴巴。 因为从字面上看,许泽轩算出的结果,和他自己经过调查后,得出的答案,几乎一模一样。 对方从利字,推测出金戈,这个很好理解,金戈铁马,金戈完全可以代指兵权。 从以往李世民对待李氏宗族的手段来分析,李孝常这次回京,几乎失去了继续掌兵的可能。 这一卦,恰好与事实相符。 再看动字,对方从这个字测出劫难,同样能解释的通。 不久之后,李孝常就会被夺去兵权,从一位掌握实权的大将,被降成虚职,类似的遭遇,对一位官员来说,可不就等于劫难吗? 至于惜字,袁天罡虽然觉得许泽轩说的有些偏差,却也无伤大雅。 在不知道测字人身份的情况下,就能推测中这么多信息,这样的本事,比起他袁天罡看来,不知强了多少倍? 即便三个字中,有一个字说错了,那也没什么关系。 毕竟在测算之前,许泽轩早已申明,他不擅长此道。 “许道友测字的本事,百倍于贫道,贫道不如也!”许泽轩这次胡说八道,非但没有消除误会,反而加深他在袁天罡心中,测算高人的形象。 “我的本事怎么就百倍于你了?”对此许泽轩,满脑袋的问号。 一边问其缘由,一边试图再次无知无畏,向对方证明,自己完全不会测字。 此时的他完全不知道,自己刚才的测算结果,已经由百骑司密探,送入了宫中。 …… …… 皇城、太极宫,李二依旧在埋头批阅着奏折。 皇帝,虽然掌握着天下至高的权柄,但想要坐稳这个位置,并不如想象中那般轻松。 历史上确实出现过许多荒|淫无度的皇帝,也不是每出现一个这样的皇帝,就会造成国家灭亡。 然而,但凡皇帝荒|淫无度,国家政权自然可以维系,不轻易易主的,多半都是因为,这些人能享受祖辈的余荫。 祖宗给他们留下了大量的财富,足以让他们挥霍一生,所以这些皇帝,才能尽情的享受。 李世民当然也希望自己能够多享受一些,可大唐立国才十年,境内的战乱刚刚平息,一切百废待兴,他根本就没享受的资本。 再加上,他希望自己能成为一个伟大的帝王,成为千古一帝,所以在登上皇位后,他一直十分努力,几乎把大部分的精力,都放在了治理国家上。 打开一本奏折,仔细阅读,随后提笔蘸墨,在上面写下自己的意见,就这样重复了一次又一次,直到听闻身边有人靠近,他才缓缓抬起了头,放下手中的笔,面带威严之色道:“何事?” “启禀陛下,百骑司有密奏呈报!”老太监恭敬地行了一礼,快速的将手中的信函,呈了上去。 李世民接过信函,仔细查验了一番上面的火漆,确认火漆完好,这才从旁拿起一把匕首,将之挑开,认真阅读起来。 信函之上,只有寥寥数语,讲的正是许泽轩测字这件事。 因为此时涉及到了李孝常,又有些离奇,所以才会被送到皇帝的案前。 “袁天罡怎么会想起,让许泽轩测字、测的还是李孝常写的字?”读完信函,把之放到烛火旁点燃,李世民感觉有些难以置信,便问起了其中的细节。 “据手下禀告,是因为许泽轩说中了应国公夫人怀孕一事,袁天罡才临时起意,想要再试试其测字的本事。”老太监垂着头,把当时的情况,一五一十的转述给李世民听。 “确认测字之前,袁天罡没有告诉许泽轩,此字是李孝常所写?”李世民再次提问。 “确定没有!”老太监很肯定的点头。 “这倒是奇了?莫非这世上,真有人能测算命运不成? 否则光凭三个字,怎么就能推测出这么多的信息?” 李世民清楚李孝常会造反,袁天罡不知道。 由于存在着信息差,所以两人的分析,有比较大的出入。 在李世民心里,许泽轩根据利、动、惜三字,推算出的结果分别是: 利——金戈,暗指李孝常起兵造反一事。 动——劫,预示着李孝常造反会失败。 惜——心出头、共缺足、日已落。 心出头说的是李孝常生出了不该有的心思。 共缺足、指的是李孝常一身根基,都在李氏身上,没有属于自己的势力、立足不稳。 最后那句日已落,则是道出了此人造反的下场。 “这位许县男本事是有的,至于是不是能推算命运,这就不是老奴该知道的了!”百骑司密探,虽是皇帝的爪牙,一生为皇帝服务,但这并不代表,最后就一定会善终。 有些秘密,如果皇帝不想让外人知道,而你却知道了,那么不好意思,你要面对的,多半会是死亡。 老太监能顺利的活到这把年纪,自然清楚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也知道怎么样回答,才能让皇帝满意。 “嗯!”李二似乎对老太监的答案很满意,点了点头,又问道,“除了测字准之外,许泽轩还有什其他异常?” “除了一再否认自己会测字之外,倒是没什么异常,不过许县男似乎格外喜欢武家的小娘子。”老太监想了想后回答道。 “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许家小子恰好到了成婚的年龄。 少年人幕艾,武家和武家又是世交,倒也算得上门当户对。 前几日,朕似乎听人说,许家小子于茂公(徐世绩)闺女八字不合,没能成好事。 若是他喜欢武家小娘子,朕或许可以成人之美。” 不管许泽轩是不是真有给人算命的本事,光是他那一身的才华,李世民就觉得很有必要拉拢一下。 下旨赐婚这种事情,惠而不费,当年他父亲李渊在位时,就用这种手段拉拢了不少人。 “陛下怕是误会了,武家小娘子才四岁,尚未到婚配的年龄。 见陛下之前,老奴听手下禀告说,许县男曾多次夸武家小娘子聪慧,还说多次提到,愿意传授小娘子一些本事。 老奴猜,他或许是动了收徒的心思?” 第80章,李二的安排 “收徒倒是没问题,只是这武家小娘子,恐怕是没机会跟在他身边学习了!”李世民听罢,轻轻摇了摇头。 身为皇帝,一言九鼎,他能说出这样的话,自然有他的道理。 虽然目前李孝常还没发动兵变,但此人想要造反一事,早就被他所得知。 他通过杀兄囚父这种方式登上皇位,且登基之后,进行了大规模的改革——改组中枢、精简全国官员、将宗室降级、逐步削弱宗室的权利。 这些举措,必然会损害一部分人的利益。 从原先的官员,被贬为平民,从一个手握实权的大将军,降低为一介富家翁。 这些人,或已经被剥夺了权利,或和李孝常一样,即将被剥夺权利。 他们之中,必定会有一部分人心生不满,甚至生出造反的念头。 与其今后时时刻刻都要防备这些人,倒不如给李孝常一些时间,靠着他的影响力,把这部分人集中到一起。 老鼠躲藏在暗处,想要抓住很难,只有让它们主动跳出来,才能做到一网打尽。 正是出于这样的考虑,李世民才迟迟没有行动,否则早在李孝常进京之时,他便让人把危险扼杀在摇篮中了。 至于为什么李孝常造反,许泽轩就没法教徒弟,这就不得不提到战后的安抚工作。 如何对应李孝常造反,李世民已经做了万全的准备。 解决造反事件后,什么人该杀、什么人该关,什么人该放,之前由李孝常所掌控的利州,应该派什么人去处理后续事宜,他也已经有了决定。 武士彟,便是他选定处理利州之事的人选。 官员离京赴任,其家眷必定会随行,如此一来,武媚娘又哪里有时间,去学许泽轩的本事? “洪城,你说朕让许小子错过了一个徒弟,是否应该补偿他一番?”轻轻摇了几下头后,李世民突而又朝老太监发问。 “老奴只知雷霆雨露皆是君恩。”老太监低着头,给出了一个十分公式化的回答。 “朕问你这样的问题,无异于问道于盲。”李世民颇感无趣的摸了摸鼻子,老太监给出了一个模棱两可的答复,决定还得他自己来做。 在他心里,当然是要补偿一下许泽轩的。 让其失去了徒弟,只是一个借口,主要原因,还是得归结到上次献纸之事上。 自从廉价的纸张,出现在长安城后,长安城书籍的价格,比原来足足便宜了2成,并且还有进一步下降的趋势。 数百位寒门士子,因此得以读上书。 大唐缺读书人,但多几百个读书人、少几百个读书人,根本无关紧要。 李世民的眼光,要比许多人都长远。 他看到的不是多几个百读书人,而是未来的某一天,寒门能够和世家门阀分庭抗礼的希望。 许泽轩给了他希望,他却无法回报对方,自然想着从其他方面做些补偿。 让其加入军队,在平定叛乱的过程中出一份力,从而获得封赏,就是李世民给出的补偿。 “传朕旨意,封许泽轩为折冲都尉,调入右武卫。” …… …… 李世民的这道圣旨,下的比较突兀。 按照规矩,许泽轩没有立下功绩,是不能得到折冲都尉这个官职的。 不过,他之前献上省柴灶和盘炕之法时,朝廷曾赐下宣义郎一职。 宣义郎是文散官,没有实权,但却代表着许泽轩已经有了做官的资本。 初唐时期,虽分文武,但文武之间的界限,远没有后面几个朝代分的那么清楚,加上从宣义郎调任折冲校尉,属于平级调动。 因此,三省六部的官员,并没有对这道旨意表示异议。 圣旨顺利发出,并在第一时间,送到了文水县男府上。 “恭喜小郎君、贺喜小郎君,荣升折冲校尉一职。 我大唐以军功为最,想要建功立业,最快的方式就是在马上博取功名。 此次小郎君被调入右武卫,想必用不了多久,便能再次高升!” 二虎的恭维话,一直在耳边回荡,但许泽轩却开心不起来。 他怎么也想不通,李二陛下为什么会突发奇想,将自己调入右武卫。 虽然右武卫的最高统帅是程咬金,有着这么一位靠山,应该没人会为难自己。 可作为一个以享受生活为终极人生目标的穿越者,他对进入军队,是一点兴趣都没有啊! 如今,他已经有了爵位,也初步建立了属于自己的人脉。 自保的本钱,或许还不是那么充足,但他背靠宿国公、翼国公、琅琊郡公,以及应国公,在加上之前凭借《三字经》闯出的名声,以及拥有五雷天心正法这样的大杀器。 除非皇帝,又或是大唐最为顶尖的家族,其他人已然不敢随便动他。 只要安安心心的挣钱,顺便靠着后世的知识,略微提高一下大唐的生产力,他就能完成自己定下的小目标。 可事情为什么那么突然,李二陛下,怎么就把他召入军队了呢? 许泽轩很想跟李二说不,但又没有足够的勇气抗旨,在生了几个时辰的闷气后,最终还是不得不收拾行李,前往右武卫报道。 …… …… 古时候的军队,和现代的军队,有很大的区别。 现代的军队,动不动就拉练,几乎每天都要操练。 可古代不一样,比如初唐时期,实行的是府兵制。 士兵们平时为耕种土地的农民,农隙训练,战时从军打仗,府兵参战武器和马匹自备。 经常训练的军队,自然要比不常训练的军队战斗力来得强。 古人也不是没有意识到这一点,然而一旦训练,人的肚子就会饿,对食物的需求就会增加。 唐朝为什么会实行府兵制,府兵制的好处是什么? 答案有很多,但绕来绕去,都绕不过节约开支这一项。 许泽轩穿越到唐朝,已经有几个月,对于一些基本的常识,也有了了解。 所以他知道,除非战时,一般来说军队是不用训练的。 然而,当他走进右武卫的军营时,却发现右武卫中,有着不少正在操演的士兵。 “怎么这么多人在训练,莫非要打仗了,情况似乎不妙啊!” 进入军营的那一刻,许泽轩的心底,便涌出一股不祥的预感。 第81章,松一口气 心中惴惴,许泽轩忍不住朝带路的兵丁问道:“敢问这位大哥,今日可是我右武卫例行训练的日子?” 那兵丁有些受宠若惊道:“可不敢当都尉大哥之称,某家姓邓,排行第六,都尉称呼某家邓老六便是。 我右武卫乃是禁军,平日里训练的倒也算勤快,差不多三到五日,就会操练一次。 不过平日里,这校场之上,可不会有如此多的兵丁。” 许泽轩虽然得了个折冲都尉的官职,可他对于右武卫的情况,基本上属于两眼一抹黑,因此邓老六解释的很详细。 右武卫的主要职责是镇守京都,以及轮值戍边。 平日里,军中的将士,要值班、要休息,每过一段时间,还要被派去镇守边疆。 他们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的本职工作,再加上操练费粮,故而他们训练的间隔时间会比较长。 今天之所以会有这么多人在校场训练,纯粹是因为,朝廷即将对梁国发动战争。 大战在即,军队即将开拔,很多事情都被抛到了一边,哪怕不是为了立功,只是为了自己的性命考虑,被选中的将士,也要老老实实接受的训练,增强自身的战力。 “士兵们都在训练,陛下却在这个时候,把我调入右武卫,不会是想让我跟着去打仗吧?”听完邓老六的解释,许泽轩心中那不妙的感觉,愈发强烈起来。 二人一个说一个听,不知不觉便来到了程咬金的帅帐前。 到了这里,邓老六便完成了上级交代的任务,告辞而去,把许泽轩独自留下。 程咬金的帅帐门口,站着他的两位亲兵——程十九和钱五。 许泽轩和这两人很是熟悉,朝二人笑了笑,便欲往帅帐中走,却被二人伸手拦下。 “来者何人?报上名来!”程十九黑着一张脸发问。 一旁的钱五,更是已经抽出了腰间的短刀,似乎只要许泽轩的回答有任何差错,他便会将兵刃,刺入来人的胸膛。 被人这么一喝,许泽轩先是一惊,随后迅速意识到,自己已经到了军中。 到了军中,就应该遵守军中的规矩,程咬金让家将安排这么一出,恐怕就是要提醒自己这一点。 想通了缘由,他当即改变了态度,行了个军礼,恭敬道:“下官右武卫折冲都尉许泽轩,奉旨前往右武卫报道,还请二位通禀一声。” “可有堪合?”钱五收回了兵器,冷冷问道。 “有的。”虽然早在入营之前,就已经被人验了一遍,但许泽轩还是十分识趣的再次递上了堪合。 程十九一把将之夺过,扫了两眼,这才撂下一句‘等着’,大步走入了帅帐中。 一套流程走完,许泽轩终于顺利的走进了帅帐,见到了程咬金。 “下官折冲都尉许泽轩,见过大将军!” “没叫程叔,领悟能力不错。”程咬金捋着胡须,满意的看着眼前的少人年。 “大将军都提示的这么明显了,下官哪还敢犯错。 若下官执迷不悟,依旧不改口,大将军的下马威,怕是还会继续。 小子不担心自己的性命,却也不想被棍棒加身,凭白吃一套杀威棒。” 立威就要立全套,只有这样才能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 今日,许泽轩遇到的统帅是老程,犯了错或许还只会吃军棍。 他日,若是遇到其他主帅,犯了错就可能被杀头。 以许泽轩对程咬金的了解,如果自己不马上改口,带入军人的角色,一套棍棒绝对跑不了。 而且被打之后,你还不能生气,得感谢老程。 因为他这么做,确实是为了你好。 “嘿嘿,还算有些眼力见,也难怪陛下把你调入右武卫,凭白送你一份功劳!”程咬金爽朗的笑了几声,指了指帐中的案几,示意许泽轩落座。 没弄清楚皇帝把自己调来,到底是为了什么,许泽轩哪里有心思落座,直接来到程咬金面前,问道:“大将军可知,陛下突然将下官调入右武卫,所谓何事?” “自然是为了对付李孝常。”程咬金捋着胡须道。 “对付李孝常,莫非他马上就要造反了?”如果许泽轩面前坐着的是其他人,他或许不会这么直接的把心里话说出来,但他面前之人是老程,这就没必要刻意去隐瞒的了。 “你小子果然测算出来了!”程咬金意味深长的看了许泽轩一眼,幽幽道。 “测算出什么了?”许泽轩一脸懵逼。 “你小子还想藏着掖着? 昨天袁天罡让你测的那三个字,正是李孝常所写。 而你测算的结果,又恰好和事实完全相符,半点不差。 适才,老夫只是提到了李孝常,并没有说他会造反,而你小子却脱口而出。 这不是测算出来,又是什么? 李孝常造反一事,本来是机密。陛下调动的人手,也都是他的心腹。 本来,你是没资格参加的,可你既然都算出来了,再瞒着你,也就没什么意义了。 故此,陛下才会把你调入右武卫,让你参与平叛。” 程咬金将事情娓娓道来,许泽轩却是听的目瞪口呆,他万万没想到,自己胡乱测算的字,居然会引发这样的后果。 “听大将军话里的意思,这次平叛,陛下交给了大将军负责。 也是因为这个原因,右武卫将士,才会在最近几日频繁操练?” “没错!”程咬金赞许的点了点头,而后又接着道,“此次讨伐梁师都的主帅,虽然还没有对外公布,但人选早就定了下来,乃是殿中少监薛万钧。 薛万钧不属于我右武卫,自然不会统帅我右武卫的兵马。 至于营中将士,都在传他们要随军出征,讨伐梁师都,这只是老夫和陛下,为了不打草惊蛇,步下的障眼法而已。” “不去打仗就好!”听完程咬金的解释,许泽轩总算松了口气。 唐灭梁师都之战,唐军虽然大胜,可涉及战争,哪里会不死人。 比起加入这场战争,在长安处理李孝常造反一案,明显要安全的多。 第82章,风乍起 见程咬金、熟悉军务、认识下属,工作一项接着一项。 忙碌中,时间总是过得很快,不知不觉,夕阳已经西斜,军营外也传出了沉闷的鼓声。 这不是要求军队集结,而敲响的集结号,而是长安城每天都要敲的净街鼓。 此鼓每日一更三点开始响起,共敲八百下,鼓声一结束,就代表宵禁开始。 宵,是夜晚的意思,禁,是禁止的意思。 宵禁连起来,便是夜晚禁止通行之意。 古装电视剧中,常常会有客人夜上青楼的桥段,这在初唐时期是不存在的。 因为《唐律疏议》犯夜条律中规定,除非公家因紧急事务出行,百姓遇到婚丧嫁娶,或家中有人得了病,否则宵禁期间,在街上游荡,按律得笞打四十。 为了不被鞭子抽,即便有人想要上青楼,也不会选择夜间上门,而多半会提前出去。 唐诗《秋夜吟》前两句:“六街鼓歇行人绝,九衢茫茫空有月。” 描绘的就是唐朝夜晚宵禁之后的情形,繁华的长安城,行人绝迹,九衢茫茫的景象。 没有“夜场”,更没有“户外活动”,黄昏后必须回家。 所以唐诗中有很多“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的孤寂无眠,或者是“可怜九月初三夜,露似真珠月似弓”的独自思索,却很少出现宋词中东风夜放花千树。更吹落、星如雨。宝马雕车香满路。凤箫声动,玉壶光转,一夜鱼龙舞”的夜间繁华情形。 “咚~咚~咚~”沉闷的鼓声,在整个长安内回荡。 负责治安的金吾卫兵士,开始敦促小贩、城中居民各自按时出城或回家。 街上的大多数人,都行色匆匆,着急往住处赶。 然而,这世间总有一些例外。 别人都是在往回赶,李孝常却选择在这个时候出门。 没有香车宝马,没有前呼后拥,身上的着装,也不再透着富贵气,今日的李孝常,显得格外低调。 稍显破旧的牛车,慢悠悠的从府邸出发,恰好在净街鼓结束前,来到了一处偏僻的小巷子前。 此时明明是冬天,大部分鸟儿都已经迁徙到了南方,但当他的牛车,来了这小巷子口时,却能够听到断断续续的杜鹃叫声。 “咳咳咳!”听到声音,李孝常立刻用剧烈的咳嗽声回应,还顺手从牛车内拿过一个包袱,丢了出去。 待作完这一切,他才吩咐车夫继续驾车前行。 等他的牛车消失在巷子口时,黑暗中突然钻出两个蒙面人。 二人蹲下身子,先检查了被丢在地上包袱的布料,随后又打开包袱,看了眼包袱内的信物,待确认无误之后,这才对望了一眼,重新钻入了巷子中。 接头暗号核对无误,接下来李孝常没再遇到异常,十分顺利的来到了巷子内的某个小院前。 此时,这小院的门口,已经停了好几驾样式各异的牛车。 牛车的模样普遍破旧、不起眼,但牛车附近站着的侍卫,却各个高大健壮、杀气腾腾,一看就不是易于之辈。 “咕噜噜~”听到车轮滚动的声音,这些侍卫的脸上,立刻露出了警惕之色,他们把双手按在了腰间的兵器上,却并未有其他举动。 李孝常不是第一次来这个地方,早已知道应该如何行事。 他在牛车停下之前,于车厢中换上了一套黑衣,又取出一个巨大的斗笠戴在头上,也不和这群侍卫打招呼,自顾自的就跳下了车,推门而入,踏入了小院之内。 小院坐落在偏僻的小巷中,这里人迹罕至。 小院的外表和周围的房屋一样,很是残破,但越往里走,内部的装饰越是精致。 金丝楠木的大梁,柱子上雕刻着精美的图案,玉质的茶具,就连香炉中的熏香,也是此时最贵的龙涎香。 李孝常到的时候,厅堂内已经坐了五人。 这些人也和他一般,头戴斗笠,穿着一身黑衣。 没有小厮服侍、没有侍女端茶送水,五人就这么静静的端坐着。 李孝常是最后一个到的,他进来后,原本静坐的五人,透过斗笠互相看了一眼,随后不约而同的激活了座位旁边的某个机关。 “格楞楞~”伴随着阵阵机括的响动声,暗门被打开,一间密室出现在众人的眼前。 几人纷纷起身,鱼贯而入,李孝常也没犹豫,紧跟其后。 确认密室的门,已经关牢,众人才各自脱下了身上的黑衣,取下斗笠,露出了本来的面目。 在场一共6人,除了李孝常之外,其余分别是右武卫将军刘德裕、统军元弘善、左监门将军长孙安业、滑州都督杜才、独孤家族的独孤怀恩。 他们之所以会在黄昏时分齐聚此地,都是因为得了独孤怀恩的传信。 独孤怀恩,西魏的八大柱国之一独孤信的孙子。 他的姑姑,独孤信的四女,嫁给了李虎的儿子李昞,生了唐高祖李渊。 李渊称帝后,封母亲为“元贞皇后”,对于母亲的这位侄儿,也是恩遇有加。 不过,独孤怀恩这次之所会加入了李孝常清君侧的队伍,并非因为什么君之视臣如手足,臣视君如腹心,更多的是出于他自己的野心。 “怀恩,今日把我等找来,究竟所谓何事?”眼下举事在即,几人聚在一起容易暴露,李孝常自然是想要尽快把事情处理完。 “所为何事,还不都是因为你?”独孤怀恩的脸上,充斥着怒其不争的表情。 “我?”李孝常回忆了半晌,都没想到自己哪里出了问题。 “前些日子,你在袁天罡那里,写下了利、动、惜三字,希望其为你测命,可有此事?”独孤怀恩质问道。 “确有此事,此事有何不妥,与你将我等唤来,又有什么关联?”李孝常依旧不解。 “有人从你写下的三字中,推测出你要造反,你说这事大不大。”独孤怀恩也知道,责怪并不能解决问题,所以并没有过多的责备李孝常,而是很快就说出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什么,居然有此事?那人如今在何处,我等之事,可曾走漏了风声?”李孝常一听,脸色瞬间变得惨白,惊得一下子从座位上站了起来。 周围几人,也都是面色剧变。 造反一事,属于绝对的机密。 如果他们暗中发动,还有几分成功的希望。可一旦被人察觉,失去了主动性,双方兵力悬殊,在李二的主场,想要动李二,他们连半分的胜算都没有。 “若是消息走漏,老夫早就想着逃命,哪里还有工夫和你们商议事情?”独孤怀恩有些庆幸道,“袁天罡也是相术大师,有着自己的判断。二人各执己见,谁也说服不了谁,事情暂时还没有扩散出去。 不过,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事情一旦传开,我们必然万劫不复,所以我们的行动,必须得提前!” “以我们目前的实力,只能效仿玄武门之变,等李世民出宫时,才有机会动手。提前发动,不但不能成事,反而会让我等陷入万劫不复之地!” 长孙安业第一个反对,他之所以会选择跟随李孝常,是为了得到更大的权利,而不是为了送死。 “没错,若是能找到动手的机会,我等早就动手了,何须等到今时今日。”刘德裕支持长孙安业的观点。 “提前行动风险着实太大。”杜才也发表了自己的意见。 “若是我有办法,让李世民出宫呢?”独孤怀恩早就料到众人会持反对意见,也知道这些人提出反对意见的原因,很快就在自己之前的观点上,补充了一些内容。 “出宫?武德九年,李世民登基之初,便遭遇了数次刺杀。 虽然那些刺客,连他的一根头发都没碰到,却让李世民成了惊弓之鸟,轻易不敢出宫。 身为皇帝,他不可能一直待在皇宫大内,可至少短期内,我们很难找到机会。 怀恩兄如何断定,他近期会出宫?”李孝常颇为好奇道。 “我听人说,安邑县公裴矩病重,就连御医都束手无策,私下里曾委婉的告诉裴矩的家人,说安邑县公很难熬过今年。 你们说,若是裴矩死了,李二他会不会出宫?”独孤怀恩淡淡道。 “李世民通过杀兄囚父登上大宝,得位不正,如今他虽登基一年有余,但民间对他的非议从来没有停止过。 这次长安城提前霜降,就有人说是上天对他的惩罚。 一年多的经营,根本无法抹除太上皇在百姓心目中的地位。 他的皇位,算不得太过稳固。 裴矩历仕北齐、北周、隋朝,在武德年间,也颇受太上皇重视。 无论是出于真心也好,为了做做样子,收买人心也罢。 裴矩这个级别的官员亡故,他作为皇帝,肯定会表示一下。 若是两三年后,他或许不会亲自参加裴矩的葬礼,只会下一道圣旨,来安抚裴家人的心。 可如今还是贞观元年,依老夫之见,他有七八成的可能会出宫。”刘德裕摸着胡须分析道。 “李世民此人,极为擅长收买人心。 魏征、王珪、薛万彻,原来都是太子的死忠,如今却转投了他的麾下,皆是其擅于收买人心之故。 老夫以为,裴矩亡故这种能像天下人展示君臣情谊的事,他李世民一定不会放过!”长孙安业略微思考了半晌,说出了自己的见解。 “几位长辈分析的在理,可谁能保证,裴矩会在这几天亡故?”元弘善是这些人中,最年轻的一个,若非他是刘德裕的外甥,本身的职位也凑活,怕是都没机会坐在这里。 “年轻人终究是年轻人,心不够狠,手段不够辣! 若老夫没有猜错的话,在我们聚会之前,怀恩兄已然派人动手了吧?”杜才面上的笑意很浓,全然不把一条人命当回事。 “已经动手了?”元弘善闻言,微微一惊。 他能有今时今日的地位,并非完全依靠舅舅的照顾、祖先的余荫,本身也具备了一定的能力。 若是要他毒杀的,是一介平民,又或者地位不高的官员,他一定二话不说,立马就行动,但那人可是裴矩! 裴矩出身河东裴氏,算是名门子弟,又有安邑县公的爵位在身,这样的大人物,居然说害就害,这些人果然胆大包天。 “行了别多想,自古成大事不拘小节!裴公已是八十高龄,本就没多少天可活。 在死之前,能为我们做一些贡献,也算死得其所!”刘德裕拍了拍自己外甥的肩膀,小声安慰了两句,随即又转身对众人道,“怀恩兄替我们解决了李世民出宫的难题,大家所担心的事情,已经不复存在。 清君侧一事,事关重大,且宜早不宜迟,晚一刻举事,我们就多一刻的风险。 老夫先表个态,同意怀恩兄的提议!” “我同意舅舅的观点!”元弘善跟着点头。 “老夫也没意见。”杜才略微思索了一阵,也表示赞同。 “此事可行!”长孙安业也没有意见。 现场唯一没有表态的,只剩下了李孝常。 身为这次清君侧事件的主要策划者和行动者,李孝常的意见,无疑是很重要的。 在场的5人,齐刷刷的把目光,凝聚到了他的身上。 李孝常似乎很享受这样的目光,并没有马上回答,而是摸着胡须,沉吟了半晌,最终才缓缓点头,举起面前的茶碗,狠狠朝地上一摔,大声道:“干他娘的!” “干他娘的!”其余几人闻言,呵呵一笑,同样拿起面前的茶碗,狠狠摔在了地上。 …… …… 夜色已深,除了巡逻偶尔经过的兵丁以及更夫外,长安城的街道上,几乎空无一人。 之所以有几乎二字,是因为此时此刻,街道上还站着一个人。 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些人是有特权的。 特别是古代封建社会,这种特权现象尤为普遍。 唐律规定,任何人不得无故夜开坊门,有擅开者徙三千里,却又说三品以上者,可以破例,为他们开坊市的侧门。 身为独孤家目前的家主,大唐考城县开国公的独孤开远,他显然能够享受特权。 长安城地处北方,冬季十分寒冷,如果不是为了表达对对方的重视,以独孤开远的身份,根本不用在此夜深人静之际,冒着寒风,独自站在街头。 但他既然这么做了,自然有他要这么做的道理。 古人在见识方面,或许比不上现代人,但论起智商,并不比现代人差多少。 尤其像是独孤开远这种庶子出身,却能一步步爬到家主的位置,还能挣得一个县公爵位的人。 第83章,收网 “咕噜噜~”木质的车轮,倾轧在坚硬的石板路上,声音并不刺耳,但眼下整条街道都是空空荡荡的,一点风吹草动,就能引起巡逻士兵的注意。 黑夜中,一辆牛车肚子在街上行进,金吾卫自然要上前盘问一番。 很快,就有兵丁朝着牛车所在的方向靠拢。 然而,这些人还没来得及上前盘问,就看到独孤开远,出现在了牛车面前。 “停!”金吾卫负责管理长安城的治安,少不了和官员们打交道,带队的巡街左中候,一眼就认出了牛车前的考城县公独孤开远,立刻挥手喝止手下的兵丁。 如今的独孤家族,早已不是百年前那个,连掌权者都要忌惮三分的强大门阀,但再怎么不济,也不是他一个小小八品官,可以惹得起的。 于公,独孤开远乃是堂堂开国县公,即便深夜出现在街头,也不触犯大唐律法。 于私,他一个小小的八品官,根本没有资格过问开国县公之事。 且自古以来,贵族之间从来就不缺少龌龊事。 能让开国县公,选择在夜深人静之时做的,一定不是什么好事。 如果看到了什么不该看到的,今夜巡逻的兄弟们,怕是连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我们走!”只是微微思索了片刻,巡街左中候便十分果断的下达了后退的命令。 “哗啦啦~”得到命令后,众士兵迅速散开,空空荡荡的大街上,重新归于平静,方圆数百米内,只剩下了一人、一车。 “适才老夫听到了脚步声,可是金吾卫?”金吾卫虽然没有上前盘问,但是行进时引发的动静,还是惊醒了在牛车内小憩的独孤怀恩。 “回郎君的话,刚刚确实有金吾卫靠近,可族长出现后,那些兵丁就散去了!”车夫把头探入车厢内,小声禀告道。 “独孤开远,他怎么会出现在这里?”心中刚刚闪过这个念头,耳边突然传来了“咚”的一声,独孤怀恩下意识的掀开帘子,探头朝外看去,但见前一刻还再跟自己说话的车夫,此时已经倒在了地上,正捂着脖子痛苦的哀嚎。 汩汩的鲜血,不断从他的指缝间渗出,车夫的哀嚎声越来越弱,只是维持了几个呼吸的时间,便一头栽倒,彻底断气。 “独孤开远,你这是作甚,无缘无故,为何杀我的车夫?”独孤怀恩双目圆睁,怒气冲冲的指着手持利刃的独孤开远。 从小到大,他从来没有把独孤开远放在眼里。 即便在这几十年里,独孤开远凭借一己之力,为独孤家化解了许多次危机。 即便对方已经获得了大多数族人的认可,荣登独孤家族长的宝座,独孤怀恩也从来没有改变过自己的看法。 无论对方做了什么,在他的眼里,独孤开远始终只是个血脉低贱的庶子。 庶子岂能和嫡子相提并论? 可他万万没想到,自己没去招惹对方,对方居然率先挑衅起了自己。 “无缘无故? 哈哈哈哈,独孤怀恩,你太看得起自己,也太小瞧天下人了。 莫非你以为,你今日的行踪,没有其他人知晓吗? 莫非你以为,自己所谋划之事,能瞒得过天下人吗?”独孤怀远面上带笑,眼神中却一丝笑意也无,他的双眼一片冰冷,时不时还有一抹杀气闪过。 “你……你这话是什么意思?”独孤怀恩今天见的人,与那些人谋划的事,都是见不得光的,一旦暴露,他必定会陷入万劫不复之地。 心中的隐秘被人戳破,他自然慌张。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我的话什么意思,你自己心里清楚。”独孤开远从怀中掏出一块白色的帕子,将手中长刀上的血迹抹干净,随即一步步,缓慢却又坚定的朝着独孤怀恩靠近。 “我到底做错了什么,就算你要杀我,也要让我做个明白鬼。”独孤怀恩年纪比独孤长远要轻,可身手却比后者要差上许多。 他久居长安,缺乏锻炼,而独孤长远,却经常带兵,在沙场征战。 此时此刻,独孤怀恩尚未离开车厢,唯一的出口又已经被对方堵住,面对步步逼近的独孤开远,他只能不断往后缩。 “危害家族,密谋造反,不知这个原因,够不够让我杀你?”说话间,独孤开远手中的刀,已被高高举起。 明晃晃的刀刃,在月光的照射下,显得愈发冰冷、肃杀。 “别杀我,我之所以这么做,都是为了家族。”此时再问对方从何得知消息,已经毫无意义。 家国天下,古人对家族的重视,要远远高于国家,独孤怀恩这么说,就是在变相的求饶。 “为了家族?”独孤开远冷笑一声,不屑的瞥了对方一眼道,“莫非你还没有放弃年轻时的那个梦,还想着恢复我独孤家在西魏时的荣光?” “有何不可?” 南北朝时期,独孤家族的势力极为庞大,宇文泰能够掌权,就离不开他们的支持。 把独孤家族经营成爷爷独孤信掌权时一般强大,一直以来都是独孤怀恩的梦想。 “呵呵,你只惦记着那时候独孤家的风光,可曾想过祖父他老人家,晚年为何过得那么凄凉?”独孤开远轻轻叹了口气。 身为族长,他又何尝不想壮大自己的家族,但爷爷的例子摆在面前,由不得他不谨慎。 独孤家族的创始人——独孤信,是西魏的八大柱国之一,历任西魏的河内郡公、太子太保、大司马,后进位至柱国大将军,位居宰辅,即使西魏政权把持者宇文泰,也对他忌惮三分。 独孤信早年权倾朝野,但最后却不得善终,归根结底就是因为势力过于庞大。 自古以来,狡兔死走狗烹、飞鸟尽良弓藏的典故比比皆是。 一个家族、一个势力集团,若是强大到可以对掌权者产生威胁,那就势必会成为掌权者打击的对象。 当年宇文泰是这么做的,后来的杨坚、杨广也没有手软,如今的李世民,更是在想方设法的削弱世家。 西魏末年,强大的独孤家族,在宇文泰的打压下,差点一蹶不振。 若非独孤信长女成为北周明帝宇文毓的皇后,四女成为唐朝开国皇帝李渊的母亲,七女独孤伽罗,又嫁给了隋文帝杨坚当皇后。 三位姑姑,嫁了三个皇帝(包括追封的皇帝),给独孤家续了三口气,以当时家族人才凋零的情况,怕是早就没落了。 活生生的例子摆在面前,独孤怀恩居然还梦想着恢复祖先的荣光,当真是愚不可及。 如今的独孤家,已经不是当年的独孤家,再也经不起折腾。 正因为如此,独孤开远得知此事后,才会冒着严寒,在此处等了独孤怀恩半个时辰。 独孤怀恩歇斯底里道:“精明的皇帝,自然不允许出现过于强大的家族,所以我才会选择李孝常。 李孝常此人好大喜功,自己又没多少本事,一旦他当政,就是我独孤家的机会。 换皇帝的事,宇文家能做,表哥杨坚能做,表哥李渊能做,为何我做不得? 当年李渊问我,‘弟姑子悉有天下,次当尔邪’时,我就把这话当真了。 开远,你若肯帮我,等我登上皇位,这天下必有你的一半!” “原来你不单单是想要恢复家族的权势,还想更进一步,那我就更留你不得了!” 隋朝末年长时间的动乱,早就让天下的民心思安。如今李唐一统天下,即便有人举旗造反,也不会有多少人跟随。 独孤怀恩异想天开,想要做皇帝,这种行为,简直就是把独孤家族往火坑里推。 身为一族之长,他独孤开远绝对不容许这样的事情发生。 话到此处,他终于不再犹豫,举着的刀,于这一刻落下。 “噗嗤!”白刀子进红刀子出,鲜血再次染红了长刀。 独孤怀恩被捅了个透心凉,到死都没弄明白,独孤开远作为自己的族人,为何坚持要杀自己,而不是选择帮助自己。 …… …… 长安城,太极宫。 夜色已深,李二陛下却仍未安歇。 满满当当的奏折,堆在他的案前,他似乎视若无睹,一心一意的临摹着字帖。 一手漂亮的飞白体落在纸上,乍一看,就让人觉得赏心悦目。 也不知临摹了多少个字,宫门外终于有急促的脚步声传来。 李世民轻轻吸了口气,放下了手中的狼毫笔,正襟危坐,抬头望向了正前方。 “陛下,有消息了!”说话之人声音苍老,又略显尖锐,正是那老太监洪城。 “呈上来吧!”李世民紧了紧身上的皮裘,淡淡吩咐道。 “是!”老太监应了一声,迅速把情报递了上去。 那日,李二知道许泽轩测算的结果后,便心生一计,暗中命人把这测算结果,告知了嫌疑非常大的独孤怀恩。 独孤怀恩知道这消息后,果然中计,即刻联络了包括李孝常在内的所有同谋。 这一联系,就让百骑司顺藤摸瓜,将暗中隐藏的老鼠,一一找了出来。 现在,李二手上的这份情报,记录的便是此次造反的参与者。 刘德裕、元弘善、长孙安业、杜才,都属于有头有脸的人物,除了他们,这份名单中,还有其他官职较低,却同样准备参与到叛乱中的人。 “李孝常向来于朕疏远,此次朕欲降他的爵,收他的兵权,他要造反,倒也勉强有几分理由。 可这长孙安业,他凭什么造反。朕自问从未亏待于他,即便他嗜酒如命,不务正业,朕也给了他顺义门监门将军的职位,他究竟还有什么地方不满意的?”看完名单,李二颇为气愤道。 “人心不足蛇吞象,陛下欲以真心换真心,有德君子自然感恩戴德,竭尽所能报之。 但这世上、这朝廷内,不可能都是有德君子,总少不了狼心狗肺之辈。 这样的人,即便是三皇五帝再世,他们同样会心生反意。”老太监小声宽慰道。 “狼心狗肺之辈,这话说得好。 区区一个长孙安业,朕不在乎。 怕只怕朕动了长孙安业后,观音婢会伤心。”李世民放下手中的名册,叹了口气道。 老太监道:“皇后娘娘与那长孙安业,虽有兄妹之实,却无半点兄妹之情。 而和陛下,却是青梅竹马,恩爱非常。 于情于理,娘娘都会站在陛下一边。” “希望如此吧!”李世民捏了捏眉心,决定暂时把这事放下。 身为皇帝,在处理国事时,不能掺杂太多的儿女私情。 如果是一般的事情,看在皇后的面子上,他或许还会从轻发落,但这次长孙安业干的是造反的勾当。 此事,不杀不足以立威。 李二的心情不佳,老太监本着尽快离开的原则,问出了最后一个问题:“陛下,既然涉案人员均以查明,我们是否立即收网?” “且容朕考虑片刻,天亮之前,必定给你答复!”或许是觉得躲在暗中的老鼠,暴露的还不够多,李世民并没有立刻下决定。 “踏~踏~踏~”正在此时,宫殿外又有响动传来。 老太监朝李二看了一眼,见李二正朝他挥手,便急匆匆的朝着外面跑去。 不过一会的功夫,他又再次跑了回来。 “陛下,百骑司急报!” “念!”李二双目紧闭,面色无喜无悲。 “今日亥初三刻,考城县公独孤开远,斩独孤怀恩于朱雀大街!” 小纸条上,只有寥寥几个字,老太监只用了半个呼吸的功夫,就将之完全诵读了出来。 “杀了?这独孤开远倒也是个杀伐果断之辈,这么一来,朕就没了动独孤家的理由。 也罢,朕本来还想多等两天,多捉几只老鼠再收网。 现在看来,大概是不成了。 独孤怀恩一死,其余人必然警觉,打草惊蛇,既然有人帮朕开了头,那你就接着把事情做完吧,一切按照原定计划行事。”李世民终于下达了指示。 “老奴遵旨!”老太监应了一声,匆匆退了下去。 在他的指挥下,百骑司迅速动了起来。 驻扎在皇城附近的右武卫,也在半夜子时,得到了军令。 今夜注定是个不眠夜。 第84章,擒获 下午刚刚入职,晚上就要带兵行动,这么短的时间,别说有所收获,许泽轩连适应军营生活都没能做到。 他这个军官,无疑是不合格的。 不过,他合格与否并不重要,因为他并不是今晚的主角。 收网行动由李二陛下亲自指挥,由百骑司、左武卫、右武卫共同执行。 参加行动的士兵,也早在数十日前,就已经完成了相关的训练内容。 一切准备工作,早已就绪。 许泽轩所唯一要做的,只是听命行事,事后分一杯羹而已。 这种事,别说是一个智商在线的穿越者,就算换成任何一个老实巴交的老农,多半也不会出现差错。 …… …… 距离右武卫军营外十数里,是一块占地颇大的树林。 由于此处靠近长安城,林中并没有走兽出没,在深夜中,显得格外寂静。 然而静寂无声只是表象,若是用心去听,或许能察觉,在那静寂中,有种不安的骚动,有种不安的恐惧。 近百名兵士手持兵刃,甲冑在身,静静的埋伏在森林中,铁打的神经般凝望远方,即便深夜天寒,他们却一动不动,如同雕塑一般。 刘德裕和他的家将部曲,深知此次行动的重要性。 此事若成,他们后半辈子便有享不尽的富贵。 可一旦事情暴露,他们不但会丢了性命,就连家中老小,也会受牵连,被贬为贱民。 “如今已是四更天,算算时间,程咬金差不多该出来了吧?”带队的刘德裕转动了一下脖子,抬头看了眼天色,暗自思量。 李二是个勤劳的皇帝,除了休沐日外,每日五更都会安排早朝。 程咬金身为右武卫大将军,无故不得缺席。 此处乃是军营入长安的必经之地。 只要在这个地方,把右武卫的一把手程咬金抓住,那么身为二把手的他,就能把这只军队牢牢握在手中。 手底下有了一只强军,到时候造反成功的可能性,必定大增。 “哒、哒、哒!”心中正这般想着,马蹄声由远及近。 刘德裕心中一凛,忙收摄心神,挥手示意自己的家将部曲注意隐蔽。 眼看着程咬金的队伍,距离自己越来越近,他正准备发动攻击,却没料到对方居然在自己的攻击范围外,停了下来。 “怎么停下了?”刘德裕皱了皱眉,心中没来由的生出了一股不安的感觉。 却听不远处的队伍中,有个年轻人正在说话:“大将军,前方似乎不太对劲!” “哪里不对劲,我看着挺正常的。”作为一个久经沙场的悍将,程咬金得到提醒后,第一时间便抬手阻止手下继续前进。 “眼下已是四更天,鸟儿该醒来觅食了,但这林中为何一点鸟叫声都听不到?”那年轻人慢条斯理的说出了自己的观点。 “啪!”年轻人的话刚刚说出口,就被程咬金拍了一下后脑勺,“你小子也不看看现在是几月,如今是冬天,虫子都冬眠了,鸟儿也飞去了南方,哪来的鸟叫声?” “昨日小侄还捕了些麻雀,大将军怎的说鸟儿都南迁了?”那年轻人似乎有些不服气。 两人就这样,你一句我一句的开始斗起嘴来。 刘德裕起初还觉得有些好笑,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他却隐隐觉得不对劲起来。 四更天早就过去,若是再不进城,程咬金便会错过早朝。 当了这么多年的朝廷重臣,这老货岂会分不清孰轻孰重,怎么可能因为和一个年轻人斗嘴,而错过了早朝? “动手!”论名气地位,刘德裕不如程咬金,但要说参战次数,他却一点都不比后者少。 每一个征战在沙场的悍将,都有着属于自己的独特嗅觉。 刘德裕既然嗅到了危险,那么他便不会犹豫。 “轰隆隆!”然而,他的命令刚下,四周就传来了剧烈的响声。 这不是冬天打雷的声音,而是成群结队的马儿,在地上奔跑,所引发的震动声。 “不好,中计了!”大量骑兵出现的那一刻,刘德裕就意识到,自己是中了程咬金的缓兵之计。 之前对方并不是在和年轻人斗嘴,而是在拖延时间,确保派出的骑兵,能把自己团团围住。 “他居然早就察觉到我埋伏在此处,我什么时候暴露的?”尽管心中有无数个疑问,想要让程咬金解答,但刘德裕也知道,眼下并不是问问题的时候。 敌我双方兵力悬殊,目前他唯一的生机,就是在被包围之前,捉住对方的主帅——程咬金。 “诸位,随我杀敌,只有活捉程咬金,我们才有一线生机!”刘德裕在第一时间下达了命令。 他的家将部曲,也知道事情紧急,各自生出了拼命的念头。 然而还没等这些人有所行动,就见之前和程咬金斗嘴的年轻人,突然弯弓搭箭,全力朝自己射来。 “不好!”刘德裕心中一紧,下意识的夺过一面盾牌,挡在了自己的身前。 但出乎他预料的,那弓箭并没有落在盾牌上,而是落在了距离盾牌三丈处的一颗大树上。 “这准头也太差了吧?”许泽轩挠了挠头,对于自己的射箭水平,不再抱任何希望。 刘德裕却仿佛觉得自己被羞辱了一般,丢掉盾牌,就带着人朝程咬金所在的这个方向冲去。 他带着部下,刚冲出几步,便听“轰”的一声,之前被射中的那颗大树,在众目睽睽之下,居然炸裂了开来。 “这是什么邪术?”尚处于冷兵器战争的唐朝人,哪里见过现代武器的威力。 一颗大树,在一瞬间爆裂,在这个年代的人看来,不是妖法,就是仙术。 “我那一箭的威力,你们也应该看到了,若是还敢向前,可别怪我再次施展五雷天心正法!”许泽轩再度弯弓搭箭,遥指刘德裕和他的一众手下,语气冰冷道。 “五雷天心正法……”许多人了犹豫了,古人畏惧鬼神,犹甚于生死。 正是这短短的犹豫,让包围他们的骑兵再度收拢。 之前,刘德裕的家将,或许还有一丝丝活捉程咬金的可能,但许泽轩整了这么一出后,这最后一丝可能,已然彻底消失。 手底下都是精兵、又占有人数、已经情报的优势,加之又程咬金这位大将坐镇,使得许泽轩此次的抓捕行动,格外的顺利。 只是付出了伤亡几个兵丁的代价,他就成功的将刘德裕擒住。 …… …… 许泽轩这头,事情进展的相当顺利,然而程处默、秦怀玉那头,却是出了一点意外。 这倒不是因为李二陛下和百骑司的布置,出现了差错,问题主要还是出在两人自己身上。 一个月前,他们被告知,能够跟随大军,前去攻打梁国。 对于两个一心想要建功立业的人来说,这无疑是个天大的好消息。 两人一听之下,自然欣喜若狂。 然而,当他们训练了一个月,意气风发的准备随军出发时,他们的父亲却突然告诉他们,跟随大军出征的说辞,只不过是幌子,是为了掩人耳目。 这些天来,他们训练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捉拿反贼做准备。 捉拿反贼,同样可以建功立业,但从成就感方面来说,要比于敌国交战,差了几个档次。 二人不满之下,免不了把气撒在了这次动手的对象身上。 两人身先士卒,在这一战中,出力不小,但也因为太过卖力,导致程处默身上被砍了一刀。 这一刀,倒是没有砍重要害,只是伤了手臂。 然而,在这个没有消炎药的年代,伤了手臂,也足以致命。 古代战争中,直接死在战场上的人,只是占了少数,反倒是伤亡后,因救治的不及时而引发死亡的人(包括细菌感染,流血过多等等)占了大多数。 受了刀伤,这事说大不大,说小却也不小,万一受到细菌感染,那便是绝症。 作为程处默的兄弟,许泽轩听到这消息,便在第一时间,赶去了宿国公府。 土法制造的青霉素没办法用,但及时的杀毒,以及创造良好的护理环境,却能提高受伤之人的生存率。 一战时期,南丁格尔在没有青霉素的情况下,通过改善医院后勤服务和环境卫生,建立医院管理制度,提高护理质量,使伤病员死亡率从百分之四十二,急剧下降到百分之二。 南丁格尔能做到,没道理受过专业培训的许泽轩做不到。 …… …… 许泽轩赶到宿国公府的时候,有位郎中正在给程处默处理伤口。 伤口约莫有一寸长,那里皮肉外翻,虽然经过处理,但时不时还会有一丝鲜血渗出。 “让开!”看着在郎中头上,不断蹦跳的虱子,闻了闻郎中所谓的金疮药,许泽轩直接将之赶到了一旁。 草木灰和石灰做的金疮药,满头虱子的大夫,哪里能够治病,不传染病菌就谢天谢地了。 “小轩你这是作甚?吴郎中正在替处默处理伤口。”秦怀玉责怪的看了许泽轩一眼,抱歉的朝着吴郎中一笑,就欲把人重新拉回来。 却见许泽轩摆了摆手道:“怀玉且宽心,别的病我不会治,可处理伤口,我确是跟师父学过的,绝不会比这位郎中做的差!” 秦怀玉本想说,这位可是全长安城,最好的处理外伤大夫,但当他听说,许泽轩的本事是跟师父学的后,立刻乖乖的闭上了嘴。 别人不知道许泽轩师父的本事,作为兄弟,他可是清楚的很。 自己兄弟的这位师父,学究天人,不出手则已,一出手绝对比旁人强百倍。 再者,以他这些日子以来,对许泽轩的了解,也十分清楚许泽轩的为人,此人绝对不是拿自己兄弟性命开玩笑的人。 想到这里,秦怀玉默默点了点头道:“既如此,处默的伤,就交给小轩你了。不知小轩有什么需要我准备的吗?” “还真有,怀玉你去让人烧些热水,另外哪一些干净的纱布过来,我有用!”处理伤口要清洗、要止血、要包扎,最后还要上药。 这些步骤,若是由许泽轩一个人,那就太费事了。 “还有吗,我一并交代人去做?”秦怀玉不放心的又问了一句。 “当然有,你且等我片刻,我写个药方,你让人替我把药材买回来。”许泽轩说话间,已经磨好了墨,刷刷刷在纸上写起字来。 他写的是一个白药方子,其中的药材包括黄柏,黄芩,当归,赤芍药,黄耆,牡丹皮,生地黄等十几味中药材。 这种药的效果,或许比不上云南白药,但比起吴郎中用石灰、草木灰捣鼓出的金疮药,却要强了许多。 前世,许泽轩见过院长用这药帮人清创止血,效果相当显著,取一块填在伤口中,以纱布盖住,马上就能止血止疼。 “我记住了!”见许泽轩能够如此快速的给出处理意见,秦怀玉那颗提着的心,迅速放了下来。 如非有过类似的经验,绝对不可能有这样的反应。 “对了,如果有蒲公英的话,记得买些回来!”许泽轩最后交代了一句。 蒲公英这东西,能够消炎,虽然不一定对破伤风有用,但用了总比没有强。 …… …… 秦怀玉离开了,许泽轩却开始忙碌起来。 镊子清洗过后,又被他放到了蜡烛上方,微微烘烤了片刻。 完成消毒步骤,待镊子的温度褪去,他又用镊子夹着干净的纱布,给程处默清理伤口。 处理伤口,当然离不开酒精。 酒精这玩意,并不难弄,只要造出蒸馏器即可。 前些日子,许泽轩在家闲的无聊,就蒸了些许酒精出来。 不过酒精虽然已经现世,但高度酒,他却还没有研究出来。 勾兑是门学问,对于前世只自酿过米酒的他来说,需要钻研很长一段时间,才能将难题攻克。 加之目前粮食紧张,粮价颇高,朝廷又禁止酿酒,几年内都不能靠这东西获利,许泽轩自然不会把时间,花在研究勾兑工艺上。 程处默的伤口状况还算不错,虽然很深,但只是普通的刀伤,皮肉翻开看起来可怕,但并没有伤及动脉,许泽轩很快就将之处理完毕。 第85章,治伤 程咬金指挥手下将士,成功的捉住了刘德裕和元弘善,在这次平叛行动中,立下了大功。可他还没来及的庆祝,就听属下禀报说,程处默在行动中受了伤。 程处默,乃是程咬金的嫡长子,更是日后爵位的继承人,在老程心中,有着很重的分量。 儿子受伤,做父亲的,心情自然好不到哪里去。 程咬金很希望能够放下一切,第一时间去探望儿子。 然而,此次收网行动关系重大,他作为这次行动主要负责人之一,不得到皇命,无法离开。 再三思量之下,这才提前把许泽轩支了回去,代替自己探望儿子。 等他完成了一切交接工作,回到宿国公府的时候,许泽轩刚好在给程处默处理伤口。 一路小跑,三步并作两步,来到儿子的卧室前,程咬金正欲推门而入,突然他的鼻子抽动了两下,在空气中嗅到了一股浓郁的香气。 作为一个老酒鬼,老程对这种香气,最是熟悉不过。 他喝酒多年,从来还没闻到过这么香的酒。 “哪来的酒香?”老程正疑惑间,程处默的话,刚好给了他答案。 “小轩,还是你懂我。居然找来了这么香的酒,快快把酒瓶递给我,让哥哥我喝上两口。” “小轩也真是,平日里挺稳重的一个人,怎么突然犯起了糊涂。处默受伤,哪能沾酒?”门外的老程正嘀咕间,却听许泽轩回道,“别乱动,要喝酒的话,等你伤势痊愈了,我请你喝个够,但现在不行。我这酒香气虽然大,却不能喝,也不是用来喝的,而是做清理伤口之用。” “这才像是我认识的小轩。” 许泽轩的这番说辞,和他平日的处事方法颇为契合,老程虽然不知道用烈酒清理伤口,是怎么一回事,效果如何,不过之前生出的责备之意,却随着这话,悄然逝去。 “这么香的酒,你居然用来清理伤口,不行不行,这也太浪费了。 小轩你赶紧给我喝一口,兴许喝下之后,我的伤就好了。”程处默遗传了他父亲酒鬼的属性,哪里愿意轻易放弃。 “喝个屁!”许泽轩没好气的打开了程处默伸出来,想要抢酒瓶的手,道:“处默我知道你的身体壮实,不在乎这一点小伤。 可你知不知道,战场上有多少士兵,是死在这些小伤上的。 你出身将门,程叔有常年征战在沙场,这些事情,你应该比我清楚。” “我虽没上过战场,不过倒是听父亲说过,大部分士兵,不是死在战阵之上,而是死于战后。 不过我这只是小小的刀伤,没那么严重吧?”程处默挠了挠头,有些不确定的问道。 许泽轩一本正经的科普道:“这可说不好,受刀伤一事可大可小。 七日风你应该听说过,起因就类似于刀伤。 此乃绝症,在我大唐无药可医。 你若是不想得这种病,或者日后伤口化脓,就老实的给我坐着,乖乖让我帮你处理伤口。” “用烈酒处理过后,就不会得七日风,或者让伤口化脓了?”程处默有些不太确定的问道。 “那倒不一定,不过只要能够按照我的要求,及时的处理伤口,那么出现这种情况的几率,将会降至一个非常低的程度。 多的我不敢说,下降六到七成,还是能够做到的。”许泽轩说话的时候,手上也并没有闲着,已经开始行动起来。 说话能够转移病人的注意力,缓解痛苦,这是处理伤口时,一个比较常用的小技巧。 “小轩,汝师真神人也,会写《三字经》,会做贞观犁,连治伤都有涉猎。 不知日后,我有没有机会,和他老人家见上一面。”别人的话,程处默或许会不相信,但自家兄弟的话,却没那么多好怀疑的。 许泽轩师父,早已被公认为金字招牌。 “哐啷!”两人正说话间,大门被人一把推开,程咬金迈着沉重的步伐,走了进来。 许泽轩并没有受到干扰,注意力一直集中在处理伤口上,程处默却是被自家老爹吓了一跳。 他本就有些畏惧自己老爹,再加上这次受伤,纯粹是因为他逞能,此时此刻,他还真有些害怕,老程会抽自己一顿。 “父亲!”犯了错的孩子,总是希望不要被父母惩罚,程处默见到程咬金后,下意识把自己装的更加虚弱一些,希望以此逃过一顿打。 程处默无疑是幸运的,因为此时此刻,老程的心思,多半已经不在他身上。 刚才在门外,老程听自家儿子说话时中气十足,一颗悬着的心,就放下了大半。 随后又前听许泽轩说,只要处理得当,七日风和伤口化脓之类的现象,能够降到最低,还听说这处理方式,乃是许泽轩师父所传,他心中那点忧虑,便彻底不翼而飞。 现在,他的注意力,多半在许泽轩的身上,更准确的说,是在许泽轩所说的那种处理伤势的方法上。 从程咬金加入瓦岗起义军时算起,他这半生经历了大大小小的战斗,不下数百次。 这数百次战斗中,死在战阵之中的袍泽,只占了少数,反倒是死于战后的袍泽,占了大半。 光是他亲眼见过的,就有接近万人。 比起隋末战乱时期,如今的大唐,自然要太平许多,战事也不如昔日频繁。 然而,大唐虽安,但战事终究不可避免。 近一些的,比如几个月后的攻打梁国之战。 远一些的,比如陛下一直心心念念,想要征服的突厥部落。 这些战事,迟早会发生。 一旦战事打响,将士们的伤亡,肯定不会是一个小数目。 如果许泽轩之前所说的真的,而朝廷又刚好掌握了这种方法,那么可以预见,日后的战争中,将士们的伤亡,必然大大降低。 “小轩,你之前对处默说的,可是真的?”程咬金见许泽轩手上的动作,暂时告一段落,忙上前对方问道。 “自然是真的,小子骗谁,也不会骗自己人啊。”许泽轩理所当然的点头道。 “既如此,右武卫折冲校尉许泽轩听令!”如果许泽轩是白身,老程还会咨询一下他的意见,但如今许泽轩属于他的麾下,处理伤员又属于军务,他根本不用询问对方,只需以右武卫大将军的身份,直接下达命令即可。 “许某听令!”无奈的看了老程一眼,见对方脸上神色肃然,没有一点改变想法的意思,许泽轩无奈的叹了口气,从座位上站起,垂手立于一旁,乖乖听令。 “此次平叛,营中有多位将士受伤。本帅听闻你擅于处理创伤,便将军中的大夫,交于你负责。右武卫所有受伤的将士,也一并交由你来处理!”程咬金虽是以命令的口吻,对许泽轩说话,但他的出发点,绝对是好的。 救治受伤将士,算不上一项大功劳,可绝对够在功劳簿上添一笔。 平叛、救治两样功劳相加,许泽轩至少能够官升一级。 除此之外,程咬金还有另外一层考虑,那就是他希望许泽轩能够把救治伤员的方法,推广开来。 这不仅是一项大功劳,还是一桩大功德。 如果真如许泽轩所说,他的救治方法,能够降低伤亡士兵的死亡率。 有了这次,他救治伤员的例子摆在众人面前,想要让这种方法,在军中发扬光大,无疑会更容易一些。 “大将军可是听到了小子和处默的对话,这才生出了把伤兵营交给小子的想法?”许泽轩自然能够明白程咬金的好意,只不过在答应对方之前,有一些事情必须要先说清楚。 “没错!”偷听可耻,但如果地点是自己家,对象是自己的子侄,再加上只是无意间的行为,那就没什么不好意思承认的了。 “这个军令,小子愿意接受,只是有些事情,必选先跟大将军说清楚。”许泽轩并不是一个敝帚自珍的人,也不介意把他肚子里的那点医术献出去,不过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有些事情还是说清楚比较好。 “你且说来。”要想马儿跑,就要给马儿吃草。 许泽轩既然答应了接手伤兵营,他程咬金也不能表现的太过小气。 “这救治伤员之法,虽然是小子的师门秘术,但无论是家师,还是小子自己,都没有敝帚自珍的想法。 可眼下,若是想要将这种方法推广,颇为不易。 其中有很多的难点。 其一,便是小子手中的烈酒。 烈酒是降低受伤士兵死亡几率的必需品之一。 今年的霜灾,害了许多庄稼,使得粮价上升,如今一斗米的价格,已经高到了等同于一匹绢的地步。 关中缺粮,朝廷已经下了禁酒令,而酿酒又颇消耗粮食,小子手中的烈酒,耗粮更是寻常酒的十倍,此举难免为人所诟病。 不知大将军,可有解决之法?”许泽轩缓缓道出了第一个问题。 未虑胜先虑败,他做好事,总不能落人口舌,落下日后被人攻讦的把柄,必须想把后顾之忧解决掉。 “此事易耳,老夫只需上一道折子,跟陛下阐明厉害关系,想来无论是陛下,还是朝中诸公,都不会有意见。”在这个时间段,消耗粮食酿酒,确实是一种罪过,但是如果消耗粮食,能让无数战士活命,那么李二和朝中的各位大臣,也不是不可以考虑。 “大将军若是能解决第一个问题,想来第二个问题,也不是什么难事。 军中禁酒,不过小子这酒并不是用来喝的,而是用来救命,自然算不得触犯军规,这第二点,小子就不说了,直接说第三点。 自古以来,各大酒楼、酒商都将酿酒的秘方视若珍宝。 小子所酿之酒,虽还未大成,暂时上不得台面,也没甚名气,可那浓郁的酒香,大将军想必已然闻到。 小子本打算,用经营纸铺的方式,和几位叔伯一起,买卖这种酒,靠着这种酒挣来万贯家财。 可若是用到了军中,这秘方……”许泽轩并没有说下去,不过他话里的意思已经很明显了,酿酒之法,需要保密。 “你这小滑头!”程咬金笑着点了一下许泽轩的脑袋。 家国天下,家始终是第一位的。 程咬金忠于李二没错,但也不会为了李二,而放弃一块大蛋糕。 之前许泽轩说,靠着烈酒,能挣到万贯家财,又说想以经营纸铺的方式,来买卖烈酒,也就是要跟他一起合作的意思。 利润巨大,而这利润中,又有属于自己的一份,程咬金自然会派信得过的人,严格保密。 “第四点,小子想请一个军令。”想要减少伤病的死亡率,除了用药及时、准确,处理方法得当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因素,那就是伤兵,必须在一个干净整洁的卫生环境中休养,以避免二次感染。 “你说,只要是为了伤兵好,老夫自然会应允。”程咬金了解许泽轩,知道这小子不会提太过出格的条件,因此答应的倒是十分痛快。 “小子的条件是:伤兵营内的一切,都由小子做主。 任何人,包括大将军在内,若是想探望伤兵,也得按照规章制度行事!” “善!” “既如此,待小侄处理完处默的伤,便即刻出发,接手伤兵营。” …… …… 古代的医疗条件有限,卫生环境也比不上现代,想要尽量多救下一些人,就必须花大力气改善。 没有条件,只能创造条件。 身为大夫,必须注重个人卫生, 你是军医,头上生了虱子? 这哪行,要不就把头洗干净,要不就给你剃个光头,要不就滚蛋。 堂堂伤兵营,居然有人随地大小便,这怎么可以? 得建立厕所,不得随地便溺。厕所还得弄些石灰、草木灰和泥土过来,每天都要填上一层。 那些不能去上厕所的病号,也得给他们马桶,让专人服侍。 病人和服侍的人,都要注意卫生。 饮用水必须煮沸过后才能喝。 床单被子,必须干净。 还有房间内必须消毒,酒精太贵,那就架个小炉子,吊口小铁锅,煮醋,用醋蒸汽来消毒。 第86章,酒 有功要赏,有过要罚,这是最基本的用人之道,只有做到这一点,才能最大程度的调动手下的积极性,才是一个合格的上司。 李二陛下,身为一国之主,在华夏五千里历史中,都是排的上号的帝王,自然不会不明白这个道理。 许泽轩用五雷天心正法威慑贼人,立下了大功,而后又施展妙手,救治右武卫受创兵丁,使右武卫兵丁的阵亡人数,远低于其他军营。 本就有心要提拔,此人有恰好在这时,立下了两桩功劳,李二陛下哪还会吝啬赏赐。 大笔一挥之下,右武卫左中候这个全新的官职,便落到了许泽轩的头上。 折冲府校尉,只是从七品下。 想要晋升为正七品下的右武卫左中候,需要跨过从七品上这道门槛。 此役,许泽轩官升两级,但他却一点都高兴不起来。 因为他总感觉,自己的悠闲人生,正渐行渐远。 是金子总会发光的,是银子总会花光的。 拥有诸多技能傍身,又多了一千余年见识的许泽轩,无疑是一块闪着金光的金锭,总能在无意间,散发出璀璨的光芒。 此次平叛,李世民调动了左右金吾卫、左右武卫四股力量。 四支军队,遭遇的抵抗相当,士兵的受伤人数,也没有太大的出入。 然而,这四卫中,只有右武卫受伤兵丁,没出现伤口化脓、以及七日风的现象。 这一情况,本没有引起李二陛下的注意。 因为初唐时期,根本没有有效阻止伤口化脓和七日风的方法。 大夫们只懂得包扎,和用金疮药处理伤口,至于事后伤口是否会化脓、乃至恶化成七日风,大夫们无能为力,只能尽人事听天命。 李世民原本以为,这次是上天眷顾右武卫,然而程咬金的一封奏折,却让他改变了想法。 许泽轩,居然还有治伤的本事。 事实摆在眼前,由不得李二陛下不信,于是乎,原本只能官升一级的许泽轩,一下子升了两级。 当然,这官也不是白升的。 李二陛下给许泽轩升官的同时,还给了他一个任务——将他征调入薛万钧的军队,后日一旦开战,伤兵营便归他统辖。 …… …… “爵爷小小年纪,便官至七品,未来可期,前途不可限量!” 右武卫军营内,小太监读完圣旨后,一个劲的说着恭维话。 许泽轩接过圣旨,看了眼托盘内那套浅绿色小朵花纹的圆领官袍,只是勉强挤出了一个笑脸。 他真的不想出征,哪怕不上前线,只是在后方负责伤兵营中的一应事宜,他也不想上战场。 官升一级他不香吗?在长安城混日子不好吗? 为何李二陛下,要给我多加一级,为何要把握拉入出征大军之中? 这不是难为人吗? 无精打采的接过圣旨,随手给小太监塞了个颗银豆子,许泽轩便自顾自的,重新回到了伤兵营中。 抗旨是不可能抗旨的,这辈子都不可能抗旨的。 可就这样放任不管,若是有将士,因为军医处理不当,导致伤口恶化而丧了命,又会让他良心不安。 想来想去,只有训练出一批,可以取代自己的军医,自己才能心安理得的卸去责任。 训练是必须的,不过在训练军医之前,还有一件很重要的事情,需要他去做——那就是提取酒精。 酒精,算是给伤口消毒的常规药物。 之前,许泽轩自己在家捣鼓出来的酒精,经过这些天的治疗,已经彻底告罄。 为了日后处理伤员时,能有足够的酒精,他不得不着手进行提取。 提取高度酒精,可以直接用现有的低度酒,也可以直接用酒糟。 为了节约成本,许泽轩选用的是酒糟。 酒糟里面含有一成多的酒精,当然能蒸出酒来。 蒸馏酒的原理,便是利用酒精的沸点(78.3℃)和水的沸点(100℃)不同,从而收集高浓度的酒精。 蒸酒,并不是一个技术活,但是由于需求量大,所以需要准备的东西比较多。 许泽轩一个人忙不过来,自然会问程咬金索要人手。 属下的要求十分合理,又不触犯自己的利益,程咬金自无不允。 然而,考虑到蒸馏酒的方法需要保密,经过再三思量,老程并没有把这个任务,交给不相干的人,而是直接拉来了自己的儿子、家将,以及秦、牛两家的亲信。 蒸馏器的构造十分简单,铁锅、木甄,配上一些密封的管子即可。 在锅里加水,上面架上两头空的木甄,然后里面加个栅再装上酒糟,然后在上面放一个容器,再在桶的上头架一口干净的铁锅,里面装上冷水,最后再用湿布把桶和上面的锅之间密封好。 这样灶里烧火,水烧开加热桶里的酒糟,由于酒精更易挥发,因此加热后产生的蒸汽中含有的酒粮浓度增加,而原本的酒糟中的酒糟浓度就会下降。 蒸气上升,遇到上面的坐着冷水的锅就会凝结,因为锅底的形状,就会凝结到锅底中心成酒滴落入下面的收集容器钵里面,就成了酒精度更高的酒。 由于蒸馏器比较粗糙,很多数据也都无法实时监控,所以在提取酒精的过程中,需要多次蒸馏,才能满足医用要求。 大唐买卖东西,不如现代方便。 比如铁锅,就很难在杂货铺买到,需要到铁匠铺,专门让铁匠打造。 搭灶台、打制合用的大铁锅、木甄等蒸馏器工具,这些若是放在普通人身上,或许要等上比较长的一段时间,才能完成。 可右武卫军中,既不缺匠人,也不缺原材料。 程咬金一声令下,所有匠户,立刻被调动了起来。 短短一天多时间,便备齐了一应所需。 “小轩,你看还缺什么,我立刻吩咐人去置办!”伙房内,程处默满脸殷切的看着许泽轩。 秦怀玉、牛见寅二人的脸上,也皆是期待的神色。 许泽轩给程处默处理伤口的那段时间,三人都在一旁,早就见识到了,那酒香浓郁的烈酒。 三人都是酒鬼,对许泽轩手中的烈酒,垂涎已久。 奈何许泽轩家的烈酒存量,只堪堪够给右武卫的将士处理伤口。 满足口腹之欲,还是救治将士们的性命,这是一个很容易做的选择题。 为了营中受伤的将士,能够存活下来,程处默三人,强自压下了肚子里的馋虫,这些天来,一直忍住没有饮酒。 如今,三人被委派来了伙房,即将见识许泽轩弄出烈酒的方法。 即便许泽轩,依然不同意给他们酒喝,他们也能偷着自己酿。 即将能够满足自己腹内的馋虫,三人的脸上,怎能不喜? “东西都差不多了,我们这便开始吧!” 一切已经就绪,许泽轩一声令下,灶内的柴火,便迅速燃烧起来。 火势相当旺盛,没过多少时间,便听铁锅内,响起了“咕嘟咕嘟”的声音——水沸腾了。 甄里的米酒有了蒸汽,蒸汽遇到了上面那口锅装着冷水的锅后,立即冷却,凝结成水珠,然后掉入了收集器里,最后从那个导管流出甄外,一滴滴的滴入了放在外面的容器中。 利用酒糟蒸馏酒精,叫做串香法,前世的食用酒精制作白酒就是这工艺,而不是简单的勾兑。 这样蒸馏出来的白酒一般是五六十度,正是酒香最浓的度数。 “好香。”浓香四溢,除了程处默、秦怀玉、牛见寅三人外,一旁负责烧火的二虎、程十九等人,也不停抽动着鼻子。 “真的好香,这刚刚蒸出来的酒,似乎比小轩你用来治伤的,还要香上一些?”程处默抽动了几下鼻子,神色兴奋道。 许泽轩点了点头道:“之前我所用的烈酒,要比这蒸出来的酒,浓度更高、更烈,不过在香气方面,确实是差了些。 第一次蒸出来的酒香气足,却满足不了治伤的需求。” “原来如此!”程处默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又开始问起了其他问题。 以后的烈酒生意,是几家一起合资,所以许泽轩也就没什么好隐瞒的,有问必答。 在他视线所不能及的角落,牛见寅和秦怀玉,偷偷的对程处默比了个大拇指,在数十个盛放高度酒的容器中选了一个,动作麻利的给自己倒了大半碗,咕咚咕咚,仰头一口气全部喝完。 军队里用的碗,都是粗瓷大碗,容量相当可观,两人虽然只是倒了半碗,却也足足有三两之多。 烧酒本就不宜一口闷,需要慢慢品,加上这两货之前没有喝高度酒的经验。 三两酒一入腹,这腹中就如同火烧一般,强大的灼烧感,一直从胃部烧到两人的喉咙。 “辣辣辣、烫烫烫!”秦怀玉的脸上,窜起了一大片红霞,捂着喉咙不停的叫唤。 牛见寅也好不到哪里去,脸红的就跟猴子屁股一样,不停的在地上翻来覆去的打滚,嘴里还喊着:“我,我要死了,我要烧着了……” “小轩,他们到底怎么了?”秦怀玉和牛见寅这番表现,顿时让程处默慌了神。 偷喝酒的主意,是三人一起出的,若是秦怀玉和牛见寅出了事,他要怎么像两位叔伯交代。 “处默别急,这酒没毒,出不了人命,你速速命人去准备一些蜂蜜水,或者酸梅汤来。 若是一时半会找不到,直接命人拿些温水来,只要多喝些水,就能缓过来。”许泽轩不慌不忙道。 21世纪的中国,许多名酒都是烧酒,但烧酒这东西,却不是人人爱喝。 每个人都喜欢的,只有money。 至于酒,自然是萝卜青菜各有所爱。 有人喜欢低度酒、多饮米酒、啤酒、果酒。有人喜欢高度酒。 喝烧酒,需要一个适应过程,之前没接触过高度酒的人,一下子喝那么多,有这样的表现也属正常。 许泽轩记得,当年自己第一次偷喝院长老人家酒的时候,跟如今牛见寅、秦怀玉的表现,没什么两样。 一样觉得辣嗓子,肚子如同火烧,又似乎有刀子在割。 “好好好,我这就让人去取!”有了许泽轩的保证,程处默心下稍安,不过见自己两位兄弟,依旧是一幅疼痛难忍的样子,又忍不住问道,“小轩,怀玉和见寅只是喝了一点酒而已,为何会有如此表现?” 许泽轩摇头道:“我早就提醒过你们。这酒不能喝,你们偏偏不听。” 说话间,他蹲下身子,从灶台边捡了一根正在燃烧的树枝,随后伸入一个装了白酒的碗中。 “哄!”蓝色的火焰升腾,原本的小火苗,似乎遇到了火油一般,迅速在瓷碗中蔓延,过了好一会儿,火焰才渐渐熄灭。 许泽轩拍了拍手,对着一脸目瞪口呆的程处默道:“处默,你也看到了,这酒能烧起来,你说这样的东西,进入我们的胃里能好受吗?” “不能!”程处默连连摇头。 “是啊,所以我才交代你们,这酒不能喝!”许泽轩说话的功夫,牛见寅和秦怀玉,已经喝下了三大碗酸梅汤。 酸梅汤能够加速乙醚的分解,加上大量水的中和,两人终于慢慢缓了过来。 许泽轩见二人脸上的红霞,正在缓缓褪去,开玩笑似的又递上去一碗酒道:“你们还喝不?” “不,不、不!”两人见了酒,如见蛇蝎,一个劲的往后退,原本泛着红晕的脸上,也适时的涌现出些许苍白。 许泽轩淡淡一笑,知道经过这次教训,这三人已经没了偷喝酒的胆子,便再度吩咐其余人,在灶里添柴。 一次蒸馏,酒精还达不到75%的医用标准,需要重复几次上述步骤才行。 心里没了念想,注意力从偷喝酒转移到了工作上,众人的工作效率,又有了进一步的提高。 众人齐心协力,一起忙活了七八天的时间,终于差不多完成了准备工作。 “接下来便是训练军医了!急救之法虽然简单,可也不是一天两天就能够速成的。 也不知军队什么时候开拔,我有没有足够的时间,来训练那些家伙。”心中生出这个想法的时候,许泽轩恰好接到了薛万钧的将令。 第87章,准备工作 大唐攻打梁师都,以柴绍为主帅,殿中少监薛万钧为副。 眼下柴绍领兵在外,为国镇守边关,无力统辖长安城中出征的军队,这军队的指挥权,便顺理成章落到了薛万钧手中。 昨日,皇帝向薛万钧下达了一道旨意,命令大军于二月初一开拔。 老薛得到命令后,自然要把皇帝的意思,传达给众人。 于是他在第一时间,召集军中将领,开了一次小型的军事会议。 许泽轩初来乍到,又只是个小小的七品官,本没资格参加这次会议。 不过他的职位特殊,乃是由李二陛下亲自任命,出于对李二的尊敬,老薛还是把他请了过来。 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军队开拔,绝非易事,会牵涉到许多方面。 对于这些,许泽轩一无所知,只能坐在那里,静静的看着大佬们各抒己见。 整个会议,持续了足足一个时辰,大佬们说了很多,许泽轩却只注意到了一点——自己只有十五天时间了。 …… …… 长安城,文水县男府。 许泽轩只要一想到,自己还有半个月,就要离开长安,加入战场,就忍不住想要叹气。 无独有偶,程处默、秦怀玉、牛见寅三人,也在叹气。 许泽轩这叹气,是因为即将上战场,而程处默三人叹气,却是因为他们没有机会上战场。 家里很忙,仆人、侍女们在为自家小郎君收拾行李,二虎则在用一块绸布,小心翼翼的给许泽轩擦拭铁甲。 根据他从程家家将嘴里打听到的消息,擦完铁甲之后,还要在上面打蜡,这样甲胄才能有更好的防御力。 “小轩,你是在准备行李,还是在准备搬家,怎的带了这么多东西?” 想要去的人,没得到机会。 不想去的人,偏偏被派去了前线。 更让人生气的是,这小子明明得了个好差事,还整天唉声叹气。 这就好比一个对钱没兴趣,从来没碰过钱的人,成了国内首富。 而一直心心念念想要成为富翁的人,却连房贷都换不起。 巨大的心里落差,导致程处默三人,横挑鼻子竖挑眼,怎么看许泽轩,都觉得他是得了便宜还卖乖。 “哪有很多东西,我带的都是必需品。” 许泽轩虽然是第一次上前线,却也知道上战场不是外出旅游。 战事一触即发,带的行李多了,跑都没办法跑。 虽然史书上记载,此次唐朝大胜,一举收复了朔方,却没有记载,士兵的伤亡有多少。 唐军在大胜的过程中,有没有经历小规模的溃败。 不怕一万就怕万一,许泽轩这次所带的可都是必需品。 府兵征行时,除重兵器与战马由国家供给外,其他均应自筹。 府兵个人自备的资财主要是随身七事及粮食,七事指:服、被、资、物、弓箭、鞍辔、器仗。 许泽轩这次带的东西,和府兵无甚差别。 之所以看起来多,是因为他所带的粮食,所占空间比较大而已。 “这瓶瓶罐罐,也是必需品?”秦怀玉兀自不信,拿起一个瓷瓶,放到许泽轩面前问道。 “当然,这里面装的是吃食,用来果腹的,自然是必需品。”许泽轩一把夺过瓷瓶,将之重新放回了行李箱中,理所当然道。 实际上,许泽轩行李箱中的那些瓷瓶,不是其他东西,就相当于现在的罐头。 罐头的做法其实不难,只要先半敞口加热食物,等里面的水沸腾后,静置片刻,水蒸气就能把空气驱赶走,趁热封装,塞上瓶塞即可。 这样加工出来的罐头,保质期肯定不如后世那些罐头长。 不过,保证食物在几个月内不变质,却也已经足够。 现在是正月,温度本身就比较低,食物的保质期,比起春秋时节,会长一些。 征讨梁师都,前前后后也就几个月的时间,以这些罐头的保质期,足以满足许泽轩出征这段时间所需。 “吃食?”程处默闻言,眼前突然一亮。 许泽轩的胃口一向很叼,他制作出的食物,味道肯定差不到哪里去。 也不等许泽轩同意,”程处默直接扒开瓶塞,往嘴里倒了一瓶。 罐头版的红烧肉,自然没有现煮的好吃,不过比起军营中,用醋布烹饪出的黑暗料理,却要强上了不少。 程处默没少在军中厮混,也没少吃军中食物,这一对比,立即就察觉出这罐头的好处。 “可惜,这罐头中都是肉,成本高售价也不低,小轩你有些钱,倒是用得起,普通的府兵,却是没那个福分享用。”意犹未尽的添了一下嘴唇,程处默有些感慨道。 “以我大唐如今的物质条件,府兵确实很难买得起肉罐头,不过一些蔬菜罐头,还是有能力买一些的。可惜我家温室内绿菜不多,否则我倒是可以制作一些,卖与诸位府兵。” 只能吃咸菜和萝卜,无疑是一件十分痛苦的事,对身体也会造成一定的影响。 若是此时是夏、秋二季,许泽轩倒是可以想想办法,多弄一些蔬菜罐头。 可现在是冬天,他自己手头上都没有太多的绿菜,自然只能先考虑自己。 “确实如此!”秦怀玉和牛进达,赞同的点了点头,继续扒拉许泽轩行囊内的东西。 “这又是什么?”翻了一小会,牛见寅突然从许泽轩的行囊中,翻出几盒四四方方的东西。 他打开盒子,拿出其中一块,放在鼻子上闻一闻,立刻感觉到,有一股淡淡的葱花的香味,扑鼻而来。 “这也是吃的?”若是放在以前,牛见寅早就一口咬下去了,不过自从发生了喝高度酒的事件后,他谨慎了许多,没有许泽轩点头,他已经不敢乱吃东西了。 “确实是吃的,不过这样的好东西,还是留着救命用比较好,可不能被你那么糟蹋了!”许泽轩点头的同时,一把抢过牛见寅手中的盒子,将之收入怀中。 这盒子里装的,是他花了许多功夫,才研究出来的压缩饼干。 他制作的压缩饼干,当然不可能像后世的压缩饼干那样,一小块就让人觉得有饱腹感,不过只要不是大胃王,吃个两三块,也绝对能饱。 饼干的味道只能算一般,若是不遇到特殊情况,许泽轩也懒得去碰。 不过若是遇到特殊情况,这种携带方便,又能够轻易填饱肚子的饼干,却能充当救命物资。 “怎么个救命法?”许泽轩正和小伙伴们聊着天,老程的声音,突然传了过来。 众人抬头一看,却见程咬金带着他的两个家将,已经来到了大家面前。 “程叔,你别看此物只是小小的一块,却比得我们平日里吃的上半碗饭。”许泽轩犹豫了片刻,最后还是拿出了一块,递给程咬金。 自家子侄,没什么不放心的,程咬金接过饼干,张开大嘴,就咬了下去。 饼干带着一股咸味,味道算不上好,比起炒菜,差了不知道多少个等级,不过比起用醋布做出来的食物,却又高出了不止一筹。 程咬金慢慢咀嚼了两下,发现这小小一块吃食,里面包含的东西居然还挺多,有面粉,有肉粉,有盐,有大豆粉,还有一些其他的东西。 几口吃完,老程砸吧了一下嘴,突然感觉有些口渴。 叫人取来水壶,‘咕咚咕咚’喝了几大口水后,他才发现饼干的妙处。 “之前,老夫还以为你小子在开玩笑,小小一块吃食,怎么就抵得上半碗米饭,如今看来却是老夫错了。这东西得配上水,才能饱人!”仔细的感受了一番,程咬金不由竖起了大拇指。 “程叔您觉得这东西如何?”许泽轩突然堆起笑脸问道。 “好东西,你小子怎么不早点把这东西拿出来。 若是有了此物充当军粮,我大唐军队的辎重营,可以省下不少力气。”许泽轩进入军营不久,不通军务,想不到这些也情有可原,老程的脸上,虽然有少许责备之意,但更多的惋惜。 “程叔的想法是好的,不过此物若是想推广,怕是还要等上一些年头。”许泽轩也想过,把压缩饼干做成军粮,卖给朝廷。 买卖军粮,可是一桩大买卖,可以给他带来许多财富。 虽说自古以来,军粮的审查程序十分严格,可他背靠程咬金、秦叔宝、牛进达三位军中大将。有了这三位大靠山,就相当于拥有了一张入场券,有了和其他粮商竞争的资格。 压缩饼干体积小,管饱,比传统意义上的军粮,高出不止一筹。 只要军中大将,从军人的实际利益出发,赞成的人绝对会占大多数。 压缩饼干一出,非但不会有人为难,反倒会有人给自己开方便之门,甚至专门开辟一条绿色通道,加急、加快处理,也犹未可知。 之所以最后会打消这个念头,问题还是出在了油上。 炒菜始于南北朝,之所以这么长时间都没能普及,技术的封锁是一方面,铁锅和食用油又是另一方面。 古代虽然也有植物油,比如很早就出现的麻油等。 不过这些植物油出油量低,价格普遍都比较昂贵,如果要用来制作压缩饼干,无疑会大大增加成本。 而如果全部都用猪油,以目前家养猪的出油率,很难满足制作大批军粮所需。 许泽轩思来想去,想要降低成本,大规模制作压缩饼干,要么多种大豆,利用后世的技术,从中提取大豆油。 要么向大唐百姓,推广阉割养猪之法,从而获得廉价、且无腥臊味的猪油。 只有做到以上两点中的一点,压缩饼干的成本才能降低,才能充当大唐军队的粮食。 把心里的想法,把遇到的困难,如实的告诉程咬金,老程听后不由遗憾的摇了摇头。 猪在唐时被称为贱肉,很大原因就是因为这种食材,有着一股浓重的腥臊气。 当然,除此之外,也是有其他原因的,比如杜牧他就觉得:“猪肉吃多了会病风”。 所谓病风,就是心脑血管疾病。 猪肉脂肪含量大,如果吃多了,确实有一定概率,会导致血脂增高,从而引发心脑血管疾病,特别是像李二家这种,有家族病史的,尤其应该注意。 那么没有才能养出没有腥臊气的猪呢? 有关于这一点,许泽轩早就给出了解决方法,那就是阉割之后再养。 值得一提的是,阉割养猪,古已有之,早在商朝的时候,就出现了阉割养猪的说法。 商朝的甲骨文中,用“豕”和“豖”,分别表示阉割之前的猪,被阉割后的猪。 普通家豚身形瘦弱,体重只有百来斤,能够炸出的油水极少,且拥有一股腥臊气。 而按照许泽轩给出方法,饲养家豚的秦、程、牛三家庄户,则至少能养到一百七八十斤,有些甚至能养到200斤以上。 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 程咬金别的不清楚,自家庄户的事,还是多少了解一些的,也因此他才会对普通百姓家猪的出油率,有一定的概念。 “如此说来,这压缩饼干要成为军粮,还需很长一段时间才行。”老程叹气,出身在这个年代的他,远比许泽轩要清楚,推广一门技术有多慢。 贞观犁算是利国利民的神器,然而就算是这样一件东西,朝廷花了3个多月,也没彻底在关中推广。 古代推广速度,由此可见一斑。 “程叔所言甚是,这次攻打梁师都,用不上新型军粮,日后陛下挥师攻打突厥时,这压缩饼干,或许能够派上用处。”许泽轩最少这么说,心里却一点把握都没有。 贞观前几年,年景可都不太好。 今年的霜灾,明年、后年的蝗灾。 蝗虫过处,寸草不生。 就算自己想要开垦一部分田地,用来种植黄豆以榨取豆油。 可在蝗虫如此多的情况下,能收获多少大豆,都是一个未知数,出多少豆油,更是只能看天意。 到了大唐攻打突厥的贞观四年,倒是可以丰收一回。 然而,大唐军队在贞观四年年初,就已经和突厥交战。 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发兵之前,粮草就应该备下。 在这一年秋天收获的大豆,怕是没了成为军粮一部分的机会。 第88章,行军 “车辚辚,马萧萧,行人弓箭各在腰。耶娘妻子走相送,尘埃不见咸阳桥。 牵衣顿足拦道哭,哭声直上干云霄。道旁过者问行人,行人但云点行频。 或从十五北防河,便至四十西营田。去时里正与裹头,归来头白还戍边。 边庭流血成海水,武皇开边意未已。君不闻,汉家山东二百州,千村万落生荆杞。 纵有健妇把锄犁,禾生陇亩无东西。况复秦兵耐苦战,被驱不异犬与鸡。 长者虽有问,役夫敢申恨?且如今年冬,未休关西卒。 县官急索租,租税从何出?信知生男恶,反是生女好。 生女犹得嫁比邻,生男埋没随百草。 君不见,青海头,古来白骨无人收。 新鬼烦冤旧鬼哭,天阴雨湿声啾啾。” 诗圣他老人家的《兵车行》,把唐玄宗穷兵黩武的罪恶,揭露得尽致淋漓。 家人痛哭,农村一片萧条,征夫久不得息,朝廷连年征兵,战场尸骨遍野,一幕幕的场景,令人不寒而栗。 许泽轩本以为,初唐时期,家人给出征的兵丁送行,就算不哭哭啼啼,心情也不会好过到哪里去。 却不料整个兵营,诸多送行的人员中,连一个面带忧色的都没有。 反倒是满脸兴奋,不停拍着家人肩膀,给予鼓励,嘱咐其一定要立功的占了大多数。 “打仗很开心吗?”许泽轩歪着脑袋想了好久,都想不通随军出征有什么好兴奋的。 纵观华夏历史,似乎只有秦朝时期,关中人听到朝廷要出兵,会出现举国欢腾的现象。 秦人好战,不是因为他们不怕死,而是朝廷给出的奖赏十分丰厚,至于大唐么,比起大秦的奖励,还是要差些的。 “算了,不去想了。” 许泽轩不是个懒人,不过某些没必要弄清楚的事情,他也懒得浪费脑细胞,站在原地跟程处默几人插科打诨,说了一会儿话,突然瞧见福伯、二虎,以及刚从太原回来的牛老实出现在不远处。 “福伯,昨日不是交代过,不用来送了吗?今天怎的又来了?” “小郎君头一次出征,老夫怎能不来送送?”福伯慈祥的笑了下,随即便把站在他身后的牛老实拉了过来,接着道,“老实这孩子回家后,听说小郎君要出征,就说要跟着一起去。 老夫想着,小郎君身边能多个人照料也是好的,就把他带了过来。” “牛大哥昨日刚回长安,怎的不歇息几日?”如果许泽轩要上第一线和敌人拼杀,他自然会把身边能带的人都带过去,不过他现在只是负责伤兵营,带不带牛老实,倒是无关紧要。 “某自小习练武艺,为的就是能够上战场杀突厥人,如今好不容易得到这个机会,又怎能错过!”牛老实紧了紧手中的武器,神色十分坚定道。 虽说这次唐军的目标是朔方的梁师都,不是突厥,但只要粗通敌我形势的人,都知道这次唐军和突厥之人之间,必然会有一场厮杀。 隋朝末年,被免官回乡的梁师都趁天下大乱的机会起兵造反,控制了朔方。 几年后,梁师都正式称帝并向突厥称臣,被突厥册封为“大度毗伽可汗”、“解事天子”。 此后在突厥的支持下,梁师都数次进攻唐朝,但都被唐军击败,势力日益衰落。 特别是唐朝消灭其他割据势力后,梁师都更是岌岌可危,只能死心塌地地投靠突厥,依靠突厥苟延残喘。 而对于突厥的颉利可汗来说,他需要梁师都这个马前卒,帮忙他一起劫掠大唐州府。 用的顺手,且听话的属下不好找,突利可汗已经和自己翻了脸,颉利可汗若是再失去梁师都这个臂助,那么他的威望将会受到巨大的打击,本身的实力,也会有比较大的下降。 “这……”听牛老实这么说,许泽轩反而更加犹豫了。 牛老实是他穿越后遇到的第一个人,此人忠心耿耿,任劳任怨,早就被他当成心腹。 若只是跟在自己身边,帮助处理伤兵营相关事宜,他还不会那么难下决定,可牛老实想要上战场厮杀,和突厥人搏命。 这么危险的事情,他可不愿意让其冒险。 “小郎君,你就答应老实吧,这孩子的父母,当年都是死在突厥人的手中。 若是不手刃几个仇人,他这辈子都不会安心。”福伯看出了许泽轩的犹豫,忙解释其中的原因。 “既如此,许大哥便跟我一起去吧。”福伯说的这个理由很好很强大,平心而论,若是换做自己的父母,被突厥人所害,许泽轩也会找突厥人拼命。 杀父之仇不共戴天,即便想要阻止,也阻止不了,反倒还可能让彼此之间生出间隙。 既然如此,索性就应承下来。 自己怎么也是个七品官,拥有男爵的封号,在军中也不是一点人脉都没有,给牛老实安排一个职位,总比他自己偷偷摸摸加入军队,生存率要高的多。 “多谢小郎君!”得到了肯定的答复,牛老实的脸上立刻洋溢起了笑容。 …… …… 马车行驶在官道上,扬起了一阵阵尘土。 虽然已是二月份,但在行军的路上,还是能够看到没有化开的积雪。 农历二月二号是个好日子,乃是二十四节气中的第三个——惊蛰。 惊蛰的意思是天气回暖、春雷始鸣,惊醒蛰伏于地下冬眠的昆虫。 这时天气转暖,渐有春雷,也进入春耕季节。 后世人又称这一天为龙抬头。 “龙抬头”的说辞,来自古老的天文学,上古时代人们选择黄道赤道附近的二十八个组星象作为坐标,以此作为观测天象参照物。 古人根据日月星辰的运行轨迹和位置,把黄道附近的星象划分为二十八组,俗称“二十八宿”。 “宿”表示居住。 因为它们环列在日、月、五星的四方,很像日、月、五星栖宿的场所,所以称作“宿”。“ 二十八宿”按照东西南北四个方向划分为四大组,产生“四象”:东方苍龙,西方白虎,南方朱雀,北方玄武。 在东方的7个宿分别叫做:“角、亢、氐、房、心、尾、箕”,七宿组成一个完整的龙形星象,人们称它为“东方苍龙”,其中角宿代表龙角,亢宿代表龙的咽喉,氐宿代表龙爪,心宿代表龙的心脏,尾宿和箕宿代表龙尾。 在冬季,这苍龙七宿都隐没在北方地平线下,惊蛰至春分间,角宿就从东方地平线上出现了。 这时整个苍龙的身子还隐没在地平线以下,只是角宿初露,故称“龙抬头”。 苍龙七宿的出没周期,与一年农时周期相一致。 春天农耕开始之际,苍龙七宿在东方地平线上开始慢慢上升,最先露出的是明亮的龙首—角宿;夏天作物生长,苍龙高悬于南方夜空;而到了秋天,庄稼丰收,苍龙也开始在西方下落;冬天万物伏藏,苍龙则隐藏于北方地平线以下。 古人把仲春时苍龙七宿在东方地平线上崭露头角,称为“见龙在田”(即为“龙抬头”),仲夏苍龙七宿升至正南中天称为“飞龙在天”;此外还有“亢龙有悔”、“群龙无首”等,分别对应各时节天象。 春雷乍动、雨水增多、气温回升,万物生机盎然,春耕也由此开始。 一路上,许泽轩看到关中百姓,用着自己‘发明’的曲辕犁耕田,心中突然涌现出一股成就感。 此时此刻,他突然有些理解后世的某些科研工作者了。 他们不为名、不为利,一生勤勤恳恳,一心扑在科研工作上,为的或许就是看着自己的科研产品,能够进入千家万户,帮助一个又一个百姓,为祖国的繁荣富强、百姓的健康,做出卓越的贡献。 “或许,我可以适当的减少些享受时间,把脑海中那些来自后世的知识传承下去!”许泽轩第一次冒出这样的想法。 一个人的力量,终归是有限的。 把知识传承下去,不但可以改善这个年代百姓们的生活,也能给自己创造出更好的享受环境。 许泽轩正神游天外,给自己的未来做着规划,突地感觉自己的缰绳,被人扯了一下,不用想也知道,这人肯定是牛老实。 “牛大哥,怎么了?” “前方传来将令,命我们即刻安营扎寨!”牛老实瓮声瓮气道。 古代的行军速度,慢的让人绝望,《三国演义》中说,某某军队一天行了百里,这种情况只限于纯骑兵部队。 大多数情况下,军队一天也就走个二三十里,比刘备带着徐州百姓一起逃跑,快不了多少。 “早些安营也好,还可以抽出些时间,训练一下那些辅兵!” 辅兵和府兵,虽然只是一字之差,但两者之间的区别,还是很大的。 府兵大多出生富户,是大唐初期对外战争的主要战力。 而辅兵则是因为朝廷要求服兵役,而被征调来的农夫,他们主要的职责是帮助军队,处理一些杂事。 伤兵营不用上前线作战,除了必要的大夫外,其余诸人皆是辅兵。 “小郎君居然还会练兵?”牛老实是许家的护院,对于他来说啊,主家的能力越强越好,因此当他听到这个消息后,除了刚开始表现出些许吃惊外,更多的还是惊喜。 “勉勉强强吧!”许泽轩含糊的回了一句。 他不通军事,自然不会练兵,可前世的军训,他还是经历过的。 军训中,无论是站军姿,整理内务,左右转、又或者练习正步,目的都是为了增强人的服从性,把一个‘民’,变成一个‘兵’。 当然,军训那种练兵之法,只是最基础的,就算达标了,也只算得上新兵,绝对算不上强兵。 况且后世的练兵方法,也不一定适合古代。 不过,鉴于许泽轩带的是伤兵营,他的下属不需要上战场厮杀,能够训练出这些人的服从性,便算得上合格,因此这种来自后世的练兵方法,倒也不是不能用。 “集合!”牛老实的声音洪亮,很轻松的就把许泽轩的命令,传递给了伤兵营的众人。 比起其他辅兵,伤兵营所属的辅兵,干的活要轻松许多。 五十个被分在伤兵营的辅兵,正暗自窃喜间,突然听到牛老实的传令声,赶紧收拾了一下自己,匆匆朝着集合点而来。 “诸位,先自我介绍一下,在下文水县男许泽轩。这次出征,伤兵营一应大小事宜,就是由我负责。”许泽轩的自我介绍十分简洁、易懂。 xx卫左中候是几品官,说给百姓听,他们也不懂。 反倒是县男,有不少人知道这是个爵位,比县老爷还大,能够赢得所有辅兵的敬畏。 “见过爵爷!” 自古以来,华夏都是礼仪之邦,百姓们多半大字不识一个,却懂得见礼。 “大家不必多礼。”许泽轩摆了摆手,示意大家免礼,而后又道,“我和大家初次见面,按照我家乡的习俗,作为长官,应该给属下一些见面礼。 我不知道大家喜欢什么,不过我知道,近些日子,大家家里过的都很难,饭都不一定能够吃饱,所以就给大家准备了一些吃食。” 辅兵们被朝廷征召入伍,本来就有些怨气,如今走了半天的路,本就有些疲累,若是许泽轩强行让他们训练,难免会生出一些怨言。 所以他打算先用吃的,笼络住这些人。 正所谓吃人嘴短、拿人手软。 吃了自己的东西,第一次训练便可以顺利展开。 至于第二次,等这些人尝到了自己美食的滋味,哪里还怕他们不上钩。 只要把吃食,当做训练效果最佳人员的奖励,即便这些人心中有些抵触,为了那美味的吃食,他们也会咬着牙按照自己的吩咐完成训练。 “谢过爵爷!” 富贵人家拿出来的东西肯定不会差,想到即将能饱餐一顿,而且吃的极有可能是这辈子都吃不到的美食,众人的脸上,便情不自禁的露出了喜色。 夸赞之声不绝于耳,说什么的都有,甚至还有喊“爵爷万岁”的。 若不是许泽轩在唐朝待了一段时间,说不定就要被这叫声给吓傻了。 隋唐时期,皇帝虽然也可以用万岁代称,不过万岁却不是皇帝的专用名词。 比如隋朝时,就有一个十分有名的大将,叫做史万岁。 史万岁长于骑射,好读兵书,随父从军。北周武帝时,授开府仪同三司,袭爵太平县公,跟随上柱国梁士彦攻讨伐相州总管尉迟迥之乱,每战先登,拜上大将军。 官职这么高,皇帝肯定不会知道他。 若是万岁真的是皇帝专用,史万岁别说袭爵,他的整个家族,怕是早就因他的名字而覆灭了。 第89章,练兵 “嘿嘿,你们就高兴吧,接下来的几个月,有你们受的!”听着辅兵们的欢呼声,许泽轩默默在心中奸笑三声,随后大手一挥,把食物分发了下去。 一罐子红烧肉足有一斤,即便2个人分,每人也能吃到8两。(以一斤十六两计算) 辅兵们看着碗里油汪汪的猪头肉,每个人的脸上都洋溢起了幸福的笑容。 往年就算年景好的时候,一年到头,他们能吃到的肉也就这么多,且还不一定能吃到猪头肉,如今许泽轩一下子送了他们半斤,他们心里自然乐开了花。 小心翼翼的夹了一筷子放入嘴中,美妙的滋味,瞬间在舌尖炸裂开来。 “富贵人家果然不一样,居然能把这贱肉做的如此好吃,某一个没注意,差点把舌头都咬下来。”辅兵甲啧啧赞叹道。 “是啊是啊,这肉不知怎么做的,居然如此美味。 某以前总以为,大官们最多天天吃白面馍馍,用金锄头干活,如今尝了爵爷赐下的美食,方才明白自己的无知。”辅兵已仰天长叹。 “若非此次出征至少要小半年,某一定会把这些吃食带回去孝敬爹娘!”辅兵丙是个孝子,有好吃的东西,第一时间想到了自己的父母。 “俺也想带一些肉回去给自家婆娘和孩儿吃,俺没本事,家里已经两年没吃上肉食了!”辅兵丁则是想到了妻儿。 节约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红烧肉罐头虽然好吃,但是这些辅兵,根本舍不得将之一下子吃完。 大多数人,只是尝了一小口,就将之小心翼翼的收入囊中。 即便如此,大家就着军中分配的稠粥,以及自带的腌菜,还是吃的十分开心。 欢乐的时光,足足持续了一炷香的功夫。 待辅兵们填饱了肚子,许泽轩再度出现在了大家的面前:“各位,红烧肉好吃吗?” “好吃!”众辅兵不约而同的回答道。 “想不想天天吃?”许泽轩再问。 “想!”众辅兵的回答之声响彻云霄,天天吃到红烧肉,这可是梦里才能发生的事情。 “好,既然你们想天天吃,那本爵爷就给你们一个机会。 等一下我会教你们一些动作,你们若是能够保质保量完成,明天就有机会吃肉。 当然,肯定不是每个人都能吃到,我家的红烧肉,你们刚刚应该都尝过了,是甜的,里面加了霜糖。 霜糖一斤多少钱,你们即便不去买,想来心里也应该有个数。 这么好、这么贵的东西,自然需要最优秀的人,才能配得上。 明日,我会检查你们的动作,谁做的做好,谁做的最标准,谁就能够吃到肉。”话到此处,许泽轩终于抛出了自己的诱饵。 “爵爷万岁!”虽然许泽轩只给出了一个名额,但众辅兵并没有任何不满。 只有付出,才能获得回报,淳朴的劳动人民或许讲不出这样的道理,但道理早就深深刻在了他们的心中。 “看样子大家都答应了,那好,本爵给你们半刻钟功夫收拾碗筷。 半刻钟后,我们再次于此处集合,介时本爵会把动作的要领,传授给你们。 能不能学会,能不能做好,能不能吃到肉,就要看你们用不用心了!” “喏!”许泽轩一声令下,辅兵们立刻一哄而散。 为了吃肉,他们的热情空前高涨,没过几分钟,便收拾好了碗筷,重新集结完毕。 “看样子,大家的积极性很高! 如此,我也就不多废话,直接教大家第一个动作——站军姿,大家跟着我做。 脚跟靠拢并齐,两脚尖向外分开约一掌距离;两腿挺直,小腹微收,自然挺胸;上身正直,微向前倾;两肩要平,稍向后张;两臂自然下垂,手指并拢自然微屈,拇指尖贴于食指的第二节,中指贴于腿侧正中;头要正,颈要直,口要闭,下颌微收,两眼向前平视。” 许泽轩说的很慢,做示范的时候,动作分解的也很到位。 辅兵们虽然不知道,就这么干站着有什么用,但为了肉,他们还是义无反顾的做了。 第一次站军姿,当然不可能站的十分标准。 有站出罗圈腿的,有站的歪七扭八的,还有时不时就抓耳挠腮者的。 好在许泽轩的耐心不错,辅兵为了能够吃到红烧肉,也十分愿意学习和改进。 第一天的训练,倒也算得上有模有样。 …… …… 行军打仗,是一门十分复杂的学问,涉及到了方方面面的知识。 天文你要懂一些,毕竟天气对一场战争的胜利,有着很大的影响。 地理也要懂一些,只有懂地理,才能充分发挥出地形优势。 当然,就算你上知天文,下知地理,也无法成为一个合格的将领。 因为除此之外,你还要懂人和。 人和包括很多方面,比如如何练兵,如何调动他们的士气,在战时如何分配物资,用什么样的方式御下,一场战役之后,该如何分配功劳。 薛万钧只是这次军事战争的副帅,当然不用考虑这么多。 不过,行军的途中,也有许多事情需要他处理。 相比于哥哥薛万钧,薛万彻虽然只是副帅的副手,但是他对这场战役的重视程度,却一点不比哥哥低。 他哥哥薛万钧,自幽州降唐后,就一直在秦王李世民的麾下,自然深得李世民的信任。 但他不一样,在玄武门之变以前,他一直是太子李建成的下属,一直以来,都对李建成忠心耿耿。 玄武门之变时,这位仁兄甚至提出了直接攻打秦王府的计划,差一点坏了李世民的大计,可谓‘罪大恶极’,所以事后才会逃亡终南山,做了一段时间草寇。 幸运的是,李世民是个大度的皇帝,他并不计较薛万彻犯下的错误,反而十分欣赏他的勇武和才华。 能在玄武门之变中,提出攻打秦王府的意见,这恰恰说明,薛万彻是有智谋的,绝不仅仅是一介武夫。 对于这样一位有才的人,李世民当然看看重。 所以,在玄武门之变后,李二陛下就向薛万彻发出了和解信号,希望其重回朝廷,为国效力。 薛万彻也明白,自己的旧主已死,空谈忠义、守节,未免太过迂腐。 且李世民和李建成的斗争,归根结底都属于皇室内部的斗争,无论谁胜谁负,他最后效力的,都是大唐王朝,于是乎他重新回到了朝堂之中。 李世民胸怀宽广,能够原谅他。 但是当年在攻打秦王府时,和他发生冲突的人,却无法原谅他。 亲密的战友,死在这人手中,换做是谁,也无法跟他亲密起来。 一部分人的反对,也导致了薛万彻无法施展自己胸中的抱负,好在他还有哥哥的帮助。 上阵亲兄弟,打虎父子兵。 应薛万钧的要求,李二陛下同意薛万彻随军出征。 只要他在这场战役中,能够立下功劳,那么那些反对他的人,也就没了继续阻挠他立功的借口。 这次的战役,是一个绝佳的机会,但也有可能是唯一的机会,所以薛万彻对很多事情,都十分上心。 他每天都会巡视军营,慰问士兵,以保证这些人,以最好的状态,去迎接接下来的这场战役。 距离二月初一出发,已经足足过去了二十五日。 在这大半个月里,他走访了一营又一营的士兵,今日终于来到了伤兵营。 …… …… “二狗子,你说爵爷他为什么天天让我们练怎么站,打仗就打仗,光会站有什么用啊,站的好看,站的标准,莫非敌军就不会动刀了?莫非我们伤兵营,就能多救回几个伤兵?” “就是就是,真弄不明白,爵爷他是怎么想的!” 薛万彻刚刚来到伤兵营门口,就听到了辅兵们的抱怨声。 “怎么回事,这伤兵营的辅兵们,似乎颇有怨言啊!”薛万彻眉头一皱。 伤兵营虽然不直接参加对外战争,但是救治伤员,也是重中之重。 士兵伤亡多少,直接关系到一场战争的战果,立下多少军功,由不得他不重视。 唐朝的军功公分十二转,按战前的条件分:以少击多为“上阵”;兵数(包括战士人数和装备)相当为“中阵”,以多击少为“下阵”。 按战争的结果分:杀死或俘虏敌人的百分之四十,为“上获”;杀死或俘虏敌人的百分之二十,为“中获”;杀死或俘虏敌人的百分之十,为“下获”。 按照战前的条件和战争的结果,综合起来,拟定“转”数。上阵、上获为五转;上阵、中获为四转;上阵下获为三转。 总结一下就是上上、上中、上下为五四三;中上、中中、中下为四三二;下上、下中、下下为三二一。 不过规矩是死的,人却是活的。 假设敌我双方,都有一千人,我军俘获了敌军四百人,按照军功十二转,应该属于中阵、上获,得军功四转,但若是因为俘虏四百人,让自家部队也伤亡了四百,那功劳肯定就要打一个大大的折扣。 这次战役,对薛万彻至关重要,他可不希望自己的战功,凭白被降低几个档次。 “这许泽轩,必须好好教育一下!” 当下他迅速沉下了脸,背着双手,迈入了伤兵营。 只不过,还没等他找到许泽轩教育一番,就听到了之前这些辅兵中,又有人说话了。 “既然你们认为爵爷是在折腾人,不练就是,我们还能少几个竞争对手。” “哪那成,我们也就是说说而已,怎么会真的不参加训练?”刚才抱怨的那几人一听,立刻急眼了。 许泽轩训练人,赏罚相当分明。 说奖励第一名吃的,就奖励吃的,一点都不含糊。 除此之外,若是哪一次,伤兵营整体表现让他满意了,他还会给予附加的福利——讲故事。 有关于那只猴子的故事,伤兵营的一众辅兵们,早就听得入迷了。 若是因为自己几人嫌麻烦,不参加训练,拖了集体的后退,让其他人没故事听,可是要被其余辅兵鄙视的。 “嗯?怎么回事,情况似乎并不是自己想象的那样?”听到此处,薛万彻的心中,不免产生了疑惑。 这些人明明在抱怨,但是为什么又不愿退出训练,莫非是许泽轩那小子,制定的惩罚措施过于严格? 事情有蹊跷,薛万彻决心要把真相找出来。 …… …… 傍晚时分,是伤兵营一日一度的训练时间。 不过今天的天气不怎么好,场地潮湿,有些地方还比较泥泞,再三思虑之下,许泽轩并没有让辅兵们继续站军姿、走正步,而是决定教他们整理内务。 整理内务包括很多方面,军服怎么叠,脸盆面巾怎么摆放,布鞋的鞋尖儿该朝哪儿,都属于内务范畴。 至于最为人所称道的叠被子,不是许泽轩不想搞,而是条件不循序。 前文提到过,大唐年间,棉花种植技术,还没有流行开来。 许多人的被子里面填的都是碎步片、柳絮,这样的被子,想要叠的四四方方,简直太难了。 许泽轩暗地里试过一次,就算是他,也没办法做到把那些被子叠成豆腐块。 “昨夜下了一场雨,雨天路滑,今日我们便不站军姿了!” 许泽轩的话音刚落,伤兵营内便响起了一阵阵欢呼声,可他接下来的转折,却让场面再次归于沉寂,“今天我们学点别人,我教大家如何叠甲胄,拜访洗漱用具。” 许泽轩是个行动派,话一出口,就拿出了一套甲胄,平铺开来。 只见他用手肘使劲地赶平甲胄上的褶皱,并把甲胄压实,然后三折成一个长条,又用手掌在甲胄上压出几道折痕,按照折痕一折,那甲胄竟然略显方正起来。 “简直是胡闹!” 薛万彻看着在那里狠掐甲胄的许泽轩,忍不住翻起了一个大大的白眼。 鼓捣了半天,把意见甲胄叠成一个方方正正形,如豆腐块一般的方块有什么用? 辅兵们急行军了一天,已经很累了,你还让他们搞这些没用的,这不折腾人吗? 第90章, 薛万彻心中恼火,却并没有轻举妄动。 他并不是莽夫,早在出征前,就详细的了解过,此次出征名单中的一应官员,许泽轩赫然在列。 此人年方十六,出身寒门,却并非毫无靠山。 根军薛万彻的了解,这小子深得军中大将秦琼、程咬金、牛进达等人的喜爱,就连当今皇帝陛下,也十分欣赏他的才能。 在军中有人脉,在朝中有靠山,身上还有个爵位。 想要动这个人,必须掌握真凭实据才行。 出于这样的考虑,薛万彻压抑住了心中的怒火,沉下心来,继续往下看。 “大家都看明白了吗?”许泽轩完全不知道,伤兵营中进来了一位军中大将,且这位大将,正在寻找自己的错处。此时,他依然在一心一意指导着手下的辅兵。 “看明白了!”辅兵们齐刷刷的回答。 “没吃饭吗?大声点回答我,看明白了没有?”许泽轩不满意的又问了一遍。 “看明白了!”辅兵们提高了音量,再次回答。 大半个月来,这样的提问方式,已经不是一次两次。 初时,辅兵们或许还不知道怎么回答,但时间一长,就慢慢习惯了。 “既然如此……”许泽轩神色一肃,大声下令:“伤兵营众将士听令,卸甲!” “哗啦啦~”众辅兵接到命令,立刻脱下了身上的甲胄。 五十人的动作整齐划一,把营帐外的薛万彻都看愣了。 他从来不知道,脱个甲胄居然还能脱出气势来。 “某听说这许小子乃是高人子弟,莫非他不是在闹着玩,而是真的在练兵?若果真如此,此子日后的前途,绝对不可限量。” 许泽轩虽然没有当过教官,但将近一个月的训练,还是颇有成效的,众辅兵已经养成了令行禁止的习惯。 这些下意识的小动作,旁人看不出来,但薛万彻出身将门,从小被父亲耳提面命,加上他自己也常年在沙场上作战,岂会看不出来? 在这一瞬间,他的心理已经发生了变化,只因为尚不能完全确定,以及心中带着的些许好奇,这才没有下结论并转身离开。 “开始!”薛万彻心思翻涌,却丝毫没有影响到许泽轩,随着他一声令下,众辅兵迅速忙碌开来。 赶褶皱,折长条,哪怕心中还有微词,但一个月来,渐渐养成的军人天性,让他们选择了服从。 不但服从,而且脸上的神色无比认真,每一个都做得一丝不苟,完全是在把整理内务,当成一份事业在做。 许泽轩不怕这些人做不好,事实上很少有人第一次叠被子、叠军服,就能叠的十分完美。 他的目的,也不是为了让这些人把甲胄叠好,而是为了增加他们的服从性。 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眼见手下五十个辅兵,没有丝毫犹豫的便执行了自己的命令,而且各个做的一丝不苟,他就意识到,自己将近一个月的付出没有白费,军训已经颇见成效。 虽然辅兵们听令的目的,没那么纯粹,还有一部分原因,是冲着奖励去的,但他坚信,随着时间的推移,随着日后这些人真正进入战场,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 …… 整理内务,是一种十分枯燥的训练方式。 不断的找错,不断的重复,薛万彻虽然是军中大将,但一时半会,根本难以领会到这么做的好处。 看了一会儿功夫,他便一头雾水的离开了。 人虽然走了,但他并不是一无所获,至少他已经可以确认,许泽轩不是在瞎胡闹,而是在整顿军纪。 夜色渐深,伤兵营这头的动静越来越小,最后彻底归于平静。 军营中,绝大多数已经陷入梦乡,可薛万彻却失眠了。 他离开前,曾去询问过伤兵营的军医,有关于许泽轩这些天做的事,得到的答复是,这些天以来许泽轩一直在训练辅兵,且训练内容无比的简单,只有两项——该怎么站,该怎么走路。 “除了拿出一些吃食作为奖励,调动了辅兵们的积极性以外,许泽轩的练兵方式,于寻常将领所用的练兵之法截然不同。 站和走,三岁的孩子都会,就凭这种练兵方法,怎么可能在不到一个的时间里,把几十个由农民组成的军队,练得颇有令行禁止的架势?”薛万彻躺大帐中左思右想,怎么也想不明白,于是他失眠了。 从这一天起,这位军中大将,又多了一个爱好——看许泽轩练兵。 刚开始的两天,由于地面一直没有干,薛万彻看到的,一直是没完没了的整理内务,看的他越来越迷糊。 直到第三天,地面的积水彻底被阳光蒸发干,泥泞的道路,重新变得干燥结实,他这才有了全新的收获。 …… …… 二月二十九,天气晴朗。 傍晚时分,正在隐退的白昼迷人地、优愁地、鲜艳地泛着红光,像疾病缠绵的美女临终前颊上的红晕一样。 众将士们无暇欣赏这美丽的夜景,各自忙碌着手上的活计,有些在安营扎寨,有些在生火造饭,有些则是在布置巡防任务。 薛万彻早早处理完了手上的工作,来到了伤兵营的门口。 按照惯例,伤兵营会在用过晚饭后两刻钟开始训练,一心想要寻找到答案的他,自然不愿意错过,一丝一毫能够找到答案的机会。 “咚咚~”奇特的集结号,在伤兵营内响起,不到一盏茶功夫,五十个辅兵,就已经冲出了营帐。 “辅兵身上穿戴的甲胄,和禁军相去甚远,不过刨去穿戴装备所用的时间,这集结速度,也快赶上禁军了吧,这些人在一个月前,当真只是什么都不懂的农夫?”看着穿戴整齐,从帐中冲出的辅兵,薛万彻忍不住感慨了一句。 集结速度,能够充分体现出一支军队的素质。 古代打仗,什么事情都可能发生,比如敌军夜间袭营,在这个时候,如果所统辖的军队,能够快速集结,那么就能有机会杀退敌军,若是集结速度不够快,后果便只有一个——溃败。 “列队,立正!”随着许泽轩的一声令下,五十个辅兵十人一组,一瞬间分成了五队,站的笔直。 “齐步走!”命令再次下达,辅兵们昂首跨步,无论是脚跨出的距离,还是手臂摆动的幅度,都出奇的一致。 如此整齐的军容,让薛万彻眼前为之一亮。 在古代有一种说法——军容就是战力。 现代很多电视剧、电影中所拍摄的古代战争,画面都跟搅肉机过境一般,所到之处尸山血海,死伤无数。 然而古代的战争,并不都是这样的,绝大多数情况下,真正正面对决的伤亡数量,只占很小的一部份。 当成千上万人绞杀在一处时,比拼的就是双方的忍耐力、执行力以及士气。 低武世界,个体武力的高低,对于一场战争,根本起不到决定性作用。 军前斗将,为的也只是鼓舞军队的士气。 刨除气候、地理,以及一些突发状况(比如西汉的大魔导师刘秀召唤陨石),决定一场战争成败的,能够左右战局的,唯有军容、士气。 军心越稳定,士兵们越不怕死,获胜的机会就越大。 两方相杀,一般死伤过两成兵力,即露败象,超过三成,绝大多数军队就会溃败, 丢掉刀戈的士卒,和一头头待宰的羔羊没什么分别。这个时候,军容整齐作用也就体现了出来。 伤而不乱,死而不溃,溃而不慌,靠的就是整齐的军阵仪仗和士气。 若是死伤过三成,仍能不露败象,队列严整,可谓军中精锐。 十之去其四,还能退而有续,是为当世强兵! 真正死人的时候,不是在正面战场,而是在逃跑的路上。 只有保持军容不散,一支军队才有战斗力。 “这军容……许县男不愧是高人子弟,只花了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就把几十个农夫,训练成了如今这般幅模样,如此人物,埋没在伤兵营真是屈才!”看着看着,薛万彻突然仰天长叹一声,生出了一股自愧不如的感觉。 当他把自己的所见所闻,告诉自己的哥哥时,薛万钧也是大吃一惊。 薛万钧依稀记得,在出征之前,程咬金曾经跟他打过招呼,说自己这位子侄不通军务,有机会的话,希望自己可以多照顾一下。 “不是说了不通军务吗?能把兵练得这么好,居然说他不通军务? 老程那句照顾,到底是让我提拔许泽轩,还是别有深意?” 薛万钧有些懵,他和程咬金一样,都是李世民的心腹,可这心腹也是分等级的。 程咬金能跟着李世民一起拼命,参加玄武门之变,还能统领李二的王牌嫡系部队——玄甲军,自然是属于第一序列的心腹,而他勉勉强强只能排到第二序列。 也正因为如此,玄武门之变后,程咬金能被封为正三品的右武卫大将军,而他只能是从四品的殿中少监。 “许泽轩有才,但他出身寒门,若非老程举荐,怕是不可能有今时今日的地位。 且老程堂堂宿国公,要打压一个男爵,绝对轻而易举,根本不必特意跟我打招呼。 也就是说,老程他们根本不知道,许泽轩还有练兵的本事。 要不要卖老程一个人情,提拔一下许泽轩呢?”抽丝剥茧之下,薛万钧终于理出了头绪,不过另外一个念头,却又在他心中滋生。 若非临行前,皇帝有意无意的跟他提了一句伤兵营。 他怕打乱了皇帝的部署,他怕是早就付诸行动了。 …… …… 许泽轩完全不知道自己有幸逃过了一劫。 行军已有月余,在这一个月的时间里,这支万人部队,已经跨过了数百里路,来到了夏州。 唐朝时期的夏州,地域广阔,人烟却相当稀少,算上常年驻扎在这里的军队,整个州也就三万户不到的人口。 到了夏州,还没来得及见到主帅柴绍,许泽轩就接到了将令——出发前往距离朔方城不远的一座小城,那里便是柴绍准备安置伤兵的地方。 得到命令的第一时间,许泽轩便开始行动起来。 酒精、镊子、剪刀、针线、纱布,所需的药材、这些东西无需他去操心。 他几乎把所有的精力,都放在了维持卫生工作上。 这年头,士兵们随地大小便,已经成了常态。 随地大小便,不但会导致军营附近,有一股奇怪的味道,还会招惹蝇虫,带来大量的病菌。 为了杜绝这一现象,他特意问薛万钧借了些人,在伤兵营附近,建立了几所茅厕。 其他地方他管不着,但是伤兵营方圆十里,不许别人随便大小便。 若有营中士兵不愿服从命令的也没问题,只要你愿意每天忍着臭味,忍着别人的嘲笑,去清理茅厕就行。 刚开始,还有几个不愿意照做的人,自从被他捉住几人,作了典型后,此类现象便彻底被杜绝。 至少,伤兵营附近方圆十里之内,基本看不到类似现象。 毕竟,谁也不愿意天天接触那些恶臭之物,更不愿意被同伴嘲笑。 在抓军人随地大小便的同时,许泽轩也没忘了督促自己营中的士兵洗澡。 这年头,除了大户人家的子女,都不爱洗澡。 他们的胡须,头发,领口,不时有一些小生物爬来爬去。 许多人在冬天,还以抓身上的小动物为乐趣。 这一现象,其实早就可以着手解决。 但在行军过程中,实施起来十分困难。 因为行军过程中,取水不易,而且一时半会也很难收集到柴火。 可如今营地确定了,许泽轩就不会放任这样的现象继续发生。 辅兵,作为接触伤兵的第一人,若是他们身上爬满了这样的小动物,那还怎么救人?所以洗澡是必须的。 找军中的匠人,打造了十个巨大的洗澡桶,桶中放了些许杀虫的药粉,但凡伤兵营的人,每天都要进洗澡桶中泡澡。 不泡也行,只要你能忍住饿,不洗澡就没饭吃,而且其他相关福利也取消,什么肉罐头,讲故事通通没你的份。 若是这样还不听话,我还有其他招数。 胡子剃光,头发也给你剃光,就问你怕不怕。 自己不愿意洗澡我就找人,把你按在澡盆里,用猪毛刷子在你身上刷。 剃光头,被人当猪一样刷身子,还是自己动手清理? 有了洗厕所的教训后,士兵们早就学乖了,这样简单的选择题,他们当然知道该怎么选。 第91章,李正宝的决定 战事尚未开启,伤兵营内几乎没有伤兵入驻,但许泽轩却忙得不亦乐乎。 为了创造一个干净、卫生的战地医院,为了降低受创士兵的死亡率,这几日他督促属下做卫生工作的同时,还不断在他们面前,宣传保持个人卫生的重要性。 从痢疾讲到霍乱,再从霍乱讲到鼠疫,认真剖析了个人卫生和瘟疫之间的关系。 他手下的辅兵,都是农民出身,大字都不识半个,哪里听说过这样的言论。 许泽轩这话一出口,众人吃惊之余,也彻底被他给唬住了。 战场死人多,尸横遍野,血流成河,这些词都可以用来形容战后的场景。 正因为死去的人多,所以这个地方,也是最容易滋生瘟疫的地方之一。 贞观初年,百姓们的生活条件,虽然比较困难,但还算政通人和,大家好不容易有了盼头,自然想要多活一些时日。 辅兵们无奈被朝廷征召入伍,却也想着健健康康的加入军队,健健康康的回去。 为了自己的生命安全考虑,辅兵们终于从被动保持个人卫生,渐渐变为了主动,乃至一起拥护爵爷下达的命令。 只管辖几十人的许泽轩,忙的脚不沾地,然而身为全军统帅的柴绍,似乎一点都不忙。 他一个人静静地端坐在帅帐中,甚至还有闲情逸致读《春秋左传》。 能够被李渊委以重任,被李世民钦定为征讨梁师都的主帅,柴绍必然不会是浪得虚名之辈。 作为一个合格的统帅,他深知兵贵神速的道理,也知道大军驻扎一日,就要消耗粮草无数。 之所以依然按兵不动,只是因为他在等一个消息,一个契机。 去岁以来,州府长史刘旻、司马刘兰遵照李二陛下的旨意,命众将士抓获梁师都兵卒为俘虏,又安抚朔方流民,然后放回充当反间,以离间其君臣,还派出轻骑蹂躏其庄稼,以致城中粮储空虚,朔方军民挨饿。 时隔半年,朔方城中早就人心惶惶,就连梁国的大将,都生出了投靠李世民的意思。 辛獠儿、李正宝、冯端都是梁师都部下名将,这几人却早早联系上了柴绍,并与之诉说生擒梁师都的计划。 朔方城中,有着许许多多大唐的细作,柴绍结合细作的情报,又和刘旻、刘兰,以及薛万彻兄弟商讨了一夜,这才决定按兵不动。 正所谓上兵伐谋,攻心为上。 如果能够不动一兵一卒,就能拿下朔方,自然是最好的。 即便李正宝等人不成功,他们的叛变也定然会扰乱朔方城的军心。 皇帝手下的大将都叛变了,那些低级的军士,哪还有心思打仗,到时候别的不谈,光是让敌军军心溃散,就可以增加唐军三成的胜率。 为了这三成胜率,为了少死少伤一些人,多等几日也是值得的。 当然,这等待不可能无限期。 大唐有隋朝留下的底子,国力还算可以,不过建国的时间终究果断,底蕴不强。 如果只是脱个个把月,那自然是没什么问题。 但时间再长的话,错失战机不说,还会让国力受损。 “或许,是时候催一下李正宝了!”读完了一卷书,柴绍终于提笔蘸墨,开始处理器军务来。 …… …… 朔方,共分东西二城。 其中西城是梁师都的老巢、大梁的都城所在,而东城却掌握在唐军的手中。 武德六年,梁师都手下将领贺遂、索周率所部十二州投降大唐,段德操尽起边兵,进击梁师都,攻拔其东城。 梁师都退保西城不敢出战,向突厥颉利可汗求救,颉利可汗率领精锐骑兵一万赴援。 那时,突厥内部的矛盾还没有激化,内乱还没有发生。 而大唐和刘黑闼的战争,正打到关键时刻,无暇他顾。 段德操无奈,只得退兵。 李正宝作为梁师都手下的老人,自然经历过那场战役。 五年前,大唐尚未一统天下,梁师都尚且需要依靠突厥人,才能抵御住唐军的锋芒。 如今,唐王朝已经一统天下,兵强马壮不说,兵锋还比从前更甚。 反观梁国,却日渐衰落,军心不稳,就连一直以来的靠山——突厥,也发生了内乱。 两相对比之下,李正宝根本就看不到,梁国获胜的可能。 既然此战必败,他当然要给自己找一条后路。 故此,他联系了辛獠儿、冯端等一干同僚,准备生擒梁师都,用这位“解事天子”,充当自己的投名状。 为了这事,他做了相当多的准备,并且制定了一系列的相关计划。 然而,正当他准备动手的时候,却发现自己制定的计划,似乎无法执行了。 因为梁师都,对他生出了戒心。 事情还要从两天前说起…… 两天前朔方西城中,突然出现了一则谣言,矛头直指李正宝,说他要投降大唐。 谣言这东西,传播的速度相当之快,且在传播过程之中,会被传播者加入自己的臆想,将原本模糊的谣言自动补完,使其“有理有据,令人信服”。 对于这则谣言,李正宝起初是不在意的,因为最近半年里,朔方城可以说的上谣言四起,什么乱七八糟的谣言都有,针对他自己的也不再少数。 然而,或许是三人成虎,传的人多了,梁师都就把谣言当做了事实; 又或许是梁师都最近压力太大,整个人都处在崩溃边缘,一有任何风吹草动,就化身为惊弓之鸟,总之他起疑了。 朔方城,皇宫。 梁师都斜靠在软塌之上,双眼微咪,神色略显疲惫的聆听着下属的禀告。 “陛下,最近城中又多出了一则传言,说李将军他要……要归降大唐。” “果真如此?”梁师都猛地睁开了他那步满血丝的双眼,一字一句,咬牙切齿的问道。 “属下绝不敢欺瞒陛下!”禀告的那人,见梁师都一幅凶神恶煞的表情,吓得差点跪伏在地。 “好,好你个李正宝,速速传他来见我。”梁师都冷笑三声,眸中透露着杀机。 “陛下,属下虽然句句属实,可最近半年来,朔方城中的谣言,从未断绝过。 李将军乃是我大梁名将,在军中极有威信……”这人倒是忠心耿耿,眼见梁师都一幅咬牙切齿,像是要动李正宝的样子,居然壮着胆子,又说了几句。 只是,还没等他把话说完,就听到梁师都一声怒吼,门外冲进来几个侍卫,将之拖了出去。 “哼,我大梁还没有亡呢?还轮不到区区一个侍卫,给朕提意见!”梁师都冷哼一声,对着进来的侍卫,再次重复了一遍之前的命令。 有了前车之鉴,刚进来的侍卫不再敢发表任何意见,应承一声,便朝李正宝所在的府邸冲去。 此人离开不久,梁师都正欲继续躺下歇息,却见一个身影匆匆的走了进来。 没有侍卫提前禀告,没有预警,能够有这样待遇的,唯有他的堂弟梁洛仁。 梁洛仁在族中颇有地位,梁师都能成事,少不了族中的鼎力支持,自然不敢慢怠,当下从软塌上起身,拉着对方的手道:“洛仁,你匆匆而来,所为何事?” “方才弟从外间路过,见一侍卫被人拖了出去,便上前询问了一下情况,方知他是因为李正宝之事,才被兄长驱逐,便想着进来给他求个情。”作为梁师都的兄弟,梁洛仁显然知道兄长最近的变化,所以说话做事,格外注意分寸。 然而,他不知道的是,哪怕他已经十分小心、注意,却依旧惹怒了堂兄,只是碍于往日的面子,才没有发作,勉强点头道:“既然堂弟为他求情,那朕便绕过他一回。” 梁洛人抱拳谢道:“兄长如此深明大义,想必也不会去信那区区谣言。 自兄长占据朔方,建立大梁以来,李将军一直忠心耿耿,且屡立战功。 若非有这样的大臣扶持,我梁家怕也闯不下今天的基业。 这半年来,朔方城中流言四起,李世民为了扰乱我方将士的军心,故意散播谣言,挑拨兄长于各个将军之间的关系。 前些日子,他们不是还拿弟弟我说事吗? 这些都是谣言,兄长切勿当真。 等下李将军来了,兄长非但不能训斥他,还需好言宽慰一番。 眼看着就要开战了,稳定军心,才是最重要的!” “朕知道了!”梁师都眼神闪烁了几下,以前他就有些反感弟弟的说教,当上皇帝后,这种反感越来越强,如今他因为巨大的精神压力,导致其容易发怒,这次几乎是用尽了全力,才忍住怒气没发作。 “既如此,弟暂且告退。”梁洛仁自小跟梁师都一起长大,或许猜不出哥哥心中的想法,但是从细微表情中,看出一些端倪,还是可以做到的。 眼下,哥哥的眼神闪烁,眼角急剧跳动,显然是没把自己的话听进去。 “越是困难的时刻,就越要能沉得住气。 大哥他既然下了决心,不投降李唐,族中也支持他。 他就该一门心思好好经营朔方城才是,而不该像现在这样,对谁都猜忌,觉得谁都想背叛他! 大哥不堪重用,梁洛仁很是失望,脸上的神色几经变化,突然咬了咬牙,大步离开皇宫,朝着自己的府邸而去。 家国天下,世人最看重的,到底还是家族。 大哥难当重任,而自己也没有揭竿而起的资本,或许他是时候考虑一下家族的退路了…… 梁洛仁离开没多久,李正宝就出现在了梁师都的眼前。 “拜见陛下。”外间的谣言属实,顶头上司又找上了门,若是一般人,难免神色慌张,露出破绽,然而李正宝并不是一般人。 经过那么多年的磨练,他的脸皮早就堪比铜墙铁壁,只要不是有切实的证据放在眼前,他就能够做到神情自若。 “李将军,可曾听闻近来朔方城中市井之流言?”梁师都让李正宝坐在了一个自己最容易观察其神态的位置,希望通过观察对方的表情,了解留言的真假。 然而,他的期望注定要落空,李正宝面上不动声色,连一丝一毫的异样都没表现出来,神色坦然的点头道:“陛下问的是关于臣投唐的事吧,此事在昨日,就传的沸沸扬扬,末将自然有所耳闻。” “那不知李将军对此,有何看法?”梁师都又问。 李正宝笑了一笑,说道:“皆是李世民为了乱我军心,故意为之。” “好好好,李将军能够如此想,朕就放心了。 将军乃国之栋梁,朕本来还担心将军会受此谣言影响,心生隔阂,故而请李将军前来。如今看来,确实朕多虑了!”梁师都盯了李正宝半晌,都未发现异常,不由笑着打哈哈道。 “多谢陛下信重,末将虽百死,不能报陛下大恩!”李正宝站起身来,躬身向梁师都拱手行礼,口中称谢。 梁师都点了点头,便让李正宝回去。 待其离开,他脸上的笑容,再度冷了下来,低头微微沉思了一阵,朝外张口喊道:“来人。” “陛下!”梁国不大,但该有的职能部门、官员一个不少,梁师都一喊,便有人出现在他的面前。 只听梁师都道:“立刻去李正宝府外暗中昼夜查探,将李正宝的行踪报于朕。朕倒要看看,到底真的是空穴来风,还是确有其事!” “遵旨!”侍卫们领命而去,梁师都揉着眉心,再次躺了下来。 唐军给他的压力实在太大,虽然他已经向突厥的颉利可汗求援,但援军迟迟未至。 援军一天不到,他这颗提着的心,就一天放不下来。 …… …… 李正宝离开皇宫后,第一时间就回到了自己的府邸。 他了解梁师都,知道此人一旦起了疑心,就不可能轻易放下。 眼下一定有对方的亲卫,跟着自己,调查自己的行踪。 因为了解,所以谨慎。 这两天以来,李正宝除了完善自己的计划外,一直表现的十分低调,并没有什么异动,直到他收到了柴绍的密信。 柴绍在信中说,他只会等五天,五天一过,就会正式发兵。 接到信后,李正宝急了。 他为什么投靠大唐,还不是为了继续享受高官厚禄? 可高官厚禄,哪是那么容易获得的? 改换门庭之人,唯有给出一份满意的答卷,拥有一份拿得出手的功绩,才能站稳脚跟。 若柴绍发兵,攻下朔方,即便他在暗中帮忙,所能得到的功劳,也只有极小的一部分。 想要大功、首功。唯有擒住梁师都,让朔方城不战而降才行。 “为了前程,无论结果如何,我都要搏一搏!” 篝火点燃了信件,也映照出李正宝那张坚毅的脸。 第92章,败露 这些年以来,李正宝屡立战功,在朔方军中,应有很高的威望。 然而,他并没有因此而高估自己。 他深知,要在梁师都的地盘生擒梁师都,光凭自己一个人的力量远远不够。 缺乏独吞功劳的实力,再三思量之下,他还是决定去找辛獠儿、冯端帮忙。 辛獠儿、冯端同样是梁国大将,正是因为两人的劝说,李正宝才生出了反意,决心要投靠大唐。 如今事情迫在眉睫,他自然在第一时间想到这两人。 李正宝是个办事十分稳重的人,自从发现梁师都对自己起了疑心后,便深居简出,说话做事也格外低调。 共事多年,他十分了解这位大梁皇帝,知道对方一旦起疑,就会派人秘密跟踪自己。 有鉴于此,他没有乔装打扮,也没有偷偷溜出府邸,而是以商议军务的名义,把要找的两人,请进了自己家。 三人关着门,在书房内秘密商谈了一阵,最终决定出去后就联络旧部,于两天后的子时动手。 计划或许并不完美,成功的可能性也不算高,但为了今后的荣华富贵,三人还是决定拼一把。 计议已定,辛獠儿、冯端各自返回家中,暗中联络旧部。 待到入夜之前,两人已经把人手,凑了个七七八八。 忙碌了一整天,早就被酒色掏空的辛獠儿,免不了感觉到困倦,喝了两口小酒,强大的疲惫感再度袭来,连洗漱都没来得及,便睡了过去。 正所谓日有所思夜有所梦。他刚睡下没多久,就做了一个梦。 梦中,李正宝、冯端两人面带喜色,来到自己的府邸。 李正宝高兴的说:“好消息啊。” 辛獠儿一听,忙催促道:“什么消息,赶紧说来听听!” 李正宝道:“今日我回军中召集旧部,与心腹秘密商议反梁之事,没想到众人早就对梁师都心生怨念,十人之中竟有九人愿意随跟我一起行动。如今我已集结了五千兵丁。” 冯端接着道:“某家的情况,和李将军类似,只是某属下心腹数量略少,只找了2千余人!” 辛獠儿一听,一拍大腿道:“够了够了,加上我手下的千余人,我们便有8千多人马。 只要能够出其不意攻其不备,在梁师都没反应过来之前,攻入皇宫,绝对能够将之生擒!” “没错,一定能够将之生擒!”三人皆是大喜,立即收拢部队,收拾兵器,披挂绰枪上马,相约在宫门前集合,同时进兵。 夜至二鼓,众兵皆到,守门将士猝不及防,被三人破门而入,当是时,梁师都正在宫中设宴。 辛獠儿提剑入内,指挥手下将士道:“休走了梁贼!” 梁师都听到动静,欲要跑入密道,却被他一把捉住衣领,生擒了过来。 提着梁师都,辛獠儿忍不住大笑三声,亢奋道:“梁师都,你也有今天!” 笑着笑着,他便醒了。 梦是好梦,辛獠儿这个梦,做的也是酣畅淋漓,但他深知自己有说梦话的习惯。 正所谓隔墙有耳,如今朔方城中细作那么多,哪怕是在自己家,也有可能会走漏消息。 当即,他便以丢失一枚夜明珠为由,仔细盘问了自家的仆役,直到确定他们都没听到动静,这才放心下来。 辛獠儿的反应速度不可谓不快,处理事情也很是果断,然而他千算万算,就是没算到,自己家居然真的进了贼,而且那贼人刚好听到了他说的梦话。 “嘿嘿,本大爷原本是想偷点财物,以告慰我这空空如也的钱袋,却没想到能够听到这么大的一个秘密!”小偷听到这惊人消息的第一时间,就起了告密的心思。 梁国的皇宫虽然寒酸,但也不是他一个小偷能够混进去的。 然而人的潜力是无穷的,为了能够得到赏赐,这小偷居然想方设法找到了宫中大总管的侄子,把消息传递到了梁师都的耳中。 梁师都闻言,当即将之抓入宫中盘问。 一手胡萝卜一手大棒,那小贼为了避免遭到毒打,又为了能够得到丰厚赏赐,不敢有丝毫隐瞒,把自己所听到的内容,一五一十的讲述了出来。 当夜子时。 月黑风高,朔方城中萦绕着一种叫人揪心的死寂,如同一座空城一般,黑洞洞的远方依稀传来星星点点的灯火扇动,却又转瞬即逝,重归黑暗。 蓦地,突然从远处传来了一阵急切的马蹄声来,匆匆的马蹄踏过青石街道,如同踏在了人们的心上,发出令人紧张的声音,惊醒了无数沉眠着的人们。 一部分机警的百姓,赶紧从床上起身,小心翼翼的来到窗前,悄悄的推开一道缝隙,朝外面偷眼朝外看过。 但见在火把的映照下,一队队骑兵犹如一道道洪流一般,从街道上面掠过。只有马蹄声起,马蹄声落,刀剑与甲叶乒乓作响,却无一丝人语。 朔方城,李正宝府前。 两队全副武装的人马,相对而立,明晃晃的铠甲,闪着寒芒的枪头,让人心中没来由的生出一股子寒意。 “汝等何人,可知此处是谁人府邸?”李正宝的亲卫队长,提起长枪,指着来人大声喝问。 “我乃是陛下亲卫,奉圣旨捉拿反贼李正宝,尔等还不速速退下!”一顶盔掼甲的小将军率众而出,疾言厉色道。 “圣旨何在?”这人能够成为李正宝的亲卫队长,绝对属于李正宝心腹中的心腹,对于自家主公造反一事,最是清楚不过。然而面对质疑、面对敌方的大军,他却一退不退。 因为他知道只有这样,才能给主公争取到足够的时间。 “你是想看圣旨,还是想拖延时间? 我不妨告诉你,来李府之前,陛下早就派人去了辛府和冯府。如今辛獠儿和冯端,已经被擒,各自招供。 我劝你不要再负隅顽抗,若是放下手中的兵器,放弃抵抗,说不定陛下还会网开一面,只拿贼首,饶汝等一命。”小将军瞥了亲卫队长一眼,冷冷道。 小将军这话其实半真半假,梁师都确实派人去了辛獠儿和冯端的家中,不过有没有捉到人还不好说。 他之所以会这么讲,是得了皇帝的命令,想要用这种方式诈一诈李正宝。 如果对方心态平稳,没有异常举动,那他就按兵不动,等待皇帝的下一步命令。 若是对方动手反抗,那便是做贼心虚,直接杀过去便是。 亲卫队长虽然忠心,但在玩心机方面,终究还是差了一筹,听对方说起了主公的同谋,脸色立即一变,不但没退,反而向对方发起了进攻。 “杀!”亲卫队长的一声高喝,如同一记惊雷,炸响在了死一般静谧的朔方城中。 继而喊杀声起,马蹄声起,刀剑相拼声起,火焰燎烧着,发出哔啵的声音也一并响了起来。 寂静的朔方城中,顷刻间便如在油锅中塞下了冷水一样的炸开了锅,各种声音交织在一起,武器相拼的声音不停响起。 李正宝三人计划在明日子时动手,却不料走漏了消息,梁师都提前一日出兵,打的他们措手不及。 原本计划擒住梁师都,而后投降大唐的三人,在这次厮杀中,只活了一个。 辛獠儿、冯端被杀,只有李正宝一人,因为自己的亲卫队长,给他争取了足够的时间,才侥幸逃了出来。 …… …… 大唐伤兵营终于迎来了第一批伤兵,然而这些人身上穿的,居然都不是大唐的军服。 仔细问过后才知道,这些人不是大唐麾下的兵丁,而是李正宝的下属。 “没想到此次出征,第一批被我救治的伤兵,居然是朔方的士卒!” 许泽轩虽然感觉有些意外,不过该救治的人,他还是要救治的。 他虽然不通兵事,却也知道千金买马骨的道理。 朔方有大将来降,对大唐来说绝对是好事。 只有善待这些投降者,让受伤的兵丁们好好活下去,之后才会有源源不断的兵丁投降大唐,接下来的这场战役才能打得更加顺利、轻松。 “第一小队,速速去把军中大夫叫来。” “第二第三第四小队,你们负责安置伤员,重伤的住一营,轻伤的住一营,等下大夫来了,让他们先处理伤势重的那部分人。” “第五小队,你们去速速去准备药材,另外还有针线、赶紧的纱布、热水、酒精,一样都不能少!” 一连串的命令,从许泽轩口中发出,五十个辅兵,被他分为五个小队,各自行动开来。 经过这些天的训练,辅兵们的作战能力或许不强,但是在执行力方面,却是能够比得上大唐任何一个精锐部队。 许泽轩一声令下,这些人便井然有序的忙碌开来,找大夫的找大夫,安置伤员的安置伤员,准备药材的准备药材,就连他本人也不例外。 “许县男,许县男!”正当许泽轩开始忙碌之时,营外匆匆进来一个人。 到了朔方东城之后,他除了搞卫生工作,建设附和卫生标准的战地医院之外,接触的人并不过,不过对进来的这个人,却相当熟悉,因为这个士兵正是薛万钧的亲兵队长——薛九。 早在长安城开军事会议时,他就跟对方有过照面。 “薛队长,找我何事?”能让薛九出面的事情,肯定不是小事,许泽轩自然不敢怠慢。 “给人治病,许县男快快随我走一遭!”薛九说话相当的干脆利索。 “可是受的外伤吗?”许泽轩只会处理外伤,对于其余伤势一概不懂,当然要问清楚,再跟对方走。 “那是自然,否则也不会找许县男帮忙!”回答问题的功夫,薛九已经帮许泽轩拿好了医药箱,并走了出去。 人命关天,许泽轩也不敢怠慢,赶紧跟上了对方的脚步。 “薛队长,不知此次受伤的是何人?”为了节约时间,许泽轩在路上,就开始询问病人的情况。 “是李正宝的亲兵的队长,此人全身上下,共中了十六刀。若非其久经战阵,中刀时刻意避开了要害,怕是早死了。”亲兵队长,本就是李正宝的心腹,这次他又拼着性命,为李正宝争取了大量的逃跑时间。 于情于理,李正宝都不能放弃他。 故而,在进入朔方东城后,李正宝第一时间找到了柴绍,希望柴绍能够寻找一位名医,救自己下属的性命。 李正宝的要求合情合理,柴绍自然不会拒绝,当时薛万钧也在场,于是柴绍和薛万钧便各自派下属去寻找名医。 柴绍在边关驻守多日,对于朔方城中的医者,多有了解。 他的亲兵们,第一时间去寻的,就是朔方东城附近,最有名的医者。 薛万钧带领军队到朔方东城,也已经一月有余,对于城中的情况,不说了若指掌,却也早就了解了个大概。 城里的大夫什么水平,附近的大夫中,有没有能人,他心中早已有数。 李正宝的秦兵队长,身中十余刀,薛万钧知道柴绍请的那位医者,多半治不好此人,心中正踌躇间,却见自己的亲兵队长薛九,朝自己使了个眼色。 薛九,是薛家的家生子,自小就跟随薛万钧,和薛万彻之间的关系也不差。 这些日子以来,薛万彻有事没事就往伤兵营跑,跟辅兵们说说话,从医者口中了解一些有关于许泽轩的事迹。 因为特地做过调查,薛万彻这才知道,许泽轩在治疗外伤方面,同样有很高的造诣。 根据伤兵营中的医者所说,许泽轩传授给了他们,一种十分新奇的全新治疗手段——缝合伤口。 经过数个月以来的观察,医者们发现,用针线缝合过的伤口,愈合速度会更快,而用酒精清理过的伤口,发生化脓现象的几率,比起从前只涂抹金疮药,要低的多。 许泽轩区区一个十六岁的少年,哪里会有这么多的本事,哪里能够创出医者们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的全新治疗手段。 唯一的解释只有一个,那就是这本事,是他师父传授的。 许泽轩师父出品,必属精品。 这早就成了许多人的共识,既然许泽轩学会了这门本事,找他来给人处理外伤,自然是不会错的。 如果连他都处理不了,那整个大唐,大概也就没人能救得了李正宝的这位亲兵队长了。 出于这样的考虑,薛万钧才让薛就,把许泽轩请了过来。 第93章,妙手回春 朔方东城不算大,总共也就后世一个小县城的大小,许泽轩在薛九的带领下策马疾行,只花了不到一炷香的时间,便来到了李正宝亲卫所在的大营。 此时,柴绍的手下,早已把朔方城附近最有名望的医者,给请了过来。 当他和薛九掀开帘子,进入大帐时,这位年老的医者正摇着头,不断叹息道:“老夫仔细查过,这位郎君全身上下,共有9处大伤,7处小伤。 这些伤口都不致命,只要就医及时,就有望恢复。 可这位郎君拖得时间实在太长了,在这段时间里,他流逝了大量的气血,也因此伤了根本。除非医圣他老人家再世,又或者当代孙老神医亲至,否则没人能够力挽狂澜,将之从鬼门关拉回来!” “大夫,你就不能再想想办法?”李正宝闻言,虎目之中忍不住滚下了几滴泪珠。 他的亲兵队长,从小和他一起长大,两人的关系十分要好,虽然不是亲兄弟,但胜似亲兄弟。 如果不是他贪图荣华富贵,坚持要立下一份功劳,要有拿得出手的投名状,才投靠大唐,这位兄弟也不会落到今时今日的地步。 愧疚、后悔、悲伤,许许多多情绪,从李正宝的心中涌出,他紧握着双拳,死死的咬着牙,希望能够通过这种方式,来抑制住心中的情绪,避免自己懦弱的一面,暴露在柴绍等人面前。 然而,他越是抑制,心中的情绪就来的愈发猛烈,终于他再也忍不住,一把抓住了医者的手,无力的哀求起来。 “这位将军,不是老夫不尽力,实在是……老夫的能力有限。”医者轻轻挣脱了李正宝的拉扯,他行医多年,见多了生离死别,但每次遇到这样的场景,还是会忍不住感慨,“杏林从来不缺乏年轻俊才,每每都会有名医诞生。 然即便是名医,也无法生死人肉白骨。 人力实在太渺小了,医者能够做的事,也实在太少了。 正因为如此,神农才会尝百草。 孙老神医,才会常年出没于深山老林,只为写一本能够拯救世人的医书。” 许泽轩很理解这位医者的心情,也很认同他的观点。 就算到了21世纪,医生所能做到的事情,也极其有限。 他依稀记得,自己曾经看过一档名为《因为是医生》的综艺节目。 节目组希望打造一档真实的医学真人秀,因此确定了“不回避矛盾,不逃避现实”的原则,所有问题都必须得到最真实的回答,以加深医患间的沟通和理解。 节目中,主持人倪萍,开门见山的问过这么一个问题:“你们觉得目前的医患关系是和谐的吗?” 这个问题,在21世纪,曾被提及过无数次,但是那位医生的回答,却让人感觉无比的震惊,他说:“许多病人和家属都觉得,来医院就是要为了治好病。其实医生的职责除了治愈,更多的是为了减轻病人的痛苦。几乎所有的慢性病都是无法治愈的,目前能完全治愈的疾病,两只手就可以数得过来了。” 21世纪,能够治愈的疾病,不到2位数,大多数药物都是通过激发人体自身的免疫力,来对抗、战胜病毒。 所有的患者及家属,都希望医生们能妙手回春,他们把命都交在医生手里,然而即便是在21世纪,医生所能做的,却极其有限。 也正因为如此,当面对疫情时,我们必须保护好自己。 现代医学,经过了无数次临床试验,自然是有科学依据的,但由于能够完全治愈的疾病有限,所以千万不能抱有‘即便我生病了,也有医生帮忙治疗’的想法。 出门戴口罩、勤洗手、不去人员密集区域,才是保护自己的最好方法…… 正当许泽轩思绪发散,无限感慨之时,薛九的呼唤声,把他放飞的思绪,重新拉回了现实。 只见他轻轻推了推许泽轩,道:“许县男,你看这人的伤,你有把握治好吗?” “差不多有三四成左右的把握吧?”许泽轩仔细查验了一番对方的伤势后,淡淡道。 这位亲兵队长,主要的问题有两个,其一是失血过多,其二是高烧不退、其三昏迷。 失血过多很好处理,只要能够找到相匹配的血型,及时输血即可。 至于高烧,这是刀伤的并发症,可以用热毛巾擦拭额头、腋下、腹股沟等部位来物理降温,减轻症状。 剩下的昏迷,根本就不用去管,输完血,处理完伤口,退了烧,人自然就会醒过来。 许泽轩了解病人的病情,也知道遇到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不过由于唐朝的医疗条件有限,而且他也不是专业的医生,故此才说自己只有三四成把握。 “你有三四成把握?”两人说话时并未刻意压低声音,谈话的内容,自然而然的传入了账内众人的耳中。 李正宝闻言,眼神一亮,如同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般,一下子扑到许泽轩身前,拉着他道:“这位小哥,你真有办法?快快救救我兄弟!” “李将军,你先别激动,这么拉着我,我也不好动手施救不是!”李正宝这次用的力气很大,许泽轩挣扎了几下,都没挣脱,又不敢过于用力,只能这么安抚对方。 “对对对!”李正宝一听,忙松开手,给许泽轩让出了一条道路。 那年龄颇大的老者,也停下了脚步,转身仔仔细细的打量着许泽轩。 朔方东城,距离朔方西城不远,属于是两国边境之地。 唐梁二国,关系并不融洽,这些年来,摩擦不断,城内最多的患者,就是伤员。 老者能在朔方城,闯下偌大的名声,都是因为他在处理创伤这方面,很有两把刷子。 许泽轩看上去不过十五六岁的年纪,以他这样的年纪,老者是绝对不相信,这人能够治好连自己都没能力救治的患者的。 但话又说回来,有句俗话叫做死马当成活马医。 李正宝的亲兵队长,已经被他判了死刑,如果不施救,可以说必死无疑。 左右都是一个死,若是交给这年轻人处理,或许还能有一线生机。 出于这样的考虑,老者并没有站出来,驳斥许泽轩的观点,而是静静站立于一旁,仔细观察这年轻人的动作。 “大帅,想要救治这位病人,必须要些人血才成!”出乎老者预料的,许泽轩并没有第一时间给这病人开药、或者处理伤势,而是问柴绍要起了人血。 “人血?用我的!”李正宝也是沙场悍将,征战时没少受伤、少流过血,对于放一点血完全不害怕,故而第一个跳了出来。 柴绍见状,正想着劝阻,却听许泽轩率先道:“李将军稍安勿躁,我要的血,不是什么人都符合要求的,必须互相匹配才行。 人血,共分甲乙丙丁四种,只有甲型配甲型,乙型陪乙型,才能起到治疗效果。 若是血型不匹配,不但救不了人,反而会害人!” 说完这话,他见李正宝的情绪,终于稳定了下来,又转身对着柴绍道:“大帅,不知军中是否有俘虏、亦或与我大唐敌对的外族人。 若是有,劳烦大帅押几个身强力健、没有生病的上来,小子需要取一些他们的血,看看他们之中,是否有人的血,跟病人的血型相匹配。” “!”柴绍也没回答有没有,直接在自己亲兵的耳边,嘀咕了几句。 没多大功夫,柴三便带了十多个身强体壮的突厥人。 “许县男,你看这些人够不够?”柴绍捋着颔下长须问道。 “小子也不知够不够,若是这些人中,有人的血型和病人相同,那便不用继续找了; 若是没有,便需要再找一批。”许泽轩回答问题的时候,已经着手做起了溶血实验。 这是一个分辨血型是否匹配的实验,等待的时间并不长,只需三五分钟时间即可。 为了不浪费时间,他连续做了二三十次该实验,并吩咐亲卫,一定不能忘了被实验者的顺序。 待到他忙完,第一批溶血实验的结果,已然出炉。 李正宝亲兵队长的运气不错,第一批人中,就有与之血型互相匹配的。 许泽轩也不废话,为了避免扎针时,这货乱动,直接吩咐亲兵将之敲晕。 “也不知道这货身体里的血,有没有细菌或者病毒什么的。”后世献血,只有检验合格后,才会送入血库中心,病人在医院用的血,都是从血库中心调过来的,在安全方面,有一定的保证。 然而,此时是初唐年间,许泽轩为了能给病人输血,都已经绞尽脑汁,花了大气力;若是还要建立血库,并且一一检验,他实在是无能为力,唯一能够做的,就是现取现用。 随着针头扎入血管,鲜红色的血液,顺着导管从突厥人身体中,慢慢流入亲兵队长的体内。 十几分钟,亲兵队长的脸上,不再如之前那般苍白,嘴唇上也终于出现了一抹血色。 许泽轩估摸着应该差不多了,也就收了输血设备,着手给亲兵队长处理起伤口来。 先是用热水清洗伤口,随后用酒精消毒,用针线缝合,最后伤药包扎,整个过程无比的熟练。 当他处理完这十六处伤口,时间已经过去了将近两个小时。 “该做的我都做了,接下来这段时间,你们要找一个人,用热毛巾给病人擦拭身体。 只要能退烧,病人的身体,就有希望痊愈。”许泽轩擦着额头上的汗珠,做着最后的交代。 “谢过许县男,若我兄弟能挺过这一劫,李某必有厚报!” 刚才,趁许泽轩处理伤口的空隙,李正宝曾让老年医者,再次诊断过亲兵队长的病情。 根据老年医者的诊断,经过处理后的亲兵队长,呼吸逐渐趋于平稳,脉搏的跳动,也比之前有力,病情确实再往好的方向发展。正因为如此,他才会有上面这番说辞。 “李将军既然投了我大唐,便是自己人。 许某奉陛下旨意,负责伤兵营一应事宜。 李将军和你的亲兵队长既然是自己人,那许某救人,就算是分内之事,谈不上谢不谢的!” 能多一个朋友,自然是好的,不过从情理上来讲,许泽轩救人确实属于分内之事。 “一码归一码,若非许县男医术精湛,我这兄弟怕是早就撒手人寰了。”李正宝一再坚持。 其实,他之所以这么说,感谢只是其中一个方面。 刚才,他已经从薛万彻、薛万钧两兄弟的口中,打听到了许泽轩的来历。 高人子弟,文武全才,这样的少年,日后前途必然一片光明,再加上此人与宿国公程咬金、翼国公秦琼交好。 无论是和一个前途无量的少年人搞好关系,还是通过这个少年人,搭上程咬金、秦琼的线,对刚刚投唐,在朝中没有丝毫人脉的李正宝来说,都是一桩好事。 “李将军客气了!”许泽轩并没想到,李正宝会在自己处理伤口的功夫,生出那么多心思,只当对方是客套,便笑着应付了两句。 好不容易打发走了这位热情的李正宝,正准备离开,没想到那位年纪颇大的大夫,又凑了过来:“小郎君好手段,老夫在朔方住了二十余年,治疗过的伤兵,至少有两千,伤势如那位病人者,几乎是必死的,根本就没救回来的可能。 之前,给那病人做了诊断后,老夫便觉得那人大半活不到明天,没想到小郎君施了一番妙手后,病人的伤势居然减轻了。 老夫自小热爱医术,更是有幸跟着孙老神医,学了两年。 自认一身医术已经算过得去,却没料到,世上还有小郎君这样的奇才! 适才,小郎君在处理伤口时,老夫闻到了烈酒的味道,又见到了小郎君跟缝步一样,把人的伤口用针线缝了起来,不知此举是何意?” “烈酒是为了消除病气。 将士们受到刀剑伤后,一旦处理不当,伤口便会化脓,原因就是因为病气。 至于缝合伤口,则是为了加速伤口愈合! 老哥若是想要进一步了解,大可来我伤兵营一趟,到时候我或可为老哥详细讲一讲。”伤兵营目前不确认,但是仗打起来后,那就不好说了,这老大夫既然能在朔方城中闯出名声,必然有他的本事。 他想向许泽轩求教,而许泽轩则想多拉一个帮手,方便日后为自己分担工作。 于是乎两人一拍即合,老者答应从明日开始,便前往伤兵营帮忙,而许泽轩也答应对方,自己一定不会藏私,会把自己所知道的治疗知识倾囊相授。 第94章,发兵 为伤兵营扩充人手,这只是许泽轩下意识的举动,他就是想找个人,为伤兵营的弟兄们,分担一些工作。 很简单的一件事,落在薛万彻的眼中,却莫名的变了味道。 自从薛万彻见识过许泽轩的练兵之法后,就肯定了此人的军事才能。 由于先入为主,这样的想法率先占据了他的脑海,故而依许泽轩这下意识的行为,就被他误认为是看出柴绍即将对朔方用兵,而所做出的应急反应。 强大的脑补能力,使得其愈发看重许泽轩,认为把这小子放在伤兵营,实在是有些屈才。 好在这次统军的并不是薛万彻,否则这样的误会,还真的可能会给许泽轩,造成巨大的麻烦。 …… …… 朔方东城,柴绍帅帐。 柴绍、薛万彻、薛万钧几人,正在召开一场军事会议,讨论的内容,便是出兵的问题。 坐在主位的柴绍,第一个发表了自己的观点:“李将军发动兵变、劫持梁师都的计划,虽然没能成功,却也极大的影响了梁师都大军的军心、以及士气。 根据我军细作所报,如今的朔方西城内,已经彻底乱了套。 比起一个月前,梁师都对部将的猜忌心更重,几乎达到了风声鹤唳、草木皆兵的程度。 就算是他的堂弟梁洛仁,也受到了猜忌。 本帅以为眼下便是出兵的最佳时机,不知诸位以为如何?” “大帅所言甚是!我方大军已在此地修整了大半个月,每日操练不辍,士气正盛。 我强敌弱,此时不出兵,更待何时?”薛万钧点头表示赞同。 薛万彻道:“机会稍纵即逝,这仗肯定是要打的。 朔方城空有几万兵马,却并非精兵,且城中缺粮,加上现在军心不稳,正是出兵的最佳时机。 虽然攻城会耗费一段时间,但最后胜利的必然是我大唐。 我担心的是颉利那厮,五天前,我们就收到了前方探哨传来的消息,说颉利亲率三万大军,已然南下。 如今却不见这三万兵马的踪迹,末将怕他会偷袭我军后方。 故而,此役我们必须稳扎稳打,绝对不能轻敌冒进。” 众人的意见一致,柴绍当即拍板道:“既然大家都同意出兵,那事情就这么定了,传令三军,今晚三更造饭、五更拔营,天一亮我们便出兵攻打朔方。” “喏!”薛万钧、薛万彻以及帅帐中的一干将领,皆俯首听命。 众人正欲离开,各自回营,将这一命令传递给本部人马,却听柴绍语气一转,又接着道:“不过之前万彻(实在没找到薛万彻的字,姑且这么叫吧)所说也有道理,城中还需一个靠得住的人,帮忙把守才成。诸位将军,你们觉得谁守城比较适合?” 此言一出,营帐中的几人,顿时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没有一个人愿意接话。 他们这次跟随大军来到朔方东城,可不是为了看别人厮杀的,而是为了建功立业。 守住大本营,固然也有功劳,但肯定没有外出厮杀的功劳大。 故而在场几人,没有一个人愿意接茬。 柴绍见没人愿意主动站出来,脸上不由露出了失望之色,正欲强行命令一人守城,却见薛万彻站了出来,“大帅,某倒是可以提供一个人选。” “说说看?”柴绍来了兴趣。 “统帅伤兵营的文水县男、右武卫左中候许泽轩,或可堪当此任!”薛万彻语出惊人,把帅帐中的一干将领都听傻了。 在他们看来,许泽轩不过十六岁的年纪,且之前从来没有接触过兵事,让这么一个小娃娃守城,实在太过儿戏了些。 “许县男虽然是高人子弟,但年纪终究过于小了些,即便知晓些兵事,也不能保证他不是赵括之流,只会纸上谈兵。 本帅相信,万彻不会随意推一个人出来,然守城一事,事关重大,还是需要一个守成持重的老人,方可让大家安心。”柴绍很是欣赏薛万彻敢于推荐一个新人的勇气,但欣赏归欣赏,在这个节骨眼上,在许泽轩完全没有证明过自己的情况下,他不可能贸贸然的启用一个新人。 思虑了好一会儿,他终于下了决定,一指身旁的某位老者道:“钱将军从军二十年,老成持重,此役便由你把守城池,至于许县男……若是他愿意,将军或可将之带在身边,让他做你的副手!” “末将……得令。”钱姓老者心中叹息一声,无奈的接下了将令,谁让他年纪大,出身不好,又没有靠山呢?别人不愿意做的事情,只有他来做了。 …… …… 次日五更,天色刚亮,柴绍便领着手下大军,朝朔方西城进发。 在距朔方数十里处时,突听前方马声嘶嘶,尘埃遍天,再往远处一眺,分明是一支人数众多的军队。 军旗上绘制着一个巨大的金色狼头,正是颉利可汗所率的三万骑兵。 柴绍发现颉利可汗的时候,颉利可汗也发现了迎面而来的这一支骑兵,立即传令,全军布阵。 颉利可汗的反应速度快,柴绍的反应速度也不慢。 然而唐军这头堪堪做好准备,突厥骑兵已经先发制人,挥舞着闪闪发光的大刀,杀奔过来。 对于突厥骑兵的厉害,唐军士兵早有领教,不过这些年来,唐军增强了步兵应对骑兵上训练,众军士处变不惊,以大盾和长矛组成一道坚强的防线,随后用强弓硬弩覆盖。 尽管突厥骑兵悍不畏死的猛冲,却也未能冲动唐军的阵脚。 薛万彻、薛万均兄弟见突厥骑兵十分骁勇,早已憋足劲儿,跃跃欲试。 薛氏二兄弟不仅武艺超群,而且会打仗,有智谋,他们策马到柴绍面前,慨然请战:“大帅,我们兄弟二人请战。 希望大帅能拨给我二人五百精骑,横击敌军。若敌败,大帅可乘势率大军掩杀。” “此计甚妙!”这是好主意,柴绍当即分出一支骑兵,由二薛率领,悄悄从军阵后方消失在众人的视野中。 正当唐军与突厥军的战斗胶着不下时,实施迂回作战的薛氏兄弟,突然出现在突厥骑兵的侧后翼,薛万均、薛万彻两人一马当先,手舞大刀,冲进突厥阵营中。 “杀——”薛万钧、薛万彻抖擞精神,一马当先,率部向突厥军拦腰杀去。 这两位当世猛将,一阵狂劈乱砍,瞬间便撂倒了好几名突厥骑兵。 突厥人的后方大乱,一位突厥勇将见状,忙拍马上前,迎战薛万彻。 然而薛万彻能在史上留下偌大的名声,岂是易于之辈。 那突厥将领技不如人,只几个回合,便被杀红了眼的薛万彻斩于马下。 突如其来的变故,使得突厥人一阵慌乱,但由于二薛只带了500精骑,领头的突厥将领见对方人数不多,倒也勉强镇定住了心神,大声吆喝,催促自己的兵士接战。 可惜,他的话音刚刚落下,薛万钧已催动胯下良驹,左手持枪,右手拎刀,枪刺刀砍,在不到一盏茶的功夫里,趟开突厥队伍,旋风般地杀到那这突厥将领的跟前。 “唰唰唰”,三招没到,薛万彻便一枪刺中敌将咽喉,将之挑于马下,紧接着又跃马上前,一刀砍翻了突厥的擎旗兵,黑白突厥将旗当即从人们的视线中消失。 领头的将领被杀,军旗又倒了,突厥兵乱作一团。 薛万钧的五百骑在突厥阵中横冲直撞,尘烟四起。 乘此机会,柴绍率领的主力部队也随之杀出,令旗一挥,呐喊着向敌军冲去,颉利可汗见前方军队溃败,拨马就走。 唐军跟随其后一阵冲击,俘杀相藉藉,取得一个不大不小的胜利。 “颉利,空有偌大的名声,却不过尔尔!” 旗开得胜,无论是柴绍,还是薛氏兄弟,都不免有些得意,收拢兵马后,继续率领着麾下大军,朝着梁师都的老巢杀去。 几人全然没有发现,颉利可汗的溃军中,有一支冲向了他们的大本营——朔方东城。 …… …… 朔方东城,经过一个月的忙碌,战地医院总算有了一丝它该有的样子,勉强达到了许泽轩的标准。 一尘不染的营帐,干净的床铺,一切都那么的赏心悦目。 许泽轩正暗自得意自己的杰作,却总有不识时务的人跳出来,发表自己的观点。 说话之人姓钱,乃是从五品下的奉车都尉。 他倒也不是特意找茬,只是对许泽轩布置的营帐,感到十分的别扭、晦气,原因无他——伤兵营的病房,几乎全部以白色为主基调。 现代人并不避讳白色,甚至新娘的婚纱、新郎的西装,都有许多是白色的,但是放在古代白色是一种很不吉利的颜色,一般只有在灵堂,或者一些特殊的地方,才会充斥着白色。 如今,许泽轩把伤兵营布置的跟灵堂似的,当然会引起部分迷信之人的不满。 太不吉利了、兆头太不好了! 病房全是白色的,这不是变相的在暗示,进入病房跟进了灵堂一样吗? “古人迷信,许多人笃信神鬼之说,白色相当于灵堂这种心里暗示,对轻伤者倒是不会有什么影响,但若是遇到重伤员,还真可能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不得不说钱都尉的不满,还是有一定道理的。 后世的医院,之所以会把病房布置成白色,那是因为白色最容易、最方便观察出周围的环境干净与否,倒并不是非用白色不可。 “钱都尉此言……”有错就要认,许泽轩从来不避讳别人指出自己的错误,因为所谓的工作经验,就有一部分指的是在工作中犯下的错误。 当局者迷旁观者清,错误这种东西,作为当事人很难发现,如果有个人能能及时指出你的错误,让你及时改正,避免再次发生,减少公司的损失,那并不是一件坏事,反而是一件好事。 人类的许多发明创造,也是在一次次错误中,方才诞生的。 然而,他道歉的话还没来得及说出口,就见刚刚那个提意见的钱都尉,后脑勺被人狠狠的拍了一下。 “谁这么大的胆子!”钱都尉当即大怒,然而当他转过身,看到来人时,立刻把嚣张的气焰,收敛了起来。 这来人不是别人,正是奉柴绍军令,负责收尾朔方东城的钱将军,也是这位钱都尉的大伯。 “怎的,你小子翅膀赢了,老夫连碰都不能碰你一下了吗?”钱将军似笑非笑的看着自己的侄子道。 “大伯哪里的话,您是长辈,自然可以教训侄儿。”钱都尉摸着自己的后脑勺,委屈巴巴的说道。 “哼,知道就好! 老夫还以为你翅膀硬了,谁都管不了呢? 许县男如何做事,也是你能置喙的,你懂医吗?能把一个人从鬼门关拉回来吗? 不能吧? 你可知道,就在昨日,许县男便用了一种神奇的法门,把一个必死之人,从鬼门关拉了回来。 把突厥人的精血,输入我唐人的身体中,这种神乎其神的续命手段,就连孙思邈老神仙都不会。 这样一位名医做事,自然有他的章程,你在这里胡乱提意见算怎么回事?”钱将军怒气冲冲道。 “把突厥人的精血,输入我唐人身体中,莫非是夺血续命之术? 许县男小小年纪,居然掌握了这等神通?”被大伯训斥了一顿,这钱都尉不但没有发怒,反倒像是来了兴趣,一双眼睛不停的打量着许泽轩,跟发现了新大陆一样。 “看什么看,还不快给许县男道歉!”见自家侄子没有任何表示,钱将军气哼哼的伸出手,又在钱都尉后脑勺拍了一巴掌。 “是是是!”钱都尉这才反应过来,忙不迭的给许泽轩赔礼,说自己之前多有得罪,希望许县男见谅云云。 “钱都尉客气了,你刚才那番话,也并非没有道理。”这两人一唱一和,演戏的功夫倒是不错,但还是被许泽轩看了出来。 他现在十分好奇,这钱将军为什么要以这种方式接近自己。 然而,正当他等着钱将军开口时,却见一士兵急匆匆的跑了进来…… 第95章,废物利用? “何事如此慌张,莫非突厥人打来了不成?”钱将军见那士兵跑的上气不接下气,不由快走几步,朝对方靠拢了一些。 “将军所料不差,我方探哨在城外五十里处,发现了一支突厥部队。”那士兵一边喘着粗气,一边回答道。 “居然真的来偷袭了?”钱将军神色一凛,当即拉着钱都尉,又叫上了许泽轩,3人一起朝城墙上奔去。 许泽轩一行人来到城头的时候,留守在大本营的一众将士,早已顶盔掼甲,穿戴整齐的在此处等候。 钱将军也没工夫和这些人打招呼,上来就问道:“可有详细战报?” “有!”他的话音刚落,便有一士卒来到近前,递上了早就准备好的战报。 钱将军匆匆打开,一目十行的看了起来,当他阅读完战报上的内容,这才长长的松了口气。 这战报之中,提到了突厥的主力部队,已经被柴绍击溃,如今出现在城外五十里处的,只不过是一支溃军。 只是溃军的话,事情就好办了。 突厥遭遇内乱,又逢雪灾,族中食物紧缺。 颉利可汗之所以会率大军来支援梁师都,其中一个原因是他懂得唇亡齿寒的道理——梁师都若是亡国,大唐下一个目标,绝对会是突厥。 而另一个原因则是他想趁此机会,消耗部分族人,让食物稀缺的部族,更好的度过初春这段时间。 以钱将军多年来和突厥人作战的经验看,这支溃军既然成了弃子,那么他们的这次攻击,多半是没有明确目的性的。 这些突厥人,纯粹是因为朔方东城有食物,因为想要挣扎着活下去,才会来攻击此处。 困兽犹斗,徘徊在死亡边缘的野兽虽然格外凶猛,但只要与之僵持一段时间,等死神慢慢靠近,便不难成为最后的胜利者。 想到这里,钱老将军心中的紧张感迅速消失,一边安抚众将,一边把自己的分析,讲给众将听:“诸将不必过于担心,以老夫的经验来看,这支突厥部队属于弃卒,战斗力或许不弱,但军中缺乏补给,只要我们严防死守,撑过一两天时间,敌军必然不攻自破!” 军中多半精锐,都已经被柴绍抽调去征讨梁师都了,但并不缺乏和老钱一样,与突厥周旋多年,拥有丰富作战经验的中层军官。 大家一合计,都觉得老钱分析的很有道理,原本的焦虑,也在一瞬间逝去。 “只要守住两到三天,敌军必然不攻自破!”在互相的鼓励中,这些中层军官迅速拧成了一股绳,把全部心思,都放在了如何坚守城池三天上。 众人的神色,都放松了下来,唯独许泽轩双眉依然紧皱,神色一点都没有放松。 老钱见状,忍不住在心中低笑了两声,暗道:“就算是高人子弟,跟普通人也没什么两样,老夫当年第一次上战场的时候,就是这幅样子,这许小子也是一样,听到突厥人来袭,心里就万分紧张。” 心中或许有些幸灾乐祸的味道,然而以老钱的城府,绝对不会在面上表现出来。 之前,他之所以会和自家侄子演戏接近许泽轩,目的就是为了和这个潜力无穷的年轻人搭上关系。眼下正是良机,这样的机会,他岂会错过。 当即,他上前一步,拍着许泽轩的肩膀安慰道:“初次看到突厥人,心中难免会紧张,在座的都是这么过来的,不少人第一次上战场,还过尿裤子,许县男切莫心慌,多经历几次,自然就会习惯。” “额……小子并没有紧张,只是心中突然涌出了一些不成熟的建议,这才眉头紧锁!” 大唐兵强马壮,连突厥人的主力部队,都能一击而溃,这么一小支部队,若是在野外遭遇,许泽轩或许还会心生忌惮,毕竟双方是要短兵相接的,可现在自己这方占着城池的地理优势,根本就没什么好怕的。 他的神色,之所以一直没有放松下来,是因为他一直在思索,能不能利用一下这支突厥溃军。 “哦,什么不成熟的建议,不妨说来听听?”钱老将军可不认为,许泽轩是在找借口,高人子弟跟普通人一样虽然没什么好奇怪的,但若是表现出一些与众不同之处,也不会让人感觉意外。 “也好,小子不通兵事,诸位将军若是能够帮着参详参详,那便再好不过了。”有这么多的参谋不用白不用,许泽轩立刻开始阐述自己的思路。 “根据战报,颉利可汗的大军已经被我军击溃,援军不至,梁师都已成瓮中之鳖。惟一可以凭恃的,只有朔方西城高大而坚固的城墙。 这既是梁师都最后的防线,也是一道很难攻破的防线。 诸位觉得,消灭梁师都的最后一仗,要怎么打?” “朔方城墙高城厚,不容易攻破,当然是采用围困战术。如今朔方西城已经算得上是一座孤城,用大军围困他三五个月,待城中存粮耗尽,城池还不是唾手可得?”钱老将军理所当然的回答道。 “钱将军说的在理,围而不攻确实是最好的办法,如此行事,我大唐便能不费一兵一卒,拿下朔方西城!”老钱的话,得到了大部分人的认可。 大唐的国力,比起梁师都要强了许多,唐军消耗的起,围困战术正是目前最为稳妥的办法。 “小子也同意诸位将军的意见,不过大家难道不觉得,围困一座孤城三五个月,耗费太大了吗?若是我们能够说服外面一部分突厥人,让他们充当我们的内应,岂不是能更快的攻下那座城池?”许泽轩这话一出,大帐中立刻为之一静。 很多将领认为许泽轩这个想法过于天真,唯有钱老将军,觉得他还有话没有说完:“许县男能否仔细说说?” “小子知道朔方西城中有一人,已经生出了投降我大唐的心思。 如果我们能够在这个人的心里加一把火,那么此人必然会下定决心,擒拿梁师都,献城投降。”许泽轩淡淡道。 “那人在朔方的身份很高,比李正宝将军的成功机会还要大?”钱老将军继续追问。 “对,那人乃是梁师都的堂弟梁洛仁,若有此人发动兵变,擒住梁师都的机会,一定会比李将军高。”许泽轩十分笃定道。 “许县男从何得知?”如果梁洛仁真的有投降的心思,作为军中主要将领的钱老将军不可能知道,军国大事不是儿戏,这种问题他肯定是要问清楚的。 “这……天机不可泄露!” 梁洛仁生出了投降心思这件事,是许泽轩从后世的历史书上分析出来的。 历史上,柴绍之所以能够轻松的攻下朔方,就是因为梁洛仁背叛了梁师都。 然而,这种事情根本无法公之于众,所以他只能故作神秘。 “许县男,此事事关重大,还请如实告之。” 钱将军打算追问到底,他的侄子倒是有不同的看法。 “大伯,某倒是觉得,许县男这计策可行。 攻城的那些突厥人,既然已经被当成弃卒,想来也不会对颉利有多少忠心。 说服他们,让他们假冒突厥援军,进入朔方西城,随后把外面发生的事情,告诉梁洛仁。 这个计划,并不需要这些突厥人,冒多大的风险。 做这样一件事,给了这群即将走到绝路的人一线生机,某一位他们会做!” “是啊,是啊,钱都尉所言甚是。 劝降突厥人,最多浪费一些粮食。 按照许县男的计划,最坏的结果,也不过是朔方西城多出一支千人部队。 这点人,对大帅攻打朔方,根本没什么影响。 计划成功,对我军来说,是一件天大的好事。 计划落空,影响也不大,某觉得可以一试。”几个将领七嘴八舌道。 “嗯……”钱老将军听过其他人的意见后,立刻陷入了沉默。 计划失败与否,确实对唐军的胜负影响不大,但他若下了一个错误的军令,势必要承担后果。 老钱本就升迁无望,可不希望自己再被贬官。 “大伯,你不是像结交许县男吗? 你不是认为他前途无量吗? 若是你因为此事贬官,我们家就可以光明正大的赖上他了。 若是事成,你也会有一份大功。 小侄觉得,可以搏一搏?”正当老钱犹豫不决之际,他的侄儿突然凑到他耳边,轻轻说了这么一句。 此话一出,老钱的眼中闪过一道精光,当即拍板下了决定。 …… …… 距离朔方西城五十里外的柴绍帅帐,正在进行着一场军事会议。 帐中将领讨论的主要内容,就是关于攻城,还是围困的。 经过一日一夜的交战,诸将都觉得朔方西城的防御工事实在太过坚固,若是强攻,必然会给己方造成重大损失。 有鉴于此,大多数将领,都觉得应该使用围困战术,但薛万均有着不同的意见。 他认为梁师都已经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虽有朔方城坚固的防御工事,但城内将士的士气低落,军无斗志。 一支没有斗志的军队,如何能成功地守住一座孤城? 大军只要趁着这个机会,对其发动猛烈的攻势,必然能够一战而下。 主战派,主围派,彼此各执一词,各有各的道理,即便是柴绍,一时半会也拿不定主意,只能宣布暂且围城,一切等明日再议。 正当众人即将散会之时,一匹快马接近了军营,在营中士兵的带领下,极其迅速的接近了帅帐。 “大帅,朔方东城有急报!”亲兵在门外大声禀报。 “那里能有什么急报?颉利的主力部队,已然被我军击溃,其大军奔逃的方向,也是草原深处。”带着满肚子的疑问,柴绍把门外报信的人给叫了进来。 此人身高八尺,体格健壮、相貌憨厚,正是许泽轩的护卫——牛老实。 牛老实一心想要和突厥人厮杀,然而由于他承担着护卫自己小郎君的任务,以至于一直没能有机会参战。 在他的再三央求之下,许泽轩不得不给了他一个机会,让他去前线送信。 “咦,这不是许县男的护卫吗?”前段日子,薛万彻有事没事就往伤兵营跑,曾今不止一次见到过牛老实,自然认得对方。 柴绍见薛万彻认识来人,便彻底没了疑虑,一把接过牛老实带来的密信,查验了火漆之后,一字一句的看了起来。 “有意思,梁洛仁居然还有这样的心思,本帅都不知道,也不知那小子是怎么得知的? 莫非传闻是真的,他的相术当真甚妙非常?”柴绍虽然很好奇,许泽轩是从哪里得到的消息,但他并没有开口去询问。 不是不想,而是没必要。 他本就是主战派,许泽轩的这封迷信,刚好给了他一个出站的借口,让他彻底下定了决心。 帐中的将领,都有些好奇信中写的是什么,却见柴绍神色一肃,开始下达军令:“明日全力攻城!” “大帅缘何改变主意?这信中到底说了什么?”薛万钧、薛万彻这些主战派,自然是欣喜万分,但其他一些主围的将领,却是生出了意见。 “你们自己看!”柴绍也不多解释,当即把许泽轩的密信,递给了问话之人。 众将都好奇,这信上到底写了什么,让大帅在一瞬间下了决心,所以齐齐凑了过去。 当他们看到纸上的内容后,眼中才露出恍然之色。 “许县男,果然大才!”先入为主的薛万彻,第一时间给许泽轩比了个大拇指,薛万钧也在一旁默默点头。 当然,大帐之中,并不是所有人都认可许泽轩的计划,甚至有相当一部分人觉得此举太过儿戏。 然而,就在刚才,柴绍已经下达了命令。 军令如山,他们即便有意见,也只能吞进肚子里。 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他们现在要做的,只可以是执行上级的命令,否则等待他们的,将是严酷的军法。 “没办法了,打吧!”即便心中有些不愿,但能成为大唐中高级将领的,都有过硬的军事素质。 柴绍的命令,很快就被他们传递了下去…… 第96章,策反 柴绍的军令,很快传到了每个士兵的耳中,整个军营迅速忙碌起来。 今日,唐军只是试探性的攻击,一应攻城器械,准备的并不充分。 如今,大帅既然已经下定决心,要尽全力攻打朔方西城,将士们自然要做好充足的准备。 制作大量攻城器械,便是最重要的准备之一。 隋唐时期,攻守城器械在战争中,已经应用的十分广泛。 就攻城器械而言,便有许许多多种类。 然而其种类虽然名目繁多,但是就其作用而言,大抵可分为远距离攻击式、侦察嘹望式、接通式、遮挡式、抵近摧毁式、攀登式六大类。 比如一种叫“望楼车”的攻城器械,它属于侦察嘹望式,在望楼车上垂直竖有一根长达二十余米的竹竿。 在竹竿的顶部有一个类似小楼的东西,上面可以藏人,观察城内的状况,并在手里拿一个白旗,如果看见敌人就把白旗张开,如果看见敌人退走,就把旗子卷起来。 如果把旗杆放平,就表示敌人快要到了,旗杆垂直,就表示敌人已经到了。 当然,除了以上所述的作用外,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加入一些其它的旗语。 比如,有一万敌军就摇一下旗子,两万人摇两下等等。 类似攻城器械,固然大大降低了攻城一方的难度,然而由于这些攻城器械的体型,都十分庞大,不是高几十米,就是长几十米,携带起来极为不方便,所以只能就地取材,砍伐当地的树木来制作。 攻城器械,制作过程虽然不算复杂,但由于其巨大的体型,十分耗费气力。 加之攻打城池,不可能只制作一两个攻城器械,远非一夜时间,就可以制造完成。 即便唐军人手充足,也足足准备五天,这才凑齐了足够多的攻城器械。 …… …… 一连好几天,唐军都没有动静,这可急坏了梁师都,他不怕唐军猛烈的进攻,怕的就是这种毫无动静的围困。 围困,无论是对他,对朝中百官,还是对于城中的军民来说,都属于一种煎熬。 被围困一天,城中军队的士气,就会低落一分,己方的胜算,也会跟着降低一分。 时间一长,还会有更多的问题呈现。 “颉利可汗,你明明答应过朕,会派大军来支援,这援军怎的迟迟不至?” 大梁皇宫内,梁师都正靠着摔东西,发泄自己内心的不满,突见一小黄门急匆匆的领着一个小将跑了进来。 “慌慌张张,成何体统!”梁师都正欲发怒,猛地看到那小将脸上的神色,一个念头突然涌入脑海,迅速将胸中的怒气收了起来。 这小将,乃是他的心腹,平日里颇讨他的欢心,不可能不知道他在气头上。 自己在生气,小将却满脸欣喜,这绝对是外面传来了好消息,才会生出的表现。 想到这里,梁师都猛地上前几步,一把拉住小将的胳膊,问道:“朕观你一脸喜色,可是有好消息要告诉朕。” 被梁师都拉住手,那小将立刻露出一副受宠若惊的表情,好一会儿才答道:“陛下英明,适才军中探哨来报,城外十里处,出现了一支突厥部队,看样子应该是颉利可汗的援军来了。 陛下,我们有救了!” “援军来了?好好好!”梁师都闻言,立刻大笑三声,之前的愁容尽去。 然而,他这份喜悦的心情,并没有能维持多久,接下来一份情报,却又如一盆凉水,劈头盖脸淋在了他的身上。 “陛下,大事不好了!突厥军的先锋部队,遭遇唐军的阻击,伤亡大半,只剩下几十人逃到城门口,被我军用吊篮拉上城头!” “什么?”梁师都听到这话,心里顿时咯噔一下。 好在,他听到有援军的消息后,勉强恢复了几分理智,倒也没有表现的过于惊慌,只是命人召来突厥人问话。 皇帝一声令下,底下的人迅速行动起来,不多时那几十个突厥兵,就被召入了皇宫。 “马萨盖塔,见过大度毗伽可汗!”梁师都早年间,便与突厥始毕可汗勾结,被其封为“大度毗伽可汗”,也正因为如此,突厥人才会这么称呼他。 这几十个突厥兵,正是被颉利可汗丢卒,而后又被许泽轩说服,投降大唐的那批人。 之前许泽轩的计划,是要放他们整个千人部队入城,但钱将军认为,在柴绍围城期间,突然有几千士兵冲过包围圈,太不符合常理,容易引起梁师都的疑心,破坏整个计划。 如果只有几十人冲进包围圈,嫌疑无疑会小很多。 另外,手中有千余名族人作为人质,也可以有效的防止马萨盖塔生出异心。 故而,这次被放出去的突厥人,才会只有几十个。 “马萨盖塔乃是草原上的大英雄,不必如此多礼,不知颉利可汗如今在何处?”梁师都虽然恨马萨盖塔吃了个败仗,却因为要询问颉利可汗大军的消息,不得不强行挤出一幅笑容。 “哎~”马萨盖塔闻言,长长一叹,沉吟良久,这才把真相如实告知。 他进入朔方城,目的之一就是进一步打击朔方城军民的士气,自然要把颉利可汗战败的消息告知梁师都,然后通过梁师都,把这个消息传递出去。 当然,他所说的内容,也不完全是真的。 三分真、七分假,真真假假,一切的目的,都是为了让梁师都更相信自己所说的话。 “什么颉利可汗败了?”梁师都闻言,全身的力气,似乎在一瞬间被抽空,直挺挺的倒了下去,若非一旁的小黄门见机快,怕是就要摔倒在地上了。 “大度毗伽可汗,你没事吧!”马萨盖塔适时的表现出了些许关心,然而在其内心深处,却闪过了一丝不屑的冷笑。 一个合格的君主,处变不惊是最基本的素质之一,梁师都只是听了几句话就晕倒,表现的这般不堪,如何能成大事? “没事,尔等且先下去吧!”梁师都挥了挥手,朔方西城的处境,本就到了岌岌可危的地步,如今又听到这样的噩耗,短时间内,他怕是缓不过来了。 “诺!”打击梁师都的目的已经达到,马萨盖塔的心思早就飞到了其他地方。 第一个任务,他已经顺利完成了,接下来他要做的便是说服梁洛仁。 只要成功的打动梁洛仁,让其率众投降,马萨盖塔和他的族人不但能活下来,大唐皇帝还会赏赐给他们一块土地,用来放牧。 无论是为了族人,还是为了自己,他都必须搏一搏。 “尔等暂且先回去,某去去就回!”因为这些突厥人见过梁师都,而梁师都也认识这突厥人的首领,故而在朔方西城内,这些突厥人的行动被没有受到阻碍。 马萨盖塔带着一位随从,在朔方西城中转了几圈,确定没人跟踪后,便径直前往梁洛仁府邸。 “你说什么,马萨盖塔要见我?这突厥人不是才见过大兄吗?怎的会来我的府上?”听到下人的禀报,梁洛仁不由有些惊疑不定,他实在不明白,马萨盖塔此举是什么目的。 “郎君,这人到底是见还是不见?”下人见梁洛仁迟迟没有做出决定,忍不住开口道。 “不见!”如果在平时,梁洛仁肯定是愿意结交突厥勇士的,但现在不一样,如今朔方西城已经岌岌可危,就连他自己都生出了投降大唐的心思。 大唐和突厥属于对立的两股势力,若是他投向了大唐后,被人查出还和突厥人有密切往来,那定然给自己埋下隐患。 “喏!”下定得到了准确的答复,快速跑了出去,然而没过多久,却又再次跑了回来。 前一次,这下人两手空空,只是带来一句马萨盖塔前来拜访的话,而这一次下人手中却是多了一张拜帖,拜帖的抬头,竟有大唐右卫大将军、驸马都尉柴绍的字样。 劝降梁洛仁一事,事关重大,许泽轩等人经过分析,根据梁洛仁的不同表现,做了不同的安排。 马萨盖塔以突厥人的身份求见是一种,递上大唐官员的拜帖又是另外一种方式。 相较于第一种方式,第二种无疑要危险一些。 不过,若是梁洛仁不愿意见马萨盖塔,而愿意见大唐的人,却也可以从侧面说明,他已经生出了降唐的心思。 “如今大唐正与我大梁交战,这人居然手持柴绍的拜帖来见我,究竟存着怎么样的心思?”梁洛仁的心中,再次生出了疑虑,不过这次他并没有像拒绝马萨盖塔一样拒绝来人,而是吩咐仆役把人请了进来。 “久闻梁江军大名,今日终得一见,不胜荣幸!”能够拿着柴绍拜帖的,并不一定是柴绍本人,也有可能是他的晚辈,又或者是因为什么特殊原因,用这个拜帖狐假虎威的人。 来人显然就属于最后一种,他本事军中一个十分普通的谋士,唯一的特点就是会说话,也是因为这个原因,他才会被许泽轩委任为马萨盖塔的随从,跟着这些突厥人一起混入朔方西城,充当说客。 “汝是何人,为何会持有柴绍的拜帖,汝可知如今大唐正在和我大梁交战,若是我把你交给大兄,你随时都会死无葬身之地!”梁洛仁并没有立刻回答来人的问话,而是看着对方的眼睛,疾言厉色的质问起对方来。 “某区区一个无名小卒,计算说了,梁将军也一定不知道,某此来只是为了劝告梁将军,不要再如梁师都一般不明事理,冥顽不灵,趁着大军未至,早日归降吧!莫要等到朝廷十万大军压境,让朔方生灵涂炭!” “你如何以为我朔方就一定会输?”梁洛仁虽然早就生出了投降大唐的心思,可嘴上依然表现的十分强硬。 劝降使者道:“前些日子,李正宝将军投降了我大唐,他曾是朔方大将,朔方军力几何,兵卒几何,战力几何,他知道的清清楚楚。 某这次来,既是得了大帅的军令,也是受了李将军所托。 李将军和梁江军共事十余年,念在同为袍泽的份上,不愿见手足兄弟落得个兵败身死的下场,这才生出了让某充当说客的想法。 梁将军,你一直都是个明白人,当初梁师都一心投靠突厥,可他又从突厥那里,获得过什么好处? 如今的大唐,已经今非昔比,而突厥却日趋衰微,前些日子颉利可汗率领的大军,更是被大帅直接击溃。 没了援军,尔等能做的,只有困守孤城。 梁将军,你扪心自问,真的要陪梁师都一起,等到弹尽粮绝的那一天吗? 你真的愿意,整个梁家陪梁师都一起灭亡吗? 家国天下,自古以来家都是第一位的,早些归降大唐,尚有加官进爵的机会,若是一意孤行,那最后不是被困死在城中,便是北逃突厥为奴。 还请将军好好思量,须知识时务者,方为俊杰啊!” “……”;劝降使如此犀利的言语,直击梁洛仁的内心,让他怦然心动。 虽然梁洛仁没有当场答应,不过从他放任劝降使离开的举动推测,其投降大唐已经是十拿九稳,之所以没有立刻答应,或许只是出于端架子的目的。 …… …… 春寒料峭,刺骨的寒风笼罩着整座城市,使得朔方西城内的士兵,倍感压抑。 天色方才蒙蒙亮,皇城中巡逻的士卒正是交接的时候。 忽而,从城墙外的远处突然传出了隆隆的脚步声,在寂静的黎明时分,显得格外引人注目。 皇城上的守军很快就注意到了这一现象,忙不迭的抄起武器,同时高声呼喊起来:“注意戒备!” 城墙上顿时乱作一锅粥,把守宫门的士兵们立刻奔走呼号起来,弓箭手弯弓而立,兵卒也紧握手中的长枪,紧张的关注着那不停靠近的脚步声。 弓箭手深吸了一口气,猛地拉开了弓,正待松手,却发现那脚步声突然停了下来,不再往前靠近了,却正好在弓箭的射程之外。 城墙上面的兵卒都很紧张,死死地盯着下面的人,守城用的东西早已经准备好了,一场战争一触即发。 一分钟,两分钟,十分钟…… 足足僵持了十分钟,对面的人仍旧没有发出任何动静,连一丝声音也无。 来人似乎就那样,一动不动的静默伫立着,在初晨的雾气里朦胧而诡异,如同蛰伏的阴魂一般,只有火把随风摇曳。 越是这样,城墙上的那些守城士兵反而却更加紧张,连大气也不敢出一下。 凝重的氛围萦绕在朔方城的上空,皇城上的守军严阵以待。 晨雾渐渐散去,城墙下的那些人渐渐清晰起来……天涯在线书库《www.tianyaboo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