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在线书库《www.tianyabook.com》 《梦绕大唐》 第一章 活下去 永徽二年正月乙卯,瑶池都督阿史那贺鲁叛。 贺鲁寇庭州,左武卫大将军梁建芳、右骁卫大将军契苾何力为弓月道行军总管以伐之。 是夜,满天星斗,一望无垠。 两条身穿软甲的大汉手握横刀正于面前不足十步之距的狼群对峙着。脚下已经有几匹不怕死的灰狼被砍断了脖子。远远望去,两边黑影绰绰,颇具美感。 领头的狼首领显然很愤怒,从体型来看,死去的几匹狼应该是他的先锋官和大将。一下子折损了这许多,作为首领的灰狼很没面子。 哪怕是为了能够继续在狼群混下去,它也必须干掉面前这两个人类。 两条大汉眼光如焗,死死的盯着面前的灰狼群,稍不留神,就会被偷袭,成为它们的腹中之物。 显然是头次遇到这样的事情,两人没有太好的主意,只能且战且退,看有没有机会逃跑。 猎物这个词的含义在荒凉的草原变得十分丰富,不仅仅是指动物,还包括人。 如果是夏季,狼群面对这两个杀才,肯定会敬而远之,大家都是为了混口饭吃,没必要你拔刀我呲牙的。草原上野马、野羊有的是。 但是在这寒冬,别说野马野羊了,连只出来觅食的老鼠看不到影子。连向来喜欢在夜里乱喊乱叫四处发情的野猫也没有一只。 生存的本能让狼群不得不冒险寻找人类作为食物。已经在这片草原上晃荡了一天了,终于发现了两个倒霉蛋。 本以为不过是几爪子的事儿,谁能想到两个家伙居然还带着武器。 狼首领仔细瞧了几眼,确认自己长这么大,没见过这样的兵刃,连这样的衣服都没见过。一看就不是草原人。用鼻子在空气中嗅了嗅,没有羊膻味儿,狼首领再次确认了自己心中的判断。 大意了,狼首领摇摇头,看了看面前的两人,这根本就不是草原的百姓。 “孙茂,他娘的这狼是成精了哇,我怎么感觉这回咱俩要栽了?”其中一个大汉用舌头舔了一下干裂的嘴唇说道。 “再怎么也不能咱也不能这么不明不白的死在这里。会被人笑掉大牙的,千里迢迢的从长安过来,连个突厥狗都没碰到就死了,这脸都丢没了。”那个叫孙茂的大汉大喝一声,手起刀落,一刀砍下了左侧偷袭的狼脑袋。那狼脑袋咕噜噜滚出去好远。 人狼大战,再次开始。 阵阵哀嚎在这四下无人的荒野上久久回荡。 ———— 四下荒野,一人西来。 已经两天了,苏小义茫然地顺着脚下若隐若现的羊肠小道走了。抬头看了看似乎越来越窄的路,忍不住叹了口气。 一个人也没有遇到,如果不是遍地的枯草和几棵张牙舞爪早已落光树叶的槐树,苏小义都要怀疑自己是不是在地球上了。 头顶圆圆的太阳射下温暖的光,把蔓延到天边的枯草照射的晶莹透亮。如果没有风就更好了。苏小义缩了缩脖子,把衣服往上提了提,看着满眼的枯黄,心里自嘲,这下总算有机会见识一下西部的景色了。 女友好几次嚷嚷着要见识一下西北狂野的景色,但自己每一次都失约,不是站在手术台上手握利刃就是值夜班让人发狂。 算起来,这是这几年自己第多少次昏倒在手术台上了?作为一个精通中医西医华夏冉冉升起的一颗天才医生,好像昏倒是常事。 自己来到了这里,也不知道手术台上的那个倒霉蛋怎么样了,家属会不会纠结几十人大闹医院。自己是因公殉职还是因医疗事故被捅上新闻的头版。 如果是一场梦就好了,可是自己都掐了大腿无数遍,一片一片的淤青以及淤青后面的神经都清楚的向大闹传递出一个信息,他真的来到了这里。 随着他一起踏上这片土地的,还有他手里的手术刀以及手术服。除此之外好像就没有别的东西了。 早知道会这样他就穿一件羽绒服了。 在不抗风的手术服以及西北凛冽的寒风之下,苏小义毫无意外的感冒了。 如果不是今天天气好,太阳出来照顾了一下他这个外来人的话,明天早上这里估计会多一具尸体。 在确定了目光所到之处没有一个活物之外苏小义寻了一块岩石在旁边坐下。一人高的粗糙岩石被太阳晒的暖融融的,盘腿坐下就是最好的避风港。 从背后撕下一块没有盐分的野鸡肉,使劲咬了一口。浓重的生肉味道让苏小义忍不住皱了皱眉头。 那只鸡是他昨天的战利品。如果不是到了危机生命的地步,苏小义绝对不相信自己居然可以追着一只野鸡跑了足足五公里,然后看到那只灰色的野鸡绝望的气绝而亡。 怔怔的看了一眼之后苏小义就干起了杀鸡的勾当。 一支死去的野鸡足足被摆弄了一个小时之后才变成了菜市场最常见的白条鸡。 河水已经结冰,举起一块脑袋大的石头砸过去,咚的一声只是堪堪砸出了一个白色的痕迹。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看样子这条河结冰已经有一段时间了。每个人都会有那么几天特别的倒霉,非常的倒霉,喝口水会呛到、吃块肉会噎到,霉运更足的家伙出门的时候脑袋上会多出一坨鸟粪出来。 好像自己现在就处于这段霉运期,苏小义看看手里拎着的血淋淋的鸡肉,脑子里莫名的冒出生吞活剥这个形象生动的成语出来。 自己用手里的这把手术刀划开过几百人的肚子,高矮胖瘦不一而足。他从未想过有一天自己会用神圣的手术刀来切鸡。这严重违背了老师的教导,会被钉到学校的耻辱柱上。可是现在在面对生死这个巨大问题的时候,老师的教导好像显得苍白而无力。 苏小义还从来没有想过生和死这样严肃的问题。他的世界观和人生哲学还远没有到这一步。这样的问题距离他好像还有几十年的时间,处在一个遥不可及根本不用去思考的地步。 他要考虑的甚至也不是金钱、地位、房子、车子这样庸俗不堪的现实问题。作为一个颇具传奇色彩的优等生,一毕业就进入了京城最好的医院,安家费有几十万,还有一套一百平的住房。虽说需要在医院待够十年这套房子的产权才能变更到自己名下,但也只是时间问题。作为医院最年轻的副主任医师,升职什么的根本就毫无阻力。 好像他唯一需要考虑的,就是怎么抽出时间来好好生活,能够陪女朋友一天。这真的是特别奢侈的愿望。 劝人学医,天打雷劈。 原来这句玩笑话包含了无数血泪的智慧结晶。 生活,这么简单的字眼对他而言好像变得异常艰难,他在活着,却不懂生活。 而现在,连活着似乎都成了问题。 第二章 大唐 大唐 时间是一个很神奇的东西,以前总觉的时间不够用,恨不能一个人分成三个人干活。现在似乎缓慢的一秒钟变成了一个小时。 已经两天了,还是什么也没看到。自从自己追杀了那只可怜的野鸡之后就再也没见过其他的活物。 苏小义甚至开始恍惚,今天是今天还是昨天?昨天是哪一天?我出现在这里的意义是什么?人类经过成千上万的进化,又经过数次的科技革命,才堪堪握住了浩瀚宇宙的一粒尘埃。可是自己的例子却在说明人类取得的这点微末成就到底有多可笑。 无数人寻而不得的虫洞自己居然在手术室碰到了。 这是不是说明达尔文的进化论是错误的?那自己读过的那些历史呢,又有哪些还可以相信? 这么一想,历史好像变成了虚无。 都说任何人任何事都无法阻挡历史的脚步,任何企图阻挡历史的人最终都会被历史的车轮为碾成尘土。可当历史本身都失去了说服力,从一辆坚硬的马车变成一朵白云的时候,那些企图改变历史的人会怎样? 这些问题是如此难以解释,萦绕在苏小义的脑子里挥之不去,以至于脚下踩到了一团硬邦邦的东西都没感觉。 如果不是那声“哎呦”声传入耳朵,苏小义以为那不过一堆随处可见的石头。 或许是两天没有见过活物、或许是对于穿越这件事本身还存在疑惑,或许是两天来不停的四处乱走乱了心神。 在骤然间听到人类声音的时候苏小义居然没有一点的意外,连个惊讶的表情的都没有展现出来。只是愣神的盯着眼前这两个穿着奇装异服的黝黑大汉。带着一丝疑惑,还有一丝不解。 孙茂和张和已经在这里冻了一个晚上了,昨晚的人狼大战最后以人类的胜利告终,狼撤退了,但是两人的腿算是彻底废了。 孙茂已经记不清自己的两条腿被咬了几口,被撕下了几块肉。可是隐约可见的腿骨告诉他,要想活着回到行军大营怕是不可能了。能不能留个下尸首都不好说。 狼群撤退怕也是看到了两个人活不长久,与其损兵折将的硬拼,还不如等他们两个慢慢死去,不过是时间而已,它们连一天的时间都用不了就可以饱餐一顿了。狼群的计划似乎十分完美,如果没有意外的话。 可是这个世界上最不缺少的就是意外,整个宇宙以不可思议的状态运转着,远不是狼群能够理解的,连苏小义这样的人类都理解不了。所以他这个意外就出现在了这里。 这样来说,狼群准备大餐一顿的想法泡汤了。 孙茂被踩到的第一感觉是,哪个没开眼的王八蛋居然敢在太岁头上动土,连左武卫的人都敢惹。几乎是条件反射一般翻身就准备抽出长刀砍死这个不开眼的家伙。 身体一动,腿上的剧痛瞬间传来,孙茂才想到自己的腿貌似完蛋了。 但是身上的气势依然不减:“大胆贼人,敢偷袭左武卫,好胆!”一双眼睛瞪的老大,如果不是眼皮兜着,估计会咚的一声掉到地上。 上下看了一眼苏小义,嗯,还好爷们警觉,一看就不是我大唐人,穿的莫名其妙的衣服,手里居然还有一把小匕首。身怀凶器,仅此一条就有诛杀的理由。非我唐人,其心必异。从长安出发的时候校尉大人就说过,宁可错杀,不可放过,只要携带刀兵,就断没有放过的道理。这句话在自己的队伍中被反复提及。火长大人更是奉为金科玉律,常用这句话来教训他们这些厮杀汉。 这可是校尉大人说的,那能有错? 眼看到苏小义居然手握匕首朝他们过来,几乎是一瞬间苏茂的脑子里就闪过一个念头,要把苏小义的脑袋砍下来。 荒野之中居然跑出来一个外族人,而且手握兵刃,不斩杀实在说不过去。要是被上面知道了,说不准会被军法从事。 摸了摸自己的脖子,虽然身为大唐的军人不应该怕死,但是如果是犯了军法被处死,那就不值了。甚至还会连累家人。 这是苏小义这两天来第一次遇到人类,突如其来的偶遇让苏小义有些恍惚,不知道是自己的幻觉还是老天爷的垂怜。 “你们是,人?”苏小义不确定的问了一句。 这就有点侮辱人的意思了,孙茂显然没有想到这个外族人的第一句话居然是说他们不是人。简直是其心可诛!我蔚蔚大唐子民岂可受这般奇耻大辱! 刷的一下压在腰间的长刀抽了出来,上面狼的殷虹血液早已经结了一层厚厚的冰,配合着孙茂吃人的眼神显得十分渗人。 “敢辱我大唐,罪该万死!”到底是左武卫的人,虽然两条腿站不起来了,但是威风不坠。 苏小义的脑子爆炸了,满脑子都被“大唐”两个字给占据。 大唐。 大唐。 大唐? 大唐! 他刚才说的居然是大唐?难道是历史上的那个大唐? 好像他还说了一句左武卫什么的。 “敢问这位军爷,你刚才说的可是大唐?”为了以防万一,苏小义还是决定再问一遍,既然以后自己要这个时代活下去,总要弄明白这是哪一年啊!至于孙茂那龇牙咧嘴的表情则被他自动忽略了。不过是外强中干而已,苏小义瞧了一眼孙茂的腿,又看了看旁边死去的几匹灰狼,明显就是被咬伤了。从他腿上的血迹来看,应该流了不少血,能活到现在已经算不错了。至于杀人就算了,要是他能扑过来才算真本事。苏小义自动后退十步,退到一个安全的距离。 “怕了吧!既然知道我乃大唐天兵,趁早丢下兵刃投降,或许还可饶你狗命。” 孙茂看到苏小义后退了几步,以为他被大唐的威名所慑,有了怯意,随即大蛇随棍上:“你若投降,我会上报校尉大人,饶你狗命。” 孙茂蔑视的看了一眼苏小义,哼,这外族人真是胆小如鼠,果然还是我大唐天威在外。 这已经是自己第几次从孙茂的嘴里听到校尉大人这个称呼了,相比对于他这样的府兵来说,校尉这样的级别已经算得上顶天大的官了吧。 没有理会孙茂一副我是天朝上国子民的呆傻模样,苏小义现在想的,就是大唐这两个字。他实在是没有想到,这个在历史中熠熠生辉、几乎能把人的眼睛晃瞎的巍峨大唐,居然就在眼前。 时也命也。 “我为何要投降?”苏小义大义凛然的说道:“我乃炎黄子孙,大唐子民,前些时日辞别师父下山而来,救死扶伤。听闻左武卫驻扎在此,不辞万险,救军中负伤壮士于死门,尔等居然阻我。” 话说的大义凛然、掷地有声,一副义薄云天的架势让孙茂愣住了,脑子转不过弯儿来。听苏小义话里话外的意思,他是个医者,还是个从山里来的医者。 如果是真的,那可就不能得罪了,从山里出来的人都不是简单人物,个个都是隐士高人,具说有的人有腾云驾雾的本事,犹如天上的神仙一般。等闲之人轻易不得见。这个年轻人说自己会医术,那想必定有起死回生的本事。 如果真是大唐皇帝御下子民,去了左武卫,那可是天大的好事。 起码比那些太医署派来的家伙强吧。 一想到那些年纪活了一大把,连止血都处理不好的太医署官孙茂就恨的牙痒痒。娘的,如果不是左武卫实在没有会医治之人,大将军早就把他们拉出去砍头了。 一尺长的伤口用草木灰一撒,麻布扎起来就算医治完了,这和没医治有什么区别?孙茂已经不止一次见到麻布还没扎好人已经凉透的事情了。 第三章 我的医术就是凭证 “你这小娃娃是我大唐隐士?”孙茂的眼中有了一丝明亮:“可有凭证?” 孙茂虽然大字不识,但是能在军中效力,也不是榆木脑袋。万一是突厥派来的细作那就麻烦大了。自己会被杀头不算,族人还会因此受到牵连,说不得会被夷三族。 老子有个屁的凭证! 苏小义自嘲,我现在身上能有什么凭证?就是有身份证你们也不认识哇。 至于为什么说自己是从山里来的,那不过是为了给自己一个合适的身份罢了。他要是说自己是长安人、洛阳人什么的,以这帮古人的做事法则,一定会去核实的,不把他查个底朝天才怪。古人对于一个人的身份异常看重,远不是你一句话我是唐人就可以糊弄过去。特别是在军中,宁可错杀,不可轻放。你可以说是古人的偏执狂,也可以说是可爱的执着。 到时候发现没有他这个人,那事情就大发了。 而且自己无缘无故的出现在这个地方,没有路引那就和流民无疑,抓住是要坐牢的,运气不好的话直接一刀就被结果了,连上报都不用。 反正古人都喜欢躲躲藏藏的,深山老林里所谓的隐士多了去了,也不差自己这一个。 先弄个名头再说。 为了能够在这里活下来,撒谎也不是不得已为之。善意的谎言并不能算是谎言,而是一种语言的艺术。况且这也是人的本能,趋利避害是大自然赋予每一个生物的无上智慧。最要紧的是,苏小义怕疼,更怕死。 都说在医院这种地方待久了会把生和死看的格外淡然,可是苏小义很想用告诉说这些话的人,他们完全就是在自我催眠,或者说是在故弄玄虚。不管你身处何地,都不可能看淡生死。 你看淡仅仅是因为生死暂时和你没关系。 生命是宝贵的,人生是不确定的。尤其是他到了这里之后,对第二次生命更加真爱。 以前他从未想到过自己的生命会如此脆弱,如此的不堪一击,仅仅不到三十岁居然走到了尽头。他还没有享受过人生,没有体会到生命的美好,甚至,他还是个处男。现在想起来他都觉得不可思议。 分明已经有女朋友的人,自己居然忙的连一点非分之想都没有,还一点生理需求都没有,真是足够无聊。 他第一次对自己的生活有了怀疑。 人生匆匆不足百年,何苦执着于功名利禄。能晃晃悠悠无忧无虑的过完一生,不是也挺好的么?权力也好、地位也好、金钱也好,死后不带走一杯尘土,到底还是归于地下。 苏小义忽然觉得自己应该开心一点,既然已经到了这里,并且绝无可能再返回去。他举目望去,估计这片荒原也不会有时空大门开启的惊喜。 既然自己准备圆满的活下去,那就需要一个最好的地方。作为这个时代最强大的国家,没有比长安更好的地方了吧。 还需要这两个人带自己走出荒原,起码也要找到人类事宜居住的地方,苏小义亮出一排白色的牙齿笑了笑。手里握紧的手术刀慢慢松动了下来。如果不是看在你是大唐人的份上,现在恐怕你们两个已经是两具尸体了。 作为一个高明的医生,苏小义知道身体的哪个部位最为柔软,最能一刀毙命。对付两个下肢不能移动的人,他还是有把握的。 “我的医术就是凭证。”虽然身处这个几乎没有活物的荒野,身上也没有消炎药、止血药、绷带之类的现代文明之物。但是让眼前的两个人活下去的把握还是有的。 苏小义忽然生出一股恶趣味,想验证一下古人是不是真的都不惜命,一言不合就要玩命。“你觉得在这样零下好几度的气温下,你们两个受伤的人能挨过几天?”与其说是问题,不如说是警告更准确。 再没有脑子的人都能看出来,最多挺到明天就算是老天爷开眼了。 做为一个从军足五年有余的老兵,孙茂跟随大军征战数次,已经砍下了两个敌人的脑袋,按照军功他本可以升到队正一级,但是眼看着跟着自己一起千里征战的乡人一个个倒下,再也回不到家,孙茂一咬牙把那两个脑袋送给了死去的乡人。 校尉大人为此狠狠的抽了他几鞭子,然后解下腰间的玉佩扔给了他。 火长摁着他的脑袋喊的震天响,说他祖坟上冒青烟了,居然能入得校尉大人的眼。有眼馋的凑过来准备花半贯钱买下来,被什长一巴掌啪掉了两颗牙。 娘的,半贯钱就想要,校尉大人身上随便一件东西都得好几贯,当老子的兵没见过世面吗? 这是孙茂在军中引以为傲的大事件,自从这件事后,孙茂感觉自己走路都不一样了,隐隐的有一种飘在空中的恍惚感。 能在战阵上活下来就已经是很多人做不到的事情了,如果还能砍掉两个敌人的脑袋,那本事指定小不了,起码不是榆木脑袋。 可是一直自我感觉良好,自认有点本事的孙茂,此刻却没怎么明白眼前这个皮肤白净的年轻人是什么意思? 每个字都听到了,可是凑成一句话又让他迷糊了。 把自己所有听到的话都从新回想了一遍,还是和他说对不上号。 深山隐士的话就是晦涩难懂,难怪皇家发了好几道榜文请隐士出山做官呢。人家说的话自己听都听不懂。 可是后面的意思孙茂还是大概明白的,遂说道:“大丈夫死则死,不必多言。”说的文邹邹,磕磕绊绊,这还是他听戏文听来的。 没有现成的药物,只能先把两人的伤口简单处理一下再想别的办法。 既然要考这两个人帮助自己寻找人类文明,苏小义当然不会让他们两个人死去。更何况自己身为医生,十几年接受的医德教育也不会允许自己这么做。 “想活命就听我的,虽然我不敢保证你的腿还能如往常一样自如,但是起码不会少上一截。”虽然没有细致的查看,但是苏小义觉得让两个人站起来的问题不大。可能走路的时候会有点跛,但是不会影响行动。 从醒过来看到自己血肉模糊的双腿后,孙茂就对生死有了直接的判断。别说保住腿,就是活着回去都是奢望。 自大军西征以来,因为严寒和粮草问题,很多人睡着睡着就变成了一具硬邦邦的尸体,连一句话都没留下。 自己命大才活到了今天,本以为到这里这辈子的福气算是用完了,没想到眼前的人告诉他能活命,还是保住腿,这简直就是天大的好事。 “你真是高人隐士?”孙茂问道,如果不是高人隐士,他实在想不到该怎么解释。太医署派来的那些医工根本就不可能治好他的腿。即使自己命大活着回去,双腿多半也会被他们用斧头砍去,然后扔到住所自生自灭,能不能活下来就看天意了。 至于太医署丞孙太医,他这样的微末之人自然不可能见到,更不要提医治了。 “这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可敢一试?”苏小义必须确定,自己在救他的时候不会被偷袭。万一这家伙觉得自己会害他,趁自己不注意,一刀砍过来,那自己就赔大发了。看着孙茂手里的横刀,自己的脖子顿时有些凉意。 “如果真如公子所言,我二人必当舍命相报。”孙茂眼冒泪花,如铜铃的大眼依然泛红。 看看依然昏迷不醒的同伴,心中升起了一批活下去的希望。 第四章需要抱大腿 苏小义从未想过搬动两个人会是一项巨大的体力工程,以前这些工作从不需要自己上手,每次自己穿好手术服、戴好无菌手套进去手术室的时候,自己的病人已经安安静静的躺在床上等着自己开膛破肚了。 坐诊的时候也都是那些护士帮自己安排好一切,只管看病就行。想着那些手无缚鸡之力的小护士都能搬动病人,超过一百五十斤的病人都能抱到病床上,如探囊取物一般不费吹灰之力。自己身为堂堂男士,应该问题不大。 直到搬动孙茂的时候苏小义才发现原来医院里那些看着娇弱的护士个个都是隐藏的力士。 孙茂的腿被啃食的还不算太严重,苏小义细细的检查了一遍,虽然看上去血迹斑斑,但是好在没有伤到筋骨,只要把腐肉去除,涂上药静养,三个月后就能活蹦乱跳的再次站起来了。他的同伴要稍微棘手一点,不过只要能找到足够的药,问题不大。 茫茫草原,总能找到合适的草药的,虽然是寒冬,但是想来几种草药的枯株总能找到,药力和夏季虽有不如,但总比草木灰强。 听到孙茂说军中的医工用草木灰和石灰止血消毒之后苏小义就对古人的医术抱有莫名的怀疑。 凡事的好坏对错都是比较出来的,本来苏小义还为只能找草药给孙茂治疗伤口而感觉惭愧。可是想到古人用草木灰止血的悲壮场面,苏小义顿时觉得自己的身影伟岸了不少。 果然不出所料,这草原上有不少的草药,虽然效果差强人意,但胜在数量多,质量不够,数量来凑,这是救人第一要义。铁苋、蒲黄、仙鹤草,一片接着一片,只是看着眼前的枯株就能想到夏季来临的时候该是多么茂盛。以古人的智慧,不可能不知道这些植物的作用,实在不明白为什么要用草木灰来止血。尤其听孙茂说军中还有太医署丞在。堂堂的太医署啊,大唐帝国最高明的医生都在其中了吧?连针灸都玩的让人叹服,怎么可能会不知道基本的止血草药? 而且,这次随军而来的太医署丞还是大名鼎鼎的药王孙思邈之子孙正权。 孙思邈这个熠熠生辉的名字在历史上颇具分量,在大唐更是神一样的存在。孙茂在提到孙思邈的时候满脸的恭敬,连名字都不敢直呼,而是说孙老神仙。堂堂一个虬髯大汉一下子变成了超级粉丝,反差大的让人作呕。 不过苏小义自己也好不到哪里去,做为一个医生,他当然知道孙思邈这三个字代表着什么。不过以前这个名字只存在于历史书籍中,以及他编写的《千金方》。现在居然有机会见到活生生的人,那种微妙的感觉的确让人十分向往。 不过历史上这个神奇的老头到底活到了多少岁谁也不知道。 “现在是哪一年?”苏小义装作一副云淡风轻的神情,甚至连头都没抬一下。似乎是在闲聊天,手里的草药用手术刀切成碎末,再拿来孙茂头顶上的制式盔甲,把草药沫细细的用石头碾碎。 “现在是永徽三年正月。”孙茂觉得苏小义做为一个隐士,不知道山外年月再正常不过。年少入山,出山时已然白发者数不胜数。像苏小义这样年纪轻轻就出来的反倒是鲜有人为之。 李治啊,苏小义手上的动作不由之主的慢了下来,然后又想到了武则天这个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伟大女人。 心头不由一紧,自己的大唐之路貌似并不太好混。 许敬宗、李义府这些如雷贯耳的祸害一个一个的跳进苏小义的大脑,让他的头皮阵阵发麻。 在这个波澜诡异的时代要想安稳的活下去似乎并不容易,而且李治一朝对疆土的渴求似乎更加热烈,对外用兵几乎就没停止过。虽然经过了贞观之治,大唐的盛世已然形成,但是用兵自然就会死人,而且会死很多人,苏小义可不想成为无定河边骨中的一位。 以前只觉得开疆拓土、统军打仗是一件让人热血沸腾的事,现在看到孙茂的惨样还有自己以后生死未卜的前路,苏小义忽然觉得和平有多难得。 一将功成万骨枯,自己不想成为统领千军万马的勇将,也不想成为将军麾下挥刀乱砍的勇敢兵勇。 他只是一个普通人,很怕死,特别怕死,连手上破一个口子都会用创可贴小心的包起来,实在不敢想象一刀砍到自己身上是什么感觉。 得找一个大腿抱才行。 孙思邈貌似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从历史上看,这个医术出众的老头很受李氏王朝的看重,在大唐百姓心中也是高山仰止式的人物。自己和他攀上点关系的话保命应该不难吧? 至于李治一朝的王公大臣,斗的你死我活,流放的流放,杀头的杀头,善终的寥寥无几。实在不是一个好的选择,还是敬而远之为好。 至于伟大的女皇武则天,能不能见得到不敢说,即使见到了,以自己这点智商,估计不到两个回合就会被打的体无完肤、小命不保。 这么说来,自己见到孙正权了还是应该套套近乎才好。毕竟是同行,聊起来也有共同的话题。孙思邈的后人,没听说过,不知道人品怎么样:“太医署丞人怎么样?” “孙大人医术出神入化,医人无数,我等兄弟无不心悦诚服。”孙茂对孙正权推崇备至,眼神之中满是炽热。 苏小义叹口气,知道也问不出什么来,听孙茂的口气就知道他也只是道听途说,连孙正权是高是矮是胖是瘦都不知道。 自人类有了领地意识以来,阶级意识就充斥其中,发展了几千年,已经深入骨髓。你说的每一句话,每一个眼神,每一个肢体动作,无不印证你是属于哪个阶层。 从孙茂的话就能听出来,太医署丞这样官员远不是他们这些大头兵能够接触到了。受伤之后,能有一个医工过来瞧瞧就算是祖上积德了。 太医,那是给皇家之人看病的,就是给王公贵胄看病也需要备案,。至于他们这样的,被说太医署丞了,连太医署的大门都摸不到。能闻到太医署的药香味儿就是十世修来的福德了。 听老人说太医署有无数珍贵药品,闻上一口就能延年益寿,不是福德是什么? 这次梁大总管西征突厥,陛下福泽恩厚,体恤大军劳苦,才让孙大人这样的神医随军左右。 梁大总管都礼让三分,至于他们这些只会拿刀砍人的粗汉,只有敬仰的份儿。 大军征讨可是一件苦差事,风餐露宿不说,随时有性命之忧,哪个太医会愿意前来。可是听说孙大人一句怨言都没有,在大军出征前准备满满十大车的草药。还上奏陛下带来了数十个医工,这可是实打实的把他们这些府兵放进心窝子了。 以前随军的除了医户抽丁外哪里有太医署的影子在? 第五章治疗 火折子这种东西并不好用,起码没有像电视剧里演的那样好用。孙茂扣扣索索的从怀里掏出火折子的时候苏小义还以为是一把自制的匕首。看着孙茂气短的吹了几下依然没有什么反应之后,苏小义就对这种古人的生火工具产生的浓烈的怀疑。拿出来一看发现根本没有什么新奇。一卷粗糙的土纸里面包着硝石、芦苇叶子等等易燃之物,里面还微微冒着烟,肉眼几乎看不到,只能闻到淡淡的硝石味道。用的时候需要吹一下。 可是孙茂明明吹了几下,还是看不到明火。看着他明显气短的表情,害怕再这样下去会气绝身亡,苏小义接过来尝试着吹几下,心里祈祷着这玩意儿最好能用。 孙茂在一旁指导:“吹气的时候要短、快、猛,气量要大。” 在苏小义几次的尝试均宣告失败之后明显能看到孙茂脸上的嫌弃之色。连一个火折子都吹不着,这高人隐士似乎也没有他想象的那般神秘莫测。 如果不是孙茂护着,苏小义都准备把这种东西砸烂了。在经过了数次的赌气之后苏小义手里的火折子才终于冒出了久违的火苗。 看来这东西需要还需要改进,远没有后世的火柴好用。 “大唐威威之姿,就用这种东西取火?”产品质量严重不过关嘛。 说的孙茂直搓牙花子,这可是军中的宝贝,如果不是他战时有功,这种好东西根本就不会给他。只有到队正这一级军中才会配发。不知道隐士是不是都是宝贝太多,居然看不上他的火折子。不过这样也好,本来还担心苏小义会随手揣进自己的怀里,毕竟是自己的救命恩人,他也不好说什么。苏小义鄙视的眼神明显看不上的神情让孙茂暗暗松了口气,自己的宝贝保住了。 找一把野草,捡一捆枯树枝,切完草药之后把孙茂的盔甲架在火堆之上,再用一根烧的通红的手臂粗细的木棍去河边化出一块冰来放进去。等水烧开开始咕嘟嘟的冒泡时从孙茂的麻衣上撕下一块来扔进去,煮够十分钟就算消毒了。 没有医用酒精、连喝的酒都没有。问孙茂的时候这家伙把头摇的都快掉下来了:“军中禁止饮酒,违者军法从事。” 手术刀在火焰上烤过,然后开始处理孙茂腿上的腐肉。麻药是不可能了,只能硬着头皮直接来。本以为会很麻烦,可是一刀下去,这家伙连眉头都没皱一下。 “难道是这些腐肉已经和神经断开了?”看着孙茂面色如常,挣扎都没有挣扎一下,苏小义有些疑惑,自己的判断错了?可是看肉被撕裂的程度,又不太像。尝试着又稍稍用了点力,一块手指宽厚的肉被小心的划开了一大截,里面泛白的脂肪渗透出一丝淡淡的透明液体来。 这次孙茂的身体微微抖动了一下,鼻子里轻微的哼了一声,如果不是这野外静寂无人再加上苏小义仔细注意病人的反应,这声轻微的痛苦之声根本就听不到。 好像感觉到苏小义动作的变化,孙茂窘迫的抓了抓乱蓬蓬的头发,裂开大嘴漏出上下两排白花花的牙齿,尴尬的笑了笑:“嘿嘿嘿,让公子见笑了,这点小伤俺居然都觉得疼,着实丢人。” 说的苏小义面色一怔。 胸腔中涌起一股浑浊之气,直冲眼眶,努力克制住有些发酸的眼睛,稳了稳手里的刀,手下动作更加的轻柔。如果这样的伤势都是小伤的话那什么才算是大伤? 忽然很同情这些手握利刃以命相搏的古人,没有吃过山珍海味,没有穿过绫罗绸缎,没有品过无上美酒,没有住过高屋青瓦。此生所求不过一顿温饱,有片瓦容身已是万幸。就是这群在历史中没有名字的人,在战场上的搏杀,才换来了盛世,换来了让人魂牵梦绕的大唐。 而现在眼前的古人,因为忍不住疼痛的一声微叹,觉得自己很丢人,对不起大唐军士这样的称呼。 相比之下自己真该羞愧的找块豆腐撞死。 到底是现代的手术工具,所到之处每一块腐肉都缴械投降,被轻而易举的划下来。本来已经结痂的伤口重新变得血淋淋。把草药用水洗过,敷到伤口之上,再从滚烫的开水中捞出已经煮的柔软的麻布,把伤口包裹住,剩下的就是定时换药了。没有破伤风、狂犬疫苗之类的药物,只能看孙茂的运气。 他的同伴被苏小义用同样的方法处理伤口,速度比刚才快了不少。这家伙不知道是伤势太重还是太累睡着了,整个过程没有一点反应。 不过从鼻子里跑出来的鼾声来看后者的可能性更大些。 心是有多大才能睡着! 孙茂望着苏小义手里的利刃直愣神,这可比他手里的横刀锋利多了,仅从泛出的寒光就能判断出绝对是一把不可多得的宝贝。 再看看自己手里的横刀,虽然号称百里挑一的好刀,但是刃口早就卷边了。再用几次怕就要彻底废了。早就有要换一把真正的好兵刃的念头,只是苦于钱财不够,还有就是趁手的兵刃并不好找。工匠偶尔打出的几把好刀早就被那些勋贵给抢去了,根本轮不到他们这些庶人。 如果要想校尉大人这样神勇之人还算罢了,宝刀佩壮士,他只有服气的份儿,连羡慕都不敢。可是长安城里有的是连弓都拉不开的主儿。居然也舔着脸四处寻找神兵利器,用都不会用,只能就在库房里落灰,想想就忍不住有揍人的冲动。 几次想问苏小义的匕首到底是哪里得来了,但是又不好意思。说不得这是人家师父传下来的宝贝。 处理完伤口并不代表就万事大吉,在这样的荒野下如果不找个背风的地方,很容易换上严重的感冒。苏小义已经觉得自己的身体开始有感冒的症状,如果再不休息保暖的话,发烧也是有可能的。 这里没有退烧药,苏小义可不想因为一个小小的发烧就英年早逝。 还有这两个倒霉的病号,需要彻底的休息,昨夜冻了一夜都没死实属万幸。如果继续待在这里,呼呼作响的北风打穿身体,吹过伤口,不用怕伤口感染而死,冻也能冻死。 孙茂说这里距离庭州有一百余里路。他们昨夜就该回营。军中不见他们回去一定会派人寻找。索性这里离官道不远,如果有人前来远远就能看到。 现在只要找个背风的地方等待自己人即可。 苏小义看着孙茂犹如小山一样的身体,觉得自己很有必要做一副担架。 第六章果然是猛人 孙茂的脸都变形了,感觉自己的心在滴血。苏小义每一次用力孙茂都感觉自己的心不由的抽搐。自己的横刀本来就已经损伤,现在被苏小义砍伐粗壮的树枝,孙茂知道自己换横刀的日子必须要提前了。 一把上好的横刀需要不少花费,他已经决定,在自己伤好之后一定要找机会捞点资材才行,不然家里的日子算是过不下去了。家中的三个小子肯定是饿死鬼转世,年纪不大却个顶个的能吃,每顿饭能吃五个麻饼子,喝两大碗滚烫的热汤。天呐,老子都要被吃穷了。虽然已经足够穷,但是还是觉得这样下去别说麻饼子,连野菜都要不够了。 家里的婆娘每天都唠叨着说什么时候能美美的吃一顿饱饭就是死也算不妄活这一回。 结结实实打了一顿才老实,就是个不知足的。大唐立国几十年,能每天有麻饼子吃已经是老天爷眷顾了。放到前朝像他们这样的人只有饿死的份,哪像现在,日子虽然过的清苦,但名下可是有二十亩地呢。这在以前是想都不敢想的事情。家里有地心里就踏实,就是天塌下来都不怕。 这都是当今陛下圣明。虽说新皇登基不久,但胸襟气度定然不凡,不然怎么会发兵西突厥?欺负我大唐无人?这次定然打的他叫自己的老娘都认不出来。 这次也是倒霉,偏偏遇到了狼群,真是晦气。如果不是命大,现在估计连骨头都找不到了。 看着苏小义和一根树枝较劲,孙茂实在不忍心提醒他,对于槐树这种枝干清脆的树木一刀都不用。一脚下去树枝就会应声而断,嘎吱一声甚是好听。 苏小义终于砍下了几根勉强能用的枝干。虎口被震的发麻,砍柴这种力气活儿对于他而言是个不小的挑战。尤其是这种需要爬树的活儿。 严格的家教让苏小义从小就没想过自己有一天居然也会像猴子一样窜上窜下,手握杀人钢刀对着一根胳膊粗细的树枝狂砍不止。 出了一身热汗,这不是好兆头,被冷风一打不用过夜就铁定病倒无疑。最好的办法自然是守着火堆。 削掉带刺儿的枝桠,再从孙茂的麻衣上撕下几条细长的衣带,把几根木头绑在一起打个漂亮的绳结,一副简易的人拉担架就大功告成。 把孙茂的身体放正,用手在背后使劲一推一翻,小山一样的孙茂就稳稳当当的躺到了担架上。 “你别乱动,我的技术可不好,摔下来可怨不得人。”苏小义抬起担架的一头,掂了掂分量,觉得拉着孙茂走到五十米外的那块巨石旁应该问题不大。 孙茂的眼睛已经变得猩红,眼泪鼻涕流的满脸都是,把脸上的尘土冲洗的格外干净。哭的让苏小义一阵恶寒,还不能劝,才说一句话就差点被掀翻在地。他娘的古人不管喜欢还是不喜欢表达的方式都一样。实在不想看到一个壮汉哭哭啼啼、摸着眼泪的奇怪模样,苏小义任凭孙茂在哪里絮絮叨叨的说肝脑涂地、必报大恩的废话,只管咬着牙拉着担架往前走,后面留下两道深深的划痕。 夕阳西下,苏小义这个断肠人背靠在那块足有两人高的巨石后,咬着一根枯草,眼光灼灼的看着如血残阳。 现在他终于可以静下心来好好的想一下自己的路了。 头两天犹如惊弓之鸟的心情现在不见了,只要见到了人类就会觉得踏实,证明你距离人类文明并不遥远,也没有被老天爷彻底抛弃。不过是让你换个地方继续活下去而已。 彻底的绝望后看到希望在冲着自己不停的招手,会觉得十分知足。 远处的天空一只鹰隼在盘旋,在寻找自己的猎物,已经在那个地方盘旋了足足有十几圈,看样子下面有什么美味的佳肴在等着。 如果不是感受到孙茂投来的目光,这副场景十分完美。 一个黝黑的大汉在背后目光炽热的盯着你,再美丽的风景也欣赏不下去。 把手里剩下的半只鸡扔给他,炽热的目光立刻就转移了目标,对着烤鸡招呼。 他的同伴已经睡足,醒了过来。听孙茂从头到脚的描述了一遍经过之后二话不说爬起来就要磕头。只不过腿不能动弹,只能坐起来把腰弯的变了形状,非得要来一个头点地。努力了几次才成功,咚的一声在脑门上磕出一块泥土来。 这家伙自报家门叫张三久,和孙茂一个脾气。 大概大唐的军士都是这般豪迈吧。 此刻两人正在对着半只鸡发狠,鸡骨头到嘴里都被咬的嘎嘣响,大有不嚼碎吞肚誓不罢休的态势。 烤鸡的手艺很烂,没有盐、没有蜂蜜,也没有荷叶,只能干巴巴的架在火堆上烤,刺啦刺啦的油脂冒出来,鸡肉由白色变成好看的焦黄。撕下一块来放到嘴里咬上一口,除了没有盐味其他都还凑合。 不知道孙茂手里拿的那块黑不溜秋的东西是什么,吃一口鸡就把那块东西放到嘴里舔一下,模样十分享受。如果再舔一口,估计能爽的能叫出声来。 张三久努力的把脑袋凑过去,在苏小义的目瞪口呆中伸出长长的舌头,对准孙茂手里的东西狠狠的舔了一口,伴随着巨大的刺溜声震碎了苏小义的三观。 发誓以后他们再也不看他们吃东西,看着孙茂手里黏糊糊的那块像石头的东西,苏小义手里的半个鸡腿就怎么也塞不进嘴里。 这还吃个屁! 一把扔给孙茂,就当学**做好事了。 在两个人你来我往不断的刺溜声中,苏小义到底还是忍不住了,很想知道他们舔一口闭下眼的东西到底是什么无上美味。 “自然是盐块,”孙茂得意的说道:“这还是我从突厥狗身上得来的。” 为了证明孙茂的话没错,张三久还配合的点点头表示自己的兄弟说的没错。 想了无数种可能也没想到这块黑不拉几的东西居然是盐!完全颠覆了苏小义对盐的概念。 果然是猛人,就是不知道那块盐巴上有没有羊膻味儿。 为了表示是自己人,孙茂还大方的邀请苏小义来上一口,觉得能咸到你留下幸福的泪水。 “这是你舍命得来,我岂可轻受!君子不夺人之美,这等贵重之物你当仔细保管。”苏小义义正言辞的拒绝了孙茂的提议。 虽然自己的身体现在缺盐,但是他决心一定要到庭州之后再找上好的青盐食用。 这块脏乎乎的盐,如果自己来上一口,会惊恐的半个月睡不着觉。 第七章突厥人 “你确定营中真的会派人寻找?” 苏小义对孙茂的话还是不敢苟同。在这个视人命如草芥的时代,十万大军怎么会在乎一两个未按时归营的兵士? 这次征讨西突厥,皇帝李治遣武侯大将军梁建芳、右骁卫大将军契芘何力共同出兵,征召三万府兵以及五万回纥兵。声势浩大,旌旗蔽天遮日。不知会有生灵最终丧命在这个巨大的漩涡之中。区区一两个普通兵士,应该不会大费周章的再来找寻。 说不好已经按战死上报了。 孙茂和张三久倒是一点不担心,自己未按时归营,按照军中惯例,火长今日正午应该已经带领剩余的八人携带兵器出发寻找。一百余里的路,两天时间怎么也够了。 沿途有自己留下的暗记,只要挨过今晚,明日就安全了。 到时候自己再把苏公子交给队正,那就是大功一件。 从苏小义干脆利落的给他处理伤口就看出来了,这位白白净净的公子医术绝对比军中那些医户高明了,甚至比那些眼高于顶的医工都要厉害上几分。到时候哪个兄弟挨了刀伤,就能多几分活命的机会。 自己的腿现在似乎没那么火辣辣的疼了,伤口处敷上草药的地方丝丝凉凉的,像是有几只蚂蚁在啃食,有点痒。苏公子说痒就对了。痒说明伤口正在结痂,新肉正在重新长出来,这是好现象。 伤成这样居然还能保住腿,露出骨头的地方还能重新长出新肉,这对孙茂来说完全就是神技。 隐士高人果然就像戏文里说的那样,能医死人骨活人肉。 如果自家的三个小子能有苏公子身上一丁点的本事,就算他们老孙家出息了。也不知什么样的高人能教出这样的神医。 苏小义收回远处的目光,叹口气,到底还是出状况了,两天多没有吃一口盐,眼睛看东西时间一长就觉得星星点点,这是身体缺乏盐分的征兆。如果再这样过上两天,估计他连走路的力气都会失去。 夜色降临,巨大的银河悬挂在穹顶之上,俯瞰芸芸众生。 不敢有明火,这里距离西突厥大营虽然很远,但是谁也不敢肯定是不是有像他们一样未归营的突厥人。 要对于突厥人来说,对付他们两个残废、一个白面书生连军中兵士都不需要,一个半大的突厥孩子就能轻松将他们射杀。 火堆忽明忽暗,映在三个人脸上,很适合讲故事。谎言之所以是谎言只是你重复的不够多,听的人也不够多。当你把一个谎言反复提及,听的人足够多,人类的本能就会促使他们相信那是铁一般的事实。 这种潜意识的催眠需要时间。 把话题不断的往自己想要的方向引,然后就在两人的好奇声中开始讲述自己的来历。 “家师祖上为魏晋名医皇莆谧,因奸人陷害逃至山中。于荒野处潜心治学,医治山民百姓不可胜数。前朝民生凋敝,百姓困苦不堪,匪盗猖獗,师父有心下山救百姓困苦。然奸邪者甚重,妄图偷师技而弑长者。为避祸端,只得带着我再次隐没深山,从此决心再不出山。今年蝗灾、水患不断,大灾过后必有大疫。为解百姓于水火,师父命我下山。至于他老人家,因为忧心过度,曾发誓再不见世人,此刻早已不知在何方云游。前些时日,听闻此地杀声震天,相比定是一场厮杀。身为医者,自当来此救治伤患。只是不想迷失在这茫茫草原。要不是遇到两位军爷,只怕到现在还不知今夕何年。” 苏小义说着双手拱起,深深的弯下腰,给两个人行了个礼,惹的二人赶忙闪躲。他们这些军中杀才,行军打仗在行,可干的都是粗鄙不堪的活儿,如何担得起读书郎的大礼?这是会折寿的。 谁不知道读书人个个都是天上的星宿下凡,出口成章,下口万言,那是能为天下师的人,能和苏公子这样的读书人相遇已然是自己的造化,岂敢再受此大礼? “公子严重了,我等微末之人如果不是遇到公子出手相救,早就曝尸荒野了,要谢也该我们弟兄谢你。”说着就要爬起来磕头,被苏小义给摁了下去。 古人就是实诚,动不动就磕头,让苏小义很不习惯。男儿膝下有黄金,这也得看对面是谁。古人跪天跪地跪父母,跪师跪官跪恩人,好像跪的也不少。 苏小义也不知道自己编的身世到底有多大漏洞,反正自己以后就是皇莆谧的传人了。这位老大人医术了得,在魏晋时期是出了名的神医,那本《针灸甲乙经》自己可是研究了无数个日夜,熬坏了多少个台灯。而且魏晋以后其后人到底身在何处无人知晓。历史上只字没有。经过了数次乱世,现在恐怕早就无据可查了。 “公子的师父果然是悲天悯人的、慈悲为怀,能有公子这样的神医在,我左武卫折损的人定然能减少不少。”张三久不喜说话,一双深陷的眼睛总是充满忧伤,让苏小义倍觉郁闷。你这么丑,有什么好忧伤的? 还是孙茂解开了自己的疑惑,一个让人高兴不起来的解释。 原来就在不久前,张三久的大哥死在了大营之中。虽然校尉大人大发慈悲,硬是拉开了太医署的医工来医治,但是面对肚皮上一尺多长的伤口,他们实在没有好的办法。只能眼睁睁看着张三久的大哥缓慢的死去。 如果有个医术高明的神医在,或许他的大哥就不会死,起码不会死的那般痛苦。到现在他还记得大哥指着自己的肚子说太疼了,然后身上流干了血。 当时如果苏公子在,也许大哥能够活下来。张三久的脑袋里突然冒出来这样的想法,连他自己都奇怪自己居然异想天开。 苦笑一声把这个可笑的想法赶跑。 就想孙茂说的,苏公子如果身在左武卫,起码比那些混蛋医工强。 火的好处是在这样的寒冬能取暖,坏处当然也显而易见,在这样的荒原之上,几里之外都能看到点点红光。虽然苏小义已经尽量让火堆没有火苗,而是变成滚烫的炭火,但是依然吸引来了不速之客。 孙茂和张三久骤然起身,眼睛死死盯着不远处,腰里的横刀缓慢的拔出刀鞘,身体弓在一起,随时准备冲出去。 刚刚有点结痂的伤口随着两人腿部力量的加大,一下崩裂开来,流出来的猩红血液染红了层层的麻布。 “有人过来!”张三久的耳朵很好使,苏小义听了听,除了呼呼的风声什么也听不到。 “突厥人,大约三人,没有骑兵。”张三久瞧着远处的黑暗说道:“孙茂,带着苏公子赶紧走,不要回头。”横刀挡在胸前,准备随时冲出去。 第八章活下去的动力 孙茂话不多说,拉着苏小义就要走。在这样的情况下根本不需要说话,两个人谁都清楚,此刻面对三个突厥人,能全部活下来根本不可能,能跑出去两个就算命大了。 苏小义被张三久的话刺激的气血上涌,胸腔滚滚热气似是要炸裂一般。 那几句话就是生死之言,说的时候张三久根本就没想过活。苏小义从未见过能将生死看的这般平淡。扪心自问,自己没有这样的胆量,也没有这样的血性。 断后向来就是九死一生,十不存一。况且张三久的双腿根本就支撑不了多久,面对三个突厥人,活下来的可能性为零。 手腕被孙茂死死的扣住,白天看着病殃殃的孙茂此刻力气大的出奇,几乎是拖着苏小义往后退。 “要死一起死,”苏小义眼眶欲裂,张三久的话激发了他内心最原始的杀戮性。三个人对三个人,谁死还不一定。 “走!”张三久的脸都要扭曲,脖子上暴起的青筋显露无疑。此刻的他就是一头近乎疯狂的公牛,和原来不苟言笑云淡风轻判若两人。真正无畏的人闲暇之余比一个普通人还要普通一些。可是只要戾气上身,连脚下的昆虫都会绕着走。 张三久扭过头低吼道:“你不能死,我左武卫死的人已经够多了,你能救上几个,我张三久就没白死。”朝孙茂使一个眼神,就弓着身隐没在黑暗之中。 身体迅速的后退,苏小义感觉自己这辈子都没像今天这般流如此多的眼泪。滚烫的热泪顺着面颊流进了脖颈,打湿了衣衫。 孙茂的鼻腔中发出阵阵野兽般的怒吼,朝着草原深处不断行进。野草从膝盖到腰间再到高过头顶,铁钩般的一双大手让苏小义的肩膀失去了知觉。 能感觉到孙茂的手在颤抖,那是愤怒,也是不舍,更是不甘。只要过了今夜,对正就一定会派人来。被一群饿狼围着都没有死,又被人搭救,本以为霉运已经过去了,却不想还是遇到了突厥狗。 如果没有遇到苏小义,他孙茂誓必要和张三久一起斩杀突厥狗,纵然不敌也要砍下一颗头颅才罢休,断没有退让的道理。 可是此刻他只能让张三久留下,他要护苏小义周全,保证他能活着进入左武卫。 张三久说的不错,左武卫自大军开拔以来,死的人已经够多了。寒冬出征,粮草不济,死伤者甚重。 苏小义能救下十个人,张三久就死的值。 明亮的月光如丝绸般倾泻下来,隐隐传来兵刃撞击的声音,一下一下撞进苏小义的心里。每一声都是生命的不屈,都是对生的向往。 孙茂死死压着苏小义不让他跑出去,牙齿咬的嘎吱作响,嘴角破出了一道血流。数起耳朵听着远处喊杀声、咒骂声、刀兵声。 过了许久,一切都归于沉寂。 或许是因为天黑,突厥人没有多做停留,声音渐行渐远,消失在天幕之中。 再过一个时辰,确认突厥人真的走远,孙茂才从苏小义身上一跃跳起,一柄横刀砍的野草四溅,顺着来时的路一路砍过去。 张三久血肉模糊的身躯横在眼前,身下压着一具同样血肉模糊的尸体。 整个身体被利器刺穿,手掌宽的伤口上是已经结冰的殷红血液。横刀断成两节,留有刀柄的那截就插在身下突厥人的肚子上。刀身没入身体,只留一支刀柄在外面。 死人不是没见过,身为一个医生苏小义见过各种各样的死人,却从没有一次让他哽咽无声。 张三久死的很惨烈,到底没有辱没他心中的大唐雄风。 前段时间他的大哥死了,现在他也死了,不敢想象家中至亲受到这样的打击会怎样。 他是为我而死,那就不能白死。 “他家中还有何人?”苏小义突然觉得自己有了活下去的动力,为了那些死去的人,为了那些还要活下去的人。 “家中尚有老娘健在、还有老婆子张杜氏及一儿一女。” “以后我养活他们。” 孙茂有些诧异的看了一眼苏小义,点点头:“公子高义,我代张三久给您磕头了。” 货真价实的响头,每一下都实打实的用尽力气。 能得到苏小义这句话,张三久这条命就是值了。 打仗就没有不死人的,每次大军征讨结束返回原籍的时候,都是满城素缟、哭声震天,老人死了儿子,女人死了丈夫,牙牙学语的孩子死了父亲。如果立有战功还好,能免除几年的赋税和徭役。那些在死在战场上的新丁,多半都是枉死。少了一个成年壮劳力,该交的税还得交,还服的徭役不能少。日子清苦的让人不忍直视。 能有这样的结局,对于张三久一家来说,是天上掉下来的福分,多少人都羡慕不来。 突厥人没有为同伴收尸的习惯,死后天葬,成为动物的腹中之食是他们的最终归宿。反正人已经死了,带着只会是累赘,死人是不能称之为人的,甚至部落里那些羸弱之人也不能称之为人,遇到意外,立刻就会被丢弃。 要在草原上生存下来不能有仁慈之心,否则只能成为他人的食物。世世代代的生存信条告诉他们,生存需要不惜代价。 这是张三久的战功,孙茂抽出横刀砍下那个突厥人圆滚滚的脑袋,挂在腰间。场面血腥的让苏小义干呕不断。 挖一个浅坑,把张三久放进去,再埋起来堆一个膝盖高的土堆就算是他的坟茔。 死人自然不会运回老家,军人沙场裹尸,埋在异土他乡,都是不得已而为之。 能有个坟头已经不错,很多死去的人被战马踩成了肉泥,连个尸首都找不到。 两个人守着张三久的坟茔过了一夜。期间孙茂时不时的和死去的张三久来一场人家与地府的对话。家常里短的琐事说也说不完。 还有张三久的大哥张大久,居然是顶替别人被征召来的。 村里最有钱的那家人因为三个兄弟怕死,怎么也不肯应召,无奈之下花了大把的铜钱找张大久顶替。 大唐律法征召府兵是三丁抽一,可是这是对于穷人而言。一个中等之家的财力也就勉强能支撑一个府兵所需。弓一矢三十,横刀,硝石,甲胄,这些都需要自己准备。如果是骑兵还需要战马,这可是巨大的消耗。 对于那些有钱的富有人家,大部分都是钻律法的空子,花钱找人顶替这种事层出不穷,屡禁不止。后来官府也就睁只眼闭只眼,反正一个愿打一个愿挨,自己征召的府兵一个也不少,也就随它去了。 第九章薛讷 天空大亮,白啦啦的太阳光直射入眼睑,晃的苏小义睁不开眼,只能把手搭在额头处做一个简直的阴影来阻挡阳光的直晒。 昨夜星辰昨夜风,苏小义的脑子轻飘飘的,看看旁边凸起的坟茔才想起来昨夜的惨烈。 张三久到底是死了,不能指望他再从土里爬出来。 经过一夜的时间,苏小义已经平复了心情,知道死人不能复生,也明白自己肩上的责任不小。说过的话就要算数,不然会天打雷劈。自己是无神论者,向来对满天诸佛嗤之以鼻。即使是穿越这样离奇的未解之谜,苏小义也更多的是从科学角度去理解,毕竟那帮物理学家说时空是弯曲的,虫洞也是存在的。可是人总归要有个信仰,没有信仰的人是可怕的,杀妻弑子这种丧尽天良的事都干的出来。苏小义的信仰很简单,凡事但求无愧天地,做到心中笃定。 孙茂似乎一夜未睡,或许是昨夜和死去的张三久说话太多,嘴巴都干裂了,一张嘴满是血泡,典型的缺乏维生素兼内火过大。 昨夜伤口撕裂,突厥人走后苏小义重新给他进行了包扎。对杀人有了直观的印象,对孙茂的伤也更用心,虽然处理起来比起第一次更加麻烦,到能活下来,其他的都不是问题。 “不能再乱动,否则双腿不保。”这是苏小义对孙茂的警告,如果伤口再撕裂一次,麻烦就大了,虽然说双腿保住问题不大,但是像好好走路应该不可能了,会变成一个瘸子。反正孙茂对自己的医术十分信任,说的严重一点他才会珍惜的双腿。 孙茂抱着自己的腿,左边看看右边瞅瞅,似乎是在印证苏小义话有几分可信度。 “腿都包严实了,你就是把眼睛挖出来塞塞到腿上也看不出花来,老老实实等你的上官派人来吧。” 不知道孙茂到底做了什么隐晦的标记,苏小义仔细的察看过周围的每一寸地方,没看出有什么端倪。 这种事孙茂也不能说,只说是军中机密,他还是不知道为好。 不该问的不问,不该说的不说,苏小义立刻闭嘴,知道越多死的越快。古人干杀人灭口这种事熟练无比。涉及到几万大军的秘密,苏小义一点也没有兴趣。 官道之上马蹄声响,由远至近,犹如惊雷。孙茂精神为之一震,然后就听到冷俊的声音传来:“孙茂、张三久何在?” 是自己人! 听到声音的孙茂顿时高呼:“禀大人,小人在此!”说着就要起身,被苏小义一把按住:“我的话这就忘了?” “公子之言不敢忘,只是校尉大人来了,身为兵士不参拜会被问罪的。”孙茂腰部用力,拄着横刀站起身来,朝着官道上一对骑兵喊道:“小人孙茂,参加校尉大人。”脸上除了得救的欣喜外居然还有一丝谄媚,狗腿子似的躬身参拜。 一个身穿铠甲手持长枪之人驾马自这对骑兵之首过来,盛气十足的用长枪指着已经变成一只站立着红虾的孙茂:“军中铁律,无故夜不归营者杖责三十。”语气刚落手里的马鞭就高高扬起,一个漂亮的回旋,狠狠的抽在孙茂的脸上,顿时一道血痕,左边半个脸迅速的肿胀开来。 看着马上之人不分青红皂白上来就是一番颐气指使,而孙茂连个屁都不敢放苏小义就十分不爽。 “你是何人?”苏小义把孙茂踢到一边:“孙茂为国杀敌、忠心可鉴,虽尤死而未悔。路遇豺狼虎豹、突厥狗辈死战不退,如此勇猛将士岂容你凌辱!” 一番话下来说的孙茂双腿一软,差点跪倒在地,敢这么和校尉大人说话的,他还从未见过。 仿佛刚刚注意到苏小义的存在,目光如炬的射了过来:“此人非左武卫之人,口吐唐音却身现草原,形迹可疑。来人,押回大营严加审问,如为突厥耳目就斩下他的头颅挂在营门外,以为震慑。” 身后应声出来两人,滚身下马,撕拉一声抽出腰间横刀,一左一右朝苏小义靠过来。 孙茂急的满头大汗,把苏小义拉到身后,抱拳回禀:“会校尉大人,此人姓苏名小义,乃我大唐人,昨夜奋不顾身留下小人性命。苏公子医术出神入化,如能来我左武卫,实乃天大的好事。刚才他不知校尉大人前来,出言冒犯,还请大人饶他这一次吧。” “为何来此地?” “我不属左武卫,不必告禀。”骑马了不起啊,校尉很了不起啊,老子见过的大领导多的去了,你算老几? “本事没有,嘴巴挺硬。”大手一挥,苏小义只觉身体一轻然后身体就被提了起来,眼前一花就被扔到了马背上。感觉肚子是撞到了巨石一般五脏六腑都错了位,疼的苏小义几乎昏死过去。 这帮杀才下手不知轻重,缓了好一会儿才感觉自己的肚子回来了,只是不知道肋骨断了没有。 孙茂被扔到另一匹马上,比他好不到哪儿去。 嚣张的校尉拉动缰绳,战马嘶鸣一声,碗口大的蹄口就踏上了官道,一阵地动山摇,这对骑兵扬尘而去,只留下张三久孤零零的坟茔迎着初生的太阳。 苏小义肯定这家伙绝对是故意的,非要把他横放在马背上,肚子顶着木制的马鞍,一路颠簸,几乎把胃里的食物都吐干净了。没想到人生第一次骑马会以这种诡异的方式。 再这么下去不用回到大营,苏小义觉得最多再有一刻钟自己就会昏死过去。 使劲拍打驾马那家伙的大腿,像让他停下来。可是任凭自己把手都拍麻了这家伙也没一点反应。 没有校尉的命令,就是跑死都不敢停。 感受到苏小义的目光,校尉猛拉缰绳,胯下枣红大马前蹄御风而止,十分嚣张,一看就是个骑马高手。 “敢问骑马老兄,你家校尉名讳?”苏小义忍着不断上涌的胃液和身后的冷面大汉套近乎。 得到的是一阵沉默。 这帮古人真是无趣又无聊。 校尉调转马头,把苏小义上上下下打量个遍:“你果真如孙茂所言有高人一等的医术?” 孙茂梗着脖子朝他挤眉弄眼,时不时的再打一个不知道什么意思的手势。随手给他一个我懂的手势敷衍过去,这家伙完全没有卧底的觉悟,当着冷脸校尉给这样的暗示完全是找揍。 果然冷脸校尉反手一拳打在孙茂的油腻腻的脑壳上,鼓起一个大包。 “是不是高人一等不知道,不过应该比你左武卫里那些医工厉害。说实话,那些医工不医死人我都不信。”苏小义还真没把那些医工放在眼里,拿着草木灰止血,早该乱棍打死,绝对没有冤枉。 “如有欺瞒,你的脑袋会搬家。”冷脸校尉头微点,一人就让出一匹马来。 苏小义一脸懵逼的看着手里粗壮的缰绳,还有凑过来咬着自己衣服的这匹高大战马,不知道是彻底承认自己不会还是该逞一时之日胯上去试试。 抬了两次脚最终还是放弃,骑马这种事还是慎重为好,摔下来真的会死人。 感受到苏小义的退缩之意,战马嘶鸣一声,对着苏小义的脸打了一个响亮的喷嚏,又扭过身对准他放了一个孔武有力的屁,眨巴着眼睛走进了队伍。 自己这是被畜生给鄙视了。 “小子,但愿你能活到明天。”冷面校尉脚下用力,踢一脚马肚子,带头冲了出去。这对威风凛凛的骑兵继续赶路。 “这家伙到底是谁?” “小子,记住了,我家大人姓薛名讷,左武尉校尉。”后面大汉不屑的扫了苏小义一眼。连马都不会骑,还不如个女人! 第十章多一条大腿没坏处 这绝对是苏小义最不愉快的旅途,战马一路狂奔,没有停歇的意思,鼻腔里呼出的热量遇到寒冷的空气就液化成一团白色的雾气。苏小义已经由呕吐变成干呕,大脑是一团浆糊,隔着衣服的肚子已经磨破了一大块皮肤。一百里路,战马跑起来需要不到三个时辰,天呐,看着冲在最前面的薛讷苏小义一脸生无可恋。这家伙披着一件大红色的披风,战马飞奔之下披风随风而动,十分惹眼,和后世骑着摩托开着音响的小痞子一般无二。 如果不是知道他爹的名字叫薛仁贵的话,一定无比的鄙视他这种低端的炫耀行为。 半个时辰下马休整,人下马活动筋骨,给浑身冒热气的战马盖上一张厚厚的麻布粗毯,喝几口水,喂一把草料。 薛讷做几个夸张的扩胸运动,嘎巴嘎巴的骨头声伴随着甲胄之间的碰撞显得威武不已。 孙茂这厮被人从马上扔下来嘭的一声跌入路边的草堆,疼的呲牙咧嘴。因为害怕腿再伤到,不敢着地,全身的重量都砸在后背上。后脑勺都磕出个大包来两条腿还倔强的挂在空中晃荡。 就这还不忘吹嘘拍马:“校尉大人真乃人中龙凤,必是文曲星下凡。”结果拍到到了马蹄上,被薛讷一脚踹飞。 没读过书的杀才,文曲星说的是文官,老子是实打实的出身军中,这种傻的冒泡的奉承话要是被那群只会动嘴的文臣听到了还不笑点掉大牙。 大唐以武立国,武将在朝中的地位空前绝后,仅是国公就有好几位,更不要说郡公、侯爵之类的了。 君不见凌烟阁上清风起,留得将军卷世名。 二十四画像,文臣武将分庭抗礼,人数不相上下。 贞观一朝,文臣和武将之间你来我往,明争暗斗,谁都看谁不顺眼,谁也不服谁。李二皇帝稳坐龙椅笑呵呵的看着大家斗来斗去,没有劝阻的意思。 先皇驾崩,宽厚仁孝的李治初登大宝,顺延了几十年的朝堂风气依旧如初。 你的出身就决定了你的队伍,根本没得选。 老爹驻守玄武门,官至右羽林将军,这就算和文臣无缘。 正好自己不是读书的料,读书第一天把先生一脚踹翻在茅厕,在众纨绔的喝彩声中翻墙而走。 不想这先生乃帝师李纲的高徒,老人家一道奏折直达天听。这种事陛下是懒得管的,直接扔给长孙皇后。 被揪着耳朵训斥之后扔进左武卫磨练性子。本以为几年之后能有所收敛。谁知一入军营深似海,从此读书为路人。一帮杀才整天舞刀弄枪,不知疲倦,百斤石锁抡起来虎虎生风,头破血流家常便饭。 这一待就是六年,一直到长孙皇后辞世、先皇驾崩,薛讷也没有滚出左武卫,反而跟随大将军梁建芳东征西讨,立了不少军功。 在众人的哄笑中,孙茂尴尬的抓抓头,自觉的滚到一边晒太阳。 一刻之后继续前行,如此反复,终于在日头将要没入地平线的时候看到了远处的行军大营。 低沉的牛角声响起,连绵不绝,足足三十声,从东响到西。 到底是晚了一步,大营封住所有出口,闲杂人等不得进出。箭楼上的执枪兵士认出是薛讷也只是说句营门已关,明日方可入内的话,谁都不能例外。 反正错过归营是常有的事,众人似乎已经见怪不怪。把战马收拾停当,找一出背风之地,铺上一层厚厚的野草,合甲躺下,呼出一股浑浊之气,一天的紧张疲惫仿佛一下子消失。 再架火烧一锅滚烫的热汤,混着干硬的饼子几口吞下,顿时舒坦的直哼哼。 苏小义终于多了一件御寒的毯子,这帮家伙到底还是长了眼睛。接过以后立刻把自己包裹的密不透风,再腰间系上一根草绳,温暖立刻萦绕全身。 饱暖思**,冰冷的身体暖和了,连大脑都跟着活泛起来。 推开撅着屁股舀热汤喝的兵士,抢过一只粗碗来把薛讷给的饼子撕碎放进去,加入热汤,再把苏茂怀里的黑盐块往水里滚过一遍。刺溜一口下肚,刺激的舌头直哆嗦。 薛讷看着狼狈的苏小义被烫的直吐舌头,大嘴弯出一个难看的弧度,有几分兵士的样子了。 到底是校尉,虽然不能入营,但是办法多的是,箭楼上的兵士讨好的扔下了一大块盐渍的羊腿肉,这种待遇只有他才有。 看着凑过来的手下,大手一挥,上面的兵士立刻明白,不一会儿一只整羊用绳子吊了下来。薛讷解开烤的喷香的肥羊,从怀中掏出一只戒指系到绳子上,扔箭楼。 “谢校尉大人。”那人笑嘻嘻的躬身行礼,被薛讷笑骂着扔了一根骨头砸到头上。 从那人笑成一朵花的表情就能看出来,价值要远远超过一只肥羊。这也是一个不知愁为何滋味的超级勋贵哇!他老子此刻是大唐王朝一颗冉冉升起的超级新星,多少人都走路子想结交一下。右羽林大将军,驻守玄武门,在皇帝心目中的地位只要不是傻子都能看的出来。整个大唐十二卫以及太子六率,都比不上羽林军在皇帝心目中的地位。有这样一个超级考爹罩着,想低调都难。 苏小义思考着要不要结交一下,多一条大腿抱貌似没什么坏处。 起身挪到孙茂的旁边,借着火光查看伤口的愈合情况。麻布绷带上有淡淡的血渍,那是一路颠簸伤口撕裂的结果,问题不大。掏出手术刀重新割开层层的麻布绷带,再敷一遍草药,重新包扎。 孙茂又开始感动,肝脑涂地、大恩不忘云云犹如念经书一般在耳根萦绕。看着苏小义行云流水的动作已经脸上胸有成竹的神情,薛讷那张臭脸凑了过来。 此时的薛讷早已把盔甲放在一边,头发挽了一个馒头形状,火光一跳一跳的照出一张菱角分明的脸。 他娘的,看样子比自己还要小上两岁,居然已经是校尉了,真是大大的有前途。 “兄弟,你这治病的手艺可以啊!”人就怕比较,本来觉得太医署的医工手艺不错,现在再看苏小义,根本就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难怪孙茂一个劲的说好。能让一个老实人从嘴里说出一个好字不容易,就冲着,也许苏小义可以试一试。 大将军的伤,也许能好。 第十一章大总管梁建芳 当第一缕阳光照到那面硕大的唐字旌旗的时候,角声再次响声,传遍大营的各个角落。早晨的露珠从行军帐厚实的毯子上滑落,一滴接着一滴,坠入坚实的泥土。值守兵士的铠甲上结了一层细腻的冰霜,泛着冰冷的光。 马蹄声隆隆响起,静寂的大营伴随着牛角声开始沸腾,半尺厚的纯木大门吱嘎嘎的被六个兵士推开,一队飞骑绝尘而去。传令、巡查、训练、粮草,一对对的兵士,一列列的战马,甚至还有十几个被抓到的突厥人,用手指粗的绳子缠绕的严严实实,只露出硕大的脑袋来,满脸的胡子看不清楚面目,只有恶毒的眼神四下瞪着,大有生吞活剥之势。 从衣服上的脚印来看,应该被打了不止一遍。 让苏小义惊奇的是,这群突厥人说的居然是汉话,还有几分关中口音。 大唐的影响力已经这么登峰造极了?地处西域之地,突厥人、铁勒人、胡人、大食人、阿拉伯人、甚至还有迷路的罗马人,即使是大唐影响深远,文化传播的如此成功,但是一个突厥人的口音中带着关中腔调还是让人暗暗称奇。 问过孙茂才知道原来突厥军中鱼龙混杂,各部原来互相征伐不休,很多小部落归顺大唐,和汉人杂居通婚。后来又不断被寝食直至吞并,成为突厥军中的低等士卒。 “那怎么眼神这么恶毒?要恨也是恨突厥才对。” “哼,这帮蠢才,脑子里都是浆糊,谁打他们他们就恨谁。以前恨突厥人,过个几年,自己都以为自己是突厥人了,连老娘是谁都忘的干干净净。”孙茂对这种数典忘祖的行为表示严重鄙视,仰头酝酿了一口口水精准无误的吐在其中一个家伙的脸上。 极好的准头儿惹来阵阵叫好声。 薛讷带头勘验过腰牌,进去大营头也不回,一抬手身后几十骑自动向两边疾驰而去,各自归营。 孙茂被人抬着也消失在一队执枪兵士之中。 身为一个现代人,苏小义对这种几万人的行军大营十分好奇,伸着脖子这边看看那边瞅瞅,一切都新鲜无比。本来只是历史中的一个字一句话,现在都变成活生生的人出现在你的左右。 这种新奇的感觉让苏小义倍觉有趣。 “管好自己的双眼,军中尽皆密事,被行军军曹发现你意欲刺探,立刻乱棍打死。”薛讷明明在前面带路,没有回过头,是怎么看到自己东张西望的? 直觉这种看不到也抓不着的东西果然可怕。 昨夜的睡眠格外香甜,如果不是牛角声实在让人难以忍受,自己可以再睡上一天。走路的时候骨头嘎巴嘎巴响,这是身体休息最好的证明。 唯一不满意的就是自己身上的那块毯子,歪歪扭扭的绑在身上,皱皱巴巴的夹杂着羊粪的味道。 一群饿狼之中突然钻进来了一只肥美的羔羊,回头率百分之百。 苏小义很肯定,现在的自己就是一只被人围观的猴子。 中军大帐并没有想象中的大气和威严,只不过是一顶比周围稍稍大了一圈的帐子而已。 唯一不同的是,帐外的披甲之士和迎风招展的硕大旌旗。上面绣着一个大大的梁字,简单粗暴,没有任何装饰,也没有其他繁琐的花纹。 正准备请教薛讷该怎么参拜这位大名鼎鼎的左武卫大将军及行军总管,就听到里面传来一个老者的威威之音:“帐外可是薛讷?” 薛讷哗啦一声抱拳躬身:“正是末将。” “进入帐来。” 薛讷随即大步流星的掀开布帘一跃而入,留下苏小义对着凌厉的寒风凌乱。 我怎么办?看着薛讷进去的背影苏小义觉得这家伙肯定是故意的,这是在给我立威呐? 转身就走还是静观其变?这种选择题并不简单,进来容易,要想出去那就得看帐中人的心情了。 那个硕大的梁字仿佛格外显眼,在这里代表着至高无上的权力。只要一声令下,几万大军就会踏平一切企图阻挡它的东西,鸡犬不留。 可是在苏小义的记忆里,这位梁大将军在历史中极少被提及,只有寥寥数语,远不及他这次的搭档契芘何力。 这种巨大的落差让苏小义感到了一丝不安。 历史是人写的,古人对春秋笔法的运用无比娴熟,带有浓烈的个人感情以及皇帝的喜好。 有司马迁一根筋的要救朋友,结果被刘彻判了腐刑之后立刻明白天下苍生,都视皇帝的好恶改变。那些梗着脖子宁死不屈的真的就死了,在皇帝的授意下不是从史书中抹去就是成为一个十恶不赦的坏蛋,让人看一眼都觉得是作孽。 站队是个技术活儿,苏小义望着张牙舞爪的梁字出神,这一步要是迈出去了就再没有回头的可能。 门口的卫卒看着这个弱不禁风连身衣服都没有的穷光蛋,不知道头顶的旗子有什么好看的。 既来之,则安之。 人生际遇无常,福兮祸之所依,祸兮福之所伏。你永远不知道下一颗巧克力是什么味道,也永远不知道你的明天是不是和某个人有关。 想清楚想明白了,烦躁之气就退去。苏小义背着胳膊,和旁边的黑脸聊着不着边际的天:“这大营看着也不是很大哇!”“这里真的有几万人?”“从关中一路走过来不容易吧?” 无尽的问题让黑脸大汉漆黑无比。 天呐,这家伙问的都是什么问题!轮值军曹怎么还不来,敢问这种问题早该被拉到校场斩首示众了吧! 薛大人是从哪里捡到的这个傻缺?如果不是因为抡值中军大帐,不敢喧哗,早就把他揪起来狠揍一顿了。 听见帐中喊自己的名字,苏小义整理一下衣服,咳嗽一声,让自己看起来有点玉树凌风的感觉。 世外高人就要有世外高人的风度,想孙茂那样点头哈腰的只能算**。 映入眼帘的是一副羊皮地图,画的极其简约,泛黄的羊皮上只有几天河流和几条凸起的线条代表高山。用这样的地图打仗,苏小义除了一个大大的服字想不出别的感叹词。 也就是古人实在,对着这样草率的地图都能头头是道的分析上半天,然后将领跨马提刀,不知疲倦的杀将出去。 “大胆,偷窥大军宝图,罪无可恕,拉出去砍掉脑袋。军中重地,岂容宵小之徒窥探!”身披战甲美髯垂胸的一位老将虎目圆睁,上下打量着苏小义。 这种事先立威的把戏刚才从薛讷哪里已经领教过了,再来一次就不灵光了。这么费事的从草原一路走来,问都不问一句就直接砍头,是你闲着没事干还是薛讷脑子被震坏了? 刚才两个人在帐中嘀嘀咕咕说了半天以为我没听到呐? 隔音效果如此之差的中军大帐让苏小义失望不已。 第十二章参军 “敢问大人,最近可是头疼欲裂,夜不能寐,冷汗不止?” 仿佛没有听到梁建芳的呵斥,苏小义晃晃悠悠的漫步走到梁建芳身边说道:“我观大人面色蜡黄,额头黑气萦绕,嘴唇干裂,此乃病疾之象啊。” 你给我一刀我用要有点表示才行,薛讷这混蛋把老子晾在大帐之外想看我笑话。你梁大将军都六十多岁的人还和他穿一条裤子吓唬我这个初来乍到之人,动不动就是军法处置,以为我真是什么都不知道呢? 看我也吓你一吓,大家就算扯平了。 苏小义欲言又止,一副高人做派,眼角看着满头白发的老梁,想知道他会是个什么反应。 人是一种奇怪时物种,在面对一种疾病的时候总是讳疾忌医,无意识的否认,这是心理上的自我保护,自古至今无盖莫能外。好像自己不承认就可以避免一样,但是心里已经有了一根刺,不拔出来的话总是隐患,谁也不知道这根刺是不是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尤其是六十多岁的老人,你一脸凝重的告诉他你有病,多半会把他吓个半死,偶尔还会气急败坏的和你理论一番。 不过让苏小义意外的是,老梁基本上没有什么反应,好像苏小义说的是薛讷而不是他,这份定力也是日了狗了。 薛讷腰间的横刀顺势抽出,苏小义只看到寒光一闪,脖颈间就传来一丝凉凉的寒意。 身手是好身手,就是脾气太暴躁,藏不住一点心事,还得在军中打磨几年才行。 “大胆贼人,胆敢在这里妖言惑众,扰动军心,定是突厥派来的细作,今日犯到小爷手里,不杀你不足以泄愤。”薛讷这家伙是属狗的,说翻脸就翻脸。 “扁鹊见蔡桓公,立有间,扁鹊曰:“君有疾在腠理,不治将恐深。”桓侯曰:“寡人无疾。”扁鹊出,桓侯曰:“医之好治不病以为功!”今大人自比桓侯何如?” 一段骚气十足的用典绕的薛讷目瞪口呆,没想到苏小义的狗嘴里能吐出这么漂亮的象牙出来,自己居然一句话都没听懂。 上阵杀敌他可以把一柄马戟挥舞的虎虎生风,大杀四方,几十人都近不了身。 可是这口吐莲花、锦绣文章,满口之乎者也打死薛讷也学不会。要不然也不会来左武卫躲着了。 架在苏小义脖子上的横刀抽回来还是继续保持原状,薛讷很纠结。虽然他在左武卫横惯了,但是面对的都是些大字不识一个的丘八。话说的再混也没事,反正大家都一样,谁也别笑话谁。 可是陡然冒出来一个会读书的家伙,薛讷感觉自己高大的身体好像矮了那么一点点。这不是一个好兆头。 苏小义云淡风轻的注视着老梁,脚下往旁边挪了挪,让脖子离开薛讷的横刀杀伤范围。 被人用刀抵着脖子这种危险的事以后千万不能干,太他娘的可怕了。 后背的冷汗把贴身衣服都湿透了,以后谁要是再用刀这么抵着自己一定把他的屎打出来。 这些疯狂的古人动作粗狂,说砍人就砍人,即使明知道薛讷在吓唬自己也不能大意。万一手劲没掌握好脖子上一道血是跑不了的。如果运气不好割到大动脉那就大发了,只有等死。 老梁仰天大笑,一只大手在苏小义的肩膀上拍的啪啪作响:“好一口伶牙俐齿,今日老夫就将这百十斤交于你,看你的医术是否如你的嘴一样厉害。”看上去是鼓励,可是从老梁的力道来看,分明带有一丝警告的意味在里面。 肩膀已经麻了,手都抬不起来,意思再明显不过,如果自己不小心医治,他是不会抬手放过自己的。 也是一个老成精的人物。 能在大唐混到大将军这样的地位,都有一颗七窍玲珑心,掉下一根头发都是空心的。 薛讷这个大傻蛋还再卖力的表演:“将军不可,您乃大军支柱,怎可轻贱自己。我这就去抓几个突厥人来,试试这小子到底几多斤两,如果可行,您再让他医治不晚。” 果然是狗腿子,这个馊主意出的不错哇!苏小义诧异的打量了一下薛讷,有几分头脑。 看老梁陷入沉思,就知道他已经同意了这个主意,只不过话不能从他嘴里说出来,会显得他瞻前顾后,不够大度豪爽。苏小义就坡下驴,赶紧解围:“薛兄低弟说的不错,正好将军也可印证下我的医术。” 老梁紧皱的眉头立刻舒展开了,满意的点点头,捋着花白的胡子一副不得已的神情:“这样也好。” 立刻有兵卒压进来一个绑的严严实实的突厥人,还没站稳当就被薛讷一刀划开了肚子,足有半尺长,血流如柱。 这个倒霉蛋连叫都没有叫一声就昏死过去,这是身体的自我保护,当收到外界巨大的创伤时大脑会向身体发出紧急指令,使身体暂时休克。 整个过程连两个呼吸都不到,除了苏小义帐内的人都脸不红心不跳,好像砍杀的不是一条人命,而是一只蚂蚁、一只蟑螂。 努力控制住自己的表情,冷漠的看一眼地上的试验品,殷红的血从衣服里冒出来,流成了一条红色的小溪。 薛讷这个混蛋,上来就给自己一个巨大的麻烦,这么大的伤口,貌似还伤及到了内脏,这他娘的又不是在手术室,有工具有护士,老子开局一把手术刀,别无他物,你让我处理这种大创面伤口,再高明的医术也得有个限度吧。 薛讷眉毛一挑:“神医兄,请吧。”还虚情假意的做了一个请的手势,赤裸裸的挑衅。 “我需要几只银针。”做一场像样的外科手术是不可能了,至于麻醉,这位突厥老兄人都休克了这道程序就剩了。查看了一下这位仁兄的伤口,没有伤的太深,内脏居然完美的避开了横刀,不知道是薛讷的手艺好还是这家伙运气好,省去了不少的麻烦。 止血钳、血管钳、手术剪、圆针、拉线,最基本的东西都没有。寻找这些是指望不上的,就是画上图纸也做不出来。这里是左武卫,又不是大唐的长安,没有上好的工匠也没有足够好的百炼钢。即使勉强做出来也是废品,只会让人死的更快。 一把小小的手术刀并不简单,从设计到定型再到生产,哪一个环节都不能出问题,使用的材料不是哪个钢铁公司都可以生产出来,那玩意儿也是特种材料。以大唐的工艺,即使再长安找最高明的工匠,能做出来也是运气。 只能用最原始的方法止血,虽然当初在野外用过几次,但毕竟伤口创伤面不大。像薛讷这样本着要让人血流死去的目的,确实让苏小义有些心里没底。 只能希望老师的方法依然管用。 银针是中医的基本用具,是老祖宗最伟大的发明。 到现在苏小义依然无法明白古人如何知晓身体如此之多的穴位,看不见摸不着,比大海捞针的难度不遑多让。 每次中医的针灸都能引起外国人的真真惊呼,说华夏是一个神秘的国度并不是没有道理。 大帐之外早有一名兵卒在等候,老梁大手一挥,那名兵卒立刻领命而去,好像还骑上了一匹马,看样子路途不是很近。 苏小义看看昏死的突厥人,又看看消失在营外的尘土,觉得这家伙没准白死了。这样的伤口最佳抢救时间也就几分钟的事。可能让人骑马的距离,怎么也有几里路吧。估计银针回来人也就死透了。 “大营里建银针都没有?”苏小义倍感意外,不是说有医工吗? “中军大营只有孙神医在,他的宝贝等闲之人看都看不得,更莫提借用了。”薛讷说道:“医工都在十五里外,骑马不过一刻的功夫,耽误不了。” “我是没问题,可是这家伙估计是等不到了。”苏小义指指突厥人说:“再有一盏茶的时间,他的身体就会凉透,到时候神仙也就不回来。” “你不是神医吗?这点本事都没有?”薛讷鼻子出着气:“连个人都救不回来,还好意思成为神医?” 这话说的就很无耻了,再厉害的医生也干不过阎王爷,如果有起死回生这种事那地球上的人口早就超标了。 和这种没文化的人无法沟通,话说多了就有想揍人的冲动。 打人这种粗鲁的行为会传染,尤其是身处这群三大五粗的糙汉之中, 出其不意,攻其不备,早就看薛讷这张脸不顺眼,现在揍他一顿也是应该。这混蛋自从进入大营就处处给他挖坑,不照着他的脑袋来一拳实在不不解恨。 明明昨夜挺好的一个人,怎么一到了自己的地盘尾巴就翘起来了?骄傲自满这种风气不能助长。 趁着薛讷走神的功夫,苏小义一把就冲了上去,早就瞄准了脑袋的位置,尽管冲的太快握起的拳头可能差点准头,但是大方向是不会错的。打不准脑袋也能对准肚子。薛讷这家伙个子好大,又练的一身腱子肉,闭着眼睛都能打中。 果不其然,苏小义感觉自己的拳头撞到了一块肉,那是薛讷的脑门。感觉自己的力道不小,被打中的薛讷即使不抱头鼠窜也得喊一声疼。 可是气氛有些宁静,苏小义感受到拳头处似乎撞到了一块巨石之上,痛处从指头到胳膊到肩膀再传入大脑。 在薛讷不屑的眼光中苏小义蹲在地上疼的满脸通红。 自己脸部的扭曲和薛讷的平静如水比起来落差巨大。 老梁饶有兴味的看着,心里对苏小义有了重新的认识,就这种本事别说上阵打仗,仅仅是大军开拔前行,就能把苏小义拖死。 在一老一少两人的注视苏小义感觉自己没法混了。 天呐,薛讷这家伙的脑袋是铁打了吗?挨了自己一拳连个红色的痕迹都没有。幸亏打的不是肚子,以苏小义现在的认识,这家伙肯定没一块柔软的地方。 以后少惹为妙。 小心的活动了一下手指,还好,五根手指除了疼之外没有其他异样,骨头没断。 “真不知道你师父怎么教的,那不会骑,连打架都是软绵无力,君子六艺,你习得多少?”薛讷兴致很高,这家伙和自己一样也是个不学无术之辈,比自己还不如。 “兵在精而不在多,君子六艺也是如此,浅藏辄止即可。我活命的本事是医人,不是杀人。”苏小义坚决不承认自己有多失败,再说自己又不会拿着钢刀和突厥人砍来砍去,力能扛鼎又如何? “老夫都替你羞愧,一看就是在家惯坏了的,你就留在左武卫,老夫替你师父管教管教你这不成器的徒弟。”老梁似乎很喜欢管教人,一句话说出来苏小义就成了左武卫的人。 “银针再不来的话这个突厥人必死无疑,”苏小义转移了话题,不想和老梁说话。结果小心思被识破,老梁大喝一声:“怎么?我堂堂左武卫都看不上?” 只得赔礼解释:“小子身无长物,手无缚鸡之力,肩不能挑,手不能扛,怕入了左武卫会坠了将军的威名,因此心有顾虑。既然将军盛情,那小子就却之不恭了。” 不做出选择是可怕的,既然老梁这么说,那苏小义就没有拒绝的权力,连无声的拒绝都不能,必须旗帜鲜明的成为左武卫之人。 “如此甚好,左武卫别的不好说,军功多的是,你先在我中军大帐做个行军参军,少不了你的好处。” 虽然不知道参军是个什么官,但好像比一般的士卒要好点。 薛讷一拳砸过来:“你小子走了狗屎运,能在孙神医手下干活,真是几世得来的恩典。” 很明显他是在报刚才自己打他那一拳的仇,苏小义的胳膊又不能动了。 至于那个突厥人,不知道能不能撑到银针的到来。 看着慢慢流到脚边的血迹,只能希望这家伙命硬,不要过快的死去。 初生的太阳照的人暖洋洋的,昨夜呼啸的寒风终于停了,露水蒸腾,化成一团薄雾,把整个大营笼罩在内。 原来大营并没有几万人,只有两千多骑兵,一千多步兵,五百弓弩手,再加一些运输粮草的农夫。 到底是被影视剧骗了,以为打仗就是几万人拿着武器互相冲锋,死伤勿论,看的人热血沸腾。现实中一次战斗能有五千人同时出现都是一场很大的规模了。 更多的是寻找、试探、伏击,然后步步紧逼直至歼灭。 第十三章孙思邈之子 老梁站在那副地图前苦苦思索已经小半个时辰,看着几个名字出神,最终用布满老茧的手指点了点一个地方,那个不起眼的地方名字叫牢山。 那个被砍了一刀的突厥人到底还是死了,死的无声无息。骑马去拿银针的兵卒依然没有回来的迹象,看样子还需要半个时辰。 苏小义感叹一声,心中说不上是该苦涩还是无奈。到底是一条人命,从呱呱坠地到被征召上阵,起码有二十年的时间需要他去努力长大,变得强壮。但仅仅是回手一刀,这条努力存活了二十年的生命就此终结。 人类的世界就是如此残酷,残酷到你的心坚如磐石都会被现实轻易摧毁。 军中有军中的规矩,身为参军的苏小义终于有了属于自己的衣服,宽大的一看就是随便找来的,上面还有隐隐的血迹。咬咬牙当做没看到,他娘的是从死人身上扒来的,虽然明显用水洗过,但是斑斑血迹代表着在这之前他说属于另外一个人的。 捏着鼻子看的半天也不知道这套衣服该怎么穿,老梁连连叹气,指着自己鼻子骂纨绔,薛讷竖着大拇指大声的说服气:“二十多岁还不会穿衣服的狠人还是第一次见。” 反反复复穿了三次终于把衣服穿好发现衣服下面还有一副铠甲,厚厚的铁片告诉苏小义这副铠甲并不轻巧。 “小子不过是当个参军,这铠甲就不必了吧。”这样的一副铠甲上身,路都不用走了,能不能挡住箭矢不敢说,穿上一天铁定会被累死。 “混账,军中束甲乃大唐铁律,连陛下都不能例外,你乃我左武卫参军,正儿八经的士卒,岂有不着铠甲之理!”老梁恨铁不成钢:“这副铠甲重不过六十余斤,是军中最轻,再敢胡言乱语,杖责三十。” 薛讷笑嘻嘻的给苏小义穿上,压的他几乎喘不过气,胸腔像被人狠狠踩了一脚。 六十斤的铁甲穿在身上还能挥着长枪骑着战马和敌人驰骋厮杀,古人果然不凡。 铁甲明显是另一个人的,穿在身上摩擦的厉害,如果不是隔着几层衣服,走两步路就会被磨破皮。 整套衣服铠甲穿起来显得有些滑稽,薛讷笑的四仰八叉,被老梁一脚踹在屁股上,悻悻的再也不敢发笑。但是抖动的肩膀和憋红的脸告诉苏小义,这么出门的话他这个新上任的参军会迅速成为左武卫中的笑柄。 为了保住珍贵的性命,古人发明了盔甲,从竹片到铁片,这是一个质的飞跃,只是古人在考虑使用铁甲的时候基本上一致认为,越重的铠甲防护力越强,一寸厚的铁片自然要比半寸厚的更结实。 结果铠甲越来越重,穿在身上行动不便,连扭头都不能。 天下武功,唯快不破,可惜打造铠甲的匠人不信这个道理,他们更愿意相信箭矢长枪如雨点般飞过来的时候厚实的铠甲可以抵挡住冷兵器的锋利。 即便是上好的百炼钢也往厚里用料,连人带甲足足超过两百斤,战马一定恨死那些打造铠甲的匠人。 一个身穿胡服的中年人气急败坏的冲进大帐,劈头盖脸就是一阵叫骂:“听说大营之中有人宣称能救治命绝之人,请大总管下令诛杀此人,以免大军被蒙蔽,酿成大祸。”语气抑扬顿挫,就是话说的十分难听。 看看这里的四个人,就自己一个新人,很明显就是在针对自己。 “这位仁兄,不才就是你口中说的那个能救治绝命之人,只是这是谣言,不可轻信。小弟只是略懂医术而已。”能在行军总管面前说话这么硬气,肯定不是泛泛之辈,说不得是个王爷什么的,不敢得罪。 那人把头高高扬起,只能看到两个黑黑的鼻孔,眼睛早就高的看不到:“行医一道,关乎性命,懂就是懂,不懂就是不懂,你这个略懂是何道理!快快离开大营,休要在此蒙蔽世人。” 这就不讲道理了。 医学一脉博大精深,谁也不敢说自己懂,能学会一点皮毛已经是人中龙凤受用不尽,虽不说百病皆可医,但也是治病救人功德无量。怎么到你嘴里就变了味道了? 偷偷拉拉薛讷的衣角:“这是哪位神仙,在大总管面前都这般牛逼,小弟羡慕不已。” “此人是孙老神仙的独子,孙正权,太医署丞。”可能是不喜欢孙正权目空一切的样子,薛讷的话里透出几分恼怒:“如果不是看他有几分本事,能解大总管病痛,我早揍死他了。哪里轮的到他在这里撒野!” 敌人的敌人就是自己的朋友,有了一个共同的目标,苏小义顿时觉得薛讷那张脸比刚才顺眼多了。 “如此说来孙署丞医术定然已出神入化,能否让我等开开眼界,观瞻皓月之晖。” “报上名来,无名鼠辈也敢大言炎炎在此高谈阔论,实在羞煞旁人。” 实在无法想象这居然是孙思邈的后人,医术怎么样不敢说,但是说话伤人的本事着实厉害。 一个太医署丞就如此目中无人,只是不知道孙思邈的本事你学到了几成。 “老薛,此人如此猖狂,你能看的下去?反正我是不能忍。” “我早就想揍他了,可是有大总管护着。要不你试试,我觉得你揍他的话有九成胜算。刚才你偷袭我的时候身手挺快的。” 出卖队友这种事亏你想的出来,你堂堂一个校尉,手下大几百人,都不敢碰人家一根手指头,我一个新来能敢? 这坑挖的也太大了! “萤萤之火岂敢与皓月争辉!此等慷慨悲歌之事非英雄所能功成。薛校尉名门之后,人中龙凤,勇冠全军,万中无一,兄弟我岂敢和你争锋!请出手,让小弟也开一开眼界。” “兄弟过谦了,你我虽相识不久,但我观你气宇轩昂,仪表非凡,双耳垂肩,眼如明月,他日定会风雨化龙一飞冲天,还是请兄弟出手吧!” 这几句话听着好熟悉啊!双耳垂肩都用上了。 实在听不下去两个人在这里互相吹捧,老梁一脚一个全部踹飞。 苏小义屁股上再次中招,幸亏有铠甲护体才没有摔的太厉害。可是想爬起来就没那么容易了。身体被厚重的铠甲压着,双手使不上力,只能如乌龟般四仰八叉的横卧外地。 和薛讷不能比,这家伙屁股还没触地就一个鹞子翻身,身体以一个诡异的姿势站立了起来,赢来路过军卒一片喝彩。还臭屁的拱手抱拳四下答谢,风骚无比。 下定决心必须从现在开始好好锻炼身体,争取超过薛讷这个爱出风头的混蛋。 第十四章小子,该你了 薛讷又开始杀人了,又一个倒霉的突厥人倒在了他的刀下。 在这里生命如草芥一般,毁灭得到的不是惩罚而是敬仰。 有了前面的例子,苏小义已经能面不改色坦然的接受这一切了。 本来就是天生的敌人,苏小义相信,如果唐军落入突厥人的手中,会是同样的命运。 争夺领地是所有生物的本能之一,也是大自然的法则,做为地球上最聪明的生物,人类争夺领地的方式更加粗暴,更加残忍。老虎会在围着自己的领地撒尿,麻雀会对入侵者大规模的骚扰,而人类最简单,直接诛杀,干脆直接。 从捡起第一根工具开始,人类为了生存进行的领地争夺,由简单到复杂,由怒吼打架到生气向相,由单枪匹马到万军对垒,一切进化的有条不紊。唯一没有改变的是对生命的理解。 身处后世国与国之间尚且战争不止,死伤无数,难民如潮水般在边境苟延残喘。更何况生存更加艰难的古人。 为了一块肉、一件衣而杀人,苏小义不赞同,但是他理解。 高高在上的当权者为了帝国的稳固,低到尘埃的万民为了明天的一顿饱饭,为了生存而心如磐石,既可悲又可叹更无奈。 宁做太平犬不做乱世人,这是无数人的自嘲,也是对生命的茫然。 处世的法则似乎一直就没有变过,自有人类以来就一直战乱不断,真正歌舞升平的时代几乎没有。 女娲在造人的时候肯定没有找到人性是如此阴暗。 每个时代有每个时代的价值体系,苏小义不能用后世的眼光去苛责古人。 就像现在他无法苛责薛讷一样,斩杀突厥人完全是政治正确,没有任何问题,如果遇到入侵的突厥人你不敢动手,那会被人耻笑为懦夫,甚至家族都会把你从家谱上勾去姓名。 更何况,这个突厥人只是暂时的休克,并没有立刻死去。 孙正权仿佛早已轻车熟路,还没动手就有一个十三四岁的孩童从他的身后冒出头来,卸下巨大的漆木盒子,抽出一把手掌长短的钥匙,嘎巴一声,铜锁应声而来,打开盖子,里面的瓶瓶罐罐就显现了出来。 不用他动手,那个孩童就熟练的拿出一个瓶子恭恭敬敬的双手奉上,孙正权目不斜视,一手扯开突厥人的伤口处,一手结果药瓶,洋洋洒洒的涂抹在伤口之上,再把衣服拔下来,用一层细腻的麻布来回缠绕几圈,大功告成! 这样粗犷的医治手法让苏小义目瞪口呆,估计那个突厥人连三天都活不过去。 态度也由原来的恭敬变为疑惑,再变为不屑,最终演变成愤怒。 这样的医治方式焉能救人性命! 要不是看在他是孙思邈后人的面子上苏小义真想对着他那张孤傲的臭脸踩上一脚。 “小子,本丞的医术你可还服气?”好像对自己的治疗方式很满意,左右瞧了一眼脸色蜡黄的突厥人:“有本丞的医治,保他两天之内不死!” 说的口吐金玉,掷地有声,整个大帐都充满了乐观的声音。 “该你了。”孙正权转身跪坐在一旁,气势十足,仿佛胜券在握。 另外一个突厥人早就吓的双腿发软,犹如死狗。如果不是两个兵卒强行搀扶,早就吓的软在地上不能动弹。 唐人太可怕了,要不就杀,要不就放,这样慢吞吞的算怎么回事!把人砍上一刀,弄个半死,再往伤口上涂抹一番,吊着半条命,等到两天之后再痛苦死去。这样的酷刑谁能受的了? 苏小义转身对已经吓破胆的另一个突厥人说道:“你该感到庆幸,因为你遇到了我,我保你不死。” 那个脸已经扭曲的突厥人颤抖的说道:“如我不死,奉你为主。” 苏小义听到这句话愣了一下,这不是一个普通的突厥人所能说出来的话,不由的多看了一眼。只见这人身高七尺,肤色没有突厥人特有的糙砾,反而给人一种阴柔深沉的感觉。 这不像是突厥人啊! 但观其外貌又不是大唐之人,可能来自自己不知道的部落吧。 “你这话如果传出去,我就成突厥的间人了。你还是好好奉你的王吧。” 倒是薛讷诧异不已,对苏小义又多了几分认识。 该来的始终会来,虽然几乎吓的昏厥但是突厥人还是完整的看到了薛讷拔刀砍向他的整个过程。 当人的注意力专注到一定程度,时间就会改变,一秒钟的时间会被无限拉长,往日根本记不住的细节在注意力之下会变得格外清晰。 横刀抽出,速度极快,连周围的空气都被短暂的阻挡成两道无形的墙体,细微可查的漂浮颗粒也被利刃斩断无数,迅速飞向两边。 刀刃入体,能感到丝丝微凉,然后剧烈的疼痛自胸腔直冲大脑,来不及恐惧和反应,眼帘就变得沉重。世界是黑色的,能听到有人走近,还有钝物跌落外地的声音。 或许,这就是死亡的感觉。 “能否借银针一用?” 早就看到孙正权的木箱里有一把上好的银针,反正他用不着,正好借来一用。 “医用之物,盖不外借。”孙正权拒绝的干脆利落,一点面子都不给。 薛讷自帐外走来,去时空空的手里多了几根细长的银针。 那个毫无消息的骑兵终于回来了。 “身为太医署丞,却毫无医者之心,不知孙老神医知道后会不会罚你终生不得入仕。”就这点心胸如果有孙思邈罩着估计早被人撕碎了。 “胜我之后再来这些口舌之争吧,再耽搁的话,你就救不回来了。”对于薛讷居然在这个时候带着银针来,孙正权十分不爽,早不来晚不来,偏偏在我拒绝之后你再拿来,这不是打我脸吗? 捎带着看薛讷也不顺眼起来。 处理这种创伤面大的伤口第一要做的就是止血。 苏小义扒开突厥人的衣服,查看一下伤口,找到几个出血点,然后闭着眼睛回想几个止血的对应穴位。 然后银光一闪而逝,快的众人几乎看不到,只是一眨眼的功夫,苏小义手里的银针已经分别插入几个大穴,封住了动脉。 伤口处的血明显少了许多,连薛讷都能看出来,苏小义的这几下确实有用。 在一旁一直无语的老梁此刻眼中多了一丝惊异,缓缓点了点头。 第十五章拜师 和很多人是没有道理可讲的,因为他根本就不讲道理。 孙正权的嘴巴张开的能塞进去一个煮熟的鸡蛋,手里的药瓶子叮当一声摔到了地上,居然没有碎,咕噜噜的滚到了薛讷的脚下。然后就看到薛讷突然一个趔趄差点摔倒,脚底板好死不死的恰好踩碎了那只红色的瓶子。 心疼的苏小义脸都抽搐了,上好的陶瓷瓶,放到后世的拍卖行起码千万起步。 没有高纯度的酒精消毒,只能从角落里把老梁私藏的酒搬出来,看的老梁一阵心疼,老脸红似云霞。 过膝的酒坛子密封的一点都不严实,只是用麻布包裹着一块榆木塞住了坛口,味道早就跑出来了。 用嘴尝了一口,刚碰到舌头就一口吐出来,味道无比差劲,不香也不辣,有一股发霉的味道。和清香型,酱香型一点都沾不上边,度数最多二十度。 将就着用,寥胜于无。拿一只海碗舀的满满当当,对着伤口不断冲洗。待血迹冲洗干净,消毒完毕,苏小义用手术刀割去外翻出来的烂肉,然后用酒再冲洗一遍,准备闭合伤口。 吸收线别想了,苏小义从滚烫的开水中看出一根麻线,穿过一只长针,开始进行缝合。 手法娴熟,动作熟练,连薛讷都看的出来,这种活儿苏小义干的绝不下百次。 无他,唯手熟尔。 切碎的草药捣烂均匀的敷在伤口处,再从开水中捞出一块麻布拧干,包裹住伤口,大功告成。 在苏小义用银针封住穴位止血的时候孙正权就被深深的震撼到了,这种神乎其技的止血密法他仅从医书上看到过只言片语,苦思冥想不得其法。家父行医几十年,救人无数,尝试过数种止血的法子,虽说可用,但也效果欠佳。 没想到这个少年仅仅靠几只银针就能封住血脉,仅凭这一点,就足以让他孙正权放下所有的高傲。 本来做为神医孙思邈的后人,他有骄傲的资本,连皇帝陛下都时常把他召进宫去聊天,甚至连饭食都赐下了,这样的殊荣连那些勋贵都羡慕。 做为一个医者,他已经官至太医署丞,基本上是为医之人所能达到的顶峰了。 大唐三百万户,千万生灵,有多少人能达到他这样的高度?多少人碌碌终生所求不过一餐之食,多少人战死沙场不过换来几年徭役的免除,多少人削减了脑袋想某一闲吏之职而不能,多少人毛遂自荐怀抱锦绣文章只为博个出路。 他孙正权从不为这些担忧。 和勋贵比出身那是自讨苦吃,长安城里别的不好说,勋贵子弟满坑满谷,随便拉出来一个人家家主都是和太宗皇帝打过天下的。可是他一点都不羡慕,甚至有些看不上那些整日跨马游街惹是生非的纨绔。 如果没有家族的庇佑,他们那些人必定饿死无疑,连一个成功的乞丐都做不成。 打铁还需自身硬,家族的庇佑是前进阶梯的助力,却不能带着你到达最高的那做山峰。 守业更比创业难,很多人看不到这点,所以混吃等死庸庸碌碌之辈如过江之鲫。 孙正权不屑与之为伍。 他的目标是守成,不能坠了阿耶几十年创下的偌大名声。 到现在他依然记得自己背诵药方时的痛苦,远非常人可以想象。 头悬梁,锥刺股,一刻不敢懈怠,三十多年来自认为已经有所小成。 闲暇之余慵懒的躺在家中小憩,妻贤子孝,看看荷花池中的游鱼,陪小妾打打马球,人生快意,尽在其中。 可是今日眼前的这个年轻人给了他一个响亮至极的耳光,让他陡然惊觉,医途一道,他还差得远。 胸中千百个疑问想一吐为快,可是不敢发出丁点声音,他不知道眼前之人还有多少他没见过的神奇,骤然打断,将会是他一辈子的遗憾。 看不明白用烈酒清洗伤口的奥妙所在,只是这个年轻人如此细心的清洗了不止一遍就知道此中必有玄机,自己还没有参透而已。 敷上的草药不是名贵之物,随便在一座山上就能寻到许多。 用滚烫的开水把麻布煮上一遍是何道理? 还有那把锋利的匕首,一看就不是寻常之物,居然用来给突厥人处理伤口,暴殄天物。 最震撼的还是伤口的缝合,简直匪夷所思。人的伤口也可以像衣物一样用针缝合,闻所未闻。像破了脑袋也不记得哪本医书上有这样离奇的手段。 伤口被用丝线整齐的缝合,勾一下打一个结,手法熟练,动作老道,没有数十年的打磨决没有这样的本事。 他到底是谁? 这世上居然还有这样的医术! 包扎好最后一层麻布,确定没有任何问题之后苏小义站起来松松筋骨,做一个夸张的扩胸运动,对着傻掉的孙正权说道:“如无意外,此人数月即可恢复如初。署丞以为如何?” 这么说完全就是为了打脸,没有别的意思,连委婉都懒的委婉一下。反正谁看谁也不顺眼,与其藏着掖着笑里藏刀,还不如痛快的攻其不备。 打脸这种事偶尔干一下也还蛮爽的。 看着孙正权一脸茫然的神情苏小义的小心思得到了极大的满足。 本想低调过完这一生,奈何古人不允许啊! 高歌取醉欲**,起舞落日争光辉。牛逼之人走到哪里都牛逼,不会因为你藏拙而泯然众人。 “孔子曰: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医学一道,深不可测,我跟随家师苦学二十余载方初窥门径,学万家医理尚不敢夸口小成,只因性命攸关,不敢大意。署丞以为又如何?” 薛讷不知发什么疯,一拳打在苏小义的肚子上,仰天大笑:“不亏是我的兄弟,果然医术不凡。以后我要是病了谁都不找,就找你!” 这就成兄弟了! 这家伙的脑子果然灵活,和苏小义成了兄弟,以后再严重的伤都不怕,有他在,那就是护身符啊! 喘了好一会儿气才从地上爬起来,薛讷这个混蛋下手根本没有轻重,隔着盔甲都能被打的岔气。苏小义决定以后得离这家伙远一点,保命要紧。 不用等到一个月之后,现在孙正权就知道输了,没有任何悬念。 “公子医术出神入化,我等不如。”说完竟然深深一躬:“仲尼昏昏之年尚不耻下问,今日得见公子,实属万幸。诚如所言,医学一道,深不可测,我等不过初学皮毛,实在汗颜。如公子不弃,孙正权愿拜而为师,以使精进。” 第十六章大唐的煎茶 收徒弟这种事苏小义还没有想过,毕竟自己也不过才毕业几年,自问还差的很远。但是看着孙正权殷切的眼神,薛讷幸灾乐祸的表情,老梁高深莫测的神态,他觉得自己多这么一个徒弟似乎也不错。 拉关系这种事古来有之,多少人求上门来都不得的关系苏小义自然没有丢弃的道理。 人是一个社会性动物,和越多的人扯上关系他就越安全。更何况是多一个便宜徒弟。有了孙正权这个徒弟在,估计连长安城里的李治皇帝也会多看他几眼吧。 和老梁还不熟,和薛讷也算是朋友,但这家伙翻脸比翻书还快,有待考察,只有孙正权这个徒弟是实打实的。 背靠大树好乘凉,他不行的话还有孙思邈啊,对这个老头的人品苏小义感觉应该信得过。 本来收徒弟这样高兴的事应该隆重一点,起码得有个拜师礼什么的,请师父喝杯茶,塞个红包图个喜庆。 听苏小义说拜师需要敬茶,孙正权虽然感觉奇怪,但还是拿来了自己的那套茶具,锅碗瓢盆基本上齐全了。在苏小义的目瞪口呆下孙正权开始了繁琐了煎茶程序。 用刀把茶叶在砧板上细细的切碎,先切成细长的长条,再横过来切上同样的宽度,就变成了方方正正的小格子。 又神奇的掏出了一块新鲜的生姜,还有一根长长的白葱,用同样的方法切碎。 把水煮的上下翻腾,然后一股脑的扔进去,顿时茶叶的清香混合着葱和姜的味道扑鼻而来。 正在奇怪孙正权在捣鼓什么时又看到他从一个罐子里舀出一小勺青盐,目测之后又小心的磨平一些,减少一点分量,才信心十足的放进开水里。 等到水变成浓绿的颜色,孙正权又捣鼓出来一个瓷白瓶子,然后掀开盖子从里面舀了一团黏糊糊的白色不明物体。 吓的苏小义一阵胆寒,这传说中的煎茶就是煮一锅绿色的水? 老梁努力的往前拱着硕大的鼻子,满脸陶醉,能看到两个黑洞洞洞鼻孔一张一弛,将一团热气引进肚子里。然后闭着眼睛久久回味,做几个深呼吸,伸出大拇指赞叹一声:“孙署丞的煎茶功夫又精进了,今日老夫真是好口福。” 惊恐的看了看薛讷:“我说兄弟,这锅绿油油的东西喝了不会死人吧?” 看着孙正权理所当然的接受了老梁的夸赞就知道这家伙对自己的这套本事十分自信。 薛讷咽一口唾沫:“死不死不知道,当初我尝过一口,到现在想起来都觉得可怕。不是我说你,收个徒弟而已,瞎嘚瑟什么?还喝茶!我觉得你一定是疯了!” 真是百口莫辩。 天地良心,他真的就是想喝杯茶而已,不至于这么剑走偏锋吧! 心里的苦只有自己知道,打碎了牙咽到肚子里,约的炮就要打完。 如果现在阻止孙正权,告诉他自己不喝茶,估计良好的气氛会立刻变得杀意满满。 算了,大不了干一碗。看着孙正权没有再放入其他的佐料,苏小义躁动的心稍稍平复了一下,不过是葱姜的味道,问题应该不大。没看到老梁还一脸的享受嘛,说不定这东西能喝呢。 把自己成功说服之后,苏小义大义凛然的决定要以身试茶。 案几之上摆上几个精致的陶瓷白盅,让苏小义激动的泪流满面,老孙这是你今天做的最正确的事,没有之一。看着白盅的大小,估计也就一口的水量。 正要走过去夸几句白盅的精美,就听见老梁不满的嚷嚷:“孙署丞着实小气,这种东西怎么喝茶!我老梁是个粗人,还是拿大碗过瘾。”说着大手一挥,让人抱过来几只海碗,苏小义比划了一下,比自己的脑袋还要大。这哪里的碗,这是盆啊! 惊的薛讷直撮牙花子,捂着肚子就想尿盾,被苏小义一把拉住。 要死一起死,你跑了算怎么回事? “老苏你不要拉我,我突然肚子疼,的去茅厕,快撑不住了!”薛讷带的苏小义几乎飞起来。 “茶已煎好,薛校尉不妨品尝一下。”孙正权一套流程走完,缓缓起身,嘴角挂着微笑,右手做一个请的姿势,让人无法拒绝。 老梁哇哈哈大笑一声,抱起那只海碗用力嗅了嗅,然后凑到嘴边小嘬一口,舌头上下翻飞,最后再饮一大口。几个步骤下来大叫一声好茶,然后同样的步骤再来一遍。 看老梁的样子居然也是个懂茶之人,真是难得。 跑是跑不掉的,苏小义暗暗运气,然后抱起旁边另一只海碗咕咚一口灌了一嘴。辛辣味、茶叶味、咸味,瞬间在舌头上爆炸,居然还有羊膻味!天呐,那块乳白色的不明物体居然是羊油! 这种酸爽的滋味从舌头冲过咽喉一路之下直达胃中,给了苏小义极大的刺激。 学着老梁的样子大喝一声:“好茶!”然后就放下巨碗不敢再尝。 老梁对于苏小义这种牛饮的低级做法十分不屑,翻了一个大大的白眼:“你知道个屁的好茶!这种无上美味到你嘴里真是糟蹋了。” “大人教训的是,小子也觉得这种上好的煎茶不是一般人可以享用的。粗鄙之人实在无福消受,我这就滚了。”说着夺门而出。 不能再待了,再待下去的话会把胃里的茶水再翻出来。 薛讷果然奸诈,居然也跟了出来,一口都没尝。 “兄弟果然仁义,哥哥承你的情,不然今天非喝死不可。”薛讷自来熟的勾着苏小义的脖子以视亲近。 可惜太用力,勾的苏小义直接不能呼吸,用手掰也开不开,最后看到他脸都涨红了才不好意思的送来说:“嘿嘿,习惯了,习惯了,那知道你这么弱不禁风啊。” 看着军中把一把五十斤的长刀挥的虎虎生风的兵卒,苏小义脑袋一热,直奔校场而去,今天不练出二两肌肉就不睡觉了。 孙正权呆呆的看着夺门而出的苏小义如发疯一般在校场东奔西跑,一会儿摸摸石锁,一会儿掂量一下长枪,又跑到半人高的盾牌那双手用力,忙的不亦乐乎,不知道他到底想干什么。 看着自己精心制作的煎茶剩下大半,孙正权倍感可惜,自己这个新拜的师父似乎对茶有什么误解。 自己的手艺不可为不好,老梁就是一个很好的品茶高手。看着老梁依然在刺溜刺溜的享受煎茶的美味,孙正权倍觉欣慰,到底还是有懂茶之人。 第十七章严寒的考验 古人就是一帮疯子,在校场来来回回转了两圈之后苏小义终于发现自己的瘦弱是有道理的。 一个石锁有百斤重,自己用上了吃奶的劲儿那把光滑的石锁都纹丝不动。还有那柄长刀,一人高的木柄上是一尺长的钢刀,长度加起来超过两米。不知道三担弓是什么意思,反正他试了一下硬邦邦的根本就拉不开,拉弓如满月这样骚气的本事他是不行了。精铁打的盾牌居然有四指厚,那可是实实在在的精铁啊,目测超过百斤,试了试别说拿起来了,稍一用力手掌就被粗糙的铁刺给划伤了。 自己就不是行军打仗的料,至于强身健体,把身体练的像薛讷一样还是算了。看着薛讷炫耀似的一脚就把地上的石锁勾了起来,像踢毽子一样把石锁拨弄的上下翻飞,苏小义就觉得做一个混吃等死的纨绔也挺好。 孙正权医治的那个突厥人果然像他说的那样在第三天才死,中间的痛苦过程不得而知,相比好不到那儿去。相比之下苏小义医治的那个幸运儿就好多了,当天就醒了过来,吃了半只羊腿后就能出门散步了,结果被兵卒发现绑了回来。 如果不是苏小义拦着,孙正权准备抓住那个突厥人,把伤口挑开研究一番,看看两者的差距到底有多大。 那个被孙正权吓破胆的家伙披头散发的找到苏小义,噗通一声跪下就哭,声泪俱下,控诉孙正权的不人道行为。 把人砍一刀再救治,现在救活了又想再把伤口重新挑开! 大唐的人真的太凶残了。 “主人,请您救救您的奴仆吧,我将是你最忠心的奴隶,我的生命将由你掌握,请看在我忠心的份上,救救我吧!”一个八尺壮汉趴在自己的脚下一把鼻涕一把泪哭的梨花带雨,实在让人心生怜悯。 再看看孙正权一脸饥渴的求知欲,如果真的放任不管,这个突厥人真的会被孙正权折磨死。 招招手把孙正权喊过来:“你把他伤口挑开根本没用。佛经上说一花一世界,一叶一菩提。意思是世间万物多不胜数,我们的眼睛只能看到很少的一部分。在这个世界上还有很多微小的生命我们的眼睛无法看到。几乎所有的病痛都是这些微小生命的杰作。所以我会用沸水煮过麻布,会用烈酒清洗伤口,这样伤口才会彻底干净。” 不亏是徒弟,对于苏小义的教诲孙正权一字一句的都抄写了下来,虽然他还不是很懂,不理解那微小的看不到的生命到底是什么,但是并不妨碍他相信。 事实胜于雄辩,那个突厥人活蹦乱跳的从他眼前过来过去就是最好的例证。 “等有机会做一个可以放大的镜子,只要放的足够大,你就可以看到我所说的那种生命了。”苏小义安慰孙正权,虽然他觉得在大唐做一台显微镜有些不切实际,但是给孙正权一个遥远的目标也不错。 “有这样的神奇的镜子?”孙正权想了想家里妻子用的铜镜,感觉没有那么大的魔力。 “有一种物质叫玻璃,现在不好找,等有机会了我试试看能不能烧出来,那是一种很神奇的物质,你会喜欢的。”玻璃的制作并没有太大的难度,成本及其低廉,只是把一堆石头放进高温炉里煅烧就行。 石灰石、白云石、长石,只要富含硅酸盐和氧化钙、氧化镁就能烧出高亮度的玻璃来。 唯一困难的是温度的掌握。 不过这问题不大,只要有耐心和足够的材料,总能制造出来。 孙正权抓到了关键的字眼:“烧出来?师父说的这种物质是用火烧出来的?” “自然是火,温度很高的火,应该和烧瓷器差不多吧。”苏小义也没见过具体的流程,仅仅是在教科书上看到过大致的流程。 “这好办,庭州就有烧制瓷器的民窑,我即刻给庭州刺史骆弘义修书一封,让他征用最完备的一座,以供师父使用。” 没想到孙正权打蛇随棍上的本事不小,自己不过随口一说,怎么就成了我要烧玻璃了?谁说我要使用民窑烧玻璃了? “徒弟啊,你可能理解错我的意思了。我是说有机会了再试试,不是现在。”苏小义觉得这种左倾之风不可助长。八字还一撇呢这就要征用民窑了。如果被人知道是自己出的主意还不得被骂死! “师父不必担心,那骆弘义与我关系甚好,区区小事他即可就能办妥。”孙正权实在是想看看师父口中的玻璃到底为何物,居然有如此的神奇力量。 不等苏小义拒绝孙正权已经健步如飞两条腿几乎离地般的钻入营帐之中研磨写信了。 留下苏小义在寒风之中凌乱。 我现在要开始做玻璃了? 这个坑有点大啊! 半个时辰之后一骑飞马夺门而出,带着孙正权的希望和苏小义的哀怨消失在一抹夕阳一下。 草原的天气很善变,刮过整夜的寒风,空气中的水气越聚越大,低沉的黑云似乎就在头顶,伸手可及。 一盆炭火已经不能解决取暖的问题,苏小义哆哆嗦嗦的把头伸出被子一点,然后又被冻回去。 这鬼天气根本就无法出门。 白茫茫的大雪一夜之间下了足足有一尺厚,压垮了无数顶帐篷。 有几个倒霉的兵卒睡的过熟结果被雪压住冻成了冰棍。 薛讷哆哆嗦嗦的进来,搓着手尽量的离火堆近一点,好让身体感受到一点温度。 “老梁怎么说?”苏小义裹着被子蹲在火堆边:“粮草还是没来?” “大雪封路,粮草根本过不来,马都陷进去了。”薛讷拧着眉头说道:“大战在即,如此下去军心不稳。” “我去行军主薄那里问过,粮食还剩下不少哇!” “大军在秋冬时节开拔,过于仓促,仅携带少量衣物。如今天降大雪,御寒之物不足,只怕会折损许多兵卒。”薛讷愁眉苦脸。大军千里征讨,没和突厥打过几仗。如果都被冻死在茫茫草原,那左武卫就成了最大的笑话,连着大唐皇帝都会被耻笑。 本来御寒辎重今天前就该运抵大营,可是突降大雪,道路被阻。派出去的人禀报说只有等大雪融化放能前行。 大军根本就等不起。 大总管梁建芳已经摔了三次碗了,谁也不敢出声。 第十八章上帝会给你开一扇窗 到底还是钻出了帐篷,凌厉的北风刮在脸上像被刀刺伤了一样,一尺厚的雪被清理出了无数条的小路,能容一个人通过。 时不时的能看到兵卒在清理自己帐篷上面的积雪。 一夜之间营中轻快的氛围迅速转变,连苏小义这个外行都能看的出来兵卒脸上无法掩饰的沮丧。 这样的天气别说出兵攻打突厥了,连人恐怕都找不到。 突厥人四海为家,有草原的地方就是家,这里过不下去了就撤掉毛毡赶着牛羊寻找下一个水草肥美的地方。他们的大军也是,一夜之间就可能盾入茫茫草原,再也找不到。 战胜他们最重要的不是攻战和兵卒多少,而是要找到他们的大军。 这次西征突厥是新皇登基以来第一次对外用兵,只许胜不许败。阿史那贺鲁在这个时候反叛很明显是在欺负李治刚刚继位,朝局不稳,趁机捞上一把。 身为大唐新主人的李治不可能看不出来,所以才会发兵征讨,即使刚继位不久也必须出兵。为了确保万无一失,甚至连右骁卫大将军契芘何力也奉召由他统领。 这是震慑,他要通过阿史那贺鲁这只鸡来给四方的猴子看,现在梁建芳这把刀已经到了阿史那贺鲁的头顶,如果砍不下来,那对于大唐而言将是一次巨大的侮辱。 梁建芳太清楚其中的厉害,所以在接到皇帝敕书的时候虽然知道秋冬出兵乃兵家大忌也应召而动。 三万大军从各地抽调,集结于陇右。契芘何力更是率领五万回纥精壮助战,早早就在陇右等待梁建芳的到来。 兵部尚书崔敦礼在朝堂之上把胸部拍的震天响,声称不把阿史那贺鲁的首级献上他就告老还乡,户部尚书高季辅难得的大方一次,划拨一百二十万贯以资军耗。整个朝堂哪个不知道高季辅是有名的一毛不拔,连官员的薪俸都恨不得拖欠不发,一百二十万贯,对他来说着实的大手笔。 太尉长孙无忌当即草拟统兵大将上呈御览。最终左武卫大将军、右骁卫大将军契芘何力为弓月道大总管,萨孤吴仁、高德逸为副总管,率八万大军西征阿史那贺鲁。 大唐的战争机器再次高速运转,府库中的兵器再次出库,推积如山的横刀、长矛、铠甲、弓弩、箭矢迅速的分发,无数的牛车押运着粮食从各地出发,直奔陇右。 兵部这次下了血本,仅是大型的床弩就准备了八百具,这种大杀器在当时的震慑力不亚于现在的远程导弹。一箭三矢,箭干用手臂粗细的韧木制成,制作过程及其繁琐,选用上好的柏木,去枝拨皮,用桐油浸泡月余,再暴晒月余,接着再浸泡。如此反复三次之后再将百炼钢制成的箭头镶嵌其上。箭矢可反复使用而不断裂,是攻城拔寨的无上利器。把这东西摆放在战阵前面,简直就是骑兵的噩梦。寻常的掣张弩、角弓弩,一箭之地不过百步,这种强大的床弩杀伤力有八百步之远,连穿两马而气势不减,骑兵遇到基本上只有逃跑的命。 床弩配制四人操作,进攻时步兵在两侧,箭矢过后骑兵冲锋,其次步兵上前,床弩则由战马拉回大营。 因威力巨大无比,又名八牛弩。 谁都看的出来李治这次的决心,做为大唐的新君,有无数双眼睛正注视着他,想看看这个太宗皇帝的继任者到底有几斤几两。 有传言说太宗皇帝选择他做为大唐帝国的新主人是因为他忠孝仁义,却唯独没有开疆拓土的魄力。这是李治所不能容忍的。 太宗皇帝的光芒犹如浩然日月,任何人身处其中都会被巨大的光芒所掩盖。 现在朝堂之上的老臣还动不动都是先皇如何如何,让他如坐针毡。 他要摆脱父皇的影子,成为新的伟大帝王。 西征突厥就是他伟大一生的开始。 车粼粼马啸啸,行人弓箭各在腰,大军载着李治的无限期冀向西而行,势不可挡。 朝堂之上懂用兵的人数不胜数,长孙无忌、李绩、程知节,当年跟随太宗皇帝东征西讨,什么阵势没见过?为何都不劝阻李治的决定?都是活成精的人物,知道皇帝现在急需证明自己,劝阻只会适得其反。还会成为李治心中的一根刺,这种有百害而无一利的事傻子才会做。 至于自己,不过是被顺势退出来而已,西征如果能斩下阿史那贺鲁的头颅还好,如果没有,那等待自己的恐怕就是丢官流放了。 昨夜天降大雪,一尺有余,千里冰封,对大军是一个巨大的考验,熬过了就是龙,如果熬不过去,也只有撤兵这一条路。即使皇帝要问罪,他也不能把几万大军扔在这冰天雪地送死。 苏小义裹着厚厚的毯子只露出脑袋,鼻涕都快冻出来了,深一脚浅紫脚的查看着下雪的具体厚度,凝眉深深深几许。 薛讷一路暴走,凡事阻挡之物一概踹翻,一个巨大的磨盘都被踹的飞了起来,哄然一声砸的雪花四溅。 “老薛你就是耐不住性子,凡事都有解决的办法,只要找到最根源的线头,在乱的绳子都能解开。”发狂发疯并不能解决问题,只会气火上升,损伤肝脾。 “有什么办法?粮草大军远在几百里之外,根本无法过来。不需突厥人来攻,只要再过一夜,战马兵卒就会死伤大半,冻成冰块。”薛讷看着眼前的积雪怒不可止,一脚下去却使不上力气,有气撒不出去,只能原地转圈长吁短叹。 “大军取暖,我有一计,老薛你要不要听听?”苏小义看着积雪的厚度,再看看茫茫草原尽是一片雪白,缓缓说到。 “你有办法让辎重大军进来?”薛讷愣了一下:“兵卒清路这种办法行不通,积雪太厚,用不了多久就会被冻僵,损伤太大。” “老薛,不是我说你,有时间你真的要多读书。上帝向你关上了一扇门,就会再给你开一扇窗,不会把所有的路都堵死。你看着这么厚的积雪想到了什么?” “上帝是哪位读书人?我怎么没听过?” 老薛这个混蛋连重点都抓不住! “我的意思是这积雪就是咱们的办法,今天让你见识一下什么叫雪屋,包你进去了就不想再出来。”不理会薛讷惊鄂的表情,喊来十个兵卒,对着积雪就是一阵乱挖。 苏小义第一次体会到了权力的美好,行军参军一句话,就有人听命而来。 第十九章三人成虎 雪屋的制作并不复杂,用木板做一个长方形的模具,用雪填满压实,再浇上化开的凉水,半个时辰之后取下模具,一块结实的冰砖就完美的呈现在眼前。 大小和青砖一般无二,苏小义抽出横刀挥刀乱砍,冰花四溅。薛讷鄙视苏小义手上没有力气,上前演示,手起刀落结实吗的冰砖立刻断为两截。 气不打一处来,老子是在试冰砖的硬度,又不是去砍人。好好的一块冰砖被浪费了,趁他不备踹上一脚才心中的郁闷之气才消散。 十个兵卒行动迅速,虽然不知道参军大人要做什么,多半觉得是闲来无事的消遣。但能在大人面前混个脸熟也是好的。 不一会儿一堆的冰砖就出站在眼前。 苏小义画个雪屋的图形,让人寻找合适的地方开始营造。 大军之中不乏匠人,看到满地的冰砖,再看苏小义绘制的雪屋图形,无不惊为天人,叹为观止。 可是从脸上就能看出来,他们对盖雪屋这种事的可行性是不相信的。 用冰块盖的房子要是能避寒我就把自己的脑袋拧下来!匠人暗暗咧嘴,认为新上任的参军大人一定是被冻糊涂了才有了这样奇怪的念头。如果是自己孩子有这样的念头早就被打的屎尿齐下了。 反正天降大雪,闲来无事就当是陪上官散心了。 到底是有手艺的,只是一副草图人家看一眼就已知道大致的规制。 没一会儿一个圆鼓鼓的白坟头就营造出来,苏小义左看右看倍觉满意,虽然模样差了点,但是想到是第一次试手,以前这群匠人不要说见,听都没听过。仅凭自己画的一副图能弄成这样已经不错了。熟能生巧,这几天估计他们会忙成狗,几千座雪屋啊,拿来练手足够了。 苏小义亲自爬上去浇下第一盆冷水,然后颤颤巍巍的在薛讷的保护下跳下来:“看好了,就是这样浇水,浇够足足十盆,一定要慢,把所有的缝隙都冻住,就大功告成。” “老苏,这坟头真的有用?”看苏小义不像是开玩笑的样子,薛讷按耐不住自己的悸动,想亲自进去体验一下。 不过坟头的形状确实有挨观瞻,看上去很晦气的样子。 浇筑完毕,苏小义迫不及待的拎过来一个火盆,躬着腰身钻了进去。 第一批建造者无比的激动,在苏小义的招手下冻的呼呼哈哈的几个人终于体验了一自己用冰块盖的房子。 铺上厚厚的茅草,再加上一层厚厚的毛毡,旁边是熊熊的篝火,再喝一碗滚烫的热汤,舒服的人直犯困。 明明是大雪疙瘩,没想到经过参军大人的妙手,竟然变成了能遮风挡雨的屋檐,比那些行军大帐舒服百倍。 薛讷在里面滚过来滚过去,铠甲被甩的叮当作响,用手摸摸结实的冰块,寒气逼人,在浇过冷水之后,冰块已经彻底冻结实,一丝缝隙都没有。 熊熊的篝火也热不融化,如此神奇的现象让薛讷怀疑苏小义是施加了某种咒语。毕竟他说自己的师父是隐士高人,会一点巫术咒语什么的也说的过去。 “有一种知识叫格物之学,还有一种知识叫自然之学。看似神奇的技艺都是出于对世间万物的了解。你这种只会打打杀杀的蠢才根本不会懂。” “老苏,我决定了,等回到长安,我就要拜你为师,也跟着你学学这格物和自然,能学到你一半的本事应该问题大不吧?” “以你的脑袋,顶多学会百分之一,不是我打击你,自开蒙以来我足足学了二十几年,今日才有所小成,这还是在众多恩师的悉心教导下。如果仅凭我一个人教你,估计学上二十年能有我百分之一的本事。” 薛讷听说需要二十年的时间,立刻兴趣缺缺,发个哈哈滚到一边继续体验难得的温暖。 “反正咱俩是兄弟,你的本事就是我的本事,我打仗,你动脑子,简直是天作之合。” “人还是要靠自己,别人不可能永远帮你。” “你不准备去长安?” “去啊,我准备在长安找个地方交几个学生,赚几个小钱,每天混吃等死。打打徒弟,赏赏风景,写几本书,再娶一个美娇妻,安安稳稳的活下去。虽然不能生于斯,长于斯,但是可以死于斯,葬于斯。二世为人,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红颜会变成骷髅,将军会变成尘土,财资会随风而去,高宅会腐朽倒塌。万里长城今尤在,不见当年秦始皇,活在当下,做让自己开心的事,这样在面对死亡的时候才不算亏本。从明天起,做一个幸福的人,喂马劈柴,周游世界,从明天起,关心粮食和蔬菜,我有一所房子,面朝大海,春暖花开。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愁来明日愁。老薛你这种粗人不懂。” 啰哩巴嗦说了半天,薛讷正听的云里雾里,就听苏小义最后一句总结是你这种粗人不懂。 不能忍,翻身把苏小义压在腋下,百八十斤的体重再加上一百斤重的铠甲,压的苏小义几乎昏厥。 好不容易松开手,苏小义赶紧滚到一边,一边咳嗽一边说道:“老薛你多久没洗澡了?” 汗臭混合着脚臭还有各种令人酸爽的味道直扑苏小义的鼻腔,犹如威力无比的毒气弹,熏的直冒眼泪。 薛讷问问自己的衣服:“上个月刚洗过啊,不就是汗味嘛,大丈夫顶天立地,杀敌报国,区区汗味何足道哉!” 不注重卫生的人总能找到各种奇葩的理由来催眠自己,说服他人。 大营的第一座雪屋成为附近最有名的风景,学习参观的人络绎不绝,无不满怀期待而来,意犹未尽而去。 最初营造的雪屋的十个匠人此刻是大营最瞩目的新星,被众人围着请教营造的秘诀。 十个匠人活了二十几年,从未像今日这般如此让人敬重,清清嗓子站在箭楼之上就开始讲自己的心得。从清理积雪一直讲到冰砖的制作,足足两个时辰有余。下面乌央央一大群人在寒风之中听的津津有味,有心急之人早回去寻找合适的地方开始尝试。 有了现成的例子大营之中白色的坟头形状雪屋如雨后春笋般迅速崛起,传播之迅速犹如瘟疫。 参军大人神乎其技的营造本事迅速传遍左武卫,最后的结论是参军大人世家都是大匠作出身,长安城的太极宫就出自他家之手,玄乎的让苏小义无从解释。 三人成虎的例子在这里得到了完美的体现。 第二十章师父的高义 “你是说这雪屋营造之法源自极北苦寒之地?”梁建芳舒服的倚靠在最靠近篝火的地方,屁股下坐着一张柔软的羊皮,那是匠人们为了答谢他无私献出营造密法而送上的谢礼,一起送来的还有一只刚刚宰杀的肥羊。手里一根细长的铁片上几片新鲜的羊肉串过,在火上烤的滋滋冒油。再撒上一点粗盐,咬上一口,羊肉的鲜嫩加上炭火烤制后特有的清香顿时充满口腔,胜却人间无数美味。 对于这样的礼物苏小义来者不拒,一边喜滋滋的放在自己的雪屋内,一边告诉薛讷这是为了照顾匠人们的心情。如果不收的话别人会以为他瞧不起他。 薛讷对苏小义这种得了便宜卖乖的行为十分不耻。奈何炭烤羊肉的滋味诱惑太大,终于抵不过美味的诱惑,从地上拔出一支刚烤好的羊肉塞进嘴里,好吃的直哆嗦。 老梁就文明多了,虽然一口就把铁片上的肉撸干了,但人家神情淡定,坐的四平八稳,一点也不哆嗦。到底见多识广,能不为美食所动,壮呼哉! “正是,极北之地人迹罕至,无青砖可用,无良木可雕,无镔铁可凿,无丝麻可裁。所有者,不过区区几张兽皮裹身,铁矛猎食。蜷居雪屋,实是不得已而为之。然能遮风挡雨,驱逐猛兽,为苦寒之地存活之本也。小子随家师云游四海,有幸见到此等怪异居所,初见时惊为天人,攀谈中方解其中奥妙,实乃三生有幸。不想今日有用武之地,解大军危难之万一,师父在天之灵,聊已足慰!”知识的灌输需要潜移默化,对自己身份的认同更需要如此,只有不断重复才能最终让人以为本就是事实。老梁都跑到自己的雪屋来了,要详细的解释自然免不了俗要提及自己的师父。 “年纪轻轻就能有如此见识,我不及也!你恩师果然不凡,能带你到极北之地,相比也是智慧超群。只是身为医者,怎会有去北地的念头?”老梁嘴巴不停,满嘴的油顺着嘴角不断留下。 话里有话啊! “家师尝言,智者无我,大医无疆,人有生老病死,皆不可避。然极北之地医者寥寥,家师慈悲为怀,不忍其子不见父,老妻丧其夫。乃传道授业解惑,授医治之法,传救世之方,以解贫苦之人。” 薛讷对苏小义的师父敬佩的无以复加,虽然是一个纨绔,但是他也是一个有出息的纨绔,起码上阵砍突厥人的时候从不手软。他的老耶薛仁贵那是正儿八经的泥腿子出身,见过太多人间疾苦。虽然在太宗皇帝东征高句丽时一战成名,成为大唐新崛起的名将。但是时刻提醒薛讷要关心民间疾苦,因为他们就是从贫贱之中厮杀出来,已是万幸。 树有根,水有源,人也一样,多一份慈悲之心,少一丝暴戾之气。 民为重,社稷次之,君为轻,这是魏征劝谏太宗皇帝要体恤民力,说到底江山是由一个个人组成的。没有人一切都没有了意义。薛讷当然不理解这些话的深刻意义,但是他记住他老耶的一句话,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 这句拗口的话听了无数遍,每次听到老耶念这句话脸上都是一脸凝重,满怀重重心事,那个战场上的杀神仿佛一下子萎靡不振,连家里的老仆都长吁短叹泪流满面。 “家师高义,吾辈不及也。”老梁没有继续深究下去的意思,或许他也知道现在谈论这些终究没有现实意义。只要对大军无碍,他乐的清静。况且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在堂堂左武卫能翻出什么花来? 大军御寒问题得到了解决,老梁心情很好,这样的大功劳苏小义是跑不掉的,报到朝廷后起码也是官加一级。 不过苏小义这个行军参军是老梁自己任命的,并无兵部的文书,只能算个临时工。估计老梁上报后兵部会很快下发苏小义的行军参军告身。 能在军中混个行军参军,就是正儿八经的武官了,多少人羡慕不来的官爵。 不过看苏小义好像对行军参军并不是很热心的样子老梁反而宽慰了许多。高人隐士向来对做官嗤之以鼻,对做武官就更瞧不上了。从侧面反而印证了苏小义的说法。 苏参军的名声在左武卫空前高涨,和先前被人鄙视的状态截然不同。 军中兵卒都是直肠子,张开嘴来能看到下面的厚土。不管你是勋贵之后还是高官之子,没本事照样寸步难行,挨揍是常有的事。如果告到大将军哪里只会被骂的狗血淋头,连一个兵卒都打不过,还打的屁的仗,趁早滚出左武卫。 连薛讷这样的名将之后都吃过不少的苦头,如果不是发狠一定要在军中混出个名堂出来早就滚回家做混吃等死的纨绔了。 大军解了燃眉之急,又恢复到了平静的状态。只不过出战的时间被推迟了。这样厚的积雪,战马根本无法前行,人也无法行走。寻找突厥主力的探子倒是成倍的增加,人过留影,雁过留声,在这样的天气里要想做到去留无痕根本不可能。阿史那贺鲁不是笨蛋,知道大军前来早已逃的无影无踪,茫茫草原无处可循。 可是一只大军不会凭空消失,左武卫都不能行进,梁建芳不相信突厥人会接着逃跑。只要找到突厥大军,就有办法砍下阿史那贺鲁的头颅。 校场异常的热闹,打架是家常便饭,如果哪一天没有人打架才是怪事。一言不合就叫嚣着在校场大战三百回合云云,骑马拎枪不把一方打服就不下马。 薛讷披着铠甲散着发,坐在一块巨大的石碾之上比谁骂的都凶:“狗日的你何老二倒是砍啊,手里的横刀是切菜用的?老张你腿打哆嗦干什么?尿裤子了?” 就见不得人好,不打的血光四溅就不算完。 薛讷手里的飞骑更是一帮穷凶极恶的疯子,每天的训练让苏小义不忍直视。零下二十几度的天气里光着膀子列队厮杀,你一拳我一棒的打的兴起,杀生震天。只看那一身腱子肉苏小义就自惭形秽,和人家健硕黝黑的身体相比,苏小义觉得薛讷说自己是白鸡好像没什么错。 薛讷这个混蛋身材比例尤其的好,做一个健身教练的话能迷死无数少妇人,八块腹肌的间隙组成一个漂亮的王字,十分惹眼。摸摸自己略微凸起的肚子,哀叹一声,那是办公室最常见的病症。 肥胖这个词即使是在大唐也是罕见的字眼。 第二十一章名声臭了 孙正权这几天往苏小义的住处跑的特别勤快,完全没有署丞的自觉。本以为是个孤傲之人,结果一段时间相处下来居然是和薛讷一样的二货。只不过这家伙演技好,不熟悉的人根本就见不到他的另一面。 对于有些人来说,对知识的欲望远超男女之事,甚至是其唯一的欲望,眼前的孙正权很不幸就属于此类人物。 贪婪的记录着苏小义所说的每一句医理,毛笔已经用秃了三支,很快就会增加到第四支。 回到雪屋后仔细研读,还时不时的拿出自己的草药煎煮,兴致所至还会尝上几口,感觉一下和自己原来的方子有什么不同,大有仿效神农尝百草的无畏精神。 苏小义不知道自己所做的是否正确,自己的所作所为是否会改变历史原本的运行轨迹。科学上有一个很神奇的悖论,时空是可以弯曲的,人是可以进行时间旅行的,可是原本的世界突然多出一个人来本身就是改变了历史,那现在的时空是什么?存在的意义又在哪里? 人类最聪明的那些人都解不开的谜题苏小义自己当然更加无法解开。 自己这个意外因子的出现是否已经煽动了历史的翅膀,最终到底历史的轨迹划向不可控的境地? 犹如现在的孙正权,历史长河中名医辈出,但是自己读了多年了历史也没在名医的传记中看到他的名字。如果后世的智慧融入他的身体,最终的结果是否会在历史中增添一个闪耀千古的名字? 都是无解的谜题。 就和宇宙的起源一样,最终都会变成哲学问题。懒的去想,百年之后自己已经是一杯尘土,哪里管的了这么宏大的命题。 消毒的知识很简单,但是最为实用,再微小的伤口不消毒都有感染的可能,今天活蹦乱跳的人明天可能就会因伤口感染而死。 “最好的消毒方法自然是酒精,你可以理解为高度白酒。”苏小义对自己这个便宜徒弟的好学很欣慰,准备把他打造成大唐第一神医。 “高度是何意?”孙正权对自己师父时不时冒出的新鲜词汇感到一脸茫然。越学习越觉得医理的高深莫测,自己多年来学的东西不过是沧海一粟,连医理的模样都未窥探到。苏小义和他说的那些种种神奇给他打开了一扇通往未知世界的大门,自己多年构建的世界观此刻哄然崩塌,原本以为自己已走遍天下,此刻发现自己不过是井底之蛙。 想到自己此前还洋洋得意,觉得整个大唐自己的医术已然出神入化,此刻觉得十分脸红。 苏小义懒洋洋的从一口大祸之中夹起一片手切羊肉放到口中,叹口气,总觉得差了点意思。没有麻油,没有芝麻酱,没有红腐乳,连韭菜花也没有。虽说羊肉的清香十分怡人,但是吃火锅没有麻油和芝麻酱感觉就失去了火锅的灵魂。 “你可以理解为烈,越烈的酒酒精的含量越高,杀菌的效果越好。” 孙正权泪流满面,刚刚不是说消毒吗?这酒精含量是何意?杀菌又是何意?他第一次对自己产生了怀疑,也许自己这样的庸才根本不配参悟医理?为何师父说几句话自己都理解不了?算了,还是先记下来再说,以后有机会再问问。 “咱大唐最烈的酒是什么?” “当属西域三勒浆为第一。” “多少度?” “徒弟不知。” “你喝过没?辣不辣?” “辣?” “就是烈。” “挺烈的。” 对话到此结束,两个人根本就牛头不对马嘴,比划都比划不出来,只能言传身教。 虽然军中禁止饮酒但是谁都知道中军大帐中有上好的烈酒。 听说苏小义要用烈酒治病,薛讷自告奋勇的要去抱几坛子回来,还一副我懂的表情朝着苏小义眨巴眼:“老苏,好借口啊,我去求了大总管几次不过讨到一碗解馋。你说是治病用怎么也能摸回来两坛子。” 懒的和薛讷解释,直奔中军大帐,孙正权又恢复了以往的高冷:“薛校尉,家师借用烈酒实为清洗伤口,乃治病救人之大事,岂是你想的白日宣醉之事!”翻一个大大的白眼,留下薛讷无言以对。 老苏好本事啊,能让孙正权服服帖帖的跟在身后,张口闭口都是师父。被孙正权给呛了几句,本来想揍他一顿,想到他是太医署丞,就算了。万一自己受伤这家伙寻私仇不给医治怎么办? 老梁的态度十分坚决,其他好说,烈酒一滴都没有。大帐的案几都被拍碎了,口水喷的孙正权满脸都是,幸亏苏小义眼疾手快,身影一山躲在孙正权身后,不然十有八九会中招。 面对老梁的虎啸孙正权不动如山岳,身体死死的定在老梁面前,也不气恼,用手抹去脸上的涂抹:“大总管已经吐了三口口水,做为补偿,需要拿出三坛烈酒,我辈风骨不能白白受辱。” 苏小义对孙正权的淡定佩服的五体投地,话说的如此义正言辞黑白不分,颇有自己的几分神韵,对他的好感又增加了一分。自己不能出马,不然会被老梁拎起来打。人家是大总管,自己不过是一个小小的参军,差着好多级,说话都不硬气。 被孙正权的狮子大开口给吓到了,老梁好半天才缓过气来,文人耍起泼来比那些丘八厉害。 最终孙正权得到了自己的战利品,在老梁吃人的眼神威胁下六个战战兢兢的兵卒抬着百斤重的大坛子奔向孙正权的住处。 酒精的提炼流程很简单,最基本朴素的方法就是蒸馏。 按着苏小义画的草图,孙正权真的一样不差的给找来了。 小号的铁锅上开了一个口子,嵌入一根管子,不知用什么工具打造出的铁锅盖子,还弄出了一个小小的灶台,真是为难孙正权了。 “老孙,你从哪儿找来的?”苏小义倍感新奇。 “军中匠人无数,挑几个手艺好的,直接用就行。” “你又不是左武卫的,人家听你的?” 孙正权随手扔过来一块铜牌,好熟悉的样子。苏小义一摸自己腰间,再翻看扔过来的腰牌,我擦嘞,怪不得眼熟,那是我的!孙正权这个混蛋居然拿着我的腰牌去狗仗人势,出卖师傅,大逆不道哇! “老孙,咱商量个事啊,以后这种事你用薛讷的腰牌,那家伙反正名声臭了,无所谓。我以后还要在左武卫混呢,你这么狐假虎威我的名声就臭了。” “本来也没好到哪里去,何来臭一说?” 第二十二章权力 苏小义义愤填膺,从没想过道貌岸然的孙正权原来也是一个厚颜无耻之人,明明他在军中威望甚高,甚至连话都不需要说一句,一个眼神,一个动作表达出自己的意思后就会有人贴心的凑过来给你办事,权力就是如此的有魔力。 可是孙正权居然拉着自己的大名招摇撞骗,面对自己的质问,还大言不惭的说公器不可私用,他不属左武卫,无权调用兵卒。但是苏小义不同哇,他是左武卫行军参军,正儿八经的上官,叫几个人搬运点东西没什么问题吧! 苏小义看着自己手中的腰牌:“老孙,你说我这个腰牌代表着多大的权力?能定人生死吗?”说的孙正权一哆嗦,脑袋不由的发凉。 “能不能定人生死不敢说,起码在左武卫一般的兵卒绝对不敢得罪你。大唐律法,兵卒冒犯上官,轻微者杖三十,甚者六十,再甚者一百。杖一皮肤龟裂,杖十血肉糜烂,杖三十伤筋动骨,大军规曹手法娴熟,要想杀人性命,何需杖十。一杖毙命者数不胜数。这小小腰牌,分量着实不清啊!”孙正权身为太医署丞,在太医院每天能见到因各种原因被杖责的人,上至国公,下至奴仆,盖莫能外。 只是结果天壤之别。 同样的三十杖,国戚勋贵起身之后依然生龙活虎,走路带风,还不忘和用刑之人抱怨垫在屁股上的垫子太硬,一次需要改进,换上狐狸皮的才好。用刑的小吏点头哈腰的表示十分赞同,大人提的意见自己一定上报,不到之处即可整改,争取下次大人在莅临指导的时候有全面的改观。 如果是宫里的奴仆那就是另一番景象了,求爷爷告奶奶的花钱找门路,就为了能在挨打的时候让人手下留情,不至于命丧当场,三个月能下床那都是自己人。花钱到位了还好说,只要宫里没有下暗示说杖毙,一般都是意思意思,打个皮开肉绽,血淋淋的煞是好看,回去上点药,在床上趴几个月就好了。如果钱花少了,那就不好意思,本官秉公执法,三十杖一下也不能少,每一下都得经得起审查,不然对不起这份得罪人的差事。至于你身子骨单薄,不禁打,那就管不着了。生死有命,富贵在天,您就撅起屁股看天意吧。 正是见识了其中奥妙,孙正权才正色的说腰牌代表的含义,一块腰牌代表的远不止是身份的证明,还有伴随而来的权力。一朝权在手,变把令来行,自古至今权力让无数人为之神魂颠倒,顶礼膜拜,为之杀妻烹子者多如过江之鲫。 苏小义久居深山,不沾世俗,初授官位,不知其味,孙正权觉得有必要提醒自己这个年轻的师父。 提炼百分之百的酒精根本做不到,况且医用酒精和食用酒精也存在差别,想要做成标准的医用酒精难度颇高,只能尽量的把白酒的度数提高,以达到杀菌消毒的作用。 苏小义试着尝了一口坛中白酒,味道辛辣中居然还带着一丝甜味,颜色泛黄,偶尔还能看到漂浮着的浑浊物,大概是粮食的残留物。度数最多二十多度,和后世动不动五十度的白酒根本没法比。 以前看史书看到喝酒的段落动不动就是一饮而尽,举坛牛饮,豪气云天,一个个都似酒神转世一般千杯不醉。武松遇到三碗不过岗的酒肆能海饮十八碗走路不倒让苏小义神往不已。 现在想来不是古人酒量巨大,而是度数实在太低,自己这种沾酒就醉的人对付这种低度酒估计也能喝上半斤而面不改色。 “军中禁止饮酒,师父身为参军,当以身作则,以为表率,不然军中恐有不服。这饮酒之事还是由我代劳为好。”孙正权接过苏小义的酒提,义正言辞的品尝:“大总管的私藏果然不凡,今为医理之用,割爱甚重,吾辈甚为敬仰。然三大坛烈酒,似尤为过之,徒弟以为留下一坛以彰示大总管无私之心如何?” 明明是想截留一坛酒自己偷喝,话说的这么冠冕堂皇,脸皮不是一般的厚。 “老孙,我发觉你原来是个阴险狡诈之徒哇!” “师父怎可污人清白!徒弟拳拳之心可表日月,如若不信我就找块豆腐一头撞死以示其心。我观师父似有爱酒之意,实是想留下一坛,碍于情面不好开口。我既为徒弟,自然要体会师父心意。话出自我口,大总管即使知晓,也不好言语。拯救师父于危难水火之间,徒弟义不容辞。” 说的苏小义差点就相信了:“老孙,说句人话你会死啊!” “我想留下一坛好解解馋。”孙正权谄媚的说道:“大军之中只有大总管哪里有酒,其其他地方你搜遍了都难找到一坛。别人不敢藏匿,那可是重罪。自长安来到这里,几近一年,喝酒的次数屈指可数,人都提不起精神。随不是嗜酒如命,但在长安也时常小酌,微醺之下观胡姬旋舞,实乃人生一大乐事。”孙正权闭着眼回忆着自己在长安的逍遥日子,口水都快流下来了。 来到庭州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别说充满异域风情的胡姬,连个女人都找不到。不要说庭州距大军有几十里的路程,就是在眼前,无令也不得进城,大总管梁建芳都不敢违背,否则以谋反论处。 还是长安好啊,吟诗作赋,风花雪月,犹如天上人间,让人流连忘返。 再想到皇帝一道敕令就把自己召唤到了左武卫,随军出征。 虽说大丈夫建功立业抵御外敌义不容辞,但想到妻子的哭泣儿子的懂事还是心里发酸。 太医署丞随大军出征还是第一次,以前闻所未闻,一切都需要准备,东市买骏马,西市买鞍肩,南市买辔头,北市买长鞭。横刀、盔甲、箭矢一样不少。孙正权第一次感受到了大唐的巍巍雄风。 出征是热血的,激动的,整个人的脑子乱哄哄的,像一锅煮开的水一样沸腾不已。幻想着自己也能于万军之中取上将首级犹如探囊取物,燕然勒石,封妻荫子,建立不世功业。 时间一长才骤然惊觉自己投身军中实在凶险万分,虽不是去阵前杀人,但是谁又能保证后军中安然无恙? 粗糙的军食让他难以下噎,更不要说酒了。 如果不是大总管体恤,恐怕他呆不到半年就会发疯。 等回到长安之后一定大醉三日,叫上好友去找康平坊最贵的女子。 那才是人过的日子。 第二十三章烈酒的升级 回想长安的美好以及军中劳苦,喝醉的孙正权嚎啕大哭,一个三十多岁的男子哭的如同孩子一般,还不能劝,不然鼻涕眼泪会顺势沾满你的前身。雪屋外的兵卒一个个好奇的往里面探脑袋,想知道是什么事情居然惹的向来不苟言笑的孙署丞居然如此失态。 让孙正权烧火是不可能了,苏小义亲自上阵,把劈好的柴火点燃,小心的放入锅灶,倒入烈酒,盖上盖子,等待第一次的提炼结果。 酒精的沸点比水低,只有七十八度,在水还还没有冒泡的时候烈酒中含有的酒精就已经开始了由液态到气态的转化过程。空气中开始有酒香,外面好奇的兵卒用力嗅着凛冽空气中的酒分子,十分陶醉,喝是不敢喝,闻闻也不错,起码比那些闻都闻不到的家伙幸福不少。一年不知酒味,连提刀都觉得力气少了许多。 可能是许久没有沾酒的缘故,莫名的感觉这酒香格外的浓烈和醇香,直冲鼻腔。 一个长满络腮胡的大汉动动鼻头,若有所思的喃喃自语:“这酒好像没喝过啊。”再深吸一口,这次肯定是了,确实没有喝过。 “我说王家老二,这辈子你喝过最好的酒,怕也就是李寡妇家自酿的果酒吧。咱们参军大人何等人物!随便动动手指,就解了咱们大军之困,他喝的酒岂是咱们这些人可以尝过的?你也就是喝寡妇酒的命,装什么酒中神仙!你买了得有几年了酒了,那点心思谁人不知?怎么还不见你们两个人的动静?再不下手哇当心被人抢了去。你上阵杀敌一把好手,怎么到了女人那里就变成夯货了!要我看嘛,不如趁着天黑趁着抢回家,睡一晚就什么都好了。”同乡一片嬉笑。 那王家老二的汉子老脸一红,梗着脖子反驳:“可不能败坏人家名声!我就是看她们孤儿寡母的可怜,丈夫出征后就没回来,同乡说是被骑兵砍死了。她儿子才两岁,话都说不利索,我心窝软,见不到女人受苦,想着能帮一把帮一把。” “那我怎么见到你在卖酒的时候偷看人家的腚!眼珠子都瞪红了!恨不得扑上去,我可是看的真实。” “就是王家老二,我看你和李寡妇挺般配的,凑合过得了,有个女人暖被窝可是美事。” “你毛都没长齐知道什么是女人?瞎起什么哄!” 这天没法聊了,再聊下去王家老二羞愧的能钻进泥里。 酒香越来越浓,从苏小义的雪屋开始向四周弥漫,犹如无形的水波一般一层一层向外延伸,直扑薛讷的住处。 在苏小义进行第二次提炼的时候薛讷循着味道一路走来,果然是狗鼻子,一点没找错。 “我就说军中怎会有酒香,原来是老苏你违反军法私酿烈酒,赶快让我帮你处理掉。要是让大总管知道,恐你有性命之虞。”抱起地上的坛子就准备饱饮一顿,被孙正权一脚踹开。 显然没有想到孙正权的力气如此之大,也没有想到平日里把礼仪做的租足的署丞居然也会动粗,薛讷一脸诧异。这还是自己认识的孙正权?怎么拜个赖皮师父自己也变得赖皮了?人的变化会如此之大如此之快么?不解的看看苏小义,想从他身上得到一点答案。能让斯文的孙署丞动起手来,不容易啊。 “滚一边去,老子好不容易提炼了这半坛,自己都不舍得喝一口,哪里轮到你来抢食!”孙正权小心的护着坛子,眼里充满炽热,像抱着一个没穿衣服的女子。 “老苏,你把咱们的署丞怎么了?动手又动口的,这样的孙署丞我还是头次见到。”薛讷无比惊讶,实在不知道两个人搞什么鬼把戏。 没功夫机会薛讷的无数疑问,此刻的孙正权干劲十足,正撅着屁股往锅灶里添柴,两只手被熏的发黑。向来标榜君子远庖厨的读书人,此刻居然满心欢喜的围着锅边打转,像一只发情的马。 烈酒提炼成功给了孙正权极大的信心,仅仅是第一次提炼酒的烈度就成倍提高,尝一口热辣无比,舌头都是麻的。相比之下西域的三勒浆就是个破烂货。 酒水清澈无比,像山上奔涌而出的泉水,晃的他睁不开眼。再看看一脸云淡风轻的苏小义,似乎对这样的结果早有预料,连一丝惊喜都没有,甚至有些嫌弃。 孙正权也努力想让自己镇定一点,起码不能过于失态,有师父的一半就好。可是颤抖的心狂跳不止,根本就停不下来。不说别的,这样的一坛酒出现在长安城,会卖到天价。如果再次提纯,实在不敢想象。再加上最终能到达清洗伤口,减少死伤的神奇作用,孙正权仿佛看到一座巨大的金矿在向自己招手。 意识到自己思想的严重性,孙正权赶紧把飘远的思绪拽回来,为自己突然冒出的贪念而感到羞耻,自己身为神医后人,不想着如何救死扶伤,却想着那些阿堵之物,实在是有伤斯文。 和自己的师父比起来,差了不止一个境界。这样的提纯之法随手就抛了出来,一点没有避讳自己的意思,这样毫无保留的信任让孙正权感动的热泪盈眶,胸中仿佛有无穷的力量。手上的动作不觉加快,只想赶快完成三次提纯,看看最终会是怎样的神奇。 三坛最终提纯成半坛,那才是真正他们需要的东西。 听师父说能最终杀死那些看不见的活物就是最终的半坛。很期待这样神奇的效果,如果不是苏小义拦着,孙正权十分的想做一个疗伤实验,看看用酒精清洗伤口和不清洗伤口最后有何区别。 医者最大的乐趣就是发现新的医治方法,病人的痊愈能让他们体验到无上的快感。 看看在一旁和薛讷放屁聊天的苏小义就哀叹命运的不公,明明一身的本事,怎么就不能有个正经的模样!如果自己有他这样的本事一定会医万民于水火,治百姓于危难,发宏足大愿,疾病不去,誓不回还。这才是圣人之姿。 孙正权心里暗定,一回到长安他就上奏皇帝,让苏小义来太医署,决不能埋没在左武卫。明明一身的高深本事,当什么参军。那是武将干的活儿,他一个弱不经风的文人瞎凑什么热闹! 第二十四章归宿 弓月道副总管高德逸派人送来密信称在牢山一带发现了突厥人的踪影,这对远道而来的几万大军来说是难得的好消息。 这段时间梁建芳过的很憋屈,打不能打,走不能走,撤不能撤,明明刀剑在手,却看不到对手,实在是有力气没地方使。 牢山是一个小的不能再小的地方,根据庭州刺史骆弘义的表述,那里三面环山,了无人烟,城中仅驻扎军士一百二十余人,如果高德逸真的发现了突厥人,那牢山此刻定然已被突厥所破。 他在等,等高德逸再次确认,如果仅仅是突厥人的别部,那根本不用他出手,高德逸就能把他们生吞活剥,如果是阿史那贺鲁,那决战的时刻就不远了。 手里握着长安来的敕书,陛下等不及了,召令骆弘义来协助自己平叛,谁都看的出来,这是在斥责他征讨不利,发兵一年,连阿史那贺鲁的人都没找到,实是不该。 前些时日骆弘义上报兵部,提出应及早出兵,分析的头头是道:“安抚中国要用信,驭使夷狄则要用权。贺鲁坚守一城。此刻正严寒大雪,他们一定以为唐军不会来。我们应乘此一举歼灭。如果迁延到春天,将会有变,即令他不联合其他各国,也会逃往远处。况且我发兵是为了诛灭贺鲁,处密、处木昆等部也各愿自保。如果现在不打,他们将会与贺鲁联手。虽然现在天寒地冻,会有冻伤,又不能久留耗费边粮,让贼人乘虚牢结党羽苟延残喘。建议宽恕处月、处密等部,专诛灭贺鲁。除祸要除根,不可先斫枝叶。请调发射脾、处月、处密、契苾等部之兵,带足一个月粮草,急速进军攻打贺鲁。我大军则据凭洛水上为之援救响应。这是驱戎狄攻豺狼。况且戎人借唐兵为羽翼,使胡骑在前,唐兵断后,贺鲁就无处可逃。” 说的多好啊,可惜他忘了,高德逸只是说发现突厥人,不一定就是阿史那贺鲁。 还坚守一城,说的如此肯定,仿佛亲眼所见一般。到底是文人啊,忠心有余,谋略不足,头脑一热就洋洋洒洒下笔万言,让弓月到几万大军脸上蒙羞。 重校尉怒不可遏,扬言要冲进庭州城砍下骆弘义这个老酸腐的头颅以解心头之恨。不要说梁建芳、契芘何力这样统兵多年的大将军,就是一众副将在打仗这方面也远超文官,与他,都是战阵里厮杀出来的,比谁都知道仗该怎么打。现在一个莫名其妙的刺史居然也敢对征讨大军指手画脚,这是在打左武卫的脸,更是打整个弓月道几万兵卒的脸。 长孙无忌派飞骑日夜兼程,一日三百余里,换马不换人,将兵部文书送交弓月道大营。花团锦簇的夸赞了他带兵有方,劳苦功高云云,文书的最后才委婉的暗示他该出兵了,否则后果严重。 大唐文官和武将向来是面和心不合,别看长孙无忌满篇赞誉之词,好像老友一般亲密,最后的暗示却像一把刀悬在了他梁建芳的头颅之上。 出兵,这两个字说起来容易,他千里迢迢自长安而来,何尝不想毕其功于一役,抓住阿史那贺鲁狠揍一顿,然后押解长安,建立不世功勋?可是阿史那贺鲁已遁入茫茫草原,连一丝踪迹都找不到,眼看几万大军越追越远,再追下去不仅粮草难以为继,寒冷的天气就能将几万大军彻底埋没。 前段时间的暴雪就是最好的证明,粮草、御寒之物无法及时送达,大军人心不稳。如果不是苏小义出手献上雪屋制法,折损的兵卒和战马会是一个可怕的数字,那个时候不用御史弹劾,整个朝堂的口水就能把他梁建芳淹死。 新君初登大宝,长孙无忌作为先帝托孤重臣,又是当今陛下的亲舅舅,大权在握,真正的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尉迟敬德已经老了,常年为病痛折磨,连自己的家人都快认不出来,走路都困难,已经上书请求告老。程知节在先帝在位时那是威震天下的猛将,现在也是六十岁的老人了,虽然官位显赫,但是陛下对贞观武将有天然的防范之心。为此他平日里连门都不出。李绩,大唐三朝元老,又一个托孤大臣,贞观武将的表率之一,可是经过了太多了起起落落,早已经心如止水,努力逃离朝堂这个大漩涡。现在担任司空,有名无实,明显已被陛下疏远。 如果不是朝中武将实在无人可用,弓月道大总管这个职位怎么也轮不到他梁建芳。 可是谁知道长孙无忌在举荐自己的时候有没有其他心思呢?是为了让自己远离朝堂,不妨碍他们的争斗?还是借这次西征突厥寻找机会找个问罪的理由? 这次派骆弘义来协助指挥,很明显是陛下对自己手握重兵不放心。 一朝天子一朝臣,或许自己身上烙下的先帝痕迹太深了,被新君忌惮不可避免。年轻的皇帝终究还是要对老臣下手,这是亘古不变的权力哲学。虽不至于狡兔死走狗烹,但是看看李绩的现状,三朝的重臣哇,为大唐立下汗马功劳,尚且足不出户,称病不朝,登门拜访者一律不见客。无他,实在是伤心了也看透了,不愿再陷入无休止的争斗。很自觉的交出了权力,不问世事,每天就在家里练练字,看看书。能活成这样,也真是为难他了。大唐的战神哇,无数敌人闻风丧胆,别说打了,远远的看到李字旌旗就四散奔逃,直接崩溃。谁能想到这样光芒万丈的人此刻成为了一个沉默寡言的老人呢? 文官终于是压了武将一头哇! 梁建芳深深叹了口气,脑子里乱蓬蓬的,回想当年跟随先帝东征西讨,抛头颅洒热血,爬冰卧雪,快意恩仇。恍惚之间几十年,物是人非,无数大唐名将随风而去,老的老,死的死,能善终者屈指可数。 为人臣者,终归会是这样的归宿吧! 第二十五章骆弘义 庭州刺史骆弘义信马由缰而来,身穿深绯色官袍,腰间的金腰带格外明亮。自庭州到行军大营百里之距,他居然只带了几个亲兵,一到大营门口就有人上前叫门:“庭州刺史奉召赴弓月道节度,速去禀报。” 该来的总会来,梁建芳一脚踹翻大帐中的案几,那案几轰隆一声腾空而起,在空中翻几个滚,摔成一地碎木。 行军打仗几十年,他从未觉得如此窝囊,到底还是李绩看的长远,趁着陛下没翻脸自己就解甲归田了,打仗打了一辈子,总要消停几天。已经体验过统兵的威风,也体验过无上的荣耀,更体验过无边的权力。等到了冉冉老态,往事只能回味的时候万不可贪恋过往,抓住权力的尾巴不放手。 人生一世,草木一秋,圣眷不会长久,人心见异思迁,即使死死抓住得来的权势不放又能如何?天下之大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新君一纸恩典,你就会从权力的位子上跌入深渊,永世不得翻身。 仿效高祖皇帝帅兵而起?有这样念头的人早死了八回了。侯君集就是最好的例证。 权力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而他已经达到了所能达到的极限,大浪拍岸,总归是要急流勇退的。 梁建芳忽然冷静了下来,想明白了陛下的心思,一切都觉得明朗起来。真正的勇气是看透了残酷的现实依然坦然面对。 骆弘义既然是来节度,自己自然无话可说,即使有滔天怒火,此刻也不能发作,他代表的是皇帝。更何况自己明了皇帝的心意。 不过,他不能让这几万大军跟着自己葬送在这茫茫草原。大唐自开国以来,还没有将领败给突厥人,最多无功而返。 骆弘义身为刺史,在庭州这个地方,和外族人打了无数交道,还算是个为民请命的好官,可是到底有些迂腐,从给兵部的书呈就能看出来。分析的很有道理,可谓偏僻入里,入木三分,有理有据。可是在梁建芳看来,不过是些纸上谈兵之术,姑且听之则可,切不能不懂变通。 梁建芳不相信兵部的人都能看出其中的问题,长孙无忌会看不出来。可是最终因为献策有功,骆弘义被一纸敕书给砸的眼冒金星。怎么也没想到他一个刺史也能节度大军。 骆老头顿时精神焕发,觉得兵事不过如此,自己随便分析一通都能切中要害,能人所不能。或许自己是个兵事奇才也未可知。 都言文人上马不能整军,下马不能安民,纯属混账之言,自己身为庭州刺史,一方大员,代大唐皇帝牧一方子民,百姓安居乐业,夜不闭户,路不拾遗。西域万邦之民来朝,自庭州而过,无不惊为天人,感叹大唐巍峨雄风,名副其实天朝上国。 这次阿史那贺鲁造反,也是自己提前得到消息,上报朝廷,庭州才得以保全。再加上献计之功,有多少人能做到? 文人也有一颗热血之心,整日埋首故纸堆,难免觉得清苦寂寞。况且庭州位处西域各部之地,突厥人时不时的犯边抢掠,骆弘义早就看他们不顺眼。乃何自己不是武将,不能统军出战,只能站在城墙之上遥遥的看上一眼。 现在皇帝居然让自己节度弓月道,对于一直以来有着统兵情结的骆弘义来说是天大的恩典。 自接到敕书起,他就一刻不停留,准备妥当就从庭州直奔大营而来。 梁建芳笑的就想一个弥勒佛,还没看到人就能听到爽朗的笑声,让骆弘义如沐春风:“骆大人风尘而来,不畏艰难,助我大唐军威,着实让我敬佩哇!”帽子戴的高高的。 骆弘义自认自己的到来会引来梁建芳的猜疑,毕竟自己是文官,又是皇帝新任的节度。说的好听是协助,说的难听那就是来分权来了。 所以分外小心,路上就暗暗告诫自己要处处留心,千万不要被人抓住了把柄才好。 梁建芳满脸的笑意让骆弘义不禁心生提防之心,暗到好城府。 能把官做到刺史的位子都不是省油的灯,个个都是人精,更不要说庭州这样的地方,鱼龙混杂,稍不留意就会人头搬家。骆弘义能在这个地方做官,充分说明了自身的价值。 “大总管爬冰卧雪,除寇平叛,身犯险地,实乃我辈表率。”骆弘义拱手套近乎,一年以来大家都已经混的脸熟,大军粮草尽是庭州运抵,两人早已不是初识。 只是骤然之间骆弘义的身份起了变化,关系也变得微妙。不过骆弘义并不在意,毕竟他是文官,铁桶一般的弓月道全是武将出身,突然冒出来一个文官,大家心里有点疙瘩在所难免。 甚至他多多少少也感觉到朝堂之上的暗流涌动,虽然庭州地处偏远之地,但作为一方大员,骆弘义时刻关注着长安的动静。新君初立,总归会有些变化的。有人成为政治新秀,有人被踩进烂泥之中,权力会进行全新的切割,最终达到一个平衡。至于这个平衡会让谁感到满意,那就不可预料了。 然大军出征在外,天大的矛盾也必须放下,如果出了差错,皇帝滔天的怒火会把他们烧进阎罗殿。朝堂争斗再激烈,在面对外敌时也必须上下一心,这是所有人都底线,不管是文官还是武将都必须无条件遵守。事实上这种心照不宣的默契一直都被很好的遵守,没有人逾越。这是皇帝最乐意看到的结果。 所以骆弘义并不担心梁建芳会为难自己,尽快齐心协力抓到阿史那贺鲁才是正事。 梁建芳对这个新来的节度没有过多的设防,眼下如何找到突厥主力大军才是最要紧。 从骆弘义呈报兵部的文书来看,这个倔强的精瘦老头对用兵多多少少有些见解,虽说纸上谈兵,但也好过一个庸才。 骆弘义拿着兵部任命文书交给梁建芳勘合,正式节度大军。 大帐四面透风,呼啸的北风自遥远的极北之地直扑而来,带着刺骨的寒气压迫着大地上的一切生灵。骆弘义紧了紧身上的衣服,此刻他需要脱下文官的深绯服,换上厚重的铠甲。 “大总管,我观大营之内放眼望去皆是白色矮丘,绵延数里,蔚为大观。这就是盛传的雪屋?” 第二十六章忠实的奴仆 薛讷已经打定主意,不管苏小义如何不满,他都准备在这里住下来,至于孙正权的白眼则是自动无视。 对于苏小义是隐士高徒这件事他已完全不再怀疑,如果有人怀疑他甚至还会冲过去来上一脚以表示自己的态度。能医必死之人、弄出雪屋、提炼烈酒,这三样中拿出任何一样,都是碾压的存在。如果没有一个神仙一样的师父,怎么可能会有这样的智慧? 苏小义医治的那个突厥人此刻活蹦乱跳,胸口的刀伤已经结痂,只要不是作死,伤口不会再裂开。下床的第一天就有士卒禀报说那个狗娘养的突厥人居然活过来了。 大总管闻风而动,脚上的羊皮靴子都顾不上穿就命人把他带到大帐,想看看苏小义的这个病人到底是何模样。 一起沸腾的还有薛讷和孙正权,虽然已经有足够的心理准备,但还是被惊到了。孙正权医治的那个倒霉蛋早已死的不能再死,被士卒随便这个地方掩埋了。这还是苏小义的强烈要求,不然的话那个突厥人的尸体只会曝尸荒野。 三天没有断气已经让孙正权敬佩不已,现在不过一月有余,居然能下床了,听前来禀报的士卒说还自己跑到校场举了半天石锁,以证明自己完全好了。还不停的说要感谢参军大人救命之恩云云。如果不是士卒拦着,那个百斤重的石锁恐怕会被他给甩成两截。 在一群人的惊叹诧异声中,突厥人得意洋洋的脱下了自己的羊皮衣服,露出黑乎乎的上身。胸口伤口触目惊心,从左至右,像一只巨大的蜈蚣盘在身上。 薛讷好奇的上前,捡起一根树枝戳戳结痂的伤口,大惊道:“伤口果然愈合了,你这个突厥狗果然命大。” 突厥人连连摇头:“我已经不是突厥人了,现在我是大唐人。主人救了我的性命,他是唐人,我也就是唐人。”然后飞奔到苏小义的脚下,跪倒在地,厚重黝黑的嘴唇里伸出一条长长的舌头对着苏小义的靴子就舔,惊的苏小义抬腿就是一脚。 突厥人一阵惊颚,立刻痛哭流涕:“主人,请收下您卑微仆人的最高敬意吧。”哭的悲切不已,闻者伤心,见者落泪。连薛讷这个混蛋都过来劝解:“有个忠心的奴隶也不错,起码能帮你劈劈柴、挑挑水,不要钱的奴隶不要白不要。” 那个哭天抢地的突厥人一边抹眼泪一边抽出一只眼睛偷偷看苏小义的反应,如果没有效果他准备再哭的声音更大些。 “不违大唐律法?”苏小义听到薛讷的话疑惑不已,私自蓄士可是大忌,被人告发那可是重罪。 “一个奴隶仆人而已,又不是咱大唐子民,算不得违律,回去之后只消去官府报备一下就成。你好歹也是参军,这点特权还是有的。我家有部曲十人,那才是真正的死士。”薛讷不屑的指着突厥人说道:“这种货色到我们家连门房都打不过。”知道薛讷的家室,自己惹不起,既然不违大唐律法,多一个奴仆当然不错。苏小义愉快的接受了薛讷的建议,招招手让突厥人过来,在薛讷的教授之下,轻轻拍打三下突厥人的头顶,就完成了认领奴仆的整个过程。 仙人抚我顶,结发受长生,苏小义突然生出一股神圣之感。刚准备发表一个热情洋溢的感言就看到自己的奴仆被薛讷踹飞:“滚吧,好好在你主人门外值守。”得令的奴仆健步如飞,飞快的消失。 “老薛,这是我的奴仆。”苏小义很不满,第一个命令应该由自己发出才对,不然总会少了一些仪式感。“而且,我叫自己奴仆的名字都不知道。” “一个奴仆要个屁名字,阿猫阿狗的随便叫就行了。就叫大狗得了,我看他刚才舔你靴子的时候舌头挺大的,比我家那只猎狗的舌头都长。” 苏小义的第一个奴仆,就这样被薛讷任性的起了一个大狗的名字。 大狗忠于值守,一刻也不离开苏小义雪屋的门口,拿着自制的兵器乐呵呵的杵在那里,对着往来的士卒露出泛黄的牙齿。 大狗不是军中士卒,不得携带武器,但是大家都睁只眼闭只眼,连大总管都默认了自己要是在不识趣那只有挨打的份。 况且大狗手里的武器实在不堪入目,能称之为武器都是难得的赞誉了。 一根竹竿之上用草绳绑着半截横刀,别说砍人,估计随便抡几下那半截横刀就会飞出去。 将死的大狗奇迹般的复活的事迹在左武卫大营不胫而走,传的沸沸扬扬,总有怀疑者不相信而偷偷过来瞧瞧大狗是不是真的生龙活虎。有人还捏捏大狗的脸蛋,对着屁股来上一脚,看到大狗都乐呵呵的受下了才笑骂一声狗才,然后心满意足而去。 巨大的好奇心得到满足,顺带着对苏小义的敬仰犹如涛涛江水一发不可收。 能把一个必死之人救回来,参军大人的医术果然深不可测,以后再也不怕突厥人的刀剑了,只管往上冲就行,只要没死透,参军大人就有办法把你的小命从阎王爷那拉回来,还能混个军功。 知道参军大人喜欢吃羊肉,特意从草原上猎来一只黄羊放血剥皮,收拾干净才送过去,只为能从那讨回来一包金疮药。 苏小义的雪屋已经满了,拦着堆起的羊肉苏小义脸都抽了。雪屋密不透风,只留有一个供人弯腰进出的洞口,整只整只的肥羊堆在雪屋之内,发出白色的光,还有浓重的膻味儿。东西是好东西,可也不能总吃,而且味道实在受不了。抬起衣服闻一鼻子全是羊肉的味道,熏的人头昏脑胀。 在旁边另起炉灶,一个足有原来两倍大的雪屋在大狗的目瞪口呆中迅速成型,连半天的功夫都不到就收拾妥当。众匠人这才出了一口恶气,在大狗面前露了一次脸。一个突厥人真是走了狗屎运,居然能跟着参军大人,只能自我安慰,傻人有傻福,谁让大狗是个没脑子的傻蛋呢。 肥美的羊被大狗一只一只放进新的雪屋,摆的整整齐齐,足足有十五只。自己一个人吃到春天来临根本吃不完。 第二十七章弱肉强食的世界 孙正权的雪屋里居然藏了这么多宝贝!苏小义一边拿着口袋往里面塞一边骂孙正权小气。 砂仁、木香、陈皮、肉桂、山楂,这么多好东西居然藏匿不报,上好的炖肉料,不塞满自己带来的口袋实在说不过去。 孙正权不明白自己的师父为何会对这些寻常草药如此疯狂,都是些贫贱之物,几个铜钱就能买到。 知道塞的满满当当,苏小义才心满意足的拍拍手里的尘土,让大狗带回去。他记得昨天运送粮草的辅兵好像说有一辆牛车因为路太过湿滑掉入了深坑之中,粮食无恙,牛被压死了。 拍拍屁股去找薛讷,要想办法吧那头牛给运回来,一顿无上的美味就在眼前,苏小义不准备放过。 “牛?”薛讷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苏小义居然要宰杀耕牛来吃,那可是大唐律法明令禁止的。你要是在长安杀个外族人,最多赔上几贯钱财,可是宰杀耕牛,那可是重罪,少不得有牢狱之灾。 “不是宰杀耕牛,昨日辅兵押运粮草摔死了一头老牛,已经上报行军主薄。反正死都死了,咱弄回来不犯法吧?” “这好说,我这就招呼人。”薛讷一听立刻来了精神。这些天他跟着苏小义过的实在舒服,羊肉火锅吃的心满意足,连锅里的肉汤都无比的美味,比大军的吃食好无数倍。 看苏小义心急火燎的样子,就知道肯定有美味等着他。 苏小义的嘴巴无比刁钻,自己每天吃羊肉都吃不够,他居然说吃腻了,筷子都懒得动。让薛讷倍感意外,拿筷子捞出几片涮好的肉片放进嘴里,用左边的牙齿咀嚼几口,再换到右边的牙齿咀嚼,还是那个味道。不明白苏小义为什么会吃腻。不管他奇怪的想法,正好少一个人吃。 对于吃过几年军中吃食的薛讷来说,简单的涮羊肉是无上美味,怎么吃都吃不够,能在军中吃上一口羊肉,就是神仙一样的日子。对于苏小义的挑食,薛讷归结为他在山中必定享福享惯了才有了这样的臭毛病。 听说校尉大人和参军大人要去寻找摔死的老牛,十几个兵卒应声而出,脸上带着难以掩饰的兴奋光芒,恍惚中苏小义看到孙茂居然也在其中,正撅着屁股准备上马。 “孙茂,腿伤痊愈了?”许久未见,苏小义没想到自己来到大唐的第一个病人好像已经完全康复。 孙茂红着脸只搓手:“回参军大人,小的腿伤已然痊愈。”很不好意思,按说腿伤好了后怎么也该去谢谢救命恩人,只是他所处的营地担任大军巡防,人手不够,只得作罢。这次如果不是校尉大人,自己此刻还在营外巡查呢。 掀开孙茂的腿,受伤的地方已经长出了新肉,只是伤口处的痕迹歪歪扭扭十分狰狞。 薛讷笑骂:“都是队率了怎么一副女儿态!等过些时日调你去老苏的那儿,补补身子,过过人过的日子。” 孙茂大喜,胸脯子拍的震天响,一张黑脸笑的皱在一起眼睛都看不见了。 看着孙茂头如捣蒜的对薛讷千恩万谢,苏小义不满的和薛讷抱怨:“老薛,你要收买人心能不能别扯上我?又不是要上阵打仗,我要那么多人做什么?被大总管知道了给我扣一顶结党营私的罪名就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 “老苏,别说你看出来,大军近日粮草储备骤然增加,陛下新任的节度也来了,大战恐怕要开始了。战场之上瞬息万变,虽说大唐天军天下无敌,斩杀突厥狗辈犹如砍瓜切菜一般容易,但万一偶遇不测,孙茂也能护你左右。你救过他性命,他必死命保你。”薛讷脸上露出少有的凝重,这次皇帝突然派来一个文官来节度全军,他总觉得事有蹊跷。虽不明白缘故,但想着还是小心为上。 苏小义是军中的宝贝,万不能有差池。大总管密令他如果战事不顺,他需领军中飞骑护着苏小义和孙正权退入庭州城。 薛讷身为校尉,虽勉为其难的应下,但是想到大总管脸上一闪而逝的落寞便知事情不会太简单。以大总管的脾气,断不会如此谨慎。区区阿史那贺鲁之辈,远没有让大总管放在心上。 苏小义满脸惊颚,吃牛肉的热情顿时消减了不少。苏小义从内心无比厌恶战争,无尽的杀戮换来的双方君主各自的利益平衡,还有无数妻离子散的家庭。第一次世界大战最有名的凡尔登战役,一天战死六万人,而在开战前双方还在阵地前借烟抽。底层的普通人没有弥天的仇恨,没有交集,只有陌生。如果不是战争,或许永远也不会知道对方的存在。帝王的一句话,让他们成了战争机器上的一颗螺丝钉,只要没有死去就一直厮杀下去,直到双方帝王有一方失败。 “老苏,悲天悯人没用的,你有个高明的师父,能交给你一身的本事,受用不尽。如无意外,这可能是你最后一次军中经历。回到长安,以你的本事,可以横着走。别看长安勋贵无数,敢惹你的不多。谁家没有个病人,都指着你呢。孙正权就是最好的活招牌。可是大唐百姓何止千万,能谋生的手段屈指可数,中原百姓尚且衣不蔽体食不果腹,更不要说时常被劫掠的边民。大唐立国几十年,到今日已是三朝,高祖创业艰难,先帝呕心沥血,励精图治,直至本朝,百姓才堪堪有果腹之物,遇灾年有救济之粮。去年秋决大理卿上报仅十七人,百姓刚过几天安稳日子,突厥狗辈居然敢觊觎我大唐辽疆,抢掠我大唐百姓,不出兵征讨只会让四夷更加蠢蠢欲动,到时候就会死更多的人。现在的杀戮是为孙子而战,现在战死一人总好过以后家破人亡。老苏,宅心仁厚,慈悲为怀在这里是活不长久的。” 薛讷这个粗人要是认真讲起道理来也是滔滔不绝,条理清晰,一副忧国忧民的模样。很对苏小义胃口。 说的没错,本就是弱肉强食的世界,任何时代都无法回避,你弱小所以你面对的都是残酷,春风沐雨只存在于比你还要卑微的人脸上。比你强大的人永远不会给你好脸色,不欺凌已经算是宅心仁厚,期望天下太平,比期望世界毁灭还遥不可及。 第二十八章何方神圣 苏小义用实际行动告诉了薛讷到底什么才是最正宗的卤牛肉。 能在这种鬼地方找回一头刚死不久的牛并不容易,苏小义相信如果不是自己动作快,此刻摆在眼前的雪花牛肉早就成为别人的腹中之物了。 去毛、剥皮、清理内脏这种活计苏小义干不来,术业有专攻,苏小义很自觉的让贤,让给大狗来动手。在草原摸爬滚打二十多年,杀过牛羊无数,闭着眼睛都能精确的找到牛的脖颈柔软之处,一刀下去顺势往下,避开所有硬骨和关节,轻松划开肚子掏出内脏,正要丢弃被苏小义喝止。败家的东西,上好的牛下水,牛胃、牛肠、牛肝卤过之后都是无上美味,远比牛肉更让人陶醉。 在薛讷的震惊和大狗的不解下,苏小义两眼放光的让大狗小心收好,待会自己亲自动手处理。让这帮古人上手只会糟蹋上好的食材。 牛皮被大狗小心的割下来,半点不敢毁伤,在草原生活过的人远比中原人更懂牛皮的珍贵。 半个时辰之后一头健硕的牛就变成了眼前满满五大盆的上好牛肉。 作为为数不多吃过牛肉的人,薛讷建议直接炖煮,家中的厨子就是这么做的。至于他为何吃过自然是因为家中庄子上的牛跌落山崖所致。家中仆人上报官府待人来延过之后就可以庖丁解牛了。牛到底是不是真的跌落山崖这种无聊的问题官府自然不敢多问。 右羽林大将军的庄子岂是他们这些人惹的起的! 大狗也觉得薛讷说的没错,炖煮的味道确实不错。 作为一个吃过无数口味牛肉的苏小义来说,两人的建议味同嚼蜡。 在几人的目瞪口呆下,苏小义架起一口硕大的锅,将洗净的牛肉放入清水之中炖煮,半个时辰后捞出,再架一口大锅起油,放入豆麦酱,加入生姜,炒熟后把牛肉扔进去,把刚才煮过的高汤倒进大锅。 手法熟练的让人惊骇。 更让人诧异的是,苏小义把从孙正权那里抢来的陈皮、肉桂等等草药一股脑的扔进锅里,再扔进去一大把茶叶。 满意的拍拍手,大功告成,再过一个时辰就能吃到卤牛肉,苏小义愉快的吹起了口哨,心情大好。 至于最美味的牛腩、牛肠、牛肚、牛百叶,那是给自己留的,有时间了再精心卤煮。 随着几种味料的放入,大锅之上立刻升起阵阵香气,闻之让人垂涎欲滴,几欲昏倒。 薛讷不停的吞咽着口水说到:“老苏,你这锅里真的是牛肉没错?为何我家厨子从没有做出过这样的味道?” “我这是秘方,正宗的苏氏酱卤牛肉,寻常人根本吃不到,今天你们几个混蛋有口福,要不是我今天嘴馋,才懒的费这功夫。”苏小义用筷子捅一下,立刻穿肉而过。眼睛一亮,捞起一块尝一口,香气四溢,就是这个味道! 薛讷早就等不及,看苏小义一口吞下无比满足的样子就知道味道定然不差。捞起一块最大的使劲咬一口,咀嚼几下,然后牙齿的碰撞迅速加快。几个跟着回来的兵卒也一拥而上,筷子是别指望了,直接抽出横刀照准锅中的大块牛肉直捅下去。再提起来的时候刀尖之上已经多了一块热气腾腾的黑红肉块。 大狗也有样学样,筷子不会用,突厥人就没有用筷子的习惯,从地上捡起一根木柴直奔锅边,动作熟练的插出来两块。被孙茂一脚踹开,老子都才刚拿一块,你小子敢多吃多占!滚一边去,该我了! 这一顿饭从午时一直吃到未时,十多个人吃的肚皮浑圆,浑身冒汗。苏小义满足的抱着鼓起的肚子躺在火堆旁哼哼。牛肉抗饿,他只吃了一大块就开始不争气的打饱嗝,无奈只能放弃在来一块的念头。 薛讷的肚子仿佛是一个无底深渊,都看他捞了三块最肥的了,嘴巴和手的配合程度依然娴熟,频率不减。 大狗最疯狂,可能是草原民族的风气,吃到高兴处一把撤掉上身的衣服,抱着一块脸大的肉一边吃一边发出类似动物低吼的声音,让苏小义惊骇不已。 孙茂终于停下手上的动作,把筷子潇洒的一扔,坐在地上开始喘气。苏小义正准备夸赞一声还是孙茂有节操的时候就看到这家伙突然眼睛一亮,跳将起来,把扔出去的筷子再捡回来,挪到锅边,插起两块最大的,趁着没人看到偷偷的塞进了自己的衣服里,烫的龇牙咧嘴。 这哪里是大唐天兵,就是一伙盗贼! 在薛讷准备把锅连汤带肉全部带走的时候就看到老梁往这边疾驰而来,身后跟着一个没见过的老头。 军中私自起火,杖十。 跑是跑不了了,只能硬着头皮迎接大总管的呵斥。 苏小义一惊,我操,老薛,老子被你坑惨了。杖十!一棍子打下去我的半条命就要没了!早知道就不该这么兴师动众,前些时日自己在雪屋内吃的不亦乐乎也没听他们说过居然还要打屁股。老梁自己当时吃的也挺欢实的,没听说要打人。 “那个老头是谁,满脸愤怒的那个,以前没见过哇!”苏小义捣捣薛讷:“何方神圣?” 薛讷鼻子里出气:“哼,陛下新任的节度,庭州刺史骆弘义。”瞧不起是肯定的,谁不知道苏小义这里日日起火夜夜美食,走过的人都会不自觉的来这里捞上点吃食解解馋。苏小义为人随和,连最被人瞧不起火头兵都对苏小义佩服的五体投地,来这里都能吃上一口热气腾腾的羊肉片子。大总管梁建芳素来治军严厉,眼里容不下半点沙子,但对苏小义也是睁只眼闭只眼,偶尔还过来搭搭伙,让苏小义烤一只羊腿尝尝。 今日这般,十有八九是这新来的节度看不惯苏小义的行为,上报大总管。本来无人禀报,梁建芳也乐得做个顺水人情,现在骆弘义把这件事捅破,梁建芳如果再不处置,那就是纵容兵卒,治军无方,一道奏折上去就是无尽的麻烦。那些御史言官、兵部只会扯皮的大老爷会一涌而上,口水如潮,虽说伤不到梁建芳分毫,但也十足的恶心。 只能让苏小义吃些苦头了。 第二十九章辱我恩师 苏小义幽幽醒来看到的是一片白色,那是眼睛长时间未睁开对于光线刺激的自我保护。 眼睛有了知觉就说明大脑正在开始迅速苏醒,屁股上的疼痛排山倒海般传来,让苏小义的身体不由的一阵抽搐。 杖十的滋味原来是这样,自己在昏过去之前隐隐约约好像听到薛讷拔刀的声音。模糊的视线清明起来,身下是柔软的羊皮毯子,当大脑彻底恢复知觉才发现自己正趴在雪屋之中。炭火忽明忽暗,上面架着一锅开水,正在冒着滚烫的气泡。 孙正权头发散乱,手里正抓着一把草药,不停的往锅里扔,嘴里念念有词。 大狗趴在地上,正撅着屁股小心的往火里添柴,屁股不敢落地,这家伙也挨了十棍子,不过看他的样子屁股没什么事儿,除了屁股大一圈之外没任何妨碍。 现在还是感觉不到自己屁股,只觉得下半身疼痛难忍,不敢乱动,连脖子动一下都会牵扯屁股上的伤口。 骆弘义这个老混蛋倒是够铁面无私,亲自监督,执杖刑的兵卒本来想随便打两下就糊弄过去了,一看这架势也不敢偷放水,只得硬着头皮打。 兵卒是两个老实人,打之前拍给苏小义两根筷子,让他咬在嘴里,这样舌头不会被咬下来。屁股上垫羊皮这种事不敢干,骆弘义一双大眼炯炯有神,饶有兴致的看着苏小义道:“苏参军隐士高徒,医术过人,又献雪屋制法解我大军之困,左武卫无不敬仰。苏参军本该为全军表率,鼓励将士用命,奋勇杀敌,然致军法于无形,大营之中私造饭食。如上下效仿,则军法荡然无存。今杖责参军,实乃法不容情,绝非私恨。待突厥贼首被诛,得胜凯旋,老夫在庭州为参军设宴庆贺,虚席以待,讨教医理,岂不快哉!” 薛讷趴在苏小义的旁边,直翻白眼,扭过头对苏小义说道:“这老匹夫的话一句不可信,老苏你忍着点,疼几下就过去了。” 兵卒手里的棍子只打哆嗦,冷汗直流,真要下手还是有几分忌惮,马上就要出兵了,得罪了参军大人,自己运气不好被砍一刀哪里还有脸来求医治! 苏小义大义凛然,看着薛讷满不在乎的样子想来不会太过于疼痛,不能被人瞧不起,坠了自己的名头。也学着薛讷趴在雪地之中,其他几人早就准备好了,一脸不屑,相比于美味无比的牛肉,这几棍子算个屁! 执杖兵卒打的结结实实,孙茂几个人每被打一下屁股都大喝一声好,然后梗着脖子讨论刚才牛肉的美味。虎虎生风的棍子对于他们来说好像鸡毛掸子一般绵软无力。隔的有些远,旁边是薛讷身体挡着,看不清孙茂的屁股是否已被打烂,但听到几人若无其事的谈笑风生就想当然的以为执仗的士卒一定受着力气。毕竟是自己人,犯不着那么较真。只是棍子发在肉里的啪啪声还是让苏小义有些毛骨悚然,暗叹一声好手艺。 直到看到刑罚完毕,几个人被士卒一左一右架起来苏小义才看到特们血淋淋的屁股。 这好像不是例行公事,而是准备往结实里打呀! 苏小义不确定的扭头对薛讷道:“老薛,难道是要玩真的?” 薛讷不好意思的说道:“老苏,今天这顿棍子跑不了了,你忍着点吧,自求多福。”伸手一抱拳,就准备迎接胳膊粗的棍子。 吃几块牛肉换来一顿暴打,亏大了。 棍子打下来的时候苏小义突然觉得人生如此扯淡而无聊,北国风光,千里冰封,万里雪飘,长城内外,惟余莽莽,皑皑白雪覆盖了整个大唐,落入了无数人家,遮盖了勋贵的庭院和百姓的草房,隐没了权利的无情和人性的丑恶。权利棍子打屁股,实在是大煞风景。 棍子落在肉里让苏小义双眼欲裂,他突然明白了自古以来人为什么对权力如此痴迷。曹三公子说你可以爱上世间任何一个荡妇,却千万不要登上权力的温床。因为权力场就如同黑洞,一旦进入,连光线也休想逃逸。浸淫在权力场中的人,就像置身于磁力场的铁块,不管你有多不甘心,多么疼痛,终究逃避不了被磁化的命运。权力是一种人们有意不提及的宗教,而且是排他性的一种宗教,除权力本身外,不再有别的神。 它并不要求信徒虔诚,却没有信徒不是百分之百的虔诚。它给予信徒随时离去的自由,却没有信徒愿意行使这种自由。 只因权力高高在上,那怕只是抓住它的一条尾巴,也足以指点江山,挥斥方遒,睥睨天下,定人生死。 现在骆弘义就站在权力的一边,慷慨激昂,体会着权力带来的快感。 一棍子打的结结实实,已经趴在地上的薛讷一跃而起,抽出旁边兵卒腰间的横刀准备拼死护着苏小义。 昏过去的时候,苏小义感叹薛讷这个朋友没白交。 人群慌乱无比,手忙脚乱,谁也没有料到苏小义会如此的不禁打,连气都没了。孙正权跌跌撞撞的冲将过来,猛掐苏小义的人中。梁建芳脸色沉如黑墨,压制着心里的愤怒对骆弘义说道:“刺史大人可还满意?”连节度都不叫了,话里的意思很明显,你不过是大军临时的节度,最后还是要滚蛋回你的庭州当刺史。刚刚进入大营就借着律法打我左武卫的人,立威的意思再明显不过。打别人也就罢了,居然打到苏小义的身上,这可是整个左武卫的恩人。 孙正权手忙脚乱一阵救治苏小义的鼻子才缓缓有了气息,只是人还是昏迷不醒。 跳起来揪着骆弘义的衣服照着他的鼻子就是一拳,力道出奇的大,一拳下去骆弘义的鼻子都歪了,两股红色的血喷涌而出。这突然的变故让骆弘义不知所措,完全没有想到居然有人敢打自己,这是赤裸裸的蔑视,殴打上官,按照大唐法律,其罪可诛。 正要让人拿下这个胆大包天的兵卒却看到居然是一脸愤怒,几乎暴走的孙正权。 “骆弘义,辱我恩师,草菅人命!你意欲何为?” 第三十章病号的日子 受伤有受伤的好处,起码不用每天都起床去校场接受老梁的折磨了。这段时间听到牛角声就闭着眼睛起床,都成条件反射了,规律的让他想到了自己多年以前的学生生涯。 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八百里分麾下炙,五十弦翻塞外声,沙场秋点兵。荡气回肠的诗句,读之使人热血沸腾,思之使人心生向往。可是当梦想照进现实,苏小义一辈子都不想再听到牛角低沉的声音响起,只想做个睡觉睡到自然醒的废人。 寅时就要起床练兵,这种痛苦无法言表,苏小义从未如此眷恋自己的床榻。满天的星斗闪闪发光,苍穹之下人影绰绰,大旗在将台之上挥动,变换着各种角度,下面队形不断变换,从一字长蛇阵到口袋阵数不胜数。 身为左武卫最不成器的参军,苏小义根本没资格上阵,只能在老梁的威逼之下拿着横刀练习砍草人,或者负重五十斤跑半个时辰。这已是最低限度。看着孙茂这个大病初愈的家伙都是负重百斤依然健步如飞苏小义就恨的咬牙切齿,古人的耐力真是异乎寻常的变态。 在体力这件事上,苏小义是整个左武卫的笑柄,任何人都可以嘲笑,就是大狗这个奴仆也直言不讳的指出自苏小义此刻的力气,别说打仗,逃跑都跑不动,最多跑上五里路就会被砍杀。 现在终于清静了,校场上杀声震天自己岿然不动,这种差别对待的特权也不错。 苏小义的屁股现在正在接受孙茂的全面的医治,在他的指导之下孙正权对外伤的理解和医治效果突飞猛进,恨不能每半个时辰就掀开被子查看一下苏小义惨不忍睹的屁股。 明明自己就被打了一棍,昏过去之后就直接被人抬进雪屋救治,却是受伤最重的人。薛讷和孙茂此刻正在校场骑马对阵,一柄马槊抡的眼花缭乱,金属碰撞之声不绝于耳。 挨了十棍居然还能面不改色的骑马,对阵冲杀,对他们屁股的耐受性苏小义深感佩服。 “老孙,你说我帮了大总管这样的大忙,他总要给我点什么吧,长这么大还是头一次挨棍子。胳膊粗细的棍子啊,也敢往人身上打,太不人道了。”想到那威风凛凛的棍子苏小义还是心有余悸,为了帮老梁,自己连屁股都不要了,如果不管老梁要点东西就太不值了。 “你这忙帮的可够乱的,大总管脸都吓黑了,一棍子下去你连气息都没了,四面兵卒直接炸锅了,薛讷气的刀都拔出来了,如果不是我拦着,早出大事了。” “骆弘义这次欠你一个天大的人情,不过你下手也够狠,听说鼻子被你打断了。你们不是好友么?” “他就是个笨蛋,以为有陛下的旨意就可以高枕无忧了,殊不知左武卫是什么地方?岂是他可以颐气喝指的!到底是文官啊,初到大军还不到一天,连人都没认全就准备操刀上阵,焉有久待之理。再说,他拿你来立威,让我孙正权的脸往哪里放?”草药煎好,孙正权仔细查看一番,确认无误,才拿出一把匕首把草药均匀的涂抹在麻布之上,准备换药。 对着一个大男人露出自己的屁股苏小义觉得十分怪异,虽说在医生的眼里没有男女,只有病患,那也是现在医生的角度来谈论。医生眼里没有男女之分,但病人眼里有雌雄之别。尤其孙正权还时不时的用手指摁一下,眼睛迷离的让他心里发慌。听说古人有很多怪癖,好男风就是其中之一。越想越恶心,这屁股上的伤是不能让他治了。 从梁建芳带着骆弘义匆匆而来苏小义就明白自己这顿责罚跑不了,没看到是老梁亲自带路嘛,骆弘义跟在梁建芳的身后一路小跑,满头冒汗,几乎跟不上。身上的铠甲叮呤咣啷的四下碰撞,明明是一个弱不禁风的文官,干瘦的像一只风干的母鸡,却身着全副铠甲,看骆弘义气喘吁吁涨红的老脸就知道那副铠甲分量不轻。 苏小义的雪屋建在大营偏僻之处,没有老梁的指点和暗示,骆弘义本来远在庭州,怎会听过自己这个小参军的名字,又怎会一进大营就直奔自己的住处而来,目标明确,根本就没绕冤枉路。如果苏小义还不理解老梁的意思,那就不用在左武卫混了。 所以骆弘义义正言辞的要责罚时苏小义连一句之词都没有,直接趴在地上认罚。老梁的表情管理的很到位,怒其不争,哀其不幸的表情溢于言表,好像苏小义做了什么天地震怒的混账事。但是苏小义还是从他威严的脸上看到了一丝欣慰和幸灾乐祸。 欣慰自然是对苏小义的聪明,这个深山里出来的小辈果然不凡,甚至在撅着屁股等待接受杖责的时候还对着自己眨巴了两下眼睛,梁建芳何等人物,当下一颗悬着的心就踏实了。如果苏小义不明就里,嚷嚷着要找他梁建芳说理,那这个下马威就砸了。 幸灾乐祸自然是骆弘义果然还是一个迂腐的文人,想拿苏小义立威着实是找错了人。以后他在左武卫肯定会寸步难行。 现在的苏小义需要的是进补,牛下水是不二之选。听说苏小义想吃那种腥臭贫贱之物,孙正权莫名惊骇,好歹也是参军,连突厥人都不吃的东西他怎么说出来的。 不理会孙正权的奇怪目光,让大狗把孙茂找来,把带血的内脏彻底清洗,弄一把石灰去除内脏之上的脏污,放入锅中,加入各种草药,没有火碱,等到两个时辰之后放入一定量的石灰,沸腾的水温度会迅速升高,超过一百度,内脏的组织在高温之下迅速断裂,各种草药的味道马上浸入。静静再等待小半个时辰,人间至高美味牛肠、牛肚等就呈现在眼前。 舀一碗热气腾腾的热汤,在用匕首把大肠切成几段,加入牛肚,把硬邦邦的行军锅盔放入碗中。难以下噎的锅盔迅速吸收饱满的汤汁,变得绵软黏糯,香气扑鼻。夹一筷子放入口中,一天的疲惫顿时消散,屁股上的伤似乎也愈合了不少。 第三十一章骆弘义的苦恼 此刻的骆弘义很愤怒,出离的愤怒,看着四面透风的大帐,突然有些想念自己庭州城中的府衙,那里才是人住的地方哇! 辽阔的庭院,幽深的小迳,墙角盛开的红梅,披一件外袍,身后跟随三两个美貌的丫鬟,赏梅吟诗,举杯邀明,日子过的好不惬意。 好好的日子不过,跑到左武卫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来受罪,虽说陛下对自己委以重任,节度全军,可是对于他这个年纪的人来说还是巨大的挑战。 大总管梁建芳常年带兵,久经风霜,此次统兵尚有人存疑,觉得一个六十岁的老人恐怕很难再经受住草原的严寒了。他骆弘义怎可能与梁侯相比! 虽说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已,但岁月不饶人哇,如无意外,庭州刺史这个职位将会是他此生最后一个官职,然后乞老归乡,他与大唐的朝堂再无牵连。 可是那封密信不期而至,信使踏月而来,穿堂而入,毫无声息,留下后飘然而去,连个完整的人影都没看清,行动之诡异让骆弘义感觉似在梦中,恍惚难辨。直到看清几案上面的泛黄纸信笺还有一柄锋利的匕首他才恍然惊觉。 窗外一片寂静,皓月如水,骆弘义却毫无睡意,只是呆呆的望着那柄带着寒光的匕首,其中的意味不言自明。 人在黑夜中会难得的静宁,世间千般事,遇夜则沉沦。你终于可以放下让人烦恼的俗事,清空脑筋好好放松,静坐睡榻,万事皆空。 可此刻的骆弘义枯坐如老僧,不动如朽木,手里的信笺飘然滑落而不自知,看着燃烧的油盏出神,保持着一个姿势,直到油灯耗干,金鸡啼鸣,远处传来暮鼓之声他才深叹一声,把信笺小心的放入火盆燃尽。 庭州城从沉睡之中醒来,街上有了叫卖之声,然后越来越好多。大门被守城的兵卒缓缓开启,有进城的胡人,牵着一队商驼,上面堆满了塞满货物的口袋,交三个铜钱就可进城交易。还有扛运货物的苦劳力,没了祖上的田地,只能靠卖力气维持生计。 香气扑鼻的胡饼普通人一个铜钱就可以买上两个,如是大胡子一身羊膻味儿的胡人,对不起,五个铜钱一个,概不还价。胡人有精通大唐之语者高声抗议,被摊主拿棍轰走,在大唐地界还敢如此嚣张,着实讨打。挨上几棍子算正常,即使告到官府也不会理会。大唐律令保护的是大唐子民,如果不是念在你胡人万里之遥的来大唐讨生活,连城门都进不来,更不要说用那些奇怪的东西来换取我大唐的瓷器和丝绸了。 一直觉得胡人就没一个好的,为了生活自己的妻女连皮肉生意都做,穿着亵衣堂而皇之的行走在闹市之中,扭动白皙的肚皮招揽顾客。 不过,城中翠青楼的头牌胡姬果然名不虚传,摇曳的身姿和大胆豪放的床帷功夫让他啧啧称奇流连忘返,大有一日不见如隔三秋之感,恨不能日日笙歌,夜夜欢好。 多美好的日子,多惬意的生活,现在只能闭着眼睛久久回味。 鼻子此刻疼痛难忍,来医治的医工说鼻骨无碍,血已止住,只要稍作休息即可。 可恶的孙正权,居然为了一个小小的参军而和我翻脸,如果不是看在孙老神医的面上定然要在陛下面前参他辱没上官之罪。 几个跟来的亲兵瑟瑟发抖,现在寒风之中打摆子,一动不敢乱动,更不敢有一丝不满之色。现在刺史大人正在气头上,像一头发怒的野虎,还是不触这个霉头的好。 “雪屋简陋,不入节度之眼,当入大帐?”骆弘义喃喃自语,看着前来回禀的兵卒,脸上一阵抽搐,不断的握拳,没有梁建芳的授意,行军主薄绝不敢说出这样的话来。 区区小事而已,想让我骆弘义知难而退绝无可能。我可是陛下任命的全军节度,就是冻死在这大帐,也绝无妥协的可能。更何况,那柄匕首的寒光着实让他胆寒。如果自己毫无作为的话,全家老小的性命恐怕堪忧。 庭州悬城千里之地,突厥侵扰乃是常事,死几个人再正常不过。一家人暴尸荒野,到时候一道奏折报上去,说是突厥人所为,纵使陛下心里存疑也只能接受。不要指望大理寺会为你申冤,没有陛下的旨意谁也会心照不宣的刻意淡忘,最后把账都记在突厥人的头上就行,反正这些年这种事没少干,突厥人做冤大头也不是一次两次了,再多一次也无妨。想跑到大唐说理?我大唐几十万大军就是理。 火头军端过来粗鄙的饭食,硬邦邦的锅盔根本就咬不动,连热水都没有,只有一碗透心凉的凉水,里面还好死不死的漂着几根干草,不用说是草原之上的无名河水。 吃惯了家中小妾做的精致小菜,突然面对这样粗鄙的食物,骆弘义有些精神恍惚。堂堂左武卫,几万大军,庭州每天运送的粮草足足有上百牛车,最后就是这样成为兵卒的腹中之物? 自己是文官但并不代表自己没有脾气,一脚把乘锅盔的盘子踹翻,指着躬腰不敢吱声的火头军呵斥道:“梁建芳欺人太甚,我乃陛下钦点的节度,身负皇恩,职责所在,不敢轻慢。今日不过责罚军中几个不开眼的兵卒,他居然拿这样的粗鄙之物搪塞于我!大帐严寒刺骨,犹如身处冰窟,饭食粗鄙不堪,虽猪狗不能食之。欺污我一介文人乎!” 带来的亲兵也凶神恶煞,恨不得砍下火头军的脑袋,只待骆弘义一声令下,就要发作。 “回禀大人,大军上下,皆食此物,虽大总管盖莫能外。实是草原贫瘠,无其他裹腹之物。大军粮草不足,能有此物已是万幸,望节度明鉴。”说完扭头就跑。这地方不能待了,不然会被狠揍。自己也是倒霉,居然抽中了下下签,被狠狠的嘲笑了一番。赌博这种事以后万不可触碰,霉运当头哇! 第三十二章无处安放的手 骆弘义有些尴尬,站在帐下使劲的搓着手,局促不安。还没进帐就把梁建芳骂的一无是处,拿着硬邦邦的锅盔要找他理论。进入帐中发现堂堂的弓雪道大总管居然和普通人兵卒一样抱着一张硕大的锅盔吃的生猛,碗中的清水已经下去一半。 翻到嘴边的指责戛然而止,嗓子很不舒服,似乎有一只巨大的蚂蚁在不停的啃食。两个人就这么安静的面对面,相顾无言。梁建芳似乎没有看到骆弘义的到来,眼睛专注的看着自己手里的锅盔,咬一口,赞叹一声,胜却人间无数美味。 直到最后一口吃完,才猛然抬头,像是发现自己什么了不得的名一般大惊失色:“骆刺史何时入帐?”对着门外的执戍兵卒就是一通乱骂:“混账东西,节度入帐居然不禀,着实不该。”扭过头请骆弘义跪坐一侧:“不知骆大人此来有何见教?” “不敢不敢,只是大军在此地迟滞多日,骆某初来乍到,不解其中缘由,特来请教。今日老夫已上奏朝廷,边粮吃紧,长此以往,恐于大军不利。” 梁建芳也不说话,眼睛直勾勾的盯着骆弘义,神色玩味,直入心底,仿佛两柄最锋利的剑,让骆弘义一阵胆寒。本想无所畏惧的迎接梁建芳的眼神,但终究没有抬起头来的勇气。 骆弘义能感受到围绕在身上的浓重杀气,虽然看不到摸不着,但确实实实在在存在的。自己的感觉不会出错。杀气这种东西很玄妙,相隔数里都能闻到,更不要说咫尺之距。 相梁建芳这种杀人无数的武将,不怒自威,仅仅一个凌厉的眼神就能不战而屈人之兵。 骆弘义终于体会到了自己与梁建芳的差距,两个人在距离差了不止一千具尸体。 “边粮吃紧我已尽知,然天降大雪,大军无法前行,阿史那贺鲁遁入茫茫草原匿不可见,我已派出百余细作,深入草原三百余里,折损兵卒三十二人,尤不见突厥踪迹。不知骆大人可有良策?” “牢山之地有突厥出没,相比必是阿史那贺鲁大军,大总管何不移师牢山,斩杀突厥大军,建功立业,便在此时。” “据高德逸回禀,牢山之敌非阿史那贺鲁之辈,乃处月余部,虽兵锋甚盛,终不是高德逸之敌,不足半月即可尽灭。”梁建芳大手一挥,说的霸气十足,处月余部虽有几万大军,但远不是高德逸的对手,五千唐军就可以打的朱邪孤注伤筋动骨,在无翻身可能。不过是一群乌合之众,不足为虑。 “大总管何已如此肯定?需知放跑了阿史那贺鲁,此次西征便会无功而返。到时陛下降罪,大总管何以自处?” “将在外军令有所不受,几万大军交付于我,不可轻动。如今边粮不足,更加大雪拦道,无法前行,实不是出兵良机。某不想徒增损伤,置大军于危难,几万将士折损殆尽,某虽万死罪不可恕也!” 这天是聊不下去了,骆弘义发现梁建芳铁心已定,不见兔子不撒鹰。 “我乃陛下亲任节度,有节度全军之责!大总管推诿刁难,虚以逶迤,置陛下于何地?”骆弘义黑着一张老脸,胡子乱飞,感觉梁建芳是铁了心不出兵,自己就是说破大天去他也不会理会。这和自己最初的设计的情况不一样啊,虽然早就知道此行绝对不会太顺利,但自己手拿陛下敕书而来,他梁建芳就是有千般不愿万般不想起码也不会这么明目张胆。 撕破脸这种事在大唐几乎不存在,这是官场大忌,即使背地里争的你起我活,见面了大家也是一团和气,朝堂之上说说笑笑,聊聊城里新来的胡姬,大胡子的胡人进贡的金胡瓜味道一般,大食人卖的毯子竟然敢要价两贯钱,还有谈谈最近的大雨,听说哪里又遭水灾了,损毁房屋五百间,死伤千余人,朝廷已下发赈济钱粮,还有云南六昭的土王,又进贡了一些烂透的果蔬,甚至会讨论哪家的小妾偷汉子这种床帷之事。哪里会想梁建芳这般直言不讳,把最后一层面纱都扯下来了,这以后还如何相处? “骆大人,少拿陛下来吓唬我,纵是陛下亲临,也断不会不问青红皂白就让老夫出兵。陛下乃当世之明君,岂会如你一般粟米不分。” 这话说的就难听了,说人家粟米不分,这比骂他是朝廷蛀虫还难听。粟米不分啊,这样的官员能是为民请命的好官,能是体察民意的廉吏? “梁建芳,你这话是何道理?我骆弘义为官三十年,清正廉洁,百姓爱戴,任下无一例冤案,无一人枉死。你说我粟米不分,毁我清誉,用心歹毒,岂是大丈夫所为?” 手指都打打哆嗦了,聊天聊到这个份上也是足够难能可贵,估计大唐没有哪两个人能把话聊的这么死。 见自己的目的已然达到,自己的底线已经亮明,要是还摆出一副抬杠到底的气势那这仗也不用打了,直接开拔回长安算了。大总管和节度不合,大军必输无疑。 “行了骆大人,今日老夫头疾又犯了,疼痛难忍,话说的急了些。阿史那贺鲁到现在连影子都没找到,几万大军不知去留,胸中愤懑,难免多说了几句。你今日来找我何事?又有人触犯军法了?” 话题转换的太快,骆弘义一时语塞,居然忘了自己来这里的目的。 手里抱着的锅盔不知何处安放,本来是兴师问罪的,但见堂堂大总管都能啃下一个巨大的锅盔,如果自己抱怨军粮粗鄙,只会落个骄奢淫逸的骂名。 “大总管,初来大营,便见大军行军营帐空无一人,只堆放些兵器粮草,兵卒皆卧于雪白矮丘之内,不知是何道理?”虽然前些时日隐隐听说左武卫的匠人为避风寒,营造奇特住所,料以厚雪,形似山丘,状若石岭,只留一尺有余之洞口,进去皆躬身,内四壁光滑,温暖如春,虽生火而不融。被人传的神乎其神。身为一方大员,见过无数神奇的营造法式,从未听过如此奇特之法,对于传说之事向来不信。但近日所观,惊觉并非无稽之谈,而是实打实的解了大军之困。能有如此神迹者,非大匠不能为。 第三十三章你乃何人 骆弘义终于住进了传说中的雪屋,果然如传言一般无二,他拧紧了眉头,头顶一个大大的川字占满了半张脸。用一双粗糙的枯手这里摸摸哪里敲敲,摇着头啧啧称奇。 明明是冷寒彻骨的冰雪,堆在一起居然吹不进一丝风,生一堆炭火,小小的空间里立刻温暖起来。罪让他惊讶的是,明明炭火烧的正旺,红色的火苗窜了有一尺多高,火舌都要舔到最上面的冰砖了却不见点滴之水,坚硬如磐石,稳固比青砖,思索了半天还是不解其中奥妙。 嘴里不停的咀嚼着苏小义这个普通平淡的名字,实在是没想到,左武卫居然捡到了这样一个奇怪之人。 隐士高人之后,自称师父是神医皇莆谧的后人。这个大名鼎鼎的神医自己自然听过,甚至极为神往,但为何从未听过他居然有后人再世? 晋朝以后皇氏一族销声匿迹,百余年来从未听过皇氏后人现身世间。为何今日会骤然出现在这茫茫草原? 按照大总管的话说,苏小义是奉恩师之命出山,以解大军兵卒伤病。但这种说法并不足信,起码不可轻信。 这样一个身份不明之人混进了左武卫,骆弘义觉得有必要查清楚。 陛下那里肯定早已在彻查,宫里的千骑司无孔不入,大军的每一件事都会被密奏到陛下的几案之前。休说大事,就是自己在帐中对大总管的不满之词都会一字不漏的变成纸上的文字被陛下一一看过。 无人知晓千骑司到底在哪里,又有多少人,只有陛下最宠信的家奴曹仁知道。千骑司原为百骑司,原为内廷守卫,为皇帝内侍,于太宗皇帝时初设,自军中挑选擅骑之人,置百人,万不存一,上天入地,无所不能,闻者皆惊,人莫敢言。先帝驾崩,新君初登大宝,改百骑司为千骑司,傻子都看出来,这一字之变代表的是什么的。 整个大唐帝国瑟瑟发抖,实在不知道这位大唐新的帝王到底在想什么,但总归不是什么好事。 无数官员都盯着长安,而长安则盯着太极宫,都想知道帝国的未来到底会走向何方,会有谁轰然倒下,又会有谁一夜入主中枢。 左武卫冒出来一个来历不明之人,以千骑司的作风,只怕此刻苏小义这个名字早已入了陛下的耳朵。如果是一介凡夫俗子碌碌之辈还好,偏偏是一个聪明绝顶,出类拔萃之人,行为举止和左武卫格格不入,连说的话都透着古怪。 远不是一句隐士高徒就能解释清楚的。到底是福是祸,恐怕如大总管之智慧也不好妄下定论。 雪屋营造法式之后,大总管上奏此事,不久就有兵部文书下发,任苏小义为行军参军,可谓一步登天。 以薛仁贵身份之尊贵,陛下之信任,其子在左武卫效力五年有余,才堪堪领受冲折校尉之职,一个来历不明的小子,却被委以重任,兵部连一句询问的话都没有。这就值得玩味了,说明苏小义成功引起了陛下的兴趣,而且是浓烈的兴趣。 一想到几天前自己亲自监督杖责了他,骆弘义就有无限的委屈,现在回想起来梁建芳当时居然一句废话都没有,直接带着自己兴师问罪而来,问也不问直接开打,分明就是给自己挖了一个巨大的坑哇! 以千骑司做事之果断,此刻陛下恐怕已经知晓。想到这里就觉得隐隐不安,不知陛下心里的想法,但从苏小义能安然无恙的活到现在,又成为行军参军看来,陛下似乎还在观望,在看这个所谓的高人子弟到底是何底细,又有何手段。 这几日他走遍了军中各个角落,见到数不尽的兵卒,无不对自己横眉冷对,话说的恭敬无比,但话语里透出的疏远和敌意一次又一次的提醒他不是左武卫的人。 苏小义的名字不断的出现在兵卒口中,脸上带着钦佩之色,发自肺腑,绝不是惺惺作态。这些杀才判断一个人好坏的标准及其简单,谁能让他们活下来,谁就是有本事的人。像自己这样的,虽然他们羡慕甚至渴望,但距离他们太遥远,更多的是一种符号,一个影子,高高在上,一辈子能见到一次都纯属侥幸。 但要让他们敬佩,着实艰难无比,无他,只因文人手无缚鸡之力,虽出口成章,提笔万言,但他们一个字都听不懂,一句话都听不明。只觉煌煌之音晦涩无比,砸破脑袋都理解不了,还是有事没事打上一架过瘾,赢了欢呼,输了认怂,谁也欺瞒不了。 不知不觉间骆弘义已经在大营之中来回行走了很久,举目观之两个高大美观的雪屋映入眼中,洞口前无一点积雪痕迹,旁边的雪屋与之相比顿时相形见绌,不堪入目。洞口还有一披头散发的黝黑大汉在执守,目寇凶光,一口泛黄獠牙甚是骇人。奇怪的是手里的兵器居然是一根木棒之上歪歪扭扭的用麻布绳子绑着半截横刀。 这玩意儿能杀人?骆弘义好奇心大起,童趣入心,不自觉走上前去问道:“此刃能伤人性命乎?” 答曰:“你乃何人?” 惊呼问曰:“汝不识吾欤?”骆弘义已经在大营转悠了好几天,熟悉不熟悉起码混了个脸熟。现在居然还有人不认识自己,骆弘义倍感意外,看来自己还要接着转悠几天才行。 不想与一个无名小卒多费口舌,今天在外面的外面,时间已经足够长了,寒风吹透了衣衫,冰凉刺骨,铠甲上结了厚厚的冰,似乎又重了几斤。正欲离去,忽听背后一声大呵:“我认得你这匹夫,前些时日就是你命人殴打我主人及薛校尉,顺带连我的屁股也开了花。此刻居然还敢有胆前来,正愁寻你不得,不想自己送上门来,真乃苍天有眼,且看我宝刀。”呼啦一声一个高大如山的黑影自头顶压来,仿佛遮住了整个天空,明亮的阳光为之一暗,变觉有一股排山倒海之威沉沉破势而来。 骆弘义第一次觉得自己的性命如此脆弱。 第三十四章李治的忧愁 “险些没命?”幽暗寂静的太极宫此刻灯火阑珊,高大巍峨的宫殿绵延不绝,有宫女提挑着精巧的宫灯袅袅婷婷的自宫门鱼贯而入,添满宫内无数有灯。跳动的火苗似乎大了一些,映照着一张面容俊秀,果敢坚毅的脸庞,穿着赤黄常服,戴折上头巾、腰着九环带、脚下六合靴,手握一纸信笺,似是在喃喃自语,又似在于大殿下的人对话,正是大唐皇帝李治。 太极殿下一名身穿软甲,全身玄服的大汉正匍匐在地,把头深深埋在地下,一刻不敢动。 “这小子倒是有几分脾气,连朕派去的人也敢惹,倒是小瞧他了。”李治看了一眼大殿之下的玄衣大汉:“曹仁,你派去的人还是查不到皇氏一族?” 曹仁的头低的更深,鼻子和额头已经碰到了大殿上冰凉的玉砖:“回大家,奴才不敢欺瞒,千骑司分三路十五人,一人两骑,昼夜不停,直奔西域,探寻皇氏后人。踏足一十二城,查懂医之人一百一十四,然无一人与皇氏一族有牵连,更无其窥探其下落。” “还有一个月的时间,曹仁,如果到时朕没有看到想要的结果,那些人就不用回来了。”既然皇氏一族有得意高徒出仕,那就断然没有探寻不到的道理。即使隐藏的再隐秘也会留下蛛丝马迹,想全然抹去根本就不可能。死人都会留下一具尸骨,更不要说活人。自草原而来,没想到皇氏一族居然隐藏的如此遥远,偌大的中原居然都不敢待,看来百年之前确实被晋帝逼入了绝境。不过我大唐煌煌之威,声名远播,万邦来朝。开万世之盛世,拦天下之英才,包容四海,富有天下,岂是晋帝可比? 皇氏医术出神入化,名家辈出,自古以来皆为皇家座上之宾,据传能医死人活人肉。大唐福泽万代,有孙思邈此等神人现世,造福万民,解百姓之苦,缓皇家之疾,得万民敬仰。百姓言皆因大唐有盛世明君尔。 如今自己身为大唐皇帝,拥四海之地,施雷霆之威,然上至三公,下至百姓,皆以为太宗之德也。 这偌大的朝堂,熙熙攘攘,每日的早朝都像是一场闹剧,长孙无忌、于志宁、褚遂良,这些老臣出口必称先帝如何如何,自己所做的一切都会和先帝比较一番,然后口若悬河的指责自己此事不合礼仪,某事上有范例。让他这个皇帝坐在大殿之上尴尬无比。 去年十月辛卯,晋州地震。十一月辛酉,有事于南郊,戊辰,定襄地震。各地时有灾患发生,自己的舅舅长孙无忌上书言事,请求自己下罪己诏,已感天地,教化万民。褚遂良连诏书都替他写好了:“去岁关辅之地,颇弊蝗螟,天下诸州,或遭水旱,百姓之间,致有罄乏。此由朕之不德,兆庶何辜?矜物罪己,载深忧惕。其遭虫水处有贫乏者,得以正、义仓赈贷。雍、同二州,各遣郎中一人充使存问,务尽哀矜之旨,副朕乃眷之心。” 到底是李家的江山,各地灾祸不断,百姓困苦,大臣们不思救治之道,却把灾祸归咎于自己的身上。罪己诏而已,偏偏百姓尚可,就是连着下三道他李治也不会拒绝。可是罪己诏下完了,下面该赈灾了,大臣们你看着我,我看着天,如朽木一般一言不发,要不是于志宁看不下去请发正、义两仓之粮赈民,他实在不知该如何化解大殿之中的可怕寂静。 西域之地的阿史那贺鲁反叛,目标直指庭州,梁建芳、契芘何力被派去征讨。不久之后南方之地的白水蛮居然胆大包天袭扰麻州,左领军将军赵孝祖被派去征讨。都是父皇在世是倚重的重臣武将,可是他们都已经老了,早已没有跟随父皇打天下的力气了。 年纪越大,资格就越老,在他们面前自己仿佛永远是那个长不大的晋王。这些武将手握雄兵,让他整夜整夜无法入睡。 此次出兵征讨阿史那贺鲁,兵部还有自己的舅舅长孙无忌都极力上书言事,称派左武卫大将军梁建芳最为合适。 他们心中的小算盘自己又岂会不知!阿史那贺鲁这个混蛋根本毫无信义可言,出尔反尔,数次反叛,为区区小利而犯天颜。太宗皇帝在位之时就数次发兵,皆因其遁入茫茫草原而作罢,最后无功而返。 此次统兵,本就是个苦差事,极有可能再次徒劳无功。皇帝是英明神武的,这种事上自然不会有错,也不允许有错,错的只能是臣子。征讨不利,梁建芳就难逃一顶带兵无方的大帽子。 自己的舅舅果然好计谋哇,知道自己对梁建芳、程知节这些心存芥蒂,就给自己递过来一个软绵的枕头,想不要都不行。兵部草拟,又有他这个太尉力荐,梁建芳的西征已成定局。 自己的舅舅知道自己不会拒绝,甚至还会隐隐有一丝满意。他猜的没错,自己的心思他能猜透不少,太尉的识人之能人所共知,无出其右。 可是他毕竟还是想的太过于简单了,当年那个傻乎乎遇事只会痛哭的晋王早就长大了。如今的他是大唐的皇帝,天下为棋盘,众生皆棋子,唯吾敢下。 无情最是帝王家,连父皇都不能幸免,更何况朕呢? 作为大唐皇帝的亲舅舅,凌烟阁上排位第一的功臣,封赵国公、位居太尉的长孙无忌在朝中的权势无人可比,连个像样的对手都找不到。身为文官的代表,他的每一句话都无人反对,连做为皇帝的李治都需要看他的脸色。可是他依然不知足,想要插足军中,现在军中尽是老将,已是风烛残年,年轻将领正在撅起,只要稍加拉拢,就可以为他所用。 这是危险的信号,李治的眉头紧皱着,中书省中书令柳奭、门下省侍中宇文节,尚书左仆射于志宁右仆射张成行,吏部尚书褚遂良,兵部尚书崔敦礼,除了张成行、宇文节勉强不算自己舅舅的人以外,其他人莫不和自己的舅舅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只要舅舅一句话,这些人就会一呼百应群起而攻,那怕是面对他李治也毫不顾及。 第三十五章那个许敬宗就不错 一座华丽无比的宫殿内,一个幽幽的靓影出现在帷幔之前,轻轻走到李治的身后,伸出一双白玉般的玉手轻柔的扭捏的他的肩膀,闹人的头疼顿时大为舒缓。 香气入鼻,浸入心肺,女性特有的体香让李治心旷神怡。 “陛下何事如此忧愁?今日观你眉头紧缩,朝中又有大事发生?”朱唇轻启,珠玉之声入耳,李治深深一叹:“媚娘,你说我是不是根本做不好一个皇帝?” “陛下何出此言?自登皇位以来,陛下夙兴夜寐,殚精竭虑,百业兴旺,万民富足,大唐之威更胜从前,纵观古今帝王,能与陛下相提并论者寥寥无几。这话要是被礼部的官员听到了,少不得会上书言陛下过失。”武媚声音柔软动听,眼中看向李治满是爱意。 “朕继统大宝已三年有余,然朝中诸事,皆取决于舅舅,朕连回绝的权力都没有。遍观朝中皆为舅舅门生故吏,着实让朕不安。再加武将兵权益厚,又为父皇老臣,用之则心不安,不用之则难去。文臣武将具不在朕之手,实在辗转难眠呐!” 偌大的皇宫李治都需要戴着面具活着,做足皇帝的样子,连在王皇后那里他都不能卸下自己的伪装,只能不苟言笑,威严不减。 只有在这里,眼里的这个女人让自己如痴如醉,可以放下皇帝的架子,可以说说自己的无奈,幽深威严的皇宫之内,只有在这里,他才能体会到久违的温情。 武媚身怀有孕已经六个月了,肚子日渐隆起,隔着衣服都能看出来。李治轻轻的把她拉到的面前,把头贴在隆起的肚子上,里面的生命让他无限欣慰,做父亲的感觉是美好的,充满温暖,带着期冀。 “陛下不必太过烦恼,臣妾有一言,请且听之。以臣妾看来,朝中文武百官皆昏昏之辈,疲态尽显,持功自傲,不尊主上。陛下何不另选贤才用之?陛下选材,受者乃天子之臣,即有知遇之恩,必对陛下感激涕零,忠心无二,虽万死而尤未悔。朝中诸事,必上通下达,万事决断,尽取决于陛下也。” 武媚对朝中之事并不避讳,后宫不得干政,这是所有人的共识。尊贵如王皇后者也对闭口不言朝是。可是她偏不,她已经受够了被人鱼肉的惊恐。每当她一人面对空荡荡的宫殿时,感业寺的往日种种就会冲进头脑,让她夜不能寐。 仿佛所有人都看不惯她,从后宫到朝堂,都在指责她魅惑皇帝,因为她乃先帝所封的才人,怎能再侍奉新君! 天下人伦纲常,万事皆有礼。先帝御龙归天,身为先帝才人,她本应在感业寺青灯礼佛,为先帝日夜祈告。怎料她使狐媚之术,蒙蔽新君,自感业寺而出,天下震动。又封大唐昭仪,独获陛下恩宠,风头之盛,冠绝六宫。 身为一个女子,她已到达了所能到的最高点。就连平日里素不和她往来的姐姐武顺现在都时常进宫,夸赞她给家里挣得了无限荣耀。 一人得道,鸡犬升天。连鸡犬都能升天,更何况是人呢? 现在满长安城勋贵都知道,武家因为一个小女人得陛下垂爱,由一个小门小户正往着最顶层的那群勋贵靠拢。 她在努力使家族变得强大,成为长安新的勋贵。可是家里人似乎并不领情,好处得到了,话里话外却全是生分。母亲和姐姐自然护着她。自己那四个同父异母的兄弟就另当别论了,觉得自己一个女子居然把原本属于他们的荣耀给夺去了。简直可笑至极,靠着父亲余荫做了芝麻大的官就得意忘形,不思进取。现在反而埋怨自己因为得罪了朝中勋贵而耽误了他们的前途。 懒得和他们周旋。 现在的她,对权力及其的渴望,她已经三十岁了,女子到了这个年纪尤其的危险。后宫之中佳丽无数,有无数年轻貌美的女子等着皇帝的垂爱。三十岁的女人已经到了凋谢的最后时刻,再过两年,等到自己容貌渐衰,青丝成雪之时,皇帝还会如今日一般恩宠于她么? 未知的结局让她惊恐不安,男人是善变的,作为大唐帝国的皇帝尤其如此。 自己十四岁进宫,怀着对爱情的美好向往,侍奉先帝。岂料宫中残酷,尤盛朝堂。她整日如履薄冰,惶惶不可终日。 一个小小的才人,谁见了都可以过来踩上一脚,宫中妃嫔尽皆勋贵重臣之家,这家是国公之女,那家是郡公之后,不济的也是前朝重臣之后,自己一个小小的才人在她们眼里如蝼蚁一般渺小。 让人无限向往的爱情并没有出现。 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 多么美好的诗句,小时候读到这里用是会忍不住想象自己是不是遇到这份美好,会有一个美丽的男子为自己思之不得,辗转反侧。 幽深的皇宫犹如一头巨兽,吞噬着每个人的心,把所有的善良啃食干净,只留下尔虞我诈,只为博帝王一笑。 宫里有人走着走着就消失了,消失的悄无声息,仿佛根本不曾来过。为了活命,她努力了十三年,只为了自己能够在这里生存下去。可是一直等到先帝驾崩,他依然是那个谁都可以欺负谁都可以嘲笑的才人。 就是到了感业寺,她还是最卑微的那个人。 荀子说人性本恶,一点没错。孟子说人性本善肯定是因为他没有看到低到尘埃的人是如何生存的。 多年的挣扎让她明白了人间最深刻的道理,弱肉强食。想要掌握自己的命运,只能向着最高的地方前行。谁要是阻止她,就是他的敌人。 而那个最高点地方,无疑就是皇后大位。 只要成为了皇后,后宫之中就再没有人可以动她分毫。 只要成为了皇后,朝堂之上的那些大臣,出口说话之前也会掂量下其中的厉害。 现在皇帝正位朝事发愁,对她而言是一个不可多得的机会。 既然朝中大臣对她不满,那就换一批大臣,大唐缺的东西很多,但想往上爬的官员从来不缺。 那个许敬宗就不错。 第三十六章夫妻夜话 “许敬宗?”李治在脑子里翻阅了一下,想起了这个人。 “此人颇有才学,深受父皇器重,但我观此人城府极深,恐不可用。” 能被父皇封为开国高阳县男,说明此人必有过人的才识。 但后因为把女儿嫁给冯盎之子,并大肆收受金银珠宝,被告发后父皇极为震怒。念其以前功勋,才被贬为郑州刺史。 今日如果不是武媚提起,他几乎都快想不起来还有这么一个人了。 “此时正值用人之际,此人虽贪财,却才学过人,有胆有识。况此刻其为郑州刺史,郁郁不得志。如得陛下恩典,入长安为官,必感激涕零,甘为陛下驱使。陛下思之,朝中重臣皆为长孙无忌之流,陛下欲得一人而不能。何不另辟蹊径,放眼外臣?” 武媚的话很有杀伤力,也很有道理,犹如醍醐灌顶一般让李治猛然惊醒。 朝中坚如磐石,牵一发而动全身,连个缝隙都找不到,滴水不漏。 从外面打开一个缺口,不失为一个办法。能不能行得通不知道,但总要试上一试。 “媚娘此言,甚为有理。”李治思索了一下:“当此朝局,用人自当瑕不掩瑜,虽有不足,然仍可堪大用。只是此事不可急,需缓缓图之。”李治一声来人,贴身太监王福满就悄无声息的自暗处而来,犹如鬼魂一般。 “传朕口谕,高阳县男、郑州刺史许敬宗,勤勉尽责,恪尽职守,朕欲授卫尉卿一职,着吏部审拟。” “是。”王福满小声应答,领命而去。 武媚对李治的决定甚为满意,虽把人召来长安,授了一个闲职,但好歹也是三品,掌管皇帝仪仗之事。时常伴随皇帝之侧,帮忙出出主意也不错。而且不会引起朝中大臣的反感。三省六部,你长孙无忌的人基本上都占满了,皇帝好不容易开次口,任命一个无关大局的闲职总可以吧。如果早是再拒绝,那就是摆明了不给皇帝一点面子。以长孙无忌的智慧,纵然不快,也绝对会同意的。 君臣的关系十分微妙,总是在一个区间保持着相对平衡。现在李治势弱,需要积蓄力量,长孙无忌势盛,需要时刻保持警惕。如非必要,两人谁都不会轻易出手。对于一个无足轻重的人,长孙无忌是不会放在心上的,毕竟朝中都是自己的人。但他需要维持皇帝的起码尊严,如果皇帝连一个无足轻重的闲散官职都不能任命,那只会让年轻的皇帝记恨自己。除此之外没有一点好处。一个执撵之人,连个浪花都翻不出来。 “说到用人,媚娘,我这里倒是遇到了一个有趣的家伙,着实让朕琢磨不透,你帮朕参详参详,看看到底是虫还是龙。”李治突然想到了近来让他心绪不宁的苏小义。 千骑司四方探查多日依然杳无音讯,好像这个人是突然冒出来一样,找不到他以前的任何痕迹。 就是他口中所说的皇氏后人也是一个都找寻不到。如果不是此刻他身在左武卫,李治都怀疑到底有没有这个人。 人真的能隐藏的这般干净? 武媚听李治这么说,甚为好奇,能让他称为有趣的人,该从来没有过。 “不止陛下所言何人?居然有如此本事,能让陛下挂怀,相比也是人中龙凤。” “前些时日千骑司回禀说左武卫来了一个奇怪的人,医术了得,连孙正权都被折服,拜他为师。大军遇严寒之困,他献出奇特的营造法式,名曰雪屋,解了我们的大将军梁建芳的大难。最奇怪的是,此人似乎对庖厨之事十分热衷,常以军中饭食粗鄙为由自己烹食。千骑司偷偷尝过,味道荡气回肠,让人数月不忘。” “荡气回肠?” “这是千骑司的信笺所说,大字不识几个的愚笨蠢才,估计思索了半天才想来这么一个词儿来。”李治对于千骑司的粗苯实在头疼。能写几个字的都算是大本事了,这还是曹仁亲自监督逼着他们写的结果。杀人都是一把好手,怎么一拿起笔就成蠢货了? “孙正权可是眼高于顶,得孙思邈亲传,医术无双,什么样的人居然有这样的本事,能让他折服,还拜其为师?臣妾孤陋寡闻,想不到大唐居然还有如此高人?” “高人?以朕看不见得。这小子胆大包天,连朕亲命的节度骆弘义都被他打翻在地,险些丧命。被梁建芳抓住之后还狡辩说那是别人所为,与他无关。一人做事一人当,他没有殴打骆弘义,不用承担刑事责任。” “何为刑事责任?” “朕也不清楚。想必此子久居西域之地,所说乃西域之言而已。” “这么说人不是他打的?” “他救了一个突厥人,伤好之后就成了他的奴仆。没有他的授意,给十个胆子一个奴仆也不敢光天化日之下殴打朝廷命官。那是掉脑袋的重罪。”说来李治觉得甚为好笑,骆弘义召开的无妄之灾,怕是他也想不到吧。 “陛下准备如此惩戒此人?” “惩戒?朕现在根本就不知道此事,等骆弘义的折子递过来,怎么也要十天以后。想必到时候梁建芳已经代朕惩戒过了。”李治揉揉脑袋,想着等到骆弘义喊冤的奏折摆在自己面前的时候还写什么话来安慰。 毕竟是一个老臣,被一个小子如此羞辱,如果自己不表示一下愤怒,还真不好给大臣们一个交代。 可是他还没有见到苏小义,不管如何都不能让这小子有损伤,怎么也要带到长安来让他看看到底是何方神圣? 能让曹仁发愁的人不多。 夜已经深了,呼啸的北风拍打着窗户,繁星浩淼如水,李治抬头仰望,喃喃自语:“希望朕是对的。” 现在他需要一块巨石,投入朝堂这谭死水,掀起阵阵波涛。现在石头有了,就是不知其斤两。 武媚已经睡熟,纵然怀胎六个月,依然掩饰不住她的妩媚,面如桃花,美艳不可方物。 第三十七章献礼 梁建芳此刻很头疼,十分的头疼,已经把苏小义拎起来狠揍了一顿还是不解气,看着苏小义一脸无辜的趴在地上哼哼就有一种想把他再揍一顿的冲动。 刚觉得这小子聪明绝顶,悟性极高,假以时日说不定在左武卫能有所作为。话还热乎着呢就让眼前这个黑大个把骆弘义给打了,下手厚重的,门牙打掉了三颗,快六十的人,一共也没剩下多少,本来就说话漏风,吃饭漏米。这下好了,估计以后连吃饭都困难,硬点的东西就别想了,就喝粥吧。 看着趴在地上不敢动的大狗,梁建芳还是没忍住罩着撅起的屁股狠狠来了一脚,力气很大,大狗的身体猛然受力,往前猛扑,嘴角不由的砸在土里,来了一个标准的狗吃屎。 大狗感到十分委屈,不就是把那个老头打的一顿么,本来那家伙也不是什么好人,薛校尉还说自己打的好,赏了半只羊腿肉呢。 “你这狗才还敢不服?”看到大狗委屈的脸梁建芳感觉自己的手特别冷痒痒,不由的握住了腰里横刀的刀柄,强忍了半天才说服自己不与这没脑子的蠢才一般见识。 苏小义急忙上前,抓住梁建芳的手使劲摇晃:“大总管息怒,大狗一头突厥来的笨驴,哪里知晓骆大人身份尊贵。今日也是他护主心切,还以为骆大人又要责罚于我,这才一时冲动,铸下大错。如若再犯,不用大总管动手,我就剁了他的脑袋。” “小子,别以为老夫听不出来,你这是拐弯抹角的骂我呢?还护主心切,老夫都替你脸红。说吧,这事儿怎么算?堂堂的节度大人被你给打了,此事定然会传入陛下耳中,到时候龙颜大怒,降罪于你,可不是说笑。” 终于说道正题了,苏小义不由的咧嘴,他娘的谁说古人都是一根筋,没有歪脑筋?那是没遇到老梁这样的。唯大英雄真本色,是真君子自风流,这话完全不对,老梁这样的英雄人物看似豪爽仗义,实则满肚子花花肠子,整天打自己的主意,如果不是满意够用,自己被卖了都不知道。 人家把竹竿递过来了,苏小义只能顺着往上爬,不然以老梁的脾气,还真有可能砍下大狗这颗狗脑袋。 “大总管乃大唐巨挚,此事还请为卑职解惑。不然陛下降罪,我等必有性命之虞。此是若成,卑职必肝脑涂地,报大总管于万一。”恭恭敬敬的躬身行礼。既然要做就要做足,没看老梁正稳坐钓鱼台等着自己上钩嘛。如果发现他的心思被自己猜中,那就惨了,说不定真有性命之忧。 送礼是一门伟大的艺术,受贿也是一门伟大的艺术。 老梁就是受贿的好手,既然要高手过招,苏小义送礼自然也要小心对待。古人都是一个脾气,明明有求于他,非要借着其他事来旁敲侧击,他不开口,让你自己送上门去,既保全了脸面还能收获别人欠下的人情。 几天前就已经感觉到大军粮草不足,不恐怕足十天用度。庭州储备的边粮肯定已经消耗殆尽,无力供应。 这几天不断的有飞骑被派出去,后背插一面写着唐字的旗子,去距离庭州最近的几座小城去打探,昼伏夜出。从频率来看,得到的消息都是没有粮食的答案,不然不会接连派去那么多人。 薛讷肯定知晓此事,每次出营都是他领头,一骑在胯冷着一张脸,没了往日的纨绔之色,带着数事骑绝尘而去。 到现在依然没有阿史那贺鲁的消息,在等下去就会置大军于危难之中。 读过历史的苏小义知道,如果史书上所说没有差错,此次征讨根本就抓不到阿史那贺鲁,这个狡猾的家伙早就西逃,进入西域之地了,此刻恐怕都到了大食的地界了。 撤军的念头估计已经出现在梁建芳的心头,只是他现在很无奈,也很踌躇。撤军意味此次征讨无疾而终,毫无建树的梁建芳会是此次征讨不利最大的罪人。几万大军数月行军,又再庭州陈兵一年,消耗无数钱粮,最后连突厥人的影子都没看到。这种失败会让大唐蒙羞,皇帝震怒,他梁建芳最好的结果也是被流放偏远之地。如果不撤军,那眼前的头等大事就是如何解决粮草问题。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梁建芳不怕严寒,不怕死人,哪怕全军打的只剩下一个人,只要砍下阿史那贺鲁的头颅,彻底平定突厥,就完成了陛下给他的重任。 可是现在真的如骆弘义所言,边粮不足,如果不早下决断,几万大军就会崩溃,西征彻底失败,他梁建芳不用等到长安被问罪,自己连活下去的勇气都不会在有,只有以死谢罪。 粮草不足这等机密之事万不能泄露,连行军主薄都未曾察觉。 最后不由的想到了苏小义,这令梁建芳大惑不解。明明这小子来左武卫没多久,虽说知道他有几分本事,但也不至于自己头一个想到的就是他吧?难道我左武卫已经落魄到这等境地,连一个有本事的人都拿不出手来? 直接说不可能的,一来是担心苏小义刚来军中不久,自己到底存了几分疑心,此等密事不可对他轻言。二来就是说了他也未必能有好办法,还有泄密的可能。对苏小义的嘴巴他实在没有把握。 如果他真的聪明绝顶,有过人之处,估计已经看出端倪,正好借着骆弘义被打的是试探一下。 “我堂堂弓月道大总管,统领几万大军,需要你的报答?在说了,你身无分文,如何报答啊?” 这问题问到点子上了,苏小义不由长叹,自己猜测的不错,果然是大军粮草不够了。 史书上仅仅是只言片语,对这次西征的描写闪烁其词,估计这件事对大唐的史官来说甚为难堪,不愿提及。 苏小义内心没有任何的波澜,早就知道的结果,只是在他眼前重复一遍而已,毫无新鲜感。 先知的结果就是你对任何人任何事都提不起兴趣,没有敬畏之心,没有对未知的期待,挺没劲的。 “卑职愿献上牛羊万头,突厥人头无数。” 第三十八章粮草的问题 牛皮吹大了?苏小义看着满脸惊骇的老梁,嘴巴能塞下鸡蛋的薛讷,还有仿佛死尸一样的大狗,都眼眶欲裂,眼珠充血,一副癫疯之状。 正准备解释一下就被老梁一把抓过去拎起来就打:“真是气煞老夫也,竖子无状,口出狂言,殴打骆弘义也就罢了,胆敢拿老夫寻乐,军国大事岂容你如此孟浪!今日打死无算,纵然你那师父来也休想让老夫停手!” 苏小义像一只可怜无助的小公鸡一样被老梁拎在空中荡来荡去,别说打了,就这样再拎一会儿苏小义觉得自己的小命可以还给阎王爷。 薛讷这次很没义气,看着老梁下重手居然在一旁呐喊助威,偶尔一巴掌打的响亮薛讷立刻拍手称快,大喝一声彩:“大总管好想掌法也!” 这他娘的又不是华山论剑,还好掌法,拍马屁能不能有一点技术含量? 老梁倒是心细,知道自己屁股还没好利索,专挑没受伤的地方招呼,一会儿大腿一会儿脊梁骨,苏小义根本无法判断老梁的下一掌到底是何处,连个心理准备都没有,只能硬着头皮死撑让老梁解气。医学研究证明,在有心理预期的情况下疼痛会减少百分之二十,梁上下翻飞毫无章法的铁掌没有丝毫规律,完全是兴致所致。苏小义哀叹一声,反正现在身体已经被打的麻木了,只感觉火辣辣的一阵灼热,脑袋已经无法指挥身体。 估计是打够了,觉得没什么意思,苏小义鬼哭狼嚎的声音整个大营都听的见,没有一点大丈夫的气概。把这样一个怕疼之人揍一顿着实没有成就感。 一把把苏小义扔在地上,看也不看,扭头猛灌了一大口烈酒,大喝一声:“好酒!”军中禁止饮酒,可是大总管是个例外,虽说不能对着兵卒直接抱坛子灌,但在这大帐之中老梁还是可以随意些,没有哪个不开眼的东西会过来指责老梁,连骆弘义见了都是自动的忽略,有选择性的看自己喜欢的场面。趋利避害是动物的天性,人这种灵长类动物自然也逃不过大自然的规律。老梁在整个左武卫位于金字塔的顶端,没有天敌,从来都是他猎食别人,没有被人猎食他的道理。既然惹不起,那就远远的躲开。能见到大总管喝酒证明人家没把你外人,多少人像凑过去伺候都不能。要是不识时务趁早滚蛋。 苏小义不准备从地上爬起来,也实在起不起来了。朝着大狗使一个眼神,让他给自己把大总管的羊皮毯子拿过来,这么趴在冷冰冰的地上,不出一个时辰保证会被冻僵。 大狗这混蛋平日里看谁都眼高于顶,一到老梁面前立刻就变成了温顺的绵羊。一个足有一百七八十斤的大汉,扭扭捏捏的不敢上前,让苏小义倍感耻辱。 到底是老梁知道心疼自己,反手拽过那张上好的羊皮毯扔到了苏小义的身边。 刚才还在旁边拍马屁助兴的薛讷此刻换了一副嘴脸:“老苏,没伤到哪儿吧?也就是大总管手下留情,不然哪里用的鞋他动手,骆弘义带来的那几个亲兵就能让你掉层皮。大总管已经教训过你了,骆弘义就是有天大的怨气,也不能再把你怎么样。只是他是陛下亲命的节度,到时候陛下定会降罪。殴打朝廷命官,老苏,这罪过可不轻哇!” 羊皮毯子柔软无比,比自己雪屋里的那张好多了,躺在前面热度立刻传遍全身。 老梁的牛饮此刻已经变成小酌,沿着碗口嘬一口,转动一下舌头,嘴里的烈酒立刻充满整张嘴,让人精神一震。吞咽一口,自咽喉直达胃里,火辣辣的烈酒一路冲杀,腹中顿时温暖不已。 看着老梁满足享受的表情苏小义直咧嘴,那酒他细心的提炼过三次,酒精含量足有七十度之高,是用来清洗伤口杀菌消毒的。喝这样的烈酒居然还能有滋有味,着实让苏小义佩服。 “说吧,你的牛羊和突厥人头都在哪儿?据实报来,如有隐瞒,老夫会让你后悔来到这世上。”到底是杀伐果断的大唐名将,当老梁正经起来,苏小义能明显感觉到气氛都为之一滞。 “卑职近日闲来无事,推演大军与突厥之战事,最终发现此战的重点已不在阿史那贺鲁。以卑职愚见,阿史那贺鲁此时恐早以逃进西域之地。大军断无再擒此人的可能。此次征讨,剑指阿史那贺鲁,然此人协部落之众西逃,左武卫无功而返,陛下定然震怒,以其获罪牵连者不在少数。大将军身为弓月道大总管,难逃其咎,获罪已是必然。小子所言可有差错?”苏小义顿了顿,眼睛灼灼的看着梁建芳。见梁建芳面色虽然凝重,但也没有太大的波澜。不用问人家早就想到这层了,堂堂左武卫大将军,如果连这点智慧都没有,早就不知道死过几次了。别说突厥人,朝堂之上的文臣动动口舌就能把你玩于股掌之中。 苏小义清清嗓子继续说道:“大军粮草不足已成定局,薛讷你不用拔刀,你的那些飞骑都是忠心不二的笨蛋,没有一人会向我泄密。每天看你白日休整,夜里出营就知道定然有事发生。阿史那贺鲁远逃西域之地,大军无严寒之忧,能让你这般紧张的,除了粮草短缺之外我实在想不到其他合理的解释。” “大军不日就要撤军,千里征讨,却连突厥人都影子都没见到,堂堂左武卫会成为大唐的笑柄,无数人的人头会落地。如果在撤军之前,能斩杀突厥人一支大军,即使没有抓到阿史那贺鲁,大唐的脸面保住了,陛下不会太难看,以小子猜测,大将军会被陛下贬官,至于其他人想必陛下不会追究。毕竟是看到了数万突厥人的头颅,气会消去大半。” 薛讷此刻的脑子完全跟不上苏小义的话,大军粮草不足是事实,但也远没有苏小义说的这般严重。连突厥人的影子都没怎么看到,这就要撤军? 他相信只要再有几天,派出的飞骑就一定能找到阿史那贺鲁的大军,到时候左武卫如一座大山压过去,杀光所有反抗之人,彻底荡平突厥。 第三十九章行军牢山 苏小义的话犹如一剂猛药让梁建芳陷入了沉思,他早就想到过这个问题,只是一直觉得只要自己能够找到阿史那贺鲁的大军,所有的问题就能迎刃而解,虽然派出去的飞骑杳无音讯,但是他一直在等,纵使骆弘义几次催促他都无动于衷。 他不相信阿史那贺鲁真的能逃走,那可是几万大军啊,逃入大食之地势必会引起大食人的忌惮,一场战争同样避免不了。 只要自己有足够的耐心,阿史那贺鲁在大食受挫后就无处可去,最后还是要返回草原。自己以逸待劳,到那个时候阿史那贺鲁不用大唐军队的征讨,自己就会跑过来祈降。 可最后的粮草问题把所有的优势都转变成了劣势,大军之威瞬间瓦解,速度之快令梁建芳哀叹不已。 就此撤兵受到牵连的人太多了,左武卫承受不起。 可是他还是心有疑虑,阿史那贺鲁真的逃到了大食?苏小义为何如此断定?他派去的飞骑多方探查,也只是猜测有这种可能性,没有十足的把握。 “你可知今日一番话老夫当你是左武卫行军参军,不再是小辈的无心之语,稍有差池,大军即有倾覆之危。到时候你的脑袋就是老夫也保不住。”梁建芳到底有爱才之心,苏小义能闻出大军不寻常之处,仅凭薛讷行动的反常就猜出是粮草供给出了问题,其心思之缜密,让梁建芳叹为观止。 他算是看出来了,这小子的本事远不止身上那点医术,从刚才那番话来看,只要稍加磨砺,假以时日,必为左武卫最顶尖的人物。 所以他必须提醒苏小义,话不能说的那般肯定,万一出了差错,致使大军受损,那苏小义的脑袋必然不保。 “小子敢说这番话自然有所凭证,如有差池,以项上人头请罪。”话说到了这里,自然没有再藏着掖着的道理。看在老梁人不错的份上,帮他一把。 “阿史那贺鲁入大食之地已铁定无疑,然其余部处月部朱邪孤注地处庭州之东,有我大军阻挡,欲入大食而不得。此前副总管高德逸派人禀报撑在牢山发现突厥人,人数不详。小子猜测,此定为处月部。突厥诸部,以阿史那贺鲁为最强,处月部次之,约大军两万有余。然军中精壮具归阿史那贺鲁一部,其余皆老弱之兵。以我大军之兵锋,虽其退守牢山,亦近可诛之。有突厥人头万颗,牛羊无数,则我左武卫颜面即存,大唐盛威不追。纵无阿史那贺鲁头颅,陛下也不好太过怪罪。” “高德逸数次派飞骑探查皆无音信,连他都不敢确定其为处月一部,更不知其部种多寡。汝何以敢言?”高德逸数次密报,猜测牢山之敌极有可能为处月一部,但时至今日扔无法断定。其统领的五千唐军已试探过几次,皆被打退,和苏小义所言的老弱之军似乎并不相同。 “阿史那贺鲁和朱邪孤注向来不合,两部数次攻伐,朱邪孤注大军死伤无数,被俘者精壮之士编入军中,女子皆为奴。此次反叛两部珠联,实为财色迷人之故。朱邪孤注昏聩无志,阿史那贺鲁送美女入帐,又许以千里草原之地,朱邪孤注适才起兵相助。阿史那贺鲁西入大食,朱邪孤注猝不及防,又无可去之地,其部距牢山不过两百余里。副总管既见突厥,定位朱邪孤注无疑。” 苏小义说的有理有据,很多事比他这个大总管知道的还要清楚,得到这样的结果让梁建芳很不好意思,不由老脸一红。 派出去的斥候都是一等一的聪明圆滑之人,在战阵上生死滚打了不下五年,左武卫最厉害的老兵,随便拿出来一个都是队率的好材料。结果得到的消息还不如一个只会在大营睡懒觉的家伙。 长孙无忌到底是赢了啊,梁建芳喟叹一声,有些无力之感。虽然长孙无忌的计策失败了,骆弘义这颗明亮闪耀的钉子没派上什么用场。但是结果是一样的。他没有想到骆弘义说的边粮不足居然一语成壑,成了大军失败的罪魁祸首。大唐向来重视边粮,自太宗皇帝开始就在边疆重镇大量囤积边粮,为的就是减少大军征战中对粮草的消耗。没想到几十年过去了,这个问题依然没有解决。 大唐最大的敌人不是突厥,不是吐蕃,不是高句丽,也不是波斯和大食,而是大军边粮的不足。 粮食的运送十分迟缓,途中的消耗也是惊人。往往运到军中之时只剩下不到三成。一路上人吃马嚼,消耗着宝贵的粮草。为此太宗皇帝采纳建议,置大仓,囤边粮。 和各地的义仓不同,没有兵部文书,边粮平日里谁也不敢动,即使是灾荒年月也不得开仓。为的就是遇战时以资大军。 可是这次边粮不足证明,大唐的边粮还是有很大的隐患,远不能支持一支大军的远征。 苏小义说的没错,即使大军撤退,也不能这么憋屈,左武卫向来眼高于顶,瞧不上其他的卫率,这次如果连点声响都没有就灰溜溜的回长安,哪里还有脸见程知节。这左武卫可是他的根基,赫赫威名就是他打出来的。 军令如山,老梁一声令下,十几个飞骑协令旗疾驰而去,分别去契芘何力、高德逸、薛孤无仁等部传达大军攻打牢山的将令。大唐的旗帜高高飘扬,人着甲,马上鞍,横刀在腰,箭弩贴背,大军起营开拔,直指牢山。断后的一支军队把雪屋悉数销毁,一点也看不出痕迹,连行军灶都用土填好再用白雪覆盖。大军的一切在这里都是秘密,大唐的智慧远比周边的邻居厉害,其他手艺传出去也就罢了,行军打仗是吃饭的本事,教会徒弟饿死师傅,万不可泄露。 薛讷是先锋官,五百骑兵于三十里外为大军开路,每人背箭矢三十,三担弓弩,一把横刀,一柄一丈有余的长枪,如此阵势分明是奔着杀人去的。既然突厥人在牢山,一路上说不得会遇到外出的敌军。如相遇则不用回禀,直接斩杀,确保大军不遇阻碍,直达牢山城下。 第四十章孙正权的道理 大军行于官道之上,绵延几里开外,旌旗满天,遮云蔽日,竖起的长枪犹如银亮的荒草般无边无际,泛着森森冷光。两边不断有飞骑疾驰而过,掀起一阵雪花。 都说古人喜欢摆排场,现在看来一点不错。老梁分明就没有把牢山的突厥人放在眼里,就这么浩浩荡荡的杀过去,没有丝毫要遮掩的意思。 到底是大将军,弄出这样大的声势,就是骆弘义也是无言以对,只是抬起手遮住照下来了阳光,让眼睛看的清楚一些。这样的场面让人热血沸腾,不由生出豪迈之气。六十来岁的人了,依然激动的直哆嗦,看来人确实是感应动物,容易收到周边环境的影响。此刻就是递给骆弘义一把百斤重的重锤,估计豪迈之气冲天的他也会举起来。 空荡荡的草原看不到一个人影,阿史那贺鲁反叛,沿着官道一直抢掠到庭州城下,把两边的人都杀光了。征讨大军刚走了一半路程这个狡猾的家伙就闻风而逃,带着抢来的资财遁入草原。 路边还有倒塌草屋的痕迹,烧的只剩一半的横梁歪歪扭扭的被厚雪覆盖着,露出烧焦的一头,像一张张开的大口无声的控诉。有狼群来过的迹象,杂乱无章的兽畜蹄印随处可见,尸体不见踪影,只有一节脚骨从雪里冒出来。 苏小义正要翻身下马被从后面赶上来的孙正权紧紧拉住衣衫。 “老孙,我就是想给他们挖个坑,让他们有个埋尸首的地方。活着的时候每个好住处,死了总不能连个坟头都没有吧。” “大军行进,不得迁延,身为行军参军,当身先士卒,岂能有违?”孙正权知道苏小义的心思软,见不得死人场面。但此刻大军正火速赶向牢山,大总管有令,不得停歇。 大军一旦运转,就无法停止,几万大军的性命掌握在大总管的手里,由不得他心软。苏小义要是无辜迟滞,绕是大总管再器重他,也会军法从事。慈不掌兵,这个时候犯了大总管的忌讳,不是聪明人的做法。 “老孙,你说人活着为何要受这诸多之苦?我大唐明明盛世繁华,为何还有人活的如此卑微?” “我也曾和你一样誓救万民于水火,也曾向往天下止兵戈,停纷争。可是大唐四方异族心怀不轨,视我如膏腴,抢我米粟,杀我百姓。将军百战死,壮士十年归,可是最后归来的又有几人?我曾见失去阿耶的三岁孩童衣衫褴褛上街乞讨,最后消失在一群乞丐之中,第二天只剩下一具被啃食干净的白骨。我曾见五十老妪为养活自己的小孙子上街卖笑,只为挣得一个麻饼子给小孙子裹腹。人间凄苦何止于此?后来我想通了,只要战争不止,百姓就别想过几天安生日子。是以我大唐兵锋到斩杀任何有觊觎之心的混蛋,不管是突厥人还是大食人,不管是高句丽还是百济,我大唐都要把他们打趴下,再无还手之力。一日不称臣,一日不罢兵。” “老孙,本来我心情挺好的,被你这么一说我心情有点郁闷。你真的见过三岁的孩童被乞丐吃掉?” “那也不算是乞丐,起码不是真正的乞丐?” “乞丐还分真假?” “师父久居西域之地,可否听过摩尼?” 苏小义一愣,孙正权说的该不会是明教的前身摩尼教吧? “就是那个波斯的摩尼?” “师父果然见识过人,我久居长安,自波斯及大食人口中得知此摩尼一教在西域之地受众甚多,然其教法诡异,令人生疑。是以自太宗皇帝以来就严禁其入。凡入大唐领土一寸者斩首示众。” 也难怪李二会做这样的决定,摩尼教的鼎鼎大名苏小义早已知晓。 自大唐开始一直到明末,生生不息,源远流长。只不过改了改名字而已,其中摩尼教最厉害的分支就是白莲教和明教,以造反为己任,向来认为皇帝鱼肉百姓,驱使万民,只有杀掉换成摩尼信徒天下才会太平。 “现在长安已经有摩尼教的影子了?” “总有不怕死的蠢货来试探我大唐皇帝的威严。上元节时千骑司于太平坊抓到其众一十三人,在庭院之中居然搜出八牛弩这样的利器,如此高大惹眼的军械居然能到他们手中,吓的武库司连夜彻查。陛下震怒,千骑司曹仁被陛下一脚踹飞,兵部尚书崔敦礼跪在殿内面如土色,京兆尹阎立本自缚宫门外请求降罪。太平坊啊,距离朱雀门不过七百步,如陛下乘撵而过,面对八牛弩这样的利器,如何抵御?整个羽林卫根本没有还手之力。最后查得镇守金光门的偏将居然是摩尼教众,八牛弩正是通过金光门被拆解偷偷运到了太平坊。” “如此严防死守之下摩尼教依然能踏上大唐国土,甚至胆大包天,居然蛊惑军中。连长安都不安生了,陛下不发怒才怪。因此事牵连而被砍头者三百二十四人,流放一百二十人,贬官十七人。纵然如此,摩尼教众仍有漏网之鱼,藏匿长安,伺机再动。长安物华天宝之地,突然冒出来一群乞丐,相信以千骑司的本事,早就知晓,之所以迟迟不动,我观之再等大鱼上钩。大树盘根,伤枝节百段不如断根一截。曹仁这次学聪明了。” “曹仁是谁?听口气你和他很熟的样子?” “陛下家奴,统领千骑司,我以前救过他的性命,是以相识。” 惹不起,真的惹不起,苏小义的第一感觉是以后见了这个叫曹仁的家伙一定要绕着走。 特务头子啊,谁敢招惹!这种人眼里除了皇帝看谁都不是好人,还是躲远一点为好。 人总是需要一点隐私的,苏小义可不想在洗澡的时候还有人偷偷的趴在房顶偷窥。况且作为一个大唐的外人,本能的觉得这个曹仁以后肯定会和自己产生交集。 然后苏小义突然感觉背后直冒冷汗,他不确定的问了问孙正权:“老孙,你说千骑司会不会已经知道我了?” “老天爷,你才反应过来?你的事迹估计千骑司都上报八百回了!” 苏小义顿觉眼前一黑,完蛋了,被千骑司盯上,就没有一个好的。 第四十一章刘滔 薛讷的三百飞骑停在一个矮丘之下,前方五十里就是牢山,踢一下马肚子提绳走到矮丘之上,牢山城全貌就浮现在眼前。 隐隐有马蹄声传来,呼吸之间就到了眼前,自军中走出一虬髯大汉,身披重甲,手提马槊,提马上前,朗声喝道:“来者何人?” 薛讷一言不发,横刀敲在马屁股上提着长枪就冲进对方马阵之中。马虬髯大汉双手抡起马槊便挡,两人各用力气,长枪与马槊触碰在一起,冒出点点火星,战马嘶鸣,一个回身两人已然换了个位置。 “好你刘滔,一日不揍你皮就痒痒了,敢问我是何人?你脑袋上的一对水珠子我看可以挖掉了。”薛讷说道:“刚才你是不是没吃饭?这马槊使的一点力气没有,如果不是我收去了八分力气,你的胳膊早就断为几节了。” “呵,你薛讷好大的口气,不知道的还以为你左武卫皆是力大无比的狠人呢。老子就看不惯你左武卫耀武扬威的死样子。”刘滔不甘示弱,嘴上一点不肯吃亏。 “你在左骁卫几年,杀人的本事没有,嘴上的功夫见长啊。不是我说你老刘,左骁卫和我左武卫还真就不能比,最多也就比太子六率那些酒囊饭袋强点。要论攻城略地,还是得看我们左武卫。” 大唐十二卫个个都说自己是大唐第一卫戍。因为这个名头十二卫打了无数的架,骂了无数的街,还是不分胜负。 其中尤以左武卫和右骁卫最为厉害,太宗皇帝倚重左武卫,当今陛下貌似更偏爱左骁卫,是以两卫上至大将军,下至普通兵卒,因为谁更厉害这样无解的问题吵的不可开交。粗人自然有粗人的解决办法,想妇人那样掐着腰骂街的卑劣事做不出来。最简单粗暴的办法就是找地方打一架。 在长安街上总能看到一群人和另一群人打的热闹,身上不见血都不好意思罢手。连兵部的人都没有办法,至于京兆尹的差役,见到这些杀才都是绕着走,私斗以大唐律例会被抓进大牢吃半年牢饭,或者被罚去服苦役。但是要是牵扯到这些卫戍,还是选择没看见比较省事。 别说能不能把这帮狠人锁回去,一个不小心自己都会被打伤。卫戍的**打起架来出了名的不要命。只要不动利刃,上面的大人就懒的管。甚至有的校尉带头冲杀,十几人拎着碗大的拳头往死里招呼,折几根肋骨是常有的事。打赢了喝酒,逛康平坊,找最美的胡姬。要是打输了那就丢人了,回去之后会被再揍一顿,连右骁卫那帮蠢材都打不过,平日里吹的牛皮都哪里去了? 技不如人就会往死里摔打,没有一副好筋骨连打架都窝心,身着铠甲,背着弓弩,在校场跑两个时辰。不把衣衫湿透别想停。校场旁边是临时搭建的茅草窝棚,有火长或者队率蹲在地上监督,敢偷懒上来就是一马鞭。 明亮的阳光下突然有一个黑影袭来,迅速的出现在头顶,薛讷眼疾手快,把长枪猛插在地上,稍一伸手就接了过来,一个牛皮袋子就落到了手里。 “身为大军先锋官,知道你们一路过来辛苦,老子懒的和你多费口舌。等以后到了长安再大战三百回合,保管把你的屎给打出来。”刘滔勒住战马,看着薛讷及他的属下满脸疲惫,脸色黝黑,知道这一路敢开使是辛苦。 薛讷打开牛皮袋仰头灌了一口烈酒,随手扔给身后一人。那人也不客气,对着就是一阵猛灌,然后再扔给另一人。 区区一个牛皮袋的酒根本无法满足三百人的胃口。刘滔大手一挥,就有人自后面拍马上前,从马屁股上取下一个巨大的口袋,里面三个黑色的坛子就扔到了半空。到底是经常打仗的,不用言语,薛讷身后立刻有三匹骏马一跃而出,骑马的兵卒接过满坛的酒笑的嘴都咧到后脑勺了。 三百人日夜骑行,于大军前五十里带路,左右两翼皆放出五十里。此刻到达牢山,已是人困马乏,全靠一口气撑着。 现在能有一口烈酒下肚,简直是天大的好事,喝一口,整个人都觉得舒服了许多。烈酒解乏,一口烈酒喝下去失去的力气回来不少。 “酒是好酒,就是味道差了点,等攻下了牢山,老子请你喝最好的酒。”薛讷把牛皮袋扔给刘滔:“前些天好酒喝了不少,现在再喝你这酒就差了点意思。” 刘滔眼珠子都要瞪出来了,这可是左骁卫最好的酒了,直到薛讷他们长途跋涉劳累不洗自己才拿出来的,这混蛋把酒喝完了还说难喝,活该受累。 “老薛,你他娘的杀人的本事不大,嘴巴怎么变刁了。这可是上好的三勒浆,我从长安偷带过来的,也就是你,别人想喝都喝不到。” “也就是我为大军先锋无暇带酒,否则你老刘有口福了。整个左武卫,谁不知道我兄弟那里有大唐最烈的酒,相比之下,三勒浆如白水一般毫无滋味。” “呦呵,你老薛眼高过顶,满长安的纨绔你没一个瞧在眼里。这左武卫什么时候多出了一个牛人,能让你老薛称兄道弟?真是见鬼了。没听说左武卫有这么一号人物哇!” 刘滔颇觉奇怪,以薛讷的尿性,谁要是没开眼和他称兄道弟勾肩搭背肯定会揍的让你后悔活在这个世上。满长安的勋贵子弟见了他都是绕道走,实在是打不过。自己在左骁卫效力多年,杀人无数,也才勉强入他的眼,实在是想不到能让他主动称兄弟的人到底到底会是何等高人。 “我左武卫能人无数,岂是你左骁卫能比的。” “狗日的老薛,老子好心请你喝酒,你还喝出脾气来了。要不要再打一架?别看老子带来的人不多,照样敢揍你。” 薛讷也不言语,只一个眼神,三百飞骑就将刘滔身后的十多人给围了个水泄不通。 “老刘,我这三百匹马就是放屁也能熏死你们几个。” 大丈夫能屈能伸,在军中摸爬滚打了几年,刘滔早就练就了一身知进退的本事。好汉不吃眼前亏这种浅显的道理他理解的无比通透。 “老子懒的和你见识。能让你薛讷认为兄弟的,定是了不得的人物,什么时候让老刘我也见识见识?” “快了,大军一到就能见到,他那可有好东西,包你喜欢。” 刘滔眼睛一亮:“好酒?” “无上好酒,三勒浆算个屁!” 第四十二章准备攻城 牢山是一座小城,低矮的城墙不足三丈,以黄土夯成。多年的风沙侵蚀让本就低矮的城墙千疮百孔,到处坑坑洼洼,垛墙磨去了大半,人站在后面连身子都遮不住。 三里之郭,七里之城,牢山的城墙转一圈不过四里有余,连城都不算。护城河早就没了水,干巴巴的露出了龟裂的土地,裂缝之处枯黄的野草钻了出来,有一尺多高。 城门紧闭,残破的城楼上悬挂着处月部的图腾,一只露出獠牙的狼头,在寒风之中荡来荡去。 苏小义现在矮丘之上,看着传说中的牢山,怎么都和自己的想象对不上号。后世随便哪个有钱的人家都比这个好吧。远远望去那就不是城,和猪圈差不多。 薛讷狗腿的凑过来:“怎么样?看出什么门道没有?这么座小城,根本藏不了几个人?会不会突厥人听说我们来全都吓跑了?” “不会,大总管早有将令,牢山之敌一个都不能跑。你看这里三层外三层的大军,别说人了,连只猪都跑不出去。那还仅是左骁卫的人,如果再加上左武卫和回纥兵,八万大军就是踩也把牢山踩平了。我好奇的是,突厥人为何不在城外陈兵据险而守,而且全部撤入城中,一座孤城,守不守一点意义都没有。” “你担心城外有突厥大军埋伏?”薛讷举目四望,想瞧瞧那个旮旯有埋伏的可能性。尽收眼底的是一望无际的荒野,矮坡只有一点点高,根本藏不下几万大军,能藏下一千军马就算奇迹了。 左武卫和左骁卫兵和一处,本来就热闹不已的大营此刻更是喧嚣尘上。按大总管将令,左武卫驻扎的营地在牢山之北,距离左骁卫的大营只有五里之地。 雪屋是用不上了,攻打牢山的日子近在眼前,把斥候派出去七十里之外,寻遍了所有的地方都没有发现埋伏的突厥人。仅仅一个牢山城,大军连休整都不需要。左骁卫的大军已经围着牢山半月有余,如果不是大总管没发话,此刻的牢山恐怕已经被踏平了。 高德逸久经沙场,对于牢山这样的小城根本不放在眼里,多少攻城大战他都如秋风扫落叶,区区一个土围子围起来的边陲小城,实在是不够看。最开始以为是遇到了阿史那贺鲁的主力大军,高德逸不敢大意,自己统领五千府兵,虽说都是经过生死大战的老兵,但阿史那贺鲁的大军起码三万有余,用五千人去打三万人,胜算并不大。 此次西征陛下的目标很简单,以碾压之势斩杀突厥人的狗头,让蠢蠢欲动的部落都看看大唐天威,再不敢生觊觎之心。所以高德逸并没有急于寻战。只是派小股骑兵不断袭扰,先探探突厥人的虚实。可是等着自己的骑兵把牢山之外的突厥人都杀的差不多了也不见阿史那贺鲁的大军有何动静。 然后接到大总管的密信,说阿史那贺鲁早就遁入大食,牢山之敌是处月部的朱邪孤注,其大军虽两万有余,但皆为残弱,兵不够锋,将不足猛,定要败其于牢山,不可漏网一人。 密信带来的消息让高德逸大惊,千算万算,怎么也没有料到阿史那贺鲁居然跑了。这对西征大军是一个巨大的打击。朝堂之上此刻估计已经闹翻了吧。保密是不可能的,不说骆弘义,就是大军中隐藏着的千骑司恐怕已将这个消息传报皇帝了。 几万大军秋冬出发,耗费数月才到达庭州,寻找突厥人足足一年有余,除了小股的突厥骑兵之外根本就没有大的战事。耗费了上百万贯的铜钱,连粮为之清空,现在阿史那贺鲁大军已入大食之地,不见踪迹,整个西域的突厥人仅剩牢山守军,这是整个弓月道大军仅存的功劳了。 高德逸明白为何大总管要自己围而不攻,毕竟自己只有五千人马,虽然处月部皆老弱病残,但毕竟有两万之众,如果强硬攻打,一是自己的人马不太够用,二是难免会有漏网之鱼,五千人对阵两万人,本来就已捉襟见肘,如果再分兵追击,能不能赢都不好说。 阿史那贺鲁跑了,牢山之战不容有失,为了以防万一,大总管梁建芳将所有的大军都调了过来。为的就是以摧枯拉朽之势速战速决,以绝对的强大力量消灭这股突厥人。 “埋伏是不可能的,如果仅仅是左骁卫之军,以朱邪孤注的胆量或许还有可能在城外埋伏点兵马。现在整个弓月道大军已到,方圆几十里之内连狼群都不敢靠近,如果只有埋伏起码也在百里之外。一百里啊,综使是轻骑兵也要两个时辰,这还是换人不换马的情况下。这区区牢山小城,横竖不过几里大小,在几万大唐铁骑的强攻之下能支撑多久?” “最多一个半时辰。”薛讷拧着眉头说道:“真他娘的怪事,突厥人好好的守什么城啊,论守城,咱大唐是他们的祖宗。攻城更是不在话下。本来以为大军这次携带的八牛弩派不上用场,没想到还有攻城之战。人都不用上去,八牛弩就能贯穿那些土围子!” 突厥人马上之国,擅长野战,最常见的就是一群骑兵远远冲杀,箭矢如雨,三箭之后,立刻抽出弯刀对着冲过来的人一阵乱砍,毫无章法,从来不会像大唐军队一样军纪严明,三百步之敌用八牛弩,一百步用三担弓弩,然后是骑兵冲杀,玄甲铁军在后,一路冲杀过去,人头滚滚,血流成河。还有铁骑左右翼包抄,更不要说各种眼花缭乱的战阵,其兵法运用之精妙,放眼天下无人可敌。 “老薛,处月部一共也没多少人,这次居然整个部落都出动了,我估计城中除了突厥大军之外还有妇孺在内,甚至整个处月的粮草和银钱都在牢山。所以朱邪孤注才把大军收缩城中,打的赢就打,打不赢就投降。老薛,攻下牢山之后一定要仔细查看,发财的机会来了。”苏小义眼睛发亮,好像已经看到了成堆的财宝在向自己招手。 第四十三章我想有座房子 他现在突然觉得自己原来很穷,这里的战事不会拖太久,现在牢山城的突厥人被围的严严实实,只要大军开始攻城,苏小义相信连一天都不到就会彻底结束。没有了别的目标,大军不日就会拔营启程,返回长安。 自己会告别这茫茫草原,走进让无数人神往的长安城。那里有大唐帝国的最高统治者李治,也有最传奇最有手段的女人武则天,还有长孙无忌,程知节,李绩,上官仪,以及薛讷的父亲薛仁贵。苏小义可不想见到这帮震古烁今赫赫有名的人物时自己连个住的地方都没有。 据说长安的房子并不便宜,就购买力来说,比后世有过之而无不及。想在寸土寸金的长安城有个落脚之地,有片瓦之所,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 苏小义两眼发出金色的光,那是感觉到钱财就要来的过激反应。 “老苏,别说我没提醒你,突厥人很穷的,哪里有什么宝贝,牛羊倒是很多,但是珠宝玉石什么的还是算了。长安城随便一个侯爷估计都比朱邪孤注有钱。”薛讷对突厥人的认知很简单,那帮穿着羊皮披头散发的家伙能有什么钱?很多人的帐篷里连一口铁锅都没有,偷袭侵扰大唐百姓的时候见到一口铁锅嘴都能乐歪,真他娘的没见识。 苏小义真想砸开薛讷的脑袋看看里面到底有几块石头。突厥的普通人自然没有什么油水,在这茫茫草原能活下来都是万幸,有几百只羊就算是大户人家了。 可是朱邪孤注有钱哇,他可是有名的土财主,别看阿史那何鲁人马众多,但要比部落头领谁更有钱,未必比得过人家朱邪孤注。 厉害的人物都是拔一毛以利天下,这位朱邪孤注刚好相反,整个处月部的宝贝估计都被他扫进了自己的大帐,拔处月部的毛以利自己。 打仗抢回来的东西只要他看重的东西谁也别想染指,为此手下大将被他斩杀了三个,最厉害的是有一次是手下一名猛将带领一千骑兵灭掉了旁边的一个小部落,俘虏之中有姿色过人者数人,为了争夺这几名美女,朱邪孤注和自己的猛将翻脸,各自带领人马在草原摆开架势狠狠的打了一仗,处月部因为这次的内讧,死伤精壮五千余人,大伤元气。 阿史那何鲁见处月部实力大减立刻整军攻打,追着朱邪孤注跑了三天三夜,最终朱邪孤注投降认输,百姓,牛羊,战马,武器让阿史那何鲁抢去大半。 让人意外的是,朱邪孤注大帐中的美女及财宝居然躲过一劫,没被发现。 苏小义不得不佩服朱邪孤注藏宝的本事。 “老薛,别说我没提醒你,到时候找到了值钱的宝贝你可不许眼红,也不许跟我抢。马上要回长安了,我总要攒钱买间房子住吧。” 苏小义的想法很简单,在长安买间房子,给人看看病,没事的时候看看长安的风景,日子过得潇洒自在,再也不让自己那么忙碌了。二世为人,总要过几天人过的日子。 不用担心遇到地头蛇,有薛讷这厮在,估计敢上门闹事的人满长安就没几个。谁都知道这家伙的老耶是皇帝最信任的武将之一,能驻守玄武门就说明了一切。 听到苏小义现在想的居然是在长安找间房子住薛讷就无限的鄙视:“男子汉大丈夫,以匡扶天下为己任,心系朝堂,志在千里。最不济也要像孙正权那样混个署丞当当,以你老苏的本事,在长安可以横着走。怎么如此没出息?有我薛讷在,会少你住的地方?我家里有多少间屋子我都不知道,到时候你随便挑。实在不喜欢我家还有几处别院,送你一处安身就是。” 这话听着舒服,果然是勋贵之后,慷慨解囊,有古人之风。虽然薛讷这话有炫耀的嫌疑,但是看在他和自己是兄弟的份上就不和他计较了。 正要说几句感动的话就听到身后传来不满的声音:“薛讷,你倒是说说,最不济也要像孙正权那样混个署丞当当是何意啊?难不成我这堂堂太医署丞是混来的?”孙正权怒不可遏,骑着一匹黑马疾驰而来,大有把薛讷撕碎的架势。刚刚他从大帐出来,看到自己的师父和薛讷这个没脑子的笨蛋相聊甚欢,眼神中满是猥琐。想着自己的师父刚刚出山,洁白如玉,心地善良,不知世间人心险恶,就欲上前提醒。没想到居然听到薛讷背地里说自己如此不济。 自己堂堂太医署丞,医人无数,连陛下都夸赞自己医术出神入化,有妙手回春之能。这个混蛋居然说自己是混来的。 简直岂有此理。 一支烤的油腻的羊腿呼啸而来,薛讷猝不及防被砸的一头摔下马来。 平日里耀武扬威即使在大总管面前都敢吓咧咧的薛讷此刻屁都不敢放一个,捡起地上的烤羊腿拔腿就跑,能让他这么害怕,看来孙正权正经起来也是让人胆寒的主儿。 明明就是一个太医署丞而已,没多大的特权,风险还特别大,长安任何一家勋贵出来的纨绔都可以碾压一个小小的署丞。可是到了孙正权这里完全失去作用。因为他阿耶是孙思邈,虽然无官无职,但声望高的吓人。太宗皇帝见了都要恭敬的喊一声道长,李治在他面前都是后辈,自然更加尊崇。无他,就因为人家医术好,你是皇帝又如何?总有生病的时候,难道不治了? 还有满长安的勋贵,哪个不盼着自家的家主长命百岁!大树底下好乘凉啊,大树如果倒了,那家也就散了。 大唐立国几十年,当年跟随太宗皇帝的文臣武将基本都已风烛残年,尤如深秋的老树,全靠悉心的照料方才屹立不倒。纵使长孙无忌,程知节,褚遂良这般活跃在朝堂之上的老臣,也已有老态,身体大不如前。为此李治特意下旨准许其宫中骑马,以防止这帮老臣累死在宫里。 虽说李治心里对这些老臣有诸多反感,但是不能发作出来。毕竟此刻的朝堂还是长孙无忌的天下。 病入膏肓的想再多活几年,为自己的儿孙保驾护航,精力旺盛的还留恋着朝堂的无上权力,不想后辈末进夺走自己的荣耀。 有一个神仙一样的人物在身边,总能踏实几分。 第四十四章攻城 战马嘶鸣,牛角声声,无数骑兵自大营而去,掀起阵阵泥土,传令兵不断的在大帐与军中来回穿梭,胯下的战马喘着白气,嘴角白沫层层叠叠,身后令旗迎风飘动,带着大总管的口谕踏雪而去。 军中士卒身披铠甲,手握横刀,在各校尉的统领下徐徐开进牢山城外。 薛讷身为大军先锋,此次攻城他的骑兵当仁不让,只不过朱邪孤注的大军此刻龟缩在牢山城内,骑兵暂时派不上用场。大总管梁建芳为此另行调拨五百玄甲兵于他统领作战。 一百架八牛弩,五百三担弓,五千箭矢,十架飞云车,三十架投石车,薛讷的攻城器械一样不落。对付这样的一座小城根本用不上特别的阵法,摆一个最简单的一字长蛇阵就敲响了进攻的擂鼓。 苏小义是到不了大军阵死人前的,他的那点力气连长枪都提不起来,本来想待在阵前感受一下真正的战争,骑着一匹瘦马还没冒头就被老梁一把从马上揪了下来,狠狠踹了一脚:“小子,这是打仗,不是过家家,会死很多人,你现在要做的事不是跑到这里来看热闹,而是滚回去和孙正权准备救治伤兵。能救过来一个功劳就跑不了,整个大军才会死命向前。” 老梁把苏小义扔给自己的亲兵:“护送苏参军去后军大营,少一根头发老子砍了你们。” 两个关中大汉二话不说,一左一右架着苏小义的胳膊扭头就直奔后军,速度之快让脚不离地的苏小义感觉自己随时会飞起来。 大狗殷勤的跟在后面,十分听话,嘴里一直赞叹大总管的英明决定。如果不是现在自己行动不便,苏小义十分想让他趴下来给自己揍一顿。老子才是你的主人,胳膊肘往外拐可不行。 后军就在矮丘附近,距离大军战阵有十里之距,爬上矮丘就能把整个战场收入眼中。 大军已经开始攻城,苏小义第一次见识到了战争的模样。 薛讷一声令下,投石机就开始疯狂的运转,巨大的石块被丢进投石机的木架上,一个大汉手握一柄木锤,猛力砸一下机括,在巨大推动力的作用下,石块划破长空朝着牢山城飞起。 十架投石机一刻不停歇,满天的巨石飞在空中犹如自天外而来的陨石,带着大唐的愤怒结结实实的砸在牢山的土城墙上,轰隆隆的砸出一个个巨大的坑,让整个城墙都为之颤动。城墙稍微松散的地方,被巨石的冲力一下贯穿,砸出一个一人高的大洞。巨石带着滚滚尘土透过土墙继续往前滚动,低矮的茅草房子根本就无法阻止巨石的碾压,里面的人还没反应过来就被压成了肉泥。 城头有人跌落,一块圆滚滚的巨石好巧不巧的砸在了城门楼子上,两根粗壮的柱子断为两截,夹带着木屑飞出去老远,砸到三个倒霉的突厥人身上,巨大的力道把三人轻易掀翻,在半空转了一个诡异的弧度滚下了城墙。本来就歪歪斜斜的城门楼应声而倒,惊的四周兵卒赶紧后退。 无数巨石从天而降,刚才还站在旁边的同伴只不过系眨眼的功夫就变成了一滩脓血,连根骨头都看不到,只有地上尚在流动的鲜血发出无声的悲鸣。 这比面对面厮杀残酷的多,连个回手之力都没有。手里的兵器找不到敌人,只能握的紧紧的,明知道没有用也不肯松开,仿佛握的紧一些就能避开巨石的攻击。 八牛弩一字排开,胳膊粗细的箭矢搭在弩床之上,绞盘一点一点的收紧弩弦,薛讷骑在马上大手一挥,像一柄斩下的利剑,嘭嘭嘭,数百根箭矢密密麻麻的射向城墙。锋利的精铁连头莫入城墙,带着后面的木制连杆也插进两尺由余。准头不足的箭矢有的射中了剁墙后面的突厥兵,兵卒连一声惨叫都没来得及发出就被拦腰射成了两截,飞出去老远的头颅撞到后面的城墙跌落下来,眨巴两下眼就没有了气息。 五百玄甲军飞速向前,身后是隆隆的飞云梯,在距离城墙百步远的地方停下。手持盾牌的兵卒挡在最前,身后的弩兵对准城头的突厥人就是一阵乱射,满天的箭矢如黑云一般压向城头,没有一丝间隙。躲的慢的刚刚扭头身体上就插了好几只羽箭。还有几个因为吓破了胆,腿肚子不住哆嗦,早就往了跑,只是张大了嘴巴看着箭矢如雨。一支锋利的箭矢从远处而来,射穿了他的嘴巴。 第一轮箭矢过去,薛讷嚎叫着就冲了出去,身后的玄甲军手持盾牌和横刀一齐冲出,突厥人终于有了冒头的机会,一排弩兵处现在城头,目标直指薛讷。 有眼尖的盾牌兵早就护住薛讷,箭矢撞在盾牌之上发出叮叮的声响。盾牌后的弩兵抬头举起弓弩一阵猛射,轻促的声音伴随着脸矢飞上城头。 不断有兵卒被箭矢射中,绕是有盾牌遮挡,依然有箭矢射到薛讷的铠甲之上,撞出一阵火花。 城墙上已插满粗壮的八牛弩射出的箭矢。薛讷用嘴咬住横刀,双手抓住一根箭矢轻轻一跃,就够到另一根稍高的箭矢。如此两三次,就看到尽在手边的朵墙。身后的玄甲军身影如飞,带血的横刀咬在嘴里,抓住箭矢向上攀爬。 后面的飞云梯跟上,已经开始伸出长长的梯子,只要有一点合适的地方就可以把梯子搭上城头。 城头有滚石落下,不时有人被砸中,沉闷的响声后就昏死过去,身体落在地上被更多的滚石砸中。 不用薛讷言语,城下的弓弩兵早就对准城头,只要往下扔石头的突厥兵一露头就有无数箭矢招呼过来,举着石头还没扔下城头就被射成了刺猬。 大军开始行进,在薛讷登上城头的那一刻,身后几万大军应声而动,中军望楼之上硕大的唐字大旗上下翻飞,指挥几路大军冲向牢山城。 围三缺一,惯用的攻城计谋,给敌人一丝生存的希望才能瓦解他们坚守到底的斗志。 至于缺口的二十里之外,早就有伏兵准备好,只要突厥的骑兵一出城,两百架八牛弩,五百三担弓就能掀翻所有出逃的骑兵。 第四十五章马群 黑云压城城欲摧,甲光向日金鳞开。数万大军望之不尽,随着牛角声杀向城下。 薛讷已经跳上城头,身上插了三只箭羽,手里的横刀抡成了残影,靠近他一尺之内的突厥兵卒都被砍的血肉模糊。锋利的刀锋砍断了一个突厥人的长矛,顺势又砍下了胳膊上的一大块肌肉,再反手一刀,横刀稍稍遇阻,在巨大的力量下,那颗头颅就滚到了脚下,腥红的血飞了一尺有余,斑斑点点的沾满了薛讷的铠甲。 趁着薛讷站上了城头,飞云梯飞快的搭好城梯,城下的兵卒争先恐后的顺着飞云梯爬上来,人还没露头就有长矛刺来,一人躲闪不及被刺穿了肚子,口中吐出一口鲜血倒了下去。补上来的一人抓住长矛的一头,横刀直接砍过去,伴随着一声惨叫,从上面掉下一只手来。 飞云梯的垛口不断的有箭矢射出来,城墙上试图投掷长矛的突厥兵被射中者倒地不起,捂着伤口哀嚎。滚动几下就被其他箭矢射中,再也不动。 五百玄甲兵借助箭矢已经爬上去大半,剩下的也在挂在城墙上,一边攀爬一边躲闪着滚下的石头。 城墙被攻占了一个缺口,薛讷的人马已经站在了城墙之上。 大军的攻城凿已经到了城门边,仅仅三下,在巨大的撞击之下牢山的城门就四分五裂,轰隆倒塌。 大门已破,盾牌在前,长矛在后,大军迅速的占领城门,任何在街上行动的活物都被斩杀。 城上的突厥人在后退,在厮杀和嚎叫声中向西门集中。 看到突厥人的撤退从井然有序到混乱不堪再到彻底崩溃,苏小义就知道城中的突厥人完了。 城中冲天的浓烟从西门冒出来,那是突厥大军集结的信号。本有拥挤的牢山城此刻寸步难行,被箭矢射中者无数,在地上疼的滚来滚去,拉着别人的衣襟哀求把自己带走。得到的是冰凉的刀锋划破喉咙,捂着流血的脖子抽搐了两下就不再动弹。 城墙之上已经满是大唐兵卒,居高临下,箭矢,滚石,长矛,自城墙之上倾泻而下,成片的突厥人倒下,生命被迅速的收割。 苏小义的判断完全正确,除了处月部的大军之外,还有妇人和孩童。 看着手握长矛满脸是血的一群孩童面目狰狞的冲过来,薛讷握了握手里的横刀,头也不回的喝道:“给老子杀!” 身后的玄甲军举起弓弩,如蝗的箭矢压着头顶飞出去,冲到一半的孩童跌倒在泥土之中,嘴中吐出血来。 城中的房屋破烂不堪,被巨石砸中的房屋都已倒塌,里面坨坨血肉。不用顾忌身后受伤的突厥人会偷袭,进城的大军早已开始打扫刚才的战场。长矛所到之处所有突厥人的尸体都会补上几个窟窿,装死准备蒙混过关的家伙还没跑几步就被大军射满了箭矢。 泥泞的街道上到处都是尸体,鲜红的血自何处汇聚,最后聚集在街道的沟渠中,缓缓的流向城外。 城中死的仅有人,还有无数的战马,牛羊,一匹马一头牛自然不可怕,可怕的是成群的战马,成群的牛羊。牢山城已破,骑兵死伤殆尽,朱邪孤注不知道那根筋搭错了,居然让人赶着战马冲击大唐的军阵。看着黑压压奔涌而来的马匹,估计朱邪孤注除了留下准备逃跑的之外把处月部所有的战马都赶到这里来了,以为能迟滞大军的行动。 这可是天大的好处,大唐的一匹战马可以卖到一百多贯,能抓到一半也是几万贯的银钱。 直接抓是不行的,后面的突厥人很碍事,举着高高的火把驱赶着受惊的马群。如果直接冲到军中后果难料。虽然心里不舍,但还是架起了八牛弩,力道奇大的粗壮箭矢犹如一柄天神长矛一般贯穿第一匹马,直接插在身后的马肚之上,巨大的惯性拖着哀鸣的战马飞出去三丈有余,撞倒了后面跟上来的马群。仅仅一根箭矢,就折损了六匹战马。 马群后举火把的突厥人早已被乱刀砍死,马群前方受阻,生存的本能让马群调转方向,向着苏小义所在的后军奔来。 把苏小义护在身后的大狗激动的直流口水,眼睛冒着幽幽的绿光,时刻准备冲出去。 大狗作为一个突厥人,有这样的举动十分奇怪,突厥人见过的马可比大唐人多多了,吓激动个屁。 “大狗,左右不过意群马而已,虽然战马在大唐挺值钱的,但是在你们突厥人眼里,好像也没有多金贵吧,还没有一把刀值钱。” “主人不知,我在突厥时是马倌,每日就是放马,见过的马的确不少。但像今日这般雄壮的马群,实所罕见。” 苏小义眼睛一亮:“哪里罕见?” “马群之中,居然有几匹上好的汗血马,虽然尚未长成,但再喂养一年,定是无上神骏。” 汗血马?苏小义一愣,再用手挡在头顶,遮住阳光,想再看的清楚一点。可是无数战马犹如蚂蚁一般滚滚而来,连颜色几乎都分辨不清。大狗居然能从千匹战马中寻出汗血马,实在让苏小义骇然。 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大狗识马的本事果然厉害。 “大狗,有办法抓住这些战马吗?今晚赏你一锅上好的牛杂。”苏小义舔着舌头,眼睛的瞳孔已经变成了金黄,奔跑的战马就是奔跑的一贯贯铜钱啊! 听说可以得到一锅牛杂,大狗立刻来了精神,二话不说,肩上搭五十斤麻绳,胯上一匹战马自矮丘之冲马群而去。 孙正权直捂眉头,自己师父那副见钱眼开的表情让人无法直视。 明明一身的本事不以天下为己任,偏偏一身铜臭,状若商贾,以后如何在朝堂自处。 看到马群向后军冲开,早有兵卒架好八牛弩摆在阵前,只要马群到五百步之距就会被立刻射杀。 连人都不放过,区区战马何足道哉! 后军一脸的不屑,本来没被派去攻城就一脸的不爽,明明到手的军功不翼而飞,人谁心里都窝着一股气。真当咱是后娘养的?凭什么其他人都能去阵前砍杀突厥狗捞军功,凭什么我们在这里眼馋? 反正闲着无事,正好拿战马练练手,许久不用八牛弩,手都生了。 第四十六章算谁的 后军的兵卒看着大狗摇晃着婀娜的身姿在马群里钻来钻去,骚气十足,不由的吐了口唾沫,一脸的不爽。八牛弩都架好了,箭矢也上弦了,连射杀哪匹马都说好了,突然冒出来一个威风凛凛的大狗,拿着麻绳抡几圈,一个漂亮的抛甩,麻绳一头的绳圈就套住了冲在最前面的那匹枣红马,狂奔的马群立刻为之一滞。 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大狗虽然大字不识一个,但多年养马的经验告诉了他同样的道理。 受惊的马群渐渐平静下来,见马老大都被驯服其他的战马也没了反抗的念头。动物总是健忘的,恐惧迅速的褪去,悠哉悠哉的在空地之上转来转去,偶尔低头啃几口埋在雪里的枯草,嚼几口就吐出来,冬日里的枯草没有一点水分,味道远不如常吃的精草。 大狗耀武扬威的骑在那匹枣红马上,露出两排大牙,嘴都咧到后脑勺去了。一群战马被自己抓住,这下主人一定会给自己一锅最好的牛杂。 一个突厥的降奴,瞎出什么风头!后军兵卒一边咒骂大狗多管闲事一遍笑喝这套马的本事真不赖,一看就是打娘胎开始就跟着师父学了。 大狗用脚踢一下胯下的马肚子,枣红马就慢悠悠的朝着矮丘小跑过来,后面的马群也有样学样,完全没有了刚才冲阵的气势。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人的集体无意识在动物身上同样能体现出来,牢山城的危险并没有影响到马群的惬意。 大狗一跳下马背就被一群大汉围住,夸赞他高超的套马技术,走的时候不忘在他屁股上踹上几脚,后军连一支弩箭都没射出去,牢山之战只有看的份儿,说出去会让人笑死。 苏小义看着成片的马群心里无比舒坦,这都是自己的财产啊,正准备找人问问该怎么把马群运回去换成铜钱就看到一个队率冲过来抱拳祝贺:“参军大人为我大军俘获千匹战马,实乃大功一件,大总管必有重伤,笑的为参军贺。” 拍马屁拍到了马蹄子上,苏小义还没来得及高兴就被泼了一盆冷水,虽然心里已经有了不好的预感,到还是不死心,找孙正权再确定一下:“老孙,这群马算不算我的?” “师父乃左武卫行军参军,按大唐律,此马群为大军斩获,非师父私有,恐难以留下。”早就看苏小义身上的铜臭不顺眼,趁着这个机会赶紧把他身上的铜臭之气洗洗干净,免得回到长安被人瞧不起。 “连一匹都不能留下?”看着大狗给自己使眼色,手里紧紧抓着缰绳不松手,就知道他手里的肯定是所说的汗血马。这可是难得一见的好马。作为一个后世人,苏小义对这传说中的宝马只闻其名不见其形。现在有了这样的机会,说什么也要弄过来。 孙正权也是通透之人,现在整个后军都瞧着,苏小义要留下整个马群自然不可能。可是从里面挑几匹还是可以的。毕竟是大狗的功劳,不非一兵一卒就得千匹良驹,留下点私货也是可以的。水至清则无鱼,大军之中尤其如此。几万大军为国出征,在战阵上卖命,抢到的宝石、金银,布绢等物只要不是太多一般都被私留,算是兵卒的一点福利。 大总管不会追问,权当不知道,几万大军连命都交给自己,怀里揣点钱财算什么!只要能打赢,把城里的财物抢了都没事。 “参军劳苦功高,相信这小小请求大总管定会满足。” 话都说到这份儿上了苏小义自然不客气,只要大狗看重的都挑出来,每挑出来一匹马就在脖子上系一根麻绳,就是自己的个人财产。 大狗和苏小义一个脾气,也不客气,在马群里钻来钻去,偶尔该掀开马的嘴巴看看牙齿是否齐全,仔细的让旁边的兵卒直撮牙花子。太丢人了,真的是太丢人了,哪里有这样擅藏匹财的,简直丢左武卫的脸。随便划拉几匹就行了,怎么还挑上了?这又不是马市。 大狗每挑出一匹满意的,就小心翼翼的挂上一根麻绳,生怕把马脖子给弄伤,那模样比娶了媳妇儿还小心。挑挑拣拣的一会儿的功夫就拉出来不下十匹,仅看模样就是上好的战马。 孙正权摸着自己额头上的汗想找个地方钻进去,实在不敢相信,堂堂左武卫行军参军为了几日战马居然会如此行事。连他这个徒弟都看不下去,如此蝇头小利而已,犯的着这么认真? 次等丑事不出半日就会传遍左武卫,说自家的参军大人为了区区几匹战马连起码的脸面都不顾了,还弄出一个绳头系事的土办法。 实在是看不下去,孙正权咳嗽一声,悄悄的靠近苏小义提醒,大唐对战马早有规制,连大总管这样的顶级勋贵蓄养战马都需要提前向兵部报备,最多不过五匹之数。他这个参军根据《厩库律》最多就能养两匹,不然就是违例。如果被人告发,少不得京兆尹要找上门来,甚至连兵部都会惊动。私养战马可是重罪,有造反的嫌疑,最轻都是流放三千里。 “谁说我要蓄养战马了?我不过是想把马卖了,换点铜钱而已,长安米贵,我以后是要过日子的人,不能我到了长安连口饭都吃不起吧?你是不当家不知柴米贵,仅皇帝的赏赐就能装满你家的库房,自然不必为生计发愁。我不行啊,我打听了一下,行军参军的的俸禄好像不是很高哇!” 蓄养战马这种蠢事苏小义该不敢做,战马可是重要的战略物资,每一匹都会登记造册,兵部马政司定期探查,发现有伤病折损立即上报。 再说了能在长安城骑马的能有多少人?除了勋贵就是皇家,他一个小小的参军如果敢在长安城骑马估计早就被差役给拉去县衙问话了。 孙正权已经彻底放弃了感化苏小义的念头,张口闭口都是银白之物,真是有辱斯文,没有一点高人风范。不想和他说话,怕忍不住揍他一顿。 第四十七章战场百态 事实上大军已经在牢山进行有组织的清理行动。牢山除了西门一点地方还没有被攻占之外,其他地方已经全部被大军占领。 西门之地不过是时间问题,朱邪孤注已经带着一对亲兵出城,一起出城的还有他的女人和几十辆装满财宝的马车。牛车太慢,根本就走不快,朱邪孤注让手下全部换上最好的战马,这是他十几年攒下来的宝贝,只要有这些财宝在,要不了多久处月部就能再次崛起。 战马没了可以再养,兵卒没了可以再生,只要有钱在,一切都不会是问题。 朱邪孤注此刻胯坐在自己的战马之上,满脸狰狞,握刀的右手微微颤动,如果不是因为手下还跟在后面,此刻恐怕早已仰天长叹了。 自己明明过的十分滋润,要女人有女人,要钱财有钱财,还有无数的战马和牛羊,虽然大军战力弱了一些,但好歹也有几万人之众,在这片西域之地,除了阿史那贺鲁之外就是自己的部落最为富有和强悍。 只要不反叛大唐,这样的日子就可以长久下去,每年只要抓些牛羊进贡,就能得到大唐皇帝永不攻伐的诏书,甚还会派人送来大量的赏赐,丝绸、铁器、种子,满满的几十车,比那些贫贱的牛羊不知贵重了多少倍。 也不知道哪根筋搭错了,居然会同意和阿史那贺鲁一起反叛,就因为他送给了自己几个美女和几车财宝。真是亏大了,现在这些美女和财宝能不能带的走都是未知数。 早有手下提醒自己要防着阿史那贺鲁,毕竟在这草原之上,他是自己的死敌,相比和他一起反叛,臣服大唐才最符合处月部的利益。现在阿史那贺鲁这个混蛋自己跑了,牢山成了一处孤地,指望不上任何人。其他部落本来也蠢蠢欲动,想趁着机会捞点便宜。看到自己被几万大军围着,那颗躁动的心早就凉了。有自己这个例子在眼前,别说派兵来救,恐怕只要自己一进入他们的领地,就会被抓起来,压去长安邀功请赏了。 城中的厮杀声依然不断,只是声势已大为减弱,冲天的烽烟已经点了大约一炷香的功夫,靠拢过来的兵卒并不多。手下的大将只剩下三人,身重箭矢无数,幸好有厚厚的牛皮甲胄护着,不然早死透了。 此刻被众人护着,朱邪孤注必须早做打算,要不了多久大唐天军就会打到这里,到时候想走都走不了。 大唐天军围三缺一,几万大军明明可以把牢山围成牢笼一般,缺依然留下了一道口子,很明显就是为了让自己逃出城。兵置死地则豪气生,大唐的将军比谁都熟悉,所以才放开一道口子让自己的大军拼命逃跑,无心守城。 他相信在西逃的路上一定有埋伏的大军在等着自己,后面追兵不断,前面伏兵未知,自己的大军要不了多久就会被蚕食鲸吞,连骨头都不剩。 不走自然不可能,大唐军队的喊杀声已经清晰可闻,再不走就只能等着被俘。看着马车上满脸惊恐的美女,朱邪孤注一阵心疼,多好的女子啊,如果被唐军抓去,连一丝声的希望都没有。还有那些望着自己的兵卒,满脸的焦急,求生的欲望令他们左顾右盼,生怕大唐的军队突然杀到。 确实是怕了,不过几年没和大唐交手,他们的大军就变得如此强悍,强大的弓弩让人心生畏惧,勇猛的兵卒使人胆寒。 不能再等了,即使知道牢山城中尚有未撤出的兵卒,朱邪孤注也决定马上就走。还好自己的亲兵还算完整,最忠心的大将还在,那些妇孺和伤兵,让他们自求多福吧。 一千余名突厥兵护送着几十辆马车自西门而出,掀起一阵烂泥,向西面的草原疾驰而去。 薛讷的横刀已经不能再用,原本锋利的刀刃此刻已经卷了两遍,砍在敌人身上钝如朽木。顺手抄起地上的一根锁链,拉起来一看,另一头还绑着一颗巨大的铁锤。拎起来掂量了一下分量,足有百斤,让薛讷惊疑不已,是哪个混蛋居然用这样罕见的兵器?流星锤啊,没有一膀子力气可不敢轻用。 抡圆了一招飞出,黝黑的锤头砸在一间房屋的大门上,木屑飞溅,厚厚的门板整整齐齐的向后飞去,足足两丈地之后才轰隆隆的落下。门板后面两个突厥人吐出一口黑血,挣扎两下就不在动弹。 身后的兵卒立刻围拢过来,弓弩一阵乱射之后,手握带血长矛就冲了进入,十几个突厥人抱着肚子在地上打滚,每个人身上都插着几支箭矢。有倒霉的家伙头颅上居然也有几支,运气好的只是腿上被射中一支,一边后退一边惊恐的嚎叫,手里的弯刀在空中胡乱飞舞,威胁着薛讷他们不要靠近。 现在没心情要什么俘虏,再说手里还有兵刃,根本不算俘虏。不用薛讷言语一队人马上去就是一阵乱砍,专门往头上招呼。十几个突厥兵根本就没有招架之力,瞬息之间就被砍的血肉模糊。 一个大意的兵卒居然还被砍了一刀,幸好伤的不重,只是胳膊上被削去了一块肉,血流了一地。 另一个兵卒上去就是一脚,这个笨蛋,都说过多少次了,对付敌人一定要谨慎,即使手无寸铁也要砍上三刀才能上前,更何况是手握利刃! 讪讪的挠挠头傻笑,表示下次一定注意。受过伤的老兵赶过来抓起一块麻布包裹住伤口,不能再往前了,胳膊上被砍了一刀,血流的不少。得赶快去找医户,不然就是流血也能把人流死。大战就要结束了,因为这刀伤把小命丢了就太不值了。 整个牢山都在着火,熊熊的大火借着风势自北向南不断的蔓延。那是被困在北门一角的突厥人在放火。把牛车、木料、茅草推在一起,挡住街道的入口,浇上火油,只要一点火星就会窜起冲天大火。 北门根本就出不去,已经被堆起的砂石堵死。高高的石头超过了城门口,透过缝隙能看到人影绰绰,那是左骁卫的大军,已经攻到了城门下,厚厚的城门已经倒塌,不想门洞被一堆巨石拦住,一对人马正一边叫骂一边动用战马拉动巨石,只要打开一个缺口,就会有死士攻过来。 第四十八章朱邪孤注 再沉重的石头也挡不住大军的道路,战马拉开最大的一块巨石,高高的石头墙就开始松动,有小一点的石头从上面不断掉落。杀红眼的大唐兵卒把横刀咬在嘴里,爬上石头,刚挪开一个缺口就被一支弩箭射中。 对于负隅顽抗的敌人大唐兵卒向来不会心慈手软,在同伴中箭跌落下来的一瞬间,无数箭矢就飞向了那个缺口。 城墙外面满满当当挂满了正在奋力攀爬的兵卒,飞云梯下是城队的甲士,手握长矛准备自云梯登上城墙。 不断的有人从城墙之上跌落,然后更多的人冲上去。最后几个突厥兵被砍成了烂泥,城墙之上的阻碍终于清理干净。 城门口的一名队率后退几步,向城墙上的弩兵打一个手势,百支弓弩就对准了下面。 原本的大火是为了阻挡大唐大军,现在成了自己的夺命利器。跑都没地方跑,一百多名突厥兵暴露在大唐兵卒的箭矢之下。无数的箭矢形成一道黑色的幕布,仅仅一轮急射,就死伤大半。 从城门缺口攻进来的兵卒用长矛一个一个挑过去,不留一个活口。 城中的喊杀生越来越小,逐渐归于清晰,只是偶尔从某个角落传来一声惨叫,那是躲藏在暗处的突厥人的下场。 薛讷身上被射中了三支弩箭,两只在后背,一之在左肩,幸好有甲胄保护,虽然火辣辣的疼,但箭头入肉仅有一寸左右,被他一把给拔出来。带着三支弩箭太不方便,跑都跑不快。 短粗的牛角声响声,有突厥人从牢山西门跑了,早有兵卒过来禀报说有大约一千突厥人自西门而出,还有几十辆大车,装的满满当当。 不用说肯定是朱邪孤注,这个没脑子的笨蛋,都死到临头了还惦记着那些财宝。几十辆大车,连三十里都跑不到就会被大军追上。更不要说前面早已有伏兵等着,只要朱邪孤注的人一出现,架好的八牛弩就能让他们折损一半。 苏小义说的一点不错,朱邪孤注的确不是当可汗的料,只不过是个贪财的白痴。 现在西门的城头,能看到远处的一对人马护送着几个美人和几十辆大车正在疾驰。 后面有骑兵追赶,硕大的唐字旗发出呼啦啦的声响,战马飞奔,大地为之震颤。一队奉命殿后企图阻挡大军骑兵的突厥人调转马头,看着黑压压冲杀过来的大军,忍不住的颤抖。再不畏死了兵卒内心也有对生的渴望。如果不是可汗的命令,他们断不会调转马头。留下来必死无疑,而且会死的很惨。 刚刚举起战刀就有箭矢飞来,这仗就没办法打,大唐的箭矢好像用不完一样,从攻城到现在起码用了有几十万支了,依然不见减弱。明明我突厥人才是名正言顺的马上民族,一把弓弩在手,百步之外取敌人首级。奈何部落的箭矢实在是匮乏,每人不足三支。 一股悲愤之意油然而生,可汗明明有无数财宝,缺连大军的箭矢都不舍得打造,焉有不败之理。 战马冲出去几步就轰然倒下,身上插满箭矢。从马上跌落下来,刚准备就看到一把横刀泛着冷光对准了自己的脑袋,脖子一凉,失去了知觉。 埋伏在牢山西门的一支大军此刻正密切关注着牢山城的动静,打总管下了死令,任何逃到这里的突厥人无比斩杀,一个不能放过,否则军法从事。 虽然能隐约的看到牢山冲天的大火,但还是不放心,已经派出去三队飞骑,只要有突厥人出城就会立即禀报。 一对飞骑遥遥的过来,百步之外就开始打旗,那是突厥人来了的信号。副将一声令下,全军立刻准备。八牛弩已经架好,弓弩箭矢上弦,准备投掷的长矛握在手中。 飞骑不待战马停下就一个翻身从马背滚下来,前跑几步卸下前进的冲力就往副将身边跑。 “有突厥人千余,大车三十一辆,正朝此处而来。” 千人?副将一愣,咒不由骂一声,牢山几万突厥大军,就跑出来一千多人?这也太不禁打了。早知道这样说什么也不干这样的差事。伏兵,听着不错,原来就是个闲散的活儿。自己带着五千甲兵在这里藏了两个时辰,到头来就一千多突厥兵,功劳根本就不够分。五个打一个,最后功劳算谁的? 纵然心里不情愿,但苍蝇再小也是肉,总比没有强,起码比后军的那帮夯货强,什么都没捞到。 和回禀之人说的一样,果然只有一千左右的突厥人,此刻正惊恐的朝这边驾马疾驰。八牛弩发出可怕的低吼,粗壮的弩绳发出咯咯的声响,机括轻动,一支弩箭应声而出,穿透了头马的肚子,发出一声轻响。头马似乎并没有受到伤害,又跑出去几十步远才一头向前栽去,马上的骑兵甩出去好远,还没起身一支羽箭射穿了他的喉咙。 宽阔的草原除了半人高的野草根本就无地可藏,两边的箭矢来之去雨,还没反应过来前军就折损大半。 朱邪孤注此刻也顾不得车上的美女,几十辆大车也无暇顾及,只想逃出这个死地。 亲兵不断的有人倒下,朱邪孤注猛拉缰绳,调转马头,准备跑向别处,不想一支长矛飞来,插在了他的马屁股上,没入半尺。战马哀鸣一声栽倒在地,朱邪孤注的一条腿被结结实实的压在了马肚子下面。 突厥人不断向朱邪孤注靠拢,人越来越少,虽然都有人倒下。 副将一声令下,大军应声而动,盾牌兵在前,长矛兵次之,弓弩兵在后,从四面八方压过来。 不甘心的突厥大将手持弯刀提马冲出,被投掷过来的长矛刺穿了身体,钉在了地上。 副将看着朱邪孤注衣着华丽,和旁边的突厥兵大为迥异,而且那些突厥人到了此刻还在护着他不被箭矢射伤,看来是个大官啊! 心情立刻好起来,虽然斩杀的突厥狗不多,但是能擒住处月部的大官也是大功一件。 副将一挥手,大军停止进攻,他提马走出,冷喝一声:“你乃何人?” “处月可汗是也。” 第四十九章得罪大唐的下场 朱邪孤注觉得捆绑自己的牛皮绳子越来越紧,已经扣进了肉里。臃肿肥胖的身体被捆的结结实实,像一只蠕动的蚕。 到底还是被唐军抓住了,满地的尸体没几个完整的,几个头颅被北风吹的咕噜噜一直向南,最终撞到了一辆大车的轱辘停了下来。自己的三个大将死相很惨,一个被射成了刺猬,脸上插满了弩箭,一个被砍去了两条腿,早已被战马碗大的蹄子踩成了肉泥,最后一个身体分成两半,八牛弩强大的力量拦腰穿过,身上百斤重甲根本无法阻挡,重兵无锋便能横扫千军,更何况这种锋利无比又粗壮结实的重箭。 处月部要是有这样的利器,阿史那贺鲁的大军又岂能在自己的领地上肆意驰骋。可惜这样的神兵大唐视若珍宝,一般人根本不会接触到,就连制作该弩的匠人都被严格控制。处月部想要得到根本就不可能。 当年进贡时自己的大将不过是表示了一下对八牛弩的喜爱,就差点被问罪,要不是自己上书求情,随进贡的队伍回来的时候,车上会多一颗血淋淋的头颅。 自己求一架而不得的八牛神弩,现在威风凛凛的在自己眼前显现,一眼看不到头,起码几十架。 这还仅仅是一队伏兵,牢山的攻城大军里,数量只会更多。 自己的大军根本就不能与之相比,那个劝自己不要反叛的手下已经被砍头,他有些后悔,用以卵击石这个词形容牢山之战此时显得无比贴切。 自己最钟爱的几个美女此刻已经成为冰凉的尸体,唐军并没有因为她们是女子就手下留情,真是可惜了,多好的女子啊,柔若无骨,让人流连忘返,如痴如醉,任意驰骋,恨不能死在她们白嫩的肚皮上。 之所以自己还活着完全是因为是处月部的可汗,他们需要自己的性命去邀功。很想死的壮烈一点,可是刚才拿起刀看到泛起的寒光突然手就颤抖不止。他怕死,十分的怕死,不敢想象自己的生命终结时到底会是何中模样。 明明看着别人死亡是一件极为普通的事,亲手杀过的贱民数都数不过来,为何在自己要面对的时候会如此恐惧? 听说大唐的新皇帝是个仁义的人,不知道会不会放过自己,就是囚禁在长安也好啊,起码吃喝不愁。 身上挨了无数脚,前后都是脚印,好歹自己也是处月部的可汗,尊贵无比,这些无知兵卒居然如此对待一个高贵的可汗,着实无理。 此时的伏兵大军早已经乐疯了,带头的偏将笑的脸都看不到,只能看到血盆大口里两排雪白的牙齿。 真他娘的走运,本来以为能砍下几个突厥人脑袋就算不错了,没想到居然抓到了处月部的可汗。虽然突厥的每个部落首领都叫可汗,多的很,随便一个百人的小部落,领头的都说自己的可汗,其实他娘的还没大唐一个校尉手下的人多。 不过这并不妨碍自己的功劳,起码眼前的这个可汗不容小觑,手下能有几万大军的人还是有几分本事的。只是没想到这个胖子可汗长的穷凶极恶的,却是一个贪生怕死之辈。刀都横到脖子上了也没敢用力,早知道这样就不用急着夺下他的刀了。 逃跑居然还带着女人和财物,满满的几十大车,这又不是搬家。用刀撬开一个巨大的箱子,里面的宝石晃的人睁不开眼。 每个都有红枣那么大,随便一个拿到长安都能换几间房子来住。 发大财了! 满满几十车的财物自然不敢私留,被大总管知道的话自己有十个脑袋都不够砍。但是一人拿一颗宝石还是没问题的,仅仅眼前这一箱子估计五千颗都不止。 怀揣宝贝让所有人都喜笑颜开,仅仅一颗,娶老婆的彩礼就算有了。把宝石放进最贴身的衣物里还是不放心,隔一会儿就要摸摸,只要摸到那个小小的凸起心里就十分的踏实。 这次征讨突厥遭了不少罪,本以为一点好处都捞不到,不想天上突然掉下如此的好事,宝石啊,回家都可以吹嘘一年了。他们这些大唐府兵有几个人能见到这样大的宝石!摸了摸,好像比青枣还要大上几分。 这次可是露了脸了,听将军说抓到的那个俘虏是可汗。他娘的,原来可汗就是这副 飞骑已经去禀告大总管,偏将带着大军压着几十辆大车,马屁股后面一根结实的牛绳拉着朱邪孤注,往牢山城浩浩荡荡开过去。 梁建芳终于松了口气,朱邪孤注被俘,这是今天他听到的最好的消息。紧绷的那根弦终于松弛下来,牢山已破,光是抓到的俘虏就有六千多,还有无数的牛羊、战马,听手下回禀说城西的伏兵除了抓住朱邪孤注外还截获了几十大车的财物。 被俘虏的突厥人用麻绳牢牢的捆住胳膊,一个连着一个,排成三队向从南门向外走。牢山已经成了空城,里面原本居住的大唐百姓被突厥人屠杀殆尽。 作为威慑,同时也是复仇,这些俘虏会至少处死一半,胆敢杀戮大唐百姓,这就是下场。 城外之地成为一个巨大的屠杀场,横刀扬起,无数人头落地,一直杀到天黑才停止。 人头被高高的垒起,犹如无数带血的长矛直插天空。大唐以这种近乎血腥的方式来警告那些蠢蠢欲动的敌人,这就是与大唐为敌的下场。 被血洗过一遍的牢山在晚上终于归于沉寂。满天的星斗依然灿烂,让人头晕目眩心驰神往。天为盖,地为庐,如果不是空气中弥漫不散的血腥气,这难得的美景的确让人惊叹。 可是苏小义不敢走出大帐,外面滚滚的人头和冻成冰的血无不在告诉他,这里有无数的生命在今日结束。 原本以为战争是豪迈的,热血的,让人心生敬仰的。书上的战争根本没有队死亡进行描写,只有一连串的数字,大书特书的永远是攻城略地的大将,智谋无双的高士,凯旋的大军,失败的敌人。未有点墨告诉世人战争就是一刀一刀的砍在人身上,一股一股的鲜血最终混成汪洋。 第五十章后军大营 大帐外哀嚎声不断传来,受伤的大唐兵卒不断被人抬过来,黑压压的躺在外面的雪地上。熊熊的篝火似乎并不能让他们感到温暖,触目惊心的伤口上还在流血,孙正权带着医工和医户忙的满头大汗。 白天攻城杀敌的凌厉立刻转变成让人心酸的伤痛。 大大小小的火堆之上都架这大锅,滚烫的开水翻出大大小小的气泡,里面是剪成手掌宽三尺长的麻布,狠狠煮过之后再架在火边烤,等到彻底干透就有医户来取走。用提炼好的酒精进行杀毒后敷上各种草药,再用麻布包裹住,抬到雪屋里养伤。 止血的药已经换了,大军中的金疮药已经停止使用,全部被换成了切碎了草药,虽然麻烦,但起码能有更多的人能活下来。 孙正权自长安带来的几大车草药还是不够用,派出百人去草原的寻找最常见的草药。每人发几株干枯的草药,就按照样子去找。 百匹战马奔出大营,朝着四个方向散去,三个时辰后大总管外面就堆满了大大小小的袋子,里面有各种需要的草药。 医户小心翼翼的进行清理辨别,然后再切割研磨,最终送到伤口之上。 这些都是出医苏小义的建议,得到了孙正权无条件的支持,以太医署丞的名义命太医署所有的医工必须执行,不得更改,如有违者军法从事。有太医署做榜样,军中的医户自然更加不敢有丝毫差池。随不明其中道理,但连太医署丞都这样说的定然有他们不理解的奥妙在里面。 断臂截肢者数不胜数,锋利的斧头砍下无法医治的胳膊或者脚掌,痛彻心肺的嘶吼下是兵卒扭曲到极致的脸。没有麻沸散,虽然神医华佗在汉朝就发明了这种药物,但是直到大唐,依然难得一见。能保住性命已属不易,相比之下所受的痛处根本不值一提。 粗壮结实的胳膊在手腕处骤然短了一节,失去手掌的巨大的伤口用火把烤过两遍,溃烂的腐肉弯曲褶皱,迅速收缩,伤口处的血慢慢的停了下来。 这种粗糙的止血方式虽然难看,但确实最实用的止血之法。 别说孙正权,连苏小义都没有更好的办法。没有任何工具,更不可能输血,所有现代化处理大创面伤口的方法在此时都用不上。 一名躺在地上的兵卒抱着自己掉下来的一截腿骨发愣,已经坐在地上在伤口处比划了半天,不知道什么原因,摆放了好几次都放不齐整,更不要说在重新按上。白天还好好学习双腿此刻就剩下一天了。骤然的变化让他有些失神,默默的哭干了眼泪,一头倒在地上,抱着断掉的腿骨不舍得撒手。 人如果也像壁虎就好了,断掉了尾巴还可以再长出来,自己的腿就能保住了。 想起了远在关中的家人,妻子正在田里辛勤的耕种,两个小子现在很难管教,总是偷偷跑出去到山里打兔子。出征前嘱咐过好好的守着家,他一定会活着过来。现在倒是活着,可是少了一条腿,回家了又能怎么样?一个废人连田地都无法耕种,只能让日子过的更加凄苦。 慢慢的抽出了横刀,锋利的刀刃划过了自己的脖颈,眼里流出了泪。我致爱的女子和孩子啊,你们要坚强的活下去。 薛讷坐在苏小义营帐里把牙齿咬的咯咯作响,上半身的衣服已经褪去,触目惊心的伤口暴露在空气之下。 三处箭伤两处刀伤,幸好没有伤到心肺,虽然伤口很长,但比起外面地上的兵卒,他绝对算是运气好的。 薛讷此刻的废话出奇的多:“老苏,别苦着一张脸,悲天悯人在这里没有一点用处。大唐和突厥就是天生的敌人,你不杀他他就会杀你。牢山城本来有上千人的大唐百姓,被突厥人杀的一个不剩,连一条土狗都不放过。难道我大唐的百姓不值得可怜?又有谁为了他们感到冤屈? 今日斩杀那三千俘虏就是要让突厥人付出惨痛的代价,让他们知道犯我大唐必死无疑。用几千颗头颅换我大唐边地几年的安宁,所有人都觉得大总管做的对。没有全部斩杀已经是大总管的仁慈了。 老苏,你不懂,你有厉害了师父,有一身受用不尽的本事,走到那儿都能活的长久。可是我大唐的百姓除了种田还能做什么?如果不是突厥人烧杀抢掠,我大唐又岂会咄咄逼人的来到这里征讨? 刚才一个兵卒用刀划破了自己的脖子,血流了一地,没救过来。他掉的一条腿,已经是个完全的废人,他回到家里只能成为全家的累赘。为了能让家里的妻子和孩子活下去,他死了。白天攻城凶险无比,箭矢如雨,滚石如雷,前面还有几万突厥大军,他都没有死去。可是就在刚刚,他死了。 我一定要找到他的家,养活他的妻子和孩子,否则我忘不了那双不甘的眼睛。” 苏小义泪流满面。 这个世界的生存法则不允许他仁慈,否则只会死的更快。 薛讷说的没错,世界本来就是残忍的,你不去杀别人别人也会过来杀你,都是为了生存,没有对错。 把薛讷的伤口处理好苏小义就钻出了帐子。薛讷刚刚还直挺挺的身体立刻软了下来,浑身的伤口疼的他龇牙咧嘴。 大总管猜的没错,苏小义哪里都好,就是跟着一个慈悲为怀的师父太久,没有了杀戮心。今天的攻伐战死伤无数,又砍杀了三千突厥俘虏,苏小义一定接受不了这样的结果。总要过去这道坎才行,否则苏小义在军中行不长久。 薛讷忍不住都想夸自己,平日里说话都不想多说几句,没想到还能劝动苏小义,看来自己说话的水平见长。 众人看苏小义自帐中躬身出来,脸色好的许多,都暗暗松了口气,连身上的伤口似乎都轻了一些。 孙正权紧绷的脸终于有了一丝喜色,师父出来了,面对那些巨大的伤口,他终于可以不战战兢兢了。刚才只要是医治那些大的伤口他总是不踏实,担心自己医术不精害的兵卒无谓死去。 第五十一章五五之数 如雷的鼾声响彻大营,经过一天的大战,大军已疲惫不堪,很多人拖着横刀挪到营帐之中就一头栽倒在地,鼾声大起。紧绷的神经松弛下来,疲劳的身体再也支撑不住,很多人连营帐都没走到就刀在雪地里睡死过去,最后被后军的人抬到营帐扔在地上发出咚的一声。 这样的天气里睡在雪地里必死无疑,大总管给后军传令,把大军放出营外十里,驾着大车,发现睡过去的兵卒全部拉回来。仗打赢了,因为睡觉死人,说出去会被骂的抬不起头。 大车之上满是睡死的兵卒,即使最凛冽的寒风都叫不醒,横刀长矛还握在手里,费了好大的力气才拽出来,扔到旁边。都是经过大战的老兵,能在攻城战中活下来都有过人的本事。 大车的轱辘吱嘎吱嘎缓缓前行,从四面向大营会聚,如此三次,才将疲劳不堪的兵卒收拢到大军营地。 刘滔的手下今日死了五十七人,都是最好的兄弟,自关中一路跟着自己来到庭州,虽说自己是校尉,但一群人相处已久,突然少了许多人,刘滔心里无比落寞。 从关中出来的时候每家都是全部出动,老人、孩子、妻子默默的流着泪,不敢让出征的男丁看到,怕晦气。看着远去的大军连一点影子都看不到才嚎啕大哭。 到底还是有人回不去了,一群人挖了一个大大的坑,五十七人全部小心的放进去,堆起一个坟头。木牌不需要,以后不会有人来祭奠,过几年连坟头也不会找到。 今日的攻城战异常顺利,实在是没想到朱邪孤注的大军如此不堪,如果自己手里的兵器再厉害一点,还会少死几个人。看着左武卫一排排的八牛弩和无数的小型弓弩,刘滔就无比眼馋。虽然陛下对左骁卫偏爱有加,但要轮家底,还是比不过左武卫。有机会要找大将军说道说道,堂堂的安国公,找兵部要点八牛弩,不需要太多,一百架就行,这点面子应该还是有的吧。 受伤的三十二人中有两个估计救不回来了,肚子上被砍了三刀,连肠子都流出来,即使是孙太医亲手医治估计也没救活的可能。更不要说他是太医署丞,一堆校尉受伤他都医治不过来,哪里还有间隙医治一个小小的兵卒。 薛讷从远处飞奔而来,满脸愤怒,刘滔还没反应过来脸上就重重挨了一拳,势大力沉,右边火辣辣的,黝黑的大脸立刻肿胀起来。这个混蛋居然用了全力,刘滔暗骂一声,反应过来之后就要动手,老子今日死了五十七个兄弟,正好没处发泄,算你小子倒霉。平日里让着你,今日你找上门来,不打断你三根肋骨老子就不是左骁卫的人。 “你他娘的刘滔,眼睛瞎了还是被突厥人吓傻了?手下的兵都快死透了还在这杵着。赶快抬走救治啊!”薛讷看刘滔居然还想还手,又忍不住踹了他一脚:“今日死的人已经够多了,老子不想看着我大唐兵卒再无谓折损。”不等刘滔说话,就指着十多个兵卒喝刀:“把地上的三人抬到后军大营,跟我走,再晚了就是天王老子也救不活。”吼的声音能把人耳朵震聋。 听薛讷说人还能救活早有十几个人一下跳起来,抬着就往后军大营跑,大军几乎所有的医户都在那里。 “人能救活?”刘滔面色一愣,肠子都流出来了,肚子上的伤口一尺多长,他实在不敢相信世间到底有何医术能救过一个必死之人。 “别人不知道,但我兄弟肯定能,能不能救的过来总要让他看看,把人扔在这里等死,你他娘的就没点羞愧之心。要是被你阿耶知道了不用鞭子抽死你算我输!” 薛讷在前面跑,后面十几个人抬着跟在后面飞奔。十多里的脚程就没停过,虽然对薛讷的话将信将疑,但既然有一丝希望,总要试试才行。再说薛讷乃是左武卫堂堂的校尉,为了自己这些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兵卒,跑都靴子都掉了,光着脚在雪地里疾驰,仅是这份情谊他们一辈子都还不完。 后军大营里篝火无数,每一顶帐篷前都燃烧着几个火把。还有大大小小的像帐篷一样的雪包,听人说名为雪屋。雪屋里不断有人进出,受伤的兵卒医治之后都被小心的抬进雪屋里,里面影影绰绰,好像有炭火在骗。 “老苏,这里有人肚子受伤了,被砍了好几刀,你过来瞧瞧,能不能救活?”还没到苏小义的帐篷薛讷就吼起来,看到一路狂奔的薛讷其他人都自觉的闪开一条路,生怕被他给踩到。 此刻的苏小义又穿上了自己珍爱的手术服,手里是那把小小的手术刀,这是他唯一证明自己是后世人的东西。 手术服上已沾满鲜血,已经给十三个兵卒的伤口做了缝合,好在都不是什么大问题。砍胳膊砍腿这种事他实在做不来,只能交给孙正权以及他带来的医工。 “老薛,你也打了一天的仗,为何你依然能健步如飞,耐力如此之好?穿着百斤的重甲都能把靴子跑掉,难道遇到了突厥的散卒?” 果然是天生的将才,攻伐牢山第一个冲上城头,杀敌无数,身重三矢依然勇猛不减。自己刚刚给他包扎好伤口这家伙就披上铠甲来回晃悠,精力充沛的让人胆寒。 “老苏,你快给瞧瞧,这三人还能活吗?我看着还有几口气,就让你瞧瞧,这样的重伤孙正权插不上手,也就你或许有点办法。” 掀开一人的甲胄,触目惊心的伤口就显露出来,能不能救过来不知道,总要试试,万一能活呢? “不好说,五五之数吧。”命人把帐篷清理一下,把孙正权喊过来,给自己打打下手,也是蛮好的现场教学。既然自己现在是师父了,就要露点真本事,给自己的徒弟开开眼。 听说是师父要动手救人,已经快要累瘫的孙正权顿时满血复活,眼里发出炽热的光,犹如看到了不着片缕的处子。连最起码的官威都不要了,提着外袍一路狂奔,踩到几个倒霉蛋的伤口发出哎呦哎呦的声来。 第五十二章名门之后 牢山的战事已平,处月部的可汗朱邪孤注被关在一个小小的囚车里,坐不能坐,站不能站,只能躬身弯腰,探出肥硕的脑袋艰难出气。想把屁股靠在囚车上都不能,只要挨到囚车的边缘,就会有兵卒用铁刺对着鼓起的肥肉下死力气猛刺。 大军准备开拔,一切收拾停当,薛讷此刻不再是大军的先锋官,而且舒服的躺在一辆大车之上哼着小曲,不知道哪里听来的,看旁边兵卒眯着眼睛一脸神往就知道不是什么好词儿,估计是出自平康坊哪个女子之口。 身上盖着一张羊皮毯子,只露出一个脑袋,因为有伤在身,所以可以摘下头上的盔甲,在车板上一癫一癫的十分惬意。 刘滔不好好的待在左骁卫,骑马一路凑过来,没话找话,谄媚的脸让薛讷恶心不已。一个八尺高的大汉,在军中厮杀少说也有五六年,一言不合就拔刀的主儿,此刻屁事没有却赖在左武卫不走,跟在苏小义马前热情洋溢的说今日定有大雪云云的屁话,脸都笑成一朵花了。 自从几天前苏小义把他手下的三个兵卒救活之后刘滔就对苏小义佩服的五体投地,现在就是苏小义说雪是黑的这个混蛋估计都不会反对。 听刘滔说三个兵卒现在已经醒过来,除了疼的呲牙咧嘴之外好像没什么要死的迹象。已经能说话,只不过因为流了太多的血,脸色犹如黄纸一般。 连自己都以为这次活不成了,没成想在阎王殿门口转悠了一圈又回来了。如果不是现在不能动,早就跑过来磕头了。拜天拜地拜父母,苏小义救了他们的性命,恩同再造,磕几个头是应该的。 “刘校尉,听老薛说伯父也为朝廷中人,敢问伯父名讳?”刘滔看上去和薛讷年纪相差不大,能在左骁卫混成校尉,仅凭着自己的本事可能性不大。而且和薛讷混的厮熟,一看就不是一般人家。 纨绔的朋友是纨绔,勋贵的朋友也是勋贵,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不管到了何时都是这样,你不能指望勋贵去和你成为朋友,除非你身处的环境和他基本一致。苏小义觉得薛讷之所以和自己称兄道弟也是因为自己胡邹的师父是个高士,并且是传承百年的皇氏一族。这才有了和他们对话的资本,有了能和他们平起平坐的资格。无关乎人品道德,只不过环境使然而已。 “家父汉章帝刘炟之后,讳仁轨,字正则,官任青州刺史。”刘滔颇有些傲气的说道,说话间连腰板都挺直了一些。祖上是大汉朝的皇帝,这可是不是一般的架势,论起来满大唐的勋贵皇族都不能与之相比。虽说大汉早已淹没在历史之中,但人家的血统毕竟也沾着皇家之气。在将就血统门风的时代,刘滔有骄傲的资本,仅仅是出身就能吓死一帮大唐的勋贵。 苏小义对刘滔的祖上不敢兴趣,再厉害的祖先也仅仅是祖先,并不能说明什么问题,他的祖先还是远古时代的黄帝呢,曾经大战蚩尤,何其惊天动地!现在他还不是小心谨慎的待在左武卫,不敢稍有差池。 刘滔说的他老爹才是重点。 天呐,刘仁轨!苏小义实在是没想到,这个黑胖子的爹就是大名鼎鼎的刘仁轨。文武双全啊,救新罗,攻百济,白江口一战打的倭国鬼哭狼嚎,江面浮尸数万,从此不敢西望,看到刘仁轨的大旗就打哆嗦,连薛仁贵都敬佩不已,直言打仗不如他厉害。后来更是成为大唐的宰相,一声波澜壮阔,让人神往不已。没想到他居然有一个胖儿子,当年看他的画像分明是一个瘦老头,基因变化怎么怎么这么厉害! 怪不得能和薛讷尿到一个壶里,原来人家比薛讷的家世还要厉害。 看着苏小义激动的无所适从的样子刘滔十分奇怪,就是见到大总管苏小义也是一脸云淡风轻,不卑不亢,完全没有谄媚之色,着实让人佩服,一致认为高士的徒弟都是这样,人家有大本事,高官厚禄唾手可得,就是出入宫中也是常事,见过无数的勋贵国戚,早就见怪不怪了。为何听到自己阿耶的名字会如此失态? 薛讷把脑袋凑过来:“老苏,你是不是刚从山里出来,不知道刺史是多大的官?在咱大唐,刺史多的是,骆弘义就是刺史,你看也就是一个屁都不懂的老头。在大总管面前都没见你这般模样,今日为何战战兢兢,莫不是热了风寒了吧?” 推开薛讷的大脑袋,这家伙身上一股血腥之气,从牢山开拔就没洗过澡,连脸都没洗过,到现在都能隐隐约约的看到脸上干涸的血点子。 每次给他换药对苏小义都是巨大的考验。大军日行七十里,夜晚宿营,每晚都需要给薛讷换药,要不然伤口会溃烂。本来这种小事根本就不用苏小义上手,孙正权就可以代劳。谁知孙正权进去过一次就不肯再去,满心疑问的苏小义掀开薛讷的帐篷就知道了原因。这个混蛋经过牢山一战,满身血泥,铠甲上沾满了突厥人的血,连脸上都是。到现在就没洗过,说那是无上的荣耀,要让所有人看看他勇猛无比的证据。能杀的满身是血的人可不多。 简直不可理喻。 和古人是没道理可讲的,更不要说卫生的问题,才说道一半就被薛讷嘲笑说自己有妇人之态。他娘的,把自己弄的干净点有点人样怎么就成了妇人之态?看了看薛讷黑乎乎的脸,头上似乎还有虱子爬来爬去,苏小义就一阵恶寒,实在不觉得他这样有什么男子气概。如果被家中妻妾看到,估计会恶心的三天吃不下饭。 “老薛,你家的小妾就没觉得你太邋遢?还是他的眼光比较独特?” “哼,说到底一个妇人而已,敢有丝毫不敬,老子砍下她的脑袋。而且,长安女子尚武,还是像我这样的英雄豪杰首女子青睐。你这样弱不禁风的,连最下等的风尘女子估计都瞧不上眼。”薛讷很为苏小义可惜,自己这兄弟哪里都好,就是太瘦弱了。连马都骑不好,能坐牛车就坚决不骑马。如果不是大军开拔,他这个行军参军必须跨马而行,估计他早就躺在牛车之上装死了。 第五十三章互拍马屁 这天就没法聊,不然有忍不住想揍人的冲动,能把不讲卫生说的如此清新脱俗,苏小义还是第一次见识到。 后世的基本卫生知识早就和孙正权说过,虽然他同样是一知半解,但起码知道自己说的是对的。指望在整个大军立即实行根本就不可能。习惯的力量太过于强大,整个世界人们的认知还停留在最肤浅的表面。欧洲的君主和女王还在为洗澡担惊受怕,认为洗澡多了会让寿命变短。为此拼命的往身上喷香水,却一年都不进一次浴桶。法国香水的起源就是因为这样奇怪的原因,不是为了让你身体变的更喷香迷人,而且为了遮盖身体上浓重的体味。 相比之下,大唐要文明的多,春寒赐浴华清池,温泉水滑洗凝脂。起码大唐最顶层的一群人还是很爱干净的。当然武将除外,粗人有粗人的生活方式,多年的征战让他们早就习惯了战场上的豪放,杀死敌人始终是第一位的,任何事都要为这个目标让路。至于洗澡洗衣服这种妇人做的事,根本就无关痛痒。 苏小义所说的微生物孙正权根本无法想象,他十分的想制做一个苏小义口中描述的那种神奇镜子,可以看到肉眼看不到的活物。比头发丝还要小上许多倍,简直不可想象。 那种神奇的镜片需要用透明的琉璃或者水晶制作,苏小义给他画过那种镜子的模样,奇特的形状见所未见。找遍了军中所有的匠户都制作不出来。 孙正权现在迫不及待的想回到长安,工部的将作监有公输后人,一双巧手天下闻名,大到宫殿小至窗案无不精巧绝伦,其彩艳艳。相比能制做出该物。 通明的琉璃别说见过,听都没听过,不知道苏小义所说的透明的琉璃到底是何种珍宝,相比他师父的家传之物吧。隐藏百年的大族总有很多难得一见的宝物,既然苏小义说有,十有八九就是真的有。 水晶这个奇特的名字在大唐闻所未闻,但是听苏小义的描述,应该是宝石一类的器物。相比这水晶的称呼乃是西域之国的称呼,等回到长安就去宫里问问,看看有没有透明的宝石。 酒精的杀毒效果很好,很多受伤兵卒的伤口都已经开始结痂,没有进一步溃烂的迹象,受轻伤的的兵卒伤口甚至已经好了大半,只要老老实实的再待上几天,就能痊愈。 与之前死伤相比,足足减少了七成,这个结果是惊人的,太医署的医工瞠目结舌,从未想到一坛烈酒的作用居然如此巨大,如果不是自己在,这群人早就哭着喊着求苏小义收自己为徒了。 达者为师,医术的高低并以年岁为准,孔子尚且以三岁孩童为师,被天下人传颂,自己有什么架子放不下的! 孙正权仔细的记下了每个伤患的伤口症状,何种器物所伤、伤口大小深度、位置、失血多寡、如何医治、愈合情况,一一记录在案。 可遇不可求的病例,回去以后需要好好研读,运用得当就是天下无价的珍宝。 大总管梁建芳啧啧称奇,一双铁掌拍的苏小义差点吐血,越看越顺眼。大军死伤大为减少,本身就是一件大功劳。 孙正权相信,以千骑司的做派,这样的大事恐怕早就回禀陛下知晓了。 他十分的想让苏小义进入太医署,这样的话太医署要不了多久就会名满天下,大唐医术更进一层,估计自己阿耶云游回来都会老怀大慰。 可惜他已经是左武卫的行军参军了,一入武将深似海啊,想再出来几乎不可能。此刻苏小义的身上已经有了左武卫的烙印,想被大唐的文臣接纳难度太大了。 太医署是一个不错的地方,不管文臣武将斗的再凶,我自岿然不动。 有机会一定要向陛下进言,一身的本事留在左武卫就废了。 孙正权看着苏小义和刘滔聊的甚为欢实,一脸疑惑。左右不过都是杀人事,有什么好聊的? “刘兄,我观你身材伟岸,一脸正气,一看就有大将之才,如此年纪已是左骁卫冲折校尉,假以时日,登台拜将也未可期啊!刘伯伯名门之后,才学无双,先帝在位时就引为肱骨,当今陛下更是倚重。以小弟观之,刘伯伯此刻虽为刺史,日后定能更进一步,成大唐梁柱。” “苏兄隐士高徒,一身医术出神入化,此次牢山之战,苏兄提炼的酒精一物医人无数,听孙署丞说大军折损交以往减少七成,大军上下无人不敬仰苏兄高义。回到长安咱们一定要亲近亲近,不知苏兄到长安可有安身之处?兄弟不才,家中有一座别宅久无人居,苏兄如果能来,那可是物尽其用,解决了兄弟的一桩苦恼。” 刘滔也是通透之人,虽然长的五大三粗,但是心思活泛,知道苏小义从未去过长安,肯定需要一个安身之所。锦上添花不如雪中送炭,一座宅院而已,先帝赏赐的大宅子都住不过来,更不要说一处两进的小院子,闲着也是闲着。虽然价值五百贯,但是对于他家来说九牛一毛。家中的铺子有好几家,在青州也有不少的买卖。虽然瞧不起商贾,逐利之臭为人所不齿,但是人要活着需要钱财的地方数不胜数。仅是府中仆人、丫鬟一年的奉例就不是少数。靠着朝廷拨发的俸禄根本就不够。 能把孙正权折服,拜倒在其门下,薛讷眼高于顶,满长安的勋贵子弟他能放在眼里的没几个,居然也对苏小义佩服不已,大有结拜成兄弟的架势,两个人都不是傻子,他刘滔更不是,现在亲近了,以后才好求人。平时不烧香,临时抱佛脚这种事不是聪明人的做法。 “好你刘滔,居然敢行贿我兄弟,把我置于何地?”薛讷一脚踹开刘滔胯下的战马,笑骂着说道:“我家难道已经穷的连一处宅子都没有了?我左武卫的人还不至于落魄到如此境地。不过要想孝敬苏兄,也不是不可,等回到长安,请我们在平康坊快活三天,我就勉强做个说客,让我兄弟收下你的孝敬,如何?” 第五十四章各怀心事 话说到这份上苏小义要是在不知道薛讷的意思,那就别和这些纨绔一起混了。 薛讷这么说很明显是在帮刘滔说话,怕苏小义不接受他的好意。都是长安的纨绔,平日里关系好的能穿一条裤子,连去平康坊找胡姬都敢让同一女子作陪,大家的关系自然不用言语。 “老薛说的有理,说好了啊,平康坊里的女子你们随意挑拣,只要把那大秦的女子让给我就行。不是兄弟我吹牛,你们的身板根本就驯服不了,还是得我这样的才能把她们收拾的服帖。”刘滔用拳头把铠甲拍的震天响:“一夜大战三百回合,不求饶老子决不收兵。” 这话就是瞧不起人了,苏小义很不爽,凭什么你就能大战三百回合,老子厉害起来了时候也不是吃素的。不过看看刘滔像牛一样的身板,虽然不满,但是苏小义觉得这混蛋说的十有八九是对的。 欧洲的女人对于苏小义来说体格还是太过于健壮,他还是更喜欢娇小的女子。 此时的欧洲基本被拜占庭帝国统治,很多欧洲女子被波斯还有大食人贩卖到大唐,欧洲的传教士也会带一些过来,其地位远不如大唐女子。 这些欧洲来的人被大唐统称为大秦人,基本所有的女子都被卖进了青楼,姿色绝佳的自然会进入平康坊。金发碧眼的异域风情,要胸有胸,要屁股有屁股,在长安流行一时,成为勋贵子弟的首选。只要是去解决生理问题,肯定会挑选一个身材高大,皮肤白皙的来伺候。如果是附庸风雅,吟诗作对,自然还是找青楼里的花魁。 孙正权直翻白眼,光天化日就在大军里宣淫,成何体统?那些大秦妖姬虽然让人热血沸腾,但也不能把话说的这么粗俗不堪吧。床帷之事,向来不可启齿。这些混蛋居然说的如此随意,勋贵都脸都让他们丢尽了。 而且,色乃刮骨钢刀,孙正权对于这些混蛋仗着体魄健硕就随意寻欢作乐、整日埋首胭脂粉墙的做法很反感。 “孙署丞,要不要一起去?”刘滔朝着孙正权挤眉弄眼,一副大家都是男人没必要藏着掖着的模样:“这大秦女子和咱们大唐女子最大的区别仅凭巴说是说不出来的。你得亲自上手才能体会到个中妙处。” 不能再和这群人一起同行,否则孙正权觉得自己读了三十多年的圣贤书就会翻车。明明是淫言秽语,却说的让人蠢蠢欲动。 赶紧抓起马绳快又几步,看看威风凛凛的大军让自己冷静一下。 “老苏,你说此次大军回朝,大总管真的会被责罚?我觉得应该没那么严重吧,虽然阿史那贺鲁跑了,但牢山之战可是斩杀处月部万余人,俘虏六千余人,牛羊无数,战马三千匹,连处月部的可汗都被咱们抓到了,最多也就是个功过相抵吧?”薛讷想到苏小义私下里的话不觉有些牢骚。 “老薛,这话我可没说过,陛下的心思岂是你我等人敢妄加揣测的!”苏小义坚决不能承认自己说过这样的话。薛讷这个笨蛋,这种话私下里说已经是犯了忌讳,揣测圣意,这种事暗地里朝堂之上的官员都在做,却一个也不能明说。只要从嘴巴里说出来就是无尽的麻烦。人人皆知的事情,都闭口不言,你薛讷名门之后,又在军中效力几年,怎么最基本的政治常识都没有? 孙正权已经说过,大军之中有千骑司身处其中,到底有多少人谁也不知道。但是苏小义估计起码也有五六人,而且极有可能就在自己左右不远处,冷着眼看着自己的一切,吃饭、穿衣、睡觉、小解,连说梦话磨牙这种事都不会放过,小心的记录,谁知道伟大的李治会不会突然来了兴致问问苏小义能否依然迎风十丈尿,风采不减当年。 还是刘滔聪明,立刻就转移话题:“老薛,这次的牢山之战可是收获不小,朱邪孤注的财物装满了几十大车,珠宝无数。听说还有几个美女,最为朱邪孤注喜爱。可惜他娘的那个混蛋偏将一刀就给砍了,真是可惜。我去看了,的确生的一副好皮囊。早知道我就请命带兵去做伏兵了。” 薛讷自知失言,不由的老脸一红,赶紧闭嘴。 人多眼杂,现在大军开拔返回长安,不由的就想起了苏小义与自己的谈话,身为左武卫校尉,自然关心大将军梁建芳此次回朝后会被如何处置。 在他看来,此次大军征伐,已经很圆满了,毕竟是斩杀了很多突厥人,让周围有异心的部落小族都心惊胆战,再不敢对大唐有所觊觎。 虽然阿史那贺鲁跑了,可有一个朱邪孤注在,也算是大胜。只要回到长安,迎接他们的定然是无上的荣耀。 可是苏小义的话像一块巨石一样压在他的心头,如果大将军被责罚,甚至被降职流放,那在朝中势必会掀起一场大波澜,左武卫群龙无首,到时候谁会是新的左武卫大将军? 一直就流传着陛下想打压左武卫,甚至是屏弃这些老将的流言,虽然不知道流言出自何处,但既然有这样的流言,就绝对不是空穴来风。 流言止于智者,但如果流言变成了事实又如何? 唉,朝堂之事真是让人头疼,还是呆在左武卫痛快,懒的看这些整天之乎者也的文官,说话云山雾罩,摇头晃脑,出口必称圣人,却是一肚子的坏水。 梁建芳此时正胯在战马之上闭眼沉思,颠簸的官道并不好走,让人有些头晕。头疾又犯了,左边的脑袋疼的犹如针扎一般,胀痛欲裂。 可是现在他根本感觉不到头疼,满脑子都是长安此刻的反应。 阿史那贺鲁跑了,朱邪孤注抓住了,牢山破城了,突厥人的头颅被堆成了一座小山。可是这和当初陛下的旨意并不相符,朱邪孤注被擒,左武卫的名声保住了,很多兵卒的战功也有了,甚至有人会因功官升两级。 可是自己的路仿佛已经注定了,陛下到底还是觉得他梁建芳不能再用了,不用等到长安,最多再有几天,陛下降罪的旨意就该到了。 第五十五章龙的心思 身边那个不起眼的亲兵又消失了,算着时辰差不多也该到长安了,陛下的千骑司还是有些稚嫩,再摔打几年应该就堪大用了。 先帝的百骑司都是万里挑一的人物,现在的千骑司,人多了,本事到底就要差些。还是太心急了啊,什么阿猫阿狗都能进千骑司,陛下的日子不好过啊。长孙无忌这个老匹夫现在权势滔天,三省六部都被他抓的死死的,一丝缝隙都没有,当真是好手段。托孤重臣,多好听的名字啊,就是不知道陛下心里是不是感觉到了危险,估计夜里也会辗转反侧吧。 权力的争夺从来就是残酷的,陛下初登大宝,前朝老臣的辅佐不可避免,但也埋下了不可调和的矛盾。即使长孙无忌是陛下的舅舅也逃不脱。现在长孙无忌大权独揽,陛下心里不可能波澜不惊平淡如水。通往权力的道路上没有亲情可言,只有你死而我活了下来。 现在就有了这样的征兆,陛下开始对武将下手,一半是出自心里的忧虑,另一半恐怕也有来自长孙无忌的无形压力吧。 对于李治,梁建芳始终觉得他并不是别说所说的那样优柔寡断,仁孝敦厚有之,但无君王之气度。先帝何等睿智之人,阅人无数,偌大的李唐江山又岂会交到一个庸者手里。 此次征讨突厥,虽说统兵大将为长孙无忌草拟,陛下只不过点头表示赞同,但他还是嗅到了一丝不寻常的味道。更多的让他感觉到长孙无忌的举荐不过刚好顺了陛下的心意而已。 大唐疆域辽阔,虽虎狼环伺,然先帝威严犹在,十二卫兵强马壮,偶有战事,大军推将过去犹如摧枯拉朽般将犯唐之敌尽数诛杀。是以四海升平,稳如磐石。此刻撤换贞观老将,虽有隐忧,但火候也掌握的不差,除了长孙无忌,陛下对朝堂动静的了解,觉不是外人看起来的那般平庸。 再过上两年就会好些,武将被压下去了,最高兴的还是长孙无忌吧,这个老狐狸打的一手好算盘。就是不知道在最后时刻,他是否还会笑的出来。 水满则溢,月满则亏,只怕等他回过味来的时候陛下已经游龙在天了吧。无情最是帝王家,长孙无忌何等聪明之人,却被眼前的繁花似锦蒙蔽了双眼,先帝对亲兄弟都不手软,当今陛下又怎会在乎一个舅舅? 龙就是龙,即使暂时被束缚住了利爪,也依然是龙。 龙战于野,其血玄黄,一旦腹下利爪伸展,恐怕就是一场腥风血雨。也罢,自己为大唐征战四方,杀人无数,身上伤口一十三处,对得起先帝的恩遇了,垂暮之人,何不效仿李绩,关起门来,颐养天年,管他日月轮回,天地变换。世事评说,以待后人吧。 骆弘义返回了庭州,依然做他的庭州刺史,陛下的旨意一到,就迫不及待的驾马狂奔,一刻不想停留。和军中相比,庭州简直就是神仙住的地方,骆弘义再也不觉得自己待在庭州委屈了。 人最怕的是比较,以前和中原之地的刺史比骆弘义就觉得自己这个刺史简直和流放无疑,吃穿用度皆不能与之比。在大军之中待了几个月,终于发现庭州城也挺好的,虽然吃食差了点,风沙大了点,美女少了点,油水薄了点,但进出有骏马,吃喝有奴仆,异域风情的胡姬换了一茬又一茬,也算逍遥自在。比在军中爬雪卧冰强了无数倍。 打定主意以后再也不掺合朝中之事,这次还不知道长孙无忌会如何安排他,虽然最终让大军攻打牢山的不是他,但结果毕竟达到了,他交代给自己的事情也算有了一个不错的结果。 晚上终于能睡个安稳觉了,眼前那把匕首的影子终于不再出现,身子都觉得轻了不少。 人逢喜事精神爽,胯下骏马飞奔,庭州城就在眼前,骆弘义归心似箭:“庭州城一别数月,想来尔等已久念家人,特许三日假期,并铜钱两贯。” 身后亲兵欢呼雀跃,入得城门在得到骆弘义的首肯后就一哄而散,回家的力量是强大的,纵千里之地亦不能阻隔。后世的春节向来是回家的时节,人群犹如迁徙的候鸟一般从南方向北方,从北方向南方,亦或自东而西,自西儿东,只为除夕桌上那满满的亲情。 到底是刺史,家中老妻尚在倚门守望,小妾仰天垂泪,骆弘义却有一件更重要的事要去做。 已经派人打探过,庭州城中又来一批胡姬,还有大秦女子,容貌惊艳,让人乐不思蜀,作为庭州的父母官,他有必要去巡查一下,看看是否有险恶用心者混入了庭州。特别是那些胡姬,妖艳无比,最能勾动男人心魄,一定要好好查查。 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这是春心萌动的男女才会做的事,骆弘义已经领略过无数女子的滋味,自然没有了此等雅兴。人一出现在青楼门口,就被青楼的老妈子认了出来,谄媚的脸都笑没了,弓着身引领着进最好的厢房。十多个仙女鱼贯而入,人面桃花,灿若彩蝶。 早就知道骆弘义的口味,全都是最漂亮的胡姬,还有两个来自大秦,金发碧眼,皮肤似雪,引的骆弘义眼眶误解。挑选两个就把其余人赶出房间,满室春光不可言喻。 只是在屋顶之上,一双鹰眼冷冷的旁观,片刻以后消失不见。 整整一月有余,大军行进井然有序,伤兵大部分已经痊愈,躺在牛车之上的都是重伤,虽然大部分人不是没了一条腿就是少了一条胳膊,但比起那些死在草原的同袍,他们已经幸运了太多。 大狗此时就是苏小义最忠实的奴仆,只要有人靠近一点,大狗都会嚷嚷着说参军近日身有不适,不能被打扰。 军中的兵卒已经来了多次,说是伤没好利索,让给瞧瞧。明明已经痊愈,红光满面的能打死一头牛,硬说自己伤口隐隐作痛,讨点烈酒回去洗洗伤口。 告诉过多少次,那是酒精,不是烈酒,拿回去就没一个是清洗伤口用的,都进了肚子里去。再这么下去自己的酒精就要见底了。 第五十六章近乡 距离长安越来越近,大军的速度有加快的趋势,按照这样的速度,一天不会少于百里。 车轮滚滚,旌旗蔽日,想着不日就能返回家中,大军上下一片喧嚣。 寒冬终于过去,官道两旁的枯草有变绿的迹象,偶尔一颗百年柳树的枝桠之上吐出一片嫩芽引来众人的围观,啧啧称奇。 熬过了苦寒,人终于在白日里感受到一点热度,满眼望去不再是无尽的白色。脖子下的破羊皮子不用时刻遮在眼上,以防止被茫茫白色刺瞎。 天街小雨润如酥,草色遥看近却无。大军行进不得进城,连过二十余城皆莫能入。虽然没有繁华的街道,没有叫卖的小贩,连雨也没有下一滴,但是远远望去隐隐的绿色还是让人心旷神怡。 俘获的几万只羊此刻都变成了兵卒身上的御寒之物,虽然羊皮的膻味儿扑鼻而来,样式也歪歪扭扭,但胜在实用。比麻布衣物更能遮挡寒风。 羊肉自然成为大军不可多得的军食,每日用大锅煮上开水,从牛车上卸下早已宰杀好的肥羊,剔除筋骨,放入草药,只需等上半个时辰就是一锅上好的美味。 羊肉最为肥美的高脂入口即化,咬上一口满嘴肥油,顶的上三个麻饼。不知为何苏参军却一脸嫌弃,从来不尝一口。反而对剃下来的羊骨情有独钟,细细的用清水煮过,放入草药、香料、居然还有一根胳膊粗细的松树枝,不放粗盐,等到彻底煮熟之后再涂抹上一层上好的青盐,让人心生敬佩。 青盐啊,除了孙署丞有,整个大军根本就看不到一粒。如此金贵的东西苏参军居然用来调味,看着羊骨上细细一层的青盐在阳光的照耀下闪闪发光,众人不仅咽了口唾沫,看这羊骨的模样,虽然没有冒出油来,但一股清香飘来让人食指大动。 大狗凑过来想过来分一根,被苏小义一脚踹走。一共只有十根,孙正权给的青盐勉强够用,以大狗的惊人食量,半只羊吃进肚子都不在话下。 住在野外虽然多有不便,但有肉裹腹那可是难得享受的日子。平日里一年到底也就在上元节的时候勉强能有几片肥肉吃,还是最为肮脏的猪肉。 一盘热腾腾的蒸猪肉端上来,然后把肉片搅碎,浇上蒜泥,往嘴里一送,顺边流油,舒服的让人直哼哼。 现在大军每天都能吃上羊肉,虽说每个兵卒分到的不多,但也架不住日子长。肚子里有了油水,人都胖了几分,黝黑的脸上泛着红光,铠甲穿起来都有些紧了。 现在的苏小义有一个仆人,一匹马,这个开局像极了后世的某款游戏,可惜自己没有十米长的大刀,也爆不出来逆天的装备,只能漫然四顾,不知自己在这里是否能活的长久。 毕竟不是法制社会,百姓对官员都压榨习以为常,如果没有人压榨反而觉得不自在。 孙茂就是这样,一天能往苏小义这里跑八次,都快成为他的亲兵了。如果不是大狗拦着,孙茂还打算给苏小义守营帐呢。 一个参军居然也敢让兵卒守夜,除非是活的不耐烦了。 给了孙茂两颗珠子,一颗是给他的,一颗是给死去的张三久的。珠子是老梁给的,小小的一袋子,没仔细署过,大概有三十多颗。看袋子的样式应该朱邪孤注的财产,被老梁拿来借花献佛了。 知道自己在长安举目无亲,没有钱根本就呆不下去,老梁对大军的战利品有绝对的分配权,一袋子宝石算不得什么。 只是苏小义拿起所谓的宝石左看右看,又拿到太阳底下看,实在看不出来一袋子玻璃珠有什么好的,扁不扁圆不圆的,工艺粗糙不已,一点起码的美感都没有。后世一块钱可以买十个,现在一个就能在长安城在盖上几间砖房。 向来说话带风的孙茂后退两步,结结实实的给苏小义磕了三个头,替死去的张三久。有了这颗宝石,张三久一家就能活下去,甚至比其他人家活的还要好。 孙茂羡慕的看着大狗,这个混蛋居然有如此好命,一个突厥狗辈一转身就成了苏小义的奴仆,真是走了狗屎运。大军中的兵卒都说大狗家的祖坟不是冒青烟,而是炸了。 能跟着苏小义这样的主人是多少人求不来的好事,一身本事,待人随和,连最卑微的火头军都受过他的恩惠。有机会找苏小义问问,如果他还缺一个跑腿的,自己的小子倒是可以去试试。又不是做奴仆,就是普通的杂役,想来家中父母也会同意。 还有张三久家的老大,已经十三了,再过两年就到了娶婆娘的年纪,趁着现在赶紧攒点财物是正理。到时候问问他婆娘,老大也可以去苏参军的家里找点杂活儿来干。 虽然家中有几十亩地,但是能挣几个闲钱也不错,起码能买上几尺麻布。 这次能活着回来实属万幸,回家后就打发家里的婆娘去慈恩寺给苏小义立一个长生牌,供上几斤香油。 然后找到张三久的婆娘,把那颗珠子交给她,如果她家准备盖砖房,自己就找工匠给她张罗起来。家里的男人没了,一个带着孩子的寡妇根本就不知道该如何张罗盖房子这样的大事。 只要盖起了砖房,就不怕她家的小子娶不到婆娘。最多不过三年就会有俊俏的女子娶进门来,一年以后等再生个小子,张三久就算有后了,虽然死在了草原,但也可以闭上眼睛了。 张三久和自己都是命好,虽然没有大狗那个混蛋运气那么好,但能到苏参军的亲自救治,又每人给了一颗贵重的宝石,还有什么不满足的? 和自己一起跟随大军征战的同乡有二十一人没有回来,除了张三久,其余的二十人基本算是白死了,虽然一条命可以免去五年的税赋和徭役,但是家里没了男人,日子总是过的清苦。 最好的出路就是再找个男人,可是又谈何容易。毕竟家中有三个孩子,几张嘴等着吃饭,没有点本事的还真不敢娶。再说,大唐女子十五岁出嫁,只要备上几贯彩礼钱就能娶回家。稍微精明点的都知道,比要一个寡妇划算。 第一章长安 长安这个名字代表的并不仅仅是一座城市的名字,人们更多的是赋予这个名字独有的梦想和美好的向往以及无上的繁华和包容一切的气度。 当寒风褪去,春风拂面,空气中带着一丝暖意,早晨的太阳温度高了一些,大军脱去披在身上的羊皮时,长安终于隐隐约约的向苏小义露出了它的一角。 传说中的灞桥就在眼前,苏小义轻踢一下马肚子,胯下的汗血马就轻快的走了过去。 飒飒风叶下,遥遥烟景熏。霸陵无醉尉,谁滞李将军。 长孙无忌的诗写的朗朗上口,当年那个阻止太宗皇帝入城的霸尉早已换了又换。此刻年轻的霸尉站的笔直,于不远处兴奋的看着归来的大军。 霸水河的冰还未完全融化,几株枯草冒出了水面,两旁的柳树一直延伸到远处,最终变成一片烟雾之色。无数的诗词歌赋神话了这座足足四百多米长桥,柳树的指条被不断的折断又不断的吐出新芽,终于成了历史中难得的风景。 此刻的长安是唐帝国的中心,那里有当今天下的皇帝李治,有对权力充满欲望的武则天,还有此刻正在镇守玄武门的薛仁贵,闭门不出的李绩,垂垂老矣的程知节,精于算计的许敬宗,投机取巧的李义府,老谋深算的长孙无忌。以后还有狄仁杰,上官婉儿,还有许许多多的人。苏小义突然有些恐惧,这些如雷贯耳的名字随便拿出来一个都足以闪耀历史,值得大书特书。 可是这些能在史书中留名的生猛之人每一个都不是等闲之辈,稍有不慎就会把人得罪的死死的,他现在不过是一个小小的左武卫行军参军,实在不敢想象在和这些人扯上关系的时候到底会是怎么一副呆傻模样。 胯下骏马踟蹰不前,众人却顾不上苏小义的胆怯,已经到了灞桥,只要交了军令,就能回家团聚,大军刚刚征讨归来,再不进人情的将军也会允许兵卒回家见见家中妻女。 此时在长安轮守的是右威卫,左武卫和左骁卫只要回到营地进行军令的交接,收回虎符,大总管进宫面圣,陈情征讨详情。大军各路人马就可原路回家。 长安城的人早就翘首以盼,有实在心急的早已在灞桥等候,此地距离长安城还有二十余里,在没有汽车,没有地铁,连个自行车都没有的时代,二十余里的路并不算近。 有妇人带着孩子现在桥边翘首以盼,远远的注视着大军不敢上前。想看看自家的男人是否平安归来,不求战功显赫,只求平安无事。 每个人都怀揣着最好的愿望,希望等了许久的人能出现,但注定有人欢喜有人忧。 一个面色憔悴的妇人身后牵着两个孩子,怀中还有一个三岁左右的稚子,正伸长了脖颈想要看的更清楚一些。 不等苏小义看清楚来人模样,身后的孙茂已经提马飞奔,两里的路程不过几个呼吸战马已到那妇人面前,不待战马停稳当孙茂就用力一登,身体一个翻滚就跳下马来,引来百姓的惊呼声和兵卒的叫好声。 旁边的薛讷恨的牙痒痒,拳头握了握到底还是忍住没有动手。孙茂这个蠢才,胆敢这样下马,腿不想要了。像他这样下马,稍有个闪失腿就废了。薛讷可不想看到大军都到长安了还有人无故废了一条腿,说出去会被笑死。 看孙茂笑成菊花的脸就知道那是他家的婆娘和三个孩子,一年多没见自己的阿耶,三个孩子有些生分,老大要好点,抬起眼睛瞅瞅,眼前的黑大个确实是自己许多未见的阿耶,那脸胡子很熟悉,就是脸更黑也更粗糙了。 老二和更小一些的老三就明显的有些害怕,到底一年多未见,阿耶的模样已经有些模糊,只记得身穿一身明晃晃的铠甲就出了门,其他的想不起来。现在大军归来,到处都是身穿铠甲之人,一样的铠甲,一样的明亮晃眼,根本就分不清那个才是自己的阿耶。 看看自己的娘,眼里的忧愁没有了,取而待之的是满脸的兴奋和安慰,脸上的红晕都能看到。看来眼前的这个大汉确实是自己的阿耶。 孙茂身上的血腥味隐隐能闻到,杀过人的气势和普通人有明显的区别,隔着一丈远就能感觉出来。老大拉着孙茂的衣襟,使劲的用鼻子闻了闻,没错,果然是血腥味。再看看孙茂一双大手虎口处的撕裂痕迹,和眼神里闪出来的杀死,不用说定然是杀过突厥人。 听娘说过,阿耶杀过的突厥人一个手掌数不过来,以前自己总是感觉不出来,这次却十分清楚,可见自己长大了。 “阿耶,这次你杀了几个突厥人?”老大对自己的阿耶十分敬仰,甚至是膜拜,能在战场上杀死突厥人的都是大唐的英雄。 “你阿耶我此次斩下三个突厥人的头颅,只要回到大营,要不了多久就能升为火长。到时候咱也就是个官了,手底下能有九个人呢。”孙茂的大嘴咧的很开,笑的十分嚣张,要是再张的大一点,有撕裂的危险。 妇人已经说不出话来,只能一边流着泪一边傻笑,回来就好,只要自家的男人回来,日子就能过下去。 还斩杀了三个突厥人,这样的军功可不小,不仅能升为火长,还能免去几年的赋税,再没有比这更好的事了。 看自己男人生龙活虎的模样就知道肯定没受什么大伤,真是老天爷保佑。长安的慈恩寺果然灵验,明天就去还愿。寺里最有名的玄奘法师正在筑塔藏经,明天带几个铜钱过去,也算是为筑塔尽了一份力。 苏小义正准备感慨一下人间亲情,就被薛讷打破了意境。 这个混蛋鼻子里轻哼一生,对此刻的儿女情长不屑一顾,表示严重的鄙视。提马就上了灞桥,缰绳一紧,胯下骏马就飞奔起来,身上铠甲叮当声不断,身后的红色披风呼呼作响,鲜衣怒马啊,惹得诸多年轻的妇人一阵春心萌动。 已经有老婆的人,耍帅有个屁用!苏小义对薛讷幼稚的行为十分不齿。 第二章孙正权的嘱咐 翠拂晴波,烟垂古岸,灞桥春色。古人对灞桥美景总是竭尽赞美之词,胸中所有的情感都会喷涌而出,生恐遗漏了哪个角落。然而现在灞桥的美景无人欣赏,全被大军急促的脚步声遮掩。 过了灞桥就是长安,只要踏上长安的地界,就算是回来了,哪怕这里距离城门还有二十里路。 平日里被精心照料的战马此刻被牛皮鞭用力的抽打着屁股,已经跑都飞快马上的主人还是嫌弃太慢。战马哀鸣一生,再次尝试加速。再快就要飞起来了,四只蹄子踏在灞桥之上发出清脆的声响。它实在不明白,在草原的时候都不嫌弃自己慢,为何此刻到了家门口反而觉得慢了。 动物的思维很简单,无法理解家的意义,更无法想象从战场上回来的人对家这个概念有着怎样的执念。 大狗是第一次来长安,从他出生到被抓到左武卫,他一天也没有离开过草原。在他眼里,天永远蓝的,草永远是绿的,地永远是看不到尽头的,房子都是毛毡做的。从未想过这世上居然有如此宏伟的地方。 隐约可见的城墙绵延不绝,宽阔的马道有十丈宽,眼前白色的石桥让他着迷,白色的石头上雕刻着精美的飞禽走兽,桥头之上居然还有两座石刻的公羊。 平日里天塌下来都不在乎的大狗此刻扭扭捏捏,看看自己破烂的衣服,再看看自己手上厚厚的一层秽物,还有身上飘来飘去的羊膻味,凑到苏小义的身边局促的说道:“主人,咱们以后就住在这座城里?” 苏小义眯着眼睛望着这座古老的城池,“是,以后这里就是咱俩人的家。我在这里是孤家寡人,你再这里也是举目无亲,正好看看这长安到底有几多斤两。” 大狗的感情突然迸裂,苏小义随便的一句话,便让这个如山的大汉当场嚎啕大哭,如雷的嘶吼引来无数道好奇的目光,都想知道哪个家伙脸皮居然如此之厚,能当着这许多人哭出来。 孙正权斜了苏小义一眼:“刚才这话实无道理,至我这个高徒于何地?我还比不上你的一个奴仆?” 苏小义发现孙正权这个家伙耳朵出奇的好使,隔着八丈远都能听到,他不应该当什么署丞,千骑司才是他的归宿。 别看身边有一堆医工围着,有好事者还把刚刚写出来的歪诗呈上,请他品评一番。可这家的心思全在这边,生怕自己在长安迷路或者和哪个纨绔打起来。 距离长安尚有百里孙正权就开始给苏小义普及长安最基本的常识,从坊数一直到朝堂局势,无所不谈。自己的师父当然有天大的本事,但身处尘世,就要遵守尘世的礼法,特别是朝堂之上的人和事,稍有不慎,就是天大的祸端,无尽的麻烦。 长安皇家勋贵外戚数不胜数,随便哪个商铺的主人就有可能是当今重臣的亲戚或者自家子侄。小事还好说,就怕心有歹毒者借题发挥,随便几件小事扣到你的头上,就能变成杀头的大罪。 阎王好哄,小鬼难缠,这个通俗的道理流行了前面依然有些强大的生命力,没有衰退的迹象。 雍容华贵的长安在孙正权的嘴里变成了洪水猛兽,苏小义倒没什么反应,大狗听的直打哆嗦,这哪里是人的地方,不如趁早回草原的好。实在不敢想象大唐的都城居然如此可怕,一脚踏进入就是进了鬼门关,根本没有活命的机会。 “老孙,你就别吓唬大狗了,他不经吓。他要是被吓傻了,到时候我连个使唤的人都没有。”到什么山就要唱什么歌,人需要入乡随俗,他不能把大狗当成普通的朋友,而必须是奴仆,不然如潮的指责声能把他淹没。主人就是主人,奴仆就是奴仆,尊卑有别,不可僭越。自己就是把大狗打死,也不会有人说什么,最多是这家主人落个手重的名声,根本不会有人跑过来说你草菅人命。长安令都懒的理会这等小事,最多赔上几贯钱的事情,如果能惊动长安令,就成了笑话。这种尊卑渗透了每个人的骨子里,连本身就是奴仆的人也不例外。以为自己就是奴仆的命,生下来就是伺候主人的。 事实上也是这样,良人生下的孩子是良人,奴仆生下的孩子依然是奴仆,官府的户籍上写的清清楚楚。除非有好心的主人放你的奴籍,去官府登记备案,你才算是一个良人。 自己使唤大狗越狠,这家伙越高兴,觉得苏小义真的是他的主人,就会有口饭吃,有衣服穿,能活下去。隔两天不叫他大狗就浑身不自在,战战兢兢的偷瞄着苏小义,担心是不是做错了事,要被打死。 大唐的一切都是有例可依的,所有的事都有律法约束。即使大理寺丞也不知道到底有多少律令,浩瀚如烟的律令全部搬出来能塞满两间屋子。草原就大不一样,一般都是直接打死,主人不高兴打死一个奴仆出气是常有的事。相比之下大唐就文明多了,起码律法之上还写着该如何处理。 “师父放心,回去我就挑选几个手脚麻利的过来,奴仆、丫鬟都送过来几个,这样用着也放心。如果不够用,我再让人去牙市瞧瞧,挑几个身份干净的,买几个回来。大狗就跟在你身边,遇事也能护你周全。这家伙在草原野惯了,不吓唬吓唬他还以为长安和他草原一般无二呢。” 刚才一时激动,把这家伙给忘了,赶紧补救:“老孙,你不一样,你偌大的一家人,可不是孤家寡人。” “原来师父是想女人了,今日大军还需交令,明日我就陪师父去平康坊逛逛。师父正直壮年,犹如龙虎,身边没有女人总是不可。改天我让人给师父挑选两个姿色绝佳的美人来,纳入房中为妾,也好解师父孤独之苦。” 向来以正人君子自居的老孙此刻却变成了皮条客,不是怂恿自己去青楼,就是要给自己找小妾,我的脸上就显得那么急不可耐?我不过是感慨一下自己孤身一身来到大唐而已,老孙是不是理解错了什么? 第三章归营 大军浩浩荡荡的开进左武卫大营,营外已经围满了人,等待着家中男人的消息。 往常的大营是绝对不可能出现这样的情形的,别说是大营门口,就是大营外围的土墙也不得随意站人。大营每隔两百步就有一座望楼,上有披甲兵卒两人,一人执旗,一人握弩,每两个时辰轮番,十二个时辰不歇。有无故靠近大营十步者会被立刻射杀,连问都不会问,虽皇亲国戚盖莫能外。杀人者有功而无过,是以望楼上的兵卒个个都睁大了双眼,看到走近的人影就兴奋莫名,只要被射杀在距离大营十步之内,就是妥妥的功劳。 可是没有几个傻子会跑到大营外面撒野,就连西域的胡商都知道,远远的看到大营就绕开,别说十步,连百丈都不靠近。 今日大军征讨归来,大将军早有将令传来,容许百姓靠近,得以看上两眼活着归来的将士。 律法无情,人却需要情感的温度。梁建芳虽是统兵大将,在战阵之上手握几万人生死,杀人无数,乃是有名的冷面名将。但在这里,他还是对手下兵卒及焦急等待的百姓给予了最大的宽容。 一个衣着华丽的妇人拉住薛讷问长问短,隔着很远听不清在说什么。但从妇人满脸宠溺的表情都能看出来,那应该是薛讷的娘亲。比妇人高出不止一个头顶的薛讷此刻正躬着身子低着头,被妇人抓住头发仔细的检查头上是否受伤。看到薛讷指指肩膀,妇人脸色顿时苍白不少。不用说话,早就三四个仆人上前脱下了薛讷的铠甲,露出里衣。看到几个已经愈合的伤口妇人眼泪滚滚,生后的丫鬟手忙脚乱的搀扶。 男仆也是哭天抢地,一边给薛讷把铠甲穿上,一边哭着说话,估计在夸他劳苦功高之类的屁话。 薛讷娘亲身后是一个素净的女子,头上的发饰是大唐最为流行的义髻,上面固定着发钿,跟在后面想上前但又不敢走近,但是脸上的喜色遮掩不住,媚眼如丝的盯着薛讷,看样子是他妻子。有老夫人在前,即使再急切,也不敢乱了规矩。 一家团聚的场面在大营外不断上演,到处都是喜乐之声,偶尔还能听见嚎啕大哭的妇人之音。 有精明的小贩早挑着担子来回奔走,贩卖简单的吃食,沾满芝麻的胡饼子,飘着酒香的稠酒,蒸的黏稠的猪肉片子,还有带着甜味的桂花糕。 苏小义正准备进入左武卫大营就看到薛讷远远的用手指着自己,和那妇人说着什么,脸上满是敬佩之色。还没明白过来就看到那妇人带着仆人丫鬟浩浩荡荡的朝着自己这边走过来。 赶紧下马,把缰绳扔给大狗,向前快跑两步,躬身行礼:“左武卫行军参军苏小义,见过老夫人。” “前些时日小讷就来信说得了一个好兄弟,今日一见,果然英武不凡,比他俊朗多了。以后你久在长安,咱们两家多亲近,有你在,相信小讷也能学到不少本事。以后都是自家人,不必如此见外。” “小侄见过婶婶。”话说到这份上苏小义自然就顺着竹竿爬上去,这一句婶婶,就顶的上百万家财,以后连长安令见了自己都要陪着笑脸说话。 勋贵的权力大的惊人,只要沾上他们一点关系,寻常之人都要绕着你走。虽然不屑于狐假虎威这种事,但是起码能免去许多无谓琐事。 比如苏小义的身份问题,现在他没有任何证据能说明自己是大唐的百姓,虽然已是左武卫的参军,但是军籍不等于户籍。以后要在长安安家,头等大事就是去长安县衙报备,由里正着手调查人口多寡,再登记在册。 可是自己现在还是大唐的流民,抓住是要问罪的。 有了一个厉害的伯母,相信这种小事就不在话下。 薛讷朝自己不断的眨眼,脸上的得意之色有邀功的嫌疑。 大军还没交令,不能在营外久留,能在营外说上几句话已是大将军最大的恩情。 众人也知军法如山,只要看到亲人归来就好,也不纠缠。战马嘶鸣,车轮滚滚,在众人的目光注视下,进入了大营。 大营占地两百多亩,不远处就是金光门。里面是连成一片的青砖瓦房,偌大的校场此刻人满为患,兵器归库,战马入厩,除值守兵卒外都长长的舒口气,躲在各处贪婪的晒太阳。 有炊烟升起,火头军在造饭,一大群山羊被赶进了火头军的营地,引来众兵卒的观望。 有热心肠的家伙跑过去帮忙宰羊,一刀就砍下了肥羊的脑袋,鲜红色的血流了一地。结果被火头军一脚踹飞,骂骂咧咧的让他赶紧滚蛋。哪有这样杀羊的?一看就是只知道杀人的粗笨之人,杀羊必须先放血,捆住四肢,用利刃瞄准脖颈,一刀下去,待血流尽之后方可砍下脑袋,除去内脏,剥去皮毛。 左武卫义事堂之上,梁建芳正襟危坐,底下占满了前来交令的将领。气氛有些凝重,远没有刚才的热闹。大军归来,活捉处月部朱邪孤注,斩首九千级,虏渠帅六千,俘生口万余,获牛马杂畜七万。如果不谈阿史那贺鲁的话,这样的功劳能让每个人都笑逐颜开。 可惜美中不足,还不知陛下会如何发落大将军。 “诸将随我征战一年有余,其中艰难,不为人道,牢山一战,我大军兵锋所指,皆灰飞烟灭。诸将之功,我已报呈兵部。按惯例,后世朝会,六品以上将领皆需上朝觐见陛下。此刻无事,就此散去。”诸将满腹狐疑,却不敢有所表露,皆无声离去。 六品以上的人才能觐见李治,自己一个参军不过八品的小官,自然没有资格去太极殿瞻仰李治的威严。不仅自己没有,薛讷、刘滔这些校尉也没有,看两人暗暗松口气的样子就知道朝会不是什么好事。 李治对老梁的处罚是跑不掉的,史书上没有记载,不过从偶尔的惊鸿一瞥中也能发现点端倪。大唐以后的征伐之战依然有他的影子,想来这次的处罚不会太过严苛。 毕竟是战功显赫的老将,纵然李治有心打压,也不会赶尽杀绝,不然军中定然人人自危,那不是李治想要看到的结果。 第四章家的感觉 木桶里的水冒出袅袅的热气,里面飘着几片皂角树的干叶子,还有一截皂刺,说是能把身上的污秽清洗干净,还能洗掉战场之上的霉运。 随军征战,见过的死人太多,回家之后不及时用皂叶沐浴会冤鬼缠身。 向来不信神佛的苏小义在家中仆人的震惊中,丫鬟的劝说下才勉强跳进了巨大的木桶。 水温刚好,苏小义把头深深的缩进水里,闭着眼睛感受着浮力在自己身上的作用。 一直到憋不住才把头探出来,摸一把脸上的水让丫鬟再添水。 薛讷家中派人送来四个丫鬟,两个男仆,孙正权命人送来两个丫鬟,来人禀告说还有在牙市买到的四个女子,等报官府登记就送过来,刘滔不仅把这个宅子送给他,顺带着连在这里打扫护院的仆人也一并留下。 这么算下来,自己现在居然有十个丫鬟五个仆人,再加上一个大狗,孤家寡人的自己突然就多出一个偌大的家来。 走出大营之后刘滔就算交了差,连家都没回就带着苏小义来到永兴坊一处别致的独院。三人骑着高头大马招摇过市,刘滔的眼睛都要翻到天上去了,从金光门进来就看不到别人,只管拍着马屁股一路飞奔,行人纷纷躲闪,有彪悍之人想咒骂一声抬头看到是一个身穿铠甲的校尉,立刻识趣的闭嘴。自古民不与官斗,更不要说是一言不合就动手的武将。 巡城的武侯正在歇脚,一碗水还没灌倒肚子里去就看到一匹骏马闪过,马蹄踏在坚硬的砖石路上发出清脆的嗒嗒声,嚣张之极。敢在长安城里纵马,胆子不小,正准备把这个不开眼之人抓到衙门吃几天牢饭就被旁边的同伴拉住,拿刀干什么?睁大你的眼睛看清楚,那可是刘滔,左骁卫有名的猛人。 来来来,继续喝咱们的,待会还要接着巡城,听说今日长安城的胡商比昨日多了不少,主薄交代下来,一定要仔细查看,有任何异常立刻回报。 苏小义骑马的本事一直不怎么样,待在草原许久并没有让他的骑术有太大的精进。不过好在已经能让马小跑了,提着缰绳走在长安城内,目光所极的一切都让苏小义感到新鲜,只不过触碰到的眼神都不怎么友善。都怪刘滔这个混蛋,好好的弄一个闹市纵马,连累他都成了人们眼中的纨绔,还是一个连马都骑不好的笨蛋。 百千家似围棋局,十二街如种菜畦,长安的大街宽阔笔直,每个十字街口都通往各处的里坊,街口一座高大的望楼,有武侯在上面四处张望。 闹市纵马是可以被抓紧大牢的,望楼之上的武侯早就看到了,正准备拿旗子让衙役抓人,看到刘滔的校尉铠甲立刻就把旗子放下,把头扭向一边,权作不知。 至于刘滔身后的两人,不看也罢,苏小义身上的铠甲已经说明了一切,左武卫的人谁敢惹? 宅院门口早有仆人等着,丫鬟男仆规规矩矩的立于大门两边,一看刘滔的骏马出现就知道家中的主人要回来了,全都肃穆而立,不敢有丝毫懈怠。还不知道新主人是什么秉性,小心为上。 丫鬟把一个铜盆放在大门中央,点起火,再放置一个马鞍,上面有一碗黄腾腾的粟米,还有一只简易的弓弩。 刘滔翻身下马,一个勤快的仆人立刻接过缰绳,捆在栓马的石柱上。 “老张,都收拾妥当了?”刘滔问话。 然后一个上了年纪的仆人应声而出:“回郎君的话,以全部妥当。薛小公爷送来婢子四人,仆僮二人;孙署丞送来婢子二人,尚有婢子四人今日晚些时候送来;咱刘家府上有仆僮三人。除去孙署丞未到的四个婢子外,都已等候在此,迎苏参军回家。” 刘滔满意的点点头,正要发话,就看到苏小义信马由缰慢悠悠的打马而来,后面大狗寸步不离的跟着,真是一个忠心的奴仆。 给老仆使一个眼色,在刘家多年的仆人老张立刻会意,清着嗓子朗声高喊:“迎苏参军回府!”立于大门之外的仆人立刻冲上前来,牵马的牵马,卸甲的卸甲,还有两个婢子扶着苏小义跨过门口的盆火和马鞍,在苏小义的目瞪口呆之中一帮人风风火火的进了府。 留下大狗一人在门外凌乱,左瞧瞧右瞧瞧,探着脑袋不敢进门。看着平日里虎头虎脑的大狗此刻胆小如鼠,连腰板都弯了。刘滔一脚踹在大狗拱起的屁股上,没出息的家伙,在大军的时候连节度骆弘义都敢暴打,今日到了家门口却踟蹰不进,是何道理? 被踹了一脚的大狗很委屈,刚才在城外主人还说他是孤家寡人,结果一转眼身边已经有十几个人伺候了,这能叫孤家寡人? 院子不大,十几个人进来,立刻就有了人气,原本清冷的屋子似乎一下子也温暖起来。 各色衣物用度具已备好,刘滔连奴仆的奉例都给了,如果不是苏小义拒绝,明日刘滔还准备帮他买一个胡姬回来。 进入前堂,苏小义严肃的坐在家主的位子上,下面立刻跪倒一片:“家主征讨归来,劳苦功高。”还不能站起来拉,这是大唐的规矩。 受完这一拜就有婢子引着苏小义去房间沐浴,刚进房门身后的两个婢子就要帮着苏小义脱衣,被他严辞拒绝。自己一个大男人洗澡实在受不了身边有人瞧着。 看看两个丫鬟,不过十三四岁,后世读初中的年纪,身体都还没有长开,挥挥手让她们出去,吓的两个人直哆嗦,不知哪里做错,惹的家主不快。 这事就不能解释,告诉两人说以后自己洗澡任何人都不用来伺候,不发话不准进来。 刚才张管家话说的明白,以后她们就是苏家的奴仆,苏小义是他们的主人。家主的话自然是要听,但张管家说要好生伺候家主沐浴,自己还没动手就被赶出来,少不得一顿打骂。 不敢出去,又不敢上前,两人为难的都快要哭了。 闻言赶来的老张立刻给苏小义赔罪,说没调教好下人,正准备把两人带出去教训一顿,被苏小义拦住了,这是自己的习惯,与任何人无关。 洗完澡必须把所有人叫过来,立下规矩,不然谁看到自己都是战战兢兢的这日子还怎么过? 第五章李治也缺钱 出去了两个丫鬟,又进来了两个仆僮,老张还是不死心,总觉得家主洗澡没有个丫鬟伺候在身边会缺点什么。还说长安所有的勋贵都是如此,惹的苏小义一阵胆寒。 他娘的,都是一群死变态,大男人洗澡让一群十三四岁的孩子围着算什么事? 再说,我也不是勋贵啊,一个八品参军而已,在长安随便拉出一个人来都比我官大,就这架势,不知道还以为我是侯爷呢。 洗过两遍澡,苏小义舒服的昏昏欲睡,穿上锦服,头上戴着幞巾,脚下是羊皮黑靴,颇有几分风度翩翩的味道。 仆人禀告说薛小公爷已经在前厅等候,顾不上睡一觉就直奔前厅,这薛讷刚回家,怎么一会儿的功夫又找到这里来了? 还没说话就看到几个仆役正从门外的牛车上往院子里搬铜钱,足足搬了三趟才搬完。黄澄澄的铜钱在太阳的照耀下晃的人眼都睁不开,大狗扑过去,抓起一把塞进嘴里,用力咬几口,笑呵呵的对苏小义说道:“主人,这铜钱是真的。” 很鄙视大狗这种用嘴检验钱币真假的做法,薛讷是有多无聊才会用牛车拉一车假铜钱送给他。 况且大唐的铜钱根本就不存在真假一说,《杂律》有言:私铸钱者,流放三千里。三千里啊,都要到海边了吧。没有几个人能流放三千里还生龙活虎的,基本上能又一半就算身体好的了,大部分人走不了多久就死在了路上。至于是得病而死还是被人打死就不得而知了,官府基本不太管这类事。 当然,如果是朝廷重臣的话那就另当别论了,押送的差役都是小心伺候,生怕有一点闪失。万一陛下想起来又让委以重任,结果一问人死了,那所有人都性命不保。 天子一怒,伏尸百万,可不是开玩笑的。 “老薛,你出门带这么多铜钱做什么?”赶着牛车拉钱,看着地上小山一样的铜钱,怎么也有两百贯。大唐一个普通的百姓之家一年劳碌下来不过四五贯钱,两百贯算得上大手笔了。 “阿耶说了,你初来长安,需要用钱的地方不少,这两百贯全是入你的份子钱。不用担心阿耶会坑你,这两百贯不过是给你的闲钱,平日里拿来用。建造酒坊的钱我家出三成,刘滔家出三成,苏家出三成,还有一成是曹仁出。” “入什么份子?”苏小义被薛讷的云里雾里,自己是要做什么惊天的大事值得这么多人入份子? 苏家又是哪家?怎么还有曹仁? 一听到这个名字苏小义就有一种不好的感觉。 “自然是你在军中提炼的烈酒啊,阿耶尝了一口,赞不绝口,此酒一出,定能风靡大唐。为此我们几家准备着手建造酒坊。这提炼之法出自你手,自然有你一份。” “苏家是谁?” “临清县公苏定方。” “怎么还有曹仁?” “他只是替陛下分忧而已。” “你是说陛下也会掏钱?” “曹仁带来了两百贯。” 苏小义看看地上的铜钱,突然觉得有些烫手,想问问能不能不收就被薛讷顶了回来:“曹仁说这是两百贯不能退回,陛下拥万里江山,百代明君,怎能沾臣子的便宜!我想反正这钱拉回去也麻烦,就给你送来了。老苏,这是好事,有曹仁在,就没人敢来找麻烦,再说这种赚钱的好事,没有陛下的参与,根本就做不长久。” “堂堂的皇帝还会缺钱?”苏小义很不解。 “缺,非常的缺。宫里每年的用度都在六十万贯左右,捉襟见肘。户部每年往内廷拨发的铜钱有定制,连一个铜钱都不能多。宫里侍女,宦者千人之重,还有皇子、公主。陛下现在连赏赐大臣的器物都变成粮食了,能不缺钱吗?” 这和自己想象的不一样啊,大唐经过贞观之治,不是已经十分富足了吗?怎么还会缺钱? “先帝文韬武略,战突厥,攻高丽,外有出世名将,内有伊尹之臣,减赋税,重农耕,百姓莫不感激涕零。分明是一片盛世之象,为何铜钱自然不够?” “内廷用度乃是定制,虽陛下不能决。这有何奇怪?” 有李治撑腰自然是好事,但是一想到曹仁苏小义总是莫名的难受,隐隐之中老觉得有一双贼眼在盯着自己。 “陛下缺钱你们也缺钱?”大唐的勋贵可是有封地的,动不动就是食邑几百户甚至上千户,那可是实打实的坐地收钱啊。 薛讷一脸愁苦的说道:“老苏,勋贵的凄苦不足为外人道,总之是十分的缺钱。咱们几家自然不能和赵国公长孙家相比,人家可是有冶铁的作坊,大唐到处都有长孙家的商贾。也比不过鄂国公尉迟家,人家的丝绸铺子开的满长安都是,听说连岭南都准备去了。就是户部尚书高季辅都有自己的车马行。还不是为了讨口饭吃!” 不能再听薛讷说了,再说下去苏小义感觉大唐就变成了一个斗民小国。 赚钱就赚钱,说的那么凄苦干什么? “得到的利怎么分?我觉得伟大的陛下应该占到起码一半吧?”入份子不能看钱的多寡,得看实力的强弱。虽然曹仁拿来了两百贯,但是谁也不敢真的就按两百贯算,否则曹仁就会有找上门来的可能。按着苏小义的估计,起码一半才能让李治满意。 “曹仁说陛下体恤臣子,我等日夜操劳,劳苦功高,思酿酒之法,通商贾之事,放下勋贵的脸面,实属难得。然朝廷重臣,当以国事为重,商贾低贱之业,逐利如恶臭,为世人所不齿。贸然行之,必遭御史弹劾。念及于此,特许每家可占一成,以堵悠悠众口。” 听的苏小义直咧嘴,还是李治够狠,直接就要过去六成,还说的冠冕堂皇,自己多吃多占实在是迫不得已,为的是堵住御史的弹劾,好保住他们勋贵的名声。多好的皇帝啊,为了保护臣子只能多拿钱了。 不知道李治说这番话的时候是什么表情,也不知道曹仁传话有没有脸红。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就连皇帝都不能免俗。 第六章思绪万千 薛讷满意的走了,为了表示诚意连牛车也留了下来。可能是对薛讷这种败家的行为不满,连牛车都能随意送人,套着牛车的黑牛在大门外发出不满的哞哞之声,最后被仆役牵到了马厩,和自己的马栓到了一起。 汗血马对于自己的地盘占有欲望十分强烈,使劲的拱着黑牛的屁股,想把它挤出去,奈何绳索结实异常,黑牛纹丝不动。咬了几口牛耳朵看到黑牛依然无动于衷,才不情愿的嘶鸣一声继续低头去厩槽找草料吃。 满院子的铜钱并没有让苏小义觉得自己是一个财主,而且有种被人利用了的感觉。一想起曹仁苏小义就觉得无比头疼,至于李治,那就更让苏小义头疼,堂堂的皇帝拿着两百贯钱就占了六成的份子,还说的冠冕堂皇。再让曹仁亲自把钱送来,让所有人都看看伟大英明的皇帝不会占臣子的一点便宜。 大狗还不理解这堆铜钱的作用,在草原上见到的都是几只羊换一匹马,三十只羊换一口铁锅。见到仆役满脸兴奋的准备把钱搬进库房大狗一脸茫然。 老张在几个仆役里面帮苏小义选了一个机灵的暂时做苏家的管事,处理一些琐事。作为刘滔家的老管事,他的眼光苏小义还是信的过的。 老张一招手一个年纪稍大的仆役就跑了过来。老张对苏小义拱手道:“此子张大,乃老汉的远房子侄,在老汉手下做事也有几年,手脚勤快,做事持重,郎君有事可嘱咐于他。” “有您举荐,定然是无差错。”苏小义扭头对张大说道:“自今日起,家中琐事你自行处理即可,需秉公持正,不可随意苛责。你等身入苏家,当忠心不二,维家护主。五年期过,我会除你们的奴籍,到时候想留在苏家的,一切如旧。” 众下人听说五年后可以除奴籍都激动的直打摆子,即使五年当牛做马也值了。自己变成了良人,自家的孩子也同样会是良人。天呐,以前想都不敢想的事,家主居然就这么轻飘飘的说出来,真是走了狗屎运,居然能遇到如此心善的家主,无不哭天抢地,跪倒在地,发誓要一辈子待在苏家云云。 老张做了一辈子仆役,运气好成为了薛家的管事,前几年家主可怜,给他除了奴籍,激动的老张狂饮了三大壶烈酒,老泪纵横,最后醉的不省人事,被人抬回了家中。 除奴籍这种事对他们来说可遇不可求,一生为奴,要想翻身基本不可能。各家家主都把奴仆看成是自家的财产,怎可能轻易除奴籍! 苏小义今日刚进大门,就说出这样豪气云天的话来,连老张都惊骇不已,暗叹这帮奴仆真是命好,居然能遇到苏郎君这样心地善良之人。 刘滔带着老张走了,孙正权也过来逛了几圈,除了对院子里的铜钱有些诧异之外其他的都是不置可否,只说刘滔这混蛋这件事办的还凑合。 孙正权的房子就在京兆尹府衙旁边,仅仅隔着一道土墙。那是太宗皇帝在位时赐给孙思邈的,孙正权不打算再换去别处。皇帝赏赐的宅院,不在大小,而在于势。 况且边上就是京兆尹,老孙在院子里打个喷嚏京兆尹的前堂就能听到。如果有歹人胆敢闯进去,估计刚到院子里就会被隔壁的差役给擒获。 钱搬进了库房,张大心里一直不踏实,两百贯钱不是小数目,就这么摆放在明面上实在危险的很。 家里需要一座结实的库房,还需要隐蔽一些,张大准备在院子下面掏出一个大洞来,用青砖砌墙,再加一道精铁重门,派两个得力的奴仆日夜值守方可无虞。 苏小义觉得太过麻烦,左右不过两百贯钱而已,就是有贼人来偷也拿不了多少。但转念一想还是同意了张大的做法,现在是两百贯,以后可就不止了,自己总不能就这么扔在家里的闲房里。 这种事交给张大去操心就好,他懒得细问,术业有专攻,在老张手下做过几年事,见多了勋贵家的事物,这种事他比自己擅长。 永兴坊最大的一个好处是距离皇城很近,仅有一墙之隔,坊门不远处就是皇城的延禧门。 日落黄昏,街鼓一声一声传向四面八方,街上行人步履匆匆,必须赶在最后一波鼓声停止前返回坊中,否则有被武侯抓起来的危险。 苏小义躺在床榻之上,眼睛发呆的看着黑漆漆的房顶,隔壁的皇城淹没在夜色中,城墙影影绰绰,能看到巡视的羽林。 延禧门的南边是皇城,背面就是宫城,高大巍峨的太极殿在永兴坊能看到高高的屋顶。大唐帝国的主人李治就在那里。 皇城今夜不知道是哪个重臣值夜,会不会是长孙无忌?亦或是褚遂良?高季辅? 这么近距离的接触皇城让苏小义感觉很奇怪,没有特别的畏惧之心,作为一个后世来人,从小接受的就是人人平等的教育,不管多大的官员都必须严守法律,没有谁可以游离于法律之外。强大的皇权在后世被批判的一无是处,虽然封建社会的优越在大唐得到了充分的体现,但历史终归要进步,见识过后世的繁华,骨子里是几十年的人权思想,让苏小义对大唐的权力中心好奇但是不畏惧。 以后他会和这座坚固的内城产生千丝万缕的联系,逃都掏不开。从今天薛讷把一车铜钱搬进他家里开始,他就已经被长安城里很多人惦记上了。最让人头疼的自然是李治,因为他是大唐帝国的统治者,伴君如伴虎,距离老虎太近不是什么好事。即使你和老虎关系再好也不能走的太近,否则容易误伤。况且李治不是虎,而且更为强大的龙。 不仅有李治,还有他最为疼爱的女人武媚,与李治相爱相杀几十年,最终成为把所有人踩在脚下,君临天下。 与这些玩权谋的牛人产生联系,苏小义非常肯定以自己这点后世经验根本就不够用,还没有走进人家十丈之地就会被虐成渣渣。 以后的日子注定不会平静,想想就让人头疼啊。 第七章老梁的忧虑 老梁家大门紧闭,盖不待客,厚厚的大门严丝合缝,连一丝光都透不出来。平日里热闹的大将军府此刻寂静无声,连门口大树上的春鸟都吓的不敢啼鸣。 明日就是朝会,身为大军统帅,他要向李治陈清这次讨伐的整个过程,不能有一丝一毫的遗漏,否则就有欺君的嫌疑。 也不能有遗漏,千骑司每十日就会把大军的动静秘密呈报给陛下,草原发生的任何一件小事都瞒不过陛下的眼睛。如果自己所言和千骑司的描述一般无二,陛下或许会借着征讨不利的缘由将自己贬出长安,最后在一个偏远之地直到老死都不能再踏进长安。如果自己所言和千骑司的描述有差别,哪怕是一点点差别,以陛下现在对待老将的态度,估计不仅是自己,连家人都会被牵连吧。 长孙无忌虎视眈眈,从阿史那贺鲁反叛开始自己就已经成为了他的目标,现在这样的局势,长孙无忌绝对不会放过大好的机会。百里之路马上就要到尽头,没有道理他会突然转性。 梁建芳仔细的想着大军自开拔到归来的所有细节,把所有的人事物都在脑子里温习了一遍,直到确认豪无差错才重重的叹口气,看着眼前的盔甲出神。 盔甲披挂在一个木头假人上,已经被仆人洗洗的擦拭过,每一块鳞片都擦拭的没有一丝尘土,连鳞片之间的缝隙都用针头挑过,最后再抹上一层薄薄的香油。几十斤的重甲冒着冷冷寒光,可是自己以后估计用不上了。 自己的老妻是通透之人,早就看出了端倪,坚强的一滴泪都没有流,只是默默的开始收拾衣物,命所有人不得前来打扰,有靠近大将军书房十步者,乱棍打死。 府中仆人丫鬟战战兢兢,连走路都小心谨慎,不敢弄出一点声响,偶尔的对话只能凑到耳边私语,生怕触了大将军的霉头,到时候真的会被打死。 对于梁建芳而言,皇帝就是他的天,有着绝对的权威,自己的生死以及整个梁家人的生死都需要看皇帝的脸色。而对于梁家的仆人而言,梁建芳这个家主就是他们的天。家主高兴,他们就跟着高兴,大家的日子就容易打发。家主心情不好,那整个梁家都会变天,即使晴空万里依然让人瑟瑟发抖。 房门吱嘎一声被推开,一个老妇人缓缓的走了进来:“夫君可还在为明日的朝会忧心?” 梁建芳深深的叹口气,脸上有一丝愧色:“此次征讨不利,陛下降罪已是必然。虽死罪可免,活罪是逃不脱的。这偌大的长安城恐怕是住不下去了。还要连累夫人陪我颠沛流离,心中实是不忍。” “夫君何处此言?你我二人五十余载,什么风浪每有见过!天大的难处都熬过来了,死都不怕,还怕贬官发配?妾身没读过多少书,但活到这把年纪,也算是明白了一个道理。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大夫不均,我从事独贤。天下是皇帝的天下,顺我者昌,逆我者亡。 大唐立国几十载,死了无数的勋贵大臣,连皇家都不能例外。侯君集、张亮,哪个不是为大唐立下汗马功劳,凌烟阁上都有他们的画像,满大唐能几个人有这样的殊荣?还不是说杀就被杀了。一朝天子一朝臣,太宗皇帝在位是贞观的功臣尚且如此,现在当今陛下正直壮年,欲展大志,咱们就成了拦路的石头。 程国公天下英杰,还不是在家死憋着不出门,称病不出,连朝都不上了。唐英公李将军,杀敌无数,打的突厥几乎灭国,现在还不是在家休养,从不过问朝事。两人哪一个不是有大智慧之人,正是知道朝局不稳才独善其身,不想到老再被牵连,想要善终而不得。 妾身想过了,明日陛下如果降罪,贬官流放也是好事,此刻的朝堂长孙无忌只手遮天,陛下又是壮年真龙,又怎会甘心任人摆布!以后会死很多人,很多勋贵会被牵连进去,无数人头会落地。咱们身处偏远之地,远离朝堂纷争,能全梁家存活,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只要咱梁家的人在,就会香火不绝,有再回长安的一天。” 听完了夫人的肺腑之言,梁建芳突然觉得所有的事情都迎刃而解。 困扰他的许久的不满之情烟消云散。人啊想明白了就会释然,原本的死路此刻变得豁然开朗。没有人能逃离被皇家左右的命运,任何人都是皇家的一颗棋子而已,为了保持皇家的稳固,任何人都是可以丢弃的。侯君集、张亮、甚至是李承乾,无不位高权重,位极人臣,到头来还不是一场清梦!自己能侥幸活下来已经是万幸。实在不该再有所奢求。 有人是顺势而为,有人是迫不得已,但无论那种,都不会想到造反的路子上去,那是一天死路。大唐现在兵强马壮、百姓富庶、文官用心,武官用命,只有最愚蠢的人才会想去造反。 梁家的乌云消散了,仆人丫鬟又活了过来,欢声笑语依旧,连老梁的爱马都觉得此刻马槽里的草料好像比刚才味道好一些。 刚才满肚子的怨气此刻都消散不见,需要食物填充。府中厨娘被唤醒,做最好的饭食,拿最烈的美酒,睡意朦胧的厨娘听说家主要吃饭吓的魂飞魄散,跑到灶台旁看有什么材料可做。 半只羊腿被架到了烤炉之上,一个勤快的仆役送来了刚刚宰杀的母鸡,血已经放好,用热水去毛,掏去内脏,放到大祸里开始蒸煮。胡饼、蒸饼、汤饼、膏环,全都上锅。 老梁喝一口自家的珍藏佳酿,感觉味道大不如前,一口就吐了出来,喷的满屋子都是。喝惯了苏小义提炼的烈酒,再喝什么酒都觉得没滋味。 让仆人把自己从军中带回来的酒拿出来,喝一口,浓烈的辛辣立刻充满全身,嗯,就是这个味。如果真的被贬官流放,一定要带足这好酒。满满的装上十车,足够自己喝几年了。 第八章小心为上 当你能对未来一定时期内发生的事情有预知能力的时候就会对事件本事的过程少了敬畏之心。 从一定程度上来说,苏小义一直扮演着先知的角色,冷眼旁观看着大唐帝国顺着自己的轨迹前行,并且小心的不让自己深陷其中。 他知道长孙无忌的结果,知道不久就要发生的房遗爱案,知道武媚最终会登上皇帝的宝座,知道薛仁贵的结局,甚至知道几年之后上官仪会有一个孙女出世,她的名字叫上官婉儿。 可是人是感情动物,当冷冰冰的历史人物鲜活的出现你眼前并且和你产生交集的时候,苏小义还是不可避免的陷入纠结。 自己没有资格去觐见李治,连去皇城的资格都没有,更不要说宫城了。 想呆在家里装死,懒得去想朝会上会有怎样的唇枪舌战和落井下石。老梁的结局是注定的,没有人能够改变长孙无忌的决心和李治的意志。自己不过是这个时代一只偶然出现的蝴蝶,煽动的翅膀或许能掀起巨大的风暴,但绝对不会是现在。从蝴蝶翅膀气流的微弱变化到可以席卷全球的风暴,期间的各种因素和偶然事件缺一不可。苏小义自认为这种可能性不大。 听到大门被撞开的声音和仆役的哎呦声,让准备再睡一觉的苏小义十分不爽。 谁呀!胆敢擅闯本参军的府邸,愤怒的爬起来准备让大狗教训一下不开眼的东西就看到房门吱嘎一声被打开,大狗伸进来一个毛茸茸的脑袋来:“回主人,薛校尉来了。” 脑袋还没来得及缩回去身体就被身后来人一脚踹了进来:“大狗你这狗仗人势的东西,我来还用通报?”薛讷骂骂咧咧的走进了屋子,一点没有见外的意思,抓起案几上的一只瓷壶对着大嘴就是一阵猛灌。那是水又不是酒,喝的满衣服都是,不知道为什么古人都觉得这样喝水喝酒更想英雄。 英雄是不拘小节,又不是不讲卫生。 灌饱水的薛讷一脸惊异的看着床榻之上的苏小义,不明白自己的兄弟怎么到现在都不起来。看看外面的日头,已经挂的老高。自己在家要是这样,会被打死。 被踹了一脚的大狗屁都不敢放一个就灰溜溜的逃走,还不忘把门带上。 “老薛,这是长安,不是打打杀杀的草原,你这样动拳动脚的就没有人说你欺凌弱小?我可是听说长安县令素来秉公执法,铁面无私,被擒去大堂可够你吃苦头的。” “兄弟,不是我薛讷吹大话,我就是把长安县令揍了也不会有人来拿我。最多被我阿耶禁足几日。满长安谁不知道我薛讷的大名?” 知道这些纨绔要是疯起来都是不要命的主儿,如果惹急了,还真就敢打长安县令。不过这种一般不会发生,虽然嘴上说的厉害,但是纨绔并不等同于傻。殴打朝廷命官的罪名可不小,到时候御史的奏折满天飞,能把太极宫塞满,李治不做出一点表示来那些硬着脖子的文官根本不会罢手。 “去草原征讨数年,刚刚回家,不在家好好陪着婶婶和嫂子,跑我这里做什么?不要告诉我有有人想送钱啊,一个曹仁就够我头疼了,昨晚做了一晚的恶梦,看到曹仁提着刀对我笑。太他娘的渗人了。” “你知道曹仁长什么模样?” “就是不知道才怕,千骑司的名头太大,我这小门小户受不起吓唬。以前的孤家寡人,现在你也看到了,家里除了我还有十多个下人,这心就起了变化。总要为这一大家子人考虑,一步有错这些人的命就算是没了。” 一个人的时候可以很潇洒,可以说走就走,可以一人吃饱全家不饿,可以不畏皇权。现在十几人的性命就握在自己手里,苏小义做事就要掂量几分。接受了多年的后世教育,苏小义做不得漠视别人的生命。 薛讷理解不了苏小义的想法,在他的世界观里,下人就是下人,主人一句话就能决定下人的生死。主人有事下人首先要做的就是舍命死护,虽知必死而无畏。 “其实曹仁这人不错,就是脸难看了点,脾气臭了点,毕竟是陛下的家奴,谨慎一点没有错。只要不是太乱来陛下才懒得管咱们。藏着掖着只会让陛下生疑,还不如大大方方的凑上去。距离近了,看的多了,陛下就会踏实。不然你以为我阿耶为何会让我直接把钱送过来?就是要让陛下明白我们都在他的掌握之中,我们的那点心思都瞒不过他。如果陛下觉得我们难以掌握了,那才是危险。” 薛讷说起这种隐晦的事来滔滔不绝,和那张豪放的脸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勋贵的见识是潜移默化的,纵然是薛讷这样只会提刀杀人的糙汉都能吐出这样的象牙来,让苏小义叹为观止。勋贵和平民的差别绝不仅仅在于钱财的多寡,权力的大小,还有见识和心性的传承。 “老薛,你觉得陛下是不是高看我了?我不像你们,家大业大,位高权重,有极大的权力,在家里咳嗽一声都会有无数人睡不着觉,担心是不是有巨浪袭来。我只身一人,孑然一身,满大唐连个亲人都没有,何德何能能让陛下动用千骑司。还是最厉害的曹仁,那可是千骑司的老大啊!我就是一个普通人,这么兴师动众的对付我一个斗升小民,你让我情何以堪啊!朝堂之上就没一个简单的,估计用不了多久三省的官员都会知晓。 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有无数的眼睛盯着陛下的一举一动。现在陛下的龙眼居然抬举一个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小子,那我就成了众矢之的,不管是谁都会要试试我的斤两,看看我到底有何过人之处。我等小民自然不敢妄测陛下龙心,为陛下分忧也是分内之事。但我实在担心承受不起满朝堂的压迫,你们都是千金猛虎,随便一爪子就能拍死我这个蝼蚁。我刚到长安,还想多活几天,要不你让伯伯给陛下说说,另寻有才之人吧。我的小命丢了事小,万一再耽搁了陛下的大事,咱们两家都要倒霉。” 第九章吃饭最大 “伯伯何等聪明之人,为何也如此看重于我?仅仅凭我是左武卫的参军?一个八品官在偏远之地或许还能称之为官,在这满街都是勋贵的长安城,最多也就是个吏,连你家的门房都比我厉害。五品官想进你家的大门估计都要看门房的脸色。我刚到长安不足三天,你就拉着一车铜钱来叩门,此事定然得到了薛伯伯的首肯。以曹仁的名头,相比薛伯伯也不好得罪,更何况他的背后是当今陛下。 今日的朝会,如无意外,大将军梁建芳定会被贬官,一家子人都得离开长安。左武卫大将军啊,当今天下有几人能当得?还不是说被贬就被贬!老薛,我入陛下龙眼,不是什么好事。” 苏小义随意发泄着自己的不满,反正这里也没外人,以薛讷的脾气,这种话是不会随处乱说的。而且,这话也不是说给他听,苏小义敢肯定,此刻自家的某个地方,一定挂着一道影子,正竖起耳朵听自己这里的动静。找是找不到的,如果这点本事都没有,岂能入得千骑司? 薛讷说的一点没错,既然逃离不了李治的龙爪杀伤范围,那就只能乖乖的凑过去,让这条还在蛰伏的巨龙看清楚自己是他忠实的臣子而不是敌人,这样才不会被误伤。 虽然苏小义极度的厌恶家天下的运行模式,不想时刻都有人在自己的头顶压着,但是这是无解的一道题目。身处其中即使心里再不爽也只能接受。心里在自我安慰,自己头顶的权力爱好者是李治,不知道有多少人想凑还凑不上来,自己这么矫情干什么?大丈夫能屈能伸,不就是讨好皇帝嘛,或许还有武媚,不过满大唐人都是真的做的。高傲如褚遂良者还不是唯长孙无忌马首是瞻。 放下了心中的那点高傲,舍弃了作为后世人的最后一点轻蔑,苏小义觉得也没什么大不了。 道理想通了,脾气发泄了,苏小义顿时觉得腹中空空,吩咐张大去让厨娘弄点吃食来就准备下床,薛讷在一旁百无聊赖:“老苏,你说大将军真的会被问罪?” 这话他都是问了八百遍了,懒的再和他讲一遍,也不能再讲,同一个问题传入李治耳朵三次,自己还活不活了? 作为大唐帝国的皇帝,李治最忌讳的就是被人猜中心思,你可以偷偷的猜,但不能到处宣扬,不然你让英明神武的李治怎么想?皇帝喜欢聪明人,却不喜欢比他聪明的人。 “这种问题你不要问我,陛下万世明君,明察秋毫,大将军有功亦有过,如何决断陛下自有分寸。咱们这种蠢笨之人还是不要妄加揣测了。” 丫鬟把吃食送了进来,一碗热气腾腾的汤饼,连个菜头都没有。苏小义把鼻子凑近闻了一鼻子就眉头大皱,没有一点香气,反而有种食物坏掉的味道。 这饭没法吃了,大唐制作食物的方法异常简单粗暴,基本就是炖煮,放入各种材料,大火一起,用筷子捞一块放进嘴里嚼两口,能咽下去就算是成功了。 苏小义从没想过吃饭会是一件如此痛苦之事,穿上靴子直奔厨房,把厨娘赶到一边,自己就开始动手。 厨娘吓的躲在一旁不敢言语,瑟瑟发抖的看着家主撸起袖子围在锅灶边打转,锅碗瓢盆哗哗作响,热闹非凡。 张大一脸尴尬,搓着手不知道如何安放,从未见过哪家家主会来厨房亲自动手的,如果嫌弃厨娘做的饭食不好打发再做就是,没必要如此兴师动众吧,吓的厨娘腿都软了。 朝厨娘使一个眼色,问问是不是今日的饭食做砸了?厨娘委屈的直掉泪,做了十余年的饭食,伺候过好几个富足之家,都说自己厨艺无双,今日的饭食是自己亲手做的。第一次为家主做饭食,天大的事哪里敢乱来? 张大把厨娘做剩余的半碗汤饼送进嘴里细细品尝,味道醇厚,汤汁肥美,比刘家有过之而无不及,没什么问题啊。 再尝一口,还是那个味道,很是可口,一直到脸大的瓷碗见底也没觉得有什么问题。打一个大大的饱嗝,让厨娘放宽心,可能今日家主兴致大发,想自己动手也说不定。 加水和面、入劲之后擀成一张巨大的面饼,折叠起来用刀仔细切成手指宽窄的粗面。扔进滚烫的大锅,另用一口稍小的锅起热油,放入面酱,炒制滚热。把面捞出,盖上面酱,再煎一个黄腾腾的鸡蛋,吃一口,顿时精神百倍,这才是人吃的东西。 可惜没有辣椒,也没有西红柿,不然做一碗辣子油泼面或者西红柿鸡蛋面,再放几根青菜那才是真正的无上美味。 现在是初春时节,厨房里根本就见不到绿菜,只有晒干了的萝卜条还有各种干菜叶子。 再过几个月就会好很多,地里各种新鲜的蔬菜就会长出来,还会有新鲜的果子可以品尝。 现在苏小义无比怀念自家楼底下的那个小菜市场,冬日里外面零下十几度的天气,里面温暖如春,各种蔬菜摆满了柜台,红彤彤的西红柿,脆嫩的黄瓜,细长的豆角,绿油油的青菜,粗大的杏鲍菇,随意购买,任君舍取。 后世最普通的日子到了这里就变成奢望,到时候让张三寻些种子来,看看在家里能不能弄出一间暖房出来,起码能正常的吃饭啊,每天都是菜干下饭要不了几天苏小义觉得自己就会被饿死。 薛讷在一旁不由的咽起了口水,明明已经吃过饭,为何仍觉腹中空空?用鼻子闻一下,厨房里飘满了香气。 反正看苏小义这身板也不像是全部能吃完的样子,自己就勉为其难帮帮他。把剩下的面捞进一只巨盆里,抄起另一只锅把面酱刮干净。 鸡蛋没有了,把哭哭啼啼的厨娘招呼过来,看着我兄弟怎么做鸡蛋了没有?就照着刚才的做,先来二十个,不然吃的不过瘾。 做了几十年吃食的厨娘从未见过煎鸡蛋,连连后退不敢上前。说不得那是家主的家传密发,自己能在一旁看已经是心惊胆战,让自己动手做那是万万不能的。 第十章苏庆节 苏小义满意的出了门,薛讷摸着圆滚滚的肚皮说厨娘太小家子气,二十个煎鸡蛋还不够塞牙缝的,下次再来的时候记得多备些,昨天刚送过来一车铜钱,足足两百贯,买的鸡蛋足够吃不完的。过几天把自家的厨子叫过来,学学手艺云云,吓的厨娘钻进屋子不敢出来。薛讷的厨子可不好惹,听说是个三百斤重的胖子,使的菜刀就有五十斤重,配菜的仆役被他打断腿的不下十个。哪里是厨子,分明就是个杀才。 张大在心里委屈不已,按着薛小公爷这个吃法,苏家要不了多久就会被吃空,三大巨碗的面,二十个鸡蛋,这还是来的时候吃过饭的。惹不起啊,待会就告诉门房,以后谁进门一定要及时禀告,先把厨房里东西藏好才说。 今日是薛小公爷,这美味的吃食传出去,明日估计就有其他人上门来,别的不说,刘郎君、孙署丞是跑不了的。日子要想过的长久就得精打细算,两百贯钱看着不少,可是用起来如流水。十多个人要吃饭穿衣,还有家主的那匹战马,比人还要金贵,听大狗说是家主从战场上俘获的,纯正的汗血马。天呐,那就不是寻常人能见到的,满长安估计都找不出几匹来。这样的一匹神马,哪敢用普通的草料来喂养,都是最好的精料。 现在家主认识的人还不是很多,但能和薛小公爷称兄道弟的又岂是等闲之人,不出一月估计薛小公爷就会把长安城所有勋贵子弟全都带过来。到时候人情送往,哪里都需要钱。想想都觉得头疼。现在就指望家主赶紧寻出赚钱的办法来,这样坐吃山空不是长久之计。 昨日听薛小公爷说起过一嘴子,好像是薛家打算建酒坊,家主也有一份儿,这可是天大的好事,只要酒坊能顺利的建起来,那就是长久的买卖。有薛郡公在,还有刘家和孙神医,即使有人想找麻烦,也得掂量掂量得罪三家的后果。 永兴坊距离赫赫有名的平康坊很近,又和最受文人墨客钟爱的崇仁坊紧挨着,所以一出坊门就能感受到大唐盛世的迹象。 做为长安有名的纨绔,薛讷打算带苏小义先去平康坊开开眼,虽说白日宣淫说出去不太好听,但是为了自己的兄弟,薛讷觉得自己不用顾及世俗之人的眼光。 刘滔早就在坊门口等着,一脸焦急的模样,旁边还有一人身着华服与刘滔勾肩搭背,显然很是熟悉。 不亏是长安的纨绔,出来闲逛身后跟着一群狠人,身穿软甲,腰间居然还斜插着横刀,手就压在刀柄之上,威猛之气隔着一条街就能感觉到。大白天的就这样直愣愣的横在街口,惹的来来往往之人纷纷躲避,生怕触了霉头。 长安县衙两个差役好巧不巧的从这里路过,看到是刘滔,立刻识趣的拐向了别处。虽说大白天就现在平康坊门口有失勋贵身份,但远不是自己这个小吏能管的了的。多看几眼都可能被打,还没处申冤,裴县令看到了估计都会头疼。 “老薛,你们他娘的是出来闲逛还是出来打架?怎么刘滔带着这么多杀才?还有站在他旁边的那个混蛋是谁?笑的如此放浪不堪,似乎在聊一些床帷之事。” 薛讷大为惊奇,隔着半条街就能猜到两人在说什么,自己这个兄弟果然厉害:“旁边那个是苏庆节,他阿耶是临清县公苏定方。深受陛下倚重,行军打仗绝对不在话下。连我阿耶都说苏定方有朝一日定会成为我大唐猛将。苏庆节几年前和我一样去了左武卫,现在这小子也是个校尉,都是咱自己人。” 这家伙是苏定方的儿子?苏小义十分惊奇,这个世界如此之小啊。昨日薛讷刚说过那酒坊有苏家的一份,今日就见到了苏家的子弟,说凑巧那是骗鬼呢。 苏庆节出现在这里,想比他家的那位发话了吧。 苏小义从未想过自己现在居然变成了一个香饽饽,谁都想凑上来咬一口。李治不过稍微表达了一下他的情绪,这些活成精的人物就能猜出个大概来。自己和他们这些人比恐怕连百分之一都比不过,想着以后要和这些人打交道苏小义就觉得自己早晚会被坑死。 苏庆节是个自来熟,根本不用薛讷说话就一座肉山一样冲过来,两只铁钳似的大手就抓住了苏小义的胳膊。好歹老子也是一百多斤啊,被苏庆节这个混蛋稍一用力两只脚就离开了地面。满嘴的唾沫喷的到处都是:“好兄弟,可想死我了!大军在草原一年有余,虽然咱们同在左武卫,但是我司卫左军,不得擅离,是以兄弟的大名早就如雷贯耳,却不能得见。回到长安来说什么也要见上一见。恰巧今日翠云楼新来了几个大秦女子,听老鸨子说都是处子,说什么也得过来开开眼。” 听的薛讷一双淫眼立刻就亮了,嘶吼一声就要往平康坊冲。 这个见色忘义的混蛋,老子还在苏庆节的手里攥着呢! 眼看着胳膊用不上力,胸腔越挤越紧,苏小义觉得再这么下去,自己就可以直接回家了,胳膊疼痛难忍,不用看肯定一片青紫。 还是刘滔够义气,对着苏庆节的屁股就是一脚:“你他娘的下手轻点,我兄弟和你这糙汉不同,那是治病救人的身子骨儿,哪里经得起你那双杀人的铁手。” 看到脸涨的通红的苏小义,苏庆节老脸一红,急忙松开手,尴尬的说道:“兄弟勿怪,为兄我一时情不自禁,嘿嘿,这样啊,作为赔罪,今日的花销都算我的。正好一年多未进这平康坊,让那些不成器的混蛋看看,咱兄弟们又回来了。” 百日的平康坊向来人少,虽然大唐并不禁止官员逛青楼,但是那也是晚上才好意思出来,毕竟白天你是要去官府做事的,平白无故的出现在青楼,好说不好听哇!大唐的才子们也是晚上才会借着酒性在这里吟诗寻乐,为了某个姑娘争的面红耳赤。白天还要到勋贵那里去献诗,以求有个好前程。 所以几个纨绔大模大样的出现在平康坊,引来众多鄙视的目光。 第十一章平康坊 翠云楼是依坊街而建,在平康坊内是数一数二的精致之地。整栋楼有五层,全部木质建造,雕梁画栋,金缕镂空,门两旁两排高挂灯笼异常惹眼。三个镶金大字翠云楼就这么堂而皇之的悬挂于正门之上,闲得有几分嚣张之色。 苏小义第一次见识大唐的红灯区,十分好奇,最让他意外的是翠云楼大匾处的落款居然是鼎鼎大名的阎立本! 惊的苏小义眼睛差点掉到地上,还以为自己眼瞎了。揉了揉眼睛再看一遍,没错啊,确实是阎立本三个字,难道古人也有重名的?可是在这长安,叫阎立本的人应该不会很多,而且能题字的都不是等闲之辈。哪里能那么凑巧有个同样有名的也叫阎立本。 本着求真务实的原则苏小义指着落款处询问刘滔此人是何方神圣,居然敢跑来平康坊给青楼题字,实为我辈楷模。 刘滔不愧是平康坊的常客,面不改色的张口就来,显然这种问题已经回答过多次。 原来阎立本最初来长安之时没有栖身之所,空有一身才学,在翠云楼吟诗做赋,赢下诺大的才名,无数姑娘自荐枕席,倒贴也要陪着。再加上老阎一支毛笔出神入化,花鸟鱼虫几笔下来无比让人惊叹。画美人更是灵动传神,犹如真人一般无二,被无数女子追捧。 当时这翠云楼老鸨子趁着阎立本醉酒就管他要了一副字,正是这翠云楼三个字。 当时老阎也是大意了,根本不知道写的什么。等到酒醒想去要回来发现人家已经让匠人打好牌匾挂上去了,木已成舟,就成了现在这样。自从他当了京兆尹,就再也不进这平康坊了,觉得太丢人。 堂堂的京兆尹居然给青楼题字,还堂而皇之的挂在平康坊最繁华最有名的青楼门楣之上,可以想象阎立本是何等心情。 还不能摘下来,不然肯定会有人拿着此事做文章,御史的弹劾是肯定的,你阎立本可是京兆尹,仗着自己位高权重威逼烟花卖柳之人,简直有辱斯文,更是丢尽了大唐官员的见面。 还不如就这么挂着,虽然会被一些老夫子所不齿,但是也算是一件有趣的轶事,别人说起来最多心领神会的笑几声,并不会对他产生太大的影响。就是先帝李二听别人说起,也只是大笑说阎立本不愧才华过人,在烟花之地盛名霞卓,吾不如也。 连皇帝都发话了,这样的事一传出来翠云楼立刻身价骤增,声名鹊起,一年之内就成为长安城最有有名的青楼。达官贵人风流才子络绎不绝,一时风头无两。 刘滔一进平康坊的大门翠云楼眼尖的下人就看到,立刻把头缩回去通禀。如果是一般的纨绔自然用不着这么麻烦,管你白天来还是晚上来,翠云楼自有好酒好菜招待,要找哪个姑娘也是有求必应,只有钱财足够一切都好说,您就是大爷,不要说市侩,人家挣的就是这份钱。 可是刘滔不一样,在长安横惯了,新一代的纨绔子弟中有名的暴脾气,一言不合即使是长孙家的子弟他都敢冲过去一顿暴打,不见血不撒手。 赶紧出去迎接,出来的慢点大门就会被踹碎,已经换了几回了,实在不想再多换一次。这些在军伍上待过的人个个都是暴脾气,一身钢猛之气,好像有用不完的力气。每次来腿下的脚要是不踢坏点东西就不舒坦。刚下楼就看到两扇前门飞了起来,伴随着木头断裂的声音上下翻飞。 到底还是迟了,老鸨子看着自己刚让人做好的门窗又被踢飞一股无力之感涌上心头。你们这些糙汉是来找姑娘的,又不是来打架的,就不能稍微收敛一点?吓坏了我的姑娘怎么办? 看看人家那些读书人,那才是来找姑娘的,人还没看到呢之乎者也的声音就飘了进来,虽说自己听不懂但看楼里姑娘眼睛里的小星星就知道定然差不了。 吆五喝六的叫好声犹如惊雷一般回荡在整个翠云楼,最熟悉不过的声音,除了刘滔再无别人。 一群人浩浩荡荡的杀将进来,刘滔走在最前面,身后是苏家的小公爷苏庆节,另一个居然是薛小公爷薛讷,这可都是长安有名的纨绔。跟在薛小公爷身后的那位看上去风度翩翩,温文尔雅,让人心生怜爱。不知为何会和他们几人掺和在一起,看薛小公爷与他勾肩搭背聊的一脸火热就知道那也不是寻常之人。 “我说今日窗外怎会有喜鹊落在院里啼鸣不止,原来是几位小公爷来了。往日都是暮鼓时分才来,今日来的却早,定是在草原吃了大苦。楼里的姑娘夜夜焚香,就盼着几位小公爷得胜回朝。大军归来的消息昨日就传遍了长安城,斩杀突厥人头无数,实在是让咱们的姑娘万分敬仰。今日英雄归来,咱们的姑娘可是有救了。” 老鸨子是一个妙人,几句话说的刘滔和苏庆节面红耳赤,要不是还没到房间,早就激动的脱光了。 带着横刀的仆人就在楼下喝酒,风韵不减的老鸨子带着三人款款上楼。 这妇人看模样也就二十六七岁年纪,正是女人最有味道的时候,要身材有身材,要脸蛋有脸蛋,惹的苏小义一阵火热,腹中的欲火直冲脑门。 刘滔他们几人定力居然如此之好,目不斜视,连老鸨子敞开的衣襟看都不看一眼,让苏小义敬仰不已。 不愧是平康坊最好的花楼,连回廊上铺的都是上好的西域驼绒毯,脚踩在上面一点声响都没有,软软的直挠人心。 最好的雅间,最好的美酒,鱼贯而出的众女子让苏小义大跌眼镜,一群十五六岁的孩子,在丝竹之声中跳着他看不懂的舞蹈。刘滔看的双眼迷离,苏庆节嘴里的酒流的满衣衫都是,薛讷抓住一个女子的胳膊不松手,大有就地正法的架势。 一群衣冠禽兽,怎么下的去手? 苏小义闭着眼睛懒得看这不堪入目的场面,想着刚才风韵无限的老鸨子,还是她比较对自己的胃口。 第十二章骆宾王 舞跳完了,刘滔眼珠子充血,像一头发情的斑斓猛虎,也不管舞姬的反抗,拽起一个就往暗门里跑,可怜的舞姬眼泪汪汪,根本没有反抗之力,被一双大手拽的几乎要飞起来。 从来没见过如此粗陋的客人,听说还是个小公爷,哪家的小公爷见了女子就这样的,莫不是家中尚无妻室? 苏庆节拉起一个皮肤白皙的女子端坐在案几旁边,要和人家姑娘探讨刚才的舞技和配乐,你探讨就探讨吧,将站在门口的老鸨子撞出去老远是怎么回事?只看那涨红的黑脸就知道人家舞姬说的乐理他一窍不通。 薛讷偷偷的把一颗珠子塞进一个舞姬的手里,拉着人家的手要看手相,看的苏小义一阵胆寒。 暗叹一声无耻之徒,走到门边将正在揉腿的老鸨子拉起来,到底是如蜜桃一般的女子,柔若无骨的玉手飘来一阵胭脂香气。想挣脱却被苏小义紧紧的抓住,朝着薛讷翻一个大大的白眼,蠢货啊,根本就不懂什么才是真正的女人。那些身材板平的舞姬有什么好的? “老苏,你拉着老鸨子的手做甚?别说兄弟没提醒你啊,她年纪可不小了,已人老珠黄,连个舞都跳不动,着实没意思。”看着苏小义放着众多的舞姬不要却对容颜渐衰的盼娘兴致颇高,薛讷十分不解。 盼娘掩着脸颊想要挣脱,她已有几年不接来人,虽然平日里和前来寻花问柳的男子打情骂俏,也被沾些便宜,但也多是闲闹,翠云楼姿色出众者有之、才华过人者有之、西域风情者有之,皆豆蔻年华,引男子折腰,她这个半老徐娘只不过翠云楼的点缀而已。此刻突然被苏小义紧紧拉住,居然不由的有些心跳加快,不知该如何应对。 此时和薛讷探讨什么是女人味毫无意义,这混蛋已经开始把他往外推了。 站在门外苏小义和盼娘大眼瞪小眼,皆不知如何化解尴尬。 到底还是盼娘经验老道,拉起苏小义直入隔壁的一间暖房。 等待苏小义舒舒服服的躺在羊皮毯上,盼娘端着几块西瓜走了进来,现在是初春时节,翠云楼居然有西瓜可吃,让苏小义意外不已。 暖房里还残存着胭脂的味道,盼娘把西瓜放在案几之上,苏小义也不客气,抓起一个就塞进嘴里,尝几口觉得味道到底不足,顿时就没了兴致。 从鱼袋里掏出一颗圆圆的珠子塞进盼娘的衣服里,这是打赏,不能少,否则会被瞧不起。连人家翠云楼的老鸨子都给吃了,要是连点像样的打赏都没有以后再说平康坊别人都会躲着走。 案几上的点心不错,吃一口外酥里糯,带着几分甘甜,让盼娘再来一份包起来,待会儿带走。 刘滔迈着虎步四平八稳的进来,没有了刚才的猴急之色,看来刚才的舞姬让他泄了不少的欲火,就是不知道那可怜的小姑娘是有没有被他这个糙汉给折腾散。 宽阔的大手在盼娘身上摸索一把惹来盼娘一阵白眼,刘滔嘿嘿傻笑,也不搭话。一双贼眼滴溜溜的扫过苏小义,又扫一眼媚眼如丝的盼娘,才凑过来恬不知耻的说道:“盼娘果然好本事,我兄弟初次来翠云楼就折在你的裙摆之下,足见风采依旧。只是我兄弟身体羸弱,以后你这翠云楼要多加关照!” 这话说的就相当无耻了,老子猛虎之年,居然被你几句话说成了三秒郎君,这不是打脸吗? 抓起一块西瓜砸在刘滔的脑袋上,甜美的汁液四下横流,刘滔也不生气,捡起地上的半块西瓜就塞进嘴里。 薛讷把门踹的咣当作响,这也就是力气收着,不然翠云楼的门又要多损坏一扇。不满的嚷嚷着说亏大了,自己是来找大秦女子的,怎么见到几个舞姬就走不动路了?果然一年不见女子定力都下降了不少。 当然不能怪到自己的头上,罪魁祸首自然就是刘滔,这混蛋跑到翠云楼好好的不找大秦女子装什么读书人,几个舞姬跳的胡旋舞又看不懂,就看着人家流口水了。 盼娘也难脱干系,知道几个人是奔着大秦女子来的还不直奔主题,弄什么舞姬来,结果几个人的本事都用在她们身上了,枉费了一身力气,现在走路都不稳。 苏庆节进门的时候扶着墙,全然没有刚才的勇猛,被两个小厮架着,狼狈不堪。 逛个青楼而已,没必要这么卖力吧!看的苏小义直咧嘴,看样子大有把命扔在这里的架势。打定主意以后坚决不和这群纨绔一起来,太丢人了。 苏庆节半躺在柔软的地毯上,咬一口甜美的西瓜,脸色一愣,嘴巴嚼动的速度不觉加快。正准备吃第二块就听到楼下一阵喧嚣,然后翠云楼就开始晃动,能听到人群在奔跑,还夹杂着仙女们兴奋的讨论声,恍惚好像听到了有人再说骆宾王。 刘滔脸色极为难看,鼻子都要翘到天上去,哥几个来的时候可没有这么大的排场,谁啊这么嚣张,能让整个翠云楼的仙女都争相迎接,没碰到也就算了,既然碰上了那就不能坠了左骁卫的名声。苏庆节一巴掌拍碎了案几,左骁卫的名声不能坠,我左武卫的名声就能随便被人欺到头上? 盼娘左右为难,十分尴尬,安抚一下这个又赶紧劝说另一个,真怕起了冲突。 这几位小公爷可不是好惹的主儿,弄不好能砸了她的翠云楼。 苏小义不确定的问盼娘:“我刚才好像听到有人说骆宾王,不知道是不是听错了?” 盼娘嫣然一笑:“郎君没听错,来人定然是骆宾王。几位小公爷久在草原,刚回长安,可能不知。这骆宾王前些时日来到长安,没几日就赢得偌大的才名,在这平康坊可是出尽了风头,我这翠云楼的仙女,芳心暗许的可是不少。本想着借着他的才名扬扬翠云楼的名头,可惜人家瞧不上翠云楼的仙女,觉得咱这里的女子容貌有之,才气不堪。本以为请不动,今日不想因何事又来?莫不是因为顾怜姑娘?” 第十三章打的就是才子 本来在一旁揉腰的苏庆节立刻来了精神:“却不知这位顾怜仙女是何人?” 苏小义不由的翻了一个白眼,对苏庆节抓重点的本事十分不齿。大家明明在愉快的讨论大名鼎鼎的骆宾王,怎么又拐到什么顾怜身上去了? 正想再和盼娘深入的聊一下骆宾王就感到有人在拍自己后背。谁呀打扰老子的雅兴?好不容易在翠云楼看到个顺眼的,瞧盼娘越来越顺眼,话还没说完,有美人在侧,不知道老子不喜欢被打扰? 回过头看到一张陌生的脸,有些苍白之色,干巴巴的,满脸的傲气,眼睛都要到头顶上去了,正满脸怒气的看着自己。 这个不要脸的混蛋的是谁?苏小义再确认一下,十分眼生,应该不是自己的朋友。 用眼神询问一下盼娘,这个营养不良的家伙是谁?脸色如此不堪,分明就是纵欲过度。不好好在家调理还好意思往翠云楼跑,闹出人命算谁的? “这位就是骆宾王,最近长安最负盛名的才子。”盼娘抬眼看了一下,并没有太大的反应。 这个脸色阴沉一副阴柔之态的家伙就是骆宾王?心里升起的一点好奇心一下就被浇灭,对骆宾王所有的猜想顿时烟消云散。五岁就能写出咏鹅诗的人此刻就现在自己面前,苏小义本应升起一股敬仰之情,但看到这张讨厌的脸就忍不住一拳揍了过去。 老子在这里好好的吃瓜聊天,美女入怀好不惬意,你跑过来一副别人欠你钱的表情出现在我身后,还好意思拍我,不揍你揍谁? 骆宾王又如何?老子现在是左武卫行军参军,可是官身,揍你一个外地人应该没什么问题吧。 刘滔轰然较好,为了表达自己的态度把手里的半块西瓜给扔了过来,惹的盼娘一阵心疼。暖房里可是上好的西域羊皮毯,现在被一地的西瓜汁给弄脏了,洗都没地方洗。 苏庆节咧着嘴笑骂,说苏小义的拳头着实无力,一拳下去挨打之人头上连个鼓起的包都没有,还不如他家的烧火丫鬟。还好死不死的拿着自己的拳头乱比划,说他的拳头有碗口大小,力过千钧云云。只是比划的不在地方,来来回回的老往盼娘胸前招呼,惹的盼娘左躲右闪,不让他的魔爪得逞。 这混蛋刚才还走路不稳,怎么这么快就满血复活了?看苏庆节眼睛发出淫光就知道这个混蛋此刻在打盼娘的主意。倒是不挑食,刚才还鄙视自己连年老色衰的老鸨子都不放过,现在自己就准备上手了,到底是有多猴急?难道忽然转了性,对那些身材平平的舞姬失去了兴趣? 跟在骆宾王身后的众仙女看到自己倾慕的才子被打,顿时义愤填膺,看向苏小义的眼神顿时充满了威胁。大有把他生吞活剥的架势。 不用苏小义招呼,刘滔大手一挥,楼下立刻就有人冲过来,推开人群,横刀刺啦应声出鞘。敢对我们小公爷不敬,活的不耐烦了! 几个黑脸大汉就站在暖房里,横刀寒光闪闪,扑面而来的杀气顿时惊的众人不觉后退。 大家不过就是做做样子,又不是真的要动手,至于把这些个糙汉叫过来?本来义愤填膺的众人迅速离去,连一个哀怨的眼神都没有,都是为了混口饭吃,相比于满腹经纶的才子,还是自己的性命更重要。 骆郎君啊,你就自求多福吧,我们这些女子虽然有心,怎奈无力,暖房里那几个可是长安城有名的纨绔,逛青楼都带着自家的部曲,太嚣张了。我们这些青楼女子躲都躲不及,稍有忤逆就有被杀的危险,实在是惹不起。 被打了一拳的骆宾王显然没有料到眼前这个文质彬彬的年轻人居然上来就动手,一点征兆都没有。自他来长安至今,还从未受过这样的屈辱,正准备起身和苏小义拼命,就看到盼娘款款的起身,命翠云楼的小厮把骆郎君请去看医者。 苏小义眼睛一亮,不由的多看了盼娘一眼。 “今日几位小公爷来翠云楼寻欢,不想雅兴被扰,着实让奴家惊恐。这位骆郎君不知深浅,举止鲁莽,开罪了几位,还望靠在奴家薄面上让他自去吧。不知苏郎君以为如何?”盼娘果然慧眼如炬,早就看出几个人里隐隐的有以苏小义为中心的意思,不由心里多了一些心思。话是对几个人说的,但那双桃花眼看的却是苏小义。 从进门她就对苏苏小义的身份很是不解,能和刘滔、薛讷、苏庆节一起来的人就没一个简单的,可是几个人都闭口不言苏小义到底是何人。刚才欢好之时想趁着苏小义迷乱打探一下,却随口说自己是行军参军。 这话说的毫无水准,薛讷他们也不过是个校尉而已,但满长安谁敢小瞧?再过上几年,人家就妥妥的将军。在长安识人,要看的长远,那些目光短浅之辈早就死了几回了。她一个女子能在这勋贵满地的长安城活到现在,左右奉迎,除了曼妙的身体,更多的是识人的本事。 现在自己年纪已大,再过几年,彻底人老色衰,到时候还不知道会有怎样一番凄凉光景。趁着现在还有几分姿色,攒下点本钱,以后也好在长安过活。 在长安活着,头等大事就是不能得罪纨绔子弟,哪怕是家中长者不过是个七品八品的小官她都好言好语的命人伺候着,谁知道人家家里有什么了不得的亲戚没有?强龙还不压地头蛇呢,更何况长安城里有真龙,自己却连一条蛇都算不上。 骆宾王? 不过是一个有些才华的读书人而已,自视甚高,目中无人,去赵国公府上献诗连大门都还没进去就和门房起了冲突,被狠狠打了一顿,要不是平康坊的女子爱慕他的才名,供他吃穿,此刻恐怕早就死在大街上了。 人最怕没有自知之明,刚过了几天神仙日子就忘了自己是谁,敢跑到翠云楼来闹事,藐视人家几个小公爷,那不是讨打嘛!不用人家动手,几个下人就能把他剁成肉泥。 第十四章朝会 怒气消了,骆宾王不见了,苏小义很高兴,身后是半车精美的点心和西瓜,点心是自己的,西瓜不要。时节不到,味道到底差了几分,完全没有想象中的甜美,甚至还有些酸味,全部扔给了刘滔。 苏庆节付钱,带铜钱来青楼丢身份,带着不方便不说,关键是别人会以为你家堂堂勋贵连点像样的东西都拿不出来,不知道的还以为家道中落呢。龙眼大的几颗珠子闪着璀璨的光芒,被苏庆节塞进了盼娘的衣衫,从手里的动作来看,这个混蛋貌似还试了试盼娘胸前之物的手感。 几个人在翠云楼几十双眼睛都注视之下狂妄而去,笑声十分嚣张,留下众人在后面瑟瑟发抖。 光天化日之下居然敢在平康坊行凶,听说被之人乃是近日在长安鼎鼎有名的骆宾王。 长安县令裴行俭看着堂下满脸愤怒的骆宾王十分无奈,好端端的做你的才子就好,没事跑到翠云楼招惹那些纨绔作甚,现在挨了打还不知进退,跑到我这里来喊冤。刚才把衙门外的申冤鼓敲的震天响,不知道的还以为长安城又闹出了人命呢。 骆宾王人没来裴行俭就收到了差役的禀报,说薛讷还有刘滔他们居然白日宣淫,太阳刚升起来就带着一群人直奔平康坊而去,虽说大唐律令并未规定逛青楼必须在晚上,但也要注意点身份吧,大白天的逛青楼,就不怕被御史弹劾。 现在更是出格,连人都打了,如果无人报官还好,本官乐的清闲,才懒得理会你们的那点俗事。 长安的纨绔打架也不是一天两天了,见血都常见,只要不出人命,就无人去管,也不敢管。 哪里会想今天这样,你一个白身居然也敢状告那些纨绔,要是一般的人也就罢了,念在你是读书人,本官还能管上一管。可你现在得罪的是谁,听名头裴行俭都觉得头大。薛家、刘家、苏家,还有一个虽然初来长安,但能让陛下龙眼一观的人岂是等闲之辈! 难怪自己今日出门之时遇到一只疯犬冲着自己龇牙咧嘴,原来应在这里。 堂下的骆宾王硬着头皮喊的震天响,有辱斯文?你和一群军伍之人说斯文,根本就是贻笑大方。 很想治他一个咆哮公堂之罪,先打个三十仗再说。手里的令牌握了半天还是又重新放了回去,旁边的差役也暗暗喘气,幸好县令大人的令牌没有扔下来,不然自己这手里胳膊粗细的仗头打还是不打? 裴行俭头很疼,遇到个愣头青你根本就无从下手。刚才已经暗示过他好几次,那几个纨绔他根本就得罪不起,识相的趁早哪里来哪里去,晚上还能凭着一首好诗引来佳人陪伴,和一帮杀才较什么劲? 不知道是自己说的不够明白还是眼前的骆宾王脑筋太紧,对自己的好心根本不领情,还扬言要是自己不秉公处理就告到京兆尹去。 这就没道理了,来人,把这个行坐无状之人赶出去,以后不要什么疯子傻子都往县衙里领,告诉门外,比人再来就乱棍打走。 自己这长安县令当的已经够窝囊了,你还来凑热闹,算算自己做长安县令已经三年了,整日如履薄冰,睡觉都睡不好,只要一听到门外击鼓心里就颤动不已,生怕是哪家的勋贵子弟又在惹事。 天子脚下,满大街的人自己就没一个能得罪起的,千丝万缕的联系啊,有一条绳子没捋顺当他脑袋上的官帽就有可能不保。 朝会进行了一个时辰,太极殿上挤满了人,初春时节还是有些清冷,官员膝下都还是厚厚的锦毯。级别高的自然可以身在殿中,找个角落避避风,反正这么多人,自己也没有位列三省六部,朝堂吵的再热闹也和自己无关,不去趁早躲开的好。至于六品官,今日能来朝会觐见陛下已是天恩浩荡,太极殿容不下这么多人,你们就在门外听着就行。至于跪坐的时候没有锦垫,诸位就自求多福吧,里面的人都不够用,哪里轮得到你们。 梁建芳奏折很长,王福满已经念了半个时辰,才堪堪把奏折念完一半。已经很长时间没有像今天这样费口水了,感慨梁建芳这道奏折写的真是巨长无比,自大军出征第一天一直写到回长安。事无巨细,连大军一日食肉几何,几人生病这种琐事都娓娓道来,不知道写奏折的人有没有累吐血。哀怨的看看大殿下面的梁建芳,波澜不惊,看不出什么表情,虽然陛下的心思估计你猜出了大半,但这样的奏折实在是让我头疼哇。不敢喝水,陛下端坐在龙椅之上听的仔细,一点也没有犯困的意思,还是不是的插上几句,吓的王福满还以为自己老眼昏花念错了。 太极殿里呵气连天,一个个东倒西歪,看似在闭着眼睛认真倾听,可是再细听一遍就发现里面居然掺杂着几声打呼声。大殿前面的三省官员自然不敢在陛下面前失仪,纵使长孙无忌、褚遂良、高季辅等人都已到了崩溃的边缘,但是脸上确实一片云淡风轻,看不出任何不满之处,反而一脸沉醉,如饮泉浆,练气的功夫当真了得。 越往后越不堪,王福满眼到之处,居然看到两个不要脸的混蛋还在偷偷的抢锦垫,争的面红耳赤,如果不是身在大殿不好发作,估计两个人能打起来。 还有一个满脸白胡子的家伙居然把头靠在殿内的大柱之上,睡的不亦乐乎,看样子似乎在磨牙。 至于那些六品的官员,只能跪坐在殿外,坚硬的青石估计把膝盖都给磨烂了,左右摇摆,疼的脸都抽了。 王福满的声音回荡在大殿之中,明知道没人关心这些军中琐事,但是他不能停顿,连咳嗽一声都不敢。圣人不知道哪里来的兴致,如此索然无味的奏折都能听的进去,没有一点不耐烦,不愧是圣人,仅是这份定力自己就比不了。 第十五章五百贯 王福满终于能长长的喘口气了,原来把嘴巴闭上,安静的做一个哑巴是如此美好。现在无比的想念住处那个黄腾腾的胡瓜,还有那碗自己瞧不上眼的红枣羹。早知道今日朝会有如此艰巨的任务,刚才怎么也要喝掉那碗红枣羹,润润嗓子也好哇! 还把那个送羹的小内侍给打了一顿,说没放糖霜的红枣羹根本就不是人吃的,那个调羹的厨子应该羞愧撞墙而死。现在想想没有糖霜的红枣羹,那也是羹哇,喝一口嗓子起码不会像现在这样,几乎着火。 奏折念完了,梁建芳起身向李治行了礼,表示自己再无多余言辞,就退到自己的位子上。 长孙无忌挺直身体,开始点评,把大军此次征讨夸赞的天花乱坠,从兵部的兵器到户部的钱粮,从将领的选人到府兵的征召,都完美无缺,各地官员鞠躬尽瘁,在陛下强大魅力的感召下都死命用力,兵器锋利,兵卒舍死,阿史那贺鲁那个胆小如鼠的突厥头子望风而逃,我大军刚刚从长安出发就吓的他屁滚尿流,遁入茫茫草原不敢露头。足以证明陛下威名远播,大唐在英明神武的陛下领导下更上一层楼,使宵小之辈不敢窥探我大唐一二。 兵部尚书崔墩礼接着赞扬,大军此次出征,各式武器无一不锋,八牛弩,三担弓,云梯,横刀,战马,都在兵部的监督下按时运抵大军。征调关中、陇右府兵三万余,并回纥兵五万余,战马五千匹,各式攻城器具一千余,边粮五十万担,兵部下属各司殚精竭虑,夜以继日,为大军提供最好的后勤保障,实在劳苦功高,陛下理应下召褒奖。总之就是一个意思,这次征讨兵部用了全力,功劳是不小的,责任是没有的,阿史那贺鲁没抓到与兵部一点关系都没有。话我说了,陛下您看着办。 户部尚书高季辅语气平和,没有崔墩礼的大嗓门,也没有长孙无忌的激荡澎湃,讲道理,摆事实,从往年税收说到国家耗费,从钱财不足说到户部的赤字,能为大军凑足几十万贯钱已是天大的难事,也就是陛下英明,要是换其他人来做户部尚书,户部早就穷的一文钱拿不出来了。不当家不知柴米贵,诸位大人,想问户部要钱的,趁早闭嘴吧,这次大军征讨已经把钱花光了。想要钱,明年再来找我。 这下犯了众怒,高季辅你什么意思?堂堂的户部尚书跑到朝会上来哭穷,还当着陛下的面说户部没钱了,让我们明年再找你。这话你去年就说过,害的我们苦等了一年,今年这才初春,你就说没钱了,骗谁呢?大唐课税一年几百万贯钱,这些钱都花到哪里去了?年底的俸禄你连一个铜钱都没下发,就塞给我们粮食和绢,甚至还有木柴,一大家子人,连几贯铜钱都没有,你这混蛋知道我们怎么过的上元节吗?家中老妻长吁短叹,小妾以泪洗面,说日子活不下去了,连府中的奴仆都哀怨不断。整个上元节家中搜遍了才堪堪找到几贯钱,不然连家宴都开不了。都说你高季辅小气,捂着户部的钱袋子,明明户部的钱库里堆满了铜钱,连串钱的绳子都烂了你还不舍得拿出来,这是户部尚书能做出来的事?我看你是尸位素餐,包藏祸心,媚上惑主,巧言令色,小人也! 一把年纪的高季辅哪里能忍受这样的辱骂,这已经不是正常的争论,而是人身攻击了。你们这帮败家子,大唐地域广袤,百姓几百万户,几年里蝗灾、旱灾、水灾不断,陛下有征讨不断,去年大军征讨阿史那贺鲁,赵孝祖又统兵平叛白水蛮,哪里不要花钱!你们这些臣子不思为陛下分忧,却整日来户部要钱,家国大事,还比不上你们那些衙门里的琐事? 长孙无忌很不满,不是在讨论此次的征讨嘛,怎么说着说着把矛头都指向户部了?一群见钱眼开的笨蛋,平时都装的人五人六的,见面都自夸自己的衙门今年又为大唐节省了多少贯钱。怎么一到朝堂上就变了味了? 罪魁祸首还是你高季辅,好好的说什么户部没钱?你当户部尚书这几年什么时候有过钱?陛下恩准玄奘和尚在慈恩寺建塔藏经,为表天恩,特意下旨拨付铜钱五百贯。激动的慈恩寺主持只打摆子,一大把年纪了哭的劝都劝不住,抱着圣旨不撒手,说天恩浩荡,慈恩寺上下僧众二十三人感激涕零,还在大殿为陛下点上长明灯,日夜祈福。虽说有拍马屁的嫌疑,但五百贯换来慈恩寺的感念之声,陛下的善心不日就会传遍长安,然后是天下诸城,给大唐所有的和尚都吃上一颗定心丸。 自太宗皇帝始就开始逐步的限制佛家,不允许再建造新的寺院,出家为僧也要到官府报备,等待统一的推荐和考试,到最后往往百不进一。 虽然当年十八棍僧助秦王的旧事被天下传为美谈。自玄武门之变,太宗皇帝等上大位以来,大唐僧众无不欢呼雀跃,天下佛寺无不香火连城,连三岁孩童孩童都看的出来,大街上的和尚突然就多起来,穿着青色的袍子,手拿一只钵盂,念一句阿弥陀佛,就让各家商铺掏钱。 僧众有田地而不赋税,良田千亩而惰懒不耕,交于佃户劳作,十而取七,过大唐课税数倍。名为僧佛,实为蛀虫。 天下太平,则惑百姓焚香感念乃佛祖之功,灾荒之年,则言有妖游于朝。百姓愚昧,乃知有佛祖而不知有天子也。 李家辛苦打下的江山,流了无数血,死了无数人,凭什么要感激那些土塑泥捏的佛陀? 太宗皇帝的冷眼旁观换来的是天下僧众的颤戾,欢呼没有了,兴奋没有了,只能闭门不出。曾经香火飘荡十里的寺庙关门的关门,闭山的闭山,有浑水摸鱼半路出家的酒肉和尚偷偷的下了山,重新捡起了锄头。 第十六章玄奘 玄奘和尚年少成名,弱冠之年已是蜀中有名的法师,后屣长安,觐见太宗皇帝,欲至天竺求佛法,言其佛指可以救万民于水火,拯百姓于危难,可使冤魂得安乐,野鬼入轮回。 大唐距天竺万里之遥,玄奘其心不可谓不诚,其志不可谓不坚,然到底是一介僧徒,不知朝堂险恶。如是旁人,敢言能救万民,拯百姓,恐怕早就被拉出宫门外砍头了。 天下是大唐的天下,百姓是大唐的百姓。在大唐能救万民,拯百姓的,只能是皇帝,除此之外再无他人,也不能是他人。能有这等本事的早已经被杀光了。王世充、窦建德、刘黑闼、李密,这些当年太宗皇帝最大的对手,那一个不是手握雄兵,天下豪杰,连他们都不能救万民,区区几卷经书,几个僧侣,几间寺庙,就感如此大放阙词,当真可笑至极。 念在玄奘在大唐的名声,太宗皇帝的龙爪举起来半天也没好意思下手,不过这西行求经之事,还是算了。我大唐央央上国,人杰地灵,又不缺那几卷经书。你就好好的回到蜀中,当你的高僧吧。没事的时候自己写几卷佛经,不会比天竺的差多少。至于你写的是大乘教法还是小乘教法,我不关心,你也不用在意。 况且天竺国区区边陲小国,岂能与我大唐相比,如果不是距我大唐太远早就派兵打的它俯首称臣了。我大唐的法师焉能去那天竺求取佛法,那岂不是说我大唐无人! 太宗皇帝忍着没杀他的头已经算是天恩浩荡了,谁想到玄奘和尚居然死心不改,瞒着天下人就偷偷西行,没有路引,没有堪合,似流民盗寇一般昼伏夜出,历经一十七载才返回大唐。 回长安之时万民空巷,百姓奔走相告,那个取经的和尚终于回来了! 看来玄奘脑子除了有些直之外并不是呆傻之人,也知道提前散步消息,弄的满城风雨,不然以他的抗旨之罪,只要一进长安城就会被缉拿入狱。 现在都知道这个和尚不辞辛劳从万里之外带回来了几卷经书,仅凭这份虔诚也足以感动无数人,再杀已经不可能,太宗皇帝心里虽然不爽,却也只能顺水推舟,选择性的遗忘了玄奘的抗旨之罪。 罪虽然免了,可是一根刺却埋进了皇帝的心里,再也拔不出来。一道旨意轻飘飘的落下来,无数僧侣被迫还俗,寺庙拆了一座又一座,田地也被官府收去不少,曾经人头涌动的寺庙迅速破败,香火断绝,佛塔蒙尘。 玄奘作为大唐佛家的招牌,自然而然的被千万人注视,太宗皇帝为了不落下个滥杀无辜心狠手辣的昏君名声,三次召见玄奘觐见,劝说还俗,许其高位。只要他点头,高官厚禄,荣华富贵,一切都不是问题。 可是玄奘还是拒绝了,还请求回到少林寺闭门译经,终年不出。 皇帝的耐心向来不足,能耐着性子劝说三次,已经是最大的极限。如果不是想落个明君的名声,恐怕少林寺早就被大军夷为平地了。 不听话的人总是会引起皇帝的怀疑,这是权力者的通病。 玄奘被召到了长安,住在慈恩寺,就在眼皮底下,任你有天大的本事也掀不起什么风浪。 想译经书,好啊,所有的条件都满足你,就是有一条,译好的经书一定要先送到宫里来,让朕一睹为快。看看你傻不拉叽的跑那么远求来的经书到底有何惊天动地之处。 饱含热泪的玄奘来到了破败的慈恩寺,夏天酷热难耐,冬日寒风刺骨,寺中的老主持皱着眉头一脸不情愿,你玄奘法师名扬天下,我慈恩寺这座小庙,怎能容的下你这座真佛?况且寺中清贫,本来以是生存艰难,食不果腹,靠着长安城里不多的香火钱艰难度日,你来了就又多出一张嘴来,日子只会更加困苦。 最要命的是,陛下限佛的心思天下为皆知,慈恩寺天子之侧,能不被连根拔起也属万幸,寺中僧侣如无必要,定不会出门一步,以免招惹是非,惹来横祸。 乃何我不出门,祸却找上门来,一大早寺门就被砸的震天响,尘土瓦块纷纷而下,最小的僧人还没来得及跑去开门就看到斑驳不堪的木门远远的飞来,落在院中摔的四分五裂。 两个玄甲之士踏马而来,一人手握百斤重锤,一人腰缠腕粗铁链。刚才把门砸飞的不用问就是那使重锤之人,黝黑的锤头之上还残留着门上的木漆。 主持哆哆嗦嗦的赶来,双手合掌,念一声阿弥陀佛的偈语,问施主来意。明知来者不善还不能直言,否则只有挨打的份。 看那身玄甲就知道,那是皇帝的亲军,根本不是金吾卫,也不是巡城的武侯。小小的慈恩寺占地不过两亩,僧房不过数间,算上烧火做饭的人,也不过区区二十余人,哪里见过这等凶悍的场面。要是城里的武侯也就罢了,最多不过进来歇歇脚,讨点吃食。何曾见过玄甲之士登门而来。 不知是福是祸,纵然心中惊恐万状,也只能硬着头皮装出一副处变不惊的高僧之状,不能退缩,身后的小辈在靠着他,如果连主持都怕了,那慈恩寺就彻底完了。没有僧众的主持有什么用? 正当主持惊疑不定之时一个身穿青色宫服的内侍款款入门,尖锐的嗓子说出话来居然有一股黄钟大吕的厚重之感,在慈恩寺左右肆意飘荡。 陛下的恩旨说的冷漠而平淡,虽然词句华丽,但满篇之言都透着寒意。 玄奘要来慈恩寺? 老主持听到玄奘两个字不觉气血上涌,头晕目眩,险些摔倒,幸好身后的小和尚跑上来搀扶。 如果是十几年前,玄奘西行之前,以他的名声,慈恩寺上下自当扫席以待。 可是现在皇帝心里憋着一口气,接连劝说三次还俗不成,玄奘的名字早已成了祸端之根,此时皇帝下旨着玄奘前来长安,并入慈恩寺,怎能不让人心惊! 天大的祸事! 第十七章慈恩寺 圣旨接了,龙恩谢了,宫里的内侍走了,慈恩寺的两扇大门静静的躺在院子里,警告着众人,如若抗旨,这就是下场。 主持病倒在床,温热的麻布贴在额头并不能让他感受到一丝舒爽,浓重的呼吸在告诉旁边的小和尚,主持很生气,后果很严重,一定要小心伺候,不然今晚又会没有饭吃。 黝黑的玄甲还在眼前晃悠,内侍尖锐的声音还在耳边回荡,老主持喟然长叹,玄奘啊玄奘,你可害苦了我了。 伟大英明的太宗皇帝在太极宫悠然而笑,看看玄奘你这块顽固的石头到底有坚硬。 有一种道理我不说,但是你需明白,这天下是朕的天下,这百姓也是朕的百姓,连你心中的佛祖,也必须是朕手里的佛祖。人也好神也好,哪怕是满天诸佛,也要牢牢的掌握在朕的手里。大唐不允许有超越朕的权力之物,朕即是神,朕即是佛。 再次来到长安的玄奘被一道恩旨砸的晕头转向,头破血流,手握皇帝陛下的敕书而不自知,昏昏然似在云端,到处都是陌生的面孔,到处都是冷冷的眼神,连宫门之外的一只野狗,似乎也在嘲笑一般的看着自己,发出一阵胜利者的吠叫。 身后两个玄甲之士紧紧跟着,自出宫门就形影不离。有了犯罪前科的玄奘此时要想再神不知鬼不觉的逃走根本不可能,长安城的各个城门口早已接到旨意,玄奘许进不许出。为了防止出意外,连画像都画好了,人手一份,只要是僧侣就会严加盘问,连有脱发之症的家伙都不放过。 他被困在长安了。 忤逆了皇帝四次,天呐,想想都可怕。那可是大唐的皇帝,伟大的天可汗,四海臣服,五夷来朝。贵如长孙无忌者尚不敢稍有违背。自己一个身无长物的和尚,居然不断的抗旨又抗旨,真是嫌自己的命长了。 身后的爱徒冻的瑟瑟发抖,有些无助的看着自己一脸愁苦的师父,他不明白为什么像自己师父这样有高深佛法的法师,会如此的落魄。 明明满长安的人都听过他的名字,都知道他西入天竺的伟大事迹,各地的寺院都日夜期盼,想让他讲解佛法,以求香火绵延。 大唐的皇帝对自己的师父敬重有加,连续三次召见,这是多大的恩典,满大唐的高僧没有一个能和自己的师父比肩。 可是为何师父面露愁容?身后紧紧跟随的玄甲之士又为何而来?慈恩寺又是何地?这次来长安他们是不准备回去了吗? 年轻的辩机摸着光秃秃的脑袋,茫然不解。 腹中空空,因为起的很早,天还没亮就跟着自己的师父进宫,到现在连一口东西都没吃。在心里已经默念了两遍《心经》,可是依然饿的有些头昏,再强大的念力也抵不过一顿饱饭啊。 玄奘头也不回,不顾辩机已经抗议的肚子,只顾按着自己脑子里的印象往前走。慈恩寺他去过两次,可是长安城太大,自宫里出来他就顺着朱雀大街一直南行,已经过了安仁坊的荐福寺,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街上行人匆匆,纵使玄奘仪表堂堂,脸似莲花,也不能让他们停下匆忙的脚步。百姓是健忘的,生存的压力让他们顾不上迎面走过来的是普通的和尚还是佛法无边的高僧。 几年前天竺归来的盛况不在,百姓的欢呼和满地的鲜花仿佛还回荡在耳边,玄奘不由的闭上了眼睛,会想起那些美好的岁月,多么美好的日子啊,可惜一去不复返。 曾经他以为春天是温暖的,百姓是可爱的,皇帝是英明的,兵士是向善的。可是等到繁华落尽,一些归于沉寂的时候才猛然发现,春天的寒意依旧让人颤抖,百姓脸上的困苦依然明显,英明的皇帝也会独断,向善的兵士只是假象。 自己当年到底还是太过年轻啊,玄奘慈爱的看的一眼跟着自己的徒弟,年轻真好,可以少去许多烦恼,每日念经理佛,不闻尘世,天大的事砸下来自有主持出来周旋,再不继,也还有师父、师兄在。自己只要专心课业,总有自日,也会成为师父这样的高僧。 玄奘想起了多年以前自己在蜀中的日子,每日寺门一开就有无数的香客自各地而来,法会座无虚席,底下僧众千人,香客无数,只为听他的佛意。离开蜀中之后好像就没有开过几场法会了,即使从天竺归来也不过在长安开了两次法会,虽然热闹,到总觉得少了些虔诚。 长安啊,自己和这座帝王之城产生联系到底是对还是错? 西去求经又是对还是错? 自己苦心译出的经书会不会在不久的将来被付之一炬,留不下只言片语? 身上有些冒汗,大脑只要一思考脚下的速度就会不觉加快,年轻的辩机竟然隐隐落后,有些跟不上。眼看身后的玄甲之士手按在了刀柄之上,随时有抽出来的可能,辩机咬咬牙,再次加快了脚步,跟上师父。 此刻的辩机心里很不满,十分的不满,异常的不满,大唐的皇帝为何要如此对待他们师徒二人! 难道皇帝不知道得罪佛祖的下场吗? 世俗的帝王居然如此粗俗,等到佛祖怪罪,满大唐的人都逃脱不了。 刚才在宫里自己一口点心都没吃,前来点灯的宫女很美丽,说话轻飘飘的,还说自己年纪轻轻就有玄奘这样的高僧为师,日后定然也是一位高僧。 说的辩机心里暖洋洋的。 不由的想起了刚才的那个美丽宫女,吓的辩机赶紧接着默念《心经》。自己是出家之人,怎会生出色心来! 出家人四大皆空,戒贪、戒嗔、戒痴,连自己的皮囊都不在乎,怎么无端生出一股邪念来?色不异空,空不异色,色即是空,空又即是色。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心中默念无上经文,但那个美丽宫女的容颜总在自己眼前晃荡,飘来飘去,搅乱了辩机的心中春水,再也不能平静。 第十八章玄奘的苦恼 慈恩寺很小,院门更小,辩机在玄奘身后,悄悄的探出光秃秃的脑袋,想再确定一下。低矮的土墙坑坑洼洼,还不到自己的脖子高,别说是人,一只野狗跑两步也能翻过去。狭窄的院门只能容下两个人并肩而过,头都不敢抬高,怕碰到门媚。 里面灰色一片,尘土飞扬,只有一颗古老的柳树悄悄抽出了嫩芽。 如果不是门媚上一块匾额写着慈恩寺,辩机怎么也不会相信,皇帝特意下旨让他们师徒二人安身的地方,居然如此破败不堪。 两扇院门似乎刚刚被修缮过,上面歪歪扭扭的补上了一块新木,只是手艺出奇的差劲,还能巨大的缝隙,估计是慈恩寺中哪个会点木匠活儿的僧人动手修补,没钱请手艺精湛的匠人来。 玄奘心如止水,看不出有什么波澜。本来他就有了足够的预期,现在的慈恩寺,和他当年来时差不了多少,还是那么衰败,那么残破,没有多少人气。 陛下的亲兵悄悄离去,只要玄奘来到慈恩寺,他们就不会打扰,连一个多余的眼神都不会有。只是在遥远的望楼之上,一双阴森森的眼睛时刻注视着这里,片刻不离。 望楼的角度很好,刚刚能够看到整个慈恩寺,连后面那个小小的菜园子都看的清清楚楚。 推门而入,一个青涩的小和尚双手合掌,问来人姓名。 玄奘的大名几天前就传遍了慈恩寺,虽然早就被吵的沸沸扬扬,但是今日见到真人,还是不由多了一丝激动。 青涩的小僧没有见过多少世面,更没见过多大的人物,从主持把他从城外的龙首源捡回来,他就一直待在慈恩寺,十年过去了,他从一个襁褓中的婴孩长成了一个瘦小的和尚。因为年纪不大,主持疼爱,他从未出过晋昌坊,最远的地方就是到坊门口看看外面的世界。 现在传说中的高僧玄奘就在眼前,小和尚结结巴巴的把玄奘和身后的辩机请进来,赶紧去通报主持。 天呐,原来那天那个说话阴柔的人是真的,誉满天下的玄奘真的来了慈恩寺! 一共就只有二十余人,不用一个个去请,在院子里喊一声整个慈恩寺的人都能听到。小和尚去请主持的时候其他僧侣已经好奇的跑来围观,看看玄奘法师到底是何方神圣,居然能劳动宫里的内侍大架,专门拿着敕书而来。 慈恩寺多年来还是第一次接到皇帝的敕书,主持接过之后不知所措,无处安放。还是内侍特意指点,陛下敕书犹如亲面,需摆放在案几之上,日夜焚香,以示龙恩。 此刻敕书上还残存着侍者的余温,玄奘就踏门而入,慈恩寺上下自然一片忙乱。 辩机护在师父身边,眼中透出不屑,亏的还是长安城寺庙,居然如此破败,里面的僧众也没见过世面,穿着打满补丁的僧衣,瘦弱不堪的四肢,苍白无肉的脸颊,哪里有一分长安繁华的影子? 众人踟蹰不敢上前,一时竟然有些冷场,玄奘初来,不好说,众僧胆怯,不敢说,一群人大眼瞪小眼,尴尬不已。 辩机心底发凉,从未有过的失落涌上心头,蜀中各地美丽高大的寺庙又出现在眼前,那里随便一个角落,都比慈恩寺要大上无数倍,就是洛阳的净土寺,也是巍峨大气,远不是慈恩寺可比。 自己和师父真是倒霉,居然被赶到了这里。 凭师父这样的高僧,都只能屈尊在慈恩寺,我自问佛法的学问超不过师父,难道也会在这里虚度完这一生? 那个美丽宫女的粉红脸颊又出现了,说话的声音酥麻入骨,辩机吓了一跳,身在佛法之地,怎又想起了女色?尝言饱暖思**,我都饿了快要一天了,怎么还能想起来那个小宫女的样子?阿弥陀佛,弟子知错,望佛祖宽恕。 主持很客气,请玄奘辩机二人入禅房而坐,嘘寒问暖一番之后是长久的沉默。 没办法不沉默,主持这几日辗转反侧,夜不能寐,每每想起那日两个骑马的大汉和一脸阴森的内侍就冷汗连连。 玄奘的到来,就是一个天大的祸端呐!不敢稍有不满,万一惹恼了玄奘,拂袖而去,到时候内侍管自己要人,又到哪里去寻? 虽说佛能渡众生,心中有佛,区区一副皮囊舍去也无妨。但蝼蚁尚且偷生,何况是人? 沉默代表着疏远,主持和玄奘都清楚,现在的慈恩寺凶险万分,稍有不慎,就有倾覆之虞。 看着一脸愁苦的主持玄奘有些不忍,毕竟是他把祸端招致慈恩寺来的。如果自己识趣些,即使不还俗,对皇帝的话哪怕多几句奉承,也不会让自己陷入绝境,还殃及了慈恩寺的池鱼。 但是他不能说,也不想说,出家人戒嗔,所有的愤怒和怨恨都不应该出现在他的身上,四大皆空,考验的是人的心性,如果连这点挫折都接受不了,这点危险都担惊受怕,还如何成佛? 四海为家,处处无家处处家,既然来到了慈恩寺,这里就是自己的家,自己的道场,自己的圣地。地虽寒,心乃坚,为求大道,虽难不悔。 玄奘在慈恩寺住了下来,一间不大的禅房,一只案几,几支秃笔,跪坐在蒲团之上,翻看着天竺的经书,从日出到日落,不出院门,不畏寒暑。 慈恩寺的僧众从不靠近玄奘的禅房,总是远远的躲开,连见到辩机都是绕着走。 师父忙着译经书,一个月都说不了几句话,辩机找不到人说话,觉得自己就像一个哑巴,除了诵读经书外再无说话的机会。 译出的经书越来越多,玄奘的禅房已经没有了多余的地方存放。他很想找个地方好好的存放这些经书。这些都是他的心血啊,慈恩寺的房子太少,太破,太简陋了,全部都是木制的,一把大火就能烧成平地。 他第一次向伟大的太宗皇帝提出了要求,想在慈恩寺建一座砖石的塔楼来存放经书以及自己从天竺带回来的佛家圣物舍利子。 可是请求过了数月连一点音信都没有,玄奘怀疑自己的请求是否到了皇帝的御前都是个问题。 第十九章辩机之死 “恐人代不常,经本散失,兼防火难”,太宗皇帝斜着眼扫了下玄奘的奏折,觉得十分奇怪。希望妥善安置经像舍利,拟在慈恩寺正门外造石塔一座,连附图都画好了。真是好大的气魄啊,浮屠总高三十丈,高大巍峨,直冲天际,比太极宫还要高出许多。玄奘啊玄奘,你是真糊涂还是假糊涂?且不说其他,就你这高三十仗的佛塔,花费就甚巨啊,没有一万贯根本就建不起来。一万贯呐,够几千户百姓一年的耗费了。朕要是答应了你,户部尚书还不得找上门来拿朕是问呐,魏征不逼着自己收回成命才怪。 况且,朕也没兴趣让你的经书在大唐代代流传下去,能传下几卷就看你的本事了。朕没让你人头落地已经是天恩浩荡了,还敢来找朕要钱建塔?看来朕还是对你太过仁慈了啊! 没有恩旨,没有口谕,连个前来问询的人都没有,玄奘就在这样的等待中苦熬着,一直到太宗皇帝驾崩,他都没有等来自己想要的结果。 不过有一点是好的,新登基的皇帝李治似乎遗忘了他这个僧人,往日里慈恩寺左右总有人晃来晃去,眼睛盯着大门,看似悠闲,可脚下沉稳的步子告诉玄奘,即使慈恩寺所有人一拥而上,估计也会被人家如砍瓜切菜一般全部打翻在地。 几年没有出慈恩寺的大门,玄奘伸展一下酸痛的身体,望着窗外郁郁葱葱的柳树出神,几年闲庭信步,从最初来慈恩寺的不安,到现在的平淡如水,玄奘突然觉得这样也挺好,如此宁静的过完一生,似乎也不是一件坏事。 饭食粗鄙,衣衫褴褛,但是心中难得的平静。 跟着自己来长安的徒弟辩机此刻已经成为一个小有成就的法师,虽然还未出师,但只要有机会,他一定会是一个合格的高僧。 前段时间他跑过来兴冲冲的告诉自己,在长安城外的龙首源,他自己动手搭起了一座草庐,居然没有人来理会。听慈恩寺的和尚说,那里是无主之地,道路崎岖,岩石当道,除了荒草什么粮食都不能生长。 本以为皇帝的亲兵会粗鲁的踏马掀翻,可是几个大汉只是撇了一眼就继续喝酒,兴致缺缺。可能他们也觉得,这样一个只能容纳三个人的茅草屋实在不堪入眼吧。 这是一个好消息,说明陛下对自己的戒心和敌意似乎没有那么大了。果然时间能消磨一切东西,连强大如皇帝的意志都可以被消磨的不见踪影。 《大唐西域记》辩机写的很好,自己不过是闲暇之余和他闲聊,权做打发时间而已,也为了寻找自己的初心,让消沉的心智再次坚强。如果不是时不时的和辩机聊聊他的那些惊天地泣鬼神的西行过往,玄奘觉得自己要不了多久就会忘记,忘记当初的坚定眼神,忘记昨日的苦难,忘记佛祖的感召。 现在他很满意,也很知足,自己对佛法的理解辩机已经学去了九成,衣钵有了传人,玄奘无比的欣慰。 可是事与愿违,就在玄奘以为此生不会再起波澜的时候,小小的慈恩寺闯进来无数的玄甲之士,小小的土墙被夷为平地,院门被彻底砸烂,飞奔的骏马甚至还踩断了一名僧人的腿骨。 玄奘从未感到如此屈辱,自己已经老老实实的按照陛下的旨意蜷缩在这四尺之地,为何还要如此相逼? 一个脸色阴冷惨白的内侍走过来,冷笑一声,逼?笑话!今日没有让你这慈恩寺血流成河已经是陛下格外开恩,还敢这这里大放阙词。玄奘,你恪守清规戒律,分毫不逾,陛下十分赞赏。可是你这徒弟,哪里有一分出家人的颜色!真是狗胆滔天,连公主都敢勾引,罪在不赦,死一千次都不能让陛下息怒。 辩机被带走了,出门的时候双腿被战马齐齐踩断,清脆的骨折声传入玄奘的耳朵,夹杂着辩机无力的呼喊,让玄奘茫然无措。 慈恩寺的僧众惊恐不已,实在是没有想到,玄奘的得意高徒,居然会做出这种事,勾引公主?天呐,这个混蛋怎么做到的?他们连大唐是何模样都还未见,辩机何德何能,居然能爬上公主的床第?我不服!我比他年轻,比他好看,比他体力好,凭什么公主看上他这个外来人? 心中的呐喊也仅仅是呐喊,不敢有丝毫表露,虽然心里有些不爽,但也庆幸幸好自己不是辩机,否则现在被抓走的就是自己了。活是活不成了,能落个全尸都不可能。 玄奘一下子老了,原本挺直的腰板一下子佝偻了许多,返回禅房的影子显得格外的孤独。 慈恩寺主持突然对玄奘有些同情,这个活了几十年的高僧,本来已经过的够辛苦,被陛下一道恩旨囚在长安,好不容易调教出来一个高徒可以继承衣钵,没想到这个佛法精深的辩机居然连区区女色都经受不住,招惹的还是大唐的公主。如果是寻常人家的女子也还罢了,最多被赶出长安,找一个地方静心修佛,换一个名字到一处小庙当个主持绰绰有余。可是这皇家的女子也是你一个和尚能招惹的?色胆包天呐,等待辩机的除了死亡再无其他可能。 辩机没有意外的被处死了,一同处死的还有高阳公主身边的十几个婢女,无一例外,全部被腰斩。 腥臭的血气仿佛在长安飘荡了好几天,早上出门的时候连太阳似乎都是一股诡异的红色。 天子在发怒,整个长安城瑟瑟发抖,所有的僧侣都战战兢兢,城内外的寺庙全都大门紧闭,闭门谢客。 慈恩寺上下更是哀嚎一片,谁也不知道陛下的愤怒会不会撒在慈恩寺,毕竟这个可恶的辩机现在也算是慈恩寺的人呐!已经在这里猪了几年,即使不是慈恩寺的人,也被打上了慈恩寺的烙印。 玄奘干枯的手抚摸了一下眼前的经书,低头哀叹,他实在没有想到,自己最得意的高徒,居然会以这样一种万人唾骂的方式死去。 自己连徒弟都交不好,眼前的经书,真的能让人心向善吗? 第二十章只有两百贯 慈恩寺建塔李治着户部拨付铜钱五百贯,和玄奘最初的设想大相径庭。 五百贯,别说三十丈的高塔,二十丈都不可能,最多也就能盖起一座五层高的砖石之塔。 当恩旨下到门下省审核的时候长孙无忌整个人都是蒙的,区区五百贯也值得陛下下旨?虽然对李治的小气有些不屑,但是皇帝节俭是好事,大笔一挥,恩旨就到了尚书省,很快就下发到了户部,到了高季辅的手里。 作为大唐的大管家之一,高季辅是骄傲的,作为户部尚书,他又是小气的。每个朝代的户部尚书好像都有一个通病,即使国库再有钱,在户部尚书的口中,都被会描述成钱库吃紧,捉襟见肘。有人来要钱他们都会自然而然的说出没钱这两个字来。 经过太宗皇帝几十年的辛勤治理,大唐国力强盛,户部钱财盈余甚多,大唐以前所有的户部尚书,都没有他高季辅掌握的铜钱多。 可是作为一个合格的户部尚书,他要时刻为这个庞大的帝国留有足够的钱粮。大唐疆域辽阔,四方蛮夷虽皆言臣服,但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只要稍微懈怠,这些虎狼之族就会蠢蠢欲动。突厥、南诏、吐蕃、高丽、回纥、靺鞨,甚至还有西域的大食,对我大唐无不垂涎三尺。 为帝国稳固,只要这些地方稍有异动,我大唐天军就会碾压过去,砍下敌人的头颅,使怀虎狼之心者不敢窥视中原。 这些都需要无数的钱粮支撑。崔敦礼侃侃而谈,言曰兵部的武器、战马、粮草,可为大军提供最可靠的支撑。笑话!这些还不是拿着户部的钱置办的?要不是我把钱袋子捂着,你以为大唐会有这么多铜钱让你崔敦礼这般奢豪? 一架八牛弩需耗费铜钱一百二十贯,一匹战马每年需耗费铜钱九十六贯,一副最轻的软甲,耗费铜钱十二贯,一张三担弓需耗费铜钱十贯,一柄长矛耗费铜钱五贯,制式的横刀耗费铜钱两贯,还有登云梯、望楼、冲车、箭矢、牛车、帐篷、粮草,哪一样不是用户部的铜钱置办? 户部里的钱就那么多,你兵部拿的多了其他人就要少拿,得罪人的活儿都让我来做了,现在满朝堂的人都说我高季辅一毛不拔。坏名声传出去了,别人不理解,你长孙无忌也不理解,这不是让人心寒吗? 高季辅觉得自己很委屈,如果不是李治就端坐在龙椅之上,他很想拉着长孙无忌发泄心中的委屈。别人不理解我这个户部尚书也就算了,你长孙无忌也冷嘲热讽,你可是我们的老大啊,你长孙无忌发话要花钱的时候我什么时候说过一个不字?还不是立刻签字盖章命人把铜钱拉出来! 玄奘不过就是想盖座房子放点经书而已,用的着五百贯?两百贯都用不完,我看就别建造什么五层砖塔了,纯粹就是劳民伤财。 先拨付两百贯,其余的等等再说,户部铜钱也不多,大家都要相互理解嘛! 谁知道玄奘和尚是个心细之人,恩旨到了,铜钱也用牛车拉过去了,一群僧人跑过来数了一遍,两百贯? 主持拿起皇帝的敕书再看一遍,没错,写的很清楚,五百贯。 谁他娘的把老子的钱给偷了!?老主持气的颤抖不已,花白胡子几乎横着飞起,几十年的养气功夫也压不住此刻胸中的愤怒,如果不是户部的差役就在眼前,他真的会骂出声。 陛下亲自下旨啊,你们这些尸位素餐的蛀虫,连陛下赏赐给慈恩寺的铜钱都敢吞没,着实胆大包天。 玄奘,你来看看,你来看看,恩旨上写的清清楚楚,五百贯!他户部凭什么就给咱们两百贯?剩余的三百贯就这么不翼而飞了?咱慈恩寺不能吃这个暗亏,你向陛下上奏,让户部把那三百贯足数拨付慈恩寺。 老主持一辈子都没见过五百贯铜钱,从恩旨到慈恩寺的那天起他就在想象五百贯铜钱堆在院子里到底能不能堆成一座小山,并且准备等铜钱到了就关上门来试一试。 实在是穷怕了,虽然出家人视钱财如粪土,但是只要是人就要吃饭。慈恩寺很小,可是也有二十多张嘴,一日之食不过两碗稀饭。一件单衣又怎能抵御寒冬? 这次玄奘法师终于说动了陛下拨付五百贯铜钱给慈恩寺建塔藏经,但是铜钱到自己手里,老主持想的第一件事就是给寺里的僧众添两件冬衣,再把透风的窗户修补一下。相信玄奘法师不会拒绝。毕竟有五百贯,拿出三十贯铜钱来改善一下贫困的日子是应有之义。 自己最大的心愿也就是拿出三十贯钱,其余的不敢乱动,毕竟建造佛塔是大事,马虎不得,户部会定期派人来监查。 拉扯着户部官员的衣衫不让离去,不把那三百贯铜钱拿出来,你们谁都不准走。 门外的百姓指指点点,不知道向来云淡风轻的慈恩寺老主持此刻会如此失态。一张满是皱纹的粗脸涨的通红,拉着户部官员的哭一阵说一阵,凄凄惨惨戚戚。众人议论纷纷,不知道户部的官员又做了什么缺德事,把一个枯瘦的老主持威逼到如此地步。 最后闻声而来的长安县令裴行俭脸黑如炭。你们户部就是这样办差的?惹的鸡飞狗跳,天怒人怨,不知道还以为晋昌坊出人命案子了呢。 户部来送钱的小吏满脸委屈,裴县令明察,这不管小人的事,来的时候吩咐的明白,就是两百贯,我等一个铜钱都不曾贪墨。这位主持不分清红皂白上来就言我等贪墨陛下拨付的三百贯钱,真是弥天之冤。三百贯呐!,我等有几个胆子敢侵吞这么多的铜钱?查出来可是杀头的大罪。确实只有两百贯,一文不少,还望裴县令明察,还我等青白。 委屈的小吏不敢隐瞒,一五一十的把事情经过禀告,还把户部取钱的回凭呈给裴行俭查验。 明明就是两百贯,哪里来的五百贯! 第二十一章认真的高季辅 裴行俭查验比对了半天也不知道问题到底出在了哪里。陛下的旨意上清楚的写着五百贯,而户部小吏携带的回凭上也写的明白,就是两百贯。 谁也没有错,那就是户部尚书高季辅的问题了,以这个老头的做派,把陛下的旨意降低一个层次好像也是常有的事。 只是这区区五百贯,高季辅也能看在眼里,还生生的砍去了大半,也太可笑了一点。 事情传到李治耳中让他苦笑不得,果然是他的好尚书,三百贯也能节省下来。只是既然自己的天恩是五百贯,圣旨都发到慈恩寺了,到头了五百贯变成了两百贯,这不是让自己言而无信嘛。 九五至尊,君无戏言,说出去的话就不能收回,对的是对的,错的也是对的,英明的皇帝不会错,错的只是下面的臣子体会不到朕的苦心,办事不利。 况且这次高季辅确实过分了,不过五百贯铜钱,听说慈恩寺的老主持拦着户部的人不让出门,以死相逼,如果不是年老体衰,估计会拿着绳子。 让王福满如告诉高季辅,赶紧把余下的三百贯拉到慈恩寺,这点小事不要来烦朕。 户部再次拉来了一车铜钱,比刚才多了一半,慈恩寺上下全部出门搬运,十贯钱就是六十斤重,三百贯铜钱,足足一千八百斤。 钱一搬进慈恩寺前来送钱的小吏就扬长而去,一刻不敢多待。那个看主持可不是善茬,要是在拉着人死活不让回,户部的脸就丢尽了。 老主持豪情万丈,仿佛年轻了二十岁,抱着几串铜钱这里看看哪里瞧瞧,舍不得松手。看怀里抱着的起码四五贯,几十斤重,也亏的老主持力气不减当年,否则恐怕早就把胳膊坠断了。 已经许多年没有表情变化的玄奘此刻泪流满面。 被囚长安他坦然接受,高徒被诛他失落茫然,但不管如何,他都尽量让自己保持僧人的起码尊严。在强大的皇权面前,任何软弱都无济于事。 可是今日看着老泪纵横的主持,握着一文铜钱不撒手的小僧,玄奘突然觉得自己并是一无是处,起码能让身边的几个人开心一点。至于佛塔,五百贯差不多能建五层,小一点就小一点吧,总比没有的好。 这是一个好的征兆,相比于太宗皇帝的漠视,新君起码又开始注意慈恩寺、又开始注意他玄奘,不管结果好坏,起码总比被遗忘的好。 弘扬佛法,任重道远,远非一人之功而成,也非数年可期。自自己西行天竺开始,到今日已经二十余载,他不再年轻,脸上开始有皱纹,眼睛开始模糊,手也开始颤抖,以前可以译八个时辰的经书,而现在只能堪堪译四个时辰就支撑不住。 本以为自己的经书可能一辈子都出不了慈恩寺,也不会有人知晓。连最让他引以为傲的徒弟都被杀了,还能指望谁来传播自己的佛理呢? 禅房的经书在也放不下,到底是自己多年的心血,如果被一场不期而至的大火焚毁,他觉得自己接受不了那样的打击。 到底还是没忍住自己的手,拿出纸笔,给新君写了一道奏折。他不知道自己主动凑过去到底会是何种结果,但总比现在要好吧。 本来就了无牵挂,现在徒弟也死去了,玄奘看着破败的慈恩寺,还有什么比这更糟糕呢? 奏折被门外的一个大汉接过,脸上带着深深的不解和惊骇。五年了,玄奘第一次向皇帝写了奏折,如果不是玄奘走过来拍他的肩膀,他都没有注意到玄奘居然走出了慈恩寺的院门。 这是几年里他最轻松惬意的差事,不用风餐露宿,没有刀光剑影,连架都不用打,就是在这里看着这个瘦弱的和尚,每十日回禀。 这一待就是五年,三个最好的兄弟每日除了喝酒就是在这里发呆。 本以为今日也不会有什么变化,未曾想向来沉默寡言的玄奘居然交给他一纸奏折。 丝毫不敢大意,留下一人在此驻留,大汉就朝着宫里疾驰而去。 钱有了,建塔的地方也已选好,其实也没什么好选的,整个慈恩寺也就院内的西南还有一块不大的地方,堪堪够用。 李治为了表示自己的重视,将工部的大匠作公输木派了过来。 到底是有名的大家,传承了几百年的手艺完全不是寻常匠人可比,从测量到破土,再到材料选用,根本不用慈恩寺操心。一个小小的五层砖塔而已,公输家都出面了,长安城的各路商贾应声而动,全部按成本价,连价格都不用问人家就把材料送过来了,只为在公输家面前混个脸熟。以后长安城要是修缮城墙或者修建宫殿之类的差事,他们也好给供应点材料。 只要接上皇家的差事,就可以在长安横着走,看谁还说自己是不入流的小商贾! 高季辅很郁闷,自己擅自截留三百贯铜钱的事被朝堂上的滚蛋无情嘲笑,他高季辅一毛不拔的名头不胫而走,连宫门口的兵士都在窃窃私语,远远的看着自己指指点点。 为了证明自己当初拨付的两百贯没错,高季辅往慈恩寺跑的格外勤快,用料几何、人力几何,连公输木带来的几人每顿饭食几何高季辅都命人下心的记录下来,回到户部就开始计算。结果很让人满意,按照现在的钱财用度计算,两百贯完全够用。 我的估算果然不错,高季辅满意的点点头,立刻一道奏折就递到李治的面前。后面附着厚厚的计算过程,足有一指厚。 看着案几上的奏折李治哭笑不得,高季辅啊高季辅,活了一大把年纪,怎么在这种小事上如此揪扯不清! 武媚悄悄的走过来,现在李治的身后,轻轻捏着他的肩膀,让李治顿时舒爽不已。 高季辅哪里都好,就是太过于认真了,自己不过拨付慈恩寺区区五百贯,连这点铜钱他都能看在眼里,实在不知道是该说他尽责还是该说他较真。 第二十二章长孙无忌的心思 高季辅终于在长孙无忌威胁的眼神中闭上了嘴,悻悻然的退到了下去。 其他人看到高季辅退下也顿时没了说话的兴趣,纷纷后退。 “陛下,此次征讨阿史那贺鲁,大军在外一年有余,耗费钱粮无数,死伤亦重。然阿史那贺鲁终逃匿西域,不见其踪迹。虽有牢山大捷,终不能弥其迟滞之罪。大军突遇大雪,梁大将军不思追击阿史那贺鲁之部,亦无抵御严寒之策,致大军于危难之地。幸陛下德感天地,大军遇不世奇才,苏参军隐士高徒,献雪屋制法,救大军于危难。又谋处月朱邪孤注于牢山,后大军急驰,围突厥于牢山,一天破城,杀敌无数,擒朱邪孤注归于长安。此等良才俊彦显于大唐,为陛下所用,实乃天佑我大唐,盛世之气象。臣为陛下贺!” 长孙无忌拱手抱拳祝贺李治得一良才,但话里的意思再明显不过。大军失利完全是由你梁建芳一手造成了,正是因为你优柔寡断,踟蹰不前,才使得大军行动缓慢,遇上暴雪,差点全军覆灭,还让阿史那贺鲁那个判贼跑了。 至于大军脱险、又移兵牢山取得牢山之战的胜利,那个神秘的苏小义才是最大的功臣,和你梁建芳关系不大,别指望牢山之战能洗脱你的罪名。 高德逸异常不满,长孙无忌你这是什么意思?哦,几万大军深入草原,舍生忘死,爬冰卧雪的为大唐征战。被你长孙无忌说的一无是处,所有的错误都是因为梁大将军,所有的功劳都是那个苏参军,那我们大军攻打牢山战死的那些兵卒算什么?几次想站起来打断长孙无忌的话都被梁建芳死死摁住。 梁建芳脸上没有一丝表情,长孙无忌的目的很简单,在问罪梁建芳的同时给大军数起来一个巨大的靶子,今日之后所有人都以为大军之所以能全身而退还顺带攻打了牢山,全都是因为一个叫苏小义的人。这个靶子只要拉出来就会立刻召开无数的声讨,无人再关心朝堂之上发生的事。 而且,他隐隐的觉得这个名不经传的苏小义并不简单,能让梁建芳刮目相看的人定然不是庸庸碌碌之辈。可惜他是军中之人,如果不在军中,以后打磨一番,说不定会变成自己得力的手下。 既然是军中的人物,就让军中的那些丘八来对付你吧。 “启禀陛下,太尉所言某实在不敢苟同。苏参军献雪屋制法解我大军危困其功甚巨。然牢山之敌,先为副总管高德逸所围,飞骑送书,待大军而至,合而歼之。牢山大战,大军折损一千五百一十七人,战马七百五十二匹。斩杀突厥够辈四千二百七十三人,擒获降卒六千之众,妇孺一万有余,战马、牛羊无数。此弥天大功岂是一人所能为?” 都是成精的人物,长孙无忌提到苏小义梁建芳就知道他肚子里没什么好事。想借军中之人来捧杀左武卫的良才,长孙无忌你打的一手好算盘啊! 把所有的功劳都记在苏小义的头上,其他人从大将到兵卒的艰辛和功劳都一概抹去,大军势必怨声载道,所有的怒火都会对准苏小义。 他一个年轻人,怎能担得起如此的恶名?好不容易左武卫又出了一个良才,你长孙无忌就闻着味道找过来,用心何其歹毒也! 李治的眼透出一丝精光,一闪而逝。他饶有兴致的看了看长孙无忌,又看了看梁建芳,两个人的心思都瞒不过他。没想到一个年轻人能引来当朝太尉的重视,还亲自上阵发难。让他感到有些意外,嘴角的笑意微不可查,看着这个年轻人还有自己不了解的本事啊,能让自己的舅舅长孙无忌如此重视的,就已经说明了一切。 还有梁建芳,左武卫大将军啊,手下猛将如云,区区一个八品参军而已,他能如此维护,绝不仅仅是因为他苏小义是左武卫的人。 曹仁识人的本事还是没有做到家啊,朝会已经进行了两个时辰,外面已经方亮,温暖的春阳照在太极宫,外面跪坐的倒霉蛋终于感受到了一丝热气。觐见陛下这种事并没有多神圣,他们这些品级不够的小官连陛下的样子都看不到。 幽深的太极宫里有数百盏巨大的油灯,造型精美,皆为黄铜打造,可是并没有把宫殿照耀的更亮一点。反而影影绰绰,把本来就幽暗的宫殿衬托的更加迷离。 刚才接到曹仁的密奏,苏小义和薛讷、刘滔、苏庆节几个人大白天浩浩荡荡杀进了平康坊,还因为翠云楼的老鸨子和别人起了冲突,把最近风头正盛的骆宾王被打了。事情闹到了长安县令裴行俭那里,把一个堂堂的长安县令逼的直撞墙。 白日宣淫,还在平康坊闹市,小子啊,你这是在告诉朕你是一个纨绔而不是一个良才,想让朕放你一马? 哼,如此简单的伎俩也能瞒得住朕?太天真了吧。 大殿之上出奇的安静,梁建芳的话说完了,长孙无忌连回击的意思都没有。反正他该说的已经说了,态度已经亮明,不需要再多费口舌。陛下的心思他自认为拿捏的不错,自己再说下去只会适得其反,还会把武将的怒火引到自己身上,那就得不偿失了。 他要让所有人觉得,这次的决定,出自英明的陛下,和他长孙无忌没有任何关系。一个优秀的猎人并不需要时刻拿着武器向前走,有时候躲在暗处才能猎到凶猛的老虎。 本以为陛下会立刻下旨将梁建芳降罪,毕竟这样的机会可不多,为了这个借口,一年之前就开始谋划,没有道理就差这一步了突然放弃。 长孙无忌微微抬起头,想看看李治到底在想什么,却对上李治漂过来的一丝精光,让长孙无忌没由来的生出一股寒意。 再确定一下,李治的目光已经游离,看不出任何异常。 难道自己看错了?长孙无忌摇摇头,自己这个外甥可是他看着长大的,有什么本事再清楚不过,自己想多了。 第二十三章王福满 朝会的结果出来了,梁建芳最终还是被贬出长安,不过让人意外的是,李治让梁建芳去郑州做了一个刺史,相比于南面的蛮荒之地,郑州刺史已经好太多。 中原地区啊,把梁建芳贬到这个地方做刺史,长孙无忌百思不得其解,虽说郑州刺史和左武卫大将军不能比,但其重要性并没有降低多少。长安的粮食很多就是从哪里运来的,这么重要的一个刺史之为给了梁建芳,长孙无忌心里隐隐觉得皇帝的心思有些让他猜不透。 事先他一点声响都没有听到,李治也没有对任何人提起,看来自己这个外甥有自己的想法嘛。 最让人琢磨不透的是,皇帝对苏小义这个人的态度,既不赏赐也不加官,而是让他进了太医署。满朝堂的人都倍感意外。虽然听说苏小义的医术不错,连太医署丞孙正权都甘拜下风,还拜其为师。但到底是个年轻人而已,医术再高明,难道还能比得过孙道长。所谓的孙正权拜师被传的神乎其神,但是在长孙无忌看来也不过是以讹传讹。孙正权被苏小义的医术折服可能是事实,但要说让他拜师,那就有些牵强附会了。 一纸天恩轻飘飘的落在了苏小义的脑袋上,让准备出门的他惊出一身冷汗。 王福满很不爽,眼前的这个小子怎么看也不像是会医术的样子,模样是好模样,就是太瘦弱了,一阵风吹来都能把他掀翻。实在不知道这个年轻人到底有何惊天的本事,居然能劳动圣人的心思,还把最忠心的曹仁派来。 就因为这个小子,曹仁已经挨了圣人三次打了,每次都被狠狠的踹翻在地。本来挺聪明的人,被打了几次后整个人都开始呆傻起来,生怕一个闪失又惹的圣人心烦。 本以为是何等英雄人物,没想到只是运气好有一副好皮囊而已,只看脚下就知道此子没有一丁点功夫,一个连刀都提不起来的人,居然是左武卫的参军,真不知道梁建芳怎么想的。堂堂的左武卫没人了? 曹仁已经跟着此子有些时日了,从大军攻破牢山准备返回长安之时,曹仁就被圣人派了出去,一直到现在。 回到长安还没有三天曹仁就从内库拉走了两百贯铜钱,毫无遮掩,牛车上的铜钱明晃晃的,都是才铸的新钱,连一块麻布都没盖,就直接从宫门吱吱嘎嘎的满载而去。 别人不知道,身为圣人最贴心的人之一,王福满自然知道这铜钱的最终去处。能从圣人这里骗走两百贯钱,胆子着实不小。连极为盛宠的武昭仪都说陛下乃大唐圣主,怎么和一个野小子合伙做商贾之事?满嘴铜臭只怕会惹的陛下不快,不如就由妾身代陛下分忧,也好看看此人是否果真如陛下所想的那般造孽。 钱送到了,牛车从宫里出来连个弯都没拐就直接驶向了苏小义的小院子。薛讷早早的就在宫门在等候,跟在曹仁后面屁都不敢放一个。在长安喊的震天响的纨绔,在曹仁面前就像一只温顺的猫,和他阿耶差远了。 曹仁到底是凶名在外啊,比自己的名头大了无数倍,自圣人为晋王时就在前伺候,当年那个只知道躲在马厩里的小娃娃现在也成了圣人的手脚了。就是脑子还是蠢笨不堪,手底下的那些人都还差些火候。 喝过曹仁从苏小义那里偷来的一壶烈酒,当真凌烈无比,难得的好酒,寻遍大唐估计也找不到再好的来。圣人仅仅尝过一口就被火辣的酒呛的只咳嗽。这种酒不适合文人慢饮,只对军伍之人的脾气。 怪不得右羽卫大将军薛仁贵在薛讷回家的当天就急不可耐的去找刘仁轨、苏定方商量建造酒坊之事,鼻子不是一般的敏锐。要不是曹仁及时回禀,圣人让他拉着一车铜钱去入股,此刻又怎能占得六成的利润! 虽然有沾臣子便宜的可能,但也是不得已而为之,大唐虽盛世已临,但先帝勤俭,早就定下了规矩,内府用度皆不可多以以往,陛下像把宫城修缮一下都不能。 户部尚书高季辅把钱看的死死的,恨不能把户部钱库的大门彻底封死。多给内府一文钱都不可能,不仅高季辅不同意,御史也眼巴巴的看着。只要圣人敢开口,这些不怕死的硬骨头就会把如雪的奏折送过来,劝诫圣人要体恤万民,万不可奢糜无度,前隋的前车之鉴犹在眼前,陛下当为鉴。 花几文钱而已,又不是要大兴土木,至于这么较真吗?打心眼里瞧不起那些动不动就是劝人为善大道理的朝臣,嘴上说的天花乱坠,自己还不是一样花钱如流水!买地、建府,府中的丫鬟奴仆都快赶上宫里了,看着朝廷的那点俸禄根本就不够,还不是手下有精通商贾之事的良人在帮着赚钱? 酒坊之事原本为房家所有,整个长安城再没有比房家酿的酒更美味的了,以长安为中心,房家贩卖酒水的牛车和铺子遍布整个大唐,听说连岭南那种荒野之地都有房家的酒铺。而且有房家在,长安城哪个不开眼的敢再建酒坊?原来太宗皇帝在位时,房玄龄三个字就是最大的虎皮,虽然人家整日乐呵呵的,人缘很好,从来吧不和人红脸。可是如果你以为那个老头真的那么人畜无害,那你距离死亡也就不远了。 能在太宗皇帝一朝屹立不倒的老臣哪个是省油的灯!不把你坑死就算难得的好人了。更何况人家的二儿子房遗爱又娶了高阳公主,一转眼就成了皇家的人。比别的大臣更近了一层。 所有的勋贵都很自觉的避开了这条生财的道路,毕竟人家位高权重,又蒙太宗皇帝倚重,何比自讨苦吃。再说了赚钱的法子多的很,你看人家长孙无忌,不就是在冶铁么,大唐的箭矢、横刀、长矛、铠甲用的都是人家冶铁作坊的精铁。还有程知节,人家的盐场也不少,尉迟恭,他家的马场听说至少有四千匹上好的战马。虽说这些都在陛下的监管之下,也有陛下的那份在里面,但一群人都赚了无数的钱财。 第二十四章李治对房家的态度 陛下此次突然要插手酿酒事宜,不由的王福满不多想,房家自房玄龄这棵半天巨树倒了之后,已不成气候。虽然房遗直继承了爵位,但是此人并无多大的魄力,也无过人的才知,想要守成,哪里是那么容易!房遗爱柔弱不堪,虽为驸马,但和高阳公主向来不合,不然也不会有辩机的出现,让整个皇家为之蒙羞难堪。 太宗皇帝在位时因为碍于情面,不好迁怒于房家,可是心里的那根刺始终无法让他释怀。 朝堂之上都把高阳公主看成是不守妇道的失节之人,而把房家看成是最大的受害者,这种舆论让太宗皇帝很不满。一个巴掌还拍不响呢,哦,出了这种丑事,你房家就没有一点责任?再说了,哪怕是为了皇家的名声,你房家也该主动替朕分忧,把丑事拦在自己身上吧。现在好了,全天下人都知道朕的女儿居然喜欢上了一个和尚。 当时身为晋王的李治,同样被这件事压的抬不起头来,怒火是需要发泄的,犹如滔天洪水,堵是堵不住的,即使没有立刻爆发,也会在适合的时候找一个缺口。 人的仇恨可以保存很长时间,虽几十年而不散。更不要说李治贵为当今天子,房玄龄已经埋入尘土,现在的房家不过是砧板上的肥肉而已。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虽然李治没学过这句话,但个中道理早就已经谙熟。朕给了你最好的东西,既然你守不住,那朕就要收回来。 长孙无忌现在对房家虎视眈眈,两家明争暗斗了几十年,不分胜负,最终以房玄龄的病死而告终。 这样的胜利根本就拿不到台面上,长孙无忌感到很没意思,房玄龄死了,杜如晦死了,魏征死了,偌大的朝堂连个像样的敌人都找不到,无敌的寂寞无人能解。在感叹英雄无用武之地的同时四下环顾,却发现身后的房家生意依然兴隆,长安城外的酿酒作坊依旧车水马龙,好不热闹。 习惯的力量是强大的,虽然没有了房玄龄的庇护,但是房家的酒是出了名的,只要谈到好酒,就一定绕不开房家。 看着房家日进斗金,整车的铜钱在房家进进出出,长孙无忌心里很不满,房玄龄已经死了,你房家何德何能,还享受这样的恩遇?老夫家里的钱总是不够用,不去就把你这作坊送给我好了。 就在长孙无忌开始着手打击房家的作坊并且准备据为己有的时候,没想到被人给捷足先登了。 这个人就是薛仁贵,新一代武将中的翘楚,太宗皇帝在位时就颇为倚重,现在更是被当今陛下倚为肱骨,驻守玄武门。 如果是他一个人还好,打仗再厉害的武将也还是武将,要说杀人于无形,他根本不是自己的对手。可是要是再加上刘仁轨和苏定方,那就很棘手了。而且最要命的是,几个滚蛋居然还把皇帝拉下了水,六成的利润,真是大手笔。想必自己的外甥此刻正笑的很得意吧。 不过他长孙无忌并不是一无所获,相比于酿酒作坊,他嗅到了李治的心思,通过这件事就可以看出来,皇帝似乎要对房家下手了,自己现在要做的就是找个机会添上一把火。 房家最容易出事的人自然就是鼎鼎有名的高阳公主,这个不守妇道的女人现在已经完全沉沦,完全放飞自我。方面闹出天大的丑事,太宗皇帝一怒之下把辩机和她身边的十几名婢子全部腰斩,闹的人尽皆知。 本以为高阳公主会因此而收敛,改邪归正。没想到这个女人怀恨在心,在太宗皇帝驾崩的时候仰天大笑,扬言以后再也无人可以拦她了。 真是恬不知耻,房家有苦难言,总不能把丑事再和新君言说吧。 可怜的房遗爱啊,自己的妻子做出此等丑事只能借酒消愁,打也打不得,骂又骂不得。 自己只要稍加留心,就一定能找出房遗爱的不满之语,只要证据确凿,一顶污蔑皇家的罪名就能把他压死。 王福满神游天际,苏小义却惊魂未定,忙里忙慌的就要接旨,却被回过神来的张大一把拉住。 到底是在薛家做过事的人,见多识广,赶紧把所有人都召集过来,帮苏小义整理一下衣衫,才等着王福满宣旨。 王福满看着做事利落的张大很满意,再看看一脸茫然的苏小义很不屑的从鼻子里哼出一声,一家之主还没个下人有眼力。 圣旨花团锦簇,读起来抑扬顿挫,满篇赞誉之词,可惜苏小义的古文功底着实差劲,根本就听不懂摇头晃脑的王福满在说什么,一直到最后说自己任职左武卫参军兼太医署博士苏小义才恍然惊觉,自己怎么又多了一个太医署的博士身份? 匆匆忙忙的接过圣旨,张大从身后出来,悄悄的递给王福满一个鱼袋,里面有两颗上好的东海珠,这是规矩,不能让宫里的内侍白白跑一趟。况且看来人的服饰可不是一般的内侍,可能是个大监,要小心一些。 王福满自然看不上这些俗物,他一个残废之人又没有后人,连个亲人都没有,要这些东西又有何用?仅是陛下的赏赐就足够他受用不尽了。 看到跟着自己前来的两个小辈眼睛发亮,就接过来随手扔给了他们。两个不争气的小徒孙,年纪不过十三岁,到底没见过多大的世面,一个鱼袋眼睛就直了,还不知道里面是什么呢。 人只要在尘世就免被俗物所困,能够面对金白之物而不为所动的那都是圣贤之资,选非寻常之人能及。 反正是苏小义的东西,拿了也无妨,用手捏一下,是眼睛大小的珠子,让王福满有些意外:“苏参军小小年纪出手却是不凡,怪不得圣人会另眼相待,以后咱们还要多近亲才是。” 苏小义拱手:“有劳大监奔波,苏家清苦,这些拿不出手的阿堵之物,只怕不要污了大监的清眼才好。” 你好我好大家好,众人在院里其乐融融,祝贺苏小义进入太医署。 第二十五章吃货的奢望 孙正权和薛讷联袂而来,各自拉了一车的礼物前来祝贺,让苏小义无比欣喜,刚才还郁闷的心情立刻就好了起来。 这才是朋友,送礼物都是按车,半车铜钱,在加上各种珍宝,居然还有红色的珊瑚株,可惜太小,还不到半尺。相比之下孙正权的礼物就比较实在,三只上好的野人参,几只鹿茸,还有各种其他难得一见的药材。当然也有次品,一个精致的盒子里躺着一株皱巴巴的灰白之物,让苏小义大失所望。 孙正权得意洋洋的说此乃最为纯正的天山雪莲,可以医死人活人肉,只要有一口气在就能救回来,吃上一口能延年益寿,活上几十年不成问题。 迂腐的古人啊,天山雪莲这种东西根本就没有多少营养,和它的名气严重的不对称。在后世烂大街的货色,如果你去天山脚下游玩,能看到不少人家都有这种东西,十块钱一颗,买三颗还能送一颗。味道极为普通,和大白菜差不多。 把孙正权标榜的最值钱的雪莲丢开,随手翻到两截虎骨,这在后世可是稀罕东西,可遇不可求,虽然治病效果一般,但这东西自己没有,可以留下。 暴殄天物啊!孙正权看到苏小义把他最为珍爱的天山雪莲随手就丢在一边,反而对两截虎骨兴致勃勃,就怀疑自己的师父是不是没有见过此等天下奇药。 耐着性子再细细的给苏小义讲一遍,却遭到了苏小义更大的白眼和嘲笑:“老孙,天山雪莲这种东西华而不实,当年我和师父深入天山复地,亲手采下数十株,以身试药。很遗憾的告诉你,这东西没什么用处,味道也一般。” 天呐,自己的师父居然如果天山,见过生长在上面的雪莲,那种场景不是只是传说吗? 连自己的阿耶都遗憾没有去过神秘的天山,更无法得见一株活着的雪莲。自己的师父不仅见到了,还以身试药,这是何等的高义!苏小义在他心里的形象不仅又高大了几分。 薛讷把那株枯萎的雪莲抱在怀里左瞧右看,十分好奇,原来传说中的雪莲就是这么一个东西,也没什么大不了嘛。 正准备丢掉就被孙正权抢过去,这可是几十贯铜钱买来的,如果不是因为自己是太医署丞,那些胡商才不会松口,标价一百二十贯。本以为自己赚到了,不想原来一文不值。这些该死的胡商,居然敢欺瞒于我,下次让我遇到定让你有来无回。 几十贯铜钱不是小数目,虽说没有什么药用,但是起码吃了没什么。等有机会找一个不良商贾卖掉,起码自己的钱能回来。 一桌子上好的饭食是少不了的,自从薛讷那天挺着圆滚滚的肚子回去就对自家的饭食挑剔不已,追着厨子就是一顿暴打。一个简单的面条都不会做,一个金黄的煎鸡蛋都没听过。自己把过程告诉他,那个胖乎乎的厨子居然舔着脸说从未听过煎为何种饭食制法,还文邹邹的恕难从命。 真是呆的日子长了以为自己是个读书人了,还恕难从命,你他娘的知道恕难从命是什么意思吗? 为了解决自己的生存问题苏小义已经让军中的匠人给自己用上好的精铁打了一口平底锅还有一个和后世炒勺差不多的铁锅。 图是自己画的,匠人对自己的描述根本就摸不着头脑,耐着性子说了半天几个匠人愣是没听懂,白白浪费了半天口水。 毛笔不会用,软趴趴的鼠毫沾着墨把图形画的歪歪扭扭,还把衣服给弄脏了,好好的一身衣服上沾满了墨汁,惹的张大一阵心疼,那可是上好的锦缎,坐下来要两贯铜钱。 家里的丫鬟二话不说就要把苏小义的衣衫脱下来,准备重新换一件干净的。害的苏小义一阵脸红,几个不大的小丫头上来就动手。赶紧把众人赶出屋子,一个都不许待在这里,自己又不是手脚不能动的废人,换身衣服都要人伺候,这他娘的古人有钱人的生活自己还真享受不过来。真要这么懒惰不堪的过几年,恐怕自己真的和那些纨绔无异了。 匠人接过图纸一看立刻恍然,原来参军大人说的就是把精铁打磨平然后再挽起一个边出来啊,简单! 连铁都不用苏小义发愁,左武卫里坏掉的横刀铠甲数不胜数,随便拖个熟人就能找出来不少。都是上好的精铁,赵国公家的冶铁作坊直接把精铁送到匠作监,武库司监制。 还给匠人画了一张铜火锅的图,可惜黄铜难寻,再压成一个薄纸一样的铜片,那得找宫里的大匠才行,公输家应该有这样的手艺。 厨娘把一篮子鸡蛋送到灶厨转身就跑,一刻不敢多待,自己家主亲自下厨做吃食也就罢了,他有这样的癖好。怎么今日连薛小公爷和孙署丞也撸起袖子飞奔而来?看到家主命人打造的平底锅双眼直放光,如果不是家主拦着只怕早就被薛小公爷塞进衣衫带有了。 崭新的平底锅上刷上一层油,鸡蛋轻轻一磕,沾到锅底刺啦一下,迅速起白,放入一点粗盐,再加入一点切碎的干菜,过一会儿等鸡蛋成型再翻过来接着煎。 鸡蛋特有的香气迅速升起,直往鼻孔里钻。 吃过一次的薛讷已经有了几分免疫力,显然镇定的多,只是喉结上下翻飞,颇有冲过去把锅抢走的架势。 孙正权就比较没样子,堂堂的太医署丞,在宫里什么好东西没吃过,怎么一个最普通不过的煎鸡蛋就让他口水直流,如此失态。 可怜的古人啊,连煎鸡蛋都没吃过,估计也吃不到什么好东西了。那些演义把古人说的豪气万丈,到了一家酒家动不动就是几十两银子,大手一挥就是烈酒一坛,牛肉二斤,其他好吃好喝的都照顾过来。 现在才知道这么说的全都不靠谱,哪里有牛肉?如果有一家人敢吃牛肉估计肉还没到嘴里官府的人拿着锁链就会找上门来。 大唐制作饭食的方法不是煮就是烤,连蒸都很少用到。 想吃个白面馒头都是奢望,明明汉末的时候伟大的政治家诸葛亮就发明了,为什么满大唐就没发现呢? 第二十六章众生相 面条不用自己制作,在门外的厨娘被薛讷抓了进来,这个瘦弱的女人吓的面如土色,两条腿颤抖不止。很害怕被灭口,自己一个奴仆可是看到了家主还有薛小公爷以及孙署丞下庖厨的样子,传出去名声就坏了,看薛小公爷脸上的杀气,自己怕不是活不了了? 勋贵都很在乎自己的身份,也很在乎自己的名声,哪怕一点有损名声的事都不能传出去,那些知道自己主人不能启齿之事的奴仆就没一个好的,她在这长安城可是听说不少这样的事,城外乱葬岗莫名其妙的多出一具尸体就是最好的例证。 想到自己刚刚居然见证了三个人在厨房的不堪模样,估计自己活命的机会不大,能有个全尸就算是运气好了。 一念于此不仅泪流满面,穷人想在这个世界上活下去真的太艰难了,像她们这些奴仆就更加艰难。如果是良人,起码官府还会管上一管,寻找一下凶手。她们这些奴仆被家主打死,最多就是罚几贯铜钱了事。 能买下奴仆的人家会缺那几贯铜钱?人命如草芥啊,一条人命还不如牛值钱。 孙正权看着眼泪滚滚的厨娘,再看看一脸不耐烦的薛讷:“你把厨娘怎么着了?”实在不明白,不就是把厨娘叫进来做面吗?怎么哭成这样?看看厨娘的模样,二十多岁的年纪,面色有些苍白,大唐最为普通的女子,毫无出众之处。难道薛讷看惯了闭月羞花的女子突然转了性子,看上人家苏小义家的厨娘了? 眼神里不由多了一丝玩味。 看的薛讷目瞪口呆,赶紧松开瑟瑟发抖的厨娘:“老孙你知不知道你的眼神十分无耻?” 好不容易让受惊的厨娘安静下来,开始动手,孙正权就开始鬼哭狼嚎,对厨娘的厨艺惊为天人,这就是传说中的面条?怪不得薛讷这个蠢货说好吃,仅凭这做面的手艺就能冠绝长安。 问了薛讷无数遍,这个混蛋只知道说好吃,美味无比。除此之外就想不出其他话来,读书少的人连话都说不好,真是勋贵之耻。 厨娘的手像是有巨大的魔力一般,一团面粉加入清水,几下功夫就变成了一张巨大的薄饼,然后就看到一把精铁制成的菜刀寒光闪闪,几刀下去就变成了细长的面条。锅里的水烧的正旺,沸腾的水泡上下翻飞,把面条轻轻扔进锅里,用细长的筷子打几个圈,细长的面条就煮透,捞出来过凉水,再放入巨碗里,上面盖一个黄腾腾的煎鸡蛋, 让人食欲倍增。 苏小义正在一旁忙活,萝卜干泡水清洗干净,切成小丁,还有各种干菜,经过水发全部切开。锅里热油,打入几个鸡蛋,再加入切碎的菜干,再放入过过凉水的面条,顿时喷香扑鼻。 这又是什么做法?薛讷到底还是忍不住,伸手就是一筷子,放进嘴里咬几口,没忍住又捞起一筷子。 孙正权看看碗里的面条上卧着一只煎鸡蛋,锅里苏小义又在做什么面条,不知如何取舍。正在踟蹰之际就看到薛讷端起一巨碗面就开始往嘴里巴拉,没吃几口又从锅里捞起一筷子。 孙正权恍然惊觉,这还要什么取舍!多吃多占向来是自己的做派,怎么此刻变得糊涂了? 厨娘悄悄的退出去,看着两个人胡吃海塞,赶紧躲的远远的,看也不看。刚才的担心还在,想想都后怕,以后再也不掺合家主朋友的饭食了,几个胆子都不够吓的。 薛讷吃的直哼哼,孙正权的头已经埋进巨碗里,脸上沾满了油腻的菜干。 悲惨的古人啊,苏小义从自制的蒸笼里端出一盘子焖猪手、还有一盘子干菜扣猪肉。 尝一口,嗯肥瘦正好。猪手软糯香化,盘子里的黑豆吸收完猪手的油脂,吃一口满嘴肉香。扣肉也好,都是上好的五花肉,切成薄片,肥瘦相间,干菜吸收油脂的油腻后饱满透亮,夹起一筷子咀嚼两口,顿觉人生最美之事不过如此。 炒面做的不好,没有酱油,总觉得缺了点什么。虽然有黄酱勉强可以替代,但是到底味道不足,差了点意思。 有时间了琢磨一下看看能不能造点酱油出来,虽然知道大概的流程,但还需要多次的实验才行。 高中化学课上老师仅仅讲过一嗓子,已经忘的差不多,得努力回想一下。 刚吃几口就感受到几道极度不友好的目光对着自己,抬头看一眼,孙正权正在暗暗运气,手里的巨碗正在颤抖,随时有飞过来的可能,薛讷绿眼森森,嘴里咬到的面条也往嘴里送,看的苏小义一阵干呕。 “此乃何物?”孙正权用筷子指着苏小义面前的闷猪手和干菜扣肉。 “老孙,你傻了?这猪手你都认不出来?果然是宫里的太医,这些贫贱之人才吃的粗食想必你是从来不吃的。听说宫里只吃羊肉,猪肉根本就瞧不上。” “这一道呢?”孙正权指向另一只盘子。 “这是干菜扣猪肉。” 猪肉很便宜,家中奴仆只花了三十个铜钱就买回来十斤上好的五花肉,至于猪手那完全就是送的。出门嘱咐他买猪手的时候奴仆一脸诧异,那种东西从来都是扔给野狗吃的,连杀猪的屠夫自己都不吃。 整日踩在烂泥里的猪手,肮脏不已,看到都觉得恶心,又如何下的去嘴? 三十铜钱买十斤猪肉,还额外送了八个猪手,赚大了。 听说猪手不要钱,苏小义当即决定,以后奴仆每日都去一趟杀猪铺,把猪手全部捡回来。还有那些猪内脏,有多少算多少,统统捡回来,家主我自有用处。 张大躲在自己房里痛苦不已,感慨家主的节俭,为了省下几贯钱,连那些肮脏之物都要捡回来,这和要饭的乞丐又有何异?以后要严格约束那些下人,家主都如此勤俭,他们这些做下人的就更要节俭。 大狗热泪滚滚,嘴巴的口水就没停过。自从在草原吃过主人亲手做的牛杂,就再也忘不掉那种无上美味。只可惜牛太少,又不能随意杀掉,只能摸着嘴想象。现在主人又打起了猪下水的主意,看来自己又能吃到天下难道的美味了。 第二十七章寻常 杀猪铺的屠夫是个超过两百斤的胖子,满脸横肉,一把剔骨刀在手里用的无比娴熟,四百斤重的肥猪仅用两只手就能轻松的拎起来,轻轻一丢就挂在了铺子外面的铁钩之上。 去毛后的肥猪背上发出雪白的光,肚子里是好看的红肉。内脏被掏空,扔在一个巨大的木盆里,还有十几个猪手。 这些东西是没人吃的,别说吃了,闻上一鼻子都干呕不止,血淋淋的看的渗人。 猪肉并不好卖,有钱的人家从不吃这种肮脏之物,人家最钟爱的还是羊肉,偶尔还有罕见的牛肉可以解解馋。没钱的穷人也买不了许多,拿着几个铜钱只能买上几两肥肉,还挑挑拣拣的非要油水最多的白肉,难伺候的很。 今天生意难得的好,一个仆人模样的小子穿的干干净净,远比路上其他人素净,一看就是哪家勋贵的得意小厮。不要最肥的白肉,而是要肥瘦相间的那块,三十个铜钱,十斤多。 好说,剔骨刀顺势而下,毫不停顿,一刀下去仅凭双眼就知道斤两不差。把肉挂在勾子上,用秤砣称一下,木质的称干高高扬起,只多不少。 三十个铜钱进了口袋,屠夫早上阴沉的脸立刻喜笑颜开,早上第一笔买卖就赚了十个铜钱,看来今天是个好日子啊。自家的婆娘还唠叨说自己没有几个铜钱赚,真是妇人之仁。 只是这人买了肉却没有挪地方,支支吾吾的说想拿几个猪手回去。 猪手?屠夫看看身后木盆里的十几个猪手已经从盆里冒了出来,不知道他要猪手做什么。 反正自己最后也要扔掉,既然有人要自己也乐得省事。 十几个猪手用草绳捆在一起,长长的一串,拎在手里很惹眼,引来众人的围观。 奴仆从未如此失态,夺过猪手一路狂奔,觉得整个人都不好了,自己长这么大,还从未这么丢人过。 猪手啊,不知道家主为何对这样的东西感兴趣,以后得找张管事说说,再有买猪肉这样的事不要让自己再来了,还是换个人好,自己现在恐怕已经在杀猪铺子出名了。 张大几乎晕倒,看着下人带回来的十几个带毛猪手还在滴血他就忍不住想揍人,强压了几次才把腹中的怒火压下去。这是家主的决定,自己和一个下人发火也没什么用。 大狗早就盯着大门,看到人一进门立刻两眼放光,挤开张大,乐呵呵的把猪手接过来,再看奴仆手里除了一块猪肉之外再没任何东西,立刻勃然大怒。 自己听的十分清楚,主人说把别人不要的猪手和下水全部弄回来,猪手倒是有了,下水呢?那可是无上美味,这个不开眼的东西连主人的话都敢违背,好好的下水都没弄回来,着实该打。 大狗在家里的地位很超然,与其说是奴仆,不如说是苏小义的朋友更贴切,虽然大狗向来以奴隶自居,但是家里所有人都感觉的出来,家主对大狗不是一般的好。到底认识的时间久些,又有恩情在里面,其他人羡慕不来。 看大狗眼睛都快瞪出来了,奴仆赶紧夺门而出,猪手散落了一地,留下张大在院子里凌乱。 清洗猪手这种事别人做不来,丫鬟看着血淋淋的猪手还冒出一截骨头,吓的大气都不敢出,厨娘倒是不怕,只是未层清理过,拿着刀左试右试不知如何下刀。 还是大狗经验丰富,烧一锅开水,把猪手扔进去一滚立刻用勾子勾上来,用一把大刀三下两下就把那层绒毛剔除干净。放入清水仔细清洗,一把猪鬃做的刷子把蹄角之间的缝隙洗刷干净,再开一道口子,把血水放净,重新清洗。如此反复三次才算彻底干净。到底跟着苏小义时间久,知道主人最唉干净,身上的衣服最多三日就会换下来清洗,每日都要用热水洗澡,虽然还是不知道为何主人说多洗澡生病就不会少,但是主人可是高士之徒,一身医术出神入化,连孙署丞都被折服,他自然没有怀疑的道理。 自己做不到每日洗澡,对他来说太过于麻烦。家里定下的规矩,最多十日,必须洗一次。大狗总是挑到最后一天才不情愿的烧一锅水开始自己的洗涮之路。 还不能糊弄,不然被主人发现就是一顿狠揍,说保持卫生是大事,马虎不得。卫生是什么,大狗至今不得解。 家主定下的规矩所有人自当遵守,无一人能例外,所以厨房里的灶火就没有熄灭过,总是红彤彤的塞满了木柴,上面的那口大锅盛满了水,滚烫不已。 张大又在发愁,木柴也是花钱的啊,作为一个称职的管事,张大觉得自己的头发掉的厉害,家主放浪形骸,对家里的钱事不闻不问。自己把家里的铜钱掏空估计他都不会知道。 酒坊才刚刚开始建造,连地基都还没有打好,长安城外薛家的庄子上繁忙一片,附近有些力气的人都过去碰碰运气,看看能不能找点活干。听说薛讷为了建造酒坊雇了上百人连夜赶工,一天五十个铜钱。听说有钱赚附近的人都发疯似的往薛讷的庄子上跑。 脱去上身的衣衫,让主家看看自己一身的肌肉,在太阳底下发出黝黑的光。 两道最为寻常的肉食,苏小义吃上一口满意之极,虽说和大厨做的不能比,但是到底还是能入口的,久病成医,久食成厨,苏小义这个业余的不能再业余的厨艺在此时居然有了用武之地。 孙正权听说这股奇香居然来自于猪肉和猪手,十分惊异,本能的想把手里的筷子缩回来。但是想到以苏小义吃饭的挑剔程度,他做的饭食又岂是寻常美味。 管它猪手不猪手,苏小义都能吃得自己有什么放不下身段的!当下一筷子就伸了过去。 猪手入口即化,浸透油脂的黑豆软糯无比,两种味道混合在一起恰到好处,从未品尝过的惊人味道让孙正权不由的身体颤抖。 幸亏自己刚才决心要吃一口,不然今日算是白来了,差点错过人间美味。 第二十八章李治的苦心 面没了,鸡蛋没了,盛猪手和猪肉的大盘子空了,连最后一点汤汁都被薛讷搜刮到肚中。 三个人满意的躺在厨房门外晒太阳,抱着圆滚滚的肚子直哼哼。 张大小心的过来,拿着一张皮裘准备给家主铺在地上,怕生病。初春时节,虽说太阳已经暖洋洋的,人躺在院子里被太阳晒过舒服的不想起来,眯着眼睛能整整一天都不动弹。可是乍暖还寒哇,地上的寒气还没有彻底消退,用手摸一下,泥土只要稍稍深入底下一寸,就能感觉到刺骨的凉意。 只是走到一半就停在那里,看看正在剔牙的薛讷,十分嚣张的在用一根手指粗细的棍子往嘴里戳,那是人的嘴巴又不是马口,实在不明白那样的棍子剔牙效果到底如何。孙署丞就优雅很多,摇头晃脑的似乎是在念诗,满脸的享受,时不时的用脚踢一下薛小公爷,让他往边上懒靠,好好的阳光都被他挡没了。 一张皮裘不够用,就这么送过去会被薛小公爷拎起来扔出去,还是趁早再去拿两张的好。 皮裘软软的,躺在上面十分舒服,就是做工实在不敢恭维,薛讷翻看一下非常感谢嫌弃,说是用这样的皮裘简直坠了他的身份,牛皮吹的震天响,被看下去的孙正权一脚踹开。 一个屁大点的校尉,仗着自己家是勋贵,眼睛都长在头顶上了,在草原的时候连带血的羊皮都往身上披,也没见你嫌弃。在这里挑挑拣拣,有本事往这里送一车铜钱过来,一定让张大给你贯一张最好的皮裘,包你满意。 “老孙,好端端的,陛下让我当什么太医署博士,到底有何用意?别说你不知道啊,你身在宫闱,又最是蒙陛下信任,最为清楚。” “自然是好事,虽然不知陛下的心思,但我觉得这是陛下在为自己收回权力做准备。梁大将军被贬去郑州做刺史,我总觉得事有蹊跷。原来的郑州刺史许敬宗,前些时日被陛下召回长安,做了卫尉卿这样的闲职。 虽然心有不满,但太尉始终没有出言反对,那时正在全力的打压梁大将军,估计也是不想惹的陛下不快。 可是许敬宗是何许人也?成精的人物啊,太宗皇帝一朝,就颇受倚重,虽然此人心术不正,但终究有几分才学。陛下把此人召到身边,恐大有深意。 师父你乃不出世的高人,一入大军就做出惊天之事,满朝堂都想看看左武卫一个小小的参军到底有何本事,能解几万大军的危难。陛下现在手脚被缚,能用之人少之又少,三省六部的官员不是太尉的手下也是他的故吏,剩下的全都是墙头草。做事的本事没有,见风使舵的本事倒是见涨。 那日的朝会,太尉明显有捧杀师父的意思,如果不是梁大将军护着,只怕此刻左武卫早已没有了师父的容身之地。杀人不见血,师父没有见过太尉,半点恩怨都没有,缺下如此的狠手,恐怕也是察觉师父不是凡人,有通天的大本事。 陛下让你去太医署当一个博士,恐怕也是为了让你躲清闲,毕竟身在宫中,太尉不好太过于威逼。” 没有无缘无故的爱,却有无缘无故的恨哇,想到长孙无忌对自己虎视眈眈苏小义就觉得无比头疼,自己不过是一个涉世未深的年轻人,那点在医院工作的社会经验根本就不够看,怎么能和三朝老臣相比! 这种让人失望的对比让苏小义很丧气,被一头狡猾无比的老虎盯着一点都不好玩,随时有丧命的危险。 “大将军什么时候去郑州赴任?到时候我去送送。” “千万别送,无数双眼睛看着呢,谁去谁死。陛下下的旨,三日后就得离开长安,现在大将军家门紧闭,谁也不见,也不能见。如果真的有这份心,就等他到了郑州任上再派人送点礼物,这样陛下的面子没有损害,那份心意大将军也知晓。” “我不过是一个不入流的八个参军,又不是朝廷重臣,送送行而已,没你说的那么严重吧?” “你是参军不假,可是不入流?你也不看看,当今天下,能入陛下龙眼的有几人?在年轻一辈中更是万中无一。陛下把曹仁都派出来了,怎么能是不入流?你的一举一动都被有心人瞧的清清楚楚,一步走错就有性命之虞。现在就安心的去太医署,什么也别想,什么也别问。大将军知道你的处境,你如果送他,不仅是你麻烦不断,大将军也会处境堪忧。朝堂的这滩浑水,陛下刚替你挡了回去,万不可再陷其中。 有陛下在,又有薛家、刘家、苏家护着,只要你不是太出格,纵使太尉也不太好过于针对你。 有时候我也不知道对你是好还是不好,毕竟你刚来长安就被无数人盯着不是一件好事。别人为了求得一官半职,把脑袋削尖了想引起朝堂勋贵的注意,以求在朝廷取士的时候能有机会登堂入室。你倒好,反而在为太多人关注而烦恼。这要是传出去不知道会不会有读书人堵上门来。” “我又不想做官,在左武卫的时候我就想好了,在长安找个最安静的地方,赚点钱,做个开心的地主,每天睡到自然醒,数钱数到手抽筋,再娶个美丽的女子做老婆,每天做做饭,写写书,偶尔给人瞧个病,衣食无忧。还有你们一群牛逼之人做朋友,长安城里没人敢来找麻烦。高兴了找你们出去逛逛,不高兴了就窝在家里睡觉。多好的日子啊,怎么到长安了发现完全不对! 陛下惦记我,长孙无忌盯着我,满朝文武勋贵都想从我身上咬下块肉来。我又不是肥羊,你一口我一口的非被你们吃完吞尽不可。 这样的日子太可怕了,让人睡觉都不安稳,因为曹仁这个陛下最厉害的家奴可能就在门外偷偷的看着。 现在的陛下又让我去太医署,不出意外的话每日都需要去皇城,虽然和宫城隔了两道墙,但是每天抬头就看到高大的太极宫实在让我极度的难受。” 第二十九章送上门的李治 “老孙,要不你和陛下说说,咱不去太医署行不行?我在永兴坊住的挺好的,距离皇城也不过一道城墙,你在那边喊一声我在家就能听到,何必那么麻烦跑到皇城去当差?再说你的医术可是天下皆知,孙道长的亲传啊,放眼天下独此一家。一般的小病小灾根本就难不倒你,我去了不是给你添麻烦嘛,你是署丞,我去了就是把你放在火上烤,陛下心思不纯啊!” 苏小义打个滚儿,找个最舒服的姿势伸展着身子,贪婪的享受着太阳的照耀。 然后就感觉巨大的太阳突然变黑,一道高大的影子出现在头顶,居高临下的把脑袋凑过来,十分好奇的看着苏小义。 家里突然出来一个陌生人,苏小义本能的一跃而起,抓起旁边的一根棍子就要冲过去,准备暴打这个擅闯家门的混蛋。 生活在长安城,苏小义本能的对陌生人有一种深深的防备,真的是因为长安城的治安有待提高。如果是勋贵之家自然没有这样的忧虑,仅是家中的部曲就足够家中老小。 听薛讷说他家的部曲足有五十余人,都是经历过大战的退役老兵,个顶个的人中豪杰。随便拉出来一个就可以暴打他们这群不成器的纨绔。 一把横刀在手,连金吾卫都要忌惮三分,真要打起来,人家一个冲杀,金吾卫估计起码折损三人。 在战场上学的都是要命的招式,远比校场上学的实用。 苏小义十分向往,如果自己要是有五十部曲,随便找两个跟在身后,谁敢招惹,直接冲过去一顿暴打,那日子还是该多嚣张! 可惜自己不够格,家中有部曲的最起码也得是个男爵。公、侯、伯、子、男,最低的爵位自己这辈子估计都难够的着。 大唐自太宗皇帝以后已经很少再封爵了,即使有大功之人也仅仅是封个男爵的虚号,没有食邑。到了李治一朝,更是想尽办法削爵,能保住原来的爵位已经是大本事之人,要想再让李治封爵,这等逆天的本事苏小义觉得自己不可能有。 来人似乎对苏小义的反应颇感兴趣,不仅没有回退,反而挑衅一般的又往前胯了两步,几乎要撞在苏小义的眉头上了。 穿着上好的锦缎了不起啊?头上的帽子顶着一颗牛眼大的珍珠了不起啊?长的帅了不起啊?别以为你脸上摆着一副神秘的笑意老子就不敢揍你,你这样的装逼犯,老子在后世见的多了,你算老几? 正要招呼薛讷和孙正权上来帮忙,就看到两个混蛋像见到鬼一样刚刚还躺直的身子像一只见了敌人的磷虾一样弓着身体就弹了起来,动作行云流水,一气呵成。 薛讷也就罢了,人家是行伍出身,一身杀敌的本事可不是假的,来个鹞子翻身这样的雕虫小技手到擒来。你孙正权看病的本事不小,可要说到身体的协调性,估计连张大都比不过。今天这是怎么了?看着孙正权像被踩了尾巴一样一跃而起,苏小义真怕他一个不小心把腰给拧折了。 孙正权扑过来抓着苏小义手里胳膊粗细的棍子死不撒手,薛讷一双虎爪紧紧扣出苏小义的肩头,拼命往下压,不让他乱动。 苏小义被牢牢的摁住不能动弹,连手指似乎都被制服了。 “老薛、老孙,你们两个抓我干什么?眼前这个混蛋好大的胆子,居然敢擅闯私宅,先打一顿报官再说。” “大胆!口出秽言,欺君罔上,实乃死罪!” 主辱臣死,李治身后的王福满没有得到他的口谕不敢近前,圣人突然有了兴致,想吓一吓几个不成体统的混蛋,他自然不会阻拦。 门房一开门就看到那张熟悉阴冷的白脸,上次前来宣旨这个趾高气昂的内侍让他到现在还心有余悸。这还没完全平复呢就第二次看到了这张脸,完蛋了,这半年就别想忘了。 通报不可能,连动都不能动,也不知道这个阴测测的内侍到底对自己做的什么,嘴巴不能动,连腿也不能动了,只觉一阵酥麻。 大狗正在院子里耍刀,用惯了弯刀,现在突然换成大唐的制式横刀,大狗用起来有些不习惯。 本想着还是直接用弯刀好了,找遍了长安两市也没发现弯刀的影子。问过张大才知道突厥的东西在大唐被严重鄙视,都是生死仇人,谁会用突厥的那点破烂货。 卖刀的大汉反手就是一个横扫千军,明晃晃的横刀有半截没入了木墩里,看看,这才是咱大唐惯用的兵刃,手起刀落,斩杀突厥狗头不在话下。 大狗老实的掏了两贯铜钱,买下了那把威风凛凛的横刀。不买不行啊,人家把横刀都刷成这样一个,要是再不买真的说不过去。别看大狗在军阵上勇猛无比,身处闹市之中,大狗的智商玩就被人摁在地上摩擦过几遍了。 一个久在突厥的人哪里知道商贾里面的弯弯绕绕。云里雾里的大狗把手里的两贯铜钱扔过去,换回了一把明晃晃的横刀。 回到家中被张大狠狠的数落了一顿。 两贯铜钱啊,大狗你就买了这么个东西?最普通的制式横刀,做工粗糙,刀身后背处还有铁刺,一看就是次品。用手拎起来估计一下重量,比寻常横刀的分量轻了不少。还好打造横刀的铁不错,上好的精铁,勉强可用。 愤怒的大狗抽出横刀就要找人拼命,被张大死死拦住。蠢才,这里可是长安城,不是任你胡来的草原。 商贾之事讲究的就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你现在反悔算什么?还把刀都抽出来了,闹市露刃,被巡街的武侯看到直接就会扔到大牢,问都不用问。 记住了,出门的时候刀一定要在鞘里。 反正刀也买了,你就将就着用吧,以你的本事,就是用拳头也能打死一大片,横刀在你手里就是个摆设。 没事的时候拿来练练手也是不错,咱家人不多,有点身手的也就你了,保护好家主,以后咱都有好日子过。家主要是出了事,咱们这群人都得完蛋,一个都跑不掉。 第三十章被揍的大狗 正在院里把一把横刀抡的虎虎生风的大狗余光到处就看到门房呆立在那里不再动弹,那个脸色惨白的内侍不屑一顾,把门房一脚踢开,给身后的一个年轻人让开路。 家里人被打了,大狗手里的横刀顿时有了目标,一个回身横刀的刀刃就冲向了王福满,虽然几日之前见过这个没有胡子的老头儿,但是大狗对他的印象很不好,一个走路都没有声音的人,本能的让大狗很排斥。 知道这个内侍本事不小,不然也不会走路的时候发不出一点声响,与其说是走路,不去说是飘更合适。 听主人说好像是宫里的大监,连薛小公爷见了都要礼让三分。大监是什么官大狗不知道,但是看到一家人被打大狗觉得自己需要做点什么,管你大监小监,敢闯进家里在大人,这么嚣张,分明就是目中无人,先砍你三刀再说。 横刀腕出一个漂亮的刀花,寒光闪闪就奔向王福满的双腿。按着大狗的想法和感觉,仅仅眨眼的功夫自己的横刀就应该砍中那内侍的皮肉。可是刀过去了,却扑了一个空。 王福满心中不屑,三脚猫的本事也敢在自己面前动刀,爷们提刀杀人的时候你这死奴仆还在娘胎里呢。仅仅看大狗握刀的手势就知道这个蠢货的本事全都是从战场上得来的,经过高人教授的本事决不会那样我着刀柄。 稍微一侧身就扣住了大狗的手腕,轻轻一提,大狗就和他的名字一样,成了一只不能动弹的死狗。 李治对大狗没有一点兴趣,他感兴趣的是苏小义的家,左边看看右边瞧瞧,一双龙眼似乎要把所有一切都收入眼中。 院子挺好,被整理的十分平整,墙边居然还有几只竹子,有附庸风雅的嫌疑。刘滔这个纨绔倒是大方,这一处院落可是在永兴坊,价格不菲啊。 李治慢悠悠的在院里里瞎逛,还捡起地上大狗的横刀像模像样的挥舞了几下,到底经过名家的指点,李治的刀法颇有章法,一招一式的基本功很好,就是不知道能不能上阵杀敌。 李家马上得天下,太祖李渊对自己的几个儿子要求甚为严苛,君子六艺一样没落下。特别是他最厉害的儿子李二,更是人中龙凤,能带兵打仗的人就没一个简单的。能把瓦岗寨的那群响马降服岂是一般人可比?连李渊自己都感叹比不过。 好的传统需要继承,虽然李二对自己子女的教育很失败,把好好的一个李成乾逼成了嗜血的变态,把李泰逼的想造反,但也有成功的地方。比如说六艺中的骑射,连最为老实的李治胯上战马也是威风凛凛,弓箭在手百发百中,每年皇家狩猎他能擒获几只梅花鹿。 现在不是太祖皇帝之时,李治不需要亲自上阵杀敌,就是真的统兵打仗,也不会跑到阵前去砍人,所以学习刀剑更多的是为了保持一份血性,保持皇家优良的传统。 大狗依然被拎在半空,王福满没有要放下的意思,就这么举着大狗跟在李治的身后,小心伺候。李治随手劈出去的一招被王福满夸成了一朵花。 “圣人身手不凡,这刀剑的功夫又精进不少,假以时日,只怕老奴也不是圣人的对手了。” 拍马屁的本事让大狗汗颜,这个没胡子的老头一肚子坏水,连他都看的出来,即使再来十个这样的年轻人,在这老头的手下也走不过三招。 自己这样在战阵上杀过数人在他面前一招都过不去,这个年轻人打败他的可能性基本为零。 “王福满,你就少拍马屁了,你有多大的本事朕清楚的很,一人斩杀人家部曲三十一人,头颅滚滚,听说几个部曲因为反抗的厉害,脑袋都被你踩碎了,脑浆子流的满地都是,朕可做不到。以后杀人的时候也要讲究手法,不要动不动就是脑袋搬家,能留一个全尸还是留个全尸的好。人不能太过残忍,那家人唯一的后人都被吓的疯掉了,整日在城里游荡,说有恶鬼要找他索命。杀鸡儆猴,事情做的不错,只是不知道这颗独苗到底是真疯还是假疯。告诉曹仁,让他派人再去探查一下。” 李治说的轻描淡写,王福满躬身答是,被举在半空的大狗在风中凌乱不堪,感受到了脖子剑的丝丝凉意。 大狗听的很清楚,这个没胡子的老头称呼眼前这个年轻人为圣人,圣人代表的仅仅是古代先贤,还有当今的皇帝。 想到自己居然拿着横刀准备向大唐皇帝动手,大狗就无比的绝望,这样的罪名恐怕足够五马分尸了吧! 大狗已经放弃了挣扎,连脚都懒的再动一下,就这么直挺挺的随风飘荡,像一面灰色的旗子。 王福满很诧异,刚才还活蹦乱跳的大狗怎么说不动就不动了?自己虽然抓的是他的脖颈但用力恰到好处,刚好能让他出气,不至于气短而亡。 难道几日没有练习,手艺生疏了?扭过头看看一脸死灰的大狗,面色红润,呼吸均匀,眼睛没有鼓起,舌头没有伸出,不是死人的症状。 嘴角的哈喇子正顺着下巴流下来,眼看就要沾到王福满的手上,惹的王福满一阵恶心,赶紧把人扔到一边,幸亏发现的早,不然这手就不能要了。那些黏稠的液体让王福满十分不满。 大狗感觉脖子一松,然后整个人就飞起来,重新获得自由的大狗在空中伸展一下自己的四肢,感觉自己的手脚依然还在,没有被王福满被打断,这样的结果让大狗很开心。至于摔到地上的那声轰响实在不算什么。 命能保住了屁股上多块淤青实在不算事,大狗十分的想摸摸自己的屁股是不是有伤口,想了想到底还是忍住了。躺在地上装死,先看看情况再说,万一王福满看自己还能动再过来砍上一刀,那就亏大了。 李治觉得十分好笑,苏家都是这样的奴仆?一个比一个滑头,真是有什么样的主人就有什么样的仆人。 照着大狗的屁股踹上一脚,一个大大的脚印正中红心,李治还十分恶趣味的用脚试了试大狗屁股上肥肉的多少,从大狗屁股的厚实程度来看,苏小义家的饭食不错。 第三十一章最吓人的是人 李治进了后院,迈着四方步,大模大样,一点也没见外,全然没有意识到自己现在是在私闯他宅,按照大唐的律法,主人家此刻把他诛杀都没无罪。 可是他是大唐的皇帝,整个天下都是他的,一家小小的院子算什么!如果他愿意,三省六部所有官员的家门他都可以任意进出,把门砸了都没事。 大唐的律法是用来约束百姓的,他处在食物链的最顶端,律法于他而言只是一纸文书,没有什么实际的意义。 家天下的概念深入人心,虽说千年之前商鞅就对秦孝公说过大王犯法与庶民同罪,但也只是为了骗骗治下的百姓,给官员一个歌功颂德的机会而已,不能做数,皇帝不会当真,官员也不会当真,寻常百姓更不会当真。 曹操的战马踏坏了农田,装模作样的要拔剑自刎,旁边的谋士苦苦相劝,最后斩下几根头发就糊弄过去了。 这种事没必要当真,如果旁边的谋士没有眼里,准备眼睁睁的看着曹操自刎,估计曹操的脑袋没掉,他的尸首已经挂在城门之上了。 苏小义还没有成亲,也没什么亲人,后院自然没有什么不便,实际上如果不是李治来到后院,还看不到三个混蛋抱着肚子晒太阳的丑态。 一个是薛家的小公爷、一个是太医署丞、还有一个就差了许多,小小的八品参军,三个人四仰八叉的躺在皮裘之上,一副呆傻之状,让李治十分不爽。 朕每天都得正襟危坐,走路有走路的规矩,吃饭有吃饭的规矩,说话有说话的规矩,连和后宫佳丽们的床帷之事也有各种规矩,当皇帝真的很累,每一天都过的很辛苦。 朕如此的辛苦,你们这群混蛋凭什么可以这样惬意!一副饱暖思**的欠揍模样,让人发指。 用鼻子嗅嗅,空气中还残存着饭食的味道,各种香气混合在一起飘过来,让李治不由的咽了一口口水。什么饭食如此喷香扑鼻? 李治吃过无数的美味袖珍,本以为天下的食物也就那样,自己贵为天子,还能有什么自己没品尝过呢?连传说中的烤骆驼宫中的御厨都能做出来,味道极好,就是耗费巨大,也就敢在群宴的时候拿出来。寻常时候如果被御史言官发现自己居然如此奢菲,劝谏的奏折能填满太极宫。 还不敢发脾气,打不能打,骂不能骂,只能忍气给群臣认错,不能让那帮沽名钓誉的言官得逞,自己如果忍不住惩罚了他们,只会让他们更兴奋。最后自己落一个昏君的指责,他们落一个忠臣的名头,自己亏大了。 王福满有揍人的冲动,脚都抬起来了被李治一个眼神给瞪回去了,揍人这种事当然要朕来做,这三个混蛋怎么说也是朕的臣子,既然行为无状,今日朕就好好管教一下。 孙正权自己见过无数次,几乎每日他都来宫里给自己治疗头疾。薛讷也不陌生,薛仁贵驻守玄武门,偶尔也带他去长长见识。况且自己去过薛家很多次,都揍过他好几次了。 另外一个摸着肚子在舒服的哼哼的肯定就是苏小义了。 没看出有几分隐士的样子,倒更想一个好吃懒做的废人。仅看鼓起的肚子就是吃撑了,没有节制的人都没有大出息,连自己的口腹之欲都把控不住,更恍论他事。 李治突然有些失望,把朝堂搅闹的犹如一池春水的苏小义,就是这副模样?毕竟也是皇氏后人的高徒,虽不说玉树临风,貌胜潘安,怎么也应该是难得一见的风流倜傥吧。 再凑近瞧瞧,和薛讷一样,坐没有坐的样子,站没有站的雄姿,此刻正像一只胖乎乎的蚕一样四下乱动,一点不安分。 到底是没有忍住,李治刚走上去两步就听到这个混蛋居然说自己心思不纯。 好大的狗胆,朕的心思也是你一个小小的参军能够乱言的?妄测君心,其罪当诛! 深深吸了几口气到底还是没忍住,如果不踹他一脚实在难解心头之恨。反正四下里也没有别人,即使把苏小义吊起来狠揍也不会有损皇家的威仪。 王福满紧跟在李治生后,随时准备补脚,刚才如果不是李治拦着,此刻三人早就已经被揍的不成人形了。敢妄论皇帝,就这一条就够下狱的。只要李治没有揍结实,他就会替李治再教训一下这三个不知天高地厚的混蛋。 古人云隔墙还有耳呢,你们三个身处院中就敢大放厥词,实在是该打。 李治刚凑过去准备来一次偷袭,就碰上苏小义茫然的眼神,不由一阵失望,朕的本事果然还是差了不少,还没开始就被发现了,刚才的兴致顿时削减不少。 看到李治眼里的失望王福满立刻就要冲上来,就看到苏小义刚才还在地上蠕动的身体此刻一跃而起,离地三尺,犹如一只受惊的鹰雏,让王福满啧啧称奇。 孙道长尝言,人乃天地之首,蕴含无尽气力,得遇虽无缚鸡之力亦可罡鼎入常。今日一见方知所言不虚。 只是你手里握着一根粗壮的木棍对圣人怒目而视,大有行刺的架势,这可是在长安城,又有老奴我守在圣人身边,就凭你这三脚猫的身手,你意欲何为? 受惊的孙正权和薛讷骨碌一下爬起来,赶紧拉住苏小义,这棍子要是打出去,整条街的人都要遭殃,行刺天子啊,诛九族的大罪。 “老薛、老孙,你们拉着我做什么,我不过是要把这根碍事的东西拿来,不要挡了来客的脚。” 刚才还准备暴打来人的苏小义看到后面居然是王福满立刻惊出一身冷汗,你妹啊,你们两个人要来也不提前说一声,真的会吓死人的好不好! 王福满都来了,还颠颠的跟在一个年轻人的身后,如果苏小义还猜不出此人是谁那就可以找块豆腐撞死了。从王福满恭敬的架势还有薛讷和孙正权惶恐不安的神情就能猜到,眼前的这个家伙肯定就是李治无疑。 自己刚才差点把李治给揍了,这种玩笑还是少开的好。 第三十二章厚黑学 李治惬意的坐在皮裘之上,王福满紧紧跟在身后,一双阴测测的眼睛盯的苏小义直冒冷汗。到底是皇帝,身体娇贵,经不起地上的寒意,王福满小心的把三张皮裘叠加在一起,还跪坐上去试了试,觉得软硬刚好才小心的搀扶着李治坐下。 苏小义、薛讷、孙正权此刻都跪在地上,不敢言语。刚才可是差点打了皇帝啊,想到刚才苏小义手几的棍子薛讷就一阵后怕,李治受伤自然不可能,他身后的大监王福满身手不凡,只怕苏小义的棍子还没抬起来脖子就被他拧断了。 王福满的本事他薛讷可是见识过,至今想起来都心有余悸,那就是一个杀神啊,惹不起惹不起。 幸好自己发现的早,如果不是自己觉得有人走进,翻身拽住了苏小义,真不敢想现在自己这几个人会有怎样的下场,断几根骨头是肯定的,以王福满的脾气,仅仅是断几根骨头那就是他大发慈悲了。 “苏小义,刚才朕听你说朕心思不纯,感觉十分好奇,不知可否为朕解惑一二?令师皇家后裔,隐士高人,能调教出你这样的得意高徒,学问自然是深不可测。你得皇氏真传,不管是医术还是营造法式,都有独到之处,想必这学问同样精深。这帝王之术,令师难道也有涉猎?” 这话十分阴险,别说苏小义,连王福满都暗暗吃惊,忍不住哆嗦了一下。帝王之术,圣人这话说的真是可怕至极。 孙正权冷汗连连,趴在地上一动也不敢动,这就不是也被了,这分明就是要杀人的征兆,被皇帝问的这般直白,一点遮掩的意思都没有。回答的稍有不慎,那就与谋反无疑。 苏小义也没有料到自己和大唐皇帝的第一次对话居然会如此凶险,令他本来挺激动的心一下加速了不少。虽然李治问的云淡风轻,甚至脸上的笑容都能让人如沐春风,但是和他问出的话连起来,就让人想到了笑里藏刀这个形容。 祸从口出啊,苏小义异常的后悔,现在可是盛世大唐,没有后世的言论自由,你多说一句都有可能被有心人听到,更不要说自己是李治的重点照顾对象,刚才说的兴起,早把千骑司忘在脑后了。更不要说偏偏遇到李治穿着常服进门,被人全都听去,曹仁连回禀都不用。 “小臣不敢欺瞒,家师久居深山,所学甚多,除医术外,对算学、格物、营造、化学等都有涉猎,因久居西域之地,对大秦、大食等地的新奇学问知之甚多。孔子曰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是以除我中原学问外又兼学各地之所长,以为我用。家师尝言,师夷长技以制夷,四方蛮夷能在荒芜之地扎根立命,绵延至今,久不断绝,定有其久存之法。 我大唐物华天宝,人才辈出,学问更是浩如烟海,虽百年不得窥其一隅。然兵法有云,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我大唐学问高深之人数不胜数,不管是诗词歌赋,还是兵法谋略,再或是桑蚕农事,四夷皆不可比。然四夷能绵延至今,岂是蛮力若能为?家师苦寻四方学问,从算学到格物,从营造法式到排兵布阵,无一不究。最后终有一家之言,虽不及孔孟之万一,但能用之当世,为我大唐尽绵薄之力,家师亦足愿。” 薛讷听的热血沸腾,恨不能马上奔去草原和突厥大战一场。孙正权高山仰止,对苏小义的师父神往不已,王福满一脸冷漠,但是握起的双手还是出卖了他。 李治一脸玩味,让苏小义捉摸不定,自己云山雾罩的说了这么一堆,李治居然没有太大的反应,连起码的民族自豪感都没有,果然是家天下的后遗症啊。 历史的记载对李治绝对有失偏颇,这个年轻的皇帝此刻就在自己面前,苏小义一点也没有觉得李治有软弱的地方,反而让人琢磨不透,这是一个很厉害的皇帝啊。 他有自己的思想,有自己的气度,有隐忍的本事,也有足够的铁腕,帝王之术用的炉火纯青,虽说对武媚的感情总是被人误解为有恋母的情结在里面,但是看现在李治这条几欲飞天的青龙,恋母的说法好像并不准确。 虽然自己的话有拍马屁的嫌疑,但是说的挺隐晦,你看连孙正权都没有听出来。可是李治并没有被马屁拍晕,依然无比的清醒。 “这左右言他的本事也是令师教的?不知这是何种学问?”李治问的一针见血,苏小义哀嚎一声几欲昏倒,以后谁再说李治没有帝王之相谁就是自己的敌人,这是没有帝王之相的人? “回陛下,此乃家师闲暇之余教与下官的处世法则,名曰厚黑学。”苏小义读过的最让他震撼的一本书就是李宗吾的厚黑学,那句“脸皮厚而无形,心黑而无色”让他惊为天人,深以为然。 李治不过虽口一问,没想到居然真的是门学问。 厚黑学,如此奇怪的名字,定然不是什么好学问。 “何为厚黑学?” “此学问家师也是初窥门径,与小臣谈论甚少。家师言,所谓厚黑,其初也,薄如纸焉,白如乳焉。日进不已,由分而寸而尺而寻丈,乃垒若城垣然。由乳色而灰色而青蓝色,乃黯若石炭然。夫此犹其粗焉者耳;善厚者必坚,攻之不破;善黑者有光,悦之者众。然犹有迹象也:神而明之者,厚而无形,黑而无色,至厚至黑,而常若不厚不黑,此诚诣之至精也。小臣愚钝,以为厚黑学就是脸皮够厚,心够黑,乃生存之道。” 感觉自己的脑袋被狠狠的拍了一巴掌,抬头看到李治皮的直哆嗦:“令师学问精绝艳艳,怎么到你嘴里就变成如此不堪!脸皮厚,心黑?这也能是学问?身处宝山而不自知,多少人苦学不得的学问被你弃之如敝屐,却学了这厚颜无耻的本事,朕今日替令师好好管教一下你。你说,你师父的本事你到底学了多少?”可能是被苏小义说的脸皮厚心黑给气到了,李治指向苏小义的手指都可是哆嗦。 “万不及一。” 又一巴掌狠狠的打了下来。 第三十三章惊鸿一瞥狄仁杰 梁建芳离开了长安,一家人走的静悄悄,没有惊动任何人。几辆牛车还有十多个部曲自太阳刚刚升起来,街鼓敲响的第一遍,就出了城门。 千骑司一路尾随,从梁建芳一家出门开始就有人去宫里回禀李治,没有任何异常,梁建芳连一句抱怨的话都没有,只是不断的催促奴仆尽快赶路,牛车被赶的很急,车轱辘快速转动,摩擦在青石砖上发出一阵轻响。梁家的部曲高度紧张,战马一刻不停,手摁在刀柄之上,稍有异动横刀就会出鞘。 皇帝的旨意写的很清楚,今日落日之前必须出长安前往郑州赴任,迟了就是抗旨之罪。 没有人来送,梁建芳看看发白的天空,心里稍稍有些失落,但更多的是欣慰,到底都知道自己的处境,如果一帮人浩浩荡荡的来送他,走不到郑州估计他就会身首异处。 高德逸在家闭门不出,虽然这次的征讨陛下并没有问罪高德逸,还因为牢山之战的功劳夸赞了几句。可是到底还是被人抓住了机会,有御史弹劾,说高德逸私蓄战马。虽然经过查证高德逸并无私蓄战马之事,但是在他的家中发现了两匹上好的汗血马,那是牢山之战时苏小义抓到的马群里少有的好马。 苏小义软磨硬泡的牵走了一匹,让高德逸十分心疼,一个狗都没养过的家伙,怎么能养这么好的马,可惜了。 在草原的时候就看到他两眼放光,眼睛盯着马就没松开过,比见到女子还兴奋。没想到这个混蛋胆大包天,居然偷偷的弄回家两匹。 私蓄战马没有,可是你家有这么好的马居然不献给陛下,而是自己留着,这就是不敬之罪。 御史的话让高德逸百口莫辩,怎么好端端的又多一个不敬的罪名? 武将很直接,能动手一般都懒得去动罪解释,弹劾他的御史被高德逸追到家里,结结实实的打了一顿,听说腿骨都折了。 御史的家人用一块门板把人抬到了京兆尹哭天抢地的要求阎立本严惩凶手。 光天化日,朗朗乾坤,居然有人上门行凶,被打的还是朝廷命官,这还得了,阎立本气冲冲的冲了出来,却发现人家口中的凶手居然是刚刚从草原征讨归来的高德逸。 这下可捅了马蜂窝了,一边是以不怕死著称的御史,他们发起狠来连皇帝都发怵。一边又是位高权重的武将高德逸,谁都不能得罪。 阎立本被逼的左右为难,只得进宫觐见李治,请陛下做主。结果被骂了一个狗血淋头,李治一口茶差点吐到他的脸上,呛的李治直咳嗽,指着阎立本半天愣是没说出话来,身后的宫女赶紧上前拍背,一阵手忙脚乱。 阎立本啊阎立本,你才是京兆尹,朕把这么重要的位子交给你就是因为你秉公执法,铁面无私,长安勋贵无数,不怕死的也不在少数,稍有些软弱的人根本就做不了这京兆尹,你这样跑进宫来是来是告诉朕你软弱无能吗?画画的本事了得,断案就不行了? 被李治顶回来的阎立本大发淫威,对啊,老子才是京兆尹,管你是御史言官还是武将勋贵,只要在这长安城,都要遵纪守法,御史的婆娘,你也不必哭泣,根据我大唐的律令,不得越级上告,此事当由长安县管辖,你去击鼓鸣冤吧! 说完扔下愣在当场忘记哭泣的御史老婆,进宫画画去了,来召他进宫的内侍说,驳马国遣使朝贡,陛下召他进宫画像。 这可是好差事,要是画的好画像被收进内廷,被赏赐给来使或者成为皇家藏物,运气好的话保存几百年不是问题,那样他阎立本也能名垂后世,多少人羡慕不来的好事。 对于画人物像,阎立本有强大的自信,大唐他要是称第二应该无人敢称第一,连李治都说他阎立本的画像“栩栩如生,丹青神话”。 太宗皇帝之时,阎立本最有名的事就是奉命为凌烟阁的二十四功臣画像。阎立本作画,褚遂良赞词,在当时被传为美谈。 虽然现在身为京兆尹,但是相比于审案抓人,治学征税,阎立本更愿意做一个纯粹的丹青文人。 阎立本满意的进宫了,把此事推出去之后感到无比的轻松,对官府的事也有了新的认识。是啊,自己可是京兆尹,有什么好糟心的?长安之事自有长安县和万年县两个县令顶着,有什么事他们看着处置就行。如果不能处置,不是还有大理寺嘛,哪里面的变态很多,一日不审案就浑身不自在。如果是大案要案,比如牵扯到勋贵的惊天之案,更是让他们兴奋的颤戾,既然他们喜欢插手,就把那些麻烦送给他们好了。 长安县令裴行俭傻眼了,刚送走一个骆宾王,屁股都还没坐稳当,御史又被打断了骨头,来的妇人只管哭,声嘶力竭的让人头疼。 你说哭就哭吧,起码认真一点吧,一滴泪有没有,还用眼睛偷瞄自己,你他娘的这是哭? 好不容易问清楚了行凶之人,却是左武卫的高德逸。 又是左武卫! 现在裴行俭听到左武卫三个字就头大,打骆宾王的就是你左武卫的参军,现在打御史的又是你左武卫,这会不是参军了,直接是左武卫将军,你这让我这个县令如何敢管! 要不你们去京兆尹问问?我这长安县衙实在是庙小,你们神仙打架我这凡人管不了啊! 妇人一听老大啊不愿意,你们什么意思啊,我们这刚从京兆尹过来,这会说什么也不走了,就在这大堂上,你这个长安县衙要是不说出个道理来,我夫君就到陛下面前弹劾你,尸位素餐,堂堂的长安县令贪生怕死,畏权如虎,罔顾陛下重托,置大义于不顾,视律法如无物,实乃读书人之耻,官员之辱。 不愧是御史的老婆,耳读目染之下也能吐出这样的象牙来,民不与官斗,官不与妇争,真乃亘古不变的道理。 狄仁杰,这事交给你了,阎公在汴州说你才智无双,有伊尹之才,实乃治世良才,从偏远之地将你带到长安,委身长安县衙做一个法曹,言日后必风雨化龙,位极人臣。今日就让我看看你的本事。 第三十四章欺陛下年少 裴行俭夺门而出,留下刚刚进门的狄仁杰风中凌乱。 那妇人一看进入县衙大堂的是个三十岁左右的男子,相貌普通,脸色略黑,一脸风霜之色,顿时一脸不屑。看此人的穿着不过是县衙内的一个小吏而已,有什么本事能管他家的事! “你是何人?”那妇人趾高气昂的问道,心里已经打定主意,今日就在这里等裴行俭回来,眼前的这个小吏要是敢多言老娘的一双利手可不是摆设。 “在下长安县衙法曹狄仁杰。” 狄仁杰?妇人在脑子里搜寻了一下,没听过,长安城里好像也没有姓狄的勋贵,一个小小的法曹而已,根本不入流。 不理会,接着哭,裴行俭跑了,这长安县衙跑不了,你裴行俭难道还能一辈子不来?案几推倒了,仪仗推倒了,连大堂的窗户都被卸下来一扇,这哪里是喊冤,这是来拆房子啊! 问过左右才知道地下躺着正在哎呦哎呦喊疼的那个老头是御史,被左武卫将军高德逸打断了骨头。 原来是此事啊,今日一早就听说高德逸提马纵市,直奔一名御史的住处,巡街的武侯连连避让,不敢阻拦。原来被揍的就是此人。 活该啊,狄仁杰心里嘀咕,一大把年纪了不好好的在家颐养天年,跑去太极宫弹劾人家刚刚征讨归来的将军,这不是摆明了让人家难堪嘛。 而且你弹劾也找个靠谱一点的理由哇,你说贪赃枉法也好,你说强抢民女也好,你就是说他高德逸在朱雀大街上吐痰好不好,起码也是有违朝廷法度。 你弹劾人家有好马不献给皇帝,这就过分了,大唐律法纷繁浩瀚,却没有一条能说明人家高德逸有罪。 狄仁杰从心里是瞧不上御史的,这帮人整日就是想着法子整人,捕风捉影,黑白不分,听风就是雨,有枣没枣先打三杆子,弹劾的确有其事,就大肆招摇,说自己为大唐立下不世之勋,又挖出一条国家的蛀虫云云。如果错了,也梗着脖子死不承认,说自己一心为国,青天可鉴。 整个朝堂被这群人搅闹的妖风四起,人人自危,如果不是陛下当世明君,早就被这群人带歪了。 那妇人在大堂行如脱缰野马,衣衫不整,哭声震天,连大堂上的窗户拆了也就罢了,居然还跑到大门那里,想把击冤鼓推倒,这就过分了,堂堂长安县衙,岂能容你一个妇人如此放肆!狄仁杰对左右喝道:“此人咆哮公堂,藐视律法,来人,将此妇人拿下,重责十杖,关入大牢。” 刚才还在地上哎呦哎呦一副快要断气模样都御史听到狄仁杰这么说气的一骨碌从地上爬起来:“大胆,我乃朝廷御史,你一个区区小吏,也敢口出狂言,我要进宫面圣,弹劾裴行俭、阎立本,在他们的衙门里,居然有如此胆大妄为之徒。狄仁杰,老夫记住你了,哼!”一声冷喝,拂袖而去,那妇人也翻着白眼,恨不能咬下狄仁杰的一块肉下来。 老御史走的虎虎生风,外面的袍子都鼓了起来,颇有一副高人之姿,一点看不出哪根骨头断了。 阎立本的画刚到一半就看到老御史脚步匆匆而来,给李治行礼后当着阎立本的面就开始弹劾他和裴行俭,惊的阎立本手里的毛笔差点飞出去,不知道哪里又得罪了这个疯老头。 李治也是一阵头大,当着驳马国使臣的面,你就来弹劾,置我大唐颜面于何地?家丑还不外扬呢,你当了这么多年御史不会当傻了吧? 驳马国的使臣面面相觑,不知道眼前这个义愤填膺的老头在和大唐的皇帝说什么。问问随行懂中原语之人,惊的目瞪口呆。一个臣子居然敢如此和皇帝说话,这要是在他们驳马国,早被拉出去砍头了。 大唐果然气度不凡! 李治本来大好的心情全都被搅乱了,刚才弹劾的不还是高德逸吗?怎么眨眼的功夫又变成阎立本、裴行俭了?这狄仁杰又是谁? 阎立本眼睛一亮,狄仁杰可是上次他去汴州最大的发现,绝对是人中龙凤,让他惊为天人。费了好大的气力才把他说服带来长安,本想找个合适的机会在陛下面前推荐一下此人,可是一直苦于没有太好的时机。现在御史提起了狄仁杰,这不就是一个挺好的机会? 当下顺着御史的话头把狄仁杰此人给李治介绍了一番,引的李治直点头。 这下老御史不干了,不对呀,我是来弹劾的,怎么转眼间变成你阎立本举荐有才之人了? 再说了,那个狄仁杰哪里有你说的那么有本事,连御史都要打,根本就是一个糙汉而已,三十几岁还是一个小小的法曹,能有什么过人之处? 赶紧打断阎立本的话头,要是再让他说下去,那个可恶的法曹狄仁杰明日就会进宫觐见。看陛下满意的神情似乎大有相见恨晚之意,不住的点头,也就是陛下年轻,没有美髯,不然此刻肯定捋着胡子一脸陶醉。 阎立本说的绘声绘色,唾沫横飞,两条胳膊不停的比划,脸色潮红,比去平康坊还兴奋。 驳马国的使节呆呆的跪坐在那里,走又不能走,看吧毕竟这是人家大唐的国事,好像也不合适,满脸都是大写的尴尬。 手中的毛笔扔在一旁,金粉散落在地上,阎立本被御史死死的拉住,满脸无辜:“本官是在向陛下举荐有才学之人,为我大唐谋可用之才,御史咄咄逼人,如此阻拦,是何道理?” “那狄仁杰本官见过,面色黝黑,行言无状,不过区区一小吏,何德何能能入陛下之眼?我大唐人才济济,文臣武将犹如天上繁星,数不胜数,岂是一区区法曹能比?阎尹至浩然明珠而不顾,独爱边陲沙尘瓦砾,是何道理?欺陛下年少,无识人之能乎?” 这帽子扣大了,欺陛下年少?你妹啊,这话你私下想想也就成了,居然当着皇帝的面说出来,你活够了我可还年轻呢。想死也不要拉着别人啊! 第三十五章金光门上冷森森 御史对高德逸的弹劾最终不了了之,李治并不是昏庸之辈,自然能够想到御史之所以弹劾高德逸,有长孙无忌的影子在里面。问罪梁建芳,他的目的已经达到了,如果高德逸再被问罪,估计左武卫会人心不稳。 治大国如烹小鲜,需要的是耐心,是徐徐而进,操之过急只会适得其反。况且,你长孙无忌有什么心思以为朕会不知道? 朕已经贬了一个梁建芳,如果再罢黜一个大将,以后突厥侵扰,谁还敢替朕统兵杀敌! 你长孙无忌想的无上的权力,朕想的,却是我李家的江山啊。 梁建芳走的悄无声息,偌大的府邸只留下两个门房看守,其余全部跟随,千骑司远远的跟在后面,只要有异动立刻就会有人回禀。梁建芳提马而行,穿着常服,连佩刀都没带。部曲已经小心的过来的催促过几遍,怕有伏兵。 千骑气的名声可不是一般的臭,一出大门就注意到那些影子了,即使隐藏的再好,到底还是逃不脱梁建芳部曲的眼睛。 都是随着梁建芳上过战阵的老兵,打过无数的仗,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人物,千骑司的那点本事根本不够看。如果不是因为是陛下的人,早就跨马杀过去了。 心里替家主感到冤屈,为大唐征战了几十年,受伤几十处,斩杀突厥人无数,立下赫赫功勋,最后竟然落得如此境地。 郑州刺史?虽说听着名字不错,可是毕竟不是长安,哪里有左武卫大将军的名头大! 一行人浩浩荡荡,全部加起来有近百口。这次是出远门,不知道几年才能回来,部曲连家眷都带上了。 临行前几个人就已商量过,如果途中遇到伏兵,舍下所有人的性命不要,也要护家主周全。 从太平坊一出来就沿着大街朝金光门一路西行,片刻不耽误。早行的百姓被惊的四下躲藏,战战兢兢,不知道是哪家在出行,居然全都满脸杀气,横刀随时准备出鞘,居然还有几个人手握弓弩,箭矢上弦,时刻准备射杀靠近之人。 金光门已开,门下是驻守的兵卒,城门之上的箭楼影影绰绰,能隐约看到发着寒光的箭矢。 “家主,前面已到金光门。”一个大汉回身说道,同时把手里的横刀又用力握了握。手心有些出汗,总感觉刀柄握在手里不够紧实,把手抽出来,在衣服上用力擦一把,握在刀柄上顿时踏实了许多。 “没我号令,不许拔出兵刃。”梁建芳轻踢一下马肚子,就从人群中走了出来。三个冷脸大汉紧紧跟在身后,小心的观察着四周,只要有箭矢飞来,就会毫不犹豫的挡在梁建芳的身前。 金光门的守卫是识得梁建芳的,不久前大军归来,梁建芳身披重甲,手持马桀,身后旌旗蔽日,那面硕大的梁字大旗呼啦啦的上下翻飞,煞是醒目。 大军凯旋,百姓迎出去数十里,那时的左武卫大将军威风凛凛,身后红色的披风煞是惹眼,几万大军紧随身后,威武雄壮,好不霸气。 况左武卫大营就紧临金光门,身为左武卫大将军的梁建芳,进出金光门的次数数不胜数,他们这些金光门的守卫又岂会不识! 只是今日大为不同,大将军被贬出长安,这样的消息早就传了出来,闹的人尽皆知,长安城里流言四起,万民生疑。 最没有秘密可言的就是朝堂,任你想尽一切办法也不能把所有事情都遮掩下来,总有好事者会有意无意的放出话来,一传十,十就会传百,最后演变成满城风雨。 任何事都不会空穴来风,大海之中无风尚有三尺白浪,更何况是波澜诡异的朝堂呢? 平静之下尚且激流涌动,如果已经泛起了水花,就说明滔天的漩涡已然临近。 半夜时分金吾卫五百余人就接管金光门,个个身披重甲,横刀、长矛、弓弩、盾牌,一样不落的带在身上。最为标准的战时模样,玄甲在身,横刀在腰,每个人背后的箭筒里都插着十只羽箭。 有兵士从牛车上下来,搬下来一堆器具开始组装,天呐,连八牛弩这种大杀器都运过来了,这是要斩杀一支大军? 他们这些寻常的守卫都被赶到一边,负责在距离金光门百步远的地方值守,不得靠近。 八牛弩被运上了城墙,就在垛墙的后面,巨大锋利的箭矢对准墙下百步之地,一声令下,三只箭矢就会直扑来犯之敌。 梁建芳抬头看看高高的城墙,上面的弓弩已经露了出来,长矛高出垛墙老大一截,兵士严阵以待,只看穿的铠甲就知道是金吾卫的人。 陛下果然还是不放心自己啊,派千骑司来不放心,怕出差错,连金吾卫都来了。 金光门下一人飞奔而出,在距离梁建芳十步之距停下:“来人可是郑州刺史梁建芳梁刺史?” “正是本官,不知有何见教?”梁建芳眯着眼睛细看一眼,眼生的很。金吾卫里的人,中郎将以上诸人,他基本都熟知。可是观此人衣着是金吾卫郎将无疑,为何自己从未见过?“我在军中多年,金吾卫中故识甚多,阁下却眼生的很,区区数年,金吾卫人才辈出,如此年纪已位居郎将之职,果然青出于蓝。” “刺史赞誉,愧不敢当。陛下知梁刺史今日出长安远去郑州赴任,特命吾前来护送,以保刺史万全。”来人说完大手一挥,金光门下金吾卫之人分在两边,露出黑漆漆的门洞。 此时天已微亮,城门口已经有了青色的光,像一头伺机而动的猛兽。金吾卫的兵卒似是石像一般矗立在两旁,冲天的长矛泛着寒光,城门之上的箭矢压迫而来,让人不寒而栗。 护送?梁建芳心里打了一个大大的疑问,这样的阵势分明就是准备要他梁建芳的项上人头哇! 身后的部曲如临大敌,胯下骏马似乎也感受到了森森的寒意,四蹄踟蹰,不肯向前,嘶鸣一声给自己的主人提醒。 护送是假,驱离是真,左武卫就在城外,这是怕自己一头扎进左武卫,举兵而反。 第三十六章武媚的危机感 已经萌生退意的梁建芳此刻无比失落,本以为自己默默的离开长安就会让陛下放心,可是看着架势,只怕金吾卫会一直护送自己到郑州吧。也罢,正好路途遥远,有金吾卫精兵在侧,省却了他不少麻烦。 “刺史莫要见怪,某奉旨而来,定会保刺史周全,此去郑州山高路险,虽数十部曲不能解为难于万一。陛下恐有歹人不利于刺史,特着某领五百精壮之士以壮声色,令宵小之徒望风而遁。” 那郎将抱拳而言,让梁建芳不由一愣。宵小之徒?虽然他梁建芳被贬了,但也是大唐的刺史,放在一方也是高高在上的三品大员,何人居然有此等胆量,敢招惹他梁建芳? 听这郎将的意思,陛下是知道有人对他梁建不利所以才派金吾卫来的。只是自己能相信眼前之人的话吗? 真真假假,虚虚实实,梁建芳已经见过太多的尔虞我诈,谁又能断定,眼前的郎将不是宵小之徒呢? 五百人的一支军队,想要杀掉他们一行人太容易了,连半个时辰都用不到。 自己的部曲不过数十人,能拿刀的奴仆加起来也不过三十余人,其余皆老幼妇孺。五百人一个冲杀,生者估计十不存一。 郎将没了话,梁建芳一阵沉默。谁都没有再言语,空气中难得的静谧。没有人催促,梁建芳拧着眉头,在思索着郎将之言的可信度。 身后的部曲小心的安抚着胯下的战马,努力不发出一点声响,这是一个决定百人命运的时刻,任何的打扰都可能影响到梁建芳的判断,前方到底是一片坦途还是万丈深渊,无人知晓。 沉默并不代表无话可说,更不代表拒绝,而且无声的对话,需要极大的耐心去倾听方能理解其中奥妙。 郎将似乎忘记了来意,抬头望天,一副高人之状,已经打定主意,只要梁建芳不开口,他就不言语。 这当然不是他的本意,这是曹仁特意交代过的,是陛下的意思。虽然不明其中缘由,但是一个好的奴仆首要的本事就是听话。说是不多言就决不多说一句。 两个人似乎就准备这么沉默以对,大有看谁更有耐心的意思。 郎将身后的兵卒巍然不动,虽然心里好奇万分却连眼角都不敢转动一下,生怕坠了金吾卫的名头。 梁建芳身后的部曲更是时刻警惕,一步不敢前。 相持了足足半个时辰,梁建芳到底还是认输,这个混蛋看来已经打定主意不说话了。这么僵持着可不行,他不出长安城没事,我不出长安城可就是抗旨啊,这罪名担不起,也不敢担。长孙无忌因为陛下把自己贬到郑州正心生不满呢,自己在闹出一个抗旨的罪名,那不是给人送刀吗? “敢问将军名讳?”梁建芳忍着一肚子气问道。 “无名之卒而已,不敢污刺史之耳。” “陛下体恤臣子,拨金吾卫之兵以全梁某之身,老臣感激涕零,虽万死不能报陛下于万一。望将军归朝后代老臣谢过陛下。” “好说,某一定禀告陛下刺史拳拳之心。” 不用多说,梁建芳深深的扫了一下眼前的郎将,心里冒出一个词来,千骑司。眼前这个郎将回答的如此干脆,没有丝毫的拖泥带水。那可是觐见陛下,能随时禀报的人怎么可能会是金吾卫一个小小的郎将。 先帝的百骑司,到当今陛下的千骑司,人数恐怕不止是多了十倍而已。金吾卫里面的郎将都变成千骑司了,其他卫戍里面混入的千骑司恐怕也不在少数。 果然大唐的皇帝就没一个简单的,梁建芳看着面无表情的郎将,提马出了金光门。 永徽三年发生了很多事,先是梁建芳的征讨大军归来,后是左领军将军赵孝祖大破白水蛮,接着彭王李元则死去,后来大臣联袂上书,要求尽快立下太子,以固大唐江山,几次上书的效果很好,太极宫人头涌动,犹如闹市,头疼不已的李治终于下旨立陈王李忠为太子。 隋末征战,死伤无数,直到永徽三年,人口依然大不去前。户部尚书高履行进奏,隋开皇年间有户八百七十万,今有户三百八十万,连一半都不到,大唐经过几十年的发愤图强,人口依然是个很大的问题。 幽深的太极宫里李治愁眉不展,连喝了两碗汤药头疼依然不止。头疾这种看不见摸不着的病难倒了无数名医,连孙道长都没有太好的法子,至于孙正权,虽然夙兴夜寐,日夜翻看典籍,终是一无所获。 武媚轻轻揉按着李治的太阳穴,动作舒缓而轻柔,眼光不断的飘向案几上的奏折。 各地的奏折犹如雪片飞来,虽然有很多事三省的官员已经处理好了,但是有些事还是需要皇帝决定。 武媚很想看看大唐每日到底有何事发生,能让李治一直看到深夜依然没有停歇。 后宫不得干政,连问都不能问,除非李治自己忍不住说出来。虽然李治的嘴巴很严谨,但是皇帝也是人,满肚子的心事需要找一个人来倾诉。王皇后?萧淑妃?这两个人都不是合格的聆听者。 萧淑妃恃宠而骄,仗着有皇帝的宠爱,飞扬跋扈,根本不把王皇后放在眼里,后宫之中被搅闹的不得安宁,连王福满都要躲着走。 王皇后家世深厚,朝堂之上一多半都是她家的人,李治甚为忌惮,外戚啊,系太宗皇帝开始就对外戚防范有加,此刻的李治自然不敢大意。 况且王皇后的全部心思都用来争宠了,一个久处深宫的女人根本就理解不了李治的心思。 只有自己,只有她武媚,是唯一走进李治心里的那个女人,方面太宗皇帝驾崩,她被赶进感业寺出家,日夜与清灯为伴。谁能想到她武媚有再出来的一天?还贵为新皇的昭仪。 这一切都要感谢王皇后和萧淑妃,如果不是她们两人因为李治争的不可开交,她武媚哪里有机会入宫。 现在的她早已不是当年那个十几岁的小小才人了,经过了这么多年的风雨,她对于爱情这样的虚幻之事早已没有幻想。当她像一个乞丐一样被赶入感业寺的时候,她切实的体会到了权力的强大。 为了不再让同样的恶梦出现,不成为砧板之上的鱼肉,她要牢牢的抓住李治。 第三十七章皇帝也要吃猪肉 李治走了,带走了苏小义家的厨娘,空气中飘荡的肉香到底没有逃过李治的鼻子,听说居然贱民所食的猪肉,让他大为惊奇。 到底是高高在上的皇帝,问自己的臣子讨饭吃这种事不能做。作为侍奉李治多年的大监,早就猜透了李治的心思。王福满仅仅一个眼神扫过去,门外的张大就立刻意会,手里拿着一传铜钱就夺门而出,直奔杀猪铺子。 什么也别问,你这铺子上挂着的半只猪我全要了,还有木盆里的那些猪肉,一并带走。直接送到苏家,永兴坊,紧挨着延禧门。 一串铜钱扔在案几之上,哗啦啦的像是最动听的歌声,让那个三百斤重的屠夫喜笑颜开。 有钱能使鬼推磨,一贯铜钱啊,卖半只猪,他赚大发了。永兴坊?好说,连担子都不用,屠夫双手抓住红白相间的猪肉,轻轻一甩,百斤重的猪就抗在了肩上。 脚步如飞,张大紧紧跟在身后,生怕屠夫一时兴起冲过了坊门,撞进延禧门,那里的守卫可不认人,没有进宫的腰牌,任何人胆敢靠近城门十步,杀无赦。这可不是闹着玩的,羽林卫那帮人天天喊着手痒,恨不能每天抓住几个冲撞宫门的家伙来练练手。 羽林卫专司护卫皇宫,每天的工作极其枯燥,不是值守宫门就是挎着横刀在皇城里巡查,连个歹人都见不到,横刀一年下来也见不了几次血,没意思啊! 驻守在城外的左武卫鼻子都快翘到天上去了,每次遇到都嘲笑他们羽林卫是娘们,没见过血。 因为这个打了无数次架,打来打去也没什么意思,人家说的不错,羽林卫真的没见过几次血。长安城里不是金吾卫,就是巡城的武侯,那些手握兵刃的倒霉蛋早就被抓光了。 敢来宫门撒野的人一个没遇到,那些上朝的大臣倒是不少,可是人家那是觐见陛下,即使是跪在宫门口,那也是向陛下请罪,他们羽林卫别说驱赶,连问都不敢问。 能让太尉解下衣衫披在身上的能是简单的人物?趁早闭上眼睛装作没看见,反正天大的事压下来有郎将在,自己操那份心做什么? 让屠夫直奔永兴坊,三百斤的肥肉颤巍巍的像绸缎一样荡漾着,肩上的猪肉狰狞不已,吓的路人纷纷躲避。 巡街的武侯连刀都抽出来了,想看看是哪个不开眼的混蛋居然敢在街上闹市,却看到一座肉山冲将过来,肥胖的脸上笑的眼睛都看不到,只漏着一张血盆大口。 李治没有进厨房,君子远庖厨,他是大唐的皇帝,自然更不能进。就跪坐在院子里优雅的喝茶,袅袅的热气从茶盏里冒出来,李治小小的嘬上一口,闭眼品味,满脸都是享受。 也不知道王福满从哪里找出来的茶具,生火的炉子,竹子制成的砧板,精铁打造的刀具,还有一大堆瓶瓶罐罐,颜色各异。到底是皇帝用的东西,那瓷罐的颜色用色很足,均匀透亮,一看就是官窑烧出的精品。 王福满慢条斯理的煎着茶,动作娴熟流畅,没有一丝停顿,一气呵成,一看就是煎茶的高手。 孙正权双眼迷离,闻着煎茶袅袅的热气十分享受,作为爱茶之人,孙正权对煎茶有自己的心得,茶叶、炉火、刀具、泉水、生姜、羊脂,每一样都有差异,再根据自己的口味加入粗盐或者青葱,细细煮过,不说饮,仅仅是这一套流程下来就足够人心旷神怡。 本以为自己煎茶的手艺在长安无人能出其右,不想王福满远超自己,仅仅是看切茶叶的本事自己就不能比。自己切完之后还需要细细研磨,王福满直接就是切成碎末啊,手上的功夫必须精准,没有数十年的时间不可能有这样的本事。 肥肉如山的屠夫此刻正在院子里对着半只猪发力,手里明晃晃的砍刀左切右削,一根根骨头就被卸了下来。 庖丁解牛的本事啊,苏小义把骨头扔进清水里,对古人杀猪的手艺佩服不已。 上好的猪肋骨,做一锅红烧排骨应该不错,厨房没有酱油,只能先用黄酱代替,味道肯定会打折扣,不过这是苏小义能找到的最好的替代品了。 以后有时间了想想学过的化学课,酱油这种东西制作起来好像不是很难,改天找点黄豆试试。古人能制作出来黄酱,自己只要稍加改良就能酿造出酱油出来。 糖霜这东西倒是有,可是全都是黑乎乎的红糖,没有经过后世大工业的提纯,味道差的要命。白糖就不要想了,根本看不到,至于冰糖,根本就是奢望。 都是赚钱的路子,有时间了一定要和薛讷说说,弄几座糖坊出来,长安周围不能种甘蔗,种点甜菜还是可以的。 想要最便宜的糖霜,最好的办法还是去南方,岭南、蜀中、琉球、南诏,都有最好的甘蔗,含糖量极高。 可惜现在的琉球还是一片蛮荒之地,岛上估计没几个人,大唐造船的技术已经很厉害,横渡出海根本不成问题。有机会必须给李治提提建议,琉球可是一块宝地啊。 南诏也是少有的好地方,可惜大唐对这个边陲小国一直很头疼,数次征讨都是不了了之。此时的南诏还没有统一,依然有六诏,蒙舍、蒙嶲、浪穹、邆赕、施浪及越析六个乌蛮部落。 最强大的就是最南部的蒙舍,想要去那里建糖坊,困难不是一般的大。 猪大骨自然是清煮,放入生姜、八角、桂皮、香叶、花椒,再从孙正权拉来的一车礼物里找出不少的药材,在院子里架起一口大锅,柴火烧的旺旺的,火苗窜出去老高,差点把张大的头发烧着。 刚才啃过三只猪手的薛讷强烈要求苏小义把刚才的焖猪手重新做一遍,还一个劲的嚷嚷苏小义太小家子气,不过就是不要钱的猪手而已,改天他就让仆人拉一车过来。 还有那道干菜扣肉,味道不错,就是肉少了点,肉片也不够厚,吃到嘴里不过瘾。照着刚才的做法,再做十斤,肉片子必须得厚,一指厚最好,那样吃着才舒坦。 都是站着说话不腰疼的主儿,话说的轻巧,你们倒是上手搭把手啊,让老子一个人来,这饭得弄到天黑。 第三十八章先知的感觉 百斤重的半只猪只剩下了一堆啃过的骨头,薛讷连锅里的汤都不放过,喝的口吐白沫才满意的打一个饱嗝,让张大找只大盆过来,准备把剩下的汤汁打包带走。 李治就文明的多,到底是皇帝,吃过的美味太多,虽然苏小义做饭的手艺确实让他大为意外,几只盘子里的肉鲜香滑嫩,让人食指大动,但是吃起来文雅的多。 排骨很嫩,先用油炸过一遍,外皮焦脆,里面肉质肥嫩,李治用筷子夹起一块尝试着咬一口,然后就感受到其中的滋味,手中筷子不觉加快了速度。 可能是对猪手存有极大的误解,李治很排斥这道菜,一口都没有尝。迂腐的古人呐,这道菜可是猪肉的精髓,改天再弄几个卤猪蹄,如果到时候你还忍得住,那才是真神人也! 干菜扣肉李治最为喜欢,这道菜不用苏小义动手,自家的厨娘就会,已经教过两遍,手艺已经掌握了有八分。 张大很会拍马屁,王福满一个眼神过去,连屁股都没抬一下,张大就死命的从厨房搬出来最大号的食盒,上中下三层,每一层都塞的满满当当,除了猪手,其他的一样都没放过。 本以为马屁拍的恰到好处,在张大弓着腰身讨好的送过去的时候,不成想屁股上挨了一脚。 委屈不已的张大眼泪汪汪,不知道哪里做的不对。直到看见王福满又从厨房拎着一个食盒出来,把七八个猪手放进去,张大才恍然大悟。 自己只顾着皇帝了,把人家王福满给忘了,不挨揍才怪。 苏小义对张大谄媚的行为十分不齿,不就是李治嘛,小爷我都还没拍马屁呢。以后家里的规矩再多一条,不准乱拍马屁,坠了苏家的名头。 走的时候指名道姓的要带走厨娘,吓的厨娘直打摆子,天呐,进宫给皇帝做饭,这辈子都不敢想的事情。 头磕了八百个还是没逃过李治的魔爪,皇帝说话向来说一不二,不容更改,对的是对的,错的也是对的。 厨娘痛不欲生,哭的几欲昏厥,看不下去的王福满让张大去拿十贯钱过来,顺手塞到了厨娘怀里。刚才还哭天抢地的厨娘立刻喜笑颜开,说一定把饭食做好云云,脸色转变之快让苏小义目瞪口呆。 金钱的力量果然无比强大,能让人战胜所有的恐惧,一个从未见过皇帝,没去过皇宫,甚至连县衙都没去过的妇人,在十贯钱的诱惑下,居然敢只身进宫给李治做饭食,这样的胆魄苏小义自认没有。 别说伺候李治吃饭,对去太医署他都极度排斥,如果可能,他一辈子都不想和李治产生任何交集。 伴君如伴虎,一个不小心人头就会落地,况且宫里还有武媚这条雌龙虎视眈眈,随时准备将一众朝臣掀翻在地。万一被误伤,那可不是什么好事。 厨娘跟着走了,李治在前面打着饱嗝,说下次再来的时候如果还能听到苏小义私议君心,一定赏他几棍子。 王福满跟在身后,出门的时候告诉张大,那两个食盒派人送到延禧门,宫里的婢女会过去拿。还有厨房里的那几个蒸猪手的笼子不错,再加上那口大祸,一并送到宫里去。 宫里做饭食的器物不少,但是这几样东西少见,直接送过去,省得再找匠人了。 厨娘没了,厨房新作的蒸笼和大祸也没了,一顿饭吃的苏小义差点破产。 狠狠的踢张大一脚,知道你他娘的在替我拍马屁,想让皇帝对我个好印象,扮演一个忠心臣子的好模样。以后记住了,皇帝来不能闭门,王福满要是来一定把门关严实,不然咱家有再多的好东西也不够他搬的。 梁建芳走的悄无声息,作为苏小义来大唐认识不多的人里面之一,不去送几里路实在心里难受。 听薛讷说老梁走都很彻底,将军府就留了两个门房看守,其余的全部跟着去了郑州。一大早就浩浩荡荡的出了金光门,没有一丝停留。 孤枕难眠这种事偶尔也会发生,想起明日要去太医署苏小义就烦闷不已。他对自己的医术有着绝对的自信,面对孙正权也能侃侃而谈,面不改色,但是他并不想让人知道自己真正的本事。 你可以比别人聪明一点,甚至两点都没事,得到的别人的敬佩或者极度。如果你的所作所为已经超出这个时代人们的理解方式,普世的法则将对你不再适用,你的一切都会让人们惊恐不已,行若妖魔。苏小义十分清楚,如果自己在太医署来一场肿瘤切除手术,得到的不是李治的赞赏,而是千骑司的暗箭。 古人对上天的敬重不言而喻,对超出自己理解的事物心存敬畏的同时也在深深的防备。 处世的法则使得古人对未知的事物存在莫名的敌意,当自己以治病的名义划开一个人的肚皮时,所有人会看自己看成一个妖魔而非神医。 这种荒谬的定位会将苏小义送入地狱,李治绝对不允许一个人的所作所为超出他的理解。 掌控不了的人还是杀掉的好,这是最稳妥最简单的方法。 天还没亮,窗外有无数的星斗在闪烁,苏小义做了一个长长的梦,梦到他又回到了后世,又回到了工作的医院,女友的电话依然再响,父母的叮嘱尚在耳边。街上汽车如流水,霓虹彻夜不灭。多么美好的日子啊,仿佛依然触手可及。 醒过来的时候泪流满面,到底还是回不去了,了然一身的感觉远没有想象中的美好。传统文化的熏陶使苏小义总是习惯寻找根源之地,没有根的人就像水中的浮萍一样,飘飘荡荡却无法落地。 上学的时候学校就是他的根源,工作的时候医院就是他的根源,回到家的时候父母就是他的根源,一切都看得见摸得着,那种踏实的感觉无限美好。 现在什么都没有,作为大唐的先知,这种孤独的感觉让人抓狂,你无法和人分享心中的秘密,所有的秘密都要腐烂在心底。 太子陈忠会被废,长孙无忌会自尽,高阳公主会被砍头,李治会抑郁而终,武媚会登上皇位,等等等等,所有人的结局苏小义都了然于胸。 先知的感觉并不好,当你知道了结局后一切都显得索然无味。你想避开所有的大坑,让自己跳出漩涡,可是总是不免身处其中,不能自拔。 惶恐不安的防备终究还是抵不过历史的车轮啊。 第三十九章要立太子了 王皇后这几日的心情很好,自从陈王李忠被立为太子以来,她的日子就过好了不少。 到底是家里的人心思多,眼看着自己的肚子不争气,这么多年也没有为陛下诞下龙子,就是个公主也好啊,起码能证明她这个皇后是有能力为李氏江山的香火绵延出力的。 找了无数名医,吃了无数草药,始终不见动静。平滑的小腹没有一丝赘肉,细腻诱人,引无数男子侧目。 可是她现在需要的不是曼妙的身体,是隆起的肚子,是腹中的孩子,那才是她立足宫中的最大依仗。 为何娘家人会匆匆的进宫,话里话外的意思都是,陛下好像有废后的心思。这可是惊天的大事,虽然这样的传言不知道是从哪里传来,陛下为此还大发雷霆,连王福满都不敢靠近。 但是传言还是给她以及朝中的一众勋贵敲响了警钟。废后啊,抱着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态度,这种事也必须谨慎对待。 如果王皇后被废,那牵扯到的勋贵可不在少数,无数人都捆绑在她家的马车上,到时候谁也逃不脱。 王皇后的母亲柳氏匆匆进宫,带来了最新的办法。 历朝之中,没有子嗣的皇后数不胜数,最常用也是最好用的办法就从皇帝诸多的皇子之中过继一个过来,反正都是皇帝的孩子,谁养都是一样。 最有名也最成功的例子就是秦国时期的华阳夫人,因为自己没有子嗣,为了保住自己的地位,把嬴异人过继了过来,并帮助他登上秦国王位,自己也成为名正言顺的大秦太后,家族利益得到了最大化。 自己如果能效仿成功,也不失为一件好事。 现在没有子嗣是自己最大的软肋,那些不怕死的御史总是拿这个做文章,让人着实恼恨。 现在萧淑妃已经被陛下冷落,可她一点都高兴不起来,因为陛下的心思并没有返回到她身上,而是被那个武媚迷的神魂颠倒。 当初自己为何如此呆傻,以为帮武媚进宫,能让陛下回心转意,武媚以前不过是个小小的才人,没有强大的家族支持,能翻不出什么浪花来。进宫后还不是得看自己的脸色,等到萧淑妃彻底失宠,再找个罪名按到武媚的头上,不司也要掉层皮,到时候就在也没有人能和自己争夺陛下了。 谁知道武媚这个小贱人居然胆大包天,不知死活,得寸进尺,陛下每日下朝都会去她的宫里,还破例封了她昭仪。 真不知道这个贱人哪里好,那可是先帝宠幸过的啊,为何陛下依然不在乎?即使有闭月羞花之貌又如何?这宫里最不缺少的就是沉鱼落雁的女子,哪个不是豆蔻年华,含苞待放,只要陛下乐意,还不是无欲无求,没有那个女子能拒绝大唐皇帝的恩宠。 可是陛下所有的目光都停留在武媚身上,真不知道这个女人哪里好,年纪已大,姿色一般,家世也低微,还侍奉过先帝,从哪里看都没有一点能和自己相比,为何陛下会钟情这样的女人? 最为要命的是,武媚进宫没多久居然就有了身孕,自己求而不得的事情在她那里完全没有阻碍。母凭子贵,即使没有陛下的宠幸,仅仅靠她腹中的孩子,也能在这宫里有一席之地。更不要说她居然生下了一个皇子,陛下日夜守候,衣不解带,在宫门外足足待了一夜。从没有哪个妃嫔有这样的恩典,在孩子出生发出第一声啼哭的时候,陛下泪流满面,抓着王福满使劲摇晃,说他有孩子了。 天呐,这又不是他的第一个孩子,那陈王就是他的亲骨肉啊,都已经十岁了,整日在宫里晃荡,难道他看不到?还是根本就是忘记了? 陛下抱着那个婴儿僵硬着身体不敢动,生害怕惊到襁褓里的小生命,脸上充满为人父的喜悦,嘴巴都笑歪了。 众宫人齐齐跪在地上祝贺陛下喜得皇子,王福满命人从内库抬来无数的铜钱,撒的满天都是,仿佛下起了铜钱雨。喜钱不能少,众人纷纷争抢,这是陛下的赏赐,抢到一文也能沾上点龙气。 太极宫彻夜不眠,连着三天宴席,人就没断过,从大臣到外戚,从太子太傅到诰命女眷,都没落下。 大唐皇帝喜得皇子,这样的大事自然值得庆贺,但是这样的场面有违制之嫌。 御史自然不会在这样的节骨眼上给陛下找不痛快,都自动忽略,纷纷夸赞小皇子人中之龙,日后必是大唐柱梁。 李弘,多好的名字啊,王皇后看着李治怀中那个熟睡的男婴,伤感不已,为何上天如此残忍,自己不过就是想要一个孩子,这也是奢望? 李弘的出生给了朝中大臣以极大的紧迫感,王皇后的身后是无数勋贵的利益,现在武媚恩宠于上,无人可比,一进宫就被封为昭仪,现在又诞下了皇子。王皇后的地位已经受到了极大的威胁。 王皇后的舅舅柳奭时任中书令,联合长孙无忌,上书李治,请求立陈王李忠为太子。王皇后也向李治请求,自己膝下无子,希望把陈王李忠养在自己宫中。李忠的生母地位卑微,根本没有拒绝的权力。况且如果李治如果真的成为皇太子,母凭子贵,她在宫中的地位也会高上许多。 从武媚被李治册封为昭仪,朝廷上下就嗅到了一丝不同寻常的味道,本以为这个女子不过就是运气好而已,能从感业寺再回到宫里,已经是逆天而行了,君不见太宗皇帝驾崩,无数妃嫔都到感业寺出家,再美好的容颜都没有再度花开之日。 她一个小小的才人,应该感到庆幸,应该感到知足,应该感谢所有人没有阻止李治。一句话,她能再回来已是最大的幸运,万不可再生贪念,居然还妄想媚惑陛下,真乃十恶不赦。 所有人都感到奇怪,李治哪里来的勇气,那可是先帝的才人啊,按照辈分,那是李治的小妈,虽然地位低微,但人伦不乱。李治把她召进宫来,不想着遮掩,居然堂而皇之的封为昭仪,如此违背人伦纲常之事,置李氏皇家于何地! 第四十章朕之所欲,权柄也 无数的大臣上书劝柬,他们的底线是武媚可以进宫,但是册封为昭仪之事万不可行,本来就不是光彩之事,再兴师动众的册封,置皇家于何地?天下人又如何看待? 能让武媚进宫已经是他们所能做出的最大的妥协了,天下女子何止千万,陛下正值壮年,龙性初成,如后宫女子颜色不堪,满可以寻几个年轻貌美的女子。即使要册封妃嫔,满朝勋贵家里也有长成的女子。无数条平坦的道路可以走,为何陛下非要选择最凶险的一条? 李氏虽得天下,然一直被世家大族暗中嘲讽,血统不纯的问题一直困扰着李氏族人。没办法,李氏一族崛起于陇右,滚烫的热血之中有鲜卑的痕迹。虽然马上得取天下,但是世家大族有自己的臭脾气,向来瞧不起李氏,觉得诗书传家方是大道,李氏虽拥天下,富有四海,却是思想上的侏儒,不屑于之为武。 太宗皇帝对世家大族的轻视十分痛恨,岁命礼部尚书高士濂、御史大夫韦挺、中书侍郎岑文本、礼部侍郎令狐德棻负责修订《氏族志》,以遍刊正姓氏。 不须论数世以前,止取今日官爵高下作等级。新修订的《氏族志》“凡二百九十三姓,千六百五十一家“,基本贯彻了太宗皇帝的指示,以皇族为首,外戚次之,山东世家崔民干被降为第三等。 大唐最初立国之时,有四个地域集团,并各有所尚:山东士族尚婚娅,江左士族尚人物,关中士族尚冠冕,代北士族尚贵戚。关陇集团入隋后开始解体。李唐起自关中,唐初关陇集团消失。江左和代北士族,至大唐时已经没落;以崔、卢、郑、李、王为首的山东士族,虽经隋末战乱打击,但根深蒂固,到大唐时,仍有一定势力。 大臣房玄龄、魏徵都争相与山东士族联姻,山东士族依然保持着他们在政治上的高位。士族势力的强大,对皇权不利,太宗皇帝尤其不能容忍山东士族凌驾于皇族之上。经过数次打压,世家大族已经收敛很多,但是只要一有机会的他们就会对朝廷指手画脚。 李治封先帝的才人为昭仪,这种有悖人伦之事一旦被他们抓住,就会闹的天下皆知。到时候无法收场,李氏颜面尽失,朝廷脸上无光。弄不好就是一场滔天的风波,到时候血流成河,人头滚滚,谁被牵连其中也未可知啊! 可是武媚已经进宫,李治的决心不容动摇,上书的大臣全都被责罚,无一幸免。 宫门外跪着的臣子足足一大片,年纪轻些的倒还好,到底体力好些,跪上两个时辰虽然双腿已经失去知觉,但不至于昏死过去。 上了年纪的老臣就比较凄惨,七倒八歪的昏倒一片。太医署忙的手忙脚乱,抬走一个又抬走一个,生怕哪个倒霉的大臣死在自己的手里。 君臣之间足足对峙了两天,眼看再这么僵持下去朝廷必有大乱,身为中书令的柳奭赶紧找长孙无忌商量对策,才有了请求立陈王李忠为太子的奏折。 朝廷众臣,所忧之事是皇后因无子而被废,如果陈王进皇后宫中亲养,又被立为太子,那这件事就迎刃而解。 陛下如果同意,则册封武氏之女为昭仪也可以商量。 只要李忠被立为太子,那王皇后的后位就能稳固,即使你武媚贵为昭仪又如何?刚出生的李弘到底是庶出,又有何惧? 李治在太极宫大发雷霆,居然敢威胁朕?这大唐江山都是我李氏的,朕不过是给自己心爱的女人一个名分而已,你们就如此阻挠,还用太子之位和朕做交易,手段高明啊! 柳奭、长孙无忌,你们的那点心思当朕不知道? 作为大唐这艘巨船的掌舵人,李治所做的一切都不是率性而为,如果仅仅是为了武媚的名分,他断然不会和满朝堂的大臣如此僵持。虽然自己对武媚动心多年,方面父皇在位时自己就被武媚深深吸引,最后终于在温汤池一夜销魂。 可是说到底武媚也不过是个女子而已,因为一个女子和满朝臣子闹翻,说出去是天大的笑柄。 朕乃大唐的皇帝,不是昏庸无道的周幽王,爱美人不爱江山,烽火戏诸侯此等荒唐之事朕断然做不出来。 李氏江山得之不易,都是一刀一剑拼杀出来的,朕虽未见当年创业之艰难,然大唐拥四海之地,窥视虎狼从未断绝,朕岂能因一女子而轻废社稷! 朕之所欲,权柄也。先帝英明神武,百代之君未能比肩,亘古罕见之明君。器传于朕,重若山石,虽一日不敢懈怠,恐有负先帝所盼,区区一女子,小事耳,焉能撼朕之雄心! 之所以提出册封武媚为昭仪,就是要让朝堂之中看不见的联系浮于水面,看看这些口口声声要为大唐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臣子们,到底有几分真假。 朝堂上争吵的热闹并不能代表多大的私人感情,很多时候就是为了蒙蔽他这个皇帝。 为何以前的皇帝要自称寡人?真的是孤家寡人啊,你所有的真实情感都不能表露,即使内心再惶恐,再压抑,再无助,都要泰山蹦于前而面不改色。 自己内心的感情只能尘封在最深的心底,不能与人说。你要防着大臣,防着子女,防着外戚,防着自己的叔伯,连枕边之人都要防着,这样的孤独又有谁能解? 朝堂之上熙熙攘攘,热闹非凡,不管哪一件事好像都处理的井井有条。他的耳朵里听到的永远都是天下太平。 这样的皇帝和木头又有何异? 天下太平? 这样的鬼话听的太多了,别说他不相信,就连宫里的婢女都不相信。 曹仁的密信越来越长,不是这家勋贵妄法,就是那家重臣贪赃,要不就是霸占田地,至于欺凌弱小更是司空见惯数不胜数。 这些朕都可以不计较,也可以装着不知道,水至清则无鱼的道理谁都明白。可是你们这群贪婪之辈不知收敛,得寸进尺,把手都伸到朕这里来了,我大唐皇帝的权柄岂容你们沾染! 第四十一章李忠为太子 李忠十分茫然,不知道为何有如此多的人围着自己打转,往日里侍奉自己的两个婢女脸上的笑就没断过,连那两个小内侍都是一蹦老高,走路如飞,头都快仰到天上去了。 自己的母亲掩面而泣,哭一阵,笑一阵,也不知道再想什么。 然后有更多的人进来,原来身上穿的常服被脱下来,换上了新做的衮冕,白珠垂九旒,红丝带做帽带,犀角簪导,青绵做两耳旁饰物。 李忠像是木头人一般由着来人摆布,完全不知道因由。母亲把他拉过来,亲昵的抚摸着他白皙的脸庞,过了今日,自己的孩子就没大唐的皇太子,真是苍天有啊。自进宫以来,见到陛下的次数掰着手指头都能数过来。本以为此生韶华易逝,不想居然能诞下皇子,寂寞空虚的日子一下子有了希望。只要李治长大成人,她这辈子也就足愿了。 太极门外人头攒动,等着宫门打开,今天是陈王李忠册封太子的日子,这是他们文官极大的胜利。 前一日,尚舍设御幄于太极殿,有司设群官之次位,展县,设案,陈车舆,皆如皇帝之冠。 司沐大夫裴融为宾,齐侍中崔季舒为赞冠,王福满煌煌之音传遍太极门的各个角落:“请中严。” 群臣鱼贯而入,裴融、崔季舒先后而入,给事黄门侍郎裴泽手持幡节、尚书左丞封孝琰引制书案。 李治服通天冠、绛纱袍,乘舆出自西房,即御坐。宾、赞入就位。典仪曰:“拜。”在位皆拜。侍中及舍人前承制,侍中降至宾前,称“有制”。 侍中曰:“将加冠于李忠之首,公其将事。”李忠少进,北面再拜稽首,辞曰:“臣不敏,恐不能供事,敢辞。”侍中升奏,又承制降,称:“制旨,公其将事,无辞。”公再拜。侍中、舍人至卿前称敕旨,卿再拜。侍中曰:“将加冠于公之首,卿宜赞冠。” 黄门侍郎执节立于宾东北,西面。宾再拜受节,付于主节,又再拜。中书侍郎取制书立宾东北,西面,宾再拜,受制书,又再拜。典仪曰:“再拜。”赞者承传,在位皆再拜。 王福满手持竹节制成的古书宣旨:“朕奉太上皇遗诏登基以来,凡军国重务,用人行政大端,未至倦勤,不敢自逸。绪应鸿续,夙夜兢兢,仰为祖宗谟烈昭缶,付托至重,承祧行庆,端在元良。为宗室首嗣,天意所属,兹恪遵初诏,载稽典礼,俯顺舆情,谨告天地,宗庙,社稷,授以册宝,立陈王李忠为皇太子,正位东宫,以重万年之统,以繁四海之心。布告天下,咸使闻知。” 反锁复杂的加冕流程让李忠头脑昏沉,背了一天的话终于说完。 这一整套流程下来,李忠已经满头大汗。毕竟只是一个十岁的孩子,又没有得到细心的教导,此刻突然成为所有人目光的焦点,不免心虚不已。 虽然宫里就学有大儒教导,起点无比之高,但是任何地方都有亲疏之别,宫里也不能免俗。李忠虽然为皇子,然因为母亲在宫中地位不高,顺带的,他也不怎么招人待见。 宫里授业的大儒也是俗人,虽不至于故意为难,但李忠的课业向来是放任自流的,大儒从不过问。可能在他看来,李忠最好的归宿就是安静的做个皇子,年过十六后被陛下赶去封地吧。 穿在身上的衣服很不舒服,远没有他平时里穿的锦袍松快,腰间的玉佩白润无暇,雕刻着四爪盘龙,栩栩如生,一看就是出自宫中大匠之手。 四爪盘龙啊,只比父皇玉佩上的龙少一爪,满皇宫就没几个人有这样的待遇。 还好此刻的太极宫人头涌动,所有人都在品味着刚才王福满宣读的旨意,忙活了这一大天,终于等来了圣旨,尘埃落定。 没有任何的意外,柳奭满意的捋着胡子,闭着眼睛回想着刚才的场景。此刻李忠已经立为太子,又召入皇后处奉养,大局已定,以后李忠的母亲就是王皇后,只要李忠日后成为皇帝,王皇后就是太后。再不会有人能撼动她的地位。 长孙无忌长长的出了一口气,终于把心放进肚子里。这几天就没睡过一个好觉,满脑子都是李忠立太子的事,生怕有什么纰漏。 武媚那个女人不简单,自从诞下皇子之后就把陛下栓的牢牢的,每天除了朝事在太极宫待着之外,钻进武媚的宫里就没出来过。 红颜祸水啊,美人关不仅英雄难关,连皇帝都不能免俗。对于皇帝的感情,长孙无忌向来是不信的,天下美丽的女子太多了,皇帝看都看不过来,怎么可能仅对一个女子用情。 男人的女子的感情向来是和美貌相连的,色衰而爱弛,只要再过上几年,武媚年老色衰,陛下又怎能会再注意她分毫? 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千年之前的古人都知道,君子只喜欢窈窕的美丽女子,一个姿色平庸之辈连君子都看不上,更何况是皇帝。 男人对女人的心思你武媚不懂,我却知晓,我贵为大唐太尉,封开国赵国公,何等尊贵,还不是一样喜欢美丽的女子?家中的小妾添了一房又一房,房子都快不够住了。为何?男人的通病,见了更年轻更貌美的女子总是忍不住想要占有。 武媚啊武媚,你即使被封为昭仪又如何?现在大唐已经立了太子,王皇后的地位稳固如山。 你的儿子再好也是庶出,根本不可能做太子。几年之后,陛下有了新欢,寂寞冷寂的宫殿中,你会后悔现在的选择吗? 永徽三年秋七月丁巳,立陈王忠为皇太子,大赦天下,五品己上子为父后者赐勋一转,大酺三日。乙丑,左仆射于志宁兼太子少师,右仆射张行成兼太子少傅,侍中高季辅兼太子少保。 这一切都和苏小义没有一丁点关系,虽然躺在家中能隐隐约约的听到吵闹的宫里声音,还有低沉悠长的号角之声。 可是他提不起一点兴趣。 薛讷醉醺醺的出了延禧门,直奔苏小义的家。 第四十二章大宴 宫里大宴群臣,三日不停,随时吃随时走,流水宴的规模很大,最顶级的勋贵自然有最好的位子,太极殿里三省六部的官员还有各卫戍大将军,从外地赶来长安的刺史,挤的满满当当。 那些官位低一些的人根本没有资格进太极宫,能在殿外有你的一个地方已经是极大的殊荣,至于案几上有多少吃的就看你的眼力和手速了。 宫中的婢女十人一队,足足有几十队,穿梭在群臣案几的缝隙之中,整只的烤羊,最好的烈酒,各种美味的点心,新鲜的花果,应有尽有。 正是丰收时节,冬日里难得一见的青菜各种各样,寻常的青菜不入眼,自家的菜园子里有的是。 夹起一颗嫩绿的青菜,没怎么见过,问过婢女才知道这菜叫莴苣,不是中原之物,乃是西域的菜色。玄奘法师自西域回返长安之时带回来的种子,只有宫中种了五亩地,其他地方别说有,听都没听过。 尝一口,清爽脆嫩,十分可口,旁边是一小碟的黄酱,沾一下放入口中,莴苣独有的清香伴着黄酱的香咸充满口腹,果然是难得的青菜。 莴苣?名字有些奇怪,到时候找宫里的熟人问问,看有没有多余的种子,带回去也种上两亩。反正家中有的是地方,让奴仆挖点地种上,以后饭食也能多道青菜。 一只烤羊腿上面居然撒着胡椒粉,太奢侈,一众官员看的眼睛都直了。从没想过今日的大宴之上居然能吃到胡椒。惹不起惹不起,到底是皇帝啊,财大气粗。可不是一只羊腿啊,少说也有上百只,每只上面都撒上胡椒,我的天,起码也要几百贯铜钱。 今天真是大手笔,这可是国事,花的是户部的钱,不知道高尚书有没有心疼。 胡椒这种稀罕东西就不是一般人能吃的起的,听说产自摩伽陀国。也不知道是个什么地方,找遍了大唐所有的地图也没有发现这个摩伽陀国在什么地方。 西域的那些胡商也不知道怎么找到摩伽陀国的,用骆驼载满了胡椒进入长安,成为众勋贵哄抢之物。 一斤胡椒就能换两颗东海珠,价格都贵到天上去了。 寻常自家不舍得吃的胡椒此刻居然磨成粉末撒在羊腿之上,而且都是往厚里用,不由对宫里的御厨心生好感。对嘛,这才是御厨,好东西就该用足才行,不然饭食根本就不入味。 把婢女推开,一把抢过一只羊腿,用刀太麻烦,还是直接上嘴比较合适。武将的吃法向来粗狂,羊腿上插着的那把小刀只会碍事。 一块一块切下来吃,那是那些酸文人的做派,文邹邹的,吃块肉都规矩多的很,嚼一口赞三声,闭上眼睛冥想,一副高人状,大有羽化的架势,真把自己当神仙了。 翻一个大大的白眼表示严重鄙视,继续啃下一块羊腿。 薛讷已经连揍了四个混蛋,抢吃食抢到老子的头上来了,把纨绔的脸都给丢进了。武将为了一只羊腿战做一团,仰天长啸的要大战三百回合。文臣一边伸着指头哀叹有辱斯文一边偷偷把旁边案几上的那碟桂花糕塞进了袖子里。 太极宫里就要文雅有序的多,到底是大唐最顶级的勋贵,见过的好东西数不胜数,不就是烤羊腿嘛,不就是胡椒粉嘛,我家库房里的胡椒粉储藏了足足十斤,还缺这个? 莴苣的味道不错,陛下时不时的会赏赐一捆,虽然有虫子咬过的痕迹但是这份皇恩让无数人羡慕。 现在正是莴苣长势最好的时候,宫里的几亩菜地有专人伺候,每年的春耕陛下和皇后都会亲自下田,用锄头松土。 至于那些小点心根本就懒的多看一眼,还没自家的厨娘做的精巧。 最让人满意的还是太极宫中间的那只烤骆驼,宰杀之后整只烘烤,肚子掏空,里面塞上两只肥羊,肥羊的肚子里塞上两只肥鹅,肥鹅的肚子里是两只野雉,最后是两颗鹌鹑蛋。三个时辰之后抬上来,涂抹上蜂蜜,细细的撒上一层茱萸粉,再加一层胡椒粉,吃一口唇齿留香,这才是好东西。 一只加了胡椒粉的羊腿就让你们哄抢不已,大打出手,真是有失为官之仪态。 婢女用小刀把烤好的骆驼肉分开,最美味的后腿肉自然首先盛到李治面前,宫里的厨洗对其中的规矩知道的一清二楚,对李治的口味更是了如指掌。 后腿肉上刷的蜂蜜比别的地方都要厚,亮晶晶的让人垂涎。 肉的旁边放上青葱、莴苣、新鲜的生姜片,还有黄酱,吃的时候随意搭配,丰俭由人,十分人性化。 苏小义家的厨娘被带进宫里,大监王福满亲自带着她去了御膳房,吓的御厨赶紧冲到门口迎接,不敢大意。 作为李治最信任的人之一,王福满在宫里的地位比一些皇子都要隐隐高出一截,他的一句话就能定他们这些人的生死啊,谁敢不小心伺候着! 厨娘十分好奇,从进宫门的那一刻起心就跳的十分剧烈,似乎要从嘴里跳出来一般。 这就是皇宫的模样啊,以前连宫墙十步都不得靠近,此刻她居然也能进宫了,祖坟真是冒了天大的青烟。 地上一株野草长势十分茂盛,厨娘弯下腰小心的拔出来,用衣袖擦拭干净放进贴身衣物里。拿回家做一个袋子,把草塞进去,挂在家中稚子的脖子上,沾沾皇家之气,少不得以后能做上大官。 王福满向来不苟言笑,脸就像冬日里的寒冰,隔着老远都能感觉森森寒意。可是此刻他却笑的人畜无害问那厨娘:“不过是宫里的野草,为何如此小心?” “不一样,这可是宫里的草,沾着龙气。挂在家中稚子身上,能保佑他鬼怪不侵,平安无事,以后说不得还能成为官老爷呢。” 每个为人母的女子都对自己的孩子有些强烈的愿望,在这个婴儿死亡率超过百分三十的时代,她们最大的愿望就是自己十月怀胎的孩子能平安长大。 王福满对厨娘格外的宽容,普通百姓最朴实的愿望,却充满温馨。 家啊,对他来说是无上的奢望。 第四十三章天选之子 大宴三天的皇宫酒气冲天,拉酒的牛车就没有断过。从宫里存酒的地窖到太极宫有三里的脚程,一坛美酒重达五十斤,内侍根本抱不动,只能用牛车。 太极宫的油灯就没灭过,每隔两个时辰就会有婢女过来添油。几百盏油灯把太极宫照耀的恍若白昼。 李治并没有待太久,仅仅是在刚开始的时候露了下脸,接受群臣的朝拜。 立陈王为太子确实有些出乎他的意料,本来想借着皇后无嗣打压一下她身后的勋贵,没想到柳奭和长孙无忌想了这么一个阴损的法子,把年仅十岁的陈王给牵扯了进来。 已经走到了这一步,送不到他后退,再说哪里又有退路呢? 武媚在宫里看着自己的孩子,一脸宠溺,这是她的孩子,她和李治的孩子。本来今日在太极宫加冕太子的应该她的孩子,而不是什么陈王。 那个女人的地位如此卑微,她的孩子有什么资格立为太子! 一切顺利根源都是压着自己一头的皇后,那个愚蠢的女人何德何能,居然舔巨皇后大位,没有惊天的容貌,没有过人的智慧,没有母仪天下的雍容,没有化为绕指柔的温情,不过是仗着家世而已。 即使你的家世再强大又如何?只要自己牢牢抓住皇帝的心,这皇后的位子早晚都是我的。 昭仪?这不过才是开始,等着吧,柳奭、长孙无忌、褚遂良,你们这些渐渐老去的臣子已经不堪大用,不过是立了一个庶出的皇子为太子而已,又不是皇后所生。 这样的硬伤早晚会成为自己最大的助力。 许敬宗的法子不错,满朝文武又不是铁板一块,对长孙无忌等人不满的大有人在。这些人渴望被重视,渴望官位高升,渴望有大树可以依附。 皇帝不就是最大的大树么,能让皇帝满意,升官这样的事还不是小事一桩。 大唐最不缺的就是郁郁不得志的官员,只要自己稍微表示出一点重视,就能让他们感激涕零,成为自己手中的刀,冲锋陷阵,虽死不退。 太极宫的喧嚣声很大,隔着很远还是能听到,武媚小心的用一块锦缎把李弘的耳朵捂住。 刚刚满月的李弘可爱至极,每日除了吃奶就是睡觉,心情好的时候还会哭上几声,日子无比的舒适。 为了表示对李弘的重视以及自己对武媚的宠爱,仅仅是奶娘李治就命人找来了四个,每个都是奶水十足,足够李弘吃成一个白白胖胖仪表堂堂的优秀皇子。 还有懂得喂养之道的婢女,都经过层层挑选才选入宫中。 生养之后的武媚更加明艳动人,脸色白嫩,犹如怀春的少女。 李治来了,没有乘撵,身后只有一个王福满。早有内侍过来飞禀,陛下正朝此处走来,等到李治走到门口就看到武媚已经等在那里,恭敬而温顺。 像极了等待丈夫回家的女子,此刻的这条宫道,没有君臣,只有丈夫与妻子。 王福满很自觉的放慢了脚步,给李治和武媚独处的时间。此刻的李治格外的憔悴,脸上疲惫的神色隔着老远就能看出来。 他确实很疲惫,加冕太子的流程很繁琐,一样也不能少。太极宫已经很久没有那么喧嚣了,让人感到昏昏沉沉,牛角声,说话声,争吵声,风声,都传入李治的耳朵,让他的头疾更加严重。 他很想大声的呼喊,告诉下面神色激动的臣子,加冕仪式不作数,你们哪里来就回哪里去吧,不要来烦朕。累了,朕真的很累,抬头看天空是一种诡异的血红色,揉揉眼睛再看,分明是青天白云,太阳灼热的感觉袭来,让人一阵眩晕。 夏日的太极宫异常闷热,虽然内侍早就把巨大的冰块放置在窗户边上,只要有一丝风吹过就能感受到难得的凉意,但是李治穿着厚厚的冕服,身体被包裹的严丝合缝,凉气根本吹不进去。 头上的汗很多,王福满现在旁边命婢女不断的用冷巾擦拭。 终于挨过了所有的礼仪,足足两个时辰,太极殿外不断有中暑的老臣昏倒。到底年纪大了,不中用。 可是这样的日子没人敢抱怨,再热都要偷偷忍着。 日子是道长李淳风亲自选定的,为了给太子加冕选一个最好的吉利日子,年纪已大的李淳风亲自动手画图,然后呈交礼部,在皇城搭建了一座十丈高的木台,再寻七名男童七名女童,夜观天象,如此十日,才最终确定了吉日。 李道长啊,神仙一般的人物,太宗皇帝在位时就甚为倚重,诸多诡异的天象钦天监根本无法得解,还是他深谙天音,将深邃难解的苍天之音告于皇帝,以解天下之惑。 天道难寻,天音难测,上天之意人不能知,是已天意以星象示之,以全其治下之民。 皇帝者,天选之子也,天机以星象语之,钦天监得君命而窥之,以顺天道,永固江山。私窥天机者,于反无疑,有违者夷三族。 钦天监能人辈出,能得君命而望天机的人又岂是泛泛之辈!满大唐也找不出几人。监丞都是代代传承,几十年也不一定能教出一个得意的徒弟。 自隋以来,钦天监厚积薄发,高人辈出,望星象而解天下之惑,得天子倚之。能比钦天监还要厉害,李淳风的本事可见一般。 当年和袁天罡奉太宗皇帝之命为大唐测国运,为著《推背图》一夜白头,折寿一百五十七年,太宗皇帝为之泣。 这样神仙一般的人物为太子加冕而选定的吉日没有人敢怀疑,也不会怀疑。不就是天气热一点嘛,哪年夏日不热?还不都是熬过来了? 连李道长都敢怀疑,你行你上啊!只怕到时候连自己是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这样隆重的日子李淳风并没有出现,还是一如既往的待在自己的丹房,希望巨大的炼丹炉里能成功的练出几枚神丹出来。 这些天他练丹的重点是调整了各种药物的比例,连最重要的辅助之物硫磺的比例都进行了调整,希望丹炉有所发现。 第四十四章热闹的朱雀大街 薛讷是撞进来的,苏小义家的大门轰然倒塌,熟睡中的门房被惊出一身冷汗。大半夜的谁如此大胆居然敢杀上门来,弄出这么大的声响,不出三个呼吸巡街的武侯就会赶来。 大狗一个骨碌就爬了起来,摸起手边的横刀夺门而出,听这声响就知道门被人撞飞了。来长安城已经快要半年,每天都是波澜不惊,大街上除了那些行武之人连个打架的都没有。 胡商就是被欺负的命,东西两市的守门人都能送他们身上榨出点钱财来,自然更不敢动武,街口望楼之上的箭矢时刻在弦上,只要胡商敢动手立刻就有三只箭矢射穿他们的身体。 长安就像它的名字一样,平安的长长久久,大狗的横刀都快生锈了。 连个练手的都没有,家里所有人都没有拿过刀,张大是个合格的管事,家中的一切都被他搭理的井井有条,不出差错。可是要说打上一架,能把他愁死,一根长矛都抡不起来,大狗空手就能把他踹飞。 仆人们的份例已经涨了三次,如果不是张大拦着,苏小义准备再涨点,反正家里的铜钱越来越多,张大找人修建的那个小库房已经快要满了。一串串的铜钱像小山一样堆在里面,无处下脚。 几家人在薛家庄子上修建的酒坊已经开始出酒。苏小义去过后世的酒厂,优美的现代工艺流程让他叹为观止。虽然酒曲这种东西还是得靠发酵,但是最为古老传统的技术早已经被摒弃,总是缺少了酒最为深刻的内涵。 还是古人对酿酒比较执着,相比于钱财,他们更注重工艺的传承。至于钱财,手艺高人一等,那些铜钱还不是自己就会跑过来。 他们有自己的骄傲,再好的东西也不会主动去吆喝,祈求别人来用。一个个都是趾高气扬,那种表情告诉你,你能选我家的酒,那是你天大的福气,瞧不顺眼的我们还不卖呢。 此刻薛家庄子上的就是如此,自从第一批酿出的烈酒被兴师动众的运往宫里,贩酒的商贾就闻出异样来。 以往向宫里送酒向来都是房家的专例,其他的别说送了,能建一座最小的酒坊都是天大的本事。 现在薛家的庄子上酒坊绵延数里,已经让人暗暗心惊,没想到连宫里的酒都挣了过来。这天怕是要变呀! 熙熙攘攘,皆为利往,商贾用他们独特的眼光看出了不一样的味道。 送往宫里的酒装了满满的二十牛车,车上插着巨大的酒字旗还有嚣张的曹字,引无数人侧目而视。 每辆牛车上都有一坛没有封口的,牛车前行,坛子里的烈酒轻轻摇晃,发出让人陶醉的酒香,隔着三里外都能闻到。 最前面的一辆牛车之上用红色的绸子拉了一条长长的横幅,曹家烈酒,男人的酒,真男人,就喝曹家酒。 后世烂大街的广告,这样的广告要是出现在后世只会被人狠狠的嘲笑,太没有技术含量了。 可是这样的横幅出现在长安,引的无数壮汉蠢蠢欲动,都想证明自己就是真男人,不就是烈酒嘛,老子就让你看看什么是长安城首屈一指的千杯不醉。 制作横幅的时候薛讷佩服的五体投地,他以为自己已经足够无耻了,没想到为了赚钱苏小义可以更无耻。 如此粗俗不堪的话就这么堂而皇之的挂出来,他都不好意思看。 长安的朱雀大街上摆着三十张案几,还搭了十座简易的草棚子,里面有免费的曹家烈酒供人品尝,每人两碗。 草棚子外面的旗子上“不要钱”嚣张而简单明了的三个字随风飘荡,让无数人好奇的进去。 能在朱雀大街上搭草棚可不是一般人家能做到的,苏小义向曹仁提出来的时候差点被踢飞。 那可是朱雀大街,不是你家院子,寻常人走在朱雀大街上连口唾沫都不敢吐,你居然想搭棚子卖酒? 不是卖酒,做做广告吗?不然拿什么和房家的酒争?别人都不知道你曹家是谁,凭什么来买你的! 这朱雀大街就不一样了,你把酒放在这里,根本不用说话别人就知道这曹家肯定不一般,能在朱雀大街摆酒的主儿能是简单的? 就这一条就能把房家比下去。 曹仁不敢决断,撒开腿就进宫回禀李治。 虽然李治也被吓的不轻,但是依然同意的苏小义的建议,让薛讷惊为天人。 朱雀大街啊,陛下居然也能同意! 数十个草棚子被搭了起来,案几长长的绵延开来,摆了无数的瓷碗,声势大的连裴行俭都过来一探究竟。 差役说的没错,真的有人敢在朱雀大街乱来。真要大喝一声住手,准备抓人,就在人堆里看到了千骑司的头子曹仁。 赶紧把身后的差役驱散,冷酷无情的脸上笑的春风十里,拍拍身上的尘土,抱着拳就过去套近乎。 哎呀原来是曹兄,我说这里怎么如此热闹,原来是曹兄大驾光临。陛下安否?这几日一直想去宫里看望陛下,怎奈县衙俗事繁多,实在抽身不出。 抬眼看看头顶上面那个硕大的曹字旗,再看看一脸冷酷的曹仁,小声说道,祝曹兄生意兴隆啊,能在这朱雀大街上摆摊子,曹仁实在大唐第一人,陛下恩宠真是无出其右哇! 曹仁很懵逼,生意兴隆和自己屁点关系没有,这可是陛下的买卖,自己不过就是出面顶个名头。 商贾的名头是传出去了,此刻长安城里最顶级的勋贵都知道这曹家酒坊有陛下六成的份子,至于那些小官小吏,都以为这生意是他曹仁的,纷纷上门祝贺。 还不能辩解,有苦说不出的感觉十分不爽。 都是苏小义出的馊主意,好好的叫什么曹家酒坊,直接叫薛家酒坊或者刘家酒坊不都行吗?关我屁事啊! 裴行俭拱手祝贺,曹仁只能在脸上挤出一个笑容来说道客气客气,以后常来之类的客套话。 既然是捧场自然就要把面子做足,裴行俭大大咧咧的坐下来,端起一碗酒一仰脖子就干了,豪爽不已。 然后就被剧烈的辣劲给呛的直咳嗽,看东西开始模糊,天空在旋转,朱雀大街变成了弯的,人们都是脚朝天头朝下,整觉得奇怪就咚的一声趴在案几之上,彻底醉过去。 第四十五章善财童子 裴行俭醉酒朱雀大街被传为美谈,更让无数人蠢蠢欲动,一碗烈酒就醉的不省人事,看来这酒着实了得哇! 草棚子那里不仅有免费的美酒品尝,如果你能连喝五碗不倒并且横着从朱雀大街走过去,就能得到五贯铜钱的奖赏。 朱雀大街宽约两百步,往日里横穿朱雀大街不过一会儿的功夫。 所有人都觉得这是玩笑,喝几碗酒,再走一圈朱雀大街,就能得到五贯钱,这也太简单了点。 可是金灿灿的铜钱就摆在案几之上,都是崭新的铜钱,在太阳的照耀下发出灿灿金光,晃的人睁不开眼。 有读书人过来,言曰:先秦有商鞅立木为信,终变法成功,使秦虎狼之师吞并六国,一统天下。今曹家效仿,实乃雄心勃勃,乃欲成大唐第一酒坊乎? 曹仁闭口不言,用眼睛直瞟苏小义,这个读书人口中所说的商鞅,是何人物? 苏小义直捂眼睛,痛苦不已,读书少真的没办法啊,以后得和李治说说,千骑司这样的地方不读书真的会误事,想曹仁这样的特务头子必须读,不然有时候连好坏都分不清。 长安城向来不缺酒鬼,在金钱巨大的感染力下,终于有人准备尝试一下。 一个衣衫褴褛的乞丐颤颤巍巍的走过来,满身的臭味把众人熏的连连后退。 能把一件衣服穿的如同铁甲一般硬邦邦的坚硬如铁,起码三年未洗,大唐真是藏龙卧虎啊,能把衣服穿成这样让苏小义惊愕不已,十分佩服。 有酒喝,还有铜钱拿,这样的好事百年不遇。那乞丐二话不说端起瓷碗就是一通猛灌,连着喝过五碗,然后晃晃悠悠的就向朱雀大街的另一边走去,引得众人啧啧称奇。 刚才长安县令裴行俭仅仅是一碗就醉的不省人事,被人给抬了回去。这乞丐的酒量居然如此之大,连着五碗都没倒。 可能是觉得走到对面没过瘾,那乞丐转身又走了回来,醉醺醺的问道:“我要是再喝几碗走一趟,是不是就有十贯钱拿?” “那是自然,曹家向来说一不二,一口唾沫一个钉。这五贯铜钱已经归你,还请仔细数一遍,以免说我曹家欺人。” 苏小义话说完大狗就把五贯铜钱拎了过来,搭在那乞丐的肩膀上:“五贯铜钱,分文不少。” 三十斤黄灿灿的铜钱在肩膀上叮当作响,晃的乞丐睁不开眼,晃的周围的人群心绪不宁。 天呐,真的有五贯铜钱可以拿! 这等哪里轮得到乞丐来沾便宜,我的酒量可比他强多了。一个壮汉二话不说就把乞丐挤到了一边的角落。你已经得了五贯铜钱,怎么还赖着不走?人不能太贪心,曹家心善,五贯铜钱呐,足够你花一年了。 乞丐没能再喝上五碗酒,骂骂咧咧的走了,那壮汉在众人的围观之下咕咚咕咚连喝三碗而面不改色,引得众人叫好。 刚要喝第四碗酒就忍不住打了一个酒嗝,一股强烈的酒意直冲头顶,那大汉顿感头晕目眩,底下脚步不稳,一个趔趄差点摔倒。 这是什么烈酒劲头居然如此之大?想再喝一碗却已是不能,两只手左抓右抓就是抓不住瓷碗,终于咚的一声摔倒在地,耍起了酒疯,不一会儿就呼噜震天响,引来无数嘲笑。 朱雀大街连着三日不断,无数酒鬼东倒西歪,吐的污秽之物引人纷纷捂鼻绕道。 裴行俭闭门称病,对朱雀大街发生的事不闻不问,狄仁杰急的抓耳挠腮,朱雀大街可是在长安县衙的管辖之内,再这样下去县衙里的人都要问罪。京兆尹阎立本已经派人来问了三次,为何还不缉拿犯事之人。 不管了,先带着差役把人抓回来再说,没想到却碰了一鼻子灰。所有差役都不敢出门,裴行俭早已下话,就是朱雀大街闹翻了天,也不准出门。 狄仁杰茫然无措,不知道县令的葫芦里到底卖的什么药。 金吾卫几次带着锁链过来,气势汹汹的准备捉拿胆大包天之徒,没成想走到街口带队的校尉就看到曹仁正现在案几后面数铜钱,脸都笑歪了。再看看不远处的杆子上挂着的曹字大旗,顿时恍然。赶紧走,他娘的,今日回去一定要把那个禀告之人暴打一顿。连曹仁都认不出来,真的是白在长安混了,差点害了老子。 那杆子上的曹字旗那么嚣张,隔着一条街就能看到哇! 上朝的御史路过这里,勃然大怒,成何体统,好好的长安城竟然混乱之此!长安县令裴行俭呢,京兆尹阎立本呢,金吾卫大将军程知节呢?朱雀大街发生此等大事,你们居然浑然不知,在其位不谋其政,尸位素餐呐! 弹劾的奏折当天就摆到了李治的面前,惹的李治十分奇怪。看完御史的奏折才恍然惊觉,哭笑不得。好你个苏小义,朕是让你借用一下朱雀大街,却不想你简直不成体统,把朱雀大街当成自己家了哇! 还有曹仁,苏小义不懂规矩,你怎么也跟着瞎胡闹。 王福满,立刻把曹仁给我找来,如果理由不能说服朕,小心他的屁股。 曹仁来了,也不解释,就把卖酒的结果呈上去,跪在地上不再言语。 三千贯!? 李治看着曹仁递过来的凭证,仅仅三天就有三千贯的利润? 李治倒吸了一口冷气,颤抖的再看了一眼,没错,是三千贯,写的明明白白,清清楚楚。 “果真有三千贯?”李治还是不相信,知道酒的利润不小,但是三天就盈利三千贯,这样的赚钱速度还是让他难以至信。 “回圣人,确实是三千贯,只多不少。奴下本不相信,苏参军带着奴下看了堆在薛家庄子里的铜钱,确实足有三千贯。每坛烈酒重十斤,要价十贯。一日就卖出两百坛,长安城里的商贾纷纷冲向薛家的庄子。听说洛阳的商贾正在赶来的路上。 不过,苏参军说,这是刚开始,人们对此酒有着强烈的好奇心,是已卖者众多,等过些时日,铜钱就不会如此骇人了。每日大约能有百贯铜钱的利润。” 每日百贯,一年下来就是三万多贯,已经不少了,李治突然有些想笑,这还只是酒,听曹仁说苏小义赚钱的法子很多,随便拿一个出来都赚到数不尽的钱财。 自己这是多了一个善财童子? 第四十六章神仙过的日子 薛家的庄子在城外五十里,蓝田县的边上,骑马自长安走上两个时辰就能看到薛家庄子上低矮的酒坊。 袅袅的烟雾缓缓升起,消散在空中。里面有人在做工,有人在吵架,有人在撒泼打滚,还有一群母鸡在咯咯的四下找虫子。远远望去颇有几分世外桃源的味道。 酒坊的规模很大,远超苏小义的想象,仅是为酿酒建造的房子就有几十间,还有仓库、地窖、马厩、住舍,远远望去犹如一座村庄。 庄子四周有人把守,两人一队,骑马围着庄子巡查,一个时辰过后换人。 都是几家最忠心的部曲,用别的人不放心。 正直夏日,天气炎热,酒坊之内的匠人连衣服都没穿,光着身子把蒸过的粮食运到几个巨大的池子里,再放入酒曲,加以密封。 酿出的头曲是好东西,闻一口都是享受,这东西不能直接喝,否则有丧命的危险。听苏参军说好像是酒精度高,喝了很容易酒精中毒。 到底是参军,人家说的话自己听都没听过,酒精是什么,度又是什么,自己根本就不知道。至于说酒喝多了会中毒这种事他们还没遇到过。只听过喝醉的,没听过喝中毒的。 酒坊中有两座房子是专门用来蒸馏的,好奇怪的名字,不知道参军为何要用如此拗口的名字。 就是架起一个巨大无比造型奇特的大祸,把酒水倒进去,下面烧火,然后那道连接锅口的管子就会有上好的烈酒流出来,神乎其技,庄子里都是酿酒的老人,手艺娴熟的很,见过无数种酿酒的法子,但是从未见过如此奇特之法。 来的时候薛家的管事就把话说的很死,这里的一切都不能对外人提起,不然薛家有的是法子让你生不见人,死不见尸。 当然,人家给的工钱也高,比别的地方足足高了三成,每一批酒酿造完,薛家还会额外给每人五百文铜钱,说是薛家的惯例。 这等好事寻都寻不到,主家严苛一点也正常。 况且,只要自己认真做事,出去不乱说,把嘴巴闭的死死的,其他也没什么。 庄子上吃喝都不要钱,还能住在砖房子里,比村里的里正都牛气。 吃的是麻饼子,上面居然还有芝麻,里面不知道裹着什么,吃起来奇香无比。做饭的厨娘从不让外人进厨房,那里有她做饼子最大的秘密,听人说是苏参军亲自教授的。 每顿饭还有一海碗片儿汤,黏糊糊,热腾腾,比长安城的摊子上还要厚道。仅是这碗汤一碗下去就能把肚子填饱一半。 薛家厚道哇! 能来这里的匠人都是经过精心挑选的,都是自长安城外下面各县而来。长安城里的就算了,早就被房家全部寻走了。 在所有的匠人里,酿酒的匠人算的上最底层了。大唐在分配田地的时候习惯性的忘记了这类人,匠户的身份使得他们永远只能靠着手艺艰难过活,一日没有铜钱进口袋,就有饿肚子的风险。 而酿酒人的身份又极其尴尬,自古以来私人都是禁止酿酒的,向来只许官府经营。这些人附庸于官府之下,盘剥比农人更甚。 如今在薛家庄子上,这群人找到了难得的平静生活,不必担心被克扣工钱,不会有官差打骂,不会挨饿,也不用担心累出病来。 仿佛一切都替你想好了,让他们如坐云端,每日醒来都感叹自己的命居然如此好,能遇到这样厚道的主家。 没有别的本事,唯有死命用心,酿出最好的酒,对得起这份差事。 家中请了长明灯,日夜为主家祈福,这样的主家就该长命百岁,公侯万代。 有心眼活的人,已经把家安在了薛家的庄子上,反正家中也没几口人,也就自己的婆娘和几个孩子。 薛家早就放出话来,如果想在庄子上安家的,只需缴纳两贯铜钱,就能在庄子的边上找块地方建房子。 砖房子就别想了,找几个匠人弄间土坯房还是能够承受的。 只要踏踏实实在这里干几年,建造一间砖瓦房子也不是不可能。 随着越来越多的人把家安在庄子上,这里变得热闹非凡。 酿酒的那片地方不能去,那是整个庄子的禁地,被高高的土墙围着,只留一个门出入。酿酒的匠人每人都有一块牌子,上面写着名字和外貌,进去的时候有人逐个勘验,再熟悉都不能通融。没有牌子谁都进不去,连薛讷都不例外。 外面就要宽松的多,只要不靠近作坊,所有的地方都可以随意进出,说是庄子,其实就是一大片农田和荒地而已。 自家的男人在庄子里酿酒,搬过来的妇人也不闲着,做几样家乡的美食或者点心,挑些担子来到酒坊门口贩卖。吃惯了庄子上的麻病,偶尔买上几文钱的点心尝尝,感觉心都是甜的。 没有婆娘的单身汉衣服破了也可以找人缝补,只要花上两文钱,就能把衣服缝补的像新做的一样,还给好好的洗过一遍,穿在身上松软舒服。 城里的屠夫每日会让家人赶着牛车来这里贩卖猪肉,还带来了很多鸡雏。买下几只下来,只要喂养点庄子上的酒糟,再切一些野菜,就能把鸡养的肥肥的,过上几个月,家中就可以吃上鸡蛋了。 按照苏参军的要求,庄子里酿酒的匠人每十天歇一天,工钱一文也不会少,别说自己这些人,就是庄子上的管事都不理解。 本来是准备每七天歇一天的,最后别说管事不同意,就是他们这些人也不会同意。 七天歇一天,还怎么酿酒?况且,我们都是忠厚老实之人,怎么能平白沾主家的便宜。 不行,坚决不行,必须十天歇一天,不能再少了,主家心善,不亏待我们这些穷苦之人。但是人穷也有傲骨,以前那个谁不是说过嘛,廉者不受嗟来之食。 最后定成了每十日歇一天,让苏小义无限感慨,古人的思想真是简单的可爱,如果是在后世,他这样的行为会被投诉,一顶剥削者的大帽子跑不掉。 每当众人到了这一天,都会在庄子上转几圈,从衣服里掏出几枚铜钱出来,买点点心猪肉之类的来犒劳一下自己。 端着一碗酒,手里是一片肥厚的猪肉,这样的日子给个神仙都不换。 第四十七章夜闯永兴坊 薛讷睡的呼声震天响,隔着两道墙都能听到。昨晚薛讷从宫里出来坊门已经关了,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混蛋居然翻过坊墙,被惊醒的坊官手提横刀气势汹汹而来,在薛讷手里连一招都被走过就被打翻在地。 听到动静赶来的武侯都准备大开杀戒了就看到穿着武服的薛讷,连忙避开。 没醉酒的薛讷不能惹,醉酒的薛讷更是不能惹,发起狠来见金吾卫都不敢惹,自己这根不上台面的小葱还是趁早走的好。 宫里的酒美味无比,饭食也好,就是跪坐在太极宫在太热了,斗大的太阳高高悬在头顶,炙烤着大地上所有的生灵。 一丝风也没有,太极宫里有巨大的冰块消暑都酷热难耐,更不要说毫无遮掩的外面了,连地上的砖石都被烤的烫手。 文臣还好些,起码衣服穿的单薄,他们这些武将就惨了,衣服外面还有一身厚厚的铠甲,都是上好的精铁打造。冬日里能把手粘住,夏日里外外面暴晒过后能烫掉你的一层皮。 这就是穿了一个火炉子在身上。 空旷的太极宫在因为大宴群臣而显的热闹非凡,有体力不支者昏倒在地不计其数。旁边就是成群的内侍,每遇中暑而倒者立刻蜂拥而至,抬至太医署,所有医工严阵以待,如临大敌,时刻准备抢救被热昏的倒霉蛋儿。 孙正权的重点自然不在这里,他要留心的是太极宫里面的官员,那里可都是大唐最顶级的勋贵,有一个出了意外他孙正权都难辞其咎。 索性还好,到现在为止里面的那群人平安无事。李治就露了个脸,太子加冕仪式一结束他就走了,本来就有头疾,这样喧嚣的场合确实不适合他。 大宴三日真不是乱说的,真的一个时辰都不会少,长孙无忌兴致很好,抓着酒坛子就没松开过,明明已经喝大了还醉醺醺的拉着褚遂良要再干一坛,不然就不是好汉云云。 柳奭最得意,现在的太子名义上已经是皇后的儿子,只要陈忠日后登上帝位,那以后柳家就会成为大唐第一勋贵,比长孙家有过之而无不及。 所以他今日格外尽心,时刻关注着加冕仪式,生怕出什么意外。 这是他柳家再次崛起的最好机会,如果错过,极有可能就再也没有机会了。这次说服长孙无忌和自己一起上书陛下,请求立陈王李忠为太子,他柳家可是下了大本钱,不仅让出了朝中几个重要的职位,还把山东的盐矿让出了三成给长孙无忌。 三成啊,一年几万贯的钱财就这么拱手送人,说不心疼那是假的。可是为了皇后,更为了柳家,他只能如此。如果皇后被废,柳家的势力定会大为缩减,到时候别说三成,七成恐怕都会烟消云散。 现在好了,所有的担心都没有成为现实,皇后不能生养又如何?现在不是也有了一个便宜儿子嘛,虽说和亲生的不能比,但是只要保住皇后的位子,其他都是小事。 亲情和权力相比,总是要逊上一筹。 穷在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权力更是如此,比之钱财有过之而无不及。 圣旨宣读了,李忠为大唐太子,所有人都很满意,除了皇帝和武媚,可是那又如何? 即使再不情愿,李治也不会和满朝的大臣为敌,那是最愚蠢的做法。 不觉间醉意朦胧,看到长孙无忌已经醉了,抱着殿里的盘龙柱在跳舞,连外袍都扯飞了。 下面附者如云。 雄厚苍凉的歌声传出太极宫,飘荡在外面,引的薛讷一阵鄙视。 这群连刀都拿不起来的文臣,居然唱如此雄壮浑厚的战歌,真是有辱我等武将。 熬过了三个时辰,喝了两坛上好的曹家酒,薛讷终于发觉自己好像喝醉了,歪歪斜斜的站起来,踢翻了旁边一人的案几,顺带着把人也踢飞了,迷迷糊糊的就往外走。 天已经完全黑了,金光门已经闭门,没有皇帝的旨意谁也不能开启。 只能从延禧门出去。 宫里的守卫对薛讷很熟悉,延禧门的守卫远远的看见薛讷拐着弯的过来,赶紧让路。 薛大将军的长子,羽林卫无人不知。 守门的郎将还讨好的送上来一碗凉水,以解暑气。 刚从井里打上来,清凉无比,喝一口浑身通透,烦躁之气顿消。 出了延禧门的薛讷看着黑漆漆的天空还有空荡荡的大街,发现自己好像算错了时间。 该早点出来的,这个时辰出来,想回家只能远远的绕路。 算了,朋友多了可以解决很多麻烦,比如现在他就可以去找苏小义,虽然他家小的可怜,还没有自家的演武场大,但是家里除了他就剩十几个奴仆,清冷的让人发指。房子空着也是空着,自己正好去给他添点人气。 永兴坊的坊门居然关上的,用脚踢了半天也没人来开门。 夜间私闯坊门可是大罪,薛讷看看只到自己脖子高的坊墙,一个翻身就跳了过去。 坊官今日手气不错,已经赢了五十文铜钱。堵红眼的几人正捏着手里的两文铜钱,面红耳赤的准备下注。 坊官大喝一声,正准备大杀四方,就听到不远处的坊门咣咣作响,巨大的力气似乎要把坊门卸下来。 夜间叩门,来者不善。 坊官不敢大意,带着几个人提着横刀就出去,准备一探究竟。 刚走出几步就看到一个黑影从坊墙之上一跃而下,厚重的铠甲发出的叮当之声不绝于耳。 这人夜里擅闯永兴坊居然身着铠甲,让坊官大为疑惑。 夜里急行,欲图谋不轨者,皆身着黑衣,以物遮面,恨不能人不知鬼不觉,虽细微响动不敢出。 此人却反其道而行之,又不是身在战阵之上,一身几十斤重的铠甲披在身上,行动多有不便。 这也就罢了,居然还敢夜里扣门,这就是赤裸裸的挑衅哇! 坊官气血上涌,二话不说,一刀就砍了过去。 管你是谁,到了我的地盘就别怪老子不客气,砍下你的脑袋,直接去县衙领赏,十贯钱可不少,顶老子干一年的活儿了。 第四十八章闻所未闻 到底是久经沙场之人,坊官的刀还没有提起来就被薛讷一脚踹翻,哎呦哎呦的起不来,看样子断了几根骨头。 其余人也没有好到哪里去,跑都来不及,不是倒在地上就是趴在墙角,脸上痛苦不已。 这个混蛋分明就是喝多了,在耍酒疯! 惹不起啊! 撞进苏家大门的时候苏小义手里的藕片正准备下油锅。 院门巨大的轰响惊的苏小义手心一哆嗦,筷子上夹着的藕片顺势跌落到油锅之中,溅起几点滚烫的热油。如果不是苏小义反应过来赶紧躲闪,此刻脸上定然多出几个血泡来。 谁呀!敢擅闯老子的地盘,这长安城都容不下你了?坊官呢,武侯呢,金吾卫呢? 宫里都已经吵闹三天了,三天来老子就没睡过一个好觉。谁说永兴坊好的,紧挨着皇城每天天还没亮就听上朝的鼓声也就罢了,这大宴群臣也不能连着三天不散场啊! 向来冷清的延禧门每到夜色降临就异常热闹。金光门每天照常关闭,即使天大的事都不容更改,那些晚上要进宫喝酒的,还有喝的酩酊大醉准备回家的,都来到了延禧门。 吵架的、叙旧的、吹牛的、打嗝的、放屁的,全都挤在这里,令守卫苦不堪言。 知道你们这群混蛋是去参加太子的加冕了,一个个吃的酒足饭饱,满脸都是油水。有更无耻的居然从袖子里掏出一只烤好的羊腿来,说吃的意犹未尽,准备回家再细细品尝。 这就过分了,我们兄弟在这值守,炎炎烈日之下想喝口酒都不能,饭食也是粗鄙不堪,宫里的那些混蛋厨子根本就没好好做,饼子居然是夹生的,还有那些菜,一点油水都没有。 你现在拿着一只烤羊腿在我面前晃悠,不是找着挨抢嘛。 大胆贼人,居然敢盗窃宫中之物,还在此招摇过市,恬不知耻,视我羽林卫如无物也? 年轻的官员很不服气,哥们不过是拿了一只烤羊腿而已,属于文人的雅好,你们这帮糙汉不懂不要乱说! 还盗窃宫中之物?帽子扣的好大啊,我家会缺这等贫贱之物? 正要上前分辨就被羽林卫拦在一边,羊腿也被抢了去。哼,某看你也是无心之失,念在你是初犯,这次就不与你计较。下次再犯,定抓不绕。 这样的偷羊腿事件不断上演,乐此不疲,最开始羽林卫十分不解,左右不过就是羊腿而已,能来这里的人就没有一个简单的,家中即使在贫困也不会连羊腿肉都吃不起。 后来才发现端倪,原来宫里的厨子居然在羊腿之上撒了胡椒粉。 怪不得! 相比之下,怀中抱着半坛子酒就不算什么了。 张大在坊门口伸长了脖子,对着延嬉门长吁短叹,太子加冕这种隆重之事可不常见,家主没有资格去实在是天大的憾事。 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张大身为苏家管事,每时每刻都在想着苏家可以变得强大。 虽然也知道苏小义以后绝对不可限量,拜官授爵是应有之事,能让皇帝亲自登门的放眼长安城,在家主这般年纪的有几人能做到? 本应是胸怀天下的年纪,不知道为何家主对去太医署如此不屑。 虽说区区一个博士实在算不得什么,还没有左武卫的参军来的实在。但是在宫中做事啊,又是在太医署,见到陛下的机会选比寻常人要多。 只要家主勤奋做事,博得陛下欢心,几年后官升几级也未可知。 君不见多少外地的官员使关系走路子,无所不用其极,就为了能回到长安做官。如果能入朝,那更是求之不得。即使没有上朝的资格,去三省六部当个小官也行啊,起码办公地点在皇城,说出去都比别人高出一头。 可是家主根本不关心做官之事,反而对庖厨之事十分热衷,让张大疑惑不解。 陛下如此恩宠,这要是别人,恨不能一天十二个时辰都守在宫里,只要陛下召唤,就会立刻飞奔而去,丝毫不敢有所耽误。 家里的铜钱这几天被拉出去好几车,心疼的张大直打摆子。那可是五千贯铜钱呐,好不容易攒下了点家底,还没捂热呢就被拉走了一半,说是要建酱油坊。 酱油是什么? 张大自问这些年在长安也算见多识广,可是这酱油的名字闻所未闻。 新换的厨娘总是达不到家主的满意,已经训了三次了,做出来的饭食依然让家主摇头。 张大自己尝过,味道不错,和原来的那个厨娘相比没差多少,也不知道差在哪里,家主只尝了一筷子就说味道不正。 现在厨房灯火阑珊,厨娘在一旁偷偷摸着眼泪,不敢出声。家主亲自动手,在厨房里忙的不亦乐乎,不知道又在做什么美味佳肴。 最让人高兴的事恐怕就是薛家派人来通知明日去庄子上拉钱了。 庄子上的烈酒卖的出奇的好,现在曹家烈酒名满长安,每日能卖出去几百坛。 外地的商贾挤满了庄子,拿着号码牌排队认购。先交钱够拿货,概不赊欠。有意见请出门左转,没时间和你解释,后面的人还在等着呢。 成堆的铜钱来不及运到库房,就堆在庄子里的空地上,几家部曲严防死守,不允许任何人靠近铜钱十步,否则杀无赦。 对于满庄子的铜钱,几家很很满意,连身为皇帝的李治都说不出二话来。 原来每三十日分一次利润,现在改成了每十日一次。没办法,铜钱太多,庄子里的库房根本装不下。 苏小义对这些铜钱很无语,大唐的货币就是铜钱,金银这样的东西虽然贵重,但不是流通的货币,只能当做贵金属,打造点器物可以。如果拿着一块银子去买东西,会被抓起来。 听说大唐已经有了飞票这样的东西,和银票的概念差不多,大宗交易可以使用。不知为何,和薛讷他们提起来的时候几个人都面面相觑,表示从未听过如此离奇之事。拿着一张纸就能买东西,闻所未闻。 第四十九章裴行俭的烦恼 撒了半天酒疯,把苏小义刚做好的红烧肉还有驴肉火烧全都塞进了肚子里,薛讷满意的沉沉睡去。 坊官一身是伤的去县衙上报,居然有人敢夜闯永兴坊,还打伤数人,此等大事让刚刚睡下的裴行俭惊出一身冷汗。 所以差役全部起来,拿着横刀、锁链就准备去永兴坊抓人,坊官积极的前面带路,一边走一边指着说就在前面不远处。 县衙距离永兴坊不远,熟悉的不能再熟悉,哪里用的着你一个坊官在面前带路? 一脚把坊官踹开,裴行俭提马狂奔,永兴坊就在眼前,所有人都给我打起精神,放跑了歹人,谁都脱不了干系。 巡街的武侯全部往永兴坊靠拢,在薛讷睡的正高兴时裴行俭带着人马浩浩荡荡的围住了苏小义的住处。 左右不过一处小院子,裴行俭疑惑的看看随行的坊官,就是此处? 坊官把胸脯拍的震天响,打着包票说绝对没错,他一直派人跟着,一刻不敢少离,那人进了这出院子就再也没出来。 苏家的门房吓的魂不守舍,赶紧去回禀,今天真是倒霉,刚才薛小公爷把门踹飞了,还没有找人修门,县令又带着一帮人气势汹汹而来,连锁链都拿上了,看样子是来者不善呐! 张大慌慌张张的赶来询问,连鞋都没来得及穿。还好是炸日,地上不凉,光着脚也是暖融融的。 不知裴县令深夜来访,有何见教?张大是见过裴行俭的,不仅见过,还很熟悉。 裴行俭虽是长安县令,但对兵法一道甚为痴迷,数次去薛家登门拜访,向薛仁贵讨教兵法战阵。 张大原来身在薛家,自然时常遇到。 裴行俭本来一脸愤怒,这几日琐事实在太多,如果不是有狄仁杰在,他早就暴走了。 本来心情稍稍有些转变,太子加冕的仪式他也有幸去凑了个热闹。虽然人都排到了墙角,连太子什么样都没看到,但这份殊荣是跑不掉的。 满大唐你出去打听打听,有多少人能进宫,又有多少人能见识到太子加冕这样的盛事。 可是还没得意两天就有无数的琐事伴随而来。 好不容易处理完了准备一觉睡到天亮,被窝都还没暖热呢,就听到有人禀告说有人夜闯永兴坊。 这还了得! 顾不得小妾哀怨的眼神,裴行俭只得立刻带人前来擒拿。 这可不是小事,夜闯坊门,说不得要砍头的。也不知道是谁居然如此大胆,永兴坊可是紧挨着皇城啊,万一是行刺之人那麻烦就大了。 这几日宫中正在大宴群臣,如果出了差错,他裴行俭有几个脑袋都不够砍的。 遇到熟人了,裴行俭看到来人居然是张大,顿时一愣。抬头看看门楣之上那个苏府的匾额,十分不接。 张大赶紧躬身行礼:“裴县令深夜来访,可是有要紧之事?” “坊官回报,有人擅闯永兴坊,打伤坊官,翻墙而逃。又观此处大门已破,可是那歹人逃入此处?” 张大大惊,赶紧否认:“裴县令明察,苏家遵礼守法,不敢为违,岂能做出夜闯坊门此等为违律法之事来。全家一十六口,皆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从不僭越。坊官及众相邻皆有目共睹,望县令明察。” 明察是一定的,出了这样的事,他这个县令要是还不闻不问,不等到天亮就会有人进宫弹劾。 御史言官得罪不起啊,防火防盗防言官,亘古不变的真理。 既然遇到熟人,这事就有了眉目,把张大拉到一边,两个人在院内嘀嘀咕咕。 “小张,搞什么?夜间闯坊门,你家不要命了?幸亏来的是我,要是金吾卫来,早把你家搜个底朝天了。” “县令明察啊,真不是我家。苏家一十六口人,一个都没出去。” “和我就不要嘴硬了。对了,这苏家是谁?我怎么没有听说过?” “家主名讳苏小义,任左武卫行军参军兼太医署博士,陛下亲自下旨,宫内大监王福满前来宣的恩旨。” 裴行俭眼角不由跳了两跳。 你妹啊! 裴行俭十分无语,抓人怎么抓到这里来了? 此刻的裴行俭很想大哭一场,自己这个长安县令真的太委屈了,谁都惹不起,连那个白身骆宾王自己都不好招惹。 窝囊啊! 现在来永兴坊缉拿歹人,连个弯都没有拐,直奔这里而来。 没想到缺带人把苏小义家的大门没堵了,一群人拿着横刀锁链,跨马举火而来,惹的坊内众人纷纷侧目。 坊官呢,你这个不知轻重的混蛋,连苏小义的家都不知道?这个坊官怎么当的? 对坊官招招手,那坊官立刻弓着腰身而来,十分谄媚:“县令唤卑职何事?” 裴行俭指指头顶门楣之上的那个苏字:“这是何人府邸?” 坊官用眼一瞅,歪着脑袋思索了一下,永兴坊里姓苏的好像没有什么大人物。而且这里自己早就打听清楚了,不就是一个小小的行军参军嘛,在长安城连个官都不能算。 “回县令,此地主人姓苏名小义,乃左武卫行军参军。卑职小小坊官,不敢擅闯,所以才禀告裴县令,以缉拿歹人。” 嗯?这话听的怎么这么不对味儿,裴行俭怒其不争的看着坊官,你这个混蛋倒是聪明,自己不敢擅闯就让本官我擅闯?你怎么不去死啊! 如果仅仅是一个参军本官自然不怕,定会秉公执法,就是把这里夷为平地也要把那夜闯坊门的歹人抓起来。 可是这里是苏小义的家啊,薛家、刘家、苏家,哪一个都不是省油的灯,他们都和苏小义称兄道弟,你觉得我一个长安县令能惹得起? 还有城外薛家的庄子,里面酿出的酒都快卖疯了,听说几家都往里面咂了不少钱,还有苏小义的那份。 能和这几家合伙做买卖的就没一个简单的。 如果不信,你随便抓一个贩酒的问问,那庄子上是谁做主? 别看是薛家的庄子,也别看刘家和苏家有份子,还是苏小义说了算。 从酿酒作坊开始兴建开始,所有的一切都要苏小义点头同意才行,连那些酿酒匠人的工钱都是苏小义说了算,其他几家连问都不问。 第五十章给李治的贿赂 还有庄子上那面嚣张的曹字旗,想破了脑袋也不知为何几家为何要打出曹字的旗号。 这其中定然还有自己不知道的隐情在里面。 越想就越是心惊,这样一个神秘莫测的年轻人,自己确实应该躲远一点,免得受了无妄之灾。 裴行俭拱手告辞,带着人马走了。走之前还对张大说有时间请苏参军一起喝茶云云,前后态度转变之大让张大茫然若失。 坊官屁股上挨了好几脚,趴在地上直哎呦,看样子被揍的不轻。 从屋里冲过来的大狗悻悻然,手里的横刀都准备好了却没派上用场,让大狗很不爽。 张大拍拍大狗的肩膀,摇摇头,一副孺子不可教也的失落模样,武力并不能解决所有问题,有时候进就是退,退就是进,说话客气不代表服软,拳头紧握也意味着要杀人越货。 这样的道理大狗根本不懂,说了也是才说,整个苏家,除了家主,也就是自己明白这样高深的道理了。不被人理解是多么无奈啊! 张大背着手走了,留下大狗在风中凌乱,手里的横刀无处安放。 苏小义很想剁了薛讷,试了试手里的菜刀,没好意思下手。 夜闯坊门啊,薛讷你这混蛋好大的狗胆。仗着你老子是羽林卫大将军就如此放肆?大唐律法森严,这也就是裴行俭没好意思和你较真,他要是真把你抓了,你老子都不能出头,只能乖乖躲在家里闭门不出。 就这样言官也不会饶了他,不弹劾个十天半月就别想安生。 你薛讷在左武卫待傻了? 前面梁建芳刚刚被陛下贬出长安,这里面有多少是文官下的绊子如果你不知道就回家问问你老子。 每天都把纨绔这个词儿挂在嘴巴就真以为在长安可以横行无忌了? 那是众人不和你计较。 打几个人,掀翻几个小摊子,在普通人面前摆摆谱儿,这很正常。勋贵嘛,要是这点权力都没有,那还有什么意思?只要不触及底线,就没有人来管。 毕竟谁家还几个不成器的后人,都是当后辈来看待,没必要那么较真。 可是如果你闹的不像话,那就是另一番道理了。 少不得会被人说成恃宠而骄,欺压百姓,一顶鱼肉乡里的大扣过来,谁都接不住。 你还不能辩解,毕竟家大业大,谁能保证自己不屁股一点阿堵之物都没有?挺大的一家子人,你不会真的以为凭着朝廷的俸禄和封地的食邑就能养活吧? 赶紧滚蛋,趁着裴行俭不知道是你,坊官也没有认出你来,赶紧走。 铠甲卸下来,这东西太招眼,穿着这身铠甲出去,没有走出永兴坊就会坊官认出来。 管一身大狗的衣服,什么都不要说,也不要回头,现在就走。只要不被曹仁发现,你就偷着乐吧,否则陛下知道了,你吃不了兜着走。为了给陛下一个交代薛伯伯也会把你禁足,没有两个月你别想出门。 薛讷哆哆嗦嗦的拍着脑门,一脸茫然:“老苏,我真的夜闯坊门,还把坊官给打了?” “如果没有人发现,这点事算个屁。可是把裴行俭给惊动了哇,人家带着一堆人马浩浩荡荡的过来,把门都给堵了,你指望这事儿能悄莫声息的过去? 别说永兴坊,京兆尹、金吾卫、千骑司,就没一个不知道的。此刻你只能祈祷着没人知道是你,毕竟裴行俭没有抓到人,只要你闭口不提,死不承认,问题就不大。” “那你呢,老苏?昨夜裴行俭可是把你家都给围了啊,这事情可不好说清楚。” “我又没出去,一天到晚就在家里捣腾饭食了,永兴坊很多人都可以作证。坊官看的清清楚楚,昨天一天我就出永兴坊,何来夜闯坊门之说?赶紧走,我今天还要去太医署,趁着时辰尚早,做点饭食去宫里,让孙正权送给陛下尝尝,顺便打听一下,看看陛下知道这件事了没。” 薛讷对大狗的衣服很不中意,挑挑拣拣了半天才找出一件干净点的来,拿到鼻子前闻一下,几欲作呕。 这混蛋的衣服是不是就没洗过? 大狗很不情愿,自己最中意的衣服被薛小公爷穿去了,他穿什么? 这几日大狗总是忘外跑,出门前都要屋里捯饬半天,从来都没洗过头发的大狗居然也知道端着一盆清水,放入一点草木灰,把油腻的头发清洗一下。还拿着桃木梳子一遍又一遍的把头发弄柔顺,飘逸的头发都快比得上苏小义了。 衣服也每十日就洗一遍, 虽然洗的很差劲,那些油脂和尘土根本就洗不下来,在院子里晒干之后依然清晰可见。但是大狗乐此不疲,真是咄咄怪事。 薛讷做贼心虚,走路的时候偷偷摸摸,恨不能把脸遮住,在大狗哀怨的眼神中夺门而出。 一道新鲜的油炸藕盒、一道回锅肉、一道家常豆腐,还有一小盆鸡肉羹,苏小义觉得以大唐饭食的标准来衡量,这几道在后世最为普通的菜在大唐已经算顶级美食了。 住在永兴坊当然好处不少,起码进宫的时候不用起的太早,不像住的远的官员,在街鼓还没响的时候就要早早起床,摸黑赶向宫门,等着街鼓响声宫门打开,然后验过鱼符进宫去上朝。 夏日还好,反正早早的就被热醒,无所谓。冬天就比较惨,三更天就要起床,外面鹅毛大雪,滴水成冰,屋里生着炭盆,捂着被子都觉得冷。 还要在最冷的时候起床穿衣,赶去上朝,真是要了命。 顶级的勋贵有马车,里面铺上厚厚的锦被,还有一个小小的铜炉,里面烧着炭火,很暖和,不用担心被冻着。等到宫门打开的时候再下车。 差一点的有牛车,也不错,别看外面朴实无华,里面是另一番天地,照样挨不了冻。 那些官位低微的就倒霉了,只能徒步往宫门跑,还十分容易被武侯当成歹人给拦住。虽说自己有鱼符在身,武侯查验后还得给自己赔礼,但是面子没了,找谁要去! 第五十一章否个屁 大唐的朝参基本沿用了前朝的惯例,凡京司文武职事九品已上,每朔、望朝参;五品已上及供奉官、员外郎、监察御史、太常博士,每日朝参。 李治一朝又进行了稍微的调整,规定四品及以下的官员每个月逢一、五日朝参,三品及以上的每月一、五、九朝参,另外一群人很厉害,每天都要去,生不如死。文官五品以上,还有两省的供奉官、监察御史、员外郎、太常博士,他们这群倒霉蛋被嘲笑为常参官。 像苏小义这样的左武卫行军参军根本就没有参加朝参的资格。 左武卫不属京司,只是在长安轮番,虽然苏小义是八品行军参军,但进宫参加朝参还是算了。 至于他兼任的那个太医署博士,问了下孙正权,从八品,品级也是低到尘埃里了。而且整个太医署根本就没有参加朝参的资格,太医署的职责就是好好的给皇家看病,至于讨论国家大事,那不是你们该考虑的事。 连孙正权都不参加朝参,他苏小义就更别提了。 不过去皇城当值是跑不掉的,苏小义穿戴好太医署的官服,手里拎着精美的食盒,两个丫鬟早早的就已经在屋在等候,接过食盒,放进大门外的牛车里。 家里的丫鬟已经放弃了伺候苏小义的念头,从家主进门的第一天她们这些丫鬟就被拦在门外,一律不得入内。 管事张大试探了几次都被苏小义狠狠痛斥,说自己堂堂左武卫参军,又是太医署的博士,不是酒囊饭袋,也不是长安城里的纨绔,哪里用得着下人伺候!在草原之时,爬冰卧雪,为保大唐江山奋勇杀敌,数月不洗衣,常年不卸甲,令突厥狗辈闻风丧胆,仓皇而逃。回到家中岂能奴役我大唐子民! 话说的振聋发聩,引人深思,连苏小义自己都觉得他的形象高大了许多。 张大深深的叹服,说家主真高义也。家里的丫鬟哭成了泪人,恨不能立刻为家主去死。 苏小义心中很失落,古人的审美真的有病,明明二十多岁才是女子最美好的年华,在大唐为何会被形容为年老色衰?你们的眼睛都吓了吗? 丫鬟把苏小义的官服整理一下,又跑到屋子里把苏小义忘记的鱼袋挂在腰间。里面是进宫用的鱼符,万不可忘,不然会被守卫拦住。 苏小义对门口的牛车十分不满,那辆木制的牛车走动的时候吱吱嘎嘎,隔着半条街都能听到。 全部都是木制,一点铁料都没用到。车轴是用纹理细腻的榆木制成,结实是结实,就是和车轮连接起来转动的时候摩擦力太大。 也不知道公输家是怎么改进的,捣鼓了许久造出的东西并不能让人满意。只要在车轴上包裹一层铁皮,在车轮的中间安装上粗壮的弹簧,再抹成一层油,就能解决。不需要和后世一样精巧,只要有五成效果,就能节省不小的力气,牛车的寿命也会成倍增加。 草图已经画好,就放在家里的书房,给张大看过,那家伙为人处事精明的很,但动手能力不是一般的差,拿着草图看了半天也没看明白苏小义画的是什么。 又找来了昭国坊的匠户,看过草图的匠户惊为天人,趴在地上指天发誓,说自己绝不会泄露草图哪怕一根线条,只求能饶他性命。 家中有老母幼子,望参军怜之。说的悲痛欲绝,楚楚可怜,鼻涕眼泪都流到地上了。 苏小义不知所以,张大蠢蠢欲动,终于没有忍住,一把揪住匠户的衣衫,询问缘由。 匠人如实回答,此等惊天之物他一个小小的匠户实在没有那样的本事制作出来。怕只有公输家的巧手耗费数月方可制成。 今日私窥参军宝物,实乃情非得已,请参军放心,小人一定守口如瓶,回去之后从此不再开口言语。 张大的手直哆嗦,从匠户手里把草图抢过来,死死的抱在怀里不肯撒手。哀怨的看着苏小义,家主啊,这等宝物你怎能轻易示人? 亏的这匠人心实,不敢欺瞒。如果是有歹心之徒,将此宝物据为己有,自己都还被蒙在鼓里不知所以呢。 不过就是把牛车稍微进行了一点改良而已,后世烂大街的东西,早就没有几个人用了,有必要这么较真么? 况且自己也就是画了一个大概,能不能做成都还不好说。 轮轴好做,弹簧相信也不会太难,轮轴里面的钢珠才是重点。 以大唐的冶铁工艺,估计难度不小。 到时候让孙正权找一下公输家的人,看看能不能做出来。 拉车的老牛还是上次薛讷拉钱过来的时候流下来的。 苏小义想用那匹汗血马拉车,被张大无情的拒绝,一丝商量的余地都没有,让苏小义很无奈。 张大把那匹马看的比自己的性命都要重,每天都要细细的察看三次才放心。饲料都是最好的东西,还额外往里面添加几个生鸡蛋,比家中奴仆吃的都要好。 三天给汗血马清洗一次,这是张大定下的死规矩,马夫一次错都不敢出,整日就睡在马厩里。 给马刷洗的刷子都是张大亲自挑选的,上好的猪鬃刷,既不会太硬伤到汗血马,又不会太软清洗起来没有效果。 苏小义想给汗血马起一个拉风的名字,比较叫滚石或者巨石什么的,一听就是威猛无比。 张大翻着白眼不同意,开始给自己讲道理,这汗血马可是难得的好马,起名字不能太随意。 苏小义实在佩服张大的执着,左右不过一匹马而已,你连个阿猫阿狗它都没意见。 最后张大苦思冥想,拍着大腿蹦出去三丈远,说叫赤兔。 惊的苏小义一脸黑线,这名字真他妈没创意,俗透了。 张大得意高徒看着愣在当场的苏小义,开始科普,《三国志吕布臧洪传》:“布有良马曰赤兔。”兔者,虎也,意为骏马飞奔犹如下山猛虎。赤者,丹也。汗血马其汗如血,正对赤字。 家主,这名字可还切意否?张大摇头晃脑,听着是询问,但那得意的神情瞎子都看的出来。 否个屁! 第五十二章试毒的混蛋 还是叫巨石好,巨石强森啊,多拉风的名字! 苏小义钻进牛车,大狗手里的鞭子扬起一个漂亮的圆弧,在半空发出一声清脆之音,壮硕的黑牛立刻知趣的哞哞两声,拉着木制的大车吱嘎吱嘎的往朱雀门而去。 张大郁闷不已,巨石?这是什么莫名其妙的名字? 参加朝参的文武大臣早已进宫多时,此刻估计正在太极殿上挨着个的向李治回报工作。 朱雀门外的守卫无精打采,哈气连天,已经值守了一夜,只要再等上半个时辰,就会有另一队人前来轮换。 该来皇城各衙门当值的众官吏从四面八方汇集而来,一一验过鱼符,进入幽深的皇城。 孙正权已经等候在门外,路过的人都过来打招呼,脸上洋溢着谄媚的表情,一番嘘寒问暖。到底是神医,地位超然的很。面对过来的人,孙正权一概点头不语。人很多,如果每个人来孙正权都说上两句,这一天他就别想去太医署了。 玄武门的守卫很好奇,不知道今日为何孙署丞在朱雀门左右徘徊,看样子似乎在等人。 苏小义的牛车缓缓而来,大狗把头扭回去:“主人,朱雀门到了,孙署丞在那里,看样子是在等主人。” 孙正权远远的看到苏小义的牛车,急忙向大狗招手。今日是苏小义第一次进宫当值,有很多规矩需要告诉他。毕竟宫里不像外面,稍有不慎就有违例的危险。 守卫见孙署丞等了半天的人居然是一个面生的年轻人,都大为奇怪。互相打听了一下都不知道此人是谁,想来是哪家的小郎君,得了恩典初来宫里当值。孙署丞应该是受人之托,领着来人不让他乱跑。 接过递过来的鱼符,上书苏小义,左武卫行军参军兼太医署博士。 守将立刻恍然,原来是苏参军,失敬失敬。守将冷冰冰的脸立刻热情洋溢,刚才还威武不凡的高大身躯此刻矮了一截,躬身把鱼符递回来:“薛小公爷早有嘱托,说苏参军今日是第一次进宫当值,无故不得刁难。 鱼符勘验无误,苏参军请进。” 孙正权每日都会从朱雀门进入太医署,依然需要勘验鱼符。熟归熟,规矩不能变。如果守将漏过一人,明日就会被抓去大狱。 牛车被大狗赶回去,苏小义手里的食盒落到了孙正权手里,用鼻子闻一下,忍不住吞了一口唾沫。 师父庖厨的本事,真是无人能及啊! 可惜是送给陛下的,自己也就能看看。 很想替陛下试毒,可惜不是自己份内之事,只能仰天长叹。那个替陛下试毒的内侍今日有口福了。 宫里试毒的规矩自古有之,这样古老的传统已经延续了几百年。虽然现在更多的是摆设,但是依然被很好的保留了下来。 皇帝的饭食,再小心都不为过。虽然自大唐立国到现在,试毒的内侍已经换了无数人,但一个都没有被毒死,反而吃的白白胖胖,脑满肠肥。 这可能是宫里最轻松的差事了,每天的差事就是跟着皇帝身后,只要皇帝想往嘴里塞东西,试毒的内侍就拍拍肚子,先抢过来咬上一口,从无遗漏。 连武媚亲手做的糕点和羹汤都不能例外。 每次武媚做饭食的时候都要额外多做一些,不然还不够试毒的内侍吃。 你以为内侍仅仅是尝一口?别天真了,宫里早有规制,内侍每次品尝皇帝的饭食,每种食物需吃到腹中五分之一。 五分之一哇,这样的比例吃下去,不出三年肯定会变成一个油头满面的死胖子。 如果运气不好的话肯定会得肥胖之症。至于高血压、糖尿病、高血脂、高胆固醇等等这样的疾病是不可避免的,只不过古人从未接触过这种富贵病而已。 所以试毒的内侍需要一个好身体,不然不会毒死也会因营养过剩而得各种疾病,最后莫名其妙的死去。 有人传言说之所以试毒的内侍死的早,是因为生前把所有的福气都享尽了,再活下去连老天爷都看不下去,所以才收走了他的性命。 可是李治身边的试毒内侍,没有肥胖的身体,活的也足够久,连李治有时候都感慨,这混蛋的命可真够硬的,硬的让他嫉妒。 朕每日都被头疾所饶,头疼起来茶饭不能下咽,再美味的饭食都提不起兴趣。为何你这个干巴巴的家伙能吃的这么多?还吃的如此干脆利索? 那盘回锅肉到底味道如何朕还没吃上一口,内侍已经胡吃海塞的吃的满嘴流油了。 还有那盘藕盒,孙正权说里面放了肉馅,包裹着蛋液用油炸一遍,美味无比。 那盘豆腐看着也好,亮晶晶的,远远的就能闻到一股清香。 宫里能和皇帝形影不离的,除了王福满,就是试毒的内侍。一个护皇帝不被歹人所伤,一个保皇帝不被毒物所害,不一样的工作,一样的使命。没有高低贵贱之分,都是李治最信任之人。 可是李治此刻真的想废除这个规矩,好好的饭食全部被动了一遍。本来精致的摆盘弄的乱七八糟,白嫩嫩的豆腐被内侍用银勺挖去了一大块。 终于耐着性子看内侍一样样的吃过一遍,再看看案几上一片狼藉,李治终于爆发,立刻传朕口谕,此子孟浪无装,献饭食不足一人之腹,盘小食少,实在用心歹毒。着其立刻去御膳房重做,所需食材,随意取用。半个时辰后朕会去御膳房察看,如有差池,杖十! 王福满听的直咧嘴,脸都在抽搐,我的大唐陛下呀,您这样的话哪里是口谕啊,分明就是一副等不及饭食的口馋之相啊! 口谕文词不通,如果真的就这样去传口谕,太医署的那帮家伙非吓死不可。 还不能劝,此刻的李治估计已经被旁边颤抖不止的内侍给逼疯了。苏小义啊苏小义,好好的你送什么吃食。宫里的饭食无数,仅仅是做饭的厨子就比你家的人还多。你这龙屁拍的,拍到龙爪上了吧。 孙正权张张嘴,想替苏小义辩解一下,砸吧了几下嘴,终于没有说出来,只能让苏小义自求多福。 第五十三章古人诚不欺我也 苏小义第一次见识到了太医署的厉害,本以为就是几个人而已,没想到人家太医署里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孙正权这个署丞权力不小哇! 针灸药理这些最基本的就算了,居然连按摩一科都有,还有按摩博士、医工、助学,真是让苏小义惊为天人。 最让苏小义不可思议的是,居然还有凶科,苏小义看了一下,和巫师差不多,号称能驱除恶鬼。 这也算是御医的一种? 不敢嘲笑,只能恭恭敬敬的请教,不敢有一丝不屑流露出来。 古人对于鬼神向来坚信无比,连孔子都不敢明目张胆的说天下无鬼神,鬼神在人心这样的老实话,只能半遮掩的说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 驱鬼这样的举动到大唐这里已经流传了很久,自人类从树上跳下来,开始制造工具开始,就已经有了这样的苗头。 对太阳的崇拜,对电闪雷鸣的恐惧,对群居生活的依赖,鬼神这样的概念已经在不知不觉中埋入了骨子里。 后世的宇宙飞船都在月亮上登陆了,人们心中对鬼神的敬畏还不是依然存在?当某国的总统在就任时把手摁在圣经之上以耶稣的名义发誓时,算不算是最光明正大的对鬼神的崇拜? 太医署有学子三百,这样的数字着实让苏小义意外。大唐的太医署并不仅仅是治病救人,同样也担任着培养新一代御医的任务。 从其规模和分类来说,与其说太医署是皇家的医院,不如说是皇家的医学院更加贴切。 这帮太医署的学子运气好哇,有薪俸拿,还能跟着大唐最好的御医学最好的医术,比后世不知道强了多少。 当然,这样的好事并不是人人都能享受到的,每一个来太医署的学子,无不身怀绝技,在来太医署之前可能就已经是名震一方的医者了。 如果没有足够大的信念支撑,这些人完全可以凭着自己的医术过上富足的生活,虽不能大富大贵,但衣食无忧没有一点问题。 金钱和权力上的成功万中无一,甚至十万中无一,能在历史上留下姓名的不是超级勋贵就是人中龙凤,最不济也是大奸大恶之徒。更多的人会淹没在历史的尘埃中,没有一点声响,没有一丝涟漪,仿佛从来没有来过。百年之后不会再有人记得你的模样,你的声音,也不会记得你的故事。 作为历史的尘埃,能在活着的时候衣食无忧,已是无数人最殷切的愿望,并为之不懈努力。即使是后世,真正能做到衣食无忧的又有多少人? 不管是为了名利还是心中悬壶济世的情怀,能放下身段,远赴长安,历经磨难进入太医署,苏小义就佩服不已。 三百人的规模很大,一座书院能有百人已算是不小,更何况是鼎鼎大名的太医署。 孙正权还没有回来,也不知道他从哪个门进的宫城,已经一个时辰有余,看看头顶的太阳,估计还得小半个时辰。 太医署位于皇城一隅,紧挨着景风门,三进的大院子,院内古木参天,人来人往的好不热闹。 苏小义现在太医署门口探头探脑,伸着脖子好奇的往里面瞅。屁股上挨了一脚,那声充满磁性,独特的阴柔让苏小义一愣,让后脸色迅速的转变。 王福满捏着苏小义的脖颈,阴测测的说道:“你可是圣人亲封的太医署博士,为何如胆小如鼠,到了太医署的大门徘徊不进?莫不是刚才进皇城的时候被皇家气度吓怕了胆?” 和这种人就不能沟通,也不知道为何,王福满这种从来没有笑脸的人居然也学会了开玩笑。 苏小义抬头看看偌大的皇城,皇家气度有之,可要说能吓到他,这话就夸张了。 后世见过的牛逼建筑数不胜数,随便画出来一个都能把王福满吓傻。 高铁见过没?百层高楼见过没?央视大裤衩见过没?迪拜帆船酒店见过没?人工岛见过没? 和老子比见识,你这个上的年纪的大监差的不是一星半点。 不敢反驳啊,不然王福满会以为自己发疯了,不用牛马拉到铁车,用石头垒成的百层高楼,像鸟一样能飞在天上的精铁,还有把一块塑料放在耳边就能千里传音的法宝。这些都不能说,不然王福满会发疯,李治也会疯,苏小义会成为一个人人惧怕的恶鬼,最终被烧死在荒野之中。 “乡野之人,见识浅薄,猛见皇家雍容气度,宫殿巍峨,千转百回,惊为天人,以为仙宫,故踟蹰不敢前。” 来皇城的路上苏小义就打定主意,要收起自己的那点聪明,夹起尾巴做人,见人都要笑脸相迎,做一个实打实打的新人。 宫里心思活泛之人太多,牵扯到的利益也太多,里面的牛人更是数不胜数。满大唐所有的精英除了边境的武将和封疆大吏,剩下的几乎全都在皇城里。 哪个都得罪不起啊,自己不过是一个小小的八品,谁上来都能踩上一脚。 至于说向李治告状这种丢人的事苏小义自认做不出来。 况且来人是王福满,苏小义最不敢得罪的人之一,不说别的,就人家那身本事已经让苏小义胆寒了。 大狗这样的粗野之人在战阵之中没有三个兵卒都不能近他三步,结果被王福满像死狗一样拎着在风中摇曳。 也不知道哪里学的本事,莫不是大唐有什么后世失传的无上秘籍心法? 还是说身为大监都是聪明绝顶的人物,能创出内功之类的东西。 那个在武侠世界里风头无两的黄裳不就编了一本书叫九阴真经嘛,都是同行,况且王福满又是黄裳的前辈,早进宫几百年,说不得真有什么秘籍。 恭敬的拱手问好顺便把王福满放在自己脖颈间的手拿开。 没办法,王福满的利爪可不是好惹的,苏小义相信丧命在他手里的倒霉蛋没有一千也有八百,还是离这种大杀器远一点的好。 万一王福满手下没点准头,那自己就亏大了。 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古人诚不欺我也。 第五十四章二桃杀三士 自从文王被拘而演周易之后,我们的先人就对五行有着异乎寻常的狂热,从婚丧嫁娶到取名称号,无不被五行所支配。连出门都要看看黄历今天是不是吉日。如果上面写着大凶,不宜出门,主人家就会闭门不出,连喂养的家畜都会被结结实实的栓在厩槽里。 苏小义觉得今日的黄历上肯定写着大凶,禁足类似的话,要不就是今日命里犯小人。 五行全缺这种事应该不会发生,但是肯定缺了点什么,不然实在找不到合适的理由来解释自己的处境。 好心好意给李治弄的饭食连一句夸赞都没得到,反而让王福满带来了他的口谕。 堂堂的皇帝啊,口谕说的不伦不类,近乎骂街,引的太医署众人面面相觑,不知道面前这个温润如玉的年轻人到底是哪家的孩子,居然能让陛下如此上心。 话里话外的意思都是教训自家人的语气,完全没有见外,真是羡煞旁人。 这才是陛下真正宠信之人,远比那些花团锦簇的赞誉之词要实在真实的多。 苏小义躬身塌背,一副受惊的模样,口中一个劲的嘀咕着微臣惶恐。眼睛滴溜溜的四下乱转,想从王福满的脸上看出点李治的心思。 结果有又被踹了一脚:“小小年纪,滑如池鱼,一盒饭食就想行贿圣人,这无本的买卖做的连我都自叹不如。只可惜啊,好好的饭食被你摆弄的不像样。 快凉透了不说,就那么一个屁大点的食盒能装多少东西?宫里人多,难道让圣人每个人都分出一片肉? 见者有份,你既有庖厨的本事,想要向圣人进点孝心,就思虑周全。别的不说,圣人的妃嫔、皇子来了,圣人总要有所表示。 虽然圣人是天下之君,但也是为人夫,为人父。你仅想到了圣人是君,却为想到圣人也是一家之主,精美的饭食再好,却不能全圣人天伦之乐。分明有离间之嫌,古人二桃杀三士,你也想效仿?” 这帽子扣的太大了,苏小义赶紧否认,连话头都不能往下接。 也不知道王福满到底在想什么,这种能让人肝胆俱裂的话说的稀松平常,这是他自己在吓唬自己还是李治的意思? 世界上最让人捉摸不透的就是人心,朝夕相处之人都不能让人放下所有的戒备,更不要说像王福满这样的大监,其心思之深,恐怕李治都琢磨不透。 不过有一点李治是可以肯定的,王福满对他基本上是忠心耿耿。忠心这种东西不需要证据,也拿不出证据,只能日久见人心。 如果一个人拿出了足够的证据来证明他的忠心,那么直接抓起来杀掉吧,那种能看得见摸得着的忠心都是刻意为之。 人是复杂的物种,人心更是复杂的学问。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达练即文章,连后世最厉害的心理学家也不能说自己参透了人性万分之一。 一桃杀三士,这种理由的可以杀头的,这话要是传出去还不知道会有多人闹腾。 离间陛下啊,杀一百次都不为过。 小心的问下王福满:“陛下对饭食可还满意?” 王福满惊奇的看向苏小义,他十分的确定自己已经把话说的很明白,而且苏小义也不是突然有了耳聋之症,更加没有失心疯的症状。 “传言苏家郎君心思之滑,脸皮之后,世所罕见,以前我还不信,总觉得一个年轻人,能有多少歪心思。脸皮再后还能不知廉耻不成?那日在苏府,还觉得你尚且有救,不过是心性未稳而已。今日才惊觉,原来苏郎君那日所言的厚黑学问当真了不起。 不该问的不问,不该听的不听,独善其身的本事炉火纯青,着实让人佩服。” “雕虫小技尔,不敢入大监之眼。实在是江湖险恶,不得不防。小子初入大唐,一无亲族可依,二无勋贵可靠,为保贱命,只能该糊涂时糊涂,该眼瞎是眼瞎。 大监身处宫中久矣,见过的风波比小子吃过的米粟还要多,当知其中因由。尝有人言,世上万般事,佛陀亦难处,人活一世,区区几十载,何必事事较真,殊不知,难得糊涂,才是为人处世之道。” “难得糊涂,说的甚好,小小年纪就有如此见识,活的比大部分人都要明白的多。只怕这不是你自己的心思,而是你那个师父的感慨吧。 皇氏一族久经磨难,为保性命不惜远遁西域,百年不入中原。相比也是伤透了心,看透了尘世,才有这样大智之言。 我在宫里待了几十载,尚且看不透,想做到难得糊涂而不能,反而越活越小心,越活越谨慎。 小子,我不如你啊。” 可能是触动了王福满的伤心往事,王福满哀叹一声,脸色凄苦,连地上的影子似乎都短了一截,显得格外漆黑浓郁。 这样的人从不缺少心事,也从不缺少丰富的经历,每一个都经过生死,见证过历史。 他们是事件的主导者,缺不是最终的凶手,说的直白一点,不过是被人手里的利刃而已,宝剑虽锋,奈何剑指何处身不由己。 苏小义绝对相信,像王福满这样的人还有很多,只不过有的人运气好,活到了现在,像王福满这样,现在依然活蹦乱跳,没有羽化的征兆。还有一些人就比较倒霉,因为各种原因含恨而死,化为尘土,清明时节连个祭奠的人都没有。 这种人任何时候都不缺少,也不可缺少。正大光明之事自然有正义的大军去征讨,师出有名,怎么打都没问题。从春秋到战国,从汉朝到大唐,每一次的战争都有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可以让百姓认同,能心甘情愿的拿着武器跟着自己的将军去战场拼杀。 没有个人恩怨,眼前的这个人被杀死之前甚至都不知道自己为何而死,杀他的人也不知道为何要杀他。 强大的集体观念让他失去了自我,只能被滚滚的集体裹挟着,一路冲杀。 但月有阴,山有谷,并不是所有的事情都可以摆到台面上谈。李治厌恶的人很多,很多都是欲杀之而后快。这是个人私心,如果他要是在朝堂上露出这样的念头,大唐立刻就会烽烟四起,反叛者不计其数。 第五十五章资本的魔力 人性本恶,善的一面可以尽情的宣扬,热烈的表露,恨不能天下共之。恶就算了,除了自己坚决不能再第二个人知道,那是自己心底的魔鬼,邪恶无比。当着诸人只能用厚厚的墙壁把它关押起来,不透一丝光。 那是自己的失乐园,别人的禁地。亚当和夏娃就是上帝心中的失乐园,结果闯进来一条毒蛇,搅乱了上帝小心翼翼的安排,释放出了他心底最大的魔鬼。 李治是大唐的皇帝,自然也不能免俗,只不过心中的那份恶隐藏的更深,也更大。 他的恶需要朝臣的提防,掺杂了权力之欲的恶每个人都能感受到到,也有足够的心理预期。 只不过李治有足够的耐心和隐忍的本事,长孙无忌咄咄逼人,戴着那顶托孤重臣的帽子四处招摇。生怕别人不知道他滔天的权势。 武将一个个闭门不出,既不想得罪皇帝也不想被长孙无忌钻了空子抓住把柄死咬着不放,在家里修身养性。 弱势守成,李治的恶被长孙无忌一派围堵的密不透风,无处发泄。只能找几个不开眼的倒霉蛋来疏导一下,不然长期的郁闷会让人发疯。 身为大唐的掌舵人,年轻的李治感受到了莫大的压力。即使多年的耳睹目染,加上太宗皇帝的悉心教导,已经对国事有了诸多的了解。 但是骤然接手,压力还是海山倒海的威逼而来。 每个夜晚李治都难以入眠,想着如何才能摆脱掉那些重臣,想着如何让大唐帝国更加强盛,想着如何干掉那些反叛者,想着如何让自己的皇位更加稳固。 他彷徨着、压抑着、痛苦着、无奈着、焦虑着,心里无数的话只能闷在心底,无人诉说。没有一个倾听者,也不能有倾听者,帝王之术告诉他,皇帝的一切都应该是模糊的,神秘的,让人捉摸不透的。 即使如武媚这样这样的女子,依然不是一个合格的倾听者,虽然自己沉迷她的身体,她的一颦一笑都让自己感到人生的美好。 可是皇帝注定是孤独的,他的美人是江山,而不是寻常女子,所有的心事只能站在太极宫最高的地方,俯瞰着万里江山,呢呐自己的情愫。 每个人都羡慕他这个皇帝,乞丐以为皇帝最好的好处就是能填饱肚子,贱民以为皇帝最大的好处就是他是良家子,普通百姓以为皇帝最大的好处就是不用参加征战,没有赋税徭役,低微的官员以为皇帝最大的好处就是他就是最大的官,勋贵以为皇帝的最大好处就是整个江山都是他的。 他们都没有错,如果这些是好处的话,那他确实拥有这些。但是福兮祸之所依哇。 自己的本家李耳在千年之前就说过这个道理,可是这些人都选择性的进行了遗忘。或许他们没有遗忘,而是从来就没有记起,巨大的利益和诱惑遮住了他们的双眼,让他们只顾奋不顾身的向前,却没有看到路上的陷阱。 对于资本家,马克思有过最精辟的描述:资本会逃避动乱和纷争,是胆怯的。这当然是真的,却不是全面的真理。像自然据说惧怕真空一样,资本惧怕没有利润或利润过于微小的情况。一有适当的利润,资本就会非常胆壮起来。 只要有百分之十的利润,它就会到处被人使用;有百分之二十,就会活泼起来;有百分之五十,就会引起积极的冒险;有百分之百,就会使人不顾一切法律;有百分之三百,就会使人不怕犯罪,甚至不怕绞首的危险。如果动乱和纷争会带来利润,它就会鼓动它们。 虽然李治不知道马克思,也没有读过资本论,但是他对人心依然有自己的心得。做皇帝的利益是无穷大,所以很多人都想做皇帝,只不过大部分人都是憧憬一下而已。有的连憧憬都没憧憬一下,这样的信念只潜伏在最深的心底,连他自己都不曾知晓。 但只要有机会,这样的念头就会冒出来,想要证明再简单不过。一个九品的不入流的小官,他的梦想是什么?自然是不断的升迁,最好是能位列三省,封侯拜相。 虽然可能性微乎其微,但是他确实这样想过,这是所有人的通病。 匹夫被辱,咒骂的时候挂在嘴边最多的一句话就是如果老子以后如何如何,不就是对未来最深刻的yiyin? 那朝廷里的重臣呢?是不是同样有这样的念头,只不过更加隐晦,不敢表达而已。 匹夫的咒骂最多引来一阵嘲笑,没有人会当真,因为所有人都知道,这不过是口舌之快而已,谁会去和一个胸无大志的匹夫苏较真? 虽然也有成功的,但几率真的太小了。 但是朝廷里的重臣就大不一样,别说他们不敢当街这样肆无忌惮的叫骂,就是私下里也不敢轻易表露自己最真实的想法。哪怕仅仅是对朝廷的某个大臣不满,如果说出来,也有可能引来无妄之灾。 古人没有惊人的科技,没有先进的工具,但是私窥他人的本事却着实不凡。 今天你说的一句昏话,明日就可能是你被砍头的证据。 这里面最重要的参与者就是告密者和家奴。 实在不敢相信,一个在家待了十几年的奴仆居然可能是敌人的探子,如芒在背啊! 至于千骑司,这种陛下最忠实的爪牙,神出鬼没的存在,自然高悬于榜首。 所有官员隐私的爆发都离不开他们的影子。 类似千骑司这样的地方古已有之,千年以来从未断绝。 秦国的黑冰台,汉朝的绣衣,大唐的百骑司,千骑司,明朝的锦衣卫,清朝的粘杆处。 名字千变万化,但做的事却千篇一律,没有任何新鲜感可言。 私窥仿佛会让人成瘾,连皇帝都欲罢不能。 这是人性本恶最好的体现,至于说隐私神圣不可侵犯,那只是迫不得已的反抗之词而已,自己发发牢骚就行,当不得真,也做不得数。 如果以为那些写在纸上的都会被很好的遵守,也就不会有监狱这样的暴力机构存在了。 第五十六章上门踢馆招人恨 不一样的地方,同样的场景,苏小义十分后悔,好好的拍什么马屁,安安静静的做一个小透明,等到太医署轮值,皇城开始清人,自己就回家多好。 皇帝的马屁哪有那么好拍的? 伴君如伴虎,别人躲都躲不及,自己还要凑上去,你不倒霉谁倒霉? 薛讷啊薛讷,老子为了给你擦屁股,容易吗?一点消息没打听出来,反而被困在了御膳房。 几个膀粗腰圆的厨子站在一旁对自己怒目而视,等着看苏小义出丑。 上门踢馆这种事非常招人记恨,苏小义把脚都伸到人家御厨脸上了,能给他笑脸才怪。忍到现在没动手还都是王福满的面子。 如果不是王福满站在一旁兴致勃勃的想看看苏小义庖厨的本事到底有何神奇之处,估计几个凶神恶煞的厨子早就把苏小义摁到一旁狠揍了。 拿你的爱好和人家吃饭的本事比,这是最大的侮辱。 还好那个厨娘此刻在,看到自己原来的主人居然也来到了御膳房,激动的直抹眼泪。 这可是自己最大的恩人,如果不是教会了自己做饭的手艺,此刻的她哪里能进宫给当今陛下做饭食吃。 现在回家的时候连坊官见到她都是点头哈腰一脸谄媚,说话都是捏着嗓子。 坊官啊,以前万万不敢惹的官儿,为了能过几天太平日子,时不时的要去给他送几文铜钱。不然总有人上门找麻烦。 现在不用,家里的孩子在昭国坊可以梗着走,只要不是惹到官家,坊官连问都不问。 从宫里带出去的几株花草买了一个好价钱,到底是宫里的东西,沾着龙气,戴在身上鬼神莫近。 坊官死皮赖脸的要有了最旺盛的一株,没提钱的事。 算了,反正宫里这些东西也不缺,有时间了再去找找,应该还能找出不少。 日子过的舒坦,厨娘从未想过有一天整个家族居然会以自己为傲,家中所有人都把她当成最有权威的人,连族里的长辈都说她是最有出息的一个。 以前娘家人从来瞧不起自己,每次回家都被遭受无数的白眼。 现在好了,回家的时候坐着牛车,穿上最干净的衣衫,再带上一点御膳房里的吃食。距离娘家还有几里路就看到一群人已经早早的在村子在等候,心里得到了极大的满足。 御膳房的东西可是稀罕之物,寻常人难得一见,就是一根最为普通的萝卜,也比外面的顺眼。皇帝吃的东西能是一般能比的? 家中的长嫂话里话外的意思都是想让自己把做饭食的秘诀告诉她,好摆一个摊子赚点铜钱。 被厨娘严词拒绝。 这是传家的本事,以后还要传给儿子的媳妇儿,外人万不能再传。别的都好说,这事就是说破天去也断然不能同意。 厨娘的手很利索,半只肥猪在她的手里连一炷香的时间都没挺过去就被切割的整整齐齐。 宫里是没有猪肉的,羊肉、鸡肉、鹿肉甚至老虎肉都有,连熊掌都备的足足的,起码有十只。 只是猪肉这种肮脏之物向来等不了大雅之堂,身为宫里的御厨,自然不屑这种低贱之物。 况且蒸出来的肥厚肉片吃起来油腻无比,还有一种浓烈的腥味,实在下不去口。 听说苏小义居然要给陛下做几道猪肉的饭食,厨子差点把御膳房给掀掉。 这可是宫里,不是你家门口的肉铺子。猪肉这种贫贱之物岂能带进宫里来!不行,坚决不行,我不会同意的。堂堂的御膳房居然有猪肉,说出去宫里的妃嫔们会把他们骂死。 古人的阶级观念深入骨髓,贱民就是贱民,良家子就是良家子,轻易不可逾越。至于他们这些勋贵,自然就是更加的高高在上。为了保证这种阶级差别,从书本到学院,从朝堂到荒野,从周礼到唐律,都有最细致的规定。 衣食住行都被严格的分成三六九等,有违之人轻则杖责,重则徙三千里,再重者死罪。 没有人权啊,连穿件衣服都要担心被治罪,更不要说其他了。 勋贵以这种极端的方式彰显着自己的高贵和与众不同。 差别化的对待让他们的心理得到了最大的满足。 猪肉同样如此,大唐对于猪肉总有一种隐隐的敌意,喂养在茅厕的畜生怎能入人口? 为何鲜这个字有鱼有羊而没有猪的影子?古人对猪的歧视不是一般的大。 李治倒是无所谓,到他这个位置,已经不需要再通过这些来彰显自己的身份。 就是吃着野菜,喝着片汤,他依然是这个帝国最高的统治者,所有人都会匍匐在他的脚下,瑟瑟发抖。 现在的李治只不过是对猪肉的饭食有一丝兴趣而已,每日的主题依然是羊肉。也不知道这是不是和他身体里的鲜卑血统有关。 在后世吃过无数美味的苏小义,依然觉得餐桌之上,猪肉才是百荤之中的主角,谁都难以撼动。 人类趋利避害满足自己的本能让他们经过数千年的淘汰选择让他们最终把目光放在可怜的猪身上。 苏小义一直认为,人类的总体智慧一定是无比正确的,人类万年之前为何会选择蓄养猪牛羊而不是其他?肯定是经过无数次的挑选和验证,最终找到最有利的一个。 御厨的反对无效,多嘴的都被王福满扔了出去。可能是不屑和这些御厨多费口舌,王福满连看都没看一眼,随手一提,那个胖乎乎的厨就飞了起来,高高的越过其他人的头顶,飞到三丈之外的门口。 有好事者欲和王福满讲道理,话还没出口嘴巴上就是一个黑黑的脚印。 这就是没看清形势的结果,王福满何许人也?也是你一个小小的厨子能反抗的? 厨娘很卖力,可能是因为王福满在这里的缘故,厨娘一把菜刀用的格外娴熟。剁肉之声很有节奏,精铁没入案板的声音很清脆,表示厨娘炉火纯青的刀功。 反正以后没有靠做饭为生的主意,被厨娘偷师几道菜他没有当在心上,能让一个人活的更好,苏小义并不反感。 第五十七章以示惩戒 李治吃的很满意,那道炸藕盒不错,里面的肉馅肥瘦刚好,外面的藕片清脆香甜,恰到好处。 武媚手里的筷子迟迟未动,虽然鲜香的肉味不断入鼻,但是几盘子的猪肉还是让武媚心生反感。 在心里嘀咕了几十遍,却未曾想到陛下口中盛赞的苏小义就是这副缩首缩尾之人,满肚子的圆滑,一点的风吹草动他自己就会毫不犹豫的缩回去,坚决不接触。 许敬宗足够的老奸巨猾,还不是被陛下捏的死死的,老老实实的窝在卫尉卿的位置上,一点怨言没有,只要陛下发话,随时准备撕咬朝廷中的重臣。 可是眼前的这个年轻人,武媚总觉得自己无法掌握。规矩做的很好,没有一丝逾越,此刻已经下面跪了好一会儿了,请求陛下恕罪。 拎着一盒饭食来请罪,还被罚到御膳房去做菜,真是难得的少见。陛下的童趣显露无疑,但是也足够证明,苏小义已经走进了陛下的内心。 难得啊,年纪轻轻就能靠住大唐皇帝这棵参天巨树,以后不可限量。武媚觉得自己要想在朝中有一个得力的助手,此人必不可少。 许敬宗可为鹰犬,然终不能为陛下所放心,注定了不会有太大的前途。寻常之时可用之,关键时刻还是得靠自己人。苏小义就是陛下的自己人,这点武媚十分确定。 “几口粗鄙不堪的饭食就想让朕饶了薛讷,小子,你行贿的手段一点都不高明。”李治惬意的用筷子夹起一块肉,放在嘴里细细咀嚼几口,很满意肉的味道。 “薛讷夜闯坊门,你以为朕会不知?长安县衙和京兆尹也就罢了,下面的差役都是一群蠢才,抓几个歹人绰绰有余,其他的就算了。 可是你连千骑司也不放在眼里,是瞧不起曹仁的本事还是不屑朕选人的眼光?” “陛下千载明君,才智无双,微臣的那点心思岂能瞒过陛下龙眼。 薛讷酒后无状,微臣不敢包庇。然骤然降罪,恐引众人猜疑。原左武卫大将军梁建芳被贬,如薛讷再活罪,只会让众武将人心惶惶。 况薛讷之父薛仁贵位高权重,高居羽林卫大将军,如薛讷被严惩,文臣定会捕风捉影,妄测君心,弹劾之声骤然而来。陛下该如何处置?” “你很聪明,可是朕不喜欢聪明的家伙。相比像你这样的聪明人,朕更喜欢用没有脑子的笨蛋。 滚吧,别打扰了朕吃饭的兴致。告诉薛讷,酒坊的利润,他家的那份,再减上三成,以示惩戒。” “微臣替薛讷谢过陛下。陛下赏罚分明,实乃我辈之楷模,为表我等臣子的朗朗忠心,那减去的三成利润,臣等以为罚入内库最为合适。 虽然陛下堂堂天子不屑区区铜臭,但臣下忠心不可不表,还请陛下不吝收下,以全我等忠义。” “嗯,也好。朕富有天下,德泽四海,区区几文铜臭只能污秽朕的宫殿。但尔等拳拳之心朕不可不察。此事你和曹仁言语,朕懒得理会。” 李治继续享用他的美食,武媚到底还是忍住了,减肥是不用减肥,她的体态正好,再减就要露骨头。只是猪肉这种东西她还是下不去口,二十多年的饮食习惯不好改。心理障碍这种东西很难克服。 苏小义无所谓,反正我是照着李治的要求做的,武媚你再不愿意我也没办法。虽然知道几年之后你会成为皇后,再过上几年就会成为大唐真正的决策者,名为后,实为帝。 可是现在李治是皇帝,只能先把李治安抚好,至于武媚,大不了离她远一点,或者,改天弄点素食? 名动天下的武媚此刻就在眼前,还没有千古女帝的架势。此刻的武媚,温顺润和,一副女儿态,在李治面前媚眼如丝,恭谦有加。完全看不出帝王的一点影子。 这也是应有之意,毕竟人的野心是一点一点培养起来的,武媚此刻最大的野心也就是当上皇后,母仪天下,成为天下身份最尊贵的女人。 至于皇帝,还是算了,几千年来就没一个女人能做皇帝的,历史上根本就没有可以效仿的人。任武媚的野心再大也不可能现在想着皇帝的大位。那不是野心,那是失心疯。 成为皇后已经是困难重重,满天下都是反对之声,找几个支持自己的人都很难。还皇帝?那是男人干的事,女人做皇帝岂不是天大的笑话? 时代的局限让武媚并没有看到自己真正的潜力,这很正常。人最大的无助感就是对前途的茫然。 谁也不知道自己明天是会一飞冲天还是被踩进烂泥,是长命百岁还是英年早逝。 野心和目标是一步一步改变的,小时候你的目标是吃一颗糖,大点了就想着拥有七块钱,再大点就想着有一份工作,再大就是实现财富自由。然后呢?财富自由就没有目标了? 你还是会有更大的目标,还是会有烦心事,还是会郁闷,还是会感慨命运多舛。 环境会改变一个人,自然也会改变人的目标。 此刻的武媚目标清晰而简单,就是皇后的位子,这是所有女人梦寐以求的最高奖赏。 陛下,如果你爱我就请封我为皇后吧。 这是武媚心底最真挚的呐喊,最热烈的感情。她所有的动力都在于皇后的大位。 可是这个位子只有一个,而且已经有人捷足先登了。 王皇后家世深厚,远不是她武家可比。 更何况,本就弱小的武家还人心不齐,防范自家人堪比防盗贼。两个同父异母的哥哥因为祖荫得了个小小的官职,就不思进取,整日饮酒做乐,得意的都忘记了自己是谁。 胸无大志之人啊,眼睛只能看到自己,也不抬头看看,满长安城的勋贵哪个不是削尖了脑袋往上爬,要不就是紧紧守护着自己天大的利益,对来犯之人诛之而后快。 长孙无忌多大的权势,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啊,又是陛下的亲舅舅,满大唐哪个能比?他要是想享受几天神仙日子,恐怕陛下高兴还来不及。只要不谋反,就是把朱雀大街点燃了也不会被问罪。 第五十八章坎坷的道路 可是长孙无忌依然在勤勤恳恳的拦权,打击异己,清除政敌。连梁建芳这样的大将军都被他趁机问罪。 为何? 权力如深海行舟,不进则退。掌舵之人虽力有千钧亦难如履平地,盖天之风,吞舟之鱼,稍有不慎就会席卷而来,轻者木舟摇摆,重者有倾覆之危。 欲保大舟,必乘风波浪,虽风平浪静亦一往无前,切不可贪图美景,稍加松懈。 可是自己的家人呢?躺在祖荫之下沾沾自喜,饱食终日,碌碌无为,不思进取。不知创业之艰难,不思家族之长远。以为今日之家业能得长久之传承,鼠目之光,安能视千里之事! 自己历尽艰难才从感业寺回到宫里,个中滋味不足为外人道也。 陛下恩宠极盛,以陈王李忠为太子才换来朝廷众臣的妥协,自己才被册封为昭仪。 自己的母亲倒是支持自己,到底是血溶于水,不管自己如何她都无条件的赞同,即使舍了命不要也要护自己周全。 两个姐姐也是近些时日才有缓和的征兆,不再对自己冷眼相待。 在她们心里,自己是不守人伦大道的**,该被乱棍打死才对,此刻却被封为昭仪。虽然有意亲近,但是心底的不屑还是让她愤怒不已。 通往权力的道路上本就布满荆棘,鲜血淋漓,没有谁可以轻松的得到。天子如陛下者不是也同样血流满地? 龙子啊,太宗皇帝的几个皇子就没一个简单的。李承乾、李泰、李恪,哪一个不是人中龙凤? 可是皇位只有一个,想要得到又岂是易事? 李承乾最可惜,有一个好母亲,正儿八经的嫡子,又是长子,名正言顺的被太宗皇帝立为太子,满朝文武就没一个反对的。太宗皇帝也很满意,悉心教导,言传身教。 本以为会教出一个英明之主,可惜太宗皇帝太过用力,对李承乾期望太高,导致这个皇帝的好苗子几近发疯,嗜血成性。 位居东宫之时时常命太子六率互相冲杀,名其曰练兵。 都是真刀真枪啊,又不是打突厥,在郊外摆开战阵,杀的你死我活,好好的大唐精卒被李承乾无谓折损,怨声载道。文臣武将义愤填膺,弹劾之声不断。 面对朝廷的质问,李承乾不思悔改,反而不屑一顾,说出技不如人,死有余辜这样的混账话来,伤透了武将的心。 感情死的不是你家的人,武将很想把李承乾揪过来暴打一顿,这话不能说,否则有诅咒李二的嫌疑。 可是道理没错,都是娘生爹养的,就因为你李承乾,白白的死了。如果是死在战阵之上,谁都无话可说,打仗就没有不死人的,说不得谁倒霉,没能熬回来。 但是白白死在你李承乾的手里就太窝囊了,连个军功都没混到,一个敌人也没看到就丢了性命。这种结果无法让人接受。 尤其是武将,虽说见过无数的死人,亲手斩杀的没有一千也有八百,可是对自己手下的兵卒,他们还是很爱惜的。 一将功成万骨枯,那是不得已而为之,如果为了打仗,死再多的人他们都能接受。可是想李承乾这样,却有滥杀无辜的嫌疑。 不知悔改的李承乾居然还要效仿太宗皇帝准备造反,逼迫太宗皇帝退位。 该是有多愚蠢才会做出这样的事? 皇帝的位子早晚都是他的,何必要急于一时?他才二十多岁啊,那么心急做什么? 李承乾的权力之路崩塌了,跟随的人被太宗皇帝杀的一个不剩,血流成河。 一个想得到权力,一个要守护权力,虽父子不能相让。 魏王李泰,聪明绝顶的人物,文治武功样样精通,颇有太宗皇帝年轻时的影子。为争太子之位不遗余力,可惜杀心太重,终不被太宗皇帝所喜。 这些让天下英才慷慨赴之的皇子位不可谓不高,权不可谓不重。可是依然想着更大的权力,为何?做一个混吃等死的皇子,每天打打猎、喝喝酒,没有饥馑之虞,没有性命之忧,无数人梦寐以求的日子,为何他们不屑一顾,闷闷不乐? 无他,权力也。 可是自己的家人好像根本没有这样的念头,更没有这样的魄力。 让武媚有一种深深的无力感。 得到的太容易让他们完全没有危机感,不知失去这一切顺利痛苦。 而这一切,武媚深有体会。 十三岁的年纪,对爱情充满向往,以为自己梦中的那个男人会是一个盖世英雄,会驾着七彩祥云来娶她。 事实好像也确实如此,从恩旨下来的时候武媚就觉得自己的愿望实现了。 太宗皇帝啊,文治武功冠绝天下,马上征战无数,身后无数良将谋士生死追随,无数当时枭雄被斩于马下,连突厥都被打的支离破碎,颉利可汗被缚来朝。 这样的丰功伟业自然算得上盖世英雄。 可是进宫之后才发现这个盖世英雄不是她一个人的,而是属于很多的女人。别说一天,有时一个月也难得见上一次。 她这个小小的才人地位卑微,只有忍气吞声的份。 深宫高墙之内,连呼吸都是压抑的。 本以为凭着自己的美貌可以轻而易举的俘获先帝,到头来才发现根本就是一个笑话。 宫里最不缺少的就是美丽的女子,能被先帝看重,哪一个不是闭月羞花之貌,沉鱼落雁之容? 十三年啊,一个女人能有多少个十三年?十三年里,每一天都过的度日如年,日子仿佛被无限的拉长,每时每刻都让她心惊胆战。 经历了数次的生死,她依然是一个小小的才人,连她自己都放弃了,放弃了有朝一日能被宠幸,成为后宫中最有权势的妃嫔。 皇后的大位不敢想,长孙皇后的地位无人可以撼动。武媚的最高愿望,也不过就是九嫔里面的一个而已。 可是这样的愿望随着太宗皇帝的驾崩而终于烟消云散,武媚的最后一丝希望化为了泡影。 虽然太宗皇帝的很多妃嫔都到感业寺出家,但她们起码得到过。曾经站在权力的顶峰欣赏过美丽的风景。 自己却依然站在山脚,苦苦寻找那条通往山顶的幽径。 第五十九章不堪回首月明中 得到的再失去和从未得到到底哪一个更让人具有挫败感? 对着青灯古佛,武媚深深的思索。 如果就这样平平淡淡的过完一生,孑然一身,不被打扰,武媚觉得也没什么不可接受。 事实已经是这样了,她又如何去更改? 可惜树欲静而风不止,感业寺并没有表面看上去祥和宁静,反而波澜诡异,大有无风三尺浪的架势。 事实证明,能进宫做妃嫔的女人就没一个省油的,做李二陛下的女人更是个个有着莫大的心机,稍不留神就有被坑害的危险。 可是伟大的李二陛下已经驾崩了,上天之子注定要回到天上去,人间的坟冢不过是后人为了纪念的时候有个去处而已。 长孙皇后到底是杰出女子,陪到李二到最后,死后也能和李二葬在一起,永不分离。 其他的未亡人就要精彩的多,做为一位权倾天下的帝王,伟大的天可汗,他的妃嫔自然不会少。 虽然佳丽三千这样的形容词着实夸张,但是从皇后从采女,一共有十级,按照大唐律制,仅仅是最底层的采女就是二十七人之多,这么算下来的话李二有名分的老婆最少也得有四十多人。巅峰时期甚至可能有百人之多。 如此多的女人不可能都去殉葬的,大唐风气开放,这样的殉葬制度惨无人道,文臣武将都十分反感。李二自己也觉得自己死后应该不用这么多女子围在自己身边,所以特意下旨自己死后后宫不必殉葬,皆到感业寺出家即可。 这已经是莫大的皇恩了。感业寺乃皇家寺庙,地处禁苑,安置这些人再合适不过。 李二的驾崩对于这些女人来说和天崩地裂有着同样的效果。 管你是夫人还是才人,管你是妃还是嫔,管你是才人还是婕妤,统统都给我去感业寺出家。 曾经高高在上的妃子们此刻如有阶下之囚,随便一个下人都可以欺负。至于才人和宝林、采女这样的,更是被折磨的惨无人道,痛不欲生。 宫里的婢女和宦官好像都有一种欺软怕硬的病,在别人得势是拼命的讨好巴结,失势的时候又拼命的踩上两脚,恨不能把所有的愤怒都撒出去。 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但却有无缘无故的恨。我们有足够的理由相信并不是所有的妃嫔都和宦官还有婢女有仇。事实上在感业寺值守的宦官和婢女都是从宫里淘汰出来的。换言之,都是伺候主人的时候不卖力,或者年纪大了不中用被发配到这里。 这些人心底的怒火异常强大,犹如烈日下的干柴,只要有一点的火星就能成燎原之势,烧光一切阻挡之物。 来感业寺出家是不能带着随身婢女的,连衣服都需要自己清洗。 没办法,你来这里是出家的,不是游玩的,如果每个人都带着几个婢女,那感业寺不就乱套了! 佛门清静之地,人越少越好。 况且婢女宦官乃宫里之人,并非你个人的奴仆,宫里没你的位子,那些附属在位子上的待遇自然一并取消。 人最常做的一件事就是有些东西只有失去了才想到去珍惜,可惜已经悔之晚矣。 有一个特别庸俗的词语叫后悔药,俗不可耐,如果换成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就要有诗意的多。 可惜当时这两种说法都没有。众多美丽的妃嫔只能在哀叹悔恨中回忆着自己美好的过往。 过去的一切仿佛都值得回忆,连自己受过的苦似乎都变得甜蜜。 深红高墙如何?地位卑微如何?得不到陛下宠幸如何?和现在的感业寺相比,都已经好出太多。 起码有人伺候,早上起床有人伺候更衣,每天宫里的饭食有人送来,还有每月的奉例,按照品级发放的娟和丝绸,心情不好的时候去宫里的花园走走。 多好的日子呀! 现在每日饭食都是粗茶淡饭,难以下噎,穿的衣服是麻布,灰色的衣服十分难看,连颜色都染不好。脏了还需要自己打水清洗。 都是宦官家出来的女子,从小锦衣玉食,哪里吃过这样的苦楚? 十指不沾阳春水,越女新妆出镜心,那才是自己的生活。 现在只能每日劈柴洗衣,青灯古佛。夏日酷暑难耐,冬日寒裘难寝。还要受那些婢女和宦官的气,这样的日子望不到尽头,看不到希望。 说的好听是出家,难听一点,和打入冷宫无疑。 人走茶凉这种事在这里演绎的淋漓尽致。曾经围绕自己不断谄媚的人没有了,取而代之的是婢女的嘲讽和宦官的辱骂。 这里是皇家的荒地,她们这些太宗皇帝的妃嫔无人问津,连提都没人提。所有人都在争着向新权力的拥有者献出自己的忠心。 至于她们这些人,死不死又有何关系? 皇帝都不在意,他们就更加无需在意。左右不过一群女子而已,还是看不得碰不到的女子,即使当初权势再大,恩宠再盛,也不过是昨日黄花。 用一句通俗点的话讲,你们过气了。能在感业寺苟延残喘已经是对你们莫大的恩典,至于受的那点委屈,实在不值一提。 天下之大,受委屈的人多了,你算老几? 至于她们的亲人,除了骨肉娘亲日日以泪洗面之外,谁人怜之? 家族里早就乱做一团,想着如何再和新君产生联系。 族中美丽的后辈有的是,挑选一个才德之女,送去宫中,运气好些的话皇家的恩典依然连绵不坠。 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啊。那些被选中的女子,和她们当年何其相似! 只是天道轮回,不知她们的命运又会是何种结局。 人腹中的容量不大,心胸大者也是寥寥。当怨恨不满的情绪开始在感业寺不断蔓延的时候,很多人都会被误伤。 我和你没有恩也没有怨,可是老子就是看你不顺眼,你能乃我何? 打不过婢女和宦官,还打不过你! 当怨恨的情绪笼罩,所有人都会被传染,谁也无法挣脱。再无外物之人内心也会掀波澜,起纷争。 第六十章武媚的修罗场 能改变环境之人寥寥无几,放眼满大唐也没有几个这样的厉害之人。但是环境却能轻易的改变一个人的心性,连一年的时间都用不到。 时间可以改变一切,而且这个时间并不会很长。 来到感业寺不过月余,武媚就深刻的感到了人心的变化。那些惹不起婢子和宦官的夫人、妃嫔们,只能在女人堆里寻找已经失去的优越感。以寻衅滋事这样最低级的手段来引起人的注意,寻找以前被人环绕的虚无焦点。 用一个烂大街的冷笑话来形容此刻的武媚在贴切不过。吃饭睡觉打豆豆,她武媚就是那个倒霉的豆豆。 她也不知为何,感业寺女人很多,年老者有之,年少者有之,色衰者有之,色媚者有之,位高者有之,为卑者有之。自己既不上,也不下,既不是最丑,也不是最美,为何自己就成了众人的目标。 即使她日后当了皇后,做了皇帝,成为天下最有权势的女人,想起在感业寺的情形时,依然百思不得其解。 如果是一个人,年轻力壮的武媚自然不会吃亏,打架而已,不会可以学呀!打不过别人,我还不能防守了? 可是真到动起手来,才发现打架的本质不是力气多寡,而且双方的人数。 看着黑压压的人群,武媚很丧气,欺负人可以,但也不能这么欺负人吧?打我一个人而已,犯得上来十几个人? 那些原来高高在上的夫人、妃嫔也就罢了,你们这群御女、宝林、采人,当年在宫里的地位还不如我呢,怎么也跟在那群夫人、妃嫔后面瞎起哄? 人类的奴性一旦建立起来就很难再去除,有没有个十几年的时间根本就不可能。况且万恶的封建社会就是以奴役人为基础而建立的。 从奴隶社会到封建社会是一个巨大的飞跃,表示人从野蛮进化到了文明。但是社会不是割裂的存在,总是不断的抛弃和继承。 而人的物我特性使得他们把奴隶社会最精髓的东西继承了下来。 奴性。 几千年来人类始终无法彻底抛弃。君不见,诸如黑煤窑、黑矿场之类的新闻常见报端,就是最好的解释。 奴性是人类心底至黑至暗的存在。压迫者以此为存在的意义,被压迫者身处其中而不自知。 现在已经不是在宫里了啊,在这里大家都是半斤八两,并什么你们还要听那些人的话? 是夫人如何?是妃嫔又如何?在这感业寺,你还能指望出去不成? 可是被人拿捏惯了的宝林、采女,依然唯唯诺诺,看对凶悍的夫人们,连头都不敢抬起来,甘心充当打手。 把她的房门都挤破了。 外面的婢女和宦官没有要插手的意思,站在外面幸灾乐祸,时刻准备加一把火。 感业寺太无聊了,有人打架这样的好事当然值得一观。如果能打出血来,就值得痛饮三杯。 一个人的力量注定是弱小的,即使你武力值超群,面对众多飞过来的鞋子和拳头也是无济于事。 不要以为每个人都是高手,虽然武媚觉得自己的手脚并不弱,单打独斗的话完全可以可以打倒一个人。但是面对群殴这种场面她还是缺乏经验,根本应付不过来。 她尽量的把身体蜷缩在一起,减少挨打的地方。当年太宗皇帝曾教她剑法,虽只有一次,却让她难以忘怀,成为为数不多的美好回忆。 那是太宗皇帝说过,挨打的时候不要反抗,不然只会激起打人者更强的欲望,力量只会更大。 话说的一点没错,武媚蜷缩的身体看上去随时有昏过去的可能,头发散乱,眼中带泪,脸上有伤,看上去让人十分舒心。 一群妇人满意的走了,骂骂咧咧,本以为可以好好的欺负一番,扫扫晦气,没想到是一个软柿子,还没打呢就吓破了胆,完全没有成就感。 院中准备看好戏的婢子和宦官连连叹气,我裤子都脱了你就让我看这个? 没意思,着实没意思。 这是一件不起眼的小事,感业寺所有人都没有觉得这有什么不妥。不就是一个倒霉蛋挨了顿打嘛,小的不能再小的事。很多人都没有注意到。 可是这件事深深的刺痛了武媚的内心,让心灰意冷的武媚幡然醒悟。 这个世界上根本就没有所谓的世外之地,有人的地方就有争斗,就非要分出一个高低来。 我已经卑微到了尘埃,却依然不能摆脱被压迫的命运。 这是我的宿命?还是黎明前的黑暗? 孟子曰: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比先苦其心志,饿其体肤,空乏其身。 现在我的心智已苦,肚子已饿,还挨了打,这天下的大任到底是什么?又什么时候会降临在我身上呢? 在这里,武媚没有一个可以说话之人,连感业寺的那只瘦狗都不理会自己。当她去打水的时候会露出锋利的獠牙对这她狂吠不止。 人倒霉了连畜生都可以欺负你。 这可恶的命运啊。 此时的武媚生活异常艰难,每日都需要打扫厅厨,还要给那帮凶悍的妇人洗衣服。连倒恭桶这种肮脏之事都非她莫属。 至于吃饭的时候被人揪住头发摁在饭里以供她们取乐这种事简直不要太多。 她忍耐着,苟活着,沉默着,从不反抗。 所有欺凌过她的人武媚都仔细的记在心底,一个都不遗漏。 就这样一直过了两年。 两年来武媚的心智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她再也不是那个心无杂念的小小才人了。 此刻的武媚心里充满了仇恨,充满了对权力的向往。 两年的时间,终于把一个温柔的女子改变成了对权力充满渴望的女人。 这里是她的阿鼻地狱,是她的修罗场,也是她凤凰涅槃,浴火重生的地方。 两年的时间很短,对于她而言却又很长。 对于很多顺风顺水的人说,两年实在是太短了,他们还没感受到美好时间就已过去。 但是对于武媚来说,两年的时间是如此的漫长,漫长的让她以为已经经历了百世。 每一个日落时分,她都暗暗的告诉自己,终于又熬过了一天。也许明天,这种日子就会过去。 第六十一章不可逾越的天堑 感业寺已经很久没有人来过了。 两年来好像没有一个人来过。 这里仿佛已经被彻底的遗弃,连院中的蚂蚁都还是两年之前的蚂蚁。武媚蹲在地上,呆呆的看着那个黑乎乎的蚂蚁洞。 这是两年前的蚂蚁吧? 这种无聊的问题当然没有人回答,在距离她十步之内没有一个人,问了也是白问。 打人的新鲜感并没有维持多久,武媚坚持执行的不抵抗政策让所有以欺负她为乐的人感到索然无味。 欺负人的目的就是为了取乐,当这样简单纯粹的目的都无法达到之后,她们去武媚住处的次数骤然减少。 除了衣服变脏,房子有了灰尘能想起让武媚来打扫之外,其他时间根本就想不到这里还有一个叫武媚的才人。 第一年的最初几个月不好过。 等到第一年快要过去的时候就习惯了不少。 现在是第二年,武媚看看院中吐出新芽的柳树,终于熬过了一年啊! 李治啊李治,难道你真的忘了当年的誓言了吗? 当年的花前月下依然历历在目,虽然永远无法言说,但武媚不得不承认,当年的李治确实给了她些许的温暖,让她在那幽深寒冷的深宫之内,感受到了难得的温情。 至于说有违人伦,这样的论调她根本就不在乎。她不过比李治大几岁而已,没有一丝血缘相连,男欢女爱,天经地义之事。那些迂腐的礼官自己家中有数不尽的小妾,凭什么对自己指手画脚,说三道四? 刚来到感业寺的时候她确实心灰意冷,对李治已经不抱任何幻想。虽然李治曾答应过她,一定会把她救出感业寺,但是谈何容易? 这可是太宗皇帝的旨意啊,谁敢不尊?强大如长孙无忌者也不敢对太宗皇帝的旨意有所异议。 李治即使是皇帝又能有何办法? 所以武媚那个时候对李治其实已经不抱任何希望。 希望之所以是希望就是因为有实现的那天,实现不了的只能称之为愿望,而愿望之所以是愿望,就是因为根本就实现不了。 古人为了表达自己的愿望想出了很多的办法,有着浓烈的仪式感。鸿雁传书、吟诗作赋都是小儿科,孔明灯燃、插萸登高也属寻常,每年的清明、重阳、上元,都是古人最为重要的节日。 所有这些节日的目的,与其说是为了纪念先祖,不如说是向上天表达自己的愿望。 两年啊,绕是武媚再有耐心,那点飘渺不定的希望也该破灭了。 毕竟把先帝的女人从感业寺弄出去,还要进宫,这样的高难度动作不是一般人能够操作的。 即使李治是皇帝又如何?太宗皇帝的那道旨意像一道天堑一样横在李治和她之间。 君住长江头,妾住长江尾,日日思君不见君,共饮长江水。 多么凄美的爱情故事啊,自己和故事的主人公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 长江再长,总是有距离的,徒步也好,骑马也好,乘船也好,总归有相聚的日子。只要耐得住寂寞,守得住忠贞,有情人终成眷属这种美事总会不断的上演,成为人们口口相传的轶事。 可是太宗皇帝的那道旨意远比长江要艰难的多,几乎不可逾越。 李治不仅要面对朝中的重臣,还要考虑天下的悠悠之口。 稍有不慎,就为成为大唐天大的丑事。 皇家威严不容践踏,如果有人要给皇家脸上抹黑,不仅是朝中的大臣们,仅仅是李氏一族就会闹翻天。 武媚呆坐半晌,注视着铜镜中美丽的脸庞。岁月易逝,美人迟暮,这张绝美的脸颊要不了几年就会生出皱纹,吹弹可破的皮肤会松弛发暗,曼妙的身体会老态龙钟。到那个时候,即使李治有办法把她救出去,他还会做吗? 毕竟女人最大的依仗还是她的美貌,身为大唐的皇帝,有太多的女子可以供她挑选驱使。 老去的自己又该如何重获他的芳心? 一切都是未知之数。 武媚只要一想到这些就头疼欲裂,心乱如麻,读再多的经书都不能让自己的内心归于平静。 泥塑木雕的佛祖并不能帮助自己,她也在佛前跪求过,异常的虔诚,希望佛祖可以听见自己的祷告。 可是佛祖没有任何反应,依然是一副大慈大悲的模样,半闭着双眼,昏昏欲睡。 走入困境的人往往会陷入自我催眠之中,以为冥冥之中自会有神明保佑。 这种强烈的自我暗示让人有了无需的依靠,毕竟上天让自己来到这世间,总有它的打算。 芸芸众生啊,每个人都是世间的独一无二,上天不会无缘无故的创造你,所以不能自暴自弃,妄自菲薄。 再过几十年,当李白悠然而至,仰着高傲的头颅骄傲的说着天生我才必有用的时候把这种心态演绎到了极致。 可惜这样豪迈的诗句武媚听不到,不然她冰冷的内心一定会被重新点燃,重新对生活有了希望。 可是李白的诗虽好,却对上天会错了意。 上天自然不会有错,你做的任何事它都可以轻易的解释,而且让你无比的信服。 是啊,天生我才必有用,李白高估了自己,低估了世人。 他以诗显,才闻天下。 一辈子倒霉的杜甫对李白推崇之至,白也诗无敌,飘然思不群。清新庾开府,俊逸鲍参军。 够崇拜了吧! 可是李白并不在意,他的理想并不是做一个诗人。毕竟,诗人这样的身份在大唐并没有编制,连个临时工都不算。 后世的诗人或者作家很多都有编制,领着国家发的工资和津贴,悠哉悠哉的写着文章,无衣食之忧,自然乐得有一个这样的身份。 在大唐,任你诗名再高,不能混个一官半职,屁用没有。只能混迹于青楼之地,烟花丛中。捧几个仙女,赢得几分诗名。 大唐的诗人向来都是兼职,专职的很少。因为没有人喜欢专职,因为专职的另一个意思就是漂泊不定,浪迹天涯。 杜甫做了半辈子的专职诗人,写的诗千古留名,混到最后才得了一个左拾遗的官位,而且还是一贬再贬。 为何?诗名的才对于皇帝而言,到底还是小道而已。治国,平天下,可不是几句诗能解决的。 第六十二章你是什么道 李白诗名传天下,连玄宗皇帝都被折服,召入宫中御前侍奉。 多大的荣耀啊,李白一脚踹飞了逆旅的大门,大笑而去,随口两句就是惊天之文。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 逆旅的老板恨的咬牙切齿,你李白踢坏我家的大门,是需要赔的! 我们的嫡仙人以为自己要一步登天了,心中的理想抱负不日就能实现。 指点江山,挥斥方遒,一言定万人生死,十指握天下苍生。这才是大丈夫所为。 可是一年过去了,李白的心从火热到温热,从温热到不热,最后从不热到冰凉。终于悲剧的发现,即使他的诗写的再好,也无缘朝堂。家国大事,不是写写诗就可以,也不是一腔热血就可以,需要的是政治智慧。 李白的诗天下无双,可是政治智慧几乎为零。 注定他只能是一个诗人,而不是一个政治家。 论写诗,他无人可比,论治国,他无比他人。 李白对上天赋予他的才华没有充分的理解,简单的以为只要诗写的好就能出将入相,好不风光,真的大错特错。 他的这种强烈的自我暗示害了他。 此时的武媚才没有心情理会李白是谁,也不会听说大唐还有这么一号人。她的所有心思都在李治身上。 感业寺的大门敞开着,可是那个熟悉的身影总不出现。 就在她以为最后的希望破灭,准备破罐子破摔之时,却意外出现了转机。 那日正在河边洗衣服的武媚遇到了一个女人,准确的说是一个美丽的女人。 平常的相遇并没有什么奇怪,美丽的女人武媚见的多了,不说别处,仅仅是感业寺就有一堆。 可是来人却堵住了她的去路,还说出了她的名字,连她心里想的事都说的分毫不差。 被人窥探心事自然会异常的愤怒,更何况武媚的心事是决计不能让人知晓的,否则她根本活不过今晚。 在怀中隐藏了两年的匕首终于见到了光。没有任何的犹豫,甚至连一句话都没有,武媚手中的匕首只直那女人的脖颈。 干脆利落,毫不犹豫。 杀人这种事说起来容易,真要实施起来你才会发现异常的艰难。 且不说对方会不会束手就擒一动不动的随你斩杀,就是真的一动不动,你能不能下得去手还是一回事。 寻常人别说杀人,就是杀只鸡都是心惊胆战,久久不敢动手。 何也? 自己心理那一关过不去。 毕竟是一个活物,而不是一株野草。 二次大战胜利后为何有那么多的人得了战后创伤综合症,说到底还是心理的那道坎过不去。 毕竟没有经历过,没有循序渐进的过程,直接就是终极挑战,杀人。这种心理承受能力一般人根本做不到。 可是武媚动起手来毫不拖泥带水,让来人的眉毛不由的挑了几下,有些意外。 武媚已经被她观察了很长时间,大约半年有余,最初隔着很远见到的时候感觉也就是一个姿色绝佳的美人而已。 除此之外好像没有一点可圈可点的地方,被打了那么多次从不还手,所有人都可以对他指手画脚,随意辱骂。 她甚至怀疑,教中的长老是不是选错了人,区区一个胆怯的女子,有能力让大唐皇帝回心转意? 直到武媚亮出匕首,她才发觉,这个女人并没有自己想的那般柔弱不堪,反而心智坚若磐石。 被人打骂从不还手,自己说破了她的心事就立刻痛下杀手,这份心智着实厉害。 匕首随身,可见时时都在防备,她信不过任何人,这是她对武媚下的断语。 仿佛是一组慢镜头,春意盎然的野外,野花盛开,河水绻绻,清风抚柳,草长莺飞。两个美丽的女人静立于河岸,衣带飘飘,四目相对,宛若天女。 随即一女一柄匕首飞来,刺破了空气,划破了长空,一袭僧衣飞起,飘散而来。 如果阎立本在河对岸,一定会能拍着大腿发狂,此等美丽的画面应该画下来才好! 可惜他不在这里,正忙着在宫里画人物图呢。如此美景无人欣赏,实在是一大遗憾。 不过武媚没时间想这些,再美的风景都比不过她内心的荒凉,再美的女人也比不过她心里的愤怒。 况且她本身就是一个美女,对面的女人再美,和她有什么关系? 不管你是谁,也不管是谁派你来,既然你猜透我的心事,那就只能死。 匕首恨锋利,也很趁手,握在手里刚好。 武媚几乎用尽了全身的力气,只要匕首刺进那个女人的胸膛,就断没有活下来的可能。 可是这志在必得的一击,失败了。 武媚呆呆的看着空地,刚刚还站在这里的女人不见了,只不过是恍惚之间,她就绕到了自己身后。武媚甚至都没来得及看清楚她是如何做到的。 身影犹如鬼魅。 莫不是大白天的遇到鬼了吧? 然而大白天的是没有鬼敢出来的,武媚抬头看看半空大大的太阳,今日的天气格外的好。 仅凭这一下,武媚就知道自己一点胜算都没有。 此人的本事不可小觑。 武媚心中忍不住咒骂,娘希匹,哪里来的妖精,敢来招惹你武大爷! 那女人也不恼怒,依然笑意盈盈的看着武媚,看的她心起涟漪。 你是何人?武媚问道。 同道中人。 道?武媚不由失笑,你知道我是做什么的吗?我的道是什么?你的道又在哪里?我是感业寺的尼姑,难道你也是哪个寺院的尼姑? 看着来人长发飘飘,快要及腰,武媚十分嫉妒,头发都已经到腰际了,也不知嫁人了没有?武媚十分恶趣味的想,这么暴力的女人,即使再貌美也没有哪个男子愿意娶回家吧。 武媚不由的摸摸自己的光头,顿觉自惭形秽。 没有头发的女人魅力能减少九成。 我不是哪家的尼姑,却也是出家人,不过修的既不是佛也不是道。 那人玉足轻立,轻盈婀娜,朱唇轻起,口吐莲花,区区数言,已让武媚惊愕不已。 第六十三章我不是磨镜 武媚从未想过给自己带来帮助的会是一个外人,一个完全的陌生人,一个她从未见过的人。 难道说这个世界上真的有无缘无故的爱?武媚的大脑不由茫然了一下,然后决然的摇摇头,不可能的,无缘无故的恨自己见多太多了,可是这无缘无故的爱,她还从未见过。 来人定是有所图,不是财就是色,要不就是权。 世人舍命追逐的,不在乎这三种,再无其它。 财自己没有,她一个感业寺的尼姑,哪里还有一文铜钱? 权?她进宫十几年自己都没有体验过权力的滋味,又如何能帮助别人获得权力? 莫不是色吧? 武媚分析了半天,最后得出来这样的结论。她意味深长的看着眼前这个身材婀娜,脸蛋俊美的女人,这该不是一个百合? 当然,百合这个充满内涵的词语在当时还很纯洁,并没有被人们赋予别样的色彩,武媚当时想的是另外一个词语,磨镜。 想到这里武媚不由的一阵颤戾,顿时倍感恶心。虽然眼前的女人异常美丽,但是她的取向很正常,这点早就已经得到证实。 她不反感李二,也不反感李治,这就是最好的证明。 你是磨镜?武媚试探的问道。虽然早就听过这种事,但是真人她还是头次见。 这样的女人居然有这样的癖好,真是太浪费了,不知道又会有多少男子心碎。 来人可能是没想到武媚居然说出这样一句无厘头的话,漂亮的眉头不由皱了皱。心里的潜台词是,怎么宫里的人都这么开放? 磨镜这样充满歧视性的话都能说的出来,看来自己的见识还是太少。 武才人也不问我是谁?不问我来自哪里?不问我为何要找上你? 来人实在不好回答武媚充满暗示的问题,只好硬生生的把话题往别的地方转,虽然一点都不自然,但是她也没办法。 谁能想到堂堂的大唐妃嫔第一句话居然是问自己是不是磨镜? 这等话如何说的出口? 如果是寻常之人敢这么问要被她一掌拍死了。 手松了又紧,紧了又松,到底是没敢动手,如果她出手,自己但是高兴了,长老交代的事就无法推行,到时候她肯定活不了。想想教里众长老狠辣的手段,来人终于还是把紧握的拳头松开了。 一入摩尼深似海,从此自由是路人。她到现在都在怀疑当初头脑发热的加入摩尼到底是对还是错。 那里给了自己一口饭,让她能够在满城的尸体中活下来。救命之恩自当涌泉相报,无论做什么她都无怨无悔。 满城的人啊,万条的性命,说没就没了,连只狗都没留下。如果不是长老送这里路过,她根本就不可能活下来。估计满城的人,也就她一个人活下来了吧。 打仗就会死人,会死很多的人。每年都会有无数人因为打仗而死,身首异处。 真正的血流成河啊,没有去过战场的人总是被那些热血瑰丽的诗句所吸引,对沙场迷恋不已。动不动就嚷嚷着要打回去之类的话,说的唾沫横飞,脸色潮红,好像全世界只有他最爱国一样。 可是真正去过战阵之上的人一般都很沉默,对杀人都是三缄其口,轻易不向人吐露。 无他,战争的残酷绝非一般人所能理解,你只看到了战争的热血,没看到战争的残酷,只看到了将军的荣耀,没看到兵卒的尸体,只看到沙场的壮烈,没看到成堆的头颅。 那些热爱战争的人总是会说战争当然会死人,可是为了荣誉,这都是值得的。 说这话的人完全就是站着说话不腰疼,感情死的不是他的家人。能让他家的孩子端着机枪冲锋陷阵才能让人信服。 来人见过无数的死人,如果可能,她一辈子都不愿再见到。一个个鲜活的生命在屠刀之下终结,满脸的恐惧和狰狞,满天的怨气和仇恨。 她当然也有仇恨,家中所有人都倒在血泊之中,那种刻骨的疼痛和仇恨让她至今都难以忘怀。每个夜晚都辗转反侧,只要一闭上眼睛就能看到全家人痛苦的呼唤和绝望的眼神。 每次醒来冷汗都浸透的衣衫,枕头湿了大片。 她要复仇,她想复仇,可是却连个仇人都找寻不到。谁是她的仇人?是那个杀她家人的兵卒,还是那个带队的校尉?是那个骑在马上的偏将还是稳坐军中帐的大将军?亦或是大唐的勋贵和朝臣?或者干脆就是大唐高高在上的皇帝? 可是这些就是自己的仇人吗?自己国家中的那些重臣和皇帝呢?还有把唐军引来的那些败类?再或者是惹怒大唐的无知将军? 想的越多就越混乱,让她几欲抓狂。 长老说这些都是假象,人生来就是为了受苦,伟大之父驱逐黑暗召唤光明。 若有明使,出兴於世,教化众生,令脱诸苦。犹如国王破怨敌国,自於其中妆饰台殿,安置宝座,平断一切善恶人民,其惠明使,亦复如是。 三界独尊,普是众生慈悲父母,亦是三界大引导师,亦是含灵大医疗主,亦是上天包罗一切,亦是实地能生实果,亦是死中与常命者,亦是众生明性中性,亦是三界诸牢固狱解脱明门。 长老的话总能使她爆虐的心平和下来,明镜如水,短暂的放下仇恨,向往美好。 或许再过十年,自己真的会放下仇恨,走向伟大之父的怀抱,那个时候她能成为众人的圣母,天下受众顶礼膜拜的女神。 愿世上再没有征伐。孩子不会失去父亲,女人不会失去丈夫,老人不会失去孩子。 来人的嘴角不由的往上翘起,灿烂如花,绕是武媚这样的人也不由心动。 信念的力量是强大的,武媚从未想过有人可以让自己瞬间融化,最起码现在她的心起了波澜。 虽然只是非常非常短暂的波澜,也让武卫不由心惊。 在宫里多年,她的心早已练就的坚硬无比,犹如磐石。连李治都撬不来开她的心房,没想到这个陌生的女人仅仅是一个笑容就让她动容。 难道我内心之中居然是个磨镜? 第六十四章妖月 自己是不是磨镜这种无聊的问题武媚现在没有心情去管,她现在疑惑的是,眼前的这个人到底是谁。 已经在河边僵持了半个时辰了,两个人也不说话,就这么大眼瞪小眼,再瞪下去天都要黑了。 太阳下山感业寺就会关门,任何人不得进出,除非你翻墙而入。可是墙高一丈有余,她根本就翻不过去。而且,感业寺周围可是有守卫的,刀剑无眼呐。大晚上的透入感业寺万一被当成歹人给射杀,说理都没地方说理去。 只能躲在门外挨冻。 现在还是初春,春寒料峭啊,自己这样在外面过一夜非常有可能被冻死。 生火不可能的,这里是禁苑,明火这种自取灭亡的目标万不能有。 “你到底是谁?”武媚终于还是忍不住打破了沉默。虽然这样有认输的嫌疑,但是没办法,再这么下去太阳真的要落山了。 这样的场合自然谁先说话谁就落了下乘,在宫中多年,武媚对这种小伎俩再清楚不过。 虽然读的书不多,但是江湖游侠在大唐向来不缺,听的多了自然了然于胸。 如果不是急着回去,武媚根本就不会主动说话。不就是装清高装世外高人嘛,以为我不会? 笑话,谁还没有点高人仪态?论身高,大家半斤八两,论相貌,不遑多让,论身材,好吧这点上你稍微占点上风。可是又说回来了,老娘我在宫里十几年,好歹也是个才人,伺候过太宗皇帝。在宫里混过,多少沾点皇家气度,这点比你强多了。 气势这种东西看不到,但是却是能实实在在的感觉出来,如果换成其他人,早就心惊胆战不知如何自处了。可是武媚很淡定,气势上一点不坠。 话说的轻松,完全没有一点惊恐的感觉。与其说是在问来人,更想是在喃喃自语。 “你可以叫我妖月,认识的人都这么叫我。” “为何要叫妖月?妖这个字可不是什么好意?”武媚不由的眉头一皱,仅仅听这个名字就偷着一股怪异,说不出的别扭。 但凡名字不寻常的,人十有八九也不寻常。活过了这么多年,武媚有自己的认知,不仅字如其人,连名字也如其人。一个寻常普通的名字有八成的可能性会和它的名字一样平凡而普通。可能上天觉得那些普通名字的人太多,重复率太高,即使有什么伟大的功绩也会引起人们的误会,所以把丰功伟绩都赋予到了独特的名字之上。 所以起名字是一种艺术,需要格外慎重。可是名字是父母取的,不到万不得已不会轻易改名字。所以古代的读书人会让恩师给自己想一个字,自己再起一个号,这样就有三个代号,成名的机会大大增加。 比如,李白,字太白,号青莲居士。 李白这个名字其实异常普通,一看起名字的时候就不走心。估计是他刚出生的时候父母看他白白胖胖就一时兴起,脱口而出,发出这个孩子好白啊这样的感叹。然后读书先生说了,名如其人,自己的孩子如此白,白如雪啊,就叫李白吧。 李白横空出世,却被起了一个最为普通的名字,一点都不特立独行。也就是欺负李白年纪小,不然他肯定跳起来表示坚决的反对。 你看人家陈子昂,还有骆宾王,名字多好,一看就知道是个文化人,怎么到自己这里一个白字就给打发了?欺负我不会写诗? 所以李白长大后很郁闷,每次别人喊他李白他都会无比愤怒,你才是李白,你全家都是李白! 哎你怎么骂人呢?我是李白我爹也是李白那不是乱了辈分吗?不通不通!李白你读书读傻了吧? 隔壁的小李狠狠的嘲笑着,惹的李白直翻白眼,周围都是这样的人,我能怎么办?我也很绝望啊! 所以长大后的李白非常的想给自己改一个名字,却遭到了包括恩师在内的所有人的反对。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连头发都不敢毁伤,你居然要改名字,这可是大逆不道。 又不是避讳皇家,也不是天子赐名,怎能更改? 那我给自己一个牛逼的字总行吧,李白早就想好了,他反复翻看诸子百家,儒家经典,遍览群书,终于想到了一个厉害的字,霸! 以后我李白字霸,你们可以喊我李霸!威不威风?厉不厉害?来,谁赞成,谁反对?李白手持铁杵,吓的众人连连后退。 一阵意味深长的沉默。 最后李白的恩师捋着胡子摇晃着脑袋走了过来,一袭白衣,宛若仙人。 李白啊,不是为师说你,你写诗的本事不小,街坊四邻,十里八乡那是鼎鼎有名。怎么其他学问如此不着边际?这样的学问以后如何考科举,登庙堂? 想要光宗耀祖就要踏踏实实做学问,靠投机取巧是不行的。这字哪有自己取的,那都是长辈或者授业恩师给的,你自己就定了还要我这个恩师做什么? 而且,这个霸字并不适合你,一则锋芒太露,杀伐之气太重,此乃大忌。二则有不臣之心,天子拥四海,率土之滨,莫非王臣,你这个霸,是独居一方的嫌疑,不可取。三则霸者,兵也,举兵戈,征贼子,乃霸,你是文人,不适合。 想了半个月的得意之作被恩师几句话就给否定了,李白漫卷诗书辈欲狂,这他娘的比写诗难多了! 李白的恩师看着李白惨白的脸十分满意,知错就改,善莫大焉。 我这里倒是两个字很适合你,用在你身上再合适不过,除了你,再没有人能当得起这样的字。 哦?李白顿时精神大震,两眼放光,大喜。到底是自己的恩师,果然还是爱着自己的。他飞奔过去抓着恩师的胳膊使劲摇晃,恩师快请讲,到底是何惊天动地之字? 李白的老师得意的闭眼回味,好半天才在李白热切的眼神之下吐出两个字来,太白! 怎么样?惊不惊喜?意不意外?这两个字可是为师想了许久才想到的,用在你身上再贴切不过。 李白走了,流着悲痛的眼泪。 身后的恩师倒在血泊之中,不断哀鸣。 第六十五章为何名武媚 不管李白再不愿意,太白这两个字都贴到了他的身上,从始至终,一辈子都没有被抹去。 有人说李白这个名字很个性啊,只听名字就很厉害,为何我们这个时代的人起名字就只知道取豪、杰、汐、涵这样俗气的名字? 其实我很想说,你们的名字比李白好听多了,不过因为他的诗写的好,千古流芳,后人都不敢用李白这两个字取名字而已,不然早就烂大街了。 李可是大姓,百家姓上前五名的存在。大唐时李二又对《氏族志》进行了大面积的修改,李氏是第一贵姓,如果没有李白,那么其他叫李白的人,会多如牛毛。到那时候,李白这两个字就是最普通平凡的名字,和现在的王伟两个字差不多。据说现在叫王伟的人起码有几万人,天呐,想想都恐怖。还好有身份证,不然你都证明不了自己是自己。 苦逼的李白被折磨的发了疯,天天为自己的名字普通之极而犯愁。虽然名字只是一个代号,名字的背后还是一个个的人,但是李白不这么想啊。天子呼来不上船,只言臣是酒中仙,敢这么做的人满大唐也找不出几个。虽然这是李白喝醉了说的酒话,酒醒了之后肯定会吓的直冒冷汗。但酒话也是话啊,皇帝管你说的是什么话呢,说了就是说了,你还能不承认? 骨子里这么狂傲的一个人当然不能满足自己平庸的名字,就像一个侠客不能忍受自己叫王二麻子一样。他可是比龙傲天还要目中无人的啊,于是我们的李白巨苦思冥想了半天给自己起了一个号曰青莲居士。 潇洒、飘逸,红尘中透着些许的清新脱俗,繁华中浸润着诸多寂静,有一丝出世,沾两分淡雅。用一句话来形容就是这个逼装的需要给满分。 如果你喊一声太白兄我们的李白会和你翻脸,要是喊一声青莲兄,那迎接你的就是如春风拂面的笑容。 武媚拧着漂亮的眉头,口中咀嚼着妖月这个诡异无比的名字。能把自己叫做妖的女人注定就不会简单。 妖者,魅惑主上,自古女子多妖者皆艳容也。 《左传》曰:“人之所忌,其气焰以取之,妖由人兴也。人无衅焉,妖不自作。人弃常则妖兴,故有妖。” 妲己主妖,以祸商纣,终致国灭,而周代之。褒姒主妖,以祸周室,烽火戏侯,天下终裂。 能担得起妖这个称呼的女人,注定红颜祸水,名留青史。只不过背负的骂名实在太重,没有人能够承受的了。 武媚向来不屑这些说法,对史书上的评论嗤之以鼻。 国家灭亡,大臣没有责任?将军没有责任?皇帝没有责任?为何你们要躲在后面,把一个弱女子推向唾骂的深渊? 那一朝的帝王身边没有绝色女子?天下女子任其驾驭,予取予求。武媚不相信就找不出几个能够媲美妲己、褒姒之流的女子出来。 政治课上的黑体字早就告诉我们,内因决定外因,而外因只不过能够影响内因而已。说到底还要看帝王自身的本事,打铁还需自身硬,这种俗语说了很久,为何到了国家兴亡之时就会被刻意忘掉? 眼前的来人确实配得上一个妖字,天下女子艳艳,不可胜收,古人诚不欺我也! 妖月幽幽一笑:“才人为何名武媚?” 武媚一时语塞,是啊,自己为何叫武媚?这是自己父亲取的名字啊,这还要什么解释? “你来所为何事?这里是皇家禁苑,等闲之人不得入内。你是如何进来的?” “禁苑的那些蠢笨之人还奈何不了我,我今日来,是受人之托。才人可知当今皇后?” 妖月说的随意,武媚听的却有心。 这是她心里的痛,当年李治和自己思磨之时信誓旦旦的承诺,若他为帝,她必为后。 可是他现在是皇帝了,皇后却另有其人,当年的誓言现在看上去如此的可笑,与其说的誓言,不如说是鬼话更准确。 爱情浓郁的时候任何话都能说,也都敢说,反正都是以后的事,以后谁是谁的谁都不确定,不过就是说几句情话而已,自然不用当真。 可笑的是,太多的女子陷入情网不可自拔,以为那些甜蜜的情话就是誓言,会像山上最坚硬的石头一样牢不可破。 爱情使人变傻,一点没错。 都说恋爱中的人智商为零,这话着实不虚。不仅男人会变傻,女人更会变傻。 曾经风靡一时的某肥皂剧有一句著名的台词:“皇上,你还记得当年大明湖畔的夏雨荷吗?” 场面感人,好不凄凉。 但是我觉得当时的皇帝心里一定有一万只草泥马呼啸而过,朕这些年玩弄过的女子没有一千也有八百,谁他妈还记得夏雨荷是谁? 皇后,多么有魅力的两个字啊,让无数女子为之疯狂。 曾经她也想所有刚进宫的女子一样幻想着能博得皇帝宠爱,最后成为女人中的第一,母仪天下。 在太宗皇帝那里她失望了,连心都死了。在李治这里她是绝望,心不止是死了,更是碎了。 两个皇帝伤她的心,多么可笑啊。 武媚凄然一笑:“王皇后母仪天下,谁人不知?你跑过来,就是为了问这种愚蠢的问题?还是说你是王皇后派来?” “才人果然才智无双,正是王皇后派我来。”妖月说道:“可是,我自己也想看看,能让当今陛下魂牵梦绕的女子,到底有何过人之处。” 武媚心头一紧,先惊后喜,惊喜交加,无法言语。 惊的是眼前这个妖月居然是王皇后派来,这是一个危险的信号。她和李治的那点事儿,虽然做的极为隐蔽,但是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啊。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只要做了,就一定会有人知晓。 只不过有的人聪明,装傻充愣,一问三不知,两问还不知。明哲保身的本事炉火纯青,知道祸从口出,所以有的秘密宁可烂在肚子里,带进棺材中也不会另言他人。 有的蠢人刚好相反,总想炫耀自己,结果不该言语的秘密变成了满城风雨,人尽皆知。 第六十六章纠结的武媚 她和李治的床帷之事可不是一次,每次都会有贴身的婢女和宦官在一旁伺候,虽然这些人口风甚严,知道事情轻重。但不排除有脑子不够用的。 现在王皇后派了妖月这个女人过来,很有可能就是为了杀掉她,毕竟像她武媚这样的女人此刻确实不应该还活在世上,暴毙的结果才会让所有人满意。 武媚妖月绝对有能力让人悄无声息的死去,并且找不到一丝伤口。即使身处禁苑,武媚仍然感受到了危险。 那些守卫向来自命不凡,每天都叫嚷着英雄无用武之地,不能上阵杀敌真是浪费了自己的一身武艺。 结果连个女人都挡不住,简直是废物。或者,那些守卫根本就是故意放人进来。这是皇后的意思还是李治的意思? 武媚的思绪胡乱飘飞,她实在不知道,今天的自己会是何种死法?又是谁的意思。 跑是跑不掉的,打就别想了,刚才自己的奋力一击,连妖月的衣襟都没有沾到一角。自己的那点微末本事,在她面前就是一个笑话,犹如一个卖笑的小丑。 四下无人,也不可能有人来,妖月此刻出现,就说明了一切。如果不是守卫故意放水,此刻四周的守卫估计都沉沉睡去了吧。 斩杀守卫这种事不可能,聪明之人不会做愚蠢之事。 “王皇后派你来杀我?”武媚终究有此一问,她必须确定,到底是皇后要杀自己,还是李治要杀自己,抑或是其他人。 这有本质的区别,她必须死的明白,如果就此稀里糊涂的死去,厚土之下她也不会瞑目。 她很害怕妖月说出李治两个字来,那是她最后的一丝希望,如果她苦守了两年的希望换来的是这个结果,那她真的会疯掉。 她和李治两个人,不管是爱情也好,相互利用也罢,毕竟都从彼此的身上得到过些许的安慰。 曾经深情相望的故人,此刻要自己的头颅,这种巨大的落差很难让她接受。 “相反,皇后让我来想办法接你进宫。”妖月神秘的一笑,似是在感慨武媚的命运,又像是猜中了结果的欢喜。 永徽元年的春天好像格外的寒冷,可是此刻的武媚心中升起了团团的火焰,全身犹如投入的火海,脑袋嗡嗡作响。 回宫,她等了很久很久的希望,不就是这两个字吗? 日夜的期盼,长久的凝望,感业寺空洞的大门外空无一人,隔着一道墙,就是隔开了她和尘世的联系。 当日子越过越长,感业寺越来越安静,最初的不安和躁动都归于沉寂的时候,妖月的出现让武媚无端的有些惊恐。 回宫,充满诱惑力的字眼,其中的艰险她自然知晓。 皇后派人来告诉她这个消息,简直滑天下之大稽。 别人也就罢了,当今皇后的为人她武媚岂会不知!为争恩宠不择手段,连市井农妇最低贱的手段都用上了。一哭二跳三上吊,这样最拙劣的方法除了让李治更加厌恶之外根本没有其他作用。 她和萧淑妃此刻恐怕正争的不可开交,怎么可能有如此的好心,再让一个女人分走李治本就不多的恩宠。 “大唐早有律令,先帝驾崩,凡宫中无子嗣之妃嫔,皆入感业寺出家,概莫能外。我乃先帝亲赐五品才人,自然恪守律法,在寺中为先帝日夜祈福。岂能再入宫中,有违律法?速去!” 武媚义正言辞的拒绝,虽然她觉得十有八九皇后已经知道她和李治的那点事,但是她到死到不能承认。你说的再对我也不能承认,嘴长在你身上,怎么说都可以。我如果说了,那就是不打自招。刀柄万不可握于他人之手哇! 妖月这样简单直接的话武媚自然不信,非但不信,还必须义正言辞的拒绝,并且表示出自己的愤怒,出离的愤怒。 老娘我虽然是个才人,但也在宫里混了十几年,就凭你这两句话就想挖个坑让我跳?别天真了?大家都是成人,别耍那些小孩子才用的手段。 想套我的话?从我嘴里说出来自己和李治的关系,你们好一拥而上抓住我的把柄,同时也掐住李治的脖子,以达到你们不可告人的目的? 如果是一个涉世未深的人,恐怕很好被骗,可是我可是武媚,这样弱智的手段用出来简直是对她的侮辱。 “武才人,这里只有你我二人,不必试探窥视。你我不用多说,皇后只让我带给你一句话,陛下五月会来感业寺上香,能不能回宫,就看你自己了。如陛下于你恩情未断,皇后念在你二人情谊,自会暗中助你回宫。如陛下无次恩意,她也爱莫能助。” 妖月显然知道武媚会这么回答,也不多解释:“话我带到了,至于你信不信,那是你的事,与我无关。” 转身就走的妖月被武媚喊住:“你是皇后的人?” “不,我不是皇后的人,我们只不过是合作者。既然她来找我,这样的小忙总是要帮的。”妖月飞身离去,空留武媚呆在原地。 来去无踪的妖月让武媚一阵恍惚,仿佛这个神秘的女子从未来过。 她自称妖月,还说和自己是同道中人,这话说的着实迷糊。她现在算是出家人,可是妖月怎么看都不想是出家人。哪里的出家人会留着一头乌黑的头发,一颦一笑都充满风情,引无数男子折腰。妖月要是出家人,猪都会上树了。 武媚对妖月的话并不相信。 可是这样的一个人骤然出现又骤然消失,尤其还提到了皇后和李治。 她果真是替皇后传话来的?皇后为何突然想起了她?李治五月要来感业寺?如果是真的,那将是她最后的一次机会,能不能回宫,就看这次了。 可是一个陌生女人的话可信度有多高?谁能保证妖月不是别有用心的人来试探她的? 如果她真的有所准备,等着李治来感业寺,那岂不是就露出了马脚,告诉别人自己和李治确实有染? 不打自招就太蠢了。 到底该如何?武媚很纠结。 第六十七章要有被利用的觉悟 成功细中取,富贵险中求,风险总是伴随着机遇。武媚精明过人,有着远超常人的头脑,她的大脑飞速运转,思索着妖月话的真实性。 如果是别人想抓自己和李治的把柄,那她只要在感业寺稍微有所异动,就瞒不过有心人的眼睛。 她思虑了很久,始终想不出来有这个心思的人会是谁。屁股决定大脑,现在朝中能想到她武媚的人寥寥无几,甚至可以说没有。先帝的一个小才人,区区五品,没有人会放在眼里,感业寺有的是比她名头大的女人,还不是一样被人遗忘。 如果真的如妖月所说,那皇后的目的是什么?成人之美这种傻话打死她都不会相信,把自己的男人推向别的女人怀抱,这种蠢事没有一个正常的女人会做。 皇后当然不傻,她这么做无非两个目的。 一是她只是怀疑自己和李治有染,但是并没有证据,只是一种猜测。让妖月过来,只不过是要印证她内心的疑问。武媚如果真的有所异常,那就证明她的猜测不错。 二是她已经知道这件事,让她进宫的目的极有可能是为了对付萧淑妃。皇后和萧淑妃关系之恶劣人所共知,为得李治欢心无所不用其极。但是皇后到底计差一筹,在李治面前并没有得到多大恩宠。反而是萧淑妃日夜霸占着李治,不仅占去了大部分龙精,连孩子都生了好几个。而皇后的肚子却一直没有动静。 如果是第一个原因,那皇后的猜测即使得到了印证,又能如何?她武媚已经身在感业寺,如果没有意外,这辈子她会被困在这里。至于见到李治,这种可能性微乎其微。 爱情是有保质期的,并且保质期异常的短,甚至连一年都不会超过。 作为大唐皇帝的李治身边从来不缺少美丽的女人,她武媚何德何能能让一个帝王对自己日夜思念。 男人对于爱情的最终目的永远是性,其次才是所谓的爱。不会颠倒过来,如果颠倒过来了也无需高兴,那不过是因为他还没有遇到更美丽的女子而已。 为什么人们常说男追女隔座山,女追男隔层纱?因为女人有一个巨大的优势就是身体本身对男人的诱惑。 没有几个男人能对面前一丝不挂的女子无动于衷,即使这个女子长相普通的不能普通,也依然有效。 平康坊夜夜笙歌,丝竹乱耳,多少男子竟折腰。恨不能死在那个温柔乡。 何也? 他们寻找的永远是身体的刺激,而不是精神的慰藉。至于才子佳人这样的美丽故事,一般只会发生在才子没有取得功名之前。她从未见过哪个才子得势之后依然对平康坊的仙女不离不弃的。如果有,那是因为他暂时还没有找到更合适的女子。 色衰而爱弛,这是男女之间永恒的法则,没有谁能够逃脱。 皇后名门望族,大家之后,见过太多了悲欢离合,这样浅显的道理她不会不懂。 如果仅仅是因为当年的那点事儿武媚觉得皇后断然不会再翻出来。毕竟这件事最好的结局就是大家都淡忘,谁也不用再提起。不管是对李治,对她武媚,还是对皇后,有选择的遗忘才是最正确。 这样的事提起来又没有什么好处,尤其是对于皇后而言,百害而无一利。如果李治没有兴趣还好,如果引起李治的伤心事,突然想起了武媚的千娇百媚,那对她皇后而言岂不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一个萧淑妃已经足够让她焦头烂额了,再来一个武媚,她能招架的住? 所以基本上可以断定,皇后让妖月过来,应该是想利用她武媚来对付萧淑妃,毕竟她武媚是李治的老情人。 虽然不知道李治对武媚的态度到底如何,但是多一个美女在身边,李治应该不会反对。 皇帝招女,多多益善。 而且皇后这么做的原因很可能就是看重了她武媚的身份。 一方面她是李治的老情人,有感情基础,操作起来对李治来说没有障碍,旧情复燃,也是一种新奇的体验。小别还胜新婚呢,她离开李治已经一年多了,新鲜感更胜从前。 而且当年的李治是太子,现在可是皇帝,身份更加尊贵,再见到武媚,心中的那份得意肯定会极大的得到满足。 锦衣夜行心里最为不爽,再美好的东西无人欣赏无人仰慕,和没有有什么区别? 此刻的李治在朝中大臣那里得不到一丝尊重。 贞观老臣牛气冲天,没有了李二的压制,一个个犹如蛟龙出海,当着李治的面就敢大打出手,叫骂的口水能喷到他的脸上。 左边是勋贵,右边是重臣,哪一个都不能得罪,李治唯有唾面自干,给双方陪着笑脸。 皇帝当到这个份上,李治无比的憋屈。 隐忍是必要的,虽然很不爽,但是李治不能发作,权力的争夺不是过家家,看谁不爽直接就开打,需要高明的手段和恰到好处的时机。 心里的苦闷无处诉说,他需要发泄,需要得到别人的肯定,这种需要源于人性,就想一个孩子考试得了满分希望得到夸奖一样。李治此刻就需要得到精神上的承认和夸奖,需要人的敬仰,哪怕是表面上。 皇后身为六宫之主,本该母仪天下,可是皇后说到底还是太年轻了,根本就没有意识到李治的苦闷。 况且她出身尊贵,自己的那点虚荣心早就得到了满足。她已经达到女子所能达到的最高点,不管是家里人还是宫中诸妃嫔,都需要看她的脸色。纵使萧淑妃这样的人,见到她也不得不行礼参拜。 门当户对,皇后的内心是骄傲的,凭什么她要去恭维皇帝?凭什么她要仰慕李治? 君不见,帅哥和美女永远走不到一起,不是丑男拱了美女,就是恐龙占了帅哥。总要有一方处于弱势并且不断的让另一方得到精神上的满足,才会走都长久。 皇后不懂。 但是她能让妖月来找自己,就说明已经有人在提醒她。 这方面的缺陷可以让武媚来填补。 第六十八章崛起之路 提醒者很大的可能就是妖月本人,这个女人的智慧绝不在自己之下,武媚很肯定。 两人对话的内容武媚闭着眼睛都能猜到,大致的意思不外如是: 萧淑妃恩宠正盛,皇后无比于之争,最好的办法就是寻找一个得力的助手。 这个助手必须符合这样的条件:第一,姿色过人。一般的女子根本入不了李治的龙眼。萧淑妃姿色绝佳,让李治乐不思蜀,皇后这里一个月也来不了一次。其他年轻的妃嫔姿色一般者更是一年都见不到李治的面,只能任由韶华流逝。 第二,地位卑微。如果萧淑妃地位卑微,即使姿色过人也威胁不到皇后的地位,宫里杀人的手段数不胜数,皇后随便动动小指头就能让一些人莫名其妙的死去。无人会去深究,对于李治来说,地位卑微的女子不过是发泄的工具,死了也就死了,反正还有很多美人等着他临幸,根本没有时间停下来为亡者悲伤。 第三,有旧情者最好。这样能达到最快的效果。如果是一个李治不认识的女子,想要临幸很容易,可是如何引起李治极大的欢喜之情就是一个大问题。把一个陌生的女子招进宫来,难度也不小。 第四,必须马上就能找到符合条件之人,越快越好。 找来找去,发展窝在感业寺的武媚非常符合她的要求。 姿色有,地位卑微,又是皇帝的老情人,还不用费心寻找。 武媚完美的进入了皇后的视线,犹如计划的最后一个环节,使得皇后的计划得之实行。 王皇后的计划其实不错,让武媚进宫和萧淑妃争宠,得胜之后自己再找个理由把武媚干掉,这样萧淑妃没了,武媚也完蛋了,宫里其他的女子不足为论,皇帝的恩宠就会集于她一身。 如果武媚是一个老实人,并且没有心机和野心,那么皇后的计划堪称完美。 可惜事情总有意外,武媚并不是一个安分守己的女人,并且野心也不小,甚至比萧淑妃有过之而无不及,因为她的目标一直就是皇后之位。 作为后来人的我们觉得皇后的计划简直愚蠢至极,怎么能把最强大的武媚送到李治身边?这不是给自己树立了一个最强大的敌人嘛!真的是太蠢了。 可是做为古人来说,王皇后也没想到武媚的战斗力居然这么强悍,不仅把她拉下了皇后的位子,把长孙无忌送到了地狱,最后连李氏都拉下了皇帝的宝座。别说王皇后,大唐所有人都没有想到,一个女人居然能够把大唐的江山握在手里,最后更是成为千古唯一的女帝! 你说李治不聪明吗?你说长孙无忌不聪明吗?你说褚遂良不聪明吗?还是柳奭、许敬宗不聪明? 这些人随便拉一个出来都是青史留名的人物,远不是聪明能形容,都是有大智慧之人。连这些人都想不到武媚的厉害,王皇后想不到实在是太正常了。她如果能想到反而是不正常。 既然得出自己想到的答案,武媚心中就踏实了很多。 沉寂的心又活了过来,武媚感受到了久违的快乐。 起码命运向她打开了一扇通往希望的大门,不管结局如何,都要比待在感业寺等死要好的多。 与其苟延残喘的活着,不如轰轰烈烈的死去。 武媚,开始你的霸王之路吧,前方的路虽然坎坷,但是权力之手已经在向你招手,只要越过那些高山,就能握住权力嫩滑的手。 现在是初春,刚刚过完上元节没多久。距离李治来感业寺还有五个月的时间。时间可能不太准确,但是不会差太多。 光头的美女再美也会让人感到一丝怪异,令男人征服之欲大减。 武媚必须保证李治见到她的那一刻彻底沦陷,不能有半点犹豫。如果打不到这样的结果,那她的回宫之路就会彻底被堵死,再也没有翻身的机会。 那个时候可没有种头发的技术,光光的脑袋要想重新长出头发除了熬时间没有别的办法。 至于生发剂这样的神奇药物自然更不可能,感业寺没有医户,即使有也不过是个最不入流的那种。治疗个头痛感冒都着急忙慌,只能满头大汗的喃喃自语如之乃何。 而且,在感业寺蓄发也是一件异常困难之事,小小的寺庙里少说也有百人之多,大家都是低头不见抬头见,就是住处也是几个人一起的那种大通铺。 想蓄发,真的不是一件易事。 而且,即使蓄发成功,五个月的时间,头发也就是堪堪过能遮住耳朵而已,和现在的女兵发型差不多。不可能再长了。 可是这些都武媚来说都不是问题,最大的问题是,她如何能保证李治能坠入她编制的情网。 已经一年多了,武媚甚至都快记不起李治的模样。 明明只有一年的时间,为何她会觉得如此的漫长? 没有希望之时武媚心里能装下的就只有这一个男人,那是她最后的希望,最后的阵地。 可是当妖月告诉她,李治会来感业寺时,武媚忽然有些害怕,害怕自己早已让李治失去了兴趣。 近乡情怯,近郎情更怯。 胆大如武媚者,居然也坐立不安,吃不下饭,喝不下水,诵读经书的时候嗓子会发抖,打扫院落之时眼睛会不由自主的瞟向门口。 有好事者逼问之,被武媚狠狠的揍了一顿,惊骇了整个感业寺。 天呐,向来不会还手,只有挨打份儿的武媚居然动手打了人! 不仅是武媚,整个感业寺都为之震动,武媚打人事件成为初春时节最轰动的大事。虽然说出来也就是一次普通的打人事件而已,被打之人脸上不过多了块淤青,连血都没见到。 但是这宣告了武媚的崛起。 连感业寺外值守的兵卒都听说了这件不是事情的事情。 那个向来只会蹲在地上抱着头任由别人拳打脚踢也不还手的武媚居然会还手了?感业寺上下感到无比兴奋。 啊,那个武媚居然感还手了,听说了吗?居然这么离奇! 要不要去看看? 同去,同去! 第六十九章做一个恶人 女人发起狠来连男人都不是其对手,更不要说感业寺那些只会欺软怕硬的女子。 武媚的住处围满了人,但是谁也不敢再上前,都惊恐的连连后退,不敢与之对视。 地上有血,还有一个倒在血里的人,正在捂着肚子痛苦的呻吟。 殷红的血从肚子里流出来,细细的血流会聚成一条小河,缓缓的流向门口。 武媚手里的匕首很锋利,泛着寒冷的光,让所有人为之胆寒。 人群中不乏冷血杀人者,在宫里的时候自己的一句话就能定无数婢女宦官的生死。那些惹自己不快的倒霉蛋被丈毙者不尽其数。 本以为左右不过就是一个死人而已,有何为惧? 可是现在一具血淋淋的尸体就在眼前,刚才这人还兴冲冲的握着拳头,跃跃欲试,说要把武媚暴打一顿,最近心情不好,需要发泄云云。转眼之间她就成为了一具尸体。 身体余温尚存,却再也不能呼吸。 原来死亡距离她们如此之近。 原来死亡如此让人恐惧。 往日里看着那些苦苦哀求的婢女声泪俱下,很是瞧不起,左右不过就是一个屁而已,有必要这么哭的声嘶力竭么?没有一点骨气,真是给大唐的脸上抹黑。 她们把自己幻想成为手握雄兵,英武不凡的将军,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何等的快意恩仇,何等的英姿勃发! 至于人命,那些普通人的死活再她们看来根本无足轻重,就是一串数字而已。 直到今天,死亡的气息距离她们如此之近,才恍然惊觉,身份高贵又如何?同样挡不住刀枪剑戟,躲不过暗箭明枪。 在强者面前,她们同样是砧板上的鱼肉,逃无可逃,避无可避。 有胆小者早已惊叫着逃走,声嘶力竭的呼喊回荡在感业寺的上空,久久不肯消散。 武媚阴测测的看着来人,嘴角露出一丝鬼魅的笑容,谁敢上来?连问三声,无人敢应。 明明就是一个弱女子,此刻却如当年张翼德长坂坡喝退三军般威不可挡。 武媚进一步,众人退一步,就这么僵持了很久。 等到武媚把带血的匕首放到嘴边,舔舐几口,众人才回过神来,四散奔逃。 天呐,武媚肯定是一个魔鬼,连人血都能吞进肚子里去,太可怕了。 热闹的住处此刻安静无比,除了武媚和地下的尸体,再无旁人。 整个感业寺好像都安静下来,寂静的能听到死神在呼吸。 武媚抬起头看着院中参天大树,哑然失笑。 原来杀人如此容易! 本以为会下不去手,却没想到自己的手连抖没有抖一下,快准狠,一击毙命。如果有个好师父,她可能会是一个杀人的高手。 妖月啊妖月,你看,我是会杀人的。 武媚一战成名,用一具尸体的代价换来了巨大的凶名。 感业寺闹出了人命,这种事实在不好处理。 禁苑不归长安县衙管理,也不属京兆尹管辖。 至于大理寺,国家的大案要案归它管,这皇家的寺庙,它还真不好下手。毕竟感业寺里都是先帝的女眷。虽然都已出家,但是处理不好就会惹来无尽的麻烦。 前去宫里禀告的宦官被仗毙,死的无声无息。 吓的其他宦官再也不敢出声。 这里的人命好像没有人关心,最好连提起都不要提起。 事情就这样诡异的安静下来,没有掀起一丝波澜。 连个前来察看情况的人都没有。 比如诡异的反应让感业寺内人人自危,夜不能寐。 感业寺里杀人居然什么事都没有,这里成了法外之地,犯罪者的天堂。 武媚的手握利刃舔血的画面深刻了印入了所有人的心里。 再也没有人敢找她的麻烦,所有人犹如躲瘟疫一般躲着她,隔着十丈远的距离就仓皇而逃。 原来做一个恶人是如此的惬意! 武媚闭上眼睛,深深的呼吸,感受着属于自己的时刻。 没有任何不适应,她睡的格外香甜,连个恶梦都没有做。一年多来,这是她第一次睡觉没有失眠。 杀人本来是需要勇气的,在这之前,武媚连只鸡都没有杀过。当年太宗皇帝的一匹烈马难以驯服,她曾自告奋勇,扬言如果不能驯服就会用匕首刺穿它的脖颈。 说的很随意,可是她的内心是恐惧的,那么说只是为了给自己壮胆而已。 那天用匕首刺向妖月,已经是她惊天的勇气,世间虽险恶,但她的内心还是做不到视死人如无物。 人那坚硬如铁的心果然都是逼出来的。 为了不让感业寺的人来打扰自己,武媚只能选择这样极端的方式来宣告自己的不可侵犯。 这是最好的方式,最简单的方式,最有效的方式,当然也是很残忍的方式。毕竟是一条人命。 武媚自然也犹豫过,不过为了能够离开感业寺,死去几条性命也是值得的。反正死的又不是自己。死道友不死贫道,这是每个人都有的心态。 难得的清静,现在她的住处已经空了,其余的几个人早就换了地方,连被褥衣衫都没拿。 空荡荡的屋子能够翻跟头。 虽说死过人的地方都沾着晦气,不宜居住。但是武媚无所谓,她自己不就是晦气缠身嘛,再多一点也没什么。 一个人的生活没什么不好,没有了别人来打扰,武媚的日子过的轻松而惬意。头发不断的长一点再长一点,武媚抚摸着自己的脸颊端坐在铜镜之前,心里忐忑不安。武媚啊武媚,能不能再度获得李治的关心,就看几个月后了。但愿李治是个念旧情的人。 只见新人笑,不见旧人哭,这种事发生的太多,让武媚不得不忐忑。 最好的情况自然是李治再次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让她能够顺利的离开感业寺。 最坏的情况自然是李治早已经对她失去了兴趣,连看都懒得看一眼。 这种情况极有可能发生,毕竟她武媚自从来到感业寺,李治就杳无音讯,连个人都没派来过。 这就已经足够证明,她武媚的魅力还没有彻底的征服李治。 第七十章高傲是个问题 春去夏来,草长莺飞,随着五月的临近,感业寺终于开始有了变化,不断有陌生人进进出出,向来荒凉的感业寺突然有了人气。 一排排的牛车拉的满满当当的东西而来,空荡荡的库房被塞满。仅是铜钱就有三大车,堆在库房里晃的人睁不开眼。 感业寺的主持是个年纪已大的老妪,牙齿掉的没剩下几颗,一说话满嘴跑风。 此刻现在院子里忙活的团团转,脸上的笑容就停过。看着望不到边的牛车老主持喜笑颜开。 陛下隆恩呐,感业寺已经好几年没见过如此丰厚的香油钱了。 虽然是皇家寺庙,可是谁都看的出来,这不过是另一个冷宫而已,甚至比宫里有过之而不及。 这里才是真正的永无出头之日。 先帝的妃嫔啊,还能有何指望?左右不过一群失去丈夫的女人而已,谁人可怜?能在这里孤独终老已经是最好的结局。 所以日子并不好过,虽然名为皇家之地,但每月的用钱少的可怜,只能得一日温饱。 老主持已经很久没有换过一件新衣了,身上穿的这件僧袍是她挑拣了半天才找出来的一件像样衣物。 平时的时候舍不得穿,随便找件能蔽体的就行,当着外人,她不能坠了感业寺的名头。毕竟上面顶着皇家二字,再不济也要拿出感业寺的气势和风采出来。 陛下的贴身大监王福满已经来过两次,把感业寺上上下下走了一遍,不放过任何一个角落。 任何可能伤害到陛下的东西全部清理出去,不用心疼,有的是钱置办新的。 老主持高兴的看着王福满指挥,宫里的宦官们一个个手脚勤快,把那些破烂的柜子、烂透的仪仗、甚至是厨房缺口的菜刀都扔了出去。 感业寺门外高高的起了一个大堆,牛车拉来了铜钱,拉走了危险。 陛下要来感业寺敬香的消息不胫而走,不到一炷香的功夫就传遍了所有人。 虽然无人敢接近武媚的住处,但是透过热闹的空气,也知道肯定是李治要来了。 不然怎会有那么多小宦官进进出出?还拉来了无数的铜钱,连王福满都来了。那可是李治的贴身大监,跟随李治多年,向来形影不离。 武媚摸摸自己已经到脖颈的一头乌发,幸好幸好,自己的头发到底还是长出来了。她终于不再是一个光着脑袋的女人。 照镜子的时候意外的发现现在的她反而英姿飒爽,美丽更胜从前。如果说以前的她是个弱女子,现在的这头秀发,让她变的英武不凡,别有一番韵味。 妖月又来了,还是一样的悄无声息,还是一样的神出鬼没,只有美貌更胜从前。 几个月没见,妖月似乎比几个月之前更加媚人,举手投足间充满无限风情,让武媚嫉妒的发狂。 这世间怎会有这样的女人? 低头看看自己的身体,好吧,没有一样东西能够和妖月比的,这种结论让武媚很丧气。 她十分担忧的想到,如果李治看到了妖月,那她武媚估计只能老老实实的待在感业寺了,永远别想出去。 “皇帝还有几天就要来了,看来你已经准备好了。”妖月上下打量着武媚,嘴角露出一丝浅笑:“都说武才人美貌无双,今日才真正知晓。” 武媚翻了一个白眼,是啊,几个月前自己头上没有一根头发,再美的女人没有头发也会变得丑陋。 不仅一白遮百丑,一头乌黑的长发也能让你鹤立鸡群。 其实也没什么好准备的,她所有的准备都是费尽心机的蓄发,如今看来,效果不错。 “其实我不明白,皇后放着你这样的美人不用,为何要费尽心机的拉着我去对付萧淑妃?舍近求远,不已愚乎?” “不愧是武才人,才思过人,身处感业寺依然对宫中之事了如指掌。连皇后的目的都猜到。” “你并没有回答我的问题。” “皇后自然有过这样的念头,不过,我不愿意啊!”妖月朝着自己眨眨眼,一副小女人姿态,莞尔一笑:“没有人能够指使我做不乐意做之事。” “包括皇后?” “自然。” 好大的口气! 武媚的第一感觉是妖月你这个装逼的人话说的太大了吧,连皇后都不放在眼里,你以为你是谁? 况且,有几个女子能够拒绝大唐皇帝的恩宠?那可是一步登天啊,不仅是她自己,整个家族都会得道升天,成为新贵也不是不可能。武媚自认傲气冲天,可是还不是日夜期盼着皇帝的恩宠。 凭什么你妖月就能免俗? “我知道你不相信,很多人都不相信。可是,这就是事实。我妖月不愿意做的事,谁也不能强迫。” 妖月说的云淡风轻,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是一个天真纯洁的小女子在撒娇。 可是武媚清楚,妖月是个十足的妖魔,杀人不眨眼的妖魔。 和王福满比起来,恐怕也是不遑多让。 “你能活到现在真是奇迹啊!”武媚感叹道:“王皇后眼高于顶,那么高傲的一个人,是怎么容下你的?” “很简单啊,我又不在她身边。如果不是长老让我来大唐,我才懒得管。” “你不是大唐子民?”武媚着实意外。 “我?我也不知道我是谁的子民。孤魂野鬼而已,四海游荡,没有比这更好的事了。远比你们这些世俗之人自由。” 武媚真的很把妖月揪起来暴打一顿,无奈真的打不过,只能心里表示鄙视。你凭什么这么清高?还大言不惭的说我们是世俗之人,你难道不是世俗之人? 这滚滚红尘之中,又有几个人能免俗?如果你妖月真的不食人间烟火,为何甘愿被人驱使,跑来感业寺来为皇后效力? 人总是有牵绊,或为名,或为利,或为情,或为欲。这世上哪有真正六根清净之人,不过都是在拼命伪装而已。即使佛法再高深的得道高僧,也但不过世间万物的牵绊。 那个西去取经的玄奘,够虔诚了吧,以身许佛,为了心中的大愿,连太宗皇帝的旨意都敢违抗。 可是这样的高僧依然有牵绊,他的心执念太深,妄想靠着一纸经书就能渡化众生,结果被困长安,到现在都没有踏出慈恩寺半步。 第七十一章我若为帝 六根清净,四大皆空,跳出六道之外,不在五行之中,不过是人们最大的愿望而已。 修行一生的高僧尚不能窥得其中一隅,其他人就更是痴心妄想。 真正能做到如此的已经不是人力所能为。 只要穿麻衣,食五谷,就摆脱不了世俗的纠缠,哪怕隐居的再选也和人间脱不了干系。 所以,妖月,你的话说大了。 武媚的不屑写在脸上,即使是瞎子都看的出来,更何况是妖月这样极美似妖的女人。 众人皆醉我独醒的感觉十分的好,妖月一脸怜悯的看着武媚,可怜的女子啊,迷途的羔羊,身陷囹圄而不自知,为区区红尘事而左右烦恼。 权力之欲是填不满的,更是无法握在手中的。当你以为将权力握在手中可以任由自己驱使时,你何曾不是中了权力的圈套,身陷权力之手,成为它的傀儡。 权力犹如毒品,使人沉醉,让人上瘾,你获得了权力的快感,却奉献了自己的自由。 以百年之残躯,御亘古之权力,可笑至极也! 两个女人都有自己独特的思想,虽然处于南北两端,却并无对错。武媚的经历决定了她对权力的渴求,妖月的坎坷注定了她看透尘世。 环境造就人,是说环境造就了人的性格和心性。橘生淮南则为橘,橘生淮北则为枳,同样的种子,同样的树,截然不同的结果。皆因环境使然。 “既然你不是皇后的人,又为何甘愿为皇后所驱使?按照你的性子,不是应该飘荡在深山幽谷更为合适吗?那里才是脱离尘世的好地方。长安城太繁华,恐怕不适合你的道。” “我自有我的道理,况且古人尝言,小隐隐于野,中隐隐于市,大隐隐于朝,武才人才学过人,岂不闻乎?” 这样蹩脚的借口武媚听的太多了,说这句话的古人根本就是无病呻吟,故作清高。明明就是自己舍不得朝堂之上的权力,不甘心辞官退隐,才用这样的理由来搪塞众人。没想到居然有人信,还流传甚广,成为那些想出来做官之人最好的借口。 别人也就罢了,妖月如果相信,就太让武媚失望了,最终对妖月的评价,可能也就是一个胸大无脑的花瓶而已。 “你相信?” “不信。说这句话的人野心太大,我若为帝,必斩之。” 我若为帝? 如果刚才武媚觉得妖月在说大话,那么现在,妖月的话可就并不仅仅是大话了,而是失心疯。 你若为帝? 你怎么想出来的啊?且不说这句话被有心人听到会不会借着机会弄出一个造反的案子来请功,就你这个女儿身就注定了帝王与你无缘。 自古以来,男尊女卑,男为帝,女为后,千年不变。 你妖月得了什么失心疯,居然说出你若为帝这样不着边际的话来。 你果然是个疯子! 已经年愈三十的武媚突然童心大发,想调戏一下妖月:“你若为帝?可知这万里江山,向来都是男子的天下,女子只能依附在男子身后。自三皇五帝至本朝,帝王轮转不休,何曾有女子为帝之事!妖月啊妖月,你到底读过书没有?如果没有读过,我可以找本《史记》给你读读。人可以不聪明,但不可以无知呀!” “武才人家世渊源,读过的书自然远超众人。然书中之事又能道尽世间万物于万一?小女不才,也曾踏足西域之地,远赴蛮夷之邦。女子为王为帝者数不胜数,男子甘为驱使,代代相传,生生不息。且不说大秦之地,大唐西南之地,土蛮部众不可胜数,女子为王者并不罕见。武才人久在宫中,难道未曾听说?” 武媚一时语塞。 她确实没听说过。 不过这又不能怨她,后宫不得干政,连提都不能提。朝堂之上吵的再凶,和她们后宫没有一点关系。 尊贵如王皇后者也不敢逾越半步。 大唐能够在宫里堂而皇之的讨论朝事的,只有长孙皇后。 可是即便是这样,如果李二不主动提起,她就决不会去问,心里再好奇也会憋在心里。 皇帝提起来朝事,自己谈论那是为陛下分忧,你主动提出来那就有干涉朝政的嫌疑。 同样的事先后顺序不同,其结果也大不相同。稍有不慎,就有掉脑袋的危险。 武媚在宫里过的战战兢兢,一刻不敢松懈。 最让她抓狂的一次,是李淳风那次对彗星的解读,好好的说什么不好,居然解释成“女主御唐”这样的混账话来,吓的她整晚整晚的睡不着。 还好太宗皇帝英明,没有错误的理解为女人做皇帝。而是在一次宴席之上得之一个武将的乳名居然是五娘。 这才是上天的指示。 姓武,小名叫五娘,正好印证李淳风的话。 武将被诛杀了,武媚松了一口气。幸好幸好,自己躲过了一劫,如果没有那个武将刚好出来,武媚根本活不到现在。 老娘这么多年在宫里担惊受怕,过着非人一样的日子,容易吗? 你妖月居然用这样的话来嘲笑我,真是让人郁闷。 打人不打脸,骂人不骂短,这么浅显的道理你不懂? “你见多识广,我自然不及。可是后宫不得干政,朝堂诸事不得传于宫里。你不会不知道吧?” “武才人是对我有怨恨?” “不敢,打不过你,不敢怨恨。” “我来是为了告诉你,皇帝很快就要来了,你该做做准备,其他的不在我的范围之内。反正话我带到了,怎么做是你的事。如果你想一辈子待在感业寺,那就当我没来过。” “谁让你带的话?皇后?” “应该是吧!” “你不是来自宫里?” “我说过了,我不属于大唐,更不属于皇宫。” “那你为何要帮我?” “因为这是长老的意思。” “还有你怕的人?” “不是怕,是敬重。” “长老是谁?” “该知道的时候,你自然会知晓。我只希望你记住,我帮了你,日后是要还的。” “你这样的人没有助人为乐的觉悟,我理解。” 第七十二章李二的自信 今天是武媚的大日子,同样是感业寺的大日子。 从昨夜起整个感业寺上下没有一个人能睡着。灯火通明的感业寺正在进行最后一遍的排练。 皇帝前来上香是大事,有很多规矩需要遵守,有很多流程需要走完。 礼部的官员来了一波又一波,反复核对着所有的流程,确保不出差错。礼部尚书于志宁亲自察看感业寺内的仪仗,反复三次,生怕有所遗漏。 曹仁来了,带着千骑司八十人,一路驾马狂奔,隆隆的马蹄声震天响,皆玄甲黑衣,在夜色下犹如一道黑色的洪流。黑色洪流在距离感业寺一里路程之时四下散去,隐没在黑暗里。 羽林卫右将军薛仁贵站在禁苑的土坡之上,将整个感业寺收在眼底。这里的地形他玩就烂熟于心,闭着眼睛都知道哪棵树上有鸟窝,哪个地方能藏人。 羽林卫难得能出长安城,一个个摩拳擦掌,想象着能发生行刺这样的惊天之事来,好让他们饥渴的横刀能够砍杀几人沾上点血性。生锈的身体也能活动活动,毕竟每天除了在营地操练就是在皇城值守,实在没意思透了。 听说陛下要去感业寺上香,羽林卫的几个偏将已经疯了,叫嚷着要为国捐躯,护陛下周全云云。一群没读过几本书的混蛋,说的驴头不对马嘴。 被选中前去护送的人一个个兴奋的涨红了脸,举止癫狂,在校场拎着百斤石锁狂奔,以示自己勇猛过人。 底下看不过去的大有人在,不就是去禁苑嘛,又不是上阵杀敌,兴奋个屁。就你手里的石锁,老子能拎二百斤重的。 还有人把横刀放在磨刀石上来回磨拭,说万一遇到几个匪人也好动手,不至于兵器不利。 还有一个家伙把自家珍藏的两百斤重甲都搬出来了,准备披挂上阵。 被薛仁贵一巴掌呼过去,才悻悻的放了回去。 你们这群混蛋听好了,这次陛下是去上香,不是御驾亲征,把那些甲胄都给我收起来。看看你们那点出息,连八牛弩都运过来了,这是护驾还是攻城? 所有人听好,一人一马,横刀在身,长矛在手,弓弩兵十矢,身披软甲。 皇城到感业寺不过几十里路程,快的话一个时辰就能走到。杀人这种事你们估计赶不上,有这等好事千骑司早就解决了,哪里轮得到你们。 曹仁已经提前去了,偷偷的感业寺察看了个底朝天,连带点刺的木柴都拿走了,至于匪人,现在感业寺五里之内,估计连个活物都没有。 他的脾气你们还不知道? 为了确保陛下身安,一般都是全面清除,连一只野鸡都不放过。指望从他的眼皮底下漏点什么,基本没可能。 下面的羽林卫一阵哀嚎,曹仁这个变态不能这样,总要给他们羽林卫留点活路吧!不然真的就成了仪仗队了。 还不如金吾卫。 起码人家能在城外晃悠,闲来无事猎杀几只野物,也算练练手,总好过他们天天值守皇城。 李治已经很久没有出宫了,好像自从他登基以来,这还是第一次进宫。 一年以来李治过的十分辛苦,虽然他是皇帝,可是一直活在父皇的阴影下。 所有的事情父皇都已经替他安排好,托孤重臣就有好几个,长孙无忌,李绩,褚遂良,程知节,文臣武将,一个不少。 父皇的苦心他能理解,就像任何父亲一样,李二也担心自己死后李治不能做一个合格的帝王,害怕大唐的万里江山不能万代相传。 李治在他的眼里是个永远长不大的孩子,需要他的不断教导,可是他要死了,为了有人能够保护他,李二给了李治最强的班子。 每一个拿出来都是响当当的人物,足以和任何一朝的肱骨之臣相媲美。 这些人久经考验,自打江山的时候就跟随他,忠勇可靠。 贞观一朝,这些人更是夙兴夜寐,殚精竭虑,像一台不知疲倦的机器一样运转着,为大唐盛世贡献着自己的才智。 李二有足够的理由相信,这些老臣会想当年辅佐自己一样辅佐自己的儿子。 他和所有的帝王都不一样,狡兔死,走狗烹这种事他向来不屑。强大的李二是骄傲的,也很自负。他相信自己有足够的力量让这些人臣服,功高盖主这种事不会发生,因为他才是那个功勋最高的人。 嬴政逼死了吕不韦,刘邦杀了韩信,这些著名的事件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连寻常百姓都能津津乐道的说上三天三夜。李二岂能不闻? 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李二当世奇才,对历史学的非常好,放在今日,做一个历史学的教授绰绰有余。 但是他却反其道而行之,不仅没有效仿嬴政、刘邦,诛杀功臣。反而凌烟阁上群画像,把他的追随者捧上了天。 自秦国一统天下以来,登上帝位的人很多,然能和李二相比较的着实有限。 李二有强大的自信可以用另外一种方法来驾驭群臣。 杀戮并不是唯一的办法。 说到底还是人才难得啊! 世事造就的英才就那么多,就这么杀掉实在可惜。毕竟在那个时代,人才真的太稀少了。能识得几个字已经超过了大多数人,如果能写首歪诗,绝对能让十里八乡的乡亲刮目相看,誉为文曲星。 可想而知,能出几个如长孙无忌、魏征、房玄龄者,该多么的不易。 李二的大脑异常的清醒,比之秦皇和汉高祖,他更加的冷静,对政治和权力的认知更加的成熟。 杀戮是保持皇位稳固的一种方法,怀柔则是另一种方法。 只不过大部分的帝王为了省事也为了保险起见,还是选择的杀掉。 君不见,每次新朝初立,那些从龙之臣能幸存善终的寥寥无几。 李二很想换一种方法,他有这样的信心,也有这样的魄力。 况且他更加的懂人心。 如果要造反,那些人不会等到现在,因为成本和风险实在太高太大了。 当初为何跟随自己一起打天下?是他们想做皇帝想做老大? 不是! 如果有这样的想法那么当初他们就不会追随自己,而是会选择单干。 第七十三章翻身的群臣 他们之所以心甘情愿的追随,把脑袋挂在裤腰带上一起起兵,为的是荣华富贵,为的是位极人臣,为的是光宗耀祖,为的是子孙万代。 现在这些他李二都帮他们实现了,那么造反的意义何在? 做皇帝? 李二对自己的臣子看的很清楚,他们是有些本事,可是皇帝这个位置他们还没有胆量去想。 好像除了侯君集,李二的臣子们并没有造反的念头。即使是侯君集,他的造反过程也很奇怪,与其说是他造反,不是说是李二在诱惑他走向不归路。 我很怀疑侯君集之所以造反完全是李二一手的导演。 因为侯君集实在没有什么理由去造反。 他什么都不缺,要权有权,要钱有钱,要人有人,位高权重,位列凌烟阁二十四功臣之一,天下皆知。该有的他都有。他所有的欲望都得到了满足。实在没有什么理由再去造反。 放眼几千年的中华历史,造反的原因很简单粗暴,因为不造反就会死。但凡能够好好的活下去,谁没事吃饱撑的去干杀人的买卖,太危险了,而且成功的概率好小,稍有不慎就会脑袋落地。 大多数的功臣,不是因为有了造反之心而死,而是因为帝王的猜疑被戮,实在让人心寒。 可是每当乱世,有揭竿而起者,依然从者甚众,犹如过江之鲫,数不胜数。他们期待着能够活下去,期待着有一碗饭吃,期待着能做上高官,期待着能封将拜相。 有的人成功了,但是更多的人依然没有成功。或者默默的死去,或者依然为生计奔波。 封将拜相者已经实现了自己的目的,只要不作死,子孙衣食无忧是没问题的。 造反的成本如此之大,以至于没有几个功成名就之人愿意去尝试。 李二很好的把握了臣子这样的心态,靠着这些人打造出了贞观之治。 他就要死去,可是他的那些臣子依然健硕,都是一群可爱的人啊,李二在弥留之际看着床下的众人。我要死了,我的儿子李治,你们要尽心辅佐,就像你们辅佐我一样。 一帮老臣眼泪汪汪,心里五味扎陈。 他们也有自己的私心,但是在保护大唐江山这点上,意见是一致的。毕竟说到底,只有大唐江山稳固,他们的利益才能得到保证。 李二恋恋不舍的走了,给李治留下了一个大难题。 贞观的老臣不仅都送了一口气。陛下啊陛下,你就安心的死去吧。大唐的江山自有我们保驾护航。 可是我们也都累了,也想换个活法。你在位的这些年,同志们真的很辛苦,每天连觉都睡不好,干活战战兢兢,操不完的心,做不完的事。还不能发表自己的意见,只能闷头干活。 我们也是有血有肉的人而不是机器啊,老牛耕地累了的时候还能叫唤两声呢,你总得容我们喘口气。 李二的作风很硬朗,虽然有魏征这样的千年铜镜在,但朝中大事基本上是李二乾纲独断,别人只有赞同山呼万岁的份,想发表自己的意见还是算了。 这种政治生态看上去很和谐其实蛮压抑人性的。 干工作嘛,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一套,不希望受制于人。你在干活的时候也不希望有人跳出来指手画脚。 现在李二驾鹤神游,贞观的老臣们终于松了一口气,耳根子终于清静了,终于能安安稳稳的睡个好觉了。 他们坚信,此刻的休息是为了明天更好的工作。毕竟工作也需要一个好身体。谁不希望累死在工作岗位上这种悲壮的事情发生。 压抑了多年的个人情感终于爆发,这些人对工作是热情的,李治一上台他们就开始发表自己的看法。 多年的思想转化为语言,多年工作的经验化为奏折,把李治折磨的死去活来,痛不欲生。 李治很郁闷,以前父皇在位之时你们这群家伙屁都不敢放一个,只知道闷头干活。怎么轮到我了你们的思想就变得如此活跃? 今天说应该变革,明天说应该整军,后天说应该削减赋税。 我知道你们工作的热情很高,但是想法也太多了吧。 就事实来说,这群人对李治并没有恶意,对李氏江山也没有恶意。 他们只不过是被压抑的太久需要发泄自己的情感而已。 毕竟他们的最终利益目标是一致的。 如果李治是个懒人,不理朝政,相信在长孙无忌这群猛人的操持之下,大唐帝王依然会向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像他们这类人,除了对权力充满渴望之外,还有自己的政治理想。 他们也想看着大唐帝国在自己的努力之下变得更为强盛,也想让自己的理想抱负得以实现。 达则兼济天下,他们也有一颗拯救苍生的心,也胸怀凌云之志。 他们也曾饱读诗书,也曾慷慨激昂,也曾发下宏天大愿,也曾心怀慈悲之心。如今位极人臣,是时候为实现自己的理想而奋斗了。 出发点是好的,却害苦了李治。 一帮老臣出于公也好,出于私也罢,反正大唐的各个部门运转的格外流畅,根本不用李治操心他连问都不用问。 很多事他还没有决定底下的大臣们已经商量好并且还是付诸行动了。 工作的热情极度高涨。 让李治很不安。 他完全不清楚帝国的事情,整天无所事事的状态让他坐立不安。 人总要给自己找点事做,千万不能让自己闲下来,或者很容易迷失自己。 李治就开始迷失了,他觉得帝国的一切好像都不掌握在自己手里。 万事都有人替他操心,有人替他分忧。他犹如行尸走肉一般活着。每日端坐在朝堂之上听着重臣们言辞激烈的争辩某一件事,而他却不知道他们到底为何争论,又在争论什么。 此刻的李治觉得自己如临深渊,如陷深海,恐惧不已。 他忽然觉得自己就是一个傀儡,连最基本的生存能力都失去了。 偌大的帝国何去何从,李治很茫然。他不知道朝堂之上的大臣所作所为到底是对是错,更不知道他们要把帝国带向何方。 第七十四章包办婚姻的好处 让李治更加郁闷的,是后宫之中的烦心事。 自己的这个皇后似乎并没有母仪天下的资格,与其说是皇后,不如说是悍妇更加贴切。 当年选为太子妃李治就颇为不满,奈何这是父皇和母后亲自选定之人,他根本就没有拒绝的权力。 作为太子,他自然知道父皇的苦心。太子妃的人选非同小可,闹不好就是一场天大的风波。 与其说是给他选老婆,不如说是给他找帮手更合适。 王皇后身出名门,无论是名望还是在朝中地位,都是数一数二。得到她家的助力,将来李治的位子会更加的稳固,在面对朝廷里面的大臣时会更有话语权。 皇帝和大臣身处弹簧的两端,大臣强则皇帝弱,皇帝强则大臣衰,只有两者都把握好一个度,朝堂才会达到稳定。 李二深知这个道理,所以他把的皇后位子给了长孙一家。现在长孙家在大唐权势滔天,需要另外一个与之相当的勋贵来制衡。 千挑万选,看遍满堂,最后才选中了柳氏一门。 柳奭是王皇后的亲舅舅,到时候肯定会站在李氏一边,成为朝堂中的一大助力。 身处李治这样的地位,婚姻大事绝不是个人之事,而是权力博弈的一次结果。 门当户对这四个字并不是没有道理,相反,它体现了古人超长的智慧。 试想一下,如果当年李二脑子一热,觉得恋爱自由也挺好,同意让李治寻找自己的爱情,那么很大的概率是李治最后找了美貌无双但是地位卑微的女子。 毕竟那个时候都李治年轻气盛,对女子的感官还仅仅停留在外表这肤浅的认识。以为美貌就是爱情。 那么朝中的一干大臣会怎么想? 哦,我们为了大唐流了那么多血,遭了那么多罪,到头来还不如一个地位卑微之人。不过是因为有一副好皮囊,就能当上皇后,她的那些粗鄙不堪的家人居然一夜升天,从贱民成为大唐新贵。 凭什么? 一旦有了这样的念头,那么怒火就会越积越多,最后变得不可收拾,犹如滔天大火烧火草原。到时候江山易人也未可知。 嫉妒是人的本能,这点自人类出现之后就一直伴随我们,并有越来越强烈的趋势。 羡慕也是人的本能,人类最基本的情感之一。 嫉妒和羡慕的界限异常的模糊,时常互相转换。 柳氏一门名门望族,诗书传家,世代为官,长孙这样的新崛起的勋贵虽然位高权重,但是在面对柳家之时总是不自觉的自惭形秽。 在柳家面前,长孙无忌这个政治上的暴发户总是觉得少了点底蕴。 这种底蕴不是一天两天,也不是一代两代人就能够完成积累的。需要几代人的不懈努力才能产生。 所以皇后这样尊贵的位子给了别人长孙无忌也只是羡慕,没有嫉妒之心在里面。 他并非没有想过从自家的后辈之中挑选一个才貌双绝的送进宫里去,可是被长孙皇后劝阻了。 现在的长孙家在大唐已经位极人臣,论权势,放眼满大唐,没有一个勋贵可比。 长孙家已经出了一个皇后,如果再出一个皇后,难免不为陛下猜疑。 该舍就要舍,为官之道第一要义,懂进退,才能走长远。 长孙无忌老谋深算,久浸官场,可是他的智慧还是比长孙皇后差的一截。 久处深宫的长孙皇后更懂得李二的心思,也更懂得皇家的忌讳。 况且她虽时长孙家的代表之一,但是她更是李治的母亲。如果让她做一个选择,她一定会毫不犹豫的选择自己的儿子。 李治是太子,在将来的某天,他会成为这个帝国新的主人。 为了自己儿子帝位的稳固,她自然也要给李治找一个可靠的帮手。 自己的哥哥本事不小,可是不懂得收敛,往往以功臣自居。李二虽然嘴上不说什么,但是心里多少会不舒服。 自家人又如何? 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皇帝是天下的皇帝,即使是至亲骨肉,也要讲君臣之礼。 尊贵去长孙皇后者,在李二面前面前也是低眉顺眼,从不多说话。因为她知道,眼前这个这个男人是自己的丈夫,更是大唐的皇帝。恪守君臣之礼乃是必须。 如果仗着自己是皇帝的家人就忘记尊卑,那只会自取灭亡。 柳氏一家很满意,顺利的成为太子妃,又顺利的成为皇后,母仪天下,为天下女子典范。 李二意味深长的笑了,一个皇后的虚位,换来一个世家的靠拢,这笔生意做的值。 长孙皇后也很高兴,他的儿子有了一个强大的帮手,以后朝中之事,能更容易应付。 只有李治很不爽,虽然知道这是必然的结果,也知道无法更改,更知道这对于他而言是最好。 但是少年人的那份叛逆还是让他无法接受一个姿色平庸的女子。 古人云娶妻娶贤,纳妾纳色。可是身为太子的李治却不能那般随意。 一方面他的身份摆在那里,即使是纳妾,也需要从一众勋贵中的子女中选择,选择的范围大大减少。 他不能和朝中的臣子一样,如果高兴,甚至连平康坊的仙女都可以纳入家中。不会影响名声,反而会传出一段爱美人的佳话出来。别说是纳仙女入门,就是去一次平康坊,也需要面对朝臣的弹劾和父皇滔天的怒火。 没别的原因,只因他是太子。 每次想到长孙冲、程处默、牛见虎他们堂而皇之的结伴共赴平康坊,李治就羡慕不已。 自己的哥哥李承乾死了,李泰被赶去了封地。他在这宫里很无聊,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 有时候他真的不明白,为什么父皇会立自己为太子,而不是更加聪明,更加英武的李泰。 无论是治国还是安民,他都比不上李泰。 他一直以为,自己做一个晋王就挺好的。混吃等死这种事不是所有人都有机会。 听说李泰在封地心情不好,连饭都吃不下去。真是想不开啊,要是换换就好了,李治十分向往。 第七十五章发疯的李承乾 他并不是一个有野心的人,很容易得到满足。 她的母亲说过,他是一个好孩子,心地善良,待人宽厚,他适合做一个快乐无忧的王子,而不适合做一个帝王。 这样的评价让他很开心,从他开启心智开始,就对皇帝大位没有什么兴趣。 而且他也不是长子,做皇帝这种苦差事,还是让给他的那些哥哥们好了。 他的哥哥李承乾似乎是皇帝的好苗子,从小就被立为太子。不管是朝中大臣还是父皇母后,都对他很满意。 进学中他总是学的最快,夫子教的文章他只要看过一遍就能背诵下来。 礼仪课也学的极好,同一个动作做一百遍啊,李治视之为洪水猛兽,提起来都害怕。可是李承乾学的津津有味。 从走路到坐姿,从笑容到吃饭,从穿衣到睡觉,每一样都有严格的要求。为的就是日后做一个合格的帝王。 听说连和女子的鱼欢之事也有宦官在窗外监督,让李治惊叹不已。 他好奇的问过承乾好几次,结果都被打了脑袋。 承乾义正言辞的说这些都不是他该知道的事,可是看他涨红的脸就能猜到八分,估计是真的。 没人性,太没人性了! 李治同情的看着承乾,可怜的哥哥啊,当皇帝这种累人的活还是你来做好的,我就好好的做我的晋王,只要年纪一到,就去我的封地。到时候做什么都没人管,多惬意! 李治的梦想出人意料的得到了李二的夸奖,说他是个懂事的好孩子。 母后也摸着他的脑袋说雉奴长大了。 这和他想的不一样啊! 承乾如果有这样的想法会被狠狠的训斥,一天不允许吃饭,要抄写一百遍书法。 可是这样的日子并没有持续下去,就在李治做着自己的春秋大梦,畅想着做一个伟大的懒人时,承乾不知道哪根筋搭错了,居然被侯君集蛊惑造反。 这是有多蠢才会做出这样的事来啊! 李治百思不得其解,承乾是太子啊,将来他就是大唐的皇帝,顺理成章,别人谁都不能和他争。只要他安心的做太子,做好自己的事,皇帝的大位就是他的。 为何他会造反? 最大的可能就是被侯君集给蛊惑了,因为所有人都有可能造反,唯独他没可能造反。 李二大发雷霆,暴虐的脾气无处发泄,只能仰天长啸,惊的太极宫里的臣子瑟瑟发抖。 侯君集被处死,没有人为他说话。他纯属死有余辜。可是他不该拉着李承乾啊,长孙皇后泪流满面,恨不能把侯君集生吞活剥。 长孙无忌一脸漠然,不可置否。 只是他的内心在狂喜,侯君集啊侯君集,你这个蠢货,老夫不过几句话而已,你就真的要造反。亏你还是跟随太宗皇帝打江山的猛将,怎么脑子如此蠢笨? 怂恿太子造反,好大的气魄啊! 只是你能得到什么好处? 拥立之功? 现在你不就是么?玄武门之变,也有你的一份功劳哇!你抓着指头算算,凌烟阁上能有一副画像的不过区区二十四人,你就是其中之一。 已经到了权力的顶峰了,没有再高的山顶了。 实在没有想到老夫不过是试探着想让你把位子让出来,好提拔一下自己人。没想到你居然被吓破了胆,头令智昏,裹挟着太子造反。 天底下没有比你更蠢之人了。 李二就是造反的行家,他跟随着李渊造杨广的反,又带人造李渊的反。自然对造反这种事十分敏感,深恶痛绝。 他开了一个不好的头,玄武门之变犹如一个梦魇萦绕在他心头,所以他对自己的孩子严加管教。不能让他们步自己的后尘。 骨肉相残的感觉真的很心痛,李二体验过一次,他不想自己的孩子再体验。 他不能让这种事发生。 为此,他立李承乾为太子后,就密切关注着其他皇子的动静,最让他担心的是魏王李泰。 李泰真的很聪明,比承乾聪明百倍,也更会笼络人心。小小年纪就暗中结交朝中大臣,硬是得了一个礼贤下士的贤名。 李二当然看的出来,李泰的心思再隐秘,又怎能瞒过他的双眼! 他期望着承乾能赶快成长,把自己做帝王的心得悉数教授,就是为了让他做一个优秀的帝王。和自己一样,能纵横捭阖,俾倪天下。 他防着李泰,防着李恪,甚至防着李治,唯独没有想到,身为太子的承乾居然会造反。 这太不可思议了,太不符合逻辑了。他是太子啊,只要等到自己死去,他就是名正言顺的皇帝。 他造个屁的反! 李二很愤怒,李治很疑惑。 自己的亲哥哥聪明绝顶,怎么会做出此等昏聩之事? 年轻的李治左想右想不明白,只能茫然的看着父皇的狂怒和母后的叹息。 承乾被问罪,侯君集被杀,一同被杀的还有很多人。从上次玄武门之变到现在,宫里已经很久很久没有这样死过人了。 李二恍惚中仿佛又回到了当年,又看到了自己的兄弟们。 承乾到底还是死了,作为高傲的太子,李氏后人,他不想卑微的活着。 或许从造反的那天起,他就没想过活着。是啊,他为什么要造反?明明是皇帝的位子就是他的啊。 我觉得这和李二失败的教育分不开。 他自己太强大,所以逼着他的孩子们也必须强大。 但是李承乾的内心对做皇帝是十分反感的。从本质上说,他和李治一样,都没有做皇帝的野心,也没有足够的心理准备。 李治的童年相对来说很舒适,因为他不是太子,不用事事谨慎,不用瞻前顾后。在该玩的年纪,他充分的享受了自己的权利。 但是李承乾就不一样了。 从他记事以来自己就是太子,任何事都必须一板一眼的做,不能有任何逾越。不能真心的笑,不能放声的哭,读书必须尽力,礼仪必须到位。 他的童年里,没有美好的回忆,只有喘不过气的琐事。 可是说到底他也是一个孩子,用一个帝王的标准来要求他真的太过于苛刻。 所以最后好好的一个人最终成为了一个心理变态之人。 李二难辞其咎。 第七十六章皇帝永远是英明的 承乾的死给了李治巨大的打击,让他幼小的心灵难以接受。 那是自己的亲哥哥啊,说死就真的死了,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李承乾这个人。他的身体埋在腐朽的泥里,四周有蝼蚁在爬,左右是无尽的黑暗和绝对的虚无,他就这么孤零零的躺在冰冷的泥土里。没有人和他说话,他的嘶吼也不会有人再听到。 他曾经是这个世界上最受人瞩目的人之一啊,曾经有多少人围着他,露出谄媚的神色,又有多少人做梦都想接近他,以求能荣华富贵,位极人臣。 曾经他是大唐以后的希望,大唐未来的帝王,他的前途无限光明,他的道路平坦宽广。 可是他就这么死了,死的如此容易,一根白色的绸缎就结束了他的生命。 李治从未距离死亡如此之近。 死亡这样宏大的命题他还从未思考过,他所有的思想,都是今日该如何,明日又该如何。 宫里的生活虽然枯燥,但是李治是个乖孩子,所以他并没有做过什么出格的行为。 课业很吃力,李治每次都是最后一名,夫子总是看着他摇头,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模样。 李治很内疚,夫子已经被他气过很多次,对这个皇子已经失去了信心。 可是明明我也是很聪明的哇,我比长孙冲他们这些人聪明多了,为何夫子总是不满意? 夫子叫李纲,一个名震天下的饱学之士,给好几个皇帝做过老师。 大名鼎鼎的杨广就是他的学生。 后来他成了李家众皇子的老师。 做老师做到这个份上也算功成名就了。李纲脾气很暴躁,向来不给人好脸。可能是他见过的少年天才太多了,所以要求甚是严格,近乎苛刻。 李治在他手里从来没过过三招,每次的课业都把李治折磨的死去活来。 三更起,五更眠啊,他们这些皇子比别人还要刻苦,如果他们也去考科举,位列三甲绝对没问题。 即使是这样,李治也从未觉得有什么不妥。李泰总是想着办法逃跑,他的脑子里总是有新奇的思想,能把李纲问的瞠目结舌。 李承乾最让李纲满意,觉得未来的皇帝就应该是这个样子。 现在承乾死了,李纲失魂落魄,再也无心教授众人。 一代名儒把自己关在家里,谁也不见。承乾的死让他无比痛心,泪流满面。 他怀疑自己到底是不是一个合格的老师。杨广聪慧至极,他本以为会是一代明君,为此悉心教导,不敢有怠。可是杨广最终却成为一个昏君,荒淫无道,杀兄弑父,为千夫所指,万人唾弃。 李承乾同样人中之龙,具有所有优秀帝王的潜质,他费尽心思传道授业,希望他成为像李二那样的英明之主。可是他却愚蠢的去造反,最终自尽于东宫。 何其相似的场面! 李纲老了,经不起这样的打击。 为帝王师又如何? 看看他的这两个学生,李纲老泪纵横,是自己运气不好还是自己的学问导致他们走上了歧途? 他对自己的学问产生了深深的怀疑。 李二并没有责怪他的意思,反而上门来探望。 让李纲羞愧不已。 其实承乾的死打击最大的就是李二,那是他的孩子,他的希望,他的未来。李二在承乾身上倾注了极大的感情。 对于李二来说,不仅仅是白发人送黑发人这么简单。 李承乾在一定程度上来说是李二对未来的希望,是他生命的延续。 可是希望破灭了,李二感受到了背叛带来的无尽痛苦。 此刻的李二很迷茫,他忽然失去了活下去的动力,希望没了,人心就会沉寂。李二一度非常消沉。 他对侯君集恨之入骨,此刻的李二,很想让侯君集尝尝酷刑的滋味。他不希望侯君集过快的死去,他要让其受尽折磨,后悔来到这个世界上。 自己已经给他够多了,为何这个蠢货还要蛊惑太子谋反? 他很想亲手杀了他,可是魏征这个倔强的老头再次不合时宜的出现了。 魏征,这次你还要阻止我?李二的声音近乎咆哮,猩红的眼睛犹如吃人的猛兽,死死盯着魏征。 他异常的愤怒,如果再有人刺激他一下,他真的会爆发。 不,臣不是来阻止陛下的,而是来告诉陛下,侯君集食君之禄,却有负皇恩,欺瞒陛下,蛊惑太子,罪该万死。此等不忠不义之徒应立刻交由大理寺查办,公其罪名于天下。只有这样才能安天下之心,堵悠悠众口。 可是朕想亲手杀了他!李二很不爽,直接杀掉多好,交给大理寺,太费事了。 陛下手刃之,私情也。大理寺以律杀之,公器也。孰轻孰重,陛下还请思之。 李二恢复了一点神智,他娘的,老子差点气疯了。 魏征,朕其实并不想杀侯君集,毕竟他跟随朕多年,立下赫赫战功,大唐立国,也有他的一份功劳。你熟悉律法,觉得有没有可能饶他性命?实在不行就流放三千里,去蛮荒之地给朕守边去。 魏征老谋深算,闻弦之雅意,立刻表示强烈的反对。 陛下宅心仁厚,念及旧情,不忍杀之,实乃我辈楷模。然国法不可废,侯君集阴谋叛乱,蛊惑太子,乱我大唐,罪在不赦。交由大理寺审理,就是为了防止陛下心中不忍。还请陛下恩准。 李二斜着眼睛看了魏征一眼,也好,这件事你去办吧。务比使众臣以国法为重,朕也不能例外。 话不用多说,李二收买人心的招数魏征自然知晓。刚才也不过是为了李二的面子他才那么说。 现在他的任务就是开始宣扬李二的仁慈,侯君集都造反了陛下居然都不忍杀他,多深厚的感情啊。这充分说明了陛下对臣子的爱护之心。同志们,好好工作吧,现在是你们的,也是我们的,但是终将是你们的。 英明伟大的李二陛下,大唐的主人,黑暗中的明灯,迷路者的向导,时代的先锋,万人的楷模。 臣等定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不负皇恩! 第七十七章暗流涌动的朝堂 李承乾死了,侯君集死了,还有很多没有名字的人死了。 朝堂异乎寻常的安静,大家都伸长了脖子,充满了好奇,想知道接下来,伟大的李二要做什么。 昔日不足夸,往日不可追,虽然这次事件让大家都备感意外,心有余悸,但是日子该过还得过。 因噎废食这种事不应该发生李二身上,也不能发生在李二身上。因为他是大唐的皇帝,如果他被击垮了,那天就真的变了。 最焦急的当然是长孙无忌,虽然李承乾是他的外甥,但是他并不在乎,他的外甥不少,不是还有李泰和李治嘛。 现在他急切的想知道李二接下来会立谁为太子,李泰还是李治?这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可以说关乎到长孙家。 对于外人来说这或许没什么区别,不管是李泰还是李治都是长孙皇后所生,你长孙无忌都是他们两个人的舅舅。他们做了皇帝,你长孙无忌的地位只会更加稳固,有什么好焦急的。 英明的长孙无忌很想狠狠的吐槽他们的愚昧无知,你们知道个屁!这其中的利弊也是你们能够看出来的? 他已经旁敲侧击的问过自己的妹妹好几次,但是都没有问出个所以然来。 此刻的长孙皇后正处于丧子的巨大悲痛中,自然无心去管李二会立谁为太子。反正都是她的儿子,太子的位子跑不掉。 而且她也知道,承乾的死给了李二巨大的打击,现在的李二,根本就无心考虑立谁为太子。 但是朝中的大臣已经蠢蠢欲动,开始了重新站队。 李承乾的死换来了权力的重新洗牌,原来蛋糕分的小的想分的大一点,原来分的大的想分的更大一点。 太子确定的时候大家都无话可说,都积极的向未来的皇帝靠拢,以求以后能有个好前程。 现在太子之位空着,有资格入主东宫的只有李泰和李治两个人,所以想要站队的话请趁早,晚了就没地方了。 可是站队是个技术活儿,不是说随便挑一个凑过去就可以的。这可是关乎着前途命运的大事,稍有不慎就有万劫不复的可能。 所以大家虽然蠢蠢欲动,但是谁都想再等一等,等到局势明朗之后再行动也不迟。 你看人家长孙无忌都没慌呢,你们慌个屁。 所有的目光都望向了长孙无忌,希望他这个文臣表率能给大家一点内部消息。 可是长孙无忌有苦难言,不知道皇帝的心思,谁敢随便议论立太子这样的大事! 虽然心里苦,但是他并没有闲着,只不过所有人都没到他忙碌的身影罢了。 他真的很忙,忙的不可开交。因为他的内心正在进行激烈的交锋。 是支持李泰还是支持李治? 长孙无忌陷入了深深的沉思。 于公来说,李泰立为太子再合适不过,这个年轻的孩子比李承乾有过之而无不及。小小年纪已经初露峥嵘,不管是对兵事还是农事,不管是内政还是外交,都能说的头头是道,分析的偏僻入里,比一些臣子还要有眼光,考虑的还要周全。 可是于私来说,这个孩子聪明的让人害怕啊!其心思之缜密,处世之圆滑,虽不及李二,但也差不了多少。这样的孩子以后做了皇帝,还能有他们这些老臣的好? 一个李二已经够他们受了,小心的伺候了李二十年,真的是太累了。 长孙无忌虽然位居高位,朝中大臣无人可比,但手中的权力总是差了点意思。李二对权力的分配十分的敏感。不管是谁,只要想伸手从他那里拿一点,就会得到暴风雨般的报复。 长孙无忌对权力充满渴望,他无比的想象着权力带来的快感,整个天下都握在自己的手里,所有人都要供自己趋势,他咳嗽一声,整个天下都要为之震动。 这样的快感只有权力能够带给他。 他自知没有做皇帝的命,也没有那样的想法,他要的,无非就是权力大一点而已。 可是李二没有满足他的愿望。 内心的失落不足为外人道,别人只看到他的无限风光,谁又能知道他内心的苦闷? 现在太子李承乾死了,让他又看到了抓住权力的希望,虽然渺茫,但是他不打算放弃,不试一试又怎么会知道会不会成功呢? 虽然李泰是个合格的皇帝候选人,但是为了我的目标,我要选择李治,选择那个唯唯诺诺,乖巧听话的孩子。 李二,你内心的惶恐只有我知道,虽然你是一个强大的皇帝,但是并不代表你就不能被击倒。 作为一个跟随你几十年的老臣,我太清楚你心里的那根刺在哪里了。 长孙无忌并没有急于表态,事实上他表现的比所有人都淡定,甚至还有一丝忧虑在里面。 连李二都被瞒过去了,专门把他招进宫里安慰了一番。毕竟李承乾是他的外甥,长孙无忌的哀痛让李二大位感动。到底是自家人,骨肉至亲,比那些只知道争权夺利的官员好多了。 太子之位久悬不是长久之计,这点不用别人提醒,李二自己就清楚。尤其是李泰此刻的表现,让李二闻到了一丝不同寻常的味道。 李泰近来往他这里跑的格外勤快,这让李二再感受到亲情的同时也隐隐的察觉出有一股势力正在暗流涌动。 不管是在朝堂之上还是私下里,李泰的名字总是会被有意无意的说起,虽然及其的隐晦,但李二敏锐的大脑还是能感觉的出来。 这些人是冲着太子之位而来,而李泰,就是他们推举出来的选择。 这是李泰在拉拢朝中的大臣,还是这些大臣主动靠过去的?李二眉头紧锁,恐怕两者兼有之。 朕刚刚死了一个儿子,你们就这么迫不及待了?太子的位子就这么招你们眼馋? 到底死的不是你们的儿子,不觉得心里难受。你们这些只知道曲意逢迎的大臣,现在就怂恿着朕的儿子开始争太子了。 为了朕的江山?这些鬼话以为朕会相信?你们不过是一群政治投机者而已,想看着立太子的机会,给自己争取更大的权势。 朕是老了,但朕还没有瞎! 第七十八章等不及的李泰 李泰在勤快的争取李二的宠爱,幻想着自己的孝心能够打动李二,从而入主东宫。他对此有很大的把握,毕竟承乾死了,能和他争太子之位的几乎没有人,算来算去,也就自己的弟弟李治堪堪够格。 可是自己的这个弟弟胸无大志,从来没有想过太子之事,他最大的愿望就是做一个懒人,混吃等死,最好所有的事都不要来烦他。 这种没有理想抱负的中二孩子是做不了皇帝的,只能安安静静的做他的晋王,那才是他最好的归宿。 李泰甚至在想着,等到自己做了皇帝之后,要不要找机会干掉这个弟弟,毕竟他也是潜在的威胁。虽然这个威胁并不大,但是父皇曾经说过,任何的威胁都是威胁,不管大小,都必须彻底铲除才能让人放心。 只是不知为何,父皇好像对他并不是很热心,虽然时不时的夸赞几句,但是话里话外的意思都是让他安心做事。 有大臣和他分析过当前的局势,认为立他为太子的可能性很大。因为晋王李治,怎么看都不是一个合格的太子。 可是半年过去了,父皇的态度依然暧昧,谁都猜不透他到底在想什么。 李泰很焦急,也很郁闷,他真的很想拉住父皇的衣袖,问问他到底在想什么。在他的众多皇子里,还有谁能和他李泰相比?他有什么好犹豫的? 他问过母后,却被母后狠狠的斥责,并告诉他这种事以后都不要再提起,否则只会引火烧身。 李泰自然知道母后的意思,她的斥责是为了让他记住,这种事只能在心里想,万不可说出口,否则祸害无穷。 毕竟不管你是谁,皇权这种事只能李二自己说出来,其他任何人说出来都是对他至高无上权威的一种挑战。 况且李泰乃是皇子,更加不能提及,否则你让李二怎么想?想早点做皇帝?经历过玄武门之变的李二对这种事极为敏感。 长孙皇后作为李治的枕边人,最信任的人,自然知道李治内心深处的想法。所以他必须警告李泰,皇帝的忌讳千万去触碰。 即使他李泰是皇子也不可以。 李二不着急,李泰着急,朝中的很多大臣更着急。 毕竟关乎到他们以后的前程,老是这么悬着,他们都不好做选择。 于是终于有人按耐不住了,这个人说出来十分的让人意外。因为虽然他是名副其实的勋贵,但是存在感真的很弱。 这个人就是薛万彻。 严格意义上来说薛万彻也是一个强悍之人,玄武门之变时敢于带兵攻打秦王府,差点让李二谋划已久的计划破产。 后来被李二封为右武卫大将军,武安郡公,还娶了李二的妹妹丹阳公主,成为了李二的妹夫。 按道理说这样的一个人是绝对不应该掺合到立太子这样的问题上来的。毕竟他是武将,一个弄不好就有造反的嫌疑。 可是他偏偏旗帜鲜明的支持李泰,让李二十分不爽。 有人在前面冲锋,其他的官员自然纷纷响应。况且他们也都觉得,魏王李泰实在是太子的不二人选。 只不过没有人带头,他们只好悻悻的抽身出来把脖子伸长,观望左右。 出风头这种事要分时候,上书劝谏皇帝这种事他们自然当仁不让。不用找什么同盟,也不用看什么同僚,自己撸起袖子就往上冲。不管效果如何,起码能博个忠君爱国的好名声。 现在可不行,这可是立太子,太敏感。如果猜不透皇帝的心思,还是要慎重一点。闹不好要脑袋的。 说到底这立太子是国事也是人家皇帝的家事,自己犯不上把性命搭上。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还是抱住自己的性命要紧。 如果为了高官厚禄,把命丢了,就亏大了。 你没见连长孙无忌都不心急嘛,他都不急我们急什么? 等着吧,到时候只要紧紧跟随长孙无忌就行,他十有八九也是支持魏王的,毕竟他又不瞎。 可是一帮人没有等来长孙无忌冲锋陷阵,倒是蹦出来一个薛万彻,实在是让人意外。 不仅文臣意外,连武将都很意外。 一般这种事武将都躲的远远的,毕竟自己手握雄兵,如果参与皇帝立太子之事,总是会引起皇帝的猜疑。不管你是处于公心还是私情,都不会有好结果。 所以程知节闭口不言,李绩称病不出,尉迟恭外出不归,秦琼装聋作哑。 身为武将的薛万彻,本该也远离这场纷争,不说人间蒸发吧,起码不应该谈起这件事。 可是不知道薛万彻哪根筋搭错了,居然跑到宫里向李二进言,说李二应该早立太子,不然朝廷不稳,人心浮动,对大唐江山不利。 其实抛开偏见和猜疑,薛万彻说的没错。李承乾之事已经过去了大半年,再立太子之事没有一点动静。朝廷内外,自然人心不稳。 谁也不知道李二在想什么,只能小心谨慎的旁观。 事关所有人的前途,自然小心对待,这段时间所有的事情好像都停滞不前,百官人心涣散,无心朝事。 连外国使臣觐见李二都被鸿泸寺的官员晾在驿馆,等候多日仍然不见召见。 也就是大唐帝国强盛无比,使臣敢怒不敢言,否则绝对是一件外交纠纷。 人家千里迢迢而来,你连汇报都不汇报,实在说不过去。一点也没有天朝上国的气度。 可是薛万彻并不傻,能做到右武卫大将军这个位置上脑子绝对没有问题,政治的敏感性也不会低,否则活不到现在。 那么他为什么要挺身而出,首先把这件事捅破呢? 我觉得薛万彻这么做是有着自己的考虑的。 虽然他是武将,但是他和程知节李绩他们不同。他是李二的妹夫,换句话说,他和李二是自家人。 之所以他会进言,很有可能是受了他老婆丹阳公主的鼓动。而且李泰肯定在这里扮演了一定的角色。 因为李泰实在是等不下去了,他必须知道父皇的真正态度。因为他很快就要到十六岁,再不立为太子,就只能乖乖滚到封地。 那对他来说绝对不是一件好事。 第七十九章心比天高的丹阳公主 现在的李泰就住在宫里,能够随时掌握最新的动向,也能每天看到李二,从而加强自己在李二心里的印象。 这种潜移默化的影响是强大的,所以李泰每日都在太极宫晃悠,以期能够引起李二的注意。 可是如果到了封地,这种优势就会荡然无存。即使他做的再好,也隔着千里之距,父皇看不到,等于白做。 仅仅靠听不够的,即使百骑司日日回禀,也不如在眼前来的直接。 他必须在去封地之前让这件事尘埃落定,否则寝食难安。 这是他最好的机会,如果失去,可能就再也没有机会了。 箭在弦上,不得不发。 母后的斥责让他发热的大脑冷静下来,是啊,立太子这种话自己根本就不能说。只能通过别人来对父皇进行思想轰炸,实行疲劳战术。 可是围绕在自己身边的那些大臣们,出主意的时候一个个胸有成竹,运筹帷幄,堪比诸葛孔明。可是一到谁去当第一个吃螃蟹的人,敢冒着被杀头的危险去给父皇提这件事的时候,大家都你看着我我看着天,谁也不再言语。 都是一群无能之辈啊,李泰看着眼前这些充满投机性的大臣,他们最先考虑的永远是自己的利益,而不是他李泰。 他很想把这些毫无骨气的墙头草推出去全部杀掉,真是不堪大用。只能躲在后面指指点点,关键时刻就找不见人。 当初都围着承乾阿谀奉承,什么时候来过自己这里? 穷在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这句话形容现在的他或许并不贴切,到其中的内涵何其相似! 现在他李泰就像一个大金矿,升值的潜力巨大,此刻投靠过来,不久的将来就会有巨大的利益。而且这种利益就在眼前,根本不用等太久,运气好的话甚至连五年都不需要。 这种诱惑太大了,而且风险相对要小的多,只要不出头,问题就不大。不过就是出出主意而已,用不用是你李泰的事,反正作为臣子我进了自己的义务。 决策权在你,对错都是你的事,与我无关。 李泰很无奈,还不能发脾气,起码这帮人能充个人场,如果这些人走了,自己身边就连个人都没有了。 明知不可用而用之,这种无奈李泰深有感触。 他突然很羡慕父皇,他的身边有房玄龄、魏征、长孙无忌、褚遂良这些老谋深算的臣子出谋划策,自己身边一个这样的人都没有,净是一些尸位素餐之辈。 我有帝王心,奈何无张良,可悲啊! 他最终把眼光放在了丹阳公主身上,自己的这个姑姑向来对现在的状态很不满。觉得自己的丈夫盛名不显,凭什么你们都是国公,我的男人才是个郡公? 低人一等的感觉使丹阳公主坐立不安,总觉得进宫的时候连婢女都瞧不起她。 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嫁了郡公就得随郡公,没有国公的待遇。 为了这件事他已经找李二询问了多次,想把薛万彻的爵位再升一升,不用增加食邑,就要一个虚名。周围的大将军都是国公,自己的夫君也是大将军,又是哥哥的妹夫,一家人,要一个国公也是应有之义。 没想到话才说到半截就被骂了回来,她很少见李二如此生气,近乎咆哮。 他薛万彻何德何能?还想做国公?你以为那国公就是那么容易给的?李二指着丹阳公主的鼻子,你也是皇家贵胄,连这个道理都不懂?皇恩浩荡,不可轻许。如果我封薛万彻为国公,那么其他人怎么想?褚遂良够厉害了吧,大唐的肱骨之臣,也不过堪堪是个县男,梁建芳功劳不大吗?也不过才是个郡公。牛进达功劳不大吗?苏定方功劳不大吗? 如果都跑过来管朕要爵位,那朕该如何自处? 丹阳公主走了,没有羞愧,而是愤恨。她实在想不通,这天下是李家的天下,只要你李二一句话,就能定万人生死。自己不过替丈夫讨个国公的爵位而已,有什么大不了的。外人你都舍得给,到自家人了你却如此小气。这是瞧不起薛万彻还是瞧不起她? 李泰很是同情的和丹阳公主进行了一番推心置腹的聊天,表示父皇这么做确实欠妥。如果是他李泰的话别说国公,就是前面再加上开国二字也没什么不可能。 丹阳公主很受用,转过脑袋一想,对呀,李二给不了的东西可以找别人嘛。现在太子的位置空着,只要李泰做了太子,那日后就是皇帝,他可以呀!虽然时间长了点,过程曲折了点,但是总有个念头。 于是乎,大脑简单的丹阳公主立刻付诸行动,找薛万彻商量对策。 老薛打仗很厉害,能做到大将军这样的官位上,说明打仗肯定有两把刷子,否则李二也不会把他放在这样的位置上。 可是他的政治头脑和打仗的本事比起来,差的不是一星半点。 本来薛万彻觉得自己也挺好的,已经是郡公了还有什么不知足的?毕竟他当年可是追随李建成的,还差点抄了李二的后路。后来李建成被杀,他选逃深山。本以为这辈子算是完蛋了。不想李二不计前嫌,看他是个打仗的好手,才没有杀他,最后还官至大将军,封郡公,最后把自己的妹妹都嫁给了他。 很够意思了。 薛万彻的心很容易满足,可是丹阳公主的心却是一道无底深渊,无论如何都填不满。 从和薛万彻成亲以来就倍感委屈,爵位没有别人的高,钱财没有别人的多,住的地方没有别人的大,就连人长的也没有别人英武不凡。 实在是没发现薛万彻的亮点在哪里。 公主的眼光自然是高的,她理想的夫君自然是相貌堂堂,英武不凡,上马能整军,下马能安民,位高权重,年少多金。总之没有缺点,全是优点。 可是这样的人真的很难找,即使是有,也要就被抢光了。 当现实和理想的差距太大而无法让人接收时,抱怨和牢骚就会充斥在生活的各个角落,躲都躲不掉。 就如此刻的薛万彻。 第八十章痛苦的薛万彻 薛万彻过的很痛苦,不仅仅是生理上,心理上也是备受摧残。 如果说生理上还能找自己的小妾来解决的话,那么心理上的挫败感是薛万彻无法解决的。能解决这种问题的只有两个人,一个是李二,一个就是他的老婆丹阳公主。 李二自然不必多说,只要他一声令下,所有的问题就迎刃而解,连夫妻房事都不会再有任何障碍。 丹阳公主同样能解决。只要她能保持一颗平常心,没有那么强大的嫉妒心,薛万彻立刻就能雄起,力能罡鼎也不是不可能。 问题是这两个人都不顾及他薛万彻的感受,李二身为皇帝,高高在上,他才不管你薛万彻心情好不好,有没有抑郁,能不找你麻烦就已经算是格外开恩了。 薛万彻即使有天大的牢骚也不敢找李二倾诉啊,不然你让李二怎么说?你是在埋怨我? 我封了你爵位,连妹妹都送给你做老婆了,这是多大的恩典?多少人求都求不来的恩宠啊!你还好意思埋怨?要不然你去驻守边疆吧,那里空气良好,没有雾霾,没有污染,说不定能净化你的心灵。 薛万彻又不傻,好好的住在长安多好,如果可能,他一辈子都不想去战阵之上杀人。风险大不说,那种非人的活法真的会让人发疯。 还是长安好,香车美女,烈酒丝竹,简直神仙一样的日子。 人一旦安逸就会沉醉其中不能自拔。当年薛万彻也是响当当的英雄人物,虽不说有于万军之中取上将首级的本事,但是打起仗来也是不要命的主儿。攻城略地不在话下,刀枪剑棍迎头而上,眉头都不带皱的。 可是现在他的意志真的消退了,别说上阵杀敌,家中的校场都荒废多日。横刀已生锈,盔甲已腐烂,薛万彻摸摸自己肥大的肚皮,哪里有一点英雄气概的影子。 这几年薛万彻的身体迅速的垮掉了,烈酒、美女已经消耗掉了他大部分的精力和气力,现在的他,别说杀敌,恐怕连甲胄都穿不上了。 不过薛万彻并不觉得有什么问题,反正他没有什么太大的野心,知道自己也就是这样。与其望着镜中花水中月愁眉不展,不如今朝有酒今朝醉。 躲进小楼成一统,管他春夏与冬秋。 做时候薛万彻无不得意的想,自己这辈子已经赚大了,试问大唐上下,能做到他这样的人又有几个?他的功绩已经足够青史留名,和那些死去的人相比,他已经得到太多。 可是他总是不开心,因为偌大的家里根本就没有他应有的位置。不仅公主瞧不起他,连她的那些贴身婢女都瞧不上他。自己可是堂堂的驸马爷啊,李二私下里都要喊自己一生妹夫,你们这些贱奴居然敢轻视于我! 老子连公主都睡了还睡不了你们? 薛万彻醉的厉害,恍惚间似乎看到那几个如花似玉的婢女在向他招手,幽怨的眼神里满怪期待,等待着他的宠幸。 薛万彻醒过来的时候太阳已经升的老高,宿醉一晚的他此刻头疼欲裂,走一步都能感觉到脑子在骨头里左右晃荡。 原来又是一场春秋大梦,薛万彻心中暗暗咒骂自己,不过就是几个模样俊俏的婢女而已,干嘛这么上心?想女子的话平康坊里有的是,各种美艳妖姬数不胜数,只需一点钱财就能予取予求,干嘛非要那几个婢女? 他猛灌了几口凉水,又摇摇脑袋,才感觉魂魄又回到了身上。 此刻的薛万彻并不知道,李泰已经来过。 不过几句话就打动了丹阳公主的心,使她坐立不安,焦躁不已。 李泰给出的承诺非常具有诱惑力,丹阳公主根本无法拒绝。 虽然是一张尚不知道能不能兑现的支票,但是丹阳公主觉得有必要试上一试。 万一成功了呢? 即使不成功,也没什么。她是李二的妹妹,他还是杀了她不成? 所以当薛万彻满身酒气准备出门的时候许久没有一个笑脸的丹阳公主忽然叫住了他。那甜酥的声音惊的薛万彻汗毛四起。 这个疯女人又想做什么? 薛万彻怀着无限的心事堪堪坐定,准备迎接一场未知的暴风雨。 丹阳公主说的很直白,也很简单,支持李泰做太子。如果事成,日后他会被封为国公,食邑增加五千户。 五千户啊,着实的大手笔。 可惜薛万彻并没有兴趣。 我现在就挺好,干嘛非要作死去碰李二的霉头? 你不是一直想要我的那几个婢女吗?只要你去,这几个婢女就是你的,不管事与不成,都给你。 薛万彻眼睛一亮,这倒还可以考虑。 人的弱点有很多,但是无外乎权钱情色,只要瞄准一个,就能百步穿杨,百发百中。 薛万彻没有野心,他最大的弱点就在色字上。而且是他绝对的弱点,几乎毫无防守之力。 本来这也没什么,像他这样的勋贵,好女色实在算不上什么大的弱点。好男儿三妻四妾正常的很,至于说逛花楼,那都是文人雅士,根本不能算好色。 君不见多少八十老者还把豆蔻年华的女子纳入房中呢,自己不过喜欢点男女之事,实在是不值一提。 可是要命的是,他千不该万不该,娶了公主。 虽说大唐律法没有规定娶了公主就不准纳妾,但是敢进家门的女子着实没有几个。 现在家中的那几个妾室还是李治看他可怜亲自为他张罗的。 姿色绝佳。 可是时间长了难免少了一些新鲜感,薛万彻很想像别人一样看中哪家的娘子就抢回来,然后送上一车聘礼,这事就算成了。 还能成为一桩美谈。 可是薛万彻不敢,如果他今天把一个女子带回家,明天这女子就会变成一具冷冰冰的尸体。 丹阳公主做的出来,薛万彻有过领教。 时间一长,薛万彻连逛花楼的兴致都没有了,想起家中悍妇他就一阵无奈。老子当时怎么就想不开娶了一个公主? 丹阳公主从宫里带来的几个婢女才貌艳艳,让薛万彻流连忘返,直流口水。 也不知道丹阳公主怎么想的,身边带着如此美貌的婢女,还怎么衬托自己的美艳? 第八十一章不要给李二耍心眼 薛万彻无所谓,甚至还很高兴,从丹阳公主第一天进门薛万彻的目光就没离开过那几个娇艳的婢女。 想着娶一个公主,能白得几个绝色女子,这日子简直不要太美好。 可是万万没想到,那几个婢女自己别说沾手了,连碰都碰不得。 绕是薛万彻心痒难耐也是无从下手,有公主在,他薛万彻根本没有下手的机会,只能眼巴巴的看着美女在自己眼前晃来晃去。 这种看见肉吃不到肉的感觉十分痛苦,让薛万彻痛苦不堪。 齐人之福这种美事并没有发生在自己身上。 现在公主居然松口了! 猥琐的大胖子薛万彻顿时觉得自己的春天来了,刚才还一副垂死的样子突然就病中惊坐起,荣光焕发。让人以为是死之前的回光返照。 至于说支持李泰做太子这种事,薛万彻并没有放在心上,毕竟这似乎和他关系不大。 最终的决定权在李二,其余人想都不要想。 他薛万彻还没有到昏头的地步。 虽然说他也很看好李泰,毕竟诸多皇子之中,李泰确实最耀眼的一个。 无论从哪方面来讲,他好像都是不二人选。 可是为了李泰而得罪李二,薛万彻思索了半天觉得好像并不值得。 所以薛万彻打算置之不理,李泰做不做太子关自己屁事!薛万彻脑袋一扭,接着去平康坊潇洒去了。 可是丹阳公主是个很执着的人,为了能让薛万彻就范,她想了一个很阴损的主意。 色诱。 自然不是她亲自上阵,毕竟她是公主,做不出这等脸红之事。而且,薛万彻这个混蛋似乎对她的身子并不感冒。 计划很简单,你不是觊觎我的几个婢女嘛,好呀,老娘就看看你有几分定力。 于是在一个月黑风高伸手不见五指的晚上,薛万彻哆哆嗦嗦的一进门,就看到八个赤身裸体美貌无双的女子站在自己的屋子里。 这种简单粗暴的诱惑对薛万彻来说冲击力太大了,虽然他平康坊消耗掉了大部分人精力。但是再看到这八个女子的时候还是瞬间恢复了战斗力。 可是丹阳公主就端坐在对面,笑盈盈的看着大胖子薛万彻。 怎么样?只要你同意,立刻就能得到她们。 我相信任何男人对于这样的场面都是没有任何抵抗力的。 更不要说薛万彻这样的花丛老手。 于是立场不坚定的薛万彻缴械投降,被几个女子轻松击倒。 薛万彻终于按照李泰的要求吹响了进攻的号角,并且身先士卒,第一个朝着李二冲了过去。 所有人都冷静的看着薛万彻的高大威武的身影,不禁流下了感激的泪水。 老薛,好人呐! 别人不敢说的话你说,别人不敢做的事你做,非常之人,必做非常之事。在大家都战战兢兢的观望之时,薛万彻此举让很多人都兴奋了起来。 他们很想看看李二到底到底是何反应。是薛万彻高高兴兴的出来,还是李二暴跳如雷的把他乱棍打死。 在这种紧张的时刻真的需要屏气凝神,否则会错过一场好戏。 就在百官伸长脖子等着看到底是何种结果时,李二却出人意料的没有任何反应,既不打也不骂,既不夸也不赞,只是说了一句知道了。 这算什么? 冷处理? 对于这样出人意料的结果所有人都不能接受,到底行还是不行,陛下你总要给句痛快话吧? 好不容易有个不怕死的上去试探,你怎么能人心打消他的积极性? 可是薛万彻无所谓,公主要他办的事他已经办了,现在他急切的想回去,家中的佳人还等着他宠幸,没功夫在宫里耽搁。 薛万彻走了,没有看到李二吃人的表情,冰冷的太极宫寒气逼人,即使是艳阳高照,还能能感受到太极宫里的森森冷意。 李泰啊李泰,你就这么迫不及待? 李二的心情是复杂的,更是愤怒的,对于李泰的小把戏他一眼就能看穿。这个并不高明甚至有些拙劣的试探让李二大失所望。 作为皇子,李泰始终没有明白一个道理,永远不要妄想去猜测皇帝的心思。皇帝给你的你要谢恩,不给你的,你不能要。 李泰不可谓不聪明,只是他毕竟年少,那点心思都是李二丢弃不用的,身边又没有长孙无忌之类的牛人出主意,自然瞒不过李二的龙眼。 夫唯不争,则天下莫能与之争。 可惜李泰没有明白这个道理,他把自己看的太重,又把别人看的太轻,才导致了他在李二心中的地位直线下降。 其实李泰刚开始的时候手里握着的是一手好牌。虽然不是两个王四个二,但是要胜过其他人还是很容易的。因为李治和李泰比起来,真的差了一截。 这是人所共知的,李二清楚的很。 而且有时候李二其实已经准备下决心立李泰为太子,只需要一个合适的时机,这件事就会水到渠成。 李泰需要做的就是静静等待,做好自己的事,低头干活,什么都不要去想。起码表面上应该是这个样子。 可是李泰太心急,他一直觉得太子的位置非他莫属,所以他急于的想得到属于自己的东西。 李二的冷漠让李泰如坠深渊,像一个溺水的人,为了抓住活命的稻草而不顾一切。薛万彻作为第一个冲锋的人并没有给李泰带来丝毫的好处,反而让他倍感尴尬。 群臣都不明白伟大的皇帝为何会没有任何态度,只有长孙无忌心中了然,会然一笑。 他很得意,非常得意。 能猜透李二的心思,绝非一般人能够做到。 他的心踏实了不少,事情正在朝着他预想的方向前进,这是一个好征兆。 薛万彻啊薛万彻,你这个愚蠢的家伙,仗着自己是皇帝的妹夫就敢如此肆无忌惮,活了这么多年真是活到狗肚子里去了。 我还是皇帝的大舅哥呢,还不是老老实实的夹起尾巴做人!人啊,要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的斤两。 这样才能活的长久。 第八十二章德为首 其实长孙无忌并不是什么都没做,这种望天收之事不是长孙无忌的作风。他已经潜移默化之中将自己的思想强加给了李二的大脑。 因为手段高明,方式隐蔽,所以李二接受起来完全没有障碍。 这是一种技术,更是一种艺术,长孙无忌为官的艺术。 作为一个跟随李二多年的老臣,长孙无忌太了解李二了,了解李二更胜过了解自己。能做出玄武门之变这样事来的帝王,岂是泛泛之辈?其心也硬,其志也坚,心机深深奇深,天威难测。 能窥测其一二者莫不是有大智慧之人,放眼朝中,除了自己,估计也就房玄龄、杜如晦这几个人,其余诸人皆不足为论。 正是因为具有这样的优势长孙无忌才会稳坐钓鱼台,无声无息的开始向李二灌输他对立太子的看法。 李二内心最脆弱的地方就是玄武门之变,毕竟斩杀的是自己的兄弟,这种心理阴影无法治愈,即使李二隐藏的很深,但长孙无忌清楚,他很担心自己的这种行为会成为以后子孙的效仿的对象。 李承乾事件是一个不好的征兆,已经给了李二深深的震撼,他仿佛感受到了当年高祖的无奈心情。 为了大唐江山,也为了李氏不会自相残杀,李二在立太子的问题上一定会严肃的考虑这件事。 长孙无忌这段时间在读《孝经》,并且写了很多的读书心得。为了分享读书的快感,他隔三差五的就向李二递上自己的奏折,汇报自己的思想感悟。 一篇是不够的,这种无聊的事情必须反复加强才有效果。 李二十分奇怪,长孙无忌放着那么多事不去做,怎么有时间读起书来了? 不过长孙无忌的读书感悟写的不错,洋洋洒洒,读起来抑扬顿挫,让人如饮甘霖。不愧是大才子啊,写起文章来犹如蛟龙入海,汪洋肆恣,读之让人欲罢不能,余音绕梁。 文章非小事,只字未敢轻。看来长孙无忌确实下了一番功夫,读到心里去了。 李二很感慨,如果天下都能如长孙无忌说的那般,那该好多。妻贤子孝,兄谦弟恭,那他就不用这般操心忙碌了吧? 可是荀子说的好啊,人之初,性本恶。不仅自己是恶人,整个天下都是恶人,这种震撼是极大的。 他不由的联想到了自己,想起了已经过去很久的玄武门之变,想起了刀剑相撞的声音,想起了箭矢刺穿李建成身体的声音,想起了他愤怒的吼叫,想起了他轰然倒地的沉闷之声。 自己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恶人。 兄弟相残这种大逆不道的事让他夜夜难眠,冷汗不止。 虽然所有人都很默契的保持了沉默,仿佛从未发生。但是发生了就是发生了,刻意的回避并不能掩盖真相。 他深信自己做的是对的,毕竟面对皇位,做任何事都可以被原谅。 可是当他处在皇帝的大位,面对底下皇子对太子之位的争夺,他有种深深的无力感以及控制不住的恐惧感。 那种血淋淋的场面萦绕在他的脑海里,不能再发生了,否则他都不敢想象,他是否还能承受这样的打击。 而这样的事情如果再次发生,那李氏江山以后又该如何传于万代子孙? 榜样的力量是强大的,不管是坏的还是好的,都会有人不断效仿。他必须毁掉这样的榜样,不能遗留后患。 长孙无忌说的不错,孝字当先,德次之,才再次之。 孔子曰,德胜才谓之君子,才胜德谓之小人。 治国之道,在于德。 德睥天下,四海皆平。 李泰很聪明,才不可谓不大,智不可谓不高,然其德行,终是不足。 才不足自有大臣弥补,德不足则如滔天巨浪,无人可挡。 将江山放入无德人之手,终不能让人心安啊。 李二的眉头拧了一遍又一遍,旁边的长孙皇后很想告诉他,再这么下去他脸上的皱纹又会多出几道出来。 她知道此刻的李二正在天人交战,心思正在李泰和李治之间摇摆。 很快就要见到他最终的决定了,长孙皇后忽然有些紧张,手心微微冒汗。她见过无数的大场面,已经能做到波澜不惊。本以为这天下已经没有事能再把她的心掀起波澜。 可是今天她格外的紧张,很想跑出门去大口大口的吸几口气。当初承乾被立为太子的时候她都没有这样紧张过。 幽深的宫殿今天显得格外高大,冷森森的压在头顶。李二在宫殿里赤裸着双脚,踩在青石砖上,高大魁梧的身影徘徊着,晃的长孙皇后一阵眼晕。 她很想把李二摁在地上,告诉他不要再转了,否则大脑会有缺氧的危险。 宫里的婢女和宦官都悄悄的后退,他们敏锐的感觉到,这个时刻,将会有一件影响大唐命运的事情发生。他们很想留下来观看着历史性的时刻,可是为了性命着想,还是悄悄的溜走比较好。 为了保守保密而诛杀宫人这种事时常发生在皇帝身上,和他的秘密相比,他们这些人的性命实在微不足道。 还是趁早出来的好。 好奇心害死猫哇! 李二终于累了,光着脚晃荡了一个时辰,他终于发现如果再走下去,恐怕自己的脚会废掉。 青石砖上有斑驳的血迹,猩红显眼,像一朵朵盛开的权力之花。 李二四仰八叉的躺在地上,闭着眼睛再做最后的思考。 观音婢,你说立雉奴为太子怎么样?李二睁开眼睛,呆呆的看着太极宫大顶,繁琐复杂的建筑构造让他头晕目眩。 长孙皇后有些意外,她对自己的儿子无比了解,雉奴虽然忠厚,但似乎并没有皇帝的潜质。 起码权谋这一点上,他远远不及李泰, 陛下做出如此的决定,真的合适吗? 可是再意外她都不会表现出来,这是皇帝的决定,她不能插手,也无权发表意见,只能接受。 虽然此刻李二再问她的意见,但更想是在问他自己。 陛下的决定肯定是对的,李泰和李治都是臣妾的孩子,也是陛下的孩子。无论做出何种决定,都一定有其理由。臣妾愚钝,不能理解陛下苦心,羞愧难当。 希望朕做的是对的。 第八十三章做一个幸福的人 无舌细长悠扬的声音回荡在太极宫的大殿之中,虽然声音不是很大,却刚好能让殿内的每个人听到。明明是一个宦官的声音,听起来却犹如黄钟大吕一样厚重深邃,让人不觉肃立。 李二脸上没有任何表情,半睁的眼睛从每个人的脸上扫过,让人不寒而栗。明明就是随意的一撇,却让人不禁冷意连连,把头深深的埋进衣服里,不敢迎接李二的目光。 长孙无忌脸上犹如朽木一般看不出什么表情,但是他精神的大脑却伸进肚子里,放肆的呐喊着:没错,没错!果然被我猜中了,真的是李治,真的是李治!我就说吧,这个世界上果然没有人比我更了解李二。 李泰脸色惨白,他的脑袋嗡嗡乱想,所有的声音都远去,耳朵里只剩下了两个字,李治。 居然是李治,而不是他李泰! 他很想冲上去,让无舌再仔细看看圣旨,告诉他那上面写的名字是李泰,李泰!而不是什么李治! 你这个老太监眼睛是不是瞎了? 李泰愤怒的眼睛充满了火光,恨不能把眼前的一切统统烧掉。他很想发狂,想发疯,想撕咬这里的每一个人,想砍下他们的头颅,想把他们的尸体踩在脚下,想一把大火烧掉这可恶的太极殿,想把李治这个可恶的名字从他的耳朵里抹掉。 宁为玉碎,不为瓦全。 他的身体颤抖着,他的灵魂愤怒着,如果不是身后的薛万彻紧紧的拉着他,李泰真的会冲到李二面前狠狠的咆哮,凭什么?凭什么!明明我比李治更聪敏,更有智慧,更懂治国,更心狠,更懂帝王之术,更有野心,为什么你要选择一个中庸之人? 李泰极力的克制着自己,不让自己失态。不管怎样,他都要保持自己的尊严。他很年轻,但是他骄傲的身份使他不能低下高昂的头颅。 大殿之上除了王福满的声音再无其他多余之声,但是李泰似乎听到了无数人的嘲讽和无数人的叹息。 就在不久之前,他还是人人敬仰的皇子,太子最有力的争夺者,最具潜力值的股票。众多的大臣都跟随着他,希望能依附于他的尾冀。 现在他已从仙宫跌落凡间,皇子还是那个皇子,但李泰却不是那个李泰了。此刻的自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失败者,败的糊里糊涂,败的不明不白。 他感觉自己的脑袋在爆炸,意识在流逝,往日的时光涌上心头,让他心里得到了一丝安慰。 然后看到了父皇冰冷的脸,带着寒霜,比寒冬里的河冰还要寒冷几分。 浓浓的失落感充满全身,愤怒褪去,不甘褪去,伤心褪去,连倔强的尊严都一并褪去。 这就是失败的滋味,本来他距离太子之位如此之近,几乎唾手可得,只要再走一步就能触碰到它的温度。 可是差一步也是差啊,没有尘埃落定一切都是不确定的。他想到母后的斥责,忽然明白过来。也许在那个时候,母后已经察觉到父皇的心思了吧。 令人着迷的权力啊,从此我将和你如路人,再没有相聚的可能。 得之我幸,失之我命。李泰,你是一个失败者,接受这样的现实吧,你已无力更改。在这场权力的游戏中,你出局了。 也罢,就做一个闲散之人,从此不再过问朝政,每日饮酒赋诗,美人在侧,丝竹萦绕,也是一种生活。 从现在起,做一个幸福的人,喂马,劈柴,周游世界。 从明天起,关心粮食和蔬菜。 我有一所房子,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李泰突然坦然的接受这一切,连他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刚才的愤怒已经远去,速度之快,仿佛根本未曾来过。 至于群臣偷偷飘过来的异样眼神,他自动忽略。 他望向已经呆滞的李治,自己这个弟弟以后会是天下的王,大唐最尊贵的人。可惜他现在的表现实在糟糕,连最起码的镇定都没有。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啊,李泰无奈的笑笑,这就是传说中的傻人有傻福? 轻轻扭过头,冲薛万彻示意自己没事,刚才不过一时激动而已。 目已清,耳已明,此刻的我已经波澜不惊。 王福满的声音没有了,李二扫过下面静寂的人群,那样子想是在说,李治为太子,谁赞成?谁反对? 大臣们你看我我看他他看天,都刻意回避着李二意味深长的眼神。 无人应声,实在不知该如何开口。李二的决定大大出乎他们的意料。这种巨大的意外他们需要时间去消化,需要时间去反应。 他们的思维还停留在刚才,意识还没追上来。 刚才王福满宣读的圣旨怎么说的?立李治为太子? 确定吗? 好像是这么说的。 老子问的问题是确定吗?你就这么回答我?太不负责任了! 冲我吼个屁!有本事你去问陛下去。 其实所有人都听的清清楚楚,从王福满拿起圣旨的那一刻起,他们的耳朵就竖的老高,像两个小型的雷达,捕捉所有的信号。 一个字都没有遗漏。 只是这个意外的结果和他们的预期相差甚远,发出疑问只是一种本能。其实他们对结果已经了然于胸。 居然是李治! 全场的眼睛都调好焦距,把焦点放在李治身上,审视这这个被馅饼砸到的人。 目光到处却看到了一副为难的表情。 你很为难?你这样的幸运儿根本就没有为难的资格好不好?你要是为难了,让旁边的李泰如何自处? 李治确实很为难,他脸上的表情已经说明了一切。 他完全没有准备,王福满宣读圣旨的时候他肚子里还在想着措辞,待会该如何向李泰祝贺。 可是词儿想好了,却用不上了。 这样突如其来的结果让他手足无措,连谢恩都忘记了。 李二满眼慈爱的看着自己的傻儿子,以后的大唐江山就是你的了,希望朕的选择是对的。 兄谦弟恭,李治,不要让我失望,再不要发生手足相残这样的事。 第八十四章强大的团队 李泰灰溜溜的走了,走的悄无声息,让人头疼。长孙皇后看着李泰远去的背影泪流满面,那是她的儿子,她的骨肉,她流淌的血,为何身影如此落寞,如此凄凉? 封地很远,这一走,不知何时才能回来。他已经长大成人,不再是那个可以奔跑的小孩子。没有皇帝的召见,他永远不能再进长安。 这一去,堪比生离死别。 李泰没有回头,长安对于他来说是一个伤心地,那里曾经有他最美的梦想,有他最温暖的亲情。 可是梦想破碎了,亲情淡泊了,长安城已经没有值得他留恋的地方。 父皇、母后,你们保重吧,你们的孩子即将远行,即将去远方,去一个未知之地。虽然他只有十六岁,可是他已经长大,他将做为大唐的魏王管理自己的封地,为大唐的强盛用尽自己所有的力气。 他不是太子,但依然是李氏的子孙。我不会再有仇恨,也将恪守做为臣子的本分。我将收起我的野心,束缚我的棱角,从此做一个默默无闻的王。 李二站在太极宫门前,望着如帘的稠雨,思绪万千。李泰此刻不知走到封地没有,他仅仅带了几十个人,除了配给他魏王的属官,就几个侍卫而已。 李泰,你不要怪朕,朕知道你有帝王之心,奈何你没有帝王之德,为了李氏不再流血,只能委屈你了。 此刻的李治尚在恍惚之中,他搬到了东宫居住,一切都感到别扭。屋子更大了,人更多了,器物更华丽了,用度更宽裕了,来套近乎的人更拥挤了。 可是李治高兴不起来,他很怀念自己的那间小屋子,怀念那个不大的院子,怀念那课老树,怀念墙角的那块青砖。 身份转变的如此之快,让他无所适从。那些闲适美好的日子仿佛还在昨天,可是今天就变得紧张忙碌。 为了让李治尽快的熟悉国事,李二给他配备了强劲的幕僚团队。贞观十七年四月十日,李二便下诏:以长孙无忌为太子太师,房玄龄为太傅,萧瑀为太保,李绩为詹事,瑀、绩并同中书门下三品。 又以左卫大将军李大亮领右卫率,前仓事于志宁、中书侍郎马周为左庶子,吏部侍郎苏勖、中书舍人高季辅为右庶子,刑部侍郎张行成为少詹事,谏议大夫褚遂良为宾客。 这些人都是太宗所器重的朝臣,望高位重,实权在握。 其意无非是要提高和稳固太子的威望和地位,以使天下尊服,并让他增强和当朝大臣的联系,以便将来顺利继承皇位,其用心何其良苦! 即便如此,李二对李绩还有些不放心,还做了特别安排。 李二对李治说:“汝于李绩无恩,我今将责出之,我死后,汝当授以仆射,既荷汝恩,必致其死力。” 于是将绩降为叠州都督,逐出朝廷。《资治通鉴》等书甚至说,李二同时还告诚李治,如果李绩受诏后立即赴任所,则待他死后起用他为仆射,若李世绩徘徊观望,就立即将他杀掉。 聪明的李绩受诏后连家都不回,直接赶往叠州去了。可见李二为了太子,真可谓不择手段。 李治的生活中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以前他看到承乾一遍又一遍的被逼着做各种礼仪练习,觉得很枯燥。 现在轮到他了,发现远比他想象的还要枯燥。 一个简单的笑需要重复一百遍,这绝对是灭绝人性。 日子幽幽而过,李治渐渐习惯了这种枯燥,直到麻木。 这是他逃不掉的命运,他的使命。 现在他已经充分的理解了太子之位对于他的意义,对于父皇特意交给他处理的国事李治已经能很好的完成。 父虎无犬子,更何况是龙。 李治并不笨,而且和大部分人相比,他还异常的聪慧。以前有李承乾和李泰这样的妖孽一般的人物存在,李治变得黯淡无光。没有了他们在宫里的熠熠生辉,李治终于发出了他的光芒。 巨大的进步让李二很欣慰,不愧是朕的儿子,人中龙凤啊,只要再磨练几年,就会成为一个优秀的帝王。 找到一个合格的接班人是值得让人高兴的,李二小心翼翼的把权力一点一点的放入李治手中,看看他的本事到底有几分。 今日多一点,明日再多一点,后世又多一点。添油战术这种兵法中的大忌在这里却出奇的好用。 李治处理的国事越来越复杂,越来越需要慎重,但是配给他的属官配合的异常顺利完美。就像一台运转良好的机器,众人各司其职,把李二丢过来的事情快速消化吸收,让后形成意见上报李治,同时再向李二呈报一份。 此刻的李治大脑异常发达,对于国事信手拈来,李二问起时总能切中要害,并给出自己的处理意见,有时甚至比李二想到的还要全面完备。 这样的变化鼓舞着东宫所有人。 本来他们还存有疑虑,想着李治能否承受这样的重担。现在看来他们多虑了。 李治的变化已经大大超出他们的预期,连房玄龄都感叹他们的几个小子远远不如。龙的孩子到底还是龙啊。 东宫李治的班底此刻信心十足,只要李治这么一直下去,他们的前途自不必说。以后李治登基,宰相的位置就会是他们这些人的。 看看这些历史上的牛人吧,长孙无忌、房玄龄、褚遂良、张大亮、于志宁、马周、张成行、李绩,这些人在李治登基的最初几年,风光无限,大权在握。成为大唐最顶级的一群人,无人能与之比。 李二这些天身体不太好,长安每到冬天就干燥阴冷,难得有个晴朗的天气。 每到阴天的时候李二总是喜欢去温汤池泡泡热水,不过问朝事,安静的待一天。 孙道长说经常泡温汤对身体好,活血通络。 李二半躺在池子里,用麻布蒙住整张脸,感受腾腾的热气左冲右突,往身体里钻,惬意舒服的让人直哼哼。 至于女色就算了,此刻的李二无欲无求,除了穿衣洗澡让婢女伺候之外,李二现在连女人都懒的看一眼。 到底年纪大了啊! 人要是能长生不老该多好! 第八十五章高风险的一步 关于长生这种事李二不是没想过,甚至还和李淳风、袁天罡探讨过,也和孙思邈提起过,但是三人都支支吾吾,不敢妄言。 毕竟这种事谁都不好说,以不死之神驾驭不朽权力,自古以来,从未有过。 自夏商周到秦始皇,自汉文帝不问苍生问鬼神,自蓬莱仙岛到白玉神京,种种流传,种种轶事,让人神往。然而嬴政死了,文帝死了,以前所有的皇帝到最后都死了,无一例外。 自己又岂能逃脱? 寻找不老之术这种事他已经想过不止一次,但是做为一个英明的皇帝,他不能提起,起码不能频繁的提起。古往今来,只要是对长生之术有兴趣的帝王向来没有好名声,成为历史的笑柄。 李二的心很大,他要青史留名,要完美的名声,要成为千古一帝,所以这种虚无缥缈之事虽然他也心痒,但无法言说。 不然魏征那个倔强的老头会把口水吐在他的脸上。 说到底还是太劳民伤财了。 可是从他的内心来说,为了能够长生,耗费一点钱财算什么?整个天下都是我的啊,天下之粟,贤者食之,天下之民,贤者牧之。 试问能做到我这样的帝王又有几人?我还不够贤明? 李二满腹牢骚,在疲惫中昏昏睡去。 年轻的武媚偷偷过来看了一眼,悄悄退去。 她等待已久的猎物已经现身,能不能有所改变就在今日。 她热烈的心脏在激烈的跳动,因为紧张,武媚甚至都能听到自己心跳的声音。 她看看自己美好的身体,完美的令人窒息。如此美艳之身陛下居然一点都不懂怜惜,只要他的一个眼神,自己就会敞开身体任由他索取,为何他还是会无动于衷? 她不想就这么垂垂老去,已经十几年了,她已不再年轻,再过几年,她就会人老珠黄,美好的身体也将不复存在。到那时她又该依靠谁? 为了以后的命运,武媚做了一个极其大胆的决定,大胆到一旦被人发现就会死无葬身之地的决定。 她褪下身上的衣物,看着水中的倒影,喃喃自语。 但愿这具身体能将那个毛头小子降服。 她缓缓走向了隔壁,走的格外缓慢,仿佛每一步都下了巨大的决心,都需要死不旋踵的勇气。 她不知道这一步跨过去是对还是错,但是她知道,这或许已经是她最后的机会。即使是万丈深渊,她也必须迈出去。 她已经受够了被冷落的日子,受够了别人的白眼,受够了别人的欺压。她要用这具身体去实现她的理想,实现她伟大的目标。 上天赐给了她美貌,却没有赐给她一个如意郎君,既然这样,她就要用之去换取她的一切。 李治就在隔壁,武媚头上满是大汗,她深深的吸口气,尽量的让自己平静下来,同时把恐惧摁在心底,脸上勾出一个媚人的笑容。 门开了,她只是轻轻一推,那扇青色的木门就应声而开,里面烟雾缭绕,宛若仙境。 年轻的李治正在水中悠闲的扑腾着水花,兴致所到,还童心大起的来了一个难看的狗刨式游泳。 听到门开他没有抬头,依然沉寂在自己的世界。 他以为是进门开伺候他的婢女。 温泉水滑洗凝脂,武媚轻轻走进,又轻轻的进入温池,袅袅的水汽把她包裹起来,宛若天人。 后知后觉的李治一脸茫然,然后是无尽的惊恐,再然后是滔天的欲火,再然后,男女之事乃是天道,不可言传,只可意会。 不管是女娲造人,还是上帝造人,都不约而同的选择了造一个男人再造一个女人,阴阳互补,以繁衍人类。 李治虽然年轻,但早已尝过人间欢乐,所以自个峙有几分定力。却没想到连一个呼吸的时间都没撑过去就拜倒在武媚的脚下。 感性战胜了理性,冲动战胜了克制。 当李治冷静下来,回想着刚才的疯狂时,他才猛然惊醒。自己怀里抱着的,可是父皇的女人! 人伦大礼,不可违背。他居然做出此等禽兽不如之事来! 他急切的想逃走,想忘掉刚才的疯狂,想找个地方躲起来,可是武媚的手紧紧的拉着他,仿佛有一股魔力,让他不忍离去。 整整一天李治都是浑浑噩噩,如在云端,武媚的身体犹如一碗毒药般让李治深陷其中,不能自拔。 夜已来临,李治躺在柔软的床上,大脑在飞速的运转,却空空如也。枕边还有武媚身体的味道,他深深吸一口,回想着今日的种种。 自己怎么会有这样的胆量?一边是人伦大礼和自己父皇威严的脸庞,一边是武媚美艳绝伦的容颜和碧波含情的双眸,让他左右为难,心乱如麻。 自己贵为太子,已经尝过女子的滋味,为何如此把持不住? 武媚走了,一步三回头,那哀怨凄凉的眼神让他彻底的沉沦。 美丽可爱的姑娘啊,为何你如此忧伤?我愿成为你身边的大树,成为你背后的高山,成为你仰慕的将军,成为你思念的才子,请收下我的爱情,请收下我的呵护。 既然上天让我们相遇,那就注定你我千年相望。 我愿化身为青石桥,受五百年风吹,五百年日晒,五百年雨淋,只求那少女从桥上走过。 现在我等待的那个女子终于款款而来,撑着油纸伞,独自走在彷徨在悠长又寂寥的雨巷,她是有丁香一样的颜色,丁香一样的芬芳,丁香一样的忧愁,在雨中哀怨,哀怨又彷徨。 而我已走进,我可爱美丽的姑娘啊,请敞开你的心房,请倾诉你的衷肠,我愿为你遮风挡雨,我愿为你抚琴鸣觞。 愿这世间有情人终成眷属,愿这世间爱情之花永远芬芳。 夜已经深了,很深很深,窗户外一片漆黑,有雪花在飘落,一片一片,落在各个角落,落在李治的心头。 这个冬天如此美丽,这个冬天如此难忘,李治辗转反侧,起身站在窗前,眼前又浮现武媚婀娜的身影和含情的双眼,让他难以遗忘。 第八十六章我愿意与全世界为敌 同样无法入睡的还有冷静下来的武媚。此刻的武媚正呆呆的望着窗外出神,想着下一步自己该何去何从。 她已经大胆的迈出了第一步,并且成功了。她果然没有猜错,李治这个刚刚成年的少年根本就无法抵挡自己成熟的身体。自己甚至还没有开始行动,他就缴械投降了。 想起白日里李治几乎发疯的眼神和她潮红的脸颊,武媚就忍不住一阵颤戾。 过了上元节,她就二十七岁了,这个年纪的女子,在大唐已经不算年轻。最多再有五年,她绝美的容颜就会彻底消失。 到那个时候,她将彻底失去所有的机会,成为一个谁也不会想起的老妪,没有希望,没有光明,只能在某个地方蜷缩着,等待着死亡的降临。 她不敢想象那天来临之时将会是怎样可怕的场景,自己是满身恶臭还是污秽裹身? 一入宫门深似海,这座高大幽深的皇宫囚禁了多少少女的美梦,葬送了多少女子的容貌。 自古以来,这里就是女子的死地,能活下来者寥寥无几。 她觉得自己十分的可笑,当年居然还以为自己可以风雨化龙,可以凭着自己的美貌征服大唐最强大的男子。多么可笑而愚蠢的想法! 自己在他眼里什么都不算,别说征服他,这么多年来这个男子临幸自己的次数屈指可数。她已经记不得自己有多少个夜晚翘首以盼,等着他的来临。 一次次的怀抱希望,再一次次的失望。周而复始,夜夜轮回。 这么多年的等待,她已经彻底绝望。 宫里年老色衰者不计其数,最后只能死在某个角落,然后被扔到某个乱葬岗,等着尸体慢慢腐烂,成为烂泥。 冰冷无助的夜里她有无数次惊醒过来,看着黑漆漆的宫墙,像一个巨大的囚笼。 这哪里她只身一人,没有人可以说话,没有人可以帮她,甚至没有人看她一眼。 婢女和宦官都是最势力的墙头草,李二过来一次,或者赏下点东西,立刻就有婢女宦官过来恭贺,甚至连御膳房都谄媚的多送过来两道饭食。 半月之后李二不再来,那些谄媚之人看到在你身上无利可图,立刻就人兽鸟散。如果有机会,他们不介意爬到你的头上,狠狠的踩上两脚。 这种生活已经让武媚无限的厌倦,真的厌倦头顶。 她向往的爱情没有了,只剩下无尽的哀叹。 她不能束手待毙,她还有资本,有可以翻身的筹码,有强大的武器,只要找准机会,就能一击必杀。 李治被立为太子让武媚看到了久违的希望。 李承乾杀心太重,太偏执,并且居然好男风,让武媚恶心不已。 李泰有希望做太子的时候武媚小心的观察过,这是一个有野心的人,这样的男子她自问无法把握,更无法驾驭。 她一度很绝望,可是李治的崛起,让她看到乌云里的一丝阳光。 这个被馅饼砸中的少年,正是自己苦苦寻求的猎物啊! 再完美不过的猎物。 她不断的观察、试探,终于在今天迈出了成功的一步,很大的一步。 这需要极大的勇气和胆量。 此前从未有人如此做过,武媚也不知道自己这么做到底值不值得,毕竟风险真的太大了,只要被人发现端倪,杀头是起码的,甚至还会连累族人。 可是如果成功,收获也是巨大的。能获得一个帝王的宠爱,这样的收获绝对让人羡慕。 她已经没有了回头路,身后就是万丈悬崖,回头只能粉身碎骨,前方之路虽然坎坷,但毕竟是一条路啊!只要她咬着牙,总能走下去。 温泉宫之行给武媚黑暗的前途开了一扇窗,同时也给李治打开了一个新世界的大门。 食味知髓的李治从宫里的女子身上体会不到那种美妙的感觉,只有武媚能够满足他。她知道他内心的想法,知道他所有的不堪念头。 李治有时候很为自己感到脸红,自己龌龊的念头太过于邪恶,而武媚总是能满足他新奇的想法。 那些十几岁的女子懵懵懂懂,哪里会懂得闺房之乐,肢体僵硬的如同朽木,毫无生趣,连出声都不敢,只是拧着眉头默默隐忍,让李治索然无味。 和那些人相比,武媚简直是人间尤物,她的一个眼神,一个动作,一个娇嗔,都让李治无法自制。 武媚用精湛的技艺彻底征服了李治,成为了这个少年心中至高的存在。 在一个晴朗的午后,李治心满意足的躺在屋里的青砖之上,武媚轻轻爬上他的胸膛,满脸愁容。 男人总是自恃伟大,和武媚云雨的时候李治感觉整个世界都是自己的,他强大到可以征服任何人。而武媚总是配合着,以一副弱者的模样来侍奉李治。楚楚可怜的样子让李治恨不能把武媚填进肚子里去,好给她遮风挡雨。 都说事后一支烟,感觉塞神仙。李治没有烟卷,也不用烟卷。他此刻迷醉的看着武媚,用一副不可一世的口气说,什么事让你眉头紧锁?我现在贵为太子,能帮你解决所有的难题。 武媚摇摇头,殿下疼我,怜我,惜我,爱我,我已知足,不该再有所求,不该再有奢望。 只愿此生能常伴殿下左右,用残身博殿下欢颜,用真情换殿下安乐。只是贱妾乃圣上所册封的才人,终不能与殿下厮守。每想至此,心疼难耐,惶惶不可终日,是以悲痛欲绝。 强颜欢笑,终瞒不过殿下龙眼,贱妾惹殿下心忧,实是不该,请殿下恕罪。 李治的眉头深深陷进额头之中,他把武媚抱的紧紧的,此刻他已经深深的感受到,自己离不开这个女子。 让我好好想想,总会有办法的,总会有办法的。我不会让你离开我,你也不能离开我。我们两个人还有很远的路要走,还有很久的情要续。 你是这个世界上我第一个爱上的女子,第一个让我心醉的女子,纵使全世界都反对,我也不会放手。 为了你,我愿意与全世界为敌。 第八十七章像我这样的人 武媚的攻势确实收到了很好的效果,此刻的李治已经身陷爱情的牢笼,不能自拔。只要几天见不到武媚,李治就觉得心里空落落的,提不起精神。 他和所有的少年一样,对于第一份爱情总是患得患失,珍爱无比。强大的爱情占有欲让李治一刻也不想让武媚离开自己的视线。 可是在这幽深的皇宫内,他们两个人的爱情故事注定不能长远,起码现在还没到长远的时候。 李治面对的是一座高山,几乎高不可攀的高山,人伦大礼犹如吞天巨兽一般横在他的面前。他和武媚的爱情,想要天长地久,还需要很长的路要走。 这种事或许可以瞒过很多人,但是瞒不过王福满,毕竟他是李治的贴身大监。李治也没打算隐瞒。想和武媚见上一面,没有王福满的帮助根本就不可能。 他可是太子,东宫太显眼了,所有人都在眼巴巴的看着,好的或者坏的,等着看他李治的做为。 东宫的属官们工作起来很拼命,仿佛有用不完的力气。除了许敬宗,都是一群老臣了,五六十岁的人了,依然走路带风,能把迎面而来的小宦官一头撞飞。 李治也被带的异常忙碌,虽然他处理政事的能力已经大为提高,得到了众臣子的一致赞扬,但是心里的苦只有李治自己知道。 他从内心是是排斥做太子的,他的终极理想就是做一个安逸的皇子,而不是什么皇帝。 自己的父皇贵为皇帝,每天都有操不完的心,做不完的事。不是边疆战事就是哪个地方的天灾,要不就是蛮部的反叛,还没处理完呢户部的钱又不够用了。天呐,每天面对这些极度烧脑的事,人不发疯才怪。 现在他的太子,父皇让他处理的都还是一些小事,又有一帮牛到不能再牛的大臣辅佐,李治还能喘口气。 如果真要等到他做皇帝,李治觉得自己的脑子可能会不够用。 帝王之术父皇已经给他说了很多,很多都是言传身教,比如说李绩的被贬。 他不知道李绩会如何想,但是李治觉得父皇这样做未免有些残忍,会伤到老臣的心。 李二告诉李治,他当然知道李绩会有想法,会心生不满,但是为了他以后帝位的稳固,有一个强大的大将军效忠,他只能这么做。 李绩报恩之心很重,旧情绵绵,他对有恩于他的人会舍身相报。虽然他杀过无数的人,但是他的内心其实是一个善良的人。用好他,一人可抵十万雄兵。 东宫的夜格外的冷,也格外的黑。李治端坐在案几后,看父皇命人送过来的奏折。 王福满还没回来,他去接武媚了。在这深宫之中,除了父皇身边的大监,没有人能够比王福满更有手段。 飞檐走壁,夜行抓人的本事王福满晚就谙熟。 奏折很多,他不得不看,上面已经有东宫属官的处理建议,他要做的,就是从这些建议中挑选一个最为合适的出来。 这很关键,也是重要,是事半功倍还是事倍功半,都在于他的选择。 一阵香气袭来,不用回头看李治就能确定,身后的女子是武媚。 她身上的味道李治已经闻过多次,熟悉的不能再熟悉。 王福满已经悄悄的退出去,这难得的时间自然要留给李治和武媚两个人。半个时辰之后,他会过来把武媚送回去。 殿下还在批阅奏折?武媚轻飘飘的声音出来,双手轻轻的摁在李治的肩膀上,温柔揉捏。 近日朝中多事,父皇有意让我处理,但着实棘手。事关百姓生计,江山稳固,我不得不谨慎。 武媚乖巧听话的跪坐在一旁,看着李治惜道道奏折批阅过去,心中荡漾不已。 这是她的男人,这才是她真正的男人。如果自己再晚生几年多好,那样就不会早早的进宫,就不用像现在这样偷偷摸摸,提心吊胆,还要背负着为违人伦的罪名。 她的内心充满了负罪感,也充满了矛盾。毕竟从严格意义上说,她可是李治的小妈啊,虽然没有血缘关系,但是她现在既侍奉李二,又侍奉李治,这种角色的转变让她心里总有一道坎。 如果能晚进宫几年,她现在就能光明正大的陪着李治,成为李治的女人。不用夜深人静的时候被一个太监扶在身上,送到东宫来偷情。 有时候她在想,她能撑到李治登基吗?她和李治的这份感情,能够保持那么久吗?毕竟她已不再年轻,和那些豆蔻年华的女子比起来,她并没有年龄上的优势。 她等不起。 三十多岁的女子,谁会在意? 自己面前的这个少年,以后可是要皇帝的,他不会专属于自己一个人,以后他还会有很多的女人。年老色衰的自己,他还会多看自己一眼吗? 多少红颜尘埃中,万千佳人终归土。武媚心纵有天高,也不得不感叹命运开的巨大玩笑。 像我这样的人,尘世之中何止万千?李治,你能给我一个辉煌的未来吗? 我们无法想象武媚当时的心情,毕竟她当时的处境确实不妙,不止不妙,还游离在死亡的边缘。 当时宫里流传的那个谣言虽然被李二斩断,但是作为皇帝,他的心始终高度紧张。死了一个武将并没有让他放心。毕竟,自己的这个才人确实是姓武。 从理论上来说,女子为帝根本就不成立。天下好男儿何止万千?有谁会甘心屈尊在一个女流之辈手里某事! 最多也就是如当年大汉吕后那样大权在握而已。 称帝? 笑话! 李二不相信一个女子可以取代李氏称帝,但是他不得不妨像吕后那样的女子出现。 所以为了安全起见,他还是间接的把武媚打入了冷宫。后来干脆连去都不去了。 说到底也不过是一个小小的才人而已。 李二暂时的遗忘让武媚保全了性命,也有了和李治相处的时间。但是她的心里还是惴惴不安,害怕李二有一天会突然想起来那个流言,然后杀气一起,她根本没有活命的希望。 第八十八章新的开始 李二病了,已经半月没有早朝,做为一个征战半生的马上皇帝,李二身上的伤病终于复发。 多年的征战过度的消耗了他的生命,虽然在贞观后期,李二连宫门都没出过,但是岁月不饶人。上天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李二也能例外。 此刻的李二没有了一点天可汗的模样,没有了皇帝的骄傲,他静静的躺在温暖的床榻之上,像一个最普通的老头,安静的闭着双眼,感受死亡的来临。 这些年他看过很多死亡,父皇的,兄弟的,孩子的,皇后的。现在终于轮到他了。 可怕的时间啊,在吞噬了李二诸多的亲人之后,终于把那双死亡的大手伸向了这位伟大的帝王。 孙思邈已经来过多次,然而并没有给他带来新的希望,长生不老之药终归只是一个美丽的谎言罢了,虽然他本来就没抱有太大的希望,但是当孙思邈告诉他的时候,他还是不免有些失落。 他还有很多理想没有实现,还有很多事情没有去做,可是已经来不及了,他已经走到了人生的尽头,很快他将归于地下,见到他的父皇,见到李建成,见到长孙皇后。 原来这就是死亡的感觉,他并没有感到害怕,只是感到孤单。下面跪着很多人,哭震天,可是他听不到,他的耳朵听不到任何声音,底下的人像是表演哑剧一般,十分滑稽。 太子李治已经昏过去两次,他是真的伤心了,到底是自己的孩子啊,从他的眼里能自己自己的影子,希望你以后成为一个好皇帝。我这一生过的并不开心,虽然我是皇帝,可是我做错了很多事。 你的祖父,你的伯伯,他们痛恨着自己,现在我即将去另一个寻找他们,如果可能,我会祈求他们的原谅。 世俗之事,以死为结。 我不需要任何人陪葬,我的那些妃嫔们,没有子嗣的,就让他们去感业寺出家吧,不要让她们殉葬了。这辈子为我而死的人已经足够多了,就让她们或者为我祈福吧。 你们这些大臣,跟随朕多年,可谓忠心耿耿。现在我的孩子即将成为大唐的皇帝,成为这个天下的主人,你们要像忠心我一样忠心于他。 李氏不会让你们吃亏的。 这位盖世英主,辗转于病榻,在终南山上的翠薇宫里,度过了生命的最后几天。《资治通鉴》言,上苦利增剧,太子昼夜不离侧,或累日不食,发有变白者。上泣曰:“汝能孝爱如此,吾死何恨!”丁卿,疾笃,召长孙无忌入含风殿。上卧,引手扪无忌颐,无忌哭,悲不自胜。上竟不得有所言,因令无忌出。 己已,复召无忌及诸遂良入卧内,谓之曰:“朕今悉以后事付公辈。太子仁孝,公辈所知,善辅导之!”谓太子曰:“无忌、遂良在,汝勿忧天下!”又谓遂良曰:“无忌尽忠于我,我有天下,多其力也我死,勿令逸人间之。”仍令遂良草遗诏。有顷,上崩。 一代帝王李二,终于闭上了眼睛,走完了他传奇的一生。 李二临终前放心不下的只有太子,为他做了最后的安排后,便撒手而去了。 看来直到临终前,李二他仍十分清醒,对褚遂良的交代极富暗示性:既使遂良深明长孙无忌的功绩,又使长孙无忌明白要“尽忠于我”。 既嘱遂良“勿令谗人间之”以示最后的信任,又让长孙无忌感受他李二最后的关怀。同时也是让遂良、无忌肝胆相照、精诚团结以辅少主。 一箭几雕、语关数义,李二真不愧是卓越的军事家、政治家。 其智略权谋的运用已臻炉火纯青、收发自如、了无痕迹的境界。 然而他还是不能抗拒大自然的规律,终于带着一颗不安的心,离开了他无限恋的人世。 五月二十七日,长孙无忌安排李治带领飞骑、劲兵和旧将先还京师。二十八日,太予回到京城。李二的遗体用马舆载着,以平时侍卫仪仗相继而还,安放在两仪殿。 当日,李治任命太子左庶子于志宁为侍中,少詹事张行成兼侍中,检校刑部尚书,右庶子兼吏部侍郎高季辅为中书令。 二十九日,在太极殿为李二发丧,并宣读遗诏,李治即皇帝位。 贞观二十三年六月一日,在太极殿为李二出殡,并举行登基仪式,李治正式登上皇帝大位。 李治终于成为了大唐新的帝王,成为天下新的主人。 新帝总是会很忙,毕竟是刚上任,所有的业务都需要李治去熟悉,虽然他已经在东宫磨练了几年,但是和现在的事情比起来,真是小巫见大巫。 以前说到底不过是个部门经理,现在可是大唐集团的董事长,并且所有的股份都是他的,百分之一百的李氏控股。长孙无忌、柳奭、李绩之辈说的直白一点,不过就是个高级打工者而已。 所以李治忙的昏头暗地,几欲发疯。 以前在看父皇在处理政事事觉得虽然辛苦,但父皇总是游刃有余,胸有成竹。 为何到了自己身上他会如此狼狈? 已经三个月了,当李治终于慢慢习惯了这种忙碌,习惯每天四更起床,上朝听取众人每天的汇报,习惯每天都熬夜看奏折,习惯一整天都顾不上吃利几口饭。 当凌厉的寒冬终于过去,春天发芽的山坡变得绿油油之时,李治才猛然想起来,他已经很久没有见过武媚了。 不仅是没见过武媚,好像这几个月以来,他没有如果一个妃子的寝宫,连皇后那里好像都没去过。 我不会是出了什么生理问题吧?李治大惊,赶紧解开衣服仔细查看。还好,还好,东西还在。 他暗暗喘口气,然后又是一惊,已经几个月了,自己居然一点这样的念头都没有,这是个大问题啊! 赶紧召孙正权过来把脉。 正在家中休沐的孙正权听到皇帝召见,不敢耽误,连鞋都没顾上穿就直奔宫中。 路上顺便打听了一下皇帝到底是何病症,王福满不好回答,如此隐蔽的问题不能宣扬,还是请孙正权亲自瞧瞧为好,只能打着哈哈催促他快走。 第八十九章投胎的重要性 孙正权细细的给李治把脉,不敢大意,眉头紧缩,一只手捻着胡须,想着可能的病症。李治被孙正权如临大敌的举动惊的不敢动弹,生怕一个不小心病症加重。 时间过的异常缓慢,终于在李治快要忍不住爆发时孙正权结束了诊断。 回禀陛下,陛下身体康健,威猛壮硕,脉象强劲,面色红润,并无生病之兆。思来是陛下这些时日朝事纷杂,心头不愉造成。待微臣开一副安身汤,陛下休息两日,当可无虞。 没事就好,没事就好,李治一颗悬着的心终于放回到了肚子里,这下朕就放心了。如果做了皇帝身体却出了问题,那玩笑就开大了。李治忍不住暗暗白了孙正权一眼,没事你把脉把这么长时间,胡子都掐断了好几根,差点吓死我。 王福满是最懂李治之人,晚上告诉太极宫的婢女,油灯不要添太多的油,让陛下早些休息。 此刻的李治需要的是女人的安慰,已经三个月没有近女色了,在这样下去,别说后宫的嫔妃,估计朝中的大臣都会坐不住。 他贴心的派人告诉萧淑妃,陛下今晚回去她的寝宫,好好准备。 大喜过望的萧淑妃狠狠赏赐了前来报信的小宦官,萧淑妃身边的贴身婢女把一个晶莹剔透的珠子塞进了小宦官之手,出手阔绰,让他咋舌不已。 焚香沐浴,添花加锦,萧淑妃洗洗的洗过身子,又用鲜花熏过一遍,再命人把锦被也用熏香熏过,还拿出了珍藏的销魂香。 为了验证孙正权的结论,李治对一些不重要的奏折暂且扔到一边,王福满在前面领路,直奔萧淑妃寝宫而去。 听闻李治的去向王皇后大发雷霆,她不敢生李治的气,只能把所有的怒火都对准萧淑妃。 这样的次数越来越多,等到后来王皇后悲剧的发现,她好像已经失宠了。 萧淑妃日渐隆起的肚子是对她皇后之位最大的嘲笑。 不用别人提醒,王皇后甚至能感受到宫里婢女私下里的白眼。 她可是皇后啊,从太子妃到皇后,几年下来她不仅没有得到李治的欢心,连肚子都不争气。少数的几次恩宠她都没有把握住,不然哪里轮得到萧淑妃在宫里耀武扬威。 孙道长瞧过她的病症,也没有太好的办法,让她如坐针毡,犹如晴天霹雳。 连孙道长都没有办法的事只怕无人能治她的病症了。 她的母亲已经进宫多次,每次都带着各种方子,但是无一例外没有效果。 她已经放弃了能生一个孩子的希望,连孙道长都没办法的事,其他的庸医不足为论。 这日她的母亲再次进宫,却带来一个意想不到的人。 一个美艳无比,美到让她自惭形秽的人,妖月。 一个女子,怎么会有这样的名字?听着就透着一股邪气。 出于本能,她对这个女子异常的排斥,不仅是嫉妒她的美貌,而是她的无理和智慧。 自己可是大唐的皇后,妖月这个女人见到她居然不参拜。 一介贱民,见到本宫为何不行礼?王皇后很不满,尤其是看到母亲对她礼遇有加,比见到皇帝还客气周到。 自己话刚出口就被母亲喝住,不得无礼,这可是母亲求了很久才请妖月娘子进宫来帮助你的。 她能帮自己?王皇后一愣,难道你会医术? 我不会医术,但是能让陛下回心转意,妖月款款而作,笑意盈盈,你不想听听我的办法? 就这样,武媚这个名字再次传入了宫里,也让王皇后想起了这个人。 妖月说的云淡风轻,王皇后听的却如有惊雷。她不可思议的看着母亲,又看看妖月,如果这是真的,那也太可怕了。 真的假不了,假的也真不了,虽说无人得见,但是可信度至少有七分,只要去一次感业寺,一试便知。 如果真是这样,为何已经一年过去了,陛下连提都没有提过,更没有出宫过一次?可见武媚并没有得到陛下的欢心,即使有这种事,可是时过境迁,陛下恐怕早已不再留恋。 皇后,你知道为何你千般努力,扔不得陛下恩宠吗?就是因为你根本不懂陛下之心。先帝曾当着众臣夸赞陛下忠孝仁厚,你以为这样的评价如何? 以先帝之睿智,他识人绝无差错。忠孝仁厚,从这几个字里面你能看到什么?如果你连陛下念旧情都看不出来那你真的不是一个合格的妻子。或许你是一个合格的皇后,但是作为一个男子的妻子,你真的很失败。 妖月是一个睿智的女人,不然也不会让尊贵的柳氏尊为上宾。她既然这么说就基本上没有大的差错。 王皇后哑口无言,被妖月说的面红耳赤,羞愧难当。是啊,她是李治的妻子,正儿八经的明媒正娶,从太子妃到现在的皇后,位不可谓不尊,势不可谓不胜。 可是她并没有利用好这样优势,反而自我感觉良好,觉得自己可是皇后,家世又好,不管是娘家还是舅舅家,在大唐都举足轻重,贵不可言。有这样的家族背景,即使李治贵为皇帝,也要礼让三分。 从成为太子妃那刻起,她就知道这桩婚姻充满了政治智慧,她和李治的感受都是次要的,小到可以忽略不计。 尤其是她,根本就没有一点选择的权力。 在大多数人看来,她的运气真的不是一般的好,能入得李二的龙眼,亲自选为太子妃,那是多大的荣耀!多少女子求而不得的事,连想都不敢想,而她却轻而易举的得到了全天下所有女子梦寐以求的事。 投胎真的很重要,重要到你努力了无数次无数年,也不及人家刚出生所拥有的一切。 贫寒的你在这个世界上努力奋斗,碰了无数次壁,摔了无数次跟头,挨了无数次骂,加了无数次班,吃了无数次泡面,住了无数次地下室,你依然买不起房子,直不起腰,活的毫无尊严。不敢生病,不敢住院,不敢休息,不敢辞职,不敢恋爱,不敢吃一顿好饭,不敢买一件好衣。 只因为你的贫穷。 第九十章婚姻不等于爱情 王皇后就没有这样的担忧,她出身高贵,家中世代为官,皇家颇为倚重。从她一出生就已经注定她的不平凡,即使不嫁给李治做太子妃,也会嫁给某个皇子或者某个勋贵子弟。 可是她也有烦心事,只不过她的烦心事不是柴盐油米酱醋茶,而是花前月下诗酒花。 普通百姓的生存艰难之事不是她考虑的,她也不会考虑。 从小接受的教育就告诉她,她的未来是高高在上的勋贵,为了家族强盛而用力,纵使牺牲身体也在所不惜。 男人为了家族不是上阵杀敌就是入朝为官,女子为了家族自然而然就是政治联姻。这是她们的宿命,是她们最终的结果。 无人可以改变。 李二贵为大唐皇帝,为了江山稳固依然把文成公主远嫁吐蕃,更不说她们这些勋贵。 和文成公主相比,她已经好太多,起码不用万里远嫁,让一个土蛮成为自己的丈夫。听说吐蕃的人很矮很黑,身上长满了虫子,一年都不洗一次澡。 太可怕了! 如果家族让她嫁给这样的人,她一定会选择自杀。 高傲的她不允许那些野蛮人来玷污自己的身体。 她梦想的夫君,是一个伟大的英雄,可是要驾着七彩云彩来娶她的。 所以当父亲说李二下旨让她嫁给李治为太子妃时她终于松了一口气。这已经出乎她的意料之外了,甚至高出她的期望。 她见过李治,知道那是一个仪表堂堂的男子,虽然好像没有他的哥哥有魄力,但是在一帮皇子之中,也算是出类拔萃。不然李二又怎能选他做太子? 存在即合理,李二既然看重李治,就证明他必有过人之处。 所以她基本上是满意的,家中的所有人都跑过来恭贺她,太子妃啊,以后就是皇后,王家还从来没有过皇后呢。 不管对于王家还是柳家,这都是政治上的盛事对于李二这么做的目的,他们心知肚明,但是这是双赢之事,这桩婚姻对于他们而言,利益真的太大了。王家和柳家一跃而成为大唐最顶级的勋贵之一。至于说成为李治政治上助力,这是应有之义,帮助李治,就是帮助他们自己。 这就是政治婚姻的魅力所在,明知道婚姻的背后并不纯粹,充满了各自的利益,但还是义无反顾的进行。至于婚姻的两个主角,两个年轻人而已,他们的感受根本不用考虑。 在家族利益面前个人感情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政治婚姻是一件很奇怪的事,让人着迷,使人疑惑。 只不过是两个年轻人的结合,竟然就能将两个家族捆绑在一起,从没有血缘关系变得密切不已。 他们的动力源自哪里? 是出于对自己一方孩子的爱护还是仅仅需要这样一个借口? 再或者是心理上的一种自我安慰? 要知道,虽然古人的婚姻相对稳固,但是感情之事是勉强不来的。没有感情的婚姻名存实亡。为何即使是这样名存实亡的婚姻依然能够有着强大的力量,让两个家族联合起来,为争取更大的利益而联手并进? 这种婚姻的哲学问题涉及到的人性复杂而深邃,即使是最厉害的哲学家和社会学家也无法解释清楚。 好在王皇后并不反对,也并没有非常的排斥,因为相对于大部分女子而言,她能有这样的婚姻已经是所有女子所梦寐以求的了。 而且她对李治并不反感,他比长安城里那些纨绔强了无数倍。到底是李氏子孙,流传着李二身上的血,身份高贵,才学过人,风度翩翩,几乎满足了她对未来夫君所有的幻想,她还有什么不知足的? 李治其实也无所谓,此刻的李治年纪还很年轻,对女子的好奇心很重,爱情这样的字眼还没有出现在他的大脑里。 他在宫中所见,都是强大的父皇对女子予取予求,召之即来挥之即去。这样的强势让李治印象深刻,潜移默化之下只觉得天下女子都是这样,只要他想要,就能轻易得到。 这样的无声教育让李治对爱情并不十分向往,他简单的以为,男人和女人之间的关系,简单到就剩下性。 所以对于娶妻,他基本上是无所谓的,娶谁都一样,和这个女子欢爱或者和那个女子调情,他都能接受。 况且,王皇后当时很美丽,在长安也是有名的美貌无双。 不用刻意追求,美人自己入怀,李治觉得还沾了点便宜。 羡慕? 当然羡慕! 君不见,我辈贫寒庸人,欲找一女子终老而不能,凭什么李治什么都不用做就有美女主动扣门啊? 羡慕不来的,说过了投胎是一门技术活儿,大家各安天命吧。 不管大家愿不愿意,太子的大婚隆重举行,普天同庆。无数长安纨绔子弟在恭贺李治的同时心碎了一地。美女结婚了,新郎不是我,人间惨剧啊! 可是这种美好的日子并没有过很长时间,因为李治发现,他的太子妃和他并没有共同语言,甚至干脆就没有语言。 自己的这个太子妃,真的太高傲了,根本就没有做太子妃的觉悟。 才子佳人的故事有很多,古往今来数不胜数。可是这些故事,无不是到有情人终成眷属而成最后结局,连外国的王子和公主故事也是同样。结局总是会用他们过上了幸福的生活而意犹未尽的结束。 其实他们的生活不可能是幸福的,再美丽的爱情到最后都会不可避免的滑向庸俗。 爱情是两个人的,但是婚姻却是两个家庭,甚至两个家族的。 况且还有审美疲劳这种问题存在,这对于李治来说是不可忍受的。 王皇后年轻貌美,可是她的学识和智慧实在无法于她的美貌匹配。 刚开始李治贪恋她的美貌,对于她的一些不足视而不见,或者还觉得自己这个傻乎乎的妻子有几分天真烂漫的可爱。可是日子一长,当他对她的美貌失去兴趣,又没有什么新的兴趣点能让他着迷之时,李治的反感就随之而来。 第九十一章我胡汉三又回来了 他现在是太子,背负着巨大的精神压力。不仅是东宫之事让他焦头烂额,更因为一种深深的危机感萦绕着他,让他心头犹如压着一块巨石,难以言说。 太子这个位置自古以来就是一个高危职位,成为众矢之的。 前车之鉴太多了,让李治不得不思考自己的处境。 远的不说,前隋的杨勇,本朝的李建成,现在又有一个李承乾。如果再往前追,被废的、死掉的太子就太多了,这样的前车之鉴让他不得不多想。 毕竟承乾的死给他的阴影太大了,现在他居住的东宫,原来就是承乾的啊。 到现在他都不觉得东宫是自己的地方,有种鸠占鹊巢的错觉。偶尔的,他甚至感觉承乾还在这里,坐在某个地方阴测测的看着他,让他还回属于他承乾的太子之位。 这些他都不能和人说,只能自己默默承受。 身为太子妃,当时的王皇后理应体会到李治的烦恼,毕竟是一个屋檐下的人,只要稍稍留心,就能知道李治所有的心事。 可是王皇后根本就没有这样的心思,她还沉寂在自己编织的美好爱情之中,幻想着自己以后会成为大唐的皇后,母仪天下,为女子表率。 进宫之前,她的族人就告诉她,她的未来尊贵无比,大唐所有的勋贵都要敬她三分。被恭维之声冲昏头脑的她并没有意识到,李治才是她的天,她的主宰。她所得到的一切,都源于李治。 作为一个聆听者,她是不合格的,所以李治非常的苦闷,当性的需求退去,李治对她充满了失望,他需要的并不仅仅是肉体上的满足,更需要精神的慰藉。 所以武媚的出现才让李治彻底沉沦。 武媚最高明的地方在于,她是一个很好的聆听者,李治内心的苦楚她都了解,不用李治说出来武媚就已了然。 相对于王皇后,武媚才是李治的知己,是他可以发泄苦闷的地方。 从一开始,王皇后的定位就是错误的,这才有了萧淑妃的趁虚而入,有了武媚的情感寄托。 说到底,王皇后不是败给了别人,而是败给了自己。 妖月的话让王皇后幡然醒悟,原来她的高傲一文不值。她可以对任何人仰起高傲的头,但是在李治面前,她必须谦卑恭敬,这样才能走的长远。 可惜她明白的着实有些晚,武媚作为李治的红颜知己,已经在李治心里有了一块地方。 可是对于她来说,现在最大的危机依然是萧淑妃,只要萧淑妃失宠,她就有把握重新获得李治的关爱。 至于武媚,威胁并不大,不过是先帝的一个才人而已,能翻出多大的浪来? 只要打败萧淑妃,她就获得了胜利,自己只要稍微动动手指,武媚就会乖乖就范。 妖月说的不错,此刻的她确实需要一个帮手,不管从哪方面来说,武媚都是一个合适的选择。 武媚就是以这样奇特的方式重新回到了宫中,匪夷所思的过程连武媚自己都不敢相信。 心灰意冷的武媚从来没有想到,自己还能够回到李治身边,而且帮她脱离苦海的,居然是王皇后。 这个世界上是没有后悔药的,不然王皇后一定会买回来大吃特吃。她从未想到,武媚不仅打败了萧淑妃,还打败了她。到最后甚至连她皇后的位置都给夺了过来,还夺去了她的性命。 这样的结果,她没有想到,妖月没有想到,整个王家都没有想到。 日中则移,月满则亏,王皇后已经达到了她能达到的顶峰,接下来的日子,她就像秋天的鲜花一样,不可避免的凋谢了。 武媚终于进宫了,当群臣发觉的时候武媚已经堂而皇之的入了李治的房子。 木已成舟,满朝文武虽然惊骇莫名,但是也毫无办法。 总不能再把她赶回感业寺吧。不仅李治不同意,整个李氏也不会同意。 这样的丑事不能宣扬,连御史都默契的保持了沉默。 所有人都默认了武媚的回宫,没有反对。 刚入宫的武媚对这里的一切都充满了新鲜感,她抚摸着宫殿高大粗壮的柱子,仰望着插入天际的太极宫的屋檐,感受着重获新生的美好,感叹着命运的无常,世事的艰难。 我武媚,时隔两年,终于又回来了! 她已经完成了蜕变,完成了成长,一路荆棘的走来,让她从一个不谙世事的小女子变成一个对权力充满渴望的女人。 这是时代的造就,这是命运的裂变,这是世事的逼迫,这是生命的绽放。 武媚从没有像现在这样感受到新生的魅力,她尽情的呼吸着自由的味道,感受着权力的强大。 宫里的所有妃嫔都压抑着,沉默着,冷眼旁观着,以一种局外人的心态准备看一场争宠比赛。 平静如水的皇宫总需要一点意外之事来点缀,不然实在无聊的可怕。 对于这场争宠大战,她们十分期待,无论谁输谁赢,对于她们而言都是一件好事。 王皇后和萧淑妃的嚣张跋扈在宫里人尽皆知,如果说你没有受过两个人的窝囊气,那只能说明你的运气实在太好。 她们都怀着热烈的期望,希望两个人能打个你死我活,两败俱伤。最好是两个人都被打入冷宫才好。 精明的萧淑妃从武媚进宫的那一刻起就感受到了巨大的压力。她疯狂的打砸着宫殿里的一切东西,瓷器、玉器、金银器,所有她看到的东西此刻都格外的碍眼。 皇后啊皇后,你的脑子进水了吗?武媚这样的人你都敢把她拉进宫来,你是傻了还是疯了? 能让太宗皇帝都防范的女人能是善良之辈?胆大包天的她在李治还是太子时就极尽勾引之能事,祸乱宫闱,做出有悖人伦的天大丑事。 这样心机的女子你都敢把她弄进宫来,还有你我的活路? 萧淑妃从内心生出一种深深的恐惧感,她不知道李治会是何种态度,但旧情复燃这种事到底会发展到何种地步她一点把握都没有。 第九十二章我的直觉 武媚有一种很神奇的魅力,她进宫之后没多久就和所有人都打成一片,成为大家的知心好友。 那些本来对武媚怀有莫名敌意的妃嫔突然发现,原来武媚不过也就是一个寻常的女子而已,虽然貌美,但到底已经不再年轻,快要三十岁了啊,她的美貌又能支撑几年呢? 而且,当初在宫里流传的传言说武媚心狠手辣,杀伐果断,她进宫来,所有的妃嫔都没有好果子吃。 可是事实并不是这样,她很谦逊,也很温顺,待人很好,连宫里的婢女和宦官都能够感受出来。 她说话很轻,走路很轻,脸上总是带着温暖的微笑,让人如沐春风。 这样的人很受大家的欢迎,不过才进宫一个月,武媚就收获了大多数人的心。 最高兴莫过于李治,他惊讶的发现,大家接受武媚的速度异常的快,也异常的顺利,没有什么巨大的阻碍,很多人都称赞她,仿佛一夜之间,武媚就成了那个最受人欢迎的人。 当然有人不高兴,李治想来想去,好像也就只有萧淑妃,她已经不止一次的说过,武媚这样的人不该进宫,否则会给皇家带来巨大的麻烦。 那可是先帝的女人啊,萧淑妃几乎歇斯底里,如此有悖人伦之事,陛下难道就没有一点愧意? 这话从萧淑妃嘴里说出来就已经宣判了她的结局。可能是她一时激动,导致口无遮拦,不然这样伤自尊的话她断然不会说出口。 那可是李治啊,他和武媚之间的事情本来就处于一种微妙的状态,他心里当然有愧疚,还有害怕和兴奋。 可是所有人都不能指出来,李治最后的那点尊严使得所有人都不能直言。 所有人都知道武媚的身份,也都知道李治心里最忌讳的是什么。所以都心照不宣的保持了沉默,饭可以乱吃,话不能乱说,不然有掉脑袋的危险。 以萧淑妃的智慧,这样没有水平的话确实不应该从她嘴里说出来。她最好的反击方法应该是稳扎稳打,避其锋芒,攻其不备。 毕竟李治好不容易才把武媚接到宫里来,还没温存几天呢,你就跳出来指责李治有悖人伦,这不是找着挨打吗? 萧淑妃这样昏聩的话让人百思不得其解。 她能在宫里压王皇后一头就已经证明了她的智慧,如果不是她接近崩溃,断然不会说如此的话。 我们有足够的理由怀疑武媚一定在某个地方某个方面狠狠的刺激了萧淑妃,才导致她智商不在线。 不管如何,萧淑妃失宠了,速度之快让人瞠目结舌。谁也没有想到,武媚的战斗力居然如此强悍,不过区区数月,萧淑妃就败下阵来,连一场像样的撕逼大战都没发生。让大家不免兴趣缺缺。 王皇后志得意满,看着失宠的萧淑妃,心里十分的得意,原来萧淑妃如此不堪一击!早知道这样就不用武媚进宫了,她自己就能搞定。 这就是典型的不知自己几斤几两,人不自知是一件很可怕的事,稍有不慎就会滑入无底深渊。 而王皇后正是如此。 她在得意的大笑时并没有看到身后武媚不屑的嘲讽。 萧淑妃失宠了,下一个就是你了王皇后,既然我已经进宫了,那你就把皇后的位置让出来吧。谢谢你给我的机会,没有你,这辈子我可能就只能在感业寺孤独终老了。可是宫里是危险的,我已经走过了太多的荆棘,我的痛苦和恐惧你不曾体会。 我和你不同,你出身高贵,从太子妃到皇后,一路走过来顺利的让人嫉妒。高高在上的你体会不到我跌到尘埃里的卑微。 我需要权力,无尽的权力,所有拦在我面前的人都必须让开,否则只有毁灭。 我很焦虑,十分焦虑,特别焦虑。我已不再年轻,必须趁着现在,用尽所有力气来抓住一切。 任何人都不能阻挡。 连萧淑妃都不是她的对手,王皇后就不足为虑。 事实上王皇后还没有感觉出来武媚的招式,她就莫名其妙的被李治冷落了。原来虽说她不得宠,但是隔几天李治还来这里瞧瞧。可是现在一个月她连李治的面都见不到。 后以后觉的王皇后这才猛然惊觉,自己好像给自己找了一个强大的对手,远比萧淑妃强大的对手。 她很郁闷,也很后悔。 她非常后悔自己为何要听妖月的话,这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馊主意啊! 妖月那个贱人呢?她在哪里?我要亲手杀了她! 此刻的妖月当然已经不在宫里,她正跪坐在永兴坊的一处别院里,安静的练着茶艺。 已经是第十遍了,妖月小心的端起杯子里热气腾腾的茶水,浅尝一口,恩,好苦的味道。 她已经来大唐很长时间,还是不喜欢大唐的这种饮品。 长老说这是大唐勋贵才喝的起的好东西,寻常人根本没有口福。 “你擅自主张之事,教主十分愤怒,王家是他多年的布局,此刻被你一朝打乱,很多人和事都付之东流。你太任性了,虽然教主向来对你宽厚有加,但这种大事,你实不该随意而为。教中长老都恨不得杀了你。” 一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老人此刻跪坐在妖月对面,满脸沟壑,衣衫不整,双手被污垢遮掩,完全一副农人打扮。 可是明亮的双眼充满睿智,右手虎口层层的老茧说明,这是一个擅长拿刀的人。 “教主远在万里之外,对大唐根本就不了解,对王家和武媚也不了解。我这么做自有我的道理,长老,我可以告诉你,武媚绝对比你们想象的要厉害。李治对她用情很深,这点毋庸置疑。如果连这点都不确定,我怎么可能会把希望压在武媚身上? 至于王家,你回去告诉教主,王皇后不是一个合格的合作者,她的那点聪明连宫里的女人都争不过,又如何影响强大的大唐皇帝?想要实现教内的计划,最好的合作者只能是武媚。” “有何凭证?” “直觉。” 第一章不是强占 温暖的春风吹进了长安城,大街上的柳树和槐树都悄悄吐出了新芽。曙光初现,偌大的长安城开始苏醒。 苏小义已经习惯了每天这样的生活,每天早睡早起最大的好处就是李治终于没有惩罚他的借口了。 苏小义在太医署每天都闲的骨头疼,除了孙正权时不时过来向他请教一些医学上的问题,实在是无事可做。 他已经报定决心要一个混吃等死的人,不想再去废脑筋了。 苏小义觉得现在的日子无比美好,他有一份不错的工作,太医署博士的名头虽然在朝堂之上屁都不是,但是已经足够苏小义满意了。起码不用担心有谁有事没事的过来欺负。 至于钱这种庸俗的东西,苏小义家里已经多的不知道有多少了。反正张大又在家里修建了一个新的库房,说原来的库房太小,已经没有地方放铜钱了。 在张大强烈的建议下,苏小义又买了一处房子,就挨着他现在住的地方,把院墙拆掉,苏府立刻就大了不止一倍。 至于那家主人愿意不愿意,那就不是他考虑的事了,有薛讷在,一切都不是问题。 听说薛讷和人家商量买房子的时候是骑着马去的,还带着家中的部曲,穿着软甲,手握利刃。连个招呼都没打,直接骑着马就进了院子。 张口就说看中人家院子了。 吓的一家人跪在院子里磕头如捣蒜,连血都磕出来的,直呼饶命。 薛讷的大名在长安响当当,再加上又带着一帮杀才,威风凛凛,杀气十足,怎么看都想是要取人性命。 那处院子的主人乃是一个商贾,在长安城能排得上号,此刻浑身颤抖,惊骇莫名,不知道哪里得罪了薛讷这个纨绔。 “薛小公爷饶命,小人不知哪里得罪,还请留我家人性命。”家主人是一个胖子,圆滚滚的肚子上顶着一个小小的脑袋,艰难的趴在地上求饶。 “你是此家主人?”薛讷的鼻子都要仰到天上去了,仿佛多说一句话都是给了那个胖子莫大的面子。 “正是,五年前小人费铜钱一千贯买下了此处,有文书为证。官府已有备案,小人不敢欺瞒。” “这里是两千贯,这处院子归我了,你滚吧。”薛讷说完一挥手,身后几个大汉就抬着几箱子铜钱上前,往地上一扔。受力的木箱四下碎裂,铜钱撒了一地。 那胖子哭声震天,直呼饶命:“小公爷明鉴,小人全家在这长安仅有这一处地方落脚,此刻匆忙之间,实在没有落地之地,还望小公爷可怜我等,放一条生路吧!” 不用薛讷说话,就有一个大汉一脚把那胖子踹翻在地,门牙被打落。薛讷胯下骏马嘶鸣一声,前腿虚立,一脚踏在胖子的双腿之上。只听嘎巴两声,那胖子双腿被齐齐踩断,其余男丁吓的瑟瑟发抖,不敢言语。 一家人被扫地出门,两千贯铜钱就扔在大门口,犹如一座小山。 那商贾不服,让人抬着去长安县衙击鼓鸣冤,结果被裴行俭命人乱棍打出。 人家薛讷是用两千贯铜钱买你的院子,又不是强夺,钱你拿了,现在跑到这里喊冤,是何道理? 狄仁杰上前想插话,被裴行俭瞪了回去。这不是你我能管的了,朝中之事,咱们还是不要掺合的好,否则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狄仁杰何等聪明之人,稍稍一想就立刻明了,他望着远处的那片宫殿,看来又是一场风雨啊! 他不确定的看看裴行俭,想再确定一下。裴行俭丢给他一个你知我知的表情,悄然离去。 第二天的朝堂就吵翻了天,侍中兼太子詹事、平昌县公宇文节上书弹劾薛讷闹市纵马,强占民房,还打伤百姓,天怒人怨,人神公愤,应当押付有司治罪。 长安县令裴行俭,尸位素餐,畏首畏尾,官官相护,百姓击鼓鸣冤居然被乱棍打出,置律法为无物,视百姓如草芥,实在妄为人臣! 宇文节说的情绪激动,青筋暴起,一张黑脸充满正义,口水都吐到前面褚遂良的官袍身上去了。如果不是褚遂良躲得快,有喷到他后脑勺的可能。 站在对面的薛仁贵矗立如山,对于宇文节瞪过来的那双血红眼睛毫不在意,连眼睛都没有抬一下。好像宇文节弹劾的不是他的儿子。 下面群臣窃窃私语,交头接耳,都对宇文节的弹劾充满怀疑。薛讷虽然为人嚣张,但是鱼肉百姓这种事他应该还做不出来,毕竟宇文节说的地方是长安城啊,天子脚下,敢纵马闹市,强占民房,这可是大罪。 现在的勋贵都人人自危,恨不能夹起尾巴做人。梁建芳的例子就在眼前,谁会在这个时候范到皇帝手里去? 长孙无忌作为文官的代表,罕见的一言不发,低着头看自己鞋子上的花纹,似乎在看一件工艺品。 他看的很仔细,眼睛都快陷进去了。 柳奭闭着眼睛,似乎在补充睡眠,身体摇摇晃晃,随时有摔倒的可能。 由于宇文节弹劾的人里有裴行俭,所以裴行俭也破例来朝,和宇文节当堂对峙。 “裴行俭,宇文节弹劾之事,你可有话说?”李治没有任何的情绪波动,甚至没什么兴趣。 宇文节本来义愤填膺的心顿时犹如坠到冰窟一般,一股不好的预感油然而生。 裴行俭一丝不苟的行礼,说话的声音不大,但是足够每个人听清楚:“微臣有异议,据微臣所知,薛讷并非强占那商贾的房子,而是付了两千贯的铜钱。那处房子购买时耗费一千贯,现在也不过估价一千五百贯。薛讷以两千贯买下,并不存在强占之事。 此事见者众多,两千贯铜钱就扔在门口,犹如小山。宇文节所说强占之事并不属实。 那商贾见钱眼开,得两千贯铜钱后尤觉不足,漫天要价,把价钱抬到三千贯。薛讷一怒之下才打断了他的双腿。 那商贾气不过,才跑到长安县衙击鼓鸣冤。微臣问清缘由,觉得此商贾胡搅蛮缠,利欲熏心,如果因此责罚薛讷,会开万恶之源。是以把他哄了出去。” 第二章肥一人 “自古商贾逐利,犹苍蝇闻腐,恶蚊逐臭,无忠诚之心,无死节之义。商贾,小人也,唯利是图,为区区铜臭,虽妻子兄弟亦有价,虽上父老母亦可售。此商贾颠倒黑白,坐地起价,利益熏心,胆大包天。念其初犯,适才乱棍打出,以为教训,望其可以改邪归正。 没曾想却宇文节是非不分,恶言相向,堂堂朝廷命官,却轻信人言,捕风捉影,置大意于不顾,在此处大放厥词,有陷害忠良之贤。亦或宇文节莫不是与那商贾有联系?如此,微臣试问一句,宇文节气节何在?为铜臭而不顾忠义,你该如何自处?” 裴行俭满脸悲愤,泪流满面,声音颤抖不止,听者流泪,闻着伤心。 这是受了多大的委屈才会如此痛苦? 宇文节哑口无言,那商贾和他关系密切,正是通过他才能贩卖房家酿造的美酒。 从长安城到洛阳,这一路上的酒肆都被他收入囊中。宇文节自然获利不小。每年的利润他能得三成,一点功夫都不费,平白得数万贯铜钱,所以听说薛讷居然冲上门闹事他才会勃然大怒。 此事他必须出头,否则攀附在他手下的商贾一夜之间就会消散。 纵然他位高权重,但是一大家人要想过的滋润,是离不开钱财的。 靠气节能活下去吗? 不出十天就会饿死人的,傻子才会鄙视铜钱。 连不识字的人都能邹出一句有钱能使鬼推磨,更不要说他这样的人了。 有钱不仅能使鬼推磨,甚至能使磨推贵。 这些年来他见识到太多的人和事,早已把这个残酷的世界看透。 金钱力量的强大是惊人的,远比文人风骨更能使人屈服。 金钱和权力根本就无法隔绝,像他这样的重臣,仅仅依靠朝廷的俸禄,连自己都养不活,更不要说全家上下数百口人。 裴行俭啊裴行俭,以你的智慧又怎会不知金钱的重要性? 口口声声商贾是小人,是追逐利益的国家蛀虫。可是这满朝文武,又有哪家离得开商贾? 大唐的铁、盐、兵器、甲胄、酒、瓷窑,哪一样不是掌握在某家勋贵的手里?就连你裴行俭,恐怕也在哪个商贾的生意里,入有份例。 你和刘仁轨走的那么近,他和薛仁贵一起开的酿酒作坊,说不得你就在里面投了不少钱。 站在朝堂之上大言艳艳,说的深明大义,背地里还是见钱眼开的混蛋! 宇文节突然一愣,吓的脸色惨白,魂不附体。当思想的闸门打开,宇文节由此及彼,从裴行俭想到了刘仁轨,从刘仁轨想到了薛仁贵,从薛仁贵想到了酒坊,又从酒坊想到了房家,再联想到这次薛讷的嚣张,他突然抓住了一丝隐藏在背后的寒冷。 这次绝对不是一场简单的强占民房那么简单。他偷偷看看上面一脸冷漠的李治,突然明白了什么。 朝堂上的纷争和苏小义没有一点关系,此刻的他正绕有兴致的参观自己的新房子。不愧是抱住宇文节大腿的商贾,家中的装修不是一般的豪华。仅仅是库房里那几盆三尺高的珊瑚树就让苏小义大为惊叹。 这东西可不多见,三尺长啊,这东西也不知道古人怎么从海里捞出来的。在没有氧气瓶、没有潜水服的时代,把这样的东西确实很少见。 可惜他兴趣缺缺,还是钱财来的实在,三尺高的珊瑚还是送给李治比较好,这东西就不该是他该有的。 还有那几箱子玻璃珠,天呐,这个混蛋居然藏了这么多,老子恨不能砍死他,花那么多钱弄一堆破烂货,屁用都没有。 一脚把箱子踹翻,看看最里面有什么好东西没有。 咕噜噜满地跑的玻璃珠让张大心惊不已,赶紧趴在地上小心的一颗一颗捡起来。同时惊叹不已,家主果然不凡,高人隐士,这么几箱子宝石都不放在眼里,我不及也。 再往里走,一个案几之上摆放着一个精致的木架,木架在烛火中泛着优美的光,虽然不知道是什么木头,但是看上去很贵重啊。 捡完玻璃珠的张大多了一个心思,紧紧的跟在苏小义身后,准备随时阻止他败家的行为。刚才苏小义那一脚,直接就弄碎了十多个宝石,数百贯的铜钱就这么没了。 看苏小义对着木架出神,张大立刻把烛火凑过去,同时身子往前探了探,不露声色的挡在苏小义身前,同时夸张的说道:“这可是金丝楠木,贵重无比。陛下想修缮一下含元殿,想找一根粗壮的金丝楠木做为廊柱,都必须等上三个月。蜀中的金丝楠木运到长安至少需要三个月的时间,需耗费铜钱五千贯。 这才是一根金丝楠木啊,其贵重程度可见一斑。以我看来,这个小小的金丝楠木木架,价值起码十几贯铜钱。” 才十几贯,苏小义现在对铜钱多寡根本就不在意,反正他自己花不完。根据张大的说法,他家中的铜钱现在怎么也有数万贯,虽然和长安的大佬不能比,但是比起其他人来,那可是算得上有钱人了。毕竟家中的库房里都是铜钱,已经放不下了。不然薛讷也不会上杆子的把他可怜的邻居给赶走,用区区两千贯铜钱就强买下了这处院子。 仅仅是这间库房里的东西,加起来都不止一万贯铜钱。 自己赚大了! 到现在苏小义心中仍然疑惑不已,以薛讷的做派,根本不可能做出此等有违律法之事来。 别的不说,就是长安县令裴行俭也不能放过他。在人家眼皮底下如此嚣张,即使脾气再好,也不能忍受。这种打脸的行为太过分了。 可是薛讷把铠甲拍的哗哗作响,打着包票说屁事没有。裴行俭只要脑子没坏,就断不会自毁前程。 让后丢给苏小义一个神秘的微笑,带着他家的部曲扬长而去,直奔隔壁的邻居。 勋贵的很多做法他并赞同,然而他不会阻止。他不能用后世的法则来要求古人,反正听薛讷的意思,这个商贾也不是什么好人。杀一人而肥天下,挺好的事。 虽然这次肥的不是天下,而是他苏小义,但是他并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妥。总比落入坏人手里好。 第三章李恪必须死 意外之财总是会让人心生欢喜,但是苏小义总觉得这库房中的铜钱好像并不属于自己。 薛讷敢这么做,就肯定是得到了他阿耶的同意。但是以薛仁贵的谨慎,又怎会为了一介商贾而如此大动干戈。连部曲都带过去了,就薛讷这样的举动,一个欺压百姓的帽子根本就跑不掉。 别看大唐的勋贵很厉害,但是如此光明正大的欺压百姓,没几个有这样的胆子,要欺压也没有自己亲自上门的啊,这样愚蠢的做法明显就是授人已柄。 苏小义不相信以薛仁贵的智慧会做出如此昏聩的事来。 裴行俭果然就像薛讷说的那样,不仅没有来缉拿,反而一反常态,把那个商贾乱棍打出。 真的太反常了,让苏小义不得不多想。 然后他猛然惊醒,他娘的,现在是永徽三年了,好像房遗爱的造反案快要发生了! 商贾,酒坊,宇文节,房遗爱,这他妈是李治准备出手了啊! 苏小义一身冷汗,感受到了脖颈间森森的寒意。 我就说吧,这库房里的钱财果然不是我的,不过是做了一个可悲的背锅侠而已。 薛讷嚣张跋扈的名声固然更加响亮,他苏小义心狠手辣的形象恐怕也已经树立了起来。 毕竟这院子,现在可是他的啊! 混蛋啊,你们这群人得到了巨大的利益,我就得了这么一处院子,而且连里面的东西都不是自己的,只有一处空荡荡的屋子。 苏小义相信,以李治的小心眼,这库房的东西,恐怕他已经知道了,自己一个铜钱都拿不走。 亏大了! 苏小义把木架上的那把古朴的匕首拿下来,端详一下,鱼肠两个古篆字映入眼帘。 鱼肠? 苏小义明显一愣,这该不会就是那柄传说中的鱼肠吧? “张大,鱼肠剑听过没有?” “回家主,鱼肠剑的大名,威震天下,古代名剑,专诸置匕首于鱼腹中,以刺杀吴王僚,故称鱼肠剑,是为勇绝之剑。天下无人不知。” 张大信口拈来,然后扫了一眼苏小义手里的匕首,顿时说话打磕绊:“这、这不会就是那鱼肠剑吧?” “只不过是赝品而已,估计这个倒霉蛋被骗了。” “家主何出此言?”张大聪明的脑袋此刻变得愚钝不堪,苏小义只得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用你的脑子想一下,一柄铁剑而已,又没什么特别之处。只不过是引为一件轰动历史的事件而别人记住。名气很大,但是名气并不能防腐,依然逃不过生锈腐烂的命运。上千年啊,有几件东西能保存那么长时间?即使留存下来的,也是寥寥无几,那么稀有的东西能轮得到他这么一个小小的商贾?即使落到他手里,也只会招来杀身之祸。如果他足够聪明,断不会留在身边。” 苏小义把鱼肠剑塞进衣服里,这可是宝贝,比那几箱子玻璃珠实惠多了。 等有时间了一定要找个窑炉烧点玻璃出来,成本低的可怕,这样的东西居然被当成宝石,太无知了。 把一堆石英砂扔进高炉里,等到一定温度就能烧出玻璃出来,形状不好掌握,弄几个玻璃疙瘩还是没有问题的。 苏小义已经打定主意,房遗爱谋反的事情他必须置身事外,否则真的有杀身之祸。 连吴王李恪都被杀了,李治的决心可见一斑。 李恪也是倒霉,如果他表现的低调一点,安安心心的做一个混蛋王爷,估计李治和长孙无忌也不会杀他。 可是李恪偏偏是一个优秀的皇子,连李二都忍不住赞叹,说他身上有自己的影子。 如果李恪不是庶出,而是长孙皇后所生的话,估计这皇位还真有可能轮不到李治。 史书上记载,说李二在立李治为太子后,一度有些后悔。于是他把长孙无忌召开,说自己有改立太子的念头。 吓的长孙无忌连连后退。 这太出乎意料了,本以为李治做了太子,一切都已尘埃落定。没想到李二又来了这么一手。 长孙无忌一时之间也没想明白,李二只是随便说说,还是另有目的。是真的要改立太子还是在试探他的态度。 毕竟他是李治的舅舅,而不是李恪的舅舅。 无论他怎么说,都有徇私的嫌疑。 可是他不能保持沉默,不管李二是处于何种目的,他都必须站在李治的一边,他现在可是太子太傅,领衔东宫。如果他不表态,李二会作何感想? 长孙无忌在激烈反对的同时,也深深的把李恪记在了心里。 原来给李治造成威胁的,并不止一个李泰,还有李恪这个意想不到的皇子。 李承乾死后,在讨论立谁为太子的时候没有一个想到李恪。毕竟他是庶出,就这一点而言,他根本就没有一点希望。 以长孙皇后在李二心中的地位,太子之选之会从她的孩子里产生。 所以李恪一直是一个透明人。 可就是这样一个透明人,长孙无忌没有想到,李二居然会说出这样的话来。 不管是真是假,李恪已经上了长孙无忌的黑名单。 太子之位太敏感,即使有万分之一的意外,也必须扼杀在摇篮里。 虽然李二只是第一次提起,但是长孙无忌如临大敌,自己费了九牛二虎之力让李治当上太子,如果中途被废,那他以后还如何独掌大权? 这不仅对李治,对他长孙无忌也是一个巨大的危险。 再陈述了自己的观点之后他就匆匆赶回东宫找高季辅褚遂良商量对策。 那夜的东宫彻夜不眠。 这样的担心犹如一根刺深深扎在长孙无忌的心头,让他茶饭难下。 一直到李治成为皇帝,这种感觉依然挥之不去。 李恪必须死,也只能死,否则李治的帝位就不会稳固。不用长孙无忌多说,李治自己都能感觉出来。 虽然自己的这个哥哥安分守已,在封地很老实,名声也不错。但是李治总是不放心,能让父皇产生废太子念头,仅仅这一个理由,李恪就有必死的理由。 第四章雪中送炭 朝堂是一个风向标,任何的风吹草动都能搅乱下面的一池春水。 宇文节为商贾求情之事在勋贵之间传的沸沸扬扬。每个人都在猜测,陛下在朝堂之上的态度到底代表了什么。 薛讷虽说是一个杀才,但绝不是头脑昏聩之辈,为何会亲自上门打断那商贾的双腿?就为了那处小小的院子? 别逗了,大家都不傻,谁会为了那点蝇头小利而明目张胆的行凶?长安啊,天子脚下,勋贵们都恨不得李治能忘记他们才好。谁会在这个时候触李治的霉头,简直是活的不耐烦了。 况且薛仁贵家规甚严,薛讷断没有欺压百姓的道理。 这里一定隐藏着不为人知的事。 可是所有人都明白,宇文节要倒霉了。 长孙无忌紧锣密鼓的开始行动,眼前的卷宗让他兴奋无比,实在没有想到,自己的这个外甥居然如此厉害。不声不响的已经让千骑司搜寻了如此之多宇文节贪赃枉法之事。 尤其是和房家关系紧密,长孙无忌眼睛一紧,房家?宇文节这次,是否是因为房家而受的牵连? 上次薛仁贵、刘仁轨、苏定方三家在长安城外大张旗鼓的建立酿酒作坊,就有陛下的影子在里面。 除了钱财之外,打压房家恐怕才是重中之重。 这次莫非还是要打压房家? 长孙无忌越想越觉得有这样的可能,越想越兴奋。如果真的要对房家下手,那他就要早做准备,不然到时候会措手不及。 他没有想到,自己的这个外甥居然会从宇文节下手,着实让他有些意外。按着他的设想,想要铲除房家,最好还是从房遗爱下手比较好。毕竟,这个房遗爱是个贪生怕死之辈,和他的父亲房玄龄比起来,差了十万八千里。 一个连自己老婆都看不住的人居然还有脸舔活在世上,实在是浪费粮食。 从长孙无忌的内心来说,他与房家没有私人恩怨,毕竟他和房玄龄同朝为官几十年,没有感情,也还有同朝之谊在。 可是他必须把房家打压甚至铲除掉,因为房家当初是支持李泰的,仅此一点,就已经足够了。 不管你房家是处于何心,对于李治来说,这已经充分证明,你不是自己人。权力的斗争向来残酷,不是自己人,那就是敌人。对于敌人,最好也是简单的办法就是彻底消灭。只有这样才能不留后患。 对敌人的仁慈就是对自己的残忍。 况且让自己的敌人在自己的身边,李治实在如鲠在喉。 而且不仅是房家,如果火候把握好好,还能连带着薛万彻这个混蛋。 对于薛万彻,不管是长孙无忌还是李治,都没有好印象。 李二还没有下定决心立谁为太子的时候你这个大嘴巴就充当李泰的先锋官火急火燎的向李二建议立李泰为太子。 比谁都着急。 这样旗帜鲜明的反对李治,现在身为皇帝的李治自然怎么看他都不顺眼。 不找个理由把他杀掉实在说不过去。 薛万彻不是傻子,实际上从李治被立为太子之时他就深为后悔。为了几个女人就甘愿冒如此大的风险,这么多年真是活到狗肚子里去了。 他很想改掉好色的毛病,可是尝试了很多次都没有成功。人无完人,每个人都有软肋。吃喝嫖赌,骄奢淫逸,总有一样东西是你所无法拒绝的。 薛万彻有万夫不当之勇,在李二时期杀敌无数,立下赫赫战功。可是最终却过不了美人关。 而且他痛苦的发现,不管是不是英雄,只要是正常的男人,都很难过美人关。 丹阳公主似乎忘记了当时她是怎么怂恿薛万彻的,转而又让他和李治示好,还时不时的指着他的脑袋说他废物,连李治的马屁都拍不成。 这样的疯女人让薛万彻有种深深的无力感。 如果是一般的女子,他早就一刀砍死了。 可是她姓李,即使再嚣张跋扈,他也只能忍着。 在这点上他和房遗爱有很多共同语言,而且他好像还比房遗爱好一点,起码自己的老婆恪守妇道,没有给他戴绿帽子。 不然他实在不知道该怎么活下去。 现在他无比的后悔,没事娶什么公主啊,真是吃饱了撑的。天下女子无数,任君挑选。他堂堂的大将军,要什么样的女子没有! 茫当时真是脑子有病,为了抱住自己的权势,为了紧紧的向李二靠拢,稀里糊涂的就娶了一个公主回来。 天下皆知。 都说他薛万彻癞蛤蟆吃了天鹅肉,可是心里的苦又有谁知道啊? 娶妻娶贤,可是他薛万彻娶回来的却是一个悍妇。整天不知所谓,心比天高,不是羡慕这家的勋贵生意好,就是羡慕那家的勋贵宅子大,要不就是羡慕人家爵位高。 他娘的,你是堂堂的公主啊,怎么一副没见过世面的样子? 现在好了吧,害的我一点前途都没有了。不仅爵位不可能再高,甚至都有了杀身之祸。 新皇帝最喜欢做的一件事就是诛杀异己。而他薛万彻就是最典型的那个异己。 每日他都惴惴不安,生怕李治用什么理由来杀他。 所以他老老实实的躲在家里,连门都不出。 去年李治想册封武媚为昭仪,满朝文武反对啊,他特意上书,称赞李治的做法毫无问题,解释的理由他自己都不相信。李治还特意下旨赏赐了几件器物。 这是他在对李治投诚,表明他薛万彻已经投降。 这样的举动成为满朝的笑柄,所有人都瞧不起他。堂堂的大将军居然同意李治的做法,亏他还是皇家的驸马爷呢,简直是朝臣之耻。 他不仅得罪了大臣,还得罪了李氏的其他人。 可是他没把法,当年犯下的错误含着泪也要改正啊。他的求生欲很强,他不想死,他还没活够。蝼蚁尚且偷生,更何况是人。 他以为自己已经得到了李治的原谅,毕竟在武媚册封昭仪的问题上,他鲜明的支持了李治,可谓是雪中送炭。 那时除了他薛万彻,根本没有一个人支持李治。 第五章风雨欲来 李治是真正的孤家寡人。 他和武媚一点办法都没有,他薛万彻的奏折像是一道曙光一样照亮了李治和武媚失落的心。 虽然他的支持用处不大,但起码证明了朝堂不是铁板一块,给李治以后权力的争斗带来了一丝希望。 最后李治用立李忠为太子的代价换来了武媚的昭仪名号,可谓是输的很惨。 有时候薛万彻也想着,自己冒着天下人唾骂的风险支持李治,应该能得到李治的原谅吧。 虽然他当初支持李泰,可是也是身不由己,如果他能管住自己脐下三寸之处,也不会活的这么狼狈了。 他活在李治的阴影里,战战兢兢,不知道李治什么时候动手。指望李治放过他这种事薛万彻不是没想过,可是他的身份他的高傲不允许他向李治低头。 在李治面前,他可是长辈,怎么能向小辈低头? 如果这次不是丹阳公主催促的紧,他根本不会写这样一道奏折,从而成为朝堂的笑柄。 堂堂的大将军居然连礼义廉耻都不顾了,皇帝做出如此有悖人伦之事你居然都厚着脸皮支持,还有何脸面苟活于世上? 薛万彻有苦难言,你们说的好听,当初李二立太子之时冲上去的又不是你们,现在让李治怀恨在心的也不是你们,要杀的也不是你们的脑袋。 命只有一条,死了就不能复生了。 圣人深虑天下,莫贵于生。吾命之为我有,论其贵贱,爵为天子,尚不足以比焉;论其轻重,富有天下,尚不可以易之;论其安危,一曙失之,终身不可复得。 天大的事,又有哪件能比的过自己的生命? 这次武媚册封昭仪之事,他向李治抛去了归顺的绣球,而李治也投桃报李,似乎在明面上接受了他的诚意。 但是他总是不踏实,毕竟他薛万彻是大将军,手握雄兵,前些日子因为脚疾上奏李治请求让自己回长安养病,主动把兵权交了出去。 李治答应的很痛快,回复的旨意只用了十天就送到了薛万彻的手里。 送信的差役换马不换人,跑死了三匹战马。差役刚把李治的圣旨念完就噗通一声栽倒在地,呼呼睡去。 大睡了三天才堪堪起来。 李治的果断让他失落不已,一朝天子一朝臣,自己的时代过去了。 他带着自己的几个部曲,从边地而回,觐见了李治之后就不再出门。 李绩是一个好榜样,薛万彻自认自己的智慧不及李绩,连他都不再掌兵,担着一个司空的名头,闭门不出。 他已经想明白,虽然失落,但是也不得不放下。连李绩都能放下,他有什么不舍得的? 梁建芳被贬出让他久久难以释怀,这只是一个开始,如果不出意外,几年之内,这样的事会不断发生。 回长安之后房遗爱来过几次,同为大唐的驸马,两个人有很多共同的话题。虽然薛万彻有些瞧不起房遗爱,可是自家在他家的酒坊里有不少的份例。 有共同的利益在,就能有共同的话题。 这些天家中铜钱的进账骤然减少,以前每月铜钱少说也有数千贯,上月居然才堪堪五百贯。问过之后才知道房家酒坊的生意近来很是惨淡,比以往少了五成还要多。 生意基本都被薛家他们三家人抢走了,现在还能勉强支撑,只怕再过几个月,连五成都不到了。 薛万彻无奈的摇摇头,房家自房玄龄死后就开始走下坡路,速度下降之快令人堪忧。 这才几年啊,连他家最重要的酿酒生意都要保不住了。 人一旦发起狠来真的会六亲不认,朝堂上你好我好大家好,会过身就是刀剑相向。 罢了,他现在懒得去想那许多,反正我以后闭门不出了,随你们折腾吧。 与他有相同想法的还有宇文节,可惜他现在想躲起来都不可能。 千骑司从那商贾的库房里搜出了多少东西没几个人知晓,但是有一件东西却让人惊奇万分。 据说是一本账本,里面罗列了这些年他送给宇文节和房遗爱的钱财。最让人惊奇的是库房里居然有一封吴王写给宇文节的信笺。内容不得而知,但是朝中大臣私联王爷,这可不是小事。 宇文节跪在李治面前大声喊冤,大唐的律法他清楚的很,怎么可能会私联吴王? 李治没有说什么,只说此事他会查清楚,让宇文节放宽心。 回到家的宇文节又把所有的可能再细细想过一遍。他当年是和李恪有联系,可是那已经是很久以前了。 现在李治是皇帝,他又不傻,干嘛要去招惹李恪。 那封信他没见到,也不知真假,这让他忐忑不安。 风雨欲来啊! 宇文节看着阴沉沉的天空,不知道自己能不能躲过一劫。 此时一个美丽的意外发生了,对于李治来说是美丽的,对于宇文节和薛万彻来说,那简直就是恶梦。 他们谁也没有想到,最终让他们丢掉性命的,居然是一个女人。 此人就是大名鼎鼎的高阳公主,和玄奘高徒辩机私通的那个神奇女子。 事实上李治对高阳公主没有一点好感,因为他几乎让皇家明声扫地。 你可是一个公主,高高在上啊,居然和一个和尚私通。这是想男人想疯了吧? 其实这也怪不得高阳,说实话,就房遗爱和辩机两个人来说,房遗爱无论怎么比都比不过辩机。 当然了,房遗爱家世好,年少多金,是个标准的富二代兼guan二代,这点辩机就是飞起来也比不过。 对于寻常女子来说,房遗爱绝对是一个优质的适合结婚的男子。可是对于高阳公主来说,房遗爱的这点根本就吸引不了她。她比房遗爱家世更好,钱也不缺。她需要的是一个可以和她进行心灵沟通的人。 见过世面的高阳公主对于房遗爱的表现很失望。她悲哀的发现,房遗爱除了一副好皮囊,肚子里的墨水实在少的可怜。 他的父亲可是房玄龄啊,怎么他的儿子没有一点文学细胞?如果不是靠着房玄龄,他连个官职都混不上。 第六章初遇 进军伍就算了,虽然房遗爱有点本事,骑马射箭也算凑合,但是上阵杀敌这种事他根本就做不来况且他房家是文臣,断然不会送房遗爱进军伍的。文臣武将的矛盾由来已久,根本就无法调和。 于是高阳公主悲剧的发现,她和房遗爱根本就没有共同语言,每次说话超不过三句她就有想揍人的冲动。 这样的日子根本就过不下去,两个人根本就不在一个频道上。 应该说高阳公主变成这样,房遗爱也有很大的责任。毕竟一个巴掌拍不响,任何事都有两面性,我们在同情房遗爱被戴绿帽的同时,也该思考一下高阳不幸的婚后生活。 作为一个公主,从小接受的是精英教育。在宫里和其他皇子一样,跟着大儒学习儒家经典,诸子百家,诗词歌赋一样不落。 这样的一个人想要交流必须找一个和她一样智商在线的人才行,对牛弹琴这种事会人发疯。你举杯邀明月,结果他只会一句卧槽行天下,这根本就没办法沟通。 大唐有才华的人很多,初唐的才人也不少,名誉天下者数不胜数。 高阳希望自己的夫君有浪漫的情怀,有勇冠三军的能力,有仗剑天涯的英雄气。很可惜,这三点房遗爱一点没有。 李二让她嫁给房遗爱的时候她是极度排斥的,从小便认识的人根本就引不起她一点好感。 丹阳姑姑总说自己的夫君懦弱无能,那是她要求太高。 在高阳看来,薛万彻可比房遗爱出息多了,最不济人家也是大将军,杀的突厥人闻风丧胆,父皇对其颇为倚重。 自己的姑姑眼光太高了。 她眼光并不高,就想找一个能陪自己说说话的人,可是这样的愿望也落空了。 房遗爱每天除了和一帮狐朋狗友吃喝玩乐之外什么都不会。 看看他的同龄人,长孙冲、程楚默、秦怀玉,一个个的都已成为家中支柱,只要再过几年,就能成为大唐肱骨。可是自己的这个夫君呢,还在为自己的官位升了一级而沾沾自喜。 胸无大志。 自命不凡。 房玄龄何等人物?怎么会有这么一个不成器的儿子? 她很苦闷,也很彷徨,于是在一个晴朗的下午,她带着自己的婢女出城散心。 她没有想到,就是在这个寻常的日子,她遇到了一个让她终生难忘的男子。 不过是一番闲谈,却让她惊为天人。辩机的草庐很小,也很简陋,可是辩机泰然自若的神态,胸怀天下的气度,让这间小小的草庐看起来犹如高堂深院一般。 而且他的师父居然就是大名鼎鼎的玄奘!那个不远万里西去求经的玄奘! 怪不得辩机有如此的气度,有如此的见识,原来是高人之徒。 高阳喜欢听辩机讲解佛法,也喜欢听他讲玄奘取经时遇到的各种趣事。那本《大唐西域记》让她爱不释手。一个个的国家,一件件的事情,一处处的风景,都让她惊叹不已。 不知不觉天色已晚,高阳恋恋不舍的离开了辩机的草庐。她的心里空空的,思绪万千,感慨不已。 她没有想到一个能和她进行心灵交流的人,居然会是一个和尚。 明明我并不喜欢佛法,为何听他的讲解,会觉得津津有味醍醐灌顶?辩机妙语连珠,枯燥的佛法被他讲的深入浅出。高阳从来没有像现在这般对佛法充满兴趣。 她细细品味着辩机的话,越想越觉得有道理。 就像一个久在荒岛之人突然发现前来拯救她的巨船,那种兴奋是难以名状的。 回到家中她就让丫鬟到处寻找经书,兴致盎然的看到半夜。 第二天长安城门刚一打开,她就纵马狂奔,直指辩机的草庐。 当一个人对一件事充满了期待时总是会犯下错误,高阳也不能例外。 最开始的高阳不可能对辩机产生男女之情,她是公主,即使再不堪,也有自己的骄傲,不可能对仅仅见了一面的辩机有多少感情。或许对辩机有好奇之心,也有钦佩之意。但是一见钟情这种事可能性不大。 毕竟她见过有才华的人太多了,不差辩机这一个。别的不说,仅仅是前来献诗词的文人就能挤破房家的大门。 当时的高阳公主,只不过是有一肚子话想找个倾诉之人,只不过是因为辩机的口才好,又是一个很好的倾听者,所以高阳很大程度上是对自己感情的释放。 就像一个做了措错事的人找到神父进行忏悔一样。她并没有对辩机产生多少的好感。 可是有时候人很难分清楚自己的感情到底属于哪一类,高阳就是如此。 辩机是一个很好的倾听者,同时也是一个心理学的高手。 但凡能把佛学学的好的,在心理学这方面都有很深的造诣。佛学从本质上来说也是心理学。 我们有充分的理由相信,辩机在面对高阳的时候绝对心术不正。 在和高阳讲佛法的时候夹杂了大量的私货,以至于迷惑了高阳的心性。 出家人六根不净,本身就不是一个合格的布道者。玄奘是一个高僧,可是他识人的眼光真的有待提高。 当他在慈恩寺翻译经书的时候,他最得意的徒弟辩机,此刻正在走向一条不归路。 现在在来讨论对错没有意义,因为结果都是一样的,高阳和辩机有了男女之事。 那次美丽的邂逅终于改变了两个人的命运。 高阳深陷其中不可自拔,辩机更是彻底放纵,什么佛法?什么经书?什么高僧?统统都是过眼云烟,人终归是要死的,何不及时行乐? 至于下一世,下一世的自己又在哪里?这一世他跟着自己的师父已经受了足够多的苦,依然看不到曙光。 他已经受够了慈恩寺的粗茶淡饭,受够了被人瞧不起的感觉,受够了自己现在的处境。他原来的最大目标是想像他的师父一样成为人人敬仰的得道高僧。 可是现实狠狠的打了他一个耳光。高僧?自己的师父就是高僧,又如何? 还不是犹如囚徒一般,被困在慈恩寺。 第七章心智不坚 当你的理想和现实出现了巨大的差距并且不可弥补时,你的心态会迅速的崩塌并且转变。原来看的比生命还重的东西突然就一文不值了。原来自己为之坚守的东西突然就无所谓了,原来为之珍爱的信念突然就放弃了。 你看透了现实,败给了生活,放纵了自己,毁灭了理想。 辩机就是这样,他最初的理想就是做一个得道高僧,玄奘就是他的目标。 少年的辩机是幸运的,也是幸福的。作为一个小和尚,他能跟着玄奘这样名扬天下的高僧学习佛法,是多少人梦寐以求的机会。 他人生的开局很顺利,起点也很高,放眼天下,大唐的和尚像他这样的没有几个。玄奘是何人?那可是令李二都敬重有加的人物,找遍满大唐,恐怕也找不出第二个人来。 说一句俗话,辩机是和尚里名正言顺的僧二代,跟着一个鼎鼎大名的师父,想不出头都难。 他跟着玄奘真的增长了很多见识,见过无数高僧,无数勋贵,连皇帝都见过。可以说他已经做到了和尚里的佼佼者。只要他再在玄奘的身边呆上几年,随便去哪个寺庙,做一个主持都是绰绰有余。 他的前途很光明,没有一点坎坷,如果不出意外,他最后也会和自己的师父一样名扬天下,所到之处都是鲜花锦簇,恭维之声,虔诚之语。 那种被人围着敬仰的感觉真的无限美好。辩机很享受那种感觉,那时的他是人群中绝对的焦点,是人群中膜拜的对象。 可是这一切都变成了虚幻,从他们师徒二人来到长安,他的理想就破灭了。他梦想的场景都不可能再出现。 没有了崇拜的人群,没有了疯狂的信徒,只有破败的禅房,冰冷的被褥,见一顿饱饭都是奢望。 他坚持着,隐忍着,也幻想着。幻想着这一切都可以过去,这一切不过都是暂时的。他们的最终归宿,依然会是灿烂无比。 或许,这是皇帝对他们的考验,毕竟师父从天竺带来的佛经都是梵文,皇帝没有见过,总是需要防范。只要经书译出来,皇帝看到它的好处,会立即把他们请出来,进行空前的讲经活动。到时候底下僧众万千,他和师父坐在道场之上,会再次成为天下人神往的高僧。 为了这个飘渺的希望,他跟着师父不畏严寒酷暑,每天都躲在禅房里译经书,一天都不出一次门。 每次眼睛发酸无法再看东西的时候他总是会抬起头,看着窗外那刻高大的槐树出神。 希望那一刻快点到来。 他等啊等啊等啊,等到最后的耐心都消磨没了那个希望依然没有到来。 他问自己的师父,皇帝会不会已经忘记了他们? 玄奘默然无言,用手抚摸着屋子里堆起来的经书,一脸满足。 这是好事啊,如果皇帝忘记了我们,正好有时间来完成我的大业。只要这些经书译完,我就完成了我的心愿。 人生实苦,能传下这些经书,减轻人间罪孽,使生者得极乐,亡者得安宁,为师于愿足矣。 玄奘的话犹如晴天霹雳一般让辩机呆若木鸡,他实在没想到,玄奘的内心,居然是这样的想法。 原来玄奘从来到慈恩寺的那刻起,就没有再出去的念头! 天呐!那我怎么办?我还年轻,我还想去别的地方,我不想待在这个破败的寺庙。我的名字人们还不知道,我的名声还没有彰显,我怎么能待在这里一辈子呢? 辩机疯狂的用拳头击打着那棵老槐树,直到血肉模糊。 玄奘站在辩机的身后,无声的叹息,自己的这个徒弟,什么都好,就是功利心太重。尘缘未了,六根未断,为外物所矩,可惜了一个高僧的好苗子。 他尝试过告诉辩机,作为一个僧人,注定孤独寂寞,注定四海为家,注定清贫苦寒。 心智不坚终难得大道。 可是辩机听不进去,他的心智已乱,此刻的辩机觉得这个世界是如此黑暗残忍,对他如此不公。 他愤恨着,哀怨着,不满着,咒骂着。 至于他说想一个人去城外静一下,好好思考自己的人生,玄奘觉得没什么。 路是自己选的,别人无法强求。如果此去辩机能战胜自己的心魔,那他以后就能得大造化。如果战胜不了,那也是他命中注定与佛无缘。 玄奘有些强烈的被支配感,他认为人间所有的事情都是命中注定的,那种宿命感支配着他的思想,支配着他的行为,让他用宿命来理解辩机此刻的所作所为。 辩机不信宿命,他信自己,信一切由我不由天。 说到底,辩机是一个无神论者,不然也不会去和高阳公主纠缠到一起去。 他的身份可是和尚,他近女色可是对佛祖极大的冒犯,是要下阿鼻地狱的。如果他心中有佛,心中有神,定不会如此轻浮,轻易的破戒。 玄奘看着辩机远去的背影,双手合十,默念一声阿弥陀佛,转身回了慈恩寺。是福是祸,一切皆有定数,随他去吧。 辩机一个人躺在自己搭建的草庐之中,思考着自己的未来。 草庐很破,连太阳光都能漏下来。辩机的手很笨拙,这样一个歪歪扭扭的草棚子,已经是他最好的杰作。能躺下一个人,已经是不小的成就。起码比刚才要好很多。 现在就离开长安?辩机拧着眉头思索了半天,觉得不行。虽然皇帝此刻放松了对他们师徒二人的关注,但是那些神出鬼没的人依然在。只不过他们的目标是在师父身上,自己一个可有可无的人对他们来说无足轻重。 可即使是这样,他也必须小心对待。万一他们兴致一来,跑来过看呢?到时候自己居然离开了长安,那引来的恐怕就是杀身之祸。 他根本就不想死,他出长安城,来到这里搭建一个草棚子,也不过是在试探那些人。看看自己这条命究竟值不值得他们出手。 现在已经一天了,这里还是连个人影都没有。 让辩机心里安稳不少。 第八章爱情 白天出去,晚上回来,辩机就这样重复着自己的日子。每天天一亮城门一开他就抱着两卷经书悠悠而去,躺在自己的草棚子里百无聊赖的看着经书。 有些书适合粗读,有些书适合精读,而有些书适合不读。 当辩机的心理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对尘世有些诸多的眷恋和不满之时,他怀里的经书读起来索然无味。 往日里如饮甘霖的美妙句子此刻味同嚼蜡,让辩机心烦意乱。 高僧?他摇摇脑袋,成为高僧又如何?一辈子的清苦真的值得? 救众生这样的大愿还是让师父这样的人去做好了,我辩机做一个尘世俗人也没什么不好。 人活一世,草木一秋,人生匆匆几十年,还是为自己活几年的好。 师父,我累了,也倦了,自知红尘未断,不能得佛法经意,不能入法象十宗,就让我这个庸俗之人在这人世间得过且过吧。 灯红酒绿,纸醉金迷,车水马龙,鱼龙飞舞,好一副盛世气象。 我欲入凡尘,沉醉不自知,春暖有好酒,步行红袖间。 我欲归尘世,好女任我求,轻轻陌上桑,细细晚风柳。 我欲进瑶池,众仙捧星来,光芒似万丈,清泉石上流。 我欲寻一人,月下对酒酌,大醉青石卧,天明不思归。 辩机仰天大笑,眼中流着浑浊的泪水,他笑师父的执着,他笑自己的意志不坚,他笑苍天不公,他笑世人悲怜,他笑天地不仁,他笑庸俗尘世。 两卷经书被他撕成了碎片,漫天飞舞,灿若梨花。 从此这世上多了一个俗人,少了一个僧侣。虽然他已剃发受戒,此刻的他头上漏着青色的头皮,九个戒疤清晰可见。可是他的脸上已没有僧侣的虔诚,取而代之的是年少的轻狂和不羁。 玄奘看到了改变的辩机,心里孤独莫名。他对辩机抱有很大的期望,甚至看作自己唯一的希望。他知道自己这一生恐怕再难离开长安,即使能够离开,传道的可能性也微乎其微。能把带回来的经书译完,已经是皇帝对他格外开恩。 他不奢求长命百岁,也无意名动天下,他最大的愿望只有两个,一个是佛法的昌盛,一个是寻找一个合格的人继承自己的衣钵。 他这一生有很多经历,远不是一本书能够讲述完。 他对佛法的理解,也远不是写几卷经书能够穷尽。 他的弟子有很多,但是佛根最深,对佛法理解最为深入的,只有辩机一人。 当初他不远万里前来长安之时就曾犹豫不定,这样一个聪慧的弟子,到底要不要带过来。 毕竟此来凶险万分,而且长安的繁华富庶,纸醉金迷,他这个弟子又能否抵挡的了。 乱花渐欲迷人眼啊,辩机毕竟只有十几岁,心性未成。纵使天纵奇才,也有可能堕落凡尘。他本欲只身前来,但是辩机已经和他承诺了一百遍,也表了一百遍忠心,说要随师父左右,虽刀山火海,亦无惧也。 多好的徒弟啊,玄奘摸摸辩机青色的光头,也好,就带你去见见世面。如果一切顺利,咱们再续师徒恩情。 两个人衣衫褴褛的上路了,没有骏马,没有牛车,脚下是一双草鞋,手里是一个钵盂,头顶一顶斗笠,随身一根木杖。两个人就这样走上了去往长安的官道。 一路上玄奘和他讲述了很多当年西行的见闻,让辩机大为惊奇。 这是师徒二人最美好快乐的时光,虽然吃的粗鄙,住在荒野,但是辩机心里十分的满足。 他内心宁静,心向佛祖,十分的充实。 可是到了长安,一切都变了。 最开始的辩机非常果断,不该看的不看,不该听的不听。 可是在皇宫的时候,他的意志第一次动摇了。那个美丽的宫女让他心生摇曳,难以忘怀。 女色猛如虎,辩机在慈恩寺读了三天经书心才平静下来。 本以为离开了长安,他就会又变得和以前一样。可是没想到,他和师父被困在长安走不掉了。 译经的日子是清苦孤独的,慈恩寺的人时刻提防着他们,连句话都不敢多说,生怕引来杀身之祸。 高傲的辩机无所谓,他也不屑与这些人沟通交流。 不过是一群庸庸碌碌之辈罢了,整天只想着吃什么,喝什么。没有一点僧侣的样子,根本不配与他为伍。 可是时间长了,日子久了,辩机终于忍受不了这样孤独的时光。 再这么下去,他感觉自己连话都不会说了。 慈恩寺外闹热繁华,只要拐几个弯,就出了晋昌坊,走不了多久就能到朱雀大街上。 那条宽阔的大街让辩机沉醉不已,这才是天子气象,这才是大唐风华啊! 他一脸兴奋的回来和玄奘讲述,却被玄奘冷漠的脸给生生噎了回去。 日子还在继续,辩机从无聊到寂寞,从寂寞到冷漠,再从冷漠到孤独。他终于爆发了。 他遇到了一个美丽的女子,一个宛若天仙的女子。她举止端庄,谈吐高雅,穿着艳丽的衣服,骑着小巧的游春马。 她身份高贵,待人亲和。 年轻的辩机沉沦了。 他一度自惭形秽,脸红不已,自己身在一个肮脏的草棚子之中,衣衫不整,蓬头垢面,如何能让他看到自己如此不堪的一面? 为了掩饰自己的窘态辩机滔滔不绝的讲着他的见识,他对佛法的理解,尽量的让自己看起来像一个世外高人。 因为只有世外高人,才不会注重穿着,不会注重外表。 她果然被深深的吸引了,听的很入迷,都忘记了时间。 辩机看着这张灿烂美丽的脸庞,心里疯狂的呐喊,就是这个女子,就是这个女子,我的生命要为她燃烧,我的热血要为她绽放。 辩机从未像现在这样心脏跳动的如此之快。几乎在一瞬间,他就已经做出了他这辈子最重要的决定。 两个人谈天说地,从先秦说到前隋,从天文说到地理,从百姓谈到朝堂,从大唐谈到西域。 辩机积攒了十几年的学识终于派上了用场。 第九章遥望 当繁华落尽,只剩寒枝,当美人远去,只留余香,辩机一阵失落。他恋恋不舍的看着远去的高阳,不胜唏嘘。 高阳美丽的背影在夕阳的照耀下格外飘渺,仿佛一道无形的光,照进了辩机的心底。 世有美人兮正芳华,我心向往兮思无涯。那一夜辩机失眠了。他没有像往常一样回到慈恩寺,而且卷缩在草棚子里努力回想着高阳的一颦一笑,一举一动。 一个微笑,一句问话,都让辩机深深回味。 他躁动着,热烈着,不安着,痛苦着。他热切的想要把高阳拥入怀中,却没有那样的胆量。浓重的呼吸出卖了他的心虚,是的,他在心虚,他没有那个胆量。说到底他毕竟也只是一个少年。初恋的美好味道在他的心底发芽,茁壮成长。 对于辩机来说,这样的一见钟情极为罕见,虽然他见过的女子很少,但是他的心智坚定,寻常女子根本就不可能让他心动。 高傲的他曾视天下女子为无物,觉得这世间的男女之事污秽不堪,让人羞愧生耻。 可是今天他被高阳迷的晕头转向,恨不能一夜为君死。 他彻夜难眠,一直到东方大白,才顶着巨大的黑眼圈起身,望着长安城的方向,想看看那道靓丽的身影还会不会来。 一直等到天黑,辩机也没有等到高阳的到来。他失魂落魄的跌坐在自己的草棚子里,失声痛哭。 这朵还没有绽放的爱恋,枯萎的如此之快? 他很想去长安城寻找这个美丽的女子,可是又害怕自己离开后她又出现在这里。踌躇的辩机不知如何是好,走走停停,去了又回,不知所措。 久不归来的辩机让玄奘极为担心,害怕这个年轻的弟子做出什么傻事来。 他是出不了长安的,甚至连慈恩寺都出不去。找人这种事只能去求慈恩寺的方丈。 幸好方丈是开通之人,虽然平日里没有什么往来,但是在这种时候,方丈还是尽力的帮助玄奘,毕竟是一条人命,又是一个僧人,断没有袖手旁观的理由。 慈恩寺所有僧人全部出动,除了方丈和玄奘,其他人全都派了出去。 首先就是辩机所在的草庐。 玄奘知道辩机在城外龙首源的荒地之中搭了一间草棚,告知众人先去哪里。 几个僧人火急火燎的跑过去察看的时候正好撞到失魂落魄的辩机。几天不见,辩机似乎变了一个人。 蒙头垢面,双眼无神,嘴中念念有词,好像说什么高山夕阳。 莫不是被贼人打劫了吧?其中一个僧人看辩机的凄惨的模样忍不住说道。 另一个一巴掌就拍在了头上,蠢货,哪个强盗会抢一个身无分文的臭和尚!他思考了一下,小声问了下辩机,你难道是被强盗劫了色? 他觉得有这样的可能,大唐的男风很盛,辩机长的细皮嫩肉,很有做面首的潜力。 辩机并没有理会这些内心肮脏之人,他们根本就不配与他说话。 高傲的辩机冷冷的看了几人一眼,转身就准备回草棚子接着自己的感慨。 被冷落的三人顿时大怒。 好你个辩机,我们一大早的就被方丈从被窝里喊出来,连斋饭都没吃一口就出来寻你。你不说谢谢也就算了,居然还敢瞪我?你以为你是谁啊? 给我揍他。 于是辩机被狠狠的揍了一顿,鼻青脸肿的给拉回了慈恩寺。 他愤怒的想要挣脱,却被死死摁住不能动弹。 玄奘匆匆赶来,几个人才悻悻的把手收了回去。对于身上的伤辩机根本就不在乎,他不会像个女子一样哭天抢地。不过就是挨了几拳而已,大丈夫能屈能伸。 回到禅房的辩机呆呆的跪坐在那里,一言不发。玄奘小心的给他涂抹着金疮药,犹如慈父。 师父,我们活着的意义是什么?辩机突然出口问道。 玄奘一愣,如此宏大的问题他从未想过,他只想过自己改如何活过这一生,却无法解释他存在的意义在哪里? 人从哪里来?要往哪里去?这种终极哲学问题他无法回答。 无法回答干脆就不回答,玄奘一句话都没说。没有问他身上的伤是如何来的,没有问他这几天是如何过的,没有问他为何几天不归。 仿佛一切都没有发生。 辩机又出门了,虽然他的身上有伤,脸上还有一块挺大的淤青,但是并不妨碍他对高阳的爱恋。 草庐还是那个草庐,荒原还是那个荒原,没有因为他的离开而所有变化。 他就这样苦苦等待着,期盼着。他没有别的办法,甚至连上门寻找的机会都没有。 皇宫啊,只怕他还未走到宫门口就被射杀吧。 敢近城墙十步者,杀无赦。 辩机就这样默默的等待着,他坚信高阳有再来的一天,因为那天高阳的眼神异常明亮,宛若星辰。 他猜的没错,高阳确实对辩机这样的人充满了好奇,她第一次觉得,原来一个和尚,也可以是妙趣横生的。 这个俊秀的小和尚没有那些老僧的呆板,反而极为有趣。不管是他讲的佛法还是那些域外的趣事,都让她大开眼界。原来这世上并不仅仅只有大唐和突厥、高句丽、吐蕃这几个地方,还有更为辽阔的远方。有一望无际的沙漠,有青色连天的草原,还有能吞人的草原和结着像镰刀一样的水果。 在家的时候高阳的眼前总是不自觉的出现那个和尚的影子,赶也赶不走。 第二天她就进宫,询问宫里的大儒李纲,得到了他肯定的答复。 原来那个和尚说的都是真的! 辩机第一次向他显示了不一样的世界,冲满异域风情的世界。 虽然长安城里的外邦人很多,但是高阳都是远远的躲开,他们的身上总是有很多尘土,衣衫上有一种难闻的奇怪味道。 他们的脑袋里除了赚钱就没有别的念头,根本无法沟通。 她迫切的想看到那本《大唐西域记》,那是玄奘口述而成,而执笔人就是辩机那个僧人。 她相信,辩机讲的不过是冰山一角而已,还有更多的趣事等着她发现。 第十章用功 辩机的学识激起了高阳的胜负之心,她可是大唐的公主,在学问和见识上,怎能能输给一个小和尚? 为了维护自己的高傲,高阳这几天找来很多的经书,甚至连宫里的一些藏书都搬出来了。 李二很奇怪,自己这个向来不怎么爱看书的女儿这几日为何如此用功?也不知道受了什么刺激。不过看书是好事,为了满足高阳的读书,他甚至特地告诉他的贴身大监无舍,宫里的藏书可以随时供高阳阅读。 高阳就用这样突击的方式来增长自己的学识。 可是这样的效果并不好,学习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高阳这样的举动并不能给她带来多少学问的增长。因为她只是胡乱的翻阅过去,而不是像辩机那样,每一句话都细细品味,仔细琢磨。 古人惜字如金,能一个字说明白的就绝不会用两个字,能一句话能解释的就绝不会用两句话。是以古人注书立说异常谨慎,写出来的书也异常晦涩难懂。后人的解释往往比原著还要多,而且极容易出现歧义。 像高阳这样的态度到了辩机面前注定是要败下阵来的。 可是辩机很聪明,他的情商极高,又或者他在面对高阳的时候故意放水,往往看破不点破,让高阳能够炫耀一下她的学识,好能满足她小小的虚荣心。 只有让高阳有一种满足感,有一种优越感,有一种我也有比你厉害的地方,这样她才会愿意来和辩机聊天。如果辩机是个不解风情的直男,那么高阳一下就会被打回原形。大感无趣又羞愧的高阳肯定会头也不回的走掉,并且再也不会出现在他的面前。没有人喜欢让别人看自己的窘迫。 当消失了半个月的高阳再次出现在辩机面前的时候他感受到了春天般的温暖。 如果不是有高阳在,辩机觉得自己会飞起来,飞向辽阔的天空,飞向深邃的宇宙。他激动的难以抑制,急于想表达自己的思念却只能强忍着说一句俗的不能再俗的阿弥陀佛。 他很想抽自己一个耳光,平时里精巧的嘴巴现在犹如朽木一般,还不如第一次见高阳时灵动。 高阳笑眯眯的高昂着头,对辩机说道,小和尚,今日咱俩就来比较一下,看看我能不能在学识上赢过你。虽然你佛法学的不错,但是其他的书,你看的未必比我多。 高阳天真烂漫的神情在辩机面前摇曳生姿,让他不能自己。 辩机尽量的让自己看起来正常一点,他深深的吸了一口气,把那份悸动压在心底,开始了和高阳的聊天。 那天的天真的很蓝,直到辩机被腰斩的时候,当他回想起那天,都觉得无限的美好。 这样的日子让辩机如在梦中。 当他回到慈恩寺端着碗吃着饭时都忍不住眼里的笑意。看到这一切的玄奘无声的摇头,他知道现在的辩机已经回不了头了。 他不知道辩机遇到了谁,又有了怎样的故事,但是作为一个经历了几十年风雨的僧人,这样的笑容他见的太多太多。 路是自己选择的,强求不得,既然你已经做出了决定,作为你的师父,我只能祝福你。我们师徒的缘分已尽,前方不管是荆棘还是坦途,都再无人给你挡风遮雨,你已不再是那个惊恐的孩子,愿你在这红尘之中永无困苦。 随着日子的增加,高阳这样一个没有什么心机的女子终于不可避免的陷进了辩机小心编制的情网之中。 两个年轻人,干柴烈火之下是非常容易产生爱情的火花的。 刚开始高阳仅仅是对辩机有好奇心,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好奇心会转换成爱恋,速度之快让人猝不及防。 连高阳自己都感觉不可思议,她是高贵的公主,什么人没见过,怎能会对一个僧人产生情愫? 她否定过这种情愫,觉得那是自己的错觉,仅仅是一种简单的欣赏罢了。辩机有什么?除了学识渊博外,好像没有什么值得她留恋的。外表英俊?大唐最不缺的就是外表英武的男子,随便拿出来一个都比辩机强上百倍。 可是越是否定这种感觉就越强烈,最后她不得不承认,她真的爱上了这个僧人。 这太荒唐了! 她是大唐公主,又是当今宰相的儿媳,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然而她的心里会对一个僧人产生男女之情,这种巨大的对比让她无所适从。 爱情?这种微妙的情感根本就没有人能够给她明确的解释。身边的婢女只看到高阳坐立不安,却无法知道,在她的心里,居然有这样大逆不道的想法。 所以当高阳和辩机拥抱在一起的时候她们的内心在震惊之余更多的是惶恐不安,高阳的举动已经宣判了她们了死亡。虽然高阳不会因为要保守秘密而处死他们,但是这样的丑事一旦被人发现,愤怒的皇帝肯定会杀掉她们来发泄自己的怒火。 她们无比憎恨辩机,这个不知死活的臭和尚居然也敢打公主的主意。你的那条贱命丢了也就丢了,为何要连累其他人? 心中的怒火恨不能烧掉这座破败的草棚子。 她们不知道高贵的高阳为何会看上辩机,明明她的夫君房遗爱就很好啊,少年风流,家世也好,在她们心中简直就是一个完美的夫君人选。可是公主对房遗爱并不感冒,每日都没冷嘲热讽,两个人吵架不是一次两次了。 真不知道公主的理想夫君是什么样子?总不会就是辩机这样的吧? 此刻的辩机已经失去了自我,美人入怀,他根本就无法抵挡,或者说他的心里反而有一丝隐隐的期待。 虽然他知道高阳是公主,这么做注定没有好下场,早晚会身首异处。可是感性战胜了理性。辩机对于爱情的渴望远超对生命的珍惜。 等一切都结束后辩机才恍然惊觉,自己已经犯下了足已杀头百遍的重罪。不说当今皇帝,就是房家也不会轻饶他。 第十一章贼人 人总是处在不断的犯错和后悔之中,如此往复循环,直至死亡来临。 辩机也不能免俗。 他的智慧远超常人,不然也不会被玄奘选为徒弟,更不会被高阳看中。可是再有智慧的人也会犯错。吾日三省吾身,说的容易,做起来千难万难,没有人能做到。 每次和高阳缠绵的时候辩机都把担忧抛之脑后,然而等到夜深人静他一个人面对寂静的黑夜之时,那种深入骨髓的惊恐就萦绕在他的脑子里,让他颤抖不已。 恶梦中他总是被可怕的场景惊醒,那些滚滚的头颅撕扯着他的衣服,啃噬着他的肉身,让他逃无可逃。 冰火两重天注定不能长久,高阳看着双眼发黑,两腿打颤的辩机心疼不已。她责怪着自己索求无度,居然将自己的爱人折磨至此。可是她想的根本就牛头不对马嘴,辩机正值壮年,怎么可能因为一个女子而如此不堪? 他说出了自己的心事,说出了他的担忧。这种精神压力实在太大了,辩机只是一个年轻人,根本承受不了。 高阳捧着辩机的脸,一脸坚毅。放心吧我的爱人,这个世界上没有人能让你受到伤害,也没有人敢让你受到伤害。 我是大唐的公主,有我保护你,你可以放心的吃饭睡觉。任何有歹心的人我都会让他下地狱。 这是高阳的初恋,是她的爱情。为了这份爱情,她可以付出所有。 没有人敢说出口,这件事高阳做的极其隐晦,连房遗爱都没有发现。 虽然他看到这些天高阳出长安城有些频繁,但是他并没有多想。红杏出墙这种事发生在公主身上根本就不可能。 那太有损皇家颜面,即使为了皇家的面子,她也断不会做出那种事。 可是事情就是这样富有戏剧性,高阳和辩机的事情最后被一个完全不相干的人发现了。 这个小人物没有在历史上留下自己的名字,因为他只是一个小小的差役,一生都没有做过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能在长安城有一份稳定的工作,已经是众人羡慕的对象。 那天晚上他在长安城巡街的时候抓住了一个小偷,对于这样的贼人几乎每天都有。小偷为了脱身就准备把自己偷来的钱财送给他,以便能够获得自由。 反正也只有他们两个人,能得点意外之财,也不失为一件好事。 可是当小偷把盗来的东西放在他面前时他才知道这事远没有他想的那么简单。 这位无名的小偷居然偷了一只枕头。是的,就是一个枕头,还是一个女性的枕头。 上面镶嵌了诸多金银饰物,一看就价值不菲。这样贵重的东西他是不敢收的,不仅无法脱手,还有被问罪的风险。 钱财虽好,奈何我没有这样的富贵命。 可怜的小偷啊,算你倒霉,钱我是拿不了了,就抓了你去,也算大功一件。 说不定被偷的主人还会感激我呢。 长安县令刚刚躺下就被一阵急促的敲门声给叫了起来。他知道有大事发生,不然自己的老仆不会如此急切。 行开门自己的老仆就呈上一只精美的枕头。他细细观察,看着枕头上的饰物大惊失色。 这可都是宫中之物啊! 县令不敢怠慢,下令把那贼人严加看管,他穿好衣服,直奔京兆尹。 这种涉及皇家之事远不是他一个县令能处理的。 京兆尹的大门被叩开,同样不敢大意。就这样没一会儿,那只枕头就出现在李二的手里。 宫里的东西?他拿着那只枕头百思不得其解,现在的小偷已经这么厉害了?连皇宫都能来去自如?而且还是跑到妃嫔们住的地方? 闻讯赶来的长孙皇后在看到后大惊失色,后宫中闯进来了盗贼,简直闻所未闻。羽林卫左右大将军被召进宫,承受李二滔天的怒火。 可是两人查遍了所有的宫门也没有发现有盗贼出入的痕迹。为了洗刷冤屈和耻辱两个人连夜狂奔,直冲长安县衙,揪着那盗贼就是一顿暴打。 被打去半条命的贼人实在想不明白,自己不过偷了一个和尚的枕头,至于这么兴师动众的吗?先是人被捆了一个结结实实,光是麻绳就用了好几丈,一圈一圈的缠绕下来,就剩一个脑袋。 被人一推就硬邦邦的摔到地上,没有一点缓冲吧啊,就这么一头栽下去,头破血流,眼冒金星。 门牙都被磕掉了好几颗。 好不容易缓过来,刚喘了两口气,就被两个身披铠甲的人踩在脚下,脸都猜到泥里去了。他觉得自己随时有窒息的可能,就在他惊恐的感觉自己会被憋死时,头终于被提了起来,久违的空气吸进了肚子里去。 他贪婪的猛吸几口,感受着空气带给自己的活力。往日里根本不会注意的空气原来如此美妙。 他很愤怒,也很疑惑,自己是偷了东西,可是也不关军伍的事吧。长安县衙的差役已经足够多了,你们两个军伍的人也跑过来打我是怎么回事? 还穿着铠甲,看样子好像还是个官。 长安县衙的差役早就惊呆了,贼人不认识这两人,他们可是认识。羽林卫的铠甲啊,专司拱卫皇宫的。他们这样怒气冲冲的过来暴打一个不知名的贼人,意欲何为? 半夜升堂审问犯人这种事不是没有过,但是像今日这般的大场面长安县衙的差役还是头次见到。 长安县令压力很大,他的额头上不断的有汗冒出来,擦都擦不完。京兆尹、大理寺、羽林卫、金吾卫,几个部门的最高长官都坐在下面旁听。连皇帝的贴身大监都来了,一脸阴沉的站在暗处。 说没压力那是假的,如果可以,他真的想辞官不干。这里随便拉出来一个都比他官大,哪个都惹不起。 长安县令不是那么好当的啊。 大胆贼人,居然敢行窃皇宫,盗取宫中之物,实在是罪大恶极。给本官从实招来,到底如何进入皇宫的?如若不招,大刑伺候! 第十二章定情信物 场面是宏大的,震慑力是惊人的,级别是前所未有的,关注度是空前的,可是结果是令人意外的。 贼人所盗窃之物,居然是一个和尚的。这根本就不可能!所有人心里的第一反应都是这句话。一个和尚怎能有宫里之物?你要为自己开脱也得找个靠谱点的理由吧。居然拉出一个和尚出来,这种错误犯的也太低级了。 在座的谁不知道,和尚那里,连几个铜钱都很难找到,又哪里会有这种贵重物品?还是宫里的器物。这枕头一看就是女子之物,说不得是哪个妃嫔的。和尚如果有这种东西,那不是往宫里的妃嫔身上泼脏水吗? 难道你说宫里的妃嫔与和尚有染? 这么做一个简单的推断,所有人都一愣,让后是长时间意味深长的沉默。涉及到后宫,那事情都大条了,稍有不慎,就会掉脑袋。不知道其中缘由,还是闭嘴装聋作业的好。 不是还有县令嘛,让他好好审审,自己就做一个忠实的听众就好。如果接下来的事情比较隐晦,他们完全可以立刻离开,坚决不掺合后宫之事。 长安县令吓的脸都白了。 和尚?亏你这个贼人说的出口! 他近乎咆哮,赶快从实招来,到底如何进入皇宫的,不然本官就让你尝尝大刑的滋味。 那贼人早就被这阵势吓傻了,跪在地上直呼饶命。他确实是从一个和尚那里得来了。那和尚就住在长安城外龙首源的那片荒地之上。有一个不大的草棚子,里面有很多上好的衣服,那只枕头就在草棚子的床榻之上,小人不敢乱言。如若不信,大可派人查探。 一个盗窃案审成了这个样子,长安县令也是骑虎难下,只能硬着头皮让人去龙首源寻找所谓的和尚。 此刻的辩机睡的正香,白日里和高阳的缠绵让他此刻很疲惫,感觉身体被掏空。 两人正是年少轻狂,处于热恋期的辩机和高阳一见面就是难舍难分,恨不能把身体相融在一起。 处于恋爱中的女人智商真的会下降,男人同样如此。 以高阳的身份,送什么定情信物不好偏偏送她的枕头,那不仅是女子之物,更是宫里之物。以辩机的身份,怎么能有这样的东西? 辩机也是被爱情遮挡了双眼,他是和尚,居然就这么堂而皇之的把高阳的枕头放在床榻之上,连遮掩一点的意思都没有。 这个世上永远都不缺小偷,自古至今从未被彻底消灭。 况且辩机的草庐处于荒野之中,连一个围墙都没有,小偷进门连墙都不用翻。 辩机就这样陶醉的闻着高阳的味道沉沉睡去。直到他一个翻身,感觉头下少了点东西才闭着眼睛摸来摸去。结果并没有摸到高阳送给他的枕头。 掉地上了?辩机起身,点起灯下来寻找,结果一无所获。 辩机被这惊人的意外吓呆了,枕头呢? 他失魂落魄的四处寻找,几乎把草庐拆掉了,依然一无所获。 疯狂的辩机此刻满脑子都是高阳的枕头,他并没有嗅到危险的来临,而是想着如果枕头丢了该如何向自己心爱的人交代。 一定是被贼人偷去了。 辩机匆忙的穿上衣服鞋子,跌跌撞撞的走出了龙首源,去找寻那贼人。他相信,枕头被偷的时间一定不长,只要自己不停的追赶,就一定能抓到,抢回自己的枕头。 阴差阳错的辩机离开了草庐,失魂落魄的寻找着早已消失不见的贼人。他漫无目的的游荡在龙首源,对着黑漆漆的夜空失声痛哭。 哪个不开眼的滚蛋,居然连和尚的东西都偷,太丧心病狂了! 漆黑的夜听不到别的声音,只有辩机的哭声和他的脚踩在野草上的沙沙声。 没有重要的事长安的城门根本就不会开,即使是皇帝也不例外。可是如果是遇到的事,那就另当别论了。 一个宫中的枕头把长安城搅闹的不得安宁,街上满是巡逻的人。金吾卫、长安县衙的差役、京兆尹的差役,连向来只守卫皇宫的羽林卫都跑到街上来了。至于千骑司,鬼才知道有多少。 那枕头居然和一个和尚有关系!! 已经极度疯狂立刻下令,即可捉拿那个胆大包天的和尚,即使现在是半夜也不能等。 李二的贴身大监无舌亲自拿着李二的旨意带着人打开长安城门,长安县衙带着差役、羽林卫、金吾卫,浩浩荡荡的奔向龙首源。 火把冲天,战马嘶鸣,声势浩大的阵势惊醒了无数人。长安城已经睡熟的百姓都被这反常的清醒惊呆了,有人猜测是不是边关又起了战事。 他们找到了那贼人所说的草庐,空荡荡的龙首源上确实有这么一块地方,歪歪扭扭的草庐在黑夜里并不好找,不仔细辨认的话还以为是一个坟茔。 可是没有人,没有和尚,只有空荡荡的草庐。里面有精美的锦缎被子,有上好的瓷器,有华丽的衣服,居然还有一件女子的衣物。 荒无人烟的龙首源上有一座草庐也就罢了,居然还有这些贵重的东西,实在让人意外。 一行人半夜出城,如果就这么一无所获的回去,所有人都会被问罪。皇帝的怒火他们根本承受不住。 现在就开始搜,以这里为中心,方圆十里,连一只蚂蚁都不许放过。 那夜的龙首源影影绰绰的都是火光,高高的野草被全部拦腰斩断,所有的角落都不放过。他们翻边了每一块石头,找遍了没一寸大地,依然没有收获。 东方已经大亮,就在所有人皱着眉头不知该如何是,一个差役忽然想起来,住在这龙首源的和尚,不是高僧玄奘的徒弟么,好像名字叫辩机。 玄奘的徒弟? 所有人都是一愣,不会吧,玄奘法师可是得道高僧,现在就在慈恩寺,众所周知。他的徒弟辩机法师也是大名鼎鼎,虽然很年轻,但是佛法高深。 怎么可能偷东西? 所有人都觉得不可能。 可是那个差役很肯定,他听人说辩机在这里就有一座草庐,至于是不是这个,那就不知道了。 第十三章幻想 想要证明这件事很简单,直接去慈恩寺就可以,一群人把草庐的所有都带走,然后直奔慈恩寺。 可惜辩机并不在寺中,此刻的辩机双眼通红,面容憔悴,正躺在河边喘着粗气。 他已经走了很远的路,整个夜里他都在不停的赶路,他坚信偷他东西他贼人就在前面不远的地方,虽然这样的想法没有一点证据。 人有时候会变得很笨,明知道不可能的事却非要硬着头皮去做,还不能劝,谁劝他就会把心中的怒火一下倾泻到这个人的身上。 这是对自我的一种惩罚,同时也想证明自己没有错,或者就是单纯的发泄。 此刻的辩机就是如此,他心爱的人送给他的定情信物让他给弄丢了,他总要做点什么,以此来表达自己的心情。如果什么都不做,那怎么能证明他爱高阳呢?现在的自己起码努力了,即使高阳此刻见到他,也会原谅他的不小心。 辩机伸长了脖子把脸贴在河面上,里面的人憔悴不已,仿佛一夜之间,那个英俊潇洒的辩机就变成了一个失魂落魄的乞丐。他抬起头,看着荒凉的四野,依然没有一个人的影子。 找不到了,永远都不会找到了。 现在的辩机,对他最为重要的,除了高阳,就是这个充满爱情味道的枕头,那是他和高阳爱情的见证,是高阳一片真心的最好证明。它的重要性甚至比他的师父玄奘都要重要。 爱情会冲昏人的头脑,会让人一叶障目,会选择性的忘记很多重要的人,会忽略掉很多优美的风景。 如果玄奘发现,在他最为中意的徒弟的心中,他玄奘的重要性还比不过一只枕头,不知会做何感想? 人的七情六欲很难断绝,即使是如玄奘这样的佛法高深者,也同样不能例外。他和常人不同的是,玄奘可以很好的克制自己。但是要做到心中无欲,万不可能。出家人要戒贪痴嗔,但戒并不等于无,戒的最大意义就是压制。玄奘一代高僧,然他同样身为一个平凡的人,喜悦愤怒忧伤失落,他同样一样不少。 那群寻找辩机的人在慈恩寺一无所获,他们把慈恩寺找了个遍也没有任何发现。玄奘不知这群官差为何要找辩机,但是从他们脸上那愤怒的表情也可以看出来,定然不是什么好事。 身为辩机的师父,玄奘自然被列为重点审问对象,不过到底是高僧,一群人也不敢乱来,只是问他这几日见没见过辩机。 玄奘摇摇头,他已经有十几天没有见过自己的这个徒弟了,他应该还在他的草庐。或者早已离开长安也说不定。 人的尘缘一旦去而复返,就如滔滔江水,再也收不住。自己的这个徒弟既然不肯回头,他再强留也留不住,干脆顺其自然的好。 得之我幸,失之我命。 慈恩寺没有辩机的影子,一群人虽然心有不甘,但也不好再留,只能回县衙复命。 百骑司很头疼,虽然辩机的死活无关轻重,但是现在出了这样的事,他居然没有察觉,这是百骑司巨大的失误。 宫里已经有消息传出,那枕头虽是宫中之物,但是却是高阳公主之物。 羽林卫终于松了口气,只要不是从宫里所偷,那就没他们的事。管你天塌地陷,我只气定神闲。 这样的意外结果让李二直接昏了头,半天没回过神。高阳的东西? 他不可思议的看着长孙皇后,自己女儿的东西怎么会在一个和尚手里? 这可是定情之物啊,你们没搞错吧? 宫里内廷的陈玄感亲自验证,这确实是高阳公主的枕头,宫里有记载。 李二的怒火需要发泄,他现在觉得自己已经燃烧,任何试图靠近他的东西都会被烧成灰烬。 无舍奉命,三天之内必须抓住辩机,这样无耻卑鄙的和尚不配活在世上。 就在众人手忙脚乱的准备缉拿辩机时,百骑司上报,辩机居然回慈恩寺了。 千真万确。 这让包括无舌在内的所有人都倍感意外,昨夜折腾了半天都一无所获,都以为辩机肯定是逃走了。无舌连人都召集好了,正准备以长安城为中心,把方圆四十里都列为搜查区域,这还没开始呢,辩机居然自己回来了。 让百骑司再确定一遍,确认无误。 无舌二话不说,带人直奔慈恩寺,好你个不知死活的花和尚,敢勾引公主,真是胆大包天。 当玄奘知道辩机居然做出如此不堪之事的时候他还是大吃一惊。这远比他想的要严重的多,也胆大的多,更加不可思议的多。 他原本以为,辩机之所以心性不乱,不过也就是喜欢上了一个寻常人家的女子而已,如果他去意已定,铁了心要还俗,玄奘也不会拒绝。 叛依佛门本就靠自己意愿,来去自由,诸君无异。 可是他万万没想到,辩机居然会和公主有染,他怎么会有这样的本事? 那可是公主啊,又是有夫之妇,辩机一个少年人,第一次来长安,连个认识的勋贵都没有,怎么可能会勾引公主? 刚开始玄奘是不相信的,可是辩机却认真的点点头。是的,他喜欢的人就是大唐公主,并且还是一个已经嫁人的公主。 她的丈夫就是当今宰相房玄龄的儿子,房遗爱。 辩机被抓走了,就关在大理寺的监牢里。按照他的身份,是没有资格关在这里的,可是他犯下的罪实在太匪夷所思,只能单独关押在此,听候发落。 辩机并不在意,他觉得自己很快就会出去,高阳不会丢下他不管。他们的爱情如此伟大,如此坚贞,如此圣洁,高阳怎么会丢他呢? 现在不过是对他们爱情的考验罢了,或许,皇帝也有考验他们的意思在里面。高阳是他的女儿,为了女儿的幸福,他是不可能杀了自己的,不然高阳会伤心欲绝,痛不欲生。哪个父亲会忍心看到自己的孩子受苦? 辩机天真了想,说不定自己还能成为大唐的驸马,至于高阳的丈夫房遗爱,趁早离开高阳为好。 第十四章身死 到底是少年人啊,以为所谓的爱情能打败一切。却不知爱情不仅是你手里的武器,也是催你死去的符咒。 辩机就这样等待着,等着高阳来拯救他。他相信在这大牢里,一定有很多眼睛在偷偷的注视着他,观察着他的一举一动。为了保持自己的风度,辩机依然保持着平静的微笑,脸上波澜不惊,一副云淡风轻无畏生死的模样。 既然不可能死去,那就要好好的表现,他幻想着高阳崇拜的眼神,幻想着伟大的大唐皇帝都敬佩他的气节,幻想着所有人都对他交口称赞,幻想着以后自己会鲜衣怒马好不快活。 他有一点确实猜的没错,高阳为了辩机,真的豁出去了。她不顾脸面,直奔宫中求情,让房家彻底没了脸面,李二也颜面扫地。 房玄龄称病不朝,房遗爱以酒消恨。整个房家,都因为这件事而买不起头来。 李二更是尴尬,他不知该如何面对房玄龄,不知如何面对朝廷百官。大唐的公主居然做出如此没有廉耻的事来,李二心乱如麻。 虽然朝中没有一人提起这件事,但是用屁股都能想到,这件事注定会成为大唐的笑柄。 高阳啊高阳,你知不知道这件事给李氏带来了怎样的威信打击? 你让李氏如何自处? 你还敢来宫里给那个和尚求情?朕恨不得千刀万剐了他! 大理寺丞呢,立刻进宫,朕要让那个辩机痛苦的死去,让他为自己做的蠢事付出代价。 辩机没有等来赦免他的圣旨,也没有等来高阳绝世的容颜,他等来的是一群凶神恶煞的人。他们把辩机捆的很结实,为了防止他挣脱,连打了三遍死结。 直到被押出大牢,扔进囚车,辩机才被告知,送他去的地方是刑场,而不是皇宫。 他终于不再淡定,原本的云淡风轻被惊恐所代替。他颤戾着,嘶吼着,痛哭着,无助着,他的爱人高阳并没有出现。 刑场?这不是他该去的地方,他可是高阳公主都喜欢的人,他可是玄奘的高徒,怎么能去刑场?他还年轻,他还没有活够,他还有大把的光阴,他怎么能死? 他囚车的后面还有几个婢女,辩机认识,那是高阳的婢女,他见过很多次。 高阳呢?高阳呢?辩机回过头大声呼喊,却换回来一道道怨恨的眼神。 她们当然有资格怨恨,如果不是辩机勾引公主,她们又怎么会有杀身之祸?所有的一切,都是这个无耻的和尚带来的。 辩机喊累了,也绝望了。他知道,他的爱人不会来了,现在再也不会有人来救他了,前面等待他的,只有死亡。 辩机如朽木般卷缩在一起,身体因为巨大的恐惧而不住颤抖。死亡啊,他还从没想过,原来死亡距离自己如此之近。 他悔恨着,痛苦着。 现在他反复的问着自己,为了那一夜的温存,付出这样的代价,值得吗? 监斩官满脸寒霜,一句多余的话都没有。 在生命的最后时刻,辩机已经忘记了疼痛,只有他和高阳的那些温暖日子。 刚才他以为会很疼,毕竟是腰斩,想想都觉得不寒而栗。可是当真的开始面对,他觉得也就是如此,过度的疼痛之后他已经失去了所有直觉,只感觉到了寒冷,无比的寒冷。犹如坠入了冰窟一般。 他也以为自己会立刻死去,可是并没有。他的意识很清楚,此刻的辩机还好奇的扭过头看了看自己的身后,血肉模糊的身体早已看不明白哪里是血哪里是肉。 那几个婢女已经死去,血流了一地,空气中满是鲜血的味道。 他又想起了那个晴朗的早晨,那天的高阳格外的美丽。那是他第一次见到高阳,美丽的脸庞让他心动不已。念了无数遍的佛经已经不能让他静下心来,他感到自己的脸在变红。 自卑的心理让他不敢抬头,害怕多看一眼都是对高阳的亵渎。 我心爱的人啊,此刻的我已经到了生命的尽头,我已不能陪你到远方,不能陪你到他乡,不能陪你看日出,不能陪你看夕阳。 在以后的日子里,你要学会保重自己,当我已然不在,你还能笑的纯真,笑的高亢。 我会记住我们的的过往,记住我们的忧伤,记住我们的誓言,记住我们在一起的时光。 我已不能和你走到天荒地老,我们在天空下发的誓言注定不能成真。但是请你不要悲伤,因为我们的爱情注定不朽,注定永恒。 我的爱人啊,请不要为我哭泣,因爱而死的人是幸福的,比起那些虽然活着但是没有得到你的心的人,我已经幸福太多。 辩机的意识越来越模糊,恍惚之中,他看到了高阳就站在自己面前,笑的格外灿烂,格外美丽。他想伸手抚摸她的脸庞,但总是够不到。差一点,又差一点。他努力向前,一点一点爬,他要在死前再一次触碰一下自己爱人的脸。这样就是到了地府,他也能凭着记忆想起来那个他曾深爱的女子。 古人说地府里有一座桥,哪里有一个可恶的女人,总是骗人喝她的汤,然后就失去了前世的记忆。 他不会去喝,他要把高阳的影子留下,这样等到他再转世的时候,依然能够在茫茫人海中找出她。 你相信我们的爱情会穿越时光,成为不老的传奇吗? 相信啊。 为什么? 因为我们的爱情惊天动地,连我这样的公主都被你折服,我还有什么不相信的? 你干嘛送我一个枕头? 傻瓜,这是我给你的定情信物。你可千万别弄丢了,不然也会把我弄丢的。 这样的事你也信? 爱情这种事很奇怪的,总之一定要保护我们的信物。 没问题,即使我的生命丢了我也不会丢了它。 可是我的爱人啊,我弄丢了我们的信物,然后真的丢了你。 你在哪里呀?还在我们的待过的草庐吗?你在哪里呀?还在我们看过蓝天的山坡吗? 我的爱人啊,你在哪里呀? 辩机微笑着,回忆着,然后沉沉睡去。 第十五章嫁祸 辩机死了,死的很惨,连个完整的尸体都没有留下。处决之后辩机的尸体连同那几个婢女的尸体都扔到了城外十五里的乱葬岗,任由野狗啃食。 高阳一夜白头,整个人瘫坐在地上,不发一言。 她已经哭尽了力气,流干了眼泪。 她没有想到,她送给辩机的定情信物,最后却成为了他的催命符。 辩机死了,高阳的爱情世界崩塌了,她寻觅了好久终于寻找到的爱情消失了。 这个世界为何如此残忍?老天爷,你让我嫁给一个我不喜欢的人,已经辜负了我一次。终于我找到了我的爱人,你又将他从我的眼前夺走。难道你就见不得我开心快乐?见不得我的爱情? 既然你见不得我得到爱情,为何又要让我遇到辩机?既然让我遇到了,又为何夺走他的生命? 高阳咆哮着,呼喊着,状若疯犬。她心爱的人已经死去,她火热的心也跟随着辩机沉入地下。 所有人都以为辩机的死会给这件事画上一个句号,毕竟不是什么光彩之事,他们相信,随着时间的流逝,这件事终将被遗忘。时间是一个合格的扫尘者,它的动作很慢,却总是一丝不苟,所有光彩的不光彩的人和事,最后都会被它扫入历史的垃圾堆。当知道陈事的人都已死去,就不会再有人提起。 这需要一个过程,而这个过程并不好受。 不管是对于高阳还是对于房家,不管是对于李二还是对于玄奘,都让人心生哀叹。 高阳失去了爱人,房家失去了脸面,李二失去了女儿,玄奘失去了徒弟,没有一个人从这里得到好处,这完全就是一个负和博弈。 此后的高阳彻底放飞了自我,她与李二为敌,与房家为敌,与所有人为敌。 高阳迫切的想从其他人身上找到辩机的影子,找到她心爱之人哪怕一点的存在。 她不断的寻找和尚媾和,李二杀一个她就换一个,如此往复循环。后来李二实在没有办法,干脆对这个女儿不闻不问,你爱做什么就做什么吧,以后我就权当没有你这个女儿。 至于房家,更是一点都没有,房玄龄肚子里的怒火根本就无处发泄,只能憋着,他能怎么办?那是公主啊,他连一个手指头都不能动,最后只能郁郁而终。 房遗爱顶着那顶硕大的绿帽子,连门都不敢出,只能每天窝在家里用酒精麻醉自己。他没有一点办法,高阳是公主,他打不能打,骂不能骂,休妻?那可是皇帝的女儿,你休妻是什么意思? 就是她犯下一万种错误,也轮不到他房遗爱来管。 现在好了,全天下都知道他房遗爱的老婆居然和一个和尚好上了,这样的奇耻大辱他居然连一点办法都没有,只能躲在家里当缩头乌龟。 那个该死的和尚死了,可是又有什么用呢?他本来就该死,死一万次都应该。只不过是把他腰斩而已,真是太便宜他了。 高阳啊高阳,你到底在想什么?我房遗爱哪点配不上你?论家世,论人品,论外貌,我比那个滚蛋辩机强的不止一星半点。 现在的房遗爱,甚至连房门都不出,家中所有人都知道他的老婆给他戴了一顶丑陋的帽子。虽然没有人敢耻笑他,但是房遗爱能从他们的眼神中看到戏谑和嘲笑。 他曾是万人瞩目的房家二公子,勋贵中数一数二的子弟,有着大好的前途,多少女子梦中的情人。 可是现在,他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失败者,一个彻头彻尾的笑柄。 现在他很想死,可是他连死的资格都没有。如果他死了,不仅对不起父母,还会给房家带来巨大的灾难。 虽然公主做错了事,但是你自杀是什么意思?是在向皇帝示威?还是在告诉天下你的委屈?是皇家对不起你?逼死了你?你想让公主守寡?你居心何在啊! 和皇帝是没有道理可讲的,他只会考虑皇家。 所以房遗爱不能死,相反他还必须强颜欢笑。 好痛苦啊,可怜的房遗爱就这么被摧残着,折磨着,连个诉苦的人都没有。 一直到后来,他的父亲死了,后来皇帝死了,他依然是那个被人嘲笑的可怜人。 他和高阳的夫妻感情自尽,只不过为了保持最后的体面,两个人依然在一些重要的场合一起出现。 高阳依然疯狂,不断寻找新的和尚下手。房遗爱破罐子破摔,整日以酒度日。 直到有一天她突然冲进来说他哥哥房遗直不配继承他父亲的爵位,要他去抢过来。 房遗爱还以为高阳傻了,亏你还是公主呢,爵位本来就由家中嫡长子继承,天经地义,抢个屁啊抢!这种事是抢能解决的么? 再说了,他为什么要和大哥抢爵位?他有什么资格去抢爵位?他一个天下的笑柄有何颜面继承房家的爵位? 你疯够了没有高阳?这是我房家的事,不是你的事。大哥做的很好,他以后会是房家的支柱,除了他,没有人有资格继承房家的爵位。 高阳是谁?如果房遗爱这么一说她肯罢休那她就不是高阳了。 于是天真的高阳苦思冥想,终于想出了一个自以为高明无比的计策,嫁祸房遗直。 高阳就如他的名字一样,是一个高傲的人,她内心里是看不上房遗直的,没什么本事,就是命好而已,这梁国公的爵位,凭什么就让他继承? 看着房遗直的老婆在自己面前耀武扬威高阳就一肚子气。 她和房遗爱说过多次,但是他根本就不理会。 可以啊,你不理会,我就找有理会的人去。 高阳的计策很简单,但是很丢人。她直接说房遗直调戏她,有不轨之心。 调戏公主啊,这可不是小事。前面辩机被腰斩了,血淋淋的例子就在眼前。 而且这种事根本就说不清楚,没有人证物证,人家公主就是一口咬定你调戏她。你怎么辩解?根本就无从说起。而且这种事往往越描越黑,最后不是屎也是屎。 第十六章陈玄运 遭受无妄之灾的房遗直简直惊呆了,你这是什么操作?我好好的上班,老老实实的下班,一个月也见不到你一次,我怎么会调戏你?再说了,我家中美妾好几个,哪一个都比你美艳,她们我都照顾不过来,怎么会对你一个荡妇高兴趣?真是自作多情。 对于高阳这样毫无根据的指控,房遗直根本就不在乎,身正不怕影子歪,你高阳是什么人大家都心知肚明。想往我身上泼脏水,你当大家都是瞎子吗? 别说房遗直,就是接到高阳告状的李治都是一头雾水,她这是要闹哪出?不过李治可不是房遗直,他敏锐的从这件事里嗅出了一点异样,似乎,可以从这里对房家下手? 就在所有人以为高阳只不过在演一场闹剧之时,李治把长孙无忌召进了宫中,询问这件事该如何处理。 虽然李治问的很随意,但是长孙无忌可不这么认为。这件事可大可小,可简单也可复杂。如果李治想简单处理,那大可不必让他进宫商量次事。大家都心知肚明,房遗直不可能闲着没事去调戏高阳。他没有那个必要,也没有那个胆子。 既然李治特意把他找来,就说明一定有他的用意。 长孙无忌用脑子稍微一想,就知道李治可能要用这件事做文章,趁机把房家打趴下。 他的脑子飞速的转动,想着如何才能不着痕迹的配合李治。把房家打趴下,不仅是李治的想法,更是他长孙无忌想了很久的事情。如果这次不能成功,那他长孙无忌就失去了最好的一次机会。 陛下,老臣觉得此事事关重大,公主清誉事关国体,不容有暇。如果此事不严查,日后难免有人以此为借口污蔑皇家。 此风万不可涨。然房遗直乃房家后人,贵为国公,如果冒然问罪,不仅房家不服,恐怕其他勋贵也会心生疑虑。以老臣看来,不如陛下下旨,派一位高显赫之人细查此事,不管最后结果如何,都可堵住天下悠悠之口。 李治眼睛一亮,他细细品味了一下长孙无忌的话,然后赞同的点点头。虽然没有明说,但是长孙无忌的理解能力果然强悍,自己不过是提了一提,他就能知晓自己内心的想法。 果然是老狐狸啊! 既然你长孙无忌这么说,那这件事就让你去处理好了。反正你心里也巴不得房家倒霉。相信以你的本事,把房家整垮应该没问题。 在整倒房家这件事上,两个人有着一致的目标,虽然理由不相同,但是结果能让人走到一起。 长孙无忌的热情很好,他的内心忍不住的狂跳,等了这么多年,终于找到机会下手了。 房玄龄啊房玄龄,你不要怪我,大家拼死拼活的,都是为了各自的家族能够长盛不衰。你已经死了,你的后人实在不堪,你们房家,该退出了。 权力争斗没有对错,只有输赢,在这件事上,相信即使房玄龄复生,也没有办法。他和长孙无忌明争暗斗了一生,凭着自己的智慧,他没有吃到什么亏。 但是他死了,命运的天平发生了倾斜,倒向了长孙无忌这里。 有时候寿命也是一种资本,而且是十分有用让对手无奈的资本。 长孙无忌可能自己都没想到,他战胜房玄龄是因为年纪的原因。 可是要战胜房家,就不能靠这种不可预测的运气了,只能靠长久的隐忍和细致的观察,等待房家出错,让后祭出致命的杀招,一剑封喉。 现在这个时候已经到了,高阳这个蠢女人已经把刀柄递到了他的手里,如果再失败,那他长孙无忌就太蠢了。 一张大网已经铺开,可是房家的所有人都没有一点感觉,直到长孙无忌坐镇大理寺,命人把房遗直拉开问话,整个房家还以为只是例行公事。 房遗直风度翩翩,站在大理寺的大堂上侃侃而谈,说的唾沫横飞。天文地理风土人情,他都能说上几句。 长孙无忌耐心的听着房遗直不着边际的话,没有表现出一点不耐烦。作为一个老谋深算的政治家,他对自己的表情管理已经达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 为了表示自己长辈的关爱,他还时不时的迎合几句,让房遗直得到了极大的心理满足。 其实长孙无忌心里清楚的很,房遗直根本就不可能和高阳有什么,着连调查都不用。 他之所以这么做,就是要找一个缺口下手。他深信,只要自己耐心寻找,就一定能够找到。 为此,他需要房遗直说话,不管是什么,只要说出来,长孙无忌就能从中找出一点可以利用的蛛丝马迹。 言多必失,这是自古以来的真理。 更何况是房遗直这样爱显摆的人。 所以长孙无忌表示出了一个优秀聆听者所必须具备的素质,他一点都没有不耐烦,反而听的格外认真。 当他听到陈玄运时终于发现了一丝端倪。好好的高阳公主找陈玄运做什么?当时的陈玄运是宫内掖庭令,掌管宫内女工。 高阳找她很是反常。 长孙无忌已经没有闲情逸致听房遗直的唠叨,他现在的心已经飞进了宫里。此刻的他迫切的想知道,高阳找陈玄运到底所为何事? 房遗直满意的走了,长孙无忌虽然没有明说,但是那态度已经表明,他没有调戏高阳公主。 洗刷了自己清白的房遗直心情格外好,走路时不觉昂起了头,连天空都仿佛格外的蓝。 他并没有看到背后长孙无忌阴测测的笑容,那种深入骨髓的寒意。 对于长孙无忌突然问起高阳之事,陈玄运很是惊恐,她坐立不安,十分局促,面对长孙无忌的逼问,她连头都不敢抬。 这种心虚的表现让长孙无忌很奇怪,你好歹也是宫里的老人了,又担任掖庭令多年,怎么如此胆小,一点心事都绷不住?真不知道高阳公主怎么会找到你。 说吧,捡要紧的说。既然能找到你,想必你也知道缘由,我不想对你动大刑,你自己能不能活命,就看今天了。 第十七章威胁 步星次? 长孙无忌的瞳孔骤然增大,恨不能把陈玄运整个人都装进自己的眼睛里。 虽然总觉得高阳公主找陈玄运事有蹊跷,但是他从未想到,高阳居然有如此大的胆子,居然让陈玄运做这种事。 这可是杀头的罪名啊! 高阳公主疯了吧! 步星次,说的简单一点就是观察天象,以测吉凶。这可是天机,在当时没有皇帝下旨,任何偷窥天机之事都是死罪。 天人感应,天上的任何变化,都会应对凡间之事。所有查看天象就显得尤为严重。 你不过是一个公主而已,为何要命人察看天象?你想做什么? 而且找的人又是宫里的人,用天象来测宫里的吉凶,你这分明是有不臣之心! 高阳既然能找到陈玄运的头上,就说明此人是有一点天文知识的,这可是了不得的大事。 古人对天文星象异常重视,基本是代代相传,最为传统的师徒制关系。 这些牛人基本上都在钦天监,每到夜晚就仰着高高的头颅注视着满天的星斗。 在一点上我们必须佩服古人的毅力和耐心。 星象学是一门特别复杂深奥的学问,古人仅凭肉眼观察,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绘制出了无数的星象,简直匪夷所思。 陈玄运并非钦天监之人,却懂得天象,这本身就是一件可怕的事。 所以当李治看到长孙无忌的奏折时异常的愤怒。 好你个高阳,居然如此大胆!还有那个陈玄运,这么多年,朕都不知道她居然还有这样的本事,真是深藏不露。 给我查,必须查! 李治的愤怒落到长孙无忌的眼里就变了味道,他惊异的看了一眼自己的这个外甥。现在的李治已经学会掩饰自己了。他觉得,此刻的李治应该高兴而不是愤怒,因为这件事正在往他们预想的方向前进,只要查实了这件事,那房家就有谋反的嫌疑。这可是最好的借口。 至于真假,并不会有人关心。 长孙无忌并没有急于动手,因为他知道,这件事需要慎重,操之过急只会适得其反。 而且,他的目标并不仅仅是房家,而是还有其他人。比如说,李元景,还有李恪。 从李治被立为太子以来,长孙无忌就一直提防着这两个人,因为他们两个人是房家支持的人。 现在李治为皇帝,李元景和李恪都在封地,常年不进宫。 可是不管是李治还是长孙无忌,都对这两个人心生芥蒂。毕竟都是威胁过李治太子之位的人。现在虽然李治为皇帝,但是谁能肯定他们就没有不臣之心? 这种担心一旦出现就不会消失,只会越来越重,最后演化成冲天大火。 如果这次仅仅是打倒了房家,虽然也可以向李治交代,但不免不够完美。 要玩就玩一个大的。 他要趁着这次机会,把李元景还有李恪都送进地狱。 房遗爱被人抓进大理寺的时候依然醉醺醺的,当初那个翩翩美少年此刻就是一个醉鬼,没有一点勋贵子弟的影子。 这孩子被高阳折磨的不轻啊,长孙无忌同情的看着这个超级绿帽王,心生感慨。 用刑是不能的,毕竟他是驸马,只能采用攻心之战了。 长孙无忌可是官场的老油条,心理学学的格外出色,区区一个房遗爱根本不在话下。 他并没有在大理寺的大堂上问话,而且带着他参观了大理寺的刑讯室还有阴暗的牢房,甚至还带着他看了看等着被斩首的死刑犯。 这种威慑力是巨大的,房遗爱从小就生活优越,没见过底层百姓的真实模样,更不要说牢房这种污秽之地了。单单是那个充满血腥味道的刑讯事就让他大为惊骇。 他不是军伍之人,没见过血,没见过死人,这对他的触动是巨大的。 长孙无忌看向他的眼神很不善,充满了你死定了的意思。 可是房遗爱左思右想,好像自己也没做过什么大逆不道的事情啊。 没有吗?长孙无忌捋着胡子,一副高人状,驸马啊,你再想想,近日薛万彻回长安,你没少往他那里跑,你们之间说的什么,还要我提醒吗? 此刻的长孙无忌心里并没有底,薛万彻和房遗爱说什么,他不可能知道。一切都不过是他的猜测。 薛万彻此人,在长孙无忌看来,就是一个惹事生非的主儿。当年敢直接进宫让李二立李泰为太子,就已经很能说明问题。 这是一个爱发牢骚的人,因为他的老婆也是一个公主,同样让他很不自在,对生活有诸多的不满意。 这样两个倒霉的人凑在一起,如果没有点牢骚,那真是见鬼了。 房遗爱疑惑的看着长孙无忌,不明白好好的为什么要提起薛万彻。 高阳公主让宫里的陈玄运私看星象,已经足够让他意外的,现在他哪里有时间管薛万彻。 再说了,薛万彻从边地回来,和他说过的话太多了,没有一万句也有八千句,长孙无忌现在提起薛万彻来,到底什么意思? 房遗爱并不傻,虽然他肚子里的学问几乎没有,但是并举代表他的脑子笨。长孙无忌的话不可能是随意说说而已,他现在问起薛万彻,一定有什么用意。 再联想到高阳在宫里的举动,房遗爱猛然一惊,长孙无忌这是想借着这件事把薛万彻拉下水啊! 房遗爱不可思议的看向长孙无忌,此刻的长孙无忌犹如吃人的猛兽一般让他遍体生寒。 我和薛万彻只是聊聊家常而已,并没有说什么特别的话。 哦?聊家常?长孙无忌嘿嘿一笑,驸马啊,两个大男人凑到一起聊家常?呵呵,我信,可是别人恐怕不会信吧?别忘了,当年你们两家可是支持过魏王的,现在魏王死了,你们二人依然关上门来来往密切。让人很容易联想到其他事啊。 什么其他事?太尉你可不能乱说!房遗爱就怕这种捕风捉影的事,不管有没有,你都说不清楚。 乱说?长孙无忌拍拍房遗爱的肩膀,你们二人难道没有谈到景王? 第十八章醉话 这就是一个坑,一个巨大的坑,长孙无忌挖的特别卖力,不把房家埋进去誓不罢休。 他对房遗爱循循善诱,一步一步的把他引入不归的路上。 这个时候的房遗爱应该是十分崩溃的,用风声鹤唳草木皆兵来形容他绝对不为过,毕竟他知道自己那个神奇的老婆居然胆大包天,敢找人观天象,测吉凶。真不知道她在想什么,做这种事不管是对她个人还是对整个房家,根本一点好处都没有。 如果不是这次太尉告诉他,房遗爱还真不知道自己的老婆已经这么疯狂了。 这就是一个魔鬼。 为了梁国公的爵位,她已经不顾一切了。 他的大哥房遗直怒不可遏,连家中的大门都差点拆下来。房家的名声算是彻底毁了,颜面扫地。调戏公主?这种事根本就说不清楚,虽然已经查明根本子虚乌有,但是传出去可就不是这样了。 人是感情的物种,对待事情的看法总是顺着自己的感情来判断一件事的好恶。并且十分热衷所谓的秘闻。每天的新闻你记不住,却对网络上的各种八卦烂熟于心,随便一个话题都能扯上一天。 信息的传播源于好奇心。 所以房遗直虽然身正不怕影子歪,但是这件事传到别人口中,那就是另一种版本了。 什么阴谋论啊,权力论啊,不论恋啊会层出不穷,经久不衰,成为人们茶余饭后最为经典的谈资。 丰富了众人的精神生活,却把房家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名声推向了深渊。 本来高阳和辩机的奸情已经让房家抬不起头,现在更是连脸都没了。 如果说原来房家还是处于一个受害者的角度的话,现在已经成为堕落成了一个自弃者。 勋贵家族里的密事总能引起人们极大的兴趣,古人如此,现代人更是如此。正是人们的巨大的好奇心,才养活了数量众多的娱乐报刊和一众记者。 房遗爱此时对高阳恨之入骨,他真的很想杀掉这个到处惹事的蠢女人,可是也只能想想。别说杀,就是打一顿都不行。 他能做的就是什么都不做。 所以他需要一个人来倾听他的苦难,一个能感受到他痛苦的人,一个有感同身受的人。 找了半天,发现和他一样倒霉的只有薛万彻。 因为薛万彻的老婆丹阳公主和高阳公主一样,脑子真的很蠢,蠢的让人发指。 家庭不和的房遗爱和薛万彻有些无数的共同语言,两人义正言辞的申明了自己作为男人的立场,并对各自老婆进行了深刻的批判,最后还总结了一下自己的生活心得,以及如何处理与老婆之间的关系。 薛万彻分享了自己的经验,他觉得对房遗爱很有用,因为从两个人来说,他起码比房遗爱要好一点,毕竟自己的老婆再怎么不尽人意,起码没有和其他男人勾搭在一起。 他同情的安慰房遗爱,大丈夫能屈能伸,不就是一个女人吗,没事,改天我带你去找几个年轻貌美的,包你满意。 这是找几个女人能解决了的吗?房遗爱像看白痴一样看着薛万彻,现在天下人都知道我房遗爱的头上泛着幽幽绿光,我敢肯定,这件事还会被写进史书,成为千年笑柄。 天呐,我根本就不敢想,我想青史留名,可是不是这样的留法啊。凭什么她犯的错,要我成为笑柄?房遗爱愤愤不平,他心中充满了恨意,恨高阳、恨自己的父亲,恨李二,甚至恨李治。 凭什么我娶的是这样一个放浪不羁的女人?婚姻是座坟墓啊! 想到自己当年鲜衣怒马,招摇过市,要钱有钱,要女人有女人。那是多么美好的生活啊。这一切,都随着高阳公主的进门而烟消云散了。 他对于高阳再熟悉不过,当初李二准备让高阳嫁给他的时候他就非常的反对,好好的没事娶什么公主啊,天下女子何其多,为何单单就得娶公主呢?即使娶公主,换一个也好啊。 换一个?你以为你是谁?房玄龄一巴掌呼过去,不知死活的东西,陛下的旨意都下了,你还想换一个?你什么意思?是对皇家不满意还是对公主不满意?即使真不满意也得给我憋在肚子里,不许说出来。 那是公主,这代表着什么你不会不知道。 权力婚姻向来如此,你就不要挑三拣四了,我见过高阳公主,起码人家模样不错。脾气是怪了一点,这又没什么。为了咱房家,你就委屈一下吧。 房遗爱讲的很详细,把他对高阳的感觉都说了出来。 薛万彻深深叹了口气,可怜啊兄弟,你比我惨。 哎,你说咱们两个好好的娶个公主干嘛?这不是自己找罪受嘛。要是知道公主都是这等模样,打死我都不娶。 出了事,她们屁事没有,掉脑袋的还是咱们啊。 两个人越说越投机,最后连他们自己说的什么都不知道了,酒醉有很多好处,同时也有很多坏处。总能使嘴巴不严实的人酒后吐真言。 可是人还是离不开酒精的麻醉,那种飘飘欲仙或者头疼欲裂的感觉,总能让人开口说话。不管是真还是假,是应付还是真言,都会说出来。 房遗爱那天说了很多,一直到太阳下山他还意犹未尽,大有和薛万彻秉烛夜谈的架势。如果不是丹阳公主找薛万彻有事,房遗爱还打算在他家住上一晚。 长孙无忌手里拿着一柄审问犯人用的烙铁,此事你瞒不住的,要不我提醒你一句,你和薛万彻好像说过拥立荆王为帝这种话吧,还要我提醒一下细节吗? 长孙无忌这种引导方式很无耻,他是一种试探,他并确定房遗爱和薛万彻说过什么,但是荆王李元景肯定是绕不开的。 他这句话不过是猜测,他在恐吓,只要房遗爱的脸色有些许的不自然,他长孙无忌就能猜出个大概来。 承认吧,你不要忘了,陛下的千骑司可是无孔不入。薛万彻从边地回来,谁知道他心里怎么想的?脚疾?我看他腿脚挺好的,在宫里走路和常人无疑,跑起来比你还快。 第十九章确凿 太尉,这种话可不能乱说,是要杀头的。房遗爱心里一惊,他和薛万彻当时是说过类似的话,不过那也只是发发牢骚而已,做不得数。 杀头自然是要杀头的,这种大逆不道的话,杀头都是轻的,夷三族那都是陛下开恩了。要知道,你们这可是和谋反无疑哇!现在陛下正值壮年,你们却想着另立荆王为君,这不是谋反是什么? 我们那只不过是酒后失言,根本就不算数。再说,我们怎么可能谋反呢?太尉,别人不知道,你还不知道吗?我们两个都是驸马,都是皇帝的亲戚,不可能有这样心思的。 长孙无忌终于笑了,他笑的很开心,没有一点杀意,就想一个和蔼的老者在看后辈。 房遗爱啊房遗爱,别人都说你愚蠢如猪,我还不相信,没想到你还真是。老夫不过几句话而已,就让你露了马脚,你死的不冤,一点都不冤。你可比你的阿耶差远了。 贤侄啊,我知道你说的是酒后之言,也知道你心里决无谋反之心,但是你要如何证明?你没有这样的心思,难道别人也没有?人心隔肚皮,你连自己的清白都证明不了,更何况是别人? 长孙无忌总是在潜移默化之中提醒着房遗爱,这件事可不是你一个人,而是还有别人参与。 他最大的目标不是别人,而且李恪。至于房遗爱、薛万彻、李元景之流,只能说是陪跑的,他们卷进去只能怨他们倒霉。 说吧,房遗爱,别再死撑了,你不过是一个懦弱无能的人,即使死去也不会有人为你叹息。你的作用就是把李恪拉入地狱。 太尉,我会不会死?房遗爱感受到了森森的冷意,他不由的打了一个寒颤。 死?你当然会死,从高阳往你哥哥身上泼脏水,你们房家就已经注定要覆灭了。更不要说现在我还准备把谋反的罪名按到你的头上。你要是不死,我非那么大力气做什么? 长孙无忌安慰着房遗爱,贤侄,只要你说出来谋反的人都有谁参与,我定会上奏陛下,保你无虞。 多么没有营养的废话,这话说出来连长孙无忌自己都不信。他之所以这么说不过是作为一个老牌政治家的条件反射。谎话说多了就成了一种习惯,张口就来,根本不用经过大脑。 上奏陛下?谋反的罪名啊,谁会脑子抽风,去给谋反之人求情,除非他嫌自己命长了。 可是已经被长孙无忌带沟里的房遗爱此刻脑子已经蒙了,他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现在他头上的罪名居然是谋反。刚刚明明是在说高阳公主啊,怎么就转到他身上了? 现在的房遗爱年龄已经不小,可是他的心智却远未成熟。多年的娇生惯养让他习惯了一切都顺风顺水,婚姻的不幸已经耗费了他巨大的精力,现在又多出一个谋反的罪名,他现在已经完全不知所措。 如果房遗爱稍微成熟一点,稍微理智一点,稍微冷静一下,那么长孙无忌的话只会让他惊醒,而不是让他惊吓。 他只要一口咬定高阳公主的事他完全不知情,那么不管是李治还是长孙无忌,只能干着急。 毕竟办案是要讲证据的,如果是普通人,杀了也就杀了,没有人会在意他是不是愿望。皇帝想杀一个人真的很容易。 可是房遗爱不一样,他的房玄龄的儿子,又是大唐的驸马。要杀这样一个人,可不是随便扣一顶帽子就可以的。如果没有足够的证据,那会引起天大的波澜。 所有的勋贵都在看着,李治和长孙无忌根本就不能任性。 即使最后要惩处,也是惩处高阳,他房遗爱根本罪不至死。至于李恪,那就更是八竿子打不着了。 可惜房遗爱此刻已经被吓破了胆,他现在满脑子都是谋反两个字。因为长孙无忌的话确实把他吓住了。 迷迷糊糊之中,他好像觉得自己真的说过这样的话。 当潜意识里进行了自我肯定之后,那这种暗示会不断的加强,最后成为假的事实。 我真的不想死,虽然我活的很窝囊,是天下的笑柄,可是我真的很怕死。 一想到我会变成一具冰冷的尸体,长眠于地下,从此什么听不见,什么也看不见,什么也感觉不到,我就无比的害怕。 那种感觉一定非常痛苦。 曾经我以为我很勇敢,以为死亡对我来说不过是一件寻常之事。 大丈夫死则死矣。 可是当死亡距离我如此之近时,我才终于明白为何古人会说蝼蚁尚且偷生,更况人乎,这句感叹的力量。 死亡笼罩在头顶让房遗爱根本就镇静不下来,他此刻的所有念头,已经不是如何证明自己没有谋反,而且在想着该如何让李治放过自己。 这种思维的转变是可怕的,也是愚蠢的。 后者根本就不可能让他活下来。 没有哪个皇帝会赦免谋反者,更何况,不管有没有谋反,长孙无忌都会千方百计的把这个罪名按到房遗爱的头上,因为他需要用房遗爱来把李恪卷进来。 所以,可怜又可悲的房遗爱,你就认命吧,你的命运在一开始就已经注定,你无处可逃。 充满了求生欲的房遗爱开始了编造谎言的过程,这对他来说似乎很简单,一切艰难的东西在死亡面前都会变得简单。 长孙无忌很满意,他看着名单上一个个名字,笑的格外灿烂。 谋反?李治听完长孙无忌的汇报十分意外,他实在没想到,他的舅舅居然有如此大的本事,连谋反这样的罪名都能查出来。 证据确凿吗? 是的,证据确凿。 李治看着那份名单,包括朕的叔叔荆王还有朕的哥哥吴王? 他必须确定,这两个人在大唐的影响力很大,如果没有令人信服的证据,那会引起巨大的波澜。 陛下放心,房遗爱亲口承认,他和薛万彻、李元景、李恪,因为对当年先帝立太子之事不满,一直耿耿于怀,心怀不轨。谋划多年,令高阳公主测宫中吉凶,以便借机起事。 第二十章都杀掉 事情到了这一步,李治突然有些犹豫,名单上的这些人,他实在不忍心杀掉。 李元景、李恪、高阳,这些都是他李氏一门,至亲之人,一下子全部杀掉,李治有些踟蹰。 虽然通过权力的道路是充满鲜血的,但是李治毕竟没有那样的狠心,他最开始的底线,就是把这些人的权力全部剥夺,然后软禁起来,让他们衣食无忧的过完这一生。 现在长孙无忌给他们按了一个谋反的罪名,实在让他有些意外。 身为皇帝,李治自然知道,这些人根本就不可能谋反,这是长孙无忌为了杀掉这些人而编制的罪名。 舅舅啊舅舅,你的心果然足够狠,你这么做,让朕骑虎难下啊! 李治意味深长的看了一眼现在下面的长孙无忌,能猜透我的心思,舅舅果然好本事。可是你做的太过了。 一下杀这么多人,天下人会如何看我? 舅舅,如果我想让他们活下来,你有没有办法?李治问了一句,他相信长孙无忌是有办法的,现在案子不过还在审问中,只要找个轻点的罪名,保住几个人的性命容易的很。 可是长孙无忌的话让李治很意外,他第一次认真的看了看自己的这个亲舅舅,眼中有了一丝杀意。 不可,长孙无忌说道,这些人对陛下的皇位威胁太大,一日不除,陛下就一日不得安宁。老臣知道陛下爱惜亲人,但这些人意图谋反,如果不杀,以后只怕效仿之人只会越来越多,到时候陛下该如何自处?大唐江山又该如何稳固? 长孙无忌说的义正言辞,但是李治知道,他之所以这么说完全就是因为他要借着这次机会彻底打倒房家,甚至,他在清除阻碍他权势的人。 李治突然想到了一个可怕的问题,长孙无忌这么急迫的想要治这几个人于死地,他究竟想要做什么? 把自己拉下去他取而代之? 不太可能。 他没有那么大的野心,也没有那么大的本事,更没有那么多支持他的人。起码以他现在的权势,大唐的天军他还很难调动。 自己的这个舅舅,什么都好,就是太贪恋权势了啊。李治觉得长孙无忌之所以这么卖力的要打垮房家,甚至连李恪都被算计了进去,他一方面是出于对自己的考虑,一方面肯定也是因为这些人阻挡了他权势的扩充。 可是现在你的权势在大唐已经是最大了,放眼满朝文武,根本没有人能够与你相比。 连我这个皇帝都比不过你。 难道你还不满足? 多大的权势才能填满你的贪婪之心? 我已经不是当年那个只会哭泣的小孩子了,长孙无忌,你这么急于扩充自己的权势,有没有把我放在眼里?还是说,你把我当成了一个傀儡? 尽情的展现你的风采吧,长孙无忌,因为你以后很难再有这样风光的机会了。在不久的将来,你将面对一个强大的敌人,一个足够把你置之死地的人。 此刻的大唐是属于你的,就连李治都不得不退让几分。即使你要杀的,是他的至亲,他也无法阻止。 针对这件事,李治问过崔敦礼和褚遂良的意见,结果可想而知。这两个人是长孙无忌的跟班,长孙无忌一个眼神过去两个人只有点头或者摇头的份。 最后房遗爱和薛万彻被砍了脑袋,高阳公主、李元景、李恪被赐自尽。 其余被杀的人更是数不胜数。 长孙无忌终于取得了短暂的胜利,通过这一次风波,他的政敌基本上都死光了。放眼朝堂,再也没有人可以威胁到他,再也没有人敢对他指手画脚。 他的权势得到了空前的加强。 让李治感受到了巨大的危机。 薛讷对苏小义的分析惊为天人,他实在没有想到,朝堂的走势居然和他分析的一模一样。 房家居然真的完蛋了,连李恪都死了。 这点连他阿耶都没有想到。 “这就是斗争。”苏小义躲在太医署里头也不回的说道:“太凶险了,我真怕再这样下去我活不了几年。” “不会吧,以你的本事,不出几年,肯定会成为朝堂之上的新贵,没几个人敢惹你。” 薛讷很肯定,只要再有几年,什么长孙无忌,什么褚遂良,什么高季辅,都得靠边站。 “你觉得太尉会放着我不管?” 苏小义哀叹一声,自己一个小小的官儿被李治惦记也就算了,武媚也打他的主意是什么意思? 难道我就真有这么大的本事? 这种理由他自己都不信,除了他知道历史走向和自己一身的学问外,朝中哪个大臣不是比他聪明,比他心眼多? 武媚身边的那个宫女叫什么来着? 妖月? 真是可怕的名字。 听着就让人感到害怕,还是离远点的好。那根本就不是寻常的宫女,苏小义不是傻子。哪有宫女比妃子谱还大的。每次武媚来的时候这个妖月都是一副盛气凌人的样子,那样子根本就不是一个宫女能表现出来的。 也不知到武媚从哪里寻来的,反正苏小义心里很排斥。 美丽是美丽,但是太让人害怕。 能在武媚身边的,就不能大意,这是苏小义一贯的准则,能让武媚这样的霸王龙看上的,肯定有过人之处。 长孙无忌政敌的覆灭给武媚提了一个醒,如果她这样下去,很有可能就是下一个李恪。 因为长孙无忌看她同样不顺眼。 武媚必须承认,她小看了长孙无忌,也小看了他的野心。他以为长孙无忌所做的一切,无非是为了保住了自己现有的权势和地位。可是这件事让她对长孙无忌有了全新的认识。 做为一个决心等上皇后宝座的人,长孙无忌的权势越大,就意味着她距离皇后之位越远,要想成功,恐怕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可是武媚无法对李治说出她的心声,虽然她知道李治现在已经倒向了她这边,但是此刻和长孙无忌撕破脸是不值得的。 一是李治是实力还不足,二是此刻李治还需要利用长孙无忌去打击别的敌人。 第二十一章空出的户部尚书 可是这次长孙无忌做的有些过火,把这么多人都杀了,没有留下一点余地。关键是这件事全都算到了李治的头上,这让李治很不满。 背上一个不讲亲情的锅,李治很生气。 而且李治也通过这件事看清了朝堂之势,他必须要寻找自己的力量了,不然的话这偌大的朝堂,他李治说话讲没有了再听从。 武媚眼光敏锐,政治天赋岂高。她给李治出了一个不错的主意。 朝堂并不是铁板一块,陛下只有细想便知,大唐的官员何止千人万人,不可能人人都现在长孙无忌一边。所有的官员都想往上爬,可是官场是一座塔,不可能每个人都满意。上面都是你长孙无忌的人,你让那些底下的人还怎么爬?他们对长孙无忌的恨可选大于陛下和我。 拦人发财犹如杀人父母,这阻人升官可比发财更甚,臣妾相信,那些升迁无望的人一定很高兴看到长孙无忌倒霉,还很乐意添上一把火。 就看谁又这样的胆子了。 官场从来就不缺乏投机者,武媚就发现了两个很有潜力值的人,之后的这两个人,一直跟随着武媚不停冲锋,指哪打哪,让咬谁咬谁,成为武媚的左膀右臂,得力助手,终成一代枭雄。 他们就是许敬宗和李义府。 这两个人在李治一朝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很多的历史事件都伴随着他们而展开,很多的名臣都因他们而死。 但是如果你把这两个人切实的放到历史当中,你会发现,这两个人很复杂,远不是好人或者坏人这样的评价能够概括的。 但是这两个人如何能为自己所用,这是一个讲究技巧的事。武媚现在身为昭仪,身份高贵,不可能对他们两个人说你们两个郁郁不得志的混蛋投靠我吧,我可以让你们升官发财。 如果武媚这么说估计两个人只会跑的远远的,他们会以为武媚在发疯。 政治的一大魅力就在于看透不说透,任何事都不能明说,而是要靠意会。于茫茫大海之中发现那座希望的小岛,于深山老林之中探寻那座神秘的草庐。 这是对人智慧的一种考验,如果你连领导的心思都猜不透,那只能说明你的智慧还不足于支撑起你的野心,就不要凑过来了,好好的混吃等死好了,权力的争夺你就不要参与了,不然只会自取毁灭。 此时的许敬宗尚在郑州做刺史,虽说刺史在大唐已经是很大的官,算得上是封疆大吏了,但是对于许敬宗这样的人物来说,确实让他高兴不起来。 他的目标可不是一个刺史,如果仅仅是做一个刺史就满足了他也不会费那么大的力气去讨好李二。 他的目标是长孙无忌的位置,是大唐的宰相。 作为一个有本事的人,一个文人,许敬宗也有自己的政治理想。他也想让自己的才华得到充分的施展,想让自己名留青史,想通过自己的努力,让大唐更加的强盛。 古人在有些方面很单纯,很理想化。 我们有理由相信,不管是房玄龄还是长孙无忌,不管是魏征还是杜如晦,不管是许敬宗还是李义府,不管是上官仪还是刘仁轨,他们争夺权势一方面是为了自己的私欲,一方面,也是想实现自己心中的理想。 我们透过历史可以看到,不管这些人如何争斗,也不管是谁做了宰相,大唐帝国都始终在平稳的运转,走向繁盛。 为何?因为他们都在用自己的智慧来治理大唐,解决了无数难题,扫清了不尽障碍。 李治固然功不可没,武媚固然才学过人,但大唐的强盛繁荣,离不开这些人的智慧。 孤木不成林,滴水不成河,即使是为了此刻对付长孙无忌,武媚也需要自己身边有一群人来帮她办事。 大唐有的是想升迁的官员,只不过他们此刻没有可以攀附的大树罢了。 长孙无忌手下人多势众,个个都是有名的重臣,所以他根本就瞧不上那些投机者。 这就给她武媚可以利用的缝隙,想到从中找出一些可用之人,应该不是难事。 现在就只是缺一个合适的机会而已。 而这个机会并没有让武媚等太久。 这一年的冬天,高季辅死了。 这对李治和武媚来说,算是一个好消息,因为高季辅,是长孙无忌的人。 虽然高季辅是一个好官,做户部尚书也很合格。但是他的年纪真的大了。 所有人几乎都会这样,当他年纪变大的时候脾气也会随之改变,变得不懂变通,死板,固执,听不进意见,自以为是。总是拿自己当年的那些辉煌功绩来教训年轻人。 动不动就是老子当年如何如何。可是时代变了,活在过去的辉煌中而逃避现实,注定会被时代所抛弃。 高季辅就是这样。李治承认,他的功劳不小,这些年他为大唐兢兢业业,做了不少的事情。 可是他并没有自知之明,人老了就应该给年轻人让路,大唐帝国需要年轻人,需要精力旺盛的年轻人,需要有创造力的年轻人。可是类似高季辅这样的老臣并没有自动退下来的觉悟,他们躺在自己的功劳簿上沾沾自喜,又有长孙无忌给他们撑腰,所以李治拿他们一点办法都没有。 本来李治打算像这些老臣干脆都给个虚职,用优厚的待遇让他们养老算了。 可是总有人不舍得手里的权力,这就让李治很不满。 你们这些老臣,学学李绩,人家当年可是手握雄兵的大将,现在自动退居二线,我不去问人家决不来给我添麻烦,这才是做臣子的本分。 不过高季辅的死让李治看到了一丝希望,似乎可以利用一下。 户部尚书啊,位高权重,高季辅一死这个位置就空了出来,不知道有多少人已经蠢蠢欲动。 此刻长孙无忌家的大门,恐怕已经被踩坏了好几次了吧。 李治阴测测的冷笑。 舅舅,这次我就看看你会让何人来做这个户部尚书。 第二十二章抉择 高季辅的死确实让长孙无忌有些手足无措,让他一时不知该如何处理户部尚书这个位置。 这个位置太重要了,管钱粮啊,这样的差事不是一般人能够胜任的。 他的大脑迅速思索着人选,一时难以抉择。 这几天的太尉府格外的热闹,车水马龙,人头涌动,热闹的堪比上元节。门房早得了吩咐,闲杂人等一律不见。 能在太尉府做门房,那都不是一般人,起码人机灵的很。如果是往日的话,他依然不必发愁,因为闲杂人等根本就不敢登门。能来太尉府的,无一不是朝廷重臣和大唐勋贵。 长安城里所有有资格进太尉府的,他心中早已谙熟。即使是在地的官员求见,他也能分清楚是不是有资格进去。 可是这两天,他已经完全懵了,因为让不该进的人进去,他已经挨了好几次骂了。可是这也不怨他,这几天来的都是平时和太尉关系要好的大臣。他根本就不敢拦着。 而且,人家塞给他的财务物也着实贵重,让他无法回绝。 长孙无忌很想静下来好好斟酌一下户部尚书的人选,稍有不慎就会掀起波澜。 他拧着胡子在屋子里转圈,名字一个一个从脑子里闪过,但是都不能让他满意。不是这里不行就是那里差点,总是达不到他的要求。 攀附他的人就像是恶犬闻到了肉味,一窝蜂的冲过来,连起码的脸面都不要了。 你们这些蠢货,即使是跑官要官,也要看看时候避开熟人吧。就这么堂而皇之的进我家大门,你让皇帝怎么想? 你拉着一车又一车的东西连瞎子就能看到,这算什么。卖官鬻爵?老子早晚被你们这些人坑死。 此刻的长孙无忌猜测的没错,曹仁在太尉府外已经三天了,每一个进太尉府的人他都记了下来,等到天黑就会送到李治那里。 李治看着长长的名单冷笑连连,哼,你们这些人还真是闻风而动,恐怕此刻的长孙无忌都在头疼该推荐谁来做这个户部尚书吧。 武媚宽慰着李治,现在太尉权势正盛,陛下不宜妄动,还是静观其变的好。反正我们的目的并不是户部尚书,而是先把可用之人招进长安来。假以时日,必能蚕食掉长孙无忌的权势。 许敬宗此人真的可用?李治还是不放心,他对许敬宗没有什么好感,虽然在他为太子时,许敬宗做过东宫的属官,但是李治一直觉得此人太工于心计。 此人再合适不过,武媚言道,太尉何许人也?大唐能找出几个能和他相比的?正人君子做不来,只能用小人。 许敬宗有才学,有心机,有手段,最重要的是,他听话。 是啊,现在的李治,需要的就是听话的人,只要听话,其他的都好说。 此刻的李治和武媚,需要人气,需要有人来给自己捧场,哪怕就是站在旁边不出力,吆喝一声也算啊。 单打独斗是不行的,权力的争夺需要多人的配合,和打仗一个道理,有人冲锋陷阵,有人出谋划策,有人有钱,有人出力,有人唱白脸,有人唱黑脸。朝堂之上波澜诡异,稍微不慎就有失败的可能。身为大老板的李治和武媚,自然不可能亲自出面。不然万一事情有变,他们连个退路都没有。 他们的等待并没有太久,朝中向来不缺乏政治投机者,这些人聪明绝顶,敢于冒险,为了达到目的不择手段。 我们很难说这些人到底是好人还是坏人,因为他们做这一切都目的也都是为了实现自己的理想。 而理想,一般是需要鼓励的,如果一个人连理想都没有,和咸鱼有什么区别? 许敬宗此刻虽然不是咸鱼,但是他过的并不好。别人眼中的高不可攀,在我眼中不过是一堆尘土而已,完全没有难度。 刺史?我许敬宗是要兼济天下的人,一个小小的刺史怎么能让我止步?这个位置不过是聊胜于无罢了,只要有机会,我就会入主朝堂,成为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宰相,为大唐续盛世,为明君匡社稷。 与许敬宗相比,此刻的李义府真的是官场的咸鱼,他位卑官小,人微言轻,当时的李义府不过是门下省一个小小的典仪,而且他的家庭背景在当时看起来简直不堪入目,就是庶民。 一个庶民能做到李义府这个位置上,对于一般人来说,那绝对是祖坟冒青烟了。放到现在,就相当于在中央部委中做一个处长。已经让人惊为天人了。 别说古人,就是现在,如果你是一个普通人家的孩子,大学毕业后通过数十年的奋斗,终于做到了这个位置,那绝对会成为一段传奇。家乡的所有人提起来都会以你为榜样,有事没事你老家的父母官还会去你家串串门。 绝对光宗耀祖。 可是李义府并没有多大的满足感,他的野心很大,一个小小的典仪根本就满足不了他的野心。 而且他也觉得很对不起他的恩人马周。 马周和李义府一样出身庶民,与李义府不同的是,马周很受李二的器重,因为能力强大,官位不断得到升迁,从监察御史一直做到吏部尚书、中书令,还是太子府长史。 当时李治已经被立为太子,所以马周和李治的关系很好,属于李治的自己人。 不过,因为他出身庶民,虽然官位很高,但是一直被长孙无忌瞧不起,不断进行打压。 长孙无忌坚信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的信条,他内心里觉得马周出身庶民,他的所思所想一定代表了庶民的利益而非他们勋贵大族的利益。 正是马周的出现让李二坚定了改革科举考试制度的想法,同时也改革察举制度。这无疑触动了世家大族的传统利益。所以马周当时很郁闷,日子并不好过。 李义府作为一个庶民,让马周看到了当年的自己,所以才会举荐他入朝为官。但是因为长孙无忌的阻挠,李义的府并没有受到重用,只能担任一个消散官职。 第二十三章煎熬 马周举荐李义府也有自己的考虑,他在朝中虽然位高权重,但是单打独斗不是长远之计,他也需要帮手。 并且他也感受到了来自各方面的压力,当时的李二很信任他,也很器重他,可是李二驾崩之后呢,他要怎么办? 他当时兼任着太子府长史,这是一个很关键的位置,如果和太子的关系处理的好,就能保证现在的权势。 相信李二在任命马周为太子长史的时候也有同样的考虑。 李二考虑事情是处于对大唐的长远稳固出发,马周是个难得的人才,没有深厚的根基,没有复杂的裙带关系,没有强大的帮手,他只有一身才干,这样的人用起来格外放心。 他让马周兼任太子府长史,也有让他为李治保驾护航的意思在里面。 虽然他给李治配备了强大的班子,但是那些人无不有着这样那样的关系,处理起国事来难免有所顾忌。而且很有可能对李治阳奉阴违。 对于自己手下的这帮官员,李二有很多的心得,用可以用,但是要看放在谁的手里。在李二的手里,他很自信这些人会服服帖帖,虽然也会有自己的小心思,但是大事上不敢乱来。 水至清则无鱼,李二不是那种死板的人,只要在大事上能忠心耿耿,生活上的那些小瑕疵是可以忍受的。毕竟跟随着自己打下了这大好的江山,你总要让人家过几天舒服日子。所以李二给予了这些人足够的权力。 但是李二也深知,想要推动帝国不断前进,并且牢牢的把最终权力掌握在皇帝手里,不仅需要这样的臣子,同样需要像马周这样的人。在大家都开始懈怠,开始安逸并且开始争夺权力的时候,他需要为皇帝挺身而出,他需要为皇帝冲锋陷阵,他需要为皇帝护在身前,他需要捅破某些事的窗户纸,需要叫醒某些装睡的人。 为此马周从某种程度上说,是李二就给李治的一枚重要棋子,可以在关键的时候起到意想不到的作用。 可惜,天不遂人愿,马周在他最辉煌的时候突然死了,让李二倍感意外,这完全打乱他的计划,让他就给李治的可用之人少了一个中坚。 后来李二不断的寻找新的替代者,但是都不尽入人意,不是才不胜德就是德不胜才,要不就是才德两无,能和马周媲美又像马周这样没有强大背景身世的重臣,根本就没有。 马周的死给太子府造成了不小的影响,也打乱了李二给李治配置的大臣班子。 没有了马周的牵制,造成后来长孙无忌一派在李治登基的前几年大权在握,李治完全就是一个傀儡。 如果不是后来武媚拉拢了一群人来制衡并最终打败长孙无忌,李治作为傀儡的时间只会更长。 作为李义府仕途上的领路人马周死了,他当然不可能一帆风顺。 因为他的身上已经打上了马周的烙印,他已经是马周的人,作为马周的政治对手,长孙无忌当然看他左也不顺眼右也不顺眼。 长孙无忌作为永徽初年最有权势的重臣,对于向李义府这样的异己,从来都不会心慈手软。实行高压政策是肯定的,把人扔到冷衙门也是必须的,没有让你回家,已经是他大发慈悲了。 李义府就在这样恶劣的政治环境中慢慢煎熬着,看不到希望所在。 作为一个和许敬宗一样不肯服输的人,他并没有因此而灰心。因为他始终坚信,长孙无忌如此嚣张跋扈李治心里一定很愤怒。 历史早就有无数的例子,新君不喜欢重用老臣,尤其是长孙无忌这样已经忘了君臣之礼的老臣。 到现在居然还把李治当小孩子,动不动就以舅舅自居,实在是太得意忘形了。 聪明一世糊涂一时啊! 李义府相信李治总有一天会动手,此刻李治的顺从不是心无大志,而是在隐忍。 锦上添花不如雪中送炭,这样才能用最小的代价获得最大的利益。 李义府知道要想出人头地,位极人臣,就必须紧紧抱住李治的大腿才行,没有其他办法。 长孙无忌是没有指望的,即使他表忠心,也会被人赶出来,长孙无忌不缺忠心的人,他不需要一个庶民出身的卑微小官。 武媚的出现让李义府兴奋难耐,这是一个好机会,是向李治表忠心的好时机,是让李治注意到他的唯一方法。 至于其中的风险,李义府早已抛到脑后。没有风险怎么会有大收获? 他的第一次政治投机,开始了。 李义府和许敬宗几乎是同时开始向李治靠拢,也是向武媚靠拢。 永徽二年当李治提议册封武媚为昭仪时,长孙无忌等人激烈的反对,几乎让李治看不到任何希望,武媚也灰头土脸,抬不起头来。 但是这并不代表就没有人支持李治和武媚。除了薛万彻外,许敬宗和李义府都递上了自己的奏折,他们旗帜鲜明的支持李治,直言不讳的赞成李治的决定,并且把狠狠的把武媚夸赞了一番,认为李治的决定是英明的,伟大的,正确的。 李治很高兴,因为他通过这件事发现,像许敬宗李义府这样的人,好像可以为自己所用。 长孙无忌根本就没有把这个人放在眼里,连打击都懒的打击一下。 许敬宗和李义府当时在长孙无忌的眼里,不过就是两个小人物罢了,根本就掀不起多大的风浪,如果他长孙无忌太放在心上,有失身份。 况且他现在的目标,根本就没在这里,他要借着这件事,逼着李治立李忠为太子。像这样打压一个人这种小事,根本就不用他出手,吏部尚书褚遂良自己就能把他们收拾的没脾气。 事实上确实是这样,这次许敬宗和李义府的初次试探并没有对长孙无忌产生一丁点影响,人家连理都没有理他们两个。褚遂良都没出面,只是派了一个小官来拐弯抹角的警告他们,好好的做自己的官,别想着掺合朝中大事,否则等待他们的可就不是警告而且流放送命了。 第二十四章难缠的人 政治投机者就是这样,要想取得最大的利益必须要付出巨大的风险,和长孙无忌作对,从而引起李治的注意,这无疑于火中取栗。 可能是长孙无忌的大意,也可能是当时他们两个人人微言轻,根本不知道长孙无忌出手。 两个人旗帜鲜明的支持李治,和长孙无忌作对,居然只是被警告了一下,连个后续都没有。 而武媚和李治这边则成功的注意到了他们,这次对他们来说绝对是一次巨大的胜利。尤其是对李义府来说,这是他第一次在历史上正儿八经的露面,他残暴虚伪的一生正式开始被计入史册。 对于李义府来说,这是他对传统勋贵的一次胜利,这是他对长孙无忌的一次报复,这是他作为庶民官员的崛起起点。 我一直深度怀疑,李义府之所以变得残暴虚伪,奸诈严酷,和他的经历有很大的关系。 我觉得最开始的李义府,并不是这样一般模样。能被马周看重并举荐的人应该不是宵小奸诈之徒才对。 以马周的为人,他断然不会举荐一个只知投机钻营而没有胸怀天下之人。 最初的李义府,也想和马周一样,做一个好官,做一个能匡扶大唐能兼济天下的名臣。马周既是他的恩人,也是他的榜样。 从马周身上,他看到了庶民的胜利,看到了庶民成为勋贵的可能,看到了皇帝用人的不拘一格,看到了自己的希望。 他满怀热烈的投入到了大唐朝堂的怀抱,却被狠狠的浇了一盆冷水。 等到他清醒过来才发现,马周的处境并没有他想的那般好,外表光鲜,可是内心里的苦楚外人根本就不知道。 作为马周的跟班,李义府清楚的看到了马周的艰难,在这样艰难的朝局中,马周能做到现在的位置,真不是一般人可比。 李义府对着铜镜看着自己尚生涩的脸,自己能做到马周这样吗? 他不知道,他看不到什么希望,他只看勋贵的阻挡,世家的打压,外戚的嘲讽,没有人真正是马周的朋友,也没有人真正是马周的帮手,他只身一人,代表着庶民的最高峰,在大唐奋斗着,坚持着。 当初马周举荐他的时候就曾说过,他希望自己能成为他的帮手,能成为他的朋友。他一个人在这偌大的朝堂,真的太寂寞了。 李义府的胸腔里有一团火,是的,他代表的是庶民,他要想马周一样,成为天下庶民的榜样,成为他们的传奇,成为他们的信仰。他要用自己来证明,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他只是个卑微的小人物,他和天下大多数人一样,如果没有人赏识,一辈子都会庸庸碌碌,活着清贫的生活,会娶一个女子,生一堆孩子,然后接着过清贫的生活。看不到希望,看不到尽头。 马周给了他希望,给他打开了一个崭新的世界,给他黑暗中照亮了烛光。 他以为自己的时代来临了,以为自己的命运迎来了转机,可是没想到却被现实打的鼻青脸肿。 马周已经尽力,可是长孙无忌的权势太大,马周没有任何办法。 李义府终于发现,身为吏部尚书这样的高位,马周也有不足为外人道的苦涩。 典仪? 长孙无忌啊长孙无忌,你真是太吝啬了,马周的举荐就值一个区区的典仪? 马周很不好意思,虽然他身为吏部尚书,李二面前的红人,但是他依然没有为李义府求来一个好位置。 李义府很感动,他不过是个卑微的人,马周肯如此帮忙,他已经感激不尽。 不就是典仪嘛,我的仕途就从这里开始,我相信,我绝对不会止步于此。 当年威震天下的秦国廷尉李斯,不也是从一个小小的郎倌开始自己的仕途生涯嘛! 和李斯比起来,我的起点已经足够高。 翻开历史我们会发现,但凡牛人都有一个共同的特性,心态极其的好,身处逆境而心不死,时刻保持昂扬的斗志。即使看不到希望也不退缩,撞到南墙也要把墙撞出一个窟窿来。 李斯是这样,刘邦是这样,刘备是这样,司马懿是这样,等等等等很多人都是这样,现在的李义府也是这样。 不管这些人是好人还是坏人,是帝王还是臣子,是忠臣还是奸邪,这种品质确实让人敬仰。 李义府就这样开始了他的仕途,他以李斯为榜样,以马周为目标,在隐忍中度过了一天又一天。 他在等待,等待一个机会,他不需要太多,他相信以自己的本事,只要一个机会,他就能风雨化龙,一飞冲天。 在彷徨苦闷的时候,李义府总是会想起李斯,这个同样姓李的强悍之人。 李斯从吕不韦的舍人到成为一个小小的郎官足足用了两年多的时间,我才用了不到半年,相比之下,我比他快多了。 不能急,急是急不来的。 耐心的等待吧,你还年轻,你现在的时间很充足。 和李义府不同,许敬宗喜欢主动出击,而且他比李义府的条件要好的多。 在李二为皇帝时,他许敬宗就已经扬名一时了,作为一个年轻的官员,他颇为李二倚重,李治立为太子后他还被选入东宫做了属官,和李治有一些交集。 在长安的那些年,他结交了很多人,认识了很多勋贵。虽然他现在为郑州刺史,远离长安,但是他的消息并不闭塞。每年他都会派人去长安,带着巨额的财物,一家一家送过去,连宫里的小宦官都能收到他的一份礼物。 对于这样一个出手大方的刺史,天然的就能引起人们的好感。虽然长孙无忌对这种做法很不屑,但是许敬宗还是成功的引起的长孙无忌的注意。 毕竟是大唐的刺史,算得上是封疆大吏了,长孙无忌自然有必要重视一下。 他对许敬宗的印象很差,当初许敬宗被外放刺史,就是他一力促成。因为这个许敬宗,真的太不听话了不仅不听话,还阴险狡诈,实在是一个难缠的家伙,这种人放在朝堂,长孙无忌很头疼。 第二十五章慎重 许敬宗心思很深,轻易不表露自己的心计。但是聪明如长孙无忌者又怎么会看不出此人的危险? 不吠叫的狗凶狠,不出声的人阴险,越谦卑的人往往越难以让人驾驭。许敬宗就属于这类人,不管是面对谁,他的脸上都带着春风般的笑容,即使是面对宫里最卑微的宦官,他也把礼数做的滴水不漏,绝对不会做出不屑的表情来。 这是一个危险的人,长孙无忌远远的就能感觉到许敬宗身体里自带的阴险和奸诈。 虽然长孙无忌自己就是这样的人,但是他还是希望自己的身边都是一群老实人,能够好好的干活,从不问待遇,也不嫌苦累,该冲锋的时候冲锋,还替领导背锅的时候主动出来背锅,这才是一个合格的合作者和下属。 像许敬宗这样的家伙表现的更像是一个领导者而不是下属,长孙无忌自然不待见。 我可以阴险,可以奸诈,但是你不可以。 一只狼可以领导一群羊,但是如果大家都是狼,那么谁来领导? 许敬宗同样没有强大的家世,他在仕途上算的上是一个小暴发户,虽然同样是暴发户,但是他和长孙无忌、魏征、房玄龄、杜如晦这些人根本就没有可比性。人家都是大财阀大集团,他许敬宗充其量就是个个体户。 所以面对长孙无忌的打压,他根本就没有还手之力,只能乖乖的卷着铺盖卷滚出长安。 还好李二并不糊涂,也很念旧情,没有把他流放的太远,也没有把他的待遇降的太低,给了他一个刺史的位置。 对于很多人来说,这已经是一个不错的结局了,只要许敬宗不犯大错误,他就可以安逸的度过余生,做一个逍遥快活的自由人。 许敬宗很清楚,他被贬出长安可不是李二为了以后给李治赚人情用。 如果没有意外,只要长孙无忌还把持着朝堂,他许敬宗回长安的可能性基本为零。 见过了最美的风景,待过了最华丽的宫殿,体验过了最高的权力,骤然的变化让许敬宗一时无法接受。 经济学中有一个定义叫棘轮效应,大概意思是说人一旦体验过美好的东西,想要再降低生活标准是很难的。 此刻的许敬宗就觉得生活艰难,不是物质上,而且精神上。 作为刺史,他不缺吃穿,不缺女人,在物质生活上,他甚至比在长安的时候还要高一个层次。 毕竟他是郑州的最高长官,所有的一切他都可以任意享用,不管是最奢华的衣服还是最美丽的女子,只要他一句话就能实现。 可是物质的充足并不能弥补精神上的空虚,反而因为物质的衬托,他的精神异常的匮乏。 这种精神生活的匮乏源于朝堂权力的缺失。 在长安之时他的精神生活是很丰富的,每日在朝堂之上都能听到大唐各地的情况,能听到所有大臣的陈词,能见到尔虞我诈,能感受到胸怀天下的激情。 不管是边地的军情还是南边的土蛮,或者是各国来朝,或者是西域胡商,他都能了如指掌。 那种掌握天下大势的踏实感让他能够睥睨一切。 现在窝在一个小小的郑州,虽说是一个不小的官,但是远离权力中心的长安,许敬宗总有一种被遗忘的错觉。 他还年轻,选没有到能够从容看破一切的程度,他的仕途之路不能就此终结。如果他已经六十多岁,到了随心所欲的年纪,自然不会有太大的失落感。毕竟每个人都会老去,不可能一直紧握着权力不放。 可是他现在才四十岁,正值人生壮年,真是仕途上最美好的时候,怎么能就此放弃? 他花了大把的钱财,派出去无数的人,就为了能够听到长安的风吹草动,哪怕是谣言他也会仔细琢磨。 武媚从感业寺回到宫里给了他极大的震撼,他万万没想到,一个女人居然有如此的手段,能把一盘死棋下的如此风生水起,连长孙无忌都招架不住。 厉害啊! 许敬宗对武媚佩服的五体头地,同时也对这个不同寻常的女人产生了极大的兴趣。当年一个不显山不露水的小才人,居然有如此的手段,翻手为云,覆手为雨,把所有的大臣都玩弄于股掌之中,这份本事让许敬宗惊叹不已。 从武媚的进宫,对长安城极其敏感的许敬宗就感受到了异样,他从空气中嗅到了一丝火药味。 武媚,或许是一个不错的突破口,许敬宗把自己关在房里,苦苦思索着将来可能发生的一切。 他的房间绝对的禁止打扰,连送饭的仆人都不得近房门十步。 许敬宗眉头紧锁,他从武媚进宫这一反常事件开始思考,抽丝剥茧,拨开层层的迷雾,推演着事件的大致经过。 越推演他越兴奋,越推演他越觉得武媚的手段了得。 这是一个值得他冒险的女人,值得他赌上身家性命的女人,因为武媚和他一样,都是一个赌徒,永远不会安分守己,她和自己一样,目标远大而清晰,心志坚定,不达目的誓不罢休。 许敬宗异常的兴奋,既然有了突破口,那下一步就是谋划如何投入武媚的阵营,只要获得武媚的肯定,那就等于获得了李治的肯定,而反过来也是一样。 许敬宗不知道武媚到底有多大的魅力,居然能够让李治为了她如此奋不顾身,这一定是一个善于使用感情的女人。 不过许敬宗并没有冒然出手,他在兴奋的同时也在尽力的保持冷静,他接下来要走的路很凶险,一个不小心就有粉身碎骨的可能。 毕竟长孙无忌这些人的势力太大了,如果失败,他连这个刺史也保不住,甚至可能连性命都保不住。 他必须慎重,这一步迈出去,可就再也收不回来了,他会和武媚绑在一起,不管他愿意不愿意,他就会被认为是武媚的人,即使武媚瞧不上他,他也必须接受这样的身份。 为了保证自己的成功,许敬宗做了一个极其大胆的决定,去长安城见见武媚。即使见不到,也要打听一下武媚到底是什么样的人。 第二十六章钱能解决问题 这是一个大胆的决定,也是一个危险的决定,没有奉召而私进长安,可是重罪。 可是许敬宗必须冒这个风险,因为他要投靠的是一个女人,一个他从未见过的女人,一个只闻其名不见其貌的女人。 他必须确定一下,这个女人是否值得他投靠,是否值得他放手一搏。 因为他一旦做出决定意味着他和长孙无忌这些人的彻底决裂。 他对外称病,然后只身一人悄悄出了郑州,快马加鞭,直奔长安而来。 此刻的许敬宗心情复杂,这条路他很熟悉,被贬出长安来郑州的时候走的就是这条官道。 此时提马回长安,却不是趾高气扬,没有老子又杀回来来的快感,他连一句大话都不敢说,连一声大气都不敢出。 许敬宗短衣蓑帽,一路上风尘仆仆,东躲西藏,终于在半个月之后悄悄来到了长安城。 眼前的长安城依然繁华,车水马龙,巍峨高大的城墙让许敬宗生出一丝悸动。 这才是大唐帝国的雄姿,这才是他许敬宗应该待的地方。 我,许敬宗,在此发誓,一定会回来,一定! 那些看我笑话的人,那些嘲笑我的人,那些打压我的人,那些驱赶我的人,我会让你们知道,许敬宗不是轻易可以招惹的,你们要十倍百倍的还回来! 几年散出去的钱财此刻终于有了回报,那些受过许敬宗恩惠的人都很意外,没想到眼前这个农夫打扮的人居然是许敬宗。 拐了无数的弯,走了无数的巷,终于进到了一处冷清的院子。 所有武媚的资料都已经搜集过来,许敬宗此刻需要的,就是待在这里,一字一字的研读,从这些只言片语中,来勾勒武媚的模样。 他贪婪的读者,像一个盗窃宝藏的盗匪,把宝库中见到的一切都塞进自己的口袋。 几天之后,许敬宗对于武媚已经有了大概的了解,尤其是宫里的宦官送出来的资料,让许敬宗对武媚这个人有了全新的认识。 他需要见一见武媚。 听到许敬宗这句话,宫里的宦官大惊失色,许刺史你疯了吧?别说你这个外臣,就是长安城的勋贵,又有哪个能轻易见到后宫的妃嫔! 根本就不可能,趁早死了这份心! 许敬宗没有发脾气,他知道眼前的这个宦官说的是实话,一点没有夸张。 可是事情总有解决的办法,许敬宗用了最简单的一种,钱。 尝言道,有钱能使鬼推磨,又尝言道,重赏之下必有勇夫。许敬宗相信,重赏之下,也必有勇宦。 对于这种事,许敬宗向来很大方,他出手阔绰,用一个别人无法拒绝的价钱换来了一句通禀。 到底花了多少钱现在我们不得而知,但是只要稍微想一下就能猜出大概,能让人忘记生死的价钱绝对不是小数目。 许敬宗果然猜的没错,武媚对他很感兴趣。 没过多久宫里来人就告诉许敬宗,过几日武媚要出城打猎,到时候他可以见到,时间很断,留给他的时间只有区区的一炷香。 一炷香,够了。 对于许敬宗来说,根本用不了这么久,他只要和武媚说上几句话,就可以知道武媚到底有几多斤两。 这就是他的本事,他安身立命的本钱。 许敬宗的身体因为激动而不断颤抖着,他紧紧握着拳头,不让自己失态,尤其是面对面前的女人。 这次来找许敬宗的是一个女人,一个漂亮的女人,那个经常给他消息的小宦官没有来。许敬宗很清楚,那个小宦官可能永远来不了了,如果没有意外,此刻的小宦官已经变成一具尸体了。 许敬宗不禁没有感到恐惧,反而在心中激动大喊,武媚果然心狠手辣。这就是他需要的人。 一个小宦官而已,死不足惜,通过这件事许敬宗清楚了一件事,武媚杀伐果断,该出手时就出手,一点不会犹豫。 有这种心态的人一般都是厉害的角色,这件事给许敬宗打了一剂强心针,让他对接下来的会面充满了期待。 许敬宗并不确定眼前这个女人到底是谁,但是他十分肯定这就是武媚身边的人,并且,她似乎不是宫里的婢女,因为她问了一个奇怪的问题。 许刺史可知摩尼? 摩尼?许敬宗疑惑的想了一下,不知这个女人为何会问这样的问题。 这个词语他自然听过,只不过也只是偶尔听到,好像是一个西域传进来的教派。 不过好像并不讨李二的欢心,他记得李二曾经下旨,驱逐摩尼教众,不得踏入大唐。 难道眼前这个女人是摩尼教的人? 这样一想许敬宗不禁大惊失色,武媚该不会是摩尼教的人吧? 对于摩尼教他知道一些,当年初入大唐,居然就妄想刺杀皇帝,简直自不量力。 后来被李二杀了大半,其余都逃回西域,再也不敢入大唐一步。 本以为这些年过去了,摩尼教早就消失了,没想到居然在这里又听到了这个名字。 想象力丰富的许敬宗仅仅从这三个字就联想到了很多,出于本能,他觉得武媚只不过是一个棋子,一个惊天的阴谋肯定在针对大唐徐徐展开。 他拧着眉头思索着,莫不是摩尼教死灰复燃,经过多年的积蓄力量,又卷土重来,意外对大唐皇帝不轨? 先入为主的印象导致许敬宗对摩尼教没有一点好感,他本能的排斥。 呵呵,刺史不必担心,我们对大唐并无恶意,说的简单一些,我们也只是想找块地方生存下去。 我只知道,十几年前,摩尼教众意图行刺大唐皇帝,这可不是简单的想找块地方生存下去吧。 那是一些人的个人决定,并不是出自教主之口。你也知道,不管任何地方,总有一些利益熏心者不听管教,擅自主张,给摩尼教带来了巨大的麻烦。 其实我们的目标很简单,能够像佛教一样传道授业,拯救万民,教化僧众。 我们的存在对大唐皇帝有很大的用处,只是大唐的皇帝还没有意识到而已。就像佛教一样,对于大唐皇帝而言,同样有很大用处,可是他并没有充分的利用。 第二十七章混杂 妖月说了很多,但是许敬宗并没有听进去,在他看来,妖月把事情想的太简单化了。她说的这些道理,大唐的皇帝和底下众多的臣子早就烂熟于心,根本不用她来点破。 如果连这点本事都没有,大唐能如此强大? 你也太小看大唐,太小看大唐的读书人,太小看皇帝的心机,太小看政治的玄妙了。 在许敬宗看来,不管何种宗教,到最后都是服务于皇帝的。那是皇帝在律法之外另一种管理人的手段。 要想把一群人管理好,不仅需要律法、需要物质,同样也需要精神层面的加持。 宗教对于皇帝而言是一个很好的管理手段,这点历史早已证明。 只要能够活下来的宗教,其教义的精髓,一定是劝人向善,忍受现有的苦难,期待虚无的来生。这是宗教得以长久存活的秘密,因为它的教义高度贴合了皇帝治国的需要。 他需要臣民的臣服,需要他们不反抗,需要他们老老实实,宗教正是满足了皇帝的心理预期才得以存活并不断壮大。 可是宗教对于皇帝而言就和他底下的大臣一样,当处于一种微妙的平衡之时,就会相安无事,当一方处于强势之时,如果另一方不懂得进退之道,那很有可能会被伤到。 南朝四百八十寺,多少楼台烟雨中啊。 当年宗教过分的强大,导致了国之不国,于与其说是国,不如说是庙更合适。最后民怨沸腾,战乱不断,终至国灭。 正是有了前车之鉴,大唐自立国以来才对佛教多加限制,不让其壮大,保持在一个可控的范围之内。 你摩尼教在西域风生水起,就以为天下可欺,妄想来大唐兴风作浪,以李二之英明,自然不会心慈手软。 大唐雄视天下,是当时世界上最强盛也是最繁华的帝国,不管是政治经济还是文化外交,不管是科技程度还是人文风貌,都是天下仰慕的最高存在。 你一个西域小小的教派,一叶障目,以为在西域有点信徒就可以天下无敌了。那些西域小国你可以不放在眼里,连大唐你也没放在眼里,这是有多蠢才做出的决定? 那些西域小国不过是三里之城七里之郭,说的好听点是一个国家,说的难听点,还没有大唐的一个县大。 国王?充其量也就是一个县令而已。 敢窥伺大唐,实在是愚蠢至极。 虽然许敬宗此刻处于人生的低谷,但是他对大唐的爱恋绝对不少于任何人。 他对长孙无忌不满,但是并不妨碍他对国家的热爱,公和私他分的很清楚。 此刻这个女人居然提起了摩尼,不得不让许敬宗重新审视起来,如果武媚也是摩尼抛出来的一个棋子的话,那么许敬宗就必须重新考虑自己的计划。 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许敬宗在思考着眼前之人的话到底有几分可信度。此刻的许敬宗内心是惊恐的,也是震撼的。他没有想到摩尼并没有彻底从大唐消失,反而有一种野火烧不尽的态势,居然连宫里都出现了。 他思考着这件事的严重性,并且警惕的看着眼前这个女人,既然她敢说出来,就有十足的把握自己泄露不出去。 这黑暗之中,不知道藏有多少弓弩手,恐怕只要他稍有异动,一定会万箭穿心而死。 呵呵,刺史不必多心,我可以告诉你,此地只有你我两人,我和说这般话也没有得到武媚的同意,这是我的个人之言。 我就是摩尼教人,我的要求很简单,也很容易办到。我可以保证,摩尼教在大唐会遵守大唐律法,比其他教派还要听从大唐皇帝的旨意。 我们需要的,就是在这里好好活下去,成为大唐的臣民。 你和我说这些没用,我不过是一个小人物,我连自己以后在哪里都不知道,没有那么大的本事去帮助你们。 这话你应该和大唐皇帝说,武媚不就是你们的人么?让她去魅惑皇帝,成功的几率会很大吧。 不,武媚是武媚,你是你,我们帮她从感业寺出来,到皇帝的身边,目的也很简单,就是为了让我们摩尼教有一个安身立命之地。并且为了遵守大唐律法,我们会修改我们的教义,让我们的信徒变成比佛教还要顺从的良民。 只是武媚现在势单力薄,不仅我们需要帮助,她同样也需要。此刻的朝局刺史最为明白,武媚想要冲出一条路出来,刺史的力量不可缺少。 况且这也是皇帝的意思,武媚册封事小,皇帝权力事大,这其中的关系刺史应该早已知晓,小女子不必多说。 许敬宗当然知道,宫里多出一个武媚出来绝对不仅仅是李治的私欲,更多的应该是出于朝局的考虑。 武媚的尴尬处境,让她能够紧紧的依靠在李治身边,并且为了自己的目标而放手一搏。 武媚没有根基,又急于上位,这点李治清楚的很,可以成为他试探朝堂的重要棋子。 而武媚也清楚,要想摆脱艰难的处境,必须奋力拼搏,把长孙无忌那些人都踩在脚下自己才能成功。 说的直白一点,李治和武媚两个人不过是在相互利用而已。 这中间当然有感情掺杂在里面,你可以说两个人因为爱情而互相扶持,也可以说两个人为了各自的未来而联手。 不管如何,他们此刻都需要帮手,越多越好,要打败长孙无忌这些人,不是一朝一夕之事,也不是一个人两个人之事,而是牵一发动全身。 如果武媚不是摩尼之人,那么她能留这个女人在身边,恐怕也是为了找一个帮手。 如果是这样的话,就说明此刻的武媚和李治确实急于别人的靠拢,不管你是什么身份,也不管你是好人还是贪官,只要站在他们这边,就是最大的政治正确。 连摩尼的人都来了,看来武媚和李治那里确实是没人可用了。 看来朝堂之上,有越来越多的人感兴趣了啊。 第二十八章目的 平静的海水之下暗流涌动,一片歌舞升平的朝堂也暗藏杀机,武媚和李治在试探,许敬宗李义府之流在选择,长孙无忌这些人已经嗅到了一丝危险,李绩程知节这些人作壁上观。 许敬宗是希望朝堂混乱一点的,乱中才能取利,如果朝堂像铁板一样牢固,他根本就无处下手。 只是摩尼教的出现让他感到很意外,他猜不透这是李治的意思还是武媚自己的决定。如果是李治的意思,那就好办了,反正他坚信,只要紧跟皇帝就行,摩尼教是对是错和他一点关系都没有,他要做的就是好好做一个开路先锋,替李治摇旗呐喊。 尊严这种东西在权力的争斗中根本就不会显露,也没有人会在乎。如果你想在获得权力的同时保持自己的体面那么你只能死的很惨。 经历过官场浮沉的许敬宗早就看透了一点,朝堂之上的斗争,你来我往,明争暗斗,阴谋诡计层出不穷,奸邪诈狡诈防不胜防。表面上一片祥和,歌舞升平,恭维之声不绝于耳,憨厚之笑如春风拂面,背地里刀光剑影,杀声四起,怒目圆睁,咬牙切齿,恨不能食其肉,喝其血,碎尸万段也不解万恨于一。 尊严?这只是迂腐之人维持体面的借口而已。 在许敬宗看来,仕途中是没有尊严可言的,所有人都有两面,在位卑者面前保持上位者的威严,在位贵者面前又卑躬屈膝,说着违心的话。或许他的话连他自己听来都觉得恶心不已,但是说出口的时候却异常顺利,豪无困难。 既然已经选择要走这条路,就需要放弃一些东西,只有懂得放弃,才能更好的前进,不是吗? 许敬宗也曾是个正直的人,也曾怀抱天大的梦想,也曾刚正不阿,也曾顶天立地。可是经过几年的打磨,他的棱角已被磨平,他的梦想换了又换,他的身躯不再伟岸,他的灵魂不再高尚。 他从一个官场的小白变成朝中的万金油,左右逢源,唾面自干,妄想保住自己的权势。 可是长孙无忌对他的打压让他明白了一点,像他许敬宗之流,是不可能入这些人的法眼的。即使他再出色,再恭敬,再忠心,依然会被长孙无忌看作敌人。 既然这样,那我就坦然接受,能成为长孙无忌的敌人,也是一种荣幸不是吗? 既然我注定要依附别人,那自然就要寻找最大的那棵树,曾经我以为你长孙无忌是,但是你的树冠下面已经挤满了人,不舍得为我留下哪怕一丁点的地方。我只能再去寻找,李治就是另一棵大树,虽然这棵树尚未参天,但已足够粗壮,虽然它暂时在你的阴影之下,但不久之后,他就会一飞冲天。而现在,它的下面还有很大一片地方,可以任我驰骋。 大树为了争夺阳光和水分,会努力的向上生长,努力的超过那些遮挡它的阴影,而我要做的,就是帮助这棵大树清除旁边竞争的对手,尽量让这棵大树获得养分。 长孙无忌,你看吧,这天下已不是当年之天下,这朝堂也不是当年之朝堂。一切都在改变,你老了,现在的你依然在沉睡,等到我冲到你的府邸的时候你会发现,你的时代已经过去,而我的时代,才刚刚开始。 摩尼教的出现当然给许敬宗产生了一些困扰,他必须确定,这到底是谁的意思,这对他很重要。 现在的武媚虽然有投资价值,但是价值并不高,选没有值得许敬宗舍命的程度,他的最终目标是李治,他接近武媚的目的,也是为了得到李治的承认。 这点我们必须清楚,当时的武媚虽然得宠,但是没有人能够想到武媚居然能咸鱼翻身,最后变成一只霸王龙,连李治都驾驭不了。 此时的武媚也不过是刚刚从感业寺出来,得到李治宠幸的女人而已。此刻的她甚至连身份问题都还没有解决。 连她自己都不知道自己以后会走到哪一步,至于最后成为历史中唯一的女皇帝,她更是想都没有想过,此刻的武媚,最好目标也就是皇后,这已经是她所能想到的最高境界了。 从许敬宗来说,他是看不上武媚的,把自己的政治生命寄托在一个女人身上,这种风险太大了。而且还是个没有地位没有背景的女人,她所拥有的,仅仅是皇帝的宠幸。 而皇帝的宠幸是最不稳固的,今天是的恩宠并不代表明天的尊贵,想凭着恩宠上位,困难太大。 他所想的,也是通过武媚接近李治而已。 毕竟此刻的李治才是大唐的皇帝,才是那个可以给他希望的人,那个可以和长孙无忌一较长短的人。 他想象着明日与武媚的会面会是怎样一种情景,这对于许敬宗来说是激动的,也是危险的,更是让人忐忑的。 武媚如此的决定让许敬宗有些出乎意料,她答应的太干脆利落了,不知道这里面有没有李治的意思。 如果这是李治的授意,那许敬宗几乎可以肯定,李治所图绝对非小。而武媚在李治的心里,也绝对有着非同一般的地位。 这个晚上格外的漫长,许敬宗窝在屋子里,久久不能入睡。 他在想着自己跨出这一步到底是对还是错。 人一个人独处的时候最为脆弱,往日里高昂的斗志没有了,远大的理想没有了,宏伟的目标消失了,人也懒惰了,累了,倦了。想一件事的角度也不同了。 躺在床榻之上的许敬宗回顾着自己这些年的经历,我为之努力的这些年的目的是什么? 这个问题萦绕心头,让他心乱如麻。 他努力的目的当然是权倾天下,位极人臣,一人之下,万人之上。问题是,他权倾天下,位极人臣的目的是什么? 难道他想要的仅仅是权倾天下,位极人臣的快感?仅仅是别人对他的恭敬和敬畏?仅仅是发号施令的愉悦?仅仅是我为刀俎他人为鱼肉的高贵感? 第二十九章为难 他不知道,如果是为了钱、女人、为了奢靡的生活、为了华丽的衣服、为了美味的饭食、为了高大的房屋,那他分明已经实现了啊。 那到底是为了什么?许敬宗越想越糊涂,越想越迷失,他百思不得其解,有那么一瞬间,他突然很泄气,觉得人生匆匆几十年,为何不鲜衣怒马,放浪形骸?追求那些高官厚禄,追求那些权力爵位,到头来还不是一场空?为何不让自己活的轻松一点? 他已经衣食无忧,甚至自己的爵位都能传给子孙,至于钱财,如果他想的话,只需要一个眼神就会有无数的商贾来攀附。 我现在好像挺好的啊,为何还要冒这么大的风险和长孙无忌对着干? 赢了固然好,万一输了呢,李治输了没什么事,大不了从头再来。他许敬宗呢?他还能从头再来么?长孙无忌还会给他机会么? 他又想到了商鞅,想到了李斯,想到了韩信,想到了那些功成名就但是最后死于非命的人。 功名利禄到头来,终是一场空啊,许敬宗唏嘘着,感慨着,同时也为自己的命运焦虑着。 有那么一刻,他实在想要放弃,想要立刻起身回郑州,踏踏实实的做一个刺史,安静的过完自己的一生。自己已经足够好了,为何还要去争夺那些终将逝去的权力? 李斯被腰斩之时幡然悔悟,他对自己的一生无比悔恨,如果能够再做一次选择,他肯定会选择默默无闻的待在上蔡郡,可以安稳的度过一生,可以儿孙绕膝,可以牵着黄狗追逐野兔。 可惜啊,当年的他被权力迷失了双眼,以为得到权力才是得到生命的意义,他从几只老鼠那里得到了启示,却失去了他最宝贵的东西。 历史上从来不缺乏不得善终的例子,许敬宗越想越心惊,越想越生出退缩之意,他突然觉得自己这些年过的了无生趣,完全没有好好享受生活,没有体会生命的美好。 当繁华落尽,热闹退去,终归只剩下你一个人啊。 他想了很多,也回忆了很多,作为一个读书人,一个聪明的读书人,许敬宗觉得人生也不过如此,何必去争那些注定失去的功名利禄? 如果不是窗外大亮,许敬宗还会继续停留在自己的世界里烦恼纠结。 老子什么时候心里开始向佛了?许敬宗看着窗外升的老高的太阳,揉揉脸,让自己清醒过来。 许敬宗啊许敬宗,你不要忘了自己冒着巨大的风险来长安的目的,昨夜不过见到一个摩尼教的妖女,怎么就开始胡思乱想了? 大丈夫生于天地间,自当要奋发进取,得高位、拜官爵、名动天下,方不枉此生。盛名不显,功绩不彰,虽有百岁之身和蝼蚁又有何异? 他丢掉那些负能量,大喝一声,给自己打气,今日就要见到武媚,是龙是虫,是得无尽富贵还是无功而返,就在今日。 他已经把和武媚见面的场景想了无数遍,话题也想了无数多,最终的目的只有一个,验验武媚的成色,以及探探李治的虚实,看看李治是头热发热还是铁心而动。 箭在弦上,不得不发,许敬宗整理好衣衫,深吸一口气,走出了院门,走出了巷口,走出了长安城,直奔郊外而去。 武媚今日的兴致很高,一大早就一身胡服在身,戎装鲜亮,铠甲照耀,别有一番韵味,看的李治心姿摇曳。 许敬宗居然身在长安,这出乎李治的意料,虽然他对这个人印象不深,但是毕竟是先帝的臣子,又在东宫做过属官,所以李治有几分印象。只不过许敬宗此人向来与长孙无忌等人不合,那时的李治忙于学习政事,又被武媚迷的不知南北,哪里会留意东宫一个属官! 后来许敬宗被贬出,李治更是对此人印象不佳。如果不是武媚提起,他几乎已经忘记了这个人。 武媚详细的给李治讲了许敬宗此来的目的,让李治大为感动。不管是投机也好,还是真的忠心也好,起码让李治明白了,这个朝堂还是有人想投靠他的。 这不仅仅是一个人而已,通过这件事,李治敏锐的察觉到,长孙无忌的手依然有没有伸到的地方,诸如许敬宗这样的人,绝对不止一个。只要他释放出一点意思,就会有很多人蜂拥而至,这股力量绝对不容忽视,如果运用的好,足以和长孙无忌相抗衡。 只是许敬宗对的政治灵敏度在这群人里绝对是顶尖的,高季辅刚死,长孙无忌忙于寻找新的替代者,李治准备通过这件事来达到自己的一些目的。 许敬宗这个时候出现,绝对不是偶然。 这是一个聪明绝顶之人啊! 李治突然对许敬宗充满了兴趣,如果这个人真的如此聪明,那以后绝对是一把利刃。 他敢冒着巨大的风险来长安,说明此人已经有了决定,他会站在自己这边,他会成为长孙无忌绝对不是对手。 羽林卫此刻头很大,因为李治昨天突然决定这次的狩猎不去皇家禁苑,而是去野外,这意外的决定让薛仁贵很头疼。 他连夜召见羽林卫的几个郎将,制定全新的护驾方案。 此次狩猎是皇帝和武媚出去散心,护驾之人不宜过多,如果人太多兴师动众会引起众人的猜疑。 虽然薛仁贵不知道李治为何突然改变了计划,但是他知道,以李治的脾气,这略不是率性而为,而是有他自己的目的。 至于目的是什么,那他就不得而知了。 总之现在薛仁贵的头等大事,就是全方位的考虑李治一行人的安全,不出差错。 作为李治绝对的心腹,薛仁贵的地位一直无人可以撼动,他也是少有的能同时被李二和李治两个皇帝同时看重之人。 从这一点来说,薛仁贵不仅在行军打仗上有一套,在左右逢源上也有超人的智慧。而能让两个皇帝引为心腹,则只能说明这个人的政治嗅觉绝对高人一等。 第三十章来人 看看薛仁贵的崛起之路,我们就会发现,他的成功绝对不是偶然,而是天时地利人和加运气的结合体。 从出身来说,薛仁贵的祖上也做过官,只不过到了他这一代,早已经家道中落,他的父亲薛轨,在隋朝也就是一个小官,本来家中还算可以,毕竟家中有人做官,比大部分人过的要舒服。可惜他爹早早的就死了,留给薛仁贵的,只有一个良人的身份。 作为一代名将,他的开局,相对来说真的很惨,真的是开局一杆枪,装备全靠打。 本来薛仁贵书读的不错,可惜他爹一死,家中根本就没钱供他读书,连肚子都吃不饱。 为了能够活下去,薛仁贵听了家中妻子的建议,前去投军。 正是这个决定,才让大唐又多了一个名将,一个传奇人物即将登场。 经过在军中多年厮杀,薛仁贵终于出人头地,被李二所赏识。他勇猛过人,所到之处让敌人丢盔弃甲,头颅乱飞,堪比当年赵子龙,给了李二以极大的震撼。 很多关于薛仁贵的演绎都把他给神话了,说当年伟大的李二做了一个奇怪的梦,梦到他在派兵攻打高丽时有一个身穿白袍的将军大显神威,于万军之中取上将首级。 李二梦醒后立刻全大唐寻找这个白袍将军,最后发现了伟大的战将薛仁贵。 只要仔细想想就会知道这个版本很不靠谱,非常的不靠谱。 首先,李二有没有做这个梦就存在很大的疑问。梦这种东西很玄妙,除了自己谁也不知道。你翻翻历史就会发现,李二从来没有说过他做过这样的梦。 即使做梦,以李二的脾气秉性他也只会梦到自己犹如战神一样于万军之中随意穿梭,遇神杀神,遇佛杀佛。断然不会梦到别人威风凛凛,自己站在一旁感叹的场面。 再者,大唐军队的铠甲都是有制式的,不可能别人都穿红色,就你可以穿白色。大家要红一起红,要白一起白,如果你非要特立独行,等待你的不是赞叹,而是军法。 三者,如果李二仅凭着一身白袍来给大唐天军寻找大将,如此任性的做法估计会被满朝文武的口水喷死。 四者,当时薛仁贵的领导张世贵其实是个不错的人,不仅行军打仗没的说,还颇有古人之风,见到有本事的人就忍不住推荐给皇帝,并没有什么嫉妒之心。 所以薛仁贵从一个普通的兵卒成为大唐新一代的战神,是人家一步一步走出来,一刀一刀拼出来的。 能从万军之中脱颖而出,这种几率非常之小,小到可以忽略不计。可是薛仁贵居然杀出了一条血路,说明此人不仅有勇猛的身手,过人的谋略,还有超人的智慧。 不然李治怎么会把玄武门这种具有特殊含义的宫门让薛仁贵驻守? 要知道,玄武门可不仅仅是一个宫门而已,它的政治意义自李二开始就无比重要。 李二始终对玄武门念念不忘,这道宫门跟随了他一辈子,到死都无法放下。这种执念深深影响了后来的李治,也影响大唐所有人。 只要一提到玄武门,大家的表情都会有些不自然,再从容的人也会变得拘谨,再善言之人也会瞬间失语。 随着玄武门政治意义的提高,驻守玄武门的将领,地位也随之水涨船高。大家都清楚,正是因为这座门巨大的政治意义,所以驻守在此的人,一定是皇帝的心腹。 因为玄武门代表着造反,代表着逼宫,能在这里带兵,除了皇帝最信任的人,没人有这样的机会。 薛仁贵能从一个普通人做到现在如此,就足已证明,此人绝对智慧超群,而且善于权谋,能窥人心。 李治突然改变了行程,薛仁贵敏锐的绝对这其中必定有什么隐情,只是时间仓促,他一时无法猜透。 可是心里再犯嘀咕,该做的工作还是要做的,防卫工作无小事,尤其保护的是大唐的大老板,更是一点差错都不允许有,否则等待他的只有死亡。 在保护李治这件事上薛仁贵向来不怕麻烦,宁可准备一千套方案最后一个没用上,也不能等到用的时候发现没有。 为了保护李治,再大的代价都是值得的,再繁琐的流程都是必要的。 不管李治的目的是什么,只要他不说,薛仁贵就当不知道。有时候最聪明的做法就是装傻,只要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就好,其他的不管自己的事。 该聪明的时候绝对不犯傻,该装傻的时候就不要卖弄自己的聪明,皇帝喜欢聪明人,但不喜欢比他聪明的人。 薛仁贵在夜里和自己的下属熬夜准备着,许敬宗已经整装待发,长安城的大门一开,他就奔向那个约定的地方,等待着那张面孔的来临。 这是一次重要的会面,不管是对许敬宗还是武媚和李治,都对以后的朝局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当然,李治是不会出面的,这种阴暗之事他这个皇帝不能做,能做的只能武媚和许敬宗。 天子需要行光明正大之事,很多阴暗面他不能插手,也不用插手,自会有人替他处理。 有武媚这个贤内助在,李治如鱼得水,根本就不用操心。 以前李治只是觉得武媚很聪敏,也很讨人欢心,和她在一起总是很放松,也很愉悦,能让他忘记白天的烦恼,像一个避风港一样让他感受到片刻的安静。 相处的时间久了他发现武媚很有政治天赋,每次遇到棘手之事他和武媚说的时候她总能找出一个好办法来解决难题。 仿佛一切事情到了她那里都变得异常顺利,看起来复杂的事情都能迎刃而解。 包括这次的事情,许敬宗来长安第一个联系的人居然是武媚而不是他这个皇帝,这让他多少有些不快,不过转念一想也就释然了。 许敬宗根本就不可能联系他李治,也不敢联系。 否则怎么说?皇上我许敬宗来看你了。 哦?没有我的召见你跑过来,你心里怎么想的? 你让李治忽略掉许敬宗的罪名? 那以后别人也这么干他又该如何处理? 第三十一章踟蹰 这个度很难把握。 而联系武媚就大不一样了,他李治在幕后,可以操纵一切,又不用出面,既能保持天子的威严,又能不给别人留下把柄,可进可退。 许敬宗正是想通了这一点才去找的武媚,而武媚也是知道了这一点才说出城后她去见许敬宗,而他李治不能见。 因为一旦被人发现,他李治就是最后的退路。 如果李治直接叫许敬宗,那万一有了问题,他李治怎么退?又往哪里退? 想明白的李治心情大好,他理解了武媚的苦心,也清楚了许敬宗的考虑。 李治很兴奋,因为这是第一个准备投靠他的人,这偌大的朝堂,他终于要撕开一个口子了。只要有了一个口子,就会越来越大,最终冲破牢笼,打开一片新天地。 不管怎么说许敬宗也是个刺史,一方大员,分量还是有的。 虽然不在朝中,但是有一定的话语权。 许敬宗并不是一个人,他相信许敬宗的身边,还有很多像他一样的人。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像许敬宗这样没有根基的官员还有很多,他们不能找别人,只能围绕在许敬宗身边,让他成为他们的代言人。 马周死了,庶民成为大唐重臣的,好像也就一个许敬宗还算有点分量,其他的根本不足为论。 庶民官员的许敬宗自然就成了他们的精神领袖。况且许敬宗和马周还有一段情谊在里面,这就使得许敬宗的分量更加的重。 对于马周的死,李治充满了悲伤,因为这是一个厉害的人,并且是一个不错的官员,不管是对父皇还是对他李治,都忠心耿耿。绝对不贪恋权力,你给他多大的权力他就行使多大的权力,你给他多高的官位他就做多高的官,没有抱怨,不去争夺,不会僭越,让人踏实。 马周当年作为东宫长史,做的极其出色,即使他的政治对手长孙无忌都不得不佩服马周的才干。 可惜啊,本来他是父皇就给自己的肱骨之臣,以后用来制衡功勋一派的,可是他却死了。 许敬宗啊许敬宗,你也算是马周的半个学生,不知道你有没有这样的本事来接替马周的职责。 是金子还是粪土,今日就看看你的成色。 天气很好,晨鼓敲响的第一声,一队人马就从朱雀大街上呼啸而过,硕大的唐字大旗迎风而动,哗哗做响。旌幡上绣着精美的五爪金龙,在太阳的照耀下显得嚣张无比。 薛仁贵在前面开路,铠甲披身,一柄精铁长枪在手,威风凛凛。身后的羽林卫带刀的带刀,执戟的执戟,弓弩箭矢、战马披挂,一件不少。 刚刚出坊门的百姓惊的赶紧躲回去,连头也不敢出,皇帝出行,闲杂人等必须避让。 李治没有乘车,出门打猎一身戎装,乘车显得不合时宜,而是骑着一匹枣红马。 武媚同样英姿飒爽,身着胡服,弓箭就背在身后,提马紧紧跟在李治身后。 这是属于她的荣耀,能跟着李治狩猎的,整个后宫只此一人。 薛仁贵意味深长的看了一眼武媚,心中打定主意,以后要小心才是。 刚回宫不久就已经独得李治恩宠,连萧淑妃都不是她的对手,这绝对不是小聪明,而且大智慧。 能从感业寺出来,这样的女人不能得罪啊。 作为李治的心腹,薛仁贵一直小心翼翼的做事,尽量让自己低调一点,不至于太过显眼。 对于现在的朝局,薛仁贵有自己独特的看法。李治此刻正处于矛盾的状态,他一方面要防备长孙无忌和先帝旧部,一方面又忌惮功勋卓著的贞观武将。他想除掉武将,又想打压文臣,但是这两点中的任何一点,都很难。 大唐现在战事未停,突厥、高丽、吐蕃、六诏,再加上国内偶尔的造反,李治应接不暇。新的大唐将领还没有崛起,只能依靠贞观武将。 国内有灾祸不断,不是大旱就是水患,李治需要文官老臣来主持朝局。 所以李治很矛盾,他想提拔新人,为自己所用,以逐步取代老臣。可又担心老臣离去,新旧交替,朝局会产生混乱。 更何况,现在他的身边,也没有多少新人可用。 有时候薛仁贵也在想,自己在李治的心里到底有多大的分量,毕竟从严格意义上来说,他也是贞观的武将,李治让他驻守玄武门,自然是重视他的意思,但是皇帝的心思,谁又说的准呢? 梁建芳这样的大将军都被贬了,令薛仁贵心中有些不是滋味。到底是一起在战场上拼杀过的,要说没有一点感情那是假的。 在很大程度上说,梁建芳算得上是他的老师。打仗这个行业,没有捷径可走,读过再多的兵书也需要亲身实践才行。 理论总要联系实际,实践才能出真理。薛仁贵读过的兵书不能算少,但是也算不上多。因为流传下来的兵书就那么几本,他翻来覆去的看了无数遍,每一个字都烂熟胸中。 但是带兵打仗不是说读书多就可以的,那只是一个方面,出身低微的薛仁贵虽然勇猛,但是带兵打仗不是私斗,即使你有万夫不当之勇也不可能一个人把敌人全杀光吧,还是其他人齐心协力才行。 带兵是一个技术活儿,而且是一个非常严肃的技术活儿,你手里握着的,是千千万万人的生命,你的一个错误,就有可能导致万人丧命,无数家庭失去亲人。 所以刚开始的时候薛仁贵也有些瞻前顾后,如果手里是十个人,他会别无选择,该冲上去就冲上去了。可是等到手握数万雄兵之时,有那么一段时间,薛仁贵很踟蹰。 NBA每年的赛场上都会出现新秀墙这种诡异的场面,打仗的时候同样出现。 薛仁贵作为一个大唐新将,此刻就撞到了新秀墙上。 刚开始的时候他勇猛无比,无人能挡,带着自己的部下一路冲杀,令敌人闻风丧胆。可是现在他已成为一方大将,责任更重,人员更多,他不可避免的有了犹豫。 第三十二章未来 如果这样下去,他的仕途也就会止步于此,没有人会去告诉他怎么做,大家都很忙的,行你就上,不行就换人。找借口是不行的,你说你需要历练?拜托,我们需要的是将才,没有时间等你历练。既然你不能胜任,那就趁早滚蛋,等你历练好了再来。 这就和现在的招聘会一样,那条有相关经验的要求卡住了无数刚毕业的大学生。 对此有很多人愤愤不平,我刚刚毕业,哪里来的工作经验?我总要有个起步吧! 你说的一点没错,可是现实就是如此残酷,远没有你在大学里想象的那般美好。 在大学你可以挥斥方遒,指点江山,慷慨激昂,恨不能天下都围着我转。以为自己学的那点东西很牛逼,一出手就让世界五百强的公司惊为天人。学经济的都以为自己经济学家,学建筑的都以为是建筑学家,学设计的都以为自己是设计师,学汉语言文学的都以为自己是国学大师。 等到进了招聘会现场,你才发现,你的所学几乎一无是处,你能寻找到的工作除了销售还是销售。而销售,顾名思义,就是卖东西的,大部分的销售岗能累死人却留不住人,因为你会发现,一入销售深似海,从此尊严是路人。 你以为你的办公室明亮干净,现实却是你只有一个小小的工位,还是几个人共用。你以为你会成为公司的高管,现实是却是你是最底层最可能被辞退的那个。你以为你的才华足已支撑自己的野心,现实却是你的那点所谓才华连养活自己都成问题。你以为你工作后可以月薪过万,成为别人羡慕的对象,现实却是你的第一个月工资可能只有一千五百块。你以为你可以凭着自己努力一年买车三年买房,现实却是五年过去了你依然挤着地铁,租着最便宜的房子,买房遥遥无期。 当所有的理想都已远去,当所有的激情都已退潮,你茫然四顾的站在人生的十字路口,看着车水马龙,万家灯火,却找不到属于自己的那一盏灯,心里升起一股浓浓的悲伤。 你的未来在哪里? 那时的薛仁贵也面对同样的问题,他独自坐在河边,看着缓慢的流水,思索着自己的未来。 最后帮他解决问题的人,就是梁建芳。 作为一个老将,梁建芳经过了无数次的大战,从当年李二征讨各地时梁建芳就已经是有名的大将。 虽然没有李绩、程知节、秦叔宝、尉迟恭这些人名气大,但在当时,也是声名远播,赫赫有名的勇猛之人。 他打过的仗,比薛仁贵吃过的米还要多。 爱才的梁建芳给了薛仁贵不少的建议,还把自己打仗的心得悉数说给薛仁贵听。甚至还让他在自己身边待了一段时间,让薛仁贵近距离的观看统领几万雄兵是如何调度和安排的。 让薛万彻大开眼界受益匪浅。 正是这段时间的学习让薛仁贵对带兵有了自己的感悟,慢慢的成长为大唐新一代的大将。 因为有了这段情谊在里面,梁建芳被贬让薛仁贵心里很不安。他一方面为梁建芳感到不公,一方面又担心李治会猜疑自己。 毕竟他可是驻守着玄武门啊! 这种事还不能说,不能问,那种刀剑悬在头顶的感觉让薛仁贵十分难受。 还好李治好像感受到了他的焦虑,为了表示对他的信任,特意下旨对他进行了赏赐,还把他召进宫里聊天,暗示让他放心。 薛仁贵在详细分析了之后认为李治说的应该是真话,因为现在李治身边真的很缺人,如果他薛仁贵也被问罪了,那谁来驻守玄武门? 羽林卫右将军一职可是很敏感的,薛仁贵想了很久也没想到何人能替代他。 为了表示自己的忠心,薛仁贵表态支持武媚。 当然这种表态是不动声色的,李治能够感受到就行。 许敬宗已经躲在树林里两个时辰了,依然没有看到一个人影。 这种等待十分煎熬,本来平静的心此刻跳动的十分剧烈,他不断的吞咽着口水,尽力的想让自己平静下来。 他想好的说辞已经在肚子里想了很多遍,不用通过大脑也能脱口而出。可是此刻他的嘴巴微微打着颤,嗓子似乎失了声。 他是见过大世面的人,连伟大的李二他都经常见到,按理说此刻的他应该泰山崩于眼前而面不改色才对。 可是许敬宗居然感到无比的紧张,这是连他自己都不曾想到的事情。 不过是一个武媚而已,自己怎么会如此紧张,又不是吃人的猛兽,一个女人而已。他安慰着自己,强力的让自己镇静下来。 约定的时间已经过一个时辰,许敬宗的耐心在这一个时辰里被消磨殆尽,如果武媚再不来,他就会立刻会郑州。管你斗的你死我活,老子我不掺合了! 可是心里发了狠,临到最后总是自我否定,许敬宗啊许敬宗,已经到了这份上,就是再等几个时辰又何妨? 许敬宗在这种矛盾中不断的煎熬着,一直到太阳开始偏西,才看到一匹白马姗姗来迟。 看着白马不断走近,许敬宗竟然有种如蒙大赦的感觉,他饱含热泪的在心里呐喊了一句发自肺腑的感慨,终于他妈的来了! 老子等天等地等空气,等的头发都要白了你才来,你知不知道我在这里很危险的? 武媚自然知道,她就是故意来晚的。 作为一个心理学高手,武媚对人心的把握向来很精准。 他知道许敬宗的心思,知道他在投机,知道他想一步登天,知道他想趁此机会得到李治的肯定。 她知道许敬宗很聪明,不然也不会选择这个时候来表忠心。 可是武媚看的很远,也看的很透,她必须让许敬宗知道,虽然她和李治很缺人,但也不是什么人都要,不是说你来我就欢迎。我这里宁缺毋滥。 你要来我欢迎,但是不要指望我把你当成救命的稻草,说到底你还是我的臣子,我不欠你的人情,反而是我发现了你,提拔了你,你要感激我,你要回报我。 第三十三章为我驱使 另一方面,武媚也是对许敬宗做一个小小的试探,看看他的耐心到底怎么样? 如果连这几个时辰都等不了,说明此人脾气急躁,耐不住性子,藏不住心事,不是可用之人。这样的人迟早是个祸害,不用也罢。 深谙用人之道的武媚就这样走走停停,期间还饶有兴致的追杀一只可怜的野兔,可惜箭法实在拙劣,十几只箭矢射出去连一根兔子毛都没射到。 妖月就跟在武媚身后,她就想是一个鬼魂一样神出鬼没,进出宫中犹如自家闺房,却无一人能够发现。 至今李治都不知道妖月的存在。 这点武媚有自己的私心,也有自己的顾忌。妖月这个女人太美了,比自己还要美艳几分,如果被李治看中,哪里还有她武媚什么事? 男人总是多情的,见一个爱一个,她早已经有过领教。 还好妖月自己并不贪恋权势,对皇后妃嫔也没什么兴趣,她好像根本就是无欲无求,除了想让摩尼教在大唐有一块立足之地外,没有别的念头。 妖月是个聪明人,却也是个单纯的人。 有时候武媚在想,妖月这样的人存在的意义是什么?她的目标很单纯,也很艰难。 为了一个虚无缥缈的目标而不断努力,是一件幸福的事,但是值得吗? 明知不可为而为之,这种傻事并不值得提倡。 她已经习惯了妖月的神出鬼没,只要是她一个人的时候,妖月总是能不失时机的出现,仿佛是她的影子一样。 为何你觉得我有能力帮助你实现你的目的呢?我也不过是一个女人,一个依靠男人的女人而已,或许你看走了眼。 我已经没有了别的选择,我见过很多人,也看走眼过,但是在我看到你的时候,我觉得你就是那个能帮助我的人。 不,皇帝才是能帮助你的人。 可是我是女人,还是一个漂亮的女人。你知道,男人见了漂亮的女人总是会有别的心思。 我不会为了达到目的而出卖自己的身体,我不会让任何一个男人触碰我的身体。 真是奇怪的想法。你要知道这个天下有无数的女人想着能被皇帝看中而一步登天,你有这样的机会却不在乎,真是令我刮目相看。 每个人追求的东西不一样,我不喜欢权势,不喜欢财富,不喜欢华丽的衣服,不喜欢高大的房子,不喜欢被人伺候,不喜欢锦衣玉食。所以,我没有理由去讨好皇帝。 你的教主呢?你也不用讨好? 当然,我之所以在这里,只不过是为了报恩而已,等到这件事做完,我就会消失,谁也不会再找到我。我已经厌倦了和人打交道的生活,我要找一个没人的地方好好生活。 真是太可惜了,如此佳人居然有这样的想法,恐怕见过你的男人都会伤心欲绝。 武媚,你也是女人,你的目的就是为了皇后的大位,等到你做了皇后呢,你还有什么愿望吗? 武媚没有想过,她无法回答妖月这个问题。她现在所有的念头,都是皇后的大位,至于别的,她没时间想,也不敢想。 现在的她距离皇后的位置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能不能活到那天都不好说。哪里还会想其他的? 她想要的就是自己掌握自己的命运,再不受制于任何人。 两个人就这么慢悠悠的走着,快见到许敬宗的时候妖月就一闪而逝,不见了踪影。 她有自知之明,知道武媚不想让别人知道一些秘密。 武媚轻轻一提缰绳,胯下的骏马就飞奔起来。 武媚和许敬宗的会面是无聊的,两个人说的话寥寥无几,甚至连句像样的开场白都没有。 对于两个人来说,那些客套话都是额外的负担,只有最简单直接的对话才有效率。 许刺史? 正是下官。 我是武媚。 参见皇后。 不,我现在还没有名分。 迟早之事。 许刺史远道而来,有何见教? 下官做了一个梦,想说于皇后听。 请讲。 下官梦到皇后身穿后袍,立于后宫,俯瞰苍生,母仪天下。 梦到陛下御驾亲征,灭突厥,平高丽,斩杀敌人头颅不知千万。 梦到皇后守大德,劝农桑,百官敬仰,百姓爱戴。 梦到陛下横扫天下,开疆土,拓基业,成千古一帝。 梦到皇后独恩宠,冠六宫,万千宠爱于一身。 梦到大唐魏巍气象,四海臣服,万国来贺。 梦到陛下威名远播,北之辽东,南至琼荒。 梦到皇后以身做表,德服万民,忠孝百代。 梦到歌舞升平,百姓富足,天下止戈,米粟充仓。 梦到大唐千秋万代,子孙延绵。 梦到大唐万年相传,江山不易。 梦到尧舜见到陛下自惭形秽。 梦到始皇汉祖见到陛下亦自惊慌。 许敬宗状若疯癫,举止夸张,面色潮红,口水横飞,如果不是武媚坐在马上,脸上一定沾满了许敬宗喷溅出来的口水。 武媚见过无数表忠心的人,但是像许敬宗这样说的天花乱坠之人,她是第一次。 男人的嘴巴啊,如果他想追逐一件东西,再笨拙的嘴巴也能说的口吐莲花唇齿生香。 武媚本能的反感能说会道的人,油腔滑舌会来事的人总是让人不自在,感觉到不安。 可是作为一个争夺权力者,她又需要这样的人,也离不开这样的人,因为对权力的争夺,靠正大光明之举是做不到了,非勾心斗角阴谋诡计不可。 非常之事需要非常之人,许敬宗这一番话就已经让武媚确定,这是一个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家伙。 她并未有被许敬宗热情洋溢的演讲冲昏头脑,相反他十分冷静。 马屁听的多了就会就产生免疫力,武媚早就听惯了马屁,她自认任何高明的马屁都不能让她感到高兴。 她有自己的判断力,有自己识人用人的标准,你许敬宗口才再好也不能让我的心有任何的波澜。 可是你的口才帮了你,我不喜欢你这样的人,却需要你这样的人。 许敬宗,从今以后,你就是我的牛马,为我驱使,为我出力,为我冲锋陷阵,为我死去。 第三十四章不安 武媚走了,给了许敬宗一个模棱两可的答案,让许敬宗本来就躁动不安的心更加的没地。 看着武媚远去的背影许敬宗一下虚脱,跌坐在地上。刚才太过于力,他的声音都嘶哑了,眼睛猩红的犹如一头野兽。 他大口的喘着气,身上大汗淋漓。 武媚给他的压迫感太大了,远比李二还要让他敬畏。 她仅仅是李治的一个女人而已,为何让他如此感到压力? 而且武媚的话总是让他不踏实,回去安心等消息是什么意思?我许敬宗千里迢迢的来到长安,冒着巨大的风险,好不容易见到你武媚,结果你一句话就把我打发了? 我这是投靠失败了? 不应该啊,我的这番说辞思考了很久,能打动所有人,为何武媚的眼神依旧冷酷,武媚的脸庞依旧严肃? 回去等消息很大的意思就是没消息,那是一种婉言的拒绝,一种你没有被我们看上的意思。 这就和你求职的时候一样,当你心情忐忑的进行完了面试期待着被录用时,别人却给你来了一句请回去等消息,如果录用我们会电话通知。 或者告诉你说谢谢选择我们公司,你的资料已经入选我们的人才库,如果有需要我们会优先考虑你。 这种话就是告诉你,滚蛋吧,你不行,我们需要的是高端人才,你这刚刚毕业的小青年也好意思来面试。 不过也有例外,在你煎熬的等待通知时,真的会有录用的电话打进来。 欢迎你的加入,有了你的加入,相信我们公司会更好。 此刻的许敬宗就在等待结果,武媚对他的面试已经结束,虽然他感觉回答的不错,但是武媚这个面试官喜怒不行于色,从她脸上看不得任何结果。 这是一个优秀的人力资源总监啊。 许敬宗已经没有了底牌,他已经亮出了自己的底牌,手里已经无牌可打,最后那张牌掌握在武媚的手里。他除了等待没有别的办法。 来的时候他信心十足,他觉得凭着自己的三寸不烂之舌以及李治和武媚此刻的处境,只要他一出手,武媚就会惊为天人,引为肱骨,李治会把他敬为上宾,许以高官厚禄,以对抗长孙无忌。 可是现实给他浇了一头冷水,他所有的设想都没有实现。 别说李治,他连武媚都没有说服。 从今天武媚的反应来看,好像他已经失败了。 而且武媚说的这个回去到底是回郑州还是先回他在长安的栖身之地?许敬宗根本就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做。 这种不知道领导意思的场景是很尴尬的,直接影响了许敬宗接下来的行动。 因为他不明白武媚的具体意思,只能暂时先躲藏在长安城中。他觉得先等一段时间再说,毕竟这么远跑过来,连一个确切的结果都没有得到就回去,实在太不甘心了。 我走了千万里路,垮过了百十条河,看过了无数的夜晚繁星,问过了不尽的百姓良民,好不容易找到了你,如果就这样返回郑州,那就不是我许敬宗了。 他失魂落魄的卷缩在自己的住处,看着头顶飘过的层层白云,焦虑不安的等待着武媚的来人。 这个过程是痛苦的,他像一个死囚一样等待着最后的时刻,他想尽力的镇静下来,但是焦躁的心让他根本坐不下来,连饭都吃不下。 他神经质的看了一遍又一遍的院门,听了一遍又一遍墙外的声音,可总是满怀期待等着声音走近,又失魂落魄的听着声音走远。 一遍又一遍的反复。 几十年了,许敬宗从来没有像现在这般急不可耐。 老子好歹也是一个刺史啊,怎么叫最起码的荣辱不惊都做不到?这不是一个合格的从政者。 实际上武媚远比许敬宗想的要积极的多,她当着许敬宗所做的一切都是假象,她之所以如此表现是出自自己的考虑。 一是她代表着的是李治,是皇帝,伟大的皇帝必须时刻保持镇静,无论何时都要有帝王的气度。虽然皇帝需要人,但是也不会上杆子的讨好你。你许敬宗表忠心又如何?那也要看皇帝的心情。她要制造一种假象,你的那点本事并没有引起皇帝多大的兴趣,想要投靠,可以,但是不要妄想一步登天。老老实实的听从安排,表现的好才有你的位置,不然你就哪来回哪去。老子不缺人! 二是许敬宗的口才很好,远超她的想象。从许敬宗开始演讲开始武媚就被深深的折服。她几乎立刻就能认定,许敬宗绝对是一个不可多得的人才。或许他没有治国的才干,但是阴谋诡计这种事他能信手拈来。这样的一个人需要有人约束,需要有所顾忌,如果任他信马由缰,那么到最后就很难收拾。她可不想打倒一个敌人又来一个更强大的敌人。现在给他一个下马威是必要的。 三是这是一个开端,虽然她觉得许敬宗就是那个她和李治需要的人,但是她必须回去向李治进行禀告,最终的决定,还是要李治做出。此时的武媚刚进宫没多久,虽然深受李治宠爱,但是她连个明确的身份都没有。她的内心里对李治是一种敬仰和依附,她的目标是皇后,所以她深知,这种事关朝局的事必须要李治做决定,不然就有越俎代庖的嫌疑。同时也犯了后宫不得干政的大忌。她必须给李治一种印象,她武媚是他的帮手,但是并不会有所僭越,任何一个皇帝都不喜欢别人指手画脚,更不喜欢别人替他做决定。 四是顺变再测试一下许敬宗的心理承受力以及大脑的聪明程度。作为一个阴谋论者,心理承受力和理解力是很重要的一项本事。 许敬宗要对抗长孙无忌,他必须能够具有一颗强大的心脏,同时能够对李治和她的心思了如指掌,心领神会。李治和她很多话不能说,但是他许敬宗必须懂,而且还要办的漂亮滴水不漏。理解不了领导的意图,再有本事的人也不能用。 第三十五章目标 许敬宗对武媚的考虑完全不知情,不然他也不会如此焦虑。他以为武媚晚来的几个时辰已经是对他的考验了。 三天之后,在许敬宗几乎已经放弃准备打道回府之时,那个漂亮的女人终于姗姗来迟。 她没有说一句话,甚至连一个笑容都没有,但是在许敬宗看来她是如此的完美,如此的平易近人,如此的无可挑剔。 许敬宗激动的都想抱着她猛亲一阵了,可是看看她冰冷如霜的眼神还是忍住了,他感觉的出来,如果他敢有那样的想法,会死的很惨。 妖月扔下一封信笺就悄然离去,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许敬宗如获珍宝,他贪婪的看着信笺上的每一个字,犹如看一个一丝不挂的美人。 字迹很潦草,也很粗鄙,根本就不像是一个读书人写的。许敬宗估计,这是武媚的有意为之,不让人留下把柄。 看完之后许敬宗并没有犹豫,而且把信笺放在有灯之上烧成灰烬,不留一丝痕迹。 暗处的妖月看到信笺被烧毁,才放下手里上弦的弓弩,转身隐没在黑暗之中。 许敬宗并不知道,武媚对他的考验才刚刚开始。 现在不过都是开胃菜而已。 长安之行已经结束,许敬宗走在回程的路上,他已经决定,紧紧跟在李治身后,从此做一条皇家之犬。 户部尚书他就不要想了,信笺里已经说的很清楚,长孙无忌已经推举了杜正伦为新的户部尚书,根本轮不到他许敬宗。别说他许敬宗,就是长孙无忌的很多门生故吏都轮不上。 李治暂时会把他召进长安,先担任卫尉卿这个闲职,一方面不引起长孙无忌的注意和猜疑,一方面他许敬宗能长伴李治左右,出谋划策。说是卫尉卿,其实是军师智囊。至于官位勋爵,有了这样的经历,还怕以后没有吗? 所以许敬宗并没有感到失望,他反而很激动。 这应该是李治为他争取到了最好的结果了。现在的李治犹如傀儡,手里权力小的很,所有的人事任命,几乎都把持在长孙无忌手里,李治根本就没有否定的能力。 能让许敬宗从郑州回长安,已经是李治所能给他的最好的东西了。 虽然我所拥有的东西很少,但是我已经把最好的很了你。 这卫尉卿一职,其感情上的分量,比一个户部尚书还要重。 所以许敬宗并没有丧气,对于即将失去的刺史之位并没有多少留恋。 我的目标是星辰大海,区区一个刺史岂能入我眼? 李治的旨意下的很快,许敬宗刚到郑州,长安的使者就来了,接过圣旨的许敬宗很想仰天长啸,我许敬宗又要起飞了。 府内的差役都不敢吱声,以为刺史疯了。长安一个卫尉卿怎么能和郑州刺史相比?一个是冷衙门的闲职,一个是一方大员,这差别可不是一般的大。为何刺史还如此高兴? 是脑袋被刺激了还是愤怒到了极点怒极而笑? 还是不要触霉头的好,趁早走远点,免得无端被殃及。 家中的小妾听说老爷要回长安了激动的热泪盈眶,管他什么卫尉卿,只要是做官,自己的好日子就不会短,长安啊,几年了终于又能回去了。在郑州这样的地方她连出门的欲望都没有,眼到之处都是荒凉,根本不能和富庶繁华的长安相比。 为了表达自己对老爷的敬仰之情,她硬是拉着许敬宗回房中酣畅淋漓的大战了一场。 许敬宗也兴致颇高,一时间雄姿大盛,犹如少年。 长安城中的长孙无忌很满意,杜正伦是他经过深思熟虑之后放在户部尚书这个位置上的,虽然比高季辅到底差了一点,但胜在老实听话。 一个听话的蠢人远比一个不听话的聪明人要好用的多。 他长孙无忌不需要聪明人,他需要听话的人。他自己就足够聪明,他只是需要一些听话的人来帮他办事而已。 只是他不明白李治为何会想到许敬宗这个人? 还让他担任了卫尉卿。 长孙无忌百思不得其解,许敬宗此刻是郑州刺史,怎么说也是一个封疆大吏,让他回长安做卫尉卿,这不是侮辱人吗?一个小小的卫尉卿,怎么能和刺史相比? 而且,许敬宗已经离开长安有几年了,李治为何又想到了他? 这里有什么他不知道的事情在里面吗? 长孙无忌想了很久也没有想出一个所以然来。他找褚遂良商议过,褚遂良认为没什么。一个卫尉卿,在长安无权无势,给皇帝撑伞抬撵的职位,能翻出什么浪花出来? 也是,长孙无忌哼着小曲,背着胳膊走了,不过就是一个许敬宗而已,手下败将。如果你以后老老实实的,我会让你活下去。如果你还是像当年一样不识抬举,老夫不介意再次把你赶出长安城。 户部尚书之事终于告一段落,大堂帝国重要的官位再次被填满,长孙无忌依然掌控着几乎所有的权力。 许敬宗回到了长安,做起了卫尉卿,低调的不像话。 朝事他不参加,公事他只是列席,从不发言。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几乎没有人注意到卫尉卿居然换人了。 连长孙无忌几乎都忘记了许敬宗的存在。 就是在这样的情形一下,许敬宗度过了他最初的一段时间。 接着他就在武媚册封昭仪这件事中发挥了自己的作用。 这件事在前面已经讲过,最终的结果是武媚被册封为昭仪,陈王李忠被立为了太子。表面上看长孙无忌一派取得了胜利,但是只要细想就会发现最后的结果并没有看上去那样简单。 因为李忠说到底身份是一个硬伤,毕竟是庶出,即使过继给王皇后,他的庶出身份依然对他是一个阻碍。 而李治是想废掉王皇后的,可想而知,如果王皇后被废,李忠的太子地位必然不保。 所以不管李忠过继不过继给王皇后,都阻止不了李治废后的念头。 你长孙无忌把李忠过继给王皇后,依然遮掩不了她不能生养的事实。即使这个借口不成立,我依然可以寻找其他的借口。 第三十六章忍耐 没有人可以阻挡我。 这是李治内心深处的呐喊,也是武媚最高声的宣言。 许敬宗担任卫尉卿一职以来,工作做的很出色,因为他基本上不去管理下属,每天他的主要工作就是找李治出谋划策,给李治的决定提出建议,帮他分析朝局形势。 至于他的本职工作,自有他的下属去做,他连问都不问。要钱要物你报上来就行,我都给你签字用印。至于说那点油水,你们自己留着吧,老子才看不上那点蝇头小利。 下属们感激涕零,多少年了都没有遇到过这样好的领导,不仅大方,还不批评人,还给你足够的权力。这样好的领导到哪里去找?没说的,好好干,不能给领导丢脸。 所以虽然许敬宗不管不问,但是他卫尉卿的工作反而更出色了,让李治都觉得奇怪。这许敬宗果然是一个人才啊,到哪里都能做的如鱼得水。 其实刚开始许敬宗和李治之间是缺少共同语言的,毕竟两个人本来就不熟,李治对许敬宗不熟悉,有些话他并没有说出口。 许敬宗对李治倒是很熟悉,但是真真切切的接触起来,他还是小心翼翼,毕竟自己是初来乍到,如果锋芒太盛,恐不被李治所喜。 所以只要李治问他,许敬宗就知无不答,如果李治不问他,许敬宗就如老僧坐定,一言不发。 两个人都需要一段磨合期。 对于李治,许敬宗有自己的策略,虽然他很熟悉李治,但是几年不见,他必须要看看此刻的李治是否还和以前一样。 通过接触,许敬宗很敏锐的察觉到,李治并不是外人所说的那般优柔寡断。他有自己的思想,有自己的眼光,有自己的心胸,有自己的志向。 他的的目标是做一个英明的皇帝,而不是任人摆布的木偶。 外人所看到的李治,不过都是假象而已。 能把自己隐藏的如此之深,其心机让许敬宗心惊不已。 武媚被册封为昭仪,李治的目的十分明确,不惜代价。 即使长孙无忌等人百般阻挠,李治依然不为所动。 即使用太子之位做交换也在所不惜。 他不仅看到了武媚在李治心中的地位,也看到李治的果断决绝。 李治的目标似乎很明确,就是要通过废后来打击老臣。李治已经看的很清楚,此刻的朝堂基本全都是长孙无忌一派的人,连后宫都和这些老臣都有些巨大的利益关系。 既然朝堂无处下手,那我就从后宫开始。 说到底,后宫之事毕竟敏感,虽然也会有巨大的阻力,但是相对朝堂而言,要容易一点。 从王皇后这里打开一个缺口,不失为一个好办法。 这既能满足武媚的需要,也符合李治的方针。 本人一直觉得,李治绝不可能仅仅因为喜爱武媚而不顾众人反对,毅然决然的要废掉王皇后。 他有自己的考虑。 李治并不是一个庸才,也不是一个昏君。相反,他有强烈的上进心,有高超的政治手腕,深谙帝王之术。 大唐帝国在他的手里并没有出现下滑的迹象,反而蒸蒸日上,强盛更胜从前。 李治在位期间大唐帝国版图几乎最大的,连年对外用兵,打的高丽苟延残喘,比当年李二的无功而返厉害不知几倍。 你能说李二不会用人?你能说李二那个时候没有名将? 为何征讨高丽无功而返? 李治现在的条件并没有比李二强多少,但是能把高丽打的哭爹喊娘,连国王都抓了,实在是不多见。 从这点上,你很难说李治无所作为。 一个优秀的帝王,并不是要事必躬亲,而且要知人善任。虽然李治和李二相比确实差了一些,但是并不是说他就一无是处。只是因为李二的光芒实在太亮而遮掩了李治独特的魅力。 能够近距离的观察李治,了解李治,许敬宗终于发现李治其实是一个优秀的帝王,他在朝事中表现出来的睿智远不是寻常人能够窥测。 他很兴奋,如果李治是一个志大才疏之人,那么和长孙无忌的较量,多半会以失败而收场。 但是李治的睿智和忍耐,让许敬宗看到了无限的希望。 他很庆幸自己在李治需要他的时候投靠,这种一本万利的生意可不好找。 李治并没有急于求成,而是稳扎稳打,一点一点的实现自己的目标。 武媚册封昭仪就是李治的第一步,他深知想要废掉王皇后需要时间,也需要理由,更需要有合适的人接替。 萧淑妃并不是一个合格的接任者,因为她和王皇后一样,身后站着的同样是一群老臣。 他需要一个没有根基没有背景的人,这样他才能彻底摆脱贞观老臣的掣肘。 作为李二的接替者,李治有自己的想法,他想摆脱李二的阴影,摆脱李二一些错误的政策和做法。同时也想摆脱贞观老臣的手脚。 那些老臣每每以功臣自居,甚至以他李治的长辈自居,这就是典型的得意忘形了,没有了起码的君臣之礼,这些人根本就留不得。 李治有自己的思想,有自己的治国理念。他一直觉得自己的父皇在他最后的几年做了很多错误的事,制定了一些错误的政策,用了一些错误的人。 这给大唐带来了一些不好的影响,而他李治想要纠正这些错误,想要大唐回到正确的轨道上来。 可是那些老臣们动不动就那父皇来压他,甚至假惺惺的准备死谏,在朝堂之上就要装模作样的要装太极殿的柱子。 李治冷笑着看着他们卖力的表演,一帮胡子花白的老头子你拉我扯,哭天抢地,声嘶力竭,好像他李治做了什么人神共愤之事一样。 最后还要好言相慰,不能让这帮老臣抓到他李治的短处。 好皇帝都是忍出来的啊,魏征那些年站在道德的高地没少喷李二,现在轮到李治,终于知道皇帝并不能为所欲为,甚至连一句难听的话都不能说,不然那些御史言官能用口水把他淹死。 第三十七章硬伤 当许敬宗和李治的磨合期已过,他们君臣之间的关系突飞猛进,再加上武媚在一旁推波助澜,出谋划策,长孙无忌终于感觉到了不对劲。 对房遗爱谋反案的结果在让长孙无忌等人大呼胜利的同时,也让李治彻底看清楚了长孙无忌的贪得无厌。 虽然有李治自己的意思在里面,但是整个事件的过程,长孙无忌都表现的过于积极,甚至超出李治的意料之外。 按照李治的本意,他不过是想把这些人都流放或者削职为民,并没有想着要杀掉他们。 毕竟这些人都和他这些这样那样的血肉联系,背负一个弑杀的罪名不是什么好事。 可是长孙无忌比他李治狠多了,直接炮制出一个谋反的罪名,听着异常的不靠谱。其他的罪名也就罢了,谋反这种事可是很敏感的。 而且你给别人编制谋反的罪名根本就没有什么实质性的证据,仅凭高阳公主的举动也只能说明房家有谋反的嫌疑,你把他的叔叔和哥哥都牵连进去,确缺乏足够的证据,这样很难取信天下人。 李治曾经问过长孙无忌和褚遂良,也问过崔敦礼,可是这些人都是长孙无忌的人,长孙无忌一句话他们连个屁都不会放。 最后人杀了,最大的利益是他们的,李治确受到了无数人的猜疑,很多人都说他是为了巩固自己的皇位而捏造的罪名。 事实是这样,但被人发现就不好了。 所以李治异常的愤怒,长孙无忌处理这件事很大程度上并没有从李治的角度出发,而仅仅是为了速战速决,至于李治收到的舆论重创,他根本就没有考虑。 从一定程度上说,房遗爱谋反事件,李治吃了亏。长孙无忌其实把本属于李治的胜利果实给抢走了。 所以在李治看来,长孙无忌需要对他做出一定的补偿。 比如说废掉王皇后,把武媚推上去。 此时武媚已经有了一定的本钱,她不仅是昭仪,更重要的是,他给李治生下了一个皇子,李弘。 这对于整个大唐来说都是一件极其重要的事,虽然李治的孩子很多,但是重点在于,这个叫李弘的婴儿是武媚生的。 这引起了长孙无忌等人的高度紧张,同时也让王皇后坐立不安。 虽然李忠现在为太子,但是太子也是能够被废掉的啊!王皇后的心里在滴血,她在悔恨的同时,也在深深的痛恨自己,为何我不能生养? 这种多种感情交织的感觉让王皇后十分痛苦,她现在异常后悔,自己怎么就一时昏了头,让武媚进了宫?真的是引狼入室啊! 这个搜主意都是那个叫妖月的女人出的,天呐,她怎么会相信那个女人? 王皇后每次想到妖月的脸庞就几欲抓狂。这个可恶的女人欺骗了她。 现在妖月不见踪影,王皇后越想越害怕,如果这都是武媚的计划,那就太可怕了。 她此刻根本不敢面对武媚,这个外表柔顺的女人充满了野心,满肚子都是阴谋诡计。 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为了共同对付武媚,王皇后和萧淑妃暂时言归于好,毕竟她们两个人的目的都是为了取得李治的恩宠。有武媚在,她们两个就只有靠边的份。 可是这两个女人加起来根本就不是武媚的对手。 王皇后就不用说了,她的情商根本就不能和她的地位相比。 我们必须承认,王皇后是一个好人,她有才有德,琴棋书画每样都不错,相貌也很出众。之所以她不受李治待见,只是因为她的心高气傲。 出生高贵的王皇后根本就不懂怎么抓住一个男人的心,她的智商很高,可是她的情商真的不怎么样。 相对而言萧淑妃就要强上许多,在武媚进宫之前,她能独得李治恩宠,说明此人有几把刷子。 现在她们发现武媚的威胁是如此之大,为了自己在宫里的地位,两个人必须合作。 可是她们对武媚的进攻根本就没有任何效果,反而让李治更加的厌恶。 此时武媚又生下了一个皇子,这对她们两人来说绝对是晴天霹雳。 尤其是王皇后,自己在李治为太子之时就嫁进了皇家,这么多年了肚子一点动静都没有。你武媚进宫不过两年,居然就生了一个皇子出来,这真的是太打脸了。 虽然李忠名义上是她的儿子,但是毕竟不是亲生的,总是别扭。 名不正则言不顺,王皇后名义上有了孩子,但是这种把别人孩子占为己有的方式让她有些无所适从。在宫里总觉得抬不起头。 这无疑已经告诉所有人,她王皇后就是生不出孩子。李忠的存在时刻提醒着王皇后,看,你就是没有孩子,你抢了别人的孩子。 不管王皇后再不愿意,李弘还是出生了,让武媚在宫里的地位骤然变得重要起来。 李治本来就极度宠爱武媚,现在她生下了皇子,更是让李治欣喜若狂。 从现实来说,这不是李治的第一个孩子,他本不该反应如此的激烈。 所以我怀疑李治之所以表现的如此欣喜若狂,很大程度上是在让其他人看。他要传递一个信号。我李治就是宠爱武媚,就是宠爱她的孩子。 这应该是给他下一步提出废后进行铺垫。不至于让废后的话题那么突兀。 事实上也是如此,就在长孙无忌感到一丝不对劲的时候李治第一次态度鲜明的提出了废后的意思。 当然他并没有把这件事拿到朝堂之上去说,毕竟他自己也知道,这种事根本就不可能一次成功,能三次成功就不错了。 这次很大程度上是一次试探,他要先看看朝中大臣的态度。 所以长孙无忌被召入宫听到李治想要废除王皇后立武媚为皇后的时候他进行了坚决的反对。 态度很鲜明,我不同意,我相信满朝文武也不会同意。皇后并无失德之处,陛下行废后之举,只会令天下人不服。 王皇后毕竟没有子嗣,李治抛出了王皇后的硬伤。 第三十八章上门 太子李忠已经养在皇后宫中,难道不是她的子嗣?长孙无忌不甘示弱。他太清楚王皇后的硬伤,所以早有准备,想用这个借口来堵天下人的口,陛下,您还嫩了点。 关于王皇后有没有子嗣这个问题我们已经没有必要再讨论,在李忠被立为太子的时候,这件事就已经有了定论了不是吗? 历史上最有名的例子陛下是知道的,华阳夫人自己没有子嗣,不是把嬴异人过继到自己身边嘛。然后人家照样做皇后做太后啊,嬴异人这个皇帝也做的很好,并且把皇位传给了嬴政,这才有了秦统一六国之霸业。 前面已经有了这么好的一个例子,为何陛下要视而不见?皇后没有失德,太子更是忠孝仁厚,陛下心生废后念头,为何?莫不是有奸邪之人蒙蔽陛下圣听? 这话说的直指武媚,让李治一时无语。 长孙无忌说的很直接,连一点余地都没留。此刻的长孙无忌心里是有气的,李治啊李治,好端端你又想出什么幺蛾子?把武媚那个女人接进宫也就算了,册封卫为昭仪我们也忍了,生了皇子我们也祝贺了,现在你居然还想废掉王皇后换成这个女人! 李治啊李治,你是不是疯了?这个女人是什么身份你忘记了?非要让皇家成为天下的笑柄你才满意? 这个女人到底有什么好?要论美貌,我立刻就能给你找来无数比她武媚年轻貌美的女子,要论聪慧,天下的聪慧女人也是数不胜数。你是皇帝,想要什么样的女人没有?怎么偏偏看上先帝的女人? 你疯也就算了,可是你想把她扶上皇后的大位,那可是冒天下之大不韪啊,别说是我,全天下人都不会同意的。 她根本就不配。 皇后之位,天下女子典范,岂可让这样不知廉耻的女人坐! 从严格意义上来说,长孙无忌考虑的并没有错,即使他没有不考虑自己的利益,仅仅出于公心来讲,就当时的社会环境,武媚确实不是一个合格的皇后人选。 不管她如何贤惠,如何有德,如何有皇后之姿,她都不是一个好的候选人。因为她曾经是李二的女人。 大唐可是礼仪之邦啊,天下文化的中心,既不是突厥,又不是回纥,怎么可以让李二的女人成为李治的皇后呢? 李治你把武媚从感业寺弄进宫里来已经让无数人瞧不起了,现在居然还想把她立为皇后,你把皇家致于何地?你把大唐致于何地? 你让满朝文武怎么看?让世家大族怎么看?让天下人怎么看? 所以于公于私,长孙无忌都站得住脚,所以李治找他讨论这件事的时候他才会反应如此激烈。 做到长孙无忌这个位置,公和私很多时候已经分不清楚。 当初处理房遗爱谋反之事是这样,现在讨论废后之事依然是这样。 李治被长孙无忌的激烈反应镇住了,他不过是想试探一下,没想到长孙无忌反应如此强烈。 看来这废后之事还需要从长记忆。 李治碰了一鼻子灰,武媚心里很窝火。她对皇后之位势在必得,不管任何人都不能阻止。 武媚并不是那种默默等待的人,她喜欢主动出击。她很清楚,事情的关键处就在长孙无忌,只要长孙无忌点头了,其他人都只有点头的份。 可能也是有些心急,向来聪明的武媚居然让许敬宗去做她的说客,看看能不能让长孙无忌改变态度。 这可是一项高难度的任务,听到武媚这么说许敬宗都惊呆了。 武媚,你傻了吧,长孙无忌是谁你忘了?你以为他是在反对你?他是在反对李治,在反对所有废后的人。他和柳奭可是穿的一条裤子啊。怎么可能同意让你做皇后? 可是既然武媚开口了,许敬宗即使再不愿意也必须去。他既然已经投靠过来,就必须甘心做一条供人驱使的狗。 为了增加成功的几率,许敬宗特意从内府挑选了很多的奇珍异宝,好作为送给长孙无忌的礼物。你去求人总不能空着手去吧。 武媚和李治也很大方,尽管挑,只要能让长孙无忌改口,把内府搬空都可以。 许敬宗硬着头皮挑拣了一些,让后赶着两辆马车就直奔长孙无忌的太尉府。 听说许敬宗求见,长孙无忌大手一挥,不见。你一个卫尉卿,老夫懒的见。 太尉府的管家是一个老人,他悄悄的把许敬宗的礼单递到了长孙无忌面前,家主,此人礼物颇丰,老奴觉得见见也是好的。 不用说这个管家收了许敬宗不少的好处。 许敬宗既然已经决定来,就必须要简见到长孙无忌,不管成与不成,他都算是给了李治和武媚一个交代。如果忙活了半天连人家长孙无忌的面都没见到,那他办事的本事肯定会让李治和武媚怀疑。 为了能确保见到长孙无忌,许敬宗塞给管家一袋子宝石,初步估计的话怎么也价值一百贯铜钱。 一百贯啊,这在当时绝对是大手笔,虽然长孙无忌府上的管家见过的钱多了去了,但是那些都不是自己的,也只能看看而已。 寻常时候虽然也时常有人来求见,但是塞给他的钱财并不算太多。 这次许敬宗出手阔绰,让这个老管家对他的印象出奇的好。 长孙无忌用眼睛扫了一眼礼单,当真是大手笔啊,他大概也能猜到许敬宗此来的目的,这份礼单上的物品都是内府之物,他又是卫尉卿,自然是代表皇帝而来。 前两天长孙无忌刚刚严词拒绝了李治的想法,现在他又派人过来送礼物,这是来当说客了啊。 既然是皇帝派来的,长孙无忌也不好不见,但是这礼物就算了,任你说的天花乱坠,老夫也不可能同意废后的。 许敬宗是第一次进太尉府,幽深的大门,华丽的建筑,数不清的房子,都让他大开眼界。 都说长孙无忌手握冶铁生意,每年赚取银钱无数,看来此言不虚。这样富丽堂皇的府邸,没有大把的钱根本就住不进来。 第三十九章拒绝 不知卫尉卿所来何事?长孙无忌一脸公事公办的样子,并没有显得很热情。 本来长孙无忌就对许敬宗不待见,当年还是他出手让李二把许敬宗贬出了长安。即使现在许敬宗担任卫尉卿,经常出现在皇宫,长孙无忌也几乎见不到他。毕竟长孙无忌是当朝重臣,事情多的很,哪里有心思去看一个卫尉卿。 再说了,两个人在某种程度上还是仇人呢。长孙无忌当年出阴招让许敬宗滚出长安,他许敬宗可没有忘。 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况且许敬宗并不是君子,而是小人。这么多年过去了长孙无忌可以淡忘,但是许敬宗可是一辈子都望不掉。 对于长孙无忌来说,这种政治斗争太正常了,每年他因为权力之事排挤的官员太多了,很多人都摸着眼泪出了长安城,他根本就记不过来。 说句无所谓的话,我长孙无忌得罪的人多了,你许敬宗算老几? 可是对于许敬宗来说是完全不一样的感受,对于长孙无忌来说不过是几句话的事儿,但是许敬宗可是切切实实被外放了几年的,那种远离朝堂的滋味他太清楚了,简直刻骨铭心。他犹如被遗忘一样被困在郑州,看不得未来,只能每日惶惶不安。 如果不是他的定力足够,有着强大的忍耐力,许敬宗相信此刻早已对入住朝堂失去了希望,就安心的做自己的刺史,得过且过。 可是这次他来是为李治做说客的,再大的仇恨都只能装作不知道。看着长孙无忌一脸欠揍的表情许敬宗很想冲过去狠揍一顿以发泄自己胸中的怒火。 但是他很好的克制了自己的情绪。 作为一个小人,许敬宗能很好的管理自己的表情,即使做不到唾面自干,也起码有一半的功力。 小官到长安已久,一直被俗事缠身,无法得脱,今日特来拜会太尉。 卫尉卿掌管陛下仪仗,事无巨细,皆需挂心,自然不得偷闲。陛下把你从郑州召回来,对你委以重任,切不可辜负陛下的苦心。 太尉说的是,下官也是受宠若惊。以前在郑州之时,日夜期盼能为陛下牵马执鞭,今一朝成真,下官真是恍如梦中。 今日天气不错。 嗯,天气多云转晴,正好适合出游。 长安李家的胡饼香满长安,卫尉卿可去品尝过。 下官初来长安不久,尚不知有此处福地,还请太尉指路。 两个人云山雾罩,就这么有一句没一句的尬聊着,从天气聊到美食,从美食聊到美女,从美女聊到衣服,从衣服聊到趣闻。 两个人谁都不肯先提起此次的话题。 长孙无忌无所谓,你许敬宗不说我就权当做不知道,正好我不愿听你的废话呢。我就不信你不急,你带着如此丰厚的礼物过来,如果仅仅是和我聊天就回去,那我才佩服你。 许敬宗确实很着急,这闲话已经说了快一个时辰了,再能聊天的人肚子里的话也说的差不多了。本来就不熟悉,还是仇人,又是堂堂的太尉。许敬宗很不自在,不是他无话可说,而且和长孙无忌没什么好聊的。 试想一下,你不过是一个五品的小官,却坐在当朝太尉的家里,你能说什么?根本就没什么好说的。不在一个级别,又不是至亲好友,就这么尴尬的聊天,那种没话找话的感觉太差劲了。 许敬宗根本就坐不住,现在已经快到中午了,再不说来意就只能灰溜溜的回去了。总不能在人家这里吃午饭吧。他可是听说,长孙无忌一天可是需要吃三顿饭的,比别人多吃一顿。 腐败啊,许敬宗心里恨的咬牙切齿,表面上依旧云淡风轻,说着他自己都感觉无聊的话。 太尉为国事日夜操劳,真乃我等楷模,陛下曾多次说太尉乃大唐肱骨,为了大唐,太尉也该保重身体才是。 我最近挺好,吃的好睡的好,如果没有人来打扰,就更好了。 长孙无忌这话已经有送客的意思了,他也是累了,许敬宗这个混蛋就这么在这里干耗着,连个茅房都不去,定力果然不一般。 年轻就是好啊,长孙无忌感慨着,连尿都少,不像他,已经憋了小半个时辰了。当着许敬宗,他自然不能说出你等下我去下茅房这样的话来。他是太尉,要时刻注意威仪。可是许敬宗这个混蛋没有一点眼力,自己都暗示过他好几次了,有事快说,没事混蛋,这个家伙就是装聋作哑,左顾而言它,不往正题上拐。 我忍,再忍,接着忍,终于长孙无忌忍无可忍。 他扔下许敬宗,痛痛快快的去茅房撒了一泡大大的尿。 这种身体承受力上的失败让长孙无忌很没面子,回来后他问道,不知卫尉卿今日前来所为何事? 这就是要到正题上了! 许敬宗暗暗的松了一口气,终于要开始了,要是再不开始我就准备撤退了,嘴皮子都磨破了。 实不相瞒,下官前来是受陛下重托,有一事和太尉相商。 哦?却不知是何事? 长孙无忌装着傻。 皇后一事。 后宫之事乃陛下私事,卫尉卿岂会不知?今日在老夫家中说起后宫之事,怕是有违律法吧? 太尉此言差矣,皇后乃天下之母,事关朝堂,岂是私事?下官人微言轻,见识浅薄,却也分得清家事和国事。 许敬宗很不爽,好你个长孙无忌,我这还没开始呢,仅仅说了皇后两个字,你就准备给我扣帽子,挖坑让我跳了。 即是国事,自当在朝堂之上言说,请百官讨论,陛下决断,卫尉卿来到我太尉府是何道理? 太尉,既然我已来到府中,并且是受陛下所托,太尉应知我的来意? 既然陛下让你前来,那陛下也知我的意思,卫尉卿,请回吧,此事不是你能插手的,如果你还想留在长安,就老老实实的做你的卫尉,不要妄想借着陛下往上爬。只要有我长孙无忌一天,你就没有出头之日。如果你执意想要卷进来,到时候死无葬身之地,别说我没提醒你。 第四十章苍天饶过谁 许敬宗第一次代表李治处理皇后之事以失败而告终。 送去的礼物被原封不动的退回来,还收到了长孙无忌无尽的嘲讽和辱骂,心高气傲的许敬宗已经很多年没有受过这样的侮辱了。 长孙无忌,这次的事,我许敬宗记住了,天道轮回,苍天饶过谁?今日之辱,他日必加倍奉还。 这并不是许敬宗的一时气话,因为几年之后,他真的加倍奉还了。 回去复命的许敬宗根本不用多说什么,李治看到被原样推回来的东西就已经知道了结果。这就是在打他李治的脸了,朕已经和你说过一次,你不同意,朕派许敬宗去充当说客,连礼物都带了,你又给退回来。看来你是铁了心要和朕作对到底了啊。 李治已经做了些许的让步,他让许敬宗带着礼物上门,已经给足了长孙无忌的面子,从一定程度上说,李治这是再间接的恳求长孙无忌。作为一个皇帝,李治已经做到了他所能做的最底线。 一个皇帝去求大臣,这种事不是没有,但是很少见。可是长孙无忌拒绝的如此干脆,连起码的尊重都没有,许敬宗像狗一样被太尉的人给赶了出来。 这种事根本不用许敬宗添油加醋,从许敬宗进太尉府的大门,就有千骑司暗中跟随,盯着太尉府的一举一动。 在许敬宗还没有回皇宫的时候,李治就已经知道了这一切,可以说长孙无忌的话,给了李治沉重的打击。 李治的生气是可以理解的,毕竟他是大唐的皇帝,而长孙无忌虽说是他的舅舅,但是从名义上来说他也是臣子,臣子反对皇帝,很正常,但是如此粗鄙,还是大出李治的意外。 作为一个年轻的皇帝,李治有自己的骄傲能让许敬宗去找长孙无忌商量,这已经是李治做出的最大让步。 在李治看来,即使是拒绝,长孙无忌也会委婉的表达自己的观点,并不会这么直接。 不仅让许敬宗丢脸,更让李治脸上毫无光彩。 这次事件并没有掀起多大的波澜,毕竟李治自己都知道,这件事需要长期的准备,短时间内是不可能有所改观的。 在他找长孙无忌进宫商量这件事的时候他就已经有了足够的心理准备。 但是长孙无忌连个台阶都不给李治下,着实让李治愤怒。 大唐帝国依然平稳的运转着,在长孙无忌的带领下,这个庞大的帝国继续变得强盛。 这件事似乎已经过去,不管是李治还是长孙无忌都没有再次提起。李治短时间内肯定不会再提,这一次长孙无忌的拒绝,对李治来说已经是很大的侮辱了,作为一个皇帝,他不可能短时间内连续两次接受长孙无忌的侮辱。 长孙无忌自然假装不知情,他巴不得李治不再提起这件事呢。现在只要听到有关废后的谣言他就心神不宁。 柳奭已经找过他好几次,话里话外都透着担忧,如果皇后被废,那么他柳家肯定没有好果子吃,柳奭更是会首当其冲,他现在是中书令,位高权重,如果皇后被废,可以肯定,李治一定找个借口把他贬黜。这用脚趾头都能想得到。 作为文官集团绝对不是代表,长孙无忌很肯定是告诉柳奭,他是不会让这件事发生的,如果皇帝真的敢这么做,那他们就辞官不干了。 这种用辞官威胁皇帝的事古往今来数不胜数,只要几个宰相一起辞官,皇帝立刻就乖乖投降。 这对皇帝是一种巨大的威胁,一般而言只要宰相祭出这个大杀器,皇帝都会妥协。毕竟培养出一个宰相不容易,如果他真的辞官不干,能不能有人顶的上来都很难说。毕竟宰相可不是吃闲饭的地方,每日的公事繁杂多变,如果没有几把刷子根本就搞不定。 当然这是建立在皇帝不昏庸的情况下,一个皇帝只要不是太昏庸,即使他对朝事不关心,只要有一个优秀的丞相,帝国依然会持续运转,并且有可能运转的更为流畅。 最牛逼的例子自然就是明朝,明朝的皇帝好像自朱棣以后都不怎么喜欢上朝,并且都有自己奇怪的爱好。从我们现在来看,这样的皇帝真的是太不合格了,估计朱元璋如果醒过来看到自己的子孙如此不堪一定会气的吐出血来。 但是我们看到,明帝国依然繁荣富强,一代一代的传了几百年,不管是经济实力还是军事实力在那个时代都可以横扫天下。 比宋朝要牛逼的多。 宋朝的大多数皇帝也不怎么样,为何和大明相比相差如此巨大? 除了制度原因,还有一个很大的原因是大明的皇帝虽然不务正业,但是人家并不傻,知道哪个宰相可以用,并且可以大用。宋朝的牛人也很多,可惜皇帝有些差劲,都没有用好。 相比之下,大明的宰相们因为没有皇帝的掣肘,要顺风顺水的多,他们的治国理念都能得到很好的贯彻。并且大明真是运气好到爆,牛人辈出,数不胜数。 从最开始朱元璋时期的刘伯温、李善长,一直到后来的杨廷和、徐阶、张居正,大明一直有一个充满理想抱负的人在为江山掌舵,使之能不偏离正确的轨道。 这充分说明了宰相的重要性。 换一个人当然容易,有的是人想做到宰相的位置,问题的关键不是有人想不想,而是能不能。 才能不胜任,只会把庞大的帝国拖入无底深渊。 不管是任何一个朝代,都有奸邪之人做到宰相这个位置上的,其作用也是显而易见的,除了让帝国陷入混乱甚至导致灭亡之外好像没起到什么好的作用。 这样的混蛋更是数不胜数,毕竟出奸邪之人的概率可比出牛人的概率大多了。 李治自然不是昏庸之人,他知道长孙无忌的重要性,虽然他很想换掉这个人,但是现在还不是时候,起码他需要寻找一个合格的继任者,能够在接手后让帝国的政事不至于荒废。 第四十一章阴谋 这一年的大唐帝国过的格外缓慢,不管是对于李治还是武媚,不管是对于长孙无忌还是柳奭,不管是对于李绩还是薛仁贵,不管是对于许敬宗还是李义府,这都是难熬的一年。 武媚终于在宫里站稳的脚跟,现在的她终于能好好睡一觉,不再做噩梦。往日种种她都尽量的不去回想,尽量的告诉自己,你的未来已可期待,你需要往前看,现在横在你面前的只剩下几个人而已,只要再奋力向前,要不了多久,你就会等上人生的巅峰。 皇后的大位已经在向你招手,你没有理由去陷入回忆,也没有精力去感慨过去。 你已经是李治的女人,你已经是昭仪,以往黑暗的日子已经和你没有关系。 好好的睡一觉吧,因为当你醒来,又会是一场新的战斗,而且会更加的激烈和残酷。 权力的争夺向来是残酷的,不是你死就是我死,没有你好我好大家好,只有朋友和敌人。 既然你站在了我的对立面,那就注定我们之间会有一场战争,不管早或晚,它都会到来。 我已经准备好了长矛,你也已经手握利刃,只要有一个合适的机会,我们就会刀剑相向。 雪白的雪花洋洋洒洒的下了数月,覆盖了整个长安城,在这个寒冷的冬季,武媚又怀孕了。 李治喜出望外,王皇后的脸犹如黑炭。 现在的王皇后无比焦躁,只要有人提到孩子她就发莫名的发疯,吓的宫里的婢女和宦官都不敢出声,生害怕一句话说错引来无妄之灾。 李治的心情无比的好,他仰天大笑,抚摸着武媚日渐隆起的肚子骄傲不已。 朕的战斗力果然不凡,武媚这都怀上朕的第二个孩子了! 从李治的战果来说他自然应该骄傲,武媚进宫三年就有了他李治两个孩子,频率颇高。 中间武媚仅仅休息了几个月。 和王皇后同样焦虑不安的还有中书令柳奭和长孙无忌,他们没有想到武媚的肚子居然如此强悍,三年两个孩子,这频率已经很高了啊! 而且看李治对武媚恩宠的样子,两个孩子绝对不止,以后只怕还会更多。 这对王皇后绝对是一个巨大的威胁。 虽然李忠现在是太子,但是他们看的出来,李治并不喜欢李忠。当初立李忠为太子也不过是为了和武媚的昭仪之位做交换。本来李治就不情愿,现在好了,武媚生了一个李弘,这肚子里又怀了一个,如果又是一个皇子,恐怕李治废后的念头会不可抑制的疯狂生长。 可是再着急又能如何?想办法把武媚肚子里的孩子打掉? 不可能的,如果你那样想,只能证明你看宫斗戏太多了。 当年看了一部著名的宫斗戏,那里的勾心斗角着实厉害,随便一盆花、一件器物、一炷香都是杀人的利器,轻轻松松就让人流产了。 真的是恐怖如斯! 可是现实会是这样吗?很不幸的告诉你,基本不可能。 以武媚在宫里的地位,她宫里的所有的器物都会经过严格的质量把关,从院子里的一棵树,到脚下的一块地砖,都需要严格的把关。 如果你觉得小小的一盆花或者一炷香就能达到自己的目的,只能说明你太天真了。 如果能成功,你以为长孙无忌柳奭他们还会让武媚的孩子出生吗?别说她现在肚子里的孩子,就是李弘,当年也不会出生。 就在这样的焦虑中,武媚的孩子出生了,一个美丽的公主。 公主? 王皇后不禁松了一口气,还好还好,这次是个公主,不然我都不好意思出门见人了。 人在放松警惕的情况总是会犯下致命的错误,王皇后也不例外。 听说武媚这次生下的是个公主,王皇后心中窃喜不已,武媚啊武媚,这次你生的是个公主,不是皇子。可惜啊,你这怀胎十月如此辛苦,到头来却是一个公主。想必你很失望吧。 王皇后就是如此的没有大脑,她此刻已经忘记了,她连个公主都没有。 可是原来紧张了一年的心情终于放松下来,王皇后无比的想看看武媚失落的表情。 她担惊受怕了一年,此刻武媚真在失落,如此好事,不去看看实在对不起武媚。 她不知道,正是她的幸灾乐祸害了她。 从感情上讲,我理解她的这种情绪,人非圣贤,总有一些情绪在我们的胸腔中活动跳跃,等着我们去宣泄。 王皇后也是人,而且从她做的种种事来看,她并不是一个有心机的人都而且一个比较率性的人,说的直接一点就是大脑太单纯,她考虑的太少,而她拥有的太多。 这样的性格根本就守不住她所拥有的东西。 上天给了她强大的家世,给了她无双的美貌,却没有给她谨慎的心思。 她就是怀着幸灾乐祸的神情一路直奔武媚的住处。 身后的婢女甚至都跟不上她的脚步。王皇后已经很长时间没有像今天这么高兴了,从萧淑妃进宫,她就一直不高兴,一直到现在,她越来越不高兴,再这样下去,她觉得自己会发疯。 今天她一定要好好的宣泄自己心中的怨气。 武媚宫里的婢女远远的看到皇后过来,赶紧进去禀报。 王皇后如此步履匆匆,不顾皇后威仪,定是有什么了不得的大事。说不得是来昭仪的麻烦的。 婢女匆匆进去禀告。 娘娘,皇后来了,很着急的样子,看样子对您似乎不利啊! 正抱着孩子的武媚一愣,皇后,她来这里做什么? 从我进宫那天起,她可是一天都没太过,今天来这里,也不知道脑子里想的什么。 武媚从心底是瞧不起王皇后的,虽然王皇后把她从感业寺救了出来,还让她进了宫,从正常情况下来说,武媚需要感激她。 如果没有王皇后,武媚从感业寺出来的可能性基本为零。 可是后宫的争斗根本就不允许她武媚对王皇后有丝毫的感激之情。 权力斗争是残酷的,虽然你是我的恩人,但是我必须打败你。请不要怨我,也不要恨我,要怨要恨,就怨恨你是皇后吧。 第四十二章思想 武媚对权力充满了渴望,权力于她而言,宛若神明。 她对权力的崇拜是空前的,为了权力,她可以放弃一切,牺牲一切。 武媚这种对权力的渴望源自她的危机感。 身为女人,她必须依附男人才能生存下去,而当初那个她依附的男人李二并没有给他任何的安全感,反而数次把她扔在了死亡的边缘。 这种痛苦的经历给了武媚巨大的心理阴影,一生都挥之不去。现在的武媚,是对过去的抱复,是对过去的宣战,是对过去的释放。 当一个人压抑的太久,就需要寻找感情的宣泄口。武媚对权力的追逐就是一种宣泄的方式。 她要用这种方式来告诉李二,来告诉那些打压她的人,来告诉瞧不起她的人,来告诉天下人,她武媚,是不可战胜的。 她抬起高傲的头颅,把心底的那点怜悯隐藏起来,冷声说道,告诉皇后,就说我身体虚弱,不便见人。 啊?武媚的婢女一脸惊诧,那可是皇后啊,岂是说不见就不见的?满脸纠结的婢女不知如何是好,如果她就这么直接去阻拦皇后,肯定小命不保。 皇后可是这后宫的一号人物,她想见谁就见谁,只有她不见别人,哪有别人不见她的道理?在这后宫之中,只有皇帝有这样拒绝的权力,除此之外,再无二人。虽然娘娘得陛下宠幸,但是这尊卑还是要讲的啊! 看着婢女为难的样子,武媚火冒三丈,让你去你就去,哪有这么多废话?我是娘娘还是你是娘娘?跟着老娘混就要收老娘的规矩。还懂不懂规矩了? 从武媚进宫到现在已经三年多,她还是第一次这样发火。 此前的武媚一直保持着良好的淑女形象,不管对谁都是谦谦有礼,即使面对的是婢女和宦官她也从没有摆过谱、红过脸,至于打骂责罚更是没有的事。武媚在所有人心里,就是一个好人,对谁都好的人。她赢得了宫里所有人的赞赏,除了萧淑妃和王皇后。当然还有一些看她不顺眼的妃子,只不过在武媚面前,她们也不敢造次。人家可是皇帝的宠妃,连王皇后和萧淑妃都拿武媚没办法,她们这些一年都见不到皇帝一次的妃子自然更没有办法。 有脑子灵活的妃子已经投入了武媚的阵营,不管是真心也好假意也罢,武媚都来者不拒。 宫里也是一个社会,而且比外面更加的凶险。 这几年牵扯到的人和事远比寻常之地复杂。 能进宫的女人都是勋贵之后,不管是国公还是一个小小的五品武官,都代表了一定的势力。虽然他们没有长孙无忌那样的权势,但是谁知道关键的时候能不能派上用场呢? 即使不能派上用场,在旁边冲个人数也是好的。 即使不能冲人数,不投入敌人的阵营,那也是好的。 两军对垒,自己这边人数没办法增加,那就想办法削弱敌人的人数。 在这样的对敌政策下,支持武媚的人越来越多,很多品级不高的美人、婕妤、才人都站到了武媚这边。 这些人原本就一直受皇后和萧淑妃的气,吃不好,穿不好,大气不敢出,想争宠吧,人家萧淑妃独占鳌头,连皇后都不是对手,她们自然更加没有那个胆量。否则能不能见到明天的太阳都不好说。 毕竟萧淑妃家世深厚,远不是她们这些小门小户可比。随便给她们找点麻烦,按个罪名,就能让她们永世不能翻身。至于说向陛下喊冤这种蠢事没人会去做。因为她们根本就见不到。 现在武媚来了,不仅对抗萧淑妃,同时也对抗王皇后,这让她们里充满了复仇的快感。自己打不过敌人,有人替自己在前面冲锋,这种好事她们喜闻乐见。 况且武媚人也不错,不仅对她们很好,还主动帮她们接近皇帝,这可是大恩呐! 以前陛下一年能见到一次就谢天谢地了,现在好了,在武昭仪的努力下,她们这些人居然差不多两个月就能见到一次,这简直超出了她们的意料。 只要能侍寝,那未来就有个指望,你王皇后生不出孩子,不代表我们也不能。以后如果也能生个皇子出来,母凭子贵,她们在宫里就有了一定的话语权,有了一定的地位。比现在不知道要强上多少。 武昭仪能做到不独占陛下,我们当然支持她。谁对我们好我们还是知道的。 事实上武媚的这一政策确实产生了很好的效果,不仅得到众多低品级妃嫔的支持,连李治也对武媚大为敬佩。 从这里我们不妨猜测一下李治的心理活动,作为一个男人,李治同样有审美疲劳,再美的女人看的时间长了也难免会产生厌烦的情绪。 李治同样如此,如果仅仅以外貌来吸引人,那一个女人即使得到李治的关注,也只是短暂的而已。 他很喜欢武媚,但是这并不证明李治除了武媚就对别的女人没兴趣了。恰恰相反,他同样对其它的妃嫔有一定的兴趣。因为作为千挑万选入宫来的女子,相貌不说如武媚一般美艳无双,那也是百里挑一,随便拉出一个出来都能让男人流口水。 和武媚相处的时间长了,李治难免感到一丝乏味,他是皇帝,需要新鲜感,需要新的女子来满足他的肉体之欲。 如果武媚大加阻止的话,只怕会引来李治的反感。 而且武媚怀孕的时候是禁止李治触碰的,为了腹中孩子着想,李治也不敢乱来。 一个正常男子这个时候只能强忍着,但是李治可不是正常的男人,他是皇帝,他是大唐的最高统治者,他的后宫中自己的女人很多,都眼巴巴的等着他去宠幸。 武媚对李治早就熟悉,他心里的想法和念头根本就逃不过武媚的眼睛。 她深知想要拴住李治的心并不能一味的靠自己的美色,如果一个女人靠自己的美色来留住自己的老公,那就落了下乘。 第四十三章智慧 武媚和宫里的其它妃嫔相比有一个很大的优势,她的见识。 放眼整个后宫,所有妃嫔的见识都不如武媚,因为她当年是李二的才人,她见过李二的威仪,也见过长孙皇后的手段。 英明如李二者也被长孙皇后服侍的老老实实,宠爱有加,可见长孙皇后的手段高明。 李二的女人并不少,姿色绝佳者数不胜数,武媚这样能迷倒李治的女子在李二面前也不讨不到任何的彩头,可以想见李二当时的后宫是多么的充实。 即使是这样长孙皇后所生的皇子和公主并不少,李二对长孙也是宠爱有加,后宫所有女子加起来也没有长孙一个人得到的宠爱多。 这绝对不是李二为了拉拢长孙无忌而实行的手段,而且李二真真切切的对长孙充满了感情。 武媚切身体会到长孙皇后在李二心中的地位,为此她进行过深刻的反思,是自己相貌不佳?自然不是,李二初见武媚就被她的美貌所打动,还饶有兴致的赐名武媚娘。 是心机不深?应该也不是,李二不喜欢心机重的女子,他自己心机已经够重了,只想从自己的女人那里得到一点温暖,而不是接着伪装。 可是无论武媚如何努力,她在李二心里也不过是件玩物而已,和长孙根本就无法相比。 看李二赐给她的名字吧,武媚娘,带着巨大玩笑的意思,还略微的有点轻佻,有点玩世不恭。 在长孙皇后那里,李二断然不会这么做。 他和长孙皇后之间是家人的关系,而在她们这些人面前,则是君臣。 这是截然不同的意义。 正是这样的耳读目染让武媚深刻领会了长孙皇后的精神内涵,并对她无比崇拜。 事实上武媚一直把长孙皇后当成她的精神领袖,从她身为李二的才人时就开始拙劣的模仿,一直到现在的熟练运用,都是武媚多年学习的结果。 现在武媚的做法就是效仿当年长孙皇后,长孙皇后怀孕次数不少,每次李二过来陪她之时长孙皇后都告诉他他乃大唐皇帝,并非属于她一人,后宫佳丽众多,为大唐江山社稷,更为李氏江山子孙绵延,陛下也应该让其它妃嫔侍寝。 说的多么大义凛然,明明是为了照顾李二身体的欲望,却说出了心怀天下的大意。你觉得李二会怎么想?即使他抱着其它的妃嫔,心里想的还是长孙皇后的好。 这就是智慧。 因为长孙皇后很清楚,仅仅靠吃醋和单纯的阻拦是不可能的,李二是皇帝,她也阻拦不住。 堵不如疏,与其惹得李二不高兴,还不如大度一点,让李二看看她的肚量,还能在他心里落一个贤妻的印象,何乐而不为? 从最坏的结果中发现最有利于自己的方法才是硬道理。 现在的武媚人缘极好,李治所到之处没有一个不说武媚好的,连最卑微的婢女都觉得武媚是一个好人,一个高高在上的娘娘能对着她露出善良的微笑,这还不算好人吗? 当然有两个地方是听不到这种赞美之词的,一个是王皇后那里,一个就是萧淑妃那里。 这两个地方武媚也没有讨好的念头,毕竟她再怎么费心也不可能得到两个人的赞颂,都是生死大敌啊! 而且武媚有自己的想法,人无完人,一个人即使再贤惠,德行再好,也不可能赢得所有人的心,孔孟尚且有人看不惯呢更何况她武媚! 如果整个后宫都说她武媚好的不得了,恐怕李治不是高兴,而且惊恐吧。 留下王皇后和萧淑妃,正好打消李治的疑虑,同时也让王皇后和萧淑妃在李治那里更加的声名狼藉,这是好事。 王皇后已经快到门口,武媚的内心突然有了一个惊人的念头,这或许是把王皇后从皇后的大位上拉下来的机会! 这种念头一旦产生就不可抑制的疯狂生长,根本压制不住。 武媚自己都吓了一跳,她狠狠的抽了自己一个耳光,武媚啊武媚,虎毒还不食子呢,你简直是疯了! 她把自己内心的邪恶强压下来,脸色因为激动而变得潮红,打击王皇后的办法还有很多,即使现在想不到,以后总会有机会的。 这可是你的孩子,她还没有好好的看看这个世界,你怎么能有这样有违天道的念头?你根本就不配做一个母亲! 可是权力欲望的猛兽一下一下冲击着武媚欲望的闸门,只要她稍微懈怠,就会成为权力的俘虏。 王皇后已经进门,武媚把所有人都打发了出去,她自己则偷偷的躲了起来。 对权力的渴望使她的头脑开始发热,并且开始模糊。她的心里那个邪恶的声音不断呐喊着,武媚,你不是想要权力吗?你不是想做皇后吗?现在只要把王皇后拉下来,皇后的位子就是你的。你在犹豫什么?你在怕什么? 不过就是一个孩子而已,你难道没有胆量杀人吗? 而另一个声音奋起抗争,不,武媚,你不能这么做,如果你做了这样的决定,你和禽兽又有何异? 已经混乱的武媚此刻没有任何主意,只能先躲起来实施她的第一步。 以后的事可以慢慢想,武媚这样安慰自己。 而她没有想到,她这一步迈出去,就再也收不回来了。欲望犹如猛虎,打你打开牢笼的那一刻,你就被它盯上,再也无法逃脱,最终只有被吞噬的命运。 意志坚定的人能够压制自己的欲望,知道贪多必伤己,所以他们总是小心谨慎,处处律己。而意志不坚定者则一触即溃,一泻千里,被欲望裹挟着随波逐流,身不由己,到头来往往下场凄凉,能全身而退者寥寥无几。 武媚这几年一直在压抑自己的欲望,她不要钱财,不要华服,不要人阿谀奉承,不要人溜须拍马,不贪图口舌之欲,不奢求天下瞩目。她以为她已经足够克制,可是她忘记了,她的目标是皇后之位,这种巨大的目标伴随着的是巨大的欲望,这种欲望给了她无限的动力,她压制的那些小欲望,不过是为了服务于她更大的欲望而已。 第四十四章阴谋论 王皇后进来后没有发现一个人,偌大的宫殿静悄悄的。 没有婢女,没有宦官,没有武媚。 奇怪,人都到哪里去了? 没有看到武媚失落的神情让王皇后大为不满,自己辛辛苦苦的大老远的过来,结果和她想的不一样。 可恶啊,明明可以看一出好戏的结果什么都没有看到,真是扫兴。 准备转身离去的王皇后此刻看到了摇篮里熟睡的那个婴儿。 这么多年没有孩子的王皇后此刻母性大发,她悄悄的走过去,生怕自己的脚步吵醒了这个人间的精灵。 多好的孩子哇,王皇后蹲下来,轻柔的抚摸着婴儿的脸庞,她突然眼角一酸,几乎流下泪来。 好好的长大吧,好好看看这个繁华的世界,以后你也会和你的母亲一样美丽吧。但愿你有一个灿烂的人生,没有世俗羁绊,没有勾心斗角,能够快乐幸福的活下去。 王皇后并不是一个凶残的人,也不是一个不择手段的人,说到底她也仅仅是为了得到李治的一点关注,保住她皇后的位子。 现在她的角度,我们可以理解她的难处,身为皇后却没有孩子,皇帝又对她不闻不问,这种孤独的感觉十分可怕,虽然她高高在上,但是心中的恐惧根本就无人知晓。 她不知道自己的未来在哪里,她活着没有一点目标,每天醒过来她都在想着,她该如何通过这漫长的一天。 她已经是皇后,对于很多人来说她已经拥有的太多,不过就是没有孩子而已,不过就是皇帝不喜欢她而已,有什么好失落的?在那个年代,能活下去就已经是万幸,她实在不该太过烦恼。 每个人的际遇不同,出身不同,看问题的角度也会不同,我们不能用自己的观点去评判他人。 王皇后当然没有生存上的压力,她衣食无忧,每天锦衣玉食,还有无数的人伺候,一句话就能决定无数人的未来。 可是她的目标远远不至于此,她身处在这深宫,并不是为她一个人而活,而是为了她的家族。 在她的身上,有无数人的希望和前途,只要出错,走进深渊的不是她一个人,而且数不尽的人,数不尽的家。 她不过是一个刚刚二十岁的年轻人,身上背着几代人的压力,这对于她而言真的是太重了。 我们二十岁的时候在做什么?读大学,混日子,每天不是追美剧就是刷朋友圈,或者和几个知心好友一起熬夜打游戏。有上进心的人会抱着厚厚的书去听某个教授的课或者赶着去图书馆占位子。 我们在二十岁的时候面对压力是什么? 好像没有什么压力,毕业还要两年,找工作还没想过,考试全部通过,女朋友没有也不放在心上,我们的压力貌似真的没有。 这个世界上不缺乏天才,年少成名的人大有人在,小小年纪就开始接手家族生意的二代也很多,他们背负的压力当然巨大。但是和王皇后相比较,似乎都显得小巫见大巫。 王皇后到现在能顶得住压力没有崩溃,已经足够让人敬佩了。 历史上的王皇后并没有做过什么坏事,如果没有武媚,她或许依旧不得宠,但是绝对不会失去皇后的大位,也不会死的那么凄惨。 相比之下武媚杀人的手段真是令人发指,我们不知道武媚为何如此残忍,即使要杀人,也犯不上采取那么不人道的做法,让人如此痛苦的死去,作为始作俑者的武媚,心里不知做何感想。 历史上当然不缺乏嗜杀者,张献忠就是一个极度变态的杀人狂,他的起义军带给百姓的苦难远比大明朝要大的多。作为一个现代人,看过关于张献忠杀人的文章后真是背后直冒冷汗。 那是怎样的恶魔才能做出如此禽兽不如之事啊,那根本就不是杀人,完全就是虐杀。仅仅是读文章,就能感受到森森的冷意。真是庆幸自己活在当世。 但是武媚是一个女人啊,她的人生轨迹并没有太凄惨,也没有见过太多的刀光剑影。虽然说经历了几次生死,但是那是政治斗争,而不是血淋淋的直接杀人。武媚扭曲的心态实在令人费解。 恐怕也只有汉朝的吕后能和她武媚相匹敌了。 一个是把人做成人彘,一个是把人放进大坛子里,这两种死法都及其的凄惨,受害者都要经过长时间的痛苦折磨才会慢慢的死去。 这样做当然有出于震慑的目的在里面,在那个以男子为尊的时代,女人想要获得权力并且让人敬畏是异常困难的。大部分的女人不过是女人的附庸,再或者是为亡国之君承担不必要的骂名,很少有像吕后武媚这样的女人从一众男子中脱颖而出,成为天下执宰。 为了得到这种承认和敬畏,仿佛这种残忍的手段是不可避免的。 但是作者到底还是有些妇人之仁,见不得生灵受苦,所以每每见到历史上这些血淋淋的记载总是心生不满,并深深的为死者哀伤。 王皇后从没有感受过做母亲的快乐,上天给予了她太多,美貌,家世,财富,地位,天下女子朝思暮想并为之努力的东西她一出生就拥有。 可是上天也许觉得已经给予她足够多了,如果让她了所有,其它女子会不高兴,所以它残忍的剥夺了王皇后做母亲的权力,并最终以此为导火索,把她引向了毁灭。 其实我一直怀疑,以大唐的医术水平,是否真的对王皇后的病症束手无策? 毕竟大唐可是出了孙思邈这个牛人啊,而且正好和王皇后身处一个时代,难道连孙思邈也毫无办法? 这里面是否有什么不为人知的原因在里面? 不能怀孕的原因有很多,有的的确无法医治,但是有的只不过需要吃几副药就可以治愈。 如果王皇后属于前一种,那我自然无话可说。但如果是属于后一种呢?那就很可怕了。一种阴谋论不免涌上心头。 第四十五章考虑长远 我们姑且怀着探讨的心态试想一下阴谋论,当年李二让李治纳王皇后为太子妃,肯定是经过一番考察并深思熟虑的,他的考虑的出发点自然是从朝局出发,而不是个人感情。 为了拉拢王家和柳家,李二把太子妃的位置送给了他们,这对他们两家而言是一个巨大的刺激,本来还有所顾虑的两家此刻立刻成为李唐江山最忠实的拥护者,谁反对李氏他们就反对谁。 这是李二的一手妙棋,因为他隐隐的觉得,长孙无忌的权势好像有点大,必须要找一个人来制衡。 本来房玄龄是一个不错的人选,所以他把高阳公主嫁给了房玄龄的儿子,用政治婚姻把房玄龄绑在了李氏的战车之上。 同样为了拉拢军人,他让自己的妹妹丹阳公主嫁给了薛万彻。 这是李二维护自己统治的手段之一,一味的打压是不行的,必须一边拉拢一边打压才能收到完美的效果。 正是这样的策略才使得长孙无忌和房玄龄和薛万彻不和,李二从容的游走在他们之间,如鱼得水。 可是房玄龄不争气,没几年就病逝了,魏征这个没有根基,出身也有问题的人根本就不是长孙无忌的对手,而且他也死了。接连死去两个重臣对李二而言损失是巨大的。 他找来找去,发现王家和柳家是一个还凑合的合作对象,虽然没有房玄龄那样的名气和手段,但是胜在人家家世好,世代为官,在民间的影响力不容小觑。 为此李二让他的百骑司暗中留意王家一年有余,本来他中意的是柳家,但是柳家的几个女儿都是庶出,根本就不能选为太子妃。 最终李二选择了王家的女儿。 一年多的观察有效果的,王家的女儿不仅人美丽,读书也不少,知书达礼,算一个合格的人选。 李治大婚之后李二很快就发现,这个太子妃不能生养,这在当时可是一件了不得的大事。 是可以被休掉的! 大唐最有名的神医孙思邈奉旨给太子妃看病,其中的细节不得而知,但是孙思邈并没有对太子妃和李治说实话。因为李二告诉他,真实的病因不能告诉别人,只能告诉他一个人。 孙思邈何等智慧之人,李二这么吩咐下来他自然知道这其中牵扯到的事情太多,远不是他能掺合的。 赶紧把病情禀告李二,然后找个借口,给李二上了一道奏折,四海云游去了。 李二是一个相对仁慈的皇帝,他登上皇位以后没有大开杀戒,在他执政的时间里,似乎没有发生大规模的杀人事件。他能够忍受孙思邈活下来,这份胸襟就不一般。 历史上的孙思邈确实远游了,好多年没有回长安,一直到李治为帝,永徽年间,才为了编写《新唐本草》而返回长安。 孙思邈为何选在这个时间段出门远游,并且多年不回长安? 他是为了远游还是在躲某些人? 结合王皇后不能生养这件事,我以为孙思邈肯定是受到了李二的暗示才这么做,否则会有生命之忧。 如果李二没有想法,不想埋下这么一个炸弹的话,他一定会嘱咐孙思邈仔细的看病,努力寻找出解决的方法。 因为这关系到大唐的龙运。 李二无动于衷,李治也毫无动静,不见他去找孙思邈解决问题,父子二人玩味的态度让人疑惑不解。 关于这件事李二肯定已经和李治详细的分析过,那就是防止外戚过分强大。一方面他们需要外戚去对付外戚,另一方面也要防止某一个外戚过分强大,影响他们李氏的统治。 我想李二一定是从长孙无忌的身上看到外戚力量强大的潜在危机。 李二自然不用担心这个问题,做为一个雄主,他对自己很自信,他手下的这批文臣武将在他跟前根本就翻不出浪花来,只能勤勤恳恳的搞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我赋予你多大的权力你就只能拥有多大的权力。想从我手里多取得权力,没有经过我的同意,是不行的。 我可以给你,但是你不能抢,否则你会死的很惨。 但是李二对自己的儿子看的很清楚,李治或许是一个合格的守成之君,但是他在这些老臣面前,还是显得稚嫩和单薄。 与其被所有的老臣打压,还不如争取过来一个帮李治,起码能保证皇帝的意志不被剥夺。 但是李二又不想在长孙无忌之后再次出现一个强大的外戚,这违背了他的初衷。长孙无忌人虽然贪婪,对权势也很热衷,但是他并没有谋反之心,这点李二很肯定。 但是再换一个强大的外戚,那就很难说了。 野心这种东西又看不见摸不着,谁能肯定王家和柳家过分强大之后没有谋反之心? 既要拉拢又要提防,这个尺度很难拿捏。 而李二不愧是高手中的高手,他从太子妃不能生养这件事中敏锐的发现了一个合适的机会。 只要太子妃不能生养,那王家和柳家就不会过分强大,而他们也会站在李治的一边,配合除去威胁皇帝的臣子。 所以他让孙思邈去给太子妃瞧病,在确定了这一事实后就让孙思邈宣称这种病无法医治,绝了王家和柳家的心。 宫里的太医署是孙思邈的儿子孙正权,其它的太医没有李二和李治的旨意根本不能给太子妃看病。至于外面的医生连进都不能进。 所以太子妃不能生养这件事就这么成了事实。 当李二驾崩,李治登基,他依然坚持着这个做法,因为他觉得父皇这么做确实是正确的。 并且他发现了一个意外的情况,李二扶持起来的王家和柳家,居然并没有站在李治一边,而且倒向了长孙无忌的阵营。 这种无形的背叛让李治如鲠在喉,怒火中烧。 废后的念头终于不可避免的产生,并且越来越强烈。 我李氏把你王家和柳家的子孙送上了皇后的宝座,却依然得不到你们的忠心,既然这样,那我只能把这顶帽子取下来,再给别人。 第四十六章生和死 从李二和李治维护统治的角度来说,他们并没有错,毕竟他们手里的,可是万里江山啊!为了这天下,任何东西都可以被牺牲。一个女人而已,和江山比起来微不足道。为了大唐江山,他们连自己的女儿都能送出去和亲,更何况是别人的女儿,在他们眼里什么都不是。 但是对于王皇后来说这是残忍的,李二和李治剥夺了她为人母的权利,并且向她隐瞒了真相,使这个可怜的女人一直活在自责之中。 在这幽深的宫中,她找不到一个可以倾诉的人,她的恐惧,她的寂寞,她的自责,她的迷茫,无人可说,只能自言自语,孤芳自赏。 花开花又谢,谁人可怜之? 表面上她是皇后,风光无限,可是每当夜深人静之时她又一个女子,凄楚凄凉。 如果她有一个孩子,起码能抚慰她受伤的心灵。 可是一年又一年,萧淑妃有了孩子,后面的武媚有了孩子,只有她没有。 她依旧是那个孤独的人,依旧是被人嘲讽的对象。 极度的沮丧使她无处发泄心中的怒火。 曾经她自以为的计策现在变得如此可笑。每次想到武媚她的心就无比悔恨,自己怎么就这么轻易的让武媚进宫了?这是她一辈子挥之不去的阴影。她甚至都能想到宫里所有人嘲笑她愚蠢的场面。 妖月,你这个欺骗我的女人,现在藏在哪里?我真想将你碎尸万段。 在她听说武媚生了一个女儿之后她迫不及待的想看到武媚失落的表情。她知道,自己现在根本就不能把武媚怎么样,能看到她失落的表情,已经是最大的满足了。 可是武媚的宫里居然没有人,只有那个刚刚出生的美丽婴孩。 这个崭新的生命一下就击中了王皇后心底最柔软的地方。 她从未有过这种感觉,这个纯洁美丽的生命让她感到无比的宁静,让她暂时忘记了所有的仇恨,所有的悲伤,所有的寂寞,所有的迷茫,让她忘记了一切。 此刻的她是如此的踏实而满足,原来美好是如此简单。 这就是母亲的感觉吗? 她泪流满面,可惜,她这辈子永远都不会有自己的孩子。 王皇后呆呆的看了这个孩子半天,才失魂落魄的离去,她来错了,武媚根本就不会失落,这是一个多么美丽的孩子啊,喜欢还来不及,怎么可能会失落? 此刻的她没有恨意,只有那个熟睡孩子的影子在眼前晃荡。 我想有个孩子,我自己的孩子,老天爷啊,请你睁开眼,看看我这个可怜的女人吧。 这个孩子对王皇后的打击是巨大的,她终于意识到,自己永远都不会有孩子,体会不到为人母的无上温馨。她的生命是残缺不全的,一个女人,没有自己的孩子,她活下去的意义在哪里? 她在宫里漫无目的的走着,长长的宫道和高大的宫墙隔绝了她和外面的世界,头顶的天空格外的蓝,可是她没有感受到一丝美丽,只感觉到了无尽的悲凉。 周围一点声音都没有,婢女都远远的跟在后面,她们知道皇后的心情不好,还是不要打扰为好。 她们心惊胆战的模样落在皇后的眼里让她感到十分的好笑,我又不是洪水猛兽,也没有杀你们的心思,这么怕我做什么? 从我当太子妃到现在的皇后,我何曾杀过一个人? 你们这些低贱的生命,只知道唯唯诺诺,连头颅都不敢抬起来,活着还有何意义? 苟活于世上而名不显,为了一顿饭,一身衣,一片瓦,你们活的如此卑微,这样委屈的活着,真的有意义吗?还是说,你们只不过是怕死,亦或是不知道为什么而活? 当灵魂已经死去,当精神已经塌陷,肉体存在的意义还有多大? 如行尸走肉般存在于这个残酷的世界之上,我们又该走向何处? 生和死这样宏大的命题此刻萦绕在王皇后的脑海里,久久挥之不去。 她四处游荡着,见门就进,见路就走,不知身处何地。 原来后宫有这么多地方自己没来过,这么多人自己没见过。那些见到自己行礼的人都是谁?那些荒凉的地方是何地? 以前她从想到原来宫里还有这些阴暗的角落,破败的门窗,潮湿的青砖,难闻的味道,衣衫不整的婢女。 这种天上和地狱的差别居然能出来在宫里,让她疑惑不解。 她贵为皇后,自然不知道婢女的艰辛,洗衣服的、扫地的、做饭的、打扫厕所的、清洗宫桶的,甚至还有拉粪的牛车,这会出现在宫里。只不过她见不到罢了。 这里就是一个与世隔绝的小社会,但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她和皇帝还有妃嫔的吃喝拉撒睡都在这里。需要大量的婢女和宦官来伺候,自然任何生活的功能都不能缺少。 就在王皇后失魂落魄的四处游荡之时武媚正在自己的寝宫里纠结着。 计划的第一步已经完成了,王皇后来的时候她宫里所有的婢女都被她支走,她自己也躲在了暗处。 那段时间里,和自己孩子在一起的,只有王皇后一个人,孩子不管发生任何事,都和王皇后脱不了干系。 可是她下不了决心,这样的代价太大了。这不是杀敌一千自损八百,这是杀敌一千自损一万啊!况且能不能通过这件事把王皇后拉下来还不好说。 用自己孩子的生命去换取一件不能肯定的事,真的值得吗? 那个邪恶的声音又出现了。 当然值得,只要有一丝希望,你就该毫不犹豫的冲上去,不要忘了,你需要的是权力,是无上的权力,一个孩子算什么?妇人之仁是成不了大事的。这个世界上有多少人的孩子死去了,他们依然什么都没有得到。你只不过是同样死去一个孩子,就可能得到皇后的大位,这种风险还不值得一试吗? 大唐无数人为了出人头地而入了军伍,把生死置之度外,就为了博一个前程。你已经比他们走的选的多,希望也更大,为何不敢尝试? 第四十七章公主之死 难道你为了权力真的可以舍弃一切?如果那样,那你得到权力的目的又是什么? 仅仅是为了满足自己对权力的渴望? 这么做真的太自私了。 别人为了家人为了孩子为了子孙后代可以去战场上拼命,也可以在朝堂之上勾心斗角心狠手辣的和对手拼智慧。 你呢?你为了什么? 你为了自己的欲望竟然想牺牲自己刚出生不久的孩子! 你真是太可怕了! 不就是孩子吗?历史上这样类似的事太多了,为了活命,文王食子,为了爵位,吴起杀妻,为了情欲,赵姬叛儿,为了江山,刘邦弃父,为了人心,刘备摔子。同样为了江山,隋炀帝杀父弑兄,李二兄弟相残。 你武媚睁开眼看看这个残酷的世界,为了活下去,为了不要人为刀俎我为鱼肉,什么事都做的出来。你在害怕什么?你在担心什么?你在犹豫什么?你又在慈悲什么? 不,不可以! 这是我的孩子,十月怀胎的孩子,这其中的艰辛和不易,又有谁知道?这其中的骨肉亲情又有谁了解? 不要逼我! 一定还有别的办法,我还有别的办法陷害王皇后,我还有别的手段把她从皇后的位置上拉下来。我不能那我孩子的生命来做交换! 醒醒吧武媚,你看看你有什么? 你的美貌?这个世界上从来不缺美貌的女子,几年之后,你已是残花败柳,头发白了,皮肤皱了,眼睛昏了,身体臃肿,老态龙钟。你还如何取得皇帝的宠爱? 无情最是帝王家,你一个女人妄想得到皇帝一世的恩宠简直是痴人说梦。看看王皇后,看看萧淑妃,她们的今日就是你的明日。 你的家世?你的家世就是一坨狗屎,他们帮不上你任何忙,能不给你添乱就不错了。你家既没有世代为官之人,也没有出将入相之人,你和人家拼家世?你拼的过吗?王皇后有王家和柳家两家支持,人家的舅舅是当朝中书令,最有权势的几个人之一。萧淑妃身后有一个萧禹,当年李二最信任的臣子之一,又是世代为官之家,关系之复杂超出你的想象。 你凭什么和人家拼家世?她们两个人的家世之强大甩你无数条街。 拼恩宠?这种虚幻的东西你也信?不久前萧淑妃足够恩宠了吧,还不是说没就没了?历朝历代为何有冷宫这个词?就恩宠就有失宠,谁知道哪天会落在你的头上? 想想吧,你能依靠的只有自己,你能和别人拼的只有狠。 光脚的不怕穿鞋的,你只有豁的出去别人才会怕你,你才能战胜别人。以己之长,攻彼之短,方能胜之。 大胆的放手一搏吧武媚,我代表权力告诉你,只要你买一部,就能体会到权力的魅力,那是让无数人沉醉的快乐体验,那是无数人追逐着的梦想,那是无数人一生寻找的精神毒药。 武媚被说服了,她内心对权力的欲望终于战胜了她内心的善良,统治了这具美丽的身体。 看着自己怀里的孩子武媚无声的流下了眼泪,这是自己的骨肉,这是她怀胎十月的孩子,这是她从鬼门关上走了一遍的孩子。多可爱的孩子啊,那白嫩的皮肤,那肉肉的小脸,那清澈的眼睛,都让她深深的沉醉。 没有人知道武媚当时有多痛苦,能对自己亲生孩子下手的人,那种痛苦是不言而喻的。 可是武媚依然迈出了这一步,从此以后再也没有人能让她冷寂的心重新变得滚烫。 她彻底的脱胎换骨,从一个女人变成了一个只追逐权力的人,所有的感情她已放下,所有的人她已遗忘,所有的人皆可杀,所有的人都不能阻挡她。 这是一次自我蜕变,这是一次自我放逐,这是一次自我毁灭。 从今天开始,曾经那个心怀善良的武媚死了,取而代之的,是心狠手辣的武媚,是心如磐石的武媚。 她的心理已经开始扭曲,她的世界观已经颠覆,她活着的动力已经变化。 刚出生的小公主死了,这在宫里掀起了巨大的波澜,所有人都不明白,好好的小公主怎么突然就死了。 武媚哭的死去活来,李治跌坐在地一脸错愕。 所有的婢女都跪在地上,瑟瑟发抖。 武媚歇斯底里的扯着李治的衣服,是皇后!一定是皇后!刚才她来过,她走了之后孩子就死了,一定是皇后杀了她! 此刻的武媚根本不需要演技,她脸上的热泪是真挚的,因为她的真的很伤心,她亲手杀了自己的孩子,那种痛苦她根本藏不住,哭是一种很好的宣泄方式。 皇后?李治一愣,这关皇后何事? 虽然他不喜欢皇后,但是公主死亡这种事原因可能有很多,现在什么都还不知道呢,怎么能直接说是皇后? 李治很伤心,但是他并没有失去理智,这个罪名可不是随便乱按的,弄不好就是一场巨大的风波。 太医署丞孙正权来了,他也是被惊的不轻,武昭仪的孩子,大唐的新生公主,居然死了? 奉命前来察看死因的孙正权战战兢兢,一路上他想了很多,也权衡了很久,想着该如何自处。 稍不留神就是万劫不复啊! 等到了宫里,看到死去孩子的尸首,孙正权知道这根本就无法隐瞒。公主脖颈处那个青紫色的掐痕如此明显,只要不是瞎子都能看得出来,这道伤痕明显就是贼人所为。公主夭折不是天灾而是人祸。偌大的皇宫里居然闯进来了贼人,并且把公主给杀死了,这简直是匪夷所思。 武媚的小公主被谋杀这件事迅速在皇宫里传开了,不仅是后宫,也包括朝堂。 此刻王皇后还不知道,他已经深深的陷进了一个巨大的漩涡里,一个天大的阴谋,武媚编织的大网已经展开,而他还不自知,一头撞了进去。 听到消息的王皇后,先是疑惑,后是震惊,接着就是恐惧。 这个孩子死的太蹊跷了,她从来没有想到这一幕会发生在自己的身上,他深深的震惊,无法让自己安静下来。 第四十八章风波再起 这根本就不可能,王皇后的第一反应是这绝对是假的,这绝对不是真的。 他刚刚才从我们的公寓出来,那个孩子还在熟睡之中,白白的皮肤,黑黑的头发,小小的鼻子,她在沉睡,在安静的呼吸。 才一会儿的功夫,这孩子怎么就死了,而且让他很不解的事,来禀告的人说,武媚一口咬定这孩子是他杀死的,因为他是最后一个离开的人。而且她去的时候,那里没有一个人在,只有他一个人。可是她离开的时候这个孩子明明还活得很好啊! 王皇后得不到李治的喜欢,但是这并不代表他是一个蠢人。只要稍微一想她就想到了问题的关键。 她的第一反应不是震惊,而且恐惧。 她没有想到,武媚为了得到权力居然会如此的狠毒,连自己的亲生孩子都下的去手。 这个女人疯了,她一定是疯了。 她本能的想冲过去和武媚对峙一番,她没有杀公主,她也不可能杀公主,谁会蠢到做这种低劣之事? 李治也很疑惑,武媚虽然说是皇后下的毒手,宫里的婢女也证实,皇后刚才确实来过,但是她会蠢到做这种事吗? 即使要做,她也断然不会自己出手,而且还大张旗鼓的来到武媚的住处。无数人都看到皇后直奔武媚这里而来,她在这个时候杀公主?一个人不可能这么傻! 可是事情已经出了,公主确实是死了,查是必须要查的,但是要看怎么查? 直接查皇后? 恐怕还没开始长孙无忌和柳奭的奏折就到了。 而且这种事关系重大,直接查皇后是最蠢的。 李治在伤心之余,仿佛也抓到了点什么,如果借着这个机会实现废后的目的,似乎也不错。 他冷静下来,仔细考虑着这件事可以利用的地方。 这件事交给大理寺是不妥的,大理寺丞袁公瑜虽然不是长孙无忌的人,但是这大理寺除了他全都是长孙无忌的眼线,根本就瞒不住任何事。 还是交给千骑司吧。 我们不知道最后调查的最后结果是什么,但是从历史中来看,似乎和王皇后没多大关系,毕竟没有证据。 即使嫌疑再大你也不能随便定罪吧,那可是皇后,没有铁证一切都是白说。 可是这件事对王皇后的打击很大,尤其对她的名声。 因为毕竟武媚的孩子死了,而她是最大的嫌疑人。 嫌疑人这种身份是最痛苦的,你百口莫辩,说的越多别人越不信,越描越黑就是这样。 也没说你就是杀人凶手,可是你的嫌疑最大,这留给人们的想象空间就无比大。 所有人都是同情弱者的,武媚的孩子不明不白的死了,自然成了众人同情的对象。至于你王皇后,平时你就自命清高,看不起任何人。现在又成了杀害公主的嫌疑人,我们还是敬而远之的好。 至于是真还是假,那就管不着了。反正我们离你远点没错。 流言四起,谣传不绝。 王皇后几乎崩溃。 可是她没有任何办法,她根本就是百口莫辩。 从后来李治一系列的举动来看,应该也没有查到什么实质性的东西。 所以李治用这个借口去找长孙无忌谈废后之事时得到的回答并不满意。 去找褚遂良谈的时候褚遂良更直接,两个字,不行! 直接把李治给拒绝了,躲在帘子后面的武媚气急败坏的冲出来,指着褚遂良对李治说,何不扑杀此獠? 当年大唐最下流的骂人话也就是这样了,武媚一个女人连这种话都给逼出来了,可见当时剑拔弩张的程度。 我们可以理解武媚当时的心情,毕竟她等一刻等了很久,为了这一个机会,她连自己的孩子都杀掉了,现在你褚遂良说不行,你怎么不去死啊! 当时武媚也是被逼急了,才会不顾形象的跳出来,指着褚遂良的鼻子骂。 这让李治十分尴尬,毕竟废后之事涉及到的是朝局,武媚出现在这里很不合适,还是以偷听的方式。 褚遂良很淡定,他看都没有看武媚一眼,对李治说道,皇后贤良淑德,无错,无过,不可废。此乃微臣肺腑之言,望陛下思之。 说完就有了,整个过程仿佛武媚根本就不在场,这让武媚感受到了奇耻大辱,也为日后褚遂良的命运奠定了基调。 李治废后的想法又一次被浇灭了。 武媚这一局的成败无人能够评价,到底是惨败、平手,还是找胜,恐怕她自己心里有一个判断吧。 从我个人来看,这次武媚败的十分凄惨,虽然她成功的把王皇后拉入了一个巨大的漩涡,让她的名声扫地,也让自己成为众人同情的对象。她的感情牌打的很好。 李治为了医治她受伤的心再次提起了废后这件事。 可是结果并不如意,长孙无忌和褚遂良等人并没有因为王皇后陷入名声危机而放弃支持她。甚至支持的力度更大了,为了王皇后甚至当面拒绝了李治的建议,连一丝余地都没有留。 这让武媚大为意外,也让她第一次对自己的判断产生了怀疑。她初步的判断是,王皇后陷入这样的风波,她的支持者定然会很为难,即使支持也不会和原来一样那样坚定,很多人为了不卷入这场风波肯定会退缩。 毕竟这涉及到公主的死亡事件,处理的不好,有丢性命的可能。谁也不知道李治的态度,在这个时候明确的表示支持谁,很有可能上李治的黑名单。 虽然李治朝局被长孙无忌把持着,但是谁能知道以后李治就夺不过来呢?毕竟李治并不昏聩,他还很年轻,年轻就是资本啊! 这些官场的老油条,不会把自己的退路堵死,也不会把皇帝得罪死,最多做一个装聋作哑的人,做一个墙头草。 这个时候提出来废后,即使他们心里不愿意,但是也大多数会保持沉默,不发表自己的意见。 毕竟此刻的皇帝正在气头上,轻易反对很容易引来牢狱之灾。 第四十九章太蠢了 可是武媚没有想到,她的猜测和判断完全错了,长孙无忌反对很正常,他本来就是王皇后的坚定支持者,因为王皇后是他在后宫之中的重要棋子,正是凭着王皇后,长孙无忌才能对后宫之事了如指掌。 况且,王家和柳家是他的合作伙伴,是朝堂上他的坚定支持者。如果长孙无忌同意废后,那才是天下奇闻,他怎么可能自断臂膀? 但是褚遂良不一样啊,他虽然对长孙无忌唯命是从,但是在这件事他最好的做法应该是保持沉默,置身事外,或者干脆称病不入宫。都比他当着李治的面反对要好的多。 他之所以如此激烈的反对,只能说明,事先长孙无忌已经和他商量过对策,并且一定对褚遂良有所许诺,褚遂良才会一大把年纪了依然这么风风火火,冲锋陷阵,身先士卒,甘愿作为长孙无忌的先锋官来阻挡李治。 李治第二次废后的想法再次夭折,虽然这是一个机会,但是对于李治来说还是不够好,因为没有足够的证据来堵住悠悠众口。这是最大的阻碍。 任何事都需要一个借口,一个能让人无话可说的借口。很明显,这次的借口还不够好。 这次的失败对于武媚的打击很大,让她一度怀疑自己根本没有能力去和王皇后争夺后位。 她连自己孩子都赌上了却还是没有达到自己目的,她还能怎么做?她又该怎么做? 很长一段时间里,武媚都在浑浑噩噩中度过,不知未来在哪里。 她追逐权力的道路再次被阻隔,长路漫漫啊,武媚陷入长久的迷茫,她真的能够战胜阻挡她的那些人吗? 武媚以为自己的机会越来越渺茫,曾经一度她几乎都想放弃,如果不是妖月和许敬宗的安慰,武媚真的想要放弃。 她真的太累了,这几年的勾心斗角已经消耗了她不少的精力,再这么下去,她会支撑不住。 就在武媚即将放弃的时候上天却又给了她一次机会,让在黑暗中痛哭的武媚再次看到了一丝曙光。 她立刻振作精神,准备再次发动进攻。 就这点来说我十分佩服武媚的心志,能够接受失败并且迅速的从失败的阴影里走出来,再次充满斗志的一往无前,这份坚韧就选不是一般人可比。 失败的人各有各的原因,成功的人原因却极为相似。 武媚的成功就说明,一颗可以接受失败并且不断努力的心脏是多么重要。 永徽六年,武媚昏暗的日子迎来了新的转机,这不是武媚的主动出击,而且她的对手王皇后亲自给她送来了一个极好的机会。 也不知道是王皇后疯了还是她的母亲柳奭疯了,居然在宫里搞什么厌胜之事。 你做就做吧,偏偏被人发现,有看不惯王皇后的人就把这件事告诉了武媚,向来政治嗅觉极度灵敏的武媚立刻就感觉到,这是搬倒王皇后的又一次机会。 关于厌胜,说白了就是搞封建迷信,在枕头或者床下面弄个玩偶,看谁不顺眼就把他的名字和身辰八字写到上面,然后进行扎针或者用蜡烛烤之类的行为。 这是最低级最无聊最没有趣味的诅咒,根本就看不到效果,不过是古代人们聊以**的一种行为罢了。 现在看来异常可笑,但是在当时,这可是被严令禁止的巫术。 只要进行类似的活动,一般都会被严厉的惩罚。如果是在民间被人打死官府都不会追究。 这种事发生在宫里,进行这种巫术的居然还是皇后和她的母亲。 这要是被揭发出来,可够她们掉层皮的。 谨慎的武媚并没有立刻采取行动,为了稳妥起见,她让妖月去察看了一番。 妖月给的结果令武媚很满意,皇后确实在行厌胜之事,并且那个被诅咒的人,就是武媚。 此刻的武媚恨不能敲破自己的脑袋,她怎么就没想起来进行栽赃呢?如果不是皇后自己露出马脚,她武媚还想不起来这种事呢。 以妖月的身手,随便一下就能藏几个布偶过去。 自己真是太蠢了! 不过一切都不晚,我忘了,可是皇后你现在不是自己做了嘛,我连栽赃都不用,这可是真的是你自己做的蠢事,怪不得我。 武媚风风火火的就把这件事告诉了李治。 李治何等聪明,立刻就从这里感受到了兴奋点。 他带着王福满还有曹仁一群人浩浩荡荡的就冲进了皇后的寝宫。 寻找结果是简单的,曹仁是搜查的老手,没几下就搜出了皇后进行诅咒的东西。 面对突如其来的李治,王皇后早就吓的魂不附体,她不是一个会撒谎的人,在李治的质问下,她干脆利落的承认了,没有进行丝毫的辩护。 王皇后昂着高傲的头颅,做了就是做了,我不会撒谎,也不屑撒谎。我就是恨透了武媚,我希望她死,我巴不得她死,我诅咒她痛苦的死去。 从王皇后的性格来说,她做事光明磊落,我佩服她。 但是从权力争斗来说,她真的太天真。她的天真害了她,也害了王家和柳家,同时也把长孙无忌这些人都拉下了无底深渊。 代价可谓巨大。 长孙无忌已经在府里骂了一个时辰了,依然没有停下来的迹象,屋子里所有能摔的东西都被他摔碎。 可是依然消除不了他的滔天怒火。 蠢女人!愚蠢的女人!脑子的女人!你怎么能承认呢?你傻了还是疯了? 你知道你做了什么吗? 你知道皇后的位子有重要吗? 你知道因为你的愚蠢会害死多少人吗? 就因为你的愚蠢,害的老夫要想尽办法去对付皇帝,还要稳住手底下的大臣。 如果不是因为王家和柳家支持老夫,老夫才懒得帮你呢。 没有一点智慧,你就不能反咬一口说是武昭仪在陷害你吗?这种事本来就说不清楚,有什么证据能说那东西是你的?你完全可以说是武媚在陷害你,甚至还可以说这是她的第二次陷害。只要你死不承认,皇帝拿你就办法。 第五十章来济 长孙无忌真的很想冲进宫里去揪着皇后的衣领问问,你是不是疯了?你要疯也不要拉着别人给你陪葬吧? 现在说什么都晚了,王皇后承认的时候连一个磕巴都没打,她就像一个孤独的斗士一样轻蔑的看着眼前围着她的人,颇有一种破罐子破摔的味道。 她挑衅的看着李治,陛下,我就是诅咒了武媚,我诅咒她不得好死,诅咒她下地狱,诅咒她永世不得翻身。你看不过去了?你心疼了?有本事你把我拉出去杀了啊,反正我在这深宫之中活着也没有什么意思。如果我妨碍你的眼,你就处死我吧。 这当然是气话,一个二十多岁的女人,在失去了一切之后,很容易歇斯底里,很容易感情用事。她用自己的死亡来威胁所有人,来证明自己的无畏。 即使她的眼前是皇帝,她也依然无所畏惧,因为此刻的她,并没有从一个皇后的角度考虑问题,而且从一个女人考虑问题。这就注定了她思考问题的简单化和平面化。 此时的王皇后觉得自己就是一个无畏生死的圣人,她俾倪一切,毫不在乎,既然注定无法挽回皇帝的恩宠,还有什么是可怕的? 她回想着自己这些年过的日子,那些美好的日子如此短暂,而那些痛苦的日子如此漫长。她从一个十六岁的少女变成现在一个泼妇,一个疯女人,这一切都是拜武媚所赐。 她憎恨武媚,即使我杀不了她,我也要诅咒她。 年轻是一个美好的字眼,让无数老去的人回忆羡慕。 年轻是一个会冲动的年纪,等你老了的时候会为自己年轻时的冲动而宛然一笑。 年轻是一个高爱敢恨的阶段,为了你的爱人你可以放弃一切。 可是对于王皇后来说,年轻是一段痛苦的岁月,不堪回首,她憎恨,她迷茫,她流泪,她无奈。 她要彻底的爆发,她要毁灭这一切。 李治怒气冲冲的走了,身后的王皇后泪流满面。 没有人看到,李治独自一人端坐在太极宫里的时候,他的脸上没有愤怒,只有一抹冷笑。 长孙无忌,我们两人的战争,开始了。 李治迅速的下旨,王皇后的母亲王氏以后禁止入宫,并且将王皇后的舅舅柳奭贬到边远之地遂州去做刺史。 长孙无忌少了一个强有力的支持者。 柳奭此刻是中书令,兼任吏部尚书,他的离去让长孙无忌的权力大为削减。中书令和吏部尚书这两个重要位置空了出来,李治想趁机提拔许敬宗顶替柳奭的位置,毕竟到现在,李治身边并无可用之人。 可是长孙无忌怎么可能看着大权旁落,他立刻物色人选,并最终让来济全面接管了柳奭的职位。 速度之快让李治无法还手。 看着任命书,李治很想撕烂它,可是最终他还是忍住,无奈的盖上了大印。因为来济眼下确实也是个合适的人选,李治无法拒绝。 看着来济的名字,李治知道,长孙无忌心中也做了一番权衡。他也知道,如果再提上来一个他的人李治肯定不会同意,只能找一个老实的、能干事的、有资历的、没有野心的、不站队的人来坐这个位置。 来济何许人也? 老实人。 他出身高贵,父亲来护儿,隋朝名将,曾担任左骁卫大将军、左翊卫大将军、光禄大夫、开府仪同三司等职,封荣国公,恩礼隆密,朝臣无比。 来济和他父亲相比,一点也不差。 永徽二年,来济任中书侍郎,兼弘文馆学士,监修国史。 永徽四年,来济为同中书门下三品,荣升大唐宰相之列。 永徽五年,加银青光禄大夫,以修国史之功封南阳县男。 可是来济一直很低调,他本本分分做事,不贪恋权势。他同样才华出众,通宵古今,能文能武,不管是处理政事还是带兵打仗,都能做的不错。 一直一来,长孙无忌、柳奭、褚遂良这些人的巨大光芒掩盖了一切,让来济无法凸显出来。 他就想是月亮,当长孙无忌、褚遂良这些太阳一般的人时常出没时,你根本就注意不到来济这个人,也想不起来这个人。可是等到无人可用的时候,你一转身就发现,原来这里还有一个人等待你的召唤,并且不用你操心,能妥善的替你处理掉很多的烦恼。 柳奭走了,来济新官上任。 可是李治依旧不满意。 这次虽然让长孙无忌少了一个得力的帮手,但是来济这个向来秉公执法眼里不容沙子的人,让李治很头疼。 来济和魏征有点像,但是比魏征更一根筋,说话不讲究方法,直言不讳,让李治难以招架。 还不能发怒,因为他说的真的很有道理,李治根本找不到反驳的理由。 不管怎么说,李治终于在和长孙无忌的较量中有了一点成果,能把柳奭贬出长安,对于李治来说是一场不小的胜利。 接下来李治准备再接再厉,趁着撕开了一道口子,再打击一下长孙无忌。 李治再次进行了试探。 这天李治突然把长孙无忌,旧事重提,依然是废后的话题。 柳奭已经被贬了,王皇后最大的靠山没有了,这次看你长孙无忌是什么态度? 长孙无忌已经被李治问了好几次废后的事情,虽然他已经明确的表达了自己的态度,但是这样一次又一次的拒绝李治,长孙无忌觉得这也不是一个办法。 毕竟皇帝的脸面还是需要顾忌的,可是李治似乎是铁了心要废后,这样长孙无忌很是头疼。 他已经隐隐约约的从这次事件中感受到了李治的目的。 废后不是目的,把权力收回去才是目的啊。柳奭被贬长孙无忌就闻出味来了,李治是想借着废后打开一个缺口,从而把尽可能的人牵连进去,然后并贬出,这样所有的权力就能回到他的手里。 自己的这个外甥,这是开始觉醒了啊!长孙无忌冷笑一声,李治啊李治,老夫纵横三朝而不倒,你的那点心思是瞒不过我的。和我玩权力的游戏,你还是太嫩了点。 第五十一章办法 摸透了李治心思的长孙无忌并没有进宫,他听李治废后已经听烦了,所以他让来济进宫去了。 长孙无忌找到来济,把皇帝想废后的事告诉了他。 来济是个耿直的人,听到皇帝居然有废后的念头,立刻火冒三丈。 这不是胡闹吗? 废后?皇帝是怎么想的?废了之后改立谁? 自然是武昭仪。 她? 那个先帝的女人,何德何能?居然好意思舔着脸想登上皇后的大位?简直是痴心妄想!武昭仪要是坐了皇后大位,那大唐就会颜面扫地。 老夫这就进宫,誓死也要阻止陛下。此等昏聩的做法,简直让人寒心! 来济风风火火的进宫了,也不管李治的错愕,劈头盖脸的就问,陛下,老臣听说您有废后的心思,不知是真是假? 来济问的如此直接,以至于让李治没有反应过来。 他这个想法早就有了,也不算什么大秘密,只不过以前来济不在中枢,他没有和他提起过。废后之事他和长孙无忌说过两次,褚遂良也知道。 这次连来济也知道了? 爱卿不知哪里得到的消息?朕确实有这样的想法。皇后无子,此乃其一,以前武媚的孩子莫名死去,现在都没找到凶手,而皇后有重大的嫌疑,此乃其二,前些时日,皇后冒天下之大不韪行厌胜之事,此乃其三。 爱卿以为此三条理由朕可有说错? 启禀陛下,皇后无子,然德感天地,太子仁孝,膝前侍奉,无子胜有子。公主被杀,天下震动,举国悲痛,凶手至今逍遥法外,然并无证据证明是皇后所为。至于行厌胜之事,乃皇后爱陛下心切所致,如陛下能恩泽后宫,不独宠一人,定能使后宫安宁。 不愧是来济,李治知道这是一个容易犯轴的人,向来有什么说什么,从不藏着掖着。但是你就这么直言后宫之事,连我和哪个妃子睡觉你都要指手画脚,未免也在耿直了吧? 你和哪个小妾睡觉,你逛哪个青楼,我也没说你吧。做人要将心比心,连我的私生活你都要管,这可不是做臣子的义务。 我独宠一人又怎么了?我不喜欢其它的女人也要去她们的寝宫吗?我连一点自主选择权都没有了? 笑话! 朝堂之上你们这不行那不行,我说的每一句话你们都要想尽办法来反驳。 现在连我和哪个妃子睡觉你也要管,有什么是你不管的吗? 李治很愤怒,他很想一脚把这个不懂变通的老臣给踹出去,深吸了几口气到底还是忍住了。 如果他真的这么做,估计半个时辰之后太极宫面前就能跪满替来济喊冤的臣子。 和来济这种眼里不容沙子的老臣说什么都是无济于事,说的越多他越来劲。在李治锲而不舍的进行了好几次废后的谈话之后,他发现废后面对的阻力很大。想要一步到位实在是不现实,李治这次本来就没想着直接废后,而是想把武媚的地位再往上抬一抬。 他的目标是立武媚为宸妃。 宸妃这个称号以前是没有的,皇后以下就是贵妃、淑妃等这些正一品,而武媚此刻的身份是昭仪,正二品。 李治给宸妃定的级别是什么呢?皇后之下,贵妃之上,也就是说,在这后宫中,武媚的头上除了一个王皇后,再也没有人能够凭借着身份压制她。 而李治之所以要这么做,就是考虑到减少朝中大臣的反对声浪。毕竟路要一步一步走,饭要一口一口吃,走的太快容易摔到。 废后已经进行了好几次的努力,都没有收到李治想要的效果。 人不能再同一个地方跌倒三次,换个方法尝试一下,也许会有不错的效果。 李治考虑了很久。 既然皇后现在废不掉,那就先想办法提高武媚的地位,慢慢的往上挤,地位高了,就有了较量的资本,也就说话的底气。 目前这个昭仪的地位确实不好直接和皇后挂钩。 这就和官员的提拔是一个道理,需要一个过程,需要一级一级的往上爬,即使朝中再有人,该有的资历不能少。 贵妃、淑妃这些位置上都有人,如果把那些人废掉把武媚按过去,过程很麻烦不说,那些妃子的家世也不是等闲之辈。李治现在的目标是皇后之位,敌人是长孙无忌,而不是所有人。 如果把其它妃子废掉,则又给自己树立了一个强大的敌人,这不是李治想看到的。 思来想去,李治觉得既然不能去,那就增加一个,这样大家应该都没有意见吧。 社会在进步,时代在发展,就是增加一个官位而已,谁的利益都没有触及到,阻力应该会小的多。 事实证明,李治想的太简单了,一切都是有规章制度的,不是他说增加就可以。那样的话未免太随意。 来济也被李治的想法惊到了,他实在没有想到,李治居然会有这样的想法。 虽然来济老实,但是并不代表人家就傻。事实上他是一个智慧之人,李治一开口,他就知道,皇帝这么做根本就是权宜之计,他的最终目标还是废后。 李治毕竟还年轻和来济这样的老臣玩心眼,毕竟还是差了一些。 来济也干脆,他面不改色的对李治说,陛下请三思,妃嫔之位,皆有定数,不可擅专。 意思很明白,皇帝,增加宸妃这个职位您就不要想了,我不会同意的。而我的意见代表了大多数大臣的意思,他们也不会同意的。 李治好不容易想出来的主意被来济掐死在了襁褓之中。 这个新上任的中书令兼吏部尚书,不好对付呀。 再这样下去,李治感觉废后的目的永远也不会成功。 和他们商量根本就商量不出结果。 这个时候一个人起到了意想不到的作用。 李义府。 不甘寂寞的李义府这两年密切的关注着朝堂,有点风吹草动他就无比兴奋。 他已经在中书舍人这个位置上好几年了,依然升迁无望。 连他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 第五十二章平地起惊雷 我不过就是想有个好前程而已,为什么就这么难呢? 李义府对自己的遭遇百思不得其解。 虽然他在一般人看来已经算了不起的成就了,能在长安的中枢机构工作,可是有无数人羡慕嫉妒恨的。 但是李义府并不满足,他的目标很远大,一个小小的中书舍人根本就满足不了他的野心。 为了得到升迁,他该花的钱一文钱都不少花,该求而人一个都不少求,该请客吃饭的一定请客吃饭,该帮忙办事的一定帮忙办事。 但是几年过去了,他的同事一个一个的都得到了提拔,成为了他的上司,可是他的升迁之路依然看不得希望。 后来他的一个老乡告诉他的症结所在,不是他不努力,不是他花钱少,而且太尉看他不顺眼。 放眼大唐,有哪个人得罪了太尉以后还有好果子吃的。 别说升迁了,你到现在没有贬出长安已经算不错了。 至于升迁,趁早死了这份心吧。 这个现实深深的伤害了年轻而有干劲儿的李义府。 他对着铜镜照照自己不那么英俊的脸庞,无比悲愤,凭什么啊?我就是一个小人物而已,碍着你堂堂太尉了? 不应该呀,又没有什么交集,连话都没说过,见面也是李义府远远的看到长孙无忌,他的身边围着一群讨好的人,他李义府也想去,可惜轮不上。 长孙无忌为何要和我过不去? 他思考了很久,依旧没有想到他想要的答案。 这种打击对李义府是巨大的,让他的未来蒙上了一层厚厚的阴影。 试想一下,你费尽心机的往上爬,最后有人告诉你说,趁早歇会吧,总经理看你不顺眼,好几次有人提议提拔你都被他给否决了。只要他在一天,你的升迁之路注定没戏。 你会怎么想? 晴天霹雳啊简直! 你不过就是一个小小的部门总监下面的头头,虽说大小算个领导,单手底下加上你一共才三个人。 这样的一个小人物居然被总经理惦记上了,处处和你作对。 你怎么办? 讨好? 人家高高在上,忙的很,你连见面的机会都没有。还没有人家办公室就会被秘书拦住。 改正错误求原谅? 你连自己犯了什么错都不知道,你想破了脑袋也没想出来到底那里得罪总经理,怎么改? 绝望的李义府很想去撞墙,他就是个小人物,没有什么背景,连棵可以靠的大树都没有,也没有大腿让他抱,他的仕途之路似乎已经终结。 有没有让太尉改变决定的办法? 他打听了一圈,花了不少钱,得到了结果是没有办法。 太尉就是看他不顺眼,因为他出身太卑微了,和许敬宗一样,都是庶民出身。 就这一点,已经被长孙无忌打入了死地。 就因为这个? 李义府泪流满面,我的出身我又不能决定。再说了,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出身低微怎么了? 百里奚出身低微,他成了宰相。伊尹出身低微,他成了有名的重臣,刘邦出身低微,他成了皇帝,马周出身低微,他成了吏部尚书,怎么到了我这里,你长孙无忌就如此瞧不起人? 他转念一想,立刻明了。 李义府是个聪明人,不然后面也不会得到武媚的重用。虽然他是一个小人,一个酷吏,但是他确实很聪明。 出身是无法改变的,无论他如何努力,他的出身依然不会改变。 这种无法改变的出身让李义府明白,他根本无法向长孙无忌靠拢。即使他在努力,再谄媚,依然会被长孙无忌扫地出门,甚至连他的门都进不去。 因为出身,他天然站到了长孙无忌的对立面。 有办法吗? 没有办法,这是已经注定了的。 真是一个令人绝望的结论。 我的仕途之路就这么完蛋了? 我就只能窝在这个位置一辈子,不能再往上爬了? 我不服,我不甘! 凭什么啊? 李义府在家里哭了三天三夜,然后他做了一个大胆甚至疯狂的决定。 既然他无法攀附长孙无忌,那他就要面对现实,站在他的对立面,成为让他瑟瑟发抖的强者。 一个人单打独斗是不行的,他如果就这么跑过去,指着长孙无忌说我李义府要成为你强大的敌人,并且打败你,取代你的位置。 如果李义府这么说,估计会被长孙无忌立刻撕碎。 此刻的李义府不过是一只人畜无害的小猫,而长孙无忌却是长着獠牙的猛虎。 他这么冒然的冲过去不会赢得斗争,只会成为无名的炮灰。 他需要盟友,需要支持者,需要可以比拟长孙无忌的大树。 他寻找了很久,终于发现,皇帝李治和后宫的昭仪武媚是一个不错的可以让他攀附的大树。 他在暗中观察了很久,终于发现了一个能向李治靠拢的机会。 作为一个小小的中书舍人,李义府的地位不高,但是他有一个优点,喜欢结交朋友,尤其是对他有帮助的朋友。 他深知宫里有人好做官的秘诀,因为宫里的风吹草动,都牵扯到朝堂上的刀光剑影。 为此李义府每年花在宫里婢女宦官身上的钱很多,要的就是能够听到宫里的消息。 不管真假,他都要悉数掌握。 经过几年的分析,他终于发现了皇帝的大秘密,李治有废后的念头,而接替者就是昭仪武媚。 这个结果让李义府喜出望外。 好啊,这样一来不管是朝堂还是后宫肯定又是混乱不堪。正是因为乱,他李义府才能乱中取利。 紧紧跟随皇帝绝对没错! 李义府想着自己反正已经站在了长孙无忌的对立面,不能回头,那就紧紧的抱住皇帝这个大腿,这样一来或许自己的仕途会有所转机也未可知。 于是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在来济拒绝了李治册立武媚为宸妃的第三天,李义府上书皇帝,请求废掉王皇后,并改立武媚为皇后。 平地起惊雷! 虽然此前李治已经和长孙无忌这些人商量了好几次都被拒绝,但是毕竟是在私下里说说,根本就没有摆在明面上。 第五十三章家事 毕竟废后是大事,关系到很多人的利益,冒然的拿到朝堂上说,会引起很大的波澜,到时候有什么意外连个回旋的余地都没有。 所以虽然李治和长孙无忌数次提起,但是也没有引起太大的不愉快。 谁也没想到,这件私下里的事居然会被一个小人物给捅到了朝堂之上。 李治在惊讶的同时也大为高兴,甚至是兴奋。 有人提出这个问题来可是给他解决了大麻烦。 现在有人对皇后不满,说明什么?说明皇后确实有做的不到的地方。既然有人提出这个问题,那大家都讨论一下吧。 不管讨论的结果如何,这都释放出一个强烈的信号,皇帝已经对皇后有了很大意见,并且已经达到了不了忍受的地步。 不然为何会有人上奏废后?这可是大逆不道的死罪啊! 既然这个李义府敢这么做,那就一定是得了皇帝的授意,朝堂中的大臣们都认真的看了看李义府,这个往日里根本就没有听说过的人,现在引起了所有人的重视。 讨论了结果自然还是那样,长孙无忌几个人干脆的拒绝了废后的建议,还斥责李义府居心叵测,妄为人臣,应该斩首示众,以儆效尤。 面对长孙无忌的进攻,李义府并没有担心,因为他知道,自己已经表明了态度,皇帝一定会保护自己的。 果然,在对待李义府的问题上,李治打了个哈哈就过去了,并没有要追究的意思。 怎么可能追究? 李治巴不得这样的人多一点才好,这样就更充足的理由废掉皇后,有更多的人可以为自己所用。 现在这个问题已经揭开了,再藏着掖着已经没有意义,李治现在要做的就是争取一个人的支持。 枪杆子里出政权,握不住军权说话是没有底气的,特别是在古代,作为一个皇帝,如果不能驾驭军权,那只能说明他是一个傀儡。只要手握雄兵的大将高兴,随时可以造反。 在古代,造反太容易了,皇帝没有战略威慑,自己直接握着的大军好像也就羽林卫,连金吾卫都不直接听命于他。 所以古代造反的人很多,造反的大将也很多,造反的大臣同样很多。 李治现在要争取的这个人,十分重要,虽然他现在没有实权,但是这个人名气太大了,只要他支持,至少不反对,那么大唐的各路人马就不会乱动。 这就是名气的作用。 这个人就是李绩。 李绩作为贞观武将,战功赫赫,名动天下,深受大军爱戴和信赖。 此刻的李绩作为司空,基本已经不再过问朝事。但是他不过问并不代表他不重要,相反,他的意见异常重要。 李绩已经很久没有来上朝了,他每天都闭门不出,一副不问世事的模样。 但是李治不敢轻视,长孙无忌也不敢轻视。 为了争取李绩,李治深夜造访李府,让李绩大为意外。 虽然他知道皇帝一定会来,但是没有想到李治如此急切。 李治也是无奈,他必须趁着这几天朝堂的乱局实现废除皇后的目标,大好的机会就在眼前,如果再错过,连他自己都不能原谅自己。 李治开门见山,没有和李绩绕圈子。他知道面对这样一个威望甚高的武将,绕圈子完全没有必要。 朕想废掉皇后,该立她人,司空以为如何? 李绩思考了一会儿,缓缓的说道,此事乃是陛下的家事,何必要问别人? 李治一愣,完全没有想到李绩的答复如此干脆利落,没有半点托泥带水。 他当然知道李绩的意思,李绩说的含糊,但是李治早已明了。 李绩是支持他的,并且并没有打马虎眼,而且暗示了他不会反对。 是啊,这是我的家事,不用问别人。这话的意思不就是说李绩不会在废后的问题上多说话,皇帝做任何决定他都是支持的。 李治大感欣慰,身体比来了一场爱欲还要舒畅。 同时让他也对李绩的态度大为改观,原来李治一直对李绩多有防备,以至于李绩不得不闭门不出,不问朝事,以表明自己没有谋反之心。 这次的支持让李治深受感动,关键时刻才能看透一个人的心啊! 李治感慨着,李绩,朕错怪你了。 其实李绩这么做也确实有自己的苦衷,他年纪已经大了,并且已经没有兵权,司空这个名誉职位说白了就是养老而已。 但是皇帝对自己并不放心,从梁建芳身上就能看出来,皇帝对于贞观武将还是颇有戒心的。 如果想平安的度过余生,最好的办法就是做一个缩头乌龟。 虽然不想承认,但是李绩知道,做缩头乌龟能保住性命,保住荣华富贵,保住子孙万代,保住爵位不坠,已经是很好了。 为此他不问朝事,让皇帝知道自己老了,没有什么大志向,也不会阻碍皇帝的权力,更不会去造反。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李绩一无是处,实际上他的号召力在军队中是独一无二的,他的态度基本上可以认为是军队的态度。 有了李绩的保证,李治瞬间觉得压力小了很多。 机不可失,李治火速召长孙无忌、褚遂良进宫,再次提出废后的意见。 这下长孙无忌和褚遂良避无可避,已经好几次了,如果再没有个明确的答复估计今天李治是不会罢休的。 长孙无忌自然不能先开口,他是最后一道防线,此刻在前面冲锋陷阵和李治较量的是褚遂良。 褚遂良也是老臣了,早在李治接武媚回宫的时候他就十分反感李治的做法。没想到几年过去了,李治为了这个恬不知耻的女人居然连皇后都要废掉,实在是不知所谓。 他给李治行礼后直接就开始反对,态度鲜明,让李治脸上尴尬不已。 老臣有一言望陛下停之。武媚乃先帝才人,今陛下自感业寺召入宫中,已经有悖人伦。现又为此妖女迷惑,竟行废后之心,使天下震动,举国惊异,百姓不安,百官惊恐,如此下去,大唐江山必然祸乱丛生。倘若此,百年之后陛下有何面目见先帝于地下? 第五十四章求情 这就是赤裸裸的打脸了,褚遂良说的义愤填膺,就差指着李治的鼻子骂了。这让李治愤怒不已。 他可是皇帝,即使做的不对,也不能让一个老臣这么指责自己吧。 可是人家褚遂良说的是事实,李治连个反驳的理由都没有。 长孙无忌十分欣慰,褚遂良出手果然不凡,这火力一般人可撑不住。 本来事情到这里也就完了,大臣已经表明了自己的态度,不管皇帝你怎么说,我们是不同意废后的。 如果就此结束,这次李治的召见又会无疾而终没有下文。 可是事情就是这么神奇,就在李治准备让两个人滚蛋时褚遂良居然不走,他把头顶的官帽摘了下来,然后给李治行礼道,今天老臣言辞激烈,得罪了陛下,更是指责了陛下的不是,自知罪无可恕。老臣老了,已经不堪大用。望陛下念在老臣给大唐尽过力的份上,请陛下把老臣贬出长安,留我一条性命吧。 这话一出口,不仅李治惊了,连长孙无忌都惊了。 表面上看来,褚遂良这是请罪,但是现在这个场合,现在这个话题,再加上你褚遂良的口气,你这是在请罪? 你这分明是在要挟皇帝啊! 在废后这个问题上,李治已经受了好几次的窝囊气,你褚遂良身为一个老臣,居然仗着自己资格老来要挟我? 你以为这朝堂离了你就不行了? 你以为这大唐没了你就不能强盛了? 你以为这天下少了你就混乱不堪了? 你以为你是谁? 大胆褚遂良,居心叵测,势功要挟朕,来人啊,把褚遂良给朕赶出去! 长孙无忌暗道一生糟糕,褚遂良话说的太过火,把事情给玩砸了! 陛下,褚遂良只是一时失语,并无他意,望陛下念在他多年勤勤恳恳的份上不要追究他了。 不要追究? 怎么可能? 长孙无忌没有想到,本来挺简单的事怎么会弄成现在这个局面? 褚遂良啊褚遂良,好好的你表现那么过火做什么?反对进行了啊,也不看看什么时候,居然用以退为进这一招,这不是在李治面前点过嘛。 唉,得,还是想办法怎么把褚遂良给捞出来吧。 第二天长孙无忌就找来了来济,把李治要惩处褚遂良的事告诉了他。 话里话外的意思很明显,来济啊,褚遂良可是一个有功之人,又是和咱们一样是老臣了,你作为中书令兼吏部尚书,可不能见死不救啊! 来济听到后立刻进宫,再次参见李治。 这次来济换了一个方式,他知道李治正在气头上,来硬的是不行的。 做官,该硬气的时候一定要硬气,该服软的时候也一定要看清楚形势,服个软不丢人,丢官才是大事。 褚遂良不懂得这样的道理,觉得人家李治年轻,好欺负,仗着老资格摆架子,甩脸子,还要挟李治,不治他的罪才怪。 从做官一道来说,来济比褚遂良会做官,也更懂官场的生存之道。 上次他之所以面对李治那么强势,一方面固然是因为出于公心,这另一方面,也是为了给李治留下他大公无私,不畏强权的印象。 毕竟他是新官上任,总要找地方烧火。给皇帝留下一个刚正不阿的印象对他来说只有好处。 所以他的强硬并不会召开李治的反感。 但是这次不一样,这是皇帝又一次提出废后了,而且还是有人在朝堂之上提出来,这说明皇帝一定是有所准备的。 如果还是那么强硬,不顾及皇帝的感受,很有可能会引起李治的强烈不满,并大力反弹。 褚遂良就是吃了这个亏,你好好的要挟皇帝做什么?还请罪?这帮人哪个是傻子?你真有这么高的节操?现在恐怕已经后悔不已了吧? 早干嘛去了? 还不是得找人来救你? 对于来济的到来李治并没有感到意外,事实上他在将褚遂良扔进大牢的时候就已经知道长孙无忌一定会让人来求情。褚遂良可是长孙无忌最忠心的盟友,现在柳奭已经被贬了,如果褚遂良再出什么事,长孙无忌就独木难支。 权势这东西看起来很唬人,但是细心分析你就会发现,也就是那么几个人给撑起来的,其他的大多都是在其权势之下狐假虎威而已。没事的时候显得人多势众,好不热闹,等到大树折断,就会树倒猢狲散,失败的如此迅速,你还没来得及欣赏权力的大厦就轰然倒塌。 那些往日里攀附你的人会迅速的和你划清界限,并且重新攀附到你的对手之下,对你落井下石。 长孙无忌作为三朝老臣,经过无数风浪,对这些再熟悉不过。 他十分清楚,如果褚遂良再被问罪,他手下的可用之人,将没有几个了,即使有,其作用和褚遂良相比,也差的不是一星半点。 唉,褚遂良啊,你瞎出什么风头? 这是出风头的时候吗? 早知道这样就不带你了? 长孙无忌十分无奈,他必须想办法救褚遂良,不然他以后会非常被动。 可是去李治那里求情,也需要有分量的人才行,一般的人别说求情,李治连见都不会见。 他思虑了半天,也就来济还行,还有一个韩瑗。可是韩瑗向来不受李治的待见,如果有可能,他并不想让韩瑗去。 还是先让来济去吧,毕竟他的人品世人皆知,想来李治不会为难他,说不定他的话李治能听进去。 来济虽然不能算是长孙无忌一派的人,但是他的身上已经深深的打上了长孙无忌的烙印。毕竟这次来济这次升迁可是长孙无忌的提名,要说里面没点猫腻,别人实在是无法相信。 长孙无忌就是这样,把来济强行绑上了他的战车。 不管长孙无忌的目的如何,来济都必须感谢他,如果不是长孙无忌,来济的仕途生涯,恐怕不会这么顺利。 所以这次长孙无忌请他去为褚遂良求情,于公于私都他都必须去。 他欠长孙无忌的人情,是需要还的。 第五十五章韩瑗 来济已经来了小半个时辰,说天说地的激动不已,一会儿说今天天气不错,一会儿说国泰民安,一会儿李治英明,一会儿说朝臣用命,就是不往主题上靠。 李治猜到来济此次的目的一定是为褚遂良说情,所以他很淡定,你来济既然不着急,那我就不用着急了。 反正着急的也不是我,你一直不说才好呢,我正好乐的清闲。 来济当然不可能不提,只不过他在等,等李治没了耐心才准备说出来。 在来济看来,李治肯定会猜到有人会来给褚遂良求情,一定想了很多的借口来堵众人的嘴。所以他如果一上来就为褚遂良求情,很可能达不到目的。 李治是以逸待劳,而他来济则是仓皇上阵,这样怎么可能说服李治呢? 所以来济的想法是,先没话找话,逼的李治主动说他是为褚遂良求情而来,这样来济就可以顺势而为,夸李治一嗓子,然后细数褚遂良的功劳,打动李治。 这是最有效的办法。 可是来济已经说了很长时间,他肚子里的废话几乎已经快要用尽了,李治还是岿然不动。听的津津有味,时不时的还插上几句心得,让来济很是意外。 不对啊,这和他的预想完全不符,皇帝什么时候这么有耐心了? 来济只能耐着性子接着说,说的嗓子都快冒烟了。已经一个时辰了,来济的体力几乎已经达到了极限。 毕竟不是年轻的时候了啊,说了三天三夜都不觉得累,现在不行了,才一个时辰,来济已经感觉出累来,说话的气势越来越弱。 他很想喝一碗水,可是李治好像忘了,他身边的婢女和宦官好像也忘了,从他进来到现在,一口水也没有喝到。 我都滔滔不绝的说了一个时辰了,给碗水会死啊!! 来济很想发飙,可是他只能把滔天的火气压下来。 说吧,继续说,拼了这条老命也得说啊! 来济从来没觉得说话是如此痛苦的一件事,他几乎在用生命在说话啊! 又一个时辰过去了,李治依然不为所动,悠哉悠哉的吃着胡瓜,偶尔还吃几口点心,惬意的很。 来济实在受不了了,他发现如果这样说下去,估计说到太阳落山都不会有一个结果。 陛下,您的这份定力世所罕见,让老臣敬佩不已。 见来济认输,李治也暗暗松了口气,心说好你个来济,废话是真多啊,我听的都快吐了,你要是再不说,我就准备让人把你请出去了。 嘴上说的是来尚书博闻强识,天文地理无所不通,今日一番闲谈,令朕大开眼界。 陛下谬赞了,不知陛下准备如何处置褚尚书? 你来替他说请? 正是。 你倒是不避讳。 本来就是来说情,老臣心中无愧,自然无所避讳。 李治收去笑容,来济,你不该来,朕心中所想,以你的智慧,应该也能猜出来吧? 老臣愚钝,陛下心思,岂是我等敢妄加揣测的? 不用和朕打马虎眼,朕的主意已定,你回去吧。 既然陛下已有决断,那老臣自然无话可说,老臣告退。 走吧。 来济走了,走出太极宫的来济吓出了一身冷汗。 刚才李治说的很严厉,说他不该来,这无疑是在让他不要再和长孙无忌掺合了。 这已经是最后的警告,如果他来济还是不知进退,后面肯定没有他的好果子吃。 来济扭过头看了一眼高大巍峨的太极宫,这里给了他极大的压迫感。 虎父无犬子,更何况是龙子呢?看来这大唐的天,确实要变了。 来济仿佛一瞬间老了许多,他不知道此刻的自己,到底是何种心情。高兴还是失落?各种心情纠结在一起,让来济五味杂陈。 他现在身为中书令兼吏部尚书,位不可为不高,权不可谓不重。但是他现在高兴不起来,他在想自己在这个位置上是不是有点早了? 如果再晚上两年,应该才是最好。现在,恐怕这是一个火炉啊! 自己和长孙无忌一样,都是贞观的老臣了,但是和长孙无忌不一样的是,他来济一直以来很低调,并且任职都是一些无足轻重的官位。所以对李治没有一点妨碍。 如果运气好,等到李治的权力彻底收回来,他来济说不定还能时来运转,仕途畅通。 毕竟他身在朝堂多年,处理政事还是可以的。 他没有站队,没有阵营,就是光杆司令一个,没有那么多的盘枝错节,李治用起来很放心。 可是现在一切都不一样了。 即使他再没有站队,再没有阵营,他的身上也有了长孙无忌的烙印,今天他又过来给褚遂良说情,他已经被李治划到了长孙无忌的阵营里。 李治不会再相信他,最后的结局,恐怕也只能是回家养老了。 时也?命也? 来济深深的叹口气,原来他一直以为李治的政治能力很差,不然也不会处处碰壁,被长孙无忌牵着走。 现在看来,他错了,皇帝的心机很深,并且也很有手段,再加上锲而不舍的强大内心,长孙无忌获胜的希望很小啊! 也罢,既然皇帝这么说,他来济就静等结局吧,希望不要牵连他的家人。 来济回家就闭门不出,对外一直称病,连朝也不上了。 这可急坏了长孙无忌,我让你去求情,你怎么回来就成这副模样了? 李治怎么说? 陛下拒绝了我的求情。 来济痛苦的闭上了眼睛。 长孙无忌现在没有心情看来济的表情,他火急火燎的又去找韩瑗。 没办法,也只能他出马了,来济这个老匹夫,居然被一个小毛孩子吓到,真是越活越回去了。 听到长孙无忌让自己去给褚遂良求情,韩瑗立刻精神抖擞,这就是一个爱出风头的人,嘴上实在没有什么把门的,所以才会被李治所厌恶。 按理说韩瑗在官场上混了这么些年,早就应该看透,想要活的长久,就必须谨言慎行,多看多听,少说话,遇到任何事都不首先发表意见,这才是为官之道。 第五十六章聪明人 可惜韩瑗好像并不懂得这个简单的道理,他大半辈子都在与人斗嘴中度过,并且自视甚高,常常取笑别人。 贬低别人,抬高自己这种事韩瑗做过无数次,也有无数仇家。如果不是长孙无忌护着,估计早就完蛋了。 当然韩瑗也有自己的优点,不然也不可能这么多年顺风顺水,让长孙无忌另眼相看,成为他忠实的手下。 韩瑗对自己的上司绝对是无条件的服从,这是他为数不多的优点之一,至于说处理政事之类的也还算可以,毕竟身处朝堂这么多年,看也能看会了。 在褚遂良被李治打入大牢的时候韩瑗就准备去求情,而且是准备去朝上求情,被长孙无忌给拉住了。 还去朝堂上求情,那不是找死吗?皇帝都是一言九鼎,能私下里让皇帝改口已经很难了,在朝堂上你求情那不是说皇帝原来的决定是错的?自己打自己脸这种事你觉得皇帝会做吗? 长孙无忌捂着脸无比痛苦,韩瑗啊,如果不是看在你忠心的份上,老子早就踢爆你了! 因为长孙无忌没让他去为褚遂良求情,韩瑗还忧伤了好几天,甚至在听到长孙无忌去让来济找李治的时候,他还心里很不痛快的咒骂了来济几句。 可是他没想到幸福来的如此突然,来济这个家伙居然把事情办砸了! 办砸了好呀!这样一样正好凸显出我韩瑗的本事来。 所以长孙无忌让他去面见李治的时候韩瑗几乎是跑着去的。 韩瑗连对策都想好了,没有什么高深的办法,越简单的越有效果,直接来个哭谏。如果皇帝你释放褚遂良我就准备哭死在太极殿,就问你怕不怕? 自古以来,无论是哭谏还是死谏都不是什么新鲜事,历朝历代这样的试时有发生。 至于效果如何那就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 个人感觉这两种方法需要看看对象是谁。 如果是像李二这样的皇帝不失为一个好办法,但是如果你面对的皇帝是秦始皇、汉武帝或者朱元璋,在这样的嗜杀皇帝面前哭哭啼啼,估计会死的异常惨烈,连留个全尸都不可能。 李治是什么人呢?在韩瑗看来,李治是一个厚道的人,一个宅心仁厚的人。从李治登基为皇帝,他一个人也没有杀过,除了一个梁建芳,好像也没有贬黜过什么人。 所有的政事几乎都挺长孙无忌的安排,与其说是皇帝,不如说是一个傀儡更正确。 这此李治怒气冲冲的想要问罪褚遂良,在韩瑗看来,这不过是李治因为太激动而已。 谁还没有点脾气?等心头的火气消了,李治依然是那个没有主意,任人摆布的傀儡。 这样的皇帝根本就没有自己的主意,只要自己一脸悲切的去哭谏,再暗示他如果问罪褚遂良,那就是昏君所为。 想来李治也不想戴一顶昏君的帽子,自己只要给他灌点迷魂汤,歌功颂德一番,晕头转向的李治一定会赦免褚遂良。 到时候自己就是褚遂良的恩人,还能在所有人面前露一次脸,更能压来济一头,真是一件好事啊! 韩瑗美滋滋的进宫了,他进入宫门,直入太极宫。 李治听说韩瑗求见,脸上一阵冷笑。 好你和韩瑗,朕不找你,你倒来找朕了? 你也是来给褚遂良求情的吧? 可惜啊,你也注定要无功而返了,长孙无忌脑子出问题了吗?居然派你来! 王福满,宣他进来,朕倒要看看,他要说些什么? 王福满走出去,对韩瑗招招手,陛下请您进去。 韩瑗随手掏出一颗珠子,就往王福满手里塞,缺被王福满挡了回去,老奴的脾气您是知道的,陛下还在等着,请抓紧进去吧。 韩瑗悻悻的把珠子收起来,谄媚的问道,陛下此时心情可好? 好。 王福满知道韩瑗的来意,也知道李治的意思,不管韩瑗问什么,他都回答好。 心情好就好啊! 韩瑗心里一喜,只要皇帝心情好,事情就成功了一半。 李治心情真的好吗?才怪! 他好不容易抓到长孙无忌的漏洞,趁此机会折去他的臂膀,怎么可能饶了褚遂良? 这些人跟在长孙无忌后面,一个一个的来给褚遂良求情,李治怎么可能高兴? 来的人越多,级别越高,李治越恼怒。 这说明什么?说明长孙无忌的权势很大。 越是这样李治的决心就越大,所以来济和韩瑗的求情不仅对他没好处,反而把他推向了深渊。 那么王福满做为李治身边的贴身大监,自然要从李治和武媚的角度入手,想着再坑一把前来求情的大臣。 而且这里面我觉得更大程度上是武媚的意思,李治自己应该不知道。 武媚是一个善于拉拢人的人,王福满在李治身边的作用是任何人都无法替代的。他虽然是一个宦官,但是他在李治心中的地位比一些大臣都要重要。 很多时候王福满的一句话就能决定事情的走向。 为了拉拢王福满,我想武媚绝对是不遗余力的。 而王福满呢,他为什么要接受武媚的拉拢? 这个问题值得思考。 王福满这样的超然之人,是个人都想拉拢,即使拉拢不成,也会保持良好的关系,至少也不会成为敌人。 就因为人家跟着李治,跟着皇帝,是李治的第一号心腹,连曹仁都比不了。 这样的一个人,不管是长孙无忌,还是褚遂良,不管是柳奭还是王皇后,甚至是萧淑妃,都想拉拢。 但是王福满都不为所动。 为什么? 因为王福满是一个聪明人,李治在心里对这些人是什么态度他太清楚了,这些人到最后都不可避免的会成为李治的敌人。 那么王福满当然不会理会这些人,否则自己会死的很惨。 但是武媚不一样,他敏锐的发现,武媚在李治的心中绝对不是一颗棋子那么简单,而且有着更为重要的意义。 刚开始的时候王福满一直以为武媚同样是李治的棋子,是为了对付王皇后而树立起来的一个盾牌。 第五十七章傻眼 所以刚开始的时候王福满并不是很重视武媚,甚至有些瞧不起。毕竟他是先帝的女人,居然恬不知耻的勾引新帝,这样违背人伦之事都做的出来,毫无底线,我王福满不屑与之为伍。 更何况,她只是一个女人而已,皇帝最不缺少的就是女人,宫里多少女人等待着他的宠幸,武媚有什么资格在李治面前受宠不衰呢? 皇帝对她不过是有点新鲜感而已,时间一长,肯定会厌烦,到时候说不定武媚又会被赶回感业寺。 自己和这样一个女人走的近,似乎并不值得。 可是他没有想到,武媚的手段居然如此高明,让皇帝欲罢不能,一天不见就魂不守舍。更是为了立她为昭仪,和朝臣做交换,立李忠为太子。 皇帝做出的妥协太大了。 王福满知道,皇帝一直很反感立太子,一方面是因为皇后无子,一方面皇帝刚刚继位,正直壮年,他才二十多岁,立太子未免太早了。 而且,早早的就寄太子并不是什么好事,历朝历代早早就立太子的最后一般都把朝堂搅闹的天翻地覆,甚至起兵造反。 再说了,皇帝本来就不喜皇后,又不喜李忠,立太子实在让李治很恼火。 从这些事情王福满看出来,李治对武媚绝对不仅仅是喜欢那么简单,而且日久生情,真正的是爱情。 李治对萧淑妃很喜爱,但是你仔细对比就会发现,李治对萧淑妃的态度和对武媚的态度是截然不同的。 萧淑妃在李治眼里,更像一个发泄工具,但是武媚,更像是李治的亲人。 这就要好好揣摩了。 聪明的王福满意识到,武媚在李治心里有些极其重要的地位,为了武媚,李治可以付出许多。 这样一个充满无限潜力的女人拉拢自己,王福满当然要慎重对待。 事实上王福满很多时候都充当着武媚和李治的传声筒,他知道两个人的甜蜜对话,也知道两个人如胶似漆时商量的对策。 所以武媚在示好之后,王福满就顺势接受了武媚的好意。 这种风险投资是值得的。 所以在有人给褚遂良求情之时王福满不介意给他们挖一个坑。 韩瑗是哭着进门的,并且是爬进去的。 巨大的哭声甚至连王福满都吓了一跳,刚才还一脸微笑的韩瑗此刻居然痛哭流涕,就差在地上打滚了。 他是怎么做到说哭就哭的?还能流着泪,真是让人佩服。 韩瑗也是有苦难言,哪有人能说哭就哭的?又不是遇到什么伤心事,哭也不是那么容易的。 韩瑗一进门就在自己的大腿上狠狠的拧了一把,力道之大疼的韩瑗之哆嗦,眼里条件反射的就流下泪来。 趁着现在有眼泪,韩瑗赶紧哭着爬进去,喊着老臣有罪。 韩瑗的夸张举动让李治很意外,你哭个屁! 你有罪?你罪大了!你怎么不去死啊!李治听到韩瑗的声音就火大,看到他这种卖弄的样子更是气不打一处来。 韩瑗也不看李治,就这么哭着爬到李治脚下,一个劲儿的哭,别的也不说,就一直喊着老臣有罪。 连句别的话都没有。 哦?是何事让我们的老臣如此痛哭流涕啊!李治打着官腔说道,说出来,朕替你做主。 老臣有罪啊,褚遂良冒犯陛下,臣不在身边,不能及时制止他,老臣实在有罪。 没事,朕不怪你,你走吧。 不,老臣不走,老臣有罪,褚遂良罪大恶极,应该进行严惩,应该斩首示众,以儆效尤啊! 韩瑗说的悲痛欲绝,好像褚遂良不是冒犯了李治,而是挖了他韩瑗的祖坟一样。 韩瑗的想法很好,现在直接请求李治释放褚遂良可能性不大,现在皇帝正在气头上,只要他是求情的,一般都不会有什么效果。 既然直接的不行,那就来间接的。 我就说褚遂良罪大恶极,居然敢冒犯我们伟大的皇帝,真是活腻了,陛下您真的应该杀掉他,只有这样天下百姓才能心安。 陛下您觉得怎么样? 如果不是什么大罪的话听到这样的话一定会反过来替褚遂良开脱,其实他的罪名也没那么严重,就是说了几句不该说的话而已。如果因为这样朕就杀掉大臣,那不是昏君了吗? 这样一来,褚遂良就会没事。 恕罪这种事必须得让皇帝自己说出来才行,这样显得皇帝宽宏大量,不和你一般见识。而且韩瑗用一个很微妙的词,冒犯。 什么叫冒犯? 说白了就是褚遂良没什么大罪,就是话说的不对,其他的没什么。 冒犯这个词本身就暗含着无罪,既然无罪,皇帝您最多斥责几句就行了,用不着这么兴师动众,闹的鸡飞狗跳。 可是韩瑗没有考虑到一件事,李治的决心和他这么做的目的。 李治是要和褚遂良过不去吗?把他扔进大牢是因为他的要挟吗? 完全不是。 李治是为了要打击长孙无忌,褚遂良不过是李治在清理长孙无忌的外围而已。 韩瑗连李治的目的是什么都没搞清楚就来说情,怎么可能有效果呢? 所以李治听到韩瑗说褚遂良该杀头立刻就顺着他的话说,既然你也这么觉得,看来是群众的呼声啊,那好,褚遂良就判个死罪吧,念在他给大唐做了不少事的份上,朕不为难他的家人。 韩瑗傻眼了,刚才还哭的昏天暗地现在也不哭了。 他不确定的看了一眼李治,然后条件反射的问了一句,什么? 如果是平时,韩瑗这么和李治说话那可是不敬。不过现在李治没心思和他说这些小节。 将褚遂良斩首啊,这不是你说的嘛,这个建议不错,到时候我会在上朝之时说的,让那些尸位素餐的大臣们都看看,你韩瑗才是我大唐的肱骨之臣啊! 韩瑗傻眼了,彻底的傻眼了。 这特么和预想的剧情不一样啊! 李治你的仁心呢,你的胸襟呢,你的大度呢,你的帝王之气呢?我说杀你就杀啊?你什么时候这么好说话了?那我说让你释放褚遂良你放不放? 第五十八章废后 韩瑗肯定不会背这个锅的,这会把他压死。 所以赶紧转话锋,陛下,其实老臣觉得褚遂良虽然冒犯陛下,但是念在他一心为国的份上,老臣觉得也可以从轻发落。这样满朝文武一定会为陛下的胸襟所折服,会更死命的效忠大唐。 那你说朕该如何从轻发落啊?是发配充军啊还是流放三千里啊?李治步步紧逼,并不打算松口。 这……韩瑗擦擦额头上的冷汗,此事自当由陛下决断,老臣不便插嘴。 哼,韩瑗,你说话前后不一,左顾言他,闪烁其词,是在欺朕年少不成?李治的话很重,让韩瑗无法抬头,更无法辩解。 因为人家李治说的没错,你韩瑗今天确实是这样啊! 来人,韩瑗欺君罔上,妄测君心,罪大恶极,给我拉下去!李治大手一挥,就有人进来,二话不说,拖着韩瑗就往外走。 韩瑗蒙了。 我是来替褚遂良求情的啊,怎么我自己也有罪啊? 冤枉啊!冤枉啊! 韩瑗撕心裂肺的声音越来越远,李治露出了一抹得逞的笑容。 韩瑗被扔进大牢的消息让长孙无忌愣在当场。 什么?韩瑗被关进大牢了? 不可能啊? 他就是去求情而已,最多无功而返,怎么还被抓了? 你看来济也去了,不是好好的吗? 韩瑗能和来济比吗?这韩瑗也不知道怎么想的,居然哭着要求皇帝处死褚遂良,皇帝一怒之下就把他扔进大牢里去了。 下人的消息是不准确的,虽然结果是对的,但是过程绝对不会这么简单。 韩瑗怎么可能请求皇帝杀掉褚遂良呢?这是有多无知且无畏啊! 李治是疯了吗? 长孙无忌十分不解,李治为何会如此急躁。 最终褚遂良还是被李治贬官了,长孙无忌的营救没有奏效。褚遂良被贬到潭州去做都督,如果没有意外,恐怕他再也回不到长安了。 既然冲锋的号角已经吹响,就必须一鼓作气。 就在褚遂良被贬官一个月后,李治下旨宣布,废王皇后和萧淑妃为庶人。 这一道圣旨震动朝野,不管怎么说,李治的目的达到了,武媚的目的也达到了。因为再同一天,李治下旨册封武媚为皇后。 武媚终于登上了她梦寐以求的皇后宝座,她终于可以长长的舒口气了,她的目标实现了。 虽然过程坎坷,她也付出了巨大的代价,但是看到眼前的这一切,武媚觉得都是值得的。 为了这一刻,她已经等待了太久,为了这一刻,她已经放弃了太多,为了这一刻,她忍受了太多的屈辱。 李二,你看到了吗?在你身上没得到的东西,我在你儿子身上得到了。 没想到吧? 当初你把我视为一个玩物,而现在,我已经是皇后,母仪天下。你的儿子,我的丈夫,把我从你手里抢过来,让我涅磐重生。 你以为把我赶到感业寺就可以高枕无忧了? 你错了! 我武媚不是别人的玩物,不是可以任意宰杀的猪羊。即使袁天罡说我是乱大唐的罪魁祸首又怎样?我依然没有死去,依然顽强的活着,并且活的比任何人都精彩。 我命由我不由天! 我有过了千万荆棘,度过了无数寒夜,我的内心已经无比强大,谁也不能动摇我的意志。 看吧,我会成为大唐最传奇的皇后,最有权势的皇后,最动人的皇后。 那些打压我的人,那些想让我死的人,那些看我不顺眼的人,那些瞧不起我的人,你们都将匍匐在我的脚下,瑟瑟发抖,惶恐不安。 长孙无忌,恐惧吧,我已经是皇后。 而我们的斗争,还远没有结束。 只要你活着一天,我就不踏实,我的皇后之位就不安稳。 接下来,我们再看吧。 其实最无辜的人也觉得是萧淑妃,王皇后被废,有她自己的原因在里面,毕竟性格缺陷让李治一直不怎么待见她。 但是萧淑妃不是啊,她性格很好,很讨李治喜欢,除了有点小脾气之外,其他的都还好。 做为一个勋贵之女,有点小脾气很正常,如果一点脾气都没有那才不正常。 不过这些小脾气萧淑妃也从来没向李治发过,在李治面前,她永远都是乖巧听话。 不然李治也不会宠幸她。 而萧淑妃也给李治生了孩子,如果没有武媚,她在宫里的日子会过的非常舒适。 至于他的父亲萧禹,虽然也是重臣,但是年纪大了,到李治为皇帝后基本就不上朝了。 所以她的地位很超然。 武媚、李治和长孙无忌的斗争和她没什么关系。 但是武媚依然没有放过她,原因当然很简单,萧淑妃既然能获得李治的恩宠,就说明她有自己的资本。 武媚的心态是斩草就要除根,谁知道李治会不会回心转意,又对萧淑妃恩宠起来? 为了以防万一,直接除掉最好。 借口多的是,你萧淑妃不是联合王皇后打压我嘛,就用这个借口。当年我儿女惨死,后来又有厌胜之事,谁知道这里面有没有你的影子? 萧淑妃以莫须有的罪名和王皇后一同被贬为了庶人,住在宫里的冷宫。 这是一个人迹罕至的地方,即使是王皇后和萧淑妃,也是第一次来这里。 破败的房子、枯死的树木,年久失修的院子,满地的落叶,这都说明了这里的冰冷。 被贬为庶人和原来就是庶人是不一样的。以前高高在上,那些庶人在自己眼里犹如蝼蚁。可是现在自己也成了蝼蚁,缺发现她们比庶人还不如。 在这里任何人都可以欺负她们,一个小小的婢女都可以对她们拳打脚踢,任意辱骂。 想吃饭?可以呀,先把这些衣服洗干净,把这些宫桶洗刷完,不然是没有饭吃的。 现在你们已经不是皇后和贵妃了,只不过是被皇帝丢弃的女人而已。等待你们的将是无数的冷夜和漫长难熬的日子。 况且武媚并没有忘记她们,在武媚的关照之下,王皇后和萧淑妃的日子过的十分悲惨,痛不欲生。 第五十九章杀人 而另一边,武媚并没有因为自己被封为皇后而对长孙无忌稍有松懈,她和李治都清楚的知道,如果稍加放松,那王皇后的今天很可能就是她武媚的明天。 权力如水无常型,权力的此消彼长很多时候并不在于时间的累积,有时一天两天的时间,你和对手的攻守之势就会改变。 册封皇后的典礼是盛大的,场面是壮观的,可是武媚并没有心思去骄傲,也没有心思去感叹。 她知道,更危险的还没有到来。 为了彻底打倒长孙无忌,有必要改变一下策略了。 现在长孙无忌的双臂已断,剩下的就是剪去枝桠了。 来济,韩瑗,现在轮到你们了。 刚开始的时候李治和武媚的一直想法是,分化长孙无忌和他的手下,可是很快他们就发现,这招并不好用。 拉拢一个,打压一个,这是官场的常态,千年不变。 可是李治拉了来济和韩瑗,效果并不好。官也升了,东西也赏了,工资也增加了,但是来济和韩瑗依然和李治不对付。 这也让李治彻底对长孙无忌起了杀心。 我相信这里有武媚的建议在里面,但是更多的,还是李治自己的决心。 这个时候的武媚,可以影响李治,但是影响力绝对没有那么大。现在的李治还很年轻,身体也很好,正准备大干一场,开启一个新的时代。所以现在的李治野心勃勃,武媚想要在大方向上影响李治是很难的。 不管怎么说,这场风波总算是过去了,不管是李治还是长孙无忌,都陷入了沉静。一个需要再次积蓄力量,一个需要准备反击。 所以这一年里谁都没有轻举妄动。 但是武媚并不是一个甘于平淡的人,没有了对手,她就找对手。 找来找苏去发现,王皇后和萧淑妃居然依然在顽强的活着,并且有再次勾引李治的意思,这让武媚不能忍。 既然你们不死心,那就只好你们去死了。 王皇后和萧淑妃的死是悲惨的,武媚的手段非常残忍,历史上对王皇后和萧淑妃的死有详细的描述。 这里我很好奇,武媚为何要用如此残忍的手段来杀掉这两个人? 是为了复仇的快感?她们和武媚根本就没有仇,而且王皇后还是武媚的恩人。 为了警告那些活着的人?有这个可能,毕竟宫里可不是她一个女人,虽然她现在是皇后了,但是也不能阻止李治和其他妃子欢好吧。 武媚是要用这两条人命来警告那些有小心思的人,和皇帝欢好可以,但是不要有妄想之心。安分守己,做好你们份内的事就行。否则,这就是你们的下场。 除此之外,我觉得这也是武媚在出气。 她的心里始终有一口气咽不下去,那就是对于自己女儿的死。 她想利用女儿的死来打击王皇后,结果并不如意,这让武媚心里很窝火,甚至愤怒。 武媚把女儿的死直接归在了王皇后身上,这种巨大的心理暗示使武媚对王皇后有些异乎寻常的仇恨。 所以她用这样的手段杀掉王皇后肯定有发泄怒火的原因。 我们不知道李治在知道武媚私自处死王皇后和萧淑妃之后是何反应,但是可以肯定,李治当时应该相当愤怒的。 不管怎么说,他李治才是皇帝,要处死王皇后和萧淑妃,也得他点头才行。武媚这样擅自行动,绝对让李治异常的不爽。 况且,李治总体不错来说是一个念旧的人。时间一长,李治偶尔也会想起王皇后和萧淑妃,想起她们带给他的美好时光。 所以李治很愤怒,武媚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居然沙了她们两个! 你眼里还有没有我这个皇帝? 有很长一段时间,李治心里都憋着一股火。他觉得自己必须冷落武媚一段时间,让她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所以接下来李治有一个月没有见武媚,连问都不问。 每日晚上他都会到不同的妃嫔那里睡觉,总是隔过武媚。 聪明的武媚自然知道李治的怒火,所以她表现的很温柔,也摆出一副认错的态度。 你不来找我,那我就去找你。 每天武媚都准时的守候在太极宫外,等待李治下朝。她选取的地方很讲究,既能让李治看到,又不会距离李治太近。 让李治觉得她是在认错,但是又害怕李治不原谅,所以踟蹰不敢靠近。 每天都是这样,小女儿态摆的十足。 而且王福满做为武媚和李治的联络人,也不断的向李治灌输武媚积极的认错态度。 做为一个外人,王福满对李治的反应看的十分清楚,他知道李治只不过是一时恼火,并不会真的疏远武媚。既然这样,就顺水推舟,帮武媚一把。不用费力气,还能落个大大的人情,这买卖十分划算。 如此一个月,李治终于召见了武媚,在狠狠的教育她一番之后这件事就过去了。 武媚杀掉了两个人,最后一点事儿没有,手段不凡。 接下来的时间李治和武媚过的十分惬意,因为长孙无忌为了示弱,自动请缨去修《显庆礼》,收缩自己的羽毛,以便日后再动。 李治度过了一段美丽而自由的时光,这段时间里,他甚至有时间去慈恩寺观看玄奘所译的经书。 藏经塔已经铸成,塔高五层,看着还不错,而且上面还有褚遂良写的序。 褚遂良,不知道你在潭州过的怎么样? 褚遂良过的当然不怎么样,因为褚遂良在去潭州的路上,忽然收到户部的通知说让他改到桂州去上任。 本来这应该长孙无忌为了照顾褚遂良,把他换到一个相对好点的地方去,可是这无意中为褚遂良以及长孙无忌自己,埋下了一颗定時炸彈。 这一年的长孙无忌确实很低调,这次去修书,也是他主动提出来的,为的就是保存实力。 通过这一系列的事件,长孙无忌看出来了,李治的野心很大,而且对自己不满,想把权力收回去。 当年的小毛孩子,长大了哇! 第六十章沉默 可是李治,你在我眼里永远都是那个小孩子,你的那点手段到我这里根本就不够看。 以前是我大意了,可是你不要太得意,只要有机会,我依然是那个岿然不动的长孙无忌,你这个皇帝还嫩的很。 长孙无忌的主动撤退让李治大大的出了一口恶气,同时也让他的精神大为提振。 这次的胜利告诉李治一个信息,长孙无忌并不是不可战胜的,再强大的敌人也会有弱点,只要有足够的耐心,一击就能必杀。 许敬宗做为李治和武媚的先锋官以及军师,得到了丰厚的回报,现在他是礼部尚书,这个位置原来是褚遂良的。而李义府也没有落空,由原来的中书舍人升为中书侍郎,连升数级。 回报不可谓不丰厚。 这样的结果也使得一部分人蠢蠢欲动,思考着是继续作壁上观,还是投入李治的阵营下。 大多数人并没有闻风而动,因为他们的顾虑更多。 相比于许敬宗和李义府,他们此刻有不低的官位,优渥的生活条件,很多人甚至爵位很高。重新选择阵营需要很大的魄力,如果选错,那所有的一切都会烟消云散。 他们没有再大的野心,无非就是想保住即有的权势而已。和许敬宗、李义府的出发点完全不同。 他们是典型的有产阶级,所以顾虑重重。 长孙无忌虽然采取了守势,但是人家并不是没有希望翻身了,相反,虽然他的臂膀柳奭和褚遂良被贬了,但是人家手里的牌依然不错。 来济、韩瑗这两个人可不是吃素的。 所以倒向李治的人,有,但是不多。并且倒向李治的人更多的是像李义府这样的没有根基的小官。 不过这也不错,起码朝堂之上已经有了自己的声音,现在李治上朝让人讨论某件事时也开始有人赞同自己的想法。 这是一个好现象。 饭要一口一口吃,路要一步一步走,不能心急。 几年时间都等过来了,再等下去也无妨。 可是好日子总是短暂的,就在李治想着长孙无忌什么时候开始反击的时候果然就看到有人提枪而来。 永徽六年结束了,李治取得了辉煌的战果。为了庆祝,李治下旨改元显庆。 就是为了庆祝自己终于夺回来了一部分权力,在和长孙无忌的对决中,他李治占了上风。 这一年春天,李治将太子李忠废掉改为梁王,立武媚的儿子李弘为太子。 可怜的李忠自始自终都是一枚棋子,他无法左右自己的命运。不管是立他为太子还是废除他这个太子,从来没有人来找他商量过,也没有人问过他愿不愿意。 他像一个玩偶一般被人拎起来又扔下去。 自始至终,他都是一个配角。 他不讨任何人的喜欢,武媚不喜欢,李治不喜欢,王皇后不喜欢,长孙无忌不喜欢。 他的出现,只不过是权力斗争的结果。 当权力进行再次分配的时候,他就到了该退出的时候。 李忠是一个可怜人,他是李治和长孙无忌斗争之下的牺牲品。 此刻他是梁王了,可惜已经门前冷落车马稀,再也不会有人多看他一眼,他的一生注定是个悲剧。 几年之后,李忠死了,没有人知道他到底是病死的还是被害死的。但是一个大唐的王爷,锦衣玉食,不过十几岁的年纪,居然稀里糊涂的死去,难道不值得怀疑吗? 可惜李治向来不喜欢李忠,由于他被长孙无忌作为交换,做了几年太子,更是被李治所嫌弃,所以对于他的死,李治并不是很伤心。 此刻的他,有的是儿子。 他和武媚的儿子,此刻是太子了,哪里还会在意别的儿子。 自始自终李忠在历史上都没说过一句话,表达过自己的一句不满。对于他,都是呆板生硬的描述,没有一丝感情。而就是这样的表述,也没有几句。 这个权力斗争的牺牲者,何其悲惨? 废掉李忠是肯定的,当初立李忠为太子是长孙无忌为了保住王皇后的位置而强加给李治的,现在王皇后都死了,李忠自然就得退出。 连长孙无忌都没有办法。 此时上奏反对是找死,李治已经贬黜了褚遂良,废掉了王皇后,你现在再去反对李治废掉李忠,正好让李治有借口打击你长孙无忌。 所以长孙无忌保持了沉默。 他知道这一局自己失败了,既然失败就要有失败者的觉悟和姿态。 就和购买股票一样,既然已经决定撤出,就要及时止损,速战速决,绝对不能犹豫不绝,拖泥带水,那样你的损失只会更大。 李治、武媚,你们不要高兴的太早,我并不是没有反手之力了,我还会再回来的。 长孙无忌并没有让李治等太久,一年之后,他就发起了进攻。 这一天李治就和往常一样端坐在大殿之上听取大臣们的汇报。 来济突然跳出来说褚遂良已经贬出偏远之地一年有余,陛下请怜其年岁已高,又体弱多病,请让他回长安吧。 这突如其来的话题让李治愣了一下神,他已经一年多没有听过这个名字了。 让褚遂良回长安? 李治显然没有任何心理准备,来济的话太突然了,让他一时有些难以接受。 这一年多来所有人都隐藏起了自己的锋芒,尽量的让自己看起来人畜无害。不知道今天来济为何会亮出一把匕首?李治眉头紧锁,不知道来济是出于公心还是私情。 就在他不准备理会来济,准备下朝之时,韩瑗也从人群中走出来附议。 这就耐人寻味了。 李治猛然一惊,长孙无忌这是开始反击了? 让褚遂良回长安?开什么玩笑! 你以为我还是当年那个什么都不懂的李治吗? 让他回来干什么?继续帮着你争夺权势,继续帮着你来压制我? 太天真了吧? 确实,长孙无忌此刻想的有些简单了,李治已经彻底觉醒,他不可能再是当年那个言听计从的孩子了。而你长孙无忌还在幻想着回到以前,怎么可能呢? 第六十一章诬陷 所以这次来济和韩瑗的上奏,不仅没有帮到褚遂良和长孙无忌,反而让李治从这里打开了突破口,并且最终干掉了他们。 对于来济和韩瑗的举动,李治无比的愤怒,我本来还想晚点处理你们,可是你们自己找上门来,这就怨不得我了。 现在李治已经有了两个得力的干将,许敬宗和李义府。 李治命他们想办法寻找来济和韩瑗的违法之处,准备进行惩治。 可是李治没有想到,他不过就是随口说说而已,却抓住了大把柄。 暗中调查的许敬宗和李义府很快就惊喜的发现,褚遂良被贬黜的地方居然不是潭州,而是桂州! 这太不可思议了! 皇帝明明说的是潭州啊,为什么会变成桂州?这其中一定有什么隐情。 这个重大的发现让许敬宗和李义府喜出望外,为了慎重起见他们再次向李治做了确认,得到了答复是确实说的是潭州。 连皇帝的旨意都敢私自更改,这可是假传圣旨!欺君的大罪啊! 经过两个人不懈的努力,终于发现,篡改圣旨的居然是韩瑗! 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啊,正发愁找不到你们的小辫子呢,你们自己就送过来了。 一个韩瑗是不够的,反正陛下看来济也不顺眼,这种事把来济也加上算了。 至于韩瑗为何改皇帝的旨意我想这背后一定是长孙无忌的意思。不过长孙无忌也没有别的想法,就是想给褚遂良想到相对好点的地方而已。 但是许敬宗和李义府敏锐的找出了其中的漏洞。 桂州是什么地方?在军事上是一个相对重要的地方,但是在他们两个人的描述下,桂州成为了兵家必争之地,成为了一个异常重要的军事重镇。 这就非常值得玩味了。 从一个寻常之地变成一个军事重镇,那其中的含义是完全不一样的。长孙无忌你让褚遂良去一个军事重镇,一个兵家必争之地,你是何居心? 这种事完全就解释不清楚,无论如何解释都会让人产生怀疑。 因为你确实改了皇帝的旨意,这是事实。 来济和韩瑗因为这件事被贬了,没有杀头,因为李二当年说过,不得擅杀大臣。所以李治并没有杀掉他们,而且贬出长安。 李治这样做也有自己的考虑,这些人还是很有能力的,等到长孙无忌完蛋了,他们或许还可以为自己所用。毕竟朝廷培养一个大臣不容易,能不杀还是不杀的好。 来济和韩瑗被贬了,那么长孙无忌该如何处置? 没有证据证明韩瑗是受了长孙无忌的指使啊。 这个时候就突显出来李义府诬陷人的能力了,为了让长孙无忌的谋反嫌疑成立,他找到了一个小人物,这个人当初是太子府的洗马。现在太子李忠被废,又成为了梁王,这个小人物理所应当的跟着李忠到了梁王府。 李义府让他诬陷长孙无忌私通梁王准备造反,并且让褚遂良在桂州起兵接应。 这样一来就都顺理成章了。 高啊,实在是高。 那么长孙无忌有谋反之心吗?又有谋反的能力吗? 我觉得长孙无忌的谋反之心基本可以排除,如果他要谋反,也不会等到现在。 李治虽然剥夺了他很多的权力,但是并没有让他到山穷水尽的地步。长孙无忌想的,不过是要夺回来自己的权势而已。 而且他怎么谋反?虽然他是太尉,但是统兵的大将没有他的人,不是李治的人就是李绩的人,要不就是其他贞观武将。大唐的武将和文臣向来不和,这点连长孙无忌都没有办法解决。 他尝试过几次,想安插自己的人去军中,却却发现根本不可能。 没有兵在手,你怎么造反? 总不能自己拿着刀往上冲吧? 所以说长孙无忌根本就没想过造反,他只是不想失去自己的权力而已。 李治知道长孙无忌不会造反,李义府许敬宗也知道,可是这并不妨碍李治用这样的借口来打压他。 李治只是需要一个借口,一个可以搬倒长孙无忌的借口。至于这个借口是什么,他并不关心。 满朝文武有什么话说么? 长孙无忌谋反啊,你们谁想站出来替他求情? 没有人敢。 显庆四年,长孙无忌被贬为黔州都督,终于从高高在上的太尉跌落下来。 想想几十年如日中天,权势无两的长孙无忌,此刻被贬去偏远之地,不知他心中作何感想。 权力的转变,其勃也兴焉,其亡也忽焉。得到后再失去,和从未得到,哪个更让人唏嘘? 出发吧长孙无忌,你的时代已经过去,而属于另一个人的时代,才刚刚开启。 你不要悲伤,不要心急,忧郁的日子总会过去。在几个月以后,你将终结你的生命,彻底的落下帷幕,退出大唐的舞台。 直到此时长孙无忌才如梦初醒,原来自己曾经引以为傲的地位,曾经流连忘返的权力,都不过是过眼云烟。 李二,你看到了吗? 你的儿子,李治,果然是一条龙,你在九泉之下,想必很高兴吧? 长孙无忌落寞的走了,几个月以后,心里依然不踏实的李治赐他自尽。 一个英雄人物终于走完了他波澜壮阔的一生。 回过头来我们看看,长孙无忌只所以会落到如此下场,和他对权势的贪恋是离不开的。 历史上这样的例子数不胜数,可是没有人会吸取教训。所有人都觉得自己不会重蹈覆辙,但是最后都不可避免的重蹈覆辙。 历史给人们最大的教训就是人们从来都不吸取教训。 在长孙无忌之前有这样的例子,在长孙无忌之后依然会有人义无反顾的这样做。 不知道在面对那三尺白绫的时候,长孙无忌有没有后悔。 这是李治的胜利,也是武媚的胜利,是许敬宗的胜利,也是李义府的胜利。 经过多年的奋斗,李治终于成为了名副其实的皇帝,他大权在握,第一次体会到了权力的美妙。 可是他为之努力的权力,最后却偏离了轨道,慢慢的落到了武媚的手里,这不能不说上天和他开了一个巨大的玩笑。 而这一切,都源于他的身体原因。 第一章又要打仗 李治是一个守成之君,但是他并不满足于现状,事实上,纵观整个大唐,李治在位时的大唐版图是最大的,连他的父皇李二都不能比。 李治在位时发动的对外战争,并不比李二少。就开疆拓土和对外作战来说,他的成就甚至比李二还要高一些。 不同的是,李二算是马上皇帝,他南征北战,总是身先士卒,亲自统帅大军上阵拼杀,这种杀伐之气李治比不了。 但是李治有一个优点,懂得知人善任,并且总能挖掘人才。 第一个人才当然就是苏定方。 这位为大唐拼杀几十年的老将,跟随李绩南征北战,战功赫赫,但是在李二为皇帝时他并不被人瞩目。 李二时候的牛人太多了,随便拿出来一个将军都赫赫有名,天下敬仰。看看这些人都是谁吧,李绩、尉迟恭、程知节、李靖、秦叔宝、侯君集,这些闪耀大唐的武将是如此众多并且光芒万丈,让苏定方根本就没有表现的机会。 苏定方一直活在这些人的光芒之下,勤勤恳恳的打仗,没有发牢骚,没有不满情绪,因为他明白,自己和上面那些人比起来,好像确实是差了那么一点点。 可是苏定方,你不必自谦,也不必自卑,你的实力很强,只是你缺少一个表现的机会而已。 等到这些人都已风烛残年,死去的死去,在家的在家,属于你的时代就会到来。 你耐心的等待吧,李治会给你这样的机会。 而这次,就是你传奇的开始。 这将是你最后一次配合别人,你的这次光芒,将会成为你传奇的开始。 就在李治打击长孙无忌取得良好效果的时候,我们开始讲的那个瑶池都督阿史那贺鲁再次蠢蠢欲动。 上一次李治派梁建芳讨伐,结果阿史那贺鲁跑了,虽然最后干掉了处月部,但是李治并不满意。 他借着这个机会把梁建芳贬出了长安。 而一次,他又准备故技重施。 显庆元年,李治正沉寂在自己的胜利之中,边疆奏报说阿史那贺鲁又来边境惹事了。 这让李治十分愤怒。 实际上李治对阿史那贺鲁的忍耐已经到了极限,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混蛋就没有消停过,每次都趁你不注意咬你一口。 如此反复,谁都会生气。 李绩是不能去的,他在长安还有很大的作用,李治现在离不开他,因为要对付长孙无忌,李绩的支持很重要。 那就程知节去吧,名望有,威望也有,又是多年带兵的老将,他去没什么问题。 真的没什么问题吗? 不,李治之所以选择让程知节去而不是别人,他有自己的考虑。 此时的程知节已经老了,再也不是当年那个动不动就和敌人大战三百回合的猛人了。 可是他的脾气依然没有改,还是像火药桶一样一点就着。 而且李治对他并不放心,就和他不放心梁建芳一样。 这种不放心是毫无理由的。 没办法,这是所有皇帝都会犯的毛病,无法医治。 而且在对付长孙无忌的过程中,李治并不知道程知节的态度如何。 他害怕横生枝节,万一程知节反对,那就是一个大麻烦。 虽然这种可能性很小,但是谁知道长孙无忌会用什么利益来做交换? 为了以防万一,程知节,你就替我去讨伐这个阿史那贺鲁吧。 我们数次的讨伐都无功而返,希望你不要让我失望。 接到旨意的程知节蔚然长叹,老泪纵横。李治啊李治,你果然还是要对我动手了。 我都到这样的年纪了,你还是不放心么? 在朝堂摸爬滚打了一辈子的程知节岂会看不透李治的心思? 可是圣意难为,既然皇帝不信任他,那他就让他看看,自己到底有没有对不起他李家江山。 程知节已经至少有十年没有带兵打仗了,他抚摸着自己的铠甲,拿出自己的宝剑,久久注视。 老伙计们,你们的用武之地,又来了。 此次讨伐不知前途未卜,就让我们好好享受,这最后的杀伐凌厉吧。 院子里的妻子儿子都跪在地上深深哭泣,他们都知道,让这样一个老将带兵打仗,意味着什么。 哭什么,我程知节打了一辈子仗,从来都是得胜而归,你们在家等我的好消息。 廉颇老矣,依然威风不减当年。 李治站在玄武门前,递给程知节一杯烈酒,朕等着大总管得胜还朝。 程知节一饮而尽,向李治抱拳,提马走进了大军之中。 王福满的声音回荡在玄武门上空,拜程知节为葱山道大总管,讨伐阿史那贺鲁! 旌旗蔽日,战马嘶鸣,寒冰初融,柳吐新芽。程知节头也不回的出了长安。 这次的讨伐很多人并不看好,因为对于阿史那贺鲁的讨伐,已经不是第一次了,到最后总是劳民伤财,收效甚微。 不知道内情的人都觉得程知节虽然是有名的猛将,打仗也很有一套,但是他毕竟老了,已经不负当年之勇。把大唐几万大军交到他的手里,真的合适吗? 而有梁建芳的例子在前面,少数闻出异常味道的大臣们则集体保持了沉默。他们内心并没有欢喜,反而生出一股英雄迟暮的悲壮之感来。 朝堂之上的争斗毕竟是关起门开,自己人蒸腾自己人。不管输赢都是自家之事。可是当有外敌之时,他们会暂时放下成见,一致对外。所有人都明白一个简单的道理,收住家了你才能在家里斗,没有家了你还斗个屁! 所以看到六十多岁的程知节披甲上马,消失在视野里,他们流下了惋惜的泪水。 你是我政治上的敌人,但是我从心里敬佩你为大唐做出的牺牲。 他的副总管是苏定方,全军节度是一个叫王文度的文人。 不管是程知节还是王文度,都了解李治这么做的原因,甚至苏定方也能猜出个大概来。 但是作为副总管,他不以为然。 毕竟大总管是程知节,只要打了胜仗,不管是谁都得闭嘴。 至于王文度这个全军节度,到了战场,没人会理他。 第二章抱怨 苏定方猜对了大部分,但是他没有猜到程知节心灰意冷的心。 从李治的圣旨下来,程知节就已经自己的下场,梁建芳就是自己的例子。 即使这次得胜回来,李治也会找个理解解除他的兵权,把他贬到偏远之地,一辈子再也别想回长安。而他已经六十多岁,又有几年的生命,估计到时候还没有走到任上就会死去吧。 可是圣命难违,纵然知道自己的最后归宿,也知道李治的心思,他还是义无反顾。 如果他不去,恐怕到最后不仅仅是他自己,整个家族都可能被皇帝诛灭。 罢了,为了我的家族,我无言无悔。 程知节带着几万大唐最精锐的大军走了,他的目的很明确,抓住阿史那贺鲁,干掉他的军队。 这次的行动并没有什么好的办法,在草原上打仗,没有什么技巧,只能不断的寻找敌人的大军,然后杀光,这样就能保证大唐至少十年的安宁。 如果阿史那贺鲁再次逃脱,那这次征讨就会无功而返,杀再多的敌人都无济于事。 苏定方在前面开道,虽然他现在是副总管了,但是他的热血依然不减,他仿佛又回到几十年前,成为了那个勇猛的军人。 无往而不胜。 唯一让苏定方不满意的是,就是那个王文度,苏定方看他异常的不顺眼,如果不是程知节拦着,他早就猛揍王文度了。 什么东西,一个只会之乎者也的书呆子,何德何能,居然节度全军!这不是拿几万将士的性命开玩笑吗? 你这个文官就待在长安做你的锦绣文章好了,杀人的事也是你能做的来的?一个连只鸡都没杀过的人能上阵打仗? 我呸! 他当然知道皇帝派王文度来大军的目的,说白了还是不信任程知节,毕竟是几万大唐精锐,如果调转矛头,直指长安,恐怕没几个人能挡的住吧? 这可是程知节啊,就这个名字就能吓破无数人的胆子。 苏定方现在已经不年轻了,如果按年龄大算,他比程知节还要大上一岁,真正的老将了。 但是他的身体很好,比程知节要好很多。 他看看身后的几千将士,老夫这个先锋官恐怕是最后一次了。 事实上以他的资历,能让他做副手的都没有几个人,至于先锋官,如果不是他看王文度不顺眼,找程知节要求了好几次都话,根本就做不了先锋官。 哪里有副总管做先锋官的?瞎胡闹! 王文度此时意气风发,他作为文臣,第一次身在大军之中,那种心潮澎湃的感觉让他几乎陶醉。 看着无尽绵延的大军,王文度心生感慨,这种掌握几万人生死的感觉真的太美妙了,远不是在朝堂之上能体会到的。 可是这种感觉持续了不到三天就让他彻底傻了眼。 在家千般好,出门万事难啊! 王文度悲剧的发现,大军中的日子异常的难熬,没有美丽的女子不说,连饭都吃不好。军中粗鄙的食物让他难以下咽,盐巴也成了难得的稀罕物。 最让他无法忍受的是,住营帐也就算了,四面透风也就算了,这些糙汉居然满身的汗臭味儿和脚臭味儿,连绵不绝,捂住鼻子都能闻得到。 这就是我大唐威风凛凛,战无不胜的天军?和他想的完全不一样。 他心中的大唐天军是威武的,是霸气的,是杀气腾腾的,更是悲壮辽阔的。可是要前的这些府兵更像是一伙强盗。衣服皱巴巴的,武器长短不一,战马不断的拉着屎尿,整个场面乱哄哄,这是去打仗? 这样的大军能打败嚣张的阿史那贺鲁?王文度在心里打了一个大大的问号。 三个月的行军,足以消磨掉人所有的激情。多年带兵的程知节和苏定方自然无所谓,早就习惯了这样的苦日子。但是王文度不一样,这是他第一次上阵,不管是心理准备还是物质准备都是不足的。 心理准备可以慢慢的调节,但是物质准备的不足,让王文度几乎发疯。 不管是文臣还是武将,在军中必须术甲,否则军法从事。 可是他王文度的铠甲真的太重了,为了让自己看起来威武一点,王文度不顾家人的劝解,硬是让铁匠给自己打造了一副五十多斤的铠甲,虽然和程知节那样的百斤重甲不能比,但是那铠甲穿在身上,依然威风凛凛,十分唬人。 打造好的当天王文度就迫不及待的穿上过瘾,还像模像样的提起长刀挥舞了几下,感觉十分良好。 家中小妾更是眼中满是小星星,敬仰的不得了。 现在看来,失策了! 早知道这样就想办法打造一个轻点的铠甲了,起码不会这么累人啊。 就这程知节还说太轻呢。 轻,脖子都被勒出一道血痕来了,再加个二十斤人还活不过了? 我是一个文臣,又不是你们这些粗鲁的武将。大字不认识几个,除了一身蛮力别无长物,你们这些人也就能打打仗,治国安邦,还得靠我们。 作为一个文臣,王文度和所有大唐的文臣一样,心里对武将多有鄙视,总觉得这些人粗俗不堪,完全没有大唐应有的风度。 现在看来果然如此。 程知节堂堂的大总管,居然躺在一辆牛车上睡觉,马也不骑,横刀也不拿,呼声震天,没有一点大将的样子。 真不知道他有什么魅力,居然被落伍上的大头兵如此敬仰。 王文度骑着战马,两条腿的内侧已经磨破了皮,晚上脱掉衣服一看,里面血淋淋的,和衣服都快粘到一块去了。 疼的王文度龇牙咧嘴。 老子好好的在长安享清福多好,怎么会脑子一热跟着程知节去草原攻打阿史那贺鲁? 现在他有些后悔,当初为何会自告奋勇的要来大军? 节度大军? 说的好听,可是这日子真是太痛苦了,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回长安,仅仅是到草原就需要三个月时间。天呐,三个月! 这样回长安的话最起码也是一年以后了! 第三章可怕 待在大军一年,还是在环境最为恶劣的草原,一想到这里王文度就头皮发麻。 路上的日子颠簸难熬,每日进军八十里,不断的走,又不断停,没有一点娱乐,就是闷着头向西。官道之上的行人越来越少,路过的城池也越来越残破,见到的大唐百姓也越来越贫穷。 王文度亲眼见到一家人食不果腹,衣不蔽体,整个家里居然只有一件衣服,平时里都不舍得穿,只有见客的时候穿出来。 至于干活,只能晚上光着屁股下地。 这要是夏天还好,到了冬天,寒冷难熬,只能把河里的沙子用火烧热,身体贴在上面御寒。 太可怕了! 这居然是大唐的百姓! 想想长安的富庶,再看看这里的贫困,王文度被冲击的体无完肤。他怎么也没想到,此刻的大唐依然会有这么多的穷人,为了一口饱饭而苦苦挣扎。 再往西就是庭州城,这是大唐西部最重要的一座城池,很多西域来大唐的胡商都经这里中转进入大唐。 走到这里,终于看到了一点人烟。王文度想着终于可以进庭州城好好歇息几天了,却被程知节告知,大军无故不得擅入城池,此乃重罪。 还是老老实实的待在军中为好。 王文度的美梦破灭了,庭州城不能进,里面各种各样的吃食,还有充满异域风情的女子,都和他无缘了。 他望着庭州城哀叹着,也罢也罢,反正此刻的自己,已经没有一点朝廷重臣的样子。土灰色的脸,脏乎乎的衣服,满嘴的臭味儿,疲倦的身体,进去了也只会被人嘲笑。 大军一路往西,距离庭州城越来越远。 整个大军严阵以待,和原来松松垮垮完全不一样。大军选择了一处地方扎下大营,斥候不断的被派出去,最远的放出去一百里。 阿史那贺鲁早就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大军到这里可是走了三个月啊,三个月,足够阿史那贺鲁跑的无影无踪了。 王文度看着茫茫草原,欲哭无泪。 此刻正值夏季,头顶的太阳炎热异常,连个遮挡的东西都没有,人都快烤糊了。 身体不能动,动一下就是一身汗,黏糊糊的。 这才刚走到这里,还没打仗呢,王文度就已经忍受不了了,如果在这样的情况下打起仗来,他都不知道该如何应对。 再看看程知节,不愧是老将,这么炎热的天气依然披甲束身,刀不离身,每天还巡视大营,精力旺盛的让王文度自惭形秽。 程知节也是多年的习惯使然,他尊重每一个大唐的兵卒,作为一个见过无数死人,也杀过无数人的大唐将领。程知节并不是一个心如磐石的人,相反,他比大唐的那些文臣更加的心软,更知道兵卒的苦难。 那些文臣在朝堂之上指点江山,挥斥方遒,可是他们不知道,他们的那些慷慨激昂,他们的那些同仇敌忾,都是用无数人命填出来的。 每次打仗回来都会有无数百姓彻夜痛苦,他们失去了孩子、丈夫、父亲,没有人记得他们的名字,没有人知道他们的尸骨在哪里,没有人知道他们是怎么死的,没有人知道他们在生命的最后时刻在想什么。 那些文臣没见过无数人头落地,没见过断臂残肢,没见过血流成河,没见过河边白骨。 死亡对他们来说只是一个数字,但是对于程知节来说却是一个个鲜活生命的消失。 当几万人的生命都交到你的手里,你让谁去死,又让谁去生? 那些跟着你出来的兵卒注定会有人回不去,在家中等待着的家人注定会有人等不到归人。 活着回去的人感谢他的英明领导,没回去的呢?是否会在底下咒骂他统兵无方? 这种精神压力是巨大的,他的任何决定都影响到几万人的生死,他的任何命令都会有人死去。 最先冲锋的队伍注定十不存一,每次程知节派一支队伍去做先锋的时候心里都五味杂陈。 不管队伍里是良民还是贱奴,都是活生生的人啊,他们明知道自己会死还是会选择向前。这份勇气让程知节敬佩。 都说他程知节不怕死,怎么可能?他的身边有亲兵,有弓弩手,有长矛兵,有盾牌,防护最为严实。所以他才不怕。 但是那些手握横刀长矛冲击敌人战阵的人,他们的防护不过一身铠甲,有的嫌弃铠甲太重,干脆赤膊上阵,披头散发犹如鬼神。 就这样怒吼着淹没在战阵之中,再也没有出来。 他们才是不怕死。 可是话又说回来,哪里又不怕死的人?不过都是向死而生罢了。 蝼蚁尚且偷生,更何况是人呢? 对面就是敌人,他们手里的武器无比锋利,他们的战马狂野飞奔,他们的尖刀会刺进你的胸膛。你不害怕吗? 怕,当然怕! 我的手也出汗,我的身体也颤抖,也也想往回跑,我也想躲起来,我也想长命百岁。可是不能啊,我已经到了这里,跑不能跑,躲不能躲,只能硬着头皮往前冲,用最大的嘶吼来给自己壮胆,告诉自己不要怕疼,死就是一瞬间的事。 可是活过了今天,我又在想,死到底是一种什么状态? 当你的血流干,当你的身体失去温度,当你的眼睛失去光彩,当你的意识消失,你在哪里? 假如有灵魂,你的灵魂在想什么?又准备去往何方?是四处飘荡成为一个孤魂野鬼还是下去地府重新投胎? 如果能重新投胎,我会和阎王求情,求他让我一块没有感情,不知春秋的石头。我再也不要做人了,因为做人,真的太难了。 这一辈子过的如此痛苦,让我不敢再来一次。 可是假如没有灵魂呢?我又会在哪里?人世间没有了我的肉体,也没有了我的精神,我失去了思考的能力,也失去看这个世界的眼睛,我,在哪里? 战争让我痛苦,战争让我迷茫,却唯独不能让我幸福。 我身边的兄弟们死去了很多,我的横刀之上还留着鲜血,明天又会是一场大战,我还能长今天这般幸运吗? 第四章鹰娑川 正是见过了太多了杀戮,程知节才知道作为普通兵卒的不易,他什么也做不了,唯一能做的,就是在做出任何一个决定,下任何一个命令之前,都经过慎重的思考。他不知道谁会死去,但是他要让死去的人尽可能的减少。 作为文臣的王文度显然没有这样想过,他现在正在想尽办法的和那些兵卒隔开一些距离,因为他们身上的味道严重影响了他的食欲。 作为大唐的臣子,他是骄傲的,高高在上,眼高过顶,什么时候受过这样的待遇? 那些兵卒是如此粗鄙以至于让王文度破口大骂,我大唐天兵怎么会是你们这般模样?站没站相,坐没坐相,吃个饭还要吧唧嘴,真是太没有形象了。 我的王文度大人,你面对的是一群厮杀汉,一群明天不知道还能不能活着的人,不是你府中的娇妻,也不是房中的美妾,更不是你的红颜知己,青楼仙女。 你来这里摆架子,真是找错了地方。 一段时间下来,王文度被孤立了,彻底的孤立了,连值守的兵卒都看他不顺眼。老子千里迢迢的来到这里,是杀敌人的,而不是忍受你王文度的辱骂的。 一个连刀都提不起来的混蛋,也敢骂老子?如果不是顾忌我的家人,老子要把你剁碎了。反正这里死人多,也不多你这一个。 程知节劝诫过王文度好几次,他的命需要这些兵卒保护,如果你辱骂了他们,到时候阿史那贺鲁攻打过来,他们要是不管你自己跑了,你如何自保? 这话即使暗示,也是威胁。你可以高高在上,可以瞧不起我的兵卒,但是你不能辱骂他们,这些人都是大唐的守护神,正是他们的舍命与敌人相博,才有你在长安的高枕无忧。 如果没有他们,你王文度连个屁都不是。 程知节心里是有气的,他知道李治的心思,也知道自己的未来,更加知道王文度此来的目的。他会平静的接受着一切,但是并不代表他没有怨气。 尤其是现在,即使你王文度是皇帝派来的人,也不能任由你乱来,我得为这几万大军负责。 是我把他们带出来的,我必须把他们带回去。 你王文度不懂。 这样的摩擦很频繁,有几次甚至几个兵卒连刀都拔出来了,吓的王文度惊慌失措,连着跌了好几个跟头。 大军就这样走走停停,派出去的斥候在茫茫草原之中寻找敌人的踪迹。 这样的日子是单调的,乏味的,无趣的,每天都精神紧张,身在军中,是不可能有安稳日子的。每日都是枕戈待旦,随时准备和敌人拼命。 还好大军的粮草充足,庭州的军粮足够支撑大军两年有余。 春去求来,夏走冬临,在大雪纷飞,到处都是一片白色的时候,斥候终于在一个叫鹰娑川的小地方发现了阿史那贺鲁的大军踪迹。 大战的时刻终于要来了,为了这次大战,程知节已经等了太久。 没有什么战术,当你的力量足够强大的时候只要带领大军碾压过去就是胜利,那些讲究战术和谋略的战争往往是因为你处于弱势,不是武器不如人就是人数不如你,所以你才要遮遮掩掩,想办法让敌人犯错,让你的手下以一当十。历史上这样的战争从来就不缺乏,长平之战、淝水之战、赤壁之战、以及后世很多让人津津乐道的经典战例,都是在告诉你谋略的重要性。 你会发现,这种战争的讲解总是从弱者的角度去分析,各种阴谋歌谋略,告诉你智慧比蛮力更重要。 可是这样的战争之所以会名垂青史,成为例子,就是因为这是特殊情况。正常的情况下,当一方实力处于绝对优势的时候,另一方的胜算几乎没有。在绝对的力量面前,任何谋略都显得微不足道。 面对阿史那贺鲁,程知节有绝对的自信,只要能找到他的大军,取胜只是时间问题。 鹰娑川? 这里都是丘陵,倒是个藏兵的好地方。可是我已经等不及了,大军出长安到这里已经快要一年了,急切的需要一场胜利。 大军浩浩荡荡的出发了,苏定方身先士卒,在前面开路,根本就没有任何阻碍。 一直到鹰娑川在三十里,程知节命令苏定方从侧翼进攻,进攻时间比中军必须完上一个时辰,因为他担心阿史那贺鲁还隐藏着援军。 有备无患,未胜先虑败,这是程知节这么多年取得胜利的不二法门。 永远不要过于自信,永远不要轻视你的敌人。 程知节现在营帐之中,看着地图思索,敌人就在这里,已经开始有所行动,从他们的排兵布阵来看,阿史那贺鲁已经发现了他。 这是防御性的阵型,但是从阵型来看只要稍加变化就能迅速的转为进攻。 打了这么多年交道,阿史那贺鲁学聪明了啊。 看来这个混蛋并没有准备投降,而是想引诱我大军进攻,然后趁机反攻。 这么说的话他肯定还会有援军在附近,他对手下说道,派人告诉苏定方,敌人有援军,他们的任务是攻打援军,没有看到敌人的援军,不得轻动。 是!领命的将领驾马飞奔而去。 整个过程王文度都是一头雾水,他只能眼巴巴的看着程知节发出一道又一道命令,一队又一队人马领命而去。 这就是打仗? 我都还没看明白呢。 这让王文度觉得很丢脸,我可是全军节度,连程知节派这些人去做什么都不知道,这还得了? 可是他有自己的傲气,让他去向程知节讨教是不可能的,他是皇帝亲封的节度,怎么能给皇帝丢脸? 他就这么看着程知节,看着大营中的气氛越来越凝重。 有些新兵甚至都在打哆嗦,被老兵一巴掌拍在地上,怕个屁,越害怕死的越快,到时候你就跟在我后面,拿着横刀往前冲,见到敌人就砍,千万不要犹豫,否则死的就是你,记得了? 嗯,记得了。 第五章开打 援军? 苏定方接到程知节发来的命令,他的眉头紧紧拧在一起,看着地图和阿史那贺鲁的步兵,恩,是有这样的可能。 他让斥候往四方再多查探二十里,看看援军到底在哪里。 谨慎总是没错,好不容易找到了阿史那贺鲁的大军,不能让他跑了。 毕其功于一役,这次如果能抓到阿史那贺鲁,那西域的战事就能彻底解决,起码二十年内不会有大的战争。 可是他们不知道的是,阿史那贺鲁根本就不在军中,他早已已经带着亲兵逃走,现在统军的,是他的大将。 说起来阿史那贺鲁也是倒霉,当他听说大唐讨伐他的大军已经出发的时候并没有放在心上。上次和梁建芳的那次战争让他十分得意,大唐果然不行了,老子抢完就跑,你连找都找不到我。 这次还不是一样?想抓我?做梦! 轻敌的阿史那贺鲁并没有像上次那样带领大军极速向西撤退,而是准备和唐军打一场。他的大军已经几年没有经过大仗了,他觉得需要通过一场大战来磨砺一下。 至于他的底气来自哪里,谁也不清楚。 反正这次阿史那贺鲁没有西逃,而是积极备战,准备把唐军打的落荒而逃。 可是当他听说这次带兵来征讨的居然是程知节时,他不淡定了,心里不由的生出了害怕的情绪。 没办法,程知节的名头太大了,这么多年他和程知节较量,一次都没有赢过,每次都被打的屁股尿流,落荒而逃,大军几乎全军覆没。 连草原上的小孩子都知道程知节就是一个杀神,遇到他除了逃就没有别的办法。 当年程知节真的太厉害了,横扫他们突厥啊,连突厥最有名的吉琍可汗都被他打败,还被抓到了长安。 整个突厥,根本就没有他的对手。 阿史那贺鲁无比震惊,这个杀神怎么来了? 他已经有好几年不带兵了啊,大唐的皇帝把这样的人物都派来了,看来所图非小。 不行,这里不安全,我现在手里只有两万兵马,其他的大军还在别的地方,我必须找走,再不走就走不了了! 阿史那贺鲁趁着月色只带着百余名亲兵逃走了。等到他的大军醒过来的时候发现自己的可汗居然不见了。 顿时一阵骚动,如果不是还有大将军在,根本不用程知节动手,他们自己就溃败了。 突厥的战斗力很强大,虽然这些年被大唐压着打,但是没有被消灭,就已经证明了他们的本事。 其实阿史那贺鲁也算是个将才,能这么多年屹立不倒,带着突厥人和大唐周旋,从李二到李治,一直打打降降,反反复复,没有被消灭,可见此人并不是一个庸才。 可是这次他被程知节的名头吓到了,这种心理劣势根本就无法扭转,未战怯三分,这仗就不用打了,打了也是输。 从他的出逃我们发现此人是一个杀伐果断之人,说跑就跑,扔下两万大军就不管了,这份凶狠远不是一般人能比。 阿史那贺鲁跑了,可是接下来的仗还是要打啊。他的大将把阿史那贺鲁骂了无数遍,他么的,跑也不告诉我一声,你打不过程知节,我就能打的过? 没办法,硬着头皮也得打。 投降是不可能的,两万人打都没打就投降,这简直是奇耻大辱。 况且,投降的结果也不见得有多好,能保住性命,但是像狗一样活着有什么意思? 还不如打一场,说不定能赢呢?即使不能赢,说不定也能趁乱逃走呢?即使不能逃走,那也会成为突厥的英雄。 打吧,大唐的大军已经近在眼前,在这个地方,不死点人谁都别想走。 现在趁着唐军远道而来,立足未稳,正是出手的好时候,所有人听我的命令,给我出击! 一声令下,突厥的大军居然主动进攻了,这让程知节倍感意外。 他的大军刚刚到达这里,营帐才刚刚搭起来,大军还没有展开,突厥居然就主动进攻了,阿史那贺鲁倒是想的不错。 可是程知节久经沙场,这点小小的变故又岂能难住他! 他当即下令,前军将士弓弩准备,盾牌手在后,长矛兵再后。 既然你主动进攻,那就让你见识一下我大唐弓弩的强悍。 大唐的弓弩很强大,虽然没有当年秦国那么依赖弓弩,但是大唐把弓弩的作用真正发挥到了极致。 各种各样的奇特弓弩层出不穷,杀伤力惊人,远超突厥人的简单弓箭。 大唐的都是重武器,而突厥说只能算是轻武器。 两军厮杀,弓弩是非常好的远程武器,程知节为了减少兵卒的伤亡带来了很多的弓弩,远比梁建芳那次携带的多。 当突厥的起兵在距离大军五百步的时候巨大的八牛弩发出令人胆寒的咯吱声,蹦的一生,一杆巨大的箭矢射了出去,呼啸着冲入突厥的起兵之中。巨大的力量直接贯穿了前面两匹马的肚子,插在第三匹马的脖颈处,巨大的惯性使第三匹马生生的往后退了好几步。 这种威慑力是巨大的,几十杆巨大箭矢飞射而出,如入无人之境,任何试图阻挡之物都会被撞击成碎片,运气不好的突厥兵有好几个被拦腰斩断。 仅仅是第一波,就杀的突厥兵人仰马翻。 八牛弩射出箭矢之后迅速撤退,后面的弓弩迅速补上,满天的箭矢犹如蝗虫一样铺天盖地,人根本就没有地方可躲,只能硬着头皮使劲拍打战马的屁股往前冲,运气好的冲到了大唐军队的面前,运气差的,早已经被射成了刺猬。 五波箭矢,突厥人的先锋部队已经损伤大半。紧随其后的突厥精锐随即杀出,杀生震天,直奔程知节的大军。 在距离大军还有百步之时,程知节的骑兵也杀出去,没有任何招式,就是蛮力拼杀。 一个时辰之后苏定方从突厥人的侧翼杀了过去,本来就不占优势的突厥人被苏定方杀的大乱,根本就无法抵挡。 苏定方已经派人把周围探查了几遍,根本就没发现埋伏的突厥人。天涯在线书库《www.tianyaboo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