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在线书库《www.tianyabook.com》 《我们隔着悲伤的海》 第一章:街灯下的邂逅 零时十分,整个世界静悄悄一片,乌雀无声。静得仿佛可以听见自己的呼吸,静得仿佛可以听见自己的心语。窗外的微风轻轻略过,带来几分寒意,拂起几分忧郁,天上的星星闪闪烁烁,增添几分生气,增添几许欢欣。今日的黑夜万籁俱寂,夜幕低沉,夜空一望无际的漆黑,格外静谧,不知夜空是否已被染黑,显得深不见底且高深莫测,仿佛一不小心就可以吞噬掉一整个人,吞噬掉世界万物,吞噬点点回忆。孤寂的月亮悬挂在漆黑的夜空,显得比往日清幽,美丽。 程思雨呆呆的望着窗外,拖着鼓鼓的腮,喃喃自语,该死!又是这么寂寞的午夜,自己内心的心事衷衷,不知与谁诉说,不知何人可解其心衷。这么一个漫漫的长夜,该怎么度过,这一个夜晚她不想再无所事事一直睡到翌日的黎明来临,她决定即使要一个人夜里独自徘徊,也要出去感受这微风的舞姿。她随便穿起一件衣裳就小心翼翼的踮起脚,一步一步地下楼,静静关上大门,长呼一口气,终于轻松了。 街上了无一人,思雨一个人走在街上,不禁感到有点害怕,她加快脚步,急匆匆的走到可稍微明亮一点的地方,她尽量走快一点,再快一点,胆小的她感到仿佛有人跟着她,她不敢思索,走着跑着,终于看到了一盏明灯,不,应该是一座街灯。那是一座昏黄的街灯,灯下投射的光芒全是温暖的,思雨仿佛是停靠在舒适的港湾一般,依偎着街灯的柱子,闭上双眼。只是忽然,她好像闻到了一股奇怪的味道,好像是抽烟的烟草味道。怎么会有烟味呢,莫非这里还有人。她惊惊乍乍地观察四周,望向远处,一眼望去只看见了远方有几个正在夜色酒吧门口闲坐的人影,但是距离如此遥远,绝然没有可能是从那方传来的烟味,于是她再转头望向隔壁,看见了在街灯另一方被灯光映射在地上的人的影子,原来在街灯的另一方确实还有一个人。 那是一个陌生人,思雨偷偷靠着柱子,探出半个头,用余光小心翼翼看着这个陌生的面孔,仿佛有着一种神秘的力量推动她去观察这个与她一同站在夜幕下的人。那是一张男人的面孔,长得好像二十七八岁的模样,算不上大众英俊的模样,却有几分不羁,又有几分沧桑,眉毛乌黑浓密,眉头跋扈上扬,看着像一把威风凛凛又锋利的镰刀,眼睛虽不算很大,但眼珠乌黑亮丽,炯炯有神,仿佛只要被他凝望一眼,内心就会颤抖畏缩,不敢作声且深不见底,再仔细瞧他鼻子,高挺直立,他的嘴巴叼着一根香烟,烟雾从口里缓缓吐出,白茫茫的一片烟雾弥漫在街灯照耀的暖光中,交汇的烟雾与暖光笼罩着他的脸孔,令他桀骜又倔强的侧脸显得十分迷茫,十分落寞,十分忧郁,又十分高傲。 “你在看什么?”,思雨望的出神,她完全没有发现那个陌生的男人已经察觉到了她的目光,她顿觉尴尬,吞吞吐吐地说:“我、我...也是刚站在这座灯下不久,一一直没发现你,忽然看见你竖在我旁边,害怕惊讶自然在所难免...而且,你的烟味严重熏到我了,所以我才要好好观察到底是何方神圣?” “哦,是吗?”他继续抽着手中的香烟,没有太多的话语,一副冷心冷面的模样,口里吐出白茫茫的烟雾,烟雾在静谧的空气中来回盘旋,气氛降到冰点,他冷傲地说:“你言下之意是怪我在这空旷的夜晚,站立在这公用的街灯下抽烟,并且令你呼吸困难了吗?” “我,并不是这个意思。”程思雨略感尴尬,甚至有点气愤,心想这是一个怎么样的人,怎么说话如此咄咄逼人,由上往下都显露出高高在上的姿态,令人难以忍受,却又令人难以捉摸。 “我并无恶意,只是忽然与你在此邂逅,心生好奇,出于我天生对型男美女免疫力全无,于是细看几眼,全为了看清你模糊的脸孔,最后竟喜出望外地发现你还长的不赖,目不转睛,这样夸奖你总该满意了吧?” “呵呵,女人就是那么肤浅。”这个陌生的男人发出鄙夷的一笑,脸上满是轻蔑。 “你,你太过分了!”霎时,程思雨顿感诧异,勃然大怒,她没想到自己原本外出是为了调节抑郁的心情,最后反倒被一个陌生的人白眼相看。 她愤怒地嗔怪着对面这个傲慢的男人:“你以为自己是谁,你有什么资格说出这样的话,你凭什么如此不可一世?” 这个陌生的男子竟然默不作声,把抽完的烟狠狠扔在地上,用力踩熄了烟头,昂首阔步,渐行渐远,身影越发模糊,直到他的身影消失在思雨的视线之中。呵,真是一个怪人,思雨愤懑地嘀咕一声,离开了这座街灯之下。 第二章:母女对峙 注视手表,时间过得飞快,一眨眼功夫就到了凌晨两点半,她小心翼翼打开家门,四周空气如此安静,这可怕的静谧有着无形的压力,让人无法喘气。思雨好不容易关上了家门,屏住的呼吸终于能够松一口气,她摸索着打开了客灯开关,只见灯一亮,就瞅见母亲正坐在客厅的真皮沙发上,背对着她,冷风凛凛,吓得思雨瞠目结舌,手里一把冷汗。 “你回来了吗?”母亲的声音极度冰冷,一字一句都控制在平稳的气息之中,也没有音调的升降。 “我还以为你不回来了,你是不是在外面吃完宵夜再回家呢?你应该知道现在是凌晨了吧。” “是的,我方才确实外出散步,只是心里忽然慎的慌、难受,出去呼吸呼吸新鲜空气罢了。” “呼吸新鲜空气?哼。你的意思是这个家让你感到难受了吗,还是你在暗指我的存在令你坐立不安?你在指桑骂槐对吧?”母亲脸色一沉,提高声音语调,反问思雨。 “你明知道我并不是这个意思,反而是你想暗示什么吧?”程思雨低声嗫嚅着。 “你这是什么态度?你竟敢逆反我?”赵雨涵提声质问道。 “妈,或许在你眼里,我是个多余的存在,所以我无论做什么,无论我为了取悦你付出多少,你也永远没有办法满意。”思雨轻挑着眉梢,紧闭着双唇,肩微微一耸,双手抓着沙发,生怕一松手就会力不从心而往下倒。 “哼,我就知道,你从来不会让我感到快活。”母亲冷笑着说。 “你的出现就像是讨债一样,前世要的不够,今生又要继续折磨我,我想,这就是你的目的对吧?”思雨的母亲,这个叫赵雨涵的女人,从前风华绝代,不可一世,她从前傲气,追她的男人数不胜数,她说的话总是带刺,一针见血,伤人不留余地,无论是对谁,即使是对自己的亲生女儿也一样,除了…她最疼的儿子,她最爱的人,那个已经死去的孩子。 只可惜岁月是一把无情的刀,磨平了她的菱角,削去了她的锐气,只在她脸上刻画了条条痕痕岁月的印记,但即便如此,只要细心观察,还是能发现这张憔悴的脸曾经有着美艳动人的影子,但越是如此,就越显悲凉。赵雨涵关上了客灯,一瘸一瘸的走上楼梯,常年的风湿病让她患上了腿疾,每到潮湿刮风的天气,刺痛就麻痹了她的双腿,让她辗转反侧,于是她长年累月窝在家中,渐渐脾气越发古怪,不爱说话,更不苟言笑,要不就半天不发一语,不然就不可自控地歇斯底里,这样的情况让她们两母女之间的隔阂加深,难以沟通。 “我知道,你的心里从来就只有弟弟,你的爱已经在弟弟肺炎病逝那一天死了,我知道你一直都希望死掉的人不是正宇,而是…或者你宁愿那个人就是我,那么你就不会如此悲痛欲绝,一蹶不振。”程思宇低喃着,低头凝望着地面,一丝落寞浮现在她脸上。 “其实我多么希望,你可以多疼爱我一点,如果你不能爱我,那么当初为何要生下我。” 思雨回到房间关上了房门,她打开台灯,手握着笔,百感交集,她打开自己呕心沥血在古玩店埋头苦找的老式留声机,轻轻把自己最爱的黑胶唱片放上转盘,落下唱针,随后又响起了她那首最爱的歌,她随着娓娓动听的旋律提起笔,细心抚平纸张,在台灯投射的灯光下,在雪白的纸张上撰写下一首永恒的歌: 昨夜的昨夜的星辰已坠落, 消失在遥远的银河, 想记起偏又已忘记, 那份爱换来的是寂寞, 爱是不变的星辰, 爱是永恒的星辰, 绝不会在银河中坠落, 常忆着那份情那份爱, 今夜星辰今夜星辰依然闪烁。 第三章:真正喜欢的人 天渐渐亮了,原本灰溜溜的天逐渐被染红一片,顽皮的朝阳躲在云层身后探出额头,俯视身下的万物,它得意的嘻嘻傻笑,无拘无束的闪耀出温暖的光芒。于是,旭日从东边升起,天真的亮了,金灿灿的一片云天,眨眼间又蔓延为一片湛蓝,波光粼粼如无边无际的蓝色海洋。 程思雨睡眼惺忪,躺在床上望着窗外的蓝天,伸了伸一个大大的懒腰,眨了眨那双无辜又有神的黑眼睛,满意地微微一笑,嗯,今日天气格外晴朗,空气清新怡人,感觉这即将是一个美好的开始。她一下子在床上跳了下来,挠了挠散乱的头发,望着梳妆台上别致的粉红色闹钟,十一点,天啊!糟糕!已经中午十一点了,还约了谢初蕾今天吃午饭呢!怎么忘记了!这下肯定又要迟大到了!程思雨不禁脑补了谢初蕾站在饭店门口苦苦等她一个小时边等边骂的情景,立即快马加鞭刷牙洗脸,在自己本来就洁白的脸蛋上略施粉黛,拿起上个月才买的LV包包一个健步冲出家门,砰的一声关门,立马往饭店方向飞奔。 “程思雨,你果然又迟到了,过分!等了你足足一个小时!”初蕾盼星星盼月亮可终于把这姗姗来迟的思雨姐盼来了。 “不好意思不好意思嘛,初蕾,今天忘起床了,真不是故意的,不要生我的气嘛。”程思雨祈谅着拉初蕾的衣袖,看着初蕾,摇动两肩,立刻作出撒娇状,抿着嘴唇,眨着眼睛,显得特别可爱。她知道,初蕾最受不了这套,只要她拿出杀手锏-美人撒娇,谢初蕾准拿她没辙,她对自己的外貌与受欢迎程度还是有点自信的。 “好吧,真拿你没办法”初蕾笑眯眯地接过思雨双手,与她手牵手走进了饭店。 走进的是一家怀旧的饭店,叫做缘分饭店,老板娘是个外貌酷似周慧敏的痴心女子,她每天守着饭店,坐在窗边顾影自怜,等着自己出走的丈夫回心转意,一等就是十年。思雨对这家饭店一见如故,因为饭店里经常播放思雨夜夜单曲循环的怀旧金曲,她总是和初蕾说,她在这里找到了自己。思雨对老板娘更是推崇备至,她总赞叹这里的老板娘是个重情重义的好女人,她也要做一个有血有肉的人。每当此时,初蕾看着思雨自我陶醉的模样,总是忍不住笑了起来,眼前的这女孩是美好的,初蕾是这么想的。 “对了,你和叶辉近况如何?你们还有吵架吗?”程思雨笑嘻嘻地说。 “见鬼,还能怎么呢,平平常常就是福。”初蕾漫步经心,挥动双手召唤服务员,她的肚子可是饿的咕咕叫了。 “才不是呢,你们分明就不正常,每天都要上映一场八点狗血爱情剧,今天声泪俱下决绝分手,明天又爱的要生要死,你们的谈恋爱模式,累不累呀!”思雨故意提高声调挑衅,顽皮地对着初蕾眨了一眼。 初蕾微微一笑,像宠溺一个小女孩般摸着思雨的头:“思雨,你是因为还没遇到真正喜欢的人,等有一天你遇到的时候,你就明白什么叫做明知不可为,却忍而不舍也。很多时候你明明知道对方有许多地方都不适合,但你还是像中了毒上瘾一般,忍不住往里靠”。 “我才不会呢,不幸福的事情我不愿意做,我要每天都快快乐乐的”思雨双手抱于胸前,不解地看着初蕾,不认同她的说法。说的也是,二十二岁的程思雨,真的不懂爱情,她没有轰轰烈烈的爱过一个人,也不明白那种恋爱的柔情蜜意、你侬我侬,感性的她,甚至时常羡慕那些可以失恋的情侣,她多么期望可以认认真真爱一场,毫无保留,随心所欲。她不是没有人去追求,只是追求者众多,却没有遇见让她在人群之中看一眼就心跳停止的人。即使是飞蛾扑火地去爱自己所爱,她也心甘情愿,她只是不想说出口,不愿意让别人知道,她多么缺少温暖,多么渴望得到别人的需要。 饭菜端满桌上,初蕾和思雨这对好闺蜜像往常一样,相互交换心事,相互交换食物,边闹边吃,时而哈哈大笑,时而窃窃私语,中途还引得隔壁吃饭的客人不约而同地望向她们。等到晚餐结束之后,初蕾提议要带思雨这个涉世未深的小女孩感受一次夜生活的感觉,原来她早已约好了一群朋友在夜色酒吧等候,准备拉着思雨一同前往。 第四章:酒吧重逢 如果说思雨一开始犹豫不决,那么她此刻的犹豫还是被心中放飞的小鸟战胜了,她终究是勇于冒险的人,她需要感知新的事物,需要触碰一些刺激,偶然间也期待这种霓虹灯下的灯红酒绿。 进了夜色酒吧,初蕾为她点了一杯招牌鸡尾酒,这种度数极高的酒,让思雨这种泡吧界菜鸟微醺还是绰绰有余的。 初蕾拍了一拍肩膀,摆出一种大姐姐的架势,满腔热血地说:“放心吧思雨,在这里有我照顾你,你尽情喝,好好尝试这杯明天tomorrow,啥都别想直接就tomorrow”。 程思雨拿起这杯蓝色的鸡尾酒,像凝望着一杯蓝色的海洋一般,跃跃欲试,轻轻抿了一口,苦涩夹杂着甘甜,让人上瘾,好奇再尝试多几口,略感微醺,酒精瞬间涌上头脑,眼前像是有万缕烟雾缠绕,白茫茫的一片迷雾,模糊了双眼,是你朦胧,我朦胧,他也朦胧。 就在朦胧之间,她在千丝万缕的烟雾间看到了一处曙光,不远处有一张熟悉又陌生的脸孔,仿佛轻而易举就让她停止了呼吸,停止了心跳,让她紧张地手脚颤抖,寸步难行。啊!对了,她想起来了,就是那个在夜阑人静且月明星稀的夜晚,与他一同站在街灯下的奇怪男子,真巧,他竟然也在这,出乎意料,与他在茫茫人海中还能相遇,这是否可谓冥冥中注定的缘分。 可只见他身边男男女女,相互搂腰勾肩搭背,亲密无间。再见他身旁那个浓妆艳抹的女人,对他抛眉弄眼,与他咬耳窃语,身躯紧贴,而他却没有一丝抗拒,甚至看起来还很享受,马上就要跳贴身辣舞了。 程思雨不知为何感到火冒三丈,就为了一个有一面之缘的陌生人?这实在太可笑了!她对自己都感到莫名其妙,于是拿起酒杯,一饮而尽,却瞬间感到天旋地转,头重脚轻,她顺手拿起包包,走出大门,她在门外的凳子坐下,气咽声丝。 此时酒吧大口又被推开,思雨向后望,瞟见竟又是那个陌生男子,思雨紧张地立马回过头去,心砰砰跳个不停,脑海一片空白。那个神秘的男子站在阶梯上点起香烟,抽了一口,接着又一口,深情沉重又带点忧郁,与他方才在酒吧里醉生梦死的模样相差甚远。思雨呆在一旁观察他,心中不紧猜想,这到底是个怎么样的人? 陌生男子猛然转过头来,眼睛瞥向思雨,她恍惚错愕,两人目光相接,你望着我,我望着你,谁也不先别过头,仿佛这是两者的较量,是一种示威,是一种倔强。 “又见到你了,街灯下的女孩”,这个陌生的男子首先打破了沉默,说了一句问候的话语。 程思雨窃喜地呼出一口气,自己赢了一仗,得意洋洋 :“又见面了,抽烟的男人。” “哈哈,抽烟的男人,还真没试过有人这么称呼我。你怎么这么快跑了出来,不在里面继续和朋友碰几杯吗?”这个陌生的男子忽然目光温柔,低下头垂望着她,关切地问道。 第五章:自大的男人 程思雨的心骤然软如棉絮,方才硬邦邦的语气立刻软了下来:“里面好吵,好晕,我好像什么都看不清,什么都听不到,所以打算出来清静清静耳根。你呢?不用陪酒吧里的那个女人吗?是你女朋友吗”她小心翼翼地试探着,明明内心对真实的答案心急如焚,表面却要装的波澜不惊。 他冷冷一笑,嘴角一抿,不咸不淡地说:“那个女人?就是一陪玩的女人而已,我怎么会找这种低级的拜金女人当女朋友,只要有钱,让她陪谁都可以。” 思雨听过他的回答后,放下心头大石:“原来如此,我还以为是你的女朋友呢,因为我见你与她俯首帖耳,玩的浑然忘我,看起来简直就是梦幻的拥抱,天生的一对,”话音刚落,她又为自己方才的失态与多管闲事感到后悔,她该不会是吃醋了吧,她有什么资格加以质问,而且还是一个加上今晚才见过两次面的男人呢。 “你该不会是吃醋吧?”他还是淡然抽着手上的烟,脸上没有一丝表情,没有语调升降也没有音量加减。 “才不是,你别自恋了,我不过见你身边美女如云,好奇问问罢了,你不想说我也无所谓,你说与不说对我也没有影响,我干嘛要管你的闲事。”思雨急忙解释道。 他慢慢走近思雨,稍弯下腰,手撑着思雨身后的墙,望着思雨的眼睛笑了一笑说:“不是我要和她们玩,是她们都要来找我。” 这简直是一个自大的人,至少这一刻程思雨是这么想的,还是第一次见这种侧面暗示自己魅力非凡的男人,但是,就刚与她近距离相对的时候,她感受到了穿过自己身体的电流与弓箭,她如被电击,如被箭射,世人称作它为-心动的感觉。她坐在凳子上发呆,久久不能回神。 “需要和我出去走一趟吗,兜兜风?这样可以使你清醒一点”他问她。 “我?”程思雨指着自己,有点诧异的问,毕竟他们才刚见第二面,就这样和一个陌生的人深夜兜风,这会否太冒险了,但是,她的内心有股神秘的力量在推动她,仿佛在告诉她,去吧,去吧。 “怎么,你害怕了?刚不是一副伶牙利嘴的模样吗,原来不过如此。”他轻蔑一笑,转过身准备离开了。 程思雨着急地站起来,大声说:“谁说我怕了,去就去啊!” 正如他所愿,他得意地说:“好,你在这里乖乖等我,我马上就过来。” 过了十分钟,一辆深蓝色的最新款宝马向程思雨驶近,缓缓地在她身旁停下,就在程思雨左顾右盼,在街道边找寻与等候之时,车上的车窗已缓缓下移,程思雨这才发现里面的人正是他。 “上车啊,发什么呆呢?”他说。她顿时傻了眼,她还真没想过这个喜欢穿着西装不扣纽扣的不羁浪子竟然是个开宝马跑车的富二代,她还一直以为,这个陌生的男人应该是一个小混混或者是浪迹天涯四海为家的浪子吧,只是真相往往出人意料。 “我们现在去哪呢?”她说,坐在副驾驶上,摇下车窗,让风吹动她的秀发,让风吹拂她的脸庞,她微靠车窗,看着窗外的一切景物,一切景物到了夜晚,尤其是在汽车行驶作用下而成的微震景物图,就显得格外生动,格外朦胧。 他边开着车,偶尔转头望向程思雨,这样被风亲吻的程思雨,着实迷人,有种清幽,有种浪漫,就像是个忧郁的少女,少不更事,但散发出少女的香味,反而有着别样的成熟。他说:“带你去一个你肯定喜欢的地方,放心,绝对不会拐卖你” “哼,我看你也不敢。” 程思雨哼了一哼鼻子,继续看着窗外,她不想转移视线,不想被打扰,生怕一不留神就会错过窗外的世外桃源。 也不知过了多久,程思雨在车上睡着了,这觉睡的真舒服,真放松。以致于在她发现自己嘴角边的口水时都吓了一跳。车子陡然急速停下,惯性的冲击吓得她立马回过神来,睡意全无。 “到了。你可睡得真香”他把车熄火,慢悠悠说道。 第六章:星空仰望的心动 思雨揉揉惺忪的眼睛,站在桥边仰望星空,她惊喜地发现,从这个地方看到的星河繁星闪烁,每一颗星星都有它的生命,它们有一双双眼睛,它们的眼睛都在说话,在嬉笑,它们笑的时候,眼睛像月牙般闪闪发光,生机勃勃。 她按耐不住自己的兴奋,欢欣问道:“这里是什么地方?好美,好诗意,好浪漫,我好喜欢。我从来没有看见过这么美这么大这么无边无际的夜空,我感觉我现在置身于的一切都是无拘无束的。” “这里是很安静的,这座桥叫流星桥。每次我感到压力很大,心事重重,所有事情压得我喘不过气得时候,我都会来这里,这里会让我忘记所有,忘记自己,没有包袱,没有背负”他说。思雨定眼望着眼前的这个人,仿佛只有在如今这个时候,才是这个陌生的男人最真实的一面。 程思雨走上前去,背靠着流星桥,抬手甩了甩她瀑布般柔顺的秀发,面带微笑着说:“你知道吗,我很喜欢一切美丽的事物,尤其是那些安静又美好,简单又纯粹的美丽,你看这里的星光点点,是不是很像一颗颗流星划过,代表着未来的美好的,人生的希冀,社会本就现实与复杂,只有这些洗涤心灵的事物,才让我感到无限欢喜。” 他走上桥边,又摇摇头表示不能苟同,他淡淡看着她说:“你真天真,把一切事情都想得太美好了,这个社会有许多事情本来就很复杂与肮脏,哪还会有这番清净与美丽。” “这不是天真,是我心中有爱,我胸怀理想,不愿意活在黑暗与水深火热之中,于是我只会汲取积极向上的信息,这样面对人生的态度才会令人活得幸福与无忧无虑。你不认同我,也不需要把我的思想否决的一干二净,人与人之间本来就存在区别,你不选择这种模式,那是因为你和我不是一个世界。”程思雨听着眼前这个陌生的男人对自己的不屑,心中愤懑,她撅起小嘴,表情与言语不经意间表露出了不满。 “是吗”他不咸不淡地说,“你真是个小朋友。” “什么?小朋友!”程思雨气呼呼的说:“我才不是小朋友呢。我已经22岁了,不是12岁,早已超过法定成年的年龄了!” 此情此景,他看着程思雨气急败坏的样子,感觉有点奇怪,如果在平时,他并不会与一个只是见过一两次面的人废这么多话。他觉得眼前这个女人表面单纯,看似真实,但他不确定是真的,还是假的,因为他见过太多的虚伪,太多的虚情假意。但最起码,他不讨厌眼前这个女人,起码在这一刻这一分这一秒,他确实这么想的。他再次点燃手中的香烟,轻呼一缕白烟,傲慢地说:“对了,我还没告诉你我叫什么名字,你,怎么不问。” 她扁了扁嘴,表现的不屑的说:“想说自然说,不想说我问也没用。” “呵!”他冷笑一番,想不到还有女人敢这么对他说话,这女人与他见过的其他女人真有那么一丝的区别,他说“我叫沈凌风,你记住了,你呢,尊姓大名。” “哦!”程思雨憋着一股气,单调答了一个字,再补一句“我叫程思雨!”其实她可以选择沉默的,但当她知道这个男人的名字时,心中竟有一丝窃喜,她不明白她怎么会在意这个傲慢的男人,但是,现在她终于知道他的名字了,这样或许代表他们也算是一场相识了,甚至还能够有后续的发展,或许在某一天某一个风和日丽的下午相遇时,那时候的他们至少不是陌生人。 等到夜半凌晨三点时,他依然静静的站在桥边,与思雨并没有许多交流,凌晨三点半他们离开了流星桥。 沈凌风载着程思雨,他们一路上没多说话,程思雨只顾着对着车窗吹着风哼着那首她最爱的风继续吹“风继续吹,不忍远离,心里极渴望希望留下伴着你。”沈凌风一路听着程思雨哼的曲,没有说过一句话。半个小时过后车子开到了思雨家门口,最后他们相互交换了电话,就此作了分别。电话虽然留了,但是程思雨内心知道,电话虽然留存于此,但是这个电话是寄存在电话通讯录上,还是会被拨通,都是未知数。 回到家后,程思雨躺在床上,看着窗外,看着那并不团圆的月亮,左思冥想,竟发现自己有种挂念的感觉,这种莫名其妙的思念,让她自己也难以相信与接受,她告诉自己绝不要多想,然后渐渐闭上双眼,等待迎接下一个崭新的黎明。 第七章:老实交待 思雨醒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下午两点,她坐了起来,慵懒地伸了个懒腰,摸了摸床边的手机,瞧见二十多个未接来电,心里一阵哆嗦,莫非是沈凌风的电话?她赶紧打开手机,认真一望,天啊,原来是初蕾。对了,昨天她走的时候忘记和初蕾道别,该死,她怎么能忘了呢!初蕾一定很担心。 她赶紧拨打初蕾的手机,“DU..DU..DU..”,手机终于打通了。“天啊!你终于接电话了!太不像话了”电话边传来初蕾激动的声音,吓得程思雨不得不立刻把电话拿开,她再小心翼翼贴近听筒,小声说道:“对不起,初蕾,我,我昨晚忘了告诉你我先走了,然后我喝多了嘛,一回到家就睡到天亮,我不是故意的,请你原谅我。” “程思雨,你我给我老老实实交待,昨晚和谁鬼混了?!”谢初蕾感觉到有点不妥,好奇又带点挑衅地质问。 “我,我没有啊,我哪有”程思雨一向不懂得说谎,连说谎也不懂义正言辞,她确实不是个好演员。 谢初蕾当然不会轻易放过她,继续追问她:“程思雨,你行了你,我认识你有多久了,你是不是说谎我一听就知道了,给我老实交代哦。” “初蕾,我...”思雨吞吞吐吐却又说不出话。 谢初蕾见此状心里有点慌了,紧张地说道:“思雨,你不要吓我啊,昨晚不会发生什么了吧,怎么了,告诉我!不要害怕,我在。” “不是啦不是啦,你想到哪里去了”思雨连忙解释道:“只是我昨晚,遇见了从前一个晚上在街灯下相遇的男人,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不知不觉就跟着他出去了,还和他去了一座流星桥,那里好美好美,或许因为太美了,美得让我忘记你会担心我,初蕾,真的只是这样。” “澳,原来如此”初蕾这才松了一口气,继续说道:“那是什么样的男人啊,竟然可以“牵着你鼻子走哦”,我可从来没听说过程思雨大小姐会这样哦。” “我,我也不清楚,其实也没什么啦,我和他只是普通聊天而已,没什么可说的呀!你不要太紧张啦,根本不值一提。” 就在谢初蕾想继续追问的时候,突然听到了电话另一边震耳欲聋的拍门声和吵骂声。 “蹦蹦蹦...程思雨,你见鬼了你,这什么时候了还在睡,你昨晚又几点回家了,你是想堕落了是吧?你是不是不想让人安宁?你给我开门!”程思雨的母亲在门外气愤地拍打着,几乎要把门都给拍烂了。 “初蕾啊我改天再和你说,现在必须得挂机了”程思雨急促把电话挂上,走下床把房门打开,怎料一开门,一声清脆的啪声响起,一掌耳光落在她通红又洁白的脸颊上。 第八章:偏执的刺猬 思雨摸着自己疼痛的脸,委屈又无辜地望着赵雨涵,“妈,你是又怎么了,这大白天我做错了什么?” “你,”赵雨涵急促又无力地吐出一个个字:“你昨晚几点回家了,是不是四点,你说!” “妈,你不是睡了吗?”程思雨吃惊了。 “呵,你当然希望我睡着了!本来我是不知道的,可偏偏你爸就比你迟几分钟到家,他亲眼看见你四点多了才关家里大门,你现在是吃了熊心豹子胆对吧?你见过哪个清清白白的女孩子深更半夜还在外流连忘返的,好的不学偏偏就养成了一身坏毛病!” “妈,爸是看见我一个人了吗”程思雨紧张地问道。 “怎么,难不成还有哪个不正经的送你回来,你给我说清楚!”赵雨涵显得更气愤了。 “不是的,妈。”看样子他们并没有看到沈凌风送她回家,她不禁松了一口气:“昨晚我是和初蕾出去了,就是喝了点小酒,我和初蕾两个人互相聊了心事,所以一时间忘乎所以,就回家晚了。” “我呸,骗谁呢?你认为我会相信吗程思雨,你是去做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吧!你朋友也好不了哪里,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赵雨涵鄙夷地说道。 赵雨涵这句刻薄的话彻底刺激了程思雨的神经,她义愤填膺地说:“妈,你不相信我可以,但请不要侮辱我和我好朋友的人格,我有我的自尊心,我是你女儿,不是你仇人,再说,我已经二十二了,你管不了我,不用劳烦你费心了。” 赵雨涵更加愤怒了,她默不作声的时候静的可怕,说话不带语气也可以冷静地吓人,但她疯狂的时候可随时让人崩溃,她就是如此极端的女人,时而平静时而疯癫,但唯一不变的是,她永远是个刺猬,说话带刺,尖锐得轻而易举就可以把人刺伤,刺的出血,遍体鳞伤。 她永远像个计时*,随时爆发,她声嘶力竭地喊道:“程思雨,你别他妈给脸不要脸,你不知道你爸原本就把这间四面皆墙的房子当客栈吗?你还不给他好好表现,竟然还敢半夜三更回家,你到底立的是什么心肠?你想连累我让我也不好过对吧?你是不是想帮忙把他推向外面的那些*身边啊?你想让我死对吧?你怎么就这么恨我啊程思雨!!!!” “妈,你说这话完全不讲道理,你和爸感情有问题,并不是我造成的,你说这话到底想置我于何地,难道就因为我不是爸爸亲生的,你就对我恨之入骨,我已经很努力去讨爸欢心了,凭良心说,我和他相处得也算不错,反倒是你,和爸的感情越来越差,你有没有反省过,事情发展到今时今日的地步,你难辞其咎。而且我是你和第二个男人生的,要怪也怪你婚前不检点,这完全不能怪我,如果可以选择,我也不愿意出生!” “你!”赵雨涵心脏被沉重的大石压着一般,怒火攻心,顿时说不出一句话,她的双手胡乱摸索着,随手拿起手边的烟灰缸,也不管是什么,不遗余力向思雨的方向砸去。 思雨“啊”的一声躲开,烟灰缸顺势掉落在地板上。程思雨既惊讶又愤怒,她完全不能相信自己的母亲竟然向自己砸烟灰缸,她愤而向门口跑去,用尽吃奶的力关上家门,头也不回的跑着离开了。 这家大屋顿时只剩下赵雨涵独对四面空墙,她百感交集,感到了空虚与失落,也为自己刚才失控的行为懊恼悔恨,她再也忍不住,失声地痛哭起来。 第九章:安慰 程思雨跑出家门不知多久,她只是一直跑着不敢停下来,她害怕停下脚步就会万般思绪涌上心头,她惧怕忧愁缠绕,更不愿回想起刚才那令人心寒的一幕。直到看见谢初蕾的家门口,她才停下脚步,砰砰地敲门。待到望见谢初蕾打开大门的刹那,她激动地扑上去抱住谢初蕾,像个孩子般哇哇大哭。 初蕾领思雨走上房间,递给了思雨一杯热牛奶,看见程思雨恍恍惚惚的模样,就猜到她肯定和她的母亲吵架了。初蕾轻抚思雨的额头,温柔说:“怎么了思雨,阿姨又闹情绪病了吗?” “初蕾,”思雨啜泣着说道:“有时候我真的很怀疑我到底是不是我妈亲生的,为什么她那么讨厌我,我真的觉得与她相处得很痛苦,与她于我都是一种折磨。” “思雨,你不要这么想”初蕾语重心长地说:“阿姨是太忧郁与担忧了,她年轻时情路崎岖,不幸被男人欺骗了,迫不得已把你生下,为了找个依靠,嫁给你继父,随后生下你弟弟,不幸的是你弟弟因肺炎而死,而她基于因为身体原因不能再生育,男人毕竟还是希望拥有自己的孩子,而且你的继父事业那么成功,生意越做越大,面对诱惑肯定很多,所有事情堆积难免会令你母亲担忧啊,你母亲其实是生活在巨大的压力之下,你应该好好体谅她,不要与自己的母亲怄气了,母女不应有隔夜仇。” 思雨起身痛诉着:“话是这么说没错,但大道理谁都懂,小情绪却是难以自控,我每天都要忍受她对我的这些冷嘲热讽,我怕有一天自己再也承受不了,等到那个时候就不是她疯而是我疯了。” “你能够包容的,你是这么的善良,我的好思雨,请快乐一点,我一直都在你身边!”初蕾握住思雨的手,坚定又充满正能量。 程思雨感到全身有电流通过,充满温暖。是的,无论她遇到什么黯然神伤的事情,她都还有这个好朋友,她绝对可以充满正能量,憧憬未来,憧憬美好。她擦干眼泪,微笑地说道:“是的,谢谢你,初蕾,你是我一辈子的好朋友永不变。” 此时,初蕾的妈妈打开了房门说:“吃饭啦,你这两个懒丫头,怎么一直赖在房间里不出来!” 初蕾走过去搂着谢伯母的脖子撒娇说道:“知道了妈,我们现在立刻就下去,你是天底下最好的母亲了。” 程思雨看着初蕾幸福的模样,注视着谢伯母对初蕾宠溺的样子,由衷感到羡慕,同样的情景,恐怕很难发生在她自己身上。虽然初蕾父亲英年早逝,可谢伯母是一个十分温柔的女人,谢伯母给了初蕾足够的爱,初蕾并没有因为从小失去父亲而觉得人生存在残缺,相反,初蕾更爱她的母亲,更加感激人生。所以每次当思雨在家里不愉快的时候,她都会跑去谢初蕾的家,只有这样,她才会感受到一丝家庭温暖与避风港的母爱。 第十章:叶辉不是好人 饭桌上饭菜满桌,初蕾与谢伯母争着夹菜给思雨,思雨应接不暇,她一边接过,一边狼吞虎咽地吞着。 这时候初蕾与谢伯母谈起了男朋友叶辉,她谈得龙飞凤舞,眼里全是洋溢着甜蜜与爱意,只是谢伯母一直不太喜欢叶辉,总批评叶辉说的比做的多,想的天下无敌,做就一事无成。大致可以诠释为谢伯母认为叶辉好高骛远,不切实际。 谢伯母边夹着菜边不经意说道:“初蕾,你最近和叶辉怎样呢,他现在还在做小生意吗?。我也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见过他了?” “哦,妈,你就不用担心我们了,他现在依然奋力研究中,所以还没决定好要往哪发展。反正我对他有信心,你就别瞎操心了,谈恋爱是我们两个人的事,我会处理好的。”初蕾不想和谢伯母再谈论这个话题,了了结束。 “蕾蕾啊,不是妈妈想唠叨你。”谢伯母说着不禁担忧起来,碗筷放慢速度:声音抖擞着:“我是真的不看好这个叶辉,既自私,又任性,什么事业都想大展雄图,却都是纸上谈兵,坦白讲,我并不赞同你们的事,我也有认识几个好男孩,随便一个也比叶辉更与你般配,更重要的是他们踏实,工作认真勤奋!” “妈!”初蕾陡然放下碗筷,不悦且严肃地说;“你再这么说,我就不高兴了,叶辉是我真心喜欢的人,我们都在一起那么久了,你怎么还是不待见他,你总说他什么事业都做不好,没得救。但他起码肯去尝试,总比游手好闲混吃等死的花花公子好,你总是看他不顺眼,一直挤兑他,他简直不敢上来我家了。都是你的错,反正我是嫁定他了,你爱我就不要再排斥他好吗?” 一想到初蕾那副非君不嫁的模样,谢伯母不敢多加评论,于是态度忽转,温柔地对初蕾说:“好啦,坏丫头,我以后都不挑剔他了行吗,一切你喜欢就好,你问他哪天有空,叫他上来吃顿便饭。我保证让他来到我们家乐不往返,不忍远离”初蕾听到谢伯母的这番保证,才露出了像花一般灿烂的笑容。 思雨坐在一旁默不作声的夹着菜,没发表任何意见。但只有她的内心清楚,叶辉并不是一个好的男友,自然不会是一个好的丈夫,但她不敢说出口,因为她的好闺蜜爱惨了叶辉,她生怕只要说出一句不利于叶辉的话语,随时影响她们之间真挚的友谊。于是她尽量绝口不提,例如她看见叶辉拿着从初蕾身上借的钱隔三差五地进出赌场,看见叶辉拿着初蕾自己省吃俭用的钱在外挥霍,打肿脸冲胖子。这些事情她不敢开口,她曾经尝试过“开口“,但每次只是说了开头,就看见初蕾的脸色立变,所以到了最后,她有什么话都只敢烂在心底了。 第十一章:思念如潮 晚饭过后,思雨离开谢家。她漫无目的地走在大街上,穿过又一个的街口,眼看马路上一辆辆驰骋的汽车,汽车上车头灯一个个晃晃荡荡照耀着,全都刺痛了她的双眼,她感到了从所未有的寂寞。这种与众不同的感觉她从前从未有过,或许她正在思念一个人,思念一个不知道何时才会出现的人。她走着走着,多盼望会在大街的转角处与他相遇,多期望电话铃声突然响起,电话那头会传来他低沉的声音。是的,是沈凌风,这个桀骜的名字,占满了她的头脑,让她无法再清晰地思考任何事情,没有一点办法。 她经过了一家唱片影音店,里面响起那首熟悉又轻轻柔柔的歌曲: 不知道为了什么, 忧愁它围绕著我, 我每天都在祈祷, 快赶走爱的寂寞。 那天起,你对我说, 永远的爱著我, 千言和万语随浮云掠过。 这是邓丽君的《千言万语》,温柔的声音与细腻的情感浑为一曲,每一字每一句都触碰至思雨的心底。如此无尽绵绵长夜,愁绪无从闲寄,夜阑人静处,思念伊人何方,满怀忧愁柔情不尽诉,心心念念,尽是情深心底住。 歌曲徘徊在思雨的脑海中律动,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思雨停止了街头漫无目地散步,静悄悄地回到家,关上房门,自然是打开手机,看有没有收到沈凌风的一条短信或是一通电话,而她失望了,什么都没有收到,她想,他只是把她当作是无聊的过客罢了,她只是他搭讪过的那么多女孩子之中的其中一个罢了,或许,他根本就忘了她。 这么一个漫长的黑夜以程思雨的失望终结了,她认为他们的故事应该结束了,不会再有以后,浪漫的爱情故事,终究没有发生在她身上。 之后,日子百无聊赖地过了几天,一切都仿佛回到原地,程思雨像往常一般,有上醒了看,中午约谢初蕾吃饭,下午或者晚上回补习社上班,有时约上其他同事或朋友吃饭,睡前玩玩手机又是一天。在与赵雨涵没有争执的时候,她的日子还是过的平凡而满足的。 在她快忘掉沈凌风的时候,一天,她忽然接到了沈凌风的电话,在手机屏幕上显示那熟悉的名字时,她的心脏快要跳出来,她故作镇定的接了电话,电话那边又传来了熟悉又冷傲的声音:“在吗?程思雨?” “在...”程思雨用估计颤抖的声音回答了这个问题。 “今晚可以一起到夜色酒吧吗?忽然想起你,有点想见你。”电话那头的声音依然用不温不热的声音询问着。 “几点”程思雨问道。 “十点半可以吗?我在夜色酒吧等你。”沈凌风说。 “好。”程思雨回答后立刻挂了电话,心依然扑通跳个不停,她害怕再不结束这通电话会被沈凌风察觉出她的激动与期待,她几乎开心地要跳跃起来,瞬间忘了前几天的失望与孤寂,她打开衣柜,欣喜若狂地挑选衣服,这个晚上她终于可以看见他了,这个日子,她等了很久了。今晚一定要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出现她朝思暮想的人面前,她更希望这个令她心动的男人,对她也会有同样心动的感觉。 第十二章:悉心装扮 梳妆台前,程思雨拿起自己在欧洲买的一套名牌化妆品出来精心打扮,从前去欧洲旅游的钱是继父出的,虽然养育自己多年的继父并不是自己的亲生父亲,但他毕竟对自己还是不错的,不管他与母亲演变到今时今日的关系有多紧张,至少程思雨从心底还是敬重他。 她在自己的脸颊上拍上薄薄的粉底,涂上一抹淡淡的腮红,在眼睛与眉梢之间涂上晶莹亮丽的棕褐色眼影,用睫毛膏刷刷她本来就纤细而浓密的睫毛,再往嘴唇涂上这季EL的新款唇膏,本来细细的小嘴越发显得像一个熟透的樱桃,性感极了。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满意地笑了,她知道自己长得本来就不错,再加以打扮,真可谓锦上添花,活像香港八十年代的红星,五官精致且气质过人。然后她慢慢得走到衣柜前,打开柜门,一件件一服的翻找,终于让她寻觅到了那件她最爱的露肩黑色连衣裙,穿上身后,这件黑色裙子让程思雨本来就苗条的身材显得更婀娜多姿,她看着镜子里迷人的自己,满心欢喜,于是她提起包包准备出门,再看了看手腕上的表,天啊,原来已经十点了,这时间怎么过的是不知不觉,原来时间真的可以在指缝间溜走呢。程思雨连走带跑,急匆匆下了楼,一下到楼,就看在赵雨涵坐在沙发上,瞬间气氛又冰冷起来。 程思雨整理着鞋子,顾着摆弄脚上的高跟鞋,装作看不到赵雨涵,心想着快点穿完鞋子离开家里就可以躲避这种尴尬的状况。 忽然赵雨涵首先打破了沉默,她向程思雨瞥了一眼,小声地说,手里摸着沙发一边走向程思雨说:“上一次,我和你争吵了,当时我情绪不好,你应该忘记。” 程思雨内心有点吃惊,真想不到像自己母亲这样的人也会向她主动低头,不过对于赵雨涵的情绪崩溃甚至是冷若冰霜,她早已习以为常了,就连母亲的低头也是如此高姿态与命令的形式,她满不在意地回答一句:“嗯,我出去了。”就离开了,这个时候的她当然没有心情想其他事情了,她要赶着去夜色酒吧了,她的灵魂早已出窍飞往夜色酒吧了,身体当然要去追赶灵魂了。 终于,她跑到了夜色的门口,她刚想推开大门走进这个灯红酒绿的花花世界,可是里头的霓虹灯争相闪耀,或许是酒吧眩晕的感觉与喧闹的氛围忽然让程思雨心里头忽上忽下,她竟然惧怕了,她不知该如何面对里面那些陌生又醉醺醺的人群,毕竟她是个不擅长交际的人,平常除了和谢初蕾还有同事相处之外,她甚少与其他人沟通,想着想着,思前想后,于是她迟疑了,犹豫了,她关上大门,退后一步,她决定要冷静冷静,在外头走走,希望可以平伏一下自己忐忑不安的心情。 然而,也不知道走了多久,她只是漫无目的地行行走走,偶尔看见街边的路灯她会停下脚步,伫立凝视,看见天上的一颗颗星星闪烁着大眼睛,她会仰头观望,她看的浑然忘我,沉醉在那漆黑又熠熠生辉的夜空中,直到不经意的看到了手上的手表,发现手表玻璃之下的时针与分钟的摆动方向与位置,她才惊觉时间过得飞快。 第十三章:风嫂 天啊!原来已经十一点多差不多十二点了,迟了整整一个多小时。于是她立刻沿路返回,匆匆跑回夜色酒吧,到了门口她轻轻拍拍自己胸口,长长舒了一口气,打开大门,走进酒吧里头,眼睛在找寻着一个人,那就是沈凌风,可是灯光太过低暗,她很难找到那张熟悉的面口,她东张西望,左右摸索,走遍了酒吧的每个角落,可是依然搜寻不到,大概过了两分钟,她终于在一群略带迷糊的人群里找到了那张冷酷的脸,那是沈凌风,那张带有特定气质的脸孔,今天的他看起来似乎分外严肃,不苟言笑。 程思雨小跑的跑到沈凌风身旁,沈凌风转头望了一眼程思雨,淡淡一瞥,就继续拿起手机,自顾自的摆弄,眼神冷漠的似乎只是看到了一个陌生人,不起涟漪。而沈凌风的朋友看到了程思雨,也没有一丝一毫惊讶,动作纯熟的帮程思雨倒酒,仿佛见遍了数不胜数的女人,而程思雨只是过来找沈凌风的其中一个而已。 “你喝多了吗?”程思雨努力撑大嗓门,在这种扰攘喧闹的环境中试图大声一点努力让自己的声音可以被沈凌风听见,她想主动打破沉默,打破这种尴尬的氛围。 可沈凌风依然拿着手机,仿佛玩的忘我,忙的很难腾出一分钟和她说太多的话,他只是不带语气与表情淡淡回答一句:“你吃了宵夜再来的吗?” 程思雨听到这句话,有点莫名其妙,有点不知所措,她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总不能说自己因为要见到心动的人所以太紧张太害怕一时间不敢踏入酒吧一步吧。程思雨就一直站在他隔壁,那里没有其它认识的人,他也一直不和她说一句话,她觉得自己孤立无援尴尬极了,她太不喜欢这种别扭的感觉了,所以她吐出说出一句:“我出去一阵子。”,就离开了沈凌风那一桌。 沈凌风冷漠的态度令她感到不被尊重,她受挫了,就算是喜欢他,也不能让他这样随意践踏自己的尊严,于是她发了一条信息给沈凌风:“我有点事先走了,你玩的开心。”就在程思雨准备离开夜色的时候,手机的短信声音响起,程思雨打开手机看到了沈凌风的回复:“为什么?不过来喝一杯就走了?。” 也是,毕竟也是花费了时间梳妆与更衣才过来的,怎么也得喝上一杯美酒华丽亮相再转身离开才能留下悬念,这样方可不留遗憾吧。她走回到沈凌风那一桌,拿起酒杯和沈凌风干了一杯,就在她作道别后准备离开的时候,沈凌风突然抓住她的手,深情地凝视着程思雨,温柔说道:“你坐我里面这个位置,我等下再送你回家,好吗?” 程思雨被突如其来的温柔笼罩,倍感受宠若惊,她望着沈凌风深邃的眼眸,整个人都要融化了,她无法抗拒,她只能乖乖的顺从,她坐到了沈凌风的隔壁,一声不响,彷如小鸟依人,幸福好像突然降临在她身上了。 沈凌风的朋友们见此情此景,自然也是眉精眼明,顺势起哄一番阿嫂阿嫂像是喝彩一般,程思雨听到如此特别的称呼,自然是羞涩万分,面红耳赤,她看着沈凌风,观察他的反应,只见沈凌风脸上竟然也露出喜悦与腼腆的笑容,然后他就这么出其不意地当着大家的面牵起了程思雨的手,十指紧扣,好像在向全天下的人宣告,程思雨就是他的女朋友。看到他的此番行为,他的朋友们更是惊叹不已,说:“我可是从来没看见过凌风这么对一个女孩子,看来确实是阿嫂,大嫂好。” 沈凌风突如其来的行为令程思雨心花怒放,程思雨右手牵着沈凌风,左手却是激动得拿着一杯又一杯的啤酒喝下,她实在是太快乐了,她从来都没有预料到故事情节竟然发展得如此之快,她的快乐使她忘了沈凌风刚才对他的冷漠,她也不晓得为何沈凌风会忽然对她如此温柔与在乎,她无法去压抑自己激动的心情,也无法去思考清楚事情发生的原因,只好拿起酒杯一饮而尽,她想,只要当下她享受到这种炽热的温柔,不就够了吗。 沈凌风的朋友们也一个接一个地拿起酒杯要去敬程思雨,程思雨应接不暇,她感觉自己的酒量实在无法承受了,眩晕感涌上她的头脑。这时沈凌风从程思雨的手上拿走酒杯,对着他的朋友说:“你们不要灌她喝酒了,要灌就灌我,她的酒我全代她喝。”“哇,看来风哥心疼风嫂了!好,喝!”他的朋友们更是起哄的激昂大声,程思雨在沈凌风身旁看着他为自己挡酒,忽然感到了一种温暖感,她感到自己被保护着,想不到外表如此冷傲的沈凌风也会有霸道与温柔的一面,而且还是对着自己而有的温柔。 虽然她不知道为什么事情发展得如此突然,或者只是一瞬间,或者是因为酒精,或者是因为今天的程思雨特别美特别不一样,可是管它呢,至少这一刻她感到很幸福,很快乐,很甜蜜。 第十四章:主动一吻 过了好一会,夜色酒吧要打烊了,沈凌风的朋友们都散了。程思雨头晕目眩,想要下地行走,却连走起来也踉踉跄跄。 沈凌风看见此状,赶紧抱着她,说:“你不要乱走,我扶你,我怕你摔倒。”沈凌风扶着程思雨走出了夜色酒吧,把她扶上他的小车,帮她拉好安全带,就开车离开了夜色酒吧,开往程思雨的家。 待到小车到达思雨家门口时,沈凌风轻轻叫醒了程思雨,程思雨睁开双眼,看着他在面前,尽是不舍。 她伸了伸懒腰,轻轻说了一句:“那么快就回到家了,怎么在你身边,我会睡的那么轻松那么没有拘束,明明我和你好像也没有认识很久,你今天为什么会突然对我这么温柔,我有点受宠若惊,有点不知所措,我不知道该如何形容我此刻的心情,我,我…我很难说出口,我是那么地开心,那么地期待,我竟然感到不舍得,但是我是一个女孩子,我不应该把这些话说出口的,不说了,我,我要按时回家的…”就在此刻,没有等程思雨把话说完,沈凌风把她拥入怀里,轻轻摸着她的头,抱的很紧很紧,好似生怕一松手,就会让程思雨从他怀中溜走。 程思雨稍稍推开了沈凌风,他看着沈凌风,看着那张令他心跳不已的脸孔,看着这个令他朝思暮想,牵肠挂肚好几个晚上的男人,她终于忍不住,主动吻了沈凌风,不知是不是酒精作祟,此时的程思雨十分大胆,她忘了矜持,忘了去害羞,她就这么吻着沈凌风,她的双唇触碰他柔软的双唇,她小巧的鼻子与他高挺的鼻子轻轻碰撞。 沈凌风自然是惊讶了,他惊讶的忘记去闭上双眼,他惊讶的忘记要伸出舌头去回应,他想不到像程思雨这种看着含蓄的女孩子也会有这么主动的一面,等他反应过来,他自然而然热烈地去拥吻她,去回应她,紧紧抱着她,就像是抱着一块棉花一样,软软的怕太用力,却又不想松手,他不知道这种强烈的感觉会维持多久,甚至可能明天就会消失地无影无踪,但当下他十分陶醉,他知道自己对这个叫程思雨的女孩有着特别的感觉。 不知道吻了多久,终于是要道别。道别的时候沈凌风抓住了程思雨的手腕,严肃而又带点温柔的说:“睡醒了记得联系。”程思雨笑了一笑回答:“嗯,我会记得的,你回家早点休息,”就这么,她看着沈凌风的车远去,直到完全消失在她的视野之内,才舍得转头关上家门,走入屋内。 思雨感到前所未有的幸福,原来这就是真正的幸福,这种幸福让她忘记了烦恼,忘掉了忧郁,忘怀那些独自一人感伤过的时分。 她坐在床上,静静凝望窗外的月亮,思量今夜的月亮着实不圆,呈一镰刀的形状,它独自悬挂在茫茫的夜空中,不管皎洁的月光如何投射出清净的蓝色光芒,它只能够孤芳自赏,与璀璨的星星相依相偎,黑夜深不见底。 形成的这一幕孤清的月夜图,显然与此刻甜蜜的心情截然相反。 第十五章:忍耐到了极点 她走出房间,一手拿着水杯,一手扶着楼梯,正准备下楼装点开水。不经意经过母亲与继父房间的时候,她隐约听到了一点声响,扰扰嚷嚷,时而大声,时而又彷如无声无息。她悄悄的走近母亲与继父房间门口,用耳朵贴着房门,偷偷地窃听着,在模糊之中听到了他们不清晰的对话。 “这一个月你有多少个夜晚不曾归家,有多少个夜晚你鬼混到三更半夜才摸黑回家,有多少个夜晚你又在外醉生梦死处处留情,坦白说,你是把这里当客栈吧程暮云。”赵雨涵带着哭腔,几乎声嘶力竭地喊道。 “够了,”继父的声音里透露着不耐烦,似乎多说一句都令他身心疲惫:“我已经对你忍耐到了极点,每天忍受着你情绪的崩溃与冷嘲热讽,我的忍耐能力已经要超乎常人了,就算我要找第二个女人,也是理所当然,谁能忍受和像你这样不正常的女人朝夕相对,今时今日我还和你保持婚姻关系,已经是仁至义尽了。” “程暮云,当初你追求我的时候是怎么说的?你说你不会嫌弃我有一个孩子,你说你会好好照顾我,现在的你变了,你早已不是当初那个温柔且真心爱我的人。”赵雨涵说道。 “雨涵,当初我怎么会料到如今的我们连一儿半女都没有,每一对夫妻的感情都需要孩子维系,思雨,虽然我是喜欢,但她毕竟不是我的亲生女儿,这是不一样的。再加上你这几年来的喜怒无常,疯疯癫癫,往日柔情似水,温柔如玉的你,早已不见,如今的你,不是我往日要山盟海誓的那个人,既然变了,你就不要再苦苦相逼,寻根问底。”继父说道。 “你这样说是不公平的”赵雨涵声音嘶哑,“我们曾经有一个聪明乖巧的儿子,均均,不是吗,可是他病死了,我也很心痛,他是我的命根啊,我爱他,我甚至愿意用思雨的生命去换他的生命,真的,是真的!”她的声音断断续续,模糊不清。 “真的够了,不要再说这些无聊透顶的话了,我真的听够了,作为一个母亲,思雨也是你的女儿,你怎么说出这样的话,我再也不想听了。”继父说道。接着程思雨听到了渐渐贴近门口的脚步声,程思雨赶紧在走廊的柱子后躲了起来,房门打开了,程思雨偷偷的望着。只见继父穿起衣裳往楼梯走去,准备下楼,离开家里,房间里的赵雨涵披头散发,坐在床上一动不动,程思雨悄悄走过房门,准备离开。忽然赵雨涵从床上走了下来,直冲门口,双手用力抓住程思雨的肩膀,面目狰狞地对着程思雨大吼:“我的人生都是被你毁掉的!!!你怎么不去死啊!!!!”说完她把程思雨推了出去,蹦的一声关了房门。程思雨站在门外一动不动,不言不语,她早已习惯了,对于母亲的恶言相向,仿佛已经有了免疫能力,即使听到母亲说宁愿用她的生命换回弟弟的生命,她也波澜不惊,即使心里会痛,可是她不会因此流泪,心里平静的不起波澜,或许对于赵雨涵,她早已是哀莫大于心死,悲莫过于无声。她只是悄悄地下楼装了开水,装完开水又若无其事的走上楼回房睡觉,窗外的月亮依然悬挂,夜空的星星也闭上眼睛睡觉了。 接下来的几天,除了在那晚夜色酒吧分别后的第二天早上,程思雨发短信告诉沈凌风她醒了,他淡淡回了一个“嗯”之后,他们就再也没联系过,沈凌风并没有去找程思雨,他们之间的联系,好似又断了。程思雨这几天愁眉锁眼,悒悒不乐,她本以为那天以后的每个夜晚都像那样开心,以为会有很棒的未来,原来并没有,全都是那晚的开心带给她的错觉。原来他的热情与温柔是那么的短暂,原来那个深沉的吻只是逢场作戏,原来他只是在拿她寻开心与解闷,忽冷忽热地让人猜不透,这让程思雨感到很难受,她对自己说,这是一个危险的人物,她要躲开他,她要忘记这一个不切实际、变化多端、玩弄感情的混蛋。 第十六章:宛如拜金女 今天,初蕾与叶辉相约在tomorrow咖啡馆,这是现代都市人最爱来的咖啡馆,初蕾坐在叶辉面前,手舞足蹈地讲述她最近经历的事情,叶辉只是心不在焉,手中的勺子不停在咖啡杯里摇晃,本来温热的咖啡,也渐渐变得凉了起来。 “叶辉,你在想什么?”初蕾终于按捺不住自己的心情,“和我约会令你无聊了吗,你在想什么,你很想离开是吗?是不是我这张令你厌倦的面容已经不能让你心底里翻起一丝涟漪?” “初蕾,你最近是不是有多疑敏感症了。”叶辉插起双手,皱起眉毛,没有好脾气的说:“我不是一直坐在你面前听你的无聊的日常生活吗,你工作如何认真,兼职如何辛苦,买了什么名牌包包,什么名牌化妆品,我都听到快要睡着了,还是给面子你没有离开,你还要我怎样?” “好啊,原来你和我在一起只是例行公事给面子我,这样的面子我不稀罕,你可以走啊。”初蕾质问道。 “初蕾,你能不能不要那么不可理喻。再说,你买那么多牌子衣服,化妆品,这样有意义吗?你什么时候学会那么虚荣了,我不喜欢你这样子,像个拜金女一样,我还是喜欢从前朴实的你。你花这么多钱买这些不切实际的物品,你还不如...”叶辉停顿了,他有点说不出口。 “不如把钱都给你对吧?我把赚的钱都给你对不对,我省吃俭用什么都不花对不对?你说没钱花,我什么时候犹豫过把钱借给你?你说要搞些小生意,我是不是投资了一大半给你,我借朋友的钱,借亲戚的钱,都要把钱凑给你,你说过一声谢谢吗?你亏本什么钱都搭进去的时候你有对我说过一声抱歉吗?我一身兼几职,你关心过我吗?你除了不知道去哪里风花雪月和赌博以外,你有自己的梦想吗?现在我想对自己好一点,慰劳自己,我哪里错了?”谢初蕾好似压抑了自己心中的委屈很久,一次把自己的不满发泄出来。 谁料叶辉一下子站起来,完全不顾这间咖啡厅里安静的氛围,不顾周围客人异样的眼光:“我知道,你谢初蕾就是看不起我对吧,你现在就是和你妈一样狗眼看人低,我就说了你这么一句,你就咄咄逼人借题发挥对不对?你就是想分手是吗,我告诉你,不用你开口,我成全你,咱们分手,分手!”叶辉完全不理会谢初蕾伤心的神情,径直走出咖啡馆,只留下谢初蕾独自黯然落泪。 思雨街到初蕾的电话时是晚上九点多,她听着电话中的初蕾一片哭腔,她关切又愤懑不平地去安慰初蕾,她很想劝谢初蕾离开叶辉,但是爱情中的人并不理智,要劝深陷爱恋旋涡中的人去脱离实在残忍,于是程思雨在挂断谢初蕾的电话后,擅作主张决定去找叶辉理论,帮自己的好朋友出口气。 她在与叶辉的一番电话谈论后,按照和叶辉的约定,她在叶辉平时最爱看球的俱乐部找到了叶辉,她二话不说走到叶辉面前,一手拍在桌子上,“你给我出来!”话音刚落,她就走出了门口。 只见叶辉懒洋洋地走出来,一手搭在思雨的肩膀上,“怎么,什么风把你大小姐吹过来了,想说什么话快点说有屁就放!” “叶辉,如果不是为了初蕾我懒得和你多废话一句。”她嘴里满是不屑。 “见鬼!”叶辉踢了踢脚旁的可乐罐,烦躁得不行,“我们俩之间的事情关你这个外人什么事啊,你怎么就那么多管闲事,什么时候轮到你过来帮她说话啊!” “她是我好朋友,你知道她有多么伤心吗?无论你怎么对她,她都不舍得和你分手。即使你一无是处,她还是对你不离不弃的一个,你竟然把分手说的如此风轻云淡,你的良心是被狗吃了吧!”程思雨越说越激动,仿佛就在说自己的遭遇一样。 “你给我说话客气点,她要怎么对我情深一片那是她的事,我可没有拿刀子架她脖子上,不要把什么责任都推卸到我头上,我可负责不起。”说着说着,叶辉往地上呸地吐了一抹口水。 “呵,你现在就给她一句话,我向她传达,你是不是已经不爱她了,要她死心。你爽快点回答,我立马原封不动转达” “我什么时候说要她死心,你太自以为是了程小姐。”叶辉无耻地笑了。 程思雨的嘴巴瞬间张开成一个“O”字,“你别太无耻了,不想他死心你说什么分手,你有病吧!” “我说分手是要她反思一下自己的行为,让她难过一番才知道自己最近变得有多么蛮横。你最好告诉她,再这样下去我就真的找第二个漂亮妹妹了。” “你...”程思雨生气得抬起手就想抽叶辉一个耳光,怎料被叶辉抓着双手,“你别妄想能对我动粗,别逼我打女人!除非,你像我求饶,我能看在你这么漂亮的分手,对你呵护备至。” “走开!无耻”程思雨吓得立马推开叶辉,像看着一个怪物地看着他。 “懒得和你废话,浪费老子时间。”叶辉说完转身走回俱乐部。 第十七章:心碎 程思雨站在原地不动,才敢松了一口气,她着实是被叶辉刚才的行为吓到了,他怎么可以无耻地去调戏她,她可是他女朋友的好闺蜜,无论如何,她是不想再站在这个地方了,她立马向左往回家的方向走。 她的双脚好像踩着风火轮一般,速度比平常加快十倍,心里头是七上八下地跳,她明明没有做错什么,却总觉得刚才发生的事情有点对不起她的好闺蜜,初蕾,有种预感告诉她最好尽量避免和叶辉再碰面,不然迟早会影响到她们真挚的友谊。 她一直往前走,双眼没有望过地下一眼,就在她感觉自己飘忽不定,毫无方向感的时候,她的目光停留在了那家tomorrow咖啡馆里面,她透过橱窗看见了一个熟悉的脸孔,那个令他朝思暮想,猜不透摸不着的人,沈凌风。 他看起来很春风得意,再仔细看他对面坐着一个看着二十岁左右,身材苗条的女人,他看起来很开心,和对面的女人谈的甚是投契,意气风发。 原来,在程思雨日日夜夜思念他的同时,他并没有感同身受,他完全不会因为见不着她而感到一丝失意,她以为他只是死要面子活受罪,不敢走出那一步,但原来并不是,他只是没有把她放在心上。 程思雨的眼泪不禁住满了眼眶,眼泪一滴滴坠落,骤然天空灰了一脸,下起了蒙蒙小雨,届时雨和泪纷纷落下,令人分不清是泪是雨,在雨和泪之间,她的心被撕成了碎片,在泪和雨之间,她的感情被无情践踏。 她抬头仰望着天空,凝视着雨雾,她努力不让眼睛里的泪珠滴落,故作坚强地微微一笑,只是无语问苍天,泪雨成一片。 接下来的几天,程思雨发烧了,她回想起当天淋雨的情景,着实是着凉了吧,她向公司请了假。 在床上一卧就是好几天,躺在床上的感觉是异常安逸,她只想安安静静的躺在被窝里,什么都不用想,什么都不用在乎。 就这么时间渐渐流逝,她一趟又到了夜晚。今天晚上家里俨然没有一个人,赵雨涵与继父为了形式上的应酬要去参加继父公司举办的宴会,她为了挽回与继父的感情早早装扮,在她那多年没有好好收拾的头发上梳了一个发髻,在她本来就小巧标志的五官略施粉黛,虽然和当年无法比较,但她认真打扮起来,看着还是挺有味道的,虽然年华已逝去,容貌已老去,但是那种雍容华贵的气质还在,那份感觉还在。 正在程思雨睡意惺忪的时候,她的手机响了一声,又震动了几下,她用手在黑暗中摸索着,找到了手机,凌乱中翻开发现,竟然是沈凌风的信息,这个消失了差不多十天的男人,又出其不意地在她快忘记他的时候联系她,信息上简短写着几个字:“我在你楼下,下来。” 第十八章:请你说清楚 程思雨走到窗边,拉开窗帘,果真看见沈凌风独自一人站在楼下。程思雨见此情此景,压抑不住自己想下楼的心情,简单在身上披上一件薄衣急急下楼。 走到楼下,程思雨看见沈凌风晕红的脸与布满血丝的眼睛,“你又喝多了?你怎么总是醉醺醺的”。 “思雨,我想你。”沈凌风走近她,一把抱住她。 程思雨怔了一怔,立马推开他:“你当我是什么 ,是你呼之则来挥之则去的人吗?这十天你有找过我吗?我猜测你根本就没有想起过我吧。那当然,你有的是女人对你温柔体贴,我前几天在tomorrow咖啡厅里面看见你和一个女人聊的很开心,她让你陶醉了吗,她是不是也是和我一样只是你众多女人中的其中一个,我敢肯定你从来就没有对感情认真过,你根本不会在乎别人的感受。那个晚上对你而言也许只是一场游戏一场梦,但对于我来说就是被你玩弄的证明。” “如果你真的这么想,如果是我让你有受伤的感觉,那我对你说声抱歉,这并不是我的本意。那天咖啡馆那个女人只是我的一个朋友,像我这种人,有几个普通的异性朋友本来就不是一件令人诧异的事情,但是我对她根本没有上心,她无法与你相提并论,你不用在意。我是个不喜欢被拘束的人,我不能预料到你的感受,我只能说抱歉。”沈凌风略带歉意,眼睛望着远方,受拂过头发。 程思雨看着他,倔强又可怜兮兮地说:“你今天要和我说清楚!你到底有多少个关系暧昧的朋友?你能不能告诉我,在你心目中,我有一丝的位置吗,我们是什么关系?你为什么这么对我,忽冷忽热,猜不透摸不着,一会对我温柔体贴,谈笑风生,让我以为你很在乎我,很喜欢我,可是一会儿,你又如此冷漠,好一阵子也不去找我,让我独自一人苦思冥想。我本来打算从此忘掉你,但是每次在我快要放下你的时候,你又出现在我面前,我真的不明白你到底想怎样,你可不可以给我一句明明白白的话,到底我在你心目中算什么?” 沈凌风望着程思雨,他感到震惊了,他完全没有想过她会如此在乎如此心痛,此刻他的心感到一阵心痛,莫名怜惜的感觉在他心底涌起,他很想去保护她,也不想失去她,可是,他并不能给予她任何的承诺,他的内心并不温热,他习惯对爱情冷漠,他不想安稳,他是自由的,他不想过着被拘束的日子,更不愿意放弃他现在自由自在灯红酒绿的生活。 “我承认,我是个贪玩的男人,但我只是和她们比较聊得来而已,你不要误会。我不是一个优秀的男人,我也不会是一个称职的情人,可是,我猜我是喜欢你的,这种感觉我无法否认,每次看见你,都有一种无形的力量推动我去靠近你,我不是没有感觉,我不是感觉不到你的真诚,但是你太单纯了,我见过太多各式各样的女人了,我一方面怀疑你的单纯,一方面我又不知道该如何与你相处,所以,我总是一段时间不去找你,可是我又不舍得从此与你失去联系,在我心中,我自私地认为你是我的,你应该是我的女人,但是,我并没有决心去给你承诺,我不愿意被拘束,我不愿意失去我现在的生活,对不起。” 第十九章:我们在一起吧 程思雨眼睛被一片白雾挡住了双眼,眼泪止不住一颗颗往下流,脸庞被两行泪珠爬满,她哽咽着,在沈凌风身后抱着他说:“如果你喜欢我,我请你自私一点,请你坏一点,请你在心中留一个位置给我,留一点爱给我,我不会约束你,的,我会给你温暖给你阳光的,让你不再彷徨,让你冰冷的心融化,只要你的心中有我,只要你尊重我,只要你只喜欢我,与其他女人保持一段适合的距离,我有信心,我会让你一步一步习惯我,我会让你离不开我的,我不会急着要你给我什么未来,我只是喜欢你,我想单纯和你开心地在一起,只要看着你,我也会感到很幸福啊,你愿意让我幸福吗?凌风。”沈凌风转身看着眼前楚楚可怜的程思雨,她的双眼布满了泪水,她看起来是那么地纤瘦,那么弱质芊芊,她的一切是那么地生动,那么地真实,叫他无法抗拒,他控制不住自己前去去抱着着程思雨,用力地抱着,害怕一松手,她就不见,怕一松手,她就会脆弱地倒下,会再次受伤。 他一改往日的冷淡,温柔地说:“那么就让我和你依靠在一起,让我抱着你,不要管那么多,只要我们双方心里都有对方,就可以了,我会努力对你好的,请给我点时间,只要你不要给我太多的压力。” “好。”程思雨温柔地望着沈凌风, “今天你会对我表白你的心迹,我已经很心满意足了,原本以为,你只是拿我来玩玩寻开心,可是今天听见你这番真诚实意的话,我就知道,是我误会你了,我希望你今后的行为,会与你今天说的话如出一辙,请你不要再让我患得患失,让我失落伤心,好吗?我会努力控制自己的脾气,我不需要你爱我像我爱你那么多,只要你对我是认真的就够了。”沈凌风虽然有点犹豫,他不能确认日后自己是否能够做的好,但是此刻他的答案是好,他的内心并不想让她伤心,他的初心绝对不想让她难过,于是他简短并斩钉截铁地回答:“好。”听到这个回答,她满意地笑了,她感到身边一阵温暖,尘世间最幸福的事莫过于可以靠在他身边,这才是爱情最美好的样子。 她紧紧抱着他,依偎着他,多么盼望时间可以就此停住,或者下一场大雪,大雪会凝固他们,他们会结成雪人,那么他们就可以永远永远拥抱一起不分离,一直到世界的永恒。 此刻的月儿看着比往日的圆,似乎也在为此刻他们的欢愉而高兴,星星欢聚一堂,笑的眉开眼笑,繁星闪烁,熠熠生辉,今夜的星辰特别美,美得妖娆而热情,他们看着那遥远无际的银河,情不自禁忘我的拥吻起来,与月儿星星遥相应和,一切如此充满感情,一切都如此美丽,一切尽是朦胧,月朦胧,星朦胧,灯朦胧,人朦胧,情也朦胧,爱亦朦胧。 第二十章:美丽的钢琴公主 今天程思雨一睡睡到晌午,醒来的时候她打开手机收到了沈凌风的短信,短信上写着“我醒了,你呢,在干嘛?”,她掐掐自己的脸,直到感受到疼痛她才可以确定自己没有沉睡在梦中,原来昨晚的一切都是真实的,她有种美梦成真的感觉,原来上帝还是会眷顾她的,不是没有缘分只是时候未到。 她突发奇想想给凌风一个惊醒,草草午饭过后,她打了一辆出租车来到沈凌风的家门口,眼前是一栋豪华的别墅,欧式的装修风格,整体格调给人慢慢一种奢华的感觉。她打通了他手机,这边挂机后,就见他急匆匆从里面客厅走出家门,兴高采烈跑到大门口,打开门,一手摸着程思雨的头发,像看着一个小孩子一样,酷酷地笑着说,“怎么不说一声就跑过来了,这么快就想我了?” 思雨用手摸着他的脸庞,内心自发的觉得好高兴,她摸着他的头发,眼睫毛,眼里都是花朵,腼腆着说:“是的,我就是很想见到你,看见你,我就也觉得很幸福。” “傻瓜!”沈凌风突然一手把思雨拉过来他胸前,不说二话抱住她,喃喃地说:“你真像一个小孩子。” “那小孩子今天想和你一起出去玩,好吗,嗯?”她轻轻抬头,睁大她那双乌溜溜的黑眼睛,眼巴巴的望着他,撅起嘴撒娇道。 “可以,我带你去吃饭,去看海,傻瓜。”他边说边进屋内,开了一辆车出来,等到她坐上副驾驶座,他带着她兜在蜿蜒的白色公路兜了一圈又一圈,迎风飘扬,终于他在一间欧式风情的西餐厅停下了。他带着她进内,帮她挑选了一些特别的菜式,吩咐服务员点上两杯香槟。他确实是一个挺浪漫又挺有情调的人,令人着迷。 等到所有菜式上齐了,程思雨似乎有点吃不惯,吃了几口,又停下刀叉,沈凌风见此状关切地问道:“怎么你不习惯吃吗?” “是的,肉有点烟味,好像太咸了,或许是我吃不惯这种味道”,她咬了一咬嘴唇,感到些许不好意思。 “要不要尝点苏打水?”他把自己面前的苏打水递给她。 “谢谢。”她接过他的苏打水,喝了一小口,“其实这些水也没什么特别的,就是有点汽水味道但又不咸不甜。” “不要紧,你慢慢就会习惯的了。”他微笑着说 慢慢习惯?听到这句话她感到有点窃喜,内心里起了小小的浪花,在心里一浪接一浪地汹涌翻腾好几遍,他这样说的意思是表示他打心里想和她长久认真交往下去吗,还是她想太多了呢? 突然不远处响起了钢琴的声音,弹奏的是日本歌星山口百惠的代表作秋樱花,那悦耳动听的钢琴声如行云流水般,令她如痴如醉,顿时整个人都转身看向后面,连饭都顾不及吃。等到乐曲结束时,她转回过头回来开怀大笑,看着他说:“他真的弹奏得太厉害了,以前我就很喜欢秋樱这首曲子,不过这首曲太难了,我驾驭不了。”她边说边咧咧大笑,然后用刀叉切开牛排,一口一口慢慢咀嚼。 “你会什么曲子,你可以上去弹啊。”他望着她,认真建议道。 “不行的不行的,我这种水平,一定会被笑话!”她连忙挥挥手,紧张兮兮的,一副拒绝的样子。 他握住她的双手,宠溺地看着她:“去吧,我想听你弹琴,好吗?” 只见她内心一感动,想着弹就弹吧,既然是自己喜欢的人想听,暂且把什么紧张和害羞抛之脑后。 她走上钢琴前,和工作人员说了一声,就坐上凳子上,活动了一下双手,指尖轻轻摸在键盘上,柔柔的慢慢的弹奏一首很安静又很温柔的纯音乐,那是一首希腊著名的音乐家范吉利斯的弹奏的名为思念的主题曲,她端庄的坐着,头上扎了半截头发,穿着一条白色的连衣裙子,在她聚精会神地弹钢琴那一瞬间,浑然像一个高贵美丽的公主,沈凌风目不转睛地盯着正在弹钢琴的程思雨,此刻的她散发着耀眼的光芒,又感性又性感,又迷茫又迷人,又神秘又纯洁,不觉惊叹,她真美好。 不知不觉乐曲停止,在一片掌声中她一跳一跳地走下来,走到座位上拉开凳子蹦地一下坐上去,“怎么样,不会太糟糕吧?”她关心地问道。 “不错啊,真的很好听,我挺喜欢的。”沈凌风认真地回答道,眼神满是赞赏。 “谢谢,我很高兴!”听到他这么认可自己,她感到很开心,又腼腆地,快乐地,嘴角不自觉地幸福地笑着。 第二十一章:浪漫月亮海 看着眼前这个傻傻地,可爱地,纯纯地女孩子,他突然心生保护的欲望,想让她更加更加地无忧无虑与快乐,他忽然起身召唤服务员买单,然后牵起她的手就立刻走,说:“走,我带你去看海。”她差点连包包都来不及拿,跟着他趔趔趄趄地向餐厅门口方向走。 他开着车一路奔驰,就在黄昏来临,彩霞浸染晴空,与大海海天相接的那一刻,车子停驻在海滩上,海风飘拂,程思雨打开车门,风一阵吹乱了她的头发,她轻轻的拨开发丝,惊喜地说道:“这里好美好美,海是蓝色的,又像是粉色的,我喜欢那一朵朵的浪花,一浪接一浪,一波未平又起一波,海水拍打着海滩,溅起一朵朵小花、小水球、真美!”她说着说着,迫不及待地把小鞋子脱掉,像只小白兔一般跳跃着跑进大海,拍打着海浪,与海浪嬉戏追逐,不一会儿衣服经已湿透了一大半,她笑嘻嘻的看着他,就像一个孩子般得天真灿烂。 沈凌风看着她这么活泼跳跃的样子,惊奇着怎么现在还会有这么天真不经世事的女生,仿佛没有被社会浸淫过,这种女生是他从来没遇见过的,就是这么一种新鲜与特别的感觉使他想一步步靠近这个人,接近这个人,了解这个人。他把脚上的鞋子脱掉,走进海里,双手捧起海水,向她撒泼过去,她也不甘示弱,向他反击,一次又一次捧起海水,向沈凌风泼过去,他们就这么闹着玩着,直到累了,他牵着她的手走到海滩上,坐在沙地上歇了起来。 他抚摸着她的头发,有点担心她着凉,便问:“你身上都湿了,要不我现在就送你回家,或者买件衣服给你,不然你会很容易感冒的。” 她用手绕着他的双手,依靠在他肩膀上,说:“不怕的,我现在一点都不冷,有你在我身边我觉得很温暖,我想一直靠着你的身边,抱着你看着大海,看着傍晚的天空慢慢渐入黑夜,好吗。?” “好,就你最淘气,但是只能一会儿,一会儿马上就得送你回家。”他宠溺得摸着她的头顶,在她额头上吻了一下。 她看着前方,突然发现一个晶莹剔透的贝壳,洁白亮丽,非常小巧又精致,她拿起来仔细瞧了瞧,会心一笑,再望着他说:“这里真漂亮,还有诗意的贝壳,这海有名字吗,我想知道,想记着,这是我们第一次来的海滩呢,也算是定情之地嘿嘿。” 他听完她说的话,忍不住扑哧一笑,“就你想象力丰富,这都什么年代了,还定情之地,民国啊?” 她抿起嘴,语气酸溜溜地说:“你告诉我嘛,我就想知道,这代表,我很在乎你啊。” 他笑了笑,用手摸着她的脸庞,认真的说:“这是台北的一个比较小的海滩,来的人不算太多,但它十分干净与安静,它叫作“月亮海”,每次我烦恼的时候,都会来这里,是不是觉得很俗套?或许你以为我只是在说谎哄骗女生,但我说的都是真的,我也没必要对你说谎。” 第二十二章:我不喜欢束缚 程思雨好奇地看着沈凌风,顿时觉得他似乎不是平常看到的一面,平常的他桀骜不驯,但此刻的他又满怀心事,像一个需要被关心的小孩,刹时觉得他成熟了一番,真有种像雾像雨又像风的感觉,她捧着脸,慢吞吞地说;“我总是觉得自己看不透你,我感觉自己好像还没有打开你的心窗,我希望你可以与我坦诚相待,这样我才会有安全感。”她边说着,越发感到一丝惆怅。 他从裤兜里拿出烟和打火机,点燃一根烟,口里吸了一口,又吐出一口白雾,他蹙起眉头,没有语调没有表情的只是说了一句:“以后的事情大家都不知道,过好每一分钟就好了,不要对我要求太多,我不喜欢束缚。” “我…”,她想继续说下去,但又稍作停顿,话到嘴边又说不出来,她看着他,脸色有点僵住了,但她不想破坏气氛,于是故作轻松的说:“我知道,我现在也很快乐,真的,和你出来看海我已经很开心了,我真的很喜欢你!” 沈凌风的心软了下来,有点感动,又为自己方才冷漠的语气感到抱歉,他一手抱着她,什么话都没说,一种由衷的保护欲却涌上心头。 等到天色渐黑的时候,海风愈发凶猛,像在四周咆哮呐喊,程思雨感觉到了寒冷之意,他立刻把车子驶过来,把她抱上了车的副驾驶位,开始驶离此地。走的时候思雨还是如同往常一般拉下车窗,伸出头在窗边,任由风的撩拨,然后她会打开沈凌风车子的CD盒,把她自己喜欢的音乐放进去,不一会儿整个车内就想起了那首Midnight star的bsp;not give you up,这是她平常喜欢的一首欧式英文歌曲,旋律弥漫欧式风情,给人慵懒又迷离的感觉。 在沈凌风把程思雨送回家之后,她走进了房间,坐在梳妆台前,拿起那个方才她在海滩上捡的贝壳,异常珍稀,她小心翼翼地拿纸巾把贝壳擦干净,顺手打开了房间里的黑胶唱片机,碟片旋转,响起了Heatwave的 ALL I AM,她翻开日记本,拿出一支钢笔,对于刚才的月亮海游玩由感而发,在本子上面写上一段文字: 那一个早晨我与她相遇在宁静的海边 她一言不语静静地凝望着天边的大海 独自徘徊 仿佛感叹着世事的变迁与物是人非的境遇 我从风雨中走来 偷偷注视着她美丽的脸庞 只见她忧郁又优游 神秘又漂泊 迷人又迷茫 不可理解又不可理喻 瞬时海风吹起 撩动她纤细的发丝 性感又伤感 风继续吹动着 我却不忍与她别离 不舍又茫然 我多么盼望能在风雨中保护她 与她相偎相依 我多么希望能在海风中抚慰她 为她抹去眼泪 忽然间天空红透了一片 宛如一个羞涩的少女 她缓缓转身 恍如早已发现了我 对我微微一笑 微笑中的她令我不能自已 我的心如被电击 我的心如受箭穿 我早已沉沦 她的低咛是大海的旋律 她的笑容是大海的颜色 她是我海浪中的女郎 是我要一生守候的生命之光 无论如何 只要我看她一眼 万般柔情 便涌上心头 文字一落,合上本子,她望着窗外的月亮,竟感到开心又满足的笑了,昨夜月满西楼,今夜东风停驻,这是何等良辰美景,她希望日子一直可以细水长流的如意,假若每天都有恋爱的滋润会让她每天充满新的活力。 第二十三章:借钱给初蕾 梳洗过后,她穿好睡衣,一边用梳子打理她的头发,一边,望着镜子里的自己,似乎与从前不一般了,蜜桃般的脸蛋,淡淡的柳叶眉,清澈的眼珠,比从前更添了一分女人味,她放下镜子,爬上床去,正准备上床的时候,忽然手机铃声响起了,她接了电话,那边传了了谢初蕾紧张又急促的声音:“思雨,现在你有一万块吗,可以帮我吗,我有急用!” “怎么了,初蕾你发生什么事了?”思雨急切地问道。 “你不要说那么多好吗,你带着一万块过来荣亨俱乐部找我,我等你。”初蕾说。 “好。”思雨挂了电话,立马穿上衣服,出了家门打了出租车,一下车一直跑到荣亨俱乐部,打开房门看见谢初蕾和叶辉坐在一个角落的沙发上,初蕾看见思雨立刻起身站起来,向她走过去,一脸期待地问:“思雨你钱带了吗?” 程思雨把口袋里的一万块拿出来,隐晦地放在初蕾的手心上,初蕾接过,一转身拿去给一个面目狰狞又有点凶恶的陌生男子,那个陌生男子点一点钱,然后又猥琐地摸了一摸谢初蕾的脸蛋,“钱够了,你男朋友还真有福气,有个肯帮他还债的女朋友,长得还娇嫩动人,分手了记得找我哦!”谢初蕾不发一声,只是面露羞愧与难色,然后那个陌生的男子就召唤了房间里的一群人离开了。 程思雨打量了在角落的叶辉,只见他脸庞一边肿了,手腕那黑了一片,她走过去,气呼呼地与叶辉理论:“叶辉先生,初蕾不是和你说过很多次不要赌了吗,你怎么狗改不了吃屎屡教不改啊,每次闯祸了都要女朋友擦屁股,算什么男人啊!” “他妈关你什么事啊!”叶辉恼羞成怒,激动的一脚把沙发踢开,伸手就想打思雨。这时候初蕾跑过去叶辉身前,挡住思雨,大声喊道:“你他妈是不是给脸不要脸,刚钱是谁借的,你有脸去打谁!” 叶辉自知理亏,支支吾吾说不出一句话,挥起的双手又落下了,一拳头锤在墙上。初蕾见此状,跟他喃喃了几句,知会他离开。于是整个房间只剩下思雨与初蕾二人,静的有点尴尬,有点异常。最后是初蕾打破僵局,主动开口:“我知道,你现在一定很生气,可是请你理解我,叶辉欠人一笔赌债,我不可能不管他啊,你放心,欠你的一万块我一定会尽快还你的,就算一天做几份工作我也愿意的。” 思雨叹了一口气,总有种恨铁不成钢的感受,她抿着嘴,严肃又教训地说:“我并不是在乎那一万块,我只是觉得你没必要再和叶辉那种人纠缠下去了,他终日沉迷赌博,不务正业,活生生的一个*,她会带给你麻烦的,我只是担心你,我强烈要求你远离他。” 初蕾感到难过,用手握住思雨的双手,温柔又恳求地说:“请你理解我,我在做什么我完全清楚,我知道他很多缺点,但是我有我自己的想法,如果你是我朋友,请你支持我好吗,什么对我是好的,什么对我才是幸福,只有我自己才深切体会与了解,我只求你明白我,不要轻视我!” “你怎么会这么说呢,我怎么会轻视你,我知道,我说什么也无法改变你一根筋的想法,所以你自己衡量吧,一切都需有遵循你自己内心的想法。”思雨说。 初蕾走过去思雨面前,抱着思雨,啜泣着说:“我知道,你一切都是为我好,你对我好,真的,我都知道,除了叶辉,我什么都可以与你分享的,真的,你是我唯一的真心朋友。” 听了初蕾这番动情的话,程思雨感到有股热泪要涌上眼眶了,她看着初蕾苍白的唇和受惊的脸孔,也不忍心再责怪初蕾,于是她温柔地,关怀地安慰着初蕾:“只要你感到幸福,我都可以理解,我会去支持你的。” 听到这句话,初蕾笑出了一朵花,眼睛笑成一轮月亮,“思雨,你对我真好,谢谢你!” 第二十四章:一事无成 自从上次的晚餐与海滩约会之后,沈凌风有好几天的日子都没有见过程思雨了,他不喜欢那种朝夕相对如胶如漆的相处方式,他需要相对的自由,或许从前不是…但至少现在他的想法如此。面对程思雨一连发来好几条的信息,他欢喜,却又觉得厌烦,有时候发自内心感到甜蜜的回复她一句“我也爱你”,有时候又甚至懒得回复或者敷衍行事。他拿着手机翻了翻,就随意放在书桌,一躺就躺在床上,两眼呆呆地望着天花板,头脑一片空白。 这时房门打开了,是沈太太,她温柔大方,一步一步轻声的走近他床边,用手轻抚他的肩膀,悠闲淡然又微笑地说:“凌风,你在想什么呢,刚才喜姐叫你下去吃早餐怎么不去了,经常不吃早餐对身体可不好哦,乖,现在下楼,你爸爸弟弟都在楼下等你吃饭呢。” “知道了,妈,什么时候变得啰里啰嗦了,况且爸一看见我就生气,一看见就说我这也不是那也不是,那我还不如干脆少点下楼,省的他看见我又要讲一堆大道理,光是教训都要一个多小时。”他说着穿上拖鞋,顺手看着镜子拨弄一下额前的头发。 沈太太走到凌风的跟前,整理了他歪了的衣领,语重心长地说:“你知道你爸的脾气,和你简直就一模一样,天生一对的牛脾气,他就是要别人听话,要他人的认同,偏偏你也是一样,只认死理,认准了的事,谁说也不听,但你好歹在他面前也低头嘛,你明知道他吃软不吃硬。” “妈,”他转过身来,手搭着沈太太的肩膀,“不是我不让他,是他确实不可理喻,专制,我有我的自由,要我违背自己内心的想法去刻意认同他,我做不到。” “你啊!就是不懂事!”沈太太顺手敲了一敲沈凌风的头顶,就拉着他下了一楼。 午餐便是如往常一般丰盛,这无疑是喜姐的功劳,喜姐在沈家工作也是有二十多年了,于沈家人来说,喜姐和他们是主仆之情,更是亲人之间的感情,而沈家二少爷沈凌轩与她的感情便是最好了,在喜姐端盘子上桌的时候,他就调皮地在喜姐脸上掐了一下,然后笑嘻嘻地看着喜姐。 凌轩隔壁坐着的自然是沈家二少奶,凌轩的妻子郑斯嘉,凌风对思嘉的印象不佳,因为思嘉在外的名声不好,流传她是一个贪图富贵,拜金并作风放浪形骸的女人,他一直不明白弟弟为何能看上这种货色,是被灌了迷汤还是着了魔道,坚持要与她完婚,一副非她不娶的样子的时候,更令人惊讶的是父亲竟然也漫不介意,就因为这个女人家境与沈家势均力敌,门当户对,他满腹疑狐,百思不解,最终他自己总结了两个令人鄙夷的原因,那就是手段与金钱。 等饭菜上齐,汤也端上的时候,郑思嘉自然而然地走出桌位,站在饭菜面前,小心翼翼地帮每个人盛满汤,再一碗一碗分发给每一个,等到每一个人都开始吃饭的时候,她再走回自己座位开始吃饭。 这时候沈先生开始说起话来,对沈凌风投去询问的眼光道:“听说你最近在搞些小生意,怎么样,还顺利不,难道你那些外贸生意还能做的起来么?” 沈凌风听出父亲的言外之意,心里自是不快,他嘴角一撅,伸张了肩膀,整个人靠着坐在凳子上,“不过不失,自然不用父亲操心。” “呵,”沈先生闷哼一声,家里的气氛又开始严肃起来,他的脸色一沉,“我老早就叫你过来我公司帮忙,继承自己家的饮食产业,有什么不妥,父承子业,天公地道,我们家族有那么多家宾客如云的酒店餐饮店,这都是我打下的本,你却一点都不领情,偏偏要搞什么外贸,现在世道很好吗,你以为你不听我的建议就能经营的如何出色?你看看你弟弟,在我的安排与扶持下把佳月酒店做的有声有色,得到了众人与亲朋戚友的赞赏,生活上自然也井井有条,成家立业完婚。你在看看你自己,哪一样做出个模型了,没有一样令我满意!” 沈凌风筷子一落,叮的一声,脸上写满愤怒与想逃,沈太太见此状,自是立刻圆场,调节气氛:“伟庭,为什么要大动肝火呢,吃饭的时候就不要谈公事了,孩子长大了自然有他们自己的选择,你就让他们自己拿主意吧,孩子都成年了,也不好经常骂呀!” “真是妇人之见,慈母多败儿,你懂什么头发长见识短,要我什么都不吭声你也得问问你的好儿子有没有像个成年人的模样,一点都不让人顺心就会做事让我堵心!”沈先生勃然大怒,沈凌轩和郑斯嘉也开始劝起沈先生来,只是沈凌风再也坐不住,大力拉开凳子,头一甩,头也不回的走上楼梯,一声也不说匆匆上楼。 沈太太本想站起身走上楼去劝沈凌风,也被沈先生大声吼住:“别管他,他不吃饭不领情就作罢!” 沈太太犹犹豫豫,想走前去又不敢迈步,她可怜兮兮地望着沈先生,却被沈先生狠狠瞪了一眼,她自然不敢作声,只好坐下来继续吃饭。 “爸,你吃饭吧,你就不要生气了,你知道哥就这个倔脾气,公司还有我打理呢!”沈凌轩说,一旁的郑斯嘉也帮忙开口:“是的爸,凌轩很勤奋的。” “也对,我还有凌轩,我沈伟霆又不是只有一个儿子。”沈先生看着沈凌轩难得欣慰地一笑,说完罢再继续夹菜。 沈太太看着凌轩自是感到欣慰,但她也感到担忧,只怕凌风会感到失落,怕沈先生对两个儿子的不同态度与偏心会令两兄弟感情不和,这也是作为一个母亲的担忧。 沈凌风气匆匆地走回房间,“崩”的一声关上房门,他愤懑不平,只觉得心底有口气直涌上来,又因为怒火中烧,他拿出手机,拨打给了自己的好朋友杜逸凡,“DU DU DU …”电话接通了。 “喂”电话那头响起了杜逸凡的声音。 “逸凡,今晚我带些小妞出来,你把兄弟们叫出来,我们一起去夜色酒吧好好醉一场!”沈凌风说。 “你不是新交了大嫂吗,她肯让你出来玩吗?”杜逸凡试探地问。 “她?”沈凌风不屑地笑了,“她都是听我的话,我叫她做什么都要听话,她能管的着我吗?即使她看见我和另一个女人卿卿我我,她也只能把苦水吞进肚子里,给她一个女朋友称号她已经很满足了,我根本就不会在乎!”沈凌风的大男子主义又在作祟了,他轻蔑地说,以图让杜逸凡认同他的“驭妻有术”。 “好,哥们果真如此厉害,那今晚就夜色不见不散,你可不要临阵退缩哦!”沈逸凡调侃着沈凌风,语气中带点疑惑又有点玩笑的成分。 “笑话,不见不散!”说罢,他挂上电话。 第二十五章:男人是不能惯的 此时此刻,谢初蕾正在思雨房间陪着她,她漫不经心的研究着程思雨书桌上的那台昏黄的台灯,台灯是老式的裱花设计,褐色的古木,灯盖镶着金边,整个设计散发出一股说不出的味道,给人不一样的情怀,但初蕾是不懂欣赏的,她总是不明白为什么思雨会喜欢这般陈旧而且在她看来无趣的“老家伙”,她边摆弄着边喃喃自语地说:“我实在不懂欣赏这种看起来老掉牙的老古董,百思不得其解,我宁愿去百货广场挑一个暂新的新式台灯了,你干嘛老一个劲地跑去古玩店捡些烂铜烂铁回家呢?”话毕初蕾把头转向思雨这边,询问的眼光望着思雨。 思雨小步慢慢地走过来,望着镜子,顺便拿起一把梳子落在自己柔顺的秀发上,然后她的目光停留在那座台灯上,眼神里透出柔光地凝视着它:“当时我在古玩店呆了一个下午,殊不知连一件珍品都没有挑上,最后在我准备失望而走之时,让我发现了这么一个小玩意,当时我简直不能用言语去形容我的心情,它是特别的,微黄的,它照耀的光芒像月亮洒下窗户而又向天上折射的净洁而又亮丽的光,每当我打开这座台灯,我的整个房间都仿佛被月亮浸染,仿佛铅笔要飞舞,书本要说话,整个室内都被赋予了生命力,充满了生命之光,朦胧之际却又如此静谧,如此安然,如此真实。” 见思雨又是忍不住一番滔滔不绝地发言,初蕾习惯成自然地静静聆听,等到程思雨静下了声音,初蕾才稍稍小声又试探地道出一句:“思雨,上次借你的一万块,我可能没有那么快能还给你呢,你知道的,我平常有兼职,但再扣上我自己平常的生活费,还有叶辉的….” 听到叶辉这个名字,程思雨自是忍不住说上几句:“初蕾,不是我说你,你太惯着他了,我听别人说,男人是不能惯的,他是男人,明明就应该是他多赚点钱,平常多买点小礼物给你哄你开心,但是现在他送的礼物屈指可数,甚至还经常要你掏腰包去接济他,上一次你帮他借的钱已经够了,你已经是个标准模范好女友呢,你再做的过火就是纵容,就是自食其果了…”思雨忽然意识到自己说错话了,没有再往下说,她偷偷留意到初蕾的脸色,似乎有点尴尬与不悦。 “思雨,”初蕾方正了身子,深吸了一口气,脸瞬间瞥红,她反问了一句,“你有真正喜欢过一个人吗,你懂爱吗?爱情真的是可以理智的吗?爱情本就是没有道理的,等你有一天真的投入身心去爱一个人的时候,你就不会义正言辞说出些站着说话不腰痛的话。” “其实…”思雨小声地吞吞吐吐,她轻轻扯了一扯初蕾的衣袖,说:“我知道每一个陷入爱情的女人都是一个傻子,再聪明绝顶的才女,甚至是叱咤风云的女强人,只要遇上那个让她爱得撕心裂肺且肝肠寸断的人,她的智商都只能为零,只是最近叶辉做的事情是越来越过分了,我才会和你说这番话的。” 这次初蕾并没有再反驳,她只是不作声的望着前方,若有所思,愁云满布。 “其实,我忘了告诉你一件事,”程思雨试探性地说道。 “什么事?” “我最近爱上了一个人,我和他在一起了,是之前在街灯下认识的一个人,后来在夜色酒吧相遇了,再后来,我们就一起了。”思雨说着说着不自觉脸蛋通红。 “啊,是谁呀?”谢初蕾睁大了眼睛,不敢相信又好奇的问道。 “他叫作沈凌风,比我们大六七岁吧,不知道你认识不认识。” “他?沈凌风!天啊我当然认识,他在酒吧界可是很出名的,他是有名的富二代,身边的朋友也是非富则贵的,但他也是出名的花花公子,以玩女人为乐的,围着他转的女人可谓多不胜数啊,你确定你能驾驭了他吗?”初蕾说。 程思雨听到此话心里自然不是滋味,她为沈凌风辩解着说:“流言蜚语自是三人成虎的,外面的人说的话有多少能够相信,他们根本没有和凌风深入了解,也没有交心,更没有面对面秉烛夜谈过,他们所传的话都是毫无根据,对凌风来说,都是不公平的。” “思雨,你和他认识有多久了呢?”初蕾问道。 “大概一个多月吧。” “一个多月你能了解多少呢?看吧,我这么说沈凌风你也是不高兴对吧。” “行,我说不过你,我不管你了行了吗?”程思雨转过身子,一坐坐在床上,不声不响地顺势拿起床边的衣服折叠,她鼓起腮,闷闷不乐。 “好啦,”初蕾走到思雨跟前,蹲下来看着思雨,“我希望你可以先对他好好了解,再去全身心的爱好吗,必要的时候要和我商量哦,我永远会当你的军师呢!” “嗯嗯”思雨信任地笑着点了点头。 时间总是过的飞快的,渐渐地夕阳已西沉,万里晴空终被晚霞染红了一片,不一会儿,无边无际的天空又把那件红衣衫脱下,换上那件黑漆漆的衣裳,自此世间万物又坠入深不见底的黑夜里。 沈凌风这几天都不温不热,他也不是完全消无声息,不见踪影,只是他的出现很淡,很轻微,轻的几乎让人感觉不到他的存在,按道理程思雨应该心急如焚,七上八下,但这次她却好像看淡了,莫非这就是一个人在强迫自己去习惯另一个人的样子,思雨告诉自己不要胡思乱想,不能给自己和对方太大的压力。她立刻关上房灯,钻进被子里,蒙头大睡。 在睡梦中朦朦胧胧,她仿佛听到了不间断的声响,一直在扰乱着她的思绪,忽然把她从梦中拉了出来,她打了一个哈欠,在黑暗中摸索着手机,打开手机,竟然已是晚上九点多,再看一眼来电显示,是沈凌风的来电,程思雨立刻坐了起来,瞬间睡意全无,她接通了电话,那边传来了他醉醺醺的声音:“思雨,过来文莎KTV吧,我在这里…” “凌风你怎么了,你那边很吵…”思雨担心地询问道。 “思雨,我想你,过来可以吗。”沈凌风的声音软绵绵的,很沉,很柔和。 思雨听到这句话,心又是在往下沉,她焦急地说:“凌风,房号是多少,我现在过去找你。” “V30…”话没说完,那边的电话就是一阵忙音。 思雨挂上电话,急忙换上衣服,准备下楼的时候她碰上正在楼下看电视的谢初蕾,初蕾见思雨此状,疑惑地问道:“你换上衣服去哪啊?” “我去KTV找凌风,我听他声音似乎醉了,我担心他,我要去接他回来。”程思雨匆匆忙忙,连走带跑的跑下门口准备出去,初蕾一把手地拉着思雨,说道:“你是不是傻了?” “怎么了?”思雨疑惑地问。 “外面下着细雨,又吹着风,隐隐冷冷的,他叫你过去你就要过去了吗?你要给人一副如此不矜持不值钱的形象吗,他不能过来接你吗?”初蕾皱了皱眉,一副教导的模样。 “可是他醉了啊,这样也要让他过来接我吗?” “BULLSHIT,我已经他不止一次喝醉了,一样有不同的女人坐在他副驾驶上,如果他真的在乎你,即使喝醉了,也会肯过来接你的。”初蕾说 思雨迟疑着,不过她觉得初蕾说的话并不是完全没有道理的,或许她也应该去试验一下沈凌风到底在不在乎她。 于是她在打通了沈凌风的电话,“凌风,外面下雨了,就而且有点冷,而且是大晚上了,我出去有点不方便,你可以过来接我吗,陪一下我也好啊。”思雨温柔的,带着恳请的语气说道。 “好,你在你家小区大门口出来的转角位等我,我过去。”话音完毕,电话就挂断了。 思雨转身对着初蕾,兴奋地说:“初蕾,他肯来接我,叫我在小区门口那边等,我要走了,你要走的时候就直接关门就好了,反正我妈一直都会在家,不和你说了拜拜。”她向初蕾拥抱了以下,兴高采烈地吻了初蕾的脸颊一口,就一支箭一般冲出去了。 初蕾本想叫住思雨,让她先让沈凌风走到小区门口,她再出去的,可是思雨实在太迫不及待了,初蕾原地站着,轻轻叹了一口气,只希望沈凌风真的来了才好。 此时户外下着绵绵细雨,虽是夏天但这夜却是异常寒冷,冷风萧瑟,雨滴不间断的一滴一滴划过思雨的脸庞,再顺势坠落在地板碎成一地,思雨的衣裳被雨点溅湿了一大片,她开始瑟瑟发抖。 那边KTV的包厢,沈凌风与朋友正玩的兴起时,忽然起身,和他那群兄弟说了一声:“我先出去接一个人。”刚准备出发却被朋友们拉住,他们纷纷起哄:“接谁那么劳师动众啊,还需要你大少爷亲自接送啊,不会是女人吧风少,哪个大人物让你拜倒在石榴裙下啊哈哈哈…” 听到兄弟们的起哄与调侃,沈凌风的大男子主义和面子又在作祟,他不屑地说道:“我怎么会被一个女人吃住,你们在开玩笑对吧,只是她一直在求我,说的自己怎么可怜又冷又下雨,我才想着做一次好人接她过来而已,有什么了不起!” “就是!我风少怎么会任凭女人摆布,我风少杀遍少女无敌手啊,就算是大嫂也是骂不还口,打不还手对不对!”邹俊伟附和道。 这是杜逸凡走了过来,对沈凌风说:“但是一个女孩子在等你始终不好的,要不你就去接一下他咯!” “笑话!”沈凌风冷笑一声,装作一脸不耐烦的模样,我管她是不是在淋雨!” 此时程思雨依然在等待当中,时间越来越久,她再把手机拿出来,拨通了沈凌风的手机:“凌风,你到底过来了没有,我很冷!” “你过来吧,我走不开啊!”沈凌风大声嚷嚷道。 程思雨听到这句也是开始有点生气了,这分明就是出尔反尔呢,刚不是答应了吗,等了那么长时间不说一下,等她打电话才说不来,她也不让步地回答:“你不来吗,那我很冷,我就不过去了,你玩的开心点。” “等等,我过来啊,你再等等,等多一会!”沈凌风说道。 “好。”程思雨回答。 沈凌风确实是想去接她,但看着一群兄弟都在场,他实在不能丢了面子,平常他在兄弟面前是怎么吹嘘自己的,如今如果让他们发现事实并不是自己说的那般,实在有损威严,于是他装作镇定地坐在沙放上看人唱歌。 十分钟过后,程思雨见还没有动静,再打电话给凌风,“你来了吗,我真的冷。” “思雨,你再等多会,我真的走不开,要不你过来么?”那边传来沈凌风慵懒的声音。 “沈凌风,你实在太过分了,你是在耍我对吧!”程思雨忍无可忍把电话挂了,她很生气,这阴冷的天气让她饱受折磨,见鬼,她凭什么要对他百般忍耐,她越想越生气,于是再打了一个电话给他:“你到底在干什么,你在哪!你什么意思!你为什么要这么对我,你是觉得我好欺负吗,凭什么,你太过分了!” “思雨,我真的喝醉了,我很想你,你过来好吗?”沈凌风祈求地说。 听到这句话后,程思雨的心本来也是软了,瞬间像有股暖流涌入心窝,但在电话那头吵吵闹闹的声响中,她却忽然听到几个吵闹的女人声,“在干嘛啊凌风,一起过来唱歌啊,人家今天过来就是为了和你唱情歌的,怎么约了我又打电话给别的女人聊天呢,什么意思呢!”程思雨顿时怒火中烧,挂断电话,一脚踢飞了地下的汽水灌,实在太过分了!难道真的像别人说的那句,男人是不能惯的么,是她收起她的小姐脾气对沈凌风太迁就了吗,他凭什么可以对她呼之则来挥之则去!她越想越委屈,于是忍不住热泪盈眶,心里一酸,两行眼泪流在眼下,再想到最近的日子自己的忍让,还有这几天沈凌风的敷衍,他的反复无常,她再也无法控制自己放声哭了出来。 第二十六章:处处留情 天仍然下着绵绵细雨,却是分不清是泪是雨,雨和泪连成一片,雨中有泪,泪融于雨,每颗眼泪却都是雨滴,那像雨的泪珠,像泪的雨,洒在她的心底,是如此绵延不绝,似断难断,这阴冷又寒风萧瑟的夜晚上,整条大街几乎杳无人烟,四周鸦雀无声,程思雨延着大街走了一遍又一遍,没有雨伞,没有他人的陪伴,她偶尔看见那双双对对的情侣,看着别人的男朋友为自己心爱的人掩护着打着伞,顿时心里酸溜溜的,她很羡慕,很妒忌,她漫无目的地游荡着,她想结束这没有尽头的一切苦涩。 她不知道走过多少条道路,不知走了多少个脚步,她看了手机一遍又一遍,手机的铃声始终没有响起过一次,从刚才到现在沈凌风没有找过她,没有担心过她的安危。她想回家,再也不会见他了!可是她的双腿不听使唤,她不甘心,她不甘心就此被愚弄,她很愤怒,她感觉心口有块大石头,她无法再忍气吞声,她立刻转身走往文莎KTV的方向! 她乘车到达KTV的门口,于是她连忙付钱过后就冲着跑上楼去找V30房,就在她推门那一刹,所有人都惊呆了望向她,她两眼瞪着沈凌风,只见他身边左右逢源,坐着两个庸脂俗粉,都争先对他奉承献媚,俯首贴身,看见这一幕,她感到整个人都要炸了,她气势汹汹走过去,质问道:“他们都是谁?!” 沈凌风环顾兄弟们,只觉得脸上挂不住,他跋扈又不屑地抬头望着程思雨,没有好奇的说:“女人,你都看见了还问什么!” 程思雨懵住了,她完全没有预料到竟是这样的答复,她的嘴唇颤抖,舌头打架,她只觉生气得身体在发抖,“你和我说过你只会真心喜欢我一个的。” 周围的人都尴尬地望着他们, 有的是尴尬,有的却是在笑眯眯,有的则以看戏的心态去观看,沈凌风觉得程思雨做事实在不合时宜、不懂大体,他恼羞成怒:“你有完没完,谁不会逢场作戏,我有钱有颜值难道你还指望我天天只能守着你吗!” 听到他的这个回答,她大失所望,撕心裂肺,她捂住脸转身就跑了出去,剩下在室内的人看着沈凌风面无表情,他虽然表面假装无事,示意大家继续玩耍唱歌,只是明眼人都看看得出他心不在焉,愁眉不展,此时邹俊伟靠近杜逸凡,在耳边说:“风少不会真的堕入情网万劫不复了吧,似乎很久没有见他会为一个女的不开心过了吧,除了何碧君…要不我讲义气帮他追回来吧!” “他们两个人的事情,你就不用瞎忙活插手多管闲事吧。”说着杜逸凡走去沈凌风身边,坐在沙发上,注意到他的脸色,他就故作轻松得说:“在乎别人就去追啊,我们又不会说你什么对不对。”杜逸凡轻轻拍拍沈凌风的肩膀,笑嘻嘻地说着,但沈凌风依然面目冰冷,默不作声。 程思雨冒着雨,拖着沉重的脚步,穿过一座座昏黄的街灯,细雨在街灯的照射下彷如头上细细的飞花,伴随着夜风摇摇摆摆地降落,她从东边的地铁站走到西边的地铁站,从烛火通明走到黑灯瞎火时,直到她走到小区的门口,她看见那辆熟悉的车,那个张扬的车牌号“888”,车上的人不是谁,正是沈凌风,他把烟头扔下地,下车关上车门并用脚踩灭,他走到她面前,双手插裤袋,焦急又生气地质问:“你去哪了?那么晚你瞎溜达什么!你知不知道我在这里等了你半个小时了!” “呵,沈先生,才半个小时你就这么难过吗,那我平日等你的每一分每一秒有多难熬你知道吗,你不要假装关心我,如果你真那么心急如焚你为什么不给我打一通电话!”程思雨质问着,委屈地瞪着他说。 “我有打的!”沈凌风语气强硬并强调地说,生气的在地上前后走了两步,“但是你一直关机!” 程思雨疑惑地在包包里拿出手机,见鬼,原来手机刚好没电关机了,“那你来找我干什么,不用陪你身边的莺莺燕燕吗沈先生?” 沈凌风倒吸了一口气,酒气令他情绪比往日更容易激动,“那些只是我带出来陪兄弟们喝酒唱歌的,就是逢场作戏,这样的事在我们圈子里再也正常不过了,你第一天认识我吗程思雨,你想做我的女人你就应该有心理准备,你就应该明白这些,你认识我的时候就知道我是这样的,除非你想要的是另有他人…” “你根本就是借口,你是太自私太要面子太花心你只想着自己不顾我的感受!”,她抢着插断沈凌风的话语:“当初你说会努力对我好的,你说你是喜欢我的,你这也算喜欢我吗,你根本就不曾向我表露过你的心迹,你不找我我就不知道你在想什么做什么,你为什么要叫我过去KTV,你不是因为想念我,是因为你的可笑的大男子主义,你的面子,你的尊严,你想让别人认为我随传随到对你千依百顺对吗,而且你还可以随时左拥右抱,然而我还不能有任何怨言对吗?然后我生气了你也不会当着他们的面跑出来,只有等他们都走了,你才肯过来关心我一句,面子和我在你眼中相比,我根本就是虚无缥缈的,还有你压根就舍不得你的那片森林,你有千千万万个暧昧对象,你就像红楼梦里的贾宝玉哥哥一样有数不尽的林妹妹,你根本就是处处留情,如果你想找那张徒有虚名的女朋友,那不会是我程思雨!” “我真的觉得我和你很难沟通,你就必要往我身上增添那么多莫须有的罪名吗?在旁人面前你就不能学会懂大体吗?有什么非要表露出来,我真的觉得和你在一起很辛苦,总要照顾你的感受,又要怕你吃醋,还要打卡式向你报道,我真的觉得完全没有自由,早知道如此我还不如找个听话省心的女朋友。”沈凌风双手插进裤袋又拿出来,手往额头一抹,脚忍不住地踢地面。 程思雨忧郁地,小声地,哽咽地说:“既然大家那么辛苦,那还在一起干什么?” 听到程思雨这番话,沈凌风冷笑一番,舌头舔着牙齿,“呵呵,是你说的,你不要后悔!”,话毕他立刻走上车,加大油门,“FU”一声就驶离小区门口,直到程思雨再也看不见车的影子,她转头两行眼泪挂脸,泪珠继而滴落,她双手轻轻拭去,继续向前往家的方向走去。 那晚的争执之后,好几天沈凌风都没有联系过程思雨,不知道现在的状态是否就算分手,并没有一个完整的交代,而那晚吵架所说的晦气话似乎也不能完全当真,思雨是真的怕自己静静待着会心乱如麻,她害怕在家会胡思乱想,于是她一人走出家门,去了她最喜欢的咖啡馆,别致的雅居,Tomorrow 咖啡馆。咖啡馆里是褐色系的装修,昏暗的室内灯,有欧式的烛台,碎花布窗帘,大方得体的红木,餐饮主打西餐与咖啡,还有别具一致的德国啤酒,咖啡馆有两层,不过思雨最喜欢坐第一层,因为咖啡馆经常播放她喜欢的怀旧歌曲与英文歌曲,坐在一层比较方便品味音乐,别说,现在正播放的是Aheeon的almost you,这个词的意思,似乎道出了她内心的痛楚,像一根细丝在牵扯着她的喉咙到心脏,有一股热气快要从喉咙涌出来的感觉,她用手抵住额头,瞬间觉得忧愁不断,立刻点了一罐爱士堡德国啤酒。待到啤酒端上,她把酒盛入酒杯,喝了一口又一口,歌词把她唱到心碎,碎成一地: 今天碰到一位我们的老朋友, 她问起了你, 我真的不知道该说什么。 听说你回来好一阵子了, 当时我一直尽力忍住泪水。 如今,我几乎忘了你, 我也快摆脱忧伤的心情。 所以当你寻欢作乐, 回来以后, 你会发现我就要把你忘记。 你是个内心冷酷的狡猾家伙, 也许离开很容易, 但是我几乎崩溃。 他们说时间可以治愈一切, 我当然明白, 因为感觉像是永远, 但是我却决定放手让你走。 如今,我几乎忘了你, 我也快摆脱忧伤的心情。 所以当你寻欢作乐, 回来以后, 你会发现我就要把你忘记。 我可以原谅你, 很快我就会忘记我破碎的梦, 尽管你除了痛苦, 什么都没有留给我。 如今,我几乎忘了你, 我也快摆脱忧伤的心情。 所以当你寻欢作乐, 回来以后, 你会发现我就要把你忘记。 她听得浑然忘我,听得一杯再接一杯,喝了一罐再叫一罐,她想喝醉自己,她认为歌词里的女人就是她,而那个令她疯狂又不在乎她的人,就是沈凌风,或许是她的投入,她的迷茫,她的悲伤,让她无法去留意到周围的人,甚至快要晕头转向,失去意识。这时候杜逸凡和邹俊伟骤然走到她的桌前,坐在凳子上,杜逸凡拿下程思雨手中的酒杯,程思雨想抢回手中的酒吧,杜逸凡脸上露出不悦,强硬地说:“再喝你就走不出这个门口了!” 程思雨艰难地睁开双眼,眼睛闪烁着朦胧的光,她的意识模糊,印象模糊,正当她在努力回想起在哪见过眼前的这两个人的时候,邹俊伟脱口而出:“上次你和风少在KTV吵架的时候见过啦大嫂!”哦…难怪如此熟悉,这见面方式还真有点尴尬,况且如今还让他们看见自己喝地酩酊大醉、狼狈不堪的样子,程思雨感到不好意思:“真巧,在这里也能碰见你们,还让你们看见我这副模样…” “大嫂,在这里喝闷酒干什么,和风少还没有和好啊?”邹俊伟自然地拿起啤酒倒入新的酒杯里,喝上一口,再继续说:“他就是这样的,人比较倔强啊,还有点内向,不容易敞开心扉,你都不晓得你那晚走了,他有多不开心。” 程思雨不相信又质问地说:“他也会因为我不开心吗?我想也许是因为面子吧,就算他不开心又怎么样,他也不会跑出来追我,他让我过去找他也是因为面子而已吧,他这样对我还算是爱情吗?” 邹俊伟若有所思而言:“你也要面子,他也要面子,这样子下去不行的哦!” “他已经十天没有找过我了!我数着!” 听到这里,邹俊伟忍不住扑哧一笑,“第十一天他肯定就找你了!” “不会,我很清楚!” “那你去找他啊!” “不去,我不会再委曲求全!”程思雨坚定地说。 这时杜逸凡凝望着程思雨,心里觉得眼前这个女孩真有趣,生气的样子也是带点纯真的可爱,他缓解气氛地说道:“对待喜欢的人不需要计较那么多,我和凌风是好兄弟,我就像他大哥一样,我最了解他了,他这人做人处事就是不按章路出牌,不熟悉他还真的无法理解他的心路历程的,但他这人心地真的不差,对他多点包容心,他其实也是不够成熟而已,你不要那么小气嘛对不对…” “对啊对啊!”邹俊伟忍不住插嘴:“我很少见啊风为一个女的这么不开心过,除了啊风的前女友何碧君,你就是唯一一个啦!”杜逸凡本想示意邹俊伟不要往下说,不料邹俊伟这一根筋地只顾着说的龙飞凤舞,完全没有留意到。 “为什么会分手?”程思雨追问道。 “那是因为她认识了新欢,听说比风少还要有钱,而且你知道的风少有时候脾气却是不好受,于是那女的就提出分手了,当时风少也是挺伤心的,但没过一会就整个人脱胎换骨般,像没了那一回事,成就了今天的少女杀手!”邹俊伟说。 杜逸凡瞪了邹俊伟一眼又忍不住笑了出来,“你到底是劝和还是挑拨离间啊,不懂说话就不要出声!” 原来如此,原来沈凌风也曾经真心爱过人,难道是那个神秘的前女友伤害了他,所以他变得不会爱了。她忽然觉得好妒忌,好妒忌何碧君,妒忌她可以让沈凌风伤心难过,可以让他改变,让他“脱胎换骨”。 “不要想那么多了,时间也不早了,我们送你回家吧。”杜逸凡拉开凳子起身,示意他们一同离开。 那晚杜逸凡开车将邹俊伟送达回家后,再送程思雨,杜逸凡开的是奔驰S系,果然和沈凌风这样的富二代能玩到一起的,还只能是富二代,归家路程中,杜逸凡见程思雨一言不语,他主动打破沉默:“我见你也不像是经常出来玩的女孩子,怎么也会去酒吧这种地方的?” “因为,我平常也是经常呆在家中,上班去补习社帮小朋友补习,下班了就没事干,生活挺枯燥的,所以就想去见识见识,顺便感受气氛。”程思雨惬意又无辜地说着,说着说着自己也笑了一笑。 “难怪,见你第一眼,你给我感觉就不一样,你的气质很好很特别,是那种特别脱俗的美,凌风有你这种美丽又真心的女朋友真是他的福气。”杜逸凡说。 “哈哈”程思雨掩着嘴巴不好意思地笑了,“你真会说话,这样称赞我,我都不好意思了。” “我只是说实话,你不用谦虚的,酒吧这些地方不适合你的,还是少去,你回去好好睡一觉,不要想那么多,多多包容凌风,他其实就是也有点少爷脾气,给点耐心。”杜逸凡边说边笑着两肩又耸又扭。 “谢谢你,谢谢你们,今天安慰我,也教我这么多,我和他的事就顺其自然吧,我也无法期待太多了,怎么说,谢谢你们。”程思雨微笑着又感谢地说,等到到达家门,她便与杜逸凡挥手道别。 第二十七章:英语老师 今天是星期五,程思雨穿了一件米黄色的长袖衬衣,浅褐色的格子半身裙,肩上斜跨着一个黑色的真皮包包,手拿几本教材,麻利地踏进了补习社,见到众老师纷纷不约而同地挥手打招呼:“李老师好、徐老师好、高老师你好!” 现在是下午五点钟,还没到学生开始补习的时间,李老师手拿一条香蕉,边剥皮边吃的津津有味,然后她凑过头和思雨说:“程老师,这几天见你都在请假,孩子们都挺想你的呢,都问我程老师呢程老师在哪里呀,今天你回来了他们肯定很高兴。” 程思雨听后会心一笑,确实这对她来说并不意外,大家都说她最有孩子缘了,既可以细心教导孩子学习,又可以与孩子们打成一片,不分彼此,她的英语是不错的,所以她选择帮学生补习英语,她调皮地地小小声地问:“真的吗,我也挺想孩子们,这几天我身体比较疲惫,医生叫我休息一阵再上班,你看我一好些就赶过来上课了。”程思雨边说边挑起了眉,但其实她还有所保留了,她断不能说自己因为感情问题或许是可能失恋了所以心情失落导致感冒身体不适吧。想起来这点她又觉得低落了,不过她立马劝诫自己不要胡思乱想,得打起精神来给孩子上课。 “对了,最近小杰的爸爸还有找你吗,他从前不是追你追得挺迫切的吗?”高老师也凑起热闹,八卦地问起。 “去你的!”程思雨没有好气且向高老师的背部打了一下,脸红得像苹果,不好意思地说: “从前我还那么年轻,压根就不懂爱情,对于他的追求我都是后知后觉的,一等到他向我挑明了,我就和他立马说清楚了,早就没有联系八百年了啦!” “其实小杰爸爸挺好的啦,虽然离婚了,但好歹是个钻石王老五,长得又是文质彬彬,可谓一表人才,我看你根本就是年少不更事,走宝啦!”李老师喃喃地说,觉得既可惜又羡慕,不自己抿抿嘴唇。 “好啦!这都什么情况啦,我才二十二啊我都不在乎不着急你们瞎操心替我可惜干嘛,快点去准备好教材上课啦!”程思雨不想继续这个话题,就用手推开老师们,催促她们去备课。 程思雨好好掇拾了一番桌面,拿起教材,翻开书本,拿起字典查阅,在一些生僻的词语下记录其释义,一目十行地浏览今天大概要补习哪一课,要教会孩子明白哪一个环节,等到已经准备好笔头上的功夫,她又拿起课本朗朗上口地,读了一遍再一遍,第一遍是纯读书,那第二遍便是巩固,第三遍便是要角色扮演了,自然是要代入角色放入感情彷如读台词般地朗读,当到一切都准备就绪的时候,她拿出了课表,澳,今天是小芝芝的课,小芝芝是一个长得皮肤净白,眼睛大大的鼻子小巧的漂亮女生,既乖巧又聪慧,说话还讨人喜欢,左一个美女老师右一个美女老师叫得她心花怒放,第一次见面就给了小饼干程思雨,当时还是程思雨刚开始帮孩子补习呢,程思雨真是太喜欢她了,每次教导小芝芝功课后,心情总能愉悦,这一想,程思雨已经开始期待小芝芝的到来了。 “老师老师…”没过一会儿,一声稚嫩又像小鸟唱歌般的声音就凑近她的耳朵,她下意识转头望去,正是那个她最爱的孩子,她站起身来,俯下蹲在小芝芝的双脚跟前,她轻轻地握住芝芝的小手,抚摸了芝芝的脸颊,她昂着头语气宠溺地说:“老师一直在等着你了,几天没有见老师了,有没有想我呀!” “有有有,想死我了!”芝芝双手绕着思雨的脖子,一边活蹦乱跳地说。 程思雨一手拿着芝芝的小书包,一手拉开凳子示意芝芝坐下,她打开芝芝的书本,一边批改作业,一边阅览今天孩子在课堂上学过的内容,她顺势在一张草稿纸上写出了“what who whibsp;”的用法,并要求芝芝根据所给单词造句。 这个孩子简直天资聪慧,小小年纪小学三年级,学校课上教育的知识,一天就可过目不忘,思雨两眼往芝芝正写字的纸上一瓢:“What are you doing ? Who is your mother ?Whibsp;one do you want?”满意地笑了,果然不出所料,又是全对,她对聪明的孩子和笨孩子从来都是一视同仁,不能因为孩子成绩差别就区别对待,只是着实聪明的孩子总是更容易令人满心欢喜,而且芝芝的皮肤净白里透着通红,两颗乌溜溜的黑眼珠就像两颗闪闪发亮的黑珍珠,样貌自是小小的美人胚子,长大不保准会成为新一代林青霞。她不由自主地再芝芝额头上轻轻的吻了一口,“芝芝真聪明!老师可是最爱你了! ” 芝芝轻轻抹了一抹额头,笑嘻嘻地说:“老师弄的人家不好意思啦!”然后,再按照思雨的要求,芝芝要用今天在新课堂上学到的英语单词写一篇文章,写完要给她审核。 正在孩子聚情会神,全神贯注完成功课之时,程思雨无意识的,默不作声地从裤袋里掏出一部手机,她死死盯着屏幕,心在砰砰直跳,左翻右查,发现并没有那个人的来电,她灰心丧气,心里忽然七上八下的,她细想,也许她的初恋真的得到尽头了。 左边的小调皮蛋似乎察觉到思雨的不适,她撒娇又好奇地说道:“老师我写完了你看看,老师今天出神了哦是在想男朋友吗?” “小孩子只顾着勤奋用功读书就好了,不要那么八卦哦!”程思雨用铅笔轻轻敲了芝芝的额头。 改完芝芝的课堂作业后,程思雨就着重帮她复习课本与预习课本,课堂的时间是留给有准备的人的,程思雨把自己先前划得重点都精雕细刻地给阐述一片,芝芝这孩子聪明,听一次就能明白透彻,着实这将来是个成功的国家栋梁。 晚上九点钟,已经是补习社下课的时间了,程思雨把书本放好,带着芝芝走下阁楼,她轻声问道:“今天是谁接你啊?” “今天爸爸妈妈没有空,是表舅父来接我呢。”芝芝小声嘀咕着,然后又机灵地偷笑着耸起肩凑到程思雨耳边小声说:“我舅舅挺帅的哦!老师,如果你可以做我表舅妈也挺不错呢!” 程思雨听见,一边装着生气的样子,一边又觉得好笑地说: “小孩子别胡说,就你人小鬼大呢,机灵过度!” 说完,程思雨向门外望去,眼睛定眼望着,门外的马路车水马龙,几近繁华,斑马线上人来人往,路边的街灯下尽是一片霓虹闪烁,她在望着,好像在期待什么,她也想要等一个人,想等待一个归宿,但此时的她仿佛在机场等待一艘船,在海洋等待一个港湾,又或者,其实她只需要等待一杯暖人心弦的暖咖啡,她望着望着,看见一辆似曾相识的车,一张自己仿佛在哪见过的脸孔一步步逼近,模糊的样子渐渐清晰,这 ,这不是杜逸凡吗?! “舅舅!”只见小舅舅向前方跑去,一扑扑向他的怀里。 杜逸凡看见程思雨站在门口,不禁有点惊讶:“你怎么会在这里?!” 程思雨自然也预料不到,过一会儿她就用手掩住嘴巴笑,腼腆地开口:“上次不是和你说过了嘛!我是补习老师啊!我在这里当英语老师!” “对喔!真巧!我来接我表侄女了!”杜逸凡开怀大笑,双手击掌,再拂过自己额前的头发,他今天穿了一件褐色的西装,黑色西裤和黑色的英伦小皮鞋,鼻子高高的却有点小巧,嘴巴紧闭而双眉高扬,笑起来的模样却是给人一种温暖而又舒服的感觉,像一个接地气的绅士,对,一个不会让人感到任何冰冷感的绅士,给人一种安全的感觉,他说:“在这里看见你表示我们真有缘,知道你是一名老师,但不知道你是一名英语老师,更不知道你就是芝芝经常谈起的程老师,她可是很喜欢你的,总吵着要上你的课。” “真的吗?”程思雨开心又一副询问的眼神望着芝芝,芝芝嘻嘻大笑又吐了一吐舌头,程思雨回过头,望着杜逸凡:“芝芝是一个很乖巧很聪明的孩子,我也很喜欢她的,我相信如果她父母可以开拓她其他方面的特长,譬如是艺术,书法什么的,这对孩子的全方面发展是很有帮助的。” “嗯嗯,你说的我都懂,我回去就和表姐她们说一声!”杜逸凡定眼地望着程思雨,眼神里包含很多东西,温暖、相信、怜爱、欣赏。程思雨忽然感觉到杜逸凡眼神有一种说不出的魔力,让她心跳忽然加速,砰砰直跳,她立刻回过头,一时嘴巴像被封住一样,什么话都说不出口。 芝芝好像感觉到他们有什么异常磁场一般,机灵又大声地喊了一句:“你们继续聊,我先上去找小晴玩。”就蹦跳地走上楼。 杜逸凡见程思雨一声不响,脸颊红的像个苹果一样,忍不住抿起嘴角一笑,他随意说了一句:“对了,你和凌风和好了吗?” “还没有,我想假如我不先低头去找他,他应该也会忘记我吧,毕竟像他这种冷血无情又处处留情的人,又怎么会像我一般如此深爱一个人。”程思雨悠悠地、失落地说。 “其实凌风他的内心是很热情的,只是他内心比较封闭,不会轻易袒露心声,或者可以这么说,他是个比较慢热的人,需要有人先学会去关心他,他才会回馈于人,你们两个个性实在有点像,都需要证明对方比较在乎和爱自己,其实爱情并不需要计较得失和谁付出比较多。”杜逸凡耐心地说。 听了这段话,程思雨感到有点震撼,对眼前的这个人更是刮目相看,想不到杜逸凡对爱情有着这么一番意味深长的感悟,她忽然发现杜逸凡和沈凌风身边的朋友都不一样,杜逸凡是有着深度的,他不俗,不肤浅,他不是只懂得游戏人生。 “谢谢你,又一次安慰我,和我说这么多我从前不明白的话。” 再过些时候,杜逸凡先带着芝芝离开补习社了,程思雨没有跟着一同离开,因为她还有手头上的功夫还没有完成,她需要再待久一点,加个小班。 忽然门口出现了一个快递员,他口里仓促说着:“谁是程思雨呢。” “我是!”程思雨应声出来,只见这男人手中拿着一束黄玫瑰,她小心翼翼接过,仔细一看,发现花束里面夹着一张白色的小卡片,她轻轻打开卡片,卡片上写着方方正正,刚挺有力的几个字:“后天晚上,华百乐园见。” 第二十八章:生日宴会 十月初秋,秋高气爽,枫叶已是落满一地,地上遍布诗意的秋枫,像是镀上了一层金灿灿的黄金,绚丽夺目,程思雨家门口的小巷有几棵枫树,每当秋风吹起,枫叶纷纷洒落,又随风飘起,就像数个翩翩起舞的仙子坠入凡间,每当此时,思雨总是欢喜地在小巷里转圈,用脚轻轻把地上的枫叶堆踢了几脚,然后在风中伸出双手去触碰那肆意飞扬的秋叶,笑得宛如春风,笑靥如花。 明天便是初蕾的生日,程思雨准备了一条浅绿色的裙子给初蕾,平日里她总爱笑初蕾买的尽是鲜色的裙子,没有一条比较大方得体净雅的裙子,所以这次她精心挑选这份生日礼物,希望给初蕾的衣柜里增添一丝素雅。 二零零五年的这一天是属于台北一个比较新潮的年代,经济飞速发展,科技突出,这个只是这么一个象征标新立异的年代还是不缺怀旧的风情,思雨拿着裙子经过音像店的时候,音像店贴着王菲的海报,周杰伦的大头像,还有刘德华的写真,但也不忘播放着那首九十年代大红的《把悲伤留给自己》,这首歌曲是程思雨常在家循环播放的“饮歌”,旋律悠远尤长,肝肠寸断,道不尽那悲伤的离别之苦,相思之痛… 晚上七点钟,初蕾的生日宴会在她家中举行,她邀请了几个要好的中学同学、大学同学,还有亲戚朋友,甚至还有叶辉的朋友和家人,气氛可为热闹,满堂高坐,道喜的道喜,聊天的聊天,有着好几年不见的同学,见面更是激动,仿佛有说不尽的心里话,三天三夜也要说不完,程思雨是谢初蕾的高中同学,见回那么多的老朋友,自是欣喜若狂,聊得眉飞色舞。谢伯母与叶辉都忙着招待客人,自是没有闲暇顾及思雨,客人们也是聊得不亦乐乎,大家都纷纷送礼物给初蕾,给初蕾说上道喜的话,场面可谓群情鼎沸。 此时初蕾穿着一身浅粉色的晚礼服走进同学堆里,笑容满面,开口说:“谢谢你们百忙之中也肯过来参加我的生日宴会,小女子不胜感激,今天有什么话一定要说尽,有什么玩笑也得尽情的开,不醉无归,一定得喝醉才能回家。”说着举起酒杯与大家干杯。 “初蕾,许久不见,漂亮许多哦,记得高中的时候你可是个眼镜妹哦,现在可是不得了了,落落大方,是个美人儿了!”许茹婷边拿起酒杯,边夸奖道。 “谢谢你了,许茹婷,你还不是一样,从前你总爱留着干净又帅气的短发,现在怎么留起瀑布般的秀发了!”初蕾扬起眉毛,略带轻微的挑衅说。 “当然啦,许茹婷未婚夫喜欢呀,许茹婷现在可是小鸟依人了,该准备与爱人步入礼堂了!”一旁喝酒的陈雅诗双手抱着许茹婷的肩膀起哄道,大家一听齐齐捧腹大笑。 许茹婷忽然脸颊红的像个红苹果一样,满脸的害羞与不好意思,有话却似乎梗塞在喉咙里说不出来,于是她舌头大卷中匆匆吐出了几个字:“初蕾和叶辉什么时候要结婚啦,你们不是从高中就开始恋爱了嘛,都老夫老妻啦啥时候步入礼堂啦!” “嘿嘿,这个你就得问男主角叶辉啦!”说着,程思雨挥一挥手示意叶辉前来,叶辉一过来,所有同学正相包围,纷纷起哄询问道:“叶辉,什么时候娶我们的大美人初蕾?”“早结婚早生贵子哦!”“要不你就趁着初蕾今天生日求婚得了,双喜临门!”…… 初蕾在一边默不作声,稍微感到难为情,但又心中有所盼望,期待地看了一眼叶辉,只见叶辉面露难色,支支吾吾,良久不吭一声,好一会才说:“我们还年轻,结婚的事情暂时,没有打算啦!初蕾很开通的,是世界上最善解人意的女人,是绝对不会想着拿婚姻束缚我的。” 顿时同学们都静了,满场尴尬的,你碰碰她的手,她拍拍你的肩膀,思雨注意到初蕾的失望与不安,正准备说几句话圆场时,初蕾自己先是开声了,她大方笑着,不温不热地说:“我们还年轻,叶辉还想先闯事业呢,我自己也想多赚几年钱,我现在在时装店卖衣服,虽然工作辛苦,但是衣服卖得多有提成,算起来赚钱也是不少的,你们要是想买漂亮衣服记得要找我哦!”大家纷纷鼓掌配合,不约而同倒酒,拿起酒杯干杯,以图化去刚才的尴尬。 见鬼的闯事业!思雨内心吐槽与咒骂着,暗中为好朋友鸣不平,只有她才最清楚,初蕾老早就想和叶辉正式注册结婚了,就是那个浑浑噩噩一事无成的叶辉老是推三拉四,左一个借口又一个时机不成熟,其实傻的都知道,这就是明摆着一拖再拖,只是谁都不想撕破脸皮把事情说的太白以防再起争执! 接下来的时间,各位宾客都在谈笑风生,谢伯母今天可是兴致大起,拿起红酒杯,喝了一杯是再一杯,叶辉的爸爸妈妈倒是很喜欢初蕾,一直拉着谢伯母在笑谈何时婚事的事情,虽然叶辉并不是谢伯母心中的乘龙快婿,甚至在谢伯母的眼中是不上道的,但她深知自己的女儿深爱着叶辉,也自然接受,再看别人父母如此热情,自是盛情难却,内心也是开始认定了这个不成器的女婿了,自是开始商量婚事的事情,谈着谈着,大声笑小声说,大家拉着大家的手,其乐融融,画面可是和谐极了。 说着时间过的飞快如箭,大家瞅着瞅着,发现同学中还少了一个人,那就是以前同班的夏晓冰。 “咱们班从前的班花一号当之无愧就是程思雨了,当时思雨可是咱们学校一只花哦,多少富家子弟和官达贵人的儿子不是在班外等着思雨,就是在校外苦苦守候,只可惜我们思雨要求高,没有一个看得上眼!”陈雅诗向来大大咧咧,敞开嗓门大声地说。 “去你的,哪担当的起,你不要夸张化哦,要是真有那么多人对我仰慕已久,我不早就结婚生子了吗!你这牛吹的过火啦小姐姐!”程思雨说。 “当时不是还有班花二号夏晓冰吗?怎么还没有来啊!” 夏晓冰从前在班上也算是思雨之下的第二个美女吧,只是思雨样貌极具气质,高贵大方,而夏晓冰属于那种小家碧玉又带点小鸟依人的类型,说话娇滴滴的像朵含苞待放的花蕾,要说追求程思雨这类的属于挑战自我,那么追求夏晓冰肯定会是众多男人趋之若鹜的事情,既不会因为难度太大而望而却步,又激发了他们的保护欲,可谓我见犹怜。但只有她们女孩子知道,夏晓冰是不真实的,她的柔弱甚至是装出来的,柔弱是她的武器。 过了半个小时,就在人群中看见夏晓冰慢慢走近,模糊的身影越来越清晰,越来越大,她跑着过来,只见她穿了一件粉红色的碎花裙子,头发扎了一条马尾,脸上不施粉黛,只是嘴唇上轻微涂了一点口红,但白皙的皮肤让她毫无妆容的脸孔依然显得精神奕奕,她喘不过气,一直拍着胸口地说:“不好意思迟了、迟了!” 热闹又欢快的时间总是过得特别快,忽然屋子里的灯全都熄灭,全场哇得一声,没过一会儿,黑暗中又灯火点点,几根蜡烛的光和细微的电筒光涌入人群的眼里,只见叶辉与谢博母拉着一个三层得粉红色蛋糕走近,大家都齐声唱着生日歌,欢呼雀跃,大家都起哄主人公要正式许愿和吹蜡烛。 初蕾双手合成一个拳头,轻轻阖上眼睛,虔诚地说:“希望一切都会心想事成,我的朋友会永远陪着我,家人健康,爱情长久!”大家纷纷鼓掌,叶辉走上前吻了初蕾得脸颊一下,并与她相拥着手牵手一同切蛋糕,见此场面,大家更是一番热烈与喝彩,程思雨也是在一旁为自己的好姐妹感到高兴,今天是初蕾的生日,她由衷希望自己的好姐妹能得到真正的幸福。只是敏感的她似乎发现了一个人的异样,那就是在一旁同样观看着这个场面的夏晓冰,她眉头紧锁,牙齿咬着嘴唇,用力地都快要咬出鲜血,面容紧绷,紧的脸部快要抽筋了,她双手握实握成一个拳头,整个身躯都在颤抖着,颤抖着,怎料她忽然一个转身,就跑开不见身影了。 程思雨感到疑惑不解,为什么她的反应那么激烈,那么愤怒,莫非…不不不,应该是她想太多了,她不应该再对叶辉有那么大的偏见。 程思雨与大家干杯,又与谢伯母交谈了一会,谢伯母还是老样子,三句不到又叫思雨早些找个男朋友,该死的男朋友!她不想想起男朋友!一想起便会愁眉苦脸的。初蕾今天的心情真的很好,微醺让她双脸通红,深情微醉,整个人散发着女人味,她与朋友们高谈阔论,激动时手舞足蹈… 只是,似乎叶辉不见了,明明方才还在,由于刚才的疑惑,程思雨还是下意识地用自己的目光去搜索着,搜寻着,然后她走着走着,站在墙角边,在窗内她俯窗远望,只见叶辉与夏晓冰在争执,两人似乎在吵架,叶辉的样子看起来很生气,生气地手一直在上下挥动,夏晓冰却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说着说着竟然掉下了眼泪,两人似乎在僵持着,这到底是怎么回事…难道… 第二十九章:华百乐园 下班回家的时候,程思雨想起了那天收到的那束黄玫瑰,没有署名的小卡片,思前想后,她在纠结着要不要去赴约,会一会这个送花的神秘人,但是思索了一会,或许是个恶作剧,或许根本没有这个人,或许就算有,也是不值得一识的陌生人,如此斟酌,她还是决定了不予理会。 只是她在吃饭之时,洗碗之时,看电视之时,甚至是洗完澡准备上床休息之时,脑海里都浮现起那张邀约的小卡片,她的好奇心理在作怪,她很想会一会这个陌生人,这个对她表示爱慕并送黄玫瑰给她的陌生人。 于是她立刻起床更衣,换上了一件黄色小碎花上衣,白色的丝质裙子,顺手拿上一个白色的小包包,轻施粉黛,抹上淡淡的大地色眼影,涂上珊瑚色的唇膏,睫毛膏使她原来就长得睫毛显得更翘,此时她的双眸就像熟透的黑葡萄浸透在清水里,清澈又有神,她飞快地从家中出来,向华百广场方向赶往。 此时走到华百乐园已是晚上九点半,她忽然有点疑惑,按道理平常这个时间游乐园应该准备关门了,为什么卡片上的匿名人要约在晚上九点呢,她慢慢的从门口走进,发现整个华百乐园都很安静,除了门口的保安感觉乐园里杳无人影,似乎与电视剧里被男主角包场的氛围一样。 她渐渐走前,看见前方的闪亮的旋转木马,闪闪发亮的旋转木马,充满童话趣味的旋转木马,她看着眼前如梦如幻的旋转木马,开心地,灿烂地笑了起来。 “你来了…”耳边的不远处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 “是你…”程思雨转头往声音的方向望去,看见那张熟悉的脸孔,沈凌风。 “你知道吗,你迟到了半个小时,我等了你半个小时,我没有想过,我还会继续等你。”沈凌风低着头,声音沉重地说。 程思雨一看见是沈凌风,顿时感到又委屈又气愤,她生气地说:“如果我早知道那个匿名的卡片人是你,我一定不会来的,你认为你等了我半个小时就有什么了不起吗,我那天等你的时间你认为比这半个小时少吗?”她说着掉头准备离开。 沈凌风快步走向程思雨身后,用手抓住她的手,“既然你已经来到了,就不能留在这里多一会儿吗,我为了你今天晚上把整个华百广场包下了,你知道吗?” “沈先生,你有钱,你为了拿下任何一个女人或者女孩,用你的钱财略施小计,估计许多人都会对你投怀送抱的,你为了我包一晚游乐园的场,也不见得这就代表你对我的在乎,我要的是真心,不是MONEY。”说完,程思雨再一次准备转头离开。 “不要走,好吗?”沈凌风在身后紧紧抱着程思雨不放手,双手环绕着程思雨的腰,她感觉到他微颤的双手,她缓缓回过头,看着沈凌风那认真又惆怅的脸孔,她动了恻隐之心,小声地问:“你怎么了?” “我很想你,思雨,真的。”沈凌风把头埋进程思雨的肩上,把她抱地更紧:“我本来以为我不会在乎,我本来以为我和你分手也没什么大不了,但是我想你,忍不住想来找你。” 程思雨微微推开沈凌风,淡淡地说,“你经常晴时多云偶阵云,你这样真的会令我很难受,今天很好,明天很好,但是大后天可能你就对我…我只是一个普通人,我想要稳稳的幸福,我不想要那种又刺激又热烈但虚无缥缈且消逝得快的爱情,我的心脏会附和不了,这两天我很难才放下你,不会向从前那样肝肠寸断,牵肠挂肚,你想分手就分手,心情好了想复合就复合,你太自私了,你没有想过我的感受。” “我知道,是我不好,”沈凌风再次走到程思雨面前,握紧她的双手,“再给我一个机会,我会尽量改的,你对我耐心一点,包容一点好吗,我知道我自己比较大男人主义,我霸道,我脾气不好,我死要面子活受罪,我自私,我不懂为你设想,但我会尽量改的,你不要离开我,你是我的女人,你是我的。” 程思雨望着沈凌风诚挚又热烈的双眸,看着他信誓旦旦的样子,她迟疑了,心动了,但是又在犹豫,她生怕自己又会越陷越深,她害怕自己又再陷入痛苦之中,她眼里闪现出犹豫,闪现出疑惑,她吐出几个字:“你让我再考虑考虑好吗?” “是的,你是应该考虑,我给你一分钟的时间考虑。”说着沈凌风用手捧着程思雨的脸,他吻上了她,他的唇霸道又热烈地贴上了程思雨那柔软的唇部,他的舌头强烈地向程思雨索取,程思雨感到那一刻无法呼吸,无法思考,只觉天旋地转,天崩地裂一般,她想,她又要沉沦了,她很喜欢他,很喜欢。 忽然,有种需要清醒的感觉敲痛了她,她害怕自己掉进思想的漩涡里,她的理智努力地把自己从漩涡中拉出来,她睁开眼睛,稍稍推开了沈凌风,她静静地说:“你让我再想一想,我现在的头脑有点混乱,我怕我自己又再作出不正确的决定。” “不会的,思雨。”沈凌风再次从后面拥抱着程思雨,她的手臂强而有力地抱着她,在她耳边重重地呼吸。只见漆黑且深不见底的夜空突然呈现了一道道五彩缤纷的闪光,呈散漫的烟火状,“啪”的一声,绚丽的烟花就像一朵朵光彩夺目的小菊花,千姿百态,直升夜空,围绕在繁星周边。 “好美!”程思雨惊喜地望着天上的烟花,那连绵不断的烟花散布在夜空的四周,从一个小的星火点,又向外扩张为大大的火花,似梦迷离,让人看得是如痴如醉,“好美的星辰,似乎象征着永恒不变,如果它可以不消失在星河,那该多好!”思雨痴痴地望着夜空,望着烟花,赞叹地说道。 “它不会变的,只要你喜欢,我可以一直在这里放烟花给你看,它象征着我对你的爱,只要你一天不离开我,只要你喜欢,我都可以把所有美好的烟花,甚至所有美好的事物送给你,你要天上的月亮还是星星,我都要立刻去摘给你,只要你还留在我身边,你就是永远属于我,只要你还会给一个机会我。”沈凌风用手轻轻抓住程思雨的双肩,轻轻把本来背对着他的程思雨转过身来,他凝望着她,深情地说。 程思雨幽幽地看着沈凌风那桀骜的脸孔,看着他说话的认真的神情,她的双眼被泪雾弥漫了眼眶,感到有股强大的热泪要从心脏直到喉咙涌入眼眶,一股热泪再也不能自控地从她那柔情似水的双眸涌出,爬落在她的脸颊两旁,又再坠落跌散在地面。 她的心理防线就在那一瞬间再次被冲破,她激动地且用力地抱着沈凌风啜泣着,哭泣着,甚至放声哭了出来,她流着泪喃喃自语:“都怪你,你为什么要总是令我那么痛苦,令我如此如此地难过,我恨你,但我恨我自己,恨我无法摆脱你!” “从今往后我会努力做到最好的,我会好好对待你的。”他抓住程思雨的双手,低着头,嘴唇停留在她的手背,深深吻着她的双手,又渐渐抬起头吻了她的额头,他用手轻轻拭去她脸上的两行眼泪,轻叹一声,霸道又用力地把程思雨揽入怀里,那一刻,程思雨第一次在他身上找到那久违的安全感,被保护感,幸福感。 程思雨看着眼前的旋转木马,童年时候的回忆涌现,她怀念那个天真又无忧无虑的时候,那时候的妈妈还不像现在如此尖酸刻薄,那时候的继父对自己也很关心很爱护,那种久违的幸福忽然就在这一刻仿佛全都归来了,那种小小的满足感与幸福感让她有种错觉以为自己得到了全天下。 她跳跃着走进那旋转着的又亮堂堂的旋转木马,兴奋地坐上了木马,洒脱地掠过两肩的头发,她笑的怡然自得,笑的如此幸福,那一刻的旋转,似乎万物旋转,天旋地转,她望了望旁边正机械化地动得忽上忽下的木马,又看着下面的沈凌风,他正宠溺地笑着望着自己,她不禁大喊了一句:“上来啊凌风,我感觉一切的烦恼与压力都要消失了,此刻的我很快活!很快乐!” 沈凌风摇摇头,他堂堂一个大男人怎么能玩这些小孩子与女孩子家的玩意,原本他也不是个童心未泯的大男孩,来游乐场完全是为了挽留程思雨,哄程思雨开心,至于要坐上旋转木马与程思雨一同开怀大笑,谈天说地,他实在做不到。 他只是在下面望着程思雨,向正坐在旋转木马上的程思雨挥挥手,思雨开心地望着他,同时在木马转动的那一刻,她的脸上又不禁流露出失望与落寞的神情。见此,沈凌风突然想起一件东西,他挥挥双手:“思雨,你坐在那等等我,我去车上拿样东西就回来!” 第三十章:心中重要 程思雨正等候着他,坐在旋转木马上来来回回的,只见他埋头苦找。他终于从车里拿出一部看起来起码九成新的相机,开怀地笑着跑过来,笑嘻嘻地对她说:“你看,我这里有一部相机,可以帮你拍照!” 程思雨差点“噗”的一声笑了出来,还以为他要拿什么神秘的礼物送给她,原来竟是一部相机,为了帮她拍照。她坐在马上,双眸望着沈凌风,眼神里似乎没有了聚焦点,目光朦胧,她在一个又一个转圈的来回中望着他,望着他正摆弄着相机认真地为她拍照,她似乎有一种强烈的失而复得的感觉,那种拥有的感觉不真实,很虚渺,她想着想着,却不自觉流下了眼泪。 兜兜转转的木马终于停下了,程思雨小心翼翼地从马上走下来,慢慢走近沈凌风,“无论怎样,我今天还是谢谢你,给了我这么美丽的烟花,如此梦幻的游乐园,还有那让我寻回童真的旋转木马…” “还有更多…”沈凌风双手抱着她的肩膀,祈求的眼光凝视着她,“还会有更多,只要你点头,你问问自己的心,你是不是还在乎我…” 程思雨迟疑又犹豫,她无意识地低下了头。在这光明璀璨的旋转木马前,沈凌风双手捧着她的脸试图让她抬头看着他,他手中拿起相机,把镜头对着自己与程思雨的方向,他调好光线与定时,对着她说:“你看这旋转木马多好看,既然你喜欢,我们今天就在这里留下我们的第一次合照。”说着,他揽着程思雨的肩,贴着她的头,程思雨也配合着快乐地笑着,对准镜头,他按下拍照键,咔擦地几张照片就定格在胶片中。 沈凌风很自然地牵起了程思雨的手,仿佛像第一次在夜色酒吧相聚时牵起了她的手那么自然,他牵起她的手一直奔走,她看着他的双手,心中既是心乱如麻,又是甜滋滋的,她的脸又是红了一片,像个未成年的小女孩般羞羞答答,小鸟依人地跟着他身后奔跑。 摩天轮在夜空中上上下下来来回回地旋转着,有人说,如果情侣能在摩天轮上接吻,他们的爱情可以得到永恒。 程思雨与沈凌风一起走上了摩天轮,随着其上升得越来越高,程思雨隔着窗玻璃定眼望着天空下方,一种刺骨而心悬的痛感闯入了脑海,让她骤然深呼气,大力地深喘一口气,再缓缓呼出去。 “怎么了?”沈凌风一把握住她的双手,关切地问道。 程思雨下意识缩了一缩手,她想她心里还有隔阂,没能有完全的心理准备,“我有一点点畏高,一会儿就没事了。” “你为什么不早说,你早说我就不带你上来了。” “我知道,你大可以随意带又热情又懂事又没有我麻烦的女人上来。” 两人都有点斗气,一下子不吭声了。 大概过了五六分钟,还是沈凌风主动打破了僵局,开口说:“你到底要怎么才能气消,难道我今天这样做还不够诚意吗?你还不能感到我的心意。” “不是气消不消的问题,是我根本就没有信心我们能不能走下去,我们经常吵架,你发起脾气来就对我置之不理,那种感觉真的不好受,我很害怕这种担忧和焦虑是永无止境的。”程思雨幽幽地说。 “你是指我太多女人吗?” “你明知故问。你明明知道我根本没有办法忍受这个,我再也没有信心你会为我而改变。” “你再相信我,再给我机会,我真的有在慢慢改变,我从来没有为任何人妥协过,或许你觉得我对你不够迁就,但你应该明白我的身份与性格,真的在为你改变得越来越多了。”沈凌风虔诚地望着程思雨。 程思雨望着摩天轮的窗外,她沉默不语,观察着深不见底的夜空,被闪闪发亮的一颗颗繁星点缀着,整幅星河图呈现在她眼前,她看着惊叹着走过对面俯在窗边,眺望远方,她低叹:“真美。” 沈凌风从她身后环抱着她,轻轻地说:“就像你一样的美。” 程思雨回过头转向身后的他,他深深地,认真地,严肃地说:“我是认真的。从前我以为是因为你没有对我千依百顺,因为你有挑战性,因为你特别,因为你不听话,因为你纯洁,所以我对你有那种不一样的感觉,我以为这只是比好感多出一点的喜欢,所以我并不畏惧分手,当我在你小区门口离开的那一天,我以为我没有所谓,但是过了那天,我开始想起你,想你那天真又纯真的笑,想念你的善良,想念你的纯真,想念你的脸庞,想念你的一切一切,我才知道,我是真的喜欢上你了,你在我心目中越来越重要,我不想就这么与你结束。” 程思雨听着他的一番肺腑之言与深情表白,又是一番感动,眼眶不自觉充满了泪水,眼前又是被泪雾迷蒙一片,她甚至不能看清眼前沈凌风的面容。 她头脑发热,整个人感到朦朦胧胧,她一时之间无法思考,说不出话,只感觉嘴唇一热,有一片柔柔软软又热乎乎的像棉花糖般的东西贴上了她的嘴唇,让她紧张,让她疯狂,让她妥协,让她顺从,让她,甜甜蜜蜜,感受柔情蜜意。 一番热吻过后,程思雨挨靠在窗边,挨靠在那隔着玻璃的迷漫夜景之上,她恬淡地一笑,富有感情又富有诗意地说道:“什么是爱情,什么是痛楚,我既是在爱中被痛楚缠绕着,何苦逃不开这爱情的重牢,挣脱不掉这爱情的苦楚。我爱你爱的伤心,又无法抛开一切的原则与自尊去爱你,但是我倔强又执着地念头中,且不能忘怀你,更不能完全去拒绝你,我的理智告诉我不要去爱上你,但我在感性上强烈地渴望你,我到底是怎么了,我是犯贱了吗?”说着她感到羞愧与苦恼,双手掩住自己的面孔。 沈凌风把程思雨的双手放下,深吸一口气,凝视着程思雨,“这不是你的错,真的,我知道我自己不是好人,更不会是一个好情人,我潇洒,我不顾他人,我自私,唯我独尊,我随性,我想怎样就怎样,我甚至是一个很坏的男朋友,我不够关心你,对你也不够好,对你忽冷忽热,对你若即若离,因为我自己根本不清楚自己的心意,我害怕自己被困着,我怕自己会失去了自由,我怕自己或许是失去了爱的能力。”说着说着,他握着程思雨的双手,握得更紧,深深地说道:“只有你可以让我慢慢改变,只有你可以救的了我,我是向你求救来的,请你帮帮我,请你让我找回那久违的爱的能力吧,请你给我多一点包容与耐心,我愿意与你在往后的岁月里学会爱与包容,好吗?” “好的,这当然好,你今天对我做的一切,为我放那么美的烟花,为我包下整一个游乐场,如果我还不感动,那我一定不曾爱过你!”程思雨掉下了眼泪,啜泣地说道:“如果我还不能原谅你,那我想我以后也会后悔的,我害怕自己后悔,如果你爱我,我又怎么能失去这样爱我的人,我原谅你,我愿意与你在日后的时光里慢慢相处,学会爱的真谛,我会改自己的冲动,我一定会努力去与你慢慢磨合的,我们会好起来的。” 沈凌风感动地笑了,一把抱着程思雨,让她的额头挨在他的肩膀上。 “对了,你怎么知道我在欣颖补习社当教师的,我记得我从来没有和你说过呀!”程思雨好奇地问! 沈凌风得意一笑,“哼,我是谁,我想知道的事情会不知道吗!” “得意忘形!”程思雨噗嗤一笑。 程思雨在他心目中的位置越来越重了,那种重量是日积月累的,在不经意间,连他自己也没有发现,这个小姑娘就这么傻傻愣愣,蹦蹦跳跳地蹿进他的心房,那副天真又没有心机的面孔,那双乌溜溜又饱含泪水的,我见犹怜的眼睛,深深地烙在了他的心上,映入了他的脑海里,让他毫无防备,冲破了他的防线。 接下来的那几天,沈凌风真的对程思雨不一样了,他每天都会打电话给程思雨,每天都会发短信和她说早安与晚安,程思雨每天在补习社上班,都会收到沈凌风派人送来的一束花,有红玫瑰,黄玫瑰,白玫瑰,蓝玫瑰,紫玫瑰,他知道,她很喜欢玫瑰。每次程思雨欣慰地手上捧起手上的花的时候,补习社的老师们和学生们都会投来羡慕的眼神与起哄,有时甚至调侃说一句,“看来我们的社花就要嫁出去了,大家可要准备好礼金啊!”每当这个时候,程思雨都红着脸蛋,怪不好意思的低呼一声:“你们不要乱说啦!”只是谁也没有发现,只有程思雨敏感地觉察,每当偶然碰上杜逸凡来接芝芝的时候,在他的眼光接触到程思雨捧着手上那束美丽的玫瑰花的那温馨一幕,他的眼神竟有一丝落寞,一丝孤独,她发现了他的异样,但她不敢胡思乱想,她想,是她太敏感了,这应该是她的第六感出错了,她不应该乱想,这都是没有的事,没有的。 第三十一章:我就是看不惯你 沈凌风正坐在家中客厅打开电脑,倒上一杯热咖啡,开始整理自己的生意,他记录下客人的单号,挑选衣服与各种进出口商品的款式,电话一个接一个地打,一次次地与人交流打电话,今天约明天的应酬时间,一天下来,他发现自己的时间表已经满满的,仿佛时间不够用,略感筋疲力尽,他挨靠在凳子上,大大深了个懒腰,双手掩着眼睛,叹了一口气。 只见有双纤巧的手正提起他的咖啡杯,再往里倒了一杯,又轻轻放回在桌子上,沈凌风单眼睁开,瞅见的不是别人,正是自己弟弟的太太,郑思嘉。 他冷笑一声,挑衅又不屑的一个个字吐出:“郑小姐,沈二少奶奶,这里没有外人,你就不要再假惺惺装蒜了,爸妈和我弟弟可能容易被骗,但我金睛火眼,你可骗不了我。!” 郑思嘉露出一个春风满面的笑容,丝毫没有被他惹怒:“怎么一大早我们家的大少爷火气就那么大呢,我好歹也算敬业,演技拿不了奥斯卡起码也是TVB最受欢迎女演员,你不要这么不配合不赏脸好吗?” “呵,你真不要脸,真不知道我弟弟品味怎么那么低下,喜欢你这种货色。” “沈凌风,再怎么说我们也算相识一场,也是老朋友了,我如此努力去融合这个大家庭,你总是闲着没事找我的茬,你是诚心和我过意不去吗?嗯?”郑思嘉淡然,稍微抿嘴,无所谓地说道。 “不得不赞叹一声,你真厉害,这个是不能否认的你懂了吧!” “我劝你识相一点,爸爸妈妈都很喜欢我,在他们面前我可是个妥妥的弱者与孝顺的妻子,我丈夫,你弟弟又是你父亲最信赖的公司继承人,而且他可是爱惨了我,你认为我要挑拨离间有多难,你自己想清楚了,不要惹火我,狗急还跳墙呢。”郑思嘉停下手上的扫帚,略带认真又不失微笑地说道。 “怎么,你在威胁我?” “我没有,我只是和你说道理,给你分析权衡利弊,我劝你理智一点,不要老是没事找麻烦,我的忍耐可没有你想的那么无限度。”郑思嘉把扫帚放在一边,坐在桌子上,叉起双手并放于胸前,摆起一副大小姐的脸孔。 沈凌风突然起身,一步一步逼近郑思嘉,把她逼至墙角,他的脸几乎贴近了郑思嘉的脸,只有五厘米的距离,郑思嘉紧张得心里砰砰直跳,惊讶又紧张地睁大眼睛望着沈凌风,只是沈凌风这才慢慢吐出了一句令她觉得欠打的话语:“我知道,你追不了我就去骗我弟弟,你真的CHEAP,你的千金身份也掩盖不了你内心的轻贱” 郑思嘉顿时怒火中烧,想要伸手一把掌拍在沈凌风的脸上,他却手快眼快,一手抓住她双手,“怎么,我就是看不惯你,你在外面的名声有多动听,你的生活有多糜烂你以为我会不清楚吗,不要在我面前装柔弱,或许我还能因为你敢作敢当、特立独行而对你有一丝丝尊敬的。”说完沈凌风松开她的双手,准备离去上楼。 “你以为你有什么了不起吗?你还不是一样窝囊,你以前的女朋友何碧君还不是一样离开了你,还不是跟其他男人走了,你还不是一样留不住自己爱的人,被女人甩的滋味是不是很特别,特别窝囊!” 沈凌风听后青筋布满,双眼都是红丝,生气地怒火一直上涌到头脑,他握实拳头,就在准备爆发之际,沈家人刚在外喝完早茶回来了。 只见沈太太拿着好几袋商品满载而归地走进家门,谈笑风生般,一见到郑思嘉便是满脸欢欣说道:“思嘉你看看,刚我去百货商场扫货呢,买了好几件香奈儿的衣服,其中一件是买给你的你看看!”说着沈太太边说边激动地从袋子里拿出一件两件衣服,仔细观察摆弄着,递给郑思嘉。 郑思嘉欢喜又满意地接过,挨在沈太太地胸口上撒娇说:“谢谢妈,你选的我都喜欢!妈对我比亲生妈妈都要像妈妈呢!”郑思嘉边说边得意地望着沈凌风。 “哎哟,这孩子可真会说话,沁人心扉的,我都快甜死了!”沈太太手一只手摸着郑思嘉的头,一只手掩嘴地笑。 “刚我们出去喝茶呀,撞见你们陈叔叔了,听说他儿子娶媳妇了,好像还是某个集团的千金小姐呢,人长的可讨喜了,才貌双全的,凌风,你也老大不小了,什么时候带未来儿媳妇回家让我们全家人参谋参谋呢?”沈伟庭关切地望向沈凌风,一本正经地问道。 “我的婚事我自己心中有数,你们就别操心了!”沈凌风不耐烦地回答,似乎方才地怒气也抛之脑后了。 “每次和你说起这些话题你就在逃避,你都被弟弟超前了我怎能不急,女朋友不见你正经交,不三不四的女人你倒是一大堆,能不能让我们做父母的省心。”沈伟庭说道。 “爸!,你就不要操心了!” “凌风,你该不会还放不下…?”沈太太欲言又止,想说出口又怕凌风会不悦。 沈凌风脸色突变,脸是拉的老长,一言不语。 “算了,算了,爸妈你们就不要操心哥哥的婚事了,哥哥长得如此英俊潇洒,还怕找不到女朋友吗,自是一堆大家闺秀涌上来眼花缭乱,自是不知如何选择。”沈凌轩圆场道。 “是大家闺秀就最好,最好就要像思嘉这种乖巧的,怕只怕都不是什么大家闺秀。” 在沈家人的你一言我一语,在这番喧闹中,沈凌风内心深处的伤痛与曾经的思忆仿佛又被召唤回来了,他又回想起他那曾经深刻的爱情,他第一次爱的人,他一触碰就会锥心的名字,这个名字,似乎离开了,又仿佛从未远离,似乎忘怀了,又仿佛挥之不去,浮浮沉沉,难以忘记。 那个他曾经午夜梦回想起,魂牵梦萦的女郎,有着一头浅褐色大波浪长发,细细长长的锋眉,又黑又浓的眼睫毛,眼睛透着一种会放电的勾人,只要稍微眨一眨眼,不留遗力便可迷倒一片人,那精致的妆容,热烈的红唇,丰满又具有线条美的身材,全身上下遍布性感又危险的气息,微微一笑,遍让他失去了魂魄,甘愿为她付出一切,他曾经是如此地爱她,虽无法真正看透她内心深处的心事,却总是忍不住去接近,想去了解,去剖析。 印象中的她经常轻轻勾着他的脖子,眼睛微微眯着笑着凝视着他的眼睛,好温柔地说:“我很幸运,有你这样优秀的人守护着我,被你爱着是我的幸福,为什么你愿意如此地爱我?” 他摸着她的脸颊,宠溺地望着她:“只有你才是真正了解我的人,你长得如此地美,性格如此温柔,愿意包容我的一切冷傲与孤僻,我只有对你越来越好,你才不会离开我,永远留在我的身边,我不愿意让你离我在一米之外。” “你真霸道,你这么霸道,可是很容易吓坏女孩子的哦!” “我不怕吓坏其他人,我根本不在乎他们,你呢,你喜欢吗,嗯?” “喜欢!”每当这个时候,她会小鸟依人般,撒娇依偎在他身上,两人如胶如漆,缠缠绵绵,那时的他们就想分不开的连体婴,每天都要出双入对,谁都知道对方爱惨了对方,只是最终,后来的后来,她始终离开了他,没有一丝犹豫,没有一次回头,就这么绝情地投入了他人的怀抱。 走回房间,沈凌风接到程思雨的电话,那头传来她那天真活泼的声音:“知道我是谁吗?” “你傻了吗,怀疑我的智商吗,你是LILY吗?还是LUCY?”沈凌风故意逗她。 “讨厌,你是认真问的哦?谁是LILY?谁是LUCY?从实招来!”程思雨闷哼一声又急切地问。 “说实话我也忘了他们的样子了,就记得好像有这么个名字。”沈凌风继续装神作怪。 “你再这样我就挂机了!” “别别别,我给你开玩笑的,给我熊心豹子胆我也不敢认不出你的声音,你是我沈凌风的女朋友,程思雨大小姐,答对了吗?”沈凌风连忙哄着。 “哈哈算你,在干嘛呢?两天都没见了,我觉得我又有点想你了。”程思雨说。 “怎么了,我们才刚分开没多久,你就如此迫切想见到我了,这就是常言道的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吗?” “不可以吗,你以为我像你一样,可以很长时间很长时间都看不见我,我知道,你很忙,你的时间很宝贵,你要分配给工作啦,家人啦,朋友啦,应酬啦,还有有自己私人的独处时间嘛,留给我的时间只能是那么可怜的一丢丢。”程思雨在电话那头嘀咕着。 “你是不是又在耍小孩子脾气啦,前天不是找过你了吗,现在又说的那么委屈,好像好可怜一样,这样好不好,明天我抽空陪你。”沈凌风安慰道。 “真的吗?说好了可要做到哦!”她的声音提高了一个声调,兴奋地问道。 “真的!傻瓜。” “好,那明天见。” 沈凌风放下电话,回过神来,他已经有程思雨了,她是一个很好很真心的女孩,她对他的感情真心实意,他不应该再想起何碧君了,从前的微风往事,真的是应该随风而去,让它烟消云散。 第三十二章:嫌弃 今天令程思雨口瞪目呆的事情倒是发生了,她竟然在赵雨涵房门边从门缝看见她竟然在梳妆台前精心装扮,一边挑选衣服一边笑逐颜开,这简直就比奇闻更加奇闻,简直让她大吃一惊,不敢相信,仿佛眼前的一幕是世界奇观,让她忍不住想推开那道房门就像拨开那层迷雾一般看个轻轻楚楚。 于是她轻轻推开房门,不可思议地小声询问道:“妈,你在干嘛?今天是怎么了?” 赵雨涵回过头望向程思雨,嘴巴大大咧开一笑,出界的口红简直是抢尽了风头,程思雨瞬间表情定住,尴尬写满在脸上,只是赵雨涵的声音充满了丰富的感情和音律,她欢喜又期待的说:“今天我听你父亲说过,今晚有一个公司的特别宴会,我向公司职员小方打听过了,今天每个人都会携眷出席的,我一定要打扮的漂漂亮亮得不能让你父亲丢脸!” “妈,你确定爸爸他会带你去吗?”程思雨小心翼翼询问,怕伤害母亲的自尊心,又怕随时点燃她内心的*。 “你什么意思?你爸不带我去带谁去?你是不是哪壶不开提哪壶存心想吵架吗?”赵雨涵顿时变了一副嘴脸,急躁地想跳起来般。 “妈,我不是这个意思。” “来,你看我脸上的妆容如何,我老了吗,脸上皱纹会不会很明显?”赵雨涵急切又担忧地问道。 “妈….”程思雨支支吾吾不知该说什么,她对那不知所谓的妆容不予置评,她面露难色却又怕被赵雨涵发现她在掩饰她的尴尬。 赵雨涵拉着程思雨的手,看着她的脸色,她回过头双手一拍桌子,睁大眼睛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忽然发现那化得糟糕至极的妆容,眼睛一大片黑影,唇膏擦的完全出界,胭脂涂得像猴子屁股一般,她望着镜子里狰狞的自己忽然想到了一个成语,花残粉退,她越想越发地难过,绝望,她对自己的衰老与丑陋感到不齿,双手掩脸,“呜”的一声脸埋在了肘弯,肩膀一动动地啜泣着。 程思雨见此状是吓坏了,她连忙拍拍赵雨涵的背脊安慰道:“你还是很美丽很有气质的,就是化妆技术退步了,也很难怪的,你这么久都没有出席过公众场合难免会生疏。” “不,我知道我已经又老又丑了,不然暮云怎么会连看我一眼都不肯,我知道我再也无法挽回他的心了,他肯定会抛弃我的!”赵雨涵边趴着边带哭腔地说。 “不怕的妈妈,你女儿在这里呢,只要我帮你重新化妆,你一定像从前那般高贵美丽的,爸爸还会像从前那样深深爱着你的!” “真的吗?”赵雨涵喜出望外地抬头,抓住程思雨双手问道。 “当然。”见惯了赵雨涵平常阴森又泼辣的样子,突然见她如此无助与委屈的模样,程思雨有说不出的心痛,她知道,她与继父的感情一定是更差了,甚至可能没救了,她已经好久没有看见母亲如此失落绝望过,除了在正宇去世的时候。 在程思雨帮赵雨涵认真拾掇一番后,看着的确是大不相同了,虽然岁月已经在赵雨涵脸上留下痕迹,但是并没有夺去她自身的气质,不较真去审度细节的话,一眼望去还是能吓唬人的,还是会给人一种惊艳贵妇人的感觉。赵雨涵换上了一身黑色的礼服,除了身材略显有点臃肿,由于腿不方便走起来偶尔会一拐一拐影响美观之外,整体看着还是很完美的。 此时程暮云正好回家,打开房门看到眼前一幕,他有些惊奇又仿佛意识到一些事情,不安地问:“你们,这是在干什么?” “爸,公司今天不是有宴会吗,妈妈为了今天的宴会特意准备,打扮的美美的吧”程思雨说道。 程暮云很自然地脱下西装和领带,沉默是金般地拿起柜子上放着的一支洋酒,很自然拿起酒杯倒酒,喝了一口很平淡地说了一句:“我从没有想过要带你妈出席。” 气氛瞬间降到冰点,三人都没有说一句话,时间在这一分钟内仿佛停止了。 最先忍不住的还是赵雨涵,她站起身,重重一摔头,声音一颤一颤地质问道:“我问过你们公司的人了,我知道你们今晚的晚会是携眷出席,你知道什么是携眷出席吗,你不带我要带谁,你不带我是要带其他狐狸精吗程暮云!”赵雨涵激动地用手推倒梳妆台上那仅有的几支护肤品与化妆品,几支香水也跌落地面。 “你可不可以不要无理取闹,我真的不想和你再吵架了雨涵!”程暮云费力一抹头上的头发,手举起示意赵雨涵安静消停。 “我无理取闹?我想和我丈夫一起出席晚会是无理取闹?我知道!你嫌我丢人!你嫌弃我人老珠黄!残花败柳!你没良心!陈世美!你是个喜新厌旧无情无义的冷血动物!”赵雨涵喊的撕心裂肺,又一次情绪失控。 “够了!你不要再大喊!我真的受够了你的声音了!你的声音让我头痛!我对着你多一秒都感到痛苦,你还想我带着你出席公众场合!”程暮云大吼道。 “爸,妈妈今天是真的一番心意想讨你欢心的,她一直在镜子面前化妆,挑选衣服,我从没见过她像今天那么开心的,她真的很想和你一起出席,我想,她是想重新与你培养感情的,她从前都不愿意出门的,现在她起码肯出门了,我相信只要你们大家肯一人让一步,共同努力,事情还是可以往好的方向发展的,你们还是能回到从前相亲相爱的时候。”程思雨劝说道。 “有些东西没了就是没了,不是所有事情都能按照我们想的发展的,根本就没有那么简单!”程暮云疲倦地坐下在凳子上,整个人挨着墙角深深叹气。 “程暮云,你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打什么如意算盘,你不就是厌倦我了吗,你不就是想离婚吗,你不就是想把你外头的小三小四接回家吗,我告诉你,想错你的心了!门都没有!除非我死!”赵雨涵一步步走近程暮云,嘶哑地怒喊着。 程暮云忽然一站起来,整个人像是积聚了很久的压力即将要爆发似的,他大力推开赵雨涵,以致她一时站不稳脚趔趔趄趄倒在了床上。 程思雨立刻走上程暮云前挡住了他,有点责怪的语气说道:“爸,你明知道妈腿不方便,你怎么可以推她呢?” “你也知道你妈她腿不方便,你也知道她走路会一拐一拐对吧,你还叫我带她出席晚会,你还叫我带她出现在我的员工和各企业的合作伙伴面前,你让我老脸往哪搁,我从前也曾经试过叫她与我一同出席宴会,一同出席公众场合,我也想拉着她的手在大家面前自豪的介绍这就是我美丽的妻子,但是她都拒绝了,放弃自我,变得越来越疑神疑鬼,性格古怪,难以忍耐!”程暮云就像被点燃的鞭炮般訇然作响,不受控制。 “程暮云,何必挣扎呢,何必自我辩解,你嫌弃我这徐娘半老就嫌弃呗,何必说的自己如此无辜,你无非想让自己良心好过一点罢了,简直放屁。”赵雨涵坐在床上冷笑道,笑得有点诡异,笑得阴森,笑得让人看见头皮直发麻。 “这日子再也过不下去了,简直是受罪!”说着程暮云提起西装与领带,准备离开。 “你去哪里!是不是赶着去接哪个女人!!”赵雨涵手里举起遥控,向程暮云扔去,不料遥控扔向了墙上,再跌落至地上。 程暮云回过头恶狠狠地瞪着赵雨涵,眼神里很厌恶,很冰冷,很怨恨,令赵雨涵愣着了,怔了一下。 他往回走说道:“你自己想想这几年来你有多变态,你查我手机,在我公司安插了眼线你以为我不知道吗?你没事不出门,一出门就在我公司楼下溜达你以为没人看到吗?你每天蓬头盖面连衣服都不想买对什么都怨气冲天你就没想过反省一下自己吗?本来正宇死了,你生不出小孩我也没有打算要变心要离开你,但是你敏感多疑,折磨自己也在折磨我,天天怀疑我有哪个小三小四无中生有,你天天崩溃天天像个计时*一样,阴晴不定,我对着你我都快变疯子要进青山了!现在我告诉你!我要离婚!我要离开你这个神经病!我受够你了受够你了!”程暮云越说越激动,把赵雨涵逼至了墙角。 程思雨连忙上前拉开了程暮云,程暮云转身准备走,程思雨遍立马拉住他恳求他:“爸,请看在你与妈妈那么多年感情的份上原谅她,她真的离不开你,离开你她活不了!” 程暮云握住程思雨的手,轻轻拉了下来,严肃又疲惫地说了一句:“我再不离开她,我活不了!”遍走出了房门离开。 “爸,爸,爸…!” 赵雨涵正倒在床上哭泣着,却忽然恍然大悟般跳起身来,走到程思雨面前说:“思雨,你立马下楼启动车子,送我去你爸的公司,我要知道你爸找了哪个舞伴,我要知道那个该死的女人是谁,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我不允许任何女人破坏我的家庭,我不允许!!!” 第三十三章:车祸 程思雨有点为难,她认为母亲不应该没有继父的允许就跟到公司去,而且以母亲的性格肯定会引发一场风暴,到时候只怕搞得满城风雨,最终定会恶化他们的夫妻关系,雪上加霜,所以她不支持赵雨涵的作法,但是赵雨涵一副迫不及待、咄咄逼人的架势,让她陷入矛盾之中。 赵雨涵站起来,跺了跺脚,大声地,仿佛已经失去了理智地向程思雨大吼:“我叫你下楼开车,你是不是聋了。” “妈,你冷静点听我说,你现在情绪太不稳定了,去公司对你一点好处都没有,你先平复一下心情,过了今晚我和爸爸好好谈一谈好吗?”程思雨诚挚地,认真地,祈求地说道。 “好!你不肯开,我开!”说着赵雨涵走出房门,往程思雨房间走去准备拉开柜桶把里头的车钥匙翻出来。 程思雨立刻跟着赵雨涵,试图拉住她不让她乱来,拉拉扯扯中,程思雨便妥协了带着哭腔说:“妈!我答应你,我带你去,但你要答应我你要冷静,你不要乱来,妈,你一定要做到这一点。” “好。我答应你,我会冷静的,我会压抑自己。”赵雨涵正了正身子,往梳妆台拿了一把梳子梳顺自己刚因为拉扯与争吵而混乱的发髻,她颤抖地双手触碰着镜子里自己模糊的影子,不禁重复又重复地喃喃自语:“冷静,冷静,冷静…” 程思雨启动车子后便载着母亲以一百公里时速在马路上飞扬,速度之快让她不得不怀疑自己是不是中了电影《头文字D》的毒,车技一步登天,达到了质的飞跃。车子驶到公司时,全部职员已经提早下班到达举办公司宴会的酒店了,经程思雨三寸不烂之舌,短时间内已经从保安人员口中打听到宴会便是在荣亨酒店举行,于是她便立马掉头,又以一百公里时速在马路上飞驰。 车子到达酒店没停好赵雨涵便几乎箭步下车,一拐一拐地迈进,速度之快让人几乎看不出她的腿不方便,其实她的腿有时候行走很正常,有时候又似乎很严重,程思雨一直认为脚疾是她的心理作用,是她对外界封闭自己的借口。 推开礼堂大门,赵雨涵便被工作人员拦着,她厌烦地说道:“我是你们董事长程暮云的太太,你们是不是新来的,怎么不懂规矩,信不信我让你们饭碗不保,给我滚开!” 只是没人相信她的话,纷纷拦着甚至抬起她的双腿准备要把正在大吵大闹地赵雨涵抬出去,赵雨涵不断挣扎着,整个人都被拉扯地成一个大字型了。此刻千钧一发之际,程思雨冲上前来拉开他们,赶紧护着赵雨涵,她终究是疼自己的母亲的,她愤怒地喊道:“你们有什么权利这样对我妈?” 赵雨涵趁机往门缝一瞟,隐隐约约看见程暮云正牵着一个女人跳舞,谈笑声风,此幕更让她勃然大怒,仿佛不要命的几乎整个人往门上撞,门外的纷扰似乎让宴会中的人有所觉察,程暮云示意让音乐停止,然后正步往门外走,他拉开门,看见衣衫不整与头发零零散散的赵雨涵,还有一脸尴尬与愕然的程思雨,他竟瞬间感到无地自容,他小声又愤怒地说:“你们怎么会找到这里来,给我立刻回家!” 赵雨涵挣脱掉正拦着他的工作人员,推开程暮云,她拖着沉重的步子吃力的走进礼堂,堂内的工作人员望着她感到诧异,她狠狠地盯着刚与程暮云跳舞的女人,她由上往下地对她打量着,眼神里充满着敌意。 程暮云与程思雨随后快步跑上来,程暮云用力握住赵雨涵的手腕,愤怒又压抑地说:“你给我回去,不要再在这里胡闹了,你不要脸我还要脸了!” “怎么,怕我打扰你与情人会面调情啊!”赵雨涵声音故意放大音量,围着那个女人转了一圈,定眼望着,眼里尽是挑衅与不屑的眼神。 那个女人一脸无辜与不解地望着程暮云。 程暮云再用力把赵雨涵拉回来,大声地说:“你是不是疯了,她是我的合作伙伴张董,她对我们公司发展很重要的,你能不能给我回家!!!”说完他连忙向那个身份为张董市长的女人道歉。 “我不相信,如果你们的关系真的那么纯粹,为什么你要找她当舞伴,她没有丈夫吗,为什么她要当我丈夫的舞伴,如果你们不是有什么猫腻,你怎么会那么抗拒我?”赵雨涵依然不依不饶地问。 “张董今天是尽友谊之道当我的舞伴的,你可不可以不要说这么多不经脑子的话,你现在给我离开,不要再给我添麻烦了我求你。”周围的员工都众说纷纭,交头接耳,有的甚至是看笑话般地观影这场闹剧,程暮云感到脸面落地,甚至恼羞成怒。 “我不走,我偏不走。”说着赵雨涵就走向围观着的职员,开始说个滔滔不绝:“我嫁给他的时候他说过无论我变得贫穷与否,容貌是否会改变,健康或是疾病,他都会永远对我,但现在他嫌我人老珠黄了,手脚不灵活了,他就对我不屑一顾,开始对外面的花花世界留恋了,果然家花不及野花香,他早就把我们家当客栈了,早就忘了我这个糟糠之妻了,所以就留恋这朵野花。”她愤然转身手指向张董市长。 张董事长面露难色,被气得几乎说不出话来,她强忍着怒火镇定自己,走向程暮云,假装平静地说:“程董,今天这种情况我想我也不方便再呆在这里了,希望你可以和程太太解释清楚,好好照顾她,我就告辞了。” “怎么,你这就想走,门都没有!”赵雨涵见张董事长准备离开,便捉住她的手不让她前行。 “你他妈发什么神经!”程暮云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了,再也不顾及他人眼光,他高举起手,一个巴掌“啪”就落在了赵雨涵的脸上,她一时站不住脚,整个人坐在地上。 程思雨整个人大惊失色,她“啊”的一声过去把赵雨涵扶起来,对程暮云说:“爸,我知道妈是过分了,都怪我拦不住她,你有什么气就对我发作好了,何必对她动手呢,何必这样大动干戈?” “到底是谁在逼谁。”说完程暮云又上台拿起麦克风向全体宣告:“今天宴会取消,今后我会找机会好好补偿大家。”说完程暮云往台下走,走到赵雨涵面前,郑重其事,神情冷漠,看着她想看着一只怪兽,没有感情,甚至是绝情地说:“我们明天去律师楼办理离婚手续,我不会再让步了,我心意已决。” “不!暮云你原谅我,是我不对,我向张董事长磕头,我可以道歉,我什么都愿意做。”赵雨涵说着真的准备跪下磕头,张董见状赶紧躲避,惊慌失色地说:“天啊程太太,请不要这样,我受不起啊,我和程董真的清清白白,只是合作伙伴啊。程董,你快快劝劝程太太,夫妻之间没什么解决不了的啊!” “简直俗不可耐!”程暮云连多看一眼都不愿,拉着张董就向前走。 思雨再次扶起赵雨涵,抹去她脸颊的眼泪,关心又痛心地说道:“你是怎么了,你怎么变成这样,我宁愿看到从前充满刺的你,如今你怎么像一只受伤的老虎一般,你的锐气呢,我的母亲不是这样的,妈,你振作点,就算爸爸离开了你,你还有我啊。” 赵雨涵狠狠推开程思雨,“你走开!都是你的错,都是你,我已经没有幸福可言了,爱我的丈夫已经不再有了,我活着还有什么意思。”礼堂中的人群已散去,颇有一种曲终人散的意味,只剩下他们母女二人两两相望,赵雨涵忽然用那不利索的腿急匆匆地跑了出去,程思雨连忙跟住出去。 程暮云坐在车上正准备驶离,没有看到车后方的赵雨涵一直在追,就在这车水马龙的大街上,仿佛一切声音都被人流中的鼎水之沸掩盖,赵雨涵在追赶的途中,不料被一辆汽车“砰”一声撞到在地,人群迅速围观,有在看热闹的,有在报警的,有在惊叫的… 程暮云与程思雨把赵雨涵送进了医院,医生把他们挡在了手术门外。程思雨哭得脸上妆容一片模糊,泪流满面,程暮云抱头蹲在墙角,懊恼自责,一直自言自语:“都是我的罪过,我不应该提离婚的,她精神有问题,我应该多包容的,我是个罪人,该死的是我,天啊,如果雨涵死了我该怎么弥补,一定不能有事一定不可以,不可以,如果她活过来我一定不和她离婚,我会留在她身边…” 六个小时的手术是如此漫长,像过了一个世纪般难熬,终于在听到医生打开手术门开口的第一声:“手术很成功,患者已经没有生命危险了。”他们终于松了一口气。 有些事情,偏偏是命中注定般,总在到达尽头时又出现转机,也许就是命运把他们栓在了一块,任谁拼命挣脱,也逃脱不掉,不到最终结束的时候,谁都无法提前退场。 赵雨涵在病房睁开第一眼看见程暮云紧紧握住她的手心,满脸愁容,眼睛泪水方才干涩那一刹那,她欣慰地笑了,她喜出望外,又仿佛意料之中。这是她用生命挽回的婚姻,既可怜又可悲的手段,只是别无他法,因为这是她生命里唯一的救命稻草。 第三十四章:第一次缠绵 这一天对于程思雨来说是个特别的日子,因为是沈凌风第一次邀请她到沈家作客,听说他全家这几天都一同前往肯定度假旅游了,唯有沈凌风以工作唯有拒绝了这次家庭聚会,想必肯定是因为他想腾出时间与思雨共度属于二人世界的美好世界。 他轻轻挽着她的双手,慢慢推开那高耸的红木大门。眼前的景象着实令程思雨惊呆了,别墅内整个装修设计只能用富丽堂皇形容,虽然自己身住的别墅相当不赖,只是与沈凌风的豪宅相比,真的是小巫见大巫。米色大理石铺成的地板闪闪发亮,光泽透亮得可以当作一面镜子,那垂挂在天花板的华丽的水晶吊灯精致又玲珑剔透,放在整个大厅与这奢华又高雅的装修风格相映成彰,桌子与椅子都是选用高雅又古典的酸枝红木,沙发则是米白色的软皮沙发,茶几上摆放着一瓶娇艳又新鲜的红玫瑰,两面墙镶嵌着大大小小的圆形的拱窗,白色的缕花窗帘被秋风吹的翩翩起舞,秋天的凉意渗入,微风伴着浓郁的花香掠过程思雨的鼻子耳畔,令她彷如置身环境,如痴如醉,不得惊叹,美则美矣,且美妙绝伦,富有灵魂。 她轻轻拉开那白色窗帘,风轻轻柔柔吹拂,午后的阳光斜照在她清秀的脸上,她深深呼吸,低呼:“好美!” 沈凌风从背后揽着她的腰,头埋进她的肩膀上,嘴唇在她敏感的脖子上下游走,他在她耳边喘息又轻呼着:“你好美。” 她被他弄得有点意乱情迷,她害羞又轻轻地说:“你确保你的家里人不会突然回来吗?” “傻瓜,绝对不会。”说着他的手小心翼翼解开她衬衫上的扣子,手掌渐渐从衣间伸入内,手指不断在衣内不定游走着。 思雨转过头,轻轻捉住他的双手,小声又试探地说了一句:“不要在这里,我总觉得在大厅挺奇怪的,没有安全感。” 猛然,他强而有力的手臂把她整个人抱起,伴随着她“啊”的一声,他抱着她走上了楼梯,一步步走入他的房间内,把她轻轻放置床上,随后他整个人压上了她的身子,俯身侵略般地亲吻了她,她被他的亲吻掠夺的彷如不能呼吸,喘不过气,她轻轻求饶般地低呼:“不要这样,不要…” 他却不知是故意还是怎么,竟激动地完全听不到她的低呼般,急切地钻进了她的衣服里,熟练地解开了她的内衣,像个凶狠的强盗般侵略,双手用力的握着柔软得棉花一样雪白的物体,就在他准备要进一步行动时,程思雨顿感惊慌失措,她闭上眼睛颤抖地低喊:“不要,求你不要。” 沈凌风那伴着喘息声低沉而性感的声音在她耳边响起,“可以让我得到你吗…” 她紧张地闭着双眼,又一言不发。 他再次在她耳边低呼:“喜欢我吗,我可以做吗?” 终于就在他准备拉下她裤子上那隐晦的拉链那一瞬,程思雨恍然大悟般地跳起来,用力推开了他。 他惊讶地望着她,不解又迷惑地定眼望住她,困恼地问了一句:“怎么了?” 程思雨警惕地询问:“你和我在一起难道只是为了上床吗?” “你怎么会这么想,那如果我喜欢你,我想拥有你不是再正常不过吗。” “但是太快了,我又不是你认识的那些女人”她委屈地撇了撇嘴。 也对的,沈凌风顿时想用力拍自己被激情与欲望冲击的头脑,程思雨又不是自己以前认识的女人,怎么能这样对她呢,这样会吓跑她的。 “对不起,是我忽略了,是我太喜欢你了,请你原谅我。”沈凌风抚摸着她的头,把她拉进自己的怀抱里。 “其实是我自己的问题,因为我从前从没有这种经验…”程思雨郑重又羞于启齿地说。 “什么,你在认真的吗?你不要笑死我啊哈哈哈哈”沈凌风边大笑边认为不可思议地说。 “我是认真的!你觉得我在骗你吗”她生气地颤了颤手,鼓起了腮,嘟起了嘴巴。 “你是认真的?”沈凌风再一次确认的问。 “我是认真的!你以为我是那么随便的人吗?你是不是要我对着灯火神明发誓你才会相信我!”她急切地说。 “我相信”他再次把她紧紧抱着,下巴贴着她的额头,低沉地说:“我觉得很幸福,我一定要好好珍惜你。” 程思雨赖在他的怀里幸福地笑了,她忽然坐正了身子,轻轻挽着他的脖子,看着他那镰刀般又浓密的眉毛,高挺的鼻子,炯炯有神又带点狠的眼睛,情不自禁地,她吻了他,吻他的眼睛,吻他的鼻子,吻他的脸颊,吻他的嘴唇,吻他那稀稀朗朗的胡须,她看着他,调皮的笑了。 他捏了一捏她的鼻子,宠溺地说:“小朋友,傻瓜,小妹妹!” “讨厌,你当我是小孩子啊” “是的,你像小孩子那么可爱,我想把你当孩子一样宠,让你幸福。” 程思雨骄纵地,撒娇般地躺在了他的怀里,紧紧揽着他,只愿时光永远停留此刻,保持不变,爱情永久。 她起身坐正了身子,扣好衣服纽扣,走下床在房子内环顾一周,房子墙砖都以黑蓝色深色调为主,书柜上摆放着一架架军舰与飞机模型,还有沈凌风的单人照相框,全家福,外加一张他的小孩子模样的照片,照片中的他大致有五六岁,眉毛小小的粗粗的,眼睛乌溜溜的,穿着一套黑色的崭新的小西装,颈上绕着精致的红*结,男孩整个人单手倒立望着镜头嘻嘻地坏笑,整个人气质行为与那套文质彬彬的西装极为不协调,如此反常理的事情估计也只有沈凌风做的出了。 忍不住嘻嘻大笑的程思雨掩着嘴巴指着照片,回过头来望着沈凌风忍俊不禁地问:“你以前怎么那么滑稽,哪有人穿西装倒立的啊,如此反传统的滑稽行为估计也只有你能驾驭的了,那还有没有翻跟斗,你快点全部说出来让我一次性笑死哈哈哈?” 他闷哼一声,不屑一顾地解释道:“小时候我爸就很希望我能成为一个文质彬彬,谈吐有礼的学者,所以总想把我打扮的像个标准的书香世家官二代般,长大了也一样希望我能完全听他吩咐遵循他的安排为人处事,不过我天生桀骜爱自由,我只做我自己想做的事情,我需要什么我自己很清楚,所以无可置疑,我是令他大大失望了,但幸好还有我弟弟这个乖乖子肯听他的话,忍受的了他的专制,做他的傀儡,像扯线木偶般被他东扯西扯,过着自己不一定十分愿意过的生活,不过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总能皆大欢喜。 “哦…”程思雨戏谑般得拉长尾音回答他,调皮地笑了出来。 “怎么,你现在越来越大胆了,竟敢捉弄我!”沈凌风跳下床大步迈前走到程思雨后面,紧紧地从背后揽着她的细腰,命令又故作责备地训斥道:“是不是持宠生娇,是不是活的不耐烦!” “我没有我没有,你弄痛我啦…”程思雨嬉笑地解释道,又一面欲拒还迎地挣脱。 “我弄疼你了吗?”沈凌风放松了双手,微微揽着她,在她耳边喘气,低呼。 “没有,我在开玩笑啦。”她缓缓地回过头,无辜地望着他那宛如装着一潭清水的双眸,接触到他那深邃的眼光,她感觉不能自已,整个身子瞬间就软下来了。 他那厚实又柔软的嘴唇一下子就触碰到她的嘴唇,双手不停地抚摸着她的头发,不经意撩乱了她的秀发,他的嘴唇不断在她的脸颊间探索,吻她的唇,她的耳朵,甚至埋头在她的脖间不断吸允,他重重地喘气并沙哑地说:“我真的很想弄痛你。”说着他的手指又再熟练地解开了她衬衫的纽扣,不料思雨再次制止了他,抓住他的双手往下落。 “对不起,我又控制不住了,我一对着你就控制不了。”沈凌风双手用力拍拍头,走到柜桶前拿出一盒古巴雪茄,拿起打火机点火,深深地吸了一口雪茄,长长缓缓地吐了一口烟雾,他俊俏又轮廓分明的脸孔在白色的云雾中显得更加迷人与性感。 程思雨像个听话的小妇人般,默默无语地走到床边,带着歉意又不好意思地说:“对不起,请你不要介意。” “不,我不会怪你,我喜欢你,就是因为你的特别,你与其他女人不一样,你是独一无二的,你是值得我爱的。”沈凌风微笑地望着她,手轻轻地帮她整理好双鬓前落下的发丝,拿着雪茄埋在烟雾中在她的额头下轻轻留了一吻。 他拿着雪茄用力嗯在烟灰缸里,小步小步地回过床边躺下,他躺在床上敞开双手示意程思雨躺过来,程思雨瞬间扑进了他的怀里,他们紧紧拥抱在一起。 他轻轻抚摸着她的头顶,拨动她那如瀑布般的长发,他温柔地说:“我没有找你的这几天,你想我了吗?” “想,很想,想到无法呼吸,没有你的日子我觉得很孤单。” “傻瓜,这几天你都做了什么呢?”他悠悠地询问道。 “你先告诉我,你这几天做了什么?” “怎么?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吗,反问我?”他挑衅地问道。 “就是,怎么知道你这几天有没有鬼混哼?”她撅了撅嘴,闷哼了一声。 “这几天我都在忙工作,又要应酬客户,也要跟进项目,每件产品我都会亲自过眼的,因为毕竟是创业的初期,很多工作都需要完善,万事起头难,我必须每件事都亲力亲为的,我父亲是肯定不会给我帮助与锦囊的,事实上他也不看好我的事业,他总是想我回家里的公司帮忙,管理家族的饮食生意,但我并不感兴趣,我不想什么都靠父荫,我想靠自己的努力得到我渴望的成就。加上我也要抽点时间陪我那群“损友”嘛,我这么爱面子的人总不能让人说我怕老婆吧。” “讨厌,谁是你老婆了!”程思雨的脸顿时红的像熟了的柿子,她轻轻捶打着沈凌风的胸口,喃喃自语些听不清的话语。 “现在不是,将来都会是的。告诉我,你这几天做了什么?”沈凌风十指相扣着她的手,温柔的望着她,与她的眼神对视。 “这几天不好,我妈妈和爸爸吵架了,他们这次吵得很凶,甚至都闹离婚了,但是最终爸爸还是没有离开我们,因为,妈妈她出车祸了。”程思雨忧伤地说。 “怎么了?不要紧吧,怎么会这样?”沈凌风紧张地询问。 “现在没事了,手术过后一切平安。而且,我的爸爸并不是我的亲生父亲,他是我的继父,我的亲生父亲,连我自己都不知道是谁,我妈她很恨我的亲生父亲,所以,她也连同讨厌我。”程思雨回答。 沈凌风心有触动,越发的心疼程思雨,他并不知道她表面看起来光鲜,住在高雅的别墅里,穿的同样是高级的名牌奢侈品,背后却有不为人知的心酸,他本以为自己的家庭把自己压的喘不过气,每时每刻有重重牢笼让他难以挣脱,但与程思雨的状况相比,才顿时明了眼前这个躺在自己怀抱里的女孩,更需要被人理解与疼爱,他深呼了一口气,揽得程思雨更紧:“抱歉,是我提起你不开心的事了,我们不要说这些了,今后有不开心的事情都要和我分担,让我来疼爱你,让我做你的避风港。” “谢谢你,凌风,但愿我们能一直幸福。”她沉溺在此时的甜蜜与幸福之中,她爱他,不管前方境况如何,未来前景是好是坏,她都不管不顾,即使是飞蛾扑火,她也愿被烧成灰烬,即使要面临万丈深渊,她也不怕粉身碎骨,爱他,只要他也爱她,那么她甘愿承受无尽苦楚,即使被伤得体无完肤,肝脑涂地,也在所不惜,义不容辞。 第三十五章:不想公开 晌午,程思雨约了初蕾一同闲逛超市,皆因她忽然抽起了当贤妻良母的神经,想为凌风煲一盅爱心排骨汤,深知好闺蜜初蕾这方面的经验十足,故特意拉她过来把把关,指指点。 “帮忙过过眼哪块骨头比较新鲜呀,我还是第一次想要给别人煲汤呢,缺少经验最怕到时候实践起来手忙脚乱的!”程思雨兴致勃勃地在商场挑选着玻璃柜里的排骨一边摆弄着一边询问着身旁的谢初蕾。 “初蕾,帮我拣一块。。。初蕾?初蕾?”见良久没有答应,思雨左顾初蕾,发觉她神色苍白,垂头丧气,整个人灵魂脱壳一般没有神情与动作,以至于思雨一连喊了她的名字几声,她也浑然没有发现。 “你怎么了,怎么突然无精打采,整个人心不在焉的?”思雨诧异又关切地询问初蕾,只是她依然没有任何反应,眼睛一直凝视前方,默默无语。 “谢初蕾你不要吓我呀!”程思雨慎得慌,忍不住用力推了几下她的肩膀,初蕾恍然回过神来,愣了一愣望着程思雨,嗫嚅地说:“怎么了思雨?” “我问你选哪块骨头好啊,问了你好几遍了你都不理我,像雕塑的石膏像一般动都不动就定眼望着前方,吓死我了你,你到底发生什么事了?”程思雨担忧又严肃地说。 “没事,估计是最近打几份兼职太累了,本来应聘到酒店做侍应的,但是前几天我一不小心滑手把所有碗碗碟碟都打烂在地上了,故此我被解雇了,大概是最近都不太顺心给我造成了压力吧。”初蕾神色淡定得一笔带过,并顺手撕下胶袋包走一块在玻璃柜上躺着的骨头,轻轻往购物车扔就往前走了。 程思雨推着购物车连忙跟上初蕾的脚步,她带着一丝怀疑又试探地追问道:“你真的没有其他事了吗?” 初蕾却似听不见人声一样自顾自径直往前走。 顺利把一切煲汤的材料购置完毕后,她们两人拿着一抽抽食物与商品走出了商场,可用满载而归形容思雨此刻的心情,自从与沈凌风和好之后,一切事情都很顺利,心情也是每天棒棒哒,她终于体会到爱情让人疯狂,爱情让人堕落,爱情让人精神抖擞,爱情就像吗啡,它可以让你*一瞬间抵达天堂的阶梯,也可以让你痛不欲生如被万只蚂蚁攀爬撕咬撕心裂肺。爱情是天使,也可能是魔鬼。 “今天就不去你家了思雨,我很累,我想回家休息。”初蕾满脸倦容地吐出一个个字。 思雨忧心地伸出双手抚摸她的脸颊,心疼地责备:“你看你最近的脸色怎么如此差,苍白的脸蛋竟没有一丝血色,我早就和你说过不要一身兼多职的,你以为自己真的是铁人吗,你仅仅是个弱女子好吗,赚钱养家这种粗活就应该留给叶辉。”她不敢说关于叶辉不好的话太多,唯有浅尝辄止,因为往日三番四次的争论让她明白,初蕾根本听不进去,也不想去听。 “思雨,我今天真的好累,我想回家休息,改天再聊好吗?”初蕾打断了她的话语,一瞬间无力地转身,自顾径直行走,步履蹒跚,思雨看着她随后淹没在人群中,渐渐消失于她的视野内。 初蕾今天是怎么了,难道又和叶辉吵架了吗,但是他们一起多年来经历风风雨雨,吵架早已像吃饭睡觉这那种平常事习惯成自然,按道理应该没什么异常,估计过几天就一如既往了,到时候再打电话给初蕾慰问关心关心,先让她冷静冷静,否则会显得自己咄咄逼人。思雨独自苦思冥想,也是想的出神,只是忽然有个念头闪现在她的脑中驱神经,生日宴会看见的那一幕像倒映机似的倏然浮现于她的脑海,那个与叶辉闹的不愉快的老同学夏晓冰,那日他们争执的一幕看起来就像两个依依不舍的情侣在斗嘴,只是…程思雨不敢擅自胡乱往下想,她拍拍脑袋,提醒自己一定是太敏感又想多了,是她对叶辉有过多偏见,她不应该如此针对自己好闺蜜的男朋友… 回家后通过三个小时的奋斗与大战厨房,一煲热腾腾的红枣山药排骨汤大功告成,由于常年没有接触过家务的缘故,在她手捧汤盅小心翼翼走出厨房的时候,连赵雨涵与家里的钟点工人琼嫂也看的膛目结舌。 赵雨涵自从经历上次的车祸之后,整个人消停不少,性格也收敛许多,脾性有点倒流回二十多年前温柔文静贤淑的模样,继父程暮云对赵雨涵的态度也有所转变,从近几年的冷漠厌烦,变得近日般关心备至,一副待她如最初的样子。或许大家经历了那场突如其来的事故,都懂得珍惜眼前人最重要的道理,我们永远都无法预知下一刻会发生什么,也无法预料最亲近的人何时会离开我们,我们只有学会珍惜,才能避免在人生中留下遗憾,因为最心酸的事情也莫过于失去过后懂得珍惜了。 过后,思雨拿着那装着排骨汤的保温瓶眉开眼笑地走到沈凌风的公司门口,盛风贸易有限公司,她细步走上公司前的一级又一级阶梯,经过门口望向接待人员时笑逐颜开,春风得意稳妥一副女主人的样子,她心有期待的乘着电梯上楼,准备给他一个大大的惊喜。 只是当她拿着排骨汤出现在他办公室的时候,他的脸上并没有出现她原本所期望的惊喜,反而更多的是诧异,是惊吓。而且,她还瞅见一个陌生的女人,一个拿着一袋文件的陌生女人。这时他向她的方向走近,脸色有些糟糕,声音有点怒气又强压着火气地说:“你怎么不说一声就过来。” “我并不知道办公室里面有别的人在。”嗯,并不知道,有别的人在,她不经意强调了这几个字。 “她是我弟弟的妻子,帮我弟弟带我爸公司的文件过来给我阅览与参谋参谋的。”他说着两手插进裤袋里,语气夹杂着不在乎又有点不耐烦。 郑斯嘉见势主动走到程思雨面前,伸出双手握住了程思雨的双手,脸上露出一个友好的笑容,。 “我叫郑斯嘉,是他的弟妹,今天过来纯属是给我丈夫当跑腿的,你可千万不要误会!” “我没有没有,我不是那个意思,请不要误会。”程思雨不好意思的与斯嘉握手,另一只手娇羞地摸了摸脖子后面,自觉自己过于冲动,没有分青红皂白就想着兴师问罪,实在不懂大体。 “没关系没关系,我怎么敢怪罪未来大嫂,凌风,你不老实了,交了个这么漂亮的女朋友也不说一声。”郑斯嘉转头挑衅地望着沈凌风,声音故意扬高几个声调。 “你误会了,我们只是朋友。”他说出这句话的时候语气十分冷淡,眉毛微蹙,脸蛋凛凛然得好像只是在说一个与自己毫无相的人。 他的话语明显伤害到思雨那敏感的自尊心,她握起拳头紧紧捧着保温瓶,沮丧又失落地垂下了头,眼眶瞬间充满了泪雾,眼泪又再不争气地往上涌,滴落了地面。 斯嘉乍看情形不妥,一向圆滑世故的她主动告辞:“我就先把文件搁这了,有什么问题和凌轩说一声就好了。”话毕,她踮着细碎步走出了沈凌风的办公室门口。 眼看四下无人,只剩他们两人相对无言,还是他主动走近思雨打破了僵局,他一手自然地接过了思雨的保温瓶,淡淡地说:“有什么东西要给我可以等我找你再拿给我,犯不着专程过来公司的,这样也不方便,让员工看见影响也不好,下次你和我说一声,我有空就过来找你了。” “你不想让公司的人知道你有女朋友吗?”程思雨小声地又试探地询问道。 凌风的手放在她的肩膀上,另一只手抚摸着她的头发以示安慰,语气稍微放柔地说:“我不想让公司的人知道太多关于我的感情状况,这里是工作的地方,我不愿意自己的感情事成为他人茶余饭后谈论的话柄,我作为公司负责人,必须在公司树立高大威严的形象,自然与在你还有朋友面前的我是不一样的,另外我的家里人闲暇时候也会走上我的公司,如果传入他们的耳朵肯定要回家对我“严打拷问”的,我真的好怕他们的逼问,你理解吗?” 程思雨霎时冷笑一声,略带抱怨与不解地说:“说到底,你是怕家里人知道我们在一起对吧?什么公司形象都是借口!你只是害怕传进了家里人的耳中,让他们知道有我的存在而已。” “思雨,我并不是这个意思,我不是想刻意隐瞒,我只是希望我们感情的开始是很纯粹很和谐的,我不想过早掺杂太多的因素和人事,你懂吗?”沈凌风解释道。 “我不懂,我现在才知道原来你并不想公开我们的感情,我们在一起也三个月多了,不说长也不能说太短,我并不是很在意你到底愿不愿意让你家里人还有公司的人认识我,但是你看你刚才那个态度,你多生气,你多不愿意我走上来找你,你有多抗拒我在这里出现,我为了给惊喜你,我在家花了好几个小时煲汤,平常的我都是十指不碰阳春水,但是我为了你在厨房忙活了大半天,可是你刚才有多问一句保温瓶里面装着的是什么吗,你有翻开吗?你只顾着责怪我,叮嘱我不要再有下一次了,你只记得强调我不能再过来了,我现在才清楚感觉你的未来似乎不曾有我,即使我们见面再多,即使朝夕相处,我也觉得我与你隔着一片一望无际的大海,只要海浪翻腾得再汹涌一点,那么我与你随时就会淹没在这一片波澜壮阔的海洋,再也不能见到彼此了!”程思雨责备着,又有点激动但压低声音地说。 “思雨,不要耍小孩子脾气了好吗,小声一点,这里是公司。”沈凌风明显感到有点不耐烦,他不想与程思雨吵架,他尽量放低自己的姿态,但面容显露出了烦躁。 “我已经很小声了沈先生,外面很吵,办公室的门也已经关好,只是因为你太希望我此刻消失了,我也不会那么不识趣的,我现在就走,我知道,我们只是“朋友”而已。”程思雨负气而走出办公室,沈凌风小声叫着她的名字想抓住她的手腕,却被她甩开了。 离开公司的时候她在门口看见郑斯嘉,郑斯嘉还是保持那个一贯友善的笑容向程思雨迎面走来,她开口说道:“我刚好没地方去,就在这里转两圈,怎么又碰见你了,我们真有缘。” 程思雨看着眼前这个打扮得雍容华贵的女人,对她婉婉有仪,毫无架子,心里暗自萌生了好感,她微笑地回答:“是的,我们真有缘。” “我知道,你是凌风的女朋友。”郑思嘉说。 “你怎么知道?”程思雨悠悠地问。 “女人的第六感啊,你不要怪凌风,他就是这臭脾气,完全以自我为中心,我们一家人也早已习惯成自然了。凌风喜欢的女人果然是不一样,你长得好脱俗,好高贵,好有气质。”郑斯嘉说。 “谢谢。”程思雨被突如其来的赞美弄得不好意思,脸上泛起了一片绯红。 “不过,和凌风以前的女朋友的确不是一个类型。” “他以前女朋友是什么类型的?” “何碧君啊,长得是很美,很风情万种,估计男人望一眼心里就会一直惦记的那种,她的电眼只要眨一眨,就能迷倒一片男人了。当时凌风真的很喜欢她,甚至对我们全家人都说要娶她为妻呢,我老爷婆婆虽然当时也不太同意,但最终还是拗不过凌风的坚持与倔强,最终松口想要答应了,谁料那个何碧君没过多久就投进别人的怀抱了,总而言之当时这件事对他真的很大打击。”郑斯嘉讲述着。 “原来他那么喜欢她。”程思雨失落地说。 “对啊,听说他们在一起没多久的时候,凌风就牵着何碧君的手进出公司了,何碧君在盛风公司早就出名了,当时大家在私底下都议论说何碧君就是未来的老板娘呢。” 原来,那个何碧君在凌风的心目中真的曾经占据过一个这么重要的位置,原来,他只是不想让家人知道自己的存在,原来,当初的他是如此迫不及待向天下所有人宣布那个姓何的女子就是他未来的妻子,谁都不能觊觎。原来,他并不是不懂温柔,他只是对自己不懂温柔。 第三十六章:渔仁码头的黄昏 程思雨漫无目的地在大街上徘徊着,黯然神伤,走着走着,步行到了台北著名的渔人码头。码头这种地方,总是承载着许多悲欢离合,飘荡在海中央的船只让分离的恋人如期归至,又让如胶似漆的恋人天各一方,有人说时间是治愈伤痕的良药,也是检验爱情的标准,其实,码头才是真正印证着某些爱情聚散分离。 此时的黄昏如此美丽动人,落日的余晖正投射在那浮荡于无边无际的大海上的游船上,蓝色的海洋经残阳一抹阳光的洗礼,蜕变为金灿灿的一片狂野,热烈迷人的气息不断向天上一路沸腾着,夕阳渐变地更加火红,像火烧一般无法自控,孤独无依地悬挂在天边,把整个蓝天渲染地红扑扑,活像一个天真烂漫害羞的小姑娘,灿烂迷人。 程思雨独自挨靠在码头的栏杆上如痴如醉,又顿时苦思冥想,她用手托着下巴,手肘挨放在栏杆上,望着码头下的一片海洋,不禁微叹一声,道不尽心中愁情万里。 突然电话铃声响起,思雨慢悠悠地从包包里翻出手机,翻开手机盖,发现是沈凌风的来电,她正犹豫着接还是不接,最终还是按下了接通键:“喂。” “你在哪里,我过来找你。”电话那头传来低沉又急促的声音,简单明了又带着命令性的一句话。 “渔人码头。”思雨不假思索地回答后迅速挂断了电话。 倏然,码头边传来了铿锵有力的歌声,思雨往歌声方向慢慢走进,逐渐听清楚歌曲原来是伍佰的《浪人情歌》: “让它随风去,让它无痕迹, 所有快乐悲伤所有的过去通通都抛去, 心中想的念的盼的望的不会再是你, 不愿再承受,要把你忘记…” 那沧桑又雄浑有力的歌声完美演绎了这首浸人肺腑的悲伤情歌,那个高大又英气的男子抱着一个大大的吉他自弹自唱,周围站满了围观的观众,那娓娓道来的歌声随着晚风吹拂着思雨那乌黑亮丽的秀发,发丝撩动,与站在码头栏杆边亭亭玉立的她相辅相成,勾勒出一幅美丽的码头少女油画。 霎时,她转脸向左望去,瞅见远方有一个魁梧的模糊的身影,那身影慢慢地向思雨前移,模糊的影子越来越清晰,她用手背轻轻擦了擦眼睛,再眨眼定眼望去,这才看清了沈凌风那深邃的轮廓,冷酷的脸孔。 他穿着一件黑色的风衣,蓝色的牛仔裤,头发稍被冷风吹得蓬乱,他用手把额头前吹乱的头发拨到后面,轻轻吸了一口气又长呼一气,说:“怎么跑去这个地方了,马上就要晚上了这里会很冷的,早些回家吧。” “你明知道我心情不好,才想过来吹吹风,清醒清醒头脑。”程思雨故意不望他,定眼望着海上的船只,埋怨地回答着他。 “我们不要吵架了好不好,有些小事过去了就算了,何必总要那么较真,为什么你们女人都那么爱钻牛角尖,总是上纲上线呢?”沈凌风说。 “你认为这也是小事吗?我也不想和你吵架,我们在一起三个多月,就吵过好几次架,我们不吵架的时候很开心,一吵架我就觉得很难熬很辛苦,但是这次我没有胡闹,我只是不能理解为什么你那么介意让你家里人知道我的存在。”程思雨眼红着说。 “我不是和你说了吗,我不想我们的关系太快夹杂太多的人与事,我只想好好和你认真谈一场恋爱。”沈凌风望着她,无奈地解释道。 “我以为我在你的人生蓝图中。” “我什么时候说过你不在。” “最起码你对何碧君的那种热情与坚定就从来没有往我身上投入过。”程思雨瞪着眼,质疑地瞅着沈凌风。 沈凌风明显地愣了一愣,诧异了片刻后他立马回神,故作镇定地问:“你怎么会知道她,谁和你说的?是不是郑思嘉刚和你说过的?” “还需要她说我才知道吗?你身边的人没有一个人不知道有她的存在,我还知道你和她一起不久就与她十指紧扣地出现在公司,我还知道你当初是如何信誓旦旦地一定要娶她,为什么,为什么我与她相比,我觉得自己是那么得卑微与可怜。”程思雨明显情绪高涨了,但这次她强忍着泪水,她不想每次出现问题的时候自己都懦弱得只剩下眼泪。 “我真的不知道要和你怎么解释,就是因为有了上一段失败的恋爱,下一段我才要学会避免许多没有要发生的麻烦,你懂不懂,你能不能理解我?我这样不是因为我不在乎你,是因为我不想日后…” “我知道,你怕如果有一天分手了你又要和大家解释一切,你害怕被人评头论足对不对,你想的很周到,只是你对你的那位前任就从来没有想过分手两个字。”程思雨带着一丝哭腔,强忍着声音的颤抖说。 “够了,我说了我不是这个意思!”沈凌风忍不住内心的愤怒,一拳头用力打在栏杆上,他的声音透露着烦躁与不解地说:“我不懂你为什么要一直说我的前女友,一直挖我疮疤让你很快活了吗,你不懂我不想再回忆起从前的伤痛记忆吗,我真的不懂你为什么还要一直提一直提,聪明的女人都懂得有什么梗要避开,而你就总是哪壶不开提哪壶,你能不能情商高一点,不要那么幼稚!” “我也不想提起,但实在太多人在我耳边提起她的名字,如果从前我还在揣测着他人话语的真实性,但直到此刻我看见你的态度与反应,我就知道,你一定很在乎她,而且直到现在,你依然没有放下!”程思雨边说边抽着鼻子,白皙的脸蛋因为强忍内水而通红一片,她用手掩着嘴巴,再把鬓前的头发拨回到耳后,不再作声。 两人瞬间沉默无语,程思雨一直呆望着远方的大海,晚霞的红光照耀在她的脸颊上,让沈凌风不经意看见她的两行泪水不自控地从眼眶涌出,清晰可见,沈凌风的心像被鞭子抽了一下,他心疼着她,感到愧疚难受,为什么他又让她掉眼泪了,明明,她原本那么爱笑。 他抓着程思雨的肩,转正她的身子,猝不及防地吻上了她,他想像往常一样,用接吻解决一切的问题,只是程思雨这次显然对这个招数不再受用了,她挣扎着推开他,啜泣地说:“我真的很难过。”说着她转身离开,沈凌风一直在背后喊着她的名字,只是她走的太快,快的几秒钟就消失在人群中,甚至没有留给他一个流连可顾的背影,他呆望着正前方好几分钟,又握紧了拳头用力打在了栏杆上发泄着情绪,手背瞬间红肿一片。 等回到家,已至深夜时分时,沈凌风走下一楼大厅打开了九七年的拉菲准备一饮而尽之时,他碰上了郑斯嘉。 她还是一惯那副风轻云淡事不关己的语气:“怎么了,和女朋友吵架了?要借酒浇愁啊?” “关你什么事?”沈凌风没好气的说。 “是不关我的事,不过我劝你发酒疯可千万不要在家里疯,不然惊动了爸爸,你的耳朵可就得受罪了。”郑斯嘉边说边拿起杯子盛水。 “你不用假惺惺了,像你这种虚情假意带着假面具做人的女人,我看见就烦。”沈凌风说。 “OK!你乐意。”郑思嘉不屑的回应。 “我知道,你今天肯定和她说了一些什么话,不然她怎么会一直提起何碧君。”沈凌风怒瞪着郑斯嘉。 “拜托,我只是说实话出来而已,而且她有权利知道这一切。”郑斯嘉说。 “反正我的事情与你无关,请你以后不要再多管闲事,不要在我身边的人面前挑拨离间。”沈凌风轻蔑地反驳。 “如果你不是真心想和她长远发展,你就不要拖着别人时间。“ “谁说我不认真,谁说我只是想玩玩?” 郑斯嘉忽然簸动了一下,仿佛感觉到自己的心在身体内撕裂了。 “呵呵,不是说只是你的朋友吗,怎么现在又那么紧张啊?”郑斯嘉强颜欢笑,故意提高了声调,挑衅地望着沈凌风。 沈凌风冷笑一声,拿起酒杯一干而尽,他说:“我希望你当今天的事情没有发生过,不要告诉我爸和我妈听。” “呵,我帮你保守秘密,有什么好处?” “随便你。” “本小姐暂时没有心情管你的闲事,但是如果你惹恼我就不一定了。”说完她顺手拿着水杯一步一步地走上楼梯。 沈凌风拿着酒杯,晾了晾酒杯里的拉菲,缓缓走至窗边,拉开了窗户,任凭夜风抚摸着他的脸庞,不知道此刻思雨正在做什么呢,她难过了吗,还是在一直哭泣吗?想到程思雨流泪的面容,他的心竟隐隐作痛,他发现自己此刻正在深深地想念着她,虽然他们并不是最适合的一对,也不是天作之合命中注定的黑白配,但这些都不能阻止他对她日益渐浓的爱意。他的心七上八下的,掏出手机,正犹豫着要不要打个电话或者发条信息给她,但是转念一想,现在她一定正在气头上,此时找她应该会撞枪口吧,还是让她冷静冷静一两天吧,这样对大家都好。 而程宅那边,漫漫长夜,正手抱膝盖坐在床上拿着手机等电话的程思雨,一整晚都没有接到她要等的那个人人的一通电话,甚至是一条短信。 第三十七章:冷眉冷眼 翌日,程思雨到新华书店闲逛,没有购买的明确目标,她只是转了一圈又一圈,眼光游走于一个又一个的书架里,她喜欢在书店里感受气氛,享受沉浸在书本的气息中,并确信书中自有颜如玉。 好巧的是,在她无意间挨靠在书架,略微一瞟不远处之时,认出了一张熟悉的脸孔,那张成熟沉稳又有点风度的脸孔,杜逸凡!想不到他也会往书店这种地方转,虽然他看起来要比沈凌风成熟,不过他是沈凌风最好的朋友,俗话说“物以类聚”,不羁跋扈的人从来不应该埋头苦读,她实在很难把书店二字与他们联系起来。 程思雨有意无意地跟在他身后,小步逡巡着,最后看见他翻开了一本《卡耐基经商之道》,满意地点了点头就拿走了往柜台的方向走准备付款,就在他转弯离走之际,她瞅见他的余光轻轻往她方向这边投射了几秒钟就收回继续前行,但那个眼神说不出的内涵,仿佛他是在看一个完全没有见过面也不认识的陌生到不能再陌生的普通人,冷漠地寒风刺骨,但他们明明就认识,明明他还语重心长大道理地安慰过她,莫非是她看错了? 杜逸凡付款过后就在书架旁的餐桌上坐了下来,这是一间书籍与下午茶混为一体的书店,客人在里面可以一边看书,一边喝饮料吃蛋糕,装修偏清新的绿色风格,是一种优雅又简单的轻奢欧式风,让所有埋头苦读或是悠然赏文的读者均能怡情悦性。 程思雨拿着付好钱的书本往杜逸凡的那一桌走,杜逸凡忽然感觉到有一个人影挡住了前方的视线,他缓慢地抬头往上一望,有点诧异,但很快他就恢复了安然的脸色,他自然又客气地说起客套话;“好巧。” “是的,我也想不到我来书店买书也能撞见你,也想不到你也会来书店这种小清新的学生地方呢。”程思雨咧嘴一笑,傻头傻脑地说了一通。 “我看起来不像会看书的正经人么?”他说。 “不是的,我不是这个意思呢,我意思是你们看起来都是很阳刚的,很热闹,大家都喜欢开玩笑,应该会像成龙和他的成家班兄弟们的相处与交流方式,那自然而然你们会觉得书店这种地方沉闷,或者你们会更喜欢在淘宝上购买,方便快捷…啊..”程思雨不敢说的太多,怕解释太多反而给人一种欲盖弥彰的感觉,于是闭上了她欲言又止的嘴。 “有时候,很多事情不要单凭第六感与几次见面就去判断,我和我的朋友在一起交往,不代表我的性情就与他们差不多,只能说明我和他们有互相吸引对方的优点,当然我们有共同的地方,但并不是如出一辙。”杜逸凡冷静地说出这番话,脸上没有表情变化,一边翻页一边低着头说,让人看不出喜怒。 “但是,最起码我能感觉到,你是一个好人,你对朋友真诚又讲义气,对亲人也很好。”程思雨斩钉截铁地说。 “你太天真了,看事情凡事只看表面,没两下就把自己底牌都全亮了,如果我只是出于某种目的在你面前装的风度翩翩,豁达大度,或者我就是一个伪君子表里不一心有城府呢,这样你还能用你的第六感感觉出来吗?”杜逸凡这番理智地阐述竟让她茫然不知所措,一时之间语塞。 但程思雨还是有些心虚,或许是她的敏感症发作了,总思量着自己是否说错话了,是否因为自己的无心之失而伤害到他人的自尊,但或许只是她想太多,他只是一个理智又成熟的人,他只是在理智地分析,并没有故意针对谁,这毕竟只是一件小事。 她解释地说:“你说的这个点我也认为自己确实看的不够全面,但我绝非恶意,我只是随口一说,绝对没有半点看不起或是贬低的意思。” “没事,我没有这么想,我也只是阐述我自己的观点而已。”他说。 程思雨与他同坐餐桌上,顿时二人不发一语,气氛略显尴尬,她不懂明明这是芝麻绿豆之事,男人不应该锱铢必较,不理解为何他今日的态度像变了一个人一样,说话带刺找茬一般,而且明明在她印象中,他是一个值得一交又成熟大方的朋友。她连忙翻开书本装作埋头苦读的样子,试图不让自己看起来太不自然。 “等下是凌风接你吗?晚饭时间你应该要和他一起吧。那你还不快点走?”还是杜逸凡首先打破了沉默。 “不是呢,我和他又吵架了。”沈思雨心想,这是婉转的逐客令吗? “又吵架?前段时间不是才好好的吗?”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总之一言难尽,或许我们确实存在很多不一样的地方。”她无奈又摇摇头地说着。 “所以你想过来我这里找安慰?诉苦?”杜逸凡询问道? “你…我…我根本不是这个意思。”程思雨诧异,噘起了嘴,眉头微蹙,声音因为怒意而微颤:“我原本以为你从前是真心要教我道理,甚至把我当作朋友,但我并不知道你人前一套,人后变脸,原来你一直觉得我厌烦之际,不过现在我知道了,我以后一定不会再劳烦你,看见你我也会自动走的远远的,和你保持不少于一百米的距离。” 杜逸凡沉默不语。 一分钟过后,他忽然站起身子,神情淡然,脸上浮现着成年人惯有的波澜不惊的冷静与理智,他转过头望着程思雨说:“本来,朋友间是不应该与双方女朋友有过多交际。”,说完他就步伐齐整地离开,拿着书本走出了书店的门口。 只剩下程思雨一个人呆坐在凳子上,她茫然地看着前方的读者人来人往,她疑惑不解,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明明当初是他待她友善如朋友,主动安慰,怎么今日仿佛在怪她当初没有拒绝他的好意,冷眉冷眼,现代人的心情与看法怎么说变就变,喜怒无常地让人难以适应,莫非这一切如他所说,所有的友善与真诚只是社会上生存与社交的一种假象而已。 稍作片刻,她已经离开了静雅书店,此时是傍晚六点半,不知为何,今日天色黑得莫名之快,又骤然下起了绵绵细雨,雨点絮絮叨叨,连绵不绝地坠落,随着风的律动调皮地亲吻了她的脸颊。 思雨出生在一个西风斜阳伴随着丝丝小雨的傍晚,那是个颇有诗意的季节与时分,因为赵雨涵喜欢雨,自然而然,思雨叫作思雨。思雨,思雨,这个名字为赵雨涵所想,她说她最喜欢斜风细雨,年轻的时候她时常捧着脸抵在书桌上,打开窗户,静静发呆似的瞅着窗外的人生百态,千奇百怪,碰巧遇着下雨时分,她还会聆听雨落的声音,把手伸出窗外捕捉雨的踪迹。 细雨依然下个不停,雨势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程思雨独自站在店铺的房檐下避雨,静候着雨神的离开。雨点轻微拍打着她的背脊,不小心浸湿了她的后背,随后她感受到后背的丝丝凉雨,顺势一摸后背的衣服,发现果然湿了一小片,于是口中不忍喃喃自语地埋怨道:见鬼了今天。她冒雨走到马路边拦车,好一阵子,马路上车水马龙,偏偏今日出租车少的出奇,好不容易碰上一辆,车内又竖起了满载的红牌。她有点负气的等待着,眼神一直瞟向马路来往的车辆。就在她折返走回那间店铺房檐下的同时,她在小道的转弯处看见一部熟悉的黑色奔驰车缓缓驶离,车上的人悠然抽着烟,脸孔散发着一如既往的沉稳。只见车内的男人忽然往思雨的方向望去,他的眼神与思雨的眼神对视着,对视了三秒后,那个男人的眼神有点迟疑,有点犹豫,又有点小小的担忧,就在车内的雨刮刷刷摆动,发动器嗡嗡作响的时候,他又恢复了那副沉稳的脸孔,他装作完全看不见思雨的样子,倏然收回了眼神,大力踩深了刹车,车子就大声地怒吼一声“嗡”无情地飞驰走了,那速度快得简直能用漂移形容,更未能留下一个流连可顾的车影,等她回过神时,车子早已消失在马路中,消失在她的视线中。 程思雨大为错愕,感到失落,她喃喃自语道:“这是怎么回事,我做错了什么了吗?我明明没有做了什么啊。” 待到雾散雨尽时,她踏上了归家的道路,她边走边反省着自己,是否自身看待问题过于片面,只顾着坚持己见却忘了从他人的角度出发着想,有时甚至会断章取义,一竿子打沉一船人,无可置疑,她确实过于看重感觉,随心处事,虽然不知道今日的杜逸凡为何如此反常,可是她想深一层,是她不懂沟通,不会帮人设身处地地想问题,才会与沈凌风多次争吵,或许这次争吵,确实是她小题大做,都是过去的事情了,她为何还要咬着不放,何必要用过去的往事来破坏现有来之不易的幸福呢? 只是,当她回到家时,她并不知道,那个踩着刹车驶离车子的杜逸凡又沿路折返,他开着车子急促得驾驶,驶回原地时,他在方才程思雨站立避雨的地方旁边的道路停下,他心烦意乱地摇下车窗,期待地往窗户外探着头张望,却已经捕捉不到程思雨那瘦削的身影。 第三十八章:红酒会所聚会 杜逸凡离开静雅书店后就赶到欧曼红酒会所,今晚沈凌风组织了一个红酒局,理所当然也邀请了他到场。 酒宴上,大家都在乐此不疲地喝酒。其他人早已到场,桌子上堆满了一个个晶莹透亮的酒杯,竖满了一支支高档珍贵的拉菲。不过,如此奢华的消费只是他们的生活常态,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沈凌风拿起一支九二年的拉菲站起来,取下瓶口木塞后,他往酒杯倒下醇馥幽郁的红酒,酒满后他举起酒杯对着所有人说:“兄弟们,今天大家尽情地喝!不醉无归!” “好!干杯!”大家不约而同地举起酒杯碰杯,一饮而尽。 他们每人身旁都坐着一个浓妆艳抹的美女,美女对于他们来说是酒局上必不可少的陪衬品。他们身旁的许多女性有起码十分之九都不是正式女朋友,而更多的只是他们必要时带出来充场面的调剂品,甚至是解决生理需求的“特别朋友”,他们皆以不羁放纵爱自由标榜自我,不愿真正付出感情,贪图刺激享乐。 杜逸凡深知一切,但所幸的是,他们除了在感情上吊儿郎当外,对兄弟却是义重情深,更不会为求利益不择手段,虽不会是合格的情人,但心地还算不赖。 沈凌风是杜逸凡最好的朋友,沈凌风对杜逸凡也是毕恭毕敬,常以大哥称呼杜逸凡,这除了杜逸凡与沈凌风两家是世交外,杜家的社会地位比沈家都要崇高,况且杜逸凡为人处事与社交手段、生意技能都比沈凌风要成熟沉稳得多,所以沈凌风对杜逸凡尤为尊敬,甚至能称得上是崇拜。 邹俊伟摇摇晃晃地站起来,望着杜逸凡说:“逸凡,你怎么常年都不带一个女朋友过来给兄弟们见识见识,是不是把女朋友藏起来怕被我们抢走。” 邹俊伟又拍拍胸膛地保证:“你放心,兄弟们都不是这样的人,就算他们是,我也肯定不是。” “去你的!”其他人听见后都纷纷大声起哄着。 “没有,你们说到哪去了。”杜逸凡笑呵呵地说道。 “杜公子到底有什么要求,说出来我们为你运筹帷幄,肯定给你选出一个称心如意的窈窕淑女。”坐在对面的欧伟昊也一同插把嘴。 “你的那些放浪形骸的不三不四女人就算了,我们大哥喜欢的可不是一般女人,一般货色绝不能进他法眼,他愿意,我还不愿意呢!你的那些存货就不要说出来丢人现眼了,你说,你的那些女人不是LUCY就是LILY,除了上的了大床哪一个能进得了厨房出得了厅堂的,”沈凌风走近揽着杜逸凡的脖子,笑嘻嘻地说。 “风哥你的新女朋友今晚怎么没出现,是不是又分手了?要换画了吗?”吴彦东好奇地问道。 “呸呸呸,狗嘴里吐不出象牙,风哥那么喜欢程小姐怎么会分手。”邹俊伟一边搂着他的暧昧朋友,一边嗔怪着。 “别提了,烦死了,又吵架,头都要痛!”沈凌风忽然一屁股坐在沙发上,点起一支古巴的雪茄,心烦意乱地说道。 “又吵架,你这个女朋友怎么这么多事,我看还不如何碧…”正当吴彦东要继续说下去时,邹俊伟对他瞪了一眼,他才发现沈凌风的脸色一沉,拉的老长。 “哈哈哈,要不要我帮你拉程思雨过来,她要是不肯,我就把她打晕抬过来会所。”吴彦东尴尬地自圆其说,试图热化气氛。 杜逸凡拍拍沈凌风的肩膀,语重心长地说:“凌风,做男人气量要大,不要和女人计较太多,女人是要疼的,对着自己喜欢的人不要计较太多得失和面子。” “我知道,可是,我总不能与她的观点保持一致,她也常常不能理解我的想法,我是真的喜欢她,又不知道怎么去喜欢她,我怕我随便做一件小事都能令她伤心难过。我真搞不懂些女人为什么要与自己的脑袋过不去,硬是要绞尽脑汁地研究出一些莫须有的烦恼折磨自己。” “对待女人需要细心,她们做许多事情就是为了验证自己的另一半是否真心,对自己是否在意,假如你能把握好这个分寸,与她们相处的时候多照顾她们的感受,设身处地为她们设想,那么又怎么会吵架呢。凌风,你就是太以自我为中心了,遇到真心喜欢的人不容易,是想念她就大声告诉她。”杜逸凡劝说道。 “逸凡,在为人处事与关心别人这一方面,你永远都要比我胜出。”沈凌风敬佩地望着杜逸凡,就像在望着自己崇拜的偶像一样。 “所以,我们凡哥到底要的是怎么样的女朋友,我真的很好奇。”苏世杰激动地说。 “对对对,到底是什么女人,我们包房里有没有哪几个适合?”邹俊伟这位搞笑担当又再语出惊人。 “去你的”沈凌风把手上的纸巾往邹俊伟扔去。 “我想,我要的是一个善良单纯,气质脱俗,带点任性,又天真烂漫,重情重义,又真心爱我的人。”杜逸凡悠然地说。 “这种女人有啊,风哥女朋友就是活生生的模板。”邹俊伟大声地喊道。 “去你的!”全场的人都在起哄,哄堂大笑。 “你不要挑拨我们感情!”沈凌风自己也笑个不停,往杜逸凡身旁坐下,右手放长搭在杜逸凡的肩上,紧紧贴着杜逸凡力证情深不变。 杜逸凡自己倒是觉得尴尬又有点心虚,装作满不在乎地开玩笑说道:“风嫂好是好,只可惜名花早已有主,只怪我没有这个福分了。”他再转身对着沈凌风说:“你可要好好看着自己的女朋友,不要漠不关心的,不然这么好的女朋友多得是色狼虎视眈眈。” “你放心,我对自己有信心,对她也有信心,而且我确信,她只爱我一个!”沈凌风得意洋洋地说道。 “得了得了,全世界都知道你驭妻有道”邹俊伟滑稽地说道。 “对了,风哥的盛风公司近况如何,我听朋友说风哥现在捞的可是风山水起了,既有父亲这个强大后盾,又有自己引以为傲的一片天地,真是羡煞旁人”苏世杰又拍起了马屁。 “哪是哪是,不过不失,如今世道不景气,我的公司还能勉强站的稳脚,也算是一点安慰了。”沈凌风故作谦虚的说。 “那凡哥的广告公司呢?”有人问道。 “每年稳赚几百万是常事了” “东哥的家族时装产业都闻名全台湾了…” “对对对” “你的呢?” “令堂身体近况如何,听说他最近有一些大PROJECT.” “我父亲正打算狙击恒泰公司呢,他们实在太跋扈嚣张呢,不给他们一点颜色他们真不知天高地厚!” … 这个晚上,餐桌上的食物琳琅满目,拉菲从十支变五支,从五支直到清零,每个人都喝的酩酊大醉,只有杜逸凡浅尝辄止,保持一贯地清醒,他喜欢微醺的感觉,可以放空思想,但又不会烂醉如泥,山公倒载。他拒绝失去理智的自己。 他们谈的话题有家常琐事,事业问题,相互吹嘘对方成就,但也绝对离不开女人与钱,谈到兴起之时甚至有人喝的神志模糊,整个人站到桌子上手舞足蹈,仿佛在即兴表演一场大龙凤剧场一样。 等到他们喝到意兴阑珊的时候,有人搂着身旁秀色可餐的女人继续下场找乐子去了,有的人冒险开车风驰电掣。而杜逸凡一手扶着踉踉跄跄的沈凌风,艰难地把他抬上车子。 而沈凌风却迷迷糊糊地躺在杜逸凡的车子,一时大笑,一时又不说话,而就在夜深人静、鸦雀无声之时,沈凌风断断续续地低呼着程思雨的名字:“思雨、思雨、思雨。” 或许是酒精的后劲太强烈,以至于沈凌风完全忘了自己是如何回到家,如何拿出钥匙,如何走上房间躺上自己的床上的。他轻轻拍打着自己快要爆裂的脑袋,艰难地拿起闹钟一望,原来已经凌晨三点了,夜色撩人,他不可自控地想念起程思雨。 他头晕目眩,东倒西歪地走下床,走到了电话旁,他拿起话筒想要拨打程思雨的号码,却又想到如今已经深夜三点了,她大概已经睡了吧,现在这个时候打过去实在不妥。 他整个人挨靠在沙发上,甚感烦心倦目,他又再点起了一根香烟,深深地吸了一口,又用力地呼出来,仿佛闲愁万种都能随着眼前的云雾烟消云散。 她,还在生气吗?她可以原谅自己吗?他真的要向家里人坦白他们的事情吗?可是他们在一起的时间毕竟只有三四个月,他真的不想在大家感情并不稳定的时候就告知双方的家长,而且,他虽然喜欢程思雨,但他暂时还没有结婚的打算,如今的他更爱自由,或许是上一段感情的伤害改变了他,又或许是如今灯红酒绿的生活感染了他,无论如何,他现今完全没有准备在短时间内组建一个家庭,而更重要的原因是,他虽然真心喜欢程思雨,但心里明白,他对程思雨的欢喜并未升华为爱,谈论婚姻,言之过早。 愁思缠绕,他终于理解程思雨常挂在嘴边的那一句话:才下眉头,却上心头。往常他还取笑着她过于多愁善感,自找麻烦,可现在却是深有体会,怅然若失。 他又再拿起话筒,却再次放下,他若有所思地望着身旁的电话,又再吸了一口烟,仰望天花板,愁眉紧锁,伸手一抹额前的刘海,闭上双眼。 “嘟嘟嘟”就在此时,电话倏然响起。沈凌风立刻拿起听筒,急促地说了一声:“喂。” 对方的话筒却沉默不语。 “喂,是思雨吗?” 另一边的话筒还是默不作声。 沈凌风真准备负气地放下听筒,那边的话筒终于说话了: “凌风,是我。” 第三十九章:不找你不代表不想你 “思雨,今天怎么了?”凌风惊喜又压抑着自己的兴奋询问道。 “凌风,我很想念你。”程思雨委屈又小声地说:“我原本想打你手机,但一直关机。” “澳,思雨,我手机没电了。刚我在看星星的时候,就想起了你。”沈凌风深沉又沙哑地说道。 “凌风,你喝多了吗?” “嗯,喝多了。” “如果你想我,为什么你不告诉我呢。” “我不找你不代表我不想你,只要我心里有你就够了。”沈凌风认真地解释道。 “不够,如果你真的在乎我,你应该过来找我,你应该告诉我让我知道,而不是要我一味地猜测。”程思雨小声地说。 电话沉默了。 “上次你说的问题,我承认是我太任性了,是我没有从你的角度出发,我希望你能原谅我。如果你不想那么快让父母知道我们在交往,那过阵子再说吧,我不会再苦苦相逼了。”程思雨说。 “我们明天中午在菲利斯法国餐厅吃饭吧。”沈凌风说。 “嗯,好。”程思雨欣慰地回答着。 “那你早点睡了,晚安,傻瓜。”沈凌风挂了电话,叹气地望着蓝色天花板,终于放下一块心头大石。 翌日的早晨晨曦初露,程思雨睡眼惺忪地走下楼,却罕见地碰见赵雨涵正手忙脚乱地准备着今天的早餐,程思雨感到不可思议地打量着正忙活的母亲,真的太阳打西边出来了。 随后程暮云也跟着从二楼阶梯走下一楼,程思雨看一眼,便恍然大悟。原来继父昨晚回家过夜,难怪母亲今日鸡鸣而起。 “来,你们刷牙洗脸了就坐着吃早餐吧。”赵雨涵兴高采烈地从厨房拿着两碟鸡蛋配西多士出来,琼嫂帮忙把厨房剩余的牛奶与早餐拿到饭厅的餐桌上,她们两个里应外合把一早上秀色可餐的食物全端在了程暮云与程思雨的面前。 程思雨望着眼前五彩缤纷的早餐,通红的西红柿加上金黄的西多士和两条香肠,搭配在雪白的圆盘上,简直让人食欲大增,垂涎三尺。她拿起刀叉细嚼慢咽,认真地品尝着。 程暮云则笑逐颜开得开动眼前的食物,吃的津津有味。他夸赞赵雨涵说:“雨涵,这早餐是我近几年吃的最有营养的一顿,因为是你亲手做的,还是从前熟悉的味道。” “如果你愿意,我每天都可以为你们准备。”赵雨涵受宠若惊,高兴极了。 仔细观察近日的赵雨涵确实是耳目一新,她不再穿沉闷的黑色与灰色,开始关注时尚的潮流与时装的搭配,每日早起都会梳起一个整齐亮丽的发髻。最让人欣慰的是,她开始主动寻求医生的帮助,配合药物治疗与中药调理,希望可以令她的脚疾有所好转。程思雨渐渐能看见往日那个美丽高贵的母亲的影子了,不止如此,他的继父程暮云对赵雨涵确实恢复了往日的疼惜与宠爱,看着他们的感情有所好转,作为女儿的她也替他们高兴。 吃完早餐后,赵雨涵为程暮云整理好衣服目送他开车离去。 数小时后,程思雨便与沈凌风来到菲利斯餐厅。两人坐在座位上相视一笑,竟有种一笑泯恩仇的意味。 沈凌风从公文包里拿出了三四张照片,他故作神秘又得意地对思雨说:“还记得我们在华百乐园和好那晚吗,我们不是在旋转木马前拍了几张亲密私照吗?我已经把照片晒了两份,一份在我家,一份在这里,只可惜把你拍的好丑,就把我拍的贼帅贼帅!“ “讨厌!”程思雨小声嚷叫着作势要抢沈凌风手上的照片。 沈凌风把照片递给程思雨,程思雨接过照片后仔细察看,发现照片把他们两人还拍的挺美的,正谓俊男美女,天作之合,两人望着镜头笑的灿烂明媚,真情实意与柔情蜜意尽现眼眸之中。 “我很喜欢,谢谢你凌风!”程思雨说着站起来往沈凌风的脸上落下一个淡淡的吻,引来了众人的侧目,沈凌风怪不好意思,脸上竟浮现出少女特有的绯云。 接下来饭菜上齐,程思雨与沈凌风一边品尝美食,高谈阔论,一边观看舞台的钢琴表演,琴声弹得铿锵有力之际,程思雨更忘情地放下碗筷,拍掌称快。 此时,沈凌风提议:“思雨,过几天我们一起去巴黎旅游吧。” “什么?怎么决定的那么急?之前没有听你说过。”程思雨诧异的说。 “其实是我和朋友们早就商议好一起去旅游,只是迟迟没有决定,最近我们都一致裁定最终的目的地为巴黎,所以现在才来请求你的答复。”沈凌风说。 “哦!原来是朋友聚会!我还以为你是单独约我呢!怪我还那么高兴…”程思雨小声嘀咕着,装作生气的样子。 第四十章:我们去巴黎吧 程思雨收拾行李,满心期待浪漫的巴黎之旅。巴黎是她梦寐以求的城市,灵魂深处的景仰。法国远古以来被笼罩着神秘而又传奇的色彩,它是艺术的天堂,爱情的象征,永恒的传递始源,新婚夫妇的蜜月圣地。 赵雨涵从房间柜桶底抽出一个陈旧铺满尘的的小礼盒,里面装着只明亮透彻的玉镯子,她谨慎地递给程思雨,俨乎其然说:“你第一次出远门,我现在把这只手镯交给你,它可以保你平安。” 程思雨疑惑地瞥了一眼,不置可否地说:“妈,这都什么年代了,你怎么还封建迷信?古董玩意是收藏用的,保平安这些话都是外人忽悠你们无知妇孺,我就不信一只小小的玉镯还能扭转乾坤,决定生死呢。” “住嘴!”赵雨涵脸色一沉,不悦地说:“这玉镯是你外婆留给我的,很有意义,让你带上准没错,你啰哩啰嗦什么,良心还当狗肺了!” “我不是这个意思,只是我一个年轻女孩带着玉镯去巴黎旅游,着实奇怪,难免会引人不解。”程思雨双手搭在赵雨涵肩膀上,急忙解释道。 “谁还管你身上带什么首饰?不要得了便宜还卖乖!”赵雨涵向后狠狠地瞪了程思雨一眼,思雨心里连续打了好几个寒颤,看来母亲的温柔只是做给继父看的…赵雨涵好歹是一片好意,思雨注视那土得掉渣的玉镯,即使再不情愿,也欣然接受,而且在戴上手那刻她感觉到电流经过心房,打通了通往出口的开关,刺激到五脏六腑,摩擦产生热量,以致于全身暖意融融,沁人心脾。 旅途出发那天赵雨涵站在门口依依不舍地望着思雨,泫然欲泣。明明只是八九天的旅游,她却表现地思雨即将与自己天各一方,因而愁眉不展。 程思雨关切地拥抱赵雨涵,轻拍她的后背安慰道:“傻妈妈,我只是和同学去旅游玩上几天罢了,又不是一年半载不回来,我答应你回来给你买手信。”当然,她不会告诉赵雨涵与她共度旅程的是沈凌风而不是别人。 大概赵雨涵心底深处还是依赖她这个女儿吧,只是刀子嘴豆腐心,口是心非。又或许她从无察觉这份隐藏在心底里多年又隐晦的母爱,直至即将看不见之时又牵肠挂肚,患得患失,即使只是不见几天,也觉如隔几十秋。 沈凌风和朋友们经已站在机场静候多时,程思雨拿着行李箱上气不接下气地跑到他们面前,沈凌风接过她手上的行李,抚摸她因喘气而绯红的脸,递给她矿泉水,焦急又心疼地说:“怎么那么迟,不过没关系,先喝口水吧,你看你话都说不出了。” 程思雨一边长鲸吸水一边观察同行的人群,超过一半的人均携眷出席,除了某个特别的存在例外,杜逸凡。他独自拿着行李包沉默无语,不顾身旁人群的喧哗耍闹,自顾自地半坐在行李箱上玩手机,仿佛周围的人与事都和他毫无瓜葛,与世隔绝。 看见杜逸凡的出现,不知怎的,程思雨心里竟然浮现了安全与踏实的感觉,那是她在沈凌风身上从未感受过的,她倏然用手大力地拍打脸蛋,试图一掌拍醒自己,并为自己不切实际的吓人念头而吃惊。 “你干嘛?”沈凌风疑惑不解并调笑她:“脑子进水了?” “没有没有,我只是一时犯困。”程思雨心虚又尴尬地低下头,为刚才的愚蠢默哀一分钟。 “傻瓜,登上飞机你还怕没时间睡?”沈凌风宠溺地拍了她的脑袋瓜。 果然,程思雨在飞机睡了整整十八个小时,浑浑噩噩,头晕目眩,分不清东南西北,犹如半梦半醒。 下飞机的时候是巴黎的下午四点,她简直被眼前美妙绝伦的景色吓惊呆了。从转角古典的咖啡店到街道苍翠的树木,无一处不令她赞叹不已。街上气势磅礴的哥特式建筑,罗曼蒂克风情的花楼,车水马龙的道路,来来往往的人群,端庄的黑白色调服装,人们高雅又极具性感发音的谈吐,这一切一切,全都迷倒了程思雨这个不折不扣的文艺女青年,她兴高采烈地拿出相机捕光逐影,左顾右盼,生怕一不留神就会错过风光迤逦。 “傻瓜,我们先到酒店放下行李,等下出来再拍,还有八九天的时间你还怕拍不到吗”沈凌风笑咧咧地抓住程思雨的肩膀,调笑她像个不经世事的小孩子。 “就是,风嫂跟着我们风哥周游列国是轻而易举的事。”邹俊伟搭讪着说。 “这是什么话,我要出国旅游并不难,只是缺少伙伴罢了。没有你们风哥,我照样可以出行。”程思雨噘嘴,心中不服气地反驳。 “小嘴还挺拗。”沈凌风坏笑地望着她。 “好了好了,到了酒店你们再打情骂俏吧,累死了!”吴彦东满脸倦容,看着整日整夜未能入睡,他边催促一边连打几个哈欠,眼泪欲流,样子滑稽透了。 入住的酒店是巴黎当地的五星级酒店,富丽堂皇,很有气派。无可置疑,程思雨与沈凌风同住一间双人房,她惴惴不安,心里砰砰直跳,手心冒汗。周围的空气在人声鼎沸的人群里凝固着,她却只能听到自己节奏分明的心跳声。 沈凌风叫唤她一同进房,她竞被点穴似得双脚紧贴地面,动弹不已。沈凌风疑惑地往回走,定眼望住她说:“程小姐,进房整理行李了?还愣在这干嘛?” “凌风。”程思雨求助地紧抓他的手臂,凑他耳边低语:“我们要住一间房子吗?” “你不和我住和谁住?”沈凌风茫然不解。 “不是还有女生吗?她们不能与我同住一间吗?”程思雨徒劳地小声辩驳着。 沈凌风哭笑不得,无奈地望着程思雨说:“你是让我觉得你单纯还是蠢好?她们都是我的朋友们带来的,难不成男人带女人结伴同游是为了姐妹联谊?还不都是为了午夜的下半场!” “你怎么这么说话!你带我旅游就是为了下半场哦!”她呢喃着。 “我不一样,我和他们不一样。”沈凌风没好气地说。 “要不你自己一个睡一间?”沈凌风调笑她,试探她的反应:“不过我可告诉你,酒店最容易闹鬼了!” “讨厌!”程思雨抿起小嘴,气不打一处来。 “我可是进房了!”沈凌风转身前行,高举右手扬起酒店的房卡。 程思雨迫不得已地拖着行李箱随着他走。 走进房间,程思雨下意识地拾掇衣服,慢条斯理地分类护肤品与化妆品。 沈凌风看见她专心致志的模样,爱意油然而生。他从背后猛然环抱她,紧切而深情。他强势地转过她瘦削的身子,瞅见她不知所措而无辜的样子,竟不可自控地探入到她的口中,辗转厮磨,灼热的吻扑天盖地而来。那极具侵占性的吻使她意乱情迷,头晕目眩,整个身子恍惚瞬间被抽离了灵魂,骨软筋酥。 他温热的手在她嫩白的肌肤上游离,正一步一步往胸口方向迫切地探索,呼吸的气息弥漫着清新的香味,摆放在窗台的玫瑰花唤醒了她的意识。 程思雨猛然睁大眼睛,回过头推开沈凌风的身子,诧异地说:“我们在干什么?大伙都在等我们呢,收拾好行李就得下楼了。” “好吧。”沈凌风不满地呢喃着:“真扫兴。”然后猛地转身把她推向角落,将她抵在墙上,嘴唇狠狠地覆盖在她那樱桃般的小唇上,令她瞬间不能喘息。 随后他稍微后退一步,得意忘形地望着程思雨惊慌又羞涩地模样,趾高气扬,调笑地捏了她鼻子一下,凑近耳边低沉地说:“晚上再炮制你。” 程思雨茫然不解,便深思几秒,继而恍然大悟,满面羞愧。 他们的首站定位巴黎的香榭丽舍大道,位于卢浮宫与新凯旋门连心中轴线上。这是一条充满诗情画意,历史久远的通幽直道,街道两旁秋风落叶,互拥寄情。夏天的时候绿树成荫,秋分时节便枫林如火。如今正是十月初日,秋风萧瑟,整条丽舍大道弥漫着浪漫的风情,飘散着秋季的凉意。 伫立在道路四周的是法国著名的哥特式建筑,古色古香,周围遍布着各式各样的奢饰品购物店,可谓女人的天堂,繁荣与潮流的典范。女人们望着眼前惊为天人的巴黎美景赞不绝口,瞅见不远处的EL购物店更神采飞扬,一个个争先恐后地向身边的“老板”逞娇斗媚,哄的他们乐的不可开交。 唯有程思雨痴迷于街道两旁那满地的橙黄落叶,迷魂失魄。秋风习习,它们穿过树林争先竞跑,略过耳边呢喃软语,不经意撩拨起她耳边的发丝,随风飘动。秋风的舞动使树林上的秋叶纷纷落下,一片片金灿灿的叶子在空中肆意飞扬,宛如一个个婀娜多姿的芭蕾舞蹈者在蔚蓝的天空中盘旋起舞,直到用尽生命力最后的一口气才愿缓缓坠落,尘埃落定。 程思雨微笑着呼吸秋叶飘落夹带的芳香,张开怀抱,站立于这悠闲浪漫林木中,面朝车水马龙的香榭丽舍大道,手掂飘扬的金色梧桐叶,脚随起舞的落叶翩翩跹跹,她怡然地仰望蓝天缓缓睁开眼,手接片片秋叶,眉开眼笑又淡淡地说了一句:“ 这是金色的天堂!灵魂的寄放处!” 第四十一章:你是属于我的 随后他们游览凯旋门,伫立在凯旋门脚下,仰望时方惊觉它的居高临下,气势恢宏。凯旋门位于戴高乐广场的中央,门上有许多雕刻点缀,匠心独具,巍然屹立于香榭丽舍大道上,俨然为一件价值连城的典雅艺术品。 邹俊伟探头目不转睛地仰视着高耸入云的凯旋门,叹为观止,他兴奋地拿着照相机对着它角度各异地照个不停,并牵着隔壁洁白如雪、皮肤吹弹可破的陈怡桐站在凯旋门斜对面的方向,手舞足蹈地指示程思雨运用照相机为他们拍下特别的纪念照。 他们并不是情侣,只是友达以上,恋人未满,却完成了恋人该有的一切程序。 在他们圈子这种行为见惯不惯,程思雨并不认同,但作为沈凌风的女人,该有的气量还是得有的。 “风嫂,照片好了没有!”邹俊伟远处拉着嗓门喊。 “ok啦!”程思雨向他们摆了OK的手势,当然,拍摄区区几幅美图怎么难得了高情远致的她,便勾起嘴角得意地笑。 邹俊伟跑了过来,抢去她手上的数码相机精简细选,选定一张满意的照片说:“这张完美极了,把我拍得英姿飒爽,迷倒万千少女。 噗,程思雨差点忍不住笑出猪声,果然什么样的人就有什么样的朋友,这自恋劲果真青出于蓝,长江后浪推前浪。 该死的是他竟然还戏谑地退了隔壁的郭怡桐一把,紧凑她细嫩的脸戏谑地问:“帅不帅,喜欢不喜欢?” 站在一旁充当看客的程思雨差点没晕死过去,鸡皮疙瘩突起。 郭怡桐只好无奈地抿嘴一笑,配合地回答:“很帅!” 实话说,邹俊伟长得着实相貌平平,身材中等,性格倒是幽默风趣,每时每刻充当群体中的搞笑担当,携来无尽欢乐。郭怡桐长得不算倾国倾城,也算风姿绰约,和邹俊伟站在一起实在格格不入,俨然一对奇怪的组合。 程思雨疑惑不解为何陈怡桐要无名无分地跟着既不帅也不强壮的邹俊伟,最终经过一番深思与熟虑,她推断出显而易见的答案,那就是FOR MONEY。 如此一来,她把她定格为贪慕虚荣的女人,内心深处再也瞧不起她。 “走吧,我们找个地方吃晚饭。”说完邹俊伟跨手揽紧郭怡桐的肩膀迈步前进。 其他人自然尾随在后。 程思雨若有所思地步行,好奇地缓缓向后望杜逸凡一眼。只见他手叉口袋,整日不苟言笑,风轻云淡,像块石头一般置身事外。仿佛随行的一群人与他并不相干,素不相识。 最近的杜逸凡真的很奇怪,作为他曾经的还算朋友的普通朋友,她感到大惑不解。 “喂,你在想什么!”沈凌风转身轻敲她的额头。 “好痛。”程思雨喃喃自语。 “这两个人又在耍花腔。”苏世杰调笑地说。 杜逸凡好奇地看了他们一眼。 “出门在外,人生地不熟,巴黎这个地方虽说是罗曼蒂克的鼻祖,但治安也真是前所未有的混乱,盗贼随处可见,你必须每时每刻站在我隔壁,牵紧我的手才能放心。”沈凌风郑重其事地说。 “凌风,我们一群大男人在这里怕什么?”吴彦东讪笑着。 “你们这几个粗枝大叶的男人,顾着身旁那位都自顾不暇了,我还能指望你们?”沈凌风严肃地反问。 “好啦!我跟在你身边寸步不离满意了吗?”程思雨主动牵他的手,仰起脸撒娇道。 “批准。”沈凌风宠溺地捏她的鼻子。 “哇!按道理这天快到晚上了,怎么太阳还晒得如此闪耀,亮瞎我的狗眼。”尾随的人大声起哄着。 “我乐意!”沈凌风往后转身,春风得意。 程思雨默不作声地低垂额头,脸滚烫得犹如火烧一般通红,心里却暗自开起了灿烂的小花,春意盎然。 步行时经过了世界闻名的红磨坊,楼顶伫立着巨大的红色风车,惟妙惟肖,此为巴黎最有名、历史最久远的秀场,真的闻名不如一见,巴黎的夜生活可谓多姿多彩。 晚饭过后大伙在巴黎的梦曼特区街角处觅了一间小店坐下,点了一堆小食和几瓶啤酒,共度美好的巴黎之夜。 街道灯火通明,人来人往,法国的餐店喜爱挂上璀璨夺目的小灯,一连线地挂在门面上,十分绚丽多彩,小路上几间挂着明灯的小店连成一排,不经觉弥漫着法国特有的法式浪漫,别具一番风情。 程思雨痴痴地望着夜幕下悬挂的明灯,傻笑吐出一句:“好美。” 怎料她兴奋地想要走出座外仔细观察,却碰巧装上正准备上酒的侍应,差点把酒全给撞倒,杜逸凡不动声色地扶起步履踉跄的程思雨,冷漠有略带关切地说:“自己小心一点。” 程思雨尴尬地回应:“谢谢你。” 她伸手摆正了几瓶啤酒,拾掇往餐桌上摆。 沈凌风故作严肃地命令道:“怎么老是横冲直撞像条失魂鱼,坐在隔壁不要乱动。” “风嫂从此躲不过风哥的手掌心,只能惟命是从。”曹锦华戏谑地说,惹得哄堂大笑。 “来,凌风,我敬你一杯。”杜逸凡举起酒杯上的啤酒对着沈凌风敬杯。 “好,我们两兄弟友谊长存,无论世事如何变迁我们都永生不变。”沈凌风颇有兴致,兴高采烈地站起身,对着杜逸凡投向敬慕的眼神,拿起酒杯一饮而尽。 “来,我敬你,大嫂。祝福你和凌风幸福美满,长长久久,早日步入礼堂。”杜逸凡拿着杯子转向程思雨,郑重其辞地说,眼神里略过一丝疼痛与悲怆,但瞬间恢复平常。 “我敬你。”程思雨诧异地望着杜逸凡,战战栗栗地喝完了整杯啤酒。 “好!巾帼不让须眉!大嫂我也敬你。”邹俊伟脱口而出,站立身子举起酒杯递到离程思雨脸部不到两厘米的地方,酒水都快喷洒在她脸上。 “以后凌风和思雨都是我的好朋友,好兄弟,好姐妹!他们的事就是我的事!凌风,你要对思雨好一点,男人不该让女人流泪,女人是要疼的!思雨,你也得珍惜和凌风之间的感情,相互迁就,不要乱发小孩子脾气。”杜逸凡对着他们说。 “知道了!我们凡哥今天怎么变得婆婆妈妈像个女人一样。”沈凌风笑着拍了一下杜逸凡的后背。 “干杯。我们一饮而尽,为友谊干杯!”邹俊伟首当其冲地把酒杯举至中央,全部人也跟着起身举起酒杯呐喊:“干杯!” 他们热情澎湃,声如洪钟,引来了众人的侧目,本以为会引来众人的责骂,怎料热情的法国人对他们竖起了大拇指,为他们鼓掌。 法国人真的很热情! 午夜降临,人潮如流的梦曼特依然喧闹繁荣。法国人都十分热爱生活,与国人迥然不同的是,法国人十分讲究生活情调与生活质量,每天喝上几口小酒是他们享受生活的仪式与习惯。他们下班时间比国人都要早,晚上人们必定协同三五知己或者情侣结伴坐在街头的小清吧,把酒言欢。 今晚沈凌风他们就做了一回地道的“法国人”,入乡随俗,喝醉后千姿百态,有的睡觉,有人呓语,有的则唱歌。为免失态,杜逸凡与沈凌风决定让大伙先回酒店休息,明早再度启程。 回到酒店后,程思雨扶着东倒西歪的沈凌风躺上床。她往茶水间倒了热水,热好毛巾敷在沈凌风的头上。 沈凌风迷迷糊糊地喊了程思雨的名字,程思雨凑到他耳边,关切地问:“怎么了?不舒服吗?” 沈凌风满脸通红,费力地睁大眼睛,瞅见程思雨模糊的轮廓,望见她为了照顾自己走进走出的贤良模样,一股暖流冲进心窝,几乎冲破他内心最后的防线。 他紧紧抓住程思雨,深情地凝视她。 她疑惑地问:“怎么了?凌风。” 由于酒精的缘故,他猛然将她推倒床上,顿时变得力大如牛,他强势地压在程思雨身上,急促地试图解掉她衣服的纽扣,仓促间不经意擦伤了她细腻的肌肤,她小声地惨叫一声,却因此更激发了沈凌风身体里的热烈的细胞,他陡然坐直,卸去自己身上的衣服。 程思雨见他此状,顿时惊慌失措,她失声地叫喊着:“凌风你怎么了,你不要这样,你现在的样子令我好害怕!” 沈凌风布满血丝的双眼深邃地望着她,眼光深不见底,眼眸里深埋的巨大压力直堵她的心脏,使其几乎停止跳动。 他深深的吻覆盖了她精致的双唇,使她倏然气喘不止,他用力抵着她的额头声音深沉而沙哑地说:“思雨,你只属于我,你只能属于我,你是我的女人。” 微醺的醉意模糊了沈凌风的意志,一种兴奋的快感和热力涌满了他的全身心,每一个在身体内游移的细胞都仿佛促使他去完全占有身下这个百媚千娇,茫然无知的动人女子。 他只想让她完完全全属于他。 程思雨大惊失色,竭尽全力地推开他却徒劳无益,一个弱小的女子在气大如牛的男子面前终究是相形见绌。 她无助地哭了起来,泪流满面。沈凌风瞬间抖擞了精神,他关切地拥抱着她,愧疚又怜爱地说:“对不起是我不好,我方才喝多了,求你原谅我,我不是故意的。” 程思雨颤抖身子,啜泣地说:“你说过你不会强迫我的。你怎么食言了。” “对不起,我绝不是故意的,对不起。”他怜爱地抹去她的眼泪,祈谅地说:“可以原谅我吗?” 程思雨像只受惊的小绵羊般无辜地点头,不发一语。 沈凌风轻揉她的头发,随即走向厕所用冷水洗脸醒神。 沈凌风走出厕所,躺回床上轻轻地拥抱程思雨,一把揽住她的肩使她睡在他的肩膀上,他的下巴抵住了程思雨的额头,沙哑又疲惫地说:“对不起,这夜我就抱着你睡觉,接下来的旅程我也绝对不会越界,你放心,睡吧思雨,是我的错,请你原谅我,不要害怕。” 程思雨默不作声地躺在他的肩膀上,靠近他的身子聆听他心脏的跳动声,就这么两人相互依偎在这长夜的拥抱里,一拥而眠。 第四十二章:巴黎风情 梦醒时分于微凉的早晨,程思雨轻揉眼睛,睡眼迷蒙。她瞅向身旁那个落枕熟睡的男子,深邃粗犷的轮廓,挺拔的鼻子与浓密长翘的眼睫毛都散发着浓厚的男子性感气息,真的好一张桀骜不驯的高冷脸孔,不是现代人喜欢的清秀小白脸小生,却是一张饱满男性魅力的不羁脸,酷毙了! 好像一个韩国明星来着,叫什么呢?澳!是近几年韩国电视剧《医家四姐妹》里的韩载锡,很有男人味! 她悠悠伸出手,轻轻触碰沈凌风的眼睛、嘴巴、鼻子,小心翼翼移动手心,聚精会神地凝视着那张不羁的脸孔不禁傻笑了起来,眼眸闪起了亮晶晶的小星星。 怎料沈凌风倏然挪动了身子,反手揽紧她的肩膀,使她动弹不得。她惊惊颤颤地闭上双眼,又睁大眼睛,注视着沈凌风,他缓缓睁开双眼,一眨不眨地望着她。他炽热的眼神令她心跳加速,面红耳赤,心理防御机制促使她下意识地闭上双眼,将头埋进他的胸膛里。 “傻瓜。”沈凌风抬起她的头,捧着她白净可人的脸蛋,情不自禁地痴痴吻着。 “快点起床,接着还有行程呢。”沈凌风调皮地拍了一下她的屁股,一脸坏笑。 程思雨坐正身子,茫然地望向窗外,若有所思。窗外风和日丽,绿树成荫,一缕阳光正从窗外投射进来,从窗帘缝间溜入房间,照亮整间卧室,熠熠生辉。 拾掇一番与共进早餐过后,他们开始启程。 他们游览著名的埃菲尔铁塔,它是法国的文化象征之一,也被法国人称为最爱的“铁娘子”,于1889年建成,矗立在塞纳河南岸法国巴黎的战神广场,高耸入云,高300米,天线高24米,总高324米。 乍眼望,远处的埃菲尔铁塔金光闪闪,在阳光的照耀下闪烁着金槟色的光芒,绚丽夺目。 程思雨埋头摆弄手中沈凌风给予她的相机,生疏地拍摄照片,并不断摸索功能,直到捕捉到某个完美的风景与光线的配合,她欣喜若狂地按下快门,“咔擦”一声,一段美丽回忆与唯美画面就此定格于时光的隧道里。 接下来他们走到一间雪糕餐厅门口停留,于是程思雨与同行的几个女孩子均指着玻璃柜里的雪糕垂涎三尺,全部人纷纷入内寻觅位置坐下。 她们一共选了十个不同口味的雪糕,待到雪糕端上满桌之时,眼看桌面琳琅满目,五彩缤纷,女孩子们便斯文大方地拿起勺子小心翼翼地吃起一口又一口,津津有味地咀嚼品味。 正当程思雨吃雪糕吃得浑然忘我而狼吞虎咽一刻,沈凌风要命地拿起照相机将她此刻糊涂又与他人格格不入的狼狈的可爱样貌一键定格,她机灵地转动眼珠子,余光发现后连忙遮脸低声嗔怪道:“该死!你耍赖,竟然不告知一声便拍下我丑照。” 沈凌风望着相机不吭声地微笑,没有继续理会程思雨,仿佛她的小声怒骂与抱怨对他来讲只是不值一提的小孩子耍脾气和求关注,毫不违和反而习惯成自然了。 顿时,一个外国的游客走上前来,脸上白皙嫩滑,眉毛漆黑,眼睛炯炯有神,鼻子挺拔,整体散发出完美明星气质,果然外国人帅起来只能用惨绝人寰形容! 他走到程思雨面前,魁梧壮阔的身躯瞬间挡住她眼前辽阔的视线,她疑惑不解地抬头注视他,若有所思,第一感觉便是眼前这人宛如一名风流倜傥的绅士。 文质彬彬的他竟伸出右手并以一口东倒西歪的中文问候她:“你好,美丽的姑娘,我叫杰克。” 程思雨目瞪口呆地盯住他,一时之间竟吐不出半个字。沈凌风见她瞠目结舌的模样,便用力踢她一腿,便“啊”的一声喊了出来,茅塞顿开。 她缓缓与他牵手并迟疑地说:“你好,我叫思雨,有什么可以帮你的忙吗?” “假若你愿意帮我一个忙,可以给我你的联系方式吗?” “什么!”程思雨差些把口里的雪糕吐成一地。 “我并没有恶意,只想认识如此美丽的你,我们在法国相遇也是一种缘分,你可以给我你的MSN吗?”外国人直接又诚恳地说道。 “这个…我…”程思雨迟疑地望着沈凌风,等待他的回应。 “风哥,有人泡阿嫂,怎么办?千万不要太生气。你说一声我立马赶走他”吴彦东在一旁起哄道。 沈凌风沉默不语。 程思雨定眼望着他。 半刻他才说一声:“随便好了,我没有所谓的,只是加个MSN罢了有什么大不了。” 程思雨听着内心酸溜溜的,况且外国人站在一旁等候,她不好意思拒绝便拿起手机,加上了他的MSN。 此时沈凌风怒视他们,脸色陡然沉了一地,冷笑一番,嘴角不屑地扬起。 沈凌风的朋友们自是十分了解他,默不作声,低头假装波澜不兴。 唯有程思雨傻傻得心中无数,硬是往枪口上撞,待外国人走后便开声问道:“怎么了突然都不说话了?” “说什么,你还不花时间与你的外国朋友好好沟通,要沟才能通。”沈凌风不屑地冷笑。 程思雨只感觉莫名其妙,不可理喻,自是憋着一肚子气,但不好当着众人发作,只好藏在心里,沉默应对。 后来的几个小时里,沈凌风都对她不理不睬,昂首阔步,虽依然紧牵着她的手,却没有说过一句话,全程厌世脸,冷若冰霜。 邹俊伟见此情此景,便想化解尴尬,瞅见程思雨手腕上带起了玉镯便故作玄虚,大惊小怪:“哇,风嫂怎么带玉镯了,这是风哥给你的传家之宝吗?” 沈凌风微蹙眉毛,疑惑不解。 “你在开什么玩笑。”程思雨没好气地解释道,笑着说:“这是我妈妈给我的玉镯,她说旅程带上它可以保平安与快乐。” “明了明了,伯母真的用心良苦。风哥你听到吗?”邹俊伟明知故问。 “你认为我耳背?”沈凌风边走边冷漠地说。 邹俊伟自然懂察颜悦色,机灵得很。 回到酒店已是晚上九点,众人提出一同打火锅喝啤酒,外加参与真心话大冒险游戏,全体兴高采烈地期待,纷纷表示赞同。 苏世杰往每一个杯子倒完啤酒且分予众人,再将瓶子摆放于桌面上,旋转一圈,瓶子一直转一直转,最终瓶口在正对着陈以桐的方向停下。 苏世杰八卦地问道:“说实话你和俊伟上了没?” 程思雨对此问题脸红耳赤,心想怎么能问女孩子如此不矜持的问题。 “上了。”出乎意料陈怡桐竟风轻云淡地说出这句话。 “哇!”众人齐起哄。 “那你们现在到底什么关系?”苏世界喋喋不休地追问。 “这已经是第二个问题了,不作答。”陈怡桐微笑地说。 这次轮到邹俊伟转瓶子,瓶子转向了沈凌风的方向停下。 邹俊伟不怀好意笑嘻嘻地问道:“风哥和大嫂那个了没有?” 程思雨满脸通红地望着沈凌风,他低眉垂眼,欲言又止。 “喂?有没有啊请回答问题。”邹俊伟追问。 “一看他这怂样就没有!”齐衡讪笑说。 “谁说我没有,当然有!”沈凌风不服输地应和着。 程思雨大吃一惊,面露难色,料想不到沈凌风竟当着众人面前说出有违事实的话,先要转身就走,又顾及他的面子,何况他们朋友之间开玩笑互损成习惯了,一走了之难免显得自己小肚鸡肠。 杜逸凡察觉程思雨不悦,插口说道:“凌风,玩笑不要随便开。” 沈凌风往隔壁瞟一眼,正觉程思雨鼓起了腮,闷闷不乐,便知自己口出不逊,立刻候补一句:“才怪呢!我很尊重女朋友,我们得慢慢来。” 语毕,程思雨才放下心头大石,呼出一气。 “澳,情场骗子何时浪子回归的。”众人哄堂大笑。 “你们可不要乱说哦!谁是骗子。”沈凌风故作冷静地解释道。 “谁不知道你沈公子骗走无知少女何其多。”齐衡开玩笑说道。 程思雨疑惑且心生怒意,质问地望着沈凌风,想要他一个答复。 他却熟视无睹,缄舌闭口。 “所以说如果风哥果真想要骗你还不是股掌之上的事吗。”吴彦东揽着身旁的浓妆女子挑衅说道。 “对啊对啊何况你当初一直苦追风哥。”苏世杰搭讪道。 程思雨大吃一惊,从未料想沈凌风竟一直在背后吹嘘自己,脆弱的自尊心令她感觉被羞辱。 沈凌风却漠不关心,杜口吞声,完全没有要帮她解围的意思。 程思雨内心难以忍受,抖然站直身子,面如土色地说道:“我身体有些不适先告辞了,你们玩的开心点。” “你干嘛?”沈凌风怔了一怔,微微一扯她的衣袖。 她并不理会转身准备离去,沈凌风见状依旧纹丝不动,与她较量上了。 “都怪你们啦。”在场的女孩子异口同声说道。 这时杜逸凡走出座位追上程思雨,拉着程思雨的手说:“大家都是开玩笑的,你听完笑笑就算了不需要理会,他们说话就这样,损人的时候无底线,但他们只是贪玩并没有恶意,绝不是针对你,你现在离开了只会破坏和凌风的感情,造成裂痕。” “你没看见他刚才那副样子吗?那种态度,甚至也不愿意追出来留住我,难道为我放下面子就那么难吗?还有在雪糕店的时候...算了我实在无言以对。”程思雨委屈地说道。 杜逸凡双手往她肩膀一放以示安慰,耐心劝说道:“他就这种牛脾气,你与他相识之初早已明了,两个人在一起总有一个要作出让步与忍耐,最重要是你们大家都爱对方,心中有爱,芸芸众生中找到一个你爱他,他也爱你的人真的很难,你想因为一口气而破坏这段来之不易的感情吗?等到真正失去时你们两个都会后悔。” 程思雨听后自觉其言之有理,顿时气消了一大半。 她悠悠地说道:“你这个做好兄弟的都要比他紧张,总帮他说好坏,有时候我都在怀疑到底和我在一起的是你还是他?” 杜逸凡听后怔住,尴尬不已。 程思雨立即解释道:“我只是打个比方假设而已,没有其他意思的你千万不要误会,是我语出狂人了。”解释后又觉自己在此地无银三百两一般欲盖弥彰,无地自容。 杜逸凡无所谓地笑了一笑,轻松地说:“我并没有放心上,傻瓜,回去吧。” 程思雨跟着杜逸凡走回大厅,邹俊伟立马用力一拍沈凌风说:“风哥,风嫂回来了,你快哄回女朋友。” 沈凌风见程思雨回来,语气软下,拉开旁边的凳子拍拍凳板说:“别生气了,说吧。” 程思雨少有得意地笑了,坐了下去。 “你不知道刚你走了风哥整个人失了魂一样,什么魄力都没有了。”邹俊伟手舞足蹈说起。 “又是这句话啊。”程思雨掩嘴忍不住笑。 “就你贫嘴。”沈凌风嗔怪。 “还有一次转瓶,这次定的规矩就是转到谁就要选一个人亲脸一口,除了身边的伴侣哦!”吴彦东提议道。 “这规矩思雨会不会接受不了。”杜逸凡说道。 “没关系,只是亲脸,我也不是那么小气的人,主要看凌风的意见。”思雨回想自己刚才的失态,决定帮自己挽回形象,树立一个小鸟依人的形象。 “这次真的没所谓,亲脸而已,都是自己兄弟绝对信得过。但亲嘴就万万不能!”沈凌风义正言辞。 “呸呸呸谁敢让风嫂和其他人亲嘴,不怕让你打死啊。”吴彦东起哄道。 吴彦东转了一圈瓶子,凑巧至极,瓶口果真指着程思雨停下。 程思雨略感尴尬,犹豫不决,瞅见每个男身边的伴侣都向她投向敌意的眼光,让她倒吸一口寒气,背脊略冷。 “要不你亲逸凡吧,反正逸凡身边没女朋友。”陈怡桐淡淡提议道。 “对对对,要不逸凡吧!”其他女人也一同说道。 程思雨对沈凌风投向询问的眼光,只见他向她摆弄一个OK的姿势,一脸放心。 程思雨便起身走到杜逸凡隔壁,不知不觉地在他脸颊上轻轻吻了一下,便微笑对大家着说:“可以了没有,就当我谢谢逸凡方才劝说我时教导我的道理,让我收益匪浅。” 沈凌风举起酒杯敬酒,对着杜逸凡感激地说道:“逸凡,谢谢你。” 逸凡站起身举起酒杯回酒,不知是酒精微醺的作用还是内心的翻涌,竟满脸通红,但仍然谈笑自若,心中却百感交集,看着波澜不惊,其实泛起涟漪。 第四十三章:抢劫风波 美好的日子总是飞逝,九天的巴黎旅程不知不觉已经过了七天。 这段悠闲的日子他们观光波光粼粼的塞纳河畔,见证夕阳余晖投射在河畔上弥漫的暖阳风采;并肩参观浪漫典雅的巴黎大剧院与蒙马特高地圣心大教堂,心满意足与同行伴侣合照留影;欣然前往繁荣兴旺的奥斯曼大街血拼,女人们无一不满载而回;晚上一同欣赏热血沸腾的红磨坊夜总会表演,观看风靡法国群众的康康舞。红磨坊夜总会跳舞女郎都是一等一气质出众的大美人,风姿绰约,专业水准极高,并且不允许观众私下邀约。这个浪漫多金的法国首都留给他们太多美好的回忆,承载一段柔情蜜意的惬意时光。 巴黎的秋季是最美好的季节,热情如火,秋色宜人。无论是巴黎的当地人,还是来自世界各地的游客,皆期待一场命中注定般的别样邂逅,下一秒便能在转角碰上秋分的恋人。不管是在秋天的巴黎偶然遇上情投合意的一生所爱,还是与眼前必将共谐连理的心上人漫步枫林,发生在这浪漫的秋季,都必定会成为一副朦胧唯美的风景油画。 巴黎的街头尽显潮流的典范,领略时尚的尖端。当地人衣着以沉色调为主,尤为偏爱黑白色,每个行人穿着毫不逊色于电视机上的法国明星,整个人出来风范十足,气质磅礴,犹如模特一般。 幸好程思雨原本就偏爱黑白搭配,带来的衣服尽是黑白色调,不然身穿五彩缤纷的衣裳行走于巴黎宽广的大街上,必定引来众人的异样眼光,啼笑皆非。 同行的吴彦东却显得迥然不同,身穿大红大花的衬衣与旁人格格不入,特立独行。 邹俊伟忍俊不禁,哈哈大笑起来:“你今天真的赚足一百分回头率了!请离我们远一点。” “哼!你懂什么潮流!”吴彦东斗气回答,望着街上的行人又自觉尴尬,气打不出一处来。 “行啦,你就不要取笑他了。”杜逸凡帮其解围着微笑道。 沈凌风留心注意到程思雨手腕上的玉镯,好奇地问道:“这只手镯从前不曾见你戴过,那天听你说起,是伯母传给你的?” “是的,母亲说它可以为我帮平安,特意在临行之际交给我,千叮万嘱我一定要放在身边。”程思雨阐述道。 “那你一定要好好保管,等下我们去卢浮宫参观,人山人海的,难免磕磕碰碰,还是放在包包里比较安全。”沈凌风提议说。 “也对,那我先把他放在包包里,等离开卢浮宫再戴上。”程思雨欣然接受,把玉镯脱除放在包包里。 卢浮宫是世界著名的艺术殿堂,举世瞩目的万宝之宫。程思雨一见便被其金碧辉煌的外观深深震撼,目不转睛。前方伫立一个庞大的金字塔形玻璃入口,颇有特色。它的整体建筑呈“U”形,分为希腊罗马艺术馆、埃及艺术馆、东方艺术馆、绘画馆、雕刻馆和装饰艺术馆六个部分,以收藏丰富的古典绘画与雕刻艺术品闻名世界。整个宫殿富丽堂皇,尤为奢华,里里外外皆陈列着价值连城、举世闻名的艺术珍品,因此被赞赏为最大的艺术宝库,世界瑰宝。 一进门口便望见镇馆之宝,家喻户晓的断臂维纳斯,青春美的女神雕像,大理石雕完美展现了女神的线条之美,塑造的形象既端庄又妩媚。程思雨定眼仰望,赞叹不已。 穿过大画廊,程思雨瞅见许多自己从前在书本上研究过并留有深刻印象的油画,有《花神的凯旋》、《自由引导人民》、《岩间圣母》、《吉普赛女郎》、《诗人的灵感》等大名鼎鼎的出色作品,一幅幅美妙绝伦的真迹历历在目,令她叹为观止。 走至中间她发现了自己一直梦寐以求的《蒙娜丽莎的微笑》油画,它被镶嵌在玻璃框里的墙壁上, 第四十四章:眺望巴黎夜景 程思雨刚从天台下来,便看见沈凌风挨靠在大堂沙发上,悠悠地望着她,若有所思地说:“你去哪了,我找不到你,打你手机也不接。” 被他如此一问,满肚子的苦水欲言又止,只是再三思考,着实不妥。凌风与逸凡是那么好的朋友,难不成还有道理告诉他自己的女朋友刚往天台上走向自己最好的朋友道谢而反被冷嘲热讽的事实吗,她太清楚沈凌风的脾性了,虽不会有所猜疑,毕竟自己的人品与性格还是值得让他信任的,只是心中肯定会有所不悦,罢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她温柔地微笑说:“方才我回来的时候突然感到口渴,就走去茶水间倒水,不知怎么的突发奇想跑上天台,只为了一睹巴黎的夜空与我们台北相比是否略胜一筹,你知道的,我脑子里经常天马行空,数不尽的思绪万马奔腾。” “傻瓜。”沈凌风捏着她的鼻子,做作样子地拍她额头宠溺地说:“就知道你是一个小朋友,想看夜景和我说一声就是了,用得着窝在这个小天台里吗?笨死了。” “什么?”程思雨睁大乌溜溜的眼睛,手拉着他的手,踮起脚好奇地问:“难道你要带我去哪个好地方吗?” “当然!我那么聪明,你等我一阵我安排人备车。”沈凌风得意地说。 “又是一群人一起去呀?”程思雨撅起嘴巴小声嘀咕着。 “不是,我们两个人。”沈凌风凑近她耳畔低沉地说,一股弥漫的热气在她耳边来回盘旋,忽冷忽热刺激她那遍布脑颅周围的神经线,“我知道你等不及了。” “讨厌!你好恶心!”程思雨猝不及防地面红耳赤起来,顿时忸怩不安,小力地捶打沈凌风结实的胸膛,却反被他强势地抓住双手,视线与他深沉又乌黑的眸子相接,那些隐蔽而心荡的小情愫瞬间无处遁形,暴露无遗,她在他面前总是无法伪装自己对他的爱意,情绪无时无刻不被他的一举一动牵动着。他们两人伫立在大堂中央,旁若无人地打情骂俏。 “走,带你看巴黎看星星。”沈凌风揽着她的肩往门口走,两人开心地甜笑着。 此时杜逸凡早已从天台上赶下来,站在大堂的楼梯口好一阵子,冷若冰霜地望着正走向门口的一对恩爱璧人,天作之合,不由自主落寞地笑了。 笑自己是个傻瓜,自作多情的不是谁,正是他自己。她是他好朋友、好兄弟的女朋友,又怎么会因为他的一席话而愁眉不展,谁还稀罕他的解释与道歉?是他不够理智,平常在职场上游刃自如的自己怎么变得迷迷糊糊,悠游寡断。思雨只能是他的朋友,现在是,以后都会是。他必须重拾理性,同样理智地对待每一种感情。 司机把车子开到圣心大教堂便停下,沈凌风牵着程思雨的手小心翼翼地走下车,她跟随他的脚步悠悠踟蹰一同走到大教堂前。 “这里可以看夜景看星星吗?”程思雨笑嘻嘻地看着她,眼眸闪耀的星星折射在他的眼睛里。 这座伫立在蒙马特高地的圣心大教堂,建筑风格标新立异,融合罗马式与拜占庭式元素,由上往下看,它那与天相接的洁白的大圆顶别具一格,大圆顶下有一座*的耶稣祈祷雕像,正气凛然,四周遍布四个小圆顶,相得益彰。教堂正面有三个拱形的大门,两侧便有两座骑马的的雕像,锋不可当。 站在圣心大教堂前方的平台便可俯瞰整个美丽的巴黎,一望无际的夜景尽收眼底。程思雨一眼望去,瞅见前方星星点点的房屋密布,数排房屋形式各异连成一幅璀璨绚丽的夜景图。她兴奋地笑逐颜开,踮起脚跳起来像只小鸭子般拍起手掌。她高兴地圈住沈凌风的脖子问:“你好过分,明知道有这等好地方应该早带我过来” “好的东西总要压轴出场的,傻瓜。”沈凌风嘴角微扬,眉毛上挑,得意地望着她。 “喜欢吗,我厉害不厉害?”沈凌风咧起嘴开怀地笑,笑得神采飞扬,好令人心动。 “厉害。”她由衷地赞扬他,脸上晕红了一片,因为被微风吹拂而显得越发迷人。 “凌风,今天多得有你,不然我母亲的手镯…”不等程思雨说完,他用手按住了她的嘴巴,轻淡而有力一说:“我和你不用说这些,有我在谁敢伤害你。” 话毕,程思雨调皮又高兴地笑了。 随即沈凌风揽着她的肩凝视远方的风景,颇有诗意,他淡淡地开声:“你看见了什么?” 她用手拂开额前的发丝,愉快地说:“我看见很多房子,很多有两波屋顶的房子,它们的身上都自带霓虹灯,像夜空中的繁星一样闪闪发光,光耀夺目。右面高高地矗立一座大灯塔,天边镶嵌了一轮洁白的明月,正向整个巴黎的楼房投射柔和的的光辉,赶早白天的烦恼,洗礼整个巴黎的喧嚷,让它恢复了黑夜的宁静。” 他们相依相偎眺望眼下巴黎的夜景,与此同时,她内心窃喜,暗自构想未来的的蓝图,憧憬生活的无限美好与远方的诗意。 风缓缓吹动,徐徐飘来几分凉意。耳边传来路边悠悠扬扬的萨斯风乐音,伴随着风声呓语在川流不息的人群中辗转。恍然一条闪闪发亮的钻石钥匙项链在程思雨的眼前晃动摇曳,促使她定眼望着前方的项链,小心翼翼触摸,茫然不解地望着沈凌风。 沈凌风露出洁白的牙齿,笑嘻嘻地说:“喜欢吗,这是我专程为你挑选的。” “你?你什么时候买的?”程思雨睁大眼睛喜出望外地问道。 “趁你不注意的时候,我第一眼瞅见就知道你一定会喜欢。” “谢谢你。”她感动地哽咽着,瞬间红了鼻子,热泪盈眶,双手颤抖地捧着项链,眼泪滴落在钥匙链坠上,闪闪发亮。 沈凌风捧着她的肩膀转过身子,宠溺地望着她,眼里尽是柔情,会心一笑揉乱了她的头发,凝视她说:“傻瓜,这么容易就感动了?哄你真的很容易,不费吹灰之力。” “怎么,难道你还送过项链给很多女人?”她撅起小嘴,吃醋地望着他。 “当然不是,我不会轻易送项链给女人,除非是我心上的女人。”沈凌风郑重的说。 沈凌风的一席话融化了她的心窝,她走近沈凌风,埋首贴在他的胸膛上,双手圈住他的腰紧紧拥抱,幸福地说:“谢谢你,我很幸福。” “我要用这把钥匙把你锁在我的心里。”他说,顺势将项链戴在了程思雨的脖子上。 她抬起头望着他俊俏的脸孔,故作不满地说:“你好霸道哦!” “我就是这么霸道,你已经难以逃脱我的鼓掌中,你喜欢吗?”沈凌风凝视着她,眼里的浓情蜜意快要将她淹没。 “喜欢,我一定会好好珍惜的。”她握住脖子上的项链灿烂地笑着。 她捧着沈凌风的脸,柔软的吻覆盖他的嘴唇,他颇有默契配合地回应她,两人就在这广阔无垠的圣心大教堂前旁若无人地忘我拥吻着,沈凌风也仿似调皮般地越吻越下,以致于程思雨不得不整个身子弯下,快要站不稳脚才把她抱起,嬉言笑语,任天旋地转还是山崩地裂,也分不开彼此。 霎时“咔擦”一声的相机快门声音惊动了他们,程思雨惊讶地望着眼前拿着照相机的胡须男人,不解地问:“你在干嘛?” 胡须男人从相机里拿出自动冲洗的照片递给她说:“我是一个摄影爱好者,方才遇见你们在教堂前的这一幕十分唯美温馨,于是不由自主的按下快门拍下眼前的风景,现在把这张照片送给你们,祝福你们长长久久,永远幸福。”说完便离开。 程思雨接过照片,看着照片里连接吻也要玩耍的二人,幼稚至极,忍不住调皮地窃笑起来,她望着沈凌风,沈凌风也向她对视一眼,两人终于不可自控地咧嘴而笑。 九天的巴黎旅程完美结束,因为这次美好的相处,程思雨与沈凌风两人的关系更进一步,锦上添花,他们越来越了解彼此的脾性与习惯,懂得去依赖与关心对方,程思雨更是收起自己平常幼稚的小脾气,一直努力去做一个体贴懂事的姑娘。 她相信两人在一起需要互相包容互相体谅,她需要用自己的热情与关怀去慢慢感化沈凌风这座表面拒人千里之外的冰山,确信她的真诚与情终有一天能彻底攻破他的心房,完全闯入他的内心,占据他整个心灵,事实证明她在一步一步成功,沈凌风确实是对他越来愈好,而且开始懂得关心与体贴她,一切事情都看似在向美好的方向发展,顺水行舟… 回国后的第三天,依然在收拾行李中的程思雨接到了谢初蕾的电话,那边传来了惨烈的啜泣声:“思雨…你在哪…可以陪陪我吗,我好难受,再也憋不住了,我再不找人说话快要疯掉了…” “怎么了?初蕾?发生什么事你慢慢说。“程思雨心被悬了一地,她急切又忐忑地问。 “你过来再说好吗,现在不要问,你过来,求求你。”谢初蕾哀求地说道。 “我知道,我会过去的,你冷静点初蕾,听话…”程思雨安慰道。 “你不用说那么多!要是你不想过来就算了!”电话那头顿时传来了“嘟嘟嘟”的声音。 “喂喂喂,初蕾!!!”程思雨愕然。 谢初蕾情绪从来没有如此失控,一定是发生了十万火急的事情,才会令她心乱如麻。程思雨果断扔下家里的一大箱行李向谢初蕾家中赶去,生怕她会做出傻事。 第四十五章:曾经堕胎 程思雨立即赶到谢初蕾家门,正准备敲门的时候却发现大门压根没有锁上,这令她不禁打了一个寒颤,不详的预感直涌心头,她推开大门冲进初蕾房门,却望见触目惊心的一幕。谢初蕾正拿着戒刀往自己手腕上一点的位置割了一刀又一刀,血淋淋的一幕深深印在程思雨的眼眸中,喉咙像被棉花堵塞住一般作不出声,初蕾在自残,她竟然在自残! 程思雨大脑像缺氧般空白两秒钟便恢复理智,箭步往前甩开谢初蕾的刀,厉声呵斥道:“你疯了吗谢初蕾,有什么大不了的事你要如此作践自己,发生什么你告诉我,我一定陪在你身边为你遮风挡雨。”程思雨紧紧拥抱初蕾,既担忧也心疼。 谢初蕾止不住地啜泣流泪,不时痴笑地说:“你无法为我解决任何事,我想我已经走火入魔了,我没救了,我自己也讨厌自己,你凭什么为我遮风挡雨,你真把自己当神了吗程思雨,你连自己都保护不了你说什么保护我?”她恍恍惚惚,神色茫然,一时哭泣一时又惨笑。 “你到底怎么了,这不是你,你在胡言乱语什么,为什么要用尖酸刻薄的言语伪装自我,即使你再怎么抨击我,你永远都是我最好的朋友,像我姐姐一样的挚友,我一定不会离开你的,你把我叫来也是因为从心底里信任我对不对,那请你此刻敞开心扉,告诉我你到底怎么了好吗?”程思雨紧紧抓住初蕾的肩膀,急切地说 “思雨,”初蕾瞬间像软下来的刺猬一样舔舐自己的伤口,凄惨地说:“我觉得我要永远失去叶辉了,失去了他我就像被抽掉了血液的躯壳一般,随时随地倒地不起,一蹶不振,好比被拔掉的花失去了土壤的养分还如何存活,因为从此再也不能汲取无穷的生命力,就好比现在的我一样,我是具行尸走肉。” 听完初蕾的话,程思雨感到十分气愤,恨铁不成钢的怒气使她随时可能说出不理智而粗暴的话来,她压制自我,保持理智又不失严厉地说:“初蕾,分手对于你们来说不就像过家家一样儿戏吗,哪一次你们真的分成了,至于让你要死要活了吗,你知道你现在做的是什么?你在自残!你对自己的生命和身体不负责你知道吗?如果谢伯母回来看到会做何感想,你会吓坏她的知道吗?” “不是的,这次是真的,你不知道,最近他对我真的好冷淡,我找他他不想见我,我和他想说多几句他总是诸多借口,从前我和他说分手他一定会怒骂我说分什么分神经病冷静几天吧这样子,但上一次我和他说最近我们相处很辛苦,他竟然说好啊是你先想分手的分就分,然后就再也没有找过我也不接我电话,我现在六神无主真的不知该怎么办。”谢初蕾边说边挨靠在墙边,哭泣着说。 程思雨仔细回忆初蕾生日那晚叶辉与夏晓冰拉拉扯扯的场景,心中不禁怀疑他们两人当真存有猫腻,但她不敢妄作推测,一来她避忌夏晓冰是她的同学,二来谢初蕾与叶辉之间的矛盾总是来的快去的也快,只怕是一场误会而程思雨在没有确切证据的情况下把这种设想告知谢初蕾,伤了他们感情不说,最后当他们和好如初的时候一定会把她看作挑拨离间的始作俑者,让她里外不是人。于是她不敢轻举妄动,唯有再三求证后证实自己的猜想,才敢告诉初蕾。 她小心翼翼地安抚初蕾情绪说:“初蕾,先不要把事情全往坏的方向想,你也知道,叶辉一向就是吊儿郎当的个性,为人处事总不靠谱,他或许就是一段时间厌烦,过一阵子想起你的好便自动自觉出现在你面前了,你不是总和我说,长久的恋爱关系不能抓的太紧,就像抓沙子一般,握得越紧流失反而越快,不是吗?” “没错,我总教你,对男人应该像放风筝一样一放一收欲擒故纵,可我最怕的是我放多了他就真的走了。”谢初蕾绝望的闭上了眼睛,脸上的表情由于悲伤而扭曲了。 “初蕾,你的自信哪去了,你要拿出从前的气魄呀。”程思雨鼓励她说。 “你不明白,思雨,我和以前已经不一样了,我已经掉价了,真的,我还怎么自信,我该怎么自信,我羞于启齿呀。”初蕾掩面哭泣。 “谢初蕾,你好告诉我了!你到底发生什么了!”程思雨抓住初蕾双手,严肃质问。 “没有,没有什么事,这不管你的事,思雨,求你不要问我。”初蕾转脸逃避思雨的问题。 “不对,你一定有事瞒住我!” “求你不要问我,请你不要逼我思雨。” “好吧,我不逼你,你好好睡一觉,再也不能做傻事了知道吗,我有机会碰见叶辉我一定要找他好好谈谈,他再也不能如此任性妄为去伤害你。”思雨把戒刀藏起,转身正准备帮初蕾收拾床铺时,谢初蕾抓住她的双手。 初蕾悠悠地,凄厉地说:“我曾经堕过胎,那是叶辉的孩子。” 程思雨不敢相信地睁大那如同核桃般的眼睛,不可思议地摇头,她声音哆嗦着说:“你在骗我对吗。” 第四十六章:书桌上的合照 午后的阳光斜照,窗外的阳光携带微风映入窗帘,不经不觉拂动蓝色窗帘的轻盈裙摆,半晌便天真浪漫肆意起舞在此静谧的半空中,来回摇曳。 程思雨撑着下巴出神凝望窗下蔓延生长的紫藤花,远处眺望仿似瞅见一串串光泽润丽的新鲜葡萄,秀色可餐,一根根绿藤像长龙般生生不息爬满墙壁,茁壮成长。霎时风儿一婆娑起舞,花瓣便洒落遍地,星星点点铺落在光滑的红木板地上,犹如一幅一气呵成的山水长河图,为了锦上添花而挥笔落下几点红秀。 清新淡雅的紫藤花香随着清风挥袖由远及近扑鼻而来,使人一闻鼻骨颤动,目眩神迷且怡然自得。程思雨深呼吸鼻子,闭眼仰面感受彼时已有过的清新空气夹带的甘香,注视着散落在地面四周的紫色花瓣与黄色花蕊,不禁傻傻痴笑,就好像对面的紫藤花也在对着自己咧嘴开怀大笑一样,绽放得灿烂可人。 为何今日分外神怡心旷,那是因为她正坐在沈凌风富有格调的深蓝系房间内,在那井井有条的桌面上摆放着一个美丽精致的相框,相框内镶嵌着她与他在埃菲尔铁塔前留下的纪念合影。这实在令她出乎意料,从来没想过他会把自己和她的合照放在一个随时有可能让家人发现的地方,她知道,这代表沈凌风开始有意想让家人渐渐知道她的存在,把她带入到自己的生活圈里,令她满心欢喜。 沈凌风拿着两杯香浓的热咖啡进房,瞅见她手捧相框凝望出神,便挑起眉头揶揄说:“怎么,高兴过头不舍得放下了吗?” “哪有。”程思雨撅起小嘴,傲骄地说,实际内心开出一地小花:“从前没有发觉,现在认真观察照片才发现,其实你长得没有特别帅气,只是刚好就是我钟爱的类型,相反我笑靥如花地像个女神一般,怎么会对你死心塌地难舍难离啊。真羡慕你的运气啊!”说着说着她自己也忍不住偷笑起来。 沈凌风把两杯茶放置茶几上,走到程思雨跟前,强势地抬起她的头,捧着她晶莹亮丽的小脸,深沉地说:“怎么办,你就是如此地爱我,就算你不说,你的眼睛也骗不了我,眼睛就是你的灵魂,不经不觉拆穿你的一切伪装与沉默。” 程思雨顿时有种被看透无所遁形的不安,她低下头默不作声,睫毛微翘,不禁通红了脸。沈凌风握住她肩膀,示意她抬起头,目不转睛地与她对视,目光烁烁的眼睛散发深不见底的光芒,凛冽又如炬的眼神令她沉醉又敬畏,她竟一时出神却不敢再望向他。 “如果你关心我,就用行动告诉我,不要掩饰,不要隐藏,我想真切地感受你对我的爱,你不要口是心非,也不要把爱埋藏心中,你知道吗,含蓄又压抑感情的女人最蠢了。我不希望你压抑,我要你做最真实坦率的自己,我要看见你对我的爱。”沈凌风抚摸着她的脸,一字一句地说,认真而郑重。 “凌风,你不相信我是真的爱你吗?”程思雨小心询问。 “不是的,但是如果我感受到你很在乎我,我会很开心,很温暖,从前与你一直在赌气的日子,我也在猜测你到底是不是如你所说一般爱我,你掩藏自己的时候真的让我捉摸不清,我想你也懂得,猜测的感觉并不好受,我知道自己从前也没有敞开过心扉,但我一直在慢慢改变,所以我希望你在与我一同进步。” “我知道,你比从前在乎我,我一直都在努力的爱你,真的。你是我的最爱。”程思雨紧紧地抱住他,头埋进他的肩膀。 沈凌风轻揉她的秀发,头俯贴着她的发丝,温暖的热流穿过他的心窝,于是直涌头脑,他目眩神迷,嘴唇覆盖在程思雨精致的樱桃小唇上,深情地闭上了眼睛。 待到下午四五点之际,程思雨正想离开沈家的时候,竟出乎意料的听到门外开锁的钥匙声,她大惊失色地望着沈凌风,沈凌风顿时傻了一脸,整个人懵了,喃喃自语:“他们不是晚上才回来吗?” 他们二人呆若木鸡地站在大厅,直到大门打开的时候,首先与沈太太四目相投的是程思雨,沈太太吃惊地望着程思雨,拿着钥匙吞吞吐吐地望着沈凌风说:“这位小姐是?” 站在门外的郑斯嘉从门后窜出头来说:“澳,妈,这是程小姐,听说是凌风的好朋友。” 程思雨稍有难堪地站在一旁。 “好朋友也会带回家吗?”沈太太试探性地望着沈凌风与程思雨询问。 就在程思雨刚想替沈凌风解围,想出一个借口的时候,沈凌风竟出其不意地牵起她的手,望着沈太太坚定地说:“妈,她是我女朋友。” 程思雨惊讶地望着沈凌风,全然没有想到他的这个举动。 沈太太立即由上到下打量着程思雨,用审视与考察的眼神盯着她。良久,沈太太温柔地说:“程小姐怎么急着要走,先坐下喝杯茶再走吧。”说着沈太太吩咐喜姐倒茶招待客人。 程思雨求助地望着沈凌风,他对她微微一笑,示意安慰她不用害怕。 沈太太瞥了他们一眼,程思雨听话地坐到沈太太旁边。郑斯嘉便一副贤良淑德样子准备水果。 “程小姐哪里高就?”沈太太握住她的手说。 “我在一间补习社当补习老师。”程思雨胆怯地说。 “在什么学校毕业呢?” “辅仁大学。” “妈,怎么一见面就查家宅一样?”坐在一旁的沈凌风翘起双脚不满地说。 “哪是什么查家宅,妈妈是在和思雨了解情况,好好交流沟通嘛。”沈太太瞪了他一眼,便微笑着和程思雨说。 “没事的,伯母只是和我谈心罢了。”程思雨坦率地望着沈太太,灿烂地笑了。 这是郑斯嘉与喜姐拿着茶与水果上前摆放。 “你的父亲在哪做事啊?”沈太太问。 “家父叫程暮云,是力威汽车销售公司的老总。” “喔,我有听过他的名字,生意做得好像还蛮不错的,好多地方都有分店呢。”沈太太顿时眉开眼笑的,眼睛里冒出了星星。 “母亲不做事了,平常喜欢在家不出门的,所以性格还有点孤僻内向。”程思雨稍微心虚地说。 “这有什么的,成功的男人背后一定得有个顾家的女人嘛,这不是孤僻内向,是贤惠呢,傻孩子。”沈太太欢喜地拂过她的头发,轻拍她的额头。 程思雨受宠若惊地抿一抿嘴。 “看你长得落落大方,皮肤白里透红,眼睛像颗钻石般明亮动人,真是美人胚子,我好喜欢呢!”沈太太握住程思雨的肩膀惊喜地说。 “妈,你会不会太夸张了。”沈凌风摸着自己的后脑勺插嘴说。 “你懂什么,找女朋友不仅要找漂亮的,还得知书识礼,身家清白,与我们沈家门当户对才行,你不要以为随随便便找个狐媚空有皮囊的女人就行,我看思雨就挺好的,懂礼貌,不张扬,美丽且不轻浮,一看就是有教养的大家闺秀。”沈太太眼睛发亮似的望着程思雨,目不转睛。 “伯母,你过奖了,我并没有你说的那么优秀。”程思雨下意识轻咬嘴唇,不好意思地回应。 “程小姐的确是个优秀的女子,上次我和她打过一次交道,确实与何小姐不一样。”郑斯嘉拿起热茶,用嘴轻吹,边喝边平静地说。 沈凌风在旁听着不悦,不满地吭声:“不说话没人当你哑巴。” “凌风,斯嘉又不是故意的,你怎么老针对她。”沈太太皱一皱眉头,小声地说。 沈凌风站起身,拉起程思雨,说:“妈,我们先走了。” “你这孩子,我们还没聊完呢,又谁惹你生气了吗,都是些小事,你这脾气什么时候能改呀!和你爸一个样!”沈太太小心翼翼抱怨道。 沈凌风没等沈太太话说完,拉着程思雨头也不回地走,程思雨连忙回头连说三声抱歉就跟着沈凌风踉踉跄跄地跑。 “大少爷这脾气呀,就像打雷一样猛烈,一发作就是十头牛也拉不回来。”喜姐站在身旁,湿透的双手在腰间的裙褂来回摩擦地说。 “这孩子就是像他爸,两父子就像火山撞地球一样水火不容,我真担心。”沈太太神情惆怅,若有所思地呢喃。 “妈,你就不要担心了,真有什么矛盾凌轩还可以做中间人劝解呢,你就是为这个家操劳太多,担心太多,万大事还有我这个媳妇在呢,有什么问题可以告诉我,我一定帮你想办法解决,好歹我是你半个女儿呢。”郑斯嘉乖巧地说。 “对,太太你就不要担心了,大少爷不懂事,二少爷和二奶奶还能不担待点吗?”喜姐一旁附和道。 “对了妈,刚我经过凌风房间的时候,看见他桌面摆放了和程小姐在埃菲尔铁塔拍的合照呢。”郑斯嘉说。 “真的吗?那就是凌风去巴黎是和她去的呀.”沈太太询问道。 “应该就是她。” “那看来这女的可能是认真的,自从何碧君之后,凌风好似没有对一个人那么认真过。” “对,所以我们一定要找个时间打探清楚这女的,趁热打铁,不适合就不可以拖,妈也不想再像上一次拆散凌风和碧君小姐一样艰难吧。”郑斯嘉建议道。 “你说得对,但是我看程思雨父亲有头有脸的,按道理家境不会差。”沈太太思索着,犹疑地说。 “话虽如此,但还是查清楚才能万无一失呢,你可不要忘记了,上次凌风有多坚持,如果不是何碧君最后变心了,你们也只能接受那件婚事了。”郑斯嘉叉起双手,处处提醒道。 沈太太顿时打了一个寒颤,严肃地说:“没错,我可不想再接受多一个何碧君了,虽然碧君那孩子是挺讨人喜欢挺会人情世故的,但家境普通啊,我们沈家怎能随便接纳一个普通女子,你记得多帮我留心啊斯嘉。”沈太太握住斯嘉的手,忐忑不安地说。 “妈,你放心好了,我一定帮你多加留意,暗自去查。”郑思嘉轻拍沈太太的手背,得意扬扬地微笑着说。 第四十七章:纠缠 沈凌风紧拉程思雨的手漫无目的径直步行,好一会儿走到花坛边才松开手,稍作歇息。 程思雨从皮包内拿出一包纸巾,细致地抽出一张,擦在沈凌风的脸上,嘴角轻扬恬淡地说:“你右脸那一块都变脏了,满是灰尘,都是大人了,怎么还像小孩子撒娇一样呀,脾气那么冲。” “我没有。”沈凌风转了转眼睛,双手插在裤兜里,鼓起泡腮,顿时像个长不大的孩子。 程思雨走到沈凌风面前,揽紧了他的腰,整个人埋进他的肩膀上,依偎在那温暖的怀抱里,小声呓语:“你知道吗,方才你在伯母面前承认我的时候,我好感动。” “这么容易就满足?”沈凌风幸福地笑了。 “是的,自从遇见你,我就很懂得知足了,你对我的好,对我来说都是珍贵的礼物与难忘的回忆。”程思雨微笑着温柔地说。 “傻瓜。”他轻揉她的头发,下巴俯贴她的额头,动情地把她抱得更紧。 “可是刚才你不应该一声不吭就拉着我走呢,这样对你家人不礼貌。”程思雨说,对着沈凌风发出了往日教导孩子一样的语气。 “你不懂,我妈人虽然很好,但非常啰嗦,我不希望你被她问长问短的,不然把你吓跑了怎么办。”沈凌风说。 “哦,原来怕我被吓跑了,早说嘛。”程思雨揽住了他的脖子,戏谑地望住他说。 他看着程思雨一副机灵鬼的模样,不由自主地笑了起来:“小朋友。” “我怎么觉得你不太喜欢你弟弟老婆,但是我觉得她没什么的,人也挺友善,可是你为什么老是针对她。”程思雨疑惑不解,无辜地睁大眼睛,试探性询问。 沈凌风嘴角立马露出一丝鄙夷的神色,不屑又叮嘱说:“你人太单纯了,所以才被她表面所蒙蔽。像她这么复杂的女人你不懂,反正和她保持距离少来往就对了懂吗。” “好。”程思雨顺从地点头,转而又略过一丝担忧,欲言又止最终说出口:“其实我觉得伯母对家庭的要求应该比较高。” “何出此言?你在担忧什么,你也是一个白富美怕什么?”沈凌风挑起眉毛挑衅地斜睨,笑嘻嘻地说。 “你明知道,我父亲是我继父,而我母亲与父亲的关系一直稳定。”一抹失落的惆怅还是浮现在她洁白的脸上。 “傻瓜,不要担忧太多了,我妈人很好的,也很随和,真正不讲道理的是我爸,像你这么清纯可爱、人见人爱车见车载的女生他们会喜欢的。”沈凌风抱紧她轻拍她的后背部耐心地安慰,希望能给予她足够的安全感。 “可是…” “不要可是了”,沈凌风措不及防的吻覆盖了她的唇上,顿时目眩神迷。“就算他们不喜欢你又怎样,我喜欢就够了,他们已经拆散过我的爱情一次了,不可以再重来第二次,大不了我就和你搬出去,米已成炊我看他们能说什么。” 凝望沈凌风霸道地说完这句话,程思雨听到自己的内心扑通扑通跳个不停,脸上不禁泛起两朵粉红的绯云。 沈凌风看见她就像个情窦初开的少女般羞人答答,喜爱之情不由涌上心头,他笑得坏坏地调戏她说:“你在想什么,是不是听到要和我米已成炊就兴奋了?” “我哪有,你误会我了。”程思雨讪讪地说,急着想要解释。 望着她紧张而忸怩不安的样子,他却不知怎地越发地欢喜与温暖,或许是喜欢看见她为了自己紧张和在乎的模样,才能确认自己在她心目中不可替代的那个位置,渴望被她偏爱,成为她心目中的唯一存在。他没等她开口用食指“嘘”一声堵住了她的嘴唇,随即张开怀抱宠溺地紧紧拥抱她,傻傻地笑,冷峻的脸庞绽放了盛开的花。 第四十八章:结婚周年 另一边厢,午夜时分的程家灯火通明,在悠然打开家门的一瞬,程思雨定眼望入室内,对赵雨涵坐在整桌嘉肴美馔前,双手交叉放在桌面,下巴抵住手臂愁眉锁眼的一幕瞠目结舌,她没料到,此时此刻母亲竟依然未眠。 她手挑钥匙淡然走近,低声询问:“妈,你怎么了?” “不关你事。”赵雨涵目不转睛,纹丝不动回应。 程思雨大概能猜到事情原因与走向,试图缓和气氛与抚慰母亲的心,故作轻松地说:“妈,现在时候已不早了,有什么事情可以留到明天心平气和地商量,现在我带你上楼回房休息好吗?” “我叫你不要打扰我你别不识好歹。”赵雨涵强忍怒气,压抑声音说。 程思雨深吸一口寒气,不敢再发一语,生怕逗留多几秒随时触发母亲敏感的神经,引起纷争,于是手跨皮包踮起脚轻声上楼,不时向后望去,内心不禁为还未回家的继父暗自担忧。 大概再过了半个小时,程思雨走出房间经过走廊,听到大厅门口钥匙插口的声音,手扶栏杆探头听声,眼朝下望,望见继父程暮云略带醉意地走进厅内,望着脸色惨白的母亲温和且疑惑地问:“你怎么还不睡?雨涵。” 赵雨涵埋怨地紧盯程暮云,抬头眼泛闪烁的泪光,嗔怪说:“你忘了吗?” 被她如此一问,他更一头雾水,茫然不解,瞅见餐桌上丰盛的食物,便苦思冥想,绞尽脑汁般回忆,最近的事情与工作着实太繁琐,充斥他整个生活与头脑,工作的中的大事小事带来的压力与肩膀上的担子越来越重,时常令他喘不过气、神情不属,一不留神患上一个健忘的症状,回忆的柳絮东飘西荡,拼凑不起完整的片段。 “我们的婚姻,在你眼里,还有一席之地吗?”见程暮云抓耳挠腮也说不出所以然的样子,她心灰意冷地质问。 听见这句埋怨的话他才恍然大悟,引咎自责,走近赵雨涵并坐在她对面,手握她的双手讨好而微笑地说:“雨涵,对不起,是我的错。我怎么可以忘记如此重要的日子,可是我现在记起来了,是我们结婚二十周年对不对?” “你现在才记得吗?”赵雨涵低头垂眼,冷漠地质问。 程暮云用手按住赵雨涵两肩,眼睛诚恳地凝视她,轻拂她脸颊两绺发丝,低声细语:“最近的工作实在繁忙,每天都有数之不尽的应酬,身心疲惫得忘记这么重要的事,是我不好,你看我要怎么做才可以原谅我?” 见赵雨涵依然沉默不语,虽感到一丝厌倦,但也尽力抚慰,程暮云打起精神敞开笑脸说:“迟到没关系,最重要是我现在就在你面前,我们还是可以庆祝周年日,现在我们开始吃大餐。” “其实也没关系,反正从前你也没有记起过。”赵雨涵还是一盆冷水泼到程暮云头上。 此刻悄然无声,两人一声不吭,程思雨站在楼上的角落担忧地望着楼下的两人。 见程暮云倏然像泄了气的皮球,赵雨涵语气软了下来,温和地对他说:“我现在去把饭菜热一热,等会我们一起吃好吗?” “好。”程暮云又笑起来。 赵雨涵小心翼翼拿起饭菜往厨房里走,细心地把菜肴放去微波炉叮热,等一切就绪她又拿起一碟碟走出走进,霎时开心地宛若天真的少女,端起盘子整齐摆放至桌面,拿起打火机点燃两座欧式蜡烛台,分别放在她和程暮云的位置,关起客灯,整间房子顿时黑灯瞎火,只剩余烛台那两点昏黄的星火颤颤摇动。 第四十九章:多疑心 赵雨涵倏然机械化地停下脚步拉下脸孔,程暮云怔住了疑惑望住她说:“怎么了?” 见她仍不作声没有给予回应,他微蹙眉头径直往音响前去,俯身关掉音响,回头轻握她的肩膀,尽力压抑烦躁的情绪,深呼一口气微笑地说:“发生什么事了,我们是两夫妻应该做到坦诚相待。” 赵雨涵幽幽抬起头,质疑又试探性地问,嘴角几乎抿成一条直线:“你身上怎么会有香水味?” 听见她的质问彷如当头一棒,该死,他竟然忽略了如此重要的细节!忘记结婚周年已经令他面有愧色,愧对雨涵,现在还胆敢身穿香水味扑鼻的西装回屋,实在错上加错,而且雨涵又是一个敏感多疑的女人,当下真不知该怎么才能平复她的心情。是应该坦白告诉她还是随便说一个善意的谎言,方可做到两全其美。 赵雨涵察觉程暮云面有难色,抓耳挠腮,便故作轻松一脸温柔地握住他的领带,轻拂他额头前一绺刘海笑盈盈地说,眼睛眨满了星星:“暮云,你不是对我说,夫妻间应该信任对方,推心置腹吗?我和你之间不应该存在谎言,我盼望百分百地信任你,所以请你不要对我有所隐瞒。” 程暮云凝望眼前笑得如沐春风的妻子,有一瞬间好似又回到二十年前第一面与她初见时,眼里尽是柔情,恍如安躺一湖波光粼粼璀璨闪耀的碧水,笑起来眼睛弯弯得像月牙般惹人怜爱,尽管在他眼前的已是一朵粉退花残憔悴的玫瑰,但每当她向他娇柔媚笑,他的心就像棉花瞬间软化,不能自已。 他抚摸她略带皱纹却净白光滑的脸颊,虔诚地说:“雨涵,你要答应我不能生气。” “我不会生气。” “好吧,雨涵。其实我今天确实忘记了我们的结婚周年,并且和张董还有黄董他们去和合作商谈生意,他们对我们公司的汽车很有兴趣,希望可以签成合同,谈生意自己少不了应酬,折腾下来自然是吃饭KTV夜总会直落的,所以身边少不了夜总会小姐陪唱吃喝玩乐什么的,但你要明白,这都是工作需求,一切都是为了公司。”程暮云一边解释一边留意赵雨涵的反应,小心翼翼阐述完生怕会有一字一句的错误表达触发她敏感的神经。 赵雨涵默默推开他,走到餐桌前,背对着他,声音没有语调变化地说:“张董事长,是上次你舞会的舞伴吗?” “是的,但你不要误会,我们确实只是合作伙伴,绝对没有不轨的关系,作为我的妻子你应该了解与信任我的为人。”程暮云走上前来,紧张地说。 “所以你身上的香水味不是张董事长留下的,是那些陪酒的女人吗?”赵雨涵仍然背对着他,却异常冷静。 “对。” “多少个女人?”她依然不依不饶地寻根问底,只是语气出奇地沉着。 “多少个?我根本没有数!这压根就不重要,那只是应酬所需叫来的女人,我是生意人,掌管那么大间公司没有可能避免这种状况,即使我对这种女人没有一点兴趣,毕竟我需要考虑客户的需求与心情,心情好了自然生意就谈成了你懂吗…”程暮云走上前紧握她的肩膀,翻转她的身子。 “怎么?不是那个姓张的勾搭别人丈夫贱女人狐狸精的香水味,而是夜总会下三滥千人骑万人压的臭*娼妇留下的恶心臭味让你骄傲了吗?你还得瑟吗程暮云?你一把年纪还想走进花丛死在百花下?即使?你的意思就是你对那些恶心得被男人玩得下体早已腐烂不堪的不堪女人颇有兴趣对吧?我呸!你就不怕得性病不得善终?你都他妈半百岁的人还不懂为自己积点阴德吗?哈哈哈哈哈?”赵雨涵猝然情绪失控,痛楚地不停惨笑,用阴森不屑又怨恨地眼神望着程暮云,那种冰冷的眼光与刺耳地笑声深深刺伤了他,就像被一股寒冷彻骨的气体紧紧笼罩,一时之间动弹不得,瞠目结舌。 半晌他才冷笑地带着失望又讥讽的语气,用手轻拂额前的刘海,率性果断地一摔头说:“我真傻,怎么会认为你真的可以变回从前。我真的没有想到如此恶毒低俗的话语竟会出自自己明媒正娶的糟糠之妻口中,令我大惊失色,久久不能回神。你的嘴就像废墟里的坑渠水般滔滔不绝地恶臭,诅咒自己丈夫的话语从你口中吐出竟顺溜得如同演讲稿般出口成章。你简直是个多疑心重狭隘自私疯癫恶毒不可理喻的疯女人,让我厌烦至极!” “你说什么,你…!!!!”赵雨涵睁大乌黑亮丽的双眼,眼珠子凸的甚至快要掉下地面,急火攻心令她血压直升,她双手紧紧搀扶餐桌,但心中的怒火熊熊不灭,暴怒的青筋一下子全凸显在她粗糙苍白的脸颊上,脸部因怒气颤颤发抖而变得狰狞,她一转身双手向餐桌上的饭菜直冲而扫,拿起周边的餐碟发狂地向外扔,扔掉水果,扔掉烛台,扔掉刀叉,扔掉所有,扔掉心血,扔掉一切的希望与期盼。 第五十章:冰冻的气氛 自从上回与程暮云争吵过后,赵雨涵有好几天都没在家见到他的身影,为此愁眉锁眼,望穿秋水,她开始懊恼与悔恨自己冲动,终日在一种焦灼与麻痹的状态中徘徊,碰巧遇上琼嫂休假回老家探亲,家里只剩下赵雨涵与程思雨两人,气氛冰冷到极点。 赵雨涵近日总是呆在房间一声不吭,拿着已故儿子从前在影楼拍的百日纪念照片望的出神,抚摸着照片中儿子稚嫩幼小的模样,泪流满面,不禁掩面低声啜泣,哭得好凄苦悲凉,不时喃喃自语。她想,儿子,如果你还在就好了,妈妈好想你,真的好想念你!如果你还在,是不是妈妈的日子就能好过一点,人生至少还有个寄托与期盼,我苦命的儿子,你怎么忍心抛下我走的这么快,都是妈妈的错,是妈妈没照顾好你,我的儿子!我真的好想你! 赵雨涵越想越感觉悲伤,依依不舍,多少年了,她仍然无法接受正宇已经死去的事实,这对她来说无疑是个沉痛的打击,沉重地压碎她的意志,彻底改变她与生俱来的个性,千丝万缕地愁绪总是不分昼夜黑白地涌上苦涩的心脾,围绕她疲惫交加的大脑,噩梦总在夜深人静的梦醒时分无情地惊扰她昏昏然的意志,一惊一乍在她骤然坐起身的一刻,满头大汗,泪水潸然,医生告知儿子死亡揪心的一幕就像录像机一样一次次映入脑海,她掩面而泣,嚎啕大哭,把头埋进安放于桌面上的手臂里。 思雨被母亲悲泣的哭声惊动,下楼梯走近母亲房门,站在门边偷看室内的状况,望着母亲趴在桌子上埋头失声痛哭的背影,桌面上东零西散地扑满纸巾,她心里酸楚地绞结一块,好不是滋味。可是她始终只敢站在门外,并无入内。 望见赵雨涵仰面而泣,顺手抽起数张纸巾擦干眼泪,随即向门口方向走去,程思雨下意识地躲在柱子后,看见赵雨涵抓住扶手走下楼梯,想要在背后挽住她的双手扶她下楼,但双脚就像粘在地板上动弹不得,始终没有踏出一步。她实在害怕,她害怕此时出现在母亲面前只会点燃她埋藏的怒火,每当她在思念弟弟的时候,都不自觉地迁怒于她,望住她的眼神就像望着仇人,赵雨涵始终认为,是程思雨克死她的儿子,她是上帝派来折磨自己的,是代替她的父亲继续来摧残自己,毁掉本应该属于她幸福美满的璀璨人生。 程思雨望见母亲凌乱不堪的梳妆台面,不忍拿起垃圾桶细心认真地帮她收拾掉桌面的纸巾和过期的报纸,用扫帚打扫周边角落四散的纸巾碎与头发,这几日崩溃的情绪令赵雨涵总在房间歇斯底里,卧床痛哭,导致房间的环境杂乱无章,像个乱窝,她不希望继父回家的时候因为看到眼前这幅画面加深厌恶情绪,赵雨涵不能失去这段婚姻,不能失去生命中的支柱。 程思雨从心底里还是关心这个母亲,虽然早已把母亲的尖酸刻薄与破口大骂看作家常便饭,好几次感到心如止水,心灰意冷,但她从心底里同情自己的母亲,放不下母亲,天下无不是的父母,就算赵雨涵再怎么不堪与神憎鬼厌,依旧还是生她养她的母亲,亲情割舍不断,血缘不能改变,母亲可以对她无情甚至拳打脚踢,可她不能遗弃她,如果赵雨涵连她也没有了,只怕真的会一蹶不振,她了解母亲,了解她拥有刺猬外壳下的脆弱。 赵雨涵躺在后花园中央的一座折叠椅上,仰头目空远方所有的一切,仰视镶嵌于最顶端无边无际的蓝天,深呼吸盘旋夹杂在四周的馥郁芬芳,瞩目那点缀在天边一丝丝绯红亮丽的云彩逐渐消散在天边,黄昏朦胧绚烂的黄色遮天蔽日地铺盖整个晴空,晚霞透过太阳顽皮地折射在天空上,顿时蓝天被洒满了璀璨夺目的金光,蜕变为金灿灿的一片,笑嘻嘻地眯着眼对赵雨涵咧起了笑脸,好不烂漫唯美。 赵雨涵慢悠悠地走回房间,走进房间一眼发现原本放在桌面上的旧报纸全不见了, 桌面上物品摆放井井有条,房间明显被动过,这令她勃然大怒,大声疾呼地叫着程思雨的名字:“程思雨!” 第五十一章:悲伤心事 她怔怔地望着赵雨涵离去的背影,悲痛欲绝地说了一句:“我是你亲生的吗?我怎么会是你的孩子?” 刺耳的话语传入耳畔,赵雨涵本能愣了一愣,停住身子,握紧了拳头,良久不带声调咬着嘴唇瑟瑟颤抖吃力地吐出一句:“早知如此,不生下你这个孽障就好了,害人害物。” 原来如此,她在自己母亲的眼中只是一个多余的存在,甚至厌恶到被形容为一个孽障,只视作毫无存在价值的累赘。可笑!可笑!实在太可笑了!为什么别的孩子一生下来就有父母的关怀与万千宠爱,而自己生而为人,从来没有感受到一丝家庭港湾的温暖,也没有望见过自己唯一的亲人母亲对自己展露的温柔面容,取而代之的却是承受不应该这个年龄所承受的寂寞与伤悲,凭什么?凭什么所有的委屈都要自己孤苦无依地默默忍耐,太不公平了!凭什么上帝总要把自己耍的团团转,折磨得心力交瘁!太可笑了!实在太可笑了! 尖酸的话语仿佛一把锋利的斧头冷酷无情地直往程思雨潮湿粘稠的心脏劈了一刀又一刀,劈啪作响,静谧凝冷的空气使她听见自己肺腑滴滴答答滴血的声音,断断续续疼痛难耐的苦楚刺激到心房底处,心脏全向中间聚拢绞成一团,激烈冲击她内心的敏感细胞与脆弱神筋,导致双腿瞬间软弱无力,“蹦”的一声坐在了地上。 赵雨涵没有回头看她一眼,甚至没有给她留下一个假意的余光。看着她离去的背影,程思雨愀然模糊了眼眶。 窗外的天是迷迷蒙蒙的灰色,轻轻抹上一层淡漠的雾气,雨开始下,雨珠子就像思雨眼眶的泪滴一样泫然而下,跌碎在粗糙的水泥地面宛若一朵朵烂漫的雨中花,飘散在风中的落叶与湖畔中的浮萍,凄美动人。 她依偎在门槛,两手握住,便目不转睛地望着眼前绵延不断的细雨,淅淅沥沥作响,细看泪中有雨,雨中有泪,竟分不出是泪还是雨,只知道那清澈的雨泪,咸中带苦,苦中带咸,个中滋味,冷暖自知。 电话的铃声骤然响起,程思雨接通电话,那一方传来沈凌风低沉而温柔的嗓音,嗯,是,凌风,凌风的声音给她带来了温暖,带来了支撑的动力,他说:“思雨,你在哪?” “凌风,你听见了吗?”程思雨举起手机朝向雨丝不动,过一会儿再收回手机放置听筒在耳畔,另一侧传来了沈凌风关切的声音:“你在室外吗思雨?你在淋雨?” “我在想你。”程思雨低低地说。 “傻瓜”那边传来了他宠溺的笑语。 沈凌风温柔的低语触动她的心灵,让来原本憋住的眼泪又止不住流个不停,泪流满面,沈凌风紧张地问道:“思雨,怎么了?你在哭吗?” 凌风的关怀使她感觉自己活在这个世上仍然有人在乎与关怀,她并没有被完全遗弃,她不是孤立无援的,世界上应该还有一个能够使她袒露心事卸下防备的避风港,那肯定是凌风的怀抱与关怀,那是爱她的人,也是她最爱的人呀,第一次爱的人。 “思雨,你怎么了,说说话!”凌风的声音越是明显,越冲破思雨内心的防线,她压抑着抽抽噎噎,泣不成声,半晌才带着哭腔吞吞吐吐吃力地回应道,恳求道:“凌风,你可以过来接我吗?求你了。” “你在哪?”“家门口。” “你等我,马上过来。”沈凌风坚定地应承道。 第五十二章:强颜欢笑 回家之后几天的日子,程思雨一度感到怅惘惆然,双手抱膝若有所思地目不转睛,一瞬也不瞬地望向窗边,由日升待到日落,蔚蓝的天空衍生至漆黑的夜晚,此时白茫茫的纤云消散,光彩夺目的星星眨着一双活灵活现的大眼睛浮现。 她开始懊恼自己轻率的行为,猛揉额边浓密的头发,不禁深深长吁短叹。其实这是人之常情,毕竟保留了二十二年的自己视为最珍贵的东西竟在一夜之间失去了,心里难免会感到落寞,空空如也。于是整个人躺睡在床上,呆呆凝望天花板的小灯,不知何故,眼泪却泫然落下,沾湿了被角。想放纵地宣泄忧郁的情绪放声大叫,却害怕会惊动赵雨涵,她无法想象让赵雨涵知道事实会有怎么样的后果。 从小打起,赵雨涵就告诉程思雨不能轻信男人,不可轻易被漂亮的皮囊与甜言蜜语迷惑,因为觉得自己当初就是年少无知被男人使计蒙骗,才落得今日过着如同行尸走肉日子的下场,于是长年累月地叮嘱程思雨警惕男人,千万要坚守底线,才能不吃亏,全身而退。可惜,程思雨还是走不过情感的坎,感性打败了理性。 拿起被子掩头大睡,逼着自己入眠,她不敢细想,因为越是思索,便越是凌乱,千丝万缕斩不断,愁更愁。 陡然手机铃声想起,她猛的接通电话。 “是我,思雨。”沈凌风低沉的声音响起。 “怎么了,凌风?”思雨说。 “你那边很静,在睡觉吗?” “还没,还没有睡得着?”程思雨回答。 “在想我吗?”沈凌风低低地问道。 “是的,我在想你,等你的电话,等到心里感伤。”程思雨委屈地,怯怯地说。 “傻瓜,最近在忙生意,迟了给你打电话,看你,晚点找你就耍起小孩子性子来了,像块粘人的棉花糖。”沈凌风笑谑着逗弄她。 “你厌倦了吗?”程思雨不安地,可怜地问道。 “怎么会!” “我只怕你有一天会对我感到厌烦?” “你怎么说这样的话?不开心吗?”沈凌风察觉到程思雨的失落,便轻声低问。 “没有的,我应该很快乐,很满足,我只是害怕烟花易冷,泡沫一触就破,星星闪耀得再璀璨,也只怕是一刹那光辉,不能永远。我害怕幸福来的太快,一切都太顺利了,终有一天会突然消失得无影无踪,不让我有反应的语气,怕自己不配拥有幸福,拥有美好的爱情。”电话那头传来思雨含糊而低迷的声音,像是哭过后抽噎的孩子强作欢笑。 “我知道,你在担忧什么,但请相信我,我爱你。我不是在玩弄你的感情。”沈凌风虔诚地,深沉地说道。 “我,我并不是这个意思,我只是太敏感了…你那么得优秀,那么受女孩子欢迎。”程思雨一下子急了,显得言不由衷,词不达意。 “她们都比不上你,我爱的是你,我知道,你是我的,如果你要我负责,我也负责得起!”沈凌风带着内心的激动给她许下一个模糊的承诺。 “你的意思是,你会和我结婚吗?”她的内心在砰砰狂跳,兴奋的分子在敲打着她每一个神经。 “我想和你走到最后,想和你过安稳又舒适的日子,如果可以,我们可以组织我们两个人的家庭,只要等我事业稳定了,就把你接进家门。你懂吗?我对你是认真的。”沈凌风义正言辞地说着,一字一句铿锵有力。 “我懂了!凌风!谢谢你。”程思雨在那头破涕而笑,欣喜若狂,瞬间感到全身充满了力量,所有的阴霾一扫而空。 “傻瓜,我怎么会喜欢一个那么傻那么笨的女人!”沈凌风假意抱怨道。 “讨厌!”程思雨说。 “对了,明天是邹俊伟的生日,晚上有一个宴会,我邀请你当我舞伴了!你可要打扮得美美地!做我沈凌风的女朋友不能失礼!”沈凌风故作强势地,带点命令的语气说。 “遵命!”程思雨嘻嘻附和起来。 在这么一个静谧微凉,夜风习习的夜晚,程思雨慵懒地躺在软绵绵地大床上,百无聊赖。望着窗外明媚动人的月色,感到镶嵌在夜空上的繁星也在对她开怀大笑,心旷神怡,夜色撩人。一切的愁绪与烦恼早已消散,她不再愁眉锁眼,抱着身子整个人倚在窗棂边,一边迎着微风任凭它吹拂脸庞,一边举着电话与自己的心上人谈天说地,直到旭日东升,天快亮的梦醒时分,他们才依依不舍挂上电话,开始休息。待到睁开眼的时候,窗外的一个新的世界又会迎来一个崭新的黎明。 第五十三章:露天巴士的雪糕 陆续从厕所门口听到一阵阵吵闹冗杂的嬉笑声,转头一望,正是方才那对矫揉做作的闺蜜姐妹花,程思雨利索拾掇洗手盘上的化妆品,不料正准备离开之时,褐色头发女人喊住了她,带着一丝轻蔑的语气说:“怎么?做了什么亏心事有什么入不了档案的隐私吗?不然干嘛见我们像见鬼一样!” “你误会了!小姐。”程思雨压抑心中的怨怒与委屈,强忍镇定地说。 “我还以为,你会是一个怎么神奇的人物,呵!”这女人嘴里哼哼呵呵地呢喃着,盛气凌人地将手将在洗手盘边,侧歪住头傲慢地睥睨住程思雨。 “你...什么意思?”程思雨感到被羞辱,憋屈地咬着嘴唇说。 “我以为,能做沈少爷女朋友的即使不是一朵高贵的牡丹,最起码也得是一朵娇艳的玫瑰,而你...”女人上下扫视打量思雨,鄙夷地说:“没错,你的确还勉强有几分姿色,长得还不至于对不起观众,但你实在太沉闷了,假正经,自以为清高,一副全天下你最纯你最善良你最委屈无害的模样,看见我就想吐,我第一眼见你就知道你绝对是个如假包换的绿茶婊!” “你别欺人太甚,我今天尊重你是凌风的朋友,尊重这个生日宴会,我可以不和你吵架不和你闹,但不代表我怕你,请你自重一点,说这种没有素质没有营养的话不觉得有失身份吗?”程思雨昂首挺胸地反驳,义正言辞地说道。 女人有点恼羞成怒,睁大眼睛怒瞠程思雨说:“你以为你是谁,你凭什么教训我,论身材,你没有我好,论样貌你与我相比简直是大相径庭,你不就只有一样装模作样的技能吗,让凌风以为你是什么纯情小白兔,真的笑死人,男人看不穿,我还不能将你打回原形露出你的狐狸尾巴让你无所遁形吗?” “我觉得你这个女人真的很好笑,简直像泼妇骂街。你自便!”程思雨不想与这个女人继续纠缠,多作辩论浪费唇舌。 “你与何碧君相比,简直就差了九条街。”女人怒骂道。 “没错!就是!凌风的眼光怎么差了那么远,就算受情伤也不能随便找个阿猫阿狗拉低自己的品味啊。”隔壁的女人附和道。 何碧君!何碧君!又是这个女人!又是这个挥之不去像鬼一样缠住他们的影子,阴影!这个名字深深刺痛了她的心灵,她站住了,怔了一怔地转头看着她们,声音颤抖地说:“你们不要欺人太甚了!狗急尚会跳墙,兔子急了还会咬人呢!我与你们无冤无仇,为何你们要如此羞辱我!就因为我是沈凌风的女朋友吗?” “没错!你不配。”女人围着她走了一圈,最后停在她的脚前望住她不屑地说:“假如凌风的女人是何碧君,我尚可服气,她娇艳明媚,风情万种,八面玲珑,精通人情世故所以圆滑地很,只有像她那种既有颜还有智慧的女人才能配得上像沈凌风这么完美的男人,而你,除了装无辜博取同情你还懂得什么,一副不解风情的烈女模样,看见就令人倒胃口!恶心!” 程思雨彻底被她的一番话打倒了,她默默不语,任由厕所里来来往往的几个人从她身边经过,脸面全无,尊严受损的感觉像一把锋利的刀往她心口狠狠地插,一次又一次,血流不止。她想离开,害怕再不走只会更丢人现眼,脆弱的眼泪却不听话,即将冲破那常含泪水的双眼,只是双脚像被胶水粘在地面上一般,动弹不得。 “我对你说,你识相地就赶紧离开沈凌风,别再不知好歹的!给脸不要脸!丑八怪!”女人说完挽着闺蜜的手像个胜利者一般走出厕所。 只有程思雨呆呆地站在厕所里未能回神。 过了一会儿,程思雨望着镜子里悲伤憔悴的自己,感到筋疲力尽且无心恋战,那是精神上的一种疲态,思想上的一种折磨。这一刻她感觉到累了,与凌风相恋很幸福,可是艰难很多,波折重重,难过的次数已经多的记不清了。她明明不是没人爱,没人宠,为什么要落到今时今日这种地步,要傻傻地站在这个地方被羞辱,从前被他朋友羞辱,现在被他女性朋友羞辱,真的累了,好累。 无论如何,她还是调整自己的状态,正了正身子,对着镜子里的自己努力微笑,故作轻松地走回沈凌风的身边,彷如刚才的事情并没有发生一样。 只是那两个阴魂不散的女人仍然出现在沈凌风的身边,像赶也赶不走的狂蜂浪蝶活生生挤走了她,而沈凌风竟表现得浑然不知,继续与她们交谈甚欢,谈笑风生。这令程思雨更加难过与愤怒,她瞪大眼睛望着沈凌风与两个女子,等他转头看她,或者是用余光,怎样也行,只要他察觉到她的难过与无助就好。 可是没有,换来的是那个褐色女子对思雨瞥来的胜利的眼神,挑衅的眼神,那眼神所表达的意思无疑就是,你看,我赢了!你就是一个愚蠢的可怜虫! 忍无可忍!无须再忍!程思雨再也无法忍耐了,她走到沈凌风面前,平静地说:“凌风,我有点不适想先回去。” “怎么了,刚不是好端端的吗?”沈凌风疑惑地说。 “不是的,我只是忽然觉得瘆得慌,喘不过气来了,我想走,如果你不方便也没关系的,我可以自己回去。”程思雨小声地说。 “是不是又在耍小孩子脾气了,这里多朋友我要应酬陪不了你嘛,等宴会结束了我再好好陪你好不好?”沈凌风宠溺地掐思雨的下巴。 “凌风,我真的想离开。何况你还要陪你那两个红颜知己了!”程思雨稍有不满地说。 “你吃醋了对吗?傻瓜,她们只是我的朋友。和我在一起这么些时间了,还不能相信我吗?”沈凌风说。 “怎么了凌风?”女人走过来挨近沈凌风肩膀,双手自然地搭在他手腕上。 眼前的一幕让程思雨更加愤怒,犹如雪上加霜,她坚定地说:“我必须离开,你陪她就好了!” “我是不是做错什么了?嫂子怎么生气了?我完全没有恶意。嫂子你不要误会,我们一向都是这么玩的。”女人假装友善地解释道,虚伪地尖锐声音令程思雨感到作呕。 “思雨,你老毛病怎么又犯了?吃醋也得选时间,今天是俊伟的生日宴会,大家都是俊伟的好朋友,聊得欢乐一点又怎么了,不要小题大做好吗,乖。”沈凌风不解地抚慰程思雨的情绪,但显然没有任何用处。 “我小题大做?我在你眼里就这么无理取闹吗?” “我不是这个意思?今天你忍耐一下可以吗?我朋友的生日宴会你走了我该多没有面子啊”沈凌风说。 “对啊嫂子,你得顾忌凌风的面子啊,大家都是好朋友,你不要生气,你如果介意我和凌风保持距离就是了。”那个尖锐的虚伪的声音陆陆续续传入程思雨的耳畔,令她更加厌恶与沉郁,一度胸闷。 “还是你的面子最重要对吗?我的感受与你的面子比,永远都是你的面子最重要!是因为难过的并不是你!还有这位恶心的小姐,请你不要再假情假意了,靠在我的男朋友身上和我说这种话不觉得害臊恶心吗?可笑!”程思雨再也不愿留在此地多一秒,头也不回地跑出了礼堂。 “她今天是又怎么了?”沈凌风狠狠摔一摔头,感到惊讶与莫名其妙。 “凌风,你要不要出去追追看?” “不要!随便她!爱走不走!三番四次地纵容她!”说完他恶狠狠挥挥衣袖当作没事似地继续融入宴会中。 程思雨一路跑出了礼堂,跑出了酒店门口,与眼前的男人撞个正怀,她惊惶地抬起头,发现一张熟悉的脸不是别人,正是杜逸凡。 “你怎么走出来了?”他先开声询问。 “你,你怎么现在才来。”程思雨怔怔地说。 “本来有个客户一定要今天签合同,恰逢今天他家里有事,就临时取消商谈了,所以我才有时间过来参加俊伟生日宴会,还没来得及通知他们。” “是吗?”思雨努力挤出一个微笑。 “怎么了?”杜逸凡察觉出她通红的双眼,“你又哭了?是不是凌风?” “没有,是我沙子进眼了,我认为我肯定是患了沙眼,不然怎么会常含泪水,明明我是一个倔强的人。”程思雨装作没事地笑着说。 “你不进去了吗?”杜逸凡问。 “不了,我有点闷,想周围走走,你不用管我的,你进去吧。” “我陪你吧,反正我也不喜欢参加这种场合。” “不,你不用管我的,兄弟生日重要。” “走吧!”他自然地抓住程思雨的手腕行走,没有给她思考与反驳的时间,奇怪的是,她并没有挣开他的手掌。 他今天没有开车,与程思雨安步当车。静静漫步在杳无人烟,街灯笼罩的大街上。 夜色撩人,月光高挂,繁星闪耀,秋天即将走过,冬天又要来临,黑夜九点的时刻吹起一阵微凉瑟瑟的冬风,吹来埋藏在人们心中长远的回忆飘絮。 “冷吗?”沈凌风看见她不自觉地双手环抱,微微耸肩,关切地问道。 “没有,还不算太冷。”程思雨回答。 二话不说,杜逸凡脱下自己的西装,披在程思雨瘦小的身躯。 “谢谢你。”她感动地凝视他的双眼,微笑道谢。 “以前我听人说过,天冷的时候吃雪糕是一件很刺激的事情,寒冷的身躯,与嘴巴冰冻的雪糕相触,想想就觉得很爽。”她边说边咧开了笑脸,笑的像个孩子。 “你想吃雪糕吗现在?” “想是想,但是这里哪里会有,我也就是说说罢了。” “你等我一会。”只见杜逸凡拿起手机走远一旁窃窃私语不知什么,可是程思雨并没多加理会,她没有这个心情。 “走吧,带你去车站。”他挂掉电话后回头走过来和她说。 “去车站干什么?” “去了你就知道。” 他们走了好一段路程,两人默默无语,相对无言,程思雨无精打采地一直望着地下,望着踏在粗糙的水泥地上行走的自己的步伐。风微微地掠过,微风怯怯地在他们耳畔边盘旋飞舞又轻言细语,追逐嬉戏。 走到公交车站的时候,首先映入眼帘的是,是一辆显眼又可爱的小巧雪糕车,车上方镶嵌住一个牌上,大大的写着不规则的五个字-雪王冰淇淋。 这令程思雨兴奋不已,“雪王冰淇淋!雪糕屋!太好了!想不到在这里还能吃到雪王冰淇淋!谢谢你逸凡!你太好了”她惊喜地望着杜逸凡绽开了笑脸,兴奋地像个小兔子一般乱蹦乱跳。她调皮地走到雪糕屋前,像车内的工作人员要了两个巧克力雪糕筒。她举起学糕筒,欢乐地举到他的鼻子前,傻乎乎地笑着说:“给你的雪糕。” 杜逸凡忍不住笑了,轻轻地接过她手上的雪糕。 此时路边远远缓缓地驶来一辆露天的双层巴士,等巴士停下,杜逸凡不发一言地拉起程思雨的手走上巴士的第二层,风轻轻柔柔地吹拂过他们的脸颊,吻上他们的嘴唇,坐在天巴士的凳子上,他们可以望见游览整个台北繁荣的夜市。 程思雨一边吃着雪糕,一边欢快地挨靠在栏杆上,俯瞰车下的台北风光,感到一切烦恼都一扫而空。 “好美,原来台北这么这么得美。从前我怎么没发现,愚笨的我确实缺少一双会发现美的眼睛。”她拿着雪糕津津有味地品尝,一边咀嚼一边迎着夜风悠悠地说。 “不,你的眼睛很美。” 程思雨望着杜逸凡焦灼得目光,心里陡然砰砰直跳。她诧异自己的慌张与羞涩,满脸通红地别过脸,不敢再看他的眼神。 他的眼神有种执着与令人心疼的深情,让人不敢细看。 “上次的事,我要和你说一声对不起,那次完全是个失误,并不是我的本意,我知道,自己最近的情绪有些失常,总是会做出一些自己也不知道原因的事情,请你原谅我,以后不会再犯”杜逸凡提及上次在巴黎酒店天台发生的事情,虔诚地对她道歉。 “我已经忘了。”程思雨淡淡地说:“只是我时常疑惑,你到底是想和我做朋友,还是压根就不屑与我相识。” “不!我非常愿意当你的好朋友。”他停顿了一下,再度补充说:“当你和凌风的好朋友。” “嗯。我明白了。从前的事情不要再提了。希望我们真的会成为很好很好的朋友,如果你待我真诚,我也肯定把你看作最好的朋友,俗话说,人心对人心,你真我就真呀。”程思雨真诚地望着他说。 “嗯!” “拉拉手指头,上调拉勾一百年不许变哦!”程思雨顽皮地说,伸出尾指举在他面前。 “好!”杜逸凡爽快地与她拉起了勾,望着她纯真的笑容,他的眼睛里燃烧着星星的火光。 思雨离开了桅杆,坐在凳子上,头倚靠在栏杆上,发丝被风呼呼地飘动起来说:“今天真的很谢谢你,多的你,我的心情才会好起来,什么烦恼都被你的安排赶走了。” “其实如果你愿意告诉我,发生了什么事,我也很乐意为你分担的。”杜逸凡笑嘻嘻地说道。 程思雨默默不语地倚靠在栏杆上,目不转睛地望着台北灯红酒绿的霓虹夜市出了神,任凭夜风肆意地吹拂她的秀发,发丝随风飘逸,就像在大雪中被风卷动的翩翩飞去的雪絮一样。 杜逸凡坐在她的身旁,望着她纤瘦的侧影,随风飘逸的秀发,内心涌上一股依恋的柔情,他不自觉地微微向程思雨肩膀前倾,举起右手小心翼翼地触碰她舞动的发丝,来回触摸,任由那乌黑亮丽的直发伴携着风在他手指尖踟蹰徘徊,恋恋不舍。 忽然,程思雨回头望向杜逸凡,他立即收回右手,挺起身子,假装在摸自己的脑瓜,十分尴尬。 程思雨察觉出他的窘迫,不好意思地收回眼神,呆呆地望着脚下,缄舌闭口,一切似乎尽在不言中。 巴士仍然在繁华热闹的台北街市缓慢地前行,风儿把枯萎的树叶吹落,又把吹落的枯叶卷起,卷起的落叶飘散在四周各处,纷纷扬扬飘拂在程思雨的手上,脸颊上,眼睫毛上,她欣喜地握住那一片叶子,仿佛在紧握住一个美丽的夜晚,保留住一段美好的回忆。夜,渐渐冷了,夜,越来越安静了,夜幕低垂,繁华落地,月亮所投射的皎洁的月光,是为了洗涤人们内心扰杂的心事,而星星所绽放的耀眼的光芒,又是为了照亮谁的心房呢?其实,世间上的缘分又有谁能解释,当日缘聚,何时缘散,几许定数,这奇妙的维持一切爱情的缘分,正日日夜夜穿梭在不同的人群里,衍生出一个又一个不同的平凡而又铭心的爱情故事。 第五十四章:孤独的落寞 两人坐在座位的前排寂然无声,灵魂随着巴士前进的风向浮游,目空前方的繁华盛世,惊觉万分妖娆,眼神一直停留在车下的千态万状,出神入定。 一丝丝僻静的尴尬潜入空气的间隙,随着气温地下降逐渐冷却为冰冻的雾气,为化解气氛,杜逸凡笑谑着说:“我抽口烟。” 他站起身子离开座位,走向车头前方处的栏杆,拿出打火机,点燃香烟,深吸一口,又缓缓吐出,那沉稳而又爽朗的面容笼罩于一片白茫茫的烟雾中,云雾迷蒙。他抬头仰望深不见底的星空,微微侧目,用余光扫视正坐于后方的程思雨,却发现,她正望着他。不禁因紧张而打了个寒颤,他立马别过头去,收回眼神,再吸一口香烟,企图表现得若无其事,神态自若。 他颤抖的双手瑟缩一抹前额的刘海,轻轻摔一摔头,回过头去,竟发现程思雨已经站在身旁,吓得他直咳嗽,差点把烟也扔出了车外。 “你在想些什么?”程思雨侧着头望住他问。 “没什么的,就是抽口烟而已。”他笑了一笑,爽朗地说。 “我想问你一个问题。”程思雨站立在他隔壁,幽幽地说。 “说呗!什么事呢?” 程思雨认真地凝视他说:“你们会喜欢像我这样的女生吗?” 杜逸凡怔住了,脸色涨红,口瞪目呆地盯着她看,口里叼着的香烟不自觉地掉在地上,嘴巴张开成一个小小的“O”字,良久未能回神。 “逸凡?” “澳,呵呵,怎么问这样的问题。”他神情严肃,镇定自若。 “我只是好奇问问。”她失落地说。 “她们说,风情万种的女人才是男人想要的,我是个不解风情的呆子。”她咬了咬嘴唇,怯怯地说。 “怎么会,谁和你说这种谬论。”杜逸凡不以为然。 “你呢?你会喜欢什么样的?” “我...反正我对风情万种的类型不感冒啦哈哈。”他逃避了问题,嬉笑敷衍地回应她。 见程思雨不吭声,他才认真地说:“我喜欢像百合一样的女人,清新,高雅,不被世俗污染,不愿随波逐流,她有自己的思想与向往,也有纯真可爱的一面,就像高挂在夜空中的白月光,孤傲且善良。” 程思雨淡淡地微笑了。 “其实像你这样的就很好,我一直就和凌风说羡慕他可以找到像你这样的女朋友,如果是个普通人一定会把你捧在手心上疼,凌风是因为一直被人奉承惯了,才会不懂得怎样去对你好。” 程思雨羞涩地对过他的眼神,友善而烂漫地说:“谢谢你,总是在安慰我。” “我没有安慰。你不了解,我不是个会说大话的人。”杜逸凡自嘲着,又吸了一口烟,再缓缓吐出。烟雾迷蒙了她的双眼。 她迎着风轻轻拂动了脖颈后的秀发,恬淡地笑着,眼睛里眨满了一闪一闪亮晶晶地星星,欢欣地说:“很奇怪,怎么老是在我忧愁,失落的时候都会遇见你,总是让你看见我这么狼狈的样子,实在不好意思,可是,我却没有感到不安与难堪,相反,我觉得心里面像吃了救心丸一样,舒畅多了。” “那你就把我当作你的摆渡人吧,有什么开心与不开心的事情,都可以找我。”他黑褐色的眼睛温柔地望着她,在如诗如画的月光下透射出湖水一般清澈的亮光。 她悄然无声地回望过他,以微笑示意,眼神里表达出词不达意的谢谢,一切在这只有二人的露天巴士上,都尽在不言中。 第五十五章:突然的MSN 午后的阳光从窗外斜照入来,下午的时光显得慵懒且闲适。冬日轻柔的风儿扑面而来,愉悦的燕子耸立在林梢中欢呼雀跃。程思雨坐在房间阳台的藤椅上,一杯浓郁热咖啡伴随手提电脑放置玻璃桌面,手里捧着一本张爱玲的《红玫瑰与白玫瑰》细细,洁白的脸颊被明媚的阳光而照得绯红透丽,浑然不自觉地散发出一种细嫩而甜美水蜜桃的芳香与少女气息,独自享受这自由而宁静的一刻,她尽量不让自己清醒的头脑受负面情绪与涣散的思想影响。 一个醒目的头像突然闪现在电脑桌面,她狐疑地愣了一愣,纳闷这陌生的消息到底是谁发送而至,点开MSN界面,放大头像看清才回想起,这不就是在巴黎遇见的像外国明星般的英俊男人吗?像谁呢,嗯!杰克?吉伦哈尔,一个有着湖水般清澈干净的蓝眼睛的美国男演员,气质忧郁又绅士,迷人极了。 巧的极,这个异国邂逅的男人竟也巧合性地称呼自己为JACK,挑起了程思雨的顽皮的好奇性,真不知他是否因为知晓自己长得像杰克所以才故意起名为杰克,好让人一眼就能看出他外在的明星相。 对话框闪现一行醒目的文字:“How are you ?miss.” 程思雨回答:“I am fine ,thank you .” 杰克:“Do you know who I am ?” 程思雨:“Sure, I remember you,a handsome man who I meet in paris actly.” 杰克:“Thanks god!I appreciate you that you still remerber me.今天晚上可以赏脸与我共进晚餐吗?” 程思雨:“我很乐意结交你这个朋友。可是?我们并不熟悉,而且,你不是在外国吗?” 杰克:“不不,我已经在中国了。我看见你的个人资料写着居住地在台北,我也在台北了。” 程思雨:“可是…” 程思雨犹豫着,毕竟和这个外国人只有一面之缘,对此以外并无深入了解,就这么谬谬然答应他的邀约着实不妥,正琢磨推脱他。 不一会儿对话框又传来一句消息:“我前往台北发展我的事业,现准备在一家补习社担任外教老师,我看到你资料,知道你也是一位补习老师。我并无恶意,只是希望可以请你出来与我交流一些关于补习机构教育事业的资讯,因为我初来报到,有许多中国当地的人文风俗与习惯文化都不清楚,而教育经验也欠缺,所以希望能请教你关于这方面的知识,不知能否赏脸。我们可以约在你家附近的餐厅,公众场合,我请客。” 本打算拒绝的程思雨,看见他满腔热血与诚意,而且约在餐厅这种公众场合,应该还算安全,自己再推辞便显得有点不近人情。再想到沈凌风自从那晚后又对她不管不顾,一种报复的心理油然而生,凭什么他就可以左拥右抱,而她却只能苦苦守候在家等他电话?太不公平了,这不是旧社会男人可以三妻四妾女人却要从一而终的远古时代了,她也可以和其他英俊的男人约会聊天,顺便可以让他知道,他不是她的唯一选择,如果他不珍惜,她也可以决然离他而去,绝不会被那一层特殊的关系所牵绊。 于是她爽快回应一句:“right!” 他们约好晚上七点舒怡餐厅共进晚餐。 杰克比思雨早些时候到达,坐在餐厅中间的位置等候。望见程思雨站于面前的那一刻,他的眼睛闪起了耀眼的火花。他骤然站直了身子,谨小慎微地为程思雨拉开凳子,她友善地对他笑了一笑,笑靥如花。 不知是不是紧张的情绪麻木了他的中枢神经,走回座位的时候,竟然被桌角绊了一下差点就摔倒在地上,幸好他双手撑住桌子,才没有出洋相。 下意识地感到吃惊,很快又转为不忍俊禁,被他狼狈尴尬又不失可爱的样子所带动,原本还怕空气会突然安静,看来是庸人自扰,现在气氛一下子变得活跃多了。她只能紧闭双唇强忍着笑容,用手指大力掐大腿位置以抑制将要破口而出的爽朗笑声。有趣极了。 “不好意思,我这个人总是踉踉跄跄的,真是要闹出不少笑话。”杰克顺手拿起咖啡喝了一口,急促地往喉咙吞下,那凸出的喉结上下摇动,看着就像两颗打滚的核桃。 “没关系的,我比你更傻,总像脱轨的火车一样,走起路来也是风风火火的。”她拿起桌面上的珍多冰,像个孩子一样咬着吸管吸允起来。 他们拿起餐牌随意点了几个菜,便开始侃侃而谈。从事相同的职业和相似的价值观,这为他们的谈话带来很大的方便与根本的基础,他们不需要绞尽脑汁地为这次见面在脑海翻来覆去地思索话题,话语就自然而然地从嘴巴蹦出来。这是一次很纯属的官方约谈,他们是为了教育而见面的,她是这么想的。 这会让她好受一些,不然内心总有萌生出一种对不起沈凌风的感觉,就好似她已经出轨了,已经背叛了沈凌风,已经是一支出墙的红杏一样。虽然,她口口声声义愤填膺地说,女人也可以左右逢源,但,那只是在内心深处对自己的假意呐喊,她很清楚知道,那是晦气的话语,她追求的是一心一意,专心一致。 第五十六章:见异思迁 此时沈凌风再次伫立在夜晚萧瑟凛冽的北风中,冬天已经悄悄来临,晚上的冷空气降落,从七点半开始直到现在,已经接近十点了,就这么穿着黑色的厚风衣像块木棍似地傻傻等待两个小时,烟头的灰烬由长变短,悄无声息地跌落在他亮丽透光的黑色皮鞋上。他再一次撇了一撇手表,用力地丢掉手上的烟,再用脚将它狠狠地踩熄灭地上,好似要把所有的怨愤愤怒都发泄在这可怜的烟头上。 慢慢地,在他触目所及的范围内,望见了一个手捧红玫瑰的苗条纤瘦的身影走近,身影由模糊渐渐转变清晰,可以肯定,那就是程思雨,呵,她可终于肯出现了?知道我等她等的很苦吗?怎么她手拿玫瑰,面带笑容,这是怎么一回事?难道她在这几天与他分别的时光依然过得怡然自得,心情丝毫没有被他左右。 就在他气熏熏准备上前质问他的时候,竟然看见一个庞大的身影追赶在程思雨身后,那是一个外国人。 对,这人长得很熟悉,似曾相识。没错!这个洋人就是在巴黎搭讪程思雨的那一位,怎么他会在这里?加了MSN还不够,竟然还要锲而不舍地追寻到台北来!简直是岂有此理,竟敢觊觎他沈凌风的女人。 一想到这些,沈凌风觉得自己十分可笑,陡然冷笑,嘴角透出一丝鄙夷。 杰克追到程思雨身后,大声喊着:“Venus!” 她呆呆地回过头。 “你的书忘记拿了,还在我手上呢。” “对啊。”她恍然大悟地敲自己的后脑勺说:“瞧我这人总是慌慌失失丢三落四的,连教课的书都忘了。” “下次小心一点,我走了。”杰克小力地拍拍她的额头便转身离开。 程思雨接过书本,思想梦游,独自低头径直地向家门走近。 一走到门口,便又看见沈凌风,触碰到他炽热的眼神,除了内心止不住的兴奋与紧张,手捧玫瑰的她还感到心虚,于是回避他的眼神,一时之间不敢望他。完全出乎她的意料,她没有想过沈凌风会再一次站在她的家门等候。 “程小姐,你日子过得还挺滋润的。”他话里有话嘲讽地说。 “你爱说什么就说什么。”她对他的话语感到不满,愤愤地回答。 “难怪你忽然像变了个人一样,连说话哄你的机会都不给我。原来不是因为你对我的忍耐有多苦,而是因为你根本已经见异思迁。你朝三暮四,一和我吵架就约个外国人出来解闷。我一直以为你和别的女人不一样,原来天下乌鸦一般黑。”沈凌风强忍怒火地质问她,脸上写的全是满满的怀疑与愤怒。 “你可以说我做的不够好,你嫌我不够聪明我也可以忍。但请你不要侮辱我的人格,我和杰克是今天才见面的,他和我说在台北发展教育行业,想约我出来向我请教经验,而这束花是他买来答谢我的,完全不是像你想得如此龌龊不堪,我和他只是普通谈话,清者自清。”程思雨义愤填膺,极力为自己辩白。 “呵呵,他连你叫VENUS也知道,我怎么不知道?”沈凌风围着她走了一圈,眼光也一直停留在那束花上打转,不屑地说:“男人会有这么简单吗?你不就是在自欺欺人,他从法国追到台北实在勇气可嘉,持之以恒,连我也不得不佩服他,还想出以教书来搭讪这种烂招,不知所谓。” “沈凌风,不是我不想告诉你,但你会对我的英文名字有兴趣吗?你有过问过我的事业吗?你对我根本一无所知。也请你不要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好吗,不是每个人都像你和你身边的朋友一样,一天到晚只想着怎样去骗女孩子的感情,肤浅地叫人难以理解。”程思雨反驳他。 沈凌风内心的怒火燃烧,并不相信眼前这个刚硬的女孩子竟是几日前还对着自己撒娇卖俏,奉献了自己最宝贵的东西的女人,他失望地说:“我什么时候骗你了?我朋友又做了什么了?他们是他们,我是我,你不要一竿子打沉一船人。我在你家门口等了你两个小时,换来的却是你和另一个男人的卿卿我我,我为你愁眉不展,你却大张旗鼓地和另一个男人去私会。” 他的话语像利剑一般深深刺痛了她的内心,眼泪一下子涌出,她带着哭腔伤心地说:“我真的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傻傻站在这里让你羞辱,就像一只绵羊一样被你一层皮又一层皮地狠狠扒下来,你不相信我说的话可以,那你就走,就算你是我的男朋友,就算你是我第一个男人,你也没有权利这样批斗我,贬低我,伤害我。” 沈凌风不可思议地抬头瞅程思雨,不能相信柔顺的程思雨竟会说起让他离开的话,他不可思议地盯着她说:“既然你已经变心了,既然你已经不再爱我,那大家再多说也没有意思。” “我没有,我根本就没有变心!”程思雨喊着。 “有,你有。”沈凌风大声嚷着。 “你走,我不想再看见你,你想走就走,你想怎样就怎样!” “好,我会走!”沈凌风走到程思雨面前,一把*去她手里的红玫瑰,猛得摔在地上往死里踩,踩得面目全非,花瓣淤黑,全为碎片。 然后他开着车像支脱弦的箭一般绝尘而去。 程思雨看着地上散落四周的花瓣,内心有说不尽的愁苦,倒不是说她在为花惋惜,说实话她对这些花并没有很深厚的感情。她只是伤怀,心里遍布地敏感的神经全为沈凌风瑟缩和颤栗,她不明白为什么他要对她如此粗暴与无礼,她不明白为什么他不信任她。难道他对她就像她对他一样,相互之间没有真实的信任感与安全感,大家根本没有完全了解与融合彼此,只是盲目得因为爱情而强行靠近。难道她不应该把自己交给他吗,是她太草率了吗?他们这次会分手吗?想起这里她心又强烈地刺痛。她不明白,她真的完全不明白,也不想去深究,不敢深究。 第五十七章:嫌疑第三者 程思雨径直走到叶辉桌前,耸立的人影挡住他的视线,他怔怔地抬头望见那兴师问罪的脸孔,不,正确的来说,是代人问罪,他瞠目结舌,愣了一刻开口说:“你...你怎么在这?” “这句话应该是我问你,而不是你问我。”她反问道。 叶辉摸不着头脑,吞掉口中的薯条,用纸巾擦干净嘴上残留的番茄酱,站起身子激动地说:“你跟踪我?!” “你少自作多情了。你又不是我的男朋友,我凭什么要跟踪你,不管你相信与否,我的确在这凑巧遇见你了,可怜我的好姐妹在家为你寝食不安,你却与小三在外偷情幽会。”程思雨一手拍在桌面上,打抱不平地说。 叶辉急了,眼里冒火,大声嚷道:“你别胡说八道好吧,你哪只眼睛看见我在偷情,左眼还是右眼,我出钱带你去看白内障。” “你不要狡辩了,那你说,她是谁?”程思雨伸手指了指正坐他对面的犹如一只受惊小白兔的夏晓冰,只见她脸色惨白,惴惴不安如坐针毡的样子,还真有一股“我见犹怜”的气质,撇开闺蜜情谊评价,夏晓冰确实要比初蕾优胜,不说别的,就她身上那股柔媚劲,逮谁谁都逃不掉。 夏晓冰求助地向叶辉瞥了一眼,他对她使劲挤眉弄眼。程思雨察觉出便打断他们说:“叶辉你在眨什么眼睛,又想耍什么花招吗?” “不是的,思雨,你误会我们了,叶辉是个好人,不关他的事呀,你可不要错怪好人。”夏晓冰焦急地解释道,脸上因紧张而涨的通红,呼吸瞬间变得紧凑起来而不止地咳嗽。 意识到自己的过于咄咄逼人,而夏晓冰看着可怜兮兮的,又是他们三个人的同学,怎么看也不像是做小三这种不见得光事情的人啊,思雨有点自责且收敛了气焰说:“那到底是怎么回事啊,我倒是可以相信你们,但请你们把事情来龙去脉解释清楚吧,初蕾可是已经怀疑叶辉在外面有女人了,整个人的精神都很紧张纠结,情绪一点就得燃。” “思雨,出来一下。”叶辉揽着思雨的肩膀走出雪糕店,窃窃私语道:“你倒听我解释,我和她只是普通朋友,她被男朋友抛弃了,我见她可怜又是以前的同学,就陪她出来散散心安慰安慰她。” “她可怜又关你什么事,初蕾可怜才应该是你的责任,别以为我什么都不知道,初蕾为你牺牲多少了?”思雨咬着牙齿,齿缝间透出愤怒,一手把叶辉推去墙边。 叶辉扶着墙,站直身子,脸色略带不满撅着嘴巴说:“你们这些女人只懂得帮自己姐妹声张正义,但从来不问事情缘由,不问青红皂白就指着我鼻子骂一通。这对我公平吗?初蕾的性格你还不清楚吗,强势骄纵,控制欲强,我因为爱她可以忍耐她,但人的容忍总有极限的吧,弹簧弹力再好也总会有断的一天吧,上吊还要歇口气了,她总得让我有喘气的时间吧?” “可是你这喘气的时间也太久了,初蕾为了你都不知今后能不能有孩子了,你不会是念完经不要和尚,得了便宜还卖乖吧?”程思雨瞪大眼睛愤怒地追问他。 “你说的是什么话,把我当作什么人呢?”叶辉躲避程思雨的眼神大声嚷嚷道。 “那你到底打算要怎么安置初蕾,你什么时候要和她结婚?” “我没有说不娶初蕾,我现在不是没钱嘛,事业还没有成就,稳定下来后我肯定会娶初蕾的,她得再给我一点时间啊,我们才二十二三岁不是吗?再过一两年我肯定把她接回家做叶家媳妇的。”叶辉一手扶着墙,一手抚着脖子滔滔不绝地说。 “好,就算你说的都是真的。那夏晓冰到底是怎么回事,你别岔开话题。”程思雨继续逼问道,不顾来来往往行人逗留在他们两人身上的眼神。 “她啊!是一个有夫之妇的情人,据说是婚前有和那男人在一起,后来男人为了有钱女人把她抛弃了,与现在的妻子成婚,然后婚后又回头找晓冰说是忘不了她想重温自己的爱情来着,晓冰心软就答应了,这段时间男人 妻子发现了他们之间的猫腻,和男人打闹一场,所以又抛弃晓冰,连续受同一个男人的伤害两次,你说哪个女人能承受这种打击啊?这不有天我发烧去医院看病碰见憔悴的她,就关心问候两句,然后就知道她这个悲哀的故事了。我不就看她又傻又可怜才安慰安慰她嘛。” 动了恻隐之心,但依然半信半疑,程思雨说:“安慰要吃别人雪糕哦?” 叶辉摔摔头无奈回答:“你说你们这些女人就跟算死草一样,度量这么小,你还不知道我是什么性格嘛,那我以后碰都不碰她的东西还不行嘛!” “你别怪我这么想你,你这人太油嘴滑舌不靠谱了,如果不是初蕾那么爱你割舍不掉,我才懒得理你了。”程思雨白了他一眼说:“你说的当真?” “哎呀千真万确,你就相信我吧大小姐!”叶辉抚着头说。 “好吧,我看她也挺可怜的,就暂且先相信你,但你得与她保持距离,当下得快点去照顾初蕾,初蕾这次真的很伤心,你也太狼心狗肺了这么久不给她一通电话。”程思雨说。 “好好好,你怎么说怎么做,不过你得答应我,这件事不能告诉初蕾,不然她肯定又要闹的。”叶辉祈求道。 “好,但你一定要答应我,不要再频繁与夏晓冰联系,别人的爱情生活你帮不了也管不着,如果再让我发现你和她关系密切,我一定要告诉初蕾。”程思雨严肃地告诫叶辉,决定先帮他隐瞒此事,内心却是矛盾交织,于情她应该告诉初蕾自己的所见所闻,可是于理,她毕竟是初蕾与叶辉两个人之间的外人,朋友的爱情自己是不便过多搅合的,如果晓冰真的与叶辉两人清清白白,而她却冲动地在初蕾面前告他们一状,搞不好到最后她成了罪人,好心办坏事,初蕾也不领她的情一同责怪她,还会影响她们多年的友谊。 所以经过一番思想斗争,思雨最后还是决定先静观其变,不要打草惊蛇,况且夏晓冰看着也不像是个会说谎话的人,她看起来是多么的柔弱,没有还击之力。还是默默关注叶辉的一举一动,一有什么不妥就立马告诉初蕾,再帮她讨回公道。 第五十八章:海边 今天是星期二的日子,程思雨上补习社的晚班。如同往常下班时分如期而至,她微笑宠爱地与孩子告别,对一同上班的老师点头打招呼,只是在低头垂睫收拾书桌的一刻,对沈凌风的思念依然却上眉梢。每当闲暇静下心来神游时,脑海总是一闪而过他最后离开的神情与愤怒,是那么的决绝,那么的失落。已经有大半个月没有收到他的音讯了,没有一通电话,没有一封信,程思雨只是任凭自己在每个夜晚辗转反侧惴惴不安陷入即将失去他的恐慌与哀伤中,也不愿主动去向他求和,她再也不想卑微到在尘埃中乞求他的爱,不愿置身在一半火水一般甘露的地狱与天堂交界里忽冷忽热的痛苦中搜寻他对她爱的凭证与足迹。她累了,她想被爱,她想得到他的在乎,如果风能够传达她的心声,整个树林都会把这个孤单的秘密笼罩至他的耳畔,树叶会盘旋在耳边绕出一个小小的心形,翩翩起舞在他明媚的双眸前。 半个月过去了,他依然消失得无影无踪,无声无息,仿佛从前他给过她的温暖与音容笑貌,还有那如大海卷浪般澎湃的爱只是梦一场,昙花一现,但早已成过眼云烟。就这大半个月的时间,或许,他已经忘记她了,或许,他找到何碧君了,或许,他有新欢了,或许,啊,她的心在痛。 倚靠在椅子上闭目养神,紧蹙眉毛,大脑里的神经在缠绕打架抨击她脆弱的脑膜,倏然站直身子,倒一杯热水舒缓大脑与冷静思想。这时几个未走正等待家长接送的孩子嬉笑玩耍地走到她面前,调皮又神秘兮兮地说:“老师你猜我看见什么了?” “看见什么了?”程思雨捧着茶杯对着水吹凉,好奇地微笑着说。 “我看见一个大帅哥!!!”婷婷惊喜地说。 “对呀对呀好帅呀!”小朋友们起哄着说。 “帅哥?奥,是不是杜叔叔呀?”估计是逸凡来接琪琪了,这些小不点真是人小鬼大的,比老师还要花痴呢,程思雨望着这群天真烂漫的孩子哭笑不得。 “谁是杜叔叔呀?” “琪琪的表舅父呀!”她挽着孩子们的肩膀说,只要一对着孩子们,她就能无时无刻变得无忧无虑。 “应该是,好像是,大概就是了,大家都说琪琪有个帅舅舅!”孩子们齐声应和道。 “真是的,要是你们把这门心思放在学习上老师就安心了,让我下楼看看。”程思雨讪笑道,往前走两步走下楼梯,孩子们也在身后跟着走。 缓步走至门口,逸凡二字正要脱口而出,不料映入眼帘的不是杜逸凡,而是,她朝思暮想,魂牵梦萦又爱又恨,恨得想一口吃掉的沈凌风,本能的反应令她脸色一变,转身不愿望他。 “老师老师,帅叔叔拿着好大好香的玫瑰花呀!”小朋友们在身后起哄道。 她才微微侧过头,倔强地用余光偷偷凝视,他手捧一束鲜艳的红玫瑰与香槟色玫瑰簇拥而成的花束,脸上挂着憔悴却带点孩子气的阳光微笑,他走上前发自内心的诚挚地望着她的双眸说:“思雨,我想你已经冷静完了,现在可以原谅我了吗?” 所有的愤怒与心麻都被这一刻的见面与轻柔细语化解,她的心窝顿时被热气沸腾,喉咙堵塞,热泪盈眶即将泫然泪下,他的身影,他的面容,他的微笑,他的求和,都是他期待已久的,上一刻还被他们也许会曲终人散的离情别绪纷扰,下一秒就如她所愿,沈凌风再次拿着鲜花活生生地站在她的面前,乞求她的原谅,这不是梦,这是真实的,他终究是爱她的,他不会离开她,他们应该是离不散的璧人。 她只是稍微做做样子地逞强说:“你的冷静期还真短,只需要两个星期吗,我还以为你已经忘记我了,要不我再给你延长期限,让你多半个月想清楚。” 沈凌风走上前,一手捧着鲜花,一手紧握她的双手说:“不要口硬心软好吗,我知道你想我,对我承认吧。” “是的,但我更怨你,让我一再置身愁丝缠绕借酒消愁的境地,你怎么能沉得住气,我一直在等你,每一天对我来说都是煎熬。”她的眼泪不争气地掉下,双肩耸动呜呜咽咽地说。 沈凌风抱住她戏谑地说:“傻瓜,小朋友都在你身后呢,你哭成这个样子,要他们怎么看待你,师威全无了,到底谁才是小朋友。” “都怪你!”她擦擦鼻子娇嗔说,又尴尬地望一眼身后的孩子。 孩子们倒是一点都不害羞,反倒戏弄他们笑着说:“老师你们是在谈情说爱吗,大帅哥与老师做羞羞的事,抱抱。”说着小朋友们在模仿他们刚才的行为代入角色扮演。 程思雨双手叉腰严肃地说:“你们这群小鬼,不能学这个哦!” 沈凌风从口袋里掏出一包糖,分给小朋友,摸着他们的小头颅说:“叔叔买了糖果给你们。” “谢谢帅叔叔!”小朋友们争相拨开糖果地包装纸津津有味地品尝起来,口里还不望说一句:“老师你们继续,不碍事。”差点让程思雨翻白眼晕倒。 她刻意与他保持距离,略带严肃地说:“都怪你,你哪个地方不好去,偏在这里,影响孩子对我的印象,而且,我只是碍于刚才那个尴尬地场面才接受你的道歉,但我的气还没有完全消。” “程老师,你真严肃。我还不是为了给你惊喜吗?那好,我们等会离开补习社,再慢慢补偿你好吗。至少你看看这花,喜欢吗?”他把花捧在她面前,目光如炬地望着她期盼她的回答。 “喜欢。”程思雨低头羞涩小声地说,接过他手中的花,欢喜地凑过鼻子闭眼闻玫瑰浓郁的芳香。 老师们正摩肩接踵一个接一个从课室门口走出,目睹眼前一幕大声地说:“哇,这又是哪个大帅哥呀,还有那么大束那么美丽的鲜花,羡煞旁人呀程老师。” 程思雨尴尬地低下头。 第五十九章:婆媳关系 今早沈凌风鸡鸣而起时分就与程思雨约好共进午餐,匆匆来到她家门口,像抱起小兔子一样,不容分说地把她塞进车子里,在来不及反应的时候,车子已经像弓箭脱弦般绝尘而去,十几分钟的时间到达附近的餐厅。 他牵着她的小手徐徐走进餐厅,显然侍应与部门经理对他相当熟悉,一见其光临便卑躬屈膝,倒屣相迎,而沈凌风自然看惯此类场面,除了淡淡回应,随后视若无睹。 走到预定好的餐桌后,看见位子上坐着一个熟悉的身影,披着一头不怀好意的干枯得失去光泽的褐色头发,凌风牵着思雨走到女子面前,女子抬头,凝住了脸上刚要蹦出的喜悦,取而代之是脸上露出的诧异尴尬神色,瞠目结舌地吐出“你...”,与她身上穿着的华丽浓重的红色毛呢套装极不相称。 他们坐在位子上,与女子面面相觑,相视不语。乍眼便能认出,这个女人就是上次宴会上奚落自己的心机女,程思雨忽然感到从喉咙涌出的一股闷涩与恶心,心想凌风怎么会把这个讨厌的女人叫上,于是想要离开位子外出透气,沈凌风却按住了她的手,用眼神示意让她安心。 女子首先打破了沉默,眨眨并不大的眼睛嗲嗲地说:“凌风,今天你约我出来吃午饭是有什么事吗?” “安琳,有些事情我必须和你郑重说清楚。”他顺势牵住程思雨的手摆在桌面上,严肃坚定地说:“思雨,她是我的女朋友,是我沈凌风想要认真交往的女人,并不是往常那些周旋在我身边只能逢场作戏的拜金女,希望你可以尊重她,不然就是不给面子我这个老朋友了。” 女子面露难色,不自然地拂过耳后一缕发丝,苦笑着说:“凌风,你看你说的是什么话,我怎么会不尊重思雨呢,你看你这样子叫人怪难为情的,我们之间一定是有什么误会。” “凌风,你不要说啦。”程思雨用手肘推推沈凌风,对他挤眉弄眼地以图让他不要再说下去。 沈凌风二话不说地张开双手挽住了她的肩膀,少有地腼腆地对安琳说:“我是真心喜欢她,她在我心目中,是一个很特别很美好的女孩子,和她在一起我总能感到前所未有的简单与舒适,虽然我们总会吵架,但我知道这肯定是因为我做的不够好,你知道的,我不是一个勇于承认错误的人,和她在一起我真的很开心,所以我不想再让她伤心了。” “我明白了。”安琳感到沈凌风的情真意切,相信他这次是动了真情,只好无奈地说:“既然是你真心喜欢的女人,我徐安琳是一定得罪不得了,怪我还傻兮兮地以为你今天是特地约我出来吃午饭,穿得这么夸张,把自己平常不舍得穿的最贵的香奈儿套装都淘出来了,最后才发现你的目的是要给我个下马威,让我放聪明一点。” “安琳,你怎么这么说话。”沈凌风说。 “明白啦,废话少说,我只能从了呗,谁叫我迷恋上把我当兄弟的人呢。”安琳转移视线望着程思雨说:“程小姐,上次是我失礼了,如果还有冒犯的地方,请你多多包涵。既然你是凌风认定的女人,我是一定会尊重你,把你当嫂子看待的,希望我们可以忘掉上次的不愉快,从此成为友好的朋友。”安琳伸出手向程思雨求和。 程思雨望了沈凌风一眼,立刻伸出手回握,微笑地说:“上次的事情我早已经忘了,过往已经是过去式,重要的是活在当下与憧憬未来。” 安琳抿起嘴巴妖媚地笑了一笑,算是一笑泯恩仇吧。 这次的交谈还算顺利,程思雨终于放下了这几天压在她胸口的一块大石。这算是沈凌风在行为上给她的一个小小惊喜与交待,也是在朋友面前对她的再一次认可,虽然她万万没有想到,凌风会这么做。想到这一点,她的心窝忽然甜滋滋的,甜蜜得就像蜜糖渗透心房。 时间竞走得悄然无声,仿佛眨眼的功夫黄昏的夕阳便已倒映于人们的眼眸。沈家的两个女主人在厨房里与喜姐里外结合,齐齐忙活晚上大家庭的晚餐。喜姐今天买到了二少爷凌轩最爱的红烧肉,兴高采烈地拿进厨房,沈太太抬头望去,笑开了花地伸手接过说:“今天的红烧肉真香,一看这肉的色泽就好,一定是新鲜货,所以说家里的大小事务,交给喜姐办我是最放心的了。” 喜姐笑嘻嘻地咧开嘴,笑得眼角的皱纹交错成两个大交叉,在相互打圈圈,她抬起粗糙的手掌摩挲额角说:“当然啦,小姐你交给我的事我绝对照办,况且两位少爷都是我喜姐从小照料到大,他们喜欢吃什么口味,我还不是最清楚的嘛!” “澳?难道说比我这个做母亲的还要更清楚吗?”沈太太抬起眉头,斜睨着喜姐淡淡地说。 “澳,小姐,当然不是,我怎么敢这么想,你看我阿喜就是人老嘴笨,说多错多。”喜姐立刻变了脸色,手舞足蹈地连忙圆话。 “我是开玩笑拉,你那么紧张干什么!”沈太太回过头,用手摸摸颈脖无奈地说。 喜姐直呼了一口气,尴尬地说:“小姐的玩笑也开得太真了。” 喜姐是沈太太的在那个年代少有的陪嫁丫鬟,皆因沈太太出身于上流社会的大户人家,也算的上是台北数一数二的名门贵族,沈太太家人怕她嫁来沈家不习惯,毕竟从小到大都是娇生惯养,衣食无忧,做妻子总不能比得上做女儿的舒服,所以喜姐便一直跟着沈太太过来沈家已经有三十年了。故此,喜姐对沈太太的性情早已了如指掌,而沈太太也相当依赖喜姐,虽然沈太太从年轻时便骄纵金贵,但对喜姐还是相当不错的。 郑斯嘉一旁看见那肥而油腻的红烧肉,胃里仿佛翻涌起排山倒海的死海潮浪,一股酸臭的味道欲欲跃试从喉咙深处冲出,她猛地转头不望白花花的塑料胶袋,生怕余光能够捕捉到令她作呕的肥猪肉的身影。 沈太太望见她的反应,疑惑地问:“斯嘉你是怎么了,不舒服了吗?” “啊,没事,我没事,妈。”郑斯嘉立马整理情绪,笑面迎人。 “那你帮我把这红烧肉放进碟子上吧,我先把豌豆摘摘。”沈太太说。 “是的,妈。”郑斯嘉应和道。 郑斯嘉勉强地接过红烧肉,背着她们一脸嫌弃地把红烧肉倒进碟子上,不动声色地拿起砧板上的刀,小心翼翼地拿起四分之一的红烧肉放在砧板上,然后再用菜刀切去红烧肉的肥肉,留下其瘦的部分,放进小碗子上,肥的部分便仍在垃圾桶上。而剩下的四分之三的红烧肉,完好无缺地平躺在白碟上。 等到一切就绪之后,沈太太发现了红烧肉的异样,蹙起眉毛问:“斯嘉,这,红烧肉是怎么回事?” 郑斯嘉唯唯诺诺地解释道:“妈,是这样的,因为我从小就受不了那肥猪肉的味道,一吃下嘴就会反胃作呕,真的,我从幼儿园起就吃不得这个,当时老师一直要逼我吃下去,说是不能浪费粮食,导致我现在看见肥猪肉就像碰见噩梦一样,浑身哆嗦,但我看见这红烧肉确实色香味俱全,一时嘴馋,就腾了一点出来,把肥肉切了,真的,就这么一点,我就是想尝尝鲜而已。” “斯嘉,假如你不喜欢吃红烧肉,你可以吃其他菜吧,或许你下次可以提前和喜姐说,让喜姐另外帮你买你爱吃的菜,但你现在这种行为,没发现自己有点寒碜吗,把肉的营养部分切除掉,然后把瘦的留给你自己,如果让外人看见还以为我们家虐待你没给饱饭你吃,要你这么可怜兮兮把肥肉和瘦肉分开来。”沈太太脸色一沉,侃然正色地教育她,不怒自威。 “妈,这里不是没有外人吗。”郑斯嘉嗫嚅道。 沈太太蹙起眉毛,抬高音量地说:“怎么,你还觉得自己有理了是不是,你的伶牙俐齿还要运用到与我狡辩这个份上吗?” “妈,我不是这个意思。” “你的父母没有教你,与长辈说话要谦虚有礼,谨听教导吗,插嘴是做媳妇的大忌你懂吧,你以为自己还是从前郑家大小姐吗,真没有教养。”沈太太教训道。 郑斯嘉低下头沉默不语,牙齿狠狠地咬着嘴唇,都已经嵌入肉里去了,但仍然敢怒不敢言,表面言听计从,实际肚子里一肚子怨气。 “你别有什么怨言,就连像我这样有样貌与身份地位的名媛,也是一路被婆婆教训这么走过来的,你要是心里不服气,你倒是快点给我们沈家生个白白胖胖的孙子啊,等你儿子长大了你不就可以耻高气扬,昂首挺胸地教训你儿媳妇咯。”沈太太一边教训道,一边接过喜姐倒好的参茶。 “妈,我哪敢有什么怨言。”实际郑斯嘉的内心燃烧了熊熊烈火,内心诅咒着看你这老太婆什么时候死翘翘,这样才好把全部财产留给我。 “我们家的男人最喜欢的就是吃红烧肉了,伟庭,凌风,凌轩,全部都爱吃老店的正宗上海口味红烧肉,你把四分一的全留给自己了,我的丈夫和儿子们不够吃怎么办,你说是你比较重要,还是我的丈夫与儿子们比较重要。你已经嫁来沈家了,万事都要以沈家的男人为先,你懂了吗。”沈太太笑着说,笑的有点凛冽,皮笑肉不笑的阴冷感。 “是的,妈。”郑斯嘉依然低头回答,不再敢有一丝反驳。 “算了小姐,不要和二奶奶较劲了,她毕竟还是个孩子,结婚也不久。”喜姐搭口进来解围说。 “什么孩子,都二十几了,我像她这么大的时候已经在带孩子了,谁还不是父母的孩子呢,不好好指点与批评,就永远无法长大。我的脾气你也应该清楚了吧,听我话的,乖的,我就对她好,不听话的,不乖的,那就不要怪我不客气了。”沈太太说。 “是的,妈。”这个死老太婆真是小气得不得了,不就是分你一点红烧肉还在这里啰里啰嗦,郑斯嘉内心嘀咕着。 “算了,过来帮我炒炒豌豆,帮我拿油拿盐。”沈太太走到菜锅前,开火,把油倒下去,油一下子炸开了花,星星点点的油火喷洒到郑斯嘉衣服上,她吓得连忙躲开,手里的盐倒了一大半。 “你今天是怎么了,笨手笨脚的。”沈太太怒斥。 “对不起,妈。”郑斯嘉小心翼翼地回应道,不敢多言。 就在沈太太把豌豆和鸡杂都放置进锅里炒了几番,把酱油倒去锅后,郑斯嘉再一旁小心地建议说:“妈,如果酱油倒得太多的话可能会掩盖鸡杂本来的鲜味,而且吃的太咸对人的身体和皮肤不好的,尤其是对妈妈和爸爸的身体就更不合适了。” 听完郑斯嘉的一番话后,沈太太的脸色立刻沉了下来,一把用力郑斯嘉,关了火,大声地骂道:“现在你是女主人还是我是女主人,我要怎么炒菜还需要经你指点吗?你今天脑子是抽了哪门子的风怎么说话做事这么失常,平常你不是还挺乖巧伶俐的吗,怎么今天像个笨丫头一样让人恼火!我实在是最讨厌蠢笨的人了!”沈太太生气地直喘气,一手把身上的围裙脱下。 “二少奶奶,你先回房吧大小姐吧,不要再惹小姐生气了,小姐我帮你炒菜,就不用麻烦二少奶奶了,消消气。”喜姐抓住斯嘉的衣袖,示意让她回房。 斯嘉一边走出厨房一边回头说:“妈,我不是故意的,你消消气,我这就回房反省自己。” 喜姐连忙用肢体语言摆出一个OK的姿势,示意斯嘉连忙离开。 “真是气死我了!!”沈太太一边叹气说。 郑斯嘉走上楼退回房间,关上房门,打通沈凌轩的电话,电话那旁传来凌轩的声音说:“怎么了,老婆大人。” “凌轩,我实在受不了你母亲,专制霸道,简直让人难以忍耐,她以为自己是末代清朝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慈禧太后,不,是比慈禧太后都要恐怖,要所有人都对她言听计从,还不能反驳一句,她在你父亲面前小鸟依人,俯首帖耳,压制自己,所以就要在我身上发泄怨气,好让她可以宣泄她这些变态的癖好,她有控制人与折磨人的癖好你懂吗,我忍你母亲忍得都快心脏病爆发了你明白了吗!!!”郑斯嘉劈头盖耳就是一片痛骂,让沈凌轩感到莫名其妙,摸不着头脑。 他小声地,安抚地说:“老婆大人,你和母亲是不是有什么误会,她是一个慈爱温柔的好母亲,怎么会是你说的像慈禧太后一样专制的蛮横婆婆呢?” “你的意思难道是我在说谎吗?你妈就连红烧肉也不舍得让我吃你知道吗,自己不懂得炒菜还要不懂装懂,在你们面前就装作是温柔的羔羊,在我面前就是一只龇牙咧嘴的大灰狼,她可真懂得伪装呀!” “斯嘉,你怎么能够这样说我的母亲呢?你平常与她不是一直都相敬如宾吗,我从来没有想过你们的婆媳关系会有什么不妥的,母亲是有一点小脾气,但她的心眼一定是很好的,你做儿媳妇的应该让让她呀,毕竟她生我养我是不容易的,”沈凌轩有点不悦。 “她哪儿辛苦了,她有人伺候供着养着哪里辛苦了,辛苦的是被她压制得我,我已经不止一次和你提过这个问题,只是我一直在让着她没有开口说话而已,但我不说话不代表我的容忍度就是无极限的,弹簧还有反弹的一天呢,我要不是因为你我早就和她理论了,而你就一直在这里装疯卖傻。”郑斯嘉依然不依不饶地在说。 “斯嘉,有什么话等我回家再说吧,我在工作,还有,我晚上不回家吃饭我要加班。”沈凌轩感到有点不耐烦了,想要终止话题。 “什么,你不回家吃饭,那你母亲肯定要给我脸色看了,你这不是让我难做吗你…” “老婆乖,你听话,老公回家给你买最爱的香水,我先上班了,公司还有几个项目要我处理,先挂了。” “喂喂喂,我还没有说完。”电话那头响起了嘟嘟嘟的扰杂声。 郑斯嘉举起电话用力一甩,电话摔在了墙壁上,然后“砰”一声倒地了。 “凭什么!!!”郑斯嘉在内心里呐喊,无言地呐喊。 她走出房门,下楼走到厨房对着沈太太说:“妈,凌轩说加班不回来吃饭了。” “什么!”沈太太厉声说道,然后给郑斯嘉甩了一个冷脸:“真是扫兴!”然后缓缓走出厨房,望都不望郑斯嘉一眼。 呵,有需要的时候,好斯嘉乖斯嘉地叫我,不高兴的时候就看都不看我一眼,凭什么!不要让我有机会,我有机会要让你后悔这么对我,等你老得走不动,生病的时候,我要狠狠地治理你,把你折磨地跪地求饶你这个死老妖婆。郑斯嘉在内心狠狠地咒骂。 第六十章:同情 程思雨接到一个陌生的电话,没有备注,没有任何印象,她疑惑地按下接通键,犹疑地说了声:“喂?” “喂,是思雨吗?”电话那边传来熟悉又温柔的女人声音。 “是的,我是,你是?”程思雨回答。 “我知道我的来电有些许唐突,希望你不要介意。”话同里女人幽幽地说。 “你到底是?”程思雨感到有点莫名其妙,心里琢磨着这到底是谁呢,一大早说些奇奇怪怪的话来。 “我是,我们最近才见过面的。” “小姐,可以不要和我打哑谜吗?我喜欢干脆直接不要拖泥带水的。”思雨被话筒里嘀嘀咕咕的回应弄得不耐烦。 话筒里忽然一片沉默。 程思雨挂下电话,努力睁大惺忪的睡眼,嘴里没好气地嗫嚅一句:“什么人啊一大早在这里说些不明不白的话,这不是在拿人开心扰人清梦吗?”说着准备回床继续睡觉。 倏然电话又响起,程思雨睁大眼睛诧异地回头走到电话隔壁,拿起话筒说:“喂,你到底有什么事呢小姐?” “思雨。”女人沉静地叫出了思雨的名字。 “你,你怎么会有我的名字,你到底是谁?”程思雨嘴巴张开成一个“O”字,惊讶地问。 “我是,我是晓冰。对不起,我知道我不应该打扰你的,我也想了很久才打这通电话给你,我希望你能和我见一面,我想我应该把事情来龙去脉都跟你说清楚。”夏小冰急切地,声音不失娇柔地解释道。 “澳,原来是你。你早说嘛,我就说声音怎么那么熟悉。你说的话太重了,你又没有对不起我,即使要解释,也应该向初蕾解释才对的。不过...”程思雨回想方才语气有点太重,心里一时过意不去,故意放柔自己的语调说。 “出来一下子好吗?我们在上次初蕾的生日宴会之后也好久没见了,我朋友不多,同学中感觉能聊的来的,好像也只有你了,我觉得你看起来会是一个善解人意又明事理的好人,可以不要拒绝我吗?”夏晓冰可怜兮兮的声音里带着期盼。 听完夏晓冰的话语,程思雨心里确实感到触动,她被电话里头柔弱得像丝滑巧克力般柔软的丝绒感的声音融化了,或许夏晓冰确实是个可怜人,或许她真的十分孤独,迫切需要一个知心的能听她诉苦的朋友,又可能她被现今这段不正当的感情伤的遍体鳞伤,心理的伤随着日益渐增而越发明显,严重的话可能已经患上了像流行感冒般的但却难以断尾的抑郁症,如果此时此刻还这么绝然地拒绝她实在说不过去,也有点不近人情,毕竟她们也曾经是一场同学,而且作为出初蕾的朋友,她也应该去听听晓冰口中所讲的解释,毕竟,这样模凌两可,雾里看花的事她不想随意告诉初蕾,她不想用没有实际证据和把握的事情去让谢初蕾分手,所以她有义务去了解事情的真相与来龙去脉。 于是她对着话筒说:“那我们下午三点半约在忠孝东路的五彩冰室等,你觉得如何?” “好的。”晓冰答复后便挂上电话。 如时赴约,出乎意料,思雨一进冰室便望见夏晓冰坐在位置上静静等候。于是加快脚步前行,正好来到位子上坐下,客气地说:“不好意思,你久等了。” “没有,是我自己太早到了,三点整我就来到了,现在才三点半,你很准时,没有迟到。”夏晓冰温柔地说,结尾时还附上一个如蜜糖般的甜美的笑容,实话说,如果是个男人,估计真的很难抵抗像她这种娇滴滴的我见犹怜的类型,整个人充满了女性的温柔,一颦一笑一举一动都像极了琼瑶剧女主角的模版。 “我们先点餐吧,听说这里的芒果刨冰很出名,正好可以来个下午茶,一起享受这慵懒的午后。”程思雨愉悦地拿起餐桌上的餐牌,专心致志地对其审阅。 她们各点了一份芒果刨冰和大份薯条,华夫饼,程思雨额外点了一个精致的巧克力香草雪糕,大概常人都很难想象像她这么苗条的女孩子怎么每日“暴饮暴吃”还可以肥不起来。 “对了,你是怎么知道我的电话号码的?”程思雨一边津津有味地享受着面前的美味刨冰,一边为了化解尴尬而以轻松的口吻询问着。 “你忘了吗,有次同学会我们班长收集了大家的手机号码,之后还制作了一本通许录寄给每个同学的,你应该也有收到啊。”夏晓冰拿起勺子慢条斯理地在刨冰上来回搅和,再一瞬间抬头与程思雨对过眼神,和顺地望着她说。 “原来如此,你不说我还真忘了,但经你这么一说我还真有点印象,确实是收到过一本通讯录,就放在我房间的抽屉里。我回去得好好看看才行,你真有心。”思雨惊喜地对过话题,眼里有一种恍然大悟的兴奋。 晓冰笑了一笑,低头咀嚼着刨冰,默默不语。 察觉到晓冰的沉寂,程思雨回过神来,没错,她来这里的目的是要听她的解释,得知道事情的来龙去脉,而不是吃什么不重要的下午茶,毕竟如果不能相信眼前这个女人的无辜,她是绝对不可以与她相对而坐,谈笑风生的。 “对了,你不是说要和我说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吗?”程思雨小声地,试探性地询问。 停下了手中的勺子,夏晓冰一脸悲戚一脸无辜地望住程思雨的眼睛,幽幽地说:“大概是在初蕾生日宴会前不久的那段时间,我就与叶辉碰见了。那一天,是我人生之中,最黑暗,最悲惨的一天,我觉得我的自尊已经被自己踩碎在谷底里,什么原则,什么底线,在我身上彷佛都是些虚无缥缈的东西,我在想,既然老天爷总是在捉弄我,折磨我,为什么还要生存在这个世上。” “怎么了,是谁欺负你了吗?”程思雨关心地,急切地问。 “是命运在欺负我,爱情在折磨我。”夏晓冰自嘲地说,眼睛里冒起了朦胧的泪花:“遇见叶辉的那一天,是我自己去医院堕胎的日子,直到手术结束后,我都一个人,我一个人强忍着疼痛,脸色苍白地走出手术室,一走出手术室我就与坐在医院木凳上的叶辉相视无言,他那天是感冒发烧到医院开药来了,而且他好像认出我来了,但我只能假装没有看见,我不愿意让人知道我当时的那副狼狈不堪的样子,尤其是老同学,我不愿意让人知道,我竟然混的那么糟糕。所以我狼藉逃离,殊不知原来他在我身后一直跟着我,我一直走,走到了附近的江边,看到了那条平静悠长的江流的一刻,我不知怎的,鬼斧神差的我很想跳下去,我觉得跳下去后我就解脱了,我可以重生了,所有的痛苦和不堪都可以随着我的消失而沉落在江底,仿佛一直有个声音在我耳畔想起,那就是“跳吧,跳吧,跳吧。”,只要跳下去我就可以与我肚子里的孩子相见了。”说到情深处,那两排晶莹的眼泪已经泫然落下,深深触动了程思雨的内心。 程思雨就像听故事急于下一章一样焦急地问:“然后呢,是叶辉救了你吗?” “是的。”晓冰淡然地继续往下说:“就在我抬脚正准备往江边跳的时候,他在我身后拉住了我,救下了我,硬生生把我从鬼门关拉回来,当然,他也从我口中得知我的故事了,我与一个有妇之夫相爱了,他是一个开酒庄的商人,他叫李明企,初相识的时候,我并不知道他有妻子,直到有一天我在商场偶遇他与他的妻子挽手共步,我已经泥足深陷了,当晚他对我承认错误,痛苦流泪,他说他与他的妻子已经毫无感情,只是因为夫妻情分和她耗着,他说他们的婚姻是有名无实,他苦苦哀求让我原谅他,他说只要给他时间,他会尽快与她妻子说清楚,他说他会与她离婚娶我的,很可笑的谎言对吧,也只有像我这样傻傻陷在爱情里的女人才会相信,果不其实,结果就如我见到叶辉的一幕一样,我有了孩子了,但他让我去医院打掉,我哭我闹我甚至以死相逼他都不为所动,那一刻我终于死心了,我知道他根本不爱我,更不会离婚,我对他来说只是一件能摆得上台面的精致的玩具,所以我最终决然到医院把孩子给打掉,而那天他也没有出现,因为他不敢出现,他怕会被相熟的人看见,所以他以工作忙为由逃避我,我也只能孤孤单单地踏上手术室去任那些冰冷可怕的手术刀具在我的**里掏来掏去,掏来掏去。我很可悲对吧?” “他简直是个人渣,他太过分了,他是个禽兽,魔鬼,他不是个男人。”程思雨被夏晓冰的故事深深刺痛了,她气愤地指尖敲桌,义愤填膺地痛斥着。 “而直到初蕾生日宴会的那天,中午的时候他竟然出现了,他又来骚扰我了,而我,我不知怎的好像被鬼附身一样竟然不能自控地去见了他,见了他之后我又好后悔,所以宴会当晚我和叶辉说了,叶辉听到之后很生气,一直在为我鸣不平,甚至都在教训我为什么要明知故犯一错再错,所以现在我都不敢再接明企的电话和信息,我很怕我又会控制不住自己回到他的身边。”夏晓冰抽抽噎噎地说着,顺手抽起一张纸巾擦干眼泪。 “所以说,宴会那天我看见叶辉与你在角落争执,就是因为那个男人吗,我还以为...我当时还有点误会了。”程思雨略显尴尬地说,心里愧疚极了,十分同情眼前这个可怜的女人,错的完全是那个不负责任的男人,而晓冰她一直都是受害者,她只是越陷越深一时走不出来了,而那个男人就一直利用她软弱的心理来控制她,欺压她,简直就是个世纪大渣男。 “没错,所以叶辉他是一个好人,你千万不要误会他。我不愿意牵连无辜的人,甚至连那个男人的老婆,我也不愿意伤害,所以他的妻子完全不知道这件事情。”晓冰淡淡地说道,眼睛肿得像两颗大核桃一样、 “天啊,你实在太善良了。” “你看,这是我和他得合照。”夏晓冰从荷包里掏出一张陈旧的照片,照片里男人那只油淋淋的肥猪手搭在晓冰的肩膀上,身体上岁隔开一点礼貌的距离显得文质彬彬,但笑起来却像一个邪恶的色狼一般猥琐。程思雨看着照片中那个平庸的男人,其实也不算难看,勉强算是五官端正,但不知是否因为情绪影响了审美观的判断,她觉得她越看他越感觉猥琐,越看他越发现他满脸横肉。 “晓冰,他实在配不上你。你一定要离开他。”程思雨同情地望着晓冰,诚挚地握住了她的手,真切地说:“如果那个坏人再来找你,你就告诉我,我帮你教训他。” “谢谢你,思雨,但,但是并不想把事情闹大,这样只会让事情越来越复杂,只怕会让我与他之间变得纠缠不清,所以我会冷静地处理与他之间的关系,只需要一点时间,我,我一定可以重新开始的。”夏晓冰苍白的脸因为感激与流泪而转为了绯红,她感动地泣不成声,吞吞吐吐地说出话来。 “嗯,你一定会的,有什么可以来像我诉说,我虽说不上能帮上什么大忙,但听你诉说,给你建议还是我力所能及的事情。”程思雨拍拍胸膛,大义凛然地说道。 只是望见晓冰那时而微笑,时而低落而透露出绝望的恍惚眼神,一股出于本能的同情之情深深刺痛了思雨的心里,同样是女人,同样是堕胎,她想起了自己的好朋友初蕾,她们都是被感情伤害的傻傻为男人付出的女人,很难想象她们在失去自己的孩子的时候会是怎么如死海一般的绝望的心情。是的,初蕾,她需要立马再见她一面,起码得告诉她,事情没有她想象的那么严重,叶辉并没有出轨,他还是有优点的,他只是同情心泛滥了,只要是个正常人都会被这种事情而触动的,她要告诉初蕾,叶辉并没有出轨。 第六十一章:暖心 离开冰室以后,程思雨径直前行,天色开始昏黄,傍晚逐渐来临,她不自觉地加快脚步,向目的地前去,倏然之间,她走到桥边,望见桥下的江面平静幽美,颇有细水流长的意味,看似波澜不惊,纹丝不动,于是放慢脚步,仿佛害怕脚步声会破坏这万籁俱寂的唯美氛围。 然后在余光飘渺之际,触目所及的是停于桥边的一辆熟悉的车,一辆黑色的奔驰,她悄悄走进,看见车里躺着一个熟悉的人,闯入视线的是一张熟悉的脸孔,一张沉着的脸,柔和的面部线条,和那即使闭上双眼也能感受到的深情的眼光,高挺的鼻子与薄薄的嘴唇,但即使如此,也不显得刻薄,相反与其它五官搭配的相辅相成,天衣无缝,那不是别人,那竟然就是杜逸凡。 实在是太巧了,怎么又在这里碰见他,只是他睡着了,躺在开着车窗的已经熄火的车子上,睡得昏昏沉沉,十分安稳,或许他是因为工作的繁琐事情太疲倦了,不然怎么会就此睡在车子里呢。程思雨低头观察一眼,观察他垂下的睫毛和紧抿的双唇,乍眼一望,真像小时候打开童话故事书里看的津津有味的风度翩翩的白马王子,幸亏他不是一个女人,不然程思雨还真的会因为害怕他有被劫色的危险而不敢离开。见他睡得如此沉稳,就不打算叫醒他,自己一个人悄无声息地走开便是了。 正准备转身离开的时候,杜逸凡忽然睁开眼睛醒了,就好像有未卜先知的超能力,早已算好时间,可以料到她会在哪一分哪一秒离开一样。他用手撑了撑驾座,坐正了身子,略带喑哑和磁性的声音响起:“怎么一睁开眼就能望见你了,很高兴。” 程思雨对他突如其来的调侃感到不知所措,晕红了脸颊,双腿微微后退几步,羞涩地说:“刚好走过这边,就看见你的车子,走近一看,原来是你。见你睡得沉,就不打算打扰你走了,怎料你又醒了。” “原来如此。”他咧开嘴巴笑笑,伸了伸懒腰挨在枕套上说:“刚刚谈好一单生意,为了这单生意我们全公司奋战了整整一个星期,估计有三天三夜没有睡过一个安稳的觉,为了广告的构思我们绞尽脑汁,焦头烂额,简直快要筋疲力尽了。幸好,皇天不负有心人,成功永远留给有准备的人,我们最后还是成功了。” “那实在太好了,”程思雨情不自禁地拍拍手掌,欣赏地望着逸凡说:“我们都为你感到骄傲。” “我们?是指你和凌风吗?”杜逸凡斜睨着程思雨,轻松地打趣道。 “是啊。”她开怀地回答了他的问题,没有一丝犹豫。 杜逸凡的脸忽然浮起一丝不自然的神色,说不清是悲还是喜,抑或是感动,他只是淡然一笑,打开车门,走出车子,站着挨靠车身,迎着桥边的微风缓缓吹动。 这时夕阳西下,黄昏浸染江潮,沿着桥边蔓延的江面被晕染成一片金黄,美妙极了,不一会儿,等待着发丝撩动眼眸过后的瞬间,江面又再紧随夕阳的淹没淡化成一片微黄。 “你等会去哪里?”杜逸凡细心地问。 “等一下我去盛风公司会会凌风。”程思雨脸上洋溢着甜蜜的表情。 “你们?和好了。”杜逸凡试探地、疑惑地问道。 “是的,上次凌风和我道歉了,我想他还是在乎我的。总之我现在什么都不多想了,过好每一分每一秒我就很满足了,想太多是会很辛苦的。”程思雨感触良多地,自顾自地说。 “澳,我就知道你们会没事的。”杜逸凡若有所思地,淡淡地回应着。 “咦?”程思雨突然惊奇着说:“你怎么知道我们吵架了,是凌风和你说的?” “没有,上次你在公交车上我就看出来了,你脸上浮现的那为了凌风才特有的伤感与失落。”杜逸凡瞥了一眼程思雨,又匆匆收回眼神,并没有说出凌风找过他诉苦的事情,是为了保守朋友在爱情中的隐私,也是因为在人情世故这一方面,他一直都要求自己必须做到谨小慎微。 “原来如此,你实在有洞悉人心的能力。”程思雨一边说,一边低头望了一望手腕上的手表。 “怎么,你赶时间?”杜逸凡关切地问。 “不是的,时间不算赶。”她一直眯眯眼笑着说。 “我送你过去吧。”他打开车门,示意让她坐上车。 “不了,我想自己走走。”她拂了一拂耳边的一缕头发,傻气地说。 “天色黑了,入夜就会变冷,还是让我送你吧。”他坚持地,有点担心地说。 “不用了,我穿的很暖,我真的想走走嘛。”她扯了一下身上的棉袄,拉好拉链,意图用行为来告诉逸凡,她真的很暖和,不用担心。 “好吧。”杜逸凡无奈地坐回车子上,关上车门,启动车子。 “那我先走了,你小心开车,再见。”她向他挥挥手,就转身跳跃着像个欢乐的小白兔离开了,渐行渐远,身影越来越模糊。 杜逸凡坐在车子里,眼睛定定地凝视她远去的背影,目不转睛,一瞬也不瞬地,直到她的背影慢慢模糊,直到她的身躯消失在他的视线之中,他才收回眼光,困惑地闭上眼睛,神思恍惚地整个人趴在方向盘上。霎然“BU”的一声,喇叭的尖叫惊动了他的大脑,使他整个人一下子弹开远离,精神立马就抖擞起来,清醒过来。他摸着自己扑扑震动不停的心脏,又抹了一抹自己不住冒冷汗的额头,望着车窗外的宁静的桥与陪伴它的孤寂的江面,还有那被寒风飘动的片片枯叶,他又再困惑地、忧虑地闭上了双眼,在心底里不住地问自己,你到底在干什么,杜逸凡?你到底在想什么?杜逸凡? 程思雨在忠孝东路的一家著名卤肉饭店买了一碗香喷喷的卤肉饭,味道鲜分量足,散发啖啖卤肉香,打包好后,便在附近的甜品店购买一碗芋圆,便提起离开。 十五分钟的时间走到盛风公司楼下,她打算给男朋友一个惊喜,拿起手机拨通凌风电话,不一会儿听筒传来粗矿与磁性并重的声音:“喂,思雨,怎么了?” “你在忙吗?”她温柔地回话。 “嗯,是有点,我在加班。”沈凌风小声地回答。 “你可以下来一下吗,我想见你,不会打扰你很长时间的。”她小心翼翼地,声音里带点期望地说。 话筒那一方,迟疑两秒,再回话说:“好吧,我下来一阵。” 于是看见沈凌风从盛风公司匆匆忙忙地走出来,跑到程思雨面前,细腻地抚摸她的脸颊,眼里带着闪耀的火花,宠溺地说:“刚见不久,立马就要见多一次,就那么不舍得我啊?” “是的,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呢,我觉得自己已经好几个世纪没有看见你了。”程思雨低下头,微抿嘴唇,娇嗔道。 “那我现在公司忙的不可开交也肯下来见你一面算够诚意了吗,这样你就不用耍小孩子脾气了对吗?”沈凌风轻握她的肩膀,垂头望住她的眼睛调侃地说。 程思雨放在背后的手顿然伸出前方,举起手里握着的卤肉饭和芋圆灿烂地笑着说:“你看,惊喜吗,这是你最爱吃的卤肉饭还有芋圆,我就知道像你这种偏执的工作狂一加起班肯定没时间买饭,但饿坏肚子可不行,对肠胃也不好,所以我就过来给你送饭呗,我这个女朋友够贤良淑德了吧?是不是应该打一百分?” 望着眼前的卤肉饭和芋圆,内心的感动就涌满整个心房,连带整个心窝都是暖暖的,软软的,他不说二话地拉住她卷进自己的怀抱,敞开大衣包住程思雨,紧紧地抱住她,整个胸膛贴紧她的额头,俯头吻了她的额头一下,笑着说:“还不够一百分,只能打九十九分。” “为什么?”她撅起嘴巴,故作生气不满地说。 他朝她的耳畔低低说了一句:“蠢人,你还没有喂我。” “你好讨厌。自己吃,我要走了。”她轻轻推开他,羞涩地说。 “陪我上去。”他牵起她的手准备往门口走去。 “等下,你不是说忙吗?”程思雨问。 “是忙,但现在我想抽二十分钟吃个饭,然后让你程大小姐喂我吃可以吗?”他霸道地牵着她说。 于是她低头不语,娇羞地跟随他的脚步走进盛风公司。 沈凌风不顾旁人,视若无睹地牵着程思雨的手走进公司,引来众人瞩目,众说纷纭,程思雨感到尴尬,忍不住遮遮掩掩,倒是沈凌风竟然一点反应都没有,就这么关上办公室的门。 关上门后便戏谑她说:“怎么,你是明星啊?” “你胡说什么?”她轻轻锤他一拳,疑惑地问:“从前,你不是不想让别人知道吗?” “那是以前,现在是现在,我认为时机成熟了,就得向全世界的人宣告你是我沈凌风的女人,谁都不许抢。”沈凌风一脸认真地说,面上写满了“霸道”二字。 “你真自我,当我是你的地盘吗,要宣示主权。”程思雨心里感到甜蜜,又故作鄙夷地说。 “没错。”他从身后抱住程思雨,脸贴紧她的脸颊,嘴唇覆盖在她宛如棉花一般柔软的嘴唇上。 好一阵子,她轻轻推开沈凌风笑着说道:“快点吃饭,你还得工作。” 解开塑料袋,拿出卤肉饭与芋圆,腾在沈凌风位置面前。沈凌风坐在茶几旁的凳子上,深深凝视程思雨地双眼,蹙起眉毛有撇了撇嘴,示意让程思雨喂他。 “服了你。”程思雨没好气的笑了,拿起汤勺一勺一勺地喂进他的嘴里,他望住她心满意足地笑了,然后又霎然十分认真地望住她说:“思雨,你对我真好,很暖心,你是我的暖水袋。” 然后程思雨又忍不住愉悦地笑了起来,一趁她不留心,他又悄悄亲了她的嘴唇一口,嘴上的饭粒都沾到了程思雨的嘴巴,她嬉笑打骂地说:“你好狡猾你最坏了!”然后两人又哈哈大笑起来。 离开的时候程思雨举起拳头作出加油的手势,对沈凌风鼓励地说了一句:“FIGHTING!”他望住她会心一笑,深沉地说道:“我一定会的,晚点打给你,” “嗯”说完她转身打开门,几个人立刻因为惯性跌倒在门前,她惊讶地望了一眼沈凌风,他冷静地说:“是不是太闲了没活干?” “不是不是,老板我们立刻干活。”说完他们便退出了门口迅速回到自己的座位上。 程思雨再望了沈凌风一眼,他便耸耸肩无奈地笑了笑说:“都怪自己请了一群八卦的下属。” 天色渐渐漆黑,气温骤然下降,她拉了拉自己的衣领倒吸一口寒气,抱住手肘瑟瑟缩缩地走出盛风公司,匆匆往回家方向跑去。 第六十二章:需要孩子 几天后忍不住闯进谢初蕾家里打探个究竟,心里悬着的大石终于落地,还记得在谢伯母眉飞色舞打开门后看到的喜乐融融的一幕,就知道一切雨过天晴,不出所料,他们又和好了,叶辉没有违背自己说过的话,确确实实登堂入室向初蕾负荆请罪,还一反往常地对谢伯母百般讨好,左一声岳母大人地叫,右一声妈地喊,哄得初蕾与谢伯母心花怒放,再加以三寸不烂之舌,解释地滔滔不绝,足已令初蕾前些日子的阴霾通通烟消云散。 准备开始午餐之时,熟悉的轿车停驶声音从楼下传入思雨的耳畔,她拨开米色碎花落地窗帘往楼下一楼大门口的方向望去,瞅见继父程暮云打开车门,习惯性地左手插裤袋右手挽公文包徐徐走近。她随意收拾容貌与衣着拾级而下。琼嫂眼看先生回来,即兴奋地转头对楼上方向大喊:“太太,先生回来了,先生回来了。” 听闻消息赵雨涵心头哆嗦不停,手颤抖地抓住胸口的衣服,紧张地不知所措,忙乱摸起梳妆台上的梳子,一下又一下顺着头发机械地梳,看着镜子上憔悴与苍白的自己,恍惚被鬼吓坏了一般,无力地抚摸自己已不再光滑的微微起伏如沙地的脸,惊悸地睁大眼睛,小小的泪珠无声无息地从眼角溢出,她茫然失魂地打开粉饼盒,频繁地往脸上扑粉,扑了一次又一次,以图遮掩脸上的残破与岁月的摧毁。 满带笑容地走下楼,雨涵望着程暮云小心翼翼地说:“暮云,你回来了。” 再一次受宠若惊的程暮云不再感到惊喜,首当其冲触及大脑神经的只有惊吓,他见识过赵雨涵在柔情种种后的歇斯底里,也体会过她疯疯癫癫后的声泪俱下,绝对比直接劈头盖脸给他一顿臭骂更为痛苦,就好比是温柔地抚摸脸颊又突如其来地抽他一巴掌,喂他一口砂糖又搅杂一口粪土,舒适安全的避风港实际隐藏数把锋利无比的刀,叫人回想起来心有余悸,仿佛处于水深火热之中,一半是绚烂明媚的天堂,另一半却是雷电交加的地狱。 “嗯”应付地回应一句,走到饭厅坐下。 琼嫂把饭菜按顺序摆在桌面上,经过程暮云时笑面嘀咕一声:“太太等你回家好久了,这几天每天亲自下厨,嚷嚷着要做你最爱吃的菜怕你回来没有胃口,你看今天摆在桌面上的也是你最爱吃的菜呢。” 程暮云下意识地瞥桌面的菜式一眼,清蒸桂花鱼,酱油鸡,鸡杂炒韭菜,蜜汁叉烧,五柳炒蛋,确实都是自己爱吃的家常菜,于是心头一软,表面冷漠,内心防备卸下一级,淡淡地说:“回自己家不需要这么隆重。” “要的要的,只求你原谅我。我知道自己的错了。”赵雨涵拉开椅子坐在程暮云隔壁,又喊一句:“思雨,吃饭了。” 程思雨在与程暮云隔开一个位子的位置上坐下,拿起碗筷不做声地夹菜咀嚼。 “这几个菜都是我亲自下厨的,全部都是新鲜进口的材料,还有配料都是我托人在国外买的,每天都准备了好久好久,你得给我点面子尝尝。”赵雨涵一脸笑意,一边说着一边把菜夹去程暮云碗里。 “谢谢。”程暮云无所适从地接过,望着她尴尬地笑笑。尝试一口后,觉得确实可口,嘴角上扬惊喜地说道:“真好吃,你的厨艺还是很好。” “真的吗?那你多吃点。”赵雨涵眼里闪耀希望的光芒,捧着腮激动地说着,一味往程暮云碗里夹菜,好像眼前这个四五十岁的男人只是五六岁的孩子一般,害怕他吃的不够,当妈的得对他手把手悉心照料。 “雨涵,你别这样,我自己可以来,更何况厨房这种油烟瘴气的地方还是少进,对你身体不好,这些活留给琼嫂做就行了,你说你抢了琼嫂的活她还能干些什么?”他打趣道,原为了活跃气氛。 赵雨涵陡然低下头不作声,程暮云慌了,摇摆她的手问:“怎么了,我又说错话了吗?” 望着父母,程思雨心有不悦,实际内心不愿意看见自己的母亲在继父面前唯唯诺诺,卑恭拘膝的没出息模样,可是难以接受并不代表不能理解,她很能理解赵雨涵,粉退花残的年纪与弱不胜衣的身体,悲喜交集的大起大落心理,又有谁能够忍受,谁还愿意去背负一个十足的累赘,所以她不怪程暮云,男人能够做到他这个份上已经算是仁至义尽了,也不能瞧不起赵雨涵,她只是在抓住生命力的唯一一根可依附的稻草。现实迫使程思雨从容,摆出一副云淡风轻地模样,此刻眼里依稀只有美食,会发生何事均与她无关。 “你是觉得我做的菜味道不好吗?莫非你还在生我的气?”赵雨涵失落地低声声。 “不是,我不是这个意思,你不要想多。”程暮云喘一口气,疲惫不堪,安抚地拍拍雨涵的后背,继续若无其事地吃饭。 “吃饭吧,别说那么多了,我想爸爸工作也累了,早吃完早点休息。”程思雨插话说。 “大人说话你小孩子不要随便插口。”赵雨涵神色严肃,不耐烦地呵责道。 程思雨不再说话。 过一会儿,赵雨涵试探性地对程暮云说:“暮云,你觉不觉得,咱们别墅里住的人太少了,人丁单薄,缺少点人气,特别是阳气,夜里我一个人在大厅独坐的时候,总是觉得冷,透不过气。” “我觉得还挺好的,不是还有琼嫂与思雨陪你吗,我也不是天天不在家。”程暮云不在意地说。 “你一个月在家的日子能有几天,不是加班就是应酬,要不就是出差,思雨这孩子也大了,女大不由人,儿女大了自然会有她自己的世界,难道我这个做母亲的还能绑住女儿天天陪伴自己谈心里话吗?琼嫂毕竟是个外人,又怎么能和自己人相提并论呢?”赵雨涵又开始絮絮叨叨地说起来。 停下手中的碗筷,扶着额头,他烦闷地转头看赵雨涵说:“那你到底想怎么样,雨涵,你直接说吧。” “算了,我还是不说了。”她闭口生闷气。 “你说吧,我不会怪你。”程暮云脸上又露出了疲惫的神色。 “我在想,自从正宇死了之后,我就一直放不下过往,每天活在自己的回忆里折磨自己,所以才会变成现在神憎鬼厌的性格,但这都不是我想的,我控制不住自己啊,好讨厌自己,所以我想,如果我有一个孩子,而且是个儿子,把他当成是上天送给我的礼物,甚至是正宇投胎后转世的二代,那么我一定会好好待他,好好爱他,有了他,我的人生一定会幸福起来。何况,你的公司也需要继承人不是吗,思雨是个女孩子,不精通汽车制造这方面,自然不能接手,但是我们有了儿子就不一样了,我和你才四五十岁,还可以栽培他二十多年,等到我们七十多岁养老的时候,就可以放心把公司交给他打理了对不对,这也是解决掉你的后顾之忧啊。”赵雨涵满怀希望地,取悦地对他说,眼神里满是期待。 程暮云倒抽一口冷气无奈地笑了,他望着赵雨涵没好气地说:“领养的孩子能和自己的孩子一样吗,领养的孩子能和我们的正宇相提并论吗?他怎么能够代替我们自己的儿子?你认为让我把自己辛苦打下的江山就这么拱手相让给一个和我并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儿子我就可以高枕无忧了吗?雨涵,求求你有空就多看看书,要不就约朋友或者是张太太还是何太太外出坐坐,晒晒太阳,也了解了解现在这个社会的变迁时事与发展形势,不要老是瘫坐在家想些有的没的吓人的荒谬想法,我已经开始老了,真的禁不起你这种精神摧残。我饱了,出去走走。”说着提起衣服往门口走。 “暮云,你不休息吗?”赵雨涵站起身,像个受委屈的媳妇一样怯怯地问。 “不需要了,我现在也睡不着。”程暮云压抑地回应。 “我知道,又是我的不对,我真的不知道我的想法会令你烦扰,我只是在极力弥补我的错误,想挽回与你的感情。”赵雨涵茫然失措地解释道。 “我没有生气,你回去休息吧。”程暮云说。 “你难得回来?又要走吗?”赵雨涵控制着情绪强忍着眼泪说。 “唉!”听见此话,程暮云又感到烦恼至极,挥挥衣袖头也不回地走了。 看见程暮云的离去,赵雨涵又再控制不住地捂着脸啜泣,一阵“呜呜”地哭声,刺痛了正坐在对面的程思雨的心。她站起身,向赵雨涵的方向走去,想过去握住母亲的肩膀安慰,却迟迟伸不出手,自从上次弄丢了正宇的百日照片后,一道重重的栅栏就拦在母亲与自己之间,尽管母亲之后也一直在向自己示好,企图修好母女之间的感情,但是有些话,说出了就收不回去,有些行为,做多了就积小成多,绝望都是一点一滴的失望积累而成的,程思雨再也不奢求能够让赵雨涵去爱自己,也不愿意再心存侥幸心留期待,免得希望越大失望越大,最终摔得越痛。 赵雨涵忽然抬起泪流满面的脸,可怜兮兮地望着思雨,眼里满是期待与寂苦,思雨面有难色地不敢回望她的眼神,随手拿起桌面上的一包纸巾放在赵雨涵的面前,就匆匆跑出门外。 顿时,赵雨涵那因随着岁月流逝也没有老去的眼睛失去光泽,黯然失色,她握着拳头全身发抖,一口闷气顶住喉咙像火烧一样地燃起熊熊火焰却怎么用力也咳不出来,她感觉全身痉挛,心脏因伤心与悲愤强烈地抽搐着,她大喊一声:“啊”随手横扫桌面的餐碟与碗筷,心力交瘁,终于不能自控地泣不成声。 琼嫂闻声急忙跑来握住赵雨涵的手询问何事,她什么都不愿说,只是口里来来回回地说着,啜泣着,呐喊着:“为什么都要这么对我?为什么都不愿意原谅我,为什么你们都不理解我?是我想这样的吗?你们不懂吗?谁能理解我内心的痛苦!!” 程思雨走出家门外,看见坐在轿车里的程暮云打开车窗,手指夹住香烟吞云吐雾,脸色愁眉锁眼,好憔悴。她走到程暮云的车窗边,他斜睨一眼无力地说:“有什么事吗孩子?” “爸,我们可以出去坐坐谈一谈吗?”程思雨说。 程暮云疑惑地望着程思雨,若有所思,一分钟后,回答她说:“好吧。” 程思雨坐上了车子,车子绝尘而去。 第六十三章:请不要离开她 惬意咖啡馆里,安静闲适,程思雨与程暮云面面相觑,俩俩相望,一时之间,两人顿口无言。 喉咙顶出哼哼一声,她不自然的拿起咖啡杯往嘴里凑,喝上一口,甘甜又苦涩,奶茶咖啡就是有这种温热醇厚,暖化心窝的魅力,一下子化解了心里头别扭的尴尬。 程暮云望了望离座位不远处十几米的咖啡厅吧台,眼看吧台旁有人正坐钢琴前弦歌不绝,手指间砰砰弹出悠远悠长的bilitis旋律,少女情怀总是诗,触动心怀。曾几何时,赵雨涵也依偎在他身旁低吟浅唱,乖唇蜜语,脸上透出少女独有的羞涩绯云,多少个年头的从前,她是他的女神,他心头唯一牵挂的姑娘,她是他得不到的女人,也是他拼命奋进出人头地的重要动力。 只是现在,可是现在,物是人非,无奈何,他得到了她,却没有得到他想要的结果,这到底上帝的玩笑,还是时间的残忍,或者,是缘分注定的归宿。 他的眼眶突然就红了,喉咙痒痒得被棉花梗塞一样,有种瞬间喘不过气的感觉,他四处张望,叫来服务员,给他一杯白开水。喝过之后,感觉好多,他整理衣领,调整思绪,再看一眼坐在自己正对面的程思雨,多好看的面容,多清澈的双眸,多白净的皮肤,多美好的孩子,就如同自己初初认识赵雨涵的时候,一切都是完美无缺,洁白无瘕,朝气蓬勃,女孩子该有的活力与快乐,她都应该有。 “孩子,你找我来有什么想说的吗?”他终于回过神来,直入主题。 她愣了一下,恍然回神,吞吞吐吐地说:“爸,你...” “有什么话就直说吧孩子。”程暮云拍拍她的手背,以示理解地说。 于是鼓起勇气,压抑着通畅嗓门,低声又字正腔圆地说:“爸,你会离开妈吗?” 程暮云差点把口里的咖啡吐了出来,不小心呛得上气不接下气,过了一会身子舒坦些,便无所避免地面有难色望着程思雨说:“你怎么会说这样的话呢?这不是一个孩子该说的话。” “爸,我是你们的孩子,也是一个成年人,有些事情,我看的通透,但不会说破。我能看的出来,你想逃了,你想躲妈妈躲得远远的。但是在我面前,你可以不需要避忌地表达自己的观点与立场,我们可以像国外民主的父女相处模式一样交流,我不像妈妈一样偏执、疯狂,你对我说的话,我会站在一个理性的角度去理解你,体恤你,我想我非但不会给你造成压力,还可以给你排忧解难,分担心事。”程思雨握着双手,平放在桌面上,平静又真诚地望着程暮云说。 “好孩子。”程暮云望着程思雨会心一笑,欣慰地叹了一口气,又转而露出疲惫的神色说:“其实,我已经对她十分包容了,我一直都对自己说,我的底线应该一再放低,无限挤压,可是但凡是个人,也会有忍耐到极限的时候,即使是一条全新的橡皮筋,拉扯过了,时间久了,它也会有反抗反弹的时候,谁又能够永无止境地心甘情愿呆在一锅热水里任由煮沸,慢性自杀呢?我真的太累了,不知道还能够面对她多久。” “或许她还会变得更好的,而且她不是在改变了吗?她渐渐开始学会反思自己,也会采取行动祈求原谅,换作是从前,她根本就不会有一丝退让,这样不就表明了她是爱你的吗?正是因为在乎,才会改变。你看妈,什么时候又会真正对我让步呢?”说着说着她便自嘲着,垂下头不自觉地拨弄手指。 “或许她对我的并不是爱,只是依赖。我想,她的爱曾经存在,只是能够拥有的人并不是我。”程暮云自嘲地笑了笑,顺手拿起手臂前的咖啡杯。 “你说的是?”她疑惑地询问,头脑里有一个熟悉的答案,但又不确定。 “不难猜到,那个幸运人是你的父亲。”程暮云依靠在凳子上说。 “可是,怎么会呢,她明明那么地恨他,所以才会连带怨恨于我,从来不曾爱我,视我于眼中钉,恨我于骨髓深处。”程思雨疑惑不解地说。 “很多时候,爱的反面就是恨,因为曾经爱的深,才会恨得更深,只是她自己不知而已。你有见过一个女人用尽一生的时间去恨一个人吗?” 程思雨被问得哑口无言,竟也找不到能够反驳的依据。她迫切想知道真相,前倾身子问道:“到底他们之间发生了什么事情,爸,请你告诉我,这么多年来,我一直都尝试从妈口里得知答案,但她始终不肯告诉我,每次我一问起她就勃然大怒,在她内心扎根已久的潮湿的秘密,成了我内心磨灭不掉的梗枝,爸,请你告诉我吧。”她激动地握住继父的手摇晃着,祈求他说出事情的缘由。 “思雨,这些事情应该由你的母亲告诉你,并且是在她想告诉你的时候。”程暮云冷静地说,宛转拒绝她的请求。 “可是,爸,我...”她依然不依不饶地说。 “思雨,听话,你应该尊重你母亲的决定,她不愿意说,自然有她自己的道理,直到她肯亲自开口告诉你的时候,才是你应该知道这件事的最佳时机。”程暮云语重心长地劝解,轻轻拍她的肩膀安慰。 “好的,我知道了。”程思雨打消了追问下去的念头。 “雨涵有你这样的女儿,真的是她的福分,可惜她总是身在福中不知福,不懂珍惜,老爱把思绪纠缠在过往没有意义的不快乐的回忆里,偏执地狂钻牛角尖,迟早会把自己逼死在死胡同里出不来。”程暮云说。 “爸,请你不要离开她,你离开她,她会活不了的。”程思雨倏然握住程暮云地手,眼眶红红地望着他。 “这个世界里,没有谁是离不开谁的。”程暮云回避她的眼神,心里有一丝不忍。 “爸,至少现在不要,再给她一次机会,给她点时间,如果你愿意,我可以用尽我的力量去让妈妈变好的,虽然,我早已不奢求她能够爱我,可是,我不愿意看见她一蹶不振,我不愿意看着她就这么毁了,如果你现在离开她了,她就真的再也找不到生存的支柱了,求求你,不要离开她,我知道这样说会很自私,可是她现在可以依赖的人就只有你了,就当,就当是看作正宇的分上,你不要走可以吗?”她祈求地说,眼光里充满期待与恳求。 一听到正宇这个名字,程暮云的内心就刺痛一次,就像是昨日重现,正宇那稚嫩的可爱的面孔还清楚浮现在他的脑海里,音容笑貌,余音绕梁,历历在目。他最爱的儿子,那可怜的早逝的儿子,一瞬间触及他最脆弱的最敏感的防线,他声音哽咽,忍不住带着轻微的不易发觉的哭腔说:“你别再说了,我暂且不会离开雨涵。” “爸,谢谢你。”她欲言又止,又感激地笑了。 “思雨,你那么地乖巧,孝顺,假如你是我的亲生女儿,那该多好。”程暮云宠溺地望着程思雨,感慨良多又忧伤地说。 “爸,只要你愿意,我就是你的亲生女儿。”程思雨激动地,安慰他说。 只是程暮云尴尬地笑了一笑,没有声调地如同机器人地应和一声:“好。” 空气就这么,悄然宁静了,气氛倏然变得尴尬起来,面对程暮云如此机械的回答,一时始料不及,程思雨拿起咖啡杯俯头往杯子里凑,假装聚精会神地品味,喝得津津有味。 这时候,一个女人的身影悄悄地走近,挡住了程思雨的视线,惘然一抬头,闯入视线的是一张熟悉又令人敬畏的脸孔,再定眼望真切一些,发现那是沈太太,沈伯母,她惊讶地打了一个激灵,结结巴巴地说:“沈...伯母,这么巧,你也在这里喝咖啡。” 刹时,沈太太露出亲切的笑容,嘴巴转瞬咧成一条弧线,友好地说:“我一直就坐在角落那张桌子,正准备走前上个厕所,回来就看见你坐在这了,实在是巧的很!”随即她转眼瞟了程暮云一眼,客套地询问说:“你就是思雨的爸爸?程暮云先生对吧?” 程暮云绅士地站起身来,伸出右手,礼貌地说:“是的,我就是程暮云,很高兴见到你,请问太太你是思雨的?老师吗?” “啊?”沈太太,一时愣住了不知回复什么,只是呆呆望住程思雨,又压抑自己不满的情绪,故作轻松地质问道:“思雨,你怎么还没有和你爸爸说吗?” 话毕,程暮云一下子懵了,望望思雨,又望望站在身旁的沈太太,疑惑又略带顾虑地,但也不忘圆场笑着说:“这是怎么回事呢?思雨,看来今天你得在我面前好好介绍才行。” 程思雨即刻站起身子,拉开隔壁的凳子对沈太太说:“伯母,你先坐下先,我们可以慢慢说。” 沈太太提着手包仪态万千地走到思雨的隔壁,伸出手接过程暮云的手微笑着、先发制人地说:“我是凌风的妈妈,凌风正和你们家的闺女恋爱中,这样说,想必你肯定明白了吧。” “喔。”程暮云惊讶地望着她们两人恍然大悟,由衷地感叹一句:“原来如此,请坐请坐。” 第六十四章:高烧 程暮云翻开餐牌,递放至沈太太面前,她下意识提起手挡挡,客气地说:“不客气了程先生,我刚喝完两杯咖啡,现在肚子还是饱的。”她说完自己笑了起来。 “澳,对啊。看我这是什么记性。”程暮云清扫额头往上一点头发,讪笑着打趣说。 “一直就想和你见一面的,也没来得及和思雨说,这孩子没心肝,怎么有空也不来我们家玩玩,沈伯母可是老念叨着凌风多把你带回来。不过缘分这回事就是奇妙,今天即兴来喝杯咖啡,也能看见程先生一面,真凑巧。”沈太太掩掩嘴角眯笑说。 “伯母,我是怕打扰你们,也不知道你们方便不方便,才一直没敢常去拜访你,凌风也没有把伯母的话告诉我,不然我一定第一时间去探望你。以后我会做的更好的,请你原谅我。”程思雨牙齿咬着嘴唇,活像个委屈的小媳妇。 “伯母明白的,也不是要责怪你,年轻人嘛总要外出拍拍拖,见见外面的风景,老是宅在家里哪有什么意思。我知道你不是故意的,就是开开玩笑,逗逗你,你不要放心上,只要你对我有这份心就行了。”沈太太说。 程思雨像个被教育的小学生一样全神贯注地聆听,思想与精神自然不敢有一丝怠慢。 “思雨这孩子我了解,她是个孝顺长辈的好孩子,只是在感情方面比较独立,很少与我们沟通,加上恋爱的经验缺乏,所以在处理人情世故的问题上,方法难免会有欠缺。还望沈太太你平常对她多多包涵,替我好好教导她。”程暮云轻拉面前咖啡杯子,用手在杯盖上轻敲两下,又抬头看着沈太太淡淡地说。 “像程先生这样优秀的人教出来的孩子,自然是不一样的。我在心里把思雨当成自己的女儿一样,因为她是我儿子喜欢的人。”沈太太浅浅地笑着,大方得体。 “听闻程先生是力威汽车公司的老总,分店是遍布全国,生意是做的越来越好,我们身边的生意人都有听说过你的名字,真是久仰久仰。”沈太太恭恭敬敬地说。 “沈太太,你太过奖了。”程暮云不好意思地回应说,脸上却掩不住暗涌的得意。 “哪是,是你太谦虚了。不过如今程先生膝下无子,怎么不和你的夫人追生一个儿子呢,莫非是怕夫人身体不适?您真是一个疼爱妻子的好丈夫。”沈太太不经意地提起。 “澳,其实我本来有一个儿子,只是很不幸,他很小的时候就生病离开我们一家了,而我现在,对子嗣什么的并不在意,只要孝顺生男生女都一样。”说这话的时候,程暮云内心有点心虚,脸上透出了一丝难过与牵强。 “不好意思,程先生,我无意提起你的伤心事。这么说,我们思雨以后可要承担掌管起家族生意的责任了。”沈太太试探性地望了一望程思雨。 思雨与程父瞬间沉默了,程思雨尴尬地笑笑说:“我对做生意并不在行,也没有那种头脑与兴趣。” “兴趣是可以培养的,不懂可以学。你可是独生女啊,要以家族利益为重。”沈太太一腔教导的口吻对程思雨说。 “伯母,要帮你叫多一杯咖啡吗?”她想借机转移话题。 “喔,不用了,我准备走了。”抿抿嘴巴,转向程暮云说:“程先生,有空的时候来我们家吃个便饭吧,顺便把你夫人也带上,我们好联络感情。” “好的,只是我的妻子最近身体一直不适,可能不是很方便。”程暮云尴尬地说。 “没关系,你们什么时候来我们家都欢迎。”沈太太始终保持着大方得体的招牌式笑容。 那天晚上沈太太回去后就叮嘱沈凌风,两天后是她的生日,要把程思雨带来与沈家一家一同外出吃饭,沈伟霆在一旁聚精会神地翻开报纸,没有发表意见也没有表示反对。 沈凌风虽然感到意外,但内心愉悦极了,满心欢喜地答应,也没有问太多原因。 经过郑斯嘉身边的时候,她在他耳畔似笑非笑地说了一句:“恭喜你啊,丑妇终于要见家翁了。” 沈凌风狠狠瞪了她一眼,又恢复笑容说:“真谢谢你的好意,但我也得提醒你一句,嫉妒容易让本来就丑恶的女人变得面目可憎。” “沈凌风,你不要太得意了,我一定不会让你们快活的。”郑斯嘉咬牙切齿地说。 “呵,走着瞧,你以为你是谁。”他不屑地看了她一眼,嘴角鄙夷,就擦肩而过。 她无声地握起了拳头,强忍着情绪,额头上的青筋止不住张牙舞爪地在表皮暴露无遗。 两天后的下午,沈凌风又再毫无预兆地出现在程思雨的楼下,用手机拨通她的电话,告知她今天是自己母亲的生日,要带着她与沈家人一起吃饭。程思雨匆匆拾掇一番,略施粉黛,选了一件浅紫色的丝绸连衣长裙,匆匆出门。 车上程思雨望着窗外的风景不言不语,看起来若有所思的样子,似乎在想东西出了神。沈凌风望着她机灵地笑了,搭讪一句:“怎么了,小朋友在想什么想的出神。” 程思雨撅起了嘴巴,低下头不说话。 “怎么了,耍什么小孩子脾气呢?”沈凌风一边开车,一边用余光瞥了她一眼。 “今天是你妈妈的生日,你怎么不提前说呢,我一点心理准备都没有,你看我连收拾自己的时间都没有,也没有选好要穿什么衣服,连礼物都还没有买,这样实在太狼狈了。”程思雨不悦地埋怨道。 沈凌风宠溺地笑了,拍拍她的头说:“还以为你在担心什么呢,原来是这个,礼物我早就准备好了,至于穿什么,根本急不用担心,你穿什么他们都会喜欢的。” “你又不是他们,你怎么会知道”程思雨睁大着眼睛嘟囔说。 “我妈你肯定是不用担心的,她是一个慈爱的母亲,我喜欢的人她都会接纳与包容的,至于我父亲,他是个最麻烦的人,但他这次并没有反对母亲让我带你一起吃饭,证明他并不反对我和你事,更何况你是那么乖巧的一个人,他们有什么理由不喜欢。”他自信地笑着说。 “并不见得。”程思雨不认同地说。 “什么意思?”沈凌风疑惑不解。 “我并不认为你的母亲会完全接纳与包容你喜欢的人,我觉得沈伯母她好精明,深不可测,总是话里有话,我很怕她。”程思雨说。 “思雨,你这么说话我不喜欢,你怎么可以这么想,我妈有哪一次看见你不是和蔼可亲,好声好气的。”沈凌风嗔怪着。 “那...那只是表面。” “她生日都让我带你一起吃饭了,你还有什么不满意的。” “你,你根本不懂。”程思雨支支吾吾道。 “我对你实在是太失望了。明明是挺高兴的一件事被你说成这样,真扫兴。”沈凌风语气里夹杂着怒意,脸上紧绷着,神色严肃起来。 程思雨垂下头,没有说一句话,偷偷地看了凌风一眼,又回过头,然后小声地向他说:“对不起,我承认刚才是我的不对,你不要生气了好不好。” 沈凌风握住方向盘,全神贯注地望着前路,并没有理会程思雨。 手机铃声陡然响起,沈凌风拿起手机按下接通键,不一会儿说:“知道了妈,我们正在去的路上,很快就会到的,你们等等。” 程思雨又再漫不经心地望着窗外,望着窗外的树木与车辆,凝望平坦的大地从容不怕地匆匆后退。 沈凌风抚摸着她的手说:“好了,不要闹别扭了,你不要想太多,笑一笑,我还是很喜欢你的。” 程思雨抬起头望着沈凌风噗呲地笑了。 就在车里气氛转回融洽的时候,程思雨的手机铃声响了,她接过电话,那边传来了琼嫂的声音急切的声音说:“小姐,你快点回来,太太她一直高烧不退,大概是因为昨晚她一个人整晚站在花园里吹风的缘故,但我想带她去医院她也不肯去,说不想活了,打给先生电话也是一直忙音,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琼嫂你刚怎么不说啊?怎么到现在才发现的。”程思雨焦急地问。 “太太今天早上在房间里呆了一天,我中午把饭呈上她房间的时候她就说想多睡会,叫我放在一边,直到方才我再上楼看太太的时候,摸她的额头才发现烫的不行啊,她一直嘀咕着说没人管她了不想活了。现在不是说这些的时候啊小姐,你快点回家一趟吧!”琼嫂说。 “好的,我马上回家!”话毕,沈凌风眉头一皱,问她:“你说什么,发生什么事了?” “凌风,我妈高烧不退,现在她不肯上医院,我得立马回家。” “刚怎么没事的,而且不能先让佣人送她去吗,发烧应该没什么大碍的,吃个药打两针就没事了。我妈今天生日,在那边一直等着我们过去吃饭呢。”沈凌风说。 程思雨蹙起眉毛,抿起嘴巴,眼睛睁大着质问地望着他。 第六十五章:破碎的生日礼物 “你这是什么话,我不知道怎么跟你解释她不肯上医院,但现在她发高烧,处理不好是会变成肺炎的,难道沈伯母的生日重要,我妈妈的生命就不重要吗?”程思雨生气了,大声地反驳沈凌风。 “你明知道我不是这个意思,那现在可不可以先让你妈乖乖听话,让佣人送她上医院,你先和我去吃饭,然后我和我妈解释,她会体谅我们的情况让我们先走的,前提是我们起码先去露个面,把礼物送了再走。”沈凌风在努力地压抑着自己地脾气,和她解释说。 “如果我在电话里可以劝得动她上医院,我还会这么焦急地叫你送我回家吗?请你立马送我回家,伯母那边请你帮我解释,我会找个时间给她道歉的。” 沈凌风对她大吼着:“你叫我怎么向他们解释!” 程思雨即刻口瞪目呆地睁大眼望着他,被他勃然大怒的样子吓坏了,别过头去不想让他看见自己的样子,眼泪不争气地从眼眶里跑了出来,两行眼泪就这么爬上脸颊。 沈凌风猛烈地扭动方向盘,一脚油门踩到底,往原来的路途原路驶回,速度瞬间上升到八十公里,程思雨惊恐地望着他,却不敢说话,车内蔓延着冰冻的气氛与高气压。 忽然前方冲出来一辆电单车,沈凌风立刻猛地踩脚刹,车子即刻停下,两人因为惯性均猛烈地向前倾,都吓出一身冷汗。他斜睨了程思雨一眼,下意识感觉到自己的不妥,关切地问她:“你没事吧?”“我没事!”程思雨冷淡地说。然后沈凌风便平复心情,调整好情绪地慢慢启动车子,一路行驶,终于驶回到程思雨的家门停下。 程思雨二话不说地冲上房门,看见赵雨涵躺在床上病病殃殃地也不肯上医院,她立刻上前扶起母亲,只是赵雨涵一面推开她一面唠叨着痛骂说:“你不是不想理我了吗,你们都不想管我了不是吗,就让我自生自灭吧,不要让我活在这个世上丢人现眼。就让我孤零零地死去吧,也好过生存在这个世上孤立无援!有家就像没家一样,你们谁去理解我,我活的好苦!” 就这么在赵雨涵的推推嚷嚷之间,在琼嫂的帮助下,程思雨背起了赵雨涵,经过一番折腾,赵雨涵也浑身无力地睡在了程思雨的背上。 沈凌风站在大厅里烦躁地抽起了烟,看见程思雨背着母亲下楼,他立刻把香烟弄熄灭丢在了垃圾桶。立马走出门口启动车子,争分夺秒地快速把他们送到了附近的大医院。 送到医院安置了母亲后,等到医生出来,程思雨焦急地问医生情况。 医生严肃地回答说:“你们怎么现在才把她送进医院来,都已经烧成这样了,再晚一分钟恐怕就要有生命危险了。” 她惊慌地抓住了医生的手袖结结巴巴地说:“那,那我母亲现在的情况如何,不不乐观吗,医生求你救救她,多少钱我也愿意付!” “这是钱的问题吗,为人子女该多关心自己的父母,她现在已经没什么大碍了,吊完针,留院观察一天,回家吃几天药就好了。”医生说。 听到医生的话,沈凌风和她这才松了一口气,程思雨因为紧张而放大的瞳孔也慢慢缩小,她感谢地对医生点头说:“谢谢医生。” 随即沈凌风走到医院角落拨通了母亲地电话,小心翼翼地说:“妈,我和你说件事,你不要生气。思雨妈妈刚才突然发高烧了,我刚把她们送去医院,现在她母亲情况已经稳定了,我现在准备赶过去和你们一起吃饭,你们先吃着不要等我,只是思雨要留下来照顾她母亲,所以去不了吃饭。” 电话那边忽然沉默不语。 “妈,你听见了吗?”沈凌风再问一遍。 “澳,我听见了,你不用过来吃饭了,在那边陪着他们吧。”沈太太冷静地说。 “妈,你是不是生气了?”沈凌风问。 “没有的事,傻孩子,妈妈每年生日都过,你一年陪不了妈妈过也不碍什么事,女朋友要紧,不要说太久了,你快去照顾照顾她们两母女。” “妈,你对我真好。对不起妈,生日快乐。”沈凌风内疚地说,心里忽然酸的很不是滋味。 “傻孩子,你说的是什么话,快去吧,不说了。挂了。” 电话挂掉后,沈太太脸色一沉,对着家人说:“他们有事不能来了,我们先吃吧。” 沈先生听后脸色一变,扯高了嗓子说:“岂有此理,有什么事情重要得过自己的母亲生日,还要我们等了那么久!” “伟庭,我们先上菜吧。孩子们都饿了。”沈太太冷静地,温柔地望着他说。 于是他们吩咐侍应上菜,纷纷起筷吃饭。 医院那边,程思雨走到沈凌风面前,歉疚地说:“凌风,对不起,我知道今晚是我扫了你们的兴,你先走吧,快点去陪伯母吃饭,过两天我就上你家和伯母赔礼道歉。” “不用了,我在医院陪你就是,和你说过的,我妈她会体谅我们。”沈凌风拍拍她的肩膀安慰说。 程思雨欲言又止,话到了嘴边又说不出口,没等他开声,沈凌风又走到一边,一个人烦闷地站在窗边抽烟。 她又走到沈凌风身旁,支支吾吾地说:“凌风,你还是先去陪伯母吃饭吧,我这边你不用担心的。” “我都说了我在这里陪你你怎么还这么话多,我现在赶过去还吃什么饭,吃剩饭剩菜吗!我这又不行那又不行你到底想我怎样!”沈凌风控制不住地在医院对她大声嚷着,一时之间吸引了众人的目光与护士的不满,意识到后他又回过头望着窗外吐着一个又一个的白色烟圈,此时护士走过来不满地叮嘱他说:“先生,这里不能抽烟。” “对不起,我这就把它弄熄。”沈凌风丢掉烟头后就看着程思雨说:“对不起,刚才是我情绪不好,我先到那边坐一下。”然后走过去坐在了凳子上一声不吭。 程思雨没再多说一句,走回了病房照顾母亲。 夜里头再晚一点十一点多的时候,沈凌风先离开了医院,回到家看见家里静悄悄地,客厅里开着昏沉沉的黄色的暗灯,所有人都已经回到各自的房间了,只有沈太太一个人坐在客厅里看着电视。 “妈,你怎么还没睡。”沈凌风问。 “我在等我的儿子回来。”沈太太慈爱地望着凌风,站起身整理他的领带说:“今天累坏了吧。” “妈,对不起,是我们扫大家的兴,爸爸生气了吗?” “孩子,你爸就那个牛脾气,过一阵子就没事的。看你这样子多憔悴,程太太没什么大碍了吧?” “没什么了,我走的时候她已经退烧了。现在思雨在医院里陪着她的母亲。”沈凌风淡淡地说,眼睛里掠过一丝疲惫。 “凌风,你应该陪她到明天早上的。男人家应该学会多体贴关心自己的女朋友。”沈太太抚摸着他的脸慈祥地说。 “妈,你真是一个心地善良的女人,天底下最慈祥的母亲。对了,我们都给你买了礼物,放在车上忘了拿进来。”沈凌风灵机一动,恍然大悟说。 “真的吗?我跟你过去看看。”沈太太兴匆匆地跟着凌风走到车后,沈凌风打开了车尾箱,先拿起了一支包装着的大高丽参,递给母亲说:“知道母亲最近身体不太好,这是给你补身子的。”。 沈太太欢喜地接过,激动地说:“还是我的儿子最了解我,最关心我,所以常言道养儿防老就是这么来的!”然后又瞥了一眼隔壁的长方形盒子,指着说:“那又是什么啊?” “那是思雨送给你的生日礼物,是手工精细的上等瓷器。”他边笑说着边拿起盒子,兴高采烈地想打开盒子,倏然感到不妙,依稀听到了碎片的声音,一时竟语塞起来,于是努力回想,便记得方才开车急刹躲过电单车的时候,一定是瓷器因为猛烈的撞击而摔破了,一时之间双脚像是与地上沾上了强力胶水一样,怎么也挪不动步子。 沈太太兴奋地问:“我最喜欢的就是上等工艺品了,拿给我看看。”于是放下了高丽参,一手拿过装瓷器的盒子,竟听到了盒子里“砰砰”的响声,满脸疑惑,既而打开盒子,才发现盒子里的瓷器已成一片一片的碎片,俨然成了烂缸烂瓦,脸色一沉,头脑里恍惚听到了炸裂的邦邦声音,气得发抖地转头说:“我生日的日子她就是送这么些烂碎片来祝贺我吗?她是在祝贺我还是在诅咒我!” “不是,妈,你听我解释。”沈凌风想要抓着沈太太的肩膀解释说,不料她放下瓷器,拿起高丽参狠狠地甩开了沈凌风的手说:“我不想再听你替她解释!我累了!”然后头也不回地进了屋子。 沈凌风拿起装着碎瓷器的盒子,不禁发出一声声哀叹,“怎么会这样,怎么会变成这样!这礼物怎么就破碎了!”他焦头烂额地点起香烟,又吹起了一圈圈的云雾。 第六十六章:话里有话 第二天早晨程思雨筋疲力尽地在医院门口打了一量的士回家,在小区门口下车直入狭窄小巷行走时,真的有种红虾被剥掉外壳露出鲜红色肉身的乏累,被早晨的寒风加以肆掠,只感头目眩晕,全身遍布酸痛苦楚。而且在她的脑海里只有一个念头,马上回到家里冲进自己的房间洗澡睡觉,什么都不要思考,不想去掂量沈伯母,不想去找沈凌风,这些事都得统统抛之脑后,因为此时此刻只想两眼一闭坠入梦乡,再大的事就算天塌下来都得等她睡醒再说吧。 眼看只剩一百多米就到达家的时候,一刹那间,抬头一望,她愣了一愣,怔了一怔,又是那样魁梧的身影映入她的眼帘,还是那般焦急并且具有独占性的等候,依然是那双无论多远都能望见的散发着璀璨的光芒直入心扉的眼睛,只是这一次不再像往常那般令她激动,兴奋,紧张,窃喜,取而代之的竟是麻木和更深的的疲惫,这种深深的无底感似乎有只无形的手在不依不饶地扯着她的衣袖往后走,只要一不留神,只要不够坚定,她就会失去理智或者是脑海里深入骨髓的信念和情感,跟着那只无形的手离眼前这个依稀不清的她第一个爱的和最爱的男人越来越远。 她走到沈凌风跟前,眼光触及到他焦急又带着溺爱的眼神,他温柔的目光游离似地投在了她的脸颊,用手轻轻抚摸着她的头发,顺延到她那毫无血丝而苍白的脸颊,心疼地问:“昨晚一夜没睡对吗?累吗?” “有点。”她小声低头地回答,简短二字。 “我回家想了又想,昨晚是我不够细心,没能体谅到你的心情,又对你发了脾气,我知道,是我做错了,我应该一直陪你直到现在的。”沈凌风带着诚恳地歉意对她说的这番话,出乎她的意料。 她抬头望了望他,说:“我一个人也可以的,昨天我们大家的情绪都不好,我知道,你孝顺,你很孝顺你的母亲,所以我能理解的,我绝对不会把我自己和你的母亲比较的,因为,我知道,我比不过,所以,更别说,我的母亲。所以,我不怪你。” 这一番带着点委屈又有些小埋怨的话语戳中了凌风的心坎,让他一下子心全融化了,这个委屈的像小朋友又像小妖精的女人,为什么时而倔强地在他面前声讨着需要爱情的公平,与他在爱情这场风花雪月的事情里任性地较量与冷战着,时而又像只可怜巴巴的小绵羊以不求回报默默守候的姿态投身于他的怀抱里,说着那些让他心疼心碎的话语呢,真的让他可恨又溺爱。 他用力地将她拥进怀里,深深地喘息着感叹着说:“不是的,我爱你,我爱你爱得想一口把你吞进肚子里,这样你就永远都属于我,永远都不可能离开我了。” 程思雨依靠在她的胸膛里不说话,泪水却瞬间涌出眼眶,她痛恨自己的软弱,恨自己的眼泪不争气,怎么总是情不自控地夺眶而出,眼泪流多了会不会让沈凌风厌倦和烦躁呢,会不会让他以为自己只是在肤浅地使用着眼泪的武器呢,于是使劲地微微往上仰头,企图把眼眸前的泪水憋回去。 “你不知道,我真的很希望你能够和我的家人相处和睦,你应该知道,我和以前的女朋友分手,主要原因都是我的家人不同意,当初我和家人闹的很僵,差点都要和我爸脱离父子关系了。”说到这句话的时候,沈凌风的声音有点隐隐的哽咽,可是很快就自然地恢复了,他前行几步,转过身背对着她说:“可是她还是等不到我的成功,我的家人几乎都要接受我和她的婚事,可是转眼之间,她就跟着别人走了,这令我很痛苦。”然后又忽然转回身,一个箭步走到程思雨面前,紧紧抓着她的肩膀说:“所以我不希望你和我也会这样!我希望你可以融入我的家庭,我希望你会是我家里的一分子,我希望我可以每天都牵着你在我家里进出自如,我希望以后我们会有未来,所以你明白你在我心目中有多重要对吗?你现在能明白为什么昨天我会生气吗?因为我很希望你能参加我母亲的生日会,我希望我的家人都很喜欢你,你愿意为了我努力吗?” “我愿意!”程思雨被他的话语融化了,心里缓缓有一股暖流暗涌,嘴唇颤抖地与牙齿摩擦,声音瑟瑟地再说一句:“我愿意为了你努力,真的。”她在心中呐喊,她怎么可以退缩,他是她那么那么爱的人,他是她第一个爱的人,他是她唯一的男人,他是那么那么地在乎她,而她怎么可以变得疲惫麻木,甚至惧怕想要退缩,她为她自己刚才负气所产生的抱怨心理而不耻和内疚,原本而有的疲惫一下子烟消云散,就这么一瞬间泪如涌泉,她双手轻轻捧着沈凌风那有着与她一样倔强气质的脸庞,望着他那锐利而锋芒毕露的眼睛,深情地吻上了他,吻了好久,磕着他下巴短短的密密麻麻分布的胡须渣子,忽然忍俊不禁,轻轻推开沈凌风,傻傻的咧着嘴巴望住他笑了起来,他有点疑惑,但也不好意思地抿抿嘴笑着。 接下来他终于意识到得言归正传了,正经地说:“思雨,你现在得和我回家一趟。” “为什么?”程思雨懵了,嘴巴张成一个“O”字,心底又窃了。 “你忘了吗,你昨天说你要陪我回家向我母亲道歉的。”沈凌风说。 “是的,我知道,我是会道歉的,但可以明天吗,今天我有点累了,又没有什么心理准备。”她双手握紧,退后了一步说。 “不行的,你得今天去了。”他握住她的手严肃地说。 “为什么?”她有点乞求地看着他说。 “因为昨天我帮你买给她的那个花瓶,拿出来的时候我才知道撞碎了,就在我刹车的时候撞碎的,她看见很失望。” “那,那她很生气吗?”程思雨焦急地问。 “没有,她表示谅解,只要你和我去见一见她肯定什么事情都不会有的,我妈是个很好的人。”沈凌风振振有词地说着,但心底里难免有一丝心虚。 “可是,我是不是应该补送回其它礼物给她哄她高兴呢,但是我都没有想好要买什么,你看我,什么都想不到。”她紧紧抿着嘴唇,无奈而焦虑地望着沈凌风说。 “你放心,我已经准备好了,一早我就命人给我把香奈儿最新款的包包立马送来,就放在车子上,我已经再三检查,绝对万无一失。”他按着程思雨的肩,俯首贴着她的头发安慰她说。 一切准备就绪,程思雨坐着沈凌风的车子再一次来到他的家里,走下车抬头望着这栋高耸奢华的别墅时,与第一次望见时的感觉很不一样,这一次仿佛看到了许多乌黑的低气压围绕着三角屋顶在盘旋,就如同她此刻紧张不安的心情。 跟随着沈凌风的脚步走进这栋**而巨大的屋子里,佣人喜姐前来迎候,带领他们走进大厅,一进大厅就看见沈伟庭、沈太太、郑斯嘉、沈家二少爷都坐在沙发上,这种场面令她紧张地止不住喘气。 “妈,我和思雨来了。”沈凌风说。 程思雨敞开了笑脸,大方地说:“你好,伯父好,伯母好,斯嘉你好,还有,啊,凌轩你好。” 沈伟庭严肃地点点头,斯嘉与沈凌轩都以微笑礼貌回应。沈伯母热情地站起身子握住思雨地手,瞥了一眼她手里拿着的盒子,慈爱地望着她说:“思雨,伯母还怕你不来呢。” “怎么会呢,伯母,我一直都想来,昨天实在抱歉,我的母亲她发高烧不肯进医院,一定要我回家处理,所以才赶不及来吃饭,我的内心是很想很想来的。听说昨天我要送的花瓶不小心撞碎了,所以我今天特地再给伯母送一份礼物来,这是香奈儿的包包,伯母你应该会喜欢,请你看看。”程思雨乖巧地把手里的盒子递给沈太太,殷切地期待着她拆开。 “干嘛那么破费嘛,你肯来看伯母,我已经很心满意足了。得叫你母亲好好照顾身体,方便地话可以陪我出来坐坐,呼吸呼吸新鲜空气嘛,老待在家里有什么好的,没事都会变有事的呢。对了,这个是香奈儿的哪个款式呀?”沈太太微笑地望着她说。 这一问倒令程思雨愣了一愣,还好能够反应自如,故作神秘地回答:“伯母你打开看看就知道嘛。” 沈太太小心翼翼地打开盒子,看见盒子里的香奈儿菱格包倒是欢喜的不行,昨晚因为碎花瓶所留下的阴霾好像都已经消失不见了,她连连赞叹地说:“这个包包我正准备买呢,你的品味真不错,真的与我心有灵犀。” 程思雨这才松了一口气,开怀地笑着说:“最重要是伯母你喜欢。” 在把皮包拾掇着收拾进盒子里的同时,沈太太忽然随口问了思雨一句:“对了孩子,昨晚的花瓶是哪个朝代的呀,看那个花纹我好像看不出。” 这一问倒把程思雨问得哑口无言,如果是问皮包倒还能发挥她的专业咨询知识,毕竟她是个皮包收藏爱好者,对各大奢侈品牌早就有一定的了解,但是问花瓶真的把她给问懵了,她哪会晓得花瓶的什么花纹什么朝代呢。 见此情况,沈凌风立刻开口打算解围,却被精明的沈太太给打断了,她沉下了脸严肃地说:“不用了,思雨忘了就忘了吧,反正我也不是很有兴趣,坐下来吃水果吧。” 于是吩咐了喜姐上水果,斯嘉倒是帮忙热情地把水果分给每一个人,包括程思雨,看见郑斯嘉表面热情友好的笑脸,倒是给此时置身在这座大宅里面的她一点温暖。 在程思雨的心目中,沈伟庭倒是还好,并没有沈凌风所说的那么跋扈野蛮,只是脸上总习惯地挂着一层乌云,严肃极了,但怎么也不及表面温柔热情的沈伯母令她寒颤,在她生来特有的第六感中,能深深感觉到沈伯母只是个表面温柔内心却是一个攻于心计的女人,因为她所问的问题都是很明确带有目的性的,时而平和时而又沉下脸子,笑里仿佛会藏着一把刀,恍惚眨眼之间便能杀人于无形,她的敏锐度与精明甚至令程思雨感到害怕,让程思雨时时刻刻都无从应对,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她的问题,怕是答得不得体,又怕达不到让她满意的标准。程思雨甚至认为其实一直以来最反对沈凌风与何碧君的婚事的人就是沈伯母,只是没有在沈凌风面前表现出来。一想到这一层,她就对沈伯母的深藏不露感到心寒,又失去了原本应该有的信心,她害怕沈伯母会知道自己只是程暮云的养女,害怕她会知道自己有个疯癫的母亲,害怕她会知道自己有个抢劫犯父亲,这一切的一切都让她如坐针毡。 “思雨,你看你与凌风也交往了一段时间了,也该让我们两家人一起吃吃饭呢?”沈伟庭咳咳喉咙,忽然开声说。 “”我的父亲最近生意很忙,总是得出差,有时候回家了也得照顾我母亲的身体,我的母亲身体总是不好,一出门也是很容易晕倒,医生说这段时间她得在家好好休养,等过段时间休养好身体了,我一定会带他们来一起吃饭的。”程思雨心里虚空虚空地,抑制着紧张回答。 “既然是这样,那只能如此了。”沈伟庭说。 “但是,要等到什么时候嘛?”沈太太脸上有点不悦,稍微埋怨地说。 “你要那么急干什么,很想儿子快点结婚吗?女人就是沉不住气!头发长见识短。”沈伟庭小声呵斥地说。 “爸,妈妈当然急着喝哥哥的喜酒啊。”沈凌轩打趣着说。 “混小子!”沈太太小声嗫嚅地说:“好,不问不问满意了吧,你是丈夫你说了算。” 转眼又望着程思雨说:“思雨,假如要进我们沈家的门,首先就得学会诚实,有些事情,可千外不要弄虚作假,我宁可你没有诚意,也不要给我借花敬佛。” “伯母,我...”程思雨低下头支支吾吾不敢说话。 “妈,你是不是误会了。”沈凌风想要插话解释。 “我没有说要责怪什么,很多事情,我虽然不说,但不代表我不知道,对于很多事情,我还是很精明的,希望你不要取巧。”沈太太说。 程思雨当然知道沈太太指的是生日礼物,所以心虚地不敢抬头。 “还有呢,想要进我们家门呢,你得尊敬长辈,懂得什么是主次之分,我们沈家现在是已经把你当成是凌风的未来老婆,算是我们家她的一份子,所以才会和你说这些大道理,不然如果是其他人我才懒得讲呢,更何况她也不会有这样资格对吧。你是一个很单纯的孩子,我看的出来,你的条件是不错的,只是在处理人情世故方面还是欠缺技巧,不懂得顾全大局,不清楚什么是放第一位,什么是次位。但是没关系,以后我还是会慢慢教你的。” 沈太太的这番话倒是令她更疑惑了,心里想着她不是不计较了吗,怎么还在暗示着她没有去生日会的事情,是她自己想太多了吗。 “我们这里呢,是以男人为天,男人出去打事业,那我们女人就当然得在家操持家务啊,相夫教子对不对,只有把家庭搞好了,丈夫才能安心出去赚钱,你看看我们家,我对伟庭,自然是百依百顺的,不单单因为我爱他,还因为我尊重他,以他为天,那你再看看斯嘉,也是一个很好的榜样,她对凌轩也是十分温柔体贴的,是一个一百分的贤惠媳妇。”听见沈太太这番话,郑斯嘉也只能无奈地笑了笑说:“是的,妈也经常教会我许多人生道理。”,沈凌轩也是不敢出声。 “妈,你就不要说这么一些无聊的话题了,思雨连门都还没过,想吓坏她啊。”沈凌风不耐烦地打断他们的话,开玩笑说。 “凌风,不许你这样态度反驳你母亲。”沈伟庭瞪了一眼沈凌风。 “傻孩子,我是给思雨做个思想准备,打打预防针,其实也就是让她清楚清楚我们家人之间的相处状况,毕竟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没有其它目的。”沈太太还是保持那个慈眉善目的面容,平和的声音似乎与她的语言本质形成鲜明对比。 她明白了,这根本就是一顿鸿门宴,沈伯母根本就没有谅解她,这是在给她下马威呢,暗示她应该分好轻重,明白沈家这边得放在第一位,母亲生病这种小事就应该放在吃饭之后的时间才去处理,明白沈凌风就是男权主义的代表,自己就应该唯唯诺诺三从四德恪守妇道没有怨言,真是妥妥地一次话里有话,表里不一,荒谬至极!最可恨的是,沈凌风竟然完全没有察觉出来自己母亲的盛气凌人而且胸有城府,甚至一直表示沈伯母是个多么大度宽容的人,这样的话语让她现在想起来,实在哭笑不得。 第六十七章:公路上的争执 午饭开始之时,每人都在饭桌上毕恭毕敬地开动,看似相敬如宾,家庭和睦的沈家,实际缺少了家的温情与舒适,整个饭厅都弥漫着凝重的气氛,给人窒息的压迫,仿佛每人都在使用官方语言与客气语腔沟通交谈,嘴里吐出一字一句都得经过深思熟虑,反复推敲。某个时刻甚至给人一种不寻常的错觉,这不是在家,而是在公司,在谈论会,在宴会,这令程思雨开始明白,为什么沈凌风的表面看起来总是冷若冰霜,那是因为长期在拘谨的生活环境下浸透与成长,心里逐渐形成一栋与人相隔的牢固大门,需要加倍地付出与关爱,才能在模糊的雾霭中摸索到一把打开那栋大门的钥匙。 短暂的共餐体验就显而易见感觉到凌风的弟弟沈凌轩在家中很是得宠,属于外表阳光嘴巴乖巧的人,常逗得沈家二老满心欢喜,其老婆郑斯嘉给人感觉热情懂处事,总能在关键时刻说着灿烂的好话锦上添花,也能在严肃的时刻急中生智化解尴尬与僵持,而关系最差的莫过于沈伯伯和沈凌风了,每当沈伯伯发表言论之时,凌风都甚少搭话,而凌风笑脸说话之时,沈伯伯大部分的时间不是一脸严肃默不作声,就是在一旁打压不屑,数落着凌风的种种缺点,就像在批评一个不可雕的朽木,而又处处与他作对什么都干不成的乳臭未乾小毛孩一般。 所以更多的情况是他们各不搭理,极少交谈,因为接触的时间越长,两父子为了不同的三观和生活方式吵起来的概率就会越大。 但程思雨倒没有觉得沈伯伯像沈凌风口中所说的一般恐怖,不可理喻,虽然霸道跋扈但起码是个性情中人,值得一交,中途还好几次提醒沈凌风夹菜给程思雨,对她的态度倒也算是大方礼貌。反倒是总在一旁一脸笑吟吟的沈太太反而令她头皮颤栗,瑟瑟发抖,只要看见她的笑容和锋利的双眼,心底里总不能自控迸发一股毛骨悚然的感觉,令她如坐针毡,想要逃离。 离开沈家的道路上,沈凌风平静地单手握住程思雨的手,一边手握方向盘专心观察前方道路,一边怡然自得地说:“你看我没骗你吧,早说了只要你肯在我妈面前认个错,以她温柔的个性一定会原谅你的。” 程思雨别过头看窗外的景色,没有理会沈凌风的话语。 “喂,搞什么了你个小丫头,没有听到我的话吗?”沈凌风斜瞥了程思雨一眼,手调皮地摸摸她的头,扰乱了她头顶的头发,零散飘拂起来顿时像早上刚起床蓬头盖面的家庭主妇。 她不吭声地拍顺头发,抿着嘴巴,嗔怪地望着沈凌风一眼说:“你觉得沈伯母真的原谅我了吗?” “难道不是吗?”他紧蹙眉头,不解地问。 “你是真不懂还是假不明白呢,难道你没搞清楚她刚才的话里有话吗,这是在换种方式教训我,并且得让我提前知晓沈家家规好让我早日顺从,把我从一块璞玉雕刻成美玉,从一匹野马驯服为良马。”程思雨闷闷不乐地回答他说,显得有点担忧。 “你有没有发现自己最近得了一种病?”沈凌风沉下声音说。 “什么病?” “多疑病,被害妄想症!”“你!”。她顿时吐不出一个字来,一股闷气就这么梗塞在肺腑里冲不出喉咙。 沈凌风紧闭着嘴唇,神情严肃地说:“我妈明明就对你很好,很包容,为什么你总是要找她的茬。” “你认为我是这样的人吗?在你心中我就是这么无理取闹吗?”程思雨微张嘴巴,惊讶与不满地问道。 “老实说,有些时候我还真的觉得是。”沈凌风赌气地说。 “我估计你是没有听到你妈在对我说不要弄虚作假借花敬佛吧?”程思雨也生气了,可还是压抑着怒火,委屈地说。 “我听到了,但这有什么问题,我妈还不是随口一说,有找你麻烦了吗,她在我面前可是总夸你,倒是你,在背后使劲地说她坏话。”沈凌风说。 “我...对,都是我太小肚鸡肠,敏感过度,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但是我爱你,又怎么会故意与沈伯母作对呢,我只是敬畏她,太害怕她不喜欢我。现在你把我说得不可理喻,斤斤计较,这样你满意了吗,我就是这么奇怪!”程思雨停止和他辩论,坐在副驾驶上别过头去,望着窗外被凛冽北风呼啸而成的一棵棵萧条树木匆匆往后退。 沉默了片刻,两人都不作声响,像赌气般地冷落彼此,连窗外的喧嚣也掩盖不了车内此刻的尴尬。 再过一阵,这次沈凌风先低下头,抛开所谓的大男人面子,主动和程思雨缓和语气说:“你知道我不是这个意思,我很早就和你说过,麻烦的是我爸,我爸是个很霸道十分蛮不讲理的人,而我妈个性温柔,经常夹在我和我爸之间做磨心,充当调解我俩的中间人,但尽管如此,我妈也从来没有过一句怨言,对这个家尽心尽力,这样好的女人,你还会怀疑她对你不友善吗?思雨,收起你的敏感与小心思,有些时候心思细腻对事情的发展起不到任何一丁点的帮助。” 听到这样的话语,本来已经开始消气的程思雨心里又不舒服了,心里琢磨着刚开始的他不是说过爱自己的柔情似水与多愁善感,怜惜自己的脆弱与迷惘忧伤吗,怎么从前的优点如今在他的口中吐出来就变成了多余的缺点了,曾经有本书上说过当一个男人不在爱一个女人,从前在他眼里的优点都会一步步沦为能够累计致命的缺点,这令她心底凌乱与酸楚,也不知道是从哪里来的勇气迸发出一句明知道说出来肯定又引起没完没了的争吵的一句话:“我并不觉得沈伯父像你口中所说的蛮横无理,只是他严厉苛刻,望子成龙,许多时刻人与人之间都存在反射原理,他之所以对你没有好脸色,很大原因也是因为你没有尊敬过他,不思考自己本身的问题,更不会承认自己的错误,只懂反驳,我承认你有自己的头脑与想法,生意也搞得有声有色,但你太自我与偏执,一不留神很容易作茧自缚,聪明反被聪明误,沈伯父比你有人生阅历与跟社会接轨打交道的经验,也许真的有些道理能接受与采纳的呢,而你只顾着甩脸色,一口否决,一点都不尊重他,我想他对你绝不是看不顺眼,只是有一种恨铁不成钢的无奈的爱。” 话音刚落,她就开始后悔自己口中吐出的这句话,胆怯地观察沈凌风,看着他的脸色由红转为青绿,眉毛紧促为粗大紧致的一字,嘴唇紧闭强忍着不让自己的情绪失控。 程思雨示弱地伸出双手触碰沈凌风的手臂,摆出求和的姿态。而这明显不受用,沈凌风冷冷地回应她一句:“恨铁不成钢,在你心里我就是这样一无是处吗?” 她焦急地解释道:“不是的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意思是沈伯父也是为了你好,只是在某一方面的观念与思想与你不契合,而长辈的阅历总比我们要丰富,对待事情的看法或许会比我们年轻人通透,总有些地方值得我们借鉴,我只是这个意思,并没有觉得你不好,真的,你在我心里很优秀,是我用词不当。” “算了,说再多或许都是掩饰,在你没有经过思考之下说出来的话也许才是真实的想法。”沈凌风脸上没有任何的表情,冷冷地说。 “不是,这不是我的想法,是你敏感了。”程思雨不断解释道。 这令沈凌风感到不耐烦,沉下声音压住随时都要冲出脑海的怒气说:“你再说话就自己走回去吧。” 出乎程思雨的意料,并没能想到会在他的口中猝不及防迸出这么的一句话,直接冲破她最后忍耐的防线,倏然冷漠地说:“请你停车。” 沈凌风有丝惊讶地转过头看着程思雨,又继续若无其事看向前方说:“自己用脑子想清楚再说话。” “我叫你停车!”她的声音明显提亮了,带着怒意与不满地望着沈凌风小声地喊。 沈凌风即刻重重地踩下刹车,车子因为惯性在路上压出一条胎痕,发出吱吱的叫声,两人身子也因为惯性与速度的快止不住地往前倾,头脑瞬间有种天旋地转的感觉。 程思雨打开车门,又轻轻地关上。沈凌风坐在车上倒呼一口气,恼怒地瞪着程思雨说:“你确定不上车,要自己吹着风走回家对吧?” 程思雨不说话,站在地上一动不动。见她没有回应也没有任何要上车的意思,他冷笑着说:“很好!”,然后紧紧握住方向盘,猛烈地踩死油门,车子呼地一声绝尘而去,消失在荒野公路上飘飞的滚滚沙尘中。 大概行驶有一阵子,不安的情绪又充斥在沈凌风的内心里,心里想的全是程思雨伤心的脸孔,更生怕在这一条人烟稀少的公路里,万一出现几个不法之徒对程思雨图谋不轨该有多危险,而且从这里到思雨家的步行路程少说都要一两个小时,在这种地方丢下一个女孩子走了是不是一件太过分的事情呢,想着想着内疚的心情就占满了他整个头脑,猛然急转方向盘,调头沿原路快速驶回,等到驾驶回原地时,却发现程思雨已经不见了,一路上更见到她的踪影,这让他急了,心乱如麻,继续踩着油门往前行驶,开了大概五六分钟,终于在前方公路旁坐立在矮小的围栏后面的大石上,看见了坐在石头上的一位女子的落寞身影,沈凌风摇下车窗,凝视着她纹丝不动的脸颊,面无表情,不知其喜,不感其悲,瞅见她并没有因为他的回来而喜出望外,惊喜若狂,让他很没有面子,他努力维持着自己愤怒的模样,声音冷漠地说:“上车。”程思雨依然别过头去望着远方枝桠交错的大树,没有理会他,也没有看他一眼,只是鼻子一抽一抽,看着像在啜泣,又好似不是,这彻底激怒了他,他用力拍打方向盘,车里响出“卟”的一声喇叭声响,但程思雨仍然视若无睹,纹丝不动。 沈凌风焦燥地撩拨前额的头发,赌气地说了一声:“好!”,然后深深地踩下方向盘疾驶而去。 只是这次驶离了大概半分钟不到,他就立刻后悔了,在心里狠狠地怒骂自己,怎么又控制不住自己的脾气呢,他是求和的,自己的面子又有多重要呢,思雨是个女孩子,自己是个男人应该多让让她,怎么又在她面前大声嚷嚷呢,这种态度换谁也下不了台阶的。于是挂下了后退档,一直后退车子驶回原地,庆幸的是,她没有走远,依然坐在那个地方。这次他摇下车窗,平复心情态度缓和地说:“别生气了,上车吧,你也不想被风吹成雪条吧。” 这阵子他才发现,程思雨垂下脸颊挂满了两行清晰的泪水,脸孔因为啜泣而涨得通红,两行泪珠像珍珠一样一颗颗地落在她柔美的浅紫色裙子上,令他悔恨交加,心里就像棉花别紧搓一团的揪痛一样,他立马熄火拔下车钥匙,走出车门,跨过围栏走到程思雨面前蹲下,用手温柔地擦拭她的眼泪说:“不要哭了,都是我不好,我不应该丢下你的,但是我现在不是回来了吗,我不会抛下你不管的。” 听到这句话,程思雨猛地一下抱住他哭着说:“我真的觉得你很好,刚是我表达错了,你相信我,那是我言不由衷,你在我眼里心里都很好。” “我相信你,真的相信你了。”沈凌风轻轻拍她的后背安慰她说。 她轻轻推开他的肩膀,凝视他的眼睛哭着说:“你知道吗,刚才你把车子开走的时候,我真得很害怕,我害怕你真的会离开我,我害怕我们真的会分开,我的心很乱,乱的说不出话,我真的很爱你,很爱很爱,比爱自己更多。” “我相信你,我也爱你。”沈凌风感动地把程思雨紧紧拥在怀里,温柔地抚摸她的头发。 过了大概一个小时回到程思雨的家门口,临下车前,程思雨望着沈凌风,欲言又止,最后还是说:“我以后一定会多听伯母的教导的,我们以后不会再为这种事情吵架了。” “嗯。”沈凌风温柔地笑了,宠溺地拍拍她的头说:“不要想那么多,晚上和你通电话。” 程思雨甜滋滋地笑了,下车后有点落寞地目送着沈凌风的车子驶远,心里又油然而起说不清的惆怅与落寞,她想,她没有安全感。她想,她不能失去他。 夜晚十一点的时候,程思雨一直坐在床头拿着手机等沈凌风的电话,再过了一个小时,手机依然没有响起,再望望床头柜上的电话,也没有声响,就这么渐渐地,在分针与秒针滴滴哒哒地行走间,在时间不声不响地流逝中,在朦胧柔和的灯光里,她睡着了。 直到手机的声音响起来了,她倏然醒来,惊喜地拿起手机,屏幕显示的不是沈凌风的来电,而是他的一条信息,上面写着:“今天太累了,我先睡了。改天找你,晚安。” 看见手机的信息,心里失落,立刻在回复上打字:“你还生气吗?”再思索几番,又觉不妥,便全部删掉,回复一句:“好的,要休息好一点,爱你。”不到一分钟手机又传来了沈凌风的回复:“爱你。” 看着这窝心又快速的回复,程思雨笑了,但很快脸上又转而显露出一丝怅惘,一丝寂寞,与今夜的月光极为相衬。 第六十八章:杰克的关心 杰克致电给程思雨,约她中午下班后在附近广场的一棵树下一同吃快餐,他们任职的培训班距离不远。 程思雨如期而至,望见杰克早早到达目的地,并正拿着饭盒等候,笑眯眯地把饭盒递给她说:“我帮你买了个叉烧饭,不知道你们中国人爱不爱吃。” “谢谢你杰克,我口味很杂,什么都爱吃哈哈哈。”程思雨说完又咧开嘴哈哈大笑起来,顺势接过饭盒坐在杰克隔壁。 “Ve us,你的性格很好,我很喜欢,相信很多人也会喜欢和你相处的,总是窝在培训班里浪费你的才干和资源了,你应该多走出去见识见识,不要只窝在小地方里。”杰克一副热心肠地建议,厚道地说。 “我也有想过,只是一时间要我辞去工作,我也不舍得孩子们,况且老板娘和同事对我都不错,我在这里工作,还是挺开心的。”程思雨思索了一阵,便说。 杰克吃了几口饭,就把饭放下,摆起了一款过来人地姿态耐心地说:“做人要目光长远,不走远一步怎么就知道自己不会在更远的位置开拓一片属于自己的蓝天呢,等将来成功了,就可以在打下的江山运筹帷幄了。” “哇,杰克,想不到你这么雄心壮志,令我刮目相看。”思雨略带惊讶与敬佩地望着杰克,豪爽地说。 “不然你还以为我来台湾只懂吃喝玩乐,嬉皮笑脸哦?”杰克得意又故意地调侃着。 “不敢不敢杰克大哥。”程思雨摆出敬佩的手势,略略地笑起来。 这时杰克换成一种工作的态度,一本正经地说:“和你说正事呢Ve us,我朋友是一间外贸公司的老总,最近因为工作要到上海出差,需要带翻译陪同,凑巧公司里的翻译都特别忙,放不下手头上的急件与项目,所以想要找个临时的专业而且能够吃苦耐劳的翻译,我一下子就想起了你,已经和他提起你的名字了,希望你可以找个时间去他公司走个面试,就是宏威外贸有限公司,你应该听说过吧,酬劳绝对是不低的,干得好说不定还能转正呢。” 程思雨欣喜地望着杰克,雀跃地对他说:“这间公司挺出名的,我听过,可是我不是名校出身,他愿意请我吗?” 杰克点头笑了笑,像望着一个无知的对窗外世界充满好奇心的小孩一样解释说:“当然,只要你有能力,到哪里都能发光发热,前提是你得过了面试,不然玉龙大帝也没有感情讲。” “哈哈,是玉皇大帝!”她被杰克滑稽的成语组合和带点外国风味的中文语调弄得捧腹大笑,前仰后合说:“杰克,我现在才知道你这么这么厉害,平常只知道你有几分姿色,殊不知你是个有抱负而且人脉广的人呢。” “你现在才知道呢,我美丽的小姐。”杰克挑起了眉毛骄傲地说,一点点的虚荣心不经意间得到了满足,“不然你以为我只是长得英俊。” “你别臭美了!”程思雨轻轻推了一推杰克一把,戏谑说。 “那你得定好个时间面试,我好和别人交代。”杰克说。 “要去几天呢?”“加上周末三四天,你不是有年假吗,提前请个年假加上周末,请一两天就OK了,很方便的,当是给自己一个磨炼” “好的,那我明天去面试吧。”程思雨合上手掌,下决定说。 “OK。”杰克说。 “难怪无端和我说抱负,原来是要引导我去面试,用心良苦,不过谢谢你。”程思雨调皮地抿着嘴唇,撅起嘴巴扬起下巴娇嗔地说。 “虽然我们见面不多,但我能感觉到你的聪明和美丽,我相信自己的眼光,a d believe i you。”杰克回应道,咯咯笑了。 然后两人又沉默了一会,拿起各自的盒饭细嚼慢咽,过了一阵子,程思雨捧着饭盒,手里端着勺子,忽然望向前方来来往往的行人与川流不息的车辆发呆,眼里闪现几分惆怅。细心的杰克察觉到她的情绪欠妥,便关切地问:“怎么了,吃着盒饭也能发呆,想什么呢?” 程思雨愕然了一下,强颜欢笑地说:“哪有,你想多了。” 这时杰克笑眯眯滴望着她,调侃地说:“是不是想你的帅气男朋友啦?见过他两次了,有型地很呢。” 一听到男朋友这个敏锐的词语,止不住地愁绪又不声不响弥漫她洁白的面颊,紧抿的嘴角都仿佛宣泄着一种难以名状的抑郁。 “不好意思,我是不是说错话了,早知道我就不提起他了,你你...当我没说话。”瞅见程思雨面露难色,霎时心生尴尬,连忙使用那斜歪变调的中文语腔,硬生生地搬出一句道歉的话语。 “这不是你的问题,JACK。”程思雨朝他咧开嘴巴笑,又若无其事地继续吃饭。 “假如你不介意,可以和我说说。”见思雨的反应还属平稳,便试探性地询问地,他的确也对她的事情颇有兴趣,尤其是在恋爱方面。 “和你说了你就能懂了吗?”程思雨埋怨性地斜昵他,不以为然地说。 “那当然了!”杰克不服气了,竟被一个二十二岁的小女生质疑,直接说:“你们是不是吵架了?” 程思雨还是一声不吭,关注的点依稀都落在那盒普普通通口味一般的叉烧饭上。 这样冷漠与充耳不闻的表现显然使他泄气了,只能当作是自讨无趣,无奈地说:“那好吧,既然你不想说,我也不问了。” 停顿片刻,她转头瞥向杰克一眼,感觉自己甚于冷漠,冷水浇头一般地打击了他的热心,心头生起了内疚,语气瞬时软了下来并且倾诉般地说:“其实,我和他经常吵架,我很爱他,但是总感觉很难去融入他的家庭,他的生活,他的圈子。” “他不和你谈论关于自己的事情吗?”杰克留心听着,疑惑地问。 “很少。”程思雨摇摇头,失落的说:“很多时候,我只要见不到他,就不知道他在做什么,在什么地方,他也不会主动向我交代。” “那有什么要紧的,你可以问啊。”杰克不解地说。 “我不想问,他会嫌我烦的,会嫌我咄咄逼人,嫌我不够得体,嫌我不够谅解。其实他已经对我比从前好了,我已经满足。”程思雨有种自我安慰地说服自己。 “Ve us,你不可以认为对方已经比从前进步,就不敢要求更多,做的不好就是不好,真的爱你他就会包容你并且为你改变,难道说一个偷一百块钱的贼,变成一个偷五十块钱的贼,他就不是贼了吗,当然我不是说他是贼,只是打个比喻。一段关系里如果永远产生偏颇,一方付出甚多而另一方不懂回报的话,这段关系一定不能维持下去。你们之间要学会沟通。”杰克苦口婆心地发表着自己的见解,一边又拍拍程思雨的胳膊以示安慰。 “其实他对我还是不错的,我感觉他也是爱我的,只是有时候我们对待事情的看法与做法法迥异,最重要的是,他是一个孝子,而我认为他的母亲不会喜欢我,总觉得他的家庭是横在我们之间一座不可跨越的高山,即使我披荆斩棘,千辛万苦,恐怕最终只会磕得头破血流,撕心裂肺。”程思雨淡淡地说道,夹杂着一丝忧虑,就好似在预言一件即将要发生的灾难但仍然保持着侥幸的心态。 杰克皱起了眉头,乐观积极的心态让他无法理解她这种在他眼里属于杞人忧天的惆怅,说:“怎么会呢,你是一个讨人喜欢的女孩子,他的母亲怎么会不喜欢你呢。” 她缓缓地抬起头,转向杰克看了他一眼,眼神里依然盈满失落说:“杰克,你不明白。但是谢谢你,和你说了一会话,我心情已经比刚才要好了。” “Ve us,你放心,如果你被抛弃了,我第一个冲出来做救生圈,充当你的护花使者,我相信以我的条件还是能够给你长面子的。”杰克自知自己不知晓事情前因后果,很难去判断爱情的对错与评论过多,况且在他的观念里,爱情从来就是合则来不合则去,纠缠太多只会陷入泥泞中越陷越深难以自拔,拿得起放得下并及时止损才是他对爱情的态度,但明白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看法与处事方式,不会因为谁的一言一语就会轻易改变,所以只能希望尽量让她愉悦,缓解气氛,于是又开始嘻嘻哈哈不正经地调侃她起来。 “去你的!”程思雨明显被他的爽朗感染了,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吃完饭临告别之际,杰克再叮嘱一次:“记得按时去面试,千万不要忘记了,不然我朋友肯定要质疑我的看人眼光了。” 程思雨咧开嘴巴笑了笑说:“知道啦,你放心,我记性好得很。” 刚转过身子,杰克又在她身后吆喝一句:“喂,记得要乐观点,有什么问题要直说,要沟通,不要总是忧心忡忡的,不然肯定要像林黛玉一样熬出病来的!” 杰克的声音洪亮且有穿透力,引起了行人的注意,惹的好几个人路过了用诧异的眼光看着他们俩,令程思雨怪不好意思的,她有点尴尬又欣喜地说:“知道啦!走啦!” 离开一段路程后,她正打算走路回家,今天的天气清爽干燥,途径街道有种被冬风洗礼的舒适,使她原本平和的心情泛起了小波浪的涟漪,那种对生活忽然充满憧憬与希望的涟漪。 就在此刻,手机顿然响了起来,本能让她下意识往包包匆忙翻找,生怕自己可能会错过凌风的来电,可是翻出手机定眼一望屏幕,不是那个熟悉的名字,而是一个令她出奇并且料想不到的人——杜逸凡。 第六十九章:理性与情感 接通电话,她犹豫甚至带点怀疑地说:“喂,是逸凡吗?” “呵呵,不然是谁呢。”杜逸凡幽默地反问道,似乎还夹杂着一丝作为比她虚长几岁的大哥哥的疼爱。 “我只是想不到你突然会给我打电话。”程思雨恢复了自己固有的大大咧咧与率真,这一向是她与朋友间维护感情的优点,也是她在踏足这个人心险恶、品流复杂且利益熏心的社会的绊脚石,“有什么事吗?” “没事就不能找你吗?”杜逸凡停顿一会,以开玩笑半真半假的口吻询问。 “当然可以啦,我们是要好的朋友啊。”程思雨没多作猜想,热情地在电话旁回应。 “你下班了吗?”电话另一边说。 “刚下班呢。”程思雨说。 “我在图书馆,上次和你碰面那家。”杜逸凡依然用沉稳的声音说,没有明显的语调起伏,只觉细腻温柔,让人舒适。 程思雨大概思索了几秒,就惊喜地脱口而出:“聚雅书店对吗,我好喜欢那家书店,温馨可人,环境舒适,服务员的态度还超赞的!” “是的。呵呵”电话那边传出了偷笑的声音,愉悦地说:“过来吧,我看见一本书挺感性的,你一定喜欢。” “书本还会有感性的吗!”程思雨调皮地揶揄着,嘴角抿成半个小圈圈。 “真的,你一定会喜欢这本书。”杜逸凡一本正经地,坚定地表达自己看法,从语气听得出,他很希望程思雨能过来一趟,或许这本书真的就有过人之处,其独特的魅力惹得杜逸凡乐此不疲地推荐:“来吗?” “好的,马上到。”程思雨爽快地挂掉电话,兴冲冲地往聚雅书店方向快步疾走。 这个午后,阳光弥漫,慵懒的万物被光彩夺目的太阳感染得朝气蓬勃,一切都是那么的清新自然,橙黄的微光透过镂空细花的纱窗帘空隙偷偷溜进图书馆的书桌间,洒落在他身前一杯滴滴香浓的热咖啡旁,光晕透过杯子折射回他俊朗的面容,散漫而成点点金色的光斑渲染了他清澈的眼眸。 和煦的微风与耀眼的阳光惹得他不自觉的抬起额头,期待地凝视前方不远的位置,仿佛命中注定的巧合一般,无可避免地望见那个活蹦乱跳的女生冒冒失失地闯进了这间宁静温和的图书馆,穿着一件天蓝色的雪纺薄衣短裙,扎了一条俏皮动人的马尾,脚上穿着一双光滑整洁的黑色皮鞋,神情迷惘地穿梭在门前潮来潮往买书与还书的行人间,前倾后仰得貌似在搜寻些什么,因与众人肩膀的摩擦而扰乱的头上的发丝而娇憨地撅起了嘴巴。 只是一个瞬间,她的眼睛亮晶晶地闪烁了星星,敞开了他有史以来看见过的最美好最烂漫的笑容,正朝着他的方向兴奋地匆匆跑来。他不能自控弯起了嘴唇闭合的线,为了掩饰愉悦和心脏砰砰作响的碰撞而不自然地浅笑起来,深情的双眼一下子就波光粼粼地洋溢着暖意。那个犹如天使一般的女孩不仅照亮了整个图书馆,还照亮了他的心田,在熙熙攘攘的人群里,他没有看见过其他人,他只看见了她,那个对着他梨涡深现的女孩。 “你在看什么?”程思雨一闪灵地出现在离杜逸凡不及一米的距离,机灵且气喘吁吁地说。 “看你在笑什么,笑得那么开心。”他回过神来,轻松地打趣道。 “哪有,刚我一直寻找你坐在哪里,简直是人山人海,看了好久认错好几个人才把你找出来,兴奋得我呀!而且我本来就喜欢笑,不自觉就笑起来了,发呆喜欢笑,紧张喜欢笑,除了伤心的时候可能都会笑,那是自发的说不出原因呢!大概从婴儿时期就爱笑吧。”她顺便拉开一张凳子坐了下去,提起斜跨在肩上的包包放在桌面上,一边自嘲说。 “爱笑挺好的,女孩子就应该笑多一点。”杜逸凡摆出一副欣赏、认同甚至乎向往的样子说。 “最怕笑多了别人以为我被点了笑穴停不下来哈哈。”说完又嘻嘻哈哈地咧开嘴巴绽放笑脸,仔细端详才发现桌面中间已放置一杯香浓的猫屎咖啡、巧克力芝士蛋糕,并伴随一本五彩缤纷、精美细致的硬皮,封面上标注着“洛丽塔”三个富有艺术感染力的卷翘大字,令她眼底的瞳孔顷刻放大,抬起头惊奇地询问杜逸凡:“这就是你口中所说富有感情的一本书吗?” “正是。”杜逸凡得意扬扬地浅浅一笑,扬起手指朝书本方向一挥说:“那是一本关于理智与情感的矛盾和争执的书,文笔清新唯美,故事情节曲折,感**彩和忧郁氛围较浓重,人物形象和性格分明,如果你是个对情感和心理颇有心得的人,那你会对这本书产生共鸣。” “有这么神奇吗?洛丽塔,我好像听说过,这本书在美国挺出名的吧,而且后来还改编成电影,不过我一直没有特地找来看过。”程思雨颇有兴致地翻开瞅瞅,像发现一本封尘已久的日记本一样小心细致地观赏别人悠远悠长的往事。 “那么正好,眼前就有一个机会了。”杜逸凡抿嘴一笑,意味深长。 “怎么知道,我喜欢吃芝士蛋糕呢?”程思雨探一探头,斜睨着试探问。 “我猜的。”杜逸凡停顿了几秒钟,淡淡回答,有些闪烁其词。 “澳,那我们是品味相当,口味也相当罗,我才不信你骗人。”程思雨吐了吐舌头挤眉弄眼得,顽皮地说。 杜逸凡又窃喜地笑了,说:“好吧,看来真的什么也瞒不过聪明伶俐的你,我是从凌风口中无意听到的。” “我就知道,你哪有那么机灵嘛!”然后提起手旁的咖啡杯,望着杜逸凡笑了说:“不过我知道这杯咖啡是你选的,你对咖啡有着过人的灵性,所以我说你不做咖啡师简直就是咖啡界的损失嘛” 杜逸凡撑着额头,垂下眉窃窃地笑而不语。“你真细心。”程思雨感谢地说。 几个小时的时间,他们两人在同一张桌上各自的书籍,没有说一句话,甚至没有在思想上开过小猜,各自都对着自己的书本咀嚼得津津有味,不亦乐乎。程思雨一边看着书,在《洛丽塔》的世界里遨游高飞,全神贯注,一边摆弄着刀叉切开桌面的巧克力芝士蛋糕细嚼慢咽,香甜可口,嘴馋得吃完一个又点了一个,悠闲且怡然自得。而杜逸凡也自然没有闲着,全神贯注地投入所有精神于手里捧着的《呼啸山庄》,眼眸里的银光随着攀伏在书本上每一个俏丽的字体流连不止,目不转睛,沉溺得如痴如醉。 “看到哪里了,觉得怎么样?”杜逸凡在心地询问着。 “我现在看到亨伯特为了接近洛丽塔留在房东的屋子里,那就是他和洛丽塔的母亲夏洛特结婚了,但是他并不爱她,甚至厌恶她,认为她是一只母牛,衰老扰人的老女人。”程思雨抿抿嘴吧,语气里带点无奈的语气回答。 “想不到你看书的速度挺快的。”杜逸凡有点诧异地感叹着。 “当然了,我的速读并不差,而且对语文有种与生俱来的天赋。”说起语文,程思雨脸上掩盖不住地泛起得意之色。 “为了自己喜欢的人去与另一个不爱的人结婚,是一种自私的行为吧。”杜逸凡用手摸摸下巴,加以思索地点头,又不经意地望了一眼程思雨,看她的反应。 “没错,虽然说爱情是自私的,但不应该建立在伤害别人感情的基础上,亨伯特因为小时候失去了初恋安娜贝尔,所以这在他童年懵懂的爱情里蒙上一层阴影,以至于成年后失去了对同龄人心动的能力,只有遇到十几岁的少女洛丽塔时,才重拾心动的感觉。但是他因为迷恋洛丽塔而深深地伤害了洛的妈妈夏洛特,这是不应该的,也是残忍的。”程思雨双手捧着下巴,手肘撑着桌面,闪烁着乌溜溜的黑眼珠,感慨万千地说道。 “你认为亨伯特,他真的爱那个十几岁的少女吗?”杜逸凡淡淡地问。 “她很小,才十二岁。况且现在,我才看了三分之一,所以还不能确定,他是不是真的爱洛丽塔。但是我能肯定,他真的挺喜欢她的,是那种很深很深的心动,不能控制的感觉,是一种成熟男人的爱情,所以他的欲望不能与爱情分开,但是他的内心却住着一个童年时期的小男孩,喜欢的也是一个世间上纯粹的的代表,所以这种爱情对他来说是奢侈的,矛盾的,不道德的,也是社会不能允许的,但是怎么说,他好像真的是长久以来自安娜贝尔伤寒死后第一次那么喜欢一个人,这样纠结和不被接受的爱情,理性与情感的冲突,对于他自身来说,也许也是一种残忍吧。”程思雨滔滔不绝地发表见解,有种深陷其中的代入与着迷。 “看你平常傻傻的,想不到只是看了一本书,随时出口成章,佩服佩服。这确实是一本令人争议的书籍,那你说,这是怎么的一种残忍。”杜逸凡被程思雨专心致志地样子激发了讨论的兴趣,咧嘴笑了起来。 “你才傻呢。”程思雨掘起嘴巴哼了一声,又说:“很简单呀,你就把他这种喜欢少女的恋童癖看作正常的,他喜欢十二岁的洛丽塔就好像你会喜欢二十多岁的小女生一样,举个例子假如你遇到了一个一见钟情,在人群里看一眼就有触电般的动心,再看第二眼就有想和她厮守一生的冲动,但世俗却不允许你去与她相爱,而且道德会令周围的人不理解你,并且你会在无形中伤害一个与你们亲近的人,最重要的是,那个你爱的人最爱的不是你,甚至不在乎你,那你不觉得这是一种很残忍的事情吗?” 看着她激动剖析自己想法的样子,他忽然就愣了,一时之间不知能回应什么,有种被搓中秘密的心虚,吃力地吞下定在喉咙的口水,不自然地躲开了她等候的眼光,又转头回望她僵硬地笑着说:“呵呵,我没有试过,还真的不能明白这种残忍呢。” “当然啦,你是理性主义者嘛,做什么都会经过深思熟虑啊,所以你是百分百的工作狂,成功人士,估计应该不会有哪个幸福的奇女子能令你神魂颠倒吧。”程思雨睁着那对秋水盈盈的大眼睛,凝视他说。 “呵。”杜逸凡躲闪的垂下额头,舌头打转地说:“你太高估我了,我也是凡人而已呵呵。” “好吧,那我继续看书咯”程思雨摇了摇头,咕哝着,故作无奈地笑了起来。 等到傍晚黄昏来临的时分,程思雨不知不觉地睡着了,侧靠在了整洁的书桌上,睡在了杜逸凡的正对面,夕阳的余晖打在了她红扑扑的脸颊上,流转在她细长睫毛的空隙间,散漫在她整张精致的小脸表面,令她整个人都躺在了微黄笼罩与水天相接的云雾里,恰似一片朦胧又美得如此清晰可见。 杜逸凡目不斜视地凝视着闭上了眼睛沉睡的程思雨,见她睡得安慰,手里仍不忘紧捧书本,霎时有说不出的快乐,忍不住偷偷笑了,伸出手想要偷偷地摸一摸她的脸蛋,只要一下就好了,那懵懂不谙世事的小女孩,此刻像一株在飘扬中沉睡的蒲公英,也有着纯白如纸张的细嫩肌肤,镶嵌着天真无邪的大眼睛,是不是也会像那爱而不得的爱情故事一样,她也会是他心中永远的洛丽塔呢。但是他是个理智的男人,是个成功的商人,是个不能轻易被感情左右的人,在他的手指与她的脸颊相近只有一厘米不到的距离时,他匆匆抽回了他的手掌,叫来了站在不远处的服务生。 等到渐入夜幕,天慢慢变黑了,她醒了,伸了一个大大的懒腰,揉揉眼睛睡眼惺忪地喃喃自语:“我竟然睡着了,我怎么会睡得那么舒服,那么放松。”然后瞅了一眼对面,发现对面的凳子已经是空了,诧异杜逸凡已经离开,心里纳闷着怎么他不叫醒她呢,竟然走了也不说一声。 于是挥挥手召唤了服务员,说了一句结账。她和前来一男一女的服务员礼貌地说:“麻烦帮我结结账吧,蛋糕和咖啡我还没付钱呢。” “小姐,不用了,和你前来的先生早就已经结了账了。”男服务员彬彬有礼地回答说。 “啊,是吗?”程思雨有点愣了,但也不至于惊讶,有点尴尬地说:“那我想买下《洛丽塔》这本书,现在结账吧。” “小姐,这本书他也已经付钱了。”女服务员忍不住捂着嘴巴笑嘻嘻地说:“你男朋友对你真好,又那么喜欢你,刚我看见你睡着了他想偷偷摸你的脸蛋呢,不过后来又抽回手了,估计是怕吵醒你吧,看得我真羡慕,像学生恋爱一样小心翼翼的,而且他又体贴又帅。” “不,不是的,他不是我的男朋友呢。”程思雨彻底懵了,立刻解释说,心里不太相信杜逸凡会想偷偷摸她的脸蛋。 两个人倏然瞠目结舍了,男的就皱起眉头碰了一碰女的手,那个女服务员勉强地咧着嘴巴尴尬地说:“不好意思啊小姐,是我多事了,对了,这是你朋友留给你的纸条。”说着把纸条递给程思雨后,两人就急忙走开了。 翻开纸张,小纸条工整的的宋体呈现在眼前:“见你睡得那么熟,就不打扰你了,希望你会喜欢这本书,祝看得开心。 凡。” 忽然之间,一股暖意莫名涌上了她的心头。 第七十章:事业的拼劲 这几天沈凌风忙得不可开交,甚至忙得连三餐都顾不上吃,程思雨听他说是因为接了国外公司的大单子,全公司的人都在日以继夜地工作,一副全军备战不容怠慢的姿态。好几次程思雨好不容易盼来了他的一通电话,聊不够几分钟又匆匆忙忙地挂断了,实在抑制不住藏在心底里的思念,大概晚上九点时分,她独自踏上了前往盛风贸易有限公司的路上,准备给沈凌风一个出其不意,她对自己说,只要看他一眼就好了,几分钟也罢,绝对不会耽误他工作的时间。冬天渐渐远去,春天即将来临,黑夜的晚风不再如同往常一般凛冽,飘荡在今夜的微风反而让人感到温柔舒适,轻轻吹拂在程思雨红润的双颊和柔顺的发丝,令她远处望着仿佛是在黑夜里堕入凡间闪闪发亮的仙女,澄澈的眼眸虽然带着一丝茫然,却不能遮掩她散发美好与纯真的白月光芒。 程思雨途径公司附近的食街,被门庭若市的景象所吸引,心血来潮在一间温情的小店买了一碗台湾海鲜粥,还留心购买几盒葡式蛋挞和丝袜奶茶打算慰劳盛风公司的员工,作为凌风的女朋友,她希望在凌风的下属面前留下好印象,甚至是完美的形象,她一点也不希望在员工们的眼里,她会输给何碧君,这也许是心胸狭窄的想法,但她就是这么介意,任何与何碧君有关系的一切,她都耿耿于怀。 这夜的盛风公司显得特别安静,伫立在清爽的微风中与此刻风声的温言软语形成强烈反差,散发出弄弄严肃与沉郁的氛围,程思雨探着头悄悄走进公司大堂,眼看前台一个无精打采的女慵懒抬起头,满脸倦容地望着程思雨小声说:“小姐你好,请问你找谁。”显然这女的并不知道程思雨是谁,程思雨轻抿着嘴巴微笑说:“我是来找凌风的。” 女人有点后知后觉,望着她手上的海鲜粥和蛋挞奶茶,疑惑地说:“你是谁找我们老板呢,我得问一问老板才行。” “不不不!”程思雨连忙说:“我是程思雨,你认识吗?” “澳!”女人恍然大悟,尴尬地说:“我知道我知道,不好意思是我怠慢了,我真糊涂,小姐你现在可以上楼了。” 程思雨大方地微笑说:“没关系,我也不算常常来,你不认得我也正常。”然后从手挽着的袋子里拿出一杯奶茶和两个蛋挞递给前台的女人。 女人立刻接过咧开嘴巴说:“太谢谢你了程小姐,程小姐真好人。” “你太客气了。”程思雨再次微笑点了点头,就迈步向前走去电梯里,按下四楼键,待到梯门打开,随着脚步走近公司部门,由远及近越来越清晰地听到一阵阵怒吼和训斥,走得越近,那股声音就越发熟悉,震耳欲聋,令人听着心惊胆战,渐渐才发现,那不是别人,正是她最熟悉的人,沈凌风的声音。 她站在墙边,遮掩地悄悄观察情况,只见沈凌风火冒三丈,横眉怒目地指着对面的两名员工怒骂,说到气头上还把文件都横扫落地嚷嚷道:“这么简单的错误都能犯,竟然连价格也报错了,如果不是我及时发现该会酿成多严重的后果,一个个无精打采垂头丧气的是不是嫌钱少不想做。” “不是的老板,请再给一次机会,我们保证不会再犯。”两名员工哀求地说。 这时程思雨按奈不住地走了出来,一心想帮他们解围,故意缓和气氛轻松地说:“我看大家都累坏了吧,不如先歇会喝喝奶茶吃个蛋挞吧。”,手里举起刚买的食物。 员工们惊喜地望了程思雨一眼,又胆怯地望了望沈凌风忿然作色的脸,无一不惊惶地回过头继续埋头苦干。 程思雨徐徐走了进来,勉强地对沈凌风此时并不怎么热情的脸笑了一笑说:“他们都辛苦了,你也辛苦了,先歇一歇吧,吃饱了才有精神继续干活啊,不然他们这样黯然无神的也很难高效率地完成工作。” 沈凌风紧蹙眉头看了一眼程思雨,面无表情,冷若冰霜,倏然往桌子上“砰”地用力拍了一下,吓得程思雨和全场的人呆若木鸡,不敢作声。稍作片刻他又轻轻敲了敲ta太阳穴,脸部终于有所松弛,舒了一口气说:“大家也辛苦了,先吃点东西吧。” 全场的人松了一口气,欢喜地接过程思雨手上的食物来分配,纷纷说:“谢谢程小姐。” 分配好蛋挞和奶茶后,她手里拿着剩下的一份和海鲜粥走进沈凌风的办公室,若无其事地打开房门后又关上门,把食品放在茶几上庆幸且调皮地说:“刚吓死我了,我以为你要赶我走。” “如果你以后进我办公室,请你也先敲敲门,这是最基本的工作礼貌。”沈凌风严肃地瞅着她,不耐烦地说。 “对不起,我下次会注意的。”程思雨垂下头机械地摆弄着茶几上的食品,委屈得只能低声道:“先吃点海鲜粥吧,我猜你还没吃饭,再怎么工作忙,也要准时吃饭,不然身体会熬坏的。” “你觉得我现在有心情吃饭吗?”沈凌风蹙着眉头抿起嘴巴反问她说:“你每天只需要沉醉在你的老师世界里,世界里围着的都是些老师孩子,怎么会明白这个社会的残酷性,竞争会有多激烈,管理一间公司会有多辛苦。” “对不起。”程思雨失落地说。 “我不是和你说过我这段时间会很忙吗,为什么你还要来打扰我?现阶段是非常时期,不容有一丝过失,我在教员工,你过来当好人派食物,你唱白脸我唱黑脸,我算什么了?”沈凌风依然不依不饶地训斥着。 程思雨明显感觉不满,脸上浮现一丝不服,倔强地说道:“我知道我不如你,做的不是大生意,只是一名普通的英语老师,不能体会你们这些拼事业的大男人世界,但是我知道无论是普通人也好,是出色的人也好,是人都需要吃饭休息,你不想想,就算你不需要休息,但是你的员工呢,他们不一定有你这么好的精力啊,你多为员工着想,他们会感觉到的,这样工作才会更有动力,对公司运作也是百利无一害的啊。” “呵。”沈凌风闷哼一声说:“如果每一间公司老板思想都像你一样,大概就不会有高效率和出色的业务成绩了,我盛风公司是外贸贸易公司,不是善堂,不是护幼院,不是收容所,不容纳没用的人,如果连几晚的加班通宵都熬不住,那注定不属于这里。” “你。”程思雨竟被反驳得无言以对,找不到再多的话语回应。 “总之,你今天令我很不高兴。现在工作进度不得不又拖慢了一点”沈凌风气馁地拍打一下桌面,整个人一下倚靠在转椅背上。 “我明白了,你不想看见我,是我又不聪明了,我知我不应该来打搅你的,怪我自己不见你几天又想你了,但是你又没有时间,我怎么要求你来见我,我只好跑去你公司见你啊,我只想着见你一面就好,几分钟也好,并没有想过我做的事情全都惹你不高兴了,是我太失败了,为什么会让你占据我心里所有位置,见少几次,没什么大不了的,我会回家的,我会一个人等你来找我的,我应该充当好等待这个角色。粥和蛋挞奶茶我放在这里,我走了你再吃吧,因为我知道你见看见我不会有心情的。”程思雨咬着嘴唇憋屈地一顿一顿说完这句话,绕开茶几准备打开房门离开。 沈凌风的内心倏然软了起来,不禁被她的话触动,顿生内疚之情,反思自己是否过于苛刻,犹豫着仿佛有话语堵在喉咙中欲吐却吐不出来,沉默了几秒,终于有三个字在悄然无声中传入了游离在门边的程思雨耳朵:“不要走。”程思雨怔了一怔,懵懂回过头,只见沈凌风走近握住她的手腕,轻轻地把她拉进了自己的宽敞的怀抱说:“来都来了,先陪我一会吧。” “你不生气了吗?”程思雨小声地问,眼底里夹杂一丝难过。 “刚我其实不是气你,只是因为自己心烦,事业的压力压得我喘不过气,你都不知道,我刚对着两个下属有多恼怒。马上就要交货了,偏偏在这个节骨眼上出错,把两种不同商品的价格搞混了,你说我能不发火吗?”沈凌风向程思雨抱怨道,脸上的乌云逐渐散去,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对安慰的需求。 程思雨关切地凝望着沈凌峰,用手抚摸着他最近略显粗糙的脸,心疼地说:“你的脸都瘦得凹下去了,一定是最近工作很辛苦。我知道你工作一直很认真,也有自己的主见和雄心壮志,虽然我不是什么女强人,事业上的事情我也懂得不多,但是我相信你一定可以获得你想得到的东西的,我相信以你的能力,就算面前有着许许多多极其艰巨的困难,但是我知道你一定可以解决的。而且我想对你说,无论你成功了还是失败了,我也会永远在你身边支持你,给你力量。” “傻瓜,你放心好了,我一定会成功。”沈凌风握着程思雨的肩膀,幸福地笑了一笑,往她的额头上吻了一下,又说:“不过老实说,下次你来之前先告诉我一声,起码得先让我规划好,提前告诉你方不方便嘛,不然像今天一样让你看见我骂人凶狠的样子多不好。” “我想着见你一下就好了,不需要你理会我的,而且你生气的样子我还看得少吗。”她垂下头咕哝着。 “怪我吧,不够温柔。”沈凌风轻轻掐了一掐她的脸,挑逗地说:“你在这,我怎么能忍得住不去理你,我看见你就心痒。” 程思雨小力往沈凌风胸膛捶了一拳说:“不正经。”,讪讪笑了。 然后两人往沙发上坐下,打开仍存有余温的海鲜粥,程思雨拿起勺子往粥搅了一搅,递给沈凌风,又说:“对了,我明天准备面试一份兼职,是出差去上海当翻译的,短短几天时间,我想去试试,作为给自己的一个磨炼。” “这挺好的,是去哪间公司面试,信得过吗?”沈凌风认同地点了点同,又顺势询问道。 “是宏威贸易有限公司,是陪老总出差。”程思雨不假思索地回答道。 “是张总吧,我上一年还和他合过照呢。”说着沈凌风放下手里的粥,走到办公桌上拉开柜筒,拿出一张照片放在程思雨的面前介绍说:“你看,站在我隔壁笑得眼睛都不见了的人就是他。” 程思雨睁大眼睛注视着,稍微吃惊地说:“这个人就是张总啊,看起来矮矮胖胖,和蔼可亲,和往常脑海中严肃威严的老总形象颇有出入。不过也还好,看着挺好相处。” “还别以为呢,人不可貌相,虽然他是个好老总,但对员工要求很高的,你得做好十分准备,可别在面试上连话都说不出哭鼻子。”沈凌风调侃地望着程思雨说,脸上浮现一丝腹黑的坏笑。 “你少看不起人呢,我工作能力里可强呢,怎么会连这点自信都没?”程思雨撅起嘴巴,不服气地反驳道。 “哈哈。”沈凌风愉悦地笑起来,又问:“你是怎么找的工作呢?” “就是杰克推荐给我的,他是这个老总的朋友。”程思雨胆怯地,试探地说。 “啊。”沈凌峰蹙起了眉毛,惊讶地说:“就是那个洋鬼子啊?他能信的过吗?不会是骗子吧?” “不是的,他不是你想象的那样,我和他也有交流过工作,是工作上比较聊得来的朋友,但纯属是普通朋友,我的老板也认识他,我想他不会是那种人的。”程思雨解释地说。 “你很了解他吗?”沈凌风抬起了眉头,注视着程思雨冷冷地说,眼眸里尽是不言而喻的独占欲。 “你明知道我不是这个意思,我只是挺想尝试这个工作的,去开拓自己的眼界,你不是已经相信我和他什么都没有吗,你对我就那么没有信心吗?”程思雨被沈凌风锐利的眼神弄得紧张兮兮的,生怕又被他误会,连忙解释地说。 沈凌风开怀笑了一声,看着程思雨紧张的样子,感到可爱极了,安慰地说:“好啦,我逗你的,我只是想不到,那种洋鬼子也能认识到张总,现在你已经知道张总什么样子了,明天到那公司先跟我说一声,就在中山南北路附近,假如有什么情况得第一时间通知我。” “我知道了!”她松了一口气,没好气地说:“就你最喜欢逗我,我又不是三岁小孩子了,难道连最基本的辨识能力没有吗?除非我傻了。” “那惨了,你一直都是傻的。”沈凌风咯咯笑了起来。 三十分钟过后,沈凌风解决完茶几上的一切食物之后就准时地送程思雨离开了公司,焦急帮她叫了一辆计程车,看着她上车后就风驰电掣般地跑回公司埋头苦干,争分夺秒,仿佛正有什么千钧一发的危急情况等着让他解决一样。对待事业,他永远都有用不尽的热情与拼劲,显然这与他不羁飘忽的外表大相径庭。 第七十一章:面试成功的喜悦 程思雨如期而至宏威公司,惊叹观察周围一切,无论是整洁有序的环境,高端先进的设备,还是放眼望去无一不在埋头苦干,专心致志的工作氛围,都吸引了程思雨的注意力,心里琢磨着要是自己也进入了这样的一间大公司,大概会在自己的人生历程中写下新的重要的诗篇,这该会是多么令人热血沸腾的事情呢。 一位衣冠楚楚的男职员前来交待程思雨写好申请表,和程思雨进行基本日常与职场的英语交谈测试后,便友好地带领她走入老板的办公室,打开办公室门,首先映入眼帘的是简单清新的装修风格,多以灰白简洁色调为主,给人利索舒服的感觉,窗边随风翩跹而舞的白色纱帘下摆放一瓶亭亭玉立的郁金香,芳香四溢,围绕着风飘扬的过的足迹缓缓扑入程思雨的鼻子里,沁人心脾。与此美景大相径庭的是坐在办公椅上矮矮实实的中年男人,果不其然,与沈凌风展现给她看的照片里的形象如出一辙,其貌不扬,瞪着一双无神稍显突兀的眼睛,直溜溜地盯着程思雨看,面无表情,严肃地说:“坐下吧。” 她把简历和相关资料双手递给张总,心里战战兢兢的,万不能让紧张与惊慌跃然脸上,大方地展露一个露齿的官方笑容,以此掩饰自己内心里万马奔腾的咆哮。 “你是杰克介绍过来的吗?”张总问。 “是的。”程思雨大方地回答。 “刚毕业不久吗?”“没错,我刚毕业不久了。” “嗯?”张总挑起了眉头,疑惑地看着她说:“那就是没太多经验了吧?” “我..”程思雨愣了一愣,很快便反应过来,整理情绪说:“虽然我的经验不多,但我在学校的时候也试过在广交会上充当翻译,在学校期间参与过英语论文演讲,并且已经考取大学四六级,专四专八证书,现在也一直在补习机构当英语老师,所以我对英语是十分热爱和充满信心的,对于我的能力,你不用质疑,我也许不是最熟悉的,但我一定会最努力。” “你在台湾大学毕业?”张总看了一眼简历和证书复印件,敲了一敲桌面,缓缓抬起头望着她问。 “是的。”程思雨诚恳地回答。 “以你的资历与样貌,在补习机构充当老师,确实有点浪费了,你怎么忽然想接这份翻译工作呢?”张总说。 “我想给自己找点经验,接触不同领域不同层面的工作,当然从事补习老师是我喜欢的工作,教导学生们成材也给了我很大的成就感,但我想不断提升自己,能够有机会在更高更大的天空开拓一片属于自己的事业,而且宏威是一间大公司,谁不想尝试呢,如果这次我翻译得好,说不定你还会赏识我呢,像我这批千里马能够遇到伯乐的话,何乐而不为呢?”程思雨声音坚定地说着,眼睛里尽是期盼。 “哈哈哈...”一向严肃紧致的脸孔骤然迸出一个胖憨憨的笑容,和蔼可亲地说着:“有意思,杰克介绍的人真有趣。” “既然是杰克介绍的人,你还不是更应该相信他的眼光吗,我是不会让他失礼的。”程思雨睁大了眼睛,讪笑地说。 “好!有意思!星期六出发,星期二晚上回来,工作内容和流程你应该听说过了吧?”张总双手交叉抱于胸前,往后靠在椅子上,审视她说。 “我清楚。”程思雨谦虚地望着他说。 “很好,我是一个很严格的人,做得好会奖赏,做得差就批评,老实说,如果这次不是因为公司人手不够,大家手头上都一堆工作,我是绝不用没有经验的人,希望你的工作能力能像你说的那样,别只是纸上谈兵,虽然只是几天的时间,也希望你能胜任,还有习惯我的工作速度。”仿佛给了一个下马威一般,张总站起身来,拉开椅子,又伸出厚实的右手向程思雨握手。 程思雨稍显后知后觉,仓促地站起身,连忙伸出手回握张总,欢喜又尴尬地说:“合作愉快。” “嗯?”张总诧异地看着她,蹙起了眉头。 才反应过来说错话,她赶紧补充一句:“不好意思说错话了,谢谢你给我机会。”话毕,才松了一口气,转身吐了吐舌头,又回过头来微笑地说:“周六见,我先走了。” “嗯。”张总朝她挥了挥手,又坐下来自顾自地审阅文件。 面试后已是傍晚,她犹如放下一块紧悬已久的心头大石。走在路上,凉风习习,手机的铃声倏然响起,按下接通按键,耳边响起的是沈凌风深沉带点嘶哑的声音:“在哪?” “我刚面试完了呀。”程思雨掩饰不住喜悦的声音。 “不是叫你一到公司就告诉我吗?看你这么久没有信息没有电话,以为你被人拐走了,害我一直担心。是张总面试你吗?”沈凌风戏谑地说,声音里却掩饰不住担忧与隐藏的疲倦。 “不好意思我忘了。对啊,就是他,和你的照片上一模一样呢。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我面试通过了嘿嘿。”程思雨捧住电话有点内疚,又止不住窃喜地说着,期待他的反应。 “看你兴奋的样子,就这点成功就把你迷得晕头转向了吗,说你是小孩子一点不过分。”沈凌风调侃她说,声线里却满是宠溺与高兴。 “我知道你比我厉害啦,知道你比我老啦,如果我是个小朋友那你就是个大叔啦大叔大叔。”程思雨咯咯地笑着说。 “喂,我三十都还没到,怎么能算是个大叔?”沈凌风不服气地反问道。 “那你说我是小朋友,我才二十三不到,长得又年轻,你都差不多三十了,看起来又长得着急,还不是大叔吗老大叔。”程思雨边走边偷笑地故意打击他,望见行人途经又被所触及得鄙夷像看傻子一样的神情弄得尴尬不已,便闭着嘴巴忍住笑容。 “好吧,你说什么都是对的,我是个老头,你就是萝莉了。”沈凌风自嘲地附和她说。 “不怕,就算你是个大叔,也是个很帅的大叔,只有你可以叫我小朋友,也只有我可以叫你大叔。”程思雨说。 “不,我还可以叫你妹妹。”“好,那你是哥哥,像个大叔一样的哥哥。” “好啦,我知道了,不和你闹了,我要忙了。你自己出差要好好照顾自己,一有什么事情立刻给电话我。”沈凌风说,准备要挂上电话。 “等一下,我听你声音都有点累了,你太累会熬坏身体的。”程思雨担忧地说。 “没事的,不用担心,乖。过了这阵子我就好好陪你补偿你。”沈凌风说。 “凌风,我过两天就要去上海了,你又这么忙,要不要明晚一起出来吃个饭,不会耽误你很久的,我想你了。我想去上海之前,见见你。”程思雨小声地询问着,声音轻得温柔动人。 电话那边的沈凌风迟疑着,停了一阵又开口说:“思雨,你知道我很忙,我真的抽不了时间,等你回来,等你回来立马找你好吗?” “好,我也只是问问你,我也猜到你应该没有时间,那等我回来我们立刻见面好吗,我真的很想见到你。”程思雨站在路边,望着路中间的车水马龙,人来人往,眼里流露了失落与渴望交织的神色,怔怔又渴盼地说道。 “好,思雨,我想你。”沈凌风握着手上的文件,看着窗外西沉的夕阳和天空洒落的晚霞,心底深深的思念涌上从喉咙里沉郁地顶出。 “嗯。”程思雨甜蜜地笑了,心满意足地挂了电话。 抬头触目所及的仿佛是遥远的马路尽头残留的落日余晖,无声无息弥漫了整个中山南北路的天际与大地的交界,转身目不暇接的是络绎不断与争相竞走的流水车辆,不知不觉造就了十里洋场的明暗交替,打着双闪灯往程思雨鱼贯而来的汽车,就在这一刻与她擦肩而过的同时,承载着她的思念与期盼朝马路的另一方徐徐驰骋,向月色如水又灯火阑珊的夜幕奔腾,直到消失在她的视线里。人啊,总是在不能见面的时候,才会发现当初能够碰面的珍贵。 接下来这两天的时间,程思雨向补习班请好假,理由是个人私事,当初入职的时候说明每个人都有五天年假,而程思雨几乎没有请过一次,也正好让她没有负担地提出请求,安排好课程调动和工作交接之后,下班回到家开始收拾行李,也顺便整理翻译可能需要用到的资料,临时抱佛脚地挑灯夜战,拿着几本英语材料和字典翻来覆去,心无旁贷。由于这次翻译工作仓促,没能让她有充分时间准备,只能纯属靠着过往的经验和知识老本,难免会有心理压力,但她势在必得,绝不允许她这一次工作的失误,一来这是杰克介绍的,二来张总也认识沈凌风,她不希望让他们没有面子。 赵雨涵看见程思雨的房间灯火通明,便推开房门而进,看着桌面上的一本本书不禁疑惑起来,阴阳怪调说:“这么晚了,你怎么还不睡觉,不就当个补习老师,需要这么拼命看那么多书吗,搞得自己像个知识分子一样,做给谁看呀?” 程思雨倒吸一口气白了一眼说:“妈,我接了几天的翻译工作,要去上海,所以得拼命准备,求求你就不要打扰我了,我的时间不够用呢。” “去上海,你又出远门啦?怎么不告诉我。”赵雨涵脸色一变,不满地说。 “妈,我不是想着准备出发再告诉你吗,况且有我没有我在,你不是一向都没所谓吗?”程思雨拿下眼镜,抬起眉看着赵雨涵说。 “你...你也想避开我了对吧。你是故意去上海想避开我的对吧,就像你继父一样是吧,都是些没良心的白眼狼。”赵雨涵不知怎得,情绪忽然高涨起啦,气打不到一处,不能压抑自己地推翻了桌面上的几本书。 “妈。”程思雨大声地喊道:“你想怎么教训我都可以,但请你让我忙完之后再任由你处置好吗。” 赵雨涵吃惊地看了她一眼,又收回了眼神,犹自斗气地站在原地不作一声,最后闷哼出一声“唉”,就负气地转身离开。 程思雨看着赵雨涵走了,想去解释又想到了自己手头上的书本与工作,便作罢,蹲下身子捡起掉落在地的书本,继续回位埋头啃书,一副两耳不闻窗外书的状态,即使打雷闪电也不能转移她此刻专注在书本上的精神。 第七十二章:偶遇 由于程思雨在夜里准备资料时过度疲累不经意趴在书桌睡着了,导致第二天早上差点没起得了身,匆匆忙忙几乎是飞奔去机场,脚踝神经被抽扯地一阵一阵酸痛,迎面而来的是老板锋利眼神和严肃面孔的无声责备,程思雨战战兢兢地连续说了三句“对不起”,张总头也没回,不留情面地快步转身径直前行,她也只能在其他职员冷漠的眼光下咧开嘴巴尴尬地笑着,众人同一时间立即追上张总的脚步,往登机口处疾走。 下飞机抵达上海后,程思雨与众人几乎是逐电追风地赶到会议室,她手忙脚乱地翻开背包里的笔记本,第一时间把圆珠笔,铅笔,橡皮,全部放置在桌面上,茫然地看着熙来攘往的员工忙前忙后,自己却不知所措站在原位,脑子一片空白。这时张总狠狠地瞥了程思雨一下,压抑着声音低吼一句:“还不快点泡茶给大家喝!”程思雨怔怔地睁大了眼睛,心里暗自疑惑地想:“做翻译也要泡茶的吗?”,才反应过来走去茶水间拿起杯子倒茶递给合作商和在场的董事们。张总审视着程思雨,嘴里闷哼地说:“一点都不机灵!” 等到洽谈会议正式开始的时候,程思雨正襟危坐在张总的旁边,用力地握住笔,用尽吃奶的力气把脑子里捕捉到的每一个重点记录到本子上,用劲的程度几乎快把纸张给划破,整整几个小时思想上都没敢开过一次小猜,全程目不转睛地盯住张总与合作商看,既要一字不漏地把张总的意思完整精辟地传达出去,也得把外国合作商们字里行间表达的东西简单明了地翻译给张总听,整个过程下来,她头不敢动,手不敢停地写写划划,聚精会神地完成自己毕业后除了教师以外的第一份工作,过程虽然艰苦,但这一天的结果总算不过不失,没有纰漏。 会议解散后已经是晚上八点钟,大家都成群结队地外出吃饭,只有程思雨这个陌生的兼职工一人站在大厦门前,略感孤单地望着大上海繁华的霓虹之夜,澄澈明亮的眼睛倒影着各式各样的街灯与车水马龙的冗长公路,这一刻她感到自己被孤立了,没有人问候她一声,也没有人看她多一眼,这令她顿时有种孤立无援的感觉,怅然若失,这或许就是处身在陌生环境后,所谓人生地不熟的寂寞。 她叫了一辆的士,乘车前往上海黄浦区著名的美食街,下车之后,一眼望去,人山人海,街道里的每个人都摩肩接踵,在这见首不见尾的上海之街中,人们显得越发藐小,就像是拥挤一群争相竞争的小蚂蚁般,正忙着抢吃的呢!香馥馥的气味向程思雨扑鼻而来,令她垂涎三尺,摆摊上的小吃琳琅满目,看着真的赏心悦目。经过臭气熏天的臭豆腐时,她忍不住屏住呼吸,捂住嘴巴,一脸嫌弃地躲避着擦肩而过,她实在想不明白,面对这样恶心的食物,怎么还有人能够下得了嘴,果然世界之大,无奇不有,样貌和性格都是独一无二,就连品味和口味这种东西都是大相径庭的。 直到经过一间阳春面店,店内的打面现场做法吸引了程思雨的注意力,她悠悠吸了吸鼻子,望着自己正在打鼓的肚子,不由地吞了一吞口水,双脚就自然而然往面店方向走去。甭看这露天的面店虽小,客人倒是不少,宾朋满座,她心里嘀咕着这一定是名不经传的民间美食店,看着普通实质超凡,不然怎么会吸引如此多人。她朝人流涌进的方向挪一步,隐约在人影闪烁的瞬间望见一件似曾相识的褐色毛呢风衣,她疑惑地微蹙眉头,望着那个直直站着,双手插进衣袋,坦然自若不慌不忙的背影,好奇心促使她越发向前走进,等到他无意转身与她对视之时,两人都惊喜地指着对方,脱口而出:“你怎么会在这里!”说着两人都笑了起来。 杜逸凡咧开嘴巴止不住喜悦地笑了,他低下了头,脸上竟然泛起了一丝绯红,一丝隐藏在他沉稳的外表下难以发现的羞涩,他再次抬起头望着她怡悦地说话,眼里闪耀了几颗亮晶晶的星星:“你怎么来上海了。” “我,我来上班啊。”程思雨傻兮兮地笑着,戏谑地说道。 “你不当老师吗,怎么来上海了。”杜逸凡被她弄地困惑了,不解地问。 “哈,我来这里做几天翻译呀,是兼职啦,过几天我就回去教学的,你放心,你侄女的功课是不会落下的,我已经安排好啦!”程思雨看着他懵懂疑惑的样子,竟莫名觉得好笑,忍不住打趣地说。 “我不是这个意思,我只是想不到忽然会在上海碰见你,这令我很惊讶。”杜逸凡尴尬地讪笑着,不由自主地摸了摸自己的后脑勺。 “是惊讶吗,我还以为是惊喜呢,这是偶遇哦,毕竟在异地碰见老乡可不容易哦!”程思雨双手交叉抱于胸前装作不满的样子说。 “嗯,是惊喜。”杜逸凡低声笑了两声,就领着程思雨往角落的一张小桌子坐下。 店员给两位端上两碗香喷喷的阳春面,光滑亮丽,表面有着犹如河水流淌一般的润泽,仿佛随时随地就能流溢出鲜美丝滑的面汁。 程思雨毫不客气的拿起两双筷子,把靠近杜逸凡的一碗阳春面推近他的面前,又把另一双筷子递给他,自己干脆利落的撕开包在筷子外面的白色纸张,“嘣”一声把筷子掰开两条,随即将其放进面条里搅和拌匀,夹起一束面呼呼吹着气就往嘴巴里送,不料是吃的过急,刚呈的热面还没有完全冷却,热辣辣滚烫烫的面条烫得程思雨双颊倏然晕红,额头的热汗直出,她不能自控的几乎是扔出去似的把筷子放下,嘴巴伸出舌头,右手一直在一侧往舌头方向扇风,激动地嘀咕了一句“烫死我了,好烫”,她的双眸霎时蒙上了一层淡雾,一双乌溜溜的黑葡萄瞬间雾霭朦胧,不一会儿雾层便热化成泪珠,从她那温热的心灵里镶嵌的明亮窗口一滴一滴地朝外流出,清晰可见地挂在了她白皙清秀小脸上,配合上她今天清汤挂面的打扮,略施粉黛的妆容,实在是给人一种梨花带雨,我见犹怜的柔情,但又不失几分淘气。 杜逸凡定住眼睛望着她出了神,望着她伸出舌头呼气略显狼狈的样子,迷惑不解地看着他,泪眼迷蒙掠过一丝求助的眼神,他才回过神来,急忙举手召唤店员,端上一杯冰水,她二话不说地几乎是把冰水夺来,大口大口地喝下喉咙去,冰水顺势流淌过她**的舌头,这才令她缓过神来,舒缓多了。 他绷紧了神经,蹙起眉头关切地问候她一句:“还有事吗?要不要送你去医院,我有车。” 她深深地叹了一口气,歇了片刻,又看着他,捂住嘴巴忍俊不禁地说:“你傻了,我只是烫到舌头而已,哪有人这样子就去医院的,说出来还不给医生翻白眼啊?” 杜逸凡无奈地笑了一笑,慢慢抬头看了她一眼说:“我见你这个样子,以为烫伤了。” 程思雨举起手中的冰水,戏谑地说:“没事了,把这杯冰水喝下去就立刻精神焕发,手舞足蹈的!”说着对准嘴巴大口大口地喝下去,殊不知喝的太急了,又猝不及防地被冰水呛到,低下头用手撑着桌面咳个不停。杜逸凡连忙轻轻拍打她的后脊紧张地说:“没事吧?你没事吧?” 过了片刻她又坐正了身子举起手摆弄OK的姿势,自嘲着说:“今天都不知道是怎么的,神经兮兮,实在太没有仪态了”。说完她又看了一眼杜逸凡,尴尬地笑了。 “没关系的,我并不介意,吃碗面暖一暖胃吧。”他浅浅一笑,淡然地说。 程思雨拿起碗筷,嘴上倒是安分了些,小心翼翼地一小口一小口把面往嘴里送。 这时店里的收音机响起了罗大佑的一首老歌,恋曲1990,那悠扬的声音娓娓动听,在人们的耳边蜿蜿蜒蜒地飘动旋绕,附耳低语:“乌溜溜的黑眼珠和你的笑脸,怎么也难忘记你容颜的转变...” 这首古老的歌曲让周围喧闹冗杂的人群一下子安静下来,每个人都静下心来欣赏这一曲唯妙的恋歌,就好像在倾听一个久远的故事,回忆着曾经那些发生在自己身上的曾经,美丽的单纯得像白纸一样的过往。 程思雨心满意足地笑了,看了一眼周围地人群,愉悦地说:“真好,来到上海还能听到这么好听的歌,给了我一股莫名的温暖。” 杜逸凡抬头与她相视而笑,抿着嘴巴温柔地笑着说:“我也喜欢这首曲。” “今天能在这里碰见你,实在是太有缘了,我们怎么经常偶遇到啊!”程思雨热情地说道。 “我想,可能是因为我们有缘分。”杜逸凡摸了一摸额头,笑着说道。 收音机传出的乐曲播放完毕后,大家又恢复了方才的热闹与喧扰,那些属于美食街特定的常有的景象与氛围。 她一边夹起面条一边开始打开了话匣子说:“对了,你今天怎么会来上海的。” 杜逸凡慢条斯理地打来辣椒酱回答她:“来出差啊,做我们这一行,难免得经常出差,谈合作的事,或者是应酬什么的,身不由己。” “可以经常出差,什么地方都可以去,就像旅游一样,不是也很好吗?”程思雨沉默了一会,又不假思索地问道,问起问题的样子就像一个不耻下问的好孩子。 他无奈地笑了,摇了摇头说:“出差并不等同旅游,旅游是你驻足你想去的地方,和你喜欢的人谈天说地,酣嬉淋漓,你想做什么事情都拥有自主的选择权,但出差不一样了,出差就是工作,工作难免附有无可避免的压力、目的和利益,这一切都不能让你做到随心所欲。” 程思雨瞬间觉得自己目光短浅了,内心怔了一怔,觉得他说的话确实很有道理,一时之间觉得自己的想法太幼稚,甚至是没有经过大脑就迸发出来的念头,也不知该作何答复好,她顿了一顿又说着:“那也是,我只是个员工,怎么能够体会你的心情,毕竟员工和老板看事物的眼界和角度都不同呀,我的目光,确实局限,太幼稚了。是我低估了你们的压力。”说完又咧开嘴巴笑了。 这时候,他又看着程思雨那副略显惘然的样子,就像是个答错题目的小学生般窘迫,于是乎用手摸了一摸她的额头,温和地说道:“你才刚出来社会不久,不懂也是正常的,成长需要过程,你是个聪明的女孩,不需要太快给自己太大压力,年轻的时候幼稚些也挺好。” 程思雨内心又狐疑了,怎么幼稚又变成了优点,只好低下头微微一笑,继续吃着碗里的面。 等到二人几乎把面条都吃完后,杜逸凡望了一望头顶上高高悬挂的夜空和数颗璀璨明亮的星星,余光又瞥了一眼手腕上的钟表,突然凑近程思雨提议地说道:“时间还早,带你去个地方吧。” 程思雨又睁着她那水汪汪的大眼睛,定定地,呆呆地望着他,在月光底下折射了它那洁白无垠、幽深的光芒。 第七十三章:弥漫的情愫 杜逸凡乘着车迎着摇曳的晚风不疾不徐地略过上海华灯初上笼罩下的宽阔马路,他的双眸定定望着前方,没有一丝变化,没有一丝起伏,和沈凌风不同的是,他开车的时候不喜欢说话,不喜欢望向其他地方,甚至不乐于转移丁点视线,他始终专心致志地做每一件事,包括开车,包括说话,包括一诺千金这种口头承诺的事情。程思雨忽然就想起了沈凌风,好几次答应要陪她去一趟云南丽江,陪她欣赏沿途经过的壮丽河山,陪她细看枯藤老树昏鸦下的小桥流水,陪她静静聆听丽江古城娓娓动听的鼓乐民谣,像对小地方城市来的平凡情侣一样游走在弯弯长长的小巷杂货里笑谈家常,买东买西。她是那么地希望趟在大自然的怀抱里,感受自然风光散发的与大城市迥异不同的温暖浓情,她盼望坐立在流水里浑然天成的石头上游目骋观,沉思默想,而沈凌风就是她最好的近身御用摄影师,记录她每一刻最美的时光,记住她最美的每一面,在脑海里。但沈凌风一直没有履行诺言,他的理由总是很多,话语尽是那么的义正言辞,他永远都很忙,忙于他的事业,忙于他自己独处的时光,他需要空间,需要时间,但似乎,他很少去问程思雨需要什么,对于他自己想去的地方,譬如巴黎,他总是这么得满腔热枕,对于他在意的事业,他就有像野马一样投入的狠劲,工作起来又像头牛一样地不知疲倦,任劳任怨,对于自己,他是忠诚的,他是唯心的,他是一个勇敢忠于自己的人。但可惜,爱上一个百分百忠于自己的人未必就是一件轻松的事情,你得付出比平常人更多的耐心与等候,可不是,他工作起来就忙得可以几天不来找你一次,没有一通电话,或者就只有短短几分通话,几条信息。这个晚上,程思雨的电话注定又是寂寞了。 车子驶至黄浦区南京东路一幢外墙为花岗岩石块砌成的建筑大楼门前停了下来,程思雨从车窗里向外前倾看了一眼,穿梭在几面旗子中的四个醒目端正大字映入她的眼帘——和平饭店。 “怎么来饭店了?不是刚吃过面了吗?”程思雨讪笑着,不解地问道。 “下车吧。”杜逸凡转过头望着她会心一笑,悠然地说道,拉开车门落地。 程思雨跟上他的脚步从饭店的旋转厅门走进,乍眼周围一望,饭店装修金碧辉煌,豪华典雅,顶端是一个特别的绿色铜护套屋顶,古铜镂花吊灯,大堂地面用乳白色大理石铺成,属于芝加哥学派哥特式建筑,是现代与传统、新潮与复古的融合,给人一种宫殿奢华之余也不乏近代新潮的时尚,让人沉醉在旧日的情怀又交错在时代先进的主流,焕然一新。穿过大厅,程思雨在杜逸凡的带领下来到饭店一层大楼东北角的一间酒吧,门外墙上镶嵌着一个字样为“JAZZ BAR爵士吧”别致的牌子,走进爵士吧,整个吧内都是古典红木装修,热闹非凡,座无虚席,声乐委婉流转,仿佛把人带回去三十年代歌舞升平旧上海的繁华与纸醉金迷,别有一番往昔的风情。 他们在吧内墙边的一个小角落里坐下,台上演奏的是一群老年爵士乐团,每一个人看着平均年龄都有六七十岁,穿着优雅的白衬衫、黑领结、背带裤,认真投入地演奏曲子,神情沉醉,舞台上肆意潇洒,意气风发,歌曲就像是旧上海的一杯甘甜醇厚的红酒,入口即溶,越尝越香浓。 “原来上海有这么一个稀有的好地方,我太喜欢了,你应该早告诉我嘛,早告诉我我就不吃阳春面了,直接来这里吃饭,我要吃大餐!”程思雨扬起眉毛,激动地说着,咧起嘴巴笑靥如花。 杜逸凡看着她这一副兴奋地样子,不禁低下头窃喜地笑着,又抬起头打趣说道:“那你现在还可以继续吃啊,反正我对你的肚量有信心。” 程思雨故意瞪眼望了他一眼,手指着他笑着说:“你嘲笑我哦!” “你可以叫一杯鸡尾酒,再叫点小吃,不会很饱的。”杜逸凡摇着头笑着说。 “又好。”说完程思雨叫了一杯曼哈顿和尼克罗尼,一份鸡米花和鸡翅,还有一份意大利面。 “哇,你还真的这么能吃啊。”杜逸凡看着桌面的食物惊叹地说道。 “那自然,问你要不要吃又不回答我,只能帮你点了杯曼哈顿啰,要不我分一半意面给你,反正我还没吃呀。”程思雨试探地说道。 “不用了。”杜逸凡端起桌面的一杯曼哈顿,稍微摇了摇酒杯,深有感触地说:“这酒呈酒红色,色泽亮丽,晶莹剔透,是一杯好酒。”说完浅尝一口,满意地呼了一口气,又轻轻放下。 程思雨有模学样地拿起面前的尼克罗尼,大口喝了一半,立刻呛到说:“哇,这酒真烈啊” “当然啦,和平饭店的鸡尾酒都是经过高级调酒师特制而成,外头那些普通酒吧的鸡尾酒自然是没得比的,水分多得很,所以这里的酒都是比较烈的,你可悠着点不要喝醉,不然等下得抬你回酒店了。”杜逸凡煞有其事地劝诫道,又讪笑地说。 “我的酒量才不会这么差劲呢。”她不服气地反驳道,又勉强地喝下一口,最终好像真的尝到了酒的甘香,会心一笑地说:“好酒!” 杜逸凡看了她一眼,又愉悦地笑了,他喜欢和这个坦率自然的女孩子呆在一起,她的笑容总能给他一种前所未有的舒适与轻松的快乐。 此时舞台上响起了一首猫王的ca 't help falli g i love的管弦乐,萨斯风,钢琴,单簧管, 小提琴,大提琴,全都融合一起,汇编成一首悠扬悦耳的天籁之曲,富有感情,扣人心弦,好比高山流水,余音缭绕,让人意犹未尽。 “这几个老伯伯真厉害,年纪已经大了,但是奏起曲子一点都不比年轻人差,有过之而无不及。真是老当益壮啊哈哈。”程思雨自言自语地哈哈笑起来。 杜逸凡原本也是认真地聆听她的感悟,但听到老当益壮这个字眼,差点把嘴里的酒都要给吐出来,忍住笑容故作冷静地给眼前这个可爱的小姑娘解释道:“他们可不是一群普通的演奏乐队,别看他们老,实力倒是不小,年龄最长的成员,也是乐团的第一任队长周万荣先生已经84岁,他年轻时参加过三十年代后期原版老唱片的录制,那些老上海唱片里的小号,就是他录制的。这里在90年代就被美国新闻周刊评为世界最佳酒吧,就连美国前总统克林顿曾与他们同台演出,美、英、法等数几位****也曾经亲临爵士酒吧,所以他们是真的技高一筹,可以把曲子演奏地出神入化,鬼斧神工。” “哇,想不到这几位老伯伯这么厉害,名堂还不小啊!真的太崇拜他们了,今晚可以来这里观看他们的演奏实属我的荣幸啊,会乐器的人最有魅力,最有才华了。”程思雨睁大眼睛看着台上惊叹道,双手捧着小脸眼一眨也不眨地观看,一脸迷妹。 “看不出你还挺爱才的。”杜逸凡悠悠说了一句。 “爱才?”程思雨轻挑眉毛侧着身子对他斜睨了一眼。 “不是钱财的财,是才华的才,你可别误会。”杜逸凡幽默地打趣道。 “我没有误会呀。因为我本来就是学钢琴的,所以对于懂音乐的人,我还是特别有共鸣的啦。”程思雨不以为然地说道,又端起手心里的一杯美酒,一饮而尽。 “假若如此,不知道我们之间谁比较厉害呢。”杜逸凡调侃地看了她一眼,手肘撑在餐桌上,手指合拢贴在下巴的位置。 “你也弹钢琴的吗?”程思雨就像找到知音人般兴奋,提高了声音欣喜地问道。 “如果你不相信,我可以上去表演给你看。”他凝视着她,正经地说。 “好啊,我很想听。”程思雨望着他灿烂地笑了,这个满心期待的笑容一瞬间暖化了他的心窝,给他带来了无限的动力。 杜逸凡离开座位,风度翩翩地走到舞台面前,与站在中间的主奏附耳低语几句,只见主奏对他竖起了大拇指,并咧开嘴巴露出了鼓励的笑容,一排整齐洁白的牙齿从远处映出了程思雨的眼帘。 杜逸凡走到古典的红木三角钢琴面前,原本演奏的成员微笑地让开位置,杜逸凡对他微微弯腰表达了谢意就坐到了凳子上,坐立在钢琴面前。此时演奏开始,杜逸凡在舞台的钢琴上弹奏着连贯柔美的乐曲,他神情投入,倾情演出,仿佛在舞台上的他并不是原本的他,而是他优秀的另一面,这是一个难得博学多才,卓尔不群的才子,这是一个为艺术而生存的艺术家,并不是手持亿万家族生意的生意人,并不是炙手可热的富二代。钢琴乐声与鼓乐,吉他乐声唯美地合奏为一首似曾相识的乐曲,那是什么曲子呢,那是程思雨听过的曲子,A gel baby,这对于她来说是最熟悉不过了,从前上大学参加英文歌曲比赛的时候,她就是凭着这首曲子得到的冠军,这首曲子里的每一个句子,句子里的每一个意思,每一个乐符,每一个单词,她都深深去体会过,所有的一切都彷如是昨日重现。 于是她走上了舞台,走到了空空直立的麦克风前面。 “it's just like heave bei g he e with you you' e like a a gel, too good to be t ue. but afte all, i love you i do. a gel baby, my a gel baby. whe you a e ea me, my hea t gets to beat.” 杜逸凡抬起头一边弹奏着钢琴一边惊喜地望住站在舞台演唱的程思雨,程思雨默契地回望了他一眼笑了,又继续动情地唱回自己的歌曲。 此时驻足于十里洋场的街灯所弥散在路边的昏黄灯光,与从外滩吹来的微凉晚风婉转流长地吹入了和平饭店内热闹的爵士吧内,与紧闭的窗户外沿路经过的黑暗与宁静,大相径庭。 离开饭店后,杜逸凡提议一同散步,理由是两人都一身酒气,立刻坐车对胃不好。 程思雨同意他的提议,与他两人漫步在街灯下的一条小道上,来往的人并不多,在街灯的照映下竟有着别样的浪漫与安宁。 与杜逸凡并排走着行走,发现他又是一句话没说,一言不发的,不知怎的,程思雨竟觉得有点尴尬,心里想着早知如此还不如快点回酒店休息更好。 终于她还是忍不住先出声,主动打破这种沉默说:“你在想些什么呢?” “我在想,如果我妈还活着该有多好。”杜逸凡感触地说,深深叹了一声,脸上浮现了鲜有的落寞与忧郁。 “伯母以前经常带你来这边吗?”程思雨同情地,小心翼翼地询问着,心里似乎湿了一个角落。 “是的,不过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当时的情景,我也忘得差不多了,我只记得,那时候我们都很快乐。”杜逸凡停下脚步,淡淡地说。 “别人说,人死后都会变成星星挂在天空中守护自己最爱的人,我相信伯母一定是变成了一颗闪耀的星星,每天都在天上默默留意着你的一切,一直守护着你和妹妹。”程思雨安慰地用手搭在了他的肩膀上,脸上浮起了她在补习班时安慰由于考试失误而哭泣的小朋友们的笑容。 杜逸凡由阴转晴地笑了,他振奋心情地说道:“是的,我知道我妈一直都在关心着我和妹妹,还有我的父亲,所以我一直都对自己说,一定要好好孝顺父亲,一定要保护我的妹妹,不让她受任何伤害。” “做你的妹妹一定很幸福,如果我也是你的妹妹就好了”程思雨没心没肺地说了一句,出于顺嘴。 “只是妹妹吗?”走在前方的杜逸凡倏然回头看了她一眼,幽深的眼睛浮起了一丝落寞与失望,在街灯的照耀下显得别样清澈。 这种眼神很特别,与往常她所看到的并不一样,这让程思雨的内心被揪了一下,她逃避地躲开了他的眼神,故作无知地说“像你这么温柔体贴,又疼爱妹妹的人,能做你的妹妹,绝对是一种幸福啊,我从小就是独生女,一直都希望有个哥哥来保护我,疼爱我呢。” “如果我真的有这么好,就不会让人想要抓住吗?”他深沉地凝视着她,一缕微风从他们的脸前吹过,吹红了他的双眼。 程思雨怔了一怔,这样的问题实在令她措手不及,她事前并没有想过他会对她说出这样的话,即使她曾经隐隐约约地感受到他对她那种超于朋友的情愫,即使他也在尽力地压抑自己掩饰自己,她不曾料想到他竟会这样直截了当劈头盖面地说出这个话题,这或许是酒精让人迷醉的作用,这并不是真实的,都是酒精惹得祸,她在内心里臭骂着酒精,又故作镇定地说:“逸凡,像你这样优秀的人,一定会有很多好的女子想要抓住你的,只有那些接近完美的,和你一样美好的女子,才能与你匹配啊,或许那个人就快出现了,也许是明天,也许是再过一阵子,也是就在你身边你还没发现,无论如何,你这么好的男人,是应该有一个很好的女人去爱你,去关心你,与你共度一生的。” “那你呢,你觉得我怎么样?”其实他很想说,如果没有凌风,你会爱上我吗。 程思雨完全愣住了,一时之间无言以对,她不敢去看他这双深情的眼睛投射过来的伤感的目光,她感到害怕,不知道该怎么面对这种十分唐突地、忽然弥漫的情愫,她低下头说小声地:“你是一个很好的朋友,我并不能对你怎样。” 杜逸凡的心忽然揪着地痛了一下,他看着头顶上那昏暗的、清幽的灯光,自嘲地笑了,沉重地说:“那个我爱的人,早已经出现在我面前了,但是,我们的距离很遥远,因为,我永远不能爱她。” 程思雨沉默了,她甚至不敢看他脸上的表情。 “你在这里等着,我过去开车过来接你,你在这里挨着栏杆休息一下。”杜逸凡又恢复了他往常的风度与沉稳,拍拍她的后背就转身而行。 程思雨望着他行走的背影,不知怎的,内心竟泛起了一丝涟漪与忧伤,同样的背影,此时此刻看起来却黯然神伤,即使还是像以往一样沉稳淡然,却多了一分沉重与落寞,有这么一刻她真的很想跑过去安慰他,安慰他,你忘了我吧,我不值得,就当作我们没有缘分。 其实,她曾经也想过,假如没有凌风的存在,假如没有她所爱的人,假如她不是那么得爱凌风,她会爱上这个优秀深情的男子吗,她会有一丝喜欢杜逸凡吗,她不敢想,不愿去想。 第七十四章:挥之不去的迷乱 杜逸凡走得很慢,不慌不忙,不疾不徐,春分的夜晚悄无声息,万籁俱寂。只有寥寥几辆车辆偶然经过,屈指可数,明暗交替的车灯不经意间在他的眼边略过,忽闪忽烁。他环顾四周,静谧得能根据自己嘀嘀嗒嗒的脚步声计算出自己所行走过的脚步,随后走到黑色的奔驰门前,打开车门后缓缓挨着椅背坐下,疲惫地闭上双眼,深叹一声,深夜的晚风从窗边拂过,轻轻柔柔地吹进他的耳畔,一刹那间,晚风把他的酒气吹散,一瞬之间,晚风又把他脑海里被酒精夹带的冲动和迷乱吹散。 这下子他是真的清醒了,他看着眼前挡风玻璃窗外鸦默雀静的黑夜,有点懊悔方才鲁莽的行为,用力甩了甩头发,手握成拳头状大力地敲着自己的太阳穴,耻笑自己是个愚妄无知的傻瓜,又痛骂自己是个不折不扣的混蛋,但他并没有十分得后悔,甚至还感到一丝解脱的快感,他想着,终于都说出来了,终于都能在她面前表露自己的感受了,即便他并没有正面地去表白自己的心迹,但他相信从程思雨刚才回答的话语来分析,她已经完全明白自己的心意了,而且以她的聪敏伶俐与敏感多情,也许早已经逐渐察觉出他对她独特的关怀与耐心,只是不作声响,心知肚明。假如她依然表现得茫无所知,显而易见,那只是因为她不想了解。 无论如何,他明确清楚自己这一次是失态了,在酒精的催动与诱惑下做出了一些与自己平常清醒理智的时候大相径庭的事情,同时他也从程思雨模棱两可的拒绝中明白了自己心目中隐忍已久的愿望是多么遥不可及的事情,但也加深了他对程思雨人品的欣赏,他更加坚信这是他心目中所热爱的纯粹、专情、美好的女孩。他对自己说不能再这样了,他是一个理性的人,他是一个君子,他有自己的好朋友与原则,他告诫自己,今后即使再爱她也只能像往常般压抑自己的感情,掩饰自己的爱恋,把所有都埋藏在心里。这对他来说并不难做到,他一向善于收藏自己,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喜怒不行于色。 他发动车子沿路返回,直到把程思雨接上车后,一路往她所住的酒店方向驾驶,彼此一直沉默,气氛僵冷,而就在程思雨两眼遥望窗外的那段路程,她在酒精的催眠下渐渐阖上了眼睛熟睡过去。抵达酒店门口的时候,杜逸凡叫醒了程思雨,她睡眼惺忪地睁开眼睛,似梦迷离地看着他,杜逸凡担忧地问:“要不我送你上去吧。” “还是不要麻烦了,我就是小憩一会,喝的也不多,我没有醉呢。你要不相信就伸出手指比划一下,我肯定能看出来是什么数字。”程思雨即刻轻拍额头驱散了睡意,杜逸凡看程思雨口齿伶俐,还算清醒,就是身子控制不住有点摇摇晃晃。 “那好吧,等你进去房间了再和我说一声,我再把车开走。”杜逸凡说。 “好吧。”程思雨笑着打开车门。 “你可得记住,不然你忘了我得立马把车扔在这里上楼找你。”杜逸凡一半玩笑一半认真地说。 “需要这么大费周章吗,我又不是小孩子了。”程思雨扬起嘴巴微笑地调侃说。 “当然了,你长得这么漂亮被人拐走了怎么办?”杜逸凡须臾目光如炬地凝视着程思雨,他从程思雨的明眸善睐后看见了一丝怔忡。 “那我先上楼了。”她说,无所适从地低下了头。 杜逸凡自嘲地笑了一笑,看着她远去的背影嗫嚅地说:“我是不是傻了,怎么又犯这种毛病。” 不一会儿,杜逸凡接到了程思雨报平安的电话便开走了车子。 回去酒店后在床上呆坐了半晌,程思雨终于接到了沈凌风的电话,她兴奋地接通说:“喂凌风,是你吗。”抑制的声量也掩饰不了她的激动。 “当然是我,不是我还能是谁。”沈凌风在电话那头说。 “你真过分,到这个时候才打电话给我。”程思雨撅起嘴巴嘟囔着说。 “我忙嘛,也怕打扰你,你不是得工作吗,张总是个很严格的老板。”沈凌风淡淡地解释说。 “是的,确实是,他真的十分严格呢。”程思雨稍微抱怨地说道。 “怎么,是不是你被批评了?有哭鼻子吗?”沈凌风戏谑地说。 “没有,就是被他说了几句,无关痛痒的,好凶好凶。”程思雨一面用脖子与肩膀夹住手机,一面拿着杯子到饮水机前盛水。 “他这是严厉,你就像温室的花朵被关在玻璃房里太久了,得接受一点磨炼才能成长,不然总像长不大的小孩子一样,太矫情了。”沈凌风不咸不淡、客观地回应着。 “我就知道你不心疼我,老说我矫情,觉得我缠着你,你也不想想,我要是不喜欢你我会缠你吗,你倒好,一点也不想我,我猜你就算几个星期不和我联系你也不觉得有什么的。”程思雨知道沈凌风其实在实事求是地给她分析,但自古以来女人总是不爱听道理,她有点借题发挥地想要顺便抱怨一会沈凌风对她的冷淡,至少在她的眼里是这样,热恋的情侣不应该这么若即若离。 沈凌风倒是当即就发现了她的小心思,带着点胜利感地毫不掩饰地搓穿她说:“你看你又小题大做了,跟你说工作了,怎么忽然又说到我份上责怪起我来,我看你说工作是潜台词,想控诉我才是真的吧。” 程思雨握着电话坐在床上顿口无言,心里依稀瞥着气,又无言以对。 听到电话那头沉默了,沈凌风内心又有种得意般地恶作剧笑了,他就喜欢看程思雨对他生气又奈他不何的样子,他享受程思雨对他的牵肠挂肚和柔情蜜意,这令他十分有成就感,但很快他又觉得自己对这样一个爱自己的小女子表现得有些强硬,于是语气软了下来说:“我不是因为工作原因吗,你知道我事业压力很大,我一直都想在我父亲面前靠自己做出成绩来你也是知道的,这几天我也和你说过了这是在非常时期,我们全公司人员必须全力以赴,不容怠慢,不然我怎么舍得到现在才找你呢,你是我的女人,你得理解我。” “我知道,可是你不是已经很有成绩了吗,好几个单子你也做得很好,你对自己要求太高了。”程思雨小声地说。 “这远远不够,我要的并不只这些。我这个人力争上游,绝不满足于眼前的蝇头小利。”沈凌风坚定自信地说,不容置疑。 电话那头又沉默了。 “好了,我知道最近是我冷落你了,再过几天等我工作完了就好好补偿你好不好。”沈凌风温情地说着温存的话。 “嗯。”程思雨回应,心情又明媚起来。 “在上海遇到急事记得打电话给我,我一看到就即刻回复你,你一个人人生地不熟我挺担心。”沈凌风叮嘱地说。 “我知道你言下之意告诉我没什么重要事不要随便打扰你,我明白,这几天我一定会乖乖的。”程思雨说。 “贫嘴。”沈凌风有点哭笑不得,无奈地说。 “对了,我在上海碰见逸凡了,刚才和他吃完饭来着,喝了几杯鸡尾酒。”她并没有告诉他,逸凡对她说过的那些特别的话语。 “是吗,还真挺巧的,我知道他出差,但没清楚是上海,那正好你工作要遇到难题还能请教一下他,逸凡工作能力比你强多了,人也耐性。”沈凌风心直口快地说出来。 “知道咯。”程思雨其实不太喜欢沈凌风总是小看自己,仿佛在他眼里自己就是一个难成大器的弱质女流。 沈凌风从她的语气听出了隐隐的不快,但也不想为了迎合她特意去挽回自己的话语,他不愿意每次都迁让着程思雨,因为这在他看来是循序渐进宠坏一个人的坏习惯,他不愿意在确定她离不开他之后失去了主导这段感情的权力,他已经很清楚也很确切地明白,至少是现在,她已经无法离开他,甚至说他已经成为她精神的寄托与生活的重心,即便在他心目中并不认可程思雨爱情至上,为爱付出一切的感情观,对一个女人了如指掌在他看来是一件把热情消耗殆尽的事情,保持着若隐若现的神秘与距离美能让他存有对爱情的新鲜感,但在他骨子里根深蒂固的思想又是渴望停靠在一个温纯善良、娴淑典雅的女人的臂弯里,就像是母亲一样高贵大方又知书识礼的完美女人,程思雨无论是外貌学识还是人品方面都满足了他对未来伴侣的期盼与所需的安全感,除了是在脾性上的一些不成熟甚至还算得上可爱的小缺点,他相信他可以慢慢改变她,打磨她的任性,让她由表及里地符合他心中所想的一切标准。 于是他不以为然地转开了话题说:“我就说你怎么又使小性子了,原来是喝了酒。喝酒伤身,女孩子家不要喝太多。不过既然有逸凡看着就算了,下次我不在的情况可不要。” “好吧。”程思雨心不在焉,声音弱弱地说。 “你这几天乖乖地,我一空闲就给你打电话好吗?”沈凌风转而温柔地安慰她说。 “嗯,我知道了。我等你电话,每一天。”她说。 两人互诉晚安后便挂了电话。也不知怎的,在这样一个深不见底、噤若寒蝉的漆黑夜晚,她在微醺的朦胧酒意缠绕下竟丝毫没有一点睡意与疲倦,即使关了灯,杜逸凡那忧伤深情的俊秀面容像录像带倒映般一直出现在她的脑海里挥之不去,让她心神不宁地躺在床上辗转反侧,她在心里默默地思索着,为什么平常这么沉着稳重的杜逸凡也会无可避免地爱上她,这令她不能自控地为自己的魅力而洋洋得意,但很快这种满足的心理又被愧疚和羞耻心取而代之,她为自己竟有这种不可思议的自豪而感到羞愧。她深深地叹了一口气,叮嘱自己把今晚所发生在和平饭店外漫步的一切都置之脑后,绝口不提,绝不能再想起,但慢慢地心里头又油然而起了一抹惆怅,这种惆怅又令她感到深深的无所适从。她在心里头孤寂地期盼着,疑惑地念想着,如果凌风也能像杜逸凡那样对自己该有多好,假若他也能把自己放在心目中的第一位那该能多幸福。 说好了不再胡思乱想,怎么又控制不住自己的头脑了! “没事的没事的!”程思雨发泄般地冲自己嘀咕了一声就负气盖上了被子蒙头大睡。 第七十五章:大雨的夜里 清晨天蒙蒙亮,旭日将升,伴随着鸟雀呼晴,万物复苏,程思雨从梦中醒来,感觉脑袋有点昏昏沉沉,嘴巴发热,喉咙干燥得小声地咳嗽了几下。昨晚的那个梦起初很美很幸福也很不真实,她梦见时光倒流到小的时候,美丽的母亲与影影绰绰看不清脸孔的父亲温柔关切地牵着她的小手带她到游乐园游玩,一起坐旋转木马与摩天轮,她望见爸爸妈妈眉欢眼笑,对她轻言细语,妈妈时而拿着手帕擦拭她脸上因为闹腾玩耍所流的汗水,爸爸举着她骑在自己的肩膀上玩骑马马,父母间相敬如宾、举案齐眉,一家人欢聚一堂,其乐融融。不知何时母亲的面孔瞬间狰狞扭曲,对着她凄凉惨笑,父亲的脸孔也变得模糊渺茫,离她越来越远直至烟消云散,程思雨大惊失色,哭着挣脱了母亲颤抖的手追着爸爸哭叫,大喊着“爸爸你不要我了吗!爸爸你不要走!”直到梦醒了她才发现枕头湿了一片,心里都是凉的。 程思雨照例与团队成员跟随张总到来到会议室开会,继续昨天未完成的洽谈事宜,中途遇到了一个术语的问题程思雨停顿一下,思索半刻后脑子一个灵光就立马把重点转述得如同行云流水、准确无误,客户对她投来满意的目光。只是会议结束过后,出乎她的意料,完美主义的张总喊她留了下来,她知道自己要遭殃了,张总把她骂了个狗血淋头,怒目圆睁地斥骂她在会议上的停顿,把她在会上的表现说的一文不值,声音大得让留在会议室里的整个团队成员目光由原本的看热闹转为惊异再转为同情。 或许是人总得在打击中崛起的思想影响着程思雨,她并没有心灰意冷,垂头丧气,她想起沈凌风说过让她不懂就请教杜逸凡的话语,立刻就拿出手机拨打了杜逸凡的号码,即使她心知肚明,她不应该打这通电话,但犹豫过后最终还是按下了拨通键。如她所料,杜逸凡约她在上海的一间幽静咖啡馆交谈,程思雨把早已整理好的文件资料整齐地铺排在餐桌上,等到杜逸凡前来,他们就争分夺秒地开始就文件讨论与分析,完全没有因为昨晚的事情而产生隔阂,两人默契地对那晚的一切绝口不提,仿佛从来都没有发生过一样,仿佛昨晚只是程思雨酒醉之下的神志不清的臆想,令她隐隐怀疑杜逸凡是装作忘记了还是真的什么都忘了。杜逸凡确实如凌风所说,是个极其富有耐心的好导师,认真负责,专心致志,对程思雨所提出的问题一字不漏的都记录下来,又同一个问题举一反三地对程思雨分析巩固,把自己历经商场多年的经验与心得分享给她,也教导着一些在职场上必须懂得的人情世故与工作技巧,他在滔滔不绝的言语中表现出来的才能与敬业,都让程思雨感到敬佩、受益匪浅,更是无可避免地加深了他在她心目中一贯留下的好印象。 随后的工作程思雨确实把理论运用到实践当中,她秉承了杜逸凡的教导,翌日跟随张总带领客户参观公司在上海的分厂以及周边的环境,也是为了增加外国客户们对公司的信心,从而达到生意成交的目的。上海的天气变幻莫测,说时迟那时快,原本还是晨早的风和日丽与天朗气清,刹那就转为天上的乌云遍布,猝不及防地下起了牛毛细雨。程思雨晕晕沉沉,心想着自己可能是感冒了,强忍着身体的不适和精神的疲倦,又不自控的哈赤一声。大家一致面不改色,并没有为这场突如其来的细雨动容,继续朝着前方步履安详,纷纷发挥着自己的敬业本色,只是雨越下越大,斜风细雨渐渐变得浓密,大家不由自主地步履如飞,直到经过了一间便利店,程思雨不顾身体自告奋勇淋着雨飞奔进去掏腰包买了好几把雨伞,继而递给张总与客户还有同事们,她想起了杜逸凡昨天对她所说的话,要立身于职场并且站稳脚跟就必须懂得看人脸色,懂得时务,总的来说就是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还得摸清自己老板的性子,弄清楚他的喜好与需要再对症下药,根据几天的相处程思雨就察觉到张总是个特别看重员工对人际关系的处理和头脑机灵的人,她立刻走到客户身旁主动帮她举起了雨伞,热心地微笑表示愿意为她工作与服务,张总望着她会心一笑,罕有地投来一个满意的目光。不过得到老板的认可总是得付出一些细微的代价,就在她发现自己头发被覆盖的雨珠湿透的同时,后背的衣衫渐渐被雨瓢泼得湿了一大片,贴着肉体也感到凉飕飕的,这无疑会加重她这几天在上海由于水土不服所潜在的感冒病毒,想到这点,程思雨就好像心理暗示般地忍不住地又捂住嘴巴小声咳嗽起来。 这一天工作终于结束了。雨依然越下越大,滂沱大雨,她撑着雨伞下了计程车后就拖着沉甸甸的步伐与脑袋跑到了酒店门口,眼一瞥隔壁不远处有一间幸福药房,二话不说进里头买了一盒感冒药与退烧丸以备不时之需。一回到酒店后她连忙脱下身上半干半湿的衣服,洗了个热水澡,连头发都还没有彻底吹干就就筋疲力尽地倒进了被窝里昏昏入睡,直至晚上九点钟她又因为咳嗽醒了,恍恍惚惚间摸了一下脸部与额头,只觉得说不出的滚烫,胃里仿佛有重重热浪在翻涌,难受极了,想来自己还没有吃饭,却也没有一丝胃口,就打开了自己刚买的退烧药和感冒药吃下,又躺在床上继续歇息等候入眠,但翻来覆去辗转反侧还是难以入睡,一种干呕的感觉涌上喉咙,她下床冲去厕所里扣着喉想要把里面翻滚的东西吐出来,也只是徒劳,只好继续坐在床上闭着眼睛小憩,头晕脑胀,四肢无力。 过了半个小时,手机的铃声响起,她在黑暗中摸索着床头柜上放置的手机机械性地按下接听键疲惫地说了声:“喂。”其实在心底里非常希望此刻能听到沈凌风磁性低沉的声音。 电话那头沉默了。 “喂,是谁呢?”程思雨有点疲乏又心急的问。 “是我,思雨。”电话那头响起了杜逸凡淡然的声音。程思雨感到有点失望,又倏然有点惊奇。 “啊,逸凡,有什么事呢。”她说着,声音有点虚弱。 “啊。就是现在雨比较大,你呆在酒店不要到处跑,不然淋雨了生病就不好了。”杜逸凡停顿了一下,又关切地叮嘱道。 程思雨这才看了一眼窗户外那密密集集的狂风暴雨,雷电交加“崩”的一声在浩瀚无垠的夜空中凶猛地劈了一道凛冽的闪电,她抖擞了一下,声音颤抖地说:“我睡到现在都不知道外面下这么大的雨,怪吓人的。”,说完又咳嗽起来。 杜逸凡听出了程思雨声音的不妥,有些担忧地问:“你怎么了,听着不太对劲,是生病了吗?” 他的问候与关爱在此刻病怏怏的程思雨心里无疑是一把温暖的炉火,她有点感动甚至是诉苦地说:“今天外出工作的时候淋了点雨,加上本来就有点感冒,现在估计是发烧了,本来还想着老板说明天下午才有活动明早就可以起床晚一点,就打算先回酒店睡一觉等醒了再吃饭的,但是现在雨下得这么大,连胃口都没有,也只能呆在酒店等雨停了。” “你发烧了吗?上医院没有?”杜逸凡声音带点急切,紧张地问。 “没上医院呢,吃了点退烧丸,但是好像也没点起色。”程思雨嗫嚅着说。 “你饭没有吃,发烧也不上医院,你这不是胡闹吗!”杜逸凡的声音听着有点生气了,他觉得自己要被她气死。 “没关系的,我不饿,真的,去医院太麻烦了,我第一次来上海又不认识路挺不方便的,再说发烧吃了退烧丸再躺会就没事了,这需要时间,小时候我发烧我妈妈也不理我的,都是吃个药丸出身汗就自然康复的,还能长高呢。”程思雨原本只是想找一个人诉说一下自己的疲惫和辛苦,没料想到杜逸凡竟会有这么大的反应,连忙故作轻松甚至是用诙谐的语气说。 “你必须上医院,我现在过来接你。”杜逸凡严肃地,命令地说,强硬得与他平常一派的形象 程思雨看着窗外的天色阴暗,电闪雷鸣,一件不知名的被疾风刮走的衣裳飞快地略过窗边,她连忙拒绝地说:“不用了,现在雨大的很,而且还刮着台风了,你现在过来很不安全,我没事的,等雨停了我就去医院好吗?” “你房号多少,我上来接你。”杜逸凡不容违背地询问道。 “523。”程思雨见不可推搪,无可奈何地回答道,但还是觉得内心过意不去,劝说:“逸凡,你现在开车真的危险,我觉得...”电话另一边没等她说完陡然挂了,只剩下“嘟嘟嘟”连绵不断的声响。 在这个风雨交加的夜晚,杜逸凡在蒙蒙大雨里风驰电掣般地驾驶着车子,刻不容缓地几近是狂奔着冲上程思雨的房间,才看见她早已经着装整齐地站在房门等着他,亭亭玉立,美丽依然,只是脸色有些苍白。 “你怎么不在房里等我,你已经生病了,站在外面着凉了不更是雪上加霜吗?”杜逸凡脱口而出,脸上写满了责备与担心。 程思雨有些被他的反常表现搞懵了,怔了一下,小声地说:“现在是春天不是冬天了,站在门口也不会很冷的,况且你是男人,我是女人,我们孤单寡女共处一室毕竟不太好。”说完这一句的时候程思雨尴尬地低下了头,苍白的脸上泛起了一抹绯红。 是的,他差一点就忘记了,她是他的好兄弟的女朋友,该有的界限还是得稳守,他恢复平静若无其事地带她下楼,一路上都往她的方向撑伞,以至于左边衣服肩膀位置湿了一大片也没有发觉。 来到医院后,杜逸凡帮她挂了号,扶着她坐在位置上等候就诊,也不知怎的今晚挂急诊的人特别多,这让杜逸凡心急如焚,即使他依然沉静地坐在位子上,但程思雨还是能留意到杜逸凡急切的眼神和紧绷的脸孔,这让她她忽然想起了皇帝不急太监急这句话,明明生病难受的是她,但杜逸凡比她还要紧张,还要心疼。 杜逸凡像个大哥哥般把她嘴巴里的探热针拿出来,仔细一看,眉头紧蹙,憋着气,手插着裤袋嗔怪说:“竟然都已经三十九度了,你还想着不去医院,你是不怕死对吧?” “对不起,我知道我让你担心了,是我麻烦你了。”程思雨一时无言以对,,因为连她自己也没有想到烧得这般严重。 看见程思雨委屈的模样,他的心立马软下来了,想必是自己的语气太重了,语气明显软下来微笑说:“我不是要怪你,只是想让你往后得注意自己的身体。你还没吃饭对吗?我下去帮你买个面吧,你发烧了不能吃饭。” “我不饿,太大雨了,你别去了我怕你着凉。”她担心地站起身子说。 “我是男人,我不怕。你是女人,得让人心疼,让人保护。”他回过头说这句话的时候面带温柔沉着的微笑,随即义无反顾地往前走,大有一种大义凛然把生死置之地度外的高姿态,很容易令人有种错觉这是战争时代为国家抗战奋斗的英雄军人,正准备投身进一场轰轰烈烈的战争当中。 但就是这样的场面,就是那样看起来凛然的姿态,莫名地令程思雨的心里湿润了,它们悄无声息地在她心里面一个看起来并不起眼的角落的位置种下了一朵小小的花。 杜逸凡撑着雨伞跑到马路对面的面铺里,正赶上老板收拾东西准备打烊,他有点狼狈地、着急地问:“老板现在还有面吗?” “小伙子,真不巧,我家里有点事得提前关门了,你明天再来吧。”老板说。 杜逸凡几乎是一支箭似的冲到老板的面前握着老板的手:“老板,你接了我这单生意再打烊好吗,我朋友就在医院里发着高烧很辛苦,她连晚饭都还没吃,你再煮一碗面,我多少钱我都愿意给。” 老板望着杜逸凡面露难色,一番推搪不成,犹豫再三,还是答应了杜逸凡的要求,但只收原本的价钱。 过了一会儿,杜逸凡冒着大雨,怀里护着热腾腾的面回医院来了,程思雨诧异地看着狼狈不堪,头发凌乱的他,还来不及问怎么回事,他就已经把面打开端在她的面前了,她小心翼翼地接过那碗面条,眼泛泪光地看着他,声音抖擞地、感激地说:“你对我真好。” “你是我的朋友,对你好还不是应该的吗。”杜逸凡假装客套地回应着,催促她赶紧把面给吃了。 她手捧着面,凑过鼻子闻了一闻,这熟悉的面香味道令她瞬间感到心旷神怡,但同一时刻伴随着这种嗅觉的舒适的竟然是一阵涌上胃部的恶心,她被头晕目眩的感觉笼罩着,只感到天旋地转似地摇晃,刹时双手无力,紧接着被经过的行人撞了一下,整碗面掉落洒了一地,她顾不上其他当即冲进厕所里呕吐,以至于完全没有理会那个经过的行人口中所说的道歉的话,杜逸凡坐在位置上一动不动,担心地往厕所的方向望去,同时也筒子河了清洁工人清理那碗他好不容易争取回来的来之不易的洒落在地的面条。 等到程思雨走出厕所的时候,杜逸凡问她怎么了,她不好意思地回答着:“在酒店的时候就一直想吐,刚不知怎的一闻到面香味反而更加想吐,立刻就把憋在胃里的东西都吐出来了,反而舒畅多了。只是,那碗就这么没有了,很抱歉。” “没关系,你坐在这里等我。”杜逸凡站起身来准备离开。 “你要去哪?”程思雨问。 “我再出去买面给你,这次得到远一点的地方,这里附近几乎都没有餐饮店,唯一的一间也已经打烊了。”杜逸凡说。 “不需要,我没胃口,我不要吃了,我已经够麻烦你的了,现在外面还在下着大雨,电闪雷鸣,我怎么好意思让你出去,我刚才一闻到面就想吐了,我什么都吃不下。”程思雨有点着急了,她实在不愿意让杜逸凡为她走进走出,只好以没胃口作为借口,即使她在吐完之后反而感到更饥饿了。 谁料杜逸凡竟说:“对,我怎么没想到这一点。你刚吐完应该喝点粥才舒畅的,我给你去买碗粥,晚饭没吃肯定得吃点东西下肚。”说完就头也不回地跑下楼梯。 “逸凡,逸凡。”程思雨在背后喊着他的名字,走到窗户边看着下方杜逸凡停放车辆的位置,她看见他的车子在飘风急雨中亮了又熄灭了,顷刻间又亮了,没过一会又熄灭了,她疑惑不解地给杜逸凡打了一通电话,等对方接通说:“你的车子怎么了。” “我的车子打不着火了,可能进水了。”杜逸凡说。 “那就算了,你上来吧不要出去了。”程思雨说。 “你坐着等医生,如果到你号了你就进去吊针,我打车出去买完粥立马回来。”杜逸凡说完就挂了电话。 “逸凡..逸凡”程思雨没能完整地说完就听到了电话里的嘟嘟声。 她焦急地站在窗户旁等候着。杜逸凡撑着伞顶着狂风往街上走去,凶猛的大风几乎把雨伞吹的变形,随后他乘上了一量计程车就往上海的食街驶去,买完瘦肉粥后就驶回去医院门口,就在他捧着粥冒着雨跑回医院大楼的时候,程思雨在楼上看见了,她几乎是出于本能地不假思索地跑下楼梯,与正在跑上楼梯的杜逸凡碰个正着,她看着满身湿漉漉的杜逸凡手里捧着的那碗粥,心里立刻就有想要哭出来的冲动,这个如此出类拔萃的男人,竟然为了不让她饿肚子而奔赴在滂沱大雨的夜晚,狼狈不堪也只是为了一碗不值钱的面和清粥,只是为了不让她饿着。杜逸凡看着她热泪盈眶的样子,突然有一把抱住她的冲动,但是他忍住了,只是抱住她的肩膀走回到位子上。 等到在医院吊针时候已经是凌晨时分了,雨渐渐停了,这次程思雨没有劝杜逸凡离开了,因为她知道,她再怎么劝,他也不会离开。这时医院的吊针室亮灯全都关了,只留下一盏柔和舒适的小灯,她望着睡在隔壁位置上的杜逸凡,湿漉漉的衣裳摆放在身旁,他的面容在昏暗的灯光下显得十分疲惫,还有点憔悴,这让她感到十分心疼,热泪纵横,独自留下了无声的泪水,她哭了,无声地啜泣着,她哭,是因为从小到大都没有试过遇见一个对自己这么好的人,她哭了,是因为她被这个难忘的夜晚触动了,她不能忘记这个风雨交加、电闪雷鸣的黑夜,她难以忘怀,永远都忘不了。 第七十六章:赏识 长空逐渐蔓延为一片黯淡夹杂混沌的昏蓝,午夜在一片呜咽的寂寞中敛声息语地消逝,残留的墨黑随波流淌于晨暮的曙光之中,月亮星辰最终消散在天际云烟。 杜逸凡与程思雨并肩走出医院门口,眼里不停搜寻着零零星星来往的车辆,依然没能找到崭新的一天里鸡鸣而起的的士司机。 程思雨歉疚地望向杜逸凡,说:“很抱歉耽搁了你一晚的时间,你的工作那么繁忙,一定还有许多事情需要处理。” “下午你要上班吗?”杜逸凡从容自如地转移掉话题,把重心又转移到她身上。 “是的。”她回答。“可以不上吗?”杜逸凡皱着眉头。 “怎么了。”程思雨试探地询问道。 “你刚退烧,需要休息。”他脸色平静得像阐述一句实验论证的结果一样。 “我没事,不是都好了吗,中途而废不是我的风格。”程思雨笑了笑,以轻松的口吻回应。 “你真倔强,这方面你和凌风倒是挺像。”他颇有感触地看了她一眼,若有所思地又笑了笑。 “是吗。”她淡淡地说,忽然不知道此情此境应该说些什么,才比较合适。 气氛突如其来的僵冷把他们之间的距离一下子拉开。 骤然,四周的安静被杜逸凡急促的咳嗽声打破。 她的心紧了一下,“你不舒服了吗?是不是着凉了?都是因为我吗?”程思雨焦急地看着他,想探手去摸他的额头,却被他一下子握住了手肘,慢慢放了下来。 程思雨的眼光变得闪烁,不去看他,转而望向前方的马路,她为自己的鲁莽感到羞愧,她感到了一股被拒绝的难堪,即使这只是出于一种友情的关心,她确信自己是想把他当作好朋友一样对待,但他的行为刺伤了她的热心,像一盆冷水般毫不留情地向她扑头而淋,和前一刻为她风尘仆仆、忙里忙外的那个哥哥般的杜逸凡大相径庭,这毫无疑问冲淡了她作为朋友想对杜逸凡所尽的一份关心。 然而,杜逸凡又轻轻用手摸了一摸她的后脑勺,眼睛折射出温柔的光芒说:“放心吧,我身体没事,倒是你,回去好好休息...”他停顿了一会说:“不要让关心你的人担心。 她望了他一眼,顺从地回答:“嗯。” 一辆的士由远及近地出现在他们眼前,实属来之不易。杜逸凡拉开车门让程思雨上车,自己却并没有上车的打算,她疑惑地看着他说:“你不和我一块走吗?” “你忘了吗?我的车子坏了,还放在这边。我得等拖车公司。”他说。 “可是...”她犹豫了一下便作罢:“那好吧,你自己小心点。在医院里等吧,不要站外面。” “行了,走吧。”说着他关上车门,示意车子行驶。 程思雨仍然放心不下,转头向后从后玻璃窗望向窗外,能模糊地望见杜逸凡一动不动站在原地看着车子离去的方向,像一座屹立挺拔的雕像岿然不动,没一会儿倏然捂起嘴巴像是在咳嗽。这令程思雨感到担忧,甚至内疚,心乱如麻再望一眼的时候他已经转身行走,渐行渐远往医院里头走去。 回到酒店后程思雨并没有安于休息,而是快马加鞭准备下午的工作,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直到距离即将出门工作还有一小时的时候她实在受不了眼睛的疲累,眼皮像是在打架,即趴在桌子上闭上眼睛睡了起来,准确来说应该是小憩,可称之为半梦半醒的状态,所以这并没有影响她在准确的时间从朦朦胧胧的梦中惊醒过来,一下子就从凳子上弹了起身,梳妆打扮得衣妆楚楚赶往最后一场工作。 很庆幸如愿以偿,最终结果没有令她失望,她在下午的工作中除了运用三寸不烂之舌去表达了自己流利的英语之外,还使用了灵敏的理解能力和专业的知识触觉解决了一个术语表达上的难题,她大胆猜想,在严厉甚至称得上可怕的张总眼中,这对于一个初出茅庐的英语翻译来说应该也能算是不过不失的工作表现吧。此刻她心里大有一种放下心头大石、完成革命使命的解脱和潇洒,于是在晚上回到酒店心满意足地进行一次舒舒服服的热水泡澡之后就趟于酒店白茫茫一片的大床上,恬静安稳地缓缓进入梦乡,心里极其期待着明日的旭日升起,黎明降临,她就可以坐上早晨的飞机从繁忙的上海飞回她热爱的台北,回到她熟悉温馨的房间里,回到她最想念的人身边,去见她最爱的人,澳,沈凌风,这个想念她永远不及她想念他一半的人,这个可爱又可气、桀骜又不驯的人,这个令她在梦中也咬牙埋怨望穿秋水的人,但即便如此,依然阻挡不了她对他心底深处的爱恋,只要看他一眼,她的心一直为他扑扑跳动,她所有所有的柔情,都盼望能为他全然倾注,如同滔滔不绝的流水倾覆于大海,看不见远方的尽头。 翌日早晨的飞机降临至台北机场的时候,程思雨知道自己回到了属于自己的故乡,这是她立命安身的港湾,一次短暂的离别令她更加体会到台北的美丽与可爱。下飞机后她伸了一个大大的懒腰,慵懒地望着熟悉的台北桃园机场悠然愉悦地笑了,办理好一切手续后她提起行李紧跟着团体大队走,走出机场门口后坐上宏威公司安排的车子,往公司的方向开去。 回到宏威公司后张总首先向员工们进行一阵嘘寒问暖,表扬鼓励,不免说一些振奋人心的话语,鼓舞士气,大家争相鼓掌,喜笑颜开。等到全体人员回到工作岗位埋头苦干的同时,张总安排刚从上海出差回来的员工下午放半天假,又单独留下了刚从上海回来的程思雨指示她进去办公室。程思雨心里掂量着应该是发工资的时候了,或许收下了这钱就真的不会和这里再有任何联系了,也许声色俱厉的张总不会再看上她这样的新手,正想着速即清算好钱后好打发她走。她站在张总的办公桌前低着头,一言不发,脸却因为紧张不自然地涨红了。 张总从抽屉里拿出了一个装着钱的信封,不苟言笑地递给程思雨说:“呐,你点一下。” 程思雨双手接过钱,带笑附和:“不用了,怎么会信不过张总呢。” “我又没责怪你,你紧张什么,对钱不能马虎含糊,如果你回家发现数目不对怀疑到我可怎么办。你在我面前数一遍确认一下,咱俩就不拖不欠。”他鼓着泡腮,坐在倚靠在凳子上挺着肥大的肚子,疾言厉色地说。 “好的。”程思雨尴尬地笑了一笑,打开信封点了一点钱,微笑诚心地说:“钱够了,谢谢张总,如果没其他事,我先走了,谢谢你这几天对我的教导和照顾。”话毕,程思雨准备转身离开,她实在不想再呆在这个封闭的空间多一分多一秒,这紧张的高气压逼迫得让她喘不过气。 “等等,你就这么走了?”张总提声问道。 “还有什么吩咐吗张总?”程思雨怔了一怔,茫然地问。 “这几天你感觉工作如何?”张总提起眉毛,冷漠地问。 “感觉挺好的,可以跟着张总学习,是我的荣幸。”程思雨感到莫名困惑,心里纳闷着张总不是不喜欢她吗,怎么无端问这种问题。 “你一定很怕我吧?觉得我是个可怕的老板?就像办公室外面的人一样想法。”张总掂起一根雪茄,点起火慢条斯理地抽了起来。 “张总是个严于律己、以身作则的领导,正因为如此,也因为你对我们和公司认真负责任,所以严格要求下属。作为领导一定得有领袖的风范和威严,而我作为下属敬畏你也是自然而然的事情,这也能侧面说明我在内心敬佩崇拜你,你在我心目中就像一座高不可攀的峻岭。” “哈哈,你倒是会说话,不枉我对你要求严格,骂了你这么久。”他欣赏地看了程思雨一眼,又放声笑了起来。 程思雨整个人懵了一下,这倒是什么逻辑,严格要求就必须大发雷霆张嘴就骂吗,不能像长辈对晚辈一样的耳提面命? “要不,你考虑一下进我们公司实习三个月试试?过了试用期就能成为正式员工,薪水福利都会提高。”张总面不改色。 “什么?”出乎她的意料,她喜出望外,纵然有种受宠若惊的喜悦,不敢相信地提起声音问:“你的意思是想请我进宏威公司工作吗?我还以为...” “怎么,你以为我讨厌你?你以为我认为你不合格是吗?”他昂起脸孔呼出雪茄的气味,打断了她的话语。 “是的,我以为你并不喜欢我。”她点了点头承认着。 “哈哈,如果我不认同你根本连骂也不想骂你直接就让你滚蛋走人。我这人就这性子,做我下属压力很大,做的好我会奖赏,但做得不好我一定批评。我挺赏识你的,你这人工作能力强,学习也很虚心,就是不够自信,缺点霸气,女人啊就是缺少气场。”张总继续滔滔不绝地说着,似乎不容反驳,“那如何,你认为我这个提议怎样。” 程思雨暗自衡量,虽然很喜欢这份工作,对于宏威公司的名声也是久仰大名,但是一想起自己现在的本职工作和补习班的孩子们,就甚感为难说:“张总,很高兴你看得起我,我觉得很自豪也很荣幸,我也很想进宏威公司,如果是从前,我一定二话不说抢着答应了,但是现在我在补习班里工作,老板对我也好,同事们也相处的很好,孩子们也很喜欢我,我也喜欢他们,所以我暂时不能做决定,我想我暂时还不能离开我原本的工作。很抱歉张总。” “OK。”张总干脆地展示一个OK的手势说:“煽情的话不要多说,我也能理解你,我不强人所难,不过如果你决定好了或者是你不再做补习老师的话你就联系我,我公司的大门永远为有能力的人敞开。” “谢谢你张总,太谢谢你了!”程思雨欣喜若狂地一直握住他的手不放,深表感谢与欢喜。 第七十七章:一念天堂一念地狱 程思雨突如其来接到夏晓冰一通电话,夏晓冰在电话里邀请她到家里作客一趟,她原本琢磨着该如何委婉拒绝夏晓冰才能显得大方得体且不突兀,出于慢热的性子,实在不喜欢随便走上不熟悉的人家里呆上一两个小时装作一见如故,相见恨晚的知己,更何况不知出于什么理由,她总认为与夏晓冰走得太近也是对自己好朋友谢初蕾的一种背叛,可能是因为她在内心里始终不能明确叶辉和夏晓冰之间是否真的如他们口中所说那般清白,也可能是因为很难相信在她以往认知里的叶辉会对一个无关紧要的女人富有同情心,嘘寒问暖,但奈何最终拗不过夏晓冰的坚持和热情,在听到她可怜兮兮地再三请求后不忍心拒绝,便答应了她。 夏晓冰的屋子不大,但是整洁,不太奢华,但不失情调,温馨的淡绿墙壁令人感到舒适、恬静、神怡心旷,程思雨环顾四周一眼,竟有一种莫名的放松,不经意间瞥见隔壁茶几上摆放的一个象牙白浮雕陶瓷相框,照片里的姑娘眉眼纯净,鼻子小巧,唇红齿白,我见犹怜,无可否认的是,夏晓冰确实是大多数男人都想保护的类型,虽算不上艳丽明媚、惊为天人,但顾盼生辉、楚楚动人。 “先喝杯茶吧。”夏晓冰从厨房走出来坐在沙发上,递给程思雨一杯香浓红茶。 “谢谢,这茶真香。”程思雨享受般地凑近鼻子吸了一口,赞赏地说:“别人都说,想看一个人的性格,就看她的房子装修和生活习惯,所以我现在倒是有点了解你了,你真是个精致的女人,这茶还有装修设计,多具格调。” “你夸奖我了,我也是平常没事做就买些时尚杂志翻阅,学习杂志上传授的知识,略知一二,都是班门弄斧罢了,上不了台面。”夏晓冰抿着嘴巴淡淡地笑了,像一朵含苞待放的郁金香。 “对了,你今天来找我有什么事吗?”程思雨问。 “没事,就不能找你吗。”夏晓冰低着头,怯怯地问。 “我不是这个意思。”程思雨有点词穷,停顿一下说:“我以为你会约我在餐厅或者是咖啡厅,没想到你会约我到家里。” “我不喜欢外出,我喜欢呆在家里,熟悉的地方才令我有熟悉的感觉。”夏晓冰悠悠地说着。 但这不是我的家啊,程思雨在心里嘀咕着,觉得纳闷,开门见山地问:“你是有什么想和我倾诉吗?那人还有找你吗?” 谁料夏晓冰脸色一变,若无其事一样往客厅走去,闪烁其词地转移话题说:“我听叶辉说你喜欢弹琴,你喜欢听哪首曲吗?” “李斯特的爱之梦吧。”程思雨随意回应。 “那我放这首曲子给你听吧,刚好我买的光盘里有。”说完她往CD光驱上放上光盘,客厅响起了娓娓动听的琴声。 见夏晓冰无意作答,她也无心再问,本来这就不是她该管的事,何必去费这个心思了,搞不好别人不领情还嫌你多事。 就在这个看起来如此悠然的时刻,电话铃声响起,打破了此刻的安宁,夏晓冰即刻接通电话神色慌张地走到一旁,似乎在小心翼翼地掩饰什么不让程思雨发现。 过了一会,夏晓冰又回到餐桌上,若无其事地喝茶,并试图继续与程思雨闲聊。 但这次她再也按捺不住自己的疑惑,她猜想电话里的人肯定就是那个沾花惹草的有妇之夫,一种站在旁观者并且是女人角度而有的恨铁不成钢的心理令她的话脱口而出:“刚才电话里的是谁,你不会和那个男人又搭上了吧。” “没有,你想多了!”夏晓冰立即否认,不想继续这个话题。 “如果是我想多了,你刚为什么要走开一边听电话呢,而且当时你的脸色完全出卖了你。”程思雨斩钉截铁,表现地有些咄咄逼人,这一直是她的缺点,但总改不了寻根问底的坏习惯。 “你为什么要强人所难呢?刺探别人的隐私,往别人的伤口上撒盐令你快乐了吗?”夏晓冰抬起头,眼泛泪光哽着咽,像是在用眼睛求饶。 “我完全不是这个意思,你怎么这么想呢。”程思雨有点手足无措,而且感到莫名其妙。 “我和谁在一起,这是我的自由啊,我要和谁分手,和谁复合,也是我的自由啊。你完全没有必要知道,我也没有义务一定要和你交待啊,你为什么要用那种惊讶和责备的眼光看着我呢?”程思雨完全没有想到,夏晓冰那苍白柔弱,甚至看起来不堪一击的脸孔下也会泛起一种孤独的倔强,掩藏一种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冷傲,那即将从眼眶滴落的泪珠都仿佛在控诉着自己因为鲁莽而做出的不恰当的行为,的确如此,她笑了,笑自己在自讨无趣,她是谁呢,有什么资格去热心肠呢,与生俱来的自尊心使她瞬间缄默,一声不吭。 大概是过了有一刻钟的时间,程思雨骤然站了起来:“我先走了。” “你要走了吗?”夏晓冰看起来有点茫然和失落,“不再呆一会吗?” “不需要了,我没这么多空闲的时间。”程思雨决然地回答。 夏晓冰捉住了她的手肘,恳求地说:“如果你走了,就没有人陪我了,我没有朋友。” 不知怎得,夏晓冰此时此刻茫然失措的语气反而引爆程思雨内心憋着的一道闷气,她愤而转身望着夏晓冰说:“夏小姐,我们只是普通同学,是若干年前在同一间学校同一间教室一同学习过的学子,如果你只是想找个闲人与你当头对面,打发时间,我想你找错对象了,我没那么多空闲时间去做你的心理辅导师,看你脸色猜你心思,你的事我一点都没有兴趣,你是否与那个背叛妻子的男人藕断丝连、死灰复燃和我没有半毛钱关系。” “思雨,你不要生气,我知道我说的话伤害了你,我太乱了,真的,我身边没有朋友,没有人能听我说话,只有你和叶辉肯帮助我,关心我,请你不要生我的气。”夏晓冰红了眼睛,惊慌失措地解释道。 “你言重了,我们好歹是同学,互相帮忙也是应该的。”也许是意识到自己的语气太过了,程思雨放软了语气。 “你是我的好朋友,我把你当作是我的好朋友,我知道,你是一个好人。”夏晓冰定眼看着程思雨,她便是明显地怔住了,有些意外,始料不及,又有点受宠若惊,等缓过神来还有点感动,她小心翼翼地问:“既然如此,你可以告诉我你最近怎么了吗,是不是有心事了。”说完她拉着夏晓冰坐回桌子上。 “我和他复合了。”夏晓冰言简意赅地表述了事情的重点。 “你不是想通了吗,他明明是一个不负责任的男人,你为什么还要把自己的人生搭放在这样不靠谱的人身上呢,他会离婚吗?他会娶你吗?”你是在引火**啊!”程思雨出其意料地激动,连她自己也不明白自己怎么会要如此气愤,如此痛心。 “你爱过人吗?”夏晓冰问。 她哑口无言,心虚地回答:“爱过。” “为了他,你能一直理智吗,即使你明知道他可能会伤害你,明知道他会带给你甜蜜带给你灾难,让你欢喜又让你忧愁,让你欣喜若狂又随时让你陷入水深火热之中,带给你一面天堂的同时又推你去一面地狱。” 程思雨沉默了,对啊,她有什么资格去教导别人呢,她不是也一直为爱追逐为爱痴狂吗,不是也一直紧紧抓住那孤独中的一丝希望吗,谁又能做到像自己口中振振有词的大道理呢,都是痴人说梦罢了。真可笑,教导者反被受教者说服,就像理论学家苦心孤诣的理论被芸芸学子轻而易举就推翻一样,陷入永无止境的绝望。 “是的,我并没有底气去说理智两个字,爱情与理智的确难以并存。既然是你决定的事情,我相信你有选择的理由和承担后果的勇气,我希望你不会后悔自己的选择。”程思雨说。 夏晓冰两手握住了她的手,祈谅地说:“他和我说他会离婚的,他说他和他的妻子已经没有感情了,他们根本没有共同语言,只是因为责任和舆论才勉强继续维持表面的关系的,我想相信他最后一次,我想赌一次。” “可是他以前这样对你,你觉得他可信吗?”程思雨不予置评。 “我只想赌最后一次,他已经和我认错了,他说他不会再犯同样的错误了。你会支持我吗?你可以支持我吗。你是我最好的朋友,我很需要你的支持。”夏晓冰眼神坚定地望着她,渴望得到她的认同。 程思雨犹豫了几秒,看着眼前这双被爱情蒙蔽的眼睛,还是回答:“支持。”其实她想要否定,她很想表明自己讨厌破坏别人幸福的第三者的立场,但她说不出口,她无法逃避夏晓冰那样炙热真诚的目光,那五个字最好的朋友打动了她的心灵,她一向是个心软的人。 夏晓冰激动地抱起她来。 另一边,沈凌风刚忙完手头的工作慵懒地靠在办公椅上,这段时间的艰辛与拼搏终于可以告一段落,与此同时得到的成果与利益也让他志足意满。他望着窗外醉人的夜色,皎洁的月光,忽然想起自己已经好几天没有给程思雨打过一通电话了,不知道那个傻丫头会不会一个人生闷气干着急呢,她一向就是傻傻的想象力比常人丰富,一想到这些就有种内疚和心疼的情绪充斥着他的心脏,于是拿起手机准备拨通程思雨的电话,这时徐秘书敲门走进办公室对他说楼下保安通知有一个女孩子站在门口等他,让人帮忙传话。 沈凌风披上一件衣裳就匆忙下了楼,果然在想念一个人的时候她就会如期出现在他的面前,程思雨是爱他的,她总是控制不住自己的思念和忧伤来找他,只为了见他一面,她的所有小心思在他眼里看起来都是为了喜欢他才会有的满满爱意。他的脚步急促,呼吸奔腾,他也很想念他,尤其是在他把工作忙完之后思想放空的时候,他开始意识到自己已经很长一段时间没有见过她的面容,她那娇艳的脸孔。 终于走到一楼的时候,他看见大门门口站着一个抱着花束的背影,那熟悉的背影,有着似曾相识的感觉,那一束明艳的蓝色妖姬,美艳的蓝色妖姬,勾起了他久远的回忆,勾起了那曾经置身于爱与痛的边缘的日子,那头长长的波浪卷发披挂在端正的肩膀后,水蛇般的腰与紧致翘臀彰显得整个身段婀娜多姿风情万种,还有那双站立于地上的银色细高跟鞋张扬妖娆,精致奢侈,直觉告诉他眼前的这个熟悉背影绝不应该是程思雨,那会是谁呢?同样有种熟悉的感觉,捧着旧日的蓝色妖姬,散发着令人向往的味道,难道会是...不,他不相信,他越走越近,却感到越发害怕与紧张,等到眼前的背影突然转过身时,一束亮丽的蓝色妖姬遮挡了他的全部视线,熟悉的味道充斥了他这个鼻子,他急不可待的拨开蓝色妖姬,眼前的脸孔令他百感交集,震撼地说不出话来。 第七十八章:何碧君 “送给你,这束花。”她的声音仍然像绸缎般丝滑的巧克力细腻温柔,每分每秒都可以融化他的心。 “你怎么在这。”沈凌风不敢相信眼前看到的一切,这个女人就是他曾经魂牵梦萦,牵肠挂肚的白月光,他为她意志消沉,借酒消愁,在那段人不像人鬼不像鬼如同行尸走肉的日子里,她杳无音讯,了无痕迹,如今她的出现仿佛是暴风雨过后湿漉漉的雨伞,云消雾散,再也不能荡起他心中的一丝波澜,他为她曾经守候的心已经死了,那只是一个伤疤,一个缺口,他不愿意再去面对。 “我想你了,所以我捧着你从前买给我的花,来见你。”何碧君捧着花轻言细语,性感的嘴唇微微张开,像绽放的艳丽玫瑰。 “你走吧。”沈凌风面无表情。 “你还很恨我吗?连一句话也不想和我说吗?可是我真的很想你,我快想你想到疯了才不顾自尊与颜面过来的。我以为,你还会愿意见到我的。”何碧君失落地望着他,勉强地挤出了一个凄然的笑容。 沈凌风仰着头冷笑了,他哀痛地喘了一口气,怨恨地睁大了锐利的眼睛盯着她说:“你现在才说这些话会不会太晚了。” 何碧君低头放下了花,走近沈凌风,睁大那双俏媚灵动的大眼睛,强迫自己不让泪水流下来与沈凌风对视:“这两年多的时间里,天天想你。” 沈凌风的眼睛通红了,眼底里的锋芒一瞬间变为两潭秋水,他声音嘶哑地质问她:“你回来想干什么,既然走了为什么还要突然出现扰乱我的生活,你知道这两年我是怎么过的吗,白天是别人眼中的成功人士,晚上是个连自己也讨厌的废物,一想到你我的心就爆裂地巨响,一想起你对我这么残忍,我就痛得把自己喝得酩酊大醉,醉生梦死,当你和另一个男人寻欢作乐的时候,你早已经忘了我吧,而我为了忘记了你我什么都做过了,就只差吸毒和自杀了。” 何碧君愧疚地无地自容,眼泪不能自控地涌出眼眶:“我知道是我对不起你,我不求你原谅,只求你给我个补偿的机会,我还爱你,我最爱的是你啊,一直都没有变过。” “你觉得我还会相信你吗?你想干什么?你到底要什么!”沈凌风涨红了脸,脖子上的青筋突起,他压抑着自己的情绪低吼着。 “我什么都不要。”何碧君走过去紧紧地抱住了沈凌风,把头埋进了他结实宽敞的肩膀上哭泣说:“我只要你爱我。” 心陡然痛了一下,带着阵阵悸动,他紧闭上眼睛,强行推开她转身离开,她即刻追过来从他身后紧紧抱住他的腰,很紧很紧,哀求着说:“求求你,不要对我这么绝情。” 此番话语,似曾相识,曾几何时,沈凌风也说过同一番话,“你忘了吗,想当初我挽留你的时候,你也是这么绝情的。”说完他松开了何碧君环抱着他腰间的双手,头也不回地走了,只留下了一个倔强决然的身影。 她呆住了,仿佛又回到了往日时光某一个深夜时分,回到与沈凌风诀别的那一夜,一切宛如昨日重现,悲痛欲绝,她想起来自己当时是如何伪装地淡漠洒脱,谈笑自如地用一句又一句最狠的话去刺痛最爱的人,是她亲手用一把又一把锋利的刀一次又一次地狠狠插在沈凌风的心上,眼看着它在沥沥滴血,却视若无睹,一走了之。 是的,她怎么还敢奢求他能够原谅她,最爱的人伤他最深,这个罪魁祸首不是别人,就是她。 但感情从来都像阳光一样不能掩藏,她对他的爱没有一刻停止过,在经过九百个日子的辗转流逝和分隔两地的眷念煎熬,一个亘古不变的真理让她更加明白了自己心底里最纯粹的渴望,真正的爱情从来不会随着时日飞逝而褪色消散,相反会令相爱的人梦寐颠倒,念念不忘。 她爱沈凌风,比从前更多。而她这次回来,只为了重新得到属于自己的爱情,肝脑涂地,在所不惜。 绽放的蓝色妖姬安躺于地上任凭漫漫的夜风瑟瑟吹拂,花瓣一片又一片地随风略过的方向朝天空飘扬,随即散落的花瓣纷至沓来宛如一场凄绝的花瓣雨,下在了人们的心里,是如此多情。 沈凌风默默开车离开,一路上漫无目的地兜风,心里像打翻了五味杂陈,不知是什么滋味,直到把车驶回家去,停好在车库,一个人轻手轻脚地摸黑潜进房间里,打开昏黄的台灯,倚靠在皮质椅子上,一种莫名的疲惫突如其来充斥了他整个身子,很累,心里很沉。 窗外月色如水,寂然无声,一席孤独和寂寞涌上心头,他想起要给程思雨一通电话,不知道她睡了没有,有没有在挂念着他,他忽然很想在程思雨身上寻求一点安慰,一点心灵上的安慰。 他拨通了程思雨的电话,那边传来了她惊喜的声音:“凌风,你终于找我了。” “傻瓜,最近在忙什么?”沈凌风问。 “我刚从上海回来不久,怕你忙就没有打扰你,刚和朋友在外面聊聊天,准备到家了”程思雨说。 “这么晚才回家,你和谁在外面呢?”他疑惑地问。 “她叫夏晓冰,也是我从前的同班同学,我和她在清吧喝点小酒聊些上学的趣事,开心极了。”程思雨的声音听起来兴致勃勃,完全不是沈凌风想象的那样,她并没有因为想念他而伤春悲秋,怅怅不乐,也没有因为见不到他而嘟嘟囔囔,耍小脾气,程思雨已经完全适应了与他的相处方式,她的人生里不再只有他,她完全可以在没有他的日子里把精力与时间投入到其他事情上,若无其事一样做自己想做的事情,游刃有余,这样的状况一直是沈凌风从前想要的,但为什么等到事情真的就变成了那样的时候,他却高兴不起来,反而还有一种怅然若失的落寞。 “凌风?你怎么不出声了。”程思雨问。于是他这才反应过来:“澳,有点累了。对了,你出差还顺利吗?” “还挺顺利的,张总还夸我工作能力好呢,虽然中间有点小插曲,被张总骂了,工作的时候还淋雨发烧了,幸亏有逸凡带我去医院,我现在已经没事了。”程思雨带着汇报的口吻又夹杂着小得意的语气说。 “你发烧了?怎么没和我说。”沈凌风紧张地问。“我怕你担心,也怕打扰你工作。而且我现在不也没事嘛。”程思雨嗫嚅着。 “下次不许你这样,一定要和我说知道吗。你是我女朋友,生病了怎么能不告诉我呢?”他语气严肃地责备着,又不失宠溺的关怀。 “我知道了。”程思雨甜蜜地回应。 “难怪我见逸凡昨天上来我公司还一直咳嗽,好像感冒了,不会是你传染的吧?”他戏谑着说。 程思雨的心紧了一下,“可能是那晚送我去医院受凉了,都是因为我,改天我得好好谢谢他。” “放心吧,逸凡是个好人,他就像我哥一样,不会怪你的,改天我问问他,请他喝茶。”沈凌风说,“你到家了吗。” “我到家了,等我洗完澡再打给你慢慢聊。”“不用了,时间不早了,你早点休息,明天晚上七点在华瑞餐厅等,一起吃晚饭。”沈凌风没有兴致再聊下去。 “好,晚安。”程思雨心满意足地答应了。 挂上电话,沈凌风怠倦地闭上了眼睛,这个夜晚,注定无眠,总有什么像揪棉花一样在揪他的心,一股奔腾上升的气压欲从他身上喷涌出来,却被他用理智抑制住了,很憋屈,不舒服。打开房间里的CD机,把声音调到最小,播放着齐秦的一盘CD,一首《缺口》娓娓动听,小哥的声音,干净,空灵,真让人舒服。曲子里的歌词不谋而合地戳中他的心事,宛如灵魂的摆渡者,心灵的救赎者,一句一句地在抚慰他胸口上的愈合不久的伤口,感情的伤疤。 当时好多话忘了说以为不说也能感受 几年几月几个冬最终的守候已非你我 现在的你只能听说你和他正在筑梦 几年几月几个冬我的身边也有人为我 你是我心中的缺口而她是我的出口 是她的温柔是她的承诺 让我可以偶而忘了我们爱过 你是我心中的缺口而她是我的出口 走的已经走留的不能留 才让我们都在追求另一个追求 而何碧君,一直都是他的缺口,程思雨,是他的出口。 翌日醒来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两点了,出乎意料地晚醒,今天父亲一大早就外出谈生意,母亲拉着琼嫂去佛堂烧香拜神,不知怎的,赵雨涵开始学着信奉这些迷信的东西,期盼着佛祖能够被她的诚心打动,帮他挽回丈夫的心。程思雨是无暇顾及,也念想着或许让她有个寄托也是好事,省的在家胡思乱想,闷出病来。 她起床后就去厨房把午饭拿出来热了,用餐过后无意间翻到皮包里上次在医院开的退烧药,突然想起杜逸凡,对了,是不是应该给他打个电话,礼貌问候他的身体状况呢,毕竟他可能是因为自己才生病的。没错,她拿起手机拨通了杜逸凡的电话,电话另一边响起了疲惫又沉重的声音,“喂。” “是我,我是思雨。”程思雨说。 杜逸凡感到有点诧异,敲了敲太阳穴试图让自己精神起来:“是你,怎么了?” 她歉疚地说:“听凌风说,你咳嗽挺厉害的,是着凉了吗?” “哦,没什么大碍,就一点风寒,趟几天就没事了,谢谢你的关心。”杜逸凡的声音有些虚弱,故作轻松。 “假如还没好转记得要去医院,不要硬撑,都是因为我你才会这样。”程思雨小声地说,越到后面声音越小。 “没关系,只是点小感冒,没有发烧,你还有什么事吗?没什么事我就挂了。”杜逸凡说。 “没事了你休息吧,记得多喝热水,还有...”“嗯。”还没等程思雨说完,杜逸凡就挂了电话,听筒随即响起了那冷漠的嘟嘟嘟声。 这个杜逸凡,着实让程思雨摸不着头脑,忽冷忽热,捉摸不定,前一刻对她关怀备至像好朋友一样友善包容,后一秒又变得像陌生人一样与她隔开一堵无形的墙,让她的心忽上忽下的,热胀冷缩,感觉很不是滋味。她对自己说,程思雨,别想太多了,别人就是绅士才对自己这么好的,不需要愧疚也不用心虚,一切都是平常的,无须认为自己亏欠什么。 第七十九章:跳江 沈凌风早上回来公司的时候发现昨晚那束蓝色妖姬依然安然无恙地躺在大门口,只是经过一夜的微风拂拭,难免变得憔悴衰残,黯然失色,他视而不见地走过又停下了脚步,回头往回走,蹲下身子捧起那束娇弱的蓝色妖姬,带回办公室。一上楼他就吩咐徐秘书帮他找一个漂亮花瓶把剩下的花束插起来,徐秘书虽然来的日子不长,干起活来倒是认真细致,让人称心如意,已有些许枯萎的花束经她摆弄一番,显得生机勃勃,春意盎然。 正在办公室整理文件的时候,眼睛干涩他便朝面前的花束一望,立刻觉得心旷神怡,悠然自得,只是转念一想,又回望到过往,愁思不禁缠绕,只好轻轻叹了一口气,挨在椅背上陷入深思。此时徐秘书敲门,经批准后进来告诉沈凌风昨晚的女人又在大门口等他,希望他能下去一趟见她一面。沈凌风拨开窗边的窗帘,向楼下望果然看到了何碧君的身影,脸色瞬间冷了,眉头深锁,他示意让徐秘书出去,然后若无其事地继续回到办公桌上批阅文件,不让任何人进来打扰。 大概一小时后敲门声又响起,沈凌风不耐烦地喊着:“不是叫你不要打扰我吗徐秘书!” 门陡然被推开,风风火火进来的不是谁,正是何碧君,她披着一头亮丽的褐色卷发,身穿一条紧身的玫红色裹臀裙,显得凹凸有致,性感极了。“你进来我公司干什么?这里是工作的地方”沈凌风冷淡地问。 “给我十五分钟,我只要十五分钟就够了。”何碧君坚定地说着。 他犹豫片刻,说:“好,跟我出来。”在何碧君跟着沈凌风出去的一刹那,几乎全公司的人都惊呆了,他们无一不感到不可思议,谁也想不到竟然又会在公司里看见何碧君的身影,尽管这个女人在从前的日子里经常出入,但这都是从前的事情了。 何碧君跟着沈凌风走到公司对面的桥上,面对着江边和络绎不绝的马路边,仿佛一切又回到从前,她摸着他的手肘说:“你还记得吗,以前你无论多忙,总是要拉着我到桥上聊一会天,见我一面亲我一下,然后又逐电追风般地赶回公司工作,像个小孩一样,一样可爱。” “我早已经忘记了。”沈凌风面无表情地回答。 “你没有,我知道你还爱着我,直到今天你仍然放不下我。”她虔诚地看着他的眼睛,眼睛燃起了火花。 他冷笑一番,故作不屑地看着她说:“何碧君,你未免对自己太自信了,我并没有你想的这么痴情,要等一个放弃我的女人这么长时间。” “如果你已经忘记我了,为什么还要捡回我买的那束玫瑰,为什么还要把它插起来,你根本就忘不了我。”何碧君一瞬也不瞬地望着他说。 他怔了一怔,无力地辩驳:“我只是觉得就这样丢了太浪费了,对同样有生命的花是一种亵渎。” “既然你对花也如此怜悯,为什么要对我这么绝情,你对花好歹也有感情,那对我呢?”何碧君哀求地说。 “花不会离弃我,你呢?”沈凌风几乎是喊着反问她,怒目圆睁,整个眼睛快要突出来都是红血丝,“我们没什么好谈的!请你不要再来打扰我。” 她抓着他的手紧紧不放说:“十分钟,就十分钟。”沈凌风松开了她的手,说:“好,你说,说完就走。” “以前我和你分手说过很多伤害你的话都不是真的,我怕你不死心所以要故意伤你的心,那段时间我知道你为了我们的爱情做过许多努力,我很感动,但我也很累,你母亲根本就不同意我们,她找我说过很多难听的话,我忍受了很多但没有坚持下去,我的自尊让我选择了离开你,投入另一个人的怀抱。这是我一生中做的最后悔的事情,离开你之后的每一天,我的心都要碎了。”何碧君欲哭无泪,悲痛地诉说着。 “你是因为那个男人比我更有钱才离开我的吧。”沈凌风看着她讪笑说。 “并不是这样的,如果像你说的那样,我为什么要回来找你,他已经向我求婚了,我要是为了钱直接嫁给他就好了,怎么还会回来见你呢。虽然我这样做也对不起他,但是没办法,和你分开了这段时间我才更加明白对你的爱有多深,即使将来要在你家受气也没关系,即使要被你母亲嫌弃折磨也没关系,只要有你在我身边就够了,其他什么的完全不重要,所有的痛都不及失去你的痛的十分之一,我绝对无法忍受你将会属于另外一个女人,只要能够回到你身边,我什么都愿意。”她静静地望着江边,苦笑着流泪说。 “你明知道我快要说服我的家人了,已经成功了,而且我母亲不是你说的那种人,绝对不是,她是一个善良的人,她一生人操劳忙碌都是为了家人你怎么这么看她,她亲口和我说答应我和你的婚事,而你,你却要在我们付出这么多努力就要收成的时候亲手摧毁这一切,是你放弃了这一切,你根本不会知道那段时间我有多煎熬。”沈凌风激动得热泪盈眶,仰起头不让眼泪流出。 “我知道,我都知道,你有多难受,我就有多痛苦。可是现在不一样,我什么都不怕,我只怕永远失去你,我只怕你再也不爱我。”她哭泣着说。 “你已经失去了,我不会再爱你。”沈凌风痛定思痛地说。 “不会的,不是真的。”何碧君哭喊着说。“我走了,忘记我吧,我也忘了。”沈凌风狠下心,转头就走。 “不要走,你一走了我会死。我会跳下桥。”何碧君说。沈凌风当作听不见继续往前走,只听到何碧君在背后追赶着然后摔倒的声音,他紧张地向后望,看见她坐在地上扭伤了脚,想立即跑过去扶起她,却忽然停住了,然后狠下心来熟视无睹地回过头去离开。然后再过一会,他听到了有人跳江的声音,心即刻一沉,眉头紧蹙地转头往后看见桥边只剩何碧君的一只鞋子,他惊慌失色,飞奔冲去桥边跳下江去把搜寻,最终把何碧君救了上来,然后把她带去台北别墅休息。 看着何碧君为了他自杀死里逃生后熟睡的模样,他的心软了,动了恻隐之心,她,还是那么的艳丽,妩媚,和两年前的她没有变过,身上仍然充满着轻而易举就令他疯狂的细胞,他抚摸着她的脸蛋,心不禁痛了。 等到她在床上醒了,坐直了身子,茫然地望了望周围,欣慰地笑了,“这里还和从前没变,周围都是你的气息,还有我的味道。谢谢你,救了我,我就知道,你不会狠心扔下我。” 沈凌风凑近床边望着她说:“你怎么这么傻。” “我说过,为了你,我什么也愿意,我死也不怕。”她投进了他的怀抱,然后吻了他的唇,慢慢地解开了自己的衣服。 几乎不能自控的他还是推开了她,“你以后不能再做傻事了。答应我。” 何碧君摸了摸他疲惫的脸微笑着说:“我答应你。我会等你的。” 沈凌风迟疑地,吞吞吐吐地说:“你不要等..我了,我已经有女朋友了。” “你说什么,你已经有女朋友了,是谁,你很爱她吗”她声音颤抖地说着,脸上的笑容瞬间凝固了。 “你不需要理会。”沈凌风说。 一瞬间她又强颜欢笑说:“没关系,只要能够当你的朋友我也心满意足。能够默默呆在你身边就够了。” 沈凌风看着她,又看了看手表,摸了摸她的额头说:“你在这里休息,我有事先走了。” 忽然之间,她紧紧抱住了他的腰哭着求他说:“你不要走好吗,就当是可怜我,在这里陪着我好吗,没有你在我身边我睡不着。” 沈凌风一时不知如何是好,想到程思雨这会正在餐厅等他一同晚餐,但这边何碧君刚为了他不顾自己生命,死里逃生,他又怎么忍心拒绝她这个请求呢,于是他出于往日的情分答应了她的请求,握着她的手看她入睡。 等到何碧君睡着了,他小心翼翼走到阳台里打电话给程思雨。电话那边的程思雨说:“凌风,你什么时候来啊,都一个小时了我好饿。” “思雨,对不起,公司这边临时有点急事走不开,下次再约好吗。”沈凌风故作淡定地说。 “但是...我们好一阵没见了。你公司的事真的很急吗?”程思雨有点失望,但也懂得善解人意。 “是的,你乖,我过两天一定找你好吗?”沈凌风有些心疼她,有点内疚。 “好吧,你忙吧,我自己吃,努力工作,我能体谅你的。”程思雨体贴地鼓励他。 对不起了,思雨。我以后一定要对你更加好。沈凌风在心里默默对自己说。 第八十章:百口莫辩 睁开眼睛,映入眼帘的是窗外一片漆黑的夜幕,深不见底,只得寥寥星点镶嵌在无尽的夜空中,覆盖在璀璨桥灯争相交汇的大马路上,喧闹繁华的闹市从此变得平静宁和,川流不息的车辆逐渐消散于马路的尽头,只剩下乘载辛勤劳动一日人儿归家的车辆缓缓途经,慢得就像**导演王家卫拍摄的怀旧慢镜头。何碧君熟悉地用手开了昏黄的房灯,抄了抄床头柜上的闹钟,果然还在,她朝它看一眼,凌晨三点。 这是一个寂寞的梦醒时分,适合狂欢放纵的时刻过了,开启新一天的黎明近在咫尺,企图入睡,又无心睡眠,等待旭日东升,且尚未抵达。她不经意往床头柜瞥见一张信纸,纸上记录伶仃几字,拧起来看,“我走了,厨房里有煮好的粥,醒了记得吃。走的时候关门即可。” 她蓦然站起身来,才发现自己身穿沈凌风的白衬衣,曾几何时,她最爱穿他的白衬衣,因为每当此时,他都说这样的她最性感撩人。她仿佛失而复得地细细触碰着身上的一片雪白,不舍得离开,心里在流泪,那是后悔过后燃起心里熊熊烈焰而留下的满载希望的泪水。 在这个萦绕着两人回忆的房间里,她咀嚼着沈凌风为她熬得粥,果不其然,沈凌风只有遇见她的时候才会变得关怀体贴,柔情似水,这一点她很有信心,他还是心疼她关心她的,不曾改变,只要她回头祈求他的原谅,紧紧抱着他哭诉自己的思念和忏悔自己的动摇与倔强,一次不行便再接再厉,两次不行便三番四次,她坚信一定能打动凌风的受伤的心,任何事情都不能够使她再放弃沈凌风,是她往沈凌风心房打的死结只有她才能解开,请让我赎罪吧,她在呐喊着,我不愿再放开他的手。 午夜的微风对着夜空的耳际小声地呓语着,经过窗棂时轻柔地吹拂挂在窗边的风铃,风铃声奏起了悦耳的乐章,在何碧君的眼前谱写了两个跳跃起舞的心形乐符,环绕旋转地呢喃在她的耳畔,唤醒了尘封在心底深处已久的回忆,那段两人如胶似漆,一同购买浪漫风铃的甜蜜画面一遍又一遍像录影机般倒映在她的脑海,欢颜笑语,缭绕心头。 凌晨四点,窗外的街道几乎悄然无声,空留下车辆乘驶与风声略过的呼呼声音。 她坐在落地窗前,挨靠在墙壁上凝望着那垂挂的摇摇晃晃的风铃沉思着,盼望着被晚风吹醒自己恍恍惚惚的神思。沈凌风过往的温柔的悄话,仿佛依旧盘旋在她的耳畔,他会在背后宠溺地环抱着她的腰间尽诉柔情蜜意,“我要在每一个晨早醒来时都拥抱着你,和你一同望窗边的风铃叮当作响。” “我不能够失去他。”她在懊恼地、痛苦地自言自语着:“他还在我的身边,明明就在我的眼前,无论失去联系多久,只要一看到他我的心就会隐隐作痛地振动,因为他,我的心从一湖黯淡的死水又活跃地像波澜壮阔的大海,是他让我的心活过来了,原来我还是那么爱他。为什么两年多了我才彻底明白自己的心,这个时候乞求回到他的身边会太迟了吗,会太荒谬了吗,他能够再次接受我吗?”她用手擦拭了眼下的泪水,不自觉的抚摸着炽痛的胸口,眼睛的瞳孔又燃烧起了渴望的烈火,“可是无论如何,我也不能眼睁睁看着他被另一个女人抢走,他应该是属于我的!他本来是爱我的!不!我绝不能够坐以待毙,不管做什么我都要挽回凌风的心,我要让他知道,只有我才是最适合他的女人。” 翌日夜晚,沈凌风与程思雨共进晚餐,坐在杰克新开的餐厅,是程思雨硬拉着沈凌风过来的,尽管他不大情愿。 两人正在用刀叉摆弄切割牛排,七成熟的牛排,脆嫩酥香,令人馋涎欲滴,程思雨对美食的吃相有些鲁莽,带点孩子气,沈凌风望着她异于平常文静的另一面,不知道是可笑还是可气:“你这人一见到美食就那么不矜持,如狼似虎一般。” “你说什么呢你,”程思雨佯嗔地说:“你以为人人都要像你每时每刻都摆出一副冷酷耍帅的模样吗,连看见好吃的东西都面无表情,要维持所谓的高贵形象,真无趣!” “我这是见惯了大场面,你一个涉世未深的小女孩怎么会懂。难道你要我表现得像小男生一样附和你,这样你就喜欢了吗?”沈凌风不以为意地说。 “你就会打压我,我身边的人没有一个像你这样对我,明明这么优秀的女生坐在你面前,你怎么就不懂赞赏几句呢?”程思雨撇着嘴,瞟了瞟他几眼。 沈凌风嘴角微微上扬,抬起头调侃地望着她,打趣说道:“怎么去上海几天回来整个人变得自信多了?程大小姐有点飘哦,看来在工作上表现的确不错。” “不单单是工作啦,你就没有害怕过我可能会被人追走吗,你安心落意的小姑娘有可能是别人心里头的珍宝呢?”程思雨不服气地反驳道,想借此唤起沈凌风的危机感。 “哈哈哈哈。”沈凌风反而笑的更欢了。 “我是认真的。”程思雨的小脾气发作了,郑重其事地说。 沈凌风怔了一怔,倏然停下手里的刀叉正襟危坐,面无表情地盯着程思雨看,眼神有点冷,有些尖锐,声音不带语气起伏:“你什么意思。” 她咽了一下口水,直勾勾望着他回应道:“我没什么意思,只想让你在乎我,紧张我。” 他松了一口气,缓和了神色,用哄孩子般的语气说:“我怎么就没在乎你了,只是以我这种格局的人,早已习惯把感情放心上,不喜欢事事追求表面,更不屑于此。这是我的作风,你应该习惯了才对。” “可是我也想像其他女孩子一样,能感受男朋友浓烈的爱。”她试探地说。 “我不是也买过花给你吗?还带你看海呢。”沈凌风回答。 “那都是你惹我生气后才会做的,过阵子你就不会有这个心思了。”程思雨抱怨道。 沈凌风感到不耐烦了,敷衍地说道:“我以后尽量改进好吗,咱们难得见面就不要为这些小事争执了。” 程思雨默不作声。 这时候杰克走来,向着侍应们几番教导,运筹帷幄,大有指点河山的姿态。忙里忙外后终于抽空对程思雨寒暄几句:“这里的牛排怎么样?” 她竖起了赞叹的大拇指,笑着说:“一级棒!”他转脸对沈凌风说:“这位先生你觉得如何?” “不过不失,肉质还是硬了一点。”沈凌风眉头微蹙。 程思雨尴尬地看了一眼沈凌风,连忙补上一句:“他这人就这样,嘴上总不饶人,不用理他哈哈哈。” “我只是实事求是。”沈凌风不屑地瞪了她一眼。 “没关系,我们餐厅愿意接受一切批评的意见,并从中改进。谢谢你们的提议,二位请慢慢吃。”杰克微笑友好地走到程思雨隔壁拍拍她的肩膀说:“招呼不到,我先忙了。” 沈凌风盯着杰克刚从程思雨肩膀放下的手,眉头紧蹙,眼里尽是不满。 她若无其事地低头继续吃着盘子上的牛排,吃的津津有味。 “我看你吃的不是牛排,而是心意。”沈凌风的语气有点酸。 “你这话怎么听起来怪怪的?”她不解的问? “没事。”沈凌风没打算解释。 不一会儿,一盘又一盘的小食与餐后甜品,进口比利时巧克力与哈根达斯雪糕都接二连三地端上餐桌,两人感到十分意外,因为明明这些琳琅满目的美食就没有点入菜单之中,程思雨困惑地问服务员:“你们是不是搞错了?这些东西我们没有下单啊。” “是老板吩咐我们端上来的,说是要送给他的好朋友作为捧场的感谢。”服务员回答。 沈凌风顿时心生怒意,难以名状的怒火在他的胸口翻腾,滚沸,直至涌上喉头随时都要爆发出来,但是多年来在职场江湖上打拼积累的经验与理智压制着他的行为,使他只是在思想上殴打着这个在他眼里油头粉脸讨人厌至极的杰克。 程思雨似乎并没有察觉到他的不妥,依然是眉欢眼笑地品尝着桌上一片秀色可餐的佳肴,一面欢天喜地地催促沈凌风一同加入这原本只属于他们二人的快乐中。 沈凌风全程不声不吭,更没有碰过桌上的那番略显讽刺的景致。 杰克正在大厅门口处远望着程思雨打眼色,嘴里歪歪地邪魅一笑。程思雨热情地向他挥挥手打招呼。 沈凌风转头向后一望,冷冷一笑,把餐巾狠狠甩在桌面上。 “你怎么了?”程思雨感到惶恐,诧异。 “你是真傻还是假无知!”沈凌风尽力压抑自己的声线,低吼着说,他并不想在大庭广众下发怒。 “你莫名其妙,我做错什么了?”程思雨也感到委屈了,怒嗔道。 “呵。”他止不住倒吸一口冷气,接而冷笑地一抹额头。 不巧的是,此时此刻杰克正拿着一支红酒慢悠悠地走到他们二人面前,风度翩翩地半弯下腰对他们说:“这支红酒是我送给你们的见面礼,希望你们两人感情越来越好长长久久。”然后走到沈凌风隔壁搭住沈凌风的肩膀说:“沈先生,你要对思雨好一点,她是个好女孩。” 出乎意料之外,她完全没想到杰克会说出这样的话,她口瞪目呆地望着他,对眼下令人窒息的场面手足无措。 沈凌风感觉到自己男人的尊严与底线一次被一次的挑衅,他恶狠狠地盯着杰克,冷冷地吐出一句:“你再不松手我就一拳打死你。” 程思雨胆战心惊地看着两人,嘴里说不出一句话,连牙齿都在打颤哆嗦。 杰克愣了一愣,默默无语地松开了手,脸色难看。 沈凌风一个激灵地站起身子,翻开荷包往餐桌上扔下一叠闪亮亮的台币就头也不回地往大门口走,随着大厅里播放的肖邦的离别曲娓娓道来,消失于门口的转角处。 还没来得及向杰克道歉,她二话不说地往门外追去,十分费力才追上沈凌风的步伐,立马拉住他的手说:“你到底怎么了?为什么发那么大脾气?” 他狠狠地甩开了程思雨的手,勃然大怒地反问她:“不要告诉我你没有看出来这个杰克想追你?” 她困惑地解释道:“这都是以前的事了,我和他早已说清楚,现在就是普通朋友和工作关系而已啊。” “普通?”他不屑地讪笑,手挥在半空摇摇晃晃,“傻子也能看出不普通好吧。要不是有企图他会对你这么好,他会无端介绍工作给你?他平白无故献什么殷勤装什么大老板?刚在餐厅他送这么多小食给我们干什么?送红酒又想干嘛?想在我面前示威显摆吗!” “凌风,你为什么要一口咬定别人是图谋不轨呢,或许就是朋友之间表达心意罢了,我去捧他场,他也给我面子感谢我,如此而已,你为什么要把自己的想法强加在别人身上,把人性想的这么复杂呢,或许那些东西在他心目中算不了什么啊,只是几盘菜一支红酒罢了,你为什么要放在心上呢?”程思雨抓住他的手说。 “那你意思是,我小气,我把那些无足轻重的小惠小利看重了,是我格局不够亵渎了你们的情谊是吗?”沈凌风越说越感到如鲠在喉,心里难受。 “你明明知道我不是这个意思。”她竭力解释着,又发现说的越多错的越多,内心无处发泄地抓狂。 “从前我觉得你和别的女人不一样,很清纯很简单,可是现在我觉得,你很享受这种被人爱被人追逐的感觉,是因为我给不到你这种虚荣感吗?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虚荣。”沈凌风说。 “我没有,你怎么能这么说?就因为这件事,你就这么看我吗,我事先根本不知情,也没想过他会这样,你怪罪于我会不会对我太不公平了。”程思雨埋头俯进沈凌风的胸膛,委屈地说。 他轻轻推开她说:“但你没有拒绝不是吗,你一定和他提起过我,不然他怎么会让我对你好一点。我对你就这么差吗?” “我...”她感到百口莫辩,仿佛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这一刻她怨恨杰克。“我没想过他会说这样的话,我,我可以向你保证我和他只是朋友啊。” 沈凌风低头不语,良久才吐出一句:“我送你回家吧。” 无巧不巧,正赶上杰克追了出来。“ALLY..你没事吧”。沈凌风看到此情此境,更是怒不可遏,想冲过去打那张欠揍的脸一拳,怎料程思雨即刻拦住了他喊:“凌风你不要冲动啊!”他难以置信地望着她说:“直到现在你竟然还要帮着他!”脸色一沉,转身拂袖而去,任凭程思雨在身后怎么喊也充耳不闻。天涯在线书库《www.tianyaboo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