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在线书库《www.tianyabook.com》 《冰与火之歌Ⅴ:魔龙的狂舞》 序幕 六形人(瓦拉米尔) 人味在夜空中飘荡。 狼灵停在一棵树下,嗅了嗅,灰棕色毛皮上洒九九藏书满了斑驳阴影。松林的风为他送来人味,里面混合着更淡的狐狸、兔子、海豹、鹿,甚至狼的气味。其实这些东西的气味也是人味:旧皮的臭气,死亡和酸败的气息,且被更浓烈的烟、血和腐物的味道所覆盖。只有人类才会剥取其他动物的毛皮毛发,穿戴起来。 狼灵不怕人,就和狼一样。他腹中充满饥饿与仇恨,于是他发出一声低吼,呼唤他的独眼兄弟,呼唤他的狡猾小妹。他在林间奔跑时,族群的同胞紧跟在后。他们都闻到了气味。奔跑时,他也能透过他们的眼睛看出去,看到奔跑在前的自己。群狼透过长长的灰下巴喷出温暖的白色蒸气。他们的爪子结了冰,像石头一样硬。狩猎开始了,猎物就在前方。血,狼灵心想,肉。 落单的人类是脆弱的。尽管人类身材巨大、体格强壮,有双锐利的好眼睛,但他们耳朵不灵,鼻子也不灵。不过,虽然鹿、麋鹿乃至兔子跑得更快,熊和野猪的战斗力更强,但结成族群的人类却最危险。狼群靠近猎物时,狼灵听到了幼崽的哭嚎,听到昨晚的积雪在粗糙的人爪子下碎裂,还听到人类的硬皮和灰色长爪碰撞的叮当声。 那是剑,他心中有个声音在说,那是矛。 树上长出了冰齿,从光秃秃的灰色枝条上垂下。独眼闯过灌木丛,溅起一阵雪。他的族群同胞紧跟在后。他们冲上一座山,冲下一道坡,来到前方的树林——人类就在那里。其中一个是母的。她抱在胸前的毛皮包裹装了她的幼崽。把她留在最后,一个声音低语道,男的更危险。那些男人冲他们咆哮呐喊,但狼灵能嗅出他们的恐惧。有个人拿着跟他一样高的木齿。他把木齿朝狼灵丢来,但由于手在发抖,木齿飞得太高。 下一秒,狼群已扑了上去。 他的独眼兄弟把扔木腿的人撞倒在雪堆里,趁对方挣扎时撕开了他的喉咙。他的妹妹窜到另一个男人背后,偷袭成功。现在只剩下母的和她的幼崽。 她也有支牙,骨头做的小玩意儿,但当狼灵的牙齿咬住她的大腿时,她扔掉了这个。她倒下去,还用双臂护住吵闹的幼崽。她那身毛皮底下皮包骨头,但奶子里全是奶。最美味的是幼崽。狼把最美味的部分留给他的兄弟吃。在屠杀现场,狼群大快朵颐,冻雪凝成了粉红和鲜红色。 几里格外,在一栋有泥巴稻草墙、茅草屋顶和一个烟孔的单间硬泥地房屋里,瓦拉米尔浑身颤抖地咳嗽,舔了舔嘴唇。他双眼血红,嘴唇开裂,喉咙极度干燥。尽管他浮肿的肚子饿得咕咕叫,热血和脂肪的味道却充盈在他嘴里。美味的孩子肉,他心里想着小肿,人肉。难道他堕落得如此之深、以至于贪恋人肉了吗?他几乎能听见哈根在冲他咆哮:“人可以吃野兽,野兽也可以吃人,但人若吃人,就变成了孽畜。” 孽畜,是的,这几乎成了哈根的口头禅,孽畜,孽畜,孽畜。吃人肉是孽畜。占据狼的身体与狼交配是孽畜。夺取其他人类的身体更是孽畜中的孽畜。哈根是个弱者,惧怕自己拥有的能力,而我撕碎了他的第二次生命,令他哭叫着孤单地死去。瓦拉米尔吞食了他的心脏。他教会了我太多太多,最后一样就是人肉的滋味。 当然,实际上是狼干的。他从没用人类的牙齿吃过人肉。但他不应嫉妒他的族群,狼群就跟他本人一样形容憔悴,饥寒交迫,而那些猎物……两个男人、一个女人,还有怀抱里的婴儿,他们从战败中逃离,却逃向了死亡。不,反正他们过不多久也会死,要么因为严寒,要么因为饥饿。这样死更加干净利落。这是慈悲。 “慈悲,”他大声说。干燥的喉头发出的声音也极为干涩,但能听见人类的声音真的很好,即便这是自己的声音。空气潮湿发霉,地面又冷又硬,火堆发出的烟比热多。他尽最大可能靠近火焰,不断咳嗽不断发抖,体侧的伤口阵阵抽痛。鲜血把他马裤膝盖以上的部分完全浸透了,又凝结成干硬的褐色血痂。 大蓟警告过他伤势可能演变至此。“我已尽力帮你缝合伤口,”她说,“但你必须好好休息,让伤口自己长好,否则会再度撕裂的。” 大蓟是他最后的同伴,一名像老树根一样顽强的矛妇,她风蚀的脸上长了个疣子、且爬满皱纹。其他人陆陆续续抛弃了他。他们一个接一个地掉队或是去前方搜刮,实际上是逃回了自己的村子,或逃向乳河,或逃向艰难堡,或在森林里孤独地死去。瓦拉米尔不清楚他们的下场,也不想知道。我本该抓住机会占据他们中的某个。那对双胞胎之一,或是疤脸大汉,或是红发少年。但他害怕,害怕被人识破,害怕遭人围殴。哈根的警告也仍然在他脑海里徘徊。犹豫中,机会就这么失去了。 战斗结束后,几千人逃进了森林,他们又饿又怕,只想摆脱长城下的大屠杀。有人提出要返回被自己抛弃的家园,有人想重整旗鼓再攻打长城,但大多数人茫然失措,不知该去哪儿,也不知该做什么。纵然他们摆脱了黑斗篷的乌鸦和灰铁衣的骑士,但更残酷的敌人始终不离不休。他们每天都扔下更多尸体,饿死,冻死,或是病死,甚至在这些曾一同追随塞外之王曼斯·雷德南下攻打长城的同胞兄弟里,也开始了自相残杀。 曼斯完了,幸存者们绝望地互相转告,曼斯被俘,曼斯死了。“哈犸被杀,曼斯被捉走,其他首领狼狈逃窜,抛弃了我们。”大蓟给他缝伤口时声称,“托蒙德、哭泣者、六形人,这些‘英勇’的掠袭者都上哪儿去了?” 她不认得我,瓦拉米尔这才意识到,有什么好奇怪的?没了野兽的他看起来哪像个大人物。我是“六形人”瓦拉米尔,我跟曼斯·雷德同桌吃饭。他十岁时给自己起了瓦拉米尔这样一个名字。一个适合领主的名字,一个适合歌谣传唱的名字,一个伟大的、令人畏惧的名字。然而他依旧像受惊的兔子一样从乌鸦面前逃开,可怕的瓦拉米尔大人最终成了懦夫。他不能让矛妇知道这个,所以他告诉她他叫哈根。事后他疑惑自己为何偏偏挑中这个名字。我吃了他的心、喝了他的血,但他仍然纠缠着我。 逃亡途中某日,有个人骑着憔悴的白马从林子里跑出来,呼吁大家赶往乳河,说是哭泣者正在那里集结战士,计划杀过头骨桥,占领影子塔。很多人随他去了,但更多的人没去。后来,又有个穿戴毛皮和琥珀饰品、面色阴沉的战士在篝火间走动,敦促所有的幸存者前往北方,到瑟恩的峡谷避难。瓦拉米尔搞不懂这些人为什么要跑去瑟恩人自己都觉得不安全、不想再待了的地方,但总之有几百人去了。还有几百人追随森林女巫,那女巫声称自己预见有舰队会从南方赶来搭救自由民。“我们得去海边,”鼹鼠妈妈宣称,于是她和她的追随者们向东而行。 瓦拉米尔若是够强壮,也会随他们去。然而冰冷的灰海实在太遥远,他心知自己到不了。他已死过九次,但这一次将是真正的死亡。松鼠皮斗篷,他怨恨地想,为一张松藏书网鼠皮斗篷就捅我。 斗篷的主人已死,她的后脑勺被撞成一团掺着骨头渣子的红泥,但她的斗篷实在温暖厚实。当时正是大雪天,瓦拉米尔又把所有的斗篷都丢在了长城,连同睡觉盖的兽皮、羊毛内衣、绵羊皮靴、毛皮镶边的手套,贮藏的蜜酒与食物,从睡过的女人头上取下的发束,乃至曼斯送他的黄金臂环。这些他统统丢在了营地,一样也没带。我燃烧,死亡,然后我逃了。我被痛苦和恐惧折磨得几乎发了疯。这份记忆依旧让他感到羞耻,但逃跑的不止他一个。其他人也逃了,成群结队地落荒而逃。战斗失败了。骑士们来了,他们身穿坚不可摧的盔甲,杀掉每一个敢于抵抗的人。不逃就只有死路条。 不过,要逃离死亡可没那么简单,所以瓦拉米尔在森林里撞见那个死女人之后,立刻跪下来剥她的斗篷,一点也没注意她的孩子。直到那男孩从藏身之处猛扑出来,将一把长长的骨匕首捅进他体侧,并从他攫紧的手指间扯走那件斗篷。“那是他娘的斗篷,”男孩逃走后,大蓟向他解释,“是他娘的。他看见你抢劫她……” “她已经死了,”瓦拉米尔说。她的骨针刺穿皮肉,他不禁一缩。“别人砸碎了她的脑袋。乌鸦干的。” “不是乌鸦,是硬足民。我瞧见了。”她用针把伤口缝好。“真是一伙野蛮人。现在谁来约束他们呢?”没有人了。如果曼斯死去,自由民就全完了。瑟恩人、巨人、硬足民、牙齿如锉刀的穴居人,驾着骨制战车的西海岸人……大家全完了——连乌鸦也不例外。他们或许还不知道,但到头来,那帮黑衣杂种会跟所有人一起死。因为大藏书网敌已临。 哈根粗嘎的嗓音又回荡在他脑海。“你会死上十几回,孩子,每回都很痛苦……但当真正的死亡到来时,你反而会重生。大家都说,第二次生命更单纯也更甜美。” 六形人瓦拉米尔很快就能知道真相了。从混浊的烟气中他能闻到死亡的味道,他把手伸进衣服里触摸伤口,更能觉察到真正的死亡正向他走来。他体内冰凉,冻彻骨髓。刺骨的严寒将把他带走。 讽刺的是,他上一次死亡却是由于火。我被点着了。一开始在惶恐中,他以为是长城上的弓箭手用火箭射中了他……但火焰是从内部冒出来的,吞噬了他。那种痛苦…… 瓦拉米尔死过九回。一次被长矛戳死,一次被熊咬破喉咙,一次是生下死产的幼崽时失血过多。他六岁时被父亲的斧子劈开头颅,死了第一回。但哪回都没体验过这样五内俱焚的痛苦。肚肠首先起火,火沿着翅膀燃烧,吞噬了他。他挣扎着企图飞离,却惊恐地发现拍打翅膀反而让火势更旺。前一刻他还翱翔在长城之上,用鹰眼监视下方人们的一举一动;后一刻他的心脏已被烈火烧成黑炭。他的精魂号叫着缩回了自己的身体。他短暂地发了疯。这份记忆令他战栗不已。 他这才注意到火堆已熄。 只剩烧焦的灰黑木头,余烬中有几点火星。它还在冒烟,只是需要加柴。瓦拉米尔咬紧牙关忍住痛,爬到大蓟去打猎前为他收集的那堆断枝边,抓了几根木条投进灰烬。“着啊,”他沙哑地哀告,“烧啊。”他冲余烬吹气,并向统治森林、山丘和原野的无名神祇发出了一声无言的祈祷。 诸神没有回应。过了一会儿,连烟都没了。小屋正变得越来越冷。瓦拉米尔没有打火石,没有火绒,也没有干燥的引火物。单靠他自己,绝无办法重新点火。“大蓟,”他嘶声叫嚷,声音充满痛苦,“大蓟!” 她下巴尖、鼻子平,一边脸颊生了颗带四根黑毛的疣子——这是张丑陋、坚韧的脸,却也是他现在最渴望在小屋门口看到的脸。我应该在她离开前就占据她。她到底去了多久?两天?三天?瓦拉米尔弄不清。小屋里总是很黑,而他又总是迷迷糊糊,搞不清外头是白天还是晚上。“等着,”她说,“我会带吃的回来。”于是他就像白痴一样等着,回想着哈根、小肿和他漫长的一生里犯下的其他无数过错。昼夜交替,大蓟始终没回来。她不会回来了。瓦拉米尔怀疑自己暴露了身份。也许她看透了我的打算?或是我在高热之梦中说漏了嘴? 孽畜,哈根的话声再度响起。好像他就在这里、在这个屋子里。“她不过是个丑陋的矛妇,”瓦拉米尔辩解,“而我是个伟人。我是瓦拉米尔,狼灵和易形者,她活下去而我死了,这不公平。”没有回答。没有人。大蓟已经走了。她抛弃了他,正如其他所有人一样。 正如他母亲。她为小肿哭泣,却从未为我掉眼泪。那天早上,父亲把他从床上抓起来交给哈根时,她甚至没看他一眼。他被拖进森林,一路尖叫、踢打,直到父亲给了他一巴掌,叫他安静。“让你的同类料理你吧。”父亲把他丢到哈根脚边,扔下这么一句狠话。 他没说错,瓦拉米尔颤抖着想,哈根教会了我太多东西。他教我如何打猎捕鱼,如何处理动物尸体,如何剔除鱼骨,如何在林间穿行。他还教会我狼灵之道和易形者的秘密,虽然我的天赋远在他之上。 多年后,他动身寻找父母,打算要他们知道当年的小瘤已长成伟大的六形人瓦拉米尔,然而双亲皆已死去又被火化了。树归树,溪归溪。石归石,地归地。尘归尘,土归土。小肿死的那天,森林女巫就是这样对他母亲说的。然而小瘤不想化为尘土。这个男孩梦想有朝一日诗人们会传颂他的事迹,少女们会渴望他的亲吻。长大以后,我要当塞外之王,小瘤暗暗发誓。他没能达成这个目标,但也相去不远。六形人瓦拉米尔是众人敬畏的对象,身为曼斯·雷德的左右手,骑在十三尺高的雪熊背上参战,还驱使着三匹狼和一只影子山猫。都怪曼斯,我不该听他鼓惑。当初我该用熊爪把他撕成碎片。 被曼斯收服以前,六形人瓦拉米尔是个土霸王。他霸占了哈根从前的居所,一个由苔藓、泥巴和粗木搭建的大厅。周围十几个村庄向他进贡面包、盐和苹果酒,献上果园的水果和菜园的蔬菜。肉他自己搞,而想要女人时,他派出自己的影子山猫去尾随。凡是他看得上眼的姑娘都会乖乖上他的床。没错,许多女人是流着泪来的,但这没关系。瓦拉米尔会把自己的种子给她们,并留下她们一束头发作为纪念,然后将她们遣走。时不时,村里会派出手执长矛的英雄,前来杀死野兽,解救自己的妹妹、情人或女儿。这些家伙被他统统干掉了,但他从未伤害过女人,甚至让她们中的许多人怀上了孩子。一帮小兔崽子,跟小瘤一样弱小,但没一个有天赋。 恐慌驱使瓦拉米尔站起身,他感到天旋地转。他按住体侧不断滴出的血珠,踉跄着挪到门口,一把掀开门上蒙的那块褴褛兽皮,发现面前是堵白墙。好大的雪啊。难怪里面这么黑这么多烟雾。积雪把小屋给埋了。 他用力推雪,雪往两边分,那么柔软湿润。门外的夜晚犹如白色寒神降临:苍白的薄云围绕在银月周围,一千颗星星冷冰冰地注视大地。他可以看见其他被积雪掩埋的小屋在雪地中的隆起,前方则浮现出一棵身披冰霜铠甲的鱼梁木的暗淡形影。南边和西边的丘陵已化为一片广袤的白色原野,除了吹雪,没有旁的动静。“大蓟,”瓦拉米尔虚弱地叫喊,不知她走了多远,“大蓟。女人。你在哪里?” 遥远处,一匹狼回以嗥叫。 瓦拉米尔不禁浑身颤抖。他像小瘤熟悉母亲的声音一样熟悉这嗥叫声。那是独眼。是他那三匹狼中最大、最老、最威猛的。潜行更瘦、更快、更年轻,而狡猾狼如其名,但他们两个都生活在对独眼的恐惧中。那匹老狼无所畏惧,手段残酷野蛮。 在鹰体内死亡的同时,瓦拉米尔也失去了对其他野兽的控制。影子山猫逃进森林,雪熊开始胡乱攻击周围,在被长矛刺穿前一共把四个人撕成了碎片。不过它最想收拾的是瓦拉米尔——这头母熊对他恨之入骨,每次他占据它的身体或是骑到它背上,它都怒不可遏。 然而狼对他来说不一样…… 他们是我的兄弟。我的族群。多少个寒夜里,他和他的狼相依而眠,他们毛茸茸的身躯挤在他周围,为他保暖。等我死后,他们会享用我的血肉,仅留下骨头去迎接春天的融雪。这个念头让他感到怪异的欣慰。一直以来,都是他的狼为他寻来猎获,他死后让他们分享尸体似乎是唯一合适的回报。他的第二次生命,或许将以吞食自己温热的尸体开始。 狗是最容易建立联系的野兽,因为它们跟人类最亲,几乎就是人类。占据狗的身体如同套上旧靴子——套的次数越多,皮革就越软。靴子是为脚打制,狗则最称项圈,即便是无形的项圈。要占据狼的身体则困难得多。人类可以与狼为友,乃至摧残狼的意志,但没有人能驯服狼的野性。“狼和女人都是男人一生的伴侣,”哈根常说,“找到你的真命天子,就可以相伴到死。跟你结合的狼将成为你的一部分,你的一部分也会成为狼。人和狼都将发生改变。” 这位猎人说,其他野兽最好别碰。猫虚荣薄情,随时可能背叛;鹿和麋鹿是天生的猎物,若是占据它们的身体太久,勇士也会变懦夫。至于熊、野猪、獾、黄鼠狼……哈根根本不予考虑,“有的形态跟人类格格不入,小子,你决不会喜欢变成那个样子。”按照哈根的说法,鸟类又是其中最糟糕的。“人必须脚踏实地,若在云间逗留太久,或许就不想下来了,从此生活在虚空中。我认识一些喜欢占据老鹰、猫头鹰和乌鸦身体的易形者,即便回到本体内,他们也总是忧郁地呆坐着仰望那该死的蓝天。” 并非所有易形者都这么想。小瘤十岁那年,哈根带他去参加了一次易形者的聚会。与会者大多是狼灵,与狼结合,但也有其他更为陌生、奇妙的易形者:波罗区跟他的野猪长得太像,缺的只是两颗獠牙;欧瑞尔带着他的鹰;荆棘带着影子山猫(看到它的第一眼,小瘤就想拥有自己的影子山猫了);还有山羊女吉赛拉…… 然而他们的天赋都没有六形人瓦拉米尔强,连高大严峻、双手刚硬如石的哈根也做不到。瓦拉米尔生生把他从灰皮体内赶走,抢走了他的灰皮,猎人最终哭泣着死去。你没有第二次生命啦,老头。当时的瓦拉米尔还是“三形人”,灰皮成了第四形,但老狼虚弱得很,又几乎掉光了牙齿,很快便随哈根去了。 如今的瓦拉米尔可以占据任何野兽,令它们屈从他的意志,让它们的身体成为他的身体。无论狗还是狼,熊或者獾…… 包括大蓟,他心想。 哈根会说这是孽畜的行为、是最黑暗的罪行,但哈根已死,被吞食后又被烧掉;曼斯同样会诅咒他,然而曼斯要不是死了要不就是被抓了。没人会知道这件事。从今以后,我会以矛妇大蓟的身份活着,而六形人瓦拉米尔将永远消失。放弃这具身躯,他也就等于放弃了自己的天赋,可以预料,他将失去狼群,作为一个脸长疣子、骨瘦如柴的女人度过余生……但他至少能活下来。只要她回来。只要到时候我还有力气占据她。 瓦拉米尔感到又一阵眩晕袭来,这才发现自己已跪倒在地,双手被雪掩埋。他抓起一把雪,塞进嘴里,雪在蓬乱的胡须和干裂的嘴唇上摩擦,他急切地吸进里面的潮气。但雪水过于冰冷,几乎不能下咽,他意识到自己实在烧得厉害。 融雪让他更饿。他需要食物,不是水。雪停了,风却越刮越大,冰晶飘散,打在他脸上。他挣扎着向前去,体侧的伤口一次又
一次被撕裂,呼吸则成为一团参差不齐的白云。他终于走到鱼梁木前,找到一根长得可以当拐棍的断枝。他沉重地倚着它,拖着脚步朝最近的小屋行去。或许村民们逃亡时遗留下什么……一袋苹果,几片干肉,任何能让他支撑到大蓟回来的都好。 他几乎就要走到了,拐棍却在这当口被他压断。他倒在地上。 他只能四肢摊开,任凭鲜血染红雪地,究竟过了多久,瓦拉米尔并不清楚。雪会埋葬我。这是种平和的死法。他们说到最后你会感到温暖,暖洋洋地昏睡过去。能再感到温暖,实在是太棒了,尽管想到再也不可能见到曼斯·雷德经常歌颂的长城之外的温暖土地、青绿之地,他又感到丝丝悲哀。“塞外的世界没有你我这种人的容身之地。”哈根曾说,“自由民对易形者是又敬又怕,但长城以南的下跪之人会猎捕我们,把我们像猪一样地宰杀掉。” 警告我的是你,瓦拉米尔心想,但带我去看东海望的也是你。当时他还不满十岁,哈根用十几串琥珀和堆得老高的一雪橇兽皮交换了六袋葡萄酒,一块盐巴和一把铜壶。在东海望做交易比黑城堡方便,因为那里有船,船会卸下来自海外神奇土地的货物。乌鸦们将猎人哈根视为朋友,很重视他带来的长城之外的消息。有的乌鸦知道他是个易形者,但对此避而不谈。正是在东海望,小男孩埋下了去温暖南方的梦想种子。 雪花,正在瓦拉米尔的额头上融化。这比烈火焚身要好多了。让我就此睡去、长眠不醒、开始第二次生命吧。他的狼靠近了,他能感觉到他们,他完全可以就此放弃这具虚弱的肉体,成为一匹狼,在夜幕下打猎,并对月嗥叫。狼灵成为真正的狼。不过,哪匹好呢? 狡猾显然不够格。瓦拉米尔经常干出被哈根称之为孽畜的行为,即当狡猾被独眼骑时,占据她的身体。不过要他当一辈子婊子,他可不干,除非是别无选择。潜行作为年轻的雄性,更适合他……但独眼更高大凶猛,而每当狡猾发情时占有她的也总是独眼。 “据说你会忘记一切。”哈根在丧命的几星期前曾告诉他,“当人类的躯体死去后,易形者的精魂可以在动物体内存活,但记忆会一天天迅速消退,那只野兽会变得越来越不像狼灵,越来越回归本性。终有一天,人的痕迹不复存在,只有野兽存留。” 瓦拉米尔知道猎人说的是真话。占有欧瑞尔的鹰后,他能感觉到那位易形者在对他咆哮。欧瑞尔被变色龙琼恩·雪诺所害,他对凶手的恨意之深,竟令瓦拉米尔也不由自主地痛恨起那狼灵男孩——是的,当他看到巨大的白色冰原狼悄无声息地跟在雪诺身边,他立刻就明白是怎么回事了。易形者之间总能互相感应。曼斯应该准许我占据那匹冰原狼,那样的话我将获得帝王般辉煌的第二次生命。毫无疑问,他可以做到这件事。雪诺的天赋虽然强大,但年轻又未经训练,尚在对抗自己本应引以为豪的本性。 鱼梁木苍白树干上的红眼睛朝下瞪着他。诸神正在审判我。瓦拉米尔又发起抖来。他做过很多坏事,恐怖的事。他偷过东西,杀过人,也强暴过人。他饱餐人类的血肉,舔过从将死之人被撕开的喉咙里喷出的火热鲜血。他曾在林间跟踪敌人,并趁对方睡觉时扑上去,扯出他们肚子里的肠子,将躯体在泥巴地上撕成碎片。他们的肉好美味啊。“那是野兽干的,不是我,”他嘶哑地争辩,“那都是你们赐予我的天赋。” 诸神没有回答。他的呼吸在空中凝成苍白的迷雾,他能感到胡子结了冰。六形人瓦拉米尔闭上双眼。 他又梦见那个古老的梦。海边的小屋,三只吠叫的狗,还有一位妇人的眼泪。 小肿。她为小肿哭泣,却没为我掉眼泪。 小瘤的降世早了一月,生来体弱多病,大家都以为他活不长。他妈直等他快满四岁才为他正式命名,那太迟了。村里人都习惯了叫他小瘤——他还是妈妈肚里的一团肉时,姐姐米哈就这样叫他了。米哈也是照这样给小肿取名字的。小瘤的弟弟出生正当时,生得又红又胖、很是活泼。他贪婪地吮吸着母亲的奶水、母亲则决定让他继承父亲的名字。不过小肿没活到那一天,他死在二岁那年,命名日之前三天。当时我六岁。 “你的小宝贝跟诸神在一起了,”森林女巫告诉哭泣的母亲,“他再也不会受伤害,再也不会饿肚子,再也不会伤心。诸神把他带回了大地,带回了森林。诸神与我们同在,他们活在岩石和溪流中,飞鸟和走兽间。你的小肿加入了他们。他就是世界,世界就是他。” 老女人的话犹如一把尖刀刺穿了小瘤。小肿知道。他正看着我呢。小肿知道。小瘤没法逃避,也没法再藏进妈妈的裙子里,更没法带着狗儿们远走高飞、躲开父亲的怒火。狗儿们。断尾、嗅探和咆哮。三条好狗。我的朋友。 父亲发现这些狗在小肿的尸体旁嗅来嗅去,他没法断定是哪条狗干的好事,所以操起斧子把三条狗都宰了。父亲的手颤抖得那么厉害,以至于挥了两斧才放倒嗅探,四斧才弄死咆哮。浓烈的血味在空气中散发,垂死狗儿的哀鸣不忍卒闻,但当父亲呼唤时,断尾还是听话地过去了。他是最老的一条狗,长年累月的驯服压倒了本能的恐惧。当小瘤潜入它的身体时,一切都晚了。 不,父亲,求求你,他想叫喊,但狗说不来人话,狗嘴里吐出的只是一串可怜的哀号。父亲只一斧就把老狗的脑袋劈成两半,屋子里的男孩无法遏制地尖叫起来。所以他们都知道了。两天后,父亲将他拖进森林。父亲带着斧子,小瘤原以为是要像对付狗那样对付他,结果父亲把他丢给了哈根。 瓦拉米尔忽然醒来,身体在猛烈摇晃。“起来,”一个声音尖叫道,“快起来,我们得赶紧逃命。有几百只那种东西。”雪为他盖上了一床僵硬的白毯。好冷。他试图移动,却发现手被冻在了地上。他用力挣脱,扯破了几处皮。“起来,”她再度尖叫,“它们来了。” 大蓟回来找他了。她抓住他的肩膀摇晃,朝他当面吼叫。瓦拉米尔能闻到她的呼吸,被冻得麻木的脸颊也能感觉到她的温暖。就是现在,他心想,现在下手,否则只有死。 于是他唤回体内残存的全部力量,逃离自己的身躯,强行闯入她的身体。 大蓟挺直身子,放声尖叫。 孽畜。这是她的声音,他的声音,还是哈根的声音?他不知道。她的手指松开了他的旧躯体,一任其倒进雪堆。矛妇剧烈地扭动、惨嚎着。影子山猫曾狂野地反抗他,雪熊更是为了自由而几乎发疯,朝树木、岩石和空气乱抓乱打,但这次是最糟糕的。“出去,出去!”他听见她的嘴巴吼道。她的身躯跌跌撞撞地倒下又站起,她的手像筛糠一样发抖,她的腿扭来扭去、好似跳着一曲怪诞的舞。这期间,他和她的精魂进行着殊死搏斗。最终,她吸了满满一口冰冷的空气,留给瓦拉米尔半个心跳的时间好好享受这具年轻躯体的活力,接着她猛地一咬,鲜血便充盈了他的嘴巴。她伸出她的手抓向他的脸。他想把它们放下,但这双手不听使唤。她抠出了他的眼珠。孽畜,沉浸在热血、痛苦和疯狂之中的他,想起了这个形容。他张嘴叫嚷,她却把他们的舌头吐了出来。 白色的世界旋转着坠落。片刻之间,他觉得自己进入了鱼梁木内,透过刻画出来的红眼睛看着一个垂死的男人在地上虚弱地挣扎,一个疯狂的女人在月光下跳着血腥的滑稽舞,她撕扯自己的衣服,脸上流下红色泪珠。接着这两个人都消失了,他正在上升,在融化,冷风吹走了他的精魂。他在雪地里,他在云团中,他是麻雀、是松鼠、是橡树。一只角鸮在他的树木间宁静地飞行,追逐一只野兔;瓦拉米尔就是那只角鸮,那只野兔,那些树。在冻土深处,蛆虫正在黑暗中盲目地挖掘,他也是它们。我就是森林,森林就是我。他欣喜若狂。一百只乌鸦感觉到他的存在,便振翅腾空,呱呱怪叫。一只巨大的麋鹿发出喇叭吹奏式的长鸣,惊动了背上的孩子们。一匹沉睡的冰原狼抬头咆哮。但在它们的下一次心跳前,他已掠过,他在寻找身体,寻找独眼、狡猾和潜行,寻找自己的族群。他的狼可以拯救他,他告诉自己。 这是他身为人类的最后一个念头。 真正的死亡来得很突然,他感到如波涛来袭般的寒冷,好似一头扎进结冻湖泊下的冰水。接着他发现自己已在月光照耀的雪地上游荡,他的族群紧跟在后。半个世界是黑的。是独眼,他意识到。他嗥叫了一声,狡猾和潜行跟着应和。 狼群跑到丘顶才停住。大蓟,他回想起来,心中的一部分为失去的机会悲哀,另一部分则为他犯下的恶行悲哀。下面的世界结了冰。缕缕冰霜缓缓地沿鱼梁木向上爬行,竞相攀比。空旷的村庄已不再空旷,蓝眼幽灵行走在雪堆间。有的穿着破烂的褐色衣服,有的穿着黑衣服,还有的什么也没穿,那些东西的身体白得像雪。寒风在丘陵间叹息,带来浓重的气味:死肉,干血,散发出霉菌、腐物和屎尿味道的恶臭皮肤。狡猾发出一声咆哮,露出满口牙齿,颈毛直竖。它们不是人,不是猎物,它们不是。 山丘下那些并非活物的东西正在移动。它们一个接一个抬起头,望向丘顶的三匹狼。最后抬头的是那个从前叫大蓟的东西。她穿着羊毛、毛皮和皮革,外面盖了厚厚一层闪耀着月光的白霜,移动时霜冻嘎吱破裂。她指尖垂下淡粉色冰柱,犹如以血凝成的十根尖刀。她没有眼球的眼窝闪烁着冰蓝光芒,为她丑陋的形体增添了一种怪诞的美。她在世时从未有过的美。 她看着我。 第一章 提利昂(一) 他一路醉过狭海。 船小,他的舱室更小,而船长禁止他上甲板。船在脚下颠簸不休,令他的胃阵阵翻腾,那些勉强咽下去的恶劣食物,等吐出来就更糟糕了。说到底,有红酒买醉,他要咸牛肉、硬奶酪和爬满蠕虫的老面包来做什么?这酒酸透了,但十分强劲,有时他会把它也给吐出来,但吐出来之后灌下去更多。 “世界是酒做的,”他在漆黑的舱房中呢喃。父亲讨厌酒鬼,但父亲的意见如今又有谁在乎?父亲死了,被他害死了。一箭射穿下腹啊,大人,一箭就要了你的命。早知道我该勤练十字弓,那样的话,我蛮可以把箭钉在你造出我的那根命根子上,你这该死的混球。 甲板下面,昼夜不分。提利昂靠送饭小厮地来回记录日子,但食物他基本没碰。那孩子总会带来刷子和桶,为他清理房间。“是多恩红酒吗?”提利昂一边拧开酒袋塞子,一边问,“它让我想起了某条毒蛇。有趣的家伙,可惜被山压扁了。” 送饭小厮没回话。他很丑,但好歹比缺了半个鼻子、一道伤疤从眼睛直贯下巴的侏儒好看。“我冒犯你了吗?”男孩擦地板时,提利昂追问,“有人下令别跟我说话?是不是哪个侏儒骗过你娘啊?”男孩依旧无话可说。“目的地是哪里?至少告诉我这个吧。”詹姆提到自由贸易城邦,但没说去哪一个。“布拉佛斯?泰洛西?密尔?”提利昂宁可去多恩。弥赛菈是托曼的姐姐,按照多恩律法,铁王座属于她。我要助她伸张权利,正如奥伯伦亲王提议的那样。 然而,奥伯伦亲王已一命呜呼,他的脑袋被格雷果·克里冈爵士的钢甲铁拳捣成一团肉酱。没有红毒蛇的煽动,道朗·马泰尔还会不会冒险?他多半会用铁链锁住我,交回我亲爱的老姐手中。也许去长城更安全。“熊老”莫尔蒙曾说长城守军需要他提利昂这样的人。莫尔蒙已是行将就木,接任司令的多半是史林特。那屠夫之子不会忘记当初是谁送他来长城的。再说,我真的愿意在那里度过余生?跟小偷、杀人犯一起就着咸牛肉喝稀粥么?在杰诺斯·史林特手下,这个“余生”还注定不会长久。 送饭小厮沾湿刷子,用力地擦。“你去过里斯的青楼没?”侏儒询问,“妓女是不是都上那儿去了?”提利昂忘了在瓦雷利亚语里妓女该怎么说,临时来想已然迟了。那男孩把刷子扔进桶,匆匆离开。 红酒让我迟钝。还在学士膝边学习时,他就学会了高等瓦雷利亚语。不过,九大自由贸易城邦所操的瓦雷利亚语……从某种意义上讲,已不是一种语言,而是九种区别很大的方言。提利昂固然可以跟布拉佛斯人交流,能勉强弄明白密尔人的话,但如果去了泰洛西,能做的只有诅咒诸神、骂人是骗子和叫人上酒这三桩事——这还得感谢一位曾效力于凯岩城的佣兵。去多恩别的不说,至少那里讲的是通用语。跟多恩的食物和律法相仿,多恩方言里也有不少洛伊拿人的遗产,但好歹听得懂。多恩,是的,多恩才是我该去的地方。他爬上硬板床时,紧抓住这个念头,好像小孩子抓着玩具不放。 对提利昂·兰尼斯特来说,入睡从不是件容易事,而在这条船上,他几乎就没睡过,只是时不时饮酒过度,能迷糊一阵。这样至少有个好处,就是他不再做梦了,他的短短一生中已做过太多迷梦:关于爱、关于正义、关于友谊、关于荣耀,当然,还梦见自己长高。提利昂现在明白,这些都是彻头彻尾的幻想,他只想知道妓女上哪儿去了。 “妓女还能上哪儿去?”这是父亲的回答,父亲的遗言,也导致了父亲的死。十字弓响,泰温公爵倒在血泊中,提利昂·兰尼斯特记得的下一件事就是在黑暗中一瘸一拐地跟着瓦里斯前进。之前他肯定独力爬下了天梯,通过那二百三十只铁环,下到闷燃的龙头铁火盆放出橙光的房间。但他什么也不记得了,他只记得十字弓响和父亲失禁的恶臭。即便是死,他也能想法子恶心我。 瓦里斯送他出了隧道,但他们没再说一句话,直到黑水河边。提利昂曾在这里大获全胜,回报却是失去鼻子。侏儒转向太监:“我杀了我老爸。”语调像是在说:我扭到脚趾头。 情报总管打扮得像个乞丐帮兄弟,穿一袭虫蛀的棕色粗布长袍,用兜帽遮掩住光滑的胖脸和圆圆的光头。“你不该爬上去,”太监语带责难。 妓女还能上哪儿去?……他明明警告过父亲,不许再提那个词。若不放箭,他就会看轻我的威胁,就会夺走我的十字弓,好比从我臂弯中夺走泰莎。事实上,我放箭时他正要起立。 “我还杀了雪伊,”他对瓦里斯坦白。 “你早就清楚她是个什么东西。” “是的。但我没能看清我老爸。” 瓦里斯咯咯笑道:“你现在看清了。” 我该把太监一并杀掉。手上多沾点血算得了什么?他不知自己为何没拔出匕首下手,但肯定不是由于感激。瓦里斯虽从刽子手刀下救了他一命,却并非出于自愿,而是受詹姆逼迫。詹姆……不,我不要再想起詹姆。 于是他又拿了一袋酒,像吸女人奶子一样贪婪地吸它。酸红酒溢下下巴,浸透了他入狱以来一直穿着的肮脏外套。地板在脚下晃荡,他想起身,床板却立起来,把他狠狠地甩到隔板上。这要么是一场风暴,他意识到,要么就是我烂醉如泥了。他把喝下去的酒全吐了出来,躺了一会儿,思考船会不会沉。是你干的好事吗,父亲?难道天父也封你做他的首相啦?“这是弑亲的代价!”他对外面呼啸的狂风说。要送饭小厮、船长连同其他所有人为他陪葬似乎不太公平,可诸神什么时候公平过?世界晃啊晃,黑暗最终吞没了他。 当他醒来时,脑袋像要裂开。船正在慵懒地打转,船长跑来宣布到港了。提利昂要他安静。某位高大的光头水手用一条胳膊把他夹住,不顾他虚弱地踢打挣扎,将他一路带到储藏室。空酒桶正在那里等他。一个矮小的桶,即便对侏儒而言也嫌太局促。提利昂在挣扎中尿了裤子,但他的抗议不起作用。他被头下脚上地塞进桶里,膝盖贴耳朵。鼻子的伤处奇痒难忍,但他的双手卡得死死的,完全挠不到。这是我这种人乘的轿子,他们钉上桶盖时,他心想。接着他被举了起来,有人叫嚷着什么。酒桶每跟什么东西碰撞一次,他的脑袋就会磕上桶底一次。世界不停地转,酒桶不住地滚,最终一阵陡然的剧震让桶子停下,也令他想要尖叫。另一个桶重重地堆上来,他咬到舌头。 这是他这辈子最长的旅程,虽然实际花费时间可能还不到半小时。他被举起放下,滚滚停停,颠来倒去,又继续滚。透过桶板,他听见外面人声鼎沸,有匹马在身边嘶叫。他发育不良的腿逐渐撑不住了,到最后腿痛令他暂时忘却了脑袋的轰鸣。 出桶跟进桶一样突然,之前他刚被滚撞得七荤八素。桶外的人操的是他听不懂的语言。有人拿东西敲,几下就把桶盖砸开。光线和清冷的空气一道涌入,提利昂贪婪地吮吸着它们。他试图站起来,却只是撞翻了桶,摔到硬邦邦的泥地上。 他面前站着一位留黄色八字胡的特大号胖子,胖子手握一根木槌和一把铁凿,睡袍宽大得足以做顶比武大会上的帐篷,袍子腰带松开来,露出肥大的白肚皮和一对下垂的巨乳,犹如两袋粗糙黄毛包裹的牛脂。这人让提利昂不由自主地联想到被海浪冲刷进凯岩城下洞穴里的海牛尸体。 胖子微笑着低头看他。“一个醉侏儒。”胖子用维斯特洛通用语宣布。 “一头烂海牛。”提利昂满嘴是血,一口吐到胖子脚上。他们身处阴暗的狭长地窖,天花板为拱形,石墙上布满硝石,四周全是葡萄酒桶和啤酒桶。这些酒足以让口渴的侏儒舒舒服服地醉过一晚。也许足以安醉此生。 “无理的家伙。不过就一个侏儒来说,还蛮有趣的。”胖子笑的时候,那一身肥肉剧烈地抖动,提利昂不禁担心胖子会倒下来把他压扁。 “饿吗,我的小友?困吗?” “我口渴,”提利昂挣扎着站起来,“还很脏。” 胖子喷了口鼻息。“先洗澡,就是这样。再大吃一顿、好好睡一觉,可好?我的仆婢们会帮你打理。”这位主人家把槌子和凿子扔开。 “我的家就是你的家。你是海对岸我朋友的朋友,也就是我伊利里欧·摩帕提斯的朋友。没错儿。” 八爪蜘蛛瓦里斯的任何朋友,都只有制得住才称得上朋友。 好歹胖子承诺的热水澡真不错。提利昂刚把身子浸进热水、闭上眼睛,就立即沉沉睡去。醒来时,他发现自己赤身裸体陷进了一张鹅绒床,床垫柔软得让人觉得自己被裹在云团中。他口干舌燥,命根子却硬得像铁棒。于是他翻身下床,找到夜壶撒尿,边尿边发出满意的呻吟。 房间很暗,但透过百叶窗的缝隙,道道金黄色阳光照射进来。提利昂把命根子甩干后,蹒跚着踏过花纹繁复、柔软如同新春草地的密尔地毯,笨拙地爬上窗边座位,掀开窗户,想瞧瞧瓦里斯和诸神究竟把他送来了何处。 窗下,六棵樱桃树把一个大理石水池围在当中,细长的棕色树枝业已褪得光秃秃的。一个男孩裸身站在水池中,手握刺客的细剑摆出决斗的姿势。他轻盈俊朗,年龄不超过十六岁,留着齐肩长直金发。那雕像实在太逼真,以至于侏儒看了良久才意识到是彩绘大理石做的,虽然反光的剑是真剑。 池子对面耸立着一堵十二尺高的砖墙,墙顶装有铁刺,墙外便是城市——海一般的瓦片屋聚集在海湾边。他看见了众多方砖高塔,看见了一座雄伟的红庙,看见了位于远方山丘上的寝宫。远处,阳光在深水上闪耀,渔船穿行海湾,风帆迎风招展,他甚至能看见靠港的大船直立的桅杆。这里肯定有去多恩或东海望的船。不过他既没船费,也不是划桨的料。我可以签约做送饭小厮,让船员们一路搞我一路把我送回狭海对岸。 他还没弄清自己身在何处。这里连气味都如此奇异。凛冽的秋风中弥漫着古怪的香料,从墙外的街道依稀飘来喧哗声,似乎是瓦雷利亚语,但五个词里他最多能听懂一个。这不是布拉佛斯,他得出结论,也不是泰洛西。光秃秃的树枝和风中的寒意也排除了里斯、密尔和瓦兰提斯。 听到身后的开门声,提利昂转身面对这里的胖主人。“这是潘托斯,对吧?” “就是这样,还能是哪儿呢?” 潘托斯。好吧,至少不是君临,还不算糟糕透顶。“妓女能上哪儿去?”他脱口问道。 “跟维斯特洛一样,妓女都上妓院去。可是啊,我的小友,你不能上那儿去。从我的仆婢中挑选吧,她们都会乖乖听话。” “他们是奴隶?”侏儒有些尖刻地问。 胖子捻捻擦了油的黄胡子尖——这是个提利昂看来颇为猥琐的动作。“根据一百年前布拉佛斯人强加于我们的和约,潘托斯废除了奴隶制度。我只是说他们会乖乖听话。”伊利里欧费力地鞠了个半躬。“我的小友,请原谅我暂时失陪。忝居这座伟大城市的总督之一,付出的代价便是要不时前去开会。”他一笑就露出满嘴扭曲的黄牙。“请随意参观我的宅子,包括地下室,但不要出院墙。你在此逗留过的消息走漏出去就不妙了。” “逗留?你是说我还另有目的地?” “今晚咱们有的是时99lib?间谈论此事,我的小友,到时候咱们一边大吃大喝,一边决定远大前程,如此可好?” “很好,我的胖友,”提利昂答道。他把我当成做生意的筹码。在自由贸易城邦的富商们眼中,任何东西都可以出卖。“香料爵爷和奶酪大王,”父亲大人曾轻蔑地评价他们。要是伊利里欧·摩帕提斯发现死侏儒比活侏儒更有利可图,恐怕等不到第二天提利昂就会被打包塞进酒桶运回去。在那天到来之前,我必须脱身。那天是一定会来的,他对此不抱幻想:瑟曦决不会忘记追杀他,即便詹姆也咽不下父亲中箭毙命这口气。 微风拂过裸体剑客的雕像,窗外水池泛起了涟漪。这让他想起自己在错误的春天里的短暂婚姻,泰莎会这样弄乱他的头发,但那是父亲的守卫们强暴她之前的事。逃亡途中,他想起了这些守卫,想算清楚参与的究竟有多少人。他还以为自己记得呢。十二个?二十个?一百个?他搞不清,只记得他们都是高大强壮的成年人……但事实上,任何人都比十三岁的侏儒更高大强壮。泰莎一定记得。毕竟,他们每人给了她一枚银币,她只需清点银币数量就可以了。他们付银币,而我付了一枚金币。父亲坚持要他也付账,因为兰尼斯特有债必还。 “妓女还能上哪儿去?”他又一次听见泰温公爵的话音,又一次听见弓弦震动。 总督允许他在宅子里随意参观,他决定加以实行。他在一个镶嵌宝石和祖母绿的雪松木箱中找九九藏书到了干净衣服。费劲地穿衣服时,他意识到这些衣服实际上是给小男孩准备的,花纹装饰有些过时,但还算美丽,真正让人受不了的是裤腿太长、袖子又太短,而衣服领口——如果他找得到办法扣上的话——足以把他勒成婚宴上的乔佛里。衣服上有虫蛀的痕迹。算了,至少没呕吐物的臭味。 提利昂的探索从厨房开始。他自行取了奶酪、面包和无花果就开吃,两个胖女人和一位厨房小弟在一旁警惕地打量着他。“早上好,美丽的女士们,”他边说边鞠了一躬,“你们知道妓女会上哪儿去吗?”眼见对方毫无反应,他又用高等瓦雷利亚语重复了一遍,只是不得不将“妓女”替换为“交际花”。这回,那个年轻些、也更胖些的厨娘耸了耸肩。 要是他把厨娘拖去卧室会发生什么呢?他们都会乖乖听话,伊利里欧如此宣称。但说到底,提利昂不认为自己想要这两个女人。年轻的那个岁数已足以当他妈,老的那个则足以当年轻这个的妈。两个人的肥胖程度都堪比伊利里欧,奶子比他畸形的头更大。我很可能会被那对奶子闷死。当然了,世上有更糟糕的死法,比如他父亲大人的死法。他要是给我拉出点金子来就更好了。泰温公爵虽然在亲情关怀上很吝啬,但钱财方面却向来慷慨。比没鼻子的侏儒更可怜的是没鼻子的穷光蛋侏儒。 提利昂把胖厨娘留给面团和锅子,前去寻找伊利里欧昨晚放他出来的那个酒窖。酒窖并不难找。窖里的酒足够他喝上一百年,包括河湾地的甜美干红、多恩的酸红酒、白色的潘托斯琥珀酒、绿色的密尔蜜酒、六十桶青亭岛的金色葡萄酒,甚至有从传奇的东方,从魁尔斯、夷地和阴影旁的亚夏进口的酒。挑来挑去,提利昂最后挑中一桶烈性葡萄酒,标签上说这来自伦赛佛德·雷德温伯爵的私人窖藏,他是现任青亭岛伯爵的祖父。酒入口味淡,但事后上头,色泽深紫,在幽暗的酒窖里近乎浓黑。提利昂为自己满上一杯,再倒了满满一壶,准备带到樱桃树下的花园里好好品尝。 但他出错了门,结果找不着窗下的水池了。不过不要紧,宅子背后的花园不仅一样漂亮,而且更为宽敞。他一边喝酒一边漫游。这里的院墙比大多数城堡的城墙还高,墙头的铁刺没有人头的点缀,实在是大煞风景。提利昂想象老姐的头插在上面会是什么样,耀眼的金发用焦油固定,苍蝇嗡嗡地在嘴里飞进飞出。提利昂决定让詹姆享受她旁边那根铁刺。是的,老哥老姐怎可分离? 要是有绳子和抓钩,他就能翻过院墙了。他胳膊有力量、人又不重,只需躲开尖刺就行。明天一早便着手找绳子,他决定。 在漫游途中,他一共发现了三道门——配有城门楼的大门,兽舍旁的侧门和隐藏在纠结的淡绿色常春藤中的花园秘门。秘门上了锁,另两道门都有人把守。那些守卫长得很胖,脸光滑得像婴儿的屁股,个个头戴尖刺青铜盔。提利昂一眼就认出他们是那帮名扬海外的太监,他们的故事传遍了世界各地。据说他们无所畏惧,也感觉不到疼痛,对主人誓死效忠。我要是有几百个这样的卫士就好了,他心想,很遗憾我没在成为乞丐前想到这点子。 他沿着廊柱围成的走廊,穿过尖顶拱门,来到一个瓦片铺成的院子。一个女人正在井边洗衣服,看上去与他年龄相仿,暗红色头发,宽脸上长满雀斑。“喝酒吗?”他问她。她狐疑地回望。“我没带多余的杯子,咱们得共用一个。”洗衣妇拧干所洗的几件外衣,把它们晾起来。提利昂提着酒壶坐到石凳上。“告诉我,我能信任伊利里欧总督几成呀?”总督的名字令她抬眼看过来。“一成也没有?”他咯咯发笑,盘起畸形的腿,喝了口酒。“我可不愿乖乖扮演这奶酪贩子希望我扮演的角色。但我有什么选择呢?大门出不去,你能把我藏在裙子里面吗?那样的话,我会非常感激你的,说不定还会娶你当老婆哟。反正娶过两个,娶第三个又何妨?至于我们的新房嘛……”他朝她摆出缺了半个鼻子的侏儒所能摆出的最灿烂的笑容。“我有个外甥女住在阳戟城,我没告诉你吗?等我跟她在多恩领重逢后,我可以搞出好些乱子来。让外甥女和外甥打架,这不是很好玩吗?”洗衣妇晾起伊利里欧的外套,那外套大得可以作风帆。“你说得对,我真是满肚子坏水,应该去长城好好反省。加入守夜人军团,所有的罪恶就被洗清了,大家不都这么说吗?可惜啊,亲爱的,到时候我们就不得不分手了。守夜人弟兄不准讨老婆,夜里没有长雀斑的好老婆帮着暖床,陪伴你的只有寒风、咸鱼和馊啤酒。夫人,你觉得我穿上黑衣会不会显得高大些啊?”他又倒了一杯酒。“说说你的意见吧。去北方还是南方?是忏悔昔日的罪过还是制造新的分歧?” 洗衣妇人看了他最后一眼,拣起篮子,自己走了。我天生没有讨老婆的命啊。提利昂心想。酒壶不知何时已经空了。要不要回酒窖里灌满呢?然而烈酒已经让他头脑发晕,下酒窖的台阶又是很陡的。“妓女上哪儿去了啊?”他询问晾衣绳上飘摇的衣服。之前他忘了询问洗衣妇这个最重要的问题。不是暗示你是妓女啊,亲爱的,我只想弄清楚答案。从父亲那里他得到了一个回答。“妓女还能上哪儿去?”泰温公爵这样说。可是她爱我。她是农夫之女,可是她爱我,还嫁给了我,她信任我。 空酒壶从他手中松脱,滚到院子的另一头。提利昂站起来,去拾那酒壶。当他矮下身子时,看到一个破裂的瓦片中长出了几朵蘑菇。那些蘑菇看似很白,菇伞下却有暗如凝血的斑点。侏儒拔了一根来嗅。这菇美味,他心想,却带有剧毒。 蘑菇一共七朵。七这个神圣的数字或许暗示着什么。于是他把它们全拔了下来,再从晾衣服的地方偷了个手套来包好,塞进裤兜里。这番折腾让他又一阵头晕,他只能爬回石凳边,蜷起来闭上眼睛。 等他再次睁开眼,已经回到了卧室,倒在那张天鹅绒的软床上。一位金发女郎摇着他的肩膀。“大人,”她说,“您的洗澡水准备好了。伊利里欧总督要您在一小时之内准备好,与他共进晚餐。” 提利昂从枕头堆里伸出脑袋,双手支着头。“是我在做梦呢,还是你真的说的通用语?” “我会说通用语,大人,我是被买来取悦国王的。”她年轻漂亮,身材苗条,生了一对蓝眼睛。 “你肯定干得不错,亲爱的。请给我倒一杯酒。” 她为他倒了一杯。“伊利里欧总督派我来为您搓背、暖床。我叫——” “——你叫什么与我无关。你知道妓女上哪儿去了吗?” 她脸红了,“妓女当然是去赚钱了。” “或是去赚宝石、衣服、城堡。可她们究竟会上哪儿去呢?” 女郎给弄糊涂了。“这是个谜语吗,大人?我猜谜语不在行。您能直接告诉我答案吗?” 不能,他想,况且我自己也讨厌谜语。“我什么也不想跟你说,你也什么都不要问。”你全身上下我唯一感兴趣的是你两腿间的部位,他几乎把这话说出口。话堵在舌头上,但他没有张嘴。她不是雪伊,侏儒告诫自己,她只是一个自以为在跟我玩猜谜游戏的小傻瓜。说实话,连她的下体也不怎么吸引人。得了,我真是病得不轻。“不是说洗澡水准备好了吗?我们可不能让伟大的奶酪贩子久等。” 洗澡时,女郎替他洗脚、搓背、梳头,还把好闻的油膏擦到他的小腿处,以减轻他的酸痛。之后她为他再一次穿上小孩的衣服:一件有些发霉的深紫色马裤,一件装饰了金边的蓝天鹅绒上衣。“晚餐后大人还需要我吗?”替他系鞋带时她问。 “不用,我跟女人两清了。”我跟妓女两清了。 郁闷的是,女郎误解了他的拒绝,“如果大人喜欢男孩,我可以替您安排一个。” 大人想要他的老婆。大人想要一个叫泰莎的女孩。“除非他知道妓女上哪儿去了。” 女郎抿紧嘴唇。她鄙视我,他意识到,但绝不可能有我自我鄙视的程度深。提利昂·兰尼斯特心知肚明,他干过的绝大多数女人都极为鄙视他这副尊容,但好歹那些人装得脉脉含情。一点真诚的厌恶好比宿醉后的苦酒,对人有好处。 “我想我改主意了。”他告诉她,“在床上等我。如果可以的话,别穿衣服,估计到时候我会醉得解不开你的衣服。把嘴闭上、腿分开,咱们共度良宵。”他淫荡地看了她一眼,想吓吓她,她表现出来的却只有反感。谁怕侏儒呢?即便他十字弓在手,泰温大人也毫不惧怕。“被干的时候你会浪叫吗?”他问他的床奴。 “如果大人高兴的话。” “勒死你大人才高兴。我就是这么处置上一个妓女的。你以为你的主人在乎你的死活?当然不。你这路货色,他有上百个,但他只有一个我。”这回当他咧嘴笑时,他看到了她的恐惧。 伊利里欧斜躺在加垫沙发上,大把大把地从一个木碗里抓小辣椒和珍珠洋葱吃。他额上布满斗大的汗珠,肥脸上的猪眼睛一闪一闪的。他手上的戒指熠熠发光,其中有玛瑙、猫眼石、老虎眼、碧玺、红宝石、紫水晶、蓝宝石、绿宝石、黑玉、翡翠、还有一颗巨大的黑钻石及一颗巨大的绿珍珠。光这些戒指就够我一辈子衣食无忧了,提利昂饶有兴味地想,只要拿把切肉刀把它们割下来。 “坐啊,我的小友。”伊利里欧挥手示意。 侏儒坐进椅子里。这把加垫“王座”对他来说实在大得过分,乃是用来摆总督那张肥屁股的,为防万一,椅子脚还特别加厚加固过。提利昂·兰尼斯特可说一辈子活在巨人的世界里,而伊利里欧·摩帕提斯的豪宅将这种不适感提升到了荒诞的程度。我就像长毛象巢穴里的老鼠,他心想,万幸这头长毛象有个酒窖。想到酒窖,他又渴了,于是开口要酒。 “我送来的女孩你喜欢吗?”伊利里欧问。 “要女孩的话我自己会叫。” “如果她做得不好……” “她完全尽职尽责。” “我想也是。她是在里斯受训的,里斯人把性爱上升到了艺术高度。我招待过的那位国王对她非常满意。” “我是个弑君者,你没听说吗?”提利昂坏笑着喝了口酒,“我不要国王的残汤剩羹。” “如你所愿。我们用餐吧。”伊利里欧拍了拍手,仆人们便把菜端上。 先上螃蟹扁鲨汤和鸡蛋酸橙冷汤,接着端来蜂蜜鹌鹑、烤羊排、红酒泡鹅肝、黄油萝卜和乳猪。提利昂看到丰盛的食物就想吐,但出于礼貌,还是决定象征性地尝一匙汤——谁知这一匙就让他着了道。看来,那两个厨娘虽然又老又肥,活干得着实不赖。即便在宫里,也没尝到如此美味。 他一边吮着鹌鹑骨头,一边问起伊利里欧早上的会议。胖子耸耸肩。“还不净是东方的麻烦事。阿斯塔波和弥林相继陷落,两个都是世界创立之初就存在的吉斯奴隶城市。”乳猪切得很精致。伊利里欧拿起一块烤得香脆的猪肉,蘸了李子酱,送到嘴边大快朵颐。 “奴隶湾离潘托斯十万八千里。”提利昂用匕首插起一块鹅肝。据说弑亲者会受到八方诸神的诅咒,他打趣地想,我还挺享受地狱的生活嘛。 “确实如此,”伊利里欧表示同意,“不过世界本是一张巨网,牵一发而动全身。酒?”胖子大嚼特嚼一块辣椒,“哦,来点更妙的。”他再次拍了拍手。 仆人端上一个盖住的盘子,放到提利昂面前,伊利里欧倾身越过桌子拿掉盘盖。“是蘑菇,”总督就着四溢的香气宣布,“大蒜煮的,淋上黄油,味道鲜美无比。尝一朵吧,朋友,哦,尝一朵就会停不住。” 提利昂已把一朵肥大的黑蘑菇送到嘴边,一听此话忽然停住。“还是您先请,大人。”他把盘子朝主人推回去。 “不,不,”伊利里欧总督又把盘子推回来。那一刹那,满身肥肉的奶酪贩子似乎变成了个淘气孩子。“你先请。我坚持这点,因为这是厨子专门为你烹制的。” “是吗?”他想起了厨子,想起她手上的面粉和高耸乳房上的暗蓝色血管。“她真好心,可……不用了。”提利昂把手中蘑菇扔回黄油蘸料里。 “你多心啦,”伊利里欧透过黄色八字胡笑道。提利昂猜测这胖子大概每天早上都给胡须上油,好让胡须时刻金光闪闪。“据我耳闻,你可不是胆小鬼啊!” “在七大王国,宴会上主人毒死宾客是滔天大罪。” “在这也一样。”伊利里欧·摩帕提斯拿起酒杯。“不过,如果宾客一心求死,主人家有义务满足他的一切需求,不是吗?”他吮了一口酒。“不到半年前,奥德罗总督就是被蘑菇毒死的,听说他走得并不痛苦,不过是肚子绞痛,两眼刺痛,然后就没了。吃几块鲜美的蘑菇总比砍头舒服,是不是?反正都是死,何不就着大蒜和黄油,非要尝到鲜血的味道呢?” 侏儒盯着面前的盘子。大蒜和黄油的香味让他垂涎欲滴。即便知道这些蘑菇意味着什么,一部分的他也很想吞下去。他没有勇敢到坦然承受钢刀的地步,但咬几口蘑菇并不太难。这个想法令他不寒而栗。 “你看错我了。”他听见自己说。 “是吗?我表示怀疑。如果你宁愿被酒淹死,只需开口,我也能安排。一杯一杯地灌是对时间和美酒的浪费。” “你看错我了,”提利昂提高声调重复。黄油蘑菇正在灯光下闪烁,黑黝黝地十分诱人。“告诉你,我不想死。我还有……”他不确定该说什么。我还有什么?还有半辈子好活?还有事情要做?还要养孩子、治理领地,爱护老婆? “你现在一无所有,”伊利里欧总督接口,“但我们携手,可以改变一切。”他从黄油里捡出一朵蘑菇,张嘴就咬。“确实美味。” “蘑菇没毒。”提利昂有被捉弄的感觉。 “当然没有。我为什么要害你呢?”伊利里欧总督又吃了一朵。“你和我,咱们应该多点信任,是不是?来吧,吃。”他又拍了拍手。“前路是艰辛而又光明的,我的小友吃饱了才有力气上路。” 仆人端来填满无花果的苍鹭、杏仁奶浇小牛排、奶油鲱鱼、糖霜洋葱、味道呛口的奶酪,几盘蜗牛、甜面包以及带羽毛的黑天鹅。在这些食物里,提利昂没碰天鹅——这让他想起与老姐共进的晚餐——享用了苍鹭与鲱鱼,以及几片糖霜洋葱。仆人频频为他斟满空酒杯。 “就如此身量而言,你喝得可不少。” “弑亲是枯燥活儿,会让人口渴嘛。” 胖子的眼神如他戒指上的宝石一样闪烁不定。“我看在你们维斯特洛,许多人认为泰温公爵之死是个好开始呢。” “他们最好别让我老姐听见,否则就要掉舌头。”侏儒把一块面包撕成两半。“而您呢,也最好别在我耳边说我家族的坏话,总督大人。不管弑亲与否,我都是头狮子。” 这话似乎大大地逗乐了奶酪贩子。他一掌拍在肉乎乎的大腿上。“你们维斯特洛人就是怪,用丝线往衣服上缝只猛兽,就把自己当成狮子啊龙啊老鹰什么的。你想当狮子吗,我的小友?亲王的百兽园里狮子多的是,你愿意跟它们共享笼子?” 七大王国的诸侯确实就各自的纹章有各种夸张的比喻,这点提利昂不得不承认。“很好,”他妥协道,“兰尼斯特不等于狮子。但我仍是我父亲的儿子,而找詹姆和瑟曦算账是我自己的事。” “真是奇怪,你还关心你那美丽的姐姐,”伊利里欧边吃蜗牛边说,“知道吗?太后陛下承诺无论出生贵贱,只要献上你的人头,就可获封为领主哪。” 这不出提利昂所料。“如果你打算去领赏,记得加上她为你分开双腿这一条。我身上最好的部分交换她身上最好的部分,这才叫做公平交易九九藏书。” “我宁可要等于我体重的金子。”奶酪贩子放声狂笑,提利昂真担心他会突然笑破肚皮。“是啊,全凯岩城的金子,有何不可?” “我可以把金子都送你,”侏儒承诺,一边庆幸自己没被淹死在一堆半消化的鳗鱼和糖果中。“但凯岩城属于我。” “就是这样。”总督遮住嘴巴,打了个大大的饱嗝。“你觉得史坦尼斯国王会把城堡给你吗?听说他是个对律法一丝不苟的人。既然你哥哥披上了白袍,那么按照维斯特洛无论哪里的法律,你都是凯岩城的继承人了。” “史坦尼斯或许会把凯岩城判给我,”提利昂承认,“但为了弑君和弑亲的小小罪过,他还会额外削了我的脑袋,而我现在已经够矮了。怎么,你觉得我会投靠史坦尼斯大人?” “你不是说想去长城吗?” “史坦尼斯在长城?”提利昂揉了揉鼻子。“七层地狱,史坦尼斯去长城做什么?” “去过冬吧,谁知道咧?瞧,暖和的多恩他不去,你说这是为什么?” 提利昂方才意识到那个雀斑洗衣妇绝不简单,她根本就是通晓通用语。“我的外甥女弥赛莅碰巧人在多恩,我有心立她做女王啊。”仆人送上两碗甜奶油调制的黑樱桃,伊利里欧笑道:“这个可怜孩子犯了什么错,你非害死她不可?” “怎么,谁也没规定弑亲者得把亲人斩尽杀绝吧?”提利昂用受伤的语调声明,“我是要拥她作女王,不是要害她。” 奶酪贩子舀了一勺樱桃。“瓦兰提斯的钱币一面是王冠一面是死神,作为同一枚硬币的两面,为她戴上王冠等于要她的命。多恩人或许会为弥赛莅起事,但单靠多恩领的力量是不够的。如果你像我朋友宣称的那样聪明,你应该明白这点。” 提利昂开始用崭新的眼光打量对面的胖子。他两方面的判断都正确:一、为她戴上王冠等于要她的命;二、我对此心知肚明。“虽是徒劳也得做,哪怕只为了让我老姐流下悔恨的泪水。” 伊利里欧总督用肥手擦了擦唇上的甜奶油。“通向凯岩城的路既不途经多恩,也不用穿越长城,但这条路确实存在。” “我是被公开判罪的叛徒,弑君者和弑亲者。”这场关于路的谈话开始让他不耐烦了。他以为这是游戏吗? “一个国王判的罪,可以由另一个国王取消。我的朋友,潘托斯的元首乃是一位亲王殿下,舞会与晚宴上他高高在上,他还坐着象牙和黄金的轿子巡游城市。三位传令官为他开路,分别擎着象征贸易的黄金天秤、象征战争的钢铁长剑和象征法律的白银长鞭。每年元旦,他还要为代表大地和代表海洋的仕女开苞。”伊利里欧倾身过来,手肘撑着桌子。“但一旦歉收或战败,我们就会割了他的喉咙来平息诸神的怒气,并从大约四十个显贵家族中选出新的亲王。” “记得提醒我千万别作潘托斯亲王。” “你们的七大王国又有什么区别?今天的维斯特洛战乱不休,不消说正义、信仰……很快连充饥的食物都无从谈起。食不果腹、惶惶不可终日的人们,正渴望着救世主出现。” “他们渴望归渴望,如果到头来只能找史坦尼斯——” “不是史坦尼斯,也不是弥赛莅,”满嘴黄牙笑得更灿烂了,“另有其人。此人比托曼更强壮,比史坦尼斯更温和,比弥赛莅这小女生更加名正言顺。这将是漂洋过海为流血的维斯特洛疗伤治病的伟大救世主。” “说得漂亮,”提利昂不为所动,“但言语就像风。这该死的救世主究竟是谁?” “她是真龙血脉,”奶酪贩子注意到他脸上的表情,不由得哈哈大笑,“一条三头龙。” 第二章 丹妮莉丝(一) 她听见死者被抬上台阶。徐缓而协调的脚步声在丹妮宫中的紫色立柱间回荡。乌木长椅的王座上,丹妮莉丝·坦格利安正坐以待,但她睡眼惺忪,银色长发一片凌乱。 “陛下,”现任女王铁卫队长巴利斯坦·赛尔弥说,“此事无需您亲临。” “他为我而死。”丹妮将狮皮拽到胸前,狮皮下她只在大腿上套了件薄薄的纯白亚麻布罩衫。弥桑黛将她唤醒时,她沉浸在红门大宅的梦境中。事起仓促,不及更衣。 “卡丽熙,”伊丽轻声说,“您万不可触碰死者,死者会带来厄运。” “除非是命丧您手的人。”姬琪的身材比伊丽更饱满,臀部宽大,双乳丰腴。“大家都知道。” “大家都知道。”伊丽附和。 多斯拉克人对马无所不知,除此之外就是彻头彻尾的傻瓜。更何况她们还只是女孩。她的侍女与她年龄相仿,或许黑发、杏眼和古铜色皮肤让她们看上去更像女人,但那毕竟不是真的。她们是她嫁与卓戈卡奥时得到的礼物——她身披的赫拉卡的头皮和皮毛也是卓戈的礼物。赫拉卡是多斯拉克海里的白狮,它的皮太宽大,很不合身,还散发出霉味,但穿着它,能让丹妮感到她的日和星依然伴她左右。 灰虫子手举火把,率先踏上台阶顶端,青铜头盔上装饰了三根铁钉。四名无垢者紧随其后,肩上扛着死者,他们的头盔上只有一根铁钉,面无表情的脸仿佛也是青铜铸成。他们把尸体放在丹妮脚下,巴利斯坦掀开血迹斑斑的麻布,灰虫子放低火把,好让丹妮看清死者。 死者的脸光滑无须,一道伤痕贯穿两耳之间。他个子高,双眼湛蓝,皮肤白皙。他或许曾是里斯或古瓦兰提斯的孩童,被海盗绑架贩卖到红砖之城阿斯塔波为奴。尽管他双目圆睁,可流泪的只有他身上的伤口——他身上数不胜数的伤口。 “陛下,”巴利斯坦爵士道,“他是在一条小巷中被人发现的,巷子的砖墙上画着一只鹰身女妖……” “……鲜血画的鹰身女妖。”一切都明了了。“鹰身女妖之子”在夜幕掩护下干着谋杀勾当,每杀一人都会留下标记。“灰虫子,此人为何落单?他没有同伴吗?”按照她的命令,夜间在弥林街道上巡逻的无垢者都必须结伴而行。 “女王陛下,”无垢者的队长答道,“您的仆人坚盾昨晚并未当值。他去……某地……喝酒,找人做伴。” “某地?你指哪里?” “某个寻欢作乐的地方,陛下。” 是妓院。她解放的自由民有一半来自渊凯,那里的贤主大人以调教床奴闻名于世。七种婉转春啼。于是妓院在弥林城中如雨后春笋般层出不穷。她们只会这些,而她们需要生存。食物越来越贵,肉体却越卖越贱。散落在弥林贵族的金字塔间的贫民窟里,出现了迎合各种性趣口味的妓院。这些她都知道,即便如此……“太监去妓院能寻到什么乐子?” “他们没有男人的身,但有男人的心,陛下。”灰虫子答道。 “就灰虫子所知,您的仆人坚盾会付钱给女人,只要那女人愿意与他相拥入睡。” 真龙不流泪。“坚盾,”丹妮眨了眨眼睛问,“这是他的名字?” “如果您满意的话,陛下。” “是个好名字。”阿斯塔波的善主大人们甚至不允许他们的奴隶战士拥有名字。丹妮解放无垢者后,他们有的用回了本名,另一些则为自己取了新名,“袭击坚盾的有多少人?” “小人不知。应该不少。” “六个,可能更多。”巴利斯坦接口,“从伤口可以看出,凶手是从四面一拥而上。他被发现时剑鞘是空的,很可能他伤到了袭击者。” 丹妮默默祈祷某个袭击者正徒劳地捂着伤口,作痛苦的垂死挣扎。“他们为何将他的脸割成这样?” “尊贵的女王陛下,”灰虫子答道,“凶手把山羊的命根子塞进了坚盾的喉咙里。抬他回来之前我们拿掉了。” 他们没法把他自己的命根子塞进去,那早被阿斯塔波人割得一干二净了。“鹰身女妖之子变本加厉,”丹妮道。此前,他们袭击的对象还只限于手无寸铁的自由民,且只敢在夜色掩护的小巷中伏击,或是乘人熟睡时破门而入。“这是他们第一次刺杀我的士兵。” “第一次,”巴利斯坦警告,“但决非最后一次。” 战争仍未结束,丹妮意识到,现在敌暗我明。她本希望能在杀戮间喘口气,争取一些休养生息的时间。 白狮皮滑下丹妮的双肩,她跪在尸体旁,伸手阖上死者的双眼,全不顾姬琪倒抽的冷气。“我们会永远铭记坚盾。为他沐浴净身,换上战袍,将他的头盔、盾牌和长矛与他陪葬。” “遵命,陛下。”灰虫子答道。 “派人去圣恩神庙,盘查是否有人找蓝圣女医治过剑伤。同时放话出去,说我们重金悬赏坚盾的短剑。还有,去屠夫和牧民那里探查,看谁最近收购了去势的山羊。”也许会有牧民坦白,“从今以后,我的人绝不可在天黑后单独行动。” “小人马上去办。” 丹妮莉丝拢了拢头发。“给我抓到这些懦夫。抓到他们,我要让鹰身女妖之子见识见识唤醒睡龙之怒的代价。” 灰虫子鞠了一躬,他身后的无垢者给尸体盖上麻布,扛在肩上,走出大厅。巴利斯坦·赛尔弥爵士留了下来。老骑士白发苍苍,淡蓝的双眼周围有深深的鱼尾纹,然而岁月并未压弯他笔直的脊背,也没磨损他精湛的武艺。“陛下,”他说,“恐怕无垢者不适合执行这项任务。” 丹妮坐回长椅上,把狮皮重新披好,“无垢者是我麾下最优秀的战士。” “他们是士兵,不是战士,如果陛下不介意我直言的话。他们属于战场,只懂得并肩站在盾牌后,用手中长矛迎敌。奴隶主教会他们服从、勇敢、无畏,剔除了他们的思想和犹疑……但没有教导他们如何挖掘秘密或是旁敲侧击。” “骑士又能好多少呢?”赛尔弥正为她训练骑士,指导奴隶们的孩子以维斯特洛的方式使用长枪和长剑……可面对黑暗中施放冷箭的懦夫,骑枪又有什么用? “此事亦非骑士所长。”老人承认,“况且除我以外,您暂时没有别的骑士,那些男孩都嫌太嫩。” “所以了,除了无垢者,我能用谁?难道用多斯拉克人?”多斯拉克人只是马上英雄,适合驰骋于丘陵和草原间,而非穿梭在城市里狭窄的街道暗巷中。在弥林多彩的.99lib.砖墙外,丹妮的权威脆弱得可怜。数以千计的奴隶仍在丘陵间的贵族宅邸中辛勤劳作,种植小麦和橄榄,放牧绵羊和山羊,采掘岩盐和铜矿。弥林城的仓库中储备了尚算充足的谷物、油料、橄榄、干果和腌肉,但他们是在坐吃山空。为此丹妮派三名血盟卫率她小小的卡拉萨去征服内陆地区,同时调棕人本·普棱领次子团南下防范渊凯的侵袭。 她把最重要的任务交给达里奥·纳哈里斯。巧舌如簧的达里奥,伶牙俐齿的达里奥,三叉胡须的达里奥。他的紫胡子后面总挂着狡黠的微笑。在东部丘陵后,横亘着一片环状沙石山脉,山脉中的凯塞山口通往拉扎。若达里奥能说服拉扎人重开这条贸易线,必要的谷物就可经由河流或丘陵地输入弥林……然而羊人对弥林人殊无好感。“等暴鸦团从拉扎回来,我便派他们去办。”她对巴利斯坦说,“在此之前我只有无垢者可用。”丹妮站起身。“失陪了,爵士先生。请愿者很快就会挤满我的大门,我得戴上兔耳朵,再次扮成他们的女王。替我把瑞茨纳克和圆颅大人召来,我更衣后就接见他们。” “遵命,陛下。”赛尔弥深鞠一躬。 八百尺高的金字塔自雄伟的方形基座拔地而起,直耸入云。女王的私人庭院坐落在金字塔顶端,四周绿树成荫、花香弥漫、波光潋滟。拂晓刚至,天清气凉,丹妮信步踏上平台,只见太阳自西方将光辉播洒在圣恩神庙的金色圆顶上,却又在雄伟的阶梯金字塔背后留下漆黑的阴影。就在某些金字塔内,鹰身女妖之子正策划着新一轮谋杀,我却无力阻止。 韦赛利昂察觉到她的不安。白龙缠绕在一株梨树上,头枕在尾巴上休息,当丹妮经过时,他紧闭的双眼突然睁开,宛如两泓溶金。他的双角和覆盖在身体每一寸肌肤上的鳞片也是金色的。“你真懒,”丹妮挠着他的下巴说。他的鳞片滚烫得难以触碰,像在烈日下暴晒过的盔甲。龙的血肉由火构成,她曾在乔拉爵士送她作结婚礼物的一本书中读到过。“你该和兄弟们一起去捕猎。又跟卓耿打架了?”最近,她的小龙越来越野。雷哥咬过伊丽,韦赛利昂则在瑞茨纳克总管上次觐见时,点着了他的托卡长袍。我太放任他们了,可我哪有时间陪他们呢? 韦赛利昂猛一甩尾巴,重重地扫到树干,将一颗梨子震落到丹妮脚下。而后他展开双翅,半飞半跳地跃上栏杆。他在长大,丹妮看着腾空的白龙心想,三条小龙都在长大。很快就能乘载我了。到那时,她可以像征服者伊耿一样翱翔蓝天,越飞越高,越飞越高,直到能用一片拇指甲挡住弥林。 她目送韦赛利昂盘旋,最终消失在斯卡扎丹河浑浊的泥水上空。随后丹妮返回金字塔内,伊丽和姬琪早已等着为她梳开打结的长发,并为她选出适合弥林女王的装束——一件吉斯卡利托卡长袍。 这是件笨拙不便的衣物——她必须将一幅宽松拖沓的布片围在臀部,一面勒在腋下,一面绕过肩膀,布片上层层叠叠的流苏还要仔细分展开。长袍围得太松,就会摇摇欲坠;围得太紧,则会十分凌乱,绊手绊脚。就算围得不松不紧,也需要用左手一直扶着。穿托卡长袍走路需要迈出矫揉造作的小碎步,以保持精确平衡,唯恐踩到繁复的流苏。托卡长袍是为那些无需任何劳作的人设计的,是统治者的服装,财富和权力的象征。 丹妮刚统治弥林时曾想废止这种服装,却被顾问们劝阻。“龙之母必须穿托卡长袍,否则将永遭憎恶。”绿圣女格拉茨旦·卡拉勒如此告诫。“无论穿维斯特洛的羊毛衣还是密尔的蕾丝,陛下都无法融入我们,人们将把您视为荒诞的外来客和野蛮的征服者。弥林的女王必须是古吉斯的淑女。”次子团团长棕人本·普棱则直言:“要做兔子的国王,最好戴上兔耳朵。” 她今天的“兔耳朵”是纯白亚麻布制成,上面缀满金色流苏。在姬琪的帮助下,她总算在第三次尝试时将礼服缠绕妥当。伊丽拿来她的王冠,王冠按照她的家徽铸造为三头龙形状,黄金铸成长尾,白银铸就翅膀,三个头分别由象牙、黑玛瑙和翡翠雕成。顶着这顶王冠,散朝之前丹妮的肩颈就会被压得又酸又疼。戴王冠的人不应坐享安乐,她的某位国王祖先如是说,某位伊耿,是哪一个呢?有五位伊耿统治过维斯特洛七大王国,若非她尚在襁褓之中的侄儿被篡夺者的走狗谋害,本来还会有第六位。若他仍在人世,我或许会嫁给他。伊耿的年龄比韦赛里斯更接近我。伊耿和他姐姐双双遇害时,丹妮尚未出生。他们的父亲——她的大哥雷加——此前在三叉戟河一役中惨遭篡夺者毒手。她的二哥韦赛里斯此后又在维斯·多斯拉克头戴黄金王冠尖叫着死去。我若是软弱可欺,他们也会杀了我。杀死坚盾的匕首真正指向的,是我。 她没忘记从渊凯到此的路旁,被伟主大人们钉死的奴隶孩子。一百六十三个孩子,每里一人,都用一只手指向她前进的方向。攻陷弥林后,丹妮如法炮制,钉死了相同数目的伟主大人。他们漫长的死亡招来了成群的苍蝇,广场上的恶臭弥久不消。然而有时,丹妮觉得自己做的还不够。狡猾顽固的弥林人事事与她作对。的确,他们释放了奴隶……却又用仅够维持最低生活的待遇将奴隶雇佣回来,其中的老弱病残和太年轻的则被他们趁机弃之街头。更可恶的是,这帮伟主大人还聚集到他们高高的金字塔上,口口声声抱怨龙女王让他们高贵的城市挤满了肮脏的乞丐、小偷和娼妓。 无论我多看不起弥林人,要统治这座城市,我都必须赢得他们的支持。“我准备好了。”她告诉伊丽。 瑞茨纳克和斯卡拉茨已等在大理石台阶顶端。“最伟大的女王,”瑞茨纳克·莫·瑞茨纳克朗声说,“您今天光芒四射,令我等不敢直视。”矮小阴沉的总管今天穿一身缀金色流苏的栗色丝绸托卡长袍,闻起来像在香水中泡过一样。他操本地的高等瓦雷利亚语,夹带着浓重的吉斯卡利口音。 “感谢你的赞美。”丹妮用同样的腔调答道。 “女王陛下。”顶着秃头的斯卡拉茨·莫·坎塔克低沉地说。吉斯卡利人的头发浓密刚硬,长久以来,奴隶城邦贵族的传统是把头发梳成尖角、刺状或翼形。斯卡拉茨的光头代表了他弃旧迎新的决心,其家族成员纷纷效仿,还带动了很多人剃头。出于恐惧、时尚,还是野心?丹妮不得而知。这群人被统称为圆颅党,斯卡拉茨则是圆颅大人……在鹰身女妖之子眼中,他们是最无耻的叛徒。“我们已知晓那太监之事。” “他名为坚盾。” “凶手不伏法,死人会更多。”即便剃了头,斯卡拉茨的脸仍让人胆寒——高耸的眉骨下是带着巨大眼袋的小眼睛,长满粉刺的大鼻子,油光闪闪的蜡黄皮肤也不是吉斯卡利人常见的琥珀色。这是一张刚硬、凶残、暴躁的脸,丹妮唯有祈祷这张脸也代表了诚实。 “我连凶手是谁都无头绪,谈何让他们伏法?”丹妮问,“你说呢,勇士斯卡拉茨?” “您腹背受敌,陛下,从您的阳台上就能望见凶手们的金字塔——扎克、哈扎卡、格拉扎、玛瑞克、洛拉克……所有这些昔日的奴隶主家族。还有帕尔,首当其冲是帕尔家族。这个家族只剩下女人,满脑子复仇念想、磨刀霍霍的怨妇。女人从不遗忘,决不会宽恕对手。” 没错,丹妮心想,等我回到维斯特洛,篡夺者的走狗将明白这点。她和帕尔家族间横亘着血仇:弥林的护城英雄欧兹纳克·佐·帕尔死于壮汉贝沃斯刀下,他那担任弥林城防司令的父亲在“约索的命根子”将弥林城大门撞成碎片时殒命,而被钉在广场的一百六十三名贵族中有他的三个叔伯。“目前对鹰身女妖之子行踪的悬赏是多少?”丹妮问瑞茨纳克。 “一百个辉币。不知您是否满意,我们的明光?” “一千个会让我更满意。马上去办。” “恕我直言,陛下,”圆颅大人斯卡拉茨说,“血债必须血偿。从我提到的那些家族中每家抓来一人杀掉。如果再有士兵遇害,每家处死两个。这样绝不会发生第三次谋杀。” 瑞茨纳克惊恐地尖叫道:“不、不——温柔的女王啊,这种野蛮行径只会触怒众神。我们会找到凶手,我保证,到时候您会发现他们都是出身低微的贱民。” 总管和斯卡拉茨一样剃了头,但在他心中众神依然不可撼动。 “我的理发师手持剃刀,随时对付那些胆敢冒出来的头发。”丹妮任命他为总管后,他向丹妮保证。丹妮有时会想把剃刀用在他喉头是否更好。他是可用之才,但丹妮对他没有好感,更谈不上信任。魁尔斯的不朽者曾预言她会经历三次背叛:弥丽·马兹·笃尔是第一次,乔拉爵士是第二次,瑞茨纳克会不会成为第三个?还是圆颅大人?达里奥?或是我尚未怀疑到的人?巴利斯坦爵士?灰虫子?弥桑黛? “斯卡拉茨,”她对圆颅大人说,“感谢你的谏言。瑞茨纳克,去试试一千辉币能买到什么消息。”丹妮拖着曳地长袍走过两人,走下宽阔的大理石台阶。她必须步步小心,唯恐失去平衡,摔进觐见室。 弥桑黛在前高声宣礼。小文书有着甜美嘹亮的嗓音:“跪迎弥林女王,安达尔人、洛伊拿人和先民的女王,大草原的卡丽熙,解放者,龙之母,不焚者,风暴降生丹妮莉丝。” 厅内挤满了人。无垢者手持盾牌长矛,背靠石柱而立,头盔上的钢钉像匕首一样闪着寒光。弥林人聚集在东窗下,圆颅混杂在各种怪异的发型中;被她解放的自由民则与原来的主人保持着很远的距离。他们一日不肯站在一起,弥林就一日不得安宁。“平身。”丹妮落座后说,厅内众人一起起身。至少在这件事上他们还算一致。 瑞茨纳克·莫·瑞茨纳克献上一份觐见者名单。按礼仪,女王先接见阿斯塔波的代表。此人从前也是奴隶,现在自称“盖尔大人”——没人知道他算哪门子大人。 盖尔大人有一口棕黄的烂牙和一张猥琐的蜡黄尖脸。他照例带来了礼物。“伟大的克莱昂谨以这双拖鞋,表达对龙之母、风暴降生丹妮莉丝的爱意。” 伊丽将拖鞋套在丹妮脚上。这是双镀金皮拖鞋,装饰着绿色淡水珍珠。屠夫国王以为凭一双拖鞋就能赢得我的垂青?“克莱昂王真慷慨,请代我感谢他这份可爱的礼物。”的确可爱,不过是孩子的鞋。丹妮双足纤细,却仍觉得这双鞋非常夹脚。 “伟大的克莱昂知道您喜欢会很高兴的,”盖尔大人说,“他令我转达龙之母,他时刻准备助您抵御强敌。” 若他再替克莱昂王求婚,我就用这双拖鞋砸他的头,丹妮心想,幸好阿斯塔波使节没再提起“王家联姻”,他说的是:“时机成熟了,弥林人应同阿斯塔波人联合起来,结束渊凯贤主大人的暴政,他们是所有自由民的死敌。伟大的克莱昂让我转告陛下,他与新建的无垢者军队即将启程进发。” 他新建的无垢者军队是出恶心的闹剧。“我想明智的做法是克莱昂王先打理好自己的花园,以逸待劳。”倒不是丹妮护着渊凯,事实上,她已越发后悔在击溃渊凯大军后,没有顺势攻下那座黄砖之城。结果她前脚离开,贤主大人们就恢复了奴隶制,并且变本加厉地征税募兵,四处结盟来对抗她。 但那个自封的克莱昂王与他们是一丘之貉。屠夫国王同样在阿斯塔波复辟了奴隶制,只不过原来的奴隶变成了贵族,原来的贵族沦为了奴隶。 “我只是个年轻女子,不懂战争之道,”她告诉盖尔大人,“但我听闻阿斯塔波人正在忍饥挨饿。克莱昂王率他们上战场前,总得先喂饱他们吧。”她挥手示意盖尔退下。 “圣主,”瑞茨纳克·莫·瑞茨纳克询问,“您是否接见尊贵的西茨达拉·佐·洛拉克?” 又来了?丹妮点点头。西茨达拉大步上前,他是位身材颀长的男子,琥珀色皮肤光滑无瑕。在他躬身行礼的地方,不久前躺着坚盾的尸体。我需要他,丹妮提醒自己。西茨达拉身为富商,在弥林城和海外都交游甚广。他游历过瓦兰提斯、里斯和魁尔斯,在脱罗斯和埃利亚有亲戚,据说在新吉斯也有些势力——现今渊凯正极力煽动新吉斯对抗丹妮的统治。 而且他很富有。富得流油,富可敌国…… 如果我答应他的请求,他还会更富有。丹妮关闭了城内所有的竞技场,导致场馆的价值跌至谷底。西茨达拉·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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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拉克趁机大肆收购,现已拥有弥林城泰半的竞技场。 “我的明光,您当知晓我为何前来。” “哦,我想你除了继续烦我,恐怕别无目的。我拒绝你多少次了?” “五次,圣主。” “那这是第六次。我不会允许重开竞技场。” “如果主子愿意听取我的陈词……” “我听过五次了。你有新的说法吗?” “没有,”西茨达拉承认,“但我相信我的言辞会更动听、更谦卑,更能打动一位女王。” “我关心的是你的动机,不是你的言辞。你那番陈腔滥调我都能背了。要听听么?”丹妮向前倾了倾身。“自弥林城建立以来,竞技场就是城市的一部分。从本质上说,此类竞技非常崇高,乃是对吉斯众神的血祭。吉斯这门致命的艺术并非单纯的杀戮,而是勇气、技巧与力量的展示,足以取悦神明。胜者将得到爱戴与嘉许,英勇战死的人也会被尊敬与铭记。重开竞技场,将表明我对弥林人风俗习惯的尊重。这里的竞技场举世闻名,必能吸引世界各地的人前来弥林贸易,从天涯海角涌来的钱币将再次塞满弥林的金库。此外,人类都怀有对鲜血的欲望,竞技场正可以满足大家,从而使弥林更加安宁稳定。对那些被定罪要死在沙上的罪犯,在竞技场的决斗审判,也可以给予其证明清白的最后机会。”她靠回椅背,摇了摇头。“怎样,我讲得如何?” “我的明光,您讲得比我好了何止千倍。您不仅有倾国之貌,更兼有雄辩之才。我完全被您说服了。” 她干笑两声。“是吗?我可没有。” “圣主,”瑞茨纳克·莫·瑞茨纳克在她耳旁轻语,“按惯例,城市有权就竞技场的纯收入抽取十一税。这笔钱可以有很多高贵的用途。” “或许吧……不过重开竞技场的话,我会就它的毛利抽取十一税。我只是个年轻女子,不懂贸易之道,只是与札罗·赞旺·达梭斯的相处,让我多少了解了一些。”她提高声调,“西茨达拉,如果你调兵遣将的本领一如你遣词造句的口才,你可以征服全世界……但我的回答仍是不。第六次的不。” “君无戏言。”他再次深鞠一躬,衣上的珍珠和紫水晶与大理石地面相撞,发出轻响。西茨达拉·佐·洛拉克实在称得上温文尔雅。 要不是那傻里傻气的发型,他也算得上俊朗。瑞茨纳克和绿圣女都极力劝说丹妮物色一位弥林贵族成亲,以笼络民心。西茨达拉·佐·洛拉克或值得考虑。他好歹比斯卡拉茨强。圆颅大人愿意休妻娶她,这主意让她不寒而栗。西茨达拉至少懂得如何微笑。 “圣主,”瑞茨纳克看了眼名单,“高贵的格拉兹旦·佐·卡拉勒求见。您是否接见?” “荣幸之至,”丹妮说。她一面打量克莱昂送来的拖鞋上熠熠生辉的99lib?金子和绿珍珠,一面尽力忽略被夹得生痛的脚趾。格拉兹旦是绿圣女的堂弟,而后者的支持至关重要——女祭司能带来和平、接纳以及对权威律法的遵从。无论她堂弟想要什么,我都得洗耳恭听。 格拉兹旦要钱。丹妮拒绝对伟主大人们释奴作补偿,但弥林人还是想方设法地找她要钱。这位高贵的格拉兹旦声称自己曾拥有一名精通纺织的女奴,她的织品非常值钱,不仅在弥林大受欢迎,甚至享誉新吉斯、阿斯塔波和魁尔斯。这名女奴上了年纪后,格拉兹旦又买来六名年轻女奴,命这可怜的老人传授手艺。现在老女奴已经亡故,而六名年轻女孩获得自由后在港口开了一家店铺,贩售自己的织品。格拉兹旦·佐·卡拉勒要求分享她们的收入。“她们的本事是拜我所赐,”他坚称,“是我把她们从拍卖场上买下,让她们学习纺织。” 丹妮不动声色地听完他的抱怨,然后问:“那名老女工叫什么名字?” “那个奴隶?”格拉兹旦不安地扭了扭身子,皱眉道,“她叫……艾尔扎,大概是吧。哦,或是叫艾拉。她死了都有六年了,我家的奴隶又那么多,陛下。” “姑且称她为艾尔扎吧。”丹妮莉丝举起一只手,“我们裁决如下:你无权分享女孩们的收入,教她们纺织的是艾尔扎,不是你。你反倒应该给那些女孩买一架最上等的织布机,作为你忘记老女工名字的代价。” 瑞茨纳克本想再引荐一名贵族,但丹妮坚持要召见自由民。她开始交替接见旧时的奴隶主和奴隶。 大部分请愿与赔偿有关。弥林陷落后曾经受疯狂的洗劫,贵族们雄伟的阶梯金字塔躲过了最糟糕的破坏,平民区却未能幸免——奴隶们揭竿而起,追随丹妮至此的渊凯和阿斯塔波饥民争相涌入,肆无忌惮地劫掠屠戮。尽管无垢者最终稳定了秩序,但那场浩劫种下的祸根业已萌芽。没人知道哪条法律成立,于是大家统统恳求女王裁决。 一名富家女的丈夫和儿子们都在保卫弥林时战死。混乱中,她逃到兄弟家避难,回来却发现自己的房子变成了妓院,那些妓女穿戴着她的珠宝首饰。她想要回房子和珠宝,“她们可以留着衣服”。丹妮允许她要回珠宝,但裁定弃家逃亡便等于放弃房产。 一名被解放的奴隶控告扎克家的某位贵族,说他新娶的老婆在弥林陷落前曾是那位贵族的暖床女奴。那位贵族不仅夺走了她的初夜,随心所欲地玩弄她,还让她怀了孩子。现在,作丈夫的要求以强奸罪阉掉那位贵族,并要那位贵族支付一袋金子作为其野种的抚养费。丹妮判给他黄金,但否决了阉割之刑。“他睡你的妻子时,她还是他的财产,可以任由他处置。按照法律,这不构成强奸。”丹尼能看出,他对判决很不满。但如果她阉掉每个上了床奴的男人,她将统治一城太监。 接下来是一个比丹妮还小的男孩。他身材单薄,脸上带伤,穿一件破旧的、缀银流苏的灰色托卡长袍。他泣不成声地陈述了城破当晚两名家奴的暴行。那两人杀害了他的父兄,奸杀了他的母亲。虽然男孩只是脸上受伤,躲过了一劫,但凶手之一现下还霸占着他父亲的房子,另一人则加入了女王的军队,成为龙之母的仆从。他要求对这两人施以绞刑。 我统治着一座死亡与灰烬之城。丹妮别无选择,只能拒绝他。她曾大赦城破之日的罪行,也没法惩罚起义造反的奴隶。 当她宣布裁决时,男孩突然猛冲向她,途中却被托卡长袍绊倒,一头栽在紫色大理石地上。壮汉贝沃斯立刻制伏了他,棕肤的高大太监单手拎起男孩,像獒犬叼老鼠般摇晃着。“够了,贝沃斯,”丹妮叫道,“放了他。”随后她对男孩说,“好好感谢那件袍子,它救了你一命。念你还是个孩子,我既往不咎。我希望你也忘记这件事。”但看到男孩离去时回望的眼神,丹妮明白,鹰身女妖又多了一个儿子。 正午时分,丹妮头上的王冠越发沉重,身下的椅子也似乎更硬了。但在下面等待觐见的人仍那么多,因此她没有退朝用餐,而是派姬琪去厨房取来一碟面包干、橄榄、无花果,还有奶酪。她一边小口咬着食物,一边倾听臣民的请愿,不时啜饮一口掺水的葡萄酒。无花果味道不错,橄榄更是回味无穷,但葡萄酒在她嘴里留下了一股突兀的金属味。此地自产的浅黄色小葡萄只能酿出这种劣酒。没人卖酒给我们,丹妮忽然想到,而那些伟主大人已将最好的葡萄藤连同橄榄树一起付之一炬。 下午,一位雕塑家前来提议将净化广场中巨大的鹰身女妖雕像的头换成丹妮的头。丹妮尽可能礼貌地回绝了这个提议。斯卡札丹河中捕获了一条前所未见的巨大梭鱼,渔民将它献给女王。丹妮夸张地赞赏了这条鱼,赏给渔民满满一袋银币,吩咐将鱼送进厨房。一位铜匠为她打造了一套闪亮的铜环战甲,丹妮再三感谢后收下。锁甲看起来委实漂亮,锃亮的铜环在阳光下反射出夺目的光彩,不过真要上战场的话,丹妮宁愿穿钢甲。就算不懂战争之道的年轻女子也知道这个。 屠夫国王送的拖鞋终于让她受不住了,她干脆踢掉了它们,把一条脚盘在身下,另一条腿在椅子下前后摇摆。这姿势不怎么符合王家礼仪,但她已受够了礼仪。王冠压得她头疼,两股更是早已麻木。“巴利斯坦爵士,”她说,“你知道王者最需要的品质是什么吗?” “勇气,陛下?” “铁打的屁股。”丹妮笑了。“我成天都得坐在这里。” “陛下不必凡事躬亲,应当让属下多担些责任。” “我的属下太多,坐垫却太少。”丹妮转向瑞茨纳克,“还剩多少?” “圣主,还剩二十三人。都是来索赔的。”总管翻了几页文件,“一头小牛,三头山羊,剩下的都是绵羊和羊羔。” “二十三人。”丹妮叹口气。“自从我们开始赔偿龙口的猎物,我的龙便食欲大增。这些索赔的都有证据么?” “有些人带来了烧焦的骨头。” “人也能生火。人也能烤肉。烧焦的骨头什么都证明不了。棕人本说城外的丘陵中还有红狼、豺狼和野狗。我们是不是要赔偿从渊凯到斯卡札丹河之间走丢的每只小羊?” “当然不,圣主。”瑞茨纳克躬身道。“我可以把这帮无赖轰走,或者先给他们一顿鞭子?” 丹妮换了个姿势坐,乌木椅子太硬了。“不了。不能堵塞言路。”她毫不怀疑有人乘机讹诈,但其中多数应该不假。她的龙长大了,老鼠、猫和狗这些东西已无法满足他们。他们吃得越多,长得就越大,巴利斯坦爵士曾警告她,长得越大,吃得就更多。尤其是卓耿,它飞得特别远,一天吃掉一头羊也不在话下。“这回就按牲畜的价值赔偿他们,”她吩咐瑞茨纳克,“但从今往后,索赔者必须先去圣恩神庙,在吉斯众神面前起誓自己所言非虚。” “遵命。”瑞茨纳克转向请愿者们。“圣主女王陛下同意赔偿你们损失的牲畜,”他用吉斯语说,“明日去见我的理事,他们会补偿钱币,或你们想要的东西。” 众人闷闷不乐地接受了谕令。我还以为他们会高兴些,丹妮心想,他们已经如愿以偿了。莫非没法令这些家伙满意? 人们陆续退下,但有一个男人徘徊不去——他身材矮胖,衣衫褴褛,满面风霜,顶着一头乱糟糟的齐耳红发,手提一个深色麻袋。他站在那里,低头盯着大理石地面,似乎已忘记身在何处。这人想要什么?丹妮皱眉寻思。 “跪送弥林女王,安达尔人、洛伊拿人和先民的女王,大草原的卡丽熙,解放者,龙之母,不焚者,风暴降生丹妮莉丝。”弥桑黛用甜美高亢的声音唱诵。 丹妮起身时长袍滑落肩头,她连忙抓住,重新整理妥当。“提袋子的那位,”她大声问,“你有话对我们说吗?请上前来。” 他抬起头,丹妮看到一双血红阴郁的眼睛,仿佛两颗脓疮。她瞥见巴利斯坦爵士无声地靠了过来,犹如一道白影。男人拖着脚步,紧紧抓住袋子,一步一顿地走上前。他醉了还是病了?丹妮暗想。他崩裂的黄指甲中满是泥土。 “你拿着什么?”丹妮问。“你想要伸冤还是请愿?你要我们做什么?” 他紧张地舔了舔破裂的嘴唇。“我……我带来……” “骨头?”丹妮不耐烦地提示,“烤焦的骨头?” 男人提起袋子,将里面的东西倒在大理石地上。 是骨头,焦黑破碎的骨头,其中较长的那些已被折断,吸干了骨髓。 “黑色的那只,”男人用吉斯语低声说,“长翅膀的黑影,从天而降……然后……然后……” 不。丹妮浑身颤抖。不,不,哦,不。 “你聋了么?白痴。”瑞茨纳克·莫·瑞茨纳克冲对方叫嚷。“没听到我宣布的谕令么?明日去见理事,他们会赔偿你的羊。” “瑞茨纳克,”巴利斯坦爵士小声说,“闭上嘴。好好看看,那不是羊骨。” 没错,丹妮明白,那是一具孩子的尸骨。 第三章 琼恩(一) 白狼在黑林子里穿梭,面前的苍白悬崖高耸犹如天穹。月亮跟着他跑,穿过光秃秃的枝桠,穿过满天星斗。 “雪诺。”月亮低声呼唤。 白狼没有回答。他的爪子踩碎了积雪,寒风在树林间叹息。远远地,他听见自己的兄弟姐妹们发出声声呼唤,那才是他的族群。 虽然分隔天涯,但他们跟他一样,此刻也在捕猎。黑毛弟弟咬住了一头硕大的动物,暴雨洗净了被那东西的长角刺出的伤口和伤口流出的淋漓鲜血;他的小妹仰头对月高歌,一百个灰色的小表亲同声响应。小妹的地盘更温暖,猎物也更多。许多个夜晚,小妹和她的属下可以饱餐羊肉、牛肉、马肉——这些人类的美餐——甚至还可以吃人。 “雪诺。”月亮锲而不舍地呼唤。 白狼仍徘徊在结冰的峭壁下人类踩出的小路上,舌尖犹有热血、骨头和鲜肉的滋味,耳中回响着几百个表亲送给他的赞美。 他想起了自己失去的兄弟,那个灰毛哥哥,身上有阳光的味道。 六狼一体…… 五个兄弟姐妹曾在雪地中母亲的尸体旁盲目地蠕动,彼此争夺僵死的乳头里那点冰冷的乳汁,只有他这个骨瘦如柴的白子被赶到了树林里面。到如今,四狼残存,其中一只还迷失在远方,感觉不到了。 “雪诺。”月亮一遍又一遍地呼唤。 白狼终于开始奔跑,化为冰上的白箭,冲向夜之洞穴、那保存着阳光和暖意的地方,奔跑之中呼吸结霜。在无星的夜里,这面巨大悬崖犹如漆黑的石壁,笼罩在世界之上,但月亮出来,它又如结冻的溪流一般,放出冰冷苍白的光。白狼有一身厚毛皮,然而当冷风吹起时,什么毛皮都不管用。他还晓得,悬崖之外的风更冷,而他那个迷失了的、身上有夏天味道的弟弟,正是去了那边。 “雪诺。”树枝上掉下块块冰锥。白狼昂起头,露出利牙。 “雪诺!”白狼的厚毛竖了起来,树林正在他周围融化。“雪诺,雪诺,雪诺!”他听见呼唤声伴随着乌鸦拍翅,黑暗里,有只大乌鸦在飞…… ……随后砰的一声落在琼恩·雪诺胸口,爪子紧紧钩住了衣服。“雪诺!”乌鸦对着他的脸,一边拍翅膀,一边大声聒噪。 “听到了听到了,烦死了。”屋里一片昏暗,身下的小床坚硬如石,百叶窗中透过几缕灰色光线,宣告了又一个寒冷凄凉的白天。狼梦中,永远都是黑夜。“你从前也是这样吵莫尔蒙的吗?把你这身臭羽毛挪开。”琼恩从毯子底下抽出胳膊赶乌鸦。这只乌鸦又大又老又脏,脸皮厚得很,什么都不怕。 “雪诺,”乌鸦飞到床柱子上继续呼唤,“雪诺,雪诺。” 琼恩抄起枕垫扔过去,却被乌鸦躲过。枕垫砸在墙上爆开,当忧郁的艾迪·托勒特低头进门时,正好撞见满天羽毛。 “不好意思,”事务官忽略了枕头,“大人您现在用早餐吗?” “玉米,”乌鸦激动起来,“玉米,玉米。” “烤了这只鸟,”琼恩建议,“再配半瓶酒。” “三根玉米一只鸦,”艾迪评论,“最有营养。可惜哈布今天早上只做了白煮蛋、煎肠和苹果炖梅子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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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炖梅子干挺不错——要是不放梅子干就好了。我从不吃梅子干。只不过有一回,哈布把它们混在栗子和萝卜中间塞进鸡肚子,让我着了道。这是个教训,大人,千万别相信厨子啊,指不定什么时候就给您来个偷工减料。” “晚点再吃,”早餐可以等,史坦尼斯不会,“昨晚栅栏里面出麻烦了吗?” “自从您调派守卫去看守之前的守卫,就没有麻烦了,大人。” “很好,”长城之外的木栅栏里关押了上千名野人,那是史坦尼斯·拜拉席恩的骑士击破曼斯·雷德的破烂军队时抓获的俘虏,其中有很多女人,于是国王安排的守卫便把这当作近水楼台,竞相征用她们来暖床。在这点需求上,王党、后党都没分别,而有些黑衣弟兄也有样学样。说到底,这些也许是方圆千里之内唯一能找到的女性。 “昨天又有两个野人跑来投降,”艾迪继续报告,“一个母亲和一个只会拉着母亲裙子的女孩。那女孩还抱着一个小男婴,用毛皮裹得很紧,不过已经死了。” “死了,”老乌鸦又高叫起来,这是它最喜欢的词之一,“死了,死了,死了。” 每一夜都有饥寒交迫的自由民跑来向守夜人投降。他们自长城一战中逃散后,悲哀地发现自己无处可去。 “你仔细询问过那母亲了吗?”琼恩问。虽然史坦尼斯·拜拉席恩生擒了曼斯·雷德,然而……然而野人们仍然拥有相当的实力,许多战士追随着哭泣者和巨人克星托蒙德。 “询问过,大人,”艾迪道,“可她说她战斗一打响就没命地跑进树林里躲了起来,之后什么也不知道。我让她好好吃了顿麦粥,再把她带进栅栏里面,回头烧掉了婴儿。” 死婴不关琼恩·雪诺的事,活着的婴儿够让他头痛了。他听到了所谓用两个国王来唤醒龙的说法:让父亲先死,然后再弄死儿子,这样他们死的时候就都有国王身份。这种耸人听闻的主张是伊蒙学士战后为某位后党人士疗伤时最先听到的,琼恩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他不过是高烧时说说胡话,”话虽如此,伊蒙学士却另有忧虑。“国王之血确有力量,”学士警告道,“为这个,比史坦尼斯优秀得多的人干出过更不堪的事情。”琼恩认为他身边的这位国王严苛而不知变通,但谋害还在母亲怀中哺乳的小婴儿?只有魔鬼才会活生生地把孩子丢进火焰。 琼恩在黑暗中就着夜壶撒尿,熊老的乌鸦又抱怨起来。最近,他的狼梦越来越强烈,每每醒来以后梦中内容也依旧清晰。白灵知道灰风已死。在孪河城事变中,罗柏被信任的人背叛,灰风随主人一道被害。布兰和瑞肯应该也被变色龙席恩·葛雷乔伊砍了头……但如果狼梦不假,他们的狼不知怎地却逃脱了。在后冠镇,其中一只曾出其不意地拯救了琼恩。那大概是夏天吧。夏天的毛是灰色,毛毛狗是黑的。不知弟弟们的灵魂有没有残留在他们的狼身上。 琼恩把床边水壶的水倒进脸盆里,洗了脸和手,换上一套干净的黑羊毛衣服,罩上黑皮革夹克,再套上一双老旧的黑皮靴。莫尔蒙的乌鸦用那双狡猾的黑眼睛瞧着他穿衣服,看他穿好后便拍拍翅膀、得意地飞到窗台上。“你把我当仆人了?”琼恩质问那只鸟。他打开钻石形的黄色厚玻璃窗棂,晨间寒气扑面而来。他大大地打了个呵欠,那只鸟则在屋里乱飞。老乌鸦是乌鸦中的极品,曾陪伴熊老多年——然而这份情谊却没能阻止它在熊老死后,啄食熊老脸上的肉。 琼恩走出卧室,下了一段楼梯,来到一个稍大点的房间,房里有一张划痕累累的雪松木桌及十来张带皮革坐垫的橡木椅。司令塔被烧焦后,史坦尼斯又征用了国王塔,琼恩只得住进兵器库后唐纳·诺伊的旧居。 国王要求他签署的转让状仍被压在唐纳·诺伊的银酒杯下——独臂铁匠只留下这么点财产,除了杯子,还有六个铜分币、一个铜星币、一个搭扣坏掉了的乌银胸针,一件从风息堡带来、有些发霉的雄鹿织锦外套。铁匠一辈子扑在工作上,专心打造长剑和匕首,那是他的使命。琼恩移开杯子,把转让状又读了一遍。如果我在这上面签名画押,将被后人形容为出卖长城的司令官,他心想,可要是我不签…… 史坦尼斯是不速之客,性情敏感又浮躁。这短短时日里,他已顺着国王大道一路前去过后冠镇,亲自带队搜索过鼹鼠镇的空房子,还搜索了王后门、橡木盾等废弃的堡垒。不外出时,国王每晚都跟梅丽珊卓夫人一起登上长城,而每个白天都会造访羁押野人的栅栏,从中挑选俘虏好让红袍女审问。 国王是不习惯被人拒绝的,恐怕这不会是个令人愉快的上午。 兵器库中传来剑盾交击声,男孩和新兵们正在武装自己,准备参加训练。他听到埃恩·伊梅特呵斥着大家。卡特·派克很不乐意失去伊梅特,但没有办法,没有谁比他更适合训练新手。埃恩·伊梅特天生是块打架的料,他会让男孩们也勇于战斗的。至少琼恩如此希望。 琼恩的斗篷和剑带分别挂在门上的两个钉子上,他穿好后方才走进兵器库。门边白灵的窝是空的。两名守卫站在门内,披着黑斗篷,戴了铁半盔,长矛在手。“大人,您需要护卫吗?”高斯问。 “不了,我认得去国王塔的路。”琼恩厌恶上哪儿都得带护卫的主意,这让他觉得自己好像是一只母鸭带着一群小鸭。 埃恩·伊梅特已经领大家来到院子里,训练正式开始。钝剑打在盾牌上,刺耳的声音此起彼伏。琼恩停步看了一会儿,看着马儿把跳脚罗宾逼向水井边沿。马儿有成为战士的潜力,他正变得越来越强壮,天生的反应力更是让人眼前一亮。跳脚罗宾则是另一回事,那只假腿本已够糟,而他又太怕挨打。或许,该分配他去干事务官。随着跳脚罗宾摔倒在地,战斗戛然而止。 “打得好,”琼恩表扬马儿,“但你进攻时把盾牌放得太低,若不予纠正,真打起来会为这个送命的。” “是,大人,下次训练我会把盾牌举高。”马儿拉跳脚罗宾起来,小个子略显尴尬地鞠了一躬。 院子远端,一些史坦尼斯的骑士也在练武,只不过王党在一个角落,后党占据了另一个角落。露面的骑士好少啊,琼恩心想,大部分人怕冷不肯出来。当他大步走过时,身后忽有人高叫:“小子!叫你哪!小子!” “小子”不是琼恩·雪诺当上守夜人军团总司令之后听到的最糟的称呼,对之他选择忽略。 “雪诺,”对方改了口,“司令大人。” 这回他停步回头,“爵士?” 那骑士比他足足高出六寸,“瓦雷利亚钢剑可不是用来擦屁股的,你说对吧?” 琼恩同这人会过面,这是个声名显赫的骑士。长城之战中,高迪·法林爵士骑马挺枪,刺杀了一只逃跑的巨人,之后还特意下马把那可怜虫的小脑袋砍下留为纪念。从此以后,后党人士便改口叫他“巨人杀手”。然而每当琼恩听到这个外号,就会不由自主地想起耶哥蕊特流着眼泪唱的歌。我是最后的巨人。“我知道什么时候该动用长爪,爵士。” “是吗?”高迪爵士亮出自己的剑,“证明给我看看,小子,我保证不伤你。” 你还真体贴啊。“或许下次吧。恐怕我今天没有时间。” “我看出来了,你怕,”高迪爵士朝同伴们露齿一笑,“他怕。”他大声朝那些没注意的同伴重复了一遍。 “借过。”琼恩转身走开。 苍白的晨光照耀下,黑城堡是个凄冷孤绝之地。这就是我的根据地,琼恩·雪诺觉得有些悲哀,名义上是个要塞,实则等同于废墟。司令塔烧得只剩空壳,大厅成了一片焦土九九藏书,哈丁塔看上去仿佛一阵微风都能刮倒……但它已经这样很多年了。在这片废墟之外,苍茫的长城依旧巍然耸立。此刻时间虽早,但长城下已挤了很多工匠,他们在搭建新的木楼梯,并与旧的相连。奥赛尔·亚威克负起现场指挥之责,指挥人们从早到晚辛勤劳作。若不赶紧把梯子修好,那么上长城仍然只能坐笼子,这显然无助于抵御野人卷土重来的攻势。 国王塔顶,拜拉席恩宝冠雄鹿的金色大旗被朔风吹得噼啪作响。正是在那里,不久之前,琼恩领着纱丁和聋子迪克·佛拉德放箭大肆射杀瑟恩人和自由民。塔下,两名后党的卫兵打着哆嗦站哨,他们把手插进胳膊窝,长矛歪歪斜斜地靠在门上。 “布手套不顶用,”琼恩告诉他们,“明天去找波文·马尔锡吧,让他给你们一人一双镶毛皮的皮手套。” “好的,大人,谢谢您。”年长的卫兵应道。 “该死,如果到明天这手还没冻掉的话我就去。”年轻的卫兵恨恨地说,他的呼吸结成团团白雾,“以前我觉得多恩边疆地就够冷了。我真是什么也不懂。” 什么也不懂,琼恩·雪诺心想,跟我一样。 沿螺旋梯走到半途,他撞见下楼的山姆威尔·塔利。“你刚见到国王?” 山姆点点头,“伊蒙学士派我送信。” “明白。”七大王国的许多领主信任学士们拆信并传达信息,但对史坦尼斯而言,开启封蜡只能是他自己的事。“史坦尼斯看了之后有何反应?” “他表情很难看,”山姆压低声音,“信里的事我不该多嘴的。” “那便不要说,”琼恩猜测一定又是父亲的哪位封臣拒绝史坦尼斯了。当初卡史塔克家归附时,史坦尼斯却是立刻把好消息散播了出去。“你的长弓练得怎样?”他问山姆。 “我找到一本论述弓术的好书,”胖子承认,“但实际操作起来太难了。练得我满手水泡。” “勤学苦练。如果某个月黑风高的夜晚,异鬼来袭的话,我们用得上每一张弓。” “噢,我宁愿永远没有那一天。”山姆浑身抖了抖。 国王的书房外站了更多卫兵。“觐见陛下时不得佩带武器,大人,”卫兵头目宣布,“请交出您的剑和匕首。”琼恩知道,抗议是没有用的,于是他顺从地缴了械。 书房内相当暖和。梅丽珊卓女士坐在火炉边,喉头火红的宝石映衬着她苍白的皮肤。如果说耶哥蕊特是火吻而生的话,那么红袍女本身就是火,她的头发是血与火交相辉映的色彩。史坦尼斯站在从前熊老用餐的粗木桌边,桌上摆了一张巨大的北境地图,由于是兽皮做的,质地颇为粗糙。地图一角被一只油脂蜡烛压住,另一角的镇压物是一只铁甲手套。 国王今天穿了羔羊毛马裤和加厚外套,但仍给人一种穿板甲和锁甲般的严酷感。他的皮肤犹如白皮革,胡子修剪得如此干净,看起来好像是画的。他的黑发只剩下太阳穴旁的一圈,而他手上握着一张暗绿色封蜡已被揭开了的羊皮纸。 琼恩单膝下跪。国王朝他皱皱眉,恼怒地挥舞着信。“起来。告诉我,谁是莱安娜·莫尔蒙?” “她是梅姬伯爵夫人的女儿,陛下,好像是小女儿。她的名字是依我姑姑取的。” “毫无疑问,是为了讨好你父亲。这毛头小妮子今年几岁?”琼恩想了一下。“她……大概十岁吧,十岁上下。请问陛下,她写了些什么呢?” 史坦尼斯打开信,“‘熊岛不承认除北境之王外的任何君主,而北境之王出自史塔克家族。’你说她才十岁,才十岁就敢嘲讽她的合法国王啊!”他那修剪整齐的胡楂犹如阴影罩在他凹陷的脸颊上。“不要把这个消息传出去,雪诺大人,人们只需知道卡霍城归顺我就够了。我可不想听见你手下的黑衣弟兄拿这小孩的事嘲笑我。” “遵命,陛下。”琼恩明白,梅姬·莫尔蒙随罗柏去了南方,她的大女儿甚至成为了少狼主的贴身护卫。可就算这两位女士双双死于非命,梅姬伯爵夫人也还有其他女儿啊,那些比黛西小比莱安娜大的女儿。他不明白为什么得由这位最小的莫尔蒙来回复史坦尼斯,他甚至不由自主地想到,如果去信上盖的是冰原狼纹章而非宝冠雄鹿,如果署名是他琼恩·“史塔克”、临冬城公爵的话,女孩的回复会不会大不一样……不过木已成舟,他赶紧提醒自己,你已经作出了选择。 “我总共派出二十几只鸟儿,”国王愤愤不平地抱怨,“结果他们置若罔闻,甚至有人敢这样公然拒绝。他们应当清楚,每位领主都有义务向他的国王输诚效忠,现在倒好,你父亲麾下的封臣们居然连自己的国王都不肯承认——除了卡史塔克家。你说,难道阿尔夫·卡史塔克是偌大一个北境里唯一懂得荣誉的人吗?” 阿尔夫·卡史塔克乃已故瑞卡德伯爵之叔,侄儿侄孙们随罗柏南征期间,他被任命为卡霍城代理城主。他成了第一个派乌鸦回复史坦尼斯的贵族,并在回信中答应全面合作。琼恩意识到,卡史塔克家别无选择,瑞卡德·卡史塔克伯爵背叛冰原狼旗、私下刺杀了兰尼斯特家的人,如今雄鹿成了他们唯一的指望,而史坦尼斯跟琼恩一样对此心知肚明。“这是个混乱的时代,怀有荣誉之心的人也必须谨慎行事,方能明辨是非,”他告诉国王,“陛下,您不是七大王国里唯一要求人们输诚效忠的君主。” “告诉我,雪诺大人,”梅丽珊卓女士开口,“当野人攻打你的长城时,其他那些君主人在哪儿?” “离此千里之遥,对我们不闻不问。我没忘记这个事实,以后也绝不敢忘。但我父亲的封臣还得保护南征将士们的妻子儿女,百姓则没有权力来选择主人。陛下,我恐怕您暂时要求得
太多了。给他们些时间吧,我相信您会得到答复。” “你指什么样的答复?”史坦尼斯捏紧莱安娜的信。 “北方人同样害怕泰温·兰尼斯特的报复,”琼恩耐心解释,“害怕得罪波顿家族——他们家以剥皮人作纹章是有渊源的。北境的精锐随罗柏倾巢出动,逐次消耗,最后纷纷凋零,大家正在哀悼死者,您却要人们再度拿起武器。如果说他们暂时有所犹豫,这能怪谁呢?恕我直言,陛下,恐怕很多北方领主认为您难逃覆灭命运。” “如果陛下覆灭,整个王国便难逃灭顶之灾。”梅丽珊卓女士宣称,“请记住这个,雪诺大人,在你面前的乃是维斯特洛真正的国王。” 琼恩掩饰住情绪,“如您所言,女士。” 史坦尼斯嗤笑一声,“司令官,你可真是惜字如金——说到这金子,你到底有多少呢?” “金子?”莫非红袍女打的是金龙的主意?不是真龙?“陛下,我们守夜人只有一些微薄的税收入账,咱们的仓库里芜菁是很多,钱财却少之又少。” “芜菁可不能满足萨拉多·桑恩的贪欲。我急需真金白银。” “这些东西只有白港才有办法解决。那座港口虽无法与旧镇或君临媲美,却是北境最大的贸易集散地,曼德利大人也是我父亲麾下封臣中最有钱的。” “那位‘胖得压死马大人’吗?”威曼·曼德利大人自白港传来的回信中只是老调重弹地倾诉自己年老体衰,而史坦尼斯早前也同样命令琼恩不得在他人面前提及此事。 “或许那位大人看得上我们的野人公主,”梅丽珊卓女士提出,“胖子现下有伴侣吗,雪诺大人?” “他的夫人去世很久了,留下两个儿子,其中大儿子还生了孙女。不管怎么说,威曼太胖,至少有三十石重,连马都骑不上,瓦迩决无可能对他动心。” “真得要奇迹发生才能从你嘴里听到好消息,雪诺大人。”国王发起牢骚。 “我只是实话实说,陛下。您的人把瓦迩称为‘公主’,但对自由民而言,她不过是他们国王的小姨子,仅此而已。而如果您强迫她嫁给某位她看不上眼的人,在新婚之夜,她便会亲手割开丈夫的喉咙。退一万步讲,即便她屈从于这场婚事,也代表不了野人们的态度。野人们不会因为她而支持您,或是支持她未来的丈夫,唯一能让他们团结起来的是曼斯·雷德。” “我懂,”史坦尼斯闷闷不乐地说,“我已在这个人身上费过很多口舌。我承认,他不仅非常了解咱们真正的敌人,而且确实很有能力。不过,即便他肯公开退位,他也仍然是一个背誓者,而我只要放过哪怕一个这样的逃兵,人们便会群起效尤。不,律法需要铁一般地执行,容不得迂回推诿。无论按照七国上下哪里的规矩,我都无法饶恕曼斯·雷德的性命。” “陛下,七大王国的律法在长城这里并不适用。你应该好好利用曼斯。” “我会的。我会烧死他,让北境人看清楚我对付变色龙与叛徒的手段。我还有其他人选来统御野人。别忘了,我们有雷德的儿子,父亲死后,他就是新任塞外之王。” “陛下您不懂,”你什么也不懂,琼恩·雪诺,耶哥蕊特的话言犹在耳。他现在己明白很多了。“这孩子不是王子,正如瓦迩不是公主。塞外之王并非靠血统传承。” “那太好了,”史坦尼斯生硬地接口,“反正我也受不了维斯特洛再多出一个伪王。够了,雷德的事就到此为止。你签署转让状了吗?” 该来的终于还是来了。琼恩被烧伤过的手指开开合合。“我没有签,陛下。您的请求有些过分。” “请求?我请求你成为临冬城公爵和北境守护,这是请求。而我现在是要征用这些城堡。” “我们给了您长夜堡。”琼恩·雪诺指出。 “一个老鼠聚居的废墟,给得冠冕堂皇,实际毫无价值。你的手下亚赛尔亲口承认,至少得要半年,那里才能辟出空间来住人。” “其他堡垒也不会更好了。” “我很清楚它们的状况,但它们毕竟是我们手上唯一的资本。长城沿线共有十九座要塞,而你只能守卫其中三座。我的意思是,年底之前,每座要塞都必须有人驻守。” “对此,我毫无异议,陛下。可如果我理解没错,您还希望把这些城堡赐予您麾下的骑士和领主,他们将以此为居城,并向您效忠。” “当国王的必须慷慨大方,难道艾德大人没教过他的私生子统治之道吗?我麾下有许多骑士和领主是抛弃了在南方的富饶田地与雄伟城堡随我前来援救长城的,他们的忠诚就不值得奖励吗?” “陛下,要疏远我父亲的封臣们的话,没有比把北方人的堡垒给予南方领主更直接的办法了!” “我根本没得到他们的支持,又谈何疏远?如果你记忆不差,我可是打一开始就想把临冬城还给北方人的。那个人是艾德·史塔克的儿子,他却当面拒绝了我的好意。”牢骚满腹的史坦尼斯·拜拉席恩活像一只咬着骨头不肯放的狗,琼恩觉得他快把牙咬碎了。 “按照律法,临冬城属于我妹妹珊莎。” “你是指兰尼斯特夫人?你急于看到小恶魔的屁股坐上你父亲的宝座?” “当然不,”琼恩道。 “很好。只要我活着,我决不容许此事发生,雪诺大人。”琼恩决定还是不要在此事上纠缠。“陛下,有人说您还打算把城堡封给叮当衫和瑟恩的马格拿,并授予他们领主身份。” 国王瞪着他,那双眼睛犹如蓝色的硬石头,他再度咬紧牙关。“这话是谁说的?” “谁说的有关系吗?”传言在黑城堡里已尽人皆知,“如果您非要追究,我可以说是吉莉告诉我的。” “谁是吉莉?”国王不依不饶。 “那个奶妈,”梅丽珊卓女士接口解释,“陛下您准她在城中自由行动。” “我可没准她多嘴多舌。我要的是她的奶子,不是她的舌头。告诉她,今后若不能管住嘴巴,那我就容不下她了。” “实际上,黑城堡现在容不下任何一张多余的嘴巴,”琼恩顺水推舟,“所以我决定让吉莉等人乘东海望的下一班船南下。” 梅丽珊卓摸了摸喉头的红宝石,“吉莉同时哺育着自己的儿子跟妲拉的儿子。你现在要生生拆散小王子和他的乳奶兄弟,似乎有些残忍啊,大人。” 小心,千万小心。“两个孩子分享的不过是乳汁。如今吉莉的儿子长得更壮实活泼,他不仅经常打小王子、掐小王子,还在争夺母奶时占到上风。毕竟,他是卡斯特的儿子,卡斯特残酷又贪婪,双手沾满鲜血。” 听到这话,史坦尼斯眉头皱得更紧,“不是说这个奶妈是卡斯特的女儿吗?” “她既是他妻子又是他女儿。卡斯特把自己的女儿都讨来当了老婆。吉莉的儿子就是这样产下的。” “父亲和女儿生儿子?”史坦尼斯震惊地问,“这样的话,我们确实该赶她走。长城不是君临,我不想再见到孽种。” “我会找到新奶妈。如果野人中没现成的,我便派人去山地部落找。在此之前,山羊奶应该可以支撑——如果您同意的话,陛下。” “山羊奶对王子来说太寒酸,但强过婊子的奶,就这样办吧。”史坦尼斯的指头在地图上敲打,“如果我们非得在堡垒问题上纠缠……” “陛下,”琼恩带着冰冷的礼貌说,“我已收容了您所有的部下,并为他们提供给养——虽然这样做将极大地消耗我们并不丰富的冬季储备——除此之外,我还为他们提供了所有的保暖衣服,帮助他们御寒度日。” 史坦尼斯不为所动,“得了吧,你不过是提供点咸肉和麦粥,再扔来些乌七八黑的旧棉衣。若非我们赶来援救,你们这些烂衣裳只怕早给野人扒光了。” 琼恩忽略了国王的讽刺,“我还为你们的马提供草料,等梯子修好后,我还会借给您工匠以重建长夜堡。我甚至同意您将赠地分配给愿意定居的野人,这些地盘本来是永久授予守夜人军团的。” “你给了我几片荒山野地,却拒绝将我急需的堡垒让渡给我以便我封赏骑士与封臣。” “堡垒是由守夜人军团修建——” “——却又被守夜人军团抛弃。” “——来防御长城的,”琼恩固执地把话说完,“不能私相授受给野人或南方领主。这些堡垒的一砖一石,都浸透了我弟兄们的鲜血,它们底下更埋藏着烈士的枯骨。不,我无法把它们让渡给您。” “无法还是不愿意?”国王脖子上青筋暴突,“你可记得,我曾慷慨地答应赐予你姓氏。” “我有一个姓了,陛下。” “雪诺,有比这更不堪入耳的么?”史坦尼斯摸摸剑柄,“你到底把你自己想成什么人?” “长城上的守卫。黑暗中的利剑。” “少来这套!”史坦尼斯应声拔出佩剑“光明使者”。“这个,才配称为黑暗中的利剑。”光芒在光明使者的剑刃上流转,一会呈红色、一会是黄色、一会又变作橙色,在国王脸上留下变幻的明亮色彩。“就算毛头小子也能看出来。你是瞎子吗?” “不,陛下。我同意那些堡垒必须增派守卫——” “啊,我们的小鬼司令终于肯开尊口,太难得了。” “——但仍得由我们守夜人军团来守卫,”琼恩补充完。 “你们人手短缺。” “就请您给我们补充人手,陛下。我将即刻为每座荒废的堡垒各选一位负责人,他们都是久经考验的战士,不仅了解长城和塞外之地,而且明白如何在即将到来的凛冬中生存。作为我们提供补给的交换,请您将属下分拨给这批负责人,充当各堡垒的守卫。不管您给的是骑士、弓弩手,还是刚参军的新人,我统统都要,甚至您属下的老弱残兵我也照收不误。” 史坦尼斯难以置信地望着守夜人军团总司令,忍不住哈哈大笑,“你的脸皮也太厚了,雪诺,你以为他们肯披上黑衣吗?除非是疯了。” “他们穿什么颜色的衣服都行,只要肯像服从您一样服从我分配的负责人。” 国王仍是一副难以置信的表情,“我麾下的骑士和封臣,大抵出自南方最古老、血统最尊贵的贵族家庭,你觉得他们会听从农夫、偷猎者或是杀人犯的指示吗?” 或是私生杂种的指示,陛下?“您的首相就是一名走私犯。” “他曾经是走私犯,所以我砍了他的指头。雪诺大人,我听说你是守夜人军团第九百九十八任总司令,我可不晓得第九百九十九任总司令对这些堡垒会怎么说。把你的头插在枪上展览,也许会对他有所启发。”国王把那柄漂亮的长剑放到地图上,正好.99lib.跟长城平行。它炯炯生辉,犹如阳光下的海水。“有我默许,你才能坐上司令之位,你千万别忘记。” “我是众位弟兄投票选出的。”但有的早晨醒来时,琼恩·雪诺仍不相信这是真的,仍觉得这一切都是个疯狂的梦。就像穿上新衣服,山姆安慰他,一开始觉得很新奇,但穿着穿着就习惯了。 “是吗?”摊开的北境地图横在两人之间,犹如战场,被闪耀的宝剑照亮。“艾里沙·索恩爵士跟我抱怨说你的选举有作弊嫌疑,而我无法否认他的论据。说到底,计票工作是由一个瞎子完成的,而且你的胖子朋友打过下手。除此之外,史林特更指控你是个变色龙。” 变色龙这个词,有比史林特更恰当的形容对象么?“一位变色龙总司令会当面说些您爱听的话,然后暗中背叛您。陛下,您很清楚我是被公正地选出来的,我父亲常说,您是一个公正的人。”公正但未免过于严苛,这才是艾德公爵的原话,可此刻并非纠缠这些的时候。 “艾德公爵非我之友,但他是个很有智慧的领主,”史坦尼斯说,“如果换成他,他一定会把这些堡垒给我。” 决不可能。“我不能替我父亲回答。但我自己发过誓,陛下,长城是我的了,我必须对它负责。” “现在是。至于将来,还得看你的造化。”史坦尼斯伸手指着琼恩,“留着你的废墟吧,既然你把它们看得如此珍贵。但我跟你保证,如果年底之前,我发现其中任何一座无人守卫,我就会直接调兵占领;如果其中任何一座失陷给敌人,我就要你的脑袋。现在,出去。” 梅丽珊卓女士突然从火炉边站起来,“如您准许,陛下,我想送雪诺大人一程。” “干什么?他认得路。”史坦尼斯不耐烦地挥挥手,“你想送就送吧。戴冯,把早餐送上来,白煮鸡蛋和柠檬水。” 离开温暖的书房,门外天差地别,寒气简直浸透骨髓。“冷风吹起来了,女士,”卫兵头目交还琼恩的武器时告诫梅丽珊卓,“您或许应该披一件厚斗篷。” “信仰足以温暖我。”红袍女和琼恩并肩走下螺旋梯。“知道吗,陛下十分欣赏你。” “那是自然,他才不过两次威胁要我的脑袋。” 梅丽珊卓轻笑:“他的沉默才是真正可怕的,并非他的言语。”两人走进院子,寒风牵起琼恩的斗篷,拍打在红袍女身上。红袍女伸手把黑羊毛斗篷拂开,挽起他的胳膊。“你对野人王的评价很中肯。我曾望进圣火,乞求光之王给我指引。圣火能揭示真相,琼恩·雪诺,借由圣火,我能看穿岩石和土地,看透人们灵魂中最黑暗的秘密。所谓已逝之君,未生之童,吾欲交流,无所不至;岁月飘流,季节轮换,吾欲巡游,可达终点。” “火焰之中从无谎言?” “从无……但我们这些僧侣毕竟是凡人,有可能解读失误,倒错因果。” 隔着羊毛衣和皮革外套,琼恩也能感受到她身上的热度。两人手挽手行进的姿态引来了不少好奇的目光。看来今晚军营里有闲话说了。“如果你真能从火焰中预见未来,请你告诉我野人将在何时何地发起下一轮进攻吧。”琼恩把手从她身边抽了出来。 “拉赫洛只给我们看他愿意透露的东西,不过,我会注意那个托蒙德,”梅丽珊卓的红唇折成一个浅笑,“我在圣火中还看见了你,琼恩·雪诺。” “这算是威胁吗,女士?你打算烧死我?” “你完全误会了,”红袍女笑道,“雪诺大人,我是不是让你很紧张啊?” 琼恩不否认这点。“长城不是女人该来的地方。” “你错了,琼恩·雪诺,我梦见过你的长城。它凝聚了多少先人的知识与智慧,而冰下又埋藏着多么伟岸的魔法。我们此刻,正走在世界的门扉下。”梅丽珊卓抬眼上望,她温暖的呼吸吐出来,在脸庞周围结成迷雾。“这是你该来的地方,也是我该来的地方,恐怕不久之后,你会迫切地需要我。不要拒绝我的友谊,琼恩,我在圣火中见到风暴席卷了你,而你周围都是敌人。你有太多太多敌人了,需要我告诉你名字吗?” “我知道他们是谁。” “你不要这么肯定。”梅丽珊卓喉头的宝石发出血红光芒,“你该担心的不是那些当面诅咒你的人,而是笑里藏刀、准备偷袭你的家伙。琼恩,你要把你的狼时刻带在身边。我看见了冰雪,还有黑暗中的匕首,鲜红的血冻硬了,兵刃寒光闪烁。那番景象真是冷极了。” “长城上一直很冷。” “你觉得一切就这么简单吗?” “我很清楚这里的环境,女士。” “不。你什么也不懂,琼恩·雪诺。”她在他身边耳语道。 第四章 布兰(一) 我们到了吗? 布兰没把话问出口,但这支可怜的小队在古橡树和高大的灰绿哨兵树林里穿行,步履蹒跚地越过阴森的士卒松与光秃秃的褐色栗子树时,他心中一直念叨着这个。我们快到了吗?每当阿多爬上一道石坡,或是下到某个昏暗的峡谷,踩得脚下肮脏的积雪嘎吱作响时,男孩都忍不住想问。还有多远啊?大麋鹿载他涉过好几条结冰的溪流,他心里纳闷。还要走多久呢?好冷。三眼乌鸦究竟在哪里啊? 男孩在阿多背上的柳条筐里晃荡,不时躬身低头以防大个子马童不小心让他撞到橡树枝桠。雪又在下,潮湿厚重的雪。阿多的一只眼睛被雪冻住睁不开,浓密的褐色胡须冻成了一团纠缠的白霜,胡子末端还悬垂下根根冰凌。阿多用一只戴手套的手紧握住那把自临冬城墓窖带出来的生锈铁剑,有时他会用剑劈下一根枝条,震落一堆雪。“阿一阿一阿一阿多,”每当这时,马童便会透过打颤的牙齿轻声念道。 这声音带来了一种奇特的安全感。从临冬城到长城途中,布兰一行人靠讲故事来消磨时光;然而长城之外有所不同,这点连阿多也感觉到了——他念“阿多”的次数比起在长城南边少了许多。这片森林里有种布兰从未体验过的寂寥。在大雪降下之前,北风围着他们打旋,卷起团团死去的褐色枯叶,发出轻微的瑟瑟声,令他想起碗柜里爬行的蟑螂;大雪之后,树叶又都被白色的厚毯子埋葬。时而有乌鸦掠过头顶,巨大的黑翅膀扇动冰冷的空气。除此之外,一片沉寂。 麋鹿走在前方不远处,埋头在雪堆里穿行,巨大的分叉鹿角上也挂着冰霜。游骑兵坐在它宽阔的背上,神情严肃沉默。胖男孩山姆称这个游骑兵为“冷手”,因为他面孔苍白,双手漆黑,冷硬如铁。除了手和脸,他把自己包裹在层层羊毛、熟皮衣和环甲里,而拉起的兜帽斗篷和围住下半边脸的黑羊毛围巾又遮掩了他的面容。 梅拉·黎德走在游骑兵后面,用胳膊环着弟弟,既是为他遮挡风雨,又是在用自己的体温温暖他。玖健的鼻涕在鼻子下面凝结成块,他时而剧烈地颤抖。他看起来好小哦,布兰在摇晃的篮子里边看边想,似乎比我还小、比我还弱——我可是个残废呢。 夏天担任这支小队伍的后卫,拖着脚步尾随——他后腿上仍带着在后冠镇所受的箭伤——不时呼出结霜的森林空气。只要布兰进入冰原狼体内,就能感受到旧伤口的痛楚。近来,布兰进入夏天体内的次数越来越多。一身厚毛的狼虽然也冷,但看得更远、听得更真切、嗅觉更敏锐,比那个像襁褓里的婴儿一样无助的男孩要好得多。 也有些时候,布兰厌倦了做狼,便进入阿多体内。温驯的巨人察觉到他的存在时,会呜呜哀叫,会摇晃毛发蓬乱的脑袋,但反应不若在后冠镇他第一次进入时那么激烈。他知道是我,男孩安慰自己,他习惯了我。不过,在阿多体内他待不舒服。大个子马童根本不理解身边发生的事,布兰能尝到他嘴里的恐惧。还是在夏天体内好。我就是他,他就是我。他跟我心意相通。 布兰偶尔能感应到冰原狼尾随在麋鹿后面嗅探,盘算如何将这头大动物扑倒。夏天在临冬城习惯了与马儿们和平共处,但这是麋鹿,麋鹿是猎物。冰原狼觉察到麋鹿蓬乱的毛皮下流淌的温暖血液,仅是这味道已足以让他齿间滴下唾液,连布兰想到丰润厚实的肉,也不禁会垂涎欲滴。 从附近某棵橡树上,传来乌鸦的尖叫,接着布兰听见另一只大黑鸟拍拍翅膀停在同伴身边。白天只有六、七只乌鸦会紧跟他们,它们在树木之间飞来飞去,或停在麋鹿的角上,其他乌鸦都飞到了前面或是落在后头;但等太阳沉没,乌鸦们会统统飞回来,扇动漆黑如夜的翅膀自夜空中下降,直到周围每棵树、每根枝条都被它们站满。有的乌鸦会飞向游骑兵,朝他低声嘀咕,布兰觉得游骑兵能听懂鸟儿的聒噪。它们是他的耳目,它们在为他侦察,向他汇报前方后方可能的危险…… 比如现在。麋鹿突然停住,游骑兵从它背上一跃而下,落在及膝深的雪中。夏天冲他咆哮,毛发直竖。冰原狼一直不喜欢冷手的味道。死肉,干血,一丝腐败。还有冷,包裹一切的寒冷。 “怎么了?”梅拉问。 “后面有情况,”冷手宣布,他的声音隔着围住鼻子嘴巴的黑羊毛围巾听来有些闷。 “是狼吗?”布兰问。狼群已跟踪了他们好多天,每晚都能听见狼群的哀嚎,每晚狼群都离他们更近。它们是饥俄的猎人,能闻出我们有多虚弱。布兰常在黎明前的几个小时颤抖着醒来,听着风中传递的遥远狼嗥声,不安地等待太阳升起。有狼的地方就有猎物,这是常识,接着他惊恐地发现他们自己就是猎物。 游骑兵摇摇头,“是人。狼群仍跟我们保持着距离。但这些人没那么多顾忌。” 梅拉·黎德掀开兜帽,覆盖兜帽的湿雪掉在地上,发出松软的“啪嗒”声,“有多少?是什么人?” “敌人。我去解决。” “我跟你一起去。” “你留下,保护男孩。前面有个湖,冻得很硬,你们到达湖边就向北转,沿湖岸前进,最后会找到一个渔村。你们在村里等我回来。” 梅拉还待再辩,但她弟弟劝阻道:“照他说的做。他很熟悉这片土地。”玖健的眼睛是深绿色,青苔的颜色,然而眼神中带着布兰之前从未见过的深深倦意。小个子祖父。在长城南边,泽地男孩似乎拥有超越年龄的智慧;但在这里,他跟其他人一样迷茫恐惧。 即便如此,梅拉也总是听他的话。 冷手沿来路走进树林,四只乌鸦拍着翅膀跟在他后面。梅拉眼看着他离开,她的双颊冻得通红,鼻孔里喷出朦胧雾气。她又拉起兜帽,用手肘推了推麋鹿,带领大家继续前进。没走出二十码,她回头瞧去,“是人,他说是人。什么人?野人吗?他为什么不解释清楚?” “他说他会去解决掉他们啦。”布兰道。 “是啊,他说。他还说会带我们去见三眼乌鸦呢。我敢打赌,今早上我们过的那条河就是四天前过的那条。我们在原地转圈。” “河总是扭来扭去的,”布兰不确定地说,“而且遇到湖泊或山丘,有时候不得不绕开嘛。” “那也绕得太多了,”梅拉坚持,“而他的秘密也太多了。我不喜欢这样,我不喜欢他,更没法信任他。他的手已经够恐怖,他还总蒙着脸,并不愿报上姓名。他究竟是谁?或者,他究竟是什么东西?谁都可以披上黑袍。不是人的东西也可以。他不吃不喝,貌似也感觉不到寒冷。” 她说得没错。布兰害怕谈论这些事,但心里一直为此惴惴不宁。夜里宿营时,他、阿多还有黎德姐弟会偎依在一起互相取暖,游骑兵却总是离得远远的。有时冷手也会闭上眼睛,但布兰不认为他在睡觉。还有…… “围巾。”布兰边说边不安地打量周围,幸好没乌鸦。大黑鸟都随游骑兵去了,没有一只留下来窃听。即便如此,他仍旧压低了声音,“他用围巾包住嘴巴,但围巾从没像阿多的胡子那样结冰。甚至在他说话的时候都没有。” 梅拉锐利地回望他,“你也发现了。我们从没见过他呼吸,对吧?” “对。”阿多的每句“阿多”都伴随着一大团白雾,玖健和他姐姐说话时也是如此,连麋鹿的呼吸也能在空中形成一片暖云。 “假如他根本不用呼吸……” 布兰不由得回想起婴儿时代老奶妈讲的故事。怪物居住在长城之外,包括巨人、食尸鬼、鬼祟潜行的幽灵和会走路的死人,老奶妈一边用蜇人的羊毛毯裹住他一边给他讲述,但只要长城还在、守夜人军团还在,它们就永远过不来。所以你好好睡吧,我的小布兰登,我亲爱的宝贝,做个甜美的好梦,梦里没有怪物。游骑兵虽穿着守夜人的黑衣,但万一他根本不是人怎么办?万一他就是怪物,正把我们领去给其他怪物吃掉呢? “游骑兵从尸鬼手中拯救了山姆和那个女孩,”布兰犹犹豫豫地说,“他还要带我去找三眼乌鸦。” “三眼乌鸦为什么不来找我们?为什么不跟我们在长城碰头?乌鸦是有翅膀的啊。我弟弟正一天比一天虚弱,照这样下去,我们还能走多远?” 玖健咳嗽道:“走到为止。” 他们没走多久就到了游骑兵说的那个湖,然后遵照先前的指示转向北行。事情到这里还算容易。 由于雪下了许多天——多得布兰数不清日子——湖水结了冻,成为一片广袤的白色荒原。在冰面平整、湖岸起伏的地方,行路还算容易,但某些地方风将雪推高,分不清哪里是湖面哪里是湖岸。用树做路标的办法被证明不可靠,因为湖中有若干林木丛生的小岛,而岸边某些广阔的区域里一棵树也没有。 麋鹿总是哪边好走就走哪边,丝毫不管骑在它背上的梅拉和玖健的想法。它大致跟着树走,但每当湖岸向西弯去,它就会直接穿越湖面,蹄子踏在坚冰上,身体从比布兰还高的雪堆中挤过。风刮得更猛了,那是呼啸卷过湖面的冰冷北风,像刀子一样刺穿了层层羊毛衣和皮衣,冻得大家浑身发抖。风打在人脸上,雪吹进眼睛里,什么也看不清。 他们默默跋涉了几个钟头。前方树下的阴影渐长,犹如伸展的长指头。在极北之地,天黑得很早,这也令布兰感到害怕。’随着白昼越来越短,天气越来越冷,夜晚越来越残酷。 梅拉再次停下大家,“我们应该能见到村子了。”她的声音听起来陌生而怪异。 “不是走过了吧?”布兰问。 “希望没有。我们必须在入夜前找到合适的地方。” 她说得没错。玖健的嘴唇已成了蓝色,梅拉的脸冻成紫色,布兰感觉不到自己的脸,阿多的胡子冻硬了。大个子马童的脚自膝下几乎全被雪覆盖,布兰感觉到他有二、三次差点踉跄摔倒。没人比阿多更强壮。没有人。如果连最强壮的他也挺不住…… “夏天可以帮我们找村子,”布兰灵机一动,他的话在雾里结霜。他没有等待梅拉的反应,就闭上眼睛,离开了残破的身躯。 当他进入夏天体内,死寂的森林忽然变得鲜活起来。之前他觉得周围寂寞无声,现在他听见了林间的风声、阿多的呼吸声、还有麋鹿用蹄子找草料的刨地声。他鼻腔里充盈着各种熟悉的气味:潮湿树叶和枯死的草、灌木丛中腐烂的松鼠、酸臭的人汗以及麋鹿的奇妙体香。食物。肉。麋鹿察觉到冰原狼的兴趣,便警觉地将头转向冰原狼,俯低了硕大的鹿角。 它不是猎物,男孩对与他共享身躯的野兽说,别管它,快走。 于是夏天开始奔跑。他跑过湖面,爪子在身后扬起片片雪尘。那些树并肩而立,好似成群结队的人类士兵,只是都披着雪白斗篷。冰原狼跳过树根和岩石,越过陈旧的积雪,雪被他的体重压碎。他的爪子已经又湿又冷。迎面而来的下一个山丘上长满了松树,松针的刺激味道充斥他的鼻孔。他跑到山顶,兜了一圈嗅闻空气,接着昂头嗥叫。 有味道。人味。 是灰烬,布兰心想,淡淡的陈旧的灰烬。燃尽的木头、烟尘和焦炭。一个早已熄灭的火堆。 他抖落口鼻上的雪。风吹起来了,很难追寻气味,狼不时停下来嗅探。四周是堆堆积雪和高大的白色树木。冰原狼从齿间伸出舌头,品了品酷寒的空气,呼吸结成雪花状的结晶,融化在舌头上。当他终于找准方向,阿多立刻跟上,麋鹿却犹豫不决,布兰只好回到自己体内解释,“是这条路,跟着夏天就好。我闻到了。” 当新月的第一道银光洒下云层,他们终于抵达了湖畔小村。他们差点直接走过村子,因为被冰雪覆盖的它,看起来不过是湖边十来个突出的土包。大雪掩埋下的圆形石屋很容易被看成是大石头、小山丘乃至倒下的树木。昨天玖健刚把一堆交错倒塌的树木当成建筑物,他们挖了半天,结果只找到断裂的枝条和腐烂的圆木。 村子是空的,早已被野人抛弃,跟他们路过的其他村子一样。途中有的村子甚至被烧掉了,似乎表明了村民们破釜沉舟的决心,然而这个村子还很完好。他们一行在雪堆下找到十几栋小屋和一个长厅,长厅有草铺屋顶和粗糙原木堆起的厚墙。 “至少有个地方避风了,”布兰说。 “阿多,”阿多赞同。 梅拉从麋鹿背上滑下,和她弟弟一起把布兰抬出柳条筐。“或许野人留下些食物,”她道。 这是不切实际的指望。他们在长厅里只找到火堆的灰烬,压实了的硬泥地透出深入骨髓的寒意。但至少头顶又有了遮蔽,身边也有了阻挡寒风的原木墙。村旁有条小溪,溪上覆了层薄冰,麋鹿得用蹄子踢破它才喝得到水。等把布兰、玖健和阿多安置好,梅拉跑去取来许多碎冰块,让他们含着补充水分。融化的雪水如此冰冷,足以令布兰颤抖。 夏天没跟他们一起进长厅,布兰能感觉到冰原狼的饥饿,狼就是他的影子。“去打猎吧,”他告诉狼,“但不准你骚扰麋鹿。”他体内的一部分也想去打猎。或许,他过一会儿就跟着去。 晚餐是一把橡子,压碎之后捣成糊,苦得布兰几乎没法吞咽,而玖健根本连碰都没碰。他比她姐姐脆弱得多,现下的状况一天比一天糟。 “玖健,你必须吃东西,”梅拉告诉弟弟。 “待会吧,我现在只想休息。”玖健淡然一笑。“今天并非我的死期,姐姐,我向你保证。” “你差点从麋鹿背上摔下来。” “差点。我又冷又饿,如此而已。” “这说明你需要吃东西。” “吃这些捣碎的橡子吗?我的肚子是很饿,但这些东西吃下去也不会让它变好。别逼我了,姐姐,我梦到自己吃上了烤鸡。” “做梦有什么用?况且那并非绿色之梦。” “梦是我们现在唯一拥有的东西。” 唯一拥有的东西。十天前,他们吃光了从南方带来的食物,饥饿就此日夜伴随。在这些林子里,连夏天也找不到猎物。他们只能靠捣碎的橡子和生鱼维生。森林里布满结冰的溪流和冻硬的黑色湖泊,而操三叉捕蛙矛的梅拉就跟熟悉渔网绳索的渔民一样善于捕鱼。她每每带着还在矛尖扭动的鱼获跋涉回来,嘴唇冻成蓝色。不过,梅拉已有三天没抓到鱼了。布兰的肚子空空如也,感觉像是饿了三年。 吞下这顿难以下咽的晚餐后,梅拉背靠墙壁坐下,用磨石打磨匕首。阿多在门边蹲下,耸起肩膀前后摇晃,一边念叨:“阿多,阿多,阿多。” 布兰闭上眼睛。太冷了,他不想说话,而他们又不敢生火,因为冷手曾严厉地警告过:森林不像你们以为的那么空旷,你们无法想象光明会从黑暗中引来什么东西。想起这番话他仍会发抖,尽管身边有阿多的温暖。 他不想入睡,也无法入睡。他只听见风声,感受到刺骨的寒冷,看到雪地里映射的月光,还有火。于是他又回到夏天体内,去往若干里格外的远方。夜晚满是血腥气,很浓的血腥气。不远处有杀戮发生,肉还是热的。饥肠辘辘的他齿间滴下口水。不是麋鹿,不是鹿,这个不是。 冰原狼循肉而去,他是林间穿梭的憔悴灰影,经过月光遍洒的空地和积雪堆成的小丘。寒风在他身边盘旋、打旋。他一度跟丢了血腥气,接着又再次捕捉到,然后再丢失。当他努力嗅探时,远处传来的声音让他竖起了耳朵。 是狼,他立刻意识到。夏天满心警戒地朝声音的来源跑去。很快血腥气又回来了,他发现里面还混有别的气味:尿、死皮、鸟屎、羽毛,还有狼、狼、狼。有一群狼。要吃到肉,他必须战斗。 它们也闻到了他。当他从黑暗的树林冲进血淋淋的林间空地时,这群狼都注视着他。母狼正在撕咬一只连着半条腿的皮靴,见他过来,便把靴子扔了。狼群头领是一匹灰白嘴巴的独眼老狼,此刻正朝他龇牙咆哮。老狼身后一匹年轻的公狼也露出了獠牙。 冰原狼用淡黄色眼睛冷冷地打量周围。灌木丛中缠着一堆内脏,挂在枝条上。有个人类被咬开的肚子里冒出腾腾热气,充斥着丰富的血味和肉味。有颗人头无神地凝望着天上那轮弯月,脸颊被撕开,露出血红的骨头和空洞的眼窝,脖子末端被咬得参差不齐。尸体下面是一汪凝血,闪着红色和黑色的光。 人。人味充斥了整个世界。这里的人曾有一只人爪子上的指头那么多,但现在一个活着的都没有。他们都死了,完蛋了,成了肉。这些人曾披着兜帽斗篷,但凶暴的狼群为吃到肉把他们的衣服撕成了碎片。那些脸颊没被吃掉的人胡须里都结了冰,鼻涕也冻住了。落雪正在掩埋他们,苍白的雪,映衬着褴褛的黑斗篷、黑马裤。黑。 几里格外的男孩不安地扭动身子。 黑衣服。守夜人。他们是守夜人。 但冰原狼不在乎这个。只晓得他们是肉。而他饿了。 三匹野狼的眼睛里闪烁着黄光。冰原狼左右摇晃脑袋,鼻孔大张,然后咆哮着露出利齿。这个动作吓退了年轻的公狼,冰原狼能闻到它的恐惧。它是狼群中的尾狼,他知道。但那只独眼狼报之以咆哮,冲上前来挡住去路。它是狼群的头脑。尽管我体型是它的两倍,它也不怕我。 他们目光交汇。 它是狼灵! 接着两匹狼便撞到了一起,狼和冰原狼开始了厮杀,再没有思考余地。世界缩小成尖牙与利爪,他们在地上翻滚旋转,搅起片片雪,其他的狼在一旁嗥叫助阵。他的牙咬到一块被霜雪弄得湿漉漉的暗淡毛皮,毛皮包裹下的腿瘦得像根干柴,然而独眼狼抓向他的肚子,挣脱开来,滚了一圈,又扑杀而至。它黄色的利齿咬到了他的喉咙,但他像甩老鼠一样甩开了灰色的远亲,接着再冲上去把它撞翻。他们滚啊、抓啊、踢啊,直到两匹狼都毛皮蓬乱,地面被鲜血染红。最终独眼狼躺在地上亮出了肚皮。冰原狼咬了它两口,嗅了嗅它的屁股,然后松开了踩在它身上的一条腿。 一声恐吓的咆哮和几下轻咬,母狼和尾狼便乖乖臣服。现在狼群是他的了。 猎物也是他的。他从一个人类闻到另一个人类,最后决定享用没脸的那个。那家伙个头最大,但只有一只手,手里握着黑铁,另一边是齐腕切断的断肢,用皮革包住。那家伙的咽喉被割开,浓浓的血从里面缓缓流出。冰原狼用舌头舔舔血,又舔舔空眼窝,舔舔鼻子与脸颊的残余,随后才把嘴巴伸进那家伙的脖子里,咬下满满一口鲜美的肉。没有肉有这肉一半鲜美。 他享受完后,又转向下一个人类,依旧是吃掉了最鲜美的部分。树上的乌鸦们眯起黑眼睛瞅着他,但没发出一点声音。雪花又从天空落下,其他的狼捡他吃剩的东西吃。老狼先开动,然后是母狼,最后才是尾狼。它们现在属于他了。它们是他的族群。 不,男孩低声说,我们另有族群。淑女已死,灰风可能也死了,但毛毛狗、娜梅莉亚和白灵还在。你记得白灵的吧? 落雪和大快朵颐的狼群慢慢淡去,暖风拂过他的脸颊,犹如母亲的吻。火,他心想,烟。抽动的鼻子闻到了烤肉的香味。接着森林不见了,他又回到长厅里,回到残破的身躯中,盯着火堆。梅拉·黎德正在火堆上翻动一大块血红的生肉,烤焦的肉滴下油脂。“醒得正是时候,”她说。布兰用手背揉揉眼睛,向后扭动身子靠墙坐起来。“你几乎睡过晚餐了呢。游骑兵找到一只猪。” 阿多在她身后急切地撕咬着一大块热腾腾、烤得焦黑的肉,血和油脂滴进他的胡子里,他指缝间的肉还冒着丝丝清烟。“阿多,”他边咬边满意地说,“阿多,阿多。”他把剑放在身边的泥地上。玖健·黎德小口咬着一块肘子,每口都要嚼上十来下才吞下去。 游骑兵杀了一只猪。冷手就站在门边,一只乌鸦停在他肩上,人和鸟都凝视着火堆,摇曳的火焰倒映在四只黑眼珠里。他不用吃东西,布兰忽然想到,而且他怕火。 “你叫我们不要生火,”他提醒游骑兵。 “这里的墙能遮挡光线,况且黎明己近,我们就要上路了。” “那些人呢?我们身后的敌人呢?” “他们不会再来打搅我们了。” “他们究竟是什么人?野人吗?” 梅拉把肉翻了面烤。阿多仍在欢快地狼吞虎咽,一边低声念叨。只有玖健注意到冷手转过头、瞪着布兰,“他们是敌人。” 他们是守夜人。“你杀了他们,你和你那些乌鸦干的。他们的脸都被撕掉,眼珠都被叼走了。”冷手对此并未否认。“他们可是你的兄弟啊。我亲眼看见的。狼群撕破了他们的衣服,但我还是知道。他们的斗篷是黑色,跟你手的颜色一样。”冷手什么也没说。 “你究竟是谁?你的手为什么那么黑?” 游骑兵审视着自己的手,好像之前从未见过它们一般。“一旦心脏停止跳动,血液便会流向四肢,并在那里淤积凝固。”他喉头发出的咯咯话音,跟他本人一样细薄憔悴。“然后他的手和脚会膨胀,变得像布丁一样黑,身体的其余部分则会如牛奶那么白。” 梅拉·黎德站了起来,手握捕蛙矛,矛尖上还叉着一大块冒烟的烤肉。“把你的脸露出来。” 游骑兵置若罔闻。 “他是个死人。”布兰尝到喉头胆汁的苦味。“梅拉,他死了。老奶妈常说,只要长城还在、守夜人军团还在,怪物就永远过不来。他到长城来找我们,但他过不来,于是派了山姆和那个野人女孩。” 梅拉戴手套的手握紧了捕蛙矛的矛柄。“谁派你来的?三眼乌鸦是谁?” “一个朋友。一个梦行者。一个巫师。叫他什么都可以。他是最后的绿先知。”长厅的木门被轰然吹开。门外夜风呼啸,漆黑的夜景里有种凄惨的氛围。树上站满了尖叫的乌鸦,冷手一动不动。 “他是个怪物,”布兰说。 游骑兵盯着布兰,仿佛当周围其他人都不存在。“他是你的怪物,布兰登·史塔克。” “你的,”他肩上的乌鸦应和道,门外的乌鸦也纷纷叫喊,直到夜空被这凄惨的乐章所霸占。“你的,你的,你的。” “玖健,你梦见这事了吗?”梅拉询问弟弟,“他到底是谁?或者他是什么东西?我们现在该怎么办?” “我们跟着游骑兵继续走。”玖健道,“我们走得太远,不能回头了,梅拉。我们已不可能活着走回长城,要不跟着布兰的怪物,要不只有死路一条。” 第五章 提利昂(二) 他们从日出门离开潘托斯,但提利昂·兰尼斯特没看见日出。“你从未来过潘托斯,我的小友,”伊利里欧总督一边拉下紫色天鹅绒轿帘,一边向他保证,“没人看见你进城,更没人发现你出城。” “除了把我塞进桶里的水手、替我打扫船舱的小厮、为我暖床的女孩和满脸雀斑的骗子洗衣妇之外,确实没人知道——哎哟,我忘了您的守卫们。难道说切卵蛋还附带降低智力吗?那样的话,他们大概会相信你是一个人坐轿子。”这轿子用沉重的皮带悬在八匹高头大马中间,四名太监武士分行左右保护,更多的武士跟在后头看管辎重车队。 “无垢者决不会多嘴,”伊利里欧担保,“而送你来的那艘划桨船被我派去了亚夏,来回至少要花二年,还得看大海慈悲。至于我家里人,他们都很爱戴我。没人会出卖我的。” 留着这想法吧,我的胖友,终有一天会被写成你的墓志铭。“我们应该坐上那条船,”侏儒道,“去瓦兰提斯最快的是走海路。” “海上太危险。”伊利里欧回应,“秋季常有风暴,还有不少海盗盘踞在石阶列岛,常出来打劫正派人。若是不慎让我的小友落入歹人之手,罪莫大焉。” “洛恩河上也有强盗。” “河盗而已,”奶酪贩子用手背遮嘴,打了个呵欠,“抢夺残汤剩羹的蟑螂。” “据说还有石民。” “这倒是实实在在的麻烦,讨厌的可怜虫。不过何必谈论他们呢?日子这么好,我们很快就会抵达洛恩河,到那时你就能摆脱伊利里欧和他的大肚子啦。哈,在那之前,让我们好好喝酒,做做美梦,岂不快哉?美酒佳肴在此,谁去想疾病死亡。” 是啊,何必多想?提利昂想起十字弓扳机的扣动声,耸了耸肩。轿子左右摇晃,节奏舒缓,仿佛是母亲哄着怀抱中的婴儿睡觉。其实我哪知道那是什么感觉?他头枕在一堆鹅毛填充的丝枕头中,紫色天鹅绒帘布在头上汇成拱顶。外头秋意已浓,轿内却温暖宜人。 轿子后头跟了一队骡子,驮着箱子、大小桶子和装食物的篮子,以满足奶酪贩子旺盛的食欲。这天早上他们吃香料香肠,并以黑褐色的烟莓酒冲下肚;下午吃冻鳗鱼,享用多恩红酒;晚上切了些火腿,吃了煮鸡蛋,又吃了填满大蒜和洋葱的烤云雀,就着白啤酒和密尔火酒。一路优哉游哉,却也缓慢无比,侏儒很快就不耐烦起来。 “到河边要几天?”那天夜里他问伊利里欧,“照这走法,待我看到女王的龙时,它们恐怕长得比伊耿的龙还要大上几圈了。” “真能这样就好喽。大龙火力足,小龙没人怕啊。”总督说着耸耸肩。“我真心实意地想去瓦兰提斯迎接丹妮莉丝女王,遗憾的是却不得不依靠你和格里芬来完成这项使命。留在潘托斯,我能发挥更大作用,为女王回归铺平道路。至于与你同路这段嘛……呃,你总不忍心剥夺一个老胖子仅有的乐趣吧?来来来,再喝一杯。” “告诉我,”提利昂边喝边道,“维斯特洛的王冠关一个潘托斯总督屁事?大人,你图什么?” 胖子舔舔嘴上的油脂,“我老了,厌倦了这个虚伪的世界。在临死之前,做几件正大光明的好事,帮助一位年轻甜美的女孩夺回她与生俱来的权利,有何不美?” 下次他就要送我一套魔法盔甲和在瓦雷利亚的漂亮皇宫了。“在你心目中,丹妮莉丝是个年轻甜美的女孩,你就不怕铁王座把她切成年轻甜美的碎片?” “别担心,我的小友,她身上确实流着龙王伊耿的血。” 也流着庸王伊耿、残酷的梅葛和愚蠢的贝勒的血。“再给我说说她的情况。” 胖子沉吟道:“丹妮莉丝刚来我这儿时稚气未脱,却已比我第二任老婆还漂亮,我甚至动过把她占为己有的念头。但她是个多么害羞、多么惊恐的小东西哟,我明白将其纳入房中得不到喜乐。为摆脱这份疯狂的冲动,我招了个床奴,狠狠发泄了一通。说真的,我原以为丹妮莉丝落在马王手里坚持不了多久。” “但你还是把她卖给卓戈卡奥……” “多斯拉克人不谈买卖。你该说是韦赛里斯把她送给了卓戈卡奥以换取友谊。韦赛里斯是个浅薄、贪婪的年轻人,他贪恋父王的王座,也对丹妮莉丝怀有欲望,放弃她让他很不甘心。公主出嫁前夜,他居然想偷偷上她的床,说什么执不到她的手,至少要得到她的人。要不是我预先派人防范,这韦赛里斯将让我们多年来的周密安排付诸东流。” “听起来他是个彻头彻尾的傻瓜。” “韦赛里斯是疯王伊里斯的儿子,仅此而已。但丹妮莉丝……丹妮莉丝不一样。”他把一只烤云雀扔进嘴里,连皮带骨嚼得清脆作响,“那个当年寄于我篱下的惊恐女孩已在多斯拉克海上死去,又在血与火中重生。新生的龙女王是个真正的坦格利安。我派船去接她回来,她却驾船前往奴隶湾,并在短短时日内征服了阿斯塔波,让渊凯臣服,还洗劫了弥林城。若她沿古瓦雷利亚大道西进,玛塔里斯将是下一个牺牲品。若她走海路,这样子……她的舰队必须在瓦兰提斯停靠以补充食水。” “无论走陆路还是海路,弥林跟瓦兰提斯之间都远着呢。”提利昂提醒道。 “龙直飞过来,有整整五百五十里格距离,之间有重重沙漠、山脉、沼泽和恶魔出没的废墟。许多人挺不过这段路,但能走到瓦兰提斯的都将是大浪淘沙留下的精英……而你和格里芬会带着生力军和大批船只在那里接应,你们将一同完成反攻维斯特洛的大业。” 提利昂在心中默想自己对瓦兰提斯的所有了解,那是九大自由贸易城邦中最古老也最骄傲的一个。有些事不对劲。即便只有半个鼻子,他也嗅得出来。“据说瓦兰提斯的自由民跟奴隶的比例是一比五,瓦兰提斯的执政官们凭什么要协助一位与奴隶贸易为敌的女王?”他指着伊利里欧,“还有你,你的立场又是什么?潘托斯的法律明令禁止奴隶制,你却私下涉足,很可能投入的资本远超我的估计。你本该反对龙女王,现在却筹划着拥护她登基,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你想从丹妮莉丝女王那里捞到什么好处?” “说来说去还是扯回来了?不依不挠的小家伙,”伊利里欧边笑边拍肚皮,“好吧,乞丐王曾许诺我财政大臣之位,还说要封我公爵头衔。只要能戴上那顶属于他的黄金王冠,他就允我任意挑选居城……连凯岩城也可以哟。” 提利昂忍俊不禁,刚喝下的酒从曾是他鼻子的丑陋孔洞里喷了出来,“这话要给我父亲听见就妙了。” “其实你父亲大人不用担心。我要那一堆石头来做什么?我的宅子对任何人来说都够大了,也比你们四面漏风的维斯特洛城堡更舒适。至于财政大臣嘛……”胖子又剥开一颗鸡蛋,“我不否认我爱钱,有什么能比金币的碰撞声更悦耳呢?” 比如老姐的尖叫。“你确定丹妮莉丝会履行兄长的承诺?” “她可能会,也可能不会,”伊利里欧一口咬下半个鸡蛋,“我不是跟你讲了嘛,我的小友,有时候人做事不一定为了索取回报。信不信由你,即便像我这样又老又胖的傻瓜也有朋友、也有人情债要还。” 撒谎,提利昂心想,一定有比金钱或城堡更值价的宝贝吸引你来进行这场投机。“义薄云天,粪土王侯,您这样的人在当代是快绝迹了。” “是啊是啊。”胖子不理会他话中的讽刺。 “那么八爪蜘蛛是如何成为你的好朋友的呢?” “我们年轻时就认识,当年是潘托斯城里的一对小子。” “可瓦里斯是密尔人。” “他确实是。他来潘托斯不久就被我收留了,恰好赶在奴隶贩子之前。他白天睡下水道,晚上像猫一样飞檐走壁。我那时也穷困潦倒,乃是个穿脏丝衣的刺客,靠手中的剑讨生活。你瞧见我家水池里的雕像了吧?我十六岁那年派索·玛拉恩为我雕的。很可爱是不是?虽然我现在看着它就想哭。” “岁月是把杀猪刀嘛,我还为我的鼻子流泪呢。但瓦里斯……” “在密尔,他是盗贼王子,直到竞争对手举报了他。来到潘托斯后,他的口音太引人注目,而一旦大家晓得他是个太监,他更是被众人鄙视、频频遭到殴打。我不知道他为什么选我做他的保护人,但总之我们达成了一份可靠的协议:瓦里斯负责刺探那些不上道的盗贼,伺机取得他们的赃物;我则联络失主,答应收取报酬来帮他们寻回损失。很快,城里几乎所有失主都上门来找我,而几乎所有的小偷和摸包贼都跑去找瓦里斯……其中一半是想割他喉咙,另一半则想卖掉自己的赃物。久而久之,我们都发了财,等瓦里斯训练出他的老鼠,更是财源滚滚来。” “他在君临养了许多小小鸟。” “我们叫他们老鼠。老一辈盗贼目光短浅,刚有点收获,晚上就买醉花个精光。瓦里斯不一样,他刻意搜寻孤儿和年轻女孩儿,挑出个子最小、行动最快、话也最少的那些。他不仅教他们爬墙钻烟囱,还教他们读书识字。我们的老鼠把金银财宝留给同行,专偷信件、账本、表格……后来索性偷也不偷了,只要看着背下来就行。瓦里斯说,秘密比银子、比蓝宝石还值钱。就是这样,我因为这个成了万人巴结的对象,以至于潘托斯亲王的表亲把自己没开苞的女儿嫁给了我,而太监的手段甚至传到狭海对岸正渴求某些服务的国王耳中。那位多疑的君主,连自己的儿子、妻子和首相都无法信任。也难怪,他的首相本是他童年好友,后来却变得傲慢骄横。剩下的故事相信你全知道了,不是吗?” “略知一二,”提利昂承认,“看来,你不止是个奶酪贩子嘛。” 伊利里欧歪了歪头,“你过誉了,我的小友。我嘛,我觉得你正如瓦里斯大人宣称的那么聪明。”他笑笑,露出满嘴歪扭的黄板牙,又叫来一罐密尔火酒。 等总督大人抱着酒罐沉沉睡去,提利昂爬过枕头堆,把罐子从那团肥肉中解放出来,为自己又满上一杯。他一口饮尽,打了个呵欠,又满上一杯。火酒喝得多,他告诉自己,说不定能梦见龙咧。 他在凯岩城度过的孤独童年,常常整夜幻想自己骑龙翱翔,幻想自己是坦格利安家流落的王子,甚至是瓦雷利亚的龙王,高踞于九天之上。某年,叔叔们问他想要什么命名日礼物,他恳求叔叔们送他一条龙。“不用很大的龙噢,一条小的就好,跟我一样大的。”吉利安叔叔觉得这简直是他这辈子听过的最好笑的事,提盖特叔叔则解释道:“孩子,最后一条龙在一个世纪以前就死掉啦。”这实在太不公平、太不公平了,所以小男孩那天哭着入睡。 然而若这奶酪贩子不是全然信口开河的话,意味着疯王的女儿的确孵出了三条龙。坦格利安王子也只能骑一条龙啊。提利昂几乎有些后悔杀死父亲了。要是知道坦格利安家的女王带着三条龙杀回维斯特洛,后头跟着摇旗呐喊的狡猾太监和肚子能装下半座凯岩城的奶酪贩子,真不晓得泰温公爵脸上作何表情。 侏儒吃得太撑,只好松开腰带,再解开马裤系带。主人家给他弄的这些小孩衣服,令他觉得自己像是十磅重的香肠被硬塞进五磅分量的肠衣里。照这么天天吃下去,等见到龙女王,我就跟伊利里欧一样胖了。轿外已是黑夜,轿内也一片漆黑。提利昂听着伊利里欧的鼾声、皮带的吱噶声、马儿的铁蹄整齐而沉缓地踏在99lib?瓦雷利亚大道上,但在他心底,响起的却是皮革翅膀的拍打声。 醒来时,黎明已至。马儿们还在缓缓前行,轿子吱噶吱噶地摇晃。提利昂把帘布略微掀开一寸向外瞧,但外头除了赭色原野和光秃秃的褐色榆树外没什么好看的。此外就是路,像长矛一样笔直地向地平线延伸的宽阔石头路。他读过瓦雷利亚大道的记载,但这是头一回亲眼见到它。自由堡垒的势力范围一度远达龙石岛,但从未侵入维斯特洛本土。真是怪事一桩。龙石岛不过是海中的石头,真正的财富远在西方。他们有龙,应该对此一清二楚才对。 昨晚他喝得太多,此刻脑袋隐隐作痛,再微小的摇晃也令他泫然欲呕。虽然他没有开口抱怨,但苦恼一定全写在了脸上,被伊利里欧·摩帕提斯瞧在眼里,“来,咱们再喝几杯,”胖子劝道,“正所谓‘以毒攻毒’嘛。”他拿来一壶黑莓甜酒,这酒太香,招来的苍蝇比蜜蜂还多。提利昂用手背挥开虫子,长饮一大口。发腻的甜味令他差点吐出来,不过第二杯就顺口多了。但他还是没胃口,挥手拒绝了伊利里欧弄来的一碗奶油黑莓。“我梦见了女王陛下。”他吐露,“我跪在她脚边宣誓效忠,她却把我错认成我哥哥詹姆,然后把我丢去喂龙。” “让我们希望这是个无稽的梦吧。正如瓦里斯告诉我的,你是个聪明的小恶魔,而丹妮莉丝身边急需聪明人。巴利斯坦爵士固然忠勇,但我想,世上没有人会认为他行.99lib.事机巧。” “骑士嘛,解决问题总是一根筋——端平长枪,发起冲锋。侏儒看世界的角度天生就不一样。倒是你呢?你毫无疑问是个聪明人,怎不自己去?” “你又过誉了。”伊利里欧摆摆手,“首先,我不适合作长途旅行,所以才把你送给丹妮莉丝以为代替;其次,你杀了你老爸,已是为女王陛下立下大功一件,相信以后立功的机会还多的是。丹妮莉丝可不是她老哥那样的傻瓜,她会好好用你的。” 用我作为开战把柄么?提利昂咧嘴一笑。 他们那天只换了三队马,但似乎每个钟头都会停下两次,好让伊利里欧爬出轿子去路边方便。这奶酪贩子真是大象的身子花生米样的膀胱,侏儒饶有兴味地想。某次停留期间,他抓住机会仔细研究道路。它果与书中记载一模一样:不是泥土、不是砖头、不是鹅卵石,而是由熔岩砌成的超长缎带。它高出地面半尺,方便疏导雨水和融雪。跟七大王国里通常被称作道路的泥巴小径截然不同,瓦雷利亚大道是货真价实的宽阔大路,足以容三辆马车并排行进,彼此毫无干扰,不会减缓交通速度。瓦雷利亚遭遇末日浩劫已有四个世纪,这些道路却历久弥新,诉说着过往的辉煌。他找不到任何裂缝或车印,路上只有马儿们撒下的、冒着热气的新鲜排泄物。 马粪让他又想起了父亲大人。老爸,你下地狱了没有?在那个美妙的寒冰地狱里,你可要看好我是怎么帮疯王的女儿夺回铁王座的哦! 轿子继续前进,伊利里欧就着一袋烤栗子,又说起龙女王。“不幸的是,我们关于丹妮莉丝女王的消息都有些过时,但有理由假定,她已自弥林城启程。毕竟她现在有了军队,包括几个良莠不齐的佣兵团、多斯拉克马队和无垢者步兵。毫无疑问,她会带着队伍向西,以求早日夺回父亲的王位。”伊利里欧总督用力拧开一罐大蒜蜗牛,闻了闻之后眉开眼笑。“你一定能在瓦兰提斯得到丹妮莉丝女王的新消息,”他从壳里吸出蜗牛肉。“龙和年轻女孩是一路货,任性得很,你要随机应变。反正,格里芬知道怎么处理。来几个蜗牛吧?大蒜是我自家园子里种的咧。” 蜗牛也比这轿子爬得快。提利昂挥开食物。“你好像蛮信赖这个格里芬。他也是你的青梅竹马吗?” “不。用你们的话说,他是个佣兵,同时他也是维斯特洛人。丹妮莉丝的事业需要这样的人。”伊利里欧抬起一只手。“我懂!‘佣兵把金钱看得比荣誉高,’——你一定在这么想——‘这个格里芬会将我出卖给我姐姐。’你不必担心,我跟他情同手足。” 情同手足是吗?“那我也当他是手足般地信任好了。” “在我们说话的当口,黄金团正向瓦兰提斯进发,去迎接东归的女王陛下。” 黄金在上,寒铁在下。“我听说黄金团跟某个自由贸易城邦有约。” “是跟密尔,”伊利里欧咯咯笑道,“但合约可以撕毁。” “看来奶酪生意比我想象的有赚头,”提利昂道,“你是怎么做到的?” 总督摇摇胖手指,“有的合约以墨水写成,有的则以鲜血书就,点到为止,我不多说了。” 侏儒琢磨着个中玄机。黄金团被誉为各大佣兵团中最厉害的一支,一世纪以前由庸王伊耿的私生子“寒铁”创建。当年,伊耿的私生子试图与他的嫡子争夺铁王座,寒铁加入了叛军。但红草原一战,戴蒙·黑火命丧沙场,叛乱随之失败。黑龙旗的支持者逃离战场后,多不愿屈膝投降,便漂洋过海去到狭海对岸。这其中包括戴蒙的儿子们、寒铁本人以及数百位失去封地的领主和骑士。为了生存,他们不得不当起佣兵,有的加入了破旗团,有的加入了次子团,还有的加入了慕女团。寒铁见黑火一家的势力四分五裂、即将冰消瓦解,便决心打造黄金团,以将流亡者们紧密团结起来。 从那至今,黄金团一直在争议之地讨生活,受雇于密尔人、里斯人或泰洛西人,为他们进行无休止的袭扰战争,同时梦想着夺回父祖辈的家园。他们是流亡者的子孙后代,一无所有,也从未被宽恕……但同时也是一支强大的武装力量。 “你的口才让我钦佩。”提利昂告诉伊利里欧,“黄金团一百多年来都在跟坦格利安家作对,如今你竟能让他们为这位甜美的坦格利安女王而战,真了不起。” 伊利里欧摆摆手,表示不以为意,“黑红不论,龙就是龙。凶暴的马里斯在石阶列岛丧命后,黑火一脉绝了男嗣,他们迟早会走出这步。”奶酪贩子透过分叉胡子笑道,“丹妮莉丝能为流亡者们做到寒铁和黑火都不能做到的事:带他们回家。” 用血与火。这也是提利昂渴望的回归方式。“我祝贺你,一万精兵将是份大礼,陛下必定格外感激你的服务。” 总督谦逊地点了下头,下巴上肥肉颤抖。“我可不敢冒昧假定陛下会感激什么。” 挺谨慎嘛。提利昂太清楚国王的感激是什么样了,女王会有不同吗? 总督不久又打起盹来,留下提利昂独自思考。他不知巴利斯坦·赛尔弥如何能与黄金团并肩作战。在九铜板王之战中,正是赛尔弥从黄金团中冲出一条血路,击杀了最后的黑火。然而阴谋叛国总能撮合同床异梦的奇特组合,反正也没有比我和这大胖子更不搭调的同路人了。 下一次换马时,奶酪贩子醒了,他要了一篮新鲜食物。“我们走了多远?”他们一边吃冷阉鸡和由胡萝卜、葡萄干、小块柠檬与橙子做的开胃菜,侏儒一边问。 “这里是安达斯,我的朋友,是你们安达尔人的故土,他们从原本居住在这里的长毛人手中夺来这片土地——那些长毛人是现今伊班长毛人的表亲。古代胡戈之国的中心还远在北方,我们只穿越了它的南部边境。在潘托斯,这片土地被统称为‘平地’,在它的东方矗立着天鹅绒丘陵,那就是我们的目的地。” 安达斯。根据教会的教诲,七神曾化身人形行走在安达斯的丘陵上。“天父把手伸到天堂,摘下七颗圣星,”提利昂引述,“他把圣星一颗接一颗地放在丘陵之王胡戈头上,铸成一顶光辉灿烂的王冠。” 伊利里欧总督好奇地看着他,“我做梦也没想到我的小友如此虔诚。” 侏儒耸耸肩,“童年遗产而已。我打小就知道自己当不了骑士,便立志做总主教。水晶冠能让人高上一尺咧。我拼命研究宗教典籍,也拼命祈祷,直到磨破双膝。可惜自己眼高手低,到了年龄却贪念红尘,毁了这段修行。” “爱上女人了是吧?我知道那种滋味。”伊利里欧伸出右手到左袖里取出一个银制吊坠盒,吊坠盒里有个栩栩如生的彩绘女人,大大的蓝眼睛,淡金色头发里点缀着银丝。“她叫西拉,我在里斯的青楼里找到她,买回家来暖床,到头来却娶了她。我,一个第一任妻子是潘托斯亲王表亲的人,娶了这样一个女人,王宫大门从此对我关闭。但我不后悔。能娶到西拉,这点代价不算什么。” “她怎么过世的?”提利昂知道她已经死了,男人决不会深情地赞美抛弃自己的女人。 “一艘自玉海归来的布拉佛斯商船在潘托斯停靠。‘宝藏号’。她带来丁香与藏红花、翡翠和黑玉,红的锦绣、绿的丝绸……但也带来了灰疫病。我们在岸边杀光水手,又焚烧了商船,但船上的老鼠爬了出来,迈开冰冷的石脚把疾病带进码头。那场疫病夺去了整整两千人的性命。”伊利里欧总督阖上盒子。“她的手被我保存在卧室中,那双柔软的手……” 提利昂想起了泰莎。他抬头望向诸神曾行走的土地。“什么样的神会造出老鼠、瘟疫和侏儒?”他想起《七星圣经》的段落,“少女带来一位如垂柳般柔顺、眼睛好似深蓝池塘的女郎,胡戈发誓娶她。于是圣母让她多产,老妪预言她将为国王生下四十四个强壮的儿子。战士让他们身强力壮,而铁匠为他们每人打造了一副钢甲。” “你们的铁匠一定是个洛伊拿人,”伊利里欧嘲弄道,“安达尔人是从河边的洛伊拿人那儿学会炼铁的。大家都知道。” “我们的修士可不这么认为。”提利昂挥手扫过平原,“这所谓的‘平地’,现今住着什么人?” “农民和劳工,他们被束缚在土地上。这里有果园、农场和矿藏……其中许多就在我名下,但我很少亲自打理。跟富饶繁华的潘托斯相比,这里有什么乐趣?” “富饶繁华,”以及重重高墙保护。提利昂转着杯中酒。“离开潘托斯以来,没看见任何市镇。” “这里的市镇早成了废墟,”伊利里欧朝帘外挥动一只鸡腿。“这片土地饱经马王们蹂躏,无论哪个卡拉萨想要看海,这里都是必经之地。你们维斯特洛人也该知道,多斯拉克人对城镇没有好感。” “集中兵力歼灭一个卡拉萨,你就会发现多斯拉克人不太敢渡过洛恩河了。” “用食物和礼品来收买敌人,不是更划算吗?” 真是的,如果带着奶酪上黑水河,兴许我还保得住鼻子呢。泰温公爵素来藐视自由贸易城邦。他们用金子代替长剑打仗,公爵评价,钱固然有用,但战争还是要靠铁来赢得。“根据我老爸的理论,你给敌人的钱越多,他们就会回来索取更多。” “是那个被你干掉的老爸吗?”伊利里欧把鸡骨头扔出轿外。 “科霍尔之战早已证明,佣兵不是多斯拉克哮吼武士的对手。” “连英勇的格里芬也不够格?”提利昂讥笑道。 “格里芬不一样。他全心全意爱着儿子小格里芬,告诉你,没有比那小子更高贵正直的孩子了。” 美酒佳肴,阳光普照,轿子摇晃,苍蝇飞舞,这一切都使得提利昂昏昏欲睡。他睡了又醒,醒了就喝。伊利里欧跟他拼酒。等天空变成暗紫色,胖子又打起呼噜来。 当晚,提利昂·兰尼斯特梦见了一场将维斯特洛的丘陵染成血红的大战。他就在战场正中,举着一把跟自己等大的斧头,与“无畏的”巴利斯坦和寒铁并肩奋战。魔龙在天空中盘旋。在梦中他有两个头,两个头都没鼻子。父亲是敌军统帅,所以他又杀了父亲一次,接着击毙了哥哥詹姆。他拿斧头把哥哥的脸砸成一团红色稀泥,每砸一下都会哈哈大笑。直到战斗结束,他才发现自己的另一个头已泣不成声。 醒来时,他畸形的腿僵硬得像铁块。伊利里欧在吃橄榄。“到哪儿了?”他追问对方。 “没走出‘平地’呢,我的急性子朋友。不过我们很快就会进入天鹅绒丘陵,朝小洛恩河畔的葛·多荷城而去。” 葛·多荷是洛伊拿人的城市,瓦雷利亚的龙将它化为了冒烟废墟。这段旅程仿佛历史回溯之旅,提利昂心想,带我回到魔龙御世的年代。 于是提利昂继续着睡了又醒、醒了又睡的生活,日夜更替对他来说已不再重要。最终目睹天鹅绒丘陵时,他很失望。“兰尼斯港半数婊子的奶子也比这些所谓的丘陵打眼,”他告诉伊利里欧,“不如改称它们天鹅绒奶头好了。”当天他们路过一圈耸立的石阵,伊利里欧坚持说那是巨人的杰作;其后又见到一个深湖。“这里原本有窝拦路强盗,”伊利里欧解说,“据说他们还住在湖底,在这里捕鱼的人都被拖进水下吃掉了。”隔天夜里,有尊瓦雷利亚钢铸造的巨大斯芬克斯像立在道旁,塑像有龙身和女人的脸。 “一个龙女王,”提利昂说,“好兆头。” “可惜她的国王不见了。”伊利里欧让他注意旁边空空如也的石底座,那本是另一尊斯芬克斯像的所在,如今却被苔藓、藤蔓和野花覆盖。“马王们给它安装了巨大的木轮子,把它一路拖回维斯·多斯拉克。” 这也是个兆头,提利昂心想,只是不太鼓舞人心。那天晚上,他像往常一样喝醉了酒,忽然哼起歌来: 他奔驰在城里的街道,离开那高高的山冈。 马踏过鹅卵石阶小巷,带他到姑娘的身旁。 她是他珍藏的宝贝呀,她是他含羞的期望。 项链和城堡都是空呀,比不上姑娘的吻好。 他只记得这几句歌词了,除了那句:金手触摸冰冰凉呀,而姑娘小掌热乎乎。金手陷入喉头,雪伊用小手掌拼命打他,他己不记得她手上的温度,只记得她的力气逐渐衰弱,拍打好似飞蛾扑翅。他每扭一下项链,金手就陷得更深。项链和城堡都是空呀,比不上姑娘的吻好。她死后,他吻过她最后一次吗?他真的不记得……但他依然记得他们的第一次接吻,那是在绿叉河畔的营帐。她嘴的味道,很甜很甜。 他也记得跟泰莎的初吻。她不知道怎么亲吻,我也不知道,我俩老是鼻子碰鼻子,但当我终于触到她的舌头,她却发抖了。提利昂闭上眼睛回想她的面容,眼前浮现的却是父亲。父亲蹲在厕所里,睡袍拉到腰际。“妓女还能上哪儿去?”泰温公爵说,紧接着十字弓响起。 侏儒翻过身,把缺了半截的鼻子深埋进丝绸枕头里。睡梦犹如不可见底的深井在身下展开,他拽着自己跳下去,任由黑暗吞没…… 第六章 商人的仆从(昆廷一) “冒险号”太臭了。 她有六十只桨、单桅帆,细长的船壳显出快捷的性能。麻雀虽小、五脏俱全。这是昆廷刚看到她时的想法,但等登上船、嗅到那股味道后,他不由得改变了主意。猪圈,这是猪圈,他吸了第二口气,发觉情况更糟。猪圈好歹臭得单纯,这船的味道是尿臭、屎臭和烂肉臭的混合,还带有尸臭、脓疮臭和伤口溃烂臭。臭味如此浓重,以至于把大海的咸味和港口的鱼腥气全给掩盖了。“我要吐了。”他告诉盖里斯·丁瓦特。他们站在闷热的甲板上等待船主现身,浓重的臭味从底下不断蒸腾上来。 “如果船长是这身味道,他可能会把你吐的东西当香水哟。”盖里斯回答。 昆廷正待建议换条船试试,船长却带着一左一右两个面目狰狞的水手出来会他们。盖里斯面带微笑地问候对方,尽管他的瓦兰提斯话不若昆廷说得好,但现下必须由他代表他们发言。原计划由昆廷扮演酒商,但他在板条镇的演技实在太次,所以这帮多恩人到里斯换船时,决定交换角色。“草鹨号”上,克莱图斯·伊伦伍德成了商人,昆廷是他的仆从;到瓦兰提斯之后,盖里斯接替了横死的克莱图斯。 盖里斯·丁瓦特高大俊美又纤细匀称,有一双碧蓝色眼睛,沙色头发中夹杂着阳光般的金丝。他昂首阔步,雄赳赳气昂昂,自信得近乎自负。他也从不拘束,即便当地话说得不流利,也有办法与人沟通。与之相比,昆廷实在有些寒酸——腿短、矮壮,头发是新翻泥土般的褐色。他前额太高,下巴太方正,鼻子则太宽。你长了张老实人的脸,一位女孩曾对他说,要是肯多笑一笑就好了。 昆廷·马泰尔跟他父亲大人一样,几乎从来不笑。 “‘冒险号’船速如何?”盖里斯的高等瓦雷利亚语有些含糊。 “冒险号”的船主认出他的口音,便改用维斯特洛通用语作答。“尊贵的老爷,您找不到比这条船更快的船了。冒险号比风跑得还快。只消您开口,我就会以最快的速度将您送达目的地。” “我和我的两名仆人想去弥林城。” 弥林城令船长踌躇。“我去过弥林,路我熟,可……可您们去哪里干什么?弥林不做奴隶生意了,去那里无利可图。银女王废除了奴隶贸易,甚至关闭了竞技场,搞得我们这帮可怜的水手除了干等装货,都没处找乐子。说说看
,维斯特洛来的朋友,你们去弥林到底想干啥?” 我要去找世上最美丽的女人,昆廷想,若诸神保佑,我要她做我的新娘。他时常在夜里幻想出她的容颜和娇躯,并不由得深深怀疑这样的女人怎么会下嫁给他。全世界有那么多漂亮王子可供选择。可我代表着多恩,他提醒自己,她需要多恩领的力量。 盖里斯背出事先编造的托词,“我们家世代经营葡萄酒,我父亲在多恩领占有广大的葡萄园,他希望为家族产业开拓新市场。弥林城的善男信女们就是我们的下一个目标。” “葡萄酒?多恩葡萄酒?”船长并不相信他的话,“奴隶城邦都在打仗,莫非你不知道?” “据我们所知,交战的是渊凯和阿斯塔波,不关弥林的事。” “现在是没有,但它很快就会卷入。黄砖之城的使者现下就在瓦兰提斯,大肆招募佣兵。长枪团已受雇上船去了渊凯,风吹团和猫之团只等补充完人手、也会随后跟去。黄金团正兼程朝东行军。大家都知道。” “话虽这样说,但我们不是去打仗,而是去卖酒的。吉斯卡利酒是公认的劣酒,我们家上好的多恩佳酿可以在弥林卖个好价钱。” “死人才不管自己喝什么酒咧。”“冒险号”的船主捻着胡子,“我不是你第一个找上的船长,甚至不是第十个。” “不是。”盖里斯承认。 “你找过多少人?有没有一百个?” 差不多有这个数,昆廷心想。瓦兰提斯人热衷于夸耀可以把布拉佛斯的百余列岛全部沉没在他们的深水港里。昆廷没去过布拉佛斯,但他相信这说法。瓦兰提斯城占据了整个洛恩河口,从河岸两边延展到内陆的丘陵和沼泽,好似一对肥厚湿润的嘴唇,富饶而又成熟到糜烂。这里有来自世界各地的船只,河船与海船挤满了大小码头,忙着装卸货物。这里有战船、捕鲸船和贸易划桨船,有大帆船和小帆船,有平底船、大型平底船、长船和天鹅船。这里有从里斯、泰洛西与潘托斯来的船,有大如宫殿的魁尔斯香料船,有脱罗斯、渊凯与蛇蜥群岛的船。如此多的船,以至于昆廷在“草鹨号”上第一眼看到港口时,便信心满满地对朋友们宣布,最多只需耽误三天时间。 结果二十天过去,他们仍一无所获。“梅兰亭娜号”、“执政官之女号”和“人鱼之吻号”一口回绝;“大胆航海家号”的大副当面嘲笑他们;“海豚号”的主人咒骂他们浪费时间;“七子号”的船长则认定他们是海盗——这还仅仅是第一天的遭遇。 只有“小鹿号”的船长给了他们一个解释。“我的确是要航往东方,”喝过掺水的葡萄酒后,他承认,“南行绕过瓦雷利亚,去日出之地。我们会在新吉斯补充食物和淡水,然后放桨全速划向魁尔斯和玉海之门。航海都要冒风险,航程越远,风险也就越大。我凭什么要去奴隶湾,额外添上一笔风险呢?‘小鹿号’是我的命,我不能为了三个想冲进战场的多恩疯子就拿她来冒险。” 昆廷开始后悔他们没在板条镇买艘船了。不过这样做肯定会引起不必要的注意。八爪蜘蛛的间谍无处不在,阳戟城的厅堂内也不免有他的人。“如果你被人发现,多恩领会血流成河,”父亲警告过他,当时他们一起看着孩子们在流水花园的池子和喷泉中嬉闹。“你别忘了,我们所做的是叛国大罪。你只能信任自己的同伴,决不能引人注目。” 盖里斯·丁瓦特对“冒险号”的船长摆出最迷人可亲的微笑,“真人面前不说假话,那些懦夫确实拒绝了我。但在商人之屋,我听说你是条汉子,只要有金子赚,上刀山下火海也在所不辞。” 他是个走私者,昆廷心想。在商人之屋,商人们把“冒险号”的底细告诉了他。“他不仅是个走私者,还是个奴隶贩子。但他或许是你最大的希望。”店主吐露道。 船长搓着拇指和食指问:“要我干这活儿,你准备了多少金子?” “你平常载客去奴隶湾的费用翻三倍。” “一人翻三倍?”船长露出牙齿,可能是想笑,却让他的窄脸显得更凶狠了,“或许我可以考虑。比起那帮怂人,我算得上胆大了。你们打算何时动身?” “明天就很好。” “成交。日出前一小时,带你的朋友和你的酒上船。我们趁整个瓦兰提斯还在沉睡时溜出去,这样不会有人多问问题。” “说定了。日出前一小时。” 船长展开笑颜,“我很荣幸能帮上忙。咱们干一杯,预祝航行顺利?” “好的。”盖里斯道。于是船长叫来麦酒,两人为合作愉快对饮了一杯。 “这人的嘴巴真甜。”事后盖里斯评论道。他与昆廷走下码头,雇来的象车正在那里等。空气窒热沉闷,阳光夺目刺眼,刺得两人都眯起了眼睛。 “整座城市都很甜,”昆廷表示同意。这是一座甜得足以烂掉牙齿的城市。瓦兰提斯周边大规模种植了甜菜,几乎每道菜里都有它。瓦兰提斯的特色菜甜菜冷汤,粘稠浓郁,好像紫色蜂蜜。连这里的酒也是甜的。“不过,恐怕我们的旅行会很短暂。甜嘴船长是不会带我们去弥林的,他连讨价还价都没有就接受了条件。毫无疑问,他是会先收下三倍的钱,但等我们上船离开陆地的视线范围,他就会割了我们的喉咙,把所有金子都占为己有。” “或把我们用铁链拴在桨上,跟那些臭叫花子可怜虫一起划船。看来,我们得找个更靠谱的走私者喽。” 车夫等在象车旁。维斯特洛用牛车载人,而这辆车不仅从装饰上说比昆廷在多恩见过的牛车都更华丽,还是由矮象牵引。矮象的肤色就像肮脏的积雪。古瓦兰提斯街上到处是这样的矮象。 昆廷宁肯走路,但回旅馆有好多里路要走,而且商人之屋的店主好心提醒他们:在瓦兰提斯本地人和外国船主们眼中,徒步旅行有损尊严。上等人坐舆轿,再不济也得雇辆象车……店主人说真凑巧,他表亲就是经营象车的大户,正好帮得上忙。 车夫是店主表亲的奴隶,身材矮小,一边脸颊上有个轮子的刺青。除一块腰布和一双凉鞋,他什么也没穿。他有柚木色的皮肤,燧石般的眼睛,他扶他们坐到安装在两个巨大木轮间的软椅上,自己爬到矮象背上。“回商人之屋,”昆廷吩咐,“沿码头走。”若是离开微风吹拂的水滨,席卷瓦兰提斯城街道巷弄的热浪能让人被自己出的汗水给淹死。至少在河这头是这样。 车夫用本地话朝矮象吼了几句,那动物便移动起来,鼻子左右摇摆,象车随之颠簸前进。车夫不断呵斥着周围的水手和奴隶,以清出通路。水手和奴隶很容易区分。奴隶都有刺青:有的满脸刺成蓝色羽毛面具,有的刺了一条从额头贯穿到下巴的闪电,有的在一边脸颊上刺了豹斑、刺了一枚硬币、一个骷髅头或一个水壶等等。凯德里学士估计瓦兰提斯城中自由民和奴隶的比例是一比五,可惜他没能活着来证实自己的推断。那天早上海盗涌上“草鹨号”,他以身殉职。 那天昆廷还失去了另外两个朋友——脸雀斑、满嘴烂牙、用起枪来无所畏惧的威廉·威尔斯爵士;英俊潇洒,可惜视力不佳的克莱图斯·伊伦伍德,他那么地好色、那么地爱笑。昆廷这辈子一半的岁月有克莱图斯为伴,他是昆廷最好的朋友,虽然没有血脉相连,却与他情同手足。“替我亲吻你的新娘子,”临死前,克莱图斯低声对他说。 海盗在黎明前的黑暗掩护下,杀上抛锚在争议之地某处岸边的“草鹨号”。船员们奋力抵抗方才保住船,但付出了十二条性命的代价。战斗结束后,船员们剥光死去海盗的靴子、皮带和武器,瓜分了海盗的钱包,又取走宝石戒指和耳环。有个海盗实在太胖,为取得戒指,船上的厨子不得不拿切肉刀剁下他的指头;之后合三人之力,才把尸体推下海。其他海盗也被统统推进了海里,没有一句祷词,也没有任何仪式。 船员们对自己的死者比较尊重。他们用帆布包裹死尸,往里面塞满碎石,好让尸体沉得更快。“草鹨号”的船长先带领手下为遇害同伴的灵魂作了番祷告,才来照管他的多恩乘客。从板条镇出发的六个人,到这时只剩九九藏书三个。大人物也从货舱深处现身,他一路晕船,吐得天昏地暗,这时脚步蹒跚地挣扎着走上来为同胞献上最后的敬意。“把他们交给大海之前,你们找个人说几句吧,”船长建议。盖里斯担起了这个责任,但他说的每一个字都是谎话,因为他们不敢暴露身份,更不能暴露此行的目的。 事情不该是这样。“这将是一个讲给孙子们听的传奇故事,”从城堡出发时,克莱图斯兴奋地断言。小威听了扮个鬼脸,“你的意思是讲给酒馆侍女听的故事吧,好让她们掀裙子。”克莱图斯拍了他一掌,“要有孙子,就得有儿女,要有儿女,当然得有人掀裙子喽。”到了板条镇,这帮多恩人为昆廷未来的新娘干杯,为昆廷的新婚之夜开了些下流玩笑,还谈起未来将要见识的奇观、未来将要成就的事迹以及未来将要获得的荣耀。结果他们得到的只是塞满碎石头的帆布袋。 昆廷怀念小威和克莱图斯,但无法替代的损失却是凯德里学士。凯德里通晓九大自由贸易城邦的语言,甚至精通奴隶湾沿岸的混血吉斯卡利话。“凯德里师傅会帮助你,”分别前夜父亲告诉他,“听从他的谏言。他花费了半生工夫来研究九大自由贸易城邦。”昆廷不知道,若有学士的协助,他们的任务是不是会轻松许多。 “为了一丝凉风,我可以卖掉我老妈,”象车在港口的人群中穿行,盖里斯说,“还不到中午,浑身就湿得像女人的小穴。我讨厌这座城市。” 昆廷深有同感。潮湿闷热的瓦兰提斯逐渐吸干了他的斗志,让他烦躁乏力。最让人受不了的是,连晚上也得不到解脱。在伊伦伍德大人的家堡北边的山间草地,不管白昼多么炎热,入夜后空气总是清新凉爽;瓦兰提斯的夜晚则跟白天一样酷热难熬,让人汗流浃背。 “去新吉斯的‘女神号’明天启航,”盖里斯提醒他,“那里至少离目的地更近。” “新吉斯是个岛,港口比这里小得多。到了当地,我们距离是近了,但很可能被困住。况且新吉斯已跟渊凯结盟。”对此昆廷并不吃惊,毕竟两个都是吉斯卡利人的城市。“若瓦兰提斯也加入它们的行列——” “我们得找条维斯特洛船,”盖里斯建议,“来自兰尼斯港或旧镇的商船。” “国内没有几条船会航行到这么远的地方。即便有,也是装满了从玉海搞到的丝绸与香料,急不可耐地要运回国去。” “布拉佛斯船如何?据说紫帆航行远及亚夏和玉海诸岛。” “布拉佛斯人是逃亡奴隶的后代,他们从不去奴隶湾做买卖。” “我们的钱够买下一艘船吗?” “那谁来驾驶呢?你?还是我?”自娜梅莉亚烧掉万船舰队至今,多恩领都不事航海。“瓦兰提斯周围海域危险重重,海盗神出鬼没。” “我受够了海盗,那还是别买船啦。” 这一切对他而言不过是个游戏,昆廷意识到,和以前带我们六个爬上高山去找秃鹰王的老巢没区别。盖里斯·丁瓦特完全不去设想他们有失败的可能,甚至有丧命的风险,即便三个伙伴的死也没能让他汲取教训。他把汲取教训的任务留给了我。他知道我天性谨慎,而他生来鲁莽。 “也许大人物说得对,”盖里斯爵士又道,“让大海见鬼去吧,剩下的路我们走过去。” “你明知他为什么这样讲,”昆廷道,“他宁死也不想踏上另一艘船了。”船上的每一天,大人物都狂呕不止。在里斯,他花了整整四天来恢复体力。大家不得不在旅馆里为他租下一间带羽毛床的房,好让凯德里学士用肉汤和草药为他调理,直到他脸上慢慢有了点血色。 走陆路的确去得了弥林,瓦兰提斯和弥林之间有古瓦雷利亚大道相连。这是自由堡垒修筑的伟大石头路,被人们称为“巨龙之路”——只不过自瓦兰提斯向东的路段得到了一个不祥的名讳:恶魔之路。 “恶之路危险又缓慢。”昆廷续道,“而女王现身的消息一旦传到君临,泰温·兰尼斯特便会派出杀手,”父亲很确定这点,“加害女王陛下。如果他们先于我们赶到——” “就只好寄望于她的龙能把坏人闻出来吞下肚喽。”盖里斯说,“好吧,咱们找不着船,你又不许骑马,看来只好打道回府啦。” 卷起尾巴、像丧家之犬一样返回阳戟城?想到要令父亲失望,昆廷无法承受,而他也不想面对沙蛇们的嘲笑。道朗·马泰尔把多恩领的命运交到了他手里,只要一息尚存,他便不能辜负父亲。 象车包铁框的轮子吱嘎颠簸,街道上热气升腾,周围景物一片朦胧。水滨有众多仓库和码头,各式商铺与摊位。在这里可以买到新鲜牡蛎、铁链镣铐,乃至象牙和玉石雕刻的席瓦斯棋子。这里也有许多神庙,异乡的水手来这里供奉异乡的神。这里更密密匝匝挤了无数花柳青楼,女人们在阳台上揽客。“瞧那位,”经过某家妓院时,盖里斯指给他看,“我觉得她爱上你了。” 妓女的爱情值几个钱?说实话,女人让昆廷紧张,尤其是漂亮女人。 初到伊伦伍德城,他便疯狂地迷恋上伊伦伍德大人的大女儿伊恩丝。但自己的感受,他一个字也没告白,只满足于做白日梦……几年后,她嫁给神恩城的继承人罗热·艾利昂爵士。后来再见到她,她已有了两个儿子,一个躲在她裙子后面,另一个还在她胸口喝奶。 伊恩丝之后,他又爱上丁瓦特双胞胎,那是一对黄毛丫头,喜欢放鹰打猎和攀岩运动,也喜欢联手挑逗昆廷。其中一位享有了他的初吻,虽然他始终没弄清那是姐姐还是妹妹。作为有产骑士的后代,两人都不够格与多恩领继承人成婚,不过克莱图斯认为亲吻什么的大可不忌。“婚后你可以收她们当情妇嘛,挑一个、还是两个一起打包都随你。这有什么难为情?”但昆廷不愿这么做,之99lib?后都尽力躲着她们,自然也就没了第二个吻。 最近,伊伦伍德大人让他的小女儿跟着昆廷在城堡里转悠。关妮赛才十二岁,人又小又瘦,黑眼睛,棕色头发——这让她在蓝眼金发的家人中显得与众不同。不过她很聪明,称得上心灵手巧,她真心诚意地邀请昆廷等待她初潮到来,然后娶她。 但这是道朗亲王召他回流水花园之前的事。现在他的目标是弥林城里那位世上最美丽的女人,他必须履行责任,将她娶回多恩。她不会拒绝我,我们订有神圣的协议。为赢回铁王座,丹妮莉丝·坦格利安需要多恩领的支持、他的支持。可她不见得会爱上我,她甚至可能讨厌我。 河流入海处有个大拐弯,街道也随之弯成弧形。拐弯处有许多动物贩子,出售宝石装饰的蜥蜴、镶嵌大环的巨蟒,还有长着斑纹尾巴和粉色巧手的机灵小猴子。“你的银女王或许喜欢猴子呢,”盖里斯建议他买一只。 关于丹妮莉丝·坦格利安喜欢什么,昆廷一点概念也没有。他向父亲承诺一定会把她娶回多恩,现在却越来越怀疑自己能否胜任。 我不是自愿接受这项使命的,昆廷想。 越过浩瀚的蓝色洛恩河,他能看见瓦雷利亚人修筑的黑墙——当时的瓦兰提斯不过是瓦雷利亚帝国的前哨站——这道椭圆形巨墙乃是由融化的巨石砌成,足有二百尺高,顶上能容六乘四匹马拉的战车并驾齐驱。每年在城上都会举行这样的六车比赛,以庆祝瓦兰提斯的建城日。外国人、乡巴佬和自由民未经城内人士邀请,均不得进入黑墙。那里居住的都是血统能追溯到瓦雷利亚的旧贵族。 现在交通变得更加拥挤,因为他们接近了连接东西城区的长桥。他们现下在西城区,街上全是载货马车、手推车和象车,这些车大都是冲桥去或从桥上过来的。奴隶更是多得跟蟑螂一样,为了主人的差事四下奔忙。 眼看快走到鱼贩广场和商人之屋了,附近的十字路口忽然传来一阵叫嚷,紧接着身着华丽盔甲和虎皮披风的十二名无垢者长矛手忽然现身,呼喝众人为执政官的大象让路。执政官的大象是个灰色的庞然大物,身披精致的瓷釉铠甲,它一边走,铠甲一边发出碰撞的轻响。大象背上驮了个高高的堡楼,堡楼太高,以至于刮到了城里的精雕石拱门。“执政官身份尊贵,任职的那一年,他们的脚都不能接触土地。”昆廷告诉同伴。“无论上哪他们都得乘坐大象。” “然后阻塞交通,再拉一堆象粪招待我们这种人是吧?”盖里斯说,“真搞不明白,偌大的多恩领只需要一位亲王,小小的瓦兰提斯却要三个!” “执政官和亲王、国王都不同。瓦兰提斯和瓦雷利亚一样是自由堡垒,有地产的自由民分享统治权,甚至有地产的女人也可以投票。瓦兰提斯的三位执政官是从血统可以不被打断地追溯到古瓦雷利亚的贵族家族中投票选出的,他们从一年的元旦当天开始执政,直到下一个新年。这些是常识,你肯读读凯德里师傅给你的书就都明白了。” “书上又没有插图。” “书上有地图的啊。” “地图不算。如果他早说可以读到老虎和大象的事,我或许会试试。我最烦枯燥的历史了。” 象车走到鱼贩广场。那矮象举起象鼻,像鹅叫一样发出抗议的声音,最后才心不甘情不愿地一头扎进载货马车、舆轿和行人汇织成的车水马龙中。车夫用脚后跟戳着矮象,催促它快走。 鱼贩子们全体出动,吆喝叫卖早上的渔获。这帮人叫嚷的土话,昆廷两句里只听得懂一句,但无需听得太真切也知道他们在做什么。他看见了鳕鱼、旗鱼和沙丁鱼,看见一桶桶贻贝捞蛤。有家铺子门口挂着一长排鳗鱼;另一家铺子展示了一只巨龟,它有马那么重,四脚都用铁链拴起来。螃蟹在装满海草的海水桶子里爬来爬去。很多小贩用洋葱和甜菜烤鱼排,或售卖用小铁罐炖的辛辣鱼汤。 广场中央,一个没了脑袋的破损执政官雕像下,一群人正在围观侏儒表演。两名侏儒穿上木盔甲,模仿骑士进行长枪比武。昆廷看见一个侏儒骑的是狗,另一个侏儒跳上了一头猪……不料却从猪身上摔下来,周围哄堂大笑。 “挺有意思的,”盖里斯说,“停下来看他们打架如何?小昆,你得学会笑一笑,你看起来就像个便秘了半年的老头子。” 我才十八岁,比你还年轻六岁,昆廷想,我不是老头子。然而他说出口的却是:“看侏儒表演滑稽剧有何意义?除非他们有船。” “就算他们有船,只怕也是侏儒船。” 四层楼高的商人之屋耸立在港口区,码头和仓库环绕着它。在这里,来自旧镇和君临的商人,与他们在布拉佛斯、潘托斯及密尔的同行齐聚一堂。这里还有长毛的伊班人,乳白色皮肤的魁尔斯人,穿羽毛披风、皮肤炭黑的盛夏群岛人,甚至有从阴影旁的亚夏来的、戴面具的缚影士。 昆廷从象车上下来,隔着皮靴他也能感受到脚下铺路石的热度。商人之屋门外的荫凉地里摆了张搁板桌,桌旁树起一根蓝白条纹的燕尾旗,迎风飘动。四个面目不善的佣兵懒洋洋地坐在桌子旁,朝每一位路过的男人或男孩大喊大叫。这些都是风吹团的军士,昆廷知道,启程去奴隶湾之前,他们在努力招揽新手。签下合约的人会在渊凯方作战,与我未来的新娘为敌。 一名风吹团的军士叫住他们。“我听不懂你的话,”昆廷回答。他精通高等瓦雷利亚语的读写,但口语练习不多,更何况瓦兰提斯人说的瓦雷利亚话与原版相比变化太大。 “维斯特洛人?”对方换成通用语。 “我来自多恩,我主人是个酒商。” “主人?见鬼去。你是奴隶吗?跟我们走,做自己的主人。你想碌碌无为地死在病床上么?我们会教你用长剑和长枪,你会跟‘褴衣亲王’一起上战场,赚到比领主老爷们还多的钱。男孩、女孩、金银财宝,当个男子汉,这些都不在话下。我们是风吹团,干翻女神,操她屁眼!” 两个佣兵跟着大声唱起歌,这似乎是他们的行军曲。昆廷能听出个大概。我们是风吹团,他们唱道,随风吹到奴隶湾。宰杀屠夫王呀,再把真龙女王干。 “若克?99lib?莱图斯和小威还在,我们这就去把大人物叫出来,一起宰了他们,”盖里斯恨恨地说。 克莱图斯和小威都不在了。“别管他们,”昆廷吩咐。他们推门进入商人之屋,佣兵在他们身后肆意嘲讽,骂他们是没血性的懦夫和吓破了胆的姑娘。 大人物等在二楼他们的房间里。虽然“草鹨号”的船长极力保荐这家旅馆,但对于随身携带的黄金与物品,昆廷仍然倍加防范。港口向来是小偷、探子和妓女的聚集地,而这些在瓦兰提斯又格外地多。 “我正想出去找你们,”阿奇巴德·伊伦伍德爵士在他们身后把门闩锁上。他的表弟克莱图斯给他取了“大人物”这么一个外号,算是名副其实。阿奇身高六尺半,肩膀宽阔,肚子浑圆,腿粗得像树干,手粗得像火腿,而且没有脖子。童年时染的病让他掉光了头发,秃头活像一颗光滑的粉色卵石。“那么,”他问,“走私者怎么说?弄到舟了没?” “是船。”昆廷纠正,“是的,他愿意搭我们一程,去最近的地狱。” 盖里斯坐到吊床上,脱下靴子。“不如打道回府,折回多恩去吧。” 大人物接口:“我还是建议走恶魔之路。或许这条路没那么可怕。即便传说不假,挑战它也可以赢得更多荣耀。谁敢拦我们?仗剑的小丁,挥锤的我,哪个恶魔打得过?” “要是丹妮莉丝在我们抵达前就被害死了呢?”昆廷说,“我们必须坐船,迫不得已,‘冒险号’也得上。” 盖里斯笑道:“看来你对这丹妮莉丝的饥渴远远超乎我的想象,连几个月的恶臭生活也不顾了。我敢打赌,不出三天我就会乞求他们杀了我。不行不行,王子殿下,我求你,千万别乘‘冒险号’。” “难不成你有更好的办法?”昆廷反问。 “我有,是刚刚冒出来的。我向你坦白,这个法子有点冒险,而且不太荣誉……但比起走恶魔之路,它能让你更快地见到你的女王。” 快告诉我,”昆廷·马泰藏书网尔吩咐。 第七章 琼恩(二) 琼恩·雪诺翻来覆去地读着那封信,直到文字变得模糊,挤成—团。我不该在信上签名,我不能在信上签名。 他差点把这张羊皮纸当场烧掉,但最终只啜了口麦酒——这半杯残酒是他前晚独进晚餐时剩下的。我必须签名。他们推选我为他们的总司令。长城是我的了,守夜人军团也是我的。守夜人是不偏不倚的。 当忧郁的艾迪·托勒特开门告诉他,吉莉到了时,他感到片刻安慰,忙把伊蒙师傅的信放到旁边。“叫她进来,”他也恐惧着这次摊牌,“去找山姆。我接下来就跟他谈。” “他一定是在地下看书。我家老修士常说,书是会说话的死人。依我看,死人就该乖乖闭嘴,没人想听死人唠叨。”忧郁的艾迪低声埋怨着蛆虫和蜘蛛走开了。 吉莉进门后立刻跪下。琼恩绕过桌子把她扶起来。“你无需对我下跪。我不是国王。”吉莉做过别人的老婆,现在又成了母亲,但在他眼中还是个孩子,是一个用山姆的旧斗篷包裹起来的苗条小东西。那斗篷实在太大,甚至能藏住好几个她。“孩子们都好吗?”他问她。 野人女孩在兜帽底下羞怯地笑了,“是的,大人。我一开始担心自己的奶水不够养活两个孩子,结果他们喝得越多,我的奶水也就越多。他们很强壮。” “我有些不好的消息要告诉你,”他几乎脱口而出“求你”,但在最后一刻忍住了。 “是说曼斯吗?瓦迩恳求国王饶了他,若能换曼斯一命,她宁愿下嫁某个下跪之人,事后也不会割丈夫的喉咙。但国王饶恕的却是骸骨之九九藏书王。卡斯特曾发誓,骸骨之王在他的堡垒前现身就是找死。真的,那家伙做的坏事比曼斯多上一倍。” 而曼斯所做的不过是率领大军攻向那个他曾誓言守护的王国?“曼斯跟我们一样发过誓,吉莉,后来却当了变色龙,娶了妲娜,自封为塞外之王。他的生死将由国王判决。我们今天要谈的不是他,而是他的孩子。妲娜的儿子。” “小宝贝出事了?”她声音颤抖。“他可没违背任何誓言啊,大人。他还只懂得睡觉、哭啼和喝奶。他没伤害过任何人。请别让她烧死他,救救他吧,求您了。” “只有你能救他,吉莉。”琼恩坦诚相告。 换作别的女人,或许会冲他尖叫、诅咒他、要他下七层地狱;换作别的女人,或许会在狂怒中扑向他、扇他的耳光、踢他或用指甲抠他的眼睛;换作别的女人,会好好给他点颜色看。 但吉莉只是摇着头,“不,求您了,不。” 乌鸦记住了这个词。“不,”它尖叫道。 “拒绝合作,那男孩就会被烧死。也许不是明天,不是后天……但等不了多久,等梅丽珊卓想要唤醒魔龙、改变风向,或是其他需要国王之血的法术时,那时曼斯早已被烧成了灰,她火堆上的牺牲品只能是他儿子。史坦尼斯不会拒绝她的要求。你不带这孩子走,她一定会烧死他。” “我走,”吉莉道,“我带他走,两个孩子一起,妲娜的孩子和我的孩子。”泪水滚下她的脸颊——若非烛光映得它们发亮,琼恩还不知道她在哭。卡斯特的老婆们一定教导女儿要闷在枕头里哭泣,甚至是到外头去哭,以免遭卡斯特毒打。 琼恩将用剑的手握紧成拳。“你把两个孩子都带走,必将引来后党人士的追捕,等被抓回来,那男孩依然会被烧死……你也会跟他一起死。”若我出言安慰,她或许会以为眼泪可以动摇我的意志。她必须认清我是决不可能让步的。“你只能带走一个孩子:妲娜的孩子。” “作母亲的不可以丢弃自己的儿子,否则将遭到永远的诅咒。丢弃儿子决不行。我和山姆,我们共同拯救了他。求您,求求您,大人。我们没让寒冷夺走他的生命。” “人们都说,冻死几乎毫无痛苦,但被火烧……你看到这蜡烛了吗,吉莉?” 她望进焰苗,“嗯。” “摸摸它。把你的手放上去。” 她棕色的大眼睛瞪得更大,她没动。 “放上去。”杀死心中的男孩。“快。” 女孩颤抖着伸出手,高抬在颤抖的烛焰之上。 “压低。碰它。” 吉莉压低手掌。一寸。又一寸……当火焰接触到皮肤,她立刻缩回手,啜泣起来。 “被烧死是最残酷的。妲娜用自己的生命换来了这个孩子,但养育他、呵护他的是你。你曾从冰雪里拯救过自己的孩子,现在你要从烈火中拯救她的孩儿。” “那他们一定会烧死我的孩子。那个红袍女没安好心,她要得不到妲娜的孩子,就一定会烧死我的孩子。” “你的孩子没有国王之血,梅丽珊卓烧死他没有任何价值。史坦尼斯企图鼓动自由民为他而战,若没有正当理由,他也不会烧死无辜者。你的儿子很安全。我会给他找个奶妈,并将他置于我的保护之下,让他在黑城堡茁壮成长。他将学会打猎骑马,学会长剑、斧头和弓箭的技巧。我还会让人教他读写。”山姆会喜欢这点的。“到了合适的年纪,他将得知自己真正的身世。到时候如果他想来找你,我会准许他自由离开。” “你会让他做乌鸦的。”她用苍白的小手背擦去泪水。“我不同意,不同意。” 杀死心中的男孩,琼恩心想。“你一定得同意,否则我向你担保,他们烧死妲娜的孩子那天,你的孩子也难逃一死。” “死,”熊老的乌鸦厉声说,“死,死,死。” 女孩颓然坐下,缩成一团,呆望着蜡烛,泪水在眼眶中聚集。过了一会儿,琼恩说:“你走罢。此事不许外传,你自己做好在明天日出前一小时出发的准备。我会派人来接你。” 吉莉站起来,苍白无言地离开,没再回头看他一眼。琼恩听见她急匆匆的脚步,她几乎是跑过了兵器库。 琼恩过去关门时,发现白灵在砧板底下伸展身子,嘴里叼着一根牛骨。大白狼抬头看向靠近的他。“你也该回来了,”他坐回座位,重新读起伊蒙学士写的信。 山姆威尔·塔利没多久就到了,腋下夹着一大堆书。莫尔蒙的乌鸦见他进来便飞去索要玉米。山姆尽量满足它,他从门背后的袋子里掏出玉米去喂。乌鸦用力啄他的手掌,山姆不由得叫了一声。乌鸦飞回空中,玉米粒撒得到处都是。“那坏蛋有没有弄破你的皮?”琼恩问。 山姆小心翼翼地摘下手套。“有啊。我在流血呢。” “我们都会为守夜人军团流血。戴上厚点的手套。”琼恩用脚把一张椅子推到山姆面前。“坐下,看看这个。”他将羊皮纸递给山姆。 “这是什么?” “一面纸糊的盾牌。” 山姆读得很慢。“给托曼国王的信?” “在临冬城,托曼曾跟我弟弟布兰用木剑打斗。”琼恩回忆着当时的情形。“他穿着那么多衬垫,看上去就像一只填鹅。后来,布兰将他击倒在地。”他走到窗边,掀开百叶窗。外面空气虽冷,但很清爽。天空是铅灰色的。“现在布兰死了,白白胖胖的托曼坐上了铁王座,他的黄金卷发上顶着王冠。” 听到这话,山姆脸上的表情有些奇怪。有一瞬间,他觉得山姆似乎有话要说,但后者最终只吞了口口水,继续读信。“你没在信上签名。” 琼恩摇摇头,“熊老上百次地向君临求助,他们送来的却是杰诺斯·史林特。一旦兰尼斯特听说我们收留了史坦尼斯,只怕再谦卑的信件也无法获取同情。” “我们收留他是为了防守长城,又不是帮他进行战争。这里面说得很清楚。” “泰温公爵会在意其中差别吗?”琼恩把信拿回来。“他为什么要帮我们?他从来没有付出过。” “嗯,也许他不愿听人们议论说当史坦尼斯千里迢迢赶来保卫王国时,托曼国王却在玩玩具。那会让兰尼斯特家族蒙羞的。” “蒙羞?说心里话,我想带给兰尼斯特家族毁灭与死亡。”琼恩念起信。“守夜人军团决不参与七大王国的战争,我们立誓守护整个国度,而今国家已危于累卵。史坦尼斯·拜拉席恩协助我们对抗长城外的敌人,但我们并未支持他……” 山姆在椅子上扭动着身子,“嗯,我们并未支持他。是吧?” “我提供食宿给史坦尼斯的人,把长夜堡划给他们支配,再允许部分自由民在新赠地定居。仅此而已。” “泰温公爵会说你给的太多了。” “而史坦尼斯认为还远远不够。对国王而言,你付出越多,他就索要得更多。我们正如履薄冰,脚底是万丈深渊。与一个国王相谋已经够难,同时满足两个根本不可能。” “是的,但……若兰尼斯特家大获全胜之后,泰温公爵认定我们背叛真正的国王,那也许就意味着守夜人军团的末日。他背后有提利尔家族的支持,整个高庭的力量,而且他在黑水河上确实击败了史坦尼斯大人。” “黑水河之战只是一场战役。罗柏赢得过所有战役,最终却掉了脑袋。假如史坦尼斯能唤起北境……” 山姆犹豫片刻后道:“兰尼斯特在北境有自己的代理人。波顿公爵和他的私生子。” “而史坦尼斯有卡史塔克家,若他能进一步赢得白港……” “若能,”山姆强调,“若不能呢……大人,纸糊的盾牌总比没盾牌强。” “我想也是。”山姆和伊蒙意见一致。不知怎地,他希望山姆·塔利能给他不同的答案。算了,不过是一张纸、几滴墨水。他叹口气,提起鹅毛笔签名。“准备封蜡。”在我改变主意之前。山姆立刻执行。琼恩摁上总司令的印鉴,把信交给山姆。“待会儿把这个带给伊蒙师傅,让他派鸟儿送去君临。” “好的。”山姆听起来如释重负,“大人,能否容我询问……我刚才看见吉莉离开,她差点哭出来。” “瓦迩又派她来为曼斯求情。”琼恩撒谎道,接下来他们谈论了一会儿曼斯、史坦尼斯和亚夏的梅丽珊卓,直到乌鸦吃掉最后一粒玉米,尖叫道:“血。” “我要把吉莉送走。”琼恩说,“她和她的孩子一起走。如此,我们还需要给那孩子的乳奶兄弟再找个奶妈。” “山羊奶也许可以支撑一阵子。在找着人奶之前。山羊奶比牛奶好。”谈起奶子显然让山姆很窘,他很快把话题转移到历史上,说起什么几百年前的少年总司令的生平事迹。琼恩打断他,“告诉我些有用的东西,告诉我关于我们敌人的信息。” “异鬼。”山姆舔舔嘴唇。“编年史中提过它们,但不若我想像的频繁——我是指我已经找到并查阅过的纪录,很明显,还有更多的我没读到。有些比较古老的书已散成纸片,当我试图翻看时,它们却粉碎了。而那些真正的古书……或许是完全碎掉,或许是埋藏在我没能检查到的隐秘之地,或许……或许它们根本就不存在。我们最古老的历史记载是安达尔人来到维斯特洛之后写成的,先民只留下岩石上的符文,因此我们自认为了解的关于黎明之纪元、英雄之纪元以及‘长夜’的所谓史实,统统都是数千年后修士们的补记。在学城,有的博士根本不相信这些。比如,上古传说中提到很多统治时间长达数百年的国王,驰骋疆场一千年的骑士,而那时候根本连骑士都没有呢。你是知道那些故事的,筑城者布兰登,星眼赛米恩,夜王……我们说你是第九百九十八任守夜人军团总司令,但我即便从能找到的最早的名册开始统计,也只数出六百七十四位总司令,那意味着……” “最早的名册……”琼恩打断他。“关于异鬼有什么信息?”“书中提到龙晶。在英雄之纪元,森林之子每年赠送给守夜人一百把黑曜石匕首。大多数故事声称,异鬼会在寒冷时到来,或者说寒冷是因为它们而到来。有时候,它们在雪风暴中出现,天晴时则融化殆尽。它们躲避日光,只在夜间行动……或者说当他们出现时天就变黑了。有些故事叙述它们骑着动物的死尸,包括熊、冰原狼、长毛象、马……反正都是已死亡的肌体。杀死小保罗的异鬼骑着一匹死马,因此这段记述显然是真实的。有的故事中还提到巨型冰蜘蛛,我不知道那是什么东西。还有,被异鬼杀死的人必须火化,否则尸体将会复活,成为他们的奴隶。” “这些我们都已经知道了。真正的问题在于,该如何抵抗它们?” “假设可以相信那些故事的话,普通刀剑砍不进异鬼的盔甲,而他们所使用的剑十分寒冷,足以令钢铁碎裂。只有火焰能影响他们,除此之外,黑曜石是他们的天敌。我找到一段关于‘长夜’的记叙,讲的是最后的英雄如何用龙钢之剑斩杀异鬼。它们应该也无法抵御龙钢。” “龙钢?”这对琼恩而言是个新信息,“瓦雷利亚钢?” “我首先想到的也是这个。” “所以只要我说服七大王国的领主们捐献出家藏的瓦雷利亚钢剑,大家就能得救?这不难啊。”还不如叫他们放弃城堡和家产。他苦笑了一下。“你有没有搞清楚异鬼究竟是什么东西,他们从哪儿来,目的何在?” “还没有,大人,也许是我看的书不对。有数百本我连碰都没来得及碰。再多给我点时间,能搞清楚的话我一定会搞清楚。” “没时间了。你得去收拾行李,山姆,你跟吉莉一块儿走。” “走?”山姆张大嘴巴瞪着他,似乎听不懂他的话,“我走?去东海望,大人?还是……我……” “去旧镇。” “去旧镇?”山姆用尖细的声音重复道。 “伊蒙也去。” “伊蒙?伊蒙师傅?可……可他已经一百零二岁了,大人,他不能……莫非你让我跟他同行?那谁来照顾乌鸦?如果它们生病或者受伤,谁……” “克莱达斯。他跟随伊蒙许多年了。” “克莱达斯只是个事务官,眼睛又越来越差。你需要学士的辅佐。而且伊蒙学士如此虚弱,让他出海……他年纪大了……也许……” “他会有危险,我很明白,山姆,但留下来风险更大。史坦尼斯知道伊蒙是谁,假如红袍女坚持要获得国王之血来施展法术……” “哦。”山姆的胖脸失去了血色。 “戴利恩将在东海望与你们会合,我希望他的歌声能在南方为我们吸引一些人手。‘黑鸟号’载你们去布拉佛斯,你们先到那边,再自行安排前往旧镇的行程。若你仍打算认吉莉的孩子作私生子,就把她和婴儿送去角陵;如果做不到,伊蒙会为她在学城中谋个仆人的差事。” “我的私、私、私生子。是,我……我母亲和我妹妹会帮吉莉照顾孩子。但没有我,戴利恩也能护送她去99lib?旧镇。我……我每天下午都遵照你的指示跟乌尔马练习箭术……呃,除了在地窖的时候,但你叫我查找异鬼的资料。真的,长弓让我肩膀酸痛、手指起泡。”他把手展示给琼恩看。“我还在练,有的时候能射中目标了,但我仍是全世界最差劲的射手。不过我喜欢乌尔马的故事,该有人把它们记下来,收录在书里。” “你来写啊。学城里有纸有墨,也有长弓——希望你不要就此荒废箭术。不过山姆,守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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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军团纵有千百射手,却只有少数几人能读会写。我要你成为辅佐我的新任学士。” “大人,我……我的职责在这里,那些书……” “……等你回来时还在。” 山姆的一只手摸向喉咙。“大人,学城里……他们会让我切尸体。我戴不了颈链。” “你可以,而且一定得戴。伊蒙学士年老目盲,日渐虚弱。以后的日子,谁来接替他呢?影子塔的穆林学士更像个战士而不像学者,东海望的哈慕恩学士醉酒的时间多过清醒的时间。” “如果你多问学城要几个学士……” “我有这打算,多多益善。然而伊蒙·坦格利安的传人是没那么容易找到的。”事情没照他预料的那样发展。他以为吉莉的部分最麻烦,而山姆会乐意用温暖的旧镇交换危险的长城。“我还以为你一定会高兴。”琼恩不解地说,“学城的书多得看不完,你可以在那儿过得很愉快,山姆,我相信你能学成本领。” “不行。我可以读书,但……学——学士同时也是医者,而血——血——血让我晕眩。”他双手乱摇,试图证明给琼恩看。 “我是‘胆小鬼’山姆,不是什么‘杀手’。” “胆小鬼?你还怕什么?害怕老人们的斥责?山姆,你亲眼见过尸鬼涌上先民拳峰,如潮水一般的活死人,它们伸出黑色的双手,脸上长着明亮的蓝眼睛。你甚至亲手杀了一个异鬼。” “是龙——龙——龙——龙晶杀的,不是我。” “够了。”琼恩叫道。在吉莉身上他已经左右为难,没耐心关注胖男孩的恐惧。“你巧言密谋让我当上总司令,现下就得服从我的命令。你必须去学城铸炼颈链,假如需要解剖尸体,那便乖乖照办。至少,旧镇的尸体不会起来抗议。” “大人,我父——父——父——父亲,蓝道大人,他,他,他,他,他……他说学士的角色是服务效劳,而塔利家族的儿子决不戴颈链,角陵的血脉不向小贵族们卑躬屈膝。琼恩,我不能违抗父亲。” 杀死心中的男孩,琼恩心想,把你心中的男孩和他心中的男孩一起杀掉,你这该死的野种。“你没有父亲,只有兄弟。只有我们。你的生命属于守夜人,所以别再多言,回去收拾衣物,外加所有你想带去旧镇的东西,你们将在明天日出前一小时启程。还有一道命令,从今以后,不准你称自己为胆小鬼。在过去一年中,你经历的比大多数人一生经历的还要多。你一定能面对学城,而且你面对它时,必须作为堂堂正正誓言效命的守夜人弟兄。我不能命令你变得勇敢,但可以命令你隐藏恐惧。你立过誓,山姆,记得吗?” “我……我尽力。” “这不是尽力不尽力的问题。你必须服从。” “服从。”莫尔蒙的乌鸦拍打着黑色的大翅膀。 山姆看上去快要瘫倒了,“遵命,总司令。伊蒙……伊蒙师傅知道这事吗?” “他跟我意见一致。”琼恩为他打开门。“没有告别仪式,知情人越少越好。第一道日光出现之前一小时,墓地边集合。” 山姆像吉莉一样逃跑了。 琼恩觉得很累。我需要休息。他直到半夜还在研究地图、书写信件、跟伊蒙师傅一起商量计划。即便摇摇晃晃回到那张窄床上,他也睡不着。他辗转反侧想着今天将要面对什么,他难以忘怀伊蒙师傅最后的叮嘱。“请允许我向司令大人提供最后的谏言。”老人说,“这也是我和我弟弟分别时,对他说的最后的话。大议会让他坐上铁王座那年,他已经三十三岁了,养育了许多孩子,但在内心深处,他仍是个男孩。伊戈天性纯真,我们最爱他的也是这点。你得杀死心中的男孩,我坐船去长城那天告诫他,男人才能统治天下。你得做伊耿,跟伊戈永别。杀死心中的男孩,承担男人的责任。”老人伸手抚着琼恩的脸。“你只有伊戈当年一半年纪,肩上的责任却沉重得多。总司令对你而言不是一桩美差,但我在你身上看到了力量,你有能力做不得不做的决定。杀死心中的男孩,琼恩·雪诺,因为凛冬将至。杀死心中的男孩,承担男人的责任。” 琼恩披上斗篷,大步出门。他每天都会在黑城堡内绕圈巡视,去看望那些站岗的兄弟、倾听他们的感受;或去看乌尔马带大家操练箭术;或去和国王的人及后党人士交谈;再或上到长城的冰封绝顶,瞭望鬼影森林的情况。白灵犹如一道白影,紧跟在旁。 今天琼恩登上长城时,担任警卫的是白眼肯基。肯基已度过四十一个命名日,其中三十年在长城。他左眼瞎了,右眼也不利索,但在野外,他骑马握斧的技巧称得上是合格的游骑兵。只是他不太合群。“平静的一天,”他告诉琼恩,“没什么可报告的。除了走错方向的游骑兵。” “走错方向的游骑兵?”琼恩问。 肯基咧嘴笑道:“是两名骑士,一小时前刚沿国王大道骑向南方。戴文看见他们出发,就说这帮南方傻鸟走错方向了。” “明白,”琼恩道。 戴文本人反映了更多情况,这位老林务官正在军营里喝一碗大麦浓汤。“没错,大人,我是看见他们了。霍普跟马赛,说是史坦尼斯派的,但没跟我透露去哪儿、干什么或是啥时候回来。” 里查德·霍普爵士和朱斯丁·马赛爵士都属于后党,在国王驾前颇有影响。若史坦尼斯想侦察周边,随便派一对自由骑手就可以,琼恩·雪诺意识到,他派骑士多半是作为特使之类。东海望的卡特·派克送信说洋葱大人和萨拉多·桑恩已启航前往白港与曼德勒大人谈判,史坦尼斯同时派出其他使者也是理所当然。这位国王不是个耐得住性子的人。 然而这两位“走错方向的游骑兵”回不回得来却很成问题。他们虽是骑士,对北境却一片茫然。国王大道上耳目众多,其中有的恐无善意。不过这些都不是琼恩该担忧的。就让史坦尼斯留着他的秘密吧,诸神知道,我也有自己的秘密。 当晚,白灵就睡在他床边,琼恩也终于没再梦见自己化身为狼。即便如此,他睡得仍不安稳,忐忑了几小时却又陷入噩梦。梦的主角是哭泣的吉莉,她哀求他放过她的孩子,他却从她怀中把孩子们残忍地夺走,砍下两个婴儿的头,再把脑袋还给她,命令她调换位置缝回去。 醒来时,他发现艾迪·托勒特就站在漆黑的卧室中,笼罩在他身前。“大人?到点了,是狼时。你吩咐我到时间就叫醒你。” “给我点热东西喝,”琼恩掀开毯子。 他刚穿戴整齐,艾迪就回来了,并把一个热气腾腾的杯子交到他手里。琼恩本以为这是加热的香料葡萄酒,结果惊奇地发现是稀薄的肉汤,闻得到韭菜和萝卜的香味,虽然他并没吃到这两样东西。我在狼梦中嗅觉更灵敏,他意识到,吃起东西来也更鲜美,因为白灵的感觉比我细腻得多。他把空杯子放到锻炉上。 今天为他把门的是木桶。“我想跟贝德威克和杰诺斯·史林特谈谈,”琼恩吩咐,“破晓时带他们两个到这里。” 外面的世界黑暗宁静。虽冷,但不足以致命,至少现在不会。而等太阳升起来,温度就会升高了。若诸神保佑,长城甚至会流泪。他们走到墓园时,队伍已整装待发。琼恩任命黑杰克·布尔威为护卫队长,带领十几个骑马的游骑兵,他们要护送的则是两辆双轮拖车。一辆车上高高地堆满了箱子、桶子和袋子,都是为旅行准备的补给;另一辆车上固定着遮风的皮革顶篷,伊蒙师傅便是被安顿在这辆车后面,他裹的熊皮让他看起来像个小孩。山姆和吉莉站在旁边,她的眼睛又红又肿,但她带上了孩子,抱得紧紧的。他无法确定这究竟是她的孩子还是妲娜的孩子,毕竟他只见过这两个婴儿几回。吉莉的孩子年长一些,而妲娜的孩子更活泼,但他们个头什么的都过于相似,除非是天天照料的人,否则难以分辨得清。 “雪诺大人,”伊蒙师傅招呼道,“我在我房里为你留了一本《玉海概述》,由瓦兰提斯冒险家柯洛阔·弗塔所著,他曾到东方旅行,造访过玉海内外所有土地。其中有一段你也许会感兴趣,我让克莱达斯标了出来。” “我一定会看,” 伊蒙师傅揩了揩鼻涕。“知识就是武器,琼恩,战斗之前先要武装好自己。” “我会谨记。”琼恩觉得脸上湿湿凉凉的,他抬起眼睛,发现在下雪。这是个恶兆。他转向黑杰克·布尔威。“尽量加快速度,但别冒愚蠢的风险。你带着老人和婴儿,要照顾好他们,保证他们穿暖吃饱。” “您也要做到,大人。”吉莉似乎并不急着上车,“您对另一个孩子也要一视同仁。替他再找个奶妈,正如您答应我的。那男孩……妲娜的儿子……我是说,小王子……你要给他找个好女人,让他长得高大强壮。” “我保证,” “别给他取名字,千万别,直到他满两岁。还在吃奶时就取名字不吉利。你们乌鸦也许不知道,但那是真的。” “遵命,小姐。” “别这样叫我。我是个母亲,不是什么小姐。我是卡斯特的妻子,卡斯特的女儿,现在成了母亲!”她把孩子递给忧郁的艾迪,自己爬进拖车,用兽皮盖住双腿,再把孩子要回来,抱在胸前喂奶。山姆红着脸扭过头去,沉重地爬上母马。“我们走,”布尔威下令。鞭子一甩,拖车隆隆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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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 山姆多逗留了片刻。“好吧,”他说,“再见。” “再见,山姆,”忧郁的艾迪道,“你的船不会沉,我认为不会,只有我在船上它们才会沉。” 琼恩回忆着往事。“我第一次见到吉莉时,她紧张地背靠着卡斯特堡垒的墙壁。她是个瘦小的黑发女孩,挺着大肚子,畏畏缩缩地躲避白灵。他抓了她的兔子,我想她怕他会撕开她的肚皮,吞食里面的婴儿……但她真正害怕的并非那头狼,对吗?” “她不明白自己怀有多大的勇气。”山姆说。 “你也一样,山姆。祝愿你们的旅途迅捷而又平安,替我好好照顾她和伊蒙,还有孩子。”脸上冰冷的水珠让琼恩想起了他在临冬城和罗柏的告别,他没想到那竟成永诀。“拉起兜帽吧,山姆,瞧,雪花在你发际融化呢。” 等这支小队伍在远处消失,东方的天空己由黑转灰,雪越下越大。“巨人正等候总司令大人的接见,”忧郁的艾迪提醒他,“还有杰诺斯·史林特。” “好的,”琼恩·雪诺抬头望向长城。耸立于众人头上的冰封绝壁长达一百里格,高度七百尺。后者是优点,前者却是目前最大的劣势。琼恩记得父亲曾言道:守卫城墙的人有多坚强,城墙就有多坚强。现下守夜人军团的兄弟足够勇敢,但要防守这么长的防线,人数实在少得可怜。 巨人果然在兵器库里等他。他真名叫贝德威克,身高只是刚过五尺,乃是最矮小的守夜人弟兄。琼恩直入主题:“为扩大侦查范围,需要重整长城沿线的堡垒,好让巡逻的弟兄们有取暖御寒的地方,吃上热乎乎的食物并换乘马匹。我决定派支守备队驻扎冰痕城,这支队伍由你指挥。” 巨人把小指头放进耳朵里拼命地掏,“由我指挥?我吗?大人您搞错了吧,我只是个因为偷猎而被送来长城的农民!” “你已经干了十几年游骑兵。你经历过先民拳峰和卡斯特堡垒的考验,并得以生还。年轻人以你为榜样。” 小个子笑了。“侏儒才以我为榜样咧。我不识字,大人,顶多会写自己的名字。” “我已派人去旧镇请求更多的学士。你会得到两只乌鸦,以备紧急报信之用——平时派人骑马回报。在得到更多的学士和更多的鸟儿之前,我有意在长城顶上建立一系列烽火台。” “有多少可怜虫归我指挥?” “守夜人军团拨出二十人,”琼恩说,“另有十人来自史坦尼斯。”都是些老弱病残。“这些人不是他最得力的部下,也不会穿上黑衣,但他们会服从你的命令。你想办法物尽其用。我拨出的人里,有四个是随杰诺斯大人一道来长城的君临人,你不仅要留神翻墙的野人,还要留心他们。” “留神归留神,大人,但如果翻墙的人太多,三十个弟兄却无济于事。” 或许三百人都不够。琼恩把怀疑压在心底。实际上,爬墙时是很无助的,城上的守卫可用石头、长矛和燃烧的沥青桶肆意对付攀登者,他们则只能死命贴着冰壁。有时,长城似乎还会主动把他们抖下去,好像狗儿抖跳蚤似的。琼恩曾亲眼目睹一片坚冰在瓦迩的情人贾尔身下断裂,断送了他的性命。 但若让野人悄无声息地爬上长城,一切就不同了。只要给他们时间,他们就能在长城顶上建起根据地,树立自己的堡垒,并放下绳索和梯子,迎候数以千计的同伴。红胡子雷蒙正是这样干的。雷蒙是他曾曾祖父时代的塞外之王,当时的守夜人军团总司令是杰克·穆斯古德,人称“快乐杰克”,但他听任红胡子长驱直入北境之后,人们改称他为“睡大觉的杰克”——这个外号流传至今。雷蒙的队伍最后在长湖岸边的血战中,遭遇临冬城威廉公爵和醉巨人哈慕德·安柏的夹击而全军覆灭。红胡子被威廉公爵之弟躁动的阿托斯击杀。守夜人到得太迟,战争已经结束,怒气冲天的阿托斯·史塔克抱着兄长的无头尸,命令他们打扫战场。 琼恩可不想被人叫做“睡大觉的琼恩·雪诺”。“三十人总比一个也没有强,”他告诉巨人。 “这话没错。”矮个子回答,“那么,大人您是只安排戍守冰痕城,还是要启用其他城堡?” “我准备逐步恢复所有堡垒的功用,”琼恩说,“第一批重整冰痕城和灰卫堡。” “大人您派谁去统领灰卫堡呢?” “杰诺斯·史林特。”琼恩回答。诸神保佑大家。“一个人若没点本事,是不可能被提拔为都城守备队司令的。史林特是屠夫之子出身,曼力·史铎克渥斯去世时他已成为钢铁门守卫队长,随后琼恩·艾林看中了他,把君临城的防务交到他手中。杰诺斯大人应该不会像看上去那么蠢。”况且我必须把他和艾里莎·索恩分开。 “或许如此。”巨人说。“但如果换成我,我会把他送去厨房帮‘三指’哈布切芜菁。” 那样的话,我就再也不敢吃芜菁了。 早晨过去了一半,杰诺斯大人才姗姗来迟。琼恩正在擦拭长爪。别的司令可能会将这种工作交给事务官或侍从去办,但艾德公爵打小教导儿子们要亲手打理自己的武器。木桶与“忧郁的”艾迪将史林特带到,琼恩谢过他们两人,请杰诺斯大人落座。 对方大咧咧地坐下,抱着双臂,皱紧眉头,视总司令手里的兵刃于无物。琼恩继续用油布擦拭长柄剑,凝视晨光在千锤百炼的波纹上的反射,心中想象如何用这柄剑轻松斩断皮肤、脂肪和肌腱,让史林特那颗丑陋的头颅与身体分家。本来当一个人披上黑衣,所有的罪孽都将被洗清,所有的人情关系也都化解,但他实在很难把杰诺斯.99lib.·史林特当兄弟看待。他和我之间有血海深仇。他协助谋杀我父亲,又不遗余力要置我于死地。 “杰诺斯大人,”琼恩收起剑。“我任命你为灰卫堡指挥官。” 史林特吃了一惊。“灰卫堡……灰卫堡不就是你带你的野人朋友翻长城的地方……” “正是。我承认,堡垒的状况很糟糕,交给你的任务就是尽力弥补。首先清空长城下的森林,然后你可以从已垮塌的建筑上收集石头用于修补还可支撑的建筑。”这是一项艰苦卓绝的任务,他本想补充,你们会睡在冰冷的石头上,累得没力气抱怨和策划阴谋。从今往后,你将忘记温暖的滋味,但你会知道如何做一名守夜人的汉子。“我拨给你三十人。十人来自黑城堡、十人来自影子塔,另有十人是史坦尼斯国王借的。” 史林特的脸涨成李子色,他肥硕的下巴开始发抖。“你以为我不晓得你的居心?杰诺斯·史林特可没那么容易上钩。你小子还在襁褓里流屎的时候我就执掌整个君临的防务了。留着你的废墟吧,野种。” 我给了你一次机会,大人。相对于你给我父亲的,这已经很宽大。“你误会我了,大人。”琼恩道,“这是命令,并非提议。黑城堡离灰卫堡足有四十里格,你赶紧收拾好盔甲和武器,跟大家告别,明日破晓就出发。” “没门!”杰诺斯大人跳将起来,把身后的椅子撞倒在地。 “我才不会像待宰的羔羊一样,被牵出去挨冻受死。叛徒的野种没资格向杰诺斯·史林特发号施令!我警告你,我在朝中有人!不管这里还是君临,我都有朋友!我是朝廷赐封的赫伦堡伯爵!把那个废墟留给那些瞎了眼投石子选你的傻瓜吧,反正我不去。你听清楚没,小鬼?我不去!” “你一定得去。” 史林特不屑回答,他踢开椅子,扬长而去。 他仍旧把我当男孩看待,琼恩心想,把我当成乳臭未干的男孩,大人吓唬几句就会六神无主。他只希望今晚睡一觉能让杰诺斯大人恢复理智。 结果第二天早晨史林特仍然没有遵令出发。 琼恩在地窖里找到悠然享用早餐的史林特,艾里沙·索恩爵士和他的几名喽啰陪着他。当琼恩带着埃恩·伊梅特和忧郁的艾迪步下楼梯时,这帮人正开怀大笑,他们的桌子后面坐了穆利、马儿、红杰克·克莱勃、拉斯蒂·佛花和呆子欧文。三指哈布从罐子里为大家分发麦片粥。后党人士、国王的人和黑衣兄弟坐得泾渭分明,他们有的在大口喝粥,有的狼吞虎咽炸面包和培根。琼恩看见派普和葛兰同坐一桌,波文·马尔锡坐另外一桌。空中蔓延着烟味和油脂味,勺子刀子的碰撞声在拱形天花板上回荡。 所有人都忽然安静下来。 “杰诺斯大人,”琼恩朗声道,“我给你最后一次机会。放下勺子立刻去马厩,我已帮你装好马鞍,一切都准备好了。此去灰卫堡行程漫长,路不好走。” “你还是自己骑马去吧,小鬼。”史林特哈哈大笑,笑得麦片粥的颗粒掉落胸前。“依我看,你这号垃圾才该去灰卫堡,远远离开敬神的正派人。你身上有野兽的印记,野种。” “这么说,你拒绝执行我的命令?” “你可以拿你的命令去干你那野种的屁股,”史林特激动得下巴颤抖。 艾里莎·索恩浅浅一笑,黑眼珠紧盯琼恩。另一张桌边的巨人杀手高迪则是纵声长笑。 “那好。”琼恩转向埃恩·伊梅特。“请你将杰诺斯大人押到长城——” ——打入冰牢,他想这么说。在冰牢里关个七八天会让史林特浑身发抖,急不可耐地恳求饶恕,对此琼恩并不怀疑。但等我放他出来,他跟索恩一起又会故态复萌。 ——绑到马上,他想这么说。既然史林特不愿作灰卫堡指挥官,那就发配他去那边当厨子。但那样的话,他当逃兵只是时间问题,到时候他得带跑多少兄弟? “——吊死他,”琼恩把话说完。 杰诺斯·史林特的脸变得像牛奶一样白,勺子从他手中滑落。艾迪和埃恩大步穿过厅堂,响亮的脚步声在石地板上回荡。波文·马尔锡的嘴张开合上又张开,但什么也说不出来。艾里沙·索恩伸手摸向剑柄。动手啊,琼恩心想,长爪就在他背上。亮家伙,好让我把你就地正法。 大厅里一半的人都站了起来,既包括忠诚于史坦尼斯国王或红袍女抑或两者兼有的南方骑士、士兵,也包括誓言效命的守夜人弟兄。他们中有的人主动推选琼恩为总司令,另一些人则把票投给过波文·马尔锡、丹尼斯·梅利斯特爵士、卡特·派克……甚至杰诺斯·史林特。我记得,有好几百票投给了别人,我只是个折中选择。琼恩不晓得那些支持过史林特的人此刻在不在这里。平衡只在一线之间。 艾里沙·索恩的手移开了剑柄,他为艾迪·托勒特让开路。 忧郁的艾迪抓住了史林特的一只胳膊,埃恩·伊梅特抓住另一只。他们一起把史林特从凳子上架起来。“不,”杰诺斯大人大声抗议,嘴里喷出许多麦粒。“不,放开我。他只是个小鬼,是个野种。他父亲是叛徒,他身上也有野兽的印记,那只狼就是证据……放开我!你们敢对杰诺斯·史林特动手,将来一定会后悔的!我在君临有朋友。我警告你们——”他不断抗议,被人半拖半拽地押上了楼梯。 琼恩跟着一行人出去。地窖都走空了。史林特在笼子前挣脱了钳制,还动手反抗,但很快被埃恩·伊梅特制服。伊梅特抓住他的喉咙,把他砸向铁栏栅,直到他屈服。这时,整个黑城堡的人都出来围观,连瓦迩也趴在窗边看,长长的金色发辫垂过一边肩膀。史坦尼斯站在国王塔的台阶上,被骑士们簇拥着。 “如果这小鬼以为这样能吓着我,那就大错特错了。”众人听见杰诺斯大人如此宣告。“他根本不敢动我。杰诺斯·史林特是有朋友的人,我在朝中有人!咱们走着瞧……”寒风卷走了其余的话。 这行不通,琼恩心想。“停下。” 伊梅特转过身,皱紧眉。“大人?” “我撤回吊死他的命令,”琼恩道,“把他押过来。” “噢,谢天谢地,”他听见波文·马尔锡喊。 杰诺斯·史林特大人露出得意洋洋的笑容,跟酸败的黄油一样糜烂,直到琼恩下达下一道命令:“艾迪,找块案板。”然后他抽出长爪。 等找来合适的案板,杰诺斯大人已缩回了铁笼子里,但埃恩·伊梅特追过去把他拖出来。“不要,”史林特尖叫着被伊梅特半推半拽地赶过庭院,“放开我……你们不能……这事要给泰温·兰尼斯特知道,你们都会后悔——” 伊梅特将他踢倒在地。忧郁的艾迪伸出一只脚踩住,以防他起来,然后伊梅特把案板搁到他脑袋下。“别乱动你可少受些苦。”琼恩·雪诺向他保证,“不管怎么挣扎,你终究难逃一死,挣扎只会让你死得更难看。把脖子伸出来,大人。”苍白的晨光流动在琼恩的长柄剑上,他用双手将它举高。“有什么遗言,现在说吧。”他期待对方最后一次咒骂他。 结果杰诺斯·史林特拼命扭动脖子,向上看他,“求您了,大人,发发慈悲吧。我……我马上出发,我马上,我……” 晚了,琼恩心想,你自掘坟墓。长爪一扫。“我可以留着他的靴子吗?”呆子欧文看着杰诺斯·史林特的人头滚过泥泞的地面,问道,“几乎是崭新的咧。嘿!边上镶毛的靴子。” 琼恩回头看向史坦尼斯,他们的目光短暂交汇。 国王略微点了点头,转身回塔。 第八章 提利昂(三) 他独自醒来,轿子已经停了。 伊利里欧摊开身子睡觉的地方,只剩一堆被压扁的垫子。侏儒觉得喉咙干燥。他梦见……梦见什么?不记得了。 轿外有群人正用他听不懂的语言交谈。提利昂摆腿跨过帘布,跳到地上,发现伊利里欧总督在跟两位骑马的人交涉。那两个人都穿旧皮衫,披深棕色羊毛斗篷。他们的长剑收在鞘里,胖子看起来也不像是受到胁迫的样子。 “我要撒尿,”侏儒宣布。他蹒跚着走下大道,解开马裤,就着一丛荆棘解决内急,尿了很长时间才尽兴。 “至少他撒尿的本事不赖,”一个骑马的人说。 提利昂把那话儿抖干净,一路走回来。“撒尿是我最不出彩的特长,见过我拉屎你就不会这样说了。”他转向伊利里欧总督,“这两位可是你的熟人,总督阁下?瞧他们一身土匪装扮,我真想操起斧头来保护您咧!” “操斧头?”两个骑手中块头较大的大声重复道,他是个有蓬乱胡子和蓬松橙发的壮汉。“听见没,哈尔顿?这矮冬瓜敢向咱们挑战!” 壮汉的同伴年长些,修面整洁,有一张苦行僧式的、棱角分明的脸孔。他把头发拢起来,用绳子绑在脑后。“越是不起眼的人越是会虚张声势,吹嘘自己的勇气,”他声称,“我怀疑他连只鸭子都打不过。” 提利昂耸耸肩,“先把鸭子拿来。” “你眼前不就是一只?”骑手瞥了眼同伴。 壮汉霍地抽出长柄剑,“达克在此!你这把不知天高地厚的尿壶。” 诸神在上,原来如此。“我以为指的是小鸭子。” 壮汉笑声如雷,“听见没,哈尔顿?他只敢对付小鸭子!” “安静的鸭子更好,”那个叫哈尔顿的人用冰冷的灰色眼眸审视了提利昂一番,然后转回去对伊利里欧说,“箱子呢?” “骡队驮着呢。” “骡子太慢了。我们带了驮马来,得赶紧换上去。达克,这差事交给你。” “为什么当差的总是达克?”壮汉回剑入鞘,“你都干了啥,哈尔顿?我跟你,谁才是骑士啊?”说归说,他还是拍马朝骡队跑去。 “孩子近况如何?”箱子被换到马上时,伊利里欧问。提利昂数到箱子一共六只,橡木制,用铁扣锁上。达克很轻松地就把它们举起来,扛在一边肩膀上。 “已经长得跟格里芬一般高了,三天前他刚把达克打翻进马槽里。” “我才没被打翻!我只是表演下逗他玩而已。” “那我该祝贺你的演技啰,”哈尔顿道,“连我都被唬过了。” “有只箱子里装了给孩子的礼物。是姜糖,他最喜欢吃。”伊利里欧的语调听起来怪异地伤感。“我本以为可以随你们去葛·多荷,在你们顺流而下之前举办一场盛大的送别宴会……” “大人,我们没时间举办宴会,”哈尔顿打断,“格里芬的意思是等我们赶回去就立刻动身。从下游传来的没一条好消息。多斯拉克人在匕首湖北出现,那是老莫索卡奥的先头部队,而哲科卡奥就跟在后头。两个卡拉萨同时穿过了科霍尔森林。” 胖子对此嗤之以鼻,“哲科每隔三、四年就会来找科霍尔人的麻烦,科霍尔人会客客气气地送出一大笔金子,好让他回家。至于莫索嘛,他的卡拉萨就跟他一样老迈,而且人数一年比一年少。真正有实力的——” “——是波诺卡奥,”哈尔顿替他说完,“如果传闻属实,莫索和哲科正是被波诺驱赶而来。我们最后收到的报告声称波诺的部众接近了赛荷鲁江的源头,浩浩荡荡足有三万人。格里芬决不愿冒沿洛恩河南下时撞上渡河的波诺的风险。”哈尔顿瞥瞥提利昂,“这侏儒骑马的工夫比得上撒尿吗?” “那当然了,”提利昂抢在奶酪贩子前头回答,“不过你最好给这侏儒准备一副特殊的鞍子和一匹好脾气的马。还有,这侏儒自己长着嘴巴。” “确实长了张臭嘴。我叫哈尔顿,是小团队里的医师,人送外号‘赛学士’。我的同伴是达克爵士。” “是罗利爵士!”壮汉叫道,“罗利·达克菲。任何骑士都能册封骑士,所以格里芬册封了我。你叫什么,矮冬瓜?” 伊里利欧连忙接口:“他叫耶罗。” 耶罗?听起来像给猴子起的名。更糟的是,这是个潘托斯名字,而白痴也看得出提利昂并非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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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斯人。“在潘托斯我是耶罗,”他赶紧补充,以防露馅,“但我妈管我叫胡戈·希山。” “你到底是个小国王还是个小杂种呢?”哈尔顿追问。 提利昂知道自己在这位“赛学士”面前得小心谨慎。“全天下的侏儒,在他们父亲眼里都跟私生子没两样。” “说得好。那么胡戈·希山先生,再回答我一个问题:请问镜盾萨文是如何杀死恶龙乌拉克斯的?” “他把盾牌举在面前,使得乌拉克斯只看见了自己的倒影,直到萨文的长矛戳进它眼里。” 哈尔顿不为所动,“这故事连达克都知道。你能告诉我在血龙狂舞时期,哪个骑士企图用同样的把戏来对付瓦格哈尔?” 提利昂咧嘴一笑,“拜伦·史文爵士。结果他被活活烤死……不过那条龙是叙拉克斯,并非瓦格哈尔。” “恐怕你错了。慕昆学士所著的《血龙狂舞真史》中记载——” “——此书中确实记载为瓦格哈尔,但那是慕昆国师的笔误。拜伦爵士的侍从亲眼目睹了主人丧命,此后写信描述给爵士的女儿听。在信中,他写明龙是叙拉克斯,是雷妮拉骑乘的母龙,这比慕昆的版本要可信得多。试想,史文身为边疆地的骑士,而统领边疆地的风息堡支持伊耿。瓦格哈尔当时由伊耿之弟伊蒙德王子骑乘,史文又怎么可能去杀它呢?” 哈尔顿噘起嘴,“别从马背上摔下来就好,否则你就自己滚回潘托斯去吧。正常人还是侏儒,‘含羞少女号’都不会多等。” “含羞的少女是我除了放荡妞之外最喜欢的货色。告诉我,你知道妓女都上哪儿去了吗?” “我像是会召妓的人吗?” 达克大声嘲笑:“他不敢!莱摩儿知道了会要他祈祷个够!哦,那孩子会跟他同去,然后格里芬会把他命根子切下来塞进他喉咙里!” “没关系嘛,”提利昂道,“反正学士不需要命根子。” “但哈尔顿只是‘赛学士’。” “你似乎很欣赏这个侏儒,达克,”哈尔顿说,“既然如此,你带他走吧。”说完他拍马扬长而去。 达克又花了点工夫才把伊利里欧的箱子绑定在三匹驮马上。哈尔顿已不见踪影,但达克似乎并不担心。他翻身上马,一把抓住提利昂的领子,将其拎到身前。“抱紧鞍桥就万事大吉。我这坐骑步子很稳,而巨龙大道就跟处女的屁股一样光滑。”罗利爵士用右手控制缰绳,左手抓紧马皮带,踢马快速前进。 “一路顺风,”伊利里欧在他们身后叫唤,“告诉那孩子,我很遗憾不能参加他的婚礼,但我会在维斯特洛与你们会合的。以我最亲爱的西拉的手的名义,我发誓。” 提利昂·兰尼斯特回头看了伊利里欧·摩帕提斯最后一眼,总督大人一身锦袍站在轿边,耷拉着肥厚的肩膀。尘土飞扬,奶酪贩子的身影竟显得逐渐渺小起来。 骑过四分之一里后,达克追上了赛学士哈尔顿,随后他们并排前行。提利昂紧抓住高高的鞍桥,两条短腿被极不舒服地分开,他心知肚明等待自己的将是无穷尽的水疱、淤伤和抽筋的折磨。 “你觉得匕首湖的水盗会怎么料理小矮人?”哈尔顿边骑边说。 “炖矮冬瓜汤?”达克提出。 “不洗澡的乌霍最麻烦,”哈尔顿披露,“光那身味道就臭死人。” 提利昂听了耸耸肩,“幸好我没鼻子。” 哈尔顿朝他浅笑道:“要是撞上‘巫婆之齿号’的柯拉大姐,你身上的其他部位也会不保哦。她外号残酷的柯拉,带着一船美貌绝伦的年轻处女,会把抓住的男人统统阉掉。” “真可怕,我想尿裤子了。” “你敢!”达克沉着脸警告。 “悉听尊令,我就先憋着。等碰到这位柯拉大姐,我打算找件裙子穿上,告诉她我乃君临城内的头牌胡子美女——瑟曦是也。” 这话把达克逗乐了,哈尔顿说:“好个下流小丑,耶罗,我听说裹尸布大王愿意满足任何能博他一笑的人一个愿望。或许这位灰王陛下会把你收去装点他的石宫哦。” 达克不安地看着同伴,“这玩笑开不得。我们就快到洛恩河了,他会听见的。” “为了鸭子的忠告,”哈尔顿道,“我向你道歉,耶罗。你不至于吓得面无人色吧,我只是说说而已。悲伤领亲王的灰吻是不会轻易送出的。” 灰吻。单单这个词就足以让他浑身寒毛直竖。对提利昂·兰尼斯特而言,死并不可怕,但灰鳞病是另一码事。裹尸布大王不过是又一个故事,他告诉自己,不比传说中在凯岩城出没的机灵的兰恩的鬼魂更真实。即便如此,他仍旧闭上了嘴巴。 达克并没留意侏儒突来的沉默,而是讲起了自己的故事。他说他爹是苦桥的武器师傅,他是伴着钢铁敲打声长大的,也打小练剑习武。他的块头和技巧很快吸引了老卡斯威男爵的注意,男爵提拔他加入守卫队,但他有更远大的志向。他眼看着卡斯威软弱的儿子成为侍酒、侍从,最后当上骑士。“不过是个弱不禁风、脸细身子瘦的小杂毛,就因为他老爹生了四个女儿却只有他这么个儿子,便成了老虎屁股摸不得,容不得半点顶撞。说实话,其他侍从在场子里连一根汗毛都不敢碰他。” “你不是那样的孬种,对吧?”故事的结局提利昂已猜出个七七八八。 “我十六岁命名日时,我爹做了一把长剑送我。”达克道,“洛伦特对这把剑爱不释手,便抢了去,我那该死的老爸连一个字都不敢吭。于是我亲自找上门,洛伦特当面告诉我:我的手生来就不配提剑,只配拿锤子。我气不过,回家拿了锤子过来打他。我打断了他两条胳膊和半数肋骨,然后连夜逃出河湾地,渡过狭海,加入了黄金团。起初我做为学徒干了几年铁匠活,后来哈利·斯崔克兰爵士收我当了他的侍从。再后来格里芬从上游传话下来,说他需要可靠的人来训练他儿子,哈利便派了我去。” “格里芬册封你为骑士。” “那是一年之后的事了。” 赛学士哈尔顿浅笑道:“你何不跟你的小朋友解释清楚,你是怎么得到这姓氏的?” “骑士的意义不止是一个姓氏!”壮汉坚称,“好吧,他册封我的地方在一片空地,我抬头看见了一堆鸭子,所以……不准笑,我说了不准笑!” 日落时,他们离开九九藏书大道,在一个古石井旁荒草蔓生的院子里歇息。提利昂跳来跳去,以舒缓酥麻的腿筋,达克与哈尔顿则去喂马喝水。顽强的棕色杂草和小树不仅从鹅卵石间的缝隙里挤出来,还覆盖了周围的石墙——那原本该是一座大宅。照料好马之后,骑手们共享了一顿包括咸猪肉和冷白豆的简陋晚餐,并用麦酒送下肚。提利昂发现经历了与伊利里欧的暴饮暴食,简单的晚饭倒是种可喜的转变。“你们拿的这些箱子,”他边吃边评论,“我起初以为装的是收买黄金团的金子,直到我看见罗利爵士把箱子扛在肩上。若箱内装的是钱,不可能如此轻松。” “不过是套盔甲,”达克耸耸肩。 “还有衣服,”哈尔顿插话,“为各种盛大场合准备的宫廷服装,包括上好的羊毛衣、天鹅绒服饰、丝披风等等。去见女王陛下可不能丢分……也不能空手去。总督阁下贴心地为我们准备了合适的礼品。” 月亮出来后,他们又回到马背上,在群星指引下缓步东行。古老的瓦雷利亚大道在前方闪烁,犹如森林与山谷间一条长长的白银缎带。此情此景,竟令提利昂·兰尼斯特感到了几许平和。“长腿洛马斯所言非虚,这条大道的确是个奇迹。” “长腿洛马斯?”达克疑惑地问。 “一位死了很久的作家,”哈尔顿解释,“他毕生周游世界,写下两本书《奇迹》和《人造奇迹》,书中详叙了他的游历。” “我小时候,我的一位叔叔把这两本书送给了我,”提利昂道,“我爱不释手,一直把它们读烂。” “‘天神实现了七大奇迹,人类却营造了九个’”赛学士引用书中名言,“人类真是不够虔诚,居然比神还要多造两个。瓦雷利亚的石头路就在‘长腿’列出的九大奇迹之列,我记得是第五大奇迹。” “是第四大奇迹,”提利昂纠正,他童年时代把这十六个奇迹背得可谓滚瓜烂熟。每逢宴会,吉利安叔叔就要他在桌边背诵。我不是特喜欢表演吗?站在端盘子的仆人中间,每个人都盯着我看,我可以向大家证明自己是个多么聪明的小恶魔!后来的许多年里,他一直幻想能踏上“长腿”的征途,周游列国,见证奇迹。 不过在他十六岁命名日到来的十天前,泰温公爵粉碎了侏儒儿子的幻想。那天,提利昂说他要学叔叔们十六岁时的样,去造访九大自由贸易城邦。“我的兄弟们不会让兰尼斯特家族蒙羞,”父亲回应,“也不会娶个妓女。”提利昂提醒对方,自己再过十天就成年了,按习俗将可以自由行动。泰温公爵答道:“没有人是自由的。孩童和傻瓜才向往自由。想走可以,你可以穿上杂色衣、倒立着行走来取悦香料爵爷和奶酪贩子们。不过路费你自己掏,而且永远不要想回来。”眼见男孩的倔强态度被打消,父亲又补充道:“既然你闲不住,就去做点有用的事。”于是提利昂的成年礼是清扫凯岩城内所有阴沟水槽。也许他是想我掉进去淹死吧。如果是那样的话,泰温大概很失望,因为排水沟从没像提利昂负责清扫时那么通畅过。 给我一杯美酒,冲去泰温大人的滋味,一袋美酒就更好了。 他们整夜骑行赶路,提利昂断断续续地犯困,就着鞍桥打盹儿,又毫无征兆地惊醒。他不时往旁边滑,但罗利爵士总能及时出手,把他捞回来。到了早晨,侏儒的脚已酸痛不堪,屁股更如着了火一样。 他们又骑了一天,才赶到葛·多荷的旧址,这座古城坐落在河边。“这就是传奇的洛恩河啊?”提利昂在小山上凝视着和缓的绿色河流说。 “这只是小洛恩河而已,”达克纠正。 “河如其名,”其实这河倒不算太小,但三叉戟河三条支流中最小的也有它的两倍宽,而每一条的流速都比它快。至于河边的城市,更是毫不起眼。从史书中提利昂已知葛·多荷本非大城,只是美丽出众,翠绿与繁花映衬,运河和喷泉纵横。直到被战火呑噬,直到魔龙降临。一千年后的今天,运河中只剩芦苇和淤泥,喷泉池里的一摊摊死水则成了蚊蝇滋生的温床。寺庙与宫殿的残垣碎石散乱一地,唯有盘根错节的老柳树在河边荒地上愈发茂盛了。 废墟中依旧有人居住,当地人在野草丛中辟了些小菜园。听到从古瓦雷利亚大道上传来的铁蹄声,他们大多赶紧逃回了平时居住的山洞,只有少数几个胆大的站在日头下,用呆滞、漠然的目光瞅着过路客。一个浑身赤裸、膝盖以下全是泥巴的女孩目不转睛地盯着提利昂。她一定没见过侏儒,他明白,更别提没鼻子的侏儒了。于是他伸伸舌头,扮了个鬼脸,把女孩吓哭了。 “你干什么?”达克质问。 “献上飞吻呢。我吻上哪个女孩儿,她就准得哭,百发百中。” 大道在纠结的柳树丛中忽然告终,他们沿河岸向北又骑行了一小段,直到穿出树丛,来到一个古旧的石码头。码头已有一半陷进水里,高高的褐色野草几乎把它给埋了。“达克!”有人高叫道,“哈尔顿!”提利昂将头歪到一边,只见一个男孩站在一间低矮木屋的房顶上,挥舞着一顶宽边大草帽。这是个细瘦精悍的孩子,身材匀称,一头暗蓝色头发。侏儒认为他有十五、十六岁,至少相去不远。 那木屋原来就是“含羞少女号”的船舱。这是艘摇摇欲坠的单桅撑蒿船,横梁宽吃水浅,适合在窄小的溪流和沙洲间穿梭。一位平凡的少女,提利昂心想,但往往最丑的在床上最饥渴。往返于多恩领河流的撑篙船几乎都漆了明亮色彩,精雕细刻,这位少女却不一样。她被漆成土灰色,而且油漆已然斑驳起皮;她那巨大的主舵同样朴实无华,简单得没有任何装饰。她就像是在泥巴里滚过的下贱胚子,他心想,这样安排当然是有意为之。 达也高叫回应,他胯下的母马一路涉过浅滩,踩倒无数芦苇。对面的男孩从船舱跳下甲板,“含羞少女号”上其他的乘客也于此刻现身:一对像是洛伊拿人的年长夫妇站在舵边,一位披柔软白袍的清秀修女走出船舱,从眼睛旁拨开一缕暗褐色头发。 还有格里芬,谁也不会错过格里芬。“别嚷嚷了,”他说。河面顿时肃静。 这家伙很难对付,提利昂当即意识到。 格里芬的斗篷乃是用洛伊拿红狼的兽皮和头皮制成,在斗篷下他穿用铁环扣紧的棕色皮衣。他修剪整洁的脸看起来也似乎是皮革制,而他的眼角边已有了皱纹。虽然他跟他儿子一样是蓝发,但发根却是红的,眉毛红得更显眼。他臀上悬了一把长剑和一把匕首。对于达克和哈尔顿的平安返回,即便他有欣喜之意,也丝毫没流露出来。但他没有掩饰看到提利昂的不快,“一个侏儒?这是怎么回事?” “我知道,你指望看到一大轮奶酪。”提利昂转向小格里芬,露出最无辜的微笑,“染蓝发在泰洛西挺时尚,但在维斯特洛,男孩会朝你丢石头,女孩会指着你的脸嘲笑你。” 那孩子吓了一跳,“我妈是泰洛西淑女,我染头发是为了怀念她。” “这家伙究竟是谁?”格里芬严厉地问。 哈尔顿道,“伊利里欧专门写了信跟你解释。” “立刻拿给我看。把侏儒带去我的舱房。” 我不喜欢他的眼睛,提利昂坐在昏暗的舱房,看着这位佣兵坐在他对面读信时,心里这么想。两人间只隔了一张划痕累累的板条桌,桌上有只牛油蜡烛。那是一对冰蓝、冷酷、淡色的眼睛,侏儒不喜欢淡色的眼睛,因为泰温公爵就有一双淡绿色中闪烁着金黄的眸子。 他静静地观察。这佣兵会读信已说明了很多问题。有几个在刀尖上舔血的佣兵能做到这点呢?他的嘴唇几乎一动也不动。提利昂进一步意识到。 格里芬终于从羊皮纸上抬起头来,眯起那对淡蓝色的眼睛,“泰温·兰尼斯特死了?死在你手中?” “死在我手指上,瞧,就这根指头,”提利昂伸出一根手指给格里芬瞻仰,“泰温公爵当时蹲下如厕,我正好用十字弓射穿他的肚皮。我看他究竟能不能拉出黄金来——遗憾的是,他做不到,我正愁没金子花咧!从前,我还害死了我老妈,噢,别忘了我外甥乔佛里,我在他婚宴上下毒,亲眼看着他窒息而死。奶酪贩子是不是把这部分漏掉了?为了取悦女王陛下,我准备把我老哥老姐统统加进谋杀名单里。” “取悦她?伊利里欧失去理智了吗?陛下拿一个坦承自己犯下弑君和弑亲兽行的恶棍何用?” 问得好,提利昂心想,但他说出口的却是:“被我谋杀的国王霸占过她的王座,而我背叛狮子的行为,已经让女王陛下从中获益。”他挠挠烂鼻子,“别担心,我不杀你,你又不是我家人。可以把奶酪贩子的信给我瞧瞧吗?我很高兴能亲自拜读关于自己的事。”格里芬不仅忽视他的请求,还把信放到烛焰上,眼看着羊皮纸焦黑、卷曲、灰飞烟灭。“坦格利安家和兰尼斯特家之间有血仇,你为何支持丹妮莉丝女王的事业?” “为了金钱与荣耀,”侏儒欢快地声明,“噢,还为了报仇。只消见到我老姐,你就会恍然大悟了。” “我很明白仇恨的滋味。”格里芬说话的腔调,让提利昂意识到他是认真的。这个人终日以仇恨为食,以仇恨为衣,度过了多少岁月。 “我们总算是找到共同点了,爵士先生。” “我不是骑士。” 你不仅说谎,而且说得很差劲。真是缺心眼儿啊,大人。“达克爵士说是你册封他的。” “达克多嘴。” “鸭子会说话,已经很了不起了咧。好吧,格里芬,你不是骑士,而我是胡戈·希山,一只小怪物,你的小怪物——如果你喜欢的话。我向你保证,我只想做龙女王的忠仆。” “那你如何服侍她?” “当然是用舌头啦,”他伸出舌头,舔过一根又一根手指。 “我可以为女王陛下分析我亲爱的老姐的思考方式——如果那能叫思考的话;我可以指导她手下的将领如何在战场上打败我老哥詹姆;我知道七国之中哪些诸侯勇敢,哪些诸侯懦弱,哪些对王室忠诚,哪些可以被收买。总而言之,我可以为她带来更多盟友。此外,在龙的方面我是行家,不知比你家‘赛学士’强出多少。我还很有趣哦,而且我吃得不多。你就把我当成你的私家小恶魔好了。” 格里芬掂量片刻,“听好了,侏儒,你是我的团队里最卑贱的一分子。管住舌头,乖乖听话,否则有你好受的。” 是,父亲,提利昂差点脱口而出。“是,大人。” “我不是大人。” 说谎。“把它当作我的恭维吧,朋友。” “我也不是你的朋友。” 不是骑士,不是大人,也不是朋友。“太可惜了。” “省省你的毒舌。我最多把你带到瓦兰提斯,若你态度忠顺、又确有所长,到时候可以留下来,尽心竭力为女王效命。若你敢制造麻烦,我随时可能把你撵出去。” 是吗?是要把我沉到洛伊拿河底,让鱼儿享用我的烂鼻子喽?“Valar dohaeris。” “睡甲板还是货舱,随你挑。耶利亚会为你准备床具。” “她真是太好心了。”提利昂蹒跚着鞠了一躬,走到舱房门口,又回过头。“找到女王陛下后,如果我们发现关于龙的事只是水手们醉后胡言乱语,该怎么办呢?毕竟,这个疯狂的世界充满了各种荒唐故事,你瞧,有古灵精怪,有幽灵尸鬼,有美人鱼,岩地精,长翅膀的马,长翅膀的猪,还有……长翅膀的狮子?” 格里芬皱眉怒视他。“我郑重警告过你了,兰尼斯特,管住你的舌头,否则有你好受的。我们在这里做的事,既关系着国家命运,也关系着大伙儿的身家性命和家族荣誉。这不是你拿来随便找乐子的游戏。” 当然不是,提利昂心想,这是权力的游戏。“如您所愿,船长阁下,”他喃喃地说着,又鞠了一躬。 第九章 戴佛斯(一) 闪电撕裂了北方的蓝白色天空,镂刻出夜灯台漆黑的塔楼。六次心跳之后传来雷鸣,犹如遥远的鼓点。 守卫们押着戴佛斯·席渥斯穿过一座黑色玄武岩桥梁,途经一道锈迹斑斑的铁闸门,门后是一道注入了海水的护城深河,两根巨型铁链拉起吊桥悬跨河上。绿色的海水在河中汹涌澎湃,溅起朵朵浪花拍打在城堡基石上。护城河对面的城门楼比之前的更大,石材上覆满海藻。手腕被缚的戴佛斯跌跌撞撞地穿过泥泞的庭院,冷雨刺痛了眼睛。守卫们在后面戳他,驱赶他登上破浪城幽深的石制主堡。 入室之后,守卫队长立刻解开斗篷挂在钉子上,以免雨水弄脏磨薄了的密尔地毯。戴佛斯也用被缚的手笨拙地解着斗篷扣——他没有忘记在龙石岛效命期间学会的礼仪。 伯爵大人独坐在昏暗的大厅里,享用由啤酒、面包和姐妹乱炖组成的晚餐。大厅的厚石墙上安置有二十个铁烛台,但只有四个插了火炬,而且都没点燃。明灭的光线来自于两根摇曳的牛脂粗蜡烛。戴佛斯可以听见冷雨冲刷墙垒、从漏雨的屋顶滴下发出的一成不变的声音。 “老爷,”队长报告,“我们在鲸腹坨抓到这家伙。他试图行贿离岛,身上带有十二枚金龙,以及这个东西。”队长把那条镶金边的黑天鹅绒宽缎带放到领主面前的桌上,缎带上有三个章:一为金色蜂蜡的宝冠雄鹿、一为红蜡的烈焰红心,一为白蜡的手形纹章。 戴佛斯浑身湿透,浸湿的绳子陷进皮肤里,擦得手腕生痛。眼前这位领主只消一句话,就可以把他挂上姐妹屯的绞架门,但好歹屋里可以避雨,脚下也是坚实的石板而非颠簸起伏的甲板。他早被淋成了落汤鸡,外表狼狈不堪,内心更是倍受背叛和悲伤的摧残。这场风暴是不折不扣的折磨。 领主用手背擦了擦嘴,拿起缎带来仔细瞧看。城外雷电闪烁,半个心跳的时间里,墙上的弓箭孔放射出一片蓝白光芒。一、二、三、四,戴佛斯数到四,雷声方才传至。等雷霆平息后,他又听见那一成不变的雨水声,听见脚下巨浪冲刷过破浪城的巨型石拱门、怒号着灌进地牢。他很可能会被锁进地牢,用铁链拴在潮湿的石地板上,等待上涨的怒潮的判决。不,他试着提醒自己,那是走私者的死法,御前首相不会这样死去。他把我卖给太后收益更多。 领主用手指抚摸着缎带,冲缎带上的印章皱起眉头。他是个魁梧的家伙,又肥又丑,生了一副桨手的宽肩膀却没有脖子。他的脸和下巴被粗糙的灰胡须覆盖,胡须中点缀着点点白丝。他宽厚的浓眉上却是个秃头,粗大的酒糟鼻血管清晰可见。他嘴唇很厚,右手中间的三根指头好像长着蹼。戴佛斯以前就听说三姐妹群岛上有些领主有蹼状的手和脚,但一直以为那不过是水手们的故事而已。 领主倾身向前。“给他松绑,”他吩咐,“摘掉他的手套,我要瞧瞧他的手。” 队长遵命行事。当他展示出俘虏残废的左手时,外面又有闪电,电光将戴佛斯·席渥斯被削短的手指映在甜姐岛伯爵高德瑞奇·波内尔那张生硬粗蛮的脸上。“缎带是个人都能偷,说明不了问题,”领主道,“但这些指头是真的。你确实是洋葱骑士。” “这的确是我的外号,大人。”其实戴佛斯现下已身列诸侯之林,更受封骑士多年,但内心深处他一直没变,仍是那个用一船洋葱和咸鱼换得骑士身份的卑微走私者。“别人还给我取过更糟的外号。” “没错,比如叛徒、反贼和变色龙。” 他无法接受最后一个词。“我从未变色,大人,我一直是国王的人。” “如果史坦尼斯也算国王的话。”领主用刚硬的黑眼珠上下打量他。“来这里的骑士会来城堡找我,而不是去鲸腹坨,那是无法无天的走私者聚集的地方。你是打算重操旧业吗,洋葱骑士?” “不,大人,我想找船去白港,替国王送信给那边的领主。” “那你可来错了地方,见错了领主,”高德瑞奇伯爵颇感有趣,“这是甜姐岛上的姐妹屯。” “我知道。”甜姐岛上的姐妹屯跟“甜美”没有半点关系,这是个肮脏丑陋的小镇,到处弥漫着猪屎和烂鱼的臭味,戴佛斯当走私者时没少来这里。数百年来,三姐妹群岛都是走私者的天堂,在这之前则是海盗的巢穴。姐妹屯的街道是用木板在泥巴上铺的,街上的房屋则全是枝条编织的篱笆房,房顶搭着稻草,而它的绞架门上总是挂着肚皮被剖开、内脏悬空的尸体。 “我不怀疑,你在这里有朋友,”领主说,“每个走私者在姐妹群岛都有朋友。他们中肯做我朋友的,我留下;不肯做我朋友的,统统吊死。我会慢慢折磨他们,看着他们的肠子在膝盖边晃荡,”闪电点亮了窗户,屋子又明亮起来。二次心跳后传来雷声。“你说你要去白港,那来姐妹屯做什么?你是怎么来的?” 因为国王的命令和朋友的背叛,戴佛斯心想,但他说出口的却是:“因为风暴。” 一共二十九艘船从长城出发,现在若剩下一半,戴佛斯都会惊讶。沿海岸南下途中,他们一直被黑云、狂风和暴雨笼罩。划桨战舰“奥莱多号”和“老母之子号”撞毁在斯卡格斯岛的岩石上——那个被独角兽和食人族盘踞的岛屿连“瞎眼杂种”都不敢涉足;大型平底商船“萨索斯·桑恩号”则在灰崖边搁浅。“史坦尼斯必须赔偿,”萨拉多·桑恩心痛地说,“他必须拿出金子来,一条船一条船地赔我。”愤怒的神灵似乎存心要他们为快捷的北行付出代价,他们当初从龙石岛直到长城旅途平顺、航速如飞,如今却举步维艰。又一阵飓风撕裂了“丰收号”的索具,萨拉多·桑恩不得不将其拖行。但在寡妇望以北十里格处,大海再度翻腾起来,“丰收号”不由自主地撞上了一艘拖带它的船,两船都沉没了。整个里斯舰队被七零八落地吹散到狭海里,有的船或许日后会在某个港口现身,有的船则永远见不到了。 “这都是你的国王干的好事,让我成了乞丐萨拉多,”舰队残部航到咬人湾时,萨拉多·桑恩向他抱怨,“穷光蛋萨拉多。我的船去了哪里哟?还有我的金子,那些许诺给我的金子哟!”当戴佛斯向他保证他一定会得到补偿时,萨拉爆发了,“几时,几时!?明天?下个月?等到红彗星再临?他许诺给我金子和宝石,他一直不停地许诺,但我一分钱也没见着。‘我郑重承诺’——他说得轻巧,噢哟,还把高贵的王家字据给立了下来。我问你,国王的字据能吃吗?羊皮纸和封蜡能解渴吗?我能搂着白纸黑字儿滚到羽毛床上、听它们吱吱尖叫吗?” 戴佛斯力促对方保持忠诚,他对萨拉指出,若是现在抛弃史坦尼斯的事业,就等于葬送所有赢得补偿的希望。大获全胜的托曼王不可能为失势的叔叔买单,萨拉只能坚定不移地支持史坦尼斯·拜拉席恩,直至其夺得铁王座,否则连一个子儿都别想捞到。萨拉必须耐心。 或许换个巧舌如簧的领主老爷能说服这里斯海盗头子,但戴佛斯只是个洋葱骑士,他的话反而让萨拉更恼火。“我在龙石岛上很耐心哟,”他说,“我耐心地看着红袍女焚烧木头神像和哀嚎的可怜虫;一路去长城我很耐心哟,在东海望我也耐心……还挨着冻,那鬼地方真冻。现在嘛,我呸,去你的耐心,去你的国王。我的人都快饿死喽。他们希望跟自己的老婆亲热,希望数数自己的孩子,希望再见到石阶列岛和里斯的情欲园,可结果呢?结果他们只得到冰雪、风暴和空洞的承诺!他们99lib?不要这个!北境太冷喽,越来越冷喽。” 我知道这一天终究会来,戴佛斯告诉自己,我虽然喜欢这老流氓,但没有傻到相信他不变心。 “风暴。”高德瑞奇伯爵说出这个词的语气就像念出情人的名字。“安达尔人到来之前,风暴在姐妹群岛是神圣的事。我们的古神是波涛女士和天空之主,他们云雨时就会产生风暴。”领主倾身向前,“迄今为止,没有哪个国王有心寻求姐妹群岛的支持。有什么必要关注我们这穷乡僻壤呢?但现在你来了,风暴把你送来了。” 是我朋友把我出卖了,戴佛斯心想。 高德瑞奇伯爵转向守卫队长,“我跟他单独谈。他从未来过这里。” “是,老爷,他从未来过。”队长遵命离开,湿漉漉的靴子在地毯上印下潮湿的脚印。地板下方的海洋仍在无尽地咆哮,冲击城堡地基。门“轰”地一声合上,犹如远方的雷鸣,接着电光真的再度亮起,仿佛遥相呼应。 “大人,”戴佛斯开口,“只要您肯送我去白港,陛下一定感念于心。” “我可以送你去白港,”领主确认,“也可以送你去冰冻地狱。” 姐妹屯跟地狱也差不了多少。戴佛斯惴惴不安。三姐妹群岛向来反复无常,只为自己打算,理论上受谷地的艾林家族管辖,但鹰巢城根本指挥不动他们。 “你来这的事若是给桑德兰知道,他会要我交人,”波内尔是甜姐岛伯爵,朗多普和托伦特统治着长姐岛和小姐岛,但他们都得服从三姐妹群岛侯爵崔斯顿·桑德兰,“然后他将把你卖给太后,以换取一点兰尼斯特的金子。可怜的穷鬼,七个儿子都决心要当骑士,他需要每一枚能搞到的金币。”领主拿起木勺,朝炖肉汤继续发起进攻。“过去我诅咒诸神只给我女儿,直到我听见崔斯顿抱怨战马的费用。你要是知道多少鱼才能换套像样的板甲与锁甲,肯定会大吃一惊。” 我也有七个儿子,不过其中四个给烧死了。“桑德兰侯爵是鹰巢城的封臣,”戴佛斯说,“按照律法,他应把我交给艾林夫人处置。”他觉得自己在她面前的机会比在兰尼斯特面前的机会要大。 莱莎·艾林虽没参与五王之战,但毕竟是奔流城的女儿、少狼主的姨妈。 “莱莎·艾林死了,”高德瑞奇伯爵说,“她被歌手谋害。如今小指头大人统治谷地。你说说,海盗上哪儿去了?”见戴佛斯不答,他便拿勺子敲桌子,“我指那些里斯人。托伦特在小姐岛上见过他们的风帆,之前寡妇望的菲林特也见过。橙、绿和粉色的帆。萨拉多·桑恩人在哪里?” “在海上。”萨拉打算绕行五指半岛,一路沿狭海南下,带着剩余船只返回石阶列岛。若他在路上能遇到商船,也许可以打劫几艘,不无小补吧。“陛下派他去南方骚扰兰尼斯特及其盟友。”这是他冒雨划向姐妹屯时反复编排的谎言。世人迟早会知道萨拉多·桑恩抛弃了史坦尼斯·拜拉席恩,让国王失去了海军力量,但他戴佛斯·席渥斯绝对守口如瓶。 高德瑞奇伯爵搅着炖肉汤,“那老海盗桑恩让你自己游上岸?” “我是坐小船上岸的,大人。”萨拉一直等到夜灯台在“瓦雷利亚人号”的左舷船头出现,才把他放下船——他们之间毕竟还有友谊。里斯人发誓说自己很乐意带他南下,但戴佛斯严词回绝了。史坦尼斯需要威曼·曼德勒的支持,而他信托戴佛斯去赢取这份支持。戴佛斯告诉萨拉,他不能辜负这份信托。“呸,”海盗亲王回复,“我的老友,他会用荣誉杀了你。他会杀了你哟。” “我还从未接待过国王之手,”高德瑞奇伯爵说,“照你看,史坦尼斯会付赎金吗?” 他会吗?史坦尼斯给了戴佛斯领地、头衔和官职,但他舍得拿出真金白银来救他的小命吗?再说他没有金子,不然也不会失去萨拉了。“大人您想弄清楚的话,可以派人去黑城堡询问陛下。” 波内尔哼了一声,“小恶魔也在黑城堡?” “小恶魔?”戴佛斯弄糊涂了,“他在君临,因为谋害外甥而被判处死刑。” “我父亲常说,长城是消息最不灵通的地方。侏儒逃了,他变身穿出黑牢的铁栏,赤手空拳把他父亲大卸八块。一名守卫亲眼见到他逃亡,说他浑身浴血,从头到脚像被鲜血淋过一样。太后下令,无论谁抓到他都赏赐领主之位。” 戴佛斯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你的意思是泰温·兰尼斯特死了?” “是的,被亲儿子所杀。”领主喝了口啤酒。“姐妹群岛有自己的国王的时候,我们才不容忍侏儒。我们会把侏儒丢进海里,做为给诸神的献祭。修士不许我们这么干,真是一群死脑筋的傻瓜,诸神若不当他们是怪物,又怎会把他们造成那副模样?” 泰温公爵死了。一切皆已改变。“大人,您能准许我派乌鸦送信给长城吗?泰温公爵的死讯一定要让陛下知道。” “他会知道,但不是从我这里,也不能是从你这里——只要你还待在我这间漏雨的房子里就不成。如果世人以为我偏袒史坦尼斯,那就太不幸了。桑德兰家支持过两次黑火叛乱,我们跟着一起倒了大霉。”高德瑞奇伯爵冲一把椅子挥挥勺子。“趁你还没摔倒赶紧坐下,爵士。我的厅堂又黑又冷又潮湿,但至少还有适当的礼仪。我们会为你找些干燥衣服,不过你得先吃点东西。”他吼了一声,一个女人便进到大厅。“我们要喂饱客人,再拿些啤酒、面包和姐妹乱炖来。” 褐啤酒,黑面包,炖肉汤则跟奶油一样白。浓汤盛在一条挖空了的老面包里,里面有大葱、萝卜、大麦、白色及黄色的芜菁、蛤蚌、大块的鳕鱼肉和螃蟹肉,还有厚厚一层奶油和黄油。这样的汤正是给湿冷的寒夜准备的,它能让人从骨子里头暖和起来。戴佛斯心怀感激地狼吞虎咽。 “你吃过姐妹乱炖吗?” “吃过,大人,”三姐妹群岛上每家旅馆、每间酒店都有这道招牌菜。 “这是戈拉做的,比你吃过的更美味。戈拉是我外孙女。你结婚了吗,洋葱骑士?” “结了,大人。” “遗憾,戈拉还没有。朴实的女人才能成为可靠的老婆。你瞧,汤里有三种螃蟹:红蟹、蜘蛛蟹和帝王蟹,除了她做的姐妹乱炖,我根本不吃蜘蛛蟹,吃它简直像是同类相残。”领主示意他看看冰冷漆黑的壁炉上挂的旗帜:灰绿底色的旗帜上绣了一只白色蜘蛛蟹。“据说史坦尼斯烧死了自己的首相。” 我的前任。在龙石岛上,梅丽珊卓活活烧死了艾利斯特·佛罗伦,以召唤送他们迅捷北上的奇风。当后党人士将他绑上刑柱时,半裸身子的佛罗伦伯爵尽力保持威严的姿态,他神情倨傲、一言不发,但一旦火舌舔上大腿,他就开始了惨叫——假如红袍女所言是实,正是他的惨叫令他们一路顺风抵达东海望。戴佛斯不喜欢那场顺风,风中似乎有烤焦血肉的味道和活人凄厉的哀嚎。我也可能落得如此下场。“我没被烧死,”他告诉高德瑞奇伯爵,“虽然东海望差点冻死我。” “长城就那样。”女人又带来一条新出炉的面包,热腾腾的。戴佛斯看见她的手,不禁一愣。他的表情被高德瑞奇伯爵捕捉到了。“没错,她也有遗传,五千年来波内尔家的人都有。她也是我外孙女,但不是炖汤的那个。”他一把将面包撕成两半,分了一半给戴佛斯。“吃吧,是好物。” 的确是好面包,虽然对戴佛斯来说,一点陈旧的面包渣也能起到同样作用——这意味着今晚他是这里的客人。三姐妹群岛的众位领主名声不佳,尤其是这位甜姐岛伯爵、姐妹屯之盾、破浪城之主和夜灯台的守护者高德瑞奇·波内尔……但强盗领主和专捞沉船的匪徒也依然要尊重古老的宾客权利。我至少能看到明天日出,戴佛斯告诉自己,我享用过他的面包和盐。 不过说实话,姐妹乱炖里放的作料似乎不只是盐。“藏红花?”藏红花比金子还贵重,戴佛斯以前只尝过一次,那是在龙石岛的宴会上劳勃国王赏赐了他半条鱼。 “没错,魁尔斯的藏红花。我们这里还有胡椒。”高德瑞奇伯爵用拇指和食指捻起一小撮,撒进自己的汤里。“瓦兰提斯的碎黑胡椒,世上最棒。能吃辣就多来点儿,我有四十箱这玩意儿。我还有丁香、豆蔻和足足一磅藏红花,全是从‘杏眼少女号’上搞到的。”他哈哈大笑。戴佛斯发现领主还留有满口牙齿,虽然大部分成了黄板牙,有颗牙发黑坏死了。“她要去布拉佛斯,但飓风把她卷进咬人湾,撞毁在我的礁石上。瞧,你不是风暴带给我的唯一礼物。大海真是个心机叵测的残酷家伙。” 大海没有人心叵测,戴佛斯心想。在被史塔克家用火与剑臣服之前,高德瑞奇伯爵的祖先都是海贼王。这帮“姐妹男”不像萨拉多·桑恩之流一样公开打劫,而是狡猾地“打捞”沉船——他们沿三姐妹群岛修筑烽火台,警示暗礁、浅滩和岩石的所在,但到了浓雾弥漫时或狂风大作的夜晚,他们会偷偷燃起假信号,勾引粗心的船长上当。 “风暴也帮了你一个大忙,把你送到我家门口。”高德瑞奇伯爵道,“你在白港恐怕会受冷遇。你来得太晚了,爵士,威曼大人已决定屈膝臣服,但效忠的对象不是史坦尼斯。”他喝了一口啤酒。“曼德勒家族算不上北方佬,他们血统不纯,带着金子和自己的神来北境不过九百年。从前,他们是曼德河流域的大领主,但由于扩张过度,遂遭‘青手’一家的制裁。狼王接纳了他们,他拿走了他们的金子,但允许他们保留自己的神,还划出领地给他们居住。”他用一大块面包来蘸肉汤。“史坦尼斯若是以为胖子会选鹿来骑,那就大错特错了。十二天前,“狮星号”曾在姐妹屯停泊装水。你认得那条船吗?绯红色船帆,船首有只金狮。那条船上都是佛雷家的人,他们奔白港而去。” “佛雷?”戴佛斯万万没料到事情会演变成这样。“我们得到消息说威曼大人的儿子死于佛雷家之手。” “你的消息没错,”高德瑞奇伯爵确认,“这事把胖子气得半死,他发下毒誓在报仇雪恨之前只靠面包和红酒过活——不过等到当天傍晚,他便又继续往嘴里塞蛤蚌和蛋糕了。三姐妹群岛和白港之间一直有船只来往,我们把螃蟹、鱼和山羊奶酪卖给他们,换取木头、羊毛和兽皮。据我所知,现下那位老爷比以前更胖了。他发的誓值几个钱?常言道言语就像风,而从曼德勒嘴里吹出的风不比从他下面放出的风强。”领主又撕下一块面包蘸肉汤,以扫清盘子。“佛雷给那蠢胖子带去一包骨头,说这叫迎还遗骨,乃是最高规格的礼仪;如果那是我儿子,我会以同等规格的礼仪相待,吊死佛雷一行人以兹感谢。不过胖子太高尚啦,做不了这等事。”他把面包塞进嘴,咀嚼之后才吞下去。“我招待佛雷们吃了顿晚餐,其中一个佛雷就坐在你现在的位子上。他自报姓名叫‘雷加’,我差点捧腹大笑。他说他死了老婆,打算在白港再娶一个。乌鸦来来回回,威曼伯爵和瓦德侯爵达成了协议,并将通过联姻来确保。” 戴佛斯感觉被眼前的领主一拳打在肚子上。若他所言是实,我的国王已输掉了战争。史坦尼斯·拜拉席恩急需白港的支援。如果说临冬城是北境的心脏,那白港就是北境的嘴巴。数百年来,那里都是不冻港,在深冬也不会结冰。现在冬天就要到了,那里的地理优势将愈发明显。此外,白港的辖区内还有银矿。兰尼斯特家有凯岩城的全部金子和高庭的财富可资利用,史坦尼斯国王却是一贫如洗。我必须去试试,至少得做到这点,或许我能找到办法阻止这场联姻。“我要去白港,”他说,“大人,我恳求您协助我完成使命。” 高德瑞奇伯爵蘸完了肉汤,正用那双大手把当餐盘用的老面包也撕来吃。肉汤把老面包泡软了。“我不喜欢北方佬。”他宣布。 “虽然学士们说‘凌辱三姐妹’己是二千年前的往事,但姐妹屯并没有遗忘。在那之前,我们自由自在,自立为王;在那之后,我们不得不向鹰巢城屈膝,以换取支持,驱逐北方佬。狼和鹰把我们可怜的岛屿当成战场争斗了一千年,榨干了我们的血肉,留下一副空壳。你那史坦尼斯国王也好不到哪去,他还在干劳勃的海政大臣时,不跟我打招呼就派舰队闯进我的港口,胁迫我吊死了十来个朋友——十来个你这样的。他甚至威胁说,如果我敢熄灭夜灯台的灯火,导致船只失事的话,就把我也吊死。我不得不忍气吞声。”他吃着自己的餐盘。“现在他打了败仗,夹着尾巴低声下气逃到北境。我凭什么要帮他?你给我个理由。” 因为他是你合法的国王,戴佛斯心想,因为他坚强而公正,因为他是唯一能让国家恢复秩序、领导人民对抗北方黑暗势力的人,因为他有一把能放射太阳光芒的魔剑。这些话哽在喉头,说出来对甜姐岛伯爵一点触动都没有,他费尽口舌也没法靠近白港一步。他想得到什么样的答案呢?我能用不存在的金子引诱他么?为他孙女找一个出身高贵的丈夫?抑或是领地、荣誉和头衔?艾利斯特·佛罗伦大人玩的就是这种游戏,国王为此烧死了他。 “首相大人哑巴了。看来他不仅不太接受姐妹乱炖,还接受不了真相。”高德瑞奇伯爵擦了擦嘴。 “狮子死了,”戴佛斯缓缓地说,“这是你告诉我的真相。泰温·兰尼斯特死了。” “他死了又能怎样?” “现在君临由谁掌权?——肯定不是托曼,他还是个孩子——是凯冯爵士?” 高德瑞奇的黑眼珠里烛光闪烁,“如果是他的话,你早就被锁拿解去都城了。管事的是太后。” 戴佛斯明白了。对方还在观望,担心下错赌注。“史坦尼斯曾在提利尔和雷德温的联军围困下守住风息堡,又拿下了坦格利安家族最后的堡垒龙石岛,他还在仙女岛粉碎过铁舰队。那个小鬼国王打不赢他。” “那个小鬼国王兼有凯岩城的财富和高庭的力量,他还有佛雷家族和波顿家族可为倚靠。”高德瑞奇伯爵揉了揉下巴。“不过嘛……世上不变的唯有凜冬。这是当年奈德·史塔克告诉我父亲的话,就在这个大厅里。” “奈德·史塔克来过这里?” “劳勃刚造反的时候,‘疯王’送信给鹰巢城索要史塔克的项上人头,琼恩·艾林却把他送回故土以示反抗。由于海鸥镇仍旧效忠国王,史塔克要想回家召集封臣,只能翻山越岭去五指半岛,找到一位渔夫载他渡过咬人湾。不幸的是,他们路遇风暴,渔夫淹死了,但他的女儿在船沉以前拼死把史塔克送到了姐妹群岛。据说史塔克留给她满满一袋银币,还搞大了她的肚子。她把那个孩子命名为琼恩·雪诺,以老艾林的名字取的。” “跟艾德公爵见面时,我父亲就坐在我现在坐的位置上。我们的学士力促我们斩下史塔克的脑袋,送给伊里斯表忠。那意味着丰厚的奖赏,疯王对取悦他的人向来出手大方。但那时我们已得知琼恩·艾林拿下了海鸥镇,劳勃当先登城,手刃马柯·格拉夫森。‘这个拜拉席恩无所畏惧,’我对父亲说,‘他像国王那样战斗。’学士听了冲我咯咯笑,说雷加王子干掉他不费吹灰之力。史塔克就在那时插话道:‘世上不变的唯有凛冬。我们的确有可能失败,但……假如我们胜利呢?’我父亲遂决定礼送他出境。‘如果你失败,’他告诉艾德公爵,‘你从没来过这里。’” “我也一样,”戴佛斯·席渥斯承诺。 第十章 琼恩(三) 他们把塞外之王抓出来,双手用麻绳绑住,脖子上套了根绳子。 绳子另一头拴在高迪·法林爵士的战马鞍头上。巨人杀手及其胯下坐骑都披挂着镶乌银的镀银盔甲,而曼斯·雷德只穿了件单薄的外衣,四肢都裸露在寒风中。他们应该让他留着那件斗篷,琼恩·雪诺心想,野人女孩用红丝绸为他缝补的斗篷。 难怪长城也在哭泣。 “曼斯比任何一位游骑兵都更熟悉鬼影森林。”琼恩最后一次为塞外之王求情时这么说,竭力向史坦尼斯国王证明留下曼斯比杀了他更有用。“他了解巨人克星托蒙德。他跟异鬼战斗过。他找到了乔曼的号角但没吹响它。他并不忍心让长城倒塌。” 这些话全是白费。史坦尼斯不为所动,因为律法就是律法:逃兵唯有死刑。 在哭泣的长城下,梅丽珊卓高举白皙的双手。“我们都必须做出选择,”她高声宣告,“男与九九藏书女,老与少,高贵抑或平庸,我们的选择都是相同。”她宣讲的声音让琼恩·雪诺联想到茴芹、豆蔻和丁香的味道。她和国王一同站在深坑边搭起来的木制脚手架上。 “我们的选择是光明与黑暗,正义与邪恶。我们的选择是真神或伪神。” 曼斯·雷德一边走,风一边把他蓬厚的灰棕色头发吹打到他脸上。他微笑着用被缚住的双手拨开遮住眼睛的头发。但当他看见笼子时,所有的勇气都离他而去。后党用鬼影森林的树木编了这个笼子,材料包括树苗、易折的嫩枝、黏乎乎满是松脂的松树枝桠及苍白如骨的鱼梁木枝条。他们把这些纠结缠绕成这个格子状的木笼,悬挂在堆满原木、树叶和引火物的深坑之上。 野人王挣扎着向后退。“不,”他哭喊,“发发慈悲。不对,我不是国王,他们——” 高迪爵士将绳子用力一扯,塞外之王便只能踉跄向前,绳圈憋住了他剩下的话。他摔倒后,高迪爵士拖着他走,等他被后党人士半推半抱地关进笼子,已浑身是血。十来个士兵一起拉绳子,将他升到空中。 梅丽珊卓女士自始至终盯着他。“自由民们!这就是你们的谎言之王,而这是他许诺能让长城倒塌的号角。”两名后党人士抬出乔曼的号角,这只通体漆黑的号角镶嵌了古老的黄金条纹,足有八尺之长,条纹上镌有符文,那是先民留下的字迹。乔曼数千年前就死了,但曼斯在霜雪之牙的冰川下找到了他的坟墓。传说乔曼吹响冬之号角,从地底将巨人们唤醒。耶哥蕊特曾告诉琼恩曼斯没能找到号角。要么是她撒谎,要么就是曼斯对自己人隐瞒了真相。 号角被举起来,上千名俘虏透过木栅栏观看。他们全都衣衫褴褛,食不果腹。七大王国的人民称他们为“野人”,而他们自称“自由民”。不过他们现在的样子既不野蛮也不自由——唯有饥饿、恐惧和麻木。 “乔曼的号角?”梅丽珊卓续道,“不,该称它为黑暗的号角。如果长城倒塌,长夜将随之降临,那是永不终结的长夜。这事决不能发生,决不会发生!光之王发现了他的子民面临的危机,于是为他们送来他的选民,他让亚梭尔·亚亥转世重生!”她手指史坦尼斯,喉头的大红宝石脉动着红光。 他坚硬如石、她热情似火。国王的双眼带着蓝眼圈,眼窝深陷,面无表情。他穿着灰色板甲,毛皮镶边的金线披风披在宽阔的肩膀上。他的胸甲上雕刻了烈焰红心,头戴的赤金王冠也被做成扭曲火焰的形态。瓦迩站在他身旁,高大美丽。他们也为她戴上了一圈朴素的暗色青铜冠冕,而她比戴金冠的史坦尼斯更有王家风范。她的灰眼睛毫无畏惧,一眨不眨。她在貂皮披风下穿着白色和金色的衣服,蜂蜜色金发绑成一根粗辫子从右肩直垂到腰。寒风吹得她脸颊发红。 梅丽珊卓女士没戴冠冕,但所有人都知道她才是史坦尼斯·拜拉席恩真正的王后,而不是那个被国王留在东海望瑟瑟发抖的平凡女人。传言说,在长夜堡修缮完毕前,国王都不会召唤赛丽丝王后和他的女儿。琼恩为她们感到遗憾。对南方的贵族太太和少女而言,长城本是个太艰苦的地方,长夜堡更是尤有甚之。那里从古至今都是个阴森凄暗的所在。 “自由民们!”梅丽珊卓高喊,“观睹选择黑暗的下场吧!” 乔曼的号角烧起来了。 只听“嗖”地一声响,绿色和黄色的火焰便从号角周身窜出、爆开。琼恩的坐骑紧张得后退,其他骑者也纷纷约束马匹。自由民们眼睁睁看着他们的希望着了火,不由得从栅栏背后发出一阵哀嚎。少数人开始叫嚣漫骂,但藏书网大多数人没有多说。半晌间,黄金条纹上的符文似乎在空气中闪烁。后党人士将号角狠狠地翻滚着扔进火坑中。 笼子里的曼斯·雷德用被缚的双手撕扯脖子上的绳圈,语无伦次地咒骂妖术与背叛。他否认自己的国王身份、否认自己的人民——否认自己的一切。他惨叫求饶,厉声诅咒红袍女,又歇斯底里地哈哈大笑。 琼恩目不转睛地注视着,他不能在弟兄们面前露出丝毫软弱。今天他召集了二百名弟兄前来,超过黑城堡守军的一半。身披黑袍、手握长矛的守夜人弟兄排成庄严肃穆的队列.99lib.,拉起兜帽掩盖面容……也掩饰住他们大多是灰胡子老头和未经世事的毛头小子的真相。自由民畏惧守夜人,希望他们在长城南面安家后,仍怀着这份畏惧。 号角落在原木、树叶和引火物上,三次心跳之后,整个火坑就被点燃。曼斯用被缚的双手紧抓着笼子,哭求饶命。当火舌舔到他时,他手忙脚乱地舞蹈,惨叫声化为一阵含糊不清、充满恐惧和痛苦的漫长号啕。他在笼中像着火的树叶一样飘摇,又仿佛玩火自焚的飞蛾。 此情此景,令琼恩想起了那首歌: 兄弟啊,兄弟,我的末日临降, 多恩人夺走了我的身子, 没有关系,凡人终有一死亡, 我却尝过多恩人的妻子! 瓦迩在平台上站得笔直,跟一根盐柱没两样。她不哭,也不回避。琼恩不禁思索若是耶哥蕊特站在这里会如何表现。其实女人比男人坚强。他想到了山姆和伊蒙师傅,想到了吉莉和她的孩子。吉莉到死都会诅咒我,但我别无选择。东海望近来报告说狭海中刮起了大风暴。我送走他们是意图保护,难道反而让他们葬身鱼腹了?昨晚他梦见山姆被淹死,耶哥蕊特死于箭下(那不是他射的箭,但在梦中每次都是),而吉莉泣血。 琼恩·雪诺受够了。“动手,”他终于下令。 御林的乌尔马把长矛插进地里,解下他的弓,抽出一枝黑色羽箭。美女唐纳·希山也掀开兜帽,搭箭拉弓。接着是灰羽加尔斯和胡子本恩。搭箭、拉弓、放。 一枝箭正中曼斯·雷德的胸膛,另一枝射在肚子,第三枝命中咽喉,而最后一枝钉在木笼子上,抖一抖就着了火。野人王软绵绵地瘫倒在笼子里,被烈火吞噬,长城边回荡着一个女人的啜泣。 “他的守望至死方休,于斯结束,”琼恩轻声念道。曼斯·雷德曾是誓言效命的守夜人弟兄——在他用鲜红丝绸缝补的斗篷交换崭新的黑斗篷之前。 史坦尼斯站在平台上皱紧了眉,但琼恩不跟他对视。笼底已被烧穿,侧面的木条纷纷剥落。火焰每次上窜,都有更多枝条化为樱红色火焰,再变成焦黑灰烬。“光之王派来太阳、月亮和群星为我们指引照明,赐予火焰让我们穿越黑夜。”梅丽珊卓对野人们宣讲。“他的火焰无可匹敌。” “无可匹敌!”后党齐声应合。 红袍女的深红长袍迎风飞舞,红铜色头发犹如围绕她头部的光环。她的指尖射出长条的黄色火焰,犹如伸展的利爪。“自由民们!你们的伪神毫无威能。那只虚假的号角拯救不了任何人。而僭越的国王带来的唯有死亡、绝望和失败……但真正的王者此刻正站在你们面前。请看他的荣耀!” 史坦尼斯·拜拉席恩拔出光明使者。 长剑放射出栩栩如生的红、黄和橙色光芒。琼恩看过这把剑出鞘的样子……但它从未像现在这样,从未有过。现在的光明使者宛如钢铁锻制的太阳,当史坦尼斯把它高举过头,在场众人都不得不别过头或是遮住眼。马儿惊恐后退,有匹马甚至掀落了主人。在这光之风暴面前,火坑里的火犹如小狗见了恶犬般黯然失色。那光,犹如阵阵波涛冲击着长城的冰壁,令其一会儿变成红色、一会儿变成粉色、一会儿又变成橙色。这是国王之血的力量吗? “维斯特洛只有一位真正的国王。”史坦尼斯宣布。他声音嘶哑,和梅丽珊卓悦耳的嗓音截然不同。“我会用这把剑来保护我的臣民,粉碎他们的敌人。屈膝臣服,我承诺为你们提供食物、土地和公正。屈膝臣服,你们就能活命。远离光明,则只有死路一条。何去何从你们自己选择。”他将光明使者收回剑鞘,世界重新暗淡下来,仿佛乌云遮日。“开门。” “开门!”克拉顿·宋格爵士用战号般深沉地嗓音发令。 “开门!”守卫队长科里斯·彭尼爵士喝叫。“开门!”军官们纷纷应和。士兵们匆忙跑去执行。他们拔出削尖木桩,把木板搭上深沟,又将栅栏门大大打开。琼恩·雪诺举手一挥,黑衣弟兄们立刻左右分开,留出一条去长城的路,忧郁的艾迪·托勒特在小路尽头打开了长城的铁门。 “过来吧。”梅丽珊卓劝诱,“要么拥抱光明……要么退回黑暗。”她身下的火坑里烈焰噼啪。“选择我,选择生命。” 他们来了。起初只有几名俘虏蹒跚着、或互相搀扶着走出脏乱的栖身地。选择我,选择温饱,琼恩心想,不想饿死冻死的话,就来吧。这带头的几名俘虏犹犹豫豫,生怕落入陷阱,他们缓慢地通过木板,穿越木桩,向梅丽珊卓和长城走去。后头的人看见带头的没受伤害,便纷纷跟上。出去的人随之越来越多,络绎不绝。穿镶钉夹克、头戴半盔的后党人士发给经过的男女老少一人一片鱼梁木:一段如苍白断骨般的树枝,枝头还挂着血红的叶子。用旧神的血来献祭新神。琼恩握剑的手开开阖阖。 他隔得甚远,仍觉火坑热气可畏,那些凑近的野人一定都被烧起水泡了。他看见男人畏畏缩缩地靠近火坑,看见孩子放声哭叫。有些人半途逃向森林,其中有个跌跌撞撞、两手各牵一个孩子的年轻女人。她每走几步就回头张望,确保没人追赶,等走到林边她突然开始飞奔。有个灰胡子老人把发给他的鱼梁木当武器使,不要命似的乱打,结果被几个后党的兵用长矛刺穿。后来的野人不得不费力地绕开他的尸体,直到科里斯爵士下令将尸身抛进火坑。这之后许多自由民逃进了森林——或许占到总人数的十分之一。 但大多数人还是选择向前走。毕竟,身后是寒冷和死亡,身前还有希望。他们向前走,紧抓着那片木头,直到将其献给火焰。拉赫洛是个嫉妒狭隘又贪得无厌的神灵。他吞噬过旧神的尸身后,将史坦尼斯和梅丽珊卓的巨大阴影撒在长城之上。火红火红的寒冰映照着黑影。 第一个在国王面前下跪的是赛贡,瑟恩的新任马格拿,作为他父亲的年轻缩小版,他也是个秃头,也一样消瘦,穿着青铜护胫和缝有青铜鳞片的皮衬衫;接着下跪的是叮当衫,此人身穿由骨头和煮沸皮革制成的叮当作响的盔甲,以巨人头骨作头盔。骨甲里面的他猥琐丑陋,满口扭曲的黄板牙,眼白上有黄色阴霾。这是个满肚子坏水的小怪物,残忍又愚蠢。琼恩决不相信此人的信仰转变有什么价值,也不知瓦迩眼看着此人下跪并被宽恕作何感想。 接着是小头目们。包括两位硬足民的氏族酋长,他们有黑色的硬脚板;一位得到乳河沿岸的野人崇敬的老巫婆;一位骨瘦如柴的十二岁黑眼男孩,他是猎鸦阿夫因之子;狗头哈犸的弟弟也赶着她的猪来了。他们都在国王面前单膝跪下。 刺骨寒风中上演的滑稽戏,琼恩心想。“自由民鄙视下跪之人,”他警告过史坦尼斯,“让他们保留自己的骄傲,他们会更爱戴你。”国王对此置之不理,答说:“我不要他们的吻,只要他们的剑。” 野人们下跪之后,便拖着脚步通过黑夜弟兄的队列,前往长城的城门。琼恩安排马儿、纱丁和其他六名兄弟手持火炬引领归顺的人过去。在长城另一头,一碗碗热腾腾的洋葱汤、大块大块的黑面包和香肠在等待他们。衣服也准备妥当:斗篷、马裤、靴子、上衣及上好的皮手套。他们会睡在干净的稻草堆上,熊熊篝火将为他们驱散夜晚的寒意。国王是个做事极有条理的人,不过巨人克星托蒙德迟早会带领军队再次攻打长城,到那时,琼恩不知道史坦尼斯的新臣民会站在哪一边。你可以给自由民土地,并宽恕他们,但国王却得由他们自己选出。而他们选的是曼斯,不是你。 波文·马尔锡催马来到琼恩身边。“没想到会有这一天,”自头骨桥一战中头上挨过一击,总务长变得更消瘦了。他有只耳朵缺了半边,看起来不那么像石榴了,琼恩心想。马尔锡续道:“我们在大峡谷抛洒热血抵挡野人。很多好兄弟、好朋友战死在那里。到头来,这些牺牲是为什么?” “老百姓会诅咒我们,”艾里沙·索恩爵士怨毒地宣称,“从今往后,维斯特洛的每个正派人提起守夜人军团就会扭头唾弃。” 你知道什么叫正派人吗?“保持肃静,”杰诺斯大人掉脑袋之后,艾里沙爵士规矩了许多,但他仍然不怀好意。琼恩很想命他接管史林特的差事,却又不放心将其调离身边。他一直是两人中更危险的那个。左右权衡,他让影子塔派了一名白胡子事务官掌管灰卫堡。 他希望两支小分队都能派点用场。守夜人可以让自由民付出沉重代价,但无力阻挡他们。烧死曼斯·雷德也不能改变这点。人数对比仍然过于悬殊,而停派巡逻队的我们,对于对方动向可谓一无所知。我必须恢复巡逻。可我要这样做的话,派去的人回得来吗? 长城里的隧道狭窄曲折,而许多野人要么太老、要么生病、要么受了伤,前进得十分缓慢。等最后一个人下跪完毕,夜幕已临。火坑里火势低了,国王投在长城上的影子也只有之前的四分之一高。琼恩·雪诺能在空气中看见自己的呼吸。好冷,他心想,越来越冷。这场滑稽戏超时了。 还有约四十个俘虏逗留在木栅栏内,其中包括四个巨人。他们身材庞大,全身长毛,肩膀倾斜,腿粗得像树干,脚掌呈八字形大大地分开。庞然若此,他们仍能穿越长城,只是其中有个巨人不愿扔下自己的长毛象,其他巨人又不愿抛弃他。其他留下的都是人类,有的已经死了,有的气息奄奄,还有更多人是这些已死或将死之人的亲属和同伴,不愿为一碗洋葱汤抛亲弃友。 他们发着抖,或是冻麻木了已没法发抖。国王的声音在长城上回荡。“你们可以自由离开,”史坦尼斯告诉他们,“把今日的所见所闻告诉其他人。告诉他们你们见到了真正的国王;告诉他们,只要恭顺臣服,他的王国便欢迎大家。如若不然,最好逃得远远的,藏起来不要见人。我决不容忍谁袭击我的长城。” “一个国家、一个真主,一个王者!”梅丽珊卓高喊。 后党齐声应和,一边用长矛敲打盾牌。“一个国家、一个真主,一个王者!史坦尼斯!史坦尼斯!一个国家、一个真主,一个王者!” 他看见瓦迩没有加入合唱,守夜人军团的弟兄们也没有加入。趁这呐喊的当口,剩下的那些野人都逃入了森林。巨人是最后走的,两个骑长毛象,另两个步行。木栅栏里只剩死人。琼恩看着史坦尼斯跟梅丽珊卓并肩走下平台。她是他的红色阴影,两人几乎形影不离。下来之后,国王的荣誉护卫们簇拥上前——高迪爵士、克拉顿爵士和其他十来个骑士,全是后党,月光在他们的盔甲上闪烁,寒风打得他们的披风扑簌簌的。“总务长,”琼恩吩咐马尔锡,“拆除木栅栏,回收来当柴火,把尸体扔进火坑火葬。” “遵命,司令大人。”马尔锡高叫着下令,黑衣人中便出列了一大群事务官,忙着收拾栅栏。总务长皱眉注视他们工作。“这帮野人……您觉得他们会循规蹈矩吗,大人?” “有的会,有的不会。好比我们当中有懦夫流氓、白痴笨蛋,他们也不例外。” “还有我们的誓言……我们发誓守护王国……” “自由民在赠地定居以后,就成了王国的子民。”琼恩指出,“时局艰难,我们面临重重考验。我们已经认清真正的敌人,明亮的蓝眼睛生在它们死白的脸上。自由民也认清了它们。史坦尼斯在这点上没错:我们必须与野人联合起来。” “联手对付共同的敌人,我对此没有异议,”波文·马尔锡道,“但非得让几万名饿得半死的蛮子通过长城吗?何不封闭城门,让他们回自己的村落与异鬼斗争?奥赛尔告诉我封门其实不难,只需用石块填满隧道,然后从杀人孔中灌水,剩下的交给长城自己就成了。这寒气……不出一月,城门的一切痕迹都会消失。任何人要想过来,非得凿出一条路。” “或是爬墙。” “不大可能。”波文·马尔锡道。“他们不是来偷女人抢东西的掠袭者。托蒙德手下有老太婆、有小孩子,有成群的绵羊和山羊,甚至有长毛象。他必须通过城门,而长城沿线一共才三道门。如果他真派人来爬,好吧,防守就跟叉罐子里的鱼一样简单。” 罐子里的鱼决不会爬出罐子,捅你一矛。琼恩自己就爬过长城。 马尔锡续道:“曼斯·雷德的弓箭手朝我们射了许多箭,仅我们回收到的就有约一万枝。这其中只有不到一百枝射上长城,还大多是靠狂风帮助。我方唯一的损失是玫瑰林的红埃林,他的死是因为坠落,并非腿上中的箭。唐纳·诺伊牺牲性命守住了城门,那是英雄的壮举……但如果我们事先封闭了城门,勇敢的铁匠也就能留在我们身边。不管面对一百人还是十万人,只要在长城上居高临下,他们就永远奈何不了我们。” 他说得没错。曼斯·雷德的大军犹如拍击礁石的巨浪一样被撞得粉碎,尽管抵御他们的不过是一群老人、小孩和残废。然而波文的建议违反了琼恩的每一项直觉。“如果我们封闭城门,便不能再派出巡逻队,”他指出,“这样就成了瞎子。” “莫尔蒙司令的最后一次巡逻让守夜人军团损失了四分之一的兵力,大人。我们必须节约现有人手,每损失一个人都会削弱我们的力量,而我们的防线本已太过漫长……我叔叔常说,居高临下,百战不殆。好吧,没有比长城更高的地方了,司令大人。” “史坦尼斯为所有屈膝的野人许诺了土地、食物和公正。他不会允许我们贸然封闭城门。” 马尔锡犹犹豫豫地说,“雪诺大人,我不是个喜欢道听途说的人,但大家确实在议论您对待史坦尼斯大人过于……过于友好了。有些人甚至说您……是个……” 是个叛徒和变色龙,没错,还是个野种和狼灵。杰诺斯·史林特虽已以身试法,但他的谎言仍在人群中流传。“我明白你的意思,”琼恩自己也听过别人窃窃私语,看见有人在他穿行院子别过头去。“他们要我怎么做?难道要我用武力抗拒史坦尼斯和野人两方吗?国王的战士不仅是我们的三倍,他还是我们的客人,受宾客权利的保护。况且他曾助我们打退敌人,我们欠他一笔情。” “史坦尼斯大人确实急人所难,曾向我们伸出援手。”马尔锡勉强承认。“但他毕竟是个叛徒,他的事业注定失败。如果我们被铁王座视为他的同伙,那就会跟着完蛋。我们不能站在失败者一边。” “我们不该站在任何一边。”琼恩回答。“此外,我对局势的判断跟你有差异,大人。泰温公爵死了,战争的结局很难说。”如果自国王大道传来的消息属实,御前首相是在厕所解手时被自己的侏儒儿子谋杀的。琼恩跟提利昂·兰尼斯特有一段短暂的交情。他握住我的手,说我是他的朋友。很难相信那小个子会谋杀亲父,但泰温公爵的死毋庸置疑是真的。“君临城里当头的是个小狮崽,而他屁股下面的铁王座能把成年人割成碎片。” “他确实是个孩子,大人,可弟兄们怀念劳勃国王,大都坚信托曼是他的正统继承人。而他们接触史坦尼斯大人越多,对他的爱戴就越少,那个动不动就用火刑烧人的梅丽珊卓女士和她残酷的红神更是雪上加霜。大家都在抱怨。” “他们也抱怨过莫尔蒙总司令。人总喜欢抱怨自家的老婆和自己的领主。弟兄们没老婆,于是加倍地抱怨领主,这可以理解。”琼恩望向木栅栏,两面已被拆倒,第三面也在迅速倒下。“你留下来料理,波文,确保把每具尸体都烧掉。感谢你的建议,我保证会仔细考虑。” 琼恩骑向城门,火坑上头仍弥漫着烟雾和飘洒的灰烬。他在城门前下马,牵坐骑穿越冰壁。忧郁的艾迪举着火把在前头带路。火苗舔着洞顶,一路都有冰冷的泪水滴到他们身上。 “烧掉那只号角真让人松了口气,大人。”艾迪说,“昨晚我刚梦见自己在长城顶上撒尿时,有个家伙想试吹那只号角。这可不是抱怨啊,因为这个梦好歹比以前那个好,以前我梦见狗头哈犸拿我去喂她的猪。” “哈犸死了,”琼恩说,“但她的猪没死。它们看我的眼神跟从前杀手看火腿的眼神一模一样。不过你放心,野人不会伤害我们。我们的确砍了他们的神,还让他们亲手将其烧成灰,但我们同时也给他们洋葱汤喝。神灵和美味的洋葱汤相比,孰轻孰重呢?至少我会选择后者。” 琼恩的黑衣上有浓重的烟味和烤肉味。他知道自己肚子饿,却不想吃东西,只渴望陪伴。跟伊蒙师傅喝杯葡萄酒,跟山姆静静地交谈,跟派普、葛兰和陶德说笑话。然而伊蒙和山姆都已离开,而他其余的朋友……“我今晚和大家一起用餐。” “煮牛肉和甜菜。”忧郁的艾迪似乎对菜单一清二楚。“不过哈布把山葵用光了,没有山葵的煮牛肉还是煮牛肉吗?” 大厅被野人烧掉后,守夜人就改在兵器库下的石地窖用餐。这是个由两排方石柱支撑的巨大地窖,筒形穹顶,墙边堆满了大桶大桶的葡萄酒和麦酒。琼恩进门时,四名工匠正在最靠近楼梯的桌上玩瓦片游戏。一群游骑兵和几个国王的人坐在火炉边,悄声谈话。 年轻人则聚在另一张桌旁。派普用自己的匕首刺芜菁。“长夜黑暗,处处芜菁,”他故作庄严地念诵,“祈祷鹿肉吧,我的孩子,外加洋葱和美味的肉汁。”他的朋友——葛兰、陶德、纱丁这帮人——哄堂大笑。 琼恩·雪诺没笑,“取笑别人的祷词很幼稚,派普,也很危险。” “如果我冒犯了红神,就请他对我降下神罚啦。” 大家都止住笑。“我们是在笑话那女祭司,”纱丁解释。他是个脂粉味重的标致青年,从前在旧镇当男妓,“只是个小玩笑,大人。” “你们有你们的神,她有她的神,井水不犯河水。” “可她不放过咱们的神,”陶德争辩,“她说七神是伪神,大人,连旧神也是。你亲眼看见她让野人焚烧鱼梁木。” “我管不了梅丽珊卓女士,但管得了你们。我不允许国王的人和我的人之间发生冲突。” 派普将一只手搭在陶德胳膊上,“别吵了,癞蛤蟆,我们伟大的雪诺大人是金口玉言。”说完他跳起来,朝琼恩嘲弄地一鞠躬。 “请您原谅,尊贵的大人,今后未经您允许,我连耳朵都不敢摇了。” 他把一切当儿戏。琼恩真想拼命摇晃他,好让他清醒些。“你摇不摇耳朵我不管,但你不要乱嚼舌根。” “我会盯紧他,”葛兰保证,“他不听话我就扇他耳刮子。”他迟疑片刻。“大人,您会与我们共进晚餐吧?欧文,朝旁边挤挤,给琼恩腾个地方。” 这是琼恩渴望已久的陪伴。不,他不得不提醒自己,过去的已经过去。这想法犹如一把尖刀在他肚内翻搅。他们选他为首领,长城是他的了,他必须对大家负起责任。上级可以关怀下级,父亲大人曾教诲它,但不能与之为友。因为或有一天,他将不得不审判他们,或是派他们去送死。“改天吧,”守夜人军团总司令撒谎道,“艾迪,你留下来用餐,我还有工作。” 外面似乎比刚才更冷了。他看见城堡对面国王塔的窗户里透出烛光。瓦迩站在塔顶,眺望长城。史坦尼斯安排她住在自己楼上,并严加看守,但允许她在塔上散步锻炼。她看上去好孤独,琼恩心想,孤独而又美丽。耶哥蕊特拥有独特的风采,火吻的红发,但其真正的魅力来自那抹笑容;而瓦迩不需要笑,在大千世界上任何宫廷里,她都能令男人坠入爱河。 但野人公主却对她的狱卒毫无好感。她把大家统称为“下跪之人”,并曾三次尝试逃跑。有回一个兵在她身边放松了警惕,结果她抽出他的匕首,刺进他的脖子。伤口若是左偏一寸,就会要了士兵的命。 孤独、美丽而致命,琼恩·雪诺默默地补充,我本可以拥有她。她,临冬城,还有我父亲的姓氏。但他最终选择了黑衣和冰墙,选择了荣誉。一个私生子所能企求的那点荣誉。 穿过庭院时,长城就在他右手边。高高的冰墙闪烁着苍白的反光,撒下无尽的阴影。昏暗的橙光透出城门铁栏,那是躲避寒风的卫兵们点的。铁笼子在冰墙上摇晃刮擦,铁链随之发出刺耳的声音。城上站岗的哨兵应是偎在暖棚里的火盆边,要大声叫嚷才能听见彼此的话;也许在这寒风中他们不想费事,干脆保持沉默,挺过煎熬。我应该上去瞧瞧。长城是我的。 他走在司令塔烧焦的空壳下,经过耶哥蕊特死在他怀中的地方。白灵出现在他身边,冰原狼温暖的呼吸在冷气里蒸腾。月光下,白灵的红眼睛犹如两团火。琼恩嘴里满是热血的味道,他知道白灵今晚又有猎获。不,他提醒自己,我是人,不是狼。他用手套背擦擦嘴,吐了口唾沫。 鸦巢下的房间如今属于克莱达斯一人。听见琼恩敲门,他拖着脚步过来,一手拿蜡烛,另一只手把门打开一条小缝。“我打扰到你了吗?”琼恩问。 “没有,”克莱达斯把门推开了一些,“我正在温酒。大人您要不要来一杯?” “乐意之至,”琼恩的手都快冻僵了。他摘下手套,舒展手指。 克莱达斯回到壁炉前温酒。他快六十岁了,实在太老,只比伊蒙年轻一些。克莱达斯身材矮胖,生着动物般的暗粉色小眼睛,头顶只剩几根稀疏白发。他为琼恩倒酒,琼恩双手捧杯,嗅着香料的味道喝下去。暖意在胸口扩散,于是他又深深地长饮一口,以驱散嘴里的血味。 “后党说塞外之王死得像个懦夫,说他哭叫求饶,还否认自己是国王。” “他们没乱说。光明使者比以前更明亮了,像太阳那么明亮。”琼恩举起杯子。“敬史坦尼斯·拜拉席恩和他的魔剑。”嘴里的酒有了苦味。 “这位国王不好相处,戴王冠的基本都挺难缠。伊蒙师傅常说,好人往往当不了好国王,恶人倒可能做好国王。” “他确有资格说这话,”伊蒙·坦格利安可谓九朝元老。他做过国王的儿子、国王的哥哥,也做过国王的叔父。“我读了伊蒙师傅留给我的《玉海概述》。他标出的部分是关于亚梭尔·亚亥,光明使者正是此人的佩剑。根据弗塔的说法,亚梭尔·亚亥用妻子的鲜血来冷却宝剑,从此以后,光明使者都不是冰冷的,它始终保持着妮莎·妮莎的体温。而在战斗中,这把宝剑会烧得火红。亚梭尔·亚亥用它打败过一头怪物。他把剑插进怪物肚子里,怪物的血顿时沸腾,烟雾和蒸汽从嘴里涌出。怪物的眼睛融化后顺着脸颊流淌,最后身躯整个燃烧了起来。” 克莱达斯眨眨眼睛,“一把能发热的剑……” “……会是长城上的好装备。”琼恩放下杯子,重新戴上黑色鼹鼠皮手套。“可惜史坦尼斯那把剑是冷的。我很好奇他的‘光明使者’在战斗中有何表现。谢谢你的酒。白灵,跟我走。”琼恩拉起斗篷兜帽,推开门。白色冰原狼随他走进黑夜。 兵器库中黑暗无声。琼恩朝两个卫兵点点头,走过一排排沉默的长矛,回到房间。他把剑带挂在门边的钉子上,斗篷挂在另一个钉子上。当他摘下手套时,手又被冻僵了,所以他花了很长时间才点燃几根蜡烛。白灵蜷缩在为他准备的小地毯上睡去,但琼恩还不能休息:那张划痕累累的松木桌上堆放着长城内外的地图、游骑兵名册和一封影子塔的丹尼斯·梅利斯特爵士用流畅的书法写来的信。 他把这封信又读了一遍,然后削尖一枝鹅毛笔,打开一瓶浓黑的墨水,写了两封信,一封给丹尼斯爵士,另一封给卡特·派克。两位指挥官都在急切地索要人手,他派霍德和陶德去西边的影子塔,派葛兰和派普去东海望。他写得不太流利,措辞显得简略、生硬乃至粗鲁,但他坚持写完。 当他终于搁笔,屋里已陷入一片冰冷的昏暗,他感到四周墙壁在朝他合拢。熊老的乌鸦栖息在窗下,用那双狡猾的黑眼睛俯视他。这下子你是我最后的朋友了,琼恩可怜兮兮地想,我最好活得比你久,以免你啄食我的脸。白灵不算,白灵比朋友更亲。白灵是他的一部分。 琼恩站起身,登上楼梯去那张曾属于唐纳·诺伊的小床。这是我的命,他边脱衣服边想,至死方休。 第十一章 丹妮莉丝(二) “何事?”丹妮被伊丽轻轻摇醒,惊叫道。外面仍漆黑一片。有麻烦,她马上清醒过来。“是达里奥?出什么事了?”在梦中,她与达里奥结为夫妇,在红门的高大石宅中过着简单平凡的生活;在梦中,他吻遍她全身——她的红唇,她的脖颈,她的双乳…… “不是达里奥,卡丽熙,”伊丽轻声答道,“是您的太监灰虫子和圆颅大人。您要见他们么?” “见。”丹妮猛然意识到自己的头发和睡衣全乱作一团。“帮我更衣。我还得喝杯酒来醒醒脑子。”来淹没刚才的梦。她听到外面传来低声呜咽。“谁在哭?” “您的奴隶弥桑黛。”姬琪手持蜡烛,站在一旁。 “她是我的仆人。我没有奴隶。”丹妮不明白,“她为何哭啊?” “为她的兄弟,”伊丽回答。 斯卡拉茨、瑞茨纳克和灰虫子向他禀报了来龙去脉。在他们开口前,她就知道是坏消息,只消看一眼圆颅大人气急败坏的脸就全明白了。“鹰身女妖之子?” 斯卡拉茨点点头,嘴巴紧抿成一条线。 “死了几个?” 瑞茨纳克绞着双手。“九……九个,圣主。真是卑鄙下流。一个糟糕的夜晚,糟透了。” 九个。这数字如匕首刺入她心房。每个夜晚,暗杀都在弥林的阶梯金字塔下发生;每个清晨,朝阳都照在新的尸体上,伴着用鲜血画成的鹰身女妖。任何一位身份显赫或言辞激进的自由民都在死亡名单上。但一晚九个……不禁让丹妮惊慌。“详细说。” 灰虫子答道:“您的仆人为维护陛下的和平,夜晚巡逻于弥林的砖墙间,不料却遭突袭。您的仆人全副武装,带着长矛、盾牌和短剑,两两结伴而行,也两两结伴而亡。您的仆人黑拳和凯瑟里斯在马兹达罕的迷宫中被十字弓射杀。您的仆人弥桑德和杜兰被河堤上滚下的巨石砸死。您的仆人金发海拉登和忠矛则在他们每晚停留的酒馆中被毒害。” 弥桑德。丹妮握手成拳。弥桑黛和她的兄弟们被蛇蜥群岛的掠袭者从家乡纳斯卖到阿斯塔波为奴。年幼的弥桑黛展现出非凡的语言天赋,善主大人们将其培养成文书。弥桑德和弥桑洛就没这么幸运了,他们被阉割后训练成无垢者。“凶手落网了吗?” “我们逮捕了酒馆老板和他的女儿们。他们坚称自己无辜,请求您宽恕。” 他们都说自己无辜,请求我宽恕。“把他们交给圆颅大人。斯卡拉茨,要分开审讯。” “遵命,圣上。您希望我以礼相待,还是采取些非常手段?” “先以礼相待。听听他们的说法,看他们供出哪些名字。或许他们与此无关。”她犹豫了一下。“高贵的瑞茨纳克说一共九个。还有谁?” “还有三名自由民,在家里遇害。”圆颅大人道,“一名放债人、一名补鞋匠,以及竖琴师瑞罗娜·蕤娥。他们杀她前剁掉了她的手指。” 女王颤抖了一下。瑞罗娜·蕤娥的演奏出神入化,可说是七神中的少女下凡。她在渊凯为奴时,曾为所有的贵族家庭表演;来到弥林后,她成为了渊凯自由民的代表,在丹妮的会议中代表他们发言。“除开卖酒的,没抓住别的犯人?” “小人无能,只抓住这一个。请您宽恕。” 宽恕,丹妮想着,他们将看到真龙的宽恕。“斯卡拉茨,我改主意了。给那个男人点颜色瞧。” “好的。我可以对他那几个女儿使些非常手段,并让他旁观,这样更能挖出名字。” “准你便宜行事,只要把名单给我。”她怒火中烧,“我不会再允许无垢者牺牲了。灰虫子,把你的人撤回营房,今后他们只需守卫我的城墙、大门和宫廷。从今天起,由弥林人自己负责弥林的治安。斯卡拉茨,重组守备队,圆颅党和自由民要各占一半。” “马上去办。要招多少人?” “需要多少就招多少。” 瑞茨纳克·莫·瑞茨纳克惊呼:“圣主啊,我们上哪儿弄薪水?” “从金字塔里,这叫血税。鹰身女妖之子每杀害一个自由民,就从每座金字塔征收一百枚金币。” 这话让圆颅大人脸上露出赞赏的笑容。“马上去办。”他道,“但是明光啊,您当知道,扎克和玛瑞克家族的伟主大人们正准备放弃金字塔,离开弥林。” 丹妮烦透了扎克和玛瑞克家族。她烦透了所有弥林人,无论贵贱高低。“让他们走,但仔细检查行李,除了衣服什么都不准带。把金子截下来,外加偷藏的粮食。” “圣主,”瑞茨纳克低声劝道,“这些贵族不一定是要加入您的敌人,可能是想回丘陵里的庄园。” “那他们更不会介意我们保管金子了。毕竟山上什么也买不了。” “他们担心自己的孩子。”瑞茨纳克说。 没错,丹妮想到,我也担心自己的孩子。“我会保证孩子们的安全,让他们每家交出两个孩子——所有的金字塔都在内,每家一男一女。” “质子。”斯卡拉茨微微一笑。 “是文书和侍酒。若伟主大人们有异议,就向他们解释维斯特洛的传统,在宫中当差是莫大的荣誉。”她点到为止,“下去吧,马上去办。我还要哀悼死者。” 她返回金字塔顶端的房间时,发现弥桑黛俯在床上轻声啜泣,一边竭力掩饰呜咽声。“过来和我一起睡,”丹妮吩咐小文书,“离天亮还早着呢。” “陛下对小人太好了。”弥桑黛钻出薄被。“他是个好哥哥。” 丹妮用双臂环住女孩。“跟我说说他。” “小时候,他教会我爬树,他还能空手抓鱼。有一次,他在院子里熟睡,身上落满上百只蝴蝶。那个清晨他看起来是那么漂亮,他……我的意思是,我爱他。” “他也爱你。”丹妮轻抚女孩的秀发。“只要你开口,亲爱的,我就会送你离开这可怕的地方。我会想方设法找船送你回故乡。回纳斯。” “我更愿意陪伴您。回到纳斯,我会终日生活在恐惧中。奴隶贩子再来怎么办?只有在您身边我才感到安全。” 安全。这个词让丹妮泪眼婆娑。“我很想护你周全。”弥桑黛还是个孩子,和她在一起,丹妮觉得自己也变回了孩子。“我小时候,没人保护我。嗯,威廉爵士保护过,但他不久就去世了,而韦赛里斯……我想保护你,但是……这很难。坚强起来,我也不是总知道该怎样做。当然,我必须知道,因为我是他们的希望。我是女王……是……是……” “……是母亲,”弥桑黛轻声说。 “龙之母。”丹妮打个寒战。 “不,万民之母。”弥桑黛用力抱住她,“陛下该安寝了。黎明将至,您还要早朝。” “我们一起睡,但愿能得好梦。闭上你的眼睛。”弥桑黛乖乖照办,丹妮吻了她阖上的眼睑,女孩轻声笑了。 然而睡眠远比亲吻困难。丹妮阖上双眼,试图回想家乡,回想龙石岛和君临城,还有其他韦赛里斯提及的地方,比这里友善的地方……但她的思绪总是不由自主地飘回奴隶湾,犹如被狂风困住的小船。待弥桑黛进入香甜的梦乡,丹妮从她臂弯中滑出,踏入黎明前的微风里。她倚在冰凉的砖墙上,凝望脚下的城市。成千上万个屋顶在脚下绵延不绝,银月照耀出清冷的光影。 有的屋顶下,鹰身女妖之子正在聚集,谋划杀害她和那些爱她的人,将她的孩子重新锁上铁链。有的屋顶下,饥饿的孩子哭号着要奶喝。有的屋顶下,衰老的妇人奄奄一息。有的屋顶下,男人女人抱成一团,饥渴的双手摸索着扯开对方的衣服。但在这上面,只有冷冽的月光照过金字塔和竞技场,将一切掩盖隐瞒。在这上面,只有她,凭栏独望。 她是真龙血脉。她可以杀尽鹰身女妖和他们的子子孙孙。但是真龙喂不饱饥饿的孩子,也不能减轻垂死妇人的痛苦。谁会爱戴真龙呢? 她发觉自己又在思念达里奥·纳哈里斯,思念他的金牙和三叉胡须,想到他那双强健的手搭在亚拉克弯刀和密尔细剑柄上——搭在那对黄金裸女像上。她送别达里奥那日,他用大拇指不断摩挲剑柄,来来回回。我在嫉妒一个剑柄,她意识到,嫉妒那黄金雕成的女人像。让他去羊人那里当说客是明智的,她是女王,而达里奥·纳哈里斯不是当国王的料。 “他去了好些天,”她昨日问过巴利斯坦爵士,“会不会背叛我,投靠敌人?”你将经历三次背叛。“他会不会看上别的女人,看上某位拉扎公主?” 丹妮知道,老骑士不喜欢也不信任达里奥。但他仍礼貌地回答:“世上不会有别的女士比陛下更迷人,瞎子才会否认这点,而达里九九藏书奥·纳哈里斯不瞎。” 的确,她想着,他有深蓝的眼睛,蓝得近乎于紫。而当他冲我微笑时,金牙闪闪发光。 巴利斯坦爵士坚信他会回来,丹妮莉丝不断祈祷老骑士是对的。 洗个澡能让我静心。她赤脚穿过草坪,走向露天浴池。清水冰冷地滑过皮肤,激起一层鸡皮疙瘩。她阖眼躺在水中,任由小鱼轻啄四肢。 一阵窸窸窣窣声让她睁开双眼。她反射性地坐起身,水面荡起轻柔的涟漪。“弥桑黛?”她叫道,“伊丽?姬琪?” “她们睡了。”一个声音回答。 一个女人站在柿子树下,披着拖地的兜帽九九藏书长袍。兜帽下的脸棱角分明,反射着月光。她戴着面具,丹妮意识到,涂了深红漆的木面具。“魁蜥?我在做梦么?”她掐了下耳朵,感觉到疼痛。“刚去阿斯塔波时,我在‘贝勒里恩号’上梦到了你。” “你没做梦。不论当时抑或现在。” “你来干什么?你怎么避开我的守卫的?” “通过另一条路径,你的守卫永远发现不了。” “只要我喊人,他们马上会过来杀了你。” “他们会向你发誓说这儿什么人也没有。” “那你在这儿么?” “不在。听我说,丹妮莉丝·坦格利安。玻璃蜡烛被点燃,苍白母马将即来,其余事物紧随后。海怪和黑焰,狮子与狮鹫,太阳之子和戏子的龙,皆莫信。牢记不朽者,留心芬香的总管。” “瑞茨纳克?为什么要留心他?”丹妮站了起来,水顺着她双腿流下,夜晚的寒气令她双臂起满鸡皮疙瘩。“你想警告我,请说明白点。你到底想干吗,魁蜥?” 女人眼中反射月光。“为你指路。” “我记得你的话:要去北方,你必须南行。要达西境,你必须往东。若要前进,你必须后退。若要光明,你必须通过阴影。”丹妮挤去银发上的水,“我厌烦猜谜了!在魁尔斯我是个乞丐,但现在我是女王。我命令你——” “丹妮莉丝。记住不朽者。记住你是谁。” “我是真龙血脉。”但我的龙只能在黑暗中咆哮。“我记得不朽者。他们叫我三99lib?之子,说我会有三匹坐骑、三团火焰还有三次背叛。一次为血、一次为财、一次为……” “陛下?”弥桑黛站在女王寝宫门口,手提灯笼。“您在和谁说话?” 丹妮回头瞥了一眼柿子树。那里没有女人,没有兜帽长袍,没有红漆面具,没有魁蜥。 那是幻影、是记忆,不是人。她是真龙血脉,但巴利斯坦爵士警告过她这血脉中存在污点。我会变疯吗?他们说她父亲是疯子。 “我在祈祷,”她告诉纳斯女孩,“天快亮了。早朝前我要吃点东西。” “我马上为您准备。” 又是孤单一人了。丹妮绕着金字塔走了一圈,企望找到魁蜥的踪迹,一路踩过烧焦的树木和地面——这是她的人为捉卓耿留下的。周围唯有夜风吹过果树的声音,唯一的活物是几只飞舞的白蛾。 弥桑黛拿着一只甜瓜和一碗煮得熟透的鸡蛋回来,但丹妮毫无胃口。天空泛白,群星渐隐,伊丽和姬琪帮她穿上一件缀金流苏的紫色丝绸托卡长袍。 丹妮见到瑞茨纳克和斯卡拉茨时,目光里满是怀疑。三次背叛在她心中挥之不去。留心芬香的总管。她狐疑地嗅了嗅瑞茨纳克·莫·瑞茨纳克。我可以让圆颅大人逮捕他,进行审问。这能阻止预言吗?还是说会有其他叛徒取而代之?预言靠不住,她提醒自己,瑞茨纳克完全可能表里如一。 来到紫色大厅,丹妮发现乌木长椅上堆了高高一叠丝绸靠枕,不禁莞尔。这是巴利斯坦爵士的杰作,她知道。老骑士是个好人,只是有时过于迂腐。那不过是个玩笑,好爵士,她想着,平静地坐到一个靠枕上。 少眠的后果很快显现。当瑞茨纳克同匠人公会交涉时,丹妮不得不强抑住打哈欠的冲动。看起来石匠们对她很不满,砖瓦匠也是。有些从前从事过砖石工作的奴隶,抢了公会中熟练工和大师们的生意。“自由民干活太便宜,圣主,”瑞茨纳克说,“他们有的自称为熟练工,甚至是大师,这些头衔只有公会才能授予。石匠和砖瓦匠恳请您维护他们古老的权利和传统。” “自由民干活便宜只因他们急着喂饱自己。”丹妮指出,“如果我禁止他们雕石垒砖,那么杂货商、织工和金匠们马上也会来我的朝堂,请求将自由民逐出这些行业。”她顿了一顿,“下令,从今以后,只有公会成员方可自称熟练工或大师……前提是公会必须向那些技艺纯熟的自由民开放。” “马上去办。”瑞茨纳克答道,“圣上是否接见高贵的西茨达拉·佐·洛拉克?” 他永不服输么?“宣他上来。” 西茨达拉今天没穿托卡长袍,换了一件灰蓝相间的简单袍服。丹妮发现他还剃光了胡子,剪短了头发。这家伙没剃成圆颅,没那么彻底,但至少头发盘成的愚蠢翅膀不见了。“你的理发师手艺不错,西茨达拉。我希望你只是来展示新发型,而不是又拿竞技场烦我的。” 他深施一礼,“陛下,恐怕我让您失望了。” 丹妮面露不悦。她的手下对此事多有意见。瑞茨纳克·莫·瑞茨纳克强调通过竞技场增加税收,绿圣女认为这能取悦神明,圆颅大人则希望借此赢得鹰身女妖之子的支持。“让他们打吧,”曾经的竞技场冠军壮汉贝沃斯嘟哝道。巴利斯坦爵士建议以比武大会取代角斗竞技,让他训练的孤儿们骑马比武,或用钝器进行团体战。丹妮知道他的建议是出于好意,但完全行不通。弥林人想看流血,而非技巧展示,不然早让奴隶穿上盔甲了。似乎只有小文书弥桑黛明白女王的忧虑。 “我拒绝了你六次,”丹妮提醒西茨达拉。 “我的明光,您信奉七神,或许会欣然接受我的第七次请愿。今天我并非孤身前来,您愿意倾听我的朋友们的呼声吗?他们正好也是七人。”他将他们一一引见。“这位是克拉兹。这位是‘黑发’巴尔塞娜,永远的勇士。这两位是‘恶鬼’卡莫罗恩和‘巨人’格鲁尔。这位是斑猫。这位是‘无惧的’伊斯科。最后这位,是‘碎骨者’贝拉科沃。他们一起来声援我,请求陛下重开竞技场。” 这七人丹妮久闻其名,即便有的未曾亲见。他们都是弥林竞技场中显赫一时的战奴……曾经的战奴。被她的阴沟鼠解放后,他们领导起义助她夺得城市。她欠他们的。“请讲。”她说。 他们一个接一个上前,请求她重开竞技场。“为什么?”伊斯科说完后,丹妮诘问。“你们不是奴隶了,无须为主人一时兴起而丧命。我解放了你们,你们为什么还想把性命丢在那猩红沙地上?” “我三岁起受训,”巨人格鲁尔说,“六岁起杀人。龙之母既然解放了我,我为何不能选择战斗?” “你想战斗,就为我而战。以你的剑立誓,加入‘龙之母的仆从’、自由兄弟会或坚盾军,教导其他自由民如何战斗。” 格鲁尔摇摇头。“从前我为主人战斗,现在您要我为您而战。我呢,我却只想为自己而战。”这名高大的壮汉用锤子般的拳头捶打着胸口。“为金币。为荣耀。” “格鲁尔说出了大家的心声。”斑猫肩上斜挎着一张豹皮。“我上次被卖出了三十万辉币的高价。当我还是奴隶时,睡的是皮毛,吃的是精肉。现在我自由了,却睡在稻草上吃咸鱼,过着朝不保夕的生活。” “西茨达拉承诺分给胜利者一半的门票收入。”克拉兹说,“他发誓分给我们一半,西茨达拉是个正人君子。” 不,他是个卑鄙小人。丹妮觉得自己掉进了陷阱。“那输家呢?他们能得到什么?” “他们的名字将被铭刻在命运之门上、那些陨落的勇者中间。”巴尔塞娜大声说。据说,她在过去八年里杀死了所有与她对决的女人。“男人都会死,女人也一样……但只有少数人会被铭记。” 丹妮对此无话可说。如果我的人民众望所归,我有权拒绝吗?毕竟,这是他们的城市,他们想挥霍的是自己的人生。“我会考虑你们的话。感谢你们的建议。”她站起来。“明日再议。” “跪送弥林女王,安达尔人、洛伊拿人和先民的女王,大草原的卡丽熙,解放者,龙之母,不焚者,风暴降生丹妮莉丝。”弥桑黛高声唱诵。 巴利斯坦爵士护送她回寝宫。“讲个故事吧,爵士。”踏上阶梯时,丹妮说,“讲个英勇而又圆满结局的故事。”她很想听到圆满的结局。“讲讲你是如何从篡夺者手中逃脱的。” “陛下,逃命毫无英勇可言。” 丹妮盘腿坐到一个垫子上,盯着他。“请讲吧,就从小篡夺者将你赶出御林铁卫说起……” “乔佛里。是啊,他们以我年老为借口,其实另有隐情。那个男孩想让他的狗桑铎·克里冈披上白袍,而他母亲想要弑君者统领铁卫。他们罢黜我时,我……我依命脱下白袍,把长剑扔到乔佛里脚下,还说了些昏话。” “你说了些什么?” “我说出了真相……但在那个朝廷中真相永远不受欢迎。尽管前途未卜,我还是高昂着头离开了王座厅。除开白剑塔我没有家,我的表亲们可以在丰收厅给我留个位置,但我不愿把乔佛里的怨恨带给他们。我一边收拾东西,一边思考,陷入这样的窘境全因我当初错误地接受了劳勃的赦免。劳勃是个优秀的骑士,却也是个糟糕的国王,因为他根本无权坐上王位。于是我知道我必须去赎罪,去追随真正的王者,为他竭忠尽智,肝脑涂地。” “你决定追随我哥哥韦赛里斯。” “当时我是那么打算的。我来到马厩,遭遇前来逮捕我的金袍子。乔佛里曾为我提供了一座养老送终的塔楼,但我轻蔑地拒绝了礼物,他就想把我送进黑牢。都城守备队队长亲自带队拿人,我的空剑鞘助长了他的胆气。可惜他只带了三个人,而我身上还佩着匕首。一个家伙伸手阻拦,便被我划开了脸,然后我纵马冲过另两个金袍子。我冲向大门时,听见杰诺斯·史林特高喊抓住我。若非红堡外的大街挤满了人,我本能轻易甩掉他们,结果却在临河门被截住。那些从城堡追出来的金袍子大喊要守门的卫兵拦住我,卫兵们便举起长矛,挡住去路。” “可你还没有剑?你怎么对付他们的?” “一名真正的骑士抵得上十名守卫。没等守门的卫兵准备好,我便骑马撞翻一人,夺过他的长矛,用它刺穿了最近的追兵的喉咙。另一名卫兵在我冲过门后就停住了脚步。我快马加鞭,沿河狂奔,直到君临消失在视线内。当晚我用马换了一把硬币和几件破衣服,次日清晨混入涌向君临的平民队伍。我是从烂泥门逃出来的,这次便走诸神门。我满脸污垢,胡子拉碴,手无寸铁,只拿了根木杖,穿着破衣烂衫和沾满泥巴的靴子,看起来就是个躲避战火的糟老头。金袍子收下我一枚银鹿,挥挥手让我进门,毕竟,君临城中挤满了难民,我在其中毫不起眼。我还有些银子,但那是横渡狭海的船费,所以我睡在圣堂和小巷里,吃在食堂,任由胡须疯长,以隐瞒年龄。史塔克大人被砍头那天,我见证了全程,随后便去大圣堂祈祷,感谢七神保佑,让乔佛里早早拿掉了我的白袍。” “史塔克是个罪有应得的叛徒。” “陛下,”赛尔弥道,“艾德·史塔克的确参与了推翻您父王的战争,但他对您从无恶意。当太监瓦里斯告诉我们您怀孕的消息时,劳勃要杀您,而史塔克大人出言反对,他说如果要他当杀人共犯,他宁愿甩手不干。” “你忘了雷妮丝公主和伊耿王子吗?” “我不敢忘。但那是兰尼斯特干的,陛下。” “兰尼斯特跟史塔克有何区别?韦赛里斯统称他们为篡夺者的走狗。试问,一个孩子被一群狗袭击,哪条狗撕开他的喉咙有关系吗?所有的狗都有罪,罪在……”话卡在喉咙里,哈茨雅,她忽然想到。她听见自己说,“我得去深坑看看,”她的声音像孩子一样微弱。“你能带我下去吗,爵士先生?” 老人脸上的不情愿一闪而过,但他是不会质疑女王陛下的,“遵命。” 仆人阶梯是下行捷径——不够雄伟,陡峭狭窄,隐藏在墙壁中。巴利斯坦爵士提了灯笼,唯恐丹妮跌倒。二十种不同颜色的砖块紧贴在他们身侧,灯笼光外则一片灰黑。他们三次经过仿如石雕般一动不动的无垢者,唯一的声响是脚踩在石阶上的声音。 弥林大金字塔的底层十分肃静,满是灰尘暗影。外墙足有九九藏书三十尺厚,脚步声回荡在墙内彩砖围成的拱壁、马厩、大厅和仓库里。他们穿过三道巨型拱门,走下一个火把照亮的斜坡,来到金字塔的地下室,途中经过蓄水池、地牢和一间曾用于鞭笞、剥皮和以烧红的烙铁烙印奴隶的审讯室。最后,他们停在一扇门链布满铁锈的双开大门前,两名无垢者分立两旁。 她命其中一人拿出铁钥匙。伴着锁链吱嘎声,大门缓缓打开。丹妮莉丝·坦格利安踏入热浪翻滚的黑暗深处,停在深坑边缘。四十尺下,她的龙昂起头,四只眼睛在暗处燃烧——一对犹如熔金,另一对是青铜色。 巴利斯坦爵士抓住她胳膊。“不能靠近。” “你以为他们会伤害我?” “我不知道,陛下,但我不愿您无谓涉险。” 雷哥怒吼时,一团黄色的火焰冲破黑暗,令整座地下室亮如白昼。火舌舔舐墙壁,丹妮感到扑面而来的热浪,仿佛面对烤箱。深坑另一头,韦赛利昂展开双翼,煽动污浊的空气。他试图飞向她,但哗哗作响的铁链将他拽回地面,狠狠地摔在地上。一条足有成人拳头粗细的铁链把他的脚拴住了,他脖子上的铁项圈则被钉在身后的墙上。雷哥也锁着铁链,他的鳞片在赛尔弥手中灯笼照耀下闪烁着碧玉般的微光。烟从他齿间冒出,焦黑破碎的骨头散落在他脚边。空气热得难以忍受,还带有一股硫黄和焦肉味。 “又长大了。”丹妮的声音回荡在焦黑石壁间,一滴汗水滑下眉宇,滴落胸前。“龙真的不会停止生长?” “如果食物和空间充足的话,的确如此。但锁在这里……” 伟主大人把深坑当监狱。这里能装下五百人……也许足够容纳两条龙。但能支撑多久呢?当深坑装不下他们会怎样?他们会不会用火焰和爪子互相攻击?他们会不会变得虚弱病态,身形憔悴,翅膀枯萎?他们的火焰会不会最终熄灭? 什么样的母亲会让孩子在黑暗中腐烂? 如果我回头,一切就都完了,丹妮告诫自己……但怎样才能不回头?我本应预料到这一切。我怎能如此盲目,掩耳盗铃,以至于不愿正视力量的代价? 韦赛里斯在她小时候讲了好多故事,尤其爱讲龙的故事。丹妮知道赫伦堡的陷落,知道“怒火燎原”和“血龙狂舞”。她的一位先祖,伊耿三世,亲眼目睹自己的母亲被叔叔的巨龙吞噬。在无数歌谣里,多少村庄和王国活在对魔龙的恐惧中,直到被屠龙勇士拯救。 而她的孩子们,在阿斯塔波烧化了奴隶主的眼睛;去渊凯的路上,当达里奥将光头萨洛和普兰达·纳·纪森的脑袋掷到她脚下时,他们大快朵颐。龙不怕人。一条龙若能吞下全羊,吃下孩子自是轻而易举。 她叫哈茨雅,才四岁。如果她父亲没撒谎的话。他有可能撒谎。目击者只有他,他的证据也只有那些焦骨,那什么都证明不了。他可能亲手杀了女孩儿,烧焦尸体。圆颅大人强调他不是第一个处理掉多余女孩的父亲。也可能是鹰身女妖之子干的,伪造成魔龙所为,好让这座城市仇视我。丹妮试图相信这些……但若真是如此,哈茨雅的父亲又何必等到众人散去才上前请愿?若他想鼓动弥林人反对她,就该在大殿里人最多时登场。 圆颅大人建议判他死刑。“至少拔掉舌头,这个人的谎言会毁了大家,圣主。”丹妮选择偿还血债。没人能告诉她一个女儿价值几许,于是她付了一百头羊羔的钱。“能做到的话,我很想帮你唤回哈茨雅,”她告诉那位父亲,“但即便是女王,也有力所难及之事。她的遗骨将被安葬在圣恩神庙中,一百根蜡烛会日夜燃烧来悼念她。请在每年她的命名日时回来找我,我会保证你其他子女衣食无虞……但此事切不可泄露出去。” “人们会问,”悲伤的父亲说,“会问我哈茨雅去哪儿了,问她怎么死的。” “她被毒蛇咬伤,”瑞茨纳克·莫·瑞茨纳克说明,“葬于饿狼之腹,或是突染恶疾。你想怎么说就怎么说,唯独不准提龙。” 韦赛利昂用爪子紧抠住岩石,屡屡尝试飞向丹妮,巨大的铁链吱嘎作响。当他终于发现这不可能后,怒吼一声,头颈使劲向后弯曲,朝身后的墙壁喷出金黄的火焰。还要多久它的火焰就能烧裂石头,融化金属? 不久前,他还站在她肩膀上,尾巴盘绕着她的手臂。不久前,还是她亲手喂他切碎的烤肉。他是第一条被锁住的龙。丹妮莉丝亲自将他领下深坑,和几头公牛待在一起。待他吃饱喝足昏昏欲睡,他们冲进去将他锁住。 雷哥费了更多人力。他似乎能听到兄弟在深坑中的怒吼,尽管他们之间隔着厚厚的石块与砖墙。最终,他们不得不趁雷哥在丹妮的露台上晒太阳时,用沉重铁链编织的大网罩住他。他死命挣扎,众人花了三天时间才磕磕绊绊地将他挪下仆人阶梯。六个人因此被烧伤。 而卓耿…… 长翅膀的黑影,悲伤的父亲如此称呼他。他在三条龙中最高壮、最凶猛,也最野性,生有暗夜般的鳞片和炼狱般的双眼。 卓耿喜欢去远方狩猎,吃饱喝足后,蜷在大金字塔顶曾放置弥林鹰身女妖像的地方晒太阳。他们三次尝试在那里捕捉他,均以失败告终。她手下四十名最勇敢的猛士冒着生命危险去抓,却几乎全被烧伤,其中更有四人被烧死。她最后一回见到卓耿是他们尝试第三次捕捉的那个黄昏。黑龙展开双翼,向北飞过斯卡札丹河,一直朝多斯拉克草原飞去,再也没回来。 龙之母,丹妮想着,不如说是怪物之母。我把什么释放到了世间?我是个女王,但我的王座乃是焦骨堆成,立在流沙之上。没有龙,她凭什么统治弥林?更别提赢回维斯特洛。 我是真龙血脉,她认定,如果龙是怪物,我也是。 第十二章 臭佬(席恩一) 他狠狠地咬向那只老鼠。 老鼠在他手里疯狂挣扎、拼命尖叫,只求一条活路。肚子是最肥嫩的部分,当他撕咬着美味的肉,一任温暖的鲜血自唇边汩汩溢出时,那滋味真是太棒了,以至于他不由得流出热泪。空空如也的肚皮咕咕叫唤,催促他赶紧再咬。咬到第三口,老鼠停止了挣扎,而他也终于有了一丝满足。 黑牢门外有声音。 他忽然住口,吓得无法动弹。尽管嘴里满是鲜血、生肉和老鼠皮毛,但他既不敢吐出来也不敢吞下去。他心惊胆战地聆听着,呆若木鸡。他听到了靴子踏地和铁钥匙互相碰撞的声音。不要,他狂乱地想,不要,诸神慈悲,不要是现在,不要是现在。他费尽心机方才抓住这只老鼠。如果教人发现,不仅老鼠会被抢走藏书网,他们还会报告给拉姆斯老爷知道,然后老爷就会惩罚我。 他明知该把老鼠藏起来,可他实在俄坏了。整整两天没吃东西,又或是三天。躺在这片黑暗里,怎么说得清呢?他的四肢瘦得像芦秆,肚子浮肿,肠胃却空空如也,胃痛折磨得他难以入睡。每当闭上眼睛,他就会想起霍伍德伯爵夫人。拉姆斯老爷娶了这位伯爵夫人后,就将她锁进塔里,活活饿死。到头来,她竟啃掉了自己的手指。 于是他缩到牢房角落,死命握紧战利品,凑到嘴边,用剩下的牙齿飞快地撕咬老鼠肉。鲜血如注,沿嘴角往下滴,但他顾不得了,他决定赶在牢门打开前多吞些肉。老鼠肉韧性强,很难咬,而且腥味极重,教人想吐,但他保持着狼吞虎咽的劲头,时不时从缺了牙形成的豁口里把老鼠骨头剔出去。这么吃很难受,但快饿疯的他停不住。 门外的声音越来越吵。诸神保佑,老爷不是来找我的,他一边撕老鼠腿,一边祈祷。老爷很长时间没找他了。这里有许多牢房,有别的囚徒。即便隔着厚重的石墙,他也常能听见他们惨叫,其中女人们的叫声总是最凄厉的。他用力吮吸老鼠腿骨,试图先把肉舔干净99lib?再吐骨头,但那骨头却不听使唤地自他下唇滑落,缠在胡子里。别过来,他祈祷,别过来,去别处吧,求你了,求求你。 然而脚步声却在最响亮时戛然而止,随即钥匙插进了他这扇门。老鼠从他手中悄然滑落,他麻木地在裤子上蹭了蹭鲜血淋漓的双手。“不,”他呢喃道,“不、不、不、不。”他胡乱蹬着地上的稻草,一心想要钻进角落里,挤进冰冷潮湿的石墙中去。 开门的声音是最恐怖的。当火光照到他脸上时,他发出一声号叫,用双手挡住眼睛。脑袋阵阵抽痛,令他甚至想到要把眼睛给抠出来。“拿开火,黑乎乎的不好么,求你了,噢,求求你。” “这不是他,”一个男孩说,“瞧这衰货,我们走错房间了。” “左边最后一间,”另一个男孩回应,“这就是左边最后一间,不对吗?” “嗯,”停顿片刻。“他刚才说什么?” “他好像不喜欢亮光。” “一副死相,当然见不得光啦。”男孩清清嗓子,吐了口口水,“有比他更臭的人没?我快被熏死了。” “他在吃老鼠耶,”另一个男孩道,“瞧。” 第一个男孩笑答:“没错,好好玩。” 可我非吃它不可啊。这只老鼠会趁他睡觉时跑来咬他,不仅会咬脚趾手指,甚至会咬他的脸。他没法对它手下留情。不吃就会被吃,黑牢里别无选择。“我是吃了,”他嚅嗫道,“我吃、吃、吃、我把它吃了。可它也要吃我,求求……” 两个男孩走上前,踩得稻草沙沙作响。“跟我说句话。”一个男孩说。他在两人中较为矮小、也更狡诈。“还记得你是谁吗?” 恐惧阵阵涌来,他不禁连声呻吟。 “跟我说句话:你叫什么名字?” 我的名字。他想尖声喊出自己的名字,但他做不到。没错,他们让他知道了自己的名字。他们教了又教,对他细致又耐心,可他太久没用自己的名字,居然在这当口忘记了。说错自己的名字,他又会要我一根指头,或者更糟,他会……他会……后果不堪设想、不敢设想。此刻他只觉有无数尖针刺进了脸和眼睛,他的头快要裂开了。“求求你们,”他嘶叫道,声若游丝,好像百岁老人的求恳。或许他真的活了一百岁,谁说得准他在这里住了多久呢?“走吧,”他透过破烂的牙齿咕哝。残缺不全的指头是他紧紧闭上的眼睛和恐怖的光明之间唯一的屏障。“求求你们,我会把老鼠交出来,请别伤害我……” “臭佬,”两个男孩中的大个子说,“你的名字叫臭佬。记得了?”大个子拿着火炬,小个子拿着一圈铁钥匙。 臭佬?热泪滚下脸颊。“我记得,记得了,”他张嘴缓缓地说。“我的名字叫臭佬,臭不可闻,柔弱如草,”在黑暗中生活不需要名字,因此忘记了名字不能怪他。臭佬、臭佬,我叫臭佬。这不是他出生时的名字,在另一个世界里他曾过着另一种生活。但在这里,从今以后,他就是臭佬,现在他全都记得了。 他还记起了眼前这两个男孩。他们穿着同样的银灰色羔羊毛紧身上衣,暗蓝色镶边。两个都是侍从、都才八岁,两个都叫瓦德·佛雷。是了,大瓦德和小瓦德。只是叫大瓦德的个子小、叫小瓦德的个子大,这搅得旁人不知所措,两个男孩却引以为乐。“我记得你们,”他张开破裂的嘴唇小声说,“我记得你们的名字。” “你跟我们走,”小瓦德说。 “老爷召见你,”大瓦德道。 恐惧犹如尖刀刺进他心房。他们只是孩子,他告诉自己,两个都才八岁。即便自己虚弱得不像样,也足以制服两个八岁大的男孩。然后他可以拿走火炬和钥匙,外加小瓦德屁股上刀鞘里的匕首,逃出黑牢。不,不,不,这太容易,肯定是陷阱。如果我逃跑,他会再要我一根指头,他会敲掉我更多的牙齿。 他逃跑过,但那似乎已是多年前的往事。当时的他有力气、也还有些骨气。带着钥匙来开门的是凯拉,她说钥匙是她偷的,她说她知道一扇无人把守的侧门。“大人,带我回临冬城吧,”她脸色惨白,颤抖着苦苦哀求他,“我不认得路,一个人逃不了。求求您,带我走吧。”于是他答应了她。狱卒脱了裤子,醉倒在一摊葡萄酒里,他们很容易就出了黑牢,而那扇侧门也果真如她所言,无人把守。他们直等到月亮被乌云笼罩后,方才溜出城堡,摸黑踏石涉过泪江,冰冷的激流冻得他们直哆嗦。等到了河对岸,他感激地吻了她。“你救了咱俩的命,”他动情地说。傻瓜,大傻瓜。 这一切只是陷阱、消遣和游戏,拉姆斯老爷的追猎游戏,老爷最喜欢两条腿的猎物。他们两人整夜在黑林子里没命地跑,可等太阳出来,森林里远远地却能听见号角声和猎狗的吠叫。“我们分头行动,”猎狗们越追越近时,他吩咐凯拉,“这样至少有个人可以得救。”然而那女孩怕得没了主张,死活不肯离开他身边,即便他赌咒发誓说若她被人抓住,他会亲率铁民大军前来营救,也没法把她支开半步。 结果不出一小时,他们便双双被擒。先是斜刺里冲出一只猎狗将他扑倒在地,凯拉慌乱地朝小丘上爬,却被另一只狗咬住了大腿。顷刻间狗们全部赶到,冲他们低吼咆哮,只要他们敢动便张嘴就咬。拉姆斯·雪诺带着他的猎人们随后骑马追来。是的,他那时还是个私生子,不姓波顿。“你们在这儿啊,”他坐在马鞍上笑眯眯地往下看,“真是太伤人了,不打个招呼就一走了之。怎么,嫌我招待不周吗?”凯拉拣了块石头,冷不防朝他脑袋掷去。偏出一尺多。拉姆斯笑得更欢:“该罚。” 臭佬忘不了凯拉绝望无助的眼神,直到那时他才惊觉她是那样娇小,几乎还是个孩子。但他又能做什么呢?全是她自作自受,他告诉自己,如果她听我的话分头行动,无论如何不至于被一网打尽。 火光是痛,回忆更痛。臭佬自火炬边扭头,眼眶中有了泪花。他又找我做甚?他绝望地想,他为什么不肯放过我?我什么也没做,至少这次没做。为什么他不干脆让我在黑牢中烂掉?他刚抓住一只老鼠,又肥又美的老鼠,扭来扭去的老鼠…… “我们要给他洗澡吗?”小瓦德问。 “老爷就喜欢这味道,”大瓦德说,“所以才叫他臭佬。”臭佬,我叫臭佬,臭佬臭佬,凄凉弱小。他必须牢牢记住。记住你是谁,服服帖帖乖巧听话,就不会挨罚。这是老爷答应的,老爷金口玉言。说实话,即便他想反抗,此刻也没力气了。他所有的力气在鞭子、饥饿和剥皮人的刀下被洗涤得一干二净。所以当小瓦德推他起来,大瓦德晃动火炬,驱赶他离开牢房时,他温顺得像条狗。假如他有尾巴的话,此刻一定在两腿间夹得紧紧的。 假如他有尾巴的话,一定早被那私生子砍了。这是个不由自主冒出来的念头,也是个邪恶危险的念头。老爷早已不是私生子。他姓波顿,不姓雪诺。铁王座上的小国王已将拉姆斯老爷划归正统,让他有权使用乃父的姓氏。如今再用“雪诺”来提醒他的私生子出生,会让老爷瞬间暴跳如雷。臭佬必须记住这点。当然,他还必须记住自己的名字,牢牢记住。慌乱中,他忽然大脑一片空白,吓得六神无主,竟绊倒在黑牢台阶上。石头挂破了马裤,磕出血来。小瓦德不得不拿火炬捅他,驱使他站起来继续前进。 黑牢外的庭院,夜色笼罩着恐怖堡,城堡东墙升起一轮满月。苍白的月光将城头高高的三角形城齿投影在结冻的土地上,犹如一排尖利的黑牙。空气又冷又潮,带着许多几乎被他遗忘的味道。这是人世,臭佬告诉自己,人世的味道。他不知自己究竟在黑牢中待了多久,但至少也有半年。半年,或许更久。或许已有五年、十年、二十年?我又怎能知晓?或许我在黑牢里发了疯,就此被关押了半辈子?不,这想法太蠢了,不可能有那么久。这两个男孩还是男孩,若是经过十年,他们应该长大成人了才对。他必须记住这些事实。我不能让他把我逼疯。他可以取走我的手指脚趾、抠出我的眼珠、割掉我的耳朵,但除非我放弃,否则他不能摧毁我的神志。 小瓦德举火炬走在前,臭佬温顺地跟随,而大瓦德在他身后压阵。他们经过时,兽舍里的狗们冲他狂吠。风席卷过庭院,穿透了他身上又薄又脏的破烂衣衫,让他浑身起鸡皮疙瘩。夜晚的空气又冷又潮,虽然没有下雪的迹象,但冬天毫无疑问就要来了。臭佬怀疑自己能否活着看到下雪。到那时,我还剩几根手指?几根脚趾呢?他抬手查看,震惊地发现自己的手如此苍白枯瘦。名副其实的皮包骨头,他心想,我有一双老人的手。他是不是认错了这两个男孩?搞不好他们不是小瓦德和大瓦德,而是这两个男孩的子孙后代? 大厅昏暗,烟雾缭绕,左右两边墙上各有一排火炬,火炬台为人手的枯骨。头顶高处是被烟熏黑的木制房梁,更高处,拱形天花板隐没在阴影里。这里的空气充满了浓重的葡萄酒、麦酒和烤肉的香味,闻到这味,臭佬的肚皮咕咕叫唤,他嘴里也流出唾沫来。 他一路踉跄,被小瓦德推过守卫们吃饭的长桌,感觉到守卫们都在看他。前方靠近高台的好位置被留给拉姆斯的亲信,所谓私生子的好小子:骨头本,这老家伙负责照顾老爷宠爱的猎狗们;舞蹈师达蒙,一头金发,模样姿势都带着孩子气;咕噜,他因为说坏话不小心被波顿公爵听见,所以丢掉了舌头;此外还有酸埃林、剥皮人、黄迪克等人。大厅外围是一些臭佬眼熟但说不上名字的人:誓言骑士、士官、士兵、狱卒和打手。还有一些脸孔他很陌生,从没见过。有人见他经过便皱紧鼻子,更多的人朝他哄笑。这些是客人,臭佬心想,老爷的朋友。老爷是要用我来取乐大家。想到这里,他怕得直哆嗦。 波顿的私生子坐在高台上他父亲大人的宝座里,正用他父亲的酒杯喝酒。两个老人跟他同席,臭佬只消一眼就看出这两个老人都是领主。其中一位身形憔悴,眼睛犹如燧石,留着一束长长的白胡子,面孔跟冬天结冻的土地一样坚毅。此人身穿褴褛的熊皮旧夹克,夹克上满是油污。即便在宴席上,他也套着全身锁甲;另一位领主同样很瘦,但不若前一位那么体形笔直。他身材扭曲,一边肩膀高出另一边很多,而他就着餐盘驼背用餐的样子看起来好像秃鹫在享用尸体。此人有一双贪婪的灰眼睛、一口黄板牙,银白色分叉胡须十分纠结。他布满老人斑的头顶只剩几根白发,但他披的是柔软的上等灰羊毛披风,披风边缘镶嵌了黑貂皮,并在肩头用银箔日芒搭扣扣住。 拉姆斯穿着黑粉双色服饰——黑靴子、黑剑带、黑剑鞘、黑皮夹克,暗红色缎子条纹装饰的粉色天鹅绒紧身上衣。他右耳带了一颗被切割成血滴形状、闪烁着红光的石榴石。然而,华贵的衣着却掩饰不住他丑陋的模样。拉姆斯骨架宽阔,肩膀倾斜,身上的赘肉昭示他日后会成为一个大胖子。他有蒜头鼻、小嘴巴和枯草般的黑色长发,粉色皮肤斑斑驳驳,肥厚的嘴唇殊为奇异,而任何人看到他都不可能不注意到那双眼睛:他继承了他父亲的眼睛——既小离得又近,淡得奇异。有人称之为“幽灵灰”,但实际上他的眼睛几乎是无色,如果一定要形容的话,那就像两块肮脏的冰。 看到臭佬出现,拉姆斯绽放出湿润的笑容,“他来了,我可怜的老朋友来了。”他转向身边的两位领主介绍。“臭佬从我小时候就跟随我了。家父大人送的,以示关怀。” 两位领主交换了一个眼神。“我听说你的跟班已经死了,”驼背道,“据说是被史塔克家杀的。” 拉姆斯老爷嗤笑一声,“铁民有句俗话:逝者不死,必将再起,其势更烈。臭佬就是这样。不过我承认,他闻起来像是从坟墓中‘再起’的。” “他一身屎尿和陈年呕吐物的味儿。”驼背老领主说罢扔开一直啃着的骨头,用桌布擦了擦手指。“你为什么非得在我们用餐时召这家伙上来?” 那个挺直了背、穿着全身锁甲的老领主用凌厉的目光审视臭佬。“你再仔细瞧瞧。”他敦促另一位领主,“瞧,他虽然头发白了,也瘦了三石,但可不是仆人。你认不出来吗?” 驼背领主再度向他看去,忽然喷了口鼻息。“是他?这怎么可能?史塔克那个爱笑的养子,总是在笑。” “他现在不爱笑了,”拉姆斯老爷承认,“或许是因为我敲掉了他几颗白净漂亮的牙齿。” “你最好割了他喉咙,”穿锁甲的领主说,“反咬主人的狗理应被剥皮。” “噢,他确实被剥过皮,还剥了不止一次咧。”拉姆斯指出。 “是的,老爷,都是我的错,老爷。我傲慢无礼,而且……”他舔舔嘴唇,努力回忆自己还干过什么错事。服服帖帖乖巧听话,他告诫自己,老爷就会让你活下去,还能保住剩下的身体。服服帖帖乖巧听话、并且记住自己的名字。臭佬臭佬,驯服乖巧。“……我作恶多端,我……” “你嘴上有血,”拉姆斯发现,“又咬手指了吗,臭佬?” “不,不,老爷,我发誓。”臭佬曾试图咬断自己的无名指,因为他们剥了指上的皮,他实在痛得受不了。拉姆斯老爷从不简单地切掉别人的手指,他只会剥干净上面的皮,好让肌肉裸露在外,风干、开裂,最终溃烂。臭佬被鞭打、用刀子割,又上过刑架,但没有哪种痛苦比得上剥皮之后的滋味。那种痛苦能把人逼疯,活人根本没法忍受,至多多坚持一会儿,然后就会惨嚎:“求求您,停下,停下,太痛了。把我的手指砍下来吧。”到头来,拉姆斯老爷会慈悲为怀,欣然满足别人的要求。这是他喜欢的游戏,而臭佬理解游戏规矩。他怎能不理解呢?他的手脚都为游戏交过学费。只有那次、只有一次,他忘了规矩,企图用自己的牙齿终结痛苦。拉姆斯老爷很不满,结果让他多付出了一根脚趾的代价。“我吃了一只老鼠,”他咕哝着承认。 “一只老鼠?”拉姆斯淡色的眼珠在火炬光芒中闪闪发亮。 “恐怖堡的老鼠全部属于我父亲大人。未经我允许,你怎敢吃了其中一只?” 臭佬不知该怎么回答,只能默不作声。只消说错一个字,他又会失去一根脚趾、甚至一根手指。迄今为止,他的左手丢掉了两根手指,右手失去了小指,左脚丢掉了三根脚趾,右脚却只失去了小脚趾。拉姆斯老爷有时会开玩笑说要给他左右两边找回平衡。老爷只是在开玩笑,他试图安慰自己,他并不想伤害我,这是他自己承认的。所有的一切都是我自作自受。老爷慈悲又宽容,他本可以为臭佬知道自己名字和地位之前的胡言乱语,就剥下臭佬的脸皮。 “太无聊了,”穿锁甲的领主说,“赶紧宰了他。” 拉姆斯老爷给自己又倒满一杯麦酒,“那可不玷污了咱们的庆祝宴会,大人?臭佬,我有好消息通知你。父亲大人为我讨了一门史塔克家的好亲事,对象是艾德公爵的女儿,艾莉亚。你还记得小艾莉亚,对吧?” 捣蛋鬼艾莉亚,他差点脱口而出,马脸艾莉亚。她是罗柏的小妹,褐发长脸,瘦得像根棍子,成天脏兮兮。珊莎才是大美人。他记得小时候,幻想过艾德·史塔克大人把珊莎嫁给他,并认他为自己的亲儿子。真是孩子气的想法。不过,说到艾莉亚……“我记得她。艾莉亚。” “她即将成为临冬城的女主人,而我是她的夫君老爷。” 她还只是个小女孩啊。“是的,老爷,祝贺您。” “你愿意参加我的婚礼吗,臭佬?” 他犹豫了,“如果您要我参加的话,老爷。” “噢,那是自然。” 他又犹豫半晌,不知这是否是另一个残酷的陷阱,“好的,老爷,只要您满意,我很荣幸参加婚礼。” “我们得把你从那间肮脏的牢房里弄出来,刷得粉嫩粉嫩,给你干净衣服穿,再喂你东西吃。几碗软软的、美味的麦粥,喜欢吗?或是搁了培根的豌豆派?我有桩小差事要交给你办,但你得有体力才能为我效劳。我相信,你是愿意为我效劳的吧?” “是的,老爷,全心全意。”他浑身颤抖,“我是您的臭佬,请让我服侍您,求您了。” “你这般知情识趣,我又怎忍心拒绝你一片孝心?”拉姆斯·波顿笑道,“我马上就要率军出征,臭佬,我得仰仗你才能把那童贞新娘娶回家门咧。” 第十三章 布兰(一) 乌鸦不同寻常的尖叫让一阵战栗爬过布兰的背脊。我差不多长大成人了,他反复提醒自己,我必须勇敢起来。 空气冰冷刺骨,充满恐惧气息。连夏天都怕,颈毛全竖了起来。山丘的影子不断延伸,黑暗虎视眈眈,所有树木都被厚厚的积雪压弯了腰,有些几乎看不出来是树。它们从树根到树冠都包裹在冻雪中,在山上杂乱生长,犹如一群在寒风中缩抱成团的巨人或丑陋怪物。 “它们来了。”游骑兵抽出长剑。 “在哪儿?”梅拉急切地问。 “应该很近。我不知道。附近吧。” 乌鸦又尖叫起来。“阿多。”阿多嘀咕着,双手都藏在腋窝,棕色胡须下悬挂着冰锥,上唇的胡子上冻着一块鼻涕,在夕阳下微微闪着红光。 “那些狼也接近了,”布兰警告他们,“一直跟着我们的那些。我们在下风处时,夏天能闻出它们。” “狼群无关紧要。”冷手说,“我们必须向上爬。天快黑了,天黑前你们必须进去。你们的体温会吸引它们。”他向西望了一眼,夕阳余晖晦暗地透过树枝,犹如遥远的火焰。 “这是唯一的进口?”梅拉问。 “后门在北方三里格处,得向下钻进一个洞。” 无需多说。阿多背着布兰爬不下洞,而玖健也走不了三里格。 梅拉抬眼看向山顶。“路看起来很平整。” “看起来。”游骑兵阴沉地说,“你能感觉到寒冷吗?这里有东西,但藏在哪儿了呢?” “洞穴里?”梅拉猜测。 “洞穴被魔法护住了,他们进不去。”游骑兵用剑一指,“你看,入口就在那儿,半山腰那片鱼梁木中,岩壁的裂缝。” “我看到了。”布兰道。乌鸦在那里飞进飞出。 阿多挪了挪背上的柳条筐。“阿多。” “我只看到交错的石头。”梅拉说。 “那就是通路。一条穿过石头的甬道,开头陡峭弯曲,但你们只要进去就安全了。” “你呢?” “洞穴被魔法护住了。” 梅拉仔细打量了一下山坡上的裂缝。“从这儿过去,至多一千码。” 没有一千码,布兰心想,但都是上坡路。山路陡峭,树木密布。雪三天前就停了,但毫无融化迹象,树下的雪地十分平整,无人踏足。“那边没人,”布兰鼓起勇气说,“看看雪地,没有脚印。” “白鬼在雪上走得轻,”游骑兵道,“你发现不了它们的形迹。”一只乌鸦自上方飞来,落在他肩上。跟随他们的黑色大鸟只剩十来只,其他的都在路上失散了,每次清晨醒来,乌鸦都会变少。来啊。”那只鸟聒噪着,“来啊。来啊。” 三眼乌鸦,布兰心想,绿先知。“也不算远,”他说,“稍微爬爬山,我们就安全了,说不定还能生堆火。”除开游骑兵,他们全都又冷又潮又饿,而玖健·黎德虚弱得没人扶就走不动。 “你们先走。”梅拉·黎德在弟弟身旁弯下腰。玖健拄着一根橡树枝,双眼紧闭,抖个不休。他的脸被帽子和围巾裹得严严实实,露出的一点点面孔和周围的雪一样苍白,但当他呼吸时,鼻孔还能微微冒出热气。梅拉已背他走了整整一天。食物和篝火会让他好转的,布兰试图说服自己,尽管他并不确定。“山路太陡,我背着他没法打架。”梅拉催促,“阿多,你带布兰先进洞。” “阿多。”阿多拍了下手。 “玖健只不过需要吃点东西,”布兰可怜兮兮地说。十二天前,麋鹿第三次、也是最后一次摔倒在地,再也没能起来。“冷手”跪在它身边的雪堆里,一边用奇怪的语言低声祈祷,一边割开它的喉咙。鲜血喷涌而出,布兰哭得像个小女生。他无助地看着梅拉·黎德和冷手肢解这头驮他们走了这么远的英勇生物,从来没像这一刻这样深切地感受到自己是个残废。他暗自决定绝不吃它的肉,忍饥挨饿也强过享用朋友,但最终他吃了两次,一次用自己的身体,一次用夏天的。麋鹿已十分消瘦憔悴,但游骑兵从它身上切下的肉足够支撑他们七天,直到最后他们挤在一座古老的山间要塞的火堆旁,烤吃掉最后一块。 “他的确需要吃东西,”梅拉梳理着弟弟的眉毛,赞同道, “我们都需要。但这儿没有食物。走吧。” 布兰眨眨眼睛,一滴泪水冻在脸颊上。冷手抓住阿多的胳膊,“天色正在变暗。就算它们现在不在,也很快就要来了。走吧。”阿多默不作声地扫掉腿上的雪,背起布兰趟过雪堆向上走。冷手走在他们旁边,漆黑的手握着武器。夏天跟在后面,有些地方积的雪没过了他,高大的冰原狼偶尔会踩穿太薄的雪壳,不得不停下来抖掉身上的雪。向上攀爬途中,布兰费力地在筐子里转身,眼看着梅拉用一只手将弟弟搀扶起来。他对她来说太沉了。她自己都没吃东西,哪有原来的力气。她用另一只手握住捕蛙矛,狠狠地插入雪中,稍稍支撑住身体。随后她半拖半抱起弟弟,挣扎着攀爬山路。 阿多从两棵树中间穿过,布兰看不到他们了。 山坡越来越陡,冰块在阿多脚下接连破碎。有一次,他脚下的一颗石头松动,他向后一滑,差点摔下山去。好在游骑兵及时抓住他的胳膊,挽救了大家。“阿多。”阿多说。每阵风都裹挟起粉末状的白色细雪,它们像玻璃一样在晚霞中闪闪发光。乌鸦绕着他们飞舞。一只飞到了前头,消失在洞穴中。只有八十码了,布兰心想,根本不算远。 夏天突然停在一片未被踩动的、陡峭的雪堆边,转头嗅探空气,然后他咆哮起来,毛发直立,步步后退。 “阿多,停下。”布兰说,“阿多,等等。”有点不对劲。夏天闻到了,他也跟着闻到了。不好的东西,不好的东西正在靠近。 “阿多,不,后退。” 冷手还在向上爬,阿多也想跟上。“阿多,阿多,阿多。”他大声重复,压过了布兰的抗议。他的呼吸有些吃力,白雾弥漫在空气里。他迈出一步,又一步。积雪有齐腰深,山坡也越发陡峭。阿多身子前倾,双手抓着石头和树干努力向上攀登。一步,又一步。被阿多踩碎的雪滚下山坡,形成一场小雪崩。 六十码。布兰向旁探出脖子,好仔细打量那个洞穴。然而他看到了别的东西。“火!”鱼梁木的缝隙间,一团闪烁的光晕放出红光,穿透了慢慢凝聚的黑暗。“看啊,有人——” 阿多尖叫起来。他扭动挣扎着摔下去。 大个子马童剧烈地打滚,布兰的世界天旋地转。突来的一记重压让他喘不过气。嘴里全是血,阿多还在不停地翻滚颠簸,碾压着身下的残废男孩。 有东西抓住了阿多的腿。刹那间,布兰以为是树根缠住了阿多的脚踝……但那根茎移动起来。他看到了,那是一只手,接着尸鬼整个从雪下冲出来。 阿多踢打着,抬起裹满雪的脚狠踹在那东西脸上,但死人毫不在乎。活人和死人撕打搏斗,拳来脚往地滑下山坡。被压在下方时,雪涌进布兰的口鼻,但马上他们又重新翻到了上面。有东西撞上他脑袋,不知是石头、冰块还是死人的拳头,接着他发现自己被甩出了筐子,四肢摊开躺在山坡上。他吐出嘴里的雪,手套里全是从阿多头上扯下的头发。 在他周围,尸鬼们纷纷从雪下涌出。 二个,三个,四个……布兰数不过来。它们霍然起立,掀起阵阵雪雾。有的穿黑袍,有的衣不蔽体,有的干脆什么都没穿。它们全都皮肤苍白,双手漆黑,眼睛像淡蓝的星辰一样闪光。 其中三个袭向游骑兵。布兰看见冷手劈开一个尸鬼的脸,但那东西仍在向前冲,把他逼向另一个尸鬼怀中。还有两个追着阿多,拖起笨拙的步子下斜坡。梅拉正向这里攀来,布兰心底涌起一阵恶心而又无助的恐慌。他拍打雪堆,大喊着警告她。 有东西抓住了他。 呼喊变成了尖叫,他抓了团雪扔出去,但尸鬼连眼都没眨。一只漆黑的手摸向他的脸,另一只摸向他的肚子,手指刚硬如铁。它要扯出我的肠子。 但夏天突然扑进他们中间,布兰看见尸鬼的皮肤像廉价破布般被扯开,听到了骨头碎裂声。一只手被齐腕扯下,褪色的黑袖管下,手指在无力地蠕动。黑色,他心想,他穿的是黑色,他是守夜人。夏天把手掌甩开,扭身又狠狠地咬住死人的脖子。当大灰狼猛地甩头时,他的尖牙从那团腐肉中扯下差不多整个喉咙。 然而断手还在蠕动,布兰连滚带爬地躲开它。他肚子贴地,在雪地上摸爬,紧盯着头上银装素裹的树林,橙色光芒在其间闪烁。 五十码。他只消拖着身体前进五十码,它们就抓不到他了。于是他抓住树根和岩石,竭力向光芒爬去,融化的雪水渐渐渗进了手套。差一点,就差一点,然后就能在火堆旁休息。 这时,最后一缕夕阳也消失在树林之中,黑夜降临。冷手左挥右劈,忙于对付周围的一圈尸鬼;夏天撕咬着一名已被他扑倒的死人的脸。没人有空闲关注布兰。他拖着无用的双腿,又爬高了一些。只要到达那个洞穴…… “阿阿阿阿阿多。”山坡下传来一声呜咽。 陡然间,他不再是布兰,不再是那个在雪地里爬行的残废男孩,而成了半山腰的阿多。尸鬼抓向他的眼睛,他怒吼着、踉跄着站起来,使劲把那东西甩开。它单膝跪倒,重又起身。布兰从阿多的腰带中抽出长剑。在内心深处,他还能听见阿多的低声呜咽,但现在他已是手执铁剑、满腔怒火的七尺巨人。他举剑砍倒尸鬼,剑刃切开潮湿的毛料、生锈的盔甲和腐朽的皮革,伴随着吼声,砍入 下面的骨骼和肉体。“阿多!”他纵声狂啸,又劈出一剑。这次他砍下尸鬼的脑袋,心里涌上片刻欣喜……但随后又有两只死人的手盲目地掐向他的喉咙。 布兰流着血,缓缓后退,这时梅拉·黎德从另一边将捕蛙矛深深插进尸鬼的后背。“阿多,”布兰再次咆哮,拼命挥手让她上山,“阿多,阿多。”玖健在被她放下的地方虚弱地扭动。布兰走过去,抛下长剑,把男孩搂在阿多怀里,踉踉跄跄地站定。“阿多!”他大喊。 梅拉打头开路,一边用矛猛刺上前的尸鬼。这虽然杀不了那些东西,但它们又慢又笨。“阿多,”阿多每迈一步都会说,“阿多,阿多。”他不知道,如果他突然告诉梅拉他爱她,梅拉会有什么反应。 他们上方,火人在雪地里跳舞。 着火的尸鬼,布兰意识到,有人在焚烧尸鬼。 身旁有个身形巨大的尸鬼,裹在翻卷的火舌中,夏天在它周围龇牙咆哮。他不该离那么近,他在干吗?随后他看到了自己的身体,面朝下趴在雪地里。夏天竭力要把那东西从他身边赶开。它把我杀掉会怎样?男孩猜测,我就此永远成为阿多了?还是会进到夏天的身体?或者干脆死去? 世界在周围旋转。白色的树木,黑色的天空,红色的火焰,所有东西都在旋转,都在翻滚。他感觉自己跌跌撞撞地走着,听到阿多的尖叫。“阿多阿多阿多阿多。阿多阿多阿多阿多。阿多阿多阿多阿多阿多。”乌鸦如乌云般从洞穴中涌出,一个小女孩手握火把,左冲右突地奔来。布兰认为那是姐姐艾莉亚……但这太疯狂了,据他所知,二姐远在千里之外,或许早死了。可她真的在那里旋身奔跑,骨瘦如柴,衣衫褴褛,疯疯癫癫,发丝纠缠。泪水从阿多眼中涌出,凝结成冰。 周围的一切还在旋转,布兰忽然回到了半埋在雪中的躯体。白雪覆盖的树木高耸入云,那个燃烧的尸鬼缓缓逼近。那是个全身赤裸的尸鬼。最近的一棵树上的积雪震落了,全砸在布兰头上。 等他再次恢复知觉,已然躺在松针铺成的床上,头上是漆黑的岩石。洞穴。我在洞穴里了。嘴里仍有咬破舌头的血腥味,但右边有个燃烧的火堆,传来拂面热气,令他感到前所未有的舒适。夏天围着他一边打转一边嗅,浑身湿透的阿多待在旁边,梅拉让玖健把头枕在自己膝上。而那个长得像艾莉亚的家伙手握火把,监视着他们。 “那些雪,”布兰说,“落到我身上,把我埋住了。” “把你藏住了。我将你拽出来的。”梅拉向那个女孩点点头, “不过,是她救了我们。那火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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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杀死了它们。” “火烧死了他们。饥渴的火。” 这不是艾莉亚的声音,甚至不是孩子的声音。这是个成年女人的声音,甜美高亢,带着他从未听过的陌生韵律和一缕直击心底的悲伤。布兰眯起眼睛,以便更仔细地打量她。她确实是个女孩,但比艾莉亚还矮小,树叶斗篷覆盖下的皮肤像雌鹿般斑点密布。她的眼睛十分奇妙——硕大澄澈,金绿交融,宛如猫眼一样狭长。人类不会有那样的眼睛。她顶着一头乱糟糟的棕、红和金色头发,这些秋天的颜色纠结成团,上面穿插着葡萄藤、小树枝和枯萎的花朵。“你是谁?”梅拉·黎德问。 布兰知道答案。“她是个孩子。森林之子。”他浑身颤抖,半是因为寒冷,半是因为兴奋。他们踏入了老奶妈的故事里。 “先民称我们为孩子。”矮小的女人说。“巨人称我们‘乌一靼一纳一甘’,意为‘松鼠人’,因为我们小巧敏捷,喜爱树林。但其实我们不是松鼠,也不是孩子,我们的名字在源语中的意思是‘歌颂大地之人’。早在你们的古语诞生之前,我们已用自己的语言歌唱了上万年。” 梅拉开口道:“但你现在说的是通用语。” “这是为了他,为了这个布兰男孩。我出生于魔龙的时代,曾游走人世间两百年,观察、倾听和学习。我本想继续游历,但双腿酸痛,心也疲惫,所以转身回家了。” “两百年?”梅拉问。 森林之子笑了。“人类,人类才是孩子。” “你有名字么?”布兰问。 “需要时会有的。”她挥动火把,照亮洞穴内黑色岩壁上幽暗的缝隙。“得向下走,你们必须跟着我。” 布兰又打个寒战。“游骑兵……” “他进不来。” “它们会杀了他。” “不,它们早就杀了他了。快来,下面更暖和,也不会有东西伤害你。他在等你呢。” “是三眼乌鸦吗?”梅拉问。 “是绿先知。”说完她便转身离去,他们只得紧随其后。梅拉帮布兰回到阿多背上,尽管柳条筐几乎压碎了,又被融雪打湿。她又用一只手环住弟弟,用肩膀顶着他起来。玖健睁开眼睛。“怎么回事?”他说,“梅拉?我们在哪儿?”看到火焰,他笑了,“我做了一个最离奇的梦。” 道路狭窄弯曲又低矮,阿多不得不蹲着走。布兰也尽力俯低,即便如此,他的头还是很快刮碰到洞顶。每次碰撞都带下一些碎土,掉入眼睛和头发里,甚至有次,他的眼眶撞到一根从甬道墙壁生长出来的粗壮根茎,那上面还挂着根须和蛛网。 森林之子手握火把走在最前方,身后的树叶斗篷沙沙作响。甬道七弯八拐,布兰很快看不到她了,只剩两边墙壁反射的光线。他们下行一小段之后,洞穴分岔,左边的岔路黑如沥青,即便阿多也知道跟着火把光芒走右边。 光影流转,似乎墙壁也在移动。布兰看到巨大的白蛇在周围地上爬进爬出,吓得心脏怦怦直跳。也不知是碰到了一窝乳蛇还是巨型尸虫,反正那东西柔软苍白,粘腻湿滑。尸虫有牙的。 阿多也看到了。“阿多。”他呜咽道,勉强继续前进。但当女孩停下来等他们,当火焰停止跳动时,布兰发现那些蛇不过是白色树根,跟之前撞到他脑袋的树根一样。“不过是鱼梁木的根,”他说,“还记得神木林的心树吗,阿多?白色的树干红色的叶子?一棵树伤不到你的。” “阿多。”阿多快步向前,跟上森林之子和她的火把,向地底深处进发。他们经过一条又一条岔路,接着来到一个和临冬城大厅一样大的空旷洞穴,石牙在洞顶上悬挂,又有更多石牙拔地而起。披着树叶斗篷的森林之子在其间穿梭而过。她偶尔停下,不耐烦地朝他们挥舞火把。这边,她好似在催促,这边,这边,快点儿。 这之后又有更多岔路,更多洞穴。布兰听到右边某处传来滴水声,他一眼望去,发现许多眼睛回望着他,那些狭长的眼睛在火把照映下闪闪发光。更多的森林之子,他告诉自己,女孩有很多同伴。老奶妈关于詹德尔的子孙的故事在他心头萦绕。 树根无处不在,纠缠着破土破石拱出,封住了一些岔路,又爬满洞顶的很多区域。所有的颜色都不见了,布兰突然意识到,只剩黑色的土壤和白色的木头。临冬城的心树有粗如巨人大腿的根,但这里的根更粗壮,而且布兰从没见过这么多根。我们头上肯定长着一片鱼梁木森林。 光又变弱了,那不是孩子的孩子人虽小,却移动得飞快。阿多笨重地跟上,有东西在他脚下碎裂。他突然停下,梅拉和玖健险些撞到他背上。 “骨头。”布兰说,“是骨头。”路上散落着鸟兽骨头,但也有其他骨头,大的那些肯定来自巨人,小的则可能是森林之子。在他们两边,雕刻出的石壁龛里,头骨俯视着他们。布兰看到一个熊头骨和一个狼头骨,六七个人类头骨,还有差不多同样数量的巨人头骨。剩下的比较小巧,形状奇特。森林之子。树根从每个头骨里长出来,缠绕着它们,有几个头骨上面还有乌鸦栖息,他们经过时,乌鸦瞪着明亮的黑眼珠。 黑暗中的最后一段路最为陡峭。阿多坐在地上,用屁股跌跌撞撞地滑下这最后的旅程,伴随着破骨、松土和鹅卵石稀里哗啦。前方有座天然石桥横跨峡谷,女孩站在桥的彼端等待他们。幽深的桥下传来潺潺水声。一条地下河。 “要过去吗?”黎德姐弟滑到他身后时,布兰问。他不太敢过去,如果阿多在窄桥上摔倒,天知道下面有多深。 “不,男孩,”森林之子说,“他在你后面。”她把火把举高了些,光芒不断跳跃变换。前一刻,火焰还迸发出橙黄光芒,令整座洞穴笼罩着红晕;接着所有颜色都消退,只剩黑和白。身后的梅拉倒抽一口气,阿多转过身去。 一位肤色苍白、乌木装点的君王出现在他们面前,他的表情似沉梦中,鱼梁木编织的王座环绕着他干枯的四肢,犹如母亲搂抱孩子。 他的身体如此瘦弱,衣衫如此破烂,以至于布兰一眼看去以为他不过是具尸体,一个始终没倒下的尸鬼,树根缠绕了他身体内外,将他包裹支撑起来。这位骸骨之王皮肤白皙,只有脖子到脸颊处爬过一条血色胎记,他的白发像根须一样精致纤细,一直拖到泥地上。缠在他大腿上的树根犹如木头蟒蛇,其中一条穿过他的裤子,钻入他干枯的大腿,再从肩膀探出。星星点点的暗红色树叶在他头骨上生长,无数灰蘑菇占据了他的额头。仅存的一小块皮肤绷在他脸上,又紧又硬犹如白色皮革。即便这块皮肤也在崩裂,到处都有棕色或黄色的骨头从下面支出来。 “您是三眼乌鸦吗?”布兰听见自己开口问。三眼乌鸦应该有三只眼,可他只有一只,还是红的。布兰感到那只眼睛正在打量他,那只眼睛在火把映照下像血池一样。另一只眼睛该在的地方,有一条细细的白树根从空眼眶中爬下脸颊,扎入脖子里。 “乌……鸦?”苍白君王声音干涩,嘴唇缓缓翕动,似乎已忘了怎样组词。“是啊,曾是。黑衣,黑血。”他身上的衣服腐朽褪色,布满霉斑和虫洞,但它们曾是黑的。“我有过诸多经历,布兰,现在的我是这副模样。你应明白我为何无法前去找你了……除非是在梦里。我观察了你很久,用一千零一只眼睛见证了你的降生,还有在你之前你父亲大人的降生。我见证了你迈出人生第一步,讲出人生第一个词,投入人生第一个梦。我亲眼见你坠落高塔。而现在,你终于来到我面前,布兰登·史塔克,尽管来得有些迟。” “我来这,”布兰说,“是因为我残废。我的意思是,您能……能治好……我的腿吗?” “不能。”苍白君王说,“那超出了我的能力。” 布兰眼中涌出泪水。我们历尽艰辛才来到这里。黑暗的地下河的流水声在整座洞穴里回荡。 “你永远无法行走了,布兰。”苍白的嘴唇保证,“但你可以飞。” 第十四章 提利昂(四) 很长一段时间,他什么也没干,只静静地躺在拿来当床的旧麻袋堆里,听着扑哧扑哧的河风,听着河水拍打船壳。 桅杆上升起一轮满月。随我飘向下游,犹如一只巨眼监视着我。发霉的兽皮盖在身上很暖和,小个子心里却油然生出一股寒意。酒,我要一杯美酒、一袋美酒。但要那婊子养的格里芬给他解渴,倒不如教月亮眨眼睛。他只有清水可喝,因而夜夜难眠,日日昏噩。 侏儒坐起来,双手捧头摇晃。做梦了吗?即便做过,他也记不得了。夜晚对提利昂·兰尼斯特从不仁慈,即便在柔软的羽毛床上他也睡不好,何况是这里。在“含羞少女号”上,他的“床”设在船舱顶上,用一捆麻绳当枕头。这上头好歹比狭小的货舱里舒服。这里空气更新鲜,河流的声响也比达克的呼噜更悦耳——当然,舒适是有代价的:木板太坚硬,他醒来时总是浑身僵硬酸痛,腿脚痉挛麻木。 他的腿现下就在抽痛,硬得像两块木头。他用手指按摩肌肉,活血流通,但当他试图起身时,仍旧痛得龇牙咧嘴。我得洗个澡。这身男孩的衣服发臭了,他自己更臭。其他人都在河里洗过,但到目前为止他还不敢加入,因为浅滩上有些大乌龟似乎可以把他一口咬成两半。达克称它们为“碎骨怪”。除此之外,他还不想让莱摩儿瞧见他裸身的样子。 有道木梯搭在舱顶。提利昂套上靴子,走下甲板。格里芬裹着狼皮斗篷坐在铁火盆前。这位佣兵总是自愿守夜,团队里其他成员休息时他醒着,而等太阳升起他却躲进去睡觉。 提利昂蹲在他对面,用火盆的炭火暖手。夜莺在河上歌唱。 “快天亮了,”他告诉格里芬。 “不够快。我们得马上赶路。”照格里芬的意思,“含羞少女号”应该日夜兼程地顺流而下,但耶达里和耶利亚坚决拒绝拿他们的撑蒿船在黑暗中冒险。上洛恩河里满是浮木与暗礁,很多障碍都足以撕裂“含羞少女号”。然而这些顾虑对格里芬来说都不算什么,他心中所想只是尽快赶到瓦兰提斯。 佣兵的眼睛一刻不停地转动着,在夜色中搜寻……什么呢?河盗?石民?捕奴人?河上并不安全,这点侏儒是知道的,但格里芬这个人比河上的危险更令人不安。他让提利昂想起了波隆,然而波隆有其独特的黑色幽默,格里芬则半点幽默感也没有。 “我愿拿命换一杯美酒,”提利昂呢喃道。 格里芬没开口,但他淡蓝色的眼睛似乎在说:想喝酒你得纳命来。“含羞少女号”上的第一夜,提利昂喝得天昏地暗,第二天醒来脑袋里犹如爆发了一场巨龙战争。格里芬只看了一眼他靠在船边呕吐的样子,就下令:“你不许再碰酒。” “我有酒才睡得着啊,”提利昂抗议。我有酒才能不做梦,他本想说。 “那你就醒着,”格里芬寸步不让。 苍白曙光从东方射来,照亮了河上的云。洛恩河水慢慢由黑变蓝,变成跟佣兵的胡子、头发同样的颜色。格里芬站起来,“他们快醒了,甲板就交给你照看。”夜莺沉默之后,云雀接着唱下一首歌,苍鹭在芦苇丛中扑腾、在沙洲上降落。被点亮的云映照出各种色彩:粉红色、紫色、栗色、金色、珍珠色和橙黄色的都有。其中一朵云看起来特别像龙。“见龙卸甲,生平足愿”这是书里的话,因为世上没有比龙更伟大的奇迹。提利昂挠挠伤疤,努力回忆这句是谁写的。近来,他脑子里想的全是龙。 “早安,胡戈,”莱摩儿修女一身白袍出现,腰束七色编织带,秀发披散在肩,“睡得可好?” “不太安稳哪,好修女,我梦到的全是你。”梦是梦到了,不过是醒着做的梦。睡不着,他便把手放到两腿之间,一边想象修女压在他身上,奶子蹦蹦跳跳的景象。 “不消说,是个不纯洁的梦。你是个不纯洁的人。你愿意跟我一起祷告,祈祷诸神宽恕你的罪孽吗?” 除非是用盛夏群岛人的方式祷告。“算了。你代表我献给少女一个甜美的长吻就够了。” 修女呵呵笑着走向船头,她每天清晨都会在河里洗浴。“有一点很明显:这条船不是因你起的名。”修女脱衣服时,提利昂叫道。 “圣母和天父用自己的形象塑造了我们,胡戈。我们应该为自己的身体骄傲,这是诸神的杰作。” 那么诸神造我的时候一定是喝醉了。侏儒看着莱摩儿滑进水中,心里一边想。光看着这番景象,他已经硬了。他有个美妙而不纯洁的打算,不晓得亲手脱下修女那一身洁白的袍子,分开她的双腿,会有多爽?玷污圣洁最让男人兴奋吧……不过莱摩儿并没有看上去那么圣洁。她肚子上有妊娠纹,只可能是生孩子留下的。 耶达里和耶利亚在日出时准时起床,并立刻回到各自岗位。耶达里检查船舷时时而偷看莱摩儿修女一眼,瘦小黑肤的老婆耶利亚对此熟视无睹。耶利亚给后甲板的火盆添了些小木片,用烧黑的匕首搅了搅炭火,随后开始揉面团做早餐饼干。 待莱摩儿洗完澡回到甲板上,提利昂好好享受了一番双乳间水珠淋漓的风光,她光滑的肌肤被初升的太阳照得金光闪闪。莱摩儿已年过四十,与其说漂亮不如说风韵犹存,看起来养眼。没酒喝,有美人儿欣赏也将就,他心想,这种冲动让他感觉自己还活着。“胡戈,你看见乌龟了没?”修女一边甩干头发,一边问他,“那种大背壳的。” 清晨是看乌龟最好的时机。等太阳升上来,它们就会潜到水底,或游进岸边的缝隙里潜伏,只有在曙光初露时它们会游到水面透气。许多乌龟喜欢在船边游动,这些日子里,提利昂见识过十几种乌龟:大的小的、平背的红耳朵的、软壳的和“碎骨怪”、棕色的、绿色的、黑色的、有爪子的、长角的,甚至背壳上有金、绿和奶油色螺旋花纹的。有的乌龟大得似乎能驮人——耶达里发誓说洛伊拿的亲王们骑在它们背上渡河。他和他老婆都是绿血河上的多恩孤儿,回到洛恩母亲河怀中对他们来说是返祖之旅。 “大背壳的没瞧见。”光顾看女人了,当然没瞧见。 “真遗憾,”莱摩儿把袍子当头罩下,“你起这么早,不就是为了看乌龟嘛。” “还要欣赏日出啊。”欣赏女人裸体出浴。管她漂不漂亮,只要是女人的胴体,就充满了诱惑。“乌龟是很好,说真的,人间胜景莫过于瞧见一对形状姣好的……背壳了。” 莱摩儿修女哈哈大笑。和“含羞少女号”上的其他人一样,她也有自己的秘密,大家也都接受这点。没关系,我并不想了解她,只想干她。这点她也知道。当她把修女的水晶挂到脖子上,再在胸前衣服的开口处整理那水晶的时候,朝他挑逗地一笑。 耶达里升起船锚,又从船舱顶上拿来一根长长的撑蒿,撑船出发。“含羞少女号”从岸边启程,顺流而下,两只苍鹭抬起脑袋好奇地观望。船起初行得很慢,耶达里跑去掌舵,耶利亚则在翻烤饼干,又在火盆上放了个铁锅,把培根放进去煎。她总是做这两样食物:培根和饼干。半个月中或许某天有鱼,但不是今天。 趁耶利亚扭头,提利昂飞快地从火上抓了一块饼干,恰好躲过她那把恐怖的大木勺。饼干正是烤热了、滴着蜂蜜黄油时,吃起来最可口。培根的肉香很快把达克从货舱里勾引了出来,他凑到火盆上去嗅,结果挨了耶利亚结结实实一勺子,于是逃到船尾方便去了。 提利昂摇摇晃晃地加入他的行列。“这才叫稀罕呢,”他俩放尿时,侏儒打趣道,“侏儒共鸭子齐喷,伟大的洛恩河因之更伟大。” 耶达里听了嗤之以鼻,“洛恩母亲河才不需要你这点嘘嘘,耶罗,她已是世上最宽的河了。” 提利昂把最后几滴甩干净,“它宽得足以淹死侏儒,这我承认,不过它没有超过曼德河的宽度,三叉戟.99lib.河入海口附近也跟这差不多,而黑水河比它更深。” “你还没见到真正的洛恩河。等着瞧吧。” 培根烤卷了,饼干烤成黄褐色。小格里芬打着呵欠、磕磕绊绊地走上甲板,“大家早上好啊。”这孩子比达克矮,但细瘦的身形暗示他的体魄还大有提升空间。无论是不是蓝发,这嘴上没毛的小子都足以让七大王国的少女怀春,单凭那双眼睛便能融化她们。小格里芬有他父亲的蓝眼睛,只是父亲的很淡,他的很深。在灯光下看来是墨黑,在晨光中又似乎是紫色。他的睫毛就跟女人一样长。“我闻到了培根的香味,”男孩一边套上靴子一边说。 “上好的培根,”耶利亚道,“坐吧。” 她在后甲板分餐,先把蜂蜜饼干分给小格里芬吃,而达克每次来拿培根,手上都会挨一勺子。提利昂领了两块饼干,中间夹了些培根,他又给掌舵的耶达里拿了一块。吃完后,他帮着达克升起“含羞少女号”巨大的斜挂三角帆,耶达里将船开到河中央,这里的水流最为湍急。“含羞少女号”确是条好船,她吃水之浅,令她可以通过洛恩河中细小的支流,穿越大船必定会搁浅的沙洲;而升起风帆之后,加上水流的帮助,她又蛮可以轻捷疾行。耶达里声称,在洛恩河上游,船行速度往往能决定生死。“一千年来,伤心领以上的河道都是无法无天的。” “也没有人烟嘛,至少我一个人也没见着。”他只见到沿河的废墟,那是些被藤蔓、苔藓跟野花覆盖的满目疮痍的石造建筑,除此之外,半点人类活动的迹象都没有。 “你不了解这条河,耶罗。这里任何一条小溪都可能有河盗船窥伺,废墟则往往是逃亡奴隶的聚居地,因为捕奴人很少跑到这么北边的地方来。” “来几
个抓奴隶的也好,乌龟我都看腻了,”提利昂不是逃亡奴隶,不用担心会被抓;而河盗是不会关注一只顺流而下的小船的,因为贵重货物都是从瓦兰提斯往上游运。 培根吃完后,达克捶了小格里芬肩膀一下。“留伤疤的时候到了。今天练剑。” “剑?”小格里芬咧嘴而笑,“好哇。” 提利昂帮男孩换装,先穿厚实的马裤和加垫外套,再罩上一套凹痕累累的老旧铁板甲。罗利爵士则穿上熟皮甲,外罩锁甲。两人都戴上了铁盔,并从武器箱里取出两把钝剑。他们在后甲板比试,虎虎生风地互相攻打,其他人在旁围观。 当用狼牙棒或钝长斧比试时,罗利爵士伟岸的体格和惊人的力量会让他的冲锋占据压倒性优势,长剑比试则更公平。今早上两个人都没拿盾牌,纯凭格挡技巧,躲闪腾挪,河面上回荡着金铁交击声。小格里芬命中的次数较多,但达克更狠。然而打了一段之后,壮汉有些体力不支,出手越来越低,节奏也越来越慢,结果被小格里芬轻松挡下。随后男孩发起猛烈反击,迫使罗利爵士后退。等他退到船尾,男孩让两把剑搅到一起,趁机用肩膀狠狠地撞过去,把壮汉撞下了水。 壮汉在水中气急败坏地扑腾咒骂,喝叫众人趁乌龟没咬下他老二,赶快把他钓上去。提利昂扔了根绳子给他。“鸭子应该是游泳冠军啊,”他和耶达里协力把骑士拽回“含羞少女号”的甲板,一边嘲笑着。 罗利爵士听了抓起提利昂的领子,“侏儒游泳排老几呢?”他随手就将侏儒头上脚下地丢进洛恩河。 结果证明侏儒更厉害,那一双短腿可以拼命地划,直到……直到开始抽筋。小格里芬适时地伸出一根蒿子。“你不是第一个想淹死我的人,”他告诉达克,一边从靴子倒水出来,“我出生那天,我老爸就想把我投进井里淹死。可我实在太丑了,水井女巫看不上眼,又把我吐了回来。”他脱下另一只靴子,在甲板上翻了个跟斗,溅得所有人一身是水。 小格里芬却很开心,“你这手打哪儿学的?” “戏班教的呗,”他撒谎,“我妈在她所有的孩子里面最疼我,因为我个子太小,七岁还在她奶子上喝奶呢。但我的兄弟们不乐意了,于是把我装进口袋,偷偷卖给戏班。我想逃跑,戏班主人就割了我半只鼻子,我别无选择,只好跟他们吃住在一起,学习怎么取悦别人喽。” 真相当然与之大相径庭。他六七岁时,叔叔教了他一点杂技工夫,而他爱上了这门技艺。几乎有整整半年,他在凯岩城内四处打滚翻腾,逗笑了列位修士、侍从和仆人。连瑟曦也被他逗乐过一两回。 但一切在父亲从君临回家探亲的当天突然终结。当天晚宴时,提利昂手脚倒立着沿长桌边走来,本想给父亲大人一个惊喜,但泰温公爵并不领情:“诸神已经让你做了侏儒,你还想当弄臣吗?你是狮子,不是猴子。” 你现在入土啦,父亲,我想怎么跳就怎么跳。“你有取悦别人的本领,”莱摩儿在提利昂擦干脚趾头时告诉他,“你应该为此感谢天上的天父,他给了我们每人一份礼物。” “他的确是,”侏儒欢快地同意。所以等我入土时,请取把十字弓与我陪葬,我才好像感谢人间的父亲一样感谢天上的天父。 他的衣服湿透了,贴在胳膊和腿上,很不舒服。莱摩儿修女领小格里芬去探讨宗教的含义了,提利昂脱下湿衣服,换上一身干燥的——达克从甲板下上来,一看他这打扮,就笑得前仰后合。这不怪他,因为提利昂活脱脱就是从喜剧里冒出来的滑稽人物。他的外套从中间分开:左边是镶青铜扣的紫色天鹅绒,右边是绿花纹装饰的黄羊毛;他的裤子也是两半:右腿全是绿色,左腿是红白条纹相间。伊利里欧的箱子里有一个塞满了孩童衣服,衣服虽然陈旧但质地不错。莱摩儿修女把每件衣服都裁成两半,再交叉缝回去,彼此互补,做了好些件粗糙的杂色衣。格里芬甚至要求提利昂帮着裁剪缝补。他无疑是想折杀提利昂的锐气,但提利昂干针线活玩得蛮开心。除了当他说起不敬神的话时会斥责他以外,莱摩儿总体来说是个不错的伙伴。格里芬想让我做弄臣,我就老老实实演这场戏。这会让在某个地方监视着他的泰温公爵惊怒万分,而这已足够了。 侏儒的另一项任务却是彻头彻尾愚不可及。他叫达克陪练剑,叫我摇笔杆子。格里芬命令他在闲暇时写下所知的一切关于龙的知识。这个目标太大,于是他每天都盘腿坐在船舱顶上,尽己所能地书写。 多年来,提利昂阅读了太多关于龙的作品,但其中大多是些神话故事,没有实际价值,而伊利里欧收集的书也不大对路。他真正想要的是加兰多的瓦雷利亚史名著《自由堡垒之火》。在维斯特洛,此本没有完整抄本,连学城收藏的也少了整整二十七卷。古瓦兰提斯的图书馆里说不定有好抄本——可惜要怎么进入黑墙之内,他就不知道了。 另一本重要著作是巴斯修士的《龙、蜥龙和长翼龙:龙族的非自然演化史》,但他觉得找着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巴斯本是铁匠之子,后被仲裁者杰赫里斯提拔为国王之手,政敌们攻击他是个巫师、不是修士。受神祝福的贝勒坐上铁王座后,明令焚毁了巴斯的全部作品。十年前,提利昂曾读到自焚书浩劫中幸存的《非自然演化史》残篇,但他怀疑即便有孤本留世,在远渡重洋的过程中也早已散失。至于那本由无名氏所著、以散文形式记载着被鲜血浸染的历史的《血与火》(又称《巨龙之死》),据说其唯一存世的抄本目前深锁在学城底下的地窖里。 当赛学士打着呵欠在甲板上现身时,侏儒正就着记忆写下龙的交配习俗。在这个问题上,巴斯学士、慕昆学士和托马克斯学士三人的观点完全相左。哈尔顿站在船尾,就着水面反射的灿烂阳光撒尿,尿液被风吹得东倒西歪。“太阳落山时,我们就能抵达娜恩河的交汇处了,耶罗。”赛学士叫道。 提利昂从纸上抬起头,搁下鹅毛笔。“我叫胡戈。耶罗是我的小弟弟,平时藏在我裤裆里不现身,你要我叫他出来溜达溜达吗?”“算了吧,我怕把乌龟都吓跑了。”哈尔顿的笑容如锋利的刀刃。“跟我说说,耶罗,你到底出生在兰尼斯港哪条街啊?” “那是一条无名小巷。”虚构胡戈·希山、也即耶罗的背景这件活儿,令提利昂有种讽刺的满足感。这是一位来自兰尼斯港的私生子,拥有丰富多彩的人生。最好的谎言总是掺杂着几许真实。侏儒很清楚自己带有西境人的口音——确切地说,是西境贵族的口音——所以胡戈必然是某位老爷的野种。他生在兰尼斯港则因为比之旧镇或君临,提利昂更熟悉这座城市。城市向来是侏儒们的归宿,即便是那些老实巴交的农民的种,可能的话也都会流浪到城里。毕竟,乡间没有杂耍表演或怪胎展览,水井却多的是,淹死不想养的猫、三个脑袋的牛和他这样的孩子那是家常便饭。 “你又在浪费上好的羊皮纸了,耶罗,”哈尔顿边系裤子边说。 那是,不是每个人都能赛学士嘛。”提利昂的手写得有点酸麻,此刻正好舒缓舒缓粗短的指头。“再来一盘席瓦斯?”赛学士总赢,但这不失为消磨时间的好法子。 “晚上再说。跟小格里芬一起上课?” “有何不可?总得有人给你纠错嘛。” “含羞少女号”上共有四间舱房。耶达里和耶利亚占了一间房,格里芬与小格里芬占了另一间,而莱摩儿修女、哈尔顿都是各占一间。赛学士的房间是四个舱房里最大的,其一面墙边全是书架和箱子,装了许多古旧的卷轴跟羊皮纸,另一面墙边的架子上则摆满了各色油膏、草药和药剂。金黄的阳光透过有波浪花纹的黄玻璃圆窗照射进来。这里其他的家具包括一张床、一张书桌、一张椅子、一把凳子以及赛学士的席瓦斯棋盘,精雕的木头棋子散落在棋盘上。 课程从语言课开始。小格里芬的通用语说得就跟维斯特洛人一样好,他的高等瓦雷利亚语,潘托斯、泰洛西、密尔、里斯四地的方言和水手们的贸易行话也很流利。但瓦兰提斯的方言对他就跟对提利昂一样是个新事物,每天他们都会学一些新词汇,而哈尔顿会纠正他俩的错误。弥林人的语言又要难学多了,它根子上还是瓦雷利亚语,却嫁接了丑恶、难听的古吉斯话。“要把吉斯卡利语说明白,你得把蜜蜂塞进鼻孔里,”提利昂抱怨。小格里芬听了哈哈大笑,但赛学士只是要求:“再来一遍。”男孩听从吩咐,不过这回他边翻白眼边学鼻音。他的听力比我好,提利昂不得不承认,但我敢打赌,我的嘴上工夫还是要更胜一筹。 语言课之后是几何课。这堂课男孩不太感兴趣,但哈尔顿非常耐心,提利昂也从旁协助教学。早年在凯岩城,父亲的学士曾教会他四边形、圆形和三角形的奥迷,现在稍加点拨,做过的功课又都回来了。 第三堂课是历史课,男孩开始不耐烦起来。“今天我们学习瓦兰提斯的历史,”哈尔顿宣布,“你能告诉耶罗,虎党和象党的区别吗?” “瓦兰提斯是九大自由贸易城邦里最古老的一个,瓦雷利亚的第一个女儿。”男孩用平板无聊的声调复诵,“末日浩劫发生后,瓦兰提斯人理所当然地把自己当成自由堡垒的继承者,也就是全世界的主人。但对于如何统治世界,他们的意见并不一致。旧贵族信奉武力,商人和放债人则提倡贸易。围绕这两种倾向,为争夺城市领导权,逐渐形成了两个党派,即虎党和象党。” “在瓦雷利亚毁灭之后的近一个世纪里,虎党都占据优势。他们的征服战争起初进行得很顺利。瓦兰提斯舰队攻下了里斯,瓦兰提斯陆军占领了密尔,在整整两代人时间里,这三个城邦同时服从黑墙之内的指令。转折点发生在虎党企图进一步吞并泰洛西的时候。正所谓唇亡齿寒,潘托斯率先与泰洛西结盟,随后维斯特洛的风暴王也加入了这一阵营。布拉佛斯人为一位里斯流亡者提供了一百条战船,而伊耿·坦格利安骑着“黑死神”从龙石岛飞来助阵。密尔和里斯见状便揭竿而起,战争最终将争议之地化为一片焦土,而两个城邦重新赢得了独立。除开这场惨败,虎党在那一百年间还经历了许多重大挫折。例如他们派去收复瓦雷利亚的舰队消失在烟海里;在匕首湖上的火船大战中,科霍尔人和诺佛斯人联合粉碎了他们在洛恩河上的势力;多斯拉克人自东方涌来,野外的农民和庄园里的贵族都纷纷走避,结果导致北起科霍尔森林、南达赛荷鲁江源头的这一大片领地里,除了青草和废墟,什么都没剩下。一个世纪的南征北战之后,瓦兰提斯财政破产、人口凋敝,却没有获得实际利益,这时象党起而夺权。从那时直到今天,象党都占据着优势,有些年虎党能推出一个执政官,有些年则一个也推不出,但他们的执政官人数从未多于一个。总而言之,象党已安稳统治了瓦兰提斯长达三百年之久。” “就是这样,”哈尔顿同意,“现任执政官分属什么党派?”“马拉乔是虎党,奈西索和多法斯是象党。” “从瓦兰提斯的历史里,我们学到了什么?” “没有龙,就别想征服世界。” 提利昂忍俊不禁,捧腹大笑起来。 课上完后,小格里芬到甲板上帮耶达里放帆、撑蒿,哈尔顿则把席瓦斯重新摆好,准备下棋。提利昂用大小不一的眼睛审视着棋盘,“这孩子很机灵,你教得也很好。维斯特洛一半的诸侯都不如他有见识。可这真有点夸张啊,语言、历史、歌谣、算术……这么多好东西,一股脑儿全塞给一位佣兵之子。” “懂得运用,知识就比刀剑更有力。”哈尔顿道,“耶罗,你下棋谨慎点行不?你玩席瓦斯就跟你翻跟斗一样冒失。” “我不过是在给你建立信心,放松你的警惕,”提利昂边说,他俩边在精雕的木挡板后摆棋。“你以为是你教会我下棋的吗?其实很多事不见得像看上去那样。或许我早就从奶酪贩子那里学会了这玩意儿,这点你考虑过吗?” “伊利里欧不玩席瓦斯棋。” 确实,侏儒心想,他玩的是权力的游戏。在权力游戏的棋盘上,无论你、达克还是格里芬都是他的棋子,听凭他摆布,也任由他牺牲。韦赛里斯的下场就是榜样。“这么说,我棋艺不精只能怪你喽,你是我名副其实的老师嘛。” 赛学士咯咯笑道:“耶罗,河盗割你喉咙时我会想念你的。” “这些无所不能的河盗究竟在哪儿呢?我快觉得这全是你跟伊利里欧编造出来唬人的了。” “河盗主要聚集在阿·诺颐到伤心领之间。阿·诺颐以上的河道属于科霍尔人,伤心领以下则是瓦兰提斯大帆船的势力范围,但这中间是个两不管地带,河盗出没于两大城邦间的无主之地。匕首湖里多的是小岛,河盗就藏在岛上的秘密山洞和隐蔽要塞里。你摆妥了没?” “对付你?早就妥了。对付河盗?恐怕还没有。” 哈尔顿挪开挡板,两人互相观察对方的布置。“你学乖了,”赛学士评论。 提利昂本打算以龙开局,转念一想又放弃了。昨天的对局他正是把龙移得太快,结果白白送给投石机吃掉。“若真能遇到神奇的河盗,说不定我会考虑加入他们哟。到时候我就自称是赛学士胡戈。”他移动轻骑兵,冲向哈尔顿的山脉。 哈尔顿以大象抵御,“半吊子胡戈更合适。” “半吊子也罢,对付你不成问题。”提利昂移动重骑兵去支援轻骑兵,“你要不要打赌?” 赛学士扬起一边眉毛,“赌多少?” “我没钱,但可以跟你交换秘密。” “格里芬会割了我舌头。” “你怕他?如果我是你,我也会怕他。” “你能赢我席瓦斯棋那天,就是乌龟会从我屁眼里钻出来的时候。”哈尔顿移动长矛兵,“跟你赌了,矮冬瓜。” 提利昂伸手去拿他的龙。 整整三小时后,侏儒才爬上甲板去撒尿。达克正帮耶达里收帆,耶利亚接管了舵柄。太阳已沉到西岸茂盛的芦苇丛中,河风大了起来,猎99lib?猎作响。我要一袋好酒,提利昂心想。他在凳子上蹲得太久,腿完全酥麻了,他还觉得头重脚轻,差点掉进水里。 “耶罗,”达克叫道,“哈尔顿怎不出来帮忙?” “他不舒服,上床休息了。他说有乌龟从他屁眼里钻出来。”侏儒扔下迷惑不解的骑士,顺梯爬上舱顶。他望向东边,发现在多石的荒岛背后,黑暗正在聚集。 莱摩儿修女叫住他,“有风雨欲来的感觉吗,胡戈·希山?强盗出没的匕首湖就在前头。而在那之后,还有伤心领。” 那不是我的伤心领。我这个心碎之人,走到哪里,哪里就是我的伤心领。泰莎啊泰莎,不知道妓女都上哪儿去了。她是不是在瓦兰提斯?或许我能在那里找到她。人总得为自己留点希望。他想象自己见到她时该怎么说。亲爱的,很抱歉让他们轮暴了你,我以为你是个妓女。你心里头是肯定不会怪我的吧?好啦,咱俩回那间小屋去,继续做一对快乐的小夫妻。 荒岛渐行渐远,河东岸出现大片废墟:残垣断塔、破碎的圆顶与一排排腐朽的木梁柱,废弃的街道上铺满了烂泥和紫笞。又一座死城,且有葛·多荷的十倍大。大乌龟在这里安了家,它们个头极大,正是所谓的“碎骨怪”。侏儒看着乌龟们安逸地晒太阳,棕色或黑色的背壳中央有锯齿状突起。有几只乌龟发现了“含羞少女号”,便划入水中,卷起阵阵波纹。这可不是游泳的好地方。 他心下正惴惴,却见在半淹没的扭曲树木和潮湿的宽阔废街之后,有一条闪烁着夕阳光辉的银色缎带。那是一条大河,他立刻意识到,它注入了洛恩河。两江交汇处的半岛越行越窄,废弃的建筑物却越来越高。半岛顶端有一座由粉色和绿色大理石筑成的巨型宫殿,宫殿的诸多圆顶和尖顶早已垮塌,遗迹却仍高耸在一排延伸的拱门之上。宫殿水边的码头足以停泊五十条船,那里如今也成了“碎骨怪”的家。提利昂忽然意识到自己到了那里。这就是娜梅莉亚的宫殿,这里是她的城市,娜·萨星。 “耶罗,”驶过交汇处后,耶达里叫道,“你再拿维斯特洛的河跟洛恩母亲河比比看。” “我不知道,”他吼回去,“至少我见过的七大王国的河流,都不及这一半宽。”新注入的河是他们顺流而下的河流的近亲,它本身就几乎达到了曼德河或三叉戟河的宽度。 “这是娜·萨星城,在这里母亲河接纳了她最狂野的女儿,娜恩河,”耶达里自豪地声明,“但母亲河还远没有达到最大宽度,她还会接纳其他女儿。在匕首湖,琴恩河汹涌而来,作为母亲河黑色的女儿,她从科霍尔森林带来丰盛的木材跟松果、鲜亮的金叶与琥珀。再往南,母亲河又接纳了拉鲁鲁江,自黄金原野上奔流而下的欢笑女儿。拉鲁鲁江与母亲河的交汇处,原本矗立着节庆之都查约恩,那里的街道就是水道,房屋全是金子做的。在那以后,母亲河先向南、继而向东奔流了一大段,直到接纳小女儿,害羞的赛荷鲁江,这个含羞女儿总是把河道隐藏在芦苇和乱流当中。到那时候,洛恩母亲河会变得如此宽广,乃至于在河中行船的人看不到两边河岸。我的小朋友,你会见识到的。” 我会见识到的,侏儒正自沉吟,却见小船前方不到六码处起了一阵涟漪。他刚想抬手指给莱摩儿看,那东西却浮出了水面,带起的波涛掀得“含羞少女号”剧烈摇晃。 那是一只乌龟,长角巨龟,暗绿的甲壳带有褐色斑点,壳上长满水苔,也攀附了各种黑黝黝的软体动物。它抬起头,自喉咙深处发出一声咆哮,比提利昂听过的任何战号都更嘹亮。“我们得到了祝福!”耶利亚喜极而泣,泪流满面,“我们得到了祝福!我们得到了祝福!” 达克大声呵斥驱逐那巨龟,小格里芬在旁帮腔。等哈尔顿冲上甲板查看……已然迟了,巨龟消失在水下。“你们闹什么?”赛学士问。 “有只乌龟,”提利昂说,“比这条船还大的乌龟。” “那是他啊!”耶达里哭喊,“河中老人。” 是这样么?提利昂咧嘴笑了,真是王者出则祥瑞现啊。 第十五章 戴佛斯(二) “欢乐接生婆号”乘晚潮溜进白港,此起彼伏的风吹得她打满补丁的风帆阵阵涟漪。 她是艘老旧的平底船,向来朴素,船首像被塑造成一位提着婴儿一条脚的欢笑妇女,但那妇人的脸庞和婴儿的屁股上已满是蛀孔。她的船壳上不知涂了多少层土褐色油漆,帆布被晒得灰白、破烂不堪。没有人会多看这条船一眼——除非是好奇她为什么还浮得起来。白港人对“欢乐接生婆号”也不陌生,多年来,她定期维系着白港与姐妹屯之间平凡的贸易往来。 戴佛斯·席渥斯带着萨拉和他的舰队启程出航时,决没料到会以如此方式抵达白港。事情乍看起来很简单:既然乌鸦送信不能为史坦尼斯国王带来白港的支持,国王遂决定派出特使与曼德勒大人当面谈判。按计划,戴佛斯将乘坐萨拉的大帆船“瓦雷利亚人号”驶入港口,后面簇拥着整个里斯舰队,以为威慑。她们的风帆都有条纹:黑黄条纹、粉蓝条纹、绿白条纹、紫金条纹等等,里斯人喜欢鲜明的颜色,其中又以萨拉多·桑恩为最。华丽的萨拉多,戴佛斯心想,可惜风暴毁了这一切。 于是他不得不跟二十年前一样,偷偷潜入港口。他再次提醒自己此行的重要性,为谨慎起见,宁可扮成寻常海员,也不要招摇过市。 白港粉刷成白色的石城墙自东边海岸出现——白刃河在这里注入了海湾。与戴佛斯六七年前的上一次到访相比,如今城防已有所加强,分隔内港与外港的防波堤上修了三十尺高的石墙,绵延几乎长达一里,且每隔百米就有一座塔楼。海豹岩上也有了人烟,那里从前只是座废墟。这些可能是好消息、也可能是坏消息,端乎威曼大人站在哪一边。 戴佛斯一直对这座城市抱有好感,他第一次来这里可以追溯到在“卵石猫号”上当船童的时代。白港规模虽不比旧镇和君临,但干净整洁、井然有序,宽阔笔直的卵石街道行走自如。这里的房子也是用刷白的石头修筑的,陡峭的斜屋顶上铺了黑灰色瓦片。“卵石猫号”性格古怪的老船长罗洛·乌霍瑞斯常夸口说自己单凭鼻子就能分辨各个港口。他坚持认为城市好比女人,各有其独特味道:旧镇是扑过粉的老妇人,流于庸俗;兰尼斯港是朴实清新的挤奶女工,发际有木头的清香;君临则跟没洗澡的妓女一样臭;只有白港的气息咸而刺鼻,还含有一丝鱼腥味。“这是美人鱼的味道,”罗洛说,“大海的味道。” 现在的她依然没变,戴佛斯心想,但他同时也闻到了从海豹岩上飘来的煤烟味。海豹岩是一块从海面耸立五十尺的灰绿巨岩,扼住了外港的出入航道,岩顶有一圈风化的石头,乃是几百年前先民的环堡的遗迹。现在遗迹又被重新武装起来,戴佛斯看见挺立的巨石背后架设了弩炮和喷火弩,旁边还有向外瞭望的十字弓手。那上头一定又冷又潮湿。从前每次来访,他都能看见海豹.99lib.躺在巨岩周围的碎礁石上晒太阳,“卵石猫号”的瞎眼杂种会让他统计海豹数目,罗洛说见到的海豹越多,航行的运气就会越好。现在这里没有海豹了,它们一定都给士兵们燃起的烽烟吓跑了。聪明人也许能嗅出势头,聪明人也许会跟随萨拉一走了之。他现在仍可以调头去南方,回到玛瑞亚和孩子们身边。我已经为国王牺牲了四个孩子,还把第五个孩子送到他身边服侍。我有权去陪伴剩下的两个孩子,我太久没见着他们了啊。 东海望的黑衣弟兄告诉他,白港的曼德勒家族和恐怖堡的波顿家族之间并无交情。铁王座既将卢斯·波顿提拔为北境守护,威曼·曼德勒便完全有理由倒向史坦尼斯。因为白港孤掌难鸣,它需要盟友、更需要保护者,威曼大人和史坦尼斯之间可以互助互惠。至少在东海望时形势是这样。 在姐妹屯听到的消息却很不利,若波内尔大人所言非虚,若曼德勒家族已决意加入波顿家族和佛雷家族的行列……不,他不能沉溺于幻想中,事情很快就会真相大白了。他只祈祷自己别来得太晚。 当“欢乐接生婆号”降下风帆时,他注意到防波堤上的长墙隐藏了内港。外港更大,但内港的锚地更佳。内港本来就一面倚靠城墙,另一面以狼穴作为支撑,现在又加上防波堤上长墙的掩护。在东海望,卡特·派克告诉戴佛斯威曼大人正在兴建战舰,现下长墙后面很可能遮掩了二十多艘整装待发的战舰。 厚厚的白城墙内,苍白的新堡在山丘顶上骄傲地矗立。戴佛斯还能看见雪圣堂的拱顶,以及拱顶上屹立的高大七神神像。曼德勒家族虽被逐出了河湾地,但他们仍保持着旧有的信仰。白港有神木林——盘根错节的老树木深锁于狼穴残破的黑石墙内,那座古老的要塞如今被当成监狱使用——但几乎可以说是修士们的天下。 曼德勒家族的人鱼旗随处可见,它们高高飘扬在新堡的塔楼、海豹门和城墙上。在东海望,北方人坚称白港决不会背叛临冬城,但亲眼所见,戴佛斯没见到一面冰原狼旗。好在这里也没有狮子旗。威曼大人一定还没承认托曼为王,否则早该易帜了。 码头十分拥挤。一群小渔船拴在渔市边卸货,旁边有三条细长而坚固的河上快艇,专用于挑战白刃河的急流险滩,但他真正在意的是海船:两条跟“欢乐接生婆号”一样破烂邋遢的大帆船、贸易双桅划桨船“暴风舞者号”、平底商船“英勇总督号”和“丰收号角号”,一艘紫壳紫帆、相当显眼的布拉佛斯三桅船—— ……以及远处的战舰。 感觉像是被捅了一刀。那艘船有黑金船壳,船首像是高抬一只前爪的雄狮,船尾写了“狮星号”几个大字,船名上方飘扬着铁王座上那小鬼国王的旗帜。换作一年前,他是认不出船名的,但派洛斯学士在龙石岛上教会了他初步的读写。这次,能识字反倒令他的希望彻底破灭。戴佛斯曾暗暗祈祷这艘船已在摧残萨拉的舰队的同一场风暴中沉没了,但诸神显然不会这么好心。佛雷已先他一步赶到,他必须面对他们。 “欢乐接生婆号”在外港风蚀的木码头远端停靠,远远避开了“狮星号”。船员们忙着系缆绳放跳板时,船长晃悠到戴佛斯面前。卡索·摩格特是狭海上的混血儿,一位伊班捕鲸手跟姐妹屯的妓女搞出了他。他不过五尺身高,一身粗密体毛,还把头发和胡须都染成青苔的颜色,这让他看上去活像个种在黄靴子上的树桩。尽管其貌不扬,但他的航海技术没得说——虽然他对手下有些过于严厉了。“你要去多久?” “至少一天罢,可能更久。”戴佛斯发现大人们总是习惯让人等、让人焦虑不安,以此展示自己的权力。 “‘接生婆’可以在港内等三天,不能更久了。否则姐妹屯会不放心。” “若一切顺利,我明天就回来。” “若不顺利呢?” 那我就再也回不来了。“那你就不用等我了。” 走下跳板时,两个海关官员跟他擦肩而过,但对他毫不在意——官员们是上来找船长、并检查货物的,普通海员他们早就司空见惯,而没有谁比戴佛斯更像一个普通海员了。他中等身高,长着一张饱经风吹日晒、略显精明的农夫的脸,胡子灰白,棕发中也有了灰丝。他的打扮也极朴素:旧靴子、棕马裤和蓝色上衣,外披一件用未染色的羊毛做的斗篷,并以木制搭扣系住。他用一副盐蚀的皮手套遮掩住许多年前被史坦尼斯削短的指头。总而言之,戴佛斯看上去根本不像个贵族,更别说是国王之手。在明了白港的态度以前,这样的装扮很合适。 他穿过码头、走进渔市。“英勇总督号”正在装载蜜酒,船边的酒桶摞了四层,他瞥见一堆酒桶后有三个水手在赌骰子。渔妇在市场里叫卖当天的渔获。一个男孩敲打着鼓点,为一头脏兮兮的、跳圆舞的老熊伴奏,好几条河上舢板凑过来围观。海豹门前有两名长矛兵站岗,胸口都有曼德勒家族的纹章,但他们忙于跟一位码头妓女打情骂俏,对戴佛斯没有兴趣。城门大开,闸门升起,戴佛斯就这么跟着人潮进了城。 城门内是个卵石广场,广场中央有个喷泉,喷泉池里有个戴王冠的人鱼石雕,从头到尾足有二十尺高。人鱼绿白相间的卷曲胡须上长满苔藓,手执的三叉戟的某个分叉早在戴佛斯出生前就断掉了,但它看起来仍旧十分威风。当地人称它为“老鱼王”。这个广场本是为纪念某个死去的领主修建的,但那人早已湮没在历史中,人们只知道这里是“鱼王广场”。 这天下午,鱼王广场人声鼎沸。一个女人在鱼王的池子里洗内衣,并把洗好的衣服晾到三叉戟上。在商贩们做生意的拱廊下,文书和钱币兑换商忙个不停,边上还有一位雇佣巫师、一位草药妇女和一位非常蹩脚的杂耍艺人。一个男人就着推车卖苹果,一个女人在叫卖细洋葱烤鲱鱼。小鸡和小孩在人们脚边乱窜。戴佛斯以前来鱼王广场时,旧铸币厂那巨大的铁箍橡木门总是紧紧关闭着,但如今门开了。他瞥见厂内地板上铺了毛皮,挤了几百个妇女、儿童和老人,有人甚至在里面升起了小小的篝火。 戴佛斯走到拱廊下,花半个铜分买了个苹果。“铸币厂里住了人?”他问卖苹果的。 “没办法呀,基本都是从白刃河上游逃难来的。还有霍伍德领地的人。现在波顿的私生子横行霸道,大家都想躲进城墙里面。我不知道老爷打算如何处置他们,反正绝大多数人来的时候身无长物,只披了身破布。” 戴佛斯心中油然升起一股内疚。他们是来避难的,因为这里尚未遭战火波及,我却要把他们再度拖入战争。他咬了口苹果,觉得心里更不舒坦了,“这些人吃什么?” 苹果贩子耸耸肩。“有些人讨饭、有些人偷呗,年轻的姑娘就卖身,反正她们只有这个可卖。身高超过五尺的男孩可以报名去为老爷效命,只要能握得住长矛。” 也就是说他在招兵买马。这是好……是坏呢?苹果又干又面,戴佛斯勉强自己又咬了一口。“威曼大人打算加入私生子一边?”“这个嘛,”苹果贩子道,“老爷下次出城买苹果时,我会记得帮你问的。” “我听说他女儿要下嫁佛雷家。” “是他孙女。这我也听说了,不过老爷忘了邀请我出席婚礼。好啦,你到底还吃不吃?把果核还给我,种子金贵着呢。” 戴佛斯把果核扔还回去。苹果不好吃,但花半个铜分打听到曼德勒整军备战的动向却挺值。他绕鱼王广场前进,路过一位牵着母山羊、贩卖杯装羊奶的年轻女孩。他记起了更多城里的细节。老鱼王的三叉戟遥指着一条倾斜的小巷,巷子有卖油炸鳕鱼的,鳕鱼外面炸得金黄酥脆、里头还是雪白。再往下走有家妓院,比大多数窑子都干净,水手们可以在那里享受鱼水之欢,而不用担心被抢或被杀。有间如藤壶攀附旧船壳般攀附着狼穴墙壁的房子曾是个酿酒屋,那里酿出的黑啤酒馥郁香浓,在布拉佛斯或伊班港能买到青亭岛金色葡萄酒的价钱——如果本城居民没把它喝光的话。 不过他现在要喝的是葡萄酒——酸败、上头的酒。他大步走过场子,下了一段阶梯,来到藏身于一家羊皮仓库底下的酒肆。这家店名叫懒鳗鱼,他当走私者时常来,这里提供全白港最老的妓女和最劣的酒,还有填满猪油和软骨的肉派——通常是难以下咽,有的时候能让人拉肚子。除了不明真相的水手,本地居民很少来这个糟透了的地方,懒鳗鱼更没有守卫或海关人员屈尊光顾。 有些东西似乎永远不会变,懒鳗鱼里时光依旧。桶形天花板被油烟熏黑了,地板还是硬泥地,空气中仍旧弥漫着烟雾、烂肉和没清干净的呕吐物的味道。桌上的牛脂粗蜡烛放出的烟比照出的光还多,在昏暗的光线下,戴佛斯要的酒看上去是棕色不是红色的。四个妓女坐在门边喝酒,当他进门时其中一个曾满怀希望地冲他微笑。戴佛斯摇摇头,那女人便跟同伴说了句什么,几个女的笑成一团,此后便再没有理他。 除了妓女和店主,懒鳗鱼里没有什么人。这个地窖很大,有许多阴影笼罩的角落和壁龛,很容易找到独处空间。他把酒拿到其中一个角落里,靠在墙上等待。 不久后,他发现自己傻瞪着壁炉发呆。红袍女能从圣火中预言未来,但戴佛斯·席渥斯从火光中看见的全是过往的浮光掠影:燃烧的舰船、火红的铁索、乌云下闪烁的绿影以及盘踞于河流之上的红堡。戴佛斯是个单纯的人,只是因为偶然的机遇,才在战争中得到史坦尼斯的提拔。他不理解诸神为何会夺走他四个年轻强壮的儿子,却饶恕了老迈的父亲。有些夜里,他想到自己之所以活下来,是为了拯救艾德瑞克·风暴……但现在劳勃国王的私生子应己安全抵达石阶列岛,他戴佛斯却还苟活于世。诸神对我还有什么要求呢?他不禁疑惑,如果真有的话,白港之行定是其中的一部分。他尝了口葡萄酒,把剩下的半杯泼在脚边。 暮色降临后,懒鳗鱼长凳上的水手开始多起来。戴佛斯问店主又要了杯酒。店主把酒和蜡烛都带来了。“吃不吃?”店主问,“我们有肉派。” “派里面是些什么肉?” “就是通常那些好肉。” 妓女们听了就笑。“他的意思是灰肉,”一个妓女说。 “妈的,闭上鸟嘴,你吃的也是这派。” “我什么屎都吃,但你别指望我说好话。” 店主一走开,戴佛斯立刻吹熄蜡烛,继续坐在阴影里。喝起酒来的水手是全世界最饶舌的群体,即便这等劣酒也能让他们变成大嘴巴。戴佛斯要做的只是倾听。 他听到的消息大部分是旧闻了,之前已从姐妹屯的高德瑞奇伯爵、或是鲸腹陀的住民那里听过:泰温·兰尼斯特被自己的侏儒儿子杀了,他的尸体臭气熏天,以至于很多天以后都没人敢踏入贝勒大圣堂;鹰巢城夫人被一个歌手谋害,如今谷地由小指头统治,但“青铜”约恩·罗伊斯发誓要扳倒他;巴隆·葛雷乔伊也死了,他的弟弟们正在争夺海石之位;桑铎·克里冈当了土匪,沿三叉戟河烧杀抢掠;密尔、里斯和泰洛西开始了新一轮战争;东方发生了奴隶起义。 但他也偷听到一些新消息:罗贝特·葛洛佛也在城里招募兵马,但收效甚微,因为曼德勒大人对他的呼吁不理不睬。据说大人宣称白港厌倦了征战——这是个坏消息;莱斯威尔家和达斯丁家奇袭热浪河上的铁民,烧光了长船,这也是个坏消息;波顿的私生子率军南下攻打卡林湾,霍瑟·安柏加入了他的阵营。“妓魇他亲自带队哟,”一位从白刃河上游运来兽皮和木材的讨河人说,“带着三百名长矛兵和一百名弓箭手,途中汇合了霍伍德家和赛文家的人。”这是最糟糕的消息。 “识时务者为俊杰,威曼大人也该派些人去打仗。”在桌子远端落座的老人说。“卢斯大人既然官拜守护,出于荣誉白港理应响应他的召唤。” “波顿家的人懂个狗屁荣誉!”店主一边给大家杯子里添满棕色的葡萄酒,嘴里一边说。 “威曼大人才不会挪地儿呢,他太他妈肥了。” “我听说他身体状况不佳,成天不是哭就是睡,病得几乎下不了床。” “就是说他太肥了嘛。” “这跟肥胖没有关系,”店主坚持,“主要是狮子抓了他儿子。” 没人提及史坦尼斯国王,没人意识到国王陛下千里迢迢赶到北方来为他们保卫长城。在东海望,人们谈论的全是野人、尸鬼和巨人,但这些事物对白港人而言似乎都只是传说故事。 戴佛斯俯身探到烛光中。“我听说佛雷害死了他儿子,姐妹屯的人都这么说。” “他们杀的是文德尔爵士,”店主道,“爵士的尸骨就躺在雪圣堂,有蜡烛环绕,你可以自个儿去瞻仰。威里斯爵士还在当俘虏。” 糟糕透顶。他知道威曼大人有两个儿子,但他以为两个儿子都死了。如果铁王座握有威曼大人的继承人……戴佛斯自己就是七个儿子的父亲,他在黑水河上失去了其中四个,为保护剩下的儿子,他知道自己会答应诸神或世人的任何要求。史蒂芬和史坦尼斯身处数千里之外、远离战争的威胁,但戴冯作为史坦尼斯国王的侍从就待在黑城堡。他所侍奉的国王,其事业成败很可能取决于白港的态度。 酒友们的话题转移到了龙上头。“你们肯定是疯了,”一位“暴风舞者号”上的桨手说,“乞丐王死了几年啦。有个多斯拉克马王砍了他的头。” “谣言是这么传的,”那个老人道,“但不清楚真假。就算他死了,也是死在半个世界之外,谁说得清?哪天国王要我的命,我铁定也想个法子装死。总而言之没人见过他的尸体嘛。” “废话!我还没见过乔佛里的尸体或是劳勃的尸体呢,”店主咆哮。“照你的逻辑,他们也都活得好端端的喽?你怎么不说受神祝福的贝勒这些年只是去打了个小盹儿呢?” 老人扮个鬼脸。“韦赛里斯并非唯一的真龙,不是吗?雷加王子的儿子你能确定他真死了吗?据说他当年还是个婴儿。” “他们家不还有个公主吗?”一个妓女说。是那个抱怨灰肉的妓女。 “有两个,”老人答道,“一个是雷加的女儿,一个是雷加的妹妹。” “戴安娜,”讨河人说,“他妹妹叫这个名字。龙石岛的戴安娜。要不就是叫戴安拉?” “戴安娜是老国王贝勒的老婆,”桨手纠正,“我在一艘以她命名的船上划过桨,‘戴安娜公主号’。” “如果她是国王的老婆,就该称王后啊。” “贝勒没有王后,他太神圣了。” “其实他跟她结了婚,”妓女说,“只是没睡她而已。加冕为王以后,他便把她和他其他的妹妹一起锁在塔里。一共有三个。” “是了,丹妮安娜!”店主大声说,“她叫这个名字。我指‘疯王’的女儿,不是贝勒那该死的老婆。” “丹妮莉丝,”戴佛斯开口,“她是跟着戴伦二世时期与多恩亲王联姻的丹妮莉丝取的名。不过我不知道她现在的情况。” “我却知道,”最先谈论龙的人此刻接了口,他是个身穿浅黑色羊毛夹克的布拉佛斯桨手。“我们南下潘托斯时,曾停靠在一艘名叫‘杏眼少女号’的商船旁,我跟船长的侍者喝过酒。他跟我讲了一个精彩的故事,说有个苗条少女在魁尔斯上过他们的船,要他们载她和三条龙返回维斯特洛。那少女生有银发紫眼。‘我亲自带她去见船长,’侍者发誓说这是真的,‘但船长不想跑这趟。他觉得贩卖藏红花和丁香的利润更丰厚,而且香料不会放火烧船。” 地窖里哄堂大笑。戴佛斯没笑,因为他知道“杏眼少女号”的结局。诸神真残酷,他们一面让那个船长平安横渡半个世界,另一面又让他在几乎快到家时被假信号导向灭亡。那个船长比我有种,他出门时心想。按今天的市价,一个人只消去东方做一次买卖,余生就荣华富贵享之不尽。戴佛斯年轻时也梦想过去这样的大航海,然而岁月就像蛾子围绕火焰舞蹈一样匆匆飞过,他始终没有成行。总有一天,他对自己说,总有一天,等战争结束,等史坦尼斯国王坐上铁王座、不再需要洋葱骑士了,我会带戴冯去远航——史蒂和史坦够大的话也可以去——去看魔龙和世上所有的奇迹。 门外吹起了风,广场周围的油灯里火苗乱抖。太阳下山后气温显然更低了,但这与东海望无法相比,那里的夜晚寒风呼啸着吹过长城,如刀子般穿透最厚实的斗篷,让人血液冻结。跟那里比起来,白港的风简直像是热水浴。 他还知道其他容易打探消息的地方:一家以七鳃鳗派闻名的旅馆;一家羊毛代理商和海关官员常去的酒屋;一家花几个铜分就能欣赏下流剧目的剧院。但戴佛斯觉得该打探的都打探到了。我确实来晚了。他本能地伸手到胸前,去摸那个皮绳系住的小口袋,但他的指骨已经不在,在黑水河的大火中他不仅丢掉了自己的船和自己的儿子们,还失去了自己的幸运符。 下一步怎么做?他紧了紧斗篷。是径直上山、去新堡做无谓的请愿?还是回姐妹屯再做打算?或者干脆回到玛瑞亚和孩子们身边?抑或买匹马,沿国王大道奔回史坦尼斯身边,告诉国王他在白港没有朋友、更得不到希望? 舰队起程前夜,赛丽丝王后曾宴请萨拉及其麾下船长。卡特·派克带着四名守夜人的高官前来赴宴,甚至连希琳公主也出席了。鲑鱼上桌时,亚赛尔·佛罗伦爵士给大家讲了某个坦格利安王子把猿猴当宠物养的搞笑故事。亚赛尔爵士说,王子喜欢给猿猴穿上他过世儿子的衣服,假装那猿猴是他的孩子,不仅如此,他还时不时替那猿猴求亲。九九藏书有幸被他提亲的王公贵族们纷纷礼貌地拒绝了——他们当然得拒绝。“穿上丝绸和天鹅绒,猿猴也还是猿猴,”亚赛尔爵士总结,“聪明人应该知道无论猿猴多么像人,它终究做不了人的事。”后党人士为他的玩笑乐开了怀,有几个人甚至直冲戴佛斯笑。我不是猿猴,他心想,我跟你们一样有身份地位,而且我比你们更有人格。但记忆仍旧刺痛了他。 海豹门入夜时就关闭了,黎明到来前戴佛斯都没法返回“欢乐接生婆号”,只能在城中过夜。他凝视着手握破戟的老鱼王。我穿越大雨、
九九藏书
沉船和风暴才来到这里,纵然希望渺茫,也不能半途而废。他失去了指骨和幸运符,但他决非穿天鹅绒的猿猴。他是国王之手。 城堡梯是一99lib?条向上的宽阔白石阶梯,从水滨的狼穴直通山上的新堡。街道两旁有许多大理石美人鱼,美人鱼们用手托着熊熊燃烧的鲸油碗,以提供照明。到达山顶后,他回头望去,将港口尽收眼底,内港外港一目了然。只见防波堤的长墙后,内港中果然挤满了划桨战船,戴佛斯数到二十三艘。看来威曼大人胖归胖,人却不懒。 新堡城门禁闭,他叫开了一道边门,一名守卫出来问他有何贵干。戴佛斯把那条带有王家封蜡的黑金缎带展示给他看。“请通知曼德勒大人,”他说,“我有要事需要立刻与他私下会谈。” 第十六章 丹妮莉丝(三) 舞者身上涂了一层油,仔细剃过毛的身躯在火光下熠熠生辉。熊熊火把随着鼓点和震颤的笛声在舞者间抛接。每当两支火把于空中交叉飞行,就会有一名全裸的少女从中旋转跃过。火光照亮了女孩涂油的四肢、胸脯和臀部。 三个男的都硬了,但他们性致勃勃的表情,却让丹妮莉丝·坦格利安感到滑稽。三个人身高相若,双腿修长,小腹平坦,每块肌肉都棱角分明,仿若石雕。连他们的脸看起来都一样,尽管……透着古怪,因为一人的肤色黑如乌木,第二人白如牛奶,第三人则像抛光的铜币一样闪闪发亮。 故意刺激我么?丹妮在丝绸靠垫中挪了挪。她的无垢者戴着尖刺盔,像雕像一样立在柱子后面,光滑的脸上毫无表情。但并非所有人都能如此。瑞茨纳克·莫·瑞茨纳克张大了嘴,一边全神贯注地观看表演,一边流口水;西茨达拉·佐·洛拉克正和身边的人交谈,目光却始终没离开跳舞的女孩;圆颅大人那张泛着油光的狰狞丑脸一如既往地严肃,但连他也没放过香艳场景。 她的贵客在想什么,就很难看出来了。那苍白瘦削的鹰脸男人和她同坐在高桌边,身着褐红色丝绸与金丝长袍,优雅地小口咬着无花果,光头在火把照耀下放光。每当札罗·赞旺·达梭斯的视线随舞者移动时,他鼻子上的蛋白石都格外引人注目。 为表敬意,丹妮特意换上魁尔斯服装。精致的紫色透明锦袍开口很低,露出左边胸脯,银金色长发轻披在肩,刚好遮不到乳头。大殿内半数男人都在偷瞄她——除了札罗。和在魁尔斯时一样。美色无法打动这位巨商。但我必须打动他。他乘坐三桅大帆船“锦云号”,从魁尔斯带着十三艘划桨船而来。她的祈祷得到了回应。自她废止奴隶制,弥林的对外贸易就一塌糊涂。札罗可以改变局面。 鼓点渐趋激昂,三个少女空翻跃过火焰。男舞者托住舞伴们的腰,顺势插入命根子。丹妮注意到,每当长笛颤抖,女人便会弓起背,双腿盘在同伴腰上,男人则伴着音乐节拍不断抽插。她以前也见过性爱表演,多斯拉克人交合就跟公马母马交配一样在光天化日之下进行。但这是她头一次看到性爱与音乐糅杂的场面。 她的脸有些发烫。是酒的缘故,她告诉自己,但却不由自主地想到了达里奥·纳哈里斯。他的信使清晨时分刚刚抵达,禀报说暴鸦团已从拉扎返回。她的团长正日夜兼程赶回她身边,并将羊人的友谊带给她。食物和贸易,她提醒自己,他没让我失望,他不会让我失望。达里奥会帮助我拯救城市。女王渴望看到他的脸,轻抚他的三叉胡,向他倾诉忧愁……但暴鸦团尚在凯塞山口之外,要好多天才能到达,王国的事得由她自己操心。 紫色立柱间烟雾飘渺,舞者们双膝下跪,以头触地。“你们跳得很好,”丹妮说,“难得欣赏到如此优雅动人的舞蹈。”她向瑞茨纳克·莫·瑞茨纳克点头示意,总管便快步来到她身边,皱巴巴的光头上布满汗珠。“带客人们去浴室,为他们洗去风尘,再送上食物和酒水。” “那是我莫大的荣幸,圣主。” 丹妮伸出酒杯让伊丽满上。这酒甘甜浓烈,散发着东方香料的辛香,比近来常喝的清淡的吉斯卡利酒要好得多。札罗在姬琪端的盘子中精挑细选半天,最后拿了一个柿子。那橘黄色果皮倒是很衬他鼻子上的珊瑚。他咬了一小口,撅起嘴唇。“好酸。” “阁下是要甜食么?” “甜食吃腻了。酸酸的水果和放荡的女人是生活的调剂。”札罗又咬了一口,仔细地咀嚼后,才咽下去。“丹妮莉丝,最甜美的女王,我无法形容再次沐浴在您的荣光中是多么喜悦。您离开魁尔斯时还是个孩童,可爱又迷惘!我担心您一路航进坟墓,到头来却发现您登上了王位,成为一座古老城市的女主人,统率着一支仿若来自梦中的劲旅。” 不,她暗想,是来自血与火。“您能来看望我真是太好了,再次见到您令我无比欢欣,我的朋友。”我不信任你,但我需要你。我需要十三巨子的船和贸易。 几世纪以来,弥林和她的姐妹城渊凯及阿斯塔波一直是奴隶贸易的中枢。多斯拉克卡奥和蛇蜥群岛的海盗会来此出售俘虏,世上其他地区的人们则来此收购奴隶。除开奴隶,弥林没有别的贸易资源。吉斯卡利的丘陵地中固然有丰富的铜矿,但世界脱离青铜时代后,这种金属就不太值钱。海边曾有雪松茂密生长,但在吉斯人与瓦雷利亚人的战争中,很多树倒在旧帝国的利斧下,剩下的则被龙焰焚烧殆尽。树木消失之后,毫无遮掩的土壤经过烈日烘烤,被狂风卷入厚厚的红云中。“正是那些灾难让我的人民当上了奴隶贩子,”格拉茨旦·佐·卡拉勒曾在圣恩神庙中告诉她。我是另一场灾难,我要将奴隶贩子变回人民,丹妮暗想。 “我不得不来。”札罗的声音慵懒倦怠。“远在魁尔斯,可怕的传言也传到了我耳中,那些传言让我终日以泪洗面。传说您的敌人悬赏富可敌国的财宝、无与伦比的荣耀及一百名童贞奴隶,只为要您的命。” “鹰身女妖之子。”他怎会知道?“他们于夜深人静之际在墙上涂画,暗杀熟睡中毫无防备的自由民;而当太阳升起,便会像蟑螂一样隐匿起来。他们害怕我的兽面军。”根据丹妮的命令,斯卡拉茨·莫·坎塔克为她组建了新的守备队,由半数自由民和半数圆颅党组成,负责在弥林的街道中昼夜巡逻,戴着黑色兜帽和铜制面具。鹰身女妖之子扬言对任何侍奉龙女王的叛徒皆处以极刑,连其亲友也受株连,因而圆颅党巡逻时不得不戴上豺狼、夜枭或其他野兽的面具,以遮挡面孔。“除非我是在漆黑的夜晚,手无寸铁地孤身在弥林城街道上闲逛,我没有理由惧怕他们。他们是群懦夫。” “懦夫的刀跟英雄的刀一样可以砍下女王的头颅。若我至爱的女王仍由英勇的马族骑士贴身保护,我会睡得更香甜。在魁尔斯,您的血盟卫如影随形,现在他们去哪了?” “阿戈、乔戈和拉卡洛对我忠心不二。”他在跟我玩游戏。丹妮应对如常。“我只是个年轻女子,不懂治国之道,但那些长者和智者敬告我,要想保住弥林,就必须控制内陆,西达拉札,南至渊凯丘陵。” “您的内陆对我无关紧要,我只关心您本人的安危。若您厄运缠身,整个世界都会黯然失色。” “阁下对我实是关怀备至,不过我自有人保护。”丹妮指指手扶剑柄站立的巴利斯坦·赛尔弥。“他们称他为无畏的巴利斯坦,他曾两次粉碎针对我的暗杀阴谋。” 札罗好奇地扫了赛尔弥一眼。“恐怕是老态龙钟的巴利斯坦吧,您说呢?您的大熊骑士要年轻得多,而且对您忠心耿耿。” “我不想谈论乔拉·莫尔蒙。” “也是。那家伙粗鄙不堪,又满身体毛。”巨商倾身俯过桌子。“我们还是谈谈爱情、谈谈梦想、谈谈欲望和丹妮莉丝吧——您是这世上最美的女人,我啜饮着您的美,神魂颠倒。” 丹妮对魁尔斯人夸张的恭维早已见惯不怪。“如果您神魂颠倒,恐怕是美酒的功劳。” “任何美酒都不及您的一半美丽那么令人陶醉。丹妮莉丝离开后,我的大宅空寂犹如墓穴,那座最伟大的城市带给我的欢愉像灰尘消散在嘴里。您为何要抛弃我呢?” 我若不抛弃你,就得抛弃自己的性命。“恰逢其时吧,魁尔斯人要我离开。” “谁?王族吗?他们血管中流的是水。香料古公会?凝乳堵住了他们的耳朵。不朽者们死光了。您应该嫁给我,我肯定曾经向您求过婚,甚至乞求过您。” “只求了五十次,”丹妮说笑道,“您放弃得太轻易了,阁下。我是必须结婚的,大家都知道。” “卡丽熙需要卡奥,”伊丽再次将女王的杯子满上,“大家都知道。” “您要我再求一次么?”札罗问。“噢,不,别那么笑。您真是位残忍的女王,伤了多少男人的心啊。我这谦卑的商人就像一颗碎石,被您穿着珠宝凉鞋的纤纤细足踏在脚下。”一滴晶莹的泪珠从他苍白的脸颊上滑落。 丹妮太了解他了,因而不为所动。魁尔斯人想哭就能哭。 “哦,行了吧。”她从桌上的碗里捡了个樱桃,扔到他鼻子上。“我或许只是个年轻女子,但没傻到嫁给一个对水果盘比对我的胸部还感兴趣的男人。我可是看到您盯着哪种性别的舞者了!” 札罗擦去泪珠。“我相信,我与陛下看的是同一位。您看,我们是如此心灵相通,您若不肯嫁给我,我甘心做您的奴隶。” “我不要奴隶。我放你自由。”他那珠光宝气的鼻子是个蛮诱人的靶子,丹妮这次朝它扔了一颗杏。 札罗在空中接住,咬了一口。“您怎会产生如此疯狂的想法?我是不是该庆幸您没在做客魁尔斯时释放我的奴隶?” 当时我是乞丐女王,而你身列十三巨子,丹妮心想,何况你一心想要我的龙。“您的奴隶看起来待遇不错,过得心满意足,到了阿斯塔波我才大开眼界。您可知无垢者是如何制造和训练出来的?” “相当残酷,对此我毫不怀疑。试想铁匠打造长剑,需要火烧,用锤子反复打,还要置入冰水中淬练成钢。想收获甘甜的果实,就必须辛勤浇灌。” “这可是用鲜血浇灌而成的。” “培训战士哪有捷径可走呢?我的明光,您欣赏我的舞者,您可知他们也都是渊凯培训的奴隶?他们从会走路起就开始练习舞蹈。完美之路何来坦途?”他喝了一口酒。“他们还通晓所有房中之术,我本想将他们作为礼物献给您。” “无论如何,”丹妮早料到如此,“我会放他们自由。” 他身子一缩。“他们有了自由又能干什么?这如同把盔甲赠给一条鱼。他们就是为跳舞而生的。” “那是谁让他们跳舞的?是他们的主人吧?或许您的舞者宁愿去建房子、烤面包或种地。您问过他们的意见吗?” “您的大象兴许还想做夜莺呢。想想吧,弥林的夜晚不再充斥甜美的歌声,取而代之的是雷鸣般的咆哮,然后树木被巨大的灰鸟压得粉碎。”札罗叹口气。“丹妮莉丝,我的至爱,您那青春诱人的胸脯下跳动着一颗多愁善感的心……但您还需要一个睿智成熟的头脑。世事并不全是看上去的样子,很多看起来邪恶的事其实是最适宜的。比如雨水。” “雨水?”他当我是傻子,还是孩子? “当雨水落到头上,我们诅咒它,但如果没它,我们将陷入饥荒。世界需要雨水……和奴隶。您对此嗤之以鼻,但这是千真万确的事实。想想魁尔斯,想想它在艺术、音乐、魔术、贸易,所有这些领域上的成就,正是这些使得人类区别于野兽,使得魁尔斯犹如您端坐在金字塔顶端一样,高踞于他人之上……但您可知,代替砖块支撑起壮丽的魁尔斯的,乃是无数奴隶的脊梁。您扪心自问,如果所有人都面朝黄土过完一生,谁来抬头仰望无尽的星空?如果所有人都为生存疲于奔命,谁来建造赞美神明的恢弘宇庙?为了伟人的出现,必须有一部分人做奴隶。” 他实在能言善辩,丹妮想反驳,却无从说起。“奴隶和雨水不一样。”她最后说,“我被雨淋湿过,也被贩卖过,那感觉是不一样的。没人想被奴役。” 札罗懒散地耸耸肩,“我在您可爱的城市登陆时,碰巧在99lib?河堤边遇见故人。他曾在我的府邸做客,是一位贩卖稀有香料和名贵葡萄酒的商人。我遇见他时他上身赤裸,晒得通红蜕皮,好像是在挖坑。” “不是挖坑,是挖水渠,用于把河水引进田地。我们想种豆子,需要引水入田。” “我的老友帮忙挖水渠?真是大发善心,也真是不可思议。莫非他被迫无奈?哦,不会,不会,弥林城中没有奴隶。” 丹妮脸红了,“你的朋友依靠劳动来挣得食物和住所。我没法把财富赐给他,现在弥林需要的是豆子,不是那些稀有香料,而豆子需要水。” “那您要不要把我的舞者也送去挖坑呢?可爱的女王。那位故友见到我时,甚至跪下来,哀求我买他当奴隶,带回魁尔斯。” 她觉得被扇了一耳光。“那你就买啊。” “如果您愿意的话。反正他肯定心甘情愿。”他把一只手搭在丹妮的手臂上。“我说的句句都是朋友间的肺腑之言。当初您身无长物前来魁尔斯,我帮了您;这次我不辞万里、远渡重洋前来,仍是为了帮您。可否借一步说话?” 丹妮感觉到他指尖的热度。他在魁尔斯也很热情,丹妮回想往事,直到再也用不着我的那天。她站起来,“走吧。”札罗随她穿过廊柱,登上通往金字塔顶端寝宫的宽阔大理石台阶。 “哎,最美丽的女士,”踏上阶梯时,札罗开口道,“身后有脚步声,我们被跟踪了。” “我那老态龙钟的骑士应该吓不住你吧?巴利斯坦爵士决不会泄露我的秘密。” 丹妮带他走到俯瞰整座城市的露台上,一轮满月高悬在弥林漆黑的夜空中。“我们走走?”丹妮挽起他的胳膊,空中弥漫着夜晚绽放的花朵的香气。“您既想帮我,就当我的贸易伙伴吧。弥林出产盐、酒……” “吉斯卡利葡萄酒吗?”札罗嘴角一撇。“魁尔斯用的盐直接取之大海。不过这边的橄榄着实不错,您卖多少,我就乐意收多少。橄榄油也行。” “我没有橄榄给你,奴隶贩子烧光了橄榄树。”橄榄树在奴隶湾沿岸生长了几百年,但弥林人赶在丹妮大军到来前将古老的树林付之一炬,留下一片焦黑荒野。“我们正重新栽种,但橄榄树要七年才能结果,三十年后才算得真正长成。铜怎么样?” “漂亮的金属,可惜和女人一样善变。金子,嗯……金子才值得信赖。魁尔斯很愿意用黄金来换……奴隶。” “弥林是自由民的自由之城。” “一座曾经富甲天下的贫穷之城。一座曾经丰饶多产的饥饿之城。一座曾经祥和宁静的血腥之城。” 他的控诉如同利刺,针针见血。“有朝一日,弥林会重归富有、丰饶、祥和的模样,同时也将是自由平等的城市。如果你非要买奴隶,去找多斯拉克人好了。” “多斯拉克人带来奴隶,吉斯卡利人训练奴隶。要到达魁尔斯,马王必须驱赶俘虏们穿越红色荒原,路上会有几百甚至几千奴隶死掉……还会葬送很多马,因而没有卡奥愿意冒险。何况,魁尔斯也不想见到城墙外围满了卡拉萨。马聚到一起散发的味道……没有冒犯您的意思,卡丽熙。” “至少马的味道很诚实,这比某些商业巨子或伟大的阁下强得多。” 札罗没在意她话中的讥讽。“丹妮莉丝,作为朋友,我不妨直说:您无法让弥林重归富有、丰饶、祥和的模样,只会带它走向灭亡,就像您对阿斯塔波做过的一样。您知道刚在哈扎特角发生的战斗吗?屠夫国王被撵回了自己的宫殿,和他新建的无垢者军队一起。” “大家都知道。”棕人本·普棱从战场带回了消息。“渊凯人不仅新雇了佣兵,还有两个新吉斯军团与他们并肩作战。” “两个很快会变成四个,然后是十个。渊凯的使节业己前往密尔和瓦兰提斯,去招募更多爪牙。猫之团,长矛团,风吹团……据说贤主大人们还请来了黄金团。” 哥哥韦赛里斯宴请过黄金团的队长们,希望他们助他完成复国大业。他们吃了他的东西,听了他的请求,然后狠狠嘲笑他。丹妮那时只是个小女孩,但对此记忆犹新。“我也有佣兵。” “您只有两个团,而渊凯人在必要时可将二十个佣兵团送到您城下。而且他们肯定不会孤军作战,脱罗斯和埃利亚已同意与之结盟了。” 如果真是这样,就糟透了。丹妮莉丝派使者前往脱罗斯和玛塔里斯,希望维持西面的和平,以便专心对付南方的渊凯。使者至今未归。“弥林已和拉扎联盟。” 这话让札罗轻笑出声。“多斯拉克马王称拉扎人为羊人。当刀斧加身时,他们只会咩咩哀嚎。羊人不会打仗。” 羊人总好过孤立无援。“贤主大人们应该吸取教训。我曾放过渊凯一马,同样的错误我不会再犯。若他们胆敢进犯,我会将黄砖之城夷为平地。” “当您夷平渊凯时,亲爱的,弥林会在您身后起义。不要再对迫在眉睫的危险置若罔闻了,丹妮莉丝,您的太监战士是很优秀,但数量太少了。一旦阿斯塔波陷落,他们根本无法抵抗渊凯纠集的大军。” “我的自由民——”丹妮插嘴。 “床奴、理发师和烧砖工赢不了战争。” 他是错的,丹妮希望如此。自由民曾是群乌合之众,但她已将适龄青年集合起来,命灰虫子将其训练成真正的士兵。随他怎么想吧。“你忘了么?我还有龙。” “有吗?在魁尔斯,几乎每时每刻都有龙趴在您肩上……现在呢?现在我看到,您美丽的肩膀跟您可爱的胸脯一样光滑。” “我的龙长大了,我的肩膀可没法跟着长。他们飞得很远,四处捕猎。”哈茨雅,原谅我。她暗忖札罗知道多少?究竟打听到多少讯息?“你若不信,可以去问阿斯塔波的善主大人。”我亲眼目睹奴隶贩子融化的眼睛流出眼眶。“我的老友,请您据实相告,若不开展贸易,您来找我干吗?” “我为心上的女王带来一份礼物。” “请说。”他又想耍什么花招? “是您在魁尔斯最想要的礼物:船。海湾里停泊着十三艘划桨船,只要您不嫌弃,它们都归您所有。我要送您一只舰队,载您返回家乡维斯特洛。” 一支舰队。这份超乎想象的大礼让丹妮心生警惕。在魁尔斯,札罗提出用三十艘船……换一条龙。“你想用船换取什么?” “什么都不要,我不再觊觎您的龙了。‘锦云号’曾在阿斯塔波补充淡
水,我在那里见识过他们的杰作。船都归您了,可爱的女王。十三艘划桨船,以及船上所有桨手。” 十三艘船。当然。札罗是十三巨子之一,他肯定说服了同僚每人捐献一艘船。丹妮看透了这位巨商,他才不会自己拿出十三艘船。“我得考虑一下,能看看这些船吗?” “您变得多疑了,丹妮莉丝。” 不得不如此。“是变得明智了,札罗。” “随便看吧。满意之后对我起个誓,保证自己马上返回维斯特洛,然后这些船就都归您。您要对着您的龙、您的七神和您父亲的尸骨起誓,立即起程。” “如果我想多等一两年再走呢?” 札罗黯然神伤。“那我会非常伤心,最可爱的陛下……您是如此年轻貌美,却要过早地夭折,在这异国他乡。” 好一手威逼利诱。“渊凯人没那么可怕。” “您的敌人不止黄砖之城的那些哟,您要特别小心蓝嘴唇、心肠冷硬如冰的家伙。您离开魁尔斯不到半月,俳雅·菩厉就派出三名男巫去潘托斯找你。” 丹妮的庆幸超过了恐惧。“这说明我的路线是正确的,潘托斯离弥林有半个世界之远。” “的确。”他点点头,“然而他们迟早会得知奴隶湾的真龙女王。” “想吓唬我吗?阁下,我有整整十四年生活在恐惧之中,每天清晨在恐惧中醒来,每天夜晚在恐惧中入睡……但我所有的恐惧都在浴火重生那一日焚烧殆尽了。如今只有一件事会让我害怕。” “那是什么呢,我最可爱的女王?” “我只是个愚蠢的年轻女子,”丹妮踮起脚尖,轻吻他的面颊,“但没傻到把这个也告诉您。我的人会去检查您的船,等他们回来,我给您答复。” “好吧。”他轻抚丹妮裸露的酥胸,轻声说,“让我留下来陪您吧。” 有那么一刻,丹妮动摇了。或许那些舞者多少撩动了她的心弦。我可以闭上眼睛,当他是达里奥。幻想中的达里奥比真的他更保险。但她最终推开了他。“不,阁下,谢谢您,不用了。”丹妮滑出他的怀抱。“或许改天夜里吧。” “改天夜里。”他表情哀怨,但眼中的释然似乎多于失望。 我若是龙,就可以直飞维斯特洛,札罗走后,丹妮想着,不需要札罗和他的船。丹妮开始计算十三艘划桨船能容纳多少人。她把卡拉萨从魁尔斯载来阿斯塔波只用了三艘船,但那时她身边没有八千无垢者、一千名佣兵和一大帮自由民。还有龙,我该把他们放哪儿?“卓耿,”她喃喃自语,“你在哪儿?”有一瞬间,她似乎看见卓耿在天空盘旋,黑色的双翼掩住了星辰。 她转过去,将夜色抛诸身后,面向在阴影中默默矗立的巴利斯坦·赛尔弥。“我哥对我说过一个维斯特洛谜语:谁无所不闻,又不问所以?” “御林铁卫的骑士。”赛尔弥郑重其事地回答。 “你听了札罗的提议?” “是的,陛下。”老骑士的目光尽量避开丹妮裸露的胸脯。 乔拉爵士不会把眼睛移开。他会把我当女人来爱慕,而在巴利斯坦爵士眼中我只是敬爱的女王。莫尔蒙是个告密者,向她在维斯特洛的敌人通风报信,但也给过她有用的建议。“你对他的提议有何想法?还有对他这个人?” “对这个人,我没什么好说的。不过这些船……陛下,有了这些船,我们在今年之内就能回家。” 丹尼不知道什么是家。在布拉佛斯,她有过一座红门大宅,但仅此而已。“要提防魁尔斯人的礼物,尤其是十三巨子这帮巨商。这里面肯定有圈套,说不定船已腐朽,或者……” “若它们难堪一用,怎能从魁尔斯渡海而来?”巴利斯坦爵士指出,“但陛下坚持检查仍是明智之举。天一亮,请让我和海军司令格罗莱一起去,并让他带上手下的船长和四十名水手。我们不会放过每个角落。” 很好的建议。“好,就这么办。”维斯特洛。家。但她一走了之的话,城市又将如何?弥林从来不是你的城市,哥哥的声音悄然响起,你的城市远在狭海彼端,在七大王国,你的敌人正严阵以待,而你生来就是要将血与火带给他们。 巴利斯坦爵士清清嗓子,“商人提到的那个男巫……” “俳雅·菩厉。”她试图回想他的样子,但只能记起他的嘴唇。男巫的美酒将双唇染成蓝色。那种饮料叫夜影之水。“如果男巫的咒语能夺人性命,我早已是死尸一具,但结果却是我将他们的宫殿烧成了灰烬。”当他们吸取我的生命时,卓耿救了我。卓耿将他们统统烧死。 “尽管如此,陛下,我仍会保持警惕。” 丹妮吻了他的脸颊。“我知道你会的。来吧,陪我回下面的宴席。” 第二天早上,丹妮满怀希望地醒来,跟刚来奴隶湾时一样。达里奥很快就要回到她身边,然后他们可以一起航回维斯特洛。回家。她的一位年轻质子送上早餐,这是个丰满腼腆的女孩儿,名叫马札拉,她父亲掌有玛瑞克家族的金字塔。丹妮开心地拥抱了她,并吻她以示感谢。 “札罗·赞旺·达梭斯要送我十三艘划桨船,”伊丽和姬琪为她更衣准备上朝时,她说。 “十三是个不祥的数字,卡丽熙。”姬琪用多斯拉克语嘀咕道。“大家都知道。” “大家都知道。”伊丽附和。 “三十会更好,”丹妮莉丝认同,“或者三百。但十三艘已足以将我们载藏书网回维斯特洛。” 两名多斯拉克女孩交换了一个眼神。“毒水汪洋是被诅咒的,卡丽熙。”伊丽说,“马都不喝它。” “我没想喝它。”丹妮向两人保证。 今晨只有四名请愿者。盖尔大人一如既往地首当其冲,看起来他比往常更可怜。“明光,”他匍匐在她脚边的大理石地上哀求,“渊凯军正攻向阿斯塔波。求求您,发兵南下解围吧。” “我警告过你的国王,这场战争是愚行。”丹妮提醒他。“可惜他不听。” “伟大的克莱昂一心只想除掉渊凯城里那些卑鄙的奴隶贩子。” “伟大的克莱昂自己就是个奴隶贩子。” “我知道龙之母决不会弃我们于水火之中。请您将无垢者借给我们,以保卫城市。” 那谁来保卫我的城市呢?“我手下的很多自由民曾是阿斯塔波的奴隶,或许其中有人愿意帮助你的国王。那将是他们作为自由人的选择。我解放了阿斯塔波,现在你们要自己保卫它。” “我们将死无葬身之地。你带给我们的不是自由,是死!”盖尔跳将起来,当面啐向丹妮莉丝。 壮汉贝沃斯抓住他的肩膀,将他狠掼在大理石地上,丹妮甚至听到了盖尔牙齿的碎裂声。圆颅大人还想补上两脚,但被丹妮制止。 “够了。”她用托卡长袍的袍角擦脸。“口水淹不死人。带他下去。” 他们抓住他的脚,将他拖出去,留下几颗碎牙和一道血迹。丹妮恨不得将剩下的请愿者全赶走……但她毕竟是他们的女王,必须倾听他们的陈述,尽可能公99lib?平地给予裁决。 直到下午,格罗莱司令和巴利斯坦爵士才检查完舰队归来。丹妮召开会议听取汇报。灰虫子代表无垢者,斯卡拉茨·莫·坎塔克代表兽面军。由于血盟卫不在,一名消瘦、斜眼、罗圈腿的“贾卡朗”罗莫代表多斯拉克人出席。她的自由民则由三个军团的团长来代表——坚盾军的莫罗诺·已欧斯·杜博,自由兄弟会的疤背西蒙,龙之母仆从的弥桑洛。瑞茨纳克·莫·瑞茨纳克站在女王身旁。壮汉贝沃斯站在女王身后,粗壮的双手抱在胸前。丹妮决心广泛征求意见。 自他们拆了格罗莱的船攻下弥林城后,船长一直郁郁寡欢。丹妮任命他为海军司令以为补偿,但这毕竟是虚衔——早在丹妮的大军到达前,弥林人就把自己的舰队驶往了渊凯,所以这位老潘托斯人是个光杆司令。然而现在,他粗糙的花白胡须掩饰不住笑意,丹妮鲜少见他如此开心。 “看来,船挺结实?”她满怀希望地问。 “挺结实,陛下。船确是旧船,不过大多保养得很好。‘王族公主号’的船体被虫蛀得千疮百孔,我不会让她远离海岸;‘纳拉拉克号’需要更换舵盘和缆绳;‘条纹蜥号’有些桨裂了,但还能行驶。桨手都是奴隶,但只要给够薪水,大部分愿意留下,毕竟他们只会划船。空缺的桨位用我的人替补,此去维斯特洛纵有万里波涛,但我认为船能坚持到达。” 瑞茨纳克·莫·瑞茨纳克的语气近乎哀求。“是真的,圣上打算抛弃我们了。”他绞着双手。“您一走,渊凯人就会帮伟主大人们复辟,而我们这些忠于您的仆从将面对霍霍屠刀,我们的美貌妻子和童贞女儿将面临强暴和奴役。” “不会,”圆颅大人斯卡拉茨低声说,“我会亲手杀了她们。”他拍拍剑柄。 丹妮觉得这些话像是扇在她脸上。“如果你们担心我离开后会发生的事,就跟我一起去维斯特洛。” “龙之母去哪里,她的孩子就去哪里。”弥桑黛的另一个兄弟弥桑洛说。 “怎么去?”疤背西蒙追问。他的外号得自于后背和肩膀上的狰狞伤疤,那是他在阿斯塔波为奴时受鞭刑留下的,“十三艘船……根本不够。一百艘都未必够。” “木马靠不住,”老迈的“贾卡朗”罗莫出言反对,“多斯拉克人当骑马。” “可以沿岸行军,”灰虫子提议,“船队与之并行,还可提供补给。” “前期或许可以,但到巴哈拉西城的废墟之后就不行了。”圆颅大人解释。“过了那里,船队必须南下经脱罗斯和雪松岛,随后还要绕开瓦雷利亚,步行的人只能继续沿古老的龙之大道去玛塔里斯。” “那条路现在被称为恶魔之路。”莫罗诺·已欧斯·杜博说。这位圆滚滚的坚盾军指挥官双手染墨,肚子硕大,看起来像个文书而不像兵,但他和在座诸位一样精明,“会有成千上万人死去。” “留在弥林城的人会嫉妒这些人死得干脆。”瑞茨纳克呻吟道,“留在弥林城的人会成为奴隶,或被扔进竞技场。一切都将恢复原样,甚至更糟。” “你的勇气哪儿去了?”巴利斯坦爵士斥道。“陛下将你从枷锁下解放出来,当她离开后,你应当磨利武器,捍卫自己的自由。” “真是豪言壮语,却出自某位要溜向日落国度的逃兵之口。”疤背西蒙对骑士嚷道,“你会回头看看我们这些将死之人么?” “陛下——” “圣主——” “圣上——” “够了。”丹妮一拍桌子,“没有人会被丢下送死。你们都是我的子民。”家园和爱情的美梦使她盲目。“我不会将弥林拱手让出,让她经受阿斯塔波的厄运。虽然这让我伤心,但我不得不说,现在不是返回维斯特洛的时候。” 格莱罗惊呆了。“我们必须接受这些船,如果拒绝这份礼物……” 巴利斯坦爵士单膝跪在她面前。“我的女王啊,王国需要您。这里的人不欢迎您,但在维斯特洛,人们将群聚在真龙王旗下,那些大诸侯和贵族骑士也将效忠于您。‘她回来了,’人们会带着喜悦之情奔走相告,‘雷加王子的妹妹终于回来了。’” “如果他们那么爱戴我,一定可以等待。”丹妮站起来。“瑞茨纳克,宣札罗·赞旺·达梭斯。” 她坐在乌木长椅上,靠着巴利斯坦爵士为她铺好的垫子,单独召见巨商。四名魁尔斯水手随他前来,肩扛一卷挂毯。“我为我至爱的女王奉上另一件礼物,”札罗宣布,“这件东西早在末日浩劫之前就躺在我家的地下室了。” 水手将毯子在地板上铺开。它样式古老,布满灰尘,颜色暗淡……而且面积极大。当毯子完全展开后,丹妮得走到札罗身边才看得清上面的图案。“地图?很漂亮。”毯子占据了半个大厅。蓝色代表海水,绿色代表陆地,棕色和黑色代表山峦,金线和银线织就的星辰代表城市。这上面没有烟海,丹妮意识到,瓦雷利亚还未成孤岛。 “这是阿斯塔波、渊凯和弥林。”札罗指着蓝色的奴隶湾旁的三颗银星。“维斯特洛在……下面某处。”他胡乱地朝地图的另一端挥挥手。“您当向西南航行,穿过夏日之海,然后再转向北。有了我的礼物,您很快就能回归故土。请欣然收下我的舰队,一路向西吧。” 我多想答应他啊。“阁下,我很想收下您的船,但我无法答应您的条件。”她握起他的手。“把舰队送给我吧,我将对星辰起誓,弥林与魁尔斯永结友好。让我们用这些船开展贸易,我保证令您从中获利。” 札罗嘴角的笑意瞬间消失。“您在说什么啊?您不走了?” “我不能走。” 泪水从他双眼涌出,流下鼻子,滑过那些翡翠、紫晶和黑钻。“我告诉十三巨子您会听从我的忠告。我错了,这真让人伤心。您应该带着船赶紧离开,否则必将死无全尸。您根本不知道自己树敌多少。” 至少我知道眼前就站着一位,脸上挂着虚伪的泪水。意识到这点她顿感悲伤。 “我去‘千座之殿’乞求王族放您一条生路时,说您不过是个孩子。”札罗续道,“但优雅的艾耿·艾摩若站起来反驳道:‘她是个蠢孩子,行事疯狂,百无禁忌,活着就是祸害。’您的龙小时候是奇迹,长大了就是死亡和毁灭的化身,是横扫整个世界的火剑。”他擦干眼泪。“我真该在魁尔斯杀了您。” “我曾是您屋檐下的客人,食您之食,饮您之水,”丹妮说,“看在您过去为我做的事的分上,我原谅您刚才那些话……但仅此一次……不要再威胁我。” “札罗·赞旺·达梭斯不是在威胁,他说到做到。” 丹妮的伤感顿时化为怒火。“我也说到做到:如果你日出前还没有离开,我们就要看你怎么用伪善的泪水熄灭真龙之怒。马上滚蛋,札罗,马上!” 他离开了,但留下了地图。丹妮坐在长椅上,目光穿过丝绸做成的蔚蓝海洋,凝望着远方的维斯特洛。总有一天,她对自己承诺。 次日清晨,札罗的三桅帆船已不见踪影,但他要送给丹妮的“礼物”仍泊在奴隶湾内。十三艘魁尔斯划桨船的桅杆上,长长的红色旗帜迎风招展。丹妮莉丝上朝时,一位船上来的使者正在等她,使者一言未发地呈上一方黑色丝枕,上面搁着一只染血的手套。 “这代表什么?”斯卡拉茨问,“一只血手套……” “宣战。”女王答道。 第十七章 琼恩(四) “小心老鼠,大人。”忧郁的艾迪一手提着灯笼,引导琼恩下台阶。“您要踩到,它们会发出吓死人的叫声。小时候,我老妈总发出那种尖叫,现在想想,她肯定属鼠。棕发,亮闪闪的小眼睛,喜欢吃奶酪,可能还长了尾巴——我倒是没去查。” 整座黑城堡通过迷宫般曲折的地下通道相连,兄弟们称为虫道。地下空间幽暗无光,夏季时没什么用,但当冬风吹起,大雪飘落,便是建筑之间最快捷的通路。事务官已开始利用它们了,在甬道中穿行时,琼恩看到许多壁龛里燃着蜡烛。他们的脚步声在前方回荡。 波文·马尔锡在四条虫道的交汇口等他们,旁边跟着麻杆维克,他像长矛一样又高又瘦。“这是三个月前的库存统计,”马尔锡递给琼恩厚厚一沓纸,“用来和现状对比。我们从粮仓开始?”他们在地底的昏暗中行走。每座仓库都有实心橡木门,挂着餐盘大小的锁头。“有人偷窃?”琼恩问。 “目前没有。”波文·马尔锡道,“不过入冬后,大人您最好派人驻守这里。” 麻杆维克把99lib.钥匙全挂在脖子上。琼恩觉得这些钥匙长得一个样,但维克不知为何每次都能拿出正确的一把。进到仓库,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块拳头大小的白垩,边计数边在酒桶圆桶麻袋上做标记,而马尔锡将新数据与原有的比对。 粮仓里存放的是燕麦、小麦和大麦,还有成桶的粗面粉。地窖房梁上悬挂了成串的洋葱大蒜,货架上堆满许多袋胡萝卜、防风和水萝卜,还有白色和黄色芜菁。一间仓库存着整轮奶酪,每轮要两个人才抬得动。下一间仓库里,一桶桶咸牛肉、咸猪肉、咸羊肉和咸鳕鱼堆起十尺高。三百只火腿和三千根长长的黑香肠从熏烤室顶垂下。在香料柜里,他们看到干胡椒、丁香、肉桂、芥末籽、香菜、鼠尾草、香紫苏、香芹及盐块。另几间仓库存了成桶的苹果、梨、干豌豆、无花果干,一袋袋胡桃、栗子和杏仁,以及大板大板的熏鲑鱼干,装在蜡封口陶罐里的油浸橄榄。一间仓库放着陶罐腌渍兔肉、蜜渍鹿大腿、腌白菜、腌甜菜、腌洋葱、腌蛋和腌鲱鱼。 当他们从一间地下室走向另一间,虫道越发冷了。没多久,琼恩已能在灯笼光芒中看见呼吸结成霜。“我们在长城底下。” “很快就进到里面啦。”马尔锡说,“冷藏的肉类才不会变质。要想长期贮存,冷藏比腌制更有效。” 下一扇是锈迹斑斑的铁门,门后有段木阶梯。忧郁的艾迪当先举着灯笼照路,阶梯上是一条和虫道一样宽窄、和临冬城大厅一样长的甬道。两侧冰墙密密麻麻挂着铁钩,每副铁钩都挂着一具动物尸体:剥了皮的鹿和麋鹿,大卸八块的牛,从屋顶直垂地面的肥母猪,无头的绵羊和山羊,甚至还有马和熊。所有肉体上都覆满白霜。 他们点数时,琼恩摘去左手手套,摸了摸最近那具野鹿的后腿。黏黏的,抽回手时还粘掉了一点皮肤,令他指尖麻木。还能怎样?头顶一座冰山,有多重连波文·马尔锡都算不清。但不管怎么说,这房间也太冷了。 “比我担心的更糟,大人。”清点结束后,马尔锡总结。他的声音比忧郁的艾迪更忧郁。 琼恩还以为全世界的肉都在这里。你什么都不懂,琼恩·雪诺。“何出此言?我觉得储备丰厚啊。” “刚刚过去的长夏收获颇丰,领主们也格外慷慨。现有充足的补给度过三年冬季,精打细算则能支撑四年。但如果我们继续供养国王的人和后党人士,甚至野人的话……单鼹鼠村就有一千张无用的嘴,他们还在源源不断地涌来。昨天有三个出现在大门口,前天来了十几个。不能这样下去了。把他们安置在赠地是不错,但现在种什么都晚了。不到年底,我们就只剩芜菁和豌豆麦片粥可吃,之后只能喝马血。” “好啊,”忧郁的艾迪表态,“没什么比寒夜里来杯热腾腾的马血更美妙了,最好能在上面撒一撮肉桂。” 总务长没理他。“还有疾病的威胁,”他续道,“牙龈出血,牙齿松脱。伊蒙学士常说酸橙汁和鲜肉能治疗这病,但我们的酸橙一年前就没了,也没有足够的饲料喂养牲畜,确保鲜肉供应。我们该杀掉所有牲畜,只留几只配种。时不我待啊。过去的冬季,食物会从南方沿国王大道送来,现在一打仗……我知道还是秋天,可如果大人允许的话,我建议立即实行冬季配给制。” 大家会喜欢的。“必要的话,每人削减四分之一的口粮。”如果兄弟们现在开始冲我抱怨,等就着雪咽下橡子糊时,又会说什么呢? “会有效的,大人。”总务长的语气清楚地表明,他不认为这会有太大效用。 忧郁的艾迪开口:“我终于明白史坦尼斯国王为何放野人进长城了——他高瞻远瞩,早已规划好我们的食物来源啦。” 琼恩勉强笑笑,“不会到那地步。” “哦,那敢情好。”艾迪说,“他们看起来筋骨强健,而我的牙口不像年轻时那么好了。” “要是我们有钱,就可以从南方购买食物,走水路运来。”总务长说。 要是,琼恩想,要是我们有金子,要是有人愿意卖吃的给我们。实际上,他们既没钱,也没有卖家。最大的希望或是鹰巢城。艾琳谷以丰饶闻名,且至今未被战火侵蚀。琼恩很想知道凯特琳夫人的妹妹对供养奈德·史塔克的野种会作何感想。孩童时代,他觉得自己每吃一口饭,都会对上夫人怨恨的目光。 “必要的话,我们可以狩猎。”麻杆维克插嘴,“林子里还有些动物。” “还有野人,以及更恐怖的东西。”马尔锡说,“我不会派猎手出去,大人,不行。” 你当然不会。你只会永远关闭大门,用石头和坚冰封死。黑城堡内一半的兄弟赞同总务长的观点,另一半则嗤之以鼻。“封死大门,把你的大黑屁股舒舒服服搁在长城上,对吧?然后那些自由民会涌过头骨桥,或者某扇你觉得五百年前就该封死了的门。”老林务官戴文两天前在晚餐时当众宣称。“我们没有人手来看守一百里格的长城,巨人克星托蒙德和该死的哭泣者也清楚这点。见过双脚冻在池塘里的鸭子没?乌鸦也好不到哪去。”大部分游骑兵拥护戴文,事务官和工匠则倾向于支持波文·马尔锡。 一码归一码,眼下食物才是重点。“无论我们怎么想,不可能真让史坦尼斯国王的队伍挨饿。”琼恩说,“若形势所迫,他完全可以硬抢,我们拦不住。同样,野人的供给也必须保证。” “怎么保证,大人?”波文·马尔锡问。 我也想知道。“车到山前必有路。” 返回地面时,午后阳光已将影子拉得老长。天空被流云分割,犹如灰白相间的破烂旗帜。兵器库外的院子空无一人,但进到里面,琼恩发现国王的侍从正在等他。戴冯是个十二岁左右的瘦小男孩,棕发棕眼。他僵硬地站在锻炉边,白灵在旁上上下下地嗅他,吓得他一动不敢动。“他不会伤害你。”琼恩说,男孩却被他的声音吓得一哆嗦,而这突然的动作让冰原狼龇出尖牙。“不行!”琼恩说,“白灵,离开他。一边去。”冰原狼悄无声息地溜回牛骨头旁,趴了下来。 戴冯的脸色跟白灵的毛一样苍白,脸上挂满汗珠。“大—大人。陛下命—命您出席。”男孩身着拜拉席恩家族的黑金服饰,上面缝有后党特有的烈焰红心。 “你是说邀请,”忧郁的艾迪说,“陛下邀请总司令过去。我会这么说。” “别管这个,艾迪。”琼恩没心情计较。 “里查德爵士和朱斯丁爵士回来了,”戴冯说,“您愿意过去吗,大人?” 走错方向的游骑兵。马赛和霍普去的是南面,而非北方,无论他们打探到什么,都与守夜人军团无关。但琼恩很好奇。“如陛下所愿。”他随小侍从穿回院子,白灵紧跟在后,直到琼恩下令:“不,留下!”冰原狼转身跑掉。 在国王塔,琼恩上缴武器后才被允许晋见国王。书房内又热又挤,史坦尼斯和他的军官们聚集在北境地图前,其中包括走错方向的游骑兵。瑟恩年轻的马格拿赛贡也在,他身穿缀有青铜鳞片的皮衫。叮当衫坐在一旁,用断裂发黄的指甲抓挠着手腕上的镣铐,棕色胡楂爬满他凹陷的脸颊和消瘦的下巴,几缕脏兮兮的头发挡住了他的眼睛。“来了,”看到琼恩他叫道,“杀死关在囚笼里、双手被缚的曼斯·雷德的小英雄。”一大颗方形宝石在他的手铐上闪着红光。“喜欢我的红宝石么,雪诺?这可是红袍女爱的信物。” 琼恩视而不见,在国王面前单膝跪下。 “陛下。”侍从戴冯高声禀报,“我为您带来了雪诺大人。” “我看见了。司令大人,相信你已见过我的骑士和军官们。” “能认识他们我深感荣幸。”琼恩刻意留心过国王的亲信。全是后党人士。他颇感惊奇地发现国王身边没有自己人,都是后党。或许这是有理由的,若他所闻不假,国王的近臣在龙石岛做过招致国王震怒的事。 “这里有酒,还有煮沸过的柠檬水。” “谢谢,不用了。” “随你的便。我有件礼物给你,雪诺大人。”国王冲叮当衫摆手。“他。” 梅丽珊卓女士微笑,“你一直说人手不够,雪诺大人,相信我们的骸骨之王还堪用。” 琼恩大吃一惊。“陛下,此人不可信。如果我留下他,自会有人割他喉咙;如果我送他去巡逻,他立马会逃回野人那边。” “我不会。我受够了那群大笨蛋。”叮当衫轻拍手腕上的红宝石。“问问你的红女巫吧,野种。” 梅丽珊卓用奇特的语调轻声吟诵,喉头的红宝石缓缓脉动,琼恩注意到叮当衫手腕上那块小一些的红宝石也随之明明暗暗。“宝石相随,他隶属于我,从身躯到灵魂。”红袍女祭司说,“此人将效忠于你。圣火之中从无虚假,雪诺大人。” 圣火或许没有,琼恩想,但你有。 “我会为你出巡逻,野种。”叮当衫宣布,“我会奉上逆耳忠言,抑或曲意逢迎,看你喜欢什么喽。我甚至会为你战斗,只是别想让我披上黑衣。” 你也不配,琼恩心想,但没说出口。在国王面前口角实在不妥。 史坦尼斯国王开口:“雪诺大人,跟我讲讲莫尔斯·安柏。” 守夜人是不偏不倚的,但他心中响起另一个声音,可言语就像风。“他是大琼恩的叔父,外号‘鸦食’。曾有只乌鸦把他当死人,啄掉他一边眼睛。他赤手空拳抓住那只鸟,咬掉了它的头。莫尔斯年轻时是名令人望而生畏的战士。他妻子死于难产,儿子全牺牲在三叉戟河战役,唯一的女儿又在三十年前被野人掳走。” “怪不得他想要那颗脑袋。”海伍德·费尔说。 “这个莫尔斯可信吗?”史坦尼斯问。 莫尔斯·安柏屈膝效忠了?“陛下应当要他在心树前发誓。” 巨人杀手高迪狂笑,“我都忘了你们北方佬崇拜树。” “什么样的神会任由狗往自己身上撒尿?”法林的好友克拉顿·宋格道。 琼恩不理他们,“陛下,请问安柏家族是否宣布拥护您?” “只有一半,并且我还得满足这个鸦食的要求。”史坦尼斯恼火地说,“他要曼斯·雷德的头骨做酒杯,还要我宽恕他老弟。他老弟去南方投靠波顿了,绰号叫什么妓魇。” 高迪爵士又笑起来。“北方佬都起了些什么绰号啊!这位是咬掉了妓女的头么?” 琼恩冷冷地回应,“可以这么认为。五十年前在旧镇,他狠狠收拾了想打劫他的娼妓。”说来荒唐,老白霜安柏认为自己的小儿子是块当学士的料。莫尔斯总爱吹嘘那只琢出他眼睛的乌鸦,但霍瑟的故事人们只敢低声谈论……很可能因为被他开膛破肚的是个男妓。“还有其他家族投靠波顿吗?” 红袍女祭司悄然走到国王身边,“我看见木墙木街的城镇,里面全是人。旗帜在城墙上飞舞:驼鹿,战斧,三棵松树,王冠下的交叉长斧,眼神凶暴的马头。” “霍伍德、赛文、陶哈、达斯丁还有莱斯威尔。”克拉顿·宋格爵士解说,“全是叛徒,兰尼斯特的走狗。” “莱斯威尔家跟达斯丁家都是波顿家族的姻亲。”琼恩提醒他,“其他几家全在战争中失去了家主,我不知他们现在由谁领导。无论如何,‘鸦食’跟他们不同,陛下应当接受他的条件。” 史坦尼斯咬牙切齿,“他还声明,在任何情况下,安柏家都不会自相残杀。” 琼恩对此毫不惊讶,“那等兵戎相见,别让莫尔斯对上霍瑟的旗帜,派他到战场另一端就好。” 巨人杀手出言反驳。“这等于让陛下示弱。要我说,真该给他们点颜色瞧。把最后壁炉城夷为平地,把鸦食的头插在枪上南征,作为给下一位半心半意的诸侯的教训。” “想成为北境公敌,这倒是个好法子。半心半意总比不闻不问强。安柏家对波顿家素无好感,如果妓魇支援私生子,只可能因为兰尼斯特扣留了大琼恩。” “那是借口,不是理由。”高迪爵士强调,“侄子死了,叔叔们正好将其领地和头衔收归己有。” “大琼恩有好几个儿子女儿。在北境,亲生孩子的继承权优于叔叔,爵士。” “死孩子就算不上了。不管在哪,死孩子的继承权都排最后。” “若莫尔斯·安柏听到您这番话,高迪爵士,您会对死亡产生全新的认识。” “我手刃过巨人,小子,干吗要怕一个只会在盾牌上画巨人的满身跳蚤的北方佬?” “你杀了一个仓皇逃命中的巨人,莫尔斯决不会逃。” 大个子骑士气得满脸通红。“在国王面前你逞口舌之快,小子,在场子里你可不敢这么嚣张。” “哦,行了吧,高迪,”朱斯丁·马赛爵士说。他是位四肢柔软、身材丰满的骑士,脸上常带微笑,顶着一头蓬乱的头发。马赛是走错路的游骑兵的一员。“我敢肯定,大伙儿全知道你那把剑有多大,没必要再拿来炫耀不休。” “这儿只有你在炫耀自己的舌头,马赛。” “安静。”史坦尼斯厉声打断两人。“雪诺大人,听我说,我之所以留下,全为防止野人万一愚蠢到再打长城。既然他们无意犯境,我就该去对付其他敌人了。” “明白,”琼恩小心翼翼地说。他想从我这里得到什么?“我对波顿大人及其子嗣毫无感情,但守夜人不能起兵攻打他们。我们的誓言禁止——” “我很清楚你们的誓言。不要故作清高,雪诺大人,我没你也能打仗。我打算进军恐怖堡。”看到琼恩震惊的表情,他微微一笑,“你很惊讶?很好,能吓到这位雪诺,相信也出乎另一个意料之外。波顿的私生子已带霍瑟·安柏南下,这消息得到了莫尔斯·安柏和阿尔夫·卡史塔克的一致确认。这只能意味着他要攻打卡林湾,为他父亲大人回北境扫清道路。私生子肯定认为我忙于对付野人,没空管他。很好,这小子露出咽喉,休怪我辣手无情。等卢斯·波顿返回北境,他将发现自己的城堡、畜群和收获皆已成我囊中之物。只要我出其不意占领恐怖堡——” “您做不到,”琼恩脱口而出。 这话犹如拿棍子捅了马蜂窝。一名后党人士哈哈大笑,一人嗤之以鼻,另一人低声咒骂,剩下的几乎同时开口说话。“这小子血管里流的是奶,”巨人杀手高迪爵士说。而斯维特伯爵瞪着他,“懦夫才草木皆兵。” 史坦尼斯举手示意大家安静。“解释一下。” 从哪儿开始呢?琼恩走到地图前。蜡烛镇在四角,以防兽皮卷起来,一股融蜡正如缓缓流动的冰川般流过海豹湾。“要攻打恐怖堡,陛下必须沿国王大道穿过末江,再转向东南,翻越孤山。”他指着地图,“那些地方都属于安柏家,他们熟悉当地的一草一木。整整一百里格的国王大道位于他们领地的西部边界。若您不事先满足莫尔斯的要求,赢得他的效忠,他会在那里冲散您的军队。” “很好。假设我赢得了他的效忠。” “您能抵达恐怖堡,”琼恩说,“但除非您的行军速度胜过乌鸦和烽火,否则城堡会提前知情。届时拉姆斯·波顿可以轻而易举地切断您的退路,把您与长城隔开,断绝您的补给和退路,您将腹背受敌。” “而他要放弃围攻卡林湾。” “在您抵达恐怖堡之前,卡林湾就会陷落。卢斯公爵与拉姆斯汇合后,兵力将是您的五倍。” “我兄长曾以少胜多。” “你认为卡林湾会迅速陷落,雪诺。”朱斯丁·马赛提出异议,“但铁民极其强悍,而我听说卡林湾从未被攻克过。” “从未从南面攻克过。卡林湾里一小支驻军就能对堤道上的部队造成致命打击,但那座废墟北、东两面防御非常脆弱。”琼恩转向史坦尼斯,“陛下,您的计划很大胆,但蕴涵的风险——”守夜人是不偏不倚的,我应当对拜拉席恩和波顿一视同仁。“如果卢斯·波顿的主力把你堵在他的城堡下,一切都将无可挽回。” “不入虎穴焉得虎子,”里查德·霍普爵士宣称。这名瘦高的骑士满脸伤疤,衬垫上衣前画着三只在灰烬枯骨上盘旋的骷髅飞蛾。“战争就是赌博,雪诺,瞻前顾后乃兵家大忌。” “但这个计划冒的风险太大,里查德爵士。它……要求太高,准备太仓促,目标太遥不可及。我了解恐怖堡,那是个坚固的石头城,城墙厚实,塔楼巍峨。凛冬将至,城内肯定储备充足。几世纪前,波顿家族曾起兵反抗北境之王。哈龙·史塔克包围了恐怖堡,用去两年时间,才使城内消耗殆尽。陛下想尽快占领城堡,则需要攻城器械,攻城塔,撞锤……” “需要攻城塔,则搭建攻城塔,”史坦尼斯说,“需要撞锤,便伐木为锤。阿尔夫·卡史塔克来信说,恐怖堡只剩不到五十个男子,其中一半还是仆人。再坚挺的城堡,也架不住守备空虚。” “五十人足以抵挡五百人。” “那也要看是什么人。”里查德·霍普说,“城内老的老小的小,都是些私生子嫌弃的软蛋。我军则都是经过黑水河血战的真汉子,并由骑士统领。” “你也看见我们如何击溃野人大军了。”朱斯丁爵士将一绺亚麻色头发掖到后面,“卡史塔克发誓会在恐怖堡与我军汇合,我方还有野人参战。他们现有三百名适龄男子,海伍德大人在他们进门时仔细清点过。他们连女人都能打。” 史坦尼斯瞪了他一眼。“我不会这么干,爵士,我不想一醒来就听见寡妇的哭号。女人留下,还有老弱残幼,作为确保他们的丈夫和父亲忠诚的人质。我军由野人担任先锋,马格拿来指挥,他们自己的头目做军士。但首先,得把他们武装起来。” 他想榨取守夜人的军械,琼恩明白了,先是食物和衣服,土地跟城堡,现在轮到武器。他让我越陷越深。言语或许就像风,刀剑可不是。“我能匀出三百支长矛,”他不情不愿地说,“头盔也有,如果你不嫌弃它们老旧生锈、布满凹痕的话。” “盔甲呢?”马格拿追问,“板甲?锁甲?” “唐纳·诺伊一死,我们没有武器师傅了。”琼恩没说全。给野人装备盔甲,他们对王国的威胁会比以前翻倍。 “熟皮甲就够。”高迪爵士说,“开打后,可以从死人身上扒。” 没几人能活那么久。若史坦尼斯让自由民开路,他们会死伤惨重。“用曼斯·雷德的头骨来饮酒或许能哄莫尔斯·安柏开心,但他不会同意野人经过他的领地。自黎明之纪元以来,自由民一直在掠袭安柏家族,横渡海豹湾抢夺金子、羊群和女人,受害者包括鸦食的亲生女儿。陛下,把野人留下吧,带上他们只会激怒我父亲的封臣。” “你父亲的封臣似乎任何情况下都不愿支持我。我确信他们认为我……你原来说什么来着,雪诺大人?难逃覆灭命运?”史坦尼斯盯着地图,屋内陷入长久的沉默中,只有国王的磨牙声清晰可闻。“所有人都退下。雪诺大人留下。” 朱斯丁·马赛对被突然解散不太满意,但只能微微一笑,转身离开。霍普仔细打量了琼恩一番,也跟着出去。克拉顿·宋格喝干了杯中酒,跟海伍德·费尔嘀咕了几句,使得那位年轻人笑出声来。笑声透出孩子气。宋格是新近崭露头角的雇佣骑士,粗鲁又强壮。最后离开的是叮当衫,他在门口朝琼恩嘲弄地鞠了一躬,咧嘴露出满口破败的黄板牙。 “所有人”不包括梅丽珊卓女士。国王的红色阴影。史坦尼斯让戴冯再倒些柠檬水,倒满后,他喝了一口,“霍普和马赛觊觎你父亲的城堡,马赛还想得到野人公主。他曾担任我哥哥劳勃的侍从,恐怕传染了对女人的欲望。若我下令,霍普会娶瓦迩为妻,但他真正渴求的是战争。做侍从时他梦想披上白袍,但瑟曦·兰尼斯特出言反对,劳勃便没坚持——这也许是个明智的决定。里查德爵士则过于嗜杀。你想要哪个成为临冬城领主呢,雪诺?满面堆笑的还是杀人不眨眼的?” 琼恩说:“临冬城属于我妹妹珊莎。” “我听够了兰尼斯特夫人和她的权利。”国王将杯子放到一旁,“你本应将北境带给我。你父亲的封臣会追随艾德·史塔克的儿子,甚至‘胖得压死马’大人都会归附。白港会为我提供充足的供给,必要时也可为退防的基地。亡羊补牢还不晚,雪诺,跪下时你以私生子的身份抽剑向我起誓,站起来你就成了琼恩·史塔克,临冬城公爵和北境守护。” 他还要问我多少次?“我的剑已属守夜人。” 史坦尼斯一脸嫌恶,“你父亲也很固执,他称之为荣誉。好吧,荣誉得付出代价,艾德公爵自食其果。算了,或许我的决定能让你安心些:我不打算满足霍普和马赛,我想将临冬城赐予阿尔夫·卡史塔克,他是一位优秀的北方人。” “一位北方人。”卡史塔克总比波顿或葛雷乔伊强,琼恩告自己,但这并未让他安心。“卡史塔克家临阵背叛了我兄长。” “在你哥哥砍下瑞卡德伯爵的首级之后。无论如何,阿尔夫当时远隔千里。他拥有史塔克家的血统,临冬城的血统。” “不比北境一半的家族多。” “那些家族并未效忠于我。” “阿尔夫·卡史塔克是个弯腰驼背的老人,即便年轻时也不像瑞卡德大人那样能征善战。严酷的战争会要了他的命。” “他有继承人。”史坦尼斯回敬,“两个儿子,六个孙子,许多女儿。要是劳勃有这么多嫡生后代,就不用打仗死人了。” “陛下不如提拔鸦食莫尔斯。” “他可以在恐怖堡证明自己的价值。” “这么说,您决意进攻?” “将伟大的雪诺大人的忠告置之不顾?是的,我必须进攻。霍普和马赛或许野心勃勃,但他们的观点没错。我不能无所事事,坐等自己和卢斯·波顿的力量此消彼长。我得主动出击,威慑北境。” “曼德勒家的人鱼没出现在梅丽珊卓女士的圣火中,”琼恩说,“若您能得到白港和威曼大人的骑士……” “‘如果’这种词是傻瓜的专利。我们一直没收到戴佛斯的消息,很可能他压根没到达白港。阿尔夫·卡史塔克来信说狭海上有大风暴。算了,我没时间悲伤,也没时间等‘胖得压死马’大人回心转意,只能假定失去了白港。没有临冬城的子嗣支持我,收服北境的希望全寄于战争。我要从我哥哥的书本里偷师两招——说实话,劳勃他根本不读书——赶在敌人发觉之前,给予他们致命一击。”琼恩意识到自己说什么都没用。史坦尼斯要么拿下恐怖堡,要么死在攻城战中。守夜人是不偏不倚的,一个声音说,但另一个声音又道,史坦尼斯是为王国而战,跟强取豪夺的铁民不一样。“陛下,我知道哪里可以纠集人马。把野人留给我吧,我会告诉您上哪儿去找、以及怎样收服这些人。” “我把叮当衫留给你了。你要知足。” “我要他们全留下。” “你有些誓言兄弟跟我说你是半个野人,难道是真的?” “野人对您来说只是挡箭牌,但守卫长城却大有用武之地。我会好好利用他们,我也会告诉您如何寻求胜利……首先是找到必须的士兵。” 史坦尼斯摸摸后脑勺,“你讨价还价的本事比得上卖鱼的老太婆,雪诺大人。你爹奈德·史塔克难道跟渔妇生出了你?你能提供多少人?” “两千。或许三千。” “三千?什么样的人?” “骄傲,贫穷,对荣誉敏感,但作战凶猛。” “这最好不是私生子的诡计。我要不要用三百换三千?啊,显而易见,我愿意。如果我把女孩也留给你,你能保证照顾好我们的公主吗?” 她不是公主。“当然,陛下。” “你不用到心树下发誓?” “不用。”这是玩笑么?由史坦尼斯口中说出来,实在难于分辨。 “那就这么定了。现在,告诉我这些人在哪儿?” “您会在这里找到他们。”琼恩烧伤的那只手伸过地图,划向国王大道以西、赠地以南。 “山地?”史坦尼斯疑窦丛生,“那里没有城堡、道路、市镇和村庄的标记。” “我父亲常说,地图不等于实实在在的土地。人类在那些深山幽谷间生活了几千年,由氏族首领统治。您可以称他们为小领主,当然他们不这样自称。氏族的勇士用宽大的双手巨剑战斗,普通人则挥舞投石索和花楸木杖。不得不说,他们很好斗。他们不互相争斗时,会放牧,会在寒冰湾中钓鱼,或驯养您从未见过的耐劳马匹。” “你认为他们会为我而战?” “如果您邀请他们的话。” “我干吗要本末倒置,去请求自己的臣民?” “我说的是‘邀请’,不是‘请求’。”琼恩收回手,“传信没多大用,陛下需要亲自去。享用他们的面包和盐,饮他们的麦酒,听他们吹笛子,赞美他们女儿的美貌和儿子的勇气,这样才会得到他们的剑。山地氏族自托伦·史塔克屈膝臣服后从未见过国王,您的到来会荣耀他们。但如果您直接命令他们为您战斗,他们只会面面相觑地说:‘这家伙是谁?他不是我们的王。’” “你说的这种氏族有多少?” “四十个,有大有小。菲林特、渥尔、诺瑞、里德尔……不过您只需争取老菲林特和‘大酒桶’,其他的自会跟从。” “大酒桶?” “渥尔大人,山里属他的肚子最大人最多。渥尔氏族在寒冰湾边捕鱼为生,他们喜欢警告自家孩子,如果不听话会被铁民抓走。不过要到那儿,陛下得经过诺瑞的土地。那个氏族离赠地最近,一直是守夜人的朋友。我可以给您派向导。” “可以?”史坦尼斯抓住这个字眼,“不是将会?” “将会。您需要向导,还有脚步稳健的矮种马。山区基本是羊肠小道。” “羊肠小道?”国王眯起眼睛,“我说速战速决,你却要我在羊肠小道上浪费时间?” “少龙主征服多恩,正是利用羊肠小道绕开了多恩人设在骨路的瞭望塔。” “这故事我也知道,但戴伦喜欢自吹自擂,他那本书言过其实。战船才是赢得那场战争的关键,并非羊肠小道。奥肯菲趁多恩人的主力在亲王隘口缠斗之际,袭夺板条镇,并顺流而上直达绿血河中流。”史坦尼斯的手指重重敲打着地图。“这些山间领主不会挡我的路?” “他们只会款待您,争相展示自己殷勤好客。我父亲曾说,他从未像巡视氏族时吃得那么丰盛。” “为了三千人,忍受风笛和麦片粥倒没关系。”国王嘴上这样说,语气却在抱怨。 琼恩转向梅丽珊卓。“女士,我要郑重警告您。山区崇信旧神,氏族民决不会容忍您对心树无礼。” 她听了似乎颇感有趣。“无需担心,琼恩·雪诺,我不会打扰那帮山间野人和他们黑暗的神灵。我要留在这里陪伴你和你英勇的弟兄们。” 这是琼恩·雪诺最不想见到的,但没等他出言反对,国王就开口了:“你不要我攻打恐怖堡,那我领着这批忠诚的战士去哪?” 琼恩看了眼地图。“深林堡。”他手指轻点。“波顿意图收拾铁民,您必须针锋相对。深林堡是深林中的山寨,容易隐蔽接近。它是木头做的,以土堤和原木栅栏来防御。的确,穿越山林进军会很缓慢,但可做到出其不意,直接杀至城堡大门前。” 史坦尼斯揉着下巴。“巴隆·葛雷乔伊首度起兵时,我在铁民最擅长的海战中击败了他们;这次是陆战,出其不意……很好,我已打败野人和塞外之王,若能再击败铁民,全北境都会知道我是货真价实的王。” 而我将得到上千名野人,琼恩心想,尽管连其半数都难以喂饱。 第十八章 提利昂(五) “含羞少女号”在浓雾中穿行,好似盲人在陌生的大厅里摸索。 莱摩儿修女开始祈祷,浓雾弥漫,令她的声音几不可闻。格里芬在甲板上踱步,狼皮斗篷底下链甲轻响。他不时伸手摸摸长剑剑柄,仿佛是要确定武器仍挂在腰间。罗利·达克菲在右舷撑蒿,耶达里在左边,耶利亚掌舵。 “我不喜欢这里,”赛学士哈尔顿咕哝道。 “起点儿雾就怕?”提利昂嘲笑他,但实话实说,起的可不是“一点儿”雾。小格里芬站在“含羞少女号”船首,拿着第三只蒿,随时准备荡开自迷雾中现身的障碍物。船头船尾都点起了灯笼,然而灯光穿不透浓雾,船中间的侏儒只见两点火光在雾海中漂浮。分配给他的任务是照料火盆,确保它不熄灭。 “这不是正常的雾,胡戈·希山。”耶利亚坚持,“鼻子灵的人能闻出其中的巫术味道。在河上讨生活的船有许多葬身于此,其中既有撑蒿船,也有河盗船和河上划桨大船。它们会在迷雾中孤独徘徊,永不见天日,直到被饥饿或疯狂所毁灭。这里的空中漂浮着无数含恨冤魂,水下也有饱受折磨的恶灵。” “那里正有一个,”提利昂说。右舷处,泥泞的水底伸出一只足以阻碍船只前行的手,它只有两根指头伸出水面,但“含羞少女号”绕过去时,能看见手的下部浸在水中,阻挡了流水,水中更有一张苍白的脸孔瞪着他瞧。提利昂语调轻松,心里却很不安。这地方太诡异,充满绝望与死亡的气息。耶利亚说得对,这雾绝非自然的造物。有脏东西在水里滋生、在空气中蔓延。难怪石民们都发了疯。 “你别乱开玩笑,”耶利亚警告,“轻声细语的活死人仇恨行动敏捷的热血人类,它们迫不及待想让更多灵魂加入它们被诅咒的行列。” “我怀疑它们没有我这尺寸的裹尸布,”侏儒用拨火棍搅动着煤渣。 “驱动石民的,与其说是仇恨,不如说是饥饿。”赛学士哈尔顿用黄色长围巾包裹住口鼻,嗓音变得沉闷,“人类的食物都不会在这可憎的大雾里生长。瓦兰提斯的执政官会每年三次、每次各派一艘装满食物的划桨船逆流而上来这里布施,但慈悲总是来得太迟,船员们往往还落得被传染的下场。” 小格里芬道:“他们不是可以打鱼吗?” “这里的鱼不能吃,”耶利亚道,“我绝对不碰。” “最好连雾气也不要呼吸,”哈尔顿说,“盖林的诅咒可不是闹着玩的。” 不吸雾气,只有窒息一途。“盖林的诅咒只是灰鳞病而已,”提利昂说。这种疾病多发于孩童,多发于湿冷天气。被感染的肌肤会硬化、僵化、龟裂,提利昂从书上读到用酸橙、芥末膏和高温沐浴可以延缓灰鳞病(这是学士的说法);或采取祈祷、献祭和绝食的方式(这是修士的说法)。等熬过发病期,孩子们的皮肤上会留下显著的痕迹,但能活命。学士和修士都同意,染过灰磷病的孩子,将来不会沾染其他恶疾,更不会染上灰磷病的恶性致命变种——灰疫病。“发病原因应是由于潮湿。”提利昂说,“没有什么诅咒,别疑神疑鬼的。” “侵略者们也都是这样盲目自信,胡戈·希山,”耶利亚说,“当年瓦兰提斯和瓦雷利亚的军队把盖林吊死在黄金笼子里,并嘲笑他召唤母亲河来保护大家的做法。但入夜后,河水果真暴涨,淹死了所有侵略者,令他们至今无法安息。这些曾经的火之王,至今还被困在水下。他们冰冷的呼吸从幽暗的河底飘上来,形成了雾气,而他们的身心都化为了坚石。” 鼻子的伤口奇痒无比,提利昂不得不伸手抓挠。老女人说的或许有理,这地方是个不祥之地,感觉又像回到了那个厕所,目睹着父亲死去。如果被困在这团灰汤里面,眼看血肉骨头化为石头,他肯定会疯掉的。 小格里芬倒满不在乎,“让他们来试试,见识下我们是什么做的。” “我们是血肉之躯,天父和圣母用自己的形象塑造了我们。”莱摩儿修女接口。“我恳求你,莫要口出狂言。骄傲是大罪过,那些石民就很骄傲,他们中的裹尸布大王更是狂妄之极。” 炭火烤得提利昂脸庞发红,“真有裹尸布大王?我还以为那是个故事。” “盖林死后,裹尸布大王就统治着这片迷雾。”耶达里说, “有种说法认为他其实就是从水下坟墓中爬出来的盖林。” “死人不可能自己爬出来,”赛学士哈尔顿说,“也没有人能活过千年。确实有裹尸布大王没错,但那是几十个不同的强盗,99lib.一人死后由另一人继承。现任裹尸布大王是蛇蜥群岛来的海盗,他相信洛恩河上的收获比夏日之海丰盛。” “是啊,这个我也听说了,”达克道,“但我更喜欢另一个版本:裹尸布大王和其他石民不同,他本是尊雕像,直到迷雾中的灰女人用冰冷的嘴唇亲吻他,让他活过来。” “够了,”格里芬叫道,“统统给我闭嘴。” 莱摩儿修女忽然倒抽一口气,“那是什么?” “哪儿?”提利昂眼中,除了雾还是雾。 “有东西在动。我看见了水波。” “不过是乌龟嘛,”小王子自信满满地宣布,“一个碎骨怪,仅此而已。”他将蒿子伸前,把船推离一个高耸的绿色方尖塔。 雾气越来越浓,又潮又冷。耶达里和达克拄着撑蒿,前后缓慢走动,划船向前。灰雾里隐现一座半淹没的神庙,泥泞中升起一圈螺旋而上的白色大理石梯,在空中却忽然断裂。神庙背后隐约能瞥见其他建筑:破碎的尖塔、无头雕像、树根比他们的船还大的树等等。 “这是河上最美丽富裕的城市,”耶达里说,“节庆都市查约恩” 太美太富裕也许并不明智,提利昂心想,这样会招来魔龙。现在他们深入了这座沉没的都市。有个朦胧的形体从他们头顶飞过,淡色的皮翅膀搅动了雾气。侏儒伸长脖子想瞧个清楚,但那东西稍纵即逝,消失得无影无踪。 没过多久,前方飘来一点灯光。“来船,”河对面有人低声问,“报名。” “含羞少女号。”耶达里叫道。 “翠鸟号。上行下行?” “下行。兽皮、蜂蜜、麦酒和牛脂。” “上行。小刀、针线、蕾丝、亚麻布和香料葡萄酒。” “古瓦兰提斯有什么新闻?”耶达里大喊。 “战争。”对方回答。 “在哪里?”格里芬抢着问,“什么时候?” “过年的时候,”对方吼回来,“奈西索和马拉乔联手,大象画上了条纹。”来船经过他们,很快远去,声音也听不见了。他们眼看着雾海中的灯光消隐无踪。 “朝看不见的船大呼小叫这明智吗?”提利昂提出质疑,“万一对方是河盗怎么办?”一路他们都很幸运,在夜幕掩护下顺利穿过了匕首湖,神不知鬼不觉,河盗自然也没来打扰。途中达克声称自己曾瞥到不洗澡的乌霍的船,好在“含羞少女号”处于顺99lib.风,而乌霍——若那真是乌霍——对他们毫无兴趣。 “河盗不会驶进伤心领。”耶达里道。 “大象画上了条纹?”格里芬兀自沉吟,“这是怎么回事?奈西索和马拉乔联手?伊利里欧贿赂奈西索执政官的钱足够收买他八回了。” “付的是金子还是奶酪?”提利昂打趣道。 格里芬没心情:“你能让这雾消散一星半点吗?省省你的俏皮话吧。” 是,父亲,侏儒几乎想接口回答,我闭嘴,不好意思。虽然他不了解瓦兰提斯人,但在他看来,虎和象协力对付龙是很自然的事。也许奶酪贩子这次错估了形势,金钱固然可以收买人心,但只有铁和血才能让人臣服。 侏儒又搅了搅炭火,吹了几口气,好让它们烧得更旺。我讨厌做这个、讨厌这雾、讨厌这个地方、尤其讨厌格里芬。提利昂还留着在伊利里欧的宅子里拔的毒蘑菇,有时候,他真想把蘑菇放进格里芬的晚餐里——可惜,格里芬几乎不吃东西。 达克和耶达里继续划船,耶利亚转动舵柄。小格里芬将“含羞少女号”从一个残塔旁推开,那塔高高在上、瞪着他们的窗户就像许多瞎了的黑眼睛。船帆松松垮垮地垂下,一丝风也没有,河水却越变越深,直到撑蒿再也触不到底。水流推动他们飘向下游,飘向…… 提利昂看见水
中升起庞然巨物,森森耸立,似乎是一座木岛上的山丘,又或是雾中覆满了苔藓和蕨类的大石头。等“含羞少女号”靠近,他才看清那是岸边腐朽的木制堡垒,墙壁爬满地衣,堡垒上有许多细瘦的尖塔,其中许多断掉了,好似被折断的长矛。随着船行,没顶的塔越来越多,它们不断显现又很快隐匿,随之现身的还有诸多厅堂与看台,优雅的桥墩、精致的拱门、刻槽的圆柱,阳台和凉亭。 全被遗弃了、全部倒塌了、全都成了废墟。 灰藓在此地生得最厚,它们在落石上聚成巨大的环形藓丘,又覆盖了所有的塔楼。塔楼窗户被黑色的藤蔓缠绕,藤蔓从门里爬出,爬上拱道,爬上高高的石墙。实际上,四分之三的宫殿都隐藏在雾中不见天日,但提利昂仅从可以看到的部分已能肯定这座岛比红堡大十倍、美上一百倍。“这就是爱心宫啊,”他低声说。 “洛伊拿人是这么叫的,”赛学士哈尔顿道,“但在最近一千年里,它被称为伤心宫。” 废墟已够让人伤心了,思及它以前的模样则更加悲哀。这里有过欢声笑语,提利昂心想,有繁花盛开的花园和骄阳下金光闪烁的喷泉。级级阶梯絮绕着情人的脚步,而残破的圆顶屋见证了无数对夫妻的美满婚姻。由此他想到了泰莎,想到了他们短暂的结合。是詹姆干的好事,他可怜兮兮地想,他是我的至亲,是我强壮的大哥哥。小时候他给我买了那么多玩具,有铁圈、积木还有一只木雕狮子。他给我准备了第一匹小马,还教我怎么骑它。他说那是他买的妓女,我从来没有怀疑过。有什么可怀疑的呢?他是詹姆,而你只是他找来逢场作戏的礼物。在看到你第一眼的时候,在你给我第一次微笑的时候,在你允许我牵你手的时候,我都不相信你。连我父亲都不爱我,你又有什么理由为我而动心?除非是为了钱。 他的思绪穿过丝丝缕缕的灰雾,听见了一声惊天动地的弓弦响动,正在说话的泰温公爵被弩箭射穿了肚皮,一屁股坐到石地板上,慢慢等死。“妓女还能上哪儿去,”这是公爵的原话。是啊,能上哪儿去呢?提利昂很想问个清楚。父亲,我的泰莎去了哪里?“这雾要持续多久?” “再过一小时我们就能离开伤心领,”赛学士哈尔顿道。“从那以后,该是愉快的航程。下洛恩河的每个拐弯处都有村庄,阳光照耀着成熟的果园、葡萄园和麦田。渔民们生活在水边,我们可以洗到热水澡,享受甘甜的葡萄酒。下游的赛荷鲁、瓦利萨和维隆瑟斯三镇都有墙垒保护,规模相当于七大王国的城市。我相信——” “前面有光,”小格里芬警告。 提利昂也看见了。那是翠鸟号罢,或类似的撑蒿船,他安慰自己,但心知肚明事情没这么简单。鼻子的伤处又痒起来,他用力挠了几下。“含羞少女号”继续前进,前方的光亮更加醒目。那是雾霭中一颗若隐若现的星,好像在召唤他们靠近。但随着他们靠近,一颗星星却裂变成两颗,接着是第三颗,最后成了水上一排凌乱的灯火。 “那是梦想桥,”格里芬指出,“看来桥上有石民。他们可能会朝我们嚎叫,但不太可能造成威胁。绝大多数石民身体虚弱、行为笨拙、动作迟缓、智力低下,他们走到生命尽头时往往会发疯,那也是他们最危险的时候。若情况有异,就用火把驱赶,但决不能触碰他们。” “他们很可能根本没发现我们。”赛学士哈尔顿道,“划到桥下之前,大雾会掩护我们,等他们发觉,我们已过桥了。” 石化的眼睛不能视物,提利昂知道这点。通常来讲,灰鳞病症状会从四肢开始蔓延:指尖的一点污斑,变黑的脚指头,逐渐失去的触觉等等。接着麻木感从手掌爬向胳膊,或从脚掌悄悄地侵蚀小腿和大腿。被感染的肌肤会变硬、变冷,外皮变成类似石头的灰色。他听说有三种东西是医治灰鳞病的灵药:斧头、长剑和切肉刀。切除感染的躯体很多时候能阻止疾病继续发展,但不是百发百中。许多人牺牲了一只胳膊或一条腿,却发现另一只胳膊或另一条腿随后也出现了病症,而到那时己无药可救。症状扩散到脸部时,失明常常接踵而至。占据全部表皮后,疾病还会向内发展,肌肉、骨骼和内脏器官也在劫难逃。 桥在前方越变越大。格里芬说这是梦想桥,但它承载的梦想早已支离破碎。无数苍白的石拱跨立于雾海中,将伤心宫与河西相连。一半的桥拱己然塌了,或承受不住其上厚厚的灰藓的重量,或被水中粗黑的藤蔓拉扯下去。宽阔的木制桥身也早已腐朽,但沿桥有些灯笼依旧亮着。“含羞少女号”驶近后,提利昂看见灯光下石民们身影憧憧,好像灰蛾子一样绕着灯盲目转圈。他们有的是裸身,有的围着裹尸布。 格里芬见状抽出长剑。“耶罗,点火炬。孩子,你护送莱摩儿回房,并留在那里陪伴她。” 小格里芬执拗地盯着父亲,“莱摩儿知道怎么回房,我要留下来帮忙。” “我们发誓保护你,”莱摩儿柔声说。 “我不需要保护,我使剑就跟达克一样好。我几乎是个骑士了。” “你几乎还是个孩子,”格里芬道,“立刻照吩咐去做。”男孩低声骂了几句,把撑蒿摔到甲板上,发出的回声在雾中听来很怪异,似乎有无数根蒿子先后摔了下来。“凭什么要我逃跑?要我藏起来?哈尔顿没逃,耶利亚没逃,甚至连胡戈都没有。” “我是没逃,”提利昂说,“但我这么矮,往鸭子身后一藏就好。”他把六根火炬插进烧红的炭盆里,看着浸油的破布即刻被点燃。不要一直盯着火,他告诫自己,熊熊火焰可能导致夜盲。 “他不过是个侏儒,”小格里芬谴责地说。 “我的秘密大白于天下啦,”提利昂应和道。“没错,我还没赛学士的一条腿重要,没人管我死活吧?”尤其是我自己。“可你不同……你是重中之重。” “侏儒,”格里芬,“我警告你——” 一声令人发抖的哭嚎撕裂了浓雾,模糊而尖利。 莱摩儿颤抖着别过身,“七神救救我们。” 离残桥只有不到五码之遥。桥墩把河水分出白色浪花,好似疯子口吐白沫。四十尺上,石民们正围着一盏摇曳的灯咕哝念叨,在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人眼里,“含羞少女号”和漂来的浮木没区别。提利昂握紧火把,不由自主地屏住了呼吸。他们来到桥下,两边是白色的厚重桥墩,其上垂下层层灰藓,河水在周围愤怒咆哮。有一瞬间,船似乎朝右侧桥墩撞去,但达克及时用撑蒿排除了险情,将船推回河道中央。几秒钟后,船过了桥,平安无恙。 提利昂没来得及喘口气,小格里芬便钳住了他的胳膊,“你什么意思?我是重中之重?你这话什么意思?为什么我是重中之重?” “这还不明显吗?”提利昂道,“如果耶达里、格里芬乃至咱们可爱的莱摩儿落在石民手里,我们会哀悼一阵子,然后继续上路;可要你有个三长两短,整个计划就全泡汤了,奶酪贩子和太监苦心孤诣多年的大阴谋就此成了水中月镜中花……对不对?” 男孩转向格里芬,“他知道我的身份。” 即便之前不知道,这下也诈出来了。现在“含羞少女号”远离了梦想桥,只剩船尾的光亮渐行渐远,过不了多久就会完全消失不见。“你自称是小格里芬,佣兵格里芬之子,”提利昂说,“说不定你是化装来到人间的战士呢。让我仔细看看。”他抬起火炬,光芒照亮了小格里芬的脸。 “退下,”格里芬命令,“否则你会后悔的。” 侏儒没理他。“蓝发把你的眼睛衬成了蓝色,考虑得很精妙;为纪念死去的泰洛西母亲而染发,这个故事几乎让我掉下眼泪唷。不过呢,心思缜密的人会怀疑佣兵的崽儿凭什么要涂抹圣油的修女来指导信仰?凭什么要没颈链的学士来教授历史和语言?稍微动点脑筋,也会怀疑你父亲的打算。为什么找雇佣骑士来训练你,而不是让你加入某个佣兵团当学徒?归结起来,这说明有人试图在保护你的同时,又要让你得到最好的教育,以备……以备什么?这对我还是个谜,但假以时日,我会解开的。必须承认,你这副尊容看起来特别像某个早已死去的孩子。” 男孩红了脸,“我没死。” “你怎么做到的?我父亲大人用红袍裹住尸体,将你和你妹妹一起放在铁王座下。这是他献给新王的礼物。那些有胆掀开红袍的人都说你的脑袋被砸掉了一半。” 男孩退开一步,脸上表情困惑,“你——” “我父亲,没错,他是兰尼斯特家族的泰温。或许您有所耳闻。” 小格里芬犹豫地说:“兰尼斯特?你父亲——” “——已经被我杀死了。陛下愿意叫我耶罗或胡戈,那请便,但我真实的身份是兰尼斯特家族的提利昂,泰温和乔安娜的亲生儿子——虽然我的父母都为我所害——别人会告诉你我犯有弑君、弑亲的罪过,嘴里没有半句真话,这些决非空穴来风……但话又说回来,咱们这群人里有谁讲过真话?就拿你‘义父’来说吧,他叫格里芬,是不是?”侏儒吃吃窃笑,“你们真该感谢诸神让八爪蜘蛛瓦里斯站在你们这边,凭格里芬的演技,只消一两眼就会被那没命根子的太监给拆穿。他同样糊弄不了我。这位大爷说:我不是大人,也不是骑士。那我还可以说自己不是侏儒呢,光嘴上声明有何意义?要抚养雷加王子的独子,有谁比雷加王子最亲密的战友、前鹫巢堡伯爵和国王之手琼恩·克林顿更合适呢?” “闭嘴,”格里芬失去了镇静。 左舷处,一只巨大的石手在水下隐约可见,两根手指露出水面。这里究竟淹没了多少石民?提利昂不禁揣测,越想越觉得背脊升起一股寒意,令他不自禁地颤抖。船正在迅速远离伤心领,透过重重雾气,他看见一座破碎的尖塔,一个无头的英雄,一棵被连根拔起的古树、其遒劲的树根伸出废弃圆顶屋的房顶和窗户。为什么周围景物如此熟悉? 正前方,一段优雅的白色大理石阶自黑水里螺旋上升,在他们头顶十尺处戛然而止。不,提利昂想,这不可能。 “前面,”莱摩尔结结巴巴地说,“有光。” 大家的目光都跟了过去。大家也都看见了。“是‘翠鸟号’,”格里芬道,“或类似的撑蒿船。”话虽这么说,但他又抽出了长剑。 其他人什么也没说。“含羞少女号”顺水飘荡,自进入伤心领以来就没有风来鼓动船帆,她只能凭借水流推动前进。达克努力朝弥漫的大雾中窥视,双手握紧了蒿子。过了一会儿,连耶达里也停止了划船。每只眼睛都盯着远方的星火。随着距离拉近,一颗星星裂变成两颗,接着是第三颗。 “那是梦想桥,”提利昂说。 “这不可能!”赛学士哈尔顿叫道,“我们明明过了桥,河流的走向是唯一的!” “洛恩母亲河自有其意愿,”耶达里低声说。 “七神救救我们,”莱摩儿道。 头顶拱桥上的石民们开始了嚎叫,有几个石民正指着他们。“哈尔顿,带王子下去,”格里芬下令。 晚了。船只被水流攫住,无情地朝桥墩撞去。耶达里伸出蒿子,奋力将船顶回来。这猛烈的推动带得船向一边偏,穿过了一层淡灰色藓帘。灰藓的根须扫过提利昂的脸,柔软得像妓女的手指。 后方忽然“砰”地一下撞击,甲板猛烈震动,几乎把他掀飞。他侧身倒地。 一个石民跳上了船。 这个石民沉甸甸地落在舱房顶上,令“含羞少女号”剧烈摇晃,接着他用提利昂听不懂的语言吼出一个词。这时又有一个石民跳下来,落在舵柄附近。饱经风霜的木甲板被他这一下踩碎了,耶利亚厉声尖叫。 达克就在她旁边。壮汉没浪费时间去拔剑,而是直接操起撑蒿,结结实实地打中石民的胸口,将其扫入河中。石民悄无声息地被河水吞没。 格里芬也立时迎住从舱顶滚下来的石民。他右手执剑、左手拿火炬,逼得对方连连后退。水流冲得“含羞少女号”在桥下不停打转,两个人变换的身影在长满灰藓的石墙上舞蹈。那石民朝船尾退,达克拿蒿子拦住去路;他再向前冲,赛学士哈尔顿操起火炬阻挡他。最终他还是被赶到了格里芬面前。这位前伯爵灵巧地往旁一躲,手里寒光闪烁,长剑切到石民硬化的灰肤时擦出了一点火花,刹那间一条胳膊已掉在甲板上。格里芬将断胳膊踢开,耶达里和达克举着蒿子同时杀到,合力将那受伤的石民逼下船舷,掉进洛恩河的黑水中。 这时,“含羞少女号”通过了那座残桥。“全搞定了?”达克问,“总共跳下来几个?” “两个,”提利昂打了个冷战。 “三个,”哈尔顿道,“在你后面。” 侏儒赶紧旋身,石民就在他身后。 那一跳摔断了石民一条腿,一段参差不齐的苍白骨头穿出他的烂裤子及其下的灰皮灰肉,断骨上沾了斑斑点点的棕血。尽管伤成这样,他还是踉跄着朝小格里芬扑去。石民的灰手动作僵硬,当他用指头抓来时,血液触目惊心地从指节间渗出。男孩站着看傻了,好像自己也是石头做的。他的手按在剑柄上,却被他完全忘了。 说时迟那时快,提利昂一脚踢翻男孩,跳到他身前,拿起火炬朝石民的脸捅。断了腿的石民东倒西歪地向后退开,一边用僵硬的灰手扑火。侏儒蹒跚着跟上,挥舞火炬连削带砍,戳对方的眼睛。退啊,你向后退啊,再退一步。等退到甲板边缘,那怪物却突然朝他冲来,一把抓住火炬,从他手中掰下。操,救命,这是提利昂仅存的念头。 石民将火炬丢开,黑水浸没火焰时发出轻柔的嘶声。石民高声嚎叫。他曾是个盛夏群岛人,现在下巴和一半脸颊都石化了,但没变灰的皮肤仍是午夜般的漆黑。刚才他用力来抓火炬,皮肤因而分崩离析,血从指节里渗出,但他似乎毫无知觉。这算是一点小慈悲吧,提利昂觉得,灰鳞病虽然致命,却没有痛苦。 “快退开啊!”有人在远方叫道,另一个声音则说,“王子!保护男孩!”石民摇摇晃晃地向前,双手伸出,在空中抓挠。 提利昂挺起肩膀撞了过去。 感觉就像撞上城堡的石墙,但这座城堡瘸了一条腿。石民被撞翻下甲板,途中伸手把提利昂也带了下去。他们一同摔进河里,激起滔天水柱,随即被洛恩母亲河吞噬。 扑面而来的冰冷河水犹如战锤敲打着提利昂。他感到石民的一只手在他脸上摸索,另一只手握住了他的胳膊,将他拖往黑暗的水底,他什么也看不见,鼻子呛到了水,没法呼吸。他向下沉沦,拼命挣扎,四处踢打,试图脱开那死死箍住他胳膊的手指,但石手指片刻也不曾放松。一连串气泡从他嘴角升起。世界变得黑暗,越来越暗,比他想象的更黑暗。他快窒息了。 淹死不算最糟糕的死法。说实话,早在君临他已经死去,留下的不过是一具躯壳,一个满怀怨恨的小幽魂。这小幽魂勒死了雪伊,又用十字弓射穿了伟大的泰温公爵的肚子,人们将不会为它流一滴眼泪。我将在七大王国游荡,他朝水底沉下去,心里一边想,活着的时候没人爱我,死了我要他们全都怕我。 他张嘴诅咒所有人,黑水却倒灌进肺里,令他陷入彻底的黑暗。 第十九章 戴佛斯(三) “大人现在可以接见你了,走私者。” 前来接他的骑士身穿银甲,护胫和护手上用乌银镶嵌出涌动的海藻图案,腋下夹的头盔则被塑成人鱼王的头,有珍珠母王冠、黑玉和翡翠做的尖胡子。骑士自己的胡子是冬日大海一样的灰色。 戴佛斯起身,“您怎么称呼,爵士?” “玛龙·曼德勒爵士。”他比戴佛斯高一头、重三石,生了一双石板灰的眼睛,说话的口气十分倨傲。“我是威曼大人的表弟,并有幸指挥他的卫队。跟我来。” 戴佛斯以使者的身份赶来白港,却被他们当俘虏对待。他住的房间虽然宽敞通风,也有漂亮家具,但门外把守森严。他可以从房间窗户眺望城墙外的白港街市,但要想下去却是万万不能。他也能看到港口的情形。“欢乐接生婆号”的卡索·摩格特比约定时间多等了他一天——一共四天——方才升帆离去,而自那以后,他又被软禁了两星期。 曼德勒伯爵的家族武士们身披蓝绿羊毛披风、手执银色三叉戟——不若寻常卫兵那样拿长矛——一名走在他前面,一名跟在他后面,他左右两边还各有一名。他们经过了炫耀一百场胜仗的褪色旗帜、破损盾牌和生锈长剑,还有二十来个被拆卸下来、裂痕累累又生了虫洞的船首像。 领主的宫殿门口两侧各有一尊大理石人鱼雕像,他们是人鱼王的小号亲戚。卫兵们打开门,里头一位司仪便用权杖末端朝陈旧的木板地重重一敲。“席渥斯家族的戴佛斯爵士驾到!”他声若洪钟般地宣告。 尽管戴佛斯曾屡次造访白港,但从未踏足新堡之内,更不用说来人鱼宫了。宫里的墙壁、地板和天花板都是用厚木板巧妙拼接而成,木板上面描绘着各式各样的海洋生物。步上高台的途中,戴佛斯踩过了彩绘螃蟹、蛤蚌和海星,这些动物隐藏在纠缠的黑色海藻和溺毙水手的尸骨中间。两边墙壁是蓝绿色深海,苍白的鲨鱼在水里穿梭,鳗鱼和八爪鱼则在岩石和沉船间蜿蜒滑行。高高的拱窗上是成群结队的鲱鱼和鳕鱼。更高的地方绘出了海平面,而房椽上挂着老旧的渔网。在他右边的天花板上,一艘战舰迎着朝阳破浪而来;左边则有一艘饱受打击、风帆破败不堪的老商船,正在竭99lib?力躲避追赶的风暴。高台后面浓墨重彩的波涛中,一只大章鱼和一只灰色海怪正在做殊死搏斗。 戴佛斯希望跟威曼·曼德勒私下会谈,无奈此刻人鱼宫中挤满了人。墙边站的女性有男性的五倍之多,少数出场的男人要么留着长长的灰胡子、要么就年轻得没胡子。修士们也到场了,还有穿白袍灰袍的神圣修女。大厅前方站了十来个穿佛雷家蓝色和银灰色服饰的人,他们面貌的相似之处连瞎子都看得出,其中许多人还佩戴着孪河城的徽章:以桥连接的双塔。 早在派洛斯师傅教他认字之前,戴佛斯就已学会察言观色。这帮佛雷急着要我死,他立刻意识到。 威曼·曼德勒那双淡蓝色眼睛里也没有丝毫善意。这位大人盘踞的加垫宝座足以容下三个寻常身材的人,但曼德勒还是坐得很局促。他勉力把自己塞进座位,耷拉着肩膀,双腿摊开,双手搁在扶手上、好像重得抬不起来一样。诸神慈悲,戴佛斯看着威曼大人的面容心想,他这副尊容与其说是人,不如说像尸体。伯爵大人的灰皮肤了无生气。 古谚有云:国王和尸体的随从最多。这话在曼德勒身上得到了验证。高位左首坐了位几乎跟伯爵一样肥胖的学士,此人脸色红润,嘴唇肥厚,留一头黄金卷发;玛龙爵士占据了伯爵右手的荣誉位置。威曼伯爵脚边的加垫凳子上则坐了位粉嘟嘟的贵妇,他身后站了两个更年轻的姑娘,看模样应是姐妹。姐姐把一头褐发绑成了一根大辫子,妹妹年纪不超过十五岁,却绑了更长的辫子,还把头发染成夸张的亮绿色。 没人礼貌地招呼戴佛斯。学士开口便道:“在你面前的是白港伯爵、白刃河守护、教会之盾、被放逐者的保护人、曼德河大统领和绿手骑士团的成员威曼·曼德勒大人。”他说,“按惯例,前来人鱼宫的臣属和请愿者都应向他下跪。” 洋葱骑士可以下跪,但国王之手绝对不行——那意味着他侍奉的国王地位比这肥胖的伯爵更低。“我不是来请愿的,”戴佛斯朗声道,“我也有自己的头衔:雨林伯爵、狭海舰队司令和国王之手。” 凳子上的胖女人翻个白眼。“一个没有舰船的舰队司令、一个没有手指的国王之手,侍奉着一个没有王座的国王。敢问这位一无所有的骑士先生,此行打的是什么鬼主意?” “他身为特使而来,好媳妇,”威曼伯爵说,“他是一颗坏洋葱。史坦尼斯不满意我们派乌鸦带给他的答复,所以他又派来……这位走私贩。”他用那对深陷在肥肉中的眼睛打量戴佛斯。“我知道,你以前来过我们的城市,干过很多见不得人的勾当。我在想,你到底欠下我们多少钱财粮食?” 不比你少吃一顿省下来的多。“我已在风息堡为我的走私行为付出了代价,大人,”戴佛斯摘下手套,举起左手,让大家都看到他那四根被削短的手指。 “当一辈子的贼,四个指节就算了?”凳子上的妇人咄咄逼人。她一头黄发,粉嘟嘟的圆脸很胖。“你还真会做生意啊,洋葱骑士。” 戴佛斯不跟她一般见识。“大人您乐意的话,我请求跟您私下会谈。” 大人不乐意。“我在我的亲属和忠诚的封臣、骑士们面前没有秘密,他们都是好朋友。” “大人,”戴佛斯坚持,“我想说的话不能传入国王陛下的敌人……或是大人您的敌人耳中。” “这里或许有史坦尼斯的敌人,但没有我的敌人。” “连杀害您儿子的人也不算?”戴佛斯指出,“在红色婚礼上款待他的就是这帮佛雷。” 一位四肢细长的佛雷骑士踏步上前,他修面整洁,只留了一撮像密尔细剑一样的灰胡子。“红色婚礼是少狼主干的好事,他在众目睽睽之下变身成野兽,撕开了我侄儿铃铛响的喉咙。那可是个与世无争的无辜傻子啊。此后若非文德尔爵士舍身相救,少狼主还想害死我们的父亲大人。” 威曼大人忍住泪水,“文德尔一直是个勇敢的孩子。他像英雄一样死去,为父对此并不意外。” 这赤裸裸的谎言让戴佛斯惊讶得合不拢嘴。“你是说罗柏·史塔克杀了文德尔·曼德勒?”他质问佛雷。 “他杀了很多人,我儿子泰陀斯和我女婿也遭毒手。史塔克手下的北方人跟着他变身成狼,他们身上都有野兽的印记,众所周知,被狼灵咬过的人都会变成狼灵。事出无奈,我和我的兄弟们为自卫只好把他们全宰了,否则孪河城内男女老少都将尽数葬身。” 一边瞎掰还一边傻笑,戴佛斯真想拿刀割了他的嘴巴。“爵士,你叫什么名字?” “我是佛雷家族.99lib.的杰瑞爵士。” “佛雷家族的杰瑞爵士,你是个无耻的骗子。” 杰瑞爵士颇感有趣。“有些人切洋葱时会流泪,但我从来不会。”他从皮革剑鞘中抽出钢剑,蹭出细细的声音。“你若真是个骑士,爵士先生,就请下场为你的诽谤付出代价吧。” 威曼伯爵的眼睛猛地睁开,“人鱼宫里不许流血。把剑收起来,杰瑞爵士,否则我只好下逐客令了。” 杰瑞爵士收剑入鞘。“在大人您的屋檐下,大人您的话就是法律……但这个洋葱爵爷出城时,我可要跟他做个了断。” “血!”凳子上的妇人嚎叫道,“这颗坏洋葱要我们的血啊,大人!他难道不是来挑事儿的?我恳求您,快快把他赶走吧。他要您的子民流血,他要您英勇的儿子的血。快把他赶走!若是让太后陛下知道您接见过这个叛徒,她或许就会质疑我们的忠诚。她或许会……她可能……她……” “事情没那么严重,我的媳妇,”威曼伯爵说,“我们不会让铁王座怀疑我们的忠诚。” 戴佛斯不喜欢伯爵的这句新保证,但他辛辛苦苦来到这里,决不能缄默不言。“铁王座上那小鬼才是篡夺者,”他说,“而我不是叛徒,我乃维斯特洛真正的国王史坦尼斯·拜拉席恩一世的首相。” 胖学士清了清嗓子。“史坦尼斯·拜拉席恩是先王劳勃——愿天父公正地裁判他——的弟弟,托曼则是劳勃的嫡生子。继承法在这点上很明确:儿子的继承权优于兄弟。” “席奥默师傅说得在理。”威曼伯爵道,“他总能给我贤明的谏言,不管碰上什么问题,都说得有理有据。” “亲生儿子的继承权优于兄弟,”戴佛斯同意。“但这个冠着‘拜拉席恩’姓氏的托曼事实上是个私生子,就跟他哥哥乔佛里一样。他们都是弑君者的种,他们的出生冒犯了诸神和世人的一切法律。” 又一个佛雷开口:“他说出这话就是自承叛逆,大人。史坦尼斯切掉了他偷窃成性的手指,您该砍下他肆意撒谎的舌头。” “干脆砍了他脑袋,”杰瑞爵士建议,“或者让我跟他来场荣誉的决斗。” “佛雷家的人也懂什么叫荣誉!?”戴佛斯回敬。 四个佛雷听了便向前冲去,威曼伯爵抬手制止。“不要冲动,朋友们。在……在处理他之前,我想先听听他的话。” “你提到乱伦——可有证据,爵士?”席奥默学士发问,他把柔软的手掌交叠在肚皮上。 艾德瑞克·风暴就是证据,戴佛斯心想,可惜我把他送到了狭海另一头,以远远避开梅丽珊卓的火焰。“我所言句句是实,史坦尼斯·拜拉席恩可为我作保。” “言语就像风。”一位站在威曼伯爵高位后的年轻姑娘说——是那位将褐发梳成长辫子的漂亮女子,“连我们姑娘家都知道,男人为达目的不择手段。” “真凭实据胜过一面之词,”席奥默学士宣称,“论到为夺取铁王座而编造谎言,史坦尼斯·拜拉席恩决不是开先河者。” 粉嘟嘟的妇人抬起一根胖手指向下指着戴佛斯。“你听好,我们不想跟犯上作乱扯上半点瓜葛。我们白港上下都是遵纪守法的老实人,对国家忠心不二。你再在这里说些别有用心的话,小心我丈人把你关进狼穴!” 我哪里得罪了她?“抱歉,敢问女士芳名?” 粉嘟嘟的妇人气恼地哼了一声,作答的是学士:“里雅夫人是威曼大人之子威里斯爵士的妻子,爵士目前还是兰尼斯特家的俘虏。” 那么她是出于恐惧。白港若倒向史坦尼斯,她丈夫就得付出生命的代价。我怎能要求威曼伯爵亲自宣判儿子死刑?若我跟他位置互换、而戴冯是人质,我会怎么做?“大人,”戴佛斯道,“我祈祷您儿子和白港上下都平平安安。” “又在撒谎!”凳子上的里雅夫人叫道。 戴佛斯决定不再理她,“当初罗柏·史塔克兴兵讨伐冠着‘拜拉席恩’姓氏的私生子乔佛里时,白港响应了号召。现在史塔克大人虽然过世,但他的斗争并未告终。” “罗柏·史塔克是我的封君,”威曼伯爵声明,“史坦尼斯算哪根葱?他凭什么来打扰我们?如果我记忆没错,他以前从不肯移尊就驾来北境盘桓。现在他被打得丢盔弃甲,倒是死乞白赖、跑来求人施舍了。” “他是来拯救万民于水火的,大人,”戴佛斯坚称,“他是来保护您的土地免遭铁民和野人侵袭的。” 高位旁的玛龙·曼德勒爵士厌恶地哼了一声,“白港几世纪没见着野人了,铁民更是从未骚扰过这片海岸。史坦尼斯大人是不是还要替我们抵抗魔龙和古灵精怪呢?” 人鱼宫中哄堂大笑,威曼伯爵脚边的里雅夫人却啜泣起来。“群岛的铁民、塞外的野人……现在又来了个叛徒公爵,带来一大票土匪、叛贼和术士。”她指着戴佛斯。“噢是的,我们听说了你那个红女巫干的好事,她会要求我们为一个火魔王而背弃七神!” 戴佛斯自己也不喜欢红袍祭司,但此刻却不能随声附和里雅夫人。“梅丽珊卓女士的确是红神的女祭司,而赛丽丝王后和其他许多人皈依了她的信仰,但国王陛下的若干臣民仍保持着对七神的崇拜——包括我自己。”他祈祷不要让他解释龙石岛的圣堂或风息堡的神木林的下场。如果他们一定要问,我只能如实相告。史坦尼斯是不会允许我撒谎的。 “七神保佑着白港,”里雅夫人大声宣告,“我们不怕你的红王后或是她的神。她有什么妖术尽管来使,善男信女们的诚心祈祷将让邪恶止步!” “没错,”威曼伯爵拍了拍里雅夫人的肩膀。“戴佛斯大人——我们姑且用‘大人’来称呼你——我知道你那自称为王的主子想从我这里得到什么:刀剑、金银、还有屈膝。”他在宝座上挪了挪,用一边手肘支撑体重。“泰温公爵去?99lib?世前,曾答应完全赦免白港支持少狼主的事。他提出只要我支付三千金龙,并表现出绝对忠顺,就把我儿子送还给我;卢斯·波顿——咱们新任的北境守护——则要我完全放弃对霍伍德家领地和城堡的权利,但他保证尊重我其他的产业;波顿的岳父瓦德·佛雷提出让我娶他的一个女儿,同时让我这两个站在后面的孙女跟他们家结亲。在我看来,这些条件相当宽厚,这是公平而持久的和平的良好基础,现在你却要我把它们全部推翻。我倒要问你,洋葱骑士——史坦尼斯大人能给我什么好处?” 战争、悲伤和被焚烧者的惨叫,戴佛斯心里暗想。“他能给你一个履行责任的机会,”他回答。这是史坦尼斯·拜拉席恩本人会给威曼·曼德勒的答案,首相是国王的代言人。 威曼大人倒回宝座中。“责任。我明白了。” “白港无力孤军奋战,所以您需要国王陛下,正如国王陛下需要您。团结起来,可以携手击败共同的敌人。” “大人,”身穿精致银甲的玛龙爵士开口,“能允许我问戴佛斯大人几个问题吗?” “请便,表弟。”威曼伯爵闭上了眼睛。 玛龙爵士转向戴佛斯。“有几家北境诸侯愿为史坦尼斯起兵?请诚实地告诉我们。” “阿尔夫·卡史塔克发誓效忠陛下。” “阿尔夫不是领主,只是个代理城主。又请问,史坦尼斯大人现下据有几座城堡?” “国王陛下以长夜堡为居城。他在南方还拥有风息堡和龙石岛。” 席奥默学士清了清喉咙,“他只是暂时拥有。风息堡和龙石岛的守军很少,铁定支撑不了多久。而长夜堡是座闹鬼的废墟,阴森而恐怖。” 玛龙爵士继续提问,“请你介绍一下,史坦尼斯现有多少武装力量?他身边有多少骑士?多少弓箭手?多少自由骑手?多少步兵?” 少之又少,戴佛斯清楚底细,随史坦尼斯北上的战士不超过一千五百名……但如果实言相告,他的使命便不可能达成。他思前想后,也没有应对之策。 “你的沉默说明了一切,爵士,你的国王只给我们带来了敌人。”玛龙爵士转向他的表哥领主。“大人您质问洋葱骑士,史坦尼斯大人能给我们什么好处?这个问题让我代他回答:他将带给我们失败和死亡,他要您骑在虚幻的战马上、提着虚幻的宝剑去打仗。” 肥胖的伯爵缓睁开眼睛,似乎连这样轻微的动作也颇为吃力。“我的表弟一如既往地一语中的。洋葱骑士,你还有什么可说的吗?如果没有,就让闹剧就此结束吧,我已经厌倦了你的脸。” 戴佛斯打心底里感到绝望。国王陛下不该派我,应该派个真正的领主、骑士或学士,派个舌灿莲花的能人,而非笨嘴拙舌的我。“死亡,”他听见自己说,“是的,他会带来死亡。大人您在红色婚礼上已经失去一个儿子,我则有四个儿子死在黑水河上。他们为什么死?因为兰尼斯特家族篡夺了铁王座。去君临看看托曼的样子,你将不再怀疑我的话,因为就连瞎子也能洞察真相。您问我史坦尼斯能给您什么好处?我告诉您,是复仇。为你我的儿子复仇,为你们的丈夫、父亲和兄弟们复仇,为北方人被谋害的领主、被谋害的国王、被谋害的王子复仇。复仇!” “是的!”一个女孩高亢尖细地答应。 是那个金色眉毛、留着长长的绿辫子、还没长大的女孩。“他们谋害了艾德大人、凯特琳夫人和罗柏国王,”她说,“他是我们的国王!勇敢又高贵!却被佛雷家族无耻地谋害。如果史坦尼斯大人答应为他复仇,我们就该全力支持史坦尼斯大人。” 曼德勒把她拉到身边,“薇拉,你真是狗嘴里吐不出象牙,一开口我就想送你去当静默姐妹。” “我只是说出——” “我们都听见你说的了,”女孩的姐姐道,“真是不懂事的孩子,冒犯了我们的佛雷朋友。他们中的一员就要成为你的夫君了呢。” “不,”女孩坚决地摇着头,“我不会、永远不会让他做我的丈夫。他们谋害了国王。” 威曼大人涨红了脸。“你必须接受婚约。约定的日子一到,你要么发下婚誓,要么我们就送你去当静默姐妹,教你一辈子都别想说话。” 可怜的孩子吓得脸色惨白。“爷爷,求求您……” “别说了,孩子,”里雅夫人劝道,“不要违抗你爷爷。别说了!你什么都不懂。” “可我记得我们的承诺,”女孩坚持,“席奥默师傅,你来告诉这帮佛雷!在征服者到来的一千年前,我们在新旧诸神面前、于狼穴之中立下了神圣的誓言与承诺。当初我们无家可归、茫然四顾,举目无亲,命在旦夕;是狼王雪中送炭,接纳庇护了我们,才使我们家得以延续。这座城市就修建在他们赠予我们的土地上。为回报他们的大恩大德,我们承诺永远做他们的臣民。我们永远都是史塔克的人!” 学士捻着脖子上的颈链,“我们的确许下过神圣的誓言,但誓言乃是针对临冬城的史塔克家族,现在临冬城已告沦陷,史塔克灭绝了。” “就是他们杀光了史塔克家的人!” 又一名佛雷开口道:“威曼大人,我来讲几句可以吗?” 威曼·曼德勒点头同意,“雷加,我们一直乐于听取你的高见。” 雷加·佛雷以鞠躬来回应伯爵大人的恭维。他大概三十岁,或相去不远,肩膀浑圆,挺着个大肚子,穿柔软的灰色羔羊毛紧身上衣,边沿华丽地装饰着银线。他的披风也是银线编织,边沿镶松鼠皮,领口用双塔形状的搭扣别紧。“薇拉小姐,”他对绿辫子的女孩说,“忠诚是无上的美德。等你跟小瓦德成婚以后,希望你能保持这份美德。至于史塔克家,他们的男性血脉业已断绝,艾德公爵的儿子都死光了,可他的两个女儿还活着。他的小女儿正返回北境下嫁给英勇的拉姆斯·波顿。” “拉姆斯·雪诺!”薇拉·曼德勒回敬。 “你叫他什么都可以,不管怎么说,他很快就要与艾莉亚·史塔克完婚。如果你这么看重你们家的承诺,就该支持他才对,因为他将是新任临冬城伯爵。” “他根本配不上临冬城!他强迫霍伍德伯爵夫人嫁给她,然后把她关进牢里,逼得她吞下自己的手指。” 人鱼宫中泛起一阵低声赞同。“小姑娘说得对,”一个穿白紫服饰的矮壮男人道,他的披风用一对交叉的青铜钥匙扣住。“卢斯·波顿固然冷酷狡诈,好歹有点人性,大伙儿忍一忍也就算了。但他那个私生子……他们说他是个残暴的疯子,是个怪物。” “他们说?”雷加·佛雷把玩着一根柔滑的胡须,露出讥讽的笑容,“你的意思是,他的敌人们如此诬陷吧……其实少狼主才是怪物,那毛头小子更像野兽不像人。他骄傲自大、残忍嗜血,还背信弃义地伤害我祖父大人。”佛雷摊开双手。“白港曾为他起兵,这点我没意见,我们家老爷子也曾被他蒙蔽。在少狼主旗下,白港和孪河城并肩战斗,结下了深情厚谊,是罗柏·史塔克背叛了我们所有人。他把北境出卖给残忍的铁民,以换取对方支持他偏安三河的小朝廷。后来为一个他看得顺眼的西境婊子,他又抛弃了为他做牛做马出生入死的河间贵族,撕毁了和我祖父立定的婚约。少狼主?倒不若说他是条恶狗!他也死得像条狗。” 人鱼宫中鸦雀无声,戴佛斯能觉察到空气中的寒意。威曼伯爵俯视雷加的眼神好像在看一只即将被踩死的蟑螂……但突然间,他沉重地一点头,下巴上的肥肉随之抖动。“狗,是的,他带给我们悲伤和死亡,他就是条恶狗。请说下去。” 雷加·佛雷续道:“悲伤和死亡,没错……而这位满口复仇狂言的洋葱大人将带给你们更多的悲伤和死亡。睁大你们的眼睛吧,像我祖父大人一样明白事理:五王之战已告结束,托曼是我们的国王、我们唯一的国王。我们必须团结在他周围,收拾这场不幸的战争带给国家的创伤。作为劳勃的亲生骨肉,雄鹿和狮子的传人,铁王座依律应归他所有。” “真是睿智而诚实的宣言,”威曼·曼德勒伯爵赞扬。 “才不是!”薇拉·曼德勒踩脚叫道。 “你这小冤家,少说两句。”里雅夫人斥道,“姑娘家就该有姑娘家的样子,贫嘴多舌好没教养。”她揪住女孩的发辫,将吵闹的女孩推出大厅。她带走了我在这里唯一的朋友,戴佛斯心想。 “薇拉是个任性的孩子,”小女孩的姐姐道歉,“恐怕将来也会是个任性的妻子。” 雷加耸耸肩,“相信我,婚姻会让她变化。她会学会行事温婉、发言得体。” “若她做不到,就让她去做静默姐妹。”威曼伯爵在宝座里挪了挪。“至于你嘛,洋葱骑士,我已听够了你的叛国言论。你要我拿全副家当去为一个僭越的国王和一个虚伪的神灵冒险,你要我牺牲唯一的儿子以支持史坦尼斯·拜拉席恩去坐那张他本无权坐上的王座。这不可能。我不会为你、不会为你主子、不会为任何人做出这等伤天害理的事。”白港伯爵脸红脖子粗地撑起身来。“我看你打骨子里仍是个走私贩,爵士,你这回是来偷窃我的黄金和鲜血的。你想要我儿子的命,我却要你纳命来。左右!把他拿下!” 戴佛斯还不及反应,已被银色长戟团团围住。“大人,”他说,“两国交战,不斩来使。” “是吗?你像走私贩一样偷偷摸摸溜进我的城市,所以你不是领主、不是骑士、也不是使节,而是个小偷和间谍。你到我的领地来散播谎言、图谋叛逆,我本该用烧红的钳子扯下你的舌头,再把你送去恐怖堡受剥皮之刑。但念在圣母慈悲的分上,我网开一面。”他向玛龙爵士下令:“表弟,将这家伙带到狼穴,剁掉脑袋和双手,晚餐以前我要见到这两样东西。我发誓,看不到这走私贩的人头插在枪上、他满嘴谎言的口中塞进洋葱,我就一口晚饭也不吃。” 第二十章 臭佬(席恩二) 他们给了他一匹马和一面旗,一件柔软的羊毛紧身上衣和一件温暖的毛皮斗篷,然后放他走。他今天不那么臭了。“你要么将城堡带回来,”舞蹈师达蒙把颤抖不已的臭佬扶上马,“要么就逃吧,看看自己能逃多远。相信我,大人会喜欢的。”达蒙咧嘴笑着抽了马屁股一鞭,老畜生呜咽一声,向前跑去。 臭佬不敢回头,他怕达蒙、黄迪克、咕噜这伙人会来追猎他,他怕这一切都是拉姆斯老爷的残酷玩笑——给他坐骑,放他自由,以此检验他的忠诚。他们认为我会逃跑,是吗?他们给他的是一匹饿得半死的可怜矮马,凭这畜生的八字腿,决无可能赛过拉姆斯老爷和老爷麾下猎人们的良驹。况且,拉姆斯老爷最喜欢放出姑娘们追踪新鲜猎物了。 即便他能逃,又能逃哪儿去?他身后的几座大营分别驻扎着恐怖堡、荒冢屯以及莱斯威尔家从溪流地召集的部队。另一支大军正从南面沿堤道逼近卡林湾,那是波顿和佛雷的联军,高擎着恐怖堡的旗帜。国王大道以东是荒凉贫瘠的海岸和冰冷的咸海,以西是颈泽的无尽沼地,里面布满毒蛇、蜥狮和施放毒箭的沼泽魔鬼。 他跑不了。他不能跑。 我要把城堡献给他。我能做到。我必须做到。 天色灰暗,湿雾蒙蒙,风犹如湿润的吻,从南边吹来。透过缕缕飘动的晨雾,前方隐约可见卡林湾的废墟。他的坐骑缓步朝废墟行去,马蹄挣脱灰绿色淤泥时,发出微弱潮湿的吧唧声。 我走过这条路。这是个危险的念头,令他立刻为之懊悔。 “不,”他自言自语,“不,那是另一个人的事,是你知道自己名字以前的事。”他叫臭佬,他必须记住这点。臭佬臭佬,臭不可闻,柔弱如草。 另一个人走这条路时,身后有大军跟随,整个北境团结在史塔克家族的灰白旗帜下,大举南征;如今的臭佬却是孤身一人,手中的松木旗杆上挑着和平旗帜。另一个人走这条路时,骑了精神抖擞的迅捷战马;如今的臭佬却是骑一匹衰弱得皮包骨头的矮马,而且骑得很慢,唯恐从马上摔下来。另一个人是顶尖骑手,臭佬却连马背都坐不稳。时间过去了太久太久。现在的他不是骑手,甚至不是人。作为拉姆斯老爷的宠物,他的地位比狗更低。准确的说,他是条披人皮的蠕虫。“你要假装自己是个王子,”昨晚,当臭佬泡在一桶滚水里搓洗时,拉姆斯老爷告诉他,“但我们清楚你的底细。你是臭佬,永远都是,无论闻起来有多香。你的鼻子会撒谎,所以你得记住自己的名字,记住你是谁。” “我是臭佬,”他回答,“您的臭佬。” “帮我办成这桩小差事,我就让你做我的狗,天天有肉吃。”拉姆斯老爷许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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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你是想做出对不起我的事:逃跑、反抗或投奔敌营。别,别否认,我不想听那些口是心非的胡话。敢对我撒谎,我就割了你的舌头。任何人处在你的位置都会企图反抗我,但我们清楚你不是人,对吧?也罢,要叛逃就叛逃吧……但打歪主意前先数数手指,想清楚代价。” 臭佬很清楚代价。七根,他心想,七根手指。七根手指还能生活。七是个神圣的数字。他清楚地记得拉姆斯老爷命剥皮人剥他无名指时那无可名状的痛苦。 空气潮湿沉重,遍地浅水潭,臭佬小心翼翼地择路而行,踩着罗柏·史塔克的前锋部队当初为方便行军而在软泥上铺设的原木和木板。千百年前的高墙耸立处,如今只剩四散的黑色玄武岩石块,每块都大得要一百个人才能推动。有的石块沉进沼地泥泞里,只露出一角;其他的则像诸神遗弃的积木般到处倾颓,开裂粉碎,上头爬满青苔。昨晚的夜雨淋湿了巨石,在晨光中闪烁的它们好似涂了一层精亮的黑油。 更远处是要塞塔楼。 醉鬼塔倾斜得如此厉害,仿佛随时可能倒塌——它五百年来都是这副德行;森林之子塔如长矛直刺云霄,但碎裂的塔尖却透风漏雨;城门塔宽阔周正,乃是三座塔中最大的一座,塔上青苔斑斑,有棵扭曲的树从它北面石墙的缝隙间挤了出来,它左右两边还有一些城墙的遗迹。卡史塔克占据醉鬼塔,安柏家要了森林之子塔,他还记得当时的情形,罗柏的大营则设在城门塔。 他闭上眼睛,脑海里浮现出各家诸侯的猎猎旌旗,在清爽的北风中英挺招展。都不再了、都倒下了。如今吹在他面颊上的是南风,卡林湾的废墟上唯一飘扬的是黑底金色海怪旗。 有人在监视他,他感到自己成了瞩目焦点。他抬头望去,瞥见几张苍白的脸孔藏在城门塔的垛口和森林之子塔残破的雉堞间窥探。传说森林之子正是在森林之子塔上召来滔天洪水,将维斯特洛大地一分为二。 通过颈泽的唯一一条干燥道路就是堤道,而卡林湾的塔楼封锁了堤道的北方出口,犹如瓶子上的木塞。堤道很窄,而要塞经过巧妙布置,使得任何从南方来的敌人都必须从它下方中间穿过。入侵者想攻打任何一座塔,都会暴露在其他两座塔的箭矢袭击下,潮湿的石墙上还垂下条条黏滑的白色幽灵草,极难攀爬。堤道周围的沼泽地则难以通行,遍布陷坑、流沙和亮闪闪的绿草皮——若不够警惕,很容易把它们看成牢靠的立足点,但只要脚踩上去,它会立刻陷入水中。泽地中还孕育了无数的毒蛇、毒花和牙齿利如匕首的巨大蜥狮。泽地人更是世上最危险的人群——这帮泥人、沼泽鬼、吃青蛙的始终潜伏在正派人难以察觉的角落,他们给自
己取了分恩、黎德、比特、鲍格斯、喀雷、奎格、绿沼和黑泽这样的怪异姓氏。铁民统称他们为“沼泽魔鬼”。 臭佬路过一具腐烂的马尸,那马脖子上中了一箭。他靠近时,一条长长的白蛇从马儿的空眼窝里爬出来迎接。骑手的尸体——或者说尸体的残余——就躺在马尸后面,乌鸦啄掉了人脸上的肉,野狗咬穿了锁甲,把内脏拖出来。稍远处还有一具深陷在淤泥之中的尸体,只有脸和指头露出。 越接近塔楼,道路两旁的尸体也就越多。尸体的伤口中长出血吻花,花色苍白,花朵丰满
润泽,宛如女人的唇。 守卫们不可能认出我。有人或许记得那个不知自己名字的男孩,但臭佬对他们而言全然陌生。尽管他已很久很久没照过镜子了,但他心知肚明自己看起来有多苍老。他花白的头发掉得厉害,剩下的那些也干枯如稻草。黑牢的生活把他摧残得比老太婆还虚弱,瘦得像根竿子的他,可能被一阵大风吹倒。 他的手……拉姆斯老爷给了他上好的黑皮手套,柔软舒适,里面填充了羊毛以掩饰失去的手指——但如果仔细观察,能发现他的三根指头没法弯曲。 “站住!”有人喝道,“你想干什么?” “我来谈判,”他催马上前,一边挥舞和平旗帜好让对方看见。“我没带武器。” 城头没有回答。他知道,墙里面的铁种正商量是接纳他、还是乱箭齐发。没关系了。痛快一死要比完不成使命、夹着尾巴回到拉姆斯老爷身边好上百倍。 城门忽然打开。“快啊!”臭佬刚扭头,便有一枝飞箭射来。那箭是从右边半淹在泽地中、曾为要塞幕墙的碎石堆里发射的。箭矢射穿了和平旗帜,缠在旗杆上头,离他的脸只差不到一尺。他吓得不轻,赶紧扔掉旗帜,从马背上滚了下来。 “进来,”那声音又喝道,“快点,笨蛋,快进来!” 臭佬手脚并用地爬上台阶,又一枝箭从他头顶掠过。有人抓住他,把他拖了进去,他听见大门轰然关闭。接着他被提了起来,粗暴地推到墙上,一把匕首抵在喉头。一张大胡子的脸凑得如此之近,他甚至能清点对方的鼻毛。“你是谁?来此有何目的?快回答,否则他的下场就是榜样。”守卫将他的头一扭,让他看见门边地上腐烂变绿、爬满蛆虫的尸体。 “我也是铁种,”臭佬撒谎道。那个不知自己名字的男孩确实是铁种,但臭佬诞生于恐怖堡的黑牢之中。“看着我。我是巴隆大王之子,你的王子殿下。”他本可报上名字,但那两个字卡在喉咙里就是出不来。臭佬,我是臭佬,臭名昭著,声似稚鸟。不过,他必须暂时忘记自己的名字。无论处于多绝望的境地,没有人会对臭佬这样的东西投降。他必须暂时装出王子的样。 抓他的人盯着他的脸,眯眼查看,嘴唇怀疑地扭成一团。他一口黄板牙,呼吸里有麦酒和洋葱的臭味,“巴隆大王的儿子被杀光了。” “我的两个哥哥死了,但我没死。拉姆斯大人在临冬城俘虏了我,现在他派我来跟你谈判。你是这里的头儿吗?” “我吗?”对方放低匕首,退后一步,差点绊倒在尸体上。 “我不是,大人。”他的锁甲锈迹斑斑,皮甲已经腐烂,一只手背上的溃疡还在流血。“拉弗·肯宁是司令大人指派的指挥官,我只是个守门的而已。” “这又是谁?”臭佬踢了门边的尸体一脚。 守卫看向尸体的眼神,仿佛是第一次看见它。“他嘛……他喝了这里的水。我不得不割了他喉咙,以阻止他继续尖叫。这里的水会让人闹肚子,不能喝,我们只喝麦酒。”守卫搓了搓脸,他的眼睛红肿发炎。“以前我们会把尸体拖进地窖,地窖和地下河相通。现在大家都懒得费事,在哪儿倒下的就搁哪儿。” “还是地窖比较好。把他们留给水,留给淹神。” 对方哈哈大笑,“地窖里什么神也没有,大人,只有老鼠和水蛇。白晃晃的蛇有人腿那么粗,有时甚至会爬上台阶,趁你睡觉时咬你。” 臭佬清楚地记得恐怖堡下黑牢里的老鼠,记得老鼠在他牙齿间蠕动,记得舌尖热血的滋味。如果我失败,拉姆斯老爷就会把我送回黑牢,还要剥掉我另一根手指的皮。“剩下多少守卫?” “不太多,”铁民回答,“具体数目我也不清楚。总之损失惨重。我想醉鬼塔里还有人,而森林之子塔已经空了。几天前,达衮·考德刚进去检查过,他说里面只有两个人活下来,而且都靠吃尸体为生。如果您相信的话,他把两个人都宰了。” 卡林湾守不住了,臭佬意识到,只是没人帮他们解脱。他揉揉嘴,掩住缺失的牙齿,然后道:“我得跟指挥官谈谈。” “跟肯宁谈?”守卫有些迷惘。“他什么也谈不了啦,他快死了,甚至已经死了。我好些天没见着他……上一次还是……” “他在哪?带我去见他。” “那谁来守门呢?” “就他吧,”臭佬踢了死尸一脚。 这个举动让对方又笑了,“是啊,有何不可?那么随我来。”他从墙上的台子里拔下一根火炬,用力挥了几下,直到火焰熊熊燃烧、放出光亮。“走这边。”守卫带他穿过一道门,上了螺旋梯。他们上楼时,火炬的光在黑石墙上影影绰绰地闪耀。 阶梯尽头的黑暗房间烟雾缭绕,闷热至极。窄窗上挂了张破兽皮以隔绝外面的潮气,一大块泥炭在火盆里闷燃。房间里的气味很糟糕,混合了霉菌臭、尿臭和屎臭,烟雾中混着疾病的味道。地板上铺了肮脏的灯芯草,角落里的一大堆稻草就是床铺。 拉弗·肯宁蜷缩在小山一样高的毛皮下打摆子。他的装备堆在旁边——长剑、斧头、全身锁甲、钢铁战盔。他的盾牌上刻有风暴之神的乌云手掌,神的指尖朝汹涌的大海射出霹雳闪电。然而这纹饰已经褪色剥落,下面的木头正在腐烂。 拉弗本人也在腐烂。毛皮底下他什么也没穿,却烧得厉害,苍白浮肿的皮肤上布满流脓的脓疮和疥癣。他的脑袋左右不齐,有一边脸颊高高肿起。他的脖子充血膨胀,变得比他的脸还大。同肿起的脸颊一侧的胳膊粗得像根原木,上面爬满白色蛆虫。看样子,很多天没人帮他洗澡或是修面了。他的一只眼睛流出脓汁来,胡须里全是干掉的呕吐物。“他怎么搞成这副模样?”臭佬问。 “他在城垛上吃了沼泽魔鬼一箭。只是擦伤,然而……那帮魔鬼在箭上涂毒,把自己的屎和更糟糕的东西抹在上面。我们用沸酒为他清洗伤口,但不顶事。” 我没法跟他谈判。“杀了他。”臭佬吩咐守卫,“他已经不行了,全身都是淤血和蛆虫。” 对方目瞪口呆地看着他,“可是司令大人任命他为指挥官哪。” “没用的马就得杀。” “马?我哪来的马?” 我有马。回忆忽然涌来。笑星就像活人那样惨叫,它鬓毛着火,后腿人立,痛得死去活来,伸出蹄子朝四面乱踢。不,不,那不是我的马,臭佬从来没有马。“我替你动手。”臭佬拾起拉弗·肯宁靠放在盾牌上的长剑——他还有足够的手指来握剑——挥动剑刃切开那躺在稻草堆上的生灵的肿胀咽喉,浓浓的黑血和黄色脓汁从皮肤下面喷涌而出。肯宁剧烈抽搐了一下,便僵硬不动,一股难以形容的恶臭弥散开去。臭佬快步冲到阶梯口,这头的空气固然阴冷潮湿,但比屋里己是清新多了。那个铁民也跌跌撞撞地跟上他,脸色刷白,拼命忍住干呕。臭佬抓住他的胳膊,“副指挥是谁?其他人呢?” “在城头或是大厅里,不睡觉的就喝酒。您愿意的话,我带您去找。” “带路吧,”拉姆斯只给了他一天时间。 大厅由黑石砌成,天花板很高,尽管宽敞通风,却依旧烟雾缭绕。石墙上点缀着巨大的白苔斑块,被经年累月的炉火熏黑的壁炉中,如今只有一块泥炭在低沉燃烧。一张有几世纪历史的雕花大石桌占据了大厅的主要空间。我曾坐在那里,他还记得,罗柏居首,他右手是大琼恩,左手是卢斯·波顿。葛洛佛家的人挨着赫曼·陶哈,卡史塔克和他的儿子们在对面。 现在有二十来个铁民在桌边饮酒,其中只有少数几个用淡漠呆滞的目光目送他进门,大部分人对他毫无兴趣。他不认得这些人。其中有些人的斗篷用银色鳕鱼形状的搭扣扣住——考德家族在铁群岛地位不高,人们认为他们家的男人都是窃贼和懦夫,女人是会跟父兄上床的淫妇。铁舰队回师时,叔叔留下这帮人,对此他一点也不奇怪。这也让我的任务简单多了。“拉弗·肯宁已死,”他宣布,“现在谁是头儿?” 众酒徒茫然地看着他。有人甚至笑出声来。另一个人吐了口唾沫。最后有个考德接口道:“你又是何方神圣?” “我乃巴隆大王之子。”臭佬,我是臭佬,臭名昭著,毫无节操。“我奉霍伍德伯爵和恐怖堡的继承人拉姆斯·波顿之命而来。他在临冬城俘虏了我,如今他和他父亲又率兵从南北两面包围了卡林湾。然而拉姆斯大人慈悲为怀,决定给你们一次机会,只要你们在太阳落山前献出城池。”他把交给他的信抽出来,扔到酒鬼们饮酒的桌子上。 有人拿起信,在手上转,又摸了摸信上的粉色封蜡。片刻后,这人道:“一张羊皮纸有啥用?我们要奶酪,还有肉。” “咱们要武器,”那人旁边的灰胡子老人接口。老人的左臂己被截掉,留下一截断桩。“剑和斧子。啊,还要弓,一百张崭新的弓。并给咱们补充人手。” “铁种不投降,”第三个人说。 “这话对我父亲说去。谁都知道,劳勃攻破派克城后巴隆大王屈膝求饶了——否则他只有死路一条。你们也一样。”他朝那张羊皮纸比划。“打开封蜡,仔细拜读。这是一份正式文件,由拉姆斯大人亲笔手书。你们只需放下武器,随我出城,大人自会喂饱你们,并送你们平安前往磐石海岸,到那里找船回家。不答应只有死。” “你是在威胁?”有个考德站起身。这是个大块头,凸眼珠,宽嘴巴,肤色像死人一样惨白。他这副尊容让人觉得他父亲是跟鱼交配才生下他,但他配着长剑。“达衮·考德不向任何人投降。” 不,求你了,听听我的话吧。想到任务失败、两手空空夹着尾巴回去见拉姆斯老爷的后果,他几乎要当场尿裤子。臭佬臭佬,屁滚尿流。“这就是你们的回答?”他觉得自己的声音过于虚弱,“考德可以代表你们全体吗?” 放他进门的守卫不太确定,“维克塔利昂命令我们坚守此地,这是司令的命令,我亲耳听见的。他吩咐肯宁‘守住卡林湾,直到我回来’。” “是啊,”独臂老人接口,“他是这样说的。他回去参加选王会,但他发誓一定会头戴浮木王冠、率领一千名勇士王者回来。” “我叔叔不会回来了。”臭佬告诉大家,“选王会选中的是他哥哥攸伦,而鸦眼的目标跟他不同。再说,你们以为我叔叔看重你们吗?说穿了,在他眼里你们一文不值,所以才被留下来当替死鬼。他就像在沙滩上甩靴子上的泥似的把你们甩掉了。” 这番话正中靶心。他可以从他们的目光中,从他们互相观望、或是皱眉低头瞅着酒杯的神情里看出来。他们都担心自己被抛弃,现在我把他们的恐惧说了出来。说到底,他们又不是著名头领的亲属,也没有铁群岛显赫家族的血统,只不过是奴工和盐妾的后代而已。 “投降,就能自由离?”独臂老人问,“这张纸上是这样写的?”他轻轻摸了摸羊皮纸,上面的封蜡仍旧完好无损。 “你读了就知道,我所言丝毫不差。”他回答,虽然心知肚明这帮人没一个识字。“对守规矩的俘虏,拉姆斯大人都待之以礼。”是啊,一点没错,老爷本可割了我舌头,或是把我从脚跟直剥到大腿,但他只不过要了我的手指、脚趾跟另外一点东西……“弃剑投降,就能活命。” “妖言惑众!”达衮·考德拔出长剑,“你是个出了名的变色龙,我们凭什么相信你?” 他喝醉了,臭佬意识到,是酒精在说话。“信不信随你,我只是来帮拉姆斯大人送信。现在我该回去了,晚上还要享用野猪烧萝卜大餐,并用烈性红酒冲下肚。愿意跟我走的,可以共享盛宴;留下的人最多只能苟活一天。恐怖堡公爵将统领骑士们沿堤道北进,他儿子会带着他留下的精锐亲兵从北方支援。战斗一旦打响,决无宽恕余地。战死的算是幸运儿,若是被擒,多半会被丢给沼泽魔鬼们料理。” “够了,”达衮·考德吼道,“你以为空口大话能吓住铁民?滚吧,滚回你主子那里,否则我要把你开膛破肚,将肠子扯出来,让你亲口吃下去!” 他还待再说,眼睛却陡然睁大——“哧”的一声闷响,一把飞斧钉在了他额头中央。考德松开剑,像钩子上的鱼那样挣扎了几下,便脸朝下倒在桌上。 扔斧子的是独臂老人。他手握另一把飞斧站起身。“谁还想死?”他质问其他酒徒,“活得不耐烦的就开口,老子满足他。”达衮·考德的脑袋里流出几道红色细流,沿石桌缝隙蔓延开来。“老子要活命,不想干坐在这鬼地方烂掉。” 有人喝了一大口麦酒,又有人用杯子里的酒冲开流向他座位旁的鲜血。没人说话。当独臂老人把飞斧插回腰带上时,席恩明白自己赢了。他几乎又是个人了,因为他办成了拉姆斯老爷交代的差事。 他亲手扯下海怪旗。失去的手指有些碍事,幸亏拉姆斯老爷为他留下更多的手指。铁民们准备了大半个下午方才出城投降。他们的人数比他想象中要多——城门塔中有四十七人,醉鬼塔里有十八人。这些人中,有两个已奄奄一息,不可能活命,还有五人虚?99lib?弱得无力步行,但尚有五十八人能作战。虽然他们的状况窘迫不堪,可若是拉姆斯老爷强攻的话,恐怕会损失三倍于此的士兵。老爷派我来真是神机妙算。臭佬一边想,一边爬回矮马背上,准备带领这支破破烂烂的队伍,穿过沼泽地返回北方人的营地。“把武器留下,”他告诉俘虏们,“剑、弓,还有匕首都不能带。携带武器的人会被当场格杀的。” 一行人返回花了臭佬独自前来的三倍时间,因为铁民们制做了四顶粗糙的担架来担走不动的人,第五人由其子背负。为照顾同伴,铁民们走得很慢,一路莫不胆战心惊,唯恐沼泽魔鬼射出致命的毒箭。死了也好,一了百了。臭佬只希望射他的是个好箭手,让他干净利落地死去。像个男人一样死,不要受拉弗·肯宁那样的折磨。 独臂老人一瘸一拐地跛行在队伍前列,他自称是阿大克·汉博利,在大威克岛有一位岩妻和三名盐妾。“启航时,我那四个女人有三个肚子大了,”他吹嘘道,“而咱们汉博利家向来以生双胞胎著称。我回去的头一件事就是数数自己添了多少儿子。或许我会用您的名字来为哪个小子命名咧,少爷。” 是吗?就叫他臭佬吧,他心想,要是哪天他不听话,你可以切掉他的脚趾,让他去吃老鼠。他扭头啐了一口,心里觉得说不定拉弗·肯宁的结局还比较美好。 当拉姆斯老爷的大营在前方出现时,板岩灰的天空淅淅沥沥下起了小雨。有个哨兵沉默地注视着他们走过,空中弥漫着营火被雨水浇灭后散发的潮湿烟气。有个贵族少爷带一队骑兵包抄了铁民们的退路,那贵族的盾牌上有马头纹章。莱斯威尔家的,臭佬意识到,罗杰或瑞卡德。他分不清这两人。“就这些吗?”贵族少爷骑在栗色战马上问。 “其他人都死了,大人。” “我还以为他们人很多呢。我们曾三次攻打卡林湾,三次都被他们打退。” 因为我们是铁种,他油然生出一股强烈的自豪,半晌间似乎又成了王子,巴隆大王之子,派克岛的传人。不过,光是产生这念头都太危险。他必须记住自己的名字。臭佬,我是臭佬,臭名缠绕,处处讨饶。 来到营门口,猎狗们的吠叫预示着拉姆斯老爷亲自迎降。他带着妓魇和六七个亲信,包括剥皮人、酸埃林、舞蹈师达蒙,大小瓦德等。狗们簇拥在周围,朝陌生人咧牙咆哮。杂种的娘们儿们。臭佬心想,但他知道千万、千万、千万不可在拉姆斯老爷身边说出这个形容。 臭佬滚鞍下马,单膝跪下。“大人,卡林湾属于您了。这些就是守军残部。” “没几个嘛。这般顽强的对手,真想多多收容。”拉姆斯的淡色眼珠闪了闪,“你们一定饿坏了。达蒙、埃林,去照顾他们。取葡萄酒、麦酒以及所有能吃的东西。剥皮人,送伤员去见学士。” “是,大人。” 有几个铁民低声道谢后,才拖着脚步去营地中间的营火旁休息。有个考德家的人甚至想亲吻拉姆斯老爷的戒指,但猎狗们在他靠近前就把他赶走了,艾丽森更是撕下他半片耳朵。即便鲜血如注流下颈项,那人还是如捣蒜般点头哈腰,满口赞扬大人的慈悲心肠。 等铁民全部离开,拉姆斯·波顿转向臭佬,露出笑容。他拍了拍臭佬的后脑勺,又把臭佬的脸拉近亲吻,耳语道:“我的老朋友臭佬,他们真把你当王子了么?铁民哪铁民,真是帮不长眼的呆瓜,连诸神都在发笑。” “他们只想回家,老爷。” “那你想要什么,我亲爱的臭佬?”拉姆斯凑在他耳边,如情人蜜语般轻细地说。他的呼吸有香料热酒和丁香的味道,煞是甜美。“如此英勇的表现理应得到奖赏。我没法让你再长出手指脚趾来,但肯定能为你做点儿什么。要不要我放你自由?解除你对我的义务?你想不想跟他们回去,回到冰冷灰海中鸟不生蛋的岛上继续当你的王子?还是说你宁肯留下来做我忠实的仆九九藏书人?” 一把冰冷的尖刀正沿着他的背脊向上爬。小心,他告诉自己,千万、千万小心。老爷的笑容,老爷闪烁的眼珠,老爷嘴角亮晶晶的唾液都让他警惕。他见过老爷露出这样的神态。你不是王子。你是臭佬,只是臭佬,臭佬臭佬,狼狈如蚤。快说出他想要的答案哪。 “老爷,”于是他道,“我就留在这里,留在您身边,哪里也不去。我是您的臭佬,只想全心全意服侍您。至于我有什么要求……一袋葡萄酒足矣……红葡萄酒,最烈性的那种,可以醉人的……” 拉姆斯老爷哈哈大笑,“你不是人,臭佬,只是我的宠物。但我满足你的要求,瓦德,拿酒给他喝。你别怕,我以身为波顿的荣誉起誓,不会再把你扔进黑牢了。现在我们让你做狗,天天有肉吃,我还会给你留下足够多的牙齿来吃肉。你就睡在我的姑娘们身边好了。本,能不能给他备个项圈?” “没问题,大人,”老骨头本道。 老头对他挺好的,不止给他戴上了项圈,还给他弄来一张破毯子和半只鸡。为了这只鸡,臭佬和猎狗们打了一架,但这确实是他自临冬城以来吃过的最美味的东西。 而那酒……那酒浑浊酸臭,但确实够烈性。臭佬蹲坐在猎狗们中间喝了个痛快,直喝到天旋地转。他张嘴呕吐,吐完擦擦嘴,又接着喝。喝光酒后,他闭眼躺下。醒来时,有只狗正在舔他胡须里的污物,镰刀般的弯月划破了厚重的黑云。 夜色中传来阵阵惨叫。 他把狗推开,翻了个身,继续睡。 第二天清晨,拉姆斯老爷派出三名骑手沿堤道南下,去通知父亲大人他已扫清障碍。城门塔上,昨日臭佬扯下派克岛金色海怪旗的地方,如今升起了波顿家族的剥皮人旗。朽坏的木板道两旁的沼地里,深深插进许多木竿,血淋淋的鲜红尸体正在竿子上腐烂。一共六十三人,臭佬就是知道,六十三人,一个不少。其中有个人少了条胳膊,另一个嘴里塞了张羊皮纸,上面的封蜡都没有打开。 三天后,卢斯·波顿军的前锋开始缓缓穿过废墟,并接受这些可怕哨兵的敬礼——前锋由四百名身着蓝灰服饰的佛雷骑兵组成,每当太阳从乌云中露头,骑兵们的矛尖就会反射出刺眼的光芒。前锋由瓦德老侯爵的两个儿子统领。其中一个十分强壮,生了副巨大的尖下巴,胳膊上肌肉虬结;另一个生了对靠得很近的眼睛,眼珠子里显出饥渴的神情。他还有尖鼻子、光头,稀疏的棕色胡须遮不住满是软肉的下巴。霍斯丁和伊尼斯。他在知道自己的名字以前就认得他们了。霍斯丁是头公牛,不轻易发火,但一旦被激怒就会不依不饶。他是瓦德侯爵的子孙里最凶猛的战士;伊尼斯年长,行事更残酷、也更狡猾——他更像个指挥官,而非单纯的剑客。这两人都经验丰富。 北方人紧跟在前锋军后,褴褛的旗帜在风中扑哧作响。臭佬目送他们经过,发现他们大多是步兵,且人数太少。他还记得当初团结在临冬城冰原狼旗下、随少狼主南征的大军的空前盛况。接近二万名执剑提枪的战士随罗柏出征,如今只剩五分之一回来,其中大多还是恐怖堡的人。 在队伍中央、人员最密集的地方,骑行着一位在血红色皮革加垫上衣上外罩黑灰色板甲的人。此人的腋甲被锻造成人头形状,人头张嘴发出痛苦的哀嚎。此人肩披一件绣有无数血点的粉色羊毛披风,严实阖上的头盔顶部有一簇长长的红丝流苏。泽地人的毒箭伤不着卢斯·波顿,臭佬看见他的第一眼就想到。有辆密闭马车呻吟着紧跟在他后面,由六匹强健的驮马牵引,车前车后都有十字弓手警卫。马车上的暗蓝色天鹅绒帷幕挡住了外人的视线。 队伍末端是辎重车队——摇摇晃晃的马车上装满了给养和战利品,还有些车子载着伤员和残废。后卫部队也是佛雷家的,至少一千名士兵,或许更多,包括弓箭手、长矛手、装备镰刀和削尖木棍的农民、自由骑手、骑射手以及一百名骑士。 拉姆斯老爷大步流星地前去迎接父亲,戴着项圈、拴上铁链、穿回烂衣服的臭佬和其他狗们一起跟上老爷。但等黑甲骑士打开头盔,臭佬却不认得那张脸。拉姆斯老爷的笑容更是顿时凝固,接着怒容满面,“这是干什么?耍我吗?” “这是保险起见,”卢斯·波顿轻声说着,拉开马车帘子走出来。 恐怖堡公爵跟他的私生子长得不太像。他修面整洁,皮肤光滑,相貌普普通通,虽不英俊却也不丑。长年的军旅生涯没有给他留下伤痕,尽管已四十好几,但他脸上见不到几丝皱纹,鲜少浮现岁月的痕迹。他嘴唇极薄,抿紧时几乎成了一条线。总而言之,卢斯·波顿那张脸有种不受时间影响的城府与镇静,无论发怒还是欣喜,那张脸都用同样的方式来表达。他跟拉姆斯只有一点神似,那就是他们的眼睛。他的眼睛就像冰。臭佬很想知道卢斯·波顿这辈子是否哭过,如果有的话,流出的也是冰吗? 那个叫席恩·葛雷乔伊的男孩喜欢在罗柏·史塔克的战争会议上揶揄波顿,嘲笑对方轻声细语的说话方式,还拿水蛭开玩笑。那个男孩一定疯了,恐怖堡公爵可不是拿来寻开心的人。你只消看他一眼,就会明白在他任何一根粉色脚趾头里包含的残忍,比佛雷一家人合起来还多。 “父亲,”拉姆斯老爷在他的主子面前跪下。 波顿公爵盯着他审视了一会儿。“起来吧,”他转身扶两位年轻仕女下马车。 头一个女孩是个矮子,非常肥胖,生了张红彤彤的圆脸,三重下巴在黑貂皮兜帽下颤巍巍地晃。“这是我的新夫人。”卢斯·波顿宣布,“瓦妲夫人,这是我的庶出子。亲吻你继母的手,拉姆斯。”拉姆斯老爷照办。“接下来,我想你应该还记得艾莉亚小姐,你的未婚妻。” 第二个女孩十分苗条,比他记忆中要高——这当然不足为奇,女孩在这个年纪总是长得很快——身穿白缎子镶边的灰羊毛裙服,外披白貂皮斗篷,并用银制狼头搭扣别住。她的暗褐色秀发一直垂下半个后背,她的眼睛…… 她不可能是艾德大人的女儿。 艾莉亚继承了她父亲的眼睛,史塔克家族的灰眼睛。随着年龄的增长,女孩儿头发可以留长,个子可以长高,奶子可以更丰满,但决不可能改变眼睛的颜色。这一位是珊莎的小伙伴,总管的女儿。珍妮,是了,她是珍妮·普尔。 “拉姆斯大人,”女孩在拉姆斯老爷面前行了个屈膝礼。这也不对。真正的艾莉亚·史塔克会当面吐他口水。“我渴望做您的好妻子,为您生下许多强壮的儿子。” “你会的,”拉姆斯老爷保证,“很快就会了。” 第二十一章 琼恩(五) 蜡烛在一汪烛泪中奄奄一息,晨光钻过百叶窗缝隙,照进屋内。琼恩又在工作时睡着了。桌上的书堆积如山,这些书是他借着灯笼光,花了半晚上在灰尘仆仆的地窖里找到,并亲自搬回来的。山姆说得没错,书籍亟待分类整理、按序摆放。但不识读写的事务官们做不了这个,只能等山姆回来。 如果他能回来。琼恩很担心山姆和伊蒙学士。卡特·派克从东海望来信说暴鸦号发现斯卡格斯岛岸边有艘划桨船的残骸。不过,船员们没法确定那是史坦尼斯·拜拉席恩的雇佣舰船,是黑鸟号,抑或其他经过的商船。我想保护吉九九藏书莉和孩子,难道反而让他们葬身鱼腹了? 几乎未动的晚餐早已在他肘边冻结。忧郁的艾迪给他倒了满满一盘子食物,好让三指哈布臭名昭著的“三肉汤”把陈面包泡软。兄弟们之间流传的笑话说里面的三种肉是羊肉、羊肉,还有羊肉,但或许胡萝卜、洋葱和芜菁更接近答案。一层油脂浮在菜羹之上。 史坦尼斯走后,波文·马尔锡曾劝琼恩搬回国王塔里熊老原先的房间,但他拒绝了。随便搬进国王的房间会被误解为他认定国王回不来。 自史坦尼斯南下后,黑城堡陷入了一种奇怪的倦怠,似乎自由民和黑衣兄弟都屏息以待将要发生的事情。院子和餐厅大多时候空空如也,司令塔寂寞无人,旧大厅仍是一堆焦黑木头,而哈丁塔看起来见风就倒。唯一的生气是兵器库外的长剑劈砍冲撞声。埃恩·伊梅特正高喊着要跳脚罗宾端好盾牌。我们最好都端好盾牌。 琼恩洗脸更衣,走出兵器库,在院子短暂停留了一下,稍稍鼓励跳脚罗宾和伊梅特手下其他的新兵。同往常一样,他谢绝了泰的护卫请求——他倒是想多带些人,可一旦发生流血冲突,一个护卫也于事无补——但他带着长爪,白灵也跟在脚边。 到达马厩时,忧郁的艾迪己将司令大人的鞍马备齐。波文·马尔锡监督马车集合。总务长正沿着队列小跑,指指点点,大声呼喝,脸被冻得通红。等他看到琼恩,脸更红了:“司令大人。您真的坚持这……” “……愚行?”琼恩替他说完。“请告诉我你不是想说‘愚行’,大人。是的,我坚持,这事讨论过很多次了。东海望需要人手,影子塔需要人手,毫无疑问,灰卫堡和冰痕城也需要,我们还另有十四座空虚的要塞,长城的很多部分都无人守望防卫。” 马尔锡撅起嘴唇。“莫尔蒙大人——” “——死了。而且没死在野人手里,却死于他信任的誓言兄弟。他在位上会做什么,不会做什么,你我都无从知晓。”琼恩调转马头。“别废话了,走。” 忧郁的艾迪听到了整个对话。等波文·马尔锡小跑离开,他冲其背影点点头,“真是个石榴,里头全是子,能把人噎死。我宁愿吃个芜菁。从没听说芜菁害死过人。” 这种时刻琼恩最想念伊蒙学士。克莱达斯能把乌鸦照顾好,但他的学问和经验尚不及伊蒙·坦格利安的一成,更别提智慧了。从某些角度而言,波文是个难得的好人,但在头骨桥负伤的阴影让他变得冥顽不灵,日复一日重弹闭关自守的老调。此外,奥赛尔·亚威克沉默寡言、冷漠无趣,而守夜人的首席游骑兵近来牺牲得太快。守夜人失去了太多好手,马车前行时,琼恩回忆着。熊老、断掌科林、唐纳·诺伊、贾曼·布克威尔,我叔叔…… 车队沿国王大道南行,小雪倏忽而至,长长的车队由十二名长矛兵和十二名弓箭手护卫——士兵都骑马——缓缓驶过旷野、溪流和树木密布的山坡。近几次去鼹鼠村的经历非常糟糕,守夜人遭遇了推搡咒骂和人们阴郁的怒视。波文·马尔锡认为这次最好别冒险,琼恩难得地跟他意见一致。 总务长当先开路,琼恩落后几码,忧郁的艾迪·托勒特陪在他身边。自黑城堡向南半里,艾迪驱策矮种马靠近琼恩:“大人?看哪,山上的大醉汉。” 所谓的大醉汉是棵白蜡树,在寒风几百年的压迫下向一侧倾斜。现在这棵树有了张脸。肃穆的嘴巴,破败树枝搭成的鼻子,深深刻在树干上的眼睛,它越过国王大道望向北方,望向城堡和长城。 野人到底还是把他们的神祇带了过来。琼恩不奇怪,人们不会轻易舍弃自己的神祇。不过这样一来,梅丽珊卓女士在长城外的表演陡然间成了闹剧。“看上去有点像你啊,艾迪。”他努力表现出轻松的样子。 “是的,大人,虽然我鼻子上不长叶子,但其他方面么……梅丽珊卓女士会不开心的。” “她不喜欢,让大家别传出去。” “但她能在火焰里看到的。” “不过是烟雾和灰烬罢了。” “还有烧活人咧,很可能被烧的就是我,如果我鼻子上长叶子的话。我总担心自己被烧掉,真希望在那之前就死了。” 琼恩回望了那张脸一眼,思忖谁刻了它。他在鼹鼠村周围布置守卫,既保证麾下乌鸦不受女野人引诱,也防止自由民偷溜到南方去打劫。但显然,在白蜡树上雕刻的家伙躲过了他的守卫。这个人能躲过守卫,其他人肯定也能。我得把守卫加倍,他郁闷地想,加倍地浪费人手,那些人本该在长城上巡逻。 马车顶着纷飞雪花,穿过结冻的土地继续缓慢南行。一里之后,他们看到了第二张脸,刻在结冰小溪边的栗树上,眼睛盯着溪上古老的木板桥。“祸不单行,”忧郁的艾迪说出自己的看法。 栗树枯叶落尽,宛若白骨,但光秃的树枝并不是空荡的。垂于小溪的低枝上有只乌鸦,正竖起羽毛抵御寒冷。它看到琼恩,张开翅膀,尖叫一声。琼恩举手打个呼哨,这只硕大的黑鸟便振翅飞来,高叫:“玉米,玉米,玉米。” “玉米给自由民,”琼恩告诉它,“不是给你的。”他心想,若事情没有转机,凛冬到来前他们就得吃乌鸦。 琼恩确信马车上的兄弟们也看到了这些脸,虽然大家没多啰唆,但眼神说明了一切。曼斯·雷德曾形容下跪之人基本都是绵羊。 “狗也能统御绵羊,”塞外之王宣称,“但自由民,哼哼,有些是影子山猫,有些是石头。前者不仅不听约束,还会将你的狗撕成碎片;后者嘛,不伸腿踢就不动弹。”山猫和石头都不愿放弃祖祖辈辈信仰的神灵,转向全然陌生的红神屈膝。 来到鼹鼠村北,他们在标定村镇边界的巨大橡树上看到了第三张脸,它用深陷的眼睛盯着国王大道。这张脸一点也不友好,琼恩·雪诺意识到。先民和森林之子于远古时代刻在鱼梁木上的脸通常是严厉或狂野的,但这张巨橡树上的脸却格外愤怒,似乎要拔地而起,朝他们高声咆哮。刻痕很新鲜,正如雕刻它的人所受的创伤。 鼹鼠村总是比看上去要大,因为它大部匿于地下,以阻隔严寒和积雪。这种布局如今显出了价值。瑟恩的马格拿假道攻打黑城堡时,曾将空旷无人的鼹鼠村付之一炬,地面只留焦黑的房梁石头……但在结冻的土地下,暗室、甬道和地窖安然无恙。自由民们现下就住在里面,他们像用来命名村庄的鼹鼠一样,在黑暗中挤做一团。 马车在铁匠铺的残骸前停下,围成半圈。旁边有群脸蛋冻得红彤彤的小孩在堆雪城堡,但看到黑衣兄弟便四散跑开,消失在一个个洞口中。没多久,成年人纷纷?99lib.从地下冒出,恶臭气息紧随其后,混杂了没洗澡的身体、污秽衣物和粪便尿液的味道。琼恩的一名部下皱了皱鼻子,和旁边人说了什么。嘲笑自由的味道,他猜测。黑衣兄弟们太喜欢取笑鼹鼠村蛮子的臭味了。 真是帮猪脑子,琼恩心想。自由民和守夜人没什么不同,都是有的干净,有的肮脏,更多的人有时干净有时脏。现在的恶臭,只不过是因为上千人挤在原本为不到一百人修建的地下室和甬道里。 野人们熟悉了规矩。他们一言不发地在马车后排好队,男女比例约一比三,很多成年人带着孩子——那些苍白瘦弱的小东西,紧抓着妈妈的裙子,还好没几个是怀抱中的婴儿。婴儿都在行军中死去了,他明白,没死于战争的,也死在了国王的栅栏里。 战士的状况比较好。朱斯丁·马赛在会上声称有三百名适龄男子,这数字是海伍德·费尔伯爵亲自清点的。此外还有矛妇。五十,六十,甚至一百个矛妇。琼恩知道,费尔算上了负伤的人,此刻他看到二十来个伤员——有的拄着粗陋拐杖,有的没了胳膊甩着空袖管,有的只剩一只眼睛或半张脸,甚至有人丢了双腿被两个朋友架着。每个人都无精打采,面容憔悴。残人,他心想,活死人不只有尸鬼一种。 当然,不是所有人都活得有气无力。六名身着青铜鳞甲的瑟恩人站在地窖阶梯旁,绷着脸观望,无意加入队列。有个秃头壮汉站在旧铁匠铺的废墟里,琼恩认出那是狗头哈玛的弟弟哈尔克。哈犸的猪都不见了。肯定被吃掉了。还有两名披毛皮的硬足民,精瘦凶狠,在雪地里也打着赤脚。羊群里还是有狼的。 琼恩上次拜访瓦迩时,她曾提醒他:“自由民和下跪之人的相同处远多于不同处,琼恩·雪诺。男人就是男人,女人就是女人,无论长城内外。好人坏人,英雄恶棍,正直良善,欺诈骗徒,胆小懦夫,伪善君子……我们那都有,你们也不少。” 她说得没错。关键在于区分,分清绵羊和山羊。 黑衣兄弟开始分发食物。他们带来硬邦邦的咸牛肉片、鳕鱼干、干豆子、芜菁、胡萝卜、几袋大麦粉和小麦粉、盐腌蛋、几桶洋葱跟苹果。“你可以拿一个洋葱或一个苹果。”琼恩听到毛人哈尔对一位女人说,“但不能都拿。必须挑一个。” 女人似乎没明白,“每样我都要两个。一个给我,另一个给我男娃。他病了,苹果会让他好起来。” 哈尔摇摇头,“他必须自己来拿苹果,或拿洋葱,不能都拿。你也是。现在,苹果还是洋葱?赶紧的,后面还有好多人呢。” “苹果。”她说。他递给她一个苹果,又陈又干,既小且皱。 “快走,女人。”隔着三个位置的男人喊道,“外面很冷的。” 女人没理他。“再给个苹果,”她告诉毛人哈尔,“给我男娃。求你,这个太小了。” 哈尔看向琼恩,琼恩摇摇头。苹果快没了。如果前面的人要两个就给两个,后来的就拿不到了。 “让开,”站在后面的女孩猛推了女人一下。女人一个趔趄,丢掉苹果,摔倒了。她手里其他的食物也都飞了出去。豆子散落一地,芜菁滚到烂泥里,面粉袋子破了,珍贵的面粉撒在积雪中。 于是怒吼阵阵,有古语也有通用语。另一辆马车旁爆发了更多的推搡。“这根本不够,”一个老人咆哮道,“该死的乌鸦就他妈想饿死咱们。”被推倒的女人跪在地上,挣扎着寻捡她的食物。琼恩瞥到几码外寒光闪过,他手下的弓箭手们纷纷搭箭弯弓。 他在马鞍上转过身子。“罗里。让他们安静。” 罗里把巨大的号角举到嘴边,用力吹响: 啊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 骚乱和推搡都停了,头都转过来,一个孩子开始啼哭。莫尔蒙的乌鸦从琼恩左肩走到右肩,摇头晃脑,念念有词:“雪,雪,雪。” 琼恩直等到声音散尽,才驱马上前,走到众人视线当中。“我们已尽可能地供养你们,尽可能地与你们分享食物。苹果、洋葱、萝卜、胡萝卜……一个漫长的冬天等在所有人前面,而我们的储备并非无穷无尽。” “你们这群乌鸦吃得够好了。”哈尔克分开人群,走上前。 就是现在。“我们要保卫长城,而长城保卫王国……现在保卫着你们。你们知道我们要面对什么样的敌人,你们知道它们的凶险。你们当中有人见过它们。尸鬼和白鬼,蓝眼黑手的死物。我也见过它们,抵抗过它们,并把其中一只送下地狱。它们会杀戮人类,之后操纵人类的尸体来攻打人类。巨人尚且无法抵挡,何况你们这些瑟恩人、冰川部落、硬足民、自由民……随着白昼渐短黑夜渐冷,它们愈发强大,逼得你们背井离乡,成百上千地向南迁徙……你们到这里来是为什么?不就是为了摆脱它们吗?你九九藏书们寻求安全,而长城保证了你们的安全,我们这群被你们鄙视的黑乌鸦保证了你们的安全。” “保证我们安全地挨饿。”一个满脸风霜的矮胖女人说,她看起来像是矛妇。 “想要更多食物?”琼恩问,“食物是给战士的。帮我们保卫长城,你们会吃得和乌鸦一样好。”等食物短缺时,也和乌鸦一样糟。 一片沉寂,野人们谨慎地交换眼神。“吃。”乌鸦嘀咕道,“玉米,玉米。” “为你们而战?”这人口音浓重。是赛贡,年轻的瑟恩马格拿,他的通用语半生不熟。“不为你们而战。杀了你们更好。杀光你们。” 乌鸦扑扇着翅膀。“杀,杀。” 赛贡的父亲是前任马格拿,他在攻击黑城堡时,被垮塌的楼梯压得粉身碎骨。谁叫我去和兰尼斯特合作,我也会这么想,琼恩对自己说。“你父亲试图杀光我们,”他提醒赛贡,“尽管他很英勇,但终归失败。如果他成功……现在谁来保卫长城?”他转身背向瑟恩人,“临冬城的城墙同样坚固,如今却沦为焦黑废墟、残破不堪。城墙的坚固程度取决于守城的人。” 一名胸前抱着芜菁的老人开口:“你屠杀我们的人,你让我们挨饿,现在又想让我们当奴隶。” 一个身材敦实、脸庞通红的男人高喊附和:“我宁愿啥也不穿,也不要披块破黑布。” 一位矛妇大笑,?99lib.“连你媳妇都不想看你光身子,靶子。” 七嘴八舌同时响起,瑟恩人用古语叫嚷,一个小男孩哭起来。琼恩·雪诺等所有声音归于平静,才转向毛人哈尔:“哈尔,你对这女人说过什么?” 哈尔迷惑不解。“关于食物的?苹果还是洋葱?我说的就这个。他们得挑一个。” “你们得挑一个。”琼恩·雪诺重复,“你们所有人。你们无需发下我们的誓言,我也不在乎你们信仰什么神。我自己信奉北方的旧神,而你们可以信奉红神、七神,或是任何能聆听你们祈祷的神。我们只需要长矛、弓箭和守望长城的眼睛。 “我接受任何年满十二岁、懂得持矛射箭的男孩。我接受老人、伤员、残废,甚至那些不能再战斗的人。他们可以执行别的任务:为箭支上羽、给山羊挤奶、收集木柴、清理马厩……工作多种多样。我也接受女人,需要保护的腼腆姑娘就不用了,请矛妇们自告奋勇。” “女孩呢?”一个女孩问。她看起来和琼恩最后一次见到的艾莉亚差不多大。 “十六岁以上的。” “可男孩十二岁的你都要。” 在七大王国,十二岁的男孩通常可以充当侍从或侍酒,其中很多已受训多年;十二岁的女孩则还是孩子。但这些是野人。“就按你说的,男孩和女孩年满十二岁就可以。但必须服从命令,所有人都必须服从命令。我不要你们向我屈膝臣服,但我会为你们指派队长和军士,规定你们何时起床何时睡觉,哪里吃饭,何时饮水,该穿什么,何时拔剑放箭。守夜人是终生职,我不会这样要求你们,但你们在长城期间,必须听命于我。谁不听指挥,我就砍谁的头。问问我的弟兄,我是不是说话算话,他们都见证过。” “砍头。”熊老的乌鸦尖叫,“砍头,砍头,砍头。” “选择权在你们。”琼恩·雪诺告诉野人们,“愿意帮我们保卫长城的,就跟我们一起返回黑城堡,我会供给装备和食物。剩下的,拿好芜菁和洋葱,爬回洞里吧。” 那小女孩第一个站出来。“我能打。我妈是个矛妇。”琼恩点点头,看着她从两个老头中间挤出来,心想:她可能还没十二岁。但他不打算拒绝这唯一的新兵。 两名不到十四岁的男孩跟着她站出来,接着是名浑身伤痕的独眼男人。“我见过那些东西,那些死物。乌鸦也比它们强。”然后又有一位高个矛妇、一名拄拐杖的老人、一个一条胳膊萎缩的圆脸男孩和一个年轻男子,他的红发让琼恩想起了耶哥蕊特。 然后是哈尔克。“我不喜欢你,乌鸦,”他吼道,“但我也没喜欢过曼斯,跟我老妹一样。既然我们可以为他而战,为啥不能为你而战?” 坚冰被打破了。哈尔克声名很高。曼斯说得没错。“自由民不追随姓氏,或是缝在衣服上的小动物,”塞外之王曾对他说,“他们不会见钱眼开,不会趋炎附势,也不关心别人的职位或祖先。他们崇拜力量,追随强者。” 哈尔克的亲戚们随他站出来,接着是一名哈犸的旗手,随后是她的部下,最后是听说过他们英勇事迹的人:耄耋老人和青涩小子,壮年战士,伤员残废,二十几个矛妇,甚至还有三名硬足民。 但没有瑟恩人。马格拿转身消失在甬道入口,他那些穿青铜鳞甲的属下紧跟其后。 等最后一个皱巴巴的苹果发完,马车上已挤满野人,比他们早上从黑城堡出发时整整多出六十三人。“你拿他们怎么办?”沿国王大道返回途中,波文·马尔锡问琼恩。 “训练他们,武装他们,然后分派出去。派往需要的地方。东海望,影子塔,冰痕城,灰卫堡。我打算再开放三座堡垒。” 总务长回望一眼。“包括女人?弟兄们可不习惯有女人混在中间,大人。他们的誓言……这会挑起争斗和强奸……” “这些女人带着刀,也知道怎么使。” “那等矛妇割开某位弟兄的喉咙,我们怎么办?” “我们会失去一个人,”琼恩说,“但刚刚得到了六十三个。你擅长计数,大人,我数错了请纠正:账面上我们赚了六十二个。” 马尔锡很不服气,“是增加了六十三张嘴,大人……这里边有多少战士,他们又会为谁而战呢?我承认,如果异鬼杀到门口,他们八成会站在我们这边……但如果巨人克星托蒙德或哭泣者召集起上万个嚎叫的蛮子,到时会怎样?” “到时自然会知道。让我们祈祷这事永远不要发生吧。” 第二十二章 提利昂(六) 他梦见了父亲大人和裹尸布大王,在梦中他们是一体。父亲用石化的手臂搂抱他,想给他一个灰吻。他骤然惊醒,口干舌燥,满嘴血腥味,心脏在胸腔内咚咚狂跳。 “死侏儒复活啦,”哈尔顿宣布。 提利昂摇摇头,试图挣脱梦境的缠绕。伤心领。我淹死在伤心领。“我没99lib?死。” “这可难说,”赛学士居高临下站在他面前,“达克,当个好鸭子,煮些肉汤给咱们的小朋友喝。他一定饿坏了。” 提利昂发现自己竟躺在“含羞少女号”上,盖着有浓浓醋味的烂藏书网毯子。船已过伤心领,之前溺水的记忆是一场梦中之梦罢。“我怎么闻起来像恶心的醋坛子?” “莱摩儿用醋为你洗过身子。有人说这样就能预防灰鳞病——我对此深表怀疑,但试试总坏处。格里芬把你捞上来后,正是莱摩儿为你清出肺里的积水。你当时冷得跟冰块似的,嘴唇发紫。耶达里要把你扔回去,但男孩坚决不许。” 王子救了他。回忆如潮水般涌来:石民伸出伤痕累累的灰手,血从指节处渗出。他犹如沉重的压箱石把我拽向深水。“格里芬把我捞上来的?”他一定是恨我入骨,否则怎不让我死掉呢?“我昏迷了多久?船现在到了哪里?” “赛荷鲁镇。”哈尔顿从袖子里摸出一把小刀。“给,”他朝下扔给提利昂。 侏儒往后一缩,小刀插在他两腿之间的甲板上,嗡嗡颤动。他把它拔出来,“干吗?” “把靴子脱了。拿刀戳每根手指和脚趾。” “这……很痛啊。” “希望如此。快脱。” 于是提利昂依次脱下左右脚的靴子,再褪掉长袜,仔细打量脚趾。在他眼中,趾头还是老样子,不好也不坏。他试探性地戳了戳大脚趾。 “用点力,”赛学士哈尔顿敦促。 “要见血吗?” “必要的话。” “我是不是每个脚趾都得留道疤?” “叫你做这个当然不是数脚趾头,而是确认你还有痛觉。戳下去会痛,可谓不幸中的万幸;如果什么也感觉不到,那你就惨了。” 灰鳞病……提利昂情不自禁地畏缩。他苦着脸刺向另一根脚趾,眼看着一串血珠子沾在小刀尖端。“痛极了。你满意了?” “我高兴得想跳舞咧。” “你的脚比我的还臭,耶罗,”达克端来一杯肉汤,“格里芬警告过你别碰石民。” “没错,可惜他忘了警告石民别碰我。” “你边刺边注意有没有小块坏死的灰皮、指甲有没有变黑。”哈尔顿说,“如果发现这样的迹象,千万别犹豫,失去一根脚趾总比失去一只脚要好,失去一条胳膊也好过终日在梦想桥上嚎啕。方便的话,现在刺另一只脚。然后还有手指。” 侏儒盘起发育不良的短脚,开始刺另一边的脚趾头。“我那话儿需要扎吗?” “刺一刺没损失。” “是你没损失。嗨,想想我用它干过那么多坏事,真不如切掉算了。” “你随意。等你切下来,我们会把它晒干、填满,拿出去当幸运符高价售卖。侏儒的命根子据说有魔力唷。” “说得好,多年来,我可是跟各路美女大力宣扬过它的疗效呢。”提利昂用小刀刺向大拇指,血珠子一下冒了出来。他赶紧拿嘴吮吸。“还要我自虐多久?如何确定我完全没事儿了?” “要我说实话?”赛学士道,“没法百分百确定。你喝了一肚子河水,很可能已经开始变灰——从内部器官开始,首先是心和肺。如果事情真是这样,那么扎脚趾头或拿醋洗澡都毫无意义。你刺完了,喝点肉汤吧。” 肉汤滋味不错,但提利昂注意到用餐期间赛学士横了张桌子在他们之间。“含羞少女号”目前停靠在洛恩河东岸一个风化的码头墩藏书网上,往下两个墩子的地方,有艘瓦兰提斯河上战舰正在卸下士兵。商店、摊贩和仓库都挤在河边的砂石墙下,墙后隐约能看见城市的塔楼和圆顶,夕阳为它们镀上了一层红光。 不,这不是城市。赛荷鲁镇乃是古瓦兰提斯治下的一座镇子。这里不是维斯特洛,在这里,这还算不上一座城。 莱摩儿带着王子登上甲板。她看见提利昂,便冲过来拥抱他。“圣母慈悲。我们一直在为你祈祷,胡戈。” 至少你祈祷了。“这回我不反对祈祷。” 小格里芬的情绪就没那么高了。他闷闷不乐,为自己被强留在“含羞少女号”上、不能与耶达里和耶利亚一起上岸而愤愤不平。“我们是为你安全着想,”莱摩儿劝慰王子,“局势动荡啊。” 哈尔顿解释道:“从伤心领南下至赛荷鲁镇这段路,我们曾三次看见游牧骑兵沿河东岸向南奔驰。都是多斯拉克人。有一次他们离得如此之近,我们甚至听得见发辫的铃铛声。入夜后,在东方的丘陵背后还能看见他们的营火。河上出现了满载奴兵的瓦兰提斯战船和河上战舰。显然,执政官们担心赛荷鲁镇会遭到多斯拉克人的攻击。” 这不难理解。沿河各大镇子只有赛荷鲁镇坐落于洛恩河东岸,对马王们而言,它是最容易到手的猎物。但这里没什么好抢的。如果我是卡奥,我会佯攻赛荷鲁镇,吸引瓦兰提斯人来援,然后兼程南下,全力进攻瓦兰提斯城。 “我懂得如何使剑。”小格里芬不服气。 “在动荡的时代,连你最勇猛的祖先也会依靠御林铁卫来保护自身安全。”莱摩儿已换掉修女袍,转而装扮成富商的妻女。提利昂仔细打量着她。迄今为止,他轻易破解了格里芬和小格里芬的蓝发之谜,而耶达里和耶利亚似乎只是船夫,达克更是为人单纯,只有这莱摩儿……她到底是谁?为什么加入这个团队?依我判断,肯定不是为了钱。王子跟她有何关系?她真的是修女吗? 哈尔顿也注意到她的装扮,“咱们要突然放弃诸神的眷顾了么?莱摩儿,我更喜欢你穿修女袍的样子。” “我更喜欢你裸着身子。”提利昂说。 莱摩儿谴责似地瞪了他一眼,“讲这种话的人太不纯洁了。修女袍是维斯特洛人的特有打扮,可能会引来不必要的注意。”她回头望向伊耿王子,“你不是唯一一位需要隐藏身份的人。” 男孩不吃这套。看来,他虽是众人呵护下的完美王子,却仍旧未脱稚气,对这个世界和世上的危险懵懵懂懂。“伊耿王子,”提利昂提议,“既然我俩都被困在这条船上了,可否有幸与您来一盘席瓦斯棋,以打发时间呢?” 王子兴趣缺缺地看了他一眼,“席瓦斯我玩腻了。” “受够了输给侏儒,是吗?” 不出提利昂所料,激将之计果然奏效。“去拿棋盘棋子,我要给你点颜色瞧。” 他们就在甲板上、舱房背后盘腿下棋。小格里芬以攻势开局,他的龙、大象和重骑兵一股脑儿都摆在前面。这是年轻人的阵法,大胆而愚蠢,一心求胜却不顾后果。他让王子先走。哈尔顿站在后头,远远地观战。 王子伸手去拿他的龙,提利昂清了清嗓子。“换成我,我不会走那一步。把龙太早释放出来将是着臭棋。”他无辜地笑笑。“你父亲很清楚盲目冒进的下场。” “你认识我的生父?” “是的,我见过他二三回。不过劳勃杀他的时候我才十岁,而平素家父把我小心翼翼地藏在凯岩城里头,不拿出去献丑。我不敢声称自己跟雷加王子有多亲密,不像你的‘义父’。你知道的吧,这位克林顿大人是王子最好的朋友?” 小格里芬扫开眼前一髻蓝发,“他们曾一起在君临当侍从。” “克林顿大人是你们家真正的朋友,否则怎么解释他居然会如此忠心耿耿,拼命保护剥夺了他领地和头衔、并将他流放海外的国王的孙子?你祖父做的事实在令人遗憾,若非他把雷加王子的好朋友赶走,当年家父洗劫君临时,这位好朋友不正可以保护雷加的宝贝小王子,阻止那桩脑袋砸墙、脑浆满地的惨祸么?” 男孩脸一红,“我说了,那不是我,是从臭水湾找来的皮革匠之子。他母亲生他时难产而死,而他父亲为一壶青亭岛的金色葡萄酒就把他卖给了瓦里斯伯爵。毕竟,他有很多儿子,却从没尝过金色葡萄酒。瓦里斯把那个臭水湾的崽给了我母亲大人,把我带走了。” “这样啊,”提利昂移动大象,“臭水湾的王子死翘翘以后,太监又把你偷运过狭海,交给他的大胖子朋友奶酪贩子。接着奶酪贩子把你藏在撑蒿船里,再找来一位流放在外的伯爵作你义父。这是个精彩的故事,将来你夺回铁王座,歌手们必定要绘声绘色地描绘你的流亡经历……当然啦,前提是美丽的丹妮莉丝肯与你结为连理。” “她会的。她必须这么做。” “必须?”提利昂啧了啧嘴,“这话作女王的可不愿听。你是个完美的王子,无可挑剔,阳光勇敢,一张俏脸蛋儿能让七国随便哪个黄花闺女怀春;可惜丹妮莉丝·坦格利安不是黄花闺女,她是多斯拉克卡奥的遗孀、龙的母亲和奴隶城邦的梦魇,是长了乳头的征服者伊耿。她可不像你想象的那么温顺。” “可她会答应的。”伊耿王子的声音有些惊惶,很显然,他没考虑过未来的新娘拒绝自己的可能性。“你又不了解她,”他抓起重骑兵,狠狠地落子在棋盘上。 侏儒耸耸肩,“我了解她整个童年时代都在四处逃亡,缺吃少穿,复仇的梦想和愿景支撑着她活下去。我了解她从一个城市逃到另一个城市,满怀恐惧,终日担惊受怕。除了一个疯疯癫癫的哥哥,她举目无亲……最后这个哥哥还为一支多斯拉克军队就把她给卖了。我了解到在大草原上的某个地方,她的龙诞生了,她也获得了新生。她一定很骄傲。她怎么可能不骄傲?除了骄傲,她还剩下什么?她也一定很强大,她怎么可能不强大?多斯拉克人鄙视弱者,丹妮莉丝若是个弱女子,早就落得跟韦赛里斯一样的下场。她一定还很凶狠,阿斯塔波、渊凯和弥林就是最好的证据。她穿越了大草原和红色荒原,经历了刺客、阴谋和巫术的轮番袭击,她失去了兄弟、丈夫和儿子,她用穿着凉鞋的纤纤细足,把奴隶贩子的城市踏在脚下。好了,当你捧着乞丐碗来到这样一位女王面前,你觉得她会怎么看你?你又该怎么说呢?‘早安,姑姑,我是你死而复生的侄儿伊耿,这辈子都躲在撑蒿船上。可我现在洗掉蓝发,决定做真龙了。我请求你……哎呀,我忘了提,关于铁王座的继承顺位我可比你靠前哟。’” 伊耿气歪了嘴,“我才不会像乞丐一样去见我姑姑。我会亲提大军、以血亲的身份去会她。” “你没有大军,只有偏师一支。”很好,这番话果然刺激了他。侏儒不由得想起乔佛里。我真是有激怒王子们的天赋啊。“丹妮莉丝女王才拥有真正的大军,而她的军队与你无关。”提利昂移动十字弓兵。 “随你怎么说,反正她一定会嫁给我。克林顿大人早有安排,我把他当家人一样信任。” “那你或许比我更像个傻瓜弄臣。谁也不能信任,我的好王子,你既不能信任没颈链的学士和你义父,也不能信任英勇的达克、可爱的莱摩儿或是其他把你从豆荚里呵护长大的好朋友,而你最最不能信任的是奶酪贩子、八爪蜘蛛和你一心想娶的龙女王。你要让怀疑在心底生根,怀疑能让你在夜里保持警惕。睡得不沉总比长眠不醒要好。”侏儒将他的黑龙推过山脉。“我是没资格指点江山的,毕竟,你义父是声名赫赫的诸侯,我不过是畸形小魔猴。只能说若我们地位互换,我会剑走偏锋。” 这话让男孩来了兴致,“怎么个剑走偏锋?” “若我是你?我会西征而非东行。我会在多恩领登陆,就地树起王旗。想征服七大王国,没有比现在更成熟的时机。铁王座上坐着一个少不更事的孩子,北境陷入了混战,河间地被蹂躏得大伤元气,风息堡和龙石岛则仍由叛军盘踞。冬天一到,全国都会挨饿,而谁在打理这一切棘手问题、谁控制着君临七大王国的小国王呢?很不幸,是我亲爱的老姐,而且她身边没有合适的助手。我哥哥詹姆堪称宇内名将,但他对权力没兴趣,别人把权柄交给他,他会躲得远远的。我叔叔凯冯倒可以干摄政王——如果别人要他承担这份责任的话,他本人是决不会主动夺权的。诸神把他塑造成追随者,并非领袖人物。”诸神和我父亲大人。“梅斯·提利尔很想借机更上一层楼,但我的亲戚们会联合抵制他。除此以外,没有人喜欢史坦尼斯。这样一来剩下谁呢?只有瑟曦。 “分裂的维斯特洛正在流血,而我亲爱的老姐在为她疗伤止痛……但她用的是盐,对此我毫不怀疑。瑟曦跟残酷的梅葛一样温柔,跟庸王伊耿一般无私,她还有疯王伊里斯的睿智。她睚眦必报,无论是别人真犯了错,还是她自己幻想出来的。她分不清谨慎和懦弱的区别,听不进逆耳忠言,最最可怕的是,她还贪婪得要命。她贪求着权力、荣耀和爱戴。托曼的王位有我父亲大人苦心经营的诸多盟友支持,本来很稳固,但你瞧着吧,她很快会把这些全部摧毁,一个也不剩。现在你登高一呼,遭到冷遇的人们自会群起响应,你不仅能赢得大小诸侯,也能赢得老百姓的拥戴。但你万不可犹豫太久,王子殿下,因为时不我待。正所谓天与不取,反受其咎;时至不行,反受其殃。你一定要赶在我姐姐垮台之前登陆维斯特洛,以防强者乘虚而入。” “可是,”伊耿王子提出,“没有丹妮莉丝和她的龙,怎么打胜仗呢?” “你无需打胜仗,”提利昂告诉他,“你只需做足了样子,大肆收揽各界支持,然后坐等丹妮莉丝大军跟来就好了。” “你先前说她不会要我。” “这话话糙理不糙。我的意思是如果你求告着要牵她的手,她便很可能瞧不起你。”侏儒又耸耸肩,“你莫非想把重夺铁王座的希望完全寄托在一个反复无常的小女人身上?如果抢先登陆维斯特洛……到时候,你拥兵自重,谁也不会把你当乞丐。你勇猛无畏地从天而降,充分展示了坦格利安族人的风采,有先祖征服者伊耿之风。你将证明自己是真龙后裔。” “我不是说了吗,我很了解这位小女王的底细。就让她从别人口中听说大哥雷加被谋杀的儿子还活着的事实,听说这个勇敢的孩子在维斯特洛树起了她列祖列宗的真龙王旗,听说为了给父亲报仇、为了重夺坦格利安家族的王位这个孩子面临了天大的压力,正寡不敌众地奋战……到那时她会以风和海所能容许的最快速度赶到你身边。你是她最后的血亲,而这位龙之母、解放者一直以救世济人自诩。这个女孩宁可让奴隶城邦陷入血海,也不愿把城邦里的陌生人留给锁链奴役,她怎可听任自己的侄子身陷险境而置之不管呢?当她率军驰援时,你们初见面已是平起平坐的领袖,男女搭配,并非女王和女王的仆从。到时候,她又如何会看不上你呢?仔细想一想罢。”侏儒微笑着拿起自己的龙,让它飞过棋盘。“陛下请原谅,您的国王已无处可逃。这盘棋您只走了四步。” 王子吃惊地看着棋盘。“我的龙——” “——远水解不了近渴。您早该把它放进战场中央。” “可你说——” “我骗了您。谁也不能信任,记得将龙带在身旁。” 小格里芬跳将起来,一脚踢飞了棋盘。席瓦斯棋子朝四面八方飞去,在“含羞少女号”的甲板上旋转蹦跳。“给我拣,”男孩下令。 说不定他真是坦格利安家的人。“是,陛下,”提利昂趴在甲板上,爬来爬去地拣棋子。 接近黄昏时,耶达里和耶利亚才回船。一个搬运工推着独轮车跟他们一起回来,车上高高地堆满了各种补给:盐和面粉,新搅拌的黄油,亚麻布包裹的培根条,一袋袋橙子、苹果与梨子。耶达里的一边肩膀上扛了桶葡萄酒,而耶利亚背了条梭子鱼,那鱼几乎有提利昂那么大。 耶利亚看见侏儒站在跳板末端,猛然止步,把耶达里撞了个趔趄,那条梭子鱼差点掉进河里——幸亏达克手快。耶利亚瞪着提利昂,伸出三根指头做了个奇特的戳刺姿势。避邪姿势。“我来帮你拿鱼吧,”侏儒对达克说。 “不行,”耶利亚厉声叫道,“滚远点。除了给你吃的东西,你不准碰任何食物。” 提利昂举手投降,“悉听尊便喽。” 耶达里把葡萄酒桶沉沉地放到甲板上。“格里芬呢?”他问哈尔顿。 “还在睡。” “赶紧叫起来。我们打听到了重要消息。女王的事在赛荷鲁镇已是路人皆知,他们说她还留在弥林城,正面临重重危机,难以脱身。按照市场里买卖人的说法,古瓦兰提斯很快也会向她宣战。” 哈尔顿撅起嘴,“鱼贩子们的闲话不足取信。不过无论如何,格里芬会想听听这些消息,你也知道他的个性。”赛学士赶紧下甲板去找他。 原来那女孩根本没有出发西进。她肯定有她的考虑。从弥林到瓦兰提斯,横亘着五百里格的沙漠、山脉、沼泽和废墟,中途还有名声不佳的玛塔里斯。都说那是一座怪物之城,但若绕行内陆,又到哪里去找食物和饮水呢?海路虽快,可惜没船的话照样一筹莫展…… 格里芬从甲板下现身时,梭子鱼已被叉了起来,放在火盆上滋滋地烤,耶利亚边转烤鱼、边挤手里的柠檬。佣兵穿上了锁甲、狼皮斗篷、软皮手套和深色羊毛马裤。即便他惊讶于提利昂的康复,除了通常的严肃目光外也没有旁的表示。他把耶达里招到船尾,在那里低声交流,侏儒听不清他们说了些什么。 最后格里芬下定决心,“我们必须先弄清谣言的虚实。哈尔顿,你上岸尽量打听,最好能找到魁沃。先去‘河上民’和‘彩乌龟’这二家馆子碰碰运气,反正他爱去的地方你最清楚。” “是。我把侏儒也带去罢。四只耳朵总比二只管用,而且魁沃是个棋迷。” “很好。务必赶在明天日出前回来。如果临时情况有变,你直接去找黄金团。” 他天生有股发号施令的官老爷气派,提利昂暗想。 哈尔顿披上兜帽斗篷,提利昂脱下自制的杂色衣,换上一身浅褐和灰色相间的服装。格里芬从伊利里欧的箱子里为他们一人取了一小袋银币,“给你们买通消息用。” 等他们来到河滨,暮色已逝,黑夜笼罩。他们经过的许多船似已被遗弃,连跳板都收了起来。其他船上则站满了穿盔甲的人,那些人用怀疑的目光打量着他们。镇墙下的商贩摊位个个挂着羊皮纸灯笼,诸多彩色光圈照亮了鹅卵石路。提利昂看着哈尔顿的脸变成绿色、接着是红色,然后又成了紫色。在周围嘈杂的外乡话音里,他听见高处传来奇特的乐声,那是尖细的长笛,伴随着鼓点。在他们身后,有只狗吠个不停。 妓女们都出来接客了。无论河上还是海边,港口都是一样性质:有水手的地方就有妓女。父亲是这个意思吗?妓女还能上哪儿去,当然是漂洋过海去。 然而兰尼斯港和君临的妓女好歹是自由人,她们在赛荷鲁镇的同行却都是奴隶,这些人的右眼下方都有泪珠刺青,刺青将她们永远地钉在耻辱柱上。如果说衰老是罪过,丑陋就是双重罪过,而这帮人又老又丑,正常男人看到她们都应该打消掉发泄的欲望。提利昂蹒跚着向前走,他能感受到她们的目光,听到她们彼此窃窃私语、掩嘴嬉笑。你会以为她们从没见过侏儒呢! 临河门由一队瓦兰提斯长矛兵守卫,火把的光映照在他们钢甲手套前伸出的铁爪上。他们的头盔也被做成虎头模样,绿色条纹刺青横贯头盔下的两边脸颊。提利昂知道,瓦兰提斯的奴兵对自己的虎纹刺青非常自豪。他们向往自由吗?他思考着,如果那小女娃儿女王宣布给他们自由,他们会怎么做?他们真的是老虎吗?我又真的是狮子么? 一个虎兵发现侏儒后,说了个笑话,逗得同伴们哈哈大笑。等提利昂走近大门口,此人摘下铁爪拳套和拳套下汗津津的皮手套,用一只手钳住侏儒的脖子,另一只手粗鲁地抚摩他的头。提利昂吓得不敢动弹,好在对方很快松手。“这是什么缘故?”他询问赛学士。 “他说摸侏儒的脑袋可以带来好运气,”哈尔顿用本地语言跟守卫交流了几句后,回答提利昂。 提利昂强迫自己朝那守卫微笑,“告诉他,含侏儒的老二意味着洪福齐天。” “算了吧,老虎牙齿可是很利的。” 另一名守卫举着火把朝他们不耐烦地晃了晃,催促他们赶紧进门。于是哈尔顿规规矩矩地领着他踏进赛荷鲁镇,提利昂拖着腿谨慎地跟在后头。 门内是一个开阔的方形广场,即便现在这个时辰,广场内也很拥挤,人声鼎沸,灯火通明。旅馆和妓院门口都用铁链悬着灯笼,镇里的灯笼都是彩色玻璃做的,不是羊皮纸。在他们右手边有一座红石建筑的神庙,神庙外点着夜火,一位红袍僧站在神庙阳台上,朝夜火前聚集的一小群人大声宣讲。有些旅客在一家旅馆门口玩席瓦斯棋,醉酒的士兵们从妓院里进进出出。有个女人在马厩外抽打一只骡子。一辆双轮车由一只白色矮象牵引,从他们面前隆隆驶过。这是另一个世界,提利昂心想,但本质上跟我的世界没什么区别。 广场中央有个巨大的无头白色大理石雕像,雕像身披异常华丽的铠甲,胯下战马也是同样打扮。“这又是何方神圣呢?”提利昂问。 “这是荷罗诺执政官,身为那个流血世纪里的瓦兰提斯英雄,他连续四十年当选。最后他厌倦了选举,自封为终生执政。但瓦兰提斯人不买账,他们很快就处死了他。他被绑在两只大象上,活活扯成两半。” “他的雕像缺了个头。” “因为他是虎党的人。象党夺权后,该党信徒大肆打击报复,所有被他们认为该为战乱和死亡负责的虎党人士,其雕像的头都被敲了下来,”赛学士耸耸肩,“不过这些都是几百年前的事了,我们最好去听听那和尚怎么说。我敢打赌我刚才听见了丹妮莉丝的名字。” 他们穿过广场,加入红神庙前不断膨胀的人群。由于四周围满了本地人,侏儒除了别人的屁股外几乎什么也看不到;他倒是能听见红袍僧的宣讲,可惜半句也不懂。“你能听明白他说什么吗?”他用通用语询问哈尔顿。 “能——如果没有矮冬瓜在我身边聒噪的话。” “我没聒噪,”提利昂不高兴地抱起胳膊,朝后面看去,研究起那些倾听宣讲的男男女女来。无论他转向哪里,都能看见脸庞上的刺青。他们是奴隶。在这些听讲的人里面,自由民和奴隶的比例约是一比四。 “和尚在号召瓦兰提斯参战,”赛学士为他翻译,“但是要参加正义的一方,为光之王而战。他说是拉赫洛塑造了太阳和群星,并与黑暗进行永恒的搏斗。他说奈西索和马拉乔背弃了光明,被东方的黄色鹰身女妖腐蚀了心智。他还提到……” “龙。他说的是龙。我听懂了这个词。” “没错。他说魔龙将载她踏上光荣之路。” “她?丹妮莉丝?” 哈尔顿点头。“瓦兰提斯的本内罗宣布,她的崛起实现了上古预言。她自烟与盐之地降生,未来将重塑这个世界。她是亚梭尔·亚亥转世……她将战胜黑暗、带来永不终结的长夏……连死神也将向她屈服,为她的事业流血牺牲的人必将获得重生……” “我会在同一个躯壳里重生吗?”提利昂问。听讲的人越来越多,人们从四面八方向他挤过来。“本内罗又是谁?” 哈尔顿抬起一边眉毛。“他是瓦兰提斯红神庙的至高牧师,号称真相之火、睿智之光、光之王的首仆、拉赫洛之奴。” 提利昂唯一认识的红袍僧就是密尔的索罗斯,那个态度和蔼的好酒胖子,穿一件满身酒渍的红袍,混迹于劳勃的宫廷,似乎生平只做过两件事:一是尝尽国王的美酒,二是点燃长剑去参加团体比武。“我宁可面对那些肥胖堕落、信仰缺缺的酒肉和尚。”他告诉哈尔顿,“那种和尚满心只想坐坐绸缎软垫,吃点糖果,诱骗小男生。这号狂信徒却是麻烦制造者。” “他们制造的麻烦或许对我们有利。我知道上哪儿去寻找答案。”哈尔顿带他越过无头英雄,来到广场对面一座石头大旅馆前。旅馆门口挂着一只巨龟的锯齿状甲壳,甲壳被涂上了鲜艳的色彩。旅馆里头则点了百来只阴郁的红烛,犹如许多飘渺的星星。空气中满是烤肉和香料的气息,有个一边脸颊带有乌龟刺青的女孩在为客人们倒淡绿色葡萄酒。 哈尔顿在门廊处停步,“那儿,就那两人。” 他指的那两个男人坐在小隔间里就着精雕的石棋盘对弈席瓦斯,棋盘边放了一只红烛,两人下得聚精会神。其中一人面黄肌瘦,长着稀疏的黑发和突出的剑鼻;另一位则是肩宽体胖,肚子浑圆,一头杂乱的卷发覆盖了颈项。两个人都不肯抬头看他们一眼,直到哈尔顿拖了把椅子,坐在两人之间说:“你们两位加起来也下不过我的侏儒。” 胖子抬起眼睛,不满地瞪着搅局者,用古瓦兰提斯话念叨了什么。他说得太快,提利昂听不清。瘦子则向后靠到椅背上。“你要卖他?”他用维斯特洛通用语问,“执政官的马戏团正缺会下席瓦斯的侏儒。” “耶罗不是奴隶。” “真可惜,”瘦子捻起一只玛瑙大象。 棋盘对面,执白的胖子不屑地嘟起嘴唇,移动重骑兵。 “你太大意了,”提利昂说。他明白自己应该扮演的角色。“就是这样,”瘦子同意。他用自己的重骑兵回应,两人飞快地厮杀了几回合,直到瘦子笑着说:“将,朋友。” 胖子怒视着棋盘,站起来用本地话咆哮了几句。他的对手笑笑。“来吧,至少这矮冬瓜没他臭,”瘦子示意提利昂坐进空位,“小不点儿,我就跟你来一盘。把银子放桌上,我们来瞧瞧你的游戏本领。” 你指什么游戏?提利昂几乎脱口而出。他坐进椅子里,“吃饱喝足我才玩得好。”瘦子听了便转过头,招呼奴隶女孩端来食物和饮料。 哈尔顿开口介绍:“这位是可敬的魁沃·诺加斯,赛荷鲁镇海关长官。我从没在席瓦斯棋盘上讨得他半点便宜。” 提利昂心领神会。“或许我的运气比较好哟,”说罢他打开钱包,把银币一个接一个地叠在棋盘边,直到魁沃露出微笑。 两人在挡板背后摆棋时,哈尔顿问:“下游有些什么新闻?听说要开战了?” 魁沃耸肩,“渊凯人迫不及待地想开战。他们自封为贤主大人,有多贤良我不清楚,但确实很精明。他们的使节带着很多箱金子和宝石来到我们城市,还带来二百位精选的奴隶,都是些身段火辣的女孩和皮肤细腻的男孩,精通七种春啼之术。据说那使节夜夜宴请达官贵人,出手更是豪爽大方。” “渊凯人连你们的执政官都能收买?” “只收买到奈西索,”魁沃移开挡板,凝神研究提利昂的布局。“马拉乔纵然老迈得没了牙齿,毕竟还是虎党的人,而多法斯明年肯定选不上。于是整个城市都被拉到了战争道路上。” “这是为什么呢?”提利昂不明白,“弥林远隔重洋,那位甜美的小女王到底是哪里冒犯了古瓦兰提斯?” “甜美?”魁沃哈哈大笑,“哪怕从奴隶湾传回的故事只有一半属实,那女孩儿也是个怪物。传说她残忍嗜血,谁敢顶撞就会被钉在木桩上、缓缓地受死;她是个女巫,用新生幼儿的血肉来喂她的龙;她还是个嘲笑诸神、撕毁条约、威胁使节、屠戮忠臣的背誓者。他们还说,她欲火焚身,不仅和男人、女人以及太监交媾,甚至找来狗和孩子满足欲望,被她玩腻了的伴侣下场都极悲惨。她用身体来交换男人的灵魂。” 噢,太棒了,提利昂心想,如果她肯用身体来换,我很乐意把我畴形的小灵魂交给她。 “他们说,”哈尔顿道,“你说的‘他们’,都是那些被她从阿斯塔波和弥林驱逐的奴隶贩子吧,我看全是造谣诽谤。” “谣言总有其真实源头。”魁沃提出,“那女孩招惹瓦兰提斯的真正原因在于她过于狂妄,竟想凭一己之力废除奴隶贸易。奴隶贸易可不单是奴隶湾的生计,它关系着全世界海上贸易的平衡,龙女王说关闭就把它给关闭了。在黑墙之内,拥有古老血脉的旧贵族现在食不甘味、睡不安寝,连厨房里的奴隶磨刀子的声音都怕。放眼整个瓦兰提斯,是奴隶为我们生产粮食、清洁街道、教育孩子,是奴隶为我们守卫城墙、驾驶战舰、冲锋陷阵。现在这些奴隶统统把目光转向东方,翘首盼望光辉灿烂的救星女王,那所谓的解放者。不仅旧贵族不能容忍这种情况,连城里的穷人也没法忍受。按照法律,哪怕乡下最卑微的乞丐其地位也高于奴隶,现在龙女王要把他们最后一点安慰也夺走,能不让人愤慨么?” 提利昂让他的长矛兵前进。魁沃用轻骑兵防守。提利昂又把十字弓兵前移了一格。“外头的红袍僧似乎认为瓦兰提斯应该站在银女王一方,而不是反对她。” “那帮臭和尚要是有点脑子,就该管住自己的舌头。”魁沃·诺加斯道,“他们的信徒已经跟其他神的崇拜者发生了冲突,本内罗的狂言最终会为他招来杀身之祸。” “本内罗的狂言?”侏儒把玩着暴民,一边问。 瓦兰提斯人摆摆手,“在瓦兰提斯城内,每晚都有好几千奴隶和自由民聚集在神庙广场上,听本内罗叫嚣什么泣血之星和清洁世界的火剑。他说倘若瓦兰提斯的执政官们一意孤行、执意跟银女王作对,城市必遭焚毁的命运。” “这种预言我也可以说嘛。噢,晚餐来了。” 晚餐是一大盘垫在切好的洋葱上的烤山羊肉,山羊肉上撒了许多香料,外焦里嫩、鲜美多汁。提利昂撕下一小块来,烫着了指头,但肉实在美味,所以他忍不住又撕了一块。他用淡绿色的瓦兰提斯酒把食物冲下肚,这是好久以来他喝过的最接近美酒的事物。 “好吃极了,”他边说边拿起了龙。“这是游戏里最强有力的棋子,”他边说边用龙吃掉了魁沃的大象,“而丹妮莉丝·坦格利安有三条。” “她有三条龙,”魁沃同意,“却要对抗三十万敌人。黄砖之城不止派出格拉兹旦·莫·厄拉兹这一位使节。新吉斯的军团已确定将加入贤主大人们一方,向弥林宣战。除此之外,他们还争取到脱罗斯人、埃利亚人,乃至多斯拉克人的支持。” “多斯拉克人就在你们的城墙外头虎视眈眈。”哈尔顿指出。 “那是波诺卡奥的队伍。”魁沃又挥了挥白皙的手,以示不屑,“马王们经常来,送上礼物,他们自会离开。”他再度移动投石机,吃掉了提利昂的雪花石膏龙,接下来是一场屠杀,侏儒勉强招架了十几个回合。“悔不当初吧,”魁沃得意洋洋地说,一边把那叠银币收走,“再来一盘?” “不用了,”哈尔顿,“我的侏儒已经学会谦卑之道。我想我们是时候回船上去了。” 他们走回广场,夜火仍在燃烧,但布道的红袍僧和围观群众都早已散去。妓院窗户里透出蜡烛摇曳的火光,飘来女人的笑声。 “还不到深夜呢,”提利昂道,“也许魁沃没有倾情相告。妓女们天天接客,消息比较灵通。” “你对女人这么饥渴啊,耶罗?” “男人总不能光靠手指,你说是吧?”妓女也许正是去了赛荷鲁镇,也许这就是泰莎的归宿,一边脸颊刺上泪珠刺青。“该死的,我几乎被淹死了,需要找个女人安慰一下。我还要确定自已的命根子没变成石头咧。” 赛学士哈哈大笑,“我在门口等,别搞得太久。” “噢,这你不用担心。女人碰到我,巴不得尽快完事。” 这家妓院完全无法与侏儒在兰尼斯港或君临常光顾的窑子相提并论。店主除了瓦兰提斯话,别的都不会,但银币的声音在哪儿都畅通无阻。提利昂交了钱,他便领提利昂穿过拱门来到一个香气弥漫的大房间。屋里四个无所事事的奴隶女孩摆出各种各样的半裸姿势。其中有两个至少四十岁了,最年轻的大约十五或十六岁。虽然这些女人没他在码头见到的妓女那么丑,但也实在称不上标致。其中一人显然怀了孕,另一位太胖、只顾玩弄两个乳头上的铁乳环。她们四个的一只眼下都有泪珠刺青。 “有会说维斯特洛话的女孩没?”提利昂问。店主茫然地瞅着他,似乎不能理解,因而提利昂又用高等瓦雷利亚语重复了一遍。这回对方听懂了些词汇,便用瓦兰提斯语吼了几句。“日落女孩”是侏儒唯一听明白的话。他认为这是指女孩出自日落国度的意思。 全妓院只有一个女孩符合要求,可她不是泰莎。她满脸雀斑,一头浓密的红色卷发——多半她乳房上也有雀斑,阴毛也是红的吧。“就这个,”提利昂道,“我还要一壶酒。红酒配红发,才叫绝配呢。”妓女看着他的烂鼻子,透出极度嫌恶的神情。“我冒犯你了吗,亲爱的?我是个讨人厌的大怪物,如果我父亲没死掉烂掉的话,他一定会好心警告你的。” 虽然这女孩看起来像是维斯特洛人,但一句通用语也不会说。或许她早在婴儿时期就被奴隶贩子抓走了。她的闺房很小,但地上有张密尔地毯,床上铺的是羽毛毯子而非稻草床垫。我上过更糟的床。“可以告诉我你的芳名吗?”他从她手里接过一杯葡萄酒,一边问。“听不懂?”这酒果然又烈又酸,酒劲直冲脑门。“我想我只需向你的蜜穴进军就够了,”他用手背擦干嘴。“你跟怪物睡过吗?这可是千载难逢的体验机会。快把衣服脱光,脸朝下趴床上去,大爷我管你高不高兴。” 她不解地看着他,直到他从她手中一把抓过酒壶,再把她的裙子从头上掀下。现在她明白了他的需求,但并不热情。不管怎样,提利昂太久没碰过女人,所以在她体内抽送到第三下就射了。 他翻过身去,没有任何满足感,却是满心羞愧。这样做不对,我到底变成了怎样一个可怜又可恨的怪物啊。“你认识叫泰莎的女人吗?”他一边问,一边看着自己的种子从她体内流出、流到床上。妓女什么也没说。“你知道妓女都上哪儿去了吗?”她还是没吱声。他看见她背上纵横交错、伤痕累累。这女子跟尸体没两样,我等于是在跟死人做爱。连她的眼睛也了无生气。她连厌恶我的力气都没有。 他要酒。要灌醉自己。于是他双手捧住酒壶,凑到嘴边。鲜红的酒液倾泻而下,流过喉咙,也淌满下巴,浸湿了胡子,浸透了羽毛床。在昏暗的烛光下,这就跟毒死乔佛里的那杯酒一模一样。他一口气把酒喝完,将酒壶摔到地板上,然后连滚带爬地跳下床去找夜壶。这里没有夜壶。他胃里阵阵翻搅,不由自主地蹲下,就着地毯狂呕不休。那张精美厚实的密尔地毯,此刻跟谎言一样带给人安慰。 妓女凄惨地哭起来。他们会把一切都怪罪到她头上,他羞愧地想。“提着我的人头去君临吧。”提利昂劝她,“我老姐会让你入宫做官家仕女,再也没有人敢鞭打你了。”妓女仍旧听不懂。所以他粗暴地分开她的腿,爬到中间,又占有了她一次。至少,这种滋味她是懂的。 葡萄酒没了,他也发泄完毕。他胡乱抓起女孩的衣服,朝房门扔去。妓女明白暗示,赶紧逃走,把他一个人留在黑暗中,沉沦在羽毛床里。我是个烂醉如泥的酒鬼。但他不敢阖眼,生怕就此睡着。在梦境的帷幕之中,伤心领等着他。无尽的石阶向上延伸,又陡又滑又坎坷,裹尸布大王就住在石阶顶上。我不要见什么裹尸布大王,提利昂摸索着穿好衣服,连滚带爬地出门找楼梯。格里芬会剥了我的皮。哈,有何不可?如果全天下有哪个侏儒活该受罚,那就是我了。 楼梯下到一半,他忽然失足,好在及时伸手,勉强以翻筋斗的姿势落地,没有摔个狗吃屎。底楼大堂的妓女们眼看着他落到地上,纷纷露出惊讶的表情。提利昂又翻了个滚,朝她们鞠了一躬。 “我喝醉了状态最好。”他转向店主,“很抱歉我糟蹋了你的地毯,不是那女孩的错。我赔你。”他抓了一把银币,朝对方抛过去。 “小恶魔,”身后有个低沉的声音呼唤他。 呼唤他的男人坐在角落里,被阴影笼罩,膝上有个妓女扭来扭去。我先前没发现这妞,若早些看见铁定挑她上楼,不要那雀斑女。这女子比其他妓女都年轻,苗条又漂亮,有一头长长的银发,估计是里斯人……但坐在她身下的男人显然来自七大王国,此人身体健壮,肩膀宽阔,至少有四十岁,甚至更年长。他的头已经半秃,粗糙的胡子覆盖了脸颊和下巴,胳膊上的体毛也特别浓密,甚至指节间也长了毛。 提利昂不喜欢此人的长相,更不喜欢此人外套上绣的人立大黑熊。羊毛外套,这么热的天还穿羊毛外套,除了骑士谁会这么疯狂?“异国闻乡音,身为游子的我非常荣幸。”他敷衍道,“但恐怕您认错了人。我是胡戈·希山,好朋友,我能请您喝杯酒吗?” “我喝得够多了,”骑士推开妓女,站起身。他的剑带挂在旁边墙壁的钉子上,他一把取下,并抽出武器。精钢摩擦皮革的声音让妓女们着了迷,她们痴痴呆呆地看着,烛光在她们眼中闪烁。店主则已不见踪影。“你是我的了,胡戈。” 提利昂知道自己既打不过,也跑不了。喝得烂醉如泥,连靠嘴皮子脱身都做不到。他只好摊开双手,“您要如何发落我呢?” “我要把你,”骑士一字一顿地说,“献给陛下。” 第二十三章 丹妮莉丝(四) 格拉茨旦·卡拉勒在十二名白圣女的陪同下来到大金字塔,这些贵族女孩还太年轻,尚不能进入神庙的情欲园侍奉。她们全身包裹在白袍中,还带上白面纱,象征纯洁。一身绿袍的骄傲老妪则被小女孩们环伺其中。 女王热情地迎接她们,她命弥桑黛招待女孩们吃饭和娱乐,与绿圣女私下共进晚餐。 丹妮的厨师们准备了一顿大餐:撒了芳香的碎薄荷的蜜汁烤羊羔,配上她最喜欢的绿色小无花果。负责端盘倒酒的是她最喜爱的两名质子——小鹿般眼睛的女孩挈萨和瘦弱的男孩克拉扎。他们是兄妹,又是绿圣女的表亲,圣女吻了他们,询问他们是否一切安好。 “他们很贴心,两个都是。”丹妮告诉圣女。“挈萨有时会唱歌给我听,她嗓子真好。克拉扎则和其他男孩一起在巴利斯坦爵士手下受训,学习西方的骑士道。” “他们与我血浓于水。”绿圣女一边看着挈萨为她倒上深红色葡萄酒,一边说。“他们能让陛下满意,我就放心了,希望我也能如此。”这老妪白发苍苍,皮肤如羊皮纸般稀薄,但岁月不曾使她的双眸黯淡分毫。它们同她的袍子一样碧绿,其中充满悲悯与睿智。“恕我冒犯,明光您看起来……很疲惫。您睡得好么?” 丹妮只能苦笑。“不太好。昨晚有三艘魁尔斯划桨船趁夜色偷偷上溯斯卡扎丹河。龙之母的仆从向它们的帆射出火箭,将燃烧的沥青抛向它们的甲板,但这些船还是逃脱了,没受重创。魁尔斯人意图如封锁海湾那样将河流也封锁。他们已不再是孤军作战,有三艘新吉斯来的划桨船和一艘脱罗斯武装商船加入他们。”脱罗斯对她结盟提议的答复是宣布丹妮为“妓女”,要她将弥林归还伟主大人;这也比玛塔里斯人的答复强,后者派回的篷车装了个雪松木箱,箱子里放着她三名使节腌过的脑袋。“或许你的神祇能帮助我们,来一场大风拂去海湾里的战舰。” “我会向神灵祈祷献祭,或许吉斯众神能听到我的呼声。”格拉茨旦·卡拉勒抿了口酒,但双眼一直盯着丹妮。“昨夜城内似乎也不太平。我听闻又有自由民遇害。” “有三人遇害。”丹妮不无苦涩,“那帮懦夫闯进纺织工家里——除了为这世界增光添彩,她们从未做过任何坏事,我的床头还挂着她们送的挂毯。鹰身女妖之子砸了她们的纺织机,奸淫了她们,然后割了她们的喉咙。” “我们听说了。明光您还是鼓起勇气以德报怨,没有伤害任何一位贵族质子。” “迄今为止,没有。”丹妮对这些孩子的喜爱日益加深。他们有的羞涩,有的外向,有的可爱,有的阴郁,共同之处是天真漂亮。“杀了小侍酒,谁来帮我端盘服务呢?”她努力让声音听起来轻描淡写。 但女祭司没笑。“据说圆颅党会拿他们喂您的龙,一命抵一命。每bbr>死一名兽面军,他们就杀一名质子。” 丹妮拨弄着盘中食物。她不敢看向克拉扎和挈萨,害怕自己哭出来。圆颅党的心肠比我狠多了。他们已为质子的事吵过好几次。 “鹰身女妖之子正在金字塔内洋洋得意,”斯卡拉茨今早刚告诫她,“您不取首级,还留着这些质子干吗?”在他眼中,丹妮只是个软弱的妇人。哈茨雅已经够了。用孩子的鲜血换来的和平有什么意义?“他们又没杀人,”丹妮无力地对绿圣女说,“我不是屠夫女王。” “弥林为此感激您,”格拉茨旦·卡拉勒说。“听说阿斯塔波的屠夫国王死了。” “他命令手下进攻渊凯人,却死于哗变。”丹妮酸溜溜地说。“国王尸骨未寒,就有人取而代之,自称克莱昂二世,那家伙被割喉前只在位八天。谋杀者戴上王冠,克莱昂一世的情妇也自命为女王。阿斯塔波人称他们为‘割喉国王’和‘婊子女王’。渊凯人和他们的佣兵团在城外虎视眈眈,城内的两派人马却斗得热火朝天。” “真是悲惨。我的明光,能否允许我冒昧地献上谏言?” “你知道我有多重视你的谏言。” “听我一言,结婚吧。” “哦。”丹妮毫不意外。 “您常说自己只是个年轻女子。看看您,豆蔻年华,涉世不深,难承风雨,如何独自面对这些考验?您需要一位国王与您分忧。” 丹妮叉起一大块羊肉,咬下一口,慢慢地嚼。“那您说,这位国王能否一口气将札罗的舰队吹回魁尔斯?能否举手投足间解阿斯塔波之围?能否让我的子民填饱肚子,为我的街道带来安宁?” “您能么?”绿圣女反问。“国王不是神,但一位强壮男子能做不少事。在我的人民眼中,您是海那边过来的征服者,想要屠杀我们,并奴役我们的孩子。一位国王可以改变这些看法。一位出身高贵、有纯正吉斯卡利血统的国王可以帮您统治这座城市。否则我担心,您的统治会如开始那般地结束,在血与火之中终结。” 丹妮继续拨弄盘子里的食物。“那吉斯众神希望谁做我的国王和伴侣呢?” “西茨达拉·佐·洛拉克,”格拉茨旦·卡拉勒果断指出。 丹妮并未故作惊讶。“为什么是西茨达拉?斯卡拉茨也是贵族出身啊。” “斯卡拉茨姓坎塔克,西茨达拉姓洛拉克。恕我冒犯,我的明光,只有真正的吉斯人能明白两者的区别。我常听说您是征服者伊耿、睿智的杰赫里斯与龙主戴伦的后代;与之相对,高贵的西茨达拉是圣明的马兹达罕、英俊的哈扎克与解放者扎那克的子孙。” “他的祖先和我的祖先都早已作古。西茨达拉能召唤他祖先的灵魂出来帮弥林抗敌么?我需要船只和士兵,你却给我一堆祖先。” “我们是古老的民族,祖先对我们非常重要。嫁给西茨达拉·佐·洛拉克并诞下子嗣,这男孩将以鹰身女妖为父,以真龙血脉为母,预言在他身上实现,您的敌人将如春雪般消融。” 骑着世界的骏马。丹妮知道预言。预言是言语的组合,而言语就像风。洛拉克与她不会有后代,真龙与女妖不可能结合。当太阳从西边升起,从东方落下,等海水干枯,山脉像枯叶一样随风吹落,我的子宫才会再度胎动…… ……但丹妮莉丝·坦格利安有别的孩子,成千上万的孩子,在她打碎枷锁时他们称她为母亲。她想到坚盾、想到弥桑黛的哥哥、想到弹得一手好琴的瑞罗娜·蕤娥。跟谁结婚都无法让他们起死回生,但如果找个丈夫可以结束屠杀,那她亏欠死者这段婚姻。 如果我嫁给西茨达拉,斯卡拉茨会转而与我为敌吗?与西茨达拉相比,她更信任斯卡拉茨,但立圆颅大人为王将是场灾难。此人易怒又记仇,跟她本人一样不受欢迎。西茨达拉则广受尊敬,至少在她看来如此。“我这位候选夫婿怎么想?”她问绿圣女。他觉得我美吗? “陛下当面问他便是。高贵的西茨达拉已在下边等候。如果您愿意,随时可以召见他。” 你倒是安排得十分妥当啊,女祭司,女王暗想,但她咽下怒火,面露微笑。“有何不可?”她召唤巴利斯坦爵士,让老骑士护送西茨达拉上来。“要爬很长一段阶梯,让无垢者帮他。” 等西茨达拉爬完阶梯,绿圣女也结束了用餐。“圣主,请允许我先行告退。您和高贵的西茨达拉有许多要事讨论,我不便打扰。”老妪在唇上轻涂一点蜂蜜,在挈萨和克拉扎的额头分别印下离别的吻,然后用面纱遮住脸。“我将返回圣恩神庙,向神灵祈祷,让女王做出睿智的选择。” 她离去后,丹妮让挈萨满上酒杯,然后遣退孩子们,宣西茨达拉·佐·洛拉克觐见。他敢再为他宝贝的竞技场说一个字,我就把他从露台上扔下去。 西茨达拉穿了件朴素的绿长袍,外套棉背心。他进来后深鞠一躬,神情肃穆。“你就不能对我笑笑?”丹妮问他,“我就那么难看么?” “您的美丽让我变得拘谨。” 算是个好开端吧。“陪我喝杯酒。”丹妮亲自为他倒酒。“你知道自己为何被召见。绿圣女似乎认为我若选你为夫,烦恼都将迎刃而解。” “我绝不会如此鲁莽承诺。人生就要忍辱负重,唯有死亡能终结一切烦恼。但我相信自己可以帮您。我有钱有权还有人脉,身上流淌着古吉斯的血统。我没结过婚,但拥有两名庶出子嗣,一男一女,这证明我能带给您继承人。我可以让这座城市服从您的统治,并终结夜幕下小巷中的谋杀。” “你能?”丹妮盯着他的眼睛。“鹰身女妖之子会为你放下屠刀?难道你是其中一员?” “不是。” “就算是,你会承认么?” 他笑了。“不会。” “圆颅大人会让你供出真相。” “没错,斯卡拉茨很快就能让我招供。让他提审我,第一天,我是鹰身女妖之子;第二天,我就成了鹰身女妖;第三天,您将得知当年在日落国度谋杀您父亲的,乃是仍为孩童之身的我。他会把我钉在木柱上,让您亲眼目睹我惨死……但一切结束之后,谋杀依然继续。”西茨达拉向她探了探身。“或者您与我成婚,让我来阻止他们。” “你为什么帮我?为了王冠?” “我不否认,王冠很适合我,但我想要的不止于此。如果我告诉您,我想保护自己的人民,正如您想保护您的自由民,您会觉得奇怪吗?弥林经不起第二场战争了,我的明光。” 这是个好答案,说得很实在。“战争非我愿。我曾击败渊凯人,却在本可洗劫他们的城市时手下留情。克莱昂国王要出军攻打渊凯,我拒绝与之同谋。即便现在,当阿斯塔波深陷重围,我依然袖手旁观。而魁尔斯……我从未伤害魁尔斯……” “从未有意伤害,这没错。但魁尔斯是商人之城,商人热爱银钱的响声和金币的光华。您在这里禁止了奴隶贸易,影响遍及自维斯特洛到亚夏的广阔世界。奴隶是魁尔斯繁荣富强的根本,除此之外,脱罗斯、新吉斯、里斯、泰洛西、瓦兰提斯……很多很多地方也离不开这个,陛下。” “让他们来吧,他们会发现我是比克莱昂更棘手的敌人。我宁愿与之决一死战,也不能让我的孩子再被奴役。” “您有别的选择。我可劝说渊凯人承认您现有的自由民,只要圣上同意,自今日起不再阻挠黄砖之城的奴隶贸易和奴隶训练,一切就可兵不血刃地解决。” “除了那些渊凯人将要交易和训练的奴隶的血,”话虽如此,但丹妮心知他所言不错。这或许是我们能期望的最好结局。“你还未曾示爱呢。” “若您喜欢,我会表示的,我的明光。” “这可不是一个坠入爱河的男人会说的话。” “什么是爱?是欲望吗?没有一个健全男人见过您后不想得到您,丹妮莉丝,然而这不是我娶您的原因。在您到来之前,弥林已行将就木,我们的统治者尽是些命根枯萎的干瘪老者和下体褶皱的古板老妪。他们端坐在自己的金字塔上,啜饮杏子酒,侃侃而谈古帝国的光辉岁月,丝毫不顾时光飞逝,城市的砖块在他们脚下崩塌成灰。习俗和禁令将我们死死限制,直到您99lib?用血与火换来了新时代。在这个时代,一切皆有可能。嫁给我吧。” 他长得并不难看,丹妮告诉自己,而且他有王者的口才。“吻我。”她命令。 他再次握住她的手,亲吻她的指尖。 “不是这样的。要当是在吻自己的妻子。” 于是西茨达拉轻轻扶住她的肩膀,好像在对待小鸟。他身体前倾,双唇印在她唇上。这干巴巴的一吻轻柔短暂,丹藏书网妮毫无感觉。 “要我……再吻一次么?”吻完后,他问。 “不了。”当她在露台上的浴池中沐浴时,小鱼会轻啄她的双腿,那触感都比西茨达拉·佐·洛拉克这一吻来得热烈。“我不爱你。” 西茨达拉耸耸肩。“迟早会,日久生情,大家都知道。” 你我之间不会,她想着,何况达里奥近在眼前。我想要的是他,不是你。“迟早,我得回到维斯特洛,夺回曾属于我父王的七大王国。” “迟早,凡人皆有一死,但现在考虑死亡没有意义。我宁愿将每一天都看作新的开始。” 丹妮双手合什。“言语就像风,即便爱与和平的言语也不例外。我相信行胜于言。在我的七大王国,骑士会游历冒险,向心爱的少女证明自己的价值。他们会去寻找魔剑,黄金宝藏,以及从龙穴里偷出王冠。” 西茨达拉挑了挑眉毛。“龙我只在您这里见过,魔剑更是罕有。不过如果您想要,我倒是乐意送您戒指、王冠和成箱的金币。” “我想要和平。你说你能帮我终结夜幕下小巷中的谋杀,那就去做吧。结束这见不得光的战争,大人。这是我交给你的任务。只要有九十个日夜不再发生谋杀,我觉得你就够资格坐上王位。你能做到么?” 西茨达拉若有所思:“九十个日夜不出现横死之人,然后我们在第九十一天成婚?” “或许吧。”丹妮故作羞赧地一笑。“不过年轻女孩的善变众所周知,我可能仍想要一把魔剑。” 西茨达拉又笑了。“那您也会如愿以偿,我的明光。汝愿即吾命。最好让您的总管着手筹备我们的婚礼。” “这是高贵的瑞茨纳克最乐意干的事。”如果弥林人得知婚礼即将举行,那即便西茨达拉实现不了承诺,也势必能换来几夜安宁。圆颅大人会对我不满,但瑞茨纳克·莫·瑞茨纳克肯定会开心得起舞。丹妮不知这些人谁更关心她。她需要斯卡拉茨和兽面军,也必须对瑞茨纳克的谏言保持戒心。小心芳香的总管。是不是瑞茨纳克、西茨达拉还有绿圣女联合起来陷害我? 西茨达拉·佐·洛拉克前脚离开,身披长长白披风的巴利斯坦爵士就出现在丹妮身后。长年累月在御林铁卫当差让白骑士学会了如何在丹妮宴客时隐匿形迹,但他从未远离。他听到了刚才的事,丹妮一看就知道,并且不赞成。他嘴边的皱纹加深了。“那么,”丹妮对他说,“我又要结婚了。您不为我高兴么,爵士先生?” “如果那是您的旨意,陛下。” “你是不会挑选西茨达拉作我丈夫的。” “这种事不容我置喙。” “的确,”丹妮同意。“但我希望你能理解。我的子民正在流血,他们接连丧命。一位女王不属于自己,而属于国家。联姻还是屠杀,全在我一念之间。要么结婚,要么打仗。” “陛下,恕我直言?” “当然。” “您有其他选择。” “维斯特洛?” 他点点头。“我发誓效忠陛下,无论您身在何处都要守护您。我会永远守在您身旁,无论此地抑或君临……但您属于维斯特洛,属于您父亲的铁王座,而七大王国绝不会接受西茨达拉·佐·洛拉克为王。” “正如弥林不会接受丹妮莉丝·坦格利安。绿圣女说得没错,我需要一位国王来辅佐我,一位有古吉斯血统的国王。否则,他们总是视我为未开化的野蛮人——无端破门而入、用木桩钉死他们的亲人并夺走他们财富的野蛮人。” “而在维斯特洛,您将被看做在异乡漂泊多年的游子,如今终于归来继承大业。您的人民会为您欢呼雀跃,七国的善男信女将对您敬爱有加。” “维斯特洛遥不可及。” “在此逡巡也不能让它变近。我们越早离开——” “我知道。我知道!”丹妮不知道怎样让他明白。她同他一样想回维斯特洛,但她必须先将弥林安置妥当。“九十天是很长一段时间,西茨达拉可能失败。无论如何,他的行动会为我争取时间,用来联合其他城邦、加强城防,并且——” “如果他成功了呢?陛下您打算怎么做?” “履行女王的责任。”她的语气变得冰冷。“你见证了我哥哥雷加的婚礼。你认为他的婚姻是为了责任还是爱情?” 老骑士犹豫了。“伊利亚公主是一位很好的女士,陛下。她善良聪慧,有温柔的心灵和敏锐的头脑。据我所知,王子非常喜爱她。” 喜爱,丹妮心想,这个词多么意味深长啊。最终我也会喜爱西茨达拉·佐·洛拉克的。谁知道呢。 巴利斯坦爵士继续道:“我也见证了您父母的婚礼。恕我直言,他们两人之间连喜爱都谈不上,王国也为这场婚姻付出了昂贵的代价,陛下。” “既然不相爱,为何要结合?” “您祖父指配的。一位森林女巫曾说,他们的结合可以诞生出预言中的王子。” “一位森林女巫?”丹妮十分震惊。 “她随荒石城的简妮一起进宫。她发育不良,身体畸形,很多人说她是个侏儒,但她跟简妮夫人很亲,简妮夫人公然宣称她是森林之子。” “她后来怎样了?” “盛夏厅。”这个词隐隐带着不祥意味。 丹妮叹口气。“你下去吧。我累了。” “遵命。”巴利斯坦爵士鞠了一躬,转身离开,却又在门口停下。“抱歉我忘了,门外有一位访客。是否通知他明天再来见您?” “谁?” “纳哈里斯。暴鸦团回来了。” 达里奥。丹妮觉得心脏在胸腔一通乱跳。“他们回来多……他什么时候……?”她已经语无伦次。 巴利斯坦爵士似乎明白她的意思。“他到达时陛下正在接见女祭司,不太方便。我可以让他明天再来。” “不。”知道我的团长近在眼前,我怎么还睡得着?“让他马上来见我。还有……今晚不需要你护卫了,和达里奥在一起很安全。哦,方便的话叫伊丽和姬琪来。还有弥桑黛。”我要梳洗,我要将自己收拾得漂漂亮亮。 当她的女侍们赶过来时,她激动地吩咐个不停。 “陛下想穿什么样的衣服?”弥桑黛问。星光和浪花,丹妮想,一缕袒露左胸的丝衣,应该可以取悦达里奥,噢,还要在发间编上鲜花。他们相见之后,从渊凯到弥林的一路上,达里奥每天都送鲜花给她。“把那件胸前缀珍珠的灰色亚麻长袍拿来。哦,还有我的白狮皮。”她在卓戈的白狮皮包裹中最有安全感。 丹妮莉丝于露台上接见团长,坐在梨树下的石雕凳子上。弯弯的月牙在群星拱卫下漂浮在城市的夜空中,达里奥·纳哈里斯神气活现地走进来。他站着不动时也很神气。团长将条纹灯笼裤塞进紫色高帮皮靴,上身穿白丝衬衫,外罩金锁甲,三叉胡染成紫色,绚丽的髭须则是金色,长长的卷发梳成中分。他腰间两侧分别挂着细剑和多斯拉克弯刀。“光辉的女王啊,”他说,“我不在的日子里,您愈发明艳动人了。真不可思议!” 丹妮早就习惯了这样的奉承,然而来自达里奥的赞美和出自瑞茨纳克、札罗或西茨达拉口中的不一样。“团长大人,据说你在拉扎出色地为我们服务。”我好想你。 “您的团长活着就是为服务他残忍的女王。” “残忍?” 月光反射在他眼中。“他将自己人全抛下,先走一步,只为早些见到她的面庞,结果只能眼巴巴看着她和干瘪的老太婆一起吃羔羊和无花果,倍受煎熬。” 那是因为他们没禀告我你回来了,丹妮想,否则我肯定不顾一切,马上召见你。“与我共进晚餐的是绿圣女。”最好别提西茨达拉。“我急需她的忠告。” “我只急需一样:丹妮莉丝。” “需要叫食物么?你肯定饿坏了。” “我两天没吃东西,但现在我在这里,秀色可餐。” “我的美貌填不饱你的肚子。”她拽下一颗梨扔给他。“吃吧。” “女王的命令哪敢不从。”他咬了一口梨,金牙在月光下闪烁,果汁顺着紫色胡子滴下来。 潜伏在女王内心深处的女孩想狠狠吻他。他的吻一定猛烈粗暴,她告诉自己,他才不会在意我的哭喊和要他停下的命令。但她心中女王那部分知道这很荒诞。“讲讲你的旅程。” 他漫不经心地耸耸肩。“渊凯派佣兵封锁凯塞山口。那群佣兵自称长枪团,我们在夜晚偷袭,将不少敌人直接送下地狱。在拉扎,我杀了手下两名军士,因为他们想偷我的女王送给羊人作礼物的珠宝和金盘。其他就和我承诺的一样。” “战斗中损失了多少人?” “九人,”达里奥回答,“但有十二个长枪团的兵决定与其送命,不如归顺暴鸦团,因而还赚了三个。我告诉他们与您的龙并肩作战要比跟它们作对活得久,他们显然认同我的话。” 这却让丹妮警觉。“他们可能是渊凯的奸细。” “没这么傻的奸细。您不了解他们。” “你也不了解啊。你信任他们么?” “我信任所有的手下——不过只在口水能吐到的范围内。”他吐出一颗籽,对丹妮的疑虑报以微笑,“要我提着他们的首级来见您么?您想要的话,我马上带来。一个秃头,两个满头辫子,还有一个把胡子染成四种颜色。哪有奸细会留这种胡子啊?您说呢?有个抛石手可以在四十步外用石头打中虫子的眼睛,还有个面目狰狞的家伙对付马很有一套。女王若要他们死……” “我不要他们死。我只是……让你盯紧他们。”她觉得自己表现得很蠢。她和达里奥在一起总感觉笨手笨脚的。笨嘴拙舌,春心涌动,反应迟钝。他会怎么看我啊?她换个话题。“羊人能否送来食物?” “粮食将由驳船通过斯卡札丹河送抵,我的女王,其他货物则由商队翻越凯塞山口带来。” “不能通过斯卡札丹河,它已被封锁。海路也是。你可以看见海湾中那些船。迄今为止,魁尔斯舰队驱逐了弥林三分之一的渔船,扣留了三分之一,剩下的根本不敢离港。我们仅存的一点贸易渠道被切断了。” 达里奥扔掉梨核。“魁尔斯人血管里流的是奶。让他们见识见识您的龙,保管他们落荒而逃。” 丹妮不想提龙。尽管卓耿根本没回城,农夫们仍不停地带着烧焦的骨头来见她,向她哭诉丢失的羊。有人报告曾在河北岸见他盘旋在多斯拉克海上空。除他之外,深坑下的韦赛利昂已挣断了一根链子;他和雷哥日益狂躁。无垢者告诉她,铁门曾一度烧得通红,一整天没人敢碰。“阿斯塔波也被围困了。” “这我知道。有位活得够久的长枪团员说红砖之城已开始人吃人,他还说弥林的好..日子也要到头。为此我割了他舌头,拿去喂野狗。狗不吃骗子的舌头,但野狗吃了他的,因此我知道他说的是真话。”, “弥林城内也有一场战争。”她将鹰身女妖之子、兽面军和砖墙上的鲜血标记统统告诉了达里奥。“我四面受敌,城内城外都有敌人。” “主动出击。”达里奥马上说,“如果四面受敌,被动防御就是等死,左支右绌终有应接不暇之日。不,当你四面受敌时,找出最弱的那个,迅力扑杀,再跨过尸体逃离。” “我能逃到哪儿?” “逃到我的床上,我的臂膀中,我的心里。”达里奥的弯刀和细剑的刀柄被雕刻成黄金女人,赤身裸体,神态放荡。他的大拇指以淫秽的方式拂过这两个雕像,嘴角露出坏笑。 丹妮满脸通红。那就像是在爱抚她。如果我拉他上床,他会不会觉得我太淫荡?他想让丹妮当他的姘头。我不该单独召见他。靠近他太危险了。“绿圣女说我必须嫁给吉斯人,让他做我的国王,”她有些慌乱地说,“她劝我嫁给高贵的西茨达拉·佐·洛拉克。” “那瘪三?”达里奥轻笑,“你想找个太监上床,何不找灰虫子?你真的想要一个国王?” 我想要你。“我想要和平。我给了西茨达拉九十天期限,让他结束城内的谋杀。如果他做到,我就嫁给他。” “让我做你的丈夫吧,我九天之内就能结束一切。” 你知道我不能那么做,她差点脱口而出。 “你应该斩草除根,而非扬汤止沸,”达里奥自顾自说着。 “要我说,杀光他们,抄他们的家。下一道密令吧,您的达里奥将让他们的头颅堆得比这座金字塔还高。” “如果我知道罪魁祸首——” “扎克、帕尔还有玛瑞克。他们,以及其他所有伟主大人。还会有谁?” 他真是既英勇,又嗜血。“我们无法证明是他们所为。你要我屠杀自己的臣属么?” “您的臣属很乐意杀了您。” 他离开得太久,丹妮差点忘了他是什么人。佣兵天性狡诈,她提醒自己,反复无常,言而无信,残忍好杀。他本性难移,永远不是做国王的料。“那些金字塔很坚固,”她解释,“我们要花很大代价才能攻下。况且只要攻打一个,其他的马上会群起反抗。” “那就找些理由让他们从金字塔里出来。一场婚礼?有何不可?你宣布要下嫁西茨达拉,所有的伟主大人都会出来看热闹。等他们齐聚在圣恩神庙,让我收拾他们。” 丹妮被吓住了。他是头怪物。一头英勇的怪物,但仍是怪物。 “你让我当屠夫国王?” “宁为刀俎不为鱼肉。强者都是屠夫,包括女人在内。” “我这个女人就不同。” 达里奥耸耸肩。“大部分女人除了想给国王暖床,为国王孕育子嗣,别无他求。你想当这类人,就嫁给西茨达拉吧。” 她有些生气。“你是不是忘了我是谁?” “没有。你自己呢?” 韦赛里斯会为他的傲慢砍他的头。“我是真龙血脉。别给我上课。”丹妮莉丝霍地站起,白狮皮从她肩头滑落,堆在地上。“退下。” 达里奥夸张地鞠了一躬。“听凭差遣。” 他离开后,丹妮莉丝召回巴利斯坦爵士。“派暴鸦团出去。” “陛下?他们刚回来……” “我要他们出去。让他们侦查渊凯内陆,并保护经过凯塞山口的货车。今后达里奥向你汇报就可以。把该付的辉币付给他,保证他手下人人有份,但别让他再出现在我面前。” “如您所愿,陛下。” 当晚,丹妮辗转反侧,难以入眠。她甚至叫来伊丽,希望女侍的爱抚能让她放松,但只做了一会儿工夫便将多斯拉克女孩推开。伊丽甜美可爱,身体柔软,且心甘情愿,可毕竟不是达里奥。 我做了什么啊?丹妮蜷在空荡荡的床上想。我等他回来等了那么久,结果又将他打发走。“他会把我变成怪物,”她轻声说,“一个屠夫女王。”但她随即想到飞走的卓耿,还有深坑中的其他龙。我手上也沾满鲜血,心里也是。有什么区别呢?达里奥和我,我们都是怪物。 第二十四章 流亡首相(琼恩·克林顿一) 怎去了那么久?格里芬在“含羞少女号”上来回踱步,焦急地癸想。难道哈尔顿也跟提利昂·兰尼斯特一样跑了?莫非瓦兰提斯人逮捕了他?我该让达克菲同去。哈尔顿不值得信任,在赛荷鲁镇,他放跑了侏儒。 “含羞少女号”停在杂乱的长码头某个肮脏的角落里,靠着一艘上榜出售多年却无人问津的撑篙船,以及一艘油漆得富丽而庸俗的戏子驳船。戏子们是喧哗吵闹的一群人,他们喜欢引经据典地彼此争论,又喝得个个酩酊大醉。 离开伤心领以来,始终是湿热天气,此刻火热的骄阳在南方高悬于维隆瑟斯镇熙熙攘攘的水码头上,但格里芬顾不上关心这些了。黄金团就扎营在离镇三里的南方,比计划中的位置要靠北得多,而马拉乔执政官派出五千步兵和一千骑兵随行监视,切断了佣兵团前往河口三角洲的路。除此之外,丹妮莉丝·坦格利安还隔着半个世界之遥,而那提利昂·兰尼斯特……好吧,他现在可能在任何地方。若诸神保佑,兰尼斯特那颗畸形的脑袋此刻已被送回了君临;但很可能侏儒就在左近,好端端地一边大口喝酒、一边实施着某些邪恶计谋。 “七层地狱,哈尔顿死到哪儿去了?”格里芬向莱摩儿女士抱怨,“买三匹马能有多费事?” 她耸bbr>耸肩,“大人,把孩子留在船上是不是更安全?” “是更安全,但不明智。他是成人了,而这是他注定要走的路。”格里芬没心情争论。他厌倦了躲藏、厌倦了等待、厌倦了谨慎。况且现在也没时间谨慎。 “这些年,为隐藏伊耿王子的身份,我们付出了太多太多。”莱摩儿提醒他,“我知道,终有一天他会洗净头发,宣告王者归来,但不是现在,不是在佣兵的军营里。” “如果哈利·斯崔克兰想对他不利,把他藏在‘含羞少女号’上也于事无补。斯崔克兰手下可有一万佣兵,而我们只有达克。伊耿是个完美的王子,我们必须让他们看到这点,让斯崔克兰跟他的手下了解他,毕竟他们都是他的人。” “他们是他的人那是因为总督用重金收买。事实上,他们不过是一万名全副武装的陌生人,再加上更不可信赖的随从和营妓之流。万一有个闪失,我们苦心经营的一切都会付诸流水。如果说胡戈的脑袋可换来领主地位,想想看瑟曦会怎么奖励帮她除掉铁王座真正继承人的人呢?大人,你不了解这帮佣兵,你离开黄金团十多年,老朋友们都死了。” 黑心……格里芬离开时,米斯·托因是那么精神抖擞,很难接受他现在进了坟墓的事实。他成了长杆上的黄金头骨,而无家可归的哈利·斯崔克兰接替了他的位置。他明白莱摩儿的忠告很有道理,不管黄金团成员的亲属或先祖是谁,他们现在都是佣兵,佣兵是不值得信任的,可昨晚他又梦见了石堂镇。他独自一人手持长剑,挨家挨户搜查。他踢碎房门,冲上楼梯,从一个屋顶跳到另一个屋顶,耳边始终回响着远处的钟声。青铜钟的轰鸣和银铃铛的摇晃,联合起来在他脑海里敲打,令人发狂的不谐音符逐步膨胀,直到他脑袋似被贯穿,直到他头痛欲裂。 鸣钟之役过去了十七年,但那钟声却缠上了他,犹如一场慢性疾病。人们说,江山易主是因为雷加王子在三叉戟河上倒在了劳勃的战锤下,可要是狮鹫能在石堂镇杀掉雄鹿的话,后来的事根本不会发生。那天的丧钟为大家而鸣。为伊里斯及其王后,为多恩的伊莉亚和她的小女儿,为七大王国正直诚实的男男女女。为他的银王子。 “按计划,等见到丹妮莉丝女王才能揭开伊耿王子的身份,”莱摩儿还在说。 “计划的前提是那女孩主动西进。现在龙女王把这计划化为了灰烬,去感谢潘托斯的蠢胖子吧,我们只抓住了龙尾巴,却已经引火烧身。” “伊利里欧不可能未卜先知,知道那女孩选择留在奴隶湾。” “正如他不知道乞丐王会这么死去,不知道卓戈卡奥会步其后尘。那胖子的预言鲜少成真。”格里芬用戴手套的手拍了拍长剑柄。“莱摩儿,我跟着那胖子吹的笛起舞多年,有什么收获?现在王子已长大成人,他的时刻——” “格里芬,”耶达里用盖过戏子们铃铛声的声音大嚷,“哈尔顿回来了。” 终于回来了。哈尔顿热得浑身汗湿,亚麻布薄袍的腋窝下,浸出了两个深色的圈。他穿过码头,来到船边。在赛荷鲁镇,他独自一人悻悻地回船,承认自己弄丢了侏儒,此后一直拉长了脸。好歹这回他弄到三匹马,算是没搞砸。 “把孩子带上来,”格里芬吩咐莱摩儿,“帮他准备好。” “是。”她不快地答应。 就这样吧。他对莱摩儿女士渐生好感,但这并不意味着作决定需要征求她同意。她的职责只是指导王子七神信仰的教义——这点她完成得很好——但光靠祈祷是没法夺回铁王座的。战争,这是格里芬的使命。他辜负了雷加王子,但只要一息尚存,他就决不会辜负雷加的儿子。 哈尔顿带来的马他不太满意。“只买到这些?”他向赛学士抱怨。 “只有这些,”哈尔顿顶嘴道,“而且你想象不到买它们花了多少钱。现在多斯拉克人渡了河,维隆瑟斯镇里一半的人都想逃走,马是一天一个价。” 我应该自己去买。出了赛荷鲁镇那档子事,他无法再像从前那样信任哈尔顿了。他被花言巧语所惑,竟让侏儒单独去逛窑子,自己跟个白痴一样在广场上闲晃。妓院老板坚称侏儒是被人拿剑绑架走的,但格里芬持怀疑态度。小恶魔诡计多端,天知道这是不是他自导自演的戏,妓女们口中的醉酒凶徒完全有可能是其预先安排的亲信。此事我也有责任。在侏儒舍身挡在石民和伊耿之间以后,我便对他放松了警惕。看见他的第一眼,我就该割了他喉咙。 “就骑这些吧,”他告诉哈尔顿,“反正军营就在南边三里地外。”乘“含羞少女号”过去比较快,但他不愿向哈利·斯崔克兰暴露他和王子的秘密基地;他也不愿带着王子涉过泥泞的水滨浅滩去会面——那样的方式也许适合佣兵父子,却与前首相及其辅佐的王子殿下全然不配。 莱摩儿带着王子从船舱中出来,格里芬将他仔仔细细、从头到脚审视了一番。王子佩上了长剑和匕首,穿着擦得锃亮的黑皮靴和一件镶血红缎边的黑色大氅。他的头发认真梳洗打理过,再染成暗蓝色,衬得眼睛也是蓝的。他喉头用黑铁链串了三颗硕大的方形红宝石,那是伊利里欧总督送的礼物。黑与红,正是龙的颜色。很好。“你今天很有王家风范,”他告诉孩子,“你父亲也会为你骄傲的。” 小格里芬把手指插进头发里面,“可我讨厌染成蓝发。我们应该把它洗掉。” “你很快就会如愿了,”格里芬自己也想回归本色,虽然他的红发已开始变灰。他拍拍男孩的肩膀,“出发吧!你的军队正等着你检阅。” “我的军队,我喜欢这说法,”一丝笑容在王子脸上一闪而过,“可他们真是我的军队吗?他们都是佣兵。耶罗曾警告说谁也不能信任。” “他说的倒在理。”格里芬承认。如果黑心还是团长就好了,可惜米斯·托因死了四年,而无家可归的哈利·斯崔克兰完全是另一种人。但他不能把人心险恶讲得太透,小恶魔已在孩子年轻的头脑里种下了太多猜疑。“所谓知人知面不知心,身为王子,你完全有理由警惕……但另一方面,成大事者不拘小节,做事却不能畏手畏脚、杯弓蛇影。”伊里斯王就是反例,到最后,连雷加也放弃了父王。“最好的方式是不偏不倚,保持折中,让别人用忠诚的服务来逐步赢得你的信任……同时你要大度地接纳他们,慷慨地奖励他们。” 男孩点点头,“我会记得的。” 他们把三匹马中最好的一匹给?99lib?了王子,那是一匹大骟马,淡灰近乎于白。格里芬和哈尔顿骑在不那么优良的坐骑上,一左一右跟随王子。南行的路在维隆瑟斯镇高高的白色墙垒下延伸了半里多,然后沿着蜿蜒的洛恩河,经过柳树林、罂粟花田和一座高大的木制风车,风车叶片像老人的骨头一样动起来便吱咯作响。 太阳西沉,他们来到河边的黄金团营地。这是一座连亚瑟·戴恩看了都会赞许的军营——布局严整,井井有条,无懈可击。军营周围挖了深深的壕沟,里面装上削尖木桩;军营中帐篷排列成行,留出宽阔通道。厕所修在水边,所有排泄物皆被水流冲走。马儿统一拴在北面,在拴马的地方之外,更有二十几只大象在水边漫游,用鼻子拨弄芦苇。格里芬满意地看着这群灰色巨兽。全维斯特洛找不出一匹战马能与之抗衡。 营地周边的长杆上高高飘扬着佣兵团的金色战旗。甲胄在身、手执长枪和十字弓的哨兵在旗下往返巡逻,监视着附近的风吹草动。格里芬素来担心黄金团在哈利·斯崔克兰指挥下会变得纪律松弛——此人向来是个好好先生,对交朋友比治军在行——现下感到由衷的欣慰。 在营门口,哈尔顿跟负责守卫任务的军士交代了几句,对方便差人去找队长。来人的形象跟格里芬记忆中相比并无二致,依然那么丑:这个佣兵大腹便便、一身横肉,脸上伤疤纵横交错,右耳看起来像被狗啃过,左耳则全没了。“当上队长了,佛花?”格里芬道,“我还以为黄金团的标准比较高。” “比你以为的更惨,”福兰克林·佛花说,“他们让我做了骑士。”他扣住格里芬,来了个令人喘不过气的熊抱。“即便以入土十多年的死人的标准,你的气色也很糟糕。染了蓝发,是吗?哈利说你要来,我差点吓得尿裤子。还有哈尔顿,你还带着这老小子啊?嘿,你个冷冰冰的臭婊子,很高兴见到你。”他转向小格里芬。“这位是……” “我的侍从。孩子,这位是福兰克林·佛花。” 王子点头致意,“佛花是私生子的姓,你来自河湾地。” “对喽。我妈本是果酒厅的洗衣妇,后来被领主的儿子强暴了,所以我算得上是个烂苹果佛索威。”佛花挥手示意他们进门,“跟我来吧,斯崔克兰已经让所有军官到大帐集合,召开军事会议。该死的瓦兰提斯人正磨刀霍霍,逼迫我们表明意图。” 黄金团的士兵们在帐篷外耍骰子、喝酒、拍赶苍蝇。格里芬不知其中有多少人清楚他的身份。大概没几个,毕竟过了整整十二年。即便那些曾跟他并肩作战的人,他们认识的也只是火红胡须、遭到流放的琼恩·克林顿大人,不是这个修面干净、一头蓝发的佣兵格里芬。对知情者们来说,克林顿是因为盗窃佣兵团的公共财产而被丢脸地赶出了团队,之后在里斯买醉身亡。这是个可耻的谎言, 他始终耿耿于怀,但瓦里斯坚持要这样安排。“我们不想要任何人来歌颂忠勇的流亡首相。”太监装腔作势地咯咯笑着解释,“英勇牺牲的你会被人们怀念,但当个窃贼、酒鬼和懦夫的话则人人避而远之,很快就会被忘却。” 太监怎能了解男人的荣誉?为孩子的缘故,格里芬答应了八爪蜘蛛的要求,但暗地里痛恨着这份强加的侮辱。诸神保佑,让我活着看到孩子坐上铁王座,看到瓦里斯为此付出代价。到时候,我们来瞧瞧是谁被人忘却。 团长的帐篷由金线缝成,周围插了一圈长矛,每根长矛顶上都挂着镀金头骨。有颗头骨特别大,奇形怪状,它下面那颗头却只有孩子的拳头大小。凶暴的马里斯和他不知名的弟弟。其他头骨没有太多特点,只是有的人生前被锤子敲死,砸得头骨开裂,另有颗头骨有整齐的尖利牙齿。“哪个是米斯?”格里芬听见自己发问。 “这个,最后这个。”佛花指给他看,“你在这里等,我去通报。”说完他便钻进帐篷,留下格里芬追悼老友的镀金头骨。米斯·托因爵士生前相貌丑陋,却有个著名的帅气先祖——“黑发骑士”特伦斯·托因。据说特伦斯的容貌不仅被歌手们歌颂,也让国99lib?王的情妇动心。米斯却生了大耳朵、歪下巴,还有琼恩·克林顿毕生所见最大的鼻子。不过当他朝你展开笑颜时,这些都无关紧要了。根据盾牌上的纹章,部下们叫他黑心,他对此欣然接受。“团长就该被人畏惧,不论对朋友还是对敌人,”他宣扬道,“他们觉得我越残酷越好。”这当然不是事实。托因是个天生的战士,勇猛但为人公正。他是士兵们的慈父,对流亡首相琼恩·克林顿尤为关照。 死神剥去了他的耳朵、鼻子及所有血肉,只把笑容留下,转化为金灿灿的枯骨微笑。事实上,所有骷髅都在笑,连立在中央高杆上的“寒铁”也一样。他笑什么呢?他声名扫地、孤独地客死异乡。临终前,伊葛·河文爵士下达了那道著名的命令:把他头骨的皮肉煮掉,将骨头镀金,西渡复国之日,后人要举着它上阵。黄金团的历任团长继承了这个传统。 说实话,若非为了孩子,琼恩·克林顿很可能加入他们的行列。他在黄金团中服役五年,一路升迁至托因的左右手。如果留下,米斯的继任人很可能是他,并非哈利·斯崔克兰。但格里芬不后悔自己的选择。西渡复国之日,我要统率大军,决不以头骨的形象回去。 佛花掀开帐篷,“进来吧。” 他们进去时,黄金团的高级军官们纷纷从凳子或折叠椅上起立致意。老朋友们用微笑和拥抱来欢迎格里芬,团里的新人则表现得较为正式。并非每个人都欢迎我回来。有的人笑里藏刀。直到刚才,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人还坚信琼恩·克林顿伯爵早已进了坟墓,而且认定那是他最好的归宿——盗窃兄弟们的公共财产是大忌。换做格里芬本人,也会那样想。 福兰克林爵士一一作介绍。很多佣兵队长顶着私生子的姓氏,如佛花、河文、希山、石东等,但也有在七国比较显赫的姓氏。格里芬数到两位斯壮、三位培克、一位穆德、一位罗斯坦、一位曼达克和一对科尔兄弟。不过姓氏并不重要,在佣兵团里,人们可以随心所欲地称呼自己。黄金团的佣兵将世俗的财富统统展示在外,颇有暴发户气质,这点跟其他团队并无不二:他们佩上镶宝石的剑和雕花盔甲,穿着上好的丝衣和沉重的金丝项圈,尤其是每个人胳膊上的黄金臂环价值连城,足以充当领主的赎金。一个臂环代表了在团中一年的服役经历。满脸疹子的马柯·曼达克——他烧掉了脸上的奴隶刺青,留下一个洞——还戴了一串黄金头骨。 军官们并非全部来自维斯特洛。指挥弓兵队的黑巴曲是盛夏群岛人,皮肤黑如煤炭,他从黑心的时代起一直负责这个职务,今天披了一件绿橙相间、异常华美的羽毛披风;肤色惨白的瓦兰提斯人高利斯·艾多因接替了斯崔克兰的财务官职位,他一边肩膀垂下豹皮,如鲜血般红艳的头发披散在肩,末端扎了许多涂过油的辫子,不过他的尖胡子却是黑色的;新任情报官里斯人兰索诺·马尔没跟格里芬照过面,此人有淡紫色眼睛和白金色头发,连妓女也会嫉妒他肥厚艳丽的红唇。乍看上去,他就是个女人。他还把指甲涂成紫色,戴着珍珠和紫水晶的耳坠。 这帮人有的是鬼魂、有的是骗子,格里芬审视着一张又一张面孔,心里下了结论。从失败的战争、失败的事业、失败的叛乱中活下来的失败者。这是一个失败者的团队,其成员个个声名扫地、漂泊无依,但这却是我的军队,是我们最大的希望。 于是他转向哈利·斯崔克兰。 无家可归的哈利看起来几乎不像个战士。他身材肥胖,有一颗大大的圆头,淡灰色眼睛,稀疏的头发被他拨开用来掩盖光头。此刻斯崔克兰坐在行军椅上,脚伸在一盆盐水里泡着。“原谅我不能起身迎接,”他打过招呼,“行军太辛苦,我的脚太容易起水泡了。真是个诅咒啊。” 这是虚弱的表现,你听起来就像个老女人!斯崔克兰家族自黄金团成立之日起就是团队的核心成员。哈利的曾祖父曾在第一次黑火叛乱中为黑龙旗而战,并因此失去了所有封地。“我们是四代尽忠啊,”哈利曾骄傲地说,真不明白连续四代逃窜流亡的生涯有什么值得夸耀的? “我可以为你调一帖药膏,”哈尔顿提出,“还有多擦点矿物盐,可以让皮肤更坚硬。” “你真好心,”斯崔克兰举手示意他的侍从。“威金,给客人们倒酒。” “谢谢,但是不了,”格里芬说,“我们喝水就好。” “如你所愿。”团长抬头朝王子微笑,“这孩子一定就是令郎了。” 他知道实情吗?格里芬猜不透,米斯告诉了他多少?瓦里斯对保密要求特别严格。太监、伊利里欧和黑心三人达成的协议只有他们自己清楚,黄金团内无人知晓。不知情便无从泄密。 但保密期结束了,现在该结束了。“没有比他更高贵的孩子,”格里芬宣布,“但他不是我儿子,也不姓格里芬。大人们,我为您们带来了龙石岛亲王雷加与多恩公主伊莉亚所生之长子伊耿·坦格利安……很快,经由您们的帮助,他将登基成为伊耿六世,七国统治者,安达尔人、洛伊拿人和先民的国王。” 一片沉默,没人喝彩。有人清了清喉咙。科尔兄弟中的一位拿酒壶斟了杯葡萄酒,高利斯·艾多因一边玩弄鬈发、一边用格里芬听不懂的语言嘟囔着,莱斯维尔·培克咳嗽了一声,曼达克和罗斯坦则交换了眼神。他们都知道,格里芬猛然意识到,他们都知道。他旋身转向哈利·斯崔克兰,“你何时公布的?” 团长在脚盆里蠕了蠕起泡的脚,“兵团抵达河边时,当时整个团队骚动不安。大伙儿的心情不难理解,放弃了在争议之地的轻松差事,到底为什么?就为了在这该诅咒的酷热天气里艰苦跋涉,眼看着金钱耗尽、刀剑生锈么?何况我还回绝了一份优厚的合约。”这个消息让格里芬起了鸡皮疙瘩,“谁的合约?” “渊凯人的。他们派来瓦兰提斯的使节已招募到三个佣兵团去奴隶湾参战,第四个目标就是我们。他许诺将密尔人当初给我们的合约报酬翻倍,此外还赠送黄金团里每位士兵各一个奴隶、每位军官十个奴隶。至于我本人,礼物是一百名美貌处女。” 七层地狱。“这意味着数以万计的奴隶。渊凯人上哪儿去找那么多奴隶?” “上弥林。”斯崔克兰招呼他的侍从,“威金,拿毛巾来。这水凉了,我的脚趾头皱得跟葡萄干似的。不,不是那条毛巾,要软的那条。” “你严词拒绝了他。”格里芬道。 “我说我想多考虑一下。”侍从替他擦脚,哈利皱了皱脸。“对趾头温柔点儿,孩子,你可以把它们想象成薄皮葡萄。你要弄干它们,而不是挤碎它们。轻拍,别用力,对啰,就这样。”他转头回望格里芬,“严词拒绝就太不明智了,团里的弟兄们会质疑我是不是鬼迷心窍。” “你们很快就会有活可干。” “是吗?”兰索诺·马尔接口,“我想你应该知道那坦格利安女孩根本没向西走?” “我们在赛荷鲁镇听说了这个传闻。” “这是千真万确、明明白白的事实,让人难以理解的事实。怎么会这样?她何不一把火烧了弥林,将财物洗劫干净,一走了之?换成你我,都会这样做。奴隶城邦富得流油,而她的征服战争正缺金子。留下来有何意义?这是出于恐惧?出于疯狂?抑或出于淫欲?” “原因并不重要,”哈利·斯崔克兰卷开一双条纹羊毛长袜,“重要的是她人在弥林我们却在这里,而瓦兰提斯人的猜疑正一天比一天深。我们千里迢迢赶来,是为了拥护可以带我们回家、让我们荣归维斯特洛的国王和王后,但这个坦格利安女孩似乎对种橄榄树比对夺回父亲的王位更感兴趣。她的敌人正在编织包围网。渊凯、新吉斯、脱罗斯,现在又加上血胡子和褴衣亲王……很快古瓦兰提斯的舰队也要启程去奴隶湾。她靠什么来对抗呢?拿棍子的床奴么?” “她有无垢者,”格里芬说,“还有龙。” “龙,哼,”团长并不信服,“她的龙还小,当宠物还差不多。”斯崔克兰小心翼翼地用袜子盖住水泡,再慢慢拉到脚踝。 “等她的敌人从四面八方扑过来,区区几条小龙能起什么作用?”崔斯坦·河文在膝上敲打着手指,“依我之见,我们必须尽快赶到她身边。既然丹妮莉丝不来找我们,我们就得去找她。” “我们学会水上漂了吗,爵士?”兰索诺·马尔不满地问,“我再说一遍:趁早打消走海路接近银女王的念头。我扮成商人,独自溜进瓦兰提斯侦察过,意图统计有多少船可资利用。港口里确实挤满了各式各样大小不一的划桨船、平底船和大帆船,但我们只能与走私者和海盗合作。克林顿大人曾在本团服役多年,想必很清楚底细,本团足有一万人,其中包括五百名骑士——每名骑士备三匹马、一名侍从,每名侍从还各有一匹马——此外别忘了大象。几艘海盗船那是杯水车薪,我们需要一整支海盗舰队……即便我们能组织起这样一支舰队,根据从奴隶湾传回的消息,我们还要突破针对弥林城的海上封锁。” “我们可以假意答应渊凯人的条件,”高利斯·艾多因劝道,“让渊凯人送我们去东方,然后在弥林城下归还他们的金子。” “一次毁约已经玷污了团队的声誉,我不允许这种情况再度发生。”无家可归的哈利·斯崔克兰用手捧住起泡的脚,停下来说,“我提醒你,签下这份秘密协议的是米斯,不是我。当然,我很乐意履行协议,但你总得向我指明履行的方法吧?现在一切证据表明,那坦格利安女孩根本没心思回到西方。或许在她眼中,维斯特洛不过是她父亲的王国,弥林才是她的天下;或许她打算吞并渊凯,做一统奴隶湾的女王。如果情况是这样,如果她挑战失败,那她早在我们赶到前就身败名裂了。” 听他说出这番丧气话格里芬并不意外。哈利·斯崔克兰是个八面玲珑的家伙,在谈判桌上远比在战场上灵光。他精通生财之道,但有没有勇气带兵打仗却很成问题。 “陆路也可以考虑。”福兰克林·佛花建议。 “走恶魔之路等于送死,行军途中恐怕团里一半人要当逃兵,剩下的还得在路上折损一半。很遗憾,虽然这话难以启齿,但我认为伊利里欧总督和他的朋友在这小鬼女王身上寄托了太多不理智的希望。” 错,格里芬心想,他们最不理智的就是信任你。 这时,伊耿王子开口了。 “请将希望寄托在我身上,”他打破僵局,“丹妮莉丝不过是雷加王子的妹妹,我却是雷加的嫡生长子。你们只需要我这一条真龙。” 格里芬把戴黑手套的手放在伊耿王子肩上。“说得好,”他评价,“但说话之前要三思。” “我七思八思都有了,”男孩坚持,“我凭什么要像乞丐一样到我姑姑驾前摇尾乞怜?我的继承顺位在她之上。就让她来找我吧……来维斯特洛找我。” 福兰克林·佛花哈哈大笑。“我喜欢这主意。向西航行,不去东方。把小女王留给她的橄榄树,大伙儿齐心协力拥戴伊耿王子夺回铁王座。这孩子有胆量,是条汉子!” 团长的表情像被人扇了一巴掌,“你脑子晒糊了不是,佛花?我们需要那女孩,需要这场婚事。如果丹妮莉丝承认了我们的王子并让他做她的未婚夫,那么七大王国也会有样学样;反过来,没得到她的肯定,诸侯们一定会嘲笑他的声明,把他当骗子和冒牌货,说我们弄虚作假。退一步讲,我们怎么去维斯特洛?兰索诺刚说得那么清楚:没船。” 这家伙怕打仗,格里芬意识到,怎能选他作黑心的接班人?“去奴隶湾是没船,但去维斯特洛不同;海上遭到了封锁,但只是东方洋面。瓦兰提斯的执政官肯定很乐意礼送我们出境,听说我们要回七大王国,他们甚至可能为我们打点好一切。没有哪个城邦喜欢自己家门口驻着一支军队。” “他说的没错。”兰索诺·马尔表示同意。 “现在狮子应该嗅到了龙的气味,”科尔兄弟中的一位说, “但瑟曦的注意力全放在弥林和弥林的女王身上,对我们的王子殿下她是一无所知。等我们悄然登陆,树起大旗,肯定能争取到许多支持。” “我们是能争取到一些拥戴,”无家可归的哈利说,“但不是许多。别忘记,雷加的妹妹有龙,雷加的儿子却没有。没有丹妮莉丝和她的军队——尤其是没有无垢者——我们在战场上难操胜算。” “伊耿一世夺得维斯特洛并没靠太监帮助,”兰索诺·马尔辩道,“伊耿六世为什么就一定需要?” “按照计划——” “什么计划?”崔斯坦·河文叫道,“胖子的计划吗?那个每月都要发生变化的计划?先是说韦赛里斯·坦格利安将率领五万名多斯拉克哮吼武士加入我方,然而乞丐王却死于非命;随后他又把希望寄托在他妹妹身上,说那个娇弱的小女王要带着三条新孵出的龙返回潘托斯。结果呢?结果那女孩带着她的龙在奴隶湾现身!还留下一串冒烟的城市;这回胖子要我们去瓦兰提斯接她,结果又成泡影! “我受够了伊利里欧的计划。劳勃·拜拉席恩没有龙能赢得铁王座,我们也可以。即便有个三长两短,人们不肯揭竿而起,大伙儿也还可以退回狭海对岸,就像当年的寒铁等人那样。” 斯崔克兰顽固地摇头,“这件事的风险——” “——并不大。泰温·兰尼斯特丧命后,七大王国群龙无首,正是开战的好时机。铁王座上坐着另一个小鬼,比之前那个更小,而王国上下各路叛党就像秋天的落叶那么多。” “话虽如此,”斯崔克兰道,“但凭我们一个佣兵团孤军奋战——” 格里芬受够了懦弱的团长,“我们不是孤军奋战。多恩领会加入我方,它一定会加入,因为伊耿王子是雷加和伊莉亚的儿子。” “没错,”男孩赞同,“而我们在维斯特洛的敌人是谁呢?不过一个女流之辈!” “一个兰尼斯特女人。”团长强调,“想清楚,那婊子身边有弑君者辅佐,还有凯岩城的全部财富作为后盾。此外,伊利里欧说小鬼国王与提利尔的女儿有了婚约,这意味着我们还要与强大的高庭为敌。” 莱斯维尔·培克一拳砸在桌上,“虽然流亡了一百年,但我们在河湾地还是有朋友的。高庭并不像梅斯·提利尔想象的那么强大。” “伊耿王子殿下,”崔斯坦·河文朗声道,“我们都是您的臣子。请问向西航行而非向东,是您的旨意吗?” “是。”伊耿急切地回答,“如果我姑姑想留在弥林,就让她留下。凭着你们的宝剑和忠诚,我将亲自夺回铁王座。让我们立刻行动起来,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出击,赶在兰尼斯特醒悟之前赢得几场胜利。这样的话,我相信我们一定能赢得许多人的支持。” 河文微笑着赞许。其他人若有所思地交换着眼神。然后培克道:“我宁肯死在维斯特洛也不要死在恶魔之路。”马柯·曼达克扑哧笑着回应:“我嘛,我宁愿快活地活着,享受富饶的田产和一座大城堡。”福兰克林·佛花将剑柄一拍,叫道:“能宰几个佛索威,干这票就值了!” 所有人七嘴八舌地同时发言,格里芬意识到局势已被成功扭转。我不知道伊耿还有这手。这么做并不谨慎,但他受够了谨慎、受够了守秘、受够了等待。无论成败,在死之前他一定要再见到鹫巢堡,一定要葬在父亲身畔的墓穴。 于是黄金团的军官们一个接一个起立、下跪,将剑放在年轻的王子脚边。最后一个这么做的是他们的团长无家可归的哈利·斯崔克兰,他起了水泡的脚还有一边没穿上袜子。 夕阳染红了西天,长矛上的黄金头骨洒下血红的阴影。离开团长的帐篷后,福兰克林·佛花主动提出要带王子在军营里转转,让他手下的“孩儿们”瞻仰瞻仰。格里芬答应了他的要求。“记住,在我们渡过狭海之前,对普通士兵而言他还是小格里芬。等我们登上维斯特洛的海岸,再洗净他的头发,让他穿上自己的盔甲。” “好嘞,我明白,”佛花拍拍小格里芬的背,“跟我来。我从厨子开始介绍,都是些好小子。” 他们走后,格里芬回头吩咐赛学士,“快骑回‘含羞少女号’,把莱摩儿女士和罗利爵士带来。别忘了伊利里欧的箱子,尤其要照看好箱子里的钱和盔甲。替我感谢耶达里和耶利亚,他们的任务至此圆满结束,将来陛下重夺王位后,决不会忘记他们。” “遵命,大人。” 等哈尔顿出发,格里芬独自一人钻进了无家可归的哈利特意为他安排的帐篷。 他心知肚明,前路凶险重重,但有什么关系呢?凡人皆有一死,他只需抓紧时间。他已等了十几年,诸神一定会怜悯他、再多给他几年光阴,好让他亲眼看着义子坐上铁王座、复兴王朝,好让他收回自己的领地、用回自己的姓氏、赢回自己的荣誉。迄今为止,只要他阖上双眼,梦中总会出现那刺耳的钟声。 琼恩·克林顿独自一人待在帐篷里,就着从门口射进来的残阳的金红光线,甩掉狼皮斗篷,从头顶脱下锁甲衫,坐到行军折凳上,再摘下右手手套。他右手中指的指甲已漆黑犹如黑玉,灰皮肤几乎蔓延到了第一个指节处;右手无名指也开始发黑,当他用匕首尖捅它的时候,没有任何感觉。 他清楚自己难逃一死,但他还有时间。一年、两年、五年,有的石民甚至能活过十年。这段时间足够他漂洋过海,回到鹫巢堡,断绝篡夺者的血脉,匡扶雷加的儿子。 到那时,琼恩·克林顿伯爵也就死而无憾了。 第二十五章 风吹团员(昆廷二) 谣言如席卷营地的热风。她来了。她的大军已经出发。她南下直取渊凯,打算烧光这座城市、杀尽里面的人民,而我们要北上抵抗她。 这消息是青蛙从稻草迪克那里打听到的,稻草迪克是从老骨头比尔那里听到的,而老骨头比尔又是从潘托斯人米利欧·密拉克斯那里听来,此人有个表弟是褴衣亲王的侍酒。“他老表在长官的帐篷里听卡戈亲口讲的。”稻草迪克吹嘘,“我们日落前就会出发,到时候你看是不是真的。” 至少这部分基本是真的。不久后,褴衣亲王通过军官和军士层层传令:拔营、备鞍、把东西装上骡子,军团明日破晓前出发。 “渊凯杂种们不会放咱进黄砖之城,唯恐咱搞了他们的女子。”生了对斜眼的密尔十字弓手巴奇——这名字的意思是扁豆——预测,“我们会在城下获得给养,甚至会获得一些精力充沛的新马,随后就会被赶过去与龙女王跳舞。到时候你可得跳快些哟,小青蛙,还要记得把主人的剑擦亮点,他很快就要用上它了。” 在多恩领,昆廷·马泰尔是堂堂的亲王殿下,在瓦兰提斯他是商人的仆从,而在奴隶湾的岸边他成了青蛙,担任侍从,侍奉被佣兵们取了个新外号叫“愁肠”的大个子秃顶多恩骑士。风吹团的佣兵们习惯于互起外号,这些外号起得千奇百怪,而且随他们心血来潮而改变。他们叫他“青蛙”,是因为每当“大人物”下令时,他都跑得飞快。 在风吹团里,即便团长也不会泄露真名。现存的自由佣兵团有许多是在瓦雷利亚末日浩劫后那个充斥着鲜血与混战的世纪里诞生的,更多的则是朝令夕改、随时可能解散。风吹团介于两者之间,它有三十年历史,三十年来一直由那位说话轻声细语、眼神哀伤忧郁的潘托斯贵族统领。此人自号褴衣亲王,一头银灰头发,一身银灰盔甲,但他褴褛破烂的披风是由许多种颜色的布料缝成,有蓝色、灰色、紫色、红色、金色、绿色、洋红、朱红和天蓝色,由于多年风吹日晒,布料均已褪色。稻草迪克跟大家讲过褴衣亲王的来历,说他二十三岁那年被潘托斯的总督们推举为统治亲王,而几小时前他们刚砍了上一任亲王的脑袋。褴衣亲王不接受任命,他挂上剑,骑上最好的坐骑,逃到了争议之地,再也没有回归故国。他加入过次子团、铁盾团和慕女团,最后和五个同伴一起组建了风吹团。六个创始人到今天只有他活着。 青蛙不知这些故事里有多少真实成分。从瓦兰提斯签约加入风吹团至今,他都只能在远处遥望褴衣亲王?99lib?,没有靠近的机会。毕竟多恩人是新手、是招募来挡箭的靶子,在二千人的团队中他们三个属于边缘人物,不受团长待见。“我不要当侍从,”当盖里斯·丁瓦特——在风吹团中他化名“多恩的杰罗德”,以便和“红背杰罗德”、“黑人杰罗德”区分。但大人物偶尔会说漏嘴,他只得给自己加上丁克这名字——提出这个伪装时,昆廷曾强烈抗议。“我在多恩赢得了马刺,我跟你一样是骑士。” 但盖里斯终究是对的:他和阿奇都是昆廷的保镖,而跟在大人物身边昆廷显然会更安全。“阿奇是我们三人中最棒的战士,”丁瓦特指出,“我们必须确保你完成与龙女王结婚的任务。” 不管结婚还是交战,我很快会面对她了。然而丹妮莉丝·坦格利安的消息昆廷听得越多,他就越害怕彼此的见面。渊凯人说她用活人喂龙,用处女的热血洗澡,以保持皮肤光洁柔嫩。扁豆嘲笑这种说法,但强调说银女王的性欲特别强。“她手下有个佣兵团长来自命根子一尺长的家族,”他绘声绘色地说,“然而这么长的命根子还是满足不了她。她跟多斯拉克人混得太久,习惯于被种马骑,觉得男人不够威猛。”聪明的瓦兰提斯剑客“书本”平素终日埋首于古旧易碎的卷轴当中,他觉得龙女王不仅杀人不眨眼、还是个疯子。“她的卡奥为了 8ba9." >让她做女王,不惜动手谋杀她哥哥,谁料她为了做卡丽熙又害死了卡奥。她施行血祭,说谎跟呼吸一样自然,翻脸比翻书还快。她撕毁条约、拷打使节……她跟她爹一样是个疯子,这是血脉决定的。” 血脉决定的。维斯特洛人尽皆知,伊里斯二世是名副其实的疯王,他流放了两任首相、烧死了另一个。如果丹妮莉丝跟她父亲是一个模子打出来的,我还得娶她么?道朗亲王根本没同他讨论过这个话题。 不管怎样,青蛙很庆幸能将阿斯塔波抛在身后。他目睹的红砖之城,乃是世上最接近地狱的地方。渊凯人已把碎裂的城门重新堵上,让一幕幕惨剧在城内自行上演,但之前骑过红砖街道时的所见所闻,已足以令昆廷·马泰尔终生被噩梦萦绕。尸体堵塞河流,披着烂袍子的女祭司被钉死在广场的木桩上,大群大群闪着油光的绿苍蝇密密麻麻覆盖了她的尸身。垂死的人在街上盲目地徘徊,沿途留下一摊摊血迹。孩童为争夺一锅没煮熟的小狗杀红了眼。阿斯塔波最后的自由王尖叫着被人脱光衣服,扔进竞技场让二十几条饿狗扑食。火,城里到处是火,直到现在只消闭上眼睛,他还能看见那冲天火势;火舌从比他毕生所见的任何城堡都更高大的金子砖塔中钻出来,一束束油腻的烟雾跟着盘旋升腾,犹如猖狂的黑色巨蛇。 每当吹起南风,即便已离城三里扎营,他们还是能闻到浓烈的烟味。在摇摇欲坠的红砖城墙背后,阿斯塔波的大火虽得到了控制,但并未彻底熄灭。灰烬在微风中懒洋洋地飘散,犹如又大又脏的雪花。走吧,赶紧走吧。 大人物持相同意见。“该上路了,”青蛙找到他时,他又在跟扁豆、书本和老骨头比尔玩骰子,而且又是输家。佣兵们都爱跟愁肠赌,他下注跟打架一样一往无前,胜算却比之差得太多。“取盔甲来,青蛙,你把锁子甲上的血迹擦干净没?” “擦干净了,爵士。”愁肠的锁甲又旧又沉,修来补去,历经岁月侵蚀。他的头盔、护喉、护胫、护手和东拼西凑的板甲也是这般陈旧。青蛙的装备稍好一些,盖里斯爵士的行头则比愁肠这套还破烂——这些装备就是武器师傅口中最典型的“佣兵装”。昆廷搞不清之前有多少人穿过这些盔甲,又有多少人穿着它们死去。在瓦兰提斯,他们放弃了自己的优良盔甲,一同抛弃的还有随身携带的黄金和各自的真名。来自世家豪门的富裕骑士不可能渡过狭海来作佣兵——除非是犯了重罪遭到流放。“我宁可当穷光蛋也不要扮罪犯。”盖里斯要他做选择时,昆廷如此宣布。 撤营花去风吹团近一小时时间。“现在出发。”褴衣亲王骑在高大的灰色战马上,用字正腔圆的高等瓦雷利亚语朗声下令——高等瓦雷利亚语勉强可算是风吹团的通用语言。那战马的两条后腿边拖着无数布条,都是亲王格杀敌人后从敌人的罩袍上割的,想来亲王的披风也是这样缝成的吧!亲王已年过六旬,显得很苍老,但他在高高的马鞍上坐得又高又直,洪亮的嗓音更足以传遍战场的每个角落。“阿斯塔波不过是开胃菜,”他叫道,“弥林才是盛宴。”佣兵们歇斯底里地呐喊叫好,他们的长枪上瑟瑟飞舞着淡蓝色丝绸三角旗,而在最高点飞扬的是风吹团的标志——蓝白相间的燕尾旗。 三个多恩人跟着同伴们一起喝彩,保持沉默势必引来不必要的注意。但当风吹团沿海岸大道、紧跟在血胡子的猫之团后面开拔北上后,青蛙来到多恩的杰罗德身边。“得赶快行动,”他用维斯特洛通用语说。团里没几个维斯特洛人,而且此刻都不在左近,“得赶快找机会逃。” “别在这儿讨论,”盖里斯装出在跟他开玩笑的样子,“晚上扎营后再谈。” 走古吉斯卡利海岸大道的话,从阿斯塔波到渊凯约有一百里格,从渊凯到弥林又有五十里格。佣兵团有马,急行军六天就能到渊凯,按通常行军速度也只需八天;老吉斯派的几个军团由于是步行,要多花一半的时间;至于渊凯的奴兵……“有那样的将军当头儿,他们真该庆幸没..被直接带进海里。”扁豆评论。 渊凯人里的将军可不少,其中一位名叫亚克哈兹·佐·亚扎克的老英雄被委任为大元帅。不过风吹团的团员们都没见过此人的真面目,他总待在一架由四十个奴隶担着的大轿子里。 大元帅手下的将领大家倒是见过,渊凯贵族就跟蟑螂一样繁多。他们中一半的人不是叫格哈兹旦,就是叫格拉兹旦、马兹达罕或格拉扎克——要把这些相似的吉斯卡利名一一区分开实在太难为佣兵们,所以在团里他们也都一一有了外号。 最出名的是黄鲸鱼。这个超级大胖子,总是穿带金流苏的黄丝托卡长袍,他胖得没人帮助就站不起来,甚至控制不住排泄,所以身上永远有股尿骚味,无论抹多浓的香水都无法掩盖。传说他是渊凯首富,爱好收罗各种畸形怪胎,他的怪胎奴隶包括一位生了山羊蹄子山羊腿的男孩、一位长胡子的女子、一位从玛塔里斯搞来的双头怪及一位夜里为他暖床的双性人。“那家伙可神奇咧,既有那话儿又有那洞哟,”稻草迪克说得眉飞色舞,“前些年黄鲸鱼还养了个巨人,观赏巨人干奴隶女孩是他的余兴节目。现在巨人死了,听说他愿意付一大袋金子买个新的。” 第二出名的是女将军。她骑坐在一匹红鬓毛的白骏马上,指挥着一百名魁梧的奴兵。这些奴兵都很年轻,是女将军亲自培育和训练出来的。他们身材精瘦、肌肉强健,除了裹腰布、黄披风和刻有春宫图的青铜长盾之外别无长物。他们的主人年纪不满十六岁,却得意洋洋地自命为渊凯的丹妮莉丝·坦格利安。 小鸽子其实比通常意义上的侏儒要高一些,青天白日下大家都可以把他跟后者区分开。可惜他偏要像巨人一样大摇大摆地走路,迈开肥胖的短腿,挺起圆滚滚的胸脯,雪上加霜的是,他麾下的士兵是风吹团的佣兵们见过最高的人,连其中的矮子都有七尺高,高的接近八尺。个中原因是这帮人本已长脸长腿,装饰华丽的盔甲上还绑了高跷,好让他们站得更高。他们身穿粉色珐琅鳞甲,头戴细盔,盔上饰有尖锐的铁制鸟嘴和随风摇摆的粉色羽冠。他们的后臀上各挂了一把长曲剑,手上各握着一柄与他们等高的长矛,长矛两端都有树叶形状的利刃。 “小鸽子配种繁殖出这窝大鸽子。”稻草迪克告诉大家,“他从世界各地收购高个奴隶,并让他们交配,生出的高个子后代编入这支‘苍鹭军’。他的理想是有朝一日能省掉高跷。” “不如放刑台上把人拉长得了。”大人物没好气地建议。 盖里斯·丁瓦特笑道:“好可怕哟,粉甲粉毛的高跷战士,有比这更可怕的吗?他们来追我的话,我怕是会笑得尿裤子。” “都说苍鹭是有王家风范的动物。”老骨头比尔说。 “单腿站立吃青蛙就叫王家风范?” “苍鹭的胆子可小了。”大人物语带不屑地插嘴,“有回我跟丁克和克莱图斯去打猎,在浅滩里发现一群苍鹭在饱餐蝌蚪、小鱼之类的。啊,看着是挺威风,可一见猎鹰掠过,它们吓得好像碰上了龙,纷纷仓皇逃命,动静之大,搞得我的马把我掀了下来。克莱图斯搭箭射下来一只,尝起来像鸭子,但油脂太少不好吃。” 不过小鸽子和他的苍鹭军比起被佣兵团称为叮当大人的傻瓜三兄弟来,又成了小巫见大巫。渊凯的奴兵上次对阵龙女王的无垢者时溃不成军,于是叮当大人们煞费苦心想出应对之策:把奴兵十人一组用铁链栓起来,手腕连手腕,脚踝连脚踝。“这帮可怜虫要不一起跑,要不一个也跑不掉,”“稻草”迪克呵呵笑着描述,“即便一起跑,也跑不了多快。” “这帮浑人走得也慢,”扁豆抱怨,“十里格外就能听见铁链声。” 这只是一长串滑稽的渊凯将领的代表,除之还有摇屁股大将、烂醉征服者、兽舍掌管、布丁脸、兔子、战车手和香水英雄等人。有的只带了二十个兵,有的却带了两百甚至两千人,都是他们自己装备训练的奴兵。这些人个个家财万贯、狂妄无比,统统自封为将军,除了亚克哈兹·佐·亚扎克谁也不服。他们瞧不起佣兵,自己却为行军路上谁先谁后的问题吵个不停。 这会儿风吹团才行军三里,渊凯军就被抛开二里半。“一群惹人厌的尿黄傻瓜,”扁豆咒道,“他们甚至想不明白暴鸦团和次子团为啥会倒向龙女王。” “依他们的脑子,当然觉得就是钱啦,”书本说,“否则干吗付我们这么多?” “金钱固然妙,保命更重要。”扁豆道,“在阿斯塔波,我们已跟跛子跳过一回舞。等到在战场上面对无垢者,难道还要再跳一次?” “我们在阿斯塔波跟无垢者交手了。”大人物指出。 “但没跟‘真正的’无垢者打过。拿屠夫的切肉刀割掉男孩的蛋蛋、再递给他一顶尖刺盔并不能让男孩摇身一变成为无垢者。真正的无垢者是龙女王麾下的成品,他们是不会因为你放了个屁就落荒而逃的。” “除了他们,还有龙。”稻草迪克边说边扫视天空,仿佛一提起龙,就可能引发飞来横祸。“孩子们,都把剑磨利点,真正的战斗在等着我们。” 真正的战斗,青蛙边想边反胃。阿斯塔波城下的战斗对他来说够真实了,虽然其他佣兵觉得不带劲。“这叫屠杀,不叫战斗。”战后,有人听见战士诗人丹佐·德汉如此断言。丹佐是风吹团里的队长,身经百战,而青蛙只在训练场和比武场上打过,所以他觉得老兵的说法应该是正确的吧。 至少一开始像是真正的战斗。他还记得黎明时分被大人物踢醒后,那种浑身紧绷的感觉。“快穿盔甲,懒虫,”大人物笼罩在他身前,大吼大叫,“屠夫国王带兵杀出城了。快起来,除非你想当他案板上的肉!” “屠夫国王死了。”青蛙抵抗着睡意。他们从古瓦兰提斯乘船到此,刚下船听到的第一个消息就是屠夫国王的死讯。又一个叫克莱昂的人接任国王,但其在位十分?短暂。如今阿斯塔波由一名妓女和一个疯狂的理发师分治,他们的支持者在街上混战。 “也许他们散播假消息,”大人物回答,“也许又一位屠夫当了国王,也说不定就是头一个屠夫从坟墓里尖叫着复活、要拿渊凯人开刀咧。少他妈废话,青蛙,快穿盔甲!”帐篷里一共睡了十名佣兵,他们都迅速起身,匆忙穿好马裤和靴子,把长锁甲当头套下,系牢胸甲,绑紧护胫和护臂,最后拿起头盔、盾牌和剑带。跟往常一样,盖里斯头一个穿戴整齐,阿奇次之,然后他俩一起帮助昆廷。 三百码外,阿斯塔波新造的无垢者们自城门蜂拥而出,在开裂的红砖城墙下排好阵型,曙光闪烁在他们的尖刺青铜盔和长矛矛尖上。 三个多恩人离开帐篷,飞快地朝拴马的地方跑去。要开战了。自会走路起,昆廷就一直在学习如何使用长矛、利剑和盾牌,但此刻他脑海忽然一片空白。战士,请让我勇敢起来,青蛙祈祷。远方战鼓擂响:咚咚咚咚咚咚。大人物给他指出屠夫国王的所在。只见那人十分高大,穿一身青铜鳞甲直挺挺地骑在一匹披甲战马上,晨光照耀下显得勇不可当。战斗开始前,盖里斯悄然骑到他身旁,“不管发生什么,跟紧阿奇。一定要记得,你是我们中唯一能娶到那女孩、完成任务的人。”话音刚落,阿斯塔波人便开始进军。 不管死活,总之屠夫国王打了贤主大人们一个措手不及。当无垢者挺起长矛向前推进时,渊凯将领们还在慌慌张张地扣托卡长袍,忙乱集结手下训练不佳的奴兵。若非盟军和被他们鄙视的佣兵出力,渊凯人当天必遭惨败——眼见情况危急,风吹团和猫之团在几分钟之内悉数上马,轰隆隆地朝阿斯塔波人的侧翼发起冲锋;新吉斯人的一个军团从营地另一头穿过渊凯人的阵地紧急赶到,顶住无垢者,与他们短兵相接。 剩下的就是屠杀,屠夫国王把刀拿反了方向。卡戈单刀直入,骑着胯下那匹大马,从国王身边的保镖中冲杀过去,用那柄瓦雷利亚钢制的亚拉克弯刀,将伟大的克莱昂从肩膀到屁股一刀劈成两半。青蛙没有亲眼见证这一壮举,但目击者都说克莱昂的青铜甲像丝绸一样被轻易切开,冒出令人窒息的恶臭和无数蠕动的蛆虫。克莱昂终究是死了,却又被绝望的阿斯塔波人从坟墓里挖出来,塞进盔甲,绑在马上,以为新组建的无垢者部队增添信心。 当克莱昂的尸体倒下时,所谓的“无垢者”果然士气崩溃,抛下长矛和盾牌,掉头逃跑,然而阿斯塔波的城门却在他们身后紧紧关闭。青蛙参与了随之而来的无情屠戮。风吹团一路踏过恐慌的太监们,他紧跟在大人物的马屁股后面,左劈右砍。他们的楔形纵队犹如锋利的矛尖直接穿透了敌阵,到另一边褴衣亲王又重新整队,组织第二次冲杀。直到这第二次冲锋时,青蛙方才平复心情,好好瞧了瞧那些尖刺青铜盔下的脸。他意识到绝大多数敌人都没他大。不过是些哭喊着妈妈的小男生,他心里这么想,手上却杀人不停。离开战场时,他剑上沾满了鲜血,胳膊酸痛得抬不起来。 这不算是真正的战斗,他提醒自己,真正的战斗很快就要到来。而我们必须在那之前逃营,否则就会站在错误的一边参战。 当晚,风吹团在奴隶湾海边安营扎寨。青蛙抽到头一班守夜的签,被派去看守马匹。日落后不久,盖里斯来找他,半轮月亮映照在海面上。 “你该把大人物也叫来。”昆廷说。 “他跟老骨头比尔耍得正欢,怕是今天就要输光银子了咧。”盖里斯笑道,“别管他,他会照我们安排的去做,虽然他不见得喜欢。” “我也不喜欢。”昆廷深感不安。在人满为患的船上承受风浪颠簸,吃爬满象鼻虫的硬面包,喝黑漆漆的朗姆酒直到烂醉如泥,睡在发霉的稻草堆上鼻孔充斥着同伴的体臭……这些遭遇当他在瓦兰提斯签下合约、承诺为褴衣亲王效命一年时已有心理准备。苦虽苦,却是冒险生涯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他告诫自己要坚持、忍耐。 但背叛却是另一回事。渊凯人付钱雇他们从古瓦兰提斯远渡重洋过来、为黄砖之城而战,现在这几个多恩人却要临阵脱逃、做变色龙,这是对同伴们赤裸裸的背叛。加入风吹团昆廷纵是万般无奈,但毕竟签下了合约,又跟佣兵同伴们一起用餐、喝酒、战斗、分享故事——虽然对方的语言他大半不懂,而他一遍又一遍地讲着编造的故事,作为去弥林的船票。 这个法子不太荣誉。早在商人之屋,盖里斯就警告过他。 “丹妮莉丝可能正领军南下,逼近渊凯城。”他们在马匹间行走,昆廷说。 “不,”盖里斯道,“这种可能性不大。类似谣言传了不止一两回。阿斯塔波人信心满满地期待丹妮莉丝带着她的龙来为他们解围,结果她无动于衷。她现在也不会来。” “我们并不知道实情,至少无法确定。无论如何,我不能跟我的求爱对象交手,我们必须脱身。” “到渊凯城下再说。”盖里斯比画着周围的丘陵地,“这是渊凯人的地盘,没人会庇护三个逃营者。而渊凯以北是无主之地,行动方便得多。” 他说得没错,尽管如此,昆廷还是无法打消心中的疑惑。“大人物交了太多朋友,他明知我们早晚得开溜去见丹妮莉丝,但要他抛弃并肩作战的战友,一定很不乐意。如果我们等待太久,以至于在开战前夜才动身的话,他是不会走的。这点你跟我一样清楚。” “不论什么时候动身,终究是逃营,”盖里斯争辩,“褴衣亲王决不宽恕逃兵。他会派人追捕,到时候咱们就只能祈求七神保佑了。被抓住的话,幸运的结局是切掉一只脚以防我们再逃营;倒霉的下场则是扔给‘美女’梅里丝料理。” 这个名字让昆廷踌躇,他惧怕美女梅里丝。这个维斯特洛女人比他还高,差一拇指就到六尺。她干佣兵干了二十年,无论外表内心,哪里还有半点美的迹象? 盖里斯抓住他胳膊。“再等等。多等几天。我们已经穿越半个世界,多忍耐几里路又有什么关系?等到了渊凯城北,机会会出现的。” “如你所说,”青蛙犹豫地答应……然而不知怎的,诸神这回听见了他的祈祷,很快就把机会奉上。 那是两天后的事。修夫·亨格福德骑马来到他们的营火边,叫道:“多恩人,团长召见。” “他找哪位?”盖里斯问,“我们都是多恩人。” “那你们统统都去。”亨格福德素来一张苦脸,嘴里没好话。他残了一只手——作为曾经的军.99lib?t>团财务官,他被褴衣亲王逮住中饱私囊,于是割掉三根手指,降为军士。 怎么回事?到目前为止,青蛙觉得团长连他们的存在都不清楚。不过亨格福德已打马回头,没法多问了。他们只能叫上大人物,遵令前去大帐。“什么都别承认,做好动手的准备。”昆廷叮嘱同伴们。 “我随时做好了准备。”大人物说。 当多恩人来到褴衣亲王那顶巨大的厚帆布灰帐篷——他自诩这是他的帆布城堡——时,里面已挤满了人。昆廷花了一点时间才意识到被召来的人都来自七大王国,或至少自称拥有维斯特洛血统。都是流亡者或流亡者的子孙后代。据稻草迪克说,团里共有六十个维斯特洛人,现下有二十多位就在这个帐篷里,包括迪克自己、修夫·亨格福德、美女梅里丝、金发刘易斯·兰斯特——他是团里最好的弓箭手。 丹佐·德汉也在场,他身旁站着高大的卡戈。现在佣兵们改口叫他“屠尸手”卡戈,但不敢当面这么叫,因为他暴躁易怒,动不动就会操起那柄狠毒的黑色弯刀——世上有几百柄瓦雷利亚长剑,但瓦雷利亚亚拉克弯刀却屈指可数。 丹佐·德汉和卡戈并非维斯特洛人,但他俩是褴衣亲王最信任的队长,是亲王的左膀右臂。一定有什么大事发生。 开口的是褴衣亲王本人。“亚克哈兹刚传下军令。”他讲述道,“现在的情况是剩余的阿斯塔波人不愿在地洞里多待了,毕竟城内除了尸体什么也没留下。他们成群结队地涌出城,为数好几百,或许好几千,个个又饿又病。渊凯人当然不乐意让这批人靠近黄砖之城,所以命我们前去处理,拉网搜捕,把他们赶回阿斯塔波或赶往北边的弥林。如果龙女王愿意接待,那敢情好,这帮人不但是多余的嘴巴,其中还有一半染上了血瘟。” “渊凯比弥林近得多,”修夫·亨格福德指出,“他们不听话怎么办,大人?” “我不是要大家备好剑和枪么,修夫?最好把弓箭也带上。记得不可靠近染上瘟疫的人。我决定派出半数人马去附近的丘陵地执行这个任务,这些人将分成五十个巡逻队,每队二十人。血胡子接到了同样的命令,猫之团也要参加。” 大伙儿面面相觑,有几个人还低声唠叨了几句。眼下风吹团和猫之团虽然都接受了渊凯的合约,但一年前他们还在争议之地捉对厮杀,结下不少仇怨。猫之团团长血胡子是个大嗓门的蛮汉,嗜杀成性,曾毫不掩饰地叫嚣要干掉“披一身破烂披风的糟老头”。 “稻草”迪克清清喉咙,“不好意思,大人,我注意到在这里集合的人都来自七大王国。大人您的组团思想从不是将团员按血统或语言组合,这次为什么要把我们安排成一队呢?” “问得好。你们先向东骑行,深入丘陵地,再绕过渊凯城,直取弥林。路上如果遇见阿斯塔波人,赶往北边或直接杀掉……这并非你们的使命,你们的使命是避开黄砖之城,去找龙女王的巡逻队。次子团或暴鸦团都行。找到就加入他们。” “加入他们?”私生子欧森·石东爵士问,“您要我们当变色龙?” “是的。”褴衣亲王回答。 昆廷·马泰尔差点笑出声。诸神真是太疯狂了。 他身边的维斯特洛人不安地扭着身子。有人直勾勾地盯着酒杯,好像能从中发掘答案。修夫·亨格福德皱起眉头。“您觉得龙女王会收下我们……” “她会。” “……即便她收下我们,接下来该怎么办?我们是间谍?刺客?信使?您打算改旗易帜么?” 卡戈怒目而视,“这得由亲王殿下决定,亨格福德,你只需乖乖照办。” “是,我是殿下忠诚的部属。”亨格福德赶紧举起只剩两根指头的手掌表示。 “咱们别兜圈子了。”战士诗人丹佐·德汉开口,“渊凯人的状况太糟糕,风吹团既然参战,就一定要站在胜利者一边。亲王殿下的意思是多留条后路。” “梅里丝是你们的队长,”褴衣亲王宣布,“她明白我的意图……而丹妮莉丝·坦格利安大概更容易接受女人。” 昆廷回头瞥了美女梅里丝一眼,刚好对上对方冷漠死寂的目光,不禁打了个哆嗦。这安排可不妙。 稻草迪克仍不信服,“那女孩不是傻瓜,不会就这么轻信我们,即便我们带上梅里丝。该死,最让人不放心的就是梅里丝。我跟她干过好多回,但一句知心话也没说过哟。”他咧嘴而笑,帐篷里却没有人跟着笑。美女梅里丝的表情则恐怖至极。 “你没想明白,迪克。”褴衣亲王说,“你们都是维斯特洛人,因此也都算是她的朋友。你们说她的家乡话、敬拜她的神灵。至于动机嘛,你们每个人或多或少都在我手下吃了点亏。迪克,团里没有人挨过我那么多鞭子,亮出你的背就是证明;修夫被我砍下三根指头;梅里丝被半个团的人强暴过——不是我们这个团,但没必要让她知道;至于林地的威尔,你本身就是个坏透了的种;欧森爵士怪我不该派他兄弟去伤心领;路西法爵士耿耿于怀的是被卡戈抢走的奴隶女孩。” “他跟她上过床就该把她还给我,”路西法·朗抱怨,“他没道理杀她。” “她长得丑,”卡戈说,“理由足够了。” 褴衣亲王毫不在意他们两人。“维伯,你一心惦记着在维斯特洛失去的土地;兰斯特,我杀了你心爱的男孩;至于三个多恩人,你们觉得上当受骗。我在瓦兰提斯答应过丰厚的掠获,结果在阿斯塔波大家没搞到多少值钱家什,其中我还赚了大头。” “这话说得不差。”欧森爵士道。 “最好的谎言里往往包含有许多真相,”褴衣亲王续道,“你们每个人都有充足的理由背叛我。丹妮莉丝·坦格利安知道佣兵都是反复无常的,她麾下的次子团和暴鸦团以前也拿过渊凯人的钱,但当局势不妙时,却毫不犹豫地倒向她。” “我们何时动身?”刘易斯·兰斯特问。 “立即出发。路上特别留心猫之团和长枪团,除了在这个帐篷里的,没有人知道你们逃营的真实目的。如果过早暴露行藏,你们会被当成逃营犯处斩足之刑,甚至被当成变色龙开膛破肚。” 三个多恩人一言不发地离开了大帐。二十个操通用语的同伴,昆廷满腹思量,想找个地方说悄悄话都难。 但大人物在他背上猛拍一掌:“真是天助多恩,让我们踏上寻龙之旅吧。” 第二十六章 任性的新娘(阿莎一) 盖伯特·葛洛佛的学士送信来时,阿莎·葛雷乔伊正坐在盖伯特·葛洛佛的长厅里,喝着盖伯特·葛洛佛的葡萄酒。 “夫人,”学士的声音一如既往地紧张,“荒冢屯来的鸟。”他像扔掉烫手山芋般把羊皮纸推给她,卷得紧紧的羊皮纸用凝固的粉蜡封住。 荒冢屯。阿莎试着回忆荒冢屯的领主。反正是个北方佬,非我族类。而这封蜡……恐怖堡的波顿家族打着带血点的粉色战旗,粉色封蜡只可能是他们的。 这是毒药,她心想,我该烧了它。然而她捻碎封蜡,一小块碎片飘落膝上。等她读过干掉的褐色文字,忧郁的心情更晦暗了。黑色的翅膀,带来黑色的消息。乌鸦从不带来喜讯,深林堡接到的上一封信来自史坦尼斯·拜拉席恩,要她臣服。这次则更糟。“北方人夺取了卡林湾。” “波顿的私生子?”科尔在旁问。 “拉姆斯·波顿,自称临冬城伯爵。但这里不只有他署名。”达斯丁伯爵夫人、赛文夫人,四名莱斯威尔,签名旁还粗粗画了个巨人,代表安柏家的人。 签名由煤灰和焦油调制的学士墨汁写就,上方的正文却是棕褐色字迹的潦草手书。信件叙述了卡林湾的陷落、北境守护凯旋而归及即将举办的婚礼。信开头是:“我以铁民的鲜血写成此信。”结尾是:“随信均奉上王子的一部分。螳臂当车,此为榜样。” 阿莎以为弟弟早死了。现在他生不如死。她捡起飘落膝间的人皮,放到烛火上,看着烟雾蜿蜒上升,直到人皮燃尽,火苗舔舐上手指。 盖伯特·葛洛佛的学士在旁期许地看着她。“不回复。”她吩咐。 “能把消息告诉希贝娜夫人么?” “随你便。”很难说希贝娜·葛洛佛会为卡林湾的陷落而开心。希贝娜夫人几乎一直待在神木林中,为孩子和丈夫平安归来祈祷。多少祈祷也无济于事。他们的心树和我们的淹神一样又聋又瞎。罗贝特·葛洛佛和他哥哥盖伯特随少狼主南下,若关于红色婚礼的传言一半是真,他俩便没可能返回北方。至少她的孩子还活着——多亏了我。阿莎把孩子们留在十塔城,交给姨妈照顾。希贝娜夫人的幼女还在吃奶,阿莎觉得她太小,经不起回航时再一番折腾。阿莎把信塞到学士手中。“给,让她尽量从这儿找些安慰吧。下去。” 学士欠身退下。他走后,特里斯·波特利转向阿莎:“卡林湾失陷,托伦方城便守不住,然后就轮到我们。” “没那么快。裂颚会和他们血战到底。”托伦方城不像卡林湾那样不堪一击,而达格摩是个铁骨铮铮的汉子,肯定宁死不屈。 若我父亲活着,卡林湾绝不会陷落。巴隆·葛雷乔伊懂得卡林湾是北境咽喉;攸伦当然也知道,他只是不在乎,正如他不关心深林堡和托伦方城。..“攸伦阿叔对巴隆大王的战利品没兴趣,他忙着抓龙呢。”鸦眼把铁群岛所有的船只集结到老威克岛,然后航向日落之海深处,他弟弟维克塔利昂像被打败的狗一样跟着他。派克岛已是空虚无人,除了她夫君。“我们孤立无援。” “达格摩会粉碎他们。”爱战场远胜过爱女人的科洛姆坚持,“不过是群狼。” “狼都被杀了。”阿莎用拇指挑着粉色封蜡,“我们的敌人是杀狼的剥皮人。” “我们该去支援托伦方城。”她的表亲,盐女号船长昆顿·葛雷乔伊建议。 “是啊。”更远的表亲达衮·葛雷乔伊附和。他人称“醉汉达衮”,但无论醉还是没醉,他都乐于战斗。“凭啥让裂颚独享荣耀?” 两名盖伯特·葛洛佛的仆人端上烤肉,但阿莎被那块人皮搞得毫无胃口。我的人不再求胜,她郁郁地意识到,只求死得其所。她毫不怀疑,狼仔会让他们如愿以偿。迟早,他们会来夺回这座城堡。 夕阳沉入狼林高大的松木背后,阿莎也踏上木阶梯,回到曾属于盖伯特·葛洛佛的卧室。她喝得太多,头痛欲裂。虽然阿莎·葛雷乔伊爱她的部下,但无论船长还是船员,他们大半是傻瓜。再勇敢的傻瓜也是傻瓜。增援裂颚,见鬼,要是能去的话…… 深林堡和托伦方城相隔遥远,之间荒山野林,湍流横亘,还有她数都不敢数的北方佬。阿莎只有四条长船和不到两百人……这还要算上靠不住的特里斯蒂芬·波特利。尽管他口口声声说爱她,但阿莎无法想象特里斯会冲进托伦方城,和裂颚达格摩共同赴死。 科尔随她进入盖伯特·葛洛佛的卧室。“出去,”她说,“我要自己待着。” “你要的是我。”他想吻她。 阿莎推开他。“再碰我我就——” “就怎样?”他抽出匕首,“脱衣服,妞。” “操自己去,黄口小儿。” “我要操你。”科尔一刀划开阿莎的夹克系带。阿莎伸手抓斧头,但科尔扔掉匕首,扭住她的手腕,卸掉武器,将她推上葛洛佛的床。他毫不顾忌,狠狠地吻她,然后扯开她的上衣,让双乳蹦出来。阿莎屈膝顶向他的下体,然而他扭身躲开,并用膝盖强行分开她的双腿。“我要上你了。” “来吧。”她啐了一口,“你睡着时我会宰了你。” 他进入时,阿莎已湿透了。“去死,”她说,“去死去死去死。”他吮着乳尖,让她发出混合疼痛与愉悦的呻吟。她的阴道成了全世界,令她忘记了卡林湾、忘记了拉姆斯·波顿、忘记了弟弟的那块皮,也忘记了选王会、忘记了失败,忘记了流亡、敌人和夫君。她只要他的手、他的唇、他环住她的胳膊,他侵入她体内的阳物。他一直操到她尖叫,然后又卷土重来,直到她开始抽泣,才将种子播撒在她体内。 “我是结了婚的女人。”完事后,阿莎提醒他,“你侵犯了我,黄口小儿。我夫君会割了你的卵蛋,再给你套上裙子。” 科尔从她身上翻下来,“他坐得起来的话。” 房里很冷。阿莎从盖伯特·葛洛佛的床上坐起,脱掉扯坏的衣服。夹克需要穿线,而上衣全毁了。反正我也不喜欢它。她把上衣扔进火堆,剩下的衣服在床上堆成一团。双乳很疼,科尔的种子顺着她大腿流下。她得喝些月茶,否则有怀上小海怪的风险。那又如何?我爹死了,我妈快死了,我弟弟被剥了皮,而我只能眼睁睁看着,无能为力。哦,我还结了婚。结过婚也圆了房……尽管不是和同一个男人。 她重新钻进兽皮底下时,科尔已睡着了。“现在你命操于我手。我的匕首呢?” 阿莎从背后抱住他。群屿的铁种叫他“少女”科尔,既为将他与“牧羊人”科尔、“古怪的”科尔·肯宁、“快斧”科尔及“奴工”科尔区分开,更为他光滑的脸颊。阿莎与他初遇时,他正努力蓄胡子。她当时大笑着把那称作“桃子毛”,科尔却坦言自己从没见过桃子,于是她邀他加入她的下次南航。 当时还是夏天,劳勃仍占据铁王座,而巴隆在海石之位上等待时机,七大王国相安无事。阿莎驾驶黑风号沿岸航行贸易。他们造访了仙女岛、兰尼斯港和其他很多小港口,最后到达青亭岛,那里的桃子又大又甜。“你看。”她第一时间把桃子举到科尔面前,让他咬了第一口,并将顺着他下巴流下的汁水吻得干干净净。 当晚,他们分享了桃子和彼此,一直做到白昼降临。阿莎感到前所未有的满足、甜腻和幸福。过去六七年了吧?夏天早已成为褪色的记忆,阿莎也有三年没享用过桃子。但她还能享用科尔。船长和头领们抛弃了她,他没有。 阿莎有其他情人,有些流连她床榻半年之久,有些只是有半晚上。但他们加起来都不如科尔。他大概半月才剃一次胡子,不过胡须不代表男人的能力。她喜欢指尖下他光滑柔软的肌肤。她喜欢他的披肩长直发。她喜欢他接吻的方式。她喜欢拇指划过他乳尖时,他咯咯笑的样子。他双腿间的沙色毛发较头发更深,也比她自己股间粗糙的黑毛柔顺得多,她也喜欢这个。他身姿矫健,颀长苗条,没有一道伤疤。 羞涩的笑容,强壮的臂膀,灵活的手指,两把好用的剑。不是任何女人都梦寐以求的么?她该高高兴兴嫁给科尔,但她是巴隆大王之女,他却只是奴工的孙子,出身平凡。平凡到我无法下嫁,但没平凡到我不能吸他老二。她醉眼蒙胧、嘴角含笑地钻进兽皮下,含住他的命根。科尔在沉睡中享受,没多久就硬了。等他的命根变得坚硬如石,他醒了过来,阿莎则又湿了。于是阿莎把兽皮披在赤裸的肩上,骑在他上方,让他深深插入自己,两人如胶似漆,难舍难分,命根和阴户融为一体。这次,两人一起达到高潮。 “我可爱的夫人。”结束后,他带着睡意轻声呢喃,“我可爱的女王。” 不,阿莎想,我不是女王,永远不会是。“继续睡吧。”她吻了科尔的脸,悄声穿过盖伯特·葛洛佛的卧室,打开百叶窗。明月将满,夜空澄澈,她能看到戴着雪冠的山峦,阴冷荒芜,却在月光下美轮美奂。山顶反射着白色月光,如一排参差的利齿。山麓和稍矮的山头则隐匿在阴影中。 这里离海近,只需向北五里格,但阿莎看不到海。太多山峦挡住了视线。还有树,数不尽的树。北方佬称这片森林为狼林。很多个夜里,黑暗中群狼遥相呼应。树海。要是真正的海就好了。 深林堡比临冬城更靠海,但仍嗅不到海的气息,空气中弥漫着松香而非盐味。越过灰色的冷峻群山,长城在东北方矗立,而史坦尼斯·拜拉席恩驻扎在那里。俗话说,敌人的敌人是朋友,但反过来,朋友的敌人则是敌人。这自立为王的拜拉席恩急需拉拢北境诸侯,而铁民是北境诸侯的眼中钉。我可以献出自己年轻美丽的身体,她一边思索,一边拨开眼前的头发。可惜她和史坦尼斯都已成婚,何况他是铁民的宿敌。她父亲首度反叛时,正是史坦尼斯在仙女岛粉碎了铁舰队,又以他兄长之名降服大威克岛。 深林堡以密布青苔的木墙环绕一座宽阔的圆形山丘而成,丘顶被削平,冠以深邃的长厅,其一头有一座五十尺高的瞭望塔。外庭位于山下,建有马厩、草场、铁匠铺、水井和羊圈,外围挖出深深的壕沟,一道倾斜的土堤和原木栅栏。防线依地势布置,整体呈椭圆形。城堡有两座大门,各由一对方形木塔保护,塔与塔以墙上的走道连接。城堡南侧,青苔在栅栏上缠了厚厚一层,且爬到了木塔中间。东西两面是空旷田野,阿莎袭城时,那里尚种着燕麦和大麦,但她的攻击把作物全践踏了。接连的几场霜又冻死了后来补种的粮食,只留下淤泥尘土和腐朽的茎秆。 这是座古老但不坚固的城堡。她从葛洛佛的手中夺下它,波顿的私生子将从她手中夺回来。但他得不到她的皮,阿莎·葛雷乔伊不会被活捉。她会自行了断,战斧在手,面带微笑。 父王给她三十艘长船来攻打深林堡,如今算上黑风号只余四艘,有一艘还是特里斯·波特利的,他在其他船逃跑后主动加入她。不,不能这么说,其他人是返航去向新国王致敬。逃跑的是我。这段记忆她深以为耻。 “赶紧走。”当众多船长将她叔叔攸伦扛下娜伽山丘,去戴上浮木王冠时,读书人催她。 “咱们是一条船上的。跟我走,我需要你来召集哈尔洛岛的人。”那时她还想放手一搏。 “哈尔洛岛的人都在这儿,至少排得上号的都在。有些人一直喊着攸伦的名字。我不会让哈尔洛自相残杀。” “攸伦是个疯子。危险的疯子。那只地狱号角……” “我知道。赶紧走吧,阿莎,攸伦一戴上王冠就会搜捕你。你不能被他盯上。” “若我联合叔叔们……” “……你会四处碰壁,暴尸荒野。从你在众位船长面前提出要求那一刻起,你已将自己的命运交由他们决断。你不能违背他们的决断。遍览海瑞格的书,选王会的结果也只被推翻过一次。” 只有读书人罗德利克会在命悬一线时提起故纸堆里的陈年往事。“你不走,我也不走。”她倔强地回答。 “别傻了。攸伦今晚会以笑眼示人,但等明天……阿莎,你是巴隆之女,你的继承权优先于他。只要你活着,对他就是威胁。你留下他肯定会杀你,或把你嫁给红桨手,我不知哪个更糟。赶紧走吧。这是你唯一的机会。” 当初就是为防止这种情况,阿莎才将黑风号停在岛屿另一侧。老威克岛不大,日出前她便能回到船上,在攸伦意识到之前驶往哈尔洛岛。但她犹豫不决。最后舅舅说:“孩子,看在你对我的爱的分上,快逃吧!不要让我眼睁睁看你送死!” 她离开了。她先去十塔城,跟母亲告别。“我可能会离开很长时间。”阿莎警告她,亚拉妮丝夫人却没弄明白。“席恩呢?”她追问,“我的小宝贝儿呢?”关妮丝夫人只想知道罗德利克头领何时回来,“我比他大七岁,十塔城照权利应属于我。” 阿莎还在十塔城装补给,婚讯就传来了。“我任性的侄女桀骜不驯,”据说鸦眼如此宣称,“但我知道何人能驯服她。”他把阿莎指给艾里·艾枚克,并任命破砧者在他寻龙期间为铁群岛留守总督。艾里有过风光日子,盛年时是个无畏的掠袭者,曾和她曾曾祖父达衮·葛雷乔伊——醉汉达衮正以之命名——一起航行。仙女岛上的老女人至今还拿达衮大王及其手下的事迹吓唬小孩。我在选王会上让艾里下不了台,阿莎想起来,他不会忘。 但阿莎不得不承认阿叔这招着实漂亮。只此一举,攸伦便化敌为友,确保了离开期间后方的稳固,还顺道消除了她这个隐患。想必他大笑不止吧。特里斯·波特利说鸦眼让一头海豹代替她完成婚礼。“但愿艾里不会坚持跟它圆房。”她评论。 我回不了家,她心想,此地也无法久留。寂静的森林让她不安。阿莎这辈子都在岛屿和船舶上生活,而海洋从不寂静。海浪冲刷岩石的声音深入她的血脉,可深林堡没有海浪……只有树,无边无际的树,士卒松和哨兵树,山毛榉、白腊木及老橡树,栗树、铁木与冷杉。树的声音比海浪轻多了,且起风时才听得到——每当起风时,树木的叹息似要将她包围,它们犹如在用人类不懂的语言低吟交流。 今夜的低吟声似乎比往日更响。没啥,寒风扫过,树叶凋零,阿莎告诉自己,光秃的枝干在风中吱嘎作响。她离开窗边,不再看树。我的双脚得再踏上甲板。或至少,我得填饱肚子。她今晚酒喝得太多,面包没吃多少,带血丝的大块烤肉更连碰都没碰。 月光十分明亮,让她方便地找到衣服。她套上黑色厚马裤、夹棉上衣、覆着鳞甲片的绿色皮夹克。她没打扰科尔的美梦,蹑手蹑脚走下城堡的外梯,阶梯在赤脚下咯吱作响。她下楼的动作惊动了一个在城上巡逻的守卫,守卫对她举起长矛,她则报以口哨。她穿过内院走向厨房时,盖伯特·葛洛佛的狗开始狂吠。很好,她想,这能淹没树的声音。 片刻后,特里斯·波特利裹着厚厚的兽皮斗篷走进厨房,阿莎正自一轮大如车轮的黄奶酪上切奶酪。“我的女王。” “少来。” “你在我心中永远都是女王。无论选王会上多少白痴瞎嚷嚷,也改变不了这点。” 我该拿这孩子怎么办?阿莎不怀疑他的纯情。他不只在娜伽山丘上当她的斗士,高喊她的名字,甚至漂洋过海,背弃国王、亲族和家园,追随她坐困愁城。他不敢公然挑战攸伦。鸦眼的舰队出海时,特里斯故意落后,等离开其他船只的视线,便立刻改变航向。即便这样也需要勇气,他永远不能回铁群岛了。“要奶酪吗?”她问他,“还有火腿和芥菜。” “我想要的不是食物,小姐,你懂的。”在深林堡期间,特里斯蓄起了厚厚的棕色胡子,说是能给脸部保温。“我在瞭望塔上看到了你。” “你既在站岗,来这儿干吗?” “科洛姆和吹号者霍根守着呢,盯住月光下沙沙响的树林要多少人?我们得谈谈。” “又谈?”她叹口气,“你认识霍根的女儿,红头发那个。她船驾得跟男人一样好,脸蛋也漂亮,才十七岁。她曾盯着你看,我瞧见过。” “我想要的不是霍根的女儿。”他几乎要碰她了,却在最后一刻停下,“阿莎,我们走吧。卡林湾是最后的防线,如果留下,北方佬会把我们全杀了,你很清楚。” “你要我逃?” “我要你活下去。我爱你。” 才不,她想,你爱的是你脑海里幻想出来的纯真少女,是担惊受怕、需要你保护的孩子。“我不爱你。”她直白地说,“我也不会逃。” “你到底想留在这鬼地方做什么?这里只有松树、泥巴和敌人!我们有船,一起乘船走吧,在海上展开新生。” “当海盗?”听起来很诱人。把阴暗的森林还给狼仔,回到辽阔的汪洋大海。 “做商人。”他强调,“像鸦眼一样向东航行,但我们带回的不是龙之号角,而是丝绸香料。只消去一次玉海,就富可敌国,到时我们在旧镇或某个自由贸易城邦买栋大宅。” “你、我还有科尔?”提及科尔的名字,特里斯瑟缩了一下。 “霍根的女儿大概愿意和你一起航向玉海。我是海怪之女,我属于——” “——哪儿?你回不了群屿,除非屈服于那个丈夫。” 阿莎试想跟艾里·艾枚克上床,被他压在身下,忍受他熊抱的情境。他总好过红桨手或左手卢卡斯·考德。破砧者曾是位火气旺盛的巨 4eba." >人,绝对忠诚,无所畏惧。或许没那么糟,他可能第一次履行丈夫职责就会死。届时她就成了艾里的遗孀,不再是艾里的妻子——但这样也福祸难料,取决于他的孙子们。还有我叔叔。说到底,所有事情都取决于攸伦。“我在哈尔洛岛扣押了人质,”她提醒他,“我还占领了海龙角……既然我得不到父亲的王国,干吗不自建一个?”海龙角并非一直人丁稀薄,远古废墟仍存留在那里的山丘沼泽间,那是先民们的古老堡垒。而在高地上,还有森林之子留下的鱼梁木圈。 “你像落水的人抓紧最后一根稻草般抓着海龙角。海龙角有什么拿得出手?没矿藏、没金子、没银子,甚至连锡或铁都没有。而且土地潮湿,小麦玉米都长不了。” 我也没打算种植小麦玉米。“>?99lib?那儿有什么拿得出手?让我告诉你:两条漫长的海岸线,上百个隐秘洞穴,湖中的水獭,河里的鲑鱼,海滩上的蛤蜊,上岸居住的海豹,还有用来造船的高大松树。” “谁来造船呢,我的女王?就算北方佬承认您的王国,您上哪儿去找臣民?还是说您打算统治海豹和水獭的王国?” 她苦笑:“是啊,水獭比人更容易统治,而海豹更聪明。或许你说得对,我最好的选择还是返回派克岛。既然哈尔洛岛会欢迎我回归,派克岛想必也会,攸伦杀害贝勒头领的事应该还开罪了黑潮岛。我去找伊伦阿叔,让群屿起义响应。”选王会后,湿发>踪影全无,淹人们说他藏身于大威克岛,即将代表淹神向鸦眼及其党羽降下神怒。 “破砧者也在找湿发,同时搜捕淹人。盲人贝隆·布莱克泰斯被抓住拷问,连老灰鸥都镣铐加身。攸伦的爪牙倾巢出动尚且找不到伊伦,你怎么找?” “他与我同出一宗,是我亲叔叔。”这答案毫无说服力,阿莎也知道。 “你知道我怎么想吗?” “我猜我大概知道。” “我认为湿发死了。我认为鸦眼割了他喉咙,艾枚克的搜寻不过是掩人耳目,让别人相信僧侣逃了。攸伦不愿被看成弑亲者。” “这话千万别让我阿叔听到,你跟鸦眼说他害怕弑亲,他会杀个儿子来证明你是错的。”阿莎觉得自己完全清醒了,特里斯蒂芬·波特利就有这效果。 “就算找到湿发,你们两个也成不了气候。你们都参加过选王会,因而不能像托衮那样宣称它不合法。根据诸神和世人的律法,你们必须遵守决议,你们——” 阿莎皱皱眉。“等等。托衮?哪个托衮?” “迟到的托衮。” “英雄纪元时的国王。”她只想起这么多,“他做了什么?” “托衮·葛雷乔伊是长子,国王老了,托衮却不知疲倦,四处征战。恰好在他从灰盾岛的基地出航沿曼德河劫掠时,他父亲去世。他的弟弟们根本没通知他,就立刻召开选王会,以期自己能戴上浮木王冠。然而,船长和头领们却选择了乌尔根·古柏勒。新王即位后第一件事就是处死老王的儿子们,一个不留。在那之后,人们给国王取了个外号叫‘坏兄弟’,尽管他和被害人毫无血缘关系。他统治了近两年。” 阿莎想起来:“托衮回来……” “……宣称选王会不合法,因为他没有到场参加。古柏勒的统治残忍又卑鄙,他在铁群岛的拥护者寥寥无几。僧侣公开谴责他,头领起兵造他的反,而他自己的船长们把他砍成了碎片。迟到的托衮因此成为国王,在位四十年之久。” 阿莎揪住特里斯·波特利的双耳,深深吻上他的嘴唇。直到他满脸通红,呼吸急促,她才放开他。“这算什么?”他说。 “一个吻。我真是个该淹死的笨蛋,特里斯,我早该想到——”她突然停下。特里斯想开口,她又示意安静,凝神静听。“是战号声。霍根。”她首先想到她丈夫,艾里·艾枚克会不会大老远赶来抓回他任性的新娘?“淹神垂怜,在我不知所措时,为我送来敌人。”阿莎站起来,将匕首猛地插回鞘,“开战了。” 她跟特里斯一路小跑到达城堡外庭,但还是太晚,战斗已经结束。阿莎在离后门不远的东墙边发现两个血流不止的北方佬,旁边站着长斧罗伦、六趾哈尔和乌鸦嘴。“科洛姆和霍根看到他们翻墙。”乌鸦嘴解释。 “就这俩?”阿莎问。 “有五个。正翻墙就被我们宰掉俩,哈尔在城墙走道上又砍死一个,这两个进了院子。” 其中一个已死了,鲜血和脑浆溅满罗伦的长斧,另一个还在剧烈喘息。乌鸦嘴用长矛把他钉在地上,下面积了一摊血。两人都穿着熟皮衣,披着棕绿黑相间的杂色斗篷,脑袋和肩膀上用树枝、叶子和灌木作伪装。 “你是谁?”阿莎问伤员。 “菲林特的人。你又是谁?” “葛雷乔伊家族的阿莎。这是我的城堡。” “深林堡属于盖伯特·葛洛佛,才不是乌贼窝。” “还有同党没?”阿莎质问,对方不答。于是阿莎抓住乌鸦嘴的长矛,使劲转动,北方佬痛得哀号连连,伤口涌出更多鲜血。“此行有何目的?” “夫人。”他颤抖着说,“天啊,别转了。我们为夫人而来。为营救她。就我们五个。” 阿莎看进他的眼睛。看出他在说谎后,她倚在长矛上,更用力地搅。“你们到底多少人?”她说,“快说,否则我让你黎明之前都求死不得。” “很多。”最终,他在尖叫中呜咽着吐出答案,“几千人。三千,四……啊啊啊啊……求你……” 阿莎抽出长矛,双手握住,用力穿透北方佬谎话连篇的喉咙。盖伯特·葛洛佛的学士曾说山地氏族争强好胜,没有史塔克领导,根本无法团结。他可能没说谎。可能只是判断错误。她已在阿叔的选王会上品尝过这种滋味。“这五人是派来为大部队开门的。”她说,“罗伦,哈尔,把葛洛佛夫人和她的学士给我带来。” “整个儿还是切块的?”长斧罗伦问。 “毫发无伤的整个儿。乌鸦嘴,去那该死三次的塔上,告诉科洛姆和霍根把招子放亮点,就算看到兔子也要报告。” 深林堡的外庭很快挤满了惊慌的人。她的手下披坚执锐,爬上城墙走道;盖伯特·葛洛佛的人则满面惊恐,交头接耳。葛洛佛的总管在阿莎攻城时失去了一条腿,他也被人从地窖抬了出来。学士吵吵嚷嚷地抗议,最后罗伦一记老拳结结实实打在他脸上,才让他安静。葛洛佛夫人由贴身侍女扶着,从神木林中出来。“我警告过你这天迟早会来,夫人。”看到地上的死尸,她说。 学士挤上前,破鼻子还在滴血。“阿莎夫人,求您了,放倒旗帜吧,我会为您求情。我会告诉他们,您待我们不薄,未曾折辱我们。” “我们会用你交换我的孩子。”泪水和失眠让希贝娜·葛洛佛眼睛通红,“加文己满四岁,我错过了他的命名日,还有我可爱的女儿……把孩子还给我,我保证不让伤害你,包括你的手下。” 阿莎知道,最后半句是扯谎。她或许会被交换,用船送回铁群岛,送回她丈夫爱的怀抱。她的亲戚也会被赎,外加特里斯·波特利这类家族出得起钱的人。剩下的要么砍头,要么吊死,要么送往长城。我让他们自己选。 于是阿莎爬上木桶,让所有人都看见她。“狼仔咧牙露齿朝我们奔来,日出前就会兵临城下。我们是要丢盔卸甲,祈求饶命么?” “不。”少女科尔抽出长剑。“不。”长斧罗伦立刻附和。“不!”侏儒拉弗声如雷鸣,他虎背熊腰,比在场所有人都高出一头,“绝不!”霍根的号角在高处再次响起,响彻外庭。 啊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战号低沉,绵延不绝,让人血液凝固。近来阿莎觉得号角声尤为让人生厌。在老威克岛,叔叔用地狱号角为她的美梦奏响丧钟,现在霍根的号角似乎预示着她死期不远。即便难逃一死,我也会高声喝骂,手握战斧牺牲。 “上城墙。”阿莎·葛雷乔伊吩咐部下。她自己走向瞭望塔,特里斯·波特利紧随其后。 木制瞭望塔是山这边的制高点,比周围森林最高的哨兵树和士卒松还高出二十尺。“看那儿,船长。”她登上塔后,科洛姆说。阿莎只看到树木和黑影,月光下的山丘和山丘后白雪皑皑的峰顶。随后她意识到那些树正在缓缓靠近。“哇哦,”她大笑,“这伙山羊裹着松枝。”树林不断移动,如舒缓的绿色潮水向城堡涌来。阿莎想起儿时听过的故事,说森林之子与先民作战时,绿先知把树木变成战士。 “我们打不过这么多敌人。”特里斯·波特利说。 “他们来多少,我们打多少,小子。”科洛姆纠正,“敌人越多,荣耀越多。我们将被后人传诵颂。” 是啊,但不知传颂的是你的勇气还是我的愚蠢?大海就在五里格外。他们坚守防线,在深林堡的深沟木墙后战斗,真的是明智之举?我从葛洛佛手中夺取城堡时,深林堡的木头城墙根本不顶用,她提醒自己,它对我又有什么帮助? “到明天,我们就都在海底享用盛宴了。”科洛姆敲击斧子,似乎迫不及待。 霍根放下号角。“可要是我们干着脚死,怎么找路去淹神的流水宫殿呢?” “森林里有无数小溪。”科洛姆向他保证,“小溪终将汇入河流,而河流汇入大海。” 阿莎不准备死,不是现在,不是此处。“活人比死人更容易找到大海。把阴暗的森林还给狼仔,我们撤回船上。” 她好奇对方将军是谁。换作我,定先扫平海岸线,将长船付之一炬,再来攻打深林堡。但狼仔想做到这点可不容易,因为他们自己没船。阿莎从不让超过半数的船靠岸,有一半的船始终在海中巡逻待命,一旦北方佬在海边出现,立刻升帆航向海龙角。“霍根,吹响号角,让森林颤抖。特里斯,披上盔甲,是时候让你那宝贝长剑开张了。”看到他面色苍白,她捏住他的脸,“跟我一起为月光添些血色吧。你每杀一个人,我就给你一个吻。” “我的女王,”特里斯蒂芬说,“我们在这里有城墙。万一赶到海边,发现狼仔们抢了船,或是船被赶走了……” “……就是死路一条。”她轻松地补充,“但至少死的时候湿了脚。嗅着海盐的气息,听着背后的涛声,我们铁种才有力量。” 霍根吹出三个连续的短音,这是退回船上的信号。下方传来喊叫、矛剑碰撞声与马匹的嘶鸣。马太少,骑手也太少。阿莎走下楼梯,在外庭碰见牵了她的栗色母马,拿着她的战盔和飞斧等她的少女科尔。铁民们正从盖伯特·葛洛佛的马厩中向外牵马。 “撞锤!”城墙上一个声音叫道,“他们有撞锤!” “哪个门?”阿莎边上马边问。 “北门!” 深林堡爬满青苔的木城墙外,突然传来喇叭声。 喇叭?吹喇叭的狼?不对劲,但阿莎没时间细想。“打开南门。”她下令。北门已在撞锤下摇动。她从肩带上抽出一把短柄飞斧。“潜逃已不可能,弟兄们,现在真刀真枪拼了!列队!我们回家!” 一百张嘴一起咆哮:“回家!”“阿莎万岁!”特里斯·波特利骑一头高大的杂色种马跟在她身边。外庭里,她的部下聚在一起,高举盾牌和长矛。少女科尔没马骑,站在乌鸦嘴和长斧罗伦中间。霍根从瞭望塔的阶梯上下来,却被一只狼仔的箭射中肚子,头朝下栽到地。他女儿号哭着跑到他身边。“带走她。”阿莎命令。现在不是哭泣的时候。侏儒拉弗把女孩拉上自己的马,女孩的红发在空中飞扬。撞锤再次撞在北门上,阿莎听到大门呻吟。我们也许需要杀出一条血路,当南门在她面前打开时,她心想,这条路上空无一人。是真的吗? “出发!”阿莎腿一夹马肚。 人马冲过田野,待到达对面的森林,已是步履凌乱。月光照耀下,可见腐烂的冬小麦把田野弄得泥泞不堪。阿莎安排骑手殿后,敦促落单的继续前行,并保证无人掉队。高大的士卒松和多瘤的老橡树环绕周围,深林堡真是名副其实。这些树高大阴郁,有点令人生畏。树木枝杈交叠,随风摇摆,发出吱嘎声,高处的树梢似乎能够到月亮。越快摆脱越好,阿莎急迫地想,这些树打木心里憎恨着我们。 他们向南再向西南进发,直到深林堡的高塔从视线中消失,喇叭声也被森林吞没。狼仔夺回了城堡,她心想,或许不会赶尽杀绝。 特里斯·波特利策马来到她身旁。“我们走错方向了。”他说着指指透过遮天树冠窥视下方的月亮,“得向北拐,去找船。” “先向西。”阿莎坚持,“向西,直到太阳出来。再向北。”她转向麾下最好的骑手:“侏儒拉弗和锈胡子罗衮,去前方探查,确定没有敌人,我可不想到海边出现惊喜。如果遇上狼仔,回来报告。” “如果必要的话。”罗衮透过厚厚的红胡子回答。 两名斥候消失在树林中,剩下的铁民继续前进,但速度缓慢。森林遮蔽了明月与群星,脚下地面又黑暗泥泞。没走出半里地,她表亲昆顿的马就踩进坑里,摔断了前腿。昆顿只能割它喉咙,阻止它继续嘶鸣。“我们得点些火把。”特里斯劝她。 “火会吸引北方佬。”阿莎暗自咒骂,不知离城是不是个错误。不。若我们留下死斗,可能已全部阵亡。但黑暗中行军也不是什么好选择。这些树要是能动,会杀了我们的。她摘掉头盔,向后捋捋汗湿的头发。“再有几小时太阳就出来了。我们在这儿停下,休息到天亮。” 停下简单,休息难。没人睡得着,即便耷拉眼戴尔,这个以边划桨边睡闻名的桨手也一样。一些人互相传递一袋盖伯特·葛洛佛的苹果酒,带吃的人和没带吃的人分享食物,骑手们打理马匹。她表亲昆顿·葛雷乔伊派三个人上树,观望森林中有无火把。科洛姆磨斧子,少女科尔磨剑。马匹撕咬着地上枯黄的死草和芦苇。霍根的红发女儿抓住特里斯·波特利的手,缠着想把他拽进树林。特里斯拒绝后,她拉六趾哈尔走了。 我要是能那样该多好。在科尔臂弯中最后的放纵一定非常甜美。阿莎胃里泛起一阵难受。她还能踏上黑风号的甲板么?就算能,又能去哪儿呢?群屿闭门不纳,除非我肯弯下膝盖,张开大腿,忍受艾里·艾枚克的拥抱;其他维斯特洛港口也不会欢迎海怪之女。她可以照特里斯希望的那样去当商人,或前往石阶列岛加入海盗,或…… “随信均奉上王子的一部分。”她喃喃低语。 科尔咧嘴笑了。“我宁愿要你的一部分,”他轻声道,“最甜蜜的部分——” 有东西从草丛中飞出,轻轻落在两人之间,不断翻滚弹跳。那是个黑色圆球,湿哒哒的,滚动中不断抽甩着长发。它最终撞上一条橡树根停住,乌鸦嘴说:“侏儒拉弗变矮了。”阿莎半数的手下立刻跳了起来,摸索盾牌、长矛与战斧。他们也没点火把,阿莎只来得及想,并且远比我们熟悉这片森林。 周围的树木突然全向他们压来,北境人咆哮着汹涌而出。 狼群,阿莎想,他们像嗜血的狼群一样嗥叫。这是北境的怒吼。她的铁民也吼回去,血腥的战斗即刻打响。 没有歌手会传唱这场战斗,没有学士会在读书人喜欢的书中为这场战斗留下只言片语,没有旗帜飘扬,没有战号呜咽,没有伟大的领主召集手下、作振聋发聩的战前演讲。他们就着黎明前的黑暗战斗,看不清彼此的面目,在树根和岩石间踉跄冲杀,被淤泥和腐叶拖住脚步。铁种穿着锁甲和盐渍的皮甲,北境人则有毛皮、兽皮和松树枝的掩护。星月观赏着他们拼斗,苍白光芒从头顶扭曲的光秃树枝间零落撒下。 第一个冲向阿莎·葛雷乔伊的人被她用飞斧掷中眉心,死在她脚下。这让她喘了口气,得以把左手滑进盾牌绑带。“集合!”她高喊,也不知会招来自己人还是敌人。一个手持战斧的北方佬欺向她,边挥舞双手斧,边发出莫名的怒吼。阿莎举盾挡住,然后迅速近身用匕首划开他的肚子。他倒下去,怒吼变作哀号。阿莎转过身,迎上后面另一只狼仔,砍中他头盔下的眉骨。这狼仔也砍中了她腹部,却被锁甲顶住。她趁机用匕首刺他喉咙,他倒在血泊之中。一只手抓住了她的头发,但她头发太短,扯不动头。阿莎反腿使劲踩在那人脚背上,他疼得尖叫,她则脱身出来。等她转身迎敌,却发现对方死了,手里还抓着一把她的头发。科尔站在他旁边,剑淌鲜血,眼摄月光。 乌鸦嘴一边砍杀,一边高喊计数。“四!”一具尸体倒下。“五!”只隔了一次心跳。马儿们被屠杀和鲜血吓疯了,恐慌地嘶鸣,乱蹬蹄子,翻着白眼……除了特里斯·波特利高大的杂色种马。特里斯已翻身上马,拔出长剑,他的马双蹄腾空,对月长鸣。今晚结束前,我或许会欠他几个吻,阿莎心想。 “七!”乌鸦嘴高喊,但他身边的长斧罗伦扭断了一条腿,倒在地上。黑影还在源源不断地涌来,一边高声叫嚣,一边沙沙作响。我们在和森林战斗,阿莎砍死一个身上的树叶比周围的树都要多的人时想到。这想法让她“哈哈”大笑,笑声引来更多恶狼,而她一一将其击杀,心想自己是否也该报数。我是个结了婚的女人,而这是我的乳儿宝宝。她把匕首刺进北方佬的胸膛,穿透毛皮、羊毛和熟皮革。他的脸离得那么近,阿莎能闻到酸臭的呼吸。这人也扼住了她喉咙,但阿莎的匕首刺进去,在肋骨间刮擦,令他颤抖着死去。她放开尸体,虚弱得差点摔在他身上。 随后,她和科尔背对背迎敌,听着四面八方传来的低语和咒骂,听着勇士们哭爹喊娘地冲过灌木丛。一丛草握着一支能将她和科尔一起贯穿的长矛冲来,要将他俩钉死在一起。 总比独自死去好。 她正想着,但持矛人没冲拢,就被她表亲昆顿杀了。转瞬间,另一丛草挥着战斧砍中昆顿的后脑。 在她身后,乌鸦嘴高喊:“九!全他妈去死吧!”霍根的女儿忽然赤身裸体从树下钻出,身后跟着两只狼仔。阿莎反手掷出一把飞斧,斧子旋转翻滚着击中其中一人的后背。霍根的女儿扑到尸体旁,抽出死者的长剑,结果了剩下的北方佬。然后她重新站起,带着满身泥血,披散长长的红发,投入战团。 在脑门充血、跌宕起伏的厮杀中,阿莎丢失了科尔,丢失了特里斯,丢失了所有人。她把匕首也弄丢了,还包括所有飞斧;她手里换上了一把剑身宽厚的短剑,跟屠夫的切肉刀差不多。她打死也闹不清这剑从哪儿来的。她手臂酸痛,满嘴血腥,两股战战。苍白的曙光正斜斜地穿入森林。打了这么久吗?我们到底打了多久? 她最后的对手是身材高大的秃头北方佬,满脸胡子,手擎战斧,身穿带补丁、生了锈的全身锁甲,这说明他是个首领或氏族勇士。他很不满意自己要对付女人。“贱人!”他每挥一斧,便大喊一声,唾沫溅到她脸上。“贱人!贱人!” 阿莎想扯开嗓门吼回去,但喉咙太干,只发出嘶号。他的斧子下劈在她盾牌上,木头碎裂,斧子抽回时扯掉了长条的灰色碎片。要不了多久,掩护她的就只剩乱糟糟的木柴了。她后退几步,甩掉损毁的盾牌,然后又退几步,左右闪动,躲避下劈的战斧。 她的背狠撞在一棵树上,无处可逃了。狼仔的战斧高举过头,要将她脑袋劈成两半。阿莎想向右窜,但树根绊了她。她被缠得失足跌倒,接着斧子狠狠地击在她额头上,发出钢铁轰鸣的刺耳声响。世界整个变成红色,随即陷入黑暗,然后又变红。疼痛如闪电贯穿全身,她听到远方传来北方佬的叫嚷:“你个该死的贱人。”他又举起斧子,准备给她致命一击。 喇叭突然响起。 这不对,她心想,淹神的流水宫殿里没有喇叭。波涛之下,美人鱼向主人致敬时会吹响海螺。 她梦见燃烧的红心,还有一头奔跑在金色树林里的黑牡鹿,鹿角上火焰升腾。 第二十七章 提利昂(七) 他们抵达瓦兰提斯时,西天泛紫,东边则早成漆黑,星星出来了。这里的星空跟维斯特洛一模一样啊,提利昂·兰尼斯特注意到。 若非被拴在马鞍上捆得像只鹅,他本该为此感到一丝欣慰。他停止了徒劳的挣扎,因为绳子实在太紧。现在他放松身体,当自己是一块死肉。留着力气,他不断告诫自己,却不知留着力气能做什么。 瓦兰提斯城会在入夜时准时关闭城门,现在北门的守卫们正很不耐烦地招呼着这最后一批赶着进城的人。他俩加入队列,排在一辆装满酸橙和橘子的货车后。守卫们挥挥火把放货车进去,却恶狠狠地盯着骑在战马上的大块头安达尔人,注意到了他的长剑与锁甲。守卫队长很快现身,骑士用瓦雷利亚语跟他交涉。有名守卫趁机摘下带爪的拳套,摸了摸提利昂的脑袋。“我可是幸运之神哪,”侏儒告诉对方,“来吧,把绳子砍断放我下来,朋友,包你下半辈子荣华富贵享之不尽。” 此话给俘虏他的人听见了。“花言巧语还是留给听得懂通用语的人吧,小恶魔。”这时瓦兰提斯人挥手放行。 骑士催马前进,穿过城门和厚实的城墙。“你听得懂通用语,怎么就不能考虑我的条件呢?就这么急着用我的头去换个领主当藏书网当?” “依照血统,我本就是领主,而且那并非虚衔。” “是啊,我亲爱的老姐给你的只能是虚衔。” “我可是听说兰尼斯特有债必还。” “噢,他们确实会一分不差地补偿你……但也一分不多,大人。你能讨取承诺,但其中决无半点感激,我很怀疑到时候你会不会满意。” “也许我只想要你罪有应得。要知道无论在诸神还是世人眼里,弑亲都是无可饶恕。” “诸神不长眼,而世人只看到自己想看的东西。” “我可把你看得清清楚楚,小恶魔。”骑士的语调中带了几丝阴冷,“我也做过一些不名誉的事,令我的父亲和家族蒙羞……但害死亲爹?什么样的人才能干出这种事?” “你想知道吗?先给我把十字弓,再把裤子脱掉,我就表演给你看。”乐意之至呢。 “你觉得我在跟你开玩笑?” “我觉得生活本身就是个大玩笑。你的、我的、所有人的生活都是这样。” 进城后,他们骑过诸多公会大厅、市场和澡堂。这里有好些宽阔的广场,广场中央的喷泉喷溅轻吟,人们坐在广场中的石桌边,一边对弈席瓦斯棋、一边啜饮玻璃长杯中的葡萄美酒。奴隶则在一旁打着装饰华丽的灯笼,为主人驱散黑暗。鹅卵石道两旁种植了棕榈树与雪松木,每个转角处都有纪念雕像。侏儒注意到好些雕像没有头,但在紫色的暮霭中,没有头的它们依然威风凛凛。 战马沿河向南缓行,商店变得越来越小、也越来越寒酸,道旁的树逐渐成了一排被砍光的树桩,很快马蹄也不再踏着鹅卵石,而是踩上了恶魔草,接着是颜色像大便的松软湿土。好几条小支流在这里注入洛恩河,当他们骑马跨越河上的小桥时,木板发出令人心惊肉跳的呻吟声。曾经俯瞰河流的堡垒如今只剩破烂的城门,活像老头子没牙的嘴,越过护墙,看得到游荡的山羊。 这就是古瓦兰提斯,瓦雷利亚的大女儿。侏儒陷入沉思。这就是骄傲的瓦兰提斯,洛恩河的女王和夏日之海的女主人。这就是血统最为久远高贵、容貌最为英俊美丽的贵族老爷和夫人们的家园。可是在这儿,光屁股的小孩们尖叫着在巷子里乱窜,刺客们用手指勾住剑柄、徜徉在酒店门口,弯腰驼背满脸刺青的奴隶们受主人差遣像蟑螂一样四处奔波办事。这就是强大的瓦兰提斯,九大自由贸易城邦之首,人口之最。几个世纪前的战争已让该城人丁锐减,诸多城区逐渐荒凉了下去,回归成水边的沼泽地。这就是美丽的瓦兰提斯,喷泉与鲜花之城。现在一半的喷泉没了水,一半的池子干涸、或成了死水潭。开花的藤蔓植物倒是占领了城墙和走道上的每道裂缝,小树也在废弃的商店或没了天花板的神殿墙上生了根。 还有这儿的味道,悬浮在潮湿炎热的空气里,如此浓烈熏人,又无所不在。不止有鱼腥、花香和象粪的气息,还混合了一些甜美的、一些粗犷的和一些腐朽衰败的味儿。“这城市闻起来像个老妓女,”提利昂下了结论,“那种奶子下垂的烂货,老爱在私处抹香水以掩盖两腿间的骚味。我可没抱怨哟,妓女嘛,年轻的固然好闻,但年长的技巧比较丰富。” “看来你这方面经验倒比我多。” “噢,这是当然啦。还记得你我相遇的妓院吗,你该不会把那里当圣堂了吧?那个在你大腿上扭来扭去的小女生,你是不是把她当成自己没被开苞的老妹啊?” 这话让骑士皱紧眉头,“你那条毒舌给我消停会儿,否则休怪我拿它打结。” 提利昂咽下顶嘴的念头。他上次嘲讽大个子骑士过了火,嘴唇到现在还肿得厉害。下手凶狠、毫无幽默感,真是莽夫一个。从赛荷鲁镇来此的路上,他已把骑士的脾气摸了个透。现在他想到的是藏在靴子里、脚趾间的毒蘑菇。俘虏他的人很可悲地没能把他搜查仔细。这是最后的解脱。无论如何,我不能让瑟曦活捉。 他们继续向南,繁华景象又慢慢呈现。这片城区里,被遗弃的建筑少了许多,不穿衣服的小孩消失了,而门边刺客们的打扮奢华了些。道旁的几家旅馆总算看起来有可以放心住进去、而不用担心被抹脖子的样子了。沿河边路排列的铁柱上挂着随风摇晃的灯笼。随着道路变宽,房子也越来越阔气,有的甚至带有宏伟的彩色玻璃圆顶。圆顶中燃起了火,在深沉暮色的映衬下,呈现出蓝、红、绿、紫等不同颜色。 纵使景致开朗了,提利昂仍然觉得空气中的味道不舒服。他知道洛恩河西岸是瓦兰提斯港口的所在,无数水手、奴隶与商人会在那里登陆,而各式酒馆、?旅店和妓院也正是为他们准备的;可如今他位于洛恩河东岸,这里的外乡人少之又少。我们在这里不受欢迎,侏儒意识到。 见到第一只大象时,提利昂看得目不转睛。小时候,他在兰尼斯港的百兽园里见过大象,可那只母象在他七岁那年就死了……况且眼前这头灰色巨兽足有从前那只的两倍大。 他们很快又追上了一头矮象,那象的皮肤白得像骨头,拉着一辆华丽的车。“没有牛的牛车还叫牛车吗?”提利昂问骑士,但对方对他的俏皮话无动于衷。于是他回归沉默,入迷地注视着前方的矮象摇摆屁股。 这样的矮象在瓦兰提斯城的大街小巷并不少见。等他们来到黑墙边、长桥旁的拥挤街区时,已经见过了十几头矮象。灰色的大象也不少——它们宽阔的背上驮着堡楼。朦胧夜色中,粪车开始出没,半裸身子的奴隶们铲掉大象小象在路上遗留的各种热气腾腾的粪便,装进车里。粪车周围总是紧跟着一群群苍蝇,所以铲粪奴隶脸上的刺青也是苍蝇,以表示他们的职业。我亲爱的老姐很适合来干这个,提利昂兴致勃勃地想,她那么漂亮,在那对粉嘟嘟的脸蛋上文一把小铲子、外加一堆苍蝇就更可爱了。 这时,前进速度已慢如龟爬。河边路上车水马龙,几乎所有人都在往南赶。骑士夹在队伍里,犹如一根顺河漂流的浮木。提利昂瞅了瞅旁边的人潮,发现十个人中有九个是脸带刺青的奴隶。“这么多奴隶……他们上哪儿去啊?” “红袍僧们会在日落时分点燃夜火,至高牧师将发表演讲。我是没兴趣听,可要到达长桥必须经过红神庙。” 又走过三个街区后,他们来到一个被火炬照亮的大广场,瓦兰提斯的红神庙就位于此。七神救我,这庙子居然有三个贝勒大圣堂那么大。它无论柱子、阶梯、桥墩、桥梁、圆顶还是塔楼全都大得出奇,仿佛是从一块天外巨石上凿刻而成,整个光之王神殿看起来竟似伊耿高丘。神庙墙壁有上百道红、黄、金和橙色线条,它们互相叠加,宛如日落时的层云。神庙里那些细长的高塔弯来拐去地升上天空,形状好似结冻的火焰。火化石。神庙梯级边燃起了巨大的夜火,至高牧师就站在火堆间发表演讲。 此人就是本内罗。至高牧师站在一根红石柱上,一道细细的石桥将柱子和一座高台相连,地位较低的祭司和侍僧站在高台那边。侍僧们穿淡黄或明橙色袍子,而正式的男女祭司都穿红袍。 大广场里人站得密密匝匝,几乎挤不动。信徒们大都在袖子上别了块红布或围着红布头巾,每双眼睛都望向至高牧师——只有他俩急着离开。“让路,”骑士一边驱马前进,一边咆哮,“快让开!”瓦兰提斯人愤愤不平地勉强让开,嘴里嘀嘀咕咕。 本内罗的高音令人印象深刻。他又高又瘦,五官轮廓突出,皮肤白得像奶。他的脸颊、下巴和光头上文满了火焰刺青,火焰包裹了他无唇的嘴,这张明红色面具里只露出一双眼睛。“这不是奴隶刺青吗?”提利昂问。 骑士点头。“红神庙把小孩买来,训练成祭司,或是神庙专属的妓女和战士。你看,”他指着阶梯上一列穿华丽盔甲、披橙色披风的士兵,他们手握长矛守卫着神庙的各个入口,长矛尖端都被做成火焰燃烧的形状,“那便是圣火之手,光之王的圣战士,红神庙的守护者。” 一群火骑士。“噢,光之王的手得有几根指头啊?” “一千个,一个不多、一个不少。每一束火焰的熄灭都伴随着新一束火焰的诞生。” 本内罗用一根指头指着月亮,接着握手成拳,然后张开双臂。当他的嗓音达到最高点时,只听“嘶”的一声,火舌从他指间窜出,吓了群众们一跳。至高牧师还能用火焰在空中写字。他写的是瓦雷利亚符文,十个单词里提利昂认出了两个:毁灭和黑暗。 看到这些字眼,群众发出了震耳欲聋的呼声,女人们哭起来,男人们挥舞着拳头。这场面不对劲。这场面令侏儒想起了弥赛菈出嫁多恩那天,他们返回红堡路上遭遇的暴乱。 赛学士哈尔顿曾提出利用红袍僧的影响力为小格里芬服务,现在目睹此情此景,提利昂认定这是个糟糕透顶的主意。他不禁希望格里芬不要利令智昏。有的盟友比敌人更可怕。可惜克林顿大人只能靠自己分析了,我现下是自身难保。 至高牧师指向神庙后的黑墙,指向黑墙上那些全副武装、朝下观望的守卫们。“他在说什么?”提利昂问骑士。 “丹妮莉丝正身临险境。黑暗之眼盯上了她,长夜的奴仆们阴谋推翻她。他们在谎言的神庙里敬拜虚伪的神灵……和不信神的外乡人一起策划最卑鄙的背叛……” 提利昂听得毛骨悚然。伊耿王子在这里找不到盟友。至高牧师继续宣讲上古预言,预言所载,有一个英雄将自黑暗中拯救世界。一个英雄,不是两个,丹妮莉丝有三条龙,伊耿则一无所有。无须什么预言,侏儒也知道本内罗和他的信徒将对第二位坦格利安做出什么。瞎操心,格里芬懂得应对。他吃惊地发现自己还是在乎着同伴们的。 骑士从广场后方硬挤过去,毫不在意不时传来的叫骂。有个男人挡住去路,但骑士按住剑柄、向外抽出一尺长的利刃,就把对方吓了回去,旁边人也立即让出一条小径。于是骑士催马小跑,离开嘈杂的广场。之后很长一段时间,提利昂还能听见本内罗的叫嚷以及周围群众激起的呐喊,如雷霆阵阵。 他们来到一座马厩,骑士翻身下马后用力捶门,直到一位脸带马头刺青、面容枯槁的奴隶出来迎接。骑士粗鲁地把侏儒从马鞍上放下来,捆在一根柱子上,又叫醒马厩主人,就坐骑和全套鞍具的价格讨价还价。是了,让马远渡重洋,船费会比其身价还贵。提利昂由是知道自己不久就要上船。我大概也要当上预言家了罢。 谈妥价格后,骑士把武器、盾牌和鞍袋挎到肩上,询问最近的铁匠铺所在。那铺子也关了门,但经不住骑士大喊大叫,还是开了。铁匠满腹狐疑地打量着提利昂,然后点头收下一把钱币。“过来。”骑士吩咐俘虏。等提利昂走过去,他抽出匕首把绳子割了。 “谢谢你啊。”侏儒揉着手腕说。骑士听了哈哈大笑:“你的感激省下来给别人吧,小恶魔,你将换上更难受的装备。” 果真如此。 铁匠拿出的镣铐乃是黑铁制成,又厚又沉,侏儒估计每个镣环的重量超过两磅,这还不算中间的链条。“怕我怕成这样啊。”手环被锤紧时,提利昂道。铁锤每次敲打都令他胳膊酸麻。“还怕我摆着这双发育不良的短腿逃跑不成?” 铁匠根本没抬头看他,骑士则阴沉地笑道:“你的腿没什么好怕的,但你这张碎嘴让人放心不下。戴上镣铐你就是奴隶,不会有人听你饶舌,即便是听得懂维斯特洛话的人。” “何苦大费周章呢?”提利昂抗议,“我保证当个乖乖听话的好囚犯,我真心实意地保证。” “那就从现在起证明给我看,把嘴闭上。” 他只能低下头,含住舌头,听任铁链一节节接上,把他的手腕与手腕、手腕与脚腕、脚腕与脚腕连在一起。该死,这些镣铐加起来比我自个儿还重。但至少他还活着,俘虏他的人本可直接砍他脑袋,瑟曦只要他的脑袋。骑士不肯一刀来个痛快,他会为这妇人之仁付出代价的。瓦兰提斯跟君临隔着半个世界,路上走着瞧,爵士先生。 他们离开铁匠铺徒步前进,提利昂一路哐当作响,努力跟上骑士的急步流星。每当他要摔倒,骑士都会及时抓住铁镣,粗鲁地把他拽起来,扔到旁边,让侏儒继续踉跄跟上。情况本可能更糟,他本可拿鞭子抽我。 瓦兰提斯城建于洛恩河的一处出海口两岸,东西城区以长桥相连。富裕的老城位于东岸,但这边不欢迎佣兵、野蛮人和外乡佬,他们得过河去西城区。 长桥入口处有座黑石拱门,门上雕刻了斯芬克斯、狮身蝎尾兽、龙和其他奇异动物。门后的大拱桥由融化的石头砌成,以巨柱为支撑,乃是瓦雷利亚全盛时期的杰作。桥上的路刚好允许两车并行,所以东西两方车辆交会时,都必须减速徐行。 还好他们是走路。才走到三分之一,只见一辆西瓜货车和一辆丝地毯堆得老高的货车间车轮发生碰撞,这下所有车都动不了了,甚至大部分行人也被迫停下,眼看着驾车人彼此尖叫指责。但骑士抓起提利昂的铁链,硬生生挤出一条路来。混乱中,有个男孩想摸骑士的包,结果脸上结结实实挨了一肘子,给打断了鼻梁。 道路两旁建筑林立,有商店、庙宇、酒店、旅馆、席瓦斯棋馆和妓院。大多数建筑都有三四层楼高,每层楼都比下面一层伸出去.一些,两边的顶楼几乎相连,于是过桥好像是在一座灯火通明的隧道里行进。这里有各式各样的商店和地摊,织布工、蕾丝工、玻璃工、蜡烛工和售卖鳗鱼牡蛎的渔妇们凑在一块儿。金匠铺门口都有守卫把守,香料铺的守卫还要翻倍——因为香料的价格是黄金的两倍。在店铺之间,不时能看到河水,向北看去,洛恩河是一条星光闪烁的粗黑缎带,有君临城下的黑水河五倍宽,向南看,河流豁然开朗,注入了咸海。 拱桥正中央的路旁有许多铁柱,许多小偷和摸包贼的手被砍下来挂在柱子上。这里还有三颗人头——两男一女,头颅下的铭牌潦草地书写着他们的罪状。一对长矛兵在旁守卫,他们穿着磨亮的头盔和银制链甲衫,脸上有绿如翡翠的老虎刺青。两个守卫不时挥动长矛赶走那些贪婪的茶隼、海鸥和食腐乌鸦,但这几颗腐烂的脑袋对鸟儿具有不可抗拒的吸引力。 “他们做错什么了?”提利昂无辜地问。 骑士看了铭牌一眼。“那女人伸手反抗她的女主人。那老头被人指认是龙女王的间谍,并企图煽动叛乱。” “年轻的那个呢?” “他杀了自己的爹。” 提利昂多看了那颗年轻的腐烂头颅一眼。好家伙,他好像在微笑呢。 他们继续前进,中途骑士短暂地停下来琢磨一顶放在紫色天鹅绒底座上、镶嵌珠宝的女性头冠;他没买,但走了几步看上了皮革匠铺挂的一对手套。提利昂为此深感欣慰,之前赶路不停早已令他喘不过气,手腕也都被铐子磨破了。 过桥后,他们迅速穿过热闹的水边街区,进入火炬光芒照耀下的西城街道,这里到处是水手、奴隶和寻欢作乐的酒鬼。有只大象隆隆经过,它背上驮的堡楼装了六七个半裸身子的奴隶女孩,她们朝路人挥手致意,甚至掏出奶子挑逗路人,一边尖叫:“选马拉乔、选马拉乔!”这些女子身段如此销魂,看得提利昂神魂颠倒,差点踩中大象一路撒下的热腾腾的粪便。亏得骑士在最后关头猛扯铁链,却几乎把他掀翻。 “还有多远啊?”侏儒问。 “去鱼贩广场。快到了。” 最终目的地是商人之屋,一座四层楼的大旅馆,它在水边的仓库、妓院和酒馆中鹤立鸡群,像是被儿孙簇拥的大胖子。这家旅馆的大堂比维斯特洛半数城堡的大厅更大,在这个昏暗的迷宫里,有上百个私密的壁龛和隐藏的凹室,水手、商人、船长、钱币兑换商、发货人和奴隶贩子们在发黑的梁柱和破裂的天花板下,就着昏暗的光线,用几十种不同的语言彼此撒谎、欺骗,乃至互相诅咒。 选这家旅馆,提利昂暗自窃喜。含羞少女号早晚会到达瓦兰提斯,而根据他对瓦兰提斯的了解,这是城内最大的旅馆,是发货人、船长和商人们的首选,许多交易都是在这迷宫般的大堂里谈成的。等格里芬带着达克和哈尔顿现身,他就会重获自由。 他一定要耐心等待机会。 楼上房间不比楼下大堂,尤其是四楼的便宜房间更显局促。他们住的这间是从旅馆拐角处屋檐下勉强拓出来的,天花板很矮,松塌的羽毛床垫有股怪味,倾斜的木地板甚至让提利昂想起了鹰巢城的天牢。好歹这里有墙、有窗。墙边贴心地安装了铁环,方便主人锁住奴隶。俘虏他的人点燃牛脂蜡烛后做的头一件事,就是把提利昂的锁链连在铁环上。 “非得这样做吗?”侏儒无力地晃着链子抗议,“我能跑哪儿去,从窗户跳下去?” “说不定你会。” “这里有四层楼高,我又不会飞。” “你会摔死,而我要你好好活着。” 见鬼,这是为什么?瑟曦才不管我死活。提利昂把锁链弄得叮当作响。“我知道你是谁,爵士,”拼凑线索并不难,从他外套上的黑熊、盾牌上的纹章和他提到自己失去的爵位中已能猜出,“也知道你干了些什么。与之相对,如果你明白我是谁,你应当清楚我曾身为御前首相,跟八爪蜘蛛一道列席御前会议。如果我告诉你正是太监送我来作这次小小的旅行,你有兴趣听吗?”太监和詹姆,但没必要把老哥的事说给这人听。“你我都是他的人,不该窝里斗。” 这话让骑士不太痛快,“我不否认拿过蜘蛛的钱,但我从来不是他的人。我的忠诚另有所属。” “属于瑟曦?你傻了,我老姐只要我项上人头。你既有好剑,何不早早结束这场闹剧,让大家各得其所呢?” 骑士哈哈大笑。“你这侏儒跟我来激将法?靠嘴硬激我留你一条命是吧?”他走到门边,“我去厨房找点吃的。” “你真好心。别担心,我会乖乖地等。” “你当然会。”话虽这么说,骑士仍旧用沉重的铁钥匙锁住身后的房门。商人之屋以门锁坚固著称。我就像被关进了牢房,侏儒酸溜溜地想,好在这里有窗户。 提利昂知道要取下镣铐是难上加难,但不管怎样总得试试。他试图从手环里脱出手,结果擦破了更多皮肤,搞得手腕鲜血淋漓;他又拉又扭,但墙上的铁环纹丝不动。操他妈的,他放弃了努力,以铁链所能容许的极限瘫倒在地。他的腿抽筋了,这将是个特别难熬的夜晚。而且毫无疑问,只是苦难的开始。 屋里很闷,所以骑士打开了百叶窗通风。这间屋子挤在旅馆墙壁的夹角处,所以幸运地拥有两扇窗。一扇面对长桥和河对面的黑墙,那是古瓦兰提斯的心脏地带;另一扇面向下面的广场,莫尔蒙说那是渔贩广场。虽然受到锁链限制,但提利昂发现只要倾斜身子、让墙上的铁环支撑住体重的话,就能从第二扇窗户看出去。这里没有莱莎·艾林的天牢那么高,但摔下去一样会死。或许喝醉之后我可以试试。 夜色渐深,广场上却依然人声鼎沸。水手们醉酒喧哗,妓女们游荡拉客,商人们攀谈生意。十几个手执火把的侍僧簇拥着一位红袍女祭司匆匆走过,他们的长袍在脚边婆娑。一对席瓦斯棋手在某家旅馆门前战得难解难分,一位奴隶站在桌旁,举着灯笼为主人们照明。提利昂还听见了女人的歌声,虽然歌词他听不懂.,但曲调温柔伤感。如果我听得懂她唱什么,可能会哭出声来。窗户下方,一群人在围观两个杂耍艺人互相抛掷火炬。 俘虏他的人很快就回来了,带回两大杯酒和一只烤鸭。他一脚把门踢上,将鸭子撕成两半,扔了一半给提利昂。侏儒伸手去接,然而胳膊被铁链限制抓不着,鸟儿直接打在他额上,喷了他一脸热辣油脂。之后他还不得不蹲下,费力地伸长胳膊捞鸭子。他试了三次方才抓住,随即高兴地撕咬起鸭肉来。“能来点酒下饭吗?” 莫尔蒙把杯子递给他,“外头的瓦兰提斯人几乎都喝得烂醉,也不多你一个。” 麦酒相当顺口,有股水果味。提利昂满意地饮下一大口,打了个欢乐的嗝。他发现白蜡酒杯相当沉。几口喝光拿杯子砸他脑袋吧,侏儒盘算,运气好的话能砸破他的头——运气特别好的话,我会失手,然后被他活活揍死。他又饮了一大口,“今天是什么节日?” “是他们大选的第三天,选举一共持续十天。在这疯狂的十天内,要举办火炬游行、公开演讲、默剧表演、唱歌吟诗和舞蹈助兴,刺客们会为各自的支持者作至死方休的决斗,大象的身侧会绘上执政官候选人的名字。下面这些杂耍艺人是马司约索雇的。” “记得提醒我投票给别人,”提利昂舔舔指上的油脂。窗下的民众丢了些硬币给那两个杂耍艺人,“所有的候选人都得提供艺术表演吗?” “只要能收买选票,他们什么都提供,”莫尔蒙说,“不管吃、喝、看……艾利奥斯甚至派出一百名漂亮的奴隶女孩上街拉票,谁投给他就可以跟她们睡。” “我投给他,”提利昂不假思索地说,“给我一个奴隶女孩吧。” “达到财产标准的瓦兰提斯自由民才有投票资格。河西岸就没几个人能投票。” “但狂欢要持续十日对吧?”提利昂笑道,“世界真奇妙,不过三个国王还是太多。想想看,要是我跟我亲爱的老姐和英勇的老哥联合统治七大王国的话……不出一年,我们中的某位就会杀了其他两人,以求独霸。很难想象这些‘执政官’不做出同样的事。”“他们中确实有人试过独裁,但都不成功。也许瓦兰提斯人比我们维斯特洛人更有智慧,他们或许会集体犯傻,却决不忍受小鬼当家。时不时会有某个疯子赢得选举,但会受到同僚的遏制,直到一年任期届满。想想看,要是疯王伊里斯有两个跟他共享权力的王,后来的流血悲剧就不会发生了。” 可惜他只有我父亲,提利昂想。 “很多自由贸易城邦人认为狭海对岸的我们太野蛮,”骑士续道,“甚至觉得我们还是孩子,急需父亲的指导。” “或是母亲的?”瑟曦会喜欢这种说法——在他把我的脑袋献上以后就更喜欢了。“你似乎很了解这座城市。” “我曾在这里住了大半年,”骑士晃了晃杯底残渣,“史塔克把我赶出家园后,我和我第二任老婆逃到了里斯。布拉佛斯更适合我,但琳妮丝想住在温暖的地方。我原计划加入布拉佛斯人的队伍,到头来却在洛恩河畔与他们交战。可惜我每挣一枚银币,我老婆就要花掉十枚。等我回到里斯,她已己有了情人,那人嬉皮笑脸地告诉我:如果不放弃她并离开城市,我就得作债务奴隶。我就这样离开里斯来到瓦兰提斯……当时我比奴隶好不了多少,除了背包里的衣服和腰上的长剑之外一无所有。” “现在你急着回家。” 骑士喝干了杯中酒。“明天我会给咱们找条船。我睡床,你自个儿就着铁链看哪儿舒服搁哪儿吧。睡得着就睡,睡不着就给我忏悔罪孽。熬到早上应该没问题。” 你才该忏悔罪孽,乔拉·莫尔蒙。侏儒心想,但这话说出口就太不明智了。 乔拉爵士把剑带挂在床柱上,踢掉靴子,从头顶卸下锁甲,脱了羊毛外套、皮衣和汗涔涔的内衣,露出伤痕累累、黑毛覆盖的强健躯体。扒认了他的皮,倒可以做件毛皮斗篷,提利昂一边想,一边看着莫尔蒙睡进那张散发出淡淡异味的松塌羽毛床里。 骑士一沾床就发出了鼾声,似乎毫不担心被锁链拴栓住的战利品。两扇窗户都大大打开,弯月的光线洒在地板上。各种喧哗依然从下面的广场传来:醉酒的人不成调的歌声,猫儿发情时的嘶叫,远处的金铁交击。有人快送命了,提利昂心想。 磨破皮的手腕传来阵阵抽痛,而由于铁链限制,他连坐下都没办法,更不用说躺了。他最多只能扭身靠墙,但这样没多久双手都失去了知觉,只好换个姿势,让血液恢复循环。疼痛如潮水般涌回来,他不得不咬紧牙关,以免叫出声。他试图想象当弩箭射穿小腹时父亲有多痛苦,当项链勒住那撒谎的喉咙时雪伊有多痛苦,当被人轮奸时泰莎又有多痛苦?他认定与他们相比,他现在这点痛苦不值一提,但这并不能减轻他的痛苦。神啊,快停下。 乔拉爵士翻了个身,现在提利昂只能看见他宽阔、健壮、多毛的后背。就算我能挣脱镣铐,还得爬到他身上去够剑带。或许把匕首抽出来就行……何不直接拿钥匙开门走人呢?悄悄下楼,穿过大堂……不过之后去哪儿?我身无长物,无亲无故,甚至连本地话也不会说。 疲惫终于压倒了疼痛,提利昂陷入了时断时续的睡眠中,但他的腿隔不多久就会剧烈抽筋,让他尖叫着醒来,瑟瑟发抖。当黎明的晨光从窗户照射进来时,他每块肌肉都在疼。这是兰尼斯特金狮的颜色。楼下的鱼贩子们开始叫卖渔获,镶铁皮的轮子压过鹅卵石路隆隆作响。 乔拉·莫尔蒙俯视着他,“若我把你取下来,你会乖乖听话吗?” “不叫我跳舞就成,双腿麻木可没法跳,非栽跟斗不可。除此之外,你怎么说我怎么做,我以兰尼斯特的荣誉保证。” “兰尼斯特没有荣誉。”乔拉爵士嘴上这么说,但还是从铁环上解下他。提利昂虚弱地走了两步便摔倒在地,手上血液终于恢复流通。他眼中含泪,咬到了嘴唇。“不管去哪里,你都只能滚着我去了。” 大个子骑士抓起他手腕间的铁链,把他提了出去。 商人之屋的大堂四周全是阴暗的壁龛和凹室,中央则是宽敞的砂岩石板庭院。庭院的石板缝隙间生了绿苔笞和紫苔,石板上搭着花纹繁复的花架,架上缠绕着藤蔓植物。奴隶女孩们端着一壶壶麦酒、葡萄酒和某种有薄荷气味的绿色冷饮,在光影间穿梭。现在这个时刻,二十张桌子里才有一张坐了人。 有张桌边坐了个侏儒。此人的粉脸颊打理得很干净,有一头栗色乱发、一对浓眉和一只塌鼻子。他坐在高脚凳上,手拿木勺,红肿的眼睛呆望着一碗紫色的粥。丑陋的小杂种,提利昂心想。 侏儒注意到他的目光,抬头看向他。木勺悄然滑落。 “他发现我了。”提利昂提醒莫尔蒙。 “那又怎样?” “他发现我了,他知道我是谁。” “我是不是该把你塞进口袋,不让别人看见呢?”骑士碰碰剑柄,“他敢打歪主意,得先问问我的剑愿不愿意。” 你的意思是,敢抓我就纳命来,提利昂心想,他只是个侏儒,碰上你这样的大个子自是束手无策。 乔拉爵士在僻静的角落找了张桌子,点上食物和酒。他们的早餐是温软的切片面包、粉红色鱼子、蜂蜜香肠和炸蝗虫,就着苦中带甘的黑啤酒冲下肚。提利昂狼吞虎咽。“今早上你胃口不错。”骑士评论。 “没办法,听说地狱里的饭菜特难下咽。”提利昂朝旅馆大门瞥了一眼——有人刚好进门。此人高大驼背,尖胡子染成斑驳的紫色。是个泰洛西商人。带开的大门外传来海鸥的尖叫、妇人的嬉笑和渔贩的叫卖声,有一刹那,提利昂以为自己看见了伊利里欧·莫帕提斯,结果不过是另一头白色矮象罢了。 莫尔蒙把鱼子涂到面包上,咬了一口,“你在等人?” 提利昂耸肩。“世事难料,谁知道下一个进门的是谁?可能是我的真爱,或是我老爹的鬼魂,再或是只鸭子。”他把蝗虫塞进嘴,嚼得吱嘎作响,“这虫子不赖。” “昨晚这里的话题全是维斯特洛,说有个流亡王公雇了黄金团去夺回领地。现今瓦兰提斯一半的船长都涌到上游的维隆瑟斯镇揽生意去了。” 提利昂刚吞下第二只蝗虫,听了这话差点噎着。他是在嘲讽我吗?他知道格里芬和伊耿的底细么?“真差劲,”侏儒说,“我还指望雇黄金团去夺回凯岩城呢。”这是格里芬有意为之?散播假消息?又莫非……莫非那俊俏的小王子终究受了怂恿!鼓动手下向西而不向东,放弃与丹妮莉丝女王和亲?放弃了魔龙……格里芬能答应吗?“我也想雇你,爵士先生。家父的爵位按律法应属于我。你现在就抽出剑,向我宣誓效忠吧,等我夺回凯岩城,我保证用金子淹没你。” “我见过被金子淹没的人,那景象恐怖极了。你要我抽出剑,只可能插进你肚子。” “不失为舒泰肠胃的好方法,”提利昂说,“家父对此最清楚。”他拿起酒杯,浅饮一口,以掩饰脸上表情。此事很可能是格里芬之计,用于放松瓦兰提斯人的警惕。莫非格里芬打着回国的幌子,待人马上船之后在海上动手劫船?此计甚妙,黄金团有一万名训练有素、经验丰富的战士。不过黄金团没有水手,格里芬得在每个船员脖子上架把刀才行,等到了奴隶湾打起海战这就麻烦了。 奴隶女孩回到桌边,“尊贵的爵士先生,寡妇下一位就见您。您带礼物了吗?” “我带了,谢谢。”乔拉爵士往女孩手里塞了枚硬币,遣她走了。 提利昂皱起眉头,“寡妇是谁?” “水边寡妇。住洛恩河东岸的人至今还在背地里说她是瓦加罗的婊子。” 侏儒更糊涂了,“瓦加罗又是何方神……” “他是个象党,曾七次当选为执政官,富得流油,尤其在水边有权有势。其他人造船出海,他造的是码头和仓库,充当货物经纪人、钱币兑换商和海上保险代理。他也买卖奴隶,然而到头来却爱上了一位在渊凯习得七种春啼之术的床奴。这是桩大丑闻……他居然还给了她自由,并正式娶她为妻。在他死后,这女人把他的事业发扬光大,但身为被解放的奴隶,她没资格住在黑墙之内,所以被迫卖掉瓦加罗的豪宅,搬到了商人之屋——那是三十二年前的事了,从那天起她一直居住在这里。现在,她就在你身后的庭院,坐在她的例桌后面见客。不,不要急,有个人和她在一起,一会儿才轮到我们。” “这老巫婆会帮你忙?” 乔拉站起身。“走着瞧吧。那人走了。” 提利昂跳下椅子,铁链哗啦作响。事情也许有转机。 老妇人像狐狸一样坐着,眼中隐约透出凶光。她的白发如此稀疏,能透过去看见下面的粉色头皮,她一只眼底的泪珠刺青虽然被刀子刮去,但还是留下了疤痕。早餐的残渣散在桌子上——沙丁鱼头、橄榄核、面包渣。提利昂注意到所谓她的“例桌”:后背是坚实的石椅,旁边有个绿叶覆盖的凹室用作进出口。坐在这里,旅馆门口的动向一览无余,而由于阴影的关系,别人几乎看不见她。 看见提利昂,老妇人笑起来。“一个侏儒,”她的喉音很轻,却有些阴险的意味。她的通用语只带有极微弱的口音,“近来瓦兰提斯的侏儒还真多。这个也会变戏法吗?” 当然会,提利昂想说,请给我一把十字弓,让我展示拿手好戏。“他不会。”乔拉爵士回答。 “真遗憾。老身从前有只猴子,什么聪明把戏都能变,你的侏儒让老身想起了它。他是礼物吗?” “不是,我给你带了这个。”乔拉爵士取出皮手套,用力地甩到桌上其他礼物中间。寡妇今早上截至目前共收到一只银制高脚杯,一把装饰华丽、薄得透明的翡翠花扇和一柄刻有符文的上古青铜匕首。跟这些宝贝相比,皮手套显得廉价而俗套。 “为了老身这双可怜的、皱巴巴的手,你真贴心。”但寡妇没有去拿手套的意思。 “我是在长桥上买的。” “长桥上什么都能买。手套、奴隶、猴子,什么都能。”岁月压弯了老妇人的背,但她的黑眼睛依旧十分锐利,“请告诉老身,你需要什么?” “我们要赶去弥林。” 这个词,颠覆了提利昂·兰尼斯特的世界。 这个词,弥林,难道是幻听? 这个词,弥林,他说的是弥林,他要带我去弥林。弥林意味着生计,至少是生存的希望。 “为何来找老身?”寡妇问,“我没有船。” “许多船长欠了你的情。” 他说带我去见陛下。哪个陛下?显然不是把我卖给瑟曦。那他是带我去找丹妮莉丝·坦格利安了,所以才没一剑砍我脑袋。天哪,我们要去东方,而被我怂恿怒愚的格里芬和小王子却急着西征,与我失之交臂。 噢,这就叫计划跟不上变化吧。我机关算尽,最后还是要迈进魔龙的喉咙。提利昂再也忍耐不住,“扑哧”一声大笑起来。 “你的侏儒不老实,”寡妇评论,“老身的侏儒会很安静,不然就把他嘴巴堵上。” 提利昂赶紧用手捂住嘴巴。弥林! 水边寡妇决定先不理他。“我们来点喝的吧?”她问,随后奴隶女孩为她和乔拉爵士各拿来一个绿色玻璃杯,并斟满酒。一束晨光射进,灰尘在光束中飞舞。提利昂也很渴,但没人给他杯子。只见寡妇呷了一小口葡萄酒,在嘴里漱了漱方才咽下,“传到老身这双老耳朵里的说法,其他流亡者都是往西赶,那些欠了老身人情债的船长们这会儿都忙不迭地跑去赚黄金团的金子咧。咱们高贵的执政官们甚至决定——连老迈的多法斯也表示同意——派出十几艘战船,随行护送他们直到石阶列岛。多么光辉灿烂的冒险事业啊,但你却说自己要去东方,爵士。” “我的事业在东方。” “什么事业呢?让老身猜一猜。肯定不是奴隶生意,银女王禁止买卖奴隶。她还关闭了竞技场,所以你不可能去卖艺。一个维斯特洛骑士还能去弥林干啥?搬砖头?卖橄榄?还是与龙有关?啊哈,老身猜对了没有?”老妇人露出阴森森的笑容,“老身听说那银女王用婴儿的肉来喂龙,用处女的热血洗澡,还每晚换一个情人。” 乔拉爵士抿紧嘴唇,“夫人,渊凯人嘴里尽是谎言,切不可听信诽谤。” “老身不是什么夫人,但瓦加罗的婊子也懂得明辨真伪,对不对?……龙女王的敌人一长串啊……渊凯、新吉斯、脱罗斯、魁尔斯……啊呀,很快还要加上瓦兰提斯。你要去弥林?何不再等等呢,爵士?城里很快就要募集大量佣兵,把战船装满了才好东渡去推翻银女王。虎党正摩拳擦掌、亮出爪子,而若关系到根本利益,象党也不是吃素的。马拉乔渴望荣耀,奈西索的财富主要来源于奴隶贸易,等艾利奥斯、帕拉奇罗或贝里西奥中的任何一位被选为执政官,瓦兰提斯舰队就会顺理成章地启程出发。” 乔拉爵士皱起眉头,“如果多法斯能连任……”……”· “你还不如从坟墓中召回瓦加罗呢,可惜老身那可爱的夫君已过世了三十年。” 身后有个水手正大叫大嚷:“这玩意是麦酒吗?去他娘的,比猴子尿还难喝。” “但你还是得喝。”另一个声音回应。 提利昂扭头看去,满心希望现身的是达克与哈尔顿,结果看见两个陌生人……还有早上那位侏儒,正站在几尺外恶狠狠地瞪着他。不知怎的,他觉得对方有些面熟。 寡妇优雅地浅饮一口酒。“其实象党创始人多为女性,”她不紧不慢地说,“是女人搞垮虎党、结束长年征战。凭借这份丰功伟绩,特兰拉娜后来四次当选为执政官,可惜那是三百年前的往事,此后虽不时有女人参选,但瓦兰提斯再没有女性担任执政官的例子。再说了,那些参选的女士个个出身高贵,居住在黑墙背后的古老宫殿里,哪像老身这般狼狈?旧贵族会确保他们的子孙或走狗当选,对普通自由民不屑一顾。是了,今年一定会选中贝里西奥,再不济也是艾利奥斯,无论哪个都意味着开战。不过,事情不一定按他们想象的发展。” “您觉得会如何发展呢?”乔拉爵士问。 问得好,提利昂心想,事情变得有趣了。 “噢,依老身之见,开战是免不了的,但不是他们想要的战争。”老妇人倾身向前,黑眼睛里精光闪烁。“依老身之见,这座城里红神拉赫洛的信徒比其他所有神的信徒加起来还多。近来你可有听本内罗布道?” “昨晚刚听过。” “本内罗可以从圣火中预见未来。”寡妇说,“你知道不?马拉乔执政官试图雇佣黄金团,利用他们血洗红神庙、谋害本内罗。他不敢调动虎袍军,因为一半的士兵信奉光之王。噢,老身只是个枯瘦的老太婆,但连老身也能感觉到,古瓦兰提斯已己是暗潮汹涌洇涌,民怨沸腾了。不过弥林的情况还要复杂得多,所以告诉老身实话,爵士先生……你到底跟银女王有何瓜葛?” “那是我的事。我付得起高额船费,我有银子。” 笨蛋,提利昂心想,她要的不是钱,是尊重。她说了这么多,你一句也听不懂?他忍不住回头察看,只见那侏儒朝桌子的方向又凑近了一些。此人手里似乎有把匕首,提利昂不禁寒毛直竖。 “留着你的银子吧,老身有的是金子。还有,收起你那张臭脸,爵士,老身活到这把岁数,不吃这套。你是条汉子,毫无疑问有些身手,但这是老身的地盘,老身只消动根指头,就可以把你绑在甲板下,让你一路划船去弥林。”她展开翡翠扇子。叶子沙沙作响,一个男人从枝叶茂盛的拱道里悄悄走到她左侧。这人脸上布满伤疤,一只手上握了把沉重得像杀猪刀的短剑。“有人给你指了道:去找水边寡妇。但他们有没有警告你:小心寡妇的儿子们呢?这是个阳光明媚的早晨,所以老身再给你一次机会:全世界一半的人都急着要她消失,你为什么偏要去见丹妮莉丝·坦格利安?” 乔拉·莫尔蒙满脸怒容,他沉默了一会儿,最后答道:“我宣誓为她效力,奉行她一切旨意,牺牲性命,在所不辞。” 寡妇听了哈哈大笑。“你的意思是,你想去救她?从千军万马中,从老身数不过来的敌人手里……你要可怜的老身相信这个?相信你是个正直高贵的维斯特洛骑士,横跨半个世界,为了……对,她不是处女了,虽然她一定很美貌。”她又笑了,“你觉得这侏儒可以取悦她?你觉得她会拿这家伙的血来洗澡呢,还是只想砍他脑袋?” 乔拉不情不愿地说:“这侏儒是——” “——我当然知道他是谁,我清楚他的身份!”寡妇用刚硬如石的黑眼睛盯着提利昂。“他是个弑亲者、弑君者、杀人犯和变色龙。他是个兰尼斯特。”这最后一句寡妇说得像个诅咒。“矮冬瓜,你又盘算着拿什么哄骗龙女王咧?” 我的仇恨,提利昂想说。他尽锁链所能地摊开双手:“她要我干什么我就干什么。睿智的谏言、下流的诡计、杂耍表演什么都成。她喜欢的话,我很乐意掏出老二,她嫌弃的话嘴巴也成。无论是替她统率大军还是搓脚,我统统愿意。而我索要的唯一回报是将来允许我奸杀我老姐,很公平的。” 他的话让老妇人又笑起来。“这个人起码挺诚实。”她宣布,“至于你,爵士……老身坐在这里会过十几位维斯特洛骑士,以及上千个跟你一样的冒险者,他们没有哪个像你这么自我标榜的。男人都是野兽,自私又残忍,嘴上甜言蜜语,心底却有不可告人的动机。老身不信任你,爵士。”她弹弹扇子,示意退下,当他们是耳边嗡嗡作响的苍蝇。“想去弥林就游过去。恕老身无能为力。” 七层地狱!事变猝不及防! 乔拉爵士正待起身,寡妇合上扇子,满脸伤疤伤症的人向前一跨……他们身后却传来女孩的尖叫。提利昂急忙转身,刚好见到那侏儒朝他扑来。那是个女孩,他猛然意识到,穿男人衣服的女孩,想用那把匕首宰了我。 刹那间,乔拉爵士、寡妇和疤脸男都像石头一样定住了。旁边桌子的人享用着麦酒和葡萄酒,无意干涉千涉这边的事。提利昂戴着锁链,只能双手一起行动——刚好够到桌上的酒壶。他死命握紧它,向前一泼,把残留的酒液全泼到冲来的侏儒女孩脸上,然后他跳向一侧以求避开匕首。他的头狠狠地撞在地上,酒壶也摔得粉碎。女孩很快冲到了他身前。提利昂忙向旁一滚,匕首插进了地板里。女孩拔出来又刺…… ……但她忽然间就被乔拉爵士拎了起来,双腿在空中疯狂乱踢。“不!”她用维斯特洛通用语哭号道,“放开我!”她挣扎时撕破了外衣。 莫尔蒙用一只手提起她的领子,另一只手拧下匕首。“够了。” 店老板拿着棍子现身。他看见破碎的酒壶,恶狠狠地咒骂了一句,询问到底出了什么事。“不过是侏儒打架。”紫胡子的泰洛西人咯咯笑道。 提利昂朝空中不断扭动、浑身湿透的女孩眨了眨眼睛。“为什么?”他质问,“我见过你吗?” “他们杀了他,”说出这句话,她仿佛所有的力气都消失了,只能软弱地吊在莫尔蒙手上,眼里满是泪花,“他们杀了我哥哥。他们抓住他,又把他杀了。”。 “谁杀了他?”莫尔蒙奇道。 “水手杀的,七大王国的水手,五个都喝得烂醉。他们看见我们在广场上比武,就跟踪我们。等发现我是女的,他们放我走了,但抓走了我哥哥。他们砍了他的头!” 提利昂忽然震惊地明白了原委。他们看见我们在广场上比武。他知道这女孩是谁了。“你是骑猪的?”他问她,“还是骑狗的?” “我骑狗,”她抽抽噎噎地说,“奥普骑猪。” 他们就是在乔佛里的婚礼上表演的那对侏儒。当晚的种种麻烦皆因那场表演而起。真是无巧不成书,居然在半个世界之外与他们重逢。也许一切并非巧合。只消有猪的一半聪明,他们也该知道在小乔丧命后赶紧逃离君临,瑟曦迟早会把儿子的死怪罪到他们头上。“放她下来吧,爵士,”他告诉乔拉·莫尔蒙爵士,“她不会再对我们不利了。” 乔拉爵士依言把侏儒女孩扔到地上。 “你哥哥的遭遇我很抱歉……但我们与此无关。” “与你有关!”女孩挣扎着跪起来,一边用那身被酒液污染、扯烂了的外套遮掩住苍白的小乳房,“他们要的是你,他们把奥普当成了你。”女孩痛哭失声,口不择言地向周围人求助。“他该死!我那可怜的哥哥却代他死了。求求你们,帮帮我,帮我杀了他!”店主粗暴地抓住她胳膊,把她提起来,还用瓦兰提斯话大骂,想知道谁会为今天的损失赔款。 水边寡妇冷淡地看了莫尔蒙一眼。“都说骑士的职责是保护弱者和无辜之人,以此类推,老身就是瓦兰提斯最高尚的处女了。”她的笑声里充满轻蔑,“孩子,你叫什么?” “分妮。” 老妇人用古瓦兰提斯话叫住店主。提利昂听到她吩咐对方带侏儒女孩回房,给她酒喝,再换上干净衣服。 他们走后,寡妇端详着提利昂,黑眼睛闪烁不休。“老身还以为,怪物应该大个儿些。矮冬瓜,在维斯特洛,你可换得领主地位;但在这里嘛,你就不值几个钱了。看来,老身不得不帮你一个忙,毕竟瓦兰提斯不是侏儒安身立命之处。” “您真是太好心了,”提利昂朝她露出自己最甜美的笑容,“不如帮忙帮到底,替我把这些可爱的铁镯子去掉如何?这只怪物只有半个鼻子,这破鼻子还偏偏痒得厉害。链子太短挠不到,真叫个难受。帮忙卸下来吧,我很乐意用它们为您打造一份好礼。” “你真慷慨。别看老身现在穿金戴银,从前也戴过铁镣。很抱歉,这是瓦兰提斯,在这座城市里,虽然铁镣铁铐比隔天的面包还便宜,但没人敢公然协助奴隶逃跑。” “我不是奴隶。” “每个落在奴隶主手上的人都重复着同样的悲哀说法。老身说过了,老身不敢……在这里帮你。”她再度倾身向前,“两天后,平底商船塞斯拉·科荷兰号会启程前往魁尔斯,途经新吉斯。船上装了铁、锡,一包包羊毛和蕾丝,五十张密尔地毯地楼,一具盐水浸泡的尸体,二十罐火龙椒,还有一名红袍僧。你上这条船。” “我们会的,”提利昂答应,“谢谢您。” 乔拉爵士却皱起眉头:“我们不去魁尔斯。” “这船到不了魁尔斯,本内罗已从圣火中预见了这点。”老妇人露出狡猾的笑容。 “如您所言。”提利昂回以微笑,“如果我是瓦兰提斯人,又是自由民,又拥有古老血统的话,一定选您当执政官,好夫人。”“老身不是什么夫人,”寡妇重复,“只是瓦加罗的婊子。虎党重新掌权之前,你得离开这里。等你见到女王陛下,请替古瓦兰提斯的奴隶们捎个信。”她伸手摸了摸阡陌纵横的脸颊上,那泪珠刺青被剔除后留下的褪色伤疤。“告诉她我们正翘首以待,告诉她尽快赶来。” 第二十八章 琼恩(六) 听到命令,艾里沙爵士嘴唇扭曲,假笑了一下,但眼睛冷硬如燧石。“野种是要送我去死了。” “死。”莫尔蒙的乌鸦尖叫,“死,死,死。” 你饶了我吧。琼恩挥开鸟。“野种送你去巡逻,去侦察敌人,如果必要干掉他们。你剑使得好,在这里和东海望,都曾是教头。” 索恩摸摸剑柄。“是啊,我这辈子三分之一的时间都花来教授农民、蠢蛋和流氓剑术入门,派我去林子里可没用武之地。” “戴文和另一位老练的游骑兵会与你同行。” “我们会教您,爵士先生,”戴文咯咯笑着对索恩说,“教您怎么用树叶揩净您那高贵的屁股,作一名好样的游骑兵。” 白眼肯基闻言大笑,黑杰克布尔威啐了一口。艾里沙爵士只说:“你以为我肯定会拒绝,然后就能像砍史林特的头那样砍我的头。我不会遂你愿的,野种。你最好祈祷我死于野人剑下,因为被异鬼杀掉的人不会老老实实待着……他们记得一切。我会回来,雪诺大人。” “我祈祷你回来。”琼恩从未当艾里沙·索恩爵士为友,但他仍是弟兄。你无须喜欢自己的弟兄。 深入塞外巡逻很可能有去无回,所以他很难下决心派人出去。他们都是老手,琼恩告诉自己……但班杨叔叔一行也是老手,却被鬼影森林吞噬,迄今杳无音信。其中倒有两个返回了长城,却变成尸鬼。琼恩·雪诺又开始思忖班杨·史塔克的下落,这不是第一次,也决非最后一次。或许这些游骑兵会带回相关的蛛丝马迹,琼恩试图宽慰自己,尽管他并不相信。 戴文带一队游骑兵,黑杰克布尔威和白眼肯基带另外两队。对于履行职责,他们三个至少有热情。“臀下有马,感觉不错。”在城门口,戴文舔着木假牙说,“不好意思,大人,但这些日子没事干不巡逻,屁股都要生疮了。”寻遍黑城堡,没人比戴文更了解鬼影森林,对林子里的树木溪流,可食用的植物,食肉动物和猎物的行走路线他都了若指掌。让索恩跟着这么好的人真是抬举他。 琼恩在长城顶上目送骑手们启程出发——一共三队,每队三人,各带两只乌鸦。从高处看去,他们的矮种马不过蚂蚁大小,琼恩甚至辨不出谁是谁。但他知道他们,每个名字都铭刻在心。八个好兄弟,他心想,还有一个……好吧,我们等着瞧。 等最后一名骑手也消失在树林中,琼恩·雪诺和忧郁的艾迪一起乘铁笼下去。笼子缓缓下降,些许碎雪花随之滑落,在疾风中纷飞飘舞。其中一片跟着他们降落,就飘在笼子的铁栏外。它落得比他们快,所以时而消失在脚下,随后又被风重新吹起。琼恩觉得,那片雪花几乎触手可及。 “我昨晚做了个可怕的梦,大人。”忧郁的艾迪坦承,“您成了我的事务官,为我打理三餐、收拾房间。我成了总司令,没一刻消停。” 琼恩没笑。“你的噩梦,我的生活。” 卡特·派克的划桨船队不断传来报告,说长城东北方树木丛生的海岸上野人数量持续增长。船员们看见了帐篷、没建好的筏子,甚至有人在修补一艘撞毁的单桅帆船。但野人一经发现,就消失在森林中,无疑派克的船过去后又重新出没。丹尼斯·梅利斯特则时常看到大峡谷以北夜间有火光。两名指挥官都要求增派人手。 我去哪儿搞人手?琼恩给他们各送去十名鼹鼠村召来的野人,无非是些愣头青、老人、伤员和病人,但或多或少能干些活儿。然而派克和梅利斯特都不满地回信抱怨。“我要的,是经过良好训练、遵守纪律、忠心不二的守夜人汉子,您却送来一帮可疑分子。”丹尼斯爵士写道。卡特·派克更直接。“除了吊在长城外以儆效尤,我不知他们还有何用。”他的信由哈慕恩学士代笔,“这路家伙,我连倒夜壶都信不过。再说,十个根本不够。” 铁笼拴在长铁链末端,哗哗啦下降,最终陡然停在离地一尺高的地方。忧郁的艾迪推开门,跳下去,靴子踏破了新雪结的壳。琼恩紧随其后。 兵器库外,埃恩·伊梅特正督促新兵练习。钢铁交鸣声唤醒了琼恩内心的渴望,让他忆起那些温暖单纯的日子,在临冬城,还是小孩的他跟罗柏一起在罗德利克·凯索爵士严厉的注视下对打。如今罗德利克爵士走了,为夺回临冬城,他被变色龙席恩率领的铁民杀害。史塔克家雄伟的城堡被烧成焦土,我的记忆也被下了毒药。 埃恩·伊梅特瞥见他,便举手停止打斗。“司令大人,有事吗?” “挑三个最棒的出来。” 伊梅特咧嘴一笑。“艾隆、艾蒙克、杰斯。” 马儿和“跳脚”罗宾为司令拿来衬垫和全身锁甲,外加护胫、护颈?和半盔。他左手一面镶铁边的黑盾,右手一把钝制长剑。长剑几乎是崭新的,在晓色中泛着银灰锒灰微光。唐纳打造的最后一批成品,可惜他没能亲自给它开刃。这剑比长爪略短,但由于材质是普通钢铁,却要更沉一些。他的攻击会略显迟缓。“行,”琼恩转向对手,“上吧。” “您让谁先上?”艾隆问。 “你们三个。一起上。” “三对一?”杰斯半信半疑,“那不公平。”他是康威最近召的新兵,仙女岛来的鞋匠之子。没跟琼恩交过手,难怪如此。 “没错。你过来。” 男孩照做后,琼恩一剑挥向他头侧,把他击倒。眨眼间,男孩已被 743c." >琼恩踩住胸口,长剑指喉。“战争没有公平可言,”琼恩告诉他,“现在二对一,你已经死了。” 他听到碎石响动,知道双胞胎冲了上来。这两个倒有游骑兵的潜质。他转身,用盾沿接住艾隆的戳刺,用长剑格下艾蒙克的进攻。“你们握的不是矛,”他高喊,“靠近点。”他向两人演示进攻方法。先攻艾蒙克。他削向他的头和肩,右,左,再右。男孩举盾护身,笨拙地试图反击。琼恩用盾猛砸艾蒙克的盾,同时一个低砍击中他小腿,把他掀翻……但艾隆已欺到近旁,用尽全身力道一剑砍在琼恩大腿上,打得琼恩单膝跪地。这会留下淤青。他用盾牌挡住接下来的一剑,奋力站起,将艾隆逼到院子对面。他速度很快,琼恩想着,双剑不断交击,一下,两下,三下,但还不够强壮。当他看到艾隆眼里露出如释重负的神情,便知艾蒙克已绕到身后。于是他闪电般旋身,冲艾蒙克后肩重重一剑,迫使这对孪生兄弟相撞。杰斯也站了起来,旋即又被琼恩放倒。“我最恨死人诈尸。等你见过尸鬼,也会恨的。”他退后一步,放低长剑。 “大乌鸦啄小乌鸦,”有人在他bbr>99lib?背后咆哮,“但他敢和人堂堂正正打一架么?” 叮当衫靠在墙上,粗糙的胡碴覆满深陷的双颊,稀疏的棕发被风吹得在黄色的小眼睛前飘荡。 “你尽管吹吧。”琼恩说。 “哈,你不是我对手。” “史坦尼斯烧错了人。” “他没有,”野人咧嘴一笑,露出一口破败的黄板牙,“他不得不烧死那货,好给全世界作个表率。人都在做不得不做的事,雪诺,国王们也不例外。” “伊梅特,给他弄身铠甲。我要他穿戴钢铁,而不是老骨头。”待穿好锁甲板甲,骸骨之王相较之前挺拔了点,也高了些,双肩更宽厚,比琼恩想象的更孔武有力。那是盔甲盔曱造成的假象,不是人本身的素质,他对自己说,即便山姆,如果从头到脚装备上唐纳·诺伊的杰作,也会显得令人生畏。野人头目挥开马儿拿给他的盾,要求用双手剑。“真是悦耳的声音,”他将长剑舞得虎虎生风,“飞近点,雪诺,我要打得你鸦毛狂舞。” 琼恩猛冲向他。 叮当衫后退一步,用一记双手挥砍迎上琼恩。若琼恩没及时用盾来挡,这一击铁定会击穿胸甲,折断半数肋骨。冲击力让琼恩趔趄一步,手臂剧震。他的力量比我想象中强得多。他的速度也出>人意料。两人交错转圈,击出一剑又一剑,骸骨之王全不落下风。按理说,双手重剑比琼恩的长剑重得多,野人却把它舞得眼花缭乱。 埃恩·伊梅特手下的新兵蛋子开始还为司令大人欢呼喝彩,但叮当衫无情的迅猛攻击很快让他们鸦雀无声。他保持不了速度,琼恩挡下又一击后告诉自己,这巨大的冲击力让他闷哼一声。虽然对手用的是没开刃的重剑,却依然打裂了琼恩的松木盾牌,敲弯了盾牌的铁边。他很快会累。肯定会累。琼恩砍向野人的脸,野人将头向后一缩。他向下砍野人的小腿,但野人轻轻一跳,便避开剑刃。随即野人的重剑劈在琼恩肩上,力道足以让肩甲发出清脆响声,下面的胳膊顿时酥麻。琼恩赶紧后撤,骸骨之王步步紧逼,面带讥讽。他没盾牌,琼恩提醒自己,而那把怪物般的剑很沉很沉,不适合格档。他打中我一下,我本可以打中他两下。 但他怎么都打不中,即便勉强点到也毫无效果。野人总能灵巧地闪躲挪移,琼恩的长剑总与野人的肩膀手臂擦肤而过。没多久,他发现自己又开始后退,疲于应付对手的攻击,大半时间勉力支撑。他的盾牌被砸得稀烂,于是他扔掉了它。汗水顺着脸颊流淌,刺痛头盔下的双眼。他太壮、太快了,他心想,而那双手巨剑的威力和击打范围都占优。如果琼恩用的是长爪,战局会截然不同,但…… 他的机会在叮当衫下一次反击时到来。琼恩整个扑向对手,他们撞在一起,腿脚纠缠,轰然倒地。钢铁相击,两人滚开时都丢了剑,随即在坚硬的地上厮打起来。野人用膝盖顶向琼恩两腿之间,琼恩则回以铁甲重拳。最终,叮当衫翻到了上头,抱住琼恩的头朝地面猛砸,然后掰开琼恩的头盔。“要我有匕首,你就成独眼龙了。”他嚷道。马儿和埃恩·伊梅特赶紧把他从总司令胸口拉开。“放开我,死乌鸦!”野人怒喝。 琼恩挣扎着单膝跪地,脑中嗡鸣,嘴里全是血。他吐了口血:“打得好。” “你尽管吹吧,乌鸦,我连一滴汗都没流。” “下次就会了,”琼恩道。忧郁的艾迪扶他起来,为他解开头盔。盔上新增了几道深深的凹痕。“放开他。”。琼恩把头盔扔给跳脚罗宾,对方没接住。 “大人。”埃恩·伊梅特说,“他威胁取您性命,我们都听到了。他说要是有匕首——” “他有匕首,就在腰带上挂着。”总有人比你更敏捷强壮,罗德利克爵士曾教导琼恩和罗柏,先在校场对上,好过直接上战场拼命。 “雪诺大人?”有人轻唤他。 他转身,看见克莱达斯站在破拱门下,手握一张羊皮纸。“史坦尼斯的?”琼恩希望能收到国王的只言片语。守夜人是不偏不倚的,他明明知道,无论哪个国王获胜都与他无关。但他就是难以克制。“来自深林堡?” “不是,大人。”克莱达斯将卷轴递来。羊皮纸紧紧卷起,用粉色硬蜡密封。只有恐怖堡用粉色封蜡。琼恩摘掉拳套,接过信件撕开封蜡。他发现跟信上的签名相比,叮当衫带来的挫折完全不算什么。 拉姆斯·波顿,霍伍德伯爵,信上斗大的锐利字体签署着。琼恩的拇指扫过时,棕色墨水纷纷脱落。在波顿的签名底下,还有达斯丁伯爵夫人、赛文夫人及四位莱斯威尔的签名和印章,甚至有代表安柏家的粗糙手绘巨人。“信中内容能分享么,大人?”埃恩·伊梅特问。 琼恩觉得没理由瞒他。“卡林湾己已被夺回,剥了皮的铁民尸体被钉在杆子上,立于国王大道两旁。卢斯·波顿号召全北境的领主去荒冢屯,向铁王座输诚效忠,并庆贺他儿子迎娶……”他觉得心跳停了几拍。不,这不可能。她死在君临,和父亲一起。 “雪诺大人?”克莱达斯用那双暗粉色眼睛迷惑地看着他,“您……不舒服吗?您看起来……” “他儿子将迎娶艾利亚·史塔克。我的小妹。”琼恩开口时,觉得小妹就在眼前。长长的马脸懵懵懂懂,还有那坑洼的膝盖和尖尖的胳膊肘。小妹的脸总是那么脏,头发总是那么乱。他们肯定会为她梳洗整齐,但他无法想象艾利亚穿结婚礼服的样子,更别说上拉姆斯·波顿的床。无论多害怕,她都不会表现出来。拉姆斯想染指小妹的话,她会奋起反抗。 “您妹妹。”埃恩·伊梅特说,“有多大……” 她才十一岁,琼恩想,还是个孩子。“我没有妹妹,只有兄弟。只有你们。”这话凯特琳夫人大概会喜欢,但说出口太不容易。他的手指攥紧了羊皮纸。真希望能这样捏碎拉姆斯·波顿的喉咙。 克莱达斯清清嗓子:“要回复么?” 琼恩摇头走开。 傍晚,叮当衫留下的瘀伤已经变紫。“消退前还会变黄,”他对莫尔蒙的乌鸦说,“我看起来会和骸骨之王一样蜡黄蜡黄的。”“骸骨,”乌鸦附和,“骸骨,骸骨。” 外面传来微弱低语,尽管声音幽幽,难辨词句。听起来如隔千里。那是梅丽珊卓女士一行人在夜火旁祈祷。每天黄昏,红袍女都会领着信众做暮祷,祈求红神在黑暗中庇佑他们。长夜漫漫,处处险恶。史坦尼斯和泰半后党的离去,让信众剧减,只剩五十多个鼹鼠村来的自由民,几名国王留给她的卫兵,还有十来位改信红神的黑衣兄弟。 琼恩觉得自己像个六十老翁那样浑身酸痛。噩梦成为现实,他想着,我有愧于心。他不断想起艾利亚。我没法帮她。我宣誓时就抛弃了所有亲人。如果我的手下向我报告自己妹妹有危险,我会明确告诉他,这不关他的事。发下誓言,血就是黑的。如同私生子的心。他曾托密肯为艾利亚打了一把剑,那是刺客的剑,小巧玲珑,正合她的手。缝衣针。他不知她是否还留着它。用尖的那端去刺敌人,他曾教导她。但如果她刺那私生子,一定会丧命。 “雪诺,”熊老的乌鸦又开始嘀咕,“雪诺,雪诺。” 他突然觉得一刻也无法忍受了。 他在房门外见到啃牛骨、吸骨髓的白灵。“你什么时候回来的?”冰原狼站起来,扔掉骨头,跟在琼恩身后。 穆利和木桶倚着长矛守在大门内。“外面冷死了,大人。”穆利透过纠结的橘色胡子出言提醒,“您不用出去太久吧?” “不,透透气而已。”琼恩踏入夜色中。天空繁星密布,狂风沿长城呼啸,连明月都那么冷峻,月面似起了一地鸡皮疙瘩。接着寒风攫住了他,穿透层层羊毛和皮革,冻得他牙齿打颤。他大步走过校场,迎向寒风的利齿,斗篷在身后扑哧哧地翻飞。白灵跟在后头。我要去哪儿?我在做什么?黑城堡默然伫立,大厅和塔楼黑漆漆的。我的城堡,琼恩·雪诺边看边想,我的大厅,我的家园,我的责任。我的废墟。 在长城的阴影中,冰原狼蹭了蹭他的手指。半晌间,黑夜似乎带着上千种气息活过来,琼恩也听到陈雪的碎裂声。他突然意识到身后有人,散发出夏日温暖。 他转头见到耶哥蕊特。 她站在司令塔焦黑的石废墟下,被黑暗和回忆掩藏。月光洒在她火吻的红发上。那抹红,将琼恩的心提到了嗓子眼。“耶哥蕊特。”他唤道。 “雪诺大人。”是梅丽珊卓的声音。 他惊得后退几步。“梅丽珊卓女士。”他又退一步,“我把你当成别人了。”夜里所有的袍子都是灰色。只有她是红的。不知怎地他就把她认作了耶哥蕊特。她更高、更瘦、也更年长,只不过月光洗去了年华的痕迹。雾气从她鼻孔和裸露的苍白手掌上升起。 “你晚上这样,会冻掉指头的。”琼恩提醒她。 “那取决于洛拉赫的意愿。心沐真主圣火,黑暗无从侵袭。”“我不关心你的心。我说的是你的手。” “心顺则万事宜。别绝望,雪诺大人,绝望乃是凡人不可道也的大敌的利器。你的妹妹并未离你而去。” “我没有妹妹。”这话犹如尖刀。你知道我在想什么,女祭司?你知道我妹妹怎样了? 梅丽珊卓似乎被逗乐了。“这位你没有的小妹,她叫什么名字?” “艾莉亚。”他声音沙哑,“是我同父异母的妹妹,因……” “……因为你是私生子,我没忘。听我说,我在圣火中见过你妹妹,她逃离了别人强加的婚礼,向此处来,投奔你。我清晰地看到,垂死的马驮着灰衣女孩。这些还未发生,但终将发生。”她盯着白灵,“我能摸你的……狼么?” 这让琼恩很不安。“最好不要。” “他不会伤害我。你叫他白灵,对吧?” “对,可……” “白灵。”梅丽珊卓把这个词唱了出来。 冰原狼跑向她。他先谨慎地绕她兜圈,不断嗅嗔探。梅丽珊卓伸出手,他凑过去闻了闻,然后在她手指上蹭鼻子。 琼恩讶异得呼出一大口白气。“他平常没这么……” “……热情?诸热相亲,琼恩·雪诺。”她的双眼犹如两颗红色星辰,在黑暗中熠熠发光。红宝石在她喉头闪耀,犹如第三只眼,却比另两只更明亮。琼恩知道白灵的眼睛正对上光线时,也会如这般闪红光。“白灵。”他喊,“过来。” 冰原狼像看陌生人一样看着他。 琼恩难以置信地皱眉。“这真……诡异。” “你以为呢?”她跪下,挠着白灵耳后,“你守卫的长城是个诡异的地方,但如果善加利用,这里有力量。力量还存于你体内,和这头野畜体内。你抗拒它,这不对。你应接纳它、拥有它。” 我不是狼,他心想。“我该怎样做?” “让我示范。”梅丽珊卓用一条纤细的胳膊温柔地环住白灵,白灵舔着她的脸,“天生男女,其质有别,一分为二,合二为一,此乃光之王的无上智慧。固鱼水之欢,则力量之源。或曰可创生,或曰可有光,或曰阴影召之即来。” “阴影。”他说出这两字,世界似乎更加黑暗。 “世间众生,行于地面皆有影,影之长短有别,厚薄各异。不妨回头,雪诺大人大入。月色沐浴汝身,在冰面印下二十尺高的阴影。” 琼恩回首望去。正如她所言,月光将他的影子印在长城之上。垂死的马驮着灰衣女孩,他想到,向此处来,投奔你。艾莉亚。他转身面对女祭司,他能感觉到她的热度。她有力量。这念头油然而生,死死攫住了他,但他不想欠红袍女人情,即便为自己的小妹。“妲拉对我说过一些事。她是瓦迩的姐姐,曼斯·雷德的妻子。她说巫术是无柄之剑,没法安全掌握。” “她很有智慧。”梅丽珊卓站起来,朔风扬起她红色的长袍。“但无柄之剑仍是剑,强敌环伺时需要利剑。听我说,琼恩·雪诺,九只乌鸦飞入白林,为你觅敌,其中三只会死。现在还没有,但死亡等着他们,他们正骑马冲向人生终点。你放他们出去,充当黑暗中的眼睛,他们回来时却将双目失明。我在圣火中见到他们苍白死寂的面孔,空空的洞,以血为泪。”她理理红发,红色的双眼闪闪发光,“你现在不信我,但终究会信,以三条人命为代价。有人会说,换取智慧,这点代价实不足惜……但你本无须损失任何人。等你看到死人空洞的眼眶和破损的脸,记得这些话。彼时再来找我,牵我的手。”雾气从她白皙的身体上蒸腾而起,一瞬间,她指尖似有黯淡妖异的火焰。“牵我的手,”她重复一遍,“让我救你的小妹。” 第二十九章 戴佛斯(四) 即便在阴暗的狼穴里,戴佛斯·席渥斯也觉察出这个清晨不太寻常。 他被说话声吵醒,蹑手蹑脚爬到牢门前,但木板太厚,一句话也听不清。太阳出来了,加尔斯却没照例送来麦片粥给他吃,这让他有些惶恐。狼穴里的日子千篇一律,任何改变都是不祥之兆。或许今天我的死期已至,或许加尔斯正在磨刀石上磨着“卢小姐”。 洋葱骑士忘不了威曼·曼德勒最后的命令。将这家伙带到狼穴,剁掉脑袋和双手,晚餐以前我要见到这两样东西。我发誓,看不到这走私贩的人头插在枪上、他满嘴谎言的口中塞进洋葱,我就一口晚饭也不吃。每晚入睡戴佛斯都想着这番话,每天早上他都被这番话吵醒。加尔斯则乐于提醒他这番话的真实性。他叫戴佛斯作“死鬼”,每天早上来送饭时总会说:“给,死鬼的麦片粥。”晚上则是:“吹蜡烛,死鬼。” 有回加尔斯把他的女人们介绍给死鬼。“别看‘婊子’貌不惊人,”他把玩着一根冰冷的黑铁棒,“但烧红之后凑你老二上这么一下,包你哭爹喊娘。这是‘卢小姐’,只要威曼老爷一声令下,她就会砍掉你的脑袋和双手。”戴佛斯没见过比“卢小姐”更大、更锋利的斧头。据其他狱卒说,加尔斯整天打磨她。我不会求饶,戴佛斯决心已定。他会像骑士一样死去,唯一的愿望是先砍脑袋再砍双手。他希望,即便加尔斯也不会残忍到拒绝这个请求。 隔着厚门传来的声音十分微弱。戴佛斯起身在牢房里踱步。这间牢房很大——有以前他在“黑贝丝号”上舱房的三倍大,甚至比萨拉多·桑恩在“瓦雷利亚人号”上的房间更大——说实话还挺舒适的,他怀疑以前是贵族的卧室。唯一的窗户虽然多年前就被砖块堵上了,但一面墙上的壁炉大得足够容纳水壶,角落里还有个小厕所。地板是用歪歪扭扭的木板拼接而成,木板很破旧,而他睡觉用的简陋小床生了霉。不管怎么说,这里的状况已经比戴佛斯预期的好得多。 食物也比想象中好。通常,牢饭是稀粥、陈面包或烂肉,但这里的狱卒们却送来鲜鱼、刚出炉的面包、加香料的羊肉、芜菁、萝卜,甚至会有螃蟹。加尔斯对此并不情愿。“死鬼没道理比活人吃得好。”他不止一次地抱怨。除食物外,戴佛斯还有能在夜间御寒的毛皮、有生火用的木柴、有干净衣服,以及一只油腻的牛脂蜡烛。他索要纸、笔和墨水,提瑞第二天就给他拿来;他要书本来继续提升阅读能力,提瑞便给了他《七星圣经》。 但再舒适的牢房毕竟仍是牢房。厚实的石墙隔绝了一切声音,他完全不了解外部世界。门是橡木和钢铁做的,始终紧锁着。天花板上垂下四条沉重的铁链,等哪天曼德勒大人决定用“婊子”收拾他的时候,他就会被吊在上头。也许就是今天。加尔斯下一次打开大门,带来的可能不是麦片粥。 他肚子咕咕直叫,早餐时间肯定过了,食物却没送来。死不是最难受的,等死才是。在走私者生涯中,他几度被打入地牢,但牢里好歹有其他犯人,可以说说话,分享希望和恐惧。但在这里,狼穴之中,除了狱卒们,只有他戴佛斯·席渥斯一人。 其实真正的地牢尚在狼穴地下——包括暗室、拷问室和巨大的黑老鼠肆虐的水牢。狱卒们说地牢目前空无一人。“这里只有咱们,洋葱。”巴提穆斯爵士告诉他。这个形容枯槁、脸上伤疤累累、还瞎了只眼睛的独腿骑士就是监狱总管。每当喝多了酒(巴提穆斯爵士几乎总是喝多了酒),他就会吹嘘自己当年如何在三叉戟河上救了威曼老爷一命,所以老爷才把狼穴赏给他打理。 所谓的“咱们”包括一名戴佛斯从未谋 9762." >面的厨子、六名驻扎在军营里的守卫、两名洗衣妇和两名照看犯人的狱卒。狱卒中,提瑞较小,年方十四,乃是那两位洗衣妇中某位的儿子;加尔斯年纪大,块头也大,秃了头,不爱说话,每天都穿着同一身油腻的皮夹克,脸上总带着怒气。 干了这么多年走私者,戴佛斯·席渥斯颇能察言观色,他知道加尔斯这人心里有毛病。于是洋葱骑士在加尔斯面前缄默不语,而在提瑞或巴提穆斯身边才打开话匣子。他感谢他们送来食物,怂恿他们谈谈个人经历或未来打算,并礼貌地回答他们提出的问题。他表现得很有耐心,所以他提出的一些小小要求——一盆水、一小块肥皂、一本书、更多的蜡烛——几乎全部得到了满足,而戴佛斯也适当地一一致谢。 他们不会提及曼德勒伯爵、史坦尼斯国王或佛雷家族,但会说到许多别的事。提瑞长大后想出去打仗,在战争中赢得荣耀、当上骑士。他还喜欢说母亲的小话,他肯定他母亲同时跟两名守卫上床——这两名守卫站岗时间不同,所以互不知情,但总有一天会有人发现真相,并为此斗个你死我活。有些夜里,男孩会带着一袋酒来到牢房,要戴佛斯聊聊走私者的生活。 巴提穆斯爵士跟男孩相反,他对外面的世界兴趣缺缺——事实上,自从一条腿被没人骑的坐骑踩断,又断送在学士的锯子下之后,他似乎对所有事情都失去了兴趣。但他慢慢喜欢上了狼穴,所以讲述的也全是狼穴漫长而血腥的历史。骑士告诉戴佛斯,狼穴比白港更古老,乃是古代的琼恩·史塔克王为抵御海上的掠袭者,而在白刃河口修建的。历史上诸位北境之王的幼子们、兄弟们、叔伯和表亲们,屡屡将此地作为居城,其中有些人又将城堡传给后代,由此诞生出史塔克家族的旁系——有一支灰史塔克坚持得最久,盘踞狼穴长达五个世纪,直到最后他们加入恐怖堡的叛乱,反抗临冬城的史塔克本家。 灰史塔克家覆灭之后,城堡继续转手。菲林特家族占有了一个世纪,洛克家族占有了近两个世纪,后来临冬城又将史拉特、朗、霍尔特、阿什伍德等几家分封于此,以保障河道平安。三姐妹群岛的海盗曾一度夺取了狼穴,作为在北方的立足点。在临冬城和谷地争霸战争时期,老猎鹰奥斯古德·艾林围困过狼穴,他儿子鹰爪则烧毁了这里。当艾德利克·史塔克老国王老得无力保疆卫土时,石阶列岛的奴隶贩子们占领了狼穴,这里的黑石墙见证了那段历史:奴隶贩子将抓来的俘虏烙上火红的烙印,用鞭子摧残他们的意志,然后装船卖到海外。 “紧接着,有一个漫长而残酷的冬天,”巴提穆斯爵士绘声绘色地描述禅述,“白刃河冻得严严实实,连河口都结了冰。寒风从北方呼啸而来,吹得奴隶贩子们畏畏缩缩地躲进了房子里,围着火堆挤成一团。他们不知道新任北境之王正趁着风雪发动奇袭。新王就是布兰登·史塔克,雪胡王艾德利克的曾孙,人称‘冰眼’。他夺回狼穴后,把奴隶贩子们扒光了,交给之前锁在地牢的奴隶们处理。据说那些被解放的奴隶掏出奴隶贩子们的肠子,挂在心树枝条上,作为向诸神的献祭——是向旧神哪,不是你们南方佬的新神。你们的七神哪懂得冬天的滋味,而冬天也不屑于点拨他们。” 戴佛斯对此并无异议。就他在东海望的所见所感,冬天的滋味可没什么吸引力。“你们不也信仰新神吗?”他问独腿骑士。 “我自个儿信仰旧神。”巴提穆斯爵士笑起来活像具骷髅,“我们家比曼德勒家来得早,很可能我的祖先曾亲手把那些肠子挂在树上。” “我从来不知道北方人有血祭心树的习俗。” “关于北境,你们南方佬不懂的事多着咧。”巴提穆斯爵士回答。 他说得没错。戴佛斯坐到蜡烛旁,看着被囚期间他逐字逐句写下的信件。我做走私者比做骑士称职,他在给妻子的信中写道,做骑士比做国王之手称职,做国王之手又比做丈夫称职。非常抱歉,玛瑞亚,我深爱着你,请原谅我犯下的一切过错。史坦尼斯若是失败,我们的领地肯定会被没收,到那时请你带孩子们去布拉佛斯生活,并让他们念着我的好;史坦尼斯若登上铁王座,席渥斯家族将得到荣耀,就让戴冯留在宫中,他会协助你把其他孩子安插到贵族老爷们身边,当上侍酒、侍从,最终谋得骑士爵位。这是他能给她的最好的建议,他希望自己能更睿智一些。 他给三个幸存的儿子也每人写了一封信,好让他们记得那个用四根指节换得他们出世的父亲。给史蒂芬和小史坦尼斯的信写得简短又生硬,说实在的,他对两个小儿子的了解,不如对那些在黑水河上被烧死、淹死的大孩子那么深;给戴冯的信要长一些。他告诉儿子,对其能当上国王的侍从,他感到万分骄傲。他又提醒儿子:你是长子了,要时刻记得保护母亲大人和弟弟们。请禀告陛下,我已尽全力,他的信如此结尾,使命未竟,我深表歉意。在君临城下黑水河上的冲天大火中,我丢了手指骨、丢了幸运符。 戴佛斯缓缓地翻看信件,每一封都读了又读,犹豫着是否应该增删文字。他本以为一个将死之人会有很多话要说,但他实在写不出什么来。我这辈子过得并不赖,他试图安慰自己,我从跳蚤窝的小子一路升迁为国王之手,还学会了读写识字。 他还在伏案读信,忽听见铁钥匙插进门锁里。半晌之后,牢门摇摇晃晃地打开。 进门的却不是狱卒。这人高高瘦瘦,脸庞轮廓分明,一头灰棕色乱发,腰上挂了把剑,肩上用钢甲铁拳形状的沉重银扣扣了一件深红色披风。“席渥斯大人,”他开口道,“时间不多,请随我来。” 戴佛斯警惕地看着陌生人。这个“请”字让他迷惑。对一个即将被处砍手砍头之刑的人如此礼貌,实在很奇怪。“你是谁?” “罗贝特·葛洛佛,很高兴跟您见面,大人。” “葛洛佛。你是深林堡领主。” “我哥哥盖伯特才是。说来这多亏了你的国王史坦尼斯,他帮我们赶走了窃居城堡的铁婊子,将深林堡归还合法的主人。你被监禁在这里时,外面发生了很多事,戴佛斯大人。卡林湾已经陷落,卢斯·波顿带着奈德·史塔克的小女儿回到了北境,佛雷家族还派出一支军队为他撑腰。波顿随后放出乌鸦,要整个北境的领主都到荒冢屯向他宣誓效忠,并交出人质……同时见证艾莉亚·史塔克与他的私生子拉姆斯·雪诺的婚礼,这场婚姻之后,波顿家族就可染指临冬城。好了,你要不要跟我走?” “我有选择吗呜,大人?跟你走,或是交给加尔斯和‘卢小姐’处理?” “卢小姐是谁?其中一个洗衣妇?”葛洛佛不耐烦了,“你跟我来,一切自有解释。” 戴佛斯站起身。“如果我死了,恳请大人将我的家信送达。”“我保证办到……但你要死也不会死在我葛洛佛或是威曼大人手上。快走吧,随我来。” 葛洛佛带他走过一个黑暗的大厅,下了一段磨旧的阶梯,穿过神木林—— 8fd9." >这里的心树长得如此纠结高大,以至于包裹了周围所有的橡树、榆树和桦树,苍白的粗壮枝条甚至挤进了墙壁和墙上的窗户。心树的树根有成年男子的腰部那么粗,树干宽阔无朋,使得早久以前刻上去的人脸显得肥胖而又怒气冲冲——打开一道生锈铁门,停下来点燃了一支火炬。等火炬烧得红旺,他又领戴佛斯下了更多阶梯,来到一个桶形天花板的地窖。地窖墙上全是水,凝结了许多白色的海盐,他们脚涉海水继续前进,穿过了许多地窖。这里有一排排狭小、潮湿、散发出恶臭的牢房,条件跟戴佛斯被关押的地方不可同日而语。地窖尽头是一面空白石墙,葛洛佛凑上去一推,前面就出现了一段狭长的隧道,隧道的阶梯向上。.99lib. “我们到底在哪儿?”戴佛斯边走边问,话音在黑暗中轻轻回响。 “我们在阶梯之下的阶梯——在城堡梯正下方,直上新堡。这是条密道,大人,这是为了防止你被外人发现,世人都以为你死了。” 死鬼的麦片粥,戴佛斯边想边爬。 阶梯尽头是另一面墙,但这次是抹灰的板条墙。墙后的房间温暖舒适,陈设了各式家具,地上铺有密尔地毯,桌上点着些蜂蜡蜡烛。戴佛斯听见不远处传来笛子和提琴的演奏声。一面墙上挂了张褪色的羊皮地图,描绘出北境地形。肥胖的白港伯爵威曼·曼德勒就坐在地图下方。 “请坐,”曼德勒大人今天穿得富丽堂皇:浅蓝绿色天鹅绒外套,外套边沿、袖子和领口上都绣了金线,金质三叉戟搭扣将白貂皮披风扣住,>“饿不饿?” “不饿,大人,你的狱卒为我提供了充足的食物。” “渴的话,这里有酒。” “我是来跟你谈判的,大人。国王指派我来,可不是陪你喝酒。” 威曼伯爵叹了口气。“我待你很不公,这我知道。虽说我有我的苦衷……来,请坐,我请求你,坐下来喝几口,为我儿平安归来干杯。威里斯是我的长子和继承人,他现在回家了,你听到的就是欢迎宴会的声音。他们在人鱼宫里享用七鳃鳗派和鹿肉烤栗子,薇尔菲德在陪她的佛雷未婚夫跳舞,其他佛雷则举杯庆祝我们的友谊地久天长。” 透过音乐,戴佛斯听见了模糊的话语和杯盏交碰声。他什么也没说。 “我刚从高位上下来。”威曼伯爵续道,“跟往常一样,我吃得太多,而白港路人皆知我肠胃不好。不出意外的话,对于我在厕所里待上很长时间,我们的佛雷朋友不会起疑。”他把自己的酒杯递过来。“给,喝吧,我不能再喝了。先请落座,我们时间有限,需要讨论的事情却很多。罗贝特,请你给首相大人倒酒好吗?戴佛斯大人,您不知道,您已经死了。” 罗贝特·葛洛佛倒了满满一杯葡萄酒,拿给戴佛斯。他接过来嗅了嗅,喝了一口。“请问我是怎么死的呢?” “被斧头砍死的。你的人头和双手就挂在海豹门上,直面港口。你的人头现在已经腐烂了,好在我们把它插枪上之前,先用焦油泡过。据说食腐乌鸦和海鸟曾为你的眼睛大打出手。” 戴佛斯不安地扭着身子。知道自己成了死人,感觉真诡异。 “请问大人,那个替死鬼是谁?” “有关系吗?戴佛斯大人,您有一张平凡的脸——希望我说这话没冒犯到您——那人跟您肤色一致、鼻子形状一致、两只耳朵没有任何残缺、长长的胡子也很容易修剪成您的样式。您放心,我们对焦油处理的结果相当满意,而塞进他嘴里的洋葱进一步扭曲了面部特征。巴提穆斯爵士亲自动手,把他左手的指节切掉,就跟您的手一样。那家伙是个罪犯,如果能让大人您安心的话,我可以说,他这一死的意义比他一辈子的贡献加起来还大。大人,其实我对您毫无恶意,人鱼宫中那场表演全是做给我们的佛雷朋友看的。” “大人您真会演戏,”戴佛斯道,“您和您一家人把我完全骗过了。我还以为您的媳妇是真心要我死,而那小姑娘……” “薇拉,”威曼大人微笑道,“您看见她有多勇敢了吧?即便我威胁要拔了她的舌头,她还是坚持提醒我白港亏欠临冬城史塔克家族的恩情,那是永远也还不清的债。薇拉说的话全是发自内心,里雅夫人也一样——如果可以的话,也请您原谅她。她个胆小又愚蠢的女人,威里斯是她的命。不是每个男人都能像龙骑士伊蒙王子或‘星眼’赛米恩那么伟大,也不是所有女人都能像我的薇拉和她姐姐薇尔菲德那么勇敢……薇尔菲德是知情的,但她磊落坦然地扮演着自己的角色。 “和骗子打交道,正派人也不得不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只要我唯一幸存的儿子还是俘虏,我就不敢公然跟君临的朝廷作对。泰温·兰尼斯特公爵给我的亲笔信中确认他手上握有威里斯。他告诉我,想要他毫发无伤地放人,我必须忏悔叛国罪行,代表白港降顺朝廷,宣布支持那小鬼国王对铁王座的权利……同时还要向他新近册封的北境守护卢斯·波顿屈膝;如果我拒绝,他就以叛国罪处死威里斯,白港则会遭到围攻和洗劫,我的家族将落得卡斯特梅的雷耶斯家族的下场。 “我是个胖子,许多人据此认为我软弱愚昧,或许泰温·兰尼斯特也这么想。我派乌鸦回复他,宣称我儿子归来以后我才会开城屈膝,之前不行。泰温还没回复就死了,接着佛雷家的人带着文德尔的遗骨出现……口口声声说是来谈和、并缔结婚约的,但我在威里斯安全回家之前,不打算答应他们的任何要求;当然,他们也坚持在我证明忠诚之前,不会归还威里斯。事情就这么僵持不下,您的到来给了我了结此事的机会。我之所以在人鱼宫中粗暴地对待您,并把那颗头和那双手挂上海豹门都是有充分理由的。” “您冒着巨大的风险,大人,”戴佛斯道,“若是教佛雷家的人识破伪装……” “我根本没冒险。若是哪个佛雷非要爬上城门,检查那个嘴咬洋葱的罪犯,我可以把一切都怪罪到狱卒头上,然后拿出真正的你来平息怒火。” 戴佛斯听得背脊发凉。“我明白了。” “希望如此。你说过,你也有儿子。” 三个,戴佛斯心想,从前一共有七个。 “我马上就要赶回宴会去继续招待我的佛雷朋友们。”曼德勒续道。“他们监视着我,爵士先生,日日夜夜监视着我,企图嗅出一星半点叛逆的迹象。你亲眼见过那个傲慢无礼的杰瑞爵士和他的侄子雷加——那假惺惺的蛆虫居然取了真龙的名字。比他们两个更可恶的是赛蒙,这家伙善于花钱钻营,已收买了我手下好几个仆人和两名骑士,他老婆的侍女居然跟我家弄臣上了床。如果史坦尼斯奇怪我为什么在回信里缄默不语,那是因为我连自家学士都信不过。席奥默头脑精明,但对我们家没有感情,你在大厅里已经听过他的发言了。本来学士们戴上颈链时就该放下地域之见,但我始终忘不了他是兰尼斯港的兰尼斯特,且自称跟凯岩城兰尼斯特家有远亲关系。总而言之,我身边不是敌人就是笑里藏刀的奸细,戴佛斯大人,他们像蟑螂一样污染了我的城市,每天晚上我都觉得他们在我身上爬。”胖子握手成拳,下巴上的肥肉不住颤抖,“我儿文德尔到孪河城作客,吃过瓦德侯爵的面包和盐,并把自己的剑和朋友们的剑一起挂在墙上,赤手空拳地赴宴。结果他们竟冷血地谋杀了他。这是谋杀!但愿佛雷家的人都被他们自己编造的无稽故事噎死!我跟杰瑞喝酒,与赛蒙说笑话,还把挚爱的孙女许配给雷加……但他们甭想让我忘记发生过的事。北境永不遗忘,戴佛斯大人,北境永不遗忘。现在我儿子回家了,戏也该演完了。” 威曼大人话中有股寒气,让戴佛斯感到彻骨冰凉。“如果您寻求正义,大人,请您依靠史坦尼斯国王。世上没有比他更公正的人。” 罗贝特·葛洛佛插话:“您的忠诚显示了您的荣誉,戴佛斯大人,但史坦尼斯·拜拉席恩毕竟只是您的国王,不是我们的国王。” “你们的国王已经过世,”戴佛斯提醒两位北方贵族,“他和威曼大人的儿子一起,在红色婚礼上遭到谋杀。” “少狼主的确遇害了,”曼德勒同意,“但艾德大人不止有这么一个勇敢儿子。罗贝特,把那孩子带来。” “立刻就去,大人。”葛洛佛闪身出门。 那孩子?莫非罗柏·史塔克的某个弟弟逃脱了临冬城之劫?莫非曼德勒还在城堡里藏了一位史塔克传人?再或是他找了个冒牌货?就他看来,北境人大概不在意真假……但史坦尼斯·拜拉席恩却决不会跟冒牌货合作。 然而罗贝特·葛洛佛带来的男孩显然不是史塔克家的人,连冒充的资格都没有。此人比少狼主被谋害的弟弟们大得多,约莫有十四五岁,而其眼睛显得比年龄更为成熟。他暗棕色蓬头下的脸庞有些凶狠,嘴巴宽、鼻子尖、下巴也尖。“你是谁?”戴佛斯问。 男孩望向罗贝特·葛洛佛。“他是哑巴,但我们已经教会了他基本的书写。他学得很快。”葛洛佛从腰带上抽出一把匕首,递给男孩,“把你的名字写给席渥斯伯爵看。” 房间里没有羊皮纸,于是男孩在墙上一根木梁柱上刻字。威……克……斯。写“斯”字的时候他倾身向前,刻得很用力。刻完后,他手一翻就把匕首甩到空中,又巧妙地接住,他得意洋洋地欣赏着自己的手艺。 “威克斯是铁民,作为席恩·葛雷乔伊的侍从,跟随他去了临冬城。”葛洛佛坐下来,“史坦尼斯大人对临冬城事变了解多少?” 戴佛斯回忆着他们听说的故事。“临冬城被史塔克大人从前的养子席恩·葛雷乔伊袭夺。葛雷乔伊杀害了史塔克家两名幼主,并把人头挂在城墙上。当北方人前来驱逐他时,他烧掉了整座城堡,男女老少都不放过,最终是波顿大人的私生子除掉了他。” “没有除掉。”葛洛佛说,“私生子把他抓回了恐怖堡,并在那里剥皮拷问。” 威曼大人点头同意。“你听说的故事我们也都听过,里面的谎言就跟布丁里的葡萄干一样多。焚毁临冬城的不是别人,正是波顿的私生子——拉姆斯·雪诺,现在小鬼国王让他做了波顿。雪诺没杀光所有人,他留下了女人们,用绳子捆起来,押回恐怖堡开展追猎运动。” “追猎运动?” “他是个顶尖猎人,”威曼·曼德勒解释,“而女人是他最喜欢的猎物。他会扒光她们的衣服,在森林里释放她们。她们有半天时间逃跑,之后他会吹响号角,带猎狗前去追猎。曾有个别女人拼死逃离魔掌,向我们讲述了真相,但绝大多数人没那么幸运。拉姆斯抓到女人会先施暴再剥皮,尸体留给他的狗,人皮则带回恐怖堡作为战利品展示。如果对方让他的追猎运动比较有趣,他会在剥皮前先割喉咙;如果惹恼了他或是让他无聊,他就先剥皮。” 戴佛斯听得脸色刷白。“诸神在上,世上怎会有这样的——” “邪恶存在于血统里,”罗贝特·葛洛佛道,“他是个因奸情而生的杂种。无论小鬼国王管他叫什么,他都是个雪诺。” “有哪个雪诺比他更黑心?”威曼大人接口,“拉姆斯用武力强迫寡妇下嫁,从而夺取了霍伍德大人的领地,婚后他便把新婚夫人锁进塔,并就此遗忘了她。据说她在饿得发狂时吞吃了自己的指头……而兰尼斯特的正义居然是把奈德·史塔克的小女儿送给这杀人凶手。” “波顿家的人一贯狡猾残酷,但这家伙实在是个人皮野兽。”葛洛佛评论。 白港伯爵倾身向前。“佛雷家的人也好不到哪里去。他们谈论狼灵和易形者,拍着胸脯保证是罗柏·史塔克害了我的文德尔。他们怎能如此嚣张!他们明知北境不会相信这些谎话——不会真正相信——但他们认定只要把刀架在我们脖子上,我们就不敢反驳。卢斯·波顿对他在红色婚礼中扮演的角色撒了谎,正如他的私生子对临冬城的事撒了谎,但他们握有我儿子,所以我不得不吞下他们的狗屎,还要赞美狗屎的滋味。” “那现在呢,大人?”戴佛斯追问。 他希望能听见威曼大人痛痛快快一句:现在我们将为史坦尼斯国王而战。但那胖子只诡异地一笑。“现在我要去参加婚礼咧。可大家都知道,我太胖,显而易见骑不了马。我小时候爱骑马,青年时代靠着马上本领在比武场上还略有建树,但那些日子早已过去,如今我这副身躯变成了比狼穴还难受的牢房。不管怎么说,我必须去,卢斯·波顿非见到我屈膝不可,他的甜言蜜语下透出的是赤裸裸的威胁。我得先坐船,再乘轿,带上一百名骑士和佛雷家的好朋友们。佛雷家的人是走海路来的,没带坐骑,所以我决定送他们每人一匹好马作为客礼。你们南方人也会送客人礼物吗?” “有时会,大人,当客人离开主人家的时候。” “那你或能理解我的想法。”威曼·曼德勒颤巍巍地站起身,“一年多来,我都在兴建战舰。你看到的只是一部分,更多的船被我隐藏在白刃河中。战争让我蒙受了惨重损失,但我麾下的骑兵仍多于颈泽以北任何一家诸侯。我的城墙十分牢靠,地窖里装满银子,老城和寡妇望唯我马首是瞻,我麾下的封臣还包括十几家小贵族和一百位有产骑士。总而言之,我可以为史坦尼斯国王带去白刃河东的全面支持,从寡妇望到公羊门到羊头山再到断枝河上游,所有人都听我号令。这一切,只消你跟我做一个交易。” “我可以把您的条件带给国王陛下,然而——” 威曼伯爵打断他。“我只跟你做交易,与史坦尼斯无关。我需要的不是国王,而是走私者。” 罗贝特·葛洛佛替他解释:“当初罗德利克·凯索爵士试图从席恩·葛雷乔伊的铁民手中夺回临冬城时究竟发生了什么,我们到现在还没弄清楚。波顿的私生子宣称葛雷乔伊在谈判中谋杀了罗德利克爵士,威克斯否认这点,但他现在学会的词汇还不足以复述事情的来龙去脉……不过在我们找到他之前,他已懂得表达‘是’和‘否’,我们花了很长时间才问对合适的问题。” “谋杀罗德利克爵士和临冬城众人的是私生子。”威曼大人道,“他把葛雷乔伊的铁民也杀了。威克斯看见他们屠杀那些跪地投降的人。我们问起他自己是如何脱险,他拿了一截粉笔,画了一棵有脸的树。” 戴佛斯想了想。“旧神拯救了他?” “某种程度上是。他爬上心树,藏在枝叶间。波顿的人在神木林里来回搜了两次,杀光了找到的人,但没人想到上树。是这样吗,威克斯?” 男孩又把葛洛佛的匕首翻面抛起,用手接住,点了点头。 葛洛佛说:“他在树上躲了很久,人睡在枝叶间,一点不敢动弹。直到最后他听到下面传来说话声。” “死人在说话。”威曼·曼德勒道。 威克斯伸出五根手指,用匕首轮流点了每根指头一下,然后收起四根指头,多点了一下剩下的那根。 “六个人,”戴佛斯说,“一共六个人。” “其中有两个是奈德·史塔克被谋杀的儿子。” “哑巴怎能告诉您这个消息?” “他用粉笔画了出来。他画了两个男孩……带着两匹狼。” “这孩子是铁民,所以他不敢现身,”葛洛佛说,“但他把他们说的话都听在耳中。那六个人没在临冬城的废墟中多做逗留,其中四个走一路,另两个走另一路。威克斯悄悄跟上了人少的那一路,那一路包括一个女人和一个男孩。他一定是走在下风处,所以狼没闻出他的气味。” “他知道他们去了哪里。”威曼大人说。 戴佛斯开始懂了。“您要那个男孩。” “卢斯·波顿握有艾德公爵的女儿,白港想要扳倒他,就得有奈德的儿子……以及冰原狼。狼会证明那孩子的身份,并撕破恐怖堡的谎言。这就是我的条件,戴佛斯大人,你去把我的封君偷渡回来,我则尊史坦尼斯·拜拉席恩为王。” 戴佛斯·席渥斯本能地摸向喉头。指骨是他的幸运符,不知怎地,他觉得要完成威曼·曼德勒提出的交易,他需要格外的运气。指骨当然早不见了,他说:“您手下能人辈出,您有那么多骑士、领主和学士,要一个走私者来做什么?您的船也多得是。” “我有船,”威曼大人承认,“但船上的水手都是河民,或是从未驶出咬人湾的渔夫。要达成我的目标,我需要找一位能扬帆远航,能悄悄避开危险,不吸引多余关注的人。” “那男孩究竟在哪里?”戴佛斯觉得自己不会喜欢问题的答案,“您想让我去哪里,大人?”藏书网 罗贝特·葛洛佛说:“威克斯,指给他看。” 哑巴又抛了一下匕首,在空中接住,然后扔向墙上那张威曼伯爵的羊毛地图。匕首插进墙壁,兀自颤个不休,哑巴则咧嘴笑了。 半晌间,戴佛斯好想让威曼·曼德勒将自己送回狼穴,继续面对爱讲故事的巴提穆斯爵士和珍爱着那些要命女人的加尔斯。狼穴里的犯人好歹有麦片粥可吃,而世上有个地方居民的早餐却是同类的血肉。 第三十章 丹妮莉丝(五) 每天清晨,女王都会站在西墙上,点数奴隶湾中的风帆。 今日,她数到二十五艘船,不过有些帆在远处游曳不定,因而这数字不是很准确。她可能数漏,抑或数重。那又怎样?扼死一个人只需十根指头。所有贸易都被迫中断,渔民也不敢去海湾捕鱼。最胆大的在河中撒下几条钓索,即便这也很冒险;绝大部分人只能将船紧靠在弥林的多彩砖墙下。 但海湾中不乏弥林船。丹妮的军队围城时,城内许多战舰和贸易划桨船驶入了海中,现在它们转而壮大了魁尔斯、脱罗斯和新吉斯的舰队。 她的海军司令的建议聊胜于无。“让他们见识您的龙,”格罗莱说,“让渊凯人尝尝烈火的滋味,我们的贸易就会畅通无阻。” “那些船正在困死我们,我的海军司令却只会谈论龙。”丹妮回答,“你是我的海军司令,不是吗?” “我是没有船的海军司令。” “那就造船啊。” “战舰没法用砖造。奴隶主烧掉了方圆二十里格内每一片树林。” “那就去二十里格外找。我给你货车、工人、骡马……你需要的任何东西。” “我是水手,不是船工。我被派来带陛下回潘托斯,您却把我拉到这里,还为了钉子和木头把我的‘赛杜里昂号’大卸八块。我再也看不到她了,也很可能再见不到故乡和发妻。拒绝达梭斯的船的不是我,我没法用渔船跟魁尔斯人开战。” 他的抱怨让丹妮懊恼不已不己,她甚至怀疑这坏脾气的潘托斯人会不会是那三个背叛者之一。不,他只是个背井离乡的老人,心生怨气而已。“总有能做的事。” “当然,我跟您说过。那些船是绳子、沥青和帆布造的,外加科霍尔的松木和索斯罗斯的柚木,以及来自伟大的诺佛斯的老橡木,再或紫杉、白蜡、云杉。反正是木头,陛下。木头易燃,而龙——” “我不想再议论龙。下去吧,去向你的潘托斯神明祈求风暴,以摧毁敌人。” “水手从不祈求风暴,陛下。” “我听够了你不会这不会那!走吧!” 巴利斯坦爵士没走。“城内储备还够,”他提醒丹妮,“而且陛下下令栽种豆子、葡萄和小麦。您的多斯拉克人劫掠了那些躲到山上的奴隶主,并解放了他们的奴隶。这些奴隶正辛勤耕作,日后将带着收成来弥林的市场。您还得到了拉扎的友谊。” 是达里奥为我赢得的,虽然价值不大。“羊人的友谊。羊羔要有牙齿就好了。” “那无疑会让狼群更谨慎。” 这话让她笑起来。“您那些孤儿怎样了,爵士先生?” 老骑士微微一笑。“很好,陛下,很高兴您问起这个。”那些男孩是他的骄傲。“有四五个孩子表现出骑士的素质,或许最终我能培养出十几位骑士。” “若他们能跟你一样真诚,一个就够了。”过不了多久,她将需要每一位骑士。“他们能为我比武么?我想看。”韦赛里斯给她讲过他在七大王国观看的比武大会,但她从未亲眼观赏。 “他们还没准备好,陛下。等一切就绪,他们乐意向您展示实力。” “希望那一日尽快到来。”丹妮想吻这位好骑士的脸颊,但弥桑黛出现在拱门外。“弥桑黛?” “陛下,斯卡拉茨求见。” “带他上来。” 圆颅大人和两名兽面军一同前来,其中一人戴着老鹰面具,另一个面具似乎是豺狼。黄铜面具只露出眼睛。“我的明光,西茨达拉昨夜似乎进了扎克金字塔,直到后半夜方才离开。” “他拜访过多少座金字塔了?”丹妮问。 “十一座。” “距离上一次谋杀过了多久?” “二十六天。”圆颅大人眼里似要喷出怒火。让兽面军跟踪西茨达拉,记录他的行踪,全是圆颅大人的主意。 “到目前为止西茨达拉履行了诺言。” “这怎么能算!鹰身女妖之子的确放下了屠刀,但是为何?就因为尊贵的西茨达拉好言相劝?我告诉您,他跟他们是一伙的,因此他们才会服从他。他很可能就是他们的头领,鹰身女妖本人。” “如果有鹰身女妖的话。” 斯卡拉茨确信弥林的鹰身女妖之子有一位贵族首领,一位秘密指挥这支影子军队的元凶。丹妮不这么认为。兽面军除掉了几十名鹰身女妖之子,那些被俘者经过严刑拷打后会惨叫着供出一些名字……太多名字了。在她看来,若所有谋杀都是某位幕后黑手所为,只需擒贼擒王便天下太平这固然好,但恐怕事情没这么单纯。我的敌人无处不在。“西茨达拉·佐·洛拉克交友广泛,富甲天下。或许他可以用钱帮我买来和平,或许他能让贵族们相信我们的婚姻是皆大欢喜。” “就算他不是鹰身女妖,他也知道谁是。发掘真相不难,请允许我审问西茨达拉,我很快就能让他招供。” “不,”丹妮说,“我不相信那些招供。你给过我太多招供,而那些全无价值。” “我的明光——” “我说‘不’。” 圆颅大人怒冲冲的脸愈发丑陋了。“这是乱来,伟主西茨达拉把圣上当猴耍。您想跟毒蛇上床么?” 我想跟达里奥上床,但为了你这帮人,我却把他送走了。“你可以继续监视西茨达拉·佐·洛拉克,但不能伤害他。听明白了吗?”?’, “我不是聋子,圣主,我会遵命。”斯卡拉茨从袖中抽出一卷羊皮纸。“圣上请看,参与封锁的弥林船名单,以及她们的船长。全是些伟主大人。” 丹妮研读了一下羊皮纸,弥林的显赫家族均名列其上:哈扎卡、玛瑞克、库尔扎、扎克、雷哈达、格拉扎、帕尔,甚至瑞茨纳克和洛拉克。“我要这名单干吗?” “名单上每个人在城内都有亲人:老婆孩子、兄弟姐妹、父母双亲。让兽面军去逮捕他们,用作人质来要挟换船。” “若我派兽面军进他们的金字塔,意味着一场血腥的内战。我必须相信西茨达拉,必须期待和平。”丹妮将羊皮纸举到蜡烛上,在斯卡拉茨的怒视下,让那些名字消失在火焰中。 事后,巴利斯坦爵士说她哥哥雷加会以她为荣,丹妮却想起乔拉爵士在阿斯塔波说过的话:雷加战斗得英勇,雷加战斗得高贵,雷加战斗得荣誉,雷加死得不明不白。 她下到紫色大理石厅,发现几乎空无一人。“今日没人请愿?”丹妮问瑞茨纳克·莫·瑞茨纳克,“没人需要裁决?或索求赔偿?” “没有,圣上,整座城市被恐惧笼罩。” “没什么好怕的啊。” 当晚丹妮就知道人们在怕什么了。她的质子米卡拉茨和科兹米亚正端上秋蔬和姜汤组成的简单晚餐,伊丽上来通报说格拉茨旦·卡拉勒带着三名蓝圣女从神庙回来。“灰虫子也来了,卡丽熙。他们急着见您。” “带他们去大厅,并召集瑞茨纳克和斯卡拉茨。绿圣女说是何事?” “阿斯塔波。”伊丽答道。 灰虫子先开口:“他自晨雾中出现,骑在苍白的母马上,奄奄一息。他的马踉踉跄跄地走向城门,身侧满是血污和泡沫泡沬,眼睛恐惧地转动。骑者高喊‘她在烧,她在烧’,然后从马鞍上一头摔下。小人赶到现场,命人将骑者带到蓝圣女处救治。您的仆人们抬他穿过城门时,他再次哭号:‘她在烧。’他的托卡长袍下几乎是一副骨架,仅存的肌肉烧得滚烫。” 一位蓝圣女接着讲述:“无垢者将此人带到神庙,我们脱光他的衣服,用冷水给他清洗。他的衣服肮脏不堪,’我的姐妹在他大腿上找到半截箭头。他折断了箭杆,但没取出箭头,结果伤口发炎,毒素扩散到全身。进神庙不到一小时他就死了,嘴里一直高喊‘她在烧’。” “‘她在烧,’”丹妮莉丝重复,“她指谁?” “阿斯塔波,明光。”另一位蓝圣女指出,“他说过一次,他说:‘阿斯塔波在燃烧。’” “这可能是发烧时的胡话。” “明光明鉴,”格拉茨旦·卡拉勒说,“但札拉还看到别的东西。” 名叫札拉的蓝圣女双手交握。“女王陛下,”她低声道,“他的高烧不是那支箭引起的。他大小便失禁——不止一次,而是好多次——粪便一直流到双膝,里面还带着干血。” “灰虫子说他的马在流血。” “是这样的,陛下,”太监确认,“那匹苍白母马被他的马刺扎得血肉模糊。” “或许如此,明光。”札拉道,“但鲜血和粪便混在一起,沾在他内衣上。” “他在便血。”格拉茨旦·卡拉勒指出。 “我们无法确定,”札拉道,“但弥林很可能要面对远比渊凯的长矛恐怖的事物。” “我们必须祈祷。”绿圣女说,“神明将这个人送到我们中间,作为信使,带来信号。” “什么信号?”丹妮问。 “灾难与毁灭的信号。” 丹妮不愿相信他们说的。“他只是一个人,一个膝盖中箭的病人。他的马将他载到这里,不是什么神明。”苍白母马。丹妮突然起身。“感谢你们的忠告,还有你们为这可怜人所做的一切。” 绿圣女离开前吻了丹妮的手指。“我们应当为阿斯塔波祈祷。” 也为我。哦,为我祈祷吧,亲爱的女士。阿斯塔波陷落后,渊凯大军已无后顾之忧。 她转向巴利斯坦爵士。“派骑手去丘陵地找回我的血盟卫,再召回‘棕人’本的次子团。” “暴鸦团呢,陛下?” 达里奥。“对,对。”三天前,她刚梦到达里奥横死路边,双眼无神地盯着天空,乌鸦在他尸体上盘旋。其他夜里,她在床上辗转反侧,思索他会不会像背叛暴鸦团的前任团长一样背叛自己。他把他们的头带给我。如果他带着属下回归渊凯,为黄金出卖她呢?他不会那么做。他会么?“还有暴鸦团。马上派人去找。” 女王发出召集令八天后,次子团最先返回。巴利斯坦爵士通报丹妮团长求见时,她恍然以为是达里奥,不由得心如鹿撞。但巴利斯坦爵士带来的却是棕人本·普棱。 棕人本皮革般的脸满是裂纹,皮肤是老柚木的颜色,白头发,眼角布满鱼尾纹。这样一张饱经风霜的棕脸在丹妮看来却很亲切,她甚至拥抱了他。他眼角的皱纹开心地堆在一起。“听说陛下要下嫁,”他说,“但没人通知新郎官就是我。”瑞茨纳克在旁气急败坏,他俩则相视而笑。但棕人本开口后,所有的笑声都消失了, “我们抓住三个阿斯塔波人,圣上最好见见他们。” “带上来。” 丹妮莉丝在庄严的大厅中接见他们,高高的蜡烛在大理石柱间燃烧。她看到几位阿斯塔波人面露饥色,便立刻叫人备食物。他们一行十二人从红砖之城出发,如今只剩三个:一名砖匠、一名纺织工和一名鞋匠。“其他人怎么了?”女王问。 “全死了。”鞋匠道,“渊凯的雇佣兵在阿斯塔波北边的丘陵地巡逻,猎捕从大火中逃出来的人。” “难道城池已经陷落?城墙可是非常厚实啊。” “它厚是厚,”砖匠回答,他是个有眼疾的驼子,“但年久失修又破损严重。” 纺织工抬起头。“每天我们都互相安慰,说龙女王会回来救我们。”这女人面庞瘦削,有薄薄的嘴唇和暗淡的死鱼眼,“据说克莱昂曾派人求援,您答应要回来。” 他派人来找我,丹妮心想,至少这部分是真的。 “在城外,渊凯人烧毁庄稼,屠戮牲畜,”鞋匠续道,“在城内,我们忍饥挨饿。我们吃猫、吃老鼠、啃皮革。一张马皮就是一顿大餐。割喉国王和婊子女王相互指责对方吃死人肉。一些男男女女暗中聚集抽签,抽到黑石头的就得献出自己的肉。有些人认为一切都是克拉兹尼·莫·纳克罗兹惹的祸,于是洗劫并烧毁了纳克罗兹金字塔。” “也有人认为是丹妮莉丝惹的祸,”纺织工说,“但我们中的大多数依然爱您。‘她就要来了,’我们互相告慰,‘她将率大军回来,带给所有人食物。’” 我连自己的人民都只能勉强喂饱。如果我向阿斯塔波进军,必将失去弥林。 鞋匠讲述了他们怎样遵从阿斯塔波99lib.绿圣女的话,将屠夫国王的尸体挖出,套上青铜鳞甲。绿圣女得到众神预示,宣称屠夫国王可以打败渊凯人,解救他们。于是伟大的克莱昂的尸体披挂上阵,恶臭难闻的身躯被绑在饿马背上,领着新建的无垢者军队开城出击。但他们被一支新吉斯军团咬住,杀得片甲不留。 “战败后,绿圣女被钉在惩罚广场的木桩上等死。在乌尔霍金字塔中,一些幸存者疯狂欢宴,彻夜不眠,然后就着最后一点食物饮下毒酒,不愿面对第二天的黎明。再不久疾病爆发,血瘟杀了四分之三的人,直到一些将死之人发起暴动,干掉了主城门的守卫。” 老砖匠突然插话:“不,这是那些健康人干的,为逃离血瘟。” “真相如何重要么?”鞋匠反问,“反正守卫们四散奔逃,城门大开。新吉斯的军团涌入阿斯塔波,然后是渊凯人和骑马的佣兵。婊子女王顽强抵抗,咒骂着战死;割喉国王弃械投降,却被扔进竞技场,遭饿狗扑食。” “即便如此,仍有人说您来了。”纺织工道,“他们赌咒发誓,说见你骑在魔龙背上,高飞过渊凯营帐。我们日夜盼着你。” 我没法去,女王想着,我不敢去。 “城市陷落后呢?”斯卡拉茨问,“后来呢?” “后来是屠杀。圣恩神庙里挤满了向神明祈求治疗的病人,于是新吉斯军团封住神庙门,将神庙付之一炬,由此引发大火。不出一小时,整座城市火光冲天,一片火海。慌乱的人们涌入街道,想方设法逃离火场,但渊凯人关闭了城门。” “你们逃出来了,”圆颅大人指出,“怎么做到的?” 老头回答:“我是砖匠,我家世世代代都是砖匠。我祖父将我家的房子建在城墙边上,每晚搬几块砖不是什么难事。后来我把这事告诉了朋友们,他们帮我支撑好甬道,以防塌方。我们我彳门都认为应当未雨绸缪。” 我留下议会来统治你们,丹妮想到,由一名医生、一名学者和一名牧师领导。她回想起当初的红砖之城,红色砖墙后空气干燥、尘土飞扬,编织出残酷的梦;那里同时也是生机勃勃的。恋人在蠕虫河的小岛上接吻,奴隶却在惩罚广场上被一卷一卷地剥皮,挂起来留给苍蝇。“你们能逃脱令人欣慰,”她对阿斯塔波人说,“在弥林你们安全无虞。” 鞋匠对她表达了感激,老砖匠吻了她的脚,但纺织工只用石板般的眼睛冷冷地盯着她。她知道我在说谎,女王心想,她知道我根本无力保证他们的安全。阿斯塔波被烧毁了,接下来该轮到弥林。 “会有更多难民涌来。”阿斯塔波人下去后,棕人本说,“这三人骑马,大部分人没有马。” “会有多少?”瑞茨纳克问。 棕人本耸耸肩:“成百上千。有的病了,有的烧伤,有的受了别的什么伤。猫之团和风吹团正拿着长矛鞭子在丘陵地巡视,驱赶他们向北来,并杀掉落单者。” “一群会走路的嘴巴。你说还有病人?”瑞茨纳克绞着双手,“圣上,必须阻止他们进城。”。 “是的。”棕人本·普棱说,“我虽然不是学士,但至少知道把坏苹果和好苹果分开。” “人不是苹果,本,”丹妮道,“这些是活生生的男人女人,又病又饿,担惊受怕。”他们是我的孩子,“我应当去救援阿斯塔波。” “陛下救不了他们,”巴利斯坦爵士道,“您警告过克莱昂国王不要与渊凯开战。那人是个白痴,且双手沾满 9c9c." >鲜血。” 我的双手就清白么?她想起达里奥的话——宁为刀俎不为鱼肉,强者都是屠夫。“克莱昂是我们敌人的敌人,若我参加哈扎特角之战,就能两面夹攻,将渊凯人一网打尽。” 圆颅大人不同意:“您派无垢者南下哈扎特角,鹰身女妖之子会——” “我知道,我知道。埃萝叶的事会重演。” 棕人本·普棱迷惑不解:“谁是埃萝叶?” “一个女孩。我以为能将她救出火坑,结果却让她落得更悲惨的下场。而我在阿斯塔波的所作所为,造成了一万个埃萝叶的悲剧。” “陛下您当时并不知道——” “我是女王,我应当了解情况。” “木已成舟,”瑞茨纳藏书网克·莫·瑞茨纳克道,“圣上,我恳求您,马上立尊贵的希茨达拉为王,让他与贤主大人们交涉,以达成和平协议吧。” “基于什么条件?”留心芬香的总管,魁蜥说过。戴面具的女人准确预言了苍白母马的到来,她对高贵的瑞茨纳克的看法是否也会应验?“我或许是个年轻女子,不懂战争之道,但这不代表我会如待宰羔羊般乖乖走进鹰身女妖的巢穴。我有无垢者、暴鸦团和次子团,我还有三个自由民军团。” “您有龙。”棕人本·普棱微笑。 “他们在深坑中,被锁链束缚着,”瑞茨纳克·莫·瑞茨纳克哀叹,“不听话的龙有何用?甚至连开门喂养它们的无垢者都开始怕了。” “什么?害怕女王的小宠物?”棕人本眼角的皱纹笑眯眯地皱成一团。灰白头发的次子团团长是个天生的佣兵,血管里流着十几种血液,但他一直受到龙的喜爱,他也喜爱那些龙。 “宠物?”瑞茨纳克尖叫,“不如说是怪物。吃孩子的怪物。我们不能——” “闭嘴,”丹妮莉丝说,“不准谈论此事。” 瑞茨纳克缩了缩身子,像要躲开她话中的怒火。“原谅我,圣主,我不是……” 棕人本·普棱推开他。“陛下,渊凯人雇了三个佣兵团来对抗我们的两个团,据说还派人去瓦兰提斯收买黄金团,那帮兔崽子人数不下一万。此外,渊凯人有四个吉斯卡利军团,或许更多,我还听说他们派骑手穿越多斯拉克海,说不定能说动某个大卡拉萨对付我们。我们得让他们见识见识龙,就像当初您让我见识的那样。” 丹妮叹口气:“很遗憾,本,我不敢放龙出来。”她知道这不是本想要的答案。 普棱挠了挠斑驳的胡须。“如果没有龙来制衡,那么……我们得赶在渊凯兔崽子收缩包围圈以前离开……当然动身之前,得让那些奴隶主出一笔开拔费。为了城市,他们可以付钱给卡奥们,为什么不能付给我们?把弥林卖回去,满载金银财宝西进。” “你让我洗劫弥林,然后逃之夭夭?不,我决不会。灰虫子,我的自由民做好战斗准备了吗?” 太监双手抱胸。“他们虽非无垢者,但绝不会让您蒙羞。小人以矛和剑向您起誓,圣上。” “好,很好。”丹妮扫过周遭众人的脸。圆颅大人闷闷不乐。巴利斯坦爵士一脸严肃,蓝眼里透出悲伤。瑞茨纳克·莫·瑞茨纳克脸色苍白,满头大汗。棕人本白发灰须,脸孔犹如老旧皮革。灰虫子脸颊光滑冷漠,无动于衷。达里奥要在就好了,还有我的血盟卫,她想,如果开战不可避免,吾血之血应与我共同面对。她想念乔拉·莫尔蒙爵士。他欺骗我,出卖我,但他也爱着我,而且总是给我好建议。“我打败过渊凯人,我会再次打败他们。但在哪里打?如何打?” “您要主动出击?”圆颅大人难以置信,“那太蠢了。我们的城墙比阿斯塔波高得多厚得多,我们的战士也更勇猛,渊凯人轻易攻不破弥林。” 巴利斯坦爵士不同意。“坐等被围太消极了。他们的队伍充其量是拼凑的杂牌军,奴隶贩子打不了仗,若我们攻其不备……” “可能性微乎其微,”圆颅大人回应,“渊凯人在城内有的是朋友,他们会马上得知消息。” “我们能召集多少军队?”丹妮问。 “恕我直言,军队人数肯定不够。”棕人本·普棱道,“纳哈里斯没表态?如果开战,我们需要他的暴鸦团。” “达里奥还在回来的路上。”噢,天啊,我都做了什么?我是派他去送死么?“本,我要你的次子团去侦察敌情,摸清对方位置、行军速度、人数及部署。” “我需要补给,外加健壮的马匹。” “当然,巴利斯坦爵士负责处理。” 棕人本挠挠下巴,“或许我能策反一些敌人。如果陛下能让我带上几袋金币和宝石……给那些团长一点甜头,就像……嗨,谁知道呢?” “收买他们,有何不可?”丹妮确认。她知道这种事在争议之地的佣兵团间是家常便饭。“没错,非常好。瑞茨纳克,此事由你来办。次子团出城后,关上城门,将城上的守卫加倍。” “马上去办,圣主,”瑞茨纳克·..莫·瑞茨纳克说,“那这些阿斯塔波人怎么办?” 我的孩子。“他们来此寻求救济和庇护,我们不能拒之门外。” 巴利斯坦爵士皱紧了眉。“陛下,据我所知,若听任血瘟传播,整支军队都会遭遇灭顶之灾。总管说得没错,我们不能放阿斯塔波人进弥林。” 丹妮无助地看着他。真龙不流泪。“就照你说的办吧。把他们安置在城外,直到……直到瘟疫终结。在城西的河边搭帐篷,尽可能保证他们的饮食,或许我们能把病人隔离开。”所有人都望着她,“要我再说一遍么?立刻去执行命令。”丹妮站起来,从棕人本身边走过,登上台阶,走向露台上只属于她的宝贵的私密空间。 阿斯塔波与弥林之间足足相隔两百里格,但丹妮觉得西南方的天空似乎被红砖之城毁灭的烟雾玷污遮蔽了。砖与血造就阿斯塔波,砖与血造就它的子民。古老的谚语谙语在她脑海回响。而最终,骨和灰掩埋阿斯塔波,骨和灰掩埋它的子民。她试图回忆埃萝叶的面孔,但女孩已己逝的形象总是幻灭成灰。 当丹妮莉丝终于转身时,巴利斯坦爵士就站在旁边,身裹白袍以抵御夜晚的寒气。 “我们能打这一仗么?”她问他。 “打仗很容易,陛下,您应当问能否获胜。求死容易求胜难。您的自由民训练不足,毫无经验。您的佣兵曾服务于您的敌人,既有背叛前科,难保不会再叛。您有两条龙,但您控制不了,第三条龙很可能已离您而去。在城墙之外,您唯一的朋友是拉扎人,可惜他们从不参战。” “但我的城墙很坚固。” “不会比我们攻打它时更坚固。况且墙内还有鹰身女妖之子,还有那些伟主大人,他们有的是您没除尽的奴隶贩子,有的是被你处死的奴隶贩子的子孙。” “我知道。”丹妮叹息,“你有什么建议,爵士?” “开战。”巴利斯坦爵士说,“弥林业已人满为患,挤满了饿殍,而您在城内树敌过多,恐怕熬不住长期围困。等敌人北进时,请派我去迎击,我会选好战场与之会战。” “去迎击,”丹妮重复了一遍,“带着你口中那些训练不足、毫无经验的自由民。” “我们都曾是菜鸟,陛下。无垢者会帮助他们成长,如果我有五百名骑士……” “你现在最多有五名。而我把无垢者交给你的话,就只剩兽面军来保卫弥林。”巴利斯坦爵士并未争辩,丹妮阖上双眼。诸神啊,她祈祷,你们带走了卓戈卡奥,我的日和星,你们带走了我那英勇的儿子,让他胎死腹中。你们欠我血债。现在,我恳求你们,帮帮我。请给予我智慧,让我看清前路;请赐予我力量,让我做必须做的事,以保护我的孩子。 诸神没有回应。 丹妮莉丝睁开眼睛:“我无法同时解决内忧外患。想保住弥林,得有整座城市的拥护。整座城市的拥护。我必须……我必须……”她说不出口。 “陛下?”巴利斯坦爵士轻声询问。 一位女王不属于自己,而属于国家。 “我必须嫁给西茨达拉·佐·洛拉克。” 第三十一章 梅丽珊卓 梅丽珊卓的房间从未真正陷入黑暗。 三根牛脂蜡烛在窗台上熊熊燃烧,以驱逐漫漫长夜的险恶。另有四根蜡烛分立床两旁。壁炉中的火焰日夜跳动——服侍她的人要学的第一件事,就是壁炉中的火永远、永远不能熄。 红袍女祭司闭上眼睛,吟诵祷词,接着再次睁眼凝视炉火。再看一次。她得确定。在她之前,无数男女祭司由于虚妄的预见而做出错误的决定,他们一厢情愿,却误以为是光之王的意图。肩负起世界命运的史坦尼斯国王正率军南下,亲身涉险。史坦尼斯是亚梭尔·亚亥重生,拉赫洛无疑会让她一窥其前程。真主,请让我看到史坦尼斯,她祈祷,让我看到您的国王,您的棋子。 金黄和猩红交织的幻象在她眼前跳跃、闪烁,聚合又分散,再相互融合,形成各种奇妙恐怖诱人的景象。她再次看到没有眼珠的脸,透过泣血的眼眶盯着她。接着是海边的群塔,在深渊中升起的黑潮席卷下分崩离析。暗影聚成骷髅,骷髅化为迷雾,两具因欲望而交媾结合的肉体翻滚抓挠。透过火焰帷幕,巨大的有翼阴影飞越湛蓝的天空。 那个女孩。我得再看到那个女孩,垂死的马驮着灰衣女孩。琼恩·雪诺很快会追问她的情况,告诉他女孩正在逃亡不够。他想知道更多,他想知道时间和地点,可她对此无可奉告。毕竟她只看到那女孩一次。灰如烟尘的女孩,就在我眼皮底下瓦解消散,随风而逝。 一张脸在壁炉中成形。史坦尼斯?这念头一闪而过……但那不是他的轮廓,那是一张如尸体般刷白的木头面孔。是敌人么?火焰中升腾起一千只红眼睛。他看到我了。在他旁边,一个狼脸男孩昂头咆哮。 红袍女祭司浑身颤抖。冒烟的乌黑血水顺着她大腿流下,火焰溢满她体内,让她充实,让她燃烧,让她改变,让她痛苦万分又心醉神迷。雀跃的炽焰顺着她肌肤的纹理传递,犹如情人饥渴的手。奇特的声音从久远的过去传来。“梅丽儿。”一个女人哭叫哀号。“第七号。”一个男人高声宣布。她开始幵始哭泣,泪水却化为火焰,而她只能默默饮下。 雪花从黑暗的天空盘旋落下,灰烬自下方扶摇相迎,灰和白在半空交织。与此同时,燃烧的火箭划着弧线,从木城墙上飞出。死物在寒气中安静地蹒跚前行。它们头顶有一面高高的灰色悬崖,火焰在悬崖中上百个洞穴里燃烧。紧接着寒风吹来,白雾涌进山洞,带来异乎寻常的寒冷,于是火焰接连熄灭,空余满地头骨。 死亡,梅丽珊卓心想,头骨代表死亡。 火焰发出微弱的噼啪声,梅丽珊卓听到了微弱的名字:琼恩·雪诺。橙红色火舌在她面前勾勒出琼恩的长脸,不断闪现又不断消失,犹如漂动的帘幕后似有若无的阴影。他开始是人,一会儿成了狼,接下来又变成人。但不管他如何变幻,头骨仍在,环绕他四周。梅丽珊卓早就觉察到危险,并试图警告他。周围都是敌人,黑暗中的匕首。但他不听。 不信者总在为时已晚为时己晚时追悔莫及。 “您看到了什么,女士?”男孩轻声问。 头骨,成千头骨。还有那个私生子,琼恩·雪诺。每当被问起在圣火中看到什么,她都会回答:“许许多多。”但其实预见并非简单的观看,这是一门艺术,和所有艺术一样,需要掌控、训练和研习。也伴随着痛苦。拉赫洛通过圣火向他的选民传递旨意,以烟尘、灰烬和翻卷的火焰这些只有神才能掌握的语言与凡人对话。梅丽珊卓花了难以计数的年月来练习这门艺术,并为之付出了代价。世上没有别人,即便她的同僚,能像她这样纯熟地解读圣火中隐现的秘密。 然而眼下她甚至看不到她的国王。我祈祷瞥见亚梭尔·亚亥的身影,拉赫洛给我看的却是雪诺。“戴冯,”她喊道,“喝的。”她的喉咙又干又痛。 “好的,女士。”男孩从窗边石罐里倒了一杯水,拿给她。 “谢谢。”梅丽珊卓喝了一大口,朝男孩笑笑。他刷地脸红了。她知道男孩对她有些爱慕。他怕我,想要我,又崇拜我。 即便如此,戴冯并不乐意待在这里。这孩子以做国王的侍从为荣,当史坦尼斯命他留守黑城堡时他十分受伤。和同龄的男孩一样,他满脑子荣誉梦想,肯定无数次幻想过自己在深林堡英勇奋战的身姿。同龄的男孩都已南下,身为国王麾下骑士们的侍从,与骑士们一同上战场。戴冯的留守看上去就像是谴责,某种对他的过失或他父亲过失的惩罚。 但实际上,他是梅丽珊卓要来的。黑水河一役,戴佛斯·席渥斯四个年长的儿子均在国王的舰队中被绿火吞噬。戴冯是第五子,留在这里比跟着国王安全。戴佛斯大人和这个男孩都不会为此感激她,但在她看来,席渥斯家遭受的不幸已己太多。她在圣火中看到戴佛斯误入歧途,但他对史坦尼斯的忠诚却不容置疑。 戴冯聪明伶俐又很能干,比她大部分的侍者要强。史坦尼斯南行前给她留了十几个手下,但大都不堪驱使。军中人手匮乏,因而留下的全是老弱残疾。有个人在长城战役中头上挨了一击,成了瞎子,另一个被摔倒的马压瘸了腿。她的军士一条胳膊葬送在巨人的棒子下,另有三个守卫因强奸女野人而被史坦尼斯阉了。此外她还有两个醉汉和一个懦夫——国王本打算把最后这个人绞死,但他来自一个显贵家族,其父兄打一开始就对国王矢志不渝。 梅丽珊卓清楚身边护卫队的作用,这能让黑衣弟兄对她保持适当的尊敬,但若真的遇险,史坦尼斯派来的人一个都指望不上。没关系,亚夏的梅丽珊卓不担心,拉赫洛会保护她。 她又抿了口水,把杯子放到一旁,眨眨眼睛,伸个懒腰,然后从椅子上站起来。她肌肉酸痛,由于长时间凝视火焰,她花了好一阵才适应周围的幽暗。她的眼睛干涩疲惫,用手揉又会更加难受。 她发现火势变衰。“戴冯,加柴。什么时辰了?” “快凌晨了,女士。” 凌晨。新的一天。赞美拉赫洛。长夜.99lib.的险恶终于退散。和往常一样,梅丽珊卓又对着圣火坐了整晚。史坦尼斯走后,她的床就没什么用了。她感到全世界的责任压在她肩上,她没时间睡觉,更害怕做梦。睡眠是短暂的死亡,梦境是异神的低语,他想将我们拖入永恒的黑暗。她宁愿正襟危坐,沐浴在受红神祝福的灼热圣火中,让热浪像情人的吻冲刷全身,一任双颊绯红。有些夜里她会打个盹,但从不超过一小时。总有一天,梅丽珊卓祈祷,她将完全无须睡觉。总有一天,她可以摆脱梦境。梅丽儿,她回想,第七号。 戴冯将新伐的原木添进壁炉,直到火焰猛烈升腾,凶狠地将阴影逼回房间各个角落,吞噬了所有险恶梦境。黑暗又退散了……一小会儿。但在长城之外,敌人一天天壮大起来。一旦异神得逞,黎明将永不再来。那张脸,那张从火焰中回瞪她的脸就是他吗?不。当然不是。他的面容骇人得多,他冰寒黑暗,任何盯着他看的凡人都会被吓死。她瞥见的是张木头脸,还有狼脸男孩……他们是他的仆从,一定是……他们是他的战士,亦如史坦尼斯是她的战士。 梅丽珊卓走到窗边,推开百叶窗。窗外,东方天际刚刚泛白,数颗晨星仍高悬在漆黑的天空。黑城堡里已喧闹起来,黑衣人穿过院子去享用一碗碗麦片粥早餐,然后替换长城上的弟兄。几片雪花被风吹进窗口,在空中飘舞。 “要早餐么,女士?”戴冯问。 早餐。是啊,我得吃点东西。有时她会忘记吃东西,她身体所需的养分拉赫洛都能供给,但这点最好不要让凡人发现。 她想要的是琼恩·雪诺,并非炸面包和熏肉,但派戴冯去找总司令没用。他不会来。雪诺还住在兵器库后面,占据了守夜人最后一位铁匠原来住的两间朴素房间。或许他觉得自己不配住进国王塔,或者他根本不在意住哪儿。这不对。年轻人故作谦逊本身就是一种骄傲。明智的掌权者永不回避权力的表象,因为表象就意味着权力。 然而那孩子也非全然天真。他不会像乞丐一样跑来梅丽珊卓的住所,反倒要耍梅丽珊卓自己去见他。她去见他时,他还经常让她等,甚或拒绝接见。这些做法还算聪明。 “蓖麻茶,一个煮鸡蛋,还有涂黄油的面包。方便的话,要新鲜面包,不要炸的。对了,把野人找来见我。” “叮当衫,女士?” “快去。” 男孩离开后,梅丽珊卓洗了个澡,换了身袍子。她袖子里藏满暗袋,她每天清晨都会仔细检查,确定药粉各归其位。她袖子里有能让火焰变绿、变蓝、或变成银色的药粉;有能让火焰发出轰鸣、发出嘶声、猛蹿起来比人还高的药粉;有制造烟雾的药粉,那些烟雾能让人吐露真相、催发情欲、心生恐惧,还有一种能当场杀人的黑色浓雾。红袍女祭司用各种药粉把自己武装起来。 —她带过狭海的雕花箱子己已空了四分之三。梅丽珊卓知道药粉的配方,但缺少一些稀有原料。我用咒语就够了。在长城,她的功力突飞猛进,甚至比在亚夏时还强。她的语言和姿势蕴含了更多魔力,能让她做到以前根本做不到的事。我在这里诞出的影子更可怕,黑暗生物非其对手。有这样强大的法力,很快她就无须借助江湖术士的炼金术和占火术了。 她关箱上锁,把钥匙藏进裙子里另一个暗袋中。此时有人敲门,谨小慎微的敲门..声说明是她的独臂军士。“梅丽珊卓女士,骸骨之王来了。” “带他进来。”梅丽珊卓坐回壁炉边的椅子上。 野人穿一件缀满青铜钉的无袖熟皮革夹克,外披棕绿色块拼接的破旧斗篷。他没穿骨甲。他披了层阴影,周身笼罩若隐若现的缕缕灰雾,烟雾在他脸上身上流转,随他踏出的每一步聚散。丑陋的东西,和他那些骨头一样。他有美人尖,挨得很近的黑眼睛,脸很窄,小胡子像条毛虫爬在满口棕色破牙上头。 梅丽珊卓的红宝石随着奴隶靠近开始激动,让她喉头格外温暖。“你没穿骨甲。”她评论。 “哗哗啦啦快把我搞疯了。” “骨甲能提供保护。”她提醒他,“黑衣弟兄不喜欢你。戴冯跟我说,昨天晚餐时你还和大家吵。” “是吵了几句。波文·马尔锡讲得唾沫横飞,我呢,安静地喝我的豌豆培根汤。但老石榴非要说我偷听,说他不能忍受杀人犯列席。我告诉他,真是这样的话,那他们不应当在火堆旁开会。波文涨得满脸通红,像是呛着了,但事情到此为止。”野人坐在窗沿,从鞘中抽出匕首。“哪只乌鸦想趁我晚餐时捅我一刀,大.可以来试。哈布的稀粥加点血更够味儿。” 梅丽珊卓毫不在意出鞘的利刃。若野人想害她,她会在圣火中看见。她最先学会的就是观察自身安危,那时她还几乎是个孩子,是雄伟的大红庙里的终身女奴。直到现在,这仍是她凝视火焰时的第一要务。“你得注意他们的眼睛,而非他们的刀子。”她警告他。 “哈,你的魅惑术。”他的黑铁手铐上,红宝石似在脉动。他用刀刃撬宝石,金属和石头发出轻微的咔哒声。“我睡觉时能感觉到它,隔着铁铐仍能感觉到它的热度。像女人的吻一样温柔。像你的吻。但有时在梦中,它却开始燃烧,你的双唇变作利齿。每天我都想着把它撬出来很简单,但每天我的尝试都是徒劳。我还得穿那身该死的骨头?” “这魔法需要阴影也需要暗示。人们总会看到自己期望的事物,骨甲是他们期望的一部分。”放过此人是否错了?“如果魅惑术失效,他们会杀了你。” 野人又开始用匕首剔指甲缝里的泥。“我己唱遍歌谣,南征北战,喝过美酒夏日红,尝过多恩人的妻子。男子汉应该按自己的活法去死,对我来说,就是长剑在手,战死沙场。” 他渴望去死?大敌污染过他?死亡是他的领域,死者是他的兵士。“你很快就会用到你的剑。敌人已经行动起来,真正的敌人。雪诺大人的游骑兵会在今日将尽时返回,带着空洞流血的双眼。” 野人瞳孔一缩。灰色的眼睛,棕色的眼睛,随着红宝石跃动,梅丽珊卓发现色彩的变换。“挖眼睛,哭泣者的手笔,他的口头禅是瞎乌鸦才是好乌鸦。有时我觉得他恨不得把自己那对水汪汪又爱发痒的眼睛挖出来。雪诺认为自由民会投靠托蒙德,因为他自己会这么做。他喜欢托蒙德,那老骗子也喜欢他。但若他们拥护的是哭泣者……就不妙了。雪诺会有麻烦,我们也会有。” 梅丽珊卓严肃地点点头,假装重视他的话,实际上她不关心这个哭泣者,也不关心任何自由民。他们是迷失的人,气数已尽,如同从前的森林之子,注定要在大地上绝迹。不过他肯定不高兴听她说这些,她也不想失去他。至少现在不想。“你对北境有多熟悉?” 他收起匕首。“跟其他掠袭者一样,得看地方,有的地方熟, ,有的地方不太熟。北境太大了。怎么问这个?” “有个女孩,”她说,“垂死的马驮着灰衣女孩。她是琼恩·雪诺的妹妹。”要不然还能是谁呢?她正骑马来找私生哥哥保护,梅丽珊卓看得清清楚楚楚。“我在圣火里看到了她,但仅有一次。我们必须赢得总司令大人的信任,而唯一的方式是救下他妹妹。” “你要我去救她?让我骸骨之王?”他哈哈大笑,“白痴才相信叮当衫,雪诺可不是白痴。妹妹有危险,他会派群乌鸦去。要是我就这样。” “他不是你。他发过誓就打算终生遵守。守夜人是不偏不倚的,但你不是守夜人。他不能做的,你能做。” “如果你那位犟脖子司令准许的话。你的圣火可说在哪儿能找到这个女孩?” “我看到水。幽深湛蓝平静的水,铺着一层新结的薄冰。水面一眼望不到头。” “长湖。女孩周围都有些什么?” “山峦,平原,树林。有一头鹿。石头。她总是离村庄很远,尽可能沿小溪的河床骑行,以甩掉追踪者。” 他皱皱眉。“这就难办了。你说她向北行,湖在她东面还是西面?” 梅丽珊卓闭眼回想。“西面。” “她没走国王大道。小姑娘挺机灵。湖这边人烟少,更好隐藏,我自己就有不少用过的藏身处——”战号声打断了他的话,他霍地站起来。 啊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 梅丽珊卓知道,此时此刻,整个黑城堡都归于寂静,每个男人每个男孩都放下手边的工作,转向长城,倾听,等待。一声号角代表兄弟归来,两声…… 这一天终于来了,红袍女祭司心想,雪诺大人得听听我的意见了。 战号悠长的悲鸣消散后,寂静似乎持续了一小时。人们提心吊胆。最后野人打破沉默:“只有一声。游骑兵。” “死去的游骑兵。”梅丽珊卓也站起来,“穿上骨甲,在这里等。我很快回来。” “我跟你一起去。” “别傻了。一旦看到发生的事,他们会迁怒迀怒于任何出现的野人。待在这里,等他们冷静下来。” 两名史坦尼斯留下的护卫一左一右护送梅丽珊卓下楼,迎面碰上戴冯,戴冯用托盘端着她几乎忘记的早餐。“我在哈布那耽搁了一会儿,等他从烤炉里取出新鲜面包,女士,还是热的呢。” “放到我房间吧。”估计会被野人解决掉,“雪诺大人需要我,长城外出事了。”他现在还不知道,但很快…… 屋外下起小雪。梅丽珊卓带着护卫到达城门时,一群乌鸦已围在了那,但他们给红袍女祭司让开路。总司令大人在波文·马尔锡和二十名枪兵的陪同下先她一步穿过长城。雪诺还在长城顶上布置了十几名弓箭手,以防附近森林有埋伏。门卫不是后党人,但仍放梅丽珊卓通过了。 狭窄的隧道蜿蜒穿过长城,漆黑厚重的冰层下寒冷阴森。莫甘举着火把走在前,梅瑞尔手握斧子跟在后。这两人都是无可救药的酒鬼,不过大清早时还算清醒。他们至少是名义上的后党,对她保持着相当的敬畏,梅瑞尔没喝醉时还相当勇猛。今天应当用不到他们,但梅丽珊卓到哪儿都会带上两名护卫,好给大家看见:这是权力。 一行三人从长城北面出来时,雪已己下大了,犹如一条破败的白毯,盖住了从长城到鬼影森林边缘这段饱经蹂躏的泥泞土地。琼恩·雪诺和他的黑衣兄弟聚在约二十码外的三根长矛周围。 长矛足有八尺长,白蜡木削成。左边一根略有些弯,另两根光滑挺直。每根长矛尖都插着一颗首级,胡子结满冰碴,落雪给他们拉上了白色兜帽。他们的眼睛所在空空如也,只余漆黑流血的空洞,从高处凝望着人们,发出无言的控诉。 “他们是谁?”梅丽珊卓问乌鸦们。 “黑杰克布尔威、毛人哈尔和灰羽加尔斯,”波文·马尔锡面色严峻,“地面快冻硬了,野人得花上半晚上才能把长矛插这么深。他们可能还在附近监视我们呢。”总务长瞥了一眼树林。 “可能埋伏了一百人,”一个脸色阴沉的黑衣兄弟说,“也可能上千。” “不可能,”琼恩·雪诺说,“他们半夜留下‘礼物’就溜之大吉了。”巨大的白色冰原狼悄无声息地绕着三根长矛嗅探,然后抬起腿,冲插着黑杰克布尔威首级的长矛撒尿。“还在附近的话,白灵会闻到。” “但愿哭泣者烧了尸。”人称忧郁的艾迪的阴沉男人说,“否则搞不好他们会来找自己的脑袋。” 琼恩·雪诺抓住插着灰羽加尔斯首级的长矛,猛地拔出。“那两根也拔出来。”他下令,四只乌鸦赶忙照办。 波文·马尔锡的脸被冻得通红。“我们不该派出游骑兵。” “现在说这些于事无补,这也不是说这个的地方,大人。”雪诺对使劲儿拔长矛的兄弟们吩咐,“头取下来烧掉,除了骨头什么都别剩。”他似乎这才注意到梅丽珊卓。“女士,是否愿意与我同行?” 终于。“如果司令大人允许的话。” 他们走进长城底下,梅丽珊卓挽住他的手。莫甘和梅瑞尔走在前,白灵跟在他们脚边。女祭司没说话,但故意放慢脚步,走过的地方冰雪融化。他肯定会注意到。 在杀人洞的铁栅下,雪诺终于如她所料打破沉默:“另外六个人呢?” “我没看到他们。”梅丽珊卓回答。 “你会再看吗?” “当然会,大人。” “我收到丹尼斯·梅利斯特爵士从影子塔送来的鸟,”琼恩·雪诺告诉她,“他手下发现大峡谷对面的山间有若干火堆,丹尼斯爵士认为有大批野人集结在那里,打算再次强攻头骨桥。” “也许会。”她看到的头骨会不会预示着这座桥?不知为何,她觉得不会。“就算那里有战事,也没有决定意义。我看到海边的高塔,被血腥的黑潮吞没,那才是重点。” “东海望?” 是吗?梅丽珊卓与史坦尼斯国王一同抵达东海望。,陛下集结骑士向黑城堡进军时,将赛丽丝王后和希琳公主留在了那里。圣火中的高塔与之有异,但预见的景象通常会有偏差。“是啊,东海望,大人。” “何时?” 她展开双手。“或一日,或一月,或一年。采取有效行动,亦能完全阻止我的所见。”否则预见还有什么意义? “很好。”雪诺说。 他们从长城下出来时,大门这边己挤了四十几只乌鸦。人们簇拥过来,梅丽珊卓知道其中一些人的名字:厨子三指哈布、一头橙黄色油腻头发的穆利、弱智男孩呆子欧文、醉鬼赛勒达修士。 “事情是真的么,大人?”三指哈布问。 “是谁?”呆子欧文问,“不是戴文,不是吧?” “也不是加尔斯。”烂泥地的阿尔夫说,他属于首批抛弃虚伪的七神,改信真主拉赫洛的黑衣人,“加尔斯比那帮野人机灵多了。” “究竟死了几个?”穆利问。 “三个。”琼恩告诉大家,“黑杰克、毛人哈尔和加尔斯。”烂泥地的阿尔夫爆发出一声哀号,音量大得能吵醒影子塔中的眠者。“扶他上床睡觉,多灌些热葡萄酒。”琼恩吩咐三指哈布。 “雪诺大人。”梅丽珊卓冷静地说,“能否陪我去国王塔?我有事跟您谈。” 他用冰冷的灰色双眸久久打量着她的脸,右手握紧、张开、再握紧。“如你所愿。艾迪,把白灵带回我的房间。” 梅丽珊卓明白暗示,也遣开自己的护卫,仅剩彼此两人并肩穿过院子。雪花在周围飘落,她尽量靠近琼恩·雪诺,感受到怀疑犹如黑雾从他周身涌出。他不爱我,永远不会,但他想利用我。这就好。她和史坦尼斯·拜拉席恩最初也跳过同样的舞。年轻的总司令和她的国王实在有太多相同之处,尽管两人都不承认。史坦尼斯是活在哥哥阴影下的千年老二,琼恩·雪诺则是私生子,在那个血统纯正、人称少狼主的早逝英雄前黯然失色。两人都是天生的不信者,谨慎多疑。他们真正信仰的神明是荣誉与责任。 “你没问起你的小妹。”爬上国王塔的螺旋梯时,梅丽珊卓说。 “我告诉过你:我没有妹妹。我们宣誓时就抛弃了所有亲人。我帮不上艾莉亚的忙,就算我——” 迈进她房间,他立刻住口。只见野人坐在桌旁,正用匕首往一大块粗粗撕下、还冒热气的褐色面包上抹黄油。梅丽珊卓满意地看到野人穿好了骨甲,但当头盔用的破损巨人头骨却搁在他身旁的窗边座位上。 琼恩·雪诺身体一凛:“你。” “雪诺大人。”野人冲他们一笑,露出满口棕黄破牙。他手腕上的红宝石在晨光中朦胧闪烁,犹如一颗昏暗的红色星星。 “你在这里干什么?” “吃早饭啊。要我分点给你?” “我才不吃你的面包。” “真可惜,面包还热乎呢。哈布至少能热热面包。”野人咬了一口。“我要找你算账很简单,大人,你门口的守卫全是摆设。对爬过几十次长城的人而言,翻窗不过举手之劳。但杀你有什么好处呢?乌鸦会选出更坏的头儿。”他嚼了嚼,咽下去。“听说你的游骑兵出事了,你该让我带他们去。” “让你把他们出卖给哭泣者?” “谈出卖?你的野人老婆叫啥,雪诺?耶哥蕊特,对吗?”野人转向梅丽珊卓,“我要马,外加六名好手,我单枪匹马可搞不定。困在鼹鼠村的矛妇应该用得上,这事儿适合女人做。女孩更容易相信她们,何况我已己有妙计,缺她们成不了。” “他在说什么?”雪诺大人追问梅丽珊卓。 “你妹妹。”她把手放在他胳膊上,“你帮不了她,他可以。” 雪诺甩开胳膊。“绝对不行。你不了解这家伙。叮当衫就算一天洗一百次手,指甲里面还有血。他不会救艾莉亚,反而会强暴她、谋害她。绝对不行。如果这是你在圣火中所见,女士,你眼里肯定揉了沙子。他未经我许可离开黑城堡的话,我就亲手摘他首级。” 他让我别无选择。只能这样了。“戴冯,退下。”她说。侍从闪身离开,随手关上了门。 梅丽珊卓抚着脖子上的红宝石,念出一个词。 房间角落涌出诡异的回声,犹如蛆虫徐徐扭入他们的耳朵。野人和乌鸦听到的不是同一个词,且均非她唇上吐出的那个。野人手腕的红宝石黯淡下来,他周身光影交错,不断扭曲、荡漾。 那身骨头还在——叮当乱响的肋骨,爪子和牙齿也依然挂在他胳膊和肩膀上,泛黄的巨大锁骨绕过他双肩。巨人的破头骨维持原样,泛黄破败,咧开肮脏的嘴,露出狰狞的笑容。 但美人尖消失了。褐色小胡子、多节的下巴、灰黄肌肤和细小的黑眼睛也都消失了。棕色长发里爬过缕缕灰丝,微笑的线条浮现在嘴角。他突然间高大了许多,胸膛和肩膀宽阔了许多,腿变长,身材变苗条,修面整洁的脸饱经风霜。 琼恩·雪诺的灰眼圆瞪,“曼斯?” “雪诺大人。”曼斯·雷德不再微笑。 “她烧死了你。” “她烧死了骸骨之王。” 琼恩·雪诺转向梅丽珊卓,“这是什么妖术?” “你愿叫什么就叫什么。魅惑术,迷幻术,障眼法。拉赫洛乃光之王,琼恩·雪诺,他的仆从能像凡人编织丝线一样编织光线。” 曼斯·雷德轻笑几声。“我本来也不信,雪诺,不过让她试试又何妨?我可不想就这么教史坦尼斯烤了。” “骸骨提供了帮助。”梅丽珊卓说,“骨头中存有记忆,强大的魅惑术以它为基础。一双死人的靴子,一缕头发,一袋指骨。低吟和祈祷足以从这些东西中招回此人的阴影,披在彼人身上。穿着者本质未变,只形态有易。” 她说得稀松平常。他们无须知道有多困难,或者她花费了多大心血。这是很久以前,梅丽珊卓去亚夏前就学到的:施法越显轻松自如,别人就越敬畏。火舌舔上叮当衫时,她喉头的红宝石烧得滚烫,她甚至害怕皮肉会冒烟变黑。幸亏雪诺大人用箭终结了她的煎熬。’史坦尼斯对这冒犯愤怒不已,她却如释重负,松了口气。 “这个僭越的国王行止不端。”梅丽珊卓对琼恩·雪诺说,“但他不会出卖你。记得吗?我们手上有他儿子,他还欠你一条命。” “欠我?”雪诺震惊地说。 “还能欠谁,大人?根据你们的法律,他犯下的是唯一死罪,而史坦尼斯·拜拉席恩决不会违法……但正如你反复、明智地宣称过的那样,人类的法律止于长城。我说光之王会聆听你的祈祷,而你想要拯救小妹,同时保住于你至关重要的荣誉,无损你对木头神许下的誓言。”她伸出一根白皙的手指,“于是他来了,雪诺大人,他是艾莉亚的救星。他是光之王……和我的礼物。” 第三十二章 臭佬(席恩三) 他首先听到的是姑娘们的吠叫,它们一路狂吠着往栏里赶;接着是踏在石板上的马蹄声,这让他立刻惊起,锁链叮当作响。由于脚镣不满一尺,他只能以小碎步前进。这样子走不快,但他尽最大努力从小床上跳下来,连蹦带跳地上去迎接。拉姆斯·波顿老爷回来了,他的臭佬得去服侍。 阴冷的秋日天空下,猎手们鱼贯奔入大门。骨头本当先,姑娘们在他周围咆哮吠叫。接下来是剥皮人、酸埃林和挥舞着油亮长鞭的舞蹈师达蒙。大小瓦德骑着达斯丁夫人送的灰色小马。老爷自骑“血子”,一匹脾气能与老爷本人相提并论的红色公马。老爷正在纵声长笑。这可能是件大好事,也可能是大坏事,臭佬为此惴惴不安。 母狗们被他的气味吸引,直冲他奔来。这群猎狗喜欢上了他,他和它们一起睡,有时骨头本还让他分享它们的晚餐。此刻母狗们叫嚣着冲过石板地,绕着他转圈,争相跳跃去舔他污秽不堪的脸,或咬他的腿。梅森特咬紧他的左手猛摇,力道之猛,臭佬不由得担心自己会再失去两根手指。红简妮将他当胸撞翻在地,这母狗精瘦干练,肌肉结实;臭佬却肌肉松弛,白发灰肤,骨质疏松,饿得半死不活。 等他将红简妮推开,挣扎着跪下时,骑手们己纷纷下马。二十来人骑马出去,现今原封不动地回来,这只意味着搜索失败。看来没好事。拉姆斯老爷讨厌失败,他会伤害别人来泄愤。 其实近些日子,老爷收敛多了。荒冢屯里毕竟驻扎着波顿家需要拉拢的各路盟军,拉姆斯老爷不能轻侮达斯丁家、莱斯威尔家和自家麾下的小领主们。他在他们面前总是彬彬有礼、笑脸相迎,但关起门来态度就完全不同了。 为符合霍伍德伯爵和恐怖堡继承人的身份,拉姆斯·波顿精心打扮了一番。他的斗篷乃是用几张上好狼皮缝成,足以抵挡秋天的寒风,右肩处用一只露出黄色利齿的狼头搭扣扣紧。他腰间一边挂了把弯刀,那刀像屠刀一样又厚又沉;另一边挂了一把长匕首和一把弯曲的剥皮小刀——小刀尖端是个勾,极锋利——这三把刀都有黄色骨柄。“臭佬,”老爷坐在血子高高的马鞍上叫道,“你也太臭了吧。我在院子对面都能闻到你的味道。” “我臭我臭,老爷,”臭佬必须这么回答,“请您原谅。” “我给你带了件礼物,”拉姆斯扭身伸手,从马鞍后抓了样东西抛来,“接着!” 戴着脚镣手铐、又缺了手指的臭佬比那个不知道自己名字的男孩笨拙得多。那颗头打中了他残缺的手掌,从他手指的断桩上弹开,落在他脚上,洒出一堆蛆。那颗头结满血块,面容几不可辨。“我叫你接着,”拉姆斯喝道,“给我捡起来。” 臭佬试图抓住一只耳朵提起那颗头,但他又失败了。头上的肌肤已己腐烂变绿,耳朵就在他指间断裂。小瓦德见状哈哈大笑,很快所有人都跟着哄堂大笑。“噢,算了算了,”拉姆斯说,“来照料血子吧。我把这杂种骑得太狠。” “是,老爷,我就来。”臭佬连忙凑到马旁边,把那颗烂头留给狗们。 “你今天闻起来像猪粪,臭佬。”拉姆斯说。 “对他来说,算是改观喽。”舞蹈师达蒙一边卷鞭子一边笑。 小瓦德从马背上下来。“别忘了我的马,臭佬,还有我小堂弟的马。” “我的马我自己管。”小瓦德成了拉姆斯老爷最宠爱的好小子,他们一天比一天亲近;但小个子佛雷的想法不一样,他鲜少参与堂哥的残酷玩笑。 臭佬没理会这两名侍从的争吵,径自牵血子去马厩。一路上公马都想踢他,逼得他躲闪着前进。猎手们大步走去大厅,除了骨头本——他正在呵斥争抢那颗烂头的母狗们。 大瓦德牵着自己的坐骑随他进了马厩。解开血子的马嚼子时,臭佬瞥了他一眼。“那是谁啊?”他轻声问,以免教其他马夫听见。 “谁也不是,”大瓦德为自己的灰马卸下马鞍,“不过是路上,遇到的老头,赶着一只很老的母山羊和四只小羊。” “老爷为了山羊杀他?” “老头称他为‘雪诺大人’。不过那些羊确实美味。我们喝老羊的奶,烤了小羊。” 雪诺大人,臭佬点点头。他用力解开血子的鞍带,锁链咯噔作响。决不能在拉姆斯老爷上火时惹他。当然,他无聊时则更要避而远之。“找着你们家亲戚了么,大人?” “没找着,我从不认为能找着。他们都死了,威曼大人把他们杀了。’我要是他就这么干。” 臭佬什么也没说。祸从口出,即便他在马厩、老爷在大厅也不行。说错一个字,就会付出一根脚趾,甚至一根手指的代价。好歹我能保住舌头。老爷不会割我的舌头。他要听我凄厉地惨叫、听我苦苦哀求他放过我。他喜欢我的哀告声。 搜索队一共出去了十六天,其间只能吃随身携带的硬面包和咸牛肉,外加偶尔抢到的小山羊。所以当晚,拉姆斯老爷下令举办一场盛大的宴会以庆祝自己返回荒冢屯。这里的主人是花白头发的独臂小领主海伍德·史陶。史陶贮藏的食物已几乎被恐怖堡的人吃空,但他没脾气拒绝拉姆斯老爷。史陶家的仆人背地里怨言阵阵,怪罪私生子及其随从消耗了大伙儿的冬季储备。“据说,他很快就会跟艾德大人的小女儿上床,”史陶家女厨子的抱怨无意中被臭佬听见,“但等大雪降下,被干的却是我们。走着瞧吧。” 无论心里怎么想,拉姆斯老爷命令要举办宴会,他们只得照办。于是搁板桌被搬到史陶的大厅里,厨房宰了一头牛,日落之后,空手而归的猎手们享用了烤牛肉、烤牛排、大麦面包和胡萝卜豌豆浓汤,并用供应量惊人的麦酒冲下肚。 小瓦德负责为拉姆斯老爷斟酒,大瓦德服侍高台上的其他人。臭佬被拴在门边,以免其臭味影响客人们的食欲。等所有人吃完他才有得吃——如果拉姆斯老爷愿意赏他一点残羹剩饭的话。倒是狗们可以在大厅中自由来往,为晚宴提供了最好的娱乐:莫笛和灰简妮为抢夺短威尔扔出的一根特别鲜美多汁的骨头,合力揍了史陶大人的一只猎狗。整个大厅唯一不关心三狗大战的人是臭佬,他的注意力全放在拉姆斯·波顿身上。 直到主人家的狗被活活咬死,打斗才告结束——那可怜的老猎狗根本没半分胜算。它不仅以一敌二,而且拉姆斯的母狗比它更年轻、更强壮、也更野蛮。骨头本比老爷更喜欢这些狗,他曾对臭佬透漏,这些狗的名字都是照着老爷当年还是私生子时,跟着第一个臭佬去追猎、强暴和杀害的农家女取的。“至少是那些让他好好运动了一番的妞儿。至于那些哭叫求饶不肯撒腿逃跑的孬种,才没机会变成母狗复生咧。”恐怖堡兽舍养的下一条小狗将被命名为凯拉,臭佬对此并不怀疑。“他训练狗去杀狼。”骨头本得意洋洋地宣称。臭佬听了什么也没说,他知道姑娘们要杀的是什么狼,多嘴的话,难保脚趾不会被切下来丢给姑娘们争抢。 两名仆人拖走狗尸,一位老妇人拿来拖把、耙子和水桶,以清理血染的草席。大厅门忽然开了,风吹进来,十来个穿灰锁甲和铁半盔的武士踏步而入,粗暴地推开史陶家那些穿皮甲和金褐双色披风、面如菜色的年轻守卫。席间众人顿时安静下来……除了拉姆斯老爷,他一把丢开正在啃的肉骨头,用衣袖擦擦嘴,湿润的嘴唇折出一个油腻的笑容:“父亲。” 恐怖堡公爵冷冷地依次扫视赴宴宾客、死狗、墙上挂的皮,最后看到被铁链脚镣拴住的臭佬。“出去,”他用耳语般轻细的声音命令众人,“现在就走,统统出去。” 拉姆斯老爷的人立刻丢下碗和盘子,从桌边退开。骨头本朝姑娘们吆喝了几声,它们也都乖乖地跟着逃离,有几条狗嘴里还依依不舍地叼着骨头。海伍德·史陶生硬地鞠了个躬,一句话没说就让出了自家大厅。“解开臭佬的链子,把他牵走。”拉姆斯老爷朝酸埃林咆哮,然而他父亲挥了挥一只苍白的手,道:“不,把他留下。” 很快,连卢斯公爵的贴身护卫也全部退走,并把门紧紧关闭。关门声散尽后,臭佬发现自己在偌大的厅堂内独自面对波顿父子。“你没找到失踪的佛雷。”卢斯·波顿的口气不是发问,而是陈述。 “我们一路骑回鳗鱼大人声称彼此分手的地方,但娘门儿们嗅不到踪迹。” “你问过村子和庄园里的人。” “那是浪费时间。一帮子蠢农民,净是睁眼瞎。”拉姆斯耸耸肩,“有什么大不了的?世上又不缺这几个佛雷。需要的话问孪河城再要几个便是。” 波顿公爵从一轮面包上撕下一小块,放进嘴里。“霍斯丁和伊尼斯大为不满。” “想找的话,让他们自己去找。” “威曼大人为此很自责。他说他尤为欣赏雷加的风度。” 拉姆斯老爷开始按捺不住火气了——从老爷那对扭曲的肥厚嘴唇和青筋暴突的脖子上,臭佬可以看出来。“那几个傻瓜就该老老实实跟曼德勒一起行动。” 卢斯·波顿耸肩。“威曼大人的轿子慢如蜗牛……而且当然了,大人的体重和健康状况也不允许他一天多旅行几小时,中途还要停下来大吃特吃。佛雷家的人急不可待想早日赶到荒冢屯,与亲属会合,你怎能责怪他们先行动身?”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你信任曼德勒?” 他父亲淡色的眼珠闪了一闪。“我给你留下这样的印象了吗?不管怎么说,大人他可是伤心得很。” “他没伤心到吃不下饭。肥猪大人像是把白港一半的食物都买来随行享用了。” “整整四十辆马车食物。一桶桶葡萄酒和甜酒、一桶桶新鲜捕获的七鳃鳗、一群山羊、一百头猪、一箱箱螃蟹牡蛎、一条巨大的鳕鱼……威曼大人喜欢美食,这点你应该注意到了。” “我注意到的是他没带人质过来。” “这点我也注意到了。” “你打算怎么做?” “我很棘手。”卢斯公爵找到一只空杯子,用桌布擦了擦,然后从酒壶里倒酒,“看样子,曼德勒不是唯一热衷于开宴会的人。” “你应该召开宴会,欢迎我归来才对。”拉姆斯抱怨,“而且宴会应在荒冢厅举办,不是在这个尿壶般的小城堡里。” “荒冢厅和它的厨房都不归我管。”他父亲温和地说,“我只是客,城堡和镇子都属于达斯丁伯爵夫人,而她最受不了你。” 拉姆斯脸一黑。“如果我割了她的奶子,丢给娘门儿们去抢,她还会受不了我吗?如果我剥了她的皮来做双新靴子呢?” “这种事不大可能发生,这双靴子的代价过于昂贵,会让我们失去荒冢屯、达斯丁家族和莱斯威尔家族。”卢斯·波顿坐到桌边——儿子的对面。“芭芭蕾·达斯丁是我第二任妻子的妹妹,罗德利克·莱斯威尔的女儿,罗杰·莱斯威尔、瑞卡德·莱斯威尔以及和跟我同名的卢斯·莱斯威尔都是她的叔叔,莱斯威尔家的其他人是她表亲。她很喜欢我过世的儿子,并怀疑你在他的夭亡中扮演了不光彩的角色。不要小看芭芭蕾夫人,她是一位懂得如何埋藏悲伤的女人,对此你该感激不尽。荒冢屯之所以待咱们波顿家如上宾,很大程度上只因为她记恨奈德·史塔克害死了她丈夫。” “如上宾?”拉姆斯暴跳如雷,“她朝我吐口水!总有一天,我要烧掉她宝贝的木头镇子,到时候瞧她吐口水能不能把火浇灭。” 卢斯听了脸一皱,就像是嫌嘴里麦酒的滋味不对。“有时我很怀疑你到底是不是我的种。波顿家族拥有形形色色的先祖,唯独没有傻瓜。够了,闭嘴,我听够了。我们目前看起来的确声势浩大,外倚兰尼斯特和佛雷为强援,内拥几乎全体北境诸侯不情不愿的支持……但若奈德·史塔克的儿子突然现身,你觉得会发生什么?” 奈德·史塔克的儿子死光了,臭佬心想,罗柏在孪河城被谋杀,至于布兰与瑞肯……我把他们的脑袋脑舉浸上焦油……他的头嗡嗡作响,他不要再想起知道自己名字以前的事。那些事留下的伤痛太深,几乎跟拉姆斯的剥皮小刀一样。 “史塔克的小狼崽都死翘翘了,”拉姆斯边说边往杯子里倒麦酒,“他们别想回来捣乱。那几张丑脸敢再出现,我的娘门儿们会把他们的狼撕成碎片。妈的,他们出现得越早越好,我正好动手再杀一次。” 老波顿叹口气。“再杀?你的表述方式大有问题。你没杀过艾德公爵的儿子,那两位大伙儿都衷心喜爱的甜美男孩乃是死在变色龙席恩手里,记得吗?如果真相走漏,你觉得这帮不情不愿的朋友有几个还会留在我们这边?只有芭芭蕾夫人,那个你说要剥她的皮来做靴子的女人……而那将是双破靴子,人皮不及牛皮坚韧,穿起来不舒服。根据国王的授予状,你是波顿家族的成员了,就该有波顿家人的样子。你的故事传得沸沸扬扬,拉姆斯,无论走到哪里都能听到你干的好事。大家怕你。” “这就对了。” “错,完全不对,没有人背后说我的闲话。如果有人这么说我,你以为我会呆坐在这里吗?找乐子是你的自由,我不会刻意约束,但你行事不能太张扬。和谐的土地,安静的人民。这是我的统治之道,也应该是你的。” “你为这个才肯离开达斯丁伯爵夫人和你那肥猪老婆的陪伴?出城跑到这里来教训我‘安静’?” “不止为这个。有些消息要教你知道:史坦尼斯大人终于自长城出发了。” 这话几乎让拉姆斯兴奋得跳起来,他唾沫闪闪的肥厚嘴唇绽放出湿润的笑容:“他向恐怖堡进军了?” “很遗憾,没有。阿尔夫弄不明白这是为什么,他发誓已尽了一切努力让对方上钩。” “我不信任他。抓个卡史塔克来剥皮,你会发现里面是个史塔克。” “少狼主手刃瑞卡德大人之后,这个论断或许不准确了。先不管卡史塔克,我得知史坦尼斯大人从铁民手中夺回了深林堡,并将其归还给葛洛佛家。更糟的是,那些山地氏族加入了他,有了渥尔、诺瑞、里德尔一干人等的支持,他实力大增。” “我们实力更强。” “眼下暂时如此。” “眼下正是粉碎他的好时机。让我进军深林堡吧。” “等你完婚之后才行。” 拉姆斯把杯子朝桌上一砸,麦酒的残渣在桌布上溅得到处都是。“我早就等得不耐烦了。我们手上有姑娘有树,观礼的老爷们也凑够了。明天就办婚事,我会在她两腿间播个儿子,开苞见血了就出发。” 她不仅会祈祷你早日出发,臭佬心想,还会祈祷你永远回不来。 “你的确得在她肚子里播个儿子,”卢斯·波顿道,“但不是在这里。我决定让你们在临冬城完婚。” 拉姆斯老爷大为光火。“我已经把临冬城烧成废墟——也许你忘了?” “我没忘,忘了的是你……烧毁临冬城、屠杀城中居民的明明就是铁民。是变色龙席恩干的好事。” 拉姆斯怀疑地瞥了臭佬一眼。“是啊,是他干的。不过……你真的要在废墟中举办婚礼?” “临冬城虽然残破,可它仍是艾莉亚小姐的家。论到要娶她、睡她,并伸张你的权利,有比之更合适的地方吗?这只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我们要是千里迢迢跑去打史坦尼斯那就太蠢了,应该以逸待劳,吸引他来攻打我们。他是不会冒失到进军荒冢屯的……然而临冬城是他必救之地,因为他新近招揽的氏族民决不甘心看着他们亲爱的奈德大人的女儿落入你这种人手中。史坦尼斯要么遂他们的愿进军,要么他们就会散伙……作为一位小心谨慎的指挥官,史坦尼斯在进军前一定会集结所有盟友。他会召唤阿尔夫·卡史塔克去助阵。” 拉姆斯舔了舔开裂的嘴唇。“也就是说,他逃不出我们的手掌心。” “如果诸神保佑的话。”卢斯起身,“你在临冬城举办婚礼的消息,我这就通报诸位大人。三天之内开拔,届时我将邀请诸位大人同行。” “你是北境守护,你应该命令他们。” “邀请能办到的事,何苦用命令。权力需要礼仪的包裹,方能发挥最大效力。你想有朝一日成为统治者的话,最好从现在开始学。”恐怖堡公爵望向臭佬,“噢,把你的宠物解开,我要带他走。” “带他走?带去哪里?他是我的。你不能带走他。” 卢斯颇感有趣。“你的一切都是我给的,你给我记清楚,野种。至于说这个……臭佬……若你没把他折腾到不堪驱使的地步,他对我们就还有点利用价值。在我后悔干你娘的那天之前,拿钥匙来,打开他身上的锁链。” 臭佬看见拉姆斯的嘴巴扭成一团,他看见了老爷嘴唇上闪烁的唾沫星子。他觉得老爷随时可能抄起匕首跳过..桌子去拼命。然而拉姆斯涨红了脸,那双淡色的眼珠避开了他父亲更淡的眼珠,接着他就去找钥匙了。当他跪下来解开臭佬手腕脚踝上的镣铐时,倾身低语道:“什么都不准告诉他,但记下他说的每个字。不管那达斯丁婊子对你保证些什么,我都会把你要回来。你是谁?” “臭佬,老爷。我是您的人。我是臭佬,臭佬臭佬,决不逃跑。” “的确如此。等我父亲带你回来,我会再要你一根指头,不过我让你自己选是哪根。” 泪水不争气地滚下脸颊。“为什么?”他哭问,嗓子已经哑了,“我从没请求他带我走。您说什么我就做什么,忠心耿耿,忠心不渝,我……求求您,不要……” 老爷扇了他一耳光。“带他走,”拉姆斯告诉父亲,“他连人都不是,这味道让我恶心。” 他们走到外面,月亮已爬上荒冢屯的木制城墙,风刮过镇外的起伏原野,发出寂寥的回响。海伍德·史陶的小家堡修在镇子东门边,距荒冢厅不到一里路。波顿公爵给他一匹马:“你能骑吗?” “我……老爷,我……我想我能。” “沃顿,扶他上马。” 尽管卸去了镣铐,臭佬行动起来仍像个老人。肌肤松松垮垮地搭在他的骨头上,酸埃林和骨头本说他时常打摆子。至于气味……连牵来给他骑的母马都受不了他的气味。 好在这是匹温驯的马,它也知道去荒冢屯的路。骑进东门后,波顿公爵骑到他身旁,卫士们则谨慎地保持距离。“你要我怎么称呼?”公爵大人问,他们踏在荒冢屯笔直宽阔的街道上。 臭佬,我是臭佬,臭遗万年,凄楚懊恼。“臭佬,”他说,“如果老爷愿意这么叫的话。” “佬爷。”波顿的嘴唇打开了一条缝,路出四分之一寸的牙齿——也许这就是他的笑容。 臭佬弄糊涂了。“老爷?我是说——” “——老爷,得换成‘佬爷’。你说的每个词都在暴露你的出身。既然你把自己看成是蠢笨的农民,那就得嘴里含着一团泥似的说话,吐词也不能太清晰。” “遵命,老……佬爷。” “好多了。但你还是太臭。” “是,佬爷。求您原谅,佬爷。” “我有什么好原谅的?你这么臭是我儿逼的,并非出于自愿。他的德行我再清楚不过。”他们骑过一座马厩,又骑过一间悬挂着麦穗图案招牌、安装有百叶窗的旅馆,里面传出音乐声。“头一个臭佬也很臭,但不是因为没洗澡。说实话,我没见过比他更干净的人。他一天洗三次,还像个女人一样在头发里插花。我第二任妻子在世时,有人发现他从她卧室里偷窃香水,为此我亲自打了他十来鞭,连血都是臭的。第二年他又来偷,这回把香水喝了下去,差点被毒死。不过这样做也没用,那臭味是他与生俱来的特质。老百姓说那是种诅咒,诸神让他发臭,好让大家知道他有腐烂的灵魂。我从前的老学士则坚称那是种病,尽管这孩子壮得像头小公牛。由于没人能忍受他,他只得睡猪圈……直到有天拉姆斯的娘来我城堡,要我安排个仆人管束自己的野种,说他越长越野、不服管教。我把臭佬给了她,本意是个玩笑,谁知拉姆斯跟臭佬竟从此形影不离。我没弄明白的是……究竟是拉姆斯带坏了臭佬,还是臭佬带坏了拉姆斯?”公爵大人用那双淡得奇异、犹如一对白月亮的眼珠打量着新任臭佬,“他解开镣铐时,在你耳边说了什么?” “他……他说……”他说什么也别告诉你。但这话卡在喉头,令他咳嗽、令他窒息。 “深呼吸,放宽心。我知道他说了什么,无非是叫你监视我,并保守他的秘密。”波顿>轻笑一声,“他倒以为自己有什么秘密。酸埃林、路顿、剥皮人,所有这帮人,他以为是打哪冒出来的?他真觉得是他的人?” “他的人。”臭佬应和道。这番对话超出了他的预期,他实在不知该如何评论。 “我那野种跟你讲过我是怎么播下他的吗?” 欣慰的是,这点他确实知道。“是的,老……佬爷。你骑马出巡时偶遇他母亲,被她的美貌打动。” “打动?”波顿笑道,“他用的是这个词?看不出来,我那逆子还有当歌手的潜质……但如果你相信他唱的歌,那就比第一个臭佬还蠢。事实上,他连骑马出巡的部分都没唱对。我当时是沿泪江猎狐,来到一座磨坊前,看到一个年轻女子在溪边洗衣。老磨坊主替自己讨了房年轻媳妇续弦,她年纪还没他一半大,很高也很苗条,一看就极健康,长长的腿,小而坚挺的乳房,像两颗熟透的李子。照平民的标准,她算是相当标致,我第一眼看见就想要她,而这也是我的权利。学士们会告诉你,杰赫里斯王为取悦他那泼辣的老婆,已废除了领主的初夜权,但我们北方是旧神的地盘,遵循古老的习俗。比如安柏家就保留了初夜权,不管他们口头上承不承认。某些山地氏族更是如此,至于斯卡格斯岛上……嗯,连心树也只看见了斯卡格斯岛上发生的一半事情。 “磨坊主的婚姻没得到我的首肯和认同,他欺骗了我,所以我把他吊死在树上,并在他晃悠悠的尸体下面伸张权利。说实话,事后我觉得那乡下妞不值得我浪费一根绳子。更何况狐狸也逃了,我最喜爱的战马还在回恐怖堡的路上崴了脚,总体而言,那是令人失望的一天。 “一年后,那乡下妞厚颜无耻地来到恐怖堡,怀抱着一个哭哭啼啼的红脸怪物,宣称那是我的种。我本想抽他母亲几鞭,再把那怪物丢进水井……但那婴儿确实有我的眼睛。她说她那死鬼丈夫的兄弟看见这对眼睛后,就将她打个半死,逐出磨坊。这样做我很不满,所以我把磨坊还给她,并割了她小叔子的舌头,以确保他不会跑到临冬城去编造故事、打扰瑞卡德大人。每年我都差人送那女人几只猪崽、一群小鸡和一袋铜星币,我们达成的共识是她永远不告诉孩子他真正的爹是谁。和谐的土地,安静的人民,这一直是我的统治原则。” “精妙的原则,佬爷。” “但那女人违抗了我。你也看见拉姆斯的德行了。是她造就了他,她和臭佬一起。她不停地在他耳边灌输什么应得的权利。拉姆斯本该心甘情愿磨一辈子玉米,他以为自己有能耐统治北境吗?” “他为您战斗过,”臭佬冲口而出,“他很强壮。” “公牛也很强壮,狗熊也很强壮。至于他战斗的方式,我是见过的。这不能全怪他,臭佬是他的老师,第一个臭佬,而臭佬对于兵器一窍不通。我承认,拉姆斯的确很凶猛,但他舞起剑来就跟屠夫剁肉一样。” “他无所畏惧,佬爷。” “他应该畏惧。心存畏惧,才能在这个充满谎言与背叛的世界上生存。即便在这里、在荒冢屯,乌鸦也依旧盘旋,等待用我们的尸体展开盛宴。赛文家和陶哈家靠不住,我们的胖朋友威曼大人口蜜腹剑,至于妓魇……安柏家的人看起来头脑简单,背地里却很会耍小聪明,何其阴险。拉姆斯应该惧怕他们所有人,就和我一样。你下次见到他,记得告诫他。” “告……告诫他懂得惧怕?”光想想那场景,臭佬就受不了, “佬爷,我……如果我和他说这些,他会……” “我明白。”波顿公爵叹口气,“他的血液有问题,需要用水蛭治治。水蛭会吸走血液里的所有污染,吸走愤怒与痛苦。满腔怒火是没法思考的。不过对拉姆斯来说……我怀疑,他的脏血连水蛭都能毒死。” “他是您唯一的儿子。”。,’ “暂且如此。我有过一个儿子,他叫多米利克,生性安静,多才多艺。他在达斯丁伯爵夫人身边做了四年侍酒,又为谷地的雷德佛伯爵干了三年侍从。他会弹竖琴,精通历史典籍,骑马犹如疾风。说起马……那孩子太喜欢马了,达斯丁伯爵夫人对此最清楚不过。连瑞卡德公爵的女儿也骑不过他,那小妮子本人可就是半匹马呢。雷德佛认为他将来定是比武场上的明星,因为伟大的冠军首先得是伟大的骑手。” “是的,佬爷。多米利克,我……我听过他的名字……” “拉姆斯杀了他。乌瑟学士说是胃病,但我认定是毒药。在谷地,雷德佛的儿子们的陪伴让多米利克念念不忘,于是他也想要一个兄弟,遂决定沿泪江骑行去找我的野种。我禁止他这么做,但多米利克认为自己长大成人了,比父亲更明白事理。结果现在他的尸骨和他真正的兄弟们的尸骨——那些死掉的婴儿——一起长眠在恐怖堡下,而我只剩下拉姆斯。告诉我,亲王殿下……如果弑亲是莫大的罪孽,作父亲的又该如何料理一个儿子,去为另一个儿子报仇?” 这个问题把他吓坏了。他曾听剥皮人说私生子杀了嫡出的哥哥,但他从来不敢相信。也许公爵弄错了。青年人也是经常夭亡的,不见得就是被人杀害。我的两个哥哥都死了,却决不是因为我。“大人您有了一位新夫人,可以给您添儿子。” “我的野种会喜欢这样的状况吗?瓦妲夫人是佛雷家的人,模样又丰饶多产,我发现自己奇妙地喜欢上了这个小肥婆。她之前的两位在床上一声不吭,而她又叫又闹,对此我很欣赏。如果她用她吞馅饼的速度为我吐出儿子,恐怖堡很快就会被小波顿们占满了。毫无疑问,拉姆斯会害死所有人。罢了罢了,我不可能活到儿子们成年,而幼主当家对任何家族都是灾难。只不过到时候,瓦妲会为此伤心欲绝。” 臭佬喉咙发干。风嗖嗖刮过街道两旁光秃秃的榆树枝头。“老爷,我——” “佬爷,记得吗?” “佬爷。我能问一句……您想要我做什么?我是废人一个,甚至连人都不是。我百无一用,而且……我的气味……” “洗个澡,换身衣服,气味就好了。” “洗澡?”臭佬仿佛被狠揍了一拳,“我……我宁愿不洗,佬爷。求求您,我身上……我身上有伤,?而……而且这些衣服是拉姆斯老爷给的。他……他说,没有他的命令,我不能脱……” “你穿的是堆破布,”波顿公爵很有耐心,“太恶心了。它们不仅被扯得稀烂,脏得不成样子,还散发出血和尿的味道。况且穿得这么薄,你一定很冷。我们会给你换上温暖柔软的羊毛衣,或许再加一件毛皮镶边的斗篷。你觉得这样够吗?” “不。”他不能脱下拉姆斯老爷给的衣服,不能让他们看见他。 “还是说你喜欢丝绸和天鹅绒?我记得,你过去很喜欢这些东西。” “不,”他尖叫声明,“不,我只要这身衣服,这是臭佬的衣服。臭佬臭佬,不见为好。”他的心像在打鼓,嘴里发出惊恐的尖叫。“我不想洗澡,求求您,佬爷,不要脱我的衣服。” “那么,至少你把衣服拿给我们洗洗?” “不,不,佬爷,求求您。”他用双手环住破烂的上衣,伏倒在马鞍上,生怕卢斯·波顿会命令卫士们即刻上前,当街剥光他的衣服。 “如你所愿。”波顿淡色的眼珠在月光下显得空洞,似乎眼睛背后并无灵魂,“你知道,我不想伤害你,我欠你的太多了。” “您欠我?”他心中的一部分尖声提醒他:这是个陷阱,他在玩弄你,跟他儿子一样,他儿子不过是他的倒影。拉姆斯老爷一直在用希望来玩弄他。“您……您欠我什么,佬爷?” “整个北境。你拿下临冬城那晚,宣告了史塔克家族的垮台与灭亡。”他轻蔑地挥了一下苍白的手,“现在这一切不过是分赃时的吵闹。” 他们短暂旅程的终点是荒冢厅的木城墙。座座方塔楼上飘扬着各色旌旗:恐怖堡的剥皮人旗、赛文家的战斧旗、陶哈家的松树旗、曼德勒家的人鱼旗、洛克老伯爵的交叉钥匙旗、安柏家的锁链巨人旗、菲林特家的石手旗及霍伍德家的驼鹿旗。史陶家的旗帜是褐色与金色的V形条纹、史拉特家的旗帜是灰底的白色双盾纹,溪流地的四个莱斯威尔以四只不同颜色的马头作为纹章——灰色、黑色、金色和棕色,人们笑称莱斯威尔家的人甚至不能就纹章颜色达成一致。在所有这些旗帜上高高飘扬的则是一千里格之外、铁王座上的小鬼国王的雄鹿狮子旗。 老磨坊的风车声伴着臭佬骑过城门楼,来到长满野草的庭院。马童们跑出来照料马匹。“请跟我来。”波顿公爵带他走向主堡,那里飘扬的是已故达斯丁伯爵和他寡妇的旗帜。伯爵的旗帜是交叉长斧上的尖顶王冠;她则加上罗德利克·莱斯威尔的金色马头,形成四分纹章。 沿宽阔的木阶梯走向大厅时,臭佬的腿不自觉地发起抖来,逼得他边走边休息。他抬头望向大荒冢野草覆盖的山坡,有人说这是“始祖王”的坟墓,始祖王即领导先民来到维斯特洛的王;又有人说这是某位巨人王的坟墓,所以才这么巨大;更有少数人宣称这不是坟冢,只是个山丘而已而己。如果真是这样的话,它也太孤独了,因为周围都是狂风呼啸的平原。 大厅内,有个女人站在火炉边,用将熄的余烬来温暖一双细手。她全身黑衣,从头罩到脚踝脚踩,没戴一点儿金银首饰,但气质却高贵逼人。尽管嘴角已己有了皱纹,眼角的皱纹更多,但她站得笔直挺拔,面带英气。她的头发半棕半灰,在脑后绑成一个寡妇结。 “这是谁?”她问,“那小子呢?你的野种不愿放人?这老头是他的……噢,诸神在上,什么味道?这家伙把屎拉在自己身上吗?” “拉姆斯一直把他带在身边。芭芭蕾夫人,请容我向您引见铁群99lib?岛的合法统治者、葛雷乔伊家族的席恩。” 不,他心想,不,不要说出那个名字,拉姆斯会听见的,他会的,他会的,他会伤害我。 她撅起嘴。“我没想到他成了这副模样。” “我们手上只有他。” “你的野种到底对他做了什么?” “我想只剥了几块皮。几小块皮,不碍事。” “他疯了吗?” “或许是的。这有关系吗?” 臭佬实在忍受不下去了。“求求你们,佬爷,佛人,您们弄错了。”他双膝跪地,颤抖得像冬季风暴中的一片树叶,眼泪滚下他饱受摧残的脸颊。“我不是他,我不是变色龙,变色龙死在了临冬城。我是臭佬,”他必须记住自己的名字,“臭佬臭佬,狼狈如蚤。” 第三十三章 提利昂(八) “赛斯拉·科荷兰号”自瓦兰提斯启程七天后,分妮才从舱中爬到甲板上来透气,好像害羞的林间动物,结束了漫长的冬眠。 时至黄昏,红袍僧在船中央的巨大铁火盆里点起了夜火,船员们围拢祈祷。马奇罗的嗓音犹如大鼓擂响,仿佛是从他魁梧身躯的深处传出。“感谢您派来温暖我们的太阳,”他祈祷,“感谢您派来守护我们的群星,指引我们横越这冰冷黑海。”这和尚体积庞大,比乔拉·莫尔蒙还高,腰围更是后者的两倍,他红袍的袖子、褶边和领口上都有黄色火焰缎子刺绣。他的皮肤黑如沥青,头发却白似新雪,双颊和额头上布满黄色和橙色火焰刺青。他的龙头铁杖与他等高,每当他用铁杖末端在甲板上一杵,龙口就会喷出几道绿焰。 他的护卫是五名隶属于圣火之手的奴隶战士,这些战士用古瓦兰提斯语参与咏唱。提利昂天天听祈语,已然己然领会大意。点燃圣火,帮助我们抵御黑暗云云;照亮前路,温暖我们的身躯,因为长夜黑暗、处处险恶,从魔物手中拯救我们云云。 提利昂·兰尼斯特虽不耐烦,却不敢公开表达反感。他不信神,但这艘船属于红神拉赫洛。安全上路后,乔拉·莫尔蒙便除去了提利昂身上的镣铐,他可不能给别人理由把他重新铐起来。 “赛斯拉·科荷兰号”是个五百吨级的大澡盆,货舱吃水很深,船头船尾各有一栋楼,中间是唯一的桅杆。艏楼上立着个怪诞的木制船首像,塑像遭虫蚀得千疮百孔,一副便秘的表情,腋下还夹着一张卷轴。提利昂没见过比这更丑的船,连船员也尽是丑模样。大腹便便的船长行事专横,满嘴脏话,长了对贪婪的猪眼睛, 他席瓦斯棋下得极烂,却老是耍赖赌气。船长手下有四个自由民船副和五十名船奴,每名奴隶脸上都粗略地刻有那船首像的丑陋刺青。他们管提利昂叫“没鼻子”,不管他多少次声明自己名为胡戈·希山。 三名船副和多过四分之三的奴隶是光之王的狂热信徒。至于船长的信仰,提利昂不敢肯定。船长会出席晚祷,但其他时间并不热心。然而马奇罗才是这艘船真正的主人,至少在这次航行中是这样。 “光之王,请祝福您的奴仆马奇罗,指引他穿越世上的黑暗,”红袍僧洪亮地大声说,“请保护您忠诚的奴仆本内罗,赐予他勇气,赐予他智慧,用圣火填充他的心房。” 提利昂注意到分妮站在通向艉楼的陡峭木梯上,看着这场闹剧。她身子矮,在台阶间露出的便只有眼睛。夜火闪耀,照得她兜帽下的眼睛又大又白。她的狗跟在她身旁,她常骑这头灰色大猎狗进行滑稽比武。 “小姐。”提利昂轻唤道。她当然不是什么小姐,但她的名字实在有些蠢,提利昂说不出口,也不想称她为“妹子”或“侏儒”。 她往后一缩。“我……我没看到你。” “好吧,我是很小。” “我……我不太……”她的狗吠叫起来。 还沉溺在悲伤中啊。“如果我能帮上忙……” “不要。”她像来时一样迅速地消失,退回甲板下与狗和猪共享的舱房。提利昂不怪她。“赛斯拉·科荷兰号”的船员见到他相当高兴,毕竟侏儒象征着好运,他的脑袋被众人大力地摸来摸去,没成秃子简直是奇迹;分妮不一样,她是侏儒没错,但同时还是个女的,而女人在船上不受欢迎。有一个人摸她脑袋,就有三个人在背后咒骂。 我的出现更是伤口上撒盐。为了我,别人砍了她哥哥的头,现在我像个该死的石像鬼一样走来走去,嘴里敷衍些空洞的安慰。如果我是她,肯定日夜盘算着怎么把仇人推下海去。 他对女孩充满同情。她和她哥哥不该在瓦兰提斯遭受如此厄运。出海前,她哭红了眼睛,一双眼睛宛如两个幽魂般的红洞,嵌在苍白病态的脸上;开船后,她把自己跟一只狗一头猪一起锁在舱房,晚上人们都能听见她的啜泣。昨天有位船副说,要赶在她的眼泪把船弄沉前将她丢下海,提利昂不太确定这是不是开玩笑。 晚祷结束后,船员们又各干各的去了,有人负责守望,有人去填饱肚子喝朗姆酒,还有人直接上吊床睡觉。马奇罗如往常一样留在夜火旁,他总是白天休息晚上照看火盆,尽职尽责地守护圣火,直到阳光带回黎明。 提利昂盘腿坐在红袍僧对面,伸手取暖。很长一段时间,马奇罗都没理会他,只定定地看进跃动的火焰,迷失在幻象之中。他真能像自称的那样,预见未来吗?如果是真的,那可是了不起的能力。最终红袍僧抬眼迎上侏儒的目光。“胡戈·希山,”他庄重地颔首,“你是来跟我一起祈祷的吗?” “据说长夜黑暗、处处险恶。你在火焰中看见什么了?” “很多龙。”马奇罗用纯正的维斯特洛通用语回答,他的维斯特洛话几乎没有一丝口音。毫无疑问,这正是至高牧师本内罗选择他来将拉赫洛的信仰带给丹妮莉丝·坦格利安的原因之一。“老龙小龙、真龙假龙、光明的龙与黑暗的龙都有。我还看见了你,小小的身材却洒下长长的阴影,你在魔龙群中怒吼。” “怒吼?像我这么好脾气的家伙?”提利昂简直有些飘飘然了。对方应是刻意为之,傻瓜都爱被人拍马屁。“说不定你看见的是分妮。我们几乎一样高呢。” “不,我的朋友,我看见的是你。” 朋友?我啥时候成了你的朋友?“依你所见,我们还有多久才能到达弥林?” “你急着想见救世主?” 是也不是。这救世主既可能削了我脑袋,也可能赏我一只龙玩玩。“着急的不是我,”提利昂说,“我不过想去尝尝橄榄。但照现在的速度,怕是我老死了都吃不到。我敢断言我游泳都比这条船行得快。对了,你说这‘赛斯拉·科荷兰’是执政官的名字还是海龟的名字?” 红袍僧轻笑:“都不是。‘科荷兰’指的……不是统治者,而是在统治者身边服务,协助统治者,并给予谏言的人。你们维斯特洛人称这样的人为总管或学士。” 或国王之手?有点意思。“那‘赛斯拉’呢?” 马奇罗碰碰鼻子。“它的意思是‘舒适的味道’。在维斯特洛语中该是‘芳香’或‘花儿般的’吧?” “所以‘赛斯拉·科荷兰’连起来就是臭管家,对不对?” “哈,我看是‘芬香的总管’。” 提利昂歪嘴一笑。“我觉得她臭死了。无论如何,感谢指教。” “我很高兴能为你解惑。或许某天你会让我教你拉赫洛的真理。” “看日子吧。”等我脑袋被插在枪上之后。 他与乔拉爵士共享的住处连舱房都算不上,潮湿阴暗不说,还有股异味。这里只能勉强挂上两张吊床,还得重叠着挂。莫尔蒙占据了下面的床位,吊床随着船只摆动缓缓摇晃。“那女生总算在甲板上露面啦,”提利昂告诉他,“可只看了我一眼,就吓得立马缩了回去。” “说明你太丑。” “不是人人都像你这么帅嘛。实话说,她有些魂不守舍,要是哪天这可怜的怪胎突发奇想摸到船边一跳,我也不吃惊。” “别叫她怪胎,她的名字是分妮。” “我当然知道她的名字。”他恨这个名字。她本名奥普的哥哥顶着“便特”的艺名死掉。便士和铜分,是最卑微、最无价值的硬币,更糟糕的是,这艺名是他们自己挑的。提利昂每想到此,嘴里就一阵苦涩。“叫什么不重要,她现在需要朋友的安慰。” 乔拉爵士在吊床上坐起来。“那你就去交朋友吧,娶了她也行,我无所谓。” 这话加深了提利昂嘴里的苦味。“物以类聚,这就是你的逻辑?你怎么不娶头母熊呢,爵士?” “当初可是你坚持要带她上船。” “我是说我们不能把她丢在瓦兰提斯,可那并不意味着我想上她。你难道忘了她想要我的命?我是这世上她最不愿结交的人。” “但你们都是侏儒。” “是的,可她哥哥的事怎么办?那帮醉鬼白痴把他当成我,下了毒手。” “你有罪恶感,是不是?” “没有!”提利昂被激怒了,“我造的孽很多,但这不是我的错。她跟她哥哥在乔佛里的婚宴上表演时,我确实很生气,但我从未想过伤害他们。” “所以喽,你是个无害的生物,跟羊羔一样纯洁。”乔拉爵士起身,“侏儒女孩归你管,吻她、杀她,还是回避她,随你便。我没兴趣。”他挤开提利昂,走出房间。 这家伙被放逐了两次,难怪如此愤世嫉俗,提利昂心想,要能的话我要放逐他第三次。大个子骑士个性沉闷、行事冷酷,态度阴郁又毫无幽默感——这些还算是优点咧!乔拉爵士醒着的时间基本都在艏楼上踱步跋步,或倚栏远眺大海。他在眺望他的银女王、眺望丹妮莉丝,满心希望这艘船能插上翅膀。好吧,要是泰莎在弥林,我大概也会做同样的事。 妓女会去奴隶湾吗?似乎不大可能。根据读过的书籍,奴隶城邦是妓女的来源。莫尔蒙倒该给自己买个妓女,漂亮的奴隶女孩有助于舒缓脾气……尤其是像在赛荷鲁镇坐他老二上的那样、顶着一头银发的妓女。 在洛恩河上,提利昂忍受过严肃的格里芬,但好歹破解船长的神秘身份可资消遣,撑篙船上的其他人也个个有趣;在这条平底商船上,每个人看上去是什么就是什么,没有谁与他臭味相投,而只有红袍僧对他感兴趣。呃,或许得加上分妮,不过她是因为想我死。理当如此。 于是“赛斯拉·科荷兰号”上的生活变得极度单调乏味。提利昂发现一天的高潮就是拿小刀扎脚趾手指。河上有各种奇观:巨龟、废城、石民、裸体修女,谁也不知道在下一个弯道等待的是什么;海上的日日夜夜却毫无分别。刚离开瓦兰提斯时,平底商船靠近大陆航行,陆地保持在视线范围内。这时提利昂还能眺望路过的海岬,看见乌云般的海鸟群从崎岖的悬崖和破碎的守望塔上飞起,还能数一数路过的光秃秃的褐色岛屿。他们遇见了很多船,有渔舟、有笨重的商船、还有骄傲的划桨船,她们的桨叶拍起白色飞沫。可不久后船行到深水区,除了碧海蓝天,空气和水以外再无景物。天是那样的天,水是那样的水。偶尔有朵云。大多时候蓝得发指。 晚上更糟糕。提利昂天天失眠,偶而不失眠则会做梦,而他是决计不想做梦的。在梦中他总会回到伤心领,见到带有父亲面容的石民之王。迫于无奈,他往往只能半夜坐在吊床上,倾听乔拉·莫尔蒙在他身下打呼噜,要么就走到甲板上去看海。在无星之夜,大海黑得跟学士的墨汁一样,从地平线到地平线无边无涯,深邃黑暗,令人生畏。这是种诡异的美,提利昂注视得越久,就越想翻过船缘,让这片黑暗吞没自己。这很容易,至多激起轻轻一点水声,畸形小魔猴的悲惨故事就将画上句号。但万一真有地狱,而父亲正在那里等我怎么办? 每晚的最佳时光是晚餐。其实食物并不算好,好在分量足,侏儒用它来打发时间。提利昂喜欢在厨房里用餐,那是个很不舒适的狭窄场所,天花板之低,高一点的人稍不注意就会撞到脑袋——那群被称为“圣火之手”的奴兵每每上当,令提利昂笑得合不拢嘴。在这里,提利昂有独处的空间,若是在拥挤的餐桌旁,跟一群毫不懂通用语的人为伴,听他们叫闹嬉笑自己却一片茫然,实在太无趣。尤其提利昂还深深地怀疑那些玩笑其实都在针对他。 船上的书籍也放在厨房里。船长挺爱读书,所以船上有三本书——一本不忍卒读的海上诗歌集,一本被翻烂了的、一位里斯青楼的年轻女奴的情色回忆录,还有四卷本大作《贝里西奥执政官生平》的第四卷。贝里西奥是著名的瓦兰提斯领袖,他东征西讨,战无不胜,最终却忽地被巨人吃掉了。出海的第三天,提利昂就啃完了这三本书,接下来由于无书可看,他只能不断重读。奴隶女孩的故事虽然文笔差劲,好歹情节引人入胜,他就用它来下饭,一边吃着黄油甜菜根、冷鱼汤和足以用来钉钉子的硬饼干。 分妮进厨房时,他正读到女孩讲述她和她姐姐被奴隶贩子拐卖的部分。“噢,”她结结巴巴地说,“我以为……我不是有意打扰大人,我……” “你没打扰我。我只希望你不是又来杀我。” “不是。”她脸一红,眼睛看向别处。 “有你这句话我就放心了。来跟我作个伴吧,船上的人都很没劲。”提利昂合上书,“来,过来坐,吃点东西。”留在女孩舱房门外的餐饭最近几乎没动,现下她定是饿坏了。“这汤还可以下口,至少里边的鱼很新鲜。” “不,我……我被鱼刺卡过,我不吃鱼。” “那喝点酒吧。”他倒满一杯滑给她,“船长好心供应的,说这是青亭岛的金色葡萄酒,我瞧这玩意儿准是尿。但尿也比水手们灌下的沥青一样的朗姆酒档次高。它能助你入眠。” 女孩没动杯子。“谢谢您,大人,我不喝,”她向后退去,“我不该打扰您。” “你以为自己可以一辈子这么逃避下去吗?”提利昂抢在她溜出门前说。 这话让她止了步。她的脸涨成潮红色,一时间,他担心她又要哭了。结果她只用力撅起嘴:“你也在逃。” “我是在逃,”他承认,“但我有明确的目的地,你则什么想法都没有,两者有天壤之别。” “要不是因为你,我们才不会逃跑呢。” 她当面对我说出这话,可算鼓足了勇气。“你是指君临的事,还是瓦兰提斯?” “都是。”泪水又在她眼中打转,“每件事都是。你为什么不肯与我们比武?为什么不肯照国王吩咐的去做?你又不会受伤。大人,您骑到我的狗背上,冲杀一回合,让那孩子找点乐子,有什么损失呢?一切都是玩闹。他们只不过会取笑你几句。” “他们只不过会取笑我几句。”提利昂重复道。我反过来让他们取笑了小乔,高明啊高明,是不是? “我哥说让人取笑是好事,带给大家快乐,高尚而有荣誉。我哥说……他说……”泪水终于滚落她脸颊。 “你哥哥的遭遇我很抱歉。”这话提利昂在瓦兰提斯也跟她说过,但他很怀疑沉浸在悲伤中的她有没有听进去一个字。 她现在是听到了。“抱歉,你很抱歉。”她嘴唇颤抖,脸庞湿润,眼睛是两个红肿的窟窿,“当晚我们就逃离了君临。我哥说非这样不可,因为不久就会有人把国王之死与我们联系起来,将我们抓去拷问。我们先逃去泰洛西,我哥以为逃到那里已经够远了,结果根本不够。那边有一位跟我们相熟的杂耍艺人,他长年累月、日复一日地在酒神喷泉下表演。由于年纪大了,他手没有从前灵活,所以时不时接不住球,满广场地追。但泰洛西人还是会笑着扔钱币给他。后来有天早上,我们听说他的尸体被丢在了三首神的神殿外。三首神的大雕像就在神殿门旁,老人的身体已体己被砍成三段,分别塞进三首神的三张嘴里,等人们将身体缝回去,才发现没了脑袋。” “他是个侏儒。他的头是送给我亲爱的老姐的礼物。” “是啊,他是个矮子,跟你、跟奥普——跟‘便特’——一样。你也为这老人感到抱歉吗?” “我直到现在才知道此人的存在……不过,好吧,我很抱歉他送了命。” “他因你而死。你手上沾满他的血。” 这句控诉刺痛了他,带来的伤害不亚于乔拉·莫尔蒙的话。“我老姐手上才沾满他的血,还有那些谋杀他的畜生。我的手……”提利昂抬起手,翻转查看,最后捏成拳头,“……没错,我手上血迹斑斑。叫我弑亲者,我不否认;叫我弑君者,我也会负责。我杀过父亲、母亲、外甥、情人……男男女女,君主和妓女都栽在我手上。有个歌手惹恼了我,我他妈就把他炖了汤。但我既没杀过杂耍艺人,也没害过侏儒,你那该死的哥哥送了命与我无关。” 分妮抓起他刚给她倒的酒,当头泼来。跟我亲爱的老姐简直一模一样。他听见甩门声,却没看到她离开,因为眼睛被酒液刺痛,世界一片模糊。真是跟她交了个好朋友。 提利昂·兰尼斯特缺乏跟其他侏儒相处的经验。父亲大人不乐意任何人让他联想起畸形的儿子,所以提利昂出生后不久,凡有侏儒表演的剧团就知情识趣地远离了兰尼斯港和凯岩城。提利昂长大后,打探到多恩的佛勒伯爵驾前有个侏儒弄臣,五指半岛上某位领主收了个侏儒学士,还有个女侏儒加入静默姐妹,但他无意结识这些人。他还听过一些谣言,说是河间地某座山上有个侏儒巫婆,在君临有个以跟狗交媾而出名的侏儒妓女——这最后一个故事是他亲爱的老姐亲口跟他讲的,边讲还提出若他想试试,可以送他一条发情的母狗。他礼貌地询问姐姐,这母狗是不是指她自己,瑟曦便把酒当头泼下。那是一杯红酒,现在这杯却是金色。提利昂用袖子擦干脸,眼睛还在痛。 直到风暴来临,他再没见过分妮。 那天早晨,咸海上一丝风都没有,空气凝重,西边的天空却是一片火烧似的红,天边的丝丝云彩亮得好像兰尼斯特的绯红家徽。船员们来回奔波,忙着钉好舱门、拉好绳索、收拾甲板,绑紧每件没扎牢的东西。“飓风要来了,”有人警告他,“没鼻子最好下去。” 提利昂还记得横渡狭海时遭遇的风暴,记得甲板在脚下颠簸颠凝不休,记得船壳发出恐怖的吱嘎声,记得吐出的酒和胃液的味道。 “没鼻子要留在上头。”若诸神要他的命,他宁肯淹死也不想被吐出来的脏东西呛死。头顶的风帆缓缓鼓动,好像某只庞然巨物正要从长眠中苏醒,时而会忽然“吱”一声响,惊得所有人抬头去看。 风势渐强,将平底商船完全吹离了既定航线。血红色天空下,黑云层叠。上午刚过半,西边已是雷电大作,耳畔传来响亮的雷鸣。大海躁动不安,掀起黑色的波涛打向“臭管家号”的船壳。船员们开始迅速降帆。一片..混乱中,提利昂成了妨碍,所以他爬到艏楼上盘腿坐下,尽情品味冷雨抽打面颊的滋味。平底商船起起伏伏,颠簸幅度比他骑过的任何马都要剧烈,海浪把船一会儿抬到浪尖,一会儿一会几又沉到波谷,令他骨头都在震。即便如此,也比关在甲板下憋闷的小房间要好。 风暴直到夜幕降临时才真正到来,在风暴中,提利昂·兰尼斯特湿透了内衣,却有种胜利的感觉……尤其是后来他发现乔拉·莫尔蒙喝得烂醉如泥、在小房间吐了一地时,这种感觉就更强烈了。 晚餐后侏儒逗留在厨房,跟厨子喝了几杯黑朗姆酒庆祝生还。厨子是个一身肥肉的瓦兰提斯胖子,只会说一句通用语:操!但他对席瓦斯棋颇有心得,尤其喝醉了以后。那晚他们玩了三盘,提利昂赢了头一盘,输了后两盘。三盘之后,他觉得够了,便跌跌撞撞回到甲板上,去清空朗姆酒和在脑子里交战的大象。 他在艏楼上乔拉爵士平素待的地方遇见了分妮。骑士夜里会站在栏杆后面,靠着平底商船半腐蚀的丑陋船首像,眺望漆黑无垠的大海。现在站在这里的换成了她,她就像个小孩儿一样脆弱。 提利昂本想悄悄离开,无奈她听见了动静。“胡戈·希山。” “你想这样叫就这样叫吧。”你我都心照不宣。“抱歉打扰了你。告退。” “别,”她苍白的脸神情沮丧,但不像刚哭过,“抱歉的是我——关于那杯酒。我哥和泰洛西城中那可怜老人都不是你杀的。” “我也有责任,虽然我身不由己。” “我太想念他了,想念我哥,我……” “我明白。”他自己也想念詹姆。你真幸运,你老哥在出卖你之前就死掉了。 “我想过寻死。”她吐露,“可今天风暴来临时,我以为船会沉,我……我……” “你发现自己其实还想活下去。”是啊,这是我们的共同点、人类的本能。 她牙齿不齐,这让她笑起来不太好看,但她终究是笑了。“你真的会拿歌手炖汤吗?” “谁,我?那不成,我不做饭。” 分妮咯咯轻笑,听起来就像个甜美的小女孩,她才……十七、十八,最多不超过十九岁。“那个歌手做错了什么呀?” “他写了一首关于我的歌。”她是他珍藏的宝贝呀,她是他含羞的期望。项链和城堡都是空呀,比不上姑娘的吻好。歌词如潮水般涌回心头,令他讶异。或许他从没忘记它们。金手触摸冰冰凉呀,而姑娘小掌热乎乎。 “那一定是首很糟的歌。” “其实不是。它跟《卡斯特梅的雨季》不一样,只是某些部分……好吧……” “它怎么唱的?” 提利昂笑出声。“不行,我不会唱歌。” “小时候,我妈经常唱歌给我们听。给我和我哥。她常说只要用心去唱,嗓子好不好都没关系。” “她也是……?” “……矮子?不,她不是,我爸是。我爷爷在他三岁那年就把他卖给了奴隶贩子,但他后来在戏班里大放异彩,乃至存钱赎身。我爸去过所有的自由贸易城邦,也在维斯特洛上下行走。旧镇人叫他‘跳豆’。” 他们当然会那样叫。提利昂竭力抑制住反感。 “现在我爸死了,”分妮续道,“我妈也死了,连奥普……他是我最后的亲人,连他也不在了。”她扭头望向汪洋彼方,“我该怎么办?我该去哪里?除了滑稽比武,我什么也不会,而那表演需要两个人。” 不,提利昂心想,小妹妹,你不该这样做,你不该这么求我,你根本就不该动这个念头。“去找个孤儿吧。”他建议。 分妮似乎没听见。“长枪比武是我爸的主意,第一头母猪还是他亲自训练的呢,虽然那时他病得没法骑上去,只能由奥普代替。我一直骑狗。我们为布拉佛斯的海王表演过一次,他大笑不止,之后给了 6211." >我们每人一件……贵重礼物。” “我姐姐就是在那里找到你们的?在布拉佛斯?” “你姐姐?”女孩懵了。 “瑟曦太后。” 分妮摇头。“不是她……来找我们的是个男人,在潘托斯。他叫奥斯蒙,还是奥斯德……类似的名字吧。奥普跟他谈的,我不在场,奥普约定了演出安排。我哥总是知道下一步怎么走。” “我们现在是去弥林。” 她更加迷惑不解。“你是说魁尔斯吧。这条船正取道新吉斯去魁尔斯。” “我们去弥林。你会为龙女王表演,她将赏你与你等重的金子。为将来的好日子打算,你现在得多吃点,白白胖胖的才好哄陛下开心。” 分妮没有回应他的微笑。“我一个人的话,只能绕场地跑圈,即便这能逗乐女王陛下,我接下来又该去哪里呢?我们从不在一处久留,因为我们的表演一开始会让人们笑得前仰后合,但看个四五次就会腻的,到时候就没人会开心了,我们也必须离开,去新的地方。大城市里钱好赚,但我更喜欢小镇子。镇里的人虽然不会抛给我们银币,但会邀请我们同桌吃饭,他们的孩子会跟着我们到处跑。” 那是因为住在鸟不生蛋的穷乡僻壤的人从没见过侏儒,提利昂心想,换成双头山羊,那帮该死的傻瓜也会乐呵呵地围观。而等厌倦了山羊的哀叫,他们还会宰了它做晚餐。但他知道这话说出口,她怕是又要哭了,于是他道:“丹妮莉丝心地善良又慷慨大方。”这是对方想听的话。“我相信,她会在宫里为你安排个位置。那将会很安全,远离我姐姐的魔掌。” 分妮转身看着他:“你也会在那里吧。” 若是丹妮莉丝想要兰尼斯特为坦格利安家血债血偿的话,恐怕我不会。“我会的。” 那次谈话之后,;侏儒女孩上甲板的次数明显增多。隔天下午,提利昂发现她和她的斑点母猪在船中央徜徉。气候温暖,波澜不惊。“它叫美女。”女孩羞赧地告诉他。 美女猪和铜分女孩,他心想,还真是一对儿。分妮给了提利昂一堆橡果,让他用手喂给“美女”吃。别以为我不懂僮你的用心,小妹妹,他一边想,一边看着那大母猪抽动鼻子,发出满意的吱吱声。 他们开始一起吃饭。有时候就他们两个,有时候他们和马奇罗的护卫们一起吃。提利昂唤他们作“马奇罗的手指”——因为船上这所谓的“圣火之手”刚好五个。分妮被他逗笑了,笑得很甜。不过总的来说,她很少笑,毕竟伤口太深、也太新鲜。 他很快还教会了她称这艘船为“臭管家”号,而当他把“美女”叫作“培根”时她生气了。为表歉意,他决定教她席瓦斯棋——但他很快就为这份冲动后悔。“不,”他不知是第十几次地重复道,“会飞的是龙,不是大象。” 教她下棋的那天晚上,她终于开口询问他,是否愿意与她比试。“不行。”他回答。之后他想到她的话可能还另有深意,虽然有这层意思他也不能答应,但好歹可以回绝得婉转些。 他回到与乔拉·莫尔蒙共享的房间,在吊床上翻来覆去,辗转不安。他梦见无数只灰色的石手从浓雾中伸出来抓他,还有一座通向父亲的阶梯。 最终他决定不睡了,去上面吹吹夜风。“赛斯拉·科荷兰号”在晚间收起了巨大的条纹风帆,甲板上除一位在艏楼上瞭望的船副和船中央看守火盆的马奇罗以外,再无旁人。火盆暗淡,只剩小火苗在余烬中起舞。 整个天空只看得见西边最明亮的那些星,东北方向被阴郁的暗红光彩点亮,状似大片淤血。好个咄咄逼人、肿胀诡异的月亮,提利昂心想,它好像吞下了太阳而正在发烧。月亮的倒影映照在船后的海面上,血光随波纹荡漾。“几点了?”他问马奇罗,“除非太阳改从东边升起,否则这不可能是日出。怎么天空这么红?” “瓦雷利亚上空永远是一片火红,胡戈·希山。” 一股寒气贯穿他的身体。“我们离那里很近?” “比船员们希望的近得多,”马奇罗用深沉的嗓音回答,“在你们日落国度,流传有这里的故事吗?” “我只知道水手们说谁要是看一眼这片海岸,就注定不得好死。”他不相信这种说法,他叔叔也不信。提利昂十八岁那年,吉利安·兰尼斯特远航去瓦雷利安,意图寻回兰尼斯特家失传的族剑,顺便再找找其他躲过末日浩劫的珍宝。提利昂愿意付出一切,只求跟叔叔一道踏上冒险旅程,但父亲大人把这次航行称为“傻瓜的航海”,坚决禁止儿子参加。 也许他是对的。笑狮号离开兰尼斯港转眼已近十年,吉利安音信全无。泰温公爵数次派人出海寻找弟弟,但线索只到瓦兰提斯。在那里,吉利安的半数船员抛弃了他,他便用奴隶代替。没有哪位瓦兰提斯自由民会与一位公然宣称要去烟海冒险的船长签约。“我们看见的就是十四火峰的火焰在云层上的映照喽?” “十四火峰还是一万四千火峰,谁敢去数呢?我的朋友,凡人不该注视这些火焰。他们是真主的怒火,凡间的火无法相匹。我们人类啊,不过是些渺小的生物。” “其中一些比另一些更渺小。”瓦雷利亚。据记载,在末日浩劫那天,方圆五百里内每座山丘都同时喷发,将灰烬、浓烟和烈火射入空中,天地为之变色。滚烫饥渴的怒火甚至焚尽了天上的魔龙。忽然出现的深谷撕开地面,吞噬了宫殿、神庙和整座整座的城镇。有的湖泊瞬间蒸发,有的湖泊变成酸液池。山脉爆炸,着火的喷泉将熔岩喷到一千尺高的空中,无数龙晶和恶魔的浓浓黑血从红云中倾泻而下。在瓦雷利亚以北,大地发生了裂变,大块大块的陆地沉陷下去,而沸腾的海洋倒灌进来。须臾间,全世界最骄傲的城市便不复存在,由它建立的梦幻帝国随之土崩瓦解,长夏之地成了一片枯萎的焦土,还被海洋分割。 血与火的帝国落得血与火的下场。瓦雷利亚人可谓种瓜得瓜。“咱们的船长是不信邪么?” “咱们的船长希望将航线南移五十里格,远远避开这片受诅咒的海岸。但我命他选择最快捷的路线,因为其他人也在寻找丹妮莉丝。” 他指格里芬和小王子?难道黄金团西征的消息全是幌子?提利昂正待出口询问,想想还是作罢。毕竟红袍僧决心要实现的预言里只有一个英雄,说出第二位坦格利安不合适。“你在圣火里看见其他人了?”他谨慎地问。 “我只看见了他们的影子,”马奇罗透露,“最引人注目的是一个高大扭曲的家伙,他生了一只黑色的眼睛和十条长长的胳膊,正在血海上奔驰。” 第三十四章 布兰(三) 新月当空,锐利轻薄如刀。苍阳起伏,朝朝暮暮升降。红叶风中低吟。黑云满天,风暴欲催,雷鸣电闪,有着黑手和明亮蓝眼的死人步履蹒跚地围在山腰裂缝旁,却不得入。在山底,残废的男孩坐在鱼梁木王座上,任凭乌鸦沿手臂走来走去,倾听着黑暗中传来的呢喃低语。 “你永远无法行走了,”三眼乌鸦保证,“但你可以飞。”时而有歌声从下方远处飘来。森林之子,老奶妈如此称呼歌者们,但那些歌者自称“歌颂大地之人”,他们的源语人类全然懵懂。可乌鸦会说这种语言,小小的黑眼睛中暗藏无数秘密。听到歌声,它们会冲他尖叫,啄他的皮肤。 满月当空,群星拱绕,黑暗天空。落下的雨水冻结,树枝被冰雪压断。布兰和梅拉给那些歌颂大地之人都取了名字:灰烬、叶子、鳞片、黑刃、雪发和煤炭。叶子说,他们的真名对人类的语言来说太长了。洞中只有她会讲通用语,因而其他人对自己的新名字作何感想布兰永远无从得知。 经历过长城外的刺骨寒..冷,洞穴显得格外温暖。寒气渗过岩石,但歌者们点起火,将其驱散。地底深处没有寒风、暴雪和坚冰,没有伸手追杀你的死人,只有梦境和暗淡火光,外加乌鸦的亲吻。 以及黑暗中的低语。 最后的绿先知,歌者们这样称呼他,但在布兰的梦境中,他一直是三眼乌鸦。梅拉·黎德询问他的真名时,他发出幽魂般的可怕笑声。“我能动的时候有很多名字,即便我也有母亲,她哺育我时为我取名布林登。” “我有个姥爷叫布林登。”布兰说,“他是我母亲的叔叔,外号‘黑鱼’。” “你姥爷可能是以我命名的。一直都有人以我命名,只是现在没以前多了。人会遗忘,树木却记得。”他声音很轻,布兰得屏气凝神才听得见。 “他基本和树融为一体了。”被梅拉称作叶子的歌者解释,“他已超越凡人的寿限,但仍弥留不去。这是为了我们,为了你,为了人类的王国。他的肉体只剩下一点点力气。他虽有一千零一只眼睛,但要看的东西太多了。你迟早会了解的。” “我会了解什么?”黎德姐弟举着明亮的火把,把他带回歌者为他们在大洞穴外铺好床的一间小房间,布兰问。“树木记得什么?” “旧神的秘密。”玫建·黎德说。食物、篝火和充足的休息缓解了严酷旅程的折磨,,但他看起来却更加悲伤、抑郁,始终带着疲惫烦扰的目光,“那些先民们了解,却被临冬城遗忘的真相……但在泽地并非如此。我们生活在沼泽和小岛上,更亲近大自然,所以我们也记得。大地和流水,土壤与岩石,橡树、榆树还有柳树。在我们之前,它们就在那里,当我们死后,它们仍将万古长青。” “你也会的。”梅拉说,这让布兰很伤心。你死,我也不活了。他差点说出口,又硬生生咽下去。他几乎长大成人了,不能让梅拉把自己看成哭哭啼啼的小孩。“说不定你们也能成为绿先知。”他坚持。 “我们不能,布兰。”梅拉也很忧伤。 “绿泉水只给极少数凡人喝,好让他们像神一样凝听树叶的低语,透过树木的眼睛观看。”玖建道,“绝大部分人没那么幸运。诸神只给了我绿色之梦的能力。我的使命是把你带到这儿,在这个故事里,我的部分已经完结。” 月如黑洞,高挂天空。群狼在森林里咆哮,在漫天飞雪中嗅探死物。整群乌鸦从山腰飞出,厉声尖叫,黑羽拍打白色的世界。红太阳升起,落下,又升起,将皑皑白雪染成玫瑰和粉色。在山底,玖建陷入沉思,梅拉焦躁不安,阿多则右手提剑、左手持火把,徘徊在漆黑的甬道中。抑或,那是布兰在徘徊? 没必要知道。 深渊上的巨大洞穴被幽暗笼罩,比沥青沏青黑,比焦油浓,比乌鸦羽毛更黯淡。光线就像不受欢迎的闯入者,总是一闪而过,转瞬即逝。无论篝火、烛火,还是灯光,它们燃烧一阵后就会慢慢熄灭,结束短暂的生命。 歌者们为布兰单做了一个王座,和布林登君王的一样,红叶点缀着白色鱼梁木,死枝桠缠绕在活根茎上。他们将王座摆放在深渊上的巨大洞穴,黑暗的空气回荡着下方深处的流水声。王座上铺了柔软的灰藓,他被放上去后,他们还给他盖上温暖的毛皮。 他坐在那里,聆听导师喑哑的低语。“永远不要怕黑,布兰。”君王的话音伴着树木和叶子微弱的沙沙声,他的头稍稍动了动,“最强壮的树会把根扎在大地最黑暗的深渊。黑暗会成为你的斗篷、你的盾牌和滋养你的母乳。黑暗会令你强壮。” 新月当空,锐利轻薄如刀。雪花无声飘落,给士卒松和哨兵树裹上白袍。积雪越来越深,盖住了洞穴入口,形成一堵白墙。夏天想与他的族群一道捕猎,就得在墙上挖洞。这些日子,布兰不常与它们为伍了,只在某些晚上,从天上注视它们。 飞翔比攀爬的感觉更好。 滑入夏天体内变得和没摔坏背时穿裤子一样简单,披上乌鸦夜黑的羽毛则难一些,但没他想象中那么难。这些乌鸦和别的乌鸦不一样。“野生种马又跳又踢,谁给它戴马嚼子它就咬谁。”布林登君王说,“但已被驯服的马会接受其他骑手。这些鸟无论老小,都已被驯服。选一只,飞吧。” 于是他选了一只鸟,又一只,但都进不去,第三只乌鸦用精明的黑眼睛盯着他,扬起脑袋,厉声尖叫——陡然间不再是男孩看着乌鸦,而是乌鸦看着男孩。流水声突然变响,火把也比之前明亮,空气中弥漫着奇怪的味道。他想开口说话,发出的却是尖叫。他的第一次飞翔以撞墙告终,这让他回到了残废男孩体内。乌鸦却没受伤,它飞向布兰,落在他胳膊上。布兰抚摸它的羽毛,再次进入它体内。没多久,他已可在洞中盘旋,穿梭在洞顶悬下的钟乳石林里,甚至飞入深渊,冲向寒冷黑暗的深处。 随后他发现自己并非孤身一人。“乌鸦体内有别人。”回到自己的身体后,他告诉布林登君王,“一个女孩。我能感觉到。” “一个女人,歌颂大地之人。”导师说,“她死了很久,但一部分精魂仍然残留,好比你的男孩肉身明日死了,你的一部分也会残留在夏天体内。那不过是灵魂的阴影,她不会伤害你。” “所有乌鸦体内都有歌者么?” “是的。”布林登君王说,“是歌者教会先民用乌鸦传递消息……那些时日,乌鸦尚能言语。但树木记得的,人类遗忘,现在人们用羊皮纸书写信息,系在不会和他人分享身体的乌鸦脚上。”布兰记得老奶妈讲过相同的故事。他跑去问罗柏这是不是真的,哥哥却大笑,反问他信不信古灵精怪。他真希望罗柏跟他在一起。我告诉他我能飞,但他不信,因此我要让他亲眼看见。我打赌他也能学会飞。他,艾莉亚,还有珊莎,甚至小不点儿瑞肯和琼恩·雪诺。我们都可以变成乌鸦,生活在鲁温师傅的鸦巢里。 但那是另一个愚蠢的梦。有时,布兰觉得一切会不会都是梦。或许他在雪地里睡着了,梦见自己来到安全、温暖的地方。你得醒来,他对自己说,你得马上醒来,否则会在睡梦中冻死。有几回他用手指掐胳膊,非常用力地掐,结果只让胳膊受伤。刚开始,他还靠记录睡觉和起床的次99lib?数来计日子,但在地下,睡觉和起床很快成了形式。做梦变成学习,学习变成做梦,事情突然涌来又突然消失。他是实际做了某事,还是仅仅梦到了它? “一千个人中能产生一个易形者。”布兰学会飞翔后的某天,布林登君王说,“一千个易形者中能产生一个绿先知。” “我以为绿先知是森林之子的巫师。”布兰说,“哦,我是说歌颂大地之人。” “某种意义上是。被你称作森林之子的人有着太阳般金黄的眼睛,但每隔若干年,他们中会有人生出血红的眼睛,或是和森林深处的青苔一样碧绿的眼睛。这些特征代表诸神赐予他们的天赋。神的选民身体孱弱,在世的日子也很短暂,因为万物自有平衡。但他们一旦进入鱼梁木,便可长期驻留。一千只眼睛,一百种形态,和古树树根一样深沉的智慧。绿先知。” 布兰没听懂,便去问黎德姐弟。“你喜欢读书么,布兰?”玖建问他。 “有些书喜欢。我喜欢打仗的故事。我姐姐珊莎喜欢爱情故事,不过那些故事很白痴。” “读书人可以经历千种人生,”玖建说,“不读书的人只能活一次。森林的歌者没书可读,他们没有墨水、纸张和文字。但他们有树,尤其是鱼梁木。他们死后便进入树木体内,进入树叶、枝桠和根茎中。于是树木便记得,记得他们的歌谣和咒语,记得他们的历史和祷词,记得他们对世界的所有认识。学士会告诉你鱼梁木是旧神的圣地,但歌者认为它们就是旧神。歌者死去后,会升华为神。” 布兰瞪大眼睛。“他们要杀我?” “不会的。”梅拉说,“玖建,你吓到他了。” “该害怕的不是他。” 满月当空。夏天穿行在寂静的森林,犹如灰色长影,每次捕猎都更加憔悴,因为猎物越来越少。洞口防护依然坚固,死人依然进不来。大雪又快把它们埋了,但它们还在那里,隐藏着、封冻着、等待着。其他死物加入了它们,它们曾是男人,女人,甚至小孩。死乌鸦站在光秃的褐色树枝上,翅膀覆满冰雪。一只雪熊冲过树丛,它身躯庞大,却瘦骨嶙峋痩骨嶙峋,耷拉着半个脑袋,露出头皮下的森森白骨。夏天和他的族群蜂拥而上,把它撕成碎片,饱餐一顿,尽管吃的是半冻的腐肉,并且那只熊被吃时还在动。 山底下的他们有东西吃。上百种蘑菇长在这。白色盲鱼在黑色河水中游弋,煮熟后和有眼睛的鱼一样美味。和歌者分享洞穴的山羊为他们提供了奶酪和羊奶,这里甚至有些自长夏储备的燕麦、大麦和水果干。他们几乎每天都喝一种血色浓汤,里面有大麦、洋葱和肉块。玖建认为是松鼠肉,梅拉说是老鼠肉,布兰却不关心。反正是好吃的肉,煮过后鲜嫩可口。 洞穴内时间仿如凝固,广阔浩瀚,寂静无声。他们和六十多位活着的歌者,以及几千尸骨生活在一起,在巨大的山中空洞游荡。 “人类不该在此闲逛。”叶子警告他们,“你听到的河流幽深湍急,一直向下流去,流向阳光照不到的地下海。此外,还有通向更深处的甬道甬遣、无底洞和神秘莫测的竖井,被遗忘的道路可以走到大地中心。很多地方甚至连我的族人也没能探明,而按人类的年份计算,我们已在这里居住了一百万年。”’ 尽管七大王国的人称他们为森林之子,叶子和她的族人却一点不像孩子。“森林中的小精灵”或许更合适。他们比人类小一号,正如狼比冰原狼小一号,但这不意味着他们是小孩。他们有坚果一样的深棕皮肤,像鹿般带着浅色斑点,他们耳朵很大,能听到人类听不到的声音。他们眼睛也很大,硕大的金色猫眼能看透布兰看不透的黑暗。他们的手只有三根手指和一根拇指,尖端不是指甲,却是尖锐的黑爪子。 并且他们一直在唱歌。他们用的源语,布兰听不懂,只觉声音纯净如冬日空气。“你们其他的族人上哪儿去了?”有次布兰问叶子。 “融入了大地中。”她回答,“和岩石、树木融为一体。在先民到来前,这片被你们称作维斯特洛的大陆是我们的家园,即便那时我们也人丁稀薄。诸神给了我们漫长的生命,却不让我们有太多人口,以防我们像丛林中没有狼群威胁的鹿那样过量繁殖。那是黎明之纪元,我们的太阳冉冉升起。现在太阳落下,我们的人数逐步减少。巨人也几乎绝迹,他们既是我们的敌手,也与我们同病相怜。西方山间的大狮子被杀光了,独角兽岌岌可危,猛犸象不过数百。冰原狼会比我们延续得久一点,但他们也终将灭绝。在人类造就的世界上,没有他们的生存空间,也没有我们的。” 她说起这些很悲伤,让布兰心有戚戚。事后他又想:换成人类,人类才不会悲伤。人类会愤怒。人类会憎恨,人类会发誓血债血偿。歌者唱着悲伤的歌,人类却会战斗与杀戮。 某日,梅拉和玖建决定不顾叶子的警告,去看看那条河。“我也要去。”布兰说。 梅拉怜悯地看了他一眼。河流在六百尺下方,得走过陡峭的斜坡和弯曲的小路,她解释说最后一段必须用绳子爬。“阿多背着你绝对爬不了。抱歉,布兰。” 恍然间布兰想到,若论攀爬,没人比他强,哪怕是罗柏和琼恩。为他们抛下他的举动,他想大吼大叫,更想号啕大哭。可他几乎长大成人了,因此什么都没说。等他们出发后,他进入阿多体内,跟他们一起去。 高大的马童不再像第一次那样反抗他——那是在狂风暴雨里的湖中高塔上——每当布兰进入他体内,阿多就像一只没了斗志的狗一样,蜷缩起来,把自己藏在内心深处,某个连布兰也触不到的地方。没人会伤害你,阿多,他对被占据了身体的大孩子静静地说。我只想变强壮一会儿。我会还给你的,一如既往。 他进入阿多体内时无人知晓。布兰只需微笑、服从,然后不停重复“阿多”,就能跟随梅拉和玖建。于是他咧嘴开心地笑,没人怀疑他的身份。他总跟着他们,无论他们欢不欢迎。最终,黎德姐弟很庆幸他跟了上来。因为玖建虽可轻松地沿绳子下去,但在梅拉用捕蛙矛抓了只白色盲鱼,决定返回时,他的胳膊却开始打颤,没法爬上来。他只能将绳子系在身上,让阿多拽。“阿多,”他拽一下就哼一声,“阿多,阿多,阿多。” 新月当空,锐利轻薄如刀。夏天刨出一只盖满白霜的黑色断臂,手指还开开合合,在冻雪中钻来钻去。上面的肉足以填饱他空空如也的肚子,之后他更敲骨吸髓。直到这时,胳膊才明白自己死透了。 做狼的时候,布兰和夏天及夏天的族群一起享用野味;做鸟的时候,他跟随乌鸦们飞翔,在日落时盘旋于山间,观察敌人的动静,听凭冷冽的空气刮过羽毛;做阿多的时候,他探寻洞穴。他发现满是骸骨的石室,直通地底的竖井。有处洞顶悬挂着巨大的蝙蝠骨架。他甚至走过横跨深渊的细长石桥,在对面找到更多甬道和石室。一间石室住满歌者,他们都像布林登一样坐在鱼梁木根茎王座上,鱼梁木根穿过他们的身体,树与人浑然一体。他觉得他们大都死了,但当他经过他们面前,他们却睁开眼睛,跟随他手里火把的光芒。有个皱巴巴的嘴一张一合,似乎要说什么。“阿多。”布兰对他说,然后感到真正的阿多在黑暗深处躁动不安。 布林登君王坐在巨大洞穴中的树根王座上,半是尸体半是树,与其说像人,不如说是扭曲的木头、老旧的骨头和腐烂的羊毛雕刻的恐怖塑像。他残破的脸孔上唯一有生气的是那只红眼睛,如同将熄火堆里最后一块煤,周围环绕着扭曲的根茎,枯黄头骨上仅挂着一点破碎的、皮革般的苍白皮肤。 他的样子仍会吓着布兰——鱼梁木的根须于他皱巴巴的身体里钻进钻出,蘑菇点缀在他脸上,白色细根从他空着的那边眼眶生出。男孩更喜欢熄灭火把,因为在黑暗中,他可以假装是三眼乌鸦在窃窃私语,而非某具会说话的可怕僵尸。 我迟早会和他一样。这想法让布兰惊恐万分。失去双腿已够糟了,难道他还注定要失去整个身体,余生都任由鱼梁木在体内生长,将自己穿得千疮百孔么?叶子告诉他们,布林登君王从树木中汲取生命。他不吃不喝,一直在睡,一直在梦,一直在看。我是要当骑士的,布兰想起来,我热爱奔跑、攀爬和战斗。但那好像是一千年前的往事。 他现在算什么?他不过是残废男孩布兰,史塔克家的布兰登——一个覆灭王国的王子,一座焦土城堡的君王,一片废墟的继承人。他曾以为三眼乌鸦法力无边,乃是可以治好他双腿的睿智老巫师,可他现在明白,那不过是孩子愚蠢的梦。我已过了幻想的年纪,他告诉自己,一千只眼睛,一百种形态,和古树树根一样深沉的智慧。和成为骑士一样好。差不多一样好。 月如黑洞,高挂天空。洞穴外,世事如常流转;洞穴外,太阳升起落下,月亮盈缺交替,冷风呼啸怒吼。在山底,玖建·黎德越来越阴沉孤僻,让他姐姐十分伤心。她常和布兰靠坐在小火堆旁,漫无边际地交谈,一边拍打睡在他们中间的夏天,这时她弟弟会去洞穴中独自游荡。天色好的时候,玖建甚至会爬到洞口,站上几小时,看向外面的森林。他裹着皮毛,仍冻得瑟瑟发抖。 “他想回家,”梅拉告诉布兰,“但他甚至不会试着反抗命运。他说绿色之梦一定会成真。” “他很勇敢。”人唯有恐惧方能勇敢。很久很久以前那个夏雪的日子,他们发现冰原狼崽前,父亲教导过他,而他一直记得。 “他很愚蠢。”梅拉说,“我曾希望找到你的三眼乌鸦之后……现在我开始怀疑为什么来这里了。” 都是为了我。布兰心想。“因为他的绿色之梦。”他说。 “他的绿色之梦。”梅拉苦涩地重复。 “阿多。”阿多附和。 梅拉哭起来。 布兰憎恶自己的残废之身。“别哭。”他安慰道。他想搂住她,紧紧搂住她,就像他在临冬城受伤时,母亲抱他那样。梅拉就坐在那里,离他不过几尺,却如此遥不可及,像是在千里之外。想触碰她,布兰得双手撑地,拖着残废的腿爬行,而这里的地面粗糙坑洼,他不仅爬不快,还会磕破手臂。我可以进入阿多体内,他心想,让阿多抱住她,轻拍她的背。布兰觉得这想法有些异样,却难以自拔,然而梅拉忽然逃离了火堆,奔进黑暗的甬道。他听到她的脚步声渐行渐远,最后只剩歌者们的歌声。 新月当空,锐利轻薄如刀。时间如水,前仆后继流逝。白昼缩短,黑夜俱长。阳光再照不到山下的洞穴,月光也与石厅无缘,连群星都成了陌生人。那些东西毕竟属于地上世界,地上世界遵照自然铁律,日日夜夜轮转。 “到时候了。”布林登君王宣布。 他声线里某种东西犹如冰冷的手指划过布兰后背。“到做什么的时候了?” “进行下一步。超越易形者,了解绿先知的真谛。” “树木会教导你。”叶子说。在她示意下,被梅拉取名雪发的白发歌者走上前,手捧一只鱼梁木碗,碗上雕刻着十二张脸孔,好像心树上的脸。碗里装着黏稠刺鼻的白色膏体,夹着缕缕红丝。“你得吃了这个。”叶子说着,递给布兰一个木勺。 男孩儿满腹狐疑地看着碗。“这是什么?” “鱼梁木籽糊。” 这东西的样子让布兰恶心。他猜想那些暗红的丝是鱼梁木树汁,可在火把光芒下,看起来特别像血。他把勺子插进糊里,犹豫不决:“这东西会让我变成绿先知?” “是你的血脉使你成为绿先知。”布林登君王说,“这东西不过帮你唤醒天赋,让你与树木结合。” 布兰不想与树木结合……但也没人会跟残废的他结合啊。一千只眼睛,一百种形态,和古树树根一样深沉的智慧。绿先知。 他吃下去。 尝起来有点苦,但没有橡子糊苦。第一勺最难下咽,他差点吐回去。第二勺就好多了。第三勺甚至有些甜。接下来简直是狼吞虎咽。他怎觉得这个苦呢?明明尝起来像蜜,像新雪,像胡椒肉桂,像母亲给他的最后一吻。空碗滑下手指,掉在洞穴地上。“我没觉得有什么变化。接下来会怎样?” 叶子碰碰他的手。“树会教导你。树木都记得。” 她举起一只手,其他歌者开始在洞穴内四处走动,把火把逐个熄灭。 黑暗加深,涌向它们。 “请闭眼,”三眼乌鸦说,“改变形态,就像进入夏天那样。但这次你要试着融入根茎,跟随它们钻入大地,进入山上的树木中,然后告诉我你看到什么。” 布兰闭上眼睛,离开身体。融入根茎,他想,进入鱼梁木。成为树。陡然间,他看到黑暗笼罩的洞穴,听到下方奔腾的河流。 然后他回家了。 艾德·史塔克公爵坐在神木林幽深的黑水池旁苔藓爬盖的磐石上,心树苍白的根犹如老人坑坑洼洼的手臂围绕在他周围。巨剑寒冰斜躺于膝,他正用油布擦拭剑刃。 “临冬城。”布兰轻语。 他父亲抬起头。“谁?”他边问边转头……布兰被吓到了,赶紧抽身。于是父亲、水池和神木林淡去消失,他又回到洞中,回到像母亲一样抱着他的鱼梁木根茎王座里。鱼梁木的根苍白粗厚,他面前忽有支火把点燃。 “告诉我们你看到什么。”从远处看,叶子像个小女孩,跟布兰或他姐妹年纪相仿;但近处看她老多了。她说自己曾游走人世间两百年。 布兰口干舌燥,不由得吞了下口水。“临冬城,我回到了临冬城。我看到我父亲。他没死,没死,我亲眼看到了他。他也回到了临冬城,他还活着。” “不。”叶子说,“他死了,孩子。不要试图从死亡中唤回他。” “我亲眼看到了他。”布兰感觉脸颊碰上了粗糙的木头,“他在擦拭寒冰。” “你看到了想看到的事。你内心渴望父亲和家园,于是你看到了。” “想去看,先得学会如何看。”布林登君王说,“你刚才看到的不过是昔日之影,布兰,你通过你家神木林心树上的眼睛在看。树木的时间概念和人类不同。太阳、泥土和水,这些是鱼梁木理解的东西,而非一年、十年、百年。对人类来说,时间像一条长河,我们随波逐流,从过去直到现在,单向前进。树木的生命则不同。他们在同一个地方扎根、生长、死去,时间的河流无法让他们移动分毫。橡树就是橡子,橡子就是橡树。而鱼梁木……对鱼梁木来说,人类的沧海桑田不过短短一瞬。通过这扇门,你我均可窥见过往。” “可是,”布兰又说,“他听到我说话。” “他听到的是风中低吟,树叶摩挲。不管怎么努力,你都没法对他说话。我清楚这个,我也有自己的心病。我爱着一位兄弟,恨着一位兄弟,渴望着一位女人。通过树,我仍能看到他们,但我的话他们一个字也听不见。过去已经过去。我们可以引之为鉴,却终究无法改变它。” “我还能看到父亲么?” “等你熟练天赋,想看什么就看什么。树木曾看到的事,无论昨天、去年,甚至千年以前的,你都可以随心所欲地看。人类被束缚在永恒的当前,既看不穿记忆的迷雾,又游不过前方的阴影之海。有些飞蛾虽然朝生夕死,但对它们而言,那短短一瞬相当于我们的数年抑或数十年。橡树能活三百年,红木能活三千年,而鱼梁木若不受干扰,能永世长存。对它们来说,四季轮转不过弹指一挥间,过去即是现在,现在即是未来。假以时日,你的视线不会只局限在神木林中。歌者在心树上刻下眼睛来唤醒它们,那是绿先知最先学会利用的眼睛……但迟早你无须树木,亦可看得真切。” “那要等到什么时候?”布兰急切地问。 “一年,三年,或十年。我无法预见。但我保证,迟早有这么一天。现在我累了,树木在召唤我。我们明天继续吧。” 阿多抱布兰回房,低声嘟囔着“阿多”,跟上举火把走在前的叶子。布兰希望梅拉和玖建也在,好给他们讲自己的见闻,但岩石中的舒适凹室却空荡荡、冷清清的。阿多把布兰放在床上,盖上毛皮,然后为大家生火。一千只眼睛,一百种形态,和古树树根一样深沉的智慧。 布兰看着火焰,决定一直等梅拉回来再睡。他知道玖建会不满意,但梅拉一定很高兴听他说话。 他不记得自己何时闭上了眼睛。 ……他莫名其妙又回到了临冬城,在神木林中俯视父亲。这次艾德公爵看起来要年轻许多,头发还是棕色,并无灰丝夹杂。他低着头。“……让他们像亲兄弟一样互敬互爱。”他祈祷,“愿我夫人能真心原谅……” “父亲。”布兰的声音化作风中低语,树叶轻吟,“父亲,是我啊。是布兰。布兰登。” 艾德·史塔克抬起头,久久注视着鱼梁木。他眉头紧皱,但并未说话。他看不到我,布兰绝望地意识到。他想伸手触碰父亲,却发现能做的只有旁观和倾听。我在树里,心树里,通过它的红眼睛看世界。鱼梁木不能说话,所以我也不能。 艾德·史塔克继续祈祷。布兰觉得泪水溢满眼眶。但那是他的泪水,还是鱼梁木的?如果我哭出来,心树会不会流泪? 父亲剩下的祷词被突如其来的木头敲打声淹没。艾德·史塔克像朝阳下的晨雾般消融,换成两个孩子在神木林里雀跃,挥舞破树枝互相攻打。女孩年长,个子也更高。艾莉亚!布兰热切地想,一边看她跳到岩石上,朝男孩劈砍。不对。如果女孩是艾莉亚,男孩就该是布兰自己,可他没留过那么长的头发。而且艾莉亚比剑没赢过我,这女孩却把对手一顿好揍楱。她击中男孩的大腿,下手之重,打得他下盘不稳,跌进水池,不停地扑腾尖叫。“小声点,笨蛋。”女孩扔掉手里的树枝,“不过是水啦。你想让老奶妈听见然后告诉父亲么?”她跪下来,把弟弟从池子里拉出。但男孩出来之前,两人都消失了。 影像越闪越快,让布兰迷惑眩晕。他再没看到父亲,也没看到像艾莉亚的女孩,却看到一个怀孕的裸女湿淋淋地从黑水池中出来,跪在树前,祈祷旧神给她一个可以替她复仇的儿子。随后出现了一个像长矛一样瘦痩的棕发女孩,踮起脚尖,吻上一名和阿多一样高的骑士的双唇。一个有深色眼睛、肤色苍白、气势汹汹气势汹洄的年轻人折下三根鱼梁木枝,削成箭矢。树木在缩小,随着影像变幻逐渐缩小,有些小树甚至缩成了树苗,最后消失,然后被其他树取代,然后那些树也变小,接着再消失。现在出现在布兰面前的领主更为高大威猛,全是身披毛皮和锁甲的硬汉。其中有些人的脸曾被铭刻在墓窖中的石像上,但没等布兰认出来,他们就全部消失了。 他看到一个大胡子强迫一名俘虏跪在心树前,一位白发女穿过暗红树叶走来,手握一柄青铜镰刀。 “不,”布兰说,“不,不要。”但和他父亲一样,他们也听不到他的话。女人抓住俘虏的头发,用镰刀挂住俘虏的脖子,狠狠99lib?一划。穿越千年的迷雾,残废男孩只看到男人的双脚在泥土中踢打……同时他的生命随着倾泻的红潮流失殆尽。 布兰登·史塔克品尝到鲜血的味道。 第三十五章 琼恩(七) 整整七天昏昏沉沉的大雪之后,太阳终于在接近午时破云而出。有的地方雪堆得比人还高,好歹道路在事务官们的整日清扫下,还算通畅。长城反射日光,每条裂缝和罅隙都闪着淡蓝光芒。 琼恩·雪诺站在七百尺高的绝顶,俯视鬼影森林。北风卷过脚下的树林,将树冠上轻薄的冰晶纷纷吹落,犹如展开一面面冰旗。除此之外一片沉寂,了无生机。但他并不能完全放心。他怕的不是活物。即便如此…… 云开日现,风雪已停。再赶上这么好的机会得等一月,甚至一季。“让伊梅特集合新兵。”他吩咐“忧郁的”艾迪,“准备护卫队,十名装备龙晶武器的游骑兵。我希望他们一小时内启程。” “是,大人。谁来指挥?” “我亲自来。” 艾迪的嘴往下撇得比往常更厉害。“有人会说司令大人安全暖和地待在长城后面更好——不是我说的啊,但有人会这么说。” 琼恩笑了。“最好别当我面说。” 一阵疾风吹把艾迪的斗篷吹得呼呼作响。“还是下去吧,大人。这风想把我们推下去,可我还没学会飞啊。” 他们乘铁笼返回地面。狂风呼啸,宛如小时候老奶妈故事里冰龙的吐息。沉重的铁笼摇摇晃晃,好几次擦上长城,刮下细小晶莹的冰晶,在阳光中闪耀飞舞,好似破碎的玻璃。 玻璃,琼恩沉思,或许有用。黑城堡需要临冬城的玻璃花园,那样在深冬也可种菜。最好的玻璃产自密尔,但纯净的整幅玻璃价钱等重于香料,绿玻璃和黄玻璃又不顶用。说来说去还是钱。只要有足够的金子,我们就能把吹玻璃的学徒和熟练玻璃工从密尔请到北境,以自由为代价让他们传授技术。这样做行得通。只要有金子。可惜我们一贫如洗。 长城脚下,白灵在雪堆里打滚。大个儿冰原狼似乎很喜欢新雪。他看到琼恩,便跳起来,抖掉残雪。“忧郁的”艾迪说:“他和您同去?” “是的。” “他是匹聪明的狼。我呢?” “你不用去。” “您是位明智的领导。白灵是更好的选择,我可没利齿来撕咬野人。” “若诸神保佑,我们不会碰上野人。我骑那匹灰色阉马。”消息在黑城堡里传得飞快。波文·马尔锡踏着重重的步子来马厩见琼恩时,艾迪还在为灰马备鞍。“大人,我希望您慎重考虑,新人可以轻松地在圣堂宣誓。” “圣堂是新神的家,而旧神居住在森林里。尊崇旧神的人得.99lib?在鱼梁木下发誓。你跟我一样清楚。” “纱丁来自旧镇,艾隆和艾蒙克来自西境。他们不属于旧神。” “我没有强迫大家信仰什么神,大家可以自由选择七神,抑或红袍女的光之王。既然他们选择了树,就得接受相应的考验。” “哭泣者可能还在外面候着呢。” “即便下雪,去小树林也不到两小时骑程。我们半夜前就能回来。” “这太久了,不明智。” “是不明智,”琼恩说,“但很必要。这些人要把生命献给守夜人,加入延续数千年不动摇的兄弟会。誓言重要,传统也重要,是它们将我们凝聚在一起,无论尊贵低贱,年幼老迈,卑鄙高尚。它们让我们做兄弟。”他拍拍马尔锡的肩膀,“我保证,我们会回来。” “是啊,大人。”总务长说,“但回来的是活人,还是挖出眼睛插在枪上的首级呢?您回来时已是黑夜,有些地方的积雪有齐腰深。我知道您带的都是老手,这敢情好,但黑杰克布尔威也熟悉这片森林,您叔叔班杨·史塔克也——” “我有他们没有的东西。”琼恩转过头,打个呼哨。“白灵,过来。”冰原狼抖掉背上的雪,小跑到琼恩身旁。游骑兵们为他让路,一匹母马嘶鸣起来,向外躲避,罗里使劲拽缰绳才控制住。 “长城是你的了,波文大人。”他拽着马缰,牵马走向大门,通过蜿蜒狭窄的冰隧道。 冰墙之外,高大的树木安静伫立,满目银装素裹。游骑兵和新兵们整队时,白灵一直在琼恩的马旁绕来绕去,停下来不断嗅嗔探,吐息在空气中凝成白霜。“怎么了?”琼恩问,“有人?”他目力所及的森林空无一人,但他实在看不了多远。 白灵冲向森林,从两株披着厚厚白斗篷的松树间钻过,消失在一片白雪中。他想打猎,但猎什么呢?琼恩不像担心自己的队伍那样担心冰原狼。白林里的白狼,静如影,野人发现不了他。他也不用找,白灵想回来自会回来,急也没用。 于是琼恩轻踢马腹,率领大家进发,他们胯下矮种马的蹄子踏碎地表的冰层,陷入下面的软雪中。他们踏着稳健的步伐,走入森林,长城在身后慢慢缩小。 士卒松和哨兵树被厚厚的积雪覆盖,冰柱从阔叶木光秃秃的褐色枝干上垂下。尽管去白木林的小路早被踩了出来,琼恩还是派大麦汤姆前去侦查,大里德尔和长镇的卢克也钻入森林,分头去东西两面,担任队伍侧翼的警戒斥候。这三个都是老到的游骑兵,装备了铁刃和龙晶,马鞍上挂着号角,需要时可以求助。 其他游骑兵也是好样的。至少打起仗来是好样的,个个忠诚。他们来长城之前做过什么琼恩不想探究,很多人的经历无疑跟他们身上的斗篷一样黑;但在这里,他们全是可以托付后背的兄弟。凛冽的寒风撕扯着兜帽,有人用围巾遮脸,但琼恩仍能认出他们,每个名字都铭记在心。他们是他的部下,他的兄弟。 还有六个人骑马跟随——有老有少,有高壮也有瘦弱的,有老手也有菜鸟。六个即将发下誓言的人。马儿在鼹鼠村出生长大,艾隆和艾蒙克是仙女岛人,纱丁来自维斯特洛另一头的旧镇的妓院,这四个都是男孩。皮革和贾克斯是成年人,四十好几了,他们从前就生活在鬼影森林,已有了子孙后代。琼恩·雪诺去鼹鼠村动员那天带回六十三个野人,到目前为止,只有他俩愿意披上黑衣。埃恩·伊梅特认为他们准备好了,或者说“再怎么准备也就这样了”。他和琼恩及波文·马尔锡一起挨个考量,为他们分配合适的职业:皮革、贾可斯与艾蒙当游骑兵,马儿做工匠,艾隆与纱丁为事务官。现在,发下誓言的时刻到了。 埃恩·伊梅特骑在队列前端,他胯下的马是琼恩毕生所见最丑99lib.的,除开蹄子就是长毛。“据说昨晚婊子塔出了点乱子。”教头道。 “是哈丁塔。”从鼹鼠村跟他回来的六十三个野人里,有十九个女人或女孩。琼恩把她们安置在他初到长城时住的那座废塔中。她们中有十二名矛妇,完全能保护自己和女孩们,阻止黑衣人可能的骚扰。被拦在门外的黑衣弟兄给哈丁塔改了个淫秽的新名字,这种玩笑琼恩决不容忍。“三个愚蠢的醉汉把哈丁塔当成了妓院,仅此而已。他们被打入冰牢,忏悔过错。” 埃恩·伊梅特扮个鬼脸。“人是人,誓言是誓言,而言语就像风。你应该派人守卫那些女人。” “那谁来守卫那些守卫呢?”你什么都不懂,琼恩·雪诺,耶哥蕊特是他的老师,而他学到了这个教训。如果连他都不能守住誓言,怎能强求弟兄们?但觊觎女野人太危险了。男人要么占有女人,要么得到匕首,耶哥蕊特曾告诉他,,两者必得其一。波文·马尔锡并非全错,哈丁塔现在一点就着。“我打算再开放三座堡垒,”琼恩说,“深湖居、黑貂厅和长车楼。这些堡垒由自由民驻守,我只安排指挥官领导。其中长车楼除了指挥官和总务官,全是女人。”他知道没法彻底禁止见不得人的勾当,但距离至少会增加难度。 “哪个可怜傻瓜去当这差?” “此刻跟我并辔而行的人。” 埃恩·伊梅特脸上闪过兴奋和惊恐混合的神情,仿佛比见了一袋黄金还刺激。“大人,我怎么得罪你的,让您如此恨我?” 琼恩哈哈大笑。“别怕,你并不孤单,我打算让艾迪去做你的副手和事务官。” “矛妇们得高兴坏了。不过说实话,你应当派那个马格拿去管一座城。” 琼恩笑容隐去。“我不敢信任他,恐怕赛贡仍把父亲的死归咎于我。更糟的是,他生来接受的训练是怎样发号施令,而非听别人指手画脚。不要把瑟恩人和自由民混为一谈,有人跟我说,马格拿在古语中的意思是‘领主大人’,斯迪在他的人民眼里甚至近乎于神。虎父无犬子,我不需要他们跪拜,但他们得听话。” “是啊,大人,但你总得跟马格拿打交道。要是忽视他,瑟恩人会惹麻烦。” 总司令总有处理不完的麻烦,琼恩差点脱口而出。鼹鼠村之行给他带来了太多麻烦,那些女人不过是细枝末节。哈尔克正如他担忧的那样凶猛好斗,黑衣兄弟里也有人恨自由民恨得深入骨髓。一名哈尔克的手下在校场上切掉了一名工匠的耳朵,这很可能是大规模流血的前奏。他得尽快开放那些古老的堡垒,好把哈犸的哥哥调去深湖居或黑貂厅。但眼下,那些堡垒完全不宜居住,而奥赛尔·亚威克的工匠们还在修复长夜堡。有些晚上,琼恩·雪诺反复思索:阻止史坦尼斯屠戮野人是不是个天大的错误?我什么都不懂,耶哥蕊特,他心想,或许永远都不懂。 离树林尚有半里路,秋阳拖出长长的红光,穿透光秃的枝桠枝栖,将积雪染成粉色。他们骑马经过一条封冻的小溪,冰雪覆盖的石岸犬牙参差,他们又沿弯弯拐拐的兽径行向东北。每当朔风吹起,空中便雪花乱舞,刺痛眼睛。琼恩拉起围巾,遮住嘴巴鼻子,又戴上斗篷兜帽。“不远了。”他鼓励大家,但没人回应。 琼恩在看到大麦汤姆前先闻到了他的气味。或是白灵闻到了?近来琼恩·雪诺即便清醒时,也总觉得自己和冰原狼合二为一。魁梧的白狼率先出现,甩掉身上的雪。没多久,汤姆现身。“野人,”他轻声报告琼恩,“林子里。” 琼恩让众人停下。“多少?” “我看到九个,没守卫。有些可能死了,要么就是在睡觉。看上去大部分是女的。有个孩子,但也有个巨人。我就看到这些。他们生了堆火,烟从林子里冒出来。一群白痴。” 九个,我有十七人。但其中四个只是男孩,并且我没有巨人。 然而琼恩并不打算退回长城。若这些野人活着,说不定能招募;即便死了,嗯……一两具尸体也有些用处。“徒步前进。”他轻盈地跃下马,落在冰冻的地面上,雪没过脚踝。“罗里,佩特,看着马。”他本可让新手们看马,但他们急需战斗洗礼。这是个好机会。“散开,围成半圆,三面包围树林。要始终留意左右的人,别让间距过宽。积雪能掩盖脚步声,若我们攻其不备,就可兵不血刃。” 黑夜迅速降临,最后一缕阳光也被西方的森林吞噬吞嶁,林中光线消失得无影无踪。粉雪终归纯白,仿佛被夜幕吸干了色彩。入夜的天空呈现淡灰,好像被浆洗太多次的老旧斗篷,随后头几颗星星羞涩地现形。 前方有一根暗红叶冠笼罩的苍白树干。只可能是鱼梁木。于是他探手从背后抽出长爪,左右环顾,向纱丁和马儿点头示意,他们又把消息传递给旁边的人。接着大伙儿一起冲向树林,陈雪掩盖了脚步声,只听见彼此的喘息。白灵跟他们一起奔跑,犹如一道白影傍在琼恩身旁。 鱼梁木在空地边缘围成一圈,一共九棵,大小年龄相差无几。每棵树上都雕着一张脸,无一雷同。有的在微笑,有的在尖叫,有的冲他咆哮。深沉的暮霭中,它们的眼睛是黑的,但琼恩知道,日光下那些眼睛如血一般红。就像白灵的双眼。 林中火堆十分微弱,灰烬里闪着奄奄一息的火苗,几根冒烟的断枝要死不活地闷燃着。即便如此,也比在它周围蜷缩的野人更有生命力。当琼恩冲出森林时,只有那个孩子发现了。他号哭起来,抓住母亲的破斗篷。女人抬起眼,倒抽一口气。林子被游骑兵包围了,他们穿过枯骨般的白树,黑手套中的钢铁闪着寒光。一场屠杀似乎不可避免。 巨人最后才发现他们。他蜷在火堆旁睡着了,最后才被吵醒——被孩子的哭声,被黑皮靴踏碎雪块的声音,被突然的吸气声。犹如一块巨石有了生命,他打着哈欠坐起来,用大如火腿的手揉着睡意惺忪的眼睛……直到看到埃恩·伊梅特和他手里闪闪发光的长剑。于是他咆哮着一跃而起,巨手高高抄起槌子。 白灵龇牙威吓。琼恩抓住白灵的颈毛,阻止冰原狼。“我们无意开战。”他明白自己的手下足以放倒巨人,却会付出血的代价。而一旦见血,野人们也会加入战团。他们或许逃不过全军覆没的下场,但黑衣弟兄也会有所损伤。“这是神圣之地。投降吧,我们——” 巨人再次咆哮,吼声让树叶颤抖。他用巨槌槌地,巨槌把手是六尺长的粗糙橡木,槌头则是一条面包那么大的巨石。这一槌让大地跟着晃,几个野人开始找武器。 琼恩·雪诺正待抽出长爪,却听皮革在林子另一头说话。话带鼻音,十分粗哑,但琼恩听出里面的韵律,明白这是古语。皮革说了很久,他话音一落,巨人便出声回答。巨人的声音听起来像在吼,夹杂着咕噜声,琼恩一个字都不懂。只见皮革指指鱼梁木,又说了些什么,巨人也指指心树,磨着牙,放下槌子。 “好了,”皮革说,“他们不打。” “干得好。你跟他们说了什么?” “我说那些也是我们的神。我们是来祈祷的。” “我们确实是。大家都放下兵器,今晚这里不准流血。” 大麦汤姆说有九人,确实是九人,只是有两个已经死了,另一个非常虚弱,估计挺不到天明。剩下的六人包括一对母子,两个老人,一名穿着破旧青铜甲、受了伤的瑟恩人,还有一名硬足民,这人的光脚冻伤严重,琼恩一看就知道他再不能走路了。随后琼恩得知,他们来这片林子前基本互不认识。史坦尼斯击溃曼斯·雷德的队伍后,他们逃进森林,以躲避屠杀,游荡了一段时间后,因为饥饿与寒冷失去了朋友和亲人,最后筋疲力尽地到此,再也无力前进。“诸神在此,”其中一位老人说,“这是最好的长眠之所。” “往南走几小时就能到长城。”琼恩说,“何不去那里寻求庇护?其他人都投降了,包括曼斯。” 野人们交换着眼神。最后有人说:“我们听说了。乌鸦烧死了俘虏。” “连曼斯也不放过。”女人补充。 梅丽珊卓,琼恩想,你和你的红神要对此负责。“愿意跟我们回去的,我们都欢迎。黑城堡能提供食物和住处,长城能保护藏书网你们不受林中出没的白鬼伤害。我向你们保证,没人会被烧死。” “乌鸦的话。”女人把孩子抱得更紧,“你凭什么保证?你是谁?” “守夜人军团总司令,临冬城艾德·史塔克之子。”琼恩转向“大麦”汤姆。“让罗里和佩特牵马过来。该办的事办完后,我不想在这多待。” “遵命,大人。” 他们只剩一件事要办,那也是此行的目的。埃恩·伊梅特唤出新兵们,其他人离开适当的距离围观。新兵们跪在鱼梁木前,白昼的光线已彻底消散,唯有头顶的星光及林子中央微弱的暗红火堆。 他们拉起黑色兜帽,披着厚厚的黑斗篷,犹如六个阴影雕刻的塑像。他们同声念诵,在广袤的黑暗中却渺小如斯。“长夜将至,我从今开始守望。”宣誓一丝不苟,一如此地举行过的上千次仪式。纱丁的声音甜美如歌,马儿的声音喑哑迟疑,艾隆的声音则焦虑尖锐,“至死方休。” 但愿我们都不会横死。琼恩·雪诺单膝跪在雪地。父亲的神祇啊,请保佑这些人,也请保佑艾利亚小妹,无论她身在何方。我向你们祈祷,请让曼斯找到她,并安然无恙地带她回来吧。 “我将不娶妻,不封地,不生子。”新兵们庄严发誓,应和着千百年中无数前辈,“我将不戴宝冠,不争荣宠。我将尽忠职守,生死于斯。” 树上的神啊,请赐予我力量,让我能坚守誓言,琼恩·雪诺默默祈祷,赐予我智慧,让我知道何去何从;赐予我勇气,让我敢作敢为。 “我是黑暗中的利剑。”六个人继续念道。琼恩觉得他们的声音有所变化——变得更加坚定有力。“我是长城上的守卫,抵御寒冷的烈焰,破晓时分的光线,唤醒眠者的号角,守护王国的坚盾。” 守护王国的坚盾。白灵用鼻子拱着琼恩的肩膀,琼恩伸手环住他。他嗅到马儿没洗过的马裤的味道,纱丁精心梳理的胡子上涂抹的甜香,此外还有浓郁的恐惧和巨人强烈的体味。他听到自己的心跳。他的视线越过林子,看到怀抱婴孩的女人,两名灰胡子老人,双脚残废的硬足民。 他看到的都是人。 “我将生命与荣耀献给守夜人,今夜如此,夜夜亦然。” 琼恩·雪诺率先起身。“起来吧,守夜人的汉子。”他伸手将马儿拉起。 寒风吹起,该离开了。 回程比来时漫长得多。首先巨人就走得太慢,尽管他有粗壮的长腿,可总停下来用槌子敲打低处树枝的积雪。女人与罗里同骑,她的儿子由大麦汤姆带,两位老人则分别和马儿、纱丁共乘。瑟恩人怕马,受伤的他宁愿一瘸一拐跟在后面。硬足民没法上马鞍,只能像袋大麦一样被绑在矮种马背上;那个脸色苍白、四肢干枯的老妪也照此办理,虽然她可能永远醒不来了。 他们把两具尸体也带上了,这让埃恩·伊梅特费解。“只会拖慢速度,大人,”他对琼恩说,“我们应当碎尸之后烧掉。” “不。”琼恩说。“带上。我有用。” 回程没有月光指引,只偶尔瞥见几颗星。黑白混杂的世界一片静谧,他们似乎踏上了冗长缓慢的无尽之旅。积雪紧附在靴子和裤子上,狂风摇晃松树,吹得斗篷噼啪作响,翻卷飞扬。红色流浪星挂在天际,透过参天大树光秃的树枝,注视着他们在下方穿行。盗贼星,自由民这样称呼它。耶哥蕊特一直坚持,当盗贼星侵入月女座,正是男人偷女人的吉时。可她没说过何时是偷巨人的吉时。还有两具尸体。 他们见到长城时,天几乎亮了。 一名哨兵吹起号角相迎,号声从长城绝顶传来,好像某种嗓音低沉的巨鸟的悲鸣。一声号角代表兄弟归来。大里德尔解下战号,吹响回应。在大门口,他们停了一会儿,等待忧郁的艾迪·托勒特撤下门闩,打开铁栅。艾迪看到衣衫褴褛的野人,不由得努努嘴,又细细打量了巨人好一会儿。“我觉得隧道里得上点黄油润滑,大人,要我派人去厨房拿么?” “噢,我觉得他能过去。不用黄油。” 他确实能过去……双膝双手着地爬过去。委实是个大家伙,至少十四尺高,甚至比强壮的玛格还高大。玛格正是死在这冰下隧道,和唐纳·诺伊同归于尽。铁匠是好样的,守夜人近来失去了太多好样的弟兄。琼恩将皮革拉到一旁。“你会说他的语言,你负责照顾他。让他吃饱,给他找个能烤火的暖和住处。记住,待在他身边,不要让人招惹他。” “好的,”皮革有些犹豫,“大人。” 琼恩让幸存的野人都去处理剑伤和冻伤,希望热腾腾的食物和暖和的衣物能让他们恢复,但硬足民失去双脚在所难免。他让人把尸体放进冰牢。 琼恩把斗篷挂在门边钉子上时,注意到克莱达斯来过,书房桌上留了一封信。东海望还是影子塔,他一开始这么猜测。但封蜡不是黑色,而是金色,还印有烈焰红心中的雄鹿头图案。史坦尼斯。琼恩捻碎硬蜡,展开羊皮纸。学士的笔迹,国王的语气。 史坦尼斯已己拿下深林堡,山地氏族支持他。菲林特、诺瑞、渥尔、里德尔,全部。 我军有意外的援手——熊岛之女,身手不凡。她名叫亚莉珊·莫尔蒙,被称为母熊。她将战士隐藏在一群渔船中,出其不意地袭击铁民搁浅停靠的长船。结果葛雷乔伊的长船要么被烧毁,要么被缴获,上面的铁民不是战死就是投降。那些船长、骑士、有名望的战士和其他出身高贵的人留着收取赎金或派其他用场,剩下的我准备吊死…… 守夜人发下誓言,在王国的纷争中不偏不倚。尽管如此,琼恩·雪诺仍感到相当满足。他继续读。 ……胜利的消息传开后,更多北境人加入我方,包括渔民、自由骑手、山区居民,狼林深处的小农户,为躲避铁民之祸而背井离乡的磐石海岸村民,以及临冬城外那场战斗的幸存者,那些曾效忠于霍伍德家、赛文家和陶哈家的人。我写信时,军队已有五千规模,并与日俱增。我们收到消息,卢斯·波顿集结所有兵力向临冬城进发,要在那里举办他的私生子和你同父异母妹妹的婚礼。我不能让他盘踞临冬城,因此必有一战。阿尔夫·卡史塔克和莫尔斯·安柏会出兵支援。可能的话,我会解救你妹妹,并给她找个比拉姆斯·雪诺好的归宿。在我返回之前,你和你的弟兄们务必守住长城。 信末用不同的笔迹签名: 奉承真主明光照耀,安达尔人、洛伊拿人和先民的国王,七国统治者与全境守护者,拜拉席恩家族的史坦尼斯一世封印手书。 琼恩将信放到一旁,羊皮纸重新卷起来,似乎急于守护里面的秘密。琼恩不太确定自己对信中内容的感受。临冬城以前也曾成为战场,但只限于史塔克家的内战。“城堡如今是一具空壳,”他自言自语,“它不是临冬城,只是临冬城的鬼魂。”一想到这个,琼恩就痛苦不已,大声说出来心里更难受。不过…… 他很好奇,老鸦食会带多少人参战,阿尔夫·卡史塔克又能提供多少战士。安柏家的另一半人马在妓魇麾下,服膺于恐怖堡的剥皮人旗,而上述两家的主力之前随罗柏南征,一去不回。另一方面,临冬城即便已成废墟,依然易守难攻。劳勃·拜拉席恩应能立刻看清利害关系,当机立断靠他最擅长的日夜兼程急行军来抢占城堡。问题是他弟弟有这胆略吗? 不大可能。史坦尼斯是个谨慎的指挥者,况且他的军队鱼龙混杂,由山地氏族、南方骑士、王党与后党,外加少数北方领主组成。他要么迅速前往临冬城,要么压根别去,琼恩心想。他没有立场来为国王出谋划策,但…… 他又看了一眼信。可能的话,我会解救你妹妹。史坦尼斯如此多愁善感让人惊讶,尽管带有“若可能”这残忍的前提,还附加了“给她找个比拉姆斯·雪诺好的归宿”的条件。但要是艾莉亚没在那儿呢?要是梅丽珊卓女士在圣火中所见是真呢?要是小妹真能从恶人手中逃出呢?她怎么逃?艾莉亚纵然敏捷机灵,终究是个小女生,而卢斯·波顿绝不会让这无价之宝从眼皮底下溜走。 或许波顿根本没得到他的小妹?这场婚礼不过是诱使史坦尼斯踏入的陷阱。就琼恩所知,恐怖堡伯爵从没让艾德·史塔克失望,但艾德公爵从不信任他,尤其厌恶他轻言细语的说话方式和苍白暗淡的眼珠。 垂死的马驮着灰衣女孩,逃离了别人强加的婚礼。这些话的魔力,让他把曼斯·雷德和六名矛妇释放进北境。“要年轻漂亮的。”曼斯说。这位未焚之王说了几个名字,忧郁的艾迪便去鼹鼠村把她们悄悄带来。他当时一定疯了,他应该在曼斯显露身份时将其处决。 尽管不愿承认,琼恩确实有些欣赏塞外之王,这个背誓者和变色龙;他更不信任梅丽珊卓,现在却将全部希望寄托在他们身上。都是为了我的小妹。哪怕守夜人的汉子没有妹妹。 小时候在临冬城,琼恩的英雄是少龙主,那位十四岁便征服多恩领的小国王。尽管琼恩·雪诺是个私生子——抑或正因他是个私生子——他仍然梦想像戴伦王那样,领导人们为荣誉而战,成为征服者。现在他长大成人,长城是他的了,但他拥有的只有疑虑。 他甚至无法征服内心的疑惑。 第三十六章 丹妮莉丝(六) 营地恶臭熏天,丹妮差点呕吐。 巴利斯坦爵士皱起鼻子:“这儿乌烟瘴气,陛下不该来。” “我是真龙血脉,”丹妮提醒他,“你见过真龙得血瘟么?”韦赛里斯以前常告诉她,坦格利安家人不受常人会染的瘟疫困扰。照她的经历来看,这话说得没错。她经受过寒冷、饥饿和恐惧的折磨,但从未生病。 “即便如此,”老骑士坚持,“我觉得陛下还是回城较为妥当。”弥林城多彩的砖墙就在身后半里处。“自黎明之纪元以来,血瘟毁灭了无数军队。陛下,让我们来分发食物吧。” “明天再交给你们。我既然出来了,就不会回头。”她脚踢小银马,其他人只能跟上。乔戈在前,阿戈和拉卡洛在后,把她紧紧围住,手握长长的多斯拉克皮鞭,以防病患和垂死的人靠得太近。巴利斯坦爵士骑一匹斑点灰马走在她右侧,她左侧则是自由兄弟会的“疤背”西蒙与龙之母仆从的弥桑洛。六十名骑手紧跟在后,负责押送粮车,其中有多斯拉克人、兽面军和自由民——他们的共同点只有对这项任务的厌恶。 病恹恹的阿斯塔波人蹒跚着跟上,每前进一码队伍后面的“尾巴”都在膨胀。一些人说着丹妮听不懂的话,其他人则一言不发。许多人向丹妮伸手,或在她经过时跪在小银马下。“母亲。”他们用阿斯塔波语、里斯语、古瓦兰提斯语、喉音很重的多斯拉克语、流水般清澈的bbr>魁尔斯语,甚至维斯特洛的通用语呼唤。“母亲,求求您……母亲,帮帮我妹妹,她病得很重……给我孩子点儿吃的吧……求求您,我家老父……帮帮他……帮帮她……帮帮我……” 我无能为力,丹妮绝望地想。阿斯塔波人无处可去,数以千计地滞留在弥林厚厚的城墙外——男人、女人、老人、孩子,小姑娘以及刚出生的婴儿。许多人病了,所有人都忍饥挨饿,难逃一死。丹妮不敢放他们进城,只能尽力而为。她派来医者、蓝圣女、吟咒师和外科师傅,但这帮人用尽浑身解数,也放不缓苍白母马的脚步,有些人甚至反被传染。把病人和健康人隔离的想法最终也被证明不切实际。她的坚盾军曾不顾阿斯塔波人的哭号踢打及乱扔的石块,拆散夫妻、母子。然而几天后,病人相继死去,健康人仍会染疾。隔离毫无效果。 喂饱他们也日益艰难。她每天都尽力运输,但难民人数与日俱增,粮食储备却天天缩减,愿去派发食物的人也越来越难找。太多去营地的人回来便病倒了,还有人回城途中遭到袭击。昨天便有辆货车被掀翻,两名护送士兵被杀害,因而今日女王决定亲自布施。她的臣僚全都激烈反对,从瑞茨纳克到圆颅大人再到巴利斯坦爵士无不如此,但丹妮决心已定。“我不能不闻不问,”她倔强地说,“女王必须了解人民的疾苦。” 他们唯一不缺的就是疾苦。“很多人是从阿斯塔波骑马来的,但现在几乎一匹骡子、一匹马都不剩了。”弥桑洛报告丹妮,“全被吃了,陛下,连同能捕到的田鼠和野狗。现在他们开始吃死人。” “人不能同类相食。”阿戈说。 “大家都知道。”拉卡洛赞同,“他们会被诅咒。” “他们还怕诅咒么?”疤背西蒙斥道。 肚子浮肿的孩童尾随着队伍,由于太虚弱,抑或太恐惧,甚至没法开口乞讨。眼眶凹陷的憔悴男子蹲坐在沙石间,奄奄一息地拉出红红棕棕的稀屎。很多人一丝力气都没有,根本爬不到丹妮令他们挖出的粪沟旁,只能睡哪儿就拉在哪儿。两个女人为一根烤焦的骨头大打出手,旁边有个十岁男孩站着吃老鼠——他一手抓着老鼠吃,另一只手握紧削尖木棍,以防别人觊觎他的战利品。尸横遍野。丹妮看到一个男人盖了件黑斗篷趴在地上,但等她骑马经过,斗篷霎时化为无数苍蝇。骨瘦如柴骨痩如柴的女人坐在地上,紧紧抱住死婴。 所有人都看着丹妮,还有力气开口的喊道:“母亲……求求您,母亲……祝福您,母亲……” 祝福我,丹妮苦涩地想,你们的城市化做骨和灰,你们的人民纷纷死去。而我不能提供庇护,不能救死扶伤,不能带来希望。我只有陈面包和生虫的肉,硬奶酪奶酿与一点牛奶。祝福我,祝福我。 什么样的母亲没有奶水喂养孩子? “尸体太多,”阿戈说,“应该烧掉。” “谁来烧呢?”巴利斯坦爵士问。“血瘟无处不在,每晚都有上百人死去。” “触碰死者会带来厄运。”乔戈说。 “大家都知道。”阿戈和拉卡洛同声附和。 “可能吧,”丹妮说,“但这事必须办。”她想了一下。“无垢者不怕尸体。我会交代灰虫子。” “陛下,”巴利斯坦爵士劝道,“无垢者是您最好的战士,千万不能让瘟疫在他们中间传播。就让阿斯塔波人自己埋葬死者吧。” “他们太虚弱了。”疤背西蒙指出。 丹妮说:“食物能让他们强壮。” 西蒙摇摇头。“不该在将死之人身上浪费食物,圣上,活人都吃不饱。” 丹妮知道他说得没错,但“没错”不能让这些话变得更轻松。“够远了,”女王下令,“就在这儿分发食物。”她举起一只手,身后的大车相继停下,骑手们四散开去,以防阿斯塔波人哄抢食物——队伍刚停下,人群便蜂拥而至,越来越多的病人也一瘸一拐地围上来。骑手将他们截住。“站好队,”他们大喊,“别挤。后退。后退。人人都有面包。站好队。” 丹妮只能坐着观望。“爵士,”她对巴利斯坦·赛尔弥说,“就不能多做点事?你手里有补给。” “补给是留给女王陛下的士兵的,我们很可能要面对长期围困。暴鸦团和次子团或能给渊凯人点苦头吃,但绝对无法退敌。若陛下准我整军出击……” “一定要战的话,我宁愿待在弥林城内,让渊凯人先跟城墙试试。”女王在马上巡视周围,“均分食物……” “……阿斯塔波人会在几天内吃光他们那份,而我们用来抵御围困的存粮会变少。” 丹妮的视线穿过营地,望向弥林的多彩砖墙。空中充斥着苍蝇与哭号。“诸神送来这场瘟疫考验我。死了这么多人……我不会听任他们吃尸体。”她召来阿戈。“骑回城门,让灰虫子带五十名无垢者过来。” “卡丽熙。汝血之血遵命。”阿戈一踢马腹,疾驰而去。 巴利斯坦爵士满脸忧虑。“陛下,您不该再逗留了。我们已己按您的要求为阿斯塔波人分发食物,留下也没法为这些可怜人多做什么。回城吧。” “想回去你自己回去,爵士先生,我不会阻拦你,不会阻拦任何人。”丹妮跳下马,“虽然我无法妙手回春,但我至少能让他们知道,母亲仍然关心他们。” 乔戈倒吸一口气。“卡丽熙,不。”他跳下马,辫子上铃铛轻响。“您不能再靠近。别让他们碰您!别!” 丹妮径直绕过他。一名老人就躺在几步外呻吟,双眼盯着灰暗的云层。丹妮跪在他身边,酸臭的气息让她皱了皱鼻子。她用手拨开他肮脏的灰发,摸摸额头。“好烫。我要用水给他清洗身体。海水就行。弥桑洛,能给我取一些么?我还要火葬用的油。谁来帮我火葬死者?” 当阿戈带着灰虫子和五十名无垢者返回时,丹妮的行为已己让大家无地自容,于是纷纷加入。疤背西蒙带手下将活人和死尸分开,然后堆积尸体,乔戈和拉卡洛率多斯拉克人扶那些还能走动的人去海边洗澡,并帮他们洗衣服。阿戈目瞪口呆,认为大家都疯了,但灰虫子在女王身旁跪下:“小人来帮忙。” 正午前,已有十几个火堆燃起,乌黑油腻的烟柱直上无情的蓝天。退离火葬堆时,丹妮的骑装沾上了污溃和烟灰。“圣上,”灰虫子道,“小人和小人的众兄弟恳求您准许,办完事后去盐海沐浴。按照伟大女神的律法,小人们将得到净化。” 女王不知这帮太监还有自己的女神。“女神是谁?某位吉斯神么?” 灰虫子有些窘迫。“女神有很多名字。她是长矛女士、战争新娘和军队主母,但她的真名只属于那些将命根子在她的祭坛上点燃的可怜人。小人们不能随意谈论她,小人恳请您原谅。” “无妨。你们可以去沐浴。感谢你们的帮助。” “小人们生当为您服务。” 丹妮莉丝身心俱疲地返回金字塔,发现弥桑黛在读某个古老书卷,伊丽和姬琪则在为拉卡洛争风吃醋。“你对他来说太瘦痩了,”姬琪说,“几乎就是个男孩。拉卡洛才不和男孩上床,大家都知道。”伊丽针锋相对,“大家都知道,你是头奶牛。拉卡洛也不和奶牛上床。” “拉卡洛是吾血之血。他的命属于我,不属于你们。”丹妮告诉两名侍女。拉卡洛离开弥林期间,几乎长高了半尺,四肢肌肉更加紧实,发辫上多了四个铃铛。他现在比阿戈和乔戈都高——丹妮的侍女当然注意到了。“别吵了。我得洗个澡。”她从没觉得这么脏过,“姬琪,帮我脱衣服,然后拿出去烧掉。伊丽,让挈萨找些轻便凉快的衣服,天真热。” 凉风吹过露台,丹妮踏进水池时舒服得叹了口气。按她要求,弥桑黛也脱衣陪她同浴。“小人昨晚听见阿斯塔波人在城墙上打洞。”小文书帮丹妮擦背时说。 伊丽和姬琪交换了一下眼神。“没人打洞啊,”姬琪道,“打洞……他们怎么打洞啊?” “用手挖。”弥桑黛说,“那些砖块老旧易碎,他们想挖进城里。” “那得花上好几年。”伊丽说,“城墙很厚,大家都知道。” “大家都知道。”姬琪附和。 “我也梦见他们了。”丹妮握住弥桑黛的手,“放心,亲爱的,营地离城市至少半里远,没人在城墙上打洞。” “陛下英明。”弥桑黛说,“还要不要洗头?时间快到了,瑞茨纳克·莫·瑞茨纳克和绿圣女要来与您讨论——” “——婚礼筹备事宜。”丹妮坐起来,溅起一片水花。“我差点忘了。”或许是故意忘了。“然后我还要跟西茨达拉共进晚餐。”她叹口气。“伊丽,取那件绿丝托卡长袍,带密尔蕾丝那件。” “那件还在修补,卡丽熙,蕾丝被扯坏了。蓝色那件是干净的。” “那就蓝色那件。他们也会喜欢。” 她只说对一半,女祭司和总管的确乐见她穿托卡长袍——她很少按弥林淑女的规矩打扮——但今天他们真正想看的是她一丝不挂。丹妮难以置信地听他们陈述完。“我无意冒犯,但我决不会在西茨达拉的母亲和姐妹们面前赤身裸体。” “可是,”瑞茨纳克·莫·瑞茨纳克言辞闪烁,“可是您必须啊,圣上,这是传统。婚前男方家族的女性亲属要检查新娘的子宫和……呃……她的女性部位,以确保它们发育良好并且……呃……” “……丰饶多产。”格拉茨旦·卡拉勒把话说完,“这是古老的习俗,我的明光,将有三名圣女在场见证,并送上恰当的祝福。” “是的,”瑞茨纳克说,“检查之后会端上专属女人的特制蛋糕,只为未婚妻烤制,男人没机会品尝。据说美味至极,难以言喻。” 若我子宫枯萎,下身被诅咒,还会有特制蛋糕么?“西茨达拉·佐·洛拉克可以在婚后检查我。”卓戈卡奥都能等到婚后,他又有何不可?“让他的母亲和姐妹们互相检查并分享蛋糕吧。我不想吃那蛋糕,也不会替高贵的西茨达拉洗他高贵的脚。” “圣主,您不明白,”瑞茨纳克出言反对,“按传统,洗脚是神圣的仪式,意味着您从此成为夫君的侍女。婚礼服装也有这层含义。新娘得戴上深红面纱,穿上缀婴孩珍珠流苏的白丝托卡长袍。” 不戴兔耳朵,兔女王就没法结婚是吧?“我走路时那些珍珠会响个不停。” “珍珠象征多产。圣上您珍珠戴得越多,意味着产下的健康孩子越多。” “我要那许多孩子干吗?”丹妮转向绿圣女,“若按维斯特洛的习俗举办婚礼……” “将得不到吉斯众神的认可。”格拉茨旦·卡拉勒的脸孔隐藏在绿丝面纱下,只露出那双碧绿、睿智、悲天悯人的眼睛。“在弥林人民眼中,您将只是高贵的西茨达拉的情妇,而非合法妻子,你们的孩子也只能算私生子。圣上,您与西茨达拉的婚礼必须在圣恩神庙举行,并邀请所有弥林贵族到场见证。” 找些理由让他们从金字塔里出来,然后让我收拾他们,达里奥说过。实践真龙血与火的宣言。丹妮努力将这些想法赶出脑海,她不该这么想。“就按你说的办吧,”她叹口气,“我将在圣恩神庙与西茨达拉成婚,并身着缀有婴孩珍珠的白色托卡长袍。还有么?” “还有件小事,圣上。”瑞茨纳克道,“庆祝婚礼最合适的方式是重开竞技场。这将成为您送给西茨达拉和您忠诚的人民的结婚礼物,意味着您接受了弥林古老的传统与习俗。” “并取悦众神。”绿圣女温和亲切地补充。 一份血淋淋的结婚礼物。丹妮莉丝厌倦了这场拉锯战,连巴利斯坦爵士都不认为她能赢。“再好的统治者也无法改变民族的本性。”赛尔弥说,“受神祝福的贝勒热衷于祈祷、斋戒,还为七神建了一座任何神明都会艳羡的庙宇,但他无法止战息欲。”一位女王不属于自己,而属于国家。丹妮提醒自己。“婚礼之后,西茨达拉将成为国王。让他决定是否重开竞技场,我不参与。”让鲜血沾满他的双手,而不是我的。她站起来。“如果我丈夫想让我给他洗脚,他必须先给我洗。今晚我亲自跟他说。”她很好奇她的未婚夫会作何反应。 事实证明她的担心是多余的。太阳下山一小时后,西茨达拉·佐·洛拉克按时抵达。他今天穿带金流苏的深紫色托卡长袍,袍子上有根金带。丹妮为他斟酒,讲述了与瑞茨纳克和绿圣女会面的情形。“这些仪式毫无意义,”西茨达拉表态,“不过是该革除的陋习。弥林陷在愚蠢的老规矩中太久了。”他吻了丹妮的手,“丹妮莉丝,我的女王,只要能成为您的国王和伴侣,我愿为您从头洗到脚。” “想成为我的国王和伴侣,你只需带来和平。斯卡拉茨说你那儿有进展。” “的确。”西茨达拉盘起长腿,看起来自我感觉良好。“渊凯愿意讲和,但有条件。您中断奴隶贸易打击了整个文明世界,渊凯及其盟友要我们拿出金银珠宝来赔偿。” 金银珠宝是小事。“还有呢?” “渊凯将恢复奴隶贸易,阿斯塔波也将重建为奴隶城邦。您不可干涉。” “我人还没走出两里格渊凯人就恢复了奴隶制,我干涉过吗?克莱昂王曾邀我一起出兵,但我充耳不闻。我不想与渊凯开战。我要说多少遍?怎么说他们才信?” “啊,你们之间嫌隙太深,我的女王,”西茨达拉·佐·洛拉克说,“很遗憾,渊凯人不相信您的承诺。他们不断旧事重提,说您的龙烧了他们的使节。” “不过烧了他的托卡长袍。”丹妮轻蔑地说。 “话虽如此,但他们不信任您是事实。新吉斯人也跟他们一样。正如您常说的,言语就像风,口头承诺无法为弥林带来和平。您的敌人需要看到您的行动。他们要见证我们的婚礼,亲眼目睹我被加冕,与您共治弥林。” 丹妮再次为他满上酒杯,强按住将这壶酒倒在他头上、浇灭他一脸自得笑容的冲动。“要么联姻要么屠杀,要么结婚要么开战,这就是我的选择?” “我只看到一个选择,明光,那就是我俩携手在吉斯众神面前许下婚誓,共建新弥林。” 女王正思索如何作答,只听身后传来脚步声。上菜了,她心想。厨师答应为高贵的西茨达拉准备其最爱的菜品——涂抹蜂蜜、塞了梅子和胡椒的全狗。她转身看见的却是沐浴一新的巴利斯坦爵士,身披白袍,长剑在腰。“陛下,”他鞠了一躬,“抱歉打扰您,但有件事必须立刻通报。暴鸦团回城了,带来了敌人的消息。正如我们担心的,渊凯人正在进军。” 西茨达拉·佐·洛拉克高贵的脸上闪过一丝不快。“女王正在用餐。佣兵可以再等等。” 巴利斯坦爵士没理他。“我按陛下吩咐,要达里奥团长直接向我报告。他却哈哈大笑,说只要陛下派小文书教他写字,他很乐意给您写血书。” “血书?”丹妮惊慌失措,“他是说笑吧?不,不,别说了,我马上接见他。”她是个寂寞难耐的年轻女子,主意变幻莫测。“召集团长和指挥官们。西茨达拉,你肯定不会介意吧?” “弥林的安危是当务之急。”西茨达拉宽容地笑了,“我们可以另择良辰。上千个良辰。” “巴利斯坦爵士会带你出去。”丹妮急急忙忙召来侍女。她可不能穿托卡长袍来迎接她的团长。最终,试过十二件裙服后,她选定中意的服饰,不过没戴姬琪递来的王冠。 达里奥·纳哈里斯单膝跪在丹妮面前,她觉得自己的心跳瞬间停止。他的头发被干血凝结,额上有道深深的鲜红割伤,右手袖子的血迹一直到肘。“你受伤了。”丹妮倒吸一口气。 “这个?”达里奥摸摸太阳穴,“有个十字弓手想射我眼睛,幸好被我策马躲开。要知道我可是倍道兼行,急着回来沐浴女王温暖的笑容。”他晃晃袖子,血滴四溅。“这并非我的血。我手下有个军士宣称要为渊凯人效力,我就割了他喉咙,掏了他的心。我本想把它作为礼物献给我的银女王,但路遇四个猫之团的杂碎,纠缠不休,其中一个还差点抓住我,我只得把心脏扔到他脸上。” “真勇敢。”巴利斯坦爵士的语气充满不以为然,“你为陛下带来什么消息?” “坏消息,祖父爵士。阿斯塔波完了,奴隶贩子向北涌来。” “这是旧闻,都馊了。”圆颅大人吼道。 “没错,你爹跟你娘亲嘴就是这味儿。”达里奥回敬,“甜美的女王,我本该早些回来,但丘陵地遍布渊凯佣兵。整整四个自由佣兵团。暴鸦团不得不一路拼杀..。敌人越来越多,形势也越来越严峻。渊凯军主力沿海岸开进,他们得到了四个新吉斯军团的支援,有一百头全副武装的大象,外加脱罗斯抛石手和一大队魁尔斯骆驼骑兵。另有两个吉斯卡利军团由阿斯塔波乘船出发,若俘虏所言不虚,他们将在斯卡札丹河对岸登陆,切断我们与多斯拉克草原的联系。” 达里奥讲述时,鲜红的血滴不断滴落在大理石地面,丹妮面色凝重。“死了多少人?”达里奥说完后,丹妮问。 “我方?我没停下来数。说实话,我方可是越打越多。” “更多变色龙?” “更多效忠您伟大事业的勇士,我的女王一定会喜欢他们。有个蛇蜥群岛的斧手,下手凶狠,比贝沃斯还高大,您真该见见他。还有二十来个维斯特洛人,他们对渊凯人不满,叛逃出风吹团,补充了暴鸦团的损耗。” “如你所说。”丹妮含糊地回应。弥林很快会需要每一把剑。 巴利斯坦爵士皱眉看着达里奥。“团长,你提到四个佣兵团,而我们只知晓其中三个:风吹团、长枪团及猫之团。” “祖父爵士真会数数。次子团倒向渊凯人了。”达里奥歪头吐了口唾沫。“去他妈的棕人本·普棱,再让我看到那张丑脸,铁定给他开膛破肚,挖出他的黑心肝。” 丹妮想说点什么,却无话可说。她想起最后一次见到本。那张脸那么温暖,那么让人信赖。棕肤白发,破鼻子,眼角的皱纹,甚至她的龙都喜欢这位总自吹有一点龙血的老棕人本。命中注定你将经历三次背叛。一次为财,一次为血,一次为爱。棕人本是第三次背叛?还是第二次?乔拉爵士——她粗鲁的大熊又算什么?她就没有能信任的朋友?无法理解的 9884." >预言又有何用?若我在太阳升起前嫁给西茨达拉,敌军会否如朝露般消散,让我和平地统治弥林? 达里奥的话引发了骚动。瑞茨纳克号哭起来,圆颅大人沉声抱怨,她的血盟卫则发誓复仇。壮汉贝沃斯握拳捶打伤痕累累的肚皮,说要就着李子和洋葱吃掉棕人本的心。“诸位。”丹妮的声音被淹没了,似乎只有弥桑黛听到。 女王站起来:“安静!我听够了。” “陛下。”巴利斯坦爵士单膝跪下,“我们任您差遣。您要我们做什么?” “按原计划行事,尽可能收.集食物。”如果我回头,一切就都完了。“关闭城门,把所有能作战的人派上城墙。即日起,弥林城严禁出入。” 一时间,大厅鸦雀无声,人们面面相觑。过了一会儿,瑞茨纳克问:“那阿斯塔波人呢?” 她想厉声尖叫,想咬牙切齿,想撕扯衣服,想捶打地面。但她只说:“关闭城门,要我重复第三遍吗?”他们是她的孩子,但她爱莫能助。“都退下。达里奥留下。你的伤口需要清洗,我还有些话要问你。” 其他人鞠躬退下。丹妮领达里奥·纳哈里斯走上台阶,来到卧室。伊丽用醋清洗他的伤口,姬琪用白色亚麻布为他包扎。一切结束后,丹妮让侍女们也退下。“你的衣服让血弄脏了,”她对达里奥说,“脱了吧。” “除非您也脱。”他吻了她。 他头发里尽是鲜血、烟尘和马匹的味道,两人的唇热烈地贴紧。丹妮在他的臂弯中颤抖。分开分幵时,她说:“我想过你可能背叛我。一次为血,一次为财,一次为爱,这是男巫的预言。我想过……我怎么也没想到是棕人本,连我的龙似乎都信任他。”她紧抓住团长的双肩。“答应我,你永远不会背叛。我受不了这个。答应我。” “永不,吾爱。” 她相信他。“我曾发誓,若西茨达拉·佐·洛拉克带来九十日的和平,便下嫁给他。现在……我看到你的第一眼就想要你,但你是个佣兵,反复无常,背信弃义。你夸口睡过一百个女人。” “一百个?”达里奥的紫胡须下传来轻笑,“我瞎扯的,甜美的女王。实际上我睡过一千个,但从未睡过真龙。” 她双唇迎向他。“那你还等什么?” 第三十七章 临冬城亲王(席恩四) 壁炉内外全是黑冷灰烬,屋里只靠烛光照明。无论何时门一开,几根蜡烛就会颤抖摇曳,跟那瑟瑟发抖的新娘一样。他们为她穿上蕾丝镶边的白色羔羊毛裙服,袖子和胸前缝了许多淡水珍珠。她脚踏一双白色母鹿皮拖鞋——很漂亮,但不保暖。 她脸色苍白,毫无血色。 这是一张冰雕的脸,席恩·葛雷乔伊为她披上毛皮镶边的斗蓬斗篷时心里想,一具大雪埋葬的尸体。“小姐,时辰已到。”门外,音乐奏响,竖琴、笛子还有鼓似乎都在催促他们。 新娘抬起头,那双棕色的眼睛在烛光中闪烁。“我会做他的好妻子,忠一忠实的妻子,我……我会取悦他,并给他生许多儿子。他会知道,我是一个比真正的艾莉亚好得多的妻子。” 再这样说话,你会没命的,或者更糟。这是他作臭佬时,学会的第一件事。“小姐,您才是真正的艾莉亚,史塔克家族的艾莉亚,艾德公爵之女,临冬城的继承人。”名字,她必须记住自己的名字。“您是捣蛋鬼艾莉亚,您姐姐还喜欢称您为马脸艾莉亚。” “那名字是我起的。她的长脸好像马,我可不像,我很可爱。”她眼中终于溢出泪水,“我没有珊莎那么美,但人人都称赞我可爱。拉姆斯老爷也觉得我可爱吗?” “是的,”他撒谎道,“他亲口告诉过我。” “可他知道我是谁,知道我真正的身份。从他看我的眼神中我感觉得到。他为此恼怒万分,以至于微笑也掩饰不住怒火。可这不是我的错啊,对了,他们说他蓄意伤人。” “小姐,您不该听信……听信谣言。” “他们说他伤过你。你的手,还有……” 他嘴唇发干。“那……那是我应得的,因为我惹恼了他。您可千万不能惹恼他。拉姆斯老爷是个……是个温柔又和蔼的人。只要能取悦他,他就会好好待您。做个好妻子吧。” “帮帮我,”她忽然抓住他,“求你了。我以前很喜欢看你在场子里练武比剑。你好英俊。”她捏紧他的胳膊。“我们一起逃吧,我可以做你的妻子,或者你……你的情妇……随便什么,只要你喜欢。你可以当我的男人。” 席恩从她的抓握中扭开胳膊。“我不……我不是你的男人。”是男人就会帮她。“你……你当自己是艾莉亚就好,做他的妻子就好。取悦他,或者……取悦他就好。不要幻想自己是别人了。”珍妮,她叫珍妮,珍珠宝贝,零落成泥。音乐越奏越响、越来越急迫。“时辰到了。快把眼睛上的泪水擦掉。”棕色的眼睛。应该是灰眼睛才对。有人会注意到。有人会记得。“很好。现在试着微笑。” 女孩试着微笑,但嘴唇抽搐,勉强拧开就僵硬不动了。他能看见她的牙齿。洁白漂亮的牙齿,他心想,但如果她惹恼了他,这些牙齿很快就保不住。他推开门,屋里的四根蜡烛有三根顿灭。他把新娘带进迷雾之中,婚礼宾客们在雾中等候。 “为何是我?”当初达斯丁伯爵夫人吩咐必须由他来引领新娘时,他问道。 “因为她父亲和她所有的兄弟都已不在人世,她母亲陨落在孪河城,他的叔叔舅舅们有的失踪、有的死了、有的作了俘虏。” “可她还有一个兄弟,”她还有三个兄弟,他本想说,“琼恩·雪诺就在守夜人军团服役。” “他是她同父异母的兄弟,是个私生野种,而且还发下毒誓,将此生献给长城;与之相对,你身为她父亲的养子,是她仅存的亲人。让你来当她的伴郎最合适不过。” 她仅存的亲人。席恩·葛雷乔伊与艾莉亚·史塔克一起长大,任何冒牌货都不可能骗过席恩的眼睛。如果连他也承认波顿找来的女孩就是艾莉亚,那么到场见证婚礼的北方诸侯们便没道理置疑联姻的合法性。到场贵族包括史陶家族和史拉特家族、妓魇安柏、争吵不休的几位莱斯威尔、霍伍德家的下属和赛文家的亲属们、肥胖的威曼·曼德勒伯爵……他们中没有哪一个对奈德·史塔克小女儿的了解有他的一半深。即便少数人私下怀疑,也懂得明智地闭上嘴巴。 波顿家利用我来掩盖骗局,把我的脸面贴在他们的谎言之上。为着这个,卢斯·波顿才把他重新打扮成贵族少爷,以便于他演好这场戏。等婚礼结束,等假艾莉亚被上床开苞之后,变色龙席恩对波顿公爵也就失去了利用价值。“为我们办好这件事,日后我们打败史坦尼斯,就会考虑如何为你赢回令尊的宝座。”公爵大人轻言细语地向他保证,可惜这种声音说出的只有阴谋和谎言,席恩连一个字都不信。他乖乖照办是因为别无选择,只能跟着他们的指挥跳舞,但事后……事后他会把我交还给拉姆斯,他心知肚明,而拉姆斯会再要我几根手指,把我变回臭佬。除非诸神保佑,史坦尼斯·拜拉席恩攻陷临冬城,把大家统统杀死——包括席恩。这已是他最好的结局。 神木林中有种奇特的温暖;神木林外,临冬城笼罩着一层冻硬的白霜。路上覆满又硬又滑的黑冰,玻璃花园破碎窗格上的霜冻在月光下闪烁。一堆堆脏雪被推到墙边,占据了每个墙角和角落。有时雪堆得太高,竟把其后的门梁彻底掩住。积雪还掩埋了灰烬和残骸,偶尔有焦黑的木梁或缠着皮肤毛发的骨头露出来。城垛和塔楼上垂下长枪那么长的冰柱,好比老人僵硬的白胡子。然而这些都是神木林之外的景象,林中的土地没有结冻,热池子蒸汽腾腾,宛如婴儿的呼吸。 新娘着白灰两色服饰。若真正的艾莉亚能活下来参加婚礼,就会这样打扮。席恩着黑金两色服饰,斗篷用荒冢屯某位铁匠粗粗打造的铁制海怪搭扣扣在肩膀。然而兜帽底下,他的头发花白稀疏,皮肤呈现老年人的灰色。我终究成了个史塔克,他心想。新娘和伴郎手挽着手,走过一道石拱门,丝丝缕缕的雾气在脚边缠绕。鼓点颤巍,犹如少女的心跳;笛声高扬,好似甜美的应召。树冠顶上,一轮弯月漂浮在黑暗的天空里,半掩在迷雾之中,犹如丝帐背后偷窥的眼睛。 席恩·葛雷乔伊对这片神木林并不陌生。他幼时常在此玩耍,拣起石子对着鱼梁木下冰冷的黑水池打水漂,把秘密宝藏藏在一棵古老橡树的树洞里,还用自制的弓去射松鼠。后来长大了一些,每当在场子里跟罗柏、乔里或琼恩·雪诺练剑后,他会泡在温泉池中疗养瘀伤。当他想要躲起来独处时,总能在这里的栗子树、榆树和士卒松下找到慰藉。他的初吻也在这里,而那之后不久,在一棵高大的灰绿色哨兵树下,就着一张褴褛的被子,另一位女孩让他成为了男人。 但他从未见过神木林这副光景——灰色的幽暗树林,被温暖的雾气与浮动的光源笼罩,四面八方到处传来低语声。树下的温泉池仍在冒热气,雾蒙蒙的蒸汽裹住了树木,犹如大树的喘息。它们更冉冉爬过城墙,在..围观的窗户上搭了一层灰色窗帘。 前方有条曲折小路,铺路的破裂岩石皆已己覆满苔藓,半掩在棕色的泥土和落叶中。粗壮的棕色树根从石头下面顶上来,人一不小心就会被绊倒,因此席恩刻意扶持着新娘。珍妮,她叫珍妮,珍珠宝贝,零落成泥。不,他不能这样想她,不能再想起这个名字。哪怕不小心提及这个名字,也会付出一根手指,甚至一只耳朵的代价。于是他专心致志地缓步前行,每一步都小心留意。走急了,失去的脚趾会让他踉跄,甚至摔跟头,而要是在拉姆斯老爷的婚礼上出这等差错,老爷很可能会剥了他惹事那只脚的皮。 雾太浓,只看得见最近的树,稍远处是层层叠叠的高大阴影和迷离光线。蜡烛在曲折小路的两旁摇曳、在更远处的树林间摇曳,犹如热腾腾的灰汤里泡着的苍白萤火虫。感觉像是身处奇特的地下世界,抑或是世界之间永恒的边疆,那些被诅咒的灵魂会在这里悲哀地漫游一阵子,方才根据罪行去向注定的地狱。这里的观众都是死人吗?是不是史坦尼斯趁我们熟睡时发动奇袭、杀光了所有人?战斗还没打响,或是早已结束、结局一败涂地? 个别火炬烧得炽烈,将红润的光映照在婚礼宾客们脸上,但由于迷雾不依不饶的抗拒,导致照明并不充分,周围浑似有一群半人半兽的扭曲形体。史陶伯爵成了獒犬,洛克老伯爵化身秃鹫,妓魇安伯是个石像鬼,大瓦德·佛雷成了狐狸,小瓦德扮作红色公牛——可惜少了鼻环——至于卢斯·波顿,他的脸仍是一张淡灰色面具,两只眼睛该在的地方,换上了两团脏冰。 头顶的树上落满了乌鸦,它们蜷起羽毛蹲在光秃秃的棕色树枝上,围观树下的绮丽闹剧。都是鲁温师傅的鸟。鲁温死了,学士塔也付之一炬,但乌鸦们没事。它们离不开这里,这里是它们的家。 席恩不知家是什么滋味,真的。 接着雾就散了,好比舞台上帷幕揭开,戏剧发展到高潮。心树就在前方,干瘦的枝条大方地伸开,红色和棕色的落叶堆积在宽阔的白色树干上。这棵树上的乌鸦最多,它们正用恶毒的声调彼此窃窃私语,诉说着秘密。拉姆斯·波顿站在树下,穿着柔软的灰皮革高筒靴和黑天鹅绒紧身上衣,衣服用粉色丝线和闪烁的、泪珠形状的石榴石装饰。一抹微笑在他脸上跳跃。“来者何人?”他张开潮湿的嘴唇发问,衣领以上的脖子通红。“何人来见旧神?” 作答的是席恩:“史塔克家族的艾莉亚来此成婚。她不仅是长大成熟、有了月事的女人,更是嫡亲所生、血统纯正。她来此祈求诸神的祝福。何人要迎娶她?” “我,”拉姆斯应道,“波顿家族的拉姆斯,霍伍德伯爵和恐怖堡的继承人。我要迎娶她。何人将献出她?” “葛雷乔伊家族的席恩,她父亲的养子。”他转向新娘,“艾莉亚小姐,您愿意接受这个男人吗?” 她这才抬眼望向自己的夫君。棕色的眼睛,不是灰色。莫非大家都是瞎子不成?她呆呆地看着他,很长时间没说话,但那双眼睛里充满乞求。这是你的机会啊,临冬城亲王心想,告诉大家,趁现在告诉大家。在他们面前高喊出自己的名字,告诉他们你不是艾莉亚·史塔克,向整个北境证明你的清白、证明你是被逼的牺牲品。当然,这之后她难逃一死,连他也会送命,但狂怒中的拉姆斯很可能会直接动手杀人。北境的旧神至少能为他们留下这点慈悲。 “我愿意。”新娘低低地说。 迷雾中点点亮光围绕他们,一百根蜡烛犹如一百颗遮遮掩掩的星星。席恩向后退开,拉姆斯和他的新娘手牵手,在心树前跪下,低头以示恭顺。鱼梁木血红的眼睛朝下凝视着他们,它张开血红的大嘴巴,似乎在肆意嘲笑。头顶树枝上,有只乌鸦厉声尖叫。 丈夫和妻子无声地祈祷了一阵后,重新站起来。拉姆斯解开席恩之前在新娘肩膀系上的斗篷——灰毛皮镶边、沉重的白羊毛斗篷,绣有史塔克家族的冰原狼纹章——为她披上一件粉色斗篷。那斗篷似他的上衣般点缀着无数血色石榴石,后背部位缝了一个由红色硬皮革制成的恐怖堡剥皮人,模样阴森骇人。 婚礼就这么骤然开始,又骤然结束。北方的婚礼就是如此简单迅速。席恩认为,主要原因应归结于北方没有牧师或修士。无论如何,这对他是桩好事。仪式结束后,拉姆斯·波顿立刻环住新娘,带她从迷雾中大步离去。波顿公爵和瓦妲夫人随后跟进,接着是其他贵族。乐师们又开始奏乐,诗人尔贝唱起《两颗跳动如一的心》,他手下的两个女人也跟着唱,三人形成甜美的合音。 席恩疑惑自己能否也在此祈祷。旧神会倾听我的呼声吗?他们不是他的神,从来不是。他是铁种,派克岛的血脉,他的神是群屿的淹神……但临冬城离大海太远太远,而他bbr>99lib?这一辈子,似乎没有任何神灵关心过他。他不知道自己的名字,不明白自己是什么东西,搞不懂自己为何还活着,甚至想不通自己干吗要生下来。 “席恩。”一个声音轻柔地唤道。 他猛地抬头。“谁?”他只看见树木和缠绕树木的迷雾。那声音就跟树叶摩挲的沙沙声一样微弱,带着冰冷的怨恨。那是神的声音,还是鬼魂的?他夺取临冬城时,多少人为之丧命?他失去临冬城那天呢?那天是席恩·葛雷乔伊的末日,而后他重生为臭佬。臭佬臭佬,好似惨叫。 他忽然在这里待不住了。 神木林外,寒气像饿狼一样扑来,冻得他牙齿打颤。他尽可能低头避开风头,朝大厅行去,紧跟在一长串蜡烛和火炬后头。靴子踩得脚下的冰吱嘎作响,突来的狂风吹开兜帽,真像是饥渴的鬼魂伸出结冰的手指,急切地要把他认出来。 对席恩·葛雷乔伊而言,临冬城里处处鬼魂。 这已不是他少年时代夏日里的孤傲城堡,这是一个荒凉残破的地方、一处不折不扣的废墟、一座属于乌鸦和尸体的乐园。雄伟的双层城墙依然屹立不倒,因为花岗岩不会轻易对烈火认输,但城墙里面的塔楼和堡垒几乎都没了屋顶,有的甚至整个儿倒塌。焚城大火几乎吞噬了所有的茅草和木料,玻璃花园破碎的窗格下,那些本该在漫长的冬天滋养居民的水果蔬菜,如今枯死、焦黑、冰冻。但城堡并不缺人,广场为帐篷填满,其中一半又被雪掩埋。卢斯·波顿把自己和他佛雷盟友的军队统统带进了城,几千人就这么挤在废墟里,征用了每一处空地。士兵们也睡在地窖和无顶的塔楼中,睡在遗弃了几世纪之久的建筑里。 缕缕灰烟自重建的厨房和重新盖上顶的几座兵营碉堡中蜿蜒上升。城垛和城齿上头都堆满了雪,垂下冰柱,世间的颜色集体背叛了临冬城,只给它留下漫无边际的灰和白。史塔克的颜色。席恩不知自己为此该感到欣慰还是不安。连天空也是一片灰。灰、灰、还是灰,在这个灰色的世界里,无论望向哪头,都逃不过灰色的地网天罗。除了新娘的眼睛。那是一双棕色的眼睛。大大的棕色眼睛,其中充满恐惧。她把他当成靠山,真荒谬。他能为她做什么?难道吹声口哨,就能召唤飞马,就能带她飞出重围吗?就像她和珊莎喜欢的那些故事里的英雄?不,他连自己都救不了。臭佬臭佬,驯服乖巧。 广场四周,麻绳吊着许多半冻僵的尸体,它们肿胀惨白的面孔上又结了一层霜。波顿公爵率前锋部队到达临冬城时,这里住进了一批难民,士兵们用长矛从城堡荒废的堡垒和塔楼中,驱赶出二十多人。其中最大胆好斗的被直接吊死,其他人充当奴工。好好工作,波顿公爵告诉他们,干得好就能得到宽待。狼林就在左近,石头和木材遍地可寻。奴工们首先建起结实的新城门,替换被烧掉的城门,接着清空了大厅倒塌的天花板,匆忙搭起新的。完工之后,波顿公爵吊死了所有工人。不过他守住了诺言,给予了宽待,因为他没剥任何一个人的皮。 此刻,波顿军已尽数赶到。他们就着呼啸的北风,在临冬城城墙上升起托曼国王的雄鹿狮子旗,下方是恐怖堡的剥皮人旗。席恩跟随芭芭蕾·达斯丁到来,队伍中不仅有伯爵夫人本人,还有荒冢屯征用的大批民兵和婚礼的新娘子。达斯丁伯爵夫人坚持要监护艾莉亚小姐,直到成婚为止。然而现在仪式已己告结束。她业已发下婚誓,此生属于拉姆斯了。经由这场联姻,拉姆斯成了临冬城之主。只要珍妮不惹恼他,他应该也不会伤害她吧。艾莉亚。她的名字是艾莉亚。 即便戴着毛皮镶边的手套,席恩的手仍旧抽痛起来。他的手总是会痛,尤其是那些失去的指头。真有女人渴望过他的爱抚吗?我自封为临冬城亲王,他心想,后来的一切全是报应。他以为这次大胆的突袭会让他名垂千古、为歌谣传唱;然而现今即便有人谈论他,也是在唾骂变色龙席恩,诅咒其背信弃义的行为。这里从来不是我的家。我来这里是做人质的。史塔克公爵待他并不严苛,但公爵那柄钢铁巨剑的阴影却始终横在两人之间。他待我不薄,但谈不上温馨,因为他知道,有朝一日很可能得亲手取我项上人头。 席恩一直低着头,在广场帐篷间穿梭。我在这个场子里学成武艺。他想起温暖的夏日,在罗德利克老爵士的注视之下,和罗柏及琼恩·雪诺练武的日子。那时他还是完整的人,可以像正常人那样握剑。但这个广场也留下黑暗的记忆:布兰和瑞肯逃出城堡的那天晚上,他在这里集合史塔克的属民。那时拉姆斯才是臭佬,臭佬站在他身边耳语道:剥几个人的皮,自会知晓男孩们去了哪里。只要我还在临冬城主政一天,就不允许北境发生剥皮这样的惨事。席恩朗声回答,但他做梦也没想到自己的“主政”时期竟会如此短暂。他们中没一个人帮我,他跟他们生活了半辈子,他们还是不肯帮我。即便如此,他还是尽全力保护他们,直到拉姆斯撕下臭佬的面具,杀光了所有人,包括席恩的铁民。他烧了我的马。那是城堡陷落当日他记得的最后一件事:着火的笑星踢打着,惨叫人立,火焰在它的鬓毛鬟毛上熊熊燃烧,它的眼睛里充满恐惧。在这个广场,历历如绘。 新造的大厅门伫立在前,代替之前被烧掉的门。木板匆匆切好后拼接,显得粗糙丑陋。一队卫兵手持长矛在门口守卫,他们虽披着厚实的毛皮斗篷,却依然缩成一团、抖个不停,胡须里结了层薄冰。当席恩蹒跚着登上阶梯时,他们愤愤不平地看着他。席恩也不搭理,自行推开右半扇门,闪进大厅。 厅内洋溢着令人感动的温暖,并被火炬光芒照亮,他还是头一次见到里面这么拥挤热闹。席恩听凭热浪冲刷过自己,然后才朝前走。人们接踵摩肩地挤坐在长凳上,密密匝匝,以至于仆人们只能奋力蠕动来往。即便高台上的骑士和领主们也没多少空间。 高台附近,尔贝一边弹奏竖琴,一边高唱《夏日的美丽少女》。他自称是诗人,依我看是个皮条客。曼德勒大人自白港带来了乐师,但没有歌手,所以当尔贝带着一把竖琴和六个女人出现在城门口时,他得到了欢迎。“我的两个妹妹、两个女儿,剩下的一个是我老婆、另一个是我老妈。”歌手声称,虽然这帮女人没一个长得像他。“有的会唱歌,有的会跳舞,有一个会吹笛子,有一个会打鼓。当然了,她们都是顶呱呱的洗衣妇。” 诗人也好皮条客也罢,尔贝的嗓音还过得去,弹奏也在水准之上。废墟里碰到这路货色,也该满足了。 众家诸侯的旗帜沿墙悬挂:莱斯威尔家金色、棕色、灰色和黑色四种马头旗;安柏家的锁链咆哮巨人旗;菲林特之指的菲林特家的石手旗;霍伍德家的驼鹿旗;曼德勒家的人鱼旗;赛文家的黑色战斧旗;陶哈家的松树旗。这些五彩斑斓的旗帜却没法完全遮盖焦黑的墙面,或是用木板封死的空洞窗口。天花板也很可笑,新伐的色泽鲜亮的木头搭配着早被几世纪的烟尘熏黑的老房梁。 最大的旗帜挂在高台后方,那是两面分别代表新郎和新娘的旗:恐怖堡的剥皮人旗和临冬城的冰原奔狼旗。看到史塔克的旗帜,席恩出乎意料地感到心疼。不,这不对,这跟她的眼睛一样完全不对。普尔家族的纹章乃是白底蓝盘,外套一个灰色盾纹。应该挂那一个。 “变色龙席恩。”有些人在他经过时叫道。其他人看见他就别过眼睛。甚至有人吐了口唾沫唾沬。这是他应得的。他是阴狠地偷袭临冬城的叛徒,他是杀害自己养兄弟的凶手,他在卡林湾把乡亲交出去剥皮,如今又将自己的养妹妹送上拉姆斯老爷的床。卢斯·波顿或许用得着他,但真正的北方人有一百个理由鄙视这些卖主求荣的行为。 缺失的左脚脚趾令他的步态滑稽笨拙,十分难看,他听见身后有个女人哈哈大笑。即便在这个被冰雪、寒冷和死亡笼罩的半冻结的墓园城堡里,也依然有女人出没。所谓的“洗衣妇”,不过是“营妓”的修饰,正如“营妓”是“婊子”的修饰。 这些女人打哪来,席恩闹不清。她们就这么突然出现,好像尸体上的蛆虫或打扫战场的食腐乌鸦。军队总会吸引营妓。有些强悍的妓女可以一晚招待二十个男人,还能把这些男人统统喝趴下;有些妓女看起来楚楚可怜,实际那不过是另一种接客花招;有人会当上军营新娘,跟某个大兵朝这个或那个神灵低声许下诺言,但等战争结束,她便会被她的“男人”忘得一干二净。她们晚上帮男人暖床,早上帮男人补鞋,黄昏时帮男人煮饭,甚至还会洗衣服,可等男人战死,她们也会扒光他的东西。这些妓女时而会生下私生子,在军营中诞生出肮脏可怜的小怪物。就连这种女人也在嘲笑变色龙席恩。让他们笑吧。他的骄傲已己在临冬城中全部抹去,恐怖堡的黑牢里更没有它们的位置。对于知道剥皮小刀滋味的人,嘲笑再不可能带来任何伤害。 基于出身和血统,他的座位被安排在高台上的长桌末端,离墙壁不远。他左手坐的是达斯丁伯爵夫人,夫人依然一身朴素的黑羊毛裙服,未有任何装饰;他右手没有人。他们惧怕我的卑劣行径会传染,避之唯恐不及。如果可以的话,他真想当场纵声长笑。 新娘坐在拉姆斯和他父亲之间,全场最荣耀的主席位置。当卢斯·波顿提议全场向艾莉亚夫人敬酒时,她低垂着眼睛。“她的孩子会令两个古老的家族合二为一,”公爵大人宣布,“史塔克和波顿就此化干戈为玉帛。”他的声音如此轻柔,厅内众人只好都闭上嘴,凝神倾听。“遗憾的是,我们的好朋友史坦尼斯不愿赏光参加犬子的婚宴,”他的话引起厅内一阵哄笑,“拉姆斯本想把他的脑袋作为结婚礼物献给艾莉亚夫人。”笑声更响亮了。“不过,等他姗姗来迟赶到时,我们仍会补办盛大的欢迎仪式,以展示我们北方人热情好客的脾性。在此之前,请尽情吃喝,尽情享乐……因为冬天就要来了,朋友们,我认为在座许多人或许见不到下一个春天。” 丰盛的餐饮由白港伯爵提供。大肚子商船从温暖的南方运来黑啤酒与黄啤酒、红葡萄酒、金色葡萄酒和紫色葡萄酒,这些酒又在大人深深的地窖里贮藏酝酿。婚宴宾客们贪婪地大吃鳕鱼糕和冬南瓜,萝卜与大轮大轮的奶酪堆积如山,此外还有烟熏的大块绵羊肉、几乎被烤焦的牛肋。最后上桌的是三张巨大臣大的婚宴馅饼,有车轮那么宽,松脆的表皮下,萝卜、洋葱、芜菁、防风草和蘑菇等食料塞得几乎快爆裂,成坨的风干猪肉浸泡在棕色调味肉汁里。拉姆斯用他的弯刀把馅饼切成条,威曼·曼德勒亲自服务,将第一块热气腾腾的馅饼献给卢斯·波顿和他肥胖的佛雷老婆,接着又呈给瓦德·佛雷的两个儿子霍斯丁爵士和伊尼斯爵士。“这将是你们品尝过的最美味的馅饼,大人们,”肥胖的伯爵大言不惭,“最好是搭配青亭岛的金色葡萄酒,每一口都细细品尝。我就会这么享用。” 曼德勒身体力行,一口气吞下六块馅饼,而且从每张馅饼上各选吃了两块。他一边咂嘴一边拍肚皮,吃得上衣被棕色肉汁污染了一半,胡须里沾满馅饼的脆皮。同是胖子的瓦妲·佛雷跟他比起来也是自愧不如,她“只”吃下三块。拉姆斯吃得也很多,但他脸色苍白的新娘只看着面前的馅饼发呆。她偶尔抬起眼睛,望向席恩,席恩见到那双棕色的眼睛背后是深深的恐惧。 长剑不允许带进大厅,但人们都带着匕首,甚至连席恩·葛雷乔伊都有。除了切肉,能用它干点别的吗?每当他看到那个曾叫做珍妮·普尔的女孩,就会陡然感觉到体侧铁刃的重量。我救不了她,他心想,但能轻而易举杀了她。没人能料到我会杀了她。我可以邀请她赏光与我跳舞,然后割她的喉咙。这难道不是一种慈悲吗?而若旧神真的听见了我的祈祷,暴怒的拉姆斯会把我当场格杀。席恩不怕死。在恐怖堡下,他早已体验过生不如死的滋味。一根接一根指头、一根又一根脚趾,拉姆斯给他上了这一课,他一辈子都没法忘掉了。 “你不吃东西。”达斯丁伯爵夫人评论。 “不。”吃东西对他来说不是件容易事。拉姆斯把他大部分的牙齿敲成碎片,因而咀嚼成了折磨。用喝的方式要舒服些,虽然他得用双手捧杯才握得稳。 “不喜欢猪肉馅饼吗,大人?我们的胖朋友反复强调,这是我们从未享受过的人间美味哟。”她用酒杯指指曼德勒大人,“你见过这么欢乐的胖子没?瞧他乐不可支的样子,吃起东西来双手并用,活像是在跳舞。” 她说得没错。白港伯爵简直是从故事里走出来的、活灵活现的欢乐胖子。他不止自己乐呵呵,还跟其他贵族谈笑风生,边说边拍别人的背,又高叫着要乐师演奏这首或那首歌谣。“歌手,给我们唱《终结长夜》。”他嚷道,“我知道,新娘子会喜欢这首歌。再不唱唱年轻英勇的丹妮·菲林特,让大家为她掏一把泪。”他那副模样,好像自己才是新郎。 “他喝多了,”席恩道,“借酒来掩盖恐惧。那个人,打骨子里是懦夫。”真是这样吗?席恩其实不太确定。曼德勒的儿子们也都很胖,但在战场上表现上佳。“铁民们开战前也会欢宴,那或许是生命中最后一次狂欢。如果史坦尼斯朝这里进……” “不用担心,他会来的。他必须这么做。”达斯丁伯爵夫人笑出声。“而等他杀到这里,我们的胖朋友只怕会吓得当场尿裤子。他儿子死于红色婚礼,结果他还跟佛雷家的人分享面包和盐,在自己的屋檐下招待他们,并把一个孙女许配出去。你也看见了,他刚才甚至亲自将派呈给佛雷。曼德勒家族是从南方逃难过来的,他们曾被敌手逐出自家的领地和城堡。所谓江山易改本性难移,现今这大胖子大概想把我们全宰了,但你别看他长这么胖,他决没有这份胆略,对此我确信无疑。在那身鲜美的肥肉下跳动着一颗懦夫的心,就跟……好吧……就跟你的心一样。” 她最后这句话像抽了他一鞭,但席恩不敢顶撞,任何无礼举动都可能付出剥皮的代价。“夫人您怀疑曼德勒大人包藏祸心,就该通报波顿大人。” “你以为卢斯蒙在鼓里?真是个天真孩子。你给我睁大眼睛,看清楚他是如何提防曼德勒的。在威曼大人开动之前,他没碰过任何食物;在威曼大人喝过某桶酒之前,他也不会把那酒送进嘴里。照我看,若胖子真做出什么出格事,卢斯反而会很高兴,因为这意味着额外的乐趣。你知道,卢斯没有感情,多年以前,那些他爱之如命的水蛭就吸干了他所有的激情。如今的他无爱无恨,无喜无悲。这场婚礼对他来说就是场游戏,一场不算太刺激的游戏。在这场游戏里,有的人是猎人,有的人是猎鹰,有的人幕后下注。卢斯以玩弄他人作为消遣。你、我、这帮佛雷,曼德勒大人、他肥胖的老婆、就连他的野种,统统都是他的棋子罢了。”一个仆人走过,达斯丁伯爵夫人伸出杯子,让仆人斟满,又比手势让他为席恩倒满。“说实在的,”她续道,“波顿大人瞧不起这区区公爵之位。北境之王有什么不可以?泰温·兰尼斯特死了,弑君者成了残废,小恶魔逃匿失踪,兰尼斯特家已是群龙无首,而你又贴心地为我们消灭了史塔克家。等时机成熟,老瓦德·佛雷是不介意让他肥胖的小瓦妲当上王后玩玩的,只有白港会制造麻烦,可经过这场与史坦尼斯的决战……我确信鳗鱼大人活不下来。他会跟史坦尼斯死在一起,卢斯会像对付少狼主那样,干净利落地除掉他们两个。剩下还有谁能挑战他?” “您,”席恩道,“只有您。您这位荒冢屯伯爵夫人,凭借婚姻成了达斯丁家家主,本身又出自莱斯威尔家。” 他的评论让她有些得意。她呻了口葡萄酒,黑眼珠闪闪发光。“确切地说,我是荒冢屯的寡妇……另一方面,你说得对,我愿意的话可以阻碍他。卢斯当然也看到了这一点,所以才处处哄我开心。” 她正待再说,忽见三名学士从高台后方的领主门走出——一个高个、一个胖子、另一个非常年轻,但灰袍和颈链令他们看起来就像一个豆荚里出来的。战争爆发前,梅迪瑞克为霍伍德大人服务,罗德雷效力于赛文大人,年轻的亨利则是史拉特大人的学士。现在卢斯·波顿把他们统统带来临冬城,接管鲁温的乌鸦,以恢复此地的通信联络和消息往来。 梅迪瑞克学士单膝跪下,凑到波顿耳边私语。达斯丁伯爵夫人厌恶地扭紧了嘴唇。“如果将来我当上王后,头一件事就是杀尽这帮灰老鼠。他们到处钻营,彼此唧唧喳喳,领主施舍的残羹剩饭养活了他们,他们却朝主人耳朵里灌输些险恶主张。仔细想来,到底谁是主谁是仆?稍有名望的领主都拥有学士,而每个次级领主也都想拥有一个。如果身边没有学士,说明你无足轻重。于是领主们荒废了学业,任由这帮灰老鼠代替他们读写信件,谁又能肯定地说,他们没为自己的目的曲解文字、篡改领主的意图呢?你说,他们到底有什么好?” “他们能治病。”席恩道。对方似乎期待他有所回应。 “没错,他们能治病,他们的手段向来是这么狡猾。每当我们生病受伤、心烦意乱时,他们会照料我们,他们总在我们最虚弱最脆弱时出现。有时他们能治病救人,赢得我们的感激;如若失手,他们也会第一时间给予安慰,我们同样会感恩戴德。出于感激,我们让他们在自己屋檐下栖身,与他们分享所有的隐私和秘密,并让他们参与决策。这样要不了多久,统治者就成了被统治者。 “瑞卡德·史塔克是个好例子。他身边的灰老鼠叫维里斯——这帮臭学士进学城时有两部分姓名,出来却只剩下一部分,你瞧狡不狡猾?由此他们掩盖了真正的身份和出身……但只要你有耐心,还是能挖掘出真相。锻造颈链之前,维里斯学士叫维里斯· 4f5b." >佛花。佛花、希山、河文、雪诺……我们给私生子女这些姓氏,是为了让他们知道自己是谁,而他们总急于掩盖。维里斯·佛花的母亲出自海塔尔家……传说他父亲是学城的博士——这帮灰老鼠道貌岸然,尤其是旧镇的老学究们。等他锻造好颈链,他那不可告人的父亲及其朋友们就忙不迭地把他送来临冬城,朝瑞卡德大人耳朵里灌输阴毒的甜言蜜语。我从不怀疑,与徒利家的婚事是他一手促成,他——” 卢斯·波顿起立发言,她立刻闭嘴。公爵大人淡色的眼珠在火炬光芒中闪耀。“朋友们,”他开口时,整个大厅立时安静,席恩甚至能听见寒风撕扯窗户上的木板,“史坦尼斯和他麾下的骑士打着他新近皈依的红神的旗帜,业已自深林堡出发,北边的山地氏族骑着多毛的矮种马为他效命。若气象允许,他会在半月之内抵达这里。与此同时,鸦食安柏率军沿国王大道南下,卡史塔克从东方进军,三路军队将在临冬城汇合,史坦尼斯大人打算把我们从这座城堡撵出去。” 霍斯丁·佛雷霍地站起。“我们应该主动出击,各个击破,为什么要坐等他们汇合?” 因为阿尔夫·卡史塔克做好了当变色龙的准备,只等波顿大人一声令下。诸侯们纷纷叫嚣出各种建议时,席恩心想。波顿公爵举起双手,示意大家安静。“宴会大厅不宜讨论要事。大人们,我们去书房谈,也好让犬子继续他的婚礼。其他人,留下来享用吃喝。” 恐怖堡公爵闪出门外,三位学士紧跟在后,其他的领主和军官也纷纷跟进。那个外号妓魇的憔悴老头霍瑟·安柏,满脸阴沉,愁眉不展。至于曼德勒大人,由于喝得太多,得由四个壮汉架着扶出大厅。“总得来首鼠厨师的歌,”他靠在自家骑士身上,蹒跚着走过席恩身边时嘀咕道,“歌手,来首鼠厨师的歌。” 达斯丁伯爵夫人最后动身,她走之后,整个大厅似乎陡然沉闷得令人窒息。席恩站起身,这才意识到自己醉得有多厉害。他被桌子绊了一下,打翻了女仆手里的酒壶,酒液犹如暗红的潮流,浸透了靴子和马裤。 一只手抓住了他的肩膀,五根钢铁般的指头把他捏紧。“你有任务,臭佬。”酸埃林说话时,酸臭的气息透过一口烂牙喷到他脸上。黄迪克和舞蹈师达蒙在旁边。“拉姆斯要你帮他把新娘抱上床。” 恐惧犹如一把尖刀刺穿了他。我很好地扮演了自己的角色,他心想,为何还找上我?但他知道自己无力反对。 拉姆斯老爷已离开了大厅,而他那孤单的新娘似乎早被众人遗忘。她默默地缩在史塔克的大旗下,用双手捧着一只银制高脚杯。他走过去,从她看他的眼神判断,那只高脚杯被她干了不止一次。也许她以为只要喝得够多,就会麻木到能承受任何折磨。席恩不这么想。“艾莉亚夫人,”他唤道,“来吧。该是您履行义务的时候了。” 席恩带女孩从大厅后方离开,六个私生子的好小子一路陪同。他们穿过冰冷的广场去主堡,到主堡后还要登上三段石阶方能抵达拉姆斯老爷的卧室——那是城中少数没怎么被大火波及的房间。舞蹈师达蒙边爬楼梯边吹口哨,剥皮人则吹嘘说拉姆斯老爷答应把染血的床单撕给他一片,以示荣宠。 卧室已为新婚夫妇圆房布置妥当。家具全是崭新的,由辎重车从荒冢屯拖来;华盖床有羽毛床垫和血红色天鹅绒罩子;石地板铺了狼皮。壁炉里炉火烧得正旺,窗边小桌上还点了支蜡烛。餐具柜中放了一壶葡萄酒、两个杯子和半轮有纹理的白奶酪。 卧室里还有一把黑色橡木雕的椅子,铺了红皮革坐垫。他们进门时,拉姆斯老爷正坐在这把椅子里,唇上满是闪亮的唾沫星子。“我甜美的童贞新娘终于来了。好孩子们,你们可以下去了。不包括你,臭佬,你留下。” 臭佬臭佬,不见为好。他感觉到失去的手指蠢蠢欲动;左手两根、右手一根。腰上皮革刀鞘里的匕首那么沉,噢,那么地沉,越来越沉。我的右手只失去了小指,席恩提醒自己,我仍能握住匕首。“老爷,您要我做什么?” “你既把这妞儿献给了我,又怎可不服务周全,连她衣服一并脱掉呢?让我们瞧瞧奈德·史塔克的小女儿到底是哪路货色。” 她跟艾德大人没有血缘关系。席恩几乎说出口。但拉姆斯知道。他一定知道。他为什么还要玩这场残忍的游戏?女孩站在床柱边,像一只受惊发抖的母鹿。“艾莉亚夫人,请您转身,我才好为您宽衣解带。” “不,”拉姆斯老爷给自己倒了一杯酒,“解绳子太浪费时间。直接用刀子割开。” 于是席恩抽出匕首。我只需转过去捅他一刀,匕首就在我手。但他忽然理解了这场游戏。这是另一个陷阱。他告诫自己,记得凯拉和她的钥匙。他正是要引诱我刺杀,才好擒住我,剥了我握匕首这只手的皮。他用左手抓住新娘的裙服。“请站着别动,夫人。” 裙服自腰部以下很松,他从那里开始割,慢慢向上,唯恐伤到她。铁刃割过羊毛和丝绸,发出极轻柔的声音。女孩抖得像筛糠,到头来席恩不得不抓住她胳膊方能稳住她。珍妮珍妮,珍珠宝贝,零落成泥。他握得更紧了,用上残废的手残余的全部力量。“站着别动。” 终于,那身裙服被完全割开,一团白色衣料缠在她脚上。“还有内衣。”拉姆斯老爷下令,臭佬执行。 等内衣也被割开后,新娘赤条条地站着,她的新娘盛装如今成了地上白色和灰色的破烂衣裳。新娘的乳房小而坚挺,臀部狭窄瘦弱痩弱,腿像鸟儿般纤瘦。她还是个孩子啊,席恩忘了她多幼小,她与珊莎同龄。当然,真正的艾莉亚更小。虽然壁炉的火很旺,新房中却寒气逼人。简妮苍白的肌肤一直在不住地抖。她的手短暂地抬起来,似乎想遮住乳房,但席恩用嘴无声地说了个“不”字,她看见之后,便停住了。 “你觉得这妞儿有几分姿色,臭佬?”拉姆斯老爷问。 “她……”老爷想要什么答案?去神木林之前,女孩跟他说过什么?人人都称赞我可爱。但她现在一点也不可爱,她背上蛛网状的细细线条,全是鞭痕。“……她很美,很……很美。” 拉姆斯露出招牌式的湿润笑容。“如此说来,这妞儿让你硬了对吗,臭佬?你那话儿是不是在裤子里头急着要破茧而出咧?想不想干第一发?”他哈哈大笑。“临冬城亲王有这个权利,我们北方的领主就该遵循老规矩,享受初夜权。可惜你不是领主,对不?你是臭佬,如果照实说,你连人都不是。”他又喝了口酒,然后随手将杯子扔了出去,在房间对面的墙上砸得粉碎。石墙上溅满红色酒液。“艾莉亚夫人,上床。是的,头靠着枕头,这才是我的好老婆。现在把腿分开,让我们看看你的蜜桃。” 女孩无言地顺从,席恩则朝门口退开一步。拉姆斯老爷坐到新娘身边,伸出一只手朝她大腿内侧摸,接着将两根指头插入。女孩痛得喘了口气。“你那里干得像老骨头。”拉姆斯抽回手,顺势给了妻子一耳光,“明明给我说,你懂得如何取悦男人。难道是骗我吗?” “不——不是,大人。我受过训——训练。” 拉姆斯霍地站起,炉火的光在他脸上跳跃。“臭佬,滚过来,把她办了我才好上。” 半晌间,他糊涂了,“我……您的意思是……老爷,可我没有……我……” “用嘴巴,”拉姆斯老爷指示,“速战速决。如果我脱完衣服她还没湿,我就把你舌头割下来,钉到墙上。” 神木林里,有只乌鸦厉声尖叫。匕首仍在他手上。 他把匕首收进刀鞘。 臭佬,我是臭佬,臭名缠绕,处处讨饶。他弯下腰去完成老爷交代的差事。 第三十八章 监视者(阿利欧·何塔) “让我们看看人头。”他的亲王下令。 阿利欧·何塔抚过长斧光滑的斧柄,抚过他岑木和钢铁的爱妻,自始至终?99lib?监视着场上众人。他监视着白骑士巴隆·史文爵士及其随员一行;他监视着分坐不同桌子的沙蛇;他监视着老爷、夫人与仆人们,盲眼老管家及年轻的米斯学士。后者有柔滑的胡须,挂着谦卑的笑容。侍卫队长半隐在阴影中,监视全场。效忠。服从。守护。这是他的职责。 其他人都盯着那个盒子。它是乌木做的,带有银制搭扣和铰链,毫无疑问很精美,其中盛装的东西更能决定此刻聚集在阳戟城旧宫里许多人的身家性命。 卡洛特学士穿过大厅来到巴隆·史文爵士身前,拖鞋在地板上沙沙作响。这个圆胖的小个子穿着新袍子,袍上有暗褐色粗线条、灰色粗线条和红色细线条,甚是华美。他鞠了一躬,将盒子从白骑士手中接过,捧回高台,交给在女儿亚莲恩和过世弟弟挚爱的情妇艾拉莉亚之间、轮椅上的道朗·马泰尔。一百根香烛的气息弥漫在空气中,宝石在老爷们指间和夫人们的发网与腰带上闪烁。阿利欧·何塔也把自己的铜鳞甲打磨得像镜子那么光亮,以反射烛火的光辉。 沉默笼罩大厅。整个多恩领都屏住了呼吸。卡洛特学士把箱子放在道朗亲王轮椅前的地板上。学士的手指曾是那么稳健精准,现在开箱子的动作却如此笨拙迟钝。他打开箱子,露出里面的头骨。何塔听见有些人在清喉咙,佛勒家的双胞胎互相说着悄悄话,艾拉莉亚·沙德闭上双眼,呢喃了一句祷词。 侍卫队长发现巴隆·史文爵士紧张得像拉满弦的弓。新到的白骑士不如之前那位那么高挑英俊,但胸膛更宽厚、身材更粗壮、胳膊全是肌肉。他雪白的披风在咽喉处用一只双天鹅银扣扣住,其中一只天鹅是象牙制、另一只是玛瑙制,阿利欧·何塔认为那两只天鹅正在战斗,而佩戴它们的也是战士。此人比之前那个难对付。此人不会像亚历斯爵士那样直挺挺撞上我的长柄斧。他会举盾坚守、逼我上前迎战。但即便事情演变到那地步,何塔也不惧怕。他早已磨利了斧头,时刻准备迎接挑战。 队长容许自己瞥了箱子一眼,陈列在黑毛毯上的骷髅微笑着回望他。骷髅都会笑,而这颗笑得特别灿烂,因为它比谁都大。侍卫队长没见过这么大的骷髅头:硕大坚实的额头、宽阔的下巴,烛光下白得跟巴隆·史文爵士的披风一样。“把它搁上台座。”亲王下令,眼中泪光闪烁。 台座是一根黑色大理石柱,比卡洛特学士还高三尺。矮胖的学士踮起脚尖还够不着,阿利欧·何塔正要去帮一把,却被奥芭娅·沙德抢了先。她今天没带鞭子和盾牌,但看起来仍像个怒冲冲的男人。她没穿女人的裙服,穿的是男人的马裤和长达脚肚子的束腰外衣,腰部用一条太阳铜片腰带束紧,棕发在脑后绑个马尾。她伸手把骷髅从学士柔软的手掌里一把夺过,放到大理石柱顶上。 “魔山终于倒下了。”亲王沉痛地说。 “他临死前是不是很受了一番折磨,巴隆爵士?”特蕾妮·沙德用小女孩询问自己裙子好不好看的语气问。 “他临死前惨叫了好多天,小姐。”白骑士回答,他脸上的神情显示不想多说。“红堡里的人都听到了。” “你困扰吗,爵士?”娜梅小姐问。她穿一件透明的上等黄丝裙服,烛光照出里面穿戴的宝石和金链。她这身打扮过于放荡,似乎令白骑士很不舒服;相反,何塔却松了口气。娜梅莉亚穿得越少危险也就越少,平时她总是随身携带了十几把利器。“天下皆知,格雷果爵士是个杀人不眨眼的屠夫,他罪该万死。” “或许是这样罢,小姐。”巴隆·爵士道,“但格雷果爵士毕竟是个骑士,骑士应该手握长剑而死。使毒是卑鄙下流的手段。” 特蕾妮笑了。她乳白和绿色的裙服有长长的蕾丝袖子,如此纯洁,如此淡雅,任何人看见都会以为她是最守规矩的处女。但阿利欧·何塔清楚她的底细。她柔软的白掌下手甚至比奥芭娅长满老茧的手更毒辣。队长严密监视着她,不放过她指头任何细微动作。 道朗亲王皱起眉头。“话虽如此,巴隆爵士,但娜梅小姐的看法更实际。如果说世上有谁活该惨叫至死,非格雷果·克里冈莫属。他谋杀了我的好妹妹,还把她孩儿的脑袋撞碎在墙上。我唯愿他在地狱里被烈火焚烧,这样伊莉亚和她的孩子们才能安息。” “今天,我们见证了多恩领等待多年的正义,我很高兴能活着看到这一天。兰尼斯特家族终于实践了诺言,偿还了这笔多年以前的血债。” 亲王示意盲眼的老管家里卡索起身,带领大家祝酒。“老爷们夫人们,让我们为安达尔人、洛伊拿人和先民的国王,七国统治者托曼一世干杯!丨” 管家一边说,厅里的仆人一边端着酒壶把客人们的酒杯斟满。酒是多恩的烈性葡萄酒,深红如血,带有复仇的甜蜜。但队长没喝,他在宴会上向来滴酒不沾。亲王杀王本人也没喝——亲王喝的是米斯学士为他调制的罂粟花汁酒,以减轻肿胀关节的疼痛。 白骑士喝了,以示遵从礼仪。他的同伴们也都喝了。喝酒的还有亚莲恩公主、乔戴恩小姐、神恩城领主、柠檬林的骑士、魂丘伯爵夫人……乃至奥柏伦亲王挚爱的情妇、亲眼在君临目睹他惨死的艾拉莉亚·沙德,他们纷纷饮下代表和解的酒。何塔更关注那些不动杯子的人:戴蒙·沙德爵士、崔蒙德·戈根勒斯伯爵、佛勒双胞胎、达苟士·曼伍笛、狱门堡乌勒家的人和骨路威尔斯家的人。若有麻烦,必是他们中哪位挑事。多恩领是一片惯于自行其是的土地,道朗亲王不若七国其他大领主那么强势。他麾下的许多诸侯认为他软弱可欺,他们巴不得与兰尼斯特公开决裂,向铁王座上的小鬼国王宣战。 最桀骜不驯的要数沙蛇们,“沙蛇”是亲王过世的弟弟红毒蛇奥柏伦的私生女,其中三位就在会场上。道朗·马泰尔是全世界最睿智的亲王,侍卫队长没资格质疑他的决定,但他实在想不透,亲王为何要把奥芭娅、娜梅莉亚和特蕾妮从长矛塔上各自的囚室里释放出来。 特蕾妮以一阵喃喃低语来抵制里卡索的话,娜梅则轻蔑地摆摆手,至于奥芭娅,她任仆人把杯子斟满,然后把红酒全倒在地板上。一个女仆赶紧跪下来擦,而奥芭娅就此扬长而去。片刻后,亚莲恩公主向众人致歉,跑去追她。奥芭娅不会把怒气发泄在小公主身上,何塔明白,她们是堂姐妹,感情一向很好。 宴会一直持续入夜,微笑的骷髅在黑色大理石柱顶端俯瞰众人。席间一共有七道菜,以荣耀七神和御林铁卫的七个兄弟。菜包括柠檬鸡蛋汤,填奶酪和洋葱的长青椒,七鳃鳗派,蜂蜜烤阉鸡,还有从绿血河底捞上来的鳃须鱼,大得要四个仆人才能将其抬上桌。接着又上了风味蛇汤,乃是用七种不同的蛇肉合着火龙椒、血橙及少许蛇毒用文火炖制而成。何塔知道那汤非常辛辣,虽然他自己从没喝过。蛇汤之后是冰冻果子露,以凉爽口舌。至于甜点,每个人都得到骷髅头形状的棉花糖,里面裹了甜甜的奶油蛋羹和小块李子肉及樱桃肉。 吃填青椒时亚莲恩公主就回来了。我的小公主,何塔心想,但亚莲恩已是女人了,绯红丝衣毫无掩饰地衬托出她姣好的身材。最近她变了很多,她为弥赛菈加冕的阴谋被人出卖,落得一败涂地,她的白骑士被何塔砍得身首异处,她自己也被关进太阳塔,禁闭思过。这些无疑都是她改变的原因,但还有别的东西,她父亲把她放出来之后向她吐露了某个秘密。至于是什么秘密,侍卫队长无从得知。 亲王让女儿坐在自己和白骑士之间,代表至高的荣誉。亚莲恩返回座位时面露微笑,凑到巴隆爵士耳边说了句悄悄话。骑士没回答,何塔发现他吃得也很少:一匙汤、一口青椒、一只鸡腿,几片鱼。他完全没碰七鳃鳗派,蛇汤只沾了一小口就推开了——这一小口已己让他满头大汗。何塔对此深表同情。当初他刚来多恩,辛辣的食物让他肠胃打结,舌头更是火辣辣地痛。不过那己是陈年往事,现在他不仅头发变白,多恩人能吃的他也都能吃。 巴隆盯着那骷髅棉花糖,抿紧嘴唇,犹豫地看了亲王一眼,想弄清这是不是嘲弄。道朗·马泰尔没在意,但他女儿注意到了。“厨师开个小玩笑而已而己,巴隆爵士。”亚莲恩道,“我们多恩人生性潇洒,在我们眼中死亡也不神圣。您不介意开开玩笑吧?”她的指尖扫过白骑士的手掌。“希望您对多恩留下了好印象。” “沿途每个人都很好客,小姐。”、 亚莲恩摸了摸扣住他披风的那对争斗天鹅。“我一直很喜爱天鹅。在盛夏群岛以北,没有比它更漂亮的鸟儿。” “本地的孔雀也不差。”巴隆爵士说。 “它们是不错,”亚莲恩道,“但空虚、自大、颜色俗丽、华而不实。我宁肯要一只宁静的白天鹅或优雅的黑天鹅。” 巴隆爵士听了点点头,继续喝酒。此人不像他的誓言兄弟那么好引诱,何塔心想,亚历斯爵士虽然一把年纪,心底却还是个孩子,而此人是小心警觉的战士。队长很容易发现白骑士的局促不安。这是个陌生的地方,而他不喜欢这里。何塔对此颇为理解。多年前,他护送他的公主初次踏上多恩的土地时,也觉得这里古怪。大胡子僧侣之前教会了他维斯特洛的通用语,但多恩人说话太快,他还是跟不上。他觉得多恩女人过于淫荡、多恩酒太酸、多恩的食物添加了太多奇怪的辣子,而多恩的太阳日复一日地在晴朗的蓝天上蒸烤大地,比苍白的诺佛斯太阳炎热多了。 巴隆爵士此行虽比他当年路途近,花的时间并不少,队长对此心知肚明。巴隆带了三名骑士、八个侍从、二十个武士和一群马夫仆从从君临出发,刚过群山进入多恩地界,就被一轮接一轮的宴会、狩猎和庆典拖延了行程。他经过的每个城堡都无所不用其极地招待他,使他直到现在才姗姗来迟到达阳戟城,而且弥赛菈公主和亚历斯·奥克赫特爵士都没有出来迎接。白骑士知道一定出了事,何塔能察觉到,但他的不安还有别的理由。或许是沙蛇们让他紧张。若果真如此,奥芭娅的归来可谓火上浇油。她一言不发地坐回座位,闷闷不乐地绷着张臭脸,既无微笑也没说话。 将近午夜时分,道朗亲王才转向白骑士:“巴隆爵士,我们高贵的太后陛下托您转交的亲笔信,我读过了。信中内容您都清楚吧,爵士先生?” 何塔发现骑士紧张起来。“是的,殿下。太后陛下吩咐我做好准备,护送她女儿回君临探亲。托曼国王陛下昼夜思念姐姐,盼望弥赛菈公主能回宫与他小聚几日。” 亚莲恩公主面露伤感。“噢,好爵士,可我们大家都喜欢上了弥赛菈。他和我弟弟崔斯丹是形影不离的一对儿。” “我们也欢迎崔斯丹王子前往君临作客。”巴隆·史文说,“我敢肯定,托曼陛下渴望跟他交朋友。陛下身边的同龄伙伴实在是少了一些。” “儿时结成的友谊往往可以维系一生。”道朗亲王评论,“将来崔斯丹和弥赛菈结婚以后,他跟托曼也就是兄弟。瑟曦太后陛下真可谓高瞻远瞩,两个孩子正该多多接触,早日成为好友。多恩当然会想念他,但崔斯丹长大了,不能老待在阳戟城里,要让他见识外面的大千世界,这才有助于成长。” “君临一定会给他最热情的招待。” 他为何大汗淋漓?队长边看边想,大厅相当凉爽,而他又没再喝肉汤。 “至于瑟曦太后陛下的其他提议——”道朗亲王说,“也是相当重要。自我弟弟不幸过世,多恩领在御前会议中的席位便空了出来,这种情况于国不利。陛下尤为看重我的谏言,对此我深感荣幸,但我实在身体有恙,能否改为走海路呢?” “走海路?”巴隆爵士大吃一惊,“那……那样安全吗,亲王殿下?我素来听说海上秋天多风暴,还有……海盗聚集在石阶列岛,这个……” “哦,海盗。您说得对,爵士先生,还是原路返回比较安全。”道朗亲王友好地微笑,“我们不如明天再讨论这个话题。到了流水花园,我们把整件事一起告诉弥赛菈。届时她该多兴奋啊,我知道,她也一直思念着弟弟。” “我渴望尽快觐见公主,”巴隆爵士说,“并参观您的流水花园。听说那里很美。” “美丽而又宁静,”亲王介绍道,“清风拂面,水波粼粼,孩子们尽情欢笑。流水花园是我在世间最流连的地方。爵士先生,我的祖先修建这座花园给他的坦格利安新娘居住,为她遮挡多恩的沙尘与暑气。她叫丹妮莉丝,是贤王戴伦之妹,她的婚姻确保了多恩领并入七大王国的版图。全国上下无人不知那女孩爱着戴伦王的私生哥哥戴蒙·黑火,黑火也深爱着她,但国王认为两个人的情欲不能与千万人的福祉相提并论,即便那是他的至亲。丹妮莉丝把花园变成了孩子们的乐土,一开始只有她自己的孩子,后来领主和有产骑士们的儿女也被送来与亲王的孩子作陪。某个特别炎热的夏天,地面似要烤焦,她可怜服侍她的马夫、厨子和仆人们,便邀请他们的孩子也到水池和喷泉里嬉戏,这个传统一直保持至今。”亲王抓住轮椅,将自己推离桌边。“请原谅,爵士先生,长篇大论令我疲累,而我们明日破晓还要出发。奥芭娅,请送我回房好吗?娜梅莉亚、特蕾妮,你们也过来,来给大伯道个晚安。” 亲王这么吩咐,推轮椅的任务便落到奥芭娅·沙德头上。她将轮椅推出阳戟城的宴会大厅,穿过长长的走廊,回去书房。阿利欧·何塔和其他两个沙蛇、亚莲恩公主及艾拉莉亚·沙德随后跟上。卡洛特学士穿着拖鞋急匆匆地追赶,他捧着魔山的头骨,好像捧着婴儿。 “你不会真把崔斯丹和弥赛菈送去君临吧?”奥芭娅边推车边问。她的步子太大,迈得又急,轮椅的大木轮在切割粗糙的石地板上擦出难听的噪声。“你真那么做,我们就永远见不到那女孩了,而你的儿子也将做一辈子铁王座的人质。” “你当我是傻瓜吗,奥芭娅?”亲王叹口气,“很多事你不知情。此地处处耳目,不宜讨论。如果你能管住舌头,回头我或许会开导你。”他脸一皱,“为着你对我的爱,推慢点。刚才的颠簸就好像给了我膝盖一刀。” 奥芭娅把推车速度猛然减慢。“照你说,该怎么做?” 她妹妹特蕾妮接口,“还不是一如既往呗,”她撅起嘴,“拖延、犹豫、敷衍。噢,要论无所作为,我们英勇的大伯说是第二,天下没人敢当第一。” “你误解了他。”亚莲恩公主反驳。 “闭嘴。统统闭嘴。”亲王下令。 直到书房门紧闭,他才调转轮椅,面对女人们——即便这动作也疼得他呼吸急促。盖住他双腿的密尔毯子教车辐缠住,他不得不伸手拽紧,以防它撕裂。毯子底下他的腿惨白、绵软、可怖,双膝红肿,几乎成了紫色的脚趾有常人的两倍大。这番景象阿利欧·何塔见过上千次,但每次看见仍不忍卒睹。 亚莲恩公主连忙上前。“让我帮你,父亲。” 亲王把毯子拽了出来。“我至少还能管好自己的毯子。”他很坚持这点。三年前,他的腿就废了,但他的胳膊和肩膀中还有些力量。 “亲王殿下,要我为您送上一杯罂粟花奶吗?”卡洛特学士问。 “喝一桶才治得了我的疼。行了,谢谢你,今晚不用,我得保持神志清醒。你下去吧。” “好的,亲王殿下。”卡洛特学士鞠了一躬,他柔软的粉色手掌仍抓着格雷果爵士的头骨。 “拿给我,”奥芭娅·沙德一把抓过头骨,伸长手臂举在空中观看,“魔山到底长什么样?凭什么说这是他?既然人头可用焦油保存,他们为何只送来头骨?” “大概是因为焦油会玷污盒子吧。”娜梅小姐猜测。卡洛特学士匆匆离去。“没人亲眼见证魔山死去,更没有人目睹他身首异处。我承认,这点让我很疑惑,但说实话,婊子太后拿这个欺骗我们有什么意义?如果格雷果·克里冈还活着,真相早晚会暴露,那家伙可是全维斯特洛最高的人,足有八尺。等到露了馅,瑟曦·兰尼斯特就会失信于七国上下,白痴才会冒这风险。这对她有何利益可言?” “这颗头确实够大,”亲王说,“而我们清楚奥柏伦给他留下了致命伤。从那以后我们收到的每份情报都说克里冈正在极大的痛苦中缓缓走向死亡。” “正如父亲的意图。”特蕾妮道,“姐妹们,说实话,我知道父亲用的哪种毒。他的长矛哪怕只是划破了魔山的皮肤,克里冈也难逃一死,不管他身躯有多庞大。你们可以怀疑小妹,却不要质疑父亲大人。” 奥芭娅叫道:“我以前没有、以后也决不会质疑他。”她了给头骨一个嘲弄的吻。“我向他保证,这只是开始。” “只是开始?”艾拉莉亚·沙德难以置信地喊道,“诸神在上,我宁愿以此作为结尾。泰温·兰尼斯特死了,劳勃·拜拉席恩、亚摩利·洛奇爵士,现在又加上格雷果·克里网,谋杀伊莉亚和她的孩子们的凶手都死了。就连乔佛里——那个伊莉亚在世时还没出世的孩子——也死了。我亲眼看见那孩子抓着自己的喉咙,窒息身亡。你们还想杀谁?难道非要杀了弥赛菈和托曼,才能让雷妮丝和伊耿长眠吗?这事什么时候能画上句号?” “既以血始,必以血终。”娜梅小姐回答,“等我们拆掉凯岩城,让见不得人的死蛆蠕虫暴露于光天化日之下;等我们颠覆了泰温·兰尼斯特和他的一切作为,到那时,这事才算了结。” “那个人死在自己的亲儿子手上。”艾拉莉亚反驳,“你还想怎样?” “我宁愿他死在我手上。”娜梅小姐找了把椅子坐下,长长的黑辫子从一边肩膀垂到膝盖。她遗传了父亲的美人尖,眼睛大而明亮,酒红色嘴唇卷出一个妩媚的笑。“那样的话,他就不会死得那么痛快了。” “格雷果爵士看上去孤单得紧,”特蕾妮用甜美的修女腔调说,“我很确定,他渴望多几个伴。” 艾拉莉亚已是泪流满面,黑眼珠闪闪发光。即便哭泣时,她依然有种力量,侍卫队长心想。“奥柏伦想为伊莉亚报仇,你们三个想为他报仇。我提醒你们,我也有四个女儿,四个都是你们的好妹妹。我的伊莉亚今年已经十四岁,几乎是女人了,奥贝娜十二岁,很快也要来潮。她们崇拜你们,正如多娜和萝芮崇拜着她们。如果你们中哪位死了,是要伊莉亚或奥贝娜去为你们报仇吗?以后又要多娜和萝芮为她们的姐姐报仇?为什么这事要一轮又一轮无休无止无限循环下去?我问你:冤冤相报何时了?”艾拉莉亚·沙德把一只手放在魔山的头骨上。“我亲眼看着你们的父亲死去,而杀人凶手就在这里。试问我可以把这颗头骨带回床上,让它在黑夜里给我安慰吗?它能让我欢笑、能为我谱写歌谣、能在我年迈体衰时关心照顾我吗?” “那你要我们怎么做呢,女士?”娜梅小姐质问,“难道你要我们放下长矛,一笑泯恩仇?” “无论我们愿不愿意,战争很快就会爆发。”奥芭娅说,“铁王座上坐着个小鬼。史坦尼斯大人占据了长城,正把北方诸侯招集麾下。太后和王后像母狗抢骨头一样争夺托曼。铁民夺取盾牌列岛之后,深入曼德河抢掠,将战火烧到了河湾地的腹心——这意味着高庭无暇他顾。我们的敌人分崩离析,时机已然己然成熟。” “什么时机?收获更多骷髅的时机?”艾拉莉亚·沙德转向亲王,“她们什么也不懂,我不想再听她们啰唆了。” “回去照顾你的孩子吧,艾拉莉亚,”亲王告诉她,“我向你保证,她们决不会受伤害。” “亲王殿下。”艾拉莉亚吻过他的额头后离去。阿利欧·何塔感到一阵悲哀。她是个好女人。 等她走后,娜梅小姐开口:“我知道她深爱着父亲,但她显然不了解他。” 亲王惊奇地看着她。“对你父亲,她了解的程度比你深得多,娜梅莉亚。而且她和你父亲过得非常幸福。人这一辈子,到头来温柔的心灵往往比骄傲或勇气更可贵。不过就事论事,艾拉莉亚确实不了解眼前局势,我也不会让她卷入。战争已经打响。” 奥芭娅笑道:“哈,这还要感谢我们亲爱的亚莲恩一手促成喽。” 公主脸红了,何塔发现她父亲脸上闪过一丝怒火。“她做那些既为她自己也是为了你们。你们不该嘲笑她。” “真是愧不敢当啊。”奥芭娅·沙德不依不饶,“叔叔,你尽管拖延耽搁、搪塞掩饰、不思进取好了,巴隆爵士终究会到流水花园觐见弥赛菈公主,他会发现她少了只耳朵。等那女孩告诉他,你的队长是如何用他那柄钢铁老婆把亚历斯·奥克赫特从头到尾劈成两半的,届时……” “不,”亚莲恩公主从软垫椅子上站起来,将一只手放在何塔胳膊上,“你们不了解真相,亚历斯爵士是杰洛·戴恩所杀。” 三条沙蛇面面相觑。“暗黑之星干的?” “暗黑之星干的,”他的小公主确认,“他试图谋害弥赛菈公主。公主会把事情真相原原本本讲给巴隆爵士听。” 娜梅小姐笑了。“至少这最后一句是真的。” “全是真的。”亲王确认,同时痛得一缩。是痛风的关系,还是因为谎言?“杰洛爵士畏罪潜逃回高隐城,我们鞭长莫及。” “暗黑之星干的。”特蕾妮咯咯浅笑,“有何不可?全推他头上得了。不过这话巴隆爵士能信吗?” “弥赛菈说出口的话,他没道理不信。”亚莲恩坚持。 奥芭娅嗤之以鼻。“她今天可以为我们圆谎,明天也可以,但迟早有一天会被人探出真相。等巴隆爵士把真相带回君临,必然撕破脸皮、刀兵相见。我们怎容他离开?” “干掉他。”特蕾妮提议,“干脆一不做二不休,把他的随员全干掉,连那些甜美的小侍从也不放过。这似乎……噢,有点儿粗暴啊。” 道朗亲王闭上了眼睛,又复睁开。何塔发现亲王的腿在毯子下颤抖。“倘若你们三个不是我弟弟的女儿,我会立刻把你们送回牢房,一直关押到骨头变灰。不过我现在要带你们一同前往流水花园,如果你们有脑子的话,就给我好好学一课。” “学一课?”奥芭娅问,“那里只有光屁股的孩子。” “没错。”亲王说,“我给巴隆爵士讲了个故事,但没讲完。丹妮莉丝在橙子树下看着孩子们在水池中嬉戏时,忽有感悟:这些裸体的孩子就只是孩子,谁也分不清他们出身高贵与否,他们同样纯洁、同样脆弱,同样地生机勃勃、同样地需要爱护。‘他们就是你的国家,’她如此教育自己的儿子和继承人,‘无论你做什么,都要记得他们。’我母亲在我长大离开水池时,对我说过同样的话。作亲王的号召人民拿起长矛很容易,但到头来付出代价的却是孩子们。为了孩子们、为了国家的未来,明主不可怒而兴军,兴军则必操万全之把握。 “我不瞎也不聋。我知道你们以为我软弱无能、担惊受怕、人见人欺,但你们的父亲了解我更深。奥柏伦无愧于毒蛇之名,危险致命、变化叵测,没人敢踩他;我则是那随风摇摆的青草,殷勤柔顺、和蔼芬芳。谁会惧怕青草呢?但正是青草掩蔽了毒蛇的行踪,青草是毒蛇的保护伞,掩护他扑杀敌人。你们的父亲和我合作无间,远超你们想象……现在他死了,留下的问题是:我能否像信任他那样信任他的女儿,让她们代替他的位置?” 何塔依次监视着三条沙蛇。鼠褐色头发的奥芭娅身穿煮沸皮甲,皮甲上的铁钉生了锈,那双离得很近的眼睛怒气冲冲;橄榄色皮肤的娜梅莉亚慵懒优雅,长长的黑发用红金色头绳绑成辫子;蓝眼金发的特蕾妮挥动着柔软的小手掌,发出轻笑声,好像是个长不大的女孩。 特蕾妮代表她们三人回答:“叔叔,我们受不了的是无所作为。若你派给我们任务,任何任务都好,你将会发现我们是你麾下最忠实、最得力的助手。” “答应得好,”亲王道,“但言语就像风。你们是我弟弟的女儿,我爱你们,但我也学会了不信任你们。我需要誓言:你们愿意发誓服侍我,并服从我的一切命令吗?” “如果必须的话。”娜梅小姐说。 “那现在就发誓,以你们父亲的坟墓之名。” 奥芭娅脸一黑。“如果你不是我叔叔——” “我是你叔叔,也是你的亲王。你要么发誓,要么走人。” “我发誓。”特蕾妮道,“以父亲的坟墓之名。” “我发誓,”娜梅小姐说,“以奥柏伦·马泰尔、多恩的红毒蛇之名,他是一个比你强太多的人。” “好吧,”奥芭娅说,“算上我一个。以父亲之名,我发誓。”^ 亲王显然放松了些,何塔注意到他沉进轮椅里。亲王伸出一只手,亚莲恩公主走到他身边握住。“告诉她们吧,父亲。” 道朗亲王粗浊地吐了一口气。“多恩在宫中有人,有朋友告诉我们内幕消息。瑟曦的邀请是个陷阱,崔斯丹根本到不了君临。回去的路上,在御林某处,巴隆爵士的队伍会被匪徒袭击,而我儿将被牺牲掉。他们邀我一同进宫,目的是要我见证这场袭击,以为太后洗脱嫌疑。噢,那些土匪?他们会叫嚷着‘半人万岁!半人万岁!’发 8d77." >起攻击。巴隆爵士甚至会瞥见一眼小恶魔的身影,虽然不会有别的目击者。”> 阿利欧·何塔以为任何事都不能让沙蛇们震惊。他错了。 “七神在上。”特蕾妮轻声道,“崔斯丹?这是为什么?” “那女人一定疯了,”奥芭娅说,“他还是个孩子。” “耸人听闻。”娜梅小姐说,“我不信,御林铁卫的骑士不可能做出这种伤天害理的事。” “他们都发誓服从,跟我的侍卫队长一样。”亲王说,“起初我也不信,但你们都看见我提出走海路时,巴隆爵士如何推诿了。走海路将毁了太后陛下的精心安排。” 奥芭娅涨红了脸。“把我的长矛还来,叔叔。瑟曦送给我们一颗人头,我们要送还她一袋。” 道朗亲王举起一只手,他的指节像熟透的樱桃那么黑、那么大。“巴隆是我屋檐下的客人,吃过我们的面包和盐,我不可以加害他,不能蛮干。我会带他去流水花园,让他听过弥赛菈的故事后,派乌鸦给太后报信。女孩会求他讨伐伤害她的人,我没看走眼的话,史文将不会拒绝。奥芭娅,到时我要你领他赶赴高隐城捉拿暗黑之星。另一方面,现在还不是多恩领公开与铁王座决裂的时候,我们没法阻止弥赛菈与母亲团聚,但我不会同行。这个任务交给你,娜梅莉亚。兰尼斯特不会喜欢这安排,正如他们不喜欢我派出奥柏伦,可他们同样没法拒绝。我们需要在御前会议里发言,需要在宫中安插耳目。但你要小心,君临是个毒蛇窝。” 娜梅小姐鬼魅地一笑。“怎么,叔叔,我喜欢毒蛇。” “那我呢?”特蕾妮忙问。 “你母亲是个修女。奥柏伦曾告诉我,她从你摇篮时期就给你念《七星圣经》了。我也派你去君临,但你跟你姐姐去的是不同的山丘——圣剑骑士团和星辰武士团都已重建,这个新任总主教不像前几任那样是傀儡。我要你试着去接近他。” “有何不可呢?白色很适合我穿,白色让我显得……纯真。”“很好,”亲王说,“很好。”他犹豫了一下。“如果……如果某桩安排能够完成,我将分头发出行动信号。抓住瞬息万变的局势,方能赢得权力的游戏。” “我知道你们决不会辜负大家,姐妹们。”亚莲恩走到每一条沙蛇面前,依次执起她们的手,轻轻印下一吻,“凶猛的奥芭娅,亲切的娜梅莉亚、甜美的特蕾妮。我爱 4f60." >你们。愿多恩的太阳与你们同在。” “不屈不挠!”三条沙蛇异口同声地叫道。 亚莲恩公主在她们离开后留了下来,阿利欧·何塔一如既往地站在原位。 “有其父必有其女。”亲王评论。 小公主微笑:“三个长奶子的奥柏伦。” 道朗亲王哈哈大笑。何塔已己太久没听到亲王的笑声,快忘记那是怎样的了。 “不过依我之见,该送我去君临,而非娜梅小姐。”亚莲恩说。 “不,这任务太危险。你是我的继承人,肩负着多恩的未来,你的位置在我身边。很快,我还要交给你另一个任务。” “你刚才提到的那桩‘安排’,最近可有消息?” 道朗亲王与她分享了一个私密的笑容。“消息从里斯传来。有支庞大的舰队曾在那里停靠加水,舰队以瓦兰提斯船为主,运载着一支军队。没人知道这帮人的身份或他们的目的地。里斯人提到大象。” “不是龙吗?” “他们提的是大象,不过把小龙隐藏在大船货舱里应该不是难事。丹妮莉丝在海上航行时是最容易出事的,如果我是她,同样会保护自己,尽量隐藏行踪,打君临方面一个措手不及。” “你觉得昆廷在这支队伍里?” “可能在,也可能不在。根据他们在维斯特洛的登陆点,我们就能判断出来。昆廷会想尽一切办法,说服这支队伍沿绿血河上行,把她带给我。不过现在谈这些为时过早。亲吻我吧,我们明曰破晓就启程去流水花园。” 也就意味着正午时才会出发,何塔心想。 亚莲恩走后,队长放下长柄斧,把道朗亲王抱到床上。“直到魔山打碎我弟弟的头颅,我们多恩领都没在五王之战中损失一兵一卒,”何塔为他盖上毯子时,亲王轻声细语地说,“告诉我,队长,这究竟是我的羞耻,还是我的荣耀呢?” “我没资格作评判,亲王殿下。”效忠。服从。守护。单纯的誓言,单纯的人。这才是他懂得的一切。 第三十九章 琼恩(八) 黎明前的寒意中,瓦迩裹着一件大得能包住山姆的熊皮斗篷等在大门前,身旁有一匹备好鞍配的灰色矮种马,毛发蓬松,一只眼睛是白子。穆利和忧郁的艾迪这对护卫不情不愿地站在她身旁,呼吸在黑暗的冷空气中凝成白霜。 “你们弄了匹盲马?”琼恩狐疑地问。 “只是半盲,大人,”穆利解释,“而且它很健壮。”他轻拍矮种马的脖子。 “马是半盲,但我不瞎。”瓦迩说,“我知道往哪儿走。” “女士,我重申,此事你可以拒绝。其中风险——” “——由我来承担,雪诺大人。我并非南方的贵族小姐,而是女自由民,我比所有的黑衣游骑兵都更了解这片森林。它对我来说毫无鬼影。” 希望如此。琼恩把希望寄托在她身上,相信瓦迩能从黑杰克布尔威及其同伴送命的地方平安返回,相信自由民不会伤害她……但他们心知肚明,森林里不止有野人。“食物带够了么?” “硬面包、硬奶酪、燕麦蛋糕、腌鳕鱼、腌牛肉、腌绵羊肉,还有一袋能冲走嘴里盐味儿的甜酒。我不会饿死的。” “好吧,你们该出发了。” “我答应你,雪诺大人,无论能否带回托蒙德,我都会回来。”瓦迩抬起头,半月当空,“预计在满月的第一天。” “好。”别食言,他心想,否则史坦尼斯会要我脑袋。“你能保证照顾好我们的公主吗?”国王问,而琼恩确实保证过。但瓦迩不是公主,我告诉过他几百遍了。这是个孱弱的借口,用来掩盖食言的事实,父亲绝不会赞同他这样做。我是守护王国的坚盾,琼恩提醒自己,不管怎样,相比个人荣誉,长城更紧要。 长城下的隧道阴冷如冰龙的肚腹,曲折似盘卷的毒蛇。忧郁的艾迪手握火把在前方引路,穆利拿钥匙开启三重门,那些门有人手般粗的黑铁栅栏。每道门前的守卫都向琼恩·雪诺点头行礼,眼睛却直勾勾地盯着瓦迩和她的矮种马。 他们穿过新伐木头做的厚重大门,来到长城北侧。野人公主停下片刻,极目远眺。史坦尼斯国王大胜之地,如今是一片皑皑白雪,鬼影森林在更远处张开漆黑静谧的大口,虎视眈眈。半个月亮的清辉把瓦迩的蜜色头发染成银白,让她的脸颊宛若新雪。她深吸一口气:“外面的空气如此甜美。” “我的舌头冻麻了,只感到冷。” “冷?”瓦迩轻笑,“才不是。真正的冷会让你呼吸都痛。当异鬼到来……” 这想法让人不寒而栗。琼恩派出的另外六名游骑兵至今未归。别着急,他们可能在回来的路上。但他心中另一个声音坚持,他们死了,全死了。是你派他们去送死,现在你还要瓦迩去送死。“请向托蒙德转述我的话。” “他可能不上心,但至少会听>.听。”瓦迩轻轻吻了他的脸颊。 “我感谢你,雪诺大人。为了半盲的马,为了腌鳕鱼,为了自由的空气。为了希望。” 他们的呼吸融在一起,蒸腾成一团白气。琼恩·雪诺后退一步。“我唯一想要的感谢是——” “——巨人克星托蒙德。没错。”瓦迩拉起熊皮斗篷的兜帽,棕色熊皮间杂着灰色,“走之前,最后一个问题:是你杀了贾尔么,大人?”? “长城杀了贾尔。” “我这么听说的。但我需要确定。” “我向你保证,我没杀他。”但他若不摔死,我也许会下手。 “好吧,那就再会啰。”她几乎是玩笑般地说。 琼恩·雪诺并未接话。这里太黑太冷,他没有开玩笑的心情,何况时候不早了。“很快会再见的。你会回来,就算不为别的,也为了孩子。” “卡斯特的儿子?”瓦迩耸耸肩,“他不是我的亲人。” “我听见你唱歌给他听。” “我是唱给自己听,他听到了该怪我么?”她嘴角微微上翘,“他听到就笑了,嗯,倒也不错。他是个可爱的小怪物。” “怪物?” “乳名嘛,我总得找个名字称呼他。注意给他保暖,保护他平安。为了他母亲和我,让他远离那个红袍女。她知道他的身份,她能在火焰里看到东西。” 艾莉亚,他希望红袍女真能看到。“不过是灰烬与烟尘。” “应该说国王和魔龙。” 又是龙。琼恩似乎能看见魔龙在夜空中盘旋,漆黑的翅膀衬出一片火海。“她要是知道,早把孩子带走了——我是指妲娜的孩子,不是你的怪物。国王只消听到一点风声,这事就完了。”我也完了。史坦尼斯会把这当成叛国。“她要是知道,怎会任其发生?” “因为这正合她意。火焰变幻莫测,无人知其动向。”瓦迩一脚踩在马镫上,翻身上马,俯视着琼恩,“还记得我姐姐的话么?” “记得。”巫术乃无柄之剑,没法掌握。但梅丽珊卓说得有理。无柄之剑仍是剑,强敌环伺时需要利剑。 “好吧,”瓦迩调转马头向北,“月圆的第一晚再会。”琼恩看着矮种马带她远去,不知能否再见到她的脸。我并非南方的贵族小姐,她音容犹在,而是女自由民。 “我不关心她姐姐的话。”眼看瓦迩的身影消失在一排士卒松后,忧郁的艾迪嘀咕道,“这太冷,喘口气儿都疼——我倒想不喘气,但那会更疼。”他搓着双手,“我瞧这事没好果子吃。” “你每件事都这么说。” “是啊,大人,通常我是对的。” 穆利清清嗓子。“大人?放走野人公主,人们会说——” “——说我是半个野人,是变色龙,想把王国出卖给掠袭者、食人族和巨人。”琼恩无须观火,也知道人们怎么议论,最糟的是,他们说得没错,至少不全错。“言语就像风,长城上风还少么?走吧。” 琼恩回到兵器库后的房间时,天还没亮。他发现白灵也没回来。他还在打猎。为了猎物,巨大的白色冰原狼最近出去得越来越频繁,跑得也越来越远。北有守夜人军团,南有鼹鼠村的野人,黑城堡附近丘陵和平原中的动物被捕杀得一干二净,何况这块地本就没多少猎物。凛冬将至,琼恩明白,太快,太快了。他不知大家能否见到下个春天。 忧郁的艾迪赶去厨房,带回一大杯棕色麦酒和一个盖住的盘子。琼恩掀开盖,发现盘里有三个油炸鸭蛋、一条培根、两根香肠、一根血肠,外加半条刚出炉的面包。他吃了面包和半个蛋,本想吃点培根,但乌鸦抢先一步。“你这贼。”琼恩说,乌鸦却不管他,拍着翅膀飞到门梁上享受战利品了。 “贼。”乌鸦重复。 琼恩咬了口香肠,却不得不用麦酒漱口来冲掉味道。艾迪回报说波文·马尔锡在外等候。“奥赛尔和他一起,还有赛勒达修士。” 消息传得好快。他思忖谁走漏风声的,可疑者不止一人。“让他们进来。” “好的,大人。您可得看好香肠,他们看起来相当饥渴。” 但琼恩不觉得他们饥渴。赛勒达修士醉得忘乎所以,神叨叨地说要剥喷火烧他的龙的鳞片;首席工匠奥赛尔·亚威克像是吃太多消化不良;波文·马尔锡怒气冲冲——琼恩从他的眼神、从他紧闭的嘴、从他通红的圆脸上能看出来。那可不是冻的。“坐。”他说,“吃点什么?喝的呢?” “我们一起用过早餐。”马尔锡说。 “我可以再吃点,”亚威克坐进椅子里,“谢谢您。” “或许来点葡萄酒?”赛勒达修士道。 “玉米。”乌鸦在门梁上尖叫,“玉米,玉米。” “给修士上葡萄酒,给首席工匠弄盘吃的。”琼恩吩咐忧郁的艾迪,“什么都别给鸟儿。”他转向几位访客。“你们为瓦迩而来。” “不止这个。”波文·马尔锡道,“人心惶惶啊,大人。” 推你为代表的都有谁呢?“我也惶惶不安。奥赛尔,长夜堡的工程进度如何?我收到亚赛尔·佛罗伦爵士的信——他自称为王后之手——他说赛丽丝王后对东海望的住所很不满意,希望能马上搬进夫君的新城堡。你觉得这可行么?” 亚威克耸耸肩。“堡垒大部分修缮好了,厨房也铺了屋顶。您看,那里没有食物、家具和柴火,但还能住,只是没东海望方便。而且陛下想离99lib.开的话,那离大海太远了,总之……好吧,她可以住那里,但那地方要花上几年才能有城堡的样子。我有更多工匠就好了。” “我能给你提供巨人。” 奥赛尔吓了一跳。“场子里那怪物?” “皮革跟我说他叫温旺·威格·温旺·铎迩·温旺。我知道这很绕口,皮革简称为‘旺旺’,巨人似乎没意见。”旺旺一点不像老奶妈故事里的巨人。故事里的巨人茹毛饮血,早餐喝血粥,能吞下整头公牛,连牛毛、牛皮和牛角都不剩;这个巨人尽管能吃下整筐根茎,用方形巨齿咀嚼洋葱、芜菁乃至生萝卜时显得有些可怕,但根本不吃肉。“他很能干,就是沟通麻烦些。他古语说得磕磕巴巴,对通用语则一窍不通。但他不知疲倦,力大无穷,一人能顶十几个。” “我……大人,大家才不会……巨人吃人肉,大家都知……不,大人,谢谢您的好意,但我匀不出人手来守着那怪物,他……” 琼恩·雪诺并不意外。“随便吧,巨人就留下。”说实话,从前的他也会讨厌旺旺。你什么都不懂,琼恩·雪诺,耶哥蕊特说,于是琼恩一有机会就去和巨人交谈,让皮革或另一位从树林带回来的自由民做翻译。他从中了解到很多巨人族的知识和历史,真希望山姆在这儿,把故事统统记下。 这并不意味着他对旺旺的危险性视而不见。巨人感受到威胁时会陡然变凶,他那双铁拳足以把人撕成两半。这让琼恩想起阿多。他有两个阿多那么大,两个阿多那么壮,却只有阿多一半聪明。这家伙能把赛勒达修士吓醒。但若托蒙德手下有巨人,温旺·威格·温旺·铎迩·温旺或能帮我们对付。 门在它下面打开,熊老的乌鸦又聒噪起来,忧郁的艾迪带回一壶葡萄酒和一盘香肠与蛋。艾迪倒酒时,波文·马尔锡明显很不耐烦,只等艾迪出去就立刻继续。“托勒特是个好手,讨人喜欢,埃恩·伊梅特也是个优秀的教头。”他说,“但据说您要把他们送走。” “长车楼正需要好手。” “大伙儿已管那儿叫妓女洞了。”马尔锡道,“算了,木已成舟。您打算让那个蛮子皮革来取代伊梅特做教头也是真的喽?这职位通常由骑士担任,至少也得是游骑兵。” “皮革的确有些野。”琼恩淡定地承认,“这点我承认。我在校场和他交过手,他只用一把石斧就比大多数使城堡打造的精钢武器的骑士厉害。是的,我也觉得他没耐心,而且很多小子会怕他……但这不全是坏事。他们迟早要上战场,早点熟悉恐惧的滋味大有裨益。” “他是个野人。” “他曾是野人。现在他已己发下誓言,成了我们的兄弟。他能教新手们的不止剑技,多了解一些古语和自由民的行事方式没坏处。” “自由。”乌鸦嘀咕着,“玉米。国王。” “大家不信任他。” 哪个大家?琼恩想追问,有多少人?但这只会引出他不想讨论的话题。“我只能说很遗憾。还有事么?” 赛勒达修士开口:“纱丁那孩子,据说您打算让他做您的事务官和侍从,代替托勒特。大人,那孩子是个妓……一个……恕我冒昧,他是个来自旧镇妓院、涂脂抹粉的娈童。” 你还是个无可救药的醉鬼呢。“我们不关心他在旧镇做过什么。他聪明好学,一开始其他新兵轻视他,但他最终赢得了尊重,并和所有人交上朋友。他在战斗中无所畏惧,还识得简单的读写。他完全胜任为我端饭倒水,牵马备鞍。你们以为呢?” “他大概能行,”波文·马尔锡板着脸说,“但大伙儿不喜欢这样。按传统,总司令的侍从通常从好出身的人里选,以为下任总司令的接班人。大人难道认为守夜人的汉子会跟随个男妓上战场吗?” 琼恩的脾气上来了。“他们跟随过更糟糕的。熊老多少留给他的接班人几句忠告。影子塔的厨子曾喜欢强奸修女,每得手一次,就在身上烫一个七芒星。他左手从手腕到肘弯都是星星,小腿上也全是。在东海望,有个烧了父亲的房子、还把门堵上的人,全家九口都被他烧死。无论纱丁过去在旧镇做过什么,他现在是我们的兄弟,将来是我的侍从。” 赛勒达修士喝了几口酒,奥赛尔·亚威克用匕首叉起一根香肠,波文·马尔锡则面红耳赤地坐着。乌鸦扑扇翅膀,嚷道:“玉米,玉米,杀。”最后,总务长清清喉咙。“我相信大人是经过深思熟虑。我能问问冰牢里的尸体么?它们让大伙儿很不安。派守卫看守它们?显然这浪费了两名好手,除非您担心他们……” “……站起来?我正希望如此。” 赛勒达修士的脸一下刷白。“七神保佑。”酒水顺着他下巴划出一道红线。“司令大人,尸鬼是怪物,是不该存在的异类,是诸神眼中的孽畜。您……您难道想跟它们对话?” “能对话么?”?琼恩·雪诺问,“我不指望,但没法确定。他们现在或许成了怪物,但生前是人。他们记得什么?我杀死的那个尸鬼想杀莫尔蒙司令,它显然记得莫尔蒙是谁,还记得怎么找他。”伊蒙学士会理解他的意图,琼恩确信,山姆·塔利会害怕,但也会理解他。“我父亲经常教导我要知己知彼。我们现下对尸鬼知之甚少,对异鬼更是一无所知。我们需要了解情况。” 答案不能让他们满意。赛勒达修士摩挲着脖子上的水晶。“我觉得这很不明智,雪诺大人。我会向老妪祈祷,让她举起明灯为您照亮智慧之路。” 琼恩·雪诺耗尽了耐心。“我相信,我们都需要智慧。”你什么都不懂,琼恩·雪诺。“现在,能说说瓦迩的事了?” “好吧。”马尔锡道,“您真放了她?” “在长城之外。” 赛勒达修士吸了口气。“她是国王的战利品。陛下若知道她走了,肯定勃然大怒。” “瓦迩会回来。”若诸神保佑,她会在史坦尼斯之前回来。 “您怎么知道?”波文·马尔锡诘问。 “她说过会回来。” “她要是扯谎呢?要是遭遇不测呢?” “嗯,那你们就有机会重选个喜欢的总司令了。在那之前,恐怕你们得听我的。”琼恩喝了口麦酒,“我让她去找巨人克星托蒙德,带去我的条件。” “能告诉我们条件是什么吗?” “和我给鼹鼠村的条件一样:食物、住所和和平,换取他的部众加入我们,抵御共同的敌人,守护长城。” 波文·马尔锡并不惊讶。“你打算让他们通过长城,”他很清楚琼恩的想法,“你打算为他和他的手下打开大门,为成百上千的野人。” “如果他还有那么多人的话。” 赛勒达修士画了个星形,奥赛尔·亚威克低声咒骂,波文·马尔锡开口:“有人会称之为背叛。那些可是野人,是蛮子、掠袭者跟强奸犯,与其说是人不如说是野兽。” “托蒙德不是野兽,”琼恩说,“曼斯·雷德也不是。何况就算你形容得对,也改变不了他们是人的事实,波文。他们是活生生的人,跟你我一样。凛冬将至,大人们,当寒冬到来,活人应当团结一致,抵抗死物的威胁。” “雪诺。”熊老的乌鸦尖叫,“雪诺,雪诺。” 琼恩不予理睬理睐。“我们询问过从树林带回的野人。他们中有几人讲了个有趣的故事,关于名叫鼹鼠妈妈的森林女巫。” “鼹鼠妈妈?”波文·马尔锡说,“怪名字。” “可能她把家安在空心树下的地洞吧。不管真相如何,她预见会有舰队搭救自由民平安穿越狭海,而好几千逃离战场的人在绝望中相信了她。鼹鼠妈妈把他们带到艰难屯,在那里祈祷,等待海上来的救赎。” 奥赛尔·亚威克眉头紧锁。“我不是游骑兵,但……听说..t>艰难屯是不洁之地,受了诅咒。雪诺大人,即便您叔叔也这么说。他们去那儿干吗?” 琼恩面前的桌上放着一张地图,他把地图转过来给他们看。 “艰难屯被海湾掩护,有一个天然海港,港口水深足供大船航行。附近陆上木材和石材都很丰富,水里鱼群众多,旁边触手可及之地就是海豹、海象的根据地。” “这些都对,我不怀疑。”亚威克说,“但那地方我一晚都不想住。您知道传言。” 他的确知道。艰难屯原来几乎算得上是个镇,长城以北唯一的小镇,直到六百年前某个夜晚,厄运降临。镇民被抓去当了奴隶,也有说被抓去吃了,端乎你相信哪个版本。他们的家园和厅堂被付之一炬,火光冲天,远在长城的守卫还以为太阳从北方升起。后来,灰烬如雨落在鬼影森林和颤抖海上,持续了近半年。商人带回消息,说原来艰难屯伫立的地方,只剩噩梦般的废墟:焦木横陈,废石遍地,肿胀的尸体堵住水流,镇旁大悬崖上的洞穴里日夜回荡着令人血液冻结的尖啸。 那夜至今已过去六世纪,艰难屯仍让人避之唯恐不及。琼恩听闻野人重拾了那块地方,但游骑兵们坚称在那片荒草蔓生的废墟里,渴望鲜血的尸鬼、恶魔和燃烧亡魂徘徊不去。“我不会去那避难,”琼恩说,“但据报,鼹鼠妈妈宣扬自由民将在灾难之所得到救赎。” 赛勒达修士抿抿嘴唇。“救赎只能来自七神,这个女巫将把他们全部葬送。” “兴许她救了长城。”波文·马尔锡认为,“这些可是敌人,就由着他们在废墟里祈祷吧。要是他们的神派船来搭救他们去更好的世界,那很不错。在这个世界,我可没东西喂养他们。” 琼恩握剑的手开开合合。“卡特·派克的划桨船偶尔会经过艰难屯。他说那里除了洞穴,再无栖身之处。他的手下管那些洞叫‘尖啸窟’,鼹鼠妈妈和她的信徒会冻饿而死,成百、成千地死。” “成千的敌人,成千的野人。” 成千的人,琼恩心想,男人,女人,孩子。他怒火中烧,开口时却冷静如冰。“你是真瞎还是装瞎?依你之见,如果他们都变成死人,会发生什么?” 乌鸦在门上嘀咕:“死人,死人,死人。” “让我告诉你会发生什么。”琼恩说,“死人会站起来,变成蓝眼黑手的尸鬼,成百上千的尸鬼,成百上千地涌向我们。”他站起来,右手手指开开合合,“你们可以走了。” 赛勒达修士脸色苍白、满头大汗,奥赛尔·亚威克动作僵硬,波文·马尔锡紧闭嘴唇、失魂落魄。“打扰了,雪诺大人。”他们转身离开,再未多言。 第四十章 提利昂(九) 这只母猪比他骑过的许多马都好脾气。它一动不动地耐心等待提利昂爬到它背上,连声都没吭,他取盾牌和长枪时它也很配合。等他提起缰绳,双脚一夹猪肚皮,它便立刻行动起来。它叫“美女”,这是美女猪的简称,它从小就接受过鞍子和缰绳的训练。 美女猪奔过甲板,侏儒身上刷了彩漆的木盔甲噼砰乱响。提利昂腋下全是汗,痒得很,一大滴汗珠顺着那不成比例的大头盔流到他鼻子的伤疤上。在那荒谬的刹那,他觉得自己成了詹姆,手握长枪在真正的比武场上驰骋,阳光照耀在金甲上。 笑声响起,幻梦消解。他不是骑士,只是骑在猪背上端着木棍取悦喝多了朗姆酒的水手,满心想要安抚他们情绪的侏儒。无疑在地狱的某个角落,父亲看得咬牙切齿,而乔佛里哈哈大笑,提利昂可以感觉到他们用冰冷死寂的目光着意欣赏这场滑稽戏,一如“赛斯拉·科荷兰号”的船员。 他的对手就在前方。分妮骑在大灰狗上,条纹长枪随狗儿蹦跳向前,在空中醉鬼般地晃荡。她的盾牌和盔甲被漆成红色,但油漆已己破裂起皮;提利昂的盔甲是蓝甲是蓝色。不对,不是我的,是便特的盔甲盛甲。决不是我的。我必须记得这点。 水手们大呼小叫要他开打,于是他踢了美女猪腰间一脚,催促它发起冲锋。周围人的话他听不懂,不知鼓励还是嘲讽,但话中语气他是明白的。我真是鬼迷心窍,为什么答应加入这样一场闹剧? 自然,答案他是知道的。船行到悲痛海湾,连续十二天无风,船员们的情绪低落到谷底,等每日的朗姆酒配给告罄,会发生什么谁也无法预料。一天只有那么几种枯燥的工作,无非是修补风帆、堵塞渗漏和捕鱼。乔拉·莫尔蒙听见人们嘀咕说是侏儒带给大家厄运。这条船上,只有厨子还会时不时摸摸提利昂的脑袋,期望能搅动点风,其他人不论他走到哪里,都对他投以怨毒的眼神。分妮的处境更糟,因为厨子散布说捏女侏儒的奶子有助于找回运气。厨子也开始称呼美女猪为培根——这在提利昂嘴里是句俏皮话,在他口中却变了味。 “我们得让大家开心,”分妮恳求他,“得让大家喜欢我们。只要来场表演赛,大家就会忘记不愉快。求您了,大人。”他昏头昏脑、模棱两可地答应下来,也搞不懂当时哪根筋搭错了。一定是朗姆酒的作用。船长的酒首先没了,而提利昂·兰尼斯特很快发现,被朗姆酒灌醉比喝葡萄酒要容易得多。 所以他穿上便特的彩绘木盔甲,骑上便特的母猪,让便特的妹妹教他侏儒比武的要诀、教他侏儒在世上维生的手段。考虑到之前提利昂正因拒绝外甥要他骑上狗参加比武的要求,拒绝满足对方变态的趣味,而几乎掉脑袋,现在的发展无疑是个辛辣的讽刺。 分妮的长枪适时下压,用钝头扫过他肩膀;他握不紧长枪,枪头向下偏,撞在她的盾角,发出刺耳声响。她还在坐骑上,他却摔了下去。不过,这就是原本想要的效果。 从猪身上摔下去听着简单……其实不然。提利昂摔倒时运起从前的杂耍功夫,蜷成一个球,但砸在甲板上仍发出“砰”的一声闷响。他狠狠地咬到了舌头,嘴里有血味。他感觉自己又回到了十二岁,在凯岩城的大餐桌上翻跟斗,不藏书网过当年有吉利安叔叔为他真心实意地喝彩,现在只有坏脾气的水手。他觉得跟乔佛里婚宴那天便特与分妮引发的全场轰然狂笑相比,他们这对得到的笑声稀稀落落、还有些勉强,甚至有人生气地嘘他。“‘没鼻子’,你长得丑骑得也丑,”艉楼上有人叫道,“没卵蛋的孬种!只能挨女孩打!”他把注下在我身上了,提利昂意识到。他把辱骂当耳边风,反正比这恶劣的也听过。 身穿木盔甲很难站起来,他觉得自己像个被翻了面的乌龟——他挣扎起身的举止倒引发了水手们更多的欢笑。遗憾哪,我没把腿一并摔断,那样他们该号叫了。他们也真是生不逢时,要能在厕所边围观,保管会在公爵大人面前笑得尿裤子。也罢,我现在的任务就是逢迎这帮该死的狗杂种。 最后是乔拉·莫尔蒙可怜他,上前把他拉起。“你就像个傻瓜。” 这正是表演的目的。“骑在猪背上,怎么也不能说是英雄吧。” “怪不得我从来不碰猪。” 提利昂解开头盔,掰下来,朝旁边吐了口掺血丝的唾沫。“我差点把舌头咬断。” “记得下次咬重点,”乔拉爵士建议,“说实话,我见过比你更差劲的骑士。” 这算是表扬吗?“我他妈从猪背上摔下来,还咬到舌头。还有比我更差劲的?” “有人被长枪碎片刺穿眼睛,当场横死。” 分妮翻下大灰狗,那畜生名唤“嘎吱”。“比武的诀窍就是不能骑太好,胡戈。”其他人在场时,她总是留意称他为胡戈,“这样大家才会取笑咱们,并扔给咱们钱币。” 作践自己去换一点血汗钱,提利昂心想,但没说出口。“看来这次我们没达标。没人扔钱币。”连一枚便士、一个铜分都没有。 “咱们勤加练习,就会有人扔了。”分妮摘下头盔,鼠棕色头发冒出来盖住了耳朵。她的眼睛也是棕色,其上有两道浓眉,她的脸则光滑红润。她从一只皮包里掏了些橡果喂美女猪吃。那母猪从她手里进食,欢乐地吱吱叫。“等咱们为丹妮莉丝女王表演时,银子会像雨一样洒下。到时你就知道了。” 有些水手朝他们吼叫,还在甲板上跺脚,要他们再比一轮。其中厨子的声音一如既往最为响亮。提利昂近来已己疏远了他,虽然他是平底商船上唯一有点棋力的席瓦斯棋手。“看到了吧,他们喜欢咱们,”分妮脸上挂着希冀的微笑,“要再来一次吗,胡戈?” 他正待发作,一位船副的叫喊省却了他的麻烦。现在上午刚过一半,船长意图再投下小艇拉船。平底商船的条纹巨帆仍跟前些日子一样纹丝不动,但船长认为靠北就有风,他要求船员们通过几艘小艇的协力拖带,把船划过去。然而商船大,小艇小,牵引商船劳神费力。船员们弄得大汗淋漓,满手血泡,腰酸腿痛,怨声载道。提利昂没法责怪他们。“寡妇该送我们上划桨船。”他没好气地发牢骚,“行行好,帮我把这些该死的木板脱掉!我的老二都快给刺破了。”。 莫尔蒙粗鲁地上前帮忙,分妮则把狗和猪带下甲板。“最好告诉你的小姐,回房后把门锁死,”乔拉爵士替他解开连接木胸甲和木背甲的带子,“关于排骨、火腿和培根大餐的话,我最近听够了。” “那头猪是她的生计啊。” “有个吉斯卡利船员吹嘘自己连狗都吃。”莫尔蒙把胸甲和背甲拆开,“你提醒她就行。” “好吧。”他外衣汗湿透了,贴在胸前。提利昂扯了扯衣服,希望能扇点儿风。木盔甲又热又沉又难受,盔甲上一半是旧漆,一层叠一层粉刷,反复油漆过上百回。他还记得在乔佛里的婚宴上,一个骑士纹有罗柏·史塔克的冰原狼,另一个装饰着史坦尼斯·拜拉席恩的文章和家族色彩。“为丹妮莉丝女王表演需要两只畜生一起上场。”他说。如果船员们决意要宰美女猪,他和分妮都束手无策……但乔拉爵士的长剑可以派上用场。 “你想靠耍把戏来求她饶命吗,小恶魔?” “请叫我小恶魔爵士,谢谢。还有,你猜得很靠谱。等女王陛下了解我真正的价值,她会好好珍惜我的。我可是个人见人爱的小家伙,而且对我的亲戚们知根知底哟。当然在那之前,我必须取悦她。” “随便怎么耍把 5f0f." >式,也洗不清你深重的罪孽。丹妮莉丝·坦格利安不是没见过市面的傻孩子,劝你趁早打消翻翻筋斗来蒙混过关的念头。她会公正地审判你。” 噢,我表示怀疑。提利昂用那双大小不一的眼睛审视着莫尔蒙。“那这位公正的女王会怎么欢迎你咧?一个温暖的拥抱?一个私密的玩笑?还是一把刽子手的斧头啊?”骑士的窘迫让他乐了,“你真指望我相信你在那家妓院里为陛下办事?在半个世界之外保护她?是不是龙女王不要你了,你才被迫离开?可她为什么……噢,等等,你是安插在她身边的间谍。”提利昂笑出声来,“想用我来赢回她的青睐,我得说,这是招臭棋,简直像是狂徒醉酒后乱抓救命稻草嘛。假如你逮到詹姆……要知道,詹姆杀的才是她父亲,我害死的是我父亲。你以为她会处决我宽恕你,依我看说不定她会处决你宽恕我咧。乔拉爵士,或许你才该骑上那头猪,穿上铁皮做的杂色衣,就像傻瓜佛罗……” 大个子骑士给了他狠狠一拳,把他脑袋打歪过去,这一拳的力道让他在甲板上弹了好几圈,等他用一边膝盖撑着跪起来,已满嘴是血。他吐出一颗被打断的牙齿。我的脸真是一天比一天帅气了,但我确实戳到了他的痛处。“侏儒冒犯到你了吗,爵士先生?”提利昂无辜地问,一边用手背擦去破唇上的连串血珠。 “我受够了你这张碎嘴,侏儒。”莫尔蒙说,“靠岸之前最好离我远远的,趁你还剩下几颗牙!” “恐怕难办,我们住在同一个房间。” “你另找地方睡。货舱还是甲板,我不管。只要别让我看到你。” 提利昂站起来。“如你所愿。”他含着满嘴鲜血应道。但大个子骑士已己扬长而去,皮靴踏得甲板嘎吱作响。 提利昂来到甲板下的厨房,用清水和朗姆酒漱口,并避免刺激伤处。分妮跑来找他。“我听说发生的事了。噢,你伤得重吗?” 他一耸肩。“吐了口血,掉了颗牙。”我把他伤得更重。“他是个骑士。很抱歉,我想乔拉爵士以后不会再维护我们了。” “你到底做了什么呀?噢,又在流血。”她从袖子里摸出一块方巾,替他轻轻擦拭,“你说了什么?” “一些牛黄爵士不愿面对的真相。” “你别嘲弄他。你怎么连这都不懂呀?不能对大个子那样说话,他们会伤害你的。乔拉爵士本可把你扔进大海,而船员们只会哈哈大笑。在大个子身边你要小心应付,表现得像个开心果,让他们脸上挂着笑容,让他们开开心心——我爸就是这样教我的。你爸难道没教你怎么跟大个子打交道吗?” “我爸管他们叫草民,”提利昂说,“而且他不会为任何事开心。”他呷了口掺水的朗姆酒,在嘴里漱了两圈然后吐掉。“不过你说得有理,我始终没学会如何做侏儒。或许在我学习比武和骑猪技巧的空闲里,你可以教教我。” “我会的,大人,我很荣幸,可……那是什么真相啊?为什么乔拉爵士下手这么重?” “为什么,为了爱情呗,和我炖了那歌手如出一辙。”他想起雪伊临死时的眼神。他用项链紧紧勒住她的喉咙,那是一串金手项链。金手触摸冰冰凉呀,而姑娘小掌热乎乎。“你还是处女吗,分妮?” 她羞得满脸通红。“是的,当然,谁会……” “保持贞洁吧,因为爱情太疯狂,而欲望是毒药。保住你的贞操,有朝一日你会为此感激不尽,那样的话,你便不可能流浪到洛恩河边邋遢的小妓院,去找一位有点形似你失去的真爱的妓女。”或者横跨半个世界,想知道妓女到哪里去了。“乔拉爵士梦想营救他的龙女王,并为此赢得她的感激,可我太清楚君王们的‘感激’了。与其奢求这个,我还不如梦想拥有一座建在瓦雷利亚的皇宫咧,”他忽然停住,“你感觉到没有?船在动。” “是的,”分妮的脸瞬间被欢乐点燃,“船在动,起风了……”她旋风般跑出门。“我要去看,来吧,我们看谁先跑上甲板!”她说完就跑。 她是个小女生。提利昂眼看分妮笑逐颜开地从厨房跑开、蹬着那双短腿所能允许的最快速度奔上那些陡峭的木楼梯时,在心里提醒自己。她几乎还是个孩子。但她的兴奋感染了他,于是他也上甲板去。 风帆又有了生命,它张张弛弛,帆布上的红色条纹像蛇一样蜿蜒扭动。船员们在船上忙碌,忙着牵拉绳索,船副们用古瓦兰提斯语大声发号施令。在小艇上划桨的人们解开牵引绳,急着划回大船。风旋转着从西边吹来,又急又猛,好像淘气的孩子,紧攥着绳子和人们的长袍。“赛斯拉·科荷兰号”终于启航。 我们终究到得了弥林,提利昂心想。 但等爬上艉楼的楼梯,从船尾望去,他的笑容凝固了。一样的蓝天碧海,但在西方……我从未见过天空是那样的颜色。地平线被连绵不断的乌云笼盖。“狗杂种。”他指给分妮看。 “什么意思?”她问。 “意思是大坏蛋在追赶我们。” 他吃惊地发现马奇罗和两名他属下的圣火之手也来到艉楼处瞭望。时近正午,红袍僧和他的人一般要黄昏时才现身。那和尚朝他凝重地点点头。“你也看见了,胡戈·希山,这就是真主的怒火。光之王决无戏言。” 提利昂有种不祥的预感。“寡妇说这条船到不了目的地,我以为她的意思是等我们出海、离开执政官的势力范围,船长就会改道驶向弥林;再或你的圣火之手会劫船,带我们去见丹妮莉丝。其实至高牧师从圣火中看见的根本不是那些,对不对?” “对,”马奇罗的深沉嗓音庄严得如同丧钟,“这才是他的所见。”红袍梅僧抬起手杖,杖头低垂,遥指西方。 分妮糊涂了。“我不懂。什么意思?” “意思是我们最好下去。乔拉爵士把我流放了,情非得已时我可以到你那里避难吗?” “可以,”她说,“您当然……噢……” 接下来近三小时里,他们都在拼命赶路,而风暴迅速逼近。西方的天空先是绿色,继而成了灰色,最后一片漆黑。一堵高耸的黑墙以排山倒海之势碾压而至,云雾沸腾,好似一锅在火上煮太久的牛奶。提利昂和分妮战战兢兢地在艏楼上观望,他们挤在船首像边,手牵着手,小心翼翼地避开船长和船员们。 前次风暴虽然惊险,却是畅快淋漓淋滴,令风雨过后的他有种焕然一新的滋味。这次打一开始就大人不相同相向。船长也感觉到了,他罕见地将船从东北航向转向正北,以求避开风暴的途径。 可惜这是徒劳。风暴太猛烈,海浪汹涌,狂风呼啸,“臭管家号”被折腾得七上八下。船尾后方,蛛网般的闪电分裂了天空,在洋面上舞蹈,光亮夺目。继之而来的是隆隆雷声。“我们该藏起来了。”提利昂挽起分妮的胳膊,拽她下甲板。 美女猪和嘎吱都怕得快发疯了。狗叫啊叫啊叫啊,一直叫个不停,提利昂刚进门就被它撞翻;猪满地拉屎——提利昂尽己所能地为它打理,分妮则负责安抚动物。随后他们把所有能移动的东西都固定住,不能固定便扔出门外。“我好害怕。”分妮坦白。舱房开始倾斜摇晃,波涛捶打船壳,舱房也跟着颠簸。 有比淹死更糟的死法。你老哥或我老爸死得更惨。还有雪伊,那满嘴谎话的婊子。金手触摸冰冰凉呀,而姑娘小掌热乎乎。“我们玩个游戏,”提利昂提议,“就不用想外面的风暴了。” “我不下棋,”她立刻声明,“我不想下席瓦斯。” 对此提利昂表示同意。船摇晃得这么厉害,下棋只会使棋子乱飞,砸在猪和狗身上。“你小时候,有没玩过城堡游戏?” “没玩过。你教我好么?” 我能教她么?提利昂犹豫了。我真是个笨侏儒,她没有城堡,当然没玩过城堡游戏。城堡游戏是贵族子弟们的游戏,目的是教化礼仪和纹章知识,并让孩子们明了家族的敌友关系。“那游戏不……”他刚开口,甲板就剧烈上掀,令两人撞个满怀。分妮发出一声恐惧的尖叫。“那游戏不成,”提利昂咬紧牙关告诉她,“对不起,我不知道玩什——” “我知道。”分妮吻了他。 这是一个笨拙、仓促、慌乱的吻,但完全出乎他意料。他伸出双手,抓住她的肩膀,意图把她推开,不料片刻犹豫之后,却把她拉得更近,抱得更紧。她的嘴唇又干又硬,比吝啬鬼的钱包合得更严。这算是一点幸运吧,提利昂心想,因为他不想要她。他喜欢分妮、可怜分妮,甚至在某种程度上羡慕分妮,偏偏对她没有欲望。不过他也不想伤害她——诸神和他亲爱的老姐已伤她够多。所以他让这个吻持续下去,并温柔地环住她,他的唇也始终没有张开。“赛斯拉·科荷兰号”在他们周围翻天覆地。 许久之后,她才抽身退开一两寸距离,提利昂藏书网在她眼中看见自己的倒影。好漂亮的眼睛,他心想,但那双眼睛里还有别的东西:许多恐惧,些许希冀……但没有一星半点欲望。她也不想要我,正如我不想要她。 她低下头,他却用手扶住她的下巴,把她的头重新抬起来。“我们不能玩这个游戏,小姐。”雷声炸响,似乎就在左近。 “我不是这意……我从没吻过男孩子,可……我只是想,如果我们要被淹死了,而我……我还……” “你真可爱,”提利昂撒谎道,“可惜我结婚了。晚宴那天她也在场,你或许还记得她,我的珊莎夫人。” “她是你夫人?她……她长得很美……” 美丽而虚伪。珊莎、雪伊,我生命中的每个女人……除了泰莎,她们都不爱我。妓女到底去了哪里?“她是个美丽的女人,”提利昂说,“我们在诸神与世人的注目下结合。虽然我失去了她的联络,但除非确信她己不幸于人世,我都必须对她忠实。” “我明白。”分妮别过头。 真是个纯洁的好女孩,提利昂苦涩地想,居然天真到相信如此弥天大谎。 船壳吱嘎作响,甲板左右挪移,美女猪悲苦地吱吱叫唤。分妮手脚并用爬过舱房地板,搂住那头猪,低声呢喃安抚。看着他们两个,你绝对无法分辨是谁在安慰谁——这番景象怪诞到了滑稽的程度,提利昂却挤不出一丝笑容。这女孩不该从猪上求得安慰,他心想,她值得一个诚实的吻、值得一点点关怀。其实无论大个子小人物,每个人都值得这点安慰。他四处寻找酒杯,却发现朗姆酒都洒光了。淹死是个糟糕的结局,他酸溜溜地想,而清醒中被逆流的悲伤淹没,则太过残酷。 最终,他们没被淹死……虽然有几次,他们觉得美好平静地淹死反而比活着好。那天剩下的时间都是风暴肆虐,一直持续到深夜。潮湿的风在他们周围狂啸,巨浪打来,好似溺死的巨人捣起复仇之拳,一心要粉碎这条船。他们后来得知,有一位船副和两名船员被冲下海,一壶热油脂打到厨子脸上、弄瞎了他,船长则从艉楼狠狠地摔下甲板,两条腿都折了。甲板下的嘎吱又叫又闹,甚至咬向分妮,美女猪又开始不断拉屎,把潮湿拥挤的舱房完全变成了猪圈。在这阵煎熬中,提利昂努力忍着没吐出来,多亏没有酒精作祟。分妮就没这么幸运了,当船像一只快爆炸的酒桶、当船壁在他们周围发出似要散架的呻吟声时,是他死死抱紧了她。 接近午夜,风终于停息,大海渐归平静。提利昂爬回甲板,但眼前所见不能让人安心:平底商船似乎被盖在繁星装点的巨碗之下,于黑耀石海上漂浮,然而放眼四望,无论东南西北,乌云仍如黑色群山般拔地而起,蓝色和紫色的电光点亮了周围陡峭的云崖和崎岖的云坡。天上没下雨,但甲板湿滑,脚旁全是水。 提利昂听见甲板下传来一个尖细高亢、歇斯底里的恐惧叫喊,他也听见了马奇罗的声音。红袍僧站在艏楼上直面风暴,把手杖高举过头,大声祈祷。船中间有十几个船员和两名圣火之手正与一堆纠缠的绳索和湿透的帆布搏斗,不知是在收帆还是升帆——不管他们在做什么,他觉得都是个蠢透了的主意。事实果真如此。 海风徐徐回归,在耳边低语威胁。它又冷又湿,吹痛了他的脸,吹起了湿透的帆布,吹开了马奇罗的红袍。出于本能,提利昂伸手抓住最近的栏杆,刚好躲过一劫——因为忽然之间,微风成了怒号的狂风。马奇罗喊了句什么,绿焰便从手杖上的龙口喷出,蹿入夜空。接着倾盆大雨从天而降,黑漆漆的什么也看不清,艏楼与艉楼同时消失在雨帘之外。庞然巨物扫过空中,提利昂抬头看去,觉得那是帆,还有两个活人在上面晃荡。接着他听见一声巨响。噢,这下糟糕,他心想,桅杆要完蛋。 他找到最近的绳子,抓住它爬下去,企图钻进最近的舱口,以躲避重新来袭的风暴。可惜疾风一下就把他掀翻,第二下让他撞到栏杆,他只能死命抓紧绳子。骤雨抽打在他脸上,令他目不视物。他嘴里又全是血了,身下的商船像个奋力大解的、肥胖的便秘病人一样发出恶心的呻吟声。 这时桅杆断了。 提利昂并没看见是怎么回事,但他听到了。饱受摧残的木头发出又一声巨响后,空中便射满木片木屑。有一片木头差半寸便刺穿了他的眼睛,另一片刺中他脖子,第三片穿过靴子和裤子、射入他小腿。他厉声惨叫,却没放松手劲,他用毕生从未使出过的惊人力气牢牢抓紧了绳子。寡妇说这条船到不了目的地,想到这,他不由得哈哈大笑,疯狂地、无法遏止地哈哈大笑,周围是万钧雷霆、木材哀鸣和惊涛骇浪。 等风暴平息,幸存者们——他们好像雨后蠕动出地表的淡粉色蛆虫——爬到甲板上查看时,“赛斯拉·科荷兰号”已经毁了。她进水严重,左倾了十度,船壳千疮百孔,货舱注满海水,桅杆只剩下一>.99lib?段比侏儒还矮的断桩。连船首像也未能幸免,它失去了一条胳膊和那条胳膊夹着的卷轴。这回共损失九个人,包括一位船副、两名圣火之手和马奇罗。 本内罗在圣火中也看见这个了?提利昂发现高大的红袍僧失踪后不禁思量,马奇罗自己看见过么? “预言就像个训练不佳的蠢骡子,”他向乔拉·莫尔蒙倾诉,“看着管用,却不能信任,关键时刻掉链子。那该死的寡妇说船绝对到不了目的地,她告诉我们本内罗在圣火中预见了未来,我当时以为……算了,现在讲这些还有什么用?”他撇撇嘴,“原来预言的意思就是操他娘的风暴会拿我们的桅杆当柴火,让我们漫无目的漂流在悲痛海湾,直到食物耗尽、落到人吃人的田地。你觉得他们会先拿谁开刀……猪,狗,还是我?” “最吵的那个。” 船长第二天就死了,厨子多撑了三天。剩下的船员只能勉强保证船浮在水上。接过船长职责的船副声称离雪松岛南角不远。他放下小艇拖船,结果一艘沉了,另一艘砍断绳子,朝北边逃去,抛弃了大船和所有的同伴。 “这就是奴隶。”乔拉·莫尔蒙轻蔑地评论。 大个子骑士自称风暴期间都在睡觉。提利昂不信,但没质疑。原因很简单,也许某天他会想咬别人的腿,而那要用到牙。莫尔蒙表现出既往不咎的样子,提利昂也乐得轻松,不再跟他闹别扭。 他们在海上漂了十九天,食物和淡水急剧减少,无情的太阳始终蒸烤着他们。分妮跟她的猪和狗一起待在舱房足不出户,提利昂瘸着腿为她送去食物。他每夜都会解开小腿上的绷带,检查伤口。百无聊赖时,他还会继续戳脚趾手指。乔拉爵士则坚持每天磨剑,直把剑磨得锐利生辉。每天日落,剩下的三名圣火之手仍会点燃夜火,但他们带领船员们祈祷时,却不曾脱下华丽的甲胄,长矛也始终在手。自风暴以来,再没有船员摸过两位侏儒的脑袋。 “咱们再为他们比武一场好吗?”某晚分妮提议。 “最好不要,”提利昂说,“这只会提醒他们船上还有一只肥猪。”不过说实话,美女一天天消瘦消痩下去,嘎吱更成了皮包骨头。 那晚,他梦见自己回到了君临,十字弓在手。“妓女还能上哪儿去?”泰温公爵说,但这回他扣动扳机、弓弦颤动时,弩箭却射进了分妮的肚子。 叫喊声将他吵醒。 身下的甲板在动,半晌间他万分困惑,乃至以为又回到了“含羞少女号”上。猪屎的臭味将他拉回现实。伤心领已是半个世界之外的往事,当初的欢乐时光也成了过眼云烟。他还记得莱摩儿晨浴后的可爱模样,串串水珠在她光洁裸露的皮肤上闪耀;这条船上只有可怜的分妮,一个矮小畸形的侏儒女孩。 肯定有事发生。提利昂滑下吊床,打着呵欠找靴子。他甚至失心疯般找起了十字弓,结果当然一无所获。真遗憾哪,他心想,大个子来吃我的时候,我本可拉两个垫背。他套上靴子,跑上甲板去看这阵叫喊是怎么回事。分妮已先到了,她眼中满是惊喜。“一条船耶,”她喊道,“那里,那里,你看见没?是一条船耶!他们看见我们了,他们真的看见了。来了一条船耶!” 这回是他吻了她……双颊一边一吻,额头上一下,最后一记吻上了嘴。她面红耳赤,咯咯傻笑,忽然变得害羞起来。但这没关系,因为他们终于有了救星。那是艘巨大的划桨船,拍打的桨叶在船后留下长长的白色涟漪。“那是什么船?”他问乔拉·莫尔蒙爵士,“认得出名字吗?” “不需要。我们在下风,我闻得到船上的味道,”莫尔蒙拔出长剑,“那是奴隶贩子的船。” 第四十一章 变色龙(席恩五) 太阳西下时,天空才开始飘雪花,但入夜后,雪已大得蒙住了月亮,犹如白色巨幕。 “北方诸神正把怒火倾泄在史坦尼斯大人身上。”第二天早上,卢斯·波顿向聚集在临冬城大厅用餐的人们宣布,“他这个外乡入侵者,必遭旧神神罚。” 他的属下一边欢呼赞同,一边挥拳砸那木板长桌。临冬城虽已己残破,成了废墟,但其花岗岩城墙仍能基本阻挡住寒风,使城内众人免受风雪侵袭。城内囤足了吃喝,不站岗的可以生火取暖、烘干衣服,找个温暖角落舒舒服服睡上一觉。波顿公爵之前命士兵们大肆伐木,所得足够烧上半年,因此大厅一直是暖和舒适的。野外的史坦尼斯则一无所有。 席恩·葛雷乔伊并没加入欢呼,他注意到佛雷家的人也保持沉默。他们知道自己也是外乡人,他观察着伊尼斯·佛雷爵士及其同父异母弟弟霍斯丁爵士。佛雷家族生长在河间地,从没见过这么大的雪,况且北境已夺去他们家三口性命。席恩想起拉姆斯两手空空的搜索,几个佛雷就这么凭空消失在白港到荒冢屯的路上。 高台上,威曼·曼德勒大人坐在两位白港骑士中间,正把麦片粥朝那张肥脸里送。不过,他对今天这顿早餐的热情跟婚宴当天对那张馅饼比起来,可说天差地别。一旁,独臂的海伍德·史陶正跟面色苍白的妓魇安柏小声说着什么。 席恩排队去领粥,粥盛在一排铜灌里,用木勺舀出。他发现领主和骑士们的粥都会加牛奶、蜂蜜甚至一点黄油,但他没那待遇。这难怪,他短暂的临冬城亲王任期已经结束,在之前的戏剧中他粉墨登场,顺利担保了假艾莉亚的婚姻,现在卢斯·波顿用不着他了。 “我记事的第一个冬天,大雪盖过了头顶咧。”排在他前面的一个霍伍德的人说。 “吹啥咧,..那会儿你不过是三尺娃儿。”一名溪流地的骑兵回嘴。 昨晚,席恩难以成眠,不由得又构思起逃亡计划来,想趁拉姆斯及其父亲大人无暇他顾时悄悄溜走。不过,每道城门都已关闭、上闩,严密把守,没有波顿公爵的手令,任何人不得进出。即便席恩找到法子出城,又能怎样?他忘不了凯拉和她的钥匙。他能上哪去?父亲已死,叔叔们用不着他,他回不了派克城。对他来说,最接近家园的地方就是这里,临冬城的废墟。 一个废人、一座废墟。我哪也不去。 没等轮到他舀粥,拉姆斯就带着他的好小子们趾高气昂地冲进大厅,吵着要听歌。尔贝揉揉惺忪睡眼,拿起竖琴,唱起《多恩人的妻子》,一个洗衣妇在旁击鼓应和。不过歌手更改了歌词,他把“品尝多恩人的妻子”改成“品尝北方人的女儿”。 他很可能为这个丢舌头,席恩边想边看着粥舀进自己碗里。他不过是个歌手,拉姆斯老爷会剥他双手的皮。没有人会为他说一句好话。然而波顿公爵听了微笑,拉姆斯则哈哈大笑,这下所有人都知道跟着笑是安全的了。黄迪克觉得这首歌如此逗趣,乐得把刚喝下的酒从鼻孔里笑喷了出来。 艾莉亚夫人没在大厅与众人同乐,事实上,婚礼当晚以后,她就没踏出过卧室。酸埃林说拉姆斯不给新娘衣服穿,还用铁链把她拴在床柱子上,但席恩知道事情没那么夸张。拉姆斯没用锁链,至少没用看得见的那种,他只在卧室门口安排了两名警卫,不许女孩自由出入。而且她只在洗澡时才赤身裸体。 可她每晚都洗澡,拉姆斯老爷希望自己的新娘干干净净。“她没带侍女,真可怜,”拉姆斯吩咐席恩,“只有委屈你担起这个担子了,臭佬。想换上裙子吗?”他笑道,“求我的话,没准儿我真会好好打扮你。现在嘛,你在她洗澡时当侍女就好,我可不想她闻起来跟你似的。”于是,每当拉姆斯想起睡老婆,席恩的职责就是自瓦妲夫人或达斯丁伯爵夫人那边借几名女仆,从厨房提来热水。艾莉亚没跟任何一名女仆说过话,但这些女仆都瞧见了她身上的瘀伤。这是她自作自受,都怪她没能取悦他。“做艾莉亚就好。”某次扶她入水时,他忍不住告诫,“拉姆斯老爷并不想伤害你。只当我们……当我们忘记自己是谁他才会下手。他从没无缘无故地惩罚我。” “席恩……”她抽泣着,低声道。 “臭佬,”他抓住她的一条胳膊,用力摇晃,“在这里我是臭佬。你必须记得这点,艾莉亚。”可这女孩毕竟不是史塔克家的人,她只是总管的小崽儿。珍妮,她叫珍妮,她不该向我求救。席恩·葛雷乔伊或许会帮她,但席恩乃是铁种,比臭佬勇敢得多。臭佬臭佬,处处讨饶。 拉姆斯最近被这个新玩具吸引了注意力,女孩儿有奶子有沟……但珍妮的眼泪很快会令他厌烦,他会重新想起臭佬。到那时,他会一寸一寸剥我的皮,剥光指头剥手臂,剥光脚趾剥小腿;他还会要我求他,在痛不欲生中苦苦哀求他大发慈悲,切掉自己的四肢。臭佬没热水澡可洗,只能在屎堆里打滚,并且禁止擦身子。他穿的衣服很快会变成又脏又臭的破布,但直到穿烂之前都不许脱。他能期望的最好待遇就是被扔回兽舍与拉姆斯的娘儿们为伴。凯拉,他想起来,拉姆斯给新的一只母狗取名凯拉。 他捧着粥碗,在大厅尾部找了个空板凳,离最近的火炬也有好几码远。无论白天黑夜,高台下的长凳起码是半满,人们在这里喝酒、赌骰子、高谈阔论或在安静的角落里和衣打盹儿。等轮班时,士官们会把士兵踢醒,命他们披好斗篷,上城墙巡逻。 没人愿与变色龙席恩为伍,他也受不了他们。 灰色的粥太稀,他只喝了三勺就推开碗,让它在旁冷掉。邻桌围坐了一群人,正高声争论这场暴风雪的强度,猜测雪得下多久才会停。“至少一天一夜,或许..更久。”有个高大的黑胡子弓箭手坚称,这人胸前绣有赛文家的战斧标记。几个老兵谈起过去的见闻,说这场雪跟小时候见过的冬天相比,简直就像毛毛雨。河间地的士兵听得目瞪口呆。南方佬,没见识过冰雪和寒冷。不断有人进门,进门后就会挤到篝火边,或把手伸到烧红的火盆上,他们挂在门边钩子上的斗篷一直在滴水。 空气窒闷,烟雾缭绕,他那碗麦片粥的表面很快凝结。这时,身后有个女人出声叫他:“席恩·葛雷乔伊。” 我叫臭佬,他几乎脱口而出。“干吗?” 她叉开腿,跨坐到他身边的长凳上,伸手拨开眼前一团红棕色乱发。“怎么一个人用餐,大人?来吧,起来,跟我们跳个舞。” 他把粥碗推回面前。“我不会跳舞,”临冬城亲王是个优雅的舞者,但缺了三根脚趾的臭佬跳起舞来只会惹人嘲笑,“走开,;我没钱。” 女人一脸坏笑。“您当我是妓女么?”她是歌手带来的洗衣妇之一,长得高高瘦瘦,由于太瘦痩、皮肤又坚韧得像皮革,所以难称美貌……但放在从前,席恩并不介意跟她滚床单,会想体验被那双长腿缠住的滋味。“说实话,钱在这里有什么用呢?我能用它买什么,买堆雪吗?”她哈哈大笑,“您可以用微笑来收买我。我从没见您笑过,即便是您妹妹的婚宴上。” “艾莉亚夫人不是我妹妹。”我也不会笑,他很想告诉她,拉姆斯痛恨我的笑容,所以才用锤子敲掉我的牙齿。我现在连东西都没法吃。“从来不是。” “她好歹是个可爱的少女啊。” 我没有珊莎那么美,但人人都称赞我可爱。珍妮的话在他脑海回荡,应和着尔贝手下两个女孩敲出的鼓点。另一位洗衣妇正邀请小瓦德·佛雷下场,要教他>跳舞。其他人讪笑起哄。“让我一个人待着。”席恩说。 “我不合大人的口味?您不满意的话,我可以叫密瑞蕾,或者霍莉,您可能更欣赏她。男人都爱霍莉。她们不是我的亲姐妹,但个个甜美。”女人倾身贴近,呼吸里满是酒味,“如果您不愿赏脸为我笑一个,给我讲讲您夺取临冬城的故事也行。尔贝会把这故事写成歌,让您流芳百世。” “让我身为叛徒被永远钉在耻辱柱上?身为变色龙席恩?” “为什么不是聪明的席恩?仅凭听到的传言就可断定,那是一次大胆的壮举。您带了多少人?一百?五十?” 更少。“那是疯狂之举。” “荣耀的疯狂之举。据说史坦尼斯有五千人,但尔贝说五万人也别想攻破这座城堡。您到底怎么攻下这里的,大人?有密道吗?” 我只有绳子,席恩心想,还有抓钩,外加黑暗的掩护和奇袭的优势。城堡当时防备空虚,而我打了一个措手不及。但他什么也没说。如果尔贝就此写出一首歌,拉姆斯十有八九会剥了他的耳膜,以确保他永远听不见。 “您可以信任我,大人,尔贝就很信任我。”洗衣妇把手放在他手上。他戴着羊毛和皮革的手套,她则是空手,手指又长又粗,指甲都被啃过。“您还没问我的名字呢。我叫罗宛。” 席恩抽出手。这是个陷阱,他心里明白。拉姆斯遣她来,作为另一个恶毒的玩笑,好比凯拉和她的钥匙。一个恶毒的玩笑,没错,他要我逃亡,才好惩罚我。 想到这,他只盼给她一记老拳,揍烂那张满是嘲笑的脸;他也想亲吻她,就在这张桌上办了她,让她哭喊出他的名字。但说到底,他不敢碰她一根毫毛,无论是出于愤怒还是欲望。臭佬臭佬,我叫臭佬,我不能忘记自己的名字。他用残废的脚撑起身子,一瘸一拐、无言地出了门。 门外依旧大雪纷飞,潮湿、厚重、沉默的雪。人们进出大厅的足迹很快被雪掩盖,如今积雪几乎要没过他的靴子。狼林里的雪只怕更深……而国王大道上寒风呼啸,无处可躲。广场里正在打仗——打雪仗,莱斯威尔家的孩子对上荒冢屯的孩子。另一些侍从在他头顶的城垛上堆雪人。他们让雪人握住长矛和盾牌,戴上铁半盔。雪人沿内墙列队站好,仿佛是天赐的冰雪卫士。“冬将军统率大军来跟咱们会师喽。”大厅门外一个哨兵笑话道……然后他看清了席恩的脸,意识自己在对谁说话,立刻别过头去吐了口唾沫。 营地之外,白港和孪河城的高大战马偎在一起瑟瑟发抖。拉姆斯洗劫临冬城时烧毁了马厩,他父亲兴建了规模两倍于前的新马厩,以招待麾下诸侯和骑士们的战马与驯马。其他马就拴在院子里,拉起兜帽的马夫们在马群间走动,为马儿盖上毯子保暖。 席恩继续前进,深入未经重建的城堡废墟。他在曾是鲁温师傅的塔楼的乱石堆中跋涉,乌鸦们落在上方的墙壁裂缝中看他,彼此交头接耳,不时发出一声刺耳尖叫。他站在自己曾经的卧室门口(雪从破窗吹进去,在里面积到脚踝高),接着又缅怀了密肯的锻炉和凯特琳夫人的圣堂的遗迹。残塔下,瑞卡德·莱斯威尔正用鼻子磨蹭某位尔贝的洗衣妇的脖子——是那个苹果脸猪鼻子的胖女孩。那女孩赤脚站在雪地里,裹了件毛皮斗篷,席恩觉得斗篷下面她定然一丝不挂。她看见他,便对莱斯威尔说了些什么,逗得对方纵声大笑。 席恩步履艰难地走开。马厩后有道少有人使用的阶梯,那便是他的目的地。台阶陡峭凶险,他小心翼翼地爬上去,最后一个人上到内墙城头,远远避开侍从和雪人。没人允许他在城内自由行动,但也没人限制他。 只要他不出城,便没人过问。 临冬城的内墙比外墙更古老、更高大,它自上古时代耸立至今,灰色城齿立地拔高一百尺,每个角落都由方形塔楼守护。外墙是若干世纪之后才兴建的,要矮上二十尺,但墙体更厚,修缮也更完备,并且它取消方塔,改为八边形塔楼。两道墙之间是又深又宽的护城河……如今河水结冰,雪开始在冻结的河面上堆积。城齿间也堆了雪,雪不仅塞满了城上空隙,还为每个塔楼制做了一顶白色软帽。 城墙之外,极目所见,皆是白色的世界。白雪编织出一件柔软的白披风,把树林、田野和国王大道一并盖住,还埋葬了避冬市镇的遗址,掩饰住拉姆斯的部下纵火烧成的断垣残壁。雪诺造孽,雪来隐瞒。不,不,拉姆斯是波顿,不是雪诺,从来不是。 国王大道的车辙印在远处的田野和起伏丘陵间消失不见,白色终于一统江山。苍穹间唯有雪花在不停下落,在无言的天空中沉寂飘飞。史坦尼斯·拜拉席恩就在远方某处,迎风顶雪。史坦尼斯大人会强攻临冬城吗?这么做是自取灭亡。这座城堡太坚固了,就算冻结的护城河无助于防御,它也堪称固若金汤。当初席恩夺取城堡乃是剑走偏锋,他命最好的部下偷偷爬墙,在夜色掩护下游过护城河。守卫们发觉时为时已晚为时己晚。但如今临冬城戒备森严,史坦尼斯决无可能故伎重演。 史坦尼斯可以选择另一种策略,则切断城堡与外界的联系,坐等临冬城的防御者们耗尽仓库和地窖里的食物。不过波顿和他的佛雷盟友自颈泽带来庞大的辎重车队,达斯丁伯爵夫人提供了荒冢屯的食物和草料,曼德勒伯爵一行更自白港携来丰富的给养……然而军队数目庞大,有这么多张嘴要供养,只怕支撑不了太>久。可惜史坦尼斯的兵同样要吃饭,还得在风雪中艰难跋涉,战斗力不会太强……当然另一方面,风雪也会激发他们拼死进城的决心。 雪花也落在神木林里,但它们一触地面就告融化。白雪覆盖的大树底下一片泥泞,丝丝缕缕的迷雾为它们缠上幽灵般的缎带。我为什么要上这里来?他们不是我的神,我不属于这里。心树犹如苍白的巨人,站在他面前,它有雕刻的脸庞,张开的树叶是它的血红手掌。 鱼梁木下的池子结了层薄冰。席恩跪倒在池边。“求求你们,”他破碎的牙齿挤出微弱的声音,“我没想过……”言语哽在喉头。“救救我,”他最后勉力说,“给我……”什么?力量?勇气?慈悲?雪花在周围飘落,苍白缄默的雪,隐含无声暗喻。他唯一能听见的,是轻柔的啜泣。珍妮,他心想,那一定是婚床上哭泣的珍妮。除此之外还能有谁?诸神不会哭。是吗? 那声音实在痛苦,他难以承受。于是席恩抓住一根树枝,把自己拉起来,踢掉腿上的雪,蹒跚着向光亮的地方走回去。 临冬城里处处鬼魂,他心想,而我正是其中之一。 回到广场,席恩·葛雷乔伊发现这里多了很多雪人。广场里堆的都是些雪将军,它们指挥城墙上的冰雪卫士。其中一个很显然是曼德勒大人,它是席恩毕生所见最臃肿的雪人;此外还有独臂海伍德·史陶、雪夫人芭芭蕾·达斯丁,离厅门最近、披着冰胡子的老人则无疑是妓魇安柏。 厅内,厨子们舀出加了很多萝卜和洋葱炖的大麦牛肉汤,盛进掏空的面包盘子里——这些是昨天吃剩的面包。面包渣被丢到地板上任由拉姆斯的娘儿们和其他狗争抢。 姑娘们见到他都很兴奋,它们识得他的味道。红简妮大步跑来舔他的手,梅森特从桌子底下钻来,蜷在他脚边啃骨头。它们都是好狗,实在很难相信每条狗都得名于拉姆斯追猎杀害的女孩。 席恩万分疲惫,但苦于腹中饥饿,仍就着麦酒喝了点肉汤。这时大厅已己变得十分吵闹,两名卢斯·波顿的斥候奋力赶回报告。他们从猎人门进城,报说史坦尼斯大人的行军速度现在慢如蜗牛。史坦尼斯的骑士骑着高大战马,这些马在雪地里寸步难行,山地氏族的矮种小马脚步稳健,适合风雪天前进,但氏族民不敢走太快,唯恐与主队失去联系。拉姆斯老爷要尔贝为大家演奏一首行军曲,以纪念史坦尼斯顶风冒雪的长征。于是诗人又拿起竖琴,他的一个洗衣妇则哄走了酸埃林的长剑,由她来扮演劈砍雪花的史坦尼斯。 正当席恩呆看着第三杯麦酒的残渣时,芭芭蕾·达斯丁伯爵夫人急惊风似的冲进大厅,差遣手下两名誓言骑士把席恩找来。她站在高台上,上上下下地打量台子下的他,吸了吸鼻子。“你还穿着婚礼时那身衣服。” “是的,夫人。这是给我穿的衣服。”这是他在恐怖堡学会的又一课:给什么就收什么,决不提要求。 达斯丁伯爵夫人一如既往地全身黑衣,只有袖子边上镶嵌了松鼠毛。她的裙服有高高的硬领,烘托出脸庞。“你熟悉这座城堡。” “曾经。” “在我们脚下某处,古代的史塔克国王们坐在黑暗的墓窖里。我的人找不到下去的路,他们搜遍了城内的地下室和地窖,连地牢也查过,可……” “墓窖并未与地牢相连,夫人。” “你能带我下去吗?” “那里什么都没有,只有——” “史塔克家的死人?哈,凑巧的是,我喜欢的史塔克都成了死人。你到底认不认得路?” “认得。”他不喜欢墓窖,从不喜欢,但对之并不陌生。 “那就带路吧。士官,去找个灯笼。” “夫人最好穿件厚斗篷,”席恩提醒,“我们得从外面进去。” 离开大厅时,雪下得比之前更大。达斯丁伯爵夫人裹了件黑貂皮斗篷。门口的卫兵拉紧兜帽后,看起来跟雪人没两样,只有呼出的雾气表明他们仍是活人。城头燃起很多火堆,但在铺天盖地的阴霾面前,不过是杯水车薪。他们这一小队人在一大片整齐平滑的雪地中前进,那雪直盖过半个小腿。广场里的帐篷都被半掩埋了,积雪压积压得它们东倒西歪。 墓窖入口位于城堡最古老的区域,靠近首堡的地基——首堡己有数百年不曾使用。拉姆斯洗劫临冬城时把首堡也付之一炬,没烧掉的部分陆续垮塌下来。如今的首堡成了一具残壳,有一面完全敞开,雪便灌了进去。瓦砾到处散落:大块大块的断裂石料、烧焦房梁、破碎的石像鬼。积雪几乎把他们全部掩埋,某只石像鬼从雪地里伸出怪诞的面孔,无言地凝望苍天。 这就是布兰摔下来的地方。那天席恩在艾德大人和劳勃国王的队伍中外出打猎,全没料到回城时会得知如此可怕的消息。他还记得罗柏听闻噩耗时的表情。当时没人相信残废的男孩能活下去。连诸神也杀不掉布兰,正如我做不到。这是个奇怪的想法,想起布兰还活着,感觉真奇妙。 “这里,”席恩指着一片被积雪盖住的首堡墙壁说,“就在这下面。注意碎石。” 达斯丁伯爵夫人的手下足足花了近半小时才把入口挖出来,把积雪跟碎石铲开。门冻得死死的,随行的士官不得不找来一把斧子砍门,直到铁链尖叫着断裂,露出下方直通向黑暗中的螺旋石阶。 “下去的路很长,夫人。”席恩再度提醒。 达斯丁伯爵夫人不为所动。“伯隆,掌灯。” 楼梯狭窄陡峭,一个接一个世纪的来回走动已将之磨平。他们单列前进——掌灯的士官在前,席恩和达斯丁伯爵夫人跟进,末尾是夫人其余的部下。他一直觉得墓窖很冷,但那其实是夏天的事,他现在竟觉得越往下走越温暖。不,不是温暖,这里从不温暖,只是比上头暖和些。地底的寒气是永恒不变、阴魂不散的。 “新娘子天天哭,”当他们一级接一级小心翼翼往下走时,达斯丁伯爵夫人说,“我是指艾莉亚小夫人。” 当心,当心,千万当心。他用一只手扶墙,火炬光芒摇曳,显得脚下的台阶似乎在游移。“似……似乎是这样,夫人。” “卢斯很不高兴,把这话捎给你的野种主子。” 他才不是我主子。他想反驳,心里却有个声音大叫:他是,他当然是。臭佬属于拉姆斯,拉姆斯占有臭佬。你决不能忘记自己的名字。 “如果那女孩老是哭,给她穿上灰色和白色的衣服就起了反效果。佛雷家的人或许不在乎,但对北方人而言……他们惧怕恐怖堡,却敬爱史塔克。” “除了您之外。” “我的确不同,”荒冢屯的女主人坦承,“但其他人个个如此。老朽妓魇前来助阵的唯一目的是向佛雷家讨要大琼恩。而你以为霍伍德家的人忘了野种的上一段婚姻,忘了他们高贵的夫人是如何被饿死、如何被逼得啃手指的吗?你觉得当他们听到新娘的哭泣时会联想起什么?那可是他们高尚的奈德珍爱的小女儿啊。” 不,他心想,她不是艾德公爵的骨肉,她叫珍妮,只是总管之女。他相信达斯丁伯爵夫人对她的身份也有怀疑,即便如此…… “艾莉亚夫人的哭泣带给我们的伤害比史坦尼斯大人手下所有的军队加起来还多。若那野种真想当临冬城之主,他必须学会哄老婆开心。” “夫人,”席恩打断道,“我们到了。” “下面还有台阶。”达斯丁伯爵夫人注意到。 “那是更低的楼层,年代也更久远,据说最低下一层已经半塌。我从未下去过。”他推开门,带领这队人进入长长的拱形地道,左右显现出两两成对的坚固花岗岩柱,一直延伸到无尽的黑暗中。 达斯丁伯爵夫人的士官举起灯笼,周围影影绰绰。这是无尽黑暗中的一点光明。席恩向来觉得墓窖令他不自在,此刻他能感觉到石头国王用石头眼睛打量着他,石头手指则握紧了生锈铁剑的剑柄。他们都不喜欢铁种。他感到一阵熟悉的恐惧。 “好多人啊,”达斯丁伯爵夫人道,“你知道他们的名字吗?” “以前知道……很久以前。”席恩指点,“这边都是北境之王。最后一位是托伦。” “降服王。” “是的,夫人。在他之后只有公爵。” “直到少狼主为止。奈德·史塔克的坟墓在哪儿?” “在末尾。请跟我来,夫人。” 他们走在两排石柱间,脚步声于墓窖里回荡,死人和石头冰原狼的眼睛似乎追随着他们。那些面孔唤醒了模糊的记忆,那些名字不由自主地浮现,他似乎听见鲁温师傅的鬼魂在轻声细语:这位是统治北境长达百年之久的雪胡王艾德利克,这位是乘船横渡落曰之海的造船者布兰登,这位是饿狼席恩·史塔克。他与我同名。这位是伯隆·史塔克公爵,他与凯岩城联手对抗派克岛的达衮·葛雷乔伊,当时七大王国实际上由外号“血鸦”的王族私生子统治,那人同时还是位巫师。 “那个国王膝上没有铁剑。”达斯丁伯爵夫人发现。 她说得没错。席恩不记得那是哪位国王,但本该放在他膝上的宝剑已不见踪影。膝上铁锈斑斑,显示出不久之前是有剑的。这个场面让他更为不安了,因为他总听说剑是用来确保这些含恨的复仇怨灵被封印在陵墓里,不致到阳间肆虐,如果没有了剑…… 临冬城里处处鬼魂,而我正是其中之一。 他们继续前进,芭芭蕾·达斯丁的表情随着步步前行变得越发僵硬。她和我一样不喜欢这里。席恩听见自己问道:“夫人,您为何如此仇恨史塔克家?” 她盯着他。“和你爱他们的理由一样。” 席恩差点绊个跟头,“爱他们?我从未……我夺取了他们的家堡,夫人。我还……还处决了布兰与瑞肯,把他们的头插在枪上,我……” “……随罗柏·史塔克一起南征,在呓语森林和奔流城下与他并肩作战,并带着他的亲笔信返回铁群岛去跟你父亲交涉。少狼主的大军中有荒冢屯的人马,我尽了最大可能少给他支持,但我或多或少必须派遣部队,以免招惹临冬城的怒火。这些人就是我的耳目,我的消息十分灵通。我知道你是谁,知道你是什么德行。现在回答我的问题:你为何热爱史塔克家?” “我……”席恩用一只戴手套的手扶住花岗石柱,“……我曾渴望成为他们中的一员……” “但你的愿望没能实现。大人,我们的共通点比你以为的要多得多。走吧。” 前方不远处,三座石棺并肩排列。他们就在这里停下。“瑞卡德公爵。”达斯丁伯爵夫人看着中间那个形体,若有所思地说。这座雕像高高在上,有张严峻的长脸,脸上蓄了胡子。他像其他雕像一样有石眼睛,只是目光特别悲伤。“他的剑也没了。” 确实如此。“看来有人下墓窖偷剑。布兰登的剑也被偷走。” “布兰登会恨死那小偷的。”她摘下手套,去碰石像的膝盖,苍白的肌肤与暗淡的石头接触。“他最爱他的剑,经常打磨。‘等我把它磨锋利,说不定哪天可以为女人的下身剃毛哟,’他老这么讲,而且他喜欢使剑。‘染血的剑才是美丽的剑。’他有一回跟我说。” “您认识他。”席恩道。 烛光映照在她眼中,好似两团火。“布兰登是荒冢屯达斯丁老伯爵的养子——我后来嫁给了老伯爵的儿子——但他把时间都花在去溪流地骑马上。他太热衷骑马了,他的小妹也有样学样。那两位简直是对半人马。我父亲大人很乐意招待临冬城的继承人,为着莱斯威尔家族将来的权势,他愿把我的贞操献给任何一位路过的史塔克。其实他根本不用急,布兰登想要什么自己会取,决不客气。我现今是个老妇人,多年寡居让我的激情随之而去,但我依然记得他夺去我贞洁那天晚上,我的血流在他的命根子上。我相信布兰登也很欣赏那一幕。染血的剑才是美丽的剑,是啊,那很痛,但也很甜美。 “不过,当布兰登与凯特琳·徒利的婚约传来……那种痛苦就一点也不甜美了。我跟你保证,他没想过要她。他亲口对我说过,就在我俩的最后一夜……但瑞卡德·史塔克也要为将来的权势打算,他的野心在南方,所以不愿让自己的继承人迎娶自家封臣的女儿。我父亲退而求其次,指望把我许配给布兰登的弟弟艾德,结果凯特琳·徒利把他也夺走了。我只能跟年轻的达斯丁伯爵成亲,直到奈德·史塔克让我们分离。” “劳勃叛乱……” “劳勃叛乱,奈德·史塔克返回北境召集封臣时,我和达斯丁伯爵结婚尚不满半年。我恳求丈夫别去,让亲戚代他去,他有个使斧著称的叔叔,还有个参加过九铜板王之战的叔祖。但他是个骄傲的男人,非要亲率荒冢屯的部队不可,不愿让任何人代替自己履行义务。出发那天,我送给他一匹马,一匹有火红鬓毛鬟毛的红色骏马,那是我父亲大人的马群里最好的马。我夫君指天发誓,等战争结束,会骑着它回家。” “奈德·史塔克在返回临冬城途中把那匹马还给了我。他说我夫君死得很壮烈,现在长眠于多恩边疆的赤红山脊下。他却把自己妹妹的尸骨带了回来,现在她就睡在这里……但我跟你保证,艾德公爵决不可能与他妹妹睡在一起。我要拿他去喂狗。” 席恩糊涂了。“拿他……他的骨头……?” 她嘴唇扭曲。一个丑陋的微笑,让他想起了拉姆斯。“凯特琳·徒利在红色婚礼前就派人送艾德公爵的尸骨北归,但你那铁民叔叔占领了卡林湾,队伍过不来。我一直监视着这事,他的尸骨过得了颈泽,但休想通过荒冢屯。”他朝艾德·史塔克的雕像瞥了最后一眼。“我们的事办完了。” 爬出墓窖,暴风雪仍在肆虐。达斯丁伯爵夫人回来的路上一言不发,但等走到首堡废墟的阴影下,她被寒风刺得抖了个激灵,随即发话:“我在下面讲的那些,你一个字也不许说出去,明白吗?” 他明白。“否则我就保不住舌头。” “卢斯把你调教得很好。”她在这里与他分手。 第四十二章 国王的战利品(阿莎二) 借着破晓的晨光,国王的军队离开深林堡,犹如一条爬出巢穴的钢铁长蛇,从原木栅栏后蜿蜒而出。 南方骑士披上锁甲板甲,甲上布满战斗留下的坑洼和凹痕,但迎着朝阳依然闪闪发光。冬日森林里,反复漂染、缝补的褪色旗帜和外套交织成五颜六色的溪流——天蓝和橙色,红色与绿色,紫色、蓝色还有金黄色,与光秃秃的褐色树干、灰绿色松树、哨兵树以及散乱的脏雪形成鲜明对比。 骑士们各有侍从、仆人和亲兵。随后是武器师傅、厨子和马夫,然后是整队整队长矛兵、斧手和弓箭手,其中既有身经百战、两鬓斑白的老兵,也有初上战场、仍显稚嫩的新手。山地氏族民走在南方人前面,他们的首领和氏族勇士骑着毛发蓬乱的矮种马,体毛浓密的战士们穿着毛皮、熟皮革和老旧锁甲,跟着一路小跑。有些人把脸涂得棕绿相间,身上还绑了许多树枝,作为伪装。 主队后方是辎重队:骡子、马、公牛,一长串货车和推车载着食物、草料、帐篷及其他补给。最后是后卫——大批穿板甲锁甲的骑士,另有一大队骑兵呈扇形悄然展开,以防敌人从后偷袭。 阿莎·葛雷乔伊被囚禁在辎重队里一辆装有两个铁箍大轮子的封闭行李车中,手脚都戴上镣铐,由鼾声震天的“母熊”日夜看守。史坦尼斯国王陛下不给战利品任何可趁之机。他打算把她带到临冬城,戴上镣铐向北方诸侯展示:海怪之女被他打败俘虏了,这足以证明他的实力。 喇叭声指引队伍行进,如林的长矛尖在旭日映照下闪闪发亮,草叶边缘的晨露折射着阳光。深林堡到临冬城只有一百里格的森林,乌鸦飞上三百里就到。“十五天。”骑士们互相转告。 “劳勃十天能到。”阿莎听见费尔大人吹嘘。他爷爷在盛夏厅死于劳勃之手,不知为何仇人在孙子眼中反倒成了神。“劳勃半月前就进临冬城了,他会站在城垛边对波顿嗤之以鼻。” “最好别在史坦尼斯面前提这个。”朱斯丁·马赛劝他,“不然他也会要我们日夜兼程。” 国王始终活在兄长的阴影下,阿莎心想。 她的一边脚踝只要放上重心就会剧痛,肯定是哪里骨折了。脚踝在深林堡就消了肿,但还痛,如果只是扭伤,现在早该痊愈。此外,她每动弹一下,铁镣就哗哗作响。镣铐不仅磨破了她的手脚,也磨损着她的骄傲。这是屈服的代价。 “弯弯膝盖死不了人,”父亲教导她,“屈膝尚能提刀再起,宁折不弯蹬腿挺尸。”巴隆·葛雷乔伊第一次叛乱失败后,亲身证明了这条真理。他先向雄鹿和冰原狼屈膝,却在劳勃·拜拉席恩和艾德·史塔克死后卷土重来。 所以这次在深林堡,海怪之女被绑着、一瘸一拐地跪在国王面前时(所幸未被强奸),也如法炮制。“我投降,陛下,我任您处置。只求您饶恕我的手下。”科尔、特里斯及其他在狼林活下来的人是她当时关心的。只有九个。九个残兵败将,伤得最重的科洛姆自嘲道。 史坦尼斯饶了他们的性命,然而阿莎觉得国王心中并无真正的慈悲。毫无疑问,他很果断,也不缺乏勇气,只是人们说他……算了,就算他遵循律法到毫无变通余地的严苛地步,铁群岛长大的阿莎·葛雷乔伊也能忍受。可她不喜欢这个国王,那双深邃的蓝眼总闪烁着猜忌,冰冷的怒火一触即发。他毫不在意她的性命,只把她当人质和战利品,用于向北境展示他击溃铁民的战绩。 他也很蠢。若她对北方佬的了解没错,制服女人不会让他们敬畏,用她做人质更是一文不值。现下她叔叔鸦眼统治着铁群岛,而他不关心她死活。或许攸伦指给她的偏瘫丈夫会觉得这是个损失,但艾里·艾枚克没那么多钱来赎她。 她没法跟史坦尼斯·拜拉席恩解释这些,她身为女人这件事似乎已己足以令他嫌恶。她知道,青绿之地的男人习惯女人穿戴丝绸,温柔可人,而非披坚执锐,手执飞斧。但在深林堡的短暂接触,使她明白就算穿着裙服,史坦尼斯依然不会对她产生兴趣。即便和罗贝特·葛洛佛虔诚的妻子希贝娜夫人在一起时,他尽管表现得客气有礼,但仍颇感不适。对这个南方国王来说,女人似乎是另一个物种,与巨人、古灵精怪和森林之子一样莫测高深。连母熊都能让他磨牙。 史坦尼斯只听一个女人的话,不过他把她留在了长城。“我宁愿她在,”统领辎重队的金发骑士朱斯丁·马赛爵士坦言,“梅丽珊卓女士上次缺席是黑水河之战,结果蓝礼大人的影子从天而降,一半军队被河水吞没。” “上次?”阿莎说,“难道这女巫来深林堡了?我可没见到她。” “那算不上战斗。”朱斯丁爵士笑道,“你们铁民英勇善战,夫人,但力量对比太悬殊,况且我们还占了突袭的便宜。这回临冬城事先有所准备,卢斯·波顿的人也和我们不相上下。” 或许更多。阿莎想。 俘虏也有耳朵,史坦尼斯国王和他手下的军官在深林堡争论进军与否,她都听到了。以朱斯丁爵士为首的许多自南方追随史坦尼斯而来的骑士、领主打一开始就反对进军,但狼仔们坚持要打,他们不能容忍卢斯·波顿占据临冬城,还要从波顿私生子的魔爪中救出奈德的女儿。莫甘·里德尔、布兰登·诺瑞、大酒桶渥尔、菲林特氏族的人,甚至母熊都这样说。“深林堡到临冬城只有一百里格,”盖伯特·葛洛佛的长厅里吵得最激烈的那个晚上,阿托斯·菲林特宣称,“乌鸦飞上三百里就到。” “一场长征。”名叫科里斯·彭尼的骑士说。 “没有多长。”高迪爵士坚持,这位高大的骑士人称巨人杀手,“我们已走了这么远,光之王会为我们指明前路。” “到了临冬城下又如何?”朱斯丁·马赛反问,“两道高墙夹着护城河,内墙足有一百尺高。波顿决不会出城野战,我们的补给又不够围城。” “你别忘了,阿尔夫·卡史塔克会加入我军,”海伍德·费尔道,“还有莫尔斯·安伯。我军的北方人人数可与波顿大人抗衡。城北森林茂密,可搭建攻城塔,建造撞锤……” 然后成千地去送死,阿莎心想。 “不如在此过冬。”比兹伯利伯爵建议。 “在此过冬?”大酒桶高声反对,“你以为盖伯特·葛洛佛存了多少粮草?” 满脸伤疤、外套上绣着骷髅飞蛾的里查德·霍普爵士转向史坦尼斯:“陛下,您的兄长会——” 国王打断他。“我们都知道我兄长会怎么做。劳勃会单枪匹马冲到临冬城下,威风凛凛地一锤砸碎大门,然后拳打卢斯·波顿,脚踹他的野种。”史坦尼斯站起来,“我不是劳勃,但我会出兵解放临冬城……不成功便成仁。” 上面的人心存疑虑,下面的兵却似乎对国王充满信心。史坦尼斯曾在长城脚下击溃曼斯·雷德的野人大军,又在深林堡肃清了阿莎的铁民。他是劳勃的二弟,著名的仙女岛海战的胜利者,在劳勃起义时坚守风息堡,他还持有英雄之红剑——魔法加持的光明使者——其火焰能点亮黑夜。 “敌人外强中干。”行军第一天,朱斯丁爵士向阿莎保证,“人们对卢斯·波顿敬畏有余,爱戴不足,至于他的佛雷盟友……北境从未遗忘红色婚礼,此刻聚集在临冬城的诸侯个个都在婚礼上失去了亲人。史坦尼斯全力对付波顿就好,其他北方佬自会倒戈易帜。” 你想得倒美,阿莎想,国王首先得对付得了波顿。傻瓜才支持输家。 行军第一天,朱斯丁爵士到她车里来了六次,送来吃喝及行军途中的消息。他很爱笑,讲不完的笑话,身材高大,体格健壮,有粉色的脸颊和蓝色的双眼,以及一头被风吹乱的白金色头发。他是位体贴的狱卒,时刻关心俘虏是否舒适。 “他想上你。”在他第三次拜访后,母熊说。 母熊的真名是莫尔蒙家族的亚莉珊,但她像习惯穿锁甲一样习惯了外号。这位熊岛继承人矮小敦实,肌肉虬结,有粗壮的大腿、丰满的胸脯和长满老茧的大手。她睡觉时,毛皮下还穿着锁甲,锁甲下是熟皮甲,最后才是一件为保暖翻了面的旧羊皮衣。层层包裹下的她看起来像个圆球。但她极度凶狠。阿莎·葛雷乔伊很难想象自己和母熊差不多年纪。 “他想要我的领地。”阿莎回应,“他想要铁群岛。”对方善举的含义她心知肚明,其他求婚者也曾这样做。马赛家祖传的要塞远在南方,且已被剥夺,他必须争取一桩有利可图的婚姻,否则只能做国王的随从骑士。阿莎听很多人说,史坦尼斯回绝了朱斯丁爵士娶野人公主的请求。他把主意打到她身上是顺理成章的。他肯定做着将她推上派克岛的海石之位,然后身为她的夫主,通过她统治铁群岛的美梦。当然,这需要摆脱她现在的夫主……以及把她指给那家伙的叔叔。他没机会,阿莎估量,鸦眼能把朱斯丁爵士当早餐吃,嗝都不打一个。 没关系。无论她嫁给谁,都不可能继承父亲的领地。铁民不是宽容的民族,而阿莎短短时日里已己失败两次:一次在选王会输给攸伦叔叔,旋即又在深林堡被史坦尼斯打败。这足以证明她不适合统治。嫁给朱斯丁·马赛或史坦尼斯·拜拉席恩手下的其他诸侯,对她更是有损无益。海怪之女也不过是个女人,船长和头领们会这么说,瞧她如何为青绿之地的软弱领主张开大腿! 不过,朱斯丁爵士想用食物、酒水和言辞来献殷勤,她不打算拒绝。相比沉默寡言的母熊,他是个好伴儿,她可不想孤独地待在五千敌人中间。特里斯·波特利、少女科尔、科洛姆、罗衮等与她出生入死的伙伴目前被关在深林堡盖伯特·葛洛佛的地牢里。 根据希贝娜夫人提供的向导们估计,军队第一天行了大概二十二里。这些向导是效忠深林堡的猎人和追踪者,以森林、树木、树枝和树干作氏族名。第二天行了二十四里,前锋部队已走出葛洛佛家的领地,进入茂密的狼林。“拉赫洛,赐予我们穿越黑暗的光芒。”当晚,信徒们聚集在国王大帐前,对着熊熊烈火祈祷。这些都是南方骑士和士兵,阿莎以为是国王的人,但来自风暴之地和王领的其他人称他们为后党……他们追随黑城堡中的红王后,而非被史坦尼斯·拜拉席恩留在东海望的妻子。“噢,光之王,我们恳求您,用您的火眼金睛,为我们带来安全和温暖,”他们对着火焰唱诵,“只因长夜漫漫,处处险恶。” 大个子骑士高迪·法林爵士引领大家。巨人杀手高迪,名不副实。法林胸膛宽阔,板甲下肌肉壮实。但在阿莎看来,他自大虚荣,渴望荣誉却不听劝告,好听赞扬而看不起平民、狼仔和女人。反正,他像极了他的国王。 “给我匹马吧。”朱斯丁爵士带着半块火腿骑到车厢旁,阿莎趁势请求,“这些镣铐快把我铐疯了。我不会跑的,我保证。” “能给的话我一定给,好夫人。但您是国王的俘虏,不是我的。” “你的国王不听女人的话。” 母熊吼着反驳:“看看你弟弟在临冬城的所作所为,谁还敢信铁民的话?” “我不是席恩。”阿莎强调……但她依然没能摆脱镣铐。 朱斯丁爵士沿队列飞驰而去,阿莎想起最后一次见到母亲的情境。哈尔洛岛的十塔城。母亲屋内点了一根蜡烛,雕花大床在落满灰尘的华盖下显得如此空荡。亚拉妮丝夫人坐在窗边,遥望大海彼方。“你有没有把我的小宝贝儿带回来啊?”她嘴唇颤抖。“席恩来不了。”阿莎低头看着由于两个儿子的死而崩溃的母亲,看着这个给她生命的女人。而她的第三个儿子…… 随信均奉上王子的一部分。 若战斗在临冬城打响,无论鹿死谁手,弟弟都没法活命。变色龙席恩。连母熊都想把他脑袋插在枪上。 “你有兄弟么?”阿莎·葛雷乔伊问了看守一句。 “我有姐妹,”亚莉珊·莫尔蒙一如既往地粗声答道,“我娘生了五胎,都是女孩。莱安娜留守熊岛,莱拉、乔蕊儿和母亲在一起,黛西被谋害了。” “在红色婚礼上。” “是的。”亚莉珊盯着阿莎看了一会儿,“我有个儿子,两岁大。女儿九岁了。” “你生育好早。” “早是早,但总比晚了好。” 她在讽刺我,阿莎想,随便吧。“你结婚了。” “才没有,我孩子的爹是头熊。”亚莉珊笑了。她牙齿参差不齐,笑起来却别有风韵。“莫尔蒙家的女人都是易形者。我们变成熊,去森林里交配。大家都知道。” 阿莎也笑了。“莫尔蒙家的女人都是战士。” 对方笑容消退。“这多亏了你们,熊岛上每个孩子都得警惕海怪浮起。” 古道。阿莎别过头,锁链轻响。行军第三天,周围树木愈发茂密,车行大路慢慢变成猎物小径,很快较大的货车就无法通过了。 熟悉的地标依次出现——一座从特定角度看有些像狼头的石山,一座半冻的瀑布,一座天然的石拱桥,上面垂下灰绿苔藓。这些地标阿莎都记得,她走过这条路,骑马到临冬城劝说弟弟席恩放弃战利品,与她一起安全地回深林堡。那次我也失败了。 那天走了十四里,众人颇为满足。 暮色降临时,车夫将车拉到树下。他帮马匹卸鞍,朱斯丁爵士驱马过来,松开阿莎脚上的镣铐。然后他和母熊一起押她穿过营地,去国王的大帐。她虽为俘虏,毕竟是派克岛的葛雷乔伊,史坦尼斯·拜拉席恩和他的队长、军官们晚宴时,还是乐意打赏她残羹冷炙的。 国王的大帐差不多有深林堡的长厅大小,但完全谈不上舒适。浆硬的黄帆布褪色严重,溅满泥水,还长着点点霉斑。大帐中央的柱子上飘扬着金色王旗,雄鹿头裹在烈焰红心之中。随史坦尼斯北上的南方领主们围住大帐的三个方向驻扎,只在大帐前方,夜火熊熊燃烧,翻卷的火舌直冲黑暗的天际。 阿莎在看守的陪同下蹒跚着走来时,正有十几个人在为夜火劈柴。后党人士。他们信仰的红神拉赫洛是个贪婪霸道的神。她自己的神——铁群岛的淹神——在他们眼里是恶魔,而她若不改信光之王,必永堕黑暗,无法翻身。他们很乐意像烧木头树枝一样烧我。狼林之战后,有人当着她的面如此建议。史坦尼斯拒绝了。 国王站在大帐外,凝视夜火。他看到了什么?胜利?末日?那位贪婪的红神的面孔?他双眼深陷,剪得很短的胡须犹如一圈阴影,覆在凹陷的双颊和瘦削痩削的下颌下颁上。然而他目光中有钢铁般的决绝,让阿莎知道这个男人永远、永远不会回头。 她单膝跪在他面前。“陛下啊。”陛下啊,我在您面前是否足够谦卑?我是否做到了灰心丧气、卑躬屈膝、服服帖帖?“我恳请您,解开我双手的锁链,让我骑马吧。我决不会逃跑。” 史坦尼斯像看一只想扑到他腿上的狗一样看着她。“这是你应得的。” “的确是。但现在我愿奉献我的手下、我的船只和我的智慧。” “你的船要么被我俘获,要么被我烧掉。你的手下……还剩几个?十个?十二个?” 九个。还能作战的则只剩六个。“裂颚达格摩盘踞托伦方城,他是一员焊将,对葛雷乔伊家绝对忠诚。我能将那座城堡及其中的部队献给您。”她想加上“也许”,但在国王面前含糊其辞只能起反效果。 “托伦方城还不如我脚下的泥巴。我要临冬城。” “那就请击碎镣铐,让我帮您夺取它,陛下。您的王兄以化敌为友闻名,我又如何不能为您效犬马之劳。” “你是犬还是马?效什么劳?”史坦尼斯转头望向夜火,不知在舞蹈的橙焰中看什么。 朱斯丁·马赛爵士抓住阿莎的胳膊,把她拉进国王大帐。“您太失策了,夫人,”他说,“决不要在他面前提劳勃。” 我早该明白。阿莎知道身为弟弟的这种情结。她想起小时候害羞的席恩,如何活在对罗德利克和马伦的惧怕之中。他们永远不能摆脱这种情结,她明白了,即便活到第一百岁,也仍然是弟弟。她晃着铁手镯,想象要是从后面接近史坦尼斯,勒死他,该有多愉快。 他们那晚喝了由斥候班吉寇·树枝打回来的一只骨瘦如柴的雄鹿炖的汤,但只有国王大帐内的人有权分享。没资格进帐的人分到一小块面包和一根不及手指长的黑香肠,就着所剩无几的盖伯特·葛洛佛的麦酒冲下肚。 深林堡到临冬城只有一百里格,乌鸦飞上三百里就到。“我们要是乌鸦就好了。”行军第四天,天空开始飘雪,朱斯丁·马赛说。只是零星小雪,尽管潮湿阴冷,还能轻松应付。 可次日继续下雪,第三天也下,第四天也下。狼仔们呼出的气把厚胡子冻结成冰,平素修面整洁的南方孩子也开始留长胡须,好给脸部保暖。没过多久,队伍前方的土地成了白茫茫一片,遮掩了石块、扭曲树根和落木,每一步都危机重重。寒风吹来,裹挟着翻卷雪花。国王的军队成了一堆雪人,在齐膝深的积雪中艰难跋涉。 下雪的第三天,国王的军队开始走散。南方骑士和贵族难以适应冰雪,北方的山地氏族民却行进得快。他们的矮种马踏实稳健,而且吃得比驯马少,比战马更少得多。矮种马上的骑手习惯了冒雪行进。bbr>很多狼仔穿着古怪的鞋子,这种用弯曲的木头和皮带绑成的长条状怪东西被他们称作熊掌,他们把熊掌套在靴底。她瞠目结舌地看着他们在雪面上行走,却不会踩碎雪壳,把大腿陷进去。 有些人给马也戴上熊掌,毛发蓬松的矮种马戴这个和其他马戴马掌一样轻松……但驯马和军马不喜欢戴这东西。有些国王的骑士硬把熊掌绑在马蹄上,结果高大的南方马嘶叫个不休,拒绝前进,甚至想把那东西甩掉。有匹战马戴熊掌行走时扭断了蹄子。 穿熊掌的北方人很快甩开了其他部队。他们先追上主队的骑士,然后又超过高迪·法林爵士的前锋部队。与此同时,辎重队的货车和推车越落越远,以至于后卫部队不得不经常回头催促。 暴风雪的第五天,辎重队经过一片起伏不定、齐腰深的雪原,下面暗藏着冻结的池塘。结果冰层承受不住货车的重量,突然碎裂,冰水吞噬了三名车夫和四匹马,连带两位上前救援的人——其中包括海伍德·费尔。他的骑士在他淹死前把他拖出了池塘,但他冻得双唇发紫,皮肤白得跟牛奶一样。人们想尽办法也没能让他暖和起来,他们剪掉湿透的衣服,用暖和的毛皮裹住他,把他安置在火堆旁。他剧烈地哆嗦了几小时后,晚上发着高烧陷入昏迷,再也没醒来。 那晚,阿莎头一次听到后党悄声谈论祭品——献给红神的祭品,请求真主终结暴风雪。“北方诸神降下这场大雪。”科里斯·彭尼爵士说。 “他们是伪神。”巨人杀手高迪爵士强调。 “拉赫洛与我们同在。”克莱顿·宋格爵士道。 “可梅丽珊卓不在。”朱斯丁·马赛爵士说。 国王一言未发,但全听见了,这点阿莎十分确定。他坐在高桌旁,面前没怎么喝的洋葱汤凉了,那双凹陷的眼睛出神盯着最近一根蜡烛的火焰,无视周围的谈话。身材颀长的副指挥官里查德·霍普代表他发言。“暴风雪很快会平息。”霍普断言。 结果事与愿违,暴风雪越来越强,风比奴隶贩子抽打的鞭子更残忍。阿莎本以为当狂风呼啸着从海上席卷派克岛时,她己见识过寒冷,现在发现那简直太温和。这是一种让人发狂的冷。 即便扎营令沿队伍一路传递了下去,取暖也非易事。帐篷潮湿沉重,既不好搭也不好拆,积雪太多的话,还随时可能倒塌。国王的军队在七国最广袤的森林腹地蠕蠕而行,干木头却遍地难寻。每次扎营燃起的篝火都在变少,而且火堆通常只见冒烟,感受不到暖意。大家往往得吃冷东西,甚至是生的。 连夜火也在萎缩,气势减弱,这让后党人士十分沮丧。“光之王,请为我们驱逐邪恶,”在巨人杀手高迪爵士低沉的嗓音带领下,他们祈祷,“请您重现璀璨太阳,平息风暴,融化冰雪,让我们长驱直入,消灭您的敌人。长夜漫漫,寒冷晦暗,处处险恶,但您是力量、荣耀和光芒之源,拉赫洛,请把您的火焰灌注我们体内。” 后来,科里斯·彭尼爵士大声询问一整支军队会不会被冬季风暴冻死,狼仔们听了哈哈大笑。“还没到冬天呢,”大酒桶渥尔宣称,“山里人都知道,秋天会亲你,冬天才会干你。这只是秋天的吻。” 天哪,愿真主保佑我永远别见识冬天。阿莎的境况不算最糟,毕竟她是国王的战利品。其他人饥肠辘辘,她有的吃;其他人颤抖受冻,她住得暖。其他人骑着疲惫的马在雪上艰难跋涉,她却躺在车里堆满毛皮的床上,有帆布棚顶遮风挡雪。戴着镣铐还是有点好处。。 马匹和普通士兵最遭罪。为争夺靠近篝火的位置,两名风暴之地的侍从刺死了一个兵。隔天晚上,几个弓箭手不顾一切地取暖,乃至把帐篷点着了——这倒是暖和了周围的帐篷。军马接连冻累而死。“没马的骑士算什么?”人们自嘲,“拿剑的雪人呗。”倒下的马被就地宰杀取肉,因为补给也开始短缺。 比兹伯利、科伯、福克斯伍及其他南方领主劝国王安营扎寨,直到暴风雪过去。史坦尼斯不肯,他也没理会后党人士为饥饿的红神献祭的建议。 消息是朱斯丁·马赛向她透漏的,他不像其他后党那么虔诚。“祭品能证明我们的信念仍然炽烈纯粹,陛下。”克莱顿·宋格劝谏国王。巨人杀手高迪则说,“北境的旧神降下这场暴风雪,只有拉赫洛能够终结。我们必须奉献一位不信者。” “我的军队里半数人是不信者,”史坦尼斯回应,“我不会烧死谁。继续祈祷。” 今日不烧,明日也不……但若风雪不停,国王能坚持多久呢?对于淹神,阿莎从未像伊伦叔叔那么狂热,但那晚她跟“湿发”一样,真心诚意地对波涛下的主人祈祷。可惜暴风雪毫无衰减之势。行军依然缓慢,从步履蹒跚演变成爬行。一整天走五里,然后三里,最后两里。 暴风雪的第九天,每个人都看见队长和军官们浑身湿透、疲惫不堪地来到国王的大帐,单膝跪下,报告损失。 “死了一个,失踪三人。” “损失六匹马,包括我自己的。” “死了两个,一个是骑士。四匹马倒下,我们救回一匹,损失了其他三匹,包括一匹驯马和两匹战马。” 阿莎听人们管这叫“冻损”。辎重队损失最惨重:死了不少马,数人失踪,车辆翻倒损坏。“有的马在雪地里失足,”朱斯丁·马赛向国王汇报,“有的人走散了,甚至坐在原地等死。” “不管他们。”史坦尼斯国王嚷道,“继续前进。” 北方人有矮种马和熊掌,状况好得多。黑唐纳·菲林特和他同父异母的弟弟阿托斯总共只损失了一个人。林德尔、渥尔与诺瑞氏族一人未损。莫甘·林德尔走丢了一头骡子,但他认为是菲林特氏族偷的。 深林堡到临冬城只有一百里格,乌鸦飞上三百里就到。十五天路程。十五天来了又去,路却没走完一半,还留下一连串损坏的货车和冻结的尸体,被飞雪掩埋。日月星辰许久不曾出现,阿莎甚至怀疑这是不是一场大梦。 行军第二十天,她终于除掉了脚上的镣铐。那天午后,拉她那辆车的一匹马死掉了,没法替换,仅存的驮马都要负责拉载装满粮草的货车。朱斯丁·马赛爵士策马过来,命大家屠宰死马分肉,将车子劈开做木柴,然后他解开阿莎的脚镣,替她揉揉僵硬的小腿。“我没有多余的马给您,夫人。”他说,“与您共骑我的马也会死。您只能走路。” 阿莎每迈一步,脚踝都被身体压得抽搐般地疼。它们很快会冻麻木的,她安慰自己,一小时后,我就完全感觉不到双脚了。她只想错了一点——这不需要一小时。当夜幕降临,队伍停止前进时,她已己几乎站不住,万分怀念移动牢房的舒适了。镣铐让我变得虚弱。晚餐时她筋疲力尽,直接在桌上睡着了。 预计十五天行军的第二十六天,蔬菜全部告罄。第三十二天,谷物和草料也没了。阿莎不仅思忖靠半冻的生马肉,人能活多久。 “树枝发誓说我们离临冬城只有三日骑程。”当..晚清点完冻损后,里查德·霍普爵士告诉国王。 “只需把最虚弱的人留下。”科里斯·彭尼接口。 “那些人反正没救了。”霍普强调,“还有力气的人若不赶紧前往临冬城,留下来只是白白送命。” “光之王会把城堡给我们。”高迪·法林爵士说,“若是梅丽珊卓女士在——” 最终,经过一整天噩梦般的行军之后——他们勉强走了一里,损失十二匹马和四个人——比兹伯利伯爵忍不住对北方人发难:“这么行军太疯狂了。人越死越多,为什么啊?为一个女孩?” “为奈德的女儿。”莫甘·林德尔道。他在三兄弟中排行老二,其他狼仔管他叫“中林德尔”,不过很少当他面叫。深林堡之战中差点杀死阿莎的正是莫甘。后来行军途中,他专程来见阿莎请求原谅……为的是杀得兴起时喊她“贱人”,而非差点用斧子把她脑袋劈成两半。 “为奈德的女儿。”大酒桶渥尔赞同。“要不是你们这帮上蹿下跳的南方猴子一点儿小雪就吓尿了绸裤子,我们已经救下女孩,夺回了城堡。” “一点儿小雪?”比兹伯利少女般柔软的嘴唇在愤怒中扭曲,“是你错误地建议我们出兵的,渥尔,我甚至怀疑你是不是波顿的爪牙。是不是啊?他是不是派你来陛下耳边进献谗言?” 大酒桶反唇相讥,“豌豆荚,冲你刚才那些话,要你是个男人,我早砍了你。不过我的剑是好钢打造,不能被懦夫的血弄脏。”他喝口麦酒,擦擦嘴,“是,每天都在死人,我们看到临冬城之前会死更多的人。那又如何?这是战争,战争就得死人。事实如此,天经地义。” 科里斯·彭尼爵士难以置信地看着这位氏族首领。“你想死吗,渥尔?” 北方佬似乎觉得很好笑。“我想在千年长夏的地方永生不死;我想住进云端的城堡,俯视众生;我想回到二十六岁——我二十六岁时能整天打架整晚鬼混。人们怎么想根本无关紧要。” “冬天近在眼前,小子,冬天意味着死亡。我宁愿我的人为营救奈德的小女儿而死,也不要他们孤独饥饿地倒在雪地里,任泪水在脸上冻结。这样死去没有歌谣传唱。至于我,我老了,这是我最后一个冬天,能沐浴波顿的血我死而瞑目。我想要感受斧子劈开波顿家人的脑袋,热血溅在脸上的滋味,我要用舌头品尝鲜血,在回味中死去。” “没错!”莫甘·林德尔高喊,“鲜血和战斗!”所有氏族民齐声呐喊,用杯子和角杯使劲敲桌子,国王的大帐里咚咚作响。 阿莎·葛雷乔伊也宁愿赶赴战场。用战斗为眼下的悲惨境遇作个了断。刀刃相见,雪白雪红,破损的盾牌和散落的肢体,一切终结。 第二天,国王的侦察兵在两个湖泊间发现了佃农的废弃村落——那里很贫瘠,只有几间农舍、一座长厅和一个瞭望塔。尽管今天只行军了不到半里,天色也还早,里查德·霍普仍命令在此扎营。等辎重队和后卫一点点挪进村,月已己高挂,阿莎走在他们之中。 “湖里有鱼。”霍普报告国王,“我们可以在冰上凿些洞。北方人知道怎么做。” 尽管史坦尼斯穿着厚厚的毛皮斗篷和沉重的铠甲,看起来仍是一副行将就木的模样。他高大瘦削的骨架上本没有几两肉,现在更被深林堡到此的行军消磨殆尽。透过皮肤,能看到头骨的轮廓,而他下巴闭得那么紧,阿莎怕他把自己的牙都咬碎了。“那就去打鱼吧。”他一字一顿地说,“但天一亮就出发。” 然而天亮时,营地白雪皑皑,万籁俱寂万籁倶寂。天空由黑转白,却无亮光。阿莎·葛雷乔伊躺在厚厚的毛皮底下,却冷得抽筋。她听到母熊的鼾声——女人的鼾声居然这么大,但她已己在行军途中逐渐习惯了,甚至觉得这能带来安全感——让她担忧的是外面的寂静。唤醒人们上马、集合、准备行军的喇叭没有响起。召唤北方人的号角也没有响起。情况不妙。 于是阿莎从毛皮下钻出来,努力爬向帐外,一边敲掉晚上帐篷前堆起的雪墙。她手上的镣铐叮当作响。等她终于站起来,呼吸了一口清晨冰冷的空气,发现雪还在下,甚至比昨晚爬进帐篷前更大。湖泊消失,森林也不见,她能看见其他帐篷和小屋的轮廓,以及瞭望塔上的烽火发出的黯淡橙光。但她看不到瞭望塔,暴风雪吞没了一切。 前方不远处,卢斯·波顿在临冬城中严阵以待;史坦尼斯·拜拉席恩的军队却被大雪封困,寸步难行,号寒啼饥。 第四十三章 丹妮莉丝(七) 蜡烛将尽,只剩一寸残梗,兀立在温暖的融蜡中,照亮了女王的床榻。火苗闪烁。 它快灭了,丹妮知道,它在为另一个夜晚送终。 春宵苦短。 她彻夜不眠,睡不着,也不想睡,甚至害怕阖眼,唯恐睁眼已己是黎明。若能让夜晚永驻该多好,但她能做的只有清醒着享受每一刻温存。在黎明来临、将一切化为慢慢淡去的回忆前,尽情享受。 在她身旁,达里奥·纳哈里斯酣睡得像个婴儿。达里奥挂着一贯的自信笑容吹嘘自己很会睡觉,甚至打仗时坐马鞍上也能入睡,随时养足精神,投入战斗。寒风烈日都影响不了他。“睡不好就打不好。”这是他的口头禅。他从未被噩梦困扰。丹妮跟他说起镜盾萨文被死于其手下的骑士们的鬼魂困扰,达里奥却大笑:“要是被我杀了的人敢来缠我,我就再杀他一次。”他毕竟只是个佣兵,丹妮意识到,也就是说,恬不知耻。 达里奥趴着睡,轻便的亚麻薄被缠在他的长腿上,他的脸半埋在枕头中。 丹妮一只手顺着他脊柱游走,只觉皮肤光洁柔滑,毛发稀少。就像丝绸锦缎。丹妮喜欢这种触感,也喜欢让手指穿梭于阴毛中,按摩他因一天鞍马劳顿而疲惫不堪的腿,再环住他的下体,感觉那话儿在她掌间变得坚挺。 若丹妮是普通女人,情愿一生就这样抚摸达里奥,细数他身上每一道伤疤,让他讲述它们的来历。只要他开口,我可以放弃王位,丹妮心想……但他没开口,也不会开口。两人如胶似漆时,达里奥会说种种甜言蜜语,但丹妮知道他爱的是真龙女王。若我放弃王位,他就不要我了。何况,国王丢王位就等于掉脑袋,丹妮不觉得女王能逃过一劫。 烛火闪烁了最后一下,终于湮灭在蜡泪之中。黑暗吞噬了羽毛床上的两人,以及屋内各个角落。丹妮双手环住团长,紧贴在他背上,呼吸他的体味,沉溺于他身体的温暖,感受着他肌肤的气息。要记住,她提醒自己,记住他的感觉。她吻了他的肩膀。 达里奥翻过身,面对丹妮睁开眼睛。“丹妮莉丝。”他脸上挂着慵懒的笑容。这是他的另一项天赋——像猫一样随时能醒,“天亮了?” “还没。我们可以再待一会儿。” “说谎。我能看见你的眼睛,夜里怎能做到?”达里奥踢开薄被,坐起来,“天已己微明,马上就是白天。” “我真不希望白天到来。” “不希望?为什么呢,我的女王?” “你知道的。” “婚礼?”他大笑,“干脆嫁给我吧。” “你知道我不能。” “你是女王,你可以随心所欲。”他一只手抚上丹妮的大腿,“我俩还剩几夜?” 两夜。只剩两夜,“你我都清楚。过了今夜与明夜,一切就将结束。” “嫁给我,这样所有夜晚都属于我俩。” 要能就好了。卓戈卡奥曾是她的日和星,但他离开得太久,丹妮莉丝几乎忘记爱和被爱的感觉了。是达里奥帮她记起这一切。我原本是个死人,而他让我重生;我原本沉沉睡去,而他将我唤醒。我英勇的团长。但他近来愈发胆大妄为。他上次出城袭敌,回来时将一颗渊凯将领的头扔在丹妮脚下,并在大厅中众目睽睽之下吻她,最后还是巴利斯坦爵士将他们拉开。祖父爵士大怒若狂,丹妮真以为他会当场格杀达里奥。“我们不能结婚,亲爱的,你知道原因。” 达里奥爬下床。“那就嫁给西茨达拉吧,我会送他一套精美的号角作结婚礼物。吉斯卡利人对号角特别着迷,他们会用梳子、发蜡和铁发卡把头发弄成号角。”他找到长裤套上,但没费神穿内衣。 “我结婚后,再来找我就是叛国。”丹妮拽起被单,遮住双乳。 “那我肯定会叛国。”他从头套上蓝丝绸外套,用指头捋直三叉胡。为了丹妮,他将胡子重新染色,从紫色变回蓝色——跟他们初遇时一样。“你的味道。”他嗅嗔自己的手指,咧嘴笑道。 丹妮喜欢他笑起来时金牙闪闪的样子,喜欢他胸前的绒毛,喜欢他坚实的双臂,喜欢他大笑的声音,还有他进入她体内时看她的眼神和轻声呼唤她名字的方式。“你真俊。”她看他穿马靴时脱口而出。有时他会让丹妮帮他穿,但今天似乎没这打算。以后就没机会了。 “没俊到能娶您。”达里奥从钩子上摘下剑带。 “你要去哪儿呢?” “去您的城市里,”他回答,“喝上一两桶,再找人打一架。好长时间没杀人啦,兴许我能找上您的未婚夫。” 丹妮朝他扔了个枕头。“你离西茨达拉远点!” “谨遵圣谕。您今天要上朝么?” “才不。我后天就结婚了,西茨达拉将成为国王。让他主持朝政吧。这些是他的人民。” “有些是他的,有些是您的。您解放的那些属于您。” “你是在责备我?” “您称他们为您的孩子。孩子需要母亲。” “你就是,你就是在责备我。” “只有一点点,聪明的小心肝儿。您会上朝么?” “或许婚礼之后会。在和平到来之后。” “您说的‘和平’永远不会到来。您应当上朝。新入团的家伙不相信您真的存在,就是风吹团来的那些。他们大多在维斯特洛出生长大,从小听着坦格利安家的故事。他们想亲眼见您。青蛙还有礼物要献给您。” “青蛙?”丹妮嘻嘻笑道,“他是谁?” 他耸耸肩。“一个多恩男孩,为一位外号‘愁肠’的大个骑士当侍从。我让他把礼物给我,我代为转交,但他不肯。” “哦,聪明的青蛙。把礼物给你?”她又朝他扔了个枕头,“我还见得到它吗?” 达里奥摸了摸华丽的胡子。“我会偷甜美的女王的东西?若是配得上您的礼物,我自会交到您柔软的掌心。” “作为你爱的信物?” “我没那么无耻啦。总之我告诉他可以亲自献上礼物,您不会让您的达里奥·纳哈里斯变成骗子吧?” 丹妮没法拒绝。“如你所愿。明天带你的青蛙上朝。其他人也带上,那些维斯特洛人。”能听到巴利斯坦爵士之外的乡音总归是好事。 “谨遵圣谕。”达里奥深鞠一躬,微微一笑,转身离开,披风在后翻飞。 丹妮坐在凌乱的床上,抱紧双膝,觉得十分孤独无助,以至于没注意到弥桑黛端着面包、牛奶和无花果蹑足进来。“陛下?不舒服么?小人听见您晚上尖叫。” 丹妮拿了一个无花果。果实乌黑饱满,沾满晨露的滋润。西茨达拉会让我尖叫么?“你听见的只是风声。”她咬了一口,但达里奥走后,只觉食不知味。她叹口气,站起来召唤伊丽拿袍子,随后漫步到露台上。 强敌环伺,海边停靠的船从未少于一打,赶上士兵登陆,数量甚至上百。渊凯人还通过海运搞来木头,在壕沟后建造弩炮、蝎子弩及投石机。宁静的夜晚,丹妮可以听见锤子敲打藏书网声在干燥温热的空气中回荡。但没有攻城塔,也没有撞锤。他们不想强攻弥林,只是封锁等待,不时往城内丢石头,直到饥饿和疾病让她的人民屈服。 西茨达拉会为我带来和平。他一定会。 当晚,厨师用大枣和胡萝卜为她烤了一只羊羔,但丹妮只吃了一口。即将与弥林人再次博弈让她顿感疲惫,难以入眠。喝得东倒西歪的达里奥回来,睡在她身旁。她在被单下辗转反侧,梦见西茨达拉吻她……但他的嘴唇是蓝色瘀青,当他进入丹妮时,命根子寒冷如冰。丹妮披头散发、衣冠不整地坐起来,她的团长就睡在身边,但她依然孤独。她想摇晃他、叫醒他,让他抱住她,和她做爱,帮她忘记一切烦恼。但丹妮知道就算这样做,达里奥也只会微微一笑,打个哈欠说:“只是个梦,我的女王,继续睡吧。” 于是她没叫醒达里奥,而是穿上一件兜帽长袍,走到露台上。她来到扶手旁,一如之前无数次那样俯瞰城市。这永不是我的城市,永不是我的家。 淡粉色朝霞照上丹妮时,她已在露台草坪上睡着了,身上盖了一层细小的露珠。“我答应达里奥今日会上朝。”侍女们叫醒她后,她说,“帮我把王冠拿来,噢,还有衣服,要轻便凉爽的。” 一个小时后,她梳洗整齐。“跪迎弥林女王,安达尔人、洛伊拿人和先民的女王,大草原的卡丽熙,解放者,龙之母,不焚者,风暴降生丹妮莉丝。”弥桑黛唱道。 瑞茨纳克·莫·瑞茨纳克鞠躬时满脸堆笑。“圣主,您每天都变得更光彩动人,这定是出于婚姻的美好愿景。噢,我光彩夺目的女王!” 丹妮叹口气:“宣第一名请愿者。” 丹妮太久没上朝,积压的请愿者人山人海,大厅后面全是人,不时爆发争夺扭打。但不出意料,格拉茨旦·卡拉勒仍第一个上前。她高昂着头,脸孔隐藏在闪亮的绿面纱后。“我的明光,我们最好私下谈。” “有空的话,”丹妮甜甜地回答,“我明日就将结婚。”她上次与绿圣女会面不欢而散,“你想对我说什么?” “我想跟您谈谈某位放肆无礼的佣兵团长。” 她胆敢在大庭广众下提这事?丹妮怒火中烧。我承认,她很勇敢,但若她认为还能把我教训一通,那就大错特错了。“棕人本·普棱的背叛让我们震惊,”她说,“但现在说什么也晚了。我想你应该回神庙去,继续为和平祈祷。” 绿圣女鞠躬退下。“我也会为您祈祷。” 又一巴掌,想到这,丹妮脸红了。 余下的进程丹妮已驾轻就熟。她坐在靠枕上,听他们陈述,一只脚不耐烦地晃荡。中午,姬琪端来一大盘无花果和火腿。请愿者似乎无穷无尽,三停之中有二停满意离去,但剩下的一停要么哭红了眼、要么低声抱怨。 将近黄昏时,达里奥才带着从风吹团叛到暴鸦团的维斯特洛人来上朝。丹妮听另一位请愿者低声陈述时一直不停地瞟他们。那些是我的人民,我是他们合法的女王。他们看起来衣衫褴褛,不过佣兵大抵也就这样了。其中最小的大概比丹妮大不了一岁,最年长的则应该过了六十个命名日。有几人身上披挂着一些值钱家什:黄金臂环,丝质上衣,银钉剑带。都是抢来的战利品。但大部分人衣衫廉价,且磨损得厉害。 达里奥带他们上前,丹妮注意到其中有个女人,高大,金发,全身锁甲。团长称她为“美女梅里丝”,但丹妮觉得她跟“美女”半点不沾边。她身高近六尺,没有耳朵,鼻子破了,双颊都有很深的疤痕,她还有一双丹妮毕生所见最冷酷的眼睛。至于其他人……修夫·亨格福德身材苗条,沉默寡言,长腿长脸,穿着褪色bbr>..的华服。维伯身材矮小,肌肉发达,头、胸和胳膊上刺有蜘蛛文身。红脸孔的奥森·石东和麻杆似的路西法·朗都自称是骑士。林地的威尔在下跪时还向丹妮抛媚眼。稻草迪克生着菊蓝色眼睛和亚麻白头发,一脸局促笑容。姜杰克的脸被一把粗硬的橘黄胡子遮住,说话含混不清。“他初阵时咬掉半个舌头。”亨格福德向丹妮解释。 多恩人看起来与众不同。“请允许我向陛下介绍,”达里奥道,“这三位是愁肠、杰罗德和青蛙。” 愁肠身形庞大,有颗卵石样的秃头,粗胳膊堪比壮汉贝沃斯。杰罗德则是高挑的年轻人,头发里有阳光般的金丝,碧蓝色眼睛里满是笑意。我敢打赌,那抹微笑俘虏了许多少女的芳心。他穿着柔软的棕羊毛斗篷,边沿缝有沙丝,做工精良。 侍从青蛙在三人中最年轻,也最不引人注目。他是个严肃的矮壮青年,棕发棕眼。他生着一张方脸,高额头,粗下巴,鼻梁宽阔,脸颊和下巴上的胡碴让他看起来像个才长毛的男孩。丹妮想不通他为何被称作青蛙。也许跳得比别人远吧。 “都起来。”丹妮说,“达里奥说你们从多恩来,我的朝廷永远欢迎多恩人。篡夺者夺取我父王的王位时,阳戟城始终忠于我们家族。你们来此想必经历了重重磨难。” “太多磨难了,”金发的帅气小伙杰罗德说,“我们离开多恩时本是六人,陛下。” “我为你们死去的同伴感到悲伤。”女王转向他的大个同伴,“愁肠还真是个怪名字。” “只是个绰号,陛下,船上给起的。从瓦兰提斯来此,我一路吐到尾,天翻地……唔,这不好说。” 丹妮被逗乐了。“我能想象,爵士先生。你是爵士,对么?达里奥说你是骑士。” “禀告陛下,我们三人都是骑士。” 丹妮看向达里奥,发现他脸上闪过一丝愤怒。他不知情。“我正需要骑士。”她说。 巴利斯坦爵士疑心又起。“此地离维斯特洛甚远,自称骑士轻而易举。你可愿用长剑或长枪来捍卫你的声明?” “若有必要的话。”杰罗德说,“但我们中没人能与无畏的巴利斯坦匹敌。陛下,请您原谅,我们之前用了化名。” “某人也这么做过,”丹妮说,“某人曾化名为白胡子阿斯。现在,把你们的真名告诉我。” “乐意之至……不过,我想再提一个不情之请,可否借个僻静地方说话?” 真是戏中有戏。“好吧,斯卡拉茨,让他们退下。” 圆颅大人吼出命令,兽面军便将其他维斯特洛人和剩下的请愿者统统赶出大厅。丹妮的顾问们留了下来。 “现在,”丹妮道,“报上名字。” 年轻帅气的杰罗德鞠了一躬。“盖里斯·丁瓦特爵士,陛下,我的剑属于您。” 愁肠双手交叠胸前。“我的战锤也属于您,我是阿奇巴德·伊伦伍德爵士。” “你呢,爵士?”女王转向那个青蛙男孩。 “陛下,能否允许我先献上礼物?” “好吧。”丹妮莉丝很好奇,但达里奥·纳哈里斯抢先拦住青蛙,伸出一只戴手套的手:“把礼物给我。” 矮壮的青年面无表情地弯腰解开靴子,从最隐秘的地方抽出一卷泛黄的羊皮纸。 “这是礼物?手写的纸片儿?”达里奥从多恩人手中一把夺过羊皮纸,展开来,不屑地看着上面的印章和签名,“很漂亮,金灿灿还勾了丝带,但我读不懂你们维斯特洛的鬼画符。” “把它交给女王。”巴利斯坦爵士命令,“马上。” 丹妮察觉到大厅中蔓延的怒气。“我只是个年轻女子,年轻女子喜欢礼物。”她轻声说,“达里奥,拜托,别闹了。把它给我。” 羊皮纸上写的是通用语,女王缓缓地打开它,仔细检查上面的印章和签名。当她看到威廉·戴瑞爵士的名字时,不禁心跳加速。她读完又重新读了一遍,随后又一遍。 “能告诉我们上面写了什么吗,陛下?”巴利斯坦爵士问。 “这是一份秘密协议,”丹妮说,“在我还是小女孩时于布拉佛斯达成的。威廉·戴瑞爵士代表我们兄妹签名,当年正是他抢在篡夺者的走狗之前将我们救出龙石岛;奥伯伦·马泰尔亲王代表多恩领签名,由布拉佛斯的海王见证。”她将羊皮纸递给巴利斯坦爵士,让他自己看,“上面说,经由联姻达成结盟,作为多恩领帮我们推翻篡夺者的回报,我哥哥韦赛里斯应当迎娶道朗亲王的女儿亚莲恩为王后。” 老骑士仔细阅读协议。“要是劳勃得知此事,他会像粉碎派克城那样粉碎阳戟城,取下道朗亲王和红毒蛇的项上人头……多半连多恩公主也不放过。” “毫无疑问,这是道朗亲王一直没公开这份协议的原因。”丹妮意识到,“要是我哥韦赛里斯早知道有一位多恩公主在等他,肯定一到婚龄就漂洋过海投奔阳戟城了。” “然后引来劳勃的战锤,给多恩带来毁灭。”青蛙说,“家父一直在耐心等待韦赛里斯王子组建好军队的那一天。” “家父?” “道朗亲王。”他单膝跪下,“陛下,很荣幸,我便是昆廷·马泰尔,多恩的王 5b50." >子,您最忠实的臣仆。” 丹妮笑起来。 多恩王子的脸瞬间通红,丹妮的顾问们也不解地看着她。“明光?”圆颅大人斯卡拉茨用吉斯卡利语问,“您笑什么?” “他们叫他青蛙,”丹妮说,“我终于知道为什么了。在七大王国,有一个童话故事,讲的是被施了魔法的王子变成青蛙,只有得到真爱一吻后,才能重新变回王子。”她微笑着望向多恩骑士,又换回通用语,“昆廷王子,请告诉我,你被施过法吗?” “没有,陛下。” “我看也是。”没被施法,也没有什么勾人魔术。唉,为何他是王子,要是旁边那位肩膀宽阔、沙色头发的男人就好了。“但你为求一吻而来,想要迎娶我,对吗?你要献上的礼物正是你可爱的自己,若我想得到多恩领支持,你我就必须代替韦赛里斯和你姐姐来履行协议。” “家父希望我能得到您的认可。” 达里奥·纳哈里斯轻蔑地一笑。“你是个雏儿,而女王陛下需要男人陪伴,她对毛头小子没兴趣。你配不上做她丈夫,舔舔自个儿嘴唇,有没有奶味啊?” 他的话让盖里斯·丁瓦特黑了脸。“住嘴,佣兵,你在和多恩王子讲话。” “还有他奶妈是吧?”达里奥的拇指划过剑柄,露出危险的笑容。 斯卡拉茨皱皱眉,他总是在皱眉。“这男孩可以带来多恩人的支持,但弥林需要一位吉斯卡利血统的国王。” “我知道多恩,”瑞茨纳克·莫·瑞茨纳克说,“遍地沙漠跟蝎子,那是太阳烘烤下赤红色的荒凉山地。” 昆廷王子不为所动:“多恩有五万整装待发的战士,任凭女王差遣。” “五万?”达里奥嗤笑,“我只看到仨。” “够了。”丹妮莉丝制止,“昆廷王子横越半个世界献上礼物,你们不可无礼。”她转向多恩人,“你们一年前就该来,我现在答应嫁给高贵的西茨达拉·佐·洛拉克了。” 盖里斯爵士道:“现在还不晚——” “我会权衡。”丹妮莉丝说,“瑞茨纳克,给王子和他的同伴安排与其身份相符的住所,尽力满足他们的需求。” “遵命,明光。” 女王起身。“那么,到此为止。” 达里奥和巴利斯坦爵士跟着丹妮走上通向她寝宫的阶梯。“一切都已改变。”老骑士说。 “什么都没改变。”丹妮一边让伊丽帮她除下王冠,一边说,“三个人有什么用?” “三名骑士。”赛尔弥道。 “三个骗子,”达里奥恨恨地说,“他们欺骗了我。” “他们买通了你,这毫无疑问。”达里奥并未否认。丹妮展开羊皮纸,仔细查看。布拉佛斯。在布拉佛斯签订。当时我们还住在红门的大宅里。为何这让她感觉蹊跷? 她想起自己的噩梦。有时梦中亦有真实。梦的含义是不是指西茨达拉·佐·洛拉克是男巫的走狗?那个梦是不是警示?是不是诸神要她放弃西茨达拉,嫁给多恩王子?丹妮突然想起了什么,“巴利斯坦爵士,马泰尔家族的家徽是?” “一柄长矛贯穿光辉的太阳。” 太阳之子。丹妮全身战栗。“阴影中的暗语。”魁蜥还说了什么?苍白母马和太阳之子。还有狮子,还有龙。龙是指我吗?“留心芬香的总管。”丹妮想起来,“这些梦,这些预言,干吗总弄成谜语?我恨这个!噢,爵士,你下去吧,明天是我大婚的日子。” 当晚,达里奥尝试了所有姿势,丹妮也欣然献上自己。最后当太阳即将升起时,丹妮照着很久以前多莉亚教的方法,用嘴让他再次坚挺,随后疯狂地骑他,剧烈的动作让他的伤口破裂渗血。在那美妙的瞬间,丹妮觉得两人已己水乳交融,不可分离。 但婚礼的太阳终将升起,达里奥·纳哈里斯也终于起身。他穿好衣服,扣上露出闪光的黄金裸女像的剑带。“你去哪儿?”丹妮问,“今天不许出击。” “我的女王啊,您真残忍。”团长说,“若不能为您杀敌,您结婚时我去哪儿找乐子呢?” “到了黄昏,我就没有敌人了。” “现在还是黎明呢,甜美的女王。漫长的白昼,足够作最后一次出击。我要带回棕人本·普棱的脑袋,给您当结婚礼物。” “不要脑袋,”丹妮坚决反对,“你曾经送我鲜花。” “让西茨达拉送您鲜花吧。他可能不会屈尊降贵去摘蒲公英,不过他手下有的是人帮忙。我可以走了吗?” “不要。”丹妮想要他留下,抱着她。终有一天,他会一去不还,丹妮心想,终有一天,某个弓箭手会将他一箭穿胸,或是十个手持长矛长剑战斧的敌人包围他,十个将成为英雄的人。达里奥或许能干掉五个敌人,但这没法减轻丹妮的哀伤。终有一天,我会失去他,就如失去我的日和星那样。但诸神保佑,不要是今天。“回床上去,吻我。”没人像达里奥·纳哈里斯那样吻她,“我是你的女王,我命令你干我。” 丹妮说得欢快,达里奥听了却目光冷硬。“干女王是国王的活。大婚后,您高贵的西茨达拉会专注于此的。假使他觉得自己出身高贵,干不了这么吃力的活,手下也有的是人乐意代劳。您还可以拉多恩小子上床,外加他那俊友,为什么不呢?”他大步走出寝宫。 他还是出击了,丹妮知道,若能砍下本·普棱的头,他肯定会冲进婚宴,把它扔在我脚下。七神救我,他为何没个好出身? 达里奥离开后,弥桑黛给丹妮端来简单的早餐,包括山羊奶酪、橄榄和作甜品的葡萄干。“陛下早餐不能只喝酒。您太瘦弱痩弱了,今天需要充足的能量。” 这话从这么个小女孩儿嘴里说出来,让丹妮忍俊不禁。她一直依赖小文书,以至常常忘记弥桑黛不过刚满十一岁。她们在露台上一起进餐。丹妮小口咬着一颗橄榄,纳斯女孩突然用熔金般的眼睛盯着她。“您现在悔婚还不晚。” 的确不晚,女王伤感地想。“西茨达拉的血统古老高贵,我们的结合将使自由民和他的人民结合。我们合为一体,城市也会如此。” “可陛下并不爱高贵的西茨达拉,小人觉得您宁愿让另一位做您丈夫。” 我今天不能想达里奥。“女王爱她必须爱的人,而不是她想爱的人。”她没了胃口。“把食物撤下去吧,”她吩咐弥桑黛,“我该沐浴了。” 随后,姬琪帮丹妮莉丝擦干身体时,伊丽拿来托卡长袍。丹妮真心嫉妒侍女们可以穿着轻便的沙丝长裤和彩绘背心,那比她身上缀着沉重的婴孩珍珠的托卡长袍凉快多了。“帮我把这东西裹上,这么多珍珠我可弄不好。” 丹妮本该对婚礼和新婚之夜充满期待。她想起自己第一次结婚那晚,卓戈卡奥在异乡的繁星下夺走她的童贞。她记得自己有多害怕,又有多兴奋。西茨达拉会让她产生这种感觉么?不会,我不再是当初的女孩,他也不是我的日和星。 弥桑黛从金字塔下走上来报告:“瑞茨纳克和斯卡拉茨希望能获得护卫您前往圣恩神庙的荣誉。瑞茨纳克已把轿子备妥了。” 弥林人在城内很少骑马,更喜欢乘坐奴隶扛的轿子、肩舆和步辇。“马会弄脏街道,”某位扎克家的人曾告诉她,“奴隶却不会。”丹妮解放了奴隶,但街道里川流不息的轿子、肩舆和步辇一如既往,他们当然不是凭借魔法悬空的。 “白天关在轿子里太热了。”。丹妮说,“给我的银马备鞍。我不会坐在奴隶背上去见我夫君。” “陛下,”弥桑黛道,“恕小人冒昧,但您没法穿着托卡长袍骑马。” 一如既往,小文书说得没错,托卡长袍不是骑装。丹妮扮个鬼脸。“好吧,但不要轿子,我会被帘幕闷死的。他们没准备步辇?”如果她必须戴上兔耳朵,那就让所有兔子都看见。 丹妮走下金字塔,瑞茨纳克和斯卡拉茨跪地迎接。“主子如此光彩夺目,敢直视您的人都会被晃花眼睛。”瑞茨纳克恭维道。总管穿一件缀金流苏的栗色锦缎托卡长袍。“西茨达拉·佐·洛拉克幸何如哉,能娶到您……恕我冒昧,您能嫁给他也是十分幸运的。您会看到,这次结合将拯救我们的城市。” “让我们如此祈祷吧。我只想种下橄榄树,收获累累果实。”西茨达拉的吻不能取悦我又怎样?我要的是和平。我是女王,不是普通女人。 “今天的人潮会和苍蝇一样。”圆颅大人穿着百褶黑战裙和加厚胸甲,腋下夹着一顶蛇头形状的青铜盔。 “我难道会怕苍蝇?你的兽面军会保护我。” 大金字塔底层内部总是一片昏暗。三十尺厚的墙将街上的喧嚣和热气全部隔绝,里头漆黑凉爽。丹妮的护卫已在门内集结,马、骡和驴在西墙下的马厩,大象则在东面——丹妮的金字塔里有三只这种奇特的庞然大物。它们看起来像没毛的灰色长毛象,只是獠牙被锯短镀了金,眼里满是哀怨。 壮汉贝沃斯在吃葡萄,巴利斯坦·赛尔弥盯着马童给他的斑点灰马上鞍,三名多恩人围着他说话,但看到女王马上住口。王子单膝跪下。“陛下,我再次恳求您。家父的身体虽大不如前,对您的事业却矢志不渝。若我的行为或我个人没给您留下好印象,责任全在于我,可——” “你想给我留下好印象,爵士,就为我祝福吧。”丹妮莉丝说,“今天是我大婚之日,毫无疑问,城内会载歌载舞。”她叹口气,“起来,王子殿下,笑一笑。总有一天,我会返回维斯特洛,夺回我父亲的王位,那时自会寻求多恩的帮助。但眼下,渊凯人把我的城市围得如铁桶一般,这样下去,我可能根本熬不到回国之日。世事无常,也许西茨达拉会死,也许维斯特洛会消失在波涛之下。”丹妮吻了他的脸,“好了。我该去参加婚礼了。” 巴利斯坦爵士扶她登上步辇。昆廷回到两位多恩同伴身旁。壮汉贝沃斯一声低吼,大门打开,丹妮莉丝·坦格利安在众人簇拥中来到阳光下,赛尔弥骑着斑点灰马跟在她旁边。 “告诉我,”队伍向圣恩神庙行进途中,丹妮问,“如果当初我父母能够自由选择,他们会和谁结婚?” “事情过去太久了,陛下您不认识那些人。” “但你认识啊。说说吧。” 老骑士低下头。“您的母后恪守妇道。”他穿着金银铠甲,白披风在肩头飞舞,看起来潇洒倜傥,声音里却充满痛苦,似乎每个字都是一座山,“但她少女时代……曾对一位风暴之地的年轻骑士动过心。那骑士在比武大会上赢得她的芳心,还将她命名为爱与美的皇后。大致如此。” “那骑士后来呢?” “你母后嫁给你父王那日,他收起了长枪,此后变得异常虔诚,说只有少女方可替代雷拉王后在他心中的地位。不过,他的爱是不可能的,有产骑士怎配得上王家公主?” 而达里奥只是一介佣兵,还不如有产骑士。“我父亲呢?除了母后,他是否爱过别的女人?” 巴利斯坦爵士在马鞍上不安地挪了挪。“不……那不是爱,或许用‘企图’这个词更准确,那……那不过是厨房的流言,洗衣妇和马童的闲话……” “但我想知道。我不了解我父王。我想知道他的方方面面。好的和……其他的。” “遵命。”白发骑士小心斟酌字眼,“伊里斯国王……年轻时,迷上了一位凯岩城的女士,亦即泰温·兰尼斯特的表妹。那位女士和泰温结婚当日,您父王喝多了,据说在婚宴上公然宣称废黜初夜权是一大遗憾。那是醉话,没别的意思,但泰温·兰尼斯特却不会忘……他也不会忘……洞房时您父王肆意……”老骑士脸涨得通红,“我说得太多了,陛下,我——” “光辉的女王,向您致敬!”另一列队伍来到旁边,西茨达拉坐在步辇上朝她微笑。他是我的国王。丹妮想知道达里奥·纳哈里斯上哪儿去了,在做什么。如果这是个故事,他会在我到达神庙时飞驰而至,挑战西茨达拉,迎来幸福美满的高潮。 女王和西茨达拉的队伍并排而行,缓缓穿越弥林。圣恩神庙终于出现在面前,金色圆顶在阳光下闪闪发亮。好漂亮啊,女王试图说服自己,但她内心深处那个愚蠢的小女孩,仍旧无法抑制地期盼达里奥到来。如果他爱你,一定会仗剑来带你私奔,如同雷加抢走他的北方女孩。她心中的小女孩如此坚持,但女王知道这太荒唐了。即便她的团长疯狂到前来抢婚,兽面军也会在百码之外将他剁成肉泥。 格拉茨旦·卡拉勒在庙门外等候,周围是她的姐妹们,身着白、粉、红、蓝、金、紫等各色长袍。她们的人数变少了。丹妮搜寻札拉,却无果而终。血瘟把她也带走了?女王已将阿斯塔波人隔绝在城外挨饿,以防血瘟传播,但疾病还是扩散开来。无数人染疾:自由民、佣兵、兽面军,甚至多斯拉克人也不能幸免,幸好迄今为止无垢者没被传染。丹妮暗自祈祷最艰难的时刻已经过去。 圣女们抬出一把象牙椅和一只金碗。丹妮莉丝·坦格利安尽可能优雅地提起托卡长袍,以防坐在柔软的天鹅绒椅面上压到流苏。西茨达拉·佐·洛拉克双膝跪地,解开丹妮的凉鞋,在五十名太监的吟唱中和一万只眼睛的注视下,为她洗脚。他的手很温柔,温暖的香油流过丹妮的脚趾时,她暗想,如果他的心也同样温柔,我最终也许会喜欢上他。 洗完脚后,西茨达拉用软毛巾帮丹妮擦干,重新绑好凉鞋,扶她站起。他们手挽手,随绿圣女走进神庙。神庙里的空气弥漫着浓重的熏香,吉斯众神在神龛阴影中隐隐矗立。 四小时后,他们手腕脚踝脚踩间连系着黄金锁链,身为夫妇重新露面。 第四十四章 琼恩(九) 赛丽丝王后大驾光临黑城堡,同行有她女儿、女儿的弄臣、女仆、宫廷贵妇以及骑士、誓言骑士和五十名士兵。全是后党,琼恩·雪诺知道,他们侍奉赛丽丝,但效忠梅丽珊卓。红袍女祭司在东海望的乌鸦到来的近一天前,就通知他了。 琼恩带着纱丁、波文·马尔锡和六名黑衣守卫在马厩迎接王后一行。关于王后的传言哪怕仅有一半是真,那不带随从来见她就绝对行不通。她可能会把琼恩当马童小弟,把坐骑交给他照看。 风雪终于向南方转移,给了长城喘息之机。琼恩·雪诺单膝跪在南方王后面前时,空气中甚至还有点暖意。“陛下,你们的到来让黑城堡蓬荜生辉。” 赛丽丝王后俯视他。“谢谢,请护送我去见你们的总司令。” “蒙弟兄们厚爱,我有幸担任此职。我是琼恩·雪诺。” “你?都说你年轻,但……”赛丽丝王后的脸白得病恹恹的,头上红金铸成的火焰王冠与史坦尼斯的倒是一对。“……请起吧,雪诺大人。这是我女儿,希琳。” “公主殿下。”琼恩低下头。希琳本就相貌平庸,灰鳞病更让她显得丑陋,她脖子和半边脸颊上皮肤僵硬、发灰、干裂。“我和我的弟兄们听候您差遣。”他对女孩说。 希琳脸红了。“谢谢您,大人。” “您应该认识我伯父亚赛尔·佛罗伦爵士吧?”王后继续介绍。 “通过书信,略有了解。”还通过报告。东海望的报告中经常提及亚赛尔·佛罗伦,没几句好话。“亚赛尔爵士。” “雪诺大人。”佛罗伦矮胖结实,短腿厚胸,毛发密集,不仅覆盖了脸颊颧骨,还从耳朵和鼻孔里冒出来。。 “我忠诚的骑士们。”赛丽丝王后续道,“纳伯特爵士、贝内索恩爵士、布鲁斯爵士、派崔克爵士、多尔顿爵士、梅格罗恩爵士、蓝柏特爵士、佩金爵士。”这些骑士依次鞠躬致敬。王后没费心介绍弄臣,但弄臣鹿角帽上叮当作响的牛铃和他花纹满布的胖脸实在引人注目。补丁脸。卡特·派克的信上也提到了他。派克断定他是个白痴。 王后朝一名奇怪的随从挥手:此人像竹竿一样高高瘦瘦,奇异的紫色毛毡三层帽还让他显得更高了。“可敬的泰楚·奈斯托斯,布拉佛斯铁金库的使节,特来与史坦尼斯国王陛下协商事务。” 银行家脱帽鞠躬。“司令大人,感谢您和您弟兄们的盛情接待。”他的通用语圆润自如,只隐约带有一丝口音。他比琼恩还高半尺,留着一把稀疏的长胡子,像根绳子一样几乎垂到腰间。他穿着貂皮镶边的暗紫色袍子,高高的硬领衬出窄脸。“希望没太麻烦您。” “当然没有,大人,欢迎之至。”如果照实说,你比王后更受欢迎。卡特·派克让乌鸦知会过银行家的到来,但那时起琼恩就开始盘算了。 琼恩转向王后。“自得知陛下前来莅临视察后,国王塔上的王家居室就为陛下布置妥当了。这是我们的总务长波文·马尔锡,他负责为您手下安排住所。” “你真周到。”王后言辞得体,但语气分明在说:这是你该干的,你准备的房间最好别让我失望。“我们不会叨扰太久,最多几天。我们打算稍事歇息后,便赶去新居城长夜堡,一路从东海望赶来实在疲累。” “如你所愿,陛下。”琼恩说,“您肯定又冷又饿,大厅中为您备了热饭热菜。” “很好。”王后扫视广场,“但我想先跟梅丽珊卓女士谈。” “当然,陛下。她也住在国王塔,您想见她的话,请随我来?”赛丽丝王后点点头,牵起女儿,允许琼恩引领她走出马厩。亚赛尔爵士、布拉佛斯银行家及其他随从鱼贯而出,活像身穿羊毛皮革、跟着鸭妈妈的一群小鸭子。 “陛下。”琼恩·雪诺道,“为招待您,我们的工匠已尽可能地修葺长夜堡……但它很大部分仍是废墟。它太大了,是长城上最大的城堡,我们只来得及部分重建。或许您回东海望会住得舒服些。” 赛丽丝王后嗤之以鼻。“我们受够了东海望,不喜欢那地方。王后应当住在自家屋檐下,你们那位卡特·派克不仅粗鄙庸俗,斤斤计较,还动不动就吵架。” 您该听听卡特怎么评价您的。“很遗憾,但恐怕陛下会觉得长夜堡的条件比想象中差。那是座堡垒,不是宫殿。那里装修简陋,气候寒冷,而东海望——” “东海望不安全。”王后一只手搭在女儿肩上,“这是国王唯一的继承人,总有一天,希琳会坐上铁王座,君临七大王国。必须保证她绝对安全,而东海望会遭到攻打。长夜堡是我丈夫选定的居城,我们一定要住进去,我们——嗷!” 一个巨影从司令塔的空壳后冒出来。希琳厉声尖叫,王后的三名骑士一齐倒抽冷气,另一名骑士吓得嚷道:“七神保佑!”甚至忘了自己已经改信红神。 “别怕。”琼恩说,“他没有恶意。陛下,这是旺旺。” “温旺·威格·温旺·铎迩·温旺。”巨人的声音犹如巨石从山腰滚落。他跪在众人面前,但仍比他们高。“跪迎王后。小王后。”这些话无疑是皮革教的。 希琳的眼睛瞪得像盘子那么大。“这是个巨人!真正的真正的巨人,和故事里讲的一模一样。他说起话来怎么这么搞笑?” “他目前只学会几个通用语单词。”琼恩说,“他们在家乡说古语。” “我能摸摸他么?” “最好别摸。”母亲警告她,“你看,这东西多脏。”王后对琼恩皱紧眉,“雪诺大人,这野东西跑到长城里面做什么?” “和您一样,旺旺是守夜人的客人。” 王后不喜欢这答案,她手下的骑士也不喜欢。亚赛尔爵士一脸厌恶,布鲁斯爵士勉强笑笑,纳伯特爵士开口:“我听说巨人死绝了。” “几乎。”耶哥蕊特曾为他们哭泣。 “黑不隆咚,死人来跳舞啊。”补丁脸拖着古怪的舞步,“我知道,我知道,噢噢噢。”东海望的人用海狸皮、绵羊皮和兔子皮给他缝了件小丑斗篷,他帽子上带着挂铃铛的鹿角和垂至耳旁的棕色松鼠皮长绦,每走一步,都响个不停。 旺旺入迷地盯着他,接着伸手来抓,弄臣一下子叮叮当当地跳回去。“噢不,噢不,噢不。”旺旺吓得站了得了起来。王后一把拽回希琳公主,骑士们按住剑柄,补丁脸慌不择路,失去了平衡,一屁股坐在雪堆中。 旺旺哈哈大笑——巨人的笑声让龙吼都相形见绌。补丁脸捂住了耳朵,希琳公主埋首在母亲的毛皮外套里,王后手下几个最胆大的骑士握剑挺进,却被琼恩伸出一只胳膊拦下。“最好别惹他。收起武器,爵士。皮革,带旺旺回哈丁塔。” “旺旺吃饭?”巨人问。“吃饭。”琼恩允诺。他对皮革说,“一会儿我给他送桶蔬菜,给你送些肉。你先生火。” 皮革咧嘴一笑。“好的,大人,不过哈丁塔实在寒冷彻骨。大人能再送些酒给我们暖身子么?” “给你一份,没他的。”旺旺来黑城堡之前没喝过葡萄酒,一喝就入了迷。太入迷了。琼恩现在要操心的事已己够多,实不想再弄出个酒鬼巨人来添乱。他转身面向王后的骑士,“我父亲大人曾说,不到万不得已,不可随意亮剑。” “我就打算亮剑。”这位骑士刮得干干净净的脸上饱经风霜,他身披白色毛皮披风,下面穿一件绣有蓝色五芒星的银丝外套。“从来只听说守夜人军团的职责是保护王国抗击怪物,没曾想你们还养他们做宠物。” 又一个该死的南方傻瓜。“您是……” “大人,我是国王山的派崔克爵士。” “爵士,我不知道你们山上如何看待宾客权利,但在北境,我们认为它神圣不可侵犯。旺旺是这里的客人。” 派崔克爵士笑了。“告诉我,司令大人,等异鬼光临,您也打算捍卫他们的宾客权利吗?”骑士又对王后道,“陛下,没认错的话,这就是国王塔。我可有幸护送您?” “好的。”王后径直挽起他的手,从这群守夜人面前走过,没再多看他们一眼。 除了火焰王冠,她整个冷冰冰的。“泰楚大人,”琼恩招呼,“请留步。” 布拉佛斯人停步。“不敢称大人,我只是布拉佛斯铁金库的小雇员。” “卡特·派克说,你带了三艘船到东海望:一艘大帆船,一艘划桨船,还有一艘平底船。” “就是这样,大人。这个季节漂洋过海很危险,一艘船出个状况呼天不灵,三艘一起可互相照应。铁金库在这种事上一向谨慎。” “您离开前,我们能否私下谈一次?” “乐意为您效劳,司令大人。布拉佛斯有句俗话:择日不如撞日。您觉得呢?” “那敢情好。去我的房间?或者您想去长城顶上参观?” 银行家抬头看去,只见头顶的苍白冰墙映衬着天空,绵延不绝。“恐怕长城顶上太冷了。” “确实很冷,狂风呼啸,走在上面得注意别靠边,有不少人被吹下去。长城在世间独一无二,日后未必再有机会参观。” “毫无疑问,临终前我会为自己的谨小慎微后悔不迭。但经过一整天鞍马劳顿,我更欣赏暖和安静的房间。” “那就去我书房。纱丁,请给我们拿些热葡萄酒。” 兵器库后琼恩的房间非常安静,就是不怎么暖和。火炉己熄了一段时间,因为纱丁不像忧郁的艾迪那样勤于添柴。熊老的乌鸦高喊“玉米!”来欢迎他们。琼恩挂起斗篷。“你是来找史坦尼斯的,对吗?” “是的,大人。赛丽丝王后建议用乌鸦送信给深林堡,通知陛下我在长夜堡等待接见。但我要和他谈的事太过微妙,很难诉诸笔端。” “债务问题。”还能是什么?“他的债务?还是他兄长的?”银行家绞着手指。“史坦尼斯大人是否负债,我不方便透露。至于劳勃国王……能为他效劳是我们的荣幸。劳勃生前一切都运转良好。但现在,铁王座拒绝还债。” 兰尼斯特会这么蠢?“你不能要求史坦尼斯兄债弟偿。” “债务属于铁王座,”泰楚更正,“谁坐上王位都得还债。既然年幼的托曼国王和他的重臣们不通情理,我们认为有必要和史坦尼斯国王讨论这个问题。一旦他证明自己值得信任,我们当然很乐意提供他需要的任何援助。” “援助,”乌鸦尖叫,“援助,援助,援助。” 这些事琼恩在得知铁金库派使节来长城时就料到了。“据最新报告,陛下正向临冬城进军,要与波顿大人及其盟军一决雌雄。您可以上那儿去找他,就是要冒些风险,或许会卷进战团。” 泰楚低下头。“为铁金库服务的我们所面临的生死考验,一点不比为铁王座服务的你们少。” 我是为铁王座服务的吗?琼恩·雪诺已己不再觉得理所当然了。“我可以提供马匹、补给、向导,确保您走到深林堡。在那之后,您得自己去找史坦尼斯。”很可能找到他插在枪上的头。“当然,这有代价。” “代价,”莫尔蒙的乌鸦尖叫,“代价,代价。” “凡事皆有代价,不是么?”布拉佛斯人笑了,“守夜人想要什么?” “首先是您的船,包括上面的船员。” “三艘都要?那我怎么回去?” “我只借它们做一次航行。” “想必是一次危险的航行。您说‘首先’?” “我们需要贷款来撑到春天。这些金子将用于购买食物,并雇船运到这里。” “春天?”泰楚叹口气,“这不可能,大人。” 史坦尼斯怎么说来着?你讨价还价的本事比得上卖鱼的老太婆,雪诺大人。你爹奈德·史塔克难道跟渔妇生出了你?或许他说对了。 他们花了大半个钟头把不可能变成可能,又花了一个钟头就条款达成一致。纱丁端来的那壶热葡萄酒帮他们解决了几处棘手争执。等琼恩·雪诺在布拉佛斯人起草的羊皮纸上签字时,两人都喝得微醺,各自心头都不太舒畅。琼恩觉得这倒是个好兆头。 加上这三艘布拉佛斯船,东海望的舰队就有十一艘船了。他己让卡特·派克征用了一艘伊班捕鲸船、一艘从潘托斯驶出的贸易划桨船,外加三艘破损的里斯战舰——被秋季风暴卷回来的萨拉多·桑恩舰队的残部。桑恩的三艘船都亟需大修,不过到现在应该完工了。 十一艘船远远不够,但再拖下去,艰难屯的自由民估计等不到救援。要么即刻起航,要么干脆别去。还有,鼹鼠妈妈和她的信徒是否绝望到愿将性命交于守夜人之手呢?…… 琼恩和泰楚·奈斯特斯离开书房时,天色已暗,空中又飘起雪花。“看来缓解是暂时的。”琼恩把斗篷裹得更紧。 “凛凜冬近在咫尺。我离开布拉佛斯那天,运河已开始结冰。” “不久前,有三名我们的人路过布拉佛斯。”琼恩告诉他,“一名老学士、一名歌手和一名年轻事务官。他们护送一个野人女孩和她的孩子去旧镇。你大概没碰见他们吧?” “恐怕没有,大人。每天都有维斯特洛人路过布拉佛斯,但大部分走旧衣贩码头。铁金库的船停在紫港。不过您要是想知道,我回去后可以打听一下。” “没必要,他们现在应该安全抵达旧镇了。” “希望如此。这个季节的狭海最是危险,近来还有令人担忧的报告,说在石阶列岛有陌生船只出没。” “萨拉多·桑恩?” “那里斯海盗?可靠情报说他回老巢了,另外雷德温大人的战舰也穿过了断臂角,无疑在回家途中。这些人和他们的船都为我们了解,不是他们。陌生船只……可能来自更远的东方……有种奇怪的传言提到了龙。” “我倒希望这里有条龙,那样暖和点儿。” “大人说笑,但请原谅我笑不出来。我们布拉佛斯人的祖先乃是从瓦雷利亚和龙王的怒火下逃出来的。我们从不拿龙开玩笑。” 我想也是。“抱歉,泰楚大人。” “没关系,司令大人。我有些饿,借出这么大一笔款子让人胃口大开。能告诉我餐厅怎么走么?” “我带您去。”琼恩做个手势,“这边请。” 到了大厅,琼恩觉得不陪银行家用餐实在失礼,便让纱丁去取食物。客人的到来勾起了守夜人弟兄们的好奇心,没当值没睡觉全都跑来,把地窖挤得暖暖和和。 王后和她女儿没出席——可能正在适应国王塔的居住环境——但布鲁斯爵士和梅格罗恩爵士在,他们向聚在周围的弟兄们讲述东海望和海对面的新闻。王后的三名宫廷贵妇坐在一起,旁边有女仆和十来个仰慕她们的守夜人。 更靠门一点的地方,王后之手正朝两只阉鸡发起攻击。他吸吮着骨头上的残肉,吃一口配一口麦酒。看到琼恩·雪诺,亚赛尔·佛罗伦扔掉一根骨头,用手背蹭蹭嘴,懒洋洋地起身。他腿脚弯曲,酒桶一样的胸膛,又生了对招风耳,模样十分滑稽,但琼恩知道最好别嘲笑他。他是赛丽丝王后的伯父,也是首批随她皈依販依梅丽珊卓的红神的人。他就算不是个弑亲者,也相去不远。伊蒙学士曾告诉琼恩,亚赛尔爵士坐视自己的亲哥哥被梅丽珊卓烧死。什么样的人会眼睁睁看着自己的亲哥哥被烧死而袖手旁观呢? “奈斯特斯,”亚赛尔爵士说,“司令大人。我能加入你们么?”他没等他们回答就坐到长凳上。“雪诺大人,恕我冒昧……史坦尼斯国王陛下信中提到的野人公主……她在哪里,大人?” 她在很远的地方,琼恩想,若诸神保佑,她应该已找到“巨人克星”托蒙德了。“瓦迩是曼斯·雷德的妻子妲娜之妹。妲娜难产死后,史坦尼斯国王俘虏了瓦迩及妲娜的儿子。但她不是公主,不是你指的那种。” 亚赛尔爵士耸耸肩。“管她是什么呢,东海望的人都说这娘门儿长得挺标致,我想亲眼看看。呃,女野人中有好些倔种,男人得把她们翻过来才能履行丈夫的职责。大人若不介意,就带她出来,让大伙儿开开眼。” “她不是任人参观的马,爵士。” “我也保证不数她的牙。”佛罗伦咧嘴一笑,“哦,别担心,我会按应有的礼仪对待她。” 他知道她不在这。黑城堡像个村,没有不透风的墙。人们虽未公开议论瓦迩的失踪,但有些弟兄晚上会在公共大厅里说闲话。他听到些什么?琼恩揣测,又信了多少?“抱歉,爵士,瓦迩不会客。” “那我去见她。你把这娘儿们藏哪儿了?” 远离你的地方。“安全的地方。这事到此为止,爵士。” 骑士脸涨得通红。“大人,您忘了我是谁?”他的呼吸混着麦酒和洋葱的臭味,“要我报告王后么?只需陛下一句话,我就能剥光这女野人的衣服,扔到大厅来给大家参观。” 就算对于王后,这样干也太过分了。“王后不会辜负我们的款待。”琼恩希望自己说对了,“现在,恐怕我得在没忘记待客之道以前离开。泰楚大人,不好意思。” “哦,当然,”银行家道,“请随意。” 外面雪下得更大。校场对面,国王塔成了一片臃肿的剪影,窗内的灯光在飞雪中模糊难辨。 琼恩回到书房,发现熊老的乌鸦站在搁板桌后的包皮橡木椅背上。乌鸦一看他进来,就尖叫着索要食物。琼恩从门边麻袋里抓了把干谷粒撒在地上,然后夺回椅子。 泰楚·奈斯特斯留下一份协议复件。琼恩再三研读。太顺利了,他回想,难以置信,顺利得不真实。 他们从南方购买食物,一直撑过冬天,无论这个冬天有多漫长。漫长的寒冬会让守夜人深陷债务,永世不得翻身,琼恩提醒自己,但在死亡和欠债之间选,宁肯欠债。 他并不喜欢自己的选择。等春天还金子的时候,他会更受不了的。泰楚·奈斯特斯的彬彬有礼让人印象深刻,但布拉佛斯人在收债方面的恶名也众所周知。九大自由贸易城邦都开有银行,有些还不止一家,他们像狗抢骨头争夺每一枚硬币,但铁金库比其他所有银行加起来还富有、还有权势。当权者在其他银行赖债不还,破产的银行家只能卖掉妻儿为奴,然后割脉自杀;但若哪位国王敢拒绝偿还铁金库的债务,国内将遍生出篡夺者,来争夺王位。 可怜的胖托曼即将亲身体会这一切。兰尼斯特无疑有理由拒付劳勃国王的债务,但这依然是愚行。只要史坦尼斯不顽固到拒不接受条款,布拉佛斯人便会提供取之不尽的金钱,足够他雇佣十几个自由佣兵团,收买上百位诸侯,还让自己的手下衣食无忧,兵马齐备。只要史坦尼斯没死在临冬城下,他们就会把铁王座奉上。他很好奇梅丽珊卓是否在圣火中看到了这一切。 琼恩往椅子上一靠,打个哈欠,伸着懒腰。明天,他要草拟给卡特·派克的命令。十一艘船驶往艰难屯,尽可能多带人回来,女人和孩子优先。该起航了。我是亲自去,还是让卡特负责?熊老曾经亲自出马。是啊,并且有去无回。 琼恩阖上眼,就一小会儿……醒来时,身体僵得像块木板,熊老的乌鸦还在嘀咕:“雪诺,雪诺。”穆利正摇醒他,“大人,有急事。抱歉,大人。他们发现一名女孩。” “女孩?”琼恩坐起来,用手背揉着惺忪睡眼,“瓦迩?瓦迩回来了?” “不是瓦迩,大人,是在长城这边发现的。” 艾莉亚。琼恩一下子清醒了。肯定是她。“女孩。”乌鸦尖叫,“女孩,女孩。”“泰和丹纳在鼹鼠村以南两里格的地方遇上她,他们当时在追捕几个沿国王大道南逃的野人。他们抓住了野人,回来的路上遇到这个女孩。大人,她是贵族出身,一直说要见您。” “她带了多少人?”琼恩把脸盆里的水浇到脸上。诸神啊,他累坏了。 “一个也没有,大人,她独自骑在奄奄一息的马上。那马瘦得皮包骨头,一瘸一拐,口吐白沫。他们放走了马,把女孩带回来盘问。” 垂死的马驮着灰衣女孩。看来梅丽珊卓的圣火没说谎。但曼斯·雷德和他的矛妇怎样了?“女孩在哪儿?” “在伊蒙师傅的房子,大人。”老学士很可能已己到了温暖安全的旧镇,黑城堡的人们却依然习惯这样称呼那些房间。“女孩冻得浑身发青,颤抖得厉害,泰叫克莱达斯去给她瞧瞧。” “很好。”琼恩觉得自己又回到十五岁那年。我的小妹。他起身披上斗篷。 他和穆利穿过场子时,天空还在飘雪,金色的曙光划破了东方的黑暗。国王塔上,梅丽珊卓女士的窗内依然红光摇曳。从不睡觉?女祭司,你又在玩什么把戏?你是不是给了曼斯其他任务? 他希望这女孩是艾莉亚。他想再见到她的面庞,对她微笑,揉乱她的头发,告诉她她安全了。但她并不安全。临冬城已经焚毁破碎,化为废墟,再没有安全之地。 不论他多想,他都不能把艾莉亚留在身边。长城不是女人待的地方,更别提贵族少女。他也不能把她交给史坦尼斯或梅丽珊卓。国王只会把她嫁给自己的手下——霍普或马赛或巨人杀手高迪——而天晓得红袍女会对艾莉亚做什么。 他能想到的最好解决办法是送她去东海望,让卡特·派克派船载她漂洋过海,远离列王的纷争。诚然,这得等那些船从艰难屯返航。她可以和泰楚·奈斯特斯一起去布拉佛斯,兴许铁金库能找个好人家收养她。布拉佛斯是最近的自由贸易城邦……这既是优点也是缺陷。罗拉斯或伊班港可能更安全。但无论送艾莉亚去哪儿,她都需要钱,还需要遮风挡雨的住处以及保护者。 她还是个孩子啊!。 伊蒙师傅的老房子非常温暖,穆利突然推开门,一股热气让他们什么都看不清。屋内,壁炉火焰熊熊,木柴噼啪作响。琼恩跨过一摊湿衣服。“雪诺,雪诺,雪诺。”乌鸦们在上方尖叫。女孩盖着有她三倍大的黑羊毛斗篷,蜷在炉火边睡着了。 她的确很像艾莉亚,甚至让琼恩迟疑,但只是一下。她高挑消瘦,像匹小马,四肢瘦长,棕发编成大辫子,用皮带扎好。她长着长脸、尖下巴和小耳朵。 但她年龄太大,大多了。这女孩差不多跟我同岁。“她吃过吗?”琼恩问穆利。 “只吃了点面包和肉汤,大人。”克莱达斯从椅子上起身,“伊蒙师傅常说最好慢慢来。吃太多她可能消化不了。” 穆利点点头。“丹纳带了根哈布的香肠,她似乎没兴趣。”琼恩不怪她,哈布的香肠是油脂、盐混上某些不堪设想的东西做的。“或许我们该让她先休息会儿。” 女孩坐了起来,拉紧斗篷,遮住苍白的小乳头,表情迷惑。“我在……?” “黑城堡,女士。” “长城。”她眼里涌出泪水。“我终于到了。” 克莱达斯靠近了些。“可怜的孩子。你多大?” “下个命名日就满十六。我不是孩子,我是个成熟的女人。” 她打个哈欠,用斗篷遮住嘴,一只赤裸的膝盖在下面若隐若现。 “你没戴颈链。你是学士么?” “不是。”克莱达斯道,“但我服侍过学士。” 她看起来真像艾莉亚,琼恩想,尽管面黄肌瘦,发色却是相同,还有眼睛的颜色。“听说你想见我,我就是——” “——琼恩·雪诺。”女孩把辫子甩到脑后,“我们两家同出一脉,荣辱与共。听我说,表亲,我叔叔克雷根在我后面穷追不舍,你一定不能让他把我抓回卡霍城。” 琼恩盯着她。我认识她。她的眼神、举止和讲话方式都似曾相识。他在记忆中搜寻了一会儿,然后想起来:“亚丽·卡史塔克。”女孩嘴角绽放出一抹熟悉的笑容。“我真怕你不记得我,上次见面我才六岁。” “你和你父亲一起造访临冬城。”那个被罗柏砍头的父亲。“我不记得为什么了。” 女孩脸红了。“是为了让我跟你哥哥见面,噢,当时编了个借口,但真正原因是这个。我和你哥罗柏差不多大,我父亲觉得我们很配。当时办了场宴会,我和你还有你哥都跳了舞。他彬彬有礼,还夸我舞跳得好。你却拒人千里。我父亲说私生子都这样。” “我想起来了。”这话并不全错。 “你现在还是有点拒人千里。”女孩说,“但你要是保护我,不让我叔叔抓我的话,我会原谅你。” “你叔叔……阿尔夫大人?” “他算哪门子大人。”亚丽轻蔑地说,“我哥哈利昂才是真正的卡霍城伯爵,而我是他的合法继承人。女儿的继承权优先于叔叔,阿尔夫不过是个代理城主——准确地说,他是我叔祖,我父亲的叔叔。克雷根是他儿子,跟我同出一门,我一直叫作叔叔,现在还想作我丈夫。”她单手握拳,“战前我和戴林恩·霍伍德订过婚,只等我来潮便圆房。但弑君者在呓语森林杀了戴林恩。我父亲来信说会给我找个南方领主,但没来得及找,你哥便为他杀兰尼斯特的事砍了他的头。”她咬着嘴唇,“我还以为大伙儿南征就是去杀兰尼斯特的呢。” “事情……没那么简单。卡史塔克伯爵杀了两名俘虏,女士,手无寸铁、关在监牢里的男孩。” 女孩似乎并不意外。“我父亲平时不像大琼恩那样大喊大叫,但发起怒来同样危险。算了,他死了,你哥哥也死了,我们还得活下去。我们之间算有血仇么,雪诺大人?” “披上黑衣,家族纷争就置之度外了。守夜人军团跟卡霍城或您没有任何纠纷。” “好极了。我还担心……我求父亲留个哥哥作代理城主,但他们都不肯错过去南方建功立业的机会。现在托伦和艾德死了,据说哈利昂在女泉城作阶下囚,但这几乎是一年前的消息,他可能也死了。除了投奔艾德·史塔克最后的子嗣,我真是无处可去。” “何不投奔国王?卡霍城宣布支持史坦尼斯了啊。” “我叔祖宣布支持史坦尼斯,意图激怒兰尼斯特砍下可怜的哈利昂的头。我哥一死,卡霍城就归我所有,而我叔祖想侵占我的继承权。等我给克雷根生下孩子,他们就不需要我了。要知道,他已己害死两个老婆。”她使劲抹眼泪,动作像极了艾莉亚,“你会帮我么?” “联姻和继承是国王过问的事,女士。我会写信给史坦尼斯为您争取权利,但——” 亚丽·卡史塔克大笑,笑声里充满绝望。“写吧,但别指望回信。史坦尼斯在收到你的信前就会掉脑袋,我叔祖不会让他活着。” “什么意思?” “阿尔夫正火速赶往临冬城,一点没错,但他只为在国王背后捅刀子。他早已投靠卢斯·波顿……以换取金子、赦免和哈利昂的人头。迎接史坦尼斯大人的将是一场屠杀。所以他帮不了我,就算能帮也没用。”亚丽抓着琼恩的黑斗篷,跪在他面前,“你是我唯一的希望,雪诺大人。以你父亲之名,我请求你保护我。” 第四十五章 盲眼女孩(艾莉亚一) 她的夜晚被遥远的星辰和雪上的月光点亮,醒来后却只有无边的黑暗。 她睁开双眼,空洞地瞪着覆住她的黑暗,梦境快速淡去。如此美梦。她舔舔嘴唇,意犹未尽。绵羊咩咩叫,牧羊人眼千面之神的仆从。 每晚晚餐时,流浪儿会拿来一杯牛奶,让她喝。牛奶有股奇怪的苦味,盲眼女孩十分讨厌。在接触到舌头之前,那淡淡的味道已让她警觉。她有想吐的冲动,但仍然干了杯子。 “我要失明多久?”她总是询问。 “直到你觉得黑暗和光明一样甜美。”流浪儿总是回答,“或者请求我们,要回你的双眼。只需请求,你就能重见光明。” 然后你们就会把我赶走。当瞎子也比被赶走强。她不会屈服的。 她第一次在黑暗中醒来那天,流浪儿拉着她的手,带她穿过黑白之院底下的岩石地窖和甬道,再登上深入神庙的陡峭石阶。“边走边数阶梯阶掸。”流浪儿告诫,“用手指摸墙壁。那上面有眼睛看不见的记号,却能轻易摸出来。” 那是她的第一课。之后她学到更多。 下午的课程是毒药和药水。她用嗅觉、触觉和味觉来感知它们,但触碰和品尝毒药十分危险,而流浪儿调和的某些药剂连闻闻都伤人。指尖烧红和嘴唇起泡早已成家常便饭,有一次她中毒太深,几天吃不下东西。 晚餐时间是语言课。盲眼女孩已己听得懂布拉佛斯语,对话也还将就,她甚至改掉了大部分粗鄙的口音,但慈祥的人仍不满意。他坚持要她钻研高等瓦雷利亚语,还要学习里斯和潘托斯的语言。 晚上,她和流浪儿玩撒谎游戏,但看不见让游戏变得极度困难。很多时候,她只能依靠语气和措辞;另一些时候,流浪儿允许她把手放在自己脸上。最初游戏进行得非常艰苦,几乎是不可能的事……就在她被折磨得快要尖叫时,一切突然简单起来。她学会了听辨谎言,也学会了通过嘴眼周围的肌肉运动来感觉谎言。 她的其他职责一如既往,只不过做事时会绊到家具,撞到墙壁,摔掉盘子,乃至在神庙里无助绝望地迷路。有次她差点一头滚下阶梯,幸好在另一个人生中,在她还是女孩艾莉亚时,西利欧·佛瑞尔教过她平衡之道。她及时回忆起来,救了自己。 有的晚上,若她还是阿利、或是黄鼠狼、或是猫儿,甚至史塔克家的艾莉亚,她都会哭着入眠……但无名之辈没有眼泪。看不见,连最简单的任务也充满危险。她在厨房给乌玛打下手被烧伤了十几次,还有次切洋葱切到手指,伤口深可见骨。有两回,她找不到回地窖中自己房间的路,只能睡台阶底部的地板。盲眼女孩已学会使用耳朵,但神庙的拐角和壁龛依然诡秘难测。她的脚步声在天花板和三十座高大神像的腿间回荡,听起来似乎墙壁都在动。平静的黑水池也会奇特地干扰声音。 “人有五感。”慈祥的人说,“学会使用另外四感,就会少受点苦。” 她能体会肌肤上的气流,能根据嗅觉寻找厨房,能通过气味分辨男女。凭借步子的节奏,她区分出乌玛、仆人和侍僧,甚至在他们的气味传来前就知道谁是谁(除了流浪儿和慈祥之人——这两人除非有意,否则走路没有声音)。神庙里燃烧的蜡烛也有气味,不是香烛的那些,也会从烛心散发出缕缕轻烟。当她学会使用鼻子以后,她发现它们都在呐喊。 死人也有气味。她的职责之一就是每个清晨在神庙里寻找死人,无论他们喝下池中水后,选择在哪里躺下,在哪里闭上双眼。 今晨她找到两人。 一个男人死在陌客脚下,一支孤零零的蜡烛在他上方摇曳。她感觉到蜡烛的热度,而蜡烛的气味让她鼻子发痒。她知道,蜡烛燃着深红火光,用眼睛去看会发现尸体沐浴在跃动的红光中。把尸体交给仆人处理前,她跪下触摸他的脸,手指经过下颌的轮廓,抚过脸颊和鼻子,穿过头发。浓密的鬈发。没有皱纹的英俊的脸。他很年轻。她猜想他为什么来这,寻求死亡的恩赐。垂死的刺客通常会来黑白之院,以求速死,但这人身上没有伤口。 第二具尸体是个老妇人。她在一个隐藏空穴的睡椅上睡去,那里的特制蜡烛会唤起所爱与所失的幻象。甜蜜而温柔的死亡,慈祥的人经常这样说。她的指尖感觉到,老妇人是面带微笑死去的,没死多久,尸体还有余温。她的皮肤如此柔软,像被折叠了上千次、薄薄的老皮革。 仆人抬走尸体,盲眼女孩跟在后面,以脚步声为向导。他们下楼时她数着脚步,所有台阶数她都谨记在心。神庙下是无数地窖和甬道连成的迷宫,双眼正常的人也经常迷路,但盲眼女孩熟知每块地方,偶尔记不清还可依靠手杖。 尸体被抬进地窖,盲眼女孩在黑暗中工作。她脱掉死者的靴子、衣服及其他穿戴,掏空钱包,计点钱币。夺去她的视觉后,流浪儿教她的第一件事就是用触觉分辨不同钱币。布拉佛斯硬币是老朋友,指尖划过就能认出来。其他大陆和城邦的钱要难一些,尤其是遥远地方的。瓦兰提斯辉币最常见,那是还没铜分大的小硬币,一面是王冠,一面是头骨。里斯的钱是椭圆形,刻着一个裸女。其他硬币上刻有船、大象或山羊。维斯特洛硬币正面是国王头像,背面是龙。 老妇人没有钱包,除了戴在一根枯瘦手指上的戒指,也没有其他财产。在英俊青年身上,她找到四枚维斯特洛金龙。她用拇指肚抚摸着磨损十分严重的硬币,想要分辨上面刻的是哪位国王,这时听到身后微弱的开门声。 “谁?”她问。 “无名之辈。”一个低沉、刺耳、冰冷的声音。 他在动。她侧跨一步,抓住手杖,举起护脸。木头与木头碰撞,这一击的力道几乎震飞她的手杖。但她挡住了,并开始反击……却只劈到空气。“不在那儿。”声音又响起,“你瞎了吗?” 她没回答,因为言语只会掩盖他的声音。他还在动,她知道。左还是右?她跳到左边,向右挥击,仍然一无所获。一记猛斩从后袭来,击在她右腿后部。“你聋了吗?”她转身,手杖换到左手,挥击,落空。左边传来笑声,于是她劈向右边。 有收获。手杖打到对手的武器,震得虎口发麻。“不错。”声音又响起。 盲眼女孩不知这是谁的声音。可能是某位侍僧,她没听过,但谁说千面之神的仆人不能像变脸那样轻易变声呢?除了她,黑白之院还住着两名仆人、三名侍僧、厨子乌玛,以及被她称作流浪儿和慈祥的人的两位牧师。其他人来来去去,有时走暗道,但只有这些人常住。她的对手可能是其中任何一人。 盲眼女孩挥舞手杖冲向侧面,听到后方传来声音,旋身劈去,却又砍到空气。对手的手杖突然出现她双腿间,她试图转身,手杖已己打在她胫骨上。她踉跄一下,立足不稳,单膝跪地,咬到了舌头。 她没再动。不动如石。他究竟在哪儿? 他在她身后大笑,在她一只耳朵上留下火辣辣的疼。她想起来,他又打中她的指关节,让她的手杖“咣当”一声掉在石地上。她愤怒得嘶吼。 “去吧。捡起来。我今天已己打倒你了。” “没人能打倒我。”女孩手脚并用,爬行找到手杖,带着满身瘀伤和灰尘一跃而起。地窖内波澜不惊。他走了?还在?她不知道。或许他就在她身边。倾听呼吸,她告诉自己,但什么也听不到。她又等了一会儿,才放开手杖,继续工作。要是看得见,我会狠狠打倒他。总有一天,慈祥的人会让她重见光明,到时候这人就有得好受了。 现在老妇人的尸体已己变冷,刺客的尸体开始僵硬,但女孩对此习以为常。大部分日子,她与尸体相处的时间比跟活人要长。她想念做运河边的猫儿时结识的朋友:脊背不好的老布鲁斯科、他女儿泰丽亚和布瑞亚、戏子船的戏班、快乐码头的梅丽和她的姑娘们,以及其他流氓和码头混混。她最想念的是做猫儿的自己,甚至超过了对双眼的想念。她喜欢做猫儿,猫儿比阿盐或乳鸽或黄鼠狼或阿利都好。杀死歌手,我也杀死了猫儿。虽然慈祥的人说,他们无论如何都会拿走她的双眼,帮她学习使用其他感官,但本来要再等半年才会进入这一阶段。黑白之院里常见盲眼侍僧,却少有她这么小的。 女孩不后悔。戴利恩是守夜人军团的逃兵,他该死。 这话她对慈祥的人说过很多次。“你是神吗,能决定生死?”他反问,“在他们祈祷和祭献后,我们将恩赐给予那些千面之神选中的人。从古到今,一如既往。我给你讲过我们的起源,讲过第一位无面者如何回应奴隶们祈求解脱的祷告。最开始,恩赐只给予渴求死亡的人……但某一天,第一位无面者听到一名奴隶祈求的不是自己的死,而是主人的死。他的愿望如此强烈,乃至献出了自己的所有,这个祈求必须回应。第一位无面者觉得这个祭献足以取悦千面之神,便在当夜满足了祈求。完事后,他找到奴隶:‘你为此人之死献出了一切,但奴隶除了生命一无所有。神想要你的生命,你的余生都必须侍奉神。’神想要你的生命,你的佘生都必须侍奉神。’从那以后,我们就有了两个人。”他的手温柔而坚定地抓住她的胳膊,“凡人皆有一死。我们是死亡的工具,并非死亡本身。你取歌手性命,乃是擅行神职。我们杀人,但无权作评判。你懂吗?” 不懂,她想。“懂。”她说。 “你撒谎。正因如此,你必须继续在黑暗中行走,直到想明白这点。你也可以离开我们。你只需请求,就能重见光明。” 不,她想。“不。”她说。 那晚吃过晚餐,进行了短暂的说谎游戏后,盲眼女孩把一条破布绑在头上,遮住无用的双眼,然后找到讨饭碗,请流浪儿帮她换上贝丝的脸。拿走她双眼时,流浪儿就剃了她的头——流浪儿管这叫戏子头,因为许多戏子剪成这样好让假发更服帖。乞丐剪成这样倒不是为戴假发,而是为远离跳蚤虱子。“我可以给你安上脓疮,”流浪儿说,“但那样客栈和旅店的老板会把你撵出去。”于是便给她装了痘疤,并在一侧脸颊安上一颗长黑毛的痣。“是不是很丑?”盲眼女孩问。 “不漂亮。” “好的。”她还是笨蛋艾莉亚·史塔克时,也没在意自己漂不漂亮。只有父亲说她漂亮。父亲这么说,有时琼恩·雪诺也这么说。根据母亲的说法,若她肯像姐姐那样经常梳洗打理头发,细心挑选穿着,她可以变得很漂亮。但对姐姐、姐姐的朋友和其他所有人来说,她不过是马脸艾莉亚。他们现在都死了,连同艾莉亚在内。每个人都死了,除了她的私生哥哥琼恩。有些晚上,她在旧衣贩码头的旅店和妓院中听到他的传闻。长城的黑衣野种,有人这么叫他。 我敢打赌,琼恩永远不认识盲眼贝丝。想到这她就伤心。 她穿着褪色磨损、但温暖干净的破布衣服,衣服下藏着三把匕首——一把在靴子里,一把在袖管里,还有一把带刀鞘的贴身藏在背后。总体来说,布拉佛斯人还算友善,愿意帮助可怜的盲眼乞女,而不是伤害她。但总有人渣觉得她是个抢劫或强奸的便捷目标,匕首便是为这些人准备的,好在到目前为止,盲眼女孩还没被迫使用它们。她拿上一个破烂的讨饭木碗,腰间系上麻绳,装束齐备。 泰坦巨人咆哮着宣告日落,她数着神庙门口的阶梯出发,踏上穿过运河的桥梁,走向列神岛。通过黏在身上的衣服和双手感受的潮气,她知道现在雾一定很浓。她早就发现,布拉佛斯的雾对声音有奇特的影响。今夜半个城市朦朦胧胧。 经过神庙群时,她听到群星就位教的侍僧们在占卜塔顶,朝夜晚的繁星吟唱。循着一缕蔓延的芬芳,她来到光之王的庙宇门外,红袍僧燃起的巨大铁火盆很快让她感到了热度。红神拉赫洛的信众们放声祈祷:“长夜漫漫,处处险恶。” 对我来说可不是。她的夜晚沐浴在月光的清辉中,沐浴在族群的颂歌中,沐浴在撕开骨肉喷出的鲜血中,沐浴在灰色表亲温暖熟悉的体味中。只有在白天,她才又瞎又孤独。 她熟悉水滨地带。猫儿曾在港口和旧衣贩码头的小巷中讨生活,为布鲁斯科出售牡蛎、蛤蛎和扇贝。现在她穿着破布,剃了头,点了痣,和以前大不一样。但以防万一,她还是远离戏子船、快乐码头及其他猫儿出没的地方。 她通过气味分辨每家旅店和客栈。黑船工带着海水的咸味。番拓的店散发出酸酒、馊奶酪外加从不换衣服不洗头的番拓本人的臭味。补帆工烟雾缭绕,充满烤肉的香气。七灯之院是香薰味道。锦宫则充斥着梦想成为交际花的年轻美女的香水味。 每家店的声音也各不相同。摩洛戈的店和绿鳗客栈客桟每晚都有歌手表演。放逐者旅馆的客人会带着醉意、用几十种不同语言唱歌。雾宅总是挤满了蛇舟的撑船手,他们就神明、交际花及海王到底是不是傻瓜这类问题争论不休。锦宫安静得多,那里充斥着轻声软语,丝裙摩擦,还有女孩儿的嬉笑。 贝丝每晚都在不同的地方乞讨。她早就发现,只要不赖在一个地方,旅店和客栈的老板便会默许她的存在。昨晚她在绿鳗客栈外度过,于是今晚过了血桥后,她向右转,前往旧衣贩码头另一端,刚好位于水淹镇边缘的番拓旅店。番拓虽然粗声粗气又浑身臭烘烘,但那身从来不洗的脏衣服和粗鲁的声线下有颗柔软的心。店里不拥挤的话,他通常会让她进去取暖,偶尔甚至给她一杯酒,一些吃的,并在她身边讲自己的故事。按番拓的说法,他年轻时是石阶列岛最臭名昭著的海盗——现在他最喜欢长篇大论回忆自己的光辉事迹。 今晚她很幸运,旅店几乎是空的,她可以在火边找个安静温暖的角落。她刚盘腿坐下,就有东西窜过她大腿。“又是你啊?”盲眼女孩说,一边用手挠它耳根。猫咪跳上她膝盖,发出满足的呜呜声。布拉佛斯城到处是猫,番拓这里最多。老海盗相信猫能带来好运,并防止鼠害。“你认识我,对吧?”她轻声说。猫咪不会被一颗痣蒙混过去,它们都记得运河边的猫儿。 对盲眼女孩来说,这是美好的一晚。番拓心情不错,给了她一杯兑水的葡萄酒、一块发臭的奶酪和半块鳝鱼派。“番拓是个大好人。”他大声吹嘘,然后坐下来讲他虏获香料船的故事——这故事她听过十几遍了。 随着时间流逝,客人慢慢多起来,番拓忙得不可开交,没空再理她。这里的常客会朝她的讨饭碗扔几枚硬币。其他桌子被陌生人占据:散发着鲜血和鲸油气味的伊班捕鲸人;两名头发抹香油的刺客;一个不停抱怨番拓的桌椅距离太窄,容不下肚子的罗拉斯胖子。随后又来了三名“好心号”的里斯水手。“好心号”是一艘饱经风暴蹂躏的划桨船,昨晚勉强开进布拉佛斯,今早便被海王的卫兵扣留。 里斯人占据了离炉火最近的桌子,喝着黑朗姆酒,觥筹间用旁人听不见的低声交谈。但她是无名之辈,所以每个字都听得清清楚楚,她甚至能通过趴在她膝上的公猫那狭长的黄眼睛看到他们:一位老人、一位青年,还有一人缺只耳朵。三人都有白金色头发和里斯人特有的光滑白皙皮肤——这是古自由堡垒血统强劲的证明。 次日清晨,慈祥的人问她多了解到哪三件事时,她准备好了。 “我了解到海王为什么要扣留‘好心号’。她是艘奴隶船,船舱里绑着几百名女人和孩子。”布拉佛斯由逃亡奴隶建立,故而严禁奴隶贸易。 “我了解到奴隶来自何处。他们是维斯特洛的野人,从一个叫艰难屯的地方来,那是座被诅咒的古老废墟。”在临冬城,她还是艾莉亚·史塔克时,老奶妈讲过艰难屯的故事。“一场大战后,塞外之王被杀,野人们四处逃散。有个森林女巫说若去艰难屯,便会有船带他们去温暖的地方。结果只来了两艘里斯海盗船:‘好心号’和‘大象号’。它们是被风暴吹到北方,在艰难屯抛锚修理的,不料却发现了野人。野人有好几千,船上却没那么大地方,于是他们说只带女人和孩子。野人们已己山穷水尽,只能先送走妻子和女儿,但船一出海,里斯人就把她们赶到船底,用绳子拴起来。他们打算运到里斯贩卖,却遇上另一场风暴,两艘船也在风暴中走散。‘好心号’受损太重,船长别无选择,只能来此休整;‘大象号’可能已己返回里斯了——番拓旅店的里斯人认为‘大象号’会带更多的船回去。据说奴隶价格看涨,而艰难屯还剩下几千女人和孩子。” “了解这两件事有好处。第三件事呢?” “是的,我知道袭击我的就是你。”她的手杖骤然发难,击在他手指上,将他的手杖打落在地。 牧师一缩,闪电般抽回手。“盲眼女孩怎么知道这个?” 因为我看见你了。“我告诉了你三件事,无须再说第四件。”或许明天她会告诉他昨晚有只猫跟她从番拓旅店回了家,那只猫正躲在房梁上,注视着他们。或许不会。既然他有秘密,她也可以有。 当晚,乌玛做了盐煱蟹当晚餐。杯子递给她时,盲眼女孩皱着鼻孔,三口喝完里面的东西。之后她喘起粗气,杯子也掉到地上,舌头像着了火。她饮下一杯酒,喉咙和鼻子也像火烧。 “酒没用,只会让火焰更盛。”>流浪儿告诉她,“得吃这个。”她把一块面包放进盲眼女孩手中。女孩将面包塞进嘴,咀嚼,吞咽。效果不错。第二块效果更好。 第二天早晨,当夜狼离开她时,她睁开眼睛,看到往常的夜晚没有蜡烛的地方有一支牛脂蜡烛在燃烧,飘渺的火苗前后摇摆,犹如快乐码头的妓女。 她从未见过如此美景。 第四十六章 临冬城的鬼魂(席恩六) 他们在内城墙根找到死者。 那人脖子折断,只有左脚伸出积雪外——雪下了一整夜,死者几乎全身被埋,若非拉姆斯的母狗鼻子灵,很可能在雪下一直埋到春天。等骨头本挖出死者,灰简妮已吃掉尸体大半张脸,结果花了半天时间才查清此人身份:一位随罗杰·莱斯威尔北上的四十四岁老兵。“是个酒鬼,”莱斯威尔声明,“我敢打赌,他在城上撒尿时摔了下去,踩滑了摔下去的。”没人质疑,席恩·葛雷乔伊只是很好奇:乌七八黑的夜里,谁会爬上被雪弄得滑不溜秋的台阶到城头去撒尿? 当天早上,守卫们在长凳长発上吃培根油(培根当然被老爷和骑士们吃掉了)煎陈面包时,话题就围绕着尸体展开。 “史坦尼斯在城里有朋友。”席恩听见有个士官嘀咕。那是陶哈家的老兵,磨旧的外套胸前绣有三棵树。守卫刚刚换岗,在外冻了一上午的士兵们进门后重重跺脚,抖掉靴子和裤子上的雪。午餐随后送上——血肠、大葱和刚出炉热腾腾的褐色面包。 “史坦尼斯?”一个卢斯·莱斯威尔麾下的骑兵笑道,“史坦尼斯现在该被大雪淹死了才对,要不就是夹着尾巴逃回长城啦。”“他可能带着十万大军驻扎在城墙五尺开外的地方,”.99lib?一个身穿赛文家服饰的弓箭手说,“这么大的雪,啥也瞧不见。” 大雪无情、残忍、没有尽头地日夜降下。积雪塞满了城齿间所有空隙,为每个房顶盖上了白毯子,广场里的帐篷更是不堪重负。厅堂与厅堂间拉起了绳子,以防人们迷路。哨兵群聚到守卫塔中,伸出半冻僵的手在烧红的火盆上取暖,将城防扔给侍从们堆的那些雪人哨兵——雪人在风雪随心所欲的塑造下越变越大,身形却越来越古怪,雪拳头里握着的长矛长出了参差不齐的冰凌。他们的英姿直逼霍斯丁·佛雷爵士——霍斯丁自吹是钢筋铁骨,却很快因冻疮失去了一只耳朵。 广场里的马最惨,盖在它们身上的毯子若不勤换,很快会被雪浸透冻硬。想生火给它们取暖行不通,战马最怕火,拼了老命也要逃开,剧烈挣扎中会把自己和其他马都弄伤。只有待在马厩的马才是安全又暖和,可惜马厩早被挤满了。 “诸神对我们不满,”洛克老伯爵在大厅里说,“这是神怒。地狱吹来的狂风和永不休止的暴雪。我们被诅咒了。” “史坦尼斯才被诅咒了,”一个恐怖堡的人坚持,“他才在外头顶风冒雪。” “史坦尼斯大人或许比我们暖和咧,”一个愚蠢的自由骑手争辩,“他身边的女巫能召唤火。或许她的红神能把雪都融化。”?? 这样说太不明智了,席恩立刻意识到。这人说得太大声,结果被黄迪克、酸埃林、骨头本这帮人听见,他们马上报告给拉姆斯老爷。于是老爷派他的好小子们抓住那个兵,拖到雪地里。“你这么喜欢史坦尼斯,我就送你去见他好了。”拉姆斯宣布。舞蹈师达蒙用上好油的长鞭狠抽了骑兵几下。接着,当剥皮人和黄迪克打赌骑兵的血凝固得有多快时,拉姆斯命人将他拖到城垛门。 临冬城的主城门业已关闭上闩,铁闸被冰雪堵住,若想升起来,恐怕得着力清理一番;猎人门也上了锁,虽然那道门最近使用过,结冰状况没那么严重;国王门则是封闭已己久,冰雪把吊桥铁链冻得跟石头一样硬——这样就只剩城垛门。那是内墙上一道狭小的拱形边门,实际只能算半道门,因为门外虽有吊桥横跨结冰的护城河,在外墙上却没有对应的出口。通过它只能登上外墙,却无法出城。 浑身是血的骑兵就这么被一路拖过吊桥、拖上城墙,他还大声抗议着。剥皮人和酸埃林抓住四肢,将其直接抛下八十尺高的城墙。城外的雪堆得老高,所以骑兵整个儿摔在了雪堆里……城上的弓箭手说之后看见那骑兵拖着一条断腿在雪地里爬行,有人给了他屁股一箭,以终止挣扎。“他活不过一小时。”拉姆斯老爷保证。 “也或许不等太阳落山,他就在帮史坦尼斯大人吹箫了。”妓魇安柏吼回去。 “那他可得小心点,别把老爷的命根子咬断。”瑞卡德·莱斯威尔笑道,“外面那帮家伙的命根子这会儿恐怕都冻得硬邦邦的喽。” “史坦尼斯大人应是迷失在暴风雪中了,”达斯丁伯爵夫人认为,“他离城堡还有很远距离。他可能死了,不然也相去不远。就让冬将军替咱们办事吧,假以时日,大雪必将他和他的军队尽数埋葬。” 也将我们掩埋,席恩惊讶于夫人的愚蠢。芭芭蕾夫人是土生土长的北境人,按理应该更了解这片土地才对。旧神正在倾听呢。 晚餐是豌豆粥和昨天的面包,士兵们开始嘀咕不满——至于高台上的领主骑士,照例享用火腿。 席恩正俯就着木碗喝完自己那份豌豆粥,忽有人轻拍他肩膀,吓得他丢掉勺子。“别碰我,”他扭身弯腰去拣勺子,以防拉姆斯的娘门儿们把它叼走,“不许碰我。” 她在他身边坐下,靠得很近。她是尔贝的另一位洗衣妇,比之前找他说话那位更年轻,才十五或十六岁,一头纠结的金发急需梳洗,一对饱满的嘴唇吸引着亲吻。“有的女孩就喜欢被人碰,”她浅浅一笑,“打扰大人了,我是霍莉。”。 婊子霍莉,他心想,但她真挺漂亮。曾几何时,他会笑呵呵地把这样的女人拉到膝上,但那些日子一去不复返。“你想干什么?” “我想去墓窖瞧瞧。它在哪儿呢,大人?您会带我去看吗?”霍莉把玩着一束头发,绕在自己的小指头上。“他们说里面幽深漆黑,是个触碰彼此的好地方。那些死去的国王会欣赏呢。” “尔贝派你来找我?” “没准是吧。也没准是我自己派自己来的。不过大人您若想听尔贝唱歌,我倒可以把他找来,让他为大人唱一首甜美的歌谣。”她越往下说,席恩就越确信这是个圈套。她什么意思?想达到什么目的?尔贝要他何用?那人是个歌手,是个拿竖琴当幌子、满脸假笑的皮条客。他想弄明白我怎么夺取城堡的,但决不是为了给我写首歌。他恍然大悟。他想知道我们偷袭城堡的路线,以此作为逃跑路线。波顿公爵像给婴儿裹襁褓似的将临冬城紧紧封闭,没有他的手令,谁也不能进出。他想跑,想带着洗衣妇们逃出去。席恩对此深表同情,嘴上说的却是:“我不想跟尔贝、跟你,或跟你的姐妹们有任何瓜葛。别来烦我。” 厅外的大雪还在盘旋下降。席恩走到城墙边,又沿城墙走到城垛门。城门口的两个卫兵若非吐着白息,他肯定将其当成小瓦德堆的雪人。“我想上城墙走走。”他告诉他们,他自己的呼吸也立刻结霜。 “上面冷得要命。”一个卫兵警告。 “下面也冷得要命。”另一个卫兵接口,“不过我才懒得管你,变色龙。”他挥手放席恩出城门。 积满冰雪的梯级滑溜溜的,夜里可能有致命的危险。他爬上城墙走道,不一会儿就找到了自由骑手被抛下去的地方。他把城齿间新积的雪推开,俯身出去查看。我可以跳,他判断,他摔下去能活命,我为什么不行?我可以跳,但……但跳下去之后呢?摔断一条腿,在雪地慢慢死去?或是爬啊爬,直到冻死? 这是发疯。拉姆斯会带着姑娘们出城追猎他。若诸神慈悲,红简妮、杰兹和海森特会将他撕成碎片;假如被生擒,后果不堪设想。“我必须记住自己的名字。”他嗫嚅着。 第二天早晨,伊尼斯·佛雷爵士的灰发侍从被人发现赤条条地躺在城堡的老墓地里,冻死了。侍从脸上霜冻得厉害,简直像戴了张面具。伊尼斯爵士认为自己这位侍从喝得太多,在风雪中走丢了,但没人能解释他为何在户外脱光衣服。酒总是替罪羊,席恩心想,帮人们抚平猜疑。 那天结束之前,又有一个菲林特家的十字弓手死在马厩里,被砸破了脑袋。拉姆斯老爷公布的死因是马蹄所为。更像是棍子打的,席恩认定。 这戏码他再熟悉不过,跟他亲身经历的另一出戏何其相识,只不过换了演员。卢斯·波顿取代席恩成为戏里的主角,这些死人则取代了阿加、红鼻加尼和严厉的葛马的位置。那出戏里也有臭佬,他记得,但那是另一个臭佬,一个满手鲜血、口蜜腹剑的臭佬。臭佬臭佬,狡诈取巧。 越来越多的死亡事件让卢斯·波顿麾下的诸侯在大厅里公开争吵起来,许多人失去了耐心。“为什么要在这里坐等那个永不会现身的国王?”霍斯丁·佛雷爵士喝问,“我们应当去讨伐史坦尼斯,取他项上人头。” “你要我们离开城堡?”独臂的海伍德·史陶粗声反问,听起来他宁可卸了剩下那条胳膊也不愿出城作战。“你要我们盲目地冲进暴风雪里?” “想讨伐史坦尼斯大人,首先得确定他的位置。”卢斯·莱斯威尔指出,“我们从猎人门派出去的斥候,近来没有一个返回。”威曼·曼德勒大人拍打着魁伟的肚皮:“白港愿与您并肩作战,霍斯丁爵士。您来打头阵,我的骑士会紧紧跟随。” 霍斯丁爵士转头瞪着胖子,“紧到足以在背后捅我一枪,是吧?我的亲戚到底出了什么事,曼德勒?告诉我实话,他们可是你屋檐下的客人,特意送你儿子回去的。” “你的意思是,送回我儿子的骨头吧。”曼德勒用匕首戳起一块火腿。“我对他们印象深刻。圆肩膀雷加,伶牙俐齿,舌灿莲花;无畏的杰瑞爵士,拔剑的速度他说是老二,天下没人敢当第一;至于间谍大师赛蒙,做梦我都能听见他使唤钱币的声音。他们让文德尔的遗骨回了家,但释放威里斯的是泰温·兰尼斯特。泰温大人言而有信,让我儿平安无恙返回了白港,七神保佑他的灵魂哟。”威曼大人把火腿送进嘴,大嚼特嚼,发出响亮的咂嘴声。“北境的道路不太平哟,爵士先生。离开白港前,我送给您的兄弟们一人一份客礼,彼此互道珍重,承诺在婚礼时重逢。告别时很多人在场。” “很多人?”伊尼斯·佛雷讽刺,“恐怕就是你和你的部下吧?” “你这什么意思,佛雷?”白港伯爵用衣袖抹抹嘴,“我不喜欢你的腔调,爵士。见鬼,简直是一派胡言。” “跟我下场子见真章,你这坨板油,让我瞧瞧你的大肚子里装了多少无耻谎言!”霍斯丁爵士叫道。 威曼·曼德勒哈哈大笑,他手下顿时有五六名骑士跳起来。罗杰·莱斯威尔和芭芭蕾·达斯丁赶紧上前劝架,这才没见血。卢斯·波顿从始至终什么也没说,但席恩·葛雷乔伊在他的淡色眼珠里瞧出了之前从未见过的神色——不安,甚至有一丝恐惧。 当晚,新盖的马厩被顶上的积雪压塌,死了二十六匹马和二名马夫,他们要么是被房梁砸死,要么是被积雪闷死的。第二天上午的大部分时间花在挖掘尸体上。波顿公爵在外院简单露了个面,稍作检查后下令把内院外院剩下的马统统带进屋。人们好不容易完成挖掘死尸的工作,开始屠宰死马时,却又发现了一具新尸体。 这次再不能归咎于醉酒失足或马蹄所为了。死者是拉姆斯的好小子之一,是那个身材矮胖、淋巴肿大、脾气暴躁的士兵黄迪克。他那话儿究竟是不是黄的已经成迷,因为它被切下来狠狠地塞进了他嘴里,用力之猛以至于弄断了三颗牙。尸体最先是厨子们在厨房外发现的,积雪一直掩到脖子处,命根子和死者本身都冻成了蓝色。“烧掉尸体,”卢斯·波顿下令,“不许讲出去。不得走漏半点风声。” 但消息还是走漏了。到中午,临冬城里绝大多数人知道了这场谋杀,很多人实际上还是听拉姆斯·波顿亲口说的。“我们会严惩凶手,”拉姆斯老爷信誓旦旦,“我会亲手剥了他的皮,烤得香香脆脆再喂他吃下去,让他一口一口吃下去。”他放话出来,凶手的名字值一枚金龙。 入夜时分,大厅里已是臭气熏天。几百匹马、一大群狗和人们挤在同一屋檐下,地板上全是泥巴、融雪、马粪、狗屎、甚至有人的排泄物。空气中弥漫着湿漉漉的狗、湿漉漉的羊毛和湿漉漉的马毯的味道,置身于拥挤的长凳上可说毫无舒适可言,但这里有食物:厨子送上大片大片的新鲜马肉,表面烤焦了内里仍是血红,搭配上烤洋葱和烤萝卜……终于有一回,普通士兵能吃上领主和骑士享用的食物。 可惜席恩那一口碎牙咬不动坚韧的马肉,勉力为之的结果是痛得难以忍受。他只能用匕首刃面把洋葱和萝卜砸碎成泥混着吃,又将马肉切成小颗粒,放在嘴里吮吸之后吐掉——这样他至少能尝到肉味,并从油脂和血液里得到一些营养。至于马骨头他是彻底无能为力,只能扔给狗,眼看着灰简妮一口叼住,拔腿飞奔,萨拉和垂柳在它身后追赶。 波顿公爵指挥尔贝在大家用餐时唱歌助兴。诗人先唱《铁枪》,接着是《冬女》。芭芭蕾·达斯丁要他唱欢快的歌,于是他又唱了《王后脱鞋,国王弃冠》和《狗熊与美少女》。佛雷家的人加入合唱,有几个北方人也用拳头砸桌子,大吼道:“这只狗熊!狗熊!”但合唱吓着了马,所以很快停止,音乐也随之终结。 私生子的好小子们围坐在墙边一支烟雾缭绕的火炬下。路顿和剥皮人在赌骰子。咕噜膝上坐了个女孩,他抓着女孩的一边奶子。舞蹈师达蒙在给鞭子上油。“臭佬。”他拿鞭子轻拍腿肚,像主人唤狗,“你又开始发臭了,臭佬。” 席恩找不到合适的回答,只能低声应道:“是。” “等一切结束后,拉姆斯老爷打算割掉你的嘴唇。”达蒙边说,边用一块油腻的破布擦拭鞭子。 我的嘴唇舔过他老婆的双腿之间,他当然要惩罚我的非礼举动。“是。” 路顿哄笑。“瞧他那怂样,怕是求之不得咧。” “滚,臭佬,”剥皮人说,“熏得老子胃痛。”其他人跟着大笑。 他赶在他们改变主意前逃开。他知道,只要厅里有吃有喝有女人有火,折磨他的人就决不会出门找他。离开大厅时,尔贝正在唱《春天绽放的春花》。 门外的雪大得怕人,三尺之外席恩就看不清。他发现自己在白茫茫的世界里茕茕孑立,左右两边都是齐胸高的雪墙。他抬起头,雪花扫过双颊,犹如漫长不绝的冰冷轻吻。音乐声从身后的大厅传出,现在是一首温柔伤感的歌,刹那间,几乎令他平和下来。 他走了一段,突然撞见有人从反方向踏步而来,拉起兜帽的斗篷迎风飞舞。他们面对面注视了半晌,来人手按匕首。“变色龙席恩,弑亲者席恩。” “我不……我没……我是铁种。” “你狗屁不是。你为什么要死乞白赖地活着?” “诸神不让我死。”席恩回答。他怀疑此人正是那神秘杀手,那个在夜色掩护下神出鬼没,让黄迪克吞下自己的命根子、把罗杰·莱斯威尔的部下推下城墙的人。奇特的是,他并不害怕,只是摘下左手手套。“拉姆斯老爷不让我死。” 那人看着他的手,嘻嘻笑道:“那我把你留给他。” 于是席恩在暴风雪中继续跋涉,等爬上内墙城垛,手脚外头都结了层冰,冻得麻木。一百尺高的城墙上,几许微风搅动了雪,城齿间全被填满,席恩花了些力气才打穿雪墙挖出一个洞……结果发现连护城河对岸都看不清,外墙成了一道朦胧轮廓,几点阴郁的亮光在黑暗中漂移。 这便是世界末日。君临、奔流城、派克岛、铁群岛,整个七大王国、所有他知道的地方,所有他读到过梦想过的地方,统统逝去,统统走到了时间尽头。只有临冬城孤立雪原,形影相吊。 而他被困在城中,与鬼魂为伍。这里既有从坟墓爬出的古老鬼魂,也有他亲手制造的年轻鬼魂:密肯、法兰、红鼻加尼、阿加、严厉的葛马、橡果河边磨坊主的老婆和她的两个儿子,等等等等。他们是我的杰作,是属于我的鬼魂啊。如今他们在这里,满腔怒火。他再次想起墓窖中消失的铁剑。 当席恩回到房间,正脱下湿衣服时,铁腿沃顿来找他,“跟我走,变色龙,大人有话对你说。” 他没干净衣服穿,只好又套上那身湿漉漉的破布。铁腿领他回主堡,来到从前艾德·史塔克的书房。书房里不止波顿公爵在场,面色苍白严峻的达斯丁伯爵夫人坐在他身边,一旁还有罗杰·莱斯威尔,他斗篷上扣着铁制马头搭扣。伊尼斯·佛雷站在壁炉边,瘦削的脸孔冻得通红。 “听说你在城里游荡。”波顿公爵开口,“马厩、厨房、军营、城垛等各处都有人见过你。有报告说你还去查看过倒塌的堡垒和凯特琳夫人旧时的圣堂,并频繁进出神木林。对此,你否认吗?” “不,佬爷。”席恩确保自己吐词含糊,因为这是波顿公爵喜欢的方式。“我睡不着,佬爷,所以到处走走。”他一直低头盯着地板上陈旧的灯芯草。当面直视公爵大人是不明智的。“战前我生活在这里,那时我还是个孩子,是艾德·史塔克的养子。” “你是个人质。”波顿纠正。 “是,佬佳爷,我是人质。”但这里确实是我的家。不是真正的家,但是最接近家的地方。 “有人在谋杀我的人。” “是,佬爷。” “这么说,我可以信任你了?”波顿的声音愈发轻细,“你不会用背叛来回报我的恩典。” “不会,佬爷,那不是我干的。我不会……我……我只是走走,走走而已。” 达斯丁伯爵夫人道:“把手套摘下来。” 席恩猛然抬头。“求求您,不,我……我……” “照她说的做,”伊尼斯爵士说,“把手亮出来。” 席恩摘下手套,举起双手让他们检查。至少没让我赤身裸体,至少没那么糟。他的左手只剩三根手指,右手剩下四根。拉姆斯夺去了他右手的小指,左手的无名指和食指。 “野种把你弄成这样,”达斯丁伯爵夫人评论。 “佛人明鉴,实际上是我……我请求他这么做的。”拉姆斯让我求他。他就爱听我苦苦哀求。 “你为什么要请求他?” “因……因为我不需要这么多手指。” “四根也能作案,”伊尼斯·佛雷爵士捻着从满是软肉的下巴长出的那束老鼠尾巴似的棕色胡须,“他右手还有四根手指,握得住剑。至少握得住匕首。” 达斯丁伯爵夫人呵呵笑道:“姓佛雷的莫非都是傻瓜不成?瞧他这副德行,握得住匕首?恐怕连勺子都握不稳。你真的相信他能打倒野种的怪胎宠物,再割下那家伙的命根子往嘴里塞吗?” “几名死者身强体壮,”罗杰·莱斯威尔说,“且没有一个是被刀捅死的。显然,凶手不是这变色龙。” 卢斯·波顿的淡色眼珠紧盯着席恩不放,目光跟剥皮人的剥皮刀一样锋利。“看来我不得不同意你们的结论。有没有力气姑且不论,他首先就缺乏背叛犬子的胆量。” 罗杰·莱斯威尔咕哝一声:“不是他,会是谁呢?史坦尼斯在城内有人,这是确凿无疑的。” 臭佬不是人,所以臭佬很安全。我很安全。他不知达斯丁伯爵夫人把墓窖里的事告诉他们没有,关于那些失踪的铁剑。 “必须盯紧曼德勒,”伊尼斯·佛雷爵士低声说,“威曼大人对我们没有好感。” 莱斯威尔不这么想。“他对牛排、猪排和肉派最有好感,要他离开饭桌,在乌七八黑的夜里出去杀人,那不要了他老命?唯一能让他跟饭桌分家的事是找茅房拉个把小时屎,然后回来继续吃。” “我当然不是指威曼大人亲自动手。他带来三百人,包括一百位骑士。其中任何一位都有可能——” “夜里搞暗杀不合骑士规范,”达斯丁伯爵夫人指出,“况且威曼大人并非唯一在你们的红色婚礼上失去至亲的人。佛雷,你以为‘妓魇’更喜欢你们?若非大琼恩落在你们手中,他早就掏出你的肠子,逼你吃下去了,就像霍伍德伯爵夫人啃手指那样。其他家族也一样,菲林特、赛文、陶哈、史拉特……少狼主身边都有他们的人。” “包括我们莱斯威尔家。”罗杰·莱斯威尔声明。 “以及荒冢屯达斯丁家。”达斯丁伯爵夫人的双唇绽放出野兽般的浅笑,“北境永不遗忘,佛雷。” 伊尼斯·佛雷气得嘴巴颤抖。“史塔克羞辱了我们!你们北境人别忘记这个才对!” 卢斯·波顿揉了揉自己的薄嘴唇。“这样争吵下去毫无意义。”他朝席恩一挥指头,“你走吧。散步时当心点,我们可不想明天找到你挂着血淋淋笑容的尸体。” “遵命,佬爷。”席恩把手套戴回残废的手上,用残废的脚一瘸一拐地离开。 但直到狼时他仍睡不着,于是裹了几层厚羊毛和油腻的毛皮,沿内墙又走了一圈,希望筋疲力尽后能入睡。他腿部自膝盖以下结满冰,脑袋和肩膀是白茫茫一片。站在城墙上,狂风拍面,融雪流下。 宛如眼泪。 就在这时,他听见了号角声。 那是一声悠长压抑的悲叹,逗留在城垛之上,盘旋在夜空之中,令每一个听到它的人打骨髓里发冷。城墙沿线所有哨兵全都转头望向号声传来的方向,不由自主地攫紧长矛。在临冬城毁弃的厅堂和堡垒中,领主们屏气凝神,马儿嘶叫不安,睡觉的士兵在黑暗的角落里辗转反侧。号声刚刚平息,鼓声却又响起:砰——咚、砰——咚、砰——咚。一个名字顷刻间在城中口耳相传,就着寒气里微弱的白色吐息,低沉但迅速地扩散开去:史坦尼斯、史坦尼斯、史坦尼斯、史坦尼斯、史坦尼斯史担尼斯来了、史坦尼斯兵临城下。 席恩浑身潍身发抖。拜拉席恩还是波顿,对他来说毫无区别。史坦尼斯和长城上的琼恩·雪诺达成了谅解,而琼恩会毫不迟疑砍他脑袋。从一个野种手里落到另一个野种手里,真是太讽刺了。如果席恩记得怎么笑的话,铁定会哈哈大笑。 鼓声似从猎人门外的狼林传来。他们就在城外。席恩匆匆地沿城墙走向猎人门,一路遇上二十来个同路人。他们走到城门楼却失望地发现,城外白茫茫的什么也看不见。 “他想把城墙吹倒还是咋地?”战号再度响起时,一个菲林特家的人打趣道,“搞不好他挖出了乔曼的号角咧。” “史坦尼斯会不会傻乎乎地直接攻城啊?”一个哨兵问。 “他又不是劳勃。”一个荒冢屯的兵宣称,“瞧着吧,他会在城外坐等,等着把我们饿死困死。” “我看他会先冻掉自个儿的卵蛋。”另一个哨兵接口。 “我们应该出城决战。”一个佛雷认为。 这样最好不过,席恩心想,你们你扪赶紧出城打仗,到冰天雪地里送死去吧,把临冬城留给我们这些鬼魂。他察觉到卢斯·齊斯·波顿有意一战。公爵大人必须尽快了结当前的尴尬局面。城里人太多,经不起长期围困,而城内诸侯各怀鬼胎。胖子威曼·曼德勒、妓魇安柏、霍伍德家和陶哈家的人、洛克、菲林特与莱斯威尔,这些统统是北方人,在数不清的世代里效忠于子史塔克家族。维系他们的唯一纽带是那个女孩,艾德公爵的血脉。可惜她是个冒牌货,、是一只披着狼皮的羔羊。所以公爵干吗不赶在麾下势力土崩瓦解之前,驱使北方人去跟史坦尼斯拼个你死我活呢?一场雪地里的屠杀,无论谁倒下,都为恐怖堡减轻了压力。 席恩不知公爵会不会让他也上战场。那样的话,他至少可以长剑在手,死得像个男人。拉姆斯不会给他这份解脱,但卢斯公爵会。如果我恳求他的话。我做到了他要求的一切,扮演了自己的角色,献出了那个女孩。 战死是最甜美的解脱。 神木林里,雪仍旧触地融化。蒸汽从温泉池升起,混杂着苔藓、泥土和腐殖质的气息。空中悬挂的温暖迷雾,为树木披上了深色长袍,令它们看起来像是高大哨兵。太阳出来以后,蒸汽腾腾的树林往往挤满了前来向旧神祈祷的北方人,但现在时间还早,这里只属于席恩·葛雷乔伊一人。 树林中央的鱼粱木用那双洞悉一切的红眼睛看着他。席恩站在黑水池畔,在那张雕刻的红色人脸前垂下头。他依旧能听见鼓声:砰——咚、砰——咚、砰——咚、砰——咚。犹如遥远的闷雷,从四面八方席卷而来。 这里的夜没有风,雪花从黑暗冰冷的长天垂直坠落,心树的叶子却沙沙响,似乎在一遍又一遍诉说他的名字。“席恩,”他们低声呼唤,“席恩。” 这是旧神的呼唤啊,他心想,他们认识我。他们知道我的名字。我是葛雷乔伊家族的席恩,艾德·史塔克的养子,曾是他孩子们的朋友和兄弟。“求求您们,”他跪倒在地,“给我一把剑,我只要这个。让我身为席恩而死,而不是臭佬。”热泪滚下脸颊,温暖得难以置信。“我是铁种,来自群屿,是……是派克岛的传人。” 一片孤单的落叶飘零而下,扫过额头,落进水池。红红的叶子有五根手指,好似一只血淋淋的手。“……布兰。”心树呐呐低语。 他们知道,诸神真的知道,他们目睹了我的所作所为。在那奇妙的瞬间,他仿佛看到布兰的脸被刻在鱼粱木的苍白树干上,布兰正用那双红色的眼睛俯视他,目光睿智但却忧伤。布兰的鬼魂附在树上,他心想,可这太疯狂。布兰为何要缠着他不放?他很喜欢那孩子,从没伤害他。我杀的不是布兰,不是瑞肯啊,只是磨坊主的孩子,在那橡果河边的磨坊。“我必须取回两颗人头,否则大家会嘲讽我……取笑我……他们会……” 有人问:“你在跟谁讲话?” 席恩骤然转身,惧怕是拉姆斯找到了他,结果只是几个洗衣妇——霍莉、罗宛和一个他不知名字的女人。“是鬼魂,”他口不择言、慌忙地说,“鬼魂在跟我说悄悄话。他们……他们知道我的名字。” “变色龙席恩。”罗宛揪住他耳朵,用力地拧。“你必须取回两颗人头,是吗?” “否则大家会嘲讽他。”霍莉道。 她们根本不明白。席恩挣脱开。“你们要干什么?”他质问。“我们要你。”。第三个女人用深沉的嗓音说。她年纪更大,头发里有了灰丝。 “我不是告诉你了吗,我想碰你,变色龙。”霍莉微笑道。她握着一把刀。 我可以尖叫呼救,席恩想,一定会有人听见。城里到处是全副武装的士兵。当然,在有人施以援手前他就会死,他的血会浸进土壤,滋养这棵古老的心树。这不挺好的吗?“那就来吧,”他说,“杀我吧。”他声音里的绝望多过挑衅。“来吧,动手啊,像杀其他人那样杀了我。就像杀黄迪克那样。我知道是你们干的。” 霍莉笑道:“怎可能是我们呢?我们只是女人,有奶子有洞,等着被人干,绝对不咬人。” “野种伤害过你?”罗宛问,“砍了你的手指,是吧?剥了你脚趾头的皮?敲碎了你的牙齿?好个可怜孩子。”她拍拍他的脸。“我向你保证,这种事再不会发生了。你向诸神祈祷,而他们派出了我们。你想身为席恩而死?我们可以满足你的愿望,赐予你迅速平静的死亡,不带一丝痛苦。”她脸上也浮现出微笑。“但你首先得为尔贝唱首歌。他正等着你呢。” 第四十七章 提利昂(十) “第九十七号,”拍卖师凌空一甩鞭子,“一对受过良好训练的娱乐侏儒。” 拍卖场就建在褐色的斯卡扎丹大河注入奴隶湾的河口处。提利昂·兰尼斯特闻到空气中的咸味,混合了奴隶围栏后粪沟散发的恶臭。说实话,他觉得炎热尚可忍耐,但这里的湿气太难受了,空气好像湿漉漉的厚重毛毯般盖在他的头和肩膀上。 “附赠一只猪和一条狗,”拍卖师宣称,“它们是侏儒的坐骑,配套赠送。你可以让他们在宴会上为客人表演,也可以把他们当私人弄臣。” 买家们坐在木制长凳上喝果汁,有些人身边还有奴隶打扇。他们大都穿着托卡长袍,这是奴隶湾内血统高贵的贵族特有的风雅服饰,把他们与其他阶级区分开来。其他人穿得较为普通:男性穿束腰外衣和兜帽斗篷,女性穿彩色丝衣——女祭司和妓女看起来都差不多,在这远东地区,很难将两者区分开。 长凳后站了群西方人,他们彼此打趣,嬉笑着评论拍卖会。提利昂知道,他们是佣兵。他看见了长剑、小刀、匕首、飞斧及斗篷下的锁甲。就头发、胡子和五官来看,这些大都来自自由贸易城邦,但有少数可能是维斯特洛人。他们也是买家?还是单单来看热闹的? “哪位先出价?” “三百。”一位坐在古董样式的肩舆里的主妇叫道。“四百。”一位像海怪一样摊开身子占据了整个轿子的渊凯大胖子加价。此人裹着带金流苏的黄丝袍,看起来有四个伊利里欧那么肥。提利昂怜悯那些抬他轿子的奴隶。至少我不用干这个,身为侏儒还是逐是有光可沾。 “再加一枚。”穿紫色托卡长袍的老太婆说。拍卖师厌烦地瞪了她一眼,但没拒绝报价。 “赛斯拉·科荷兰号”的船奴已被一一出售,价格从五百到九百银币不等。经验丰富的海员是很有价值的财产,当奴隶贩子们杀上残破的平底商船时,他们都没反抗,因为这不过意味换个主人。几名船副是自由人,之前水边寡妇已分别写过保证书,承诺若有意外发生,会出钱赎回他们,所以他们安然无恙。三名幸存的圣火之手即将被出售,但身为光之王的奴仆,他们将来也可指望被红神庙赎回。他们脸上的火焰刺青就是保证书。 没人关心提利昂和分妮的死活。 “四百五十。”有人叫道。 “四百八十。” “五百。” 有的买家用高等瓦雷利亚语出价,有的则用混杂了瓦雷利亚语的吉斯话,还有少数几个人只是伸出一根指头、扭扭手腕或挥挥彩绘折扇示意。 “还好他们让我俩待在一起。”分妮低声说。 奴隶贩子恶狠狠地瞪着他们。“不许说话。” 提利昂挤了分妮的肩膀一下。他浅金和黑色相间的头发纠结起来,贴在额上,也垂到后背破烂的衣服上,被汗水和干血凝结。他没蠢到像乔拉·莫尔蒙那样跟奴隶贩子对着干,却也不免于受鞭子的惩罚——原因自是祸从口出。 “八百。” “再加五十。” “再加一枚。” 啧啧,我俩加起来差不多跟水手等价了,提利昂饶有兴味地想,按体重计算,说不定还更值钱咧。不过买家想要的也许只是美女猪罢。训练有素的猪可稀罕得很。 越过九百枚银币的关口后,竞价慢了下来。到九百五十一(仍出自那老太婆之口),没人再加价。不过拍卖师自有办法,他认定只要侏儒们当众露一手,价格自会抬上去。于是嘎吱和美女猪被领上平台。在既无鞍配又无缰绳的情况下不驱使它们是个棘手活,母猪刚撒腿开跑,提利昂就从它背上摔下来,摔了个狗啃泥。买家们哄堂大笑。 “一千。”巨胖率先加价。 “再加一枚。”老太婆跟进。 分妮笑得合不拢嘴。受过良好训练的娱乐侏儒。她父亲一定在某个专为侏儒设立的小号地狱里赞许她。 “一千二百。”黄衣巨胖叫道。他身边的奴隶递给他一杯饮料。他是喝柠檬水长大的吧。那双死盯着拍卖场的黄眼睛让提利昂浑身不自在。 “一千三百。” “再加一枚。”老太婆说。 家父常说兰尼斯特家的人以一当十,身价不同。 到一千六百枚银币时竞价速度又缓下来,所以奴隶贩子邀请买家们上前查看两名侏儒。“女的很年轻,”奴隶贩子保证,“可以让他俩交配,生下的崽儿也可以卖钱!” “他缺了半个鼻子,”老太婆一上前就抱怨,爬满皱纹的脸上露出不悦的神情。她有蛆虫般的惨白皮肤,裹在紫色托卡长袍里活像颗发霉的李子。“眼睛也不对称。是个残货。” “夫人您没发现我最棒的部分。”提利昂握着裤裆,露骨地暗示。 丑老太婆怒得嘶声尖叫,提利昂则背上吃了一鞭,痛得双脚跪地。嘴里又有血味。他咧嘴笑笑,啐了一口。 “二千。”长凳后忽然传来新的报价。 佣兵要个侏儒来干什么?提利昂挣扎着起身,想瞧个清楚。这位新买家年纪颇大,一头白发,但身材高大匀称,有皮革般坚韧的棕肤和剪短了的灰白相间胡须。他褪色的紫袍下挂了把长剑和一排匕首。 “二千五百。”这次是个女孩的声音:一个个子矮小、丰乳粗腰、穿着华丽盔甲的女孩。她精雕细刻的黑钢胸甲上,用金线描绘出一只爪子垂着锁链的鹰身女妖。两名奴兵用盾牌将她抬到齐肩高度。 “三千。”棕肤男人越众而出,他手下的佣兵为他推开买家们,清出道路。来啊,再近点儿。提利昂懂得如何应付佣兵,事情很清楚,此人决非买他来席间作乐。他知道我是谁,想把我买下带回维斯特洛转卖给我老姐。侏儒擦了擦嘴,以掩饰笑容。瑟曦和..七大王国远隔重洋,途中有太多事可能发生。我策反过波隆,找准机会,这个人也逃不出我的手掌心。 三千枚银币的价格让老太婆和盾牌上的女孩望而却步,但黄衣巨胖不肯罢休。他用黄灿灿的眼睛掂量着佣兵,从满嘴黄牙里弹出舌头,说:“我出五千枚银币。” 佣兵皱紧眉头,耸了耸肩,转身就走。 七层地狱。提利昂很确定自己不想成为这条超级黄腹鱼大人的财产。只消看看他陷在轿子里的样子——蜡黄色肉山长着猪一样的黄眼睛,大如美女猪的乳房在丝衣下起起伏伏——就让他浑身寒毛直竖。对方身上的味道令远在台上的他都无法忍受。 “如果没有更高报——” “七千。”提利昂大喊。 长凳上的众人又是哄堂大笑。“这侏儒想买下自己耶。”盾牌上的女孩说。 提利昂给了她一个色迷迷的微笑。“没办法呀,聪明的奴隶选择聪明的主人,可你们看上去都像白痴。” 买家们笑得更欢了。拍卖师皱起眉头,犹豫不决地握住鞭子,不知是该打还是不打,怎样更有利。 “五千枚银币对我是天大的侮辱!”提利昂高声宣告,“我会比武、会唱歌、会讲笑话。我可以跟你们的老婆上床,包她爽得浪叫连连。或者上你们敌人的老婆也行,有比这更直接的羞辱吗?此外,给我把十字弓,我摇身一变就成了高级刺客,在席瓦斯棋桌上,三倍于我身材的人我也能杀得他落花流水、片甲不存。我甚至略通厨艺。罢了罢了,我出一万枚银币买我自己!我说话算话,不打诳语,我老爸从小就教育我做人要做到有债必还!” 听到这话,紫袍佣兵猛地回头,目光穿过一排排买家,对上提利昂的眼睛。然后他笑了。他的笑容很温暖,侏儒心想,也很友善。但是天哪,他那双眼睛多么冷酷。或许栖身于他名下不见得是个好主意。 黄胖子在轿子里费力地蠕动了几下,圆饼般的大脸上浮现出不耐烦的神情。他用吉斯卡利语低声说了几句,提利昂虽听不懂,但话中的尖酸语气是明显的。“没人报价吗?”侏儒昂起头,“我给出凯岩城的全部金子!” 这回他听到了鞭子破空声,如此尖细锐利。他闷哼了一声,但没有倒下。他想起旅程开始时,操心的只是选哪种葡萄酒来搭配蜗牛早茶。追逐魔龙落到这步田地。他不自禁地笑出声,喷了前排买家一脸的鲜血和唾沫。 “成交。”拍卖师宣布。之后他又打了侏儒,仅仅是因为可以这么做。这次提利昂被打倒在地。 一名守卫上前把他拽起来,另一名守卫用长矛柄将分妮赶下平台。下一个奴隶已被带上去了。那是个十五六岁的女孩,不是“赛斯拉·科荷兰号”上的人,提利昂不认识。年龄与丹妮莉丝·坦格利安相仿。奴隶贩子三两下便把她扒光。至少我们没受这种羞辱。 提利昂越过渊凯人的营地,望向弥林的城墙。城门看起来好近……如果奴隶围栏里的传言属实,弥林仍是自由民的城市。在那些龟裂的城墙后面,奴隶贸易和奴隶制度被统统废止。他只消跑到城门前,找法子穿过去,便又能成为自由人。 可那样做就不得不丢下分妮。即便带上分妮,她也舍不得她的猪和狗。 “还不算太糟,对不?”分妮小声道,“他花大价钱买下我们,他真好心,对不?” 只要我们能让他开心。“我们很值钱,他不会亏待我们的。”他让她安心。刚才那两鞭打得他背上鲜血淋漓。等看腻了我们的表演……我们确实只会两手功夫…… 新主人的管家赶着一辆骡车,和两个士兵一起等着接收他们。管家有张长长的窄脸,满下巴的胡子用金线系住,刻板的红黑色头发从额头伸出,打理成两只带爪子的手的模样。“多可爱的小东西,”他说,“让我想起了自己的孩子……可惜啊,小家伙们死得早。我会好好照顾你们的,报上名字吧。” “分妮。”她怯生生地悄声说。 兰尼斯特家族的提利昂,凯岩城的合法主人,你这鼻涕虫。“耶罗。” “无畏的耶罗,欢乐的分妮,你们现在属于英勇高贵的亚赞·佐·夸格兹了。你们的主人既是学者也是战士,身居渊凯贤主大人之列,广受尊敬。有这样一位宽厚仁慈的主人,是你们的福气,你们可以把他当成自己的父亲。” 求之不得咧,提利昂心想,但他管住了嘴巴。毫无疑问,他们很快就要在新主人面前献艺,他可不能再挨鞭子。 “你们的父亲最爱他的特殊珍藏,他会宠爱你们的。”管家滔滔不绝,“至于我嘛,就把我当成小时候照顾你们的保姆吧,我的孩子们都管我叫保姆。” “第九十九号,”拍卖师宣布,“一名战士。” 女孩很快就卖掉了,而且立刻被驱赶到新主人那边,她紧抓着衣服,遮住小胸脯上的粉红乳头。两名奴隶贩子把乔拉·莫尔蒙牵到台上接替她。骑士除了腰布外一丝不挂,背上遍布鞭痕,鼻青脸肿得几乎无法辨认,手腕和脚踝都被铁链锁住。报应,早知今日,当初何苦如此待我。提利昂心想,但他发现大个子骑士的悲惨遭遇并不能让他快慰。 铁链缠身的莫尔蒙依旧是个危险人物。举重若轻的身材、粗壮的胳膊和结实的肩膀,再加上覆满胸膛的粗黑胸毛,让他看起来像头野兽。他瘀青的双眼,在那肿得不成样的脸上成了两个黑幽幽的池塘。他一边脸颊上有个恶魔面具的烙印。 当奴隶贩子们涌上“赛斯拉·科荷兰号”时,乔拉爵士挺剑迎击,在被制服前手刃了三人。奴隶贩子们很乐意杀他偿命,但他们的船长不许,因为厉害的战士能卖个好价钱。船长命人用铁链把莫尔蒙绑在一支桨上,鞭打到半死,又用饥饿来折磨,还给他打上烙印。 “这是条好汉,高大髙大强壮,”拍卖师宣布,“斗志昂扬,在竞技场里干架大有前途。咱们起价三百如何?” 没人出价。 莫尔蒙对台下鱼龙混杂的买家熟视无睹,他的视线越过营垒,紧锁远方的城市,那自远古矗立聶立至今的多彩砖墙。提利昂能读懂他脸上的神情,跟翻书一样容易:咫尺天涯。这可怜虫回来得太晚了。之前围栏边的守卫大笑着告诉奴隶们,丹妮莉丝·坦格利安已经成婚,纳弥林本地的奴隶主为王,新国王富有高贵。等和平协议正式签署后,弥林便会重开竞技场。奴隶们坚持认为守卫说谎,认定丹妮莉丝·坦格利安不可能跟奴隶贩子妥协。他们叫她“弥莎”,别人告诉他这是“母亲”的意思。他们口耳相传,说银女王很快会出城开战,击破渊凯人,解放大家。 是啊,她还会分给我们一人一块柠檬蛋糕,亲吻我们,神奇地治愈所有伤口呢,侏儒心想。对天降神兵的可能性,提利昂不抱任何希望;若情非得已己,他宁可自我解脱。藏在他靴子里脚趾间的蘑菇足以毒死他和分妮两人,嘎吱和美女猪则得自求多福了。 保姆还在训诫主人的新财产。“叫你们做什么就做什么,没说过的就不能做,只要乖乖听话,就能活得像小少爷。胖嘟嘟的,人见人羡……”他向他们担保,“如果不听话……但你们是不会不听话的,对不对?我亲爱的孩子。”他伸手捏了捏分妮的脸。 “降到二百,”拍卖师说,“这是条好汉哪,他值三倍这个价!当保镖多合适!没人敢再招惹你!” “来吧,小朋友们,”保姆说,“让我带你们参观新家。等回到渊凯,你们会住进夸格兹的黄金金字塔,用银盘子进餐;不过在这里我们跟士兵住在一起,生活只能简朴些。” “有人愿出一百吗?”拍卖师带着哭腔。 价格继续下降,直到五十枚银币才有个穿皮围裙的瘦子报价。“再加一枚。”穿紫色托卡长袍的老太婆随即跟进。 一个士兵举起分妮,放到骡车后面。“那老女人是谁?”提利昂问士兵。 “扎哈娜,”对方回答,“她手下尽是些用来送死的廉价战士,专给英雄捧场的。你的朋友命不长了。” 他不是我朋友,但提利昂·兰尼斯特发现自己转向保姆:“你不能让她得到他。” 保姆眯眼看他。“你在聒噪些啥?” 提利昂伸手一指。“我们的表演缺不了他。这叫《狗熊与美少女》,乔拉是狗熊,分妮是美女,我是去拯救她的英勇骑士。我会在他身边跳来跳去,揍他的蛋蛋。这场戏精彩极了。” 管家眯眼瞧向拍卖台。“他?”乔拉·莫尔蒙的价格已己攀回二百枚银币。 “再加一枚。”穿紫色托卡长袍的老太婆高叫。 “你的熊,我知道了。”保姆一溜烟挤过人群,凑到轿上的渊凯黄胖子身边,弯腰附耳报告。他主人听了点点头,满下巴的赘肉抖了抖,接着扬起扇子。“三百。”他气喘吁吁地说。 老太婆扇扇鼻孔,别开了脸。“你干吗这样做呀?”分妮用通用语问他。 问得好,提利昂心想,为什么呢?“你的表演花样太少,戏班子都得有只会跳舞的熊。” 她谴责般看了他一眼,坐回骡车后面,环住嘎吱,当那条狗是全世界她唯一的真心朋友。说不定真的是。 保姆带着乔拉·莫尔蒙回来了,两名奴兵把他丢到骡车上两名侏儒之间的地方。骑士没反抗。听到女王结婚的消息,他崩溃了,提利昂意识到,简单的一句流言,达成了之前拳头、鞭子和棍棒都无法达成的目标——它摧毁了他。我该让老太婆买走他,他现在就跟胸甲上的乳头一样没用。 保姆爬到骡车前头,提起缰绳,领大家穿过围城军营,去他们的新主人、高贵的亚赞·佐·夸格兹的住处。四名奴兵跟着车走,一边两个。 分妮没哭,但眼睛红红的,神情凄苦,始终没从嘎吱身上抬头。她以为掩耳盗铃就万事大吉么?乔拉·莫尔蒙倒是戴着铁镣扫视—切,但满腹思绪的他视而不见。 只有提利昂把所有人和事瞧了个仔细。 渊凯人其实没有统一的大营,上百处分散的营地拼凑在一起,大致呈新月形包围了弥林城。这是一座丝绸和帆布之城,城里有大街小巷、旅馆妓院、富人区与贫民窟。在前线和海湾之间,无数帐篷像黄蘑菇从土地中冒出来,有的又小又脏,只是一块用来遮阳挡雨的、污溃斑斑的帆布,但也有足以容纳百人的军营帐篷,以及宫殿般宏大、帐顶杆子上立着闪闪发光的鹰身女妖的丝帐。有的营地秩序井然,以篝火为圆心,呈圆形分布,武器盔甲堆在内圈,马匹拴在外围;但大部分营地一片混乱。 弥林周围是寸草不生的干燥平原,地势一马平川。但渊凯人用船从南方运来木材和兽皮,就地搭建了六座巨大的投石机——除开临河那一面,城市的其他三面每面安置了两座。投石机旁准备了堆积如山的碎石和随时可点燃的沥青桶、树脂桶。一个在车边步行的兵看见提利昂盯着投石机看,便自豪地介绍起它们的名字:屠龙者、老泼妇、女妖之女、邪恶姐妹、阿斯塔波的鬼魂和马兹达罕之拳。这些投石机高达四十尺,是围城营地里最醒目的地标。“龙女王看见它们就屈膝投降了,”那士兵吹嘘道,“靠着吸希茨达拉的老二才保住小命哟,否则我们会把城墙砸个粉碎。” 提利昂看见有奴隶遭到鞭打,一鞭又一鞭,背上血肉bbr>99lib?模糊。一队人戴着铁镣行军,每走一步都哗啦作响,他们虽然带着长矛短剑,却被铁链连住了手腕脚踝。空气中弥漫着烤肉香味,有人在锅边生剥狗皮。 他还看见了死人,听见垂死之人的呻吟。飘散的烟雾中,在马味和刺鼻的咸味之外,有血和屎的恶臭。这里正流行瘟疫,他眼看着两个佣兵把另一个佣兵抬出帐篷,他的手不禁抽搐了一下。父亲说过,对军队而言,疾病远比战斗可怕。 眼前所见,都在催促他尽快逃跑。 但走出四分之一里后,他不得不再作打算。眼前有群人围住了三个逃亡奴隶。“我知道我的小宝贝们会很乖很听话的,”保姆说,“瞧瞧逃跑是什么下场吧。” 逃亡奴隶被吊在一排梁木上,两个抛石手正拿他们当靶子。“脱罗斯人,”一名守卫向他们介绍,“全世界最好的抛石手。他们用软铅球代替石球。” 提利昂一直怀疑抛石索的功用,弓箭的射程远多了……但他之前没见过脱罗斯人使用抛石索。如今亲眼所见,他们的铅球造成的伤害比其他人用的光滑石球要大得多,弓箭就更不能比了。一颗铅球砸中俘虏的膝盖,骨头爆开,血浆四溅,那人的小腿只剩一条暗红色肌腱与大腿相连。噢,他没法再逃跑了,提利昂看着对方惨叫连连,心里一边想。晨风中的惨叫和营妓的嬉笑,以及那些下注抛石手会失手的人的咒骂混合在一起。分妮别过了头,但保姆抓住她下巴,硬是将她掰回去看。“看好了。”他命令,“你也一样,狗熊。” 乔拉·莫尔蒙抬头冷眼瞪着保姆,提利昂发现他胳膊上青筋暴突。他想掐死这奴隶主,连累我们一起送命。但最终骑士只是苦着脸,转头去看那血腥的惩罚。 东方。隔着晨间的热气,弥林城宏伟的砖墙就在东方闪烁。那是这帮可悲的傻瓜想逃去的地方。可那里以后还会是避难所吗? 在保姆重提缰绳之前,这三个渴求解放的人都已痛苦地死去。骡车吱呀呀地继续前进。 他们主人的营地位于“老泼妇”的东南方,几乎就在投石机的阴影下,占地甚广。所谓亚赞·佐·夸格兹的“简朴营房”结果是座柠檬色丝绸宫殿,由九座大帐相连而成,各帐中央的杆子上都立着一个在阳光下闪耀的镀金鹰身女妖像。许多小帐篷如众星捧月般环绕着大帐。“那些是服侍我们高贵主人的厨子、小妾、战士和他不重视的次要亲戚的住处。”保姆告诉他们,“但小宝贝们你们可有福了,你们可以住进亚赞的帐篷。他要看紧自己的珍藏,这样才能安心。”他朝莫尔蒙皱皱眉,“狗熊,你不能进去。你又大又丑,得用铁链拴在外头。”骑士没答话。“不过首先,要给你们戴项圈。” 项圈是铁制,为装饰效果稍稍镀了金,上面用瓦雷利亚符文刻了亚赞的名字,还在耳朵下对应的位置安了一对小铃铛,好让佩戴者每走一步都发出悦耳铃声。乔拉·莫尔蒙保持着阴郁的沉默,在戴项圈过程中没说什么,但武器师傅给分妮戴项圈时她哭了。“这太沉了。”她抱怨。 提利昂捏捏她的手。“纯金的哟,”他撒谎,“在我们维斯特洛,贵妇人做梦也想拥有这样的首饰。”项圈至少比烙印好,项圈可以摘下来。他不由得又想起雪伊,想起他用金手项链用力勒她喉咙。当项链勒得越来越紧时,就是这样金光闪闪的。 戴完项圈,保姆将乔拉爵士的链子拴在营火旁的木粧上,自己带两个侏儒进了主人的帐篷,去找住处——那是一个用层层黄丝帘与主帐隔开,铺了地毯的小角落。他们跟亚赞的其他珍藏同住,包括一个有扭曲多毛的山羊腿的男孩,一个玛塔里斯来的双头女孩,—个长胡子的女人和一个弱不禁风、外号“甜心”的人,此人的裙服上装饰着月长石和密尔蕾丝。“你们猜咱家是男是女呢?”介绍到甜心时她问侏儒们。接着她掀开裙子,让他们好好瞧瞧她的下身。“咱家又男又女哟,主人最亲咱家了。” 这是个怪物马戏团,提利昂意识到,不知诸神躲在哪里哈哈大笑。“你真可爱,”他赞美紫发紫眼的甜心,“但离我们两个还有点距离。” 甜心听了吃吃傻笑,保姆却没被逗乐。“把你那点笑话留到今晚为高贵的主人表演时再说。若你能逗他开心,自然重重有赏,如若不能……”他扇了提利昂一巴掌。 “你们得防着保姆点儿,”管家离开后,甜心告诫,“他是这儿真正的魔鬼。”长胡子的女人操一口他无法理解的变种吉斯卡利语。山羊男孩用的是水手间的粗嘎喉语,即所谓“贸易黑话”。双头女孩是个弱智——她的一颗头只有橙子大,根本不具备语言能力;另一颗头长着尖牙利齿,无论谁靠近她的笼子,那颗头都会趋前咆哮。但甜心精通四种语言,包括高等瓦雷利亚语。 “主人是什么样的人呀?”分妮急切地追问。 “他长了对黄眼睛,身上很臭。”甜心答道,“十年前他去了索斯罗斯,之后内脏就开始腐烂。只要能让他忘掉自己正慢慢死去的事实,哪怕是一小会儿,他也会重赏你的唷。记住,千万不能拒绝他的任何要求。” 他们只有一下午时间准备。亚赞的贴身奴隶在澡盆里倒满热水,让侏儒们洗澡——分妮先来,然后是提利昂。洗完后,另一名奴隶为他背上的鞭伤敷了一种很刺激的油膏,以防坏疽滋生,上面又盖上一层凉膏。分妮的头发被剪短了,提利昂也修了胡子,他俩还得到软拖鞋和新衣服。衣服样式朴素,但很干净。 夜幕降临后,保姆回来吩咐他们穿上表演用的全身甲。亚赞要宴请渊凯大元帅,高贵的亚克哈兹·佐·亚扎克,而他们将上场表演。“需要我把狗熊放出来吗?” “今晚不用,”提利昂说,“我们今天先为主人比武,跟狗熊有关的演出留着下次吧。” “就是这样。你们蹦跶完后,就负责倒酒服侍。千万不能洒在客人身上,否则有你们好受的。” 晚宴上首先上场的是个变戏法的,接着是一组三人翻筋斗,随后是羊腿男孩。他伴随一位亚克哈兹带来的奴隶吹的骨笛,用蹄子跳了段怪舞。提利昂半心半意地想询问那奴隶是否会吹《卡斯特梅的雨季》。在等待期间,他把亚赞及其宴请的客人们瞧了个清楚。坐在荣誉高位左顾右盼的人形梅干无疑就是渊凯大元帅,此人的威严程度跟一坨稀屎不相上下。他左右有十几位渊凯将领,还有两个佣兵头子列席,这两人都带了十几个佣兵。其中一位是文雅的灰发潘托斯人,一身丝衣,但破烂的披风是由几十条撕扯下来的染血布条缝成;另一位就是今天上午打算买他的棕肤佣兵,有灰白相间的胡子。“棕人本·普棱,”甜心报出他的名字,“次子团团长。” 不仅是维斯特洛人,还是普棱家的,越发妙了。“接下来轮到你们上,”保姆嘱咐,“我的小亲亲呀,制造点气氛哟,不然你们一定会悔不当初。” 提利昂的技巧尚不及已故便特的一半,但至少他懂得如何骑猪,也知道在该摔下去时从猪身上摔下去,打个滚再跳起来。事实证明这就够了。对于这帮名义上指挥大军围困弥林、实际百无聊赖喝得醉醺醺的渊凯将领们而言,欣赏两个小矮人拿木制武器比画,就跟维斯特洛贵族在君临城中乔佛里的婚宴上看到类似表演时一样愉快。把快乐建立在他人的悲惨之上,提利昂心想,算是人类少有的共通语言。 每有侏儒从坐骑上摔下,或吃了一记打,他们的主人亚赞笑得最响也最久,而他一笑整个巨大的身躯就开始颤抖,好似一坨地震中的板油。其他客人会先看亚克哈兹·佐·亚扎克的反应。大元帅如此衰弱,以至于提利昂担心他笑一笑就可能没命。当他打飞分妮的头盔,头盔掉在一位穿着绿金条纹托卡长袍、脸色阴沉的渊凯将领膝上时,亚克哈兹发出小鸡般的咯咯笑声。那将领抓向头盔,结果抓碎了一个大紫瓜,于是更生气了,喘着粗气的脸涨成紫色。他转向东道主,低语了几句,亚赞得意地朝他笑,还舔了舔嘴唇……但提利昂发现,那对狭长的黄眼睛里有一丝怒意闪过。 之后侏儒们脱去木盔甲和里面汗津津的衣服,换上崭新的黄色上衣,担任席间侍酒。提利昂负责倒紫色葡萄酒,分妮倒水。他们端着壶子奔来跑去,拖鞋轻擦在厚厚的地毯上。这工作看起来容易做起来却不简单,没多久他的腿就酸得厉害,背上的某道伤口又开始渗血,鲜血渗透滲透了亚麻布料。提利昂咬住舌头,继续倒酒。 大多数客人当他们是一般奴隶,毫不在意……但某位醉得不轻的渊凯人建议亚赞让两名侏儒当场交配,另一人则要提利昂讲述丢鼻子的故事。我把它插进你老婆那个洞里,却被她夹掉半边,提利昂几乎冲口而出……但船上经历的风暴让他明白自己并不想死,所以他改口答道:“是为了惩罚我的傲慢,大人。” 接着一位穿虎眼流苏的蓝色托卡长袍的大人回忆起提利昂曾在拍卖台上自吹席瓦斯棋艺。“让我来测试一下。”这人宣布。于是棋桌棋子很快摆上来,但没下几回合,这人就满脸通红地掀了棋桌。他恼怒地一挥手,撒得棋子满地都是,其他渊凯人哄堂大笑。“你该让他赢的。”分妮悄悄告诉他。 棕人本·普棱笑呵呵地扶起棋桌。“跟我试试吧,侏儒。我年轻时,次子团和瓦兰提斯有合约,我在那里学会了下棋。” “我只是个奴隶,我高贵的主人才能决定我何时陪谁下棋,”提利昂转向亚赞,“主人您的意思?” 高贵的黄胖子似乎颇感有趣。“你下什么注,团长?” “我赢,这奴隶归我。”普棱说。 “不行,”亚赞·佐·夸格兹立刻回答。“但你若战胜我的侏儒,可以获得我买他的价钱。用金币支付。” “一言为定。”佣兵答应。地上散落的棋子被拾起来,他们坐下对弈。 提利昂赢贏了第一局,普棱赢臝了第二局——佣兵在第二局将赌注翻了倍——到第三局摆棋时,提利昂抽空仔细研究了对手。此人一身棕肤,脸颊和下巴被剪得极短的灰白粗硬胡须覆盖,沟壑交错的皱纹和几道伤疤点缀在他脸上,令他看起来面相和蔼,笑起来更显慈祥慈样。他模样就像个忠实的家臣,提利昂意识到,像人人都爱的可靠叔叔,总是态度温和,装满了奇妙的故事和长辈的智慧。可惜全是伪装,微笑并未触及普棱的眼睛,那双眼睛小心翼翼地隐藏着他贪婪的本性。这个人是饥渴而又警觉的。 佣兵的棋艺其实不比刚才的渊凯将领高出多少,但他定力很强,城府极深,不若先前那人鲁莽躁进。他的布局每次都不同,但实质一致——思想保守,被动防御。他下棋并非一心求胜,提利昂发现,首先追求不输。这个策略在第二局奏了效,当时提利昂分散力量轻率出击,结果铩羽而归。但在第三局、第四局和第五局时,提利昂已己适应了对方的战术,于是连续获胜。 第五局末尾,提利昂摧毁了对方的要塞,屠杀了对方的龙,又用大象和重骑兵前后包围。普棱抬头笑道:“耶罗又胜一局。四连胜。” “是三连胜。”提利昂用龙完成致命一击。“我只是比较幸运,团长大人,或许下次比试前您该摸摸我的头,沾上我的好运气。”不过呢,你别想胜过我。他咧嘴笑着从席瓦斯桌边退开,重新拿起酒壶给大家倒酒。比试的结果是亚赞·藏书网佐·夸格兹发了笔横财而棕人本·普棱损失惨重,但他那巨胖无比的主人似乎并不在意——黄胖子看到第三局就已醉到不省人事,高脚杯从他黄色的手指中滑落,酒液浸湿了地毯。或许他醒来时会高兴的。 一对魁梧的奴隶扶着亚克哈兹·佐·亚扎克大元帅离席后,其他客人也借机纷纷告辞。等人走空,保姆回来通知奴隶们可以用主人吃剩的饭菜饱餐一顿。“快点儿吃,你们睡觉前要全部打扫干净。” 提利昂跪在地上,努力擦拭高贵的亚赞在他高贵的地毯上留下的那块酒渍。他的腿酸痛得要命,背上的鞭伤更是火辣辣的。管家用鞭柄轻拍他的脸。“耶罗,你干得很好。你和你老婆都是好样的。” “她不是我老婆。” “那就是你的婊子喽。你们两个,都给我起来。” 提利昂摇摇晃晃地起身,一只腿不住打颤。又抽筋了,多亏分妮伸手扶住,这才没倒下。“我们做错了什么?” “你们干得很好,”管家说,“保姆我不是保证过吗,只要你们讨得父亲欢心,就重重有赏?现在机会来了,瞧啊,高贵的亚赞对他的小珍藏一见钟情,但亚克哈兹·佐·亚扎克说,如此滑稽的好物竟由他独享,未免太自私。于是你们欢呼吧!为庆祝和平协议签署,你们有幸在达兹纳克的大竞技场里比武,在数千观众面前演出!不,是数万名!噢,到时候大家该笑成什么样呀!” 第四十八章 詹姆 鸦树城历史悠久,古老的筑城石上覆了厚厚的笞藓,墙上密布的蜘蛛网如老妪腿上的琐碎血管。城堡正门两侧有两座巨型塔楼,城墙的各个角落由较小的塔楼保护。塔楼都是方形结构。近代的塔楼多筑成筒形或半月形,以利用曲面弹开投石机发射的飞石,可惜鸦树城落城太早,尚没有这项创新。 城堡居高临下,统治着肥沃辽阔的峡谷,无论在地图上还是人们口中,这里都被称作布莱伍德谷,意为“黑木谷”。就名称而论,“谷”是毋庸置疑,树木却无从谈起。几千年来,不管黑木头、棕木头还是绿木头,这里一根都没有,人类的斧头早已把峡谷清得干干净净。远古时代橡木矗立之地,如今是磨坊、民居和庄园的所在。光秃秃的土地泥泞不堪,点缀着正在融化的堆堆积雪。 不过城堡墙中,却有一小片树林,因为布莱伍德家族依然崇拜旧神,遵循安达尔人来维斯特洛之前先民们的习俗。据说神木林中有些树的年龄跟那些塔楼一样古老,尤其是那棵参天的鱼梁木大心树,它的枝条十几里外都能看见,好似枯瘦嶙峋的手指抓向天空。 当詹姆·兰尼斯特带着随行卫队逶迤穿过起伏的丘陵、进入峡谷时,环绕鸦树城的田野、农场和果园早已成为焦土——他们只看见泥巴、灰烬和焦黑的断壁残垣。这片废土中长出的不是庄稼,而是野草、荆棘和荨麻。放眼四望,詹姆到处都能欣赏到父亲的杰作。路旁尸骨累累,其中多是羊骨,但也有马骨、牛骨,乃至人的头骨。他还发现了一具无头骷髅,被疯长的野草填满了胸腔。 鸦树城不若奔流城一样遭到大军层层封锁,这里的围城战是若干世纪以来轻车熟路的戏码的又一次上演。杰诺斯·布雷肯麾下顶多有五百名士兵,而詹姆既没看见攻城塔,也没发现撞锤或投石机。布雷肯显然无意攻打鸦树城的城门或强袭那高耸厚实的城墙——既然城堡断了外援,他便乐得用饥饿战术来对付老冤家。围城之初无疑有过各种摩擦交火、箭弩对射,但如今战事拖了半年,没人再有力气做那些事。于是一成不变的例行公事麻木地循环,军纪也逐渐松弛下去。 早该结束了,詹姆·兰尼斯特心想。兰尼斯特军占领奔流城后,鸦树城已成为少狼主那短命王国里最后一个据点。待降服鸦树城,他在河间地的差事也将告一段落,届时他可以返回君临。返回国王身边,他提醒自己,另一个声音却在悄声说:返回瑟曦身边。 他终究会面对她——只要总主教没在他回都城之前就把她处决。“立刻回来吧,”她信中写道,那封信他在奔流城让小派烧了,“帮助我,拯救我,我比任何时候都更需要你。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立刻回来吧。”詹姆相信她的确需要他,至于其余的话……就我所知,她和蓝赛尔、奥斯蒙·凯特布莱克,甚至月童上床……况且就算他回去,又有什么用呢?她的罪名桩桩是实,他却没有用剑的手来拯救她。 当他的队伍排成整齐队伍、踏过田野时,哨兵们的目光里好奇多过警惕。没人吹响警号,这倒有助于詹姆的计划。他直奔布雷肯伯爵的帐篷而去,那是营地里最大的帐篷,恰当地搭建在小溪边的平缓丘陵上,可以清楚地监视鸦树城的两道城门。 帐篷和帐篷中央杆子上飘扬的旗帜都是棕色,旗帜中央绣了个金黄色盾牌,盾牌里是布雷肯家族的红色骏马纹章。詹姆命众人下马,交代他们可以自由活动。“你们两个在这等,”他告诉他的掌旗官,“待会跟我去办事。我一会就出来。”詹姆跳下“荣誉”,大步迈向布雷肯的帐篷,腰上长剑在剑鞘里摇晃作响。 眼看他径直走来,帐门站岗的两名守卫忧心忡忡地交换了一个眼神。“大人,”其中一名守卫说,“需要我们通报吗?” “我自己通报,”詹姆用金手掀开帐门,低头闯进去。 他们干得正欢,云雨呻吟间谁也没注意到他。女人紧闭眼睛,双手紧抓布雷肯背上的粗糙棕毛,他插一下她就喘一次;老爷的头则埋进了女人的双乳间,手用力抱住女人的屁股。詹姆清了下喉咙:“杰诺斯大人。” 女人的眼睛应声睁开,她发出受惊的尖叫。杰诺斯·布雷肯从她身上滚下床,一把操起剑带,咒骂着拔出武器。“七层地狱啊!”他叫道,“竟敢——”他看到詹姆的金甲白袍,连忙压低剑尖,“兰尼斯特?” “抱歉坏了您的好事,大人,”詹姆似笑非笑地说,“但公务在身。我们可以谈谈吗?” “谈,好啊,”杰诺斯大人收起剑。他没詹姆高,但更魁梧,厚实的胳膊和肩膀甚至能让铁匠嫉妒。棕色胡楂爬满他的脸颊和下巴,他眼睛也是棕色的,其中的怒气掩饰得很差。“您让我措手不及,大人,我没收到您赶来的通知。” “你们似乎没尽兴啊,”詹姆笑着对床上的女人说。女人用一只手遮住左乳,另一只手挡在双腿间,却把右乳暴露在外。她的乳头颜色比瑟曦的深,尺寸更是后者的三倍。她接触到詹姆的目光后,连忙遮掩右乳,但收效甚微。“营里的女人还这么羞涩,”他奇道,“婆娘卖瓜,还知道自卖自夸呢。” “你打进门起就没从我的‘瓜’上挪过眼睛,爵士。”女人找到毯子,一把拉到腰部,然后伸手拨开眼睛上的头发。“况且我不卖身卖‘瓜’。” 詹姆耸耸肩,“如果认错了人,我很抱歉。要知道,虽然我的小弟弟睡过上百个婊子,但我的经验只有一位。” “她是我抢到手的,”布雷肯捡起地上的裤子抖了抖,“从前是布莱伍德那边某个誓言骑士的妞,直到我把他脑袋劈成两半。把手放下去,臭女人,让兰尼斯特大人好好瞧瞧你的奶子。” 詹姆对这女人没兴趣。“你把裤子穿反了,大人,”他告诉布雷肯。杰诺斯咒骂着穿裤子的当口,女人滑下床寻找散落的衣物,她下蹲、转身、拾捡时,指头还一边拼命遮掩奶子和下体。说来也怪,这场面比她赤条条跑出来要刺激多了。“你叫什么,女人?”他问她。 “我妈叫我希尔蒂,爵士。”她将一件脏裙子套过头,甩甩头发。她的脸和脚一样脏,两腿间毛发茂盛——这使她看起来像是布雷肯的姐妹——但她身上确有诱人之处。是来自那狮子鼻,蓬松头发……还是她穿好裙子后行的小巧屈膝礼?“您看见我另一只鞋了吗,大人?” 这问题惹火了布雷肯大人,“我他妈是你的侍女吗?帮你找鞋?没鞋就打赤脚。快滚。” “也就是说大人您不打算带我回家,跟您家小夫人一同祈祷啦?”希尔蒂大笑着朝詹姆抛个媚眼,“您也有小夫人吗,爵士?” 不,我只有老姐。“看见我这身袍子没?” “这是白袍没错,”她说,“但您的手可是真金。我就喜欢男人这点。您喜欢什么样的女人呢,大人?” “纯洁的。” “我是说女人,不是女儿。” 他想起了弥赛菈。我要把身世真相告诉她。但多恩人不会喜欢这消息,道朗·马泰尔当她是劳勃的种,才让儿子跟她订婚。一团纠结的乱麻,詹姆好想快刀斩净。“我发过誓,”他不耐烦地告诉希尔蒂。 “那您吃不到瓜了,”女人调皮地说。 “叫你滚出去!”布雷肯大人咆哮道。 她出去了,但她抓着一只鞋和一堆衣服经过詹姆身边时,伸手隔着裤子捏了一下他的老二。“希尔蒂,”她提醒他,然后半裸身子飞快地冲出帐门。 好个希尔蒂,詹姆饶有兴味地想。“尊夫人被你打发到哪去了?”女人走后,他问杰诺斯大人。 “我不知道!你得问修士。你爹烧了我们的城堡,她认定这是神罚,从那以后日夜祈祷个不停。”杰诺斯终于把裤子转到正确的朝向,开始拴裤带。“您来做什么,大人?来找黑鱼?听说他逃了。” “听说?”詹姆找了把行军折凳坐下,“听黑鱼说?” “布林登爵士不会傻到来投奔我。我承认自己欣赏他,但他要是敢在我的辖区现身,我一定会把他拿下。他知道我屈膝了——他自己也该这么做,可惜他总是太顽固。这点他哥哥最清楚。” “泰陀斯·布莱伍德没有屈膝,”詹姆指出,“有没可能黑鱼到鸦树城避难了呢?” “他可能有这打算,但他没法越过我的封锁线,除非长出翅膀。再说,泰陀斯也自身难保喽,城里只剩老鼠和树根可吃,不出一月必然投降。” “太阳落山前,鸦树城就会投降。我准备提出条件,让布莱伍德回归国王治下。” “明白了,”杰诺斯大人穿上一件胸前绣有布雷肯家族红色骏马纹章的棕色羊毛上衣。“大人,来一角杯麦酒?” “我不用。别渴着你自己。” 布雷肯为自己倒满一角杯,一口干了一半,擦擦嘴。“您提到条件,请问是怎样的条件?” “没什么出格的。布莱伍德伯爵必须忏悔其叛国罪行,公开废除对史塔克家和徒利家的效忠关系。然后他要在诸神和世人面前庄严宣誓,从今以后做赫伦堡和铁王座的忠实封臣。最后我将以国王之名赦免他。我们会征收一两罐金币,作为叛乱的赔款,我还会索要一名人质,以防鸦树城将来再兴兵作乱。” “您得要他的女儿,”布雷肯热切地提议,“他有六个儿子,却只有一个女儿。他最宠她。她是个拖着鼻涕的小东西,顶多七岁。” “小了点,但实用也行。” 杰诺斯大人干了杯中酒,将角杯扔开。“许诺我们家的土地和城堡怎么说?” “哪些土地?” “寡妇河东岸的全部领土,从十字弓山脊到发情草场,以及河中所有岛屿。具体来说,这包括玉米坊、领主坊、泥厅的遗址、狂喜原、战争谷、老铁铺、皮扣村、黑皮扣村、石冢村、黏土池村、泥冢地的市集、黄蜂林、洛尔根的树林、绿丘、芭芭的双乳峰——布莱伍德管它叫蜜茜的双乳峰,但它最初是芭芭的双乳峰——蜂蜜树村和所有的蜂房。给,大人请看,我把它们全标出来了。”他从桌上翻出一张羊皮纸地图。 詹姆用完好的那只手接过地图,用金手蹩脚地打开展平。“这可是一大片土地,”他边看边说,“几乎会使你的封地增加四分之一。” 布雷肯抿紧嘴唇,“这些土地过去都是石篱城的,都是被布莱伍德家族偷走的。” “乳峰中间你不要的村子,叫什么名字?”詹姆用金手的指节叩了叩地图。 “铜分树村。那原本也是我们的,但最近一百年间成了王家采邑,所以我把它剔除了。我们要的只是被布莱伍德家族偷走的领地而已,您父亲大人许诺过,只要我们除掉泰陀斯大人,就把这些领地归还我们。” “我刚才骑马赶到时,徒利的旗帜和史塔克的冰原狼还在城上飘扬。看来你除不掉泰陀斯大人。” “我们已把他和他的部下从野外赶走,围困在鸦树城。给我足够的人手,大人,我很乐意亲自登城,将他们统统送进坟墓。” “给你人手,我还要你何用,功劳都是我的。”詹姆把地图卷起来。“我想留着它。” “地图是您的了,但领地是我们的。人称兰尼斯特有债必还,我们为你们卖过命。” “但之前你花了二倍时间跟我们作对。” “那些事已得到了国王的赦免。你们杀了我的外甥和私生子,还放出魔山偷走我的粮食,焚毁所有拿不走的东西。那畜生不仅将我的城堡付之一炬,更奸污了我的一个女儿。我要补偿。” “魔山死了,我父亲也死了,”詹姆告诉他,“而且从某种程度上说,你能保住人头已己是天大的补偿。你毕竟拥护过史塔克,而且在瓦德大人清算他之前可谓是他们家的忠仆。” “那是无耻下流的暗算,瓦德一并谋害了我们家十几个亲戚。”杰诺斯大人扭头吐了口唾沫。“没错,我是当过少狼主的忠仆,但只要你待我公正,我会接着当你们家的忠仆。我屈膝归顺是诚心的,因为我不愿让布雷肯家跟随死人或为了失败的事业流无谓的血。” “你很有自知之明。”而布莱伍德大人的荣誉感更强。“你会得到许诺的封地,至少是其中一部分——对付布莱伍德家族的任务你毕竟有贡献。” 杰诺斯大人对此表示满意,“只要大人您秉公处理,我们家都乐于接受。在您出发前,请容我多嘴几句:不要对布莱伍德太过仁慈,因为叛逆之心扎根在他们的血脉里。安达尔人入侵维斯特洛之前,布雷肯家族统治着这条河,那时我们是国王,而布莱伍德家族是我们的臣下,后来他们背叛了我们,篡夺了王位。布莱伍德家的人天生就是变色龙,您提出条件时,千万要提醒自己。” “噢,我会的。”詹姆保证。 他骑马离开布雷肯的围城营地,前往鸦树城,小派在前面打着和平的旗帜,二十双眼睛在城门楼上监视他们。他在护城河边勒住“荣誉”——这是一条挖得很深的堑壕,沟边排列着石头,绿色的河水被浮渣阻塞——正要令肯洛斯爵士吹起赫洛克之号,吊桥徐徐降下。 泰陀斯·布莱伍德大人骑着一匹跟其人一样憔悴的战马,来外庭会他。鸦树城伯爵极高也极瘦,鹰钩鼻,长头发,参差不齐、黑白相间的胡须里已己是白丝见长,擦得鲜亮的红盔甲胸前镶嵌了一棵银树。那树光秃秃的,显然已经枯死,树周围有一圈振翅飞翔的玛瑙乌鸦。他肩披一件鸦羽披风。 “泰陀斯大人。”詹姆招呼。 “爵士。” “感谢您允许我进城。” “我可没邀请你进来,但我不否认自己盼望你能来。你是来招安我的吧?” “我是来结束无谓的战争的。您的部下很英勇,但你们的事业业已失败。您准备好投降了吗?” “我可以归顺国王,但决不向杰诺斯·布雷肯投降。” “我明白。” 布莱伍德犹豫片刻,“你希望我现在就下马跪在你面前吗?” 一百只眼睛看着庭院。“风太冷,地上都是泥,”詹姆道,“等商谈好和平条件,你可以在书房的地毯上向我下跪。” “您真有骑士风度。”泰陀斯大人道,“请进,爵士先生,我的城堡虽然缺吃少喝,但永远不缺少礼貌。” 布莱伍德的书房位于结构复杂的木制主堡的二楼,他们进门^时,书房里炉火烧得正旺。这个房间宽大通风,黑橡木大梁撑起高高的天花板。墙上覆满羊毛织锦,一对宽大的格子门面朝神木林而开,透过门扇上厚厚的菱形黄玻璃窗格,詹姆看见了城堡因之得名的那棵树遒劲的枝条。那是一棵身形庞大的古老鱼梁木,有凯岩城石头花园里那棵鱼梁木十倍大,不过现下光秃秃的,已然己然枯死了。 “是布雷肯下的毒,”主人解释,“一千年来,这棵树就没发芽。学士说,再过一千年,它恐怕要变成化石了。鱼梁木永不腐烂。” “乌鸦呢?”詹姆好奇地问,“树上的乌鸦呢?” “它们黄昏时才会来,然后整夜在树上栖息。一来就几百只,好像黑色的叶片覆盖整棵树,每个枝干每根枝条上都有。数千年来夜夜如此,谁也不知这棵树为何有这样大的吸引力。”布莱伍德坐进高背椅。“出于荣誉,我必须先问清我封君的下落。” “艾德慕爵士作为我的俘虏正去往凯岩城,他的夫人待在孪河城生产,产下孩儿后母子将被一同解送到凯岩城与他团聚。只要艾德慕不逃跑、不密谋叛乱,便能颐养天年。” “他将带着悔恨活下去,过着没有荣誉的生活。他的余生都会承受唾骂,人们会说他是个不敢抗争的懦夫。” 你这样说就不公平了,詹姆心想,他不过是关心自己的孩子。他知道我是谁的儿子,他比我姑妈更清楚。“这是他自己的选择,他叔叔则愿流尽最后一滴血。” “是的。”布莱伍德的声音没流露丝毫感情。“请问,您又是如何处置布林登爵士的呢?” “我提出让他穿上黑衣,他却跑了。”詹姆会心一笑,“他有没有碰巧来这里呢?” “没有。” “如果你真的收留了他,会老实交代吗?” 这回轮到泰陀斯·布莱伍德微笑。 詹姆握拢双手,金手指和肉手指交缠在一起。“好吧,我们来谈谈和平条件。” “需要我下跪了吗?” “如果你愿意的话。当然,我们也可以放话说你跪过了。”于是布莱伍德大人没有离开座位。两人很快在要点上达成一致:忏悔罪行、重新宣誓效忠、最后获得赦免,以及一定数量的金银赔款。“您要割多少地盘?”泰陀斯大人问。詹姆把地图递出,他只看了一眼就笑出声:“变色龙讨赏的胃口好大。” “说得对。不过他出力不够,所以所得可能比预期少。你愿割让哪些土地?” 泰陀斯大人考虑半晌,“木篱城、十字弓山脊和皮扣村。” “一座废墟,一道山脊和几栋茅屋?不行,大人,你兴兵叛国必须接受惩罚。他至少会获得一座磨坊。”磨坊是重要的税收来源,按惯例,领主有权征收磨坊研磨的十分之一的粮食。 “给他领主坊,玉米坊是我们的。” “再给他一个村子,石冢村如何?” “我的先人就埋在石冢村的墓园里。”他又仔细看了看地图。 “给他蜂蜜树村和所有的蜂房好了。但愿蜂蜜烂穿他的牙齿,让他胖得走不动路。” “就这样办。您还要做一件事。” “献出人质。” “没错,大人。我知道您有个女儿。” “蓓珊妮。”泰陀斯大人脸色大变,“我有两个兄弟和一个妹妹,两个守寡的姑妈,以及诸多外甥、侄女、侄儿。依我看,不如您……” “我只要你的直系血亲。” “蓓珊妮刚满八岁,她是个温柔的好孩子,充满了欢笑。她从未去过城堡一日骑程之外的地方。” “何不让她去君临长长见识呢?国王陛下几乎与她同年,他会很高兴交上新朋友。” “一个当她父亲的惹火他时他可以吊死的朋友?”泰陀斯大人反诘。“我有四个儿子,您可否考虑用其中之一来代替?本十二岁了,正渴望外出冒险,大人您乐意的话,可以收他当侍从。” “我身边的侍从已多得我不知如何是好。我尿个尿,他们都会争吵谁来帮我扶老二。此外,大人,你有六个儿子,不止四个。”“那是以前的事。我的小儿子劳勃天生体质不佳,九天前得肠胃病死了。卢卡斯则在红色婚礼上遭遇谋害。瓦德大人的第四任妻子本是我布莱伍德家的人,但在孪河城,亲情跟宾客权利一样遭到践踏。我打算在树下葬了卢卡斯,佛雷家却至今不肯归还遗骨。” “我会敦促他们尽快归还。卢卡斯可是你长子?” “他是次子。布林登是长子和继承人,接下来是霍斯特——他恐怕是个书呆子。” “君临城里书很多,记得我的小弟弟经常读到深夜。或许令郎也会喜欢上的。我就要霍斯特作人质吧。” 布莱伍德大人大大松了口气。“谢谢您,大人。”他迟疑片刻,“恕我冒昧,但请您别忘了也向杰诺斯大人讨要人质。他家都是女儿,他那么胡搞,结果还是没本事生儿子。” “他说他有个私生子在战争中阵亡了。” “他这样说?哈利确实是私生子,但是不是杰诺斯的种却很成问题。他是个漂亮的金发男孩,不像杰诺斯是个丑鬼。”泰陀斯大人站起身。“您愿赏光与我共进晚餐吗?” “下次吧,大人。”城堡正?99lib?在挨饿,詹姆这时来瓜分不多的食物就不厚道了,“我行程紧张,得尽快赶回奔流城。” “回奔流城?您不是要去君临吗?” “我都要去。” 泰陀斯大人没多做挽留。“霍斯特一小时之内就会准备好。”他说到做到,男孩在马厩里跟詹姆会合,肩上随意地扛着铺盖卷,胳膊下夹了一捆卷轴。男孩最多不过十六岁,但已己接近七尺,比父亲还高,他身形瘦长,动作笨拙,头发蓬乱。“队长大人,我是您的人质霍斯特。大家都叫我霍斯。”他笑着上前报告。 他以为这是闹着玩吗?“见鬼,‘大家’指谁?” “我的朋友和兄弟们。” “我不是你朋友也不是你兄弟,”这话立时抹去了男孩脸上的笑容。詹姆转向泰陀斯大人。“大人,千万别搞错。贝里·唐德利恩伯爵、密尔的索罗斯、桑铎·克里冈、布林登·徒利、那个叫‘石心’的女人……以上都是叛徒或土匪,是国王和他所有臣民的敌人。如果我听说你或你的手下胆敢窝藏他们、包庇他们,或以任何方式协助他99lib?们,我会立刻砍下你儿子的脑袋送给你。你千万要记得这点,你必须了解:我不是莱曼·佛雷。” “我了解,”布莱伍德大人嘴角所有的暖意都消失了,“我记得你是谁,弑君者。” “很好,”詹姆翻上“荣誉”,朝城门而去,“希望你在国王治下享受丰收与和平。” 他骑出鸦树城,发现杰诺斯·布雷肯伯爵就在城外等候,离城门恰好隔着十字弓的射程。布雷肯已穿戴好板甲锁甲,骑在铠甲战马上,头戴一顶马毛流苏的灰铁巨盔。“我看见他们降下冰原狼旗就赶来了。”他跟詹姆会合后表示,“都妥了?” “都妥了。你快回家种地吧。” 布雷肯大人打开面甲,“相信您这趟出来,应该给我带来更多的地种吧。” “皮扣村、木篱城、蜂蜜树村和所有的蜂房,”似乎忘了什么,“噢,还有十字弓山脊。” “磨坊呢?”布雷肯提示,“磨坊不可或缺。” “还有领主坊。” 杰诺斯大人哼了一声。“好吧,这次就这么算了。”他伸手指着在小派后面骑行的霍斯特·布莱伍德,“这是他给您的人质?您上当了,爵士,这小子是个软蛋,血管里流的是水。您别看他长得高,我随便哪个女儿都可以拿树枝抽打他。” “说到女儿,您究竟有几个呢?”詹姆趁机询问。 “一共五个。我第一任妻子生了二个,第三任妻子生了三个。”他这才意识到自己太坦白。 “找个女儿随我进宫,她将有幸侍奉太后摄政王。” 布雷肯意识到这番话的严重性后黑了脸,“你们就是这样报答石篱城的友谊的么?” “侍奉太后是天大的荣幸,”詹姆提醒对方,“若能给她留下好印象,将来你们家受益无穷。这样吧,宽限你年底之前把女儿送来。”他用黄金马刺轻戳“荣誉”,扬长而去,不再等候布雷肯大人回答。人马排队跟进,兰尼斯特的旗帜高高飘扬。城堡和城外的营地很快被甩在身后,淹没在马蹄溅起的尘土中。 来鸦树城的路上,他们没遭遇土匪或狼群,詹姆决定返回时走另一条路。若诸神保佑,说不定能撞上逃亡的黑鱼,或是引诱贝里·唐德利恩贸然攻击。 直到日落,他们还在顺着寡妇河前进。詹姆召来人质,询问最近的渡口所在,男孩便领他们去一个浅滩。大队人马水花飞溅地过河时,太阳沉沆下一对绿草殷殷的山丘。“那就是双乳峰。”霍斯特·布莱伍德解释。 詹姆想起布雷肯大人的地图,“两座山中间似乎有个村。” “铜分树村。”男孩确认。 “我们就在那里过夜,”如果村里还有村民,他们或能打听到布林登爵士或土匪们的线索,“关于双乳峰,杰诺斯大人讲了些有趣的故事,”就着最后几丝光线,在逐渐黑暗的山丘间奔驰时,他对布莱伍德家的男孩说,“似乎布雷肯对它们有种叫法,布莱伍德却有另一种。” “是的,大人,最近一百年间都是这样。之前它们被统称为圣母双乳峰,或者就叫双乳峰。这两座山挺突出的,而您也看得出它们的形状……” “我看得出它们的形状。”詹姆不由自主地回想起帐篷里那个女人,想起她试图遮挡大大的黑乳头。“最近这一百年到底发生了什么?” “庸王伊耿讨了芭芭·布雷肯做情妇。”书呆子男孩回答,“据说她是个很丰满的女人,国王在石篱城做客时有天出去打猎,看见了双乳峰,就……” “……就用自己的情妇为它们命名。”伊耿四世早在詹姆出生前就去世了,但他治下的荒唐事家喻户晓,詹姆猜得出个中缘由。“但不久后,他便抛弃了布雷肯99lib?家的女孩,勾搭上布莱伍德家的人,是不是这样?” “他爱上了蜜利莎小姐,”霍斯特承认,“她小名蜜茜,我家神木林里还有她的雕像呢。她可比芭芭·布雷肯漂亮得多,苗条得多。有人听见芭芭咒骂蜜茜,说她的胸部平得跟男孩没两样。话传到伊耿王耳中,他就……” “……他就把芭芭的双乳送给了她。”詹姆笑道。“说到底,布雷肯家和布莱伍德家仇怨的根源是什么?书上有记载吗?” “有的,大人。”男孩回答,“只不过我们家学士和他们家学士记载的有差异,且往往都是在几个世纪后补述往事。这件事得追溯到英雄纪元时期。当时布莱伍德家是国王,布雷肯家不过是小领主,以养马闻名。他们养马发了财,却不按律法纳税,反倒雇佣兵推翻国王的统治。” “这是多久以前的事?” “安达尔人渡海之前五百年,按《真史》的说法则是一千年。没人知道安达人渡过狭海的确切时间。《真史》认定那是距今四千年的事,有的学士却说只有二千年。从近代上溯到某个时间点后,所有的纪年都变得混乱而让人迷惑,历史的真相被笼罩在传说的迷雾中。” 提利昂会喜欢这小子,他们可以从早聊到晚,辩论书里的话题。有那么一瞬间,他忘却了弟弟的恶言恶语,忘却了小恶魔的行径。“所以当凯岩城还在凯斯德利家族手里时,你们两家就为王冠打仗了?你们为一个消失了几千年的王国的王冠一直斗到现在?”他吃吃笑道,“经历了这么多岁月、这么多战争、这么多国王……你们怎就不能讲和呢?” “我们讲过和,大人,讲过很多次。我们跟布雷肯家订立了上百次和约,其中很多还附带了联姻关系。每个布雷肯身上都流着布莱伍德的血,每个布莱伍德身上也流着布雷肯的血。人瑞王统治时期,两家的和平维持了半世纪,随后又吵翻了天,并把旧伤疤统统揭开,继续汩汩流血。我父亲说,这事会永无休止地循环下去,只要人类还牢记先祖吃过的亏,和平就不可能延续。一个又一个世纪,我们两家在互相憎恨中度过,我父亲说这事无法终止。” “我不这么认为。” “怎么终止呢,大人?我父亲说旧伤疤是愈合不了的。” “我父亲也有句名言:伤敌十遍不如杀敌一遍。因为死人没办法复仇。” “但他们的儿孙可以。”霍斯特辩道。 “那就把他们的儿孙也屠灭干净。不信你去问凯斯德利家的人,去问塔贝克老爷和夫人,去问卡斯特梅的雷耶斯家族,去问龙石岛亲王。”西方山丘上笼罩的深红云团一时间让他联想到包裹雷加孩子的红斗篷。 “所以你们家才把史塔克家赶尽杀绝?” “我们没做到,”詹姆道,“艾德大人的两个女儿还活着。其中一个刚结婚,另一个…………”布蕾妮,你在哪里?你找到她了吗?” ?“……若诸神保佑,她会忘记自己是个史塔克。她会嫁给魁梧的铁匠或肥胖的旅店老板,生下一屋子崽儿,而且不用害怕哪天有骑士上门,把孩子的脑袋撞碎在墙上。” “诸神慈悲。”他的人质不大确定地说。 你就这么相信吧。詹姆催促“荣誉”加速前进。 铜分树村比他想象中大,战火也波及了这里,到处是烧焦的果园和烧毁房屋的空壳,不过在烧毁的房屋旁,人们重建起比之前多出二三倍的房子。透过逐渐聚集的深蓝暮霭,詹姆瞥见二三十个新铺的茅草屋顶,还有新木头做的房门。在一个鸭子池塘和铁匠的锻炉之间,他发现了村子得名的那棵树,一棵高大的老橡树。扭曲的树根在地面盘根错节,犹如一窝缓缓游动的棕色的蛇,粗大的树干上则钉了好几百枚古旧的铜分币。 小派盯着那棵树,又看看空荡荡的房子。“人都哪儿去了?” “藏起来了呗。”詹姆告诉他。 所有的炉火都被及时扑灭,但其中有些还在冒烟,而且没有哪家的壁炉是冷的。热哈利·梅瑞尔在菜园里找到的母山羊是全村唯一的活物……但村里还有一座坚固的庄园,十二尺高的石墙不输于河间地任何庄园。詹姆心知肚明村民们定是躲进了里头。一旦掠夺者到来,他们便早早藏进庄园里,所以此地迄今还维持着村子的模样。 现在他们躲的是我。 他骑着荣誉来到庄园门口。“庄园里的百姓听着,我们不会伤害你们。我们是国王的人。” 园门上方出现了几张脸。“烧掉我们村子的正是国王的人,”有人朝下喊话,“在那之前,另一个国王的人抢光了我们的羊。这两帮人支持的国王不一样,但对我们的羊来说有什么区别?国王的人杀了哈斯利和奥蒙德爵士,还把蕾茜活活干死。” “我的人不会做这等事,”詹姆说,“开门吧。” “等你们走了自然会开门。” 肯洛斯爵士骑到他身旁,“拿下这庄子是举手之劳,或者一把火烧了它。” “他们会朝我们扔石头射箭。”詹姆摇摇头,“在这里闹出一堆人命又何必?这些老百姓并不想与我们为敌。安排部队住进民家,但不准偷东西,我们的补给应该很充足。” 一轮弯月爬上天空,他们把马拴在村子的公用地里,吃着腌羊肉、干苹果和硬奶酪。詹姆几乎没怎么吃,他和小派及人质霍斯一起分享了一袋葡萄酒。他试图去数老橡树上钉了多少枚铜分币,但硬币太多了,他没法算清楚。这棵树又有什么故事?布莱伍德家的男孩应该知道,但他不想破坏这份神秘感。 他在村外安排了哨兵,禁止任何人出入;他还派出斥候,以防敌人前来夜袭。接近午夜时分,两名斥候带了一个女俘虏回来。“大人,这女人胆大包天地骑马冲来,说是有话跟您讲。” 詹姆立时起身,“小姐,没想到这么快就与你重逢。”诸神保佑,她看起来似乎老了十岁。她脸上怎么了?“你脸上的绷带……你受伤了……” “我被咬了一口,”她碰了碰他给她的那柄剑。守誓剑。“大人,您交给我一个任务。” “我要你去找那女孩。你找到她了?” “我找到了。”塔斯之女布蕾妮回答。 “那她人呢?” “离此尚有一日骑程。我可以带您去见她,爵士……但您得单枪匹马跟我去,否则猎狗就会杀了她。” 第四十九章 琼恩(十) “拉赫洛。”梅丽珊卓双臂举向落雪的天空,唱诵道,“你是我们眼中的光,你是我们心中的火,你是我们腹中的热。你的光是白昼温暖我们的太阳,你的光是黑夜守护我们的群星。” “吾等赞美拉赫洛,吾等赞美光之王。”冷风吹散了婚礼宾客参差不齐的回应。琼恩·雪诺拉起斗篷兜帽。 今天雪小了些,细碎的雪花在空中飞舞,但东风依然沿长城吹来,犹如老奶妈故事中刺骨的冰龙吐息。连梅丽珊卓的圣火都在颤抖,蜷缩在火坑中,伴着女祭司的吟唱发出轻微的噼啪声。似乎只有白灵不怕冷。 亚丽·卡史塔克凑近琼恩:“母亲大人常说,婚礼上降雪意味着婚姻冷淡。” 他看了赛丽丝王后一眼。按这种说法,她和史坦尼斯结婚那日,定然大雪纷飞。南方王后在貂皮斗篷中缩成一团,被贵妇、女仆和骑士围在中间,看起来虚弱苍白又瘦小。她冻僵的薄唇挂着勉强的笑容,但眼里饱含敬意。她憎恶寒冷,却恋慕火焰。看表情就知道,只要梅丽珊卓一句话,她会欣然步入火堆,热烈拥抱火焰。 并非所有后党人士都跟她一样狂热。布鲁斯爵士半醉半醒,梅格罗恩爵士戴手套的手捏着身旁女士的屁股,纳伯特爵士哈欠连天,国王山的派崔克爵士则在生气。琼恩·雪诺开始明白史坦尼斯为何会把这些人留给王后了。 “长夜漫漫,处处险恶。”梅丽珊卓继续吟诵,“吾等凡人,独生独死,茫然无措,踟蹰幽谷;幸得同袍,集聚而行,幸有真主,嘉以溢吾。”她的猩红绸缎袍随风起伏。“两位新人今日要连接生命,共同面对尘世的黑暗。噢,真主啊,请用火焰填充我们的心房,好让我们奉承您明光照耀。” “光之王,守护吾等。”赛丽丝王后高喊,梅丽珊卓的其他信徒随声附和:脸色苍白的贵妇,颤抖的女仆,亚赛尔爵士、纳伯特爵士和蓝柏特爵士,穿铁锁甲的南方士兵和青铜甲的瑟恩人,甚至有几名琼恩的黑衣弟兄。“光之王,荣耀子民。” 梅丽珊卓背对长城,站在深坑一侧,坑里是熊熊火焰;新人在火坑对面面对梅丽珊卓。新人身后站着王后、公主和脸带刺青的弄臣。希琳公主裹着层层毛皮,简直像个球,蒙住她大半张脸的围巾不断呼出白气。亚赛尔·佛罗伦爵士率后党簇拥着王族。 只有少数几个守夜人聚在火坑边,更多的站在屋顶、窗口或长城巨大的之字形楼梯上观望。琼恩特别留心谁来了,谁没来。有些人在值班,有些人刚被换下很快睡着了,但其他缺席者明显是表达反对——奥赛尔·亚威克和波文·马尔锡便在此列。赛勒达修士从圣堂出来短暂露了个面,摩挲着用皮带挂在脖子上的七面水晶,祈祷开始后便退回圣堂里。 梅丽珊卓抬起双手,坑中火焰跃向她指尖,犹如被猎物诱惑的红色巨犬。飞升的火星与飘落的雪花迎面相撞。“哦,光之王,我们感谢你。”她对着熊熊火焰吟唱,“感谢你派来英勇的史坦尼斯, 6b63." >正直的国王陛下。请你引导他,请你守护他,拉赫洛,助他远离奸佞的阴谋。请你赐予他力量,讨伐黑暗的仆从。” “赐予他力量,”赛丽丝王后和她的骑士、贵妇们同声应和,“赐予他勇气。赐予他智慧。” 亚丽·卡史塔克挽住琼恩的胳膊。“还要多久啊,雪诺大人?如果注定要被雪埋了,我想结完婚再死。” “快了,小姐,”琼恩向她保证,“快了。” “感谢您派来温暖溫暖我们的太阳。”王后唱道,“感谢您派来守护我们的群星,助我们穿越漫漫长夜。感谢您赐予我们壁炉与火焰,以抵挡无情的黑暗。吾等感恩戴德,为灵魂之光,腹中之火,心头之热。” 接着梅丽珊卓说:“新人上前,准备结合。”火焰将她的影子投射在身后的长城上,红宝石在她苍白的喉头闪烁。 琼恩转向亚丽·卡史塔克。“小姐,准备好了?” “好了,嗯,当然。” “你不怕?” 女孩的笑容像极了小妹,他心都要碎了。“该是他怕我。”她的头发用纱丁不知从哪找来的蕾丝裹住,雪花在她脸上融化,却在她头顶堆成一顶冰雪王冠。她双颊绯红,眼神闪耀。 “你真是冬天的女儿。”琼恩握紧她的手。 瑟恩的马格拿等在火坑旁,穿着毛皮、皮革和青铜鳞甲,腰佩青铜剑,像要赶赴战场。他头发稀疏,所以看起来比实际年龄大,但当他转头望向新娘,琼恩看出他还是个孩子。他眼睛瞪得像核桃,是什么吓着了他——火焰?女祭司?还是新娘?琼恩不得而知。亚丽的话完全没错。 “何人将献出她?”梅丽珊卓问。 “我。”琼恩说,“卡史塔克家族的亚丽来此成婚。她不仅是长大成熟、有了月事的女人,更是嫡亲所生、血统纯正。”他最后挤了一下女孩的手,转身回到众人之间。 “何人要迎娶她?”梅丽珊卓道。 “我,”赛贡拍拍胸口,“瑟恩的马格拿。” “赛贡。”梅丽珊卓问,“汝可愿起誓:执子之手,共享圣火,共度长夜,共涉艰险?” “我起誓。”马格拿的承诺化为空中的白雾,雪花斑斑点点洒在他肩上,他双耳冻得通红。“以红神的火焰之名,我将温暖她一生。” “亚丽。汝可愿起誓:执子之手,共享圣火,共度长夜,共涉艰险?” “直到他血液冰冷。”她借守夜人的黑羊毛斗篷作少女斗篷,用衬边的白色毛皮在后背缝上卡史塔克家族的日芒纹章。 梅丽珊卓双眼和她喉头的红宝石一样闪闪发光,“请上前来,结合为一。”随她召唤,一堵火墙咆哮升起,灼热的橙色火舌舔舐雪花。亚丽·卡史塔克挽住新郎马格拿。 他们并肩跳过火坑。“飞越圣火,”风吹起红袍女的衣衫,她压住飞舞的绯红长袍,“合二为一。”红铜色长发在她头上翻扬,“圣火熔铸,永不分离。” “圣火熔铸,永不分离。”后党人士、瑟恩人,甚至有一些黑衣兄弟齐声应和。 大家都有触动,除了国王和叔叔,琼恩·雪诺心想。 克雷根·卡史塔克晚侄女一天到达,他带着四名全副武装的士兵、一个猎人和一群猎狗,像猎鹿一样追踪亚丽小姐。琼恩·雪诺赶在他们到达黑城堡宣称宾客权利或要求谈判之前,便于鼹鼠村以南半里格处的国王大道截住他们。一名卡史塔克的手下向泰发射十字弓,且因此而死。现在只剩克雷根本人和他的四名手下。 幸好守夜人有十几间冰牢。人人都有得住。 和其他许多东西一样,纹章制度止于长城,因而瑟恩人不像七大王国的家族那样拥有传统家徽。琼恩命事务官为他们设计一个——他觉得成果不错。赛贡将白羊毛制的新娘斗篷系在亚丽夫人肩上,上嵌青铜圆盘,周围用猩红丝绸织出熊熊火焰。若仔细探究,基础仍是卡史塔克家的日芒形象,但也依瑟恩人的特性做了修改。 亚丽的少女斗篷差不多是被马格拿扯下的,但他为她披上新娘斗篷时几乎算得上温柔。他低头亲吻她的脸,新郎新娘吐吸交融。火焰再次升腾,后党人士吟唱赞歌。“结束了?”琼恩听见纱丁小声问。 “彻底结束,”穆利嘀咕,“好极了。他们成亲,我要冻晕。”他穿了最好的黑斗篷,崭新的羊毛几乎没怎么褪色,但冷风把他的脸冻得和头发一样红。“哈布温了些加肉桂和丁香的葡萄酒,待会喝点暖暖暧暖身子。” “什么是丁香?”呆子欧文问。 雪下大了,火坑的火渐渐熄灭。人群四散开去,鱼贯离开校场。后党、王党和自由民都急着寻找遮风避寒之所。“大人和我们—起参加宴会么?”穆利问琼恩·雪诺。 “回头就来。”若他不去,赛贡可能当成侮辱。毕竟,这场婚姻是我一手促成。“我先处理其他事。” 琼恩带白灵走向赛丽丝王后,靴子陷入成堆积雪中。这些日子曰子,在建筑物间铲雪越来越难,人们日益依赖被称作虫道的地下通道。 “……多完美的婚礼。”王后激动地说着,“我感到真主火热的目光。噢,你不知我请求过史坦尼斯多少次,要他与我重办婚礼,在光之王的祝福下让灵与肉真正结合。经由火焰熔铸,我必将为他带来更多子嗣。” 带来更多子嗣,你首先得跟他上床。史坦尼斯·拜拉席恩已己冷落妻子多年——这在长城也非秘闻。可以想象对在战争中重办婚礼的点子,史坦尼斯陛下会作何反应。 琼恩鞠躬,“陛下若方便,宴席正虚位以待。” 王后狐疑地看了一眼白灵,然后抬头盯着琼恩。“是的。梅丽珊卓女士会为我引路。” 红袍女祭司开口幵口:“我必须观望圣火,陛下。拉赫洛或能许我预见国王,乃至一场伟大的胜利。” “哦。”赛丽丝王后略有不快,“诚然……让我们祈祷真主赐予意象……” “纱丁,为王后陛下带路。”琼恩道。 梅格罗恩爵士上前一步。“我来护送陛下赴宴,我们不需要你的……事务官。”从那一顿中,琼恩听出这位爵士在掂量另外的词。小鬼?宠物?男妓? 琼恩再次鞠躬。“如你所愿。我稍后入席。” 梅格罗恩爵士伸出手,赛丽丝王后僵硬地挽住,并将另一只手放在女儿肩上。王家鸭子群紧跟在后,尾随两人穿过校场,弄臣帽子上的铃铛奏出行军曲。“海底下,人鱼喝海星汤,仆人全是螃蟹哟,”补丁脸边走边唱,“我知道,我知道,噢噢噢。” 梅丽珊卓脸色一沉。“那家伙很危险。我在圣火中多次看到他,有时他头骨缠身,唇染鲜血。” 你没烧死这可怜人真是奇迹。她只需在王后耳边说句话,补丁脸就会遭到火焚厄运。“你在圣火中看到了弄臣,却没发现史坦尼斯的线索?” “我寻找他,看到的却是雪。” 同样的无用回复。克莱达斯已送乌鸦去深林堡警告阿尔夫·卡史塔克的变节,但乌鸦是否及时飞到陛下那里,琼恩无从得知。布拉佛斯银行家也带着琼恩提供的向导,动身寻找史坦尼斯,然而考虑到战争和天气,他找到的可能性微乎其微。“若国王有个三长两短,你会知道吗?”琼恩问。 “他没事。史坦尼斯是真主的选民,注定要率领我们抵抗黑暗。我曾在圣火中目睹,99lib.在古书预言中读到:当星辰泣血,长夜降临时,亚梭尔·亚亥将在烟与盐之地重生,并唤醒石头中的魔龙。龙石岛正是烟与盐之地。” 这番话琼恩早听腻了。“史坦尼斯·拜拉席恩确是龙石岛公爵,但并非在那里出生。他和他兄弟们一样生于风息堡。”他皱起眉头,“曼斯呢?连他也找不到?你到底从圣火里看到些什么?”“恐怕他失踪了。我只看到雪。” 雪。琼恩知道,南方的雪势不断增强,据说离此两日骑程的国王大道业已业己无法通行。梅丽珊卓自然也知道。风暴也在东边的海豹湾肆虐,据最新报告,他派去拯救艰难屯自由民的那支杂牌舰队仍停留在东海望,望洋兴叹。“你不过看到火焰中盘旋的灰烬。” “我看到了头骨,还有你。我每次观察圣火都会看到你的脸,我警告过你的危险已己一触即发。” “黑暗中的匕首,我知道。抱歉,女士,垂死的马驮着灰衣女孩,逃离了别人强加的婚礼,这是你说的。” “我没说错。” “也没说对。亚丽并非艾莉亚。” “圣火展示真相,而我解读有偏差。我和你一样是肉体凡胎,琼恩·雪诺,凡人都会犯错。” “即便是司令。”曼斯·雷德和矛妇们没回来,琼恩不禁猜测红袍女派他们出去是否另有目的。她在玩什么游戏? “把你的狼时刻带在身边,大人。” “白灵很少走远。”听到自己的名字,冰原狼抬起头。琼恩搔搔他耳背。“请原谅,我得走了。白灵,跟我走。” 冰牢开凿在长城底部,装有沉重的木门,一间比一间小。有几间宽敞的容许人踱步,较小的只能在里面坐着,最小的甚至连坐都坐不起来。 琼恩把最重要的俘虏关在最大的牢房,为其配备了一个马桶,足够御寒的毛皮,外加一袋酒。锁眼结了冰,守卫们费了些手脚才打开牢门。麻杆维克将门推出个能让琼恩通过的缝隙,生锈的铰链鬼叫了一声。淡淡的臭气迎面漂来,比他预期的微弱。在酷寒中,粪便也会迅速冻结。琼恩在冰墙上看到自己模糊的倒影。 冰牢角落里堆起的毛皮几乎有一人高?。“卡史塔克,”琼恩叫道,“醒醒。” 毛皮翻动。有些毛皮冻在了一起,上面的冰霜随着翻动闪烁。一只胳膊露出来,接着是一张脸——黯淡纠结的棕发,夹杂着银丝;暴戾的眼睛;鼻子、嘴和胡子。胡子冻住了,全是鼻涕的冰碴。“雪诺。”他喷出一团白气,模糊了脑后的冰墙。“你无权关押我,我的宾客权利——” “你们不是我的客人。你们未经允许来到长城,全副武装想绑架你侄女。亚丽夫人享用过我的面包和盐。她是客人,而你是囚犯。”琼恩故意停顿了一会儿。“你侄女业己成婚。” 克雷根·卡史塔克咧开嘴唇,露出牙齿,“亚丽是我的。”尽管年过五十,他投入冰牢前仍身强力壮,只不过现下被寒气消磨了生机,显得僵硬虚弱。“我父亲大人——” “你父亲是代理城主,并非领主。他无权指婚。” “我父亲。阿尔夫。卡霍城伯爵。” “无论根据哪里的律法,儿子的继承权都在叔祖之前。” 克雷根奋力站起来,踢掉缠住腿踝的毛皮。“哈利昂死了。” 或是快死了。“女儿也比叔祖优先。若她哥哥死了,卡霍城便属于亚丽夫人。她已嫁给赛贡,瑟恩的马格拿。” “她嫁给了一个野人、一个肮脏野蛮的杀人凶手。”克雷根握紧双拳。他的皮手套边沿镶了毛皮,和披在宽肩上、冻得硬邦邦的毛皮斗篷搭配,黑羊毛外套上则绣有家族的白色日芒纹章。“我总算看清你是哪路货色了,雪诺:半狼半野人的怪物,叛徒与妓女的野种。你竟把一位出身高贵的女士送上肮脏的野蛮人的床。你是不是先侵犯过她啊?”他仰头狂笑,“想杀我?尽管动手,然后背上弑亲者的骂名!史塔克和卡史塔克同出一脉!” “我姓雪诺。” “野种。” “至少。我有。这点罪。” “你让这马格拿去卡霍城试试。我们会砍下他脑袋,塞进厕所,用他的嘴当便池。” “赛贡有两百瑟恩人,”琼恩反击,“而亚丽夫人相信卡霍城会为她打开城门。你两个手下已己宣誓效忠她,且证实了你父亲与拉姆斯·雪诺的密谋。我知道卡霍城里有你近亲,你一句话就能救他们的命。开城投降,亚丽夫人将赦免背叛她的女人,并允许背叛她的男人披上黑衣。” 克雷根摇摇头,乱糟糟的头发里果结满冰块,随他动作轻响。“永不。”他说,“永不,永不,永不。” 我该砍下他的头送给亚丽夫人和马格拿做结婚礼物,琼恩心想,但只能想想。守夜人在王国纷争里是不偏不倚的,已己有人说他给了史坦尼斯太多帮助。砍了这白痴,他们会说我处决北方人好把土地送给野人;放了他,他则会全力破坏我为亚丽夫人和马格拿安排的联姻。琼恩很想知道父亲会怎样做,叔叔会如何应付此事。但艾德·史塔克已死,班杨·史塔克消失在长城外。你什么都不懂,琼恩·雪诺。 “‘永不’是很长的时间。”琼恩说,“也许你明天就改了主意,又或一年后另有想法。史坦尼斯国王随时可能返回长城,届时你必死无疑……除非你披上黑衣。披上黑衣,罪行一笔勾销。”即便你这样的人。“抱歉,我该离开了,宴会等着我呢。” 拥挤的地下大厅十分温暖,让离开酷寒冰牢的琼恩刚踏入内时差点窒息。这里烟雾弥漫,满是烤肉和温热葡萄酒的香气。琼恩走上高台,亚赛尔·佛罗伦正致祝酒词。“敬史坦尼斯国王和他的夫人、北境之光赛丽丝王后!”亚赛尔爵士高喊,“敬光之王拉赫洛,愿他保佑我们!一个国家,一个真主,一个王者!” “一个国家、一个真主,一个王者!”后党人士附和。 琼恩和其他人一起喝了酒。他不确定亚丽·卡史塔克能否从婚姻中得到幸福,但今夜至少值得庆祝。 事务官们端上第一道菜,加了小块山羊肉和胡萝卜的洋葱汤。这虽不及王家御宴,却十分滋养,汤的味道好,还暖肚子。“呆子”欧文拉起小提琴,一些自由民用笛子和手鼓为他伴奏。曼斯·雷德进攻长城时,他们奏响的也是这些东西。琼恩觉得现在听起来甜美多了。和肉汤一起上的是一条条棕色粗粮面包,刚出炉还是热的,盐和黄油则早摆在桌上。琼恩思绪重重。根据波文·马尔锡的说法,盐剩得多,但黄油一月之内就会用完。 老菲林特和诺瑞大人的座位就在高台下,这是极高的荣誉。两人都太老,没法随史坦尼斯出征,只能让儿孙代劳。但他们腿脚也不慢,及时赶上了黑城堡婚礼。两人各带来一个奶妈。诺瑞的女人四十岁,长着琼恩·雪诺生平所见最大的奶子。菲林特女孩只有十四岁,胸部平得像男生,但奶水也不少。在两人照料下,被瓦迩唤作怪物的孩子茁壮成长。 琼恩对此深表感激……但他压根不信两位老战士快马加鞭下山赶来仅仅为了送奶妈。两人各带来一队战士——老菲林特带了五人,诺瑞大人带了十二人,个个裹着破烂的兽皮和镶钉皮甲,犹如凜冬的化身。有人留了长胡子,有人带着伤疤,还有人又有胡子又有疤。这些人和塞外自由民一样信仰北境旧神,现在却坐在这里欢饮,庆祝被大洋彼岸的奇怪红神祝福的婚礼。 喝总比不喝好。菲林特和诺瑞都没扣杯子洒酒,说明事情尚有转圜余地。也许他们只不愿浪费上好的南方葡萄酒,在自家石头山上喝不到。 趁上菜间隙,亚赛尔·佛罗伦爵士邀赛丽丝王后下场跳舞,其他人纷纷效仿——先是王后的骑士们邀请随行贵妇。布鲁斯爵士和希琳公主跳了第一曲,又找上她母亲。纳伯特爵士跟赛丽丝身?边每位贵妇都跳了一会儿。 由于后党人士是贵妇的三倍,所以连最卑微的女仆也受邀下场。几曲过后,一些黑衣兄弟跃跃欲试。他们忆起年轻时——没因犯罪发配长城时——在城堡和宫廷中学到的舞技,便加入舞蹈。“老土匪”御林的乌尔马舞跳得跟射箭一样精妙,他无疑在给舞伴讲述御林兄弟会的故事——他如何与西蒙·托因和“大肚子”本恩并肩作战,如何协助“白鹿”温妲给贵族俘虏的屁股烙上烙印。纱丁动作优雅,轮流与三位女仆跳舞,但从未冒昧地邀请贵妇。琼恩觉得这很明智。他不喜欢某些后党骑士看他这位私人事务官的眼神,尤其是国王山的派崔克爵士。此人过于嗜血,他心想,时刻寻衅滋事。 等呆子欧文和弄臣补丁脸跳起舞,地窖大厅溢满了笑声。亚丽女士也在微笑,“你们经常跳舞么?在黑城堡?” “每场婚礼都跳,夫人。” “你看,你可以和我跳一曲。就算是尽尽礼吧。你和我跳过一次。” “跳过一次?”琼恩调侃。 “小时候啦。”她扯下一块面包丢他,“你当然记得。” “夫人当与夫君共舞。” “恐怕我的马格拿不是跳舞的料。也罢,你就算不和我跳舞,至少能帮我倒点葡萄酒吧。” “遵夫人命。”他示意别人递来酒瓶。 “那么,”琼恩倒酒时,亚丽道,“我结婚了,我的野人丈夫拥有一支小小的野人军队。” “他们自称自由民,至少多数人这样自称。而瑟恩人是他们当中非常古老的一个分支。”耶哥蕊特给他讲过这些。你什么都不懂,琼恩·雪诺。“他们来自霜雪之牙最北端的隐秘峡谷,那里被极高的山峰环绕。几千年来,他们和巨人打交道甚至比和其他人类还多。这让他们与众不同。” “他们和其他野人不同,”她指出,“更像我们。” “是的,夫人,瑟恩人有自己的领主和律法。”他们懂得下跪。“他们开采锡矿和铜矿,冶炼青铜以打造武器盔甲,不若其他野人那样靠偷靠抢。他们自豪又勇猛,曼斯·雷德三次战胜老马格拿后,斯迪才承认其为塞外之王。” “现在他们来到此处,长城之南;他们被赶出山间要塞,却霸占了我的卧房。”她微微苦笑,“都是我的错。父亲大人千叮万嘱要我哄你哥哥罗柏,但我才六岁,根本不知道怎么做。” 是啊,但你现在快满十六了,希望你知道如何哄你丈夫。“夫人,卡霍城食物储备如何?” “不好。”亚丽叹气,“我父亲南下带走太多壮丁,只剩妇孺从事收割。嗯,外加没法参战的老人和残废。于是粮食要么烂在地里,要么被秋雨冲成泥巴。现在又开始下雪。这个冬天会很难过,没几个老人挺得过去,还会死不少孩子。” 北境的冬天就这样。“我的外曾祖母来自山区的菲林特氏族。”琼恩告诉她,“他们自称是最初的菲林特,认定其他菲林特都是那些离开山区寻找食物、土地和女人的幼子们的后代。山区生活特别艰难,当大雪降下、食物匮乏时,年轻人必须背井离乡去避冬市镇,或为某座城堡打工。老人聚集起所有力气,宣称外出打猎。有的尸骨春天能找到,有的则永远消失。” “卡霍城也这样。” 琼恩毫不意外。“夫人,补给不足时,记得我们。请把老人送来长城,他们发下誓言后,好歹不会在冰天雪地里咀嚼着回忆独自死去。如果你乐意的话,男孩我们也接收。” “一言为定。”她的手放在琼恩的手上,“卡霍城永不遗忘。” 切好的麋鹿肉送上来,香气大大超出琼恩预期。他选了一块上好的给哈丁塔的皮革,顺便给旺旺三大盘烤蔬菜,然后自己吃了一大块肉。三指哈布还算通情达理。起初有麻烦,哈布两晚前来找他,抱怨说参加守夜人是为杀野人,不是为了给野人做饭。“而且我没做过婚宴,大人。黑衣弟兄不娶妻,这他妈的誓可是我亲口发的。” 琼恩用温葡萄酒冲下烤肉时,克莱达斯出现在他身旁。“信鸦,”克莱达斯说着把一张羊皮纸塞进琼恩手里。那张纸用一滴黑色硬蜡封住,琼恩不用拆就知道它来自东海望。信是哈慕恩学士写的——卡特·派克不识读写——但话是派克的话,开门见山,直切要点。 今日风平浪静,十一艘船趁早潮航往艰难屯。三艘布拉佛斯船、三艘里斯船、一艘潘托斯船、一艘伊班捕鲸船和三艘我们自己的船。有两艘里斯船完全是强撑着出海,很可能我们淹死的野人会比救回来的多,大人。我们带了二十只乌鸦和哈慕恩学士,会及时送回报告。我在“利爪号”上指挥,“黑鸟号”的“老破烂”是副指挥,葛兰登爵士留守东海望。 “黑色的翅膀,带来黑色的消息?”亚丽·卡史塔克问。 “不,夫人,这是我期待已久的。”但信的最后部分还是令人烦恼。葛兰登·赫威特经验丰富,身强体壮,是代理卡特·派克的恰当人选。但他同时也是艾里莎·索恩的至交,并在短短时日里,被杰诺斯·史林特引为密友。琼恩仍记起赫威特怎样把自己拉下床,还有他靴子踹在自己肋骨上的疼痛。我不会选他。他卷起羊皮纸,插进腰带。 下一道菜是鱼。人们剔骨吃狗鱼时,亚丽夫人拽马格拿下场。从赛贡移动的方式看,他显然没跳过舞,但他喝多了温葡萄酒,所以舞技都不重要了。 “北方淑女和野人勇士,由光之王结合。”亚赛尔·佛罗伦爵士坐进亚丽夫人的空位,“王后陛下很欣赏。我是她的心腹,大人,我知道她的想法。史坦尼斯国王也会赞成。” 若卢斯·波顿没把他脑袋插枪上的话。“唉,不过并非所有人赞成。”亚赛尔爵士的胡子像一把参差不齐的刷子,挂在多肉的下巴下,他耳朵和鼻孔里也冒出粗糙的毛发。“派崔克爵士觉得自己更配亚丽夫人。他为北上勤王失去了祖传领地。” “这个大厅里很多人失去的领地比他多,”琼恩说,“还有很多人为保护王国安泰献出一生。派崔克爵士应该感到幸运。” 亚赛尔·佛罗伦笑了,“你跟国王真是一个鼻孔出气。但陛下忠诚的骑士也需要补偿,不是吗?他们随他远征,作出巨大的牺牲。而我们也需要让野人和国王及王国紧密联系。这次联姻是个不错的开始,我认为王后陛下很乐意看到野人公主完婚。” 琼恩叹口气。他已己厌倦了解释瓦迩并非真正的公..t>主,不论说多少遍,他们似乎充耳不闻。“我不得不承认,亚赛尔爵士,你真执著。” “这能怪我么,大人?这份奖赏可不易得。我听闻她正当婚龄,模样也不错,丰乳肥臀,适合生养孩子。” “生养谁的孩子?派崔克爵士的?还是你的?” “谁比得过我?我们佛罗伦的血管里流着老园丁王的血。婚礼可由梅丽珊卓女士主持,就跟她主持亚丽夫人和马格拿的婚礼一样。” “看来你只缺新娘。” “这很好解决。”佛罗伦的假笑让人看了想吐,“她在哪里,雪诺大人?你把她送到其他城堡了?灰卫堡还是影子塔?或者和其他妞儿一起待在婊子楼?”他倾身靠近,“有人说你把她藏起来自己享用。我不在意,只要她没怀孕就行。我要让她怀我的儿子。如果你开了她的苞,哎……我们都是男人,对吧?” 琼恩听够了。“亚赛尔爵士,若你真是王后之手,我为王后陛下感到遗憾。” 佛罗伦气得满脸通红。“原来是真的。我明白了,你要私吞她,野种想得到父亲的城堡。” 野种拒绝了父亲的城堡。若野种想要瓦迩,只需自己去偷。“实在抱歉,爵士,”他说,“我需要透透气。”这里太臭了。他忽然转头,“号声。” 其他人也听到了。音乐和笑语霎时停下,跳舞的人僵在原地,仔细倾听。连白灵都竖起耳朵。“你们听到了吗?”赛丽丝王后问她的骑士。 “是战号,陛下。”纳伯特爵士说。 女王颤抖的手捂住脖子,“有敌情?” “没有,陛下。”御林的乌尔马道,“长城上的守卫吹号而已而己。” 一声,琼恩·雪诺心想,兄弟归来。 但紧接着又响起一声,似乎响彻整个地窖。“两声。”穆利确认。 黑衣兄弟、北方人、自由民、瑟恩人、后党人士,统统凝神倾听。心跳了五下、十下、二十下……然后“呆子”欧文傻笑起来,琼恩·雪诺松了一口气。“两声,”他宣布,“自由民。”瓦迩。 巨人克星托蒙德终于来了。 第五十章 丹妮莉丝(八) 大厅充斥着渊凯人的笑声、歌声和祈祷。舞者跳舞,乐师用铃铛铃癸铛、管乐器和气囊演奏奇特的调子,歌手以难以理解的古吉斯语唱出古老的情歌。葡萄酒在席间流淌——不是奴隶湾的寡淡货色,而是青亭岛甘甜的佳酿和魁尔斯的梦酒,添加了异国香料。渊凯人应西茨达拉国王之邀,前来签署和平协议,并见证弥林城重开声名远扬的竞技场。丹妮高贵的丈夫在大金字塔上宴请他们。 我恨他们,丹妮莉丝·坦格利安心想,怎会这样?我怎会对这帮我恨不得挫骨扬灰的人强颜欢笑? 席上提供十几种肉和鱼:骆驼肉、鳄鱼肉、大乌贼肉、涂料烤鸭和多刺蛆,也有山羊肉、火腿和马肉供给那些口味没那么奇怪的客人。狗肉当然不能少,吉斯卡利人无狗不成席,西茨达拉的厨师为此准备了四味狗肉,“吉斯卡利人什么都吃,无论天上飞的地上走的还是水里游的,除了人和龙。”达里奥曾警告丹妮,“而我敢打赌,若逮到机会,他们连龙也吃。”当然,光有肉也不行,因而还准备了各类水果、谷物和菜蔬。空气中弥漫着藏红花、肉桂、丁香、胡椒及其他昂贵香料的气息。 丹妮几乎一口没动。这是和平的滋味,她告诉自己,这是我追求的一切,我努力的目标,我嫁给西茨达拉的原因。但为何尝起来满嘴挫败? “再多忍耐一会儿,吾爱。”西茨达拉刚刚向她保证,“渊凯人和他们的盟友及佣兵很快就会离开,我们将得偿所愿。和平、食物、贸易。我们的港口将再次开放,允许船只自由出入。” “没错,他们‘允许’船只自由出入。”丹妮重复,“但战舰还停在那,随时可以扼住我们的喉咙。他们还在城墙外、在我眼皮底下重开了奴隶市场!” “在城墙外,甜美的女王。和平条件之一,就是渊凯人可以像从前那样自由买卖奴隶,不受掣肘。” “那是在他们自己的城市,而非我一睁眼就能看到的地方。”贤主大人们就在斯卡札丹河南岸、宽阔的棕色河流汇入奴隶湾的地方建起奴隶围栏和拍卖台。“他们当面嘲弄我,向世人展示我根本无力阻止他们。” “虚张声势罢了。”她高贵的丈夫说,“正如您所说,不过是一场展示。就让他们自娱自乐吧,等他们走后,我们就地开个水果市场。” “等他们走后。”丹妮重复,“他们何时走?斯卡札丹河对岸出现了骑手,拉卡洛说是多斯拉克斥候,后面跟着卡拉萨。卡拉萨会带来战俘,男人、女人和孩子,这些将被赠与奴隶贩子。”多斯拉克人不做买卖,但会交换礼物,“渊凯人为这个才搞起奴隶市场,他们会带着几千新奴隶离开。” 西茨达拉·佐·洛拉克耸耸肩,“但他们迟早会走,这才是重点,吾爱。渊凯会继续从事奴隶贸易,弥林则不会同流合污,这是协议达成的共识。稍稍忍耐一下吧,迟早会过去的。” 于是丹妮莉丝整场宴会都静坐着,被朱红色托卡长袍和阴郁的思绪纠缠,只必要时说两句。墙内的人觥筹交错,墙外的男男女女却遭到买卖,对此她耿耿于怀。让她高贵的丈夫去高谈阔论,去逢迎无聊的渊凯笑话吧,那是国王的权利和义务。 席间谈论最多的是明天的竞技。黑发巴尔塞娜将要面对一头野猪,獠牙与匕首对决;克拉兹和斑猫也要上场;而那日最后一场战斗将在巨人格鲁尔和碎骨者贝拉科沃之间展开,日落之前,不死不休。女王的手不可能是干净的,丹妮安慰自己。她想起了多莉亚、想起了魁洛、想起了埃萝叶……想起了她未曾谋面、名叫哈茨雅的女孩。几个人死在竞技场总比几千人死在城门前好。这是我心甘情愿接受的和平代价。如果我回头,一切就都完了。 渊凯大元帅亚克哈兹·佐·亚扎克看起来似乎是伊耿征服时期的遗..物。他弯腰驼背,满脸皱纹,牙齿掉光,在两名强壮奴隶的搀扶下才来到桌前。相比之下,其他渊凯将领都不那么令人惊讶了。有一个矮小敦实,他手下的奴兵却高瘦到荒诞的程度;另一个年轻匀称,打扮时髦,但醉得厉害,说的话丹妮一个词都听不明白。我怎会被这帮家伙逼得山穷水尽? 佣兵们截然不同。为渊凯效力的四个佣兵团的团长齐齐到场:风吹团团长是人称褴襤衣亲王的潘托斯贵族;长枪团团长吉洛·雷哈根看起来像鞋匠不像兵,说话口齿不清;猫之团团长血胡子的嗓门能顶十几个人。他体形硕大,留一大把胡子,对美酒和女人有惊人的兴致。他大吼大叫,打嗝放屁,声若惊雷,靠近他的女仆都会被揩油。他甚至不时把某个女仆按在膝上,揉捏双乳,在双腿间爱抚。 次子团团长也到场了。如果达里奥在这儿,宴会恐怕要以流血告终。没有任何和平条件能说服她的团长听任棕人本·普棱大摇大摆地进入弥林,再毫发无伤地回去。丹妮发誓担保七位使节和团长不会受任何伤害,渊凯人仍嫌不够。他们要丹妮也送出人质。于是对应三名渊凯贤主和四名佣兵团长,弥林送出七人到敌营:西茨达拉的姐姐和两名表亲,丹妮的血盟卫乔戈,她的海军司令格罗莱,无垢者队长“英雄”及达里奥·纳哈里斯。 “我把姑娘们交给你。”她的团长把剑带和黄金裸女像装饰的武器放到她手里时说,“替我保管她们,亲爱的,否则她们会在渊凯人中搞出血腥的乱子。” 圆颅大人同样没出席——西茨达拉戴上王冠后的第一件事就是解除他对兽面军的指挥权,换上自己白白胖胖的表亲马格哈兹·佐·洛拉克。如此最好。绿圣女说洛拉克家族和坎塔克家族之间有血仇,而圆颅大人从不掩藏对我夫君的蔑视。至于达里奥…… 她结婚以来,达里奥行事愈发狂放。他不满意她的和平,更别提她的婚姻,他还念念不忘多恩人的欺骗。昆廷王子揭示维斯特洛人都是受命于褴衣亲王才投入暴鸦团时,幸得灰虫子和无垢者干涉,才阻止达里奥把他们全杀了。现下这些双面间谍被安全地关在金字塔深处……达里奥的怒火依旧熊熊燃烧。 他去做人质更安全。我的团长非为和平而生。丹妮不能冒放纵他砍死棕人本·普棱,当众嘲笑西茨达拉,挑衅渊凯人,或是颠覆她付出这么大代价才得到的和平的风险。达里奥是战争也是灾祸,从今以后,她必须让他远离她的床,远离她的心,远离她的一切。他就算不背叛她,也会控制她。她不知哪种更可怕。 饕餮盛宴之后,残羹剩饭都被清走,并在女王坚持下分给聚集在下面的穷人。高脚玻璃杯里盛了加香料的魁尔斯利口酒,暗如琥珀。娱乐活动开始了。 一班属于亚克哈兹·佐·亚扎克的渊凯阉伶歌手用古帝国的旧腔调唱了几首歌,声音甜美高亢,纯净得令人难忘。“吾爱,可曾听过如此的歌声?”西茨达拉问她,“犹如天籁,不是吗?” “是啊,”她答道,“但我觉得他们可能更愿意保留男人的果实。” 伶人都是奴隶。这也是和平条件的一部分,奴隶主们可以带着自己的财产进弥林,不用担心他们被解放;作为回报,渊凯人承诺尊重被丹妮解放的那些奴隶的权利和自由。西茨达拉说这是公平交易,女王却觉得恶心。她又饮下一杯酒,冲掉这味道。 “无疑,只要你喜欢,亚克哈兹很乐意将这些歌手赠与我们,”她高贵的丈夫说,“作为印证和平的礼物,为我们的朝堂增光添彩。” 他把这批阉伶歌手送给我,丹妮心想,然后撤兵回家,再制造一批。反正世上男孩多的是。 接下来的杂技也没能打动她,哪怕他们搭出九层高的人体金字塔,顶上站了个裸体小女孩。这是在讽刺我吗?女王暗忖,顶上的小女孩是不是指我? 最后,她的夫君带客人们去下层露台,好让黄砖之城的宾客欣赏弥林的夜景。渊凯人手握酒杯,游走在花园,于柠檬树和夜晚绽放淀放的花朵下漫步,丹妮发觉自己对上了棕人本·普棱。 他深鞠一躬,“圣上,您如此动人。哦,您一直都是。没有渊凯人能及您一半美丽。我本想带给您一件结婚礼物,但礼物的价格对老棕人本来说太高了。” “我不要你的礼物。” “这礼物或许例外。这是宿敌的人头。” “是你的头吗?”她甜甜地说,“你背叛了我。” “恕我冒昧,您太尖刻了。”棕人本捋捋灰白相间的胡子,“我们投靠胜利者一方,仅此而已,和以前一样。况且并非我自己想这么干,再这样下去我的手下不答应。” “你的意思是他们背叛了我,这样喽?可为什么?我究竟哪里亏待了次子团?我没兑现佣金吗?” “不,”棕人本说,“不光是钱,全知全能的圣主。很久很久以前,我初阵时就明白了一个道理。那次战后的清晨,我在死尸中跋涉,按佣兵的方式,搜寻剩下的那点战利品。我找到一具尸体,斧手剁掉了他整条胳膊,他浑身爬满苍蝇,结满干血,或许因此没人碰他。但他的镶钉夹克看来是好皮革,我觉得自己能穿。于是我赶走苍蝇,剥下衣服。那脏东西重得超出常理,原来在里衬下,他缝了一笔钱。是黄金,圣上,黄灿灿的十足真金,足够任何人下半辈子像领主老爷一样生活。但那对他有何用呢?他腰缠万贯,却断了一条该死的胳膊,躺在血泊和泥巴中死去。这是教训。银子是甜心,金子是娘,但你要是为它们送了命,它们还比不上你等死时拉的一坨屎。我告诉过您,有年长的佣兵,有胆大的佣兵,但没有既年长,又胆大的佣兵。我的孩儿们不想死,就这么简单,当我告诉他们你没法放龙出来对付渊凯人时,事情……” 你认定我是失败者,丹妮心想,我怎能怪你呢?“我懂了。”她应该结束谈话,但她实在好奇,“你说有足够任何人下半辈子像领主老爷一样生活的黄金,你把这笔钱花哪儿去了?” 棕人本笑道:“我那时还是个蠢小子。我把这事告诉了一个自己当朋友的人,他报告了军士,于是我的手足兄弟们帮我卸下负担。军士说我太年轻,只会把钱浪费在妓女上头,好歹他让我留下那件夹克。”他啐了一口,“永远、绝对不可相信佣兵,好夫人。” “我已得到教训了。有朝一日,我定会答谢你给我上的这一课。” 棕人本眼角的皱纹卷起。“还是算了吧,我知道您想怎么答谢。”他再次鞠躬后离开。 丹妮转身俯视城市。城墙之外,渊凯人的黄帐篷密密麻麻排列在海边,由奴隶挖的壕沟保护。两个按无垢者的方式训练和装备的新吉斯铁军团在河北岸驻扎,另两个吉斯卡利军团在东面扎营,堵住了通向凯塞山口的路。自由佣兵团的马匹和营火则在南边。白天,袅袅炊烟如破烂的灰色缎带高悬天际;夜晚,篝火遥遥相望。海湾旁是最令人深恶痛绝的东西——开在她门口的奴隶市场。现在太阳落下,看不见,但她知道市场就在那里。这让她更愤怒。 “巴利斯坦爵士?”她轻声说。 白袍骑士立刻现身。“陛下。” “你听到多少?” “足够多。他说得没错,绝对不可相信佣兵。” 或是女王,丹妮心想。“次子团中可有哪位能被怂恿来……除去……棕人本?” “就像达里奥·纳哈里斯除去暴鸦团其他团长那样?”老骑士有些尴尬遞尬,“或许有这样的人。我不清楚,陛下。” 不,她心想,你只是太诚实,荣誉感太强。“没有的话,渊凯还雇了另外三个佣兵团。” “都是些流氓无赖,从战争中活下来的人渣,”巴利斯坦爵士警告她,“那些团长和普棱一样背信弃义。” “我只是个年轻女子,知之甚少,但我看来倒希望他们背信弃义。你应当记得,我曾说服次子团和暴鸦团加入我军。” “陛下若要与吉洛·雷哈根或褴衣亲王密谈,我会带他们到您的住处。” “还不是时候。现在耳多眼杂,即便你能将他们悄悄带离渊凯人身边,其缺席也会引人注目。必须用更隐秘的方法接触他们……今晚不行,但要快。” “遵命。但我担心这类事恐非我所长,在君临,这类任务通常交给小指头大人或八爪蜘蛛打理。我们这些单纯的老骑士只会战斗。”他拍拍剑柄。 “那些囚犯。”丹妮提出,“和多恩人一起从风吹团叛逃来的维斯特洛人,我们还关押着,对吧?起用他们。” “您是指释放他们?这明智吗?他们是被送来骗取陛下信任,伺机背叛的。” “他们的使命业已失败。我现在不信任他们,以后也不会。”说实话,丹妮正渐渐忘记什么是信任。“但我仍可利用他们。其中有个女的,梅里丝。把她送回去,以示……以示敬意。他们的团长若是聪明人,会明白的。” “那女人是最坏的。” “那更好。”丹妮思忖片刻,“我们也该试藏书网探一下长枪团和猫之团。” “血胡子。”巴利斯坦爵士眉头紧锁,“陛下明鉴,我们不当与他有任何瓜葛。陛下您太年轻,不记得九铜板王,但血胡子和当年那些人是一丘之貉。他毫无荣誉感,只有欲望……对金子、荣耀和鲜血的欲望。” “你比我更了解这种人,爵士先生。”若血胡子真是最寡廉鲜耻最贪得无厌的佣兵,倒很可能是最容易左右的,但她不愿为此拂逆巴利斯坦爵士的谏言。“按你觉得最恰当的方式去做,但要快。若西茨达拉的和平不能长久,我希望提前做好准备。我不信任奴隶贩子。”我不信任我丈夫。“我们稍显势弱,他们便会猖狂反扑。” “渊凯人已被削弱。据说血瘟在脱罗斯人中蔓延,并扩散到河对岸的吉斯卡利第三军团。” 苍白母马。丹妮莉丝叹口气。魁蜥警告我苍白母马即将到来。她还预言了多恩王子——太阳之子——及其他很多很多,可惜都藏在谜语中。“我不能把希望寄托在瘟疫上。立刻释放美女梅里丝。” “遵命。不过……陛下,恕我斗胆,还有其他出路……” “多恩出路么?”丹妮叹口气。鉴于昆廷王子的身份,三名多恩人都出席了宴会,只是瑞茨纳克小心翼翼地将他们安排到尽可能远离她夫君的位置。西茨达拉不像是善妒的人,但没有男人乐意看到情敌接近自己的新娘。“那男孩似乎人不错,谈吐得体,不过……” “马泰尔家族历史悠久,血统尊贵,且一个多世纪以来,始终是坦格利安家族的忠实朋友。陛下,我有幸与昆廷王子的舅公一同身列您父王的七铁卫。勒文亲王是一位不可多得的英勇弟兄。昆廷·马泰尔身上流着同样的血,陛下不妨三思。” “若他带着嘴里号称的五万战士出现,我兴许会三思。但他只带来两名骑士和一张羊皮纸。羊皮纸能帮我的人民抵御渊凯大军么?哪怕他带来一队军舰……” “阳戟城没有海军,陛下。” “的确。”这部分维斯特洛史丹妮是知道的。娜梅莉亚曾率一万艘船登陆在多恩的沙滩,但她嫁给多恩亲王后,便将之全部焚毁,终身远离海洋。“多恩太远了。要让这个王子满意,我得放弃我的人民。你送他回去吧。” “多恩人的固执举世闻名,陛下。昆廷王子的祖先曾和您的家族争斗过近两百年。不得到您,他决不会回去。” 那他会死在这儿,丹妮莉丝心想,除非他有我尚未见识的本领。“他还在里面?” “正和他的骑士们喝酒。” “带他来见我。让他见见我的孩子们。” 巴利斯坦·赛尔弥严肃的长脸上闪过一抹疑虑。“遵命。” 她的国王正和亚克哈兹·佐·亚扎克及其他渊凯将领一起开怀大笑。丹妮觉得他不会想念她,但还是要侍女转告她出恭的消息,以防万一。 巴利斯坦爵士和多恩王子一起等在阶梯上。马泰尔的方脸上阵阵潮红。他喝了太多葡萄酒,女王断定,而且正尽力掩盖。除开腰带上装饰的一圈铜太阳,多恩人衣着朴素。他们管他叫青蛙,丹妮知道原因了,定是因为他不够英俊。 她微微一笑。“王子殿下,下去的路很长。您真的想去吗?” “若陛下恩准。” “那走吧。” 两名无垢者举火把在前引路,两名兽面军殿后,一人戴鱼面具,一人戴鹰面具。即便在自己的金字塔,在这欢庆和平的美好夜晚,巴利斯坦爵士仍坚持要丹妮到哪都带上护卫。小队伍安静地走下很长一段路,期间三次停顿休息。“龙有三个头,”走下最后一段阶梯时,丹妮说,“我的婚姻并非你所有希望的终结。我知道你来此的原因。” “为了你。”昆廷笨拙地献媚。 “不,”丹妮说,“为了血与火。” 一头大象在畜栏里冲他们鸣叫,接着下方传来一声咆哮,让她瞬间感到热度。昆廷王子警惕地四处张望。“她靠近时龙会感知到。”巴利斯坦爵士告诉他。 每个孩子都能感知到母亲,丹妮想。等海水干枯,山脉像枯叶一样随风吹落……“他们在呼唤我。来吧。”她握住昆廷王子的手,领他走向囚禁两条龙的深坑。“待在外面。”无垢者打开巨大的铁门时,丹妮吩咐巴利斯坦爵士。“昆廷王子会保护我。”她拉多恩王子一起进去,站在深坑之上。 两条龙抬起脖子环顾,用燃烧的眼睛注视他们。韦赛利昂已打碎一条铁链,并把其他链子熔化。此刻他倒挂在深坑顶上,犹如一只巨型白蝙蝠,爪子深嵌进烧焦破碎的砖块中;雷哥尚未挣脱铁链,正啃着一头牛的残骸。深坑里的骨头比丹妮上次来时积得更厚,墙面地板一片黑灰,与其说是砖不如说是灰烬。它们撑不了多久……好在砖墙后是泥土和岩石。龙能否像古瓦雷利亚的火蚯蚓一样钻洞呢?她希望不会。 多恩王子的脸白得像牛奶。“我……我听说有三条。” “卓耿出去捕猎了。”他无须知道其中隐情,“白色那条是韦赛利昂,绿色那条是雷哥,我用兄长们的名字为他们命名。”她的声音回荡在焦黑的岩壁间,听起来很细小……是女孩的声音,不属于女王和征服者,也非新娘的欢愉之声。 雷哥咆哮呼应,一支红黄的火矛喷射而出,深坑中顿时溢满火焰。韦赛利昂报之以金橙色火焰,他扇动翅膀,卷起无穷的灰烬,破损的铁链在他腿上哗哗作响。昆廷·马泰尔往后跳开一步。 残忍的女人可能会嘲笑他,但丹妮捏捏他的手,“他们也吓到我了,不必羞愧。我的孩子在黑暗中越来越狂野粗暴。” “您……您打算骑乘他们?” “骑乘其中一条。我对龙的认识全来自小时候我哥讲的故事,以及我自己在书中读到的记载。据说即便征服者伊耿也不敢骑乘瓦格哈尔或米拉西斯,同理,他的姐妹们也不敢骑‘黑死神’贝勒里恩。龙的寿命比人长,有些能活数百岁,因此伊耿死后,贝勒里恩接受过别的骑手……但没人能驾驭两条龙。” 韦赛利昂又嘶吼起来,烟雾从齿间升起,他们看见他喉咙深处金色火焰在跃动。 “他们……他们太可怕了。” “他们是真龙,昆廷。”丹妮踮起脚尖,轻轻吻他的双颊,“我也是。” 年轻的王子吞了口口水。“我……我体内也有真龙血脉,陛下。我的血脉可追溯到第一位丹妮莉丝,则贤王戴伦之妹,多恩亲王的妻子。他为她建造了流水花园。” “流水花园?”说实话,她对多恩及其历史知之甚少。 “那是家父最喜欢的宫殿,我很乐意有朝一日领您参观。它整个整,个由粉色大理石建造,有水池和喷泉,能俯瞰大海。” “听起来很美。”她带他离开深坑。他不属于这里。他不该来这里。“你回去吧。恐怕我的宫廷对你来说不安全,你树敌比你想象中多。你让达里奥难堪,他可不是不计前嫌的人。” “我有骑士,他们是我忠诚的护卫。” “你只有两名骑士,达里奥却有五百暴鸦团员。你还要当心我夫君。是的,他看起来温文尔雅,但你别被蒙蔽。西茨达拉的王冠是从我这儿逼得的,他还号令着一群全世界最精锐的战士。若他们中哪位想靠处置情敌来赢得宠幸……” “我是多恩的王子,陛下,我不会在奴隶和佣兵面前退缩。” 你着实是个傻瓜,青蛙王子。丹妮恋恋不舍地看了她暴躁的孩子最后一眼。领男孩走到门边时,她还能听见龙的嘶吼,看见墙上闪烁的火光。如果我回头,一切就都完了。“巴利斯坦爵士会召来两架步辇带我们返回宴席,但攀爬会花很长时间。”在他们身后,巨大的铁门在一声巨响中关闭。“给我讲讲那个丹妮莉丝吧。我对我父王的王国了解并不全面,因为成长中没有学士辅导。”只有哥哥。 “荣幸之至,陛下。”昆廷说。 午夜过去很久,当最后一批宾客离开后,丹妮才返回寝宫,与她的夫君和国王共处。西茨达拉虽有些醉,但很开心。“我信守诺言。”伊丽和姬琪帮他们宽衣就寝时,他告诉丹妮,“你想要和平,现在你得到了。” 而你想要鲜血,很快我也必须满足你。丹妮心想,但她说出口的却是:“我很感激。” 日间的兴奋点燃了丈夫的激情。等侍女们退下,他立刻扯掉她的袍子,把她按倒在床上。丹妮用双臂环住他,任他放肆。他喝得那么醉,丹妮知道他在里面停不了多久。 确实如此。事后,他摩挲她的耳朵,悄声低语:“众神恩准我们今晚造出一个儿子。” 丹妮脑海中响起弥丽·马兹·笃尔的话。等太阳从西边升起,在东边落下。等海水干枯,山脉像枯叶一样随风吹落。等您的子宫再度胎动,您再次怀了孩子。到了那时候,他才会变回以前的模样,在那之前绝不可能。这话说得很明白,卓戈卡奥起死回生和她怀上孩子一样渺茫。但有些秘密即便夫妻也不能分享,因此她任由西茨达拉·佐·洛拉克抱有希望。 她高贵的丈夫很快沉沉睡去,丹妮莉丝却在他身旁辗转反侧。她想摇晃他,叫醒他,让他抱住她,亲吻她,再与她做爱,但即便他这么做了,也会随即再度陷入昏睡,将她一个人留在黑暗中。她思忖达里奥在做什么。他也辗转难眠么?他想念她么?他真的爱她么?他会因为她嫁给西茨达拉而恨她么?我不该让他上我的床。他只是一介佣兵,配不上女王,但…… 我一直都知道,但依旧我行我素。“女王陛下?”黑暗中响起轻柔的声音。 丹妮畏缩了一下。“谁在那儿?” “弥桑黛。”纳斯小文书走到床边,“小人听见您在哭。” “哭?我没哭。我为何要哭?我有了和平,有了国王,有了女王渴望的一切。你做了个恶梦,仅此而己。” “陛下明鉴。”她鞠了一躬,作势离开。 “别走,”丹妮说,“我不想一个人待着。” “国王陛下在您身旁啊。”弥桑黛指出。 “国王陛下在睡梦之中,而我无法成眠。明日我必须沐浴鲜血,那是和平的代价。”她虚弱地笑笑,拍了拍床,“来,坐这儿,和我聊天。” “如您所愿。”弥桑黛坐在丹妮身旁,“聊什么呢?” “聊聊家乡。”丹妮说,“聊聊纳斯、蝴蝶和兄长。聊聊你开心的事,你欢笑的事,你所有的甜美回忆。让我忆起,这个世界仍然美好。” 弥桑黛尽力而为,直到丹妮终于睡着,陷入奇怪的、烟火弥漫的残破梦境。 黎明就快到了。 第五十一章 席恩(七) 曙光跟史坦尼斯一样,悄然来到。 临冬城内彻夜难眠。人们穿好羊毛衣,披着锁甲皮甲,挤在城墙和塔楼上,等待不知何时到来的攻击。但天空被点亮时,鼓声也随之消逝,号角又吹了三声,一声比一声近。雪仍在下。 “暴风雪今天一定会停,”一位前次事故中幸存的马夫大声坚持,“一定会停,现在还不到冬天啊。”席恩若是敢笑的话,一定会狠狠嘲笑对方的无知。他还记得在老奶妈的故事里,暴风雪会肆虐四十天四十夜,甚至一整年、十年……直到城堡、市镇和整个国家都被埋葬在百尺积雪下。 他坐在大厅末端,旁边就是马群。他瞅着尔贝、罗宛和一个叫松鼠的棕发洗衣妇朝几片培根油炸的棕色陈面包发起进攻。席恩自己的早餐是一大杯黑麦酒,酒里全是酵母,浓得足以咀嚼。多喝两杯,也许尔贝的计划就不那么疯狂了。 淡色眼珠的卢斯·波顿打着呵欠,带他怀孕的肥胖老婆胖子瓦妲进大厅。之前许多领主和军官已陆续入席,包括妓魇安柏、伊尼斯·佛雷爵士和罗杰·莱斯威尔。威曼·曼德勒坐在桌子远端狼吞虎咽下许多香肠和白煮蛋,他身旁的洛克老伯爵把稀粥送进没牙的嘴里。 拉姆斯老爷随后现身,大步走向大厅前部,边走边扣剑带。他就要爆发了,席恩看得出。鼓声让他一夜没睡,席恩猜测,要不就是有人惹恼他。现在,无论谁说错话、眼神不妥,亦或不合时宜地发笑,都可能引爆老爷的雷霆怒火,让自己失去一片皮肤。噢,求您了老爷,别看这边。只消一眼,拉姆斯就能明白他的打算。我脸上写得清清楚楚。他会知道的,他总是知道。 于是席恩转向尔贝。“这计划行不通,”他声音压得极低,连马都不可能偷听,“没等逃离城堡,我们就会被抓。即便出了城,拉姆斯老爷也会来追猎我们,他会带骨头本和姑娘们一起来。” “史坦尼斯大人就在城外。按声音判断,他离得很近,我们不用长途跋涉。”尔贝的指头在琴弦上舞蹈。歌手有棕色胡须,但长长的头发基本成了灰丝。“若野种真的来追,他会后悔不迭的。”想想他的话,席恩心想,相信他。告诉自己那都是真的。“拉姆斯会把你的女99lib.人当猎物,”席恩警告歌手,“他会追猎她们,强暴她们,再拿她们的尸体去喂狗。如果追得刺激,他会用她们的名字来命名下一窝母狗。至于你,他会剥了你的皮,他、剥皮人和舞蹈师达蒙把这当成最有趣的消遣,到头来你会恳求他们杀了你。”他用残废的手抓紧歌手的胳膊。“你发誓不让我再落入他手中。你保证过。”他想再听尔贝保证一次。 “尔贝的保证,”松鼠道,“跟橡树一样可靠。” 尔贝本人只耸耸肩,“一定一定,王子殿下。” 高台上,拉姆斯跟他父亲吵了起来。由于离得远,席恩听不清,但胖子瓦妲那张粉色圆脸圆俾上的恐惧说明了一切。他听见威曼·曼德勒呼叫更多香肠,罗杰·莱斯威尔被独臂的海伍德·史陶说的笑话逗乐了。 席恩不知自己鬼魂的归宿是淹神的流水宫殿,还是会逗留在临冬城。要命有一条,怎么也比身为臭佬苟活强。若尔贝的计划失败,拉姆斯会狠狠折磨他们,让他们尝到痛不欲生的滋味。这回他会把我从脚跟到头颅的皮统统剥掉,无论我怎么哀求也不会回心转意了。席恩体验过的所有痛苦,都比不过剥皮人那把小小的剥皮刀。尔贝很快也会学到这一课。但这到底为什么呢?为了珍妮,她叫珍妮,眼睛是错误的颜色。她只是戏里的演员。波顿公爵知道,拉姆斯也知道,但其他人被蒙在鼓里,即便是这个挂着狡猾笑容的混账歌手。真可笑,尔贝,你和你这帮杀人不眨眼的婊子,将为拯救一个什么也不是的女孩而白白送命。 当罗宛把他带到残塔的废墟中见尔贝时,他几乎要讲出真相,只是最后一刻才管住嘴巴。歌手似乎执意要营救艾德·史塔克的女儿,若让他知道拉姆斯的新娘只是总管的崽儿,那么…… 厅门被猛然撞开。 寒风呼啸,大团大团的蓝白色冰晶席卷进来。霍斯丁·佛雷爵士抱着一具尸体踏步而入,腰部以下全是雪。长凳上的人们纷纷放下酒杯和勺子,目瞪口呆地看着这诡异的一幕。 大厅安静得吓人。 又一起谋杀。 霍斯丁爵士迈向高台,踏着响亮的脚步,雪从他斗篷上扫下。十来个佛雷家的骑士和武士紧随其后,席恩认得其中一个男孩——大瓦德。他实际上是小个子,生了狐狸脸,瘦痩得像木棍。大瓦德的胸膛、胳膊和斗篷上溅满血点。 血腥气让厅内的马匹尖声嘶叫,狗儿则从桌下钻出来四处嗅闻。人们纷纷起身。霍斯丁爵士怀里的尸体在火炬光芒映照下闪烁,仿佛包裹着一层粉色结晶——那是冻结的血。 “他是我弟弟梅里之子,”霍斯丁·佛雷把尸体放在高台前的地板上。“却像猪一样被人宰杀,之后推下雪堤。他还是个孩子啊!” 死者是小瓦德,席恩意识到,那个大个子。他瞥向罗宛。她们一共六人,他记得,其中任谁都能做出这事。但洗衣妇对上他的眼睛。“不是我们干的。”她强调。 “安静。”尔贝警告她。 拉姆斯老爷从高台上走下来查看男孩的死尸,他父亲则是缓缓起身,睁着淡白的眼珠,>严肃又沉静。“肮脏的罪行。”在席恩的记忆里,这是卢斯·波顿破天荒头一遭提高声调,“尸体在哪里找到的?” “在那个残破的堡垒,大人,”大瓦德回答,“老石像鬼盘跟的地方。”表亲的血凝结在这男孩的手套上。“我叫他别一个人出去,他却一定要去讨债,对方欠他银子。” “谁欠他?”拉姆斯质问,“给我名字,或当众指出来,小子。我会扒他的皮给你做件斗篷。” “我哥没跟我说对头的名字,大人,只说自己赌骰子赢了钱。”佛雷家的男孩犹豫了一下,“教我哥赌骰子的是白港人,我不知是谁,但肯定是他们家的。” “大人!”霍斯丁·佛雷声若洪钟,“事情还不明显吗?谋杀这孩子和其他人的凶手就在这里。是的,他没有亲自下手,他太胖、胆子又小,干不了脏活,但这些罪行都是他指使的!”他猛然转向威曼·曼德勒。“你承认吗?” 白港伯爵一口咬掉半根香肠。“我承认……”他边说边用衣袖擦掉嘴边的油脂,“……我承认自己不太认识这可怜孩子。他是不是拉姆斯大人的侍从?年方几何啊?” “刚满九岁。” “真是年轻。”威曼·曼德勒说,“他也算因祸得福吧,若成长下去,迟早会长成个佛雷。” 霍斯丁爵士一脚踢中桌子,将桌面从搁板上踢飞出去,撞在威曼大人的大肚皮上。杯盏乱飞,香肠撒得满地都是,十来个曼德勒的人咒骂着站起来。他们抓起匕首、盘子、酒壶,任何能当武器的东西。 然而霍斯丁·佛雷爵士已长剑出鞘,跳向威曼·曼德勒。白港伯爵想躲,但桌面把他死死卡在椅子上。只见寒光一闪,他的四重下巴被削去三重,空中鲜血飞溅。瓦妲夫人歇斯底里地尖叫,死命抓住夫君的胳膊。“停手!”卢斯·波顿吼道,“停止这种疯狂行为!”眼看曼德勒的人纷纷跳下长凳冲向佛雷的人,波顿的部下赶紧上前维持秩序。有个曼德勒的人抓了把匕首直扑霍斯丁爵士,却被大个子骑士旋身躲开,骑士反手一剑就将来人的胳膊卸下。威曼大人想站起来,却摔倒在地,像只死命挣扎的海象似的在一滩不断扩散的血水中扑腾。他身边的洛克老伯爵大声召唤学士,而狗儿们在周围争抢他的香肠。 足足动用了四十个恐怖堡的长矛兵,才把交手双方强行分开分幵,终止了惨剧。共有六个白港的人和两个佛雷的人丧命,十来个人受伤,伤得最重的是私生子的好小子路顿。他躺在地上哭叫妈妈,一边试图把满满一手滑溜的肠子塞回肚内,眼看是不活了。拉姆斯从铁腿的长矛兵手头拽过一根长矛,把路顿捅个透心凉,直接了结了他。冲突止息后,大厅里仍回荡着叫嚣声、祈祷声、咒骂声、惊恐的马匹的尖叫和拉姆斯的母狗们的咆哮。铁腿沃顿用长矛柄顿了地板十多次,人们才静下来听卢斯·波顿讲话。 “我看大家都闷得慌,等不及想见血。”恐怖堡公爵说。罗德雷学士站在公爵身旁,胳膊上停了只乌鸦,火炬光芒下,乌鸦的黑羽毛像煤油般闪闪发亮。它的羽毛打湿了,席恩意识到,公爵手里那张羊皮纸一定也是湿的。黑色的翅膀,带来黑色的消息。“但首先应该一致对外,不能自乱阵脚。我们共同的敌人是史坦尼斯大人。”波顿公爵展开羊皮纸。“他的部队离此不到三日骑程,现今被大雪困住,正忍饥挨饿。说实话,我不想等候他大驾光临了。霍斯丁爵士,请在主城门集结所部骑士和士兵,既然你如此渴望战斗,我们就命你担任先锋。威曼大人,请在东门集结白港部队,随后进发。” 鲜血染红了霍斯丁·佛雷的长剑,几乎直浸到柄,血点洒在他脸上,就像满脸麻子。他放低长剑:“悉听遵命。但等我献上史坦尼斯·拜拉席恩的人头,请允许我再取板油大人的狗头。” 四名白港骑士呈环形护住威曼大人,梅迪瑞克学士伏下来为大人止血。“你先过我们这关,”四名骑士中的长者说。这是个面孔刚硬的灰胡骑士,染血的紫罗兰色罩袍上绣了三只银色美人鱼。“乐意之至。单挑还是一起上,我都奉陪。” “住口!”拉姆斯挥舞着血淋淋的长矛,怒吼道,“谁再出言不逊,就吃我一矛。我父亲大人有令!要你们把力气发泄在篡夺者史坦尼斯身上。” 卢斯·波顿点头赞许,“正如我儿所说。等我们料理了史坦尼斯这个心腹大患,再来解决纠纷不迟。”他转动脑袋,冰冷的淡色眼珠在大厅里搜寻,直到发现席恩旁边的诗人尔贝。“歌手,”公爵命令,“过来唱点安抚人心的歌。” 尔贝鞠了一躬,“如您所愿,大人。”他抱起竖琴,漫步踱向高台——途中灵巧地避开了两具尸体——盘腿坐在高桌上。他唱了一首温柔伤感的歌,席恩·葛雷乔伊听不出是什么,当他演唱时,霍斯丁爵士、伊尼斯爵士和其他佛雷的人牵着坐骑,离开了大厅。 罗宛抓住席恩的胳膊。“去打洗澡水。我们马上行动。” 他挣开手,“大白天行动?会被发现的。” “雪会掩盖踪迹。你是聋子不成?波顿刚才出兵了,我们得赶在他们之前找到史坦尼斯国王。” “可是……尔贝……”松鼠小声说。 这完全疯了。这是绝望、愚蠢、注定完蛋的行动。席恩干了杯中最后一点残渣,勉强站起来。“去把你的姐妹们找来。夫人的澡盆需要很多水。” 松鼠听罢一如既往轻手轻脚地溜走,罗宛则留在席恩身边,随他走出大厅。自在神木林找到他之后,这群女人始终贴身监视,从不让他单独行动。她们不信任他。她们凭什么信任我?我从前是臭佬,今后也可能变回臭佬。臭佬臭佬,决不逃跑。 厅外的雪没有停。侍从们做的雪人如今成了畸形巨人,足有十尺高,外貌很可怕。他和罗宛走向神木林,两边的雪拔地而起、堆得像墙,连接堡垒、塔楼和大厅的道路成了雪地里挖出的迷宫般的堑壕,每隔一小时都得清理。这冰雪迷宫很容易让人迷路,幸而席恩·葛雷乔伊清楚每一处分支和岔道。 这回连神木林也披上了白霜,心树下的池子结了层薄冰,苍白树干上刻的人脸长出粗短的冰晶胡须。现在这时间,神木林里人多,于是罗宛带席恩离开那些在树下向旧神祈祷的北方人,来到军营墙边的隐蔽处,旁边有个散发出臭鸡蛋味道的暖泥塘。席恩发现泥塘外沿也结了冰,“凛冬将至……” 罗宛恶狠狠地瞪着他,“你无权引用艾德大人的族语。你没这个权利,一辈子都没有。你杀了——” “你也杀了个孩子。” “那不是我们干的,我告诉你了。” “言语就像风。”她们不比我高尚。她跟我是一路货色。“你们杀了那么多人,凭什么要我相信不是你们干的?黄迪克——” “——跟你一样臭。臭猪一头。” “那小瓦德就是猪崽喽?杀了他,挑拨佛雷和曼德勒翻脸,这一招很漂亮,你们——” “不是我们干的!”罗宛掐他的喉咙,将他推到兵营墙上。她把脸凑到跟他的脸近在咫尺的地方:“再污蔑我们,我就割掉你撒谎的舌头,弑亲者。” 他透过满嘴碎牙笑了,“你不敢,你还要靠我的舌头来欺骗守卫呢。你需要我为你们撒谎。” 罗宛朝他脸上吐了口唾沫才放手。随后她在腿上蹭了蹭手套,似乎碰他是种污染。 席恩明知不该刺激她。从某些方面说,她跟剥皮人或舞蹈师达蒙一样危险。但他又冷又累,脑袋嗡嗡作响,连续几天没睡觉。 “我做过许多可怕的事……背叛同胞,当变色龙,下令杀害信任我的人……但我没弑亲。” “是啊,史塔克的孩子不是你兄弟,我们都知道。” 她说的是事实,但完全没领会席恩的言下之意。他们不是我的血亲,即便如此,我也从未伤害他们。我杀的只是磨坊主的两个儿子。席恩不愿回想孩子们的母亲。他和磨坊主的老婆相识多年,甚至睡过对方。她沉甸甸的大奶子上宽阔的黑乳头,还有那张很甜的嘴,特别爱笑。这样的欢乐,我大概尝不到了。 但向罗宛吐实毫无意义,她不可能相信他的解释,正如他不相信她之前的否认。“我的双手染满鲜血,但没有兄弟之血,”他疲倦地说,“而我已受惩罚。” “还不够。”罗宛背过身。 蠢女人。席恩或已是废人一个,但还能用匕首。拔出匕首来背刺她并非难事。虽然失去了好多颗牙齿和几根手指脚趾,这也难不倒他。这甚至可说是种慈悲——直截了当解决她,以免她和她的姐妹们在拉姆斯那遭受非人的折磨。 这是臭佬会做的事,臭佬会这样讨好拉姆斯老爷。几个婊子想偷走拉姆斯老爷的新娘,臭佬决不允许这等事发生。但旧神记得他的名字,他们叫他席恩。铁种,我是铁种,巴隆·葛雷乔伊的儿子和派克岛的合法继承人。他失去的手指抽搐不已,但他控制住自己,没去拔匕首。 松鼠带着其他四个女人回来:憔悴僬悴灰发的密瑞蕾、梳着长长黑辫子的巫眼垂柳、粗腰大胸的芙雷亚和带小刀的霍莉。她们个个披了女仆穿的那种暗灰色粗袍,外罩白兔皮镶边的棕羊毛斗篷。她们没剑,席恩注意到,也没斧头、锤子和其他武器,只有小刀。霍莉的斗篷用银制褡扣扣住。芙雷亚用麻绳做紧身褡,把身体从臀部到胸脯捆得严严实实,这让她看起来更魁梧了。 密瑞蕾给席恩也带了件仆人的服装。“院子里挤满了各路傻瓜,”她警告其他人,“正打算出城开战。” “这帮下跪之人,”垂柳轻蔑地哼了一声,“他们供奉的老爷怎么说,他们就怎么做。” “他们这是去送死。”霍莉欢欣鼓舞。 “我们也是去送死,”席恩指出,“即便能过守卫这关,又如何把艾莉亚夫人偷走呢?” 霍莉笑道,“六个女人进去,六个女人出来。谁会多看女仆一眼?我们会把史塔克女孩装扮成松鼠的样子。” 席恩瞥了松鼠一眼。她们身材差不多,可以一试。“那松鼠又怎么脱身?” 松鼠抢先作答:“我会跳窗,直接跳下神木林。我老哥带我第一次翻越你们的长城到南方掠袭时,我才十二岁。我也是那次得到了这个名字,我老哥说我就像林间跳跃的松鼠。后来我又爬过六次长城,每次都能平安返回,一座小小的石塔难不倒我。” “满意了,变色龙?”罗宛问,“我们开始吧。” 临冬城的厨房很大,独占了一整栋建筑,并和大厅、堡垒等远远分开,以免万一失火殃及池鱼。厨房的味道每小时都在变——一会是烤肉、一会是烤韭菜和洋葱,一会又是新出炉的面包。卢斯·波顿派自己的兵来看守厨房大门。城内有这么多张嘴要养,每一点食物都弥足珍贵,连厨师和帮厨小弟也得看紧。但守卫们都认识臭佬,他们总在他为艾莉亚夫人取热水洗澡时嘲笑他,不过没人敢真的动手伤他——众所周知,臭佬是拉姆斯老爷的宠物。 “臭臭王子来取热水喽,”当席恩带着这群“女仆”现身时,一名守卫唱道,随后为他们打开门。“利索点,别把甜美的暖气放跑了。” 席恩进了厨房,一把抓住一个路过的帮厨小弟。“小子,为夫人准备热水,”他命令,“给我装六桶干净水。拉姆斯老爷要把夫人洗得粉粉嫩嫩。” “是,大人,”男孩立刻回答,“马上就办,大人。” 结果他的“马上”比席恩预想的长。厨房里的大水壶都不干净,帮厨小弟先刷净其中一个才好倒水。之后又花了无尽的时间把水烧沸,花了二倍的无尽时间把六只木桶装满。尔贝的女人们一直在旁边等待,面孔隐藏在兜帽底下。她们真是大错特错。真正的女仆会勾引帮厨小弟,会跟厨子们调情,会在厨房这里尝尝那里品品。然而罗宛和她那帮心怀鬼胎的姐妹们一心只怕惹事,她们阴郁的沉默很快引来守卫们好奇的目光。“梅齐、杰兹和其他女孩呢?”有人问席恩,“就是平常那几个。” “她们惹恼了艾莉亚夫人,”席恩撒个谎,“上次水还没倒进浴盆就冷掉了。” 热气大团团升腾,融化了飘落的雪花,他们呈单行行进,沿冰墙堑壕迷宫返回,每走一步水就冷一分。狭窄的通道里挤满了战士:穿羊毛罩袍和毛皮斗篷的武装骑士,肩扛长矛的步兵,带着未上弦的弓和装满的箭袋的弓箭手,自由骑手,牵马的马夫等。佛雷的人佩戴双塔纹章,白港的人佩戴人鱼三叉戟纹章。他们在暴风雪中朝相反的方向跋涉,碰面时警惕地打量对方,但没动武。在这里是这样,到林子里就很难说了。 主堡的门由六名恐怖堡的老兵把守。“妈的又洗?”看到热水,负责的军士叫道。军士正把双手插在腋窝里御寒。“昨晚刚洗过,一个成天睡在自己床上的女人能有多脏?” 很脏,若是跟拉姆斯同床共枕的话。席恩心想,他回忆起新婚之夜拉姆斯强迫他和珍妮做的事。“这是拉姆斯老爷的命令。” “那你进去吧,趁水还没凉。”军士放行,两名守卫随即推开对开门。 门内几乎跟门外一样冷。霍莉踢掉靴上的雪,拉下斗篷兜帽。 “我还以为很难缠呢,”她的吐息在空气中结霜。 “老爷的卧室门外还有守卫,”席恩警告她,“那些可是拉姆斯的亲信。”他不敢在这里称他们为“私生子的好小子”,这里不行——说不定会被听见。“拉起兜帽。低头。” “照他说的做,霍莉,”罗宛催促,“有的人说不定认识你。别惹多余的麻烦。” 于是席恩领女人们上楼梯。这段楼梯我爬过上千次。小时候他会跑着上去,下楼时则会三级作一步地跳下来。有回他不小心跳到老奶妈身上,把老奶妈一路撞下楼,也因此挨了在临冬城最重的一顿鞭子。但这顿鞭子跟他小时候在派克岛被两个哥哥殴打欺负相比,算得上温柔。他和罗柏在这段楼梯上演绎了无数可歌可泣的战斗。他们用木剑互相攻打,那是一种很好的训练,要想在螺旋梯上逼退意志坚定的对手,需要格外努力。罗德利克爵士常说,这就是所谓的一夫当关、万夫莫开。 但那是好久好久以前的事。他们都死了。乔里、罗德利克老爵士、艾德公爵、哈尔温、胡伦、凯恩、戴斯蒙、胖汤姆、老是做骑士梦的埃林、给他打造第一把真剑的密肯,.99lib?t>甚至老奶妈,他们都不在了。 还有罗柏,那个比巴隆·葛雷乔伊所有儿子都更亲的兄弟。罗柏在红色婚礼上被佛雷家族无耻地谋害,我应该在那里跟他并肩作战。我当时在哪里?我应该跟他死在一起。 席恩忽然停步,垂柳差点一头撞上他的背。拉姆斯的卧室近在眼前,两个私生子的好小子在门外把守:酸埃林和咕噜。 这肯定是旧神保佑。拉姆斯老爷常说:咕噜没舌头,埃林没脑瓜。他们一个凶残,一个卑鄙,但大半辈子为恐怖堡卖命,盲目服从、不多打听已成习惯。 “我给艾莉亚夫人送热水。”席恩告诉他们。 “先洗洗你自己吧,臭佬,”酸埃林道,“你闻起来像堆马粪。”咕噜咕噜着赞同,也或许那声咕噜意在嘲笑。无论如何,埃林打开卧室门,席恩示意女人们进去。 这个房间向来没有黎明,阴影笼罩一切。壁炉的将熄余烬中,最后一根原木正噼噼啪啪地作垂死挣扎。凌乱的空床边有张桌子,桌上放了根摇曳的蜡烛。女孩不见了,席恩心想,也许她终于在绝望中跳窗自尽。可那扇窗明明被紧紧关闭,以抵御暴风雪,上面结满层层冰霜。“她人呢?”霍莉问。她的姐妹们将桶里的水倒进一个巨大的圆木盆,芙雷亚关上卧室门,用自己的身体抵住。“她人呢?”霍莉又问一遍。外面传来一声号角。那是佛雷家的集结号,他们在做最后的准备。席恩感到自己失去的手指痒得厉害。 他忽然发现了她。她蜷缩在卧室最黑暗的角落,用小山一样高的狼皮盖住自己。若非她不住发抖,席恩肯定发现不了。珍妮把床上的毛皮搬了下来,试图藏住自己。她是怕我们?还是以为夫君来了?想到拉姆斯随时可能现身,他就忍不住要尖叫。“夫人,”席恩没法叫她艾莉亚,又不敢叫她珍妮,“您没必要躲藏,来的都是朋友。” 毛皮动了动,一只泪汪汪的眼睛向外窥探。深色的,太深了,那是一只棕色的眼睛。“席恩?” “艾莉亚夫人,”罗宛上前,“您必须跟我们走,而且要快。我们接您去您兄弟那里。” “兄弟?”女孩从狼皮底下探出头,“可我……我没有兄弟呀。” 她又忘了自己是谁,忘了自己的名字。“现在没有,”席恩道,“但以前是有的。您有三个兄弟:罗柏、布兰和瑞肯。” “可他们都死了。我现在没有兄弟。” “您还有个同父异母的兄弟,”罗宛提醒,“也就是乌鸦大人。” “琼恩·雪诺吗?” “我们会护送您到他那里,但您必须马上行动。” 珍妮把狼皮一直拉到下巴。“不,这是个骗局。是他,是我的……我的夫君大人,我可爱的夫君大人,他派你们来,好检验我是不是真的爱他。我爱他,我确实爱他,我爱他胜过世上一切。”一滴泪珠滚落她脸颊。“告诉他,请你们告诉他,他要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他想怎么做都行……和他或……和他的狗……求求你们……他不需砍我的脚,我不会逃跑。永远不会。我会给他生许多儿子。我保证。我指天发誓。” 罗宛轻吹了声口哨,“诸神咒死那男人。” “我会做个乖女孩,”珍妮啜泣道,“他们把我训练得很好。” 垂柳皱起眉头,“得想办法让她别哭了。门外那守卫是哑巴,可不是聋子。他们会听见的。” “拉她起来,变色龙。”霍莉抽出小刀,“你不行就我来。我们得赶紧离开。把这小贱人拉起来,给她壮壮胆。” “她尖叫报警怎么办?”罗宛问。 那我们死定了,席恩心想,我告诉过你们,这是个蠢透顶的计划,但你们不肯听。尔贝害死了大家,歌手都是疯子。在歌谣里,英雄总能从怪兽的城堡中救出少女,但人生不比歌谣,正如珍妮·普尔不是艾莉亚·史塔克。她的眼睛是错误的颜色,而这里没有英雄,只有一群婊子。即便如此,他还是跪在她身边,替她拉下毛皮,轻抚她脸庞。“你认识我,我是席恩,我们曾生活在一起;我也认识你,我知道你的名字。” “我的名字?”她摇着头,“我的名字……是……” 他把一根手指放在她唇上,“这个问题我们可以待会再讨论。你现在保持安静。跟我们走,跟我走。我会带你远走高飞,永远地离开他。” 她睁大眼睛。“求求你,”她低声说,“噢,求你了。” 席恩伸手,抱她起来,这动作让他手指的断桩疼得钻心。狼皮从她身上滑落,她什么也没穿,苍白的小乳房上布满牙印。他听见身后有个女人倒抽一口气。罗宛把一堆衣服塞给他,“让她穿上。外面很冷。”松鼠脱得只剩内衣,正在一只雪松木箱里翻找暖和衣物,最后她套上一件拉姆斯老爷的加垫紧身上衣和一条旧马裤——那裤子太大,在她脚上好像船上鼓满的风帆。 在罗宛的协助下,席恩帮珍妮·普尔穿上松鼠的衣服。若诸神保佑,守卫们瞎了眼,她或许能出去。“现在我们出去,下楼。”席恩告诉女孩,“你低着头、拉起兜帽就好。紧跟霍莉,别跑,别哭,也别说话,别看任何人的眼睛。” “你别离开我,”珍妮说,“请不要离开我。” “我会一直在你身边,”席恩保证。这时松鼠钻进艾莉亚夫人的床铺,拉起毯子盖住自己。 芙雷亚打开卧室门。“你给她好好洗了场澡吧,臭佬?”酸埃林劈头问道。咕噜则在垂柳经过时挤了她奶子一下——万幸,他非礼的对象是垂柳,若他去摸珍妮,她一定会放声尖叫,那时霍莉就不得不用藏在袖子里的小刀割他喉咙了。垂柳只扭身绕开了他。 半晌间,席恩只觉头重脚轻。他们真的没看她,真的没发现她。我们在他们眼皮底下把她偷了出去! 但走到楼梯上,恐惧又回来了。待会若遇见剥皮人、舞蹈师达蒙或铁腿沃顿怎么办?遇见拉姆斯本人呢?诸神慈悲,不要是拉姆斯,撞见谁都行。说到底,把女孩偷出卧室管什么用?他们仍在城堡里头,而每道城门都关闭上闩,城墙上又挤满哨兵。他们甚至可能连主堡都出不去,霍莉的小刀对付不了六个装备长剑长矛的卫兵。 然而卫兵们只蜷在门边,背向寒风和吹雪,连军士也没多瞥他们两眼。席恩替他和他手下的士兵感到万分遗憾。等拉姆斯发现自己的新娘不翼而飞,无疑会剥光他们的皮,至于咕噜和酸埃林的下场,他难以想象。 出门不到十码,罗宛和她的姐妹们就扔下了空桶。主堡已己在风雪中不见影踪,广场成了白色雪原,漫天暴雪里传来各种各样奇特的回音。冰雪堑壕将他们围了起来,起初到膝盖,接着齐腰,再下去超过了头顶高度。他们身在临冬城腹地,本该位于城堡的中心,却看不到城的痕迹。这里好像是长城以北一千里格之远的永冬之地。“好冷,”在席恩身边蹒跚的珍妮·普尔呜咽着。 很快你会更冷。等出了城,没了城墙掩护,就得迎上寒冬赤裸的利齿。出得了城的话。“这边走。”在三条堑壕的交会处,他说。 “芙雷亚,霍莉,跟他走。”罗宛吩咐,“我们去找尔贝。不用等我们。”她话音未落,就旋身钻进风雪,朝大厅而去。垂柳和密瑞蕾紧跟在后,她们的斗篷在风中猎猎作响。 越来越疯狂了,席恩·葛雷乔伊心想。即便有尔贝的六个女人掩护,逃亡也困难重重,现在只剩两个,简直成了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但事已至此,没法把女孩送回卧室,假装一切没发生。他只能挽住珍妮的胳膊,带她去城垛门。到那才一半,他提醒自己,就算守卫放行,还得想法出外墙。从前那些夜里,守卫们准许席恩通过,但他向来是单身一人。要带三个女仆通过想必不简单,而若守卫们看见珍妮的兜帽,认出她是拉姆斯老爷的新娘…… 扭曲的堑壕通向左边。就在他们眼前、在大雪的帘幕之外,耸立着城垛门,门边一左一右站了两名守卫。在羊毛、毛皮和皮革的层层包裹下,他们活像两头大熊,但手中长矛足有八尺。“谁?”其中一名守卫叫道。席恩不认得声音,那人的面孔几乎被围巾包得密不透风,只露出眼睛,“臭佬吗?” 是的,他本想回答,说出的却是:“席恩·葛雷乔伊。我……我给你们带了几个女人。” “可怜的孩子,一定都冻坏了,”霍莉说,“过来,让咱给暖暖身子。”她从守卫伸出的长矛边滑过,伸手捧住对方的脸,拉下半冻结的围巾,在他嘴上印下一吻。两人嘴唇刚分开,她的小刀便神速地戳进对方的脖子,刚好捅在耳朵下面。席恩看见守卫瞪圆了眼。霍莉退开时,唇上全是血,而守卫嘴里冒出血来。 第二个守卫吓得张口结舌。芙雷亚上前抓住他的长矛,两人抢夺了一会儿,拽来拽去,但女人很快把武器夺走,顺势用矛柄猛敲他额头,打得他踉跄后退。芙雷亚将矛一挽,捅进他肚子,他只来得及嘀咕一声。 一旁的珍妮·普尔却发出高亢、恐怖的尖叫。“噢,这下可好,”霍莉抱怨,“这下把下跪之人全引来了。他们来了,快跑!”席恩一手捂住珍妮的嘴,一手环住她的腰,将她推过已死和垂死的守卫,推过大门,推向冰冻的护城河。也许旧神仍然眷顾他们:吊桥是放下的,以便临冬城的防御者能在内墙外墙之间快速调度。他们身后传来惊慌的叫喊和急促的脚步,紧接着内墙城垛上有人吹响喇叭。 芙雷亚跑到吊桥中央,忽然站定,转身。“你们走。我来挡住下跪之人。”她那双巨手仍擎着染血的长矛。 跑到外墙阶梯下,席恩已己是脚步不稳。他把女孩扛在肩头向上爬。珍妮彻底呆了,而她确实很轻……但松软新雪下的阶梯滑溜溜的,爬到一半他摔了一跤,重重地磕到一边膝盖,痛得死去活来,差点把女孩丢下。半晌间,他认定自己到此为止了,然而霍莉拉他起来,两人协力总算把珍妮抬到城上。 席恩靠着城齿,上气不接下气地喘息,他听见城墙下的叫嚣。芙雷亚正在雪地里和六七个全副武装的卫兵搏斗。“怎么走?”他朝霍莉吼,“现在怎么走?我们怎么出去?” 霍莉脸上的怒火陡然化为惊恐。“噢,我真该死。绳子!”她歇斯底里地笑起来,“绳子在芙雷亚身上!”她没笑完,就哼了一声,手抓住小腹——那儿插了一支箭矢。她用手压住伤口,鲜血从指间渗出。“内墙上的下跪之人……”她喘气道,随后双乳间中了第二箭。霍莉抓向最近的城齿,却踉跄着落下城墙。雪地里轻轻一声响,大雪抖了抖身躯,掩埋了她。 左边城墙传来呐喊,珍妮·普尔呆呆地看着城下霍莉的尸体,看着她身上洁白的雪毯被染红。席恩知道,内墙上的十字弓手正重新装填,他望向右边,但那边也有人赶来,手握明晃晃的长剑。从遥远的北疆,传来一声战号。那一定是史坦尼斯,他狂乱地想,史坦尼斯是唯一的希望。我们只需逃到他那里。但呼啸的寒风中,他和女孩无路可逃。 十字弓响起。箭矢从离他不到一尺的地方擦过,撼动了城齿中冻硬的积雪。尔贝、罗宛、松鼠等人不知所终,他和女孩只能自救。如果被俘,拉姆斯会亲手料理我们。 席恩紧紧揽住珍妮的腰,纵身跳下高墙。 第五十二章 丹妮莉丝(九) 无情的蓝天,没有一丝云彩。砖块很快会被骄阳烤热,丹妮心想,斗技士的凉鞋会踩在烫人的沙子上。 姬琪解下丹妮肩上的丝袍,伊丽扶她进水池。旭日光芒在水面闪耀,与柿子树影参差交映。“即便重开竞技场,陛下有必要亲自出席吗?”为女王洗头时,弥桑黛问。 “一半的弥林人会到场来看我,小甜心。” “陛下,”弥桑黛说,“恕小人冒犯,一半的弥林人会到场观看流血与死亡。” 她说得没错,女王知道,但我无可奈何。 丹妮很快把自己洗得前所未有的干净。她走出水池,水花轻溅,水顺着双腿流下,水珠挂满胸前。太阳爬上天空,她的人民很快便会聚集。她宁愿在芬芳的池水中泡上一整天,品尝银盘里的冰冻水果,梦想红门大宅,但一位女王不属于自己,而属于国家。 姬琪拿来软毛巾帮她擦干。“卡丽熙,您今天想穿哪条托卡长袍?”伊丽问。 “黄丝那条。”兔女王不能不戴兔耳朵。黄丝清亮凉爽,而竞技场里今天一定会热开锅。红沙会烧透那些将死之人的鞋底。“外罩红色面纱。”面纱能阻挡风沙吹进嘴,红色则能掩盖喷溅的血点。 姬琪为丹妮梳拢头发,伊丽涂画女王的指甲,她们一边做一边欢快地谈论竞技比赛。弥桑黛随后出现,“陛下。国王嘱咐您穿戴好后去见他。昆廷王子带着多恩人求见,希望您能允许他们说几句。” 今天没一件顺心事。“改日吧。” 大金字塔底层,巴利斯坦爵士等在一架华丽的敞开式步辇旁,周围围满兽面军。祖父爵士,丹妮想。他虽年事已高,披挂上丹妮赠与的铠甲仍显得高大俊朗。“陛下,您若派无垢者护卫,我会更安心。”西茨达拉去向他的表亲致意时,老骑士说,“半数兽面军是未经训练的自由民。”剩下一半是忠诚堪忧的弥林人。这话他没说出口。赛尔弥不信任弥林人,即便对圆颅党也不例外。 “若不加以锻炼,他们永远都是这样。” “面具能隐藏很多东西,陛下。那位带猫头鹰面具的人与昨天和前天守卫您的可是同一人?我们如何知晓?” “如果连我自己都不信任兽面军,谈何让弥林人信任他们?在面具之下,他们都是正直的勇士,我将性命交托在他们手中。”丹妮朝他微笑,“你多虑了,爵士先生。有你在我身边保护,还有什么可担心的呢?” “我只是个老人,陛下。” “壮汉贝沃斯也会跟在我身边。” “如您所言。”巴利斯坦爵士压低声音,“陛下,我们照您的命令放走了那女人梅里丝。她走之前坚持要见您,我代您跟她谈过。她声称褴衣亲王从一开始就打算率风吹团弃暗投明,因此她才被派来与您私下接触,但多恩人在她表明来意前就揭穿了他们的身份,背叛了他们。” 尔虞我诈,女王疲惫地想,永无休止。“你信几成,爵士?”“几乎不信,陛下,但她是这么说的。” “必要时,99lib.他们会投奔我们么?” “她说会,但有代价。” “给他们。”弥林需要实实在在的铁家伙,不是中看不中用的金子。 “褴衣亲王不要钱,陛下,梅里丝说他想要潘托斯。” “潘托斯?”她眯起眼睛,“我怎么给他潘托斯?潘托斯在半个世界之外。” “梅里丝说他愿意等,直到我们进军维斯特洛。” 若我永不进军呢?“潘托斯属于潘托斯人,况且伊利里欧总督在潘托斯。是他安排我与卓戈卡奥结婚,还送我龙蛋当结婚礼物,你、贝沃斯和格罗莱也是他送来。我欠他太多太多,不能恩将仇报,将他的城市送给佣兵。不行。” 巴利斯坦爵士低下头,“陛下英明。” “今天真是个黄道吉日,吾爱!”丹妮回到西茨达拉·佐·洛拉克身旁时,他评论,然后扶丹妮坐上并排放着两张高大王座的步辇。 “对你来说或是黄道吉日,对那些日落前就要死去的人却未必如此。” “凡人皆有一死。”西茨达拉道,“但并非所有人都能死得光荣,死时耳畔回响着全城人的欢呼。”他向门旁的士兵举起一只手,“开门。” 大金字塔前是个彩砖广场,热浪从砖块缝隙中氤氲上升。到处是人。有些坐轿子和步辇,有些骑驴,更多的徒步。十人中有九人向西,沿宽阔的砖路走向达兹纳克的竞技场。他们看到步辇从金字塔中出现,欢呼声便即响起,并迅速蔓延到整个广场。真奇特,女王想,他们在我钉死一百六十三名伟主大人的地方向我欢呼。 一面大鼓走在王家队列前方,清出道路。每敲一下鼓,一位身穿磨亮铜片上衣的圆颅党传令官便会高喊让人群让开。嘭!“来了!”嘭!“让路!”嘭!“女王!”嘭!“国王!”嘭!大鼓后四队兽面军并排前进,有的持短棍,有的拿仪仗,统统穿着百褶裙、皮凉鞋和多彩方格拼接斗篷,颜色匹配弥林的彩砖。他们的面具在太阳下闪烁,野猪、公牛、老鹰、苍鹭、狮子、老虎、熊、吐芯的蛇和丑陋的蜥蜴。 不爱骑马的壮汉贝沃斯穿镶钉背心走在最前面,疤痕累累的肚皮一步一颤。伊丽和姬琪骑马跟随,旁边还有阿戈和拉卡洛,然后是坐在华丽的轿子上、头上有一顶遮阳华盖的瑞茨纳克。巴利斯坦·赛尔弥爵士骑在丹妮身侧,盔甲在阳光下熠熠生辉,长披风从肩膀垂下,白如枯骨,他左臂绑了一面白色大盾。后面稍远些跟着多恩王子昆廷·马泰尔及其两名同伴。 队列沿长长的砖街缓缓前行。嘭!“来了!”嘭!“我们的女王。我们的国王。”嘭!“回避。” 丹妮听见侍女们在她身后争论,打赌谁会赢得今天最后的对决。姬琪中意“巨人”格鲁尔,那家伙与其说是人不如说更像头公牛,甚至鼻子上还穿青铜环;伊丽则认定碎骨者贝拉科沃的连枷会击垮巨人。我的侍女是多斯拉克人,她告诉自己,卡拉萨以杀戮为荣。她嫁给卓戈卡奥那日,婚宴上亚拉克弯刀决死拼争,有的人宴饮交欢,有的人殒命当场。生死在马王们眼中依稀平常,他们认为鲜血可以祝福婚姻。 她的再婚不久也将浸染在鲜血中。何等幸福啊。 嘭!嘭!嘭!嘭!嘭!嘭!鼓声比之前加快,突然变得焦躁不耐。队伍停在粉白的帕尔金字塔和绿黑的纳千金字塔间,巴利斯坦爵士抽出长剑。 丹妮转身。“为何停下?” 西茨达拉站起来。“路堵住了。” 一顶轿子翻在路心,一名轿夫热晕在砖地上。“帮帮他。”丹妮下令,“扶他去街边,别让人踩着他。给他食物和水,他看起来好像饿了两周。” 巴利斯坦爵士不安地环顾左右。周围露台上站满吉斯卡利人,冷漠无情地注视着下方。“陛下,不能停。这可能是陷阱,鹰身女妖之子——” “——已被驯服。”西茨达拉·佐·洛拉克宣称,“女王陛下已接受我作她的国王和伴侣,他们怎敢再伤她?快照我甜美的女王吩咐,去帮助那人。”他微笑着握住丹妮的手。 兽面军遵令上前救人,丹妮看着他们忙碌。“那些轿夫在我来以前是奴隶。我解放了他们,轿子却没变轻。” “没错,”西茨达拉说,“但这些人现在抬轿有报酬。您来以前,倒下那人身边会站着监工,挥舞鞭子抽烂他的背。现在有人帮助他。” 确实。一名戴野猪面具的兽面军递给那苦命轿夫一袋水。“或许我该对这小小的胜利心存感激。”女王道。 “不积跬步,无以行千里。齐心协力,我俩将造就新弥林。”道路终于清开,“我们走?” 她除了点头还能怎样?不积跬步,无以行千里。但我要行到哪里去呢? 达兹纳克的竞技场门前耸立着两尊高大的青铜战士雕像,正做殊死搏杀,一位挥舞长剑,另一位手握战斧。雕塑家准确地描绘出他们相互击杀的瞬间,青铜兵器和身体在空中形成拱门。 致命的艺术,丹妮想。 她曾在露台上多次眺望竞技场。小的竞技场像点在弥林脸上的麻子,大的则像红肿流脓的疮。但这座无与伦比。丹妮和她的夫君穿过青铜雕像,“壮汉”贝沃斯和巴利斯坦爵士左右护送,他们出现在一个巨大的砖碗顶上,下面环绕着一圈圈长凳,每一圈颜色都不同。 西茨达拉·佐·洛拉克引她下去,经过黑色、紫色、蓝色、绿色、白色、黄色、橙色,最后到红色,那里的猩红砖块与下面的沙子同色。周围小贩在叫卖狗肉香肠、烤洋葱及签串狗胎,不过丹妮不需要这些,西茨达拉已在包厢备下几壶冰酒和凉水,外加无花果、大枣、甜瓜、石榴、核桃、青椒和一大碗蜂蜜蝗虫。“壮汉”贝沃斯见状大吼:“蝗虫!”一把抓过碗,大把大把地嚼。 “那是美味,”西茨达拉推荐,“您尝尝吧,吾爱。它们先用香辛料腌制,然后挂上蜂蜜,又甜又辣。” “难怪贝沃斯满头大汗。”丹妮说,“我吃无花果和大枣就够了。” 格拉茨旦·卡拉勒在对面正襟危坐,周围是穿各种颜色长袍的圣女们,只有她一人着绿袍。弥林的伟主大人们占据了红色和橙色长凳。女人罩面纱,男人则把头发梳成长角、手掌和矛尖形状。西茨达拉那些来自古老的洛拉克家族的亲戚偏爱紫色、靛蓝和淡紫色托卡长袍,帕尔家人则穿粉白条纹袍子。渊凯的代表都穿黄袍,坐满了国王包厢旁的包厢,带着各自的奴隶和仆人。身份略低的弥林人坐在上层,没法与杀戮超近距离接触。黑色和紫色的长凳最高,离沙地也最远,挤满了自由民和其他平民。丹妮发现佣兵也被安排在那里,团长坐在普通士兵当中。她看到棕人本皮革般的脸,还有血胡子火红的胡须和长辫。 她夫君站起来,高举双手。“伟主大人们!女王陛下今日莅临,向诸位——她的子民们——展示她的慈爱。蒙其天恩准许,我为你们献上致命的艺术!弥林人!让丹妮莉丝女王听到你们的爱戴!” 一万只喉咙吼出爱戴,然后两万只,然后所有人。他们喊的不是她那没几个人拼得出来的名字,而是“母亲!”——在消亡的古吉斯语里,这个词叫“弥莎!”他们捶胸顿足地狂喊:“弥莎!弥莎!弥莎!”直到整座竞技场都在颤抖。丹妮任声浪将自己席卷。 我不是你们的母亲,她想喊回去,我是你们奴隶的母亲,是你们饕餮蜂蜜蝗虫时、死在这片沙地上的男孩们的母亲。瑞茨纳克倾身附耳:“圣上,请听,他们多爱戴您!” 不,她知道,他们爱的是致命的艺术。欢呼声衰退时,她任自己坐下。尽管包厢在阴凉处,她仍觉头疼。“姬琪,”她喊,“方便的话,给我倒点水。嗓子干死了。” “克拉兹会拿到首杀荣誉。”西茨达拉告诉她,“没有比他更好的战士。” “壮汉贝沃斯比他好。”壮汉贝沃斯坚称。 克拉兹是弥林下等人出身,身材高挑,生了一头直立的红黑头发,越往外越稀疏。他的对手是乌木色皮肤的盛夏群岛枪兵。枪兵的刺击起先限制了克拉兹,但等他的短剑攻入长枪圈内,就只剩下屠杀。竞技结束后,克拉兹将黑人的心剜出来,血淋淋地举过头顶,猛咬一口。 “克拉兹认为勇者的心脏让他强大,”西茨达拉说。姬琪低声赞同。丹妮曾吃下公马的心脏,来给未出世的孩子力量……但巫魔女将雷哥谋害在子宫里时,这毫无用处。命中注定你将经历三次背叛。她是第一次,乔拉是第二次,“棕人”本·普棱是第三次。再没有背叛了吗? “啊,”西茨达拉开心地说,“斑猫上场了。看那动作,我的女王,他是一首会走路的诗。” 西茨达拉为这首会走路的诗挑选的对手和格鲁尔一般高,跟贝沃斯一样壮,但行动迟缓。斑猫挑断他脚筋时,离丹妮的包厢只六尺之遥。那人双膝跪倒,斑猫一脚踩在他背上,用手绕过他脑袋,将喉咙对耳切开。红沙饱饮鲜血,微风是他的遗言。人们赞许地欢呼雀跃。 “打得糟糕,死得干脆。”壮汉贝沃斯评价,“壮汉贝沃斯讨厌尖叫的死人。”他已吃光蜂蜜蝗虫,打个饱嗝,灌下一口酒。 白肤的魁尔斯人,黑肤的盛夏群岛人,古铜色皮肤的多斯拉克人,蓝胡子的泰洛西人,羊人,鸠格斯奈人,阴郁的布拉佛斯人,来自索斯罗斯丛林、皮肤带斑纹的半人半兽的家伙——都从天涯海角赶到达兹纳克的竞技场赴死。“此人很有前途,甜心。”西茨达拉指的是一名里斯少年,长长的金发随风飘舞……但他的对手一把抓住他头发,拽倒这孩子,掏了他的心。他死时的容颜比握剑时更年轻。“他是个孩子,”丹妮说,“只是个孩子。” “他十六岁了,”西茨达拉坚持,“已是成年男子,有权选择为金钱和荣耀以命相搏。遵照我温柔的女王睿智的命令,达兹纳克的竞技场今日不许有孩子死去。” 另一个小小的胜利。或许我无法改善这个民族,她告诉自己,至少能让他们少造些孽。丹妮莉丝本想将女人间的竞技也废止,但黑发巴尔塞娜抗议说她有权像男人那样以命相搏。女王也想禁止那些让残废、侏儒、老人用切肉刀、火把和锤子互殴的搞笑滑稽竞技(人们认为战士越无能,竞技越开怀),但西茨达拉说,若她能和人民一同开怀大笑,人民会更爱戴她,并辩称说若无滑稽竞技,残废、侏儒和老人都会饿死。于是丹妮妥协了。 按习俗,被定罪的罪犯会被赶进竞技场。丹妮同意遵循这项习俗,但只针对特定的犯人。“杀人犯、强奸犯及所有坚持使用奴隶的人可以送去战斗,小偷或欠债者不行。” 斗兽仍被允许。丹妮看到一头大象迅速解决掉六匹红狼。一头公牛和一头熊作势均力敌的殊死拼斗,双双疲劳而死。“肉不会浪费。”西茨达拉解释,“屠夫会把兽尸炖成鲜汤,进入命运之门的饥民都能分一杯羹。” “这是良法。”丹妮说。这里的良法委实难得。“我们必须确保它延续。” 斗兽后是化装比武,六个步兵对抗六名骑手。步兵装备盾牌和长剑,骑手装备亚拉克弯刀;地上假装骑士的人穿锁甲,而马上假装多斯拉克人的没盔甲。起初骑兵似乎占优,他们踩翻两名对手,还割下另一人的耳朵,但很快幸存的骑士攻击马匹,骑手们一个接一个跌下来被杀。这让姬琪十分不满。“那不是真正的卡拉萨。”她说。 “希望这些尸体不会炖成鲜汤。”尸体被抬走时,丹妮说。 “马尸会下锅,”西茨达拉说,“人当然不会。” “马肉和洋葱使人强壮。”壮汉贝沃斯道。 接下来是今天第一场滑稽比武,由两名娱乐侏儒进行长枪比试。这两名侏儒是一位西茨达拉邀请来的渊凯将领提供的。一人骑猎狗,一人骑母猪。他们的木盔甲新上了漆,一个画着篡夺者劳勃·拜拉席恩的雄鹿,另一个是兰尼斯特的金狮,这明显是为了讨好丹妮。他们滑稽的动作很快让贝沃斯放声大笑,但丹妮微笑得颇为勉强。红甲侏儒被撞下鞍子后,沿沙地追他的猪,骑狗的侏儒则在后面追他,并用木剑打他屁股。丹妮说,“真是幽默愉快的表演,可……” “别着急,甜心,”西茨达拉说,“快放狮子了。” 丹妮莉丝狐疑地看着他,“狮子?” “三头狮子,给侏儒一个惊喜。” 她皱起眉头,“侏儒只有木剑木甲,怎打得过狮子?” “大概很难,”西茨达拉说,“说不定他们有绝招呢。不过我猜他们会尖叫狂奔,试图爬出竞技场。这才是真正的幽默表演。” 丹妮不乐意。“我不许这样。” “温柔的女王啊,您不会让您的人民失望吧。” “你对我发誓战士都是成年人,且自愿为金子和荣耀以命相搏。这些侏儒不会自愿用木剑对决狮子。马上叫停。马上。” 国王嘴唇紧抿。有一瞬间,丹妮觉得他温和的双眼里闪过一丝怒火。“遵命。”西茨达拉示意竞技场主。“别放狮子。”场主握着鞭子小跑过来后,西茨达拉说。 “圣主,一头都不放?那还有什么乐趣?” “我的女王有令,不许伤害侏儒。” “观众会不满的。” “那就让巴尔塞娜上场,平息不满。” “圣上明鉴。”场主甩响鞭子,高喊命令。两名侏儒及他们的猪和狗一起被赶下场,观众发出不满的嘘声,朝他们扔石头和烂水果。 待到黑发巴尔塞娜大步走上沙地,人们又欢呼起来。她是个高大的黑肤女人,除了腰布和凉鞋全身赤裸,虽然年届三十,动作仍有黑豹般的致命优雅。“巴尔塞娜深受大众喜爱。”西茨达拉说。整座竞技场已被膨胀的欢呼声淹没,“她是我见过最勇敢的女人。” 壮汉贝沃斯说:“和女孩打算不得勇敢,和壮汉贝沃斯打才是真勇士。” “她今天的对手是一头野猪。”西茨达拉说。 是啊,丹妮心想,因为无论你花多少钱,也找不到一个女人做她对手。“她用的大概不是木剑吧?” 这头野猪是个庞然大物,獠牙有成人前臂那么长,小眼睛火气冲天。丹妮不知杀死劳勃·拜拉席恩那头猪是否也如此凶残。恐怖的生物,恐怖的死亡。刹那间,她几乎为篡夺者感到悲伤。 “巴尔塞娜身手敏捷。”瑞茨纳克说,“她将与野猪共舞,圣主,并在它擦身而过时下刀切割。您会欣赏到野猪倒下前全身浴血的盛景。” 开局正如他描述。野猪向前冲刺,巴尔塞娜旋身避开,兵刃在阳光下泛着寒光。“她需要一支长矛,”巴尔塞娜飞身避开野兽的第二次冲刺时,巴利斯坦爵士说,“否则打不过野猪。”他听起来就跟达里奥常说的一样,像个苛责的老祖父。 巴尔塞娜的兵刃开始见红,但野猪也停下脚步。它比公牛聪明,丹妮发现,它不会再盲目冲刺了。巴尔塞娜也意识到这点,于是她喊叫着,主动靠近野猪,匕首在双手抛来接去。野猪向后退却,她咒骂着砍它鼻子,试图激怒它……她成功了,但这回跳迟了半瞬,结果獠牙在她左腿开了一道从膝盖到裆下的大口子。 三万只喉咙同声悲叹。巴尔塞娜丢掉匕首,压住腿上的伤口,想要跳开逃走。她没走出两步,野猪再度冲刺。丹妮别开脸。“这够勇敢吗?”当一声尖叫响彻沙地时,她问壮汉贝沃斯。 “挑战野猪十分勇敢,但叫这么大声就不勇敢了。她叫得壮汉贝沃斯耳朵疼,”太监揉着大肚子,上面的白色旧疤纵横交错,“肚子也疼。” 野猪把嘴拱进巴尔塞娜肚子里,要拽出内脏。这气味让女王难以承受。热气、苍蝇、人群的叫嚷……我没法呼吸。她扯开面纱,任其飘走,又开始脱托卡长袍。她解丝袍时,珍珠流苏发出轻柔的撞击声。 “卡丽熙?”伊丽问,“您在做什么?” “摘兔耳朵。”十几名手握捕猪矛的人跑到沙地上,将野猪从尸体旁赶开,赶回兽栏。竞技场主也在其中,手握一把倒刺长鞭。当他向野猪挥鞭时,女王站了起来。“巴利斯坦爵士,能否护送我回宫?” 西茨达拉迷惑不解。“还有很多节目呢。包括另一场滑稽比武,六个老女人打斗,外加三场决斗,最后压轴的是贝拉科沃和格鲁尔!” “贝拉科沃一定会赢,”伊丽宣称,“大家都知道。” “大家都知道,”姬琪则说,“贝拉科沃一定会死。” “要么这个死,要么那个死,”丹妮说,“活下来的总有一天也会被杀。重开竞技场是个彻头彻尾的错误。” “壮汉贝沃斯吃多了蝗虫。”贝沃斯的棕色大脸一副想吐的表情,“壮汉贝沃斯要牛奶。” 西茨达拉没理太监。“圣主,弥林人来此庆祝我们结合。您听到了欢呼,您不能辜负他们的爱戴。” “他们为我的兔耳朵欢呼,不是为我。丈夫,带我离开这个屠宰场。”她听到野猪的鼻息,持矛人的呼喝,场主皮鞭炸响。 “甜美的女王啊,现在不行。再待一会儿吧,再看一场滑稽比武和一场决斗。您只需闭上眼睛,没有人会发现。他们会盯着贝拉科沃和格鲁尔。现在若是——” 一片阴影掠过他的脸。 骚动和叫喊都停住了。一万个声音归于沉寂。每双眼睛都望向天空。暖风拂过丹妮的脸庞,透过怦 怦心跳,她听见翅膀扇动。两名矛兵迅速逃走,场主却僵在原地。野猪回去继续拱食巴尔塞娜。壮汉贝沃斯哀号一声,滚下座位,跪倒在地。 魔龙在众人之上盘旋,他是烈日当中的黑影。他一身黑鳞,两只双眼、犄角和脊背棘片是血红色。卓耿一直是三头龙中最大的,野外生活让他愈加伟岸,现在他翼展足有二十尺,色如黑玉。他掠过沙地上空时扇了下翅膀,好似一声霹雳。野猪抬起头,喷着鼻息……随后黑红夹杂的火焰吞没了他。三十尺外,丹妮也能感到熊熊热浪。野兽濒死的惨叫几乎和人一样。卓耿落在尸体旁,爪子陷进冒烟的肉。他开始进食,也不管那是巴尔塞娜还是野猪。 “噢,众神啊,”瑞茨纳克哀嚎,“他在吃她!”总管捂住嘴,壮汉贝沃斯吐得稀里哗啦,西茨达拉·佐·洛拉克白皙的长脸上闪过古怪的神色——混合恐惧、贪欲和欣喜若狂——他舔了舔嘴唇。丹妮看见帕尔家的人涌上台阶,一边抓紧托卡长袍,却又在匆忙中被流苏绊倒。其他人纷纷跟进。有人跑了起来,你推我搡。但更多人呆坐原地。 一个男人想当英雄。 他是驱赶野猪回栏的矛兵之一,大抵喝多了,亦或发了疯,也可能旁观时爱上了黑发巴尔塞娜,甚至听过女孩哈茨雅的传言。再或者,他只想名留千古。只见他手握捕猪矛,向前冲去,脚下扬起红沙。周围座位中喊叫连连。卓耿抬起头,鲜血从齿间滴下。英雄跳上魔龙的脊,把铁矛尖刺入那鳞片覆盖的、长长的龙颈后端。 丹妮和卓耿齐声尖叫。 英雄全身压向长矛,矛尖刺得更深。卓耿弓起身,痛苦地嘶吼,尾巴四下抽打,头伸向长颈后端,黑色的翅膀完全展开。屠龙者一个失足,跌倒在沙地上。他挣扎着想起来,却被龙牙狠狠咬住前臂。“不!”人们只来得及喊出一个词,卓耿已拧下他胳膊,像狗甩老鼠一样甩开。 “杀了它,”西茨达拉·佐·洛拉克命令其他矛兵,“杀了那野兽!” 巴利斯坦爵士紧紧抓住她。“别看,陛下!” “放开我!”丹妮挣开他的手。翻过栏杆时,世界运转似乎变慢了,然后她落在竞技场中,掉了一只凉鞋。她开始奔跑,沙子挤进脚趾,温热粗糙。巴利斯坦爵士在她身后呼唤。“壮汉”贝沃斯还在吐。她跑得更快。 矛兵们也在跑。有人握着长矛冲向龙,其他人扔掉武器,一哄而散。英雄倒在沙地上痉挛,鲜红的血从他肩上血肉模糊的断桩喷出。长矛还留在龙背上,随着龙翼拍打而摇晃,伤口腾起烟雾。眼看矛兵逼近,龙喷出黑焰,吞没了其中两人。他尾巴横扫,将从后悄悄靠近的场主扫成两半。另一人试图刺龙眼,却被龙咬住,顿时开膛破肚。弥林人尖叫着,咒骂着,嚎叫着。丹妮听见有人跑向她。“卓耿。”她不顾一切地高喊,“卓耿!” 他转过头,齿间烟雾缭绕,血滴到地面,也化作缕缕青烟。他再次拍翅,掀起呛人的猩红沙暴。丹妮在这团火热的红云中跌跌撞撞,不住咳嗽。 他张开嘴。 “不,”她只来得及说出这个。不,不能吃我,你不认识我了吗?黑色的龙牙在离她脸庞只几寸的地方合上。他原本打算扯掉我的脑袋。沙子飞进眼里,她被场主的尸体绊倒,跌坐在地。 卓耿厉声咆哮。吼声充斥整座竞技场,熔炉般的热风席卷而来。黑龙鳞片覆盖的长颈伸向她,他张开嘴,她能看到黑齿间的碎骨焦肉。他的双眼好似熔岩。我在注视地狱,却不敢转头,她从未如此确定过一件事,如果我跑开,他就会烧死我,吃了我。维斯特洛的修士说世间有七层地狱和七重天堂,但七大王国和那里的诸神对她而言遥不可及。丹妮不晓得,如果死在这里,大草原的多斯拉克马神会不会将她召入群星间的卡拉萨,让她与她的日和星并排骑在夜晚的国度?抑或愤怒的吉斯众神会派鹰身女妖锁住她的灵魂,令她永堕苦海?卓耿朝她的脸咆哮,吐息足以烫伤肌肤。巴利斯坦·赛尔弥在她右边大喊:“我!我在这里!看这里!我!” 在卓耿闷燃的红色双眸中,丹妮看到自己的倒影。她太渺小、太脆弱、太无力又太恐惧。我不能让他看到我的恐惧。于是她在沙地上摸索,推开场主的尸体,抓到鞭子把柄。皮革温暖鲜活的触感让她鼓起一些勇气。卓耿再次咆哮,吼声差点让她扔掉鞭子。他的牙齿在她面前砰然合拢。 丹妮拿鞭子抽他。“不!”她尖叫,用尽全身力气甩鞭。龙头向后一闪。“不!”她再次尖叫。“不!”倒刺扫过龙鼻,卓耿挺起身躯,双翼遮天蔽日。丹妮挥鞭来回抽打他布满鳞片的肚皮,直到手臂酸痛。细长的龙脖像弓一样弯起,伴着长长一声嘶吼,他向下喷出黑焰。丹妮屈身避开,挥着皮鞭高喊:“不,不,不,坐下!”他回应的咆哮中充满恐惧和愤怒,以及痛苦。他翅膀扇了一下,两下…… ……然后收拢。魔龙发出最后一声嘶吼,肚子伏地。黑血从长矛刺破的伤口流出,滴在焦黑的沙地,化作烟雾。龙的血肉由火构成,她心想,我也一样。 丹妮莉丝·坦格利安跳上龙背,握住长矛拔出。矛尖半熔,铁头放出炙热的红光。丹妮扔开它,卓耿在下面扭动,积蓄力量,肌肉震颤。空中沙尘弥漫,丹妮无法观察,无法呼吸,无法思考。 黑色的翅膀雷鸣般展开,腥红沙地陡然被抛在脚下。 丹妮头晕目眩,不由得闭上眼睛。等她再睁眼,透过泪水和灰尘,她看到下方远处弥林人正涌上台阶,涌向街道。 长鞭仍在她手中。她轻敲卓耿的脖子,喊道:“上升!”她另一只手抓着鳞片,手指乱抠以寻找着力点。卓耿宽大的黑翼拍打着空气,丹妮感到大腿间魔龙的灼热。很好,她心想,很好,现在,现在,就这样,就这样,带着我,带着我,飞翔! 第五十三章 琼恩(十一) 巨人克星托蒙德个子不高,但诸神赋予他宽阔的胸膛和硕大的肚皮。他肺活量极大,因而曼斯·雷德称他为吹号者托蒙德。据说托蒙德的笑声足以震掉山巅的积雪,而他的怒吼可与长毛象的咆哮相提并论。 那天托蒙德不断大呼小叫。他怒吼、呼号,用拳头砸桌子,力道大得把满满一壶水掀翻倾倒。他手边一直放着一角杯蜜酒,因而他威胁时喷出的唾沫星子带着蜂蜜的甜腻。他说琼恩是懦夫、骗子、变色龙,骂他是黑心缺德的下跪之人,是强盗,是食腐乌鸦,指控琼恩想鸡奸自由民。他甚至两次把角杯朝琼恩的脑袋丢来——当然是喝光酒之后,托蒙德才不会浪费上好的蜜酒咧。琼恩全盘忍下侮辱,没提高声调,没以牙还牙,但也没从打算好的底线退让半步。 最终,随着下午的阴影在帐外越拉越长。巨人克星托蒙德——吹牛大王、吹号者,以及破冰人,也是雷拳托蒙德、雪熊之夫、红厅的蜜酒之王、生灵之父和诸神的代言人——伸出手。“就这么定了,愿诸神原谅我。反正那些母亲绝不会。” 琼恩握住他伸出的手,脑海中闪过守夜人誓言。我是黑暗中的利剑,长城上的守卫。我是抵御寒冷的烈焰,破晓时分的光线,唤醒眠者的号角,守护王国的坚盾。他想给自己加上一句新的:我是打开城门、迎接敌军的守卫。他愿付出一切来证明自己判断正确,但他走得太远,无法回头了。“一言为定。”他说。 托蒙德的手劲能捏碎骨头,他这点没变,胡子也是老样子,但厚厚白胡子下的面庞消瘦多了,通红的脸颊上皱纹也更深。“曼斯有机会就该宰了你,”他一边尽力蹂躏琼恩的手,一边说,“金子换稀粥,男孩们换……这是血钱。当初我那好小哥是怎么了?” 他被人推选成总司令。“据说公平交易会让双方都不满。三天?” “如果我活得了那么久的话。我的人听到条款肯定会唾弃我。”托蒙德终于放开琼恩的手,“不出意外,你那帮乌鸦也会抱怨。我就知道,我杀的黑杂碎数不胜数。” “过了长城,你最好别大声谈论这些。” “哈!”托蒙德笑了。这点也没变,他还那么爱笑。“金玉良言,我可不想被乌鸦啄死。”他拍拍琼恩的背。“我的人都在长城内安居之后,我们会拿出点肉和蜜酒。在此以前……”野人拽下左臂的箍子,扔给琼恩,又把右臂的箍子摘下来。“定金。这是我爹的爹传给我爹,我爹又传给我的。现在是你的了,你个黑衣强盗。” 箍子由老黄金铸成,坚固沉重,刻有先民的古老符文。琼恩认识巨人克星托蒙德以来,他一直戴着它们,看起来跟胡子一样是他的一部分。“布拉佛斯人会把它们熔掉,这太可惜了。或许你该留着它们。” “不,我才不要听人说雷拳托蒙德逼自由民交出财宝,自己却一毛不拔。”他龇牙一笑,“我会留着老二上那个环,它可比这些小东西大得多,给你当项圈都够。” 琼恩忍不住大笑。“你真是一点没变。” “哦,我变了。”微笑像夏雪一样在他脸上迅速消融,“我不是红厅的我了。我见证了太多死亡,以及更糟的事。我儿子……”悲伤扭曲了托蒙德的脸,“多蒙德死于长城之战,他还没成人呢。是你那国王手下某位骑士干的,那杂种全身灰甲,盾牌上画着几只蛾子。我眼看着他砍翻我儿子,等我冲过去人都没了。而托温德……他害了风寒。他总是病怏怏,刚好了些,却一夜之间说走就走。最糟的是,没等我们察觉,他就变成那种白皮肤蓝眼睛的东西。我不得不亲自结果他。那太难了,琼恩。”他眼里闪着泪光,“说实话,他那时算不上是人。但他曾是我的小子,我爱他。” 琼恩把手搭在他肩上。“我很遗憾。” “你遗憾什么?又不是你干的。没错,你和我一样双手染满鲜血,但没有他的血。”托蒙德摇摇头,“我还有两个强壮的儿子。” “你女儿……?” “蒙妲。”提起这个托蒙德再度笑起来,“她让长矛里克做她丈夫,信不信由你。我得说,那小子老二比脑瓜好使,但对我女儿着实不错。我告诉他,要敢伤害我女儿,我就扯掉他老二,用来狠抽他一顿。”他又使劲拍了琼恩一掌,“你该回去了。再待下去,没准他们会以为我把你吃了。” “那就黎明,三天后的黎明。男孩们先来。” “你重复不下十遍了,乌鸦,别人会以为咱俩信不过咧。”他啐了一口,“好的,男孩们先来。长毛象得绕远路,你确保东海望接收它们,我确保不打仗,没人会冲向你那该死的门。他们会像小鸭子一样整齐有序、和蔼可亲地排好队,我就是鸭妈妈。哈!”托蒙德带琼恩出帐篷。 外面万里晴空。久违半月的太阳重新现身,照在矗立于南的长城上,闪着蓝白光芒。黑城堡的老人常说:长城比疯王伊里斯更情绪化,或者比女人还善变。多云的日子它看起来像块巨大的白色岩石,无月的夜晚它漆黑如煤块,暴风雪中它像个雪雕,而在这种天气,你不会把它认作冰块以外的任何东西。这种天气,长城跟修士的水晶一样闪烁,每道裂隙和缺口都被阳光点亮,如同一道冰封的彩虹在透明涟漪后流光溢彩。这种天气的长城壮丽辉煌。 托蒙德的长子站在马旁和皮革交流。自由民称他为高个托雷格,他虽只比皮革高一寸,却比他父亲高出一尺。身材魁梧、外号马儿的鼹鼠村男孩哈里士在火堆旁蜷成一团,背对那两人。琼恩只带他和皮革来谈判,因为人多会被认作胆怯,何况托蒙德真开杀戒的话,带二十人也没用。琼恩只需要白灵的保护,冰原狼能嗅出敌人,即便对方用微笑掩盖了恶意。 此刻白灵不在左近。琼恩摘下一只黑手套,两根手指放进嘴里吹口哨。“白灵!过来。” 头顶忽然传来拍膀声。莫尔蒙的乌鸦飞下老橡树的枝丫,落在琼恩的马鞍上。“玉米。”它尖叫,“玉米,玉米,玉米。” “你怎么跟来了?”琼恩想赶鸟儿,最后却抚了抚它的羽毛。乌鸦斜眼看着琼恩。“雪诺。”它嘀咕道,一边心领神会地点点头。白灵从两棵树间窜出来,瓦迩走在他旁边。 他们看起来就是一体。瓦迩全身白色:白羊毛马裤套漂白高筒皮靴,白熊皮斗篷在肩头用心树脸庞的别针别住,里面是骨针缝的白色上衣。她连呼吸都是白色……但双眼是蓝色,长辫子是深蜜色,双颊则被冻得通红。琼恩很久没见到这么可爱的人儿了。 “打算偷我的狼么?”他问。 “有何不可?若每个女人都有匹冰原狼,男人会温柔得多。哪怕他是只乌鸦。” “哈!”巨人克星托蒙德大笑,“别跟这位斗嘴,雪诺大人,她比你我机灵多了。记住,偷她得趁早哟,赶在托雷格醒悟之前。” 那白痴亚赛尔·佛罗伦怎么评价瓦迩来着?正当婚龄,模样也不错,丰乳肥臀,适合生养孩子。话是没错,但女野人和普通女人不一样,她能找到经验丰富的游骑兵找不到的托蒙德就是证明。她或许不是公主,但绝对配得上任何领主。 此路早已被琼恩亲手堵死。“托雷格大可去试,”他回答,“我发过誓。” “她才不在乎咧,是吧,丫头?” 瓦迩拍拍腰上长长的骨匕首。“乌鸦大人敢来,我的床夜夜欢迎。等我阉了他,守誓岂不更容易?” “哈!”托蒙德又笑了。“听见没,托雷格?离这位远点儿。我有一个女儿就够了,不用再来一个。”野人首领摇着头,钻回自己的帐篷。 琼恩挠着白灵耳根,托雷格帮瓦迩牵来马。她还骑着离开长城那日穆利找的灰色矮种马——毛发蓬乱,躯体健壮,瞎了一只眼。她打马转向长城,问:“小怪物长得如何?” “比你走时长大了一倍,哭声大了两倍。每当他想喝奶,打东海望都能听见他的哭嚎。”琼恩也跳上马背。 瓦迩与他并辔而行。“那么……我依约带回了托蒙德。现在呢?要我回牢房了?” “你的牢房被征用了,赛丽丝王后把国王塔占为己有。你记得哈丁塔吧?” “摇摇欲坠那个?” “它摇摇欲坠一百年了。我已把它的最顶层收拾出来,女士,房间比原来国王塔的还大,不过可能没原来舒适。毕竟没人叫它哈丁宫。” “对我来说,自由永远优先于舒适。” “你可在城堡内自由行动,遗憾的是我得提醒你,你仍是俘虏。我会保证你不受不速之客骚扰。看守哈丁塔的并非后党,而是我的人。旺旺也会睡在门厅。” “巨人做守卫?妲娜都不敢奢望。” 托蒙德的野人从搭在枯树下的帐篷和窝棚里注视他们经过。琼恩注意到女野人和能打仗的男野人的比例约是三比一,而孩子的数量和女人差不多。他们个个面黄肌瘦,眼窝深陷,目不转睛地盯着他。曼斯·雷德率自由民进攻长城时,驱赶着大群绵羊、山羊和猪,现在目光所及只剩长毛象。琼恩十分肯定,若非忌惮巨人的凶猛,长毛象也早被吃掉。它们的肉可不少啊。 琼恩还发现了疾病的迹象,这令他感到无法言说的焦虑。连托蒙德的人都病饿交加,跟随鼹鼠妈妈去艰难屯的几千人会是什么光景?卡特·派克很快会到达那里。若顺风顺水,他的舰队甚至已尽可能塞满自由民,向东海望返航了。 “你跟托蒙德谈得怎样?”瓦迩问。 “他要一年时间。接下来是最难的部分:我得说服我的人咽下我种的果,恐怕他们不会喜欢。” “我来帮你。” “你已经帮了。你给我带来了托蒙德。” “我能做更多。” 何乐不为呢?琼恩心想,他们认定她是公主。瓦迩很有派头,骑起马来好像是在马背上出生。她是一位战士公主,他评判,而非那种坐在高塔里、只会梳梳头发、等待骑士拯救的孱弱生物。“我必须向王后报告这份协议。”他道,“若你肯屈膝,便可跟我同去。”他不能在开口之前就冒犯王后陛下。 “下跪时能哈哈大笑么?” “最好不要,这绝非儿戏。你我人民之间仇恨已深,血流成河。史坦尼斯·拜拉席恩是少数愿意承认野人属于王国的人,我需要他的王后支持我的作为。” 瓦迩脸上戏谑的笑容消失了,“我保证,雪诺大人,在你的王后面前,我会表现得体、有个公主的样子。 她不是我的王后,他本想回答。说实话,我真希望她早点离开--若诸神慈悲,她最好把梅丽珊卓一并带走。 剩下的路程他们一言未发,白灵小跑着跟在后面。莫尔蒙的乌鸦一直随他们飞到城门,在他们下马时飞上去了。马儿举火把走在前,照亮冰窟隧道里的路。 琼恩一行出现在长城之南时,一小群黑衣兄弟已等在大门旁,其中包括御林的乌尔马。这位老箭手代表其他人上前发言:“无意冒犯,大人,但孩子们都很好奇。结果是和平,大人?还是铁和血?” “和平。”琼恩·雪诺回答,“三天后,巨人克星托蒙德会带着他的人,以朋友而非敌人的身份穿过长城。其中有些甚至会加入我们,成为我们的弟兄。我们当与他们和平共处。现在回岗位上去。”琼恩把缰绳交给纱丁。“我要去见赛丽丝王后。”若不立刻觐见,王后必定视之为轻慢。“之后要写几封信,把羊皮纸、鹅毛笔和一瓶学士的墨汁送到我房间。办完后召集马尔锡、亚威克、赛勒达修士和克莱达斯。”赛勒达铁定半醉半醒,克莱达斯算不上学士,但他只能用他们。在山姆回来之前。“以及北方人,菲林特和诺瑞。皮革,你也来。” “哈布在烤洋葱派。”纱丁说,“是叫他们和您共进晚餐么?” 琼恩考虑了一下。“不,让他们在日落时去长城顶上见我。”他转向瓦迩。“女士,乐意的话,请随我来。” “乌鸦下令,俘虏遵从。”她玩笑般地说,“要哪个男人见你的王后时瘫倒在地,她铁定暴跳如雷吧?对了,我是不是该弄身锁甲换掉羊毛毛皮?这些衣服是妲娜送的,我可不想溅一身血。” “如果言语能见血,你倒是有理由担心。我觉得你现在这样就很安全,女士。” 他们沿成堆的脏雪间铲出的小路走向国王塔。“听说你的王后有一大把黑胡子。” 琼恩知道自己不该笑,但没忍住。“只是胡楂。很柔软的那种,甚至能数得清。” “真让人失望。” 赛丽丝·拜拉席恩热衷于发号施令,却似乎并不急于离开舒适的黑城堡前往阴森的长夜堡。她当然安排了守卫——四人守在门口,两名站在门外阶梯上,两人站在门内火盆旁。守卫队长是国王山的派崔克爵士,他身穿蓝白银的全套骑士服装,披风上绘满五角星。看到瓦迩,骑士单膝跪下,吻了她的手套。“您比传闻中更美,公主殿下,”他表示,“王后无数次称颂您的美貌。” “真稀奇,她跟我一面也没见过。”瓦迩拍拍派崔克爵士的头,“请起,下跪爵士。请起,请起。”她像在逗狗。 琼恩尽全力忍住笑。他板着脸对骑士说要拜见王后,派崔克爵士便派一名士兵跑上楼,询问王后陛下是否愿意接见。“不过狼必须留下。”派崔克坚持。 琼恩毫不意外。冰原狼几乎和温旺·威格·温旺·铎迩·温旺一样让赛丽丝王后紧张。“白灵,坐下。” 进门时,王后正在炉火边缝纫,她的弄臣跟着旁人听不见的音律跳舞,鹿角上的牛铃铛叮当作响。“乌鸦啊,乌鸦啊,”补丁脸看到琼恩后唱道,“海底下,乌鸦白如雪哟,我知道,我知道,噢噢噢。”希琳公主蜷在窗边座位,拉起斗篷兜帽,遮住灰鳞病在脸上留下的可怕疤痕。 琼恩十分庆幸梅丽珊卓不在。他知道自己迟早要面对红袍女祭司,但最好是王后不在场时。“陛下。”他单膝跪地,瓦迩也效仿。 赛丽丝王后将织品放到一旁。“请起。” “陛下,请允许我向您介绍瓦迩女士,她姐姐妲娜是——” “——那个夜夜啼哭、让人不得安枕的婴儿的母亲。我知道她,雪诺大人。”王后一喷鼻息,“你该庆幸的是她赶在我王夫回来之前返回了,否则你要倒霉,倒大霉。” “你就是野人公主吗?”希琳问瓦迩。 “是有人这样称呼我。”瓦迩道,“我姐姐是塞外之王曼斯·雷德的妻子,死于生产。” “我也是公主,”希琳告诉她,“但我没有姐妹,只有个出海的堂兄。他是个私生子,可我喜欢他。” “说真的,希琳,”她母亲招呼她,“总司令大人决不是来打听劳勃的野娃的。补丁脸,好好表现,陪公主回房。” 弄臣晃着帽子上的铃铛。“走啰,走啰,”他唱道,“跟我去海底下啰,走啰,走啰,走啰。”他拽住小公主的一只手,蹦跳着拉她离开房间。 琼恩道:“陛下,自由民首领答应了我的条件。” 赛丽丝王后难以察觉地点点头,“为这帮野蛮人提供避难所是我王夫的心愿。只要他们维护王国的和平,遵守王国的律法,王国就欢迎他们。”她撅起嘴唇,“听说他们带来很多巨人。” 瓦迩答道,“差不多有两百个,陛下,外加八十多头长毛象。” 王后打个冷战,“真可怕。”琼恩不知她指长毛象还是巨人,“好歹这些野兽能助我王夫冲锋陷阵。” “或许吧,陛下。”琼恩说,“但长毛象太大,过不了大门。” “大门不能拓宽吗?” “我觉得,这样……这样不妥。” 赛丽丝嗤笑一声,“你说怎样就怎样吧,当然你更了解这些了。那你打算把野人安置在哪儿呢?鼹鼠村肯定不够大……他们共有多少?” “共有四千,陛下。他们会协防我们废弃的堡垒,以便更好地守卫长城。” “根我所知那些堡垒都是废墟,一片荒芜,阴森冷清,比碎石堆好不了多少。在东海望,有>人说那些地方是老鼠和蜘蛛的乐园。” 蜘蛛早冻死了,琼恩心想,老鼠则是入冬后的美味。“说得没错,陛下……但废墟至少能遮风挡雪,而长城是面对异鬼的屏障。” “看来你深思熟虑过了,雪诺大人。我相信,史坦尼斯国王凯旋而归后会满意的。” 如果他回得来的话。“当然,”王后续道,“野人必须先承认史坦尼斯为王,并拜拉赫洛为真主。” 终于来了。狭路相逢,无可回避。“陛下,恕我直言,协议里没这条。” 王后脸一沉。“太失策了。”她声音里才有的一点温和瞬间消失不见。 “自由民从不下跪。”瓦迩告诉她。 “他们必须下跪。”王后毫不退让。 “若您执意如此,陛下,我们一有机会便会起义,”瓦迩信誓旦旦,“不自由毋宁死。” 王后抿紧嘴唇,下颂微颤。“你太无礼了。不过你是个野人,我们得给你找个丈夫好好管教管教。”王后转头盯着琼恩,“我不同意这份协议,总司令,我王夫也不会同意。当然,你我都清楚我无法阻止你打开大门,但我保证国王归来后会问罪于你。现在收回成命还来得及。” “陛下。”琼恩再次下跪,瓦迩则一动未动,“很抱歉,我的行为让您失望了,但我只是尽力做出最佳选择。我可以退下么?” “走吧。马上走。” 刚到塔外,远离后党人士,瓦迩就怒冲冲地抱怨:“你骗我,她下巴的胡子比我两腿间的毛还多。还有她女儿……那张脸……” “灰鳞病。” “我们管那叫灰死病。” “孩子染上不一定致命。” “在塞外是致命的。对付这个我们一般用毒芹,当然枕头刀子见效更快。要我生出这么个可怜孩子,早给她慈悲了。” 琼恩没见过瓦迩的这一面。“希琳公主是王后唯一的孩子。” “我同情她俩,但这孩子不干净。” “若史坦尼斯赢得战争,希琳就是铁王座的继承人。” “我同情七大王国。” “学士说灰鳞病不会——” “学士相信自己想相信的,森林女巫才知道真相!灰死病会潜伏起来,伺机再发。那孩子不干净!” “她是个甜美的女孩。你怎么知道——” “我知道。你什么都不懂,琼恩·雪诺。”瓦迩拽住他胳膊,“怪物和他奶妈得离开这里,你不能让他和那个死女孩待在一座塔。” 琼恩甩开她的手,“她没死。” “她死了。她母亲看不到,你也看不到,但死亡盘旋在她身上。”她从他身边退开,又转身停下,“我为你带来了巨人克星托蒙德,你得把怪物给我。” “如果能做到的话。” “给我,你欠我人情,琼恩·雪诺。” 琼恩看着她大步离开。她错了,肯定错了。灰鳞病不像她说的那么致命,不会杀死孩子。 日已西斜,白灵又跑了。我想要一杯香料热酒。两杯更好。但这只能押后。他还要面对敌人,最棘手的敌人——兄弟们。 皮革在吊笼旁等他,两人一同进去。笼子升高,风力渐强。五十尺时,沉重的铁笼开始随风摇摆,不时刮在长城上,震落细碎的冰晶,如雨点在阳光中闪耀飞舞。很快他们高过了城堡最高的塔楼。四百尺时,狂风长出了利齿,有力地撕咬着他们的黑斗篷,令其呼呼地拍打铁栏。到了七百尺,狂风几近将他咬穿。长城是我的,绞盘手拉近铁笼时,琼恩提醒自己,至少这两天还是。 琼恩跳到冰面上,谢过绞盘手,又朝持矛站岗的两名哨兵点头致意。他们都把羊毛兜帽拉得严严实实,只露出眼睛,但琼恩还是认出是泰和欧文——泰有一头及背的油腻乱发,欧文腰上的剑鞘会塞满香肠。他本应从站姿就认出他们。好的统帅必须了解部下,在临冬城,父亲有一回教导他和罗柏。 琼恩走到长城边缘,俯视曼斯·雷德的大军覆灭的战场。不知曼斯身在何方。他找到你了么,小妹?还是说这是他金蝉脱壳的借口? 他与艾莉亚一别经年,她现在长成什么样了?他还认得出来吗?捣蛋鬼艾莉亚,脸上脏兮兮。他要密肯给她打的小剑,她还留着吗?用剑的尖端去刺敌人,他教导她。关于拉姆斯·雪诺的传言哪怕有一半是真,艾莉亚就该在新婚之夜这么做。请带她回家,曼斯。我从梅丽珊卓的魔掌下救走了你儿子,我还要拯救四千个自由民,而你只需用一个小女孩作报答。 北方的鬼影森林中,下午的阴影在蔓延。西方天空一片血红,东方明星乍现。琼恩·雪诺握剑的手开开合合,忆起所失种种。山姆,你这可爱的傻胖子。你把我推成总司令,真是个残忍的玩笑。总司令没有朋友。 “雪诺大人?”皮革道,“笼子又上来了。” “我听到了。”琼恩从边缘退回。 最先上来的是菲林特和诺瑞氏族的首领,裹着皮毛,带着武器。诺瑞大人像只老狐狸——皱巴巴的,看似弱不禁风,但目光矍铄,动作轻快。托根亨·菲林特比诺瑞大人矮半头,却有其两倍重——他矮胖粗鲁,指节泛红、血管纠结的手掌大如火腿。他重重地倚着一根黑刺李手杖,蹒跚地走过冰面。接着上来的是裹熊皮的波文·马尔锡。然后是奥赛尔·亚威尔。最后是半醉半醒的赛勒达修士。 “一起走走,”琼恩吩咐众人。于是他们沿长城西行,踩在铺满碎石的路上,迎着夕阳而去。离开温暖的小屋五十码后,琼恩开口:“你们知道我为何召集你们。三天后的黎明,我们将打开城门迎接托蒙德和他的部众,为此要做很多准备工作。” 众人以沉默回应他的宣言。最先开口的是奥赛尔·亚威克:“总司令大人,这意味着好几千——” “——骨瘦如柴的野人,饥肠辘辘,疲惫不堪,背井离乡。”琼恩指向他们的营火,“他们就在那儿。托蒙德说有四千人。” “从营火判断,只有三千。”波文·马尔锡就是为数数而生的,“据报,随森林女巫去艰难屯的人数是这两倍。此外,丹尼斯爵士来信称影子塔外的山上有一大片营地……” 琼恩没否认。“托蒙德说哭泣者打算再攻打头骨桥。” 老石榴摸摸伤疤。那伤疤是哭泣者上次攻打头骨桥、强闯大峡谷时留下的。“总司令大人显然不会让这……这恶魔也过来吧?” “我不想,”琼恩没忘记哭泣者留给自己的那些双眼浴血的人头。黑杰克布尔威、毛人哈尔、灰羽加尔斯。我无法为他们报仇,但我不会忘记他们。“但很遗憾,大人,他会过来。我们没法在自由民里挑拣,规定这个能过来那个不能过来。和平,意味着对所有人的和平。” 诺瑞大人清清嗓子,啐了一口。“你怎不跟贪狼和食腐乌鸦和平共处咧?” “我的地牢里很和平,”老菲林特嘟囔,“把哭泣者交给我。” “他杀了多少游骑兵?”奥赛尔·亚威克质问,“奸淫掳掠了多少妇女?” “我家就有三个,”老菲林特说,“带不走的女孩他就弄瞎。” “披上黑衣,罪行勾销。”琼恩强调,“想要自由民与我们并肩作战,我们必须像宽恕自己那样,宽恕他们的罪行。” “哭泣者不会发誓,”亚威克坚持,“也不会披上黑衣。连其他掠袭者也不信任他。” “用人无须信任。”否则我能用你们中的谁?“我们需要哭泣者这样的家伙。谁比野人更了解塞外?谁比跟敌人战斗过的人更了解敌人?” “哭泣者只了解烧杀抢掠。”亚威克说。 “野人一旦过了长城,数量便是我们的三倍。”波文·马尔锡开口,“这还只算托蒙德一部。加上哭泣者的人和艰难屯那些,他们一晚上就能灭掉守夜人。” “仅靠数量赢不了战争。你们没见过他们,半数人奄奄一息。” “我宁愿他们入土为安,”亚威克说,“如果大人乐意的话。” “我当然不乐意。”琼恩的声音和撕扯斗篷的风一样冰冷,“营地里还有孩子,成百上千的孩子。还有女人。” “矛妇。” “有些是。此外还有母亲和祖母,寡妇与少女……诸位,你们真的?.想判她们死刑么?” “弟兄们别吵了。”赛勒达修士说,“我们跪下,祈祷老妪为我们照亮智慧之路吧。” “雪诺大人,”诺瑞大人说,“你打算把野人安置在哪儿?该不是我的地界吧。” “是啊。”老菲林特声明,“你把他们安置在赠地,那是你自己犯傻,但如果他们乱跑,我会毫不犹豫取其首级。凛冬将至,我可喂不饱多余的嘴。” “野人会留在长城,”琼恩向他们保证,“我将选一座废弃堡垒来安置大部分野人。”守夜人已在冰痕城、长车楼、黑貂厅、灰卫堡和深湖居重新驻军。尽管这些堡垒人手严重短缺,但此外还有整整十座是无人看守的废墟。“那些拖妻带子的男人、孤女、十岁以下的孤儿、老妪、寡妇以及不想战斗的女人,都送去那里。矛妇派到长车楼加入她们姐妹的行列,单身男子送去我们重开的堡垒。愿意披上黑衣的留在此处,或派往东海望和影子塔。托蒙德将驻守橡木盾,我们可以就近监视。” 波文·马尔锡叹道:“就算他们不用剑杀我们,也会用嘴害死我们。请问总司令大人,如何供养托蒙德和他手下的几千人呢?” 琼恩早料到他会问。“通过东海望,我们用船购入食物,要多少买多少。从河间地、风暴地和艾林谷买,从多恩领、河湾地和狭海对岸的自由贸易城邦买。”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请问我们拿什么买?” 拿金子,布拉佛斯铁金库的金子,琼恩本该回答,但他说的却是:“我同意自由民留下毛皮兽皮,用于冬天御寒,剩下的财产都必须上缴。无论金银珠宝,玉石雕刻,任何值钱家当。我们用船把这些东西运过狭海,卖到自由贸易城邦。” “野人的家当。”诺瑞大人说,“够买一袋大麦了。哦,不,也许两袋吧。” “司令大人,为何不让野人也交出武器?”克莱达斯问。 “皮革”哈哈大笑,“因为自由民要跟你们并肩御敌啊。没武器怎么打?朝古灵精怪扔雪球,还是拿木棍戳咧?” 大多数野人的武器不比木棍强,琼恩暗想。木棒,石斧,槌子,尖头淬过火的矛,骨头、石头和龙晶做的匕首,柳条盾牌,骨甲,煮沸皮革。瑟恩人会冶炼青铜,“哭泣者”这样的掠袭者则会从尸体上扒钢剑、铁剑……但即便这些也很老旧了,长年累月的使用令其坑坑洼洼,锈迹斑斑。 “巨人克星托蒙德绝不会缴械。”琼恩说,“他虽非哭泣者,但也不是懦夫。若我提出这等要求,免不了刀兵相见。” 诺瑞大人捻捻胡须。“雪诺大人,你说要将这些人安置在废弃的城堡,但你怎么留住他们?怎么阻止他们南下前往富饶温暖的地方?” “那是我们的地界。”老菲林特补充。 “托蒙德发过誓。他会与我们并肩作战,直到春天。哭泣者和其他首领也要发同样的誓,否则我不会让他们过来。” 老菲林特摇摇头,“他们会背叛我们。” “哭泣者的话一文不值。”奥赛尔·亚威克道。 “都是些不信神的野蛮人,”赛勒达修士认为,“就算在南方,人们也深知他们背信弃义。” 皮革双手抱胸,“记得下面那场仗么?我当时在另一边,知道吗?现在我穿了你们的黑衣,训练你们的菜鸟去杀人。有人会叫我变色龙,也许我确实是……但我不比你们这帮乌鸦更野蛮。我们有信仰,我们信仰的诸神和临冬城信仰的一样。” “那是长城建立之前就存在的北境诸神,”琼恩说,“托蒙德以他们之名起誓。他会信守诺言,我了解他,正如我了解曼斯·雷德。你们应该记得,我曾和他们一起行军。” “我没有忘。”总务长道。 是啊,琼恩心想,我不觉得你会忘。 “曼斯·雷德也发过誓。”马尔锡续道,“他发誓不娶妻,不生子,不戴宝冠,不争荣宠。结果他当了变色龙,把戒律全破坏,还集结起一支可怕的军队进攻王国,长城外这些人就是他大军的残余。” “他的剑早已断折。” “断剑可以重铸。断剑亦能杀戮。” “自由民目无法纪,藐视君王,”琼恩说,“但他们也爱自己的孩子。这点你承认吗?” “我们不担心孩子,我们担心的是孩子们的爹。” “我也是,所以才坚持要他们交出人质。”我不是你们以为的那种轻信的傻瓜……也不是半个野人,无论你们信不信。“我要他们交出一百个八到十六岁的男孩。每个首领和头目各提供一个儿子,其余的抽签决定。这些男孩将充当侍从和侍酒,解放我们的人手。他们中某些人有朝一日会披上黑衣,这不是没可能的。剩下的继续做人质,以确保父辈的忠诚。” 北方人面面相觑。“人质,”诺瑞大人沉吟道,“托蒙德答应了?” 不答应就只能坐视自己人死去。“他管这叫‘血钱’,”琼恩·雪诺说,“但他答应了。” “啊,这名字倒合适!”老菲林特的拐杖重重地敲在冰上,“临冬城也问我们要男孩,我们一直管那叫养子,但说穿了就是人质,双手奉上的抵押品。” “若是作父亲的忤逆了北境之王,”诺瑞大人说,“他们回家时就会少个头。孩子,你告诉我……如果你这些野人朋友背誓,你下得了手么?” 去问问杰诺斯·史林特。“巨人克星托蒙德不会挑战我的底线。诺瑞大人,在你眼中我或许只是个涉世不深的孩子,但我可是艾德·史塔克之子。” 总务长似乎还不满意。“你说这些男孩会当侍从。大人您不是想让他们接受武器训练吧?” 琼恩被激怒了。“不,先生,我想让他们去缝补内衣!他们当然会接受武器训练。他们要搅黄油、劈柴火、擦桌子、倒夜壶,送信……并在工作间隙学习使用矛、剑和长弓。” 马尔锡一下子涨得满脸通红。“司令大人恕我无礼,但这事没法回避。您的言行已近乎叛国。八千年来,守夜人的汉子坚守长城,抵御野人。 73b0." >现在您竟放他们进来,让他们住进我们的城堡,为他们提供衣食,教他们如何战斗。雪诺大人,需要我提醒您吗?您发过誓!” “我知道我的誓言。”琼恩复述,“我是黑暗中的利剑,长城上的守卫。我是抵御寒冷的烈焰,破晓时分的光线,唤醒眠者的号角,守护王国的坚盾。我的誓言是否和你的一样?” “如大人所说,一模一样。” “你确定我没记错分毫?你确定我没忘记如何讨好国王和他的律法,如何像守财奴一样攥紧每一寸土地和每一座废弃的堡垒?这部分誓言里有吗?”琼恩等待回答。无人开口。“我是守护王国的坚盾。请问诸位——野人不是人吗?非得等他们变成不是人的东西来跟王国作对吗?” 波文·马尔锡张开嘴,却一个字也说不出。他连脖子都涨得通红。 琼恩·雪诺转过身。残阳最后一缕余晖也开始暗淡,长城的裂隙由红变灰,由灰转黑,由奔涌的烈火变为玄冰的暗流。在长城之下,梅丽珊卓女士会燃起夜火,吟唱颂歌:光之王,守护吾等,因为长夜漫漫,处处险恶。 “凛冬将至,”琼恩最后打破尴尬的沉默,“白鬼随之而来。长城是阻挡它们的防线,长城正是为此而建……但长城需要人来守卫。今天的讨论到此为止。在大门打开前,我们有好多准备工作。托蒙德部众的衣食住行皆需准备。他的人有些得了病,需要医治。克莱达斯,病人就交给你,尽力多救几个。” 克莱达斯眨眨暗粉色眼睛。“尽我所能,琼恩。我是说,司令大人。” “备好所有的马车推车,以运送自由民去他们的新住处。奥赛尔,你来负责。” 亚威克愁眉苦脸,“是,司令大人。” “波文大人,你负责收取‘过路费’。金银琥珀、项圈、臂箍、项链,全都要分类清点,确保安全送到东海望。” “遵命,雪诺大人。”波文·马尔锡说。 冰雪,这是她的预言,还有黑暗中的匕首,鲜红的血冻硬了,兵刃寒光闪烁。想到这里,他握剑的手开开合合。 长城内外,冷风吹起。 第五十四章 瑟曦(一) 一夜比一夜冷。 房里没壁炉,没火盆。唯一的窗户既高又窄,她看不出也挤不过——寒气却能丝丝渗入。瑟曦撕碎了他们给的第一条袍子,要求换回自己的衣服,却落得赤身裸体、瑟瑟发抖的下场。等他们拿来第二件,她迫不及待地套上,还接二连三道谢。 声音也从窗户飘进,这是太后了解外界的唯一途径。给她送饭的修女什么都不说。 她厌恶这种状态。詹姆应该赶来救她了,但她无从得知他抵达与否。瑟曦只希望他别蠢到扔下大军独自返回。对付大圣堂周围衣衫褴褛的穷人集会,每一把剑都不可或缺。 她问起孪生弟弟,看守她的人一字不答。她还问起洛拉斯爵士,百花骑士此前在攻占龙石岛城堡时受伤,奄奄一息。让他去死吧,瑟曦心想,让他快点死。这小子的死意味着御林铁卫会有空缺,那是她得救的机会。但修女们对洛拉斯·提利尔如同对詹姆一样守口如瓶。 科本大人是她最近唯一的访客。除此之外她的世界只剩四个活物:她自己以及三名虔诚而不知变通的狱卒。乌尼亚修女骨架大得像男人,双手生满老茧,面容平凡阴沉;莫勒修女有头僵硬的白发,充满恶意的小眼睛总在疑神疑鬼,皱巴巴的脸尖得像斧子;斯科娅修女腰粗身短,胸脯极其丰满,浑身橄榄色皮肤下散发出快要坏掉的牛奶的酸味。她们给她送来食物和水,清理她的夜壶,每隔几天把她的袍子拿去洗,在袍子送回之前,她都只能光着身子缩在薄毯下。有时斯科娅会给她念《七星圣经》或《祈祷之书》,但除此之外谁都不和她说话,不回答她的任何问题。 她憎恨蔑视这三个人,亦如她憎恨蔑视背叛她的人。 不忠的朋友,虚伪的仆从,诡称爱她至死不渝的男人,甚至包括她的血亲……全在她需要时弃她而去。懦夫奥斯尼·凯特布莱克被皮鞭吓破了胆,把应该带进坟墓的秘密全告诉了“大麻雀”,而他哥哥们——瑟曦亲手提拔的街头混混——袖手旁观。她的海军上将奥雷恩·维水乘着她为他造的大帆船逃之夭夭。奥顿·玛瑞魏斯逃回长桌厅,一并带走了妻子坦妮娅——她可是太后在逆境中唯一忠诚的友伴。哈瑞斯·史威佛和派席尔国师对她不闻不问,还把王国拱手让给那些密谋陷害她的人。发誓守护王族的御林铁卫马林·特兰和柏洛斯·布劳恩不见踪影。口口声声说爱她的堂弟蓝赛尔,竟成了她的指控者之一。而她叔叔早在她想任命他为国王之手时就拒绝辅佐她。 还有詹姆…… 不,她不信,不信。詹姆一旦知道她遇难,会立刻回来。“立刻回来吧。”她在给他的信中写道,“帮助我,拯救我,我比任何时候都更需要你。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立刻回来吧。”科本发誓会把这封信送到河间地弟弟的军中。可科本始终没回来。她觉得他可能死了,脑袋用枪插着、挂在城堡大门上;也可能被关在红堡下的黑牢里受苦,根本没送出信。太后上百次追问,但俘虏她的人什么都不肯透露。她唯一确定的,就是詹姆没把她救出去。 暂时没有,她安慰自己,但是快了。“大麻雀”跟那群婊子在他面前会屁滚尿流。 她憎恨无助的感觉。 她发出威胁,却只换来木然的脸和置若罔闻;她下达命令,但全是白费口舌;她呼吁圣母慈悲,试图唤起母性的同情,但这三名干瘪的修女肯定在宣誓时就把母性抛弃了;她施展魅力,温言细语,对所有侮辱都逆来顺受,但她们不为所动;她还承诺利诱,提出宽恕、荣誉、黄金和朝中地位等等,然而承诺就和威胁一样石沉大海。 她也祈祷。哦,她用力祈祷。既然他们要她做个虔诚的信徒,她就做足戏码。她像街上的妓女一样双膝跪地,不顾凯岩城女儿的骄傲。她祈祷获得解救,祈祷赢取自由,祈祷詹姆归来。她大声要求诸神证明她的清白,又轻声祝愿所有指控者立刻死于非命。她不断祈祷,直到双膝破皮流血,直到舌头僵直发胀,难以呼吸。在这间牢房,瑟曦想起了孩提时代学过的所有祷词,必要时还创造新祷词。她向圣母和少女祈祷,向天父和战士祈祷,向老妪和铁匠祈祷,甚至向陌客祈祷。任何神都可以。七神就像他们世间的信徒一样,对她充耳不闻。瑟曦说完了能说的话,献出自己的所有——除了眼泪。他们永远不会得到我的眼泪,她对自己说。 她憎恶虚弱的感觉。 若诸神能赐予她詹姆,或那神气活现的呆瓜劳勃的力量,她可以自己闯出去。噢,只需一把长剑和相应的技巧。她有一颗战士的心,但无知又恶毒的诸神却塞给她一具孱弱的女性身体。瑟曦试过抗争,却被修女们轻易制伏。她们人数太多,并且比看上去要强壮。这些丑陋的老女人,因为长年累月祈祷、擦洗以及拿棍子教训侍僧而变得和树根一样强壮。 她们从不让她休息。无论日夜,太后稍稍阖眼,就会有一名修女弄醒她,让她坦白罪行。她被控淫荡、通奸、叛国,甚至谋杀——奥斯尼·凯特布莱克供出在她授意下捂死了前任总主教。“我是来听你坦白通奸和谋杀罪行的,”乌尼亚修女摇醒瑟曦时吼道。莫勒修女则告诉她有罪所以无法入睡。“纯洁之人才能无忧无虑地安眠。忏悔罪行吧,你会像婴儿一样睡去。” 醒来,睡去,再醒来。每个夜晚都被老乞婆粗糙的手掌搅得支离破碎,每个夜晚都比前一夜更为寒冷残酷。猫头鹰时,狼时,夜 83ba." >莺时,月升月落,暮去晨临,时间像醉汉一样跌跌撞撞走过。什么时辰?哪一天?她在哪儿?是梦?是醒?得到的些许睡眠犹如剃刀,将仅存的理智寸寸割裂。日复一日,她觉得越来越迟钝,筋疲力尽,浑身发烫,全然不知在这贝勒大圣堂七座高塔之一的塔顶房间关了多久。我会在这里终老死去,她绝望地想。 瑟曦不允许这种事发生。她儿子需要她,王国需要她,无论冒多大风险,她也必须重获自由。即使她的世界六尺见方,只有一把夜壶、一张粗糙不平的搁板床、一条扎人的棕羊毛薄毯——那毯子和她的希望一样薄——她仍是泰温公爵的继承人,凯岩城的女儿。 失眠令瑟曦疲惫不堪,而每晚侵入塔顶房间的寒气让她瑟瑟发抖。她受到高烧和饥饿的轮番骚扰,最终明白自己必须忏悔。 那晚,当乌尼亚修女来摇醒她时,太后已跪在房里等了。“我有罪,”瑟曦说,声音含混不清,嘴唇皴裂带血。“我犯下许多重罪。我现在知道了。我怎会糊涂那么久?老妪高举金灯来到我面前,让沐浴圣光的我看清了路。我想清洁自己,从而获得赦免。求求您,好修女,求求您,带我去见总主教,让我忏悔诸多罪行。” “我会转告他,陛下。”乌尼亚修女道,“总主教大人会很欣慰。通过忏悔和真心改过,才能救赎我们不朽的灵魂。” 那一夜余下的时间,她们没再来打扰,她享受了久违的香甜安眠。猫头鹰时、狼时和夜莺时转瞬即逝,不留痕迹。她还做了一个完整的美梦,梦中詹姆成了她丈夫,他们的孩子也安然无恙。 次日清晨,太后几乎找回了自我。狱卒们来见她时,她把昨天的虔诚废话重复了一遍,倾诉自己多么坚定地要忏悔罪行,多么希望得到完全宽恕。 “很高兴听您这么说。”莫勒修女道。 “这将让您的灵魂如释重负。”斯科娅修女说,“忏悔后您就轻松了,陛下。” 陛下。简简单单两个字让她欣喜若狂。在她长长的监禁期,她的狱卒从未留意过基本的礼节。 “总主教大人等着您。”乌尼亚修女宣布。 瑟曦谦卑恭顺地低下头,“能允许我先沐浴么?我现在的样子恐怕不宜参见。” “总主教大人允许的话,您稍后可以梳洗。”乌尼亚修女说,“但您现在应当关心的是不朽灵魂的 清洁,而非肉体的虚荣。” 三名修女带她走下塔楼阶梯,乌尼亚修女在前,莫勒修女和斯科娅修女在后,似乎生怕她逃跑。“很久没人造访我,”下楼时,瑟曦轻声低语,“国王还好么?这只是母亲担心孩子。” “陛下很健康,”斯科娅修女说,“且日夜有人 7ec6." >细心保护。王后也一直伴其左右。” 我才是真正的王后!她吞下这句咆哮,微笑道:“这就好。托曼多爱她啊,我绝不相信对她那些可怕指控。”玛格丽·提利尔摆脱了淫荡、通奸和叛国指控?“已经审判过了?” “快了,”斯科娅修女说,“但她哥哥——” “安静。”乌尼亚修女转头怒视斯科娅修女。“你太多嘴多舌了,愚蠢的老女人,这些事我们不该谈论。” 斯科娅低头,“请原谅我。” 于是她们默默走完余下的路。 “大麻雀”在会客室中接见她。这是个简朴的七边形房间,每面石墙都刻有一张粗糙的七神脸孔,其表情和总主教一样阴沉严峻。瑟曦进门时,他正坐在粗糙的木桌后书写。瑟曦上次见到总主教乃是他逮捕囚禁她那日,前后对比,他毫无变化,仍是骨瘦如柴头发灰白,像没吃饱似的一脸苦相。他脸庞瘦削,棱角分明,眼神充满怀疑。他没穿前任的华丽长袍,套了件未经染色的羊毛制成的松垮外衣,一直垂到脚踝。“陛下,”他问候,“听说您想忏悔。” 瑟曦双膝跪下。“是的,总主教大人。老妪来到我梦中,高举金灯——” “毫无疑问。乌尼亚,你留下记录陛下的供词。斯科娅、莫勒,你们出去吧。”他双手指尖相对,同样的姿势瑟曦看父亲做过上千次。 乌尼亚修女在她身后坐下,展开一张羊皮纸,用学士墨汁蘸了鹅毛笔。瑟曦突然感到惊恐。“我忏悔之后,是否可以——” “对陛下的处置将视陛下的罪行而定。” 此人是不可动摇的,她再次意识到。她定了定神。“那么愿圣母慈悲。我忏悔,我在婚外出轨。” “跟谁?”总主教紧盯着她。 瑟曦听到身后乌尼亚的书写声,鹅毛笔轻柔地沙沙响。“我堂弟蓝赛尔·兰尼斯特,以及奥斯尼·凯特布莱克。”这两人都已坦白与她上过床,否认是徒劳的。“包括后者的哥哥。两个哥哥。”她无从知晓奥斯佛利和奥斯蒙说了什么,既然要忏悔,多交代点比较保险。“我并非为罪行开脱,总主教大人,但我那时委实孤单害怕。诸神带走了我的挚爱和保护者、劳勃国王,留下我孤身一人,被居心叵测的阴谋家、虚伪的朋友和企图谋害我孩子的叛徒包围。我不知该信任谁,所以……所以我用仅有的方法将凯特布莱克兄弟留在身边。” “用女性部位?” “用我的肉体。”她用一只颤抖的手捂住脸。放下时,双眼已噙满热泪。“是的,愿少女宽恕我。可那都是为了我的孩子、为了王国,那没带给我丝毫快乐。凯特布莱克兄弟……他们冷酷、残忍,对我很粗暴,但我有什么选择呢?托曼需要我信得过的人来保护。” “国王陛下由御林铁卫保护。” “他哥哥乔佛里在自己的婚宴上被谋杀时御林铁卫毫无作为。我亲眼看着一个儿子死于非命,怎能忍受再失去另一个?我有罪,我犯下诸多淫乱,但我都是为了托曼。宽恕我吧,总主教大人,若能保护我的孩子,我可以为君临里任何一个男人分开双腿。” “宽恕只能来自诸神。您为什么要和您堂弟——亦为您夫君的侍从——蓝赛尔爵士发生关系?您拉他上床也是为了赢得他的忠诚?” “蓝赛尔。”瑟曦犹豫了一下。小心,她告诉自己,蓝赛尔可能全招了。“蓝赛尔爱我。他是个半大孩子,但对我和我孩子的忠心毋庸置疑。” “可你还是引诱了他。” “我很孤独。”她哽咽着,“我失去了丈夫、儿子和父亲。我是摄政王太后,但太后也是女人,意志薄弱,容易诱惑……总主教大人想必能体察,即便最圣洁的修女也可能犯错。蓝赛尔给我慰藉,他温柔善良,而我需要依靠。我明白,这是个错误,但我无人可……女人需要被爱,需要男人在她身边,她……她……”她失声痛哭。 总主教无动于衷。他坐在原地,用冷酷的双眼盯着她,看她哭泣,犹如圣堂中的七神石雕。许久之后,她的泪终于流干,双眼哭得充血红肿,她觉得自己快晕了。 可“大麻雀”不肯善罢甘休。“这些只是普通罪行。”他说,“寡妇不能守贞是常事,而女人内心都很放荡,一有机会便会耍弄心机和美貌去驱使男人。只要你在劳勃国王陛下在世时没出轨,就算不得叛国。” “我从未,”她颤抖着低语,“我从未。我发誓。” 他不置可否。“针对陛下的其他指控,远比单纯的淫荡严重。您承认奥斯尼·凯特布莱克爵士是您情人,而奥斯尼声称受您指使扼死了我的前任,他还坚称自己对玛格丽王后及其表亲们做了伪证,编造淫荡、通奸和叛国指控——同样,也是出于您的命令。” “不,”瑟曦说,“不对,我爱玛格丽胜过亲女儿。至于其他……我承认,我抱怨过前任总主教。他是提利昂的人,懦弱又腐化,乃是神圣教会的污点,对此总主教大人应当和我一样清楚。奥斯尼可能觉得杀他能取悦我,从这个角度看,我有连带责任……但谋杀罪?不可能,我绝对是无辜的。带我去圣堂,我会在公正的天父面前郑重发誓。” “到时候你会的。”总主教说,“您还被指控策划谋害夫君,亦则我们敬爱的已故国王劳勃一世。” 蓝赛尔说的,瑟曦心想。“劳勃死在野猪的獠牙下,难道我是易形者吗?还是狼灵?他们是不是还指控我杀害我可爱的长子乔佛里?” “不,只针对您丈夫。您否认这条?” “我否认。坚决否认。在诸神和世人面前,我否认。” 他点点头。“最后,也是最恶劣的,有人说您的孩子并非您与劳勃国王所生,而是通奸乱伦的孽种。” “史坦尼斯的无耻谰言,”瑟曦立刻回答,“无耻,无耻,太无耻。史坦尼斯妄图篡夺铁王座,为除掉哥哥的孩子们编造谎言。那封肮脏的信……根本是一派胡言。我坚决否认。” 总主教双手撑桌站起来。“很好。史坦尼斯大人背离七神真理,转而崇拜红色魔鬼,七大王国不接受他的异端。” 这差不多让她安了心。瑟曦点点头。 “即便如此,”主教大人续道,“这些可怕的指控也不能置之不理,王国必须知道真相。若陛下所言非虚,一场审判无疑能还您清白。” 还要审判?“我已经忏悔——” “——为某些罪行,是的,但其余您都否认了。审判会辨明真相。我会请求七神宽恕您所忏悔的罪行,并祈祷其他指控都是诬告。” 瑟曦缓缓起身。“谨遵总主教大人的英明见解。”她说,“但看在圣母慈悲的分上,能否稍作通融?我……我很久没见到我儿子了,请您……” 老人的眼睛像两片燧石。“您净化掉所有劣迹以前,不宜接近国王。但您已迈出回归正途的第一步,有鉴于此,我允许您接见其他人。每天一位。” 太后又哭了,这次的泪水是真的。“您太好心了。谢谢您。” “圣母慈悲,您应当感谢她。” 莫勒和斯科娅等着送她回塔楼房间,乌尼亚随后紧跟。“我们一直在为陛下祈祷,”莫勒修女边爬楼梯边说。“是的,”斯科娅修女附和,“您必定如释重负,有如婚礼清晨的新娘那么洁净清白。” 婚礼清晨我在和詹姆做爱,太后想起。“的确,”她说,“我如获新生,好似终于割掉了脓疮,久病初愈。我快飞起来了。”她想象一肘猛击在斯科娅修女脸上,令其滚下螺旋梯有多甜美。若诸神保佑,这老荡妇会撞上乌尼亚修女,把她也带下去。 “再次看到您的微笑真好。”斯科娅说。 “总主教大人允许我见客?” “是的,”乌尼亚修女道,“陛下想见谁,我们去送信。” 詹姆,我要见詹姆。但如果她的孪生弟弟返回了,怎可能不来见她?看来在弄清贝勒大圣堂外的局势前,最好先静候詹姆。“我叔叔,”她说,“凯冯·兰尼斯特爵士。他在城里么?” “他在。”乌尼亚修女回答,“摄政王已住进红堡。我们立刻通知他。” “谢谢。”瑟曦满腹思量。摄政王,是吗?动作好快。 谦卑悔悟之心远不只能净化灵魂。当晚,太后就搬到了两层楼下较大的房间,房间窗户能看到外面,床上还有暖和柔软的毯子。晚餐也不再是陈面包和燕麦粥,而包括一只烤鸡99lib?t>、一碗撒上碎核桃的新鲜蔬菜,以及黄油泡萝卜泥。当晚,是她被擒后第一次吃饱了睡觉,并无人打扰地一睡到天明。 叔叔和曙光一同到来。 房门打开时,瑟曦还在早餐,凯冯·兰尼斯特爵士踏步而入。 “你们下去。”他吩咐她的狱卒们。于是乌尼亚修女带斯科娅和莫勒一同出去,关上门。太后站起来。 凯冯爵士比上次见面苍老了些。他身材高大,肩宽腰圆,沿厚实的下巴蓄了修剪整齐的金色胡须,但金色短发已在额上掉光。他披着厚实的深红羊毛披风,用黄金狮头别针别在一边肩膀。 “感谢你过来。”太后道。 叔叔眉头紧锁。“你最好坐下。有些事我必须告诉你——” 她不想坐。“你还生我的气,我听出来了。原谅我吧,叔叔,往你脸上泼酒是我不对,但——” “你以为我在乎一杯酒?蓝赛尔是我儿子,瑟曦,他是你堂弟。如果我生气,也是为这个。你本该照顾他,教导他,给他找个好姑娘成家立业。可你——” “我知道。我知道。”蓝赛尔对我的欲望远胜我对他。我敢打赌,他现在还是。“我那时孤单脆弱。求您,噢,叔叔,求求您。看到您的脸真好,如此如此甜美的脸。我做过许多坏事,我知道,但您不能恨我。”她抱住他,亲吻他脸颊。“原谅我。原谅我。” 凯冯爵士任由瑟曦抱了一小会,才抬起手臂回应。他的拥抱短暂生硬。“够了,”他的声音仍然平静冷淡,“我原谅你。现在坐下。我有些坏消息,瑟曦。” 他的话吓到了她。“托曼出事了?天啊,天啊,我那么担心儿子,却没有谁肯告诉我一星半点。拜托,托曼还安然无恙吧?” “陛下很好。他时常问起你。”凯冯爵士双手搭在瑟曦肩上,推开一臂的距离。 “那么是詹姆?是詹姆么?” “不。詹姆还在河间地,某处。” “某处?”瑟曦不喜欢这答案。 “他拿下鸦树城,招安了布莱伍德,”叔叔续道,“却在回奔流城途中莫名失踪。据说跟一个女人跑了。” “女人?”瑟曦不可思议地盯着他。“什么女人?为什么?他们去哪儿?” “不知道,没有进一步消息。那可能是暮之星的女儿,布蕾妮小姐。” 她。太后想起塔斯之女。膀大腰圆的丑货,穿着男人的盔甲四处招摇。詹姆才不会为那种怪物抛弃我。乌鸦肯定没找到他,否则他早来了。 “我们接到了佣兵在南境各处登陆的报告。”凯冯爵士继续讲述,“塔斯,石阶列岛,风怒角……真不知史坦尼斯从哪儿弄钱雇的。我无力应付,在都城这边我没武力;梅斯·提利尔有兵,但他拒绝协助,除非先解决他女儿的问题。” 刽子手可以迅速解决玛格丽。瑟曦毫不关心史坦尼斯和他的佣兵。异鬼把他和提利尔一起抓走吧,他们互相残杀,王国欣欣向荣。“求您,叔叔,带我走。” “怎么带走?蛮干吗?”凯冯爵士走到窗边,皱眉盯着外头,“把圣地变成屠宰场?况且我无兵可调,精兵强将都跟你弟弟去奔流城了,来不及组建新军。”他转身面对她。“我和总主教大人谈过。在你赎罪前,他不会放你。” “我已经忏悔了。” “我说的是赎罪。在城中,游行——” “不。”她知道叔叔要说什么。她不想听。“绝不。下次你直接拒绝他。我是太后,不是码头边的妓女。” “你不会受伤害。没人能碰——” “不,”她更坚决地拒绝,“我宁愿去死。” 凯冯爵士不为所动。“你想死的话,很快就能如愿。总主教大人决定指控你弑君、弑神、乱伦和叛国。” “弑神?”她差点笑出来,“我何时杀过神?” “总主教是七神在世间的代言人,谋害他就是谋害神。”叔叔在她抗议前举起手,“多说无益,留到审判时发表意见吧。”他环视房间,脸上表情大有深意。 隔墙有耳。即便此时此刻,她也无法畅所欲言。她深吸一口气。“谁来审我?” “教会。”叔叔说,“除非你要求比武审判,那样得由一名御林铁卫的骑士代你出战。无论如何,你的统治已经结束,我会在托曼成年前担任摄政王。我已任命梅斯·提利尔为国王之手,派席尔大学士和哈瑞斯·史威佛爵士继续留在御前会议,派克斯特·雷德温接任海军上将,蓝道·塔利为裁判法官。” 两个提利尔的重臣。他把政府交给了她的敌人,交给了玛格丽王后的亲戚朋友。“玛格丽也受到指控,她和她那些小表亲们。为何麻雀们放过她,不放过我?” “因为蓝道·塔利带兵逼迫。事变后他立刻回师,在众诸侯中头一个赶到君临。提利尔家那些女孩仍会被指控,但总主教大人承认她们情节较轻。所有被指为王后情人的人都否认了控罪,甚或已撤回证词,除开你那残废歌手——而他看来疯了一半。有鉴于此,总主教把那些女孩交给塔利看管,塔利伯爵则郑重宣誓会带她们回来接受审判。” “那些证人呢?”太后问,“谁看管他们?” “奥斯尼·凯特布莱克和‘蓝诗人’还在这儿,在圣堂下面。雷德温家的双胞胎被无罪开释。‘竖琴手’哈米西死了。剩下关在红堡地牢,由你的科本看管。” 科本,瑟曦心想,还好,她还剩下一根稻草。科本大人看管他们,科本大人会创造奇迹。以及恐怖,他是恐怖大师。 “还有别的消息,更糟的消息。你不坐?” “坐?”瑟曦摇摇头。能有什么更糟的?她被控叛国,小王后及其表亲们却像小鸟一样飞了。“说吧。什么事?” “是弥赛菈。我们收到多恩传来的噩耗。” “提利昂。”瑟曦立刻道。提利昂把她小女儿卖到多恩,瑟曦派巴隆·史文爵士去接她回家。多恩人都是毒蛇,马泰尔家族又最为狠毒。红毒蛇甚至代表小恶魔出战,而且差一点成功,差一点就能洗脱侏儒谋杀乔佛里的罪。“肯定是他。他一直躲在多恩,现在抓了我女儿。” 凯冯爵士第二次朝她皱眉。“弥赛菈遭到名为杰洛·戴恩的多恩骑士袭击。性命无忧,但受了伤。他砍伤她的脸,她……抱歉……她失去了一只耳朵。” “一只耳朵。”瑟曦惊恐地瞪着他。她只是个孩子,我宝贝的小公主。她那么漂亮。“他割下她耳朵。道朗亲王和他的多恩骑士们呢?他们在哪儿?连个小女孩儿都保护不了?亚历斯·奥克赫特呢?” “他以身殉职,据说戴恩砍倒了他。” 拂晓神剑就是戴恩家的,太后想起来,但他早死了,这个杰洛爵士是何方神圣,为何要伤她女儿?她实在想不通,除非……“提利昂在黑水河之战中失去了半个鼻子。砍伤她的脸,割她耳朵……一定是小恶魔卑鄙的手指在幕后操纵。” “道朗亲王半个字都没提及你弟弟,巴隆·史文信中也说弥赛菈将一切归咎于这个外号暗黑之星的杰洛·戴恩。” 她报以苦笑。“不论叫什么,反正他是我弟弟的爪牙。提利昂在多恩有很多朋友,这件事从头到尾都出于小恶魔的恶毒策划。当初是提利昂为弥赛菈和崔斯丹王子订婚,我终于明白缘由了。” “每个阴谋你都推给提利昂。” “他就是活在阴谋中的怪胎。他杀了乔佛里,杀了父亲,你以为他会到此为止?从前我害怕小恶魔潜伏在君临,策划伤害托曼,不料他先去了多恩,先对付弥赛菈。”瑟曦在房间里走来走去。 “我必须在托曼身边保护他,御林铁卫就跟胸甲上的乳头一样没用。”她停在叔叔面前。“你说亚历斯爵士死了。” “被暗黑之星所杀,没错。” “死了,他死了,你确定?” “信中是这么说的。” “御林铁卫有了一个空缺,必须马上填补,以保护托曼。” “塔利伯爵列出了一长串优秀骑士,给你弟弟过目,但詹姆……” “国王可以直接授予白袍。托曼是个好孩子,告诉他名字,他会任命的。” “你要的骑士叫什么名字?” 她没>藏书网想好答案。我的战士需要一个新名字,一张新脸孔。“科本知道,这件事请相信他。你我之间素有分歧,叔叔,但为了共同的血脉、为了你对我父亲的爱、为了托曼的将来、为了他那可怜的残废的姐姐,请按我说的去做。” “以我的名义会见科本大人,给他一件白袍,并告诉他:时机成熟了。” 第五十五章 女王铁卫(巴利斯坦一) “你是女王的人,”瑞茨纳克·莫·瑞茨纳克说,“国王希望上朝时身边由他自己人保护。” 我是女王的人。今天,明天,永远都是,直到我死,抑或她死。巴利斯坦·赛尔弥拒绝相信丹妮莉丝·坦格利安死了。 这大概就是他被排斥的原因。西茨达拉将我们一个一个地剪除。壮汉贝沃斯在神庙里生死未卜,由蓝圣女们照料……但赛尔弥怀疑她们是想完成蜂蜜蝗虫未竟之事。圆颅大人斯卡拉茨被剥夺指挥权。无垢者撤回兵营。乔戈、达里奥·纳哈里斯、海军司令格罗莱和无垢者的队长“英雄”留在渊凯人那里当人质。阿戈、拉卡洛及女王的拉卡萨里的其他骑手被派往河对岸寻找失踪的女王。连弥桑黛都被撤换了——国王认为让小孩做传令官不合适,何况她曾是纳斯奴隶。现在轮到我。 曾几何时,巴利斯坦认为免职是荣誉的巨大污点。但那是维斯特洛,在弥林这个毒蛇坑,荣誉跟小丑身上的杂色衣一样可笑。他们互不信任,西茨达拉·佐·洛·拉克或许是他女王的伴侣,但永不会成为他的国王,“若陛下要将我赶出朝堂……” “是‘我的明光’。”总管纠正,“不、不、不,你误会了。圣上要接见渊凯使团,商讨退兵事宜。他们可能会……呃……为那些被龙焰烧死的人索要赔偿。形势微妙啊,国王认为,让使团见到王座上的弥林国王由弥林战士保护着,这样比较妥当。相信你能理解,爵士先生。” 我完全理解你们的小盘算。“能否告诉我,陛下让谁贴身保护?” 瑞茨纳克·莫·瑞茨纳克露出油滑的笑容,“都是敬爱圣上的好战士。巨人格鲁尔、克拉兹、斑猫、碎骨者贝拉科沃负拉科沃。全是英雄。” 全是竞技场的斗技士。巴利斯坦爵士毫不意外。西茨达拉·佐·洛拉克在王座上坐得不安生,弥林上次有国王是一千年前的事了,城内很多人——包括一些血统古老的贵族——认为自己更适合为王。城外渊凯人及其盟军、佣兵仍虎视眈眈,城内的鹰身女妖之子又蠢蠢欲动。 而国王的战士日益减少。西茨达拉处置灰虫子失策令他失去了无垢者。这位陛下让他的一位表亲指挥兽面军,另一位接管无垢者,但灰虫子通知国王说他们是自由民,只听从母亲的命令。说来兽面军也是一半自由民一半圆颅党,后者真正忠心的可能仍是斯卡拉茨·莫·坎塔克。竞技场斗技士是国王在强敌环俟的当前仅有的可靠护卫。 “愿他们保护陛下不受任何伤害。”巴利斯坦爵士爵·士平板地说。在君临,他就学会了隐藏感情。 “是‘圣主’。”瑞茨纳克·莫·瑞茨纳克强调,“你的其他职责不变,爵士。若谈判破裂,明光仍希望由你率军抗敌。” 他至少有这点判断力。碎骨者贝拉科沃和巨人格鲁尔或能当西茨达拉的贴身护卫,但一想到让他们领军作战,老骑士就哑然失笑,“听凭陛下差遣。” “不是陛下。”总管指责他,“那是维斯特洛的叫法。要说圣主、明光和圣上。” 叫昏君还差不多,“如你所说。” 瑞茨纳克舔舔嘴唇,“该说的说完了。”油滑的微笑这次意味着逐客。巴利斯坦爵士转身离开,庆幸终于甩掉总管的香水味。男子汉应该有汗味,而非花香扑鼻。 弥林大金字塔底层到顶端共八百尺。总管的房间在第二层,女王和他的房间则在顶层。巴利斯坦爵士边爬阶梯边想:对我这个年纪的人来说,这段阶梯太长了。一般而言,为了女王,他每天都得在这段阶梯上往返五六次,膝盖和后腰的疼痛可以作证。迟早有一天,我会爬不动阶梯,他心想,这一天可能来得很快。在此之前,他至少得训练几名小伙子来替他为女王服务。等他们够格,我会亲自册封他们为骑士,赐予坐骑和黄金马刺。 寝宫寂静无声。西茨达拉没住在这,他更中意大金字塔中心、层层厚砖墙保护的房间。马札拉、米卡拉茨、挈萨及女王的其他小侍酒——实际是质子,不过赛尔弥和女王非常喜欢这些孩子,经常忽略他们的身份——已己随国王离开,而伊丽、姬琪跟其他多斯拉克人一起被派遣出去。只有弥桑黛留下,犹如被弃的小鬼魂,游荡在金字塔最顶端的女王寝宫。 巴利斯坦爵士走到露台上。弥林的天空是新鲜尸体的颜色,晦暗苍白,压抑沉闷,一整块云层从地平线延伸到地平线。太阳隐匿在云墙之后,无人能见它沉没,亦如清晨无人见到它升起。夜晚相当闷热,汗津津、臭烘烘却没有一丝微风,令人窒息。三天来,积雨云团就这么盘桓不去,但一滴雨也未曾落下。暴雨将是纾解,清洗这座城市。 从这里他能看见四座低一些的金字塔、西面城墙及奴隶湾边渊凯人的营地。一股浓重的油烟从营地滚滚升起,宛如巨蛇。渊凯人在焚烧死者,爵士意识到,苍白母马踏过了他们的营地。尽管女王采取米取了诸多措施,瘟疫仍在城内城外扩散。弥林的市场已己全部关闭,街道空无一人。西茨达拉国王准许竞技场继续开放,观众却很稀少。据说弥林人甚至开始回避圣恩神庙。 奴隶贩子会想法子将这个也归咎于丹妮莉丝,巴利斯坦爵士苦涩地想。他几乎能听到他们窃窃私语——伟主大人们、鹰身女妖之子、渊凯人异口同声地宣称他的女王死了。城里一半人相信这说法,只不过没人敢大声说出来。但我想很快会了。 巴利斯坦爵士只觉疲惫不堪,垂垂老矣。年华都消逝到哪去了?近来,每当他跪在一汪静池边喝水,总能看见陌生的面孔从池水深处盯着自己。鱼尾纹是何时爬上他淡蓝的眼睛周围?阳光般的头发又是何时转为雪白?在多年以前,老头,几十年前。 他在君临比武大会后受封骑士的场景恍如昨日。他仍记起伊耿国王将长剑放在他肩头,轻柔如少女的吻。他宣誓时磕磕巴巴。当晚宴会,他吃了多恩风味的火龙椒烤野猪排,辣得灼伤了嘴。整整四十七年后,这味道仍深藏在他记忆里,但他想破脑袋,也记不起十天前的晚餐是什么。煮狗肉吧,很可能,或其他污秽难吃的食物。 赛尔弥不止一次感叹命运无常,令他浪迹天涯。他是一名维斯特洛骑士,来自风暴之地与多恩边疆;他属于七大王国,而非闷热的奴隶湾。我是来带丹妮莉丝回家的。然而他辜负了她,一如辜负她的父兄。甚至劳勃,我也没能保护好他。 或许西茨达拉比他想象的精明。十年前,我会意识到丹妮莉丝的打算;十年前,我肯定能及时阻止她。然而那日她跳入竞技场,他却张皇失措,只会高喊她的名字,最后才徒劳地追赶她跑过染血沙地。我老迈迟钝了。难怪被纳哈里斯嘲笑为祖父爵士。那日换作达里奥在女王身边,会不会比我反应快?赛尔弥觉得自己知道答案——不愉快的答案。 他昨晚又梦到那日情形:贝沃斯跪倒在地,呕出胆汁和鲜血;西茨达拉催促众人屠龙;男男女女恐惧奔逃,在阶梯上争抢,互相踩踏,尖叫哭号;丹妮莉丝…… 她头发着火。她手持长鞭,大喊大叫,随后爬上龙背,飞了起来。魔龙展翅,带起漫天沙尘,模糊了巴利斯坦爵士的双眼,但隔着刺眼的泪水,他还是看到野兽飞出竞技场,巨大的黑翼拍在大门口的青铜战士肩上。 余下的事他后来才得知。门外人山人海,魔龙的气味让马匹惊恐人立,铁掌乱踢。小摊、辇舆统统被掀翻,人们互相推挤踩踏。长矛如雨,箭矢如蝗,有些射中了目标。卓耿在空中剧烈翻滚,伤口不断冒烟,而女孩死死趴在龙背上。 最后,魔龙喷火。 兽面军用去白天剩下的时间和大半个晚上来搜集尸体。最后确认死者为两百一十四人,伤者三倍于此。卓耿早已离开,高高地飞过斯卡札丹河,飞向北方。丹妮莉丝·坦格利安踪影全无。有人发誓说她掉了下来,有人坚称魔龙将她带走吃掉了。他们都错了。 巴利斯坦爵士对龙的知识仅限于孩童故事,但他了解坦格利安家的人。丹妮莉丝在驾驭那条龙,就像古时伊耿驾驭贝勒里恩。“她可能飞回家了。”他大声告诉自己。 “不,”有人在他身后轻声说,“她不会,爵士。她不会抛下我们独自回家。” 巴利斯坦爵士转身,“弥桑黛。孩子,你站这多久了?” “没多久。打扰到您的话,小人万分抱歉。”她犹豫了一下,“斯卡拉茨·莫·坎塔克想跟您谈谈。” “圆颅大人?你见过他?”这太鲁莽,太鲁莽了。女孩很聪明,肯定知道国王和斯卡拉茨早已势同水火。斯卡拉茨曾公开反对女王的婚姻,西茨达拉决不会忘,“他在这儿?金字塔里?” “他想来就来,行踪不定,爵士先生。” 没错,他能办到。“谁告诉你他想见我?” “一位兽面军,戴猫头鹰面具。” 他和你说话戴猫头鹰面具。他现在可能戴豺狼面具、老虎面具或树懒面具。巴利斯坦爵士打一开始就讨厌这些面具,现下犹有过之。正派人无须遮掩面容,可圆颅大人…… 他有什么计划?西茨达拉将兽面军指挥权交给表亲马格哈兹·佐·洛拉克后,任命斯卡拉茨为河道守护,管理所有渡船、挖泥船及斯卡札丹河沿岸五十里格的灌溉水渠。他称其为古老光荣的职位,圆颅大人却婉言谢绝,宁愿退隐在低矮的坎塔克金字塔。没有女王的保护,他来这里要冒极大风险。而若巴利斯坦爵士被人发现与他密谈,无疑也会招致怀疑。 巴利斯坦爵士不喜欢这种感觉:尔虞我诈、口是心非、勾心斗角。这些东西他只想留给八爪蜘蛛和小指头之流。巴利斯坦·赛尔弥不是书呆子,但他经常浏览白典,查阅前任的作为。其中有些当上英雄,另一些是弱者、骗子或懦夫,但大多只是凡人——比同辈敏捷强壮一些,剑盾技巧好一些,却难免成为骄傲、野心、淫欲、情爱、怒火与猜忌的牺牲品,仍会贪图财富、渴望权力,或犯下其他折磨凡人的罪孽。他们中的优秀者尚能克己复礼,履行职责,持剑而终;而那些堕落者…… 堕落者参与权力的游戏。“你能找到那个猫头鹰?”他问弥桑黛。 “小人可以试试,爵士。” “告诉他,我愿意……见我们的朋友……天黑以后,在马厩。”日落后,金字塔的大门将关闭上闩,彼时的马厩十分安静。“确定是同一个猫头鹰。”让别的兽面军掺和进来显然不合适。 “小人明白。”弥桑黛转身欲行,忽又停下,“据说渊凯人在城市周边架起弩炮,若卓耿返回,就用铁箭射他下来。” 巴利斯坦爵士也听说了,“射下空中的飞龙没那么容易。在维斯特洛,曾有很多人想击落伊耿和他的姐妹们,但都没成功。” 弥桑黛点点头,很难看出她是否真的安心了,“您觉得他们会找到她么,爵士?草原那么辽阔,龙飞过天空又不会留下痕迹。” “阿戈和拉卡洛是她血之血……况且谁比多斯拉克人更了解多斯拉克草原?”他挤挤女孩的肩膀,“只要她在那儿,他们就能找到。”只要她还活着。草原有很多卡奥,马王们麾下的卡拉萨有成千上万骑手。但女孩不需要听这些。“我知道你很爱她。我发誓会保护她平然无恙。” 这番话似乎让女孩安心不少。可言语就像风,巴利斯坦爵士心想,我不在她身边,又谈何保?护? 巴利斯坦·赛尔弥这辈子见过太多国王。他出生在广受平民爱戴的伊耿五世——“不该成王的王”——统治的动荡年代,被国王亲手册封为骑士。二十三岁时,由于他曾在九铜板王之战中击杀凶暴的马里斯,伊耿之子杰赫里斯为他披上白袍。他穿着这件白袍,站在铁王座旁,亲眼目睹杰赫里斯之子伊里斯被疯狂所吞噬。他站在王座旁,倾听见证一切,却无动于衷。 不。这不公平。他履行了职责。有些夜里,巴利斯坦爵士会想如果他不那么严格要求自己会怎样。他曾在诸神与世人面前庄严宣誓,出于荣誉,他无法背誓……但侍奉伊里斯国王的最后几年,守誓变得越来越难。他见证了太多令他痛苦的往事,他不止一次怀疑自己双手究竟沾了多少鲜血。若他当年没潜入暮谷城,从达克林伯爵的地牢中救出伊里斯,或许国王就在泰温·兰尼斯特破城时一命呜呼。雷加王子顺理成章地坐上铁王座,或许足以拯救王国。暮谷城是他最光荣的时刻,现今回忆中却带着苦味。 他最难忘怀的是他辜负的人。杰赫里斯、伊里斯、劳勃,三位国王的死。雷加,他本应成为王中之王。伊莉亚公主和她的孩子们。伊耿只是个婴儿,雷妮丝喜欢玩小猫。死了,全死了,发誓保护他们的他却活着。现在又轮到丹妮莉丝,他光辉灿烂的小女王。她没事,我绝不相信她死了。 午后时光缓解了巴利斯坦爵士的焦虑。他到金字塔第三层的训练大厅去训练那些男孩,教授长剑盾牌、骑马挺枪的技艺……以及更重要的骑士精神,明确骑士和竞技场斗技士的区别。巴利斯坦爵士百年后,丹妮莉丝需要与她年纪相仿的护卫,他决定亲自为她调教。 由巴利斯坦爵士调教的男孩年龄从八岁到二十岁不等。最开始人数超过六十,但严苛的训练让部分孩子退出了,现在只剩不到一半,好在有几个大有前途的学生。无须守护国王,我便有更多时间投入训练,他一边想,一边巡视男孩们配对练习,用钝剑或圆头长矛互相攻打。他们很勇敢,出身虽低微,却有机会成为优秀的骑士。而且他们全心全意敬爱女王。若不是她,这些男孩都会在竞技场竟技场中送命。西茨达拉国王尽可..以留着斗技士,丹妮莉丝女王将拥有骑士。 “举好盾!”他高喊,“让我看看你们劈砍。一起做。下,上,下,下,上,下……” 赛尔弥在女王的露台上吃了简单的晚餐,一边看夕阳落下。透过紫色暮光,他看到巨大的阶梯金字塔一个个燃起火,随后弥林的多彩砖块黯淡成灰,隐入黑暗。阴影在下方的街道小巷中汇聚成黑沼与黑河。薄暮中的城市一派宁静,甚至很美。这是瘟疫的缘故,并非真正的和平,老骑士喝掉最后一口葡萄酒。 赛尔弥不想引人注目,因而吃完晚餐后便换下宫廷服饰,用朴实无华的棕色兜帽旅行斗篷代替女王铁卫的白袍。他留下长剑和匕首。这可能是个陷阱。他不信任西茨达拉,更不信任瑞茨纳克·莫·瑞茨纳克。芬香的总管很可能设下圈套,赚他到隐秘地点,将他和斯卡拉茨一网打尽,控告他俩密谋叛国。若圆颅大人言及谋反,我别无选择,只能将其逮捕。西茨达拉是女王的伴侣,我虽不赞成这段婚姻,但职责所在,必须为他效劳。 是吗? 御林铁卫的首要职责是捍卫国王免遭伤害和威胁。白袍骑士还宣誓服从国王的命令,保守国王的秘密,在国王需要时提供建议,不需要时保持缄默,听凭国王差遣还要维护国王的名誉。严格来讲,御林铁卫是否保护其他人——即便王族——取决于国王的意愿。有些国王认为差遣御林铁卫去侍奉保护自己的王后、子女、兄弟姐妹乃至远近各路表亲是天经地义,甚至还派铁卫去保护爱人、情妇和私生子。另一些国王则倾向于用随从骑士和武士去干这些事,将七铁卫始终留在身边,永远侍奉左右。 若女王命我保护西茨达拉,除依令行事,我别无选择。但丹妮莉丝·坦格利安甚至未能组建一队完整的女王铁卫,谈何用铁卫去保护伴侣。曾几何时,听队长发号施令多么单纯,赛尔弥自省,当上队长之后,却难以决定何去何从。 终于走完最后一段阶梯,赛尔弥孤身一人站在点满火把的走廊里,周围是金字塔厚厚的砖墙。如他所料,大门已己关闭上闩,四名兽面军守在门外,另四名守在门内。里面这四位都是老骑士见过的——戴野猪、熊、田鼠和狮身蝎尾兽面具的大块头。 “一切正常,爵士。”熊向他报告。 “继续保持。”众所周知,巴利斯坦爵士晚上会四处巡视,确保金字塔的安全。 金字塔深处,另有四名兽面军把守铁门,门内是锁着韦赛利昂和雷哥的深坑。火把下的面具闪闪发光——猿、公羊、狼和鳄鱼。 “喂过了?”巴利斯坦爵士问。 “喂过了,爵士,”猿回答,“各喂了一只绵羊。” 真不知道能顶多久?龙的体格与日俱增,胃口也是。 该去见圆颅大人了。巴利斯坦爵士穿过象群和女王的银马,向马厩后方走去。一头驴在他经过时嘶叫起来,还有几匹马被他灯笼的光线惊动。除此之外黑暗无声。 一个影子从空马栏中游出,变成一名兽面军,穿着黑色百褶战裙、胫甲和宽阔的胸甲。“你是猫?”巴利斯坦·赛尔弥看着兜帽下的黄铜面具问。圆颅大人指挥兽面军时常戴蛇头面具,盛气凌人而又令人畏惧。 “猫哪都能去,”面具下传来斯卡拉茨·莫·坎塔克熟悉的话音,“并且没人注意。” “如果西茨达拉知道你在这……” “谁会告诉他?马格哈兹?马格哈兹只知道我想让他知道的事。别忘了,兽面军还是我的。”圆颅大人的声音在面具下模糊不清,但赛尔弥听得出里面的怒意。“我找到投毒者了。” “谁?” “西茨达拉的糕点师。名字无关紧要,他只是个傀儡。鹰身女妖之子抓了他女儿,保证只要女王一死,就把她平安送回。贝沃斯和龙救了丹妮莉丝,但没人救那女孩。他们在深夜里把她砍成九块送回给父亲,因为她九岁。” “怎么回事?”巴利斯坦爵士疑惑不解,“鹰身女妖之子已停止杀戮。西茨达拉的和平——” “——是场泡影。不,起初不是。那时渊凯人害怕我们的女王,害怕无垢者,害怕魔龙——这片土地曾饱尝魔龙的蹂躏。亚克哈兹·佐·亚扎克熟读历史,他很清楚,西茨达拉也清楚。所以和平不是皆大欢喜吗?瞎子都能看出,丹妮莉丝想要和平,想得发疯。她本该进军阿斯塔波。”斯卡拉茨走近,“但此一时彼一时,竞技场事件成了转折点。现在丹妮莉丝失踪,亚克哈兹也呜呼哀哉,一群豺狼代替了老狮子。血胡子……他对和平没兴趣。还有最关键的,瓦兰提斯舰队已朝这里进发。” “瓦兰提斯?”赛尔弥握剑的手一阵酥麻。我们与渊凯签署了和平协议,瓦兰提斯却不包含在内。“你确定?” “千真万确。此事贤主大人们知道,他们的朋友——鹰身女妖之子、瑞茨纳克和西茨达拉——也知道。等瓦兰提斯人赶到,国王将为他们打开大门,所有被丹妮莉丝解放的人将重遭奴役,甚至那些原本不是奴隶的人也会被套上锁链。你大概会在竞技场度过余生,老头,克拉兹将吃掉你的心脏。” 他的头隐隐作痛。“此事必须报告丹妮莉丝。” “上哪去找她?”斯卡拉茨抓住赛尔弥的胳膊,手指刚硬如铁,“没时间了,我已己联络自由兄弟会、龙之母仆从和坚盾军,他们都不信任洛拉克。我们必须打破渊凯人的包围,但我们需要无垢者。灰虫子会听你的,你去见他。” “见他做什么?”他言及叛乱,且拉我共谋。 “为了生存,”圆颅大人的眼睛在猫面具后如漆黑深潭,“我们得赶在瓦兰提斯人到达前先下手为强。突破重围,杀光奴隶主,策反佣兵。渊凯人会措手不及。我在他们营地安插有间谍,据说那边疫病已经发作,且日益严重,军纪形同虚设。他们的将领常喝得一塌糊涂,每天暴饮暴食,陶醉于攻陷弥林后能抢到的财富,还为谁是老大争执不休。血胡子和褴衣亲王互相鄙视。他们无心作战,至少现在没有。因为他们相信,西茨达拉的和平把我们糊弄住了。” “丹妮莉丝签署了和平协议,”巴利斯坦爵士说,“未经她许可,我们不能破坏它。” “要是她死了呢?”斯卡拉茨质问,“那怎么办,爵士?我敢说她希望我们保护她的城市,保护她的孩子。” 她的孩子就是那些自由人。获得解放的人称她为“弥莎”——意为“母亲”。圆颅大人这点没错,丹妮莉丝渴望保护她的孩子。 “你打算如何处置西茨达拉?他仍是她的伴侣、她的国王和她的丈夫。” “也是毒害她的人。” 是吗?“证据何在?” “他头上的王冠就是证据,还有他屁股下的王座。睁开眼睛吧,老头,他只想从丹妮莉丝那得到这些,只想要这些!一旦爬上万人之上的高位,自是要设法独裁!” 确实。那日竞技场里异常炎热,他仿佛仍能看见猩红沙地上的腾腾热气,仍能闻到为取悦他和其他人而流不尽的鲜血,仍能听见西茨达拉劝女王尝尝蜂蜜蝗虫。那是美味……又甜又辣……他却一口没动……赛尔弥揉揉太阳穴。我没对西茨达拉·佐·洛拉克发下任何誓言。就算发过,他也像乔佛里那样把我免职了。“那名……那名甜点师,我想问他些问题。单独询问。” “非得这样吗?”圆颅大人双手抱胸,“行,随你怎么问。” “如果……如果他的话让我信服……如果我参与你这场,这场……我需要你的承诺,保证不伤害西茨达拉·佐·洛拉克,直到……除非……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他策划阴谋。” “你为何如此关心西茨达拉,老头?他就算不是鹰身女妖,也是女妖的长子。” “我只知他是女王的伴侣。我需要你的承诺,否则我发誓会阻止你。” 斯卡拉茨露出残忍的笑容,“很好,我承诺:西茨达拉的罪行得到证明前,我不会伤他一根汗毛;一旦证据确凿,我会亲手宰了他。他临死时,我要一节一节掏出他的肠子给他欣赏。” 不,老骑士心想,若西茨达拉真的谋害女王,我会亲手结果他,他会死得干净利落。尽管维斯特洛的诸神远在天边,巴利斯坦·赛尔弥爵士仍默祷了一阵,祈求睿智窨智的老妪为他照亮前路。为孩子们,他心里默念,为这座城市。为我的女王。 “我去见灰虫子。”他说。 第五十六章 铁岛求婚者(维克塔利昂一) “悲伤号”于破晓时分独自现身,她的黑帆在淡粉色晨光中十分寂寥。 第?.五十四艘船,维克塔利昂被手下叫醒后,阴郁地想,她没有同伴。他默默诅咒着残酷的风暴之神,腹中如有一团漆黑的怒火在熊熊燃烧。我的船都上哪儿去了? 从盾牌列岛出发时,他的铁舰队共有九十三艘船。铁舰队只服从海石之位的主人,不属于其他任何首领;它平素由一百艘战船组成,船长和船员从群岛各地征集。铁舰队的战船虽比青绿之地的领主装备的大型帆船小,但有铁群岛普通长船的三倍大。这些船吃水较深,还装有凶悍的撞锤,可与王家舰队争锋。 铁舰队绕过多恩领漫长荒芜的海岸,经历了诸多浅滩和涡流的考验,最后在石阶列岛补充粮食、野味和淡水。“无敌铁种号”在此逮住了一艘大肚子平底货船“贵妇号”。该船途经海鸥镇、暮谷城和君临航向旧镇,满载咸鳕鱼、鲸油和腌鲱鱼,铁民们将之欣然笑纳。他们经过雷德温海峡和多恩海岸途中还抓了另外五艘船——三艘平底船、一艘三桅船和一艘划桨船——这使得舰队船只总数达到九十九艘。 离开石阶列岛时,九十九艘船被平分成三支骄傲的舰队,分头行动,约定在雪松岛最南端会合。但此刻横跨大洋现身的只有四十五艘船。维克塔利昂自己的分舰队有二十二艘船抵达世界彼岸,但也是三四成群陆续抵达的,个别船单独赶到;跛子拉弗的分舰队到了十四艘;红拉弗·斯通浩斯的分舰队只有九艘成功抵达,连红拉弗本人也不见踪影。舰队一路又抢到九艘船,所以现在总计还有五十四艘……可惜抢的都是平底船、渔船、商船和贩奴船,没有一艘战舰。打起仗来,它们对铁舰队的贡献殊为有限。 “悲伤号”到达之前三天来了“少女克星号”,再之前一天有三艘船结伴从南方出现——俘获的“贵妇号”摇摇晃晃地跟在“喂鸦者号”和“铁吻号”身边。但那天往前,又有两天颗粒无收,直到第三天才有“无头简妮号”和“恐?惧号”抵达。再往前的两天亦只有空旷的大海和无云蓝天,第三天跛子拉弗分舰队的残部抵达,包括“科伦大王号”、“白寡妇号”、“哀悼号”、“苦痛号”、“海兽号”、“铁夫人号”、“掠夺者之风号”、“战锤号”等十四艘船,其中两艘被风暴折磨得不成样子,只能拖带航行。 “风暴,”跛子拉弗向维克塔利昂低声报告,“我们遭遇了三场大风暴,之间也一直有强风骚扰。瓦雷利亚刮来的红风有灰烬和硫黄味,黑风则将我们赶向那片荒芜的海岸。远航从一开始就被诅咒了。鸦眼怕您,大人,要不然他怎么打发您到半个世界之外?他打算让我们送死。” 从古瓦兰提斯出航仅一日便遭遇风暴时,维克塔利昂产生了同样的想法。诸神不容弑亲者,他心想,否则鸦眼早死在我手上十几回了。波涛汹涌,甲板疯狂颠簸,他亲眼看见“大衮之宴号”和“红潮号”猛烈相撞,双双碎裂。全怪我哥哥,他心想。这是他的分舰队里失去的头两艘船,但远不是最后两艘。 他怒从心起,扇了跛子两耳光。“头一记为你损失的船,第二记为你的荒唐话。再提什么诅咒,我就把你舌头钉在桅杆上。鸦眼能制造哑巴,我也能!”左掌的阵阵抽痛让他的语气更显刻薄,但他说到做到。“其他船会跟上。现在风暴停了,我会重新集结舰队。” 一只猴子在桅杆上放声嚎叫,就像在嘲笑他的焦虑。肮脏吵闹的畜生。他可以派人去抓,但猴子好似很喜欢这种追逐游戏,而且比他的船员灵活得多。它们嚎个不停,他的手掌抽痛得更厉害了。 “五十四艘船,”他嘟哝道。铁舰队作这样的远航,当然不可能完好无损……但有淹神保佑的他们,总该留下七十艘,乃至八十艘船吧。我该带上湿发,或其他牧师。起航前,维克塔利昂举行过献祭,在石阶列岛将舰队一分为三时献祭了第二次,但或许是他祷告的方式不对。要么是这样,要么是淹神在此没有力量。他越来越担心舰队航行得太远,到了连神灵都陌生的海域……但这些疑虑他只向深色皮肤的女人吐露,因为那女人不会说话,没法去乱讲。 “悲伤号”抵达后,维克塔利昂召来单耳沃费,“我有话跟田鼠讲。你再派人去找跛子拉弗、无血汤姆和黑牧羊人,要他们召回所有狩猎队,黎明时分拔营回船。能装多少水果就装多少,能赶多少猪也赶多少,以备急需时宰杀。‘鲨鱼号’留在这里继续接收掉队船只。”“鲨鱼号”反正也要大修,风暴把她折腾成了一副空壳。如此,明日上路的船只剩五十三艘,但没有办法。“舰队明日趁晚潮出发。” “遵命,”沃费答应,“可多等一天也许就多一艘船,司令。” “是吗?多等十天也许会多十艘船,也许一艘也等不到。我们已等得太久。用这支小舰队取胜会更加荣耀。”我必须赶在瓦兰提斯人之前到达龙女王身边。 在瓦兰提斯他亲眼看见划桨战船队在装载补给。整个城市仿佛都喝醉了。水手、士兵和修补匠在大街上跟贵族与富商们一起载歌载舞,每座旅馆每间酒肆里的人都在举杯向新任执政官致敬。大家谈论的是推翻龙女王后,将会涌入瓦兰提斯的金子、宝石和奴隶。对这样的混账话,维克塔利昂·葛雷乔伊只一天就受不了了,于是他拿出金子为舰队的食物和淡水付账——他为此感到羞愧——旋即扬帆出海。 风暴打击了他的舰队,也一定阻碍了瓦兰提斯人。幸运的话,瓦兰提斯舰队也会有船沉没或搁浅。但这远远不够。神灵是不会太慈悲的,那些幸存的绿色大型划桨战船应正绕行瓦雷利亚瓦畲利亚,船上满载奴兵,之后会北向直取渊凯和弥林。若有风暴之神的暗中协助,他们甚至可能已进入悲痛海湾。他们出发时有三百艘,甚至五百艘船。他们的同盟者把弥林团团围住:渊凯人、阿斯塔波人、新吉斯人、魁尔斯人、脱罗斯人以及风暴之神才知道的其他异民族,乃至弥林自己的战船——在龙女王破城之前逃出去的那些——也加入了围城大军。维克塔利昂只有五十四艘船来突破封锁。不,少了“鲨鱼号”,只剩五十三艘。 鸦眼曾横渡大洋,从魁尔斯到高树镇,他肆意掠夺,横行无忌,不仅去过疯子才会造访的亵神港湾,还活着征服了烟海。他做这些只靠了一艘船。他能嘲笑诸神,我也可以。 “遵命,司令。”单耳沃费答应。理发师纽特比他强出不止一倍,但鸦眼把纽特收买了,他封纽特为橡盾岛头领,从而将维克塔利昂最得力的助手变成了自己人。“继续向弥林前进?” “还能去哪儿?龙女王在弥林等我。”如果我哥哥的话可信,她是世上最美丽的女人,银金色头发,眼睛仿佛紫晶。 话说回来,攸伦什么时候以实相告过?或许那女孩会让他大失所望,或许她是个满脸麻子、乳房垂到膝盖上的荡妇,或许她的“龙”不过是从索斯罗斯的沼泽里搞来的斑纹蜥蜴。但如果攸伦说的是真的……石阶列岛的海盗和古瓦兰提斯的富商都异口同声地赞扬过丹妮莉丝·坦格利安的美貌。攸伦的话这次可能是真的。况且攸伦是打算自己占有她,又不是把她当礼物送给我。他像差遣仆人一样打发我去接她,但等我夺走了她,他会怎样哀号啊。让船员们抱怨去,维克塔利昂航行得太远、失去得太多,没拿到战利品,他绝不掉头西返。 铁舰队司令将完好的那只手捏成拳头。“立刻去执行命令。还有,找到那个学士,带去我舱房。” “是。”沃费摇摇晃晃地走开。 维克塔利昂·葛雷乔伊转头望向船首,扫过整个舰队。长船覆盖了洋面。风帆被卷起来,桨也都收起,船要么下锚在海边,要么搁在淡色沙滩上。这就是雪松岛。雪松上哪儿去了?大概四百年前被统统淹死了吧。维克塔利昂自己也曾十几次带队上岸狩猎,但从没见过哪怕一棵雪松。 从维斯特洛启航时,攸伦安插在他身边的那个娘娘腔学士说这里曾叫“百战岛”,但在此征战的人们几百年前就已作古。依我看这里该叫猴子岛才对。这里还有很多猪——铁民们从未见过这么大、这么黑的野猪,也从未见过灌木丛中有这么多不怕人的尖叫猪崽。它们现在是慢慢学乖了。铁舰队的贮藏室里存满了烟熏火腿、咸猪肉和培根。 不过,那些猴子……猴子是灾难。维克塔利昂禁止部下把那些恶魔般的生灵带上船,但不知怎的,现在舰队一半的船上有猴子,包括旗舰“无敌铁种号”。他看着它们在桅杆上跳跃,从一船荡到另一船。我要有把十字弓就好了。 维克塔利昂不喜欢这片海,不喜欢这里的无垠晴天,不喜欢这灼烤着铁民的头颅和舰船舰j沿、烧得甲板能烫伤赤脚的酷日。当然,他也不喜欢这里的风暴,它们总是突如其来。派克岛周围虽风暴频繁,好歹能闻出迹象,而南方的风暴就跟女人一样不可信赖。这里甚至连水的颜色都不正常……岸边的水是微微闪烁的蓝绿色,到远海却又成为近乎于黑的深蓝。维克塔利昂怀念家乡的灰绿海水,怀念它们的汹涌澎湃和白沫飞溅。 雪松岛本身也不讨人喜欢。这个岛猎物虽多,但森林太绿太安静,里头全是扭曲的树木和奇异的明艳花朵,他的人从未见过类似的花。沉没的瓦罗斯城那些残破宫殿和碎裂雕像间埋藏着真正的恐怖。那地方位于舰队停泊的雪松岛最南端向北半里格处。维克塔利昂只在那住了一夜,便做了一晚黑暗的噩梦,早上醒来时满嘴鲜血。学士说他睡觉咬到舌头,他却觉得这是淹神的预示,警告他若在此逗留,早晚会被自己的血呛死。 传说瓦雷利亚末日浩劫来临之日,三百尺高的海浪扑打在岛上,淹死了几十万男女老少,几乎无人幸免,除了正好出海的渔民和几名瓦罗斯长矛兵,他们驻守在岛上最高的山峰顶上一座结实石塔里。那几名长矛兵惊恐地注视着脚下的山丘和山谷化为狂暴的汪洋。只一个心跳,美丽的瓦罗斯城,连同城中雪松木和粉色大理石建筑的宫殿就告湮灭;岛屿最北端,那个有古老砖墙和阶梯金字塔的奴隶贩子的港都吉扎也遭遇了相同命运。 这么多人被淹死,淹神在此的力量藏书网势必强大,考虑到这个因素,维克塔利昂才选择这里作为三支分舰队的会合地。但他毕竟不是牧师,说不定理解有偏差?说不定淹神正是痛恨这个岛才要将其毁灭。弟弟伊伦与神灵的沟通更顺畅,但湿发留在了铁群岛,鼓动人们反抗攸伦的统治。不敬神的人将永不能坐上海石之位。然而船长和头领们仍在选王会上喊出攸伦的名字,抛弃了维克塔利昂和其他敬神的人。 朝阳映照在粼粼波涛上,过于耀眼,维克塔利昂头痛起来。头痛的原因是太阳、是手伤还是心底的怀疑,他也说不清。他下到甲板下自己的舱房,这儿昏暗阴凉,还有那位无须开口就能满足他需求的深色皮肤的女人。他放松地坐进椅子,女人便从水桶中取出一块柔软湿布,放在他额上。“很好,”他说,“很好。我的手也要。” 深色皮肤的女人没回答。攸伦送出她之前先割了她的舌头,维克塔利昂毫不怀疑鸦眼还上过她。哥哥就是这样的人。攸伦的礼物中必然带有毒药,深色皮肤的女人上船那天司令提醒过自己,我不要他的残羹剩饭。他曾决心割了她的喉咙,把她扔进大海,血祭淹神。不过,他终究没有下手。 从那时到现在已过己过了很长时间,现在维克塔利昂会向深色皮肤的女人倾吐心声,反正她也没法回嘴。“‘悲伤号’是最后一艘,”她帮他脱手套时,他告诉她,“其他船要么迷路,要么沉了,要么到得太晚。”女人用匕首尖割开裹住他左手的肮脏麻布,他的脸不禁皱成一团。“将来会有人批评我不该分割舰队。这样说的都是傻瓜。我们共有九十九艘船……妄想抱成一团横渡远洋不现实。如果我坚持一起行动,慢船会成为快船的累赘。再说,上哪去找补给供应九十九艘船?哪个港口欢迎这么一支大舰队?何况即便聚在一起,也抵不住风暴,我们依然会像落叶一样在夏日之海里被四散吹开。” 为解决这些困难,他才将庞大的铁舰队一分为三,并给三支分舰队规定了前往奴隶湾的不同航线。最快的那些船,他拨给红拉弗·斯通浩斯,令其沿索斯罗斯北岸海盗常走的航线航行。航海的正派人都知道避开那片灼热窒闷的海岸,避开岸边那些腐烂的死城,但蛇蜥群岛上若干泥与血的镇子里,却挤满逃亡奴隶、奴隶贩子、皮革商、妓女、猎人、皮肤带斑纹的人和更丑陋的家伙。敢付铁钱,在那里就一定能搞到补给。 较大、较慢、较笨重的那些船接令先航往里斯,去贩卖从盾牌列岛抓到的俘虏。俘虏都是赫威特伯爵镇和其他岛上的妇女儿童,以及宁肯投降不愿死战的男人——对于弱者,维克塔利昂只有鄙视。即便如此,贩奴仍让他心中不安。抓男人来当奴工或让女人做盐妾,都是天经地义,但人不是山羊也不是家禽,不该随意买卖。所以他把这卑劣的任务交给跛子拉弗,拉弗会用换得的金子为大船装满补给,以备接下来从大洋中部穿越的缓慢航程。 他自己的分舰队取最北的航线,沿争议之地的海岸前往瓦兰提斯,在那里补充食物、淡水和葡萄酒,然后向南绕行瓦雷利亚。这条航线是最常用的东方航线,交通也最繁忙。走这条航线能抢到战利品,沿途还有小岛可躲避风暴、维修船只及必要时补充补给。 “五十四艘船太少了,”他向深色皮肤的女人承认,“但我不敢再等。成功的唯一可能——”她撕下绷带,连带撕裂了一片血痂,他哼了一声。绷带下是又绿又黑的剑伤伤口。“——是偷袭奴隶贩子,就像我在兰尼斯港干的那样。从海上突袭,如黑虎掏心,然后抢在瓦兰提斯人追上之前带那女孩远走高飞。”维克塔利昂不是懦夫,但也不是傻瓜:五十四艘船决计打不过三百艘船。“她会做我老婆,你会成为她的女仆。”没有舌头的女仆将不会泄露任何秘密。 他还想继续倾诉,但学士已经到了,像个胆小的老鼠一样轻叩舱门。“进来,”维克塔利昂叫道,“把门闩上。你知道我找你的原因。” “司令大人,”灰袍学士留着八字短须,看起来看起也像只老鼠。他以为留了胡须就有男子气概吗?此人叫卡尔文,非常年轻,只有二十二岁。“我可以看看您的手吗?”他问。 真是蠢问题。维克塔利昂承认学士有用,但他没法不蔑视这个卡尔文。这人有粉嫩的脸蛋、柔软的双手和棕色卷发,一句话,比大部分娘们更娘们。他刚来“无敌铁种号”时,甚至还挂着一脸傻笑,不过某晚在石阶列岛他朝错误的对象傻笑,结果被勃顿·汉博利打掉四颗牙。那以后不久,卡尔文又爬来向司令抱怨说四名船员把他拖到甲板下,像骑女人那样骑他。“你用这个去解决问题,”维克塔利昂抽出一把匕首,重重地插进两人间的桌子。卡尔文拿走了匕首——司令估计他是没胆子拒绝——却不敢使用。 “我的手就在你眼前,”维克塔利昂说,“你爱怎么看就怎么看。” 卡尔文学士单膝下跪,以便更好地检视伤口。他甚至像狗一样去闻。“我得再帮您挤一次脓。伤口的颜色……司令大人,伤口没有愈合,也许我只能锯掉您的手。” 他之前提过这方案。“你敢锯掉我的手,我就宰了你。而且在杀你之前,我会把你绑在栏杆上,让大家都骑你一遍。赶紧给我治挤。” “您会很痛。” “哪次不痛?”生活就是痛苦,你这傻瓜。除了淹神的流水宫殿,别处都没有欢乐。“赶紧动手。” 于是那男孩——很难将这软弱粉嫩的家伙想成男人——将匕首刃面横过司令的手掌,用力一割。脓疮破裂,流出黄浊脓汁,像是酸败牛奶。深色皮肤的女人闻到味道昧道皱紧了鼻子,学士捂住嘴巴,连维克塔利昂自己也觉得胃里翻搅。“割深点,全割掉。我要见血。” 卡尔文学士遵命切割。这次司令感觉到疼痛,鲜血跟脓汁一道涌出,血色深暗,在灯光下看来几乎是黑的。 见血是好事。维克塔利昂哼哼着表示满意。当学士用几块在醋里煮过的柔软方布巾为他蘸点、挤压、擦去所有脓汁时,他坐得纹丝不动。等学士擦完,桶里的清水已成混汤,瞥一眼能吓坏任何正常人。“把脏东西端走。”维克塔利昂朝深色皮肤的女人点头示意,“她帮我包扎就行。” 男孩走了,但恶臭余留,近来一直如此。学士建议应在甲板上,就着新鲜空气和阳光清洗伤口,但维克塔利昂坚决不许。他不能让船员们看见他的伤。这些人离家有半个世界之遥,若发现自己的铁司令就要倒下,后果难以预料。 他的左手仍在抽痛——不是很强烈,但持续不断。他握手成拳,疼痛加剧,好像有把匕首在戳。不是匕首,是长剑。鬼魂手里的长剑。那个叫西瑞的人是骑士,也是南盾岛继承人。我杀了他,现在他从坟墓里爬出来报仇。从我送他前去的灼热地狱里,他用剑刺穿我的手,还狠狠地扭来扭去。 那场战斗对维克塔利昂而言仿如昨天。司令的盾牌严重受损,且扭到了另一边,所以当西瑞的长剑泛着寒?光砍下时,他只能伸手去抓。年轻人比他想象的更强壮,那一剑砍穿了司令铁手套上的龙虾护手及下面的加垫皮手套,直切到肉。不过是小猫挠痒痒,战后维克塔利昂告诉自己。他清洗过伤口,把烧滚的醋倒在上面,包扎起来,没再多想。他相信疼痛迟早会消失,过段时间手掌自会痊愈。 但事与愿违,伤口化了脓,嗣后维克塔利昂开始怀疑西瑞的长剑上有毒。不然伤口怎不自动愈合?每想到此,他就愤怒不已。真正的男人决不用毒药打仗。在卡林湾,沼泽恶魔们用毒箭对付他的人,但那毕竟是些堕落生物;西瑞是个骑士,出身高贵,只有懦夫、女人和多恩人才用毒。 “不是西瑞,会是谁呢?”他询问深色皮肤的女人。“难道是那个老鼠学士搞的鬼?学士懂得咒语和其他鬼伎俩,他可能想先对我施毒,再怂恿我砍掉自己的手。”他越想越觉不对劲。“他是鸦眼派来,一定没安好心。”卡尔文是攸伦从绿盾岛搞到的,原在岛上为切斯特伯爵服务,照料伯爵的乌鸦、教育伯爵家的孩子——这是攸伦的说法。回想起来,当初攸伦麾下的哑巴拽着“老鼠”脖子上的锁链,将其硬拖上“无敌铁种号”时,“老鼠”一路吱吱尖叫抗议。“冤有头债有主,他若怨恨到我头上,真是搞错了对象。坚持要抓他的是攸伦,以防他放出乌鸦。”临行前,兄长也给了维克塔利昂三笼乌鸦,吩咐让卡尔文在航行途中随时报告。迄今为止,维克塔利昂拒绝放乌鸦出去。就让鸦眼猜疑琢磨好了。 深色皮肤的女人用新鲜亚麻布为他包扎,一共缠绕六层。这时,伟维水·派克敲门报告说“悲伤号”船长带着俘虏求见。“他说抓到一名巫师,司令。说是从海里捞上来的。” “巫师?”莫非这是淹神在世界尽头送他的礼物?弟弟伊伦会明白其中含义,伊伦在重生之前见识过波涛下淹神的流水宫殿的无上荣光。但维克塔利昂和其他人一样,对最终与神的相会怀着本能的恐惧,更信赖手中武器。他握了握受伤的左手,痛得脸皱成一团,然后戴上手套站起身,“带巫师。” “悲伤号”船长在甲板上等他。其人个矮,丑陋多毛,出自斯帕家,外号田鼠。“司令大人,”维克塔利昂现身后田鼠报告,“他名叫马奇罗,乃是淹神的礼物。” 巫师是个庞然大物,跟维克塔利昂同等身高,身材却胖上一倍,肚子像块大圆石,脸上长满纠缠的骨白色胡须,好像狮子鬓毛。他皮肤是黑的——不是天鹅船上盛夏群岛人松果般的褐色、不是多斯拉克马王的红褐色,也不像深色皮肤的女人那样的炭泥色,而是纯黑。比煤炭还黑,比黑玉还黑,比乌鸦翅膀还黑。他好像被火烧过,维克塔利昂思索,好像被反复烧烤,直至肌肤焦黑,骨头冒烟。熊熊火焰迄今仍在他脸颊和额头上舞蹈,他那双眼睛像是透过一张狰狞的火焰面具向外张望。这是奴隶刺青,司令明白,邪恶的印记。 “我们发现他抱着一段桅杆,”田鼠报告,“船只失事后,他在海里泡了十天。” “如果他在海里泡了十天,早就一命呜呼,要么喝海水发了疯。”盐水是神圣的,湿发伊伦和其他牧师会用盐水来施与祝福,时不时自己也喝一二口以锤炼信仰。但凡人不可能连续几天喝海水还能活着。“你自称是巫师?”维克塔利昂问俘虏。 “不,司令。”黑人用通用语回答,声音如此沉厚,仿佛源自海底。“我仅是光之王拉赫洛卑微的奴隶。” 拉赫洛。原来他是红袍僧。维克塔利昂在外邦都市见过这种人,他们总在照料“圣火”。他见过的那些“红袍僧”都穿着由丝绸、天鹅绒和羔羊毛织成的富丽红袍,眼前这个人穿的却是褪色、盐渍盐溃的烂衣服,褴褛的布条挂在他粗壮的大腿和圆滚的身躯上……但司令凑近去看,发现那些布原本是红的。“一个粉袍僧,”维克塔利昂说。 “一个魔鬼僧。”单耳沃费吐了口唾沫。 “或许他是袍子着火,匆忙跳海的咧。”伟维水·派克的话引来哄堂大笑,连猴子也觉有趣。它们在顶上喋喋不休,其中一只甚至兴奋得拉了摊屎到甲板上。 维克塔利昂·葛雷乔伊从不信任笑声,别人的笑总让他起鸡皮疙瘩,让他觉得自己稀里糊涂就被当成了笑柄。小时候,鸦眼攸伦常取笑他,伊伦成为湿发前也这么干。他们会把嘲笑伪装成赞扬,让维克塔利昂不自觉地上钩,以至于后来他一听到笑声,就怒火中烧,怒气会在他喉头沸腾,直到他能尝出怒的味道——现下对那些猴子,他就这么仇视。猴子的滑稽动作从没给司令带来一丝笑容,却经常逗得司令麾下的船员又吼又叫又是吹口哨。 “在他带来诅咒之前,送他去见淹神。”勃顿·汉博利催促。 “船沉了,只有他抓着残骸活下来,”单耳沃费道,“其他船员呢?是不是被他召唤的恶魔吞吃了?他的船究竟出了什么事?” “船遇上风暴。”马奇罗环抱双臂,虽然周围的人都想要他的命,他却似乎一点不担心。猴子不喜欢他,它们在索具上跳来跳去,尖叫吵闹。 维克塔利昂不清楚自己对此人的感觉。他被大海吐了出来。若非为了让我们找到,淹神干吗放过他?哥哥攸伦驯养了一群巫师,或许淹神意欲要维克塔利昂也拥有随行巫师。“你为何报告这人是巫师?”他问“田鼠”,“我只看到一个破衣烂衫的红袍僧。” “我起初也这么想,司令……但他知道很多事。无须我们开口,他就知道我们正前往奴隶湾,而且他知道您在这里、在这个岛上。”小个子犹豫了一下。“司令大人,他告诉我……如果不带他来见您,您必死无疑。” “我必死无疑?”维克塔利昂嗤之以鼻。割了他喉咙,把他扔进大海,他正待下令,伤手却一阵抽痛,犹如尖刀从手掌直刺手肘,痛得他话到喉头却化为苦涩的胆汁。他摇晃了一下,伸手抓住栏杆以防摔倒。 “巫师诅咒了司令!”有人叫道。 其他人跟着叫嚷:“割他的喉咙!在他召唤恶魔前宰掉他!” 伟维水·派克头一个拔出匕首。“停手!”维克塔利昂吼道,“退下!都退下。派克,把家伙收起来。田鼠,回你的船去。汉博利,把这个巫师带到我房间。其余人,各回岗位。”半晌间,他怀疑部下不会服从。大家站在原地窃窃私语、面面相觑,一半人手上操着家伙。猴子在人们头顶拼命拉屎。啪。啪。啪。在维克塔利昂亲手抓住巫师,推向舱口之前,没有人动。 他打开船长室的门,深色皮肤的女人转头望见他,默默地笑了……但她看见他身边的红袍僧,却立刻露出牙齿,像毒蛇般发出愤怒的嘶声。维克塔利昂用完好那只手的手背给了她一耳光,把她打翻在地。“安静,女人。给我们两个倒酒,”他转向黑人,“田鼠说的是不是实话?你预见到我的死期?” “是的。我还预见到别的很多事。”‘ “地点?时间?我是战死的吗?”他完好的那只手开开合合,“如果你撒谎,我会像劈甜瓜那样劈开你的脑袋,让猴子吃掉脑浆。” “您的死神就在这个舱房里。大人,给我看看您的手。” “我的手。你怎么知道我的手?” “我在夜火中看见了您,维克塔利昂·葛雷乔伊。您坚定凶猛地大步穿越火海,手中巨斧滴下鲜血,但一根根黑色触须缠绕着您的手腕、脖子和脚踝,您在它们牵引下跳舞,自己却没意识到。” “跳舞?”维克塔利昂火气上冲,“你的夜火撒谎。我从不跳舞,更不是别人的傀儡。”他一把摘下手套,把受伤的手举到红袍僧面前。“看个够吧,你不是想看这个吗?”新缠的亚麻布绷带已被鲜血和脓汁污染。“伤我的人盾上有个玫瑰。我简直是阴沟里翻了船。” “司令阁下不可大意,伤口再小也能致命。如您允许,我可治好您的伤。用银子最佳,钢铁也凑合。我还需要一个火盆,用来点燃火焰。您会很痛,非常非常痛,比您之前经历过的所有疼痛更剧烈。但等我完成,您的手会恢复如初。” 神棍们的话都一样,那只“老鼠”也警告我会非常非常痛。 “我是铁种,和尚,铁种嘲笑疼痛。我会满足你的要求……但如果你失败,如果你没能治愈我的手,我也会亲自割你喉咙,把你丢进大海。” 马奇罗鞠了一躬,黑眼珠里精光闪烁,“就这么办。” 那天接下来的时间,铁舰队司令没再现身,但“无敌铁种号”的船员却听见船长室里传来断断续续的狂笑,笑声深沉、黑暗而疯狂。伟维水·派克和单耳沃费试图开门,门却已被牢牢闩上。许久后,门内传来吟唱,那是一首奇特、高亢、带哭腔的歌,学士说歌词是高等瓦雷利亚语。吟唱开始后,猴子便纷纷逃离了这艘船,尖啸着跳进海里。 日落时分,当大海变成墨黑、当肿胀的太阳将天空染成深邃的血红时,维克塔利昂终于回到甲板。他自腰部以上完全赤裸,左手血染到肘。船员们低声嘀咕着围拢过来,惊疑不定地交换眼神。司令举起一只烧焦的手,缕缕黑烟从指头升起。他指着学士,“抓住他,割了喉咙,投进大海。为此我们会得到顺风,一路直达弥林。”马奇罗在圣火中预见了这番景象,他还看见那场卑鄙的婚礼。那有什么关系?维克塔利昂·葛雷乔伊这辈子制造的妁寡妇不止她—个。 第五十七章 提利昂(十一) 医者嘟哝着客套话进帐,但只闻了一下污浊的空气,看了一眼亚赞·佐·夸格兹,就脸色大变。“是苍白母马,”他告诉甜心。 好震惊哟,提利昂心想,世上除了好鼻子的他和半个鼻子的我,其他人都没鼻子是吧?没人面对真相。亚赞烧得发烫,躺在自己的排泄物中时断时续地痉挛,而他排泄的早已是带血丝的棕色黏液……耶罗和分妮每天的工作就是擦洗他那一对黄色肥屁股。尽管有众人服侍,黄胖子现在无论如何都站不起来,用尽力气最多只能翻个身。 “我的技艺在此无用武之地,”医者宣布,“只有诸神能决定高贵的亚赞的生死。尽量降低体温,据说对病情有帮助。还有,多喂他喝水。”被苍白母马折磨的人通常会非常渴,不拉屎的时候就疯狂喝水。“喂他喝干净的清水,能喝多少就喝多少。” “不能是河水吧?”甜心道。 “这个自然。”医者说完就溜了。 我们也要赶快开溜,提利昂心想。他是戴镀金项圈、每走一步都伴着悦耳铃铛声的奴隶。他是亚赞的私人珍藏。这在以前是荣誉,现在则可能变成死刑判决书。亚赞·佐·夸格兹把他们带在身边,所以他生病以后,也只有耶罗、分妮和甜心在照顾。 可怜的老亚赞。甜心说得对,板油大人其实没有其他渊凯奴隶主那么坏。提利昂通过这些时日的夜宴很快了解到,亚赞是渊凯将领中的主和派代表,像他这样诚心诚意想与弥林和解的渊凯贵族是少数,大多数将领只希望拖延时间,以待瓦兰提斯大军赶到。甚至有少数人倡议立刻攻城,唯恐瓦兰提斯人会抢走他们应得的荣耀和掠获。亚赞对此嗤之以鼻,也不赞同佣兵血胡子提出的把人质放在投石机里扔回城的做法。 但短短两天,一切都已改变。两天前保姆还健康得很,两天前亚赞还没在苍白母马幽魂般的铁蹄下呻吟,两天前古瓦兰提斯的舰队离弥林更远…… “亚赞会死吗?”分妮用“求求你告诉我不是这样”的口气询问他。 “凡人皆有一死。” “死于瘟疫,我的意思是。” 甜心绝望地看着他俩,“亚赞不能死!”这个双性人伸手到他们巨胖的主人眉间,替他拨开汗湿的头发。渊凯人呻吟了几声,又拉出一摊棕色稀屎。他的床铺现在又脏又臭,可他们无法为他更换。 “有的主人临死前会给奴隶自由。”分妮道。 甜心神经质地哧哧笑了两下。“主人最宠爱的奴隶将拥有这份荣幸。他们会替奴隶解脱尘世的苦痛,让奴隶陪伴最亲爱的主人进坟墓,好在死后继续服侍主人。” 甜心对此最清楚不过,她会是第一个被割喉咙的人。 山羊男孩说:“银女王——” “——死了。”甜心坚持,“忘了她吧!她骑着魔龙过了河,早在多斯拉克海里淹死了。” “人不可能被草淹死。”山羊男孩不相信。 “等我们自由了,”分妮满怀希望地说,“我们可以去找女王啊。至少可以试试。” 是吗?你骑狗,我骑猪,大伙儿一块儿到茫茫多斯拉克海上寻龙。提利昂不得不伸手挠鼻子,以掩饰笑意。“这条龙特别爱烤肉,搞不好烤侏儒美味得多咧。” “这只是一条出路。”分妮不肯放弃,“我们还可以坐船,现在战争结束了,会有船可坐。” 是吗?提利昂深表怀疑。和平协议签署了没错,但战争不是几张羊皮纸就能结束的。 “我们坐船去魁尔斯。”分妮还在讲,“我哥常说,那儿的街道都是玉石铺成,那儿的城墙是世界上几大奇迹之一。我们为魁尔斯人表演时,会下起金雨银雨,你会看到的。” “海湾里很多战舰就是魁尔斯船。”提利昂提醒她,“长腿洛马斯见过魁尔斯的城墙,他的书对我已经足够。我不想再向东方多走一步了。” 甜心用湿布擦了擦亚赞烧烫的脸,“亚赞一定得活下去,否则我们都没命。苍白母马也不会夺走所有骑手,主人能坚持住。” 这是赤裸裸的自欺欺人。说实话,亚赞能不能多活一天都成问题。板油大人本就深受在索斯罗斯感染的恶疾困扰,这次的瘟疫可说是压弯骆驼背的最后一根稻草。提利昂觉得从某种意义上说这算是慈悲,但他自己还不想消受这份慈悲。“医者说多喂他喝藏书网水,我们这就打水去。” “你们真好,”甜心麻木地应道。她现在的心情恐怕不只怕死——在亚赞的私人珍藏里,只有她真心喜欢巨胖的主人。 “分妮,跟我来,”提利昂掀开帐篷,催促她出去。弥林的早晨已然很热,空气滞闷沉重,但与亚赞宫殿般的大帐里汗水、粪便和疾病混合的气息相比,算是一种解脱。 “喝水对主人的病情有帮助,”分妮说,“医者是这样说的,这一定有效。喂他喝干净的清水。” “干净的清水对保姆完全无效。”可怜的老保姆。昨晚黄昏,亚赞的士兵们把他扔上尸车,在苍白母马的受害者名单上又添一笔。每小时都有人死去,多死一个又有谁在意?尤其是保姆这种众人鄙视的货色。他刚有发病迹象,亚赞的其他奴隶便拒绝再靠近他,所以提利昂有机会单独为他盖毯子,喂他喝的。渗水葡萄酒、柠檬甜水、热腾腾的狗尾汤……里面炖上蘑菇。喝吧,保姆,大家都受够你屁眼里流出的脏水了。保姆的遗言是:“不,”而他听到的最后一句话是:“兰尼斯特有债必还。” 提利昂在分妮面前隐瞒了保姆的死亡真相,但现在迫切需要让她了解主人病情的严重性。“亚赞能活到明天日出才是奇迹。” 她抓住他的胳膊,“我们会怎样?” “他有继承人。他的外甥们。”其中四位随亚赞从渊凯而来,负责指挥奴兵。有一位在与坦格利安佣兵的巡逻冲突中被杀,剩下三位将瓜分黄胖子的奴隶。提利昂不知有没有谁继承了亚赞对畸形怪胎的爱好。“他们中某位将成为我们的新主人,把我们再度推上拍卖台。” “不要,”她眼睛睁大,“求你了,我不要。” “我也不想。” 不远处,六个亚赞的士兵蹲在尘土里,边扔骨骰,边传递一皮袋葡萄酒。他们的军士名唤“伤痕”,是个火暴脾气的蛮夫,头像光滑的石头,肩膀像头牛。脑子里装的也像牛,提利昂心想。 于是侏儒摇摆着走过去。“‘伤痕’,”他叫道,“高贵的亚赞要干净的清水喝。你找两个人去,能提几桶就提几桶。给我搞快点。” 士兵们停止游戏。“伤痕”站起来,皱紧眉头。“你说什么哪,矮冬瓜?你以为自己是谁?” “我很清楚自己是谁。我是耶罗,主人的私人珍藏。你还不乖乖照办?” 士兵们哈哈大笑。“去啊,‘伤痕’,”一个士兵嘲弄道,“, “搞快点。亚赞的猴子有令,还不快去。” “你没资格要我们当兵的做这做那。”“伤痕”道。 “当兵的?”提利昂装出困惑的样子,“我只见到一个臭奴隶。别忘了,你脖子上跟我一样套着项圈。” “伤痕”反手给他狠狠一掌,把他打倒在地,令他咬破嘴唇。 “这是亚赞的项圈,不是你的!” 提利昂用手背擦去唇破流出的血。他想起来,一条腿却突然抽筋,结果又跪倒在地。分妮上前帮他起身。“甜心说主人急需清水。”他用最可怜 7684." >的语气解释。 “甜心可以自己干自己——反正她天生是这个料。我们不接受怪胎的指挥。” 是啊,提利昂心想,奴隶也分三六九等。双性人长期集主人专宠于一身,高高在上,享有特权,高贵的亚赞的其他奴隶恨她入骨。 奴兵们素来只听命于主人和管家。现在保姆死了,亚赞病得连继承人都无法指定,至于他那三个英勇高尚的外甥,刚刚听到苍白母马的蹄声,就不约而同想起自己还另有公干,纷纷办事去了。 “清——水,”提利昂耐心解释,“不能是河水哟,医者特别强调,要干净的清水。” “伤痕”咕哝一声,“那你们自己去取吧。快去快回。” “我们去?”提利昂无助地看了分妮一眼,“水很沉,我们又不像你这么强壮。我们……我们至少可以驾骡车去?” “走着去。” “那非得来回十几趟不可。” “来回一百趟也行,关我鸟事。” “只有我们两个……不可能满足主人的需求。” “那就把你们的狗熊带去,”“伤痕”建议,“那家伙也只能挑挑水。” 提利昂向后退开。“如您所愿,主人。” “伤痕”得意地咧嘴而笑。主人,噢,他果然喜欢这称呼。“莫哥,拿钥匙。装满水桶就回来,矮冬瓜,给我搞快点,若是敢逃跑,你知道下场是什么。” “拿桶子,”提利昂吩咐分妮,他自己跟奴兵莫哥去放被关在笼子里的乔拉·莫尔蒙爵士。 骑士不肯顺应奴隶生活。每当要他表演《狗熊与美少女》,他都是态度抵触,拒绝合作。他敷衍了事地上场抢夺少女,让观众大倒胃口。虽然他没逃跑,也没有反抗管事的人,但他尽可能忽视他们的命令,嘴里还一边呢喃骂人的脏话。保姆很不满意莫尔蒙的表现,便把他关进铁笼子,每晚奴隶湾日落后,就痛打他一顿。骑士总是一声不吭任他们打,现场唯一的声音是棍棒打在没有一块好肉的躯体上发出的闷响和负责殴打的奴隶们的低声抱怨。 骑士早已成为一具空壳,提利昂第一次目睹他被痛殴的场面时,便意识到了。我真该闭上嘴,让扎哈.99lib.娜买下他。也许这对他反倒是种慈悲。 铁笼子窄小局促,莫尔蒙钻出来后都直不起腰。他眯起两只带着大大黑眼圈的眼睛瞅着地上,后背覆满凝血。他那张脸不仅肿胀不堪,还破了许多口子,几乎没有人样。除了一缕脏得不像话的黄色裹腰布,他什么也没穿。“你去帮他们提水,”莫哥命令他。 乔拉爵士回以愠怒地瞪视。有的人宁愿生为自由人而死,也不愿当奴隶偷生。提利昂庆幸自己没这种情绪,但若莫尔蒙就地格杀莫哥,奴兵们可不会关心他的想法。“来吧,”他抢在骑士做出某些勇敢的蠢事前开口。他蹒跚着出发,希望莫尔蒙会跟上。 诸神总算保佑了他一回。莫尔蒙跟上了。 分妮提两个桶,提利昂提两个桶,乔拉爵士提四个桶——一手两桶——他们就这么启程。最近的井在“老泼妇”西南边。每走一步项圈上的铃铛都在欢快地响,不过没人在意,因为他们只是为主人取水的奴隶。其实戴着项圈自有好处,尤其是戴着刻有亚赞·佐·夸格兹名字的镀金项圈。他们一路走来,宣扬着自己的价值。奴隶的价值与其主人息息相关:亚赞固然胖得像个不成形状的黄色鼻涕虫,还一身尿骚味,但毕竟是渊凯首富,此次带着六百奴兵来参战。他的项圈就是最好的通行证,足以让他们在营地里畅通无阻。 直到亚赞死去。 三位叮当大人就在左近操演奴兵。他们的部队手持长矛,以整齐划一的步伐在沙地上行军,铁链奏出刺耳的金属乐章。其他将领的奴兵在调整小型投石机和弩炮的角度,并在旁边堆起石头和沙子,准备抵御从天而降的黑龙。侏儒看着这些人汗流浃背、满口怨言地摆弄沉重的机器,不禁露出笑容。十字弓也被分发下去,几乎人手一把,且人人都带着一筒箭矢。 若问他的意见,提利昂会说这些准备大可不必。除非弩炮射出的长铁箭撞大运命中魔龙的眼睛,其他措施对女王的怪兽来说可谓聊胜于无。魔龙不会轻易就范。耍弄小把戏只会唤醒睡龙之怒。 龙的弱点在眼睛,绝不像某些古老故事说的在下腹。眼睛是龙头唯一的缺口,与之相对,龙下腹的鳞甲其实跟背脊和体侧的一样厚。更疯狂的举动是企图割开龙喉,这样做的“屠龙勇士”跟拿长矛去灭火无异。“魔龙之口散播死亡,”巴斯修士在《非自然演化史》中写道,“断不可与龙口争锋。” 两个新吉斯军团在前方盾墙相对,进行演习。他们的军士戴着马毛装饰的铁半盔,以难懂的方言喝叫下令。在没经验的人看来,吉斯卡利人的战斗力无疑大大强于渊凯奴兵,但提利昂对之并没有太高评价。新吉斯军团完全是按无垢者的方式装备和组织的……可太监们是视死如归的战斗机器,而这些军团士兵是只有三年服役期的自由民。 水井边的队伍延伸了足足四分之一里。 弥林周边一日行程内的水井屈指可数,因而打水队伍总是很长。大部分渊凯人习惯直接从斯卡扎丹河中取水,但远在医者警告之前,提利昂就认定这是个糟透了的主意。聪明些的渊凯人会自公共厕所的上游取水,但无论如何,他们总在弥林城的下游。 事实上,离城市不到一日行程的地方居然有完好的水井,说明丹妮莉丝·坦格利安对围城战略一窍不通。她早该在每口井里投毒,迫使渊凯人去饮河水,时间一长对手便不战自溃。提利昂毫不怀疑,他父亲大人会采取这样的策略。 提利昂一行走到哪里,项圈上的铃铛声就跟到哪里。好悦耳的声音哟,搞得我想拿勺子挖人眼球。现在格里芬、达克和赛学士哈尔顿应已辅佐小王子回到维斯特洛了罢。我本该和他们一道回去……啊,不行,我还没找到妓女。弒亲是小意思,我要找到妓女,再用美酒抚平伤口。只可惜现在远在天边,戴着奴隶项圈,每走一步都有金铃伴奏,若是节拍掌握得好,说不定能奏一曲《卡斯特梅的雨季》咧。 探听流言蜚语没有比水井边更好的地方。“我亲眼看见,”当提利昂和分妮加入队伍时,一个戴生锈铁项圈的老奴正说着,“我亲眼看见龙咬下人的胳膊和腿,把人撕成两半,烧成灰烬与骨骸。人们逃啊逃,试图逃出竞技场,但我本是来看戏的,以吉斯众神之名,好一场大戏!我坐的是紫色长凳,龙应该看不上我。” “女王爬到龙背上飞走了。”一个棕肤的高个女人说。 “她试图爬上去,”老人坚持,“但没做到。十字弓万箭齐发,不仅伤到了龙,我还听说有支箭正中女王那对可爱的粉色奶子中间。她摔了下去,被马车轮子碾死在阴沟里。我认识一个女孩,她认识的一个男的亲眼见到女王死去。” 在这群人里,保持沉默才是最好的选择,但提利昂就是忍不住。“没人找到尸体,”他开口。 老人皱起眉,“你知道个啥?” “他俩在场啊,”棕肤女说,“就他俩,比武的侏儒,他们为女王表演过。” 老人眯眼向下看,这才正眼瞧了提利昂和分妮一回,“确实是那对骑猪的矮子啊。” 真是臭名远扬。提利昂略略鞠了一躬,懒得跟对方解释有头畜生其实是狗不是猪。“我骑的不是猪,是我老姐哟。你没发现吗,我们长着一样的鼻子?巫师对她施了咒,谁献给她一个大大的湿吻,她就能变回大美人儿。可叹的是,凡是跟她交往的,都宁可再多吻她一次,让她变回猪去!” 笑声四起,连老人也忍俊不禁。“既然你们见过她,”身后一位红发男孩道,“说说看,女王陛下到底长什么样?她真有那么美吗?” 我见到一位裹着托卡长袍、身材纤细的银发少女,提利昂回想,但她的脸被面纱遮住,远远看去不真切。再说,我当时骑在猪身上,而丹妮莉丝和她的吉斯卡利夫君并肩坐在王家包厢里。提利昂注意到在她身后穿白金盔甲的骑士。虽然对方拉下了面罩,但侏儒一眼就认出那是巴利斯坦·赛尔弥。伊利里欧至少在这点上没弄错,他盘算,赛尔弥认出我来了吗?他认出来又会怎么做呢? 他差点当场揭露自己的身份,但出于某种原因最终克制住了——至于说是出于谨慎、怯懦,还是本能,他不清楚。无畏的巴利斯坦对他恐怕满怀敌意。赛尔弥看重的是御林铁卫的宝贝荣誉,向来排斥詹姆加入那个小圈子。劳勃叛乱之前,老骑士说詹姆太年轻、太嫩;劳勃叛乱之后,他则四处宣扬该让弑君者脱下白袍、 披上黑衣。现在提利昂犯下更恶劣的罪行——詹姆杀的毕竟是个疯子,提利昂却一箭射穿了生父的下体,死者是巴利斯坦爵士相交多年、守护多年的前首相——可想而知对方会怎么看。当他犹豫时,分妮的长枪已刺中他的盾牌,机会稍纵即逝,再不复返。 “女王观赏了我们比武,”分妮正跟奴隶们解释,“但那时我们都忙不开。” “你们总见过龙吧。”老人道。 我们倒想看龙,可惜诸神不给机会。丹妮莉丝·坦格利安飞走后,保姆给他俩重新戴上沉重的铁脚镣,押回主人身边。要是管家把他俩领上场就走,或在魔龙从天而降时跟其他奴隶主一起逃掉的话,两个侏儒当时也就自由了,不用现在费事。摇着小铃铛,奔向自由哟。 “有龙吗?”提利昂耸耸肩,“我只晓得没人找到女王的尸体。” 老人还是不信,“噢,当时有几百具尸体,他们把尸体扔进竞技场中用火烧。其实很多尸体老早就烧焦了。或许拖尸体的人不认得她了,又是血又是伤的,还被火熏过;再或他们隐瞒真相,好封住你们这帮奴隶的嘴。” “我们这帮奴隶?”棕肤女人反问,“你脖子上没有项圈吗?” “这是格拉兹多的项圈。”老人夸夸其谈,“我跟他打小就认识,几乎像兄弟一样。你们这帮奴隶在阿斯塔波和渊凯愤愤不平,说什么自由万岁;我嘛,就算龙女王吸我老二我也不会让她拿走我的项圈。有个好主人多幸福啊。” 提利昂对此无话可说。最高明的奴役就是让人习以为常,根本不想挣脱。说实话,绝大多数奴隶的处境和凯岩城里仆人的生活并没有两样。有的奴隶主及其管家的确残暴无情,但维斯特洛某些领主和他们的总管、官员不也一样?渊凯人基本上是善待财产的,只要奴隶们做好分内事,不找麻烦……眼前这个戴着生锈项圈、对摇屁股大将忠心不贰的老人,其实在奴隶当中很典型。 “哟,善良的格拉兹多,”提利昂甜甜地说,“我主人亚赞常夸赞他的智慧。”亚赞说的实际上是:我左边屁股的智慧比格拉兹多和他的兄弟们加起来还多。这话自然不好当众说出口。 他和分妮直到下午才排到水井边。一个骨瘦如柴的独腿奴隶负责汲水,他满腹狐疑地瞅着他们,“向来是保姆为亚赞取水,他会带来四个兵和一辆骡车。”他边说边放井边的大桶,底下传来轻轻的水声,等注满后,独腿人再把桶子拉上来。他的胳膊晒黑脱皮,看似形销骨立,其实满身肌肉。 “骡子死啦,”提利昂说,“保姆也死了,真可怜。现在亚赞自己也骑上苍白母马,他手下还有六个兵中招。你可以帮我把两只桶子都灌满吗?” “好的。”对方不再啰唆。你也害怕母马的蹄声吧?关于士兵染病的谎言果然提高了独腿人的效率。 两个侏儒各提两只灌满清水的水桶返回,乔拉爵士提四只。下午比上午更热,空气好像湿羊毛毯一样沉重湿润地盖在他们身上,每走一步桶子便沉一分。所谓的路长腿短吧。到头来他不断溅出水,打湿了双腿,脖子上的铃铛则恰如其分地奏出相应的行军曲。早知会落到这步田地,父亲,我就会手下留情了。往东半里远,有个帐篷被点燃了,一束黑烟升上天空。他们在火葬昨天的死者。“走这边。”提利昂扭头示意向右转。 分妮迷惑不解,“我们不是打这条路来的呀。” “没必要去吸那口烟,有害身体健康。”这不是谎言。至少不全是。 分妮走得气喘吁吁,她提不动两个桶,“我得歇歇。” “如你所愿,”提利昂说罢就把桶放下,他自己也累得受不了了。腿酸痛得厉害,所以他找了块大石头坐上去揉大腿。 “我可以帮你揉,”分妮提议,“我知道怎么按摩。”他逐渐喜欢上了这女孩,但每当她碰到他的身体,他还是感觉不自在。他转向乔拉爵士。“你再多挨几顿打,就比我还丑了,莫尔蒙。告诉我,你还能打吗?” 大个子骑士抬起淤青的眼睛,像看虫子一样地看着他,“我还能扭断你的脖子,小恶魔。” “很好,”提利昂提起桶子,“那我们就走这条路。” 分妮皱紧眉头。“这完全不对呀,我们不该左转,”她伸手指出,“老泼妇分明在那头。” “我们去邪恶姐妹那边,”提利昂点头示意。“相信我,”他补充,“这条路更近。”说完他拔腿就走,铃铛一路作响。他知道分妮会跟上。 有时,他嫉妒女孩脑子里那些可爱的小迷梦。她让他想起了珊莎·史塔克,那位他短暂地迎娶又很快失去的童贞新娘。分妮有许多可怕的经历,但她依然保持着纯真。她怎么就长不大呢?她比珊莎年长,又是个侏儒——但你从她的举止中绝对看不出这点。她活得一点也不像怪物马戏团里的奴隶,反而像个出身高贵、美貌如花的闺女。提利昂经常听见她在夜里祷告。这是浪费口水。如果世上真有神灵存在,那也是以折磨我们为乐的残酷神灵。要不然他们怎会造出这样一个变态更态的世界,这样一个充满痛苦和不公、人吃人的血淋淋的世界?怎会造出我们这种怪物?有时,他真想爬起来抽她几巴掌,或者猛力摇她,朝她大吼,以彻底粉碎她的迷梦。没人会来拯救我们,他想把这话对她说清楚,惨淡的人生还远没有结束。但不知为何,他就是说不出口,就是做不到。他没法给她那张丑脸一记老拳,把蒙蔽她的眼罩狠狠撕下;他反而会捏捏她的肩膀,甚至给她一个拥抱。每一个拥抱都是谎言。她在我的谎言里越陷越深,是我害了她。 他连达兹纳克竞技场里的真相也瞒住了她。 狮子,他们打算放狮子咬我们。对他而言,这是无比辛辣的讽刺。或许在被撕成碎片前,他该纵情狂笑几声。 没人把那歹毒的计划告诉他,至少没人明说,但在达兹纳克竞技场下的砖穴里,他很容易搞清真相。砖穴黑暗隐秘,位于观众席正下方,那是斗技士们的地盘,仆人在那里照料活人和死人——那里有煮饭的厨子,打理兵器的铁匠,给斗技士剪发、放血、包扎伤口的江湖医生,在战斗前后满足斗技士性欲的妓女,以及用锁链和铁钩把战败者拖离沙地的收尸人。 保姆的表情给了提利昂第一条线索。表演结束后,他和分妮回到被火炬点亮的砖穴,里头满是没上场的和已己下场的斗技士。有的在磨武器,有的在向异教神灵献祭,还有的在赴死前喝下罂粟花奶,以麻痹神经。上场获胜的聚在角落玩骰子,发出劫后余生者特有的爽朗笑声。 当分妮牵嘎吱进门时,保姆正掏银币付赌债。他脸上闪过片刻困惑,这没逃过提利昂的眼睛。保姆以为我们回不来,他朝周围看,他们都以为我们回不来。我们本来难逃一死。让他完全确信的是他偷听到驯兽师朝竞技场主大声抱怨:“我的狮子快饿死了,整整两天没喂!你们要我别喂,我便没喂,现在女王得赔偿损失。” “她下次上朝时你自己说去。”场主吼回去。 然而直到现在,分妮也没有丝毫察觉。提起竞技场,她遗憾的只是没引发更多欢笑。要是真的放出狮子,他们恐怕会笑得尿裤子吧。提利昂几乎要对她吐露实情,但最终只捏了捏她肩膀。 分妮忽然停步,“我们真的走错路了。” “才怪,”提利昂放下水桶,提把在他手上印下深深的勒痕。 “我们去那边。” “次子团?”乔拉爵士脸上浮现出一抹诡异的笑容,“你以为这样能得救,你就太不了解棕人本·普棱了。” “噢,我当然了解他,我跟普棱下过五盘棋咧。棕人本是个城府颇深的老滑头,盘算得很精……处处留心眼,习惯让对手去冒险,自己好整以暇地等待,并根据战斗进程见风使舵。” “战斗?什么战斗?”分妮从他身边吓退了一步,“我们得赶紧回去,主人需要清水。磨蹭下去,我们会吃鞭子的。美女猪和嘎吱也还在营地呢。” “甜心会照顾好它们,”提利昂撒谎。大概“伤痕”和他的朋友们很快就能享用火腿、培根和美味的狗肉汤大餐了吧,但这些没必要让分妮知道。“保姆死了,亚赞也命不久矣,入夜前大概没人会注意到我们逃跑的事。现在是最好的机会。” “不要。你知道他们会怎么对付逃跑的奴隶。你知道的。求你了,我们逃不出去。” “谁说我们要逃出去?”提利昂再度提起水桶,蹒跚着小步开跑,再也没回头。莫尔蒙随即跟上。过了一会儿,他听见分妮匆匆追赶的脚步声。他们跑下一道沙土坡,前往由一圈破帐篷围成的营地。 他们来到拴马的地方,遇到了第一名守卫。这是个消瘦消痩的泰洛西长矛兵,下巴有栗色胡须。“干什么的?桶里装了什么?” “桶里有水,”提利昂道,“大人请看。” “大人想要啤酒,”矛尖抵住了他后背——发话的是另一名守卫。提利昂听出他带有君临口音。跳蚤窝里的人渣。“矮冬瓜迷路了?”守卫盘问。 “我们特来加入贵团。” 一只桶无声地从分妮手中滑落,打翻在地。在她伸手抓住之前,水己洒了一半。 “团里傻瓜够多了,有必要多加三个?”泰洛西人的长矛拂过提利昂的项圈,摇了摇那镀金小铃铛。“况且你是个逃跑的奴隶。三个逃跑的奴隶。这项圈是谁的?” “黄鲸鱼的,”出声的是第三个人——一个瘦骨伶仃、嚼酸草叶嚼得牙齿鲜红的短须佣兵。他是个军士,提利昂从其他两人的态度中察觉到。这家伙的右手是个钩子。好样的,这杂种看起来就像波隆。“他们是本想买的侏儒,”军士告诉长矛兵,又瞥了乔拉爵士一眼,“至于这大个子……让他也进去。三个一起。” 泰洛西人挥挥长矛放行。提利昂马上走进去。另一个守卫——几乎还是个男孩,顶着一头稻草色脏头发,唇上几乎没毛——用一条胳膊捞起分妮。“噢噢,我这个有奶头哦,”他边笑边伸手到分妮的上衣底下摸索。 “好好带着她。”军士厉声喝道。 那小子悻悻地将分妮扔到肩上,提利昂则以自己那双短腿所能容许的最快速度当先而行。他很清楚目的地是营火坑对面的大帐,大帐的彩绘帆布由于长年风吹日晒,业已开裂褪色。几个佣兵观望着他们这行人,还有个营妓朝他淫笑,但没人上前干涉。 帐内有很多行军折凳、一张搁板桌和一架子长矛长戟,地上铺了六七块磨破的杂色地毯。帐内有三位长官,一个纤细优雅,留着尖胡子,佩带刺客的细剑,穿粉色紧身开衫上衣;另一个是肥胖的秃子,一手握鹅毛笔,指间沾满墨渍。 他要找的是第三个人。提利昂鞠躬道:“团长阁下。” “我们发现他们想潜入营地。”小伙子将分妮扔到地上。 “逃跑的奴隶,”泰洛西人宣称宣标,“还带着水桶。” “带着水桶?”棕人本·普棱重复。眼见没人解释,他吩咐:“孩子们,回岗位去,不许对任何人提起这事,一句都不准提。”他们走后,他笑着对提利昂说,“专程来找我切磋席瓦斯,耶罗?” “玩玩也无妨,我可是很享受胜利滋味的哟。普棱,听说你已经叛变两次,我很欣赏你。” 棕人本的笑意从未触及眼睛,他像审视一条会说话的毒蛇一样审视提利昂。“你究竟有何贵干?” “我此行是为了让你美梦成真。你曾想在拍卖场买下我,又试图在棋桌上把我赢回去。我鼻子完好无损时,也没帅气到让人这么迷恋咧……这一切说明你清楚我真正的价值。好吧,现在我自己送上门,完全免费。你还是行行好,召来铁匠,将我们的项圈摘掉吧。我受够了边走边发出愚蠢的声音。” “我不想开罪你高贵的主人。” “亚赞有燃眉之急,管不了三个失踪奴隶。他骑上了苍白母马。何况他们怎敢来这找人?你的手下足以让他们望而却步。说穿了,这是笔以小博大的买卖,包你稳赚不赔。” 穿粉色紧身开衫上衣的傲慢军官嘶叫:“他们把瘟疫带来了、把瘟疫带进了这个帐篷!”他转向本·普棱。“团长,要我砍他脑袋吗?扔进粪坑埋了了事。”他说着抽出宝石把柄的刺客细剑。 “砍我脑袋你可得细心点,”提利昂道,“手上别沾血,瘟疫会通过血液传播。还有啊,藏书网衣服沾血也没救了,你得把它们烧掉光。” “干脆把你连衣服一起烧怎么样,耶罗?这样最保险。”棕人本说。 “你我都清楚我不叫耶罗。你看到我的第一眼就明白。” “或许罢。” “我也清楚你的底细,大人。”提利昂说,“虽说比起家乡的普棱,你是个棕人而非紫人,但以血统而论,你毕竟是西境人——如果你在姓氏上没撒谎的话。普棱家族宣誓效忠凯岩城,我恰好知道点他们的家族史。你这一脉既生在狭海对岸,那我敢打赌,你是韦赛里斯·普棱的小儿子。只怕女王的龙相当亲近你,是也不是?” 佣兵似乎颇感有趣,“谁跟你透露的?” “没人跟我说。关于龙的轶事大半是蠢人编造的闲话。什么会说话的龙啦,什么囤积金银财宝的龙啦,什么长了四条腿、肚子有大象那么大的龙啦,什么跟斯芬克斯玩猜谜游戏的龙啦……全是无稽之谈。但古书中确有真正的智慧。我不仅知道女王的龙会亲近你,还知道个中缘由。” “我老妈说我老爸有一点龙血。” “他不仅有龙血,兴许还有六尺长的命根子不是。你听过这故事吧?好啦,让我们开诚布公。你无疑是个聪明的普棱,你清楚我的脑袋值一个领主之位……但你却要横跨半个世界、回到维斯特洛才能领赏,而到那时,只怕我的脑袋早成骷髅,变为蛆虫的乐园了。我亲爱的老姐不会相信你的说辞,不会给你允诺的奖励。你知道这些女王、太后啥的是什么德行,她们都是善变的婊子,瑟曦更是婊子中的婊子。” 棕椋人本挠挠胡子,“我可以活捉你回去,或把你的脑袋装进罐子里拿药水泡。” “再或干脆支持我,这是最聪明的做法。”侏儒咧嘴笑道,“作为家中次子,这个军团命中注定是我的归宿。” “耍杂技的在次子团里没有位置,”粉衣刺客轻蔑地说,“我们需要战士。” “所以我给你们带了一个。”提利昂用拇指比比莫尔蒙。 “就这货?”刺客笑道,“丑八怪一个,你以为加入次子团,光凭几道伤疤就够吗?” 提利昂那双不对称的眼睛翻了个白眼,“普棱大人,你这两位朋友是什么来头?粉色那个好像脑筋不太灵光。” 刺客撅起嘴,而他拿鹅毛笔的同伴被提利昂的傲慢态度逗乐了。开口解释的反而是乔拉·莫尔蒙:“‘墨水瓶’是次子团财务官。那只孔雀自称为‘狡诈的’卡斯帕罗,瞧那副自命不凡的样子,依我看叫‘无耻的’卡斯帕罗更贴切。” 莫尔蒙的面孔被打得难以辨认,但声音没变。卡斯帕罗惊讶地瞪着他,普棱眼角的皱纹则兴致勃勃地舒展开来。“乔拉·莫尔蒙?是你?多时不见,你被折煞得很惨啊。我们还得叫你‘爵士先生’吗?” 乔拉爵士肿胀的嘴唇扭出一个恐怖的笑容。“给我把好剑,你叫我什么都行,本。” 卡斯帕罗踏步上前,“你……她明明把你赶走了……” “但我现在回来了。我是个傻瓜。” 被爱情冲昏头脑的傻瓜。提利昂清清喉咙,“待会儿再叙旧好吗?……让我先解释清楚,我的脑袋好端端地搁在脖子上为啥对大伙儿都更有利。你要明白,普棱大人,我这人对朋友向来出手大方。如果你不信,可以去问波隆、去问多夫之子夏嘎、去问提魅之子提魅。” “这些人是何方神圣?”外号墨水瓶的财务官问。 “他们都是用剑为我效劳的正派人,因为兢兢业业,所以发了大财,”侏儒耸耸肩。“噢,好吧,‘正派人’这个评价见仁见智。或许我该说,他们跟你们一样,都是些嗜血的畜生。” “这些人或许存在,”棕人本接口,“又或许是你信口胡诌。你说那人叫夏嘎?这像个女人的名字。” “他至少有女人的奶子。下次见面,记得提醒我关注他的裤裆。那玩意儿是席瓦斯棋不是?摆出来下一盘吧。不过先给我倒杯酒,我的喉咙干得像坟墓里的老骨头,润润嗓子,才好讨价还价嘛。” 第五十八章 琼恩(十二) 那晚,琼恩梦到野人咆哮着冲出鬼影森林,在战号轰鸣和战鼓擂动中一往无前。嘭咚,嘭咚,嘭咚,千万个心脏一齐跳动。他们握着长矛、弓箭和斧头,乘着由马一样大的狗拉的骨制战车。四十尺高的巨人随队伍缓缓前进,手握橡树大小的槌子。 “坚守阵地!”琼恩·雪诺高喊,“顶住他们!”他发现自己独立于长城之巅。“放火,”他尖叫,“放火烧他们。”没人听他的。 大家都跑了。大家都抛弃了我。 燃烧的箭杆呼啸着射上城墙,拖出长长火舌。稻草弟兄不断倒下,黑袍片片点燃。“雪诺,”一只鹰喊叫,而敌人像蜘蛛一样爬上冰壁。琼恩穿着玄冰黑甲,手中剑刃却烧得通红。死人一登上长城,他便送他们重归死亡。他砍倒一个灰胡老人、一个没长胡子的孩子、一个巨人、一个龋齿瘦子,还有个浓密红发的女孩——他下手后才认出是耶哥蕊特。 她如电光朝露,跌落长城。 世界化作红雾。琼恩不断劈、捅、砍、杀。他砍翻唐纳·诺伊,捅穿聋子迪克·佛拉德。断掌科林颓然跪下,徒劳地想堵住脖子流出的鲜血。“我是临冬城公爵!”琼恩高喊。罗柏突然出现在他面前,顶着融雪打湿的头发,被长爪砍下头颅。一只粗壮的手粗暴地抓住琼恩的肩膀,他猛然旋身…… ……被胸口的乌鸦啄醒。“雪诺,”乌鸦尖叫。琼恩拍开它。乌鸦发出不满的叫声,飞到一根床柱上,就着黎明前的昏暗,责怪地盯着琼恩。 这一天终于到了。现在是狼时,太阳即将升起,四千野人将涌过长城。太疯狂了,琼恩·雪诺用烧伤的手抓抓头发,再次质疑自己的所作所为。大门打开后,一切都无法挽回。和托蒙德谈判的本该是熊老,至少也是杰瑞米·莱克或断掌科林或丹尼斯·梅利斯特或其他老手。本该是我叔叔。现在烦恼这个已无济于事。选择皆有风险,有得必有所失。他既然参加游戏,就必须坚持到底。 他起身摸黑穿好衣服,熊老的乌鸦在房里喋喋不休。“玉米,”鸟儿叫道,还有“国王。”以及“雪诺,琼恩·雪诺,琼恩·雪诺。”这太奇怪了,在琼恩的记忆中,这只鸟不会叫他的全名。 他在地窖和官员们共进早餐,包括炸面包、煎鸡蛋、血肠和大麦粥,配上掺水兑水的黄啤酒。进餐时最后确认了准备工作。“万事俱备,”波文·马尔锡保证,“只要野人依约行事,一切将遵照您的命令进行。” 如若不然,势必演变成流血和屠杀。“记住,”琼恩说,“托蒙德的人又冷又饿,担惊受怕。他们中某些人憎恨我们,正如我们中某些人憎恨他们。为了和约,彼此双方都如履薄冰,稍有失足,则集体遭殃。今天若要动手,最好别是你们或你们属下的谁先动,否则我对新旧诸神发誓,肯定要他项上人头。” 他们诺诺称是,频频点头,口中喃喃低语着“遵命”、“没问题”以及“是,大人”。然后他们一个接一个起身扣好剑带,披上温暖的黑斗篷,步入寒冷的户外。 忧郁的艾迪·托勒特最后才离开,他带着六辆马车从长车楼连夜赶来——黑衣兄弟们现在管那叫婊子楼——此行要尽可能地带走矛妇,让她们加入她们的姐妹。 琼恩盯着他用一大块面包扫荡溏心蛋,再见到艾迪阴郁的面孔让他莫名地舒心。“重建进展如何?”他问他的前任私人事务官。 “再给十年就能建好了。”托勒特用一贯的忧郁口吻回答,“我们刚搬进去时,那里老鼠泛滥成灾。矛妇处理了那些可恶的东西,现在矛妇又泛滥成灾。我可是日夜盼着老鼠回来咧。” “跟埃恩·伊梅特干得怎么样?”琼恩问。 “大多时候是黑马丽丝跟他干,大人。我嘛,我天天骑骡子, ‘荨麻’说骡子是我亲戚。倒是都有张长脸,但我哪有骡子倔啊。反正,我以名誉担保,不认识它们的娘。”他吃下最后一口蛋,叹气道,“我喜欢溏心蛋,大人,可以的话,别让野人把鸡吃光了。” 来到校场,东方天际微明,空中万里无云。“看来是好天气,”琼恩道,“暖和的艳阳天。” “长城又要哭泣。要我说,大人,凛冬近在咫尺,这天气不自然,不是好兆头。” 琼恩微笑,“那要是下雪呢?” “更坏的兆头。” “你到底喜欢啥天气咧?” “让人足不出户的天气。”忧郁的艾迪答道,“大人请原谅,我要回去照顾骡子。我一离开它们就想我,我敢说,比矛妇有人情味多了。” 他们就此分别,托勒特沿向东的路回到货车停靠的地方,琼恩·雪诺走向马厩。纱丁已备好鞍马等他,那是匹烈性的灰色坐骑,乌黑油亮的鬃毛犹如学士墨汁。若是出巡逻,琼恩不会骑这样的马,但今天早上形象很重要,因而种马是最佳选择。 他的护卫队也集合好了。琼恩向来不喜欢守卫们前呼后拥的感觉,但今天有必要带上几个好手。他们身穿锁甲、铁半盔与黑斗篷,长矛在手,腰挂长剑匕首,模样煞是凶猛。八人护卫队中没有菜鸟或老人,全是精英:泰、穆利、左手卢、大里德尔、罗里、跳蚤跳圣福克、绿矛盖略特及黑城堡的新教头皮革——选他是为了让自由民看到,即便曾为曼斯攻打长城的人,也能在黑衣军团中升到高位。 他们在大门口集结完毕时,一抹深红霞光恰好出现在东方。群星隐匿,琼恩心想,它们下次出现,照耀的将是完全不同的世界。几名后党人士还在bbr>守护梅丽珊卓的夜火余烬。琼恩抬头望向国王塔,瞥见窗后有道红光。赛丽丝王后则毫无动静。 是时候了。“打开大门。”藏书网琼恩轻声说。 “打开大门!”大里德尔大吼,声若炸雷。七百尺上,哨兵们听到叫喊,吹响战号。号声在长城上、天地间回荡。啊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鸣呜呜鸣呜呜呜呜鸣。这一声号角悠远漫长,在过去一千年或更久的时间里,它代表兄弟归来。但今天不同,今天它召唤自由民去崭新的家园。 漫长的隧道两端,大门打开,铁闩卸下,黎明的晨光在上方冰墙折射出粉、金和紫色光芒。忧郁的艾迪说得没错,长城很快就会哭泣。但愿只有长城哭泣。 纱丁领队伍穿过冰下甬道,手中铁灯笼照亮了黑暗。琼恩策马紧随其后,然后是护卫队,再后面是波文·马尔锡及其手下二十名事务官,他们将各司其职。御林的乌尔马在长城上指挥,黑城堡最好的四十名弓箭手引弓待发,作好准备以箭雨回应任何麻烦。 长城以北,巨人克星托蒙德已准时抵达,他胯下瘦弱痩弱的矮种马看起来快被他压垮了。他幸存的两个儿子——高个托雷格和年幼的戴温——跟在他身边,此外还有六十名战士。 “哈!”托蒙德大声说,“护卫队?咱们的信任哪儿去啦,乌鸦?” “你带的人比我多。” “这倒是。小子你过来,让我的人好好瞧瞧你。我这几千号人都没见过尊贵的总司令大人咧,他们小时候不听话大人就吓唬说游骑兵会吃了他们。你得让他们仔细瞧瞧,教他们知道你只是个裹一身旧黑袍的长脸小子,守夜人没啥可怕。” 但愿他们永远不知道。琼恩摘下烧伤那只手的手套,两根指头放在嘴边吹个口哨。白灵应声从大门中窜出,托蒙德的马吓得猛然人立,差点把野人甩下来。“没啥可怕?”琼恩说,“白灵,坐下。” “你个黑心肠的杂种,乌鸦大人。”吹号者托蒙德将战号举到唇边,号声随即炸响,被冰面反射,仿若奔雷。第一批自由民列队向大门进发。 从黎明到黄昏,琼恩一直看着野人穿过大门。 人质首先通过--百——一百名八到十六岁的男孩。“你的血钱,乌鸦大人。”托蒙德宣称,“但愿可怜的母亲们的哀号不会搅得你夜不能寐。”许多男孩由父母送到大门口,有的则由兄弟姐妹陪送,但更多的只身前来。十四五岁的男孩几乎是成人了,不想让人看见拽着妈妈的裙子。 两名事务官点数经过的男孩,在长长的羊皮卷轴上记下每个名字,另一个事务官负责收缴值钱物件,并也要记录下来。这些男孩将去往完全陌生的地方,侍奉与他们的亲族、祖先作对了数千年的组织,然而琼恩没见到眼泪,也未曾听到母亲呜咽。他们是冬天的民族,他提醒自己,在他们的家乡,眼泪会冻结在脸颊上。走入那个昏暗的隧道时,没有一个男孩踟蹰不前或试图逃跑。 几乎所有男孩都很瘦痩,有些简直皮包骨头,双腿纤弱,胳膊像麻杆——这是琼恩早料到的。除此之外,他们身材、高矮、肤色各不相同。有高个也有矮子,有棕发、黑发、蜜金发、浅红金发,还有像耶哥蕊特一样火吻的红发。他看到伤疤男孩、跛脚跋脚男孩、满脸青春痘的男孩。很多大龄孩子脸颊已己有了绒毛,或留了小束髭须,甚至有一人长着和托蒙德一样的大胡子。他们有些穿上好的软毛皮,有些穿煮沸皮甲和其他残缺的盔甲,更多的穿羊毛衣和海豹皮,少数人衣衫褴褛,还有个赤身裸体的。很多孩子带着武器:削尖长矛、石头槌子,骨头、石头或龙晶做的匕首,狼牙棒,索网,甚至有几把锈迹斑斑的剑。硬足民男孩赤脚轻快地踏过雪堆,其他孩子则在靴子上绑“熊掌”,也能同样轻松地走过,不踩破冰壳。六个男孩有马骑,还有两个骑骡,有对兄弟共乘一只山羊。最高大的质子六尺半高,但长着娃娃脸;最矮小的发育不良,自称九岁,但看起来不超过六岁。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那些名人的后代。这些孩子经过时,托蒙德会特意指出。“这孩子是‘破盾者’梭伦之子,”他指着一个高个男孩。“那个红发的,是‘王血’格里克的崽儿,格里克自称是红胡子雷蒙的后代。其实,他属于红胡子弟弟那一脉。”有两个男孩看起来像双胞胎,但托蒙德坚称他们只是亲戚,出生还相差一年。“一个是猎人哈雷的种,另一个是英俊哈雷的,同母异父。他们的爹势不两立。我要是你,会把一个送到东海望,另一个送到影子塔。” 其他人质的父亲包括流浪者豪德、波罗吉、海豹剥皮人戴维因、木耳凯勒格、白面具莫罗娜、大海象…… “大海象?真的?” “冰封海岸人名字都奇奇怪怪的。” 有三个质子是被断掌科林杀死的著名掠袭者猎鸦阿夫因之子,至少托蒙德坚持说他们是。 “他们看起来不像兄弟。”琼恩注意到。 “算半个兄弟,不同妈生的。阿夫因的老二可小咧,比你的还小,但他用起来不害臊。那家伙到处留种,每个村里都有。” 托蒙德又指着某个矮小的鼠脸男孩说:“那是六形人瓦拉米尔的崽儿。记得瓦拉米尔吗,乌鸦大人?” 他记得。“易形者。” “是啊,他是个易形者,还是个恶毒的小畜生。现在大概死了,仗打完后没人见过他。” 有两个男孩是女生假扮。琼恩发现后,派罗里和大里德尔去把她们带来。有个女孩还算温顺,另一个则又踢又咬。这事可能不好收场。“这两个也有厉害的爹?” “哈!瘦成这德行?不大可能。抽签选的吧。” “她们是女孩。” “是么?”托蒙德坐在马上睥睨两人,“我和乌鸦大人打了赌,赌你们谁的老二大。马上脱裤子,给我们看看。” 一个女孩羞得满脸通红,另一个则挑衅地回瞪,“你不能动我们,臭死巨人的托蒙德,放了我们!” “哈!你赢了,乌鸦,她们没那话儿。不过这小女生挺有胆色,将来会是个矛妇。”他叫来自己人。“在雪诺大人吓尿裤子前给她俩找几件女人衣服。” “我需要两个男孩替换。” “为什么?”托蒙德抓抓胡须,“要我说,质子就是质子,你那把锋利的大剑一样能砍女孩的头。父亲也心痛女儿,呃,大部分父亲。” 我担心的不是他们的父亲。“曼斯唱过《勇敢的丹妮·菲林特》吗?” “我不记得。他谁啊?” “一个女扮男装的黑衣人。她的歌优美悲伤,但她的经历并不美好。”那首歌的某些版本里,她的灵魂仍在长夜堡游荡,“女孩只能送去长车楼。”那里只有埃恩·伊梅特和忧郁的艾迪两个男人,两个他都信得过,其他兄弟他可不敢担保。 野人会意。“你们这帮下流乌鸦。”他啐了一口,“那好,再加两个男孩,会给你的。” 等九十九个质子都缓缓走过长城下的隧道,托蒙德推出最后一个。“我儿子戴温。乌鸦,你可得照顾好他,否则我炖了你的黑心肝来下酒。” 琼恩仔细打量男孩。跟布兰一样大——若他没被席恩害死的话。但戴温毫无布兰的乖巧。他矮胖敦实,短腿粗臂,宽阔的红脸——根本是他爹小一号的翻版,长着浓密的深棕色头发。“他做我的侍酒。”琼恩向托蒙德保证。 “听到没,戴温?可别自以为是。”他又对琼恩说,“要不时好好收拾他。小心他的牙,他咬人。”他再次取下号角,举到嘴边,吹出长长一声。 这次,战士们开始前进。他们人数远不止一百。五百人,看着他们从树下钻出,琼恩暗中估算,或许上千。只有十分之一的人骑马,但所有人都有武器。他们背着兽皮和煮沸皮革包裹的柳条圆盾,上面有各种彩绘图案,如毒蛇、蜘蛛,断头、染血战锤、破碎头骨、恶魔等。有些人穿着窃取的、凹痕累累的铁甲,都是从游骑兵尸体上扒来的部件。其余的像叮当衫一样穿戴骨头。所有人都穿着皮毛和皮革。 长发飞扬的矛妇混杂其间,看着她们,琼恩不禁想起耶哥蕊特,想起她发间跳跃的火焰,想起在洞穴中跟她赤身搂抱时她脸上的神情,想起她说话的声线。“你什么都不懂,琼恩·雪诺。”她无数次对他说。 一切恍若昨日。“女士优先,”他对托蒙德说,“你应该先送母亲和少女来。” 野人首领狡黠狡黯地一笑,“没错,我是应该,然后你们乌鸦就可以随时关门了。先送几个战士过去看门,不挺好的吗?”他咧嘴一笑,“我为你的马付了血钱,琼恩·雪诺,但不意味着连它的牙都不数。别以为我和我的人不信任你,我们的信任是相互的、对等的。”他喷口鼻息,“你想要战士,不是吗?看啊,这不都是,每个能顶六只黑乌鸦。” 琼恩唯有苦笑,“只要他们记得对付共同的敌人,我就知足了。” “我承诺过,不是吗?巨人克星托蒙德一言既出,驷马难追。”他转身啐了口唾沫。 很多战士是之前那些质子的父亲。其中一些人经过时冷酷地瞪着他,手指抚摸剑柄;另一些人则像久别重逢的亲人一样朝他微笑,琼恩·雪诺觉得有些微笑比瞪视更让人心慌。无人下跪,但许多人发下誓言。“托蒙德誓目。“托冡德的誓言誓目就是我的誓言。”沉默寡言的誓目。”沉默寡目的黑发波罗吉宣称。破盾者梭伦微微低头,近乎咆哮地说:“琼恩·雪诺,只要你需要,梭伦的战斧就是你的。”红胡子王血格里克带着三个女儿,“她们都会成为好老婆,为丈夫生下血统高贵身强体壮的孩子,”他吹嘘道,“就像她们的爹。她们可是塞外之王红胡子雷蒙的后裔。” 琼恩知道,自由民不关心血统,耶哥蕊特曾反复强调这点。格里克的女儿们和耶哥蕊特一样生着火红的头发,但耶哥蕊特的又卷又乱,她们的又长又直。火吻而生。“三位公主,一位比一位可爱。”他告诉她们的父亲,“我会关照她们,让她们面见王后。”他猜测赛丽丝·拜拉席恩对她们会比对瓦迩态度好些;她们更年轻,似乎也更驯顺。尽管她们的爹像白痴,但她们着实甜美。 “流浪者”豪德凭剑起誓,琼恩没见过那么破烂坑洼的剑;“海豹剥皮人”戴维因送他一顶海豹皮帽;“猎人”哈雷带来熊掌项链;“战士女巫”莫罗娜只在亲吻琼恩戴手套的手时摘下了鱼梁木面具,发誓为他效劳,说琼恩当她是男是女都可以。类似的宣誓无穷无尽。 走过的战士都摘下身上的值钱物件,扔到事务官放在大门前的推车里。琥珀饰物、金项圈、宝石匕首、镶宝石的银胸针、手镯、戒指,乌银杯和金酒杯,号角与角杯,一把绿翡翠梳子,一串淡水珍珠项链……所有财物都交出来,由波文·马尔锡记录在案。有人交出一件银鳞软甲,肯定是给某位大领主打造的。另有人上缴了一把剑柄镶有三块蓝宝石的断剑。 他们还交出各种怪异的产品:用长毛象毛做的长毛象玩具,象牙雕的阳具,独角兽头骨做的头盔——还保留着独角兽角。琼恩难以想象这些东西能在自由贸易城邦换到多少食物。 跟在骑手后面的是冰封海岸人。琼恩注视着十二辆骨制大战车从面前挨个经过,发出和叮当衫一样的哗哗声响。有一半战车是完好的,其他的把轮子换成雪橇——换过轮子的车平稳地滑过雪堆,带轮子的则不断沉陷。 拉车的狗令人生畏,有冰原狼那么大。他们的女人裹着海豹皮,有些怀抱婴儿。大点的孩子紧随母亲的脚步,看向琼恩的眼神,就跟手里的岩石一样黑暗生硬。这群人有的戴鹿角帽,有的戴海象牙帽,琼恩立刻意识到,这两种人互相敌视。几头瘦弱痩弱的驯鹿走在后面,大狗负责驱赶掉队者。 “小心那伙人,琼恩·雪诺。”托蒙德警告他,“一伙蛮子。男的坏,女的丑。”他从马鞍上摘下酒袋,递给琼恩,“给,看不下去就喝这个,夜里还能暖身子。别停啊,继续喝,你拿着吧,放开喝。” 酒袋里的烈性蜜酒呛得琼恩眼泪直流,有如丝丝火舌在胸膛蔓延。他又痛饮一口,“就野人而言,‘巨人婴儿’托蒙德,你是个好人。” “哈!或许比大多数人好,但有些我自愧不如。” 太阳在蔚蓝晴空中爬升,野人络绎不绝。临近正午,一辆牛车堵在隧道拐弯处,队伍被迫停下,琼恩·雪诺不得不亲自查看。由于牛车把隧道塞得严严实实,后面的人威胁说要把车劈成两半,把牛就地宰杀。车主及其亲属则发誓谁敢动手就得偿命。最终在托蒙德和他儿子托雷格的协助下,琼恩制止了一场流血冲突,但道路堵塞了大半个小时。 “门大点儿才好。”托蒙德跟琼恩抱怨,一边愁眉苦脸地看着乌云聚集的天空,“太他妈慢了,跟用芦管喝乳河水似的。哈!我要有乔曼的号角,使劲这么一吹,就能从废墟上爬过去。” “梅丽珊卓烧掉了号角。” “真的?”托蒙德一拍大腿,大声咒骂,“她烧了上好的大号角,哎,真是暴殄天物。那号角有一千岁,我们在巨人的坟墓里找到的,没人见过那么大的号角。正因如此,曼斯才跟你说那是乔曼的号角。他要乌鸦相信他有能力吹倒该死的长城,吹得你们下跪。但我们没找到真正的号角,怎么挖都没用。要能找到,七大王国所有的下跪之人夏天都有镇酒的大冰块儿用了。” 琼恩转过马头,眉头紧锁。乔曼吹响冬之号角,从地底唤醒巨人。记得那支大战号镶嵌着古老的金子熔铸的线条,内里镌有上古符文……是曼斯·雷德骗了他,还是托蒙德扯谎?若曼斯的号角是赝品,真正的号角在哪儿? 午后,太阳被云团遮住。冷风吹起,天色渐暗。“要下雪了。”托蒙德严肃地宣布。 其他人也从厚厚的白云中看出兆头不妙,加快了行进速度。人们的脾气火暴起来,摩擦不断爆发。有个人想偷偷插到排了几小时的队列前头,结果被捅了一刀。托雷格夺下伤人者的 5315." >匕首,把两人都从队伍里揪出来,赶回野人营地,让他们从头排起。 “托蒙德。”琼恩看着四名老女人推着一车孩子走向大门,“讲讲我们的敌人。我想了解一切有关异鬼的事。” 野人抹抹嘴。“不能在这儿,”他嘟哝道,“不能在长城这面讲。”老家伙不安地看着白雪皑皑的森林,“你知道,它们如影随形,昼伏夜出。这古老的太阳照耀时它们不现身,但离得不远。影子永远都在,或许你暂时看不见,但它们永远在你脚下。” “它们阻止你南下?” “若是指正面交锋,没有。但他们一直紧随其后,蚕食我的队伍。我失去了太多斥候,掉队的和走散的也没再回来。每晚我们会在营地外围满篝火。它们不喜欢火,这点毋庸置疑。可要是下雪……不管大雪、雨夹雪,乃至冻雨,干木头就太他妈难找了,即便找到也点不着,而那寒气……有几夜我们篝火孱弱,几乎熄灭,这样到早上就会找到死人,或者死人找到我们。那夜托温德……我儿子,他……”托蒙德别开脸。 “我懂。”琼恩·雪诺说。 托蒙德转回头。“你什么都不懂。没错,我听说你杀了个死人,可曼斯杀了上百个。人类能对抗死人,但等死人的主子来了,等白雾升起……你怎么和雾战斗,乌鸦?长利齿的阴影……空气冰寒,吸到肺里像把刀……你不懂,你不会懂……你的剑能劈开寒冷么?” 我们走着瞧,琼恩回忆起山姆从古书中读到的信息。长爪由古瓦雷利亚的火锻煅制而成,龙焰熔铸,咒语加持。山姆说它是龙钢,比任何普通钢铁更结实、轻便、坚固、锋利……但那是纸上谈兵,一切要在实战中检验。 “没错,”琼恩说,“我的确不懂。诸神慈悲,我希望自己永远不懂。” “诸神很少慈悲,琼恩·雪诺。”托蒙德朝天空点点头,“乌云滚滚而来,天色又暗又冷,你的长城也不再哭泣。看。”他转身招呼儿子托雷格。“骑回营地,叫那些老弱病残,懦夫懒虫啥的抬抬金贵的腿,赶紧行动。谁要拖延,就烧了他见鬼的帐篷。入夜前大门必须关闭,届时没过长城的,就祈祷在我逮着他前他先被异鬼带走吧。听见没?” “知道了。”托雷格一夹马腹,疾驰回队伍末端。 野人络绎不绝。正如托蒙德所说,天色越发暗了。乌云满天,暖意消散,大门前愈加拥挤,人类、山羊和牛争抢道路。他们不只着急,琼恩发现,他们还在害怕。无论战士、矛妇还是掠袭者,都害怕那片森林,害怕穿行其间的阴影。他们一心想赶在夜幕降临前,躲到长城背后。 一片雪花在空中飞舞。接着又一片。与我共舞吧,琼恩·雪诺,他幻想,你不久将与我共舞。 野人络绎不绝,连绵不断。有些野人加快脚步,匆匆穿过战场。其他人——老幼病弱——却走得太慢。早上这片地覆了厚厚一层陈雪,白色雪壳足以反射阳光;现在成了一片棕黑泥泞。凡是自由民经过的地方都踩得稀里哗啦:木轮,马蹄,骨头、兽角和铁做的雪橇,猪脚,靴子,公牛母牛的蹄子,硬足民黑黑的赤脚,各自留下印记。湿滑的路面让队伍行得更慢。“门大点儿才好。”托蒙德再次抱怨。 傍晚将近,雪下个不停,好在潮水般的野人队伍只剩涓涓细流。几缕青烟从林中的宿营地升起。“是托雷格,”托蒙德解释,“焚烧死者。总有些人一睡不醒,死在帐篷里——如果有帐篷的话——蜷缩着冻成一团。托雷格知道怎么处理。” 托雷格从林中返回时,涓涓细流也只剩最后几滴,跟他一起骑马回来的是十几名装备矛和剑的战士。“我的后卫。”托蒙德咧开缺牙的嘴笑道,“你们乌鸦有游骑兵,我们也有。我把这些人留在营地,以防在拔营前遭遇袭击。” “他们是你最棒的人。” “也是最糟的。这些人全杀过乌鸦。” 只有一人徒步,身后跟着一只高大野兽。一头野猪,琼恩看清,大得惊人。那怪物有白灵两倍大,浑身裹着粗糙的黑毛,獠牙有成人手臂长短。琼恩没见过这么大这么丑的猪。带领野猪的人也不漂亮:身材笨重,眉头深锁,鼻子扁平,宽阔的下巴长满黑胡楂,小小的黑眼睛挤在一起。 “波罗区,”托蒙德转头啐了一口,“易形者。” 他莫名地感到这是个大麻烦。 白灵转过脑袋。落雪曾遮盖野猪的气味,但他现在闻到了。他跳到琼恩身前,露出利齿,无声咆哮。 “不!”琼恩喝道,“白灵,坐下。别动,别动!” “野猪和冰原狼。”托蒙德说,“今晚锁好你的野兽吧。我会让波罗区管好他的猪。”他瞥了眼黑乎乎的天空,“他们是最后一批,时间刚好。我看这场雪要下一整晚。该去看看这块冰对面是什么样了。” “你先请,”琼恩告诉他,“我打算最后一个穿过冰墙。我会与你共进晚宴。” “晚宴?哈!这话我爱听。”野人拨转胯下矮种马,伸手狠拍了下马臀,朝长城行去。托雷格和其他骑手紧随其后。他们在大门前下马,牵马通过。波文·马尔锡多留了一会,监督事务官们把推车都推入隧道。现在,长城外只剩琼恩和他的护卫队。 易形者在十码外停步,他的野猪喷着鼻息,前蹄刨地,一层雪末盖在它黝黑高耸的背上。然后它哼了一声,低下头,半晌间,琼恩以为它要冲上来,两旁护卫也纷纷放低长矛。 “兄弟。”波罗区道。 “你赶紧进去。我们要关门了。” “关吧,”波罗区说,“把门关好关紧。他们来了,乌鸦。”他露出琼恩所见最丑陋的笑容,向大门走去。野猪跟在他身后,飞雪掩埋了足迹。 “终于结束了。”罗里看着他们进入大门。 不,琼恩·雪诺心想,这只是开始。 波文·马尔锡拿着记满数字的写字板在长城南面等他。“今天共有三千一百一十九名野人进入长城。”总务长向他禀报,“其中六十名质子在用餐后已己送往东海望和影子塔。艾迪·托勒特带着六车矛妇返回长车楼。余下的都在这儿。” “不会久的。”琼恩向他保证,“托蒙德打算一两天内就带自己的部众去橡木盾,其他人我们也会尽快安排去处。” “你说了算,雪诺大人。”波文·马尔锡生硬地回答,其语气似乎暗示自己若是总司令,会如何“安排”野人。 琼恩返回时的城堡已和早上的城堡截然不同。长久以来,他所了解的黑城堡是沉寂阴暗的所在,寥寥无几的黑衣人犹如鬼魂,在这座曾容纳他们十倍人众的要塞废墟中游荡。一切皆已己改变。那些窗户前所未有的灯火通明。陌生的口音在院落中交谈,常年只有乌鸦的黑靴子踩过的结冰小路上,如今自由民川流不息。古老的燧石军营外,一群人在打雪仗。玩耍,琼恩吃惊地想,成人像孩童那样玩耍,就像布兰和艾莉亚,或以前的我和罗柏那样互扔雪球。 然而唐纳·诺伊的老兵器库依然黑暗静谧,冰冷的锻炉后琼恩的房间一片漆黑。他刚脱下斗篷,丹纳就探头进来,报告克莱达斯收到了信。 “让他进来。”琼恩用火盆余烬点燃一根灯芯,又用灯芯点燃三根蜡烛。 克莱达斯粉色的眼睛目光闪烁,柔软的手掌握着一张羊皮纸。 “司令大人见谅,我知道您很累,但您说一有来信就得报告。” “你做得很对。”琼恩接过羊皮纸。 已至艰难屯,还剩六艘船。恶浪滔天。“黑鸟号”全军覆没,两艘里斯船在斯凯恩岛搁浅,“利爪号”进水。形势严峻。野人吃自己的死者。森林中有死物。布拉佛斯船长只愿载女人和孩子。女巫指责我们是奴隶贩子。抢夺“暴鸦号”的企图被击退,六名船员和许多野人死亡。还剩八只渡鸦。水中也有死物。海上狂风肆虐,请求陆路支援。“利爪号”上口述,哈穆恩学士执笔。 下面是卡特·派克张扬的签名。“大人,情况很糟?”克莱达斯问。 “糟透了。”森林中有死物。水中也有死物。十一艘船起航,还剩六艘。琼恩·雪诺卷起羊皮纸,眉头深锁。 长夜将至,他心想,我从今赶赴战场。 第五十九章 免职的骑士(巴利斯坦二) “跪迎弥林国王,吉斯后裔,旧帝国元首,斯卡札丹河之主,真龙伴侣和鹰身女妖的血脉,高贵的西茨达拉·佐·洛拉克十四世圣主。”传令官大声唱道,声音回荡在大理石地板和柱子之间。 巴利斯坦·赛尔弥爵士一只手滑进披风下,将长剑稍稍拔出。国王驾前除其护卫外严禁武器。赛尔弥虽遭免职,似乎还被默认为护卫的一员。至少没人来收走他的长剑。 丹妮莉丝·坦格利安喜欢坐在锃亮的乌木长椅上临朝,长椅光滑简朴,铺满巴利斯坦爵士为让她坐得舒服找来的靠枕。西茨达拉国王将长椅换成两张华丽的金木王座,王座高高的后背雕成龙形。国王坐右边的王座,头戴黄金王冠,一只苍白的手握着宝石权杖。另一张王座空空如也。 那才是真正的王座,巴利斯坦爵士心想,再精巧的龙椅也替代不了真龙。 巨人格鲁尔站在两张王座右侧,身材笨重,满脸伤痕,面目狰狞面目浄狞。斑猫在王座左侧护卫,肩围豹皮。王座后站着碎骨者贝拉科沃和眼神冷硬的克拉兹。全是老练的杀手,赛尔弥总结,但预先找出隐藏的敌人,与在竞技场里迎击伴着号角和战鼓出场的对手是两码事。 日头尚早,晨光也正好,巴利斯坦爵士却觉疲惫入骨,仿佛奋战了一夜。随着年岁增长,他需要的睡眠越来越少。做侍从的他一晚能睡十小时,步向校场时还迷迷糊糊哈欠连天;六十三岁的他一晚睡五小时都绰绰有余。昨夜,他几乎没睡。他的卧室是女王寝宫隔壁的小房间,本供奴隶居住,屋内只有一张床、一把夜壶、一个衣柜,以及一把他不常坐的椅子。床头柜上他放了一支蜂蜡蜡烛和一个小小的战士雕像。他算不得虔诚,但这雕像减轻了他在异国他乡的孤独感。正因这份孤独,他才屡屡夜晚站岗。请保护我不被怀疑呑噬,他祈祷,赐予我力量去做正确的事。但祈祷和黎明都没能让他心安。 老骑士觉得大厅前所未有地拥挤,但他最关心的是那些缺失的面孔:弥桑黛、贝沃斯、灰虫子、阿戈、乔戈和拉卡洛,伊丽与姬琪,达里奥·纳哈里斯。圆颅大人原来的地方站着一个胖子,身穿宽阔的胸甲,头戴狮子面具,皮条战裙底露出两条粗壮的大腿——那是马克哈兹·佐·洛拉克,国王的表亲,兽面军的新指挥,赛尔弥相当瞧不起他。他在君临就受够了这类人:欺下媚上,狂妄自大,目中无人。 斯卡拉茨可能也在厅里,赛尔弥意识到,把丑脸隐藏在面具下。柱子间站了四十名兽面军,磨亮的黄铜面具反射火把光芒。圆颅大人可能是其中任何一个。 一百人的低语在大厅中交织,回响在柱子和大理石地面间。这声音压抑不安,充满戾气,令赛尔弥想起蜂窝炸开前的短暂寂静。而在这些人脸上,他看到了愤怒、悲痛、猜忌和恐惧。 国王的新传令官刚提起朝中众人注意,混乱就爆发了。一名妇女哭诉她一位兄弟死在达兹纳克的竞技场里,另一位妇女为损坏的轿子要求赔偿。一个胖子扯下绷带,在朝堂上公开展示烧伤的胳膊,伤处依然血肉模糊。一位穿蓝金相间托卡长袍的人陈述屠龙英雄哈格兹的事迹,却被身后一位自由民推倒,合六名兽面军之力才将他俩分开,拖出大厅。狐狸、老鹰、海豹、蝗虫、狮子、蛤蟆給蟆。赛尔弥不知面具和戴面具的人之间有什么关联。他们每天都戴同样的面具?还是每个清晨都换副面孔? “安静!”瑞茨纳克·莫·瑞茨纳克恳求大家,“拜托!我会挨个回答,只要你们……” “是真的么?”一位女自由民呼喊,“我们的母亲死了?” “没有,没有,没有。”瑞茨纳克声嘶力竭,“等时机成熟,丹妮莉丝女王自会容光焕发地返回弥林。在此之前,我们的圣上西茨达拉国王会——” “他不是我们的国王。”一位自由民高喊。 人群开始推搡。“女王没死!”总管大声宣告,“血盟卫已己被派往斯卡札丹河对岸寻找陛下,他们将带她回到钟爱她的丈夫和忠于她的臣民身旁。每个血盟卫都配备了十名精挑细选的骑手,每人各配备三匹骏马,以保证搜索进度和范围。他们一定能找到丹妮莉丝女王。” 接着一名穿锦袍的高个吉斯卡利人发言,声音响亮而冰冷。西茨达拉国王在巨龙王座上不断变换姿势,面无表情,尽力做出关注但不为所动的样子,任由他的总管予以回应。 巴利斯坦爵士把瑞茨纳克油滑的言语当耳旁风。做御林铁卫练就了他充耳不闻的技巧,尤其针对那些极力证明自己言语就像风的说话者。他在大厅后面瞥见了多恩少主及其两名同伴。他们不该来,马泰尔没意识到自己身处险境。在这个朝廷,丹妮莉丝是他唯一的朋友,而她现在失踪了。赛尔弥很好奇朝堂上的谈话他们能>听懂多少。即便他自己也不能完全分辨奴隶贩子们的变种吉斯卡利语,尤其当他们语速如飞时。 昆丁王子听得专心致志。这小子是他父亲的种。矮小敦实,样貌平凡,看起来正直、稳重、实在、本分……却不能让少女一见倾心。而那丹妮莉丝·坦格利安,无论头衔如何,仍是年轻女子,这点她每每扮无辜时自己都会承认。像所有优秀君王一样,她把人民放在首位——否则她绝不会嫁给西茨达拉·佐·洛拉克——但她心中的小女孩渴望诗意、浪漫和笑语。她想要激情似火,多恩却送来沉稳如泥。 你可从泥土中提炼退烧的膏药;你可在泥土中播种粮食,喂养孩童。泥土滋养,烈火索取,但傻瓜、孩子还有年轻女子每次都被热情误导。 王子身后,盖里斯·丁瓦特爵士正朝伊伦伍德低语。盖里斯爵士与王子正相反:身材颀长,面容俊俏,兼具剑客的优雅和廷臣的机智。赛尔弥可以肯定有许多多恩少女的手指抚摸过那阳光点缀的头发,亲吻过那笑容轻佻的双唇。若这位是王子,事情也许大不相同,他禁不住想……但丁瓦特对他而言过于浮华。劣币,老骑士心想,他也了解这种人。 盖里斯说的事一定很有趣,引得大个子秃头同伴突然纵声大笑,连国王的视线都被吸引。西茨达拉·佐·洛拉克看到多恩王子,皱了皱眉。 巴利斯坦爵士觉得不妙。当国王示意表亲马格哈兹靠近,并弯腰附耳低语时,他觉得有麻烦了。 我对多恩没有誓言,巴利斯坦爵士告诉自己。但勒文·马泰尔曾是他的誓言兄弟,彼时御林铁卫手足情深。在三叉戟河我没帮上勒文,但今天我能帮他侄子。马泰尔正在毒蛇窝中跳舞,可他视而不见。丹妮莉丝于众神和世人的见证下嫁人后,昆廷逗留不去,作丈夫的肯定会被激怒。现在他没了女王庇护……然而…… 这想法像一记耳光打在他脸上。昆廷生长于多恩宫廷,对阴谋和毒药不会陌生。他的长辈不止勒文亲王。他也是红毒蛇的侄子。丹妮莉丝确已另择他偶,但西茨达拉死后可以再嫁。会不会圆颅大人错了?谁能确定蝗虫一定针对丹妮莉丝?那可是国王的包厢,如果一开始想害的是国王呢?西茨达拉的死将粉碎脆弱的和平,鹰身女妖之子必寻求报复,而渊凯人将重新开战。届时,除了答应昆廷的婚约,丹妮莉丝别无选择。 巴利斯坦爵士狐疑不定,却听厅后响起重靴登上陡峭石阶的声音。渊凯使团来了。黄砖之城的三位贤主大人代表,每人都带着武士。一位奴隶主穿缀金流苏的栗色丝绸托卡长袍;一位穿青橙条纹托卡长袍;第三位穿戴华丽的胸甲,甲上镶嵌的墨玉、翡翠和珍珠母拼出春宫图。佣兵团长血胡子跟着他们,健壮的肩膀扛了一个皮袋,脸上挂着残忍的笑容。 褴衣亲王没来,赛尔弥注意到,棕人本·普棱也没来。巴利斯坦爵士冷冷地注视着血胡子。给我个理由会会你,看谁笑到最后。 瑞茨纳克·莫·瑞茨纳克小步趋前,“贤主大人们,你们驾到让我们蓬荜生辉。吾王明光西茨达拉嘱我欢迎渊凯朋友。我们明白——” “明白这个。”血胡子从皮袋中拽出一颗头,扔向总管。 瑞茨纳克发出一声恐惧的尖叫,急忙跳开。头颅弹过他刚才站的地方,在紫色大理石地面一路留下点点血迹,最后撞到西茨达拉国王的巨龙宝座。厅里的兽面军都端起长矛,巨人格鲁尔沉步挡在王座之前,斑猫与克拉兹也闪到他身边,组成人墙保护国王。 血胡子哈哈大笑,“他死了,不咬人。” 总管颤颤巍巍、小心翼翼地靠过去,极轻细地拎着头发提起脑袋,“海军司令格罗莱。” 巴利斯坦爵士看向王座。他侍奉过这么多国王,禁不住去想若遇到这种挑衅,他们会作何反应。伊里斯会吓得向外一闪,估计又要被铁王座上的倒刺割伤,但随后他会尖叫着下令将渊凯人砍成碎片。劳勃会高叫拿战锤来,亲自与血胡子对决。..即便公认软弱的杰赫里斯,也会下令逮捕血胡子和渊凯奴隶主。 西茨达拉却一动不动,呆若木鸡。瑞茨纳克将人头垫在一个缎子靠枕上,摆在国王脚下,随后飞也似的逃开,嘴角厌恶地下撇。巴利斯坦爵士隔了好几码都能闻到总管身上浓重的香水味。 死者满脸责备之意,胡子被棕色血块凝结,但一股红色细流仍从脖子下流出。从伤口看,他没能干净利落地身首异处。大厅末端的请愿者开始悄悄溜走。一名兽面军摘下黄铜鹰面具,把早餐全吐了出来。 巴利斯坦·赛尔弥对砍头并不陌生。但这个……他曾与老船长一起横越半个世界,从潘托斯到魁尔斯再到阿斯塔波。格罗莱是个好人,不该落得如此下场。他不过是想回家。骑士严阵以待。 “这,”西茨达拉国王终于开口,“这不是……我们不接受,这……这什么意思……这……” 身着栗色托卡长袍的奴隶主取出一张卷轴,“我很荣幸来此宣读贤主联合会的决议。”他展开卷轴,“决议如下:‘我们派出七人来弥林签署和平协议,并出席重开达兹纳克竞技场的庆典。为保证使者安全,我们从弥林带走了七名人质。现在,黄砖之城在哀悼她高贵的儿子亚克哈兹·佐·亚扎克,为他做客弥林期间惨遭横祸而不平。血债必须血偿。”。’” 格罗莱在潘托斯有妻子、儿子和孙子。人质中为何选他?乔戈、英雄和达里奥·纳哈里斯麾下都有兵,格罗莱却是个没有船的海军司令。他们是抽签决定的?还是觉得格罗莱最无价值,最不可能激怒弥林?骑士扪心自问……但很多时候提问容易,解答难。我总是毫无头绪。 “陛下,”巴利斯坦爵士发现自己开口,“请容我提醒您,’高贵的亚克哈兹死于意外。他在躲避魔龙途中被台阶绊倒,为自己的奴隶和同伴踩踏致死。也可能是过分恐惧而猝死。他太年迈了。” “汝是何人,胆敢未经国王允许就开口?”穿条纹托卡长袍的渊凯将领开口。他是个尖下巴的瘦子痩子,一口龅牙让赛尔弥想起了兔子,“渊凯的贤主大人缘何要听多嘴的侍卫问话?”他摇晃着托卡长袍的珍珠流苏。 西茨达拉·佐·洛拉克.始终无法将视线从头颅上移开。瑞茨纳克附耳说了什么,他才勉力振作。“亚克哈兹·佐·亚扎克曾是你们的大元帅,”他道,“现在谁能代表渊凯?” “我们全体,”兔子说,“贤主联合会。” 西茨达拉国王有了些底气,“那么,你们全体要为这破坏和约的行为负责。” 穿胸甲的渊凯人回答:“和约没有打破。血债血偿,一命抵一命。为表诚意,我们将返还三名人质。”他身后的铁甲武士分开,三名提着托卡长袍的弥林人被带进来——两女一男。 “姐姐,”西茨达拉·佐·洛拉克语气生硬,“表弟。”他冲那颗血淋淋的人头做个手势,“把这东西拿出去。” “海军司令属于大海,”巴利斯坦爵士提醒他,“恳请圣主让渊凯人归还遗体,好将他葬于波涛之下。” 兔牙将领挥挥手,“若能取悦明光,这个可以办到,以表敬意。” 瑞茨纳克·莫·瑞茨纳克大声清了清嗓子,“无意冒犯,但我记得丹妮莉丝圣主一共送去……嗯……七名人质。另外三人……” “另外三人将继续作为我们的客人,”穿胸甲的渊凯将领宣布,“直到龙被杀光。” 厅内霎时一片寂静。随后低语声、咒骂声、诅咒声和祈祷声把大厅变成了嗡嗡作响的蜂窝。“龙……”西茨达拉沉吟。 “……是怪物,大家都看到了达兹纳克竞技场的一幕。魔龙一天不除,和平断无可能。” 瑞茨纳克道:“丹妮莉丝圣主乃是龙之母,只有她才能——” 血胡子打断他,“她消失了。被烧成灰,吞进了龙肚子。她的骨头将被荒草湮没煙没。” 这番话换来一阵咆哮。许多人叫喊咒骂,其他人则跺着脚、吹口哨表示赞成。兽面军不得不用长矛柄猛敲地面,让大家肃静。 巴利斯坦爵士的目光一刻也没离开血胡子。他是来洗劫城市的,而西茨达拉的和平让战利品化为泡影。他将竭尽所能挑起流血。 西茨达拉·佐·洛拉克缓缓地从巨龙王座上站起来,“我必须与重臣商议。退朝。” “跪送弥林国王,吉斯后裔,旧帝国元首,斯卡札丹河的主人,真龙伴侣和鹰身女妖之血脉,高贵的西茨达拉·佐·洛拉克十四世圣主。”传令官高唱。兽面军从柱子间走出,站成一排后,缓缓地起步前行,将请愿者们赶出大厅。 多恩人无须走太远——得益于昆廷·马泰尔的身份和地位,他们被安排在大金字塔内两层之下的套房,那里不仅漂亮,还有专属的厕所和墙壁保护的露台。或许正因如此,他和他的同伴徘徊不前,直到前方人群舒缓,才向阶梯走去。 巴利斯坦爵士若有所思地看着他们。丹妮莉丝会怎么做?他自问。他觉得自己知道答案。于是老骑士大步穿过厅堂,长长的白披风在身后翻卷起伏。他在阶梯前追上多恩人。“你父亲的朝廷不及这里一半热闹。”他听到丁瓦特开玩笑。 “昆廷王子,”赛尔弥叫道,“能否借一步说话?” 昆廷·马泰尔转过身,“巴利斯坦爵士。当然可以,我的房间就在下面。” 不。“或许我没资格告诫你,昆廷王子……但若我是你,我不会回房。你和你的朋友应一直走下阶梯,离开这里。” 昆廷王子盯着他,“离开大金字塔?” “离开这座城市。返回多恩。” 多恩人互相交换眼神。“我们的武器铠甲都在房里,”盖里斯·丁瓦特说,“大部分的钱也在。” “长剑可以重铸,”巴利斯坦爵士说,“返回多恩的路费我来出。昆廷王子,国王今天注意到你了。他皱了眉。” 盖里斯·丁瓦特大笑,“我们何惧西茨达拉·佐·洛拉克?你看他刚才那德行,在渊凯人面前怕得像个娘们儿。他们送来一颗头,他却毫无反应。” 昆廷·马泰尔点头同意。“君主固当谋而后断,但这位国王……我不知他在想什么。女王也曾警告我当心他,是的,但……” “她警告过你?”赛尔弥皱眉,“那你为何不动身?” 昆廷 738b." >王子脸一红,“婚约——” “——由两名死者签订,且其中没有一个字提到女王和你。婚约将令姐许配给女王的兄长,如今连他也死了。这东西没有效力。你抵达之前,陛下对它一无所知。你父亲善于保守秘密,昆廷王子,恐怕过犹不及。若女王在魁尔斯知道这份协议,压根不会来奴隶湾。无论如何,你们来得太晚,我不想往伤口上撒盐,但陛下既有丈夫,又有旧爱,她似乎喜欢这两者胜过你。” 王子的黑眼睛里腾起怒意,“这个吉斯老爷根本配不上七大王国的女王。” “这不是你来评判。”巴利斯坦爵士顿了一顿,思忖自己是否说得太多。不,都告诉他吧。“达兹纳克竞技场那天,王家包厢中某些食物被下了毒,幸亏壮汉贝沃斯阴差阳错将它们都吃了。蓝圣女说他伟岸的体格和力量阻止了毒性发作,但也是九死一生。他随时可能断气。” 昆廷王子大吃一惊,“下毒……针对丹妮莉丝?” “针对她或西茨达拉,也可能同时针对两人。但包厢属于国王,这位陛下安排了一切。如果毒是他下的……那么,他会需要替罪羊。谁比远道而来、在朝中无亲无故的情敌更合适?谁比被女王拒绝的求婚者更可疑?” 昆廷·马泰尔脸色发白,“我?我决绝不会……你不会认为我参与了任何……” 看来他确实没参与,除非他是演技高手。“但其他人会这么想,”巴利斯坦爵士说,“红毒蛇是你叔叔,你也有充分的动机谋害西茨达拉国王。” “其他人也有动机。”盖里斯·丁瓦特开口,“比如纳哈里斯,女王的……” “……情夫。”巴利斯坦爵士抢在多恩骑士说出什么玷污女王荣誉的话之前打断,“你们在多恩是这个叫法,对吗?”他没等对方回应,“勒文亲王曾是我的誓言兄弟,当年的御林铁卫之间没有秘密。我知道他有个情妇,他也不以此为耻。” “不,”昆廷涨红了脸,“但……” “若达里奥决意冒险,干掉西茨达拉连眼都不会眨。”巴利斯坦续道,“但他不会下毒,绝不会,何况他根本不在场。当然了,西茨达拉很乐意把蝗虫的事推到他头上……但国王还需要暴鸦团,不能与团长的死沾上关系。所以王子殿下,陛下要嫁祸的话,会找上你。”他把能透漏的都透漏了。再过几天,若诸神垂怜,西茨达拉·佐·洛拉克将不再统治弥林……但让昆廷王子卷入即将到来的厮杀毫无意义,“若你坚持留在弥林,最好远离朝堂,并祈祷西茨达拉忘了你,”巴利斯坦爵士把话说完,“更好的办法是找艘船去瓦兰提斯,王子殿下。无论你做何选择,祝你一切顺利。” 他刚下三步台阶,就被昆廷·马泰尔叫住。“他们称您为无畏的巴利斯坦。” “是有人这么称呼我。”赛尔弥十岁时赢得了这个外号。他那时是个新晋侍从,虚荣、骄傲又愚蠢,自以为可与老手一较高下,证明自己能当骑士。于是他从唐德利恩伯爵的兵器库里借出战马和板甲,打扮成神秘骑士参加黑港举办的长枪比武。连司仪都笑了。我胳膊太瘦,端不平枪,能做的只是保证枪尖不垂下地面。唐德利恩伯爵本可拽他下马,狠狠打他屁股,但龙芙莱王子同情这位穿着不合身铠甲的糊涂男孩,表示尊重他挑战的权利。结果不出所料,仅一回合他就被刺于马下。邓肯王子扶他起来,摘下他的头盔。“一个男孩,”王子向众人宣布,“一个无畏的男孩。”那是五十三年前的事。黑港的故人,还有几位在世? “若我不能带丹妮莉丝荣归故里,你觉得别人会怎么称呼我?”昆廷王子质问,“‘谨慎的’昆廷?‘胆小的’昆廷?‘懦夫’?“儒夫’昆廷?” 他们会叫你迟到的王子,老骑士心想……然而御林铁卫的骑士哪怕百无一用,至少能学会管住舌头。“明智的昆廷。”他回答。 他真心希望一语成真。 第六十章 被拒的求婚者(昆廷三) 将近鬼时,盖里斯·丁瓦特爵士才返回金字塔,回报在弥林一家下等酒窖里找到了扁豆、书本和老骨头比尔,他们喝着黄葡萄酒,观赏赤身裸体的奴隶用双手和锉尖的牙互相拼个你死我活。 “扁豆抽出匕首,说要打赌看逃兵肚子里是否装满黄泥浆。”盖里斯爵士陈述,“我抛给他一枚金龙,问黄金行么。他咬了金币,问我想买什么。等我告诉他,他立马收起刀子,问我喝多了还是疯了。” “他爱怎么想就怎么想,只要把口信送到。”昆廷说。 “他会的。我敢打赌,你们也能很快会面,这样褴衣亲王才好让梅里丝用洋葱炒你的肝。我们应当听从赛尔弥的劝告。无畏的巴利斯坦建议脚底抹油,聪明人就得系紧靴子。最好趁港口还开放找艘去瓦兰提斯的船。” 听到船阿奇巴德爵士脸都绿了,“别坐船,我宁愿单脚跳回瓦兰提斯。” 瓦兰提斯,昆廷想着,然后里斯,然后回家。回到起点,两手空空。三名勇士为何牺牲? 他的确想再见到绿血河,想再拜访阳戟城和流水花园,想再呼吸伊伦伍德山间清新凉爽的空气,而非奴隶湾闷热、潮湿、肮脏的毒气。昆廷知道父亲不会出言责备,但眼里会泛起失望。姐姐会轻视他。沙蛇们将用刀锋般的笑容嘲弄他。而伊伦伍德伯爵——他的养父——派儿子来保护他…… “我不强留人,”昆廷告诉朋友们,“我父亲把任务交给了我,而不是你们。回家请自便,如果那是你们的心愿。反正我留下。” 大人物耸耸肩,“小丁和我也留下。” 次日晚上,丹佐·德汉来到昆廷王子的房间,商议会谈细节。 “他明天在香料市场与你会面。找一扇画紫莲花的门,敲两下,口令‘自由’。” “好的,”昆廷说,“阿奇和盖里斯跟我一起去。他也可以带两人,不能再多。” “照王子的吩咐。”丹佐言辞礼貌,但语气不善,这位诗人战士眼带嘲弄,“日落时分,注意别被跟踪。” 多恩人日落前一小时就离开了大金字塔,以防走错路或找不到紫莲花。昆廷和盖里斯都扣好剑带,大人物则将战锤背在宽阔的背上。 “悬崖勒马为时不晚。”沿一条臭烘烘的小巷走向旧香料市场时,盖里斯说。空气中充满尿骚味,耳旁传来运尸车的铁框车轮碾过地面的声音,“老骨头比尔说美女梅里丝能把人折磨得整整一个月求生不得求死不能。我们骗了他们,小昆。我们搭他们的船来奴隶湾,又临阵投奔暴鸦团。” “我们是奉命行事。” “可褴衣亲王没叫我们来真的。”大人物指出,“那些小子——欧森爵士、稻草迪克、亨格福德、林地的威尔等等因为我们的关系还关在地牢里。老亲王肯定不高兴。” “他是不高兴,”昆廷王子说,“但他喜欢金子>藏书网。” 盖里斯笑了,“可惜我们没有金子。你觉得和平协议能坚持几天,小昆?城里一半的人把屠龙者当英雄,另一半人唾弃他的名字。” “哈拉籽。”大人物说。 昆廷皱眉,“他叫哈格兹。” “西茨达拉、西姆祖玛、西格那格,有啥关系?我都管他们叫哈拉籽。他也不是屠龙英雄,只不过把屁股烤得焦黑松脆。” “他很勇敢。”我有胆量只凭一根长矛挑战那怪物吗? “你是说,他死得蛮爽快吧。” “他死得鬼哭狼嚎。”阿奇道。 盖里斯一只手搭在昆廷肩上。“即便女王回来,她也已嫁为人妇。” “我给哈拉籽国王轻轻一锤,问题就解决.99lib.了。”大人物提议。“西茨达拉,”昆廷说,“他叫西茨达拉。” “被我的战锤吻过后,谁还在意他的名字。”阿奇说。 他们不明白。朋友们不明白此行的真正目的。这条路经过她,而不会在此止步。丹妮莉丝是途径,并非目标本身。“‘龙有三个头,’她对我说过,‘我的婚姻并非你所有希望的终结,’她说,‘我知道你来此的原因。为了血与火。’你们知道,我有坦格利安血统,这可追溯到——” “去你的血统。”盖里斯说,“除了好不好喝,龙才不管你流着什么血。你不可能靠上历史课来驯服它们。它们是怪物,不是学士。小昆,你真想这么做?” “我必须这么做。为了多恩,为了父亲,为了克莱图斯、小威和凯德里师傅。” “他们死了,”盖里斯说,“死人不在乎。” “他们死了,”昆廷点头,“是为了什么?是为了带我到这里,迎娶龙女王。克莱图斯说,这是一场大冒险。恶魔之路和风暴汪洋,旅程的终点有世上最美丽的女人。这将是一个讲给孙子们听的传奇故事。但克莱图斯不会有子孙,除非他在他喜欢的酒馆侍女肚里种下了私生子。小威也永远无法拥有自己的婚礼。他们不能死得毫无意义。” 盖里斯指着一具倚在砖墙上的尸体,尸体围了一团闪亮的绿苍蝇?99lib.,“他死得有意义?” 昆廷厌恶地看着尸体,“他死于瘟疫,离他远点。”苍白母马已踏入城市,难怪街上格外冷清。“无垢者会把他装进尸车。” “毫无疑问,可我问的不是这个。人活着才有意义,死了什么都没了。我也爱小威和克莱图斯,但他们无法起死回生。这是个错误,小昆,佣兵不值得信任。” “他们也是人。他们想要金子、荣耀和权力。我信任这些。”这些,以及我的使命。我是多恩王子,流着真龙血脉。 他们找到紫莲花时,太阳已沉到城墙背后。紫莲花画在一间低矮的砖砌小屋摇摇欲坠的木门上,这间小屋及其左右一排相似的建筑全笼罩在宏伟的黄绿色雷哈达金字塔的阴影下。昆廷依约敲了两下门,门内传出一声粗鲁的应答,用奴隶湾特有的混血语言——丑陋地混合了古吉斯卡利语和高等瓦雷利亚语——吼着含糊不清的话。王子用同样的语言应道:“自由。” 门开了。谨慎起见,盖里斯第一个进屋,昆廷紧随,大人物殿后。屋内弥漫的蓝烟散发出甜腻香气,但无法完全遮掩小便、酸葡萄酒和腐肉的恶臭。屋内空间比外面看要大很多,且左右与毗邻的小屋连通,一排十几个小屋连成一个长厅。 此时房间还不到半满。一些客人用无聊、敌视抑或好奇的目光盯着多恩人,剩下的聚在远端的坑边。两名裸男手持小刀在坑里决斗,观众阵阵喝彩。 昆廷没发现要找的人。一扇毫不起眼的门倏然开启,冒出一位老妇人,干瘦的身躯包裹在缀黄金小头骨流苏的深红色托卡长袍里。她的皮肤白得像马奶,头发十分稀疏,以至于能看到头皮。“多恩人。”她说,“我是扎哈娜。紫莲花。从这儿下去,见他们。”她扶着门,示意不意进去。 门后是一段陡峭曲折的木梯。这次大人物一马当先,盖里斯殿后,将王子护在中间。通向地下室。向下的阶梯很长,里面太暗,昆廷全神贯注才没滑倒。快到头时,阿奇巴德爵士抽出匕首。 他们来到一间有上面酒馆三倍大的砖砌地下室。昆廷举目所见,墙边均靠满巨大木桶。门内侧的钩子挂了一盏红灯笼,一个翻过来当桌子用的酒桶上放着一支油腻的黑蜡烛——这些是室内仅有的光源。 屠尸手卡戈沿酒桶踱步,黑色的亚拉克弯刀挂在腰间。美女梅里丝手捧十字弓,冷漠死寂的双眼像两块灰石头。丹佐·德汉待多恩人进来后便闩上门,随后双手抱胸,堵住门口。 他多带了一个,昆廷心想。 褴衣亲王坐在桌旁,喝着一杯葡萄酒,黄烛映衬下,银灰的头发几乎是金色,却也使他双眼下的眼袋像两个挂包。他身披棕羊毛旅行斗篷,银色锁甲在斗篷下反射微光。这意味着无视约定,还是单纯的谨慎?活到这把年纪的佣兵必定谨小慎微。昆廷来到桌前,“大人,没穿披风的您真是大变样。” “那件破烂?”?潘托斯人耸耸肩,“可怜的破烂……好在能让敌人望而生畏,战场上,我那件迎风起舞的破烂比旗帜更能鼓舞士气。当然,若我想隐姓埋名,就得脱掉它,换上不大显眼的斗篷。”他朝对面的长椅挥挥手。“坐。我知道你是王子。早知道该多好。喝点什么?扎哈娜也有吃的。虽然她的面包不新鲜,肉汤恶劣得难以形容,油腻又齣咸,漂的一两块肉,她说是狗肉,我估计是老鼠肉。不过这吃不死你,我发现,越诱人的食物才越要小心。下毒者通常选择最精致的菜。”。 “你带了三个人,”盖里斯爵士不客气地指出,“我们说好每人带两个。” “梅里丝是个娘们儿。梅里丝,亲爱的,脱了衬衫给他们瞧瞧。” “不用了。”昆廷道。若传言不假,美女梅里丝的衬衫下只有被男人割去乳房留的两个疤,“没错,梅里丝是女的,你钻了空子。” “衣衫破烂又无赖,行事奸诈钻空子。当然,三对二算不上多大优势,但总有好处。在这世上,人们应当抓住诸神赐予的每一点恩泽。我花了些代价才学到这一课,现在讲给你听以示诚意。”他再次向椅子挥手,“坐,说明来意。我保证,听你说完之前不会杀你,我至少能为我的王子团员做到这点。昆廷,对吧?” “马泰尔家族的昆廷。” “青蛙更适合你。我不习惯跟骗子和逃兵喝酒,不过你勾起了我的好奇心。” 昆廷坐下。一字不慎,便有血光之灾。“请原谅我们的隐瞒,当时唯一能来奴隶湾的是那些雇你们去打仗的船。” 褴衣亲王耸耸肩,“变色龙总有借口。你不是第一个凭剑发誓为我效劳、收了我的钱又开跑的人。他们都有理由。‘我家小子病了’、‘我老婆给我戴绿帽子’、‘他们逼我舔他们的老二’——说出后面那理由的是个俊小伙,但我没原谅他的背叛。还有个人说我们的饭菜太糟糕,为了不得病才不得不离开,于是我砍了他一只脚,烤熟了喂他吃。随后我让他当厨子,不仅伙食质量有了明显改善,他合约期满后还续了约。不过你嘛……因为你们的谎言,我几名最得力的手下被锁在女王的地牢里。我猜你大概不会做饭吧?” “我是多恩王子,”昆廷说,“我对我的父亲和人民负有责任。这是一份秘密婚约。” “我听说了。银女王看到你那张羊皮纸片儿就投怀送抱,是吗?” “不是。”美女梅里丝说。 “不是?哦,我想起来,你的新娘骑龙飞走了。好吧,等她回来,记得邀请我们参加婚礼。弟兄们迫不及待想喝你的喜酒咧,而我特别推崇维斯特洛婚礼,尤其闹洞房的部分……只是……噢,等等……”他转向丹佐·德汉,“丹佐,记得你报告我,龙女王嫁给吉斯卡利人了。” “一位弥林贵族。很有钱。” 褴衣亲王转回头,面对昆廷,“真的?不对吧,那你的婚约怎么办?” “她嘲笑他。”美女梅里丝道。 丹妮莉丝从不嘲笑人。其他弥林人可能将他们视为笑柄,就像那位被劳勃国王留在君临的盛夏群岛王子,但女王待他一直温和。 “我们来晚了。”昆廷说。 “可惜你没能早点背叛我。”褴衣亲王啜饮葡萄酒,“所以……青蛙王子结不了婚,想回来履行合约?我的三位多恩勇士终于想起合约了?” “不。” “真遗憾。” “亚克哈兹·佐·亚扎克死了。” “老掉牙的旧闻。我亲眼看着他死的。那可怜虫被龙吓得魂不附体,逃命时绊倒啦,然后被成百上千他最亲密的朋友踩过。黄砖之城哀鸿遍野,你到我这儿就是缅怀他的?” “不是。渊凯人选出新任大元帅了吗?” “贤主联合会没法达成一致。原本亚赞·佐·夸格兹最受拥戴,但他也死了。现在贤主大人们轮流当头。我们今天的大元帅是团里弟兄戏称为烂醉征服者的家伙,明天该是摇屁股大将。” “是兔子,”梅里丝说,“摇屁股是昨天的。” “好吧亲爱的,我记错了。渊凯朋友好心地提供了表格,我应该更努力地研究它。” “是亚克哈兹·佐·亚扎克雇佣你们的。” “他代表他的城市和我签约,就是这样。” “弥林和渊凯已达成和平协议,答应解围和撤军。这样不会有战争,不会有杀戮,不会有城市给你烧杀抢掠。” “生活充满失望。” “你认为渊凯人会继续供养四个佣兵团?” 褴衣亲王抿了口酒,“一个讨厌的问题,但对我们自由佣兵团来说很现实。一场战争结束,另一场战争开始,幸运的是,总有某些人在某些地方攻打另一些人。或许就在这里。我们坐在这里饮酒时,血胡子正怂恿渊凯朋友为西茨达拉国王送上另一颗人头。自由民和奴隶主审视着对方的脖子,磨刀霍霍。鹰身女妖之子在金字塔中谋划。苍白母马平等地踏过奴隶和奴隶主。黄砖之城的朋友翘首以盼,望向海洋。而在草原深处,魔龙叼着细皮嫩肉的丹妮莉丝·坦格利安。今夜谁统治弥林?明日谁统治弥林?”潘托斯人耸耸肩,“只有一件事确定:总有人需要我们的剑。” “我需要那些剑。多恩将雇佣你们。” 褴衣亲王瞥了美女梅里丝一眼,“小青蛙胆可真大。需要我提醒吗?亲爱的王子,我们之前签订的合约被你拿去擦你那粉嫩可爱的屁股了。” “渊凯人付多少,我付双倍。” “签约时给现金?” “到瓦兰提斯支付一部分,剩下的得等我返回阳戟城。我们出发带了金子,但加入佣兵团时不便隐藏,于是存进银行。我可以给你看金票。” “啊,金票。那样的话报酬还得翻倍。” “双倍的金票。”美女梅里丝说。 “剩下的到多恩再给你,”昆廷坚持,“我父亲一诺千金。只要我在协议上盖章,他就会完全履行条款。我向你保证。” 褴衣亲王将酒一饮而尽,杯子倒扣在两人中间。“好,让我梳理一下。一个声名狼藉的骗子和背誓者想与我签约,他承诺付款,换取什么服务呢?我想想。要我的风吹团粉碎渊凯人,洗劫黄砖之城?在战场上打败多斯拉克卡拉萨?护送你回家,回你父亲身边?还是要将心甘情愿、小鹿乱撞的丹妮莉丝女王送上你的床?说吧,青蛙王子,你要我和我的人做什么?” “我要你们帮我偷龙。” 屠尸手卡戈咯咯笑起来,美女梅里丝似笑非笑,丹佐·德汉吹了个口哨。 褴衣亲王只向椅背一靠,“双倍不是龙的价钱,小王子,这连青蛙都知道。为这条宝贵的龙,靠承诺付价的人得承诺更多。” “你想要我付三倍——” “我想要,”褴衣亲王说,“潘托斯。” 第六十一章 重生的狮鹫(格里芬/琼恩·克林顿) 他首先出动弓箭手。 黑巴曲麾下有一千名弓箭手。年轻时,琼恩·克林顿和大多数骑士一样鄙视弓箭手,但他在流亡生涯中汲取了更多智慧。弓箭若运用得当,跟长剑一样厉害。漫长的航程中,他坚持要求无家可归的哈利·斯崔克兰将巴曲的部队平分为十队、每队一百人,各乘一艘船。 十艘船中有六艘还算平安地将弓箭手们卸在了风怒角(瓦兰提斯人保证,其他四艘船只是被延误了,最终都会抵达。格里芬宁可相信船出了意外,或着陆在错误的地点),这样就是六百名。本次任务只调用二百名弓箭手。“他们会送出乌鸦,”他告诉黑巴曲,“你要特别留意学士塔楼。这里。”他就着营地的泥沙上画出的地图指点,“从城堡飞出的鸟儿,都得给我射下来。” “放心。”盛夏群岛人回答。 巴曲三分之一的手下用十字弓,另外三分之一用东方的双弧兽角兽筋弓,剩下三分之一里,维斯特洛血统的人用的紫杉木大长弓比上述人等用的都更精良,但最厉害的还是由黑巴曲亲率的五十名使用金心木大弓的盛夏群岛人。世上只有龙骨弓比得过金心木弓。况且巴曲的亲兵个个眼神锐利,身经百战,什么场面都见过。他们将在鹫巢堡再次证明自己。 城堡耸立于风怒角岸边一座高耸的暗红石山上,三面为破船湾的汹涌波涛环绕,进城的唯一途径被一座门楼保卫着,门楼后是光秃秃的长山脊——克林顿称其为“狮鹫之喉”。强行突破“狮鹫之喉”势必付出惨重代价,因为进攻者将暴露在城堡大门两侧圆形塔楼中的防御者眼皮下,受到长矛、石头和弓箭的袭击。等冲到门口,守城的还可倒下沸油。综合考虑,格里芬预计得损失一百名士兵,甚至更多。 结果只损失了四人。 疏于打理的门楼前已灌木丛生。福兰克林·佛花率手下带着备好的撞锤,利用灌木丛掩护一直潜行到门楼前二十码。树木断裂声引来了两名守卫的关注,但他们尚不及揉醒睡眼,就被黑巴曲的弓箭手干掉。城门原来只是关了,但没上闩,撞到第二下就开了。待福兰克林爵士的大队人马冲到“狮鹫之喉”的半道,城堡里才吹起战号报警。 抓钩挂上城墙时,第一只乌鸦飞出来,没过多久又飞出第二只——两只鸟不出百码都给射了下来。守卫朝头一个冲到大门口的佣兵扔下一桶油,但没时间加热,桶子的杀伤力反比油大。城墙上发生了六七场短暂的搏斗,黄金团的佣兵们爬上城齿,在走道上奔走呐喊:“狮鹫万岁!狮鹫鸾万岁!”这是克林顿家族自古相传的战斗口号,无疑让守城者更困惑了。 战斗只持续了几分钟。随后格里芬骑着白马,与无家可归的哈利·斯崔克兰并肩穿过“狮鹫之喉”,进入城堡。途中他看见第三只乌鸦自学士的塔楼飞出,旋即被黑巴曲亲手射下。“不准他们再送信!”他在院子里向福兰克林·佛花爵士下令。于是从学士塔楼飞出的下一位成了学士本人。他双手拼命挥舞,还真像只鸟。 反抗就此终结,剩下的守卫弃械投降。须臾间,鹫巢堡又由他当家作主,琼恩·克林顿赢回了自己的领地。 “福兰克林爵士,”他吩咐,“仔细搜查主堡和厨房,一个都别放过。莫罗,你去搜学士的塔楼和兵器库。本内德爵士,你负责马厩、圣堂和军营。把人都赶进院子,除非对方负隅顽抗,否则不许下杀手。我们是来争取风暴地的支持,不是来搞屠杀的。留意圣母祭坛下面,那里有暗梯通向密室;西北塔楼下另有暗道直达海边。不要放走一个。” “不会的,大人。”福兰克林·佛花保证。 克林顿目送他们散开,最后才转向赛学士,“哈尔顿,你接管鸦巢,今晚准备送信。” “希望还给我们剩了些乌鸦。” 连无家可归的哈利也对克林顿的效率倍感钦佩。“没想到胜得如此轻巧。”团长评价。他们一起走进大厅,欣赏整整五十代克林顿族人坐过的镀金狮鹫雕塑宝座。 “过于轻巧了,我们占了攻敌不备的便宜。但就算黑巴曲能射下每只乌鸦,突袭的优势也终将失去。” 斯崔克兰欣赏着墙上褪色的织锦、由无数菱形红白玻璃拼成的拱窗及墙边一架子一架子的长矛、利剑和战锤。“让他们来吧,只要补给充足,我看这城堡能抵御二十倍于己之敌。你说城里还有出海暗道?” “暗道在城下的岩山内部,出口退潮时才会露出来。”但克林顿无意“让他们来”,鹫巢堡虽坚固但嫌太小,不配作根据地。他们应着眼于附近那座难攻不破的大城。拿下它,全国都会震撼。 “请原谅,团长,我父亲大人就埋在圣堂下面,而我已有多年不曾为他祷告。” “伯爵大人,您请自便。” 分别后,琼恩·克林顿却没急着去圣堂,而是登上东塔,塔顶是鹫巢堡的制高点。他一边爬,往事一边浮上心头——他曾上百次跟父亲大人爬这段楼梯,父亲喜欢站在塔顶自豪地瞭望四周的森林、石山和大海,极目所见全是克林顿家族的封地;还有一次(就一次!),他陪伴雷加·坦格利安登塔。当年雷加刚从多恩回来,他和他的护卫在此盘桓了两星期。当年的我和当年的他,我们好年轻,我们还是孩子。欢迎宴会上,王子拿起银弦竖琴为大家演唱。那是一首爱与毁灭的歌,琼恩·克林顿思慕地想,他放下竖琴时,厅里每个女人都在哭泣。男人们当然没哭。尤其是他父亲,他父亲爱的只有领地。整晚,亚蒙德·克林顿伯爵都在游说王子,想要王子在他与莫里根伯爵的争端中支持他。 塔顶的门卡得死死的,显然多年没人来过,他不得不用肩使劲撞开。琼恩·克林顿走到那高耸的城垛背后,发现眼前美景跟记忆中并无二致:风蚀岩石和锯齿状的尖石山,如不倦的咆哮野兽般冲击着城堡根基的大海,无尽的长天和云朵,秋意盎然的森林。“你父亲的领地真美,”雷加王子站在琼恩现在的位置说。还是个孩子的他回答:“总有一天它们是我的。”好像这能给注定君临七大王国、统治从青亭岛到长城的辽阔疆土的王子留下什么印象。 几年后,他的话成了现实——他继承了鹫巢堡。琼恩·克林顿的领地以此为中心,向西、南、北三个方向延伸出若干里格,和他父亲及祖父的时代一模一样。但他父亲和祖父没有失去领地,他却让家族遭遇削封的厄运。我爬得太高、爱得太炽烈,行事过于莽撞。我自不量力地去抓那颗明星,结果凭空坠落。 鸣钟之役后,伊里斯·坦格利安的疑心病大发作,在疯狂而盲目的怒火驱使下剥夺了他的全部头衔,并将他流放。克林顿家族的领地和克林顿伯爵的头衔被他表弟罗纳德爵士全盘接收——琼恩离开鹫巢堡去君临追随雷加时,任命罗纳德爵士为代理城主。战争结束后,劳勃·拜拉席恩着手毁灭狮鹫家族,罗纳德保住了性命和家堡,但头衔被永久剥夺,从此他只是鹫巢堡骑士。鹫巢堡辖下九成的土地则被划给那些在战争中支持劳勃的风暴地领主。 罗纳德·克林顿于数年前过世,现任鹫巢堡骑士是他儿子罗兰,据说现下出征去了河间地。这样对大家都好。依琼恩·克林顿的经验,即便取之无道,人们也总是会竭力维护既得利益,而若要靠弑亲来夺回城堡,那就没什么好庆祝的了。红罗兰的爹迫不及待地接收过琼恩的领地,但红罗兰本人当年还是个孩子,更何况琼恩·克林顿已己不像从前那么恨罗纳德爵士了。说到底,是他自作自受。 出于骄傲,他在石堂镇铸成大错。 劳勃·拜拉席恩就藏在镇里,孤身寡人,还负了伤。琼恩·克林顿对此一清二楚,他更明白,劳勃的人头可为叛乱画上句号。但彼时彼地的他,太年轻太骄傲骄薇。他怎能不骄傲?伊里斯王册封他为首相,将王军交他节制,而他决心不辜负这份信托,不辜负雷加的爱。他要亲手斩杀叛军首领,永垂七国史册。 所以他率军包围石堂镇,层层封锁,挨户扫荡。他麾下的骑士砸碎了每一道房门,搜遍了每一个地窖,他甚至派人钻进下水道。但劳勃仍然无影无踪。镇民们在保护他,把他迅速转移,耍得王军团团转。整个镇子都是叛党的巢穴。他们最终把篡夺者藏进了妓院。躲在女人的裙子下面,这算哪门子国王?搜捕还在进行中,艾德·史塔克和霍斯特·徒利率领叛军杀到。一时间钟声大作,战斗打响,劳勃拿了把剑从窑子里冲出来,几乎将琼恩杀死在镇名起源的老圣堂的石阶上。 此后的岁月,琼恩·克林顿无数次告诉自己不要自责,换成别人也不会做得更好。他麾下的士兵搜过每间屋子和每个角落;他高额悬赏并承诺赦免;他甚至抓了批人质关进鸦笼,发誓若镇民不交出劳勃,就给人质断水断粮。到头来这些都成为无用功。“泰温·兰尼斯特也不会做得更好。”流亡第一年的某个晚上,他向黑心倾吐。 “你这么想就太幼稚了,”米斯·托因回答,“泰温公爵根本不会搜查。他会把全镇烧光,不放过一个居民。无论成人还是孩子,无论在母亲胸口吃奶的婴儿、高贵的骑士还是神圣的修士,无论你是妓女、叛徒,还是肥猪、老鼠,在他眼里都没差别。直到大火熄灭,他才会派人到灰烬中寻找劳勃·拜拉席恩的骨头。待史塔克和徒利联军杀到,他会主动提出赦免这两大家族,对方无可奈何之下也势必会接受条件,夹着尾巴回家。” 他说得对,琼恩·克林顿倚在祖先的城垛上,满腹思量,我渴求击杀劳勃的荣耀,却不愿背负屠夫的骂名。所以劳勃才从我手里溜走,在三叉戟河上害死了雷加。“我辜负了父亲,”他说,“但我决不会辜负儿子。” 克林顿下塔时,部下已己把城里剩下的守卫和居民都赶进院子。罗兰爵士固然已己随詹姆·兰尼斯特北上,但鹫巢堡内仍有许多狮鹫:罗兰的幼弟雷蒙德、妹妹埃琳妮和他脾气火暴的红发私生子罗纳德·风暴。将来若红罗兰企图夺回乃父偷窃的城堡,这些都是有用的人质。克林顿吩咐统统关进西塔,严加看守。听到命令,女孩哭了,而私生男孩张嘴要咬那个押他的长矛兵,“你两个给我停下,”克林顿厉声喝道,“只要红罗兰不干蠢事,你们都会平安。” 城内群众中,只有几个是琼恩·克林顿当领主时的旧人。包括一个独眼的灰发军士,两个洗衣妇,一个在劳勃叛乱时代还是马童的马夫,这些年发胖得厉害的厨子及城堡的铁匠。回国航海途中,格里芬多年来第一次蓄起了胡子,他惊讶地发现长出的胡须基本还是火红色,只间或点缀了几丝斑白。他穿一件红白罩袍,胸前绣了两只争锋相对的狮鹫,模样比当年身为雷加王子密友和伙伴的他更为成熟稳重……然而鹫巢堡的男男女女却漠然看待他。 “你们中有人认得我,”他告诉大家,“其他人很快也会熟悉。我是你们合法的领主,刚从流亡中归来。我的敌人很可能向你们宣传过我去世的消息,但正如你们亲眼所见,那不是真的。你们只需像为我亲戚服务那样为我忠诚地服务,就会平安无恙。” 接下来他让他们一个个上前,依次询问姓名后,再要求对方跪在他面前宣誓效忠。流程进行得很快。守备队剩下的兵——只剩四个,老士官和三个男孩——.t>把剑放在他脚边。没有抗议。没人送命。 当晚在大厅,胜利者用烤肉和现抓的鱼举办盛宴,就着从城堡地窖里取出的浓郁红酒。琼恩·克林顿坐在狮鹫宝座上招待客人,高台上的贵宾包括无家可归的哈利·斯崔克兰、黑巴曲、福兰克林·佛花和那三个被俘的狮鹫族人——这些孩子是他的血亲,他认为自己对他们有责任。谁料那私生子竟说:“我爸爸会回来杀你!”这就够了,他立刻下令将他们统统押回牢房,自己也借机离席。 赛学士哈尔顿并未出席晚宴,琼恩伯爵在学士塔楼里找着了他。哈尔顿面前摊开了许多地图,还堆了一大堆羊皮纸。“你想弄清团里其他人到了哪里?”克林顿问他。 “能弄清就好了,大人。” 共有一万名佣兵从维隆瑟斯镇坐船出海,带着所有的武器、马匹和大象,但目前在维斯特洛现身的还不到一半。他们预定的登陆点是雨林外围这片荒芜的海岸……这里曾是克林顿家族的领地,琼恩了如指掌。 早几年,他根本不敢想象从风怒角发起反攻,因为风暴地众诸侯对拜拉席恩家族和劳勃国王可谓忠贞不贰。但自劳勃及其弟蓝礼死后,一切都已己改变。史坦尼斯过于严酷,缺乏号召力,且远去北方;风暴地诸侯更没道理喜欢兰尼斯特。他琼恩·克林顿在当地倒有不少朋友。老一辈领主应该还认得我,他们的儿子至少也听过我的故事。而每个人都知道雷加,知道雷加的儿子被撞死在冰冷的石墙上。 万幸的是,他坐的船顺利抵达。他迅速建立起一个营地,并在地方领主意识到危险之前集合人马,向内陆进军。黄金团在这次行动表现出超凡的素质,试想若是匆忙间集合封臣骑士和农民兵去打仗,铁定一片混乱,但黄金团是寒铁的后代,纪律早已是团队精神的核心部分。 “明日此时我军应已拿下三座城堡。”克林顿说。他把总兵力四等分,其一袭击鹫巢堡,其二在崔斯坦·河文爵士率领下攻击莫里根家族的鸦巢城,其三由莱斯维尔·培克负责,目标是威尔德家族的家堡雨屋城,最后四分之一的兵力被留在营地保卫登陆点和王子殿下,负责指挥的则是黄金团的瓦兰提斯财务官高利斯·艾多因。鉴于每天都有新船靠岸,克林顿希望留守部队此刻己得到可观的增援。 “我军马匹还是太少。” “而且一头大象都没到,”赛学士提醒他。装载大象的大型平底商船集体失踪,上次见到它们还在里斯,之后的风暴吹散了半支舰队。“马匹可在维斯特洛就地征用,大象就——” “——无关紧要。”会战中,这些巨兽很有价值,但他们目前力量不够,尚不具备野战资格。“这些文书中可有有价值的情报?” “噢,有很多啊,大人。”哈尔顿眉开眼笑。“我发现兰尼斯特非但没撒下同盟网,反倒处处树敌。这些文书展示,兰尼斯特与提利尔的联盟相当脆弱,瑟曦太后和玛格丽王后像两条母狗抢鸡骨头一样争夺着小鬼国王,而两人又均以叛国和淫荡的罪名遭到拘捕。梅斯·提利尔撤了风息堡之围,班师回君临去救女儿,风息堡下只象征性地留了支部队,用于牵制史坦尼斯的守城人马。” 克林顿坐下,“你继续说。” “兰尼斯特依靠波顿家族绥靖北境,在河间地他们依靠佛雷家族,但这两家因为反复无常、行事残忍,已己是声名狼藉。史坦尼斯·拜拉席恩大人依然高举叛旗,而群岛的铁民选出了新王。似乎没人了解谷地的实情,依我看,艾林家族尚无意卷入内战。” “多恩方面呢?”谷地离风暴地很远,多恩就在左近。 “道朗亲王的幼子跟弥赛菈·拜拉席恩有了婚约,纸面上这意味着多恩人也投向了兰尼斯特家族。但事实上他们在骨路驻有一支军队,在亲王隘口驻有另一支,两支军队都按兵不动……” “按兵不动?”克林顿皱起眉头,“目的何在?”没了丹妮莉丝和她的龙,多恩将是他们的主要争取对象。“给阳戟城写信,让道朗·马泰尔知道他外甥不仅活着,还亲自回国来赢回父亲的王座。” “遵命,大人。”赛学士扫了另一份文件一眼,“我们登陆的时机真是再好不过,潜在的盟友比比皆是。” “但我们放弃了龙。”琼恩·克林顿提醒对方,“想要赢得盟友,必须付出更多。” “金钱和领地应该可以满足他们。” “眼下我们两样都没有。用战争中获得的金子和封地来许诺,是可以满足一些人,但你别忘了,斯崔克兰和他的部下想夺回先祖失去的地盘,这意味着最富饶的土地和最好的城堡我都给不出手。” “大人手中有件无价之宝,”赛学士哈尔顿提示,“伊耿王子。利用他与大家族联姻,对我们的事业将是极大的推动。” 给我的阳光王子找个新娘。雷加王子的婚礼琼恩·克林顿至今历历如绘。伊莉亚怎配得上他?她天生体虚多病,怀胎生子更让她羸弱不堪。产下雷妮丝公主后,作母亲的躺了半年,而生伊耿王子几乎要了她的命。事后学士们告诉雷加,不能再让她怀孩子了。 “丹妮莉丝·坦格利安指不定哪天就回归,”克林顿告诉赛学士,“伊耿的首要对象仍是她。” “大人说的是。”哈尔顿道,“退一步,可以考虑用次等奖品来招揽盟友。” “你指什么?” “大人您自己。身为一方诸侯,您至今无妻无室。您身体健全,但除了那些刚被我们推翻的表亲外,您没有继承人。作为一个古老家族的正统传人,您生来拥有坚固的城堡,等我们得胜凯旋,毫无疑问还会赢回祖先富饶辽阔的领地——心存感恩的君主说不定会赐给您更多封地。您业已业己在战场上建立功勋,现在又被任命为伊耿国王的首相,今后您将代表他发号施令,以他之名君临天下。依我拙见,许多野心勃勃的诸侯会很乐意把女儿许配给您。您甚至可以迎娶多恩公主。” 琼恩·克林顿回之以冰冷绵长的瞪视,有时赛学士跟侏儒一样可以让人火冒三丈。“我想不必,”死亡在我手上蔓延。不必教男人知道,女人更不必。他站起身,“赶紧写信给道朗亲王。” “遵命,大人。” 那晚琼恩·克林顿住进了领主的卧室,睡在父亲的床上,头顶是一块灰尘仆仆的红白天鹅绒遮罩。第二天早晨,他被雨声吵醒。一位紧张的男仆轻轻敲了敲门,想知道新老爷喜欢什么样的早餐。 “几颗煮鸡蛋,炸面包和豆子,外加一壶葡萄酒。我要地窖里最劣的葡萄酒。” “最……最劣的葡萄酒,老爷?” “我说过了。” 食物和酒都送来后,他闩上房门,将壶里的酒倒进碗,用来泡手。莱摩儿女士为预防侏儒染上灰磷病,曾用醋为他清洗,还给他洗醋澡;但他人在军中,若每天要壶醋,迟早会暴露。葡萄酒应该也能见效——而且他觉得没必要浪费陈酿。现在他右手除拇指外四根手指的指甲都已变黑,中指上的灰皮肤已己爬过第二指节。我早该砍掉那两根指头,他心想,但如何解释呢?感染灰磷病的消息决不能传出去,人们对它怀有病态的恐惧。他的部下现在可能乐于赴死,也会奋不顾身地保护他,但若知道他患病,只怕眨眼间就会走得精光。我听任侏儒淹死就好了。 当天晚些时候,克林顿穿戴整齐、戴好手套后巡视了一遍城堡,接着派人把无家可归的哈利·斯崔克兰及其他军官找来书房开会。与会者一共九人:克林顿、斯崔克兰、赛学士哈尔顿、黑巴曲、福兰克林·佛花爵士、莫罗·杰恩、本内德·贝雷恩>.99lib.爵士、迪克·科尔和莱蒙·比兹。赛学士有好消息:“马柯·曼达克送信到营地,说瓦兰提斯人把他错送上伊斯蒙岛。他依靠手边近五百名士兵,拿下了绿石堡。” 伊斯蒙岛位于风怒角外海,本非目标。“该死的瓦兰提斯蠢货急于脱身,看到陆地就把我们往上扔,”福兰克林·佛花说,“我他妈敢打赌,现在石阶列岛一半的地儿上都有我们的好小子。” “还有我的大象。”哈利·斯崔克兰悲哀地说,无家可归的哈利最心痛他的大象。 “曼达克没有弓箭手,”莱蒙·比兹道,“绿石堡沦陷沧—陷前有没有放出乌鸦?” “我估计肯定有,”琼恩·克林顿说,“关键在于能送出什么消息?仓促之间,恐怕只能说海盗来袭。”早在自维隆瑟斯镇出发以前,他就对众位队长三令五申,行动初期不准亮出旗帜——既不准打伊耿王子的三头龙王旗和克林顿家族的狮鹫旗,也不准打佣兵团的镀金头骨战旗。必须迷惑兰尼斯特家族,让他们以为这是史坦尼斯·拜拉席恩派出的奇兵,或是石阶列岛的海盗,再或是森林土匪。若君临接到的报告自相矛盾,那对他们最有利,多拖延朝廷一天,就多了一天用于积聚力量和争取同盟。对了,伊斯蒙岛应该有船。“哈尔顿,送信给曼达克,让他留下守备队,将其余部队连同所有的贵族俘虏尽快转移到风怒角。” “遵命,大人。伊斯蒙家族跟南北两个国王都有血缘关系,他们将是很好的人质。” “可以赚到高额赎金。”无家可归的哈利兴奋地说。 “我们还要转移伊耿王子,”琼恩伯爵宣布,“他待在鹫巢堡比待在营地安全。” “我这就派信使。”福兰克林·佛花说,“但我告诉你,那孩子不会满足于在安全的地方干等,他想建功立业。” 我们在那个年龄不都一样?琼恩伯爵思慕地想。 “现在可以亮出他的旗帜了吗?”比兹想弄清楚。 “还不行。姑且让君临方面以为这仅是一个流亡多年的领主不甘心,所以雇了队佣兵回家来硬抢。这是大家都熟悉的剧本。我甚至会给托曼国王写封亲笔信,在信中宣扬自己的权利,恳求对方赦免,并要对方归还属于我的头衔和封地。这封信应该会让他们琢磨一段时间,在这段时间,我们秘密联络风暴地和河湾地的诸多潜在盟友,并跟多恩领取得联系。”最后一项是决定性步骤,地方诸侯可能因为恐惧或贪欲加入他们,但只有多恩领亲王才有与兰尼斯特家族抗衡的实力。“不惜一切代价争取道朗·马泰尔。” “希望不大。”斯崔克兰认为,“这个多恩人杯弓蛇影,连自己的影子都怕。” 你是在形容你自己吗?“道朗亲王确实谨慎小心,在确信我们有能力胜出前,他不会贸然加入。要争取他,就得拿出底气。” “如果培克跟河文都能成功,我们等于控制了大半个风怒角,”斯崔克兰争辩,“数日之内取下四座城堡,这是个很好的开始。但另一方面,本团只有一半官兵上岸,其他人还在途中,马匹和大象更是严重缺乏。我以为为今之计应是就地休整,补充力量,争取一些地方贵族,同时让兰索诺·马尔派出间谍先摸清敌情再说。” 克林顿冷冷地看了团长一眼。这家伙不是黑心、不是寒铁、不是马里斯。只要能让他那双脚不长水泡,他宁可在这里等到七层地狱都结冰!“我们穿越半个世界可不是为了过来等的。抢在君临做出反应前迅猛出击,是上上之策,所以我把目标定为风息堡。它不仅是国内著名的坚城,还是史坦尼斯·拜拉席恩在南方最后的据点。拿下此城,我军进可攻退可守,且不容他人小觑。” 黄金团的队长们互相交换眼神。“风息堡迄今仍属于史坦尼斯,我们下手抢夺,对兰尼斯特没有丝毫损害。”本内德·贝雷恩反对,“何不拉拢史坦尼斯共讨兰尼斯特?” “史坦尼斯是劳勃的弟弟,他们联手叛乱篡夺了坦格利安王朝。”琼恩·克林顿提醒对方。“关键在于,他身处千里之外,身边只有一支可怜的小军队,而跟他取得联系恐怕都要半年时间。他没有拉拢价值。” “风息堡难攻不破,你又怎生奈何它?”莫罗问。 “我有一计。” 无家可归的哈利·斯崔克兰继续反对,“我们还是该等。” “我们现在做准备,”琼恩·克林顿起身,“给大家十天时间,不会更久。第十一天早上,进军风息堡。” 王子四天后赶到,带来一百名骑兵和三头大象。莱摩儿女士跟他一起抵达,她重新换上白色修女袍。当先开路的是罗利·达克菲爵士,雪白披风在他肩头飞扬。 他正直、可靠,克林顿看着达克下马,但不配作御林铁卫。他尽力劝阻王子,不要将白袍赐给达克菲,应把这份荣耀留给武艺更为高强、能为主子的事业增光添彩的战士,或大贵族的小儿子们,以笼络感情。男孩拒绝接受。“达克会不惜性命保护我,”他解释,“对我的御林铁卫,这是唯一标准。你说的那些话弑君者都符合,他武艺高强,又出身豪门。” 至少我劝说他暂时保留了其他六个名额,没在达克之外再多出六只蠢笨鸭子,算是不幸中的万幸。“护送陛下到我的书房,”他下令,“我们马上会谈。” 伊耿·坦格利安王子没有小格里芬听话,将近一小时后,他和达克才到书房。“克林顿大人,”王子宣布,“我喜欢你的城堡。” “你父亲的领地真美,”王子说,海风吹乱他的银发,他那双深紫的眼睛啊,比这小子更深。“这是我的荣幸,陛下,请您就座。罗利爵士,你可以走了。” “不,我要达克留下,”王子说着落座,“我们刚刚跟斯崔克兰和佛花谈过,他们说您打算攻打风息堡。” 琼恩·克林顿勉强按捺住怒气,“无家可归的哈利可有劝说您推迟这次行动?” “是的,他的确说了。”王子道,“但我不答应。哈利就像个老女人,对不对?大人,我完全赞同您的计划,这次行动决不能推迟……但它需要做一个小小的改变:我要亲自带兵上阵。” 第六十二章 祭品(阿莎三) 后党人士在村落的公共草地上搭起火刑架。 或者该叫公共白地?到处是齐膝深的雪,但人们把这里的雪铲走,用斧子、铲子和锄头在冻土上挖洞。呼啸的寒风从西边袭来,裹挟着无数雪花吹过封冻的湖面。 “你不会想看的。”亚莉珊·莫尔蒙说。 “是不想,但我要看。”阿莎·葛雷乔伊是海怪之女,不是见不得丑恶的娇弱闺秀。 这是阴暗、寒冷和饥饿的一天,跟昨天、前天一样。她们在冰上耗了大半天,瑟瑟发抖地守在较小的湖上凿出的两个冰洞旁,用戴连指手套的手笨拙地握着鱼线。不久前还能指望每人钓上一两条鱼,精于此道的狼林人甚至能钓到四五条。但今天除了深入骨髓的寒冷,阿莎一无所获。小亚也好不到哪去。两人钓到鱼已是三天前的事。 母熊又试了一次。“我可不去。” 后党想烧的也不是你。“你不去就不去,我保证不逃跑。我能逃哪儿去?去临冬城?”阿莎大笑,“他们说只有三日骑程。” 六名后党人士正削砍两棵巨大的松树,把它们插入其他六名后党挖出的坑里。阿莎不用问便知道这是火刑架。夜幕就快降临,红神需要祭品。献上血与火的牺牲,后党人士如是说,光之王就会用火眼金睛,融掉歹毒的大雪。 “即便在这黑暗与恐惧之地,光之王也保护着我们。”木桩钉入坑中,高迪·法林爵士对聚集的人群宣讲。 “南方佬的神怎能奈何雪?”阿托斯·菲林特质问,他的黑胡须裹了一层冰。“这是旧神降下的神怒,我们应当平息旧神之怒。” “没错。”大酒桶渥尔道,“红神拉拉罗在这儿屁都不是。你们只会惹怒旧神,他们在岛上看着呢。” 佃农的村落坐落于两湖之间,较大的湖里有好几个林木茂盛的小岛,如同溺死巨人伸出的冰封拳头般支在冰面上。有个岛上生了株扭曲的古老鱼梁木,枝干和周围的积雪一样白。八..天前,阿莎与亚莉珊·莫尔蒙一起走到树下,仔细查看上面狭长的鲜红眼睛和血盆大口。那只是树液,她安慰自己,鱼梁木流着红色树液。她试图这么想,却不能信服——眼见为实,她看到了冻结的血。 “是你们北方佬带来这场雪的。”科里斯·彭尼反驳,“你们和你们那些魔鬼树。拉赫洛将拯救我们。” “拉赫洛会害死我们。”阿托斯·菲林特坚持。 你们两边的神都该死,阿莎·葛雷乔伊心想。 巨人杀手高迪爵士亲自检查两根木桩,推了推以确保牢固。 “甚好,甚好,能用了。克莱顿爵士,带祭品上来。” 克莱顿·宋格爵士是高迪的左膀右臂。或者说干枯的手臂?阿莎不喜欢克莱顿爵士。法林热衷于献祭红神,宋格则是纯粹的残忍。阿莎见过他注视夜火的样子:双唇微张,目光贪婪。他爱的不是神,是火,她断定。她问朱斯丁爵士宋格是否一直如此,朱斯丁爵士扮个鬼脸,“在龙石岛,他爱跟刑讯者赌博,还帮他们审讯犯人——尤其是年轻女犯。” 阿莎毫不吃惊,宋格现在最想烧死的是她。除非暴风雪马上停止。 他们在距临冬城三日骑程的地方停留了十九天。深林堡到临冬城只有一百里格,乌鸦飞上三百里就到。可惜他们不是乌鸦,暴风雪也冷酷无情。阿莎每天早上都抱着见到太阳的希望醒来,迎接她的却始终是漫天大雪。风暴把农舍和帐篷埋在肮脏的雪堆下,很快连长厅都要吞没了。 除开死马和湖里钓的鱼(日益减少),以及猎手们从阴冷死寂的森林里找来的些许猎物,再没吃的。骑士和诸侯享用了大部分马肉,剩给普通士兵的寥寥无几。 他们开始吃死人肉不足为奇。 四个比兹伯利的人分食了已故费尔伯爵一个手下的尸体,他们从腿和臀部割下大块肉,还把前臂叉在火上烤。母熊给她讲这些时,她跟其他人一样觉得恐怖,但并不惊讶。她敢打赌,在这场可怕的行军中,这四个人绝非最早品尝人肉的——只是最早被发现的罢了。 根据国王的判决,这四个比兹伯利的人要为他们的盛宴付出生命代价……后党人士则请求烧死他们来终结暴风雪。阿莎·葛雷乔伊跟红神毫无瓜葛,但她祈祷这场献祭能成功——如若不成,铁定会再来一场,那时克莱顿·宋格爵士就能得偿所愿了。 四个食人者赤身裸体地被克莱顿爵士赶出来,手腕用皮绳绑在身后。他们中最年幼的绊倒在雪地里,痛哭失声。另两个仿若行尸,一路盯着地面。阿莎惊讶地发现他们看起来如此平凡。不是怪物,她发觉,只是普通人。 四人中最年长的曾是个军士,就他还倔强。后党人士用长矛赶他,他骂声不绝。“操你们,操你们的红神。”他骂道,“听见没,法林?巨人杀手?你那欠干的表侄子死得大快人心,高迪。大爷们本该连他也吃,火化时闻着多香啊。老子敢打赌,那兔崽子香嫩可口,油水也多!”一根长矛把柄狠狠打在这人身上,让他跪倒在地,却没能封住他的嘴。他站起来,吐出一口混着碎牙的血继续开骂,“老二最美味,在火上烤个酥脆,就像肥嫩的小香肠。”即便他们用铁链捆住他,他仍喋喋不休,“科里斯·彭尼,你来啊,彭尼算什么姓?你老妈跟路边野汉取的?还有你,宋格,该死的狗杂种,你——” 克莱顿爵士一言不发地欺近,手起刀落割开军士的喉咙,胸口溅了一片血。 男孩哭得更厉害了,每抽噎一声身体都跟着抖。他好瘦痩,阿莎能数清肋骨。“不,”他乞求,“求你了,他死了,已经死了。我们饿极了,求你们了……” “军士最聪明,”阿莎对亚莉珊·莫尔蒙说,“他激宋格杀他。”不知轮到她时,能否故伎重演。 四个祭品背靠背悬绑在两根柱子上,三个活人和一个死人。光之王的信徒在祭品脚下摆好劈开的原木和折断的树枝,淋满灯油。他们动作迅速,因为雪下得大,木柴很快会湿透。 “国王呢?”科里斯·彭尼爵士问。 四天前,一名国王的侍从冻馁而死。死去的男孩名叫拜兰·法林,乃是高迪爵士的亲戚。火葬堆吞噬男孩时,史坦尼斯·拜拉席恩面色铁青地站在一旁观礼,然后又返回瞭望塔,自那以后再没现身……但时不时能看到陛下站在塔顶,被日以继夜燃烧的烽火勾勒出轮廓。他在与红神对话,有人说。他在呼唤梅丽珊卓女士,另一些人传言。不管怎么说,阿莎·葛雷乔伊觉得国王已己是走投无路,亟须帮助了。 “坎特,去告诉国王一切就绪。”高迪爵士命令最近的士兵。 “国王已至。”是里查德·霍普的声音。 里查德爵士在板甲和锁甲外套了件加垫外套,上面绣着三只在灰烬枯骨上盘旋的骷髅飞蛾。史坦尼斯国王走在他身旁,阿尔夫·卡史塔克拄着黑李木手杖蹒跚着跟在他们身后。正是阿尔夫大人八天前发现这四名食人者的。这个北方佬带来一个儿子、三个孙子、四百名枪兵、四十名弓箭手、十二名骑兵、一名学士,还有一笼渡鸦……但携带的给养只够维持自己人。 有人给阿莎解释,卡史塔克并非真正的大人,只是在领主被兰尼斯特释放前继续充当卡霍城代理城主。他身材佝偻扭曲,左肩比右肩高半尺,上面支着骨瘦如柴的脖子,然后是一口黄板牙和斜视的灰眼睛。他头上生着寥寥几根白发,分叉胡须灰白各半,十分纠结。阿莎觉得他的笑容很讨厌,然而若传言属实,夺回临冬城后将把它封给卡史塔克家。因为卡史塔克家是很久很久以前从史塔克家分出去的旁支,阿尔夫大人又在艾德·史塔克辖下诸侯中率先效忠史坦尼斯。 据阿莎所知,卡史塔克信仰北境旧神,和渥尔、诺瑞、菲林特及其他山地氏族相同。她很好奇他来观看火祭是奉国王之命,还是想亲眼见识红神的力量。 一见到史坦尼斯,两名绑在柱上的人便拼命哀求宽恕。国王咬紧牙关安静地听着,然后对高迪·法林说:“开始吧。” 巨人杀手抬起手臂。“光之王,聆听吾等。” “光之王,守护吾等。”后党人士唱诵,“只因长夜漫漫,处处险恶。” 高迪爵士仰望渐暗的天空。“感谢您派来温暖我们的太阳,请您重还天日明光。真主啊,请引导吾等长驱直入,歼灭仇寇。”雪花在他脸上融化。“感谢您派来夜里守护我们的群星,请您驱逐蔽天阴云,令吾等重沐星辰清辉。” “光之王,守护吾等,”后党人士祈祷,“驱逐无情的黑暗。” 科里斯·彭尼爵士手捧火炬踏步上前。他高举火炬在头顶挥舞一圈,火焰熊熊飘展,一名祭品开始嗫泣。 “拉赫洛,”高迪爵士唱道,“吾等献上四位罪人。至纯至诚,供奉真主。涤净黑暗,焚尽罪身。解脱灵魂,光明永享。以其鲜血,奉出牺牲。望得神助,冰雪消融。哀鸣震天,蔚为祭献。神力加护,誓灭仇寇!请接受这份祭品,引导我们去临冬城肃清异教徒!” “光之王,接受祭品。”一百个声音一同叫喊。科里斯爵士点燃第一个柴堆,然后把火炬扔到第二个柴堆底下。青烟缕缕升起,祭品们开始咳嗽。接着第一朵火焰如少女娇羞露头,辗转腾挪,从木柴向人腿雀跃。转瞬间,两根木桩淹没在烈火中。 “他死了。”火焰爬上小腿时,哭泣的男孩尖叫,“我们发现他死了……求求你们……我们饿极……”火焰舔舐卵蛋,等他下体的毛发烧起来,他的哀求化为一阵不知所云的高亢悲鸣。 阿莎·葛雷乔伊觉得胆汁涌上喉咙。在铁群岛,她看过族人的牧师割开奴工的喉咙,抛尸入海,以荣耀淹神。那已经很残忍,这个尤甚。 闭上眼睛,她告诉自己,掩住耳朵,转身离开。你无须旁观。后党人士高唱拉赫洛的赞歌,但祭品的悲鸣盖过了歌词。热浪抽打脸庞,她却浑身颤抖。空中弥漫起烟雾和尸臭,一具木桩上的身躯在烧红的锁链下不住抽搐。 片刻后,尖叫停止。 史坦尼斯国王一言不发地离开,回到孤独的瞭望塔上。他要回到烽火旁,阿莎清楚,向圣火寻求答案。阿尔夫·卡史塔克蹒跚着想跟上,但里查德·霍普爵士挽住他胳膊,带他去长厅。围观人群渐渐散开,回到各自的篝火边,享用能找到的些微食物。 克莱顿·宋格悄悄贴近她,“铁屄喜欢这表演?”他呼吸中有麦酒和洋葱的味道。他有双猪眼睛,阿莎心想。猪眼睛跟他很配,他的盾牌和外套上都画着长翅膀的猪。宋格的脸贴得如此之近,她甚至能数清他鼻子上的黑头,“等你在火刑架上扭动,会有更多人围观。” 他说得没错。狼仔不喜欢她。她是铁民,她必须为族人的罪行负责,为卡林湾、深林堡和托伦方城的陷落负责,为几世纪以来磐石海岸遭受的劫掠负责,为席恩在临冬城的所作所为负责。 “放开我,爵士。”每次宋格跟她说 8bdd." >话,她都恨不得斧子还在手里。阿莎是优秀的手指舞者,不逊群屿的任何男人,十指完好便是明证。我能与他共舞就好了。有些男人脸上缺胡子,克莱顿爵士脸上则缺把斧子。但她没有武器,只能尽力挣脱。这却让克莱顿爵士抓得更紧,戴手套的手指如铁爪嵌入她胳膊。 “夫人要你放开她。”亚莉珊·莫尔蒙开口,“你最好照办,爵士,阿莎夫人不是祭品。” “她会是的,”宋格坚持,“我们容忍这魔鬼崇拜者太久了。”尽管如此,他还是放开了阿莎的胳膊。没人会无谓地激怒母熊。 朱斯丁·马赛适时出现。“国王对他的战?t>利品另有安排,”他挂着惯有的笑容,双颊冻得通红。 “国王?还是你?”宋格嗤之以鼻,“尽管做美梦,马赛,但她肯定会被烧死。她有国王之血。红袍女说,国王之血有力量,能取悦真主。” “拉赫洛会满足于我们刚刚献上的四名祭品。” “四个贱民,简直是打发叫花子。那种人渣不能停住雪,但她能。” 母熊叫道:“要是你烧死她,雪仍在下,怎么办?你还要烧谁?我吗?” 阿莎再也忍不住了,“何不是克莱顿爵士?说不定拉赫洛想要个自己人咧。一位火苗舔过老二时还能高唱赞歌的忠实信徒。” 朱斯丁爵士哈哈大笑。宋格十分不悦。“尽管找乐子,马赛,只要雪一直下,你会知道谁笑到最后。”他瞥了眼挂在木桩上的死尸,对自己笑笑,转身加入高迪爵士和其他后党人士。 “我的斗士。”阿莎赞美朱斯丁·马赛。无论动机如何,他都当之无愧,“谢谢你来解围,爵士。” “你这样在后党中混不下去。”母熊说,“莫非你对红神拉赫洛失去了信心?” “我失去信心的何止于此。”马赛的呼吸在空中凝成白雾,“但我还相信晚餐。一起去么,女士们?” 亚莉珊·莫尔蒙摇摇头,“没胃口。” “我也没有,但最好咽些马肉,不然过不多久铁定后悔。我们从深林堡出发时带有八百匹马,昨晚只剩六十四匹。” 这与阿莎所料相去不远。几乎所有高大战马都已倒下,包括马赛自己的。大部分驮马也死了。即便北方人的矮种马也饿得摇摇晃晃。说到底,大家要马还有什么用?史坦尼斯己不能进军了。日月星辰太久不见,阿莎甚至觉得它们是梦中的东西。“我去吃。” 亚莉珊摇摇头,“我不去。” “那我来看管阿莎夫人。”朱斯丁爵士对她说,“我向您保证,决不许她逃走。” 母熊勉强答应,没理会他言语间的调侃。他们就此分别,亚莉珊回帐篷,阿莎和朱斯丁·马赛去长厅。路没多远,但雪深风也急,而阿莎的脚犹如两个大冰块,每走一步,受伤的脚踝脚踩都刺痛不已。 长厅狭小简陋,却是村里最大的建筑。史坦尼斯住进湖边的石制瞭望塔后,诸侯和军官们便把这据为己有。两名守卫分立门侧,靠在高高的长矛上。其中一人为马赛掀开油腻的门帘,朱斯丁爵士护送阿莎走入厅内让人幸福的温暖中。 大厅两边排放着长凳和搁板桌,足以容纳五十人……但挤下了 两倍于此的人数。泥地中间挖了道火坑,上方天棚开了串烟孔。狼仔们坐在火坑一侧,骑士和南境诸侯占据另一侧。 南方佬像群窝囊废,阿莎心想——个个形容枯槁,有的呈现病态的苍白,有的被风吹得满脸红肿;与之相对,北方佬还算容光焕发,面色红润的大汉留着灌木丛一样的胡子,穿着毛皮和铁甲。他们可能也冷也饿,但矮种马和熊掌让他们在行军中省了力。 阿莎摘下连指毛皮手套,活动手指时痛得抽搐。她半僵的双脚在温暖的厅内逐渐解冻,疼痛也陡然加剧。佃农们逃离前留下大量泥炭,泥炭烧出滚滚浓烟和浓重的泥土味。她把斗篷的雪抖干净,挂在门内一颗钉子上。 朱斯丁爵士在长凳上给两人找到位置,又取来晚餐——麦酒和外焦内生的大块马肉。阿莎喝了口麦酒才吃马肉。分到的肉块比上次小,但香气仍诱得她肚子咕咕作响。“谢谢您,爵士,”鲜血和油脂顺着她下巴流淌。 “叫我朱斯丁。”马赛用匕首把肉切成小块,叉起一块。 桌藏书网子下首,威尔·福克斯伍正朝周围人吹嘘史坦尼斯会在三天后进军临冬城——他是从照料国王马匹的马夫嘴里听说的。“陛下在圣火里看到了胜利,”福克斯伍说,“一场无论在领主的城堡还是农夫的小屋都会传唱千年的胜利。” 朱斯丁·马赛从马肉上抬起头,“昨夜冻损达到八十人,”他从齿间拽出一块软骨,弹给最近的狗,“继续行军就等着成百成百地死人吧。” “继续逗留,会成千成千地死人。”亨佛利·克莱夫顿爵士说,“要我说,不前进就是死路一条。” “前进才会死。况且就算到达临冬城,能怎样?我们怎么夺取它?半数人虚弱得迈不开步,你指望他们去攀登城墙?建攻城塔?” “我们应该留在这儿,直到天气放晴。”蒙德·威尔德爵士说,他是位干尸般的老骑士,看起来行将就木。阿莎听到士兵们打赌下一个倒下的著名骑士或诸侯是谁,蒙德爵士是大热门。不晓得他们在我身上下了多少子儿咧?阿莎心想,或许还有时间加注。 “这儿至少有安身之所,”威尔德坚持,“而且湖里有鱼。” “僧多粥少。”比兹伯利伯爵阴沉地说。他有理由阴沉,刚才高迪爵士烧死的是他的人,而且这座大厅里就有人说比兹伯利明知手下所为,甚至分了一杯羹。 “没错,”奈德·树木嘟囔。他是深林堡派来的向导之一,人称没鼻子奈德——上上个冬天,冻疮夺去了他的鼻尖——对狼林的了解世上无人能及,即便国王麾下最傲慢的诸侯,也懂得在他说话时闭嘴倾听。“我了解那些湖,你们几百号人像蛆虫占领尸体一样在上头打洞,他妈的没沉下去是奇迹。从岛上看,湖面跟老鼠啃过的奶酪差不多。”他摇摇头,“湖里没鱼,你们钓光了。” “这更说明应该进军。”亨佛利·克莱夫顿坚持,“若命中注定难逃一死,不如持剑而死。” 这话题昨晚争论过,前晚也争论过。前进会死,留守会死,撤退也会死。 “想死请自便,亨佛利。”朱斯丁·马赛说,“我咧,我还想看到下一个春天。” “有人会称之为懦夫思想。”比兹伯利伯爵斥道。 “懦夫总也好过吃人肉的。” 比兹伯利的脸被愤怒扭曲,“你——” “打仗就得死人,朱斯丁。”里查德·霍普爵士站在厅门口,黑发被融雪打湿,“跟我们一同进军的,可以分享从波顿和他野种那里夺取的战利品,以及不朽的荣耀;虚弱得无力前进的只能先自谋生路。不过我保证,夺回临冬城后,会送食物回来。” “你们夺不回临冬城!” “此话怎讲?我们当然能做到。”高桌上有人咯咯笑道,那是阿尔夫·卡史塔克、其子阿梭尔及三个孙子坐的地方。阿尔夫撑着身子站起来,活像一只暂时飞离猎物的秃鹫,他用一只布满老人斑的手扶着儿子的肩膀,“为了奈德和他女儿,我们一定能夺回临冬城,嗯,还为了被残忍谋害的少狼主。如蒙各位不弃,我和我的人愿自告奋勇当先带路。我跟我们的好国王提了许多次,进军吧,我说,只需您一声令下,不出半月,我们都能用佛雷和波顿的鲜血来洗澡!” 许多人跺脚呼应,还用拳头敲桌板。阿莎发现这么做的几乎都是北方人,而在火坑另一边,南方诸侯安静地坐在长凳上。 朱斯丁·马赛等喧闹慢慢平息,方才开口:“勇气可嘉,卡史塔克大人,但仅凭勇气奈何不了临冬城的深垒高墙。您打算怎么夺回城堡?靠祈祷?扔雪球?” 阿尔夫大人的一个孙子回答:“我们砍下树木,做成撞锤撞开城门。” “然后去送死。” 另一个孙子高声插话:“我们会造云梯,攀上城墙。” “还是去送死。” 阿尔夫大人的小儿子阿梭尔·卡史塔克站起来:“我们会造攻城塔。” “送死、送死,还是送死。”朱斯丁爵士翻个白眼,“诸神在上,卡史塔克都是疯子么?” “诸神?”里查德·霍普说,“你失言了,朱斯丁。只有一个真主,在这里不准提那些恶魔。现在光之王才能拯救我们,不是么?”他把手放到剑柄上以壮声势,目光则一刻没离开朱斯丁·马赛。 朱斯丁爵士在他的注视下妥协。“光之王,没错,我对他的信仰和你一样坚定,里查德,你是知道的。” “我质疑的是你的勇气,朱斯丁,并非你的信仰。自深林堡出发后,丧气话你一路说不停,我真怀疑你到底是哪边的人。” 马赛的脖子刷的一下红了,“我才不会在这儿任你侮辱。”他使劲从墙上拽下湿斗篷,力道之大,阿莎听到撕裂声。他径直走过霍普,大步出门。一阵冷风穿堂而过,吹起火坑里的灰烬,让火焰明亮了些。 如此脆弱,阿莎心想,我的板油斗士。但若后党加害她,朱斯丁爵士是少数会站出来反对的人。因而她也起身,披上斗篷,追随他踏入暴风雪。 阿莎没走出十码就迷路了。她能看到瞭望塔顶燃烧的烽火——一片漂浮在空中、暗淡的橙色光晕——但村落消失了。她独立于寂静的白雪世界,在齐膝深的雪堆中跋涉。“朱斯丁?”她喊道。无人回应。左方传来一声马嘶。那可怜的家伙听起来很害怕,或许它知道自己将成为明天的晚餐。阿莎紧了紧斗篷。 她不知不觉间踉跄着回到村落的公共草地。松树桩还立在那里,烧得焦黑,但未焚毁。缠绕死者的铁链已然冷却,但仍紧缚着尸体,将其死死锁定。一只乌鸦停在尸体上,撕扯挂在焦黑头骨上烤焦的肉。大雪盖住了刑架底部的灰烬,并己没过死者的脚踝。旧神想埋葬他们,阿莎心想,旧神看不下去了。 “好好瞧瞧,骚屄。”克莱顿·宋格低沉的声音在身后响起。 “烤熟后的你也一样漂亮。告诉我,乌贼会尖叫吗?” 祖先们的神啊,若你能在波涛下的流水宫殿听到我的祷告,请赐我一把小飞斧。淹神并无回应。他甚少回应。天南地北的神都这样。“你看到朱斯丁爵士没?” “那个屁颠屁颠的白痴?你找他干吗,骚屄?你想要的话,我比马赛男?人强多了。” 又叫我屄?真奇怪,宋格这种人总会用女人身上他们唯一看重的部分来侮辱女人。而且宋格比中里德尔更糟。他说出这个词时,想要的就是这个。“你的国王会阉割强奸犯。”她提醒他。 克莱顿爵士失声大笑,“国王快被火晃瞎了。不过别怕,骚屄,我不会操你。操你之后得宰了你,而我更想看你被烧死。” 那匹马又在叫。“你听到了?” “什么?” “一匹马。不,一群马。不止一匹。”她转头倾听。大雪对声音有奇特的影响,很难分清从哪个方向传来。 “这是乌贼的把戏吗?我没听到——”宋格皱眉,“见鬼。骑兵。”他带毛皮皮革手套的手笨拙地摸索剑带,花了番工夫才从鞘中抽出长剑。 说时迟那时快,骑兵已冲到他们面前。 这支幽灵分队从风暴中现身,都是矮马上的高个,厚厚的毛皮让他们更显魁伟。他们腰悬长剑,剑与鞘碰撞,奏出微弱的钢铁之歌。阿莎看到一人的马鞍上挂着战斧,另一人背着战锤。他们还背着盾牌,但盾面为冰雪覆盖,难以辨认纹章。尽管穿着层层羊毛、毛皮和熟皮革,阿莎还是觉得如坠冰窟。战号,她心想,我需要战号来唤醒营地。 “跑啊,你这蠢屄!”克莱顿爵士大喊,“快去通知国王。波顿大人杀来了!”宋格或许是个衣冠禽兽,但从不缺乏勇气。只见他握着剑,大步穿过雪地,挡在骑兵和国王的瞭望塔之间。瞭望塔上闪耀的烽火犹如某位陌生神明的橙色眼睛。“来者何人?站住!站住!” 为首的骑兵在他身前勒马,后面大概有二十人。阿莎没空计算,或许风暴中还隐藏着几百人,正在奋力前进。甚或卢斯·波顿倾巢而出,借着黑暗和暴风雪的掩护,发起总攻。只是这些人…… 作为斥候太多,作为前锋又太少。其中有两人全身黑衣。是守夜人,她陡然意识到。“你们是谁?”她喊道。 “是朋友。”一个似曾相识的声音回答,“我们先去临冬城,却只发现鸦食安柏在那里击鼓吹号。我们花了不少工夫才找到你们。”领头的骑兵跳下马鞍,掀开兜帽,鞠了一躬。由于他胡子太厚,又裹了厚厚一层冰,阿莎起初竟没认出他。随后她想起了,“特里斯?”她奇道。 “小姐。”特里斯蒂芬·波特利单膝跪下。“少女也来了。还有罗衮、乌鸦嘴、手指、白嘴鸦……我们六个能骑马的人。科洛姆伤重去世。” “怎么回事?”克莱顿·宋格爵士质问,“你是她的人?你怎么从深林堡地牢跑出来的?” 特里斯起身,扫掉膝上的雪。“希贝娜·葛洛佛夫人以国王的名义接受一大笔赎金后释放了我们。” “赎金?谁会为海里的烂货出钱?” “我会,爵士先生。”一位异乡口音的人策马上前。他高挑精瘦,两腿极长,让人奇怪怎么没拖到地上。“我亟须利索的护卫护我面见国王,希贝娜夫人也亟须减少几张吃饭的嘴。”围巾遮住了高个子的脸,但他头戴某种柔软织品织成的塔形无边帽,犹如三个滚筒叠放,阿莎上次航到泰洛西以后,没见过比这更古怪的装扮,“听闻史坦尼斯国王在此,我有十万火急的事务要立刻觐见陛下。” “七层地狱,你他妈又是谁?” 高个子优雅地滑下矮种马,摘掉奇异的帽子,鞠了一躬。“在下泰楚·奈斯托斯,布拉佛斯铁金库的谦卑仆人。” 从黑暗中冲出的骑兵居然是布拉佛斯银行家,这是阿莎·葛雷乔伊生平所见最不可思议的事,荒诞离奇得令她笑出声。“史坦尼斯国王住在瞭望塔里,相信克莱顿爵士很乐意帮您引荐。” “那太好了,时不我待啊。”银行家用精明的黑眼睛打量她, “若我没认错,您就是葛雷乔伊家族的阿莎夫人。” “嗯,我是葛雷乔伊家族的阿莎,是不是夫人另说。” 布拉佛斯人微笑,“我们给您带了份礼物。”他示意身后的人,“我们本希望在临冬城找到国王,可惜,风暴吞没了城堡。在城墙下,我们见到带着一队毛头小子等候国王的莫尔斯·安柏。他给我们这个。” 一个女孩和一个老头,眼看两人被粗鲁地丢在面前的雪地,阿莎心想。女孩裹着毛皮,却打颤得厉害,若非饱受惊吓,她原算得上标致,只鼻尖生有黑色冻疮。至于那老头……简直称不上是人,阿莎觉得稻草人都比他胖。他的脸皮包骨头,头发灰白污秽。他浑身恶臭。阿莎只看了一眼就想吐。 他抬眼看她,“姐姐,瞧,这回我认出你了。” 阿莎的心跳空了一拍。“席恩?” 他的唇向后咧开,似乎想微笑。她发现他只剩半口牙,剩下的牙也有一半破损碎裂。“席恩,”他重复,“我是席恩。你必须记住自己的名字。” 第六十三章 维克塔利昂(二) 黑海,银月,铁舰队捕猎。 他们在雪松岛和阿斯塔波海岸陡峭山丘间的狭窄水道里捕捉到她,正如黑袍僧马奇罗预见的那样。“是艘吉斯卡利船,”伟维水·派克从鸦巢上向下喊。维克塔利昂·葛雷乔伊在船楼上看着那船的风帆越变越大,很快,他辨认出她起落拍打的船桨和月光下长长的白色尾迹,犹如黑海上长长的伤口。 她算不上真正的战舰,维克塔利昂意识到,只是一艘贸易划桨船。好在她块头够大,作为战利品还不错。他发出信号,让船长们开始追逐,准备登上来船,将其俘获。 此时对方船长察觉到危险,赶紧调头向西,朝雪松岛冲去,也许是想躲进某个隐蔽的峡湾,或引诱追逐者撞上岛屿东北岸的尖锐礁石。可惜他的船装货太多,铁民又是顺风。悲伤号和无敌铁种号堵住去路,快捷的雀鹰号和灵活的手指舞号从后包抄。到这步田地,吉斯卡利船长仍不肯降旗投降。等哀悼号从旁掩袭,一头撞进对方左舷,粉碎了若干船桨时,这两艘纠缠的船已非常接近吉扎城的闹鬼废墟。初曙的阳光下,船员们清晰地听到猴子在城中无数残破的金字塔上哇哇乱叫。 这艘被捕获的划桨船名叫吉利卡利黎明号,她的船长被铁链锁拿到维克塔利昂面前。船是从新吉斯赶往弥林贸易的,经停渊凯,正在回航途中。船长不会说人话,只会一种用喉音发出的吉斯卡利语,充斥着咆哮和嘶声,简直是维克塔利昂·葛雷乔伊这辈子听过最丑陋的语言。马奇罗把船长的话翻译成维斯特洛通用语:弥林之战大获全胜,龙女王殒命,一个名叫西茨达克的吉斯卡利人成了那座城市的新统治者。 维克塔利昂拔掉了船长撒谎的舌头。马奇罗已向他保证,丹妮莉丝·坦格利安没死,红神拉赫洛在圣火中展现了她的脸庞。司令不能容忍谎言,所以他把吉斯卡利船长手脚捆住,丢进大海,作为给淹神的献祭。“会轮到你的红神,”他允诺马奇罗,“但海洋是淹神的领域。” “除了拉赫洛和凡人不可道也的远古异神,其他神都不存在。”这个会法术的和尚穿着浅黑袍子,袍子的领口、袖口和下摆绣有金线。无敌铁种号上没有红布,但也不能放任马奇罗穿着田鼠把他捞上来时那身盐溃的破布来回走动,所以维克塔利昂命汤姆·泰德伍德用现有材料为和尚缝身新袍子,为此他甚至捐出了几件自己的上衣。这些衣服都是黑色和金色的——葛雷乔伊家族的纹章是黑底上的金色海怪,船上的旗帜和风帆也是这个颜色。说到底,红袍僧的绯红或深红色袍子原本容易招致反感,维克塔利昂认为让他换上葛雷乔伊家的服色更能让铁民接受。 这个希望落了空。全身黑衣的和尚,搭配脸上的红橙火焰刺青,更显邪气。船员们在甲板上躲着他,朝他的影子吐口水,连将他从海里捞上来的田鼠,也开始规劝维克塔利昂将这名红袍僧献给淹神。 但马奇罗了解这片陌生的海域,铁种们对此则一无所知;他甚至知道龙族的秘密。鸦眼可以驯养巫师,我有何不可?·他的黑袍巫师比攸伦手下那三个加起来还强大,那三个就算放进一口锅、煮成一团也比不上马奇罗。这些话湿发伊伦也许不赞成,但伊伦和他的说教远在天边海外。 维克塔利昂那只烧过的手掌紧握成拳,“吉利卡利黎明不是铁舰队的船该有的名号,为了你,巫师,我将她更名为红神之怒号。” 他的巫师低下头,“就照司令的意思。”铁舰队又恢复到五十四艘船的规模。 次日突发飓风,这阵风马奇罗也预见到了。雨停后,清点舰只,少了三艘。维克塔利昂无从得知她们是沉没、是搁浅,还是仅仅被吹离航线。“他们知道目的地,”他告诉部下,“只要船浮得起来,终究能会合。”铁舰队司令没时间收容掉队的船了,他必须立刻把他的新娘从重重包围中解救出来。世上最美丽的女人急需我的斧头。 再说,马奇罗向他担保,三艘船都没丢。这个会法术的和尚每晚都会在无敌铁种号的船楼上燃起火焰,并在火焰周围游走,吟唱祷告。火光映在黑肤上,犹如抛光玛瑙,有时,维克塔利昂发誓能看见和尚脸上的火焰刺青也在舞蹈。它们扭动纠结,彼此融贯,随着和尚头颅的移动而变换颜色。“这黑和尚在召唤恶魔啊!”有个桨手到处宣传。维克塔利昂把那桨手抓来,从肩膀到屁股鞭打得血肉模糊。 马奇罗告诉他:“在一座名为雅洛斯的岛屿边上,迷失的羔羊将重回群落,”司令严肃地回答:“和尚,最好这是真的,否则你是下一个挨鞭子的人。” 阿斯塔波西北的海面又绿又蓝,阳光从蔚蓝的晴空灼热地照射下来。铁舰队在这里逮到第二份战利品。 密尔平底船鸽子号经停新吉斯前往渊凯,装了一船地毯、绿色甜葡萄酒和密尔蕾丝。船长拥有一根密尔眼镜管,能让遥远的事物变得清晰——~~管子两头是玻璃透镜,中间由一连串青铜管对接而成,这些青铜管巧妙镶嵌在一起,收起来只有匕首那么长。维克塔利昂把这根管子占为己有,把船改名百舌鸟号,他还留下了船员,因为他们都是经验丰富的密尔自由民水手,既非奴隶也非奴隶贩子,可以换取高额赎金。鸽子号自密尔来,所以没有弥林城或丹妮莉丝的新消息,只说多斯拉克骑兵在洛恩河沿岸出现,黄金团也启程出发。这些维克塔利昂早知道了。 “你看见了什么?”当晚司令问他的黑袍和尚,马奇罗正在夜火前观望。“明天等待我们的是什么?又一场暴雨?”他似乎闻到了雨的味道。 “灰色的天和劲风,”马奇罗说,“但没有雨。老虎在后面追赶,前方有您的龙。” 我的龙。维克塔利昂喜欢这说法。“告诉我一些我不知道的事,和尚。” “司令有令,自当遵从。”马奇罗道。船员们开始称他为“黑焰”,史蒂法·斯塔梅尔带的头,因为他发不准“马奇罗”这个音。不管叫什么,反正这和尚有法力是真。“海岸线自西向东延伸,”他告诉维克塔利昂,“等它向北折去,您又可抓到两艘船。两艘多腿的快船。” 果真如此。他们捕捉到两艘线条流畅狭长的快速划桨船。跛子拉弗首先发现她们,但苦痛号和无望号根本追不上,所以维克塔利昂派出铁翼号、雀鹰号和海怪之吻号——他麾下最快的三艘船去追。追逐持续了大半天,最终经过短暂而血腥的接舷战,两艘划桨船均被夺取。维克塔利昂发现她们空舱行驶,此行是去新吉斯装载补给和武器,以供应弥林城下的吉斯卡利军团……并装来新的军团士兵,填补死在城下的人。“战死的?”维克塔利昂问。船员们否认,说是城下爆发了血瘟,他们称其为“苍白母马”。两艘船的船长还撒了跟吉斯卡利黎明号的船长同样的谎,声称丹妮莉丝·坦格利安死了。 “如果你在地狱里找到她,替我吻她。”维克塔利昂说完便叫人拿来斧子,当场让两人人头落地。他把船员也杀个精光,只留那些被锁链绑在船桨上的奴隶。他亲手打碎锁链,给他们自由,告诉他们将有幸为铁舰队划船。他说这是铁群岛上每个男孩梦想的荣誉。“龙女王解放奴隶,我也一样。”他宣布。 这两条船他命名为幽灵号和鬼影号。“因为她们死而复生,与渊凯人为敌。”当晚他占有深色皮肤的女人后,向她吐露。他们现在更亲密了,一天比一天亲密。“我们会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突袭渊凯人,”他捏着女人的奶子说。不知淹神对弟弟伊伦说话时,弟弟是否跟他感同身受。他几乎能听到神灵的声音从海底涌来。你出色地侍奉了我,司令,浪涛似乎在说,我正是为此才造就了你。 但他还要满足红神,也即马奇罗的火神。被和尚治愈的那条胳膊极其难看,从手肘到指尖处处缝隙,露出底下的肉。有时维克塔利昂握拢手臂,皮肤还会开裂冒烟。不过这条胳膊比从前强壮许多。“我是两个神的造物,”他告诉深色皮肤的女人,“没有人能同时对抗两个神。”说完他把女人翻过来,又干了一次。 当雅洛斯岛的峭壁出现在左舷前方,他发现那三艘不见的船果如马奇罗所说,正在那里等他。维克塔利昂给了和尚一个金项圈作奖励。 现在他必须选择:是冒险直穿海峡,还是命铁舰队绕过这座岛?仙女岛的惨败仍困扰着铁舰队司令。当时史坦尼斯·拜拉席恩的舰队从南北两面同时进攻,把铁舰队堵截在岛屿和大陆之间的水道里,让维克塔利昂遭遇了空前惨败。但绕过雅洛斯岛会花去几天宝贵的时间。离渊凯这么近,海峡中可能有很多船,不过接近弥林之前应该不会遭遇战舰。 鸦眼会怎么选择呢?他沉思了一会儿,然后向各船发出信号: “我们走海峡。” 雅洛斯岛消失于船尾前,他们又逮到三份战利品。田鼠的悲伤号捕获了一艘大肚子三桅帆船,曼佛利·梅林的风筝号捕获了一艘贸易划桨船。这两艘船的货舱里各种商品琳琅满目,从葡萄酒、丝绸、香料、名贵木材到稀有的香水,应有尽有,而船只本身更可利用。当天晚些时候,七颗头骨号和奴工之灾号抓住了一艘双桅纵帆渔船。她又小又慢又脏,几乎不值得费力夺取,维克塔利昂听说合两船之力才好不容易镇住渔民时,很不高兴。然而从这些渔民嘴里他得知黑龙回归的消息。“银女王走了,”渔船船长告诉他,“她骑龙飞到多斯拉克海里。” “多斯拉克海在哪儿?”他质问对方,“我会率铁舰队航向那个海,乘风破浪也要把女王找到。” 渔民哈哈大笑,“我倒真想看看你破什么浪。多斯拉克海是大草原,傻瓜。” 他不该说最后那个词。维克塔利昂当即用那只烧焦的手掐住他咽喉,将他整个儿提到空中,“砰”的一声撞到桅杆上。接着司令用力箍紧,指头掐进渊凯人的脖子,直到对方的脸色变得像他的手指那么黑。渔民踢腿挣扎了一阵,徒劳无益地试图撬开司令的铁掌。“说我维克塔利昂·葛雷乔伊是傻瓜,找死!”说完他松开手,绵软的尸体“扑通”一声瘫倒在甲板上。伟维水·派克和汤姆·泰德伍德将尸体丢下栏杆,作为给淹神的又一份祭品。 “您的淹神不过是个恶魔,”事后黑袍僧马奇罗告诫他,“他是名姓凡人不能道也的黑暗异神的奴仆。” “管住你的嘴,和尚。”维克塔利昂警告他。“这条船上有很多虔诚的人,这番胡话若教他们听见,你的舌头就保不住了。我发誓,你的红神会得到应得的献祭。我言出如铁,你问谁都知道。” 黑袍僧低下头。“我不必多问,光之王向我展示过您的品格。司令大人,每晚我都在夜火中见证前方等待您的荣耀。” 那天晚上,维克塔利昂·葛雷乔伊向深色皮肤的女人承认,这番话让他兴奋得有些飘飘然。“我大哥巴隆是个伟人,”他说,“但我能达到他没能达到的目标:让铁群岛重获自由、回归古道。这点连达衮都做不到。”达衮·葛雷乔伊坐上海石之位已是近百年前的往事,铁民至今仍对他的劫掠和战斗故事津津乐道。在达衮的时代,铁王座上坐着一位羸弱的国君,他湿黏黏的眼睛只顾盯向狭海对岸,只顾防备那些策划叛乱的私生亲戚和流亡者们。所以派克岛的达衮大王横行无忌,将整个落日之海变成铁民的领域。“他深入狮穴扯下狮子的胡须,又把冰原狼的尾巴打了结,但即便是他,也终究不是巨龙家族的对手。我却要让龙女王做我老婆,让她分享我的床铺,为我生下许多强壮儿子。” 那晚,铁舰队船只总数达到了六十艘。 雅洛斯岛以北,各式奇异的风帆频繁出现。舰队现下离渊凯不远,而在那座黄砖之城和弥林城之间的海岸线上,商船和补给船络绎不绝。为避开它们,维克塔利昂令铁舰队再次深入远海,离开陆地的视野范围。即便如此,他们还是能撞见其他船只。“不得放一艘船跑掉,以防敌人得到警报。”铁舰队司令晓谕各船,大家忠实执行。 某天早上,海绿天灰,悲伤号、铁婊子和维克塔利昂自己的无敌铁种号在黄砖之城正北藏书网海域逮住了一艘自渊凯驶出的奴隶划桨船。船的货舱里装了二十名扑过香粉的男孩和八十名女孩,他们即将被卖到里斯的青楼。这艘船没想到会在自家水域遇劫,所以基本未做反抗就落入铁民手中。她名为“甘心处女号”。 维克塔利昂把奴隶贩子尽数处决,再派人到甲板下解开桨手们的锁链。“你们将为我划船。表现优异者,重重有赏。”他把女孩分给船长们。“里斯人会让你们做妓女,”他告诉她们,“是我们拯救了你们。现在你们只需服侍一个男人而不用被很多人占有,能取悦船长的将有幸成为盐妾。”扑过香粉的男孩他用锁链拴住统统丢进大海,清理了这批违反伦常的怪物,船的味道终于正常了。 维克塔利昂为自己挑选了七名最美貌的女子:一人金红头发,乳头上有几点雀斑;另一人全身剃光;第三人棕发..棕眼,害羞得像只老鼠;第四个有他毕生所见最大的奶子;第五个是小家伙,有黑直发、金色皮肤及琥珀色眼睛;第六个的皮肤白如牛奶,乳头和下体都穿了金环;第七个黑如乌贼墨汁。渊凯奴隶贩子把她们训练得个个精通七种春啼之术,但维克塔利昂不是为这个才要她们。深色皮肤的女人已能满足他一切欲望,直至他到达弥林迎娶龙女王。太阳就在前方,无须留恋蜡烛。 他把船更名为奴隶贩子之嚎号。加上她,铁舰队船只总数达到六十一艘。“每艘船的加入都让我们变强,”维克塔利昂对铁民们说,“但从今往后,将迎来真正的考验。明后天,我们就可能遭遇战舰。我们正进入弥林水域,敌舰队在前方等候。我们不仅要对付三大奴隶城邦的舰只,还要料理脱罗斯、埃利亚和新吉斯派来的船,甚至会有魁尔斯战船。”他小心翼翼地避免提及古瓦兰提斯派出的绿色划桨战舰,在他讲话的当口,那些船无疑正在悲痛海湾中兼程北上。“奴隶贩子软弱无能,你们已经看见他们是如何仓皇逃窜,听见他们是如何在我们的刀剑下尖叫的了。你们每个人能当他们二十个,只因你们是铁民!看见奴隶贩子的风帆时,记住这点!不用心慈手软,也不要以为对方会手下留情。我们是天生的铁种,又有双神的眷顾,出手务必果断!我们将捕获他们的船只,粉碎他们的希望,把他们的海湾变成一片血海。” 铁民们齐声呐喊呼应。司令严肃地点头回应,然后把自己挑选的七名女子统统叫上甲板。这些都是甘心处女号上的极品。他依次吻过每个人的脸,向她们描绘了等待她们的荣耀——尽管没有哪个女人听得懂她的话——然后把她们装上那艘捕获的双桅渔船,斩断缆绳,点上了火。 “这一份纯洁美丽的祭品,我们同时奉献给两个神。”铁舰队划过燃烧的渔船时,它的司令宣布,“让她们在光芒中重生,并洗清凡间的欲望;让她们去往淹神的流水宫殿,在那里欢宴、舞蹈、欢笑,直到大海干涸之日。” 到最后,浓烟滚滚的渔船被大海吞噬之前,维克塔利昂·葛雷乔伊认定那七位可人儿的哭喊已己化为甜美的颂歌。随之而来的是鼓满船帆的劲风,引领他们一路向北、向东、再向北疾行,直捣弥林那些彩砖金字塔。歌声为我插上翅膀,丹妮莉丝,我来了,铁舰队司令心想。 当晚,他首次取出鸦眼在伟大的瓦雷利亚的烟火废墟中找到的龙之号角。那只扭曲的号角从头到尾足有六尺长,黑光闪烁,布满红金和瓦雷利亚黑钢的条纹。攸伦的地狱号角。维克塔利昂伸手抚摸,号角跟深色皮肤的女人的大腿一样温暖光滑。它也是闪亮的,亮得足以让他从号角深处看到自己的扭曲倒影。包裹号角的条纹上铭刻着奇异的远古魔符。“瓦雷利亚符文。”马奇罗识别。 这个维克塔利昂知道,“写了些什么?” “符文很长。”黑袍僧指着一道黄金条纹道,“此号名为‘缚龙者’。您听过它的声音吗?” “听过一次。”哥哥手下的混血蛮子在老威克岛选王会现场吹响了这支地狱号角。吹号人是个魁伟的光头怪物,满是肌肉的粗胳膊上戴了由黄金、翡翠和黑玉制成的臂环,胸膛文刺着巨大的禽鸟。“它的声音……声音好像能让人燃烧。我的骨头仿佛着了火,正从内而外地烧尽血肉。符文一开始变得火红,而后又发出刺眼白光,难以直视。那声音似乎永无休止,就像一阵漫长的尖叫。不,那是一千个嗓子发出的尖叫,汇成一片。” “吹号人下场如何?” “死了。吹完之后,他嘴边全是血泡,胸前的飞鸟也在泣血。”司令用拳头捶胸口。“那只鸟就在这儿,每根羽毛都在滴血。我听说那人的内脏全烧化了,这可能有点夸张。” “一点儿也不夸张。”马奇罗转动地狱号角,仔细检视第二道黄金条纹上铭刻的古怪符文。“这里说的是‘欲吹此号,殒命为道。” 维克塔利昂苦涩地回味着哥哥的不义。攸伦的礼物中必然带有毒药。“鸦眼说这支号角能让巨龙服从他的召唤。如果代价是死,它对我还有什么价值?” “您的兄长并没有亲自吹响号角,您也不必。”马奇罗指着一道瓦雷利亚钢条纹说。“看这里:‘血换火、火换血’。谁吹响地狱号角并不重要,因为龙服从的将是号角的主人。也就是说,您必须成为号角的主人。以鲜血为代价。” 第六十四章 丑女孩(艾莉亚二) 那晚,十一位千面之神的仆人聚在神庙,是她见过人数最多的一次。领主和胖子从前门进,其他人通过隧道和密道悄悄来。他们穿着黑白长袍,就座后都拉下兜帽,露出当天选择的面孔。他们的高背椅和头顶神庙的大门一样,由黑檀木和鱼梁木雕刻而成。黑檀木座椅后背有鱼梁木雕的脸,鱼梁木座椅后背有黑檀木雕的脸。 一位侍僧端着一壶暗红葡萄酒站在房间远端,她则端了一壶水。哪位仆人想喝东西,会抬起视线,或弯弯手指,两人之一或两人一起便前去满上杯子。不过他们大部分时间默默等待,等待着也许永远不会到来的示意。我是石头刻成,她提醒自己,我是一尊雕塑,如同站在英雄运河旁的海王们。水壶很沉,但她的胳膊已变得强壮。 牧师用布拉佛斯语交谈,只中间有几分钟三个人用高等瓦雷利亚语激烈辩论。女孩能听懂大部分词汇,但他们说得很轻,不是总听得真切。“我知道这个名字,”她听到一名面带病容的牧师说。“我也知道这个名字。”她为胖子倒酒时,胖子重复。美男子则说:“我给他送去恩赐,我不知道这个名字。”之后斜眼也说起恩赐,却是关于其他人。 经过三小时畅饮与交谈,牧师们纷纷离开……除了慈祥的人、流浪儿和那个面带病容的人。他脸上布满脓疮,头发掉光,一只鼻孔流血,眼角带有血痂。“我们的兄弟有话和你说,孩子,”慈祥的人告诉她,“想坐就坐吧。”她坐在雕刻黑檀木脸孔的鱼梁木椅子上。脓疮吓不到她。她在黑白之院待了这么久,才不会惧怕一张假脸。 “你是谁?”只剩他俩时,病脸人问她。 “无名之辈。” “不。你是史塔克家族的艾莉亚,你会咬紧嘴唇,你撒不了谎。” “那是以前的事。” “你为何在此,骗子?” “为了侍奉。为了学习。为了变脸。” “变脸先变心,千面之神的恩赐并非儿戏。你曾为一己之私和一时性起而杀人,你否认吗?” 她咬紧嘴唇,“我——” 他扇了她一巴掌。 这巴掌打得她脸颊刺痛,但她知道是自作自受。“谢谢。”多打几巴掌或能让她改掉咬嘴唇的习惯。艾莉亚会那么做,夜狼不会。“我否认。” “你撒谎。我能从你眼里看到真相。你有奔狼的嗜血眼睛。” 格雷果爵士,她忍不住想,邓森、甜嘴拉夫、伊林爵士、马林爵士、瑟曦太后。开口就得撒谎,而他一定看得出。于是她保持沉默。 “他们告诉我,你曾是只猫,逡巡在鱼腥味浓烈的小巷中,贩卖牡蛎和扇贝。卑微的生活适合你这种卑微的生物。只需开口,我们就会把这样的生活还给你。推着小车,叫卖牡蛎的幸福生活。你的心太软,不能成为我们的一员。” 他要赶我走。“我的心之所在是个空洞。我杀过很多人。我要是想,也能杀你。” “这令你愉快?” 她不知什么是正确答案。“或许吧。” “那你不属于这里,这栋房子里的死亡毫无愉悦可言。我们不是英雄,不是士兵,不是招摇过市、洋洋自得的刺客。我们杀戮不奉权贵之命,不贪钱财利益,亦不去满足虚荣。我们不为私心送出恩赐,也不选择所杀之人。我们只是千面之神的仆人。” “Valar dohaeris。”凡人皆需侍奉。 “你知道这句话,但你太自负,没法侍奉。仆人必须谦卑顺从。” “我很顺从,我还会比任何人都谦卑。” 他听了轻笑,“我确信,你可成为谦卑之女神。但你付得起代价吗?” “什么代价?” “代价是你。代价是你拥有和期冀的一切。我们曾拿走你的双眼,又把它还给了你。下次我们会拿走你的耳朵,让你在寂静中行走。我们还会拿走你的双腿,让你爬行。你不会是任何人的女儿,任何人的妻子,任何人的母亲。你的名字将成为谎言,你的真面目将永不见天日。” 她差点再次咬嘴唇,好歹忍住了。我的面目就是那..泓黑水池,隐藏万物又空无一物。她想起用过的名字:阿利、黄鼠狼、乳鸽、运河里的猫儿……她想起临冬城那个叫马脸艾莉亚的笨女孩。名字不要紧。“我付得起代价。给我一张脸。” “脸必须自己挣。” “告诉我怎么挣。” “给指定的人送去恩赐,能做到吗?” “什么人?” “你不认识的人。” “我不认识的人很多。” “他就是其中一员。一位陌生人。不为你所爱,不为你所恨,不为你所知。你能杀他吗?” “能。” “那么明天,你将又一次成为运河边的猫儿。戴着那张脸,观察,服从。我们来看你有没有资格侍奉千面之神。” 第二天,她便回到布鲁斯科和他的两个女儿在运河边的房子。布鲁斯科看到她眼睛瞪得老大,布瑞亚轻呼一声。“Valar mhulis。”猫儿问候。“Valar dohaeris。”布鲁斯科回应。 之后,她好像从没离开一样。 那天清晨晚些时候,她推着小车走过紫港前的鹅卵石街时,首次见到暗杀目标:一个年过五旬的老人。他活了很久,她试图安慰自己,凭什么他能长寿,我父亲却不能?但运河边的猫儿没有父亲,因此她只能在心里想想。 “扇贝,贻贝,蛤蜊。”他经过时,猫儿大声叫卖,“牡蛎,大虾,还有肥美的绿贻贝。”她甚至向他露出笑容。有时,微笑就能让人停下来购买。但老人 6ca1." >没有回应,反而瞪了她一眼,径直走过,踩进水坑溅起泥浆,打湿了她的脚。 他好没礼貌,她一边看着他远去,一边想,生了张悭吝严厉的脸。老人的鼻子又窄又尖,嘴唇很薄,一对小眼睛靠得很近。他头发己变灰,但下巴尖上那缕尖胡子还是黑的,猫儿觉得肯定染过,却又好奇他为何不染头发。他肩膀一高一低,让他看起来有些驼。 “他是个坏人。”当晚,她回到黑白之院后宣称,“他嘴形残忍,眼神歹毒,胡子像个恶棍。” 慈祥的人笑了,“他不过是芸芸众生的一员,有光亦有暗。你无权评判他。” 她想了想。“诸神评判过他么?” “或许某些神评判过。非为评判众生,诸神又因何而存在?但千面之神从不称量人的灵魂。他送出恩赐,给坏人,也给好人。否则,好人将会永生。” 第二天,经过小车后的仔细观察,猫儿认定老人的手是他身上最坏的部分。他的手指干枯细长,动个不停,一会捋胡子,一会抓耳朵,一会敲桌子,屈伸,屈伸,屈伸。他的手活像两只白蜘蛛。她越看越讨厌。 “他的手太不安生,”她在神庙里对他们说,“他一定满怀恐惧。恩赐将带给他安宁。” “恩赐能带给所有人安宁。” “我杀他时,他会看着我的眼睛,感谢我。” “若他这么做,你就失败了。最好是他完全没意识到你的存在。” 又经过几天观察,猫儿推断老人的职业是某种商人,生意和海洋有关,虽然没见他上过船。他白天都坐在紫港旁一家汤馆,手旁凉着一杯洋葱炖肉汤。船长、船主和其他商人会排队来见他,与他交换文件,封蜡盖章,或用尖锐的声音谈判。似乎没人喜欢他。 但他们都给他钱:装满金币银币和布拉佛斯方铁币的皮钱包。老人会细心点数,熟练地把硬币分类堆叠。他从不用眼睛看,而是用尚齐全的左边牙齿咬。偶尔他把硬币放在桌上旋转,倾听它哗啦啦倒下的声音。 等所有硬币咬过、点数后,老人会在羊皮纸上写写画画,又在蜡上盖章,交给某位船长。或者他摇摇头,把钱币推回去。每当他这么做,对方要不满脸通红、怒气冲冲,要不面露愁容、担惊受怕。 猫儿不明白。“他们付真金白银给他,却只换回一张纸。他们是笨蛋么?” “个别人可能是,但多数人只是多留条后路而已。有的人想骗他,但他可不好骗。” “他卖给他们的究竟是什么?” “他同他们立定了保险契约。若他们的船在风暴中失事,或被海盗劫持,他保证按船和货物的价值全额赔付。” “像是赌博?” “像是赌博,不过每名船长都宁愿输。” “原来如此。但如果他们赢了……” “……失去船的同时,通常也会丢命。大海很危险,在秋季更甚。毫无疑问,许久即将被风暴吞没的船长回想起在布拉佛斯签订的契约多少能得到慰藉,他们知道自己的妻儿不至于贫困潦倒。”一抹悲伤的微笑爬上他嘴唇,“可惜立定契约是一回事,能否兑现是另一回事。” 猫儿明白了。某人的妻儿憎恨他。某人的妻儿来到黑白之院,祈求神明带走他。她好奇那是谁,但慈祥的人不会告诉她。“你不该打听这种事。”他说,“你是谁?” “无名之辈。” “无名之辈不问问题。”他牵起她的手,“若你做不到,只需说出来,不必羞愧。有的人适合侍奉千面之神,有的人不适合。说出来,我会帮你卸下担子。” “我能做到。我说过我能。我一定能。” 但怎么做呢?做可比说难多了。 他有两名护卫,一个高高瘦瘦,一个矮胖敦实。从他早上出门到晚上回家,他们一直如影随形。未经老人允许,没人能接近他。有一回,老人从汤馆回家时,一个摇摇晃晃的醉汉就要撞上他,但高个护卫拦在中间,二话不说便把醉汉推倒在地。在汤馆,矮胖的护卫会先尝一口洋葱肉汤。老人直等汤变凉,确定护卫无中毒迹象后,才抿一小口。 “他在害怕,”她意识到,“或者他知道有人想杀他。” “他不知道。”慈祥的人说,“但他有所怀疑。” “那两个护卫连他方便都跟着他。”她说,“但护卫方便时他不会跟去。高个更敏捷,我等他去方便时,走进汤馆,直刺老人的眼睛。” “另一个守卫呢?” “他又慢又笨,我连他一起杀。” “你是战场上的屠夫,要把每个挡路的人都砍翻么?” “不是。” “我也希望你不是。你是千面之神的仆人,侍奉千面之神的人只把恩赐给予被标记和选中的人。” 她懂了。杀他。只许杀他。 她又花去三天时间观察,才终于找到方法藏书网,随后又花了一天来练习袖里剑。红罗戈教会她用法,但自他们拿走她的眼睛后,她一个钱包也没割过。迅速平滑,决不犹豫,她暗自告诫。她把小小的匕首藏进袖管又抽出,一编一遍又一遍。对自己满意后,她找了块磨刀石,把刀刃磨得在烛火下闪着幽幽的银光。接下来的准备比较难,但流浪儿会帮她。“我明天就把恩赐带给那个人。”她早饭时宣布。 “千面之神会高兴的。”慈祥的人起身,“但认识运河边的猫儿的人太多,若发现她做出这种行径,可能牵连布鲁斯科和他女儿。你该换张脸了。” 女孩面无表情,却十分开心。她失去过猫儿一次,并为之懊恼不已,她不想再次失去。“换成什么脸?” “一张丑脸。女人看到你会转开视线,孩子会盯着你指指点点,壮汉会可怜你,甚至掏一把同情泪。总而言之,见过你的人绝不会立刻忘记。来吧。” 慈祥的人从钩子上取下铁灯笼,领她经过寂静的黑水池和一排排黑暗沉寂的神祇,来到神庙后方的阶梯。下阶梯时,流浪儿跟在他们身后。没人说话,只有拖鞋踏在阶梯上的微弱摩擦声。走过十八级后,他们来到第一层地窖,五条拱顶通路像人的五指般延伸开。往下的阶梯更为狭窄陡峭,但女孩走过无数次了,根本不怕。又下二十二级,他们来到第二层地窖。这里的甬道弯曲狭窄,如巨岩中蜿蜒的黑色虫洞。某条小路尽头是沉重的铁门。牧师将灯笼挂在钩子上,一只手滑进袍子,掏出一把华丽的钥匙。 她胳膊起了鸡皮疙瘩。圣室。他们要继续下行,去牧师才允许进入的地下第三层密室。 慈祥的人在锁中转动钥匙,极轻地响了三次。润滑良好的铁铰链让大门悄无声息地打开。门后又是磐岩中凿出的阶梯。牧师重新摘下灯笼,在前引领。女孩跟随灯光,边走边数阶梯。四、五、六、七。她忽然企望带着手杖。十、十一、十二。她知道神庙和地窖之间、地窖一层和二层之间各有多少级阶梯,她甚至数过通往阁楼的狭窄风化的螺旋梯以及到屋顶和屋顶外的风向标的陡峭木梯。 但这段阶梯她却是全然陌生,不由得令她警觉。二十一、二十二、二十三。每下一级,空气便冷一分。她数到三十时,意识到已在运河之下。三十三、三十四。还要下多深? 她数到五十四,他们终于停在一扇铁门前。门没上锁。慈祥的人推门进去,她和身后的流浪儿跟上,脚步声在黑暗中回荡。慈祥的人抬起灯笼,将上面的遮板全部掀开,让灯光照亮周围的墙壁。 一千张面孔俯视着她。 它们挂在墙上,前后左右,上下高底,无论她看向哪里……她看到老迈的脸和年轻的脸,苍白的脸和黝黑的脸,光滑的脸和粗糙的脸,雀斑脸和伤疤脸,男人的脸和女人的脸,男孩的脸和女孩的脸,甚至婴儿的脸。它们有的俊俏有的平凡,有的微笑有的忧愁,有的流露出贪婪、怒气或欲望,有的光秃秃有的又生满毛发。只是面具,她安抚自己,面具而已。但这是自欺欺人,它们都是人皮。 “吓到了,孩子?”慈祥的人问,“离开还不晚。你真的想要这些?” 艾莉亚咬紧嘴唇,不知自己想要什么。离开能去哪儿?她清洗处理过上百具尸体,死人吓不到她。他们把尸体搬下来,剥掉面皮,那又如何?她是夜狼,才不会被几片皮肤吓到。不过是些皮帽子,不能拿我怎样。“来吧。”她冲口而出。 他领她穿过房间,经过一排分岔甬道。灯光将甬道一一照亮。一条甬道堆满人骨,连天花板都被成堆的头骨支撑着。另一条甬道后是通向更深处的蜿蜒阶梯。总共有多少层地窖?她很好奇,会不会一直通往地心? “坐下。”牧师命令。她坐下来,“闭眼,孩子。”她闭上眼。“很疼,”他警告她,“但疼痛是力量的代价。别动。” 不动如石,她暗想。她一动不动地坐着,刀刃锋利,下刀也快。按说金属抵在肌肤上触感冰冷,她却觉得温暖。她感到热血自脸颊倾泻而下,犹如泛着涟漪的鲜红瀑布流过眉毛、颧骨跟下巴,她终于明白牧师为何让她闭眼。血流到唇上,尝起来有盐味和铜味。她舔了舔,打个寒战。 “把脸给我。”慈祥的人吩咐。流浪儿没回答,但女孩听到拖鞋轻擦过石地板。慈祥的人又对女孩说:“喝这个。”并把一个杯子放到她手中。她一饮而尽。味道很酸,口感像柠檬。一千年以前,她认识一个喜欢柠檬蛋糕的女孩。不,那不是我,那是艾莉亚。 “戏子靠骗术变脸,”慈祥的人续道,“法师使用魔法,操纵光、影与人心来制造愚弄眼睛的幻象。这些东西你都要学,但我们走得更远。聪明人能看穿骗术,魔法也会在敏锐的眼睛前失效,但你即将戴上的面孔和你出生时的面孔一样真实可靠。别睁眼。”她感到他的手指将她头发往后拢。“别动。会有些奇特的感觉。你可能会晕,但不能动。” 拉拽伴随着轻微的沙沙声,新脸代替了旧脸。人皮划过眉弓,干枯僵死的皮,但经过她鲜血的浸泡,它变得柔软服帖。她觉得脸颊温暖红润,心脏在胸腔中鼓动,很长一段时间喘不过气。接着一双岩石般坚硬的手掐住她喉咙,令她窒息。她挥舞双臂,想抓对方,但面前空无一物。剧烈的恐惧贯穿她全身,耳边响起可怖的吱嘎声,伴随着难以承受的痛苦。一张脸浮现在她面前,肥胖、大胡子、粗暴,他的嘴在暴怒中扭曲。她听到牧师说:“呼吸,孩子,呼出恐惧,驱走阴影。他死了,她也死了。她的痛苦已逝。呼吸。” 女孩颤抖着深吸一口气。是真的。没人想掐死她,没人攻击她。即便如此,她抬手摸向脸颊时还在颤抖。结痂的血块随她指尖的触碰碎裂掉落,在灯笼光中呈现黑色。她抚摸脸颊,抚摸双眼,抚摸下颌的轮廓。“我的脸没变啊。” “是吗?你确定?” 她确定?她没察觉到任何改变,或许这种改变原本没法察觉。她一只手由上至下抹过脸庞,就像在赫伦堡贾昆·赫加尔做的那样。他那样做后,整张脸扭曲变形,她照做却毫无反应。“没变啊。” “对你来说没变,”牧师道,“旁人看上去不一样。” “在旁人眼中,你的鼻子和下巴都破了,”流浪儿说,“一边脸因颧骨粉碎而凹陷下去,你还少了一半牙齿。” 她用舌头在嘴里舔了一圈,没洞也没碎牙。这是巫术,她心想,我有了张新面孔。一张又破又丑的脸。 “你可能会做一段时间的噩梦。”慈祥的人警告他,“她父亲经常暴打她,她的生活被痛苦和恐惧笼罩,直到来找我们。” “你们杀了她?” “她请求将恩赐给予自己,而不是父亲。” 你们本该杀她。 他一定看出了她的想法。“死亡最终将降临到她身上,正如它将降临到所有人身上,正如它明日将降临到那个人身上。”他抬起灯笼,“这里的事办完了。” 暂且如此。返回阶梯的路上,墙上那一张张面皮空洞的眼眶似乎都在跟随她。有一刻,她看到他们嘴唇翕动,用微不可闻的声音交换着亲切的黑暗密语。 那晚,入睡变得十分困难,毯子纠结成团。她在冰冷黑暗的屋子里辗转反侧,无论转向哪边,都能看到那些脸。他们没有眼睛,却盯着我。她发现父亲的脸也挂在墙上,边上是母亲大人,父母下方她的三个兄弟排成一行。不,那是别的女孩的兄弟。我是无名之辈,我的兄弟穿着黑白长袍。然而墙上还有黑衣歌手,还有她用缝衣针杀死的马童,还有十字路口的客栈那个大疙瘩侍从,还有她为逃出赫伦堡割喉的卫兵。记事本也挂在墙上,黑黑的眼洞里满是怨恨。此情此景,令她忆起用匕首背刺他的感觉,一刀,一刀,又一刀。 黎明终于重返布拉佛斯,天色灰暗阴沉。女孩希望下雾,但诸神一如既往忽视她的祈祷。空气清冷,夹着恼人的风。适合死亡的天气,她一边想,祷词不由自主地涌上嘴唇。格雷果爵士、邓森、甜嘴拉夫、伊林爵士、马林爵士、瑟曦太后。她无声地重复这些名字。在黑白之院,永远要提防隔墙有耳。 地窖里堆满旧衣服,都是来黑白之院的水池啜饮安宁之水的人留下的。从乞丐的百衲衣到奢华的丝绸和天鹅绒,应有尽有。丑女孩应当穿丑衣服,她暗想,于是选了一件边缘磨损、脏污的棕色斗篷,一件散发鱼腥味、长霉的绿色外套和一双沉重的靴子。最后,她藏好袖里剑。 由于时间充裕,她决定绕远路去紫港。她过桥来到列神岛。每当布鲁斯科的女儿来了月事,躺在床上时,运河边的猫儿会来这里的庙宇间贩卖牡蛎和扇贝。泰丽亚今天很可能在这里,或许就在供奉诸多小神灵的庇圣所。但这么想太笨了,今天很冷,泰丽亚又不乐意早起。丑女孩一路看见里斯哭泣女士神龛外的雕像流出银色泪水,热勒涅花园有棵挂满银叶的百尺镀金大树,火炬光映照在.和谐之神的木造大厅的镶铅玻璃窗上,上面有好几十种鲜艳亮丽的蝴蝶。 水手之妻曾有一回曾带她来此漫步,给她讲述那些陌生神祇的传说。“那是至高牧神的房子。泰洛西的三首神住在有三个角楼的塔里,第一个头吞噬死者,第三个头吐出新生,我不知道中间那个头代表什么。那些是默神的石像。那边是因缘编织者迷宫的入口,编织者的牧师说只有走出迷宫的人才能拥有智慧。迷宫远处的运河旁是红牛阿昆的神庙。每隔十三天,他的牧师就会割开一只纯白小牛的喉咙,把成碗的牛血施舍给乞丐。” 看来今天并非第十三天,红牛神庙的阶梯空无一人。兄弟神西摩西和西塞索隔着黑运河在各自的神庙里沉睡,一座雕刻石桥连接运河两岸。女孩过桥向港口区行去,经过旧衣贩码头,以及水淹镇半没在水中的塔楼和圆顶。 一群里斯水手跌跌撞撞地从快乐码头走出,但她没看到妓女。戏子船门户紧闭,形单影只,无疑戏子们还在睡觉。她继续前进,在伊班捕鲸船旁的码头,瞅见猫儿的老友塔甘纳罗正和海豹王卡索来回传球,而他新找的扒手拍档在围观人群中忙碌。她驻足观望片刻,塔甘纳罗茫然地瞥了她一眼,卡索却吼叫着拍打双蹼。它认识我,女孩心想,也可能是闻到了鱼腥味。她匆忙上路。 等到紫港,老人已在汤馆中的老位置落座,一边数着钱包里的钱,一边和一位船长讨价还价。高瘦护卫守在他身边,矮胖的坐在门口,以监视进门的人。没关系,她不打算进去。她待在二十码开外一根木桩上,时时吹拂的劲风用幽灵般的手指拉扯她的斗篷。 即便这样灰暗寒冷的日子,港口依然繁忙。水手在妓女面前徘徊,妓女在水手中间逡巡。两名刺客穿着凌乱的华服,踏着醉醺醺的步子,相互搀扶着走过码头,腰间剑刃哗哗作响。一位红袍僧逶迤而过,深浅相间的红袍在风中飞舞。 快中午她才等到合适的人。那是位富有船主,之前她见他与老人做过三次生意。他块头大、结实、秃顶,穿一件毛皮镶边、沉重华丽的棕色天鹅绒斗篷,束一条装饰着银月银星的棕色皮腰带。他有条腿出过事,不太灵便,他只能倚着拐杖,慢慢走。 就是他了,丑女孩下定决心。她跳下木桩,迈步跟上,十几步便贴到他身后,滑出袖里剑。他的钱包挂在腰带右边,被斗篷挡住。但她的刀迅速平滑地划出,毫无察觉地将天鹅绒割开。整个动作一气呵成,红罗戈看到也会微笑。她的手滑入裂口,再用袖里剑划开钱包,抓了一把金币…… 大块头转身,“怎么——” 转身的动作将女孩收回的手缠在斗篷褶皱里,钱币如雨洒落脚下。“小偷!”大块头举起拐杖,她则踢向他受伤的腿,自己轻盈地跳开。男人摔倒时她闪过一对母子,狂奔而去。她不顾一切地跑,更多金币从指缝中滑落,在地上蹦跳。“小偷,小偷!”的喊声在身后此起彼伏。一名路过的胖酒保笨拙地抓她胳膊,却被她轻松绕开,她又跑过一名大笑的妓女,冲进最近的小巷。 运河边的猫儿熟悉这些小巷,丑女孩继承了她的记忆。她冲向左边,翻过一堵矮墙,又跳过一条小运河,悄悄溜进一扇没锁的门,来到一间布满灰尘的仓库。叫嚣声已然淡去,但最好确保万无一失。于是她蹲在一堆板条箱后面,双臂环膝,耐心等待。她等了大半个钟头,觉得够安全了,才爬上房顶,一直走到英雄运河。这个时候,船主应已拾回钱币和拐杖,一瘸一拐地走到汤馆,喝着热腾腾的肉汤,向老人抱怨想抢他钱包的丑女孩。 慈祥的人坐在黑白之院的水池边等她,丑女孩坐到他身旁,把一枚钱币放在他们之间的池边上。那是枚金币,一面画龙,另一面是国王。 “维斯特洛金龙。”慈祥的人说,“你怎么拿到的?我们不是贼。” “这不算偷。我从他那儿拿走一枚,留下一枚我们的。” 慈祥的人明白了。“他会把我们的钱币和其他钱币一起装进钱包,付给那个人,那个人的心脏不久就要停止跳动。是这样吧?真伤感。”牧师拾起钱币,抛进池子,“你还有很多要学,但也许是个可塑之才。” 当晚,他们给她换回艾莉亚·史塔克的脸。 他们还给了她柔软厚实的侍僧袍子,一边黑一边白。“在这里穿这个,”牧师说,“但你目前不怎么需要它。明天,你去伊兹巴洛那里开始第一个学徒期。现在下地窖找些衣服,城市守卫正在抓捕紫港出了名的丑女孩,所以你最好也换张脸。”他扳住她下巴,把她的头转来转去,最终点点头。“这次换张漂亮的,和你自己一样漂亮。你是谁,孩子?” “无名之辈。”她回答。 第六十五章 瑟曦(二) 最后一晚监禁,太后难以成眠。她闭上眼,脑海便充斥着对明日场景的不祥想象和预感。有护卫保护我,她告诉自己,他们会隔开人群,没人能碰到我。大麻雀至少保证过这点。 即便如此,她仍满心恐惧。弥塞菈被送往多恩那天,爆发了“面包暴乱”。金袍子沿街守护王家队伍,暴民却仍冲破了防线,将肥胖老迈的总主教撕成碎片,又干了洛丽丝·史铎克渥斯几十回。那个苍白柔软、穿着衣服的蠢货都能激起兽性,太后怎能幸免? 瑟曦在牢房内来回踱步,焦躁如孩提时在凯岩城深处见到的笼中狮,那些狮子是祖父留下的。她和詹姆曾竞相怂恿对方爬进笼子,有一回,她胆大包天地把手伸过栏杆,摸了一只棕色巨兽。她向来比孪生弟弟勇敢。狮子转头,用金色大眼睛盯着她看,还舔了她的手指。狮子的舌头跟磨刀石一样粗糙,她却不想缩手,直到詹姆抓住她肩膀把她拽回。 “该你了,”她对詹姆说,“摸它的鬃毛,我打赌你不敢。”他不敢摸。握剑的该是我,不是他。 她光着脚,肩上披了张薄毯,浑身发抖地行走。即将到来的明天让她万分紧张。到晚上一切都会结束。走几步路,我就能回家,回到托曼身边,回到梅葛楼自己的房间。叔叔说这是唯一能救她的方法。真的么?她不相信叔叔,更不相信总主教。我依然可以拒绝。我可以坚持清白,将赌注全压在审判上。 她不敢像玛格丽·提利尔那样面对教会的审判。小玫瑰或能过关,但瑟曦在新任总主教身边的男女麻雀中没有朋友。她唯一的希望是比武审判,而比武审判需要代理骑士。 如果詹姆没失去右手…… 假设毫无意义,詹姆失去了用剑的手,而这样的他,还跟那个叫布蕾妮的女人消失在河间地。太后得另寻战士,否则今日的折磨只是开始。她的敌人指控她叛国,无论付出多大代价,她都必须回到托曼身边。他爱我。他不会拒绝自己的母亲。小乔跋扈善变,但托曼是个乖孩子,是个善良的小国王。他会很听话。如果待在这,一切就都完了,而回红堡的唯一方法是上街游行。在这点上大麻雀不可动摇,凯冯爵士甚至不愿抬一根指头反对他。 “没人能伤害我,”清晨第一缕曙光照进窗户时,瑟曦说,“只有自尊会受挫。”这些话她自己听来都很空洞。詹姆可能回来了。她想象着他骑马奔驰,穿越晨雾,金甲在朝阳照耀下闪闪发光。詹姆,若你爱过我…… 她的狱卒准时前来提人,乌尼亚修女、莫勒修女和斯科娅修女走在最前,后面跟着四名见习修女和两名静默姐妹。身披灰袍的静默姐妹让太后一阵惶恐。她们来干吗?要处死我么?静默姐妹负责照料死者。“总主教答应我不会受伤害。” “的确不会。”乌尼亚修女向见习修女们点点头。她们带来一块碱性肥皂、一盆温水、一把剪刀和一把长剃刀。看到利器瑟曦不禁打个冷战。她们要给我剃毛。更多羞辱,更多难堪。但她不会求饶。我是兰尼斯特家族的瑟曦,凯岩城的狮子,七大王国合法的太后,泰温·兰尼斯特的长女。头发会长回来。“动手吧。”她说。 静默姐妹中年长的一位拿起剪刀。她无疑是个手艺纯熟的理发师,平素清洁贵族尸体再送还亲族,而剃须和理发是其中不可缺少的步骤。静默姐妹先剃净太后的头发。瑟曦若石像安坐,任凭剪刀翻飞。在牢房里她没法养护头发,但即便久未清洗,纠结缠绕,那—头金发仍在阳光洒过的地方闪耀。那是我的王冠,太后心想,他们夺走了我头上的王冠,现在又要偷走这一顶。缕缕卷曲的金发散落在脚边,一名见习修女将肥皂涂在她头上,静默姐妹用剃刀刮掉了发楂。 瑟曦希望这样已足够,但她错了。“脱袍子,陛下。”乌尼亚修女命令。 “在这儿?”太后问,“为什么?” “必须给您剃毛。” 剃毛,她想,像对待绵羊。她从头拽掉袍子,扔在地上。“随便吧。” 又是肥皂、温水、剃刀。她的腋毛被剃掉,然后是腿毛,最后是遮住她私处的柔顺金毛。静默姐妹的剃刀在她两腿间刮过,瑟曦想起詹姆多次这样跪下,把吻印在她大腿内侧,让她湿润。他的吻带来温暖,剃刀却冷如玄冰。 完事之后,瑟曦呈现出女人最为赤裸脆弱的模样。连一根遮羞的毛都没有。她唇角牵出一个短促的冷笑,苦涩又凄凉。 “陛下觉得有趣?”斯科娅修女问。 “不,修女。”瑟曦回答。总有一天,我会用烧红的铁钳拔出你们的舌头,那才有趣。 一名见习修女拿来一件柔软的修女白袍,瑟曦走下高塔和穿过圣堂时得披着它,不让路上的信徒看到赤裸的肉体。七神在上,真是群伪君子。“我能穿凉鞋么?”她问,“街道很脏。” “没有您的罪孽脏。”莫勒修女说,“总主教大人有令,您必须将诸神创造您的样子呈现于光天化日之下。您从您母亲大人子宫里出来时穿着凉鞋吗?” “没有,修女。”太后不情愿地说。 “那就是了。” 钟声响起,太后漫长的监禁终于迎来尾声。瑟曦拽紧长袍,享受着它的温暖,“我们走吧。”儿子在城市彼端等她,越早出发,便能越早团聚。 瑟曦·兰尼斯特走下塔楼阶梯,粗石刮擦着她的脚。她身为太后坐着轿子来到贝勒大圣堂,现在却光头赤脚地离开。但我总算离开了,这才要紧。 高塔钟声持续不断,召唤全城来见证她的耻辱。贝勒大圣堂挤满前来晨祷的信徒,他们的祈祷声在圆顶上回荡。太后一行出现时,人群突然安静,一千只眼睛盯着太后走下平台,经过她父亲夫人被谋杀后的停尸地。瑟曦径直向前,目不斜视。赤脚踩在冰冷的大理石上啪啪作响,她感觉到那些目光,祭坛后的七神似乎也注视着她。 在灯火之厅,十二名战士之子等着她。他们身后垂下彩虹披风,巨盔顶上的水晶在灯火下闪耀,镀银板甲打磨得跟镜子一般——但瑟曦知道,每个人在铠甲下都穿了粗毛衬衣。他们的风筝盾上雕饰着同样的图案:一把黑暗中闪耀的水晶长剑,众所周知那是圣剑骑士团的古老徽章。 骑士队长在瑟曦面前跪下。“陛下或许记得我。我是真实的西奥多爵士,总主教大人命我指挥陛下的卫队,我和我的兄弟将保护您安全穿过城市。” 瑟曦扫过他身后的面孔,他竟在那儿——蓝赛尔,她的堂弟,凯冯爵士之子,口口声声说爱她的人,现在却宣称更爱七神。我的血亲,无耻的叛徒。她决不会忘记他。“请起,西奥多爵士,我准备好了。” 骑士站起来,转身抬起一只手,两名手下便走到塔门前,推开大门。瑟曦穿过守卫,踏入大圣堂外,好似地洞里惊醒的鼹鼠,被阳光晃得睁不开眼。 疾风吹过,袍子拍打大腿,呼呼作响。清晨的空气是熟悉的君临味道,腐臭,浓郁,她闻到酸葡萄酒、烤面包、烂鱼、粪便,烟雾、汗水和马尿,比任何鲜花都更甜美。瑟曦蜷在袍子里,站在大理石阶顶端,战士之子围住了她。 她突然记起曾站在这里,就在艾德·史塔克公爵掉脑袋那天。那本不该发生。小乔本该饶他性命,打发他去长城。史塔克的长子将继承临冬城,但珊莎会留在宫中为质。计划由瓦里斯和小指头制订,奈德·史塔克也答应咽下自己的宝贝荣誉,为保住他女儿那颗空空的小脑瓜承认叛国罪行。我会给珊莎安排一门好亲事,一门兰尼斯特亲事——她配不上小乔,但蓝赛尔很合适,或蓝赛尔的某个弟弟。培提尔·贝里席提出迎娶那女孩,但显然不现实;他出身太低。如果小乔依计行事,临冬城便不会造反,父亲就能以逸待劳解决掉劳勃的两个弟弟。 小乔却执意要砍史塔克的脑袋,史林特大人和伊林·派恩爵士也乐于执行。就在这里,太后边看边想,杰诺斯·史林特抓着艾德·史塔克的头发,将人头高高提起,鲜红的血顺着台阶流下。自那之后,再无转圜余地。 回忆恍若隔世。乔佛里死了,史塔克的儿子们死了,连她父亲也已亡故。而她又站在大圣堂台阶上,只是这次暴民们的围观对象并非艾德·史塔克,却是她自己。 石阶下宽阔的大理石广场,和史塔克送命那日一样人山人海。无论瑟曦望向哪里,看到的都是眼睛。暴民男女参半,有些人肩上还扛着孩子。乞丐和小偷,旅馆老板与商人,皮匠、马童和戏子,最邋遢的妓女,所有人渣都出来围观太后受辱。穷人集会的成员站在前面,那些家伙不修边幅、肮脏邋遢,手持长矛、斧子,穿着凹凸不平的板甲、生锈的锁甲和开裂的皮甲,漂白过的粗纺外套上画着教会的七芒星。大麻雀的破烂军。 她心中的一部分还在期盼詹姆出现,带她脱困,远离耻辱,但孪生弟弟始终不见影踪。叔叔也没来,这倒不意外。凯冯爵士上次见面时态度强硬;她所受耻辱不能玷污凯岩城的荣誉,今日将没有狮子与她同行。这场折磨属于她,她必须独自承受。 乌尼亚修女在右,莫勒修女在左,斯科娅修女在她身后。若太后逃跑或叫骂,三个老乞婆就会抓她回去,把她永远监禁。 瑟曦抬起头,视线越过广场,越过人海中一双双贪婪的眼睛、一张张饥渴的嘴巴和一个个肮脏的脸孔;视线越过城市,伊耿高丘在远方耸立,初升的朝阳令红堡的高塔城垛闪着粉色光芒。没多远。走到红堡大门,就告一段落。她会和儿子团聚,会有自己的代理骑士,叔叔承诺过。托曼在等我。我的小国王。我能做到。我必须做到。 乌尼亚修女走上前。“罪人来到你们面前,”她宣布,“她是兰尼斯特家族的瑟曦,孀居的太后,托曼国王陛下的生母,劳勃国王陛下的遗孀,她承认犯下欺骗和淫荡的大罪。” 莫勒修女也上前。“罪人业已坦承罪行,并祈求赦免和宽恕。总主教大人指示她抛开所有骄傲和欺瞒以示悔改,在全城的善男信女面前展示诸神创造她的样子。” 斯科娅修女最后发言:“罪人带着谦卑的心,褪去所有秘密和隐私,在诸神与世人面前赤裸身体,踏上赎罪之旅。” 祖父去世时瑟曦才一岁,父亲继位后第一件事,就是把祖父那个贪婪低贱的情妇逐出凯岩城,收回泰陀斯公爵给她的丝绸天鹅绒及她自己偷窃的珠宝,并让她赤身裸体在兰尼斯港的大街小巷游行,好让西境人看清她是哪路货色。 当年她太小,没能亲眼目睹,但她是听着洗衣妇和守卫们的吹嘘长大的。他们说那女人如何哭泣乞求,被勒令脱光时如何绝望地捂住衣服,赤身裸体、跌跌撞撞地穿街走巷时,又如何徒劳地用双手遮掩胸脯与私处。“她曾是那么骄傲虚荣,”一名守卫说,“那么不可一世,那么忘乎所以。可一旦剥掉衣服,她也不过是个妓女罢了。” 如果凯冯爵士和大麻雀认为同样的一幕会发生在她身上,那就大错特错了。她身上流着泰温公爵的血。我是母狮,决不退缩。 太后甩掉长袍。 她从容不迫、不慌不忙地展现胴体,如同回到自己卧室,在侍女们注视下褪去衣衫,准备沐浴一般。冷风拂过皮肤,她猛地打个冷战。她以全部的意志,克制住自己不像祖父的妓女那样用双手遮挡身体。她双手握拳,指甲嵌入手掌。他们全都热切地盯着她。那些饥渴的眼睛看到了什么?我很美,她提醒自己。这话詹姆说过多少遍?甚至劳勃喝高了也会醉醺醺地来到她床边,和他的老二一起表达赞美。 他们曾用同样的眼神围观奈德·史塔克被砍头。 她必须前进,赤身裸体,剃光毛发,光脚行进。瑟曦缓缓走下宽阔的大理石阶,手脚起满了鸡皮疙瘩。她以太后的威仪高扬下巴,护卫队在前方散开。穷人集会努力推开人群,分出一条路,圣剑骑士左右保护。乌尼亚修女、斯科娅修女和莫勒修女跟在后面,最后是年轻的白袍见习修女。 “婊子!”有人喊。是个女人。女人总在女人受难时落井下石。 瑟曦不以为意。还会有更多侮辱,更难以承受的侮辱。没有比嘲笑上等人更让这帮贱货开心的了。她没法令他们闭嘴,因此必须充耳不闻,视而不见。她只需一直盯着城市彼端的伊耿高丘,晨光中闪耀的红堡塔楼。如果叔叔说话算数,她将在那里得到拯救。 这都是他一手策划。他和大麻雀,毫无疑问,还包括小玫瑰。我被他们定了罪,必须赎罪,必须在全城乞丐眼前赤身游行。他们以为这能击碎我的骄傲,以为能让我不得翻身。他们错了。 乌尼亚修女和莫勒修女与瑟曦并排而行,斯科娅修女紧跟在后,摇着铃铛。“耻辱,”老乞婆喊着,“来看耻辱的罪人,耻辱,耻辱。”右边某处,有一个同样响亮的声音,那是面包师学徒在叫卖,“肉派,三铜分一个,热腾腾的热派哟。”脚下大理石光滑冰冷,瑟曦不得不非常小心,以防滑倒。他们经过受神祝福的贝勒的雕像,高大的雕像平静地站在基座上,一脸悲天悯人。看着这雕像,你绝对想不到他有多蠢。坦格利安王朝有明君也有昏君,但没人像贝勒这样“受神爱护”,这位温和虔诚的教士国王同等地关怀诸神和平民,却囚禁了自己的亲生姐妹。他的雕像竟没因她赤裸的双乳而崩坏,真是奇迹。提利昂说贝勒王连自己的老二都怕。史书上说,他曾赶走全君临的妓女,她们离开时他为她们祈祷,但拒绝看她们一眼。 “荡妇。”又一声尖叫。还是女人。有东西从人群中飞出。棕黄色、湿漉漉的烂菜从她头顶飞过,溅在一名穷人集会成员脚下。我无所畏惧。我是母狮。她继续前进。“热派啊热派!”面包师学徒还在高喊,“热腾腾的热派哟。”斯科娅修女边摇铃铛,边唱: “耻辱,耻辱,来看耻辱的罪人,耻辱,耻辱。”穷人集会在前开道,用盾牌推挤人群,强行分出一条窄路。瑟曦跟着他们,头颅高昂,目视远方。每一步都离红堡更近。每一步都离儿子和拯救更近。 似乎花了一百年才穿过广场,脚下的大理石终于被鹅卵石取代,周围满是商铺、马厩和民房。他们走下维桑尼亚丘陵。 行进速度也放缓了,因为街道陡峭狭窄,人群又过于拥挤。穷人集会去推那些挡路的人,想把他们推到旁边,但由于无路可退,后面的人又把他们挤回来。瑟曦努力保持昂头姿势,却踩到湿滑的东西,差点摔倒。好在乌尼亚修女一把抓住她胳膊,扶稳她。“陛下,最好看清路。” 瑟曦挣开她的手。“好的,修女,”她尽量谦恭地说,心里却恨不得往对方脸上吐痰。太后裹着残存的骄傲和一身鸡皮疙瘩继续前进。她望向红堡,却发现红堡被街道两旁高大的木屋遮住了。 “耻辱,耻辱,”斯科娅修女边摇铃铛边唱。瑟曦想走快些,但很快撞上了前方的圣剑骑士,只好再放缓脚步。前头有人推着车卖烤肉串,穷人集会驱赶他时队伍整个停了下来。瑟曦觉得那肉很可能是老鼠,但香气四溢,等清开道路,周围一半的人都抓着签子大快朵颐。“来点儿吧,陛下?”一个男人叫嚷。这是个高大粗犷的壮汉,生了双猪眼,大腹便便,乱糟糟的黑胡子让她想起劳勃。她厌恶地移开视线,男人把签子扔向她。肉串砸到她腿上,滚落在地,半熟的肉在她大腿留下一片油腻血腥。 这里的喊叫似乎比广场更大,或许是因为暴民离得更近。“婊子”和“罪人”最常听到,“通奸”、“骚屄”和“叛徒”也向她飞来,甚至有人喊出史坦尼斯和玛格丽的名字。脚下的鹅卵石肮脏不堪,空间又太小,瑟曦根本避不开水坑。脚沾点水死不了人,她告诉自己。她试图相信坑里都是雨水,尽管看起来更像马尿。 更多垃圾从窗户和阳台上扔出:烂水果,啤酒桶,还有摔在地上散发出硫黄味的臭鸡蛋。有人把一只死猫扔过穷人集会和战士之子,由于用力过猛,猫尸摔在鹅卵石上炸开,肠子和蛆溅上瑟曦的小腿。 瑟曦继续前进。我又瞎又聋,而他们是蛆虫,她不断告诉自己。“耻辱,耻辱。”修女还在唱。“栗子,新鲜的烤栗子,”一个小贩高喊。“婊子太后,”一个醉鬼在上方的阳台庄严宣布,还举起杯子,嘲弄地致敬,“为王家奶头!”言语就像风,瑟曦心想,言语伤不了我。 走到维桑尼亚丘陵半山腰,太后第一次摔倒,她踩到一坨可能是大粪的东西。乌尼亚修女拉她起来,她的膝盖磨破流血。人群爆发出一阵刺耳的大笑,有些男人提出要吻她的膝盖,让她好受些。瑟曦回身看去,身后山丘上贝勒大圣堂巨大的圆顶和七座水晶高塔仍清晰可见。我才走这么一段?更糟的是、糟糕之极的是,她看不见红堡。“在哪儿……在哪儿……?” “陛下。”护卫队长来到她身边。瑟曦又忘了他的名字。“您必须前进,人群要失控了。” 没错,她心想,失控。“我不怕——。” “您应该怕。”他抓紧她的胳膊,把她拉到身边。她跌跌撞撞地走下山——向下,再向下——步履凌乱,任由他支撑着自己。该由詹姆支撑着我。他会抽出黄金宝剑,在暴民中杀出一条血路,挖出每一个胆敢盯着她看的男人的眼睛。 铺路石坑坑洼洼,布满裂缝,又滑又糙的石头折磨着瑟曦柔软的双脚。她脚跟踩到一片尖锐的东西——石头或陶罐碎片——疼得尖叫。“我要凉鞋。”她朝乌尼亚修女吐口水,“你应该给我凉鞋,至少这点可以做到。”骑士再次抓起她胳膊,好像当她是酒馆侍女。他忘了我是谁?她是维斯特洛的太后,他无权把脏手放在她身上。 临近山脚,坡度减缓,街道变阔,红堡再次回到瑟曦视线中。它沐浴朝阳,在伊耿高丘顶上闪着绯红的光。我必须前进,她挣脱西奥多爵士的手,“没必要拖我,爵士。”她一瘸一拐,在身后的石头上留下一串血色脚印。 她踩过淤泥和粪便,流着血,浑身颤抖,步履蹒跚。身边传来各种乱七八糟的声音。“我老婆的奶子比她好,”一个男人喊。一名车夫因为穷人集会要他让路而咒骂不休。“耻辱,耻辱,来看耻辱的罪人,”修女们反复地唱。“看这边儿啊,”一名妓女从妓院窗户冲下面的男人喊,同时撩起裙子,“上过它的鸡巴不如上过太后的一半多。”铃铛叮铛、叮铛、叮铛。“那肯定不是太后,”一个小男孩说,“她跟我妈一样松弛下垂。”这是赎罪,瑟曦告诉自己,我犯下卑劣的罪行,这是我的赎罪之旅。很快就会结束,很快就会抛在身后,很快就会全部忘记。 熟悉的面孔开始出现。一名秃头虬髯的男子从窗子里像她父亲那样皱眉往下看。他看起来那么像泰温,吓得瑟曦一个趔趄。一名年轻女孩坐在喷泉下,浑身沾满水珠,用梅拉雅·赫斯班的控诉眼神看着她。她还看到奈德·史塔克,旁边是红发的小珊莎和毛茸茸的灰狗——那应该是珊莎的狼。人群中钻来钻去的孩子都成了弟弟提利昂,弟弟像乔佛里死的时候那样嘲笑她。小乔也在,她的儿子,她的长子,她那有金色卷发和甜美笑容的漂亮儿子,他的嘴唇那么可爱,他…… 太后第二次摔倒在地。 他们拉她起来,她抖如筛糠。“求求你们,”她说,“圣母慈悲。我认罪了。” “您认罪了。”莫勒修女说,“而这是您的赎罪。” “没多远了,”乌尼亚修女说,“看到没?”她指着,“爬上山就结束。” 爬上山就结束。没错,队伍已在伊耿高丘脚下,城堡矗立在头上。 “妓女,”有人尖叫。“通奸,”另一个声音嘶喊,“垃圾。” “想吸么,陛下?”一个围着屠夫围裙的男人从裤子里掏出老二,咧嘴笑着。 这都不重要。她快到家了。 瑟曦开始攀登。 然而攀登路上,嘲笑和喊叫更为残酷。游行没经过跳蚤窝,因此跳蚤窝的居民涌来伊耿高丘下看热闹。在>?99lib?穷人集会的盾牌和长枪后,那些嘲笑她的脸孔后颈伸得老长,如此扭曲畸形,荒诞可怖。猪和赤条条的小孩在他们脚下来回跑,瘸腿乞丐和扒手像蟑螂一样在人群里穿梭。她看到只剩几颗牙的人,瘤子和脑袋一样大的丑老太婆,肩膀胸前挂着一条斑点巨蛇的妓女,脸上眉梢生满流脓灰疮的男人。他们咧嘴大笑,舔着嘴唇,吹着口哨,兴致勃勃地欣赏她踉跄走过。她的双乳因为用力攀登晃来晃去,有人便猥琐地提议,还有各种污言秽语。言语就像风,她心想,言语伤不了我。我很漂亮,我是维斯特洛七大王国最漂亮的女人,詹姆说过,詹姆从不骗我。甚至劳勃——那个不爱我的劳勃——也觉得我很漂亮,他想要我。 可她不觉得自己漂亮。她觉得自己衰老、残破、肮脏、丑陋,肚皮有生孩子留下的妊娠纹,胸脯也不像年轻时那样挺拔。没有外衣支撑的它们在胸口晃悠。我不该答应这件事。我曾是他们的太后,但现在他们什么都看到了,什么都看到了,什么都看到了。我永远不该让他们看到。锦衣宝冠的她是高高在上的太后,赤身裸体、鲜血淋漓、步履蹒跚的她不过是个老女人,跟他们的老婆一样,或者说比起他们年轻漂亮纯洁的女儿,更像他们的老妈。我都做了什么啊? 什么东西涌上双眼,刺痛了她,模糊了视线。她不能哭,她不会哭,这些蠕虫永远不会看到她哭。瑟曦用手背擦干眼睛。一阵冷风让她剧烈颤抖。 那个老妇人突然出现在人群中,双乳垂到膝上,皮肤发绿生疮,她睥睨众生,浑浊的黄眼睛射出恶毒的目光。“来日你将母仪天下,”她嘶叫道,“直到另一位女人的到来,比你年轻也比你美丽,她会推翻你,并夺走所有你珍爱的东西。” 太后再也止不住眼泪,泪水像硫酸灼烧她的脸颊。瑟曦痛哭失声,用一只手遮住前胸,另一只手掩护下体,没命地向前冲,一路闯过前方的穷人集会,然后弯下腰手忙脚乱地向上跑。没跑出几步,她就绊倒了,她站起来继续跑,又跌倒在十码之外。接下来她只记得自己在爬,四肢着地,像狗一样爬上山。君临城的善男信女们给她让出一条路,他们大笑着,嘲弄着,欢欣鼓舞。 然后人群散开,消失不见,城堡大门出现在眼前,还有一排戴着镀金半盔的红袍枪兵。瑟曦听到叔叔用熟悉的方式粗声下令,两侧闪出两个白影,白甲白袍的柏洛斯·布劳恩爵士和马林·特兰爵士大步走到她身旁。“我儿子,”她尖叫,“我儿子在哪儿?托曼呢?” “他不在这,作儿子的不该见到母亲受辱。”凯冯爵士话音刺耳,“裹住她。” 乔斯琳弯下腰,用干净柔软的绿羊毛毯裹住瑟曦的身躯。一道黑影落在上方,完全遮住了太阳。冰冷的钢铁伸到太后身下,接着一双钢甲巨手将她抱离地面。瑟曦不禁想起乔佛里儿时,她也能这样抱他。一个巨人,瑟曦在他抱住自己大步迈向城门时眩晕地想。她听说在长城以北,不信神的荒野中依然有巨人生活。可那只是传说。我在做梦? 不。她的救星是真实的。他至少八尺高,双腿粗如树干,胸膛堪比壮马,肩膀不输公牛。他穿着明亮如少女的希望的白釉精钢板甲,内有镀金锁甲。巨盔遮住了他的脸,盔端飘扬着七根丝羽,染成七色象征七神。一对黄金七芒星搭扣将翻卷的白袍扣在他双肩。 一件白袍。 凯冯爵士言而有信。她的小宝贝托曼,已将她的代理骑士任命为御林铁卫。 瑟曦没看到科本从哪冒出来的,他就这么忽然出现在他们身边,努力跟上骑士的长腿。“陛下,”他说,“您能回来太好了。我可有幸向您介绍御林铁卫的新成员?这位是劳勃·斯壮爵士。” “劳勃爵士。”穿过大门时,瑟曦轻唤道。 “陛下明鉴,劳勃爵士发下了神圣的静默誓言。”科本解释,“他发誓,在杀掉陛下的所有敌人,将罪恶驱离王国以前,决不开口。” 妙,瑟曦·兰尼斯特心想,噢,妙极了。 第六十六章 提利昂(十二) 提利昂面前的羊皮纸堆得小山一样高,他看着它们长叹一声。 “我很清楚大伙儿应该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做团长的不能厚此薄彼。可弟兄们的友爱在哪里?信任又在哪里?不是都说战友啊战友,是最亲爱的弟兄,只有在并肩浴血的战斗生涯中才能培养出如此深情厚谊么?” “你还没入团呢。”棕人本·普棱说。 “你签完这些就算交了投名状了。”墨水瓶削着鹅毛笔。 “狡诈的”卡斯帕罗则拍了拍剑柄,“想先见血的话,老子倒乐意满足你。” “你真贴心,”提利昂干巴巴地应道,“谢了。” 墨水瓶把羊毛纸铺到提利昂面前,笔递到他手中。“墨水在这里,古瓦兰提斯的墨水,跟学士墨汁一样经久耐用。你在每张纸上签好名字给我,剩下的我来处理。” 提利昂朝他苦笑,“我能先读再签吗?” “想读就读,没人拦你。不过这些纸上全是一样的内容,只有最底下几张不同。你先把上面的签完吧。” 噢,最后几张是大账单?绝大多数人加入佣兵团无须支付门票,但他身价不同。他在墨水瓶里蘸了蘸鹅毛笔,手悬停在羊皮纸上。他抬起头:“我该签耶罗呢还是胡戈·希山?” 棕人本眼角的皱纹一紧,“我该把你扔还给亚赞的继承人呢还是直接砍你脑袋?” 侏儒哈哈大笑,在羊皮纸上签下名字:兰尼斯特家族的提利昂。签完后他将纸递给候在左手的墨水瓶,并趁此机会捻了捻羊皮纸堆的厚度。“一共有……五十张?六十张?我记得次子团有五百名战士。” “本团现有五百一十三名团员,”墨水瓶宣称,“等你加入名册,就是五百一十四名。” “也即是十人里才一人有凭据喽?不太公平啊。我还以为本团跟其他自由佣兵团一样是大伙儿平分收益呢,”他签下另一张羊皮纸。 棕人本咧嘴一笑:“分是要分,但不是平分。这点次子团跟贵族家庭没区别……” “……正如贵族家庭也要提防贪婪的远房亲戚。”提利昂又签了一张,然后把脆弱的羊皮纸递给财务官。“那些讨厌的亲戚统统被我老爸关在凯岩城深处的地牢里。”他把鹅毛笔插进墨水瓶。兰尼斯特家族的提利昂。他走笔如飞。每张凭据承诺支付其持有者一百枚金龙币。我这算是越签越穷吧……至少是损失了一部分想象中的财产,现在的我反正与乞丐无异。总有一天我要实践这些承诺。但不是今天。他吹干墨水,将羊皮纸交给财务官,然后继续签。继续签。继续签。继续签。“我声明,这么干很伤我的心,”他边签边说,“在维斯特洛,我们兰尼斯特一诺千金。” 墨水瓶耸耸肩,“这不是维斯特洛。在狭海这边,我们只要白纸黑字的凭据。”羊皮纸交到他手里,他会先把细沙撒在签名上,吸干墨水,再抖掉沙子,将纸放到一旁。“俗话说……口说无凭,对吧?” “我们兰尼斯特信奉的可不是这句话,”提利昂又签好一份。又一份。他开始掌握节奏了。“我们说:兰尼斯特有债必还。”普棱又笑了,“没错,但佣兵的承诺就不值钱了。” 好比你自己?提利昂心想,我真该为此感谢诸神。“可是,我在写进名册之前,还不是佣兵呢。” “你很快就能入团,”棕人本承诺,“把凭据写完就行。”“我己是下笔如有神了啦。”他真想哈哈大笑,但这无疑会破坏游戏气氛。既然普棱玩得挺得意,那么提利昂哄他开心就对了。就让他以为自己折服了我、把我干得很爽吧,我可是用纸上的金龙收买到真刀实剑。只要能回到维斯特洛,夺回属于自己的权利,届时凯岩城的金子他提利昂想怎么花就怎么花.;如若失败,他难逃一死,这些凭据就算是送给战友们擦屁股了。或许有几个傻瓜会拿着废纸上君临找他亲爱的老姐讨债。我宁愿变成草席上的蟑螂,欣赏这一幕好戏。 羊皮纸堆签完一半,纸上内容起了些微妙变化。一百金龙的凭据是给军士的,下面的纸上猛然加码十倍,达到一千金龙。他摇头笑笑,继续签名。继续签。继续签。“对了,”他边写边问,“我在团里干啥?” “你太丑,当不了巴卡约的跟班,”卡斯帕罗道,“还是当箭靶比较合适。” “你果然一针见血啊,”提利昂不理会对方赤裸裸的讥刺,“某个比你更狡诈的人给我总结过,‘小矮人举个大盾牌,教他们的弓箭手头痛死’。” “你跟墨水瓶共事。”棕人本·普棱嘱咐。 “你为墨水瓶干活,”墨水瓶强调,“整理书籍,清点财产,抄写合约和信件。” “求之不得,”提利昂说,“我喜欢书。” “反正是废物一个,”卡斯帕罗嗤笑道,“瞧你这屌样,能上场打吗?” “我管理过凯岩城的所有阴沟哟。”提利昂不动声色地说,“有的下水道堵了好多年,却被我一手疏通,真是兴邦利国的壮举。”他再度蘸了墨水。还剩十几张凭据。“或许你该把管理营妓的担子交给我,让我好好疏通弟兄们的需求,你说对吧?” 这笑话没逗乐棕人本。“不准你碰妓女,”他警告,“她们很多都有病,而且个个多嘴多舌。虽然你不是第一个加入本团的逃跑奴隶,但我们也没必要把这事大事宣扬。我不想让人看见你,可能的话,你得全天待在帐篷里,拉屎就找桶子解决。厕所边耳目众多,难保没有意外发生。还有,未经我允许,绝不能离开营地。我们固然会把你塞进侍从的盔甲,扮成乔拉的跟班,但明眼人一眼就能戳穿。等拿下弥林城、返回维斯特洛之后,你爱怎么炫耀你的金红服饰都随便,但现在……” “……但现在我只能一声不吭地闷在石头底下。我保证会乖乖听话。”兰尼斯特家族的提利昂。他用花体字签下。只剩三张凭据,前两张并非易碎的羊皮纸,却是上等牛皮纸,纸上还特意写明了受益人的名字。狡诈的卡斯帕罗要价一万金龙,墨水瓶也是这个数——他真名提贝罗·伊斯昂。“提贝罗?”提利昂道,“听起来几乎是个兰尼斯特哦。你是我失散多年的表兄吗?” “或许吧。身为财务官,至少我做到了有债必还。快签。”他签下这两张凭据。 棕人本的凭据在最后,文字镂刻在厚厚的羊皮卷轴上。十万金龙、五十皮最丰饶的土地、一座城堡和相应的伯爵身份。好哇,这个普棱可真不简单。提利昂挠了挠伤疤,思考自己该不该故意抗议。当你有求于人时,作大爷的总想看你哀告几句,跺脚骂娘,说什么这是打劫啦,签了就是辱没家门啦等等,直到最后在逼迫下勉强就范。但他今天已受够了这场游戏,于是咧嘴一笑,利落地签好名交给棕人本。“你的命根子就跟故事里说的一样长,”他道,“真把我给干翻了,普棱大人。” 棕人本吹干签名,“乐意之至,小恶魔。现在你将正式入团,墨水瓶,取名册。” 名册是一本用铁扣固定、皮革封面的大书,大到能用来当晚餐盘子。名册里装订了许多厚木板,木板上密密麻麻写满一百多年来列位佣兵的姓名及相应日期。“次子团是最古老的自由佣兵团之一,”墨水瓶边翻页边解说,“这己是第四本名册。每一位团员在名册上都有记载,关于他们的姓名,何时加入,在哪里战斗过,在团里服役了多久,怎么死的——统统有案可查。名册里不乏名人,其中好些正来自你们七大王国。伊葛·河文曾在团中服役一年,之后才脱团创建黄金团,人们叫他‘寒铁’。明焰王子伊利昂·坦格利安是次子团团员,野狼罗德利克·史塔克也是。不,不用这种墨水,这儿,用这个。”他拔掉一个新墨水瓶的瓶塞,把瓶子放到桌上。 提利昂竖起脑袋,“红墨水?” “本团传统。”墨水瓶解释,“过去新人入团还得写血书呢,不过我们没那么迂腐,毕竟鲜血比不上好墨水。” “我们兰尼斯特尊重传统。把你的刀子给我。” 墨水瓶抬起一边眉毛,接着耸耸肩,从鞘中抽出匕首,刀柄在前递给侏儒。依然会痛,赛学士,谢谢你的提醒。提利昂边想边用刀子割破拇指,挤出一大滴血滴入墨水瓶,然后放下匕首提起一支没用过的鹅毛笔,潦草而果断地写出几个大字:凯岩城公爵提利昂·兰尼斯特。他的签名比上头乔拉·莫尔蒙的签名张扬得多。 万事俱备。侏儒坐回行军折凳上。“还要我做什么?需要我发个誓吗?还是要我杀个婴儿?或者吸团长的老二?” “想吸谁的你自便,”墨水瓶取回名册,用细沙擦干签名,“本来在名册上签下大名就算履行完入团手续,但新团员玩点新花样,咱们也不便阻拦。欢迎您加入次子团,提利昂公爵。” 提利昂公爵。侏儒喜欢这新头衔。次子团虽无黄金团的赫赫声名,但几世纪来仍可谓战功标榜。“团里还有其他老爷吗?” “都是些没领地的老爷,”棕人本道,“跟你一样,小恶魔。” 提利昂跳下凳子。“我以前的兄弟太让我失望了,希望我的新兄弟们能跟我团结友爱、共同进步。我现在可以去取武器和盔甲了吗?” “是不是还得给你找头猪骑?”卡斯帕罗问。 “我真是孤陋寡闻,竟不知尊夫人在随团慰安。”提利昂道,“好意心领喽,我觉得还是骑马比较方便。” 刺客涨红了脸,墨水瓶纵声大笑,连棕人本也忍俊不禁。“墨水瓶,带他去武器车,选套‘佣兵装’。女孩也带去,给她搞顶头盔,配上锁甲啥的,说不定别人会把她当男孩。” “提利昂公爵,请随我来,”墨水瓶为他拉开帐门,他蹒跚着走出去。“我叫拐骗带你去货车边。叫上你的女人跟拐骗在厨帐外碰头。” “她不是我女人。或许该你去找她。她只知道睡,不睡就朝我怒目而视。” “你教训她狠一点、操她猛一点,就没这些烦恼了。”财务官热心地建议。“算了,带不带她随你便,拐骗也不在乎。你穿好盔甲再来找我,我教你管理账目。” “好的。” 提利昂在他俩共享的帐篷的角落找到分妮。她蜷在铺了薄薄一层稻草的小床上睡觉,盖着脏污的铺盖。他用靴尖捅捅她,她翻过身,朝他眨眨眼,打着呵欠问:“胡戈?什么事.99lib.啊?” “我们再谈谈,好吗?”她今天的..态度好过平日里闷闷不乐的沉默。她恨我抛弃了狗和猪。我让咱俩获得自由,却没得到应有的感激。“你这么睡下去,就要睡过整场战争了。” “我伤透了心,”她又打个呵欠,“而且我累了,累死了。” 累了还是病了?提利昂在她的小床边跪下。“你脸色不好,”他说着伸手摸她额头。帐内太热,还是她发烧了?这个问题他问不出口。次子团这帮亡命徒对苍白母马也是避之唯恐不及。假如他们断定分妮有病,那不管是什么病,都会毫不迟疑地把她丢出营外。他们甚至可能把我们交还给亚赞的继承人,我签得手发麻的那些凭据届时起不了半点作用。“我在他们的名册上签了名,并遵照传统,以鲜血写就。我现在是次子团团员了。” 分妮坐起来,揉揉惺忪睡眼。“那我怎么办?我也得签名吗?” “我想不必。有的自由佣兵团会吸纳女人,可是……好吧,他们团毕竟不叫次女团。” “是我们团,”她纠正他,“你加入了次子团,就该说我们团。有人找到美女猪了吗?墨水瓶说他正派人去找。还有嘎吱,有嘎吱的消息没?” 如果卡斯帕罗的话能信,确实有它的消息。普棱身边这位自诩狡诈的团副说有三个渊凯捕奴人在营地四处搜查,找一对逃跑的侏儒,捕奴人举着的长矛上插了一只狗头。想哄分妮起床,这样的消息还是守口如瓶的好。“暂时没消息。”他撒谎,“快起来吧,找件盔甲给你穿。” 她警惕地看了他一眼,“穿盔甲?做什么?” “我家老教头说‘千万别裸着上战场’,我把这句当作金玉良言。再说,我现在是佣兵了,没装备当什么兵?”她还是没起床的意思。提利昂干脆抓住她的手腕,把她拖下床,再将一堆衣服丢到她脸上。“穿上,套好兜帽斗篷,把头低着。如果碰巧撞上捕奴人,我们就装成是一对孩童。” 两个侏儒披着兜帽斗篷现身时,拐骗正在厨帐外嚼酸草叶。“听说你两位要入团当兵,”军士道,“弥林人不吓得尿裤子才怪。你两位杀过人吗?” “我杀过,”提利昂抢答道,“我杀他们就像拍苍蝇一样。” “用什么拍?” “哦,斧头、匕首,不过我最最拿手的是十字弓。” 拐骗用他的钩子挠了挠短胡须,“用十字弓,真是个坏蛋。敢问你用十字弓杀了几个人?” “九个。”父亲一个人至少可以当九个吧。你瞧:凯岩城公爵。西境守护。兰尼斯港之盾。国王之手。丈夫。兄弟。父亲。父亲。父亲。 “九个。”拐骗哼了一声,吐出一大口鲜红唾沫。或许他瞄准的是提利昂的膝盖,不过射偏了,喷在了侏儒双腿之间——但总之明确表达了他对“九个”的看法。军士的手指被酸草叶汁染成斑驳的红色,他又撕了两片叶子丢进嘴里,吹声口哨。“凯姆!你这把该死的夜壶,给我滚过来!”凯姆跑步过来,“带公爵夫妇去货车边找锤子,搞两套佣兵装。” “锤子多半醉了。”凯姆小心翼翼地提示。 “那就尿他脸上,把他弄醒。”拐骗转向提利昂和分妮。“我们没有让天杀的侏儒入团的先例,但团里男孩不少,要么是婊子生的野种,要么是背井离乡外出冒险的小傻瓜,还有跟班、侍从之类。他们穿的狗屎也许能给猴子穿。他们穿着狗屎去送死,但你两位杀人如麻的小崽子不怕讨这点晦气,对不对?九个?操。”他摇头走开。 次子团的公用盔甲装在六辆大车里,停在营地中央。凯姆当先带路,他像挥拐杖一样挥着手里的长矛。“君临的小子为何来海外当差呢?”提利昂问他。 那小子警惕地看了他一眼,“谁说我是君临人?” “没人说。”你吐出的每个词都散发着跳蚤窝的臭味。“是你太聪明,藏都藏不住,大家都说君临人脑筋最灵光。” 他似乎很惊讶。“谁说的?” “大家说的。”自然是我说的。 “什么时候说的?” 显然是我刚才编的。“传了好多代咧,”他撒谎,“连我老爸都常念叨。你认识泰温公爵吧,凯姆?” “他是首相大人,有一回我见他骑马上山,他的士兵披着红披风、头盔上有小狮子。我喜欢那种头盔。”他嘴巴一抿。“但我不喜欢首相大人。他不仅洗劫过都城,还在黑水河上让我们吃了大败仗。” “你在场?” “我在史坦尼斯那边。泰温公爵跟随蓝礼的幽灵,从侧翼突袭我们。我扔下长矛就跑,谁知跑到船边那天杀的骑士却朝我吼:‘你的长矛呢,孩子?我没有空位给懦夫。’说完他们就把我抛弃了,还抛弃了其他几千名士兵。后来我听说你爹要把俘虏送去长城继续找史坦尼斯的麻烦,便逃过狭海,加入了次子团。” “你可曾想念君临?” “有一点。我念着一个男孩,他……他是我朋友。我还想我哥肯内特,可他在船桥上战死了。” “那天有很多好汉死去。”提利昂的伤疤痒得厉害,他用指甲挠了挠。 “我还想念君临的食物。”凯姆憧憬地说。 “你老妈会做饭?” “耗子都不吃她做的饭。我说的是食堂,天下什么比得上褐汤美味啊?汤熬浓了,勺子插进去都不倒,里面啥玩意都有。你喝过褐汤没,半人?” “喝过一两次。其实该说那是歌手汤。” “为啥?” “喝下去心情愉快,让人想唱歌呗。” 凯姆已经喜欢上这种汤了。“歌手汤啊,等我回到跳蚤窝,一定让他们盛一碗。你想念什么,侏儒?” 我想念詹姆,提利昂心想,想念雪伊,想念泰莎,想念我老婆,那个与我形同陌路的老婆。“我嘛,无非是想喝酒、嫖妓、发财喽,”他回答。“发财最可靠,有钱就有酒有女人。”还能买把利剑,让你凯姆为我使。 “传说凯岩城里连夜壶都是十足真金,没错吧?”凯姆好奇地问。 “你这人,不要别人说风就是雨。尤其说到兰尼斯特家族,更要多长个心眼。” “都说兰尼斯特家的人是毒蛇。” “毒蛇?”提利昂笑了,“他们听见的大概是我父亲大人在坟墓里的爬行声吧。我们是狮子,至少我们如此坚持。请记住,无论踩中毒蛇尾巴还是狮子尾巴都是死路一条,凯姆。” 说话间他们已走到存兵器的地方。传说中的锤子原来是个左臂有右臂两倍粗的大壮汉。“他成天喝得醉醺醺,”凯姆透漏,“棕人本忍着他,但总有一天我们会招到真正的武器师傅。”锤子的学徒是个精瘦的红发少年,名叫钉子。锤子和钉子,绝配,提利昂饶有兴味地想。他们来到锻炉前,锤子刚醉倒,一如凯姆预测的,钉子允许两名侏儒爬到货车上自行挑选。“基本都是废铁,”他提醒他们,“看中什么拿就行。” 曲木和硬皮制成的车篷下,堆满旧盔甲和旧武器。提利昂看得直叹气,忆起了凯岩城下兰尼斯特家的兵器库里一排排亮堂堂的刀剑矛戟。“这下有的挑了。”他宣布。 “认真挑,还是有些实在家什,”一个深沉的声音叫道,“虽然不好看,但能派用场。” 大个子骑士从另一辆货车跳下,全身佣兵装。他左右两边的护胫甲不对称,护喉锈迹斑斑,前臂甲镶嵌了过于艳俗的乌银花朵。他右手戴龙虾铁拳套,左手却戴了无指套的锁甲手套。他硬挤进去的那副胸甲有两个乳头,乳头还穿了铁环。他的全盔顶部有对公羊角,其中一只角断了。 乔拉·莫尔蒙摘下头盔,露出饱经摧残的面孔。他已不是我们从亚赞的笼子里救出的可怜虫了,现在的他看起来每一寸都像佣兵。他脸上已基本消肿,瘀伤也大好,总算又有了人样……但跟从前的莫尔蒙不同,这个人下半辈子都得与右脸上奴隶贩子烙下的恶魔面具——表示他是个危险又不听话的奴隶——为伴。乔拉爵士本不俊朗,这下脸庞更是吓人。 提利昂咧嘴一笑,“我只消比你好看,就满足了。”他转向分妮,“你去那辆车找,我继续找这辆。” “我们两个一起找要 5feb." >快些啊。”她挖出一顶生锈的铁半盔,咯咯笑着扣头上,“你瞧,我威风吗?” 你像个倒扣盆子的小丑。“这是半盔,你得弄顶全盔,”他找到一顶,便把半盔扔了。 “全盔太重了,”分妮的抱怨声在铁盔里空洞地回响,“我什么都看不见。”她把全盔摘下来扔掉,“半盔有什么不好嘛?” “它护不住脸。”提利昂捏了捏她的鼻子,“我喜欢你的鼻子,请你爱护它。” 她睁大眼睛,“你喜欢我的鼻子吗?” 噢,七神救命。提利昂转身穿过堆得老高的废旧盔甲,朝车尾艰难跋涉。 “我其他的部分你也喜欢吗?” 也许她希望说得兴高采烈,可惜在他耳中听来却很悲哀。“你所有的部分我都喜欢,”提利昂说,希望就此终止这个话题,“但我更喜欢自己。” “我们要盔甲来做什么?我们演演戏,假装打就好啊。” “你很有表演天赋,”提利昂检查着一件满是窟窿的沉重链甲衫。衫上破洞数不胜数,简直像蛾子咬的。哪种蛾子会咬钢铁呢?“但装死只是活命的一种方法,穿上好盔甲才更保险。”恐怕这里没有好盔甲。绿叉河之战时,他从莱佛德伯爵的辎重车辆上拼凑了一套全身铠,戴着有根尖刺的水桶大盔,看起来活像扣了只潲水桶上战场。佣兵装比那个更糟,不仅陈旧、不成套,还到处是碎片、裂口和凹痕。那是血还是锈啊?他嗅了嗅,没法确定。 “这里有把十字弓。”分妮指给她看。 提利昂瞥了一眼,“这把是蹬盘的,需要用脚来上弦,而我的脚太短了。我用曲柄手控的比较合适。”说实话,他也不想要十字弓,毕竟装填太慢。即使他蹲在厕所边,等着敌人来解手,失手的几率也挺大。 于是他找了把流星锤,但挥挥就放弃了。太沉。接下来他又淘汰了一把战锤(太长)、一把钉头杖(仍然太沉)和六七把长剑,最后看中一把三棱刃的匕首,模样很阴毒。“我用这个,”他宣布。匕首刀刃上略有锈斑,更添了阴毒意味。他又找到一具木头和皮革做的鞘,把匕首收好。 “小剑配小人儿?”分妮开他的玩笑。 “不,这是大个子用的匕首,”提利昂拿了一把老旧的长剑给她,“这才是剑。你试试。” 分妮接过去,一使就皱紧眉头,“太重了。” “钢铁当然比木头重,但活人的头不是甜瓜,你得用真家伙砍。”他从她手中拿过剑,仔细检查了一下。“便宜货,还有豁口,这里,看见没?我收回刚才的话,砍头得换把剑。” “我不要砍什么头。” “你也砍不着头。你对准膝盖下面砍,目标是小腿、脚窝、脚踝……剁掉脚,巨人也得倒下;而等他倒下,也就没什么可怕了。” 分妮看起来快哭了,“昨晚我梦见我哥活得好端端的,我俩骑着美女猪和嘎吱给大老爷比武,大家朝我们抛玫瑰花呢。好开心好开心……” 提利昂扇了她一巴掌。 他下手很轻,只不过手腕一翻,没使上力,甚至没在她脸上留下痕迹。但她还是眼泪汪汪。 “想做梦就滚回去睡觉。”他告诉她,“只不过等你醒来,你会发现自己还是围城大军中的逃跑奴隶。嘎吱死了,那只猪多半也给宰了,你给我乖乖穿上盔甲,不准抱怨这里紧那里挤。戏演完了,现在你要打要躲还是要尿裤子都随便,但不管你做什么,给我把盔甲穿上。” 分妮抚摸着他打过的脸颊,“我们不该逃跑。我们又不是佣兵。我们根本当不了兵。亚赞人挺好,真挺好的。保姆有时很坏但亚赞人好啊。我们是他最宠爱的……的……” “奴隶,你想说奴隶。” “奴隶,”她红着脸说,“但我们是特殊的奴隶,跟甜心一样,是他的私人珍藏。” 我们是他的宠物,提利昂心想,他太宠爱我们,才把我们扔进竞技场喂狮子。 也许这么想不太公平。亚赞的奴隶事实上比七大王国的许多农民吃得好,在即将到来的冬天也不至于饿死。没错,奴隶确实没有权利,可以随意买卖交易,鞭打烙印,满足主人的肉欲,甚或彼此交配以生育更多奴隶。他们的地位跟狗或马没有本质区别;可只要生在豪门,狗或马也能过上舒坦日子。骄傲的人总爱声称宁死不为奴,但骄傲是多么廉价,在冰冷的铁剑面前,保持骄傲的人跟龙牙一样稀少——否则世上不会到处都有奴隶了。这世上没有一个不自愿的奴隶,侏儒忽然意识到,在死亡和枷锁之间,选择很明显。 提利昂·兰尼斯特也不例外。一开始他的毒舌为他带来背上的几道伤口,但他很快学会了取悦保姆和高贵的亚赞。乔拉·莫尔蒙坚持得更久、抵抗得更猛烈,不过天长日久之下,他总有一天也会屈服。 至于分妮…… 自他老哥便特死于非命后,她一直在寻找新主人。她需要一个主人来照顾她,需要一个主人来告诉她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 这些话说出来无疑过于残忍,提利昂只道:“但苍白母马不会对亚赞的特殊奴隶另眼相看。我们走后,他们都死光了。最先去世的是甜心。”棕人本·普棱跟他说,逃跑当天,他们那巨胖的主人就一命呜呼。至于亚赞的怪物马戏团的结局,无论普棱、卡斯帕罗还是团里其他佣兵都不清楚……但可爱的分妮只需要谎言,而撒谎是他的拿手好戏。“你真想当奴隶,战争结束后我会为你找个好心肠的主人,卖你的钱足够我坐船回国。”提利昂保证,“我给你找个光鲜的渊凯贵族,让他再给你打造一副漂亮的金项圈,你人走到哪,悦耳的铃声就传到哪。不过在此之前,你给我好好活着,死小丑可卖不了钱。” “我看你们很快就是死侏儒一对。”乔拉·莫尔蒙道,“等战争结束,大伙儿都得喂蛆虫。许多人意识不到,但仗打起来渊凯必败无疑。弥林城内有无垢者,全世界最优秀的步兵。他们还有龙——等女王回来,就会凑足三条。她会回来的。她必须回来。我们有什么?二十多个渊凯老爷轮流当家,每人属下都有一群训练不精的猴子。踩高跷的,戴铁镣的……指不定还有瞎子和癫痫儿童上阵咧,这帮人胡闹没个底限。” “噢,这个我当然清楚。”提利昂说,“次子团正站在失败者一边,但只需再倒戈一次,”他嘿嘿一笑,“我自有妙计。” 第六十七章 废王者(巴利斯坦三) 白影黑影,两个密谋者并肩走在大金字塔二层静谧的兵器库中,周围是一排排长矛和一捆捆箭支,墙上挂着从早被遗忘的战争里掠来的战利品。 “今晚,”斯卡拉茨·莫·坎塔克说,吸血蝙蝠黄铜面具在他拼布斗篷的兜帽下若隐若现,“我的人将各就各位。暗号是:格罗莱。” “格罗莱。”很合适。“嗯,为他的遭遇……你当时在朝堂上?” “我是四十名守卫中的一名。所有人都等着宝座上的纸老虎下令,好把血胡子一干人等剁成肉泥。你觉得,渊凯人敢把人质的头献给丹妮莉丝吗?” 不敢,赛尔弥心想,“西茨达拉吓坏了。” “他装的。你也看见,洛拉克家族的人毫发无伤地回来了。渊凯人在我们面前演戏,高贵的西茨达拉则是主演。亚克哈兹·佐·亚扎克并非问题关键,其他奴隶主恨不得亲自踩死那老白痴,这分明是给西茨达拉杀龙的借口。” 巴利斯坦爵士琢磨片刻,“他敢么?” “他连女王都敢谋害,还顾忌她的宠物?若我们无所作为,西茨达拉会先犹豫一下,表明自己很不情愿,同时给了贤主大人们机会帮他摆脱暴鸦团和血盟卫。随后他就会下毒手,赶在瓦兰提斯舰队到来前杀龙。” 是啊,他们会的。这个计划说得通,但巴利斯坦·赛尔弥仍觉得内心不够坦然,“我不会让此事发生。”他的女王是龙之母,他不会让她的孩子受伤害。“狼时行动。夜色最浓的时辰,全世界都陷入沉睡。”他从泰温·兰尼斯特口中第一次听到这些话,彼时泰温站在暮谷城外。他给我一天时间去救伊里斯,如果我没能在第二天黎明带回国王,就要血洗城镇。我于狼时潜入,狼时救回国王。“黎明时,灰虫子及无垢者们会把大门关闭上闩。” “最好黎明时发起总攻,”斯卡拉茨说,“冲出大门,杀入包围圈,趁渊凯人还在熟睡打个措手不及。” “不行。”这个话题他们争论过,“这是女王陛下亲手缔造的和平,我们不能做违约方。逮捕西茨达拉后,我们立刻成立议会代替他统治,并要求渊凯人归还人质,撤走军队。若他们拒绝,那时——只有那时——我们才能通知他们协议已被打破,双方将在战场上决一雌雄。你的方法不荣誉。” “你的方法太愚蠢,”圆颅大人说,“时机已然成熟,自由民正蠢蠢欲动。” 这是实情。赛尔弥知道,自由兄弟会的疤背西蒙和坚盾军的莫罗诺·已欧斯·杜博都跃跃欲试,想用渊凯人的血来洗刷耻辱,给自己正名。只有龙之母仆从的弥桑洛和巴利斯坦爵士一样心怀疑虑,“之前的讨论中,你同意按我的方法行事。” “我是同意,”圆颅大人抱怨,“但那是在格罗莱出事之前,在他们扔回人头之前。奴隶贩子毫无荣誉可言。” “但我们有。”巴利斯坦爵士坚持。 圆颅大人用吉斯卡利语骂了句什么。“随你便吧,我猜在这场游戏结束前我们就会为老头的荣誉感追悔莫及了。西茨达拉的护卫怎么办?” “陛下睡觉时会安排两名护卫,一位在房门外,另一位在卧室毗邻的耳室。今晚是克拉兹和铁皮。” “克拉兹,”圆颅大人抱怨,“真倒霉。” “不一定会动武,”巴利斯坦爵士告诉他,“我打算和西茨达拉谈谈。若他明白我们不想杀他,或许会令护卫缴械。” “要是不呢?绝不能让西茨达拉跑了。” “他跑不了。”赛尔弥不怕克拉兹,更不在意铁皮,他们只是斗技士。西茨达拉挑选著名战奴组成护卫队,貌似可怕却只能看看门。他们有速度,有力量,够凶猛,也颇具武艺,但流血的表演对保护国王毫无裨益。竞技场中有号角和战鼓宣告敌人出场,打了胜仗就能包扎伤口喝罂粟花奶止痛,此时危险已经过去,可以尽情吃喝嫖赌,直到下一场战斗。但对御林铁卫的骑士而言,战斗永不会终结,威胁无所不在、无时不在,无论日夜。没有号角宣告敌人出场;封臣、仆人、朋友、兄弟、孩子,甚至妻子,任何人都可能身藏利器,心怀杀机。为一小时的战斗,御林铁卫会花费一万个小时来守望、等待,安静地站在阴影中。西茨达拉国王的斗技士已对新职责感到无聊和厌倦,无聊则会懈怠,疏于防范。 “我料理克拉兹,”巴利斯坦爵士说,“你确保兽面军不妨碍就行。” “放手去做吧,我会在马格哈兹发难前就把他锁住。我告诉过你,兽面军还是我的。” “你说你在渊凯营地也有人?” “探子和间谍。瑞茨纳克有更多。” 瑞茨纳克不可信任。他闻着太香,感觉不对劲,“得有人去营救人质。若不救出他们,他们会被渊凯人利用。” 斯卡拉茨透过面具鼻孔哼了一声,“营救,说起容易做起来难。让奴隶贩子威胁好了。” “如果他们不止威胁呢?” “你如此想念那些人质,老头?一个太监、一个野人和一个佣兵?” 英雄、乔戈和达里奥。“乔戈是女王的血盟卫,是她血之血,他们曾一起穿越红色荒原。英雄是灰虫子的副手。至于达里奥……”她爱达里奥。他能从她看达里奥的眼神中看出来,从她对达里奥说话的声调中听出来,“……达里奥鲁莽自负,但女王陛下看重他,必须救他出来,赶在暴鸦团闯出什么乱子以前。这能办到,我曾从暮谷城平安无恙地救出女王的父亲,他被反叛的领主关押在那里,但……” “……但你没法悄无声息地穿过渊凯军营。每个人都认识你。” 我可以藏住脸孔,跟你一样,赛尔弥心想。但他知道圆颅大人说得没错,暮谷城的事迹恍若隔世,他现在太老,当不了英雄。 “我们必须想想办法。找另外的营救者,某个熟悉渊凯人、可以神不知鬼不觉潜入他们营地的……” “达里奥叫你祖父爵士,”斯卡拉茨提醒他,“我就不提他叫我什么了。若你我成为人质,他会冒险来救我们么?” 不大可能,他心里想,口中说的却是:“他或许会。” “如果我们被烧,他或许会朝我们撒泡尿,除此之外别指望他。让暴鸦团选个有自知之明的团长吧。若女王回不来,世上不过少了个佣兵,谁会难过? “那等她回来呢?” “她会伤心哭泣,撕扯头发,诅咒渊凯人,但不会怪我们。我们手上没沾血。你可以安慰她,跟她讲过去的故事,她喜欢听那些。可怜的达里奥,她英勇的团长……是的,她永远忘不了他……但他死了对我们都有好处,不是么?对丹妮莉丝也有好处。” 对丹妮莉丝有好处,对维斯特洛也有。丹妮莉丝·坦格利安爱她的团长,不,爱上他的是她心中的小女孩,并非女王。雷加王子爱上莱安娜小姐,成千上万无辜的人为此丧命。戴蒙·黑火爱上第一位丹妮莉丝,娶不到她便发动叛乱。寒铁和血鸦同时爱上“洋心”西蕊,七大王国为此血流成河。龙芙莱王子爱上荒石城的简妮,甚至为她放弃王冠,而维斯特洛以尸山做聘礼。伊耿五世的三个儿子都因爱情结婚,不顾父亲的意旨,实际上,那位不该成王的君主自己也立所爱为后。作父亲的允许儿子自由恋爱,结果却化友为敌,叛变和混乱紧随,犹如黑夜紧随白昼,直至在盛夏厅,巫术、烈火和悲痛为一切画下句点。 她对达里奥的爱是毒药。比蜂蜜蝗虫缓慢,却同样致命。“除开他还有乔戈,”巴利斯坦爵士说,“还有英雄。他们对陛下都很重要。” “我们也有人质,”圆颅大人斯卡拉茨提醒他,“奴隶贩子杀一个人质,我们便杀一个奴隶贩子。” 巴利斯坦爵士一时没反应过来,随后猛然醒悟,“女王的侍酒?” “是质子。”斯卡拉茨·莫·坎塔克纠正,“格拉兹达和挈萨是绿圣女的血脉,马札拉来自玛瑞克家族,科兹米亚来自帕尔家族,阿扎克来自格拉扎家族,巴卡哈兹来自洛拉克家族,是西茨达拉的亲戚。这些人的父母掌管着金字塔。此外,我们还有扎克、库尔扎、乌尔兹、哈扎卡、达兹纳克、雅赫赞等贤主大人的儿子或女儿。” “他们都是单纯漂亮的男孩女孩。”他们担任女王的侍酒期间,巴利斯坦爵士几乎认全了:梦想荣耀的格拉兹达、腼腆的马札拉、懒惰的米卡拉茨、美丽虚荣的科兹米亚、有小鹿般眼睛和天使般声音的挈萨、跳舞的达哈萨等等。“他们是孩子。” “他们是鹰身女妖之子,血债必须血偿。” “带来格罗莱头颅的渊凯人也这么宣称。” “在这点上,他们没错。” “我不会任你胡来。” “不能碰的质子有何用?” “或许我们可用三名孩子交换达里奥、英雄和乔戈。”巴利斯坦爵士妥协,“陛下——” “——不在场。该做什么你我必须承担。你知道我是对的。”“雷加王子有两个孩子,”巴利斯坦爵士告诉他,“雷妮丝是个小女孩,伊耿更是襁褓中的婴儿。泰温·兰尼斯特夺取君临后,他的人杀了他们,他用猩红袍子包住血淋淋的尸体,献给新王。”劳勃说了什么?他哈哈大笑吗?巴利斯坦·赛尔弥在三叉戟河战役中身负重伤,没能目睹泰温公爵献礼,但他时常想象。若我看到他对雷加孩子的残躯发笑,这世上无人能阻止我杀了他。“我不会谋害孩童。你必须接受这点,否则我退出。” 斯卡拉茨轻笑,“好个顽固的老头。你那些漂亮的男孩最终会长成鹰身女妖之子。现在不杀,日后也要杀。” “惩罚是为其已犯之罪,非为将行之恶。” 圆颅大人从墙上摘下一把斧子,细细查看,勉强答应:“行,不伤害西茨达拉和质子们。满意了,祖父爵士?” 此事不可能让我满意。“行。狼时,记住了。” “我不会忘,爵士先生。”尽管黄铜蝙蝠的嘴没动,但巴利斯坦爵士感到面具下绽放的笑容,“坎塔克等今夜等得太久了。”我就怕这个。如果西茨达拉国王是无辜的,他们所做之事无异于叛国。他怎可能无辜?赛尔弥亲耳听见他劝丹妮莉丝品尝毒蝗虫,并令手下屠龙。如果我们无所作为,西茨达拉会杀了龙,打开城门,迎接女王的敌人。我们别无选择。然而纵然千般排解,老骑士总觉此事无荣誉可言。 漫漫长日慢如蜗牛。 巴利斯坦爵士知道,西茨达拉国王正在别处和瑞茨纳克·莫·瑞茨纳克、马格哈兹·佐·洛拉克、格拉茨旦·卡拉勒及其他弥林贵族商讨如何答复渊凯……但他不再是幕僚团的一员,也不再守护国王。他要做的只是从上到下巡视大金字塔,确保卫兵们坚守岗位。此事会花费他大半个上午,下午的时光他和孤儿们一起度过,甚至拿起剑盾,亲自操练年长的孩子。 一些孩子在丹妮莉丝·坦格利安解放弥林、打碎枷锁之前接受过斗技士训练,无须巴利斯坦爵士教导,也熟悉剑、矛和战斧,其中有几个甚至可能准备好了。例如蛇蜥群岛的男孩图科·李霍。他的肤色黑如学士墨汁,但他敏捷强壮,用剑的天赋是赛尔弥自詹姆·兰尼斯特以来所仅见。还有外号“鞭子”的拉瑞克。巴利斯坦爵士不认同他的战斗方式,但无法否认他的技艺。要掌握正派的骑士武器——剑、长枪和钉头锤——拉瑞克还要花些年头,但他的鞭子和三叉戟有致命的杀伤力。老骑士曾警告他鞭子对全副武装的敌人没用……直到看见拉瑞克用鞭子缠住对手的腿,猛力拽倒。他还不是骑士,却是凶猛的战士。 拉瑞克和图科是他最好的孩子,之后还有那位拉扎男孩,其他男孩管他叫红羊,他打起来有些有勇无谋。或许那三兄弟也成,那三名出身低微的吉斯卡利孩子,为父还债被卖成奴隶。 这就有了六人。二十七人中的六人。赛尔弥本期待有更多苗子,不过六人也是个好开始。其他男孩大都太小,对织布机、犁头和夜壶比对剑盾熟悉,但他们很用功,学得也快。让他们当几年侍从,或许他可为女王再献上六名骑士。至于那些永远不能做好准备的,嗯,并非每个男孩都能成为骑士。国家也需要蜡烛工、旅店老板和武器师傅。在这点上,弥林和维斯特洛并无二致。 巴利斯坦爵士看着孩子们训练,思忖是否该当场册封图科和拉瑞克为骑士,或许再加上红羊。必须由骑士来册封骑士,而今晚若有不测,到明天他已一命呜呼或进了地牢,届时谁来册封他的侍从们呢?但另一方面,年轻骑士的名誉至少部分和授予他骑士头衔的人相关,若众人皆知这些孩子由叛徒册封,那对他们没好处,甚至会连累他们坐牢。他们应当有更好的待遇,巴利斯坦爵士最后决定,长命的侍从总比短命的污点骑士好。 暮色渐深,他让孩子们放下武器集合,讲述了骑士的意义。“骑士的精髓是骑士精神,不是剑。”他说,“没有荣誉,骑士便藏书网和杀手无异。宁为荣誉死,也不能抛弃荣誉苟延性命。”孩子们奇怪地看着他,但终有一天他们会明白。 随后,巴利斯坦爵士回到金字塔顶端,找到埋首于书堆和卷轴中的弥桑黛,“今晚待在这儿,孩子,”他说,“无论发生什么,无论你看见或听见什么,不要离开女王的寝宫。” “小人明白,”女孩说,“小人能否问——” “最好别问。”巴利斯坦爵士独自走到露台花园。我不是干这个的料,看着脚下铺展的城市,他心想。金字塔正逐个苏醒,灯笼和火炬赋予它们生命,阴影则在其下的街道汇聚。阴谋诡计,谎言圈套,密中之密,我竟置身其中。 或许他应该习惯,因为红堡也有无尽的秘密。甚至雷加也是。龙石岛亲王从未像信任亚瑟·戴恩那样信任他,赫伦堡的事就是明证。在那错误的春天。 回忆依旧苦涩。河安老伯爵造访弟弟——御林铁卫的奥斯威尔·河安爵士——后突然宣布举办比武会。伊里斯王听信瓦里斯的谗言,以为儿子密谋篡位,河安的比武会是场阴谋,雷加将在此大会诸侯。伊里斯自暮谷城事变后就没踏出红堡一步,却宣布要陪雷加王子去赫伦堡参赛,此后一切都失控了。 若我是个更好的骑士……若我能在决胜战中将王太子挑落马下,若由我来选择爱与美的皇后…… 雷加选择了临冬城的莱安娜·史塔克,巴利斯坦·赛尔弥会做出完全不同的选择。不是王后,她没出席;也非多恩的伊莉亚,尽管她善良温柔,若雷加选她,七国将避免多少战争和灾难;他会选择一位进宫不久的少女,她是伊莉亚的女伴……然而,与亚夏拉·戴恩相比,多恩公主也黯然失色。 事隔多年,亚夏拉的音容笑貌仍然历历在目,巴利斯坦爵士只要闭上眼睛就能看见她:长长的黑发披在肩头,紫色的双眸让人流连。丹妮莉丝有同样的眼睛。有时女王看着他,他觉得自己看到了亚夏拉的女儿…… 但亚夏拉的女儿早就胎死腹中,没多久他美丽的女士也跳下高塔,那是出于失去孩子的伤心欲绝,还是因为在赫伦堡玷污她名誉的男人?她至死不知巴利斯坦爵士的感情。她怎会知道?他是御林铁卫的骑士,发誓终身不娶,对她倾诉爱意毫无益处。但保持沉默也无益处。若我将雷加挑落马下,为亚夏拉戴上爱与美的后冠,或许她就会注意我,而非史塔克? 他永远没法知道了。在巴利斯坦·赛尔弥的所有失败中,没有哪次让他这样耿耿于怀。 天空乌云密布,空气闷热潮湿,让人喘不过气,还让巴利斯坦爵士脊柱刺痛。要下雨了,他心想,风暴将至。不是今晚,便是明曰。他不知自己能否活着见到这场暴雨。若西茨达拉也有八爪蜘蛛,我无异于自寻死路。即便如此,他也要手握长剑,跟在世时一样。 最后一缕天光于西方消散,湮没在奴隶湾中的船帆后时,巴利斯坦爵士回房唤来两名仆人烧洗澡水。午后的炎热中和侍从们对打让他一身污渍臭汗。 水只是温热,但赛尔弥在澡盆里直待到水变凉,皮肤也搓得生痛。沐浴一新后,他起来擦干身体,换上一身白衣:长袜,内衣,丝绸外衣,加垫夹克,都刚刚浆洗漂白过。在白衣外,他披上女王为表尊敬赏赐的盔甲。锁甲镀金,手艺精湛,连接处柔软如上等皮革;板甲上釉,硬如坚冰,亮似新雪。他腰间系上黄金搭扣的白色皮剑带,一边佩匕首,一边佩长剑。准备就绪后,他取下长长的白披风,系在肩头。 他没戴头盔,因为狭窄的视孔会影响视线,而他需明察秋毫。金字塔内的厅堂夜间一片漆黑,敌人可能从任何方位出现。而且头盔上装饰的龙翼看起来富丽堂皇,却太容易招来剑斧的攻击。七神允许的话,他宁愿戴它参加下一次比武会。 老骑士全副武装后,坐在女王寝宫隔壁阴暗的小房间里静静等待。他服务过也辜负过的国王们的脸浮现在面前的黑暗中,还有御林铁卫里并肩战斗过的弟兄。他琢磨他们会不会做出一样的选择。有些人会,但不是所有人。有的人会将圆颅大人视为叛徒,毫不犹豫地击杀。金字塔外开始下雨,巴利斯坦爵士坐在黑暗中倾听。就像泪水,他心想,就像死去国王的呜咽。 动身吧。 弥林大金字塔是仿照吉斯大金字塔建造的,长腿洛马斯游览过后者的庞大废墟,那些红色大理石大厅已成为蝙蝠和蜘蛛的巢穴。和前辈一样,弥林大金字塔也有三十三层,据说这个数字对吉斯众神而言是神圣的。巴利斯坦爵士踏上向下的漫长阶梯,白披风在身后翻飞。他走仆人阶梯,而非纹理鲜明的大理石砌成的主阶梯,仆人阶梯隐藏在厚厚的砖墙中,狭窄、陡峭、简朴。 走下十二层,他遇见等候的圆颅大人,对方粗犷的面容依旧隐藏在清晨戴的吸血蝙蝠面具下。六名兽面军跟他一起,带着一模一样的昆虫面具。 是蝗虫,赛尔弥认出。“格罗莱,”他说。“格罗莱。”一名蝗虫回答。 “需要的话,我有更多蝗虫。”斯卡拉茨说。 “六个够了。守门的怎么办?” “是我的人,不会找你麻烦。” 巴利斯坦爵士紧扣住圆颅大人的胳膊,“若非必要,不能流血。明日天亮,我们就召开议会,向全城宣布我们的所作所为及其理由。” “行。祝你好运,老头。” 他们就此分开。兽面军随巴利斯坦爵士继续下行。 国王的套房在金字塔正中央,十六层和十七层之间。赛尔弥到达后,发现通往金字塔内部的门被铁链锁住,由两名兽面军看守。他们的面具隐在拼布斗篷的兜帽下,一个是老鼠,一个是公牛。 “格罗莱。”巴利斯坦爵士说。 “格罗莱,”公牛回答,“右边第三个大厅。”老鼠打开铁链。巴利斯坦爵士一行踏入一条由黑红砖块砌成、狭窄的仆人走廊,墙上燃着火把。伴黑暗中回荡的脚步声,他们快步经过两个大厅,进入右边第三个大厅。 铁皮站在国王套房的雕花硬木门外。作为一名年轻的斗技士,他还算不上一流。他脸颊和眉头文着黑绿相间错综复杂的文身,那是一种古老的瓦雷利亚巫术符号,据说能让他的皮肉坚硬如铁。他的胸口和手臂也爬满这种符号,尽管这东西有没有效还未可知。 即便没文身,铁皮看起来依然可畏——他年轻、瘦削、结实,比巴利斯坦爵士还高半尺。“谁?”他高喊,手中长斧向旁一挥拦住去路。当他看到巴利斯坦爵士及其身后的蝗虫兽面军,便放低武器。“老爵士。” “国王方便的话,我要立刻和他谈谈。” “现在太晚。” “的确很晚,但事发紧急。” “我去问问。”铁皮用斧柄敲敲国王套房的大门。一个孔洞打开,露出一只孩子的眼睛。孩子出声询问,铁皮据实通报。巴利斯坦爵士听见沉重的门闩撤去,门打开了。 “只能你进去,”铁皮说,“兽面军在这儿等。” “好的。”巴利斯坦爵士冲蝗虫们点点头,其中之一也点头回应。赛尔弥孤身一人走进门内。 没有窗户的房内一片漆黑,周围尽是八尺厚的砖墙。国王把这里打造得宽敞奢华,黑橡木大梁支撑着高高的天花板,地面铺着魁尔斯丝绸地毯,墙上挂满价值连城的挂毯。这些古旧褪色的挂毯描绘了古吉斯帝国的辉煌,其中最大那幅展示了战败的瓦雷利亚大军最后的幸存者身戴镣铐从锁链下走过。通往国王卧房的拱廊旁摆了一对檀香木恋人,精雕细刻,光滑油亮,巴利斯坦爵士觉得它们令人心慌意乱,无疑它们就是为此而造的。越早离开这地方越好。 一个铁火盆是唯一的光源,火盆旁站着两名女王的侍酒,达卡兹和挈萨。“米卡拉茨去叫醒国王了,”挈萨道,“来点酒么,爵士先生?” “不用,谢谢。” “您可以坐下。”达卡兹指指椅子。 “我还是站着吧。”他听到拱廊内的卧室传出声音,其中有国王的。 过了好一会儿,高贵的西茨达拉·佐·洛拉克十四世国王才打着哈欠走出来,边走边系袍子。他的绿锦缎睡袍镶满珍珠和银线,睡袍之下一丝不挂。很好。一丝不挂让人脆弱,不太会拼个鱼死网破。 巴利斯坦爵士瞥见拱廊对面的轻纱帘幕后站着一个女人,也是赤身裸.t>体,胸脯和臀部在鼓动的丝绸后若隐若现。 “巴利斯坦爵士。”西茨达拉又打个哈欠,“现在什么时辰?有我亲爱的女王的消息?” “没有,陛下。” 西茨达拉叹口气,“拜托,是‘圣主’。虽然这个时辰,‘梦主’或许更合适。”国王走向橱柜,想为自己倒杯酒,却发现酒壶里的酒所剩无几。他脸上闪过一丝恼怒,“米卡拉茨,酒,马上。” “是,圣上。” “带达卡兹一起去。一壶青亭岛的金色葡萄酒,一壶红葡萄甜酒,拜托,不要拿本地产的黄尿。还有,再让我发现酒壶空了,小心你们那漂亮粉嫩的脸蛋挨鞭子。”男孩匆忙跑出去,国王转回赛尔弥,“我梦见你找到了丹妮莉丝。” “梦会说谎,陛下。” “该说‘我的明光’。你究竟为何在这个时辰来找我,爵士?城里出乱子了?” “城里风平浪静。” “是吗?”西茨达拉一脸迷惑,“你到底为何而来?” “来问您一个问题,圣主。您是鹰身女妖么?” 酒杯从西茨达拉指间滑落,跌在地毯上,滚了几圈。“你深夜造访我的卧室是来问这个?你疯了?”国王突然注意到巴利斯坦爵士一身戎装。“什么……怎……你怎敢……” “是您下的毒吗,圣主?” 西茨达拉国王退后一步。“那些蝗虫?那……那是多恩人所为。昆廷,那个自称的王子,不信你去问瑞茨纳克。” “您有证据吗?瑞茨纳克有吗?” “没有,不然就把他们抓起来了。或许我早该抓捕他们。马格哈兹肯定能从他们口中掏出供词。毫无疑问,他们是下毒者,瑞茨纳克说这帮多恩人崇拜毒蛇。” “他们吃蛇。”巴利斯坦爵士说,“那是您的竞技场,您的包厢,您的座位。冰酒和软靠垫,无花果、甜瓜与蜂蜜蝗虫。您提供了一切。您劝女王陛下品尝蝗虫,自己却一个也没吃。” “我……我不喜欢香辛料。她曾是我的妻子,我的女王,我有什么理由害她?” 她曾是。他相信她死了。“那得问您自己,圣主,或许您迫不及待想让另一位女人取代她。”巴利斯坦爵士冲那名在卧房内羞怯地向外偷瞧的女孩扬扬头,“是那位吗?” 国王慌乱地向四周看,“她?她什么都不是,只是个床奴。”他举起双手,“我失言了,她并非奴隶,而是女自由民,精通房中术的女自由民。国王也有需求啊,她她不关你事,爵士。我永远不会伤害丹妮莉丝,永远不会。” “您劝说女王品尝蝗虫,我听见的。” “我以为她会喜欢,”西茨达拉又退后一步,“又甜又辣。”“又甜又辣又有毒。我还亲耳听到你命竞技场内的人屠龙,你冲他们大喊。” 西茨达拉舔舔嘴唇,“那畜生吞噬了巴尔塞娜。龙吃人肉!它杀害、烧死……” “……那些要加害女王的人。十之八九是鹰身女妖之子,您的朋友。” “不是我的朋友。” “您话是这么说,可您让他们住手他们就住手。若您并非他们中的一员,他们干吗听您的?” 西茨达拉摇着头,这次没回答。 “说实话,”巴利斯坦爵士追问,“您爱过她吗,即便一点点?还是说仅仅为了满足权力欲?” “欲望?你敢对我说欲望?”国王的嘴愤怒地扭曲,“我的确有权力欲,哈……但不及她对那佣兵欲望的一半。没准就是她那宝贝团长下的毒,因为她抛弃了他。如果我也吃下蝗虫,哼,更遂了他的愿。” “达里奥会杀人,但不会下毒。”巴利斯坦爵士逼近国王,“您是鹰身女妖么?”这次他的手放在剑柄上,“说实话,我保证让您死得干净利落。” “你想得太多了,爵士。”西茨达拉叫道,“我回答过问题,也想好怎么处置你了。你被放逐了,马上离开弥林,我可以饶你一命。” “若您不是鹰身女妖,告诉我他的名字。”巴利斯坦爵士长剑出鞘,利刃映着火盆光,像是一线橙色炽火。 西茨达拉受不了了,“克拉兹!”他一边尖叫,一边跌跌撞撞地跑回卧室,“克拉兹!克拉兹!” 巴利斯坦爵士听见左侧有扇秘门打开,转身看见克拉兹从一幅挂毯后出现。这位前战奴移动缓慢,还没全醒,手握一把特别的武器:又长又弯的多斯拉克弯刀。这武器适合砍杀,在马背上能给对方造成又深又长的伤口。在竞技场和战场上,对上半裸的敌人的确有效。但在这种狭小的空间,弯刀的长度成了劣势,况且巴利斯坦爵士全身盔甲。 “我为西茨达拉而来,”骑士说,“放下武器,站到一旁,我不会伤害你。” 克拉兹哈哈大笑:“老头,我要吃了你的心。”两人身高相差无几,但克拉兹比骑士重两石、年轻四十岁。他皮肤苍白,有双死人眼和一簇从额头到后颈、直立的红黑头发。 “那就来吧。”无畏的巴利斯坦说。 克拉兹来了。 这一整天,赛尔弥头一次安心。这才适合我,他暗想,就着悦耳的钢铁之歌舞蹈,手握长剑,面对强敌。 斗技士速度极快,快到惊人地步,可谓巴利斯坦爵士毕生所见最快的对手。他那双大手把亚拉克弯刀舞得眼花缭乱,带起阵阵呼啸之声,铁光织成的风暴仿佛同时从三面袭向老骑士。绝大部分杀招指向骑士的头。克拉兹不傻,没戴头盔的赛尔弥颈项以上毫无防护。 他冷静防守,用长剑荡开每一下劈砍。兵刃交击声连绵不断。巴利斯坦爵士向后退,眼角余光看到侍酒们的眼睛瞪得跟鸡蛋一样又白又大。克拉兹咒骂着将一招高砍变为低斩,终于突破老骑士的防守,却只徒劳地砍在骑士的白胫甲上。赛尔弥的反击砍中斗技士左肩,割开亚麻细布,切入肌肉。克拉兹的黄外套染成粉红,然后是鲜红。 “懦夫才躲在铁甲里。”克拉兹一边绕圈一边叫嚣。竞技场里没人穿盔甲,观众要欣赏鲜血、死亡、肢解和临终前的痛苦惨叫,那是猩红沙地上的音乐。 巴利斯坦爵士随对手转身,“这个懦夫要宰了你,爵士。”对方不是骑士,但他的勇气赢得了巴利斯坦的尊重。克拉兹不懂如何与穿盔甲的人战斗,巴利斯坦爵士从他眼中看出怀疑、困惑和一丝恐惧。斗技士狂哮着又扑上来,似乎想用声音杀死钢铁无法击倒的对手。亚拉克弯刀上下翻飞。 赛..尔弥只挡住那些砍向脑袋的攻击,其余的任其砍在盔甲上,同时,他的剑锋将斗技士的脸从耳朵割到嘴唇,又在对方胸口留下一道血红伤口。鲜血从克拉兹的伤口涌出,这让他更疯狂。他用没拿刀的手抓住火盆抛出,灰烬和烧红的炭散落在赛尔弥脚边,巴利斯坦爵士跃开这些阻碍。克拉兹的弯刀随即砍在爵士的胳膊上,却只砍掉铁甲上坚硬的彩釉。 “在竞技场你这条胳膊已经卸掉了,老头。” “我们不在竞技场。” “脱下铠甲!” “放下武器还不晚。投降吧。” “去死。”克拉兹啐了一口……但他举起弯刀,刀尖却钩住了一幅挂毯,对巴利斯坦爵士而言,这个机会足够了。骑士划开斗技士的肚子,反手挡下挣脱束缚的亚拉克弯刀,随后伴着一团如油腻的鳗鱼般流出的肠子,一剑穿心结果了对方。 鲜血和内脏弄脏了国王的丝绸地毯。赛尔弥后退一步,手中长剑一半已鲜血淋漓,煤块散落的地方开始冒烟。他听到可怜的挈萨在抽泣。“别怕,”老骑士说,“我不会伤害你们,孩子。我只要国王。” 他用挂毯擦净剑上的血,追入卧室,找到高贵的西茨达拉·佐·洛拉克十四世。他藏在一幅挂毯后低声呜咽。“放过我,”他乞求,“我不想死。” “没人想死。但无论如何,凡人皆有一死。”巴利斯坦爵士收起长剑,把西茨达拉拎起来。“走吧,我送你去囚室。”兽面军应已缴了铁皮的械。“女王回来之前,你是囚犯。只要没有明确的证据,你都不会受伤害,我以骑士的名誉向你保证。”他抓住国王的胳膊,带他出卧室,自觉恍恍惚惚,像是喝多了酒。我曾是御林铁卫,我现在在做什么? 米卡拉茨和达卡兹带着西茨达拉的酒回来,站在门口,怀抱酒壶,无辜的眼睛直勾勾地瞪着克拉兹的尸体。挈萨还在哭,杰兹妮出来安慰。她抱着小女孩,抚摸头发。另几名侍酒也在一旁观望。 “圣上,”米卡拉茨报告,“高贵的瑞茨纳克·莫·瑞茨纳克让我通——通知您,要您马上去。” 男孩如常称呼国王,好似巴利斯坦爵士不在场,好似地毯上没有摊开的尸体,生命的鲜血也没缓缓地浸红丝绸。按计划,斯卡拉茨应拿下瑞茨纳克,直到我们确定他的忠诚。难道出了岔子?“去哪儿?”巴利斯坦爵士问男孩,“总管让陛下去哪儿?” “去外面。”米卡拉茨像是刚看到他,“外面,爵士先生。去露——露台。快去看。” “去看什么?” “龙——龙——龙,龙被放出来了,爵士。” 七神拯救我们,老骑士在心里呐喊。 第六十八章 训龙者 (昆廷四) 长夜拖着黑色的脚步缓缓走过。蝠时让位于鳗鱼时,鳗鱼时让位于鬼时。王子躺在床上,瞪着天花板,难以成眠,不禁浮想联翩,回忆往事,思考未来。他在亚麻布薄被下辗转反侧,心绪为血与火的念头搅得沸腾不安。 最终,昆廷·马泰尔放弃了休息的打算,去书房给自己倒了杯葡萄酒,摸黑一饮而尽。甘甜的酒抚慰了舌头,于是他点起蜡烛,又倒一杯。酒能助我入眠,他安慰自己,但心知这是自欺欺人。 他久久注视着烛火,然后放下杯子,手掌悬在火焰上。他用尽全部意志力强迫自己放低手掌,但火苗刚舔到手心,他立刻抽回手,吃痛得尖叫起来。 “昆廷,你疯了?” 不,我只是害怕。我不想被烧死。“盖里斯?” “我听见你走动。” “我睡不着。” “烧伤自己就能睡着?那是热牛奶和摇篮曲的活儿。或者来点刺激的,我带你去圣恩神庙,给你找个姑娘。” “妓女?” “她们在这叫圣女,穿不同颜色的衣服,红色的才能上。”盖里斯坐到桌子对面,“要我说,家乡的修女该好好学一学。你可注意到老修女像干巴巴的李子?一辈子不跟男人上床就会成那样。” 昆廷瞥了外面的露台一眼,树丛间夜色浓重,他听见水滴落地的轻柔声音。“下雨了?你找不到妓女。” “不会的。那些欲园建着精致的寓所,她们每晚都在里面等待,直到被男人挑走。没人挑的会等到天亮,孤独又无助。我们正好去安慰她们。” “你是说,她们正好安慰我吧。” “也可以这么说。” “我不需要这种安慰。” “我保留意见。丹妮莉丝·坦格利安并非世上唯一的女人,你想以处男之身去死吗?” 昆廷根本不想死。我想回到伊伦伍德城,亲吻你那两个妹妹,迎娶关妮赛·伊伦伍德,看她出落得亭亭玉立,并与她孕育子嗣。我想骑着骏马参加比武大会,想去野外放鹰打猎,想去诺佛斯探望母亲,想去诵读父亲送我的书。我想要克莱图斯、小威和凯德里学士活过来。“你认为,丹妮莉丝乐意听到跟我和妓女上床?” “说不定咧。男人固然喜欢处女,但女人喜欢有技巧的男人。那是另一种剑术,熟能生巧。” 这奚落刺痛了他。遇到丹妮莉丝·坦格利安之前,在向她求婚之前,昆廷从未觉得自己如此幼稚。与她上床的想法和她的龙一样让他惊恐。满足不了她怎么办?“丹妮莉丝有个情夫。”他防御性地答道,“父亲不是送我来满足她的鱼水之欢的。你清楚我们为何而来。” “你没法娶她,她有丈夫啦。” “她不爱西茨达拉·佐·洛拉克。” “婚姻与爱情有何干系?这点王子应当比我清楚。据说你父亲是为爱而结婚,他幸福吗?” 几乎一点也不。道朗·马泰尔和他诺佛斯妻子的婚姻一半在分居中度过,另一半则在争吵。有人说,这是他父亲做过唯一一件草率之事,唯一一次让情感压倒理智,也因此追悔莫及。“并非所有冒险都招致毁灭,”他坚持,“这是我的责任,我的命。”你是我朋友,盖里斯,为何你只会嘲弄我的憧憬?我已经满腹疑惧,为何你还要火上浇油?“这是一场伟大的冒险。” “伟大的冒险总会死人。” 他说得没错,故事里确实如此。英雄与朋友伙伴们启程出发,克服千难万险,最终凯旋,只是有些同伴永远回不去。可英雄不会死。我只要当英雄。“我只需要勇气,你希望多恩把我当失败者铭记么?” “多恩不大可能铭记我们中任何一位。” 昆廷吮着手掌的烧伤。“多恩铭记着伊耿和他的姐妹。龙不会被轻易遗忘,他们同样会铭记丹妮莉丝。” “她死了便>藏书网不会。” “她活着。”她一定得活着。“只是失踪了,我能找到她。”等我找到她,她会用看待那佣兵的眼神看待我。一旦我证明自己配得上她。 “骑龙去找?” “我六岁就能骑马。” “你摔下去好多次。” “那从未阻止我回到马鞍上。” “你从未从一千尺高空摔下。”盖里斯指出,“马也不会把骑手烤成焦骨灰烬。” 我明白这些危险。“我听够了。你可以找艘船逃回家,盖里斯。”王子站起来,吹灭蜡烛,蹑手蹑脚地摸回床,盖上被汗水浸湿的亚麻布薄被。我该早些再吻丁瓦特双胞胎中的谁,或许两个都吻。我该去诺佛斯探望母亲,那是她的出生之地,她会知道我从未忘记她。窗外的雨点不断敲打砖块。 狼时不知不觉到来,雨还在下,一股股冰冷的急流冲刷,很快会将弥林的砖块街道变成河流。三名多恩人在黎明前的寒意中吃了些东西——水果、面包和奶酪组成的简单早餐,用山羊奶冲下肚。盖里斯想给自己倒杯酒,却被昆廷阻止。“别喝酒。事成之后,有的是时间痛饮。” “但愿如此。”盖里斯说。 大人物顺着露台向外看。“我就知道要下雨,”他有些郁闷,“骨头疼了一夜,它们总在雨前犯病。龙不会喜欢这天气,水火不容嘛。好比你升起篝火,烧得正旺,却来了场倾盆大雨,木头会变潮,火苗也会跟着熄灭。” 盖里斯轻笑出声,“龙不是木头,阿奇。” “有些是。比如那老色鬼伊耿国王,就建了好些木头龙来征服我们,却被打得落花流水。” 这场冒险可能好不到哪去,王子心想。庸王伊耿的愚行和失败不关他事,但他仍为此满腹狐疑,踟蹰忐忑,朋友们的强颜欢笑让他更头疼。他们不明白。他们是多恩人,我却代表多恩领。多年以后,我死去以后,这件事将写入我的赞歌。他突然起立,“时间到了。” 朋友们也站起来。阿奇巴德爵士喝光山羊奶,用巨手手背擦去上唇小胡子上的残迹,“我拿戏服去。” 他拿着包裹回来,那是第二次会面时褴衣亲王给的。包裹里装着三件用无数小碎布块拼成的兜帽斗篷、三根短棍、三把短剑和三个磨亮的黄铜面具:公牛、狮子和猿。 兽面军的全套装备。“他们有暗号,”褴衣亲王交出包裹时告诫,“暗号是:狗。” “你确定?”盖里斯问,“这可是拿命去赌。” 亲王没有闪躲,“我以我的性命担保。” “若是有误,你的命确实不保。” “你怎么得知暗号的?” “我们遇到几名兽面军,梅里丝温柔地问了话。这些事王子还是不求甚解的好。多恩人,在我们潘托斯有句俗话:不要问厨师往派里加了什么,只管吃。” 只管吃。昆廷认为这话有道理。 “我扮公牛。”阿奇宣布。 昆廷把公牛面具递给他,“狮子归我。” “给我剩个猴子。”盖里斯把猿猴面具摁在脸上。“他们戴这玩意儿怎么呼吸?” “戴好就行。”王子没心情开玩笑。 包裹里还有根鞭子——旧皮革制的凶险家什,配有黄铜和骨质把手,能抽得公牛皮开肉绽。“这干嘛?”阿奇问。 “丹妮莉丝曾用鞭子驯服黑野兽。”昆廷盘起鞭子,挂在腰上。“阿奇,带上锤子,说不定能派用场。” 夜间进入弥林大金字塔不是件容易事。从日落到次日黎明,大门都会关闭上闩,每个入口都有卫兵把守,还有更多卫兵在能监视街道的下层露台上巡逻。卫兵从前由无垢者担任,现在换成兽面军——昆廷希望这能让情况发生变化。 太阳升起守卫换班,但三名多恩人走下仆人阶梯时,距黎明还有半个钟头。他们周围的墙壁由几十种不同颜色的砖块砌成,然而盖里斯手中火炬照不到的地方,只呈现大片灰影。长长的阶梯空无一人,唯有靴子踏在老旧砖块上擦出的轻响,在耳畔回荡。 金字塔主门朝向弥林的中央广场,多恩人走的是开在小巷的侧门。这些门原给为主人办事的奴隶开的,现用于小贩和商人进出,运送货物。 门是实心青铜,用沉重的铁条闩住。门前站了两名装备有短棍、长矛和短剑的兽面军,火炬光闪耀在磨亮的黄铜面具上——老鼠和狐狸。昆廷示意大人物待在阴影中,他和盖里斯大步上前。 “你们来早了。”狐狸说。 昆廷耸耸肩,“那我们回去好了。欢迎替我们站岗。”他知道自己说的并非标准的吉斯卡利语,但一半的兽面军是被解放的奴隶,带有世界各地的口音,所以他不会引人注意。 “才他妈不要。”老鼠叫道。 “说出白天的暗号。”狐狸说。 “狗。”多恩人回答。 两名兽面军交换眼神。在长长的三次心跳间,昆廷以为事情就此败露,美女梅里丝和褴衣亲王弄错了暗号。随后狐狸的声音含混地响起:“嗯,狗,”他说,“换你们守门。”直到两人离开,王子才松一口气。 他们时间不多,真正的换岗人员无疑很快就会到来。“阿奇,”他喊道,大人物应声走出,火光照亮了公牛面具,“门闩,快点。” 铁条又粗又沉,好在润滑良好,阿奇巴德爵士抬它毫不费力。他把铁条立在地上,昆廷推开门,盖里斯走出去挥舞火把。“快进来。快点。” 屠夫的车就等在外面的小巷中。车夫轻抽骡子一鞭,车子便隆隆前行,铁框车轮碾过砖块,发出很大声音。车板上放着一只大卸八块的公牛和两头死羊。六人徒步进入,其中五人披斗篷,戴了兽面军的面具,但美女梅里丝没费心伪装。“你主人呢?”他问梅里丝。 “我没主人。”她回答。“若是指你的亲王同僚,他带了五十人就近策应。把龙带出来,他会遵守承诺,保护你平安离开。这边由卡戈指挥。” 阿奇巴德爵士失望地看了屠夫货车一眼。“这破车能塞下龙?”他问。 “应该能,它能装下两头牛咧。”屠尸手也扮成兽面军,伤痕累累的脸藏在眼镜蛇面具下,但腰间那柄熟悉的黑色亚拉克弯刀出卖了他,“据说这两只野兽比女王那只要小些。” “深坑限制 6210." >成长。”昆廷在书中读到,同样的事发生在七大王国。君临的龙穴中饲养繁殖的龙个头没能超过瓦格哈尔或米拉西斯,更别提伊耿国王的怪兽黑死神了。“铁链带够了?” “你有几条龙?”美女梅里丝说,“我们带的铁链够捆十条,都藏在肉底下。” “很好。”昆廷觉得头重脚轻。这一切太不真实,有时像游戏,有时又像噩梦。在梦中,他将要推开黑暗的大门,门后等待他的是恐怖和死亡,但不知为何,他无法停止。掌心满是黏滑的汗水,他在腿上蹭了蹭,“深坑外会有更多卫兵。” “是的,”盖里斯说,“我们得准备好。” “我已经准备好了。”阿奇道。 昆廷肚里一阵绞痛,他突然想去清清肠胃,但显然不是时候。“这边走。”他很少觉得自己如此像个男孩。他们都跟上了;盖里斯和大人物,梅里丝、卡戈及其他风吹团团员。两名佣兵从骡车某个隐秘地方拿出两把十字弓。 穿过马厩后,大金字塔底层就像迷宫,但昆廷·马泰尔随女王来过这里,记住了路。他们穿过三道巨大的砖石拱门,走下通往地下的陡峭斜坡,经过地牢、审讯室和两个极深的石砌蓄水池。他们的脚步声空洞地回荡在墙壁间,后面跟着隆隆作响的屠夫货车。大人物从墙上烛台摘下一支火炬,照亮前路。 他们最终停在沉重的双开铁门前,门上锈迹斑斑,令人生畏,缠绕它的长铁链每个铁环都有成年人手臂粗细。铁门的大小和厚度已足以令昆廷·马泰尔质疑此行是否明智,更糟的是,两边门上都有凸突,显示出里面的东西想要破门而出。厚厚的门板布满裂缝,甚至有三处爆开,左边大门上方的角落有熔化的痕迹。 四名兽面军守在门前。其中三人手握长矛,他们的军士佩带短剑和匕首。军士的面具是蛇蜥头,其他三人是昆虫。 蝗虫面具,昆廷认出。“狗。”他说。 军士身子一僵。 昆廷·马泰尔顿时意识到出了岔子。“拿下他们,”他沙哑地说,蛇蜥也于此时拔出短剑。 军士动作快,却没有大人物快,只见大人物将火把掷向最近的蝗虫,回手抽出战锤。蛇蜥的短剑刚出皮鞘,战锤已击中其太阳穴,轻松砸碎薄薄的黄铜面具和下面的血肉骨头。军士朝旁踉跄了半步,双膝一软,瘫倒在地,身体诡异地抽搐。 昆廷呆若木鸡,胃里翻江倒海。他自己的武器还在鞘中,甚至没想到伸手去拔,他只顾盯着垂死的军士,浑身颤抖。扔出的火炬落在地上,明明灭灭地燃烧,使得每个阴影都在扭曲跳跃,都在模仿抽搐的尸体。王子甚至没看见蝗虫戳来的长矛,幸亏盖里斯奋不顾身地撞开他。矛尖擦过狮子面具的脸颊,这凌厉的一击几乎戳破面具。它本来会捅穿我的喉咙,王子茫然地想。 盖里斯咒骂着迎上围向他的蝗虫。昆廷听见跑步声,随即佣兵们从阴影中冲出。一名卫兵愣了一下,盖里斯趁机欺近长矛内侧,用剑尖刺向青铜面具下方,刺穿了蝗虫的喉咙。另一只蝗虫同时被十字弓射穿了胸膛。 最后一名蝗虫丢掉长矛,“投降。我投降。” “不,你去死。”卡戈一刀砍下他的头,在瓦雷利亚钢亚拉克弯刀面前,血肉、软骨和骨骼如同板油。“太吵了,”他抱怨,“长耳朵的都听见了。” “狗。”昆廷说,“白天的暗号是狗。为何不让通过?我们知道……” “我们知道你的计划是发疯,不是吗?”美女梅里丝道,“做你该做的事。” 龙,昆廷王子心想,没错,来这是为了龙。他觉得自己病了。我在干吗?父亲,这是为什么?四个人顷刻间毙命,为什么?“为了血与火,”他呢喃道,“血与火。”鲜血汇聚脚下,缓缓渗入砖地。火就在大门彼方。“锁链……我们没钥匙……” “我有。”阿奇说罢奋力抡起战锤,击中锁头,火星四溅。一下,一下,再一下,第五下时,锁头碎了,锁链落到地面发出巨大的哗啦声,昆廷确信半座金字塔的人都听到了。“赶上骡车。”填饱肚子的龙会变得温顺一些。让它们先享用绵羊吧。 阿奇巴德·伊伦伍德抓住铁门,向两旁拉开。生锈的合页又发出两声尖叫,将破锁时没吵醒的人统统吵醒。热浪突然袭来,裹挟着灰烬、硫黄和焦肉的味道。 门后是一片深邃、饥渴的黑暗,仿如活物,虎视眈眈。昆廷感到有东西潜伏在黑暗中,盘踞,等待。战士,请赐予我勇气,他祈祷。他不想来这里,但别无选择。不然丹妮莉丝为何带我来看龙?她想让我证明自己。盖里斯递给他一支火炬,他踏进铁门。 绿色那条是雷哥,白色那条是韦赛利昂,他提醒自己。用名字命令它们,语气平静坚决。驾驭它们,如同丹妮莉丝在竞技场驾驭卓耿。女孩孤身一人,衣衫不整,却毫无畏惧。我不能怕。她做到的,我也能。最最重要的是不流露惧意。动物可以嗅出恐惧,而龙……他对龙有什么了解?谁了解龙?龙绝迹了一个多世纪。 深坑边缘就在前方不远处。昆廷缓缓前进,火炬左右挥舞。墙壁、地面和天花板吸收了光线。它们被烧焦了,他看出来,砖块烧黑,碎成齑粉。走一步,空气就热一分。他开始流汗。 两只眼睛在面前升起。 两只青铜色眼睛,比磨亮的盾牌更亮,由于自身的热度闪烁着。龙的鼻孔冒出青烟,在燃烧的双眼前笼上一层雾。昆廷手中火炬的光亮扫过暗绿龙鳞,那种绿犹如黄昏时森林深处的青苔,在最后一缕阳光消逝前的色彩。龙忽然张嘴,光和热一同袭来。在一排尖利的黑牙后,昆廷瞥见熔炉般的光景,只是那沉睡的火焰比他手中火炬明亮百倍。龙头大过马头,龙颈不断伸长,犹如巨大的绿蟒展开身体,直到那对灼热的青铜色眼睛俯视着昆廷。 绿色,王子心想,绿色龙鳞。“雷哥……”他的声音卡在嗓子里,只发出断断续续的低吟。青蛙,他想着,我又变成青蛙。“食物,”他记起,“拿食物,”他撕哑地说。 大人物听到他吩咐,便拽住一只羊的两条腿,将其从车上拖下,旋转着扔进深坑。 雷哥在空中接住羊。他的头猛然扭转,口中射出一道火矛,犹如夹杂着绿色纹路的橙黄风暴。绵羊下落前便已烧焦,焦黑的兽尸还未触到砖地,龙牙已咬上来。羊肉带着一圈微弱的火焰,空中满是烤羊毛和硫黄的恶臭。魔龙的恶臭。 “我以为有两条。”大人物说。 韦赛利昂。没错。韦赛利昂在哪儿?王子放低火把,照亮昏暗的低处。他看到绿龙在撕咬冒烟的绵羊尸体,进食时长尾巴不断甩动,脖子上厚重的铁项圈清晰可见,项圈还悬着三尺长的断裂铁链,破碎的铁环——它们部分融化了,形状扭曲——散落在堆满焦骨的深坑地面。我上次来,雷哥还被墙壁和地面的链子拴着,王子想起,但韦赛利昂倒挂在天花板上。昆廷猛然后退一步,举起火炬,仰头看去。 有那么一会儿,他只见被龙焰烧黑的砖石拱顶,接着一溜灰尘引起了注意,暴露了白龙的行藏。某个苍白形影就在那里,半遮半掩,微微颤动。他给自己挖巢穴,王子明白了,砖头中挖出的巢。 弥林大金字塔的地基厚重坚固,足以支撑庞大的建筑,它的内墙有七大王国大城堡的外墙三倍厚。韦赛利昂在墙上用火焰和爪子挖出一个足够睡进去的洞。 我们刚刚吵醒了他。魔龙像白色巨蛇一样在墙内展开,占据了天花板。更多灰烬飘洒,摇摇欲坠的砖块纷纷掉下。巨蛇变出脖子和尾巴,然后是长角的龙头,他的双眼在黑暗中闪闪发光,犹如金黄的煤炭。他的双翼咔咔作响,猛然打开。 昆廷的脑海一片空白。他听到屠尸手卡戈冲手下佣兵大喊。铁链,他派人去拿铁链,多恩王子想。计划是喂饱两只野兽,趁他们不备用铁链锁住,跟女王做过的一样。一条龙足矣,幸运的话两条都能到手。 “再拿肉。”昆廷说。吃饱的野兽会变迟钝。他在多恩见过人们这样抓蛇,但在这里,面对这些怪物……“拿……拿……” 韦赛利昂飞下天花板,打开的白色革翼硕大宽广。破碎的铁链挂在他脖子上,剧烈摇摆。他的火焰点亮了深坑,那是夹杂着血红与橙黄的淡金火柱,那对白翅膀的拍打在陈腐的空气中搅起一团灰烬和硫黄。 一只手抓住昆廷的肩膀,他手中火炬跌到地上,弹开,燃烧着滚落深坑。他发现自己面对着一只黄铜猿猴。盖里斯。“小昆,这行不通,他们太野了,他们……” 龙落到多恩人和大门之间,发出能让一百头狮子没命逃窜的狂啸。他左右摇晃脑袋,把入侵者看来看去——多恩人、风吹团员、卡戈——最后久久地停在美女梅里丝身上,一边喷着鼻息。女人,昆廷发觉,他知道她是女人。他在寻找丹妮莉丝,寻找他的母亲,却不知她为何不见了。 昆廷挣脱盖里斯。“韦·赛利昂,”他高喊。白色那条是韦赛利昂。一时间他真怕自己弄错。“韦赛利昂。”他又喊一遍,摸索着腰间的鞭子。她用鞭子驯服黑龙,我只需效仿她。 龙知道自己的名字,他转过头,视线在多恩王子身上停驻了三个心跳。苍白的火焰在闪亮匕首般的黑牙后燃烧,他的眼睛是两汪溶金湖泊,烟从他鼻孔升腾。 “坐下。”昆廷边喊边咳,喊完又咳了一声。 烟雾和硫黄的恶臭如此浓重,令人窒息。韦赛利昂对他失去了兴趣,转身面向风吹团员,蹒跚着走向大门。或许他闻到死去卫兵的鲜血和屠夫货车里的鲜肉,也或许他只是看到门开了。 昆廷听见佣兵们的喊叫。卡戈要某人递给他铁链,美女梅里丝尖叫着要某人闪开。魔龙在地上笨拙地移动,好像四肢匍匐前进的人,但速度超乎多恩王子想象。避让不够快的风吹团团员挡了路,韦赛利昂发出又一阵狂啸。昆廷听见铁链哗啦声,随后是十字弓轻响。 “不。”他尖叫,“不!住手!住手!”但太迟了。这帮白痴!他看到箭头从韦赛利昂的脖子上弹开,消失在暗处时,只来得及冒出这一个念头。一条火线点燃了黑暗——那是闪耀着金红光芒的龙血。 十字弓手摸索着填装箭矢,龙却已咬住他的脖子。弓手戴着狰狞的黄铜老虎面具,此刻扔下武器,试图掰开韦赛利昂的嘴。火焰从老虎嘴里灌进去,随着几声轻柔的爆炸,男人的眼球炸开了,眼球周围的黄铜开始融化。魔龙扯下大半个人头,一边吞咽,一边吐火烤熟地上的尸体。 其他风吹团团员不断后退,这场面连美女梅里丝都受不了。韦赛利昂长角的头在食物和佣兵们之间转来转去,但不久后忽略了佣兵,弯下脖子,从尸体上又扯下一块肉。这次是小腿。 昆廷解开鞭子。“韦赛利昂。”他抬高声调。他能做到,他可以做到,父亲将他送到世界尽头,就是为这个。他不能让父亲失望。“韦赛利昂!”鞭子破空发出清脆声响,回荡在烧焦的墙壁间。 苍白的龙头抬起来,巨大的金眼猛然收缩,缕缕青烟从龙鼻中袅袅上升。 “坐下。”王子命令。不能让他嗅出你的恐惧。“坐下,坐下,坐下!”他抡圆鞭子,抽了龙脸一鞭。韦赛利昂嘶吼着。 一股突来的热风席卷了他,他听见皮革翅膀拍打,周围扬藏书网起漫天灰烬和煤渣,接着一声惊天动地的巨吼回荡在焦黑的砖石建筑中。他的朋友在疯狂叫喊。盖里斯一遍又一遍地喊他的名字,大人物则用尽全力咆哮:“背后,背后,你背后!” 昆廷转身,举起左手挡住扑面袭来的、地狱般的炙热熏风。雷哥,他提醒自己,绿色那条是雷哥。 他举起鞭子,却发现鞭子烧着了,手也烧着了。他全身、全身都烧着了。 噢,他心想,随后厉声惨叫。 第六十九章 琼恩(十三) “让他们自生自灭。”赛丽丝王后道。 不出琼恩·雪诺所料,这位王后从不让人失望。但这仍令他备受打击。“陛下,”他顽固地说,“几千人在艰难屯忍饥挨饿。其中很多女人——” “——还有孩子,是的,很可怜。”王后把女儿拽近了一些,亲吻脸颊。没被灰鳞病侵蚀的那边脸,琼恩没放过这细节。“我当然为小家伙们感到遗憾,但不能因此失去理智。我们没有多余的食物,他们又太小,帮不了我夫君打仗。他们最好是在光明中重生。” 换言之,不闻不问。 房间很拥挤。希琳公主站在母亲的座位旁,补丁脸盘腿坐在她脚边。亚赛尔·佛罗伦爵士站在王后身后。亚夏的梅丽珊卓靠近炉火站立,喉头红宝石随呼吸脉动。红袍女也带着随从——侍卫戴冯·席渥斯及两名国王留给她的护卫。赛丽丝王后的护卫沿墙站立,个个都是闪亮的骑士:梅格罗恩爵士、贝内索恩爵士、纳伯特爵士、派崔克爵士、多尔顿爵士和布鲁斯爵士。由于太多嗜血的野人涌入黑城堡,赛丽丝日夜都带着卫队。巨人克星托蒙德听说后报以咆哮:“她怕我们偷她吗?但愿你没告诉她我那话儿有多大,琼恩·雪诺,女人听了会吓软的。我还真想给自己找个长胡子的女人。”说完他放声大笑,笑得前仰后合。 他现在笑不出来了。 琼恩不想在这里浪费时间。“很抱歉打扰陛下,守夜人自会处理此事。” 王后鼻孔一张。“你还是要去艰难屯,我从你脸上看出来了。我说,让他们自生自灭,你却固执己见,非要坚持疯狂的愚行。” “我只是尽力作出最佳选择。陛下,恕我冒昧,长城是我的,这事我说了算。” “是的。”赛丽丝承认,“但等国王归来,你必须为此,以及其他许多错误决定负责。不过我也看出来了,你是有恃无恐,充耳不闻。随你便吧。” 梅格罗恩爵士开口:“雪诺大人,谁带队?” “您准备自荐,爵士?” “我看起来有那么傻?” 补丁脸跳起来。“我来带队!”铃铛欢快地响起。“我们向海洋,出入碧波浪。海底下,我们骑海马哟,美人鱼吹响海螺,迎接咱到来哟,噢,噢,噢。” 人们哄堂大笑,连赛丽丝王后也露出淡淡的笑容,琼恩却开心不起来。“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我打算亲自带队。” “真勇敢,”王后说,“我们同意了。毫无疑问,日后会有吟游诗人为你谱一首感人肺腑的歌,而我们也可以找一位更审慎的总司令。”她抿了口酒,“让我们谈谈其他事宜。亚赛尔,劳烦你带野人王进来。” “是,陛下。”亚赛尔爵士出门,片刻后带着王血格里克回来。“红胡子家族的格里克,”他通报,“野人之王。” 王血格里克个子很高,长腿宽肩。王后给他穿上国王的旧衣服。他经过精心梳洗打扮,身穿绿天鹅绒上衣和貂皮短披风,长长的红发洗得很干净,火红的胡须修剪成形,看起来像个彻头彻尾的南方领主。如果他走进君临的王座厅,没人会眨眼睛,琼恩心想。 “格里克是野人真正和合法的国王,”王后宣布,“他的血脉可一直上溯到伟大的红胡子雷蒙王,而篡夺者曼斯·雷德不过是你的黑衣弟兄和农妇苟合所生。” 不,琼恩本应反驳,格里克出自红胡子雷蒙的弟弟一脉。对自由民来说,那跟出自红胡子雷蒙的马没什么区别。他们什么都不懂,耶哥蕊特,更糟的是,他们不愿学。 “格里克慷慨地同意将长女嫁给我亲爱的亚赛尔,他们将在光之王见证的神圣婚礼上结合,”赛丽丝王后说,“他其他的女儿也将同时结婚——次女嫁给布鲁斯·布克勒爵士,幼女嫁给红池的梅格罗恩爵士。” “爵士们,”琼恩朝提到的几名骑士点头,“恭喜你们订婚。” “海底下,男人娶鱼当老婆哟。”补丁脸跳着小步舞,铃铛叮当作响,“是这样,是这样,是这样。” 赛丽丝王后又喷口鼻息。“四场婚礼和三场一样好安排。为了让那个女人瓦迩安家立命,雪诺大人,我决定把她嫁给我忠诚的好骑士,国王山的派崔克爵士。” “您可曾告知瓦迩,陛下?”琼恩问,“按照自由民的习俗,男人必须去偷女人,以证明自己的力量、狡黠和勇气。求婚者冒着被女方亲戚暴揍一顿的风险,更惨的是,如果失败,女人会看不起男人。” “野蛮的习俗。”亚赛尔·佛罗伦评价。 派崔克爵士只笑笑,“世上没有男人会质疑我的勇气,女人更不例外。” 赛丽丝王后撅起嘴,“雪诺大人,既然瓦迩女士不熟悉我们的习俗,就请把她交给我,我会调教她成为一名配得上夫君的贵族淑女。” 真想全程观摩,那一定很精彩。琼恩好奇,如果王后知道瓦迩对希琳公主的看法,还会不会急于将她嫁给驾前的骑士。“如您所愿,”他说,“但容我——” “够了,我不想再听。你下去吧。” 琼恩·雪诺单膝跪下,低头致敬,转身离开。 他两步作一步,一边下楼一边冲女王的卫兵点头致意。王后在每个楼梯平台都安排了卫兵,以防备嗜血的野人。他走到半路,上面有人叫住他,“琼恩·雪诺。” 琼恩抬头,“梅丽珊卓女士。” “我们得谈谈。” “得吗?”我想不必。“女士,我有职责在身。” “我要说的正和你的职责有关。”她走下来,红袍裙裾拂过楼梯,好似飘浮。“你的冰原狼呢?” “在我房里睡觉。陛下不许白灵在她面前出现,说是怕吓到公主,况且,只要波罗区和他的野猪在,我就不敢放走白灵。”等货车把海豹剥皮人的部落送去灰卫堡,接下就该送易形者和“破盾者”梭伦去石门寨。目前,波罗区占据了城堡墓园旁一个古墓,似乎宁愿陪伴干尸也不与活人为伍,他的野猪也乐得远离其他动物,专注于在墓穴中刨地。“那玩意大得像头牛,獠牙跟长剑一样。白灵若得自由便会去找它,拼个你死我亡或两败俱伤。” “波罗区无关紧要。这次行动……” “你说点什么的话,王后或会改变主意。” “赛丽丝这次是对的,雪诺大人,让他们自生自灭吧。你救不了他们。你的船——” “还剩六艘,大半都在。” “你的船没了。全军覆灭。一个人都回不来。我在圣火中看见的。” “你的圣火会撒谎。” “我承认,我解读有过偏差,但——” “垂死的马驮着灰衣女孩。黑暗中的匕首。烟与盐之地诞生的预言中的王子。要我说,你的偏差层出不穷,女士。史坦尼斯在哪?叮当衫和矛妇的下落呢?我的小妹呢?” “所有问题终将得到解答。你的答案来自天空,雪诺大人,得到答案再来找我。凛冬将至,我是你唯一的希望。” “愚蠢的希望。”琼恩转身离开。 皮革在校场徘徊。“托雷格回来了,”他看到琼恩立刻报告,“他父亲已在橡木盾安置好部众,今下午将带来八十名勇士。胡子王后怎么说?” “王后陛下不会提供任何帮助。” “忙着拔下巴的毛咧?”皮革啐了一口,“无所谓,托蒙德和我们自己的人就够了。” 或许足够前去。但琼恩·雪诺真正忧心的是回程,届时会被几千名病饿交迫的自由民拖慢脚步。移动速度比结冻的河流还慢。几无还手之力。森林中有死物。水中也有死物。“多少人算够?”他质问皮革,“一百人?两百人?五百人?一千人?”多带人还是少带人?轻骑简从能迅速赶到艰难屯……但光有剑没食物有何用?鼹鼠妈妈的人已开始吃死者。想喂饱他们,必须带上板车和篷车,还要牲畜来拉车——马、牛、狗。这样又谈何迅速通过森林呢?只怕慢如龟爬。“很多事悬而未决。传令,换夜班后,相关人等在盾牌厅集合。托蒙德那时应该到了。托雷格在哪?” “多半在小怪物那儿。听说他喜欢上一个奶娘。” 他喜欢上了瓦迩。姐姐能当王后,她又为何不能?被曼斯打败前,托蒙德曾想自立为塞外之王,高个托雷格或许做着同样的梦。他也比王血格里克强。“算了,”琼恩说,“我晚些时候再找托雷格。”他的视线越过国王塔。长城是一片阴暗的白,上方的天空更白。又要下雪。“祈祷我们不会赶上另一场风暴。” 穆利和跳蚤打着哆嗦在兵器库外站岗。“何不进去避风?”琼恩问。 “里面是不错,大人。”跳蚤福克解释,“但您的狼今天心情不好。” 穆利附和:“他要咬我,真的!” “白灵?”琼恩很震惊。 “是的,除非大人养了其他白狼。我从没见他这样,大人,完全像只野兽啊。” 琼恩溜进门后,亲自证实了这说法。巨大的白色冰原狼不肯安静地躺下。他从兵器库一头跑到另一头,经过冷掉的锻炉又转回来。“放松,白灵。”琼恩安慰道,“停下。坐下。白灵。停下。”他伸手摸狼,狼却毛发直竖,龇牙露齿。一定是因为那只该死的野猪。白灵在这儿也能闻到它的气味。 莫尔蒙的乌鸦也焦躁不安。“雪诺,”鸟儿不停尖叫,“雪诺,雪诺,雪诺。”琼恩赶开它,让纱丁升火,又派他去找波文·马尔锡和奥赛尔·亚威克,“再拿壶温葡萄酒来。” “三个杯子,大人?” “六个。穆利和跳蚤看上去也需要暖暖身子,还有你。” 纱丁离开后,琼恩坐下来再次审视长城以北的地图。去艰难屯最快是沿海岸走……从东海望出发。海边的森林较为稀疏,地势平坦,有一些丘陵和盐沼。秋季风暴吹起,岸边会下雨夹雪、冰雹、冻雨,但不会下雪。巨人们都在东海望,皮革说有些巨人会帮忙。从黑城堡出发难走得多,他们将穿越鬼影森林腹地。长城的积雪都这么深,森林里会有多糟? 马尔锡抽着鼻子进来,亚威克沉着脸。“又一场风暴,”首席工匠宣布,“这天怎么干活?我需要更多人手。” “征用自由民。”琼恩建议。 亚威克摇头。“他们只会帮倒忙,马虎、懒惰又粗心……我不否认他们中有些优秀木匠,但石匠屈指可数,铁匠则几乎等于零。或许可以让他们干苦力,但不听话的苦力有什么用?要想把所有废墟变回堡垒,这任务完不成,大人,我说实话,完不成。” “必须完成,”琼恩说,“否则他们就住废墟。” 司令需要部下直言不讳。马尔锡和亚威克都非谄媚之徒,这很好……但他们的话很少有建设意义。到现在,他几乎不等他们开口就能猜到要说的话。 尤其说到他们深恶痛绝的自由民时……琼恩拿石门寨安置破盾者梭伦,亚威克抱怨那里太独立,如何知晓梭伦在山区做什么下流勾当?他把橡木盾交给巨人克星托蒙德,王后门交给“白面具”莫罗娜,马尔锡指出黑城堡将腹背受敌,野人可轻易切断他们与长城其他地方的联系。至于波罗区,奥赛尔·亚威克声称石门寨北方的森林里野猪众多,天知道易形者会不会组建一支野猪军团? 霜雪山和冰晶门仍无人驻守,琼恩曾征求他们的意见,看看剩下的野人酋长和头目中哪个适合派出去。“我们有波罗吉、商人盖文、大海象……托蒙德说流浪者豪德习惯独来独往,但还有猎人哈雷、英俊哈雷、瞎子朵斯……大老爹尤根也有自己的部众,虽然大多是他的儿孙。他有十八个老婆,半数是掠袭时偷的。这些人……” “都不合适。”波文·马尔锡判定,“我清楚他们的所作所为。应该让他们上绞架,而不是掌管城堡。” “正是。”奥赛尔·亚威克同意,“一堆人渣垃圾有什么好选的?大人,您等于放出一群饿狼,还问我们想让哪匹狼撕开自己的喉咙。” 针对艰难屯,这一幕再度上演。纱丁一边倒酒,琼恩一边向他们讲述与王后的会面经过。马尔锡听得很认真,温酒一口没沾,亚威克则喝了一杯又一杯。但琼恩刚讲完,总务长就道:“王后陛下十分明智。让他们自生自灭。” 琼恩向后一靠。“诸位,这就是你们唯一能给的建议?托蒙德会带八十人出发,我们能派多少人?要不要召集巨人?长车楼的矛妇呢?带上女人,或许能让鼹鼠妈妈的人安心。” “那就派女人去,派巨人去,派吃奶的婴儿去。大人您是不是想听这个?”波文·马尔锡摩挲着头骨桥之战留下的伤疤,“都派去吧。去得越多,吃饭的嘴就越少。” 亚威克的意见相差无几,“艰难屯的野人需要帮助,就让这里的野人去。托蒙德知道怎么到艰难屯,听口气,光凭他那根硕大无朋的老二就能拯救所有人。” 毫无意义,琼恩想,无意义,无结果,无希望。“感谢你们的建议,诸位大人。” 纱丁帮他们披好斗篷,三人一起出去。穿过兵器库时,白灵跑上来嗅闻,尾巴竖起,毛发直立。这就是我的弟兄。守夜人军团需要睿智的伊蒙学士、好学的山姆威尔·塔利、勇敢的断掌科林、坚韧不拔的熊老和富于同情心的唐纳·诺伊。结果却只有这路货色。 外面雪很大。“刮的是南风,”亚威克发现,“风把雪吹到长城上。看到没?” 他说得对。积雪几乎掩埋到之字形楼梯的第一个平台,冰牢和储藏室的木门消失在白墙下。“冰牢里有多少人?”他问波文·马尔锡。 “四个活人。两具尸体。” 两具尸体。琼恩几乎忘了它们。他曾希望从鱼梁木林带回的尸体能提供一些线索,但死者始终岿然不动。“得挖出冰牢。” “我需要十名事务官和十把铁锹。”马尔锡判断。 “让旺旺一起干。” “遵命。” 十名事务官和一名巨人很快完成了清理,门前雪尽后,琼恩仍不满意。“到早上牢房又会被掩埋。转移犯人吧,免得他们被闷死。” “包括卡史塔克,大人?”跳蚤福克问,“不能把他扔在牢里发抖到春天吗?” “如果可以的话。”克雷根·卡史塔克最近习惯了晚上嚎叫,还把冻结的粪便丢向送饭的人。守卫们十分讨厌他。“把他关进司令塔,地窖应该可以。”熊老原来的住所尽管半塌了,却比冰牢暖和,地下部分也基本完好。 守卫们一进门,克雷根就踹过来,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擒住他,他甚至咬向守卫。好在寒冷让他虚弱,而琼恩的手下更年轻强壮、更有力气。他们把不断挣扎的他拽出去,拖过齐大腿深的雪,拖向他的新家。 “司令大人要怎么处理尸体?”转移走活人后,马尔锡问。 “不用管。”如果风暴埋葬了他们,再好不过,反正最终也得烧掉。目前他们被铁链锁在牢里,没有复苏迹象,人畜无害。 清扫工作完成后,巨人克星托蒙德正好带着战士们浩浩荡荡地赶到。看上去他只带来五十人,而非托雷格向皮革承诺的八十人,谁叫托蒙德外号“吹牛大王”呢?野人首领满脸通红,大叫要一角杯麦酒和热餐。他的长髯结满冰碴,小胡子上更多。 雷拳已得知王血格里克被授予头衔的事。“野人之王?”托蒙德咆哮,“哈!毛屁股之王还差不多。” “他有王者风范。”琼恩告诉他。 “他有一根能留红毛种的小红棍。拜你们该死的史塔克和醉巨人所赐,红胡子雷蒙和他的儿子们战死在长湖边。除开那个小弟,你知道他为什么叫红鸦吗?”托蒙德露出参差不齐的牙笑道,“他总是第一个飞离战场。后来有首歌唱到这事,歌手决定给‘撒丫子’找个韵词,所以……”他擦擦鼻子,“你家王后的骑士想要他的女孩,我倒是不拦着。” “女孩,”莫尔蒙的乌鸦嚷道,“女孩,女孩。” 托蒙德再次大笑,“这只聪明鸟儿。你舍不得它吗,雪诺?我给了你一个儿子,你至少能把这只该死的鸟送我吧?” “送你是可以,”琼恩说,“但你多半会吃了它。” 托蒙德第三次大笑。“吃了。”乌鸦拍打着黑翅膀,阴沉地叫道:“玉米?玉米?玉米?” “我们得仔细讨论行军路线,”琼恩说,“去盾牌厅之前,我们必须达成共识,同心协力——”他忽然停下,只见穆利怯生生地伸头进门里,苦着脸报告说克莱达斯带来一封信。 “让他把信给你,我稍后读。” “遵命,大人。只是……克莱达斯不大对劲……他看起来不是粉的,而是惨白,如果您明白我的意思……他在发抖。” “黑色的翅膀,带来黑色的消息,”托蒙德嘟囔,“你们下跪之人不常这样说吗?” “我们还说‘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琼恩告诉他,“还有月圆之时不要和多恩人喝酒。这样的话很多。” 穆利也插了一句:“我姥姥常说:锦上添花不足道,雪中送炭见真情。” “我想此刻的至理名言够多了,”琼恩·雪诺说,“请带克莱达斯进来。” 穆利没说错,老事务官抖个不停,脸色和外面的雪一样白。 “我是个老傻瓜,司令大人,但……这封信吓住我了。您看……”野种。卷轴外只写了一个词。不是雪诺大人,不是琼恩·雪诺,也不是总司令。野种。信用一块粉色硬蜡封住。“立刻送来,你完全履行了职责。”琼恩安抚道。你完全有理由害怕。他捻碎封蜡,展开羊皮纸,读信: 你支持的伪王已死,野种。他和他的军队在为时七天的战斗中被我粉碎。告诉他的红婊子,我拿到了他的魔剑。 伪王的朋友们也都死了,人头就挂在临冬城城墙上。来看看它们,野种。伪王和你都撒谎,你们宣称烧死了塞外之王,却悄悄派他来临冬城偷走我的新娘。 我要我的新娘。你可以来领回曼斯·雷德。我把他装在笼子里,给全北境看,让他们知道你撒谎。笼子很冷,但我给他缝了件暖和的斗篷,用那六个跟他到临冬城的婊子的皮。 我要我的新娘。我要伪王的王后。我要他女儿和他的红女巫。我要野人公主。 我要小王子,那个野人婴儿。我要我的臭佬。交出他们,野种,我便不找你或黑乌鸦们的麻烦。如若不肯,我会掏出你那颗野种的心,吃掉。 拉姆斯·波顿,血统纯正的临冬城伯爵。 “雪诺?”巨人克星托蒙德说,“你看起来活像信里滚出了你爹血淋淋的人>头。” 琼恩·雪诺没有马上作答。“穆利,送克莱达斯回房。天黑了,路不好走,纱丁,跟他们一起去。”他把信递给巨人克星托蒙德,“给,自己看。” 野人将信将疑地看了一眼,然后递回。“说起来有点难为情……但比起教纸片儿讲话,雷拳托蒙德有更重要的事要忙。反正他们没啥好事,对吧?” “通常没有。”琼恩·雪诺赞成。黑色的翅膀,带来黑色的消息。或许古老的谚语中有他忽视的智慧。“信是拉姆斯·雪诺写的,我读给你听。” 读完之后,托蒙德吹个口哨。“哈!真混账,毫无疑问。但曼斯是怎么回事?他把曼斯关在笼子里?怎么搞的?不是众目睽睽之下被你的红女巫烧死了吗?” 她烧死的是叮当衫,琼恩差点说出口,那种巫术,她叫它魅惑术。“梅丽珊卓……”你的答案来自天空。他放下信。“穿越风暴的乌鸦,她预见了这件事。”得到答案再来找我。 “或许这剥皮佬胡说八道。”托蒙德抓着胡子。“给我一支上好的鹅毛笔和一瓶学士墨汁,我会把我的老二形容得跟胳膊一般粗,吹牛都不打草稿。” “他拿到了光明使者。他提到临冬城上的人头。他知道矛妇的人数。”他知道曼斯·雷德。“不,信里有真话。” “我没说你错。怎么办呢,乌鸦?” 琼恩握剑的手开开合合。守夜人是不偏不倚的。他捏紧拳头又松开。你的念头就是叛国。他想到雪花在发际溶解的罗柏。杀死心中的男孩,承担男人的责任。他想到像猴子一样敏捷地攀爬塔楼高墙的布兰。他想到笑得上气不接下气的瑞肯。他想到一边抚摸淑女的毛、一边低声哼唱的珊莎。你什么都不懂,琼恩·雪诺。他想到头发乱得像鸟巢的艾莉亚。我给他缝了件暖和的斗篷,用那六个跟他到临冬城的婊子的皮……我要我的新娘……我要我的新娘……我要我的新娘…… “我认为我们最好改变计划。”琼恩·雪诺说。 他们讨论了近两小时。 马儿和罗里已替下福克和穆利在兵器库门口站岗。“跟我走,”出门时琼恩吩咐两人。白灵也想小跑着跟上,但琼恩抓住他后颈的毛,把他拽回屋里。波罗区可能也在盾牌厅,他现在最不希望看到的就是他的狼和易形者的野猪打起来。 盾牌厅属于黑城堡较古老的部分,乃是黑石砌成的通风的长餐厅,几世纪的炊烟已将橡木梁柱熏黑。当初守夜人军容壮盛,长厅墙壁挂满了一列列色彩鲜明的木盾。遵照延续至今的传统,一名骑士披上黑衣时,他必须抛弃从前的纹章,拿起属于黑衣弟兄的黑色盾牌。被抛弃的盾牌就挂在盾牌厅。 那数百面盾牌代表了数百名骑士。猎鹰和老鹰,龙与狮鹫,太阳和雄鹿,狼与长翼龙,狮身蝎尾兽,公牛,树和花,竖琴,长矛,螃蟹与海怪,红狮子、金狮子和分格狮子,猫头鹰,羔羊,少女与人鱼,公马,星星,桶跟扣子,剥皮人、吊死鬼和燃烧的人,斧头,长剑,乌龟,独角兽,熊,羽毛,蜘蛛、毒蛇与蝎子,外加其他上百种纹章盾牌装饰着盾牌厅的墙壁,色彩斑斓,世间任何彩虹都难以企及。 每当骑士死去,他的盾牌会被摘下来,随主人殉葬或火化。日久年深,披上黑衣的骑士越来越少,终于有一天,黑城堡的骑士少得没法再单独用餐。于是盾牌厅被废弃了,最近一百年甚少启用。如今从餐厅的角度看,它乏善可陈——又黑又脏又透风,冬季不保温,地窖里都是老鼠,粗大的梁柱基本上被虫子蛀烂,还密布蛛网。 但它能容纳两百人,挤一挤可装三百人。琼恩和>托蒙德进门时,长厅一阵喧哗,犹如蜂巢中躁动的群蜂。厅内野人大概是乌鸦的五倍。黑衣人寥寥可数,墙上盾牌也只剩不到一打,而且个个是灰暗褪色布满裂纹的可怜模样。好在墙上烛台纷纷插上新火炬,凳子和桌子也按琼恩的命令搬了些来。伊蒙学士曾告诫他,坐下容易听话,站着喜欢吵架。 大厅前方有个歪歪扭扭的讲台,琼恩在托蒙德陪同下站上去,举起双手示意安静。喧哗声却更大。于是托蒙德举起战号,凑到唇边吹了一声。号声充斥整座大厅,回荡在头顶梁柱间。大家终于闭嘴。 “我召集你们,是为了讨论如何解救艰难屯。”琼恩·雪诺开口,“几千自由民滞留该地,饥肠辘辘,走投无路,我们还收到报告说森林中有死物。”他看到马尔锡和亚威克在他左边。奥塞尔周围都是工匠,波文身边跟着麻杆维克、左手卢和烂泥地的阿尔夫。破盾者梭伦双手抱胸坐在他右边。再后面一些,琼恩看到商人盖文正和英俊哈雷交头接耳,大老爹尤根坐在老婆们当中,流浪者豪德独自一人。波罗区靠在墙边的黑暗角落里,谢天谢地,他似乎没带野猪。“我派去接应鼹鼠妈妈一干人的船队在风暴中损失惨重。如今我们必须通过陆路提供支援,否则他们只能自生自灭。”赛丽丝王后的骑士只来了两名——纳伯特爵士和贝内索恩爵士站在大厅末端的门边——其他后党人士显然集体缺席。“我本希望亲自带队,尽可能地挽救自由民。”黑暗中一抹红色吸引了琼恩。梅丽珊卓女士也来了。“但恐怕我现在分身乏术。这支队伍改由你们熟悉的巨人克星托蒙德领导,我承诺,他需要多少人我就给他多少人。” “你要去哪儿啊,乌鸦?”波罗区雷鸣般地问道,“和你的白狗一起躲在黑城堡吗?” “不。我去南方。”琼恩当众宣读了拉姆斯·雪诺的信。 盾牌厅沸腾了。 所有人同时大叫。他们跳起来,挥舞拳头。坐下的作用到此为止。长剑破空,斧头敲着盾牌。琼恩·雪诺看向托蒙德。巨人克星再次吹响号角,这次有之前的两倍响、拖了两倍长。 “守夜人不参与七大王国的纷争。”稍微安静后,琼恩提醒大家。“我们不会反对波顿家的私生子,不会给史坦尼斯·拜拉席恩报仇,或庇护他的遗孀和女儿。这个用女人的皮做斗篷的东西发誓要掏出我的心,我打算给他个回应……但我不会要求我的兄弟们违背誓言。” “守夜人去艰难屯,我一个人去临冬城,除非……”琼恩顿了顿,“……在场哪位愿与我同行?” 长厅内响起他期望中震耳欲聋的吼声,甚至震掉了两面旧盾牌。破盾者梭伦率先起立,流浪者也站起来。接着是高个托雷格,波罗吉,猎人哈雷和英俊哈雷同时起立,还有大老爹尤根,瞎子朵斯,甚至大海象。我也有自己的剑,琼恩·雪诺心想,我们这就去找你,野种。 他看到亚威克和马尔锡偷偷溜走,还带走了他们的人。没关系。他现在不需要他们了,也不想要他们。没人能说我强迫弟兄们背誓——如果这算是背誓,就让我独自承担罪行。托蒙德使劲拍着他的背,笑得合不拢嘴。“说得好哇,乌鸦,现在拿出蜜酒来!让他们成为你的人,痛饮一番事儿就成了!我们将组成你的野人军团,小子,哈!” “我会叫来麦酒。”琼恩心烦意乱地说。他发现梅丽珊卓也走了,还有王后的骑士。我该先觐见赛丽丝,让她知道夫君的不幸。 “抱歉,只能留你陪他们喝酒。” “哈!这是我的强项!乌鸦,忙你的去吧!” 琼恩离开盾牌厅,马儿和罗里跟上。跟王后说完,我还要跟梅丽珊卓谈谈,他心想,她能看到风暴中的乌鸦,想必能为我找到拉姆斯·波顿。这时,他听见了尖叫……接着是让长城颤抖的咆哮。“哈丁塔传来的,大人,”马儿报告,他下面的话被又一阵尖叫打断。 瓦迩,这是琼恩的第一个想法。但那并非女人的尖叫。那是男人痛苦的惨嚎。他跑起来,马儿和罗里紧随。“尸鬼?”罗里问。 琼恩不清楚。难道尸体终于挣脱了铁链? 到达哈丁塔时,尖叫已停,但温旺·威格·温旺·铎迩·温旺还在咆哮。巨人握着一只血淋淋的脚,摇晃尸体,就像艾莉亚小时候摇晃她的布娃娃,每回被强迫吃蔬菜她都把娃娃晃得像流星锤。但艾莉亚从不会扯碎娃娃。死者持剑的手被扯飞到几码外,染红了下面的雪。 “放开他。”琼恩大叫。“旺旺。放开他。” 旺旺要么没听到,要么没听懂。巨人自己也在流血,肚皮和胳膊上有好几道剑伤。他愤怒地拎起死骑士往塔楼的灰石墙上砸,一次一次又一次,直到男人血淋淋的头烂成夏天的甜瓜。骑士的披风被冷风吹得呼呼响,能看出是白羊毛织成,镶着银边,饰以蓝色星辰。鲜血和骨头四处飞溅。 人们从周围的堡垒和塔楼不断涌来。北方人、自由民、后党人士……“排成队,”琼恩命令守夜人,“拦住他们。所有人都拦回去,尤其是后党。”死者是国王山的派崔克爵士,他大半个头都没了,但他的纹章跟他的脸一样醒目。琼恩不想刺激梅格罗恩爵士、布鲁斯爵士或王后的其他骑士上去为他复仇。 温旺·威格·温旺·铎迩·温旺再次咆哮,他把派崔克爵士另一条胳膊也扯了下来。手臂跟肩膀分家,扯出一片鲜红血雾。就像孩子扯下雏菊的花瓣,琼恩心想。“皮革,跟他讲道理,让他冷静。古语,他懂古语。其他人都往后退。收起兵器,这会吓到他。”他们没注意到巨人也被砍伤了吗?琼恩必须当机立断,否则会有更多人死。他们不晓得旺旺有多大力气。号角,我需要号角。他瞥见钢铁的寒光,转过头去。“放下武器!”他尖叫,“维克,把匕首……” ……放下,他本想说。但麻杆维克的匕首直奔他咽喉而来,他的话卡住了。琼恩及时扭动脖子,这一刀只擦破皮肤。他想杀我。 他用手按住脖子上的伤口,鲜血从指间汩汩流出。“为什么?” “为了守夜人。”维克再次袭来。这回琼恩抓住他手腕,把手臂扭到背后,匕首掉在地上。瘦长的事务官向后退去,抬起双手,似乎在说:不是我,不是我。人们在尖叫。琼恩摸向长爪,但手指僵硬笨拙,不知为何,他就是拔不出剑。 波文·马尔锡站到他面前,泪水流下脸庞。“为了守夜人。”他深深地刺进琼恩的肚腹,手拿开时,匕首留在里面。 琼恩双膝跪倒,摸到匕首柄,拔了出来。伤口在夜晚的寒气中冒烟。“白灵,”他轻声呼唤。疼痛席卷而来。用剑的尖端去刺敌人。第三刀刺在肩胛骨,他闷哼一声,扑倒在皑皑白雪中。 他没感觉到第四刀。 只有冷…… 第七十章 女王之手(巴利斯坦四) 多恩王子苟延残喘了三天。 在这个阴冷暗淡的黎明,他终于呼出最后一口气,冷雨唏嘘着从黑暗的天幕坠落,将古城的砖石街道化作洪流。熊熊大火被滂沱雨水浇灭,但缕缕烟尘仍从哈扎卡金字塔的闷燃废墟中冒出。雷哥在黑色的大雅赫赞金字塔内筑了巢——那座金字塔看起来活像个挂满耀眼的橙色珠宝的胖女人。 诸神没有全然漠视,巴利斯坦·赛尔弥爵士看着远处的余烬心想,若非这场雨,整个弥林都已葬身火海。 他没看到龙的踪迹,也不想看到。龙不喜欢雨。一根细红线标记了东方地平线,朝阳即将升起,赛尔弥觉得它像伤口涌出的血。一般而言,无论伤口多深,鲜血也会先于疼痛出现。 他站在大金字塔顶端的矮墙边,照例巡视天空。黎明到来时,他期冀他的女王能一同回来。她不会抛弃我们,她不会离开她的子民,他告诉自己,一边倾听着女王寝宫里王子濒死的呻吟。 巴利斯坦爵士转身回房,雨水沿着白披风流淌,靴子在地板和地毯上留下一串水印。按他要求,昆廷·马泰尔被安置在女王的床上。他是骑士,也是多恩王子,让他死在他穿越半个世界来寻觅的床上,或许是唯一能给他的慈悲。床榻算是毁了——床单、被子、枕头、床垫,所有东西都散发出血和烟的臭气,但巴利斯坦爵士认为丹妮莉丝会原谅的。 弥桑黛守在床边。她夜以继日地陪伴王子,满足他能表达的一切需求,在他清醒时喂他水和罂粟花奶,倾听他嘴里时而冒出的含混字眼,并在他安静时为他读书,累了就睡在旁边的椅子里。巴利斯坦爵士曾要女王的侍酒们来帮忙,但他们中最胆大的也不敢面对全身烧焦的人。蓝圣女没来过,尽管他派人召唤了四次,或许她们都被苍白母马带走了吧。 瘦小的纳斯文书抬头看了他一眼。“尊敬的爵士,王子已超脱痛苦,多恩诸神带他回家了。瞧,他在微笑。” 你怎么瞧出来的?他嘴唇都没了。或许魔龙把他吞下肚更慈悲、更痛快,而这火刑是最可怕的死法,难怪地狱的一半是火焰。“盖好他。” 弥桑黛把被单盖过王子的脸。“怎么处理遗体呢,爵士?他离家太远了。” “我会确保他返回多恩。”但怎么回?烧成灰吗?那需要更多火焰,巴利斯坦爵士无法承受。必须把血肉和骨头分离,用甲虫,而非火焰。家乡的静默姐妹精于此道,但这是奴隶湾,最近的静默姐妹也有万里之遥。“你去睡会吧,孩子,回自己床上。” “恕小人冒昧,爵士先生,您也该休息。您几乎没安稳地睡过一晚觉。” 我很多年没睡过安稳觉了,孩子,自三叉戟河以来。派席尔国师告诉他,老人没有年轻人嗜睡,但不止如此。他活到这把年纪厌恶合上眼,生怕再也无法醒来。其他人或许寄望于睡梦中安详去世,但那并非御林铁卫骑士的死法。 “长夜漫漫,”他对弥桑黛说,“事务繁杂,无论在这里还是七大王国。但你尽力了,孩子,去休息吧。”诸神慈悲,但愿你不会梦到龙。 女孩离开后,老骑士掀起被单,看了昆廷·马泰尔的脸——或者说脸的残余——最后一眼。王子的肉几乎都被烧焦,以至能看到下面的头骨,眼睛只余两团浓汁。他本该留在多恩,本该继续当青蛙,并非所有人都能参与魔龙的狂舞。他再次盖好男孩,不知是否有人收殓他的女王,还是任由她暴尸在多斯拉克海高高的草丛中,无人哀悼,茫然地凝视天空,直到成为骨架。 “不,”他高叫,“丹妮莉丝没死。她骑着龙,我亲眼所见!”同样的话他重复了上百遍……但随着时间流逝,越来越难以置信。我亲眼所见,她头发着火,整个身体都在燃烧……就算我没看见她摔下来,也有几百个人赌咒发誓看见了。 白昼悄然而至,雨还在下,东方天际透出含糊的亮光。阳光刺透云层时,圆颅大人赶到,斯卡拉茨依旧穿着那身百褶黑战裙、护胫甲和宽阔的胸甲,腋下夹着的青铜面具倒是崭新——吐舌的狼。 “看来,”他一边施礼一边问,“白痴死了?” “昆廷王子没能挺到曙光到来。”赛尔弥并不奇怪斯卡拉茨知道,消息在金字塔里传得很快。“召集议会了?” “他们等着女王之手主持。” 我不是女王之手,他心中的一部分想说明白,我只是个骑士,女王的护卫。我不想发号施令。然而女王失踪,国王被囚,必须有人主持大局,巴利斯坦爵士又信不过圆颅大人。“有绿圣女的消息么?” “她还没回城。”斯卡拉茨反对派遣女祭司,格拉茨旦·卡拉勒本人也不想接受这任务。她说她愿意为和平努力,但显然西茨达拉·佐·洛拉克更适合跟贤主大人们打交道。巴利斯坦爵士寸步不让,最终绿圣女低下头,承诺尽力而为。 “城里状况如何?”赛尔弥又问圆颅大人。 “按你的命令,城门都关闭上闩。我们正搜查城中逗留的佣兵和渊凯人,一旦发现便予以逮捕或驱逐,但无疑大部分人已转入地下,就藏在那些金字塔里。无垢者把守着城墙和塔楼,时刻准备迎敌。两百名身披托卡长袍的贵族冒雨聚集在广场,嚎叫着宣讲,要求释放西茨达拉,处死我,还要你屠龙——有人跟他们说骑士擅长这个。哈扎卡金字塔的尸体清理还在继续,雅赫赞和乌尔兹的伟主大人则把金字塔让给龙了。” 这些巴利斯坦爵士都知道。“发生多少起谋杀?”他满心恐惧地问。 “死了二十九人。” “二十九人?”这比预计糟得多。鹰身女妖之子于两天前恢复了暗战。第一晚谋杀三人,第二晚九人,现在一夜之间,九人变成二十九人…… “中午之前统计就会超过三十人。你脸色怎的这么糟,老头?你还期待什么呐?鹰身女妖想救出西茨达拉,这才派遣手握凶器的孩子重返街道。死者和以前一样都是自由民或圆颅党,还有一个人属于我的兽面军。鹰身女妖的记号留在尸体旁,画在铺路石或墙上。他们还刻下一些话:‘龙必死’、‘英雄哈格兹’,被雨水冲掉前,甚至有‘丹妮莉丝去死’这样的口号。” “血税……” “没错,每座金字塔征收两千九百枚金币。”斯卡拉茨抱怨,“会收上来的……但这点损失不足以让鹰身女妖住手。血债只能血偿。” “又来了。”又是质子。只要我松口,他会把他们全杀光。“我听你重复几百遍了。我说不行。” “女王之手,”斯卡拉茨厌恶地咕哝道,“老女人的手才对,虚弱又爬满皱纹。真希望丹妮莉丝赶紧回来。”他戴上狼头面具。“你的议会等得不耐烦了。” “那是女王的议会,不是我的。”赛尔弥脱下潮湿的披风,换了件干的,扣好剑带,跟圆颅大人一起下台阶。 今晨石柱大厅里没有请愿者。巴利斯坦爵士接受了女王之手的职位,却不打算在女王缺席期间擅自主持朝会,更不想让斯卡拉茨·莫·坎塔克主持。西茨达拉那两张奇形怪状的龙椅,他命人移走,但也没摆回女王钟爱的放满靠枕的朴素长椅,取而代之的是大厅中央的巨型圆桌,周围摆满高背椅,以便大家坐下平等交流。 巴利斯坦爵士和圆颅大人斯卡拉茨并肩走下大理石台阶,人们纷纷起立。龙之母仆从的弥桑洛和自由兄弟会的疤背西蒙都在场;坚盾军选出新团长,一位叫塔尔·塔科的黑皮肤夏日群岛人,他们的老团长莫罗诺·已欧斯·杜博已被苍白母马带走;灰虫子代表无垢者出席,他带了三名头戴青铜尖刺盔的太监军士;暴鸦团派出两位老佣兵——弓箭手乔金和伤疤累累、面色阴郁、只知外号叫“鳏夫”的斧兵——达里奥·纳哈里斯不在时他俩分享指挥权;女王卡拉萨的大部分人随乔戈和拉卡洛去多斯拉克海找女王了,斜眼、罗圈腿的“贾卡朗”罗莫代表剩下的骑手出席。 巴利斯坦爵士对面,坐着四名西茨达拉国王的前护卫,都是竞技场斗技士:巨人格鲁尔、碎骨者贝拉科沃、恶鬼卡莫罗恩和斑猫。赛尔弥不顾圆颅大人斯卡拉茨的反对,坚持让他们出席。他们曾助丹妮莉丝·坦格利安拿下城市,不该被抛弃。他们或许是嗜血的野兽和杀手,却以自己的方式忠诚不虞……对西茨达拉国王,没错,但也对女王。 最后,壮汉贝沃斯拖着步子走进大厅。 太监满脸死气,死神几乎吻过他的双唇。他变了,似乎瘦下两石,暗棕色皮肤曾紧绷在他厚实的胸膛和肚皮上,上面有纵横交错的一百道褪色伤疤;现在却层层叠叠,松弛下垂,摇摇晃晃,他好似披了件大出三倍的长袍。他步履维艰,带有一点迟疑。 即便如此,他的出现也让老骑士由衷地欣喜。巴利斯坦爵士曾和壮汉贝沃斯一道横渡汪洋,同生共死,彼此是过命的交情,“贝沃斯,很高兴你加入我们。” “白胡子。”贝沃斯笑了,“洋葱和肝脏在哪儿?壮汉贝沃斯没以前壮了,他必须吃东西,重新强壮起来。他们把壮汉贝沃斯搞病了。某人必须死。” 某人会死。很多人会死。“坐,老朋友。”贝沃斯坐下,双手抱胸,巴利斯坦爵士续道,“昆廷·马泰尔已于今晨离世,就在黎明之前。” 鳏夫笑道:“这个驯龙者。” “我说他是个蠢货。”疤背西蒙说。 不,他只是个孩子。巴利斯坦爵士没忘记自己年轻时干的蠢事。“死者为大,王子已为其行为付出了高昂代价。” “剩下的多恩人呢?”塔尔·塔科问。 “还被关押着。”多恩人没有反抗。兽面军找到他们时,阿奇巴德·伊伦伍德怀抱着烧焦冒烟的王子,烧伤的双手证明他曾竭力扑灭吞噬昆廷·马泰尔的龙焰。盖里斯·丁瓦特手持长剑站在他们身边,但当蝗虫们出现,他立刻扔掉武器。“关在一起。” “最好吊死在一起。”疤背西蒙建议,“他们把两条龙放进城。” “打开竞技场,给他们武器。”斑猫提出,“我很乐意在全体弥林人的欢呼中结果他们。” “我不会打开竞技场。”赛尔弥坚决地说,“鲜血和吵闹会引来魔龙。” “也许三条龙都会来?”弥桑洛不肯放弃,“黑野兽来过一次,为何不能来第二次?这次也许会带回女王。” 或者独自返回。巴利斯坦爵士毫不怀疑,倘若卓耿返回弥林而丹妮莉丝没在他背上,城市必将陷入血与火之中,在座的人将反目成仇。丹妮莉丝·坦格利安也许只是个年轻女子,却也是维系所有人的纽带。 “等时机成熟,陛下自会回来。”巴利斯坦爵士说,“我们把一千只绵羊赶进达兹纳克竞技场,在格剌兹竞技场放满阉牛,黄金竞技场中则全是西茨达拉·佐·洛拉克为竞技搜集的野兽。”目前看来,两条龙偏爱绵羊肉,饿了就去达兹纳克竞技场。巴利斯坦爵士迄今还没听说哪条龙吃人,不论城内还是城外。英雄哈格兹之后,龙口下唯一的受害者是一批愚蠢地阻止雷哥在哈扎卡金字塔筑巢的奴隶主。“我还有要事相商。我已差绿圣女去渊凯军营安排释放人质, 9884." >预计午前可带回答复。” “带回一堆废话。”鳏夫回答,“暴鸦团了解渊凯人,他们的舌头像蠕虫,说话似是而非。绿圣女会带回虫子的废话,带不回团长。” “首相大人应该记得,贤主手里还有小人们的英雄。”灰虫子说,“以及马王乔戈,女王的血盟卫。” “他是她血之血,”多斯拉克人罗莫附和,“必须释放他,这关乎卡拉萨的荣誉。” “他会被释放。”巴利斯坦爵士道,“请大家敬候佳音,等待绿圣女——” 圆颅大人斯卡拉茨一拳砸在桌上。“绿圣女将一事无成!我们坐在这儿空谈,她却跟渊凯人眉来眼去。你说,‘安排释放人质?’‘什么安排?怎样安排?’” “赎金,”巴利斯坦爵士解释,“和人质等重的黄金。” “贤主大人不要我们的黄金,爵士先生,”弥桑洛说,“他们比任何维斯特洛领主都有钱。” “但他们的佣兵会垂涎三尺,人质算什么?渊凯人拒绝的话,佣兵和雇主之间会产生嫌隙。”希望如此。这是弥桑黛献的策,他自己绝对想不出。在君临,贿赂都由小指头安排,瓦里斯大人负责分化离间,他自己的职责干净得多。尽管才十一岁,弥桑黛却比桌边一半的人聪明,且比他们都有远见。“我指示绿圣女在渊凯军指挥者齐集时才公布条件。” “他们依旧会拒绝。”疤背西蒙认定,“他们会咬定要我们屠龙及复辟国王。” “我向诸神祈祷你是错的。”恐怕你是对的。 “你的诸神远在他乡,祖父爵士,”鳏夫道,“我不认为他们能听到你的祈祷。等渊凯人把那老太婆送回来朝你脸上吐痰,你怎么说?” “血与火。”巴利斯坦·赛尔弥很轻、很轻地说。 接下来是漫长的冷场。壮汉贝沃斯突然拍起肚皮,“比洋葱和肝脏还给力啊。”圆颅大人斯卡拉茨则透过狼眼盯着爵士,“你要打破西茨达拉国王的和平协议,老头?” “我要把它撕个粉碎。”曾几何时,一位王子冠以他无畏的巴利斯坦之名,当年的某些情怀仍藏在心中。“我们在曾竖立鹰身女妖雕像的金字塔顶建了座烽火台,堆满淋了油的干柴,用东西掩盖着以防雨水。必要时——我祈祷事情不会演变至此——以烽火为号,倾巢出动,突袭敌军,每个人都要参与。从现在起,诸位需枕戈待旦,此次行动不成功、便成仁。”他举手向侍从示意。“我备下几份地图,绘制了敌军兵力部署,营地、包围圈和投石机的所在。击破奴隶主后,佣兵自会叛服。有什么担忧和疑问现在就提,会议结束后,大家必须团结一心,全力以赴!” “那最好先送些吃喝,”疤背西蒙提出,“这肯定要花点儿时间。” 结果讨论占用了整个上午和大半个下午。队长和指挥官们就着地图争吵,活像为几篓螃蟹闹翻天的渔妇:该从哪里进攻;怎样分配有限的弓箭手;是用大象突击渊凯人的防线,还是将其留作后备;谁能获得前锋的荣耀;骑兵部署在两翼还是作为前锋最好。 巴利斯坦爵士让每个人畅所欲言。塔尔·塔科认为突破包围圈后应趁势直取渊凯,黄砖之城必定空虚,届时渊凯人只能回师救援;斑猫提议向敌人挑战,让他们选一名战士与他决斗——壮汉贝沃斯赞成这主意,但坚持应由他来应战,而非斑猫;恶鬼卡莫罗恩有一计,征用绑在斯卡扎丹河边的船,将三百斗技士悄悄运到渊凯大军后方。大家都同意无垢者是本方王牌,但如何使用却不能达成共识。鳏夫希望太监们如一记铁拳直捣渊凯营地中心;弥桑洛认为无垢者应放在战线两翼,以挫败敌人迂回的企图;疤背西蒙设想把无污者一分为三,各支援一个自由民军团。他宣称自由兄弟会的成员十分勇敢,也不缺斗志,但大多没打过仗,若在没有无垢者支援的情况下面对经验丰富的佣兵,恐怕会丧失纪律。至于灰虫子,他只说无垢者会服从,不管命令是什么。 经过反复、激烈的争论,并做出决定后,疤背西蒙提出最后一个问题:“我还是渊凯奴隶时,曾帮我的主人和自由佣兵团讨价还价,并负责支付报酬。我了解佣兵的胃口,显然渊凯给的钱绝不够让佣兵去面对龙焰。我想问的是……如果协议破裂,战斗打响,龙怎么办?他们会参战吗?” 他们会来参战,巴利斯坦爵士想说,战斗的声音会吸引他们,那些尖叫和呼号,还有鲜血的气息,会把他们引上战场,好比达兹纳克竞技场的惨叫将卓耿吸引到猩红沙地上。但他们可会区分敌友?反正他觉得不会。因此他只说:“龙有自己的行事方式。如果他们来参战,挥挥翅膀就能吓破奴隶主的胆,让他们抱头鼠窜。”他感谢所有人后,宣布散会。 灰虫子最后离开,“小人时刻准备在烽火燃起后投入战斗。但首相大人应该知道,进攻一旦开始,渊凯人就会屠杀人质。” “我会竭尽所能地营救,我的朋友。我自有……打算。现在请原谅,我得把王子的死讯转告多恩人。” 灰虫子低头,“小人遵命。” 巴利斯坦爵士带了两名新晋骑士下地牢。众所周知,悲伤和内疚会把人逼疯,而阿奇巴德·伊伦伍德和盖里斯·丁瓦特跟他们王子朋友的结局脱不了干系。来到牢房前,他让小图和红羊在外等,自己一个人进去,告诉他们王子的痛苦已经结束。 高大秃顶的阿奇巴德爵士什么也没说,他坐在小床边缘,盯着亚麻布包扎的双手。盖里斯爵士猛捶墙壁,“我告诉他这是愚行。我恳求他回家。你的婊子女王根本不喜欢他,这是明摆着的事。他横穿世界来献上爱意与忠诚,她却嘲笑他的长相!” “她从不嘲笑谁。”赛尔弥说,“了解她的话,你会明白的。” “她鄙视他。他献出一片真心,她却不以为然地扔还给他,然后跑去干她的佣兵。” “最好管住你的舌头,爵士。”巴利斯坦爵士不喜欢盖里斯·丁瓦特,也不会任其诋毁丹妮莉丝。“昆廷王子的死是自作自受,当然,还是你们的错。” “我们的错?我们做错了什么,爵士?的确,昆廷是我们的朋友,可能你觉得他有点傻,但哪个梦想者不是傻瓜?最要紧的是,他是我们的王子,我们必须服从他。” 这点巴利斯坦·赛尔弥无可辩驳,他也把生命中最美好的时光都花在为醉鬼和疯子服务上了。“他来得太晚。” “他献出一片真心。”盖里斯爵士重复。 “她需要剑,不是心。” “他本可献上多恩的长矛。” “他本可。”没人比巴利斯坦·赛尔弥更希望丹妮莉丝青睐多恩王子。“但他来得太晚,而这次愚行……买通佣兵,放出两条未经驯服的龙……这太疯狂,不,这不只是疯狂,更是赤裸裸的背叛。” “他的所作所为只为了赢得丹妮莉丝女王的爱,”盖里斯·丁瓦特强调,“只为了证明自己配得上她。” 老骑士听够了。“昆廷王子的所作所为是为了多恩。你当我老糊涂吗?我毕生都站在国王、王后和王子们身边。阳戟城意图起兵对抗铁王座!不,不用费心否认,道朗·马泰尔不打无把握之仗。是责任把昆廷王子带到了这儿。责任、荣誉和建功立业的渴望……绝不是爱。昆廷来此是为了龙,不是为了丹妮莉丝。” “你不了解他,爵士。他——” “他死了,小丁,”伊伦伍德站起来,“说一千道一万也无法挽回,跟克莱图斯和小威一样。所以在我把拳头塞进你那张破嘴之前,住口吧。”大个子骑士转向赛尔弥。“你打算怎么处置我们?” “圆颅大人斯卡拉茨想绞死你们。你们杀了四个他的人,四个女王的人。其中两个是从阿斯塔波就跟随陛下的自由民。” 伊伦伍德似乎并不吃惊。“嗯,兽面军。我只杀了一个,戴蛇蜥面具的。佣兵干掉了其余的。但这没什么差别,我知道。” “我们是为了保护昆廷。”丁瓦特辩解,“我们——” “安静,小丁,他都知道。”大个子骑士又转向巴利斯坦爵士,“你想绞死我们,就不会来多费口舌了。你不想杀我们,对么?” “对。”这人不像外表那般驽钝。“你们活着比死了有用。为我效力,之后我会找艘船送你们回多恩,并让你们把昆廷王子的遗骨带给他父亲。” 阿奇巴德一脸苦相,“又是船?不过的确得有人带小昆回家。你要我们做什么,爵士?” “我要你们的剑。” “你有上万把剑。” “女王的自由民没上过战场,佣兵我信不过,无垢者虽勇敢……但不是战士,不是骑士。”他顿了顿。“讲讲看,若你们抓住龙,下一步有什么打算?” 多恩人交换个眼神,丁瓦特说:“昆廷告诉褴衣亲王他能控制龙。他说他血液里有力量,他有坦格利安的血脉。” “真龙血脉。” “没错。佣兵答应帮我们锁住龙,运到码头。” “褴衣亲王备了一艘船,”伊伦伍德道,“一艘大船,以备我们能抓住两条龙。小昆打算骑一条龙。”他看着绷带包扎的手,“我们一进去就发现计划行不通。龙太暴躁,铁链……到处是碎铁链,那么大的铁链,跟你脑袋一般大的铁链撒落在焦骨碎骨中。至于小昆,七神可怜他,他像要尿裤子了。卡戈和梅里丝不瞎,他们也看出来了。随后一个十字弓手放箭,或许他们一开始就想杀龙,只是利用我们罢了。你永远不知道褴衣亲王的真实想法。无论如何,射龙太不聪明,那支箭矢把龙激怒了,而他们本就情绪不佳。然后……然后事情彻底失控。” “风吹团四散逃走。”盖里斯爵士描述,“小昆惨叫连连,全身浴火,他们却跑个精光。卡戈、美女梅里丝,除开死了的那个,统统脚底抹油。” “噢,你还盼他们怎样,小丁?狗改不了吃屎,猫免不了偷腥,佣兵会在最需要的时候开溜。有啥好抱怨的,那是本性。” “他说得没错。”巴利斯坦爵士道,“昆廷王子对褴衣亲王许下什么回报?” 没人回答。盖里斯爵士看着阿奇巴德爵士,阿奇巴德爵士看着他的双手、地板和房门。 “潘托斯,”巴利斯坦爵士说,“他许下潘托斯。坦白吧,你们的话帮不到也害不了昆廷王子了。 “没错,”阿奇巴德爵士不情不愿地说,“是潘托斯。他们在纸上签了协议,两人都签了。” 这是个机会。“地牢里还有风吹团的人,那些伪装的逃兵。” “我记得他们,”伊伦伍德说,“亨格福德、稻草这帮家伙。其中有些以佣兵的标准还不错,至于其他的嘛,怕死怕得要命。他们怎么了?” “我打算把他们送回给褴衣亲王,你们也同去。混在佣兵中,渊凯营地里没人会注意到。我要你们给褴衣亲王带个信,就说是我派你们去的,而我能代表女王。告诉他我们会照协议支付报酬,只要他一个不少、毫发无伤地救出人质。” 阿奇巴德爵士扮个鬼脸,“那个破烂王更可能把我们扔给美女梅里丝。他不会答应。” “为何不会?这任务很简单。”比起偷龙。“我曾从暮谷城救出女王的父亲。” “那是维斯特洛。”盖里斯·丁瓦特道。 “弥林也一样。” “阿奇的手甚至没法握剑。” “他不需要握剑。我没看错的话,佣兵会全程代劳。” 盖里斯·丁瓦特向后理了理乱糟糟的沙色头发。“我们能否先私下讨论?” “不能。”赛尔弥斩钉截铁地说。 “我干,”阿奇巴德爵士答应,“只要无关该死的船。小丁也会干。”他咧嘴一笑。“他现在还不确定,但他会答应的。” 事情就这么定了。 至少最简单的部分定了,爬回金字塔顶端的漫长阶梯上,巴利斯坦·赛尔弥心想。他把最难的部分留给多恩人,这一定会吓到他的祖父。但至少名义上,多恩人是骑士,虽然伊伦伍德才展现出真正的血性。丁瓦特只有漂亮脸蛋、油嘴滑舌和亮丽头发。 老骑士到达金字塔顶端的女王寝宫时,昆廷王子的遗体已被移走。六名年轻的侍酒在屋内游戏,他们围坐成圈,轮流旋转一把匕首。等匕首晃着停下,他们会割掉匕首尖所指的人的一缕头发。巴利斯坦爵士幼时在丰收厅跟表亲们玩过类似的游戏……但记忆中,维斯特洛的游戏包括亲吻。“巴卡哈兹。”他吩咐,“方便的话给我倒杯葡萄酒。格拉兹达、阿扎克,你们看门。我在等绿圣女,她一到立刻通知我。除此之外,我不想被打扰。” 阿扎克立刻起身。“遵命,首相阁下。” 巴利斯坦爵士走到露台。雨停了,但一堵板岩灰的云墙遮住了沉入奴隶湾的落日。焦黑的哈扎卡金字塔仍冒出几缕烟雾,风像摆弄飘带一样摆弄着烟。东方远处,城墙之外,他看到苍白的双翼飞舞在一线远山之上。韦赛利昂。他在狩猎,或只是想飞。他好奇雷哥去了哪里。截至目前,绿龙比白龙危险得多。 巴卡哈兹拿来葡萄酒,老骑士长饮一口,随即派男孩去取水。酒可助入眠,但他现在需要清醒,他还要面见和敌人会谈归来的格拉茨旦·卡拉勒。他一边目睹世界陷入黑暗,一边喝着兑水的葡萄酒。他疲惫不堪,又满心疑虑。多恩人、西茨达拉、瑞茨纳克、主动出击……他的选择正确吗?他的选择可符合丹妮莉丝所愿?我不是干这个的料。以前也有御林铁卫出任国王之手。虽然不多,但确实有,他在白典中读过记载。但不知他们是否也像他这样茫然若失,不知何去何从。 “首相阁下,”格拉兹达站在门口,手中有支小蜡烛。“绿圣女来了。您吩咐立刻通知您。” “带她进来。多点些蜡烛。” 格拉茨旦·卡拉勒带着四名粉圣女。她周身似乎散发出智慧与典雅的光芒,令巴利斯坦爵士不禁暗暗赞叹。她不仅是个坚强的女人,还是丹妮莉丝忠实的朋友。“首相阁下,”绿圣女的脸孔隐藏在闪亮的绿面纱后,“我能坐下么?这把老骨头又酸又累。” “格拉兹达,给绿圣女看座。”四名粉圣女站在她身后,双目低垂,双手扣在身前。“来点点心?”巴利斯坦爵士关心地问。 “恭敬不如从命,巴利斯坦爵士,我喉咙都说干了。一杯果汁,行吗?” “当然可以。”他示意科兹米亚为女祭司拿来一杯加蜂蜜的柠檬汁。为喝果汁,女祭司摘下面纱,赛尔弥这才意识到对方年纪有多大。她至少比我大二十岁。“相信女王和我一样,都由衷地感激您今天的斡旋努力。” “圣主总那么好心。”格拉茨旦·卡拉勒迅速喝光果汁,重新戴上面纱。“有我们敬爱的女王的消息吗?” “还没有。” “我会为她祈祷。恕我冒昧,西茨达拉国王怎样了?我能去探望明光么?” “我想不久就可安排。他没事,我向您保证。” “太好了。?99lib?渊凯的贤主大人们追问他的情况。想必您能料到,他们希望我们释放高贵的西茨达拉,并恢复他的合法地位。” “会的,只要能证明他与谋害女王之事无关。在此之前,弥林将由忠诚和公正的议会来统治,议会为您预留了位置。我们有太多东西需要您指导,圣女猊下,您的智?慧不可或缺。” “恐怕您是说些冠冕堂皇的话哄我开心,首相阁下。”绿圣女道,“若您真的看重我的智慧,请听我一言:立刻释放高贵的西茨达拉,让他重登王位。” “只有女王陛下有资格这么做。” 绿圣女在面纱下叹气。“此刻,我们费尽心血缔造的和平协议如秋风中摇摆的黄叶。时局艰难,死神骑着从该被三重诅咒的阿斯塔波放出的苍白母马,来到我们的街道肆虐。魔龙予取予夺,饕餮孩童的血肉。成百上千的弥林人忙着找船去渊凯、去脱罗斯、去魁尔斯、去任何能收留他们的地方。哈扎卡金字塔崩塌成冒烟废墟,焦黑的砖石掩埋了一个古老的谱系。乌尔兹金字塔和雅赫赞金字塔变为怪物的巢穴,它们的主人成了无家可归的乞丐。我的人民失去了希望,背弃了众神,整晚酗酒淫乐。” “以及谋杀。鹰身女妖之子昨晚夺去了三十条人命。” “令人痛心。这更证明应立刻释放高贵的西茨达拉·佐·洛拉克,他有能力阻止谋杀。” 他若非鹰身女妖,又怎能做到?“陛下委身下嫁给西茨达拉·佐·洛拉克,让他成为自己的国王和伴侣,并如他苦苦恳求的那样恢复了致命的艺术。他回报她的却是毒蝗虫。” “他回报她的是和平。您不要视而不见,爵士先生,和平是无价之宝。西茨达拉来自洛拉克家族,他绝不会让毒药玷污自己的手,他是无辜的。” “您怎能确定?”除非你知道下毒者。 “吉斯众神告诉我的。” “我信仰七神,而七神对此保持缄默。智者,您可曾向对方提出我的条件?” “遵照您的命令,我当着渊凯全体将领和团长的面提出条件……但我警告您,恐怕您不会喜欢他们的答复。” “他们拒绝了?” “他们拒绝了。他们说全世界的金子也没法赎回人质,只有龙血能换他们自由。” 不出巴利斯坦爵士所料,没有奇迹发生。他抿紧嘴唇。 “我知道这并非您期望的答复,”格拉茨旦·卡拉勒耐心地说,“但至少我能理解。龙是凶猛的野兽,渊凯人怕他们……您应当清楚,这并非无理取闹。我们的历史讲述了可怕的瓦雷利亚龙王,以及他们带给古吉斯人民的灾难。即便你那年轻的女王,自称龙之母的美丽的丹妮莉丝……那日在竞技场,我们也都亲眼看见她燃烧……即便她,也无法幸免于魔龙的怒火。” “陛下她没……她……” “……她死了,愿众神赐她安息。”泪珠在面纱后闪烁,“让她的龙都去死吧。” 赛尔弥正不如应对,却听到沉重的脚步声。房门轰然打开,斯卡拉茨·莫·坎塔克带着四名兽面军冲进来。格拉兹达这孩子试图阻拦,却被大力推开。 巴利斯坦爵士立刻起身。“怎么回事?” “投石机,”圆颅大人吼道,“六个都启动了。” 格拉茨旦·卡拉勒也站起来。“这就是渊凯人的答复,爵士,我刚才警告过您。” 他们选择战争。那就来吧。巴利斯坦爵士反而如释重负。战争是他熟悉的领域。“如果他们认为扔石头就能攻破弥林——” “不是石头。”老妇人的声音充满悲伤和恐惧。“是尸体。” 第七十一章 丹妮莉丝(十) 山丘仿若绿色汪洋中的石岛。 丹妮花去半个上午才爬下来,到山底已是气喘吁吁,肌肉酸痛,似乎有些发烧。岩石磨破了双手。不过比之前好,她拨弄一个破水泡时断定。手上皮肤粉红柔软,浑浊的白色液体从伤口渗出,但烧伤正在愈合。 从下往上看,山丘望而生畏。丹妮以她降生的那座古老城堡将它命名为龙石山——她对正宗的龙石岛没有半点记忆,但这座山丘让她永志难忘。矮树丛和刺灌木覆满了山坡下部,高处则是一堆陡峭凌乱的裸岩,突兀地指向天空。在那片破碎的巨石、锋利的山脊和尖锐的山顶中,卓耿找到一个浅山洞作巢穴。丹妮第一眼看到这山丘,便意识到他在这住了有些时日。空气充斥着灰烬味道,视线范围内树木岩石皆被烤焦熏黑,地上洒满破碎的焦骨,这是他的家。 丹妮知道家的诱惑。 两天前,她爬上一个山尖,瞥见一条向南的狭长水流,在落日余晖下微微闪光。一条小溪,丹妮意识到。它小是小,但可将她引向更大的溪流,而更大的溪流通向小河,这片土地上所有的河最终都会汇入斯卡札丹河。找到斯卡札丹河后,只需顺流而下,便能到达奴隶湾。 她宁愿骑龙返回,卓耿却不肯配合。 古瓦雷利亚的龙王们用束缚咒语和魔法号角来控制坐骑;丹妮莉丝只有一个单词和一条鞭子。坐在龙背上,她有种初学骑术的感觉。她抽打小银马右肋,马儿会向左跑,因为马的本能是逃离危险;但当她鞭子落在卓耿右侧,龙却跟着转向右方,因为龙的天性是进攻。有时她鞭子抽哪都没关系,他会载她随心所欲地飞,完全忽视她的意愿。丹妮发现,鞭子只能骚扰他,却不能真正伤害他,因为龙鳞比号角还硬。 无论龙每天飞得再远,某种本能都会让他在黄昏时返回龙石山。这是他的家,不是我的。她的家远在弥林,那里有她的夫君和情人。那里才是她的归属。 走吧。如果我回头,一切就都完了。 回忆与她同行。天高云淡,草原上飞驰的骏马犹如蝼蚁。银月仿若触手可及,湛蓝的溪水在下方欢快地流过,被阳光映得波光粼粼。此景可待成追忆?在卓耿背上她才感到完整,翱翔天际,藐视所有危险,叫她如何放得下? 但她不能留恋。女孩可以一辈子玩耍,她已是成年女人,是女王也是妻子,是万千人的母亲。她的孩子需要她。卓耿曾屈服于皮鞭,她也必须牢记责任。她得重拾王冠,坐上乌木长椅,回到她高贵的夫君怀中。 西茨达拉和他冷淡的吻。 上午骄阳似火,蓝天万里无云。很好。她的衣服早已成为破布,留不住丝毫温暖。飞出弥林的疯狂旅途令她掉了一只鞋,她把另外那只留在卓耿的巢穴,因为光脚好过不伦不类地穿一只鞋。她的托卡长袍和面纱都扔在竞技场,里面的亚麻布内衣经不起多斯拉克草原炎热白昼和寒冷夜晚的煎熬,汗水、青草和尘土让它污迹斑斑,丹妮还从衣服边缘撕下一条布来包扎小腿。在别人眼中,我肯定是个饥肠辘辘、衣衫褴褛的乞丐,她心想,好在天气温暖的话,我不会冻死。 龙石山的生活孤独寂寞,伤痕累累,饥饿难耐……但奇怪的是,她却满心欢喜。几道伤疤,肚皮空空,夜来冷战若能飞翔,一切又有何妨?真的不想走。 可是姬琪和伊丽在弥林大金字塔等她,还有她可爱的文书弥桑黛和所有的小侍酒。他们会献上美食,服侍她去柿子树下的水池沐浴。沐浴一新的感觉一定很不错。不用照镜子,丹妮也知道自己有多脏。 她很饿。有天早上,她在南坡半山腰找到不少野生洋葱,晚些时候又找到叶子繁盛的红色蔬菜,那或许是某种怪异的卷心菜。不管是什么,反正吃下去并没有不适。除开这些和一条在卓耿巢穴外小小的涌泉池抓来的鱼,她一直以龙的残羹维生,啃着焦骨和大块冒烟的肉,通常半熟半生。她需要更多食物。某天,她赤脚踢飞一颗破羊头骨,眼见它弹跳着滚下山,沿陡坡一路滚入草海,意识到自己必须离开。 丹妮踏着轻快的步子进入高高的草丛,趾间泥土散发着暖意。草跟她一般高。骑在小银马上,与我的日和星并辔行在卡拉萨前方时,我从没觉得它们有这么高。她边走边用竞技场主的皮鞭轻拍大腿。鞭子和背上的破布,是弥林留给她的全部。 她行进在绿的王国,但长草已非盛夏的深绿。秋意浓重,冬日紧随,草原比她记忆中苍白,泛着病态、黯淡、近乎于黄的绿,不久将走向棕色的终点。 草海正在干枯。 丹妮莉丝·坦格利安对多斯拉克海并不陌生,无边无垠的草海从科霍尔森林一直延伸到圣母山和世界的子宫湖。初来草原她还是个女孩,身为卓戈卡奥的新娘,要去维斯·多斯拉克觐多希卡林的老妪。彼时展现在她面前的辽阔草原美得令她窒息。蓝蓝的天,绿绿的草,我心怀希冀。白天,乔拉爵士——她粗鲁的大熊伴她左右,还有伊丽、姬琪和多莉亚的细心照顾;夜晚,她的日和星拥她入眠,孩子在她体内成长。雷戈。我给他取名雷戈,多希卡林说他是骑着世界的骏马。即便布拉佛斯的红门大宅那早已模糊的记忆,也未令她如此欢乐。 但在红色荒原,所有欢乐都化为灰烬。她的日和星从马上坠J落,巫魔女弥丽·马兹·笃尔让雷戈胎死腹中,丹妮亲手闷死了卓戈卡奥的躯壳,随后卓戈庞大的卡拉萨分崩离析。波诺寇自立为波诺卡奥,并带走大批骑手和奴隶,贾科寇随后也如法炮制,自立为贾科卡奥。贾科的血盟卫马戈奸杀了丹妮莉丝曾从他手下救走的女孩埃萝叶。若非她的龙在火葬卓戈卡奥的烟火中诞生,丹妮恐怕早就被带回维斯·多斯拉克,与多希卡林的老妪共度余生了。 大火烧光了我的头发,却没伤到我。在达兹纳克竞技场也是如此。当时一切发生得太快,她越回忆越迷糊。好多人,尖叫推搡的人。她记得马匹惊恐人立,一辆装满甜瓜的车在路中倾覆。一支长矛从下方飞来,随后是一阵十字弓箭矢,其中一支近得从丹妮脸颊擦过,剩下的或掠过卓耿的鳞片,或插入其间,或穿透了双翼的薄膜。黑龙在她身下打滚,她只能拼命抓紧鳞片。伤口冒烟,丹妮目睹一支箭矢陡然炸成火焰,另一支在龙翼扇动下坠落。下方人群四处奔逃,陷入火海,他们双手高举,似乎跳着疯狂的舞。一位穿绿色托卡长袍的女人揪住一个哭泣的男孩,拽入怀中,用身体为他抵挡火焰。丹妮能看清女人衣服的颜色,却看不清她的脸。在砖地上奔逃的人群从她身上践踏而过,很多人着了火。 随后一切消散,声音减弱,人潮后退,长矛和箭矢纷纷让路。卓耿竭力爬升,载她向上、向上、向上,直到高悬于金字塔和竞技场上空。他展开翅膀,承接被阳光灼烤的砖块散发的热气。就算我当时当地摔死,也值了,她心想。 他们飞向北方,越过大河,卓耿凭借千疮百孔的翅膀在云朵间滑翔,那些云好似鬼魂大军的旗帜。丹妮瞥见奴隶湾的海岸线,还有穿过岸边的沙漠和戈壁、一路向西的古瓦雷利亚大道。回家的大道。然后一切再次消逝,脚下只有连绵起伏的草海。 距离第一次上天翱翔,过了一千年了吗?有时真有这种感觉。 随着太阳爬升,温度也在升高,没多久她的头开始嗡嗡作响。丹妮的头发在长回来,但速度缓慢。“我要顶帽子,”她大声说。在龙石山上,她试过自己编一顶,按照在卓戈身边看到多斯拉克妇女编草杆的方式。但要么用的草不对,要么技巧太次,始终编不成型。再试一次,她告诉自己,再试一次就会成功。你是真龙血脉,不可能编不出一顶帽子。但她试了又试,最后一次也没比开始好多少。 丹妮找到在山顶瞥见的小溪时已是下午。那是一条不太显眼的小溪,孱弱的涓涓细流,还没她胳膊粗……而在龙石山的时日她的胳膊本己日益纤痩。丹妮掬起一捧水,泼在脸上,掬水时指关节压进了小溪底部的泥巴。她幻想有更冰凉清澈的水……但这实在不可能,如果沉溺于幻想,她宁愿有人来救她。 她始终希望有人能顺藤摸瓜找来。巴利斯坦爵士可能正在找,他是她最信任的女王铁卫,发誓用生命来保护她。她的血盟卫熟悉多斯拉克海,且与她同生共死。她的夫君,高贵的西茨达拉·佐·洛拉克,也可能派出搜寻队。而达里奥……丹妮想象他微笑着骑过高高的草丛,朝她飞奔而来,嘴里金牙在夕阳最后一缕光线下闪烁。 只是达里奥做了渊凯大营的人质,以确保前来弥林的渊凯将领不受伤害。达里奥和英雄,乔戈与格罗莱,外加三名西茨达拉的亲戚。到现在,人质肯定都被释放了。可…… 不知团长的双刀是否还挂在她床榻边的墙上,等待达里奥归来领取。“我把姑娘们交给你,”他说,“替我保管她们,亲爱的。”不晓得渊凯人是否清楚她的团长对她的意义。送走人质那天下午,她问过巴利斯坦爵士这个问题。“他们可能听到了风声,”他回答,“纳哈里斯炫耀过陛下……对他……热烈的……回应。恕我冒昧,谦逊并非佣兵的美德。他对自己的……‘剑术’颇为自豪。” 你的意思他在外炫耀跟我上床吧。但达里奥不会蠢到跟她的敌人炫耀。没关系,现在渊凯军肯定班师了。她所做的一切都是为这个。为和平。 她回首看去,龙石山像个攥紧的拳头,从草原上升起。那么近啊。我走了几小时,它仍触手可及。回去还不晚。卓耿巢穴旁的涌泉池有鱼。既然来此的第一天抓到一条鱼,以后一定还能抓到。洞里还有残羹冷炙,卓耿的猎物焦黑的骨头上有残渣。 不,丹妮提醒自己,如果我回头,一切就都完了。她可以在光秃秃的龙石山上住下去,白天骑卓耿,黄昏时以龙的残羹维生,欣赏大草原由金黄转为橘黄。但那不是她的命。她必须抛开远山,堵住耳朵,任那飞翔与自由之歌在风中、在山峦石脊间消散。小溪由东南向南流淌,起码在她看来是这样。带我去大河边,我只求你这个。带我去大河边,剩下的我自己来。 时间过得很慢。丹妮顺着溪流弯来拐去,一边用鞭子在大腿上打拍子,试图不去想还得走多远,不去关心头疼和空空如也的肚子。一步。下一步。再一步。再走一步。她还能怎样? 她的草原一片静谧。微风吹过,草杆摩擦,叹息阵阵,它们正用诸神才听得懂的语言窃窃私语。小溪不时流经岩石,发出泠泠声响从旁绕过。泥巴挤进脚趾间,各种昆虫嗡嗡地绕着她飞,有慵懒的蜻蜓、闪亮的绿蜂、还有小得几乎看不见的刺蚊。它们落在她胳膊上,她漫不经心地赶开。她撞见一只来溪边喝水的老鼠,但老鼠看到她就跑了,钻进草杆间,消失在长草丛中。她不时听到鸟鸣,它们的歌声让她肚饿,但她没网,也找不到鸟巢。我梦想飞翔,她心想,飞过之后却梦想偷鸟蛋。这想法让她忍俊不禁。“世人发疯,诸神癫狂。”她告诉长草,长草低声附和。 这一天里她三次看到卓耿。第一次他距离尚远,就像遥远的云层中穿梭的鹰,现在他即便只有斑点大小,丹妮也能认出。第二次他展开黑色的翅膀掠过太阳,世界为之昏暗。最后一次他从她正上方飞过,近得她能听见拍翅声。半晌间,丹妮以为他在追猎她,他却毫无察觉地飞走,消失在东方。还好,她想。 夜色不知不觉包围了她。太阳勾勒出远方龙石山的轮廓,丹妮来到一道荒草蔓生、破败龟裂的低矮石墙前。或许它曾是神庙的一部分,或是庄主大厅的残余。墙内有更多废墟——一座古井,草丛中一些可能是茅屋旧址的圆圈。她推测那些屋子是草杆和泥巴建的,被长年的风吹雨淋损毁殆尽。日落前,丹妮一共找到八个圆圈,或许更多的隐藏在远处的草地。 石墙比废墟其他部分状况好一些。尽管它的最高处,即两墙相交的角落也不过三尺,但好歹能提供遮蔽。黑夜迅速到来,丹妮缩进角落,抓了几把废墟中疯长的野草胡乱盖住自己。她太累,双脚都起了新水泡,粉红的脚趾上有一对大的。漫漫长路啊,她不由得咯咯发笑。 世界沉入黑暗,丹妮躺下阖眼,睡意却迟迟不至。夜色清冷,土地坚硬,腹中空虚。她想起弥林,想起爱人达里奥,想起丈夫西茨达拉,想起伊丽和姬琪、可爱的弥桑黛、巴利斯坦爵士,还有瑞茨纳克与圆颅大人斯卡拉茨。他们还牵挂我死活吗?我骑龙飞走,他们是不是认为他吃了我?她不知西茨达拉能否保住王位。他的王冠是她给的,她走之后他守得住吗?他要卓耿死,我听见他叫喊。“杀了它!”他下令,“杀了那野兽!”他脸上挂着贪欲。壮汉贝沃斯跪倒在地,浑身颤抖,吐得稀里哗啦。毒药。一定是毒药。蜂蜜蝗虫里有毒。西茨达拉劝我尝尝,不料却被贝沃斯吃光了。她让西茨达拉做她的国王,让他分享她的床榻,为他重开竞技场,他没有理由杀她。下毒者究竟是谁?瑞茨纳克,她芬香的总管?渊凯人?鹰身女妖之子? 远方,传来一声狼嗥,让她顿感悲伤又孤寂,也提醒着她腹中饥饿。月亮升到草原中天,丹妮终于陷入烦乱的..睡眠。 她做梦了。烦恼和伤痛离她而去,她似乎又飘上天空,又飞起来了。她盘旋着、欢笑着、舞蹈着,群星围绕在旁,在她耳边轻声密语。“要去北方,你必须南行。要达西境,你必须往东。若要前进,你必须后退。若要光明,你必须通过阴影。” “魁蜥?”丹妮唤道,“你在哪,魁蜥?” 她看见了。她戴着星光织成的面具。“记住你是谁,丹妮莉丝。”群星用女人的声音悄声说,“魔龙知道,但你知道吗?” 次日清晨,丹妮醒来后浑身酸痛僵硬,四肢脸庞都爬满蚂蚁。她赶紧踢掉用作铺盖和床单的枯棕草杆,挣扎着起来。身上到处是被咬出的红色小丘疹,又肿又痒。哪儿来的蚂蚁?丹妮扫掉四肢和肚子上的蚂蚁,摸摸头发烧光后长满发楂的头皮,发现有更多蚂蚁,甚至有蚂蚁沿着脖子向后爬。她将它们统统扫下,赤脚碾死。好多啊…… 原来蚁冢就在矮墙另一边,也不知蚂蚁是怎么爬过墙找到她的。对它们来说,这墙肯定和维斯特洛的绝境长城一样。那是世上最雄伟的城墙,哥哥韦赛里斯常骄傲地描述,好像那是他建的。 韦赛里斯还讲过穷苦骑士的故事,说他们穷得住不起店,只能睡在七国小路旁的老树篱下。丹妮愿意付出一切换来一个厚厚的大树篱。没有蚁冢就更好了。 太阳才刚刚升起,几颗明星流连在瓦蓝瓦蓝的天空。其中某颗也许正是卓戈卡奥,在夜晚的国度骑着烈焰熊熊的骏马朝我微笑。在草原上放眼望去,她仍能看到龙石山。那么近。我应该走出几里格了,看着却像一小时就能走回去。她想再次躺下,阖眼继续睡。 不。我得前进。小溪。跟着小溪就好。 丹妮花了点时间来确定方向,可不能因为走错路而错过小溪。“它是我的朋友。”她大声说,“我和朋友在一起就不会迷路。”够胆的话,她应当睡在水边。但动物晚上会来溪边饮水,她见过脚印。对一匹狼或一头狮子来说,丹妮或许算不得大餐,但总是聊胜于无。 确定哪边是南后,她数着步子出发,踏出第八步时看到了小溪。她捧了些水来喝。溪水让她肚子绞痛,却比干渴要好。之前除了长草上闪光的露珠,她没东西喝,除非吃草,她也没食物。我可以吃蚂蚁。黄蚂蚁太小,没什么吃头,但草原里的红蚂蚁个头大一些。“既然我在海里。”她一边沿蜿蜒的小溪蹒跚而行,一边说,“说不定能抓到螃蟹,或是一条肥美的鱼。”鞭子轻拍大腿,啪,啪,啪。一步一个脚印,小溪会带她回家。 刚过中午,她沿小溪来到一片灌木丛,扭曲的树枝上挂满绿色硬皮浆果。丹妮疑惑地打量着浆果,然后从枝头摘下一颗,咬了一小口。果肉又酸又难嚼,却带着一丝熟悉的回味。“在卡拉萨,他们用这种浆果给烤肉调味。”她想起来。这话大声说出口让她更加确信,由于肚子叫个不停,她不知不觉中已双手并用边采边吃。 一小时后,她肚子绞痛得走不动路,当天剩下的时间一直呕出绿色黏液。留下一定会死。我可能就要死了。不知多斯拉克的马神是否掌管这片草地,能否将她带往群星间的卡拉萨,让她与卓戈卡奥并骑于夜晚的国度?在维斯特洛,坦格利安家族的死者会被火葬,但此处谁来为她点燃火葬堆呢?狼群和食腐乌鸦会分食我的身体,她伤感地想,蛆虫将钻进我的子宫。她的双眼又聚焦在龙石山,它看起来小了些。即便相隔甚远,她也能看到风蚀的山顶上有烟升起。卓耿狩猎回来了。 日落时分,她蹲在草丛里呻吟,每次排泄的粪便都比之前更松软、难闻。月亮升起时,她排泄的已是褐色的水。她喝的越多,排泄的越多;排泄的越多,就越觉干渴,非得爬到溪边继续喝。最后她阖上眼,不知自己有没有力气再睁开它。 她梦到死去的哥哥。 韦赛里斯还是临死前的样子。嘴唇痛苦地扭曲,头发烧着了,融化的黄金淌过眉骨脸颊,流进双眼,所经之处焦黑冒烟。 “你死了。”丹妮说。 我被谋害了。他没动嘴,她却听到他的声音在耳边轻响。妹妹,你没为我哀悼。无人哀悼的死亡实在难熬。 “我爱过你。” 那是曾经,他声音里的怨恨让她颤抖。你本该作我妻子,为我生下银发紫眸的孩子,以保持真龙血脉的纯正。我照顾你,让你知道自己是谁。我一手把你拉扯大,为了不让你饿死,我卖掉母后的王冠。 “你伤害我。你威胁我。” 只有当你唤醒睡龙时。我爱你。 “你卖了我。你背叛我。” 不对。是你背叛我。你弃我于不顾,抛弃了自己的血亲。他们骗我。你的马人丈夫和他那帮臭蛮子,他们是骗子、小人。他们承诺给我一顶黄金王冠,结果却是这个。他摸摸脸上缓缓流下的熔金,青烟从指头升起。 “你本可得到王冠。”丹妮告诉他,“你只需耐心等待,我的日和星便会为你赢取它。” 我等得够久了。我这辈子都在等。我是他们的国王,他们合法的国王,他们竟然嘲笑我。 “你本该和伊利里欧总督一起留在潘托斯。卓戈卡奥要带我去见多希卡林,你无需跟随。你自己要去,这是你的错。” 你想唤醒睡龙吗,愚蠢的小贱货?卓戈的卡拉萨是我的。我从他那买的,整整十万哮吼武士,我用你的贞操付的账。 “你根本不明白,多斯拉克人不做买卖。他们赠送并接受礼物。你只需耐心等……” 我没有等吗?为了我的王冠,为了我的王座,为了你。这么多年的等待,却换来一锅熔金。凭什么把龙蛋送给你?它们是我的!如果我有一头龙,我会让世界知道我们家的宣言。韦赛里斯歇斯底里地大笑,直到下巴冒着烟掉落,鲜血和熔金从嘴里涌出。 她喘着粗气醒来,大腿间滑溜溜地全是血。 一开始她没意识到发生了什么。世界刚刚放亮,风中长草轻柔地沙沙响。不,拜托,让我多睡会儿。我太累。她想钻回睡前扯下的草堆里,但有些草杆湿了。又下雨?她坐起来,害怕睡着时沾了一身泥,结果手指靠近脸庞闻到血味。我要死了吗?然后她看到苍白的新月高悬在草海之上,这是她的月事。 若非她虚弱又害怕,这或许算是个安慰。她猛烈哆嗦起来,在泥土上蹭干手指,抓起一把草擦拭大腿内侧。真龙不流泪。她在流血,不过是经血。但天上还是新月,怎会如此?她努力回想上次月事的时间。上次满月?大上次?大上上次?不,不可能那么久。 “我是真龙血脉。”她大声告诉草丛。 曾是,草丛低语回应,直到你将真龙锁在黑暗的地下。 “卓耿杀了一个小女孩。她叫……她的名字……”丹妮悲哀地发现自己记不起孩子的名字,若非泪水早被蒸干,她真想恸哭一场。“我永远不会有自己的小女孩。我是龙之母。” 是的,草丛说,但你抛弃了自己的孩子们。 她饥肠辘辘,起泡的双脚酸痛不已,腹中绞痛似乎越发严重,好像无数扭动的蛇在啃食她的内脏。她用颤抖的手捧起泥水。正午时水是温热,但在寒冷的清晨却几近清凉,正好可以帮她撑开眼睛。她把水泼在脸上,看清大腿上的鲜血,内衣破碎的边缘也沾上血迹。这一片夺目的鲜红把她吓坏了。经血,不过是经血,但她不记得自己流过这么多血。会不会是水?如果是水,那她死定了。因为她要么喝,要么就得渴死。 “继续前进。”丹妮命令自己。“沿小溪继续前进,它会带我到斯卡札丹河。到那儿达里奥就会找到我。”但她用尽全力才勉强站起来,随后全身发烫,血流不止,一步都迈不动。她抬头望向湛蓝空旷的天空,眯眼盯着太阳。半个上午过去了,她沮丧地想。她强迫自己抬起脚,迈出一步,又一步,她觉得自己又能走了,便顺着小溪前进。 气温渐暖,太阳直射在头上,烤着残余的发楂。水溅在脚底,她发现自己走进了小溪。这样多久了?脚趾间柔软的棕泥让她觉得舒服,并缓解了水泡的痛楚。无论在小溪中还是小溪外,我都得走下去。水往低处流,小溪带我到河流,河流带我回家。 回家?那不是家。 弥林不是她的家,也不会成为她的家。那是梳着奇怪发型的奇怪人生活的奇怪城市,信仰奇怪的神祇;那里的奴隶主裹着缀满流苏的托卡长袍,那里的圣女以卖淫为业,那里的屠杀是种艺术,那里的狗肉被当成美味。弥林是鹰身女妖之城,丹妮莉丝却成不了鹰身女妖。 永远成不了,草丛用乔拉·莫尔蒙粗哑的声音发言。我早就警告过您,陛下。我说,放弃这座城市,您的目标是维斯特洛。 他声音很轻,丹妮却觉得他就贴在身后。我的大熊,她心想,我亲爱的大熊,你爱过我,又背叛我。她好想他,好想再见到他那张丑脸,用胳膊环住他,倚在他胸膛。但她知道自己一回头,乔拉爵士就会烟消云散。“我在做梦,”她说,“做白日梦,边走路边做梦。我孤身一人,迷失了方向。” 迷失,是因为您在不属于您的地方徘徊。乔拉爵士的声音如轻柔说话的风。孤身一人,是因为您将我赶走。 “你背叛我。你为了金子当间谍。” 为了家。我只想回家。 “还有我。你要我。”丹妮曾从他眼里看出。 是的,草丛悲伤地轻语。 “你吻我。我从未准许你吻我,但你还是吻了。你把我出卖给敌人,却又真心实意地吻我。” 我给您忠言。把好容易积攒下来的实力留给七大王国。我说,把弥林留给弥林人,向西方进发。您却听不进。 “我必须攻占弥林,否则我的孩子们会在行军中饿死。”穿越红色荒原时,丹妮留下一路尸体,同样的场景她再不想看到了,“我必须用弥林的储备来养活我的子民。” 您攻占了弥林,他对她说,却逗留不去。 “我是女王。” 您是女王,她的大熊说,您是维斯特洛的女王。 “那还要走好久。”她怨怼道,“我累了,乔拉,我厌倦了战争。我想要休养生息,想要在欢笑中度过,想要播种树苗,看它们茁壮成长。我只是个年轻女子。” 不,您是真龙血脉。低语声渐渐模糊,仿佛乔拉爵士被远远落下。真龙不种树。记住这个。记住您是谁,记住您的使命,记住您的族语。 “血火同源。”丹妮莉丝朝摇摆的草丛说。 她绊到一颗石头,单膝跪倒,疼得大哭。她多么希望她的大熊会抱住她,扶她起来,但她回头寻觅,却只看到细细的棕色水流……和轻轻摇摆的草。是风,她告诉自己,是风摇晃草杆,轻声细语。但根本没有风。烈日当空,世界沉闷。空中蚊蚋成群,一只蜻蜓在小溪上飞来飞去,草丛仿如有意识似的摇晃。 她在水底泥巴中挖出一块拳头大小的石头。简陋的武器也好过赤手空拳。她眼角余光瞥见右侧草丛又在动。草丛摇晃,并像见了国王一样弯下腰,但这里没有国王。这个空旷的世界是那么的绿、那么的安静、那么的枯黄,它正在走向死亡。我必须站起来,她告诉自己,我必须走下去,沿着小溪前进。 草丛中传来清脆的银铃声。 铃铛,丹妮笑了,她想起卓戈卡奥,她的日和星,想起他发辫上的铃铛。等太阳从西边升起,在东边落下。等海水干枯,山脉像枯叶一样随风吹落。等我的子宫再度胎动,我再次怀了孩子,卓戈卡奥将回到我身边。 但这一切是不可能的。铃铛。她的血盟卫找到了她。“阿戈。”她轻声呼唤,“乔戈。拉卡洛。”或许达里奥也在? 绿色草海向两边分开,冲出一名骑手。他的辫子乌黑油亮,皮肤深得像抛光过的铜,眼睛如两颗杏仁。铃铛在他发际歌唱,他缠着勋章腰带,身穿彩绘背心,左右挂了一把亚拉克弯刀和一条长鞭,马鞍上悬着猎弓和一袋箭支。 独行骑手。他是斥候。他的任务是到卡拉萨前方寻找猎物和肥美的草地,并搜出隐藏的敌人。如果他发现她,会杀她,强暴她,或是奴役她,最好的结果不过是送她回去陪伴多希卡林的老妪,那才是卡奥死后卡丽熙的归宿。 不过那人没发现丹妮。草丛掩护了她,而他看着别处。丹妮顺着他的目光看去,只见黑色的阴影大展双翼飞了过来。龙就在一里开外,斥候僵在原地,直到他胯下的种马发出惊恐的嘶鸣,他才如梦方醒,拨转马头,穿过长草飞驰而去。 丹妮注视着他离开。当马蹄声渐渐远去,终归平静时,她开始大喊,一直喊到嗓音嘶哑……终于,卓耿喷着烟雾飞来。草丛在他面前伏下,丹妮跳上他的背。她浑身血味和汗味,且满心恐惧,但这不重要。“若要前进,你必须后退。”她对自己说,赤裸的双腿夹紧黑龙的脖子。她踢了卓耿,卓耿便升上天空。鞭子丢了,她靠手和脚指示他向东北飞行,那是斥候逃跑的方向。卓耿十分配合,或是嗅到了骑手的恐惧。 十几次心跳后,他们便超越了下方疾驰的多斯拉克斥候。丹妮看到左右都有焚成灰烬的草地。卓耿来过这里,她意识到。他狩猎的痕迹犹如一串灰色岛屿,点缀在绿海汪洋中。 一大群马匹出现在下方,那是二十多个骑手,但他们一看到龙转身就逃。黑影欺近他们,马群吓破了胆,在草原上撒开蹄子狂奔,直到口吐白沫,四蹄撕裂大地……但它们再快也飞不起来。一匹马落了单,黑龙咆哮着下降,眨眼间那可怜的牲畜就浑身浴火,但还没停下奔跑的步伐,一路尖锐的哀鸣,直到卓耿落在它身上,折断它的脊背。丹妮用尽全力抓住黑龙的脖子,才没滑下去。 马尸太沉,卓耿没法运回龙石山,于是就地享受猎物。他从兽尸上扯下焦肉,周围的青草熊熊燃烧,空中弥漫着浓烟和烧焦马毛的气味。饥饿的丹妮从龙背上滑下,和他一同进食,赤手从死马上扯下几块冒烟的肉。她烧伤了双手。在弥林,我是丝绸包裹的女王,小口地咬着塞满枣子的蜂蜜烤羊,她回忆,我那高贵的夫君看到我现在的模样会作何感想?西茨达拉肯定会被吓坏。但达里奥…… 达里奥会哈哈大笑,抽出亚拉克弯刀割下一大块马肉,蹲在她身旁一起吃。 当西方的天空变成淤血的颜色,丹妮听见马蹄声。她站起来,用残破的内衣擦净双手。 贾科卡奥带着五十名骑马战士从滚滚浓烟中出现时,丹妮莉丝和她的龙站在一起。 终章(凯冯) “我不是叛徒,”鹫巢堡骑士声称,“我是托曼国王的忠仆,我是您的人。” 他说话时披风上的融雪“哒、哒、哒”地滴到地上,在脚边形成一汪小水潭。昨晚君临的雪几乎下了一夜,门外积雪已没过脚踝。凯冯·兰尼斯特爵士紧了紧披风,“空口无凭,爵士,言语就像风。” “那就让我用双手去证明,”火炬光在罗兰·克林顿长长的火红须发上闪耀,“让我讨伐我伯伯,我会把他和那条伪龙的人头献上。” 穿红袍戴狮半盔的兰尼斯特枪兵在王座厅西墙下站队,绿袍的提利尔卫士面对他们在东墙下站队。厅内寒气逼人。瑟曦太后和玛格丽王后虽没到场,却如盛宴上不散的幽魂,扰乱了气氛。 御前会议的五名重臣坐在议事桌边,铁王座犹如黝黑的巨兽盘踞于后,无数尖刺、利刃和倒钩在阴影中若隐若现。凯冯·兰尼斯特感到身后王座的重量,他可以想象老王伊里斯坐在上面、浑身割伤流血时是什么心情。今天铁王座空空如也,他没让托曼出席。就让孩子多陪陪母亲,七神知道那对母子还剩多少时间——在瑟曦的审判之前……或在她被处决之前。 梅斯·提利尔发话:“我们会适时处理你伯伯和他扶持的傀儡。”新任国王之手坐在手形橡木宝座上,凯冯爵士把提利尔垂涎已久的首相职位授予他的当天,他便打造了这么个荒唐玩意。“我们进军之前,你不得离开红堡。之后你有机会证明自己的忠诚。” 凯冯爵士不反对这样的处置。“送罗兰爵士回房,”言下之意是:将他软禁起来。鹫巢堡骑士嘴上说得漂亮,但难以洗脱嫌疑,据说在南方登陆的佣兵都是他亲戚统领的。 克林顿脚步声的回响在大厅消散后,派席尔大学士沉重地摇头。“他伯伯当年就站在他现在站的地方,向伊里斯国王保证会把劳勃·拜拉席恩的人头献上。” 人活到派席尔那么老就会变成这样,分不清过去和现在。“罗兰爵士在城里有多少兵?”凯冯爵士问。 “二十人,”蓝道·塔利伯爵回答,“多为格雷果·克里冈的旧部。你侄子詹姆把这帮家伙打包送给克林顿,我敢打赌,他是想趁机摆脱他们。到女泉城不满一天,其中一个无赖就杀了人,另一个犯下强奸罪。我吊死了前一个,阉了后一个。依我之见,该把克林顿连同这帮家伙一起扔给守夜人。废物人渣都该送去长城。” “这帮贱狗跟他们的主人一个德行。”梅斯·提利尔宣称。“我同意将他们送去长城,不能允许他们到都城守备队混饭吃。”都城守备队中刚刚加入一百名高庭的亲兵,而新任首相显然不打算在队里跟西境人寻求平衡。 沟壑难平,贪得无厌。凯冯·兰尼斯特开始理解瑟曦为何如此厌恶提利尔了。然而眼下不是翻脸的时候。兰道·塔利和梅斯·提利尔各带一支军队返回都城,兰尼斯特的主力却远在河间地,之前还解散了不少士兵。“魔山的旧部很能打,”他用安抚的语气说,“眼下要抵御佣兵入侵,正是用人之际。若科本的探子所言属实,若这真是黄金团——” “你叫他们什么都行,”蓝道·塔利道,“不过是群冒险家而已。” “或许如此,”凯冯爵士道,“但若我们不管不理,这群冒险家的实力就会与日俱增。先让我们看看地图,以便对入侵规模有个初步了解。派席尔国师?” 地图由学士在上好的牛皮纸上手绘而成,异常精美,覆盖了整张议事桌。“这里,”派席尔用斑驳的手指指点,老人的长袍袖子抬起来,前臂下一片苍白赘肉晃悠悠的,“还有这里跟这里。整片海岸和沿岸岛屿,到处传来警报:塔斯岛、石阶列岛,乃至伊斯蒙岛。最新报告更声称克林顿已向风息堡进军。” “如果那真是琼恩·克林顿。”蓝道·塔利表示。 “风息堡,”梅斯·提利尔公爵哼了一声,“他不可能攻下风息堡,征服者伊耿转世也做不到。况且就算他攻下又怎样?那地方现在是史坦尼斯的地盘,从一个叛徒手中转到另一个叛徒手中,跟我们有什么关系?反正等证明我女儿的清白后,我会亲自夺回它。” 夺回它?你从来没有征服过它。“我理解您的考虑,大人,可是——” 提利尔不让他说完。“针对我女儿的指控是最肮脏的谎言。我不得不再次请教:有必要让这出闹剧进行下去吗?爵士,何不直接让托曼国王宣布我女儿的清白,此时此刻就终止所有胡闹?” 那样的话,玛格丽一生都会被不堪入耳的流言蜚语糾缠。“没人怀疑您女儿的清白,大人,”凯冯撒谎,“只是总主教大人坚持要进行审判。” 蓝道伯爵嗤之以鼻,“什么道理,国王和诸侯得跟着叽叽喳喳的麻雀来跳舞?” “我们树敌过多,塔利大人,”凯冯爵士提醒对方,“北有史坦尼斯,西有铁民,南有这伙佣兵,要再开罪总主教,只怕君临城中也会血流成河。更不利的是,若我们公然挑衅神权,将让那些虔诚的人投向篡夺者们的怀抱。” 梅斯·提利尔不以为然。“只等派克斯特·雷德温扫清海上的铁民,我儿子们就会夺回盾牌列岛。大雪会埋葬史坦尼斯,再不济波顿也能办到。至于说克林顿……” “如果那真是他。”蓝道伯爵再度强调。 “……至于说克林顿,”提利尔续道,“他打过什么胜仗?我们有什么可担心?他本该在石堂镇终结劳勃的叛乱,结果却一败涂地,而这个黄金团也是屡战屡败。是有些傻瓜会蠢到加入他们,但有什么打紧?反正这个国家多的是傻瓜。” 凯冯爵士要是有公爵这么自信就好了。他见过琼恩·克林顿几面——印象中那是个骄傲的青年,是雷加·坦格利安王子身边那帮争相邀宠的年轻贵族中最自以为是的一位。他固然骄傲,却也活力四射,颇有才识。疯王伊里斯正是看中他的能力和武艺,才任命他为首相。当年,老玛瑞魏斯首相的无所作为让叛乱蔓延生根,伊里斯希望找个跟劳勃一样年富力强的将领来统率大军。“克林顿爬得太快,”国王的命令传到凯岩城时,泰温·兰尼斯特公爵评论,“他太年轻太莽撞,过分渴求荣耀。” 鸣钟之役证明了泰温的判断。凯冯爵士以为此役后伊里斯别无他法,只能召回泰温……谁料疯王竟选择切斯特伯爵和罗萨特,并为之葬送了生命和祖宗基业。都是多年前的往事了,如果这真是琼恩·克林顿,那他跟从前已不可同日而语。年长的他会变得更顽强,更有经验……更危险。“克林顿手中的牌可能不止黄金团一张,据说他握有坦格利安家的继承人。” “冒牌货。”蓝道·塔利断定。 “可能是,也可能不是,”当年在这个大厅,泰温将雷加王子的儿女用红斗篷裹住、放在铁王座下时,凯冯也在场。他认出女孩确是雷妮丝公主,但男孩脸砸得稀烂,骨头、脑浆和鲜血混成一团,连着几缕白发,模样实在恐怖,没法仔细查看。泰温说那是伊耿王子,大 5bb6." >家便无异议。“此外,另一个坦格利安的故事不断从东方传来,风暴降生丹妮莉丝的血统是无可置疑的。” “她跟她爹一样疯狂。”梅斯·提利尔公爵自信地说。 你是指那个高庭和提利尔家族千辛万苦扶持到底的爹吗?“她可能是个疯子,”凯冯爵士承认,“但浓烟飘到西方,说明东方真有火势。” 派席尔大学士小鸡啄米似的点头,“是龙啊。龙的故事传遍了旧镇,人们众口一词,不可能是假的。银发女王拥有三条魔龙。” “她远在世界尽头,”梅斯·提利尔说,“作了奴隶湾的女王。没错,她待在那里就好了。” “这点我们都同意。”凯冯爵士道,“但那女孩身上毕竟流着征服者伊耿的血,我不相信她会满足于弥林那弹丸之地。若她远渡重洋,跟克林顿大人携手合作,跟这个说不清来头的王子……不,我们必须立刻摧毁克林顿和他的傀儡,抢在风暴降生丹妮莉丝西进之前。” 梅斯·提利尔环抱胳膊,“我也想出兵啊,爵士,但得等审判结束。” “佣兵打仗都是为钱,”派席尔大学士宣称,“何不重金策反黄金团,让他们交出克林顿和他手头的坦格利安傀儡?” “呃,有钱当然好办事。”哈瑞斯·史威佛爵士道,“很抱歉,诸位大人,国库目前只剩蟑螂和老鼠。我已再三写信给密尔的银行家们,如果他们最终同意替我们偿还拖欠布拉佛斯人的款子,并贷出一笔新款的话,我们或许不必增税。否则——” “潘托斯的总督们向来乐于放款,”凯冯爵士说,“你也去那边试试。”事实上,潘托斯人比密尔的钱币兑换商更保守,但试试总没错。若实在开辟不了财路,也无法劝说铁金库减免债务,他将不得不动用兰尼斯特本家的金子来替王国还债。至于增税,他想都不用想,太平时期一半的领主尚且把增税当成暴政的同义词,现在七大王国动荡不安的关头,这帮人哪怕为一个铜板,也会投靠最近的篡夺者。“如果这些方法都不管用,你就得亲自前往布拉佛斯,跟铁金库当面谈判。” 哈瑞斯爵士听了一缩,“我必须去吗?” “你可是财政大臣!”塔利伯爵尖锐地指出。 “我是财政大臣,”史威佛脸上的短小白须出于激愤颤抖着,“可我提醒诸位大人,祸不是我闯的!而且,在女泉城和龙石岛抢到的财宝没有上交国库。” “你的暗示纯属无稽之谈,史威佛,”梅斯·提利尔火冒三丈。“我跟大家担保,龙石岛上没有财宝。我儿子的部下在那个鸟不生蛋的湿冷荒岛上掘地三尺,也没找到一颗宝石、一枚金币。传说中岛上贮藏的龙蛋更是没谱的事。” 凯冯·兰尼斯特去过龙石岛,他非常怀疑洛拉斯·提利尔能在那座古堡“掘地三尺”。要塞是瓦雷利亚人的作品,而瓦雷利亚人的作品都散发着巫术的臭味。洛拉斯爵士还年轻,年轻人总是急于下判断,更别提他在攻城时身负重伤。但要在提利尔面前否定他最疼爱的小儿子,无疑极不明智。“如果龙石岛上有财宝,史坦尼斯早挖出来了。”他安抚道,“让我们谈谈别的话题,大人们。正如大家所知,王后和太后如今都受到叛国罪的指控。我侄女通知我,她接受比武审判,并选择劳勃·斯壮爵士为其代理骑士。” “沉默的巨人。”塔利伯爵做个鬼脸。 “告诉我,爵士,此人到底是何方神圣?”梅斯·提利尔质问,“为何我们没听说过他?他不说话也不露脸,甚至不愿脱盔甲。我们能确定他是骑士吗?” 我们甚至不能确定他是活人。马林·特兰说斯壮不吃不喝,柏洛斯·布劳恩声称那人连厕所都不用上。上厕所?死人不拉屎。那身闪亮白甲下的“劳勃爵士”究竟是谁,凯冯·兰尼斯特觉得自己能猜个八九不离十,想必梅斯·提利尔和蓝道·塔利也是心照不宣。无论头盔后的脸成了什么样,都必须牢牢掩饰,因为这个沉默的巨人是他侄女唯一的希望。希望他打起来也那么骇人吧。 梅斯·提利尔只关心自己的女儿。“国王陛下亲自提名劳勃爵士为御林铁卫,”凯冯爵士不得不提醒对方,“科本也为此人作保。大人们,情势所迫,我们不得不指望他获胜。如果我侄女被证明有罪,意味着她的子孙后代的合法地位也将受到质疑。托曼的王冠若不保,玛格丽的后冠也将同时失效。”他让提利尔仔细消化一会儿。“无论瑟曦做过什么,她都是凯岩城的女儿,跟我流着同样的血。我不能容忍她以叛国罪被处死,但我向你们保证会好好管束她。我已遣散她身边所有卫士,更换成我的人;她的侍女也全被赶走,她现在由总主教挑选的一名修女和三名见习修女照料。在朝政和托曼的教育问题上,她不再有发言权。审判结束后,我就送她回凯岩城,加以软禁。我认为这样的处置是恰当的。” 有些话他没说出口:瑟曦业已声名扫地,不可能回到权力中心。从跳蚤窝到臭水湾,君临城里每个乞丐、每个妓女、每个面包师学徒、每个制革匠都看过她的裸体,羞辱过她。他们饥渴的眼睛在她的奶子、肚皮和私处上爬来爬去。有过这番耻辱经历的太后不可能再母仪天下。丝绸、黄金和祖母绿装点的瑟曦高高在上,近乎女神;但赤身裸体的她只是个上了年纪的女人,肚皮有生孩子留下的妊娠纹,乳房开始下垂……街市里的泼妇把她身上每个部位都兴高采烈地指给丈夫和情人们观赏。耻辱地活着总比骄傲地死掉强,凯冯爵士提醒自己。“我侄女将不再有机会兴风作浪,”他向梅斯·提利尔承诺,“我以我的名誉向您担保,大人。” 提利尔勉强点头,“如您所言。我的玛格丽宁愿接受教会审判,让全国上下见证她的清白。” 如果你的女儿像你宣称的那样清白,你何苦按兵不动呢?凯冯爵士想追问。“祝您一切顺利,”他以此回复对方,随后转向大学士派席尔,“还有事务吗?” 大学士翻了翻桌上的文件,“罗斯比家的继承问题亟待解决,目前已有六方提出要求——” “罗斯比的事先放一放。还有吗?” “我们要准备迎接弥赛菈公主。” “跟多恩人打交道就是麻烦,”梅斯·提利尔道,“不能为这孩子找个更好的对象?” 比如你儿子维拉斯,嗯?女方被多恩人毁容,男方被多恩人弄残,好一对璧人。“您说得是,”凯冯爵士道,“但我们有燃眉之急,不宜现在就开罪多恩人。试想,若道朗·马泰尔联合克林顿一同发难,支持伪龙的话,局势可大大不妙。” “何不劝促我们的多恩朋友去对付克林顿大人呢?”哈瑞斯·史威佛爵士发出讨厌的傻笑声,“既省钱又省力。” “没错,”凯冯爵士疲惫地应道。他不想再啰唆了。“感谢诸位大人,我们五天之后——瑟曦的审判之后——再开会。” “如您所愿。愿战士赐予劳勃爵士力量。”梅斯·提利尔这番话说得敷衍,他也只朝摄政王微微颔首。但这毕竟意味着遵从,凯冯·兰尼斯特爵士对此感到满意。 蓝道·塔利和他的封君一道离开,随行带走所有绿袍枪兵。真正危险的是塔利,凯冯目送他们离开时心想,此人心胸狭窄,但意志坚定、手段狠辣,舞枪弄剑的本事也是河湾军人中的翘楚。我该如何把他争取过来? “提利尔大人对我有成见。”首相离开后,派席尔国师沮丧地吐露,“月茶的事……我做不了主,太后她非要我这么说!方便的话,还请摄政王阁下为我加派守卫,我才睡得安稳。” “提利尔大人很可能认为这是冒犯。” 哈瑞斯·史威佛爵士也扯了扯短胡子,“我也需要加派守卫,现在可是非常时期。” 确实是非常时期,凯冯·兰尼斯特心想,首相大人想撤换的重臣不止派席尔。梅斯·提利尔提出由他叔叔、高庭总管“粗胖的”加尔斯接任国库经理。无论如何不能让另一位提利尔钻进御前会议了。他现在已经势单力薄,哈瑞斯爵士是他岳父,派席尔跟兰尼斯特家族算老交情;与之相对,塔利与此刻不在场的派克斯特·雷德温——海军上将和海政大臣——却是宣誓效忠高庭的封臣。雷德温正统率舰队绕过多恩领去讨伐攸伦·葛雷乔伊的铁民。等他返回君临,御前会议里正好是三对三,兰尼斯特和提利尔维持着脆弱的平衡。 第七个席位留给护送弥赛菈回家的多恩女人。娜梅小姐。不,哪怕科本的报告只有一半属实,她也根本不是什么小姐。作为红毒蛇的私生女,她跟她父亲一样恶名昭彰,且一心想要占据奥柏伦亲王短暂拥有过的重臣席位。此事凯冯爵士尚未知会梅斯·提利尔,他知道首相定会大发雷霆。我们真正需要的是小指头,培提尔·贝里席有凭空变出金龙的本事。 “你们去招揽魔山的旧部吧,”凯冯爵士提议,“反正红罗兰不需要他们了。”他认为梅斯·提利尔不会莽撞到直接谋害派席尔或史威佛,但加派守卫能让他们安心,也没什么坏处。 三位重臣结伴离开王座厅,大雪还在外庭呼啸,仿如急着出笼的咆哮野兽。“有这么冷的时候吗?”哈瑞斯爵士问。 “说到冷,”派席尔国师道,“可不可以别站在这里说。”他说罢便拖着缓慢的步子穿越外庭回房去。 剩下的两位在王座厅外的台阶上逗留了一会儿。“密尔的银行家恐怕靠不住,”凯冯爵士告诉岳父,“你做好去布拉佛斯的准备。” 哈瑞斯爵士不太乐意,“如果必须的话。我再次声明,这不是我闯的祸。” “你说得对。拒绝偿还铁金库债务的是瑟曦,你要我派她去布拉佛斯吗?” 哈瑞斯爵士眨眨眼,“太后陛下……她……那个……” 凯冯爵士受够了他,“只是个玩笑,一个糟糕的玩笑。你还是去找个温暖的房间待着吧,我该回去了。”摄政王大人戴上手套,大步迈过庭院,披风在身后迎风飞舞、猎猎作响。 围绕梅葛楼的干涸护城河已有三尺积雪,河中铁刺冰霜闪烁。进出梅葛楼唯一的通路是河上的吊桥,吊桥对面始终有一名御林铁卫守护,今晚站岗的是马林·特兰爵士。七铁卫中的巴隆·史文远赴多恩追捕流亡骑士暗黑之星,洛拉斯·提利尔在龙石岛上身负重伤,詹姆于河间地行踪成谜,君临城内只剩四位白骑士。在瑟曦承认与凯特布莱克兄弟通奸的当天,凯冯爵士就把奥斯蒙·凯特布莱克(和他弟弟奥斯佛利)扔进地牢,现下只有特兰、废物柏洛斯·布劳恩和科本举荐的哑巴怪物劳勃·斯壮可兹保护小国王和王室。 我得重建御林铁卫。托曼需要七名好骑士的保护。御林铁卫素来是终身职,直到乔佛里为提拔自己的狗桑铎·克里冈,驱逐了巴利斯坦·赛尔弥爵士。先例既开,就可为凯冯所用。我要让蓝赛尔披上白袍,他心想,他在战士之子中不可能获得更大的荣誉。 凯冯·兰尼斯特把被雪浸湿的披风挂在书房墙上,脱掉靴子烤火,并命仆人取些新柴。“外加一杯温过的葡萄酒,”他坐到壁炉边补充,“别忘了。” 炉火很快让他暖和起来,葡萄酒更是暖胃——也令他昏昏欲睡,所以他没要第二杯。这一天远远没有结束,他还有很多报告要读,很多信件要写。他还要与瑟曦和国王共进晚餐。谢天谢地,侄女自那次裸行羞辱后变得温顺服帖了。服侍她的见习修女说,她醒着的时间三分之一陪儿子,三分之一用于祈祷,另有三分之一是在澡盆里度过。她一天洗四五次澡,每次都用马毛刷和烈性碱皂擦身,劲大得像要擦掉一层皮。 无论怎么用劲,她永远也洗不去身上的污渍了。凯冯爵士记得从前那个小女孩,调皮又充满活力。当她有了月事,噢噢噢……世上有过这般甜美的少女吗?如果伊里斯应允她与雷加的婚事,多少人的生命将完全不同?瑟曦本可为王子产下他梦寐以求的佳儿,紫眼银发的雄狮……得妻如此,雷加又怎会多看莱安娜·史塔克一眼?他记得北方女孩有种野性的美,但火炬之光不能与初升朝阳相提并论。 沉溺于往事和遗憾中毫无意义,臆想属于迟暮的老人。雷加毕竟娶了多恩的伊莉亚,莱安娜·史塔克香消玉殒,此后劳勃·拜拉席恩迎娶瑟曦,一路演变至今。今晚他的任务就是去侄女的房间,面对瑟曦。 我不该有罪恶感,凯冯告诉自己,泰温若是在世,一定会理解。让家族蒙羞的是他女儿,不是我。我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兰尼斯特家族。 他哥哥做过同样的事。父亲在位的最后几年,在他们母亲去世以后,父亲把一个蜡烛匠的标致女儿讨来当情妇。鳏寡的贵族找平民女孩暖床本不新鲜……但泰陀斯公爵很快让那女人在大厅里坐在自己身旁,赐予她各种荣誉和礼物,甚至连处置家族产业也征求她的意见。一年后,她已有权遣散仆人,指使家中骑士,甚至在公爵身体不适期间代为发令。随着她权势日隆,兰尼斯港中风传想要情愿上达封君的人,最好先跪在她膝边大声恳求……因为泰陀斯·兰尼斯特的耳朵长在他情妇的双腿间。 她最终戴上了他们母亲的珠宝。 而这一切,在他们的父亲大人攀登去她卧室的陡峭楼梯时心脏病发作身亡那天告终。泰温即位后立刻命人脱光她的衣服,逼她在兰尼斯港的街道和码头上游行示众,犹如惩罚寻常妓女。那些拼命巴结她、自命为她朋友的人刹那间没了影踪,她没受任何肉体伤害,但那次游行却彻底剥夺了她的权势。 泰温做梦也想不到,自己的黄金女儿将遭到同样的报应。 “我必须这么做,”凯冯爵士干了杯中酒,喃喃自语。他必须对总主教大人让步,托曼才能在未来的战争中获得教会的支持。至于瑟曦……那个金灿灿的孩子长成了一个贪婪、愚蠢而虚荣的女人。若任由她胡作非为,她将像纵容乔佛里一样把托曼也给毁了。 外面寒风越吹越猛,犹如野兽刮擦着窄窗。凯冯爵士立定决心站起身,到母狮的巢穴去会母狮。我们拔掉了她的爪子,但她弟弟詹姆……不,一次解决一个问题。 他特意换了件穿得很旧的紧身上衣,以防侄女又朝他泼酒。他把剑带留在座位靠背上,托曼身边只许御林铁卫的骑士佩剑。 凯冯爵士踏入王家居所时,负责保卫小国王及其母亲的是柏洛斯·布劳恩爵士。布劳恩身穿瓷釉鳞甲、雪白披风和半盔,看起来气色很差。近来柏洛斯的肚皮和脸颊都胖了一大圈,他靠在墙上,好似双腿支撑不住体重。 晚餐由三位见习修女服藏书网务。这三位都是好人家的女儿,衣着整洁,年龄介于十二岁到十六岁之间。她们身穿柔软洁白的羊毛裙,看起来一个比一个圣洁纯真——但总主教特别强调,不许任何女孩在太后身边服侍超过一周,以防被瑟曦腐化。她们打理太后的衣橱,帮太后洗澡,为太后倒酒,还在每天早晨换下她的睡衣。每晚都有一名见习修女与太后同床,以杜绝太后有其他床伴的可能;其他两名见习修女与指挥她们的修女一道睡在隔壁房间,随叫随到。 一位满脸雀斑、高高瘦瘦的见习修女把他领到太后面前,瑟曦站起来,轻轻吻他的脸颊。“亲爱的叔叔,你肯与我们共进晚餐,实在太好了。”太后的衣着与寻常妇人无异,暗棕色裙服的纽扣一路扣到喉头,绿色兜帽斗篷遮住了她的光头。在那场游行之前,她会把金冠戴在光头上炫耀。“快坐下,”她说,“喝葡萄酒吗?” “一杯就好。”他坐下时仍保持警惕。 雀斑见习修女为他们倒上加热的香料葡萄酒。“托曼告诉我,提利尔大人有意重建首相塔。”瑟曦说。 凯冯爵士点头,“他发誓新塔将有被你焚烧的那个两倍高。” 瑟曦沙哑地笑笑,“长枪、高塔……提利尔大人是在暗示什么吗?” 他也跟着笑了。很好,她还懂得开玩笑。他问她需要什么,太后答道:“服侍我的人都很好,都是些甜美的女孩,而那位好修女会监督我完成祈祷。但一旦证明我的清白,我还是希望让坦妮娅·玛瑞魏斯回到我身边。她可以把她儿子带进宫,托曼需要孩子们的陪伴,需要跟其他贵族子弟交往。” 这个要求并不过分,凯冯爵士没理由拒绝。他可以收养玛瑞魏斯家的男孩,让坦妮娅夫人陪瑟曦回凯岩城。“审判结束我就召她进宫。”他保证。 晚餐的第一道菜是牛肉大麦汤,接着是一串烤鹌鹑和一条近三尺长、就着芜菁与蘑菇烤的梭子鱼,此外还有丰盛的热面包及黄油。每道菜献给国王前,柏洛斯爵士都会先尝一口,对御林铁卫来说这是个耻辱的任务,但兴许是布劳恩唯一能做的事……托曼的哥哥被毒死之后,这也未尝不是明智之举。 国王比凯冯·兰尼斯特记忆中欢快多了。整个晚餐期间,从饭前肉汤到饭后甜点,托曼一直在絮叨他养的那群小猫,还用自己的盘子喂猫咪们鱼骨头吃。“昨晚那只坏猫跑到我窗外,”他告诉凯冯,“突击爵士朝它嘶叫,吓得它从屋顶逃走了。” “坏猫?”凯冯爵士打趣地问。多可爱的孩子啊。 “被扯掉一边耳朵的老黑公猫,”瑟曦解释,“脏兮兮的,脾气却大得很,它抓伤过小乔的手。”她做个鬼脸,“我知道,城堡里养猫防鼠,可那只猫……它甚至会袭击鸦巢里的乌鸦。” “我会吩咐捕鼠人设陷阱抓它。”凯冯爵士不曾见侄女如此安静、如此温顺、如此端庄过。这些都是好改变,但同时也让他伤感。她内心的火焰烧得那么炽烈,如今却奄奄一息。“你还没问过你弟弟,”等待奶油蛋糕时他说,奶油蛋糕向来是国王的最爱。 瑟曦抬起下巴,一双碧眼在烛光中闪烁。“詹姆?你有他的消息?” “始终杳无音信。瑟曦,恐怕你得做好心理准——” “如果他死了,我会知道的。叔叔,我们一同来到这世上,他决不会弃我而独去。”她喝了一口酒。“至于提利昂,他死活都不关我事。我猜,你也没他的消息吧?” “是的,再没有人上门出售侏儒的脑袋。” 她点点头,“叔叔,我能问你一个问题吗?” “请便。” “你夫人……你打算召她进宫?” “不。”多娜生性温和,只愿在家中与朋友亲族一起生活,对政治毫无兴趣。她把孩子们教导得很好,并成天梦想着抱孙子。她一天祷告七次,热衷于针线女红和插花艺术。让她来君临,好比把托曼的小猫扔进毒蛇窝。“我夫人不喜长途跋涉,就让她留在兰尼斯港吧。” “她是个知道自己位置的睿智女人。” 他不喜欢她的语气。“你把话说清楚。” “我想我说得够清楚了,”瑟曦举起酒杯,让雀斑女孩满上。奶油蛋糕此时端来,席间氛围变得轻松。等柏洛斯爵士护送托曼和他的小猫们回房后,他们才开始讨论即将来临的审判。 “奥斯尼的兄弟们决不会眼睁睁看着他送命。”瑟曦警告他。 “我也这么想,所以把他俩预先逮捕了。” 这话似乎让她吃惊,“以什么罪名?” “与太后通奸。总主教大人说你承认与他们两人都上过床——难道你忘了吗?” 她脸一红,“不。那你打算如何处置他们?” “他们认罪的话,发配长城了事;如果他们拒绝,就去跟劳勃爵士决斗。那种人本不配提拔到如此地位。” 瑟曦低下头,“我……我识人不明。” “我看你识人的眼光大有问题。” 他正待多斥责几句,但一位黑发圆脸的见习修女进门通报:“殿下、陛下,很抱歉打扰您们。下面有个男孩求见,说是派席尔国师恳请立刻与摄政王殿下会晤。” 黑色的翅膀,带来黑色的消息。凯冯心想。莫非风息堡已告沦陷?莫非北方的波顿家有败报传来? “可能是詹姆。”太后提示。 看了才知道。凯冯立刻起身。“请原谅,”他离开前单膝下跪,吻了侄女的手。若那沉默的巨人辜负她的信任,这可能是她今生接受的最后一个吻了。 送信的男孩只有八九岁,裹在毛皮大衣里活像头小熊。特兰让他在吊桥上等,没放进梅葛楼。“去烤烤火吧,孩子,”凯冯爵士掏出一枚铜分币塞进男孩掌心,“我认得去鸦巢的路。” 雪总算停了。参差不齐的乌云外,一轮满月好似圆圆的大雪球,繁星冰冷又疏远。凯冯走过内庭时,觉得自己几乎不认得这座城堡,每个堡垒、每座塔楼都长出冰霜利齿,每道熟悉的路径都被白色地毯覆盖。一根长矛那么长的冰柱摔在他脚边。秋末的君临已然这般模样,他思忖,长城该是何等光景? 一位穿着过于宽松的皮袍的清瘦女侍为他开门,凯冯爵士跺掉脚上的雪,脱下披风扔给她。“大学士有要事相商,”他宣称。女侍严肃地点点头,一言不发伸手指指台阶。 派席尔的房间就在鸦巢下,十分宽敞,诸多货架上堆满各种草药、药膏、药剂,还有几架子书籍卷轴。凯冯爵士素来觉得这里很热,但今晚不一样。今晚他刚进门,就觉得门内寒气森森。壁炉中只剩黑灰和将熄余烬,几根稀稀拉拉的蜡烛洒出几个昏暗的小光圈。 其余一切被阴影笼罩……除了那扇敞开的窗,月光在微风拂动的冰晶上闪烁。有只大乌鸦在窗边座位上闲逛,羽毛全打湿凌乱了。这是凯冯·兰尼斯特毕生所见最大的乌鸦,甚至比凯岩城中任何一只猎鹰的个头都大,比西境最大的猫头鹰还大。雪花在它身边起舞,月亮将它镀成银色。 不,它本非银色,它是白鸦。 学城的白鸦和它们黑色的表亲不同,本身不携带消息,它们从旧镇飞出只有一个使命:宣告季节变换。 “冬天到了,”凯冯说。这句话在空气里凝成白雾。他从窗边回过头。 有东西如巨人的拳头砸在他肋骨间,把胸中空气都挤了出去,令他踉跄后退。白鸦展翅腾空,惨白的翅膀拍打着他的头。凯冯爵士软绵绵地倒进窗边座位。怎么……是谁……一支箭插进了胸口,几乎直没至羽。不,不,我哥就是这样死的。鲜血很快浸上箭杆。“派席尔,”他迷惑不已地低声说,“快来帮帮我……我……” 他这才发现大学士。派席尔就坐在桌后,头枕在一本皮革精装的厚重典籍上。睡着了吗?凯冯心想……他眨眨眼,发现老人斑斑点点的头皮上有深红的伤口,头颅下有摊血,浸染了书页。国师点起的蜡烛旁全是骨头和脑浆,它们散落在融蜡中,犹如一个个小岛。 他想要加派守卫,凯冯心想,我应该给他加派守卫。难道瑟曦才是对的?难道他的侄儿真的在暗中捣鬼?“提利昂?”他出声喝问,“你……?” “他远在千里之外。”一个有些熟悉的声音回答。 此人站在书架下的阴影中,有苍白圆胖的脸,圆圆的肩膀,擦过脂粉的柔软双手抓了把十字弓。他踩着一双丝绸拖鞋。 “瓦里斯?” 太监放下十字弓。“凯冯爵士,可能的话,请您千万原谅。我对您没有恶意,今日之事亦无关私人恩怨。这全是为了国度,为了孩子。” 我也有孩子,我也有妻子。噢,多娜。痛楚席卷而来。他闭上眼睛,又再次睁开。“城堡里……城堡里有好几百名兰尼斯特卫兵。” “万幸的是,这房间里没有一名。大人,我能体会到您的切肤之痛,您不该死在这样一个寒冷黑暗的夜里。要怪只怪世事弄人,许多像您这样的豪杰,却为错误的事业卖命……您确实是个威胁,您企图颠覆太后陛下干的好事,企图让高庭和凯岩城重修旧好,企图让教会支持小国王,企图让七大王国在托曼治下团结起来。所以喽……” 冷风吹起,凯冯爵士抖得厉害。“冷吗,大人?”瓦里斯关心地问,“这事也请您原谅。大学士临死时尿了裤子,臭气熏天,我不得不打开窗户。” 凯冯爵士想站起来,却浑身无力。他甚至感觉不到双腿的存在。 “我觉得十字弓是合适的武器。您是泰温公爵的影子,何不安排一样的死法呢?您侄女将认定是提利尔纵容小恶魔谋害了你,提利尔则会倒过来怀疑她,有人还会想办法把整件事怪罪到多恩人头上。怀疑、分裂和猜忌将把小国王统治的根基蚕食得一干二净,正好让伊耿在风息堡亮出大旗,吸引四方诸侯归附。” “伊耿,”半晌间他如坠雾中。接着他想起来,想起那个红袍包裹的婴儿,袍子上满是鲜血和脑浆。“死了,他死了。” “他没死,”太监的嗓音愈显深沉,“他与我们同在。他学走路之前,已开始学习如何成为优秀的统治者。他接受过骑士的武器训练,但那只是冰山一角,现在的他能读会写,精通多国语言,钻研过历史、法律和诗词。自他懂事时起,有一名修女教导他信仰的奥秘。他曾跟渔民一起生活,依靠双手劳动维生,他在河里游泳、补网,自己的衣服自己洗。他不仅会打鱼、会做饭、会处理伤口,更重要的是,他知道食不果腹、被人追捕是怎样的恐惧滋味。对托曼而言,王冠是天经地义理所当然;但对伊耿来说,王冠就是责任,一个真正的国王必须把子民放在首位,一生为他们着想。” 凯冯·兰尼斯特想出声示警……警告卫兵们,警告他妻子,警告他哥哥……但他什么也说不出口。血从他嘴里渗出,他抖如筛糠。 “我很遗憾。”瓦里斯绞着双手,“我知道,您在受苦,我却像个坏老太婆一样站在旁边看笑话。让我们落幕吧,给您解脱。”太监嘟起嘴唇,轻轻吹声口哨。 凯冯爵士的身子冻得像冰,每次费力的呼吸都会引发一阵撕心裂肺的剧痛。他瞥见周围有动静,听到拖鞋在石地板上轻柔的刮擦声。一个孩子自阴影中现身——一个身穿烂袍子、面色苍白的男孩,顶多九岁或十岁。另一个男孩从大学士的座位背后出现,接着是那个为他开门的女侍。一共六个孩子包围了他,白脸庞黑眼珠,有男有女。 匕首,在他们手中……天涯在线书库《www.tianyaboo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