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在线书库《www.tianyabook.com》 《汉风长歌》 第一章 泗雨亭 咸阳到太华山的驰道上,一队骑兵拥着一驾马车正在加速赶路。马车内的人出声叫停了队伍的前行,车帘掀开来之后,露出一位中年文士的脸。 “到泗雨亭还有多久?”文士问道。 “李先生,差不多还有两个时辰。”熟悉路程的兵士回答道。 “还有两个时辰了,那就是不必休息了,君上有令,不能让那人跑了。” 文士说完放下了车帘。兵士们一听,重新抖擞精神,继续奔驰。 泗雨亭是太华山脚下的一处地名,曾有仙人飞升之前与尘缘好友泣别,泗即是鼻涕的意思,因此而名。 而此时泗雨亭的一座小院之中,三人围坐在一起,正喝酒说话,却也有饯别的意味。 “煜兄弟气力着实让人吃惊,今天若不是煜兄弟,咱老刘可就折在那畜生嘴里。” 说这话的是一个虬髯大汉,只见他端起一碗酒来,“老刘先干为敬,祝兄弟早日找到失散的亲人。” “大哥过奖了,我现在心头还有些懵,连我都没发现自己有这么厉害。” 刘煜说的是实话,他看着自己粗大的双手很是诧异,须发更是乱糟糟的,像是有几个月没有打理。 听到亲人这个字眼,眼中更加迷茫起来。 “哈哈,闻名天下的武原君刘煜当然有这么厉害。” 另外一人面容白皙,听着声音当是一个年轻女子,却着半身皮甲,没有普通女子的柔弱姿态,眉眼间别有一份英气。 “虽然无暇从晋国而来,却也知道太史榜单上的十八英杰之说,能空手扼猛兽的除了武原君刘煜,怕是这四国之中,没有几个人了。” 这个女人停顿了一下,接着道,“而且你就叫刘煜。” 刘煜一阵发苦,这名字从他出生就带来了。 本来他只是体育大学的马术专业的学生,暑假跟着内蒙的同学去了大草原,不小心进入了蒙古人所说的禁地,然后就变成了现在这副古代犀利哥的模样。 根据泗雨亭长刘灼,也就是在座的这位虬髯大汉所说,自己昏迷在太华山脚下,为他所救。 醒来之后,刘煜打听情况才发现,时空错乱,自己身处的这个时代竟然是历史的岔道。 夏商周都有,但是春秋战国的形势与他所知的大不一样。 春秋中晚期的第一大国晋国,在遭遇赵、魏、韩三家瓜分之时,却出现了一位极有手段的君主,便是死后被谥称为晋成王的姬申道。 一举粉碎了三家分晋的阴谋,巩固了晋国姬氏的权力,走上了称王的巅峰之路。 晋乱之时,秦人出兵函谷关,攻取了河水、伊河、洛水的中间地段,设三川郡,但晋国缓过神来,夺回部分河洛之地。 有强晋于卧榻之侧,后面秦军出兵均被晋军打回,随着时间过去二百余年,刘煜所了解的战国七雄,仅剩下了四家。 除了秦晋之外,东边的齐国吞鲁灭燕,占据了大片河山同样开始称王争霸。 江水以南本是楚国的天下,则因为暴政让丰邑刘氏草莽之间雄起,并且以弱胜强,攻破郢都占了原楚国的花花江山,定都寿春,国号为汉。 刘氏兴起之时,正逢秦齐与晋大战,无暇南下,当战事结束,刘汉代楚已成事实。又有天堑相阻,其他三国也只能捏着鼻子认了。 “秦晋齐汉,这都是什么年代啊,秦汉还同时存在?不过没成朝代只是偏隅一方的国家。”刘煜顿时觉得分外头大,而且在自己说出自己名字之后,硬是被这位无瑕姑娘当成了汉国王室的武原君。 其实要说起来历史上的始皇帝仅比汉高祖大了四岁,妥妥的同一时代的。只是这个时空一些乱。 他听了女子的话后,摇摇头,“白姑娘,我想其中肯定有些误会。你也应该看到了,我虽然有些气力,却不会什么技击之术。” 白无瑕听后眉头一皱,不禁想到白天的那场人兽对战,生死攸关之际,却是没有看出这个刘煜会什么像样的功夫。“或许这个世界上还真有同名同姓又同样有非凡气力的人,但是却不会这么巧吧?” “白姑娘提到的这位武原君很是有名吗?” 刘煜置身此地已经差不多半个月,这个武原君的名号就已经是听到了多次,除了白无瑕提及,另外刘灼的老母亲也曾经问他过。 他想起自己醒来之时,当时的屋内只有一位银发老妇,一身的粗衣打扮,正是刘灼的母亲,但是刘煜只觉得对方的目光很凌厉。 “你叫刘煜?”还没等当时刘煜出口,刘母就说出了他的名字,“有些东西可是要放好了,不要让别人看到。这里是秦国。这四国之中,秦齐联盟对抗晋汉,对于你来说,这是敌国之地。” 刘煜这才发现,刘母手里拿着一块玉佩,后者有些不舍地放到了床边。 刘煜仔细观察,这块玉佩上分明有一个“煜”字。 “这个是我的吗?”刘煜觉得这玉佩手感很好,应该很贵重。 “哈哈,堂堂的武原君,太史风云榜上的人物,敢弑父,就不敢认这个东西吗?”刘母说完这句话甩袖而去,只剩下刘煜目瞪口呆地望着周围的环境。 “汉国武原君刘煜,是已故汉昭襄王刘成的次子,太史风云榜上的人物。生母是王后的媵嫁,由于初生时体弱,太史占卜后,言道不能养于宫廷之内。”白无瑕看了一眼刘煜,发现对方一脸的真诚,当下继续言道。 “于是寄养于汉昭襄王昔日结义兄弟庸城郡公窦融处,从小拜师于庸城紫阳院元德道人,封地也是偏僻的庸城。” “若论出身,在四国王室之内,武原君倒并不出色。但是在战阵之上,却是战绩彪炳。十六岁阵斩巫地鬼将时歂宁,十八岁斩杀齐国上将管野,深得军心。” “我倒是见识过这管野的本事,当 日在咸阳与秦国上将军祁武比武,两人斗了二百回合不分胜负,我是亲眼所见。”刘灼插了一句,说起来他也不算白身,他可是泗雨亭的一亭之长,“白姑娘,请继续……” “去年会稽郡项啸天叛乱,汉国太子被围战死,武原君刘煜临危受命,打得项氏逃入越地山林。” “只是……”白无瑕的话语停顿了一下,她感觉有些事情似乎不好开口。 “无非就是武原君弑君的事情吧,白姑娘不用如此顾忌。煜兄弟与我相处也快有半月了,老刘自问看人还准,像煜兄弟这样实诚信的人,怎么可能会干出那弑君弑父的事来呢?”刘灼接过了白无瑕的话头道。 “也是。”白无瑕点点头,她忽然想起了三人共斗貘兽的场景,危难之时,正是刘煜挺身而出,要不然,她估计已经葬身于野兽之口了。 白无瑕是墨家门下,晋墨矩子荀宣的弟子,是带着墨家的任务来这太华山脚下寻找遗失的宝物。 第二章 神棍 “刚才在兽洞之内,听得白姑娘说已经拿到想找的宝物。不知道能否拿出来让我们兄弟掌掌眼啊。”刘灼救了刘煜之后,一问姓名竟然是同姓。 他的为人向来豪迈,最喜欢是结交朋友,当然少不得以兄弟相称。刘煜对这位便宜大哥倒也真心感激,一声大哥那也是发自肺腑。 “其实也就是墨家翟祖师的一块令牌。”白无瑕也没有什么矫情,当即拿出了刚才三人斗兽之后,在其巢穴中找到的那块黑乎乎的金属材质物件。 “非攻?”刘煜拿起令牌,入手挺重,看到了上面的两个字,翻过来再看是一个墨字。想到了古代墨家学说的两个著名的反战观点,兼爱非攻。 他的神情有些微变,因为当时的兽洞之内,他也找到了手感极为相似的一块令牌,顺手放入怀里,回来之后,还没有仔细看过。 “这是我们墨家翟祖师创教时发放的德贤令,一共有六块,分别送给了当时的六位贤才人物。持令者可以让墨家做一件公义之事。加上这枚,现在应该已经收回了五枚。”白无瑕解释道,然后又叹道,“只是剩下的一块却是不知道在哪里了。”” “德贤令?”作为后世义务教育出来的大学生,刘煜对墨家的观点还是有所了解的,想到了这个令牌名字的出处,“列德而尚贤,举公义,辟私怨。”这几句是墨家的观点。 听到刘煜说出墨家的学说来,白无瑕很是诧异,“人言汉国武原君尚武成性,怎么都不会来学我们墨家的学问。这一点来看,刘兄还真是同名可能。” “是不是就是连我都不清楚。”这是刘煜自己心里的想法,脑中只有现代人的记忆,但是这个古代犀利哥的形体根本与现代的马术运动员刘煜完全是两种风格。还有就是怎么解释那块带着“煜”字的玉佩,听了刘母的话后,这块玉佩已经是贴身收藏,不再轻易暴露。 当夜深人静的时候,刘煜会努力尝试从脑中挖掘这个时代的记忆,但除了一些文字认识之外,其他的记忆似乎像是上了一层锁,只要深入想下子,脑子会隐隐做痛,他也只能就此绝了念头。 “这块令牌是翟祖师当年送给晋国上大夫赵桓子,至于找不到的那块,则是送给了丰县的一个刘姓人家。翟祖师当年受过刘家的恩惠,便想投桃报李。”白无瑕说起了令牌的来由。 “赵桓子,那可是大豪杰,三千轻骑深入草原三百里,保了秦晋边境的五十年太平。”刘灼叹口气道,“但是现在呢?草原狼族再度强盛,时不时地侵扰接壤的秦、晋、齐三国边境。我前段时间在咸阳还听说,大王还想着跟匈奴和亲呢?” “和亲?若我说得没错的话,当今秦王嬴恕上位在三年,勤练兵甲。我本以为是去跟狼族争河套之地,现在来看,看来又是来攻打我晋国啊。”白无瑕本身就是晋人,而她所属的也是墨家晋国的分支。 由于四国两两对立,墨家也因此分成了四个支派,各支派都拥有很强的独立权。 “这就难说了,我就一个小小的泗雨亭长,又不是什么太史风云榜上的人物,君王想干嘛就不得而知了。”虽然刘灼是秦人,但对于白无瑕的判断不置而否。 “太史风云榜?”这个榜单名字似乎已经听到了好多次,刘煜却一直不太清楚这是个什么榜单,借此机会,当下问道,“这是什么东西?” “哦,你竟然不知道太史风云榜?”不光是白无瑕奇怪,刘灼的目光也有异样。 刘煜有些尴尬的咳嗽一声,“我父亲对我很严,只要求我认真读书,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他没辙,只能把现代人对孩子的要求当成了借口。 听到这样的回答,白无瑕眉头皱了一下,片刻之后又舒缓起来,“那么刘兄知道太史是什么意思吗?” “太史?”刘煜再怎么也是学过历史知识的,“应该是个官职吧?” “哈哈,当今之世,太史不仅是官职,更是指一个姓氏。”白无瑕的心里已经相信刘煜的那个借口了,“放在这个榜单前面,只能是一个人,那就是太史元老先生。” “太史元?是不是现在的明星啊?”刘煜用现代人的想象,这人能冠名榜单,那肯定是不是明星就是名人,怎么也不是普通的人名。 只听到边的刘灼一口酒喷了出来,然后正色道,“煜兄弟,不可对于太史元老先生无礼。” 刘煜心中喊冤,我这哪里无礼了,我这是夸他呢,要知道在自己的那个时代,明星可是万众景仰,粉丝遍地。 “看刘兄的样子,应该对老先生一无所知。”白无瑕从刘煜的神色中看出了端倪,“太史元老先生已是神仙般人物,阴阳家的大成者,历经晋国四代君王,已寿百年,凡机要之事所言均中。” 刘煜听到这话,立马想到了一个词来——“神棍”,但是看两位的严肃语气,他生生把这个词语吞到肚子里。 “正如刘兄刚才所说,这太史就是各国之中担任司天、卜筮的官职,太史元老先生祖上本姓郭,历任晋国太史令。只因家学渊源,后以太史为姓,四国太史官员都是出自其一家。” “这神棍厉害了,竟然垄断了四个国家的封建迷信业务。”只是刘煜听着白无瑕话分明还是往神棍方向上想。 “刘兄觉得匪夷所思也很正常,但却真有其事。当年晋国文公驾崩,驱柩出殡,刚出都城,柩重如山不能动,当时太史祖上郭偃卜筮道,“有鼠西来,一击三伤。”果然,秦国趁晋国国丧派三将袭境,晋国占有先机布下埋伏大败秦军,活捉了秦国的三个大将。” “这可能时间久了些,但就在太史元任职期间,曾经作客汉国,汉国太史是太史元之侄太史杞。当时旧楚项氏会稽造反,太史元卜筮,“力拔山兮空盖世,时不遇兮多余恨。”原来那项氏大将项铎神勇盖世,最终的结果却是被围自刎。” “项铎?不会就是项羽吧?”刘煜听到这句诗惊呆了,虽然这个年代看起来很混乱,但是历史是有惯性的,没有秦国一统天下,总有些人物还是会冒出来。没有了项羽,竟然还有个项铎。 “看来这位老先生洞悉天机,真的跟神仙一样了。”刘煜可不敢再往神棍那方面想了。猛然想起,没有了始皇帝的焚书坑儒,也没有老董家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这个时代几乎是百家争鸣的巅峰期了。 他到这个时代的时候,发现了纸张,发现了桌椅,发现蒸馏酒,等等此类,这个时代的技术进步已经超过了刘煜历史书上记载的那个时代,特别是像墨家这样的手工业发明家团体还继续存在。 “那这个什么风云榜又是什么东西呢?”好奇小子刘煜接下来的问题又出来了。 第三章 榜单 “这不是什么东西。”刘灼不同意刘煜的说法,脱口而出,猛地发现自己的话语又有问题,“嗨,煜兄弟我说你什么好呢?这榜上人物可都是当世公认的青年才俊,不能用东西来称谓。” “哦,原来是杰出青年的评选啊,是不是有十八人?”刘煜可是听到刚才白无瑕提到过这个数字。 “不错,就是这十八人,都是太史元老先生陆续做过点评的。晋国大贾景道茂在四国各地建起风云酒楼,挂了其中的十七人的评语,一时之间,世人都知晓这些人可为人杰。酒楼生意也是日进斗金。”白无瑕越来越觉得眼前的刘煜跟自己脑中一开始想象的那人完全不一样,“也成就了太史风云榜。” “原来是商人的炒作啊?”刘煜第一感觉接合了现代的网红经济说法,“这无非叫眼球效应,制造话题,最终的目的,让酒楼的生意好一点。商人嘛,目的应该还是赚钱。” 旋即又想到一个事来,“咦,不对啊,为什么又少了一人呢?” “太史元老先生亲口说点评了十八人,但公布在外的基本上就是十七人,另一人颇为神秘,鲜有人知晓。”白无瑕其实对这个榜单还是挺有意见的,因为没有女人。她哪里知道,恰恰未公开的那人便是一个女人。 “果然,这应该就是商家的套路,故意用一个神秘的空白来吸引众人的好奇,这天下之大,青年才俊何其多,空了一个名额出来,留给别人想象的空间。”刘煜一拍大腿,仿佛恍然大悟,笑道,“这个景老板绝对是个人精。” “人精那是肯定的,要不然怎么会成为晋国首富。”白无瑕对于刘煜的判断不置可否,“不过他的儿子景丹可是榜上有名。太史有评,战伐挥长戈,丹心耀东方。现在已经是选锋军偏将,驻守巨鹿,以守东部的齐国。” “这个评价很高啊,哦,对了,我记得那什么个武原君的也是榜上人物”刘煜没来由地想起与他同名的家伙来。 “何止是榜上人物,更是榜上前列,排名第四,主要为人称道的主要还是其勇力。”白无瑕看了一眼刘煜道,“不过,以刘兄的神力,以无瑕来看,应该相差不大。” 白无瑕并不是无的放矢,白天的事情让她依然记忆犹新。 她是根据赵家人的去向才来太华山的,三家分晋未果,导致的后果,赵、韩、魏三个家族的直系子弟大多被杀或逃出晋国。赵氏本是豪族,除了大部分子弟逃往齐国之外,其余人等也有去秦或去汉。 墨家的德贤令本来被赵氏寄予厚望,求助墨家被拒之后,落到了一个直系庶子手里,而这人又逃往秦国,后代居于太华山。白无瑕以此判断,这个令牌或许就在太华山附近。 不想在找个赵氏后人才得知,这个令牌早在先祖的时候就丢了。据说是山中遇兽后丢的,一问才知道,这个猛兽还是个食铁的家伙,当时白无瑕心中就咯噔一下,德贤令本身是金属制成,怕是找到的机会渺茫。 天下之大,食铁的兽类本身就是不多,无瑕是晋人,当然读过当年晋文公周游列国的故事,其中文公在楚国狩猎时,遇到了一头食铁的野兽——貘兽。 据说这种野兽是吸天地金气而生,不怕任何的刀剑砍杀,只有鼻孔是其弱点。 “难道太华山中有貘兽出没?”白无瑕仔细思量后,还是决定在山中找寻找。心中存有一线希望,那就是德贤令是乌金所制,根本不是普通凡铁所能相比。 这一番寻找之下,果然在一座满是矿坑的山中找到了貘兽的踪迹。以前她只是在书上看过这种食铁兽的描述,亲眼见到之后还是吓了一跳。 只见一头黑白毛色斑驳的动物,似熊又非熊,头如狮,足似虎,身如小牛,体量来看,不是好对付的家伙。 白无瑕身边只带了贴身的短剑,虽然身有武艺,却也不敢贸然上前,更何况自己只是寻找令牌而已,并不需要跟野兽博命。于是偷偷跟着貘兽,看到这只野兽进了一个山洞,想到这可能就是它的巢穴。 此后又连续跟踪了几天,并未发现有新的貘兽出来,借着它出洞觅食的机会,白无瑕悄悄地走进了山洞。 兽洞不深,初进去之后,豁然开朗,里面空间挺大。白无暇闻到浓烈的腥骚味,应该是野兽的体味。洞内能看到一些箭杆一样的东西,至于箭头估计都让貘兽给吃了。 白无瑕耐着性子在洞里找了一圈,还真在一堆干草下去找到了令牌,当即兴奋地叫了一声,不成想此时貘兽回洞发现了她,并挡住了出洞的道路。 白无瑕现在还能想起当时貘兽的叫声,听起来像是牛鸣。当时她就拔出短剑,没成想貘兽见到短剑之后,更像是看见食物这样的开心。 “畜生,快让开道路,我知道你鼻子不经打!”人兽对峙,白无瑕大声叫道,用剑指着野兽的鼻子给自己壮胆,任是谁碰到这样的情况,当然知道野兽听不懂人物,都会先给自己壮壮气势。 但是现实的情况,貘兽根本不为所动,任何野兽对于自己的地盘都有强烈的占有之心,在这块地盘上,它不允许任何威胁存在,特别是那些不速之客。 只见貘兽鸣叫着慢慢接近这个陌生人,白无瑕一看吓不走它,只能硬着头皮挥剑向貘兽的鼻子砍去。 貘兽见到剑来,头部一闪,短剑堪堪地砍在它的脖子上,只听到“噔”地一声,冒出几滴火星来,貘兽竟然毫发无损,还向前一扑,撞向白无瑕。 好在白无瑕反应迅速,借着边上的一块巨石,躲过了貘兽的攻击。再从石头背后探头看时,貘兽已经再度扑来,小白当时就觉得命在旦夕。 正在关键时刻,只听到一枝羽箭破空而来,“嘭”地一声,正中貘兽的腰部,但是箭头根本穿不透它的表皮,羽箭被弹到了地上。 貘兽受到攻击后,感受到了危险之后,停止了向白无瑕的攻击。 白无瑕躲在石头后面,定了定神,耳中听到一个男子的声音,“我靠,这头野猪的皮能防弹啊!哦不,防箭!” 第四章 斗兽 刘煜在亭长家躺了十来天,恢复之后跟着刘灼进太华山打猎。不成想,竟然撞上了白无瑕被貘兽追击。刘灼进山时来了一口大弓,当即就搭弓射箭,但发现自己的箭不仅脱了靶,还硬生生地从猎物身上弹了开来。 这种奇怪的结果引得刘煜“靠”的一声叫了起来,“没理由啊,明明有皮带毛的,难不成还练成了铁布衫不成?” 刘煜大呼小叫的时候,刘灼再次射出一箭,同样是弹在野兽身上而不入。 “不好,它冲咱们扑过来了。”刘灼的两箭激起了貘兽的怒意,果断地掉转了攻击了对象。 只见这如小牛一般的貘兽大吼一声,一跃而起,嘴中的尖牙令人不寒而栗。 “前面有块石头,我们躲石头后面再找机会射杀它。”老猎人刘灼这时体现出良好的判断力,注意到了白无瑕藏身的那块巨石。 两人借着躲过貘兽恶扑,向前疾跑,躲到了石头后面,然后就看到了白无瑕一张吓得苍白的脸。 “妹纸,别怕,咱大哥可带着弓箭呢。”刘煜安慰了初次见面的小白。 这时,再次听到貘兽的怒吼,看来这野兽根本就不打算放过他们。 “你们小心,这是貘兽,最喜食铁,全身如钢,一般刀剑都砍不动它。”白无瑕知道这两人应该还不知道这种野兽的厉害。 “不会吧,还真是穿防弹衣的货。”现代人刘煜那是惊呼起来,然后从石头后探出脑袋,刚好看到貘兽吃着羽箭箭头的场景,都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竟然还真是吃铁的。” “这家伙简直就是兽版的金刚葫芦娃啊,那得怎么对付啊。”刘煜把头探了回来之后,郁闷了,“话说金刚葫芦娃还有弱点呢。” 古人当然不知道葫芦娃是谁,但金刚是什么还是了解的。当日周天子蜗居洛邑一隅,周围诸侯虎视。天竺僧侣迦叶摩腾来此传道,为天子尊崇,便在洛邑兴建白马寺。此后佛教便在华夏大地生根发芽,佛教中的金刚之说便也妇孺皆知。 “貘兽也有弱点,就是它的鼻子处是最脆弱的。”白无瑕当即指出了解决问题的关键。 听得这么说,不用刘煜提醒,刘灼就已经抽出一支羽箭,搭在弓上,从石头后面探出身去,看到貘兽已经距离他们不过十几步的距离,也不犹豫,直接瞄准了野兽的鼻子射去。 没成想,这只貘兽反应迅速,躲过羽箭之后,感受到了危险所在,竟然停下了脚步,打量着前方的人类。 刘灼看它停下来,哪里敢放弃这样的机会,再度射出几箭,可惜不是被野兽的身体弹开就是被避开掉到地上。 “没箭了。”刘灼探手往箭兜里取箭的时候,发现抓了个空。 貘兽似乎感觉到威胁变小,便吼叫着靠近三人藏身的那块石头。 “看来只能硬拼了。”刘灼握紧了手里的猎弓。 “还不到山穷水尽的时候,只要我们能刺中它的鼻子。”白无瑕已经恢复了神色,手中的二尺四寸的短剑被她攥得紧紧地,只是还有些紧张,拿剑的手微微发抖。 “姑娘若是觉得害怕,不妨把剑给我,让我来对付它。”刘灼自问自己的狩猎本领不错。在太华山狩猎遇到的猛兽多了,但像今天这样的情况还是第一次。 “墨家的剑,就不假手于人了。”白无瑕拒绝了,隐隐听到貘兽的脚步临近,以声辨位,知道它已经逼近巨石,挥手起剑,判断着貘兽鼻子的高度,向石头后方刺去。 忽然只觉得剑如同刺进石头之中,根本动弹不得。白无瑕定睛一看,却是短剑恰好刺进野兽的大口,却被一口咬住。 “要糟。”只听到的“咯”地一声,短剑竟然被这畜生咬去了一截。貘兽趁势竟然向白无瑕扑来,吓得小白扔了手里的断剑直接在地上一滚,逃回了石头后面,刘煜见状赶紧扶了她。 这时的貘兽已经彻底靠近了三人,只觉得猛兽的腥味越加浓厚。三人不知觉地向后退了几步,貘兽步步紧逼,由于前期弓箭的关系,它似乎还有顾虑。 “我去,除了打鼻子,难道就没办法对付得了这头铁皮猪吗?”刘煜紧张的要命,在缺少了必要的武器之后,攻击貘兽鼻子的方案已经失效了。 “有,除非有个像当年魏武子那样具有神力的人,卡住它的脖子,让它窒息。”白无瑕有些沮丧地道。 魏武子是当年晋文公重耳手下的第一勇将,文公在楚国遇到貘兽的时候,他挺身而生,硬生生扼住了猛兽的脖子,双臂如同钢箍一般制服了它。 “这个方法的难度系数也太大了吧。”刘煜听后觉得不可思议,但不知怎么地,只觉得心头涌上了一丝冲动。他看了一眼自己粗大的手掌,上面布着一阵厚茧,看起来应该是长期握器械而产生的。 不知不觉地,三人退到了山洞的脚落里,背后已经是石壁。 “煜兄弟,这位姑娘,我先来挡一下,你们快跑。”刘灼出声说道,“若老刘有什么不测,希望煜兄弟能照顾我的老母。” “这貘兽是无瑕引出来的,两位大哥因救我才受此连累,墨家信条天志爱人,不施于人。还是由我来掩护,两位借机逃跑吧。”白无瑕心中有些惨意,自己这一次打兽不成反被兽伤,心中很是懊悔。 说话之间,貘兽已经逼近三人身前,猛兽的气息在角落里弥漫。白无瑕站到两人的前面,打算以自己的命来换后面两人逃命的机会。 满是腥味刺激着刘煜全身的感官,他的汗毛竖了起来。他感到自己已经不再害怕了,心脏跳动的厉害,肾上腺素的冲动越加强烈。 “我真的不想死。”他盯着貘兽的眼睛,心中露出了强烈的求生意识。也许这股意识根本就不是现代马术运动员的,“而且我也不会死。” 刘煜的眼神中露出一股凶悍的眼光,貘兽似乎意识到了危险。不过根本没有时间让它细细考虑,一道身形向前它冲来,刹那间两条臂膀扣住了貘兽的脖子。 貘兽一声吼叫,声音中带着害怕,扭头想咬来人,却都被对方躲过。 “畜生,还敢伤人不?”刘煜的声音响起,但是双臂却是越夹越紧。 “煜兄弟!”刘灼惊呼道。 “这人是谁?!”白无瑕有些难以置信。 第五章 使诈 貘兽骤然被卡住了气管,更加暴躁起来,如狮一样的大头不停的摇晃,身子更是强烈的挣扎。许是憋得难受,四足开始巅跳起来。 只见刘煜猛地一跃而起,竟然翻身跨上了兽背,身子俯低,双手仍是紧紧地箍住它的脖子,如同骑马一般。 此时刘煜的大脑被心头涌起来的一股执念所控制,马术运动员的身体意识在此刻不由自主的发挥出来。 貘兽受到控制之后,颠狂起来,猛烈地跳个不停,希望把背上的这个家伙甩出去。但是刘煜哪能如他所愿,双臂只是越抓越紧。 貘兽吼叫一声,撒开了脚步连带着背上的刘煜向洞外奔去。 “煜兄弟!”刘灼快速追了上来,白无瑕觉得此事因她而起,也跟在了后头。但是貘兽奔跑起来的速度太快,一会儿工夫就把两人甩得远远的。 在兽背后的颠簸之下,执念的迷雾渐去,刘煜的意识回归理智,第一个念头就是自己是怎么骑上兽背的? 不过在貘兽的颠狂之下,他已经没有时间去想刚才究竟是犯了什么冲动。好在自己的骑马技术还在,他努力维持着平衡,不让自己掉下来,同时,双臂觉得还有余力,于是拼尽全力继续卡紧野兽的脖子。 刘煜看着两旁的树木迅速地向后倒去,知道座下的野兽奔跑速度极快,自己更不敢放松下来,于是双臂越卡越紧,而貘兽颠狂得越加厉害。 “只能跟拼到底了。”刘煜紧紧的扣紧貘兽的脖子。随着越跑越远,刘灼的声音再也听不到了。 不知道跑了多久,就是刘煜觉得自己快要没法坚持下去的时候,貘兽四蹄一弯,轰地倒在地上。刘煜双臂力竭,猝不及防之下,从兽背上掉了下来,重重地摔在地上,不过好在屁股着地。 “我靠,这下屁股要摔开花了。”他痛苦地叫道,感觉全身骨头生疼,双臂用力过猛,一时爬不起来。抬头再看边上的貘兽时,发现这只刚才奔跑速度超过80迈的家伙已经一动不动的趴在地上。 “还好,还好,这个铁皮猪若是还能动,估计我就麻烦了。”刘煜自言自语道。 “武原君,你的麻烦可多了。”一个声音传来,很快从附近树林里走出一个蒙面的劲装男子。 “啊,你哪位?”刘煜听出来这人的语气有些不善。 “武原君可是一军之帅,当然认不出我这样的无名小卒,当日在越地,我可是见过武原君战场冲阵的豪迈。”蒙面人说话有些阴阳怪气。 “哈哈,那个,哥们,你可能认错人了,我不认识什么武原君,更不懂什么打仗的事儿。”刘煜觉得这家伙隐隐带着杀气,还是把话说明白点。 “哈哈,刘煜啊,刘煜,你怎么说也是太史风云榜上的人物,竟然还睁眼说瞎话。”蒙面人笑了起来,“你不是武原君,那又是谁呢?” “我?我是谁,跟你好像没有关系。”刘煜顿了一下,觉得这家伙太不会聊天,一会就把天聊死了。 “马上就有关系了。”蒙面人抽出了手里的长剑。 “我靠,你想干吗?”刘煜双臂没有恢复,反抗的机会渺茫。 “杀你啊,从寿春到秦地,这一路下来,你的防备意识太强,杀你的机会实在太少。”蒙面人说得很淡然,“本来半月前你晕倒的时候是最好机会,但是让你碰到了刘灼,竟然是个练家子,手里的功夫不弱,所以我就没动手。” 刘煜对四国的情况有所了解,也知道寿春那是汉国的都城。看着蒙面人提剑逼近,他忽然朝着对方身后大叫道,“刘大哥,你们怎么才来啊!” 蒙面人一听,停身回看,却看到背后空无一人。刘煜趁着机会就地一滚,想躲入附近的草丛,可惜,对方很快转过头来。 “想不到武原君还会使诈,这倒让我刮目相看。”蒙面人有些意外地道。 “我觉得你有把握杀我吗?”刘煜知道是躲不过了,倒不如硬气一点,这人跟了一路,说明心中还有是有忌惮的。他挣扎着爬起身来。 “你……还有余力?”蒙面人的话里倒有些紧张了,“空手扼貘兽,应该消耗很大!?” “我应该见识过我的力气可大的很。”刘煜努力做了一个黄飞鸿的姿态,“要不要来试试。”只有他自己知道,这只是装装样子,即使装样子,自己后背也已经冷汗连连。 看到刘煜有了防备,蒙面人举剑犹豫了一下,眯着眼睛看了过来,只见刘煜的双手微微打颤,当即下了决断,“我对武原君的身手倒还真有些忌惮,不过,职责在身,那就只能得罪了。” 蒙面人抽剑向前,刘煜双手失力,就是摆着姿态也是累得出汗,心中叹道,“难不成今天就要挂在这里?” 这时,他看到不远处的一道人影,大声叫道,“刘大哥,你终于来了!” “武原君,你这招刚才已经使过了啊?”蒙面人不为所动,显然不相信刘煜的话语。 “不要动,看看是你的剑快还是我的弓箭快!”一个突兀的声音响起,正是赶过来的刘灼和白无瑕。刘灼箭已上弦,正对着蒙面人的后心。 两人急冲冲地跟着貘兽一路追过来,其间刘灼顺手捡回了几枝掉在地上的羽箭。 蒙面人停下脚步,回身一看,只看到黑漆漆的箭头对着自己,还有一人手里拿着一柄断剑。 “看来武原君的运气还真是好。”蒙面人忽然往地上掉了一个东西,只见出现了一团黑雾,然后身形一闪逃入了旁边的树林之中。 “生天雾?他也是墨家的人?”白无瑕看出了这团烟雾的来历。 三人驱散烟雾后,哪里还看得到蒙面人的身影。 “煜兄弟,你怎么样了?”刘灼关切地道,“怎么会碰到蒙面的杀手?” “我也头大着呢?自己也就惹到个野兽,怎么还招来个杀手?”刘煜也是不解,不过说到野兽,三人才想起貘兽来。 于是走上去,白无瑕俯身检查了一下地上不动的貘兽,“脖子的骨头都断了,死得不能再死了。” 说完之后,她抬头问道,“你是汉国武原君刘煜?”显然他是根据杀手最后的那句话判断的。 “老子是叫刘煜,不是什么乱七八糟的武原君。”刘煜愤愤地骂道,他算看出来了,这个武原君的人缘太差。 第六章 门客 即使刘煜是这么说也是这么想的,但是现实的这个身体究竟是谁的,他根本无法改变。而面对貘兽从心头涌起的那股冲动,似乎根本不是自己的本意,更像身体的本能。 三人互通了姓名,等到刘煜的臂力恢复,三人回到泗雨亭刘灼的家里,经历一番生死,大家坐在一起喝酒的气氛较为融洽。 “刘兄有这样的神力,在四国之内,应该已经是出类拔萃了。”白无瑕接着道,“不知道有什么打算呢?” “打算?”刘煜端起酒杯,啜了一口,这酒有些冲,明显是蒸馏过的,这个世界,百家争鸣,行业技术的发展迅速,有了墨家这样的发明家团体在,蒸馏酒也已经应运而生。就是想通过卖酒发财的路子也已经被堵上了。 “我脑中对以前的事情有些模糊不清,依稀只记得自己名字。也许过段时间之后,或许会想起什么,到时候再做打算吧。”刘煜打了个缓兵之计。 “莫非是失忆了?”白无瑕仍在细想着刘煜的身份,猜测道,“刘兄脑部是否遭到过重击?” “说起来,我把煜兄弟从山脚下带回来的时候,亭里的大夫说气息衰微,尽人事看天命。”刘灼对此倒有发言权,道,“但是将养几日后,煜兄弟还是活过来了。当时,我就去那骂那大夫是庸医。” “刘兄可记得家里有什么至亲?”白无瑕问得另有深意。 “应该是有的,只是一时想不起来。”刘煜回了一句,脑中不时闪现了一个名字——“洛雪”,这又是谁啊? “那就奇怪了,汉国墨家的人为什么派刺客杀你呢?”白无瑕听得有些不解,想到白天时,那个墨家的蒙面刺客。 突然,她抬起头,仔细地看着刘煜道,“除非你就是那个人?这样的话,他们派人杀你完全是合乎情理。” “那个人?”刘煜心中已经有些明白。 “汉国武原君刘煜。”白无瑕再度判断道,“汉国墨家矩子欧阳燎早就投靠了当今汉王刘炬,而武原君刘煜弑君之后,不知所踪。” “刘炬继位后就发出昭令,凡能擒获武原君送到汉地的人,可有千金重赏。怕是那个刺客是欧阳燎派来的。” “弑君?”刘煜已经不是第一次听到这个词,“你的意思是说这个武原君杀了他爹?”。 “至少汉国的消息是这样说的,而且是被当场拿获。”白无瑕点点头道,“只是我也觉得奇怪,既然当时已经抓住了,怎么还会被他逃了呢?” 刘煜有种很不好的感觉,他看了一眼自己粗大的双手,看来自己的穿越很大可能成了一位“弑君者”,更夸张地还是儿子杀父亲,在中原四国之中,孝道乃是人伦的关键。 若自己真的是那个人,这辈子很难在四国之地立足,特别是在晋汉两个有盟约的国家。 “白姑娘,你有否听说过世人传闻汉国武原君只是一武夫,性格木讷,可与煜兄弟格格不入啊?”刘灼依然怀疑小白的推断。 “若再加上的刘兄的失亿症状呢?”白无瑕点出的要点,“我听说一个人失忆之后,其性格会大变。有些事情记住了,但有些事情会忘记了。” “就像刘兄,神力还在,只是功夫全失,但是因此脑子开窍了,这或许就是天意?” “若我是那个人的话,是不是很麻烦?”刘煜听过小白讲过武原君的经历,这完全是通缉犯的节奏。 “岂止是麻烦,应该是一个劫数?”白无瑕玩味地看着刘煜,然后又问了一句,“你自己想想是否真的干过弑君的事?” “我一点印象都没有啊!”刘煜无辜地道,心中却道,老子可是二千年后的灵魂,这么长时间还有印象那就是妖精了。 随即他想到了刚才刘灼的那句话,“大哥刚才说武原君性格木讷,说明是个老实人。会不会被人陷害呢?” “也不是没有可能,当今上位的汉王刘炬是武原君的弟弟,由于此前太子战死,按理说武原君是最有希望继位的,只是出了弑君的变故,身为山阳君的刘炬后来居上,登上大宝。”白无瑕身为墨家中人,消息渠道还是很多的。 刘煜静静地听着,他只觉得自己本来只是一个听故事的听众,却慢慢发现角色变动,隐隐开始成了故事里的人。 “刚才听白姑娘说太史老先生曾点评过武原君,请问是什么样的话?”刘煜知道既然回避不了,不若慢慢地置身其中。 “力拔河山秀,煜耀江南地!太史老先生的点评点得豪迈。”小白还没说话,只听到院外一阵人声马嘶,更有一个男子的声音传来,“广平君听说汉国武原君驾临秦国,不胜欢喜,特命门下舍人李睢来请至咸阳一聚!” “听到没有,你的麻烦来了。”白无瑕道。 “广平君是谁啊?”刘煜一脸懵。 “广平君嬴胥,当今天秦王之胞弟,秦国上卿,封地五千顷,门客三千。朝歌长夜广平风,三千豪客竞相随,太史榜排名第二。”白无瑕接着道,“看来你的失忆症状很严重,竟然这样的人物都不记得了。” 刘煜心说我哪里是不记得,我根本就不知道。二千年前什么君不君的,他倒知道一个叫君子剑的练会了辟邪剑谱。 一位中年文士在兵士的簇拥下,不请自来,走进了院子。正是前一时刻在驰道上赶路的那群人马。 “武原君,久违了!”文士李睢向着刘煜拱手道,“李睢有礼了。” “你见过我?”刘煜已经不想直接说否定的话了。 “没有。”李睢摇头道,然后让人拿来一张卷轴,“不过,我这里有你的画像。” “不会吧,能不能让我看看。”刘煜这话完全是下意识地道。 李睢听后不禁一愣,使个眼色让兵士将卷轴送上。 刘煜赶紧打开来,只见上面了一个戎装将军,眉眼来看,还跟现在的自己很像。在来到这个时空之初,他曾经对着水面无数次地看过自己,早就把自己现在面貌扎在心里了。 刘煜合上了卷轴,笑道,“若是我说自己不是什么武原君,不知道你家君上会做何感想?” “杀之。”李睢面色淡然地道。 刘煜听后感觉心头一股冷气,暗道,“靠,算你狠。” “那广平君怎么知道我在泗雨亭的?”刘煜觉得挺奇怪的,自己只是乡下地方,距离咸阳怎么也有二三百里,没理由消息这么灵光吧? 第七章 认亲 “大秦以律法治国,虽然如今已经没有当年孝公那时的严酷。但凡有他国陌生人入境,所在亭镇百姓会自觉向上官报备,早在五日前,武原君的名讳已经上报至咸阳。广平君曾言,风云榜上的豪杰,当迎为上宾。”李睢如是说,很推崇自己的君上。 “原来是这样。”刘煜心说,应该就是名字惹的祸。 “今天天色渐晚,不知道广平君是想我连夜上路呢?还是明天再说?”刘煜知道自己已经身不由己,能拖一时算一时。 “君上倒也没有明说,只要能请到武原君,晚个一天也是问题不大。”李睢看到人没跑,回咸阳的时间倒不必太紧,连续赶路,他也有些疲惫。 “那明天我跟李大人去咸阳吧。”刘煜出言道,很快得到李睢的同意。 片刻之后,秦兵退出了院落,只听到院子四周皆有人声马嘶,看来整个刘家院落显然已经被团团围住。李睢也退了出去,应该是去安排包围事项了。被这一搅和,三人喝酒的情绪都受到了影响。 “看来刘兄这一次想否认自己不是武原君都难了。”白无瑕幽幽地道,她也是看到了那张画像。“又或者说你就是他。” 对比画像上的人,现在的刘煜更粗犷了点,他因此想到了这具身体的主人经历了一段艰辛的经历,而这个武原君从寿春一路奔逃到秦地,显然符合这样的可能。他越加开始断定,这个身份了。 “其实我对自己都有些好奇,也想看看咸阳是什么样的?”刘煜有些想通了,穿越以来,他都一直在乡下地方,对于古代的城市突然有了一份憧憬。 “广平君宽厚待人,礼贤下士,百姓士子都很钦佩,应该不会太为难煜兄弟吧。”刘灼出言说道。作为亭长也清楚现有的户籍制度,若是不上报,则会有连坐风险,他想到了可能是左右邻居举报的。 “但愿如此吧。”刘煜的手无意间碰到了腰间一块硬硬的东西,心中泛起了一个念头。 散去之后,白无瑕离开了刘家。只是刘煜却被刘母叫到后院之中。 “看到你第一眼的时候,我就知道你是丰县刘家的后人。”刘母像是在自言自语,“一晃二十五年了,本来以为都快入土了,以为不会再见故国的人。没想到,你却出现了。” “伯母,你是汉国人?”刘煜总觉得刘母知道什么。 “听灼儿说,你失忆了?”刘母没有回答对方的话。 “嗯,有些事情不太记得清了。”刘煜含糊地道。 “忘了也好,有些人却恰恰忘不了。”刘母神态有些伤感,忽然脸色一凛,“你的父王刘成得位本来就是不正,死于非命,这是天理报应。” 刘成是谁,刘煜还是知道的,谈起武原君弑君,这个被杀的君主就是汉昭襄王刘成。 “伯母这话中似乎有什么隐情?”刘煜听出来刘母话中所指,但自己根本不知道内情。 “二十五年了,那些事情埋在心底太久了,我觉得好累。”刘母问道,“你是刘家的人,想不想听?” “伯母请说。”刘煜一开始觉得这个老人眼神很是不善,但是现在的神色来看,似乎他说的事情会跟自己有关,而且也和善了很多。 “汉王的位置本来是刘成的大哥信阳君刘志的,但是二十五年前的寿春城中的那场莫名其妙的军变,信阳君被当成了主谋。平息之后,在事情没弄清楚之前,就有昭令让信阳君饮鸠自尽。” 刘母的神态越加显得悲凉,“在信阳君死后,信阳君府遭遇了火灾,包括少君刘燎在内,无人生还。” “我也不用瞒你,我本是信阳君滕妾,当时已有身孕,恰好那一天没有在府上才躲过一劫。随后逃到了秦地,生下了灼儿。”刘母从怀里拿出一块玉佩来,上面刻得正是一个“灼”。 古代的滕妾之说,其实比一般的妾室地位要高一些,多是夫人的姐妹。在原来历史上,秦宣太后芈月便是以滕妾的身份嫁给秦惠文王。 “这是信阳君在知道我有身孕之后,命人赶制的。所以我看到你身上的那块的时候,我就知道你是刘煜——汉国的武原君。”恍惚之间,刘母耳边听到信阳君的曾经话语,“桃之夭夭,灼灼其华。无论男女,都取名为刘灼。” 刘煜双手接过了玉佩,然后再把自己身上的那块拿了出来,反复比对,然后将灼字玉佩还给刘母,道,“这么说来,您是我的嫡亲伯母?而灼大哥那根本就是我的堂兄?” 现在人刘煜还是决定先接受这个武原君的身份,至于那些弑君的麻烦事还是慢慢用时间来解决看。 “不错,要是在刘成还在位的时候,我是不会把这些事情说出来的。”刘母点头道。 “听伯母的意思,当年信阳君谋反的事情背后是刘……哦,是我父王所做?”刘煜本来想直称姓名,后来想到这可是自己的名义父亲,赶紧换了称呼。 “除了他,还能有谁?信阳君一死,刘成就成了太子,没多久便继承了王位。他是这件事最大的得利者。”刘母说到刘成的时候,齿间透着恨意,“不过好在听说,他竟然被自己的儿子杀了,这或许就是冥冥之中,自有天意。” “那个……”刘煜听到这个话,知道说的就是自己,“伯母,关于弑君的事儿,我真的不太记得了。” “哎,若真能忘记那该多好。”刘母叹息了一声,“刚开始知道你是弑父的武原君时,我心中有些讨厌。但是半个月以来,我发现你性子随和,心地良善,不像那种弑君弑父的无齿小人。” “而今你在敌境,又被广平君盯上,想来也是用你的王子身份来挑动汉国内乱。”刘母到底是曾经信阳君的女人,见识还是有的,“又背着弑君的骂名,天下之大,却容身之处很少。” 刘母的话更像是一位长者在谆谆教导后辈,让刘煜有种春风拂面的感觉,现在他的这种处境的确是步步为难,却又身不由己。 “还请伯母指我一条明路。”刘煜不是笨蛋,当然听出来对方话并未说死,说明还有办法。 “若能逃出秦国,向东而去或有一线生机!”刘母点破了谜底。 第八章 项如意 南越之地,武平山,时值晚秋落英之际,却见山顶之间层林尽染,尽是大片的金黄,远远望去,如同一把鎏金的巨伞。近前来看,原来是连成一片银杏林,到了深秋,绿叶成黄,凋零变得富丽堂皇的,也就只有这银杏了。 恰是傍晚,山中隐约有些雾气,银杏林间传来金属碰撞的声音传来,只见一个蒙面黑衣人与一位少女长剑相交。 对战之下,少女开始之时还有些慌乱,不过几招之后神情冷静下来。应对黑衣人的进攻,开始从容应对。 她看起来不过双九年华,一身白色劲装,肤色也是晶白胜雪,双眼犹似一泓清水,秀发如丝,随意地挽了一个拧旋式的发髻,显得干净利落。 黑衣人久攻不下,似乎变得心急起来,出剑的速度陡然加快。这个女子也不惊慌,嘴角勾出一道微微的弧线。 她轻身向后,只是盈盈地退了几步,恰如其分地躲过了黑衣人抢攻。看到对手后撤,黑人不依不饶,身形向前,一剑向前直刺,摆出进攻之势。 “噔”地一声,女子右手持剑格挡了一下,身形一转,左手却多了一把黑色铁弩,“哚”地一声,一支弩箭从铁弩射出,直奔向黑衣人面门。 黑衣人虽然心里有着防备,只是女子转身发射一气呵成,再有防备却也多有不及。她被迫向后一退,头部后仰,弩箭滑过她的脸庞,蒙面的长巾掉落下来,露出一张风韵犹存的中年女人的脸。 “师傅,如意得罪了,我不知道是您在试探我。”白衣女子看到面容后,停下了继续相斗的想法,弓身一礼道。 “一开始不知道,但是几招之后,你应该就已经看出来了。”黑衣女人反驳了少女的话,似乎也并不在意,长吁一声,“如意,我已经没有什么可以教你的了,你明天下山去吧。” “师傅,我舍不得离开你。”白衣少女已经收起了手中的剑弩,有些撒娇道。 “三年前,你上山的时候,可是哭着闹着想下山,现在却又不想离开,你不想你的父亲和你的家人了吗?”黑衣女人面不改色地道,三年的相处,她对自己的这个爱徒很是了解,“有个消息我本来很早就告诉你,但是怕你分心。去年你们项氏被武原君刘煜打得躲进了山越人的鄞山深处。” 原来这个白衣少女是项啸天的女儿。 “什么?那我父亲怎么样了?”项如意听到家人安危后有些担心,“这个刘煜太过份了,敢这么对我们项家?” “你父亲来信说,一切安好,让你勿念,所以我才拖到今日才告诉你。”黑衣女子心中也对爱徒有些不舍,“你现在还不想下山吗?” “师傅……”项如意听到消息后,已经下了决断。 “去吧,前有女艾镇国邦,谁说如意不封侯。”黑衣女人吟出一句诗来,“你可是太史老先生点评的唯一女子,也是我盖凤琴的关门弟子,下山之后任何时期都不要妄自菲薄。” 女艾是夏朝的将军。古时夏朝被寒氏所灭,夏王后只身逃出产下遗腹子少康,少康长大后,立图复国,派手下侍女女艾潜伏寒氏内部,用冷箭射杀了寒氏大将,最后助少康中兴夏朝,被封为镇国将军。 当世之间曾有三大剑术高手,排名首位的是齐国的薛信,那是齐王的剑术老师,已经古稀之年。另外两位则一对师兄妹,晋人诸仁天和汉国的盖凤琴。只是两年前,诸仁天因病而亡。 “是。”项如意恭敬地听师傅教诲。 “若是将来碰到诸仁天的徒弟成庆,我要你不可伤他性命。”盖凤琴交待了一句。 “师傅不是很恨诸师伯吗?”项如意知道自家师傅的一些往事。 “虽然诸仁天负了我,但他总归已死,成庆说到底是我的晚辈。”盖凤琴叹道,“上辈人的事情就不必牵涉到下一辈吧。” 几十年来,她躲入了武平山中,不问红尘俗事,但心中仍然恨极了诸仁天,只是当听到后者逝去的消息后,她忽然有些恨不起来了。 项如意静静地跟在师傅的后面,心中暗暗地念道,“武原君刘煜,你等着,我一定会来找你。” 银杏的落叶织成的道路上面,留下了两人一行长长的足迹。 寿春王城之内,刘炬对于即位大宝的新鲜感已经过去,权力总是那让他欲罢不能,国之上下,唯我独尊。 他今年不到二十岁,脸白无须,在上位之前,言行举止极为谦恭,曾被人认为是贤达公子。 右相连仲是他岳父,也因此传出武原君弑君的丑闻后,多数官员对于山阳君刘炬登基王位选择了默认的态度。 但是那个人还活着总归是最大的威胁,晋国历史文公重耳周游列国,然后再夺回江山的先例存在。刘炬仍然不敢放下心来。 王殿之中,还站着两个人,一个文士打扮,约五十许,五柳长髯,这就是汉国右相连仲,另一人,看起来年纪不到四十,鹰视狼顾,身着黑色胡服,孔武有力,便是追求权位的汉国墨家矩子欧阳燎。 “大王勿要担心,如今大事已定,武原君弑君的消息已经传遍四国,即使他逃到他国,也只是丧家之犬,翻不起浪花。”连仲气定神闲地说。 “相国是这么认可,但是其他人却未必啊。”刘炬有些恼怒地道,“寡人已经登基一月有余,庸城郡公连个贺辞都没发过来,究竟是何居心。要不是看在他窦融跟父王是结义兄弟,寡人早就派兵围剿了。” “庸城与秦国巴蜀接壤,乃是偏远边陲,消息来回需要时间。窦家三代为晋国边将,忠心应该没有问题。”连仲分析道,“若说不妥之处,就是武原君与窦融之女窦洛雪是同门师兄妹,外传两人关系不错。” “可恶,这个窦融分明心中别有想法,等寡人先把寿春的形势稳定下来,腾出手来,再找他的麻烦便是。”刘炬一脸的气愤。他本是喜怒无常的人,即位之人也就无所顾忌。 “其实王上根本不用关心,不过只是一个女人。庸城郡公想当国佬,王上就给他当就是了。”边上的欧阳燎出言道。 “哦,欧阳矩子此话是什么意思?”刘炬没听明白。 第九章 庸城 “传闻窦洛雪美艳动人,可是不可多得的美人。王上只要向庸城郡公求亲,窦融怕是不敢不从,同时也绝了武原君的心思,可以一石二鸟。”欧阳燎说出了建议。 “好办法!此事就麻烦连相了。”刘炬压根不管连仲是他的老丈人,庸城郡公的女儿一旦入宫,对连仲的女儿可是一个威胁。 不过当场之下,人老似精的连仲马上接过了任务。 “寡人记得刘煜逃跑之时,矩子可是派人跟踪了。”刘炬坐在王位之上,俯视着臣下两人。 “某家正想把此事向王上禀告,根据某家派出去跟踪的情报,武原君当日离开寿春走的是北门靖淮门,然后取道向北转西,进入秦国。某家想,刘煜的想法无非是入秦后过巴蜀之地回到庸城。”欧阳僚的语气很是恭敬。 “靖淮门当时的守将是谁?当时全城应该已经戒严,按理说刘煜根本逃不出寿春城。”刘炬回想当时城内虽然有些乱,但城门位置都有重兵把守。 “羽林军偏将屈连平,安平侯屈伯锜的孙辈。”欧阳燎早有准备。 “可恶,定是屈家的人故意放走的,这帮老臣自以为曾经的那些功劳以为寡人不敢拿他们怎么样,但这次寡人就不打算再放过他们。”刘炬吩咐道,“来人!令廷尉司的人去将屈连平抓起来严加拷问。” “王上,屈连平前次平越地的时候有功,又是太史榜上的英杰,还有那些老臣护着,没有确实的证据,怕是不好做得很过份。”连仲身为右相,想到的更全面。 “寡人就是要做得过份一点。”刘炬摆了摆手,打断了连仲的求情,脸上满是戾色,殿下之下听后便出去抓人了。 刘炬接着转头问向欧阳燎,“我那二哥现在具体在何处?” “某家手下前次飞鸽传书说滞留在太华山脚下泗雨亭。”欧阳燎一如继往的恭敬,“不过,秦律对异国之人防备颇深,料想咸阳的人必然会知晓武原君落脚之处。少不得把他请到咸阳,某家已经请了成庆去咸阳解决此事。” “成庆?”刘炬双眼一眯,“可是你义父诸仁天的那个得意弟子?一人刺杀齐国十三路马贼首领的那个刺客?” “正是。”欧阳燎年少时拜拜诸仁天为义父,学的却是墨家的本事,因为他的叔叔是汉国墨家的前矩子欧阳机。 “那寡人就静候佳音了。”刘炬听后倒是神情一松,但还是有些不放心,道,“再派人联系广平君,就说我大汉愿用巫庸之地的二十个城池来换取刘煜。” 正在说话间,外间有人来报,“启禀王上,屈家回报他们也找不到屈连平。” 刘炬气得拍桌子道,“定是知道寡人不会放过他,先跑了。着廷尉司全境通缉屈连平。” 庸城的夜晚来临,黑暗笼罩了整个城市。这是一座相对偏远的山城,周武王灭商时,八国牧誓,庸国便是其一。但随着汉国在南部河山的崛起,盛极一时的庸国早已沦为汉国的一座城市。 虽然偏僻,但这座城市也有自己的优势。城南区域临近济江,有很多的盐泉,大大小小,错落不一,汉国有三分之一的食盐来自于庸城。在这个时代,盐资源是各方都要争夺的对象。也因为盐的重要性,再加上又是边陲之地,庸城也是驻守了五万人的军队, 窦融便是庸城守将,窦家三代为边将,窦融年少时是先王刘成伴读,后来又与之结为义姓兄弟,刘成夺嫡成功也有他的一份功劳,后来即位后,窦融被封为庸城郡公。而今已是天命之年,国字脸,八字须,久居上位有一种不怒而威的气势。 窦洛雪很担心,她身材修长,一双眼睛非常有灵气。她与刘煜从小一起长大,年少无依的刘煜一开始就住在窦府里面,几乎跟窦融的孩子没区别。 即使后来刘煜去了紫云观跟元德道人学武,再到十六岁后,开府建衙从窦府搬了出去。但他跟窦家的关系还是极为亲密。特别对于窦洛雪,更是言听计从。 “君上应该是被冤枉的。”一个内侍模样的人跪在窦氏父女面前,哭哭啼啼地说道,“当时王上要在离宫要召进公子,奴才和君上一起过去,在宫门外解剑等候召见的时候。碰到山阳君……” “山阳君?”窦融眉头一皱,“刘炬也一起受王上召见吗?臧慎你可看仔细了?”虽然刘炬已经成为汉王,但是窦融的心底一直存着怀疑。当刘煜的侍从臧慎自寿春逃到庸城后,他立马开始询问。 “奴才就跟在君上后面,看得很清楚。”臧慎说得很坚定,“山阳君匆匆从离宫出来,然后说告诉君上,说是王上等急了,让君上一个人进去。” “但是不一会儿,宫中有人大叫,武原君弑君!然后羽林卫大将卫葛苍下令封锁宫门,但就在这时,连相和山阳君却毫无阻拦地进了离宫。”臧慎脸上愤愤地道,“奴才一看不对劲,就赶紧跑到安平侯府去求救兵。” “这事情的确很蹊跷。”窦融听出味来,然后道,“你倒是能识人,安平侯屈老儿这尿性,肯定把事情闹大。” “爹,屈爷爷可是那种最明事理的人呢。”窦洛雪现在很担心。 “当时屈老侯爷一听之后,就召齐家中家将门臣,然后又叫了人去安丰侯、广陵侯、巨阳侯那边,叫他们各带家将入宫护驾。”臧慎说得事无俱细。 “后来怎么样了?煜儿又怎么逃出寿春的?”刘煜在窦融的眼里跟自己的子侄没有区别。 “当时离宫一团乱,我在一座假山后面听到有人叫我,才发现是君上。当时君上说他走到宫门外,就有宫卫围住了他。在听到弑君之语后,就知道大事不妙,于是打翻了宫卫,躲了起来。”臧慎接着道,“我跟君上趁乱逃出了离宫,然后直奔安平侯府。” “老侯爷听了个大概就让我们分别坐马车,从西门和北门逃出去。奴才走西边的阜成门,君上奔北边的靖淮门。” “靖淮门守将是屈老儿的乖孙屈连平,又是煜儿在越地做战时的帐下将领,为人仗义,屈老儿这招副车之计用得合情合理。”窦融很清楚寿春的防卫,“义气相连平长虹,刀山火海亦敢闯。连平可是太史老先生看中的人。” “若是出靖淮门,那么煜儿必走秦国,按照时间,他如今应该还在秦地。秦国素来注重路引,煜儿为人太过于实诚,怕是躲不过秦王的耳目。”窦融分析道,“特别是那个门客三千的广平君,手下能人无数。若我想得没错的话,煜儿定然会被请至咸阳。” “父亲,那不是说煜哥很危险?秦国可是敌境。”窦洛雪越加担心刘煜起来,“不行,要不我带人去秦地接应他。” 第十章 同路人 窦融听后犹豫了会儿,他听出女儿话语间透着关切,若是自己反对的话,按照她的性子说不得自己也会去。 “也好,我让窦义带上几个人跟着你。”窦融还是答应下来。窦洛雪身为边将之女,多少会些武艺,但窦融作为父母,哪里敢放她单独去秦国。 “窦义本是秦人,应该对那边很熟悉。”这是窦融想到最佳人选。窦义本来是巴蜀之地的茶户,拥有茶地百余亩,曾来往咸阳做过茶商。 只是当地贵族相氏勾结官府强行吞了他的茶地,他被迫举家逃离,最后落脚到了庸城。与窦融关系,追溯起来,都是夏朝少康的后裔,同宗同姓,又很有能力,于是深得窦融信任。 “若是义叔一起去,那就更有把握了。”窦洛雪称呼窦义为叔,是从宗姓排行下来辈分,但这种亲情关系早出了五服。 “窦小姐能否让臧慎随行,君上太过于随意,不懂得照顾自己。”内侍接着道,“现在四国之内,怕是都是知武原君弑君的事情,奴才也算一个旁证,当时候少不得需要奴才的口供。” “看来你也是一个忠心之人。”窦融亲手把臧慎扶了起来,“若是觉得不累,就跟着去吧。” 太华山与咸阳相距三百多里,即使快马加鞭也要两三天才能到达。李睢一早就把刘煜请上了马车。 人靠衣装,换上了一身锦袍,刘煜的形象陡然提升了几个档次。 “煜兄弟,一路顺风,说不定年后老刘也得到咸阳公干,到时,煜兄弟若还在,咱们兄弟俩当在风云楼上痛饮一番。”刘灼仍然不知道自己的身份,刘母虽然认下了刘煜,但却没有将刘灼的身事说出来,想必她有自己的思量。 “大哥,那咱们说好了。”这是刘煜来到世上碰到的第一个朋友,这是一个真把自己当兄弟的人。 “刘煜,你年纪尚轻,要懂得尊老,多向长辈求教。”刘母的话中别有深意,“若有时间,代我向长辈问好。” “多谢伯母指点。”刘煜点头致意,一切尽在语言之外。 马车的秦兵的族拥下,缓缓启动,留给刘氏母子的只有一串马蹄印。 “煜兄弟怕是到咸阳不会太好过啊!”刘灼叹了一声。 “什么样的身份就需要有什么经历,若是灼儿身处刘煜这样的地位,你又会怎么做呢?”刘母认下刘煜并非只是一时心软,她想的却是另一回事。 “怎么可能?娘不是跟我说家父只是普通的农夫吗?”刘灼笑道。 “我问的是站在刘煜的角度来看。”刘母试探的意味更深。这二十五年来,她努力想忘记曾经的身份,但是在刘成死后,有些心思又回来了。 “男儿当志在四方,若我是煜兄弟,当提三尺剑,平边地之忧,扫匈奴之祸。”刘灼想起了席间谈起的匈奴敌情。 刘母听后默然不语,她的内心纠结得厉害。 车马行了整整一天,差不过走了二百多里,傍晚时分,刘煜他们已经到了一处山谷之中,两侧俱是崇山峻岭,只有一条蜿蜒的驰道穿行至此,恰好是一处平坦的空旷地面。 “天色渐晚,今夜在此宿营,明日一早再启程。”李睢从马车内出来吩咐道,然后一抬车帘,将刘煜迎了出来。 “武原君,下车活动一下手脚吧,顺便看看我们大秦的壮丽河山。”李睢心中有些郁闷,在行车过程中,他反复提到秦国军力强大,但是却发现刘煜根本不动声色。 事实上,他还真是错怪了刘煜,听着人家夸奖自己的军力,刘煜压根不了解这个世界的情况,本着多说多错,少说少错的原则,果断地选择了不说就不错。 “这地方怎么有些眼熟啊?”刘煜当年可是在陕西玩过不少时间,只是千年桑海,他一时想不起来。 忽然耳朵里听到几个呵斥的声音,循声而去,只看到一片空地上,或躺或坐着近百名蓬头垢面的人,手脚都是镣铐,在他们的边上却是一队全副武装的秦兵。 “河山倒不见怎么大好,倒是看到一群落难的苦命人。”刘煜眼光停留在那些戴着镣铐的人,笑着道。 “怎么回事?你们领头的是谁?”李睢也注意到这些人。 当即有个队官模样的人小跑过来,“禀告先生,我们押送三川郡种氏案连坐犯人去巴蜀的军士。”很显然,他看出来这支队伍是贵戚的人。 “原来卷入三川郡种氏案的,我们今晚在这里的宿营,你们靠边挪一挪。”李睢其实是眼不见为净,主要是不希望刘煜看到这些场景。以他的见识,也知道种氏案是一场冤案,只是这个冤案现在基本上成了铁案。 “这些罪民冲撞了先生,万分抱歉。”队官很识时务,“在下便让他们把地方腾出来。” 不一会儿,只听到惨叫声此起彼伏,却是那些军士使用暴力驱赶那些罪民到平地的边角区域去。 刘煜看到了一个军士的皮鞭挥向一个坐在地上行动迟缓的七八岁的女孩,从神色来看可以知道她很疲惫,下意识地大声叫道,“住手!” 但还是听到“啪”地一声,皮鞭打在女孩的身上,本身这孩子身着单衣,一下子便破了一条长纹,孩子惨叫了一声,感觉到了痛,走得快起来。边上一位老者见状把孩子拉到身边,护住。 “贵人不要管这些罪人,他们都是要流放到巴蜀去采矿的。”刚才的队官看到刘煜身着打扮,其中的气度就知道不是普通人。 “这么小的孩子,她又会犯什么罪?”刘煜完全是现代人的意识,见不得这样的惨事。 “贵人不必管我们,我们只是种家的邻居,因为种家冲撞了大王,我们受到了连坐。”那位护住孩子的老者言道。 “连坐?”刘煜想到了以前历史上讲的商鞅变法就有连坐的规定,十户一甲,一人犯罪,十户连坐。 “即使连坐,也只是罪及那些成人吧。”刘煜走近了那个刚才被打的小女孩,“这只是一个孩子,是未成年人。” 他蹲下身子,拉起女孩的一只手,看到手臂上还有几条旧的鞭痕,再看这孩子,嘴唇干裂,面黄肌瘦,一双大大的眼睛警惕地看着刘煜。 “李大人,有干粮和水吗?”刘煜出言问道。 “武原君,可知道自己现在的处境?”李睢出身法家,对刘煜的这些行为有些不屑。 “当然知道,其实我跟他们一样。”刘煜再明白不过了,自己根本也是一个囚犯,“所以我能感同身受。” 李睢听后,愣了一下,使了个眼色,让军士递上肉干和水壶。刘煜把肉干撕了一块,递给那女孩。 小孩子咽了咽口水,但一时不敢接,看了看边上的老者,只见老者轻微的点点头,赶紧接了过来,塞住嘴里咀嚼起来,几天的赶路基本上没吃什么东西,正饿得发慌。 “慢点吃,喝点水。”刘煜温和地道,这个孩子让他想起了原来那个世界的外甥,那个吃啥都香的小胖墩。 他根本不知道,在不远处的树林里,一个手执长剑的男子惊讶地看着这一幕,“义兄不是说刘煜是个弑父的无耻小人吗?怎么觉得不对?” 第十一章 险地 安营之后,天色已经暗了下来。 “武原君可知今天你的行为太过于妇人之仁。”用过饭之后,李睢还是念念不忘刘煜同情罪人的事情。 “一个七八岁的孩子,再有罪也轮不到她来背。我只觉得你们的律法不合情理。”刘煜可是人权平等的社会出来的。 “武原君,你这句话若是让大王听到了,怕是要人头不保了。”李睢听到后半句时吓了一跳,接着道,“你可知那种氏案是什么来历?” “什么种氏案,我是不清楚的。”刘煜有些气愤地道,“但我却知道一人做事一人当,罪不及家人,更不用累及邻居。” “我发现武原君跟我想象的完全不一样。”李睢面露诧异,“家有常业,虽饥不饿;国有常法,虽危不亡。我大秦若没有这律法,怕是早就亡于异族之手了。” “李大人不觉得这秦法的连坐制度,严苛了点吗?,我是认同以法治国,但若尺度从严,怕是会有不少的冤案。”刘煜指出了问题所在。 “法不严苛如何能成法?如何能令人生畏?”作为法家门徒,李睢还是维护着国本,“种家之祸就是意图乱我律法国本。” ““那种氏家主可是三川郡大儒种文,先祖是儒家孔丘的得意门生仲由,后辈以种为姓,他的孙子更是太史榜上的人物种弘,” “凭借着名门之后,大放厥词。竟上书大王要学齐国这样的去律法,尊儒术。”李睢很是愤愤地道,“种家忘了我们大秦背后可是还还有匈奴的威胁,向东晋国挡住东进中原的路,这样的局面若是尊儒术岂不是自废武功。” “大王夷种家三族算是仁慈了,可惜还没有杀干净,让种弘逃去了晋国,被大儒董其琛所庇。”李睢也明白,这个案件从学术角度来说只是不同意见而已,但站在法家的角度来说,却是不容翻案的。 “要我来说,种家说的这个观点还是有些道理的。律法严苛了,需要儒家的思想来解压。只是可惜,现实还不是儒家能站出来的时候。”刘煜当然知道“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历史,只是那是在大一统的时候才出现的,其实这其中的儒术融合了法家、道家等诸子百家的思想,早已不是仅仅是单纯的孔孟言论。 “解压?武原君这话很别致。说起来,我来之前,只听武原君只是一个武夫,但是现在来看,却是大相径庭。”李睢看刘煜的神色有变。 只说话间,外间传来一阵歌声,声音不大,只是夜晚太静让歌声更加清晰,语调中带着凄凉,刘煜依稀听到,“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 “哪里来的声音?”李睢的眉头皱起,唤来兵士问道。 “禀告先生,听着应该是那些三川郡的犯人所唱。”兵士如实回答道。 “岂有此理,派人过去,让那些人不要再唱了,打扰了我们休息,小心他们的脑袋。”李睢听着歌声怒意上来了。 “李大人,这些人应该是北井离乡,想着远方的亲人以后可能难有相见之日,发泄一些情绪而已,这也是人之常情,随他们去吧。”刘煜是第一次听到古代的歌声,白天时见到的那些人着实可怜。仅仅因为邻居犯罪,而受到连坐,在他看来真是无妄之灾。 “既然武原君这么说,那就随他们去吧。”李睢听后倒是挺给刘煜面子的。 夜幕之中,有人听了刘煜的话后开始犹豫起来,“想不到这世上的王室之人还有如此宅心仁厚的人?这样的人会弑君吗?” 他悄然退出了营帐,正如他悄悄地来,却带走了一阵烦恼。 次日一早,等刘煜起来的时候,旁边角落里那些流放的犯人早就启程走了。入眼处,只看到了地上的土灶所留下烧火的痕迹,而在不远处,一个制式的水壶静静躺在显眼处,估计是那个孩子留下的。 刘煜的内心最柔软的神经被触动了,难道这个世界真得需要严酷的律法才行吗?自己又能做什么吗? 他抬眼望了下远处的山岭,无论过了多少年,也无论经过了多少人,这些山仍然矗立在这里,岿然不动。 “壁立千仞,无欲则刚。”刘煜的脑海忽然记起来什么。 “好句。”李睢听后赞了一句。 “李大人可学过儒术吗?”刘煜望着远处的山川道。 “说来惭愧,在下对法家思想都还在摸索之中,至于儒术,那不过是小道。”李睢依然维持自己的学术派别。 “这天下之路,诸子百家,哪一家一开始都不过是小道。走得人多了也就成了大道。”刘煜说起当年那个时代树人先生的话,引得李睢沉默不语。 “三里之城,七里之郭,环而攻之而不胜。夫环而攻之,必有得天时者矣;然而不胜者,是天时不如地利也。”刘煜说了一段孟子的名句。 “武原君何来提起这孟轲之言?”李睢也是有见识的。在百家争鸣的年代里,各家的思想正在融合当中,任何一家都采用知己知彼的态度。 “假若在此筑一座关口城池,不用很大,甚至不过三五里,西临河水,南北皆是险山沟壑,一门向东开设。”刘煜指着这个平地,振振有词,“只要在此布上几千兵士,却可以防守数十万敌军。” “武原君说笑了,这是秦国内地,此地向东三百余里,便是大秦的函谷关,背靠肴山天险,三川郡更有名将镇守,再向东还有龙门山缓冲,精兵数十万,足以防守东来之敌。”李睢听后笑了。 函谷关有数十万的兵马是不可能的,三四万还是有的。李睢这么说,无非只是想证明刘煜的说法很不实际。 “李大人不要想多了,我只是说这里太适应防守了。”刘煜哈哈笑道。 他已经想起来了,在后世的历史中,这里便是古代的一座名关——潼关。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刘煜吟诵了一句太祖的诗,顿时有种神清气爽的感觉。他向前踏出了一步,既然来到这个未知的世界,首先要做的是努力的活下去。 再行五十里便是咸阳的地界,不管遇到什么人,面对什么事,自己都需要直面应对。 刘煜的队伍离去之后,那个一直跟踪的执剑男子站到了刘煜刚才吟诗的位置。他叫成庆,便是剑术大师诸仁天的弟子。让到赶到秦地的时候,刘煜已经随李睢走上了去咸阳的路。 世人皆以为诸仁天和盖凤琴剑术冠绝,却不知道他们本是鬼谷三脉之一的兵脉后人,成庆环顾四周之地,“好一个天险之地,这刘煜说得很对,若是在此筑关,必是一座坚城。” “秦人眼光只看东方敌国,以为函谷关足够保险。”成庆自言自语道,“我从肴山过来时,那里的树木稀疏,有些地方几无遮挡,论起防守来,远不及这里。” 第十二章 冤家 正午之后,双驾马车内的刘煜听到外面的秦面在叫“看到咸阳城了”,于是打开车帘,只见一座高大巍峨的城池矗立在五里之内。 刘煜是第一次看到真正意义上的古代城池,他远远地用手指比划了一下,感觉这咸阳的城墙应该超过十米。 秦人是在异族环绕之地生根壮大起来,数次被草原民族打破都城,甚至屡屡迁都。居安思危的情况下,秦人因此将咸阳的城墙修到了四丈开外。 “武原君,可觉得大秦的都城雄伟不?”李睢无时不想在刘煜面前展开秦国的强盛。 “好高吧,若是要攻城可是一件麻烦事。”刘煜接着开了个玩笑,道,“我说你们秦国把城墙建这么高,是不是显得胆子有些小。” 李睢听了感觉像吞了一只苍蝇,这一路以来,他奉行广平君的命令,不断给刘煜灌输强秦的概念,但结果是没个毛用。 “进城。”李睢黑着脸命令道。他竟然弃了马车,找个匹马骑,意思再明白不过,竖子不足同车。其实刘煜也觉得这家伙烦的很,乐得一个人坐着宽敞的马车。 由于进城在即,双驾马车在御者的控制下顶在队伍的前面,秦兵悉数跟在后面,缓缓地接近城门。进了咸阳,他们不太担心请来的人半路而逃。 刘煜拉开了车帘已经能看到城门口平民走动的情景,虽然没有比肩接踵的场景,但来来往往挺热闹的。 忽然听得一阵急促的马蹄声从后面想起,深谙马术的他听到声音就判断,数量在百骑以上,这是秦国都城,怕是权势人家吧。 刘煜透过车帘向后一看,却见到一队骑兵,又夹杂着十多辆马车,领头的是个雄壮的兵将,一脸的大胡子,看起来很是彪悍,骑兵举的大旗上面写着“大齐东莱侯田”的字样。 “齐国的人?”刘煜知道齐国与秦国是联盟,但还没进咸阳就见到齐国人还是有奇怪。 “李睢先生,您这是接的哪位大才进咸阳啊?”那齐国的兵将看来认识李睢,笑着道,“广平君招纳了三千门客还不够,这是打算让其他三国无才可用吗?” “原来是管将军,在下是奉了广平君的命令,接了滞留在秦地的汉国武原君来咸阳。”李睢看到这个兵将,又瞅了一眼刘煜的马车,心说,这真是太巧了。 “汉国武原君?!”那姓管的齐国兵将一听之后竟然情绪大变,一脸愤恨地道,“可是那个刘煜?” “还有哪个武原君,还不就是那个曾经斩杀管虎的刘煜!”李睢心中有些暗爽,他知道怎么给刘煜找不痛快了。 果然,这个齐国兵将一听之后,牙齿咬得咯咯作响。一拔马头,加了几鞭,追上了马车。 “刘煜,杀父之仇不共戴天,可敢与我一决生死。”这家伙喉咙叫得分外响,城门附近的人显然都能听到,当然包括了马车里的刘煜。 这李睢跟管姓兵将的对话都落在了刘煜的耳朵里,听到管字又是齐国的,他就想到那个被泗雨亭里谈起过的管虎。 再听到这家伙大叫杀父之仇,就知道不妙。不过转念一想,自己可是被广平君请来的,若是在路上给人咔嚓了,这不是让秦人丢脸吗? “还没进咸阳,听到秦地的犬吠分贝挺高的。”刘煜想通了秦人会干涉后,掀开车帘,装作听到大音量掏耳屎的样子道。 分贝是什么这个时代的人当然不知道,但是犬吠是什么大家再清楚不过。 “刘煜,果然是你!”这个横脸的管姓兵将一见到马车里的刘煜竟然兴奋地叫道,“这肯定是我爹在天之灵在指引我来为他报仇!” “那个?这位大叔,你哪位?”刘煜纯粹看到对方的胡子比较大,感觉没有三十也是四十了。 刘煜自己来咸阳之前,把脸上的胡子适应刮了一下,往日的犀利哥妥妥变成了阳刚型男。 “大叔?本将今年才十九岁,比你年纪还小,你竟然叫我大叔?”这家伙竟然知道刘煜的实际年龄,“不要以为叫声大叔,我就会放过你!” “我去,你这样子竟然还只有十九岁?”刘煜不由地点评一句,“有没人跟你说过,你这个长相实在是着急了点。” 又看到对方一脸愤愤地样子,继续问道,“那么,这位小兄弟,你哪位?” “老子管野,管虎是我爹!”这名将报上了姓名。 刘煜一听心里已经有了预期,别人可不知道这会儿这具强壮身体里的只是一个来自未来的有趣灵魂。 “原来是管虎他儿子啊。”刘煜作为恍然大悟道,“我跟你爹也算是旧相识,两军阵前,有个死伤也很正常,你要节哀啊。” 别人说节哀那是安慰的话,你说一个杀人的人说节哀,那完全是一种挑衅了。这当然是刘煜故意的,他就在赌某人会跳出来阻止。 “刘煜,你欺人太甚,看我不把你剁成肉酱!”管野一听果然就暴跳如雷,直接抽出了随身的长刀,就在冲马上前。 “不可!”正在关键时刻,却是来传来两个声音,叫得都是同一个意思。同时,护在双驾马车边的秦兵结起了防守阵式。 “管将军不可动武,武原君是广平君请来的客人,若是半路有了闪失,就是李睢的罪过了。”李睢想借着管野来敲打敲打刘煜,没想到这个刘煜反而来了个火上浇油,他可不敢让刘煜有什么损伤。 不知何时,齐兵的队伍中一驾马车车帘掀开,跳下来一位身着白色文士袍服的男子,这个男子差不多三十来岁,面如冠玉,略带俏皮的八字胡须,款款向刘煜这边走来。 “小野不可莽撞!”这个男士走近前来,拱手道,“武原君,田汜有礼了。”接着又叫了一声李先生。 李睢听后,赶紧下马行礼道,“东莱侯客气了。” “原来是东莱侯,久仰,久仰了。”刘煜也是按着对方的样子行礼,他本着一个原则,别人对自己客气那自己对他也客气,别人若生气自己就气死他们。 “我这手下脾气暴了点,冲撞了武原君,本侯就代他向君上道歉了。”田汜说话极有分寸。 “侯爷,他是刘煜啊!”管野手里攥着长刀,心里极为不甘,恶狠狠地瞪着刘煜。 “小野,收起兵器,这里是咸阳,我们只是客人,要守这里的规矩。”田汜教训了几句,然后回头又问刘煜道,“不知道君上在咸阳呆多久?倘若不弃,可愿到临淄一行啊,我家大王必定对君上欢迎至极。” 第十三章 哥们 “东莱侯,李睢出发之时,广平君曾经交代,一定要让武原君要咸阳住上三年五载,侯爷的邀请怕是等不得了。”李睢听后没等刘煜回答就直接抬出了大老板。 “原来是这样,那么本侯就祝君上在咸阳事事顺心了。”田汜听到广平君的字眼后,马上改口了。 “既然如此,那么田某就先行别过了。”田汜向着李睢道,“从临淄到咸阳一路驰来,田某都有些累了,不知道先生能否让我们先进城?” “侯爷,请。”李睢让兵士让出了道路。 “小野,说话做事要控制情绪,不能落人把柄。”田汜像是在教训晚辈,管野听后悻悻而去,仍然不忘瞪刘煜几眼。 刘煜注意到这个东莱侯在上马车之前,似乎跟一个兵将耳语了几句。很自然地想到应该是吩咐不要生事的话语吧。 齐国的队伍从后面赶了上来,迅速超过了李睢的队伍,向着城门进发。 “看来齐国的人也想着江南之地啊,我得把此事告诉广平君。”李睢目送东莱侯离开,轻轻自语道。 声音虽轻,但还是让刘煜听到了。“江南之地,不就是汉国吗?”刘煜想到武原君的身份,“看来秦齐两国这是把自己居为奇货了。” 等到齐兵全部通过,李睢也命令后续跟上。 进到城来,刘煜饶有兴致地看着沿街五花八门的商铺以及来来往往的路人。 “原来这个时代就有包子铺了,不是说是当年诸葛丞相发明的?” “我怎么觉得秦人的服装色调好单一啊?似乎都是白色的居多?这审美好环保,好像没穿黑色的。” 刘煜完全是一个路人甲的状态,不时地自言自语,引得李睢一阵抢白。 “武原君,在秦国,黑色只是有王室才能穿,一般平民就只能穿白衣。” “哦,明白了,我记得以前记得一个词,叫白身,就是你说的平民的意思。”刘煜脑中的文言文知识点崩发了出来,不过很快又发现一个问题。 “咦,那几个家伙竟然戴着黑色头巾,这不会是几个王子微服出行吧?”刘煜惊叫道。 李睢一听之后,竟然差点从马上掉下来,心中更加鄙夷起来,“这应该是武原君的本像了,完全的武夫。” 不过面上还是一副耐心的样子,“五行相克,我大秦以水德立国,水德尚黑,君王的礼服旌旗等都用黑色的。至于百姓,则是黑色头巾为配。也是应了水德之意。故称黔首。” “黔首啊,我好像在哪个课本上听过。”刘煜好歹也是九年制义务教育出来。 正称赏着咸阳街景,刘煜忽然觉得马车剧烈一震,几声马嘶分外尖锐,接着就看到拉车的两匹马后腿直立,身下的惯性一下子把让刘煜倒在车厢里面。 “不好!马惊了!”这是刘煜向后倒去时听到的话语。 他还算安全的,至少只是倒在了马车里的锦坐之上,可怜的马车夫被马匹异动直接摔下马车。 两马惊叫之后,八蹄撒开,加速在街道上横冲直撞,一下子跟秦兵拉开了距离,引得路人尖叫一片。 刘煜经过短暂的惊慌之后,迅速坐了起来,这得益于长久的马术训练。 “这两匹马一路上都是好好的,怎么会到在城里像是发疯了一样。”刘煜练了多年的马术,经验还是很丰富的,“从马匹的反应来看,难不成是受了刺激,要不就是中毒了。” 他拉开车帘,扶着车厢,想去拉住马儿缰绳,只是刚才车夫掉下去的时候,缰绳也被拖到了地上,自己的双手根本够不到。再一看两马的眼睛,不禁大吃一惊。 “这眼睛怎么变成红色了?难不成吃了什么兴奋剂。”刘煜看到两马亢奋的神情想到其中的可能。 不过现实已经容不得刘煜去想马惊的原因,只见前面街道不远处,一名妇女怀抱婴儿瘫倒在道路中央,估计是被惊马的架式也吓呆了。 “快点躲开!”刘煜扶着车厢,保持身体的平衡,大声地提醒对方,却发现那个女人睁大的双眼根本就忘了躲避。 “我勒个去,这他妈的地要出车祸了!”刘煜脑中忽然闪现出自己勇斗貘兽的场景,牙齿一咬道,“看来只得拼一拼了。” 眼见即将接近那个无辜妇女,刘煜的精神高度集中起来,然后双脚一蹬,向前一跳,身体如同大鸟一般,扑到了左边马儿的身上。 双手快速地抓到缰绳,用力一拉,大叫一声,“给我停下来!” 左边的马儿被人力一滞,但右边的马儿仍然在奔跑,拖着左边的马儿向前,马车根本没法让它停下来。 “我去,这一下,老子都要自身难保了。”刘煜看着越来越接近妇女孩子,心中涌上来一阵无力的感觉。 正在这时,只看到边上剑光一闪,马车跟马相连的靳绳被人斩断。两马彻底没有了车子的累赘,分了开来,越发跑得快。 刘煜只觉得眼睛一花,猛然发现右边的马儿的背上同样也有人。 没有了马车,刘煜对马儿的控制变得很更加有把握起来。他再度勒紧缰绳,刚才还要顾忌马车,不敢用大力,这次他用了十足的气力。 要知道刘煜现在的力气可不同凡响,只听到一阵马儿的哀鸣,身下的马匹被硬生生拉停。刘煜感觉身下一坠,知道这是马儿失力了,趁着马匹倒下的瞬间跳下了马背。 再看另一匹马,刘煜见到马背的一个男子同样想让马儿停下来,但可惜他没有像刘煜这样的神力。 不过,只见血光一闪,一个硕大的马头掉下来了,再仔细看时,只见一个满身血污年轻男子持剑而立。 刘煜看清了这个人的样子,略带颓废的脸庞,眼神让人看得发寒。 “哥们,谢谢你了,不然两条人命就没了。”刘煜刚才用力狠了些,双手叉腰道。 “哥们?”成庆用剑斩了马头之后,长剑仍然出鞘。秦兵尚未追过来,这应该是一个杀刘煜的机会。他看了几步之外的那对母子,然后再看着刘煜道,“哥们是什么意思?” “哦,哥们就是兄弟的意思。”刘煜笑道,虽然感觉这家伙有些酷酷的,但他要现代可是见过太多装酷装逼的明星了。 “兄弟?”成庆忽然有种苦笑不得的感觉,“我跟你?” “对啊,我道是四海之内皆兄弟,大家今天共为救人,当然可以做兄弟。”刘煜朗声答道。 “四海之内皆兄弟?好气魄。”成庆听后不由地赞了一句,眼中余光已经看到秦兵已经接近,他果断地收剑回鞘。 “真是奇怪,这两匹马一路上都好好的,怎么会一样子发狂呢?”刘煜回身看着那匹被自己勒停的马。 “这两匹马不是发狂,是发情了。”成庆掸了下身上的灰尘。 “发情,这早不发情,晚不发情,偏偏到了城里就发?”刘煜感觉不可思议,“这城内莫非有马儿的相好?” “齐地有一种叫九枝三叶草的东西,牛马吃了之后,不用几息就会发情。”成庆说完之后直接闪身而去。 第十四章 老贼 “齐地?”刘煜望向远处,还能看到东莱侯的队伍的尾巴,他的目光触及到一个殿后的兵将,对方也适时的转过头来,轻轻地摇了摇头。 这不是就是那个刚才跟田汜耳语的那个人吗?这年头,最坏的人永远都是面上笑嘻嘻的。刘煜心有所想。 “哥们,你贵姓啊?”刘煜想起自己还不知道这个突然杀出来的剑客名字,却发现人家已经离去,只留下一个背影。 李睢带着兵士也很快到了现场,看到了一地的狼藉,随即看到刘煜身上带有血迹,不幅地担心道,“武原君,可曾受伤?” “没大事,就是马血溅到了。”刘煜解释了一下,“刚才惊马,幸亏有人持剑斩杀了马匹,不然,后果不堪设想。” “用剑斩的?”李睢看了这个场面,还是很有见识的,“那这人的宝剑必是一柄神兵啊,这天下的数量应该不会超过十把。” “李大人这么一提,我才想起刚才那人使剑的时候,青光闪闪,样子极为儒雅。”刘煜这才想到刚才那位哥们拿得应该是柄好剑,“说来奇怪,我刚才见这柄剑在光线遮阴处似乎有些模糊。” “照武原君的说法,莫非是那蛟分承影,雁落忘归的承影剑。”李睢分析起来,“传说此剑会在夜色中归于无形,在白天会剑光呈青色。曾经是卫国大儒孔周的收藏,只是后来几经辗转,据说是到了剑道大师诸仁天的手里。” “只是诸仁天已经去逝,想必应该是他的传人。君上可看清那人的样子?”李睢推断得很准。 “三十来岁,长脸,身材挺拔,最令人印象的是那双眼睛,盯着让人难受。”刘煜回想起来,当时对方的眼里似乎有杀气。 “那就是了,恐怕就是诸仁天的关门弟子成庆,一人击杀齐地十三路马贼全身而退。”李睢兴奋地道,“这样的人物,早在广平君招揽的名单之中。” “原来那哥们叫成庆啊,下次见到他时,得跟他讲讲,这眼神不能老是这么看人,容易把人看得怕了,这样下去可没朋友了。”刘煜心中想道。 既入咸阳,刘煜想不到轻易脱身的办法,只能顺势而为。马车已经破坏得不成样子,只得骑马而行。他看着街边建筑的布局,判断出这是向北而行。 自古以来,王城往往都建在都城的北边,坐北朝南,俯瞰天下。一路行来,刘煜在马上见到远处宫城巍峨,想必就是秦王城所在。 只是刘煜的队伍左手一拐,进入一个王城边上的主道,来到一座大宅面前。他抬一头一看,正是写着“广平君府”牌匾。 “速速去通报君上,传舍人李睢已经请来汉国武原君。”李睢跳下马来,直接吩咐府上的门子。 “好教李传舍知悉,君上今日入宫还未回来,府中相长史和郑先生主持一切事务。”门子说话条理清楚,显然是经过良好的业务培训的。 “那就通知两位代舍先生吧。”李睢只得叹了一声。有人的地方就是地位不同,同为门客却也分了三六九等。 这个时代靠本事吃饭,能力强的被称为代舍人,待遇与客卿相似,食有肉,行有车,宴有歌舞。 能力弱的就只能是三餐不缺的传舍人,却都是干些实事的人,像李睢这样的,便是传舍人。 广平君的门客超过三千人,而代舍人不到百人,却都是有各种才华之人。其中的郑丹和相锜又是这百人中突出之辈,相锜更是代舍长史,管理了三千门客。 不一会儿,却见广平君府的侧门开了,出来两位文士,一个须发皆白,另一个看着较为年轻,宽袖长襦,头带进贤冠,神采奕奕。李睢一见两人便躬身行礼,看得出来,这两人在门客中的地位很高。 “来的可是弑君弑父的武原君刘煜。”年老的那个文士劈头就是一问。 刘煜听后心头一阵烦恼,这个“弑君者”的名头实在有些晃眼,在任何年代,这些行为都是大逆不道,为人不齿的。 “在下便是刘煜,不知道两位有什么指教?”自己的名字自己是完全承认的,但这个弑君弑父这个事儿,咱一头雾水呢。 “老夫郑丹,这位是广平君府的长史相锜。听说你在汉国干得鸮鸟生翼的事来,想着来看看究竟是什么样的人物。”这个老者说教起来,“这一看之下,却发现,真是白生了一副好身板。” 这文化人骂人就是不一样,不带一个脏字,刘煜自然也听出来,人家根本就不怀好意。 “郑老先生,看你胡子都白了,应该一把年纪了吧?”刘煜想着怎么找回面子。 “老夫已到古稀之年,也没什么本事,只是广平君殷切挽留,老夫早就想回乡含怡弄孙了。”郑丹摸着自己的胡子道。 “七十了啊,这应该算是高寿了。”刘煜当然知道古代的寿命不长,“有没有听过一句话,叫老而不死为贼!” 这是孔子的话,意思是老了若是没有什么可说的成就还不如死了好。 “刘煜,你太过份了。郑先生可是满腹经纶,广平君待为师长,你怎么能如此说这种不尊长者的话。”旁边的相锜厉声喝问。 “尊敬是相对的,他一上来就乱说话。我问一句,你哪只眼睛看到我弑君了?”刘煜接着道。 “哈哈,刘煜弑君,现在四国之内,几乎人人知道的事实,这样的局面,武原君你还不承认吗?”相锜笑道。 “我记得以前有个故事,说是一个跟曾子同名的人在外乡下杀了人,曾子的邻居告诉曾子的母亲,曾子杀了人,曾母一开始不信。” “后来又不断有人告诉曾母,曾子杀了人。曾母听后吓得连夜逃出了城。”刘煜想到了这个典故。“有些事情,听到的未必是真的,还有些时候,看到的同样也未必是真的。” “就比如郑老先生,我可是听到他亲口说自己没什么本事,若是以你们刚才骂我的逻辑来说,我说他老而为贼也是有道理的啊。”刘煜果断选择怼了回去。 “有趣,有趣。你是第一个骂我快死的人。”白发的郑丹听后却不生气,眉眼之间倒生出欣赏之色。 第十五章 举鼎 郑、相两人正准备把刘煜迎进府去,突然一骑自宫城而来,临近之时,马背上的那人大叫道,“武原君可到?大王在四海殿召见!” 近到前来,刘煜才看出来这个传音的人有些娘娘腔,想必应该是宫里的内宦。只听到广平君府上的那几个高管见到他时,面有恭敬,称为易公公。 “可是武原君刘煜?咱家易刁,城门守将上报武原君入咸阳,大王特意让咱家来请去宫中见个面。”这个宦官说话间竟不下马。 “我听说四国之中,秦国只做两件事,就是耕田和打仗。今天的经历来看,秦人还真是忘了什么叫礼貌。”刘煜看这家伙神态倨傲,出言讽道,“难道没听过有句话来,人无礼则不生,事无礼则不成,国家无礼则不宁。” 刘煜这一路来受到的语言攻势太多,到了咸阳,又被广平君的几个门客挑衅,若不加以反击,会被人看扁了。 “呀,呀,咱家看来说错话了。”易刁神色一变,翻身下马,躬身道歉,“人说汉国武原君只是有勇无谋的匹夫,今天一看,却发现传闻不对。以咱家来说,武原君腹有春秋啊。”内宦之人最善察言观色。 “易公公过奖了,刘某初到咸阳,还不知道入乡随俗,但是心中却是有一个原则,人与人之间应该平等交往。若总是想着以势压人,这恐怕是干不了大事的。”刘煜说这话当然是有目的,自己既然已经被人居为奇货,却也不能随便让人揉捏。 “武原君这话看出来还真是一条硬汉,说得咱家都有些钦佩了。”易刁心说你现在不过是笼中的囚犯,还敢说平等相交,看到时见了大王看你还敢这么说不,嘴上仍然恭敬地道,“那么君上就请跟咱家入宫吧。” 看着载着刘煜的马车转道向北而去,郑丹的相锜相视一笑。 “看来这个刘煜有些硬气,不是一个可以随意摆布的人。”郑丹喃喃说道。 “便是一块硬钢也能绕指成柔,我想大王和君上必有方法让其就范。”相锜若有所思道,“我大秦外有匈奴为患,向东又被晋国所阻,止步于龙门山。而今晋国又有代成君这样的英杰治军,大王的意思,怕是想利用这个刘煜,从汉国身上咬下一声肉来。” “相长史眼光还需长远一些,大王的目标从来都中原之地,只要能定中原,无论江南还是东齐,都不过是老秦旌旗所指,所向披靡的结果。”郑丹看到了另一面。 “先生高见。”相锜默默点头,拱手一礼。 刘煜随着易刁来到秦王宫所在的内城,相较于外城,内城的城墙倒不是特别的高。过了城门之后,是一个相对宽阔的广场,应该是历代秦王祭祀天地等主持重要活动的地方。 不时有宫卫巡逻,不过见到易刁后态度都比较恭敬。 过了广场,却见到一条内城河,几道石桥成了过河的必经之路。一过河就见到了一只大鼎,上面有个若隐若现的“雍”字。刘煜想到曾经历史上周朝时期的天下九州九鼎之说,其中的“雍”字鼎便是指秦国所在的雍州。 “当年我大秦武王天生神力,这鼎便是他一路从周天子那里扛回来的。”易刁看到刘煜的目光所向正是大鼎的位置,想起关于刘煜的传闻,想着时间还早,“听说武原君也身有神力,要不要试试看,能不能举起来”。 秦武王赢荡举鼎是确有其事,只是不幸被砸了腿后,得了破伤风后挂了。秦人势力,但这雍字鼎还是被周天子送到了秦国。 “这不太好吧,这东西看着应该是有些年头的文物,到时候磕破了,秦王会不会怪我啊?”刘煜经过与貘兽相斗后,对身体的力量已经有了初步掌握,到了咸阳之后勒住惊马,更做到了收放自如。 “武原君不必有所顾虑,这大鼎可是青铜所制,虽然年代日久,却也是十分牢固的。”易刁提出让刘煜举鼎,心中主要还是想看他出丑。这鼎在秦王宫放了这么多年,他还是没听除了秦武王之外,也没哪个人能举起来。 “那我就先试试吧。”刘煜走近大鼎,伸出双手先用力推了一下,大鼎轻轻的晃了一下。 “看来有门。”刘煜试了下之后,已经心中有了底。 他双脚呈马步,弯下腰来,双手抓住鼎的足部位置,借助腰腹以及手臂的力量,大喝一声,用力一举,大鼎慢慢地离地而起。 “啊,武原君,悠着点,这可是我们大秦的宝贝。”易刁看到大鼎离地之后,就开始担心起来,不过他才不担心刘煜受伤,就怕这鼎坏了。 刘煜聚精会神,才不管旁边的人,屏住气息,顺利把鼎举过了头部。 “可以了,可以了。武原君可以把它放下来了。”易刁完全出乎意料. “哎呀,这鼎太重了,我要撑不住了。”刘煜余力还是有的,只是不想表现得太过份了,故意显出双臂颤动的样子。 “我的祖宗啊,撑住,撑住,轻点放,轻点放。”易刁看到刘煜的双手有些颤动,吓得不得了。 只听到“嘭”地一声巨响,大鼎被刘煜扔在地板上,撞得火星都出来的。总归是年代久远了些,大鼎落地之后,其中的一只脚受不了重力,断了一截,引得易刁一声惨叫。 几百斤的重物砸在地上,发出的声音极为响亮,立时引来附近的宫卫。 “怎么回事?”一个首领模样的将军领了一队兵士过来。 “祁将军来得正好,咱家引这武原君刘煜进宫,不想他看到我们的国鼎,硬要举鼎,却力气不够,竟然把鼎给摔断腿了。”易刁果断地把责任推给刘煜。 “我靠,易公公你这话可就不地道了。”刘煜对易刁的倒打一钯有了心理准备,但是明面上还是要强力抗议一下,“明明是你鼓动老子来举鼎的。” “武原君是吧,在下羽林都尉祁胜,这里是大秦王宫,所有的一切由大王一言而决,你还是跟我去四海殿吧。”这个将军一副铁面无私的样子。 “我不就是来见你们大王的啊,只是这大鼎断脚,主要原因还是东西太老了,经不起折腾。”刘煜甩了甩胳膊,对这身力气分外满意。 第十六章 秦殿 不过有了力气,却不懂啥功夫,这也算是刘煜的一大遗憾,来到这个时代,他还是见识了一些身怀武艺的高手,很是羡慕。脑中在摸索着身体的记忆时,总是会被头疼打断。刘煜后来还是自己劝自己,反正一力降十会,碰到高手随机应变就是了。 任何时代,都是靠脑子生活,实在不行,捞个保镖就好。想到这里,他无端地想起那位成庆来,似乎身手不错,要是能拐来当个保镖那肯定很称职,只是得培训一下商务礼节,特别是看人的眼神。 沿着几十阶台阶抬级而上,四海殿已经近在眼前,看到殿名,刘煜想到这秦国割据西方,根本谈不上拥有四海。以四海为殿名,显然是昭显出其扩张的野心。 “汉国武原君刘煜已经带到。”祁胜行了军礼之后退了下去。 刘煜走入了大殿之中,环顾了四周的环境,非常地空旷,起码有上千个平方。百余根大柱支撑起整个大殿,而柱子上只涂了一层树漆,根本没有什么雕饰,他得出一点判断,秦国的国策专注而务实。 殿中的人不是很多,显眼的王座那里,一人身形高大,着黑色龙服,头带十二串旒珠的冠冕,不用说这肯定是秦王赢恕。刘煜进来的时候,秦王背身而立,似乎在想什么,留给刘煜的只是一个后背。 “刘煜见过秦王。”他学着广平君的那些门客躬身行礼道。眼中余光扫视四周,王座之下,还有两人,其中一个皓首白须,头带五梁冠,闻声之后转头看向刘煜,眼神很是玩味。 另外一人,就显得年轻地多,看来也不过二十来岁,面白无须,眉清目朗,一身黑色鎏纹的精致袍服,放在现代,那完全是妥妥地小鲜肉帅无敌。 他看到刘煜后,面露微笑地轻轻点了点头,算是跟刘煜打了个招呼。 “这人应该就是传说中的太史风云榜上排名第二的人物广平群赢胥吧。”刘煜已经猜到了这个年轻人的身份。 “刘煜,你可知罪?!”没有任何的征兆,秦王的声音响起。赢恕转过身来,三十岁左右的年纪,脸有短髯,话语威严中带着君王的气势。 “秦王此话是什么意思啊?刘某只是一个路经秦地的过客,实在想不通,哪里做错了什么事情?”刘煜当然知道对方这是给自己一个下马威,自己唯今之际,也只能见招拆招了。 “刚才羽林来报,大秦的国鼎被你摔破了,这算不算重罪?!”秦王没有出声,倒是边上的那年老的大臣补充道。 “不知老先生怎么称呼?”刘煜问道。 “这位是我大秦的右相甘颖,在下赢胥,去请刘兄来咸阳的便是区区。”年轻的那位大臣介绍道,也印证了刘煜的猜测。 “原来是广平君和甘相,久仰大名。”刘煜拱手道。 “刘兄可知,四海殿外那雍字大鼎可是大秦的镇国之宝,当年为了取回此鼎,先祖不幸受伤不治。而今,刘兄却把它给摔破了。”广平君说起话来条条有理,“岂不是把我大秦的国运也摔破了,这样可算是重罪。” “岂只是重罪,其罪当诛了!”甘颖完全把最坏的结果说了出来。 刘煜本来想说自己是被人撺掇起来,才做出这种扛鼎的危险动作,然后再说个不小心之类的话。但看殿中这三人的样子,分明是顺着杆子,设了个套,而自己若说个托辞,照样被扣上摔鼎摔国运的屎盆子。 “不行,得找个由头把自己捞出去。”刘煜心说自己可是国家接班人出身,接受了上下五千年的历史熏陶。五千年的道行,怎么也应该斗得过你们这帮一两千年的吧。 “哈哈哈。”在这样危急关头,刘煜竟然笑了,而且笑得极为放肆。 “刘兄,可知道在这四海殿内大声喧哗,可是要施以宫刑的。”广平君怕刘煜不明白,接道,“就是要割去五肢的。” 刘煜一听,身体的某个关键部位吓了一小跳,但面上还是很镇静,笑道,“我只笑你们秦人心中格局太小!” “大胆刘煜,敢在我大秦殿上大放厥词,我大秦崛起于西戎之地,若是格局太小,早就像那些郑、卫之流,亡于强国之口。”甘颖怒道,接着朝秦王拱手,“臣请大王对刘煜按律用刑。” “我勒个去,老子在这里笑几下就要被割去***,你们这帮子古代人也用不着这么狠吧。”刘煜心中骂开了这个白胡子老爷爷,一点都没传统中的老而慈祥的品质。 “刘煜,你还有何话说?”秦王厉声问道,这种语气,若是刘煜说不出合适的理由,完全有可能被拉下去割上一刀。 “秦王应该知道这华夏之地,除了秦国,还是齐、晋、汉三国,除了四国之外,向北更有万里草原,更远者,甚至还有无穷的疆土,大海之外,甚至还有更多在大陆。我笑你们秦国格局太小,守着雍凉之地,不知进取。” 刘煜完全利用了自己所知道的地理知识,“关中大地,八百里秦川地沃人丰,巴蜀之地,又是天府之国。你们显然被这些迷住了手脚。” “这个大殿名为四海殿,实际上了,秦国不过拥有西海之地,甚至还有一半的西海在匈奴人手里。名不符实啊。”刘煜看出来这个秦王的性格也是刚烈的很,只能激却不能软,“到了今天,我才知道你们秦国太软的原因所在。” “臣请大王让刘煜闭嘴。”广平君突然插话道,他已经预感到刘煜想说什么。 “继续讲……”秦王朝着广平君一摆手,眼露凶光,他即位三年,胸有抱负,却屡屡被一些老臣所阻,刘煜的话其实说到他的心里。 “其实就是你们守着这只大鼎,天下之大,共有九鼎,你守着一只鼎,也就放弃了整个天下。”刘煜的声音越来越响,只听到殿内回声分外响亮。 “一只周朝传下来的青铜鼎,破了,也就破了,所谓不破不立,一破就立,这鼎挡住了秦国看向天下的眼光,破了,要我说,反而却是一件好事!” “破的好,破的妙,破得正是时候。想想当年,赳赳老秦,共赴国难,现在的秦国不正缺了这样的气概。” 说完之后,刘煜对自己的这些胡言乱语,暗暗佩服自己。“哇塞,好在当年追剧多,历史知识配合花言巧语对男人应该有效。” 第十七章 割地 “不破不立,武原君说得不错,寡人也觉得大秦该变一变了。”秦王果然认可的刘煜的话。“寡人此前一直听闻武原君刘煜好武成性,不善言辞,今天来看才知道都是道听途说,不可信。” “这种传闻主要跟我生活的圈子有关系吧。”刘煜想起白无瑕介绍的武原君生平,“刘某自小生活在庸城,远离寿春这样的一线大城市。另外,到了军中之后,都又是依照军令行事,军法无情,也不用多说言语,造成了外面的负面新闻。” “圈子?负面新闻?”广平君听到这个词语后不禁莞尔道,“刘兄的用词极为有趣,不过倒是十分形象。” 殿内的气氛略微缓和下来,却又听甘颖说道,“老夫除了听说武原君性格木讷之外,听到最多的却是他目无君父,干出弑君弑父这样的勾当出来。” 刘煜心头咯噔一下,心说还是来了,看来自己在四国的任何一个地方,这个“弑君者”的标签已经无人不知。 “以甘相的学识,想必也知道曾子杀人的故事吧?”刘煜想到对付广平君门的那招,用事例来推演。 “哦,武原君认为有人嫁祸于你吗?”广平君到底是年轻人,反应敏捷,心中对这个答案很感兴趣。 自古兄弟阋墙,都是取祸之道。本来以刘煜为奇货,争取从汉国那里拿到好处。但若是刘煜被人冤枉,那么嫁祸的人不是当今汉王刘炬也是刘炬的人,若是这样的话,这个刘煜的价值就更大了。 “这就不得而知了,我前期脑部受伤,有些事情实在记不起来。刚才秦王也说过道听途说不可信。至于我刘煜弑君的事情,对于各位来说,何尝不是传闻而已。” “这个世界上很多事情,耳听为虚,眼见却也未必实。看事物的本质,第一眼看到的只有他的表面,没有深入研究,早下判断,很容易产生错误。” 刘煜决定采用迂回战术,接着道,“在东部大海遥远的海岛上有一种叫狼桃的果实,长得火红异于其他水果,有人说这果实含有巨毒,于是大家都不敢取用。有一天,一个酒鬼喝醉了竟然吃下一个果实,旁边的人马上为他准备后事。谁知第二天这酒鬼醒了却没有一点事情没有。现在这个狼桃已经成为了当地人的一种食材。由此而言,不能听谣传谣,只有实践才能出真知。” 这个狼桃的故事就是现代西红柿的发现史,刘煜想用故事来偷换话题,希望这几个人别扯着弑君的事儿不放。 “实践才能出真知。刘兄的话语越来越有趣了。”广平君听后点点头,随即又露出一副惋惜的神情。 “可惜啊,就算武原君口才再好,却也是命不长久了。”广平君赢胥说着向秦王一躬,“大王,今日收到汉国新君书信,愿以二万金加上二十座城换刘煜的项上人头。” 前一句风去云淡,后一句惊涛骇浪,刘煜心中大骂,这汉国新大王太过份,不仅用上了墨家刺客,还玩起人头邦交,顺便再把这广平君也加进去,笑得太贼果然能藏刀。 “想不到刘某的头颅这么值钱!不知道我们老刘家的败家君王愿意拿哪里的城池来换啊?”刘煜从容地问道。 “巫庸之地的二十座城池!”广平君一副志在必得的样子。” “哈哈哈。”刘煜再度笑出声来,直接反问一句,“我若送上头颅,秦国有把握轻松拿到这二十座城池吗?” 在听说是巫庸之地的城池之后,刘煜就释然了。秦国的蜀地与汉国庸地、巫地接壤,但镇守两地的可是庸城郡公窦融。 从白无瑕的介绍中,他知道武原君可是拜了窦融为义父,两者之间的关系亲密。边将有时候都是听调不听宣的,若砍了刘煜,逼急了窦融,秦国的蜀地说不定会起战火呢? 甘颍上前道,“信用乃是国立之本,人无信不立业,国无信则衰。想来汉国不会做什么毁己信誉的事啊。” 白胡子老爷爷一把年纪了,这说话做事引经论据,显得极有文化内涵。 “秦汉两国本就未有邦交,甘相可曾听过兵不厌诈,说起来,我倒是清楚现在汉王的性格最爱贪小便宜哦。”刘煜完全是杜撰出来的,但在场的人都认为他跟汉王刘炬是兄弟,说的话不太有假。 刘煜看到自己的话一出口,秦国君臣均默默不语,“好像还差一点火候,有了。” 于是接着道,“虽然我那义父虽然待我如亲子,但在国家大事上还是相当有担当的。即使我义父愿意让秦国接管城池。” “但是也不要忘了,晋汉相互联姻,晋国的太后可是在下的姑奶奶,而且我那个舜表哥最重情重义。太史榜榜首如果听说表弟被害,会不会冲动一把?若是我那义父也冲动,秦国可想两线开战吗?” 晋汉联姻的事情,其实是刘母告诉刘煜的。那一晚认亲之时,刘母告知刘煜,晋国刘太后是他的嫡亲姑奶奶。 刘母在说到晋国时,曾说四国之中晋国军力最盛,也谈到了太史榜榜首的晋国四王子代成君姬舜,不世出的英杰,驻兵代郡,屡败匈奴的进攻。 “听了刘兄这一席话,本君发现刘兄的这颗头颅还是不要砍下来最好。”广平君哈哈笑道,他有着更大的谋划,换几个城就太没格局了。今天的言语不过只是试探而已,若是早要刘煜的人头,还需要派人去请到咸阳吗?直接杀了送到寿春就是。 “那是当然,和平和发展才是世界的主题嘛。”刘煜报出来后世的一个金句,“再说,我都没成亲,现在挂了,还没留后,不是太可惜了?”刘煜听出来自己已经有安全保障了,顺便开个玩笑道。 “哦,武原君尚未成亲?”秦王突然发此一问。 “啊,是啊,是啊,主要还是可能生活圈子的问题,军营里面都是大老爷们。”刘煜一愣,心中想道,这几个家伙不会不知道我只是开个玩笑吧,缓和一下气氛吧? 再不动声色地扫视一番,发现这三人不约而同的对自己进行自上而下的扫描,这种眼光,怎么这么像相亲节目的娘家人。 “不对啊,我脑中怎么又跳出洛雪这个名字来?”刘煜心头一阵紧张,“这应该是个妹纸的名字,这个武原君不会已经脱单了吧?” 第十八章 结亲 秦王的昭见有惊无险的结束,刘煜出宫之后直接被人带去了馆驿,已经不是广平君的人来接待了,换上了秦王的人。 “在下是典客司马应,今后负责君上在咸阳的一应杂务。”一个官员模样的人来打招呼,看来是官方介入了。 “有劳司马大人了。”刘煜看着门外已经有了几层秦兵岗哨,持戈的兵士来往巡逻,自己的情况非常明了,完全地被软禁起来了。至于这位司马大人,估计也是为了监视自己吧。 四海殿中,右相甘颖已经离开,只剩下了广平君与秦王。 “五弟觉得这个刘煜如何?”在只有两人的时候,奏王称呼广平君很随意。 两人本是同父异母,广平君的母亲可是齐国王室的嫡女,而赢恕的的母亲只是巴蜀贵族琴氏的人。在选择王位接班人时,先王选择了赢恕而不选赢胥,主要还是考虑秦地本地氏族的势力,同时不想被齐国势力左右。 不过,为了补偿赢胥,封为上卿,以咸阳不远的广平县为封地,食邑达到了五千顷。赢恕上位之后,初时曾经提防自己的五弟。不过像广平君这样的人,哪会看不出来,无论公私都紧守下臣本身,因此两兄弟的感情还是很融洽。 “臣觉得刘煜性格有些刚毅,而且颇有辩才,怕是不好对付。”广平君态度恭敬,身在君王之家,若没有一定的觉悟,怕都很难活得长久。 “这一点,寡人也是看出来了。本来听说只是一个无脑武夫,现在来看,却分明有些小聪明,不好拿捏。此前我们商量好的那些方略,怕是不好实施。”秦王有些无奈地道。 在发现汉国武原君刘煜滞留秦地的时候,广平君当即想到以此为奇货,介入汉国政局,得到了秦王的认可。 “大王,其实也不完全不能展开那些方略。今日听刘煜的话,那弑君的事怕是别有隐情,既然如此,不如将计就计,甚至由我们来给刘煜平反。” “汉国上两代君王都不是善终,而二十五年前信阳君身死与去年汉国太子战死何其相似。而今汉王刘炬又迫不及待地想要刘煜死,就更加说明问题了。” “我们不仅可以利用刘煜来搅乱汉国政局,甚至可以将汉国拉入我们的阵营,举三国之力来斗一个晋国,就算它们有六军之力,也不能面面俱到,更何况,还有草原匈奴可以加以利用。” “五弟的意思是?”秦王也是聪明的人,心中已经意动。 “效仿当年穆公三平晋乱的先例,助这刘煜上位。”广平君点出的关键,“不过这刘煜过于刚硬,不若先与之结亲。” “若这刘煜是晋怀公还好,但若是成了晋文公,怕到时候,我们大秦作凭白赔掉了公主,还浪费了财力、军力。”秦王有些顾虑地道。 春秋时候,秦穆公三平晋乱,说是的晋献公宠姬设计害了当时的太子,晋国另外两位王子夷吾和重耳逃了出来。秦穆公挥兵帮助夷吾成了国君,也就是晋惠公,但夷吾却反手跟老秦干仗,被穆公生擒了,结果还是放了,强迫夷吾的儿子也就是晋国太子姬圉娶了自己的女儿怀赢,并作为人质留在秦国。 后来晋惠公死后,姬圉抛弃了怀赢,偷偷回国即位便是晋怀公。于是秦穆公第三次发兵平了晋乱,这回又扶持了一直流落在外的重耳即位,再并将怀赢送了重耳为妃。 不成想,重耳能力惊人,成为君王后,励精图治,国力大盛,并且屡败秦国,晋国军力从重耳开始强于其他诸侯国。一时间,老秦被压得死死的,死后,重耳的谥号便为晋文公。 “大王多虑了,秦国最大的敌人永远是晋国,在不能破晋的情况下,其他国家若能连横,都是可以利用的。”广平君接道,“若是我们让刘煜做了秦国的女婿,刘炬必怕自己王位不保。我们可以用刘煜的存在来要挟刘炬,同时也可以用刘炬的恨意来迫使刘煜为我大秦所用,到时两头都可以加以利用。” “无论支持谁,至少有一点可以确认,只要刘煜结亲于秦,那么汉晋联盟便已经出现了一道裂纹,破裂也只是时间问题。” “对于结亲的人选,五弟可有考虑。”秦王已经默认了广平君的想法。 “而今适龄的公主当中,欣妹最为合适,只是太后一味地宠着,性格任性了点,这事还是跟太后解释一下。”广平君提出的欣妹,其实是他同父异母的妹妹赢欣,自小被琴太后收养,琴太后生了三子却没有女儿,对于这个收养的女儿视为掌上明珠。 “欣妹的确最合适,只是太后这一关,怕是不太好过。”秦王很了解自己母亲的心思,“而且对于欣妹的婚事,此前就出过闹剧,太后答应了欣妹可以自主择婿,就算是寡人也不敢自作主张。” 这个赢欣公主仗着太后宠幸,在宫里那是横行无忌。别人家女孩子,在家学习学习针绣,练习练习织布,在这个时代再正常不过。 只是欣公主对女工之事置之不理,从小喜欢舞刀弄枪,不过教她武功师傅哪里敢教真功夫,只教了些华而不实的招数,对付对付普通人足够。对练的内侍们也不敢真打,于是欣公主自认为武功造诣已经很高。 早在嬴欣十五岁的时候,右相甘颖为他的孙子甘泽来向琴太后求亲,那甘泽长得眉清目秀,活脱脱的小鲜肉一枚,学贯法学和儒学,为人处事谦谦有礼,琴太后对这个亲事也是认可的。 秦女素来有自己选择夫婿的传统,琴太后又向来纵容嬴欣,允许效仿秦女的传统。于是安排了两人在风云楼相亲,这一相,相得鸡飞狗跳,血流满地。 欣公主竟然把甘泽揍得七荤八素,门牙都掉了一颗。虽然后来秦王送了很多慰问品,并求得了原谅,甘小鲜肉对欣公主再不敢想了,一想就有阴影,一想就牙痛。 这个闹剧之后,便鲜有贵戚敢上门提亲了,这一下,欣公主硬是拖成了十八岁的老姑娘。 秦王兄弟俩正商量的事情,就听到一个愤愤的声音传来,“你们太过份了,两个哥哥竟然偷偷算计自己的妹妹!” 兄弟俩听后眉头一皱,她怎么来了? 第十九章 公主 就在殿内一根柱子后面跳出来一位佳人,一身鹅黄罗衫,面若桃李,眼神中带着小怨恨,嘟着嘴道,“我要告诉太后,你们俩欺负我。” “欣妹,别啊。”广平君反应很快,迅速地把美女拉住了,原来这就是公主嬴欣。“我们可是在为你找一个好夫婿。” 秦王眼珠一转,带着怒气地叫道,“祁胜,你可知罪?!”” 殿门口的羽林将军闻声跪倒在地,正是此前去将刘煜带过来的祁胜,“末将知罪了。” “等等,王兄,你不要治祁将军的罪,我是自己要进来的,祁将军是把我拦下了,但我趁他不注意偷偷跑进来的。”嬴欣一看这架势就知道秦王要拿祁胜出气,她虽然任性,但向来敢作敢当,不喜欢让别人为己受过。 “四海殿可是商议朝政的地方,祁胜守殿有责,让人偷跑进来,就是渎职,按律当重打八十军棍。”广平君看到嬴欣求情,再看秦王的神色,知道这是秦王弄的局,于是故意把责任说重一些。 “末将愿罚。”祁胜一脸坚定地说。 “别,别,祁将军可是好人,王兄你还是饶了他这一次吧。”嬴欣于心不忍,求情道。 秦王咳嗽了一声,广平君会意道,“既然欣妹求情,大王您看?” “军棍可以免了,羽林不用做了,贬为校尉,去馆驿看护刘煜去。”秦王直接罢了祁胜的官职。 “哼,这个刘煜是什么人?你们竟然想让我嫁给他?”嬴欣半清半楚地听了会儿,只是刘煜的名字记得格外牢。 “欣妹,这可是汉国少年英杰,太史风云榜上的人物,可比甘泽那个小白脸强多了。”广平君赶紧做起了红娘。 嬴欣听后,想了想,然后道,“以前太后就答应了我,我的夫婿必须要看中才行。这样吧,我可以先不告诉太后,只是这个刘煜,我必须亲自去看一下。” “当然可以,可以。”广平君笑道,“反正现在刘煜已经被禁在馆驿当中,不怕他跑哪里去。” 大人物的眼中,贩夫走卒均可为棋子,而刘煜现在已入秦国君臣的局了。 “不知道这个刘煜扛不扛得揍啊!”嬴欣嘴角泛起一道微弧,暗暗想道。 刘煜在馆驿中了呆了几天,除了司马应陪着之外,当然也有数百兵士护卫,第二天来了个熟悉的面孔,就是上次在宫中碰到的祁胜。 “原来是祁将军,秦王派了羽林都尉来做我保镖,刘某真是有些受宠若惊。”刘煜心中却道,你们丫的派这么多人看着我,这让我哪有机会跑呢。 祁胜看着刘煜,淡淡地说了一句,“我已经被贬为校尉了。”接着道,“武原君可知道,在咸阳城里,有一个人是千万不能得罪的。” “祁将军说的是广平君吧?”刘煜有些想当然了。 “哈哈,君上想差了,咸阳人都听说过一句话,宁可冒犯广平君,切莫得罪欣公主。”司马应笑着提醒道。 其实这句话的意思,广平君向来有容人之量,但是嬴欣却是女人心海底针,只是刘煜哪里知道这些。 “欣公主,秦国的公主嘛?竟然比广平君还厉害,那真了不起。”刘煜心说这嬴胥不是太史榜上的第二的人物,比他还厉害,那可是绝对精英了。 他一说完,祁胜默然,司马应一时没适应,忍不住咳嗽了一下,然后笑着点头道,“嗯,正是我大秦公主嬴欣,很厉害,比广平君有过之无不及。” “听你们俩的话话,我怎么觉得原来秦国王室出了个才女,若有机会,倒想认识一下。”刘煜说了句客气话。这种话也就秦国这里还能讲讲,秦国民风粗线条一些,对于男女大防倒也比较开明,放到齐国的儒家影响下,那是千金小姐不下楼,可不能随便问认识妹纸。 “才女?!”祁胜和司马应听到这两个字后都是一愣,这两个字似乎跟欣公主不搭啊。 正说话的时候,只听到馆驿门外由远及近一阵马蹄声,接着一个怒气冲冲的女声传来,“让刘煜给本公主滚出来。” “真是说公主,公主就到。”司马应听到声音之后脸色一变。 “什么?你们说的这个厉害的公主来了?口气好大!”刘煜有些懵,哥们今天刚听说这个名号,却听着声音,像是跟自己有仇似的。 “武原君,你有麻烦了。”祁胜的脸总是淡淡的。 “不就是个女人吗?”刘煜站起身来,心中苦笑,哥们的麻烦从到了这个世界之后,一直就有,而且似乎不断的增多。虱子多了不痒,先出门看看再说。 刘煜走出屋外,却见院中尘土飞扬,十来个骑士立在高头大马上。当先一个,却是一位身穿猎装的美女佳人,座下一匹桃花马。只是这一时刻,佳人柳眉倒竖,杏目直瞪,目光基本上锁定了出来的刘煜。 “汉国刘煜见过秦国欣公主。”刘煜硬着头皮上前一礼,“听闻这秦国之内,欣公主有才女之名,不知道今天来找刘煜,所为何事?” “才女?”嬴欣怒道,“你这是什么意思?竟然敢出言讽刺我?!”她最喜欢的是舞刀弄枪,跟才不才的完全不是同一范围,手里的马鞭在手,有动手的想法。 “……”刘煜回头看了一眼祁胜跟司马应,这两货提供的情报不对啊,再看佳人手握马鞭,知道不好,很快反应过来,“在下初到秦国,就听说过欣公主的美名,说的是高贵大方,被称为是秦国第一美女。这年头,颜值即是正义,看脸的时代里,像欣公主这样的不是才女,那么谁是才女呢。” 女人嘛,听到别人夸几句,多少会有些认同感,这放在古代还是现代都是必杀技。嬴欣听后一愣,奉承话听得多了,但是像这么新颖的还真没听到过。 她跳下马来,把马鞭扔给了随从,然后上下打量了刘煜,“原来你就是刘煜,听五哥说,你可是太史榜上的英才,而且排名挺高的。怎么我觉得马屁拍得不错之外,看不出什么才能呢?” “欣公主这就不知道了,男人跟女人不一样,女人只要颜值高,一眼就能判断是不是美女。但男人的才能,那不是几息就能看出来的。”刘煜决定用几千年后的经典名句来加以论证自己的观点。 “其实怀才跟怀孕一样,要时间久了,才能看出来。”刘煜说话的时候还装出大腹便便的样子。 嬴欣听到这句话,又看到对方这样子,被逗笑了,脸上的怒气在一笑之下荡然无存,这时的刘煜一时之间突然觉得这个女人的颜值真的很高。 第二十章 驯马 “又开始胡说了,照你这么说,像我五哥很推崇的太史榜上人物李去病,那可是法家高徒,怎么说应该是胖子,但人家瘦得跟竹竿一样。”有些女人情绪变化很快,就像嬴欣这样,一开始是抱着揍人的想法来的,现在倒缓和下来了。 “那说明一点,人家的学识是浓缩版的,脑子里装的都是精华。”刘煜也知道像广平君帐下多是一些高才。 “你这人,看来不坏,说话挺有趣的。不像那个李去病,年纪不大,说起话来总是老气横秋的。”嬴欣看来还认识很多榜上人物。 “要说为人处事,就得像我五哥这样的,这么多人都信服他。你说那太史老儿为啥只排他到第二,那个姬舜也就凭在代郡打退了几次匈奴就排第一?” 女人就喜欢帮亲不帮理,这个时代的匈奴可是不好对付的,话说你们老秦家还没夺回河套之地呢? “这种排名其实不用太当真,充其实量不过是商贾搞出的营销手段,估计就是太史老先生也没真正排过位置。”刘煜想到这个杰出青年榜也有些无语,自古以来文无第一,武无第二,这不是产生青年之间矛盾吗? “商贾?你是说的是风云楼的那个景家吧?上次,我就去了那里,看着那边挂在墙上的评价冒火,那甘泽竟然说是民意?只打了他一颗牙还是太便宜他了。”嬴欣心口直快,说到了那场相亲事件,“这么说来,这个榜单倒像景家人干的?我倒去问问,我五哥怎么就只能排第二呢?” “应该不只一个景家吧。”刘煜心说这样榜单搞得四国人尽皆知,可知背后肯定是有人在谋划的,商业化运作只是最后的一环。 “广平君胸有豪气,刘某从心里来说都是非常佩服的。”不说佩服不行啊,这是在人家都城里,而且自己一进王宫就动不动要砍我头的,刘煜说话还是很小心的。 “这才是太史榜上的人物的应有风范,贵有自知之明。”嬴欣听到刘煜服气自己五哥分化开心。 “不知道公主来找我所为何事?”刘煜想到你这大嚷大叫地,究竟是什么目的。 “我就听五哥说汉国来了个刘煜,武艺超群,弓马娴熟,是个不世出的英杰。”嬴欣有些吹捧的意思。 刘煜暗想,这公主还真是六月天说变就变,刚才还是贬损我,现在就开始吹捧我,肯定不安好心。 “公主太抬举了,刘某不过只是路过秦地的凡人,要说英杰人物的,那都是像广平君这样的贵公子。”刘煜选择了低调。 “我五哥当然是盖世豪杰啦,但他说你行,那你肯定行吧,我看着也赖吧。”嬴欣似乎对刘煜的低调不为所动,然后向后一指,“你看到了吧,这几个是宫中禁卫中的高手,要不你跟他们过上几招,让我看看你的身手。” “我勒个去了。”刘煜故作镇静地看了一下,都是几个虎腰雄背的兵士,自己空有大力,却只会几招王八拳。但看到这几个宫卫的时候,忽然感觉对方眼光闪烁,似乎战意不强。 “原来如此,我怎么没想到呢。”刘煜马上醒悟过来,这太史榜上的人物的事迹还是很为人所知的。武原君可是光辉的从军杀敌历史,而且杀的都是悍兵猛将,他们这是怕了。 当下面色淡然地道,“刘某习的是杀人技,怕是出手之后没有轻重,伤折了他们的筋骨,就太伤和气了。” “公主殿下,武原君终归是我大秦的客人,若是被宫卫所伤,这要传到其他三国,就会说我们大秦欺负客人了。”外交官员司马应也适时的劝阻道。 “也对,跟客人打架玩,那是草原匈奴人的传统。”嬴欣倒也听进去了,她的耳朵里听到自己马儿打响鼻的声音,叫道,“有了。” “不是说很多人都说你弓马娴熟,这样吧。”嬴欣指了下自己的马儿,“石榴可是跟我一起长大的大宛名驹,只有我一人才能驾驭它,若是你能驯服它,那就说明传言不虚。” “原来搞了半天,是要让我驯马啊。”刘煜心头一喜,“这可是哥们的强项。” 他正要上前,却被祁胜拦住了,“武原君可是想好了。欣公主的这匹马,可不是一般人能驾驭的,就是末将也从上面被摔下来过一次。” 祁家本是秦国武将世家,祁武还是秦国上将军,祁胜便是祁武的亲侄。嬴欣向来活泼,与羽林宫卫的关系融洽。在西苑马场时,曾经让祁胜驾驭过自己的座骑,但一爬上马背就被掀了下来。 对于驯马,刘煜还是很有经验的,前一世在马术上面可是浸淫多年,而且赛马还屡夺大奖。甚至跟同学到内蒙草原上,还驯过野马。更何况,这个时代里,自己还天生一股神力。 话说穿越以来,就没好好的骑过马,刘煜的心头还有些跃跃欲试,他对于祁胜的话并在不意,“我看公主的这匹马脾气挺好的吗?” “呵呵,刘煜,那是因为我在这里,我只要退开几步,它就不是这个样子了。”嬴欣说完直接退开几步,然后一摆手,示意刘煜可以上前行动了。 刘煜看这匹马神情没什么变化,于是慢慢接近,拿住了缰绳,身体还是很警惕。果然,一刹那间,马儿忽然打了个响鼻了,把头一甩,一股大力向刘煜袭来。 “看来这家伙温柔的外表有一颗豪放的心。”刘煜猛地双手一拉,止住了马儿的头部小动作。感受到刘煜力量的情况后,马儿放弃小动作,安静下来。 刘煜上前抚摸着它的鬃毛,嘴里念念有词,“小乖乖,小乖乖,听话给你吃黑豆,不听话可是要吃暴栗的。” 这是一种安抚的手段,其实也是一种人与动物的交流,柔和的抚摸可以让动物失去警惕。 “看不出来,这家伙还有两下子。”嬴欣看到刘煜已经让她的马安静下来,不过嘴角一股冷笑,“我的石榴可不是随随便便就让人骑的。” 这匹马还是幼马的时候就是嬴欣亲自照顾的,甚至有段时间还睡在马房,正是这样的关系,石榴从来只听嬴欣的,其他人那就是被掀下来。 趁着马儿警惕心下降的时候,刘煜突然纵身一跃,直接跳上了马背。这年代得益于百家技术进步,此时已经有了完备的高桥马鞍。 陡然间感觉到背上突然有了人,而且明显不是自己的主人,石榴一下子暴躁起来。 “石榴可不是好脾气的。”嬴欣看着样子就知道自己的马儿脾气上来了。 第二十一章 匈奴 正当嬴欣和祁胜想看刘煜的洋相的时候,现实让他们大失所望。 石榴脾气一上来,想跃起身来摆脱背上的人,却发现对方的双腿夹紧,感受到如铁钳般难受,甩起头来,对方又把缰绳拉紧。 马儿的情绪跟公主差不多,上来的快,去的更快,知道自己背上的人力量是自己不能抗衡的,索性放弃抵抗。 只听到马儿哀鸣了几声,马术高手刘煜听出来这是马儿认输了,于是收回了全身的力量。 “好马!”刘煜拔了拔马头,这马儿很乖巧的转了个向。这馆驿的院子还挺大的,于是刘煜催动马儿,小跑了一圈,然后再回到了原地。 只见一群人目瞪口呆地看着他,特别是嬴欣,眼睛睁得老大,像是见了鬼似的。 见到刘煜潇洒地跳下马来,她就飞快地跑了过去,接过缰绳,愤愤地道,“石榴,你今天怎么回事?” 马儿似乎听懂了她的话,又是鸣叫了几声,好像在解释什么。 “刘煜,你对石榴做了什么?”嬴欣反应过来,知道这可能是刘煜的问题。 “我做什么,你刚才应该看到了啊。我就骑了上去,然后,然后,它就从了我。”刘煜哈哈笑道,看来有了这身力气之后,驾驭马匹起来简直是小儿科。 “你肯定对我的石榴做了什么。”嬴欣轻抚着马儿的身体,似乎想找到证据。 “石榴?”刘煜摸了摸马头,笑道,“身上斑斑红点,这名字还真贴切。”他看这马的毛色洁白,但白色之中又有点点桃红,倒也跟石榴很是相近。 “你还知道石榴?”蠃欣有些意外,停下了动作,“这种东西可是最近几年才吃得到。” 石榴原产于西域波斯一带,前几年才传入中原,而在骊山之上,更有种植。这个时代,这种水果也只有王室才能享用。 “哈哈,原来是这样,我倒是尝过味道的,汁水甘甜,就是籽多了些。”刘煜现代人优越性出来了,接着道,“欣公主你知不知道,在岭南之南,那边还有一种水果,闻起来味同臭葱,吃起来却极为香甜。” “真有这么神奇的水果吗?那是什么水果?”嬴欣听后大感兴趣,粗线条的妹纸一般都是吃货。 “当地人叫它榴莲,若是将来有机会,我带你去吃啊。”刘煜笑道。 “好啊,好啊。”嬴欣听到好吃的东西下意识地道,不过很快想到自己的目的是来看人的,心底一个声音响起,“这人懂得挺多的,脾气好像还不错。” “刘煜,看来你的马术挺不错的,那射箭应该也很棒吧?”嬴欣赶紧换了个话题,也掩盖自己吃货的本质。 “……”刘煜心中冒起一条黑线,哥们没练过弓箭啊,这妹纸不会还要比射箭吧?“一般般,弓箭是杀伤性武器,还是等以后有机会再做展示吧!” “那好啊,过几天就是秋猎了,到时候,我派人来叫你一起去骊山。”嬴欣嚷道,“你知不知道,王兄他们就喜欢欺负我,总取笑我的猎物最少,你得帮我。” 这女人一开始明显是来找茬的,现在这样子,像是要把自己拉自己阵营,“没问题。”刘煜笑道,然后眼光看着司马应道,“我却不知道到时候能不能参加?恐怕我还得问司马大人。” 明面上自己是秦国的客人,其实不过是囚犯,刘煜已经很明白自己的处境。 “若是欣公主邀请君上秋猎,想必大王也不会反对的。”司马应给出了答案。 “那是当然,王兄敢不同意,我就去告诉太后。”嬴欣可是有个大后台。 刘煜听后,眼睛一眯,他忽然感觉到这个欣公主的能量似乎挺大的,或许倒可以利用的机会。 公主来得风风火火,去时却三步回头,“刘煜,到时候你一定要陪我去秋猎啊!”远远地还听她的声音。 “好啊。”刘煜挥手告别。 等公主走后,刘煜看到时间已经临近中午。 “听说咸阳的风云楼很是气派,不知道司马大人可否让我去参观一下。”刘煜现在只在馆驿有方寸之地,但若想出去,还得典客大人的同意。 “大王有令,君上有咸阳城内可自主走动,但事关安全,所以祁将军必须随身陪同。”司马应早有得到了指示。 “那就有劳祁将军了。”刘煜想适时的熟悉一下咸阳的环境,而且自己身上还有一块黑漆漆的令牌,他要找到能运利用的势力。 “哪里,哪里。君上若现在有瑕,要不末将换身衣服便陪你去。”祁胜对刘煜的驭马术有些佩服,不敢小瞧他了。 羽林出身的他,最懂君王心意,也知道大王很有可能想招刘煜为妹婿。 这是刘煜第一次走出馆驿,信步踏上了咸阳的街道。原来咸阳的风云楼就是馆驿的附近,倒省掉了马车。明面上只有祁胜一人做陪,实际两人的周围随行了不少的便衣兵士。 身为现代人的刘煜,怎么都看过不少的警匪大片,当然也看出来这些跟踪伎俩。身处城中,处处都是秦人,自己一个人的力量太渺小了,他忽然觉得自己太需要帮手了。 这一路行来,刘煜看着人来人往,忽然问道,“我怎么觉得这咸阳的青年男子数量不多啊。” “如今秋收已过了,凡十八到四十岁的男子均需要战备训练,所以现在来看,街道上都是妇孺长者。”祁胜解释道。 “原来都是在进行民兵训练啊。”刘煜适时地夸了一句,“秦国这种藏兵于民的方法倒可以增加无数民员。”心中却想到一个词来,这秦国还真是有****的趋势,怕是为了未来的领土扩张吧。 当历史从春秋进入战国时期,礼崩乐坏的结果就是各国开始比拼国力、军力和民力。 在建立户籍制度的基础上,兵役制已经辐射到了各国的每家每户,也因此来说,各国随时可以召集一支数十万甚至上百万的军队。 “其实这也我们的无奈之举,本来我大秦扫平西戎,兼并义渠,以为再无西顾之忧。哪想到草原匈奴兴盛,屡屡犯边,不得不增加兵员。”祁胜的话有明显的片面性。 正说话间,只听到街道一阵喧哗,却见一队人马向馆驿进发,看其穿着打扮,都是窄袖旃裘,头带胡帽,脚踏长靴,根本就不是中原人物。 刘煜看他们举的旗帜,都是狼形图腾,想起草原民族中,匈奴人最崇尚狼。 “这些匈奴人来咸阳干嘛?”刘煜不禁问道。 “当然没什么好事。”祁胜是军人也不喜欢这些草原狼族。 第二十二章 相遇 刘煜看着匈奴人的队伍行过街道,忽然发现他们的队伍中间还有一驾马车。而在路过自己身旁的时候,马车的车帘被里面的人拉开。刘煜分明看到了一位中原文士打扮的中年男子,高颧骨,饱经风霜,他不由地多看了几眼。 “这匈奴人中怎么还有华夏人的身影。”刘煜分明认出了这人应该是华夏后裔无疑。 “应该是魏氏的人吧。”祁胜看来了解内情。 “魏氏?”刘煜想起以前战国七雄中的魏国来,又想到这个时代三家分晋未果,“你的意思是说他是晋人?” “魏氏早已不算晋人,当年三家分晋却遭遇姬氏反扑,魏氏举族逃往了草原,并且与匈奴为伍。有传闻说是他们现在的家主魏邦很受匈奴大单于冒稽的垂青。现在来说,魏氏与狼族无异。”祁胜说起魏氏有些不齿。 “那这些人太可恶了。”刘煜想到了汉奸一个词,看着匈奴的队伍过去,想到刚才祁胜说匈奴来咸阳是有目的,问道,“祁将军可知道这些匈奴人为啥来咸阳?” “不就是和亲吗?”祁胜愤愤地道,“我在四海殿听过很多次的朝议了,这打仗竟然把女人牵涉进去,太令我不解了。” “和亲?”刘煜想起当日在泗雨亭听刘灼也说起过,看来这是匈奴的一个使团。 不一会儿,两人到了风云楼,这个酒楼可是晋国大贾景道茂得意之作。 一介商人,在四个国家混得风生水起,就在于他懂世故,会经营,当年太史元点评当世英才,他就看到这一契机。在四国内均建起风云酒楼,无论是各国高官,还是平民百姓,心里都有席卷风云的梦想。 看到那些挂了墙上的所在国英才的点评,都会给人与之一较高下的感觉。咸阳的风云楼高三层,门口的一副对联十分拉风,“登楼极目,四海风云皆在手;高朋满座,八方英才齐聚此。”大门之上招牌更是出自当世晋国大儒董其琛之手。 “这对联还真是豪气。”刘煜站在酒楼端详了一阵,从外表来看,这座三层的酒楼没啥大的不同。 但是进到里面之后,却是别有洞天。一楼装修大开大合,没有包间,显然是为平民设计的,也就跟其他的酒楼区别不大。 酒保看到了祁胜,一下子认了出来,“祁将军,还是二楼英杰雅座吗?” “当然,今天我陪朋友过来,好酒好菜尽管上来。”祁胜吩咐了一句,然后对刘煜道,“君上,我们上二楼。” “祁将军不必如此客气,今日来外游玩,不必称什么君不君的,直接叫刘某姓名即可。”刘煜其实不喜欢被人称君的。 一个酒楼,要在万千竞争对手中出位,就要显出自己的特点来。有的拼菜品,有的拼颜值,也有的拼服务。 但是像风云楼这样的,比拼却是格局和野望。上到二楼,就看大大的开间之中,竟然只布了几座席面。而四周的墙壁之上,却挂着十多张卷轴。 祁胜请了刘煜在靠窗的席面上坐定,然后指着那些卷轴道,“那些就是太史老先生点评的十七英杰。” 然后又虚指一方道,“看,那张就是介绍君……哦刘兄的。” 刘煜一听,兴趣大增,信步走了过去,果然看到了两首诗句“力拔河山秀,煜耀江南地。”还有自己的身平介绍,只是这卷轴边上的白墙,似乎有人涂鸦了什么“弑君、无耻”之类的话语,但估计店家清理过,只有还有些痕迹在上面。 “看来我在楼里的待遇不佳啊。”刘煜回到座位叹了一句,其他卷轴旁边白墙干干净,只有自己的那个卷轴惹来了涂鸦。 “不过,这个倒是别有不同。我必要化悲愤为食欲,吃他个底朝天。”他转念想道,老子已成宠中鸟,先想着填饱肚子再说。 二楼雅座席面较少,来人不多。刘煜和祁胜正喝得正酣,只见上来一个持剑的游侠。刘煜余光一闪,就认出对方来了。 “成兄,一起来喝一杯吧。”刘煜大声招呼道,引得成庆一阵惊讶。 “武原君怎么知道我的名字?”成庆听到刘煜招呼倒也没什么纠结,直接坐到刘煜边上的位置。 “其实我跟成兄,就是成兄跟我,我们相互之间早就知晓了对方,这就是神交。”刘煜早从上次的斩马风波中判断,对方应该认识自己,而这次对方直接称自己封号,更是无疑了。 “成某不过是山野之人,而君上可是一国王子,这种神交,成某不敢奢想。”成庆面色淡然地道。 “别什么君不君的,上次我就说过四海之内皆兄弟,大家不仿兄弟相称就是。”刘煜随意地道。 “刘某现在不过流落异乡,跟平民无异。更何况,无论君王,还是草民,都不过于芸芸众生,其实差别不大。地位、权势不过只是一时,人生最重要的是亲情和友情。” 刘煜说着给成庆倒上了一杯酒,然后对祁胜道,“这位是我入咸阳时,碰到了第一位助人为乐的好哥们,成庆。” 后者向成庆点了点头,但神情保持了警惕,他怕是此人会对自己不利。 “来,成兄,我敬你一杯,就为了上一次,你拔剑相助之事。”刘煜很是热情,这人应该是到这个时代碰到的功夫最厉害的高手。 “好,我喝。”成庆看出来刘煜脸上的真诚,他一饮而尽,他听刘煜说到亲情友情,不由地对于弑君的事情更加怀疑起来,而刘煜也是酒干见底。 刘煜抬眼一眼祁胜杯酒未动,道,“祁将军,怎么不喝?” “天下风云出我辈,一入江湖岁月催。皇图霸业谈笑中,不胜人生一场醉。”这是刘煜以前很喜欢的诗句,三人年纪相差不大,而成庆又是江湖中人,不由地吟出这出句来。 “刘兄豪迈,是祁某想多了。”祁胜当即干了一杯。 “武原君此诗好气魄,成庆佩服。”成庆听到诗句后一怔,他是一路跟着刘煜而来,但是所见所闻,就觉得此人胸襟气概都是高于常人,而且行事光明磊落,爱憎分明,这让他心情更加地纠结。 正说话间,忽然一道蓝芒自对面的房子射来,目标正是刘煜,而此时的刘煜喝得正兴头上,浑然不知。 “不好,对面有人射弩。”祁胜反应过来,刚才神情一松,却已经手慢。 青光一闪,只见成庆已经剑已出鞘,“咯”地一声蓝芒被长剑磕飞,直接插出墙上。 “来人,快去对面房子抓刺客。”祁胜大叫一声,楼下几桌便衣迅速离席而去。 “哎呀我去,什么情况?”刘煜抬头看到那枚射入墙体的弩箭惊道。 第二十三章 师妹 成庆从墙上取下那支弩箭,只见箭头上闪着蓝光,他轻嗅了一下,道,“祁将军不用派人去追了,那人你们应该是抓不到的。” “成兄,莫非你知道那人的身份?”刘煜看成庆的样子问道。 果然,这时楼下祁胜的手下跑上来回答道,根本没有发现可疑人物,他把眼光投向成庆。 成庆环顾了四周的英才点评,道,“这里缺少了一个太史榜的英杰,而那人恰恰就是缺少的那个。” 他从弩箭的来历已经知道了刺客是谁,成庆的神色有些异样。 “啊,成兄,那这人是谁?”刘煜不解地道。 成庆当然也知道这人是谁,对着刘煜道,“说起来,那人是你们刘家的世仇之后,而且你在越地打得他们家遁入山林,这仇恐怕难以化解了。” “越地?”刘煜想到曾经听白无瑕讲过越地平乱的事情,惊道,“你的意思是说那人是会稽项家的人?” “前有女艾镇国邦,谁说如意不封侯。这是太史榜上的唯一的女子。”成庆还是说出了答案,“她叫项如意,我想刘兄最近恐怕要睡不安宁了。” 成庆若有所思,他站到了窗边,只见街道人来人往,突然不远处的街角,一个身着劲装的灰衣人正向他看来。 成庆只觉对方的身材婀娜,应该是个女人。四目相对,灰衣人竟然向他的方向挥了挥手,然后向城外的方向指了指。“看来我这个师妹的胆量真大,竟然这个时候还不离开,玩起了灯下黑。” 两人事实上都没见过面,只是他们的长辈都是极为熟悉的。他们也因此从对方的武器路数中相互认出了身份。 “不对,她不仅没有离开,似乎还想找我。”成庆看出了对方的用意。 “听成兄的意思,这个项如意的本领很高?难道刘某不是对手?”刘煜想到这武原君可战场猛人,多少有些余威让人顾忌。 “在下也知道刘兄战场之上所向披靡,但是若论贴身技击之术,恐怕你不是她的对手。”成庆是按照传闻推导出来的结果。 “君上莫怕,这是在秦国,末将必保得君上无恙。”祁胜觉得成庆的话说得托大了。 “试问今日我若没有出手,怕是你保的这位君上已经半身不遂了。”成庆抢白了一句,忽然想起自己来秦国的目的是跟项如意的一样的,而这几天来,自己怎么一直站到了刘煜这一边? “半身不遂?”刘煜看着那支弩箭才想到,惊道,“她的这支弩箭有毒?” “也不算重毒,只能说是一种麻药,拔毒及时,倒是没什么大碍。但是中毒久了,轻则双腿瘫痪,重则还是有性命之危的。”成庆与之是同门,也算了解,这种毒箭不算太过于狠毒。 “这妹纸还真是个狠人。”刘煜越发觉得自己太需要帮手了,正想着向成庆开口的时候,却见到成庆拿起长剑,向他拱手一礼。 “成某今日还有事,谢过两位的酒水了。告辞。”成庆直接起身准备离开。 “等一下,成兄最近可都在咸阳?”刘煜觉得这人关系还是要打好。 “应该还会在此盘桓几日。”成庆想不到刘煜还会挽留。 “那若有空,刘某想约成兄再一起喝上几杯,难得见到遇到像成兄这样洒脱的朋友。”刘煜说得很真诚。 “君上言过了,成某从来不敢把君上当朋友。”成庆还是果断选择与刘煜拉开距离。 “那就做哥们吧!”刘煜笑道,“我们当时第一次见的时候,我就觉得你应该跟我很投缘,意气相投,大家就是铁哥们。” 成庆忽然想到了这哥们的意思,心中泛起一阵涟漪,“君上还是好自为之吧。” 成庆出得城来,直入一片树林,阳光被高大的树木遮挡,林间光线有些阴暗。他心头隐隐有些不安,持剑的左手拇指卡在长剑机簧之上,走了几步,然后停了下来,朗声道,“项师妹,我已经来了,你可以现身了。” 项如意没有出现,倒是一支弩箭自对面树的上方射来。成庆弹出长剑,直接把弩箭磕飞,几步上前,冲到那颗树下。 却不料,背后风声响起,成庆警醒起来,抽剑回身,只听到“铛”地一声,两剑相交。不知何时,已经有人持剑到了成庆的后面。 金属交响之后,两人都后退几步,项如意回剑入鞘,道,“成师兄,别来无恙啊。” “原来你就是项师妹。”成庆见到对方似乎没有出手的意思,当即也将承影剑归入剑鞘。 “小妹怎么也想不到,成师兄会帮那刘煜挡箭。”项如意虽然男子打扮,但眉黛之间显出佳人风情。 “只是碰巧顺手挡了一下。”成庆心中不想跟刘煜有太多交集。 “碰巧?”项如意笑意盈盈,“那成师兄到秦国,又是为了什么事呢?” “我不过是在秦国游历而已,差不多了,也就回晋国去了。”成庆敷衍了一句。 “哈哈,成师兄你太不老实了。”项如意笑道,“我记得汉国墨家矩子欧阳燎是你的义兄,而这欧阳燎又处心积虑地想杀刘煜,成师兄到了秦国,怕是跟我的想法是一样的。” “小妹实在想不通,你怎么会帮要杀的人?” “我的事情怕是用不着你来管吧。”成庆选择了了断话题,“说吧,你把我引到此处,又有什么话要讲?” “既然成师兄的事情不用我管,那么小妹的事情是不是也不需要成师兄来管?”项如意有些淡然地道,“我希望下次再去找刘煜的时候,不必再见到成师兄。” “不行,刘煜还不能死。”成庆忽然出口道,但说后就觉得有些不妥。 “为什么呢?这样一个弑君小人死不足惜吧。”项如意很是不解。 “不为什么。”成庆嘴上也说不出所以然来。 “这么说,成师兄打算护着刘煜了?”项如意的言语变得阴狠起来。 “可以这么说,我只是不想他现在死。”成庆回答道,他的脑中对汉国的那个弑君事件已经有了怀疑。 “我知道诸师伯就侠义为先,教出来徒弟应该也是心有仁义,但是刘煜这样的小人实在不值得你护着。”项如意几乎是狠下心来。 “项师妹可能没听明白,我只是不想他现在死,若是有足够的理由,我会亲自来杀他。”成庆觉得有必要了解背后的真相。 “弑君弑父还不够吗?”项如意脱口而出道。 “那是传闻,需要事实来佐证。”成庆一路跟随刘煜而来,看到了太多的事例,似乎与传闻很不搭。 项如意听出意味来,道,“既然成师兄说亲自会下手,希望到时候不要犹豫了。” 成庆默然,算是选择了默认。 第二十四章 投缘 从风云楼回到馆驿的时候,发现馆驿的警戒程度更高了。由于整个馆驿是由多个跨院形成的了,刘煜看到自己旁边的跨院里也住进了客人。 从院外的那些兵士装束来看,他就认出来,是匈奴使团的人。 “原来我隔壁竟然住进了匈奴人,这倒是要热闹了。” 但是在进入自己院落的时候,刘煜意外地发现自己的房间里有人,一看,却原来是广平君嬴胥,当然这位秦国上卿也是不是轻身而来,身边带的不就是相锜吗? 正在房间里跟司马应交谈,估计话题应该还是刘煜吧。 “刘某见过广平君。”刘煜进来施礼道。 “刘兄,最近在秦国过得如何?”嬴胥问起了刘煜的起居生活。 “在这里过得挺惬意,都有点不想家了,多谢秦王和君上的热情招待了。”客气话还是说上几句的,刘煜这些外交辞令还是懂的运用。 “过得舒心就好,我听司马应说我欣妹曾经到过你这里。”嬴胥开口讲到了嬴欣,“据说你们两人谈得比较投缘。” “欣公主热情活泼,性情率真,我想她的人缘一定很好。”刘煜随意夸了一句。 没想到,广平君听到这句话的时候,竟然大笑起来,“刘兄,你知道吗?这是我第一次听说欣妹的人缘很好。” “你可知道,我这妹妹,从来不喜欢女工,天天舞刀弄枪的,都十八岁了,还没嫁出去,太后和大王都发愁呢?” “这样啊,那还真是秦地儿女多奇志,不爱红装爱武装。”刘煜想到了那个时代太祖的诗来,“挺有个性的。” “刘兄这诗太与我这妹妹太贴切了,看来刘兄倒还真是懂我妹妹的人啊。”广平君眯着双眼笑道,“上次我听刘兄尚未成家,大王和我有意将欣妹许配给你。若是我们成了亲家,那么刘兄到时想回汉国只需要秦国兵马相送就行了,又或者说想登王位,我大秦也是愿意鼎力支持的。” “果然是把自己当成的奇货,而且还压上了嬴欣做赌注。”刘煜听后不禁有些异样,“可惜自己根本没有这么大的宏伟设想,现在自己想做的,是早点从秦国逃出去。其他的事情都是为逃离秦国而准备的。” “多谢秦王和广平君的厚爱了,对于结亲,刘某当然是愿意的。只是我觉得欣公主果决的很,怕不是那种喜欢盲婚哑嫁的人。虽然刚才我们聊得还不错,那也只是第一印象。”刘煜选择了拖字诀,“这婚姻大事,一辈子的事,合适的会幸福一辈子,不合适,怕是要痛苦一生。” “若是欣公主看得上刘某,刘某必当娶她为妻。”这个态度必须要有的,若是直接拒绝,可能会真的逼老秦拿自己的头颅去换城池去。 广平君听后竟然拍手道,“看来,这世上最懂欣妹的人,非刘兄不可。” “我自宫中而来,欣妹回去之后,大王就问欣妹对刘煜印象如何,欣妹只说还要再看看。刘兄可知道,要说欣妹以前相亲时,基本上都是见了一次,没有下文。” “唯独对你,欣妹保持余地,看得出来,这天下婚姻,冥冥中自有天意。我今日来就是想问问刘兄的心意,既然是如此,我就要把此事告诉太后。” 刘煜听后暗暗庆幸,还好还好,没有出现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流程。他哪里知道,嬴欣那是自主寻找爱情的秦国新一代奇女子,当然主要背后还是有太后在支持她。 这时,忽然听到外面一阵喧哗,隐隐还夹杂着几句胡语,“去外面看看,发生了什么事?”广平君吩咐了司马应。 很快司马应回报说是隔壁跨院的匈奴人,在露天烤肉,馆驿内火烟阵阵,巡城火师以为起火了,抬了几架水龙过来救火。匈奴人与火师的人吵了起来。 “邦交无小事,你身为典客,去跟匈奴人讲,馆驿露天不能生火,让厨房烤些肉,给他们送过去。”广平君三言两句说出了解决之道。 司马应答应一声,出去解决问题了,不一会儿,外面也就差不多安静了下来。 “这些匈奴人真是太没有规矩了。”广平君叹了一声。 “刘某刚才出门的时候,看到了匈奴使团进城,据说是奔着与秦国和亲来的?”刘煜听到匈奴的话语就想起听到的传闻。 “我也不瞒刘兄,秦国河西之地,屡受匈奴侵扰,上月匈奴大单于冒稽有书信来称,希望与我国和亲。愿与秦王结兄弟之好,维护边疆稳定。这次又派使臣前来,只是大王目前尚未有定论。”广平君把事情的经历说了遍。 “君上帐下门客三千,想必已经有应对之策吧?”刘煜对于和亲还是很感冒的,历史经验告诉我们和亲或者只能解决一时的矛盾,但永远解决长远的。 中原与草原民族的矛盾每到一定的阶段,就会形成量变到质变,这是游牧和农耕两种文明之间的碰撞,有时候,根本就是不可调和的。 广平君把目光看向相锜,后者上前道,“以一女子换取边疆百姓之安宁,可以说是舍小家换大家。若是和亲,那单于便是大王的妹夫,若单于亡故,那么继任单于便是大王的外甥。外甥怎么敢侵扰舅舅的国土?” “君上也是这么想的?”刘煜本来觉得事不关己,也就听之任之了,但是听到这位相长史的话,他心头的无名火给冒上来。 “有同感,但我不会让嬴家女儿去和亲。”广平君点头道。 刘煜站起身来,走到相锜面前,“请问相长史,如果需要你的妹妹去匈奴和亲,你愿意吗?” “若是如此,当是家门之幸,我肯定是愿意的。”相锜回答得很坚决。 “你妹妹自己愿意吗?你父母也愿意吗?”刘煜继续问道,眼中冒着怒火。 “为了万民安定,我大秦儿女均是愿意捐出血肉之躯,父母皆有子养老,肯定也是愿意的。”相锜悻悻答道。 “放屁!”刘煜大骂一声,飞起一脚把相锜踢倒在地,返身对着广平君一礼,“恕我无礼,刘某实在是不敢苟同这等无耻言论!” 第二十五章 醒悟 刘煜虽然没用二成气力,但也还是把相锜踢得七荤八素,后者顿时脸上无光,气冲冲地道,“武夫胆敢在我咸阳撒野!君上一定要治他的罪。” 广平君也没有想到刘煜会有这么大的反应,但从来习惯大场面的他,还是保持了冷静,“想必刘兄别有高论吧?” “刘某只觉得相锜的话让我觉得他愧为人子,愧为人兄,更有愧于华夏之人,老秦之后。” “不错,在这九鼎之地,四国之内,各国文化源于同一宗源,人与人之间讲究仁孝信义,外甥不能忤逆舅舅的话。但是草原上的游戏规则从来就不是谈谈亲戚就好了,那里是弱肉强食。” “刘某听说冒稽至所以成为匈奴的大单于,只因为杀了自己的叔叔,吞并了兄弟的部落,又屠了妻舅全家。我就想问相长史,这样的人,你跟他谈亲戚,是不是可笑了点。” 关于匈奴的内情,他是听着祁胜说起过,后者的叔父祁武可是跟匈奴打了几十年的老将。 “大胆刘煜,竟然在君上面前挑拨我大秦与草原的关系。”相锜听后大怒道,“臣请君上将刘煜交给廷尉司,严刑拷问,此人必是汉国的奸细。” “哈哈,要说奸细的嫌疑,与你相锜相比,刘某自愧不如。”刘煜觉得这个相长史不仅是迂腐,而且心胸狭窄,“仅凭你今天所说的这些话,你可算是我整个华夏的奸细。” “君上,这刘煜太过份了。”相锜向广平君告状。 嬴胥的眉头紧皱,秦国前几代君王在平定周边的戎狄部落时,都曾经采用和亲的先例,“刘兄是不是言重了,邦交之道,若能和平相处,倒也不必兵戈相见。” “那么君上可知,秦国与草原的边境和平相处可是在什么时候吗?”刘煜想起了泗雨亭时讲到的一个人物。 “这……”广平君忽然想到自己记事以来,匈奴根本就没停止过侵扰秦国边境。 “那还是在两三百年前,晋国上大夫赵桓子攻入草原腹地,将草原异族打怕了,才换来了差不多五十年的和平。”刘煜点出了那段历史。 他不仅想到了那个赵桓子,他的心底无端地想起了那个时代历史课本中的五胡乱华。刘煜在进入这个时空,一心想着的是获取自由。而在今天,他的心变得沉重起来。 两脚羊,人吃人,那个汉人历史上最黑暗的时代,似乎就在眼前。他猛地抬起头,看着这个时代所谓的英杰,诸如广平君这样的人,亦或是像相锜这样的名门之后,心中想的却总是看着中原山东之地。他们根本没注意到野蛮人已经在门外了吗? 一时之间,刘煜心中升腾出一股追求,虽然自己身处囚笼,但我却不想让黑暗的历史重演,他上前踏出一步,朗声道,“有道是非我族类,其心必异!” “君上和相长史都是君子,君子难料小人之心,更不会理解异族的想法。若是邻国对他绥靖,他们无论是牲畜兴旺,还是草原饥慌都喜欢从来夺取他们需要的资源,如果对他们强硬,他们就不敢乱来。” “刘某小时候,曾听师傅讲过一个故事,有一个复姓东郭的先生骑着毛驴赶路,一只受伤的狼跑到他面前,说是被猎人追赶,向他哀求藏在东郭先生的布口袋里,东郭先生看他可怜,就把它藏在口袋里,躲过了猎人的追捕。狼等到安全就豪不犹豫扑向了东郭先生。” “华夏四国和匈奴之间,就是这东郭先生跟狼的关系。最根本的原因是农耕文明与游牧文明的对抗,农耕文明更多在于提升内部实力,而游牧文明总是向往扩张掠夺。” “在这些游牧民族到了足够强大的时候,他们会跟狼一样毫无犹豫地向我们扑过来,抢夺我们的财物和女人。” “请问君上,对待如同狼一样的匈奴,君上还会想着送公主入狼口吗?即使换得一时和平,却只能助长其侵略的野心。” 刘煜的脑中再度充满了对五胡乱华的黑暗场景,他斩钉截铁地道,“对匈奴的做法就是打,打到他伤筋动骨,打得他怕为止。犯我华夏者,虽远必诛!” “犯我华夏者,虽远必诛。”广平君击掌道,“刘兄好气概,虽然本君深为赞同,但国事仍需要全盘考虑。不过听了刘兄一席话,本君还受教良多。”说完,他竟然郑重地向刘煜行了一礼。 刘煜觉得自己的观点还跟这些古代人很代沟的,他们根本没有听说过那段黑暗的历史,又怎么能体会自己心中的郁结,他缓了一口气,想到了另外一种说法。 “当今这天下,四国鼎立,一时之间难分高开,各国何必总是觊觎于他国土地,不若换一种方向。” “刘兄,此话怎讲?”广平君虽然没有听说味来,秦国几代君王都是致力向东,从来都是立足中原为第一要务。 “秦晋之于匈奴之地,东齐向北扩于赤胡。在秦为例,那河套一地,牧草丰盛,土地肥沃,若是能取之,就可以养三十万骑兵!就看秦王是否有这么大决心了!”刘煜提出这个观点希望压制住未来的五胡之祸。 “哦,那么本君就请问,汉国又当如何呢?”政治家在考虑利益的时候,总会提防着他国,广平君很快想到了汉国还脱身事外呢。 “汉国西临秦国,北接晋、齐,东、南方向均是大海,唯有冲向海洋。跨越大洋,探寻未知大陆。”刘煜说的都是实情,在海的那边山的那侧可是存在着大片地陆地。 但是在这个时代的人眼里,刘煜的话怕是故意挑动秦晋齐与草原为敌,而汉国做收渔翁之利。 广平君听后果然不置可否,显然有些不以为然。他从怀里取出一张请帖来,“三日后,本君会在府上举办宴会,邀请各方名士聚会,刘兄务必光临。” “刘某一定会去。”在听说了匈奴之祸后,刘煜的心头被五胡的阴影覆盖,他想快点融入这个社会,看看有没有希望摆脱那场华夏的浩劫。 在回府的马车上,相锜仍然向广平君告刘煜的状,“君上对刘煜太宽容了,此人言语明显是帮着汉国,想捣乱我秦国国策。” 广平君微微动容,想到了一个方法,“你把今日刘煜的匈奴言论传将出去,务必要传到匈奴使团那里。” 相锜的眼中流露出一丝凶光,答应道,“诺。”他知道君上这是要利用匈奴来压一压刘煜,也用刘煜来试探一下匈奴的诚意。左右来说,这刘煜都不是秦人,不代表秦国的观点,但拿来做试探再合适不过。 第二十六章 风传 窦洛雪跟着窦义,带了几个随从,扮成了商队来到了咸阳。本来他们还想准备充分一点,但寿春传来消息,说是新任汉王竟然想召窦洛雪为妃。 窦融知道自己女儿的心思在刘煜身上,于是趁着旨意还没有到庸城的时候,快速离开。一路快马加鞭,到了咸阳之后,找了个间客栈住下。 窦义就带着穿成男装的窦洛雪和扮成下人的臧慎去打听刘煜的消息,对于年轻人来说,咸阳城的风云楼总是要去的。他们在风云楼吃饭的时候,却听到边上的人话题中有刘煜的名字。 “这个汉国武原君刘煜口出狂言,竟然拾掇我们大秦跟匈奴大打出手。”堂中一桌食客有些愤愤地道。 “犯我华夏者,虽远必诛,这种漂亮话听得很解气,但是他说出来的目的却是不纯。” “年兄,匈奴之祸迫在眉捷,这刘煜说的也并非没有道理。” 窦洛雪听后给窦义使个眼色,后者当即上前问道,“几位先生,小可刚到咸阳,刚才你们谈论那个刘煜那个匈奴,究竟是什么事啊?” “最近咸阳城来了一个汉国的王子——武原君刘煜。”这食客明显大嘴巴,于是娓娓道来,“本来汉国出了二十座城池要他的头颅,但我家大王有好生之德,不为所动。” “又有匈奴使团来咸阳谈和亲事宜,不成想这刘煜竟然大放厥词,说什么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说什么犯我华夏者,虽远必诛。” “尽是想让秦国与匈奴去争河套,而让汉国偏一隅,尽享太平。你说他的这些话是不是目的不纯?”食客说出了大概。 “哦,这么说来这刘煜不赞同和亲。”边上有一人插了一句,身穿灰衣,正是女扮男装的项如意。 “他当然怕我们秦国与匈奴停战,到时大秦少得到了南下江水,与汉国兵戎相见。。”食客说有很是想当然。 “哈哈,秦人好傻,这和亲能解决匈奴问题吗?”项如意忽然笑了起来,“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说得不错,这个刘煜还真是挺有见地的。” 她下山之后,无意听到了刘煜在秦的消息,便一路寻来,甚至还没回到越山的项家去。上次刺杀不成之后,又与成庆见面,一直滞留在咸阳。 “这位兄弟说得不错,两国打仗,竟然用女人来解决,秦人也不嫌丢脸,要我说,刘煜说得对。”窦洛雪接过了话语道。 听得有人附和自己的观点,项如意抬眼望去,看到了一位眉清目秀的男子,只是看到了这人耳垂的微不可查的耳洞,她就已经认出了对方跟自己一样都是女子。 项如意朝对方微微地点了点头,窦洛雪也是轻轻地颔首,两人默契地打了个招呼。 “两位兄弟怕是不知道这刘煜是什么样的人吧?”谈论中的食客急于想反驳对方的话,“那刘煜在汉国以子弑父,以臣弑君,这样无耻之人,所说所图背后必有阴谋。” “武原君没有弑君,他不可能弑君,他是被冤枉的。”臧慎听到这句话,情绪激动起来。 “主人之间谈话,你个下人说什么话。”窦义骂了一句,然后抱拳道,“各位先生继续,我等初到咸阳,这下人没见过世面,见谅,见谅。” 臧慎知道自己多嘴了,赶紧闭嘴。窦义怕身份败露,三人起身离开。 言者无意,听者有心,项如意听到这话之后,面露迟疑,看着三人匆匆离去,猜测这些人应该跟刘煜认识。 “听说这个刘煜跟庸城郡公的女儿窦洛雪青梅竹马,莫非这个女子便是窦家千金。”她想起刚才女扮男装的人是汉地口音,轻泯了一杯酒,自言自语道,“窦家的人都到了,这咸阳真是越来越有趣了。” 刘煜不知道自己的一席话已经咸阳城内掀起轩然大波,也很自然地传到匈奴使团的耳朵里。 由于考虑到项如意的刺杀,这两天刘煜一直呆在馆驿站里,即使如此,照样有人来找他的茬,而这个人就是住在他的隔壁。 “武原君,久仰了。”来人是个中年男子,一张瘦削的马脸,刘煜想到了这人是谁。这天祁胜守在外面,而司马应去招呼齐国人去了,不在馆驿,因此房中只有他一人。 “阁下是匈奴人还是晋人呢?”刘煜认出来这人就是上次在街道看见匈奴使团中马车中的人,祁胜推测是晋国魏氏的人。 “哈哈,晋人又如何,匈奴人又如何?”来人笑道,“在下也问君上,欲做汉国人还是秦国人?” 刘煜一怔,背后的意味他也听得出来,知道这人不好对付,“还未请教高姓大名。” “在下魏陵,此次入秦,为我家大单于求娶公主,某家便是使臣。”来人点开了身份。 “想不到当年魏武子何其英雄,现在的魏氏竟然沦落到了与狼为伍。”刘煜不仅想到了魏武子,还想到那个时代中的战国七雄中的魏国,步兵战力几乎是天下第一。 “祖宗英雄也罢,儿子无用也罢。”魏陵没有什么不悦,“就像现在的武原君,你还不是在汉国人和秦国人之间摇摆,所图的,不过是保住自己的性命。” “不可否认,魏先生说的很对。刘某自问现在已经寸步难行。”刘煜看到房中只有他们两人,倒是很坦白。 接着道,“但是刘某认为天下之大,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匈奴总归是于异族,华夏之地难道就没魏氏的容身之处吗?” “有,但是魏氏迁入草原却是祖宗的选择,我们后辈不敢说祖先的不是。”魏陵将锅甩给了两三百年前的魏氏先祖。 “魏先生今日找刘某又有什么事吗?”刘煜觉得这人来的突然。 “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犯我华夏者,虽远必诛。此话可是出自君上之口?”魏陵直接问道。 “不错,我的确说过这样的话。”刘煜承认道。 “魏某还是很佩服君上这份气概,虽然人在笼中,却还有如此的豪气。我想中原四国,像君上这样的人物,应该也没几个了。”魏陵竟然夸了一句。 “在下却不知道魏先生这句话是真心还是假意。”刘煜总觉得对方有些怪。 “真假其实并不重要,魏某只想问一句,君上既然能这么说,敢这么做不?”魏陵双目直视,盯住了刘煜。 “男子汉大丈夫,敢说就敢做,若刘某帐下拥有雄兵,当效仿赵桓子,即使不能封狼居胥,也要让狼族不敢南顾。”想到五胡乱华,刘煜心头就变得沉重,他越发地感觉自己力量渺小。 “哈哈,够坦白,够豪迈。若是有酒,魏某当浮一大白。”魏陵竟然赞了一句,“可惜,我怕君上不会有这样的机会了。” 第二十七章 保镖 “你可知明日广平君府宴会都请的是哪些人?”魏陵看刘煜有些不解,提醒了一句。 “不是说都秦地英杰吗?我可不认识他们。”刘煜也在奇怪这家伙怎么会这么一问,莫非…… “除了秦国的那些人,齐国和匈奴的使臣都在邀请之列。”魏陵继续提醒道。 “照你这么说,那管野也会去。”刘煜听到齐国的字眼就想到那个长得着急的家伙。 “武原君如今与齐国使臣有杀父之仇,又惹恼了匈奴人,你说明日这一关你还能安然过得去吗?”魏陵说出了结果。 “若是这样,大不了老子拖病不去参加就是。”刘煜心说你们一个个没安好心,老子躲为上,但又一想,自己若是退缩怕是以后会被秦国人给捏得死死的。 “临战退缩可是懦夫行径,看来魏某是看错人了。”魏陵显然对这样的答案已经有了准备。 “我说魏先生,你可是匈奴的人,说吧,你们要怎么对付我?”刘煜想了想,道。“那齐国人已经在城门暗算过我一次,听说管野的武艺与他爹还差了些,怕是不敢拿我怎样。” “我就说太史榜上的人物,怎么可能一遇强敌就要退缩呢。”魏陵点点头道,“其实与秦国的谈和亲的是我,但是掌管使团兵士的是万夫长呼赤,此人善于角力。至于齐国人,据说薛信爱徒靖威就在这使团当中。” “魏先生为什么告诉我这些?”刘煜还听不出来嘛?这魏陵似乎在泄露军事秘密。 “因为君上的那两句豪言令某家印象深刻。”魏陵笑道,“君上若有机会北上草原,我魏家家主定会热情招待。” “我知道了,魏氏既不是晋人,也不是匈奴人。”刘煜的眼光一凛,他的心中已经有了一个初步的答案。 魏陵听后只是微微颔首,并不否认,无端地提了一句,“今年的秋天,对于草原来说,冷得特别早,怕是这个冬季不好捱了。” “若是凛冬将至,不若当做好准备。”刘煜虽然不明白他为什么说这样的话,但顺着意思提点了一句。 “不错,凛冬将至。”魏陵给刘煜行了一礼后,“今日与君上所谈甚欢,希望将来会有把酒言欢的机会。” “哈哈,想来也不过是明日。”刘煜还礼道,“多谢先生提醒,倘若刘煜能安然脱身,定有重逢的机会。” 很多事情,只要两人心知肚明即可,一旦说出了口,就怕隔墙有耳。 把魏陵送出去之后,这只隔墙有耳现身了,不过对于刘煜来说,还是挺欢迎的。 “成庆哥们,你是怎么进来的?”刘煜看到成庆安坐在位子上。 “你就不怕我是来杀你的?”成庆抬眼看着刘煜,冷声说道。 “怎么会?”刘煜笑了,“你要杀我,当初进城惊马的那一刻就是动手的机会,再有上次风云楼,也不用帮我挡住项家的弩箭了。”他暗暗打了个赌,赌这个成庆是可以信任的,没有办法,谁让自己没有帮手呢。 “你就真的这么相信我?”成庆依然很冷。 “当然,若哪天你真要杀我,我绝对不反抗。”刘煜心里想这家伙功夫好,武器又好,自己也就几招大力王八拳,怎么斗也拼不过啊。 成庆听后一愣,他没有想到刘煜会这么相信他,他很清楚,在刘煜的眼中,他们只见过两面,这一次是第三面。成庆忽然发现这个被称为弑君者的刘煜,越来越看不透了。 这时,只听到屋外响起一阵脚步声,只听到祁胜的声音传来,“君上,刚才有兵士看到陌生人潜入馆驿,君上请开门,让我们来检查一下。” 刘煜朝成庆打了个手势,意思是让后者躲一下,却没想到成庆不为所动,做出了一个请的姿态。 “不会吧,这家伙似乎不怕被人看到。”刘煜心中不由地开心起来,“祁将军放心,来的只是我的朋友,哦不,是兄弟。” 祁胜一听,顿时失色,拔出长剑,命令兵士赶紧开门,却看到了坐着的成庆和刘煜。 “原来是你。”祁胜与成庆在风云楼见过一面,知道对方的剑术高超。职责所在,不容他被保护的人受到损失。 “祁将军可以收剑了,自己人,自己人。”刘煜打起圆场,“这是刘某的成庆兄弟。” 他想了想,又加了一句道,“他现在是我的保镖。” 心中暗暗得意,哥们的主角光环太彪悍了,这样厉害的保镖竟然不请自来。 “你是武原君的保镖?”祁胜奇怪了,当时在风云楼的时候,这家伙好像跟刘煜不熟。 “是。”成庆的语气依然冷冷的,没有多说一个字。 刘煜听后有种心花怒放的感觉,哥们正愁最近没帮手呢?虽然还不能推心置腹,但至少不怕刺杀了吧。 “既然是君上的人,那么末将也就不管了。”祁胜盯着成庆道,“只是烦请君上让你这位保镖,以后进出走正门,不要玩翻墙潜入的动作。” “那当然,那当然,这次有点特殊,以后那肯定走正门。”刘煜想到这身份一定,成庆还用得着翻墙吗? 等到祁胜带着兵士退出去之后,刘煜开始问道,“成兄无端找上我,可是有什么事情吗?” “我对外面风传的君上关于匈奴的言论颇为好奇,请问君上,你既然能如此说?将来又会如何做?”成庆发此一问。 “刘某不知道怎么说,但成兄弟与我有救命之恩,我只说四个字,言行合一。”刘煜的内心不想再看到那个黑暗的时刻来临,“至于怎么做,成兄只管耐心看着。若是将来刘某言行不一致,成兄直接杀我便是。” 哎,说到底自己现在啥实力都没有,动不动都得用性命来赌注,刘煜越发的希望自己强大起来。 “好,那么成某保你在咸阳性命无虞。”成庆跟随了刘煜一路,观其言,看其行,直觉让他开始怀疑起那个弑君的传闻。而当听到刘煜的匈奴言论时,他不禁想起风云楼上刘煜所吟的那几句诗来。 “天下风云出我辈,一入江湖岁月催。皇图霸业谈笑中,不胜人生一场醉。” 一个人身陷囚宠之中,还能有此豪情,不失为一方人物,他决定先护住对方的性命再说。 第二十八章 武卒 “不过我劝君上还是小心魏氏之人。”成庆可是听到了刘煜跟魏陵的大部分话语。 “咦,莫非成兄知道魏氏的情况?”刘煜有些疑惑地道。 “既然成某现在是君上的保镖,君上可以直接叫我名字即可。” “当日我在齐地边境连杀十三路马贼,都是与草原异族有关联的人。从他们口里,我却知道,魏氏自他们先祖迁入草原之后,凭借着强劲的重装武卒占据了一席之地。” “但是自从大单王冒稽崛起之后,对魏氏打拉结合,现在的魏氏在草原已经势力非常有限了。据说那冒稽觊觎魏氏武卒的那些精良盔甲已经很久了。” “魏武卒?!”刘煜心说,这不就是特种部队的先祖吗?相传是大将吴起创立的,与韩弩赵骑并称三大强军。在这个时代中,魏氏先祖早就有训练武卒的传统,并且形成了战斗力。 “既然魏氏在草原小有势力,那不是可以加以利用吗?”刘煜觉得成庆的提醒有些多余。 “立身于异族之中,若是匈奴人大举逼迫,试问魏氏能挡几时?”成庆说道,“虽然他们的家主魏邦左右逢源,与匈奴大单于交好,但冒稽此人野心勃勃,怕是魏氏怕是不会有好日子过。” “怪不得魏陵对凛冬将至深有体会。”刘煜想起刚才的对话,他现在还不知道这话里其实还有其他的意味,这就需要他离开秦国后,才会体会到。 …… “不可能!煜哥怎么说出这样话来。”窦洛雪听着打听来的消息时,她不解地道。在她的印象,刘煜只是一个老实人,怎么都不可能说出“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的话来。 “但是现在咸阳几乎传遍了武原君这的言论,若是这样的话,迟早也会传到匈奴人的耳朵里。”窦义听了这些言论倒是很赞同。 “君上自小不喜欢将心里的事说出来,说不定经历了这一场变故之后,他的性情发生了变化也说不准。”臧慎是跟刘煜时间最久的人,算是最了解刘煜的一个人。 “性情再怎么变,也不至这么大吧?”窦洛雪心中却说,若是能说出这样的话来,那只能说这个榆木脑袋变聪明了。 “另外,有传闻说秦王欲招武原君为妹婿,还有……”窦义说了这里想到了什么,赶紧住口。 “还有什么?”窦洛雪听到消息后,蹙眉追问,心情变得很不好起来。 “听说武原君并没有反对。”窦义还是说了出来。 “不可能。”窦洛雪心情极为失落,心中升起一个疑问,“难道他把我给忘了吗?” “窦小姐不要担心。”臧慎最为察言观色,知道这位窦家大小姐的儿女的心思,“估计君上只是跟秦人虚以委蛇,说不定这是君上想瞒天过海,然后到时候逃出秦国呢。” “不行,我们得找机会联系到他。”窦洛雪见不到刘煜还是心有惴惴。 “武原君住的馆驿戒备深严,怕是不好潜入。”窦义听后一筹莫展,突然他想到了一件事来。 “明日广平君府要举办大宴,介时,武原君也会参加。而且齐国和匈奴的使臣都会参加,匈奴人已经放出话来,说是要教训武原君,齐国使团的护军兵将据说是管虎的儿子。” “那煜哥怕是要有麻烦了,义叔,有没有办法混进广平君府去?”窦洛雪听后一惊。 “倒不是没有办法,广平君内厨中有个庖丁是我以前的伙计,与我关系不错,倒是可以利用一下。”窦义本就是秦人,在秦地多少有些朋友。 “那好,明天我们一定要找到煜哥。”窦洛雪道。 与窦洛雪有同样想法的还有项如意,她也听说了关于广平君宴会的事情,自言自语道,“我要是这个刘煜,明知道有这么多人要对付自己,早就拖病不去了。” “不过,他若敢去,倒也不失一条有胆识的好汉。只是可惜,与我项家为敌,我却不能让你活着。” …… 齐国人的使团不住在馆驿当中,因为东莱侯田汜在咸阳有房子,而且还是座大宅,住上几百人没啥问题。 秦齐联盟号称西王东君,有些贵戚还都是两头做官,曾经有个叫晏平的人,同时担任了两国的宰相。 此间的房间之中,管野正在向东莱侯发牢骚,“君上为何不让我杀刘煜?杀父之仇不共戴天。” “小野,我跟你说过多少次了,在他国之地,做事要不留把柄。”田汜说话之间很是儒雅,这跟齐国奉行儒家思想很有关系。 “侯爷,明日广平君府宴会,听说那刘煜也会参加,求侯爷带我前往。”管野愤愤地道。 “当然我会带着你去,但是你打得过那刘煜吗?”田汜很清楚管野的本事,“你父上阵前,把你托付给我,我若让你去送死,那到时候,怕是要对不起你父亲了。” “打不过,就跟他同归于尽,不能为父报仇枉为人子。”管野情绪很激动。 “小野,命可只有一条,我还指望你成长为齐国上将,继承你父亲的衣钵。”田汜讲得很耐心,“听说过我们田家祖上赛马的故事吗?” “小野当然听过。”管野答道,不过有些不明所以。 虽然没有了战国七雄,但很有的历史人物总有历史惯性,就像这田忌赛马同样在这个时代出现过。 “下驷与彼上驷是必败之局,就如同你对刘煜。”田汜指着管野道,“但是若用上驷与彼中驷,中驷与彼下驷,那么可就是必胜之局。” 这时,听到一阵敲门声,田汜回应了一声“进来。” 只见从外面走进来一位军将,身形高大,若是刘煜看到此人,就能认出来,这人就是那个在城门口回眸望他的人。 “靖威,可有把握?”田汜问道。 “某家便是侯爷的上驷,那刘煜不过只是精通军战,要论贴身技击,怕是连中驷都算不上。”来人一脸得意地道。 田汜笑道,“那就好。” 若是让秦汉联合,那么对付晋国固然符合齐国利益,若是秦国吞并汉国之后,怕是晋国未灭,齐国要遭殃,齐汉可是接壤的。 可惜啊,若这是刘煜为齐国所用,说不定可以攻略江南。田汜盘算着这刘煜的价值,“唯今之际,倒不若用刘煜的头颅去向汉国要些好处来。” “这刘煜看来还真是必须得死!”田汜端起酒杯来一饮而尽。 第二十九章 赴宴 第二天华灯初上,广平君府已经是热闹非凡。既有朝中显贵,又有江湖贤才,还真应了太史元的那句点评——“朝歌长夜广平风。” 刘煜下了马车,成庆跟随在后,祁胜也是不能不在左右的。为了加强安保和赴宴两不误,祁校尉换了便服,同时也跟上了不少的便衣兵士。 “汉国武原君到。”门子在接过请柬之后,朗声喊道,显然是通知后面的仆众做好接待的准备。 “广平君的这排场还真是大啊。”刘煜看着人来人往道。 “刘兄少见多怪了,广平君田产颇丰,门客众多,最好大摆宴席,或论国是,或谈风月。”祁胜笑道,“不过,在我大秦之境,恐怕也只是广平君有此豪情了。” 两人便装的情况,称呼相对比较随意。 这不是废话吗?这秦国贵戚之中,又有名望又年轻,还又有钱的,本身就是凤毛麟角。 “成兄,你不要总是苦着脸,还有就是这眼睛看人,目光可以放随和一点。”刘煜跟成庆开了个玩笑。 “君上这个时候还有心情开玩笑,但来已经腹有春秋了?”成庆仍然还是冷冷的样子。 “春秋我肯定没有,也没读过,但是,我知道一点,就是别人要故意找你茬,你是想躲,也只能躲得过一时,倒不如平静地去面对。”刘煜的心态已经调整得很不错了,这得益于以前那个时代,每次大赛前的自我心态调整。 三人刚踏进大门,就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我听着门子都报出你的名字来,应该是你到了。刘煜,酒量行不行啊?” 刘煜抬眼一看,却看到了一位翩翩贵公子,再仔细一看,却发现是那个咸阳城内谁都不敢得罪的嬴欣公主。 “在下见过……”刘煜刚想做个礼节性的招呼,虽然自周天子威严尽失之后,社会已经礼崩乐坏,但久而久之,却又形成了社会价值观。 不等刘煜拱手,嬴欣就摆摆手道,“免了,免了。今天没有公主,只有一枚闲人公子新,日新月异的新,你要记住了。” “哦,对了,你还回答我刚才的问题呢?”嬴欣想刚才的话来。 “酒量应该还行吧。”刘煜记得自己在泗雨亭跟刘灼他们喝酒,似乎几斤下去,脸不红气不喘。 “也是,你是学武之人,应该酒量不错。”嬴欣引着刘煜往府里走,对于她来说,广平君府跟自己家差不多。 突然,她停下脚步轻声道,“其实你今天可以装醉,这样的话,那些匈奴人就不会找你麻烦了。” 声音只有她跟刘煜两个人听到,刘煜听后心头一暖,不过回答道,“我好像喝酒不会脸红,怕到时候这个演技不过关。” “这样吧,回头我去五嫂那边拿一盒胭脂来,到时候给你涂上。”嬴欣笑道,“我想你涂上肯定很喜气。” “……”刘煜听后一愣,“多谢了,不过刘某不想躲。” 躲得了匈奴人和齐国人,怎么都躲不过秦国人的算计,倒不如一步一步坚实地走下去。 “真是块木头,笨死了。怪不得刚才相长史他们骂你是武夫。”嬴欣埋怨一句,不过心中对这个男人的好感似乎还在增加。 刘煜他们走进一个大厅,却是开放式的大开间。最朝北的设的主位,主位后面是有一个大的木雕背景,有一行雕刻起来的字,分明是“朝歌长夜广平风,三千豪客竞相随。”他知道那肯定就是广平君的位子。 主位下首则是两排桌案,每张桌案显然是一个人的位子。两排桌案之间,则一个片空旷的场地,下面铺了一层地毯,刘煜想着应该为了表演文艺节目而空出来的。 两排桌案后面还放置了一些小桌子,则是给主桌客人的随从或者一些并不重要的客人而设。 刘煜分明觉得很像现代的长桌会议的结构。 “武原君,请入座。”相锜看到刘煜进来,脸露微笑,虽然心底对刘煜很憎恶,但作为府内长史,也算半个主人,言语上还是保持了客套。 “相先生,怎么不见广平君啊?我们客人都到了,这主人竟然不在?”刘煜看了下周围,主桌案倒是坐满了四分之一的位置,只见下人门客在招呼客人,却不见主人。 “我家君上亲自去请奉常公太史先生了,今日难得有齐、汉还是草原的客人,君上就想请太史先生来一起热闹热闹。”相锜如实回答道。 奉常是秦国的官职,主管国家的祭祀礼仪。 “太史先生,莫不是那个搞出杰出青年榜单的太史元老前辈?”刘煜听到太史两个字有些感冒。 相锜一听心中对刘煜更加鄙夷,武夫终归是武夫,一点见识都没有。 “武原君错了,太史元前辈已是百岁开外,据说住在晋国绛都紫金山,早就不理红尘俗事。秦国的这位太史先生是太史元前辈的侄子太史清。”相锜还是耐心地解释了一下。 刘煜这才想到以前听白无暇说过的话,“对啊,这太史家垄断了四国的封建迷信业务,到哪里都是人家的子辈孙辈。” “相长史,我坐刘煜边上的位子。”嬴欣见刘煜坐了下来,然后一屁股坐到刘煜边上桌案的椅子上。 “公……哦不,新公子,这个位置是给董舒予先生坐的。”相锜赶紧阻止道,“君上给你安排的位子在那边。”他手指了一个方向,那是一个挺偏僻的位子。 “讨厌,五哥竟然只安排了那么差的位子,不行,我就要坐这里。反正那个董舒予听说脾气很好的,让他坐那边去。”嬴欣很不满地道,她软磨硬泡地拿到参加宴会的机会,还答应了广平君,只是静静地看看。 可是咸阳的人都知道,他们的羸欣公主从来不是一个静静的人儿。 “可是……”相锜还想阻止一下,却看到公主双眼直瞪,千言万语都堵到嘴里,果然地选择了认命,“好吧。” “刘煜,你真不考虑一下我刚才的建议。”嬴欣把玩着桌案的酒具问道。 “看情况吧,随机应变,不论是齐国人还是匈奴人,都不是吃人的老虎。”刘煜笑道,他发自己的位置是左首第二个,就意味着前三桌人的地位是比他高的。 余光扫到不远处相锜在跟一个新来的瘦瘦的书生打招呼,然后还似乎用手指了指刘煜的位置。 “真是块木头!”嬴欣再次骂了一句,忽然这个称呼对刘煜太合适了。 她也看到了新来的那个书生,提醒刘煜道,“木头,木头,你看那位就是我上次跟你说过的李去病,你还说他的脑袋是浓缩型的。” 因为怕刘煜听不到,公主的声音明显响了一些,很不幸,那个书生还是半清不楚的听到了。 第三十章 奉常 “在下三川郡李去病,请问这位兄台可是在说我,何谓脑袋是浓缩型的?”瘦书生竟然落坐在嬴欣边上的位子,劈头就是一问,当然他根本没认出来女扮男装的欣公主。 “不是我说的,是他,是他说过的。”嬴欣可是听说李去病的厉害,她赶紧把祸水引到别处去。 “可是汉国武原君刘煜?”李去病一看赢欣手指方向,想到相锜的介绍,问了一句。 “在下正是刘煜,李兄好。”刘煜看这李去病的年纪倒的确不大,看样子比自己大不了几岁,但是这种气息却不像年轻人的。 “还请君上给我解释一下什么叫浓缩型?”李去病还在纠结刚才的话。 “这个是我家乡的一种说法,是夸奖一个人聪明有内涵。”刘煜硬着头皮道,“所谓浓缩的都是精华,同样大小的足金和镶金来比较,外表来看,并无差别,但是内质就是天差地别了。” “阁下讲得倒是挺有趣的。”李去病指了指刘煜,指了指自己,“以阁下来看,我与阁下哪个是足金,哪个又有是镶金?” 刘煜一听,这家伙竟然还是找茬的,正想反驳几句的时候。却听到一个声音响起,“两位都是太史榜上人物,都是足金,都是足金。” 刘煜一看,却看到一位年轻的儒雅文士,自外面而入,在跟相锜交谈后,坐到了原先嬴欣应该坐的位子上。 “李兄精于法家治国理念,刘兄擅长武定乾坤,有道是文武之道,一张一弛,相互促进才能共同进步。” “好你个董舒予,就知道和稀泥。”李去病笑骂了一句,看得出来,两人应该很熟悉。 “今日君上摆宴,让我们众乐乐,何必执著什么足金、镶金之分。更何况尺有所长,寸有所短,若是总要去计较,怕是没法开心了。”来人哈哈笑道,“武原君,你说是吧?” “这人是董舒予,是晋国大儒董其琛的孙子,他与李去病都是我五哥的客卿。”嬴欣低语告诉了刘煜对方的身份,又补充道,“本来还有个种弘,只是后来种家出了事。” “董兄说的就是,人生在世,及时行乐,若是做事总是去刨根问底,这样活,那真是太累了。”刘煜感觉此人跟李去病性格完全不同。 “刘兄好境界,在下听了关于匈奴的言论,很是赞同,本来还以为刘兄不会来了。”董舒予话锋一转,“现在来看,刘兄根本就是智珠在握。” “刘某是个武人,而且还从军多年。金戈铁马一路走来,早就忘了什么是害怕。”刘煜说这些话是给自己提气,“手中有剑,虽千军万马无所畏惧,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 “刘兄好气概!”刘煜这才发现,门外进来一群人,为首的正是广平君赢胥,他听到刘煜的话后赞了一句。 广平君的边上是一位鹤发童颜的老者,左边的却是齐国东莱侯田汜,右边则匈奴的使者魏陵。其余跟随应该是这些人的随从。 刘煜特别注意到一个身材如铁塔一样的匈奴军汉,面露凶光,一进来就盯着自己不放。同时,他眼光一移,却发现田汜的身后除了管野之外,还有一人,约三十来岁,虽然身着便服,但手里的握的一柄长剑,剑鞘古朴,看着就不是凡品,刘煜觉得这人有些眼熟。 “相锜,客人都到了吧,开席吧。”宾主落座之后,广平君发号施令道。 刘煜这才发现,右首第一桌坐的是那个老者,应该就是奉常公太史清,自己上首也就是左边第一桌是齐国东莱侯。 田汜一坐下还向刘煜点头致意,只是刘煜想起城门那档子惊马的事情,可不敢小看这位笑里藏刀的东莱侯。主人背后的小桌那边,管野那完是怒目直视,那个三十岁执剑男子倒是面色淡然,倒是不时地望向成庆手里长剑。 刘煜忽然想起惊马之后,给齐人殿后的那个兵将来,“想必此就是薛信的徒弟靖威吧。” 再抬头一看,刘煜看到自己的对面坐的就是魏陵,一副老神安在的样,后面小桌那个壮汉自顾自的拿着肘子啃起来。 “今日摆宴,客人到了,主人却未到,嬴胥先自罚三杯。”广平君起身举杯笑道。 “广平君且慢。”却是右边第一桌的太史清站起身来道,“君上晚来是因为接我这个老人家。实在对不住先到的宾客,老朽当与君上一起罚三杯。” “今日这宴,一来为奉常公庆寿,二来为东莱侯和魏先生接风洗尘。”广平君停了一下,看了一眼下面的刘煜,接着朗声说道,“三来庆贺汉国武原君刘煜来投。一举多得,大家请满饮。” 酒席的气氛倒是被烘托上来了,刘煜心说自己还是被秦人算计了。这庆贺刘煜来投,是投降还是投奔,说好的只是路过。 正想解释什么,却听到嘈杂的劝酒声,知道这是广平君故意的。他没有看到田汜听到这句话后面色一冷,回首向靖威点了点头。 “奉常公你看,今日席上,各处才俊聚集,不若效仿你伯父也来一次点评如何?”广平君建议道。 太史清轻抚着自己的长须,然后摆摆手道,“我那伯父历经百载,贯通阴阳,能以超脱世外的眼光看人,因此能看清人的现在未来。只是老朽还是恋眷红尘,好美酒,好歌舞,如何能看得透彻呢。” “哈哈哈”。广平君笑道,“奉常公与本君却是同好之人啊!来啊,上美酒,上歌舞!” 一群舞姬翩翩入场,歌舞秀开始,对于见惯了现代歌舞的刘煜而言,这种古代舞蹈还是比较小清新的,顿时看得津津有味。 “都不知道你们男人为啥都喜欢看这些东西?”嬴欣撇着嘴道,“一群好色之徒。” “你这就不懂了,这叫艺术,展现的是一种自然之美。”刘煜随意地道,心想着几千年会跳舞的妹纸最有吸引力。 “好色就好色,还艺术。”嬴欣才不相信刘煜的鬼话。 “刘兄今天红光满面,看来心情不错吗?”广平君看刘煜对歌舞的饶有兴趣,出言关心道。 第三十一章 挑衅 “食有肉,居有屋,宴有歌舞,出行有车马。刘某现在无忧无虑,身上的赘肉都快要生出来了。”刘煜笑道,“还真是达到了自己幼时曾经的一个梦想。” “哦,刘兄的梦想想必肯定是比较远大的吧。”广平君对刘煜的梦想提起兴趣来。 “哪里,哪里,不远也不大。”刘煜笑着说道,“混吃等死,再寻一知心爱人,白首不相离。”不知怎么地,他在说这话的时候,心底泛起窦洛雪的名字,脑海中依稀还有面貌浮现出来。 广平君一听眉头一皱,“刘兄说笑了,这肯定不是你的心里话。生于君王之家,很多时候生不由己。” “哦,对了,今天可不能胡乱说话,奉常公可是能看相的,什么事都瞒不过他那双慧眼。”广平君使了个眼色,对座下的太史清道,“奉常公,这便是汉国的刘煜,太史榜上的英才,可是混吃等死之辈?” 听着两人的对话,太史清也注意到了对面的刘煜。先是不是很在意地粗粗了看了几眼,随即脸露异样,不由地变得认真起来,混浊的眼眸变得异常清澈。 “相由心生,而心停则相灭,只是这位小友之相,颇为奇怪,心相倒像是分崩之状。”太史清言道,神情有些古怪。 言者无心,听者有意,刘煜一听之后,就心里一惊,莫不是真有能看穿未来的神人? “以刘小友的上停气运来看,猛虎下山难觅敌手,只是过刚者易折,寿数有限。”太史清的眼睛直视刘煜,仿佛一时之间刘煜觉得对方能看透自己的内心。 “本来下停气运全无,乃是死气。只是应该在不久之前,陡然间似乎又出了什么变化。以老朽的修为,竟然看不透,也看不穿。”太史清惊讶道,“真是奇怪了。” “这都能看出来,看来这太史家果然是阴阳家的杰出代表,仅凭面相就能说出这样的话来。”刘煜心中当然知道对方讲的是什么,但面上却道,“这么说来,奉常公也看不穿我的未来?” “看不穿,看不穿。”太史清沉吟了一下,他看了一眼广平君道,“不过对于刘小友而言,秦国是你的福地,轻易不可离去。此外若是有机会见到我家伯父,以他的修为,说不定能为你指点迷津。” 这话说得像是客套话,只是的后面的经历时,刘煜才想到此人当时就知道了自己的未来。 “哈哈,多谢奉常公指点。”刘煜有些回过味来,这都是广平君的迂回之计,道,“只是在我看来,阴阳鬼神之说,虚无缥缈了些,我觉得为人做事还是现实一些好。不问苍生问鬼神,怕是会耽误不少的大事。” “武原君的话虽然说的不错,但却有待商榷。”原来是对面代舍人郑丹起身反驳道,“国之大事,在祀在戎。阴阳之说,暗合天象运行,五德始终。我大秦若无水德立国,怕是国将不国。” 刘煜对位白胡子老爷爷的话还是听得懂的,反正人家说了国家大事主要是两种,一种祭祀祖宗,另一种就打仗。至于五德始终,那是秦人用来说明自己有统一天下的理论依据。 按照这个时代的价值观,这种观点已经深入到了秦人的骨髓里,对于普通人来说,几乎是不容辨解的。 “郑夫子是儒家达人,想必也知道一句话叫子不语乱力怪神。我不否认阴阳学说,只是在下是武人,做事喜欢直截了当。” “至于所谓命运,在下只有一句,我命由我不由天。”刘煜说得很坚定,他隐隐觉得这位奉常公的话像是用命运之说来把他推到秦人的一边。 这个太史清与广平君联袂而来,怕是商量好了,让自己投靠秦人,来说明有一个光明的未来。 刘煜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广平君的脸色一变,倒是太史清抚须微笑。另一边的田汜觉察到了广平君的神色变动,心头一喜,然后向后桌使了个眼色。 “什么我命由我不由天,不过现在是丧家之犬而已!”突然,田汜的随从管野从座位站起来,大声叫道。 “大胆管野,这里广平君府,怎么容你大声喧哗,还不上前去向君上陪罪。”田汜听后竟然怒喝一句。 席间的歌舞在几人争论后停了下来,广平君挥挥手撤下舞姬。只见管野离桌而出,跪倒在中间地毯之上。 “君上见谅,末将管野,家父齐国上将管虎丧于刘煜之手,今日见到杀父仇人,实在控制不住自己。求君上准我为父报仇,与他席上比剑。”管野情绪极为激动。 “本来以为奉常公的话会让刘煜想到投靠秦国是明智之举,现在来看,这刘煜还真是硬气地很。既然齐人跳了出来,不若让他们教训一下他也好。”广平君此次宴会,有一种目的在于想让刘煜难堪,然后自己帮着解决麻烦,让他真正地投靠过来。 “在我们匈奴,要是父亲被别人杀了,不仅要报仇杀了凶手,还要把凶手的部众、女人都占为己有。”匈奴人这边魏陵身后的大汉啃着猪蹄补刀道。 “求君上成全!!”管野把头磕得碰碰做响。 “看你情真意切,但这比剑还是要看双方意愿的。”广平君一副为难之色,“不知道刘兄的意思如何?” “刘某对于席上比剑倒是没有异义,只是听说这位管家小兄弟的武艺比之他战死的老爹有所不及,我这出手,怕又伤了他的性命,这仇可就是结大了。”刘煜在气势上明显高人一截。 刘煜说这话的样子,边上的嬴欣看在眼里,少女总是憧憬英雄,一时之间眼睛满是小星星。 “武原君,在下替代管野如何?”田汜的另一名随从站了出来,身材挺拔,长剑在手,一副平静的样子。 “阁下又是什么人?”刘煜知道这是真正的麻烦。 “在下齐国靖威,见过广平君。”来人自我介绍道,“在下与管虎也算是知交,算是管野的长辈,替他出战,想来没有问题吧?” “靖威,你是薛信的徒弟?”广平君听到名字一惊。 “是,在下不过是无名之辈,但家师便是齐国剑圣薛信。”靖威点头回应道。 “木头,这一次你真是惹大麻烦了,听说薛信剑术已入化境,而且除了教齐王剑术之后,就教了三个徒弟,都是以一挡百的高手。”嬴欣轻声道,学了一些花里胡哨的剑术,但是江湖传闻却是听得多了。 第三十二章 比剑 “人家逼上前来,我若是怂了,那就太没骨气了吧。”刘煜不为所动,心里早就有了应对之策。 “齐国换上了靖威,刘兄可敢比试?”广平君象征性地问了一句。 “等一下,我们秦人尚武,倒是有席上比剑的传统,但都是点到为止。”嬴欣听后一急,站了起来道,“若是席上伤了性命,在大秦可是判罪的,李去病先生,你说是吧?” “秦律法规定过失致死,流放三千里。”席上李去病回答道。 “哈哈哈,三千里,不就是让我回齐国吗?”靖威笑了,对战之前,比的是气势,靖威已经觉得优势在手。 “木头,怎么办?他们好像要下死手。”嬴欣有些急了。 “既然齐国换人,那么武原君这里,不若也换人吧。”一人从后面站了出来。 窦洛雪跟着窦义化装成赶羊的贩进了广平君的后厨,窦义认识的庖丁倒是很仗义,听说两人想见识秦地大人物,于是让他扮成了端菜的小厮。 齐国人向刘煜发难的时候,窦洛雪刚好端到菜肴到了刘煜的桌子,听到是管野心中倒是不在意。低头走到了刘煜跟前,抬头时,发现刘煜正目不转睛地看着她。 她的手轻轻在刘煜的手上一拍,然后迅速离去。刘煜只觉得刚才这个跑菜的小厮很熟悉,熟悉连闻到的那种味道都是带着回忆的。脑中反复浮现的名字,忽然印出了面容来。 “那人是洛雪,窦家的人来了。”刘煜已经想到这样的结果,再看手上时,却多了一个小纸卷。 当靖威站出来后,刘煜这边小桌后面的成庆也站了出来。 “在下成庆,是武原君的保镖,食君之禄,解君之忧。就由在下来替君上与这位靖兄比剑吧。”成庆是自己跳出来的,他很清楚在这种场地上,刘煜不可能会是靖威的敌手。 “原来你就是剑侠诸仁天的弟子,看来今天的席上比剑越来越有意思了。”成庆说出名字后,广平君知道了对方的来历,这些人都在他招揽的目录里。 “木头,想到他就是成庆,我听说他一人杀了十三路马贼。”江湖小妹嬴欣果断是八卦中人。 “成兄,可有把握?”刘煜问道,他怕成庆有闪失。 “不知道,只听说靖威是薛信最得意的弟子,至于剑术如何,也只有比了才知道。”成庆冷冷地道。 “你要小心。”刘煜叮嘱了一句,然后补充了一句,“实在敌不过,就放弃了,我们另想办法来对付。” 成庆听后有些感动,他跟随刘煜一路以来,对他的性情越加了解,却发现越不相信那个弑君的传闻。 两人执剑对立,都是打量着对方。 “靖兄,请。”成庆一摊右手,示意让靖威先出剑。 “铮”地一声,靖威抽出长剑,“剑名豪曹,欧治子所制,曾是越王佩剑。家师拿到时黯淡无光,藏于稷山二十载,剑光大盛。” 剑手亮剑,说出来历,往往有压制对方士气的作用,可惜虽然靖威手持的把神兵,却在成庆眼里没当回事。 “剑名承影,曾是商天子剑,斩一切不平。蛟分承影,雁落忘归,成某持此剑斩杀十三路通敌马贼。” “成兄,今日比试,我们虽然各为其主,但似乎还少了点赌注。”靖威看到成庆的剑后有了想法。 “你想赌什么?”成庆看对方的眼色已经心中有底。 “就赌各自手中的名剑如何?胜的人便是两把剑的主人!”靖威道。 “好,就按你说的。”成庆答应下来。 成庆的话一说完,就觉察到风声异变,知道对方已经展开了攻势。正看到一剑刺来,直击自己胸口。 “来得好。”成庆大叫一声,承景剑化出一道青光,就去抵挡刺来的一剑。 不成想靖威的当胸一刺只是虚招,未到成庆身体,剑锋已经发生变化,斜刺向上,目标间是成庆的右肩。 好在成庆身法迅速,见到对方剑招凶狠,向后闪退数步,堪堪躲过了这第一波进攻。 高手比剑,手中长剑竟然很少交叉在一起,刘煜只觉得双方的剑招眼花缭乱。两人的剑法风格差别很大。 靖威的剑术,偏角度,有力度,有速度,几乎都是在他在进攻。而成庆却是步法灵活,剑招也都是抵挡为主。 两人斗了三十多回合,不分胜负,不过靖威的剑一剑快似一剑,场面上看是占了优势。 “这个成庆好像不行啊,怎么一直不攻啊。”冒牌剑手嬴欣都觉得成庆处于劣势。 “不一定。”刘煜见过成庆的身手,当时弩箭向自己袭来,对方出剑的速度不要太快哦,但今天这个局面来看,他根本没有展现出那种快剑的手法。 “他在藏拙,准备一击成功。”刘煜想到了成庆的战术。 事实上,成庆不仅是以藏拙,更是想消耗对手的体力。成庆的剑法虽然师从诸仁天,但是却都是实战中检验出来的。靖威向来自傲,自认为薛信教的剑天下无敌。 两人又斗了三十多招,刘煜发现靖威的出手速度似乎没有前面的快了,“莫不是体力不继了吗?” 相比之下,成庆的出手却明显狠辣起来,但两人仍然在伯仲之间。 突然,刘煜只觉得一阵凉意,却是大门不知怎么地开了一起,吹进来一股大风,竟然把几只照明的大蜡烛给吹灭了,一时之间,房中灯光黯淡。 “来人,赶紧把灯掌起来。”广平君叫道,席中比剑关键时刻却出现这样的变动。 成庆的灯光黯下来的时,神情一振,心中大喜,“机会来了。” 他出手极为迅速,却连续挥出九剑来,靖威大吃一惊,连忙阻挡,发现对手的剑招几乎隐于无形,刚才要灯光闪亮的时候,还能青光闪现,但现在却发现对方剑根本无迹可寻。 “不好,师傅曾经说过,承影剑在夜中不见形。”靖威心神一乱,只觉得隐隐有风声袭来,连续躲时,却发现左肩处已经中了一剑。赶紧后退,准备防守时,却发现对手已经停在那里。 “还打不?”成庆沉声问道。 靖威的左肩鲜血直流,左手已经不是全举,应该是伤到了骨头。他微微气喘,愤愤地叫道,“你不就仗着剑好吗?” “是吗?你看看你气喘的样子,还是我的对手吗?”成庆点了一句。 “你……”靖威不敢说不打,他怕失去手里这柄毫曹剑,这可是师傅的宝贝。 “君上,胜负已分,你觉得还要打下去吗?”刘煜看到成庆已经获胜也不想再斗下去。 “靖威,你认输吗?”广平君出口问道,明眼人都看出来,靖威不能再战了。 “我……”靖威依然不肯定说出口。 “无非是以为我会要你手上的毫曹剑,我有承影在手,要你这毫曹又有何用,你自己留着吧。”成庆把剑抽回鞘中道。 “啊……”靖威一听,心中石头落地,“好,你要说话算话哦,我认输。” “不过,你的剑我可以不要,但你们齐人还得答应我一件事。”成庆话锋一转道,“不要再向武原君谈什么报仇的事。” 田汜听后答应该道,“田某答应了,小野,再去扶靖威回府去。以后别谈报仇的事情了。” “是”管野心有不甘地扶着靖威下去了。 成庆回到刘煜的身边,轻声说了一句,“她来了。” 第三十三章 三脉 “谁?谁来了?”刘煜下意识地问道,脑中尽在想着手里的那个小纸卷上的信息——“更衣处。” 纸上面只有这三个字,其中的意思很明显,是约在更衣处见面。 他试图在记忆中寻找关于窦洛雪信息,发现除了模样名字之外,竟然毫无头绪,而想多了,头也开始隐隐做痛,只得放弃。 “你是说项如意追来了吗?”刘煜很快回过味来。 “对,我怀疑刚才比剑的时候,隐隐听到厅外轻微的脚步声,不是大风把门吹开的,而是有人从外面推开的。”成庆回答道,“而今,她甚至可能就在这大厅之内。” “那不是说,她刚才是出手帮了我们。”刘煜早就注意到了承影剑的特点,越是灯光暗淡,越能发挥威力。 “不错,但君上可曾想过,她来这里,目标又是谁?”成庆上次与项如意交手之外,已经隐隐感觉对方实力在自己之上。 “还能有谁,恐怕就只有我了。”刘煜苦笑一声,看着席上人物,笑道,“我想他不会在这种场合贸然出手吧,不然想逃都逃不出去。” “要我是项如意,我会选在宾客离去的那会儿出手,这样的话能便于趁乱逃生。” “成兄好剑法,不愧是剑侠之高徒,今日能见两大名家高手比剑,实在是大快人生,当浮一大白。”广平君举杯道,“来,我等为胜者成庆举杯。” 接着看到座下的东莱侯神情不悦,补充道,“靖威虽败,但剑术之高,也当表示敬意。” 一席之间,众人纷纷端起酒杯向成庆祝贺。 “刘兄请得好保镖啊。鬼谷三脉果然不同凡想。”广平君已经知道了成庆的身份,放下了酒杯道,“本君还真是有些羡慕。” “鬼谷三脉?”刘煜一听有些不知所以然。 “哦,刘兄竟然不知道鬼谷三脉?”广平君看刘煜的神情有些奇怪。 “在下在太华山时,不幸伤了头,有些事情竟然想不起来了。”刘煜找了个借口,想了想鬼谷是什么自己还是有些数的,“不过,还是记得鬼谷王诩乃是世之奇人。” 他也就大概猜测这应该是自己曾经的那个时空中的鬼谷子,但是这个时代的战国一团糟,至于有没有庞、孙、张、苏这样的人物,自己也没数。 “何止是奇人,更是一代圣贤。”太史清竟在此时站了出来,“鬼谷祖师一身本领惊天动地,所传三脉阴阳、纵横、兵法,人杰辈出,晋将庞涓、齐将孙膑、秦相张仪、楚相苏秦,当时都可算是盖世英杰。” “便是我们太史家说起来,也算是鬼谷阴阳一脉的旁支,先祖虽然家学渊源,但还是曾求教于鬼谷。” 刘煜一听,心中惊呀,“这历史还真是有惯性啊,虽然没有完成统一,但这些人物还是粉墨登场了。” “原来成兄也是名家之后啊。”刘煜只知道成庆师傅有剑侠之名,没想到还有这么深的历史背景。 “什么名家之后,兵脉可是分为三道,将道才是鬼谷最负盛名的。至于成某所习的侠道以及不为人知的谍道,都不过是小道而已。”成庆对于自己师承还是很谦虚的。 “莫非那项如意习的是谍道?”刘煜轻声问道。 “是。”成庆回答地很干脆,“谍道之人善于用弩、下毒,令人防不胜防。” “什么鬼谷、仙谷的。要我说,你们中原人就是喜欢胡扯。”匈奴人这边忽然传出来一个雄壮的声音,“搞个宴会,不是叫几个柔弱的女人来跳舞,就是叫两个瘦不拉几的人来舞剑,一点有没有男儿气概。” 一时之间,所有的目光都聚向匈奴使团。 “魏先生,你们这是什么意思?”广平君有些不悦,这匈奴人的气焰有些嚣张了。 “不关他的事,他也管不了老子说话。”只见魏陵后面小桌的那个壮汉站起身来。 “哦,魏先生,这位是何人?”广平君显得从容有度。 “君上,这位是匈奴大单于帐下万夫长呼赤,是金狼旗下出类拔萃的勇士。”魏陵对于呼赤的突然发难早就有了心理准备。 匈奴崇尚的图腾是狼,所以旗帜也都是用狼型图案。又有四角权臣,分别是左贤王,左谷蠡王,右贤王,右谷蠡王,以左为上。所用旗帜为红、蓝、黑、白的狼旗。唯有大单于才有资格用金色狼旗。 魏陵这么说,其实是想告诉在场的人,这位是大单于冒稽的人。说到底,魏氏与匈奴并不是从属关系,但魏氏托庇于匈奴,这也是现实情况。 “原来是大单于帐下的勇士,失敬失敬。”广平君客套了一句。 “就说你们中原人讲话太虚了点,在草原,酒宴之上,少不得让部落中的勇士角力为乐,比起你们这种舞剑之类的,要精彩多少倍。”呼赤大大咧咧地道,眼神有意无意地看向刘煜。 广平君高高在上,对于呼赤的神情看在眼里,“原来如此,既然匈奴人的目标是刘煜,倒不是自己再来一次顺水推舟。” “看来万夫长想必是角力的高手!”广平君笑着问道。 “那是当然,在我们部落里,没有人胜得过我,就是大单于的亲兵金狼卫,若是不用兵器,我也能赢了他们。”呼赤说话之间还拍着胸脯,显示自己强大的力量。 “不是我说,要论力气,在场的应该没人会比我大,至于角力嘛,估计也没有老子的一合之敌。”呼赤说出了强大的自信。 “万夫长言过了,且不说我大秦勇士无数,便是在场之中,还有力能扛鼎的猛士。”广平君哈哈笑道,“你太小看我们中原四国了。” “哦,这里还有猛士,是谁?敢跟老子现场来一次角力吗?”呼赤一听之后,顿时兴头上来,直接一撕上衣,露出强壮的肌肉,走到了中间的地毯上。 刘煜听到力能扛鼎的词眼就知道这嬴胥指就是自己,自己一来咸阳就他们老秦家的雍鼎给摔断了腿。 角力不就是摔跤吗?这倒是有意思。刘煜对于摔跤是极为熟悉的。要知道上一世在体育大学中,他的室友就是一个内蒙的摔跤运动员。他可是当了那家伙好几年的陪练,正是这室友请到他内蒙玩,然后就穿越到了这个时代。 “你这蛮夷,不要猖狂,你当我们中原无人吗?”刘煜没有站出来,倒是有人先跳了出来。 第三十四章 接头 刘煜回头一看,原来是校尉祁胜按捺不住怒意,跳了出来。他把身上的配剑一摘,扔在桌上,然后大踏步走到中间地毯,对着主位行礼道,“君上,请准许末将与这蛮夷角力?” “你不行,胳膊和腿太细了,身量也不够。”呼赤看了一眼,轻蔑地摆了摆手。 “祁将军勇气可嘉,但本君也知道,你擅长军战,恐怕力有不足。”广平君有些犹豫道。 “蛮夷打上门来,若是无人敢战,岂不是让人家笑我大秦无人。”祁胜抱拳道,“末将虽然知道力有不逮,但也要去争一争。” “明知道会败还要上,冲你这份勇气,老子等下会手下留情。”呼赤哈哈笑道。 “蛮夷欺人太甚!”祁胜怒极一拳打向呼赤,虽然祁胜拳头出奇不意,却没有想到对方早有防备。 “来得好。”呼赤一个侧身躲过拳头,伸出两只大手直挺挺抓住了祁胜的右手。 祁胜的手劲哪是呼赤的对手,更何况祁胜是一只手,人家用了两只手。 只见呼赤弯腰,猛地一个拉臂背摔,祁胜就被摔了出去,重重了跌倒在地毯上。 一个回合就立分高下。 “还来吗?”呼赤咧嘴对着挣扎着爬起来的祁胜笑道,露出一口阴森森的大板牙。 “祁胜,退下。”广平君出声阻止道。 听到广平君呵斥,祁胜怏怏而退。 “要说起来,这四国力士当中,汉国武原君刘煜以神力名震中原,刘兄更在咸阳展现过扛鼎之能事,想来刘兄角力也应该是无人能及吧。” “啊,我啊……”刘煜听到名字指了指自己,完全是装傻,“广平君说的是我吗?” “力拔河山秀,太史老先生既然都对刘兄如此赞誉,想必不会让人失望吧?”广平君完全是想把刘煜推出去。 不过看到刘煜不为所动,他忽然摘下自己的佩剑道,“刘兄若能胜了匈奴勇士,我便把这太阿剑送与你。” 刘煜看了看主位上的广平君,一脸的帅气,手上的那把长剑,看着挺别致的。自己来到这个时代后,发现身边没把好剑,还真不好装逼。 “那剑可是我五哥的宝贝,就是我想把玩都不给我。”嬴欣在边上轻声拾掇道,“木头,你把那个匈奴人打败了,然后把这剑给我玩几天。” 这都是什么兄妹啊,塑料花的情谊吗?帮着外人要哥哥的心爱之物。 刘煜轻声点头道,“我试试吧。” 刘煜刚要站起身手,忽然觉察到一只玉手抓住了他,“小心点。”耳朵里听到了嬴欣的声音,让刘煜心头一暖。 “刘某力气的确不小,但收放还不是很自如,这角力之事,要是摔个死伤出来,到时候无端伤了秦国与草原的和气。”刘煜笑着站起来道,战略上藐视敌人是对战时重要的一环。 “原来你就是刘煜。讲什么杀我们大匈奴的话的那个人就是你?”呼赤明显找到了针对的对象。 “什么?杀匈奴的话?”刘煜当然知道是什么话,但还是故意重复一遍,“哦,记起来了,记起来了,你说的犯我华夏者,虽远必诛吧?” “对,就是这句话。”呼赤愤愤地道。 “哎,真是没文化的人太可怕,碰到文言文还需要有人提醒。”刘煜嫌弃了一句,只听边上嬴欣裂嘴偷笑了下。 “这位勇士兄,你刚才说要比什么?”刘煜继续执行藐视对手的策略。 “角力!刘煜你敢跟我角力吗?”呼赤又大声重复了一遍,又想到刚才刘煜说什么死伤的事,接着道,“我们匈奴人皮厚骨硬,最不怕的就是摔伤。” “那行吧。”刘煜答应下来,又转向广平君道,“不知道君上想让我用半力,还是用全力?” “无所谓,只要能打赢,那么这太阿剑就是刘兄的。”广平君听后一怔,不过很快反应过来,但心中也不知道这刘煜是真把握还装腔做势。 “勇士兄,你等一下,我忽然有些尿急,能否先去方便一下。”刘煜想起那张纸条来。 他一出口,不仅呼赤呆住了,更是全场惊愕,在这么针锋相对的比试之前,参赛选手说要上厕所。 “刘煜,你莫不是想玩尿遁?”东莱侯很不乐意,自己的手下被成庆PK了,心有不服,成心想看刘煜洋相。 “侯爷,这里广平君府,戒备深严,你觉得我一泡尿的时间能遁出去?”刘煜笑着道。 看到广平君和自己的对手不反对,刘煜走出大厅,成庆本来准备跟过来,却被刘煜挡回去了。 广平君府的护卫众多,刘煜走的路尽看到护卫尽职站立。到了更衣处的角落里,听到一个声音,“煜哥。” 走近前来正是穿着下人衣服的窦洛雪和窦义。 “洛雪妹妹。”刘煜完全是不假思索地喊了出来。 “煜哥,我跟义叔是过来接应你回庸城的。”窦洛雪有种久别重逢的喜悦,但却不知怎么感觉这个刘煜没有以前的踏实。 “恐怕我最近都回不了庸城。”刘煜回答道。 “君上可有什么办法从咸阳脱身?”窦义也理解刘煜的处境。 “咸阳回庸城必要穿过广袤的巴蜀之地,而巴蜀道路又极为不畅,秦兵只把住几条主要道路,除非能飞过去,正常走的话,几乎没有可能顺利回庸城。”刘煜已经想得很明白,自己回庸城成功的可能很小。 “不过,我打算不回庸城,而是反其道而行之。只是要想逃离咸阳,需要高人的帮助。”说着,刘煜从身上取出一样东西,然后在窦洛雪的耳边轻语了几句。 后者听后连连点头,然后和窦义消失在夜幕之中。 虽然他们的接头很隐蔽,但还是在某人的观察之中。 回大厅的路上,刘煜忽然觉得廊道上的护卫站立姿势很奇怪,走近前去,一拍护卫的肩膀,没想到这护卫竟然直挺挺倒了下去。 “我靠,我怎么把她给忘了。”刘煜猛然惊醒,却看到黑暗之中一道弩箭向自己射来,箭头隐隐闪着蓝芒。 第三十五章 角力 刘煜怎么没想到,自己上个厕所的时间竟然还会被仇家盯上,只是这一支必中的弩箭,却擦着自己脸庞,钉在廊道的柱子上。 “我在扣动弩机的最后时刻,把方向向外偏了一毫。”刘煜听到了一个女子的声音,则见此人穿着夜行衣,背着长剑,手中拿着铁弩,“你若大声叫喊,我保准一箭射中你要害。” “项如意?!”刘煜背上一阵冷汗。 “看来成师兄已经告诉了你我是谁。”项如意已经收起铁弩,让刘煜感觉到了一丝安全感,“刘煜,别来无恙,今日夜会窦家小姐,是不是有种久别重逢的喜悦啊?” “偷偷摸摸玩暗杀的勾当不是什么英雄的作为。”刘煜是第一次见到自己的仇敌,除了发现对方的美貌之外,却发现这个敌人很难对付。 “我是女人,可不是什么英雄!”项如意笑了,然后故意沉下声音道,“你难道没听过最毒妇人心。我就是这样的女人。” “项如意,今日刘煜栽在你手里,要杀要剐,悉听尊便。”要说起来,现在的刘煜心思也算缜密,他从弩箭射偏的事实已经看出来项如意现在无意杀他。 “哟,哟。看来大名鼎鼎的武原君还真是一条好汉。”项如意笑了,“我本来想动手的,但你死了,那个匈奴人岂不是不战而胜。” “所以我留了手,放你去跟匈奴人斗一场再做计较。”项如意道,“刘煜,若不是你们刘家跟我们项家势不两立,说不定我对你的所说所为还心生崇敬。” “算了吧,要你们项家的人崇敬刘家的人,恐怕是古今第一奇谈。”刘煜可不敢相信项如意的甜蜜之词。 “楚虽三户,亡汉必项。”越地项氏把灭亡刘汉做为了百来年的历史任务。 “你走吧。记得要赢。”项如意收起了铁弩,挥挥手。 刘煜走出两步,看着那些倒地的护卫,回头道,“你放了我,又打翻了护卫,恐怕也暴露了踪迹。这广平君府能人很多,还是早点离开吧。” “我有我的本事,广平君门客是多,但多是酒囊饭袋,想抓我可不容易。”项如意自信满满。 “别自大了,容易吃亏。”刘煜说完之后,快速离开。女人心,海底针,谁知道这个女人会不会改变主意呢。 “不好意思,让大家久等了。”刘煜走到成庆边上,轻声道,“我碰到她了,你想办法动惊动厅外的护卫,让人把她惊走。” “有她在,我心神有些不宁。”刘煜对黑暗中的那点蓝芒印象深刻。 “刘煜,你若怕了,就喊三声狗叫,我可以饶了你。”呼赤用话语激道。 “勇士兄,刘煜说的是人话,却从不会狗叫。听阁下的意思,应该学过狗叫,不如叫上几声,让大家听听你出色的口技。”激将法谁不会,刘煜心说谁怕谁。 “刘煜,你死定了。”呼赤叫嚣一声,像坦克一样向他冲过来。从身材上讲,两人相去不大,只是这匈奴显得很壮硕点。 刘煜回想着那个时代摔跤的心得体会,在敌手未明的情况下,首先还是要摸清对手的底细,因此,他不急于主动进攻。 面对冲上来呼赤,刘煜深深呼吸了一口空气,然后一个近身反抱对方腰身,下身扎好马步,护住了身体的平衡。 这匈奴人反应很快,一被抱腰,马上腾出双手抓向刘煜右肋,准备来个反向背摔。 但是可惜的是,刘煜不是祁胜,呼赤用力一提,却发现对手丝毫不动,这是刘煜向曾经的摔跤高手学来的千斤坠,马步之重心下移,又抵住了对手的脚踝。 这样的情况下,呼赤除非把自己提起来,不然,根本无法抱摔刘煜。 呼赤果然是角力老手,感觉到脚踝受制之后,轻移两步,摆脱了刘煜的下三路纠缠。两只大手伸向对手的双肩,刘煜见招拆招,同样双手向前,堪堪地抵住了对方的手臂。 四臂交织,两人如同顶牛在了一起。 感受着对方手臂传来的巨力,匈奴人知道自己小看刘煜了。 “我只是用了半力。”刘煜咧嘴说了一句,事实上他已经用了八成的气力。 呼赤听后一惊,自己每次角力都全力以赴,没想到这个对手只用了五成,那若是再用力的话,自己该怎么办呢? 刘煜一看对手变得患得患失起来,便知道自己的攻心之计,起到了效果。 趁其重心在上的情况下,刘煜的左脚盖步猛地插到对方右脚侧面,呼赤脚下感到危险,正要移力到右脚上,却不想刘煜一个半旋步,背身到呼赤的左面。 猛地抓住对方双臂,躬身用力一扯,呼赤顿时感觉一股大力牵引,刚想双臂用力箍住刘煜。 哪里想到刘煜根本不等用力,双手反抱呼赤头部一个背摔,后者被扔了三米远重重地落在地上。 匈奴人一倒在地上,引得场中众的人欢呼,特别是嬴欣的声音特别刺耳。 “勇士兄,滋味如何?”刘煜舔了舔嘴唇,想起那个时代室友话来,摔跤手法主要就是不断破坏对方重心,同时夯实自己的重心,使得对方根本无计可施。 呼赤被摔得鼻血直流,随意地用手一擦,从地上爬了起来,心有不甘道,“刚才是我不小心,再来。” 两人再度双手交缠在一起,刘煜摔倒过对方一次后,已经有了信心,借着相互抵力时,一个短揣,踢在对方脚侧,脚再移半步。 呼赤以为对手要绊倒自己,不由地将身体重心上移,不想刘煜小侧身屁股顶上其腰,双手加身体一起推其上半身。“砰”地一声呼赤被推倒在地,这还不算完,刘煜的身体更重重地压在他身上,这一跤摔得不轻了。 刘煜越加对自己有信心了,他放开了呼赤,拍了拍衣服上的灰尘,发现锦袍之上有对手斑斑点点的血迹,“还要来吗?” 匈奴人还真是皮厚骨硬,这么两摔下来,呼赤还能挣扎着站起来,脑子一热,“再来!” 他已经发现自己的力量还是不如刘煜,于是脚下一个加速,冲向对手,意图用速度加上力量来做最后挣扎。 但是刘煜显然早有防备,一个半侧身躲过对手的身体,反手拉住对手手臂,左脚猛地揣向呼赤小腿,接着又逆向甩手一拉对方手臂。正是刚才呼赤对付祁胜的那招拉臂背摔,只是这一次,被摔出的换成了匈奴人。 又是“砰”一声,呼赤重重地掉在了地毯之外的硬地上。这一下脸上口鼻都被摔出血来,一时之间万紫千红。 呼赤心里还不想放弃,努力想站起来,却发现已经肋处穿心般地痛,左小腿同样异常疼痛,挣扎几下,还是站不起来。 “勇士兄,服不服?”刘煜一役之后,感觉自己似乎有自保之计,只是可惜,在成庆这些练家子的眼里,这种角力的本领实在不入眼。 “不打了,不打了,我认输。”呼赤喊出投降后,竟然晕了过去。 第三十六章 演技 “果然是太史榜上的英杰,魏某佩服。”魏陵见到匈奴人败了,面色如常,也没有什么不高兴,“武原君这一身神力,可比当年项家的那个项铎。” 刘煜一听项家人就有些汗毛淋淋,他刚才角力的时候,成庆借口更衣也出去了,只是现在还没回来。 忽然听到门外有人大喊,“哪个不长眼的毛贼,竟敢到广平君府上撒野!”又听到兵器相交的声音。 这时,成庆也已经进来,坐于刘煜身后,“府内守卫应该已经发现她了。” 刘煜听后心中一阵暗爽,这个项如意,刚才自大的很,看你现在怎么狂? 厅中众人显然都被外面的兵器声音吸引住了,广平君喝道,“来人,外面怎么回事?” 不一会儿,马上有两个雄壮的武士进来,两人眉眼很是相似,应该是兄弟,他们手执长剑,上前禀告道,“君上,府上有女贼潜入,弩箭厉害,打伤了十几位兄弟,好在郑先生曾让我们准备了铁网。” “这女贼已经被铁网罩住,请君上定夺。” “胡家兄弟辛苦了。”广平君听到贼人已经拿住,沉声道,“本君倒要看看,是什么人敢夜闯我的府上。” “麻烦两位胡代舍,将女贼给我带上来。” “又是这两个姓胡的家伙,上次让他们教我功夫,竟然说胡家技击只为杀人,不为取悦。”嬴欣看到来人,嘟囔了一句。 “这两人孔武有力,应该是身怀绝技吧?”刘煜在边上还是听到了,又听闻是代舍人,知道是有真材实学的。 “他们祖上姓狐,狐狸的狐,本来是晋人,后来反晋投奔了我们秦国。这两人负责五哥府上安全的。”赢欣解释了一句。 原来,这胡家祖上可是晋国最有名的国君晋文公的舅舅狐堰、狐毛,狐氏一族曾是晋国的豪族,一直掌管军队。只是后来晋王感觉狐氏势力影响王权,便用雷霆手段,将狐氏打入谷底。 狐家人心怀不满,去晋来秦,从此改姓为胡,到了这一辈的胡进、胡力,都是武艺高强之辈,为广平君招揽来府中护卫首领。 当看到项如意被五花大绑地带进来,刘煜有种大仇得报的豪爽感。 “我明明已经惊走了她,怎么还会被抓呢?”刘煜注意到成庆似乎在喃喃自语。 “君上,虽然她屡屡对你不利,她终是我师妹,还是想想办法让广平君放了她。”成庆忽然低声求情道。 一听成庆的话,刘煜刚才的爽意变成了凉意,这个女人前一时刻用弩箭抵着老子,装逼说大话,这一时刻又成了阶下囚,若是放了,下一时刻自己还不是又得担惊受怕。 “成兄弟,这里广平君府,你应该看到了,我在这里也没啥影响力。”刘煜还是怕了这女人,不过这年头这么好的保镖可不能丢了,赶紧补充一句,“此事还容我想想,我若想到办法,一定把她捞出去。” “捞你妹啊。老子巴不得这女人死得远远的,别来烦我。”刘煜心里明显不希望项如意再给找自己麻烦。 只是这时,他感觉到有道目光看了过来,而且眼神似乎带着款款的情谊,这种情谊让人觉得是一种无法割舍的亲情。 “不好,这女人的眼睛会放电。”刘煜心头一惊,“这项如意为啥要这么看着我??她不会赖上我吧?” “你是什么人?敢夜闯我广平君府?!还伤我多名护卫?”相锜长史怒声喝道。 项如意没有回答,也没有看其他人,她依然脉脉地望向刘煜,说出一个令刘煜十分头疼的字眼。 “煜哥,我终于找到你了。”项如意的话语中带着惊喜。 女人的一句话,让全场的目光聚焦到她所指的男人身上,这个男人不是刘煜又是谁?这在场的哪里名字中带有煜字? 刘煜一听到这个称呼,如梦初醒,他知道这个女人要干嘛了。 “君上,为什么她会这么称呼你?难道你们?”成庆听到这个称呼也是吓了一跳,你想一对仇家,见面之后,人家表现的像夫妻一样的?这绝对是真夫妻!! “啊,原来是你啊!”刘煜想到成庆的请求,心还是软下来了,“洛雪妹妹!” 煜哥,这个世上,怕只是一个人这么叫刘煜,而这个人今天还曾经这么叫过,刘煜可不是傻子,他听到项如意这么叫出来,就知道这个女人要冒充他两小无猜的妹子窦洛雪。 刘煜站起身来,快走到项如意的身边,后面押送的护卫想要阻拦,却看到广平君放行的眼神。 他走近前来,装做仔细端详的样子,口里说道,“原来真是我庸城的洛雪妹妹啊。” “项如意,你这玩得是哪出啊?”刘煜不经意凑到对方耳边,低声问道。 “煜哥,听说你到了咸阳,我就不放心你,然后偷偷到秦国来找你。”项如意说得真是郎情妾意,“不过看到你之后,我就放心了。” 项如意的表现真让刘煜感受到这女的演技一流。 “这一次,我大意了,没想到广平君的门客里面还有这么多硬茬子,竟然还有铁网,刚才我饶了你一命,这次你得救我。”项如意的声音只有两人才听到。 “要不是你成师兄求我,我才不来救你。”刘煜也轻声回了一句,他已经摸清成庆的脾性了,若是自己对他有恩,他必有回报。 “刘兄,这个女贼是窦融的女儿?”广平君是知道刘煜的主要的亲属关系,听到两人相认,便心中有数了。 “正是。”刘煜转身一礼道,“君上,此女是刘某在庸城时的师妹,求君上看在刘某的面,饶了她夜闯府上的过错。” “刘兄,你可要看仔细了?这真是庸城郡公的女儿?”广平君心有怀疑道,“刚才她进来的时候,你可没认出来?” “刘某与洛雪妹妹从小一起长大,很是熟悉。”刘煜解释道,“至于刚才,刘某因为角力时,用力过猛,正在闭目休息,没有注意到洛雪妹妹。” “刘某更想不到洛雪妹妹为了找我,而千里迢迢来到了咸阳。还请君上,网开一面。” “既然是刘兄的师妹,来人,松绑了。”广平君听后吩咐了一句。 “不行,五哥,她打伤了好多护卫,怎么能就这么算了。”嬴欣看到这个女人似乎跟刘煜关系不一般,心中不满道,“李去病先生,她这样伤人,应该怎么判罪?” “邦客以刀兵、拳指伤人,可徒一年,多人者,可徒三年。”李去病脱口而出。 刘煜一听,心中暗暗赞道,“这个秦律不错,判她个一两年有期徒刑,我就可以清静些日子了。” 第三十七章 保人 项如意听后也不惊慌,盈盈对着广平君一礼道,“小女来秦之前,也读过秦律,因故伤人者,可用布、钱赎之。” “小女虽然现在身无长物,但父兄在庸城还是小有余财。愿请人担保,回庸城取钱、布赎罪。” 刘煜心里又嘀咕起来,“这秦律也不咋的,竟然放了个口子出来。请人担保,不好,她不会是……”他的眼神看向项如意,只见妹纸目光所向,正是自己,“这个女人,太过份了。” “小女与煜哥自幼两小无猜,想来煜哥肯定愿为我做保人吧。”项如意依然深情款款地看着刘煜。 但刘煜分别感觉到此中话意,“认命啊,你就是那个抵押品,反正你又跑不了。” “刘煜愿为洛雪妹妹担保。”刘煜无奈,话到这份上,只得配合,不然对大家都不好。 “刘煜可以做保,但你必须马上离开秦地。”嬴欣叫道,“她又没有路引,怎么能在秦地随意行走?” “新弟之言倒是合乎我大秦律法,窦姑娘,念在你为寻求兄长而来,本君可以网开一面,不需要你赔偿伤人损失。”广平君表示出自己的宽宏大量,“不过,你却不能再留在咸阳,必须离开。” “若继续在咸阳滞留,按敌国奸细论处!” 嬴欣的话还是提醒了广平君,而今他们正想着结亲刘煜,以此为奇货,但是这个窦洛雪若在,显然是对这门政治婚姻的威胁。 “走了也好,速走,速走,不要让我再看到你。”刘煜觉得这一时刻的广平君决定挺顺心的。 “不行,我才刚找到煜哥,有很多话要跟煜哥讲,怎么也得在咸阳住上几天。”不得不说,项如意演女主,这演技不知道甩了傻狍子多少条街。 “大胆窦洛雪,你当我大秦律法是摆设吗?”广平君大喝一声,“好在我大秦不屑用儿女之情来威胁异国边将。你若想留在咸阳,你信不信,我大秦自巴蜀出兵,犯你庸城,再把你绑到阵前祭旗,让庸城郡公尝尝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滋味。” “你……你不能这样做。”项如意做小儿女抵抗样,万般无奈地道,“好吧,那我走就是。” “今日天色已晚,来人,将窦洛雪安置到西城馆驿,明天一早礼送出城。”广平君可不想让自己的奇货计划出现差错。 “煜哥,我先走了,你要自己好好照顾自己。”项如意走到刘煜身旁,帮刘煜正了正衣服,趁人不注意,还亲昵地捏了下刘煜的手臂。 两人依依惜别,项如意凑近了轻声道,“我想不出来,你怎么能逃出咸阳?” 刘煜低声回答道,“这似乎与你无关,我觉得你还是赶紧离开秦地比较好。” “是怕我了吧?”项如意不动声色的低声道,“放心,我离开秦地回鄞山去看看家人怎么样了。” “不过,你若不回庸城,那又会去哪里呢?”项如意与刘煜交头接耳,“你总不会回寿春吧?我想除了那里,你别无去处。” 刘煜心头一惊,这个项如意多少听到了自己跟窦洛雪的谈话,而且以她的聪明才智,不难推理出自己下一步的去向。 “说不定我会留在咸阳当安乐公也说不准。”刘煜才不理会她的试探。 “你又不是木头。”项如意嗤之以鼻。 “洛雪妹妹,一路小心,回到庸城时代我问候义父。”刘煜怕别人起疑,大声告别道。 项如意转头看了下赢欣,又恶作剧地嘱咐刘煜道,“煜哥,你在咸阳要保护好自己,秦国的女人这么蛮横,我怕你吃亏。” 她余光中可以看到不远处的赢欣已经有些咬牙切齿了。 末了,她在护卫的押送下还一步三回头地道,“煜哥,我们以后总还会再见面的。” 刘煜知道这个女人怕是还不会放过自己。 看着项如意消失在夜幕之中,刘煜借口身体疲惫向广平君辞行。 “刘兄是不是忘记了什么?”广平君笑道,手中明显拿着配剑。 “听说这太阿剑是君上的心爱之物,君子不夺人所爱,更何况,君上宽容,赦免了我那洛雪妹妹的罪,此剑刘某不敢要。”刘煜很有分寸。 “哈哈,虽然本君甚爱此剑,但有言在先,不想失信于人。”广平君拿着太阿剑道,“宝剑赠英雄,此剑赠与刘兄,极是般配。” 刘煜知道对方在这公众场合赠剑,多少有收买人心的想法。而自己只是想早日逃离秦地,还是少谈交情为上。正想着拒绝的时候,却看到太阿剑被人抢了。 “五哥,我来拿给刘煜。”嬴欣怕刘煜再拒绝了,连忙站起身来,跑过来把剑拿到手里。 只是她才不会把它给刘煜呢,笑道,“刘煜,以我公子新跟你的交情,这把剑送我把玩几天,没问题吧?” 刘煜有种哭笑不得的感觉,无奈道,“没问题,公子想玩几天就玩几天吧。” 这一玩,还真玩了十天,刘煜对这柄剑也失去了念响。 不过十天之后,这柄长剑被送到了刘煜手里。 “公主说,再过五日就要秋猎了,请君上好好做些准备。”来人不仅带来的太阿剑,还带来的欣公主的口信。 “请回复公主,就说刘某知道了。”刘煜拿着太阿剑道。 这十天他过得如若针毡,他交给了窦洛雪一样的东西,去寻找救兵,但是到现在还没有任何的回复。 成庆有感于刘煜帮助项如意脱险,还是留了下来,看到刘煜心不在焉的样子,问道,“君上在想如何回庸城吗?” “啊?对啊。我还真有些想义父还有军中的那帮兄弟了。”刘煜随口说了一句,他忽然注视着成庆问道,“成兄所习的侠道是什么?” “行侠仗义,济人困厄,剑斩人间不平。”成庆托口而出。 “哈哈哈,果然是江湖作风,爱憎分明。”刘煜笑道,他想起当年看过金老先生的书来,“成庆所说的侠道,只是小道。而可曾想过,侠道之大,远远不止这些。” “哦,想不到君上还了解我们江湖中人。”成庆没想到刘煜会说出这样的话来,“我师傅曾对我说过他这辈子杀过二百零三人,均是大奸大恶之人。” “自我剑法学成以来,承影剑下不杀一个好人。”成庆想到了自己原来的那个任务,目标就在眼前,但是他却不想动手了。 第三十八章 交心 “成兄果然心怀侠义,但是成兄可曾想过,江湖善恶,不过几人之间。而国之强弱,则是千万人啊。”刘煜想到了后世中的武侠世界中的郭大侠。 他的话让成庆肃然起敬,“君上,成庆愿闻其详。” “我听过一位江湖豪杰曾经说过,行侠仗义乃是学武之人的本份,不过是侠之小道。但若要成大道者,当以万民为己任。所谓侠之大者,为国为民。” 听到后面这句话,成庆的脸色越加严肃起来。 “当今之世,四国并立,互有攻守,说是乱世也不为过。而今,更有草原游牧民族兴盛,匈奴人屡屡犯边。” “以秦国的态度来看,他们的重心还是向东为主,目标在中原之地,却不知道异族之祸不远矣。”刘煜说到这里,不由地想到匈奴,想到五胡乱华,心头一紧。 “四国均是华夏一脉,同根同源,兄弟阋墙,只会便宜外人。侠之大者,当以四国万民为念,挡异族铁蹄于国门之外,为天下万民创太平之世。” “这样的人,或许可以称为真正的大侠,也只有这样做,才是真正的侠之大道。” 刘煜这一番话,很大原因是因为想到历史上汉人那段黑暗的历史所激发出来的。后人记得前人的痛,而前人又怎么会想到未来的苦呢? 虽然这个时代已经跟自己所知道的那个时代相去甚远,但是历史的强烈惯性,让刘煜更加警惕起来。 这些话,都是他的心里话,有些事,似乎正在等着他去做。 “君上之见,成庆拜服。”成庆郑重的一礼,他犹豫了一下,道,“其实我来咸阳,却不是来游历的。” “哦,成兄可是来咸阳杀奸恶之徒?”刘煜心说你不是来旅游的,那应该就是来杀人的。 “不错,我答应了义兄来咸阳杀一个人。”成庆在纠结中说了出来,作为侠道传人,他有自己的原则。 “那人干了什么坏事?”刘煜问道。 “传闻是弑父。”成庆道。 听到熟悉的两个字,刘煜眉毛一跳,他已经回过味来,“原来成兄要杀的人是我。” “不错,我跟汉国墨家矩子欧阳燎是结义兄弟,他要我来杀你。”成庆说出这句话时,忽然心头一松。 “不过,鬼谷三脉做事向来自成一派,侠道之人,若是胡乱杀人,岂不是违背了侠义。” “从太华山到咸阳,我一路跟着君上,潼山同情种氏犯人,城门勒马救人,无不看出君上有仁慈之心,宴会上角力匈奴,更说明言行如一。” “而今又有侠道之说,更显君上心存正义。”成庆有些激动道,“成庆不相信,君上会是弑父之人。” “多谢成兄信任。对于弑君之事,老实说,我真的没有印象。”刘煜知道成庆很有原则,“我记得我们风云楼喝酒时,我说过一句话,若是我真是那种无耻之人,请成兄斩我头颅。” 刘煜一指自己的脑袋,他需要一个真正信任的帮手,而不是仅仅是安保工作的保镖。 “君上做事磊落,我早已看在眼里。”成庆点头道,“我信你。” “既然成兄告诉我你的来历。”刘煜面露严肃道,“我也不怕告诉成兄,刘煜不会回庸城,而是打算向东。” “难道君上打算去那里。”成庆向着东北方向一指。 “不错,若是有机会逃出咸阳,那里或许对我来说还有一线生机。”刘煜认可道。 “这么说来,君上现在最大的问题是怎么逃离咸阳?”成庆听出刘煜话里的关键。 “我已经展开了谋划,只是帮手还没有回应。”刘煜笑道,“不过,我想他们应该会有所行动。” 刘煜正想说起窦家人的事情,却见成庆手一摆,然后一指门外,意思再明显不过,是外面有人来了。 “君上,司马大人让小人送些点心过来。”门外只听到下人的声音。 “怎么感觉伺候君上的下人变了?”成庆听着声音道。 “可能换人了吧。”刘煜答了一句,叫道,“进来吧。” 只见一个驿站小二模样的中年人端着一盘点心进来,不动声色地把门开上,成庆感觉到了异样,他的手放在了承影剑柄上面。 小二把点心放到在桌上,竟然一屁股坐到了刘煜的对面,声音一变,“果然是诸仁天的弟子,警觉性这么高!” “你是何人?混到馆驿想干什么?”成庆低声喝道,他怕声音响了被外面的祁胜听到。 “哈哈哈,不是武原君约我来的吗?”小二摘去头上的帽子,露出真容来。 约四十来岁,红铜色的脸庞,宽额高鼻,皮肤略显粗糙,两只眼睛有些深陷,却闪着精光。 “秦墨囊先见过君上和成兄。”来人自我介绍道。 “囊先?”成庆惊道,“你是秦国墨家矩子?” “正是区区。”来人谦虚道。 “这么说,我那样东西,墨家已经收到了?”刘煜直接问道。 “不错,窦姑娘已经把德贤令送到我手里,而且验证无误。”囊先答道,“既然墨家收下了令牌,就请君上提出要求吧?只要不违背墨家宗旨,我们愿提供一切帮助。” “原来君上的帮手是墨家的人啊?”成庆这才想起刚才刘煜的话。 话说当日在貘兽洞中,刘煜也捡到了一块黑漆漆的令牌,看过白无瑕手里的那块后,他就确认这是墨家最后一声遗失在外的德贤令。 于是趁着夜见窦洛雪的时候,把令牌给了后者,让后者拿着向墨家求救,果然,这令牌送过去之后,墨家还真派人来了,而且还是矩子亲来。 “矩子应该能看出来刘某现在的处境吧?”刘煜问道。 “呵呵,如囚笼中,不过,若是君上换一种想法,却也是富贵无比。”囊先抚须笑道。 “矩子说笑了,刘某在咸阳度日如年,想请墨家为我脱困。”刘煜直接提出了要求。 “哦,那么君上打算去哪里?”囊先问道。 “庸城。”刘煜试探性地说道,这是任何人都能想到刘煜会去的目的地。 “蜀地难行啊,前有堵截,后有追兵。”囊先犹豫地道,“我们没有把握。” “那么墨家能帮我什么呢?”刘煜心说自己似乎高看了他们。 “说起来我们墨家精通机关易容之术,君上若能出城,我们可以提供有效的路引凭证,变更容貌,让不熟悉的人认不出君上来。”囊先说出了自己的想法。 刘煜隐隐有些失望,一开始以为这墨家势力很强,听着怎么觉得倒像是办假证和开美容院的,看来主要还是得靠自己。 “若是这样的话,不知道我什么时候拿到这些东西?”刘煜也知道在秦地行走,这身份证实在是太重要了。 要刘煜知道的历史中,商君变法时,整出了完备的户籍制度,后面老商失去靠山后跑路,因为住店拿不出身份证,被旅店老板举报了,最后车裂而死。 “五日之后吧。”囊先补充道,“因为易容的貘皮面具需要按照君上的头部轮廓定制,需要时间。” “五日之后?”刘煜想到了五天之后不是有个秋猎吗? “好,一言为定。”刘煜拍下板来,“不过到时,麻烦矩子把这些东西送到骊山。” 因为秋猎地点在咸阳城外的骊山。 第三十九章 太阿 等囊先走后,成庆忽然问道,“君上若只是凭借墨家给的那些东西,要走出秦地,怕也不是那么容易。” “我知道,所以我还有一个副车计划,需要成兄的配合。”刘煜与成庆的交心相谈,就是想让对方切实的帮助自己。 “副车计划?”成庆一听之后,马上想到了一种可能,“莫非君上想声东击西?” “不错,我希望成兄真心助我。”刘煜郑重地道,“虽然我现在不能承诺什么?但是我可以向成兄保证,我心中也有侠道。” “好,我帮你。”两人的手握在了一起。 秋高气爽,天高云清,咸阳城南门洞开,一支宏队的队伍有序出城。既有铁甲兵士,也夹扎着宫娥。 精雕细啄的几辆车舆被簇拥其中,显得富丽堂皇。秦人以水德立国,旗帜多为黑底,只见无数大旗之上,均是玄鸟腾飞的图腾。 在秦人的传说文化中,由于秦地属西,国人崇尚西王母,玄鸟青鹞是西王母娘娘座下的使者,秦人由此为图腾,寻求上天护佑。 队伍的行进速度不快,只见一座华丽的车舆门打开,一位佳人跳下了马车,只听车舆内一个慈祥的声音传来,“欣儿,你是要去哪儿?” “母亲,我去找刘煜,这根木头不知道跟来了没有?”女孩子回答了一声,早有边上的兵将把一匹桃花马牵了过来,不是嬴欣还有谁?车舆内自然是她的母亲,秦国的琴太后。 “骑马慢点,不然,你脸上的妆容可就要掉了。”琴太后叮嘱一声,从车舆往外看时,哪里还有女儿的身影。 “这孩子,以前从不施粉黛,这次却求着我教她妆容,真是有些转性了。”琴太后自言自语道,忽然想起了嬴欣刚才说的那个名字,“刘煜,我倒要亲自看看,能让我这刁蛮女儿转性的人究竟是什么样的人。” 此时刘煜骑马跟在队伍的后面,边上还是哼哈二将相随。司马应和祁胜一文一武,基本上伴在左右,边上更有持戈兵士。 出城之后,刘煜就注意到,至少有百来名兵士都是指定性的跟着自己的,想来就是怕自己趁着出城秋猎逃跑了。 “君上,今日怎么没有见到成庆?”司马应也很奇怪,前两天一直都见过,今天反而不见了。 “我也不瞒典客大人,成庆这样的身份怎么会甘于一直做我的保镖呢?”刘煜笑道,“虽然前者因为义气相投,护我安全,但看到最近祁将军加强安保,他也就放心地去游历了。” 刘煜的话当然是假的,成庆的离开是另有其事。 “前面好像有一条大河。”刘煜望见前方不远处有一条白线,把成庆的话题移开。 “哦,那是渭水。”司马应回答道。 “是不是就那个姜太公用直钩钓鱼的河。”刘煜能想到的也就是这个典故了。 “河是那条河,只是地方不同,时间不同。”却见路边有人接上了话,刘煜一看却是广平君嬴胥驻马一侧,身边当然跟着一大群他的门客,胡氏兄弟也在其中。 “君上不是乘舆而行了,怎么会在这里?”刘煜问道。 “本君在此地特意等刘兄啊。”广平君笑道,他看到刘煜身上的佩剑正是自己送出的那把太阿剑。 “姜尚在渭水之滨钓鱼,却钓来了周室八百年的天下,如今本君在此间等刘兄,不知道未来会不会成一段佳话。” “哈哈,君上太会开玩笑了。”刘煜当然知道对方无时不想动员自己投靠秦国,笑道,“不过,最近刘某的运气不错,有吉祥物的运势,说不定君上因为这一等,到了骊山能碰到大猎物呢?” “吉祥物?”广平君一听就回出味来,“有趣,有趣,刘兄这个比喻恰如其分。” 接着,他仔细端详了刘煜道,“刘兄,今日这身劲装配上我赠的太阿剑,果然英气逼人。” “五哥,说得还真对,这家伙配剑之后,挺像江湖豪侠的。”嬴欣驾马而来,引得众人向她打招呼。 “江湖豪侠那不是太小看刘兄了。”广平君听了嬴欣的话后不以为然,“这太阿剑可不是江湖中人所能匹配的。” “哦,这是什么缘故呢?”刘煜抚摸着剑鞘道。 “这太阿剑可是制剑大师欧治子与干将共同打造,一直是旧楚的镇国之宝。三百年前,晋楚大战因此剑而起。” “当时晋国三十万兵军围住旧楚都城郢城,楚王以自己的鲜血祭剑,引发飞砂走石,三十万晋军灰飞烟灭。” “只是后来旧楚被你们刘家取代,这太阿剑辗转之下,落入秦地,有门客献给本君。曾言道,此剑非王者不能用,我也因此曾献于王兄。” “只是王兄见我甚爱此剑,仍然把它赐给了我。今日来看,刘兄配此剑,还真有王者之风范。” “原来还有这样的典故,看来真是一柄神兵。”刘煜对广平君的话属于听进半句,后面的话语明显是冲着自己的将来说的。 意思其实很明显不过,秦人可以帮助刘煜达到成王的结果。广平君这赠剑,当时看起来是无心之举,其实竟然内含深意。 刘煜心中只能叹道,古人的智慧实在是有些叵测,秦人一而再,再而三地,想让自己成为他们的工具。 他看了眼嬴欣,忽然觉得今天的公主有些不同。若是将来娶了这位公主,自己说不定还真得受秦人制肘。 “今天欣妹看起来有些不同吗?”不光是刘煜看出来了,广平君也看出来了。 “什么啊,什么不同。”嬴欣有些扭怩,但仍是装作大大咧咧地道。 “妹子,你脸上的妆好像有些化了。”广平君拔马上前,轻声说道。 “啊,不会吧,这可是母后花了大半个时辰化的。”嬴欣忽然叫了起来,然后看到了刘煜,不禁脸色一红,“木头,我现在好看还是上次好看?” 刘煜听后一呆,“公主颜值本来就高,化不化妆都好看。” “那么你喜欢我施粉黛还是不施粉黛?”嬴欣问得很直接,秦地女人不为山东国家所爱,就因为她们性格直爽,敢爱敢憎。 “啊……”刘煜感觉到了嬴欣的款情谊,不禁心头有些意动,只是想到今日自己要做的事情,狠下心来,面上笑意盈盈地道,“在下初见公主,公主如清水芙蓉,天然去雕饰。只是今日嘛,却是新妆明艳出镜心。” “各有不同,却是两种风格的美丽。”刘煜说完之后,与嬴欣四目相对,心头隐隐作痛。 “这个木头,就会说好话。”嬴欣笑骂了一句,突然一拔马头,“到了骊山,我再来找你。” 恋情中的女孩子就这样,没有见到爱人的时候特别是想,但是见到了之后,看见旁人太多,又怕难为情。 第四十章 太后 秦都咸阳,渭水穿南,宗山亘北,山南水北的风水不二良地。而老秦人几代迁都,终于定下了咸阳,也是数代攻伐,成为西部强国。 秦人尚武,秋猎之举更有昭武功强国的意义,数百年来已成为秦人习惯。秦王会亲自下场射猎。骊山位是渭水之南,成为了秦人秋猎的天然猎场。 刘煜随着队伍过渭水桥,望着桥水渭水东流,想到一句诗来,“奈何渭水东流去,无语可寄庸城归?” “刘兄可是想着回庸城。”广平君闻诗知意,出言问道。 “是啊,不知道我那义父现在怎么样了?上次出来的时候,还记得他有些消瘦。”刘煜回答道。 “刘兄若是这么想念,要不我奏请大王,待与我大秦结亲之后,派兵护送你回庸城就是。”广平君倒是说得直接。 刘煜知道他话里其中的关键是结亲和派兵护送,说是护送倒不如说是去抢地。 “真的吗?”刘煜装作没听懂,“那到时候还得劳烦君上了。” 听到刘煜这么回答,广平君顿时开心地道,“既是一家人,就不需要说两家话了。” “一家人?”刘煜听到这个词眼就想到了嬴欣,这个女孩虽然有时有些刁蛮,却率真可爱。 他看着渭水河流,微微地摇摇头,若自己真想做一个吉祥物的话,也许应该选择与秦国人合作。 但可惜,自己向往的是自由,笼中的幸福,只是宠物的爱情,自己不想成为他人或是他国的宠物。 过了渭水就是骊山界,连绵几十里,刘煜到了骊山就想到了秦始皇陵,不过在这个时代里,嬴政没做成始皇帝,而被唤做秦烈王。 “听闻烈王墓就在这骊山之中?”刘煜问道。 “骊山北侧是我们王室陵园,不仅是烈王墓在这里,数十代君王都长眠于此。”广平君点头道,接着想到一件事来,“等一下秋猎开始,刘兄千万不要往北去,陵园之地,外人不可进入。” 这时,忽然有人上前来传话道,“太后有令,要见武原君刘煜。” “哈哈,刘兄,你看,我们应该快要成一家人了。”广平君听后笑道,秦王跟广平君的意思是以刘煜为奇货,但向太后说的只是刘煜是个人才,配得上嬴欣。 琴太后感觉最近女儿有些变化,于是,忍不住要看一下刘煜是什么样的人。 “太后?”刘煜一阵头痛,他越想无声无息的离去,却发现现实中,却有越来越多的麻烦。 刘煜跟着传令的兵士前行,不一会儿见到了一个华丽大帐。 他未进其中就闻得帐中有股清幽的沉香味,进去之后,发现里面竟然好六个女人,围坐在一起,中间主位是一个看起来三四十岁的中年女人,穿着黑底玄鸟袍服,眉眼中略带慈祥。 “禀告太后,刘煜带到。”兵士报告之后,便退了下去。 这一声报告,成功地把在场的那些个女人的目光都吸引过来,一时之间,六双眼睛都打量着刘煜。 “汉国刘煜见过太后。”刘煜不知道其他女人的身份,只能规矩地施礼道。 “太后,既然您有客人,那么我等就退下去了。”其中一人向中间主位的女子告辞道。 刘煜从对方的言论中,知道这中间主位的女人便是这秦国的琴太后,琴太后娘家是巴蜀贵戚。 “都别走,你们可都欣儿的长辈,就同哀家一起看看,也合计合计,这欣儿看中的男人怎么样?”琴太后看来是打算来个集体打分。 “啊,太后是说,这个人是欣儿自己看中的?”边上有人惊诧地道。 谁都知道嬴欣的性格,凡是与之相过亲的,都没有不被欺负的。听到刘煜是嬴欣自己看中的,都是一脸的奇怪。 于是乎,各路大妈开始重点关注起刘煜来。 “这身材壮实,后背宽阔,不错,不错。”有人点评道,只是心里想的,这个身材至少能扛得住嬴欣拳打脚踢。 “相貌粗犷了点,原来欣儿喜欢这种类型的,怪不得不要甘三这样的白面书生。”有人也因此总结了欣公主的择偶标准。 刘煜静静地听着,他不敢说话,尘世间,跟丈母娘一伙的女人最不能得罪。 “不对啊,太后,我听说这人弑君不义,欣儿怎么嫁这种人呢?”很快有人揭开了刘煜身上的这块“牛皮癣”。 “刘煜,你来自辩一下吧。”琴太后把问题抛给了刘煜。 “此事不仅秦王问过我,甘相问过我,甚至连秦地白身的百姓也问过我。”刘煜说得很正气,“我只想说一句,清者自清,浊者自浊。” “太后高贵非凡,想必不会道听途说吧。” “的确,这事儿大王也跟哀家提过,说你是冤枉的。”琴太后顿了一下,“但是一句谎言能传到人尽皆知,这就说明有人不喜欢让人知道真相。” “谢谢太后体谅。”刘煜听后恭敬地回道,他脑中根本没有弑君的记忆,不知道何时才能知道真相。 心中又有些担心,若是真的是武原君弑君,到时候可就麻烦了。 “你今天也应该看到,哀家这女儿从来不化妆容,今天却求着哀家给她施以粉黛。”琴太后的话更像是要敲打刘煜,“你可知道是为了什么?” “刘煜明白,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刘煜又不是傻子,而且情商还不低,“公主率性天真,刘某自问心里还是很受感动。” “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琴太后复述了刘煜的回答,“倒是好句,想必也是胸有文采。” “本来易刁说你是个武夫,现在来看,倒是粗中有细的人。易刁这家伙不靠谱啊。” 我就知道这年头宦官最难弄,这姓易的搬弄事非是一把好手,刘煜虽然知道易刁这个人人品很渣,但人家是内宦,跟君王是一体的。 “易公公只是见过我一两次,哪里会了解刘煜是什么样的人,不过也就是人言亦言罢了,还请太后不要问罪他。” “不错,不错,看得出来,你有容人之量。”琴太后一听之就觉得满意了,然后辞锋一转,“欣儿虽不是哀家亲生女儿,但却是哀家一手带大的,形同亲生。哀家这女儿的性子,却是最了解不过的。” “难得她垂青于你,你以后一定要容得下她的脾气。” “是,刘煜记下了。”刘煜不知道怎么回答,对于一个准备逃婚的人来说,说再多违心的话只会让女方更痛苦。 第四十一章 紫霞 刘煜从太后在的大帐中刚一出来,就被一人从身后窜出来,一把拉住。 “跟我走。”刘煜分明听出来是嬴欣的声音。 像个木头人一样的被嬴欣拉着,来到了一处小山坡,刘煜还是隐隐觉察到附近有人跟着,想必不是祁胜就是保护嬴欣的护卫。 爬到山坡的顶底,从这里可以看到秋猎的大部分营地,只见几百个帐篷错落有致的排列,中间的几个华丽大帐显然应该是王室之人的。 “累死我了。”嬴欣喘着气,一屁股坐在草丛上,“母后跟你说什么啦?” “我听说大帐里,还有几个婶婶在里面,哪里敢进来听?” “也没有说什么,只是问了我一些基本情况。”秋日的风吹在刘煜的脸上,有些凉爽,他也坐了下来,“这骊山的景色还真不错。” “别叉开话题,母后到底怎么说?她是不是……不同意……”刚想说下去,忽然脸上泛起红晕,一个女孩,再大大咧咧,对于遇到爱情时,总会带着害羞的。 “太后说你脾气很大,要我以后让着你点。”刘煜看着她的样子,嘴上的唇彩很是醒目。陡然间,他的心里有种罪恶感。 “其实我也知道啊。母后常跟我说,没嫁人的时候可以任性一点,反正都是嬴家的人,都不会责怪我。”嬴欣望着天空道,“但是嫁人之后,就会是别人家的人,到时候就没那么多迁就你的人了。” 这个时代,虽然王室很被人尊崇,但公主这样的身份还没有像以后那样精贵。出嫁之后,娘家再强势,也不太会去干涉婆家的家务事。 “刘煜,你是真心喜欢我吗?”嬴欣转过来看着刘煜道。 喜欢吗?刘煜听到这个问题时,不禁问了一下自己的内心。这个外表率性的女孩,其实她的内心还是很善良的,这让他想到了曾经看过那个电影。 “喜欢,就像至尊宝喜欢紫霞仙子那样。”刘煜回答道。 “紫霞仙子是什么人?”嬴欣一听,不解地问道。 “紫霞仙子是西王母座下的仙女,她有一把紫青宝剑,只要有男子能拔出她的紫青宝剑,那这人就是所托终身的人。”刘煜改动了那个经典的故事,秦地都崇尚西王母。 嬴欣静静地听着,她的身体不自觉地靠近到了刘煜的身边。 “后来她遇到了一个至尊宝的凡人,这个凡人在不经意间拔出了紫青宝剑。紫霞以为自己找到了爱人。”刘煜说到这里时,看了一下身旁的嬴欣,发现这个女孩正全神贯注听他讲。 “仙女与凡人的爱情受到了很多外界的干涉,而两人因为不熟悉对方的性格,经常吵架,爱得十分辛苦。妖界的一个魔王也喜欢上了紫霞仙子,他用武力把紫霞掳了过去。” “很多东西只有失去了再会知道珍惜,至尊宝这时才发现自己不能没有紫霞。于是他向上天忏悔,并学成了天下无敌的本事。” “在魔王逼着紫霞成亲的那一时刻,他踏着七彩祥云去挽回自己的爱情。”说到这里,刘煜停顿了一下。这是一个悲剧,他犹豫着后面的结局。 “后来呢?后来怎么样?他们两人是不是在一起了?”听的人分明更急了,嬴欣觉得这个故事很感人。 刘煜看到女孩关心的样子,笑着道,“至尊宝是盖世英雄,当然他救下了紫霞仙子,两人就快乐地生活在了一起。” 他还是决定把这个结局改了。 “我就知道,两个相爱的人,上天怎么能让他们分开?”嬴欣拍手道,“不过,我总觉得这个至尊宝醒悟得太慢了。” “若是他们不吵架,那么也就没有魔王什么事了。”赢欣果断地站在了女方的立场上。 “是啊,至尊宝醒悟后,他向上天忏悔时说了一句话。”刘煜很自然记得那句经典的台词。 “曾经有一份真诚的爱情放在我面前,我没有珍惜,等我失去的时候才后悔莫及,人世间最疼苦的事莫过于此。如果上天能够给我一个再来一次的机会,我会对那个女孩说三个字:我爱你。如果非要在这份爱上加一个期限,我希望是……一万年。” “他应该是真的很爱紫霞。”嬴欣听后眼中泛起了泪花,忽然觉得有些失态,很手擦了眼泪,然后把手在刘煜的衣服擦了几下。 “他们后来一定很幸福吧?”嬴欣抱着刘煜的胳膊道。 “对啊,他们后来在一起,还生了十几个孩子呢?”刘煜不忍心打碎女孩的想法。 “去死,谁要跟你这根木头生十几个孩子!”刘煜的肩膀上挨了一记打,耳中听到嬴欣的嗔骂。 “我说的是至尊宝和紫霞仙子。”刘煜心说女孩子的代入感太强了点。 “哦。”嬴欣脸上的红晕更盛了,她弯着脑袋靠在了刘煜的肩膀上,望着远处的落日,喃喃地道,“我以前一直都在想自己的未来夫君会是一个盖世英雄,就像你故事里的这样,会踏着七彩祥云来娶我。” “但是自从遇到了你,我觉得你这根木头也不错,虽然有时候傻了点,但还是处处肯迁就我。” “我想把玩太阿剑,你跟匈奴人拼了帮我拿到,说给就给了,一句怨言都没有。怪不得第一次见面时,我的马都喜欢你。” “对了,你上次说的那个榴莲很好吃吗?”嬴欣回想着与刘煜的点点滴滴,开口问道。 “当然好吃了,榴莲可是被称为水果之王。”刘煜回答道,看来大气的妹纸从来都是吃货的代言人。 “那你以后一定要带我去吃啊。”嬴欣的眼中闪烁着期待。 刘煜看着妹纸的眼神,心中有些乱意,但还是假装很自然地道,“那是当然,我们俩谁跟谁啊。” 低头看到妹纸的眼神带着款款情意,四目相对,两人看到了对方眼中自己的影子。秋风轻轻掠过他们的长发,似乎吹来了阵阵情愫。 两人慢慢地靠近,刘煜只觉得妹纸的红唇如此的诱人…… “欣公主,武原君,太后叫你们去用晚膳了!”祁胜的大嗓门在不远处响起,顿时惊醒了两人。 “至尊宝,吃饭去了。”嬴欣站起身来,拉着刘煜道,她又恢复了大大咧咧的样子。 “好吧。”刘煜拍了拍身上的杂草。 有些故事,往往只能猜对了开头,结果却总是出人意料。 第四十二章 秋猎 王室的晚餐很丰盛,刘煜倒是吃得无所顾忌,自己也是真心饿了。倒是嬴欣吃起来却变得极为淑女。 秋猎时节都是以肉食为主,妹纸只是浅尝了几口兔子肉就说吃饱了。引得太后关心地问道,“欣儿,是不是病了?” 嬴欣看了一眼旁边的刘煜,脸色一红道,“母后,我的饭量不大。” 太后是过来人,哪里不知道女儿的心思,“你这孩子,自己家里顾忌什么啊?哀家看刘煜脾气挺好,你以后吃不了亏。” 刘煜知道妹纸在自己面前收起性子,心说哥们还不解你这咸阳大害,用筷子夹了几块肉送到她碗里,“公主,明天可是要秋猎,少不得骑马射箭,总可得吃得饱饱的,到时候猎少了,那就丢面子了。” “对哦,煜哥,你明天可得好好帮我,咱们猎个大家伙出来,让我那几个王兄长长眼。”嬴欣听后马上本性暴露。 只是这个称呼陡然转变,让刘煜还有些不适应。 “窦家那个小狐狸都这么叫你,我也这么叫。”嬴欣轻声地道,“你以后就叫我欣儿吧,跟我家人叫法一样。” 刘煜应了一声,他心里却想的是今天也许是跟她最后一次晚餐了。他也知道自己明天会做出伤害这个女孩的事来,但是有些事他没法避免。 次日一早,秋猎营地号角连营,刘煜也是早早地起来了,在拿太阿剑的时候,忽然发现剑下压着一张纸条。 仔细一看,上面写着,“东西放在烈王陵碑正东二百步槐树下。”署名上面是就写一个先字。 这墨家还真是神出鬼没的,竟然能够混到我的营帐里,而自己却混然不知。 在看完纸条之后,却发现上面的字迹慢慢淡,然后消失,不由地想到墨家应该使用了某用化学制剂。 “不知道成庆准备的怎么样了?”刘煜心道,对于自己来说,今天至关重要。 “煜哥,号角都吹三遍了,我们要出发了。”营帐帘门一开,赢欣带着一股风闯了进来。 “这不就准备好了吗?”刘煜答道。 他能有什么准备,身上除了这把太阿剑,就没有任何打猎的设备,弓弩是被禁用的。 “等下没人的时候,你用我的弓。”嬴欣也知道秦王对刘煜的限制,然后拉着刘煜往外走。 骊山脚下空出一片平地来,还搭起了一座高台,高台之下,已经有大量的人马聚集。 刘煜看到了广平君和他的一众门客,上前打了一声招呼。 只听到三通鼓响,却见一人身带紫金冠,束身黑色皮甲,下半身着玄鸟纹胡裤,不是秦王赢恕,又是何人呢? “上天护佑,祖宗积威,我大秦如今蒸蒸日上。老秦赳赳,战斗不息。大秦昨日之强,是先人之余烈,几百年艰辛,灭西戎,收义渠,并杜郑,占三川。兵锋所至,扬威西方。” “然我秦人当不忘先人之丰功,更要继承其武勇。秦之江山,还需要我等共洒热血。” “今日秋猎,当扬秦人之勇,实乃尚武强国之举。试看今日骊山秋猎,当思明日逐鹿山东。” 秦王的声音雄壮有力,极为振奋人心,只听台下之人,均是大喊,“老秦赳赳,战斗不息!” 逐鹿之说在这个时代里却是法家大佬李恢所说,“周失其鹿,天下共逐之。” “刘兄,可觉得我大秦兵心如何?”广平君觉得这个时侯应该让刘煜感受到秦国兵甲之盛。 “都是虎狼之士,爱国主义教育深人心。”刘煜点评了一句,心说你们秦人不就是百来年来一直干两件事嘛。 除了耕田就是打仗,看来这秦王嬴恕不是一般的有野心,听其话语,怕是想山东之地已经久矣。 “爱国主义?”广平君听后笑道,“刘兄说出来的话总觉得分外有趣。” 又一通鼓响,秦王上马持弓,众人大喊,“大王威武!”预示着秋猎开始。 “欣妹,今年的秋猎可不要再垫底哦。”广平君看到秦王已经带人进了林场,便也跟了上去,去之前,也不忘提醒嬴欣一句。 “五哥,你看好吧,今年我可有煜哥帮忙。”嬴欣面带神气地道。 “哦,那么就看刘兄手段了。”广平君哈哈笑道,看着刘煜身上只带长剑的样子,“刘兄,猎物多少其实不重要,重要的是我这妹子开心。” 回头就跟祁胜道,“武原君可是秦国贵客,更将我是大王的妹婿,一定贴身保护好。” 祁胜兵士作风,很干脆地回答了一声“诺。” “走吧,我们也进猎场吧?”嬴欣有些跃跃欲试道。 “我看大王和君上是向东或西去,他们人马众多,估计剩下的猎物不多,要不我们向北去吧。”刘煜建议道,当然这个建议别有目的。 “公主,北山那边可是王室陵园,不能进去射猎。”祁胜连续阻止道。 “祁将军,你看这骊山可是很大的,我们只要不进陵园就是了,只是在北山外围打一圈就行了。”刘煜再度提议道。 “可是……”祁胜还想说什么,不过马上被嬴欣打断了。 “听煜哥的,我才不想今年还垫底。”她是公主,一锤定音。 一群人催动战马向北而去,山路多有崎岖,又是草木枯黄之际,不时有鹿群、兔子在兵士的围猎下屡屡现身出来。 一时之间,嬴欣连连骑射,但是效果一般,只射到了一只梅花鹿和两只兔子,这头鹿还是射伤之后,刘煜快马上前,用剑来了个了断才得手的。 祁胜带着护卫兵士,几乎对两人行影不离,而且还禁止刘煜持弓,刘煜倒是神色淡然,但是公主却是有些愤愤不平。 两三个时辰后,他们来到了北山附近,依稀能看到山上的石人石马。 “公主,君上,这已经是北山陵园禁地附近了,不能再向前了。”祁胜阻止道。 “祁将军,上次四海殿上我还帮你求情免了八十军棍,你今天怎么老是死脑筋啊。”这一路来嬴欣对祁胜已经很有意见了。 “欣儿,祁将军这是尽心尽职,我们就在外围转一圈,看看有没有猎物吧。”刘煜虽然心急如焚,但也知道不能露出马脚。 “好吧,我听煜哥的。”嬴欣听到刘煜这么说了,回复到温柔的状态。 第四十三章 虎吼 对于骊山来说,刘煜所知道的是在历史上最负胜名的莫过于西周时期周幽王为博美人一笑,烽火戏诸侯,倾城倾国的荒唐之举。 没成想,过了一个土堆的时候,嬴欣还说起了这个典故。还说那是周幽王时期的烽火台遗址。刘煜心道,这历史的惯性还真不是一般的强。 “既然这里有过昏君做过荒唐之事,那为什么你们秦人会选在这里建王陵呢?”刘煜望着远处的陵园,光是地表的面积都望不到边,都不知道烈王的陵碑在哪里。 “本来骊山上鲜有我们王室陵墓,但是当年烈王年轻时到骊山游猎,忽得一梦,梦中遇到骊山神女,烈王心慕神仙长生,于是命人在此建陵。”嬴欣是王室中人,当然知道其中详由,“后来几位君王见骊山之势,来山去水,可以护佑子孙连绵,便陆续建陵。” “哦,烈王修驰道,灭周室,不失为一代人杰。”刘煜话里却有其他意味,“欣儿,既然我们来到了这里,不如去祭拜一下烈王如何?” 四国并立,周室偏安于洛邑一隅,仍是名义上的天下共主。 秦人派兵攻略之时,同为姬姓的晋人选择了旁观,待秦人攻下,以报天子之仇夺下洛邑,并在成皋和荥阳布下精兵防守。 此战之后,世上再无天子之说,也让四国君王觊觎天子之位,烈王此举掀开四国争霸的大幕。 “煜哥,祭祖可不能这么随随便便的。”嬴欣虽然任性胡为,但王室的规矩还是了解的,“要进陵园祭祀,当沐浴斋戒,更何况宗正府人员引导。” “原来还有这么讲究,欣儿能否告诉我这烈王陵碑在哪个位置,我就在此遥遥地拜祭一下。”刘煜最想知道的是墨家给自己准备的东西放在哪里。 嬴欣看刘煜的神情严肃,只道对方诚心遥拜,于是用手一指道,“过了那些石人石马的地方,是一片竹林,向北越过竹林,便是烈王陵碑所在。” 刘煜听后,心头有些发苦,这穿山越林,又有守陵护卫,这墨家做事太不靠谱了。既然能神不知鬼不觉地进入我的营帐,直接送过来就好了,还搞成特务接头一般。 虽然心里郁闷,但刘煜还是恭恭敬敬地对着陵碑方向,祭拜鞠躬,口里念念有词。 “煜哥,在求什么呢?”嬴欣听不清刘煜的嘴里的话。 “我在求烈王保佑,今天让我们遇到个大猎物。”刘煜回答道,其实,他口里说的是秦始皇保佑我早点逃出生天。 既然知道烈王陵碑所在地,刘煜就有意识地接近那块区域,也不知道是不是秦始皇保佑,这祭拜之后,他们所碰到的猎物还真多了。 不仅遇到了鹿群,欣公主的射术也准了好多,虽然公主很想知道刘煜的箭术如何,但祁胜在一旁,根本不让刘煜摸弓箭,而且护卫的兵士行影不离,刘煜就是上个厕所都有人跟着。 这种贴身紧跟的战术,让他想到墨家为什么不把东西放在大帐里,根本就没有机会脱离监视的视线啊。 有了猎物,公主的兴致顿时很高,便想着多猎一些,以至于把时间都忘了,到了下午的时候,终于感到疲惫了,于是就让秋猎的队伍停下来休息。 刘煜看了看天,晚秋时节,日短夜长,回营之后,怕是没有机会跑出来的,心中有些焦躁。他靠着大树休息,只见嬴欣走过来,递来一个水壶。 “今年有煜哥在,我发现猎物就多了好多,看来煜哥还真有吉祥物的运势。”嬴欣玩笑地道。 吉祥物之说还是刘煜在渭水河畔跟广平君聊天时无意谈到的,想必也让嬴欣听到了。 刘煜接过水壶,笑着道,“欣儿开心就好。” 队伍休息之时,刘煜忽然看到边上拴在树上的那些战马不停地拍打着地面,显得焦躁不安。 嬴欣的桃花马来回挣扎着缰绳,嘶叫上不停,引得公主跑了过去,安慰道,“石榴,你怎么了?” 但是无论嬴欣怎么安抚,石榴仍然很是暴躁。 刘煜心头一惊,他望了一下四周,兵士大多都在休息,也有几人以为马是要饿了,解了缰绳牵马去吃草。 “不对,马儿的神经是很敏感的,它们应该感受到附近有什么威胁了吧?”刘煜对于马来说是最了解不过的。 他的鼻子闻到了一股血腥味,顺着味道过去,看到了兵士们拿着的那些猎杀鹿、兔等,由于并未做处理,还能味道传出来。 “不好,莫不是这血腥味引来了山中猛兽。”刘煜看出以前电视节目中的猛兽捕食的场景,大多都是轻身前进,到了猎物的跟前,才进行致命一击。 刘煜想到这里时,赶紧站起身来,眼光恰好看到嬴欣正在安抚石榴,只是在不远的草木之间,隐隐有东西接近,而且看杂草倒下去的面积,这东西的体积不小。 “欣儿!”刘煜惊叫一声,飞跑过去。他虽然没看清楚是什么东西,但是依稀还是能看到黄黑条纹,一下子判断是什么猛兽。 一时之间,他的心底万分焦急,以最快的速度跑了上去,直接把嬴欣扑倒在地。 同一时刻,只听到一个声如雷般的吼声,一只身形极大的吊睛白额虎扑了过来。要不是刘煜快了一步,嬴欣显然就已经是虎口中食物了。 两人就地一滚,刘煜没注意到附近的石头,嬴欣的头不小心一撞,竟然晕了过去。 “不好,是戾虫!好大的一只。”休息中的兵士们都被惊到了,而那些战马被一声虎吼,更是挣脱了缰绳,四散奔跑。 这个时代有人喜欢将老虎叫戾虫,“虎者,戾虫;人者,甘饵也。” “保护公主!”祁胜一看马都跑了,抽出长剑护身上前,带人跑到了刘煜和嬴欣的边上。 刘煜这才注意到这只老虎起码有三米多长,一时之间,他只觉得周围空气充满腥味。他抱着被晕倒的嬴欣急急地躲到了兵士的队伍中。 “武原君请带公主退后,我们来抵挡这只戾虫。”祁胜果断地把两人护到身后。 人遇虎,结果可是九死一生,虽然祁胜他们都带着兵器,但却也不敢大意。更何况公主身份尊贵,若是出现闪失,他是百罪莫赎。 “好,我带公主在后面等你们。”刘煜代嬴欣应了一句。 石榴果然是大宛名驹,虽然其他马儿都跑了,它倒是老虎出现后,反而安静下来,跟着刘煜也跑到了人群这里。 刘煜看着样子,心中不由地想到,“此时不走,更待何时。” 他扶嬴欣上马,两人共骑了石榴,快速回跑去,只留下祁胜带着兵士殿后。 第四十四章 出走 骑马跑出去一大段路,刘煜觉得安全了,寻了一个平坦的地方,停下马来,看着怀里昏睡的女孩有些心疼。 刘煜找个块干净的地方,把嬴欣放在上面。 转身打算一走了之,但是他看到嬴欣昏迷的样子,又有些担心。 这时,隐约有脚步声传来,他回头看到了边上林木之间落叶极为厚实,于是有了想法。 当刘煜带着嬴欣跑出去的时候,祁胜才想起广平君的交待。于是他不敢怠慢,让大部分兵士对付老虎,自己带着三个手下,沿着石榴的马蹄印跟了过来。 只是到地方的时候,祁胜只看到公主静静的躺在地上,她的马儿在边上吃着草,而刘煜却已经消失不见。 祁胜一看不对,首先让人四处寻找起来。 “这是在哪儿呀?”赢欣一手扶着脑袋醒了过来。 祁胜赶紧上前问道,“公主,您醒了。” “煜哥呢?”嬴欣想起来刚才有只老虎向自己扑来,正是刘煜帮自躲过一劫。 “末将赶到这里的时候,就没有见过武原君。”祁胜心中万分懊悔,刚才被一时情急,竟然忘了自己的任务所在。 “煜哥,他不会被老虎吃了吧?”嬴欣担心地道。 “公主,刚才末将让君上带公主退到后面来,只是末将的马匹被老虎惊了,等我赶到这里的时候,只有公主一人。”祁胜也觉得奇怪,又怕赢欣多想,“武原君一身神力,怕是不惧虎狼。” “煜哥!煜哥!”嬴欣感觉头痛好了一些,站起身来,大声叫道,山林之间女孩的声音份清楚,其中的关切之情便是陌生人也听得出来。 当然刘煜也听到了,虽然心头隐隐做痛,但还是陌不作声。 “他一定还在附近,他不会离开我。”嬴欣自言自语道,神情很是失落。 这时,前面的队伍也赶过来了,有兵将上前报告道,“公主,凭这只戾虫,您今年的猎物数量肯定是前三位。” “我的煜哥不见了,再多的猎物又有什么用呢?”嬴欣忽然对着山林之间大声叫道,“煜哥,我知道你不喜欢留在秦国,你可以跟我明说啊。” “你可以带着我一起走啊,母后这么疼我,肯定会答应的。你想去哪里,我都陪着你。” 女孩的话没有任何的回应。 等到赢欣带着队伍离去之后,天色已经暗了下来,山间更有雾气出来。地上的落叶忽然一动,从里面穿出一个人来,不是刘煜又是谁呢? 他想着嬴欣离去的时讲的那些话,喃喃地道,“是我对不起你,你总会找到比我更好的人。” 暮色之中,他看到陵园建筑里的点点灯光,然后又朝着渭水桥的方向看去,“成兄,接下来就要看你的了。” 祁胜一回大营就向秦王去请罪,当听到刘煜失踪之后,嬴恕大发雷霆,倒是广平君把事情的来龙去脉听完后,出言道,“若是祁校尉所言不差,这刘煜恐怕还在骊山之中。” “我们只要多派兵士搜寻,必能把他找到。” 这时,有兵士进帐来报告,“大王,渭水桥上有人快马闯过,看服色是汉国武原君刘煜。” “渭水桥?”广平君一听,“大王,刘煜在桥上曾经吟过两句诗,奈何渭水东流去,无语可寄庸城归。” “五弟的意思是?”秦王问道。 “刘煜一直很想回庸城,想必绕过咸阳,过巴蜀,到庸城,我们不必大动干戈,只需在巴蜀之地加设关卡,这刘煜根本就飞不出我们大秦之地。”广平君判断道。 “来人,昭令巴蜀太守李如,严防刘煜过境。”秦王已经让人起昭,“若是刘煜敢反抗,可就地杀之。” “诺。”早有内宦开始起昭书。 “大王,这样做恐怕欣妹会不高兴。”广平君想到了赢欣。 “军国大事岂能夹杂儿女私情!”秦王怒道,“这刘煜,敬酒不吃吃罚酒,让欣妹断了这念想吧。” 过渭水的桥的人怎么可能是刘煜呢? 成庆穿着刘煜的锦袍,一拍座下骏马,向西绝尘而去。 刘煜靠近陵园的时候,天色已经完全暗了下来,由于是王室陵园,这里驻扎了五百兵士,主要还是驻守在陵园地面大殿之中。 借着夜色,刘煜小心地穿过陵园大殿外围空地,又过了竹林,果然看到了一个巨大的石碑。 在月光之下,刘煜看到上面有几个大字,“大秦烈王政”的名讳。 他心有崇敬,这在他知道历史中,可是千古第一帝,于是拜了几拜,“始皇帝啊,始皇帝,你可是我的偶像,今天路过,拜几下表示我的崇敬。” 好在自己当年学过贝爷的野外生存,刘煜在夜幕之中分清了东南西北的方向,“正东二百步槐树下。” 他按照纸条上的方向,慢慢行进,等到二百步后还真有一棵老槐树,十分粗壮。 古人对槐树极有情感,“门前一棵槐,招财又进宝。”而陵园之中,老槐更是详瑞,也可镇阴。 刘煜在树下找到泥土松动的痕迹,然后用剑鞘撬了几下,便从下面挖出来一个包裹。打开之后,却是一张厚厚的纸片,月光之下,刘煜看到上面写着三川郡张成的名字。应该就秦人的路引凭证。 早前秦人的路引凭证分为木制的验和传,说白了无非就是身份证和介绍信。随着造纸的出现,现在路引更像后世的黄册户口本,当然没有老朱家整出来的那么复杂,要知道明朝的户口本可比现代的都详细。 另外还有一个木盒,打开之后,刘煜拿到手里之后,就有些惊呆了。这手感跟现代化的硅胶差不多,原来是一副面具,材质来看,上次听囊先说过是貘兽肚子一侧的皮。 墨家拿回德贤令后,做事倒是挺细致的,除了这两样东西之外,还为刘煜准备了一些银两,和一套粗布的衣服。 刘煜当下就把身上的锦袍换掉,至于面具恐怕得白天才戴上,这黑灯瞎火的,根本不好弄。 他把换下来的衣服往原先的坑里一藏,把余下的东西,连同带过来的几块肉干一骨脑儿放在包袱里,然后往身上一背,纵身爬上了老槐树。 这槐树的叶子泛黄,刚跟身上的这件粗布衣服相近,刘煜躺在枝头上,把腰带取下来,把自己的腰跟树枝绑在一起,这是他从贝爷那里学来的手段。 刘煜望着夜空,只有几颗星星眨着眼睛,心里想着不知道家里人现在怎么样了?一阵困意袭来,他沉沉地睡去。 次日清晨的时候,刘煜听到树下有脚步声,隐隐传来声音道,“秦人这次秋猎把渭水桥给管制了,我们晚了一天过来,不知道煜哥还在不在?” “原来是他们来了。”刘煜一听声音就知道谁来了。 第四十五章 代成君 晋国代郡,这不是原先历史上赵嘉称王抗秦的城池,这里属于另一个人。这是一座位于晋国西北的边城,直面着草原游牧民族的威胁,瓮城、箭楼、雉堞等各种防御设施一应俱全。 城上甲士林立,一面绛红底色的大旗迎风飘扬,展示出旗面上的图腾,竟是一只腾飞的巨鹰,张开双翼,威武不凡。 入冬以来,气候越发冷起来,天空中渐渐飘起了初雪,一个身形修长的男子驻立在城墙之上,后面跟着一群文士武将。 他很年轻,脸容清秀,朗目剑眉,神采中带着坚韧之色,他望着落下了雪片自言自语道,“今年的雪下得早了些。” 他想起了八年前,那一年他才十七岁,记得很清楚,那一年的冬天也来得很早,那一年匈奴人也来得很快。 当时,他在城楼之上往下看去,都是黑丫丫的一片异族骑兵,他们挥舞着弯刀,不停地屠戮着来不及进城的晋人。 更有攻城的匈奴兵竟然凿穿了城门,代郡城中晋人数量以十万计,若是城破,便是数十万的生命。 他站了出来,十七岁的他抽出长刀,站在城门缺口那里。 “代郡乃我封地,有我之父老兄妹,匈奴人若想占我家,杀我父老兄妹,就从我姬舜的尸体上踏过去!” 他还记得那场血战,匈奴人的右贤王就被他一箭射死,匈奴人如同潮水般退去,代郡的兵士们将他顶到了空中。 他从八年前站在城门口时,就与这座城融在一起,他是姬舜,晋王姬离寐的四子,受封代成君,他的母亲是代郡留守李弼义的女儿,他的大多数时间是在代郡度过的。 “代郡自有鹰将在,不教胡马入中原。”太史元的点评夸耀了他的战功,也助长了他的威名。 初时大家不解这鹰将的意思,直到姬舜从代郡子弟中抽取轻壮,创立鹰骑,几年下来,鹰骑一点点变强,现在已经达到近五万的轻骑规模,成为拱卫晋国西北的重要力量。 他被称四国之中当世第一的少年英杰,没有之一。 晋国有六军战力,每一军的人数早就突破当年周天子规定的12500人了。 “报告君上,昨日接近代郡的二十里的匈奴人已经退去。”早有斥候前来禀告。 “没到代郡就退回了?这倒真是奇怪了。”姬舜没有说话,倒是边上的文士模样先开口了,旋即哈哈大笑起来,“莫不是知道代成君在此,不敢来了吧?” 这文士一说完,边上的那些个兵将们也哈哈大笑起来,军中讲究士气,而兵将在藐视敌人的同时,能起到振奋军心的作用。 “怕是草原内部又出了什么事情吧?”姬舜想了想,“这些匈奴人不是来攻代郡的,或是来防代郡出兵的。” 他又觉得不全面,问道,“葛长史,最近秦人那边有什么新的情况出来?” 相比草原来说,秦国的情报还是聊胜于无。 “前月有汉国武原君刘煜从骊山逃脱,秦人在西去之路上架设层层关卡。”文士回答道,“不过据说连刘煜的影子都没抓到。” “那还真是奇怪了,我这二表弟是出了名的老实木讷,竟然能够在秦人的眼皮底下逃走?”晋汉向来有联姻,按照辈分说起来,姬舜还是刘煜的表哥。 “世人皆传他弑君谋反,我却是不太相信的。我还记得他年幼时来晋时的模样,从来不抢兄弟的玩具。” “哦,那就不对了,不对!大大的不对!”这个文士听后忽然大叫道。 “你这佛家先生,又打什么哑谜,赶紧给我说出来。”姬舜在边城日久,性子也向来直接磊落。 “君上,人生万般皆苦,唯有苦禅修身,我的这名字可有度化世人之意啊。”原来这个中年文士叫葛苦禅。 “你说要度化世人,我却只看到算计他人。”姬舜笑道,这人说说修苦禅,算计起来从来不饶人,“你倒是说说看,秦地有什么不对?” “我说的不对是指君上的这位表弟。”葛苦禅点出了关键,“好一招金蝉脱壳,声东击西。” “哦,先生是说我这表弟,没有西去庸城,而是向东奔晋而来?”姬舜很快想到结果。 “可能性很大。”葛苦禅判断道,“只怕秦人醒悟过来,必在东进之路上加以堵截。武原君怕是难过龙门山。” “哦。”代成君眉毛一扬,“若是如此,可就麻烦一下我们的佛家先生了。” “属下遵命。”葛苦禅欣然答应下来。 龙门山横亘在秦国与晋国之间,绵延六百里,大的山峰有十八座,被称为龙门十八峰,其中最高最险的唤做恶来峰。 几百年来,秦晋两国在龙门山刀兵相向无数次,百万计的兵士战死于此。曾有哀歌盛行:“十六从军行,十八埋龙门,阿妹泪涟涟,阿母何所依!” 龙门山的每一层泥土下来都埋着秦晋兵士的骸骨。本来这十八座山峰秦晋各占其半,曾在各座山峰建下军寨。 但三十年前,天降暴雨,引发山洪,十八个军寨损失惨重。两国君王以为上天警示,于是请来太史元推演,道是山间兵甲林立,而百万阴魂聚集,没有立足之地。上天怜悯,要给予他们安息之所。 于是秦晋两国各自退出龙门山区域,这里便成了一个缓冲地带。秦国在龙门山以西三十里处设下边境关卡,而晋国则在龙门山以东三十里处设下过镜线。 由此开始,龙门山便成为了一个两不相管的地方。但随着两国势力退出,新的势力也逐渐产生。 此刻的刘煜,已经踏入了龙门山的区域,而与他同行还有窦家一行人。 在骊山与刘煜相遇后,一开始窦洛雪很是开心,但是随着跟刘煜一路走来,她又有些迷茫了。 这个刘煜跟以前的刘煜性格明显不一样了,要不是她看到对方的臂侧有一个浅浅的月牙伤疤,他还不相信这人就是自己的煜哥。 因为那是两人幼年时吵架,她咬在上面的印记。 不仅是窦家大小姐迷茫,刘煜也迷失了。窦洛雪有意无意地说起小时候的事,然后刘煜听后,只能沉默不语。 最近只能把原因推到在秦地受到了脑伤,记不清往事了。 但是说来也奇怪,经过窦大小姐的提醒,刘煜有时候脑海中会浮现出一些往事片断。他于是暗暗想着,这应该是武原君的记忆正在慢慢恢复。 第四十六章 VIP脸 这雪一下,天变得一下子冷了起来。刘煜一行人踏着薄薄的积雪在龙门山西麓前行,听到窦义喊道,“前面有家客栈!” 刘煜抬眼望去,果然见到山脚下有一排房子,一根高高的旗杆上倒是写着几个字——“龙门客栈”。 看到这名字,他不由地想起自己看过的那场经典的武侠电影中,别有风情的老板娘,回头又看了一眼跟在身边的窦洛雪,见她的脸上满是疲惫之色。 从骊山一路行来,刘煜虽然改变了模样,但却还是异常小心,挑人少的路走。 好在秦地律法严苛,治安还不错,再加上窦家的人都是兵士出身,碰到几个翦径的毛贼,都让他们打发了。 赶路辛苦,刘煜注意到大家都走得有些累了。 “我们到前面客栈休息一晚再走。”刘煜笑道,“大家泡个脚,养养力气,劳逸结合,以后全生儿子!” 窦家一行人一阵欢呼,高叫张少体恤。 而刘煜跟他们说说笑笑,大家交往的很是融洽,他现在的身份是三川郡张成。 窦洛雪看着这一幕,心情已经由起先的惊讶回复到了平静,要是以往的煜哥是不会这样的说话的,不过似乎这么说更让人亲切一些。 “妹子,这一次咸阳之行,辛苦你了。”刘煜回头对窦洛雪由衷地道,他们这一路是以兄妹相称。 窦洛雪听后竟然有些羞涩,曾经的煜哥哪会如此的体贴。 “嘭”地一声,龙门客栈的门被人踢开了,一阵雪花随着寒风从外面钻进了屋子,靠近门边的吃饭的几个汉子大骂起来。 “哪里来的混账,进来都不知道敲门的啊!” 但是这些人看到门口立着一个丑陋的大汉,身高体魁,最重要的是这张脸看了有些让人害怕。 倒竖的断眉,古铜色的脸庞上面有几个明显的斑点,让人觉得这人以前应该染过天花。红通通的大鼻子上面闪着汗水的光芒,杂乱无序的大胡子。 手里拿着一柄很布条裹起来的长剑,看不到剑鞘。很多游侠都知道,这主要起保暖作用,防止长剑冻在鞘里。 听到众人骂声,这个丑汉没有生气,反而躬身抱拳,脸露笑容道,“对不住,对不住,大家都风雪同路人,请多担待。” 话是很客气,只是这丑汉笑起来,露出整齐的大白牙,更显得凶恶的样子。 出门在外的人都往往先是以貌取人,见到这样的人,又拿着兵器,心里自然会把恶人的标签先树上,然后就如同门边那几个汉子一样,默然不语了。 “妹子,快进来,这边有个桌子空着。”恶汉对自己的表现很是满意,然后径直地走到了一张只有一人在吃饭的桌子面前。 话音未落,客栈的门口出现了一位体形婀娜的劲装女子,相貌着实让人赏心悦目,身后跟着几个随从。 众人心里头都想到一个问题,“这样漂亮的女子竟然是这丑汉的妹子,肯定不是同一个娘生的。” “兄台,请问你吃完了没有?”这边丑汉一脸笑意地看着桌旁用餐的男子。 这个男子一副书生的模样,陡然间见到这样的丑汉,不由地心怯道,“我……我吃好了,让与兄台……便是。” 他粗粗地扒了几口饭,赶紧离身而去。却听到丑汉在背后赞道,“真是个懂事的小鲜肉,老张我好喜欢。” 那书生不由地菊花一紧,加快脚步溜之大吉。 “妹子,义叔,赶紧坐下来。”丑汉见这桌已经空无一人,赶紧招呼道。 窦洛雪坐下之后,轻捂着嘴小声道,“看把你得意的,这一路上来,吓坏了多少这样的小书生。” 原来这丑汉就是易容过的刘煜,初时戴上这墨家的面具之后,窦洛雪就吓了一跳,这一晃眼的工夫,自己的老实煜哥变成了一个恶汉。 “这玩意简直太有威力了。”刘煜轻轻了一指自己的脸,“不利用起来扮纸老虎太可惜了。” “少爷,你可是真老虎。”窦义笑着插话道。 “义叔,你可别损我,我可是被真老虎撵过。”刘煜举起右手,熟悉地打了个响指,“小二,给你爷打十斤牛肉,三坛好酒!” “小姐你看,这根本就是老虎吃的东西。”窦义开玩笑道。 “义叔,这脸简直就是行走的VIP卡,看吧,别人上菜要几刻时间,我们上菜,只要几息之内。”刘煜对这张脸太满意了,本来觉得别扭,后来才发现这丑人的好汉其实很多。 “什么飞俺屁的,少爷这一路提了好多处,我愣是还没听明白。”一路上窦义对这个词很有意见。 “不用明白,看,这就是VIP。”刘煜一指小二拿了一大盆肉过来,不一会儿,又将酒端了上来。 “这位爷请慢用。”小二恭敬地道,他根本不敢看这位爷的那张丑脸。 “不错,表现不错。赏你的小费。”刘煜从怀里摸出一块碎银,扔了过去,小二眼力很好,一把接过。 “谢这位爷赏。”店小二眉开眼笑,虽然不知道小费是什么意思,但想想也知道是跟赏银差不多。这时发现这位大爷并不是太丑,反而闪着银子的光辉。 说起来,四国并立之后,各国贸易不断,所用货币各不相同。 秦人铸圆形方孔钱,而齐人用刀币,晋人用足币,汉国在楚国蚁鼻钱的基础上创立了五铢钱。 兑换极为不便,但随着商贸往来的频繁,民间开始通用金银货币。 还真印证了一句后世马老先生的名言,“金银天然不是货币,但货币天然就是金银。” “小二,还有房间吗?”刘煜可不是白给小费的,他见这里吃饭的人众多,怕是客满了,这大雪天,让窦家大小姐陪自己把挨冻可不好。 “有,有,有。还有天字号房三间,不过要三两银子一天。”小二从小费里,已经看出来这位爷是土豪,果断地把房价提高了50%。 “好,好,跟掌柜说我们全要了。”刘煜一行人最不缺的还真是银子。 “好勒,天字号房三间!”不一会儿,小二又拿来一坛酒道,“爷,这是我们客栈送的。” “有眼力,这掌柜真会做生意。”刘煜哈哈笑道,然后指着两坛酒对窦义道,“让兄弟们都喝口酒吃点肉暖暖身体。” 窦义听后提着酒和肉去招呼那些随从去了。 这时,忽然客栈的大门又被重重地踢开,门口坐着的那几位兄弟刚想破口大骂,却又看到了门口站一位魁梧丑汉,穿着怪异,不像是中原人物,于是硬声声把脏话放回了肚子。 “龙门客栈的掌柜出来,你们太不会做生意了!”这个丑汉高声骂道。 第四十七章 黑店 “哪里来的蛮子,敢在龙门客栈撒野!当我们韦家这么好欺负吗?”听着声音倒是一个女人的声音。 刘煜不由地想到那武侠电影中别有风情的老板娘来,只是下一时刻,他看到分明是一个圆滚滚、肉嘟嘟的球状女人。 “我才不管你们姓什么呢?我手下牵了一匹上等的草原马过来,你们欺负他不懂行情,竟然只给了50两银子?”那异族丑汉愤愤地道,“可是我知道那马在中原内地,至少值500两银子。” “原来你是那个鲜卑蛮子的同伙啊,真是不知道谓,那马牵过来的全身冒汗,明显就已经是脱力不能用了。给你们50两银子已经算不错了。”这个肥婆摆明了吃定对方。 刘煜注意到这人的服饰与此前在秦地看到的匈奴人不太一样,相比于匈奴人的宽袖袍服,此人衣袖紧窄,虽然交领左衽跟匈奴人一样,但腰间的革带还是下身的裤装都与匈奴人有明显的不同,最特别是这人的脑后梳成一条长辫子。 “少爷,这人应该是草原上的鲜卑部落的人,他们有索头的传统。”窦义已经送了酒肉回来,他见多识广,看出了对方的身份,“他们一般生活在仇水南部,以前我在秦国时跟他们做过生意。” 仇水是穿过草原的一条大河,沿河生活了大量的草原民族。 “鲜卑人?”刘煜想到了历史上的北魏,那可是鲜卑人创立的政权。而在这个时代中,草原是匈奴人的天下,“他怎么会到这里来?” “放屁,你们中原人心眼就坏,我那马不过连续跑了多日,看起来有些脱力,将养些日子,就能恢复如常。你们明明就是骗我的马!”丑汉更加气愤了,脸上的五官本来就很粗线条,生气之后,更是脸孔更是涨得通红,像个炸药桶。 “骗你的马又怎么样?你们这些鲜卑蛮子,在草原上给匈奴人当狗当习惯了,跑到中原敢来咬我们不是?”肥婆嘴上不饶道。 草原上现在是匈奴人的天下,其他部族都受匈奴大单于的节制。 “你们欺人太甚。”鲜卑丑汉径直冲上前去,那肥婆似乎早有准备,一挥手,从后面跑出来几个凶神恶煞的伙计。 刘煜一看,吓了一跳,“这难道是个黑店?” “敢仗着人多我就会怕你们。”鲜卑人看到那些伙计后竟然不也怵,“我檀蒲一个人可以打一百个中原人。” “都给我上,打断这鲜卑蛮子的腿,让他知道在这龙门山,韦家不是好惹的。”肥婆听后大怒,一众伙计一哄而上。 刘煜听着话语的意思就知道这店家故意欺客,但是这鲜卑人未必也太狂妄了点,应该吃点教训。 不成想,这鲜卑丑汉看到那些伙计冲上来,也不慌张,只是微微退了一步,接着就一把抓住最前面的那个伙计,直接摔了出去。 刚好掉在一张桌子上,直接让桌子散架,那些食客哪里还敢吃饭,纷纷躲避起来。一时之间,店里凌乱无比。 “鲜卑蛮子你敢砸我们的店,休想走出龙门山!”肥婆老板娘退后了几步怒道,只是声音没有刚才那么高了。因为他看到这个鲜卑人很会打,竟然又打翻一个伙计。 “在草原上,檀蒲连匈奴人都不怕,难道还怕你们中原人。”鲜卑丑汉显然也是被愤怒冲昏了头脑,“今天我就要砸了你这黑店!” 说完,他又抓起一人,直接摔了出去,摔出去的那人刚好掉向刘煜他们的桌子。 刘煜一路上听窦洛雪讲起以前的事,隐隐会有武艺的记忆,虽然不是很全,但五官的感觉却比以前要好很好了。 见到伙计像沙包一样的掷过来,刘煜站起身来,轻舒猿臂,将那伙计接了下来,轻扔到地上,然后出言劲阻道,“这位鲜卑的朋友,虽然开始这店家做得不对,但你若是要砸店,那就有些过了。” “莫非你要替这店家出头?!”鲜卑人看到有人站了出来,想当然以为是店家同伙,“对了,对了,你们都是中原族人,肯定是一伙的。” 说完干净利落的打翻余下的伙计,径直向刘煜走来。 “妹子,你先到旁边躲一躲。”刘煜自从跟呼赤角力获胜之后,对自己的摔跤本事很有自信。看到这个鲜卑人用的也都是角力的手段,心中倒也不惧。 “那你小心点。”窦洛雪知道刘煜力大无穷,对方也是徒手的,向来一力降十会,她对师兄倒不是很担心。 不知何时,客栈的二楼的客房门开了,廊道之上站着一位精干的年轻男子,而他的旁边则是一位戴着锥帽轻纱的人,看身形应该是个女子。 鲜卑人速度很快,上来就想来个重击,直接一个直拳冲向刘煜的面门。刘煜感觉有风声袭来,拳头更是恰在眼前。却轻轻侧身躲过,脚下使绊,打算趁着对方重心前移的时候,让他摔个狗吃泥。 但这鲜卑人的反应极快,见到刘煜躲过之后,却已经有所防备,并加重下三路的重心。刘煜脚下的小动作被轻松化解。 鲜卑人的左腿抵住了刘煜右腿,然后双臂伸上前,把对刘煜进行锁喉。刘煜哪会受制于他,于是弯腰压低重心,用身体撞向对方的前胸。 刘煜这一撞根本没保留气力,因为在跟对方抵腿的时候,他就感觉对方的力量跟他相差无几。 “嘭”地一声,鲜卑人被撞开了五步开外站定,对方一愣,看着刘煜忽然绽出笑容来,“某家是鲜卑仇水部落的小汗檀蒲,请问兄台叫什么?” “三川郡张成!”刘煜回答了自己的假名,丑脸自带恶人BGM。脸上的面具极为合体,透气性也好,即使出出汗也看不出任何破绽来。 “你的力气好大,样子好丑。”檀蒲活动着手脚,评了一句。 “彼此彼此。”刘煜回答了一声。 此时,边上哪里还有什么食客,都是躲得远远的。刚才很嚣张的那个肥婆老板娘早就没了人影,估计是去搬救兵去了。 至于那些伙计不是躺在地上,就是躲在一边不敢上前,倒是留出了一大块地方给两个丑汉。 “还敢来吗?一较高下!”檀蒲舔着嘴唇叫道,他的眼中闪着兴奋的光芒。 “来啊,谁怕谁啊。”刘煜无所畏惧道。 走完,两人又开始交手,已经觉察到对方的实力后,两人都是全力以赴。硬对硬,力对力。前一时刻刘煜被摔倒在地,后一时刻檀蒲被顶翻倒地。 一时之间店内桌椅被砸坏大半,两个丑汉依然你对付不了我,我也奈何不了你。 “嘭”地一声,却是刘煜用一个抱胸摔,没成想这个檀蒲踢出一脚,两人都是重重地倒在地上,气喘吁吁。 再相互看对方,忽然两人都笑了。 第四十八章 韦英 “好气力!”檀蒲擦了下脸上鼻血,不以为意,高声赞道。 “你也是。”刘煜感觉全身骨头痛,估计整出不少硬伤来。 “张兄弟,气力这么大,酒量怎么样?敢拼酒不?”鲜卑人突然发出了另一个邀请。 “就怕你不敢。”刘煜笑道,不说这一世,就是说当年在体育大学那会儿,自己的酒量那是深得白红黄三道之精髓。 檀蒲掸了下身上的灰尘,找了一张桌子坐下,就是刚才刘煜的那一桌,桌上恰好有两坛酒,他直接开了一坛,然后着对着坛口豪饮几大口, “好酒!”他赞了一声,然后指了指另外一坛,看向刘煜。 这意思是明显不过,刘煜也不犹豫,直接坐到了鲜卑人的对面,开了另一坛酒,也直接对着嘴豪饮起来。 刘煜掂量过一坛酒的重量,差不多五六斤,虽然是蒸馏过的,但度数并不高,他自觉应该问题不大。 “爽快,檀蒲进入中原以来,所见所遇均是自私小人,但是见张兄这样投契的却还是第一个。”鲜卑人言语之内带着豪爽,“要是在我们草原,我当与你结为兄弟!” 前几分钟,我还在跟你打架,这会儿你竟然跟我说投契,还结为兄弟,刘煜心说你们鲜卑人有多崇尚武力。 草原之上,强者为尊,打架实力强可是一种很不错的资本。当然与强者为伍,更是草原人士的追求。 “兄台那是因为你不了解我们华夏,华夏之人的胸襟向来宽广,厚德载物,海纳百川。但草原狼族不断侵扰,你们鲜卑竟相仆从。” “华夏之人对朋友有好酒,对豺狼却只会是刀枪。”刘煜对这个鲜卑人性格很欣赏,但心头仍然压着五胡乱华的石头。 “哈哈,那张兄可以大可放心,檀蒲虽然不屑于跟这里的掌柜为伍,但却愿意交张兄这个朋友,若是可以,整个鲜卑也会是你们的朋友。”檀蒲这么说话让刘煜有些糊涂了。 “哦,我不太明白兄台话里的意思。”刘煜不解地道。 “实不相瞒,某家从小喜欢中原文化,还拜了一个晋人为师,学了中原语言。听说中原之地,出了一位人杰,叫姬舜。于是千里迢迢从仇水赶过来拜访。”檀蒲压低了声音道。 跨过千里草原,只是追星,放在现代,刘煜还是愿意相信,毕竟脑残粉太多。但是这会儿交通极为不利,这鲜卑人穿过了匈奴人控制的广袤区域,那可不是追星那么简单的。 “想必不是拜访那么简单吧?”刘煜轻声反问道。 “哈哈,张兄弟看着跟某家一样都是粗人,却原来是也是粗中带细。”檀蒲点点头道,“不错,但有些事情,我却需要与代成君面谈。” “只是到了这里,盘缠皆尽,我手下打算把马卖掉,有了银子之后再去晋国。” “既然是去晋国,那就是同路之人。兄台若是不弃可以跟我们一起走。”刘煜想了想,虽然不知道对方去晋国找自己表哥做什么,但感觉不会是坏事。 何况草原的情况对于中原四国来说,知之甚少,或许鲜卑人知道些什么。 两人席中说话之际,忽然只看到大门洞开,一群人从外面闯了进来。 “是何人胆敢砸我们韦家的店!”风雪之中一位英气女子极为醒目,身披红色大氅,腰悬青色长剑,长发飘飘,瞳如秋水。身边均是手执兵器的护卫,并且不少拿了劲弩在手。 “小姐,就是那个鲜卑蛮子!”这时肥婆掌柜出来指认檀蒲道。 “给我围起来!”红衣女子一声令下,身后的护卫动作迅速,做出了战斗姿态,一两息的时间,刘煜和檀蒲就被围了起来。 点点寒光对准了他们,一般来说,能跟敌人在一起一喝酒总会敌人的同伙。 “你们想干什么?!”只听到拔剑的声音,却是窦家人纷纷亮剑,护到了刘煜的身边。 “韦姑娘,都是过路之人,何必为难他们呢?”两帮人对峙之间,却又有一个声音响起,正是刚才在楼上看打斗的那个精干男子,他的后面跟着戴纱帽的女子。 “景二哥,这样的风雪天,你还是赶路?”红衣女子显然跟这男子认识,“果然是如是豪富之家,越有努力之人啊。” “英姐姐,还有我呢。”男子后面的纱帽女子露出一张脸来,看起来俏皮可爱。 “珊珊你也在?堂堂的景家小姐,怎么还喜欢跑来跑去啊。”红衣女子看到女孩后脸上露出了笑意。 “英姐姐不是也在跑来跑去吗?”那女孩嘟着嘴道。 “我可不是一样,我可是山大王的女儿,天生劳碌命。”红衣女子竟然这么说了一句,看着刘煜和鲜卑人一眼,问那男子道,“景二哥,为什么不让我为难他们。” “因为这事儿一开始就是你韦家不对。”这男子在楼上看清了事情的整个过程,他把鲜卑人卖马被骗,接着刘煜出手的事情讲了一通。 条理清晰,线索明白,刘煜听在耳里,觉得这男子做事应该极为极致。 “韦春花!”那红衣女子一听之后,怒道,“你敢败我韦家的声誉?” 原来这球状掌柜叫这个名,刘煜听后竟然想到韦爵爷。 “小……小姐。”肥胖掌柜有些哆嗦道,“他们是草原上鲜卑蛮子,不抢他们就算不错了。” “胡说八道,除匈奴人外,不管是什么族人,只要是做生意,就要公平交易。”红衣女子接着道,“这掌柜你不能做了,去恶来峰做杂役去。” “这位鲜卑的朋友,既然我们收了你的马,那我们等下会把余下的450两给你。” 红衣女子一摆手,那些护卫纷纷从刘煜那一桌撤了下来。 “在下恶来峰韦英,还未请教这位兄台姓名?”红衣女子抱拳问道,她见护卫刘煜之人都有行伍影子,怕不是一般人。 “三川郡张成见过韦姑娘。”刘煜也施礼道,心说这女人自称是山大王的女儿,不知道是什么样的山大王。 “三川郡大儒张开是阁下的长辈吗?”韦英精于常务,对各国人物还是有所了解,看这些下人,应该是名门之后。 “我家只是张氏旁支,算起来已经是五服开外。若说长辈,倒也算是。”刘煜看过自己的那个路引,上面介绍信的部分里有张开的字样,不过让刘煜最深是容貌介绍——面目丑恶。 第四十九章 神鹿 “原来是名门后人,久仰。在下河东景兴,是个商贾,这是舍妹珊珊。”刚才替刘煜解释男子上前一礼道,看到刘煜身边也有女眷,倒也落落大方地介绍。 “河东,姓景,还敢把商贾职业带在嘴上。”刘煜听到这几个信息后想到一个人来,“莫非是风云楼的景家?” “不错,家父便是风云楼景家家主,在下排行第二,张兄称我景二即可。”这人待人接物都很是客气,看出来深得商人本性。 原来这人竟然是首富景道茂的儿子,放在后世那不是就聪哥一样的人物。看他的性子倒是平易近人得很。 “既然两位都打算去晋国,不如就跟着我们景家的商队吧。”景兴一直在旁边,当然听到了刘煜打算去晋的对话。 “韦姑娘,今日你客栈这里的损失都由我们景家来赔吧,我看这两位身有豪气,可不能让身外之物没了名声。”景兴竟然帮刘煜他们把砸店的损失扛下来了。 “你这人看起来不错,挺仗义的,某家也交你这个朋友。”檀蒲大大咧咧地道,“张兄弟,某家有几个族人兄弟受伤了,还等着银子买伤药,就此别过了。” “既然受伤了,就不若带到我们客栈里来。”韦英听出景二的语气有招揽的意思,而她也有了想法,“这方圆十里之内,可没有大的房屋,若我猜得没错,你和你的兄弟都是呆山洞里吧?” “如此,多谢这位姑娘了,某家收回刚才的话,中原之中还是好人的多。”檀蒲也不矫情,“我的兄弟受伤很重,不知道姑娘这里有没有郎中?” “鲜卑小汗你太小看韦姑娘了,他们韦家可是这龙门山的主人,区区郎中,怎么可能没有?”景兴笑了起来。 “那就拜托姑娘了。”檀蒲看到韦英对景山的话点点头,当即行了一个草原的抱胸礼。 不一会儿,客栈之外马蹄声响起来,来的正是鲜卑人,四匹马倒载了六个人。 檀蒲抱着一个人跳下马来,然后直奔客栈,韦英这边的郎中早就在等候了。 刘煜注意到跟在檀蒲身边的那几个鲜卑人或多或少都带着伤,甚至他们的马也都是虚弱的很。 “郎中在哪里?救救我的兄弟。”檀蒲急匆匆地跑进来,看到了一位白胡子的老者。 “这是我们龙门山的姜郎中,可是师从扁鹊之后。”韦英介绍道。 不过那老者摆摆手,“小姐别抬举小老儿,莫谈祖师名讳。”然后吩咐一声,“把病人放在胡床上面。” 檀蒲把抱着的伤员平放在床上,刘煜这才注意到这是一个差不多二十来岁精壮男子,最显眼是腹部和背上都裹了一大团衣服,但还是隐隐有血渗出。 再看他的脸色一点血色没有,嘴唇发黑。姜郎中仔细地察看了一下伤情,他轻轻地把那几团衣服慢慢的解开,越解到后面,血液渗得更多。 “背部中了两箭,看这个状况应该是匈奴人的狼牙箭,上面有倒钩,虽然你们拔了出来,但是伤到了血脉。这其实倒还好。” “只是腹部这边应该是个刀伤,口子太大,要想止血就有些难了。”姜郎中取了一些金创药过来,轻轻地敷在上面。 这时,忽然听到病人用鲜卑话叫了起来。檀蒲听后解释道,“他说,他很冷。” 姜郎中听后一摸病人的额头,叹口气道,“怕是不妙,这一发烧,恐怕人就到了鬼门关。” “郎中,麻烦你一定救救他,他是我的亲兄弟,这一刀是给我挡的。”檀蒲言真意切,跪倒在地。 “小汗,不是我不救,却是救不来啊,这一发热,怕是神仙也救不来。”姜郎中有些爱莫能助。 “姜郎中,这种外伤,不是可以烈酒在伤口上消毒,然后用针线把伤口缝起来。”刘煜出口道,这些都是现代治疗外伤的常识。 “烈酒?针线?”姜郎中听后,“小老儿活了这一把年纪,还闻所未闻这样的治疗。这位小兄弟是从哪里听来的偏方,不可信。” “这还偏方,这可是绝对的正方。”刘煜腹诽,但这个时代怕是闻所未闻,不若编个理由出来。 “是这样的,我曾经打猎的时候射中一头小麋鹿,这鹿中箭倒地,留血甚多,当时我就觉得必死无疑。” “没成想这小鹿奄奄一息之时,窜出一头母鹿来,竟然咬去小鹿身上箭支,然后衔来一种草嚼碎了涂在伤口之上,几息之后,那头必死的小麋鹿竟然止住了血。” “当时我就很纳闷,于是上前查看,那母鹿衔来草隐隐有股酒味。当时就想这酒会不会能治这外伤。至于用针线逢,那是我看到人家缝衣服时想到的。” “后面我曾在越地时,曾经尝试过,还真救过来几个受重伤的兵士。”刘煜怕他们不相信,又骗说是已经经过的临床验证。 “什么?张兄弟是说你刚才那偏方是神鹿传授?”刘煜瞎编了故事却让有心人听到了,檀蒲就激动了。 “啊?神鹿,哦,算是吧。”刘煜心说我好像明显说的是麋鹿。 只听檀蒲叽里瓜拉的走了几句,接着刘煜又听他的那些族人也严肃地跟说了一遍,然后就见鲜卑小汗对姜郎中道,“请郎中按照张兄弟所说去做,这是上天的意愿。” 这时那个叫司度根的伤号也有些清醒过来,嘴里念念有词,刘煜似乎听到了神鹿的字眼。 “烈酒在龙门客栈是最不缺的,我让人拿烧刀子和针线过来。”韦英半信半疑,但若是真的,对于他们来说,无疑是很受益的,哪里没有个伤兵。 “韦姑娘,麻烦把针线都在滚水中煮一段时间。”刘煜叮嘱了一句,韦英倒没问为什么,赶紧作了吩咐。 东西很快就准备好,那烧刀子开瓶之后,房中弥漫起一股浓烈的酒味来,让那些鲜卑人口中泛起了口水。 姜郎中还好不是迂腐的人,细细地向刘煜询问了酒和针线的利用过程。然后慢慢地用酒冲洗那几个伤口。 酒到伤口之处时,这受伤的鲜卑人痛得大叫起来,手脚乱动。檀蒲见后急令手下按住了伤员,嘴里不停地念叨着什么,伤员听后慢慢平静下来。 下针的时候,姜郎中推说自己年纪大了,眼神不好。于是在场人都只好看着刘煜。 刘煜看情况,这明显是赶鸭子上轿的节奏,自己说出来的方子,自己总要有信心吧。只好上前道,“我来吧。” 他一个大男人,哪里会精通这种细活,也就按照逢衣服的方法,慢慢扎针。但是手法还是极为笨拙的,缝了几针手上便全是血,而且每针的距离显得大了,血仍然渗出来。 第五十章 结义 “我来吧,看起来跟女人缝衣服差不多。”那个原先戴着锥帽轻纱的女孩子看刘煜的针线活实在不整齐,站了出来。 刘煜听后当然让出位子来,果然这针线还真是女人玩得好。景珊珊虽然第一次缝伤口,初时还有些犹豫,但很快用针如飞,线口又整齐又严密,长长的伤口缝好后,竟然真的没有大面积渗血出来。 只是伤员又是烈酒敷伤口,又是扎针的,早就痛晕了过去。 “奇哉,奇哉,竟然还有如此神技?”姜郎中看后叹道,“若是此人不死,那这等神技术足可与祖师当年令虢国太子起死回生相提并论。” 虢国太子起死回生的典故是神医扁鹊在经过虢国时,看到他们的太子暴亡。于是上前说自己能让太子起死回生。几乎没有人相信,但虢国国君爱子心切,于是请扁鹊诊治。 扁鹊用针刺太子的三阳五会诸穴,竟然真让虢国太子醒了过来。再用药后,二十天竟然痊愈。从此之后,世人皆传扁鹊有起死回生之能。 “这些只是治外伤的手术,还得麻烦郎中开一剂内服的药。”刘煜本来想说抗感染的药人,但估计这年头还没人听懂,倒不如说得含糊一些。 “这是自然,小老儿马上开一剂药方。”姜郎中点点头道。 到了第二天的时候,刘煜刚起来,就听到房门被敲得巨响,打开之后,却见几个鲜卑人在檀蒲的带领下对他行了大礼。 “小汗,可是令弟的伤好转了吗?”刘煜当然想到这肯定是跟伤员有关。 “今日一早烧已经退了,姜郎中说人已经救回来了。檀蒲多谢张兄救我兄弟。”檀蒲激动地道,“某家有个不请之请,希望张兄能够答应。” “小汗请说。”刘煜对檀蒲的感觉还不错,这人豪爽,讲义气,跟自己挺对味的。 “我大鲜卑的图腾是九天玄鹿,某家在部落中更被称为神鹿之子,因为某家出生之时,父汗曾看见神鹿进帐。” “而张兄弟此次救我兄弟,更是受神鹿指点。冥冥之中,自有天意指示。” “檀蒲愿与你结为兄弟,这肯定是上天的意思。”檀蒲说话极为严肃。 刘煜眉毛一跳,心说自己不过是编了个小故事,竟然还能有这样的副作用。不知不觉,边上房间的门开了,窦洛雪和景家兄妹都在边上。 窦洛雪倒没什么想法,倒是景珊珊在边上开玩笑道,“救你弟弟的,好像还有我哦。” “珊珊,我们景家向来没有施恩强要回报的?”景兴很了解妹子的心思,当即劝阻道。 “景二哥这话就不对了,景姑娘心灵手巧,若是愿意,便一起结拜了。”檀蒲笑道,“只是某家在你们中原人眼里,不过是蛮夷之辈,怕是景姑娘不喜欢。” “呵呵,我自小跟随二哥游走四国,见过形形色色的人。像小汗这样有义气的蛮夷,却比那些心怀叵测的伪君子不知道强了多少倍。”景珊珊年纪看起来不过十五六岁,但是说话语气,包括昨日敢用针线缝伤口,却老练的多。 “张兄弟,你意向如何?”檀蒲听出景珊珊话语中不反对,反而眼神中还有些小期待,倒是刘煜这边似乎没有答应的意向。 “四海结兄弟,天涯存知己。张成当然愿意。”刘煜的丑脸上露出欣喜之色。以前只在武侠小说看到那些义气相投结金兰的故事,今天是自己碰上了,同样也是一个为兄弟肯拼命的家伙,当然是愿意的。 至于景家的小妹纸,在刘煜看来,多一个妹妹不吃亏,最多以后付一副嫁妆,像他这样的身份,只缺妹妹,不缺嫁妆。 刘煜的诗句一说完就引来景珊珊的注意,妹纸端详了一番刘煜的样子,笑道,“那以后我可是又多了两个哥哥疼了。” 结义金兰哪有那么随便,韦家的人还是按照规格摆好的三牲祭品,刘煜心里想着这结兄弟好像要拜关二爷,但现在关二爷都不知道在哪里浪呢? 三人焚香跪地,只见两个粗坯大汉,外加一位甜美的小妹纸,怎么都觉得像是美女与野兽。 “皇天在上厚土在下,仇水鲜卑檀蒲今与三川郡张成、河景景珊珊结为异姓兄妹,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只愿同年同月同日死。若背义忘恩,必死于天雷之下。”檀蒲从小仰慕中原文化,结义也用了中原的致词。 “皇天在上厚土在下,三川郡张成今与仇水鲜卑檀蒲、河东景珊珊结为异姓兄妹,求同年同月同日生,只愿同年同月同日死。若背义忘恩,天人共戮!”刘煜心说被雷劈那不是要焦了,还是文艺一些好。 “皇天在上厚土在下,河东景珊珊今与仇水鲜卑檀蒲……”景珊珊说到这里时忽然朝刘煜耍了个鬼脸,接着道,“三川郡张成结为异姓兄妹,有福共享,有难同当,若若背义忘恩,让我不得善终。” 妹纸的言辞不太一样,不过对于两个男人来说,这妹纸怎么说都无所谓,两人都有当哥哥的觉悟。说完之后,刘煜才想到当年桃园应该拜的怕也是这皇天后土吧。 一问年龄之下,檀蒲二十七岁,张成二十三岁,景珊珊只有十六岁。 鲜卑人做了大哥,刘煜便是老二,首富之女成了幺妹。 见到三人结拜,做为东道的韦家,倒是顺应人气,摆下了几桌筵席。鲜卑人、窦家随从、景家商队,再有韦家的人,一时之间,客栈中推杯换盏。 喝起酒来,还是鲜卑人放得最开,草原之上哪有这么多好酒,上次用烧刀子治伤的时候,他们就被勾起酒虫。这一次更是放开了喝,檀蒲也喝得酩酊大醉。 倒是刘煜控制着喝酒的节奏,虽然把人家灌醉了,但自己却是清醒得很,只是故意装得有些醉意。景珊珊喝得不多,一来人家年纪尚小又是女孩,大家还是爱护有加。 “二哥,你这是醉了,我跟嫂子扶你回去。”景珊珊可是见多识广,哪里看不出来窦洛雪跟刘煜的关系,一句嫂子,却发现窦洛雪小脸通红,也不知道是酒喝多了,还是难为情了。 两个女人把刘煜扶到了房间后,景珊珊却一屁股坐在椅子上,笑道,“二哥,别装了,我知道你没醉。” “话说你这面具做得真精致,要不是我以前看到过同样质地的面具,还真没看出来?!” 第五十一章 三妹 刘煜听后一惊,心生警惕,直视景珊珊,哪里还有什么醉意,只是景妹纸泰然处若。 窦洛雪也觉察到不对,移身封住了门口。 “嫂子,别紧张,我没有什么恶意。”景珊珊看到两人如临大敌,从容笑道。 “一开始我没看出来,但二哥跟大哥角力的时候,耳侧有微微一点破绽露了出来。” “而且今天喝酒之后,二哥耳根附近的皮肤与脸色完全不同,这就是一个大破绽了。要说这种面具的来历,我也是也清楚的,想必出自墨家的公输氏吧。” “若是晋墨公输无用前辈做出来的,应该不会有这么大的破绽。你这貘皮面具应该是他哥哥公输有用前辈制的,他是秦国墨家的人。” 景珊珊娓娓道来,竟然将刘煜脸上面具的来历说了个通透。 刘煜可不知道什么公输家,只知道这是墨家的东西。他一直觉得这面具已经鬼斧神工,没想到还露出破绽,让有心人看出来。 “三妹,好眼力。”刘煜看到景大小姐一脸真诚,应该没有恶意,有些放下心来。 “我其实就想看看二哥真实面容,当然也想知道二哥究竟是谁?”景珊珊道。 “既然脸都是假的,那么名字也定然不会是真的。” “三妹心灵手巧,刘煜佩服。” 刘煜知道已经没必要隐瞒,于是轻轻一搓脸上面肯的接缝处,再往外一撕,貘皮面具就掀了下来,露出自己的本相。 “二哥可比这面具的相貌好看多了。”景珊珊看了一眼道,接着想到刚才说出来的名字,“二哥你叫刘煜,莫非就是汉国的武原君?” “不错,三妹现在是不是后悔与我结拜了?”刘煜哈哈笑道。 “哪里啊,我高兴还来不不及呢?哈哈,这样一来,我不是有两个太史榜的哥哥了。”景珊珊开心拍起手来。 她的三哥景丹也是太史榜上的英杰,妹纸的这副天真模样让窦洛雪也渐渐放下戒心。 “若二哥是刘煜,那么嫂子肯定也不姓张,莫非是庸城的窦家小姐?我听着你的声音带着汉地庸城的口音。” 景珊珊跟随二哥走南闯北,见识早就超越了同龄人。 窦洛雪听到嫂子的字眼,总是有些忸怩,现在的刘煜对于她来说有些陌生,但回过头来想想,现在的刘煜可比以前的那个更符合自己心目中的标准。 谁不想自己的爱人是聪明人呢? “不错,我便是窦洛雪。”窦家小姐承认道,“珊珊妹妹,想必你也知道煜哥此次是从秦地逃出来的,身份是不好暴露的。” “我了解。”景珊珊点头道,“我们就是从秦地出来的,沿路就听说了二哥逃跑的事情。” 她看了一眼窦洛雪道,“我还听说秦王想把自己的妹子嫁给二哥,看来二哥逃跑怕是为了嫂子吧。” “要我是二哥,我也会逃走。”她开了个玩笑,倒是让窦家小姐心里美美的。 刘煜听到景珊珊说起这件事的时候,不由地想起那位人前刁蛮的公主,摇摇头,他跟嬴欣注定是两个阵营的。 “二哥摇头可是说刚才我说的话是错的?”景珊珊发现了刘煜的神情有变。 “没有,洛雪妹妹从庸城赶到咸阳来救我,刘煜怎么都不敢负她。”刘煜改口道,“我从秦地逃出来,因为我不想背负着弑君的骂名,也不想为人所控。” 他跟窦家人汇合后,曾详细听过了内侍臧慎的述说。虽然自己脑中印象全无,但若内侍说的是真的话,那么弑君之事根本就是构陷。 联想到泗雨亭那里的墨家杀手,以及成庆告诉他的背后买凶人,他越加肯定自己是被冤枉的。 “说起二哥弑君这个事,家父听说后也曾说过也不太相信。”景珊珊道,“我父亲创立风云楼,可是对太史榜上的英杰都详细分析过。” “我还听大哥说,平陵君也曾经说过,他不相信表弟刘煜会弑君。” 景珊珊说的这个大哥是他的亲大哥景聪,绛都第一纨绔,人称景大葱,与二王子平陵君姬森交好。 至于两人为何交好,据说是因为两人的体形相似,都是大胖子,而且还有很多共同话题。 “还是缺少一个真正能帮我平反的人。”刘煜微微一叹。 “晋汉联盟,但晋强汉弱,二哥这是去晋,应该是就是去找刘太后的吧?”景珊珊冰雪聪明,又是晋人哪里不知道刘煜话里的意思。 “不过我却听说刘太后因为侄儿横死而心情郁结,晋王又事母至孝,二哥若到绛都,怕是难以立足。” “哦,这么说来,难不成真没有人能帮我吗?”刘煜听到这样的现实不由的一惊。 “那也未必,别人我不知道,但我知道有一个人肯定会帮二哥。”景珊珊的眼中满是憧憬,看情形就知道那人肯定她崇拜的人。 “三妹说说看,是哪位高人?”老实说现在刘煜脑中的关系网太简单,谁让武原君的记忆找不到呢? “代成君姬舜。”景珊珊说到这个名字的时候两眼放光,“那是所有晋人的希望,而且从来不让晋人失望过。” 看她这样子,刘煜就知道,这妹纸虽然天资聪慧,但中二病还是挺深的,完全是偶像崇拜啊。 话说她这个年纪放在后世,该是这病暴发之时了。 话一说完,景珊珊又眉头一皱,“不过在去晋地之前,二哥还是想想怎么过龙门山吧?” “这龙门山又怎么啦?”他知道这山是秦晋两国的缓冲地带,想起韦英的那句话来,“莫不是这里还有山大王?” “可不就是山大王吗?”景珊珊肯定了刘煜的说法,看到刘煜有些疑惑,“这龙门山本来是无主之地,但近年以来韦家势力已经成为龙门山的主人。” “我看韦姑娘通情达理,待人接物都很大气,似乎应该不会为难于我吧。”刘煜听出来妹纸说的是韦家会阻碍自己去晋。 “英姐姐性格是不错,但是他爹就难说了。”景珊珊道。 原来韦英的父亲便是这龙门山的山大王韦世雄,性格豪爽,最喜欢结交豪杰,同时,也喜欢搜罗人才。 “二哥气力不凡,而且又有起死回生的医术,我若是韦寨主,怕也不能放你东去。” “你道英姐姐为什么对结拜这么上心,怕是少不得请去一趟恶来峰。” 这妹纸,年龄虽小,却懂事故,识人心,倒是一个玲珑的人物。 第五十二章 麒麟 事实还真如景珊珊所说,第二天正当队伍打算起程的时候,韦英就来邀请众人去恶来峰做客,说是自己父亲的意思。 她不是孤身而来,身后却带来不少于百人,而且大多数人的手里都持有强弩。 出门在外,往往客随主便,这种又有礼又显兵的邀请,根本容不得刘煜来反对。 景家商队从善如流,但是鲜卑人却是老大的不愿意,刘煜也是看了出来,更何况他又何尝不想早点到晋国呢。 “大哥,现在天气渐冷,山路难行。步度根伤势刚有所缓解,若是加紧赶路,怕是影响伤情,不若走慢点,对步度根恢复有利。” “二弟说的也是,反正那事也不在于一时。”虽然已经结为兄弟,但是檀蒲依然没有吐露见代成君的原因。 初雪一来,蜿蜒的山路上已渐铺上了薄薄的积雪,四家合在一起的队伍在雪后赶路,整个队伍人马众多,又夹杂着大量马车,雪天路滑,速度却是不快。 景珊珊和受伤的步度根都有专门的马车,但是其他人多是牵马而行。 “今年的冬天来得早了些,必是一个凛冬啊。”檀蒲与刘煜并头齐行。 这是刘煜第二次听到凛冬的字眼,他记得第一次听到的是草原魏陵说的。 “大哥,草原上的冬天应该更冷吧?”刘煜看到檀蒲很有心事,想必是想到什么。 “冷,很冷。比这里要冷的多,这里现在只是初雪,但草原上已经下了两场雪了。”檀蒲犹豫了下,然后说道。 “我们族内的撒满说今年的冬天会跟八年前一样的冷,我记得八年前,我们鲜卑部落冻死了近万人。” 他说到这里,陷入了回忆,八年前那场白灾,他印象太深刻了。不光是鲜卑人损失惨重,就是匈奴人也是损失大量的奴隶牛羊。 当时匈奴的右贤王领着各族大军想攻破晋国的代郡,却没想被晋军击败。 十九岁的檀蒲那时也是攻城队伍的一员,他当时看到了一个比他还年轻的晋人少年举着长刀,所向披靡。 那个少年弯弓射箭,竟然把右贤王落马下,他也记住了那个少年死神般的眼神。 后来他的晋人老师告诉他,那个少年便是晋国的代成君时,他忽然心生惧意。 从回忆中苏醒过来,他想到此次自己南下关系大鲜卑的生死存亡,眼神渐渐地变得坚定,心中默想希望代成君还是八年前的那个人。 檀蒲看着积雪想到了凛冬将至,但女生们见到群山白头,想到的却是另一番心思。 “我听说景二哥以前求学于董家门下,这等雪景,可有什么诗句?”韦英笑着对景兴道。 “我哪里会什么诗句啊?”景兴苦笑一声,自怨自艾道,“父亲把景家商贾货运之事交给我,我哪有什么时间去学这些掉书袋的本领。” “倒是听韦姑娘言语文雅,看来是饱读诗书的吧?”景二直接反驳了回去。 “哈哈,你这景二哥,太不地道了,不会写诗还来挤兑我。”韦英笑骂道,“其实我还不是跟你一样,三十六峰之间俗物缠身。” “说到写诗,我倒想一个有诗才的人来,不是说会是你们景家的女婿吗?”韦英忽然出口道。 “英姐姐,你别提那人了,我又不喜欢他!”马车里的景珊珊露出一张小脸来,愤愤地道。 “不会吧,堂堂世家的麒麟公子,太史榜上英杰,竟然还入不了珊珊的眼?”韦英很是奇怪,那人跟韦家不对付,所以她关注的很。 “智况那样书生,也就是那些无知少女喜欢,写几句破诗就被迷得团团转。”景珊珊似乎很来气,“我喜欢的是那种上马镇军,下马安民,异族来犯时能挺身而出的大英雄大豪杰。” “智况是什么?人家说他是麒麟,在我眼里都比不过我二哥。”刘煜不幸躺枪。 “妹子,还是少说两句。”景二觉得自己的妹妹说的过了,智家在晋国势力不小。 “三妹说的智况是什么人啊?”刘煜听到榜上英杰,顿时有了兴趣。 “张兄可知道晋国智氏?”景兴听到问题之后有些诧异。 “智氏?莫非是智襄子之后?”刘煜倒是听说过历史上晋国有四大豪族,分别是智、赵、魏、韩,其中的智氏被称为国中第一世家。 他知道历史中智襄子原为荀姓,是坚定的保王派,在晋阳大战中失利,最终让其他三家做大,并将晋国一分为三。 “可不就这个智家吗?”景兴点头道。 原来在这个时空里,由于出了强势的君主,当年三家分晋之时,智氏与姬氏联合将其他三家扫地出国。 百余年来,除了赵氏逃亡齐国外,魏氏沦落草原,而韩氏却已匿而不现。 当年晋成王姬申道与智家相约夺位权位当共治一国,成功之后,赐下“第一世家”的丹书铁券以示尊崇。 智家却怕晋王猜忌,同时也怕其他三家报复,从不高调行事,事事以王族为先。 明哲保身了几代人,智氏都是以低调为主。 到了现在,智家却出了有名的才子,家族之中排列第三的智况文采飞扬,幼年学于儒学宗师董其琛,董其琛之孙董舒予风云榜上有名,但也要呼其为师叔。 太史元点评,“智氏妙计定乾坤,世家麒麟冰寒水”。因此,晋人皆称其为麒麟公子,青出于蓝胜于蓝,冰出于水寒于水。 刘煜听完景兴的介绍,笑道,“这可真是货真价实的世家公子,三妹,可比什么土豪富二代都要强多了。” “二哥,照你这么说,你就不应该从秦国离开,看上你的女子的地位据说比这智况高多了。”景珊珊竟然拿刘煜的把柄来,当然也没说破赢欣的身份。 刘煜一愣,回头看了一眼窦洛雪,笑道,“我不过是一个不入流的丑男,哪里配得上她。” “小女子也如此啊,他是麒麟,我又不是凤凰,怎么配得上他呢?”景珊珊“咯咯”地笑起来。 山路之间,传来女纯真的笑声…… 此时的咸阳,已经是大雪飘飘。秦宫最高的摘星楼上,一个宫装女子正在望着远方。 “煜哥,你在哪里?” 四海殿内 “大王,巴蜀太守李如来报,沿线均未发现刘煜的痕迹,倒有人看到了刘煜此前的保镖成庆。”甘颖上前汇报道。 “不好,我们中计了!”广平君大叫一声,然后站出来道,“大王,若是成庆向西,那么这刘煜必然反向而行,此乃副车之计。他不是要回庸城,而是东进去晋。” “按照时间来看,刘煜应该还没有走出龙门山!当务之急,当派兵前往龙门山截住他奔晋。” 秦王一听,迅速下了决断,“昭令司马应火速快马奔赴龙门山,告诉韦世雄,让他不准放任何人出山!” “再昭羽林都尉祁胜,率骑兵二千,赶往龙门山,韦世雄若不肯交人,跟他说龙门山该换姓了。” 祁胜出战匈奴人后官复原职,秦王想到也就这两人熟悉刘煜,无非是截人的最佳人选。 他们要截的人,正在赶往恶来峰的路上。 第五十三章 寨主 恶来,昔日商纣时能与犀兕熊虎搏斗的勇士,说起来还是秦人的祖先。以此用作山峰的名字,说明此峰之险峻。 上恶来峰仅一条山路,且仅只两辆马车通过的宽度,旁边两边巨石林立,山路陡峭,非勇气高者不能攀爬。 由于上山路陡,众人都是下得车来沿山路步行。 艰难地行了数百米,就见远处一道关口,上书“天畏”两字。全关都是巨石堆砌而成,城墙依山而建,巍巍绵延。 正中一道巨大石门,女墙后面、甲士林立,防守非常严密。 这种地势占尽优势,一夫当关,万夫莫开,没有内应之人,恐怕无从下手。 “这是上恶来峰必过关卡,天畏关,曾有秦人以此为守,三千人抵挡住了十万晋军的攻势。当时人言,如此雄关天畏之,后便以此为名。”韦英指着关口的字解释道。 老天都怕的关卡,这得多难打。 那关上兵士看到韦英等人,马上开启厚厚的石门,已有偏将迎接入关。 一进石门,内城豁然开朗,依山而建大量民居,看过去,就是一个繁华的城镇,错落有致,而中间驰道开阔。 虽然地势不平,却也是一片祥和村居,这与刘煜心中的山贼窝子形象严重不符。“看来这山寨之主不是凡人啊。” 沿着内城驰道上行,及至接近峰顶,有一片开阔平地,一派巨大的建筑群,都是泥石结构,看起来颇为结实。 中间建筑最为雄伟,却左右又有箭楼护卫。大门洞开,一个四五十岁左右的中年男子带着一群下属等候于门前。 “闻说山下有缚虎斗狮的壮士经过龙门山,更有起死回生的医术,韦某有了仰慕之意,想必这位便是三川郡张先生吧。” 虽然檀蒲与刘煜的气力差不多,但人家是鲜卑人,中原四国对于草原的勇士颇为排斥。至于景家人,景山倒是叫了声寨主为伯父,人家只是颔首示意了下。 听着意思,此人便是这龙门山的主人韦世雄,但面目和善,跟刘煜心中所想的山大王截然不同。 “张某只是一介普通路人,而且面目丑恶,当不得寨主亲迎。”刘煜也回了一礼。 看这山寨寨主一身文士袍服,胡子整整齐齐,怕是美髯公也逞多让了,可比自己现在这张丑脸好看多了。 “先生自谦了,昔日晏婴身高不足六尺,却能强齐富民。在我这山寨,皮囊纵是好看却是无用。先生胸有济世之术,又有三军之勇,可谓文武全才。”韦世雄依然说得很和善。 “先生一路辛苦了,韦某已经准备下酒席,为先生接风。” 这个山寨寨主有些不一般,说起话怎么跟世家名门的家主似的,刘煜听着虽然觉得怪,但也挺受用。 晏婴便是历史上有名的矮子宰相晏子,身高不足六尺这个年代一尺差不多二十多厘米,也就是这位晏相不过一米四左右,还是一张大众脸。 人长得虽丑,却是聪颖机智,能言善辩。内辅国政,外顾邦交。 晏子使楚时,楚人以晏子短,为小门于大门之侧而延晏子。晏子不入,曰:“使狗国者从狗门入,今臣使楚,不当从此门入。”楚王三辱晏子,却被晏子轻松化解。 刘煜心说,哥们应该高兴呢?还是不高兴呢?人家把你跟春秋第一丑相相提并论,只想表明一个意思,你很丑,但是你很有才。 进入山寨之中,刘煜就更纳闷了,这让他想起了在广平君府的宴会。只见这宽敞的大厅之中,席桌错落有致,而且都坐着相应的宾客。 刘煜看着这些人的衣着,都是饱学之士。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这些人跟刘煜在广平君府看到那些门客很像,想到这些人弄不好出口就是子乎者也,不由地有些饱了。 韦世雄请刘煜和窦洛雪坐到客首的位置,接着是檀蒲和景家的人。 “听说先生是三川大儒之后,因何而要去晋啊?”韦世雄显然想知道刘煜去晋国的目的。 “张成只是一介粗人,哪里能成先生,韦寨主直呼我名字即可。”刘煜心说自己都长这个丑样了,明显是个军汉,却被人叫先生,太别扭了,“至于大儒之后,我曾同韦姑娘解释过。” “张氏旁系之人,在秦地过得落魄,不如换个地方去碰碰运气。” “不是说,树挪死人挪活吗?”刘煜想到这年头人才流动很频繁,当即按此理由道,“只是我现在这个模样,实在是前途迷茫,当不得寨主如此客气。” “哈哈,树挪死人挪活,在理,在理。”韦世雄听后笑道,“有道是穷有时尽,当日宁戚穷困遇桓公却富齐国,先生机会或在一念之间。” 奇葩,这么一个山寨强盗言谈中,却总能内含典故,只是个齐恒公和甯戚的故事,似乎跟强盗头子不搭啊,刘煜越加奇怪起来。 甯戚也叫宁戚,是个卫国有才的穷鬼,帮人放牛为生。一天傍晚,刚好碰到齐桓公出城。 他就拍着牛角,唱起了rap,“南山矸,白石烂,生不逢尧与舜禅,单布短衣适至骭,从昏饭牛薄夜半,长夜漫漫何时旦?” 这首饱含怀才不遇心情的说唱歌曲,成功打动了齐桓公。 当即送上衣冠接见,这一相见,齐桓公听着甯戚从治国讲到匡治天下,头头是道,于是直接拜为大夫。 群臣不服,建议桓公再去调查一下甯戚的人生简历。但齐桓公拒绝道,“去调查一番,难免知道他的一些小毛病,因为一些小毛病而掩盖他的大优点,恐怕会使我失去天下的贤才。” “人无完人,小毛病在所难免,我们就权且用他的长处吧!” 刘煜心说自己可不是甯戚,而你韦世雄只是个强盗头子,难不成还有成君的野望? “张成不过是莽夫一枚,对于医术也仅仅不过学了点皮毛,会的都是无用杂学。” “既不能济世,又不能安民,如今还在为果腹而奔波,哪里会与甯大夫相提并论。” 说完之后,刘煜想到一个后果来,人家甯戚后被封为大(da)夫,我好像这么下去弄不好也会变成张大(dai)夫,顿时一阵恶寒。 可能刘煜的话讲的声音有些高,成功引来了别人的注意。 只见对面下首的一个文士跳起来,严肃地道,“在下公厘哲,学杂家之术。张兄怎能如此贬我杂家,杂学之用在于百姓,利于民惠于君,此乃天道之术。” 我去,这个山寨里竟然还藏着诸子百家不成,刘煜听后一愣,再看在坐的那些个先生,正襟危坐,似乎都有发彪的想法。不由一阵心惊,这都是什么山寨啊,学术氛围竟然如此浓厚! 抱着各不得罪的想法,刘煜说出一番话来。 第五十四章 百家 “百家之术,各有所长,皆有所用。儒以修身,法可治国,兵以治军,农可固本,阴阳知兴潜,纵横罢纷争,墨家制利器,杂家富天下。” 刘煜能说出这样的话,实在是太感谢当年的百家讲坛了。 “在下儒家申无害,听张兄之言,儒不可治国?我儒家有言,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儒家不如法吗?”又一个文士跳起来发难。 刘煜心头发苦,想到自古以来文无第一,文人相轻的传统传承了几千年,而且还会源远流传下去。 不等刘煜回答,却听到公厘哲争论道,“非也,非也,昔日秦国丞相吕子学贯杂学,行格物,兼儒墨,合名法,从而拓土开疆,治国当杂学为先。” “错啦,错啦。天之万物,皆有阴阳,阴阳兴潜可通国家长治久安……”又有人跳了出来,不用说是阴阳家的。 “最讨厌尔等方士,四体不勤,五谷不分,国之稳在粮,粮者在农……” 我就觉得这帮夫子凑在一起了,不争上几句不会安定。 刘煜带着同情的目光看向韦大寨主,却看这个山大王听得格外认真。 心说,不知道这家伙是怎么能承受着这么多思想的大暴走? 若不是奇葩,倒是一个有大忍耐的人物,会忍的人,注定了他的野心很大。 “先生,这些都是我龙门山的供奉,因为前几日被人辨倒了,今天怕是带着些许情绪。”韦世雄想给刘煜解释了这些人暴发的原因。 “被人辩倒了?是什么人有这么大的才能?”刘煜一听就来了兴奋,这文人之间要承认输赢,可比武人麻烦的多。 “说起来,那人是鬼谷三脉之后。”韦世雄道。 “鬼谷三脉?”刘煜想到了那三个派别,辨术厉害的,只有唯一,“莫非是鬼谷三脉之一的纵横家?” “对啊,那人是纵横名家南湘子的徒弟三川郡李去疾。”韦世雄叹道,“只可惜这李先生口才是好,却与众位供奉不合,我却不敢留他下来。” 等等,这人叫李去疾,我似乎还认识一个叫李去病的。 “此人跟太史榜上的李去病是兄弟吗?”刘煜出声问道。 “不错,正是同族兄弟,只是李去病提嫡出,而李去疾是庶出。”韦世雄似乎对这样的情况很是了解。 “世家之中,为了家族利益,往往会多方下注,李去病现在是广平君客卿,而李去疾则去了晋国。” “寨主,那李去疾毒舌太过,我等不屑与之口舌争辨。”显然刘煜与韦世雄的话引起了在座供奉的不满。 还有这种玩法,莫不是跟这帮夫子吵上一架,把他们干翻了,岂不是不用担心留下来了。刘煜的脑中灵光一闪,于是缓缓地站起身来。 他背起双手,似乎陷入思考之状,接着45度向天,伸出一手,缓缓地道,“人一手有五指,长短不一,却有着不同的作用,缺少了谁都会变成残疾。” “百家学说也是如此,各有所长,也各有所用,出发点不同,形成的结果也不同。” 刘煜这些话在现代社会中显然平淡无奇,但放在古代就容易引起关注。 “各位都在标上治国之说,治国之道,面对的主要是百姓,那是一个巨大的群体,也就是每个国家的大多数人。” “儒家修身只能修个人,不能保证多数百姓会有你们的素质。” “杂学兼收并蓄,这种复合性的人才也不会是大多数。” “阴阳、纵横不用说,那是少数精英。兵者诡道也,显然不能做为国家基条。” “至于农家、道家之说只兴于某个行业,却不能起到约束作用。” 刘煜心说既然要争,就先把你们说趴下了,才打出自己的观点,让你们与我为敌。 “只有法律,也唯有法律才能对大多数人产生约束和进取的作用。” “不过法律过于严苛,却会影响其他思想的产生和社会的进步。” “因此,在张某看来,法无禁止即可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稳定大多数人即可稳定国家,然后才有各家思想在各个领域的发挥。” 刘煜的这些话其实就是一个现代中二水平的政治知识考点论述,但却是近代以法治国的最重要论题。 这种跨时代的议题,让在座的人都陷入思考。宁静,至少的静了半分钟,在坐的众人都在细思回味刘煜的这些言论。 “法无禁止即可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好,讲得好。”韦世雄拍岸道,“当日先贤韩非曾说过,家有常业,虽饥不饿;国有常法,虽危不亡。先生跟秦人想法一样,也是崇尚法家的。” 他本来以为这张成学的是妙手仁术,现在来看倒是看轻了。 “倒也不会是,秦人之法太可严苛,社会混乱倒是严苛能整民生,但若是承平时间久了,怕是会闹出很多问题的。”刘煜想到种家的那个连坐案来,那些邻居的孩子,何其无辜。 “只是以法为基本基条,配以诸子百家在各行各业之中,以此来利用百家之长,用于百姓之急。” 刘煜忽然感觉一束灼热的目光看着自己,余光一看,却是边上的窦洛眼,两眼睁得老大,一脸不可思议的望着他。 虽然一路以来,刘煜带给她太多的惊喜,但这种治国论调,放在心前,他应该绝对想不出来的。 刘煜只好指了指自己的脑子,然后再指了指天,意思是天知道我怎么会说出这样的话来的。 但是窦家大小姐想到的却是上天护佑,他脑子开窍了,不由地抿嘴一笑,心中暗想,“这榆木脑袋变聪明了倒是一件好事。” 刘煜正想着这些夫子再来发难,然后自己再吵上几下,弄个吵架王出来,自己在这山寨中没有立足之地,这韦寨主也就留不下他了。 他已经看到有夫子开始跃跃欲试,准备起身反驳他的观点。却听到了一个声音,“韦某今年发现先生之材可比当年商君,各位就不要重蹈覆辙了。” 韦世雄说这话的语气有些重,眼神更是凌厉,就这样扫过一众的夫子供奉,一时间,无人敢出声。 “这个寨主不按常理出牌啊。”刘煜心中一声哀鸣,却听韦世雄提出了一个问题。 第五十五章 堵截 “先生看我龙门山这份基业如何?”奇葩寨主问这话的时候分外严肃,让人觉得这个问题极为重要。 “山势险要,固若金汤。”刘煜说的是实话,那天畏关前面的空间那么窄,根本不怕大军围攻。即使围攻,敌方只能分部攻击,哪里能用全力。 “哈哈,先生看得倒是真切。只是韦某听一位山寨供奉讲过一句话,天时不如地利,地利又不如人和。” 韦世雄笑了起来,“要说这山,十八峰均是险要地利,但只占了地利的小利,却占不了大利。” “正因如此,韦某欲造人和之势,所以韦某遍寻世遗贤才,为我龙门山所用。” “以先生的眼力,想必也能看出来,这地理之大利又是什么吧?” 刘煜沉吟了一下,想到了一个答案,“想必是夹在在秦国和晋国的之间的地利便是大利。” “先生一语中的,夹在两个大国之间,既非秦,又非晋,何其难也。”韦世雄叹道,“纵然我们有地势的小利,却处于夹层之中,难以取舍。” “韦某自知才疏学浅,能力有限。可是山中百姓数十万,若不请高人护持,怕是将来生灵涂炭,韦某可就成了罪人。”这寨主说得言真意切,让人听了都有些动色。 “秦晋针锋相对二百余年,两国再起纷争不过是早晚之事,龙门山又是途经之地,要想毫发无损是不可能的。”刘煜知道此地虽是两不管之地,却也是必然的战场。 “还请先生给我一个指点。”韦世雄问得很虚心。 刘煜可是从秦国来的,也曾是秦王和广平君的坐上客,秦国的时政还是了解了七七八八。 “当今秦王野心勃勃,若是秦人与匈奴达成和解,必然会考虑联合齐国挥兵攻晋。” “晋国虽有六军之兵势,却是四战之地。与秦备战之时,还要防齐,再防匈奴侵扰。” “中枢晋王年迈,缺乏进取之心,两军若是交战之地,秦军兵锋可直指晋国河东。” “若是如此,龙门山地处秦军粮道,必受两国重视。”刘煜说到这里的时候,脑中不自觉地印出一张图来,他也不知道这图是何时记下的。 讲到这里的时候,他抬眼看了一下韦世雄,想起韦英带着的那些精锐兵士,不由地笑道,“我看韦寨主兵甲锋利,其实心中已有答案了吧。” “先生尽管可言之。”韦世雄竟然躬身一礼。 “无非就是坐山观虎斗。”刘煜沉声道,“杀人放火受招安。” 自古以来,强盗最有机会保全势力并且壮大的可不就是招安?刘煜所知道的历史中,且不说赤眉绿林归汉,瓦岗归唐,当年重八归元后可是成了开国皇帝。 “那先生觉得我应该选哪一方呢?”韦世雄眼睛一眯,显然对刘煜的话很认可。 “那当然是能打赢的一方喽!”刘煜说得很模糊,鬼知道你会选哪一边。 忽然想起当日与魏陵的话来,于是话峰一转,他淡淡地道,“寨主只须问自己一句,我是秦人呢?还是晋人呢?” 刘煜一说完,韦世雄却是恍惚了一下,旋即举起酒杯道,“先生说得好生有趣,喝酒,喝酒。” 刘煜听到他不再缠着自己问些不知所谓的问题当即也放下心来,自己可没想过留下山里当山贼。 哪里知道躲过了奇葩寨主的问题,却躲不过熟人的目光。 宴席之间,却看到一个年轻男子带着一个刘煜的熟人走了进来,刘煜看到那人后不由地心头一慌。 “爹爹,秦国典客司马大人来拜访。”那年轻男子眉眼跟韦世雄颇像,听着称呼应该就是寨主的儿子。 “司马应见过韦寨主。”原来来的就是快马追来堵截刘煜的司马应,他并没有施礼,只是随意的拱了拱手,眼光很快锁定了韦世雄下首的刘煜。 “大胆,你这秦人怎么如此无礼,来我龙门山拜见寨主,却不行大礼。”早有供奉出来骂道。 龙门山可是两不相属,俨然已经是独立之地。 “哈哈,上国之使不拜下国之君。”司马应可是外交行家里手,哪里会怕这种刁难,“不说这龙门山不过只是我秦人的故地,且问韦寨主可是一国之君吗?” 果然是行家一出手,秒杀一大片。人家背后是秦国,你不过是山中大王,如何能比呢?一时之间,那些供奉哑口无语。 “司马大人笑话,韦某不如一个山里草民,只是这山中实在缺少主事之人,才会推以重任,哪里会有什么国君的想法。”韦世雄倒是很有觉悟。 “不知道司马大人到此所为何事?”他觉得还是开门见山比较好。 “我家大王多日前放国武原君刘煜外出游玩,不想来了此地。”司马应看着易容的刘煜,缓缓地道,“近日大王与广平君甚为想念武原君,想请他再回咸阳做客。” 外交人士说出来的理由就是这么冠冕堂皇,硬是把抓人说得请贵宾一样。 刘煜看着司马应的神情,就知道对方应该认出了自己。说起来这位典客大人可是在自己进入咸阳之后,一直陪在左右,对自己的情况算是极为了解。 而面具易容之术不过遮人耳目,更何况刘煜这次易容而行极为仓促,蒙过那些不熟悉的人还容易,但若想骗过像司马应这种曾经的身边人,怕是很难。在熟悉人的眼里,这身材和声音,根本就是大破绽,何况刘煜的身形是有些显眼。 他低着头,心中虽然还存在着一丝侥幸,但却是在考虑是否应该武力突围,一想到这山寨兵士多持劲弩,不由地一阵头大。 “武原君刘煜?”韦世雄有些懵,“韦某没有听说他来我龙门山啊。” 在场之中,知道刘煜身份的除了窦家的人,也就是景珊珊了。 窦洛雪已经紧张万分,而景珊珊已经想到刘煜可能身份暴露了,她忽然朝自己的哥哥景兴使了个眼色。 景二这人看到妹子递过来眼色,先是一愣,再看自己妹子指了指刘煜,顿时明白过来,他对着妹妹摆摆手,示意是再等等。 “哈哈,君上还是自己来说吧。”司马应径直走到了刘煜面前,高声说道。 第五十六章 冲突 没有被揭穿的时候,刘煜还心存着侥幸,但是被司马应直接认出来的时候,他倒又不害怕了。 他很明白,司马应虽然认了出来,却并不确定。但只要自己一开口,司马应凭借声音,就可以更加确认自己的判断。 他看到边上窦洛雪一脸焦急地望着他,右手探向桌边的长剑,这是准备做最坏的打算。 刘煜轻轻朝向窦洛雪摇摇头,他已经想清楚了,在这个装备了大量弩箭的山寨之中,根本无法能全身而逃,他看着身前司马应,站起身来。 “哈哈哈,司马大人,好久不见。”刘煜大大方方地承认了自己的身份,秦人仍想利用自己,意味着自己还有价值,不至于伤了性命。 在众目睽睽之下,他轻轻地揭下了面具,露出了刘煜的本来面目。 “保护煜哥。”窦洛雪拔剑站了出来,窦义也护到了刘煜身边。 看到有人拔剑,山寨的反应很快,一队近卫弩兵快速进入,很快将刘煜他们围住。 “洛雪妹妹、义叔,放下手中长剑。”刘煜劝了一声,面对这么多的弩箭,强作突围,只能被射成刺猬。 只是可惜,这种对峙的情况下,刘煜的劝说并没有效果。 “二弟,这是怎么回事?”檀蒲进来之后,只知道喝酒吃肉,见到刘煜陡然换了面目,一头雾水。 “大哥,抱歉了,我不是三川郡张成,我是汉国的刘煜。”刘煜见到鲜卑人面有疑惑,当下解释道。 “哈哈哈,我管你叫什么张成还是刘煜。”檀蒲咧嘴一笑,“我只知道,你是我结拜的兄弟,上天让我跟你做兄弟的。” “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只愿同年同月同日死。” 鲜卑人拔出弯刀,同样护在刘煜了身边。 “还有小妹呢。”景珊珊也挡到了刘煜的边上,“两位哥哥可别忘了小妹啊。” “珊珊,你回来。”景兴出言阻止,可惜的是妹妹哪里肯听。 “刘某能与两位结拜实在是三生有幸。”刘煜对檀蒲和景珊珊此刻挺身而出有些感动,“只是今日,刘煜却不会有性命之忧,大家还是放下兵器吧。” 即使刘煜这么说,但无论是窦家人,还是鲜卑人,根本不为所动。谁让那些弩箭还对着自己呢。 “韦寨主,今日刘煜冒犯了。您应该能看出来,我们都身处山寨之中,哪里有什么逃跑的机会,还请撤出弩箭。”刘煜求情道。 韦世雄是什么人,当然看出刘煜没有冲突之意,当即挥挥手,寨兵纷纷撤出了大厅,刘煜这边的人也收起兵器。 “司马大人,你倒是来得好快啊。”刘煜算是这样跟故人打招呼。 “应该是君上走得慢了。”司马应见到截住了刘煜心头有些兴奋,“咸阳城内可是有很多人想着君上呢?” 司马应的话让刘煜想起嬴欣,要说真心想他的恐怕也只她了。至于秦王和广平君,他们想的是如画江山。 正在这时,忽然听着寨兵来报,“晋国鹰骑长史葛苦禅求见!” “姬舜的人怎么来了?他们不是代郡的吗?韦寨主,你应该知道怎么做的吧?”司马应一听有种很不好的感觉,想借着自己是身份,压一压韦世雄。 “司马大人,您也知道,我龙门山,西接你们秦国,东连着晋国。”韦世雄一副人蓄无害的样子,“我可不敢得罪你们任何一方。” “来人,有请。”泥人也有三分火气,这秦人是不能得罪,但如今晋人也有人来了,这个时候,韦世雄的地位就变得重要了。 来的是一个中年文士,三绺长髯,外形高大,只是这眼睛似三角,看人带有煞气,本是儒雅打扮却因此变成了一股凶相。 进来后,先对主位的韦老大一礼,然后看看周围,对于司马应只是轻声哼了一声,最后目光停在了刘煜身上。 “在下鹰骑长史葛苦禅,奉代成君之令,来龙门山迎接贵宾。不想所接贵客已经在韦寨主帐上了,如此,某家便代我家君上谢过寨主了。”来人倒是说的客气。 “不知道代成君的贵客所指是哪位啊?”韦世雄不动声色。 “正是这位。”葛苦禅来之前看过刘煜画像,话说汉国通缉刘煜,倒让刘煜的形象搞得路人皆知。 “汉国武原君刘煜,可是我家君上的表弟。”葛苦禅特意说出了亲属关系。 “不行,刘煜是我家大王的宾客,可不能跟你们走。”司马应可不敢放刘煜奔晋,他还有一个倚仗,便祁胜的骑兵即将来临。 “这位想必就是秦国典客司马大人吧?”葛苦禅直接说出了司马应的身份,硬是让后者一愣。 “其实我们鹰骑早到了龙门山,某家就是看着你进了天畏关。”葛苦禅说起话总给人一些压力,似乎什么事情都逃不过他的算计。 “想必司马大人还在等着羽林都尉祁胜的兵马吧?” “葛长史此话是什么意思?”司马应听后吓了一跳,感觉出这人三角眼有些凶光。 “因为他来不了了。”葛苦禅哈哈笑道。 原来葛苦禅带了三千鹰骑比秦兵来得更早一些,葛苦禅放过了司马应,却在进恶来峰的要道上,做了埋伏。 司马应跟祁胜是一前一后从咸阳出城的,由于连续赶路,到了恶来峰下时,已经人困马乏。 正想熬一熬,冲至天畏关休息时,却猛地听到两侧山峰之间弓弦响动,一排箭支射到了祁胜的的兵马跟前。 祁胜抬眼一看,正看到山间一面飞翔的大鸟旗帜高高树起,大惊失色,“不好,是晋军鹰骑。” 话音未落,却见有晋军骑兵从山间杀出,一员黑盔骑将手执大刀,耀武扬威地上前来,“对面的秦蛮子,敢跟你王霸爷爷单挑吗?” 在晋人眼里,秦人是西戎蛮夷之后,都喜欢骂秦蛮子。 祁胜一听就知道名字就知道是代成君帐下的猛将王霸,回头一看自己的兵马,满是疲惫,哪里还有战意,当即下令后撤。 撤退途中,只听到晋军在山间大笑的声音。 “武原君可知道,你若跟葛长史而去,怕是欣公主会很伤心。”司马应知道势已不在秦,选择了亲情路线。 “司马大人此次回咸阳,代我问候欣公主。”刘煜心中也明白,“顺便说上一句。” 他轻轻地牵过窦洛雪的手,“就说刘煜心有所属,让欣公主忘记我吧。” 说完之后,刘煜的心头忽然一颤,他想起自己跟嬴欣讲的那个大话西游的故事,“她是一个好姑娘,应该会有一位踏着七彩祥云的英雄去娶她,肯定不是我。” 第五十七章 韩氏 刘煜本来以为这次少不得又要重回咸阳了,却没有想到代成君竟然派了人马来接自己。 不由地让他想起景珊珊的那句对姬舜的评价,这是一个从来没让晋人失望的人,对于这次的晋国之行又有了信心。 虽然葛苦禅嘴上说得很随意,但刘煜还是怕夜长梦多。于是赶紧向韦世雄辞行,后者的觉悟倒是挺高。 如今兵势主动权在晋,秦人也不至于怪到自己,于是韦世雄果断选择了放行,不去鸟司马应的态度。 天畏关城门一开,刘煜便带着窦家人和鲜卑人,一起跟着葛苦禅策马而出。 景珊珊听说是鹰骑来人,顿时大感兴趣,小姑娘对偶像崇拜的热情很高,可惜掌事的是景兴,秦晋搞冲突,作为两国贸易的商贾,景二选择了骑墙。 于是乎景珊珊只能气鼓鼓地看着刘煜他们离去,没给景二好脸色看。 行不了几里路,刘煜他们就跟来龙门山鹰骑的主力汇合,葛苦禅介绍了领军将领给后者认识。 由于队伍中有鲜卑人伤员,所以队伍走得不快,走了一段路后,却听到了后面有马蹄声传来。 “这帮秦蛮子,竟然还敢来找死不成?!”领兵的王霸脾气有些暴,很快就从斥候哪里知道追兵的身份。 “王将军不用生气,来的只是十几骑,怕不是追兵,倒可能是来叙旧的。”葛苦禅听到斥候的回报上抓住了其中的要点。 他看着刘煜道,“君上,应该是来找你的。” 正说话间,那十几骑秦兵已经从后面赶了上来,只听到他们喊道,“武原君慢走!” 刘煜拉住马儿,回头看到了还真是熟人——羽林都尉祁胜。 只见祁胜将兵器交给兵士,拍马上前,王霸看来人不带兵器,就放心让人放他前来。 “武原君何至于走得这么急!”祁胜上前寒暄道,然后下马从怀里取出一样书信来。 “末将离开咸阳之时,欣公主曾跟末将说,若是君上不肯与我们回咸阳,就把这封信交给你。” 刘煜接过了书信,打开来看到上面有几行清秀的字,“我知道我的意中人会是盖世英雄,至所以现在不娶我,是想着将来有一天驾着七彩祥云来给我惊喜。” “煜哥,我等着那一天。” 刘煜看完之后,轻声念叨道,“这个傻女人,那不过只是一个编出来的故事。” 他没有回复什么,刚才跟司马应说的时候已经很明了了,他不想再重复一遍,因为他已经说不出口了。 “走,出发,去绛都。”刘煜一拔马头,留给秦兵的只是满地的泥尘。 景珊珊眼巴巴地看着自己的两个结义哥哥离她而去,回寨之后就跟景兴吵了起来。 “为什么不跟他们一起走?反正都是回绛都。”她嘟着嘴,愤愤地道。 “我们景家是商人,而且在秦晋两地都有生意,今天秦人吃憋,我看那司马应心情大坏,我们若是跳出来,弄不好秦人会拿我们出气。”景兴执掌家族生意多年,当然知道什么时候该低调。 “照你这么说,我还不能跟二哥他们结拜?”景珊珊想到刚才刘煜暴露的时候,景兴根本无动于衷。 “若是知道他是刘煜,我肯定是阻止你结拜的。”景兴倒是承认道,“现在木已成舟,也就只能不要太过声张。” “这又不是什么坏事。”景珊珊很不满地道,“而且他们这一次出去,肯定能见到代成君。” 他看到自己的妹子又犯发花痴,劝道,“妹子,那个人还是不要有念想了。” 景家是晋国的大商贾,生意遍及了晋秦汉齐,而且还把触角伸到草原。 景兴曾经不止一次的去过草原,那里有他们的一个客户——魏家。 魏氏本是晋国公卿,却联合赵、韩两族联手分晋,姬氏与这三家两百多年来,已经闹到不死不休的境地。 这些大族几十代传承,即使遭遇被逐出境,依然根深叶茂,赵氏已经开始齐国的燕地颇有势力。 魏氏在草原筑城而居,景兴是很清楚的。 至于韩氏,本是上党高地和汾河谷地的主人,现在却在晋国姬氏的打压下,匿而不现,千年大族,岂是能说灭即灭的? 韦世雄送走了刘煜他们后,再给司马应送了一份厚礼,换来了山寨的短期安定。 接着,他对自己的一双儿女道,“英儿,络儿,你们跟我来。”他的神情很是严肃。 韦英和韦络跟在自己的父亲背后,缓步走入了山寨最深处的一个房间。 韦英想起来,这里似乎是每年腊月祭祖的地方,但是上面的牌位可没几个。 房间里有些昏暗,韦英想去点蜡烛,却看到父亲摆摆手。 “你们也长大了,有些事情是应该告诉你们了。”韦世雄的声音很深沉,显示着这一次的谈话很重要。 “这一次秦晋在龙门山的冲突之后,我就更觉得要有些事情需要告诉你们。” “爹,您说吧,我们都听着呢。”韦络的年纪小,更没有韦英的镇定。 韦世雄说了一步,按住了墙上的一个挂件,轻轻地一旋,陡然间,牌位后面的墙体出现了异动。 韦氏姐弟感到一阵光亮,却见墙体消失后,墙后的空间中却立着无数的牌位,牌位顶上的天花板上,赫然是几颗夜明珠。 韦英抬眼看去,只见最大的牌位上,写的竟然是韩武子韩万的名讳,一时之间她已经有些悟到是怎么回事了。 “这世上本没有韦氏,我们本是当年韩武子后人。” “想当日祖上韩氏何等英雄,坐拥上党高地,汾河谷地。” “弩兵冠绝天下,本可成王霸之势,却最后落得族散势微,隐姓埋名。” “智氏帮凶,姬氏魁首,韩氏与他们不共戴天。” 韦世雄的声音中带着沧桑和不甘,虽然时间过去了这么多年,这种几代人的世仇依然是绵绵无期。 “你们现在知道了吗?我们的祖宗是谁了吧?” “是,爹爹。”姐弟俩应了一声。 “既然我们是姓韩,那么爹爹每年冬至去上党,莫非就是那里祭祖陵?”韦英想起一个事来。 “不错,但是你道那姬氏为什么不把我们的祖陵给平了?”韦世雄脸上满是愤懑地道,“那不过是想安定人心而已,上党之民受我韩家恩惠太多,只是时间久了,人心已变啊。” “今日除了告诉你们,我们是韩氏后人之外。”韦世雄停顿了下,看向韦英,“英儿,我还想让你去做一件事。” “爹爹请说。”韦英想都不想直接答应下来。 “我想让你去一趟绛都……”韦世雄缓缓地道。 第五十八章 晋王 绛城,晋国的都城,不过在国人的嘴里都喜欢叫绛都。 周武王分封列国,他的儿子姬虞成为第一任晋国国君。 姬虞到了属地,发现一处地方有彩虹出现,便定居了下来。 一开始叫虹城,后来取其中一色改为绛都。 绛是一种颜色,也就大红色,诗经中说道,“纁谓之绛,凡九旗之帛皆用绛。” 大红的底色便是晋国旗帜的主要标志,像鹰骑的军旗就是红底黑色大鸟,那是一只展翅的鹰隼,绛都的位置按照目前来是在山西的运城附近。 在见识了秦都咸阳高大巍峨,刘煜看到晋都却没有那种巨城的气势。 严格地说,绛都并不能与四国之中实力最强的晋国身份相匹配。当时第一眼看到咸阳的时候,发现古代的城可以造得如此巨大。 而到了绛都却又发现,这座城虽不是特别雄厚,但却看到些许踏实。 刘煜知道各国的对外方针不同,咸阳曾经被其他国家多次蹂躏,甚至被游牧民族都打破过。秦人居安思危,把城墙修到四丈高,换成现在都超过了十二米。 但晋国不一样,晋国的策略虽然也都是防,但都是防御于国门之外,靠近匈奴的代郡——坚城。 防备齐国的巨鹿,同样也是坚城。 至于绛都的城墙不过修到三丈多高。看着比咸阳低的城墙,却看到了晋人的自信,当然作为国都,城市的繁华是边城所无法比敌的。 一直以来秦人在山东两国的眼里不过是蛮子,城市的繁华更是不能相提并论。 鹰骑护送刘煜他们入境之后,便返回代郡,无论龙门山还是代郡都是边地,倒是省掉了向上的通报。 葛苦禅便引着众人进入了绛都。 对于鲜卑人来说,到了绛都之后,好东西太多,他们发现眼睛不够看了。 檀蒲进城之后第一句话就是,“二弟,想不到中原之地果然富庶。” “大哥想要买什么,尽管跟我说。”刘煜看着檀蒲进城之后的神态,活脱脱的刘姥姥进大观园。 “要说富庶,还得说齐国临淄,那边承平已久,街上行人摩肩接踵,挥汗成雨,好不热闹。”葛苦禅有些回忆道。 他本是齐人,只因家人死于东胡之手,齐军袖手旁观,于是怒而奔晋,因才被姬舜辟为鹰骑长史。 说起来东胡也是鲜卑的一支,一路上,檀蒲在知道葛苦禅是姬舜的手下后,不免多问了几句,但是葛苦禅不是很喜欢理会鲜卑人,倒是喜欢挖苦人家。 听到鲜卑人说这里富庶,显然是没有见过大场面,不由地心生讥讽,“我估计你们到了临淄,怕是要走不动路了。” “葛先生说的是真的吗?那到时候某家有机会倒一定要去看看。”檀蒲没听出来葛苦禅的意思,只是心底忽然泛起了一股恶意。 鲜卑人的话更让葛长史轻视他们,不过本想到此人说到底还是刘煜的的结义大哥,他倒还是有些收敛的。 他引着众人到了绛都是代成君府,这是姬舜在绛都的住所。 敲门之后,出来一个须发皓白的老者,刘煜第一眼看到这老人的左袖空荡荡,但步伐稳健。 “咦,怎么君上没跟葛长史一起回来吗?”白发老者跟葛苦禅显然认识,“这几位又是何人?” “清叔,君上应该要晚几天到。”葛苦禅说话极为客气,然后指着刘煜道,“这是君上的表弟汉国武原君刘煜,其他的是他的朋友。” “这是清叔,是代成君府的管家,是代郡的老兵。”葛苦禅介绍道。 “原来是表少爷到了,快请进来。”清叔听后热情招呼道,引刘煜他们进了院子。 刘煜只觉得这府院面积倒是挺大,但是人气实在不高,显得极为冷清。 “夫人走后,府上就鲜有客人过来,再加上君上常年在代郡戍边,这里也就成这个样子了。”清叔看出来刘煜脸上的意思。 姬舜本娶了国中大族范氏的嫡女范蝶儿为妻,但三年前,范蝶儿因难产而死,而当时匈奴侵扰代郡,姬舜却没有陪在身边,由此引来范家的埋怨。 在路上的时候,葛苦禅曾跟刘煜提过此事。代成君在丧妻之后,也并未续娶,不过因此之后更把代郡当成了家,至于绛都的宅院也只有逢年过节才回来居上几晚。 历经跋涉,终于到了看起来相对安全的地方,这一晚是刘煜穿越以来睡得最为踏实的一晚。 但是现实的情况,很多人还是不想让他安定。 晋国王宫拙政殿,这是晋王姬离寐处理朝政的地方。 拙政一词取自阴阳家之言,“筑室种树,灌园鬻蔬,是亦拙者之为也。”其实也暗合了“治大国,若烹小鲜”的道理。 内侍总管梁进从怀中取出一个蜡丸,交给晋王。 晋王姬离寐今年已经五十有二,在位亲政已经二十九年了。 由于历史上曲沃代晋,导致姬氏公族数量锐减,外族公卿占据了主要权位。 晋有六军,初时以六大公卿齐掌兵权,一度是赵、韩、魏、智、范、中行六大贵族的天下。 后来在范氏和中行氏被智氏击破,剩下了四家,在姬氏驱逐赵、韩、魏三家之后,国中世家也仅存了智家。 晋成王之时本来约定双方各掌三军,但智氏知道军权是王室逆鳞,于是选择了放权,这一放才换得智家几代的安定。 姬离寐上位之后,同样是加强王室权位,打击地区豪强。 所以,当年姬舜在提出要在代郡组建鹰骑的时候,姬离寐选择了同意,并且在他的授意下,不断促成了鹰骑的壮大。 同时他还派了自己的大儿子福源君姬懿执掌选锋军,坐阵巨鹿,防备齐国。 由此晋之公族越来越多地掌握了国家的军队。 但是随着晋王年纪的增长,猜忌之心越来越严重,也正是这样,他现在迟迟不肯立太子。 “大王,代郡的密报。”梁进执掌的内卫司是晋王的眼睛。 “竖子,频频私自出兵,这真当以为这鹰骑是他姬舜自己的吗?”晋王看完之后怒气冲冲地道。 蜡丸里的纸条掉在了地上,“长史葛苦禅引三千鹰骑进龙门山。” “梁进,鹰骑去龙门山干嘛?”晋王平复了一下心情问道。 “据说是接汉国武原君刘煜。”梁进恭敬地答道,他在姬离寐身边十几年了,很了解对方的脾性。 “刘煜!”晋王一听到这个名字后怒气又上来了,“这个逆子还敢来绛都?” “太后听闻侄儿横死,憔悴了多日,就是这个逆子做下的。” “昭令司寇范谏之,若是刘煜进城,火速拿下,直接关入天牢。” 第五十九章 紫金山 次日天蒙蒙亮的时候,刘煜被兵器相交的声音吵醒了,敏感的他赶紧穿上衣服起来。 透过窗户的缝隙,他看到庭院之中一个蒙面人正跟清叔带着四个老兵对打。 这四个老兵身上都有残疾,招式都是简单至极,一看就知道是军中武艺,四人的配合极为顺溜。 “左路上山打虎,右路下洋捉鳖,殿后双龙出海,中路黑虎掏心。”清叔手执横刀,居中指挥几个老兵,上中下三路配合攻击。 一时之间,竟然打得蒙面人连连后退几步,拉开了距离。 “你是哪里来的家伙,不知道这里是代成君府吗?”清叔觉察到对方似乎有些留手,但还是疾言喝道。 “几位前辈,在下是来拜访武原君的。”蒙面人抱拳道。他今天有些大意了,本想悄悄地来,没想到惊动了这几个老头子,还这么能打。 “穿成这个样子算拜访吗?”清叔笑道。 “几位前辈,求你赶紧让我见武原君吧,不然就来不不及了。”蒙面人很是焦急道。 “你这娃娃,我们当兵那会儿,你都不知道在哪里呢?蒙着面还能干什么正大光明的事?”清叔听出来对方的年纪不大,横刀一挥,引着四个老兄弟再度攻了上去。 蒙面人一看不好,赶紧防守,这一次他有些摸熟了这些老兵的步伐招数。 看到清叔的横刀挥来,已经有了准备,引刀去势,接着直接反击在清叔的刀背上,一股大力将清叔击退了几步。 “娃娃的力气挺大,功夫也不错,而且对老人家还留了手,模样也挺俊的。”清叔哈哈笑道。 原来他这一刀过去,引得对方反击,右路那老兵的横刀已经砍向对方面部,轻轻挑落蒙面的黑布,露出一张年轻男子的脸来。 “连平,你怎么来了?”窦洛雪的声音响了起来。 刘煜觉得这个名字有些耳熟,猛然想到上次臧慎说起寿春北门放武原君走的守将不就叫屈连平吗? 汉国屈家的人,怎么到了绛都。 窦洛雪人一出现,来人叫了一声窦小姐,老兵们知道都是熟人,也停下了进攻的意思。 倒是清叔上前拍拍屈连平的肩膀道,“以后找人不要穿成这样,容易挨刀子。” “君上,你要赶紧离开这里,范司寇的人就要来抓你了。”屈连平一见到刘煜,招呼都不打直接叫道。 司寇是晋国的刑官之首,直属是君王。 “连平,究竟是怎么回事?”刘煜还是摸不着头脑呢。 “自从放你出靖淮门后,爷爷就就让我来晋国躲一躲。晋国司寇范谏之是我的姐夫。”屈连平连续说道,“昨日晋王下昭,只要君上一进城,就抓入天牢。” “我就赶在那些人来抓你之前,先来告诉你,还是赶紧离开为妙。” 刘煜心说自己刚到绛都,就要被赶走,这也太惨了点,“难不成这四国之内,真没有我刘煜的立足之地?!”他沮丧地道。 “若是想躲一时,倒是有一个地方。”旁边的清叔突然出口道,“但若长久的话,恐怕还得等我家君上回来。” “清叔请讲。”刘煜赶紧问道。 清叔指了指城东的方向,不远处小山之上,树着一座佛塔。 绛都城东,矗立着一座小山丘,曾有农人开荒,却发现土壤似血,草木难生,以为掘到地母血脉,惶恐不已。一时之间,绛都之人均视此山为邪山,远远而避之。 太史元知道后,便亲自前来堪舆,笑对众人道,“此乃紫金之山。”于是众人开始称其为紫金山。 此后,太史家便在半山之处建长春观,太史元被晋王封为长春真人,由此而名,太史元更是长居住于此。 后一年,洛邑白马寺僧图澄和尚到晋地传教,于紫金山顶建下寺院,并树佛塔一座,弘扬佛法,香火顶盛。 自此,紫金山不再有邪山之说,却成了佛道圣地。 刘煜顺着清叔所指的方向,已经来到了山下。果然看到山间草木稀疏,红土遍地,远看如同鲜血一般。 口里念叨道,“这古代人真是会讲迷信,无非土壤中含有大量的铝铁氧化物的成分而已。” “不过这迷信也好,若是没这迷信,我都不知道躲哪里去呢?” 原来清叔所指的地方就是这紫金山,由于山上住着太史老神仙,又有高僧寺庙,被称为化外之地。 屈连平怕被范氏瞧出破绽,赶紧回去了。至于窦家人和鲜卑人根本不是晋王的目标,倒也不用躲,于是刘煜只得单身跑路,清叔给的目标是躲到寺庙中去。 “山不在高,有仙则名啊。”经过长春观的时候,刘煜自言自语地看着半山的这个所谓道观,觉得有些别扭。 要说以前的时代,怎么也去过几个道观,拿来比较一看,长春观根本就像是一个座民宅而已。 远远看去,差不多五进的房子,没有山门,也没有什么三清殿。 这位置还有点背阴,即使像刘煜这样不晓风水的,总觉得这位置似乎阳光不足。 要不是有个门上匾额清楚地写着“长春观”三个字,刘煜根本不相信这是一个道观。 不过很快,刘煜就释然了,他想到这年头似乎道家没完成系统化的过程,道教科学员葛洪仙师似乎还不知道在哪里浪呢? 道教成立实体运作应该是东汉末年的五斗米教和太平道。这会儿,出现了个道观,莫不是阴阳大家太史元已经开始悟道了?不对,武原君的师傅可不就是个道人,道家的历史渊源流长。 只是道家的学术好像大部分就是从阴阳家的派系中分离出来的吗? 门口放着两只巨石做的镇宅乌龟有些醒目,而且门两旁的对联刘煜觉得挺有意思。 “求神拜佛请上山顶,升官发财莫入此门。” 这太史老神仙真是有意境的人,这是打算让自己喝西北风啊,怪不得这里没啥人,刘煜暗暗想到,再往山顶看,倒是有不少信男信女。 他哪里知道,晋人都知太史老神仙在此静休,谁者都不敢来打搅而已。 其实按照清叔的意思,是让刘煜带着银子到紫金寺躲个几天,但刘煜呢,看着长春观位置挺偏的,选择了推门而入。 “竟然没有清风明月的门童?就连白鹤童子这样倒茶水的都没有。”刘煜轻轻地合上门,轻声埋怨道。 房子里很安静,安静得让刘煜觉得里面没住人。 回头时,却看到一老一少四只眼睛看着他。 第六十章 神仙 “师伯,这就是您说的,今天要来的贵客,您还为他故意摒去了观丁。”那年少的一身青色道袍,五官之中,这嘴似乎有些大,“我怎么觉得倒像是个贼啊。” “应该就是他吧。”老者鹤发童颜,慈眉善目,眼光极为清澈,刘煜总觉得这眼神似乎哪里见过。 “这位小友,你从哪里来啊?”老者突然问道。 “啊……”刘煜心说自己以为这里没人,没想到人都到了身边了,自己还不知道,看这两人有些怪,于是道,“我从来的地方来。” 刘煜一说完,年轻男子笑出声来,道,“是不是要去去的地方去啊?在老神仙面前打哑谜,你是第一个。” “话说,我怎么觉得你这人有些眼熟?”年轻人自言自语道。 “老神仙?”刘煜听后一愣,他想起那个眼神在哪里见过了,秦地之时,太史清还不是这样看他的。 “难道此人……”刘煜仔细端详老者,只见这老者虽然一身普通的灰色道袍,须发皆白,但神态之间,却有一股灵动的生气,还真有神仙的气质。 “我记起来,你是刘煜,我可在汉地看过不少画着你面相的通缉令。”年轻人忽然叫了起来,“你是老刘家的后代。” “去疾,你师傅还是念念不忘熊刘两家的恩怨吗?”老者听到年轻人最后那话的时候提出一问。 “师傅早就放下了,不然放我下山之时,让我先去寿春。但我想先游历一番,于是就先到了秦地,然后翻了龙门山来晋国找师伯。” 年轻人说到这里的时候,忽然笑道,“说来可笑,龙门山里竟然还有不少百家门人,一个个不知道天高地厚,我就顺便把他们全骂了一通,竟然没一个敢跟我辨。” “你是李去疾!”刘煜还是碰到过同一帮人,“被百家门人称为毒舌的纵横家?这位难道是太史老神仙。” “毒舌就不敢当了。”年轻人拱手朝刘煜一礼,“不过在下学的不就是纵横之术。” “老神仙不过是世人讹传,当不得真,老夫便是太史元。”老者承认道。 他看着刘煜和李去疾道,“惟楚有才,纵横南湘。” 老者念出一句诗来,“说以来,去疾的师傅南湘子可是你们刘家的对头。” “太史老神仙见谅,刘某因为在秦地伤了脑,很多刘家的事情竟然记不起来了。”刘煜怕自己的回答露出破绽,先行解释道。 “哦。”太史元一听,细细地看着刘煜,伸手掐指一算,抚须笑道,“原来如此,真是天意弄人。” “刘小友请跟我来进内堂静室,去疾在此守门。”太史元吩咐一声。 “遵命。”李去疾也没有二话,站到了门口。 刘煜跟着太史元缓缓地走进了一座静室,四面无窗,天花板上有夜明珠闪烁,宛若夜空星辰。 “坐。”太史元一指地上的两个蒲团,自己则坐在其中一个上面。 刘煜坐了下来,打量着室内的环境,四墙之上隐隐画有壁画,他看到了其中一截壁画上,一人带着众人,筑坝掘沟抗击洪水。 “此乃夏禹治水,功可当代,利于千秋,便是我等后人,亦有受惠。”太史元见到刘煜看壁画,于是解释了一通。 刘煜点点头,再往边上看时,又见到成汤灭夏,武王分封,甚至还有晋成王力挽狂澜,秦烈王大修驰道这样的场景。 再到后来,刘煜看到了两名对联,“日月在握,万物自乾始;天地入胸,人心以坤止。” “刘小友可知此联意义?”太史元出声问道。 可能是静室的原因,刘煜觉得在这里似乎特别能让自己静下来。 “万物生灵依乾而生,人心善恶以坤为线。”刘煜倒是以前在电视节目中看过关于乾坤的介绍,便用了当时节目里的两句话来评价。 “好,好,好。”太史元连说三个好字。 “所谓国之大事,在祀与戎。征战固然能强盛国家,祭祀却当是敬畏天地,让万物回归天道,让人心向善。” “乾者天道也,春生夏长,却如朝之初日,生气勃勃,但气运日久必生戾气,则遗祸天下。” “坤者,人之道,厚德以载物,秋收冬藏,如同日暮之夕阳,虽衰却有暖意。” “为人者,强弱有时,变化有时,但唯人心当有底线,方能利于百姓。刘小友明白否?” “前辈的意思是让人以坤为念,方得乾道。”刘煜听出来对方是劝人为善的意思。 “看来刘小友倒是怀有善心。”太史元点点头,随即又摇摇头,“若是平常之人,倒是孺子可教。” “但刘小友居身王室中,所谓乾道,其实就是王道。”太史元接着道,“王道在心不在身,以小友之心,试问该当如何呢?” “富国强兵,让百姓有幸福感,这应该是王者最大的愿景吧。”刘煜心说这老头倒换话题倒也挺快的,只是这时,忽然觉得头有些发沉。 “四国并立,互有征伐,又有草原异族虎视眈眈,又该如何让四国百姓都有幸福感呢?”太史元的声音响起,似乎带着一种引人入眠的魔力。 “天下大势,合久必分,分久必合!”刘煜脱口而出,只觉得一阵困意袭来。 耳中依稀听到了太史元的几句话,“镜中花,花非花,春梦一场迹无痕。水中月,月似月,指尖轻点心幻灭。梦中梦,是非梦,了却前生心执念……” 刘煜的神情恍惚,他发现自己到了另一处黑屋,伸手不见五指。 忽然多了一点光,似乎有人点起了一盏油灯,刘煜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背影,那人背向着自己。 “你终于来了。”那人的声音传了过来,只是刘煜觉得这声音有一阵强烈的熟悉感。 “你是谁?”刘煜走进前去,猛然间想起那个声音似乎跟自己一样。 那人缓缓地转过身来,刘煜看到之后吓了一跳,这不就是自己吗? 一个跟自己一模一样的刘煜,“我等你很久了。”那人道。 “你究竟是谁?”刘煜被惊到了,莫不是自己进入了平行空间? “我是刘煜啊。”那人回答道。 “那我又是谁?”刘煜有些懵。 “本来你就是你,我还是我,只是,我现在想通了,就让我变成你吧,以后你不仅是你,也会是我。”那人叹息一声道。 “啊,原来你便是真正的汉国武原君。”刘煜已经想到这人是谁。 只时此时,忽然一阵风吹来,那个人竟然全身化成齑粉快速散去。 “一思一念一生痴,一等一空一云烟。往事依稀浑似梦,一觉醒来有因果。”耳中再度传来太史元的声音。 刘煜一个激灵,睁开双眼,却发现自己仍然坐在静室的蒲团上,只是一大片记忆浮现在脑海之中…… 第六十一章 记忆 汉国王宫单调且孤单的生活,去了庸城之后,窦融一家的悉心照顾,与窦洛雪的两小无猜。 “有此神力,当为我徒。”刘煜竟然想起了当年元德道人收自己为徒弟的场景。 所谓的紫云观不过只是几间草屋,而他的师傅元德道人对刘煜的要求很严,但对窦洛雪却为宽容。 刘煜看着左臂侧的月牙痕迹,想起这似乎是儿时窦洛雪的杰作。 “古之大化者,乃与无形俱生。以无形求有声,其钓语和事,得人实也。”他想起当年元德道人传授自己知识的时候。 “师傅这都是什么意思啊?我怎么听不懂?”幼年刘煜就这样回答。 “哎……”元德道人叹一口气,“你不懂也罢,但你只要给我记下来就可以了。” 现在的刘煜咀嚼着这几句话,这几句话的意思好像是以静制动,用诱饵引敌军上当。他忽然眼睛睁得老大,再细细回忆。 脑中却出现了一大波记下来的文章,“以象动之,以报其心,见其情,随而牧之!将道之先,当敌重之、袭之、反之、覆之……” “煜儿,此乃鬼谷将道七篇,你且记下来,将来能懂多少便算多少吧。”元德道人的话依然有耳边想起。 “原来我那师傅是鬼谷兵法传人?”刘煜顿悟道。 “战阵之武,简单明了,攻即是防,杀敌即保自身。”下一时刻,师傅教授武艺的记忆涌上心头。 上次看到清叔的那几个老兵便是战阵,将侧后交给袍泽,然后达到破敌的目的。 一时之间,刘煜想起了很多事,很多人。 …… “我乃巫王帐下鬼面神将时歂宁,你这小娃娃,毛都没长全,还敢来跟我单挑?”两军阵前,一群打扮着像鬼一样的士兵,还有一个骑着高头大马,戴着鬼脸面具的将军。 “打了就知道了。”十六岁的刘煜策马提刀冲了上去。 “来人,给煜儿擂鼓助威。”那是义父窦融的声音。 那是刘煜初上战场,那一战很艰难,他足足对鬼将打了上百个回合,才将对方斩落马下。 当时刘煜一回到阵中,就把腹中的食物吐了出来。 “没事,吐了就好,慢慢也就习惯了。”窦融帮他拍了拍背,安慰道。 …… 又是一场征战。 屈连平被齐国上将管虎一刀劈去了头盔,只见管虎勒马笑道,“你这小娃不是我的对手,还是回家吃奶去吧。” “连平退下,交给本君。”此刻的刘煜已经有了很多的征战经验,他两腿一夹马肚,快速冲了上去。 “又来一个小娃娃,你们汉国难道就只剩下你们这帮奶孩子吗?”管虎嚣张地道。 “齐将看刀。”刘煜已经到了敌将跟前,直接一招力劈华山。 “铛”地一声,管虎持刀格档,只是虎口有些震颤,惊道,“娃娃,好大的力气。” “还有更大的呢?看刀。”刘煜策马连续劈出几刀,刀刀用上了全力。 “啊!”管虎的人头跟身体分成两段,掉落在了马下。 “武原君威武!大汉威武!”军心大震,鼓声如雷! …… “二弟,这次项氏竟然能提前知道我到了越地……”那是一个戴着金冠身受重伤的男子,“肯定是朝中有人是其……内应。” “我不行了……。”他的嘴角开始流血,显然内脏已经破裂。 “你可先行发丧,料那项啸天肯定会抢我尸体,你中途杀出,必能……必能破了项氏。” 说完之后,这个男子便没有气息。 “太子哥哥!”刘煜伤心地流下了眼泪。 …… “武原君弑君,不要让他跑了。”离宫之中羽林卫大将军葛苍的声音,而此时刘煜已经躲到一座假山后面。 “刘煜有没有抓到?”他从隐秘处看去,看到了连仲和自己的弟弟山阳君刘炬。 “刚才一时不察,让刘煜跑了,不过肯定还在宫中。”葛苍恭敬地回答道。 “速速封闭宫门,不要让他逃出去,我可不想以后寝食难安。”刘炬如是说。 “不好了,不好了,葛将军,安平侯、安丰侯、广陵侯、巨阳侯,好几个侯爷,都带着家将来离宫护驾了,宫门一时没挡住,让他们冲进来了。”这时有兵士来回报道。 “这肯定是屈老儿想混水摸鱼,山阳君,唯今之际,当先争大宝。”连仲提醒道。 “走,我们也去护驾。”刘炬的嘴角露出一股阴狠道。 …… “万丈红尘终归土,千秋功业梦一场。”太史元的声音响起来,“小友可是想起了什么?” “你便是我,我就是我。”刘煜想起了那人离去的话,他放下了执念,说出了这句话。 “这尘世之间,何尝不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但世人皆晓各扫门前雪,哪管他人瓦上霜。”太史元幽幽地道。 刘煜看这位被世人称为神仙的老人,这是一个活着的传奇,竟然在其点拔自己恢复了记忆和武艺,不由地心生感激。 “多谢前辈指点。”刘煜拜谢道。 “前辈是如何知道今天晚辈会来?”刘煜想起初见面的时候,李去疾的那话很是奇怪。 太史元没有回答,只是笑道,“小友可知五德始终?” “前辈说的是金木水火土五行吧?”刘煜可是知道秦人对这学说深入不疑,渭水出龙,因此秦人以为获得水德,注定是要统一天下的。 “昔日邹夫子曾说,五德从所不胜,虞土、夏木、殷金、周火,换到而今却是水德。”太史元接着道,“四国之中,秦人以渭水为标,以为得到水德。” “但老夫近日观天,贪狼起于北方,又有异星曾经滑过渭水,秦人之水德危矣。这便是天机,不可测。” “今日见到小友之后,我却发现小友很不寻常。” “前辈怎么这么说?我哪里不寻常了?”刘煜虽然对鬼神不说多有不信,但时至今日,却不敢对太史元有所不信,更何况自己的魂穿完全无法用科学来讲。 这世间,或许还真有一门洞悉天机的学科,就是这太史老神仙所标榜的阴阳学说。 “说起来,早在十多年前,老夫曾见过你,当时我算过你寿数有限,今日初见你时,下停依然隐隐泛有死气,但现在来看,我却发现你的下停死气已经起死回生。” “小友五行缺水,以你此相,若在秦地,倒是富贵一生。但若在晋,怕是要辛苦一些。”太史元抚须道。 “煜自秦而来,一路胆战心惊,想来不会比以前辛苦吧。”刘煜心说自己一穿越,不是被人算计,就是被人软禁,好不容易逃离秦国了,还随时要被投入天牢。 “云月三千里,风沙故人归。小友且记下了。”太史元道,“老夫有些累了,小友可在长春观安心住下,过不了数日,你等的人便会出现在你面前。” “谢前辈收留。”刘煜郑重地一拜,然后起身离开了房间。 第六十二章 兵权 代郡郡守府,代成君姬舜与李弼义爷孙俩对座而谈。 李弼义是姬舜外祖父,年过六旬,却是老当益壮,就是前几日他们都接到了晋王的昭令。 “按以往年末惯例,边城安危,我与外公必是择一驻守。”姬舜心中有些不解。 “但今年父王却让我俩都回绛都述职,再派了个中军副将智化来节制鹰骑,父王这是做何想法?” “此事啊,其实早有预期。现在六军军权皆归于王族,大王本身就做得有些急了。”李弼义看过太多的军权争夺。 吸取了赵、魏、韩三家士卿势力尾大不掉的教训,后面的晋王都是紧抓军权。而姬离寐即位后开始就致力于着削弱其他士卿世家在军队中的影响力。 最后的结果是国中六军名义上全都归了王族,虽然有些士卿子弟还有军将的职位,但也是有将无兵,搞得国内大小世家颇有微辞。 晋王为了安定世家的心,于是把智家推了出来,让他们的嫡长子智化来节制鹰骑。 智化何人啊?绛都城中纨绔大少,斗鸡走马之徒,晋王这样的安排无非做做样子。 此外,晋王心中开始猜忌自己的儿子来,姬舜名望深厚,王座之人最怕的便是人心变动,即使那人是他儿子。 “听说巨鹿那边倒是只召了福源君回去,怕是选锋军还是以福源君为主。”李弼义接着道。 “近年来晋齐边境还算安宁,齐国兴儒术,讲究谦谦君子,倒是不用怕他们搞动作。”姬瞬听后道。 “只是秦人野心甚大,倒是需要时刻提防,河东又是平地难守,还得多加防备。代郡虽然主要防守匈奴,却也是需要关注秦人动向。” “位置如此重要,这智化听说没有统兵之能,不说抗击匈奴,就是鹰骑上下怕都不会服他。”自己的部队姬舜自己很清楚,说真的,他的确不喜欢将这支部队交由他人。 “舜儿觉得别人能驾驭得了这支强军吗?岑彭、王霸他们这些矫兵悍将会服吗?”李弼义笑道,“这鹰骑是舜儿创建的,你就是鹰骑的魂。只要舜儿在,鹰骑是抢不走的。” 岑彭、王霸是代成君手下偏将,都是武艺高强的军将。 虽然李弼义的话,姬舜听了很称心,但猛然想起一个事来。 “智家是百年大族,人才众多,这嫡长智化无能,却听说智老太公派了个有能力的副手。” “副手,是谁啊?”李弼义眼皮一跳,他知道姬舜对鹰骑很是在意,更渴望用鹰骑解决匈奴之祸。 “渔阳邓异。”事关鹰骑归属,姬舜不由特别关心。 “莫不是那个杀东胡筑京观的马贼!”听到这个名字后,李弼义不由地吃了一惊,“那可是个狠人。” 邓异,齐国渔阳人,本是边将出身,妻儿被东胡打草谷欺凌至死, 据说是当时领军的贵戚见死不救,于是邓异便反出军营,纠集了齐境五百多人马,专杀东胡人以及齐国贵戚,凡得手均是割首级堆成京观,一时齐地贵戚俱是惊慌。 “这邓异倒算是一条好汉,遇齐军围剿,散了人马,潜逃入晋,想不到竟然为智家所用。”姬舜有些担心地道,“若是有此人在,我就怕岑彭、王霸恐难以抵挡。” “你不是还佛道先生吗?”李弼义提醒道,“没让他回来吗?” “已经快马传信,应该在回来的路上了。”姬舜点点头,“葛苦禅长于方略,应变不足,怕是有些麻烦。” 他站起身来,走了几步,“若是觅得战机,能深入草原深处,当是人生一大快事。” “以现在鹰骑的战力,已经可以一战,只是可惜,没有这样的机会啊。”姬舜叹了一口气道,“我去绛都之后,怕是更没有了。” 绛都彩云楼,可是晋国第一的青楼。昔日齐国管仲经济改革,便出现青楼行业,以致于后世从业者均尊管仲为始祖。 宾客们觥筹交错,不亦乐在乎,更有莺莺燕燕环绕其中, “恭喜智兄掌得一军之力,为我等士卿世家开了一个好头。”一个油头粉面的公子哥劝酒道。 “我其实才不想去代郡呢,那里都是一群丘八,好生无趣。”这个被称智兄的男子差不多三十岁左右,此时喝酒有些上头。 转头对不远处高台表现的舞蹈的美女道,“不过听说上官大家喜欢那种打过仗的男人,那智化一定去打几千匈奴回来。” 原来此人便是要去替代姬顺的中军副将智化。 晋军分六军,前三军和后三军,三军中分为上军、中军,下军。 一般说的中军是指前三军的御林军,为晋国精锐,现在是晋王直统。相对而言,后三军就是新军后备部队。 八年前,二千御林军骑兵护卫代成君到代郡,恰遇匈奴攻城,姬舜一战成名,以二千中军骑兵为基干扩充五万组建了鹰骑。 这美女长得风情万种,笑颦之间更是勾人心魄,此时,已经停下了舞蹈,盈盈地道,“智将军果然是大英雄,本来芸儿以为麒麟公子了得,现在来看,智将军才是真麒麟。” “哈哈,原来上官大家是喜欢我那小白脸的三弟啊。”智化有些醉意,“也就会做几句诗,有什么用?也就老太爷宠着他这个庶子。” 喝得恍惚之间,却听到一个声音,“大哥,是在说我吗?” 闻声而去,却见一位翩翩少年,立于酒席之前,身形修长,五官俊美,白皙的皮肤,嘴角微微扬起,显示着强大的自信。 “你……你……你怎么来了。”智化看清来人后分明是被吓到了,不过酒能壮人胆,很快又道,“老三,你来得正好一起喝几杯。” 原来这人便是智家麒麟公子智况。。 “爷爷让我来找你,大哥还跟我回府吧。”智况礼貌地道。 刚才被智况的出现,智化的酒醒了一小半,听到老太爷找他,更是醒了一大半,赶紧整了整衣冠回府。 智家现在的掌家是曾经做过御史大夫的智无忌,已经七十多岁,被称为智老太爷。智家的第二代实在不堪,所以智老太爷把目光投向了第三代。 第六十三章 暗线 智家的府第当然是高门大户,一个传承了数百年的大家族,他们的宅院占据东城的好大一块。 鎏金大字的第一世家牌匾挂在大门之上,更显得家声显赫。 绛都城中分布,西城由于接近王宫所在地,居住的都是达官显贵,呈现东富西贵,北贫南贱的格局。 智家本来是在住在城西的,但自从赵、魏、韩三氏驱逐之后,智家祖上却举族迁到了城东,似乎想脱离权力中心,并以此开始蛰伏了几代人。 “混账,一军主帅兵权还未真正到手,就到处炫耀,你可知道这鹰骑帅印,得来不易。”智老太公拄着拐杖,敲打着地板,而身前跪着就是嫡长子智化。 智家蛰伏几代,越来越有危机感,没有牙齿的世家是不长久的。于是这次他们动员了大批中小世家要求提高士卿军权,晋王出于众意,选择了最听话的智家。 “祖父,士卿掌军本就是我晋国传统,我们智家可是第一世家,不拿这个帅印,谁拿?”智化一出生就有了中军副将的虚职,直到今天才有旨意让他带兵。 “祖父,君王之道知人善用,这件事看来大王让大哥掌鹰骑果然不是出自真心的,他算准了,以大哥这个样子,怕是到了军营之后,活不过三日。”背后智况站出来道。 “老三,你这话什么意思?难不成我到了代郡,那边的军将还要造反不成?”智化愤愤地道。 “造反倒是不太可能,但是杀个新主帅那是绰绰有余,边关之上,死了直接推给匈奴人干的。”智况云淡风清地道。 “什么?那群丘八还敢杀我?”智化一听有些吓到了,“不行,那我不去代郡。我要装病不去当兵。” 智大少爷打退堂鼓,引得智老太爷摇头不已。 “化儿,你可知道现在秦人虎视眈眈,咸阳考虑与匈奴和亲,秦晋之间几年内必有大战,一旦战起,手中无兵权,意味着只能沦为他人鱼肉。”智老太公有些恨铁不成钢,“战乱一起,蛰伏之策便已无用。” “我们好不容易说服了晋王给了智家一军之力,不好好经营,等将来战起,智家怕要难保了。” “祖父,其实大哥现在表现越怂,说不定越顺大王的心。”智况忽然说道,“我们大可以启用明暗两线。” “你是说让化儿应付表面,而夺军权换得力的人手?”智老太爷哪里听不出智况的想法。 “不错,齐人邓异受过智家的恩惠,此人兵法武功,都是不俗,倒可为有力暗线。”智况提出建议道。 “邓异的才能的确不错,但性情刚毅了点,我若让他出手了这一次,怕是以后智家可唤不动他了。”智老太公道。 “只要夺下兵权,再派些智家的家将过去,过个一两年之后,鹰骑也就姓智了。至于邓异,到时候也就没有什么用处了。”智况的眼神流露出一股狠意。 “好,好,就按况儿的想法去做。”智老太公点点头道,接着一转话题道,“景家那边有没有消息过来?” “听说景二和珊珊在龙门山滞留了几日,也快回来了,而且景道茂对我们智家的求亲并未拒绝。”智况回答道。 “景道茂这个人你别看他是个商贾,心眼却很多。你还是下点功夫。”智老太公话里提醒的成份多,“手中有粮,心中不慌啊。” “是,孙儿记下了。”智况回答道。 刘煜住在长春观多日,期间窦洛雪和檀蒲都来看望过,太史元在初时与刘煜见过之后,便不再出来。 听李去疾的话说师伯神游入定了,刘煜选择了相信。 观中人手不多,刘煜也跟李去疾倒是成了常住人口。 “李兄,在下很好奇,当初你在龙门山,是怎么让那些百家门人不敢辩的。”两人在一起的,刘煜出言问道。 “那些山寨都学了一星半点的知识,就不可一世。”李去疾的脸很长,让刘煜想到了后世中的一个主持人。 “我就出一道题,把他们都难住了,然后我说在纵横家眼里,这种题目却是最最简单不过的。” “哦,这么多人答不出,听起来应该有难度,说出来听听。”刘煜顿时有了兴趣。 “寺中发斋饭,六僧食六饭,每人食一份,但为何盆中还有一份饭?”李去疾把问题讲了出来。 “我去,你这不是脑筋急转弯吗?而且还是很简单的那种。”刘煜一听说觉出味来,这纵横家看来不仅要说绕口令,还是学脑筋急转弯啊。 “哦,武原君可是想出答案了?”李去疾眉毛一扬,有些不太相信。 “这太简单不过了,最后那个和尚喜欢带盆吃饭,肯定是个吃货。”刘煜笑道,这种脑筋急转弯还真是小儿科了。 “咦,武原君真是心思敏捷,真是没有想到。”李去疾似乎不太相信,“我闻说武原君为人实诚,现在来看,倒是出乎意料。” “我怎么觉得你这话的意思是,你本来很笨,现在来看倒是有一点点小聪明。”刘煜回过味来。 “你要这么理解也可以。”李去疾还承认了。 “我想到人家为什么叫你毒舌了,你看人家答不出你的题,然后肯定出言讥讽他们。”刘煜顿时有了觉悟。 眼珠一转,笑道,“看来李兄应该自认为是很聪明的人,我这里有一个问题,你若能知道,那就说明是真聪明。” “但问无妨。”李去疾脸上满满的自信。 “话说主人养了一头猪和一头驴,过年的时候,先杀了驴,你知道是什么原因吗?”刘煜玩起了套路题。 “容我想想。”李去疾苦苦思索了一番,忽然叫道,“我知道了,我知道了。” “原因只有猪才知道。” 说完之后突然想到了什么,脸上显出一股便秘的神情。 “李兄果然是聪明人,佩服,佩服。”刘煜哈哈笑道。 “刘煜,我本来以为你是老实人,没想到却跟我玩套路。”李去疾气急暴走了。 在刘煜躲入长春观的几天后,又一场冬雪姗姗来临。伴随着这场雪一起来的,还有绛都城外一队骑兵。 一面巨大鹰隼的旗帜之下,姬舜望着不远处的都城,心中充满了焦虑。 “也许我要在绛都住上一段时间了。”他喃喃说道,因为以他对葛苦禅的了解,这个佛家先生还不够狠,当然自己又何尝不是呢?! 第六十四章 父子 晋地军规,边将应昭入都城,都需要首先应昭入宫。姬舜过家门而不入,选择去了王宫。 “舜儿在外可辛苦吗?”晋王和颜悦色地让姬舜坐了下来。 “为国效力,不敢言辛苦。”姬舜正色回答。 晋王召见代成君选择在了偏殿暖房,相比于外面的雪花飘飘,里面地龙烧热后,房中温暖如春。 除了父子两人之外,仅只内侍总管梁进在旁。 “代郡比绛都冷吧?”晋王像是跟儿子拉家常。 “比绛都冷多了,室外已经很有寒意了。我让城外民姓都迁入城中,再给那些贫困之家送了些石炭过冬。”姬舜的回答依然中规中矩。 虽然他是代郡的军事长官,但还有一层身份,代郡那是他的封邑,他在民生上的这些做法倒不算越权。 “细算起来,自你八年前去了代郡之后,几乎大部分时间都在那边,太辛苦了,寡人都觉得很心疼。”晋王语重心长地道。 “听梁进和懿儿说起来,最近几年匈奴对代郡少有大规模的进犯,寡人想着让在你在绛都多住些安心日子。” “一方面可以休息休息,考虑一下续娶的事情。另一方面可以陪陪长辈,你祖母可是在寡人面前提了你好多次了。” 听起来父慈子善,背后看来,自己的父王是铁定要收紧鹰骑的兵权了。 “父王,匈奴狼子野心,视我华夏如食饼,随意扰我边城。儿臣不才,愿帅鹰骑作我大晋之屏障!” 姬舜初时不想拒绝,但一想到匈奴之害,八年前阴影依然在心头盘桓,他还是想做最后的努力,直接跪倒在地。 “只要有儿在代郡,定不让匈奴踏足中原。”他斩钉截铁地道。 “哈哈哈,代郡自有鹰将在,不教胡马入中原,不愧是太史老神仙看中的第一人。”晋王笑了起来,随即脸色一变。 “鹰骑!鹰骑!这支军队怕是只知你代成君,而不知寡人了吧?”晋王的后两句明显带着怒意。 自古君王性情喜怒无常,不然怎么会有伴君如伴虎的说法。 “儿臣不敢,鹰骑肯定是国家之军队,父王之军队。儿臣怎会有什么非分之想。”姬舜惶恐地拜倒在地。 晋王没有让姬舜起来,只是背过身去,“寡人已知天命,你尚且风华正茂。” “有些事情在缓不用急,纵然你有英才之首的名望,也要看寡人给你的东西才是你的。” “你可明白?!” 晋王的话完全是在敲打姬舜,任何王权都不希望逆臣,更不想有逆子,汉国两代君王便是先例。 “是,儿臣愿留在绛都。”姬舜当然知道父王的意思,选择妥协。 “起来吧。”晋王听到姬舜答应下来,便又回复了正常语气,不过很快想到一件事来。 “听说你把刘煜这个逆子接到绛都,究竟藏在哪里?”晋王的语气倒不似刚才那么严厉。 “我只让手下长史带来,先住到我的府上,难不成表弟不在我府上?”姬舜当然知道刘煜躲到哪里去了,但听父王的语气,怕对表弟不利,于是选择装聋作哑。 “君上,范大人派了好多人去找过了,都没有发现武原君。”梁进适时的插话道。 “那就奇怪了,我明明让他住在府上等我回来的。”姬舜装成一无所知的样子,他知道自己的父王性情多疑,可不敢露出马脚来。 “只要这逆子还在绛都,就一定能找到。”晋王愤愤地道。 “最近你且在宫中住下,多陪陪母妃和太后。”晋王把姬舜留在身边,当然是有目的的,不管代郡出了什么事情,姬舜都无法干预。 “过几日太后要去紫金寺为已故汉昭襄王念经祈福,你且陪着去吧,顺便可以散散心。” “诺。”姬舜答应了一声,心中却想到刘煜不正在紫金山嘛?这应该是对他是个机会,不知道对方能不能把握住。 “君上,我对于你的那些套路题,深恶痛绝,并强烈谴责。另外,我对世人对你的评价,只想说两个字——胡扯。” 李去疾近几日信心被打击了,刘煜不按常理出牌的套路题,虽然不是次次中套,但也架不住刘煜的套中套啊,真让纵横家李大师防不胜防。 李去疾也因此学会卧枝杖和卧莎壁的谐音含义,增加了他毒舌的词语库。 “要不就是你本来思维敏捷,却在以前故意藏拙。看来君上是个有野心的人。”李去疾眼中流露出欣赏的目光。 纵横本是社稷术,学成效与君王家。李去疾下山来,不过就是想找到能发挥特长的买主。 “没你想象的这么复杂,我入秦后,脑子受过重伤,后来恢复后就似乎比以前聪明了,得到老神仙提点后,更觉得眼界开阔了。”刘煜虽然说的实话,却让听到的人心里泛起涟漪。 这个时代的人越来越开始关注天人感应,能让太史元亲自提点的,普天之下,没就此人了。 李去疾听后分明想到这刘煜怕是在秦地受到上天关照,开启了心智,得上天眷顾的人,那就注定不会是普通人。 “君上可知你当前的困局,该如何破解?”他出声问道。 “我也不知道,只要一下紫金山,怕是只坐牢的命。我现在只能指望四表哥早些来帮我。”刘煜有些无奈地道。 “其实君上你没发现,山顶紫金寺最近准备筹备一件大事。”李去疾为人洒脱,每天出外游历,消息倒是极为灵通。 “哦,好像是哦,我看那些和尚忙进忙去,山门之外的知客僧也多了几个,怕是有什么大物要来吧?”刘煜这边能看到山顶的动静。 “君上猜得不错,来的可是君上在晋国的至亲。”李去疾面带笑意地看着刘煜。 “什么?我的至亲。”刘煜一惊,他没法出去,也不好出外打听,怕让有心人见到,露了行踪。 “难不成是刘太后?”刘煜当然想到这位血缘关系最亲近的长辈,汉昭襄王刘成的亲姑姑,刘煜的姑奶奶。 本来在秦地的刘灼的母亲就指点了他这条路,一时之间,刘煜就想起了刘母当时认亲时的那些话来。 “当今晋太后是老刘家的人,与我当年也很熟识。” “信阳君出事之后,刘太后曾经赶回汉国寻我母子,只是我那时害怕对方赶尽杀绝,躲到了秦地。” “说起来,我的这位大姑是个重情重义的人,你若能得到她的帮助,至少晋国之中,还有立足之地。” 他一时之间已经有了决断。 “哈哈,看来君上心中已经有了计较。”李去疾看刘煜的神情就判断对方已经意动。 “总要尝试一下,人总不能躲在这里混一辈子,更何况这里又并非安全,用不了多久,怕是也会让晋王找到。”刘煜已经想到了该怎么做。 “不如试试看,能不能一劳永逸地解决掉。” 第六十五章 兄弟(第三更求推荐求投资求收藏) 次日,便有刘太后的车队延着山道前往紫金寺,早有知客僧在山门前恭迎。 刘太后年近古稀,却甚是硬朗,到了山门之后,双手合什,下了车舆。李妃和姬舜伴在左右。 紫金寺现在的主持是当时传教的图澄和尚的弟子荆越禅师,早就驻立于寺门前,见到刘太后走来,当即上前迎接。 “阿弥陀佛,荆越在此等候多时了!”这个老和尚双手合十,做一个佛礼。 “为我私心,劳累大师久等。”刘太后也是敬佛之人。 “佛曰,众生平等。”荆越说道,“太后心有善愿,但却身系家国,此等善意的私心,却能普渡百姓,教化世人,此乃是大慈悲。” “只求我大晋姬氏江山永固,还有我那可怜的侄儿横遭不幸,愿他早登极乐,大汉百姓安居乐业。”刘太后双手合十,说得极为真切。 “太后请随老衲去殿内安坐,这便安排僧众念经祈福。”荆越把刘太后一行人迎进了寺庙。 寺庙之中梵声阵阵,香火鼎盛,当是收心养性的好去处。 但像姬舜这样的年轻人,可不太喜欢这样的地方。 刘太后善解人意地看了一下身后的李妃和乖孙,“李妃且陪哀家吧,舜儿你不喜佛事,自己到后山游玩去吧。” “说起后山,最近紫金寺中倒有一桩奇事,代成君怕是会有兴趣。”荆越老和尚出言道。 “哦,不知大师所说是什么奇事?”姬舜很是诧异。 “家师曾在四十年前在后山院中栽下十二株梅树,四十年来从未开过一次花。不想这几日雪后,却有花蕾点点,估计开花也就是这几日。”荆越缓缓解说道。 “四十年未开花,一朝盛开?那还真是奇事,我倒要去看看。”代成君听说这样的奇事,少年心性,欣然向往。 “你这猴子的性格,去吧。”刘太后爱怜地看了一眼姬舜。这孙儿从小不喜宫中生活,却又逢妻子早夭,心有余节,三年未曾续娶。哪一个老人家都是希望子孙满堂,生活开心呢。 虽说一国太后出游,但刘太后平易近人,并出十分隆重。更没有让紫金封闭山路,只是在大雄宝宝殿等重要区域做了一些限制。 诸如后山梅园,也没有多加限制。 紫金山草木稀少,听闻寺中老梅盛开,倒是吸引了很多游客前来赏梅。 姬舜身着士子长衣,腰上悬着一柄宝剑,也不带一个从人,看起来就是一个踏雪寻梅的游客。 到了梅园之后,姬舜果然看见十余株梅花已经有些花苞绽放,恰是在这大雪之后,看起来别有风骨。 四十年的老梅树,枝干粗壮,前几日的大雪使得树枝上仍然存有厚厚的积雪,梅枝探出积雪,怒放开来。 须知这紫金山,遍地红土,一般草木难以生长。这想必也是这些梅树几十年不开花的原因吧。 面对苦寒,面对不易成长的环境,这些梅树竟然坚持了四十年,才顽强绽放。 十二株梅花处处开,微风吹来,空气中隐隐散着阵阵淡复原,这恐怕是这个冬天难得的生机。 一时之间,姬舜心有感慨。这梅树与天斗,凛冬独自开,与地斗,僻壤之内四十载,迎来一朝绽放。 而自己呢?一直抗击着异族的入侵,却因为一时失权,而心存了退意不成?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一个浑厚地声音从身后传来。 姬舜心头一惊,一句话道出了自己的心意,回头看到了一对璧人,女的欣长美貌,男的强壮挺拔。 只是在看了一眼之后,姬舜就觉得对这个男子很眼熟,是那种血脉中的熟悉,但是一时却总没法记忆起来。 “曾经有一个小男孩,他来到晋国走亲戚,他的弟弟抢了他最喜欢的木剑,但是他很胆小,不敢夺回来。”那个男子看到姬舜回头看来,悠悠地说道。 “他的大表哥嘲笑他无能,连弟弟能管不了,这时他的四表哥看到了……” 男子的话勾起了姬舜多年以前的那段记忆。 “四表哥帮他把木剑抢了回来,并对小男孩说,男子汉就应该让自已变得强大,这样才不会被人欺负。” 这是刘煜记忆中的一个片段,而这个片段中那个小男孩便是他自己,四表哥便是姬舜。那一年刘煜六岁,姬舜也不过八岁。 “你是煜表弟!”姬舜当然也想了起来,脸上带着惊喜。 “四表哥总算认出我来了。”刘煜笑道,由于大雄宝殿等地方被封闭了,刘煜根本没有机会见到刘太后。 当看到姬舜出现在后山的时候,他怎么能不上前相认呢? “你这儿时的胆小鬼,现在竟然在秦地搞出一场大风波出来。”姬舜走近前去,端详着刘煜。 “几年不见,却是长得这般雄壮。”他很快留意到刘煜边的上女子,“这位姑娘是?” “窦洛雪。”刘煜介绍道,“正是她的帮忙,我才能从咸阳逃出来。” “她是这个世界最关心我这个弑君者的人了。” 窦洛雪听到最后一句的时候,心头有种甜丝丝的感觉,原来人聪明起来也很不错嘛。 刘煜的话让姬舜想起了自己曾经的妻子,那是个性格柔弱的女子,一个死都还在念着他名字的女人,那也是最关心他的人。 无论自己做什么,她都愿意支持。 “郎君为我大晋安危戍边,妾身怎敢只顾儿女私情。” 虽然范氏是这样说的,但是心里却总想自己陪在她身边,特别是怀有身孕的那一段时间。 很快,他从回忆中醒悟过来,刘煜的出现意味着什么,他很清楚,“表弟的情况我已经知悉。” “我最近几日都被父王留在宫中,父王对你的事情又在气头上,所以我打算过几天后,再考虑跟父王斡旋。” “多谢表哥。”刘煜说道,“此次游历诸国,别人见到我第一面往往就是叱问我弑君谋国,想不到表哥一见我却愿意为我说情。” “只身秦地,却能力挫匈奴气焰,道出犯中华者非远必诛的发聩之音,这样的磊落汉子怎可能是干那些个不仁不孝的事情来。”姬舜说得很坚决,“更何况你我幼时就相识,三岁看老,不像能做出那些事情的人。” “果然是从不让人失望的代成君。”刘煜赞了一句,接着神情严肃地道,“刘煜可以明确地告诉表哥,关于弑君的事情,刘煜没有做过,也根本不屑去做这种卑鄙的事情!” 在恢复记忆之后,所有的一切都浮现在自己脑中,谁的嫌疑最大,也自然很清楚,只可惜嫌疑人已经是一国之君。 而自己似乎身无长物,这使得他的内心对权势有了一份渴求。 第六十六章 姑奶奶 “我可以相信你,只是父王和太后,恐怕就难了。”姬舜听到刘煜斩钉截铁的话语后分析道,“不过,表弟如果有确切的旁证,今天倒是一个机会。” 他一指大雄宝殿的方向。 “若只是旁证的话,煜哥的内侍与师兄一起逃出寿春,共同经历了所谓弑君的过程。而后到我庸城报信,清楚整个事情的经过。”窦洛雪适时地插话道。 “表弟内侍的话恐怕不能让人信服。”姬舜想了想,“特别是父王,那肯定不会相信的。但太后曾经遇到过二十五年前的汉国的那场变故,倒是有些希望。” 听到姬舜说起二十五年前的汉国变故时,刘煜不禁想到远在秦地的刘灼,而且刘母曾经让自己代她向刘太后问好,似乎还有别的意思。 “麻烦表哥,去通报一下姑祖母,就说刘煜想拜祭父王。”刘煜知道今天刘太后到紫金寺的目的是为已故的汉昭襄王刘成念经祈福,早登极乐。 “表弟,你可知,若是不能说服太后,后果怕是很糟。”姬舜这话明显是料事从宽了。 “我想试试。”刘煜话锋一转,“即使不试,我估计也很难走出绛都,表哥,你说是吗?” 姬舜回到大雄宝殿,已有僧众开始诵经,殿内梵音飘渺。 佛前供桌上立着一个牌位,正是汉昭襄王刘成的名讳。 刘太后和李妃移驾至侧殿静室,端坐在蒲团上,默念经文。 姬舜上前来对刘太后说道,“祖母,听得祖母为舅舅超渡,刘煜表弟前来祭拜。” “那小畜生在哪里?!”果然,刘太后一听到刘煜的名字,就是劈头一问,言辞极为严厉。 “就在殿外。”姬顺不敢多言。 “让他滚进来,哀家倒要看看,这小畜生有何说法。”刘太后脸上杀气腾腾。 “等这小畜生进来后,让兵士守住出口,不要让他跑了。” 姬舜听后无语,只是寄希望于刘煜能逢凶化吉。 不多时,刘煜和窦洛雪一起进了大雄宝殿,先恭敬地在陈昭襄王牌位前供了三柱香,跪倒后扣头祭拜,五体投地,一应礼仪面面俱到。 王室子弟,从小就培养相应的礼仪,这个时代虽然礼崩乐坏,但在祖先祭祀上面容不得半点马虎。 刘煜看着上面的牌位,心中默想,虽然你的死与我无关,我既然已经成了你的儿子,就会为你找出真凶来。 “小畜生,既然能做出弑父这样的丑事,还敢来惺惺作态,你是不是觉得自己胆子够肥了?”静坐一旁的刘太后等到刘煜祭拜完了之后开始发难,言语之间极为愤怒。 “汉国早有海捕文书过来,你当真以为晋国就没人能拿你怎么样吗?” 老人家当头棒喝,听着严厉却透着亲情。世间之中最绝情的根本就是骂都不骂,直接叫人拿了,砍杀只在旦夕之间。 刘煜默然不语,只是恭敬地跪在灵前。 “你这是什么意思?”刘太后怒意上冲,“是心怀愧疚、无地自容吗?” “禀姑祖母,我想到自己少时,父王曾经亲手教我射箭,当时他的左手握着我的手擎住弓,另一只手帮我拉开弦,跟我说开弓就没有回头箭。”刘煜从容地道。 “当时父王还曾对我说,有些事做过了却没话回头的。他年轻时就做了一件错事,让自己兄长冤死,但已经没法回头了。”刘煜讲到了曾经的往事。 “你想说你知道错了,但仍然想继续错下去吗?”刘太后怒道。 刘煜站起身来,缓缓地道,“我想说二十五年汉国的那场惊变跟我现在的处境何其相像。” “二十五年前?”刘太后脑中的记忆被唤起,那场汉国的政变,让信阳君死于狱中,全身更是葬身火海,都是自己的侄子,刘太后无奈选择了相信活着的人。 “刘煜不想成为第二个信阳君,所以选择了离开寿春。”在前太子越地战死后,刘煜用太子临死前的计策击败了项氏,声望极隆,是当时太子之位的不二人选。 年纪越大,越容易想起曾经的那些往事,特别是那些自己最不愿意想起来的那些事。随着别人的提起,这些记忆片段如泉涌似的浮现在刘太后的脑海中。 特别是那场大火,她当时就赶到了现场,里面的惨叫记忆犹新。君王之家,社稷江山,着实让很多人眼红得忘掉了亲情。 “你说不是你做下的,可有什么证据?”刘太后的语气缓和了一点,她想刘煜小时候很是老实,而弟弟刘炬却总是欺负这个老实的哥哥。 刘煜听出来太后的怒意有些减弱,当即解释道,“当年与齐郯城大战时,我阵砍齐方三员大将,三军拜服。” “太子哥哥战死时,我击破项氏,掌越地精兵十余万,若是回师寿春,一战可成,何必自己亲自动手。” “即使是我下手,何至于顷刻间朝臣皆至,难道行此大事还有如此大的纰漏。” “请问姑祖母,当时传来刘煜弑父的消息来看,姑祖母第一印象是信吗?” 刘太后历经三朝,阅历丰富,哪里听不出来话中意思,只是这种话不过是刘煜的自辩,只能归结于常识判断,不能算什么证据。 “我是不太信,所以请来汉国使臣给我细说。”刘太后看着刘煜道,“他说汉王和连相亲眼所见,你父王身上的更是你的配刀,人证物证俱在。” 汉王指的便是现在的君王刘炬,刘煜的弟弟。 “事实上,我当时并未进父王寝殿就已经有宫卫来擒我,要不是我自幼习武,根本没法逃出来。”刘煜还是自辩道。 “离宫的环境,姑祖母想必很清楚,父王寝殿在最东边,而当时我还在西边宫门不远。” “几息时间,哪有可能做个来回?”刘煜已经记起了全部。 “再有,我当时内侍臧慎亲眼看到刘炬和连仲在一听到宫中异动就进得宫来,哪有如此巧事?” “臧慎人在哪里?”刘太后眉头一皱,她很熟悉离宫的环境,因为在未嫁之时,她便经常去那里,隐隐感觉刘煜说的不假。 “禀太后,臧慎先一步到了庸城,因为思主心切,又跟着我入秦来晋,此刻就在寺门外。”窦洛雪恭声答道。 “倒是一个忠心的人,带上来哀家想问上几句。”刘太后赞了一声。 她又端详了窦洛雪道,“你是窦融的丫头吧?窦融与成儿倒是少年相交,为人可信。你对刘煜不离不弃,倒是难得。” 老人家的话让窦洛雪有些羞涩。 第六十七章 钟情 不一会儿,臧慎被带了进来,刘太后提问后,后者便把自己当时看到了情况一五一十的说了出来。 刘太后越听越是眉头紧锁,君王之家争嫡之事哪还讲什么兄弟之情,这让她想到二十五年的那场汉国政变。 “说起来,这次入秦地,煜碰到了堂兄刘灼和伯母何氏。”刘煜知道自己需要更多的人支持。 秦地刘氏母子总归是汉国王室之人,若是秦人知晓了他们的身份,说不得也会像对待自己这样,倒不如将他们告诉刘太后。 “什么刘灼?”刘太后听了一惊,又听何氏字眼,不由地颤道,“可是信阳君的庶子?何姬还活着?煜儿,他们在哪里?” 一声煜儿叫出来,就说明刘太后已经信了刘煜的辩解,让刘煜安下心来。 看来刘太后的神情,想来跟刘灼的母亲还是旧识。 “秦国太华山脚下的泗雨亭。”刘煜回答道。 “不行,不行。丰县刘家之后怎么能沦落在秦地,我得去信给汉王,让他派人将他们接回寿春。”刘太后关心地道。 “姑祖母,千万不要去信。我那三弟是什么样的人,我是最清楚不过的。”刘煜的话只是点到为止。 刘太后听后沉吟下来,既然不是刘煜弑君,那么真正的凶手是什么人,其实已经不难猜。 “莫非真是又一次信阳之祸。”她心有感慨,“这样吧,我让大王派人悄悄把他们带到绛都,若以后有机会再送到寿春。” “至于你嘛,哀家会跟大王解释一下,想来大王也不会为难你,你且在舜儿府上住下。” 刘太后又看了几眼窦洛雪,对刘煜道,“你也是因祸得福,有这么一个拼命为你着想的红颜,你可别辜负人家。” “刘煜不敢,洛雪妹妹对我情深意重,我就是以后纵是粉身碎骨也会护她周全。”刘煜由衷地说道。 “今日哀家有些累了,你们且下去吧。舜儿带着煜儿他们回府去吧,哀家会和你父王解释的,哪有父亲总提防儿子的,像什么话。”刘太后的见识可不一般。 刘太后身居后宫,虽然不管国家大事,但对孙辈都是备加呵护,宫中之事哪能逃出她的眼睛。 姬舜在宫中已经住了几日,根本就是晋王变相的软禁。 太后不喜欢看到父子隔阂,于是选择了出手,晋王知道了也只能认了。 晋王把鹰骑兵权放在智家当然也是不怀好意,特别是任命了志大才疏的智化为主帅,那根本就是一个坑。 他只是想做做样子,料到智化治不了鹰骑,到时出了乱子,自己再派手下接管,这样一来,世家也不敢说什么了,而兵权也就从儿子手中收回。 代成君府在西城,在过城门的时候,刘煜看到了一群鲜衣人马驻立在城门内侧,旁边的车舆极为奢华,似乎在等人。 领头一人却是一个俊俏的小郎君,面若冠玉,身材更是玉树临风,头带金冠,穿着一件合身的文士锦袍,神情淡若,甚是有一股儒雅的气度。 “这人长得真帅。”刘煜对比自己后,有些自惭不如,“跟秦国的广平君有的一拼。” “那是智家的麒麟公子。”代成君也看到了不远处的那些人马,认出了那位公子哥来。 很快那帅哥上前行礼道,“智况见过代成君。” “智兄今日带着家将可是在此等客人?”姬舜马上回礼,问道。 智况正要回答的时候,就听到下人在那边喊道,“公子,公子,景家的商队来了!” 听到景家的名头,刘煜抬眼望去,只见不远处景珊珊和景二并马而来,边上还有一位他熟悉的人,一身红衣的韦英。 “珊珊一路辛苦了,智况在此等候多时了。”智况径直跑了过去迎接,又对着景兴道,“二哥好。” “别乱叫,他可不是你的二哥。”景珊珊有些不待见这智况,然后却看到了刘煜他们,特别是刘煜的边上那位代成君,顿时两眼冒出星星来。 景珊珊跳下马来,这一路她坐马车的,但临近绛都选择了骑马。 刘煜见到景珊珊向他们跑过来,当即跟代成君介绍道,“那是我结拜的妹子,景家的大小姐,景珊珊。” 姬舜听说之后,便跟着刘煜和窦洛雪一起下马,正好看到景珊珊跑到了跟前。 “民女景珊珊见过代成君。”这妹纸盈盈一礼,让人看起来极为端庄,完全出乎刘煜意料。 “喂,三妹,我可是你二哥啊。”刘煜知道景珊珊的中二病又犯了。 “二哥好,窦姐姐好。”景珊珊扮了个鬼脸,然后捏着衣角道,“二哥和代成君是专门来迎接我们的吗?” “我们只是路……”刘煜刚想说自己只是路人,没想到看到姬舜一摆手,生生地把话也给吞了下去。 “请问这位姑娘怎么称呼?”姬舜走上前去,问韦英道。 “龙门山韦英见过代成君。”韦英对于在这里能见姬舜感到不可思议。 当日韦世雄将她姐弟俩叫至密室,告诉了他们家族的秘密,同时也让韦英来绛都。 ………… “晋国代成君姬舜,被称为世之英杰,若是他在,我韩氏怕是难复旧日之荣光,所以我需要英儿你去绛都,若有机会,除之。”韦世雄一脸的凶恶道。 “爹爹,怎么会是我?”韦英当时很不解,自己的武功并不出众。 “不要问为什么,因为你最合适,那姬舜看到你之后,必会钟情于你。”韦世雄很肯定的道。 一时之间,韦英也知道父亲让自己去行美人计。 当时她心中又多了一个疑惑,问韦世雄道,“爹爹,我们是晋人还是秦人?” 韦世雄面色一僵,“或是可选,我当愿意是韩人。” 所谓韩人便是当年上党高地和汾河谷地之人,均是韩侯名下。 只是韩人从大的范围来讲,不也是晋人吗? ………… “原来是韦姑娘。”姬舜面上露出欣喜之色,“不知道为何,我一见到姑娘,就想起一位故人。” “想来君上的那位故人对你来说很重要吧。”韦英也想明白当时父亲为什么让自己来绛都。 “是啊,她是我的亡妻。”姬舜的声音显得有些深沉,“初见韦姑娘,却误以为蝶儿重生,一时失态了,请韦姑娘见谅。” 原来如此,父亲肯定知道自己跟这个叫蝶儿的女人很像。 她却不知道,她跟范蝶儿还存在着亲戚关系。 “韦英不过山野之人,没那么多讲究。”韦英淡淡地道。 她的余光扫过姬舜,只觉得这个男人挺拔俊朗,眼中流露出热切的光芒,心头一阵犹豫之后,倒是有了想法。 “珊珊,在你回来之前,我已经向景伯父求亲,景伯父虽未答应,却也不反对。”智况追着景珊珊道。 “景伯父只说珊珊之事,要效仿秦女,自主姻缘,智况也不会勉强珊妹,今日驱车来接也想让珊珊知道我的心意。”这麒麟公子追妹子还是挺有一套的。 清一色的五匹白马,外表美轮美奂的车舆,智况掀开车帘,只看到里锦榻软座,更有清幽檀香。 刘煜看后有些咂舌,这放到现代,绝对比劳斯莱斯亮瞎眼。 第六十八章 夺权(一) “我才不稀罕呢?”景珊珊竟然看都不看一眼,果然有首富之女的风范。 她只是眼巴巴地看向她的偶像代成君姬舜,但发现对方的目光停留在了韦英那里。 不由地跺了下脚,上去拉着韦英道,“英姐姐,在龙门山承你热情招待,到了绛都,可一定要我家去。” 然后又对刘煜道,“二哥,要不你去把大哥也叫上,还有还有……。” 景珊珊看了一眼姬瞬道,“君上也一起来吧,我想我肯定很高兴你们来做客的。” 景珊珊发出邀请的时候,目光直直看着代成君,后者只是淡淡一笑。 “抱歉景姑娘,我与煜表弟久别重逢,还有些事情要处理,怕不能去做客了。”姬舜刚刚从宫中出来,心中念着代郡的事。 而刘煜也是刚得到太后的支持,都不知道过不过得晋王这一关。 晋汉联盟,不排除汉国还有施压,前途未卜,还需要蛰伏。 “君上,既然如此,我们在这里也不好堵了城门,那就后会有期吧。”韦英嫣然一笑道。 举手之间,有种别样的妩媚,让姬舜感觉到这个令他钟情的女子跟亡妻又不一样。 因为智况的原因,景珊珊和韦英过了城门之后就钻进了马车,景家商队与刘煜他们擦肩而过,智况有些尴尬地站在那里,看着景家商队路过,嘴角微微泛起一丝不易觉察的冷笑。 “本君听说你大哥已经去了代郡?”姬舜回过神来问智况道。 “走了几天了,按说过两天应该就到代郡了。”智况笑道,“君上但可放心,我那大哥最好风月,到了边城之后,觉得无趣了,说不定也就请辞回来了。” “鹰骑是君上创立的,肯定也只有君上能指挥的动。”智况的脸上没有半点异样,反而是和风铺面。 “本君倒不恋这兵权,只是匈奴势大,怕代郡有什么闪失。”姬舜心中想着佛道先生能否担下大任,他看了一眼智况道,“若是麒麟公子能成这主帅,我倒是十分放心的。” “哈哈,君上过誉了,麒麟之说在君上眼里不值一提。”智况很是谦虚,“在下不过是一介书生,哪有什么统兵之能。” 他抬眼看着刘煜道,“我看这位兄台虎腰雄背,应该不是普通人物吧。” “在下汉国刘煜。”刘煜自我介绍道。 “原来是武原君,真是失敬,失敬。”智况接着道,“前几日我看大王发下昭令在寻求刘兄,不知道刘兄可知此事?” “多谢智兄关心,今日刘煜已经见过太后,太后让我在绛都安生地住上一段时间。”刘煜只是简单地说上几句,以智况的脑力,很快想到刘煜已经背靠了刘太后的大山。 “原来如此,刘太后本就是刘兄的娘家人,那肯定是亲爱有加。” “今日别过,来日智况再寻两位喝酒畅谈。”智况拱拱手,坐上五驾马车而去。 目送智况远远地离去,姬舜轻轻地道,“智家前几代家主的马车都是四驾而已,现在这智况却堂而惶之地用起了五驾马车,还是白马。” “表哥,这四驾跟五驾有什么不同吗?”刘煜有些莫名奇妙。 “煜哥,你竟然会不知道?”窦洛雪插话道,“依照周礼传下来的规矩,这马车对不同身份的人,还是有限制的。” “王驾为六,卿驾四,大夫三,士二,庶人一,只有王室公子的车驾为五驾。” “这么说这智况的马车是违规了?”刘煜想到这个结果。 “倒也不太算违规。”姬舜转头望了下西北的方向,“昔日成王与智家共约同治一国,曾经说过智家与国并肩。” “但智家几代都是紧守规矩,即将家主是上卿之位,都用的是四驾马车。” “偏偏这个时候,智况却用上了五驾马车,还在这人多眼杂的城门口。” 刘煜听后思索,想到以前的那些博出位的网红道,“这应该是给别人看的吧。” “不错,表弟说得很对,他恐怕就是给其他世家看的。” “由于父王几十年来一直对士卿打压,他们趁着智家即将拥有兵权的时候,选择适当的反弹,看来这智家是要不安分了。” 姬舜心中有了一种不祥的预感,“代郡可能有变。” 中原西北之地,此时已经是白茫茫的一片,数百骑士护着一辆马车快急速前行。这支骑兵领头的是三十来岁的凶汉,至所以说是凶汉,因为他的右眼角附近有一条很明显的刀痕,如同蜈蚣一般,看起就是一副凶相。 他的眼神极为锐利,嘴上催促着这些骑士,“兵贵神速,必须要尽快赶到代郡,不然会夜长梦多!” 这时马车的舆门打车,智化从里面探出脑袋来,一股冷风吹得他然打了几个哆嗦,赶紧又缩了回去,关上了门。 “邓异,你这个齐国马贼,就知道拼命赶路,你不知道都把你大少爷的骨头的折腾坏了!”他在马车里大骂起来。 “大少爷,实在对不住,这是老太爷和三少爷的意思,您若觉得不好,我把您扔在这里就是了。”原来这个凶汉便是渔阳邓异。 “你敢!”智化大怒道,“别仗着老太爷和老三护着你,等到了代郡,我可就是那边的老大,看我不收拾你。” 邓异没有吭声,前年冬季,齐国和东胡联合,两股力量合力围捕邓异,在饥寒交迫的情况下,智老太公出手救了他和剩下的马贼,并且关心备至,邓异是知恩之人,便留下来为智家效力。 “此趟若是顺利,我邓异便不再欠你们智家什么。到时候你想找麻烦,怕是找不到人了。”邓异暗暗想道。 “兄弟们,加把劲,争取在午时赶到代郡!”邓异根本不鸟智化的怨言。 只听到队伍中一阵口哨声呼应,来这里的骑士多是邓异在齐国的马贼兄弟,端得彪悍无比。 “你们这帮马贼,到了代郡,有你们好看!”马车里的智化都已经哭腔出来了。 “哈哈哈”。马车之外,却是邓异他们豪放的笑声。 果然午时不到,队伍就到了代郡的东城门下,边城之地,防守很严,城门口的士兵把这群人拦了下来。 邓异手持大枪上前,喝道,“速速让开,新任鹰骑主帅智化智大帅已经到了,赶紧让全军将士到西城校场集合!” 城门口军将验过凭证后,抱军礼放行,又派人去通知了大营中的葛苦禅。 “什么?他们怎么来得这么快?竟然提前了两天。”葛苦禅大惊失色,他刚安排好一队人马扮成匈奴人去假装袭击智化的队伍。 “葛长史,怕什么,这里代郡,我们可不怕任何人!”一个高颧骨,丹凤眼,面带阴柔的将军叫嚣道。 “岑将军说的是。”葛苦禅定下心来,“既然他敢召我们到西城校场,那我们就到校场上会会这个世家公子。” 第六十九章 夺权(二) 葛苦禅知道自己的对手可不会是智化这样的花花公子,但向手下将校们传达的尽说是来替换代成君的是无能之辈,引得众军士极为不服。 代郡西城校场可是能容纳数万人马的场地,几乎在同一时刻,全城的骑兵开始向校场聚集,只听到城中马蹄声不断。 邓异的队伍没有去鹰骑大营,几百骑拥着智化的马车率先到了西城校场。 “击鼓聚军!”邓异吩咐一声,早有手下的兵士敲动了军鼓。 “请大帅更衣上点将台!”邓异接下来敲开了智化马车的门。 晋有六军,前三军和后三军,其中又有中军正将为三军主帅。随着成军日久,六军规模不断扩大。这主帅一说便引用到了各军之中。鹰骑正将也被称为帅,而兵将为了便于称呼,以大帅为称。 这种叫法跟后世辫子朝以及民国虽然一样,但意义不同。 将为军胆,虽然智化着实无用,但还是要用着他。 智化把车门一开,刺骨的寒风穿透了他身上穿的貂裘,“这鬼地方,怎么这么冷!” “请大帅更衣。”邓异的背后是两个手下,手上捧的是一副全身铁制铠甲。前后胸皆是全铁,关节处都用了生牛皮。 在这个时代由于墨家这个手工发明团队的存在,大量的铁制铠甲诞生,不过对于普通士兵来说,一般还是牛皮硬藤,或是半身铁甲,特别是轻骑部队,多是皮甲内衬帛布。 “别,别,这东西差不多有一百多斤,穿上我走路都麻烦,另外那台上还贼凉贼凉的。”智化看了一下点将台,完全是个风口,想当然地拒绝道。 这个时代一斤的重量差不多后世的半斤,一百多斤的铠甲放到现代也有五十多斤。 “身为主帅当以身作则,大帅若不肯更衣上台,那么我只好让人把你架上去了。”邓异咧着大嘴道,一股寒气从嘴中吐了出来,配合着脸上的刀疤,实在是太过凶恶。 他说得很明白,你上也得上,不上也得上。智老太公和智况跟邓异讲得很清楚,不用太考虑智大少爷的感受。 “邓异,你为何总是跟我过不去!”智化看到已经有鹰骑入校场,于是把声音放低。 看着那群陌生的人马,又想到当时智况说对方有杀新帅的可能,这时他觉悟到自己能依靠的只有邓异。 “按你说的做就是了,不过这天太冷,能不能就在貂裘外面罩一身铠甲吧?”智化选择了妥协。 “也可以。”邓异虽然觉得这人太过无能,但也没办法,谁让他是晋王任命的主帅。 邓异陪着智化上了点将台,不一会儿,只见校场内鹰旗招展,葛苦禅领着众将策马行进到了点将台下,行了军礼,下马站定。 “台上这个大肚婆娘是谁?穿成这样不是想当箭靶吧!”有人哄叫道,引得一阵哄笑。 大肚婆娘能是谁?当然是智大少爷,本身裘衣穿得多,再外面罩了一阵铁甲,还是那种顶好顶好的将帅甲,肯定把身体给撑圆了啊。 “大胆,这是鹰骑的新任主帅智化智大帅,体形虽胖,却是大将之才,才被大王委以重任。” “尔等都是帐下兵将,议论上官,可是想领军棍吗?”对于鹰骑军将的发难,邓异早有防备,及时地喝问之后,军法当前,无人再敢多言。 “长史何在?全军皆到否?”智化依着邓异的提醒叫道,虽然穿得多,但这铠甲太重,特别是头盔戴着他有些头发沉。 “鹰骑全军五万六千人,除两千人紧守城楼,三百十八人因事或病请假,到校场区计五百三千六百八十二人。”葛苦禅一手军务早就捻熟的很,他的三角眼轻蔑地看着台上两人,扬起右手,大声喊起了鹰骑冲锋口号。 “鹰击长空!” “扬吾国威!”场内数万人一起跟着大喊,一时之间,校场之内如同响雷,接着听到兵士拍着铠甲喊,“战!战!战!” “这帮丘八想干嘛?!”听着雷响般的声势,智化背后冷汗连连,低声问邓异道。 “不过只是一个下马威而已,大帅手握昭令,最不怕的就是这种外强中干的手段!”邓异哪里看不出来这肯定是那些军将们故意整出来的恐吓方式。 他看到智化全身哆嗦,心中骂了一声无用,直接站到了他的身前,用尽全力叫道,“全军肃静,请大王昭令!” 葛苦禅一听昭令之词,摆一摆手,所有声音为之一滞,校场内只听到马儿嘶鸣的声音,哪里还有什么人声。 “果然是一支强军,齐国的技击营恐怕也就如此了。”邓异心中赞了一声。 秦有锐士,齐有技击,汉有无当,晋则是鹰骑,这便是四国最为精锐的部队。 “大王昭令,代郡乃我边防重地,须有大将镇之。今有御林中军副将智化,足智多谋,精于兵事。特拜为代郡鹰骑主帅,节制鹰骑全军……” 邓异将昭令展开,大声朗读起来,等到读完之后,又沉声问道,“可听清楚了?!” 他已经注意到葛苦禅的三角眼一直盯着自己,等到听完昭令,这个鹰骑长史跟边上的军将耳语了几句。 心中暗道,“这兵权,怕是仅靠一份昭令还不是那么容易到手的。” 果然,众军将听完昭令后,都面有愠色。 “大王这是何意?明明代成君是鹰骑主将,就跳出一个无名之辈来?”个环眼虬髯的彪形大汉鼓臊道,若是刘煜在这里,便能认出来这位便是在龙门山引兵来救的王霸。 “就是啊,怎么能把五万多兄弟的命交给一个无能之人呢?”边上那个面相阴柔的将军应道,“我读书少,但也听过将在外,君令有所不受的话语。” “岑彭,你这话说得太对味了。”很快有人赞同这话,原来这面相阴柔的将军唤作岑彭。 一时之间,众将议论纷纷,更有军将叫嚣着上绛都问个清楚的气话。 长史葛苦禅只是冷言旁观,根本没有站出来的意思。 台上的智化不知道是铠甲重还是害怕,双腿直抖。邓异见状后,低语安慰道,“放心,他们不敢乱来。” “智大帅可是名门之后,怎么能说是无名无能之人呢?照尔等说法,难不成大王会看走眼?!”邓异当然知道智化是什么货色,甚至晋王这个任命明显存在猫腻,但他还是选择了硬扛下来。 “我们这些戍边之人,从来不看门第。谁会打胜仗,谁的拳头硬,我们就服谁。就问一声智将军行吗?”王霸叫嚷起来。 “哦,那尔等倒是说说看,要智大帅怎么样,你们才服?”邓异余光扫到葛苦禅似乎跟旁边的军将打眼色,心中已经有了计较。 “我们是军人,嘴上说得漂亮又如何,要不手下见真章?!”岑彭朝葛苦禅点点头,话中带着挑畔的意思,“校场比武让大家看看大帅的武艺如何?” 第七十章 夺权(三)第三更求投资求推荐求收藏 智化一听说校场比武,吓得都要晕了过去,好在身上铠甲重,堪堪地像不倒翁似的立住,目光只得向邓异看去。 代郡的兵将当然不太了解智化,但是绛都青楼的莺莺燕燕们太了解智大少了,下三路手法精湛,但碰到行家里手,不过几息时间便缴械投降。 邓异心中骂了句软蛋,他来之前,早就得到过智况的介绍,很快看出来所有的刁难都是出自这位葛长史的授意。 “葛长史以为呢?”邓异虎盯着葛苦禅,出言问道。 点将台不高,四米多的高度,台下的人还是能看清台上人的神情。葛苦禅当然看到了邓异的目光,似乎在告诉他,别耍什么小动作,他根本不怕。 “军中自有军中的规矩,早就听闻智大帅可是文武双全,想来不是虚传吧。”葛苦禅眼观鼻,自观心,只是淡淡地回了一句,根本无视邓异的眼光。 “大帅来时已感风寒,若是各位想比武,在下邓异,倒是可以代智大帅来切磋一番。”主人无能,下人若不能挺身而出,那这代郡也根本不用呆了。 “邓异,你也是齐人,我也是。”葛苦禅笑道,“说起来,你我都是被东胡害得家破人亡的伤心人,更苦来趟这混水?” “大丈夫受恩必报,今日便是职责所在,邓异不得不为!”邓异说得斩钉截铁。 葛苦禅不由的眼睛一眯,三角眼凶光更盛,又对着王霸、岑彭打了个眼色过去,见对方暗暗点了点头,然后说道,“军中比武,总有死伤,智帅确定是让邓异上阵吗?” “一个马贼而已。”智化这一路来正恨着邓异呢,顺口回道。 不过旋即醒悟过来改口道,“慈不掌兵,这从军之后当把生死置之度外,邓异你说呢?” 智大少的刻薄寡恩,邓异哪里会不知道呢?他摇摇头,这种人根本就不是统军之人。智化根本不知道这个姓葛的长史说这种话预示着后果肯定会有死伤。 比武的兵将肯定对自己下死手,或是自己不小心杀了比武的军将,却也同样在这人的算计之中, 只要煽风点火,激起众怒,邓异这一行人,想要安全退出代郡都难,这根本已经就是阳谋了。 邓异心中暗暗赞了一句,“真是好算计。” “末将当尽全力!”他行了个军礼,便下了点将台。 早有兵士将邓异的战马牵来,葛苦禅也让点将台附近腾出一大片空地来,鼓声响起。 只见邓异提枪策马上前,另一边百步之外,王霸全身披挂,手中拿的是一柄掩月大刀,刀背厚实利于劈砍,横刀立马,威风凛凛,看起来像一个钢铁巨兽。 相比而言,邓异不过身穿皮甲,手中白蜡杆大枪。 三通鼓敲完之后,两骑迅速相互逼近。借着马匹的冲劲,眼瞅着即将与对方交会,王霸挥刀横击。善大刀者必是力士之人,只这一刀势如排山倒海。 邓异早想到自己的兵器远没有对方的重,根本没有对拼的意思。见刀风来袭,俯在马鞍上迅速弯腰避过,顺势右手提枪前刺。 王霸迅速回刀隔挡,“铛”的一声,两人兵器交织在了一起,但是掩月刀太过笨重,此时邓异却已经夺到了先机。 错马而过之后,邓异的枪如长蛇,摆出抢攻的态度。反观王霸在慢了一拍之后,被迫做出防守。 两人马战三十多个回合,邓异的长枪让王霸疲于防守,不免消耗了大量体能。 借着王霸一次劈砍力穷之际,邓异的枪头已经抵住了王霸的咽喉。 “王将军,承让了。”胜负已分,邓异言道。不忘余光朝葛苦禅的方向看去,他知道这个长史才是主谋。只见葛苦禅正和岑彭耳语,看来对方不会善罢甘休。 “邓将军,好功夫,老王输得心服口服。”王霸也输着干脆,一拱手便默默下场。 “还有谁敢上来比试?邓某一并接受了。”邓异骑着战马来回张扬了一番。 “我来!”一声响起,接着战鼓声动,又有一骑飞驰而来。 原来是与王霸关系最好的岑彭,手中七尺二寸的勾镰枪,枪头底下有一镰刀样的短刃,并有放血槽口。 这种兵器最大的好处就是一刺不中,可以用倒钩同样产生致命伤害。 不一会儿,两骑错马,枪对枪,你来我往,两匹战马也是不相逞让。 由于与王霸一战,体力有所不足,初始邓异对岑彭这柄怪兵器不太适应,一度被镰刃割破了右肩护甲。 随着交手的深入,邓异已经把握了马战的节奏,故意降了速度,摆出破绽。 果然引得岑彭全力刺来,邓异用枪杆用全力一挡,趁着荡开对方兵器的一刹那,邓异一个毒蛇吐信,直刺对方胸口。 岑彭一看枪尖袭来,自己根本已来不及阻挡,正准备闭目求死。却见枪头一偏,枪杆重重敲在自己身上,“叭”地跌落马下。 邓异也不管岑彭掉马之后如何,直接快马一拔,冲向点将台下。 原来葛苦禅眼见岑彭落马,大声喊道,“岑将军被邓异所杀,我等袍泽当为他报仇!” 边上军将迅速被鼓动起来,台上的智化当然也听到了,吓得正准备脱了铠甲跑路时,却发现葛苦禅已经被制住了,锋利的枪头正对着葛长史的脑袋,不是连战两场的邓异,又会是谁呢? 邓异虽然在场上比斗,却不敢放松对葛苦禅的警惕,一见不对,知道擒贼擒王的道理,直接冲了回来。 那边的王王霸正带着兵马前来支援葛苦禅,却看这样的情景,也不敢轻举妄动。 岑彭重新上马,也赶了过来。两边剑拔弩张,邓异用长枪指着葛苦禅,大声对着王霸、岑彭叫道,“军中之人难道就是这么不讲信用吗?” 王霸、岑彭面有纠结,相互看了一眼,然后下马拜倒,说道,“我等愿听智帅号令,但请留葛长史一命。” 邓异听到对方服软,也放下心来,朗声说道,“葛苦禅蛊惑军心,本应当斩,但两位将军求情,念其以前功劳,我就请智大帅将他暂作看押,等候处置。” 他看向点将台的智化,这会儿智大少有些缓过气来,看着校场上的数万人马,连声道,“对,对,先关起来,我不杀他。” 胆小的智大帅可不敢做出犯众怒的事情。 等到葛苦禅被押送下去,军中再无人反对智化入主鹰骑。 邓异一战成名,就此开始从马贼走向大将军的崛起之路。 第七十一章 凛冬 “什么?!八年前的凛冬!”姬舜有些失态,他是激动了,在听到草原的事情后,他站起身来。 回府之后,姬舜就宴请了鲜卑小汗檀蒲和他的亲弟弟步度根,刘煜作陪。总归受的是外伤,加上合理的消毒治疗,步度根恢复的很快。 “不知小汗要来找本君所为何事?”姬舜听檀蒲不远千里,还跨过了龙门山,来找自己,应该肯定是的才原因的。 “其实八年前,某家就见过君上。”檀蒲对姬舜行了一个草原上抱胸礼,“那是在代郡城下。” “八年前的代郡城下?”姬舜当然记得那段艰辛岁月,“原来当年小汗也在匈奴人的队伍之中。”说完之后,他的脸色微微一变。 “抱歉,当时匈奴人逼迫我们仆从,他们势力大,我们不敢不从。”檀蒲知道当时的行为对于中原人来说,实在是种伤害。 “不过时至今日,某家已经不想再为匈奴人当仆从了,所以跨越了半个草原来到了这里,要知道右贤王派了五个千人队抓我。” “要不是带着晋人师傅给的地图,又特意去龙门山东麓绕了一圈,肯定会撞到右贤王在代郡附近的圈套里。” 檀蒲的话里很想扭转八年前的那种形象,来达到自己的目的。 “原来前段时间代郡附近的匈奴人,他们的目标是你啊。”姬舜醒悟过来,上次为什么匈奴人逼到代郡二十里就是撤回去了,估计失去了要找的人的踪迹。 “听着大哥的意思,你们鲜卑跟匈奴人闹翻了?”刘煜从檀蒲的话里听出味来。 “事实上还没有闹翻,只是某家不想再当匈奴人的奴才了。”檀蒲坚决地道,“而且现在会是一个机会。” “我好像没听懂小汗的意思。”姬舜听后很是不解。 “因为此次入中原来,是我自己的主意,当然父汗也不反对。”檀蒲似乎陷入回忆道,“今年会跟八年前一样,冬天会特别冷。” “八年前那个凛冬的那些遭遇,今年或许会重新出现!” “什么?!八年前的凛冬!”姬舜隐隐有些听出意思来了。 “八年前,天寒地冻,草原白灾一片,匈奴人逼迫我们仇水鲜卑交上去大量的羊皮等防寒物品,一个冬天我们死了近万人。” 檀蒲的语气有些悲怆,“草原上从来都有天灾减丁口的传统,特别是匈奴人成为草原主人之后。他们借着白灾让其他部族自然减丁,从而没有实力去抗衡他们。” “八年前的凛冬,不光是我们鲜卑损失很大,氐、羌两族也死伤众多。即使匈奴人有了大量的防寒物质,但是那年冬天,他们同样损失了大量奴隶。” “这也促使了他们在当时派兵侵犯代郡,虽然在代郡没有拿到好处,但是在秦地,他们还是掳掠到了大量人口……” 听着檀蒲的话,姬舜的神情凝重,那一年太多的事情都已经成为了他心底的烙印。也从那一年开始,他心中就竖立了一个目标,就是解决匈奴之祸。 “而今年,这样的凛冬又会来临,鲜卑大撒满跟我说过,今年部落里驯鹿的皮毛特别厚实,这是上天告诉我们鲜卑,这会是又一个凛冬。” 檀蒲说到部落图腾的时候,神态严肃,草原各民族都有各自的信仰,这种信信仰有时候在他们在面对困境的时候,会起到决定性作用。 就像当日刘煜只是讲了一个编出来的故事,但在鲜卑人眼里却成了上天的恩赐。 刘煜默默地听着,他忽然想起了魏陵也曾经跟自己讲过今年冬天会很冷的预测。 “凛冬将至。”刘煜有些感触地道。 姬舜听到刘煜的话后,精神一振,他走到檀蒲的边上,沉声问道,“小汗既然知道凛冬将至,还请直说到晋地的目的。” 檀蒲知道这是他的机会,当即给步度根使个眼色,两人跪倒在代成君面前。草原不兴什么跪拜之礼,对于像檀蒲这样的身份,见到大单于也不过抱胸躬身即可。 “小汗可以明说,不必行此大礼。”姬舜虽然这么说,但却没有扶对方起来的意思,他知道这个鲜卑人想要什么,而他自己何尝不想去做呢。 “某家见识过代成君八年前的风采,八年前匈奴人败于代郡城下,回来之后,草原上有人唱起代郡有鹰隼,狼儿绕着走的歌谣。”檀蒲的言辞极为恳切。 “匈奴对于晋人来说,可是一个重大威胁,想来君上肯定有雄鹰之志,心中想的肯定是定边安邦。” “如今草原白灾将起,这是上天给晋军击破匈奴的机会。只要晋军出塞,我仇水鲜卑必当响应。” “鹿与羊为伍,羌族大首领贴朵里基与我是歃血为盟的兄弟又是连襟,我必能说服他们一起反抗匈奴。”传说羌族祖先幼小时跌落山谷,后吃野山羊奶存活,于是后人以羊角为图腾。 “至于氐族与羌共祖,冒稽觊觎氐族首领的掌上明珠草原第一美女美思尔朵,一直对氐族有所施压,到时派个说客,说服他们不难。” 鲜卑小汗的这些言语,让人觉得匈奴人在草原已经人见人厌。但事实又如何,还是是靠实力说话的,毕竟在草原还是狼族的天下。 姬舜听后漠然不语,淡淡地道,“草原化外之地,却不能拿来耕作,晋军出塞,即使一战功成,怕对于我大晋来说,没什么好处。更何况匈奴人控弦百万,要击破何其难也。” 凡出兵攻伐,哪有不讲利益的,纵是姬舜心有念想,却也不是几句话就能打动的,更何况敌人实力过于强大。 “原来代成君也不过如此,看来某家看错人了。”檀蒲听后直接站了起来,脸有愠色道,“我听人说代成君是当世第一英杰,更是将来击破匈奴的第一人选,现在来看,跟那些小商小贩没什么两样,喜欢斤斤计较。” “小汗不必用这种激将法,本君不吃这一套。”姬舜淡淡一笑,知道对方话里有激自己的意思。 “我想小汗怂恿我晋军出塞,心里无非存了壮大你鲜卑的意思吧?”姬舜何许人,怎么能猜不透鲜卑人心中想法。 檀蒲倒也干脆,“不错,我是有这样的想法,匈奴人在草原称王的时候太久了,是时候要换换了。” “小汗果然是一个有野心的人,本君很是欣赏。”姬舜点点头,心中想着若是草原内乱,却是符合中原各国的利益,这鲜卑人倒是可用。 “若我手下还有兵马,说不定我会支持鲜卑反抗匈奴。”姬舜有些惆怅地道,“只是可惜,我现在没有了兵权。” “什么?”檀蒲一听,大失所望。 第七十二章 熊项 在听说晋王收回了代成君的兵权之后,鲜卑小汗顿时有些泄气。 心情大败之后,不免喝酒喝得酩酊大醉,步度根见状,连忙扶着兄长去休息。 房间中,只剩下了刘煜和姬舜。 “表弟,如何看这鲜卑人的想法?”姬舜毫无醉意,他本身饮酒不多,在了解草原情况之后,他心中开始盘算。 “大哥这人,看起来豪放,却是粗中有细的人。”刘煜对檀蒲已经有些了解。 “不错,你听他刚才言语,尽是让晋军出兵,至于鲜卑只说响应,可是他前一句还在说鲜卑还没跟匈奴人闹翻。”姬舜分析道,“我怕鲜卑内部都没统一认识,对抗匈奴。” “至于他们的那些氐族与羌族的情况,那就更加不能信了。” “若说可信的话,恐怕也只有他最后说的那句话了。”姬舜来回踱了几步。 “哪句话来着?”刘煜下意思地问道。 “匈奴人在草原称王的时候太久了,是时候要换换了。”姬舜笑道,“这句话才是鲜卑小汗的心里话。” “表弟啊表弟,我都不知道,你跟这样枭雄式的人物结拜,究竟是福还是祸。” “义气相投而已,福祸的事情以后再说吧,不过我感觉出来大哥给匈奴的憎恶应该不会有假。” 檀蒲说起匈奴人来,脸上满是愤意,这种骨子里透露出来恨意是很容易让人看出来的。 “其实不瞒表弟,鲜卑人说出白灾的时候,我心头已经动心了。”姬舜沉思后道。 “鹰骑练兵八载,我无时不想攻入草原腹地。” “草原白灾,天灾减丁肯定会是匈奴人对抗白灾的手段。” “若是操作的好,可以转移成人祸。草原部族众多,若能借着白灾,制造各族之间的矛盾,倒不失为一个机会。” 姬舜虽然才遇到刘煜没多久,但对刘煜在秦地的匈奴言论还是极为认可的,对于外族问题上,他没有想瞒住刘煜,甚至有想拉后者入伙的想法。 “表哥你有没有想过,还有一个重要的问题,不能忽略了!”刘煜出言提醒道。 “什么?”姬舜问道。 “晋王的态度。”刘煜对这位便宜舅舅也没什么好印象,谁让他一开始就派人抓他。 晋王姬离姬寐是守成之君,在位这么多年,鲜有出外攻伐,对外以防守为主,对主主抓权力,这样的人会派人出塞才怪。 “不错,父王是决计不会同意出兵草原。”姬舜点点头,“不过,还是可以争取一下。” ………… 山越之地,这里已经是森林深处,却立着一个大寨,大大的旗帜上画着一只老熊罴。 这是会稽项氏的标志,“本有英雄驱虎豹,难有豪杰斗熊罴”,百兽之中,熊罴不惧虎豹。 这个八百年公侯不断的项家,只是到了如今却被迫遁入山林。 项国本是出身是周朝封国,后来鲁国兼并项国,又有楚灭鲁国,项氏便是楚国勋贵,几百年来人才辈出。 到汉国立国之时,却也曾为汉祖立下汗马功劳,只是后面王室忌惮项氏势力,时时打压,逼得项氏起兵造反,喊出了反汉复楚的口号,但屡被镇压。 虽然后来项氏杀了到越地的汉国太子,但却被刘煜设计,打得元气大伤,最后不得已逃入山越深处。 林中最大的房子里住了便是当今项氏家主项啸天,五十来岁的年纪,眉神之间透着一丝坚韧。 项如意很随意地走了进来,项啸天一时没认出来,只是看着来人有些眼熟。 这时,外面一一阵喧哗,许多兵士手执兵器闯了进来,一齐指向那个女子,一个校尉上前道,“主公恕罪,我等防护不周,竟让刺客闯入大营之内。” “见过父亲,女儿学艺已成,当为我项家开出一片天来!”项如意款款一礼道。 “哈哈哈,她不是刺客,她是我们项家的骄傲,风云榜上的人物,我项啸天的女儿项如意!”项啸天认出了三年不见的女儿。 “前有女艾镇国邦,谁说如意不封侯!我项家定有复兴之日。” “父亲,家族复兴,如意还不敢确定,但若是会稽城光复,当在旬日之间。”项如意离开秦地之后,一路南来。 “如意,这是什么意思?”项家本就是会稽豪族,但现在却被赶了出来。人马损失倒在其次,重要的失去了根基。 “会稽太守带着印信就在寨西五里外的树上挂着,会稽守将现在应该重伤不治,军心大乱,父亲此时不取会稽,更待何时?”项如意回来的路上可是干了好大的几件事。 “什么?”项啸天听后一愣,吩咐道,“来人去寨西五里外看看。” 不一会儿,就有项家兵士来报,“会稽太守王严被绑了树上。” 项啸天听后狂喜,他知道这肯定是自己女儿干的,“看来如意已经尽得鬼谷真传。” “传我命令,自今天开始,项家之中,如意的命令便是我的命令!” “这鄞山都呆腻了,全营拔寨,让王太守把我们请回会稽去。” 城头变幻大王旗,不到半月,会稽郡的城头树起了熊罴的旗帜。 只是项如意已经离开了,她拍马而行,“刘煜,绛都再见我的时候,你一定会很惊讶。” ………… 对于刘煜来说,自己终于可以在绛都安全地走来走去了,不用再担心被关入牢中。 宫中传来的消息,刘太后发了一封措辞强烈的私信给汉王刘炬,同时晋王也取消了对刘煜的通缉。 刘煜终于自由地走在绛都的街道之上,眼睛一亮,看到了一位熟人。 只是这熟人的打扮跟上次见到时候截然不同,他略一犹豫,发现那人进了一家酒楼,于是跟了上去。 “人生何处不相逢,白姑娘又见面了?”原来这熟人便是当日跟他一起打怪兽的白无瑕,刘煜看到白无瑕摒弃了此前的中性打扮,身穿白色绣花罗裙,只可惜走路的步伐还是有些大,恐怕也是习惯了。 “武原君!”白无瑕见到刘煜吓了一跳,“你怎么在这里?”话语间有些扭捏。 “白姑娘不会来这里相亲的吧?”刘煜见她这模样,怎么都觉得有些别扭。 “你怎么知道。”白无瑕双眼一圆,脸上竟然有了一个日了狗这样的表情。 第七十三章 种弘 “白姑娘不知道你今天穿得是标配的相亲服装吗?”刘煜哈哈笑道,“想来姑娘不常穿裙装,看起来有些不搭。” 他看出来这妹纸的以往的服饰上面应该走中性路子,今天的跨度有些大,感觉还没hold住。 “标……标配?”白无瑕脸色一红,竟然有点害羞,嗔道,“哪里不搭了,不过是换了身素色裙装而已。” “也是,也是。”刘煜检讨自己刚才的话,太不会聊天了。 “君上能从秦地逃出来,又在晋地能够出入自由,看来已经洗脱嫌疑了?”白无瑕看到刘煜身后跟着内侍,一副泰然的样子道。 “别老是君不君的,我跟白姑娘也算是过命的交情,叫声老刘就行了。”刘煜眉毛一扬笑道,“你今天这样子,让我想到一个称呼来,小白便适合你的。” “你怎么知道这个称呼,墨家的人都这么叫我的。”白无瑕压根没听出来刘煜这是调侃。 “好吧,好吧,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你果然是小白。”刘煜哈哈笑道,“要不今天帮小白来掌掌眼?” 称呼一变,感觉距离就拉近了,刘煜最近心情开始放松下来。 “可以啊。”白无瑕还一口答应下来,“其实我是师傅让我来的,我才不想这么早成亲,天南海北都没走过,一成亲还不得在家相夫教子,多无趣。” 小白能独身闯貘兽洞穴,当然独立性极强。 两人找了桌子坐了下来,静静地等待。 门外进来一个年轻的儒生,五官端正,只是眉头之间似乎藏着心事,径直向这边走来。 “想必这位便是白姑娘吧,在下种弘,临来之前,夫子告诉我姑娘的穿着。”儒生拱手一礼,然后又问道,“这位兄台是?” “在下汉国刘煜,跟小白是朋友,刚好看到了,小白说让我给他把把关。”刘煜找了个借口。打量了这位儒生,想起刚才自我介绍的名字。 “阁下莫非是三川郡大儒种文之后?”刘煜可是记得自己去咸阳遇到的那群犯人。 “不错,只可惜现在的种家只有弘一人了。”种弘倒也不以为意,种家案在四国之内还是挺有影响的,主要是儒学之人,也因此儒门中人开始厌恶秦人。 “兄台原来是汉国武原君,失敬失敬。”种弘也是榜上英杰,再看这刘煜身形魁梧,哪里会猜不到对方的身份。 “你们种家那案子可算是千古奇冤,以后的历史会给种家一个交待的。种兄还是要想开一些。”刘煜看种弘眉头总是紧锁,知道对方全家罹难,心思沉重。 “承君上之言,纵是将来后人给种家平反,却也不会让死人复生,种家之仇,弘不敢忘记。”种弘看来是个有心气的人,话说能上太史榜的,哪个都不是庸才。 刘煜看了下白无瑕和种弘,心说自己似乎当灯炮了,笑道,“我似乎有些喧宾夺主了,你们聊,你们聊。” 他站起身准备离开,却被种弘拦住了。 “君上不必走,白姑娘,弘冒昧了。”种弘神色严肃,“弘深遭大难,虽然有董夫子护佑,却是秦王要杀的人。” “此次让我与白姑娘见面,都是董夫子和荀前辈在一旁摄合。但弘心有执念,无意婚姻,不想辜负了佳人,所以还是就此罢了吧。” “原来你也没有这意思啊。”白无瑕吐出一口气来,“那就好,我也是师傅让我一定要来,我母亲更是让穿这身不喜欢的衣服。” “如此便是最好,弘这便告辞了。”种弘想转身离开。 “种兄,相逢即是有缘,纵然你跟小白没有缘分,却可以做朋友的吗?”刘煜觉得这人身逢大难,心理肯定受到影响,“不若坐下来,一起喝一杯。” 他见种弘仍然有走了的意思,接着道,“说起困难,在下之前的困难可比种兄大多了,从汉到秦再到晋,几无立足之地,那又如何?” “自古英雄多磨难,从来纨绔少伟男。”刘煜说出两句以前背过的诗来。 “君上好境界,也好自信,弘自愧不如。”种弘听后有些动容,便留了下来。 “听闻君上是秦地而来,想必见过广平君吧?”种弘曾是广平君客卿。 “不仅见过,还见到了种兄的两位好友李去病和董舒予。”刘煜曾听嬴欣讲过三人交情还不错。 “要说好友,董舒予当然是。”种弘回答道,“弘与舒予同为儒家子弟,舒予为人洒脱,好交朋友,此次弘能托庇于董夫子门下,也是舒予的原因。” “又因为我的事情,舒予曾经被秦王问责,好在广平君在旁说情,董家又不是泛泛之辈,这才安然无恙。” “至于李去病嘛,此人法家门徒,耿耿于律法教条,总要与人争一个是和非。种家有此灭家之祸,就是因为秦人之中这样的人太多了。”种弘因为家仇开始恨上了秦国的制度。 “虽然我与董舒予只见过一面,但也看得出来,这人不拘窠臼,有一颗玲珑心。”刘煜也赞同种弘的观点,“对于秦人律法” 他停顿了下,“我在秦地也想过秦人律法的确存在严苛的问题,种家这个时候提出尊儒术其实未尝不是一种改进。”刘煜从李睢那里听说出种氏案,这完全是儒法之争带来的后果。 “君上是说改进,意思是说儒术难以替代法家教条?君上可知现在齐人在稷下大造儒术学宫,造福万民?” 虽然刘煜的话说得很委婉,但对于推广儒术而死了全家的种弘还是听出来是一种否定。 “齐国尊儒术,我倒有所耳闻,但知之不详,但我且问种兄。”刘煜在参与过龙门山百家言论之争后,对各家学说都有些了解,再加上曾经说过的历史知识,他也有些悟道了。 “君子通五经贯六艺,能否每个人都能做到?孟子曾说人性本善,而荀子却道人性本恶,究竟人性是善还是恶呢?” 前一个问题,到了现代社会中,义务教育大概能解决掉,至于后面一个问题,只是一个考虑出发点不同而产生的左右脑思想。 种弘听后,神情一凝,“五经六艺本是养国子以道,当无法让普通人尽数做到。这是事实。” “至于善恶之说,是因为孟夫子的年代,当时礼乐齐在,国人以善为念,到了荀夫子时,礼崩乐坏,国人以恶度人。” 刘煜听后赞道,“种兄说得不错。” 第七十四章 儒法 五经六艺之说本就出自《礼记》,原话就是“养国子以道,乃教之六艺。” 国子原来的意思是公卿子弟,至于后来泛指国中优秀的人。 “儒学用五经和六艺限制了自己影响的范围,种兄也应该知道社会中的很多事,可不仅仅靠五经和六艺能说明并解决的。” “就以这人的善恶来说,儒学提出这样两种相佐的观点,却并没有做出相应的实际措施。” “反而是其他学说,着手解决了善恶的问题。” “哦,弘愿闻其详。”种弘躬身一礼。 “黄老之学讲究不以民争,以无为变有为,以人性本善为出发点,兼以阴阳、法、儒、墨等诸家观点,蓄养民力,不断创新。” 刘煜好在当年历史知识还学得不错。 “至于人性本恶之说,便是法家之学引以大作为,前有齐相管仲,后有秦国商君,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以律法来断恶之来源。” 刘煜看到种弘正在细细思考,接着道,“我在过龙门山时,恰好遇到百家门人,众说纷纭,当时我说了一句话,法无禁止即可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以法为基条,诸子百家各展所长,才能促进全社会的进步。” “种兄也应该知道今天的儒学与孔孟当时的儒学已经有所不同,正是人性善恶的观点随着时间的变动产生了变化。” “任何学术随着时间的变化,必然也会相应顺应朝流,与时代共进,这才是儒术未来的发展。” “可以确定的一点,几十年或几百年之后的儒术肯定跟现在的又不一样,哪里来的不一样呢?” “当然是吸引其他学说的有利之后,来补充自己的短板,这样才能成为治民之术,治国之道。” 刘煜看着种弘的表情,从沉思,到眉头紧锁,知道对方的内心正纠结当中,他想到了后世的一句名言。 “前几日,我受太史老神仙点拔,为人者,当以坤为线,行乾道,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展绝学,为万世开太平,这才是大丈夫所为!” 张载的话,对于后世来说再熟悉不过,无数人听到这句话都会心潮澎湃。 刘煜将继绝学变成了展绝学,往圣又并不是全对的,发展紧跟朝代的观点,才是正确的价值观。 果然,种弘在听到这句话的时候时双目圆睁,然后郑重地对刘煜一礼。 “今日听君上之言,弘才知道自己见识低陋,种氏儒学想得太狭隘了。”种弘想起一件事来,问道,“君上最近可都在绛都?” “应该在吧。”刘煜至所以今天跟种弘讲这么多话,多少有点同病相怜的意思。 “以君上的才识,弘便代表董夫子邀请君上参加五日后国学别院的民情会,弘想董夫子肯定愿意的。”种弘发出了邀请。 “民情会?国学院?”刘煜心说这是什么玩艺。 “武原君,你这就不知道了,我们晋国对百家学说倒也没有好恶,国学院是大王创立的官办书院,每隔半年便有一次民情会,地点就是东城外翱翔山国学别院。”白无瑕并没对刘煜改变称呼。 “都是请来各方才俊,商论治国理政的,我师傅每年都参加的,据说还有歌舞表演呢。”白无瑕在边上听了一通,越来越觉得这个刘煜很不简单。 “原来是古代版的茶话会啊。”刘煜心中有了计较,“刘某必当前往。” “弘今日受益良多,先行别过,待我回去之后,便请夫子写封请帖过来,不知道君上现在住在何处?”种弘问道。 “就送到代成君府上就是,我现在住在表哥那里。”刘煜答道。 目送种弘离去后,白无瑕仔细打量着刘煜。 “小白,你别用这种眼神看过,容易看上我。”刘煜开玩笑道。 “去,去,去,本姑娘看上貘兽也不会看上你!”白无瑕当然知道对方是闹得玩的。 “貘兽?”刘煜想到一个事来,从怀里拿出那个貘皮面具,“这东西听说是貘兽的皮做的?那上次那只貘兽竟然没有取皮太可惜了。” “你怎么知道我就没取那百年难遇的貘兽皮啊?”白无瑕一脸的得意。 “原来你……”刘煜想到这女人在泗雨亭喝酒后弄不好还去剥兽皮去了。 忽然,刘煜只觉得手一松,丑汉的貘皮面具已经到了小白的手里。 “你这面具是哪里来的?怎么看都像是我们墨家的东西,而且还是公输家的制艺。”白无瑕看出不同来。 刘煜正想说是秦墨囊先帮忙的时候,又想起会把当时捡到德贤令的事情好像暴露了,正想理由的时候,却听到酒楼外面人声喧哗。 “天上有个人在飞!” “会不会是神仙啊?” “神仙个屁,那是公输无用那个老家伙。” “大伙儿快躲躲,弄不好,他要砸到你头上!上次我二婶家的三小子媳妇就被他从天上掉下来砸中,头上冒了好大一个包。” 刘煜一听心说这古代还有人会飞,顿时来了兴趣。 “小白,我们去外面看看。”刘煜先一步走到了二楼的窗户边,向外望去,果然离此不远的空中,有人项着一驾大风筝模样的东西,在天上飞。 不过翅膀倒是跟鸟儿的翅膀一样,会上下摆动。 只是飞得摇摇晃晃,还朝着刘煜这边方向驶来,刘煜这才发现那是一须白斑白的老头子。似乎是把自己绑在大风筝上,手还不停地对着左右两翼做些操作,像是调试着飞行轨迹。 “我去,这年头还真有鸟人啊?”刘煜看这架式点评了一句。 “公输爷爷,你是不是又不能正常降落了啊?!”刘煜听到身后一个声音,分别是小白的喊声。 “小白,别胡说,你公输爷爷想再飞一会儿。”原来那老头儿听到声音后回了一句,“啊呀,这飞鸟又不听使唤了!!” “小白,我先走了!刚才我听到你这个方向有人骂我是鸟人,你帮我好好找找,回头我让宣宣派人去揍他!” 一会儿工夫,天上的飞行物慢慢离开这个位置,只是飞行轨迹更像是奔着坠毁去的。 “武原君,你完蛋了。”看着不明飞行物远去,白无瑕笑着对刘煜道。 第七十五章 晋墨 “什么?那鸟人要找人来揍我?”刘煜当然也听到了天上那人的话,“这人是谁啊?” “君上,鸟人不在在他面前叫。”白无瑕嗔怒道,“那是我们墨家的大匠公输无用爷爷,他可是机关大师。” “论起辈分来,还是我师傅的长辈,千万不能得罪。” “我告诉你,自从他开始制造放大版的公输飞鸟之后,就最讨厌别人叫他鸟人。”白无瑕说得一脸正经。 不过旋即嘴角露出一丝笑意,“即使要叫,就要叫飞人,这样他反而不生气了,而且会很高兴。” “飞人?”刘煜有些零乱,这山姆国篮球界乔老爷的称号愣是被人抢注了,还提前了二千多年,他有些心疼乔老爷了。 “那小白你说咋办?听语气,这老头这么小气,手底下还有这么多兄弟。”刘煜看白无瑕的神情分明就是憋着笑的,知道也不会特别严重。 “点儿太硬,实在不行,要不我先去拜拜码头,去了误会,大家说不定还是能做朋友的。” “哈哈哈,君上说话好有趣,还拜码头,你以为我们是河帮那些人啊?”白无瑕笑出声来,“公输爷爷人很好的,走吧,要不我带你去见见。” 河帮是河水一带的运输船队的民间机构,往来于四国之间,江湖气很浓。 “好,好。”刘煜笑道,这人能造出个载人型的公输飞鸟来实在是了不得的人物。 在听到公输飞鸟的称呼后,刘煜自然想到历史上公输般削竹木做了个飞鸟,能连飞三天三夜不落地的故事。 刘煜跟着白无瑕一路向南,看到城南一片的房子普遍比较低矮,街道的整洁和卫生情况很糟糕,没法跟西城、东城相提并论。 “君上小心,这里好像是贱民区。”臧慎提醒刘煜道。 所谓的贱民其实就是流民,自商君在秦开始编制户籍制度开始,其他国家也同时跟进完善以前的户籍制度。 但是因为战乱或者民间纠纷等原因,还是有很多人离开了户籍所在地。 绛都富庶当然吸引发了全国各地大量的流民涌入,以至于城南出现了大批的安置流民的区域,对于上位者来说,这些人被划入了贱民的范畴。 “都不过是一些普通百姓,我看这边的秩序和治安还不错。”刘煜一路走来,街道虽然有些阴暗,但倒没有什么当路抢劫的,路上碰到的百姓也多是和气的。 “那是因为我们墨家参与其中,让流民各司其职,自有所养。”白无瑕在旁说道,“城南之地,鲜有权贵世家,这才让我们墨家有了发挥之地。” 墨家本身立足于底层,一开始的墨者都是褐衣草鞋,地位相似很自然地能跟流民打成一片。 行不多远,就看到了一条河流蜿蜒而过,刘煜知道这必是流经城中的绛水支流。 河边一侧,刘煜再度看到了一个神奇的发明,竟然是个巨大的水车,在水力的推动下,缓缓转动。 对比以前看到的那些桌椅、蒸馏酒不同,刘煜知道这是一个解放生产力的利器。 旁边的作坊之内,还能听到叮叮当当的打铁声音,“难不成现在的墨家已经掌握了水力锻造的技术?” 来到这个时代后,刘煜发现了大量远超于自己认识的东西,甚至可能是后面几百年产生的事物,在这个时代却被发明了出来。 诸子百家的出现,曾经被认为是中国的第一次文艺复兴,除了思想的大暴发,当不可没的便是科学技术的进步。 既然没有出现焚书坑儒、罢黜百家的文化冲突,刘煜看着那高大的水车,想到了这是手工业者大创新的时代。 “这墨家可是一股不可忽视的力量。”没有谁比刘煜更清楚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的道理,他的心中隐隐有一种抓在手里的渴求。 在河边的一个露天作枋里,刘煜见到白无瑕的师傅,晋墨矩子荀宣,一个四五十岁的魁梧男子。 刘煜跟小白进来的时候,他正和旁边的伙计围着炉子打铁。虽然是腊月寒冬,但一进到里面,只觉得一股热浪袭来。 “师傅,什么生意让您亲自动手了啊?”小白看到荀宣就问道。 “平陵君府上要做几个别致的暖炉,我怕别人做坏了,就自己来上手了。”荀宣听着声音就知道是谁,讲完后抬眼看到了刘煜主仆俩。 “请问这位贵人是?”荀宣当然看出来后面的臧慎应该是个从人。 “汉国刘煜见过矩子。”刘煜可不敢小瞧这个时代的发明家,因为这些人是技术革新的关键力量。 “刘煜?”荀宣听后,略一思索,把手中的锤子扔给边上的伙计,拱手道,“原来是武原君,小徒上次跟我在秦地受君上帮助,才从貘兽口里逃出,又得了翟祖师的德贤令,晋墨上下很是感激。” “当时我也只不过是自救而已,至于后面有人行刺,也是幸亏了小白及时赶到。”刘煜说的是秦地山野之中那个墨者行刺的事。 “汉国墨家与我晋墨早已不相往来,欧阳燎此人鹰视狼顾,向来喜好结交官府,有违墨者本份,早为其他三国墨者鄙视。”荀宣倒也是说得很明白。 又提醒一句,“君上可是贵人,实在不宜来此贱地。此处流民众多,龙蛇混杂,多以贱业为生,弄不好会欧阳燎的人。” “贱地?矩子说笑了。”刘煜笑道,“这天下之地,莫非王土,哪有什么贱地。” “百业振兴,丰衣足食,只要是凭本事吃饭,心怀正气,也没什么贱业,即使是偷鸡摸狗之辈,若是目的是公义,也可为侠盗。” 刘煜又想起来南城听到了那个贱民的字眼,“百姓因为生活而流离于籍地之外,他的劳作,却对当地繁荣起到了推动作用,这样的人,更不能称为贱民。” 刘煜当然自然想起了农民工这个词,话说现代社会没有了农民工的贡献,那些大城市会运转的起来吗? “这小子是谁?说的话挺对我味!”门外进来一个须发乱糟糟的老头儿。衣服破烂,身上还带着伤,不时有鲜血渗出,嘴里嘟囔着进来。 “不是说小白今天是去相亲吗?难道就是这位?”这老头儿又自我否定起来,“不对,不对,宣宣说是介绍了个小书生,这人感觉像是个军汉。” “这军汉可比书生有用多,小白,我看这人不错,你可以考虑一下。”这老头儿竟然做起了介绍。 刘煜细细地看着老者,还是认了出来,原来是他。 第七十六章 大匠 “公输爷爷,你说什么啊!”白无瑕这么硬气的姑娘,也有撒娇的一面。 刘煜自然认出了这个老者就是刚才在天上飞的那位鸟人,只是此时他可不敢上前叫鸟人,但是飞人是肯定叫不出口的。 他看着老头儿一身的衣服跟吉利服一样,破成了布条状,刚才看他在天上飞的时候,衣服还是整块的。 “公输爷爷,你怎么又又搞成这样?”刘煜的疑问很快让小白给提了出来,只是话语的节奏里带上了两个又字,知道这不是老头儿的第一次成这种狼狈样了。 “那个……宣宣,我刚才掉入李木匠家的牛棚里,把他们的草棚给弄了个大洞,你回头让人去帮着修理一下,再送几件农器陪罪。” 公输无用对小白的话熟视无睹,直接吩咐起荀宣来,也让旁人听出来是怎么回事来。 可怜的荀宣四五十岁的人,被人叫成宣宣,竟然无力反驳,还欣然接受。 “公输爷爷,你掉牛棚,身上这衣服也不会成这样子吧?”小白是有心人,看出了细节问题。 “别提了,李木匠旁边不是冯狗儿家吗?他们家两条狗追了我一路,这衣服没法穿了。”公输无用郁闷的道。 “小白,你还介绍一下这位是谁呢?”公输无用这才想起来这里还有外人。 “公输前辈好……”刘煜还没说出自己的名字,就看老头儿猛地盯住了他。 “我记得这个声音,你是不是在城中,说我是鸟人的那个人?”公输无用回忆了一下刚才听到的声音再度确认。 “绝对没错,老头子的耳朵尖着呢!” “宣宣,赶紧过来,帮我揍他个睡觉不能翻身,让他知道什么叫祸从口出。” “我的公输大匠啊,他是刘煜,汉国武原君,是小白的朋友,再说人家又不知道你对那两个字很忌讳。”荀宣有些哭笑不得。 “刘煜?”公输无用又想到了什么,“我记起来了,你就是那个汉国弑君的武原君?” 说完之后,又觉得有些别扭,“不对啊,我听你刚才的话,挺正气的,怎么会干出那种无耻的事来?” “公输爷爷,君上是被冤枉的。”小白第一时间站了出来,在墨家人当中,他算是认识刘煜最早的人,“若他真弑君谋位的话,晋王可不会饶了他,早就被抓进天牢去了。” “小白,我好像没看到过你这么维护一个人。”公输无用眯着眼睛道,笑道,“跟爷爷说说,你跟他什么关系?” “爷爷,你不要胡说八道了,上次正是他打死了貘兽,你才能得到那张百年难遇的毛皮。”白无瑕说完之后,总觉得这话中似乎还带着误会。 果然,老头儿一听这事之后,眉开眼笑道,“原来你跟他早就认识了,连定情信物都送了,你还说你跟他没什么关系?” 白无瑕一听,顿时有种无力的挫折感,女孩子的脾气上来。 “不跟你们说了,”一甩袖跑到屋里去了。 “这小白看来是害羞了。”公输无用指着离去的小白哈哈笑道。 “前辈,事情并不是你想的那样。”刘煜还是觉得有必要解释一下,毕竟小白是女英未嫁。 “什么前辈?”公输无用一瞪眼,“叫爷爷,不然我就叫宣宣找十个八个打铁的汉子,用铁锤砸你!” 刘煜听后,便没了解释的想法。 技术型的人才,多少有些怪癖,这老人家弄不好脑子有些浆糊,自己何必跟人家一般见识呢。 “小子,看在小白的份上,我就饶了你对我大不敬的罪。”公输无用一脸得意地道。 “说吧,你来我们墨家的地盘,有什么事吗?” “别看现在晋墨,宣宣是矩子,但我这个老头子的话,他不敢不听。” “是,是,大匠是前辈,前辈的话,荀宣怎会不听。”晋墨矩子多壮实的汉子,对于这老头儿还是服服帖帖的。 完全是现代社会中,老板对技术骨干舔狗的态度。 刘煜心说自己过来借的名头是来拜拜码头,但对于能造出载人飞行器的高能人才,怎么也是要好好结识才对。 “在下在城中看到前……”刘煜看到老头儿眉头一皱,改口道,“看到公输爷爷在空中飞行,很是羡慕。” “就想看看是什么样的神奇之物,竟然能让人像鸟儿一样天上飞。” 说完之后,刘煜很快发现了自己的语病,这似乎又是变着法说鸟人的意思。 正惴惴之间,却发现公输无用没有发飙,倒是和气地道,“你想看我的公输飞翼啊,恐怕要过几天了。” “刚才掉下来,损毁了重要的部件,我重新制作需要时间。” 原来叫公输飞翼,若是这老头儿命名叫公输飞机,这就不关莱特两兄弟啥事了。 刘煜心想没法看到实体的飞行器,有些可惜,又想到了一件事来。 “公输爷爷,你在天上飞的时候怎么没做个降落伞以防摔落啊?”刘煜心中还是钦佩这老头为科学献身的精神,基于此,还是提出了降落伞的建议。 “降落伞?什么是降落伞?”公输无用听了名字之后就来了兴趣,为了试飞他的飞翼,他都摔下来好多次,鼻青脸肿倒是其次,重要的一点是太丢人了。 “就是……”刘煜也不是什么专业人士,只能说一通外行的话,简单的述说起来。 “上面是一个用帆布大伞的样子,下面用十几根长长绳子连在身上。” “空中的时候打开,人可以在大伞的作用下慢慢降落……” 刘煜口说手划,看到公输无用和荀宣还是一头雾水,余光扫到旁边桌上放着纸和笔,于是拿笔蘸了墨,在纸上画了一个降落伞的草图。 这墨家两人都是技术能手,见到图样之后,便反复推敲起来。 “有意思,有意思!我怎么没想到呢?”公输无用率先叫了起来,“这是利用了空中的风力,跟船上用帆很类似,只要这个伞足够大,完全可以让人安全降落。” “不行,我要先去做一个从山顶跳下来试试看。”老头儿还真是技术的偏执狂。 “别啊,大匠,你可不能再做这么危险的事情,出了事,你让我怎么跟您的徒子徒孙们交待。”荀宣一听这老头又要疯,赶紧阻止。 “公输爷爷,做实验的话,你可以用一个跟人重量一样的人形木偶啊,又或者绑只相同重的沙袋就行了,用不着这么冒险吧。”刘煜也劝道。 “这还用你教,我当然知道,但我若不亲身试试,怎么能知道哪里会有问题,不知道问题所在,怎么来解决问题,改进方案呢?”公输无用一脸正经地道。 刘煜听后终于相信一个真理,科学狂人的本质都是疯子。 第七十七章 成长 刘煜走后,白无瑕才从房间里探出脑袋来看了一下,没有了绯闻的对象,她觉得公输无用不会再乱点鸳鸯谱了,便走了出来。 “小白,你真当爷爷是老糊涂啊?”公输无用换了一身干净的衣服,也整理了乱糟糟的发须。这一打扮,哪里还有什么邋遢的模样,倒显得慈眉善目,透着亲切。 这才是公输大匠的高人风范。 “你公输爷爷可精着呢!”他笑着道,“这个刘煜很有意思。” “大匠是说他画的这个降落伞吗?”荀宣很自然地想到那张图。 “不,这人出身王族,却知民间疾苦,对流民也没有厌恶之心,心怀仁义,这一点实在难得。”公输无用的眼神很是清澈。 “爷爷,你还忘了一件事,上次秦地传来针对匈奴的犯我华夏者,虽远必诛的言论,也是出自于武原君。”白无瑕当时还没离秦,当然听到了咸阳城里传出来的舆论。 对于刘煜来说,白无瑕越来越觉得不可思议,前期听到了传闻完全不准确。 “原来也是他?”公输无用点点头,“倒是孺子可用。” “小白,这样的男子,应该能配得上你吧。”下一句老头儿又变成了撮媒。 “公输爷爷,为什么总要把我跟他搞在一起呢?我都没想嫁人呢?” 白无瑕脸孔一板,“我回家,不理你了。” 看着小白气呼呼地走了,荀宣想到什么。 “大匠故意气走小白,是不是有什么话不能让她听到?”荀宣当然注意到公输无用的用意。 “一晃十余年,当年在泰山封天台上畅议天下的那些人都老了,而当年点评出来的那些少年却已经长大成才了。”公输无用面带回忆的道。 “大匠的意思,这刘煜会是当年诸公选定的人?”荀宣出言问道,神色极为严肃。 虽然他对当年那事略有耳闻,但知之甚少,这世间真正知道封天台之议的人也怕只有那几个参与的当事人。 “哪有什么选定之人?”公输无用叹道,“不然也不会有十八人之多。我们这一辈无能,只能将眼光投向下一辈。” “诸公选定又有何用?这天下终归是天下人的天下!” …… 翱翔山位于绛都城外东五十余里,山势起伏如同翱翔的飞鸟,也因此而名。 山的另一侧是一座县城,名为翼城,取自翱翔山之翼的意思。 山脚之下,一大片房屋建得错落有致,若从空中观去,这片建筑总体呈现出一副弓拉满弦的样子,进入山门的路侧,有一块醒目的路牌,“大晋国学别院”。 古人以用“彀”字来形容使劲张满弓的意思,国学别院以形寓意,“天下贤才尽入我彀中。” “……以坤为线,行乾道,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展绝学,为万世开太平。”种弘端坐于一侧,讲着今日的见闻。 他的对面是一位皓首老者,长眉善目,头戴无梁儒冠,身穿文士长服,听到种弘说出这话句时,突然拍手道。 “大善!此乃我辈儒者之最高追求!吾当立书之!” “董夫子所说正是,这刘煜当时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弘的心跳加剧,昔日圣人的追求怕也就在这几个字当中。”种弘感慨道。 原来这老者便是晋国大儒董其琛,同时也是这国学别院的山长,至于国学院本院的山长职位为晋王遥领。 “听你说来,这刘煜对儒法研究颇深,倒是有资格来参加民情会。届时,我倒看看他是怎样的人物。”董其琛恢复了冷静。 “另外,你再写一封请帖去请一人,那人是纵横家南湘子弟子李去疾,此人住在紫金山长春观。” “是。”种弘应了一声,便出门去了。 董其琛细细品味着刚才种弘讲得那些刘煜的观点,然后眼中忽然充满憧憬之意,“那些少年果然开始成才了。” …… 紫金山长春观内,太史元将李去疾召进了静室。 “你师傅可曾跟你讲过十三年前泰山封天台之议的事情吗?”太史元出言问道。 “断断续续听过师傅说过一些,还说我若是李家嫡子,也可上这十八人的榜单。”李去疾回答道。 “如今天象异变,有异星自西而来,划破苍穹,又有北地贪狼出没,无论北方草原,还是中原之地,怕是都会有乱起。” “那时说起的那群少年,此刻风华正貌,席卷风云恐怕就在这十八人当中。”太史元道。 “这么说来,却是我辈纵横发挥的时候了?”李去疾面露喜色,纵横术是平衡术,国与国之间若不起争端,哪里需要纵横家? “熊老儿难道没告诉你,你应该去哪里吗?”太史元听后摇摇头,这百家之中纵横好事无两。 “我师傅倒是让我去寿春,跟我说,渭水兴秦,江水兴汉,但江水之豪迈,哪是小小的渭水可比,所以水德或在南方之地。”李去疾如实回答道。 “那你为什么又不去呢?”太史元眯着眼睛看着对方道。 “楚汉不两立,师傅可是旧楚王室。虽然他这么说,但我若直接去寿春,估计他会伤心的。”李去疾接着道,“反正师傅还有一个意思,是让我来晋看望师伯,于是我就先来晋国了。” “那你现在是不是知道该去哪里了?”太史元贯通阴阳,这句话分明是在提醒对方。 “师伯的意思?”李去疾也听出味来。 “纵横之术,从心而已,你问一下本心即可。”太史元并不点破,“三日后国学别院有个民情会,你已经去信让董老儿给你一张请帖。” “记住,多看,多听,你应该就知道该做什么了。”太史元说完之后便闭目养神了。 李去疾知道这是师伯退客的意思,当下站起来躬身一礼后离去。 不多时,太史元的眼睛睁开,轻轻吟道,“风云可变龙与虎,只教天下起波澜……”。 …… 刘煜回到代成君府,推门进来之后,发现窦大小姐眉头紧皱,另一边客座上的人一看刘煜,便跪倒在地。 “君上,你可一定救我爷爷啊。”来人连声哀求道。 第七十八章 故人 来人便是汉国前靖淮门守将屈连平,曾经也是刘煜从军时的帐下军将。 “连平,究竟怎么回事?”刘煜赶紧把屈连平扶了起来。 “煜哥,安平侯屈爷爷被刘炬关进天牢了。”虽然刘炬已是汉王,但在窦洛雪看来,得位不正。 安平侯屈伯锜是汉昭襄王刘成的老臣,在二十五年前,屈伯锜镇守寿春,刘成夺嫡过程中功不可没,因此被封为安平侯。 屈家本是楚国大族,刘汉代楚后,有大量的屈姓族人入朝为官。在汉国,屈氏大族根深叶茂。 “怎么会这样?屈老侯爷可是国中元老,三弟怎么敢这样?”虽然刘炬是陷害刘煜的重要嫌疑对象,但在人前,刘煜还是念着兄弟之情。 “刚才汉地有人给我报信,刘太后的信使到寿春之后,爷爷为君上争辩了两句,就惹着大王不高兴,就被关进了天牢。”屈连平委屈地道。 “报信的人还告诉我,大王放出话来,允许君上和我回寿春自辩,若是君上真的没有弑君,便把爷爷给放了。” “哦,报信的人何在?”刘煜一听说知道这话里似乎别有意味。 上次刘太后是说要给汉国去一封信为自己解释一下,没想到这一解释反而引得屈老侯爷入狱。 “就在门外。”屈连平救爷爷心切,答道。 “请他进来,我有话要问他。”刘煜吩咐一句,早就代成君府上的下人去把人带了进来。 来人五短身材,尖嘴猴腮,一进来的时候,便四处张望,还不经意地看了一眼刘煜。 “小人毛六,是豫管家的远房亲戚,见过武原君,见过三少爷。”来人说话很乖巧。 “是豫叔让你来的吗?”刘煜当然知道安平侯管家豫勇,以前是侯爷的亲兵,说起来幼时也曾教自己一些拳脚,算是半个师傅。 “是的,老侯爷被抓进去之后,豫管家就让我赶紧来晋国报信。”毛六口齿十分灵活。 “豫管家还说君上和三少爷若是晚些时间到寿春,老侯爷可就有性命之忧了。” “大王不能这样,我爷爷是三朝元老,怎么因一句话就被问死罪?”屈连平明显的关心则乱。 刘煜听着毛六的话,隐约觉察到一些异样,他没有点破,继续问道,“那豫管家有没有说过,要我们什么时候到寿春呢?” 毛六听到刘煜的话后似乎一喜,“倒没有明说,不过想来应该是越早越好。” 正说话间,门外又来通报,说是汉国有故人来,只是说那人不愿意通报姓名,见了就知道了。 听到这句话后,这个毛六似乎一惊,虽然仍然跪倒在地,却神情大为紧张,这一切当然没逃过刘煜的眼睛。 “请那故人进来,我倒看看究竟是什么故人?”刘煜沉声道。 这回进来的这人身形高大,身披黑色斗篷,头戴斗笠,帽檐压得有些低,看不清楚来人的面目。 “你是何人,冒充本君在汉地的故人,又是何意?” 刘煜看到那人身形有种熟悉的感觉,只是心怀戒备,弹开了太阿剑的机簧,右手放在了剑柄之上,防备的却不是这个黑衣人。 “哈哈,武原君好久不见了。”来人摘下斗笠,现出一张满是胡须的脸。 “豫叔!”屈连平看清脸之后叫了起来。 电光火石之间,却见刚才跪着那个毛六突然从怀中抽出匕首,借助双腿的弹,快速向刘煜刺来。 “萤火之辈安敢与我争锋。”刘煜不慌不乱,原来是早有准备,侧身一躲,手中长剑如毒蛇般已经刺出,正中毛六胸口,再一大脚将毛六踢出五六步开外,他手中的匕首也掉到一边。 刘煜闻到那股血腥气后,精神一震,好像那是一种熟悉无比的感觉。 他抽剑回鞘,看到毛六已经捂着胸口,躺倒在地上,心有不甘地望着他。 “泗雨亭一别,兄台别来无恙啊。”刘煜看着这个冒充下人的刺客道。 “你……你早就认出我来了?”刺客喘着粗气,鼻孔之中又冒出鲜血来,刘煜的一剑伤到了他的心肺。 原来这人就是当日刘煜打完怪兽脱力时的蒙面刺客。 “不错,虽然你易容了,但我看到了你面具上的破绽。”刘煜这个观察得益于景家三妹的经验。 “当然重要的是你的声音没有变,你怕是不知道,我对你的声音印象特别深刻。”刘煜缓缓地道,能不深刻吗?当时自己差点被他杀了。 “欧阳燎应该不会安排你这么一枚孤军吧?”刘煜知道对方是汉国墨家的人,自然受欧阳燎的指派。 “当然不是,矩子在去寿春的路上早就埋下了天罗地网,只是可恨,可恨……”这人愤愤地看着新来的那个穿黑色斗篷的人,接着牙根一咬,没有了气息,嘴中流出黑血来。 “君上武艺又有精进,可喜可贺。”那黑衣斗篷的人拱手笑道。 “豫叔易服而来,怕是来告诉我们好消息的吧?”刘煜认出来这人便是屈家的管家豫勇。 “没有什么好消息会比得上君上安然无恙。”豫勇看着刘煜道,“而且君上似乎跟以前不同了。” “豫叔,怎么会拍马屁了,这可不是你的风格。”刘煜笑道。 “豫叔,爷爷究竟怎么样了?”屈连平有些懊恼,事实很清楚,一开始来报信的这个人不是爷爷派来的人。 “三少爷,侯爷虽然在牢中,但无性命之忧,你大可放心。”豫勇道,“侯爷让我易服而来,就是怕你们中了欧阳燎的圈套。不过,现在看来,担心却是多余的。” “豫叔一路辛苦……”刘煜刚要出口留豫勇时,却看到对方摆摆手。 “君上不用客气,豫某来晋,除了提醒君上和三少爷莫中圈套之外,老侯爷还带一句话给君上。”豫勇道。 “豫叔请讲,屈侯爷但有吩咐,刘煜必当从之。”刘煜知道这屈家很是忠义。 “侯爷让我告诉你,申生在内而亡,重耳在外而生。”豫勇的声音不大,话里的意思就是极为明了。 昔日晋国内乱,晋献公受宠姬蛊惑,要杀自己的几个儿子,其中太子申生因为愚孝而自杀身亡,公子重耳逃离晋国,在外十九年后,重夺公位,并开创一时霸业。 “煜受教了。”刘煜起身一礼。 “豫某言尽于此,主人还在牢狱之中,当速回。”豫勇重新戴好斗笠,“君上不必相送,却请三少爷移步。” 刘煜知道这是豫勇有话跟屈连平讲,当然做了个请的姿势。 “三少爷,侯爷说你太重情义,是福也是祸,因此以后屈家的任何事情都会与你无关,让你只身跟着君上即可。”豫勇几乎是贴着屈连平的耳朵说的。 “爷爷的意思?”屈连平当然听出来其中的意思?这是政治站边。 第七十九章 梁小进 刘煜看到屈连平怏怏地回来,以为屈家又出了什么事情,于是问道,“连平,是不是又有什么难事?” “没有,爷爷让我在晋国跟着君上,不必挂念家里的事情。”屈连平答道。 他哪里听不出来老侯爷这么安排的目的,是一种保留屈家种子的想法。 “连平,你能相信我吗?”刘煜的声音很严肃,让旁边的窦洛雪都觉得有些突兀。 “君上曾经在战场上救过多次,我肯定相信君上。”屈连平点点头道。 刘煜伸出一手,郑重地道,“今天刘煜可以跟你击掌而誓。” “总有一天,我会带你风风光光的回寿春,到时,没有人再对我们指手划脚!”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拔剑杀人的原因,刘煜感觉心头有股血性在催动着他,他越来越不希望被人威胁。 “啪”地一声,屈连平跟刘煜的手握在了一起,这位仗义的榜上英杰,坚定的道,“我相信!” 直到傍晚时分,姬舜才从外面回来,与他同回来的还有鲜卑人檀蒲兄弟俩,看着心情有些沮丧。 “表哥,你怎么跟大哥他们一起回来的?”刘煜出声问道。 “二弟,今天代成君带我们进宫见晋王了。”檀蒲答道,但兴致索然。 刘煜一听之后,就知道他们是干什么去的,无非就是去求兵去了,看这样子,他也料到了后果。 “父王愿意册封鲜卑可汗为忠义王,但是谈到出兵,只推说冬季天时不利。”姬舜有些无奈地道,“即使我怎么劝说,父王都不为所动。” 正说话的时候,清叔过来在姬舜耳边低声说了句话,后者一愣,“把他安排到偏厅暖房去,再送些吃的东西,我马上过去。” 檀蒲一听就知道可能来的是代成君的重要客人,自然选择了回避,推说有些疲惫,带着步度根回到了自己房间。 刘煜也想离开的时候,姬舜却把他叫住了,“表弟,陪我一起去吧。” 暖房之中,一身平民打扮的梁小进正焦急地等待着,他脸色疲倦,但在没见到代成君时,他不能休息。 自代郡到绛都,800多里路程,他一人三马,跑了两天两夜,体力和精神都已经到了极限,要不是长久以来在鹰骑斥候训练中养成了良好的耐力,他知道自己根本撑不下来。 门被推开了,姬舜和刘煜迈步进来。 “君上,鹰骑易主了。”梁小进一看到姬舜就哭倒在地,一时所有的委曲像的暴发出来,这个铁打的汉子竟然哭了出来。 “小进,别哭,别哭,跟我讲讲怎么回事。”姬舜把他扶了起来,轻声安抚道。 梁小进止住了哭泣,把智化入营,邓异比武夺权的经过一五一十地讲了出来。 “葛长史此前没有料到智家的人来得这么快,但考虑到了最坏的结果。” “在校场集合之前,他就让我去了军职,在一旁待命。若是兵权旁落,便让我快马来报与君上,君上或有挽回的机会。” 姬舜听着梁小进的讲述,知道这次兵权易主,不是葛苦禅不用心,实在是邓异此人太难对付。 “葛长史还有什么事情要交待吗?”姬舜印象中,葛苦禅既然料败,怕也会做下了后手的安排。 “葛长史除了让我通知君上消息之外,另外就是让我来绛都认亲。”梁小进说完之后,再也撑不住,竟然睡死过去。 姬舜知道对方赶路疲惫,便让下人将他放至榻上,盖好被褥,带着刘煜离开了暖房。 两人走在院中的廊道之上,虽然夜色渐暗,但积雪的反光还是能看清楚院落中的景物。 “这个时候,鹰骑应该还有一班夜操在进行,目的是消食。”姬舜看向天空,却见一轮皎洁的明月。 “那还是我特意要求的,这帮丘八,让他们太轻松了,就会给我闹乱子。”姬舜望着明月,军营生活的一幕一幕在眼前闪现。 “表哥……”刘煜知道鹰骑对姬舜来说意味着什么,这完全是夺走他的孩子。 姬舜摆摆手,示意刘煜不要说话,他指了指暖房的方向。 “他叫梁小进,是个斥候。很小的时候就没了爹,他的娘亲也在八年前死在了匈奴人手里。” “我在代郡设立了孤儿营,他就是在那里长大的,十八岁的时候,他跑到我面前说要加入鹰骑,为母亲报仇。” “代郡那座城市,几乎每一户人家都有家人死在匈奴人手里,他们更懂得游牧民族的危害。” “我曾经想等我有足够了实力,就带着兵马深入草原,纵然不能尽灭匈奴,就是打得他不敢南顾,那也是不枉来世上一场。” “表哥,你刚才应该听到这位斥候兄弟还有一个目的是来绛都认亲的?”刘煜出言提醒了一句,“还是葛先生安排的。” 姬舜听后,不禁凝思起来,“莫非小进要认亲的人……” “表哥,这绛都城中可有什么姓梁的大户?”刘煜想当然地道。 古人对于姓氏传承很是讲究,这个斥候幼小失怙,这个姓氏多半是随了父亲。 “据我所知,在晋国的梁姓之人多为旧楚之人迁徙过来的,绛都城中姓粱的达官显贵,怕是极少。”姬舜沉吟道,“即使有些权位,却也不比得本君吧。” “梁小进,梁小进……”姬舜轻声念了几遍名字后,突然两眼放光,“难道是……” “表哥想到是谁了?”刘煜问道。 “父王身边的内侍总管梁进。”姬舜沉声道,“看来是葛长史的想法是让我接触父王身边的人?” “若是按葛先生的想法,那么表哥若是想出兵草原,不若先从说服大王身边的人开始?”刘煜听到刚才姬舜的自言自语,就知道那是他的心里话。 “父王现在的脾气越来越难琢磨,今日我带着鲜卑小汗去见父王,小汗率先提下仇水鲜卑愿意接受晋国的册封,这让父王很是高兴。”姬舜望着夜色道。 “但是,在谈到趁着草原白灾,攻击匈奴时,父王拒绝的态度十分坚决。你那大哥倒是沉得住气,也没闹大的情绪出来。” “要说父王最信任的人,除了梁进之外,国学别院山长董夫子的话父王也是非常在意的。” “董其琛?”刘煜接着问道,“是不是三日之后在国学别院有场民情会?” “哪里什么民情会啊?”姬舜忽然笑了,“本来是畅言民间疾苦,现在早就变了味了。” 第八十章 齐心 原来这民情会本是一年夏冬两次,但近几年以来,晋国边境还算太平,即使八年前匈奴攻破代郡城门,也被代成君率军击退了。 四国之中,除汉国疆域之外,便属晋国面积最大。边境稳定,内地纵深辽阔,绛都便成了太平胜地。 另一方面,晋王在权力分配上打压外姓士卿,倒让这些人开始流连风月歌舞之道。 民情会一开始也会有晋王派人参加,倒是畅听民议,这几年都是大王子姬懿代表参加。 姬懿生性风流,好歌舞诗词,又有组织会议的人投其所好,在座谈之中,插些声乐。 作为东道的国学别院里面也多有诗才之人,趁机展露自己的文艺本事。山长董夫子选择了默认。 “以前我倒也去参加过几次,但是后面觉得无趣的紧,所以索性也就不去了。”姬舜解释完一通民情会又补充道,“据说我一不去,倒是更热闹了,这还真是有趣。” 听了表哥的言语,刘煜有了个判断,现在这个民情会,倒像是一个文艺茶话会。 从以前的议事为主,恐怕转变为风月为主了。 “表哥,有没有想过,这个民情会也许是一个接近董夫子的机会?”刘煜再细细一思,想到了后世对于舆论的运用,都往往结合了文艺节目。 “你是说在民情会上说服董夫子?”姬舜想了想道,“绝无可能,董夫子虽然看起来随和,却是紧守中庸之道,要让他愿意为出兵草原说情,怕是很难。” “说起来,今日我得到一个口头邀请,请我三日后参加这民情会。”刘煜当下把白天见到种弘的事情说了出来。 “难道表弟有能说服董夫子的方法?”姬舜愣了一下问道。 “不知道,但我知道表哥心意已决,作为兄弟,我当尽我所能。”从秦地以来,刘煜的心中不时会泛起五胡乱华的惨象。 和骨烂、不羡羊、添把柴,这种人吃人年代中的特有名词,让刘煜的心变得极为沉重。 姬舜看着刘煜坚定的神情,动容道,“在我听到你在秦地说的那句犯我华夏者,虽远必诛的话时,我就知道,你跟我是同一类人。” 他抬望着那轮明月,“表弟有没有想过接下来打算去哪里?” “若是表哥领军出塞,刘煜愿做帐下小兵追随。”刘煜说出这句话是经过深思熟虑的。 事实上,他若长期滞留在晋,说不定还会两国的利益之下成为牺牲品。 寿春是回不去,庸城更是想都不用想,根本过不去,至于秦、齐,都是敌国,而且自己都已经得罪。 与其坐以待毙,不如轰轰烈烈地去塞外走一遭,即使中原不能留下,大不了跑到中亚去,这当然是最无奈的想法。 “好,其实我等表弟说这句话很久了。”姬舜哈哈笑道,回头道,“你是力拔河山的大将,怎么是小兵,那不是大材小用。” “我们兄弟齐心,拼力为这中原大地打下几十年的太平来!” “即使输了,黄泉路上还有人相伴,表弟,你说是吗?” 刘煜听出姬舜的视死如归的态度,心中很是钦佩,“生死看淡,不服就干,刘煜就跟着表哥去轰轰烈烈去打一场。” 两人哈哈大笑起来,不过很快想到,似乎出兵草原还是八字没有一撇。 两人又不约而同地对视了一眼,都看到了对方眼中的坚韧。 自从接到代郡的消息后,姬舜的日常似乎忙碌了起来,那个梁小进也成为代成君的亲兵,形影不离。 而刘煜则迎来了一位体形庞大的访客,不,应该是两位。 “表弟啊,来了绛都也不来二哥府上,你这样是不是看不起你二哥啊?”一个横向发展的胖子,一见到刘煜就埋怨起来,而他的身后同样跟着一个差不多体量的胖子。 两人一进到房间,刘煜就觉得这房子变窄了。 “二表哥怎么能这么说呢?谁不知道我小时候可是跟着你混的。”刘煜笑道,他认出来来人是自己的二表哥平陵君姬森。 要说这位表哥,从小以收藏美食为爱好,小时候刘煜来绛都很喜欢跟着他,因为这家伙好吃好玩的东西特别多。 “哈哈,不枉我当年疼你。”姬森笑起来,一张胖脸看起来像是弥勒佛,然后指着身后的胖子道,“这是景聪,我的好朋友。” “原来是三妹的大哥,刘煜有礼了。”刘煜听到名字想起当日景珊珊曾经说过她亲生大哥跟平陵君关系甚佳。 看他们这个样子,明显是一对好基友。 “武原君客气了,我那妹子一回家就说结拜了两个义气相投的兄长,正好平陵君来拜访君上,我就跟着来见识见识。”景聪客套地道。 “这一见之下,果然身形挺拔,有豪杰风范,不由地想起平陵君的那只威武大将军来。” “什么威武大将军?”刘煜一愣。 “哦,那是我花重金买来的促织,极为凶悍,上个月连胜了八场。现在绛都城中,没有人敢拿他们的促织来跟我比了。”姬森洋洋得意地道。 刘煜听后无语,这景聪竟然把他比成一只蟋蟀,关键姬二哥,还不认为这个比喻不恰当,这两人还真是臭味相投。 忽然刘煜眼光被姬森手里的一个东西吸引了,圆滚滚,黄灿灿,外表带着龟片图纹。 “表弟,你看我暖炉干吗?”姬森发现刘煜的目光有些古怪。 “这个是暖炉?”刘煜还是有些不敢相信。 姬森一听,便把手里的东西往刘煜一塞,刘煜只觉得一阵暖意在手心蔓延。 还真是个暖炉,不过为啥要做成手雷状呢? 这样的形状能不吸引刘煜才怪呢? “二表哥,这暖炉设计如此精巧,是出自何人之手?”刘煜心生好奇,发明这玩艺的人会不会也是穿越而来。 “南城墨家做的,听说是他们矩子亲手打造的。”姬森看刘煜不停地把玩暖炉,笑道,“我那里还有好多个,表弟喜欢,回头我让人送几个给你。” 原来这便是上次刘煜去墨家的时候,荀宣在打造的东西,当时只看到打成了铁片,没有想竟然做成了这样的式样。 “多谢二表哥。”刘煜把暖炉还给了姬森,这胖子脂肪厚,似乎挺怕冷的,“不知道表哥找我来有什么事吗?” “还能有什么事?当然是好事!”姬森一副高森莫测的样子。 第八十一章 汉风歌(一) “过两天哥哥带你去个好地方,不光有好吃的点心,还有动人的歌舞。” 姬森一脸陶醉的样子,“你要知道,这绛都城中,就属彩云楼上官芸儿的舞姿最勾人心魄。” “彩云楼?”刘煜进城之后还是有所耳闻的,笑道,“二表哥这是打算带我去青楼吗?” “去去去,这回咱不去青楼就能看到上官大家!”姬森的语气那完全是跟青楼划清界限,“民情会,国学别院的民情会。” “这可不是一般人能出席的,得有邀请帖。” 正说话之间,忽然听到下人来报说是门口有人送来一张请帖,特意嘱咐是要交给武原君的。 刘煜还没去拿,姬森就从下人手里抢了过来,然后仔细地翻看,“竟然还是董夫子亲自下的邀请帖。” “表弟,你又干了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引来董夫子亲自下帖?” “二表哥怎么这么说话,难不成这董夫子喜欢刁难人不成?”刘煜知道那邀请帖十有八九是种弘送的。 “那倒不是,董夫子一般不太会发请帖,特别是最近几年更是稀少,但只要他请的人,会上他都会出言考问儒术,到时候回答不出来,那可是当众出丑的事情。”姬森把邀请帖递给了刘煜。 “看来我今天不用来,到时候咱们一起去就是了。” “二表哥怎么会想到找我一起去啊?”刘煜看了几眼邀请帖,上面的落款还真是董其琛的名字。 这几个字迹他在咸阳风云楼的牌匾上也看到过,极为雷同,可以确认无疑。 “这样的好事,哥哥当然要想到带着弟弟了。”姬森打个哈哈,胖脸像是一朵花。 “哈哈,二表哥,你没说实话,你不说,我可就打算不去了。”刘煜哪里看不出对方只是敷衍之词。 “刚才四表哥还跟我说,这民情会着实无趣,他反正没啥兴趣。” “别啊,老四这人就是做人不会享受,人生在世,吃喝玩乐,总要多多尝试,不然死了也会后悔的。” 姬森不忘祭出自己的人生价值观,然后谆谆教导,“你可别学老四,一门心思想着带兵打仗,这打仗哪有欣赏上官芸儿的歌舞有意思?” 要说姬森这人,因为身形肥胖,早为晋王不喜,又喜欢纨绔子弟的各种玩乐把戏,不过在几个王子之中,他的音律天赋最高,善于击筑。 刘煜听出意思来了,笑道,“莫非我还跟这个什么的上官头牌有什么关系?” “哈哈哈,其实我也不瞒表弟,为兄就喜欢欣赏这上官芸儿的歌舞,听说她对军中男儿颇为青睐。刚好我进宫的时候,听祖母说起你在绛都,这不就找你来了。” 武原君何人?武夫而已,这恐怕是这个世上大多数的想法,也包括了姬森。 “原来二表哥是打算把妹啊,小弟奉陪就是,那到时候一起去吧。”刘煜本来就想去拜访一下董其琛,多了一个姬森,倒是多了一个支持。 “把妹?”姬森摆摆手道,“怎么能这么说呢?只是我对音律方面特别有研究,于是想跟上官芸儿一起探讨,探讨。” 话说把妹这个现代的词,对于这个时代的普通人来说是不太了解,但对于出入风月场所如同自己家的姬森来说,太能理解其实意思了。 “好吧,好吧,我说错了,二表哥是跟人家探讨艺术,艺术。” 刘煜两眼翻白,这个借口在现代社会那是走向渣男的第一步,当然接下来的第二步那是需要莫大的勇气和体力的。 时间很快到了刘煜去国学别院的日子,他带着从人不多,本来窦洛雪也要跟着去,但不知道怎么回事,身体抱恙,郎中说是感染了风寒,只得在家休息。 考虑到去的是这个时代的大学校园,人不宜太多,刘煜留下了窦义和臧慎照顾窦大小姐,只带了屈连平和窦家的五个随从。 刚准备启驾,就听到后面有人叫道,“武原君,等我一等!” 听着声音,刘煜就知道是毒舌李去疾跟上来了。 “李先生,今天焕然一新,这是要去哪里啊?” 刘煜回头看到李去疾换了一身崭新的文士服,加上身材修长,倒是有些耐看,只是可惜这张大嘴实在太过于突出了。 “听种弘说他邀请了君上去国学别院,他同时也请了我,正好同路。”李去疾看了下刘煜的马车,“不如让我搭个车。” “有在下陪着,君上绝对不会吃亏。”李去疾胸有成竹地道,让人觉得不带着他简直分分钟就会吃亏似的。 “算了,算了,咱们也算是旧相识了,看你这么可怜打不到车,就一起走吧。”刘煜不吃纵横家的这一套。 早在紫金山的时候,这家伙的套路被刘煜摸熟了。 “君上,你怎么能这么小看人呢?” 李去疾嘴上这么说,但行动上毫不在意,果断地上了刘煜的马车。 队伍慢慢地向前行进,只听到纵横家开口道,“今年福源君请的都是文采出众的人,并且还会在民情会上,以诗会友。” 要说消息灵通,这纵横家倒不是盖的,李去疾这么说,说明他有自己的消息来源渠道。 “然后呢?”刘煜闭着示意他说下去。 “虽然君上对那些什么伤脑套路性题目很是擅长,但是要说这诗嘛?”李去疾说到这里,呵呵两声。 “你直接说我不会做诗就是了,用不着玩深沉。我还不了解你吗?”刘煜睁开眼睛道,“你还不是喜欢说话绕着弯说啊。” 说到这里,刘煜笑道,“李兄,我记得你是学纵横的,应该也不擅长做诗吧?” “略懂,略懂!”李去疾谦虚地答道。 “不会就是不会,还略懂,略懂呢。”刘煜嚷道。 “最讨厌你这种人,不懂装懂。你学纵横术,跟我来段绕口令,嘴皮子磨快了骂骂人那叫人尽其材。” “现在你跟我说还解锁了做诗的技能?你的意思是,到了那里打算给我当捉笔吏吗?” “君上聪明至斯,竟然让我无言以对。”李去疾呆愣了一下。 太史元让他去民情会看看听听,他是什么人?纵横名家之后,耳朵和眼睛并不是最灵敏的,但是嘴巴肯定是最会说的。 少不得上去跟那些文人骚客们较量一翻,若是能背靠一个有身份的人,这样更有把握一些。 无疑,在他的眼里,刘煜太合适了。因为这人身边没人啊,太好做挡箭牌了。 第八十二章 汉风歌(二) 翱翔山已经一片雪白,所幸驰道上的积雪不是很厚。 气温尚未快速下降得特别多,路上倒也没有大的冰冻出来,马蹄踩在雪地上发出沉闷的声响。 由于怕天寒路滑,刘煜的队伍的速度不快。 行至一个路口时,有随从来报告说前方路边停着一辆五驾马车,车厢极为宽阔。 刘煜掀开车帘刚好看到不远处那辆五驾马车的车门打开,跳下来两个胖子,不是姬森和景聪还是有谁? “表弟啊,可算等到你过来了。”姬森见到刘煜下车,便上前招呼道。 “我既然答应了二表哥,我就一定会来啊,何必劳烦表哥在这边等我呢?”刘煜说话的时候,刚好一阵寒风吹来,忍不住打了个喷嚏。 “这两个暖炉给你。”姬森后面景聪手里把两个小暖炉塞给了刘煜,“你上次不是说这个小东西吗?我特意多带了两个出来。” “谢谢表哥的暖炉。”刘煜接在了手里,心头有种怪怪的感觉,任是谁手里拿着两个跟手雷一样的玩意多少心情不太安定得下来。 “我在这里等你呢,是有原因的。”姬森挺着硕大的肚子走了几步,在雪地上留下了深刻的足印。 “一来,是我心疼我的马,给它们歇歇马力,当然另一方面呢,我也是为了表弟着想。” 刘煜心说这胖子每次说起来都是为我着想,实际上压根就是为自己想得多。 “大哥这人做事不是很地道,有时候总会让我难堪。这次据说还要以诗会友,我是做不来诗的,景大也不行。” “得,又是一个想把自己当挡箭牌的。”刘煜已经想到了姬森的目的。 这胖子冠冕堂皇地道,“我知道表弟肯定也不行,有道是一人不行太突出,两人不行有个伴。” “诗这种东西,不会其实不丢脸,但说到击筑,哥哥就是行家里手了,上官芸儿也曾经对我击筑手法赞不绝口。” 对于击筑,刘煜还算了解,主要还是从以前电视剧中,荆轲别易水,他的好友高渐离在边上击筑告别。 “风潇潇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 这是古代一种弦乐器,似筝,用竹尺击之,声音很是悲壮。 果然这胖子的想法就是想壮大不会做诗的队伍,这样,福源君也不会盯着他一个人。 “我听二表哥屡次说起这位上官大家,难不成这人的艺术造诣很高吗?”刘煜已经不止一次听到上官芸儿的名字了。 “绛都城中丝足响,彩云楼中天仙舞。君上有没有听过这两句诗啊?”原来李去疾也下了车,对着姬森一礼。 “这天仙其实指的就是上官芸儿!” “这位是?”姬森觉得李去疾这人有些在面生。 “我朋友,纵横家李去疾,也得了董夫子请帖,等下到了做诗的时候,他会帮我摆平。”刘煜介绍道。 “表弟,我竟然看错你了。”姬森听后一脸悲愤地道,“这种捉笔的行为太过于卑劣,实在为人不齿。” “二表哥教训的对,那等下我就不让他帮忙就是了。”刘煜从来没想过要假手李去疾,自己九年制义务教育出来的,几十篇古诗的存货还是有的。 “好,好,好,表弟与我同坐一车走吧。”姬森指着自己宽阔的马车道,“我这车舆可是墨家定制的,比你的可是大许多,坐着舒服。” 刘煜心中比划了两个胖子的重量,再看那个马车,分明就觉得应该已经达到最大负荷了。 再看那拉车的五五匹骏马,在冬日里全身冒着热气,说明已经跑出了汗。 默默地心疼这五匹被两个胖子摧残的骏马,算了吧,还是要遵守自然规律,不与肥胖人士为伍,不然会提高平均体重。 不一会儿,两只队伍合平成一队,向国学别院出发。 “李兄莫不是早就知道那上官芸儿会在国学别院的民情会上表演?”刘煜微闭着眼睛问同一个车厢中的李去疾。 “声如天籁,舞若天仙,绛都士子对于上官芸儿来说,都是欣赏向往。”李去疾没有否认,“当然也包括我。” “了解,了解,原来李兄伟岸的身体中有一颗闷骚的心。”刘煜笑道,心中不禁也对这个上官芸儿有一种憧憬出来。 一行人到达翱翔山下,在山门前,早有国学书院下人查看了邀请帖后引入院中。 这个别院占地极大,诗会的场地是在后院山脚之下秋水亭,这是一座建筑精妙的八角亭,亭中已摆上了东道主的席面。 而亭前空地上的积雪都被清理了出来,露天布上了一些桌椅,不过中间有一大块地方搭了个木板的台子,显然是为了表演的。 有些干果点心之类,一些可口的小菜,布置还算精致,四周均种有梅树,在这雪景之下,已有梅花凌寒绽放,文人雅士倒是会情不自禁地吟上两句。 正待落座之时,刘煜耳中听到了不远处一阵喝彩之声。 他心有疑惑,问带路来的下人,“外面哪里这么吵闹?” “君上见谅,想必是院中学子在校场上练习射箭吧!”下人如实答道。 原来这个时代晋国的教育机构包含了首都的国学院以及地方的州学,学习的却是诸子百家,但主要还是以法、儒为主。 墨家讲学以劳苦大众为基础,基本上是以行会教育,并不在其中,但也是客座教授。 国学院本部临近晋王宫,教的基本上是书面知识。 翱翔山别院则是教授学子技战、兵法、骑射之类的户外知识。 听到是射箭,刘煜就来了兴趣,上一次在代成君府起剑杀人,刘煜对自己的武艺有了很强的信心。 反正这民情会的东道还没有人到场,倒不如先去逛上一圈。 于是问清楚了路径,刘煜便去了别院校场,李去疾和屈连平跟随在身边。 好家伙,入眼处竟然是一个差不多五个足球场那么大的场地。 虽然校场上有些积雪,但并不影响学子射箭的热情。 差不多有三十多个学子围在一起看一人对着四五十米外的靶子射箭,刘煜只看了一眼就心中判断是五十步的距离,这是一种身体的自然意识,估计是在战阵之上总结而来的。 第八十三章 汉风歌(三) 刘煜见弯弓射箭的那人很是年轻,脸庞之上还有些稚嫩,估计也就十五六岁左右的年纪。 身上穿着是国学院的学子襕衫,只是现在这种服装为了便于运动,多有参考胡服,窄袖束腰,不过前襟左掩,显示中原偏好的右衽风格。 这个年轻跟其他人又有些不一样,这寒冬腊冬,大家都裹得分外严实。这人里面不过是单衣内衬,瘦高的个子,由此来看是一个出身寒门的少年。 又是一箭射出,再中靶心,引得周边同学纷纷喝彩。 “刘植厉害了,这是第八支射中红心了,再有两支范大少该赔钱了。”有人出言叫道。 在这群喝彩的同学当中,刘煜也注意到了还有一个内着襕衫外批裘衣的少年,腰悬玉佩,脚踏锦靴,看着寒门少年射中红心却是一脸的不屑。 “鸿渐,你今天怎么没回家?”屈连平认出了那个裘衣少年,是姐夫范谏之的儿子范鸿渐,也是国学院的学子。 国学别院因为民情会的原因,今天让所有学子放假。 但有些路远的子弟还是留在了学院之中,范鸿渐家本就是在绛都,却是不应该还呆在别院中。 “舅舅,你怎么在这里?!”范鸿渐看到屈连平后吓了一跳,转身想要逃。 却被射箭的寒门少年拦住,“打赌还没结束呢?你不能走?” “说,这是怎么回事?”屈连平知道他这个外甥家境不错,多少有些纨绔。 范鸿渐耷拉着脑袋,虽然屈连平大不了他几岁,但却是实实在在的舅舅,知道今天这事若是让他父亲知道了,少不得一顿家法,于是默然不语。 倒是旁边的同学你一言我一语地把事情说了一通。 原来那寒门少年叫刘植,是代郡送来了孤儿学子。 代郡中因为战争原因不免留下了不少孤儿,代成君便成立了孤儿营,才质优秀的少年会被推荐送到国学院深造。 这范大少爷向来看不起刘植这样的寒门子弟,便出言挑衅。 那刘植也是心气很高的人,一来二去,两人约定打赌。 只要刘植射出十箭,若箭箭中红心,那么范大少爷输五百大足币。 但只要一箭不中,这刘植就得从范鸿渐的胯下钻过去。 晋人用的货币一开始用的是布币,也称圆足布币。 但随着金属货币的兴起,相应的才质也从布转变成了青铜。晋足币又分为大小两种,汇换的比例是1:2。 这五百大足币若是换成民间通用的银两也有五百余两,对于寒门人家来说,这笔钱是天文数字。 刘煜听了原因之后,心说这个打赌对于寒门少年来说完全是不公平的。 但这个叫刘植的少年竟然还这么执着,要么就是对自己的本事很有信心,要不就是对那笔钱极为在意。 他的目光锁定在了这个寒门少年的身上,虽然这少年穿着单薄,但腰板挺得很直。 刘煜注意到他的手似乎隐隐有些发抖,这是连续射箭之后开始脱力的症状。 “阿植,要不我们不要跟他们赌了,马宝说不定吉人天相呢?”刘植身边有一个跟他穿着很类似的学子劝道。 “不行,郎中说马宝要百年人参才能恢复,都是孤儿营出来的人,我不能对兄弟置之不理。”刘植一口否定道。 “我问过了,药店那里百年人参差不多要五百多两银子,我必须试一试。” 原来这少年的目的是救治他的兄弟,刘煜听出来大概的原因,不由地对这个寒门少年的行为很是欣赏。 “连平,小孩子的事情,我们大人就不参与了。”他出言阻止屈连平教训外甥的行为,殊不知,其实他也大不了这些孩子几岁。 听到刘煜这么说,屈连平想了想,便对外甥道,“我可以不把今天的事情告诉你父亲,但是你既然跟人家打赌,就要言而有信。” “那是当然,也就是五百大足币,我自己就有,不用向家里人要。”范鸿渐听后放下心来,“但是他若输了,也不能耍赖。” “大丈夫言出必行,我若输了,就受你这胯下之辱。”刘植回答得很干脆。 这么一个插曲之后,两人的打赌重新开始, 刘植射箭的姿势很干净利落,没有任何花哨动作,应该受过军中的训练,刘煜看过之后,暗自点点头。 只是拉满弓箭的时候,刘植拉弦的右手有些微颤,不过倒也没有影响他的动作。 又是一箭射出,听到众人欢呼,刘煜知道刘植又射中了。 但他的经验告诉他,接下来的最后一箭,刘植要麻烦了。 “十箭九中靶心,那又怎么样?还有一箭,若是不中,还不是输。”范家大少也懂得紧要关头运用心理战术。 “输了照样得从我胯下钻过去!” 刘植默不作声,只是从箭袋中取出羽箭,搭弓拉弦。 由于连续开弓,早上起床之后又是滴米未吃,他感觉自己的手臂酸胀得厉害,就连擎弓的左手也有些抖动。 刘煜悄悄的走近这个寒门少年,立在他的背后,轻声道,“箭在手,心宽松,勿存有杂念,不计较输赢。” “你的心只是一面湖水,湖水平面如镜,能看到清你现在的倒影。这就是你的心境,守住这片宁静。” “回想你上一箭射中红心时的手臂肌肉酸胀的感觉,这种感觉会让明白接下来出手的时机……” 少年正在不安之时,陡然听到了这个声音,他有所促动,深吸着一口气,慢慢地让自己安静了下来,手臂的抖动幅度渐渐小了下来。 “好的,慢慢调整手臂,身体给你的疼痛的感觉,就是靶心向你打的招呼,呼吸,让你的心、眼、箭一齐联动……” 刘煜的声音很轻,但是刘植听得分外清楚。 少年入定了,他已经置身于一个人的天地,这种感觉很奇怪,他发现五十步外的靶心竟然如此的醒目巨大,心中大定,果然地将箭射出。 “哚”地一声,射中靶心的最内侧。 那群学子们都欢快地跳了起来,范大少一脸沮丧的样子。 刘植被小伙伴们抬起来顶到了空中,能够有这样的射术自然引来大家的崇拜。 当寒门少年回到地面,他第一时间打算寻找刚才那个神秘的声音。 可惜地是,他只看到了几个背影,刘煜看完这一场射箭就带着李去疾和屈连平离开了。 这个叫刘植的少年却永远记住了那个声音,这个声音给予了他巨大的帮助。 不仅仅在射箭上面得到提高,更让懂得了心中那片宁静的重要性。 第八十四章 汉风歌(四) 刘煜走得很匆忙,因为姬森派人通知他,民情会东道主都到了,邀请的各路贤才也已落位。 这大冬天的,开这种露天集合,还是很考验人的耐寒能力的,所以大多数人都是卡着时间点来的。 据说本来冬季的民情会都是室内暖房召开的,但是福源君力排众议,选择在这室外的秋水亭。 由于天气原因,那些身体稍微弱一些的夫子前辈,参加过一次之后,回去之后身体不是发冷就是发热,后面的会议,大多选择了不再出席。 毕竟老人家火力不够壮啊。 这样的结果倒是顺了福源君的心意,慢慢地这民情会也就成了文艺坐谈会,时事的评议倒成了次要的话题。 回到会场之后,刘煜才觉得这露天会议其实并没有那么冷,一方面冬日暖阳,另一方面,却见每位席位之旁,都有炭炉增温。从外面走到秋水亭院落里,似乎气温陡升。 还有一点就是自己习武之人,对寒冷还是挺能适应的。 刘煜看到姬森向他召手,便坐在他的边上,李去疾因为也有请帖,也坐了一席,位置离他不远。 坐定之后,刘煜这才注意到秋水亭的主位已经迎来了东道的主人。 福源君姬懿身着绛黑相间的宽袖长服,投足之间,很是贵公子气势。 麒麟公子智况本身就生了一副好皮曩,腰上悬着一柄松纹古剑,一副允文允武的样子。 只是两人都是分坐一边,中间却一个须发皆白的老者一身儒服,年纪看着已经差不多七八十上下了,泰然自若,很有宗师气质。 种弘执弟子礼,站立在老者身后。 说起来种弘与智况同为太史榜上英才,但两者境遇大不一样。 智况是晋国第一世家之后,而种弘不过是避难之人。 境遇不同,这似乎待遇也就不一样了。 “那是国之大儒董其琛董夫子,差不多国学院的学子都是他的徒子徒孙。” 姬森的介绍也印证了刘煜的猜测,“在四国之中,董夫子的声望很隆。” 接着又重点说了一句,“智况可是他的关门弟子。” 忽然,刘煜只觉得一道隐隐感觉有道目光在看着自己,偏过头去,看到晋墨矩子荀宣,礼节性地向他点头致意。 墨家向来列席民情会,福源君虽然做得有些荒唐,但墨家还是会听一听。 墨家秉持自下而上的理念,选择在民间底层改善民生,也使得他们的学术地位并不如儒、法这么突出。 荀宣在听公输无用说起泰山封天台之议后,对刘煜更加关注起来。 十三年那场被认为是封天之议的讨论,时至今日,对于大多数人来说还只是一个谜。 而参加过的那些前辈大佬也不会全盘提起,唯一留给世人的是那十八人的少年英杰榜单。 对于刘煜的点头致意,荀宣也微微颔首,表示熟人之间招呼的意思。 这几天公输无用已经在用假人测试降落伞,效果相当不错,接下来已经开始准备亲身体验了。 “此人心有机关之能,想必不会像其他王室公子般,无视墨家之能吧。”荀宣暗暗想道。 墨家之所以不为上层人物关注,很大原因在于他们创始人翟祖师定下的不主动做攻城军械的规矩。 但是时至今日,云梯、抛石机等机械都来自于墨家的发明,墨家想要置身于非攻、兼爱,还是很关注上层政策的变动。 “欢迎诸位参加今年的民情会,恰是雪满大地,梅花飘香,不禁令人心怀诗意。” 福源君姬懿开场说道,“本君最近偶得两行佳句,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却是在座的一位雅士所作,也正应了今日的意境。” 当事人刘煜心头一紧,这两句不就是那天在紫金寺见代成君时自己说出口的啊。 估计当时让有心人听到了,果然好的诗句让人印象深刻啊。 “的确是一句好诗。” 主位中间的董其琛由衷赞道,“梅之风骨,剑的凌利,以诗观人,想来此人非经历过苦痛,却是不能悟出此句。” “不知是哪位小友,老夫很想认识一下。” 在坐的那些学士都是一副惊讶和羡慕的模样,要知道董夫子在四国儒家之中地位很高,得到他的肯定对于自己的声望都能得到很大的提升。 一阵的沉静,引来在座诸人的议论,这人究竟是谁?竟然不给董夫子的面子。 老头儿觉得自己的脸儿有些挂不住,他转头看向边上的福源君,希望他能说出诗句的作者。 甚至连姬森都觉得很奇怪,这样露脸的机会,竟然这人一点都不珍惜,不由地对刘煜道。 “这人真是奇怪,如此好事也不敢来承认?” “可惜不是我写的,不然怎么也要去彩云楼上官大家那里吟诵一番,或许还能赚得美人眷顾。” “表弟,你知道这诗吗?”他也就随口一问,印象中刘煜跟自己那就是一路货色。 “倒是听说过,但也不知道谁是作者啊。”刘煜说的是实话,要知道这句诗出自明朝的《警示贤文》,作者却是无从考证了。 姬森一开始没想过刘煜知道谁是作者,但却注意到了他说的前半句,问道,“表弟哪里听说过?” 只是没等刘煜回答,秋水亭中已经有人说出了另一个答案。 福源君当然注意到了董夫子的神色,他使了个眼色,却听到边上智况出言道。 “禀告董师,此句乃是汉国武原君刘煜在紫金山后山梅园时所作,此人就在今日席中。” 说完智况还用手指指向了刘煜所在的方向。 董其琛闻言,随着手指,目光看向刘煜,又转头问立于身后的种弘道,“光扬,上次你提及邀请的人可是此人?” 光扬是种弘的字,还是董其琛帮他取的。 “正是。”种弘回答道,“当日说出圣人之道的也是此人。” 董夫子听后点点头,朗声道,“说来也巧,前几日老夫听来一句,令人惊叹不已。” “为人者,当以坤为线,行乾道,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展绝学,为万世开太平!” 董夫子一说完,就听到亭外有些儒生竟相拜服在地,“夫子之语,惊天动地,当是我辈儒生奋斗一生之追求!” “你们没听清楚吗?这不是老夫所悟,却是从旁人那里听来的,而且此人今天就在这里。”董其琛对于这句话所产生的反应也是意料之中。 当时种弘说出这句话的时候,他自己的确也是惊到了。 “不知道董师所说的这位大才是谁?”身为儒生,智况初听之后也是震惊了。 “说起来,这个神句与福源君所提的诗句,是出自同一人——汉国武原君刘煜!” 第八十五章 汉风歌(五) 姬森听到梅雪诗句是刘煜所作时,就已经很惊讶了。但这次听到董夫子所说的神句,竟然同样出自刘煜之口的时侯,那已经完全被惊呆了。 “那啥……,表弟,你这是真人不露相啊。”顿时胖子觉得自己跟刘煜变成两类人。 “小友能悟出如此佳句,当是才学不凡啊。”董其琛抚须赞道,眼中满是欣赏之色。 “董老,梅雪诗句我也只听说过,在紫金山的时候吟过,却是不知道是谁人所做的。” 刘煜本身有接近董夫子的意思,起身回答道。 话说当时紫金山后山梅园,除了他与姬舜之外,旁边还有很多游客。 只是能传入福源君和智况的耳朵里,怕是有人跟踪代成君的可能性大吧。 而自己又住在代成君府,肯定被当成了姬舜一伙,今日再提这样的诗句,应该不会是好事。 “至于董夫子所说的神句,的确是我在听太史老神仙的乾坤之道后,悟出来的。”刘煜没有再把这样的名句抛给无名氏。 世间有立言立德立功这样的三不朽,他现在势力全无,不若先从立言开始。 梅雪的诗句对比改动一字的横渠四句来说,实在不值一提。 刘煜怎么会放弃这样的机会呢?而且他还故意提到了太史元这位晋人眼中的神仙。 “原来煜表弟受了太史老神仙的点拔啊,怪不得能悟出好此绝句。”福源君听后果然把功劳甩给了太史元。 “本君记得表弟幼时来晋,关爱兄弟,人品极佳。后来又闻表弟武术突出,斩将夺旗。今日来看,更是文才出众啊。” “由此来看,表弟比我那四弟还要优秀的多啊。” 姬懿的话完全是捧杀,亦或是有离间之意。 晋国王后姓简,简家本是晋国贵勋狐氏后人,狐氏当初在晋文公之时乃是晋国重臣。 只是后面有狐氏之人叛逃秦国,在晋国的这一支便改简姓,不过已经没有当年的门阀气势,但却与王室关系密切。 简王后与晋王成亲多年,未能诞下王子,最后居然看破红尘,在王宫之中要了一个小院,名为千秋宫,修禅念经,不理后宫之事。 王后无子,又没有承继的意思,所有王子算起来都不过庶子。 本来成年的有四子,只是第三子英年早逝,余下三子,福源君姬懿、平陵君姬森和代成君姬舜无疑成为了王位继续权的主要选择。 姬森又不为晋王所喜,于是这夺嫡之争也就在福源君与代成君之间。 姬懿向来忌惮姬舜的名声势力,刘煜又与之关系密切,更让姬懿有了别样的想法。 “大表哥太高看我了,刘煜最出彩的不过手上这把力气。” “四表哥与大表哥都为国戍边多年,抵御外敌,换来国中和平。我现在不过是无家可归之人,实在不能相提并论。”刘煜多少听出来对方的意思。 “小友不宜妄自菲薄,人穷多是一时,只要心中有念,他日定有出头之日。”董其琛笑着劝道。 正在这时,忽然席下站出一个儒生来,刘煜的余光分明扫到刚才智况似乎使了个眼色。 “董师在上,晚生有疑。素闻武原君刘煜为军中悍将,却从未听说有何文采,这等醒世佳句怎会是一武人所悟?” “再说此人弑君谋位,在四国之中,早就名声大坏,私德更是为不齿。” 儒生的这几句话让刘煜深刻了解到文人相轻是如何的撕破脸皮。 这已经是第N次拿出“弑君者”的标签了,刘煜听得都麻木了。 “大胆狂生!”一个胖子拍岸而起。 “本君新从太后那里过来,对于传闻刘煜弑君之事。太后就有明断,那只是一场讹传。”“今日夫子在上,难道没人告诉你,君子当静思已过,莫论人非的道理吗?” 原来是姬森站出来为刘煜辩解,胖子的吨位巨大,说出话来更是置地有声,更是王室身份,顿时让那儒生一时词穷。 “二弟说得好,今日民情会,莫论人非。”福源君听后笑道。 “我这煜表弟可是风云榜上的英杰,又受太史老神仙的点拔,岂是尔等儒子可以与之相比的?” 前半句当然止住了纷争,后半句又恰好的开启了文人之争的拉仇恨模式。 福源君只用一句话,就将刘煜推到了众位学士的对立面。 这时,有下人跑到智况身边耳语几句,就听麒麟公子轻声对福源君道,“君上,君上,彩云楼歌舞已经准备妥当,是不是请上官大家上台。” “对,对,请歌舞!”福源君高声道,“大家一起来欣赏天仙舞后,再议民情。” 说得冠冕堂皇,哪里有什么民情,看这会议的样子,倒是风月居多。 席面之中,早架了木板舞台,适合演出。 丝足声渐渐响起,只听一声筑琴声,却见六个绿色服色相同的女子触拥着一个身着大红水袖舞衣的美女入场,恰似红花在这绿叶中夺目绽放。 那美女云髻峨峨,修眉联娟,神采飞扬,刘煜觉得像是前世的那些明星一般。 姬森在边上说道,“上官天仙出场果然与众不同啊。” 原来这就是彩云楼的上官芸儿,舞动水袖之间,倒很象是仙女飞天,赏心悦目。 一番前奏之后,只听这美女舒展歌喉。 “彼采葛兮,一日不见,如三月兮;彼采萧兮,一日不见,如三秋兮;彼采艾兮!一日不见,如三岁兮……” 唱得是诗经中的《采葛》。伴着琴乐,众女的配舞,更突出了上官芸儿天籁般的歌喉及美妙的身形。 众人听得如痴如醉,便是姬森在也随着音乐的节奏摇头晃脑。 对于刘煜来说,这种歌舞充其量不过是古典文艺作品,感官刺激也就一般。 毕竟在现代社会中,舞蹈更具有多样性,歌曲更是各种流派。 虽然上官芸儿一笑一颦之间,刻意带着一种风情,让其他人都觉得是一日不见便隔三秋的美女,但不足以让刘煜觉得有太多的新意。 比较而言,这美女的歌舞比当日在广平君府上的要好一些,但也是风格类似。 刘煜心想这大概就是现在这个时代的审美观吧。 一曲之后,上官芸儿到了秋水亭主位落座,随着美女入场,会议的气氛被烘托了起来。 第八十六章 汉风歌(六) “各位雅士,上官大家以歌舞助兴,本君建议,各位否也应该和之以诗啊?”福源君举杯笑道。 一时之间席中的这些个学士纷纷响应起来,包括李去疾也是诗意盎然,无非是一些称赞天仙舞姿的恭维之词。 倒只剩下姬森还在回味着刚才的曲调,至于刘煜从容地喝着小酒。墨家的荀宣似乎注意力放在了刘煜身上。 福源君也注意到了,笑问道,“二弟和煜表弟可有好诗?” 姬森被兄弟的话打断了思路,心中暗骂一句,这老大还不知道胖子只会玩筑,不会做诗吗? “大哥说笑了,我今天只是欣赏歌舞的,做诗什么的,还是另请高明。”姬森回绝道。 然后看了一眼旁边的刘煜,想着刚才这家伙被人质疑的样子,又道,“煜表弟的文采肯定是有的,但需要高人指点后才显示出来,也就不必献丑了吧。” 姬森的心理其实很简单,他不太相信刘煜会做诗,出于保护,他选择拉对方入自己阵营。 福源君边上的麒麟公子出言道,“关于刚才的梅雪诗句,在下虽然读书众多,却是未曾看过这样的佳句。” “刘兄只推说是听来的,怕是想行事低调吧。” “其实大可不必如此,在董师在此,哪里会有暗藏之珠呢?” 智公子说得再多,只有一个目的,让刘煜跳出来。他回头看了福源君,从对方眼里看到了欣许的表情。 刘煜听后看了下周围的那些学士,目光聚焦他身上,刚才的质疑恐怕也是在场大多数人的意思。 刘煜的嘴角微微一扬,面色带着一股冷意,“舞蹈看着优美,歌声听着陶醉,却是像极了桑间濮上之音罢了。” 既然大家都不怀好意,自己更加不用心存善意。 他的话一说完,最先出现反应的是上官芸儿,泪如雨下,委曲之情溢于言表。 在坐的那些儒生、学士更是怒不可遏,李去疾用一种奇怪的眼神看着刘煜。 福源君有点莫名其妙,早有智况在耳边解释。 墨家的荀宣还是处若不惊,至于董夫子镇定的很,只是注意力集中在了刘煜身上。 “刘兄如此诋毁上官大家的艺技,怕是在场的众位雅士都要不高兴哦。”智况疾言厉色道。 桑间濮上的故事讲得是卫灵公到晋国去,路宿于濮水。 夜间,听到有人演奏一种优美动听的新乐,很喜欢,问左右却都说没听见。 于是,召乐师涓来,希望他能记下这支乐曲。 后来到了晋国,晋平公请灵公一行饮酒。 席间,卫灵公要显示一下他的新乐,便叫师涓演奏给平公听。 这时,平公的乐师旷出来制止。 他说:“这支曲子是当年乐师延为殷纣王所作的靡靡之乐。” “武王伐纣时,师延逃到东方,在濮水之滨一个叫桑间的地方投水自杀了。沉迷此乐,亡国不远。” “靡靡之音而已,四国之天下,晋国兵强地广,地利之强屡受秦齐侵犯却不敢还手,为何?就是因为国内靡靡之音泛滥。晋人还是缺了些筋骨啊。”刘煜的话更像是激在场的众人。 “奴奴所唱的明明是孔圣所编之诗,怎么能与亡国扯上一说,更谈不上什么靡靡之音?”上官芸儿面有泪珠,真是我见犹怜。 刘煜正色说道,“姑娘误会了,当今晋国之境遇,却是不宜此乐而已。” “大家可曾看到。齐秦狼狈为奸,欲成东王西帝,一旦夹击后患无穷,又有匈奴威胁不断,国内世家又想着争权夺利。” “如今又食肉者在此民情会上沉迷此等乐曲,不明国是,不正是靡靡之音吗?” 刘煜来此的目的很明确,一方面希望打动董夫子,另一方面则是调动社会舆论。 任何时代,社会舆论都掌握在读书人手里,而年轻的读书人最容易被煽动。 智况正想反驳,福源君摆手阻止,然后笑道,“是本君不是了,今日之会,竟然忘了国是维艰。” 接着话语一转,“煜表弟既然说这曲子是靡靡之音,想必表弟有更好的曲子吧?” 有心机的人讲话就这样,转一圈又把问题抛给了提问题的人。 刘煜心中一动,笑道,“前几年,我在平越地之后,曾经做过一曲,的确是满满的正能量,只是怕不合诸位的口味。” 福源君听后,心头一喜,刘煜自小对音律不通,他是很了解的。 “看来表弟最近几年长进不少,已经让本君刮目相看。” “既然有曲有歌,不若让上官大家唱来,让我们也来欣赏一下表弟的大作。” 刚一说完,上官芸儿气鼓鼓地道,“小女子艺技不入武原君的眼,就不献丑了。” 想想也是,这样一个万人捧的明星网红,让人当面指责了,面子搁不下啊。 这也在刘煜的意料之中,当即笑道,“也好,上官大家擅长轻柔音乐,像我作的这种,都是抠脚军汉唱的歌,她不适合。” 上官芸儿听了又气又恼。 “麻烦大表哥给我拿面大鼓来!”刘煜提出了要求。 接着转头又对姬森道,“听闻二表哥善于击筑,就请帮忙配个乐。” “表弟,你真要玩啊?击筑是没什么问题。”姬森惊讶道,“你得给我说个音啊?” 刘煜对着姬森耳语了一下,显然把唱音的节奏告诉了他。 姬森听后一脸震惊,然后屁颠屁颠地移动着肥肉去取筑去了。 不一会儿,舞台中央立着一片大鼓,刘煜走上台去,挫挫手,两手拿起了鼓槌。 姬森这胖子也拿了个筑琴上台,站立一边,轻声对陈不遇说,“弟弟呀,哥哥这次算被你豁出这张老脸了。” 刘煜笑道,“怕啥,说不定你会大出风头呢?” 姬森默默思索了下,喃喃说道,“风头非我愿,只愿彩云归。” 刘煜摇摇头,这胖子莫非还是个情圣。 “咚咚咚”刘煜节奏感的敲起鼓来。 这个乐曲在现代那是大家喜闻乐见的将军令,无厘头喜剧里的经典配乐。 接着“铮”的一声,姬森击筑的声音响起。 刘煜深吸一口气,放出自己最大的音量,吼出几句歌来。 “大风起兮云飞扬……” “威加海内兮归故乡……” “安得猛士兮守四方……” 原来是汉高祖的大风歌,既然没有秦统一,没有什么汉高祖什么事,不存在抄袭的问题。 雄壮的嗓音响起,本身这具身体的肺活量就很大,嗓音深沉,唱这种歌曲那是完美匹配。 阳光挥洒在舞台之上,刘煜又是身材高大,竟然看着像散发着金光。 一阵西北风吹来,吹动起刘煜的长发,越发显出军中壮士的风采,就连那上官芸儿一时看呆了。 大风歌在“咚咚”的鼓声敲击着在座众人的心灵。 第八十七章 汉风歌(七) 刘煜没系统性地学过高音的唱法,但却也听了不少高声歌唱家的作品。 再加上嗓音浑厚,越发的震人心魄。 放声循环了两次,听到周边环境鸦雀无声,知道效果达到了自己的预期。 最后一通鼓响之后,他就扔了鼓槌,和姬森两人若无其事的下台去。 姬胖子罢了朝陈不遇翘起了大拇指。 这种雄壮的打击乐,再加上高大的军汉,壮烈的歌词,给这些沉溺于小清新音乐的人而言,是一种震撼。 董其琛首先拍起了掌,两眼微眯,若有所思地看向刘煜。 有董夫子带头,周边的掌声接着响起。 周围的那些学士们也拍起手来,智况也不情愿的跟随着鼓掌。 福源君在听到歌声时,陡然一惊,等到刘煜唱完,他已经平静下来,问道,“表弟果然大有长进啊,此歌何名?” “汉风驱我战胡虏,直教天下尽华夏!”刘煜朗声道,“这是汉风歌。” 可能是自己把心中的郁结,一鼓脑儿随着歌声发泄了出来。 刘煜只感自己灵台清明,他更加确定自己在做什么,将来要去做什么。 “歌词豪迈,连我这样的风烛残年之人也为之动容。”董其琛抚摸着长长的白须说道。 “晋国地处中原腹心,凭借六军之力拒守四战之地,承平多年,却是让大多数人忘了所处之境地,小友这样的提醒的确是晋人所需要的。” 这老家伙会看不清形势,那怎么会让孙辈成为秦国广平君的门客,估计也是多方下注的想法,刘煜暗暗想到。 “我自陈去秦,看到秦国兵戈磨磨,那秦王将议政大殿改名为在四海殿,举国上下竟都在为出关作准备。” “而来到晋国之后,发现清者少,浊人多,靡靡之音毁人斗志,乱人战意。” “我听儒家有句名言,居安思危,思则有备,有备无患。晋国的六军之力,能一齐扛住四周强敌的群攻吗?” “表弟危言耸听了,如今边境安宁,何来群攻?”福源君开口否定道。 “本君身为选锋军主帅,镇守巨鹿,对于附近的齐人的动作了如直掌。” “齐人倡儒术,士大夫讲求君之道,文教为先。却是怎么也会率先来攻我晋国的。” “国与国之间,没有永远的朋友,也没有永远的敌人,更加没有所谓的君子国。”刘煜想到姬懿为何会偏爱诗文,估计是受了齐人儒术的影响。 “两国之间,只有永远的利益。”他想到了这句外交名言。 “齐人心理上没有扩张的想法,但是秦齐联盟,只要秦人出兵,按照盟约,齐人怕是也不甘落后。再谦恭的人都有相应的利益需求。” “大表哥不要被齐人的表象所迷惑,战乱若起,可没有什么君子了。” “除却秦齐之外,晋国还要面对的是草原游牧民族的入侵,如此境遇,当早做打算。” 刘煜还是缓缓地揭开了他的目的,他静静地看着董其琛,只见这个老者,神情淡然。 见到刘煜看着他,董夫子笑道,“看小友的神情,对于如此国是,已经有了应对之策?” 刘煜沉吟了下道,“我来晋之后,与代成君相谈甚合,代成君戍边多年,对国中边事知之甚多。” “对比秦齐的兵伐,草原匈奴却是需要重视的威胁。华夏四国,无论谁胜谁负,至少能衣冠不改,但若是游牧民族侵入中原,危害的恐怕是我整个华夏民族。” “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草原之人休时为牧,战时为兵,弓马娴熟,控弦更止百万,当首先给予重视。” 董其琛听后点点头道,“小友的意思,我已经听出来了,可是想对草原用兵?” “不错。”刘煜听到董夫子明白了自己用意后道,“夫子觉得对是等着匈奴人来打?还是利用时机打出去?” “老夫虽不知兵法,但也知道兵者,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董其琛抚须道。 “轻易不可开战,凭坚城据守当然是稳妥之策。但若觅得战机,当然也应该御敌于国门之外。” “夫子可知,如今良机已现。”刘煜对于董夫子的回答也在意料之中。 “今年的冬天来得比较早,草原那边更是冷得厉害。根据现有的情报推测,草原遭遇白灾的可能性很大。”刘煜把鲜卑人对凛冬的判断说了出来。 “八年前同样是草原白灾,牛羊马匹冻死无数。灾后匈奴人为挽回损失,右贤王帅兵二十万攻打代郡。要不是代成君守城,怕是会打到绛都。” “今年灾情一旦重演,来年春天,匈奴人的兵马又该会猎中原了。” “白灾?”福源君一听笑道,“表弟哪里来的情报,我派到东胡的探子来报,他们那里过冬物质充分,哪里会闹灾?” “东胡临海,气候就比匈奴人的内陆地区在温暖一些。”刘煜也知道海洋性气候的特点。 “匈奴人在阴山以北,冬天本来就冷。再加上近年以来,他们在晋地的虏掠收获不多。若是遇到凛冬,却是很难扛得住的。” “而且我在过秦地时,匈奴大单于有意跟秦人和解,怕也是觉察到了凛冬的风险。” 刘煜想起魏陵的那些话,当时魏陵的神情严峻,魏氏应该已经预感到这个冬天很麻烦。 “即使有此良机,但小友可知,这冬季行军,又走的是不熟悉的草原,凶多吉少啊。”董其琛不否认刘煜所提出的机会,但现实很残酷。 “也不尽然,目前百工兴旺,只要防寒装备到位,却是不怕这天时的危害。”刘煜指了指周围的炭炉。 “看看秋水亭,正是有了这些炭炉,让大家并不觉得寒冷。” 刘煜说到这里了,朝向荀宣道,“这些还真是靠了墨家的帮忙,我们应该感谢他们。” “墨家紧守祖师训导,惠民利民,只愿世间兼爱无攻,和平共处。不求世人感谢。”荀宣对于刘煜的赞赏表现得很平淡,不过内心却已经对刘煜大有好感。 “军国之事,都是国之大事,老夫年纪大了,跟不上年轻人的节奏。小友等下有瑕,会后老夫还想听你细说。”董其琛笑道,算是结束了这个话题。 福源君顺势高声道,“今日有幸请来上官大家,怎能只舞一曲呢?本君尚不尽兴,各位是否也是如此呢?” 席下顿时一阵哄闹,“哪里尽兴了?只等上官大家再舞……” 第八十八章 汉风歌(八) 上官芸儿在听完刘煜的汉风歌之后,一时石化,默然不语。 彩云楼的红牌也有难言之隐,在这里的人,没有人知道,他的父兄战死在了草原之上。 懦弱强食的成长环境,让她对军人有一种特殊的情感。 当初智化在成为鹰骑主帅后,她之所以陪侍在旁,也有这种情感在里面,当然最重要的是跟她的任务有关。 晋国之内还没有人知道她的真实身份,而她的主人远在数千里之外。 今天刘煜的这种豪情高歌,着实吸引住了她。 她精通音律,汉风歌虽然歌词简单易懂,但听出了其中隐隐有种王者气概。 一时之间,她刚才对刘煜的那些抱怨便烟消云散,更对这个人产生了强烈的好奇。 听到众人呼她再行上台,上官芸儿调整心态,盈盈地走了过去。 不过他并未直接上台,而走向了刘煜这边,款款一礼道,“芸儿为刚才失礼之处向武原君道歉。” 刚才福源君曾经打算让上官芸儿来唱刘煜的歌,但她当时还在气头上,选择了拒绝。 “若是君上还有新的诗曲,芸儿愿为君上唱之。” 一开始让她来唱,她甩大牌不来,现在这个时候,知道老刘的厉害了?刘煜心中有些得意,他没有说话,只是在想着自己背过的诗当中有没有合适的。 “哦,煜表弟还有新诗,本君甚为期待。”福源君一听就来了兴致,他还是不太相信刘煜会有什么诗才。 “还真有一首诗,只是有些豪放,上官大家穿成这样,怕是展不开的?”刘煜想了想,这种明星作用还是需要利用的。 “还请君上赐教。”只见上官芸儿一甩水袖,收缩在一起,然后把紧紧一束,宽袖变成了精炼的窄袖。 接着把头发一批,再迅速挽上了一个男子的发髻。 “君上看,如此可以不?”上官芸儿几息之间就从华贵美女转变成了英气小生。 “有点样子了,上官大家还真是多才多艺啊,不过这裙装还是要换了才行。”刘煜见到她凑到跟前,于是轻声地把诗句说给她听。 上官芸儿听后精神一振,默念几遍后,便已经记下了。面色显得更加迫切,一礼之后,却是下去准备了。 “今日有幸得了武原君的一首新曲,奴奴想要一点时间准备,还请各位稍等。” …… “煜表弟真是不同凡响,看来世人都误解你了。”福源君听后点头示意上官芸儿耐心准备,却把焦点锁定在了刘煜身上。 “其实也不尽然,刘煜本来就只是一个武人,被人称为武夫也很正常。”刘煜笑道,“今天之后,怕是人们会认为我是一个会唱歌的武夫,这样也算是一技之长吧。” “武原君谦虚了,这汉风歌豪迈雄壮,只是智某觉得还是王者唱出来,更会让人侧目。”智况当然听出来歌中之意。 他说出这样的话的意思,无非在说你刘煜流落异国,不配唱出这样的歌曲。 “哈哈,是吗?”刘煜知道这是汉高祖刘邦平定英布之乱后,回到沛县,在一帮旧友相逢的背景,即兴创作而成。 “我只想说智兄,你想得太多了。”刘煜感觉这个智况跟自己不对付,估计也是因为政治站队的问题。 “此曲在我看来,只是希望天下太平,让我这样的武人能否回到故乡,与亲友团聚。” “智兄认为在下没有资格喝这样的歌曲,那就听听上官大家接下来节目如何。看看上官大家接下来唱的,是不是适合我刘煜的。” “或者说是适合在座的各位年轻朋友?” “智某洗耳恭听。”智况已经看到上官芸儿已经开始上台来。 “铮”地一声,古琴的声音响起,又有人敲动大鼓,分明就是刘煜刚才将军令的曲调。 将军令源于唐朝皇室乐曲,演绎的是军将升帐出征战斗的场景。 虽然刘煜只是稍做了一段,但在上官芸儿这样的专业人士手里,将军令的节奏变得更加在的雄壮。 再看上官芸儿,此时的妆容已变,抹去了唇间的女儿红,而且换上了一身青色的武士服,左手持有一把青霓长剑。 “是剑器舞!”场中人看上官芸儿的打扮就猜到了后者的表演项目。 “我好像没有看过上官大家舞过剑?”有人显然也是彩云楼的常客。 “彩云楼哪里适合舞剑?看来这是上官大家第一次舞剑,大家有眼福了。”这估计同样也是青楼的入幕之宾。 随着音乐响起,上官芸儿起手拔剑,轻盈漂亮。 青霓剑在她的手里闪出朵朵剑花,身形本身就很曼妙,这运动起来,让人觉得她的人间的精灵一般。 剑光划成漂亮的弧线,她的纤纤细腰在青色的剑光中摇动。 或劈刺,或点撩,或前抹,或挑提,或绞扫。 只听到配乐陡然一变,似乎变成了将军出征的序幕。 上官芸儿的身形一定,却听到她天籁般的声音响起。 “誓扫匈奴不顾身,多少袍泽丧胡尘……” 这是刘煜结合了当年自己背过的几首古诗,再将现有的形势,凑成了一首诗。 他只要一想到五胡乱华,就变得心情沉重。 上官芸儿的嗓音听不出半点妩媚,倒是有种巾帼英豪的气势。 “代郡城头鹰声起,千军万马战意浓……” 这是刘煜写姬舜的两句诗,四表哥的为人,在这一段时间的相处后,他感受到了对方的人格魅力。 这是一个心中存着全民族命运的人。 上官芸儿的剑式如同鹰飞九天一般,想表现出军士出征时的义无反顾。 “长剑直指阴山北,大风吹扬绛红旗……” 绛红旗其实是晋军的旗帜,阴山北那是匈奴人的势力范围,这是显示着晋军与匈奴人相遇了。 将军令的节奏越来越快,上官芸儿的剑器舞也是闪电出手,一片夺目剑光之中,仿佛战斗已经到了白热化的程度。 生死都已看淡,眼中只有胜败! “此生不破狼居胥,终愧有辈是男儿……” 两句唱出之后,上官芸儿只觉得所有心气被激发出来,带着亲人的回忆都涌上心头。 歌声之中,仿佛让人看到草原之上,尸体遍野,仍有一员军将,虽然身死,却依然拔剑向北。 男儿豪情当封狼居胥! 配乐在进入最高潮的阶段,戛然而止,再看台上时,上官芸儿已经剑指长空,接着只听到“铮”地一声,青霓剑归鞘。 四周声音为一清,静静地让人听到了上官芸儿微微的喘息声。 第八十九章 汉风歌(九) 若说刚才刘煜所唱的汉风歌是一种情怀释放的话,那么这首诗就完全是情绪的宣泄,而这种宣泄似乎跟在场的每一个人息息相关。 狼居胥山是匈奴单于庭所在地,对于在场的学士来说,这点认识都是心中有数的。 “大丈夫当如是!”已经有学士的心情被激发出来。 “在下国学院儒生晁鸿,上官大家所唱之歌何名?”这是一个年轻的学子。 “武原君告诉奴奴,此诗名为出塞破虏。”上官芸儿脸上已经微微露出汗珠,这是她第一次在中原之地,表演这样的剑器舞。 而在曾经的那个城市,她的剑器舞,一直被主人所喜欢。 “好诗,好一个剑器舞。”福源君缓过神来,笑道,“原来上官大家还精通剑器,实在惊为天人,不愧是有天仙之称。” “君上谬赞了,奴奴今日舞剑有些疲惫,先行别过。”上官芸儿还真有些累了。 “君上还邀请了春风阁的姐妹,奴奴就不耽误她们的出场了。” 上官芸儿款款一礼后,告退,在路过刘煜的桌席时,停下脚步道,“武原君若是有暇,可到彩云楼来,奴奴必会胜情款待。” 又看到旁边姬森猪哥一样的眼光,美女笑道,“平陵君来的话,奴奴也是不胜欢喜。” 刘煜听后只是点了点头,姬森的眼里释放出艺术的光芒。 “好一个出塞破虏诗,壮烈慷慨之极。”刚才问诗名的士子站起来身。 对着周围道,“董师,君上,各位同窗师友,听完此诗,再想到刚才武原君所说。” “今日我已经受益匪浅,自古多难兴邦,晋国承平多年却忘了斗志,多是迷恋风月之事。” “环顾四周,皆有强敌,怎可没有危机意识。” “感谢武原君用两首雷鸣之曲,警示我等晋国学子。国是维艰,若是民情会接下来会风月之事,晁鸿想先行离开了。” “晁鸿,福源君好心让你来欣赏歌舞,你倒好,话中带着讥讽之意,你当君上是什么人?”智况认出那人是国学院的年轻学士晁鸿。 “智兄,你想多了。晁某只是有些自惭,国事当前,不敢再谈享乐之事。”他离席对着董夫子一礼道,“董师,曾子曰,三省吾身,我今日有所悟道,求辞去。” 董其琛挥挥手道,“大道在前,若得参悟,当静心去除杂念,去吧。” 晁鸿一去之后,像是开了一个坏头,不断有人告席离去。 一时之间,刚才还坐满的桌席竟然空了一大半。 早有下人来报,“春风阁的林怜儿的歌舞已经准备妥当。” “罢罢罢。”福源君看着空荡荡的桌席道,“算了,不用他们上台了,送些钱布过去,就当是报酬。” 他也知道再若继续谈论风月,怕是自己会被离去的那个学士们厌恶,也站起身来,向董其琛告辞。 “本君还有些重要的军情要处理,这民情就到此为止,夫子意下如何呢?。” “尊福源君之意。”董其琛也没有什么意见。 这两人意见一致,其余的在场的人也逐渐开始离场。 福源君带着智况离开的时候,还不忘跟刘煜说道,“煜表弟若是在我四弟那里呆腻了,可到本君的府第来。” “肯定比四弟那里要有趣的多。”他还不知道姬舜府里多是退伍的老兵,又没有女主人,着实无趣了点。 刘煜客套地点头称是。 一会儿的功夫,场中只剩下董其琛、种弘、李去疾,刘煜和姬森。墨家的人也离开了。 “小友是否还有什么话要同我说?”董其琛出言问道,人老似精,他看出了刘煜不离去,显然是在等和自己独处的机会。 “夫子慧眼如炬,小子想的事情想必夫子也猜出来。”刘煜没有直接说。 “小友刚才说冬日出塞,其实是代成君的意思吧?”董老儿很自然地想到了这一点,“寒冬腊月,天寒地冻,给是装配妥当,也是天时不利啊。” “四表哥当然想出兵,至于天时,套用儒家的话,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而今出兵草原,却是占了人和之利。”刘煜回答道,看到董老儿脸有疑惑,接着解释。 “就在几天之前,我遇到了两个鲜卑人,他们告诉我跟四表哥,今年冬季草原必然迎来白灾。”刘煜还是情报的来源通报了。 “鲜卑人来请求晋国发兵草原,他们会劝动草原其他民族响应。草原各族苦匈奴已经久矣,只要出塞后,打上几个胜仗,草原必乱,到时候,匈奴人便是有百万控弦也只能到处扑火自救。” “更何况,白灾一至,人力蓄力都会受到重大损失。这是天赐良机啊。” “小友反复在我耳边提及出兵的事情,怕是大王没有同意吧?”董其琛听后不动声色地道。 “不怕夫子笑话,表哥去求晋王,碰了一鼻子灰。”刘煜接着道,“我知道在晋国之内,夫子声望极高,晋王还是很愿意听夫子的建议。” “呵呵,你这个人吧,不像传闻中的那个实诚的武原君。”董其琛指着刘煜道。 “搞了半天,你这是想让我出面劝动大王出兵草原吧?” “夫子果然是文化人,一听就知道我们的想法。”刘煜当然就是这个意思。 “我们?”董其琛抬眼道,“小友也打算跟随代成君出塞?” “正是,左右呆在绛都也是无趣,我还不如到草原去走一遭呢?”刘煜承认道。 “果然很有胆识,而且很会挑动人心。”董其琛神色一凛,“我再问你,如何才能开万世之太平?” 他还是问起了那横渠四句。 刘煜想当然地道,“无非就是天下大一统,没有了国家之间的纷争。统一钱币、度量衡,”树立适合国家发展的价值观。” 他很自然想到了秦国统一天下时的那些措施,秦法严苛导致了两世而亡。国家发展的价值观还是很重要的,后面的独尊儒术就是一例。 “什么国家发展的价值观?”董其琛听到刘煜的话时心头一跳,然后又问道。 “富强,民生,文明,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刘煜没有记全核心价值观二十四字,想想在古代这十八个字也差不多了。 董其琛听后陷入沉思,不过马上给了刘煜回音。 “我可以去跟大王述说一番,但是你们不必抱有太大的希望。”他幽幽一叹。 “大王年岁已经迟暮,哪里还有这份进取之心啊。” 第九十章 梁公公 刘煜还在翱翔山的时候,绛都宫城边上的一个小宅院前,迎来了一位远路而来的年轻男子。 这人二十来岁的年纪,走路起来腰板挺得很直,步伐稳健,看起来是军汉出身,但是他的脸上却带着忧郁之色。 梁小进望着不远处那个不起眼的宅院,想到里面那人的身份,原来涌上来的那种亲切之情,又被生生地压了下去。 “葛长史想用亲情做谋划,但我姬舜没有这样的想法。”他想起了代成君的话。 “你是寻找自己的亲身的父亲,这是你自己的家务事。不必把鹰骑的事情合在一起。” “这么多年都有见到自己父亲,天伦之情无可替代。你到时候应该跟他好好讲讲你这么些年是怎么过来的。” 代成君并不认可葛苦禅的亲情计策,在他看来,没有什么事情比梁小进父子久别重逢重要,即使是鹰骑的兵权。 “小进啊,没有想到啊。你的父亲竟然是大王身边最亲近的人。”葛长史的声音响了起来。 “他这个当父亲的太不称职了,把你们母子扔在代郡二十多年都不过问一下。” “你这次如果找到他可得好好说说自己的苦处,当然也别忘了鹰骑的事情。” 他的心理很矛盾,在巷口来回的踱步,最后还是走到了门口。 “咚咚”地敲门声,引来宅院门房的回应。 梁进是晋王身边的内官总管,外表来看,性子很是随和,宫中上下关系都还不错。 虽然掌管着晋王内卫司,即是晋国王室的暗部,却在表面上从不与官员起冲突,一副老好人的形象。 他在晋王宫外差不多三四百米的学林街附近买了一个小院,所谓学林街便因为国学院所在而得名。 梁进买的小院就是国学院附近,用他的话说是想沾点文气。 小院内相当简朴,下人也只有一个老仆门房和几个洗衣做饭的半老婆子。恰值休沐,梁进正在家中歇息。 忽然听得老仆门房来报,说是有个自称是梁小进的代郡年轻人求见。 “梁小进?”梁进听到这名字之后,眉头一皱,“而且还是代郡的?” 梁进本是代郡之人,父母死于匈奴,十六岁时孤苦无依便进宫做了宦官,一直纠结于少时亲戚无靠,便与代郡的本家断了联系。 但是富在深山有远亲,更何况梁公公现在是晋王近臣,完全发迹了,梁姓本家在代郡虽然小门小户,但还是有几户人家,不想断了梁公公的血缘情。 “不会又是来要钱的吧?”梁进想到前几年也有代郡本家子侄时不时来打秋风,前几次他都照数给了,后面实在是要的太多,直接找几个宫卫打了出去。 后面也就没有人来了,梁公公也乐得清闲。 “取十个大足钱给那人送去,让他走吧。”梁进吩咐了一句。 老仆答应了出去了,须臾之后,却又去而复返,说是那人送来一个信物。 老仆双手呈上,梁进信手拿了过来,却是一个竹子做的小动物物件,只是年代久远的缘故,上面斑斑驳驳,普通人的眼光来看,根本看不出是做得什么动物。 但是梁进只看了一眼就知道那是一只竹蟾,这是他亲手做的,即使过了这么多年,梁进依然记得。 “赶紧把那人请进来!”梁进方寸大乱,声音有些急。 不过很快他就镇定下来的,会不会是骗子?经历了宫中勾心斗角,梁进也是以恶度人。 梁小进在老仆的引领下进了宅院,外表看着不起眼的门庭,到了里面倒是颇为整洁干净。 到了会客的偏厅,他的鼻中闻到了一股檀香的气味。 他不知道宦官即使幼年净身,也总会带着尿骚味,更何况梁进还是成年后净的身,一般来宅院里面都置了熏香。 偏厅的家具桌椅做得都很精致,这是梁进托了宫中匠造大师的手笔。 他此刻正坐在匠造大师所做的四方椅上,两眼微眯,身子靠在椅背后面,看起来是在休息。其实他透过中双眼的缝隙在观察着来人。 这个时代的四方椅当然还没有像明清那时候那么完美,墨家的长久存在对于手工业的发展起到了重大推动作用。 事关民生的桌椅就是按照人体工程学的原因被设计推广出来。稍微有点家底的人家都会用上。 “怎么觉得这个年轻人长得很奇怪。”他脑中冒出了这么一个念头。 梁小进的心在见到梁进跳得厉害,他看着椅子上的梁进时,很快发现对方的两鬓已经斑白。 “小进见过梁总管。”他行了一个晚辈的躬身礼。 梁进睁开了眼睛,而且眼光已经停留在了来人的脸上,这鼻子、这眼睛,还真是象啊。 这嘴巴这耳朵不对啊,梁进下意识地去摸自己的耳垂。 “你是谁家的孩子啊?”虽然他从面容中已经有些明白这人的母亲是谁。 “我娘小名叫花丫,生下我之后,邻居都喊花嫂。”梁小进老实地回答道。 “果然是她?”梁进心道,我想这人的鼻子、眼睛这么像花丫呢? “你爹娘现在可好?”他心中一叹,这都是二十多年的事情了,自己已经成为六根不净的人。 “晚辈自小没见过爹,母亲只说爹爹来绛都挣大钱了。”梁小进一五一十地道,想到母亲,他神色一黯。 “我娘在八年前匈奴侵入代郡的时候,死在匈奴人的刀下。” 梁进听到前一句的时候,猛然想起曾经的往事。 少年对少女发誓道,“我要到绛都挣大钱然后来娶你。” 少女含羞地道,“我相信你。我都是你的人了,你让我以后还能嫁给谁?” 当听到死讯的时候,梁进从椅子上站了起来,“怎么会这样?” 再看这个年轻人的时候,他猛地想到了什么,这嘴巴这耳朵分明跟自己如出一辙。 “你娘死前跟你说了什么?”梁进的心跳得厉害,虽然执掌了多年的暗部,早就想成了处乱不惊的习惯。但这一次,他紧张了。 “我娘让我拿着竹蟾来绛都找亲生爹爹,因为只要爹爹只要看到这只竹蟾就能认出我来。”亲人的归属感让梁小进的眼泪在眼眶里打转。 “孩子,让你受苦了。”梁进已经确认无疑了,他抱住了年轻人。 前一时刻还只是不相识的陌生人,这一时刻已经变成了世上最亲的人。 “爹”。梁小进情不自禁地叫道。 随着一声爹的叫出,两人抱头痛哭,十几年分开后的父子相逢,使得两个孤独的人都仿佛有了心灵的寄托。 第九十一章 遇袭(一) 虽然说动了董夫子,但刘煜从他的神情里也能猜到即使董其琛劝说,已经过了天命之年的晋王姬离寐也未必有出塞的决心。 “尽人事,看天命。”刘煜走出国学别院的时候,自言自语道。 “能唱出汉风歌的武原君怎么会是看天的人?”山门之侧转出一人来,原来是晋墨矩子荀宣。 “矩子怎么还没走?”刘煜觉得奇怪。 “我刚才忘了告诉君上,那个降落伞的效果很不错,公输大匠说要当面感谢你。”荀宣原来是想跟自己说这档事。 “举手之劳而已。”刘煜对于降落伞的设计图样没放在心上,不过墨家这股能量却是不能忽视的。 “矩子听说出火药吗?”刘煜想到了热兵器的原材料。 “火药?”荀宣听后一愣,“只听说过草药、木药,却没有听说过火药,那是治什么病痛的吗?” 原来这年头还没有发明火药啊?刘煜心中大定,这下终于有种穿越者的优越感出来了。 他没回答,只是从怀中取出一物,递给荀宣,“矩子,这样的东西,能否做个千儿八百个?” 荀宣拿在手里一看,笑道,“这不是为平陵君设计暖手炉吗?可是荀某亲自动手做的。君上要这么多,难不成想贩卖不成?” “我看这东西设计精巧,暖手效果不错,想给远在庸城的义父、师傅送些过去。”刘煜当然不可能告诉他真实的目的。 “原来君上有此孝心,应该问题不大,这种暖炉用的铁皮板是用水磨轧平的,批量生产的话,恐怕没这么精致。”荀宣提前说到了质量问题。 “没关系,都是武人,不会像二表哥这样搞得这么多纹路,只要留下龟片纹就是了。”刘煜的目的当然是奔着手雷去的,虽然没法做出威力强大的,但至少能听个响,就是在这个时代算是进步了。 说到姬森,刘煜心说刚才还看到这胖子前一脚出来,这会儿又跑哪里去了? 这时跑过来一个的护卫,刘煜看出来是平陵君手下,“武原君,平陵君有事先回绛都了,就不同路而行了,让在下来通知一声。” “他是不是去彩云楼了?”刘煜笑问道。 “我家君上没说,不过听景大少的话语,应该是彩云楼无疑。”这护卫倒也干脆。 “情圣往往是从粉丝开始的。”刘煜对胖子姬森树起大拇指。 刘煜正要上马车的时候,看到荀宣还立在山门边上,问道,“矩子还在等人吗?” “我在等回城的牛车。”荀宣回答道。 原来这国学别院远在城外,为了利于通行,有行脚商人驾牛车来回,费用便宜,这跟后世的公交车类似。 “矩子,若不嫌疑,就坐我的马车走吧。”刘煜招呼道。 “如此,我便不矫情了。”荀宣倒也没客气,就上了车来。 刘煜注意到李去疾上车之后,似乎一直在想心事。 “什么事情让我们的毒舌先生如此苦恼?”在队伍开拔后,刘煜笑问道,“话说今天这种场面,竟然没有听到你大发口才,倒也是奇怪。” “没什么奇怪的,本来我倒是想趁机出出风头,但是一来你的表现实在出乎我的意料,这二来就是师伯叮嘱我多听多看……” 李去疾忽然眼中精大盛,他盯着刘煜道,“原来,莫非是这个意思?” “你用这种眼神看我干嘛?”刘煜被这家伙的眼神看得有些奇怪。 正在这时,刘煜的耳朵忽然听到破风之声,他飞起一脚将李去疾踢到了一边,一支泛着蓝光的弩箭透过车厢的窗户钉在两人中间的木板上。 “先人板板,是项如意!”刘煜骂了一声,认出了弩箭的来历,朝外大叫道,“连平,停车戒备!” 然后翻身下车,顺势一把将李去疾也拽了下来。 荀宣的动作也很快,看到弩箭后也跟着刘煜下车来。 三人下车之后,又有几支弩箭射进了里面。 这是翱翔山下的一条山路,由于他们是最后从国学别院出来的,路上没有其他人迹。 刘煜躲到背向弩箭射来的一侧,一看窦家的随从,片刻之间,五人被射倒了两个,车夫受伤也倒在了地上。屈连平已经让其他人以马身为依托,防守起来。 刘煜听到了马的哀鸣,车厢一抖,刘煜心道,不好,马车的驾马中箭了。他不敢怠慢,直接抽出太阿剑,切断了车辕与马匹连接的皮带。 两匹马儿没有了束缚,嘶叫着跑开了。 “君上,是项家死士,他们要攻过来了。”屈连平带着另外两人也躲到了失去马动力的车厢后面。 屈连平跟随刘煜在越地平乱过,自然认出来是项家的人。汉国前太子就是死在项家死士的手里。 “对方有多少人?”刘煜很冷静,他看向四周,这里距离国学别院不远,项如意肯定想速战速决,自己有了车厢的屏障,弩箭也失去了作用,接下来肯定是强攻了。 “五个刀手,五个弩手,山脚斜坡上还有一个弩手。”屈连平赶过来的时候,数过敌人的数量。 刘煜从车厢边上露出头来,看到不远处的一个斜坡上冲下来十条身披白袍的人影,而斜坡上那个身材婀娜的不是项如意又是谁呢? 不一会儿,几根弩箭就向刘煜射来,吓得他赶紧躲了回来。 他看到荀宣手里已经拿了一柄护卫的横刀,早在商周时期就已经了青铜刀。而到了现在这个现代,随着墨家提升冶炼工艺,由此形成铁制的直刀、横刀被工匠们发明了出来。 历史上汉直刀可以做到一米二左右,双手握柄。但现在的直刀也就六七十厘米,就是横刀的样子。 “这次是仇家找刘某,连累矩子了。”刘煜道。 “哈哈,君上曾在秦地救过小徒,墨家当有回报,与君上同战。”荀宣笑道。 “好,那刘煜先谢了。”刘煜当然希望帮手越多,“若是这一次成功脱脸,墨家之事便是我刘煜的事。” 废话,老子看墨家有多顺眼吗?这可是代表时代力量科技部门,刘煜对墨家的技术沉淀分外感兴趣。 “哈哈,君上没学成王者之道,倒有几分江湖豪气。”荀宣笑道,“不过,我喜欢。” 他的脸色严肃起来,已经听到了踩雪的声音,敌方的刀手正在接近当中。 “我刚才看过,弩手跟刀手的距离不过五六步。”刘煜当然也听到声音,低声道,“连平、矩子带上护卫,从右边冒头,引他们射出弩箭,以及刀手的注意。” “我在间隙的时候从左路突出,直冲对方的弩手。以快打快。” 他又看了一眼李去疾道,“毒舌先生,他们的目标是我,应该不会拿你怎么样?” “哦。”李去疾倒也经历过这种危机,也不太惊慌,“了解,保命之道在下还擅长的,无非装死就是。” 第九十二章 遇袭(二) 刘煜见识过这个时代的弓弩,多为单发单装。连弩的技术据说是被上党韩氏掌握,但韩氏被逐,连弩也没了踪影。 “刘煜在此!”屈连平大叫一声,从车厢右边露头,引来五支弩箭的齐射,前面的刀手死士更是加速冲过来。 屈连平早有防备,就地一滚,躲过了弩箭,并从车厢的屏障下显身出来。 荀宣和另外两个护卫知道弩手需要装载箭支,也杀将出来。 刘煜却从左边杀出,趁着所有注意力都被屈连平他们吸引,直扑后面的五个弩手。 不过几米的距离,刘煜几息就到,挥剑一抹,正中一个弩手的脖子,后者顿时软软倒地。 五个弩手的间距不大,相隔不过两三米。 好一个刘煜,干掉一个弩手后,更是不加停留,一剑再刺中旁边弩手的左胸。可怜这人临死之前还在装弩箭,两眼圆睁着倒在血泊中。 另外三个弩手已经回过味过来,离刘煜最近的那个弩手见到刘煜的剑挥来。 下意识地用铁弩抵挡,却见太阿剑直接劈断了铁弩,剑尖划出过了弩手脖子上的动脉,一股鲜血从弩手的脖子上喷涌而出,缓缓倒地。 剩下两个弩手,一人已经扔掉弩箭,拿起了横刀。另一人,已经换上新的弩箭并瞄向刘煜。 刘煜对太阿剑的威力感到有些不可思议,耳中听到哚地一声,知道不妙。 一把抓起那个动脉喷血的弩手尸体当盾牌,弩箭正中尸体,刘煜看到两人弩箭已空,心中大定。 他大喝一声,将手中尸体一掷,正中刚才向他射击弩手。 那个换刀的弩手,举刀向刘煜砍来。 刘煜嘴角显出一丝冷笑,当即用力挥出一剑,太阿剑再度削断了对方的横刀,弩手胸口被剑割开老大的口子,眼见是不活了。 “果然是柄神兵!”刘煜看向太阿剑时,却见刀锋依旧。 几息时间,刘煜凭借手中神兵,干掉了五个弩手,心情略微一松,却听到破空声袭来。 “靠,我怎么将项如意忘了。”刘煜看到蓝芒已经近在咫尺,用剑抵挡已是不及。 “这女人是故意趁我懈怠之际,才出手的。”他已经想到了项如意的用意。 “铛”地一声,一柄横刀将蓝芒击飞。 “哈哈,君上,你又欠我们墨家一条命!”原来荀宣赶来援手。 “先欠着,来日必有厚报。”刘煜回答一声,看着不远处的项如意,心中下定了决心。 “这个女人不死,老子寝食难安。”他当即想到了这点。 刘煜执剑快步奔向项如意,他知道对方换弩需要时间,自己这个冲刺,就是抓住这个时间差。 项如意见刘煜亲身而来,竟然有些惊讶。她刚才选择出手的时机非常好,但可惜刘煜身边有能手。 已经到五米的距离,项如意嘴角微微泛起弧线,不慌不忙地从身边又取出一个精致的小弩来,随手对着刘煜扣动了弩机。 刘煜本身就防备着项如意的暗算,这女人心思缜密,果断有后招。 电光火石之间,刘煜一个侧身,弩箭恰过穿透了刘煜的上衣。 “项如意,你一再暗算我,真当我怕你不成?”刘煜也不管衣服上的破洞,直接挥剑直刺过去。 项如意见到暗算不成,倒不禁对刘煜看高了几分。见到剑锋袭来,向后退了几步,拉开距离,躲过了刘煜的攻击。 “看不出来,你的命倒是很硬的,我可是带了项家最强的死士。”项如意笑道,“反而让你有机会来杀我?” 雪地之上,行动还是有些迟缓,刘煜提剑一步一个脚印地向项如意走来。 “既然我们刘家跟你们项家势不两立,就不如来个了断如何?”刘煜保持着警惕,这女人太过于歹毒。 另一方面,今天太阿剑的表现让他更加有信心。 项如意看了不远处,项家的死士已经落了下风,毕竟荀宣和屈连平本身就是武术出色的人。 “好啊,我给你这个机会。”项如意抽出了长剑,刘煜看到她的长剑如一泓清泉,想必也不是凡物。 早在广平君府的夜幕之中,项如意就轻易地的制服了刘煜,她当时有种感觉,这刘煜的武艺似乎不咋的。 即使见到今天他一连杀了项家的五个弩手,项如意想到这些弩手本身就不精通近身格斗,她有信心与刘煜对战。 刘煜的太阿剑相比于普遍宝剑来说,长度要长一些,更宽一些,足足接近1.2米,对于身形高大的刘煜来说,完全是绝配。 由于剑身较长,太阿剑的剑柄也超过了三十公分,刚才刘煜击杀弩手的时候,是单手持剑为主。 这一次遇到的是项如意,他当然不敢大意,选择了双手握剑。 他回想着师傅教给他的剑法也好,刀好也好,都是全攻全守,完全是按照自身的力量来打造的。 这是因为元德道人见刘煜性格木讷,不懂变通,选择这样的教法。 时至今日的刘煜早就不是那个老实人了,从秦地以来的经历更让懂得随机应变的重要性。 在代成君府遇到墨家刺客的时候,他不动声色一击灭敌,连对他熟悉的豫勇也看出来刘煜的武艺已经大进。 刘煜正要举剑攻击,却突然看到眼前一道剑尖袭来。原来是项如意见刘煜接近,先下手为强。 刘煜好在有了防备,举剑相迎,听到兵器相交的声音,刘煜只觉得自己力量似乎被项如意的长剑接引了过去。 项如意一脚踢在了刘煜的胸口,让后者退后几步,感觉到骨头痛。 “谁都知道你力气大,我不可傻,才不跟你玩硬拼?!”项如意早就针对性的出手。 “你现在想跑的话,还是有可能活着逃出去。” 刘煜揉了揉胸口,感觉应该是硬伤,也没什么大障碍。 “老子皮糙骨硬,你就是踢我十脚又怎么样?”刘煜不甘地道,“我只要一拳,就给把你打趴下。” “这叫一力降十会!” “好啊,那就让我来踢你十脚试试,再不行,刺个十剑,你皮再糙骨头再硬,也活不成。”项如意恶狠狠地道。 再度执剑出手,她结合自己的见闻,对刘煜的武术做出了判断,也施展了最佳的对付手段。 她剑法很轻盈,不跟刘煜的长剑触碰,即使碰到了,也会像一开始卸去刘煜的大力。 果然,这样做的效果还是不错。 第九十三章 遇袭(三) 刘煜被项如意神出鬼没的出招只有防守之力,由于吸取了开头的教训,倒也没吃大亏。 在对付些刁钻的招式过程中,刘煜对自身学过的剑法重新进行了排列组合,慢慢地促进了他的成长。 不知不觉两人在雪地上已经过了三十多个回合,刘煜越发地沉稳起来。 对于项如意的出手,他已经不再手忙脚乱,而是有了先行的准备。 这让项如意顿感意外起来,她的眉头一皱,不远处的打斗声音渐行渐小,她知道项家死士留给她的时间不多了。 她把心一横,一剑直刺刘煜胸口,这一招使得很正,速度也不快。 刘煜觉得有些意外,对手难道不知道自己的力气足以击飞她手中的长剑吗? 当即他挥出一剑正中项如意长剑的中间偏上位置,而且用上了自己的全力。 “铛”地一声,项如意的长剑脱手,快速地向后退去,背身探手入怀。 刘煜再看到项如意转身过来时,她的手上已经拿了一张上弦的小弩,扣动了板机。 “操。”刘煜刚才就觉得意外,项如意诡计多端,他保持了十二分的警惕。 听到弩机的声音,反应很快,赶紧卧倒,弩箭擦着自己的腰线钉到了雪地里。 刘煜就地一滚,也不管地上的身上沾了多少积雪。 此刻项如意弩箭已空,长剑又落在地上,正是最佳制敌时间,刘煜怎么会放过。 项如意没有想到刘煜能避过她的这支弩箭,正想后退逃开,却发现脖子处已经架上了一柄寒光淋淋的长剑。 “项如意,你也有今日!”刘煜手持太阿剑抵住了项如意的脖子,心中一爽。 “刘煜,我赌你杀不了我!”项如意一脸镇定地道。 刘煜一听觉得奇怪,我只要轻轻一抹,你是死得不能再死了。 “死到临头,竟然还这么嘴硬?!”刘煜笑道,剑刃割破了对方脖子的表皮,出现了一丝血迹。 但是再看项如意却一点都没惧意,莫非她还有所倚靠。 “我若死了,你那窦家大小姐可也就活不成了。”项如意果然是有后手。 “什么意思?”刘煜听后还真犹豫了,他想起自己今天出门的时候,窦洛雪病了。 “窦家大小姐自幼学武,又从庸城到咸阳再到绛都,可曾生病?”项如意一脸镇定地道,“但是偏偏就在安逸的绛都病倒了?!” “你……?难道?”刘煜想到鬼谷兵脉之中谍道善于下毒。 “不错,就是我下的毒。”项如意直接点破了谜底,“本来我若干掉了你,自然会去救她,但是我若让你逃了,照样可以用她来威胁你。” “可惜,我太小看你了,竟然让你赢了。” “你这女人,怎么这么卑鄙!”刘煜大骂道,随即想起这女人连续使用弩箭,心说她不会身上还藏着私货吧? 于是探出左手去,在项如意的怀中摸来摸去。 “放心,短弩总有三张,都在雪地上了。”项如意知道刘煜的想法。 “刘煜,你不知道男女授受不亲吗?” “老子跟你只有仇,没有亲。”刘煜骂道,只是手恰好摸到了一个突出的位置,当即把手缩了回来。 他当然知道那是什么位置,脸上有些挂不住,“好,都这个时候了,量你也不敢做小动作。” 心中倒想,这女人身材倒是不错,该凸的地方还是很有料的。 “解药在哪里?”刘煜想到窦洛雪中毒,自然想到向下毒的人要解药。 “你如果放了我,我自然会把解药送过来。”项如意淡定地道。 “哈哈,你当我是三岁小孩啊?现在放你走,怕是有去无回。”刘煜完全不相信项如意的话。 “你都没死,我怎么会有去无回呢?”项如意阴阳怪气地道。 “项如意,别以为我不敢杀你。”刘煜顿时有些火大,从秦地纠缠到了晋地,这女人就是阴魂不散。 “对啊,我就知道你不敢杀我。”项如意有些得意地道,“跟了你一路,我对你很清楚,你这个人很重情义。” “不然,我也不会想到对窦大小姐出手。” “不行,我不相信你。”刘煜心中那个杀意被压了下去,窦洛雪不远千里来救他,他不能不顾息这样的好女人。 “当日在咸阳,你被广平君抓住,我好心救了你,你现在还想置我于死地。” “咸阳你救我之前,我可是在廊道上放了你一命,我们两清了,我做事向来恩怨分明。”项如意一副吃定刘煜的样子 “你不相信也没办法,解药呢,只有我一个人知道。” “这毒若是去除得晚了,到时候可对身体有很大的伤害的!你可要想明白哦。” “把解药的药方说出来,说完之后,我就放你走。”刘煜想到了最妥善的处理方式。 “哈哈,刘煜,你是拿我当三岁小孩吧?我若现在说了,说完之后,肯定被你抹了脖子。”项如意笑了出来。 “你只有放了我,我自然会让人把解药送过来。你现在逼我说,我肯定会说错解药的配方,到时候,窦家小姐可是中毒更深。” 这女人分明是算到窦洛雪在刘煜心中地位,才这么有恃无恐。 刘煜听后,还是觉得救窦洛雪要紧,把太阿剑从她的脖子上移开,“你若不送来,洛雪妹妹有个三长两短,我便打破你们项家在越地的老窝!” 项如意慢慢拉开了与刘煜的距离,他看到不远处荀宣和屈连平正在向这里走来,知道项家死士真的成了死士。 “刘煜你说错地方了,我父亲已经重新占据了会稽郡,你想找我项家的麻烦,尽管来会稽就是了。”说完,项如意快走几步,捡起自己的长剑,跳上了隐藏在树林间的马匹。 一群骏马从林间跑出,其中就有项如意骑马混在里面。她怕刘煜反悔,把所有的马都赶散了。 她勒住马的缰绳,回头对刘煜笑道,“其实你的洛雪妹妹只是中了迷药,我怕在翱翔山下误伤了她,才下的药。” “我项如意要杀的人是你,窦家大小姐这么好的人,怎么能陪你一起死呢?那不是太便宜你了?” 说完之后,她扬鞭,引得座骑快跑,留下了一串笑声,似乎在嘲笑刘煜又被她骗了。 “这个女人,以后绝对不能再信她的话了。”刘煜暗暗发誓。 第九十四章 醒世汤 刘煜回到代成君府上时,第一时间去看望窦洛雪,却看到窦大小姐哪有什么病样? “早上的时候昏昏沉沉地,到了午后,人就清爽得多了。”窦洛雪也觉得奇怪,郎中明明说是风寒,怎么也不会这么快好利索了。 “看来项如意说的是真的。”刘煜这才想到项如意离去时的话,这个时代的郎中不太可靠啊。 正说话间,外面传来响动,代成君的侍卫扶着姬舜进宅来。 刘煜走近前去,闻到了一股浓烈的酒味,不禁皱眉道,“四表哥怎么喝成这样?” “君上从宫中回来,心情有些郁闷。在路上碰到了一位姓韦的姑娘,那姑娘请君上喝酒,然后就成了这个样子。” 侍卫也是很奇怪,代成君对饮酒还是很控制的,在军中更是严禁喝酒。 他帮着侍卫将姬舜扶进房间,刚把人放平在床上,只听到姬舜喃喃呓语,“蝶儿。” 刘煜自然知道这是表哥想念死去的嫂子了,接着又听到姬舜又叫了一声,“英儿。” 刘煜愣住了,刚才侍卫说姓韦的姑娘,自己还在想着是谁。 听到这声英儿,他很快想到了姬舜是遇到了龙门山的韦英,十有八九的概率。 当时在城门口,姬舜似乎就对韦英有种特殊的情愫。 他是听到姬舜说韦英很像死去范蝶儿,但以他现代人的思维,总归是两个不同的人。 只是对于即使对陷于情网的人来说,所有的智商可能到了归零的时刻。 “韦英?这个龙门山寨主的女儿不会真的对姬舜动心了吧?”刘煜很快摇摇头,韦英不是像景珊珊这样的中二病患者。 那就是有一种可能,就是韦英接近姬舜怕是别有目的吧。 “表少爷,门口来了一位跟夫人长得很像的韦姑娘,并送来了醒酒的茶汤。”清叔进来汇报道。 在刘煜到府之后,姬舜曾经说过刘煜是府里的半个主人。 “韦英?”刘煜很快想到来人是谁?一起喝酒,现在却送醒酒的茶汤来?这是不是太殷勤了点? “清叔,你现在这里照顾四表哥,我去见见这位韦姑娘。”刘煜起身道。 到了会客的偏厅,刘煜看到韦英脸色红通通的,应该也是喝过酒,手中提着食盒。 “韦姑娘,咱们又见面了。”刘煜打了个招呼。 “武原君,代成君现在怎么样了?”韦英的神情透着关切。 “酒喝得多了,人已经睡下了。”刘煜回答道,自从想到韦英可能存在某种目的接近姬舜后,他很关注对方的表情。 “那就好,那就好。”韦英拍拍胸口道,“刚才我就劝代成君少喝一些,没想到他说自己是千杯不醉。” 说着韦英的脸泛起笑意,嗔道,“这世上哪有什么千杯不酸的人?我看他心情有些郁结,应该是有不如意的事情吧。” 姬舜最近的确很不如意,从代郡回来之后,在绛都成为了无事之人。 他越想做些事情,却受到了父王的反对,这个时候,心情当然不会太好。 “这个醒酒的茶汤叫醒世汤,是我们韦家的独有的方子,据说也是从以前的世族大家里传出来的。”韦英很是善解人意的道。 “刚才我看代成君喝的是闷酒,醉后醒来肯定是头痛无比,甚至越加烦闷,先喝点醒世汤,翌日醒来不会觉得头疼。” “难为韦姑娘这么为表哥考虑。”刘煜听出来韦英不像说谎。 “不过表哥是王室公子,对于外来的食物多有防备,具体还是要问清叔的。”说着看到姬舜的管家清叔。 “像,太像了,连说话的语气都像。”清叔似乎没听到刘煜的话,看着韦英自言自语道。 “清叔,韦姑娘这茶汤可以给表哥喝吗?”刘煜提醒道,把这老头子也惊醒过来。 “可以,可以。”清叔点头道,“不过事关君上安全,我们还是选择下人试喝一些,请韦姑娘见谅。” 老头子对韦英很是客气,看她的眼神更像是见了故人。 “清叔,请便。”韦英听后把食盒递给了清叔,“不知道我能否见见代成君?” “当然可以。”清叔一口应道,让刘煜不由地一阵错愕。 不一会儿,清叔提着食盒引着韦英进了代成君的房间,似乎神情很是愉悦,刘煜想到韦英可能潜在不利动机,于是跟在后面。 “英儿。”刚进屋众人就听到代成君的呓语。 韦英听后耳侧的皮肤都变红了,估计想到姬舜叫的就是自己。 “韦姑娘,这是你的醒酒茶汤,还是你来给君上喂下吧。”清叔这老头,眉开眼笑地道。 年老成精,他还看不出来姬舜的想法吗? 这两个人郎有情,妾有意的,老人家想成全都来不及。 韦英听后没有推辞,一方面她历来做事干练,另一方面,山寨中人对于男女顾忌也并不太注重。 韦英坐到了床沿,轻轻地把姬舜靠的枕头垫高。她看到姬舜英俊的脸庞,想起了自己跟他喝酒时的场景。 …… “匈奴犯边百余年,从来都是匈奴打我们,他们遭遇白灾,正是我们有所作为的时候。我当效仿当年赵桓子,争取为大晋打下边境的几十年安定。”他说得很坚定。 “君上莫非要学前辈,率军出塞?”韦英听了不由地一惊,她不是无知之人,草原匈奴的凶悍她也是清楚不过的。 “有心又如何?奈何父王不准。”姬舜干尽了手中的酒杯,又给自己倒满,“奈何,奈何。” “君上难道不觉得会败吗?”韦英当时很奇怪似乎姬舜的眼中只有胜利。 “败又若何,即使身死又如何?” “此去即使不成,我必要让匈奴付出巨大代价。” “戍边多年,马革裹尸才是战士的归宿。”姬舜的酒已经喝多了,神情更是激动。 “将来我若身死,若能葬于匈奴腹地,也要化成鬼雄,让他们不敢南下!” 韦英也明白酒后吐真言的道理,看姬舜的语气坚决就知道他说的是心里话。 …… 韦英从回忆中醒悟过来,她打开食盒,取出盛着醒世汤的碗盏,用汤匙舀了一勺。 她这茶汤可是现做的,食盒的保温效果不错,此时还散着热气。 她轻轻地吹了一下,感觉茶汤的温度适合了,喂到了姬舜的口里。 醉酒之人,口往往为很干,陡然间有汤水喂入,姬舜下意识吞咽起来。只是人已醉倒,嘴角不免有些溢出。 韦英从身上取出手绢,轻轻地擦拭了姬舜的嘴角。 她看着这个与自己家有着世仇的男子有些入神,她的心中在想自己要做的事是对的吗? 第九十五章 进谏 韦英给姬舜喂下了醒酒茶汤后,便起身离去。 刘煜送至门口,他还是把话说出了口。 “韦姑娘见识多端,不会像我那三妹这样心中总有偶像心理。” “武原君是什么意思?”韦英仍然在纠结着自己的行为,不错,她就是在接近姬舜。 路上也根本不是偶遇,看到姬舜当时眉头紧锁,自然想到了借酒销愁是一剂良方。 不知怎么,听到姬舜那些大公无私的酒后真言之后,她的心就被触动了。 虽然送醒世汤,也是接近这个男人的步骤之一。 当听到这个男人要意识迷失之后,还叫着自己的名字时,她更加地纠结起来。 “没有别的意思,我只想告诉你,四表哥这么多年来,都在为国奔波,为晋国百姓守护平安。”刘煜也不敢把话说绝,潜意识中还是希望这两人的感情是不带杂质的。 “他没有负过国中其他人,但是对于死去的嫂子,他心存愧疚。” “很明显,他把你当成了死去的嫂子,他想要挽回遗憾。”刘煜说到这里的,语气严肃起来。 “他这样的人,活着有豪气,死的话也应该是壮烈。若是有人另有心思,行苟且之道,我刘煜手中长剑是绝对不放过这样的人。” “我明白。”韦英面无表情的答道,她拱手告别,坐上了自家马车。 在车厢里,她又想起了自己父亲交待自己的话来。 …… 晋王宫的暖房之中,晋王姬离寐正处理政务,梁进白日休沐,夜间陪侍在旁。 姬离寐听了一些动静后,停下了手中的朱笔。 百工兴业,造纸很早就被发明出来替代了竹简,君王朱砂批章也成了惯例。 “外面是不是又下雪了?”晋王问道。 梁进一听,赶紧跑到了门口,轻开了一条缝,仔细地看了几眼。 “大王,是又下雪了,而且看着比前几场雪都要大。”梁进转身如实回答。 “瑞雪兆丰年,那是农人的想法。”晋王感慨道。 “对于草原的人来说,大雪不断,怕是一种灾难,而这种灾难随后会蔓延到中原。” “大王是在想前几日代成君所说明年开春匈奴人可能犯边的事情吗?”梁进说这话是有目的。 代成君将他的儿子抚养成材,自己有了送终之人。 梁小进在认亲之后,处处为鹰骑说好话,更明确地说到了鹰骑不能没有代成君这样的话语。 梁进本是心思玲珑的人,哪里听不出儿子话里的意思。 “小梁子,你倒说说看,我们是在边城防守好,还是打出去好?”晋王靠在椅背之后,闭着眼睛问道。 “奴才只是内宦之人,这样的君国大事,奴才不敢多言。”梁进很清楚晋王的性格,你越软弱,他越放心。 “现在就寡人与你两个人,就当是随意聊聊天。”晋王依然闭着眼睛。 “寡人还记得十多年前,你可是一个敢仗义执言的人,要不是这样,寡人也不会把内卫司交给你。” “奴才那就说两句,当日赵桓子出塞,也是趁着匈奴与月氏在漠北争雄,尽抽南部兵马。由此挺进草原,创出赫赫战功,引得后面数十年匈奴不敢南侵。” 梁进之所以能在这么多内侍之中脱颖而出,很大原因在于他读书多。 “而今的情况,草原白灾已经可以预见,鲜卑又与匈奴不和。根据内卫司的一些情报来看,在草原之上,不仅是鲜卑人,就是羌、氐,还有北边的丁零人都对匈奴心有怨恨。” “按照这样的情况说来,如今的形势倒跟当年赵桓子出塞时的差不多。大王又封了鲜卑可汗为忠义王,这样更有了帮手。”梁进说完之后,心中暗道,自己这样说也算是对代成君交待得过去了。 只是此刻的心情变得惴惴,他很了解晋王姬离寐的性格。 果然,姬离寐听后,坐直了身子,睁开了眼睛,直视着梁进。 “你收老四的钱了?”晋王喝问道。 “奴才没有,奴才更不敢。”梁进直接跪倒在地,“代成君向来做事磊落,从来没有听到过结交大臣内侍的行为。” “谅你也不敢!”晋王沉声道。 姬离寐想了想后,有些醒悟道,“寡人记得你原是代郡的人,也因此帮着老四说话吧。” “奴才十几年前就离开了代郡,本家兄弟子侄在近年来倒是折在匈奴手里也有几个。”梁进解释道。 “匈奴之祸对于代郡人来说,都是切夫之痛。” “好了,好了。寡人听出来了,你有亲人死在匈奴人手里,所以就应该出兵草原。”晋王的语气没有刚才的凌厉了。 “起来吧,今天只是随意说说。”姬离寐安慰道,都是十多年共处的人,他对梁进还是很放心的。 “你道寡人不敢出兵吗?”晋王面露惆怅道,“派兵出塞,不仅需要军队,还有大量的粮草辎重。” “这都可以解决,最重要的是秦人在三川之地囤着数十万兵马,只要听到晋军出塞,怕是会来趁火打劫。” “何况国内世家又在蠢蠢欲动,让寡人如何放心国内局面。” “大王考虑全面,奴才只是被家仇迷了心智。”梁进赶紧致歉道,“就在最近,奴才听说自己儿时的伙伴死在了匈奴人手里。” “心情更觉得愤懑,所以觉得要出击匈奴。” “难得你倒是一个有义气的人,看来寡人倒是没有看走眼。”身居大王之位的多年姬离寐对于梁进这个解释还算认可。 “最近内卫司可有派往草原的探子?” “奴才在听到代成君说起白灾之事后,又加派了三波探子出塞。”梁进恭声回答道。 “至于草原魏城那里,本来就有内卫司的据点。” “从那里传来的消息说,匈奴人欲对魏氏不利。” “哈哈,魏逆叛逃多年,以为跑到草原,就能安枕无忧,也不想想,狼族从来不是谦谦君子。”晋王听到魏氏的利空消息后,分明有些开心。 “那魏邦跟寡人年轻相仿,心里想的怕也是守成为主吧。”内卫司的消息让晋王对魏氏还算了解。 “现在魏氏年轻一代中,可有什么大将之才吗?” 什么年代,对于人才的关注度永远是第一位的。 “魏邦的孙辈魏冲已经接管了魏氏的武卒,颇有武力。”梁进报告道。 “不过是吊尾之辈,一介武夫耳。”晋王嗤之以鼻。 “疾风塞外冲云将,沙砾飘扬独一城。”这是太史元对魏冲的点评,考虑魏氏的身份,十八人榜单之中排到了最后一位,并不声显。 诗中的独一城,其实指的就是魏城,也是为了怕被晋王所恶。 第九十六章 魏城 塞外之地,雪花飘飘,这是入冬以来连续的第五场雪,魏冲站在城头,望着天空中不断飘落的雪花,心变得寒冷起来。 这是一座草原上的雄城,城墙的主体是用夯土打实、夯实而筑,其间又夹杂着错落有致的坚石。 魏家的先辈在起城的地段找到了筑城最为方便的黑土,历经五代,终于把城墙建到了三丈多高。 夯土筑城必须是一层一层的打上去,每一层差不多十五厘米左右,为了城墙的坚固,墙面不是垂直的,下面几层的厚度要比上层的要厚上一米左右。 城外的草原上来了一群风雪的归人,魏冲看到了人群中树起了朱雀旗帜,那是魏氏的图腾,魏来自晋,本来同样尚红色,但由于被姬氏逐出,为了与晋人区别,选择蓝边黄红。 魏冲看了旗帜就知道来人是谁了,他寒冷的心脏加速跳动起来,心急地冲下了城楼。 土城的城门打开,归来的人群之簇拥着一驾马车缓缓而来。 “陵叔,可算把你等回来了。”魏冲叫道。 马车的舆门打开,露出了魏陵的一张马脸。 “少主,速与我同见家主。”魏陵的脸色很不好。 魏城也分了四边,魏氏家主居于东北之地,南城一侧主要是用做与草原各族做生意的场所,西城而是军营之地。 草原城池本就是罕有,也不知道魏氏扛住了草原各族多少次的攻击。所以城内的建筑多为土石结构,雕栏玉砌是没有的,最豪华的家主宅院更像是一座城中堡垒。 “魏陵见过家主,此次入秦后再去单于庭,一路走来,凛冬已至。”魏陵开门见山的道。 厅中主位之上,坐着一位须发班白的男子,此人听到魏陵的话后,站起身来,更显得身形高大,原来这人便是魏氏家主魏邦。 在厅中人当中,恐怕也只是魏冲与他差不多高,要用现在的长度来说,两人都接近了一米九,而且都是虎腰雄背。 “凛冬之判,早有预测。”魏邦倒是没有什么异色。 “秦人与匈奴是战是和?”他接着问道。 “和为主,秦王已经答应送公主入单于庭。”魏陵答道。 “这嬴恕太掉他祖宗的骨气了!”魏冲笑道,“以前说纠纠老秦,现在竟然跟匈奴谈和,还送公主,真是软蛋。” “冲儿,你还是想得太简单。”魏邦不同意孙子的说法,“我料那嬴恕是在为东进攻晋做准备。” “单于庭那里,冒稽又向我们提出什么要求?” “家主,冒稽除了要我们魏氏提供五百具柳叶铁甲,还提出了一个很过份的要求”魏陵禀告道。 “哦,怎么过份?难不成还想让我们为他卖命不成?”魏冲愤愤地道。 “其实也差不多,他要求来年春天,拔三千武卒到金狼帐下,随他攻代郡。”魏陵还是说了出来。 “什么啊?三千武卒?”魏冲就叫了起来,“我魏武卒满打满算也就四千二百二十四人,他要拔三千过去,让我们怎么守魏城?” “冒稽有没有说能用粮食来换取武卒出征?”魏邦沉吟问道。 “他说,既然魏氏与晋国姬氏本就是仇敌,一定不会拒绝他的这番好意。只要攻下代郡,甚至攻下晋地,都可以让给我魏氏成为中原腹地的主人。”魏陵一五一十的回答道。 “该来的,还是来了。”魏邦听后一怔,“冒稽使的是阳谋,我们若拒绝,说不定明天我们魏城就被匈奴人包围。” “我们若答应,想必在来年开春之际,成为了冒稽攻晋的垫脚石,同样会让我们战力大损,无法再与匈奴人对抗。” “爷爷,说不定我们攻破绛都,岂不是可以重回中原?”魏冲从小听着祖辈讲着中原的故事,早就那里怀着憧憬。 “傻孙子,晋国疆域广阔,代郡又是坚城,匈奴人可会想着用骑兵去攻城,他们最多是掠夺一番。”魏邦感慨道。 “到时候怕是折损最多的肯定是我们魏氏,而且祖宗遗训,只除姬氏、智氏,不祸晋国百姓。” “家主的决定是什么?”魏陵恭敬的问道。 魏邦没有回答,现在有些为难。这时候,有下人来报,“毕节先生回来了。” “快快有请。”魏邦直接吩咐道。 “主公,草原凛冬已至,这是魏氏的大好机会啊。”先闻声次见人,来人长得一副仙风鹤骨,三柳长髯更让人觉得神采飞扬。 “毕先生,这是从哪里游历归来啊?”魏邦客气地问道。 毕节本是汉国人,在齐境谋职时,被东胡掳到了草原,又被卖给了匈奴。 毕节不甘为奴,逃跑之时又让匈奴人抓住,正待砍头的时候,这家伙大声吟诗道,“胸中本可定乾坤,无奈阎罗最知我。” 匈奴人根本不知道其中意,倒是让魏邦听到了,便出五张羊皮,买下了他。 后面交谈之后,才发现毕节果然腹中有才,便拜为客卿。 “我从仇水而来,沿途听到鲜卑部落需在冬季上交单于庭十万头牛羊,另外据说羌、氐部落也有分派。”毕节朗声道。 “凛冬已至,匈奴人想必也已经感受到,已经先下手为强了。” “先生的意思是?”魏邦听出毕节话中的机会。 “草原其他部族苦匈奴已经久矣,或许这个凛冬就是机会!”毕节看了下四周,似乎有些话还有保留。 “左右退下。魏陵、魏冲留下。”魏邦哪里不知道毕节的意思。 “主公,前段时间,匈奴人代郡附近设下埋伏,据说是为抓捕鲜卑小汗檀蒲。”毕节说道,“鲜卑有人在说檀蒲要去的是晋国代郡。” “什么?鲜卑人联络晋人?”魏邦听后一愣,“消息确定不?” “千真万确,我是从鲜卑可汗的亲卫口里听到的。”毕节接着道。 “代郡有谁,大家应该都知道,一旦鲜卑人找上这人,怕是事情有变。” “姬舜虽然是我魏家死敌,但客观来说,此人还真是华夏人中的英杰。”魏陵当然想了这人是谁。 忽然他又想起另一个来。 “说起来,我在秦地碰到了一个很有意思的豪杰,汉国武原君刘煜,在咸阳一番匈奴言论,技惊四座。” 当下魏陵把刘煜讲的“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犯华夏者,虽远必诛”的话说出来。 “痛快!这人对我胃口,我魏冲一定要交他这个朋友。”魏冲听后激情四射道。 “少主,恐怕你不太有这个机会了。刘煜在我之前离开咸阳,秦人封锁了西去的道路,据说一无所获。”魏陵回答道。 “既然一无所获,那肯定没有西去,说不定会往东走。”毕节幽幽地道。 “原来是……”厅中众人想到了一个去处。 “汉、晋两国王室都是姻亲,刘煜十之八九去了晋地。”魏邦点出答案。 “毕先生,我打算再让你去一趟单于庭,答应大单于,来年开春我们会送三千武卒到狼居胥山。” “这是?”毕节一愣,旋即应了一声诺,笑道,“主公原来欲想后发置人!” “现在我倒希望这场凛冬来得更冷一些。”魏邦若有所思道。 第九十七章 大朝会(一) 次日,姬舜醒来,发现自己的头没有像以前宿醉后痛得那么猛烈,心中还有些奇怪。 听到下人说出昨日韦英过来送过醒酒茶汤,不禁愣住了。 “韦姑娘来府里说了些什么?”姬舜脱口而出道,宿醉的男人在清醒时刻往往最想知道自己失去意识的那段时间发生了什么。 “一直是武原君在招待,那位很像夫人的韦姑娘还亲手给君上喂了醒酒汤。”下人不时地夸奖道,“不仅长得像夫人,心肠也跟夫人一样好。” 姬舜听后心念一动,“莫非这真是上天给我一次补偿蝶儿的机会?” 一个对亡妻心怀愧疚的男子,他可以做出伟大的事业,但是内心深处总有一道伤痕刺激着他。 姬舜出房间来,看到院中的刘煜正在舞剑。 在成功制服了项如意后,刘煜对自己的武艺又有了新的认识。他挥剑的一招一式的过程中,回想着项如意的种种对招。 这个女人虽然被杀退,但依然是刘煜很大的威胁。 “表弟似乎对剑法又有了新了悟道。”刘煜在代成君府已有多日,姬舜也是不止一次见过对方的晨练。 “前几日我见表弟剑法刚猛霸道,今天来看,却多了几份洒脱,沉着。” “没办法,这恐怕是我最后的倚靠了。”刘煜笑道,“现在能保护自己的只有这太阿剑了。” 他停下了练剑,身上已经微微出汗,早锻炼的目的已经达到。 姬舜笑道,“表弟不用过于担心,晋汉姻亲,只要我在一日,便可保表弟平安。” “更何况父王显然已经不加罪于你。说起来,今日是大朝会,表弟可愿助我一臂之力?” 晋国君主与周同姓,政治制度也多是参考周朝,每旬日一次大朝会,奏议的都是国中大事。 当年秦军灭周之时,曾有周天子使臣求救于晋国,只是当时晋炀王幼时曾遭周天子处罚,一直耿耿于怀。 又有传闻说周天子对韩、赵、魏三家公卿还是关联。 晋国文武又分了救与不救的两派,互相攻讦。直到周室覆灭,也没分出个所以然来。 “表哥打算今日再谈出兵草原的事情?”刘煜很自然想到姬舜的想法。 “不错。”姬舜想起刘煜似乎参加了民情会,“董夫子态度如何?” “夫子倒是愿意为表哥站出来,但他也说希望不要太大。”刘煜还是想情况客观地说出来。 “谋事在人,成事在天。”姬舜听后也没什么不高兴,显然也是在意料之中。 “表哥可曾派人说动梁进?”刘煜想起上次的那个代郡斥候来,那梁小进果然是梁进的亲身儿子。 “父子相认,可是人伦大事,没有必要掺和到鹰骑之事来。”姬舜否定道,“再说,王子不可结交内宦,这是祖宗传下来的规矩。” “那表哥打算今天如何来劝动大王?”刘煜对于姬舜的人品也是很佩服的,果然是磊落的人。 “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姬舜答道,“实在不行,再另想他法。” 刘煜从姬舜的话里听出来似铁的决心,不由地想到最坏的结果,若是那样的话,恐怕姬舜会成为第二个刘煜。 大朝会在即,文武百官络绎不绝踏入拙政殿。 一帮朝臣看到姬舜和刘煜联袂而来,纷纷行礼致意,唯有一个看起来三十多岁中年文臣,都不抬眼看他们。 甚至在姬舜路过他一侧时,鼻子中发过冷哼声。 刘煜是王室姻亲,行同王子,便跟代成君、福源君站在了一起。还有就是胖子平陵君,只是这家伙两眼挺着两在大黑眼圈,试图隐藏于众人当中,想不被重视。 试问一群正常身材的人当中,混入了一个体量明显出格的胖子,想不突出都难。 刘煜心说这家伙昨晚不会跟上官芸儿相谈甚欢,然后展开了文艺思想的大碰撞吧? 再环顾四周,又看到了那位对姬舜不理不睬的文臣。 “四表哥,刚才那个没礼貌的人家伙是谁?”刘煜问道。 “那是司寇范谏之,是蝶儿的胞兄,也是范家的继任家主。”姬舜回答道。 原来范氏也曾是晋国的一流世家,只是在应对王室扩张时,被迫靠边。现在范家家主是范谏之的父亲范思,不过范老太爷年过七旬,早不太管家中常事。 范谏之便是范家主事之人,他本就是范家嫡子,跟范蝶儿更是一母同胞。妹子难产而死,一尸两命,让他对姬舜有了很大的怨念。 “原来这家伙就是连平的便宜姐夫啊。”刘煜想起来,这人可是当时派人来抓自己的黑手。 刘煜看着范谏之瘦削的脸庞,隐隐就觉得这人很难对付。 不一会儿,他看到了几个白胡子文臣走了进来,其中便有国学别院的山长董其琛,后者见到刘煜后,还微不可察地点了点头。 刘煜当然知道其中的意思,想必是会站在他们这边。 “表弟,听闻昨日在翱翔山,你遇到了歹人袭击?”福源君凑近来问道。 “几个小毛贼而已,都被我轻松打发了。”刘煜随意回答道,项家死士搞出这么大的动静,想不惊动别人都不行,更何况是消息灵通的福源君。 “项家死士会是小毛贼?看来表弟果然不愧是榜上豪杰。”福源轻声笑道。 “八百年公侯项氏,拆不断的熊罴腰板。这项家可不好惹啊,表弟若是觉得危险,不仿可住到我府上,比老四家可安全多了。” “大表哥,你多虑了,项家虽然现在在会稽起复,闹不起多大的乱子。更何况我当年打得他们躲入了山越之地,大不了将来我再打他们一次罢了。” 刘煜笑道,“要说起来,我是最不怕熊瞎子的。” 他拒绝了,晋国国内的王位之争早就开始,自己从过龙门山的时候已经绑上了代成君的标签,再改变站队,毫无意义。 想来姬懿是觉得自己在国学别院做得有些突出,摆出了一副善意来。 “哦,那就祝表弟在绛都安康。”姬懿皮笑肉不笑地道。 “大王驾到,众臣行礼。”只听到宦官的声音响起,殿内顿时安静了下来。 头戴冠冕,身着绛墨底色的王服,清楚可见王服之上,有凤鸣的图案。晋国姬氏本就是周朝同宗。 周人以“凤鸣歧山”为开国祥瑞,因此多以凤凰图腾为王室标志,晋国姬氏自周天子覆灭之后,便是以凤凰为图腾。 魏氏崇尚的朱雀与凤凰虽然都是从鹑鸟进化,但两者之间却存在很大的差异。 最直接的就是凤凰有五色,朱雀只是赤色而已。 第九十八章 大朝会(二) 刘煜没有听到以前在影视剧看到了山呼万岁的场面,话说万岁一词在春秋战国时期并不特意用在君王身上。 历史上山呼万岁,那是汉武帝在登中岳嵩山时,称山神称他为万岁。于是后世朝代后世臣民给皇帝拜恩庆贺时三呼“万岁”——雅称山呼。 这个时代的朝会,刘煜只看到众臣向晋王躬身行礼,没有什么叩拜之礼。周礼中对祭祀天地及祖先是很严格的要求,对于朝会也曾有相应的规矩,“王南向,三公北面东上,孤东南西上,卿大夫西面北上”。 周朝覆灭之后,礼崩乐坏更加严重,晋人很大一片土地其实来自是夷狄,对于礼节也并不是特别着重。 “大王,臣有事启奏,历山猎户上报,曾在前日闻听凤声响于山间,又见五色天鸟在林间休栖,应是凤凰无疑。”一个排位不高的官员从队伍中站出来奏道。 “只是此凤体形不大,虽是雏凤,但也是天降祥瑞。佑我大晋国泰安康。” “凤鸣历山之说,寡人已经从内卫司的奏报中看到,倒是确凿无疑。”晋王听后点头道,“司天监对此有何看法啊?” 听到晋王的话,众臣之中走出一人,刘煜看着眉眼之间还跟太史老神仙很像,闻说太史元之子太史杞是晋国掌管司天监,想必就是此人。 “臣闻听凤鸣历山后便焚香起卦,得之履卦”太史杞回禀道。 “履,柔履刚也。说而应乎乾,是以履虎尾,不咥人,亨。虽然履道坦坦,但意在后辈。更有雏凤清声之说,怕是上天明示大王,早定储君之位。” “那么上天有否告诉太史先生,寡人应该立哪个儿子为储君呢?”晋王听后直视太史杞,目光很是凌厉。 “天意只在大概,要定何人为太子当然也只有大王一言而决。”太史杞年纪一大把了,当然明白这个时候必须装糊涂。 “众臣认为寡人当谁为太子呢?”晋王对于太史杞关键时刻装糊涂选择了默许,太史家根深蒂固,又掌天人感应之能事,君王也是有所顾忌的。 “老臣辅佐大晋两代君王,深知国无储不安。”这时刘煜对面的一个老者出言道,“大王,而今几位王子都已能独挡一面,当早定太子,也省得其他人还存别样想法。” 刘煜看到这老者的袍服带着绛黑条纹,感觉很有权位。 “左师如此说,想必心中也有了太子的人选吧?”晋王对这位老臣倒是挺客气的。 晋国官制多是沿用于周朝,但又有很多不同之处。周朝三公太宰到了晋人这里变成大司马、大司徒、大司空的三公。 左师这位个职位早在春秋时期还是握有实权的“六师”之一,但到了晋人这里,已经相当于君王的顾问类似的。 刘煜曾听姬舜说起来,这位被称为左师的老者是已致仕的前相国里盈。 “大王,太子人选不外乎殿上这三位王子,福源君礼贤下士,平陵君忠厚可靠,代成君少年英杰。”里盈的话不偏不倚。 “至于选谁,大王心中必然清如明镜。” “哈哈哈。”晋王笑道,“左师越来越懂得中庸之道了。”他的眼光扫过一应臣下,目光又停留在三个儿子身上。 “寡人听说历山之侧便是福源县?老大,雏凤鸣历山,可不就是指的是你吗?”晋王盯着福源君道。 “儿臣不敢。”福源君当即跪倒在地,“儿臣最近两年一直在巨鹿守城,根本没时间回封地。这凤鸣我也是第一次听说。” 他心头咯噔一声,这次凤鸣历山本来是他在背后炮制,历山在绛都以东,又挨近自己的封地,天人感应之下,自然会让人觉得他是上天所选。 “是吗?”晋王也没有让他起来,二十多年的上位生涯,让他越来越变得多疑。 “你怕是不知道,这历山本来叫舜山,它的主峰可叫舜王峰!老四,这雏凤清声,说的是你吧?” “父王,这都是无稽之谈,天意之事,在我看来,不可信。”姬舜听后面色一凛,也跪倒在地。 他这一跪下,胖子姬森也是两腿一弯,跪在地上。 “老二,寡人还没说到你,你怎么就跪下了?”晋王一看不由地笑了起来,他对于儿子的表现还算满意。 内卫司早就调查了历山凤鸣,虽然没有确切查到是何人在操作此事项,但周边环境都被详尽地告诉了晋王。 “父王不用说了,我知道错了。”姬森立马认怂。昨天在彩云楼荒唐了一夜,肯定逃不出内卫司的耳目,姬森果断认罪。 “你们看看,这三个家伙,还需要历练啊。”晋王这话明显是对着臣下说的,“都起来的吧,做事是要有担当,但是更要有分寸。” 他似乎在教训儿子,更像是在警训群臣,“立储之事,容寡人细想后再做决定。” 一句话就把这个话题也关死了。 三个标的直接被趴下了,众臣也没有了继续讨论的想法。 “有事请奏,无事退朝。”梁进的声音响起,他站立在晋王一侧,眼光已经看向代成君,他知道今天的姬舜肯定会跳出来。 果然,“儿臣有军情大事请奏。”代成君姬舜站了出来。 刘煜只觉得姬舜向前踏出的步子极为坚定。 “若只是前几日你奏请出塞草原之事,寡人觉得没有必要再行讨论。”晋王对代成君有了防备。 姬舜还是没有放弃,而跪倒在地,“儿臣戍卫代郡八年,几乎年年与匈奴发生兵事。” “八年前时代郡大战,一战损失边地军民四万余人,城外屡屡有匈奴打草谷,草原狼族视我中华儿女为唾手可取之物件。” “现如今天降时机,草原白灾已有预期,乘着草原各族不睦,儿臣愿帅兵出塞,为我大晋打下几十年的边境安定来。请父王成全!。” 姬舜说得情真意切,更是五体投地。 “刘煜曾在秦国说过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草原狼族一向贪念我华夏之地的富饶,若是等着来年春天犯边,不若主动出击,将战场拉到疆域之外,刘煜愿同四表哥一同出塞。”刘煜也跪在了姬舜的边上。 “求舅舅成全!” 第九十九章 大朝会(三) “你还想着寡人是你舅舅?要不是太后仁慈,寡人早将你投入大牢了。”晋王看到刘煜后,更是气不打一处来。 “老四想胡闹,你也想跟着起哄不成,信不信寡人直接把你锁了送回寿春去!” “舅舅,这不是胡闹,这是一个伟大的决定。”刘煜尝试用委婉的方式来曲红救国。 “草原上的匈奴以游牧为主,而华夏四国建立农耕为主,这是两种文明截然不同的地方,也就没有了共存的可能。” 他想起自己曾经在秦国时讲的匈奴言论,心中又泛起五胡乱华的担心。 “一块土地,耕作了就不能放牧,放牧了就不能耕作。我们与匈奴的矛盾就在于此,这是两种文明不可调和的。” “再从兵种来讲,匈奴人主要是骑兵,而我们大部分为步兵,野战中极为不利。骑兵来去风,而我们依城而防,但总会有防守盲区,让敌方骑兵乘机而入。” “今年冬季寒冷,河水冰冻的时间肯定很长,若是来年匈奴绕过代郡,河水若还没解冻,一路到绛都,几乎都是平地啊。” “武原君危言耸听了,大晋六军兵甲,便是当年汉国初立之时,齐秦两国东西夹击,晋军仍然不败。”又是一位绛黑条纹官袍的官员出来反驳道,看来职位不小。 “不说匈奴人不敢侵入我大晋腹地,就算他们过了河水,绛都城中御林、虎贲两军足可护住城池,再用鹰骑断其粮道,再召附近曲沃的长林军勤王,匈奴人来到几十万,晋人也不怕。” “这是相国栾伯温,曾任大司马,你用兵事来做为论据,恐怕说不过他。”姬森在一旁给刘煜轻声介绍道。 古人讲究出将入相,这位栾相便是其中一例,先为统领晋国六军,卸甲后又被拜相。 刘煜看着这位头戴五梁冠,胡须斑白仍极其精神的老者,笑道,“栾相这么一来,河西一隅应该已成赤地,甚至河东也是战火蔓延。” “放敌入境,本身就是杀敌一千,自损八百,这样的做法,于晋国又有何益?” “而且晋国又不止匈奴一个敌人,秦人摩拳擦掌,毗邻的三川郡本身就是囤有重兵。只要匈奴入境,秦齐若一起呼应。” “晋军空有六军之力,也是好汉难敌四手。”刘煜接着道,“你也不用指望汉国,我是知道我那三弟的性子。” “对亲兄弟还心狠手辣,更何况是只是盟国,不违背盟约就算不错了。” 刘煜说的其实一点都没过,刘炬这样的人,处心积虑地上位,又迫不及待地想杀了自己的二哥,就是那种为了权势可以不顾一切的人。 “哈哈,武原君好说辞,本相好像被你带到沟里了。”栾伯温爽朗地一笑。 “你讲的匈奴入境都是假设,老夫辅佐两代君王,与其他三国相安无事,边地基本还算太平。为何呢?那就是不妄动刀兵。” “至于秦国,自双方从龙门山退出以来,也是鲜有大动作。至于齐人,这些年儒术兴起,以文采为贵,那就更不需要担心了。” “要说晋国隐患,当然也不是没有,诸如赵、韩、魏三家仍有余孽留在晋地,攘外必先安内,这是我大晋几十年来安定的重要国策。” 他接着郑重地向晋王一礼道,“请大王乾纲独断,不要被小儿辈左右。晋乃是大国,不应好战,好战者亡啊?” “栾相所言倒也不是虚言。”姬舜依然跪在地上,但是腰板坚直,“但也不要忘记与好战者亡相关联的还有一句,忘战者危!” “数年承平,大家似乎忘记了前面的痛。” “在殿中诸位可以忘却,但恕本君不敢忘却。八年前,二十万匈奴兵犯代郡,四万兵民的血将整个城池染红。” “表弟说的很对,游牧民族向来是我华夏之敌,前有西夷犬戎攻打周朝都城,使得山河破碎,道德沦丧。” 姬舜清了清嗓子,沉声道,“要知道现在我们面对的匈奴掌数万里草原,旗下各族控弦百万,当年的西夷犬戎没法与之相提并论。” “若让他继续做大,到时来攻,可已经不止二十万兵马了。不仅是代郡一地的人哭,到时怕我华夏衣冠要沦为乌有。” 姬舜声如杜鹃泣血,刘煜听得分外有感触,这位榜首豪杰,果然是有先见之明。 虽然两表兄弟已经是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但晋王仍然不为所动。 “军国大事,关于国之安宁,岂是你们两个小儿辈所能决定。”晋王摆出了身份地位,虽然两人都精通战争,但这是国家方略,君王可不是以普通的军事来衡量。 “董夫子以为,是出兵呢还是防守呢?”在他的想法中,国学别院山长董其琛应该是谦谦君子的反战派。 “大王,老臣不通军事,本来不想多言。”董其琛的语速不快。 “但若是按两位年轻人所说,我大晋最近几年的确有了忘战的迹像,前几日在国学别院的民情会,与会学士流连于靡靡之音。” 晋王听出了董夫子的话有些不对味,不由地一怔。 “老臣记得成王幼年,屡受赵、韩、魏三家士卿欺凌,几无立身之地。但心有韧念,逐个击破,占得便是先机。” “而今对于匈奴威胁,所处的困难可比成王当年要小一些,但若是没有了先机,让匈奴人攻入境内,即使获胜,也可能是惨胜。” “老臣觉得或许可以让这些年轻人去试试,与其坐等来年匈奴人上门,不如出塞去侵扰一番。” 晋王姬离寐怎么都没想到董其琛竟然倒向了主战派,他一时有些没有适应过来。 “夫子这是认为应该出兵草原?”他还是有一些思维惯性的杂念。 “誓扫匈奴不顾身,多少袍泽丧胡尘。代郡城头鹰声起,千军万马战意浓。长剑直指阴山北,大风吹扬绛红旗。此生不破狼居胥,终愧我辈是男儿。” 老夫子颤颤巍巍念起了刘煜的破虏诗,特别是念到最后两句的时候,声量更是一高,有种热血喷涌的感觉,让他的身子摇晃了一下。 “老臣觉得代成君所言可以一试!” 第一百章 大朝会(四) 董夫子话音一落,全场安静得可以听到针落地的声音。 晋王面色一板,他的目光扫在群臣身上,渐渐停在司寇范谏之身上。 “大王,这出兵之事,哪里是一触而蹴的。”果然君臣还是深有默契的,范大人出班言道,“便说这腊月出兵,就是粮草、冬衣等诸事都是筹备不易。” 范氏在国内有还有一个重大的身份就是国内重要的粮商,自从士卿权位大跌之后,范家便转向的经济建设。 晋国国内最大的粮商便是景家与范家。 范谏之一说完,当即又有人响应道,“深冬鏖兵,非同小可,恐怕要做下很多准备,哪有几日可决的,大王当做好万全,方为上策。” 不用说,姬离寐即位二十九年,朝臣中最不缺的就是这种善于揣测上意的人。 晋王顺利找到台阶,正想再做推诿的时候,忽然听到一阵鼓声响起,顿时眉头皱了起来。 原来晋成王在驱除三大世家后,深感臣属欺上瞒下的弊端,设立了登闻鼓的制度。 臣民只要觉得自己的谏议有利于国家,又或是存在重大冤情,都可以敲鼓直接向君王告状。 只是成王时期倒是常人敲起,但后面到了晋厉王时,连斩了三位敲响登闻鼓的臣民。以至于姬离寐成为君王的近三十年内,根本没有人敢敲鼓。 “大王,国学院大批士子敲响登闻鼓,并跪在宫外,求见大王,希望听听他们对国事的想法!”这时,已经守鼓的宫卫来报告。 “荒唐,这些人不在国学院好好读圣人学说,还敢敲动登闻鼓,还想妄议朝政。”董其琛听后气冲冲地道,“老臣便出去教训他们一番。” 老头子这是先出口,撇清了与自己的关系。 “夫子不必动怒,寡人可不是厉王那种听不进谏议的君王,既然他们敢敲打登闻鼓,想必也是有什么重要事情。” 晋王阻止了董其琛的行为,“让他们选出一人上殿来述说所求,若寡人觉得真是为国着想,当有重赏。便若是于国无益,寡人少不得也要加以惩戒。” 不一会儿,自殿外进来一位身着士子襕衫的年轻男子,刘煜对这人还是挺有印象,就是那个听完破虏诗后先行离去的晁鸿。 晁鸿走进拙政殿,神情从容。见到姬舜和刘煜还跪在地上,他当即想到了什么。 “国学院儒生晁鸿拜见大王。”他行的是师长礼,从国学院设立之初,君王便是名义上的山长,也因此有人将国学院学子称为君王门生。 “尔等不好好读书,却跑来敲响登闻鼓,却是为何?”晋王对国学院士子向来颇为关照,在减弱世家影响力的同时,这些君王门生可是他未来的直臣。 “大王,民情会上,武原君以汉风歌、破虏诗,如雷鸣之声惊醒我等学子。”晁鸿朗声道。 “晋国之现状,不在于一朝一夕的太平,更应该立足于长远。四战之地,若是没有了热血,那么国将不国。”他说得异常的坚定。 “秦人也好,齐人好罢,与之相争无非是族内争斗,胜负也都是继续华夏衣冠。” “但匈奴人不一样,他们若是强大,不仅是我晋之祸患,更是我华夏一族之大害。” 晁鸿目光转向刘煜,继续道,“听闻草原近期开始闹白灾,更有其他部族反抗匈奴人的压迫,如此良机,大晋不可错失啊!” “当遣一上将,带数万骑兵,出塞而击!” 说完之后,他也跪倒在地,一下子拙政殿内已经跪下了三人,而且这三人的目的都是一样的,希望出兵草原。 “上将?以晁鸿你的眼光来看,当派谁最为合适呢?”晋王有种隐而不发的怒意。 晁鸿一听,以为晋王已经意动,兴奋地道,“大王,代成君便是最佳人选。” “八年前,君上射死匈奴右贤王,早就威名远扬。更在代郡,屡败匈奴扣边。如此人选最最合适不过了。” “一个,两个,现在又一个。”晋王本来以为士子可能是为了学术方面的要求,哪里想到,更像是代成君的同谋,他冷笑了几声。 “老四,看来你下了苦功啊,竟然劝动了这么多人为你造势!” 梁进感觉到一丝冷酷的目光袭来,他当然知道这是晋王已经在怀疑自己了。 “儿臣不敢,儿臣做事向来出自公心,从未劝说别人。父王若不信,可以派内卫司详查。”姬舜说得很硬气。 “谅你也不敢!”晋王冷哼一声,转向福源君和平陵君,“你们两个也听着,若寡人听到哪个王子敢勾结大臣,那么寡人定然饶不了他。” “至少现在,还轮不到你们来当家作主。” “儿臣不敢。”姬懿、姬森哪里听不出来这是一种警告啊。 借着教训儿子的威严,晋王接着对着臣下道,“引兵出塞一事,事关重大,不能半点马虎。” “粮草、兵甲都要细细统计,待准备妥当之当,寡人会给年轻人机会的。” 他使了个眼色给梁进,后者很快会意,“今日朝会暂且到此为止,若有臣下其他事项,且等到明日单独上书。” “老四和刘煜留下!”晋王坐在王位之上,居上临下地道。 群臣逐渐退去,就是晁鸿也随人流离开。 只有姬舜和刘煜依然跪在冷冷的地板之上,晋王更是冷冷地看着他们,他不说话,也意味着殿内无人敢说话。 就这样静静地过了差不多五分钟左右,刘煜只觉得自己的膝盖都有些生疼,不禁对于万恶的封建社会中的跪拜制度深恶痛绝。 “你们两人本事不小啊!别当寡人什么都不知道,刘煜你在民情会故意煽动学子,想的就是为你们所为吧?”晋王愤愤地骂道。 老实说,今天国学院那帮士子来敲响登闻鼓根本就是意外,无论是刘煜还是姬舜都没想到,也自觉没有这样的能力。 若说有这样能力的恐怕只有董夫子了,只是人家一开始就撇清了。 两个听着晋王的骂声,纵想反驳,却也觉得多说多错。不如还是保持沉默最好。 姬舜的心却沉到了谷底,他无论如何的慷慨激昂,无论讲多少的道理,无论立下多战功。 他的父亲在乎的还是权力,他要的是高高在上的权威,他定下的国策不容改变,这也是鹰骑兵权易手的原因。 姬舜失望了,但是他还做最后的努力。 第一百零一章 寒心 “父王,儿臣与鲜卑小汗曾经细谈过草原之事,草原之上,除匈奴之外,还有鲜卑、羌、氐、羯四族势力,往北还丁零部落,向东则是鲜卑分支的东胡。” “白灾之下,匈奴人借天时打压其他部族已有先例,鲜卑小汗来晋求兵,一是想自保,二来恐怕鲜卑也有取代匈奴的野心。” “羌族与鲜卑向来共进退,氐族与匈奴同样不睦,至于羯族不过是见风使舵的土犬之辈,若见匈奴落于下风,必然会反咬一口,丁零与匈奴更是世仇。” “一场天灾可以让草原各族的矛盾彻底浮现,其他部族怯于匈奴势大,但只要晋军出塞,鲜卑人跟随,其他部族必会蠢蠢欲动。” 姬舜侃侃而谈,他在听说白灾之后,无数次的分析过草原形势,只要出兵恰当,草原乱局必然形成。 “一个混乱的草原对于华夏四国来说,是最合适不过的。”姬舜最后总结道。 “恐怕出塞只不过是你的借口罢了,你念念不忘的恐怕还是那鹰骑吧。”晋王依然不为所动,多疑的性子更让他想到了姬舜其他的目的。 姬舜听后,不由地一阵神伤,他越发的失望起来,挺直着腰板斩钉截铁地道,“父王,儿臣平生只愿扫除草原之祸,对于王位不敢奢想!” 身旁的刘煜听后直接愣住了,他对姬舜更加钦佩起来。 不光刘煜愣住了,晋王听后也是一怔,接着却是一声暴喝,“竖子,以为寡人一定会把王位传给你吗?” 姬舜下定了决心,重重的把头磕在地上,正色道,“父王,舜的封地在代郡,戍于边地,带兵尚还有些自信,治国怕是极为无能。” “从不求能位达中枢,只求我大晋之地,千万百姓,不为胡虏所欺。华夏衣冠,永续传承。舜愿亲率鹰骑兵进草原,拼死为华夏打下一片安宁来!” 姬舜的话再度让刘煜想起了五胡乱华,甚至靖康之耻,再后来的东亚病夫,民族危难总需要有人站出来。 好在这个时代儒家的“亲亲爱爱”的思想还不是主流,在姬舜的身上,刘煜看到了华夏民族的血性。 “大王,代成君欲行之事,不止为晋,也为汉,为秦齐,为我整个华夏的天下。”刘煜表情严肃。 “煜虽不是晋人,但也是华夏一员,实在不想子孙后辈换了祖宗衣冠。” “我愿为晋军前锋,只为炎黄祖先留下的血脉延续,犯我中华者,虽远必诛,让一切异族不臣都不敢犯我华夏之民。” “一个不要王位继承?一个还想当前锋,倒是兄弟同心。”晋王越是气冲冲地道,“尔等小儿根本不知道晋国能承平多年,多数钱粮依然被外姓士卿所控制。” “一场大战,寡人近三十年积攒下来的家底会被荡然一空,国力亏空,秦人异动,世家不可靠,你让寡人成为亡国之君吗?” 姬离寐怒意上头,“刘煜,小时候寡人还看你是个老实本份的人,现在来看,大错特错。” “还有你!”他一指姬舜,“少年成名,刚愎自用。让你坐到寡人的位子,你同样不敢轻易出兵。” 他叹息一声,“还有那个老大,与智家靠得那么近,忘记了成王遗训,世家不可轻信。” “这么一看,倒是老二看着顺眼了……” 晋王尽情在发泄着他心中的不满,即位近三十年,他也算是殚精竭虑,回头发现,自己的儿子根本不理解自己。 “大王,太后要武原君前去问话。”这时梁进收到了太后宫内宦官的通报。 “滚!”晋王怒喝一声。 刘煜听到是刘太后找自己,赶紧从地上站起来,准备溜之大吉,但看到姬舜仍在那面跪着,又觉得自己不应该这么没义气。 正想着回去跟姬舜一起挨骂的时候,晋王对姬舜道,“你还不想寡人骂你吗?滚回家去,好好面壁思过!” “诺!”姬舜起来后又是躬身一礼,他的脸色很冷,但是他的心依然燥热无比。 他默不言语地从刘煜身边擦身而过,径直地走向了殿外。 刘煜看着姬舜离去,心中升起一个疑惑,“难道他放弃了?” …… 刘煜跟着宦官来到了太后的寝宫------万寿宫,进到里面之后,他感觉了一阵熟悉乡土气息。 通体鎏金的宫灯,宽袖长服的宫女,说明宫中主人来自于江水之南。 “听说今日朝会很热闹?”刘煜刚出现在太后面前时,刘太后就出言问道。 “四表哥为了出兵草原之事,跟晋王起了争执。”刘煜老实回答,他知道以刘太后的身份,想知道拙政殿发生了什么,那是分分钟的事情。 “你帮的是谁?”刘太后的目光好像能直刺刘煜的心。 “对于出兵草原,刘煜举双手赞成,并且打算同表哥一起出塞。”刘煜实话实说。 “倒是老刘家的种。”刘太后点点头。 “大王这人吧,面硬心软,哀家听说大王把你们两人留下,估计也就是一顿臭骂。” “把你叫出来,他们父子估计也就骂不下去了。” “舜儿从小懂事,大王对儿子心中自有衡量,你这个外人在,容易闹僵。” 原来刘太后是是帮自己和姬舜解围的。 “多谢姑祖母解围!”刘煜还是表示了感谢。 “这是其中之一,另一事……”刘太后说着叹了一口气,“哀家却是害了信阳君之后啊。” “啊?!姑祖母,莫非有灼大哥的消息了?”刘煜听后一惊,刘灼是他穿越到这个时代交得第一个朋友,现在来看,更是兄弟。 “哀家倒是派了人偷偷去接他们,没成想还是惊动了秦人。”刘太后无奈地道,“逃回来的人说,何姬母子都被绑去了咸阳。” “姑祖母,可让人带了书信?”刘煜听后大急,咸阳城里那几位都不好对付。 “麻烦就在这里,我以前跟何姬也算熟悉,于是亲手写了一封私信。”刘太后苦恼地道。 “估计这封私信,恐怕落入了秦人之手。” “姑祖母先不用担心,既然他们去了咸阳,性命应该无虞。”刘煜心想既然刘灼的身份被发现了,弄不好会成为第二个奇货刘煜。 “等到来年雪化之后,再找机会把他们救出来。” “也只好如此了。”刘太后叹息道。 第一百零二章 惊变 这是咸阳城外的一座馆驿,秦人在发现刘灼母子的身份后,倒也没有太为难,只是礼送他们去咸阳。 刘太后的人只看到了开始阶段,秦人绑人的场景,以为秦人蛮横。 只是快到咸阳之时,天色渐晚,押送的兵将便把刘灼母子安置在城外馆驿的房间之内,秦兵三步一岗,五步一哨,把馆驿层层包围。 从刘太后的人找到他们开始,刘灼就已经知道了自己的身份,一度曾经不敢相信。 但现在根本不让他反应过来,就已经踏上了被押送咸阳的道路。 只是一顿饭的功夫,刘灼再见到母亲时,却发现她已经挂在梁上。 他惊慌失措地大叫一声后,赶紧上去把母亲救下来,却发现母亲已经没有气息,不由悲从心来,抱着母亲的尸体大哭起来。 这样的动静惊动了室外的秦兵,领兵的军将便是当时保护刘煜的祁胜。 祁胜一看刘母气息全无,就觉得不妙,再一看边上的桌子上有几张写着字的纸,于是拿来细看。 看完之后,又看着刘灼痛苦的样子,心中不免有些惭愧,于是把那几张纸递给了抱着母亲尸体的刘灼。 “灼儿,你现在也应该知道自己的身份了。你是大汉信阳君之后,正统的丰县汉王苗裔。” “秦人既然知道了你的身份,也必然会利用你来挑拨晋汉的关系。” “只要娘在,以你的性格必然会被秦人利用。娘是信阳君的人,君上泉下有知,自己的后人会如此不忠,必会对我失望。” “娘走了,本来娘在二十五年前就跟君上一起走的,只是因为你才多活了二十五年,娘已经活够了。以后你想做什么,娘都管不着了。” 刘灼看着纸上字迹,泪水不断地从眼中滑出,他知道他的母亲是不想拖累于他。 枉他成为秦国亭长数年,为秦地百姓也做了很多好事。竟然身份暴露之后,遭遇到了如此大的惨剧。 一时之间,他心中不禁愤恨起来,“秦人亡我娘亲,我若脱困,必让秦人为此付出代价!” 刘灼暗下决心道。 …… 刘煜带着心事回到代成君府上,他想着刘灼性格很是刚烈,若是知晓了自己的身份,怕是少不得会得罪秦王和广平君。 有了刘煜的前车之鉴,刘灼想要从秦地逃出来,越加难了。 “灼大哥,你一定要好好的。”他看着西边的落日自言自语道。 刘煜哪里知道的是此时的刘灼正经历着人生中最痛苦的时刻。 清叔过来告诉刘煜,代成君已经等候他多时了。 刘煜跟着清叔来到了后院的静室之中,这是主人宅院中的僻静之处。 刘煜进来后,清叔自动守在门外。 刘煜看到姬舜正在轻轻地擦拭着一把绛红色的大弓,在灯光之下,刘煜只觉得弓身带有金属的反光。 他心中不禁想到,这弓不会是铁做的吧? “表弟来了”姬舜没有抬头,打了招呼道。 “是,刚才我看表哥离去的样子,好像很寒心?”刘煜想着离宫时姬舜一脸冷意。 听到寒心两个字,姬舜停下了擦拭的动作。 他将这把大弓放平,整体展现在了刘煜的面前。 刘煜这才发现这弓的主要还是柘木制成,只是要在弓弦衔接的地方包了铁皮,又整体漆成了绛红色。 柘木是坚韧闻名,自黄帝时期就被用于制弓。 “这是我珍藏的落日弓。”姬舜看着刘煜目光锁定了在大弓上面道。 “我曾经用它射杀了匈奴的右贤王。” “原来这把弓有这么光辉的战绩。”刘煜不由地赞了一句,下一眼却看到姬舜将弓递了过来。 “表弟身怀神力,试试拉满弦看。”姬舜面露笑意道。 “我那年十六岁,从姬氏武库中得到这弓的时候,很是欣喜。只是这是一把六石弓,我力气有限,只能连开五次左右,便已力竭。” “能一箭射杀右贤王,也是存在着很大的运气成份。那场大战后,我便把这弓留在了绛都。” 刘煜接了过来,发现落日弓入手有些发沉,怕是超过了四十斤,换成了现代的单位也有二十多斤左右。 但对于刘煜来说,掂量之后,呼了一口气,觉得顺手起来。 他立好身位,左手稳稳地擎弓,右手拔弦。 六石换算成现在单位也就一百八十公斤左右,这个时代每斤二百五十克左右。若是用明清时的单位衡量,这是一张三石弓。 弓弦被慢慢地拉满,刘煜觉得并不太废力,毕竟这家伙身有扛鼎之力。 他轻轻地回弦,这种大弓保养很废心思。 弓弦都是用上好的牛筋,隐隐还能看到金属丝的光泽,知道制作不易,他还是存了一份爱护的心思。 “好弓!”刘煜一脸羡意地道。 “表弟果然是神力,看起来拉满弓毫不废力。”姬舜看出来刘煜心头的想法,接着说道,“表弟若是喜欢,这落日弓就送给你就是了。” “这是表哥的心爱之物?”刘煜虽然心头所好,但也知道这东西可是不凡之物。 “以前年轻,只知道开硬弓的是厉害的英雄。”姬舜笑道,“后来从军之后,才知道弓箭只要适应个人的气力才好。” “普遍兵士用的不过只有一石多的弓,但可以连续攻击,保证臂力持久。” 他看了一眼落日弓,“这把硬弓本来就不适合我,我虽用他侥幸取得了一些战绩,却最终还是让它锁入匣中。” “但给了表弟就不一样,表弟的神力足可以让它再度扬威战场,此弓与你相得益彰。” 刘煜听到姬舜的话中不夹杂着任何虚假,同时也听出了别的意味。 “表哥没有寒心,而且有了更大的决心!”刘煜悟道。 “不错,我心念已绝,要说决心却是不为过。”姬舜承认道,“就问表弟,你敢不敢?” “如此强弓在手,有什么敢不敢的?”刘煜笑道,“表哥所向,便是我刘煜跟随的方向。” “不知道表哥打算怎么做?”他想到姬舜手中已无兵马,不可能两人冲去草原吧? 姬舜对刘煜的回答很满意,他走了两步,回头道,“这本来只是我想的最坏办法,不过,现在来说,也只是唯一的可行办法了。” “表哥的意思是?”刘煜有些想到了什么最坏的办法。 “我欲回代郡,天下间无人能挡!”姬舜的话中霸气十足。 第一百零三章 借粮 绛都东城除了智家的豪宅之外,还有一处同样也是雕栏玉砌,流檐水阁,虽然占地远没有智家的大,但胜在精致。 这便是以商贾起来的景家私邸,跟智家相距了几条街,不过算起直线距离来说也不过两三公里。 与秦人喜欢筑高台宏伟的建筑不同,晋人更倾向于匠心。景家的宅院两面临街,因为是商贾的原因,大门并不朝南,而是向东偏南。 在五行之中,商格属金,南方为火,火克金,大不利。这种讲究其实沿续到了现代,著名的乔家大院门向东南,以求东来生气。 刘煜被景家的下人引入宅中,只见小天井花园中和积雪收拾得干干净净,花坛之中,几株梅花吐出白色的花蕾。 “二哥,你怎么今天有空到我家里来?”梅花的另一侧,显出一位少女的娇容来,不是景珊珊又是谁呢? “不是说景家豪富,我怎么觉得这个院子有些小啊。”刘煜没回答妹子的问话,倒是先埋怨了一句。 “哈哈,你这就不知道了,这只是小天井而已,讲的是蓄气进财。”景珊珊笑道,“二哥若要看大院子,后面可是有个老大的花园,要不我引你去。” “不忙,不忙。还是先见的景伯父再说。”刘煜此次来景家当然不是平常的做客。 他与姬舜既然狠下心来准备出塞,兵马未动,粮草先行。两人考虑之后,首先就想到了景家。 这也有了刘煜的景家之行。 景珊珊当然是有见识的人,听到这话知道刘煜不是简单来看自己这个三妹的,嘴上嗔怒道,“我听说二哥来了,还亲自来迎接,原来却不是来看我这个妹子的。” 但动作上,还是将刘煜客气地迎进会客厅内。 屋中摆设却并不显得奢华,四周墙间倒挂着一些名人字画,商人邀文去铜臭。 对于一些特别有钱的商人而言,炫富早不如藏富了,用文化来显示自己的内涵,这是自古以来豪商的装逼手段。 景道茂体形富态,但也没有景聪那么大的体量,男人到中年,特别是像他这样天命之后,多少有些发福。 “武原君光临,我景家蓬荜生辉。”景老儿脸露笑意。典型的一张商人脸,身后景兴也跟刘煜打了个招呼。 两方宾主落座之后,又有侍女奉上茶汤。 景道茂笑道,“这一次回来听说半路结拜了两位异姓哥哥,一位是君上,另一位是鲜卑小汗。” “我听说后,正想着请两位一起来府上小聚一番。没想到君上今日亲身上门。”景老儿外交辞令很随意,“兴儿,去备着酒席,等一下请君上入席。” “回头我再让人去把鲜卑小汗也请来,一起畅饮。” “景二哥,先不用忙。”刘煜止住了景兴的离去,然后对景道茂道,“景伯父不用客气,我那大哥今日有要事,就不用去请了。” “另外,我今日来景家,是有事要与景伯父相商。”刘煜说话的时候,眼神扫了一下四周。 姬舜决定回代郡当然意味着不是光明正大的回去,而且回去之后做什么,当然是抢回鹰骑的控制权。 若是出塞,鲜卑人的变得十分重要,在刘煜来景家的时候,姬舜向檀蒲细问草原的情况。 景道茂可是八面玲珑的人,看刘煜的神色知道,对方今日来此,怕是另有事项。 “都下去吧。”他吩咐一声,在边上侍候下人都出了房间,顺手把门关上。 会客厅内除了刘煜,就是景家父女三人。 “君上有话还请直说,景某虽是一介商贾,却是最重信誉的。”景道茂对刘煜要求屏去左右的行为有些诧异。 “听说今天河东庄稼丰收,景家仓中存了不下三十万石的粮食?”刘煜打开了话题。 “我们景家的仓库中的确有些粮食,但很多并不是我们自己的,多是士卿世家的粮食。”景道茂心生警惕。 原来很多士卿封地的产出盈余,便流入给了景家,景家以此来周转,竟然成了国中的大粮商。 相当于这景家代销了士卿世家的粮食。 在这个年代,商人的地位,仍然不高,很多士卿便将自己家的生意外包,就便宜了景家。 “今年草原白灾迹像显现,景家手中有这么多的粮食,可是发财的机会啊?”刘煜东一句西一句地道。 “君上慎言,草原狼族与我晋国为生死大敌,我们景家虽然生意做得大,但却不会做这些资敌的勾当。”景道茂说得大义凛然。 “伯父果然是忠肝义胆。”刘煜拍拍手,对景道茂的政治觉悟很是认可。 “既然如此,可愿意与代郡做点生意呢?” “哈哈,我们景家生意遍天下,君上还是明说吧。”景道茂听后笑道。 “是这样的,草原受灾之后,匈奴人少不得开春之后又来犯边。”刘煜用了一个假设。 “代郡本身存粮不多,但军粮拔付又需要开春之后才行。这时间一到,军粮没到代郡,匈奴人可就到了。” “于是,代成君的意思是向景家赊购一些粮食,到了开春的时候归还就是,另外再送一份补偿。” “这是代成君的意思?”景道茂问道。 “是。”刘煜没有多说一句,鹰骑易主的事情,怕是商贾出身的老景肯定是知道了。他也不确定,这景老儿会不会借粮。 “此事……”景道茂沉吟了一番后,笑道,“再容易不过,既然有代成君背书,信誉肯定没问题,景某答应就是。” “不知道需要多少粮食,什么时候送至代郡?” “十万石,除夕之前能否送到代郡?”刘煜说出了数量,这个天气对大宗粮食的运输很是不利。 “除夕之前?”景兴这时候嚷道,“也就二十来天,这寒冬腊月的……” 刚说到不过他看到自己老爹让他闭嘴的手势便不言语了。 “应该没有问题。”景道茂一口应道。 “景伯父可要确定哦,若是办不到,可是要受军法的?”刘煜觉得这老头答应得太爽快了。 “河东到代郡,走半程河水,现在河水还未结冰,倒是可行。到了隰县,再走延水,半个月也够了。”景道茂竟然说得很轻松。 “既然如此,还请景伯父与我签下契书。”刘煜听后一喜,打算把这事情赶紧敲定下来。 第一百零四章 求亲 刘煜满意而去,景家人送至门口。 回到屋内,景兴埋怨道,“父亲是不是糊涂了,河东的粮食半个月之内是能到代郡,但现在寒冬腊月的,哪有这么容易?” “呵呵,兴儿,你的眼中只是生意的本身,而不明白生意目的达到即可。”景道茂对景兴的表现倒是意料之中。 “什么意思?”景兴挠头道。 “我猜父亲打算就近买粮以资代郡!”边上的景珊珊点出了答案。 “不错,延水一带去年丰收,要收个十万石粮食还是没有太大问题的。”景道茂点点头,“不过为防边城附近粮价波动,河东的的粮食还是要拔过去。时间上就不需要这久紧了。” “父亲,这桩生意似乎有一个很重大的隐患!”景珊珊出声提醒道。 “不错,这个隐患很大,大到可以引起天下震动。”景道茂对自己女儿的提醒很是认同。 “父亲,我记得前日有消息说鹰骑主帅已经换成了智化。”景兴也已经想到,“那这桩生意,我们似乎找错了买家?” “兴儿,这天下事无非都是因利而起,商贾之利在于锱铢,那仅是小道。大道在国,谋国之利可以通天。”景道茂教训道。 “为父十三年前,机缘巧合之下,见证了封天台之议,也因此想通了这世上的大利在国,在天下。” “这几天来,风云楼上,不断有年轻人高呼出塞,代成君说是为开春借粮,其实这粮也可以为其他原因。” “父亲,你是说……?”景家兄妹都睁大的双眼。 “兴儿,这代郡粮食的事情,恐怕还得让你去走一趟了,今年你可得在外过年了。”景道茂叹了一句。 “是。”景兴应下了这个任务。 “父亲,我想跟二哥一起去边城走走!”景珊珊想跟着景二,当然心中想的还是自己的偶像。 “女孩子家家,怎么老是想着往外面跑。”景道茂当然不同意,“过年后就十六岁了,赶紧要找个夫家了。” “智家三番两次请人上门求亲,先是治粟内史,接着又是国学院博士,这样下去,他们家主就该亲自过来了。” 最后一句,当然是开玩笑的性质,智老太公可是致仕的上卿,又是一家之主,等闲不来出面小儿辈的事情。 正说话的时候,门子前来禀报,说是智家家主来访。 “快请!”景道茂愣了一下,这老家伙说到就到,想到对方的身份,又对门子道,“慢,我亲自去迎他。” “珊珊,人家家主都来了,怕还是为了求亲而来。我已经想不出拒绝的理由了?” “反正我不想嫁给智家的小白脸,一点都没有男儿气概!”景珊珊气呼呼地道,“父亲若答应他们的求亲,我就……我就离家出走。” 说完,女孩子愤愤地跑到内院去了。 景道茂摇摇头,面上有些苦意,夫人早逝,留下三子一女,自己醉心生意,女儿从小便比较韧性。 “这性格跟当年的自己何其相似。”他叹了一声,然后恢复镇定之色,去将智无忌迎了进来。 智老太公并不是空手而来,只见智家随从捧着各式箱子,便是装饰来看,就不是俗物。从年纪和辈分上来讲,景道茂算下来还是晚辈,景首富表现得毕恭毕敬。 “老夫倚老,就唤一声景贤侄吧。”智老太公人老成精之辈,一进来就掌握了言语的主动性。 “不敢,不敢,智老客气了。”景道茂言道,“我在智老面前不过是个小商人而已。” “景贤侄啊,其实老夫的来意想必你也知晓。”智老太公开门见山地说,“我智家麒麟儿与你家小女,那是郎才女貌,天作之合,你觉得呢?” “小女从小刁蛮任性,会耍性子。智家况公子那是人中之杰,看中小女,那是景家高攀了。”景道茂说得很谦虚。 “既然贤侄不反对,正所谓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我择日便派人送来聘礼,大家就结为一家人那是最好不过。”智老太公始终在言语上压制着景道茂。 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了,但我家珊珊就是看不上你家麒麟啊,看来还得想法推了去。“智老这话,景某倒是举手赞成。” “只是夫人临去前曾有交待,小女的夫婿还是得由她自己决定。” “而且刚才汉国武原君来访,也对小女有意,一时之间,景某有些为难了。”景道茂扯了刘煜来当挡箭牌。 “刘煜?”智家离此不远,智家当然有人看到了刘煜进入景府,智无忌听后笑道,“贤侄应该也知道,这刘煜弑君谋位,人所共知,这名声已经坏了。” “此人不过丧家之犬,怎么能及得上我智家麒麟儿。” “智老所言极是,景某哪里敢答应。”景道茂打出了缓兵之计,“只是小女心思难以琢磨,我这当父亲的,亏欠她很多。” “而今年纪还小,景某想再过几年等小女心智成熟一些,再考虑婚姻之事。” 智无忌听后脸色一凛,他今日亲自过求亲已经给了景家很大的面子。 “贤侄啊,听说景家前辈也是名门。”智老太公幽幽地道,“从血缘来看,魏、韩两家可都是景家的亲戚啊。” 这明显是威胁了,魏、韩两家早就被晋国王室扫地出门,智无忌这话可算诛心之辞了。 “若按血缘来看,当今的智、栾、卻何尝又不是亲戚,就连范家也与韩家那是血脉相近哦!”景道茂心中怒意,却不动声色地道。 要知道晋国当年世家治世,几个世家都是相互通婚,这种亲戚关系只要说有,那就肯定有。 “哈哈哈,贤侄不必生气,只是开个玩笑而已。魏、韩早沦为普通人家,早已不能与智家相比了,想必贤侄会懂得取舍吧?”智老太公总是那么一幅智珠在握的样子。 “儿大不由父啊,智老可不是知道,我这当父亲的总吃女儿的挂落,这婚事还是过几年再说吧。”景道茂打了哈哈。 “也罢,那老夫改日再来。”智老太公幽幽地道,“这些礼物就先请收下,算是智家的心意。” 送走智老太公后,景道茂脸色发青,景兴也面有愠色,智家自恃世身份来随意揉捏景家,这对于爱好面子的老景而言就是打脸行为。 “兴儿,你把这些礼物原封不动地送回去,再加上两盘珍珠,十匹蜀锦。”老景吩咐道。 “本来我觉得智况会是珊珊的良配,现在来看,这智家跟我们景家联姻,根本就没安什么好心。”他叹了一声。 “还是珊珊能看透,我果然老了。” 第一百零五章飞翼 刘煜从景家出来,心情大好,忽然听着附近的人望着天空指指点点,抬眼看去,却见一只大鸟模样的飞行器在滑翔,隐隐还有镜片的反光。 “公输飞翼?”刘煜当然认出来那东西是什么,想起手雷暖炉的事情,吩咐一声,“向南,我们去南城墨家。” 在一大片的棚户区中,刘煜见到了公输无用,这老家伙满脸红光,见到刘煜后,笑着开玩笑道,“你这是来找我们家小白吗?” 刘煜觉得这老头似乎很想撮合自己跟白无瑕,只是两人都没有这个意思。 “公输爷爷,我不找小白,我来看您的。”刘煜笑道,“我在东城就看到您的飞翼了,这可是神奇之物啊。” “那是当然,这飞翼我整整研究了十年,为了让它顺利上天,你看我头发都掉了一大片。”公输无用指着自己斑白的头发道。 刘煜只觉得这老头后脑勺部位是有明显掉发的迹象,看来从古到今,都有一个规律,聪明的脑袋容易掉毛。 “小子,上次你讲的这个降落伞效果不错,这样就不用担心从天上掉下来。”公输无用拍了拍刘煜的肩膀道。 “来吧,我带你见识一下我的飞翼。” 刘煜跟着公输无用来到了一个大开间的房子,只见里面都是一些奇奇怪怪的东西。 还有几个年轻人在装配着一个圆球一样的东西,见到两人进来,这几人恭敬地叫了声大匠。 “前辈,这是什么东西啊?”刘煜看到这个巨大的圆球,里面竟然是空心的,球的主体是木头,但外层又裹着一层铁皮。 墨家有了水磨机,制作铁皮变得很容易。 “这是我的一个初步设想,用来潜水的,不过水下行进的动力还没解决,还有密封性也存在很多问题。还处于研究状态。”公输无用解释道,从提出降落伞的构想,他对刘煜在机关上的想法有些关注起来。 “潜水器?”刘煜脑中一排的惊叹号,这家伙上天入海,简直无所不能啊? 不过从他现代的想法来说,这个时代造潜水器,困难程度不是一般的大。没有机器的动力,恐怕只能选择人力。 单单是氧气储备和密封性,就足够让人头疼了。 “怎么样?小子,有什么好的建议?”公输无用想到刘煜来自南方,精通水性,说不定会有好的想法。 “公输爷爷,你别难为他了。”刘煜还没说话,白无瑕出现在了一旁,看到刘煜皱着眉头,帮腔道。 “小白啊,你这么护着他,还说跟这小子没啥关系?”公输无用呵呵笑道。 “爷爷又开始胡说了。”小白翘起了嘴巴,表示不满。 “这东西我也是第一次看到,哪里能有好的建议。”刘煜向小白打了个招呼,无视公输用的撮合。 没有储气装备和密封材料,即使刘煜知道潜水器的原理,恐怕也是难为无米之炊,不如就推说不知道算了。 刘煜终于见到了公输飞翼,这是类似于滑翔机的飞行器,两翼伸展快有十米了,而且飞翼是由多节木头所制,可以随着风向调节。 “这恐怕得从高处才能飞起来吧?”刘煜已经看出来其原理主要还是滑翔机为主,毕竟这个年代哪里有什么飞行发动机。 另一方面,刘煜在体育大学的时候,曾经玩过滑翔机,有过这方面的经验。 “不错,还得选风力较大的时节才有机会飞上天。只是这会儿天太冷,我虽然穿上厚实的衣服,但几次飞到上面都冻得骨头痛。”公输无用很是无奈地道。 “所以,也不敢飞太久。” “公输爷爷,我能试试吗?”刘煜对这个古代飞行器极为感兴趣,他刚才看到公输无用已经飞得很稳,知道产品基本开始成形了。 “你不怕摔得鼻青脸肿啊?”公输无用虽然这个发明很是宝贝,但也希望有更多的人能驾驭它。 “这有什么好怕的。”刘煜笑道,“我小时候就想飞上天去,希望公输爷爷能达成这个心愿。” “好,来人,帮我把飞翼拆了抬到南山顶去。”公输无用答应了下来,他也想看看别人能否驾驭。 “公输爷爷,你上次可是答应了我,让我也试飞一次的。”白无瑕插嘴道。 “小白啊,这玩意还是挺危险的,虽然有了这小子说的降落伞,但飞得不高的话,这掉下来,降落伞连打开的机会都没有。”公输无用这是实话实说。 他已经对降落伞的特性研究得很透,知道在运作中的优缺点。 “这小子据说功夫不错,人又长得五大三粗,摔几下应该问题不大。你这女孩子家家的,还是等来年春天再试飞吧。” 公输老头几句话把小白劝阻下来,但小白似乎很是不悦。 老头儿让人把飞翼拆成了几块,刘煜看到那些人收拾地飞快,不由地奇怪,“公输爷爷,这拆卸安装的速度很快吗?” “那当然,我这飞翼主要有六部分构成,头、身、双翼和尾翼,再加上机身下的支架。都配有卡扣,只要加上固定的木条就能保证飞翼整体的坚固。几息时间就能安装和拆卸。”老头儿得意的道。 “我这可是花了三年时间才把这些连接部位也研究透了,实验中光是飞翼散架就出现了二十余次,再有了现在的拆卸安装模式。” 不多时,整个公输飞翼就变成六堆零部件,公输大匠一声令下,他的徒子徒孙们,便把这些零部件抬上了马车。 “小子,我测算过,今日风力颇大,我这三丈的飞翼托起像你这样体量两人也是绰绰有余。”赶往南山的时候,老头一脸得意地道。 言者无心,听者有意,边上的白无瑕嘴角露出一丝笑意,心头泛起了别样的想法。 南山其实只是南城的一个小丘陵,算起来海拔也就不到两百米。 由于公输无用经常用来测试自己的飞翼,早出整理出来了一条盘山道路,而且适合马车上行。 行进了差不多了半个时辰,就是南山峰顶。 墨家的人下车之后,开始对飞翼重新进行安装,刘煜观察得很仔细,果然看到了各部件连接处的暗扣,都是设计得非常精妙。 山顶之上的西北风还是很大的,刘煜望着天空自言自语道,“似乎还缺少了一副护目镜。” “小子,你说什么来着?护目镜?”公输无用耳朵很尖。 “若是飞至空中,风太大了,眼睛不好睁开了,用两片琉璃镜片保护住眼睛就变得很重要。”刘煜答道。 公输无用听后竟然从怀里掏出一物来,“你说的这玩意吧?” 刘煜定睛一看,竟然是一副简易的护目镜,两片磨得光滑的镜片,支架结构主要还在鹿皮为主。 “老头我早就想到了。每次飞上去,眼睛都睁不开,就想着弄个新玩意出来。”公输无用哈哈笑道。 不想手上一空,护目镜却被人拿了去。 第一百零六章 意外 原来是护目镜落入了白无瑕的手里,“公输爷爷,这个怎么佩戴来着?” 小白掂量着手中的玩意,不知道怎么用。她根本没有看到公输无用一脸紧张的样子。 “小白,拿牢点,这可是老头子花了不少银子才买来的白水晶,老贵着呢!”公输无用担心地道。 这时墨家的人已经将飞翼组装完成。 刘煜也将那个降落伞包背在身上,这公输大匠果然是专业型人才,这降落伞背包设置虽然都是刘煜的提醒,但在做出来的式样跟现代的差不了太多。 由于为防止出现问题,上山来时,多备了一个。 “这是调节左翼的拉杆,这是控制右翼的,尾翼是这根拉线。”公输无用介绍着相应的操作杆。 刘煜知道公输无用做的这个载人飞行器原理就是一只大风筝,由于双翼够长,使得承受的重量大幅提升。 机身下的支架有一个可以坐下来的位置,这是公输无用最近的改进。有了降落伞之后,他就觉得没有必要再把身体绑在支架上面。 刘煜坐在了支架上面,两手握住了前面的木杆。 “小子,慢跑起来,让飞翼保持平衡,往悬崖一侧跳下去。”公输无用在一旁指点道,“别害怕,我已经试过不下十次,这个飞翼结实得很,完全撑得住。” 刘煜要说不紧张那肯定是不可能的,在使用无动力三角翼滑翔机时,一开始也是很紧张的,上天之后被风吹着,冷静下来。 他慢慢地带着飞翼跑动起来,正在到悬崖的时候,只觉得支架振动,却发现自己的另一侧又多了一个人。 心头一惊,飞翼在升空之中发生抖动,刚好那人转过脸来,露出戴着护目镜的面容,不是小白又是谁呢? “你怎么上来了?你不知道有危险吗?”刘煜控制着双翼的平衡,公输无用的这具飞翼主要还是木制结构,兼以厚实的帆布。 两翼能上面展动,这样可以在不同的风向可以做得灵活变动。 “能有什么危险,我看公输爷爷经常飞上天来,越来越稳当了。”小白笑道,露出洁白的牙齿。 “不过,寒风吹在脸上倒是真的有些冷。” “小子,照顾好小白!”这时山顶的公输老头也发现了小白上了飞翼,大声叫道,“若是觉得冷早点下来。” “我知道啦!”刘煜回应了一句,然后调整着双翼的朝向。 借着风势,两人驾驭的飞翼陡然一升,竟然又向上爬升了十几米。 “哇,原来飞上天的感觉这么爽!”白无瑕看着下面的景色开心地道。 刘煜有过驾驶三角翼的经验,只是一会儿工夫,已经对这个公输飞翼有了更深入的了解,载重能力秒过三角翼飞行器。百工兴旺,古人的智慧让他这样的现代人都有些惊讶。 “想不到墨家竟然有如此大能,这上天入地恐怕也没有谁能做到了。”刘煜赞叹道。 “那是当然,我们墨家制利器利民生,将来或许有一天,这公输飞翼会被用于民生。”白无瑕有些得意地道。 “我去,那不是墨家要建航空公司啊。”刘煜忍不住腹诽起来,这时飞翼忽然向左一斜,吓得刘煜赶紧操作右边的控制杆,保持双翼的平衡。 “这种飞翼用于民生太难了,缺乏稳定性。”刘煜分明想到了军事用途,但墨家反战,一向不会主动制造军械,于是换了个方向。 “若是用于游山玩水倒是最好不过,最好是飞行于河道之上,即使掉落下去,也能掉在河里。” 两人盘旋于绛都的上空,由于公输无用早就试验多次,城中的人已经对这只大风筝见怪不怪。 刘煜知道低空飞行的极限跳伞的风险很大,于是判断着风速,将翼展上翘,使得飞行高度进一步提升。 只是这样一来,两人不约而同地感觉寒风刺骨,虽然两人都身着厚实的冬衣,但也架不住上空的冷气实在太大。 飞行了不到半个时辰,他们已经从南城飞到了东城的上空,已经能看到紫金山上的佛塔,只是出现了新状况。 “啊欠。”小白打了个喷嚏,“君上这也太冷了,怪不得公输爷爷每次试飞都穿得跟粽子一样。” 小白飞上天那完全是一时冲动,这份冲动后,很快被这要要命的气温也打回原形。 “也好,我们还是找个地方降落吧。”刘煜看着小白冻得牙齿咬得咯咯响。 这种无动力的飞行器,着陆可都是大难题,即使刘煜以前驾驶过三角翼,根本没法按照自己的想要的落点着陆。 他调整下两翼的角度,忽然一阵大风裹胁着一股气流,直接让飞翼打了个转。 刘煜猛地想起自己当年玩无动力三角翼的时候,教练曾经说过,这种类鸟飞行器对于气流和风速有严格的限制。 大了容易翻身,小了,根本无法载人飞行。 自己恰好遇到了前者,冬季中之上空气流的变化很大,让飞翼变得很不平衡起来。 “君上,是不是有些不对,我们好像没降落,反而又上去了。”白无瑕感觉到了不对了,因为她分明觉得更冷了。 “等一下,我再调整一下。”刘煜一下子把双翼的朝向定得最低,这是完全着陆的操作了。 在经过刘煜的操作之后,飞翼陡然一降,便下降了近十米,这一变故让小白猝不及防,而且双手又有些冻僵。 “啊呀!”她大叫一声,却是从支架处掉落下去。刘煜来不及细想,也放手从支架上跳落。 好在他的反应快,迅速抓住了小白的身体。 再用力拉开了背后的降落伞,在大风的作用下,一把大伞下面托着两人慢慢地向地面降落。 由于怕小白掉落,刘煜将她抱着很紧。 一开始白无瑕从飞翼上掉落时,她就觉得自己要完了。 当刘煜抱住她的时候,她有些感动,但还是有些抗拒的。 不过很快发现这个男人的怀抱似乎特别的温暖,让她没有了反抗的想法。 “好像是紫金山啊!”小白看着慢慢降落的地点道,再往远处看,那架公输飞翼没有了人控制,已经朝下坠落下去。 “公输爷爷是不是会很伤心了?”刘煜问道。 “应该不会,因为他已经摔坏了不下十架了。”白无瑕回答道。 公输无用的降落伞根本没有方向控制装备,两人只能按照大风的意识随处降落,而且好巧不巧掉在长春观的院子里。 至于大伞挂在在挂在屋项上,倒让两人安全着陆了。 又听到“嘭”地一声巨响,原来是那架公输飞翼撞到长春观的建筑上面,掉到了地上,机翼断了一截,但主体构造竟然还算完整,这质量还真是非同一般。 第一百零七章 封天议 “君上从天而降,真是能人所不能啊。”刘煜站到了地面上,顿时觉得踏实不少,听到了一个熟悉的声音,抬眼看到了毒舌先生李去疾。 “李兄,真是好巧啊。”刘煜打了个招呼,这时才发现自己好像还抱着白无瑕,有第三方在场,顿觉尴尬,赶紧松开了佳人。 “师伯说今日紫金山有飞龙在天。”李去疾笑道,“我分明看到了郎情妾意。” 李毒舌的一句话顿时把小白说得面红耳赤,她本来是男儿性格,但经历了刘煜在空中跳落救她之后,心中泛起一丝旖旎。 要是在以前,她早就出口否定了,但这一次不知怎么无法说出口。 “你这个李毒舌,现在又开始变八卦了。”刘煜还是顾忌小白的感受,在他看来,小白的性格有些像后世的那些独立的现代女性。 “刚才空中出了点意外,我才跟小白紧张降落的。”他对李去疾还算了解的,知道对方嘴虽大但还是守口风。 刘煜然后把李去疾介绍给白无瑕,小白恭敬地叫了一声先生。 “师伯想见你,就在上次的那个静室,你自己去吧。”李去疾直接跟刘煜道,让后者一阵惊讶,才想起刚才李去疾似乎在说自己今天降落紫金山,已经被太史元算准了。 “白姑娘就跟我在这里等候吧。” 太史元在晋国声望很隆,白无瑕听后便留在了外面。 依然是四面无窗的房间,顶上闪烁着夜明珠的光芒,虽然光线昏暗,刘煜对这处静室已经有点熟悉,进去之后,他就坐上了空着的蒲团上面。 太史元如入定一般,静坐在另一个蒲团上,默无声息。 刘煜叫了声前辈,太史元缓缓地张开了双眼,淡然道,“你来了。” “是啊,前辈知道我今天会来吗?”刘煜对这位阴阳大家越来越觉得深不可测。 “该来的时候,就得来了。该走的时候,就得去了,一切都是天意。”太史元话语透着深意。 “你可听说过十三年前的封天之议?” “什么?封天之议?”刘煜有些懵,话说自己到这个时代满打满算不到三个月,这十三年前似乎太遥远了。 “那一年秋天,泰山天柱峰,有一处黄帝当年祭天的高台,被世人称为封天台。” 刘煜不知道太史元为什么会说出这些话来,隐隐觉得会跟自己有关,静下心来倾听。 “当时,老夫与齐国阴阳大师邹罡在天柱峰观星,天象诸变,隐隐出现十多颗惊世新星。斗转之下,四国穹庐为之一变。” “我们两人便各自占卦,老夫所占却是上上的乾卦。虽先迷后得,但却是潜龙渐起之势。”太史元缓缓地说道。 “邹罡乃是五德始终说邹衍的嫡系子孙,善变阴阳。他却占到了下下的屯卦,万物初生,艰难困苦。若无天助,却是早夭之象。” “我们两人在天柱峰争论不休,谁也没法说谁是对的。但有一点却是确定无疑,这十多颗惊世新星怕是会应在四国之中的年轻人当中。” “阴阳本天术,奈何不入世。两人所见终不及诸人所见,于是我们发帖请来四国之中诸子百家的高深人士,共聚封天台,畅议天下。” 刘煜听到年轻人的字眼之后,马上想到了那个太史英杰榜单,“前辈,莫不是十八人的太史榜就这么来的?” “不错,这十八人是按照天象上的新星排列,诸人一起讨论而得。”太史元点点头道。 “但是在谈到天选之子时,诸人却都各执一词。” “老夫当时邀请的几人当中有楚地纵横家南湘子、晋国儒家董其琛、墨家大匠公输无用。” “邹夫子请来的是秦国法家鲁仲子,鬼谷兵家刘元德、汉国墨家欧阳卓,老夫还记得当时欧阳矩子还带着他的侄子。” “刘元德?”刘煜听到这个名字后不由地想起自己的师傅元德道人,“这人是不是道士?” “哪里是什么道士,却是一个虎腰雄背的武将。老夫对他并不了解,因为他是邹夫子请来的。” “据说曾是齐国技击营的练兵主将。但是不为齐王所喜,封天台之议后,便不得而知了。” 刘煜想起自己的那位授业师傅身形还真是魁梧得很,但却不能定论是这个刘元德。 “诸人当时对四国乱战形势都是各说各的理,五德始终之说倒是得到大部分人认同。”太史元继续道,“但在水德所兴之地,鲁仲子说秦人一直认为兴于渭水,水德在西。” “董其琛当时却不以为然,只是渭水之德的言论已久,秦人要兴的话早兴了。” “欧阳卓又说水德之说当兴于南方,天象移位,江水所向正是水德之兴的方向。” “我觉得诸位前辈的立足点不一样,看到的东西也不一样。”刘煜听着评论道,“水德什么的,都不必太较真。”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他讲到了一句千古格言,“这水既不是渭水,也不是江水,而的天下的百姓。” “刘小友好见地。”太史元抚须笑道,“只是世人流于表象,揣摩天意之举实在是有些牵强。” 便是被称为老神仙的太史元似乎对天意之说也有一份客观的心,刘煜不由地感到奇怪。 “诸人在封天台一连争吵了两日,除了十六个年轻人之外,其他的观点都出现了剧烈的争论。” “十六个?不是十八个吗?”刘煜诧异道。 “另外两人在星象排列一个在北,草原一方,另一个在南,则是在山越之地。”太史元笑道。 “恰好那日商贾景道茂为诸人送些饭食,无意出口道,草原上的那人或许是魏氏的人。众人才醒悟过来。” “这景道茂倒是关于经营的人,事后便借了老夫的名号开起风云楼,虽然不提封天台之议,但却让十七人的榜单天下皆知。” “而山越之人,也不是在座诸人提起的,却是欧阳矩子的侄子提醒会不会是项氏之人?” “原来项如意是后面加上来的。”刘煜不禁一笑,接着问道,“前辈,魏氏中又有哪位少年英杰?” “魏冲,魏家家主魏邦的孙辈,年纪应该比你还小两岁。” “那么封天台之议后面怎么样了?”刘煜终于了解到了风云榜的前因后果。 “能有怎么样?”太史元笑道,“大家不欢而散。” “前辈今日为何跟晚辈提及这件十三年前往事?”刘煜想不出来太史元为什么跟自己谈这件事。 “因为十三年后,又有异星划过秦地,贪狼之祸将遍及华夏四国,甚至蔓延至北方草原。”太史元接着道。 “老夫想来想去,这些事情似乎跟小友都有关联。以老夫所料不差的话,小友不日就打算西北而行了吧。” 刘煜听后吃了一惊,“前辈何出此言?” “还记得当时你离开静室时,老夫跟你说的那句话吗?”太史元问道。 “云月三千里,风沙故人归。”刘煜脑海中浮现出这句话来。 “老夫告诉你封天台之议,就是告诉你,天意在人,尽力而为。即使开始有些困难,但若挺过去,却不失为一场历练。”太史元缓缓地道。 “晚辈受教了。”刘煜恭敬的地拜服道。 第一百零八章 三角翼 “老夫已知寿数将至,你归来之时,应该见不到老夫了。”太史元淡淡道。 刘煜听后一惊,从上一次让自己恢复记忆开始,他已经开始相信,这个时代真的有人会看破世间万物。 “你不用惊讶,彭祖当年便是活了八百年,也逃不过鬼差索命。老夫已经一百零八岁,窥探天机终有天谴。”太史元笑道。 “能得正寝已是上天的莫大的善意了。也终于在寿终之前,让老夫看到了天下归一的希望。” 彭祖是远古道家的开创人,传说活了八百八十岁。他的妻子路过一地的时候,看见两人在洗煤块。 于是好奇地问那两人为何这么做?那两人回答说是要将煤洗白。 彭祖地妻子大笑道,“我丈夫活了880岁,也没有听过能把煤洗白的。” 那两人听后怀疑道,“哪有人能活八百多岁?” 彭祖的妻子便把丈夫高寿的事情的一五一十的说了出来。 没有想到,这两人实际上是鬼差所幻,专门来调查彭祖长寿的。他们回去之后,把事情告诉了阎王,然后彭祖也就没有然后了。 “前辈慧眼能看透过去未来,晚辈想问一下草原胡祸会不会殃及中原?”身处这个时代,刘煜心头总是泛起对五胡乱华的担忧。 “会发生的总会发生,不会发生的,也可能发生。”太史元没有明说。 “小友心中已有执念,一念之间,便是未来。” “去吧,将来遇到邹夫子的时候,告诉他,当年我们的占卜都没有错。”太史元下了逐客令。 “我之上卦可不就是彼之下卦,阴阳变化,不过是因人而异。” 刘煜双手交叉,俯于地上,恭敬地向太史元行了大礼,他也知道这可能是他最后一次见到这位老神仙了。 刘煜从静室出来后,打算带着白无瑕离开,却被李去疾拦住了。 “在下冒昧,太史师伯跟君上讲了什么?”李去疾出口问道,不过估计自己也知道这样问太过于唐突,补充道,“若是君上不想说,也不要紧。” “只是最近师伯精神状态越来越差,我也是怕有什么意外。” “李兄想必听说过封天台之议吗?”刘煜还是说了出来,当年在天柱峰的还有李去疾的师傅南湘子,多少会有些口风传到他耳朵里。 “什么?师伯跟你讲了封天台之议?”李去疾大为吃惊道,“难道师伯的意思是……” 他忽然想起当时自己去参加民情会之前,太史元交代他的话。 再想起刘煜在那时的表现,两眼陡然放出炙热的光芒来。 “李兄作为晚辈,最近还是多陪陪太史前辈,我还有事,先行别过了。”刘煜想到太史元大限或在不久之后,也不点破。 李去疾目送着刘煜和小白远去,摸着自己的下颚自言自语道,“锦上添花不如雪中送炭,我还是想想找个机会跟他明说吧。” 两人走到山下,刚好与公输无用带着墨家的助手坐着马车追了过来。 “小白,有没有摔伤哪里啊?!”公输无用一见到两人,就下车来仔细打量着白无瑕,发现除了衣角有些破外,人倒是没有胳膊少腿。 “公输爷爷,幸亏有武原君,不然我就要被摔死了。”白无瑕第一时间夸奖了刘煜,不由地想起在空中那温暖的怀抱,一股甜蜜的感觉涌上心头。 “小子,说,公输飞翼出了什么问题?”对于技术人员来说,公输无用很是关心自己的产品。 “没什么大问题,只是伤了右翼,长春观的人明天就会送回墨家来。”刘煜回答道,又想了想当时飞行的过程,说出一些建议。 “这次驾驭飞翼到空中的时候,感觉还是要多加些衣物。小白是冻僵了手,从支架上掉落下来,好在降落伞的效果不错。” “不过我觉得公输飞翼还是单人为好,另外就是这个双翼有些过长了。若是改成三角翼,我觉得效果也许还要好一些。” “而且飞翼的尺寸还能做小一些,这样的话运输起来方便。” “三角翼?”有了降落伞的先例,公输无用的兴趣被勾了上来,“那是什么东西,你跟我回南城去,好好跟我讲讲。” 刘煜看这架式,知道自己少不得还得跟这老头走一趟。 若是以公输飞翼的工艺来制造三角翼飞行器,显然还是很可行的。 到了南城,公输无用直接拿出了纸笔,对于这种机关之术来说,没有什么比图纸更容易说明问题了。 刘煜按照以前的记忆把三角翼无动力飞行器的式样画了出来。 只是一画完,老头儿就抢过图纸,“这似乎比我的公输飞翼还要简单一些。” “不对,不对,小子,这东西怕平衡力不足啊,风大了还是容易翻。” “公输爷爷,这就要看操作的根本自己的体重来平衡了,这样操作比你的飞翼要更容易上手。”刘煜当然知道公输无用说得是事实。 “有点意思。”公输无用摸着自己的胡须点点头道,“我马上动手,先做一架出来。若是真能飞起来,我就管他叫小刘子飞翼如何?” 刘煜刚喝了口茶水垫垫渴,听到小刘子的字眼,直接喷出水来。 “就不要这个子了,听着别扭。直接叫小刘飞翼吧。”笑话,小刘子一听怎么都觉得是割去第五肢的残障人士的取名。 “果然是武夫,竟然不知道加个子字是对人的称呼吗?”公输无用眯着眼睛笑道,“不过,我喜欢。” “我最讨厌别人叫我公输子,听着我好像没赢过似的。” 这时,换了一身衣服的白无瑕进来,说是自己的师傅要找刘煜。 “去吧,去吧。别耽误老头子上天。”公输无用直接挥手,示意两人速速离去。 ,见到荀宣之后,刘煜看到了一大批的手雷,哦不,应该是手雷式的暖炉,整整一箱子,起码有上百个。 “矩子?这才几天工夫?你都造好了?”刘煜大为惊奇,这墨家的生产力会有这么强? “哪里啊,这些都是以前制造平陵君暖炉的时候,因为不够华丽被留下来的。”荀宣笑道,“不知道符不符合君上的要求?” “哦,原来是这样,太符合了。”刘煜笑道,“我就是个武人,送的也多是武人,没那么多讲究。” “我回去的时候,这些暖炉就让我带走就是了。回头我让人把钱也墨家送过来。”刘煜心中还想着拉拢墨家,怎么会做不给钱的主。 第一百零九章 小杀器 刘煜回去之后,白无瑕跑到公输无用边上帮忙,无意中说到刘煜被太史元请去静室之事,公输无用听后放下手中的工具。 “这个老不死的久居长春观,几乎不问任何俗事。怎么对刘煜青眼有加呢?”公输无用纳闷起来。 公输家在墨家中地位彰显,两人都算有过交道,不过也多是学术上为主。 “可有听说他们在静室中谈论了什么?” “出来的时候,恰好有个纵横家的李先生也这么问君上,听君上的说法,是什么封天什么事。”小白没有怎么当回事,所以也不太记得清楚。 “封天台之议!”公输无用面色变得严肃。 “是,是,就是封天台。”小白看到公输无用脸色一变,连续问道,“公输爷爷也知道啊。” …… “杀一人谓之不义,杀百人,百重不义,大为不义者攻国也。”公输无用回想当年那场议论。 这是墨家关于非攻的学说,攻其他国家是最为不义的事。 “哈哈,墨家迂腐,四国之世,事关国事,哪有那么多义与不义。”当时兵家刘元德出言反对道,“杀一人者为罪,屠万人者为雄,以兵止杀是直接解决问题所在。” “平乱者可以用兵,但治天下者,当以法为先。”秦国法家大师鲁仲子否定了刘元德的话。 “要治天下,必要平天下。只是如今四国分立,各治一方,纷乱之象绵绵不休。”齐国阴阳家邹罡为之叹道。 “无论是墨家非攻,还是兵家止战,亦或是法家治国,都需要一个统一的国家。” “试问天下共是一国,何来墨家所说的攻国之大不义。周室分封之天下,从八百诸侯变成了四国,时运所在。” “应运了五德始终,虞土、夏木、殷金、周火,接下来就水德,至于水德兴于何方,如今来说却是值得深思。” 接着就是那场关于水德之论的讨论。 …… 公输无用从回忆中醒悟过来,“那老不死的莫非觉察出什么了?” 墨家学说立于基层,而阴阳家的思想往往寻求天人感应的上层建筑,这使得两家考虑问题不一样。 当年太史元请公输无用去天柱峰论道,很大原因看中了墨家在民众中的基础,可以找出来那些杰出的年轻人。 他不由想到刘煜初来南城时说的那些话. “只要凭本事吃饭,心怀正气,也没有什么贱业。” “百姓因为生活而流离于籍地之外,他的劳作,却对当地繁荣起到了推动作用,这样的人,更不能称为贱民。” “此人心有仁义,得到老不死的关注倒是情有可缘。”公输无用有些想通了,“我让荀宣还是要给予多加关注。” 刘煜拿了上百个手雷式的暖炉回去,自然想到了把这些小暖炉变成小杀器的操作。 一连几天,他都闭门不出,让人找来了硝石、硫磺、木炭之物,用了以前在书籍上看到最佳配比,碾压成粉,合成黑火药。 又想到防潮的问题,用烧酒、蛋清搅拌形成了颗粒状。 刘煜找来了窦洛雪和屈连平一起帮忙,虽然两人见到这些东西面有疑惑,但还是按照刘煜吩咐忙得不变乐乎。 “君上,这是用来做药的吗?”屈连平把三样材料放入碾槽中时,实在忍不住问了出来。 “不错,就是火药,应该能听着声响吧。”刘煜对自己的二吊子科学技术还是挺担心的,怕威力有限。 “煜哥,是不是师傅教了你炼丹的方子?”说起来元德道人也算是窦洛雪的师傅,只是在教刘煜的同时,顺便指点她。这些黑糊糊的东西自然让她想到了道家的丹药。 “对啊,就是师父炼丹时提起过的。”刘煜果断地把这个锅甩给自己还未见过的师傅,“不过这些可不是丹药,是别有用处的。” 他不知道这些黑火药的威力如何,也不想说得太多。 刘煜将已经阴干的颗粒状火药装入手雷式的暖炉,又作了密封,露出一根引线,其实也是就是鞭炮的原理。 能达到这一步对于他这样的门外汉来说已经不错了。撞针、雷管他不会啊。 三人好一会儿的工夫,就把百来的暖炉全填好了火药。 这些个墨家的小暖炉子外壳用水力轧铁板,为了传热快,铁板很薄,龟片纹路凸出,密封效果很好。 在加上火药之后,配合它特有外形,理论上变成了真正意义上的手雷。 刘煜还不敢在代成君府里测试手雷的性能,主要还是怕动静太大,会引来各方的关注。 “今天好像大哥的那个跨院怎么没什么动静?”刘煜出言问道,檀蒲在绛都住了这些天,看到晋王无意出兵,于是心情烦躁,时不时地找手下角力为乐。 “君上,我刚才过来的时候,刚好看到鲜卑小汗他们一行人出去了。”屈连平听后回答道,他是住在离此不远的范府。 “出去了?不会又去喝酒了吗?”刘煜不禁摇摇头。 鲜卑人在城里呆了一段时间后,对于中原的物件也开始熟悉起来,但是各式的好酒让他们欲罢不能。 每次这群人出去的主要目的就是喝酒,而且有一次,竟然还在酒楼里面发起了酒疯,打砸东西,还是刘煜过去,出钱安抚了店家,把这些人领了回来。 这才安静了几天时间,这群家伙又跑出去了。刘煜心中担心又出什么妖蛾子。 虽然姬舜与他已经决定走一遭草原,但因为事关机密,自从鲜卑人醉酒闹事之后,刘煜也就没有告诉檀蒲。 后者最近对晋国是否出兵的事情抱的希望已经不大,于是更加喜欢饮酒取乐。 “君上,不好了,不好了,我们在彩云楼被人围了!”正说话之间,一个鲜卑人从外面飞速地跑进了刘煜的院子。 “他们人多,小汗让我跑出去通知君上,快去帮忙!” 来人刘煜当然认识,是檀蒲的一个亲卫,叫穆涉,为人比较机灵。 刘煜听后一惊站起身来问道,“是什么人敢跟我大哥做对?” “好像智家的人。”穆涉接着道,“自从上次醉酒后,我们已经很克制了,但是智家的人一再逼迫我们。” “小汗气不过,就跟他们动起了手!” “连平,找清叔借把横刀,跟我走!”刘煜转头对窦洛雪道,“洛雪妹妹先把这里收拾一下,然后找人通知宫里的四表哥。” 姬舜这几天有朝议,要到午后才能回府。 “穆涉,你给我们带路!”刘煜知道不容迟缓。 “煜哥,我跟你一起去!”窦洛雪很不放心地道。 “放心,现在的刘煜可不是总喜欢用武力来解决问题。”刘煜指了指自己脑袋,“你安心呆在府里,我不会有事的。” 第一百一十章 彩云楼(一) 彩云楼在东城绛水河畔,依水而建的三层小楼。曾起何时,一曲天仙舞引得绛都少年争缠头,也让上官芸儿名声大震。 左师里盈的孙儿里欲觊觎上官芸儿的美色,想要强收为妾氏,却无端被人用弩箭射死于家门口。 绛城令叫简从,是王后的娘家人,虽然简王后无所出,但不影响简氏在都城中的地位。 孙儿死于家门口这样的惨案更里左师愤怒不已,逼令简县令破案。 简从一番询查后,只说里欲遭了几个江洋大盗的毒手,甚至还砍了在监的大盗首级,说是同伙。 里左师可是前相国,哪里肯敷衍过去,闹到范司寇那里后,却被说是已经做成了铁案。 出了人命,竟然没有找来彩云楼的麻烦。 至此之外,坊中传闻彩云楼背后有世家倚靠。 那些个富二代、官三代们也就不敢再有非份之想了。 风月之中,越是得不到的东西越会让人趋之若鹜,这件事之后,上官芸儿的身价更是飞涨。 灰色的鸽子飞入了彩云楼三层的天仙阁仙内,一只玉手轻手捉住了它,摘下了它腿上的细竹管。 “小兰,可是家主那边的飞鸽传书?”佳人安坐在长琴边问道,“冬日传书,怕是有紧要之事。” 气候如此寒冷,这信鸽怕是放了好几拔了。 侍女已经从细竹管中取出一卷纸条来,递与上官芸儿。 飞鸽传书其实早在炎黄时期就开始存在了,传说西王母座下有三只灵鸟,飞越千山万水传递信息,把幸福吉祥快乐的声音,传递到人间。 其一是九天玄鸟,向西,后来成了秦人的图腾。 另一只是凤凰,更曾是周室的象征,此时却是晋国王室的标识。 第三只则是朱雀,属火,不惧严寒,一路向北,如今为魏氏推崇。 上官芸儿打开了纸条,上面的只有一些很怪的字迹,“甲廿六,丙三,庚十五……” 旁人看了当然是看不懂的,但是上官芸儿早就耳熟能详,“家主的意思竟然是让我关注姬舜和刘煜的动向?” 她虽然看懂了,但不明白家主背后的用意。 这时,楼下传来很大的声响,听着好像是桌椅被推翻的声音。 “鲜卑人跟智家的人打起了吗?”上官芸儿问道。就在方才,她已经听说鲜卑小汗檀蒲跟智家的人在对峙。 “小姐,我刚才去楼下打探过了,那个麒麟公子也在其中,听二楼的小厮说是里歇先找茬,智况后面让人挑衅鲜卑人的。”侍女小兰回答道。 “智况找鲜卑人的麻烦?”上官芸儿想了想道,笑道,“这哪里只是找鲜卑人的麻烦,就根本就是在找刘煜的麻烦。” “鲜卑小汗跟刘煜的八拜之交,智况的目标恐怕是引出刘煜吧。” 上官芸儿浅浅一笑,“刘煜此人,我一开始以为只是武夫,但民情会上表现着实让我惊讶。” “既然家主也是如此上心,等下我们不妨静观其变。” …… 楼下已经动起手来,鲜卑人少,但考虑到在晋地,他们又有醉酒闹事的先例,也不敢动刀子。 智家占了人数的优势,基本上围住了鲜卑人,同样不敢动用兵器,仗着人多占据了上风。 智况坐在靠窗的席位上,轻轻地抿了一口小酒,对于边上打斗的事情似乎不放在心上。他的旁边还坐了一个同样是身着锦服的年轻人,看起来也是世家中人,神色有些惴惴。 “里兄,莫要担心,不过是些草原蛮子,打了也就打了。”智况还出言抚慰道。 “智兄,这个蛮子刚才说是那个刘煜的义兄?”里歇还是不安地道。 最近几日,刘煜的名声在绛都有些传扬出来,让里大少顾忌起来。 里歇是里盈的孙儿,只是次房嫡孙,因为里欲身死,倒让他在里家的地位陡升。 人一有了地位,就容易想女人。 里歇也就成了彩云楼的常客,兄长里欲未完全的事业成功的有了接班人。 今日他约了智况同来,看到了鲜卑人进楼来,于是讥讽了几句,没想到檀蒲竟然没有发作,让他分外无趣。 他不知道,智况在见到檀蒲的时候就开始有了打算。 到二楼坐定之后,鲜卑人要了好酒,叫了几位姑娘。 檀蒲之所以带着兄弟来彩云楼,因为这个青楼的名头太响了,最近又觉得憋屈,想要发泄一番。 对于请不请花魁的无所谓,但是彩云楼据说有绛都最烈的酒,这才是他们想要的。 可是鲜卑人拿到手的竟然一些普通浊酒,檀蒲已在晋日多时,哪里会喝不出来,忍着脾气让小厮换酒。 里歇讥笑道,“草原的蛮子不都是喝马尿的吗?哪里配喝绛都的好酒。” 檀蒲得了刘煜的提醒,虽然气愤却还是忍住了。 不想智况在边上又补刀道,“据说他们喝茶都要放奶的,怪不得点的几位姑娘都是胸大粗壮。” “我看这些人都还没断奶呢!” 这一句一出口,步度根气地跳起来,就去找智况的麻烦,早有智家的家将把他挡下了。 又听到哗啦啦的声音,檀蒲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怒意,掀翻了桌子,叫道,“中原鼠辈敢侮辱我们大鲜卑!” 于是双方开始打斗起来。 智况他故意放走了鲜卑的报信人,为的就是引来他所想见的人。 透过窗户望向远处的街道,隐隐看到三骑向彩云楼赶来。 他的嘴角泛起一丝弧线,“他果然来了。” 刘煜来得很快,主要还是怕自己这位结拜大哥脾气上来,大开杀戒,到时候别说出兵草原,就是活着从绛都出都麻烦。 到了彩云楼时,两方已经打到了楼下,彩云楼一片狼藉,刘煜看到双方都没有动兵器,就隐隐放下心来。 “住手!”他大喝一声,双方动作一滞后,智家的家将继续展开扭打,鲜卑被迫又开始还击。 檀蒲一直压制着自己的脾气,这会儿发现刘煜来了之后,智家的人都不停手,一时之间,怒意上冲。 把手摸向了腰间的弯刀,好在刘煜看得清楚,直接上前,一脚踢飞了一个智家的家将,然后冲到了鲜卑人前面,对着智家的人喝道,“我是刘煜,让你们掌事的站出来!” “啪啪”的掌声从另一侧响起,刘煜回头看时,正看到智况悠然地从二楼下来。 “武原君果然好本事!”智况笑道,“智某在此等待多时了。” “我道是谁,原来是麒麟公子。”刘煜看到智况后不由地一愣,此人与福源君沆瀣一气,在民情会对自己多有刁难,怕是别有用意。 第一百十一章 彩云楼(二) 刘煜和智况的出场让双方停下手来。 “大哥,怎么回事?谁先动的手?”刘煜看到檀蒲脸上带着血迹,怕受伤问道。 檀蒲抹了把脸,把血迹也给去掉了,脸上皮肤完好无损,显然是对方的血,他气呼呼地道,“我们没大碍,我们好好的喝酒,他们这些人一再挑衅我们。” “把我们点的酒换掉也就算了,这个小白脸还说我们鲜卑的汉子还是吃奶的,某家实在是忍无可忍!” 刘煜回头看到了智况,这才想到刚才对方似乎说过一句等待多时,莫非挑衅鲜卑小汗,是想引来自己? “智公子,这是为哪般啊?”他沉声问道。 “智某想请刘兄来此欣赏上官大家新的歌舞。”智况不再称呼刘煜的封号,说明他不想有地位的差别。 事实上智家公子类同于王子,智况这是去掉了以前的低调。 “智公子这请人方式还真是别致啊?”刘煜冷笑道。 “刘兄最近事务繁忙,智某有心想请却找不来机会。”智况从容的道。 刘煜这才想到最近一段时间自己不是忙着做手雷就是跑墨家那里,都跟门子说了什么人都不见。 但清叔也没说最近有什么人来邀约他,智况这么说,更大的可能自己的行踪怕是被对方掌握了。 “智公子不会只是请我看舞蹈吗?有什么话不妨直说。”刘煜对这位世家三代没有太大的好感。 “自从民情会一别,智某念念不忘上官大家的剑器舞。可惜智某的面子不够大,上官大家回来之后,从未在彩云楼演绎过这剑器舞。”智况和颜悦色地道。 “但是刘兄就不一样了,民情会上刘兄文采飞扬有目共睹。若是上官大家闻说刘兄来了,怕是少得扫榻以待。” “智公子说笑了,奴奴不过是风月中人,便是有心扫榻以待,哪里能入得两位贵人的眼?”楼梯声响,走下来一会俏丽佳人,正是上官芸儿。 “楼下有些狼藉,两人贵人若是有心欣赏歌舞,便请上奴奴在三楼的天仙阁来。” 上官芸儿当然也看到了刘煜的到来,有心想接近对方,趁着楼下冲突结束的时机,她下得楼来,发出了邀请。 天仙阁对于绛都的纨绔来说,是努力的目标。 只是可惜,迄今为止,能入天仙阁的没有几人。 不是诗文大家,也是曲艺达人,最不济的恐怕是就是那位胖哥平陵君姬森了。 “刘兄,你看,智某还真是承了你的光。”智况笑道,又回头对着里歇道,“里兄,这天仙阁向来指人而进,恕智某不能作陪了。” “若是里兄想去春风阁,我倒可以向洛大家讨些情面。” 智况的前一句话让里歇很不爽,大家一起出来泡妹纸,你倒好,见色忘义。后听到后一句话,心情又摆平了。 春风阁虽不及彩云楼这么出名,但是洛春儿那也是风情万种的美人,比不上上官芸儿,却也是人间少有的美色。 “智兄请便,今日我还有事,就先行别过了。”里歇看到檀蒲时不时的盯着他有些发怵,又见刘煜人高马大,手中更带着长剑,早就有了溜之大吉的想法。 “刘兄,请了。”智况手上做了一个让刘煜先上楼的动作。 那一边刘煜还没反应,却见檀蒲抢上前去,准备上楼,却彩云楼的人拦下来了。 但凡青楼多少有些护院,刚才两帮人冲突起来,不好参与,这时候维持楼内秩序当然是护院的本份了。 “你们想讨打吗?不知道本小汗的拳头有多硬吗?”檀蒲很气愤,但更多的是因为上官芸儿的翩翩一现,让他为之倾倒。 “天仙阁指人而进,刚才上官大家只请了智公子和武原君,旁人还请呆在楼下。”护院很讲原则地道。 “大哥要不先回去,回头我有话跟你说。”刘煜走近檀蒲,接着放低声音道,“事关出兵草原之事。” 檀蒲听后精神一震,看到刘煜的眼睛,却见对方一脸的严肃,应该不会是欺骗他。 “好,二弟,你要小心,这个小白脸可不是什么好人。”檀蒲答应道。 虽然对美人有些念念不舍,但事关草原大计,他还是懂得取舍。 “大哥放心,小弟太阿剑在手,却是不怕任何人。”刘煜笑道,战胜项如意之后,让他对自己有了更大的信心。 “而且这里是绛都,他们不敢乱来的。” 他们当然指是的智家的家将,晋王对世家的防范很深,智家也是很懂遵守游戏规则。 刘煜说完之后,不由地怀念起成庆来。 当时自己还没有恢复武艺之时,多亏了这位哥们的鼎力相助,不知道他现在在哪里了? 刘煜让屈连平在楼下等着,自己缓缓上楼,智况也是不带一个家将,跟了他的后面。 三楼几乎是上官芸儿私密空间,不仅有她的寝室,还有一个小型的舞台,后面排列着数场屏风。 刘煜听得有些声响,屏风后面应该是上官芸儿的乐队吧。 舞台下面一桌席面已经准备就绪,正等待着客人的落座。 “两位公子就请上坐。”侍女小兰前来招呼道,“我家小姐已经在更衣,且稍等片刻。” 刘煜没有跟智况客气,直接一屁股坐了一个正对舞台的位置。 智况也没在意,坐在了他的边上,嘴上笑道,“我料上官大家必奏刘兄的汉风曲。” 当日民情会,刘煜用一首打击乐的将军令开头,唱了一首汉风歌。 有曲艺高手领略其中的要诀,完成了一个新的曲子,命名为汉风曲。 不一会儿,就听到琴声响起,接着一声鼓响,不是汉风曲又是什么呢? 舞蹈之上,倩影显现,一身劲服的上官芸儿,一道青霓自她手上挥出,表演的正是剑器舞。 “大风起兮云飞扬……”在雄厚的男声和音中,上官芸儿翩翩起舞。 刘煜这是第二次看上官芸儿的剑器舞,上一次的时候就隐隐觉得这个剑器舞有些异样。 刘煜从军多年,见惯了刀光剑影,在应对项如意后,他对剑法之道有了更深的领悟。 这一次看上官芸儿的剑器舞,只觉得剑光闪闪之中,似乎隐含着阵阵杀气。 “这个女人莫非身怀武艺?”刘煜想到了这一点,“而且剑法应该不俗,却置身于风月之中,这又是为何呢?” “刘兄,你有否看出来,上官大家这番的剑器舞比前一次精进不少,更加令人赏心悦目。”智况在旁边赞道,还真是智者见智,仁者见仁。 接着话锋一转,提到了汉风歌上面,笑道,“只是可惜,这汉风歌唱起来远没有刘兄的豪迈啊。” 第一百十二章 彩云楼(三) “也不见得,本君是武人,就是嗓子粗了点,远没有他们这些专业人士的抑扬顿挫。”刘煜只觉得智况提到汉风歌怕是有其他的想法。 “刘兄久经战阵,胸中有战意,自然能唱出战场的豪迈。”智况接着提到了一件令刘煜头疼的事来。 “拿出兵草原来说,刘兄与代成君都是主战之人,虽然受制于王令,怕是心中有些不甘吧。”智况用一种玩味的眼神看着刘煜,希望从对方的表情里看出一点端倪。 “哈哈,智公子是不是想多了。王令大如山,我又是外臣,至于四表哥更是不敢不听君父的话。”刘煜虽然心头有些紧,看面上还是很自然。 “这晋国之内,晋王的话一言九鼎,却是无人敢去反驳的。” “如果是这样,那倒是最好。”智况的脸上有一丝失望,他派人跟踪刘煜和代成君的行迹,隐隐觉得两人战意极浓。 而自己对于鲜卑人的挑衅,也是想从鲜卑人口里找出蛛丝马迹来,但却一无所得。 “智家最近初掌鹰骑,我那大哥的确不是掌兵的料。”智况像是自言自语道。 “但是好在邓异是我信任的人,我最近去信让他留意绛都方向的来人,若有可疑人员,可就地拘之。” “若有违抗王令之人,可依军法就地斩之。” 边地基本上属于军治,虽然有民事官员,但军法大如山,可以先斩后奏。 刘煜听后,心中不由地骂道,这麒麟公子似乎已经判断出自己和姬舜有西北之行的打算。他这么说,显然是在威胁自己。 “哈哈,智公子不光是想得多了,而且还喜欢钻牛角尖。”刘煜笑道,他看到上官芸儿已经一曲舞完,正款款下台来。 他站起身来,拍手道,“上官姑娘舞姿动人,果然有天仙的风采,智公子你说呢?” 智况说欣赏歌舞只是一个幌子,主要的原因是想从刘煜口里打探出后者未来的动向,歌舞反而没怎么细看。 “那是当然,绛都天仙,怎么会是徒有虚名。”智况接口道。 上官芸儿将青霓剑给了小兰,转头笑道,“两位贵客抬爱了,奴奴敬两位一杯。”她接过侍女递过来了酒杯,举杯示意道。 “不知道教导上官姑娘剑器舞的是哪位师傅?”刘煜轻轻抿了一口问道。 上官芸儿听后就知道逃不出行家的眼光,也不隐瞒,“小女幼时机缘之下,曾得盖凤琴前辈指点过剑术的皮毛,长大后又学了歌舞。” “有一日心血来潮,将剑器与舞蹈结合在一起练习,觉得极具乐感。” “民情会上,君上的汉风曲让奴奴的剑器舞有了配乐。” “怪不得我见这剑器舞中隐隐有些熟悉。”刘煜当即想到。 提到盖凤琴,刘煜自然的想起项如意来,对比项如意与上官芸儿的剑舞,招式之间还真有些类似。 “原来是盖前辈指点过上官姑娘。”刘煜点头应道,他从招式来看,上官芸儿并未说谎。 “两位贵客安坐,奴奴且去更衣后再做相陪。”上官芸儿浅尝一杯后,打算去换身衣服,现在这身武士服实在不家陪客。 “上官姑娘不必如此。”刘煜站起身来,示意佳人安坐。 然后对智况道,“智公子,今日这歌舞,本君也看了,若是无事,本君想早些回去了。” 这一次交道来看,智况不是泛泛之辈。 若是真让他知道自己和姬舜接下来的行动,怕是会处于极为不利的境地。 他听得出来智况还拿不实他们的想法,但已经做好的预防,这一点来说,这个麒麟公子不好对付。 更何况自己还答应了檀蒲,要回去谈出兵的事情。实在不宜跟智况多打交道。 “刘兄,风月无边最宜细细品味,你这么走了,上官大家可是要失望了。”智况借口中有挽留之意。 “君上在民情会上曾赠奴奴一首破虏诗,奴奴还想借地主之谊好生招待。”上官芸儿有眼中有些小儿女不舍的样子,“怎么能这么快离去?” “本君不过只是一个武夫,不擅什么风月之道。”刘煜听到上官芸儿跟项如意有关联后,也有了警惕,一直以来项如意是自己最直接的威胁。 “就此别过!” “慢。”智况急忙站起身来,“其实智某今日还有事相求刘兄。”语气颇为恳切。 “智公子请说。”刘煜心说你这家伙的花花道儿还真多,制造冲突让自己上门来,接着又是一番恐吓,现在又来一个请求。 “刘兄前几日可是去景府?”智况的神色有些尴尬。 “景府?”刘煜一愣,随即想了起来,“你说的是东城景首富家吧?” 他有种不好的感觉,自己可是去向景家借粮,若这个事情这么快让智况知道,怕是代郡之行险上加险了。 “是去过。”他不动声色,“智公子有什么指教吗?” “听景伯父说刘兄上门,是为了景珊珊……”智况面色有些僵,“按说刘兄身边已有窦家大小姐的如花美眷,实在不宜……” “操,我还以为借粮的事情传开了,原来景道茂是拉了自己来挡智家求亲的枪眼啊。”刘煜在城门口见过这位麒麟公子驾豪车追求景珊珊的场景。 他的这些话,顿时让他明白了景家的意图。 没等智况说完,刘煜哈哈大笑起来。 “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刘煜笑道,“智公子如此钟情于本君那三妹,倒是让本君有些汗颜了。” “你也应该听说过吧,本君与鲜卑小汗,还是景珊珊是义结金兰的兄妹,当日拜访景伯父的时候,言中赞了三妹几句,估计景伯父误会了。” “刘兄说的可是真的?”智况总归是年轻人,听出话里的转机后,不由地一喜。 “虽然我认识三妹时间不长,但我却是知道珊珊有见识,自有决断。”刘煜还是挑好的说,毕竟不能说这妹纸的中二偶像症有些重。 “智公子若是想打动三妹,恐怕还得要成为她心中的英雄才行。”刘煜的这个建议完全很符合现实。 他看智况的面色一变,估计知道自己的建议对智况来说有些难度。 心中默默叹道,纵是麒麟,也是难敌中二发作的小女生。忽然想到智况的种种心计,顿时觉得这个妹夫是极为不妥的,心理太阴暗了,搞不好这家伙图的是景家的钱呢。 其实还真让刘煜猜对了,智况追求景珊珊无非就是想得到景家的财力支持,当然还有远方的商路。 第一百十三章 两路 刘煜匆匆离去,到楼下的时候,看到檀蒲还没回去。 他知道鲜卑小汗肯定不放心自己,怕智况对自己不利。 “这个小白脸有没有使坏?”见到刘煜下来了,檀蒲一脸关切地道。 “他哪里敢呢?”刘煜哈哈笑道,“我一个人可以打他这样的十个都不止呢?” 刘煜的话引来鲜卑人的笑声,让智家的家将们脸上挂不开。 刘煜说这样的话也不怕智况听到,自己越是猖狂点,也能让对方放心点。 “大哥,我们还是回去吧。”刘煜现在很担心代郡之行,他需要找姬舜商量一下。 刚走到门外,却见一辆马车到来,刘煜认出来这是姬舜的马车。 原来是窦洛雪怕刘煜有什么闪失,让人守在宫外,见到代成君出来后,直接做了通知,引得姬舜离宫后直接来彩云楼这里。 “表弟、小汗,可有受伤?”姬舜下车来看到彩云楼下还有些破桌残椅。 “没什么大碍,死不了!”檀蒲没好气地回答道。 自从姬舜告诉他兵权旁落之后,再加上晋王反对出兵,他对代成君的态度有些消极起来。 “表哥,回去再说吧。”刘煜想想隔墙有耳,果断选择离开此地。 到了代成君府上,刘煜将檀蒲带到了后院的静室,姬舜已经在那里等着他们了。 “小汗见谅,不是本君没有去争取,但父王的确没有出兵的意向……”姬舜对檀蒲实话实说道。 “这么说来,某家是白来中原一场了?”檀蒲打断了对方的话语,转头看了一眼刘煜,有些不解地道。 明明在彩云楼的时候,刘煜曾经低声提醒过出兵的事情。 “大哥稍安勿躁,还请听表哥把话说完。”刘煜笑道。 “请代成君明言。”檀蒲心中泛起一丝憧憬。 “虽然父王不允许出兵,但本君决定引代郡鹰骑出塞。”姬舜这是第一次明确跟鲜卑人交底。 “君上的意思是?……”檀蒲听出话中的意思来,不由地心跳剧烈跳动起来。 代郡鹰骑的实力他是领教过的,还是八年前未成气候的时候,只怕这些年过去了,实力只强不弱。 姬舜说鹰骑出塞,但晋王却从未答应过,这么说来,代成君是想逆命行事。 鲜卑小汗收起了对姬舜的怠慢之心,神情变得严肃起来。 “本君可以跟小汗明说,此次出兵是本君个人意向。”姬舜说得很坚定,“不管晋国朝野上下如何反对,本君打算重回代郡,并拿回鹰骑兵权。” “战机稍纵即逝,本君不想错过如此良机!” “君上若是率军出塞,某家必会劝动父汗从仇水出兵,我鲜卑兵马愿以君上马首是瞻,惟命是从。”檀蒲听到姬舜的话后,神情为之一变。 他的心里泛起了一股难以遏止的野心,大鲜卑的机会终于来了。 “小汗,战阵之道,未战先料败,匈奴人势力,凭借鹰骑与鲜卑的兵马,怕是有所不足的。”姬舜哪里会看不出来檀蒲心中的野心。 “还需要小汗联络其他部落,共击匈奴才是。” “那是自然,待某家回到草原之后,便亲自去联络羌族和氐族的大首领,共举义兵,对抗匈奴。”虽然说服另外两族并无把握,但此刻檀蒲说得分外肯定。 “若是这样的话,本君打算兵分两路。本君率鹰骑出代郡走阴山东麓。”姬舜听后点点头,然后开始规划。 “鲜卑从弹汗山出发,沿仇水可动员流域的其他部落,我让表弟随你同往弹汗山。” “若是配合顺利的话,两路人马可在狼居胥山下汇合,共击单于王庭。” “好。”檀蒲听后同意道,“不过鹰骑这么走的话,要注意在离侯山和弓闾河附近有匈奴王庭的精兵。” “特别是在弓闾河北岸那是金狼卫的势力范围,有一万的兵马。”他还是提醒道。 草原上的兵马精锐程度也有三六九等,最次的当然是那些仆从部落的兵马,接着是四角权臣的兵马。再强的就是单于王庭的军队,在单于王庭的军队中又有三万金狼卫,更是精锐中的精锐,是大单于的直统兵马。 其中两万驻守狼居胥山,另有一万由左贤王节制,驻扎在弓闾河北岸。 “多谢小汗提醒。”姬舜这些天来暗中对草原兵力布局都做了一些调查。金狼卫势力当然在他的考虑之中。 “鹰骑的路线尽量选择人少的地方走,但小汗和表弟就不一样,弹汗山到狼居胥山一路可都是匈奴人,可不太好行进。” “无非是佛挡杀佛,魔挡杀魔。”刘煜插话道。兵分两路的想是他与姬舜商量的结果,刘煜去鲜卑人那里,也可以适时的监督鲜卑人是不是真心对抗匈奴。 “哈哈,二弟说的对。”檀蒲咧嘴笑道,“只要能动员其他部族,倒也不用那么费事。” 接着眉头一皱道,“只是魏城那里,不容易过倒是真的。虽然魏家的武卒只有几千步兵,却不惧刀剑,着实难以对付。” “魏氏虽是我姬氏大敌,但此番是为华夏之战,要是能争取,还是当以争取为先。”姬舜虽然对于魏氏的字眼很感冒,但最后还是念在同族之义,选择了同仇敌忾。 三人商量一番之后,檀蒲先行离去。姬舜把刘煜留了下来。 “你这大哥怕是早就有心对付匈奴人,不然怎么对单于庭的兵力了解得这么透彻。”姬舜这话是故意说给刘煜听的。 “这样对鹰骑行军有好处吧?”刘煜觉得知道敌人底细总归是有好处的。 “也对。”姬舜点头,从书架上拿出来一张羊皮,摊开来。 刘煜看过去,才发现是一张行军路线图。代郡、弹汗山、狼居胥山等位置都被重点因圈了出来。 “这条便是弓闾河,过河之后,便是单于王庭的势力了,介时将直面金狼卫的威胁了。”姬舜指着地图上的一处道。 “这图是根据那些边地的行商汇总而来,有些地方还是不尽详实。不过,这次有鲜卑人的向导,不用担心迷路的问题。” “这里是弹汗山,根据回报的那些商人说,鲜卑人最近几年人口数量增长很快,控弦已超十万。再加上东胡的那些鲜卑部落,草原上鲜卑的势力已经开始威胁匈奴人。” “恐怕匈奴人也已经感受了鲜卑人正在壮大,借着白灾必然会重点打压。檀蒲跑到中原来,无非是想先下手为强。” “你的这位结义大哥,心中不仅是想统一鲜卑各部,恐怕最终的目的是取代匈奴。若是这样的话,依然对华夏不利。” “表哥,这种取代的过程肯定是各族的争斗,只要我们多关注草原势力的变化,早做应对,应该能加以对付吧。”刘煜当然清楚草原一股独大过中原不利,但现在匈奴实在势力太大,首要问题还是减弱匈奴的危害。 “但愿你的这位大哥眼光只是立足于草原。”姬舜也觉得自己应该有些想多了。 第一百十四章 他的城 刘煜猛地想起刚才智况提起代郡的话来,于是对姬舜道,“彩云楼里,那麒麟公子似乎对我们的行划有所觉察。” “据他说已经派人通知了邓异,留意绛都去代郡的人员。” “哈哈,智况以为掌了鹰骑,代郡就是他们的股掌之间,真是笑话。”姬舜冷笑道,“那是我的封地,也是我的城。” “那里记录着我的成长,早就与我密不可分!” 他说出这话时,显示了强大的自信。 …… 代郡鹰骑帅府,华灯初上,智化正在享受齐人之乐。 左拥右抱着两个娇媚女子,喝着杯中的美酒,深刻体会了就是在到边地也要当纨绔的至高境界。 作为嫡长孙,他本来就地位挺高。但因为出了麒麟公子,家族中硬是让智况压了一头。 但成功拿到鹰骑兵权后,他在智家的地位显著提高。 便是以前对他不太热心的智老太公也会时常写信勉励他,这就是权位带来的好处。 智化虽然生活作风极度不堪,同时心中对邓异这个马贼出身的更是鄙夷,但在军队控制上,他还是选择相信邓异。 没有办法,这不是他擅长的事儿。在他的心中,从来只是把邓异当成智家的下人。 邓异高大的身形出现在了智化面前,脸上那条蜈蚣一样的伤疤在灯火下格外醒目,让智化怀中的两位美人心头怕怕,也让智大公子分外讨厌。 “你这马贼一出现,就搅和了我这美妙的夜晚。”智化抽回伸向两边女的突出部位的咸猪手,“说吧,找我来又是什么事情?” “三公子来信说绛都那边为是否出塞闹了很大的动静,代成君有冬日出兵的心思,要我们留意绛都方向来的路人。” “就怕代成君派人来联络鹰骑中的部将,择机做乱,又或是他亲自来。” 邓异从心底对智化是看不起的,本来这次帮助智化拿到兵权后可以交差走人,但智老太公和智况来信挽留,更是送来二千两黄金,让邓异收服鹰骑军心。 碍于情面,邓异选择了留下。 “笑话,这都快在过年了,万家团圆的时候,他怎么会在这个时候离开灯红酒绿的绛都呢?”纨绔的眼里谁都是纨绔,这就是智化的价值观。 “也就我命苦啊,为了在上官芸儿面前撑面子,跑到了这么冷的地方。” “无趣,无趣,这里可没有彩云楼啊。” “将军,这里没有彩云楼,但是有我们啊?”他怀里的女子娇嗔道。 “对,对,还有你们。”智化的笑容让邓异觉得过于猥琐了。 智化看着邓异有些不耐烦,“每次看到你这欠抽的模样,我的心情就变得糟糕。” “若是没事,赶紧给我滚吧,别耽误我跟美人谈心。” “那提防绛都来人的事情……?”邓异虽然决定权,但若真是代成君潜回代郡,他这样的身份还真不好拦,这个时候还需要智化的身份来扛。 “你看着办就是了。赶紧滾。”智化随意地道。 邓异听后知道有了背书,这样以后操作起来不怕自己有麻烦了。 他退出门外,只听到那世家公子得意的淫笑以及女子娇喘,想想就知道里面在干什么了,摇了摇头。 忽然他想到了一个人,那个人或许更了解代成君,或许应该问问他。 葛苦禅已经被囚在牢中多日,邓异只是囚禁了他,倒也没有在生活上亏待他,单间的囚牢,除了有些气味,都还算整洁。 甚至还给他取了些书籍,供他消磨些时间,因为只要代成君不倒,他还是有机会被放出去。 葛苦禅正在看书,听到了一阵脚步声,他在这里呆了几日,早就熟悉了送饭倒马桶的牢丁走路的声音。 今天传来的脚步声明显与他们不同,不仅听着非常稳重,更让他有了警惕的感觉。 那人缓缓地走到了他的牢门前,葛苦禅仍然不抬头去看,只是用余光扫了一眼,认出了来人。 “葛先生,近日可好?”邓异话语透着客气。自当日夺权之后,葛苦禅就被免了长史之职。 “托福,死不了。”葛苦禅心中在后悔自己还是不够狠,主要还是太小看了这个齐将出身的邓异。 “大家各为其主,邓某得罪了葛先生,还希望葛先生海涵。”邓异自从反出齐国做马贼开始,曾经无所畏惧。 但东胡联合齐兵打压,让他队伍伤亡惨重,也让他认识到了不能小看任何人。 “不必,邓将军艺高胆大,我能活着已经是邓将军的恩赐了。”葛苦禅这么说,其实也没错,以葛苦禅怂恿士兵哗变的情形可以就地处斩。 但是邓异本是齐国人士,在晋国除了智家,没有任何倚靠,他可不想与代成君结下人命矛盾,更何况当时军心浮动,岑彭、王霸又有请求,邓异还是真的不能杀葛苦禅。 “邓将军今日此来,不是就为了说这几句客气话的吧?” “邓某曾在齐地也听说代成君的英名,葛先生与代成君谋事多年,可否告诉在下,代成君是怎么样的人?”邓异依然说得那么客气。 智况给他的信中也多是猜测之语,智化的话虽然听着是纨绔之语,但也是人之常情,一时之间,他对姬舜产生了好奇。 “哈哈哈!”葛苦禅大笑道,“邓将军心里害怕了?” “什么?”邓异听到笑声不由地皱起眉头。 “你夺了他的军队却还在他的城市,你走到哪里,都能看他在注视着你!又或者他要回来了,你害怕了,对不对?”葛苦禅一脸讥笑,他本身就是一个聪明人。 “葛先生想多了,我就想了解一下风云榜榜首是什么样的人?”邓异说得很平静,只是心底涌上来一丝不安。 “邓将军,其实你的问题很可笑。你在代郡,竟然问代成君是什么样的人?” “好吧,我只告诉你一个现实,代成君,他就是这个城,有他才有的代郡,有他,才有的鹰骑,这是他的城,他在这城里无所不在!”葛苦禅最后近乎是喊了出来。 邓异从牢房出来,心中的不安越加的强烈。 他走在代郡的街头,似乎觉察到四周真的有人在盯着他。 在草原敢跟东胡人拼命的邓异,不知怎么隐隐有了一些后怕。 第一百十五章 送行 绛都再度下起了雪,纷纷扬扬的雪花飘落在了城墙之上,有两个人身披大氅,站在城楼,望着城门口一队离开都城的商队。 商队马车的旗帜上,很明显地写着一个景字。 商队的数量挺多,竟然有二百多人,又间杂着十多辆马车,景兴骑马行在队伍的最前头。 这时,从后面追上来一骑,暗红色的披风迎风飘扬。 队伍中的一辆马车停了下来,门帘一卷,露出景珊珊美少女的面容。 “英姐姐,我还以为你不来了呢?”景珊珊看到来人后惊喜地道。 “既然答应了珊珊,韦英当然要守信用啊。”原来追上来的骑士是韦英。 “英姐姐,你还是跟我一起坐马车吧。这次我们可是要去西北边地,那里可冷得很。”景珊珊感觉天气有些寒冷。 “好啊。”韦英下马坐上了景珊珊的马车。 城头的刘煜看到景珊珊后,判断这位追星族会不会又中二病犯了,快要大过年的,竟然跟着景二跑边城去。 旁边的姬舜则是看到韦英时有些惊讶,自言自语道,“她怎么会跟景家商队在一起?” 这些天来,他与韦英也见过几次面,没有酒精的作用,姬舜还是很克制自己的情感。两人的关系反而变得有些生硬了。 “表哥,其实这位韦姑娘很让人奇怪。”刘煜听到姬舜的话后还是打算提醒对方。 “你是想提醒我,韦英接近我恐怕另有目的吧?”姬舜当然听出来刘煜的话意。 “小弟经过龙门山时,看到这韦家的势力可算一方豪杰。韦英做事公平,为人仗义,在山寨中还颇有威信。”刘煜想到当时龙门客栈时的情景。 “这样的人能为表哥送醒酒茶汤,并且与府上管家关系融洽。表哥,不觉得奇怪吗?” “你说的话我也知道,她一个山大王的女儿接近我,若说有目的,恐怕也多是为了山寨的出路吧?”姬舜沉吟道。 “但是我宁愿相信,这是蝶儿在天上的安排。”他有些黯然,对于一个曾经失去爱人的男子来说,当命运给了他再来一次的机会,他往往不会放弃。 姬舜很清楚景家商队此行的目的地是代郡,而自己同样也将前往那里。 一时之间,他的心中对回到代郡又增加了几份渴望。 此刻的马车之中,景珊珊正兴奋地说着要去边城寻找偶像过往的踪迹。 韦英静静地听着,姬舜自身散发出来的那种男儿气概,让她的心灵被触动。 她时刻提醒自己家族之仇不可忘记,但有时候,心底总会想对姬舜了解多一些。 这一次,在听说景家要到代郡去送粮的时候,她决定去姬舜长期战斗过的地方看看。 顺便让她与姬舜两人都静一静。 “表弟的那些瓶瓶罐罐都让景家商队运送了吗?”姬舜望着景商队越走越远重新把目光放到了城里。 “都押送在马车上了,我让连平易服后充当押运。”刘煜刚才已经队伍中看到了屈连平的身影。 他跑到城外,试过装了火药的小暖炉威力,声响如雷,至于杀伤力,当然没法跟现代的手雷比。 但至少在爆炸后,龟纹铁片破空袭来,还是能伤到人的。 刘煜测试后第二批暖炉手雷中又加了一些铁钉,就是想增加杀伤力。 总共做了四百多个,用草垫隔开,再加颗粒火药稳定性好,又没有引爆装置,运输风险较小。 “其实不止瓶瓶罐罐,还是墨家制造了一架小刘飞翼。”刘煜看到了公输无用制造的三角翼飞行器,有了大型的公输飞翼的技术储备,小刘飞翼就简单的多。 于是公输无用借着送暖炉的时候,给刘煜送了一架,毕竟这玩意是刘煜的创意。 “墨家东西巧夺天工,惠及民生。但是它的学说只能利于普通百姓,却不适合国家方略。”姬舜这话其实在劝说刘煜与墨家的关系还是淡化一些好。 “在我看来,这到是术业有专攻。”刘煜笑道,“每一个行业都自有自己的文化需求吧。国家要强大,还是需要各行各业的繁荣。” 历史经验早就告诉了刘煜,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刘煜怎么会放弃掌握了这个时代最高科技水平的墨家。 “好吧,也许你是对的。”姬舜也不反驳,他看到城里的一侧又里几骑向城门行来。 “走吧,鲜卑小汗他们来了,我们该下去了。” 两人来到西城门之上,并不是来看风景的。 檀蒲在听代成君欲私自出塞后,便放下心来。按照计划,鲜卑人要先一步前往代郡。 于是小汗一早向晋王提出了回草原的想法,理由是“出来时间有点久,想象家中父母。” 晋王当即就同意了,姬离寐巴不得鲜卑人早点走,也就没有人再提什么冬日出兵的事情了。 晋王反应都是姬舜和刘煜的意料之中,两人并未跟小汗一起进宫,只是来到了西城楼上面,等待鲜卑人。 至于景家的商队,两人可不想露面去送行。 借粮的这种操作,在明眼人的眼里太能看出端倪了。 鲜卑人六骑接近城门后,下马步行,城门口是禁止骑马的。刘煜与姬舜上前打了招呼,并与他们一起走出了城门。 一行人到了三里亭外,停了下来。 “大哥,此去代郡,万不可生事。找个僻静的地方先住下来。”刘煜在马上提醒道。 “二弟放心,某家当然知道分寸。”檀蒲抱拳道,“君上,二弟,某家便先行一步!” “小汗尽管放心,不出几日,本君便会离开绛都。”姬舜还是给了檀蒲一颗定心丸。 他需要特定的时间才有机会离开。 “好,那么某家便在代郡静侯两位。就此别过。”檀蒲手一扬,带着五骑疾驰而去,慢慢地便消失在了刘煜的视线之中。 两人拔转马头准备回城,却碰到了一队匆匆赶过来的人马,最前面的竟然是麒麟公子智况。 “智公子,你如此不恤马力,所为何事啊?”刘煜看到智况坐骑身上带着新鲜的伤痕,想必是有急事。 “刘兄,可看到景家商队?”智况看到两人直接问道。 “景家的队伍早在一个多时辰之前就过了西城门,智公子是想追我那三妹吧?”刘煜已经想到智况的目的估计应该是景珊珊。 “珊妹不告而别,真是岂有此理!”智况有些愤愤地道。 “智公子难道不知道,景家商队好像是去河东验仓的,不日就回来了。”刘煜说的是景家出城上报的理由。 “原来是这样,那倒虚惊一场。”智况是听到景珊珊跟着商队离开绛都之后就赶了过来,根本不知道商队的目的地。 “先回城,收拾一下,再跟我去河东。”智况大叫道,他已经下定决心,一定要将景珊珊追到手。 可惜,景家商队根本不是去河东,而是直奔延水,然后去代郡。 第一百十六章 聚散 时间越来越临近新年,在这个时代的世俗观点中,春节是不吉利的日子,所以必然须要举行傩舞,驱鬼辟邪。扫尘沐浴,祭祀先祖,寻求先祖佑护。 故而在年前的十多日内,是不宜远行的。家家户户要用桃梗刻制神荼、郁垒像,在除夕前夜那天悬挂在门前,用来避免妖魔鬼怪的侵扰。 这种风俗到了后面变成了对联桃符,“千门万户曈曈日,总把新桃换旧符”,这是后话。 姬舜与刘煜商量起程的时间就在这个时间段,在临走前的晚上,姬舜将刘煜请到了静室中。“表弟,你准备好了吗?” “嗯,没有问题。表哥,你拿到东西了吗?”刘煜听到白天的时候,梁小进为姬舜送来了一件宝贝。 姬舜淡淡一笑,取出了一卷黄色的昭令。 刘煜见后,兴奋地道,“看来梁总管还真是个铁血汉子,这都准备好了。” “你仔细看看!”姬舜有些苦笑。 刘煜赶紧拿在手里展开,却发现上面空无一字。 “靠,怎么是空白的?多少也应该把印玺盖上。这梁进果然是个个阉货,靠不住。”刘煜分分钟就改变了一个人评价。 “要不找个人刻个萝卜章……”刘煜出了个馊主意,自己说完之后就觉得不妥。 “哈哈哈,根本就是矫昭了,那就不用在乎有没有字了,更何况那是我的鹰骑。”姬舜笑道,越是到了下决定的时候,他发现自己越加的从容,这或话就是本心在起作用吧。 “表弟真的不打算告诉窦小姐吗?”姬舜问道。 “不了,我们此次是出塞,风险太大。我不知道能不能活着回来。”刘煜回答道,“让她留在绛都安全一点。” 两人的计划缜密,根本不为外人所知,就连窦洛雪也被蒙在了鼓里。 “你还是要跟她好好谈谈。”姬舜仿佛想起了往事,“有些人错过了,会让遗憾一生。” 顿时,韦英的形象在脑海中浮现,“我不会犯第二次错误。”姬舜暗暗地道。 …… 这个夜晚的月亮很圆,皎洁的月光照在了屋顶的积雪上面,形成了反光,让院落中的景物变得清晰起来。 房间的门被轻轻地敲动,刘煜打开来后,看到了窦洛雪的到来。 “洛雪妹妹,我正要去找你。”刘煜把窦大小姐迎进了房间。 “哦,找我什么事情吗?”窦洛雪听说问道。 “是这样的,南城墨家的公输无用又整了一个水车,让我明天过去看看,有可能要在那边呆上两天。”作为身边的人,窦洛雪知道刘煜跟墨家的关系,这样的借口还算合理。 “前几天墨家送来暖炉和飞翼的时候,我就顺便问了一句,公输大匠最近一直忙着制造小刘飞翼,哪有什么水车?”窦洛雪听后揭穿了刘煜的借口。 “那一天你把连平叫过来,商量了好一阵,后来我去范府打听,说是连平已经离开绛都了。” 说到这里,她心头好像被石头压住了。 “煜哥,你有事情瞒着我!”窦洛雪的眼中噙着泪水。 看着窦洛雪委曲的样子,刘煜有些动容。这个女人要知道自己陷入咸阳里,不远千里赶来救援。 在刘煜找回记忆之后,对于窦洛雪,他有一种难以割舍的情感。 “洛雪,我……”刚才那个借口还讲得很顺口,但是这一时刻刘煜却已经很难出口。因为他于说假话就是一种伤害,而说真话却会让对方担心。 “你跟代成君念念不忘出兵草原?”窦洛雪是细心的人,从刘煜和姬舜的行动中,看到了蛛丝马迹。 “你们都是太史榜上的英杰,想要做的事情,若是下定的决心,怕是晋王之命也难以阻拦。” “你已经不是那个傻傻的刘煜了,你变聪明了,却再也不会把心事跟我述说了。”窦海洛雪有些失望地道。 “不,我还是那个刘煜,那个面对野狼围攻时,挡在你前面的那个男孩。”刘煜心里最软的地方被触动,两人相处的日子被唤醒。 刘煜十二岁时,两人在巫地,野外遭遇狼群围攻,两个下人一死一逃,在狼群发动攻击时,少年提刀护在了少女的前面。 窦洛雪清楚地记着刘煜当时满是鲜血的样子,这是一个肯牺牲生命保护她的男孩。 “这一次,其实也一样,我已经没有退路。”刘煜在窦洛雪的面前吐露心声。 “背负着弑君的名声,寿春根本就回不去。虽然刘太后维护着我,但是又能维护几时。晋王说是为我平反却迟迟不做,怕是仍然在等着刘炬的筹码。” “姻亲的关系在国之利益上面,根本不值一提。只要刘太后驾鹤而去,我不过是晋王手里换取汉国利益的筹码而已。” 刘煜很明白自己的处境,晋王姬离寐事母至孝不假,但在国事上面,可不会念及舅甥关系。 “我若庸庸碌碌地活着,只为变成他人之鱼肉。” “洛雪,你在秦地也看到了,秦人居我为奇货,为了又是什么?” “我不想成为别人获得利益的筹码,我要强大,我要站到那些想害我的人面前,大声地说,老子刘煜,不怕你们任何人!” 窦洛雪静静地听着,她的心里充满的震惊,从秦地一路走来,她知道刘煜过得很艰难。 “煜哥……。”她把手放在了刘煜粗大的手掌上,“不管你要做什么,我都会支持你。” “洛雪,明天我就要走了。”刘煜还是把话说了出来,面对这样一个深爱他的女人,他已经说不出善意的谎言。 “走?”窦洛雪马上被点醒过来,她指了指西北的方向,“难道是……” 虽然已经有了心理准备,但听到这个时间后,她还是有些慌乱。 “此行太过于凶险,我不知道能不能活着回来。”刘煜握着窦洛雪的手点点头。 “我不想你跟着我去冒险,我也不想再让你被狼群围困。” “这是我为自己正名的机会,我要用一身征尘洗去所有的不公。” 刘煜说得斩钉截铁,低头看着窦洛雪,眼光又变得柔和起来,他轻轻地抬着对方的玉手。 “答应我,留在绛都等我。” “等我回来,然后我们堂堂正正地回寿春,让那些曾经陷害我们的人看到我们都瑟瑟发抖!” “嗯,我留下来。”窦洛雪低着头道,“不过,我有个要求。” “什么要求我都答应?”刘煜想当然的回答道。 “今晚我不走了。”窦大小姐自己都不知道是怎么说出这句话来的,只是觉得脸色一下子变得通红。 刘煜听后一愣,随即醒悟过来。两人对视着,都从对方的眼里看到了情感的升华。 第一百十七章 不回头 一夕贪欢,翌日清晨,窦洛雪从被褥中伸手出去,却抓了个空,顿时醒了过来。 再看床上,早就没有了刘煜的身影。 “煜哥,我等着你回来。” …… 冬天时节,夜长日短,几声鸡鸣之后,天色依然未见光亮。 梁小进一身戎装地站在西城门边,篝火并不是很亮堂,照不出此刻忐忑的心情。 “来人,开城门!”他大声吩咐道。 “校尉,现在还是丑时三刻,未到开门的时间啊。”有兵士提出了质疑。 一般来说,这个时代的城门会在寅时一刻开启。 “笑话,老子虽然才当了五天的城门校尉,却还是知道规矩的,鸡鸣时间准时开城门。”梁小进气呼呼地道。 在梁进的运作下,他已经成为了绛都西城门校尉。 梁校尉刚说完,附近的又有几声鸡鸣,更像为新官上任三把火加了柴禾。 兵士们哪里触这位新空降上官的霉头,更何况的确有鸡鸣开启城门的规矩,只是后来城门卫的兵士惫懒,延到了寅时一刻。 大伙儿听到命令后,把城门栓卸下来,然后一起把城门推开。 一阵西北风吹来,让人倍生寒意。 “大冷的天,谁这么早会出城?肯定是脑子有问题。”这估计是兵士们普遍的想法。 这时,从城内缓缓走来两个牵马而行的男子,披着连帽的黑色大氅,篝火不明的情况下看不清楚来人的面容。 “何事出城?”梁小进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雁过拔毛,人过留财,城门校尉被称为拔毛校尉。 “出门访友。”前面一人手中拿出两块木牌递给了梁校尉。 “原来国学院的学子。”梁小进粗粗一看,就摆手道,“放行!” 很快两人消失于城外,梁小进呆呆地望他们远去的方向,心中默默地说了一句,“君上,一路保重!” 姬舜和刘煜有惊无险地出了城,北风席卷,苍茫的雪地留下两行远去的马蹄印。 此时的天光渐渐亮了起来,只是有种雾气在空中弥漫,让人看不清远处的景物。 姬舜停了下来,拔了拔马头,回头看了一眼远处影影绰绰的绛都城。 “表哥,你不会舍不得离开绛都了吗?”刘煜也停下来,看着姬舜的样子,开玩笑道。 “哪里什么不舍。”姬舜回道,“更像是一种解脱!” 说完之后,两人都笑了,也许对他们来说,还真是一种解脱! 三日之后,两人已经到了黄河边,过了河之后便是代郡的外围,再沿延水而进便是代郡城所在。 黄河渡口就在前方,河水窄口处会在严冬时节结冰,只是此时,依然是水势咆哮。 这条承载着华夏文明的河流,几乎成为了几千年历史的见证。 无论成败,无论年月,它依然还在那里奔腾不息。 黄河的水声让胜利者听到的如同欢呼的掌声,那是胜利者心中共鸣的喜悦。 而失败的人则更愿意将它形容为心在怒吼,那种可以被毁灭,但不能被打败的恒心。 两人脸上饱经风霜,看起来疲惫不堪,但他们的心是火热的,火热得融化了掉在身上的雪花,火热得呼出了团团白气。 “表弟,你说此时刻绛都城中亲人在干什么?”姬舜骑在马上,远眺着河水涛涛。 刘煜拔马上前,与姬舜并骑而驻,“朝堂之上,诸公肯定在安排着新年的事项。” “太后想必还在念着佛经。” “福源君肯定会展示他的文采。” “平陵君恐怕还是流连于彩云楼。” “洛雪此时,应该在想我。”但刘煜还是从温柔乡里面跑了出来。 “绛都歌舞升平,食肉者以为晋地已经太平无事。哪知道这过河之后边城的艰辛。”姬舜对着河水心有感触地道。 “我无数次的渡过河水,无数次的听着河水咆哮,却没有像今天这样,内心有种壮烈的感觉。” “因为这一次,我们过河是不会回头的。”刘煜也是自己的感觉。 兄弟的反目,世人的仇视,野心家的觊觎,还有呢?那是爱人的关心,真心朋友的帮助,那是一种催人奋进的动力。 “不错,不仅是这一次我们不会回头。”刘煜的话引起了姬舜的共鸣。 “此生向前,永不回头!”这是太史英杰榜榜首人物的决心。 …… 夜晚降临,绛都城中,一如刘煜所说的,各人都憧憬着新年的到来。 紫金山长春观内,一位老者披衣走出了室外。 太史元的身体越来越糟糕,走路更是用上了拐杖。老神仙只是传说,在李去疾面前,这只是一个年迈的老人。 但是他的眼神依然清澈,他遥望着夜空之中繁星点点。 “古有四象神兽,护佑我华夏之民。青龙白虎世仇也,朱雀舞于九天之外,唯有北方玄武终成九天大神。” “贪狼星入主玄武命宫,北方将兴刀兵。只是这乱对于华夏来说,祸福难料啊。” “你师傅还跟会稽项家有联系吗?”太史元问道。 “项家逢年过节还会派人来问候,师傅虽然看淡,但还是念着祖辈的旧情,不忍断了这份情谊。”李去疾答道。 南湘子姓熊,乃是旧楚王室后人,项家一直以旧楚将门自居,当然对南湘子极为尊敬。 “但愿熊老儿能耐得住寂寞吧?”太史元微微一叹。 “他应该已经北行了,你现在跟去,或许能追上。”太史元的话是对要李去疾说的。 “是,我明天一早就出发。”李去疾答道。 “怕是来春之前,北方会群星闪耀,敦强敦弱未得而知了。你此去,还是要小心点。”太史元提醒一句。“你下去准备行囊吧。” 等李去疾离开后,太史元叹息一声,“北方一乱,华夏也不安宁。恐怕那邹夫子,却也不甘寂寞了。” 又望着空中一颗半昧之星,无奈道,“命星渐昧,时日无多矣。” …… 齐国临淄稷门一侧便是齐王下令建造的学宫所在地,世人皆称稷下学宫。 一片学宫之中又矗立着一座矮山,虽不甚高,却也能登临送目,人称为稷山。 山顶之上,建有几处清幽的宅院。 一位须发皆白的老者立于一座院中,仰望着星空,若有所悟。 “天象异变,西北之地起刀兵,正是我大齐淄河水德当兴的机会!” 第一百十八章 入城 姬舜和刘煜顺利地过了黄河渡口,就有鹰骑兵马来巡查,毕竟这里是边地,治安管理很严格。 再次看到那熟悉的旗帜,姬舜倍感亲切。 这是一处鹰骑的检查站,在他的印象里是不存在的,但现在凭空多了出来。 一什的兵士在什长的带领下盘查路,姬舜很快认出的那什长,虽然鹰骑有五万多人,包括了近万的辅兵。 这是他创立的军队,他对大多数人都很熟悉。 很快轮到他们做检查,看到两人的帽子都遮挡住了脸,这些兵士警惕起来。 那个什长接过了刘煜递过去的国学院学子身份的路引凭证,仔细地看了一下,又叫道,“把帽子摘下来!” 刘煜有些迟疑,却看到姬舜朝自己点点头,于是两人摘下了帽子。 什长见到姬舜后,脸色一变,随即又恢复正常,嚷道,“过境的时候要自觉摘帽,看在你们都是学子的身份,这次就算了,赶紧走!” “这大雪天,天寒地冻的,赶路很容易冻坏身体,要注意休息,前面三里处有个背风的所在,很多路人都会选在那里休息。”什长的话里当然另有意味。 “多谢关心。”姬舜点点头,也当然听出来话中的意思。 过了不到三里,到了一处矮山脚下,还真是一个背风的所在,已经有几个路人在附近歇脚。 两人找到了一个偏僻的角落,停了下来。 不一会儿,一阵马蹄声响起,来的正是那个检查站的什长。 那人下马走到了姬舜面前,行了一礼,低声说道,“岑彭将军帐下斥候什长杜茂见过君上!” “长进了,我记得我离开代郡时,才刚把你踢进斥候营去,现在混到什长了!”姬舜打趣道。 晋兵中的拾长,便是十夫长,相当于现代军队中的班长,又问道,“岑彭将军可好!” “岑将军安好,君上不应该来代郡啊!”杜茂没头没脑地说了这句。 “怎么有如此说法?”姬舜皱眉道,“难不成有人想对我不利?” “君上,邓异前些日子安排了一些兄弟在渡口北岸设立检查站,排查绛都方向过来的路人。”杜茂说起了代郡发生的一些事情。 邓异在助智化夺来兵权之后,拉拢了以前一些随波逐流的军官。 葛苦禅被囚禁,岑彭、王霸带的兵马被削弱。 这样一来,虽然不能彻底掌握鹰骑,却已经树立了威信。 “前天,有几个鲜卑人从绛都过来,为首的好像还是他们的部落的小汗。” “过河之后就被邓异给扣留了,然后又通知检查站的兵士,要求从严排查。” “邓异还叫了我们什长进帐,跟我们说最近君上可能会来代郡,一定上报给他,他准备好生接待。” 杜茂的话让两人的心里打起鼓,看来不仅是智况提醒,怕是这邓异也已经算到了他们的行动。 “君上如今易服而来,肯定是有大事的,老杜这点觉悟还是知道的,怎么会告诉邓异这家伙呢?”杜茂自得道。 “不过如今,邓异在代郡城内安排他的手下,若是进城的话,还是会被他们发现的。” “看来,我有些低估邓异的能力了。”姬舜心中暗想,不过面上仍然从容地道,“代郡本就是本君的封地。” “我来难道还要向这邓异报备不成?” “代郡城我是一定要进的,能否联系到岑彭、王霸?”姬舜想到旧部的能量,至于葛苦禅此刻估计陷于牢狱之中呢。 “岑将军就在左近,我可以带你们去见他。”杜茂答道。他心中还有些疑惑,这代成君到代郡来所图何事? 只是到象他这样的身份,还是选择了闭嘴。 正在他们讲话的时候,不远处有一人,披着斗篷,戴着斗笠,看起来像是一位路人。 目送着三人离去,这人抬了起头,露出斗笠遮挡的脸,分明是一张桃花人面。 “有意思,听说邓异喜欢筑京观,肯定是一个狠人。”扮成路人的项如意幽幽地道,“这姬舜和刘煜这个时候敢来代郡,也是胆子够肥,若是挑起两方争斗。” “我不就在杀刘煜的机会了?!” 她已经想到了一个简单直接的策略,“刘煜纵然你武艺出色又如何?谁让你是我项家的仇人。” 自从翱翔山败给刘煜之后,项如意已经收起了对刘煜的轻视之心。 很快姬舜见到了岑彭,后者先是一愣,随即表现出了极大的热情。 “君上此时来代郡,可是想做大事?”岑彭有些智计,新年在即,这个时刻代成君从绛都出来,莫不是有意染指王位? “是有件大事需要与诸位将军商量。”姬舜并未直接说出塞的事情。 “既然是这样,末将带君上入城,我再帮君上召集众将就是。”岑彭心中有些兴奋,这可是扶王之功。 “好,不过我暂时只想问问你跟王霸的想法。”姬舜应道。 “君上先不必跟末将说,待到城里,找到王霸之后,大家一起商量。”岑彭有意从龙,但也知道一个人还是单薄了点,还得拉上王霸。 代郡城的守卫很严密,即使岑彭引着兵士回城,也受到了城门守卫的询查。 姬舜看到这个守卫的面相很是陌生,就想到应该是邓异或者智家的人。 “柴老三,老子亲自带着兵,你还不让进?想造反吗?”姬舜与刘煜跟在队伍中间。 “岑将军得罪了,只是邓老大的意思,老柴只是依令而行。你要怪只能去找邓老大。”柴青是邓异当齐将时的旧部,也是得力的助手,一同反出齐国,做了马贼之后,一直称呼邓异为老大。 “找邓异!?”岑彭想到以邓异就是腰痛,当时校场比武,自己还真打不过他,“还是算了吧。” “咦,这两位兄弟面生的很?”柴青指着扮成校尉模样的姬舜和刘煜,两人在一众兵士中形象比较突出,特别是刘煜身形高大。 紫青主要还是看上了刘煜手上的那把长剑,很吸引人注意。 “你个柴老三,你才来鹰骑几天,能跟你几人面熟!”岑彭骂道,“这都是我帐下的校尉,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心里打的坏主意。” “你是不是看上我这位兄弟的长剑了,告诉你,这是他家祖传之物,你敢抢,老子就来揍你,到时候闹到你们老大那里,看他帮我还是帮你!” 被岑彭一阵抢白,柴青面子上有些挂不住,“岑将军说笑,老柴可不是抢袍泽兵器的人。” 感觉到岑彭护犊子的说法,他也没有阻拦的意思,直接吩咐道,“放行!” 第一百十九章 嫁祸 “君上,您来得正好。现在老王就去那个智家大肚婆娘砍了,让您继续做咱鹰骑的大帅。再去葛长史也救出来!”王霸向来豪放,做事直白,也没有岑彭的花花肠子。 智家大肚婆娘当然指的就是智化智大帅了,谁让他第一天穿着跟大肚婆娘一样。 见到姬舜后,王霸想到了第一件事就是有仇报报仇。 “老王,你莽撞什么啊,君上偷偷来代郡是有大事要做,你先听君上怎么说。”岑彭出言阻止了王霸去拿他的大刀,还使了个眼色给他,握着他的手道,“大事为重!” “啥大事?难道是……”王霸莽是莽了点,但也不笨,“君上一声令下,老王刀山火海,在所不辞!” 看到两位旧日得力部将如此说,姬舜便安下心来。 “草原今年遭遇百年难遇的白灾,匈奴牛羊损失惨重,他们内部部族动乱,正是趁机消弱匈奴的良好时机。”看到两位军将没有反对之意,刘煜当即把草原的情况说了下。 姬舜接口道,“我欲率鹰骑出塞北击匈奴,两位将军可否愿意助我一臂之力?” 没有听到兵进绛都这种最刺激行动,竟然是出塞草原。 两人心底虽然有些小失望,但也是心口一松。 王霸吐出一口浊气,嚷道,“有何不敢!” “他娘的,早就该去打匈奴人草谷了。君上,我王霸要当先锋,把冒稽脑袋吹下来!” 直肠子的武将想事情见简单,能砍脑袋解决的,都不用动脑子。 岑彭很快想到了一件事来,“君上,恐怕我们现在最重要的是拿回鹰骑兵权吧。” “要不我现在召集兵马去把智化和邓异给做了。” 其实他的意见是发动兵变,也是直接了点。 “对,对,这个邓异实在是有些可恶。老岑的话在理。”王霸也是反应过来了。 这时街道之上一阵喧哗,大量的兵士向将军府集中。 刘煜心中一惊,他们都还没开始行动,难道兵变了? 一个小校跑到王霸面前,“禀告王偏将,智大帅遇刺,邓副将召集校尉以上人员帅府集合。” “什么?这个时候智化遇刺?”刘煜还真有些惊呆了,“这是哪位天使姐姐干的啊?” …… 其实刘煜还说得不错,还真是一位小姐姐干的。只是对于刘煜来说,这位可不是什么天使。 项如意借着夜色潜入了鹰骑大帅府,本来这里防守严密,明岗之余还有暗哨若干,只是智大帅为了那些茑茑燕燕出入方便,一并也去除了,这还真方便了项如意。 她先进入了偏厅之内,透过窗户缝隙见到了里面有两个军将,其中一人脸上有蜈蚣一样的疤痕,另一个则自己在城门口见过的柴将军。 见到没有自己的目标,项如意悄无声息的退了出去,又潜入了主院。 “老大,今天南城倒也没出什么大事。” 偏厅之中,柴青向邓异禀告道,“只是看到岑彭引兵回城的时候,队伍无端多了两个人。” “他哪里知道,我在兵将带出城的时候,都统计过士兵的人数。”柴青有些自得地道。 “哦,那两人什么模样?”邓异听后就上了心。 “现在冬季,脸上都涂了冻油,不好辨认。”柴青还真对两人面容有些模糊,“不过其中一人体形魁梧,手中的那柄剑很长,应该有三尺六寸左右吧。马背的弓囊里还有一把绛色的弓。” “三尺六寸的长剑可不多,至于绛色的弓吗?”邓异从军多年,对兵器也是有所了解,忽然他笑了起来,“原来他们真的来了。” “老大,你说谁来了?”柴青有些不解。 “人言汉国武原君刘煜在秦国得了太阿剑,不就是三尺六寸吗?”邓异一开始还有些怀疑,现在却已经得到了肯定。 “而这绛色的弓对于代郡的那些百姓来说,也是最熟悉不过的,那是代成君姬舜的落日弓,一箭射死了匈奴的右贤王!” “若是我没料错的话,那两人肯定是代成君姬舜和武原君刘煜。”邓异确定地道。 正在这时,忽然听到帅府主院之中一声惨叫,邓异听的分明,肯定是大帅智化的声音。 “不好,智大帅危险!”邓异醒悟过来,当即抽剑跑进了主院。 终究还是来晚一步,邓异带着亲兵跑进主院的大厅时,看到了那些烟花女子惊慌地跑出来,嘴里还叫着。 “杀人啦,智大帅被人杀啦!” 邓异踢翻了两个女人,然后恶狠狠地道,“全给本将跪在地上,不然,别管本将手上长剑要见血了。” 这些女人哪遇到过这么凶的人,一听之后,纷纷跪倒在地,吓得瑟瑟发抖。 邓异走前主位,这才看到智化仰天倒在地上,胸口正中插了一支弩箭,双目睁得老圆,殷红的鲜血流了一地。 估计至死都没有明白过来,谁会杀他这样的贵人。 “一箭致命,两个榜上英杰果然够狠辣。”邓异很自然地猜测起了幕后主谋,不过还是苦于无证据。 他环顾了现场的环境,隐隐觉得有些不妥。 “来人,速速封锁帅府。”邓异很快做出了判断,“那刺客肯定还在府上,给我仔细地搜!” 话没说完,就听到一阵破空声袭来。 邓异早生警惕,既然对方除掉了智化,接下来的肯定就是自己了。 他嘴角显出一丝冷笑,长剑一磕,碰飞了袭来的弩箭,并且也因此知道了刺客所在的位置。 “刺客在房顶,老三,赶紧调一队弓箭手过来!”邓异命令道,并且走出了大厅。 “哈哈,邓将军果然勇武过人,看来,我家君上要遇上对手了。”屋顶之上,身着夜行衣的项如意笑道。 站在高处,她已经看到不远处有军士集结过来,对着邓异一拱手道,“邓将军,咱们后会有期,说不定,过不了多时,就会再见面。” 说完之后,窜向了另一侧屋檐,几息的工夫,就消失在了夜幕之中。 “君上?”邓异从刺客的话里听出了重要信息。 “来人,召集鹰骑之中校尉以上的将官,帅府议事。”邓异停顿了一下,想了想,接着道,“就说智大帅遇刺,事关紧急,三刻之内必须到场,不然军法无情!” 看着传令兵纷纷远去,邓异的脸上的狠意越加明显,刀疤在情绪激动之下,更带了血痕, “我倒要看看,你们敢不敢来!?” “主帅遇刺,可是夺权的好机会!哈哈,老子就来个守株待兔!” 帅府不远处的街道角落里,项如意躲过了邓异的追捕。 “本姑娘都这么提醒邓异了,这家伙应该会跟姬舜、刘煜拼命了吧。”她低头看了一眼手中的弩箭。 “不好,我似乎忘了刘煜给我的兵器再了解不过。看来最终还是需要我自己出马!” 第一百二十章 暴露 这个夜晚很不平静,街道上人扬发嘶,就连代郡的普通百姓都听说了智大帅遇刺的消息。 对于民众来说,智化虽是鹰骑主帅,但根本没有时间深入人心。 听说遇刺的消息,人们心底更加怀念起了代成君。 “你说智大帅遇刺后,君上会不会回来重掌帅印啊?”两位鹰骑校尉模样的兵将边往帅府赶边议论道。 “那是自然,就没遇刺,你真当以为君上会离开代郡吗?”另一人笃定地道,“鹰骑是君上创建的,老子也只听君上的命令。” 姬舜和刘煜穿着校尉的服饰跟在人群之中。 “人心可用。”刘煜轻轻地说道,“又逢主帅遇刺,倒是一个机会。” 在听到智化遇刺后,他们已经感觉到了机会出现,这一路走来,深刻感受到军心还是向着姬舜的。 “我觉得有些不妥。”姬舜刚开始的时候也觉得是个机会,但是快到帅府的时候,又隐隐觉得不对,却又说不出来哪里不对。 到了门口之后,遇到了守卫要求解剑而进。 “这里是代郡,是边城!代成君节制鹰骑的时候就没有这样人规矩。”王霸愤愤地道。 “抱歉了王将军,这是邓老大的意思。刚经历过刺客,这也是以防万一。”柴青站了出来,有意无意地往姬舜和刘煜的身上瞟。 “我觉得邓异应该觉察到我们了。”姬舜低声对刘煜道,“而且他还布了个局,让我们撞进来。” 姬舜看到了院落之中,充斥着大量邓异的亲卫,多带弓箭。 这个柴青的眼光更让他警惕起来。 “不会吧,那我们是不是先退不去?”刘煜听后一怔,没有了先机,怕容易受制于人。 “不必,表弟不要忘了,这是我的城,我可不怕邓异耍阴谋诡计。”姬舜笑道。 他把手中长剑交给了守卫,大步地走进了帅府,这里的一草一木似乎都在欢迎这位曾经的主人。 见到姬舜交出了兵器,刘煜也将太阿剑交了出去,跟在姬舜的后面。 邓异背手立于大厅之上,用余光地扫视着进来的兵将,等到看清楚了各个进来人的身形之后,喝令关门。 刘煜的鼻子闻到厅中有股血腥的气味,至少在几刻钟之前,这里有人流了很多血。 他的眼光停留下在了那个无人的主位上面,虽然已经有人收拾过,但上面还是存在着斑驳的血迹。 在灯火之下,还是让刘煜看了出来。 “莫不是智化遇刺的消息是真的?”刘煜心中判断道。 这时,岑彭上前问道,“智大帅遇刺,不知道伤情如何?” 邓异正听着柴青的低声禀告,他微微地点点头,眼光慢慢地锁定在了刘煜和姬舜这边,听到岑彭的话后。 他淡淡地道,“大帅已经遇刺身亡!” 一说话,座下的那些将官如同炸锅一样,只是邓异还是镇定自若的看着众人。 似乎这一时刻,智化之死变得无足轻重。 刘煜听后一惊,他看向邓异时,正好后者也向其看来。 刘煜已经想到自己和姬舜应该暴露了,他准备退向门口,并且耍了个眼色让姬舜有所准备。 然后后者朝他摆摆手,示意冷静。 “虽然刺客我没有当场抓住,但是刺客的同伙还在你们当中!”邓异话一说完,屋外蜂拥而进百十个弓箭手,将所来的校尉们团团围住,拉弓搭箭指向了众人。 鹰骑将官们虽然手无寸铁,但都是武人,都破口大骂起来。 “他奶奶的,邓副将,你这是想干嘛?”王霸的脾气就上来了。 “哈哈哈,代成君、武原君,两位可以现身了。”邓异的目光看向了姬舜,他已经从柴青的报告中明确了两人的身形特征。 “本来我以为两位榜上英杰,应该是光明磊落的汉子。但是今天,你们做事过头了,竟然用这种龌龊的行刺手段害了智大帅的性命,可耻!”邓异有种强烈的恨意。 “邓将军好一招株待兔啊!”代成君姬舜知道已经没有必要隐藏,从容地从人群中站了出来。 刘煜跟在了姬舜的后面,王霸、岑彭护在左右。 “本君对邓将军的这种应变能力极为欣赏!” 姬舜话锋又一转,“但是,你太不了解本君的为人了。” “刺杀这种手段,本君不会干,也不屑于干的!” “呵呵,刺客可是亲口说是君上的指使!”邓异想到屋顶刺客的对话,猛地觉得不妥。 “哈哈,邓异,你是真傻还是假傻?”刘煜反应很快,马上反唇辩驳道,“谁去刺杀目标的时候,会跟人说募后主使。” “这刺客是猪脑子吗?” 邓异也想到了这一点,一开始听到刺客口中君上字眼时,刚好得到姬舜和刘煜入境的消息,很自然地把这笔帐划到了代成君名下。 这个时候,他也想到了,再笨的刺客也不会在没有威胁的情况下说出主使之人。恐怕那个刺客这么说,是故意挑动他与代成君的矛盾的。 想通之后,邓异的脸色有些微变。 “我们大家又没见到尸体,谁知道智大帅是不是在哪里逍遥快乐呢?”刘煜见到邓异不言语了,又反诘道。 “好,我让看个明白!”邓异引着两人进了卧室,一股血腥味在房中弥漫。 刘煜看到智化仰面朝上的躺在床上,胸口的弩箭还没有拔掉。 脸色已经发白,血液凝固导致的全身多处尸斑,这的确是死了不能再死了。 “两位看到了吧,敢做不敢认,你们太枉为风云榜上的人物了。”邓异讥笑道。 “不必这么早下定论。”刘煜觉得弩箭有些眼熟,于是走近来,仔细查看,看到上面盈盈的蓝色,不由的怒气上冲。 “这是项如意的弩箭。这个女人还真是阴魂不散,竟然跟着我到了代郡!” “邓将军,杀智化的人是汉国项氏的人,若我料得不差的话,她应该是想行嫁祸之计,挑动我们两方内斗!”刘煜揭穿了项如意的诡计。 “你觉得我会相信你这样的故事吗?”邓异当然觉察到了不妥,但此刻他已经箭在弦上,不得不发。 “你不相信我们也没关系,但是大王的昭令你却是不能不信吧。”刘煜从身上取出了那卷空白的昭令。 “大王有意让代成君姬舜重掌鹰骑,你觉得我们有必要刺杀智化吗?”刘煜手握昭令,淡定地道,心中却是打着鼓。 第一百二十一章 矫昭 “什么?”邓异有些不可思议地看着昭令,绛都的一些事情还是通过智家的渠道传到了他的耳朵里,他怎么都想不通晋王会有这样的昭令。 “我要亲眼看一下昭令。”邓异伸出手去,却见刘煜把手一移,让邓异扑了个空。 “这是要全军将官面前宣昭的,怎么能让邓副将先看呢。”刘煜提醒了邓异的身份,又怕空白昭令的西洋镜破了。 “既然这样,那就请移步宣昭吧。”邓异想到自己不过是副将之职,主帅已死,自己还无力掌控全局。 刘煜回到外面的大厅,站到了主位之上,装模作样的打开昭书,“大王昭令!” 军将们听到之后,不敢再出声响。 “匈奴屡犯我大晋国境,损我兵士,毁我家园。所幸天降其灾,乃是将士用命之时。”“特命代成君姬舜为帅,刘煜为副,节制鹰骑,出代郡,北击匈奴,若违抗此令者,尽可斩之!” 刘煜完全是信口雌黄,说完之后,把昭令一卷,对邓异道,“邓将军可是听清楚了?” “这个……”邓异满面狐疑,绛都城中关于出兵草原的议论应该没这么快有结果了吧。更何况晋王根本无意出兵。 他怎么都不愿意相信晋王会有这么昭令,从内心来讲,邓异对这个昭令还是认同的,一时有些无言以对。 “各位袍泽,我等在这边城之地共事多年,匈奴之害,想必大家都很清楚。”姬舜见状出言道。 “我们的身后就是代郡的父老,有我们自己的妻子儿女。而这里又接壤草原,直面匈奴的威胁。若是等到来看开春,匈奴来犯,且又不知道会有多少无辜百货死于胡人之手。” “而今,恰遇草原白灾,这是天赐良机,我等当不惜此身,拼死一战,去为我们的父母兄弟打出太平来!” “各位袍泽,姬舜就在此问你们一句,你们敢跟本君地起去吗?” “有何不敢!”王霸率先响应道,“老子早就想去草原走一番了,是代郡爷们的就去,不去的就是孬种!” “鹰骑从来都是不怕匈奴,而且大王昭令在此,当然按令行事,听到没有,若是不从,就地斩之!”岑彭搬出了昭令。 邓异脸上阴晴不定,那指挥弓箭手的校尉正用眼神询问下一步行动。 只听到邓异挥一挥手说了一句,“且都下去吧。” 弓箭手都撤出了屋外,邓异伸手向刘煜道,“还请武原君把昭令给我看一下。” 看到在看到弓箭手退出之后刘煜神情一松,只是邓异的请求又让他紧张了。 他脸上露着笑,实际上心里却崩紧了弦,“好啊。邓将军可要看仔细了。” 刘煜缓缓地把昭令递了过来,考虑在对方接手的瞬间出手。 只是自己没有把握能迅速制服对方,正凝神之际,忽然一道风声破空袭来。 刘煜觉察到时,已经看到了弩箭上的蓝色荧光,“我靠,项如意真会挑时候啊!” 弩箭速度太快,刘煜此刻注意力在邓异上面,想要完全躲避根本已经不及。 一道熟悉的黑影竟然从房樑腾空而下,在千钧一发之际,为刘煜磕飞了弩箭,接着飞快地向窗外扑去。 “哚”地一声,弩箭钉在柱子之上。 姬舜率先反应过来,大喊道,“屋外有刺客!” 众人醒悟过来,外面的军士就行动起来,里面的校尉也出去了好些。柴青见状也把校尉们的佩剑都送了过来,刘煜的太阿剑重新在手,顿时觉得心安不少。 院外两条黑影相继飞窜而去,后面的那个黑衣人紧紧地追着前面的刺客。 刘煜小心地拔出那支射在柱子上的弩箭,仔细地看一眼。 对邓异说道,“邓将军,智化应该就是死于这种弩箭之手吧?” 早有军士从卧室中取来智化胸口中的弩箭,邓异两相对比,根本就是一模一样。 “此人是谁?为什么要杀智大帅,同时也要害武原君呢?”邓异想到刚才弩箭完全是冲着刘煜而来的,显然刺客的目标就是刘煜。 “会稽项家的人,与我老刘家是世仇。”刘煜接着道,“此人已经刺杀我多次了,迟早有一天,我会新帐老帐一起算。” “这么说此人杀智帅只是一个幌子,她的目标是武原君!”邓异也已经回过味来。 “那刚才梁上黑衣人是谁?也是君上布置的吗?” “那人身形来看,应该是我在秦地认识的一个兄弟,没有想到,他也来到了代郡。”刘煜回答道,因为那人是成庆。 “邓将军还想看这昭令吗?”刘煜扬了扬手中昭令,另一手握着太阿剑。 “其实看与不看,又能怎么样呢?”邓异对于智化之死的来龙去脉已经有了大概的了解,同时对于这个所谓的昭令,他已经想到了这完全是矫昭。 “我知道你们这份昭令是假的,但我不揭穿,只希望你放过我的那些兄弟。”兵势在人,邓异果断地选择了自保,他低声跟刘煜道。 刘煜已经准备在邓异接过空白昭令时,拔剑杀人,听到邓异的话后一愣,不自觉地流露出一丝杀意。 “邓某能在东胡和齐人围攻之下脱生,当然有自己的自保之力。”邓异哪里会看不出刘煜的心思,轻声道,“君上若把邓某逼急了,少不得血溅十步。” “哈哈哈,智化一死,邓将军可脱不了干系,智家想必不会放过你吧。”刘煜掂量了一下,还真是没把握能干掉邓异。 “智家维护之恩,邓某已经在夺鹰骑兵权时已经报过,如今来说,我已经不欠智家什么。”邓异从容道。 “既然如此,我可以答应你,只要兵权易手之后,你和你的兄弟会安然无事。”刘煜在推敲之后选择和平解决纷争。 …… 两条黑影你追我赶,项如意做事向来先安排好后路,早在城墙的隐蔽处放好了绳索,两人一前一后出了城池 窜进了城外树林当中,忽然项如意停下了脚步,回头笑道,“成师兄,多谢相送,可以留步了。” 成庆双手执剑,保持警惕,他没有把握击败项如意,“项师妹何必对刺杀武原君如此执着?” “说起来,刘煜无兵无权,又身处异国,应该对你们项家的威胁不大吧。” “谁让他把我们项目家赶进了越地深山,要不是我出马,现在项家还呆在鄞山里面呢。”项如意气愤地道。 “应该是项家先杀了汉国前太子才引得武原君这么做吧。”成庆劝道,“冤冤相报何时了呢?” “成师兄,为何你会三番五次的救刘煜?比如这次,你怎么会出现在代郡?”项如意当然有能力战胜成庆,只是师傅交待我,不能伤害对方。 “碰巧而已。”成庆淡淡地回答。 “谁信啊?!”项如意笑道,“成师兄太不会聊天了,我走了,再会。” “不行,你最后跟我回去解释一下为什么杀智化?”成庆提剑阻拦道。 “这样的废物,杀了也就杀了,本来是想让邓异跟刘煜他们拼命,没想到他们手里竟然还有昭令?”项如意对于杀智化的事情很是不屑。 见到成庆没有退的意思,她面色一冷,“成师兄,你会的剑法我也会,你不会的我也会,你觉得你能挡住我吗?” “那就试试看吧!”成庆身子如即将发射的弓弦,剑手在对手有防备之后,往往采用的是后发制人,寻求对方的破绽来求得一击而中。 项如意美目一眯,右手持剑已经攻来,成庆准备还击,不想项如意左手弩藏在身后,侧身便是一箭射来。 虽然有所准备,但也让成庆身形一乱,连连退后几步,拉开了与项如意的距离,躲过了那支暗箭。项如意趁着这个机会,快速消失于松林之中。 第一百二十二章 游说 虽然是矫昭,但姬舜在鹰骑军中的积威尚在,又有岑彭、王霸这样的中坚支持,也没有人对于昭书提出质疑。 更重要的一点,凡是代郡之人都跟匈奴有血仇,北击匈奴,更是边地民众的内心期望,这种昭令对于代郡的人来说,是最得人心的。 姬舜重掌鹰骑,第一条命令当然是把葛苦禅放出来,重新做回长史之位,讲的理由很简单战时需要,带罪立功。 檀蒲和他的兄弟手下,也被从牢里放了出来。邓异只是扣押了他们,倒也没有用邢。 檀蒲已经确认了姬舜出兵草原的想法,喜出望外,行了个大礼道,“仇水鲜卑永远不会忘记晋人的大恩。” “小汗,先别高兴得太早。”姬舜扶起了他,“鹰骑虽是边军,但对草原道路不熟,又是冬季,更加艰难。” “此前跟小汗说过兵分两路的方略,鹰骑方向还需要小汗提供向导。” “这没有问题,我让步度根和穆涉跟随君上就是。他们都曾经到过了单于王庭,对那里的地理还算熟悉。”檀蒲粗中带细,他带出来的几个亲卫都是熟悉地理的人。 “好,那就有劳小汗了。”姬舜看出来檀蒲是真心对抗匈奴,“代郡准备军需还需要几日,但是联络其他部族却是迫切之事。” “另一路,我打算让表弟带两百骑扮成牧人跟随小汗去弹汗山,顺便联络其他部族,共抗匈奴。” 太多的兵马一来速度不快,二来怕引起匈奴注意,两百人是姬舜和刘煜商量过的结果。 “二弟打算几时出发?”檀蒲当然没有异议。 “越快越好吧。不知道大哥的意思是?”刘煜问道。 “那好,明天就出发。”檀蒲还真有些想家了,中原虽好,却充满了仇视鲜卑的人。 …… 邓异将智化的尸体入殓,一场名义上的主仆算是有始有终。 正打算离开,刘煜走了进来,身后跟着成庆和屈连平。 成庆对于解释自己在代郡的说法是碰巧,事实上,还真有这么巧合的事情? 侠之大道,为国为民,这句话让成庆很是动容。 他掩护刘煜东去,被秦人觉察之后,转道回晋。 途中听说了来年春天,匈奴可能犯边的事情后,于是来到代郡,以防匈奴。 却没有想到看到了刘煜的身影,得知鹰骑将出兵草原后,便欣然回到了刘煜的身边。 屈连平押着刘煜的小杀器来到了代郡,有景家的背书,邓异也没有为难他。 “邓将军可有什么打算吗?”刘煜不动声色地问道。 “还能怎么打算,先回齐地再说。”智化一死,邓异也就一文不名,他已经有离开晋国的打算。 毕竟还是齐地对于他和他的兄弟们来说还是熟悉一些。 “不会是想回齐国重操旧业吧?”刘煜不免猜测道。 “天下之大,总有我邓异的立足之地。”虽然有些不岔,但邓异心头还是挺硬气的。 “邓将军,可知道,刚才军营之中,很鹰骑将官请求代成君杀了你!”刘煜盯着邓异冷声说道。 “哈哈哈,我做事问心无愧,惹到别人人也没有办法。”邓异当然知道墙倒众人推,自己在前面夺权过程中,当然得罪了一些人。 “但是有人却你求情了。”刘煜的话来了个转折。 “那看来我做人还算不差,不至于众叛亲离。”邓异自我打趣道。 “那人只问了代成君一句话,邓异在齐地杀的都是什么人?代成君就不想追究你了。”刘煜又补充道,“那人是葛苦禅。” 邓异杀的当然是东胡和齐国的贵戚,对于普通百姓,那是秋毫无犯。 “竟然是他。”邓异心中还是起了一些波澜。 “邓将军想换一种活法吗?”刘煜突然转换到了一个话题。 “君上什么意思?”邓异有些奇怪地道。 “你应该知道自己在世人面前是什么形象吧?”刘煜自问自答道,“马贼!” “呵呵。”邓异冷笑道,“君上自己在世人面前也不是什么形象吧。” “不错,刘某背着这个弑君者的标签去了秦国,又到了晋国,说不定哪天回到汉国,依然有人当面会来骂上一句,弑君谋位,无耻武夫。”刘煜当然有自己的觉悟。 “虽然我知道自己是被冤枉的,甚至很多人都知道我是被冤枉,那又如何?还是会有人骂。” “所以,我要换一种活法,这个世界上有太多的不平,像我被冤枉的,不过是其中之一。对于国家沦丧,衣冠移换,不值一提。” 刘煜的话引得邓异的关注,对方凝听起来。 “我以前听过一个故事,有个将军,杀了个朝廷命官,于是上面打算惩罚他,但是这个时侯,异族打到边界了,于是他请求戴罪立功,率兵打得异族大败,最后这个将军在燕然山勒石纪功。当过去百年,甚至千年之后,人们只记得那个勒石燕然的是英雄,而忘了他身上的瑕疵。” “君上讲这样的话是在游说吗?”邓异哪里还听不出来刘煜话中的意思。 “我只是在讲述我自己的经历。”刘煜笑道。 “你可以不关心别人说什么,但是在这个世上,你要做强者,有一种很直接的方法,你可以杀人,不断杀人,杀一人是罪,屠万人是雄,百万人便是雄中雄。” “当然,你可以回到你的齐境,继续你的单干,但你最后的结果不是被东胡干掉就是让齐国朝廷杀了。” 刘煜补充道,“现在这里有一个成雄的机会……” 他在等待邓异的决定。 在投靠智家时,邓异觉得那是一个机会,只是智化此人实在不能成事,又屡屡在言语上侮辱他。 等到智化死了之后,邓异觉得又再失去目标的时候,他听到了刘煜的话。 这些话的确有一些只是刘煜自己的境遇,但同样也是他的境遇,说到了他的心里。 “君上想让我帮你们?”邓异还是想明确一下。 “错!错!”刘煜眼中精光盛,叫道,“是我们一起来干!北击匈奴,不止为晋,也不仅为汉,是为了我们整个华夏民族,大义当前,义无反顾。此生不破狼居胥,终愧我辈是男儿!” “好。”邓异沉声答应下来,“我干了!” 他答应得斩钉截铁。 第一百二十三章 探马 代郡的天空中依然飘着雪花,点点白花落在这个坚城之上,将这个城池变得更加坚硬。 面向草原的西城门洞开,约有五、六百骑的人马鱼贯而出。 刘煜身上穿的是厚厚的皮毛大衣,加上他这些天以来刻意蓄须,身材又是粗犷,看着就像是边民。 其他的两百骑士也都是边民打扮,一人两匹马,夹杂着十余辆马车的给养,刘煜的手雷便在其中的两辆马车上,屈连平护在左右。 近前来看,有百余骑其实是邓异那些马贼兄弟,其中柴青便在其中,而邓异则是这支所谓商队的头目了。 这其实是刘煜的意思,邓异的治军才能还是有目共睹的。 代成君一身戎装,亲自送刘煜和檀蒲出城。 “大军开拔在即,大帅还是请回。”刘煜行了军礼,“末将此去,必能联系各部族挥师单于王庭。” “来日与鹰骑主力会猎狼居胥!” 军中称呼只有上下之分,刘煜已是鹰骑副将,而姬舜是主帅之职。 “好!”姬舜转头对檀蒲,“此去弹汗山,还希望小汗多多出力,整合部落壮士,早日进军单于王庭。” 檀蒲拍着胸口道,“包在某家身上,某家必能说服父汗出兵。”他笑得甚是豪放,心中果然打得一手好算盘。 刘煜翻身上马,挥舞马鞭,大喝一声,“出发!”。 四百多匹马,二百多个骑士快速跟上,马车纷纷启动,片刻之后远离了代郡的城池。 代成君远看着队伍离去,有小校来报,景家的商队到了,随行而来,还是十万石粮食,鹰骑大军出塞的准备工作即将完成了。 姬舜掉转马头,呼喝一声,带着人马回城。顺着街道,准备去看军需,忽然看到了一个熟悉的人影。 景兴押着货物和粮食到了代郡,正在仓库办理交割。 景珊珊和韦英走在冰冷的街道上,边城的环境让两位姑娘备感陌生,也充满了新奇感。 姬舜在韦英和景珊珊面前下了马,看着韦英道,“你来了啊?!” 这一声中带着关切,也带着一种重逢的喜悦。 两个姑娘也看到了代成君,赶紧行礼。 “我二哥说边地过年挺热闹,说是带我来玩,我也请了英姐姐。”景珊珊一下子看到了自己的偶像,很是激动。 “胡闹,这里随时可能打仗,你们两个姑娘家怎么呆这里呢?”姬舜说道,“我等下好好问一下景二。” “君上你可真是会关心人。”景珊珊说道,“我哥还说要带我去草原玩耍,英姐姐,你去不去?” “去啊,我也想去看看!”韦英笑着说道。 姬舜刚要反对,景珊珊嚷道,“君上,这里的城墙真高啊,我们能上去看看吗?”城墙之上是军管的,一般的老百姓非战时是不能上去的。 “好吧,我带你们上去吧。”姬舜答应了下来。 代郡的城墙特别高大,四丈多高,在这样一个下雪的日子里,站在上面吹风那不是一般的冷。 守卫的士兵呆在火棚边上,景珊珊是个小姑娘性子,上去之后,看着远处一大片白色,竟然激动起来。 从这高处看去,城外处处雪白,远处的山,近处的树,边城之下的雪景比绛都更加有棱角。 景珊珊一下子好像又看到什么奇景,大叫着跑开了。 韦英来代郡比较匆忙,穿的衣服也是不多,在城墙之上,寒风更为凛冽,一时有些有冷,下意识地搓手顿脚,想让自己暖和点,但是还是觉得冷。 忽然身上一重,一件白色大氅披到了自己的身上,代成君温情脉脉地看着她。 韦英有些恍惚,看着姬舜穿着一件内袄外面罩的是皮甲,在冬天里也不算厚实,问道,“君上不冷吗?” 姬舜笑道,“知道吗?在代郡这个地方呆久了,就能学会一个本领。” “什么本领?”韦英有些莫名其妙。 “那就是抗冻,特别得抗冻。”姬舜说得特别傲娇一般,忽然一阵冷风吹来,可怜的代成君一下子打了两个喷嚏,场面有点滑稽。 韦英浅笑着把大氅交给姬舜,看着城楼下忙忙碌碌地兵士,说了一句,“君上,大军开拔在即,要保重身体。” 她在绛都就听姬舜讲过要出塞,而在代郡的所见所闻,加上她也对行伍也是颇有见识,还能不知道鹰骑开拔的意图。 姬舜接过大氅时紧紧握住了韦英的手,“其实一开始我见到你的时候,我把你当成了我曾经的妻子,你们太像了。” “后来还是表弟的话提醒了我,这个世界上没有谁能彻底替代谁,你只能是你,与别人无关。” “内心的感觉才是最真实的,这段时间以来,我发现我的心里会不自禁地想到你,英儿,而你又在我想你的时候来了。” “啊……”韦英也算江湖儿女,被异性拉个手倒也不算什么大事,只是代成君的这个表白太过于突然,让她有些措手不及,她想努力的缩回手,却又用不得力。 这里,景珊珊在那边大叫,“英姐姐,英姐姐,快来看,那远处河边有个渔夫钓了好大一条鱼!” 被这一声打断,韦英一下子清醒了过来,他是晋国王族啊,是与自己家族有百年大仇,自己接近他更带着报仇的目的。 “君上……”一时之间韦英还是手从姬舜手里缩了回来。 姬舜脸色一暗,说道,“韦姑娘见谅,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么急着说出来,可能姑娘也已经知道,过不了几天,我恐怕没机会和你说了。” 韦英的心非常矛盾,这是一个令她心动的男子。但是他们俩的中间却是姬姓与韩姓的世仇。听着他的言语,她能感受到姬舜的心意。“君上真要出塞吗?” “知道吗?那一年我十七岁,就在这座城里,匈奴扑天盖地而来,抬着沉重的木锤撞击我们的城门,冲击我们的城墙。那个声音我永远不会忘记,那是城墙垮塌的声音。我当时害怕了,但是我发现害怕是没有用的。” 姬舜仿佛陷入了回忆,“你越害怕,敌人越嚣张。所以从那一次开始,我学会了坚强。我在这座城上用尽我所有的精力,不让它受到异族的侵犯,我要让敌人感到害怕,所以我这一次我必须去,我不想将来后悔。” 韦英听着他的经历,这个王子不是温暖的花房中长大的,他是在战斗中存活下来的,他生下来做得最多的事情就是战斗。 韦英眼中的余光偷偷地看了下姬舜面带棱角的脸庞,忽然心中泛起了一丝波澜。 两个人沉默了,一时有些冷场,都不自觉地装作看着远处的雪景。只听到韦英说,“我其实也不是柔弱女子,吃的了苦,我想随军到草原看看,君上答应不?” 姬舜刚要拒绝,竟然看到了韦英脉脉的眼神,心中突然有些惊喜,难道她想陪着我,“好的,我答应你,不过你要跟在我的身边。” “嗯。”韦英笑靥如花。 第一百二十四章 誓师 晋孝成王二十九年大年三十,这是一个辞旧迎新的日子,但是对于华夏民族来说,这是一个转折点。 代郡大校场,巨大鹰隼图案的旗帜在空中飘扬,五万多鹰骑蓄势待发。 虽然天上还下着雪,但是整个校场上的杀气足可以融化一切的冰冷。 景家商队已经融入了鹰骑,景兴被代成君征辟为军需校尉,韦英和景珊珊都换上了军服。 校场外围也挤满了代郡的百姓,这么大阵势,再加上姬舜连续几天的折腾,估计在大军开拔之后,绛都那里便会知晓。 三通战鼓响后,姬舜顶束发金冠,身披绛黑甲衣,一袭白色披风。 他缓步走上了高处的点将台,五万六千人静默了下来,耳中听到的除了偶尔几声骏马的嘶鸣外,似乎就是姬舜上台时,战靴踩在木板上的“咚咚”声。 这注定将是历史永远铭记的一天。 “八年前,我来到这里,遇到匈奴围城,摇摇欲摧。我深刻体会到了,我们城池还是不够硬,我们还不够强!”姬舜的声音飘荡在空气中之中。 “后来我们有了你们,有了鹰骑,代郡就有了铁拳。凭借着坚城固守了我们的安定,甚至射杀了匈奴的四角权臣,但是,我们就非得要一直守下去吗?” “我们就是铁拳,铁拳是要打出去的!” 所有人听到了姬舜的怒吼,他们心底的战意在凝结。 “我的表弟刘煜曾对我说,不要仅仅盯着四国的方寸之地,四国之外还有更大的天地任我等驰骋。我们只知道匈奴人的草原很大,看不到边,但是草原肯定会有尽头,鹰骑也不应该只守着祖宗之土,它的目标在远方!” “鹰击长空,转瞬千里,我们要做的是探穷天尽的雄鹰,不能仅仅护佑自己的巢穴。当年赵桓子敢率轻骑挺进草原数百里。大家共为炎黄子孙,当为民族的和平努力。” “而今,我姬舜与诸位袍泽一起,效应前人,挺进万里草原,不破狼居胥,誓不回师。诸位袍泽可敢战否?” 五万六千人长戈顿地,齐声发出“战”的呼声,士气如宏,声响直冲云霄。 这个边城似乎已经燃起来! 姬舜一摆手,顿时又归于平静。 他大声叫道,“家中独子者,出列!” 便有二千余人从阵中站了出来,他们的脸上带着不甘。 姬舜的声音再度响起,“家有妻室而未得子嗣者,出列!” 又有三千余人有些怨气地站到了前面。 “父子俱在军中者,子出列;兄弟同在军中者,弟出列。” 姬舜连续发出命令。 此时,校场之上出列站到到前面的差不多有八千多人。 “凡出列者留守代郡,为父老守城,其余将士,随我出塞!”姬舜大手一挥,出兵的号角响起。 王霸已经带着先锋营兵士开始出发。 景珊珊两眼冒光地看着姬舜各种的发号施令,对韦英说道,“英姐姐,你没觉得代成君在点将台上很帅吗?” 韦英笑道,“其实男人做起正事来都很帅,只是你年纪还小,还不太懂的。” 景珊珊俏皮地看了一眼韦英,恍然大悟道,“哦,原来英姐姐意思也是觉得代成君帅啊。嘿嘿,你也喜欢他吗?” 小女孩的心思里面多的是儿女情长。 “胡说八道什么啊!”韦英嗔怒道,“马上要兵进草原了,又是冰天雪地,我好歹也是习武之人,倒也不怕,你一个千金大小姐,可要受罪了。”韦英赶紧转换了话题。 “我也不怕,我也是跟着二哥走遍天下的人,这点苦还是吃的了的。”景珊珊扮了个鬼脸,“英姐姐,上次在城楼上你跟君上谈了很久吗?你们是不是……” “还能谈什么,只是说一些琐事而已。”韦英言语之中有些遮掩。 “那为什么你进了中军大帐!”景珊珊不满道,“而我,只能跟着二哥到后军管军需去。” “其实这事你要问你二哥,”韦英笑道,“本来君上把我们都安排在中军的,只是你二哥把你要了过去。” “这个该死的景二!”景珊珊竟然骂起了好心的二哥。 四万多的兵士,近五千的辅兵,这么多人马缓缓地路过城门。 不时有代郡的父老唤着即将远去儿孙的名字,时不时有老父在那边勉励几句“多杀几个匈奴回来!”。 在边地之上,民风彪悍,绝不妥协是边地百姓的性格,这也是这个时代的血气。 姬舜跪在地上给前来送行的李弼义磕了三个头,李弼义回到代郡的时间比姬舜要早一些,毕竟他是主管治安,行政这一块的,一郡琐事较多,述职结束后就匆匆回来。 “舜儿此次深入草原,也知道兵事凶险。若有不测,还请外祖多劝劝母亲凡事想开。”姬舜倒是先给他的外公打支心理上的预防针。 “此外,前几天我已向父王送去陈情书,想来过两天父王就能看到,不是姬舜胆大包天,实在是不想错失战机,只希望父王能够理解。” “我知道你做下的这个决定,天下间没人能阻挡于你,”李弼义叹了一口气。 “你且放心,这边的粮草我会尽力输送给你,但是你若是进入草原太深的话,从代郡运粮却是容易被匈奴扣住粮道。” “此事,我与表弟曾经有所商量,此去草原,差不多带了十万石粮食,只能维持一个月左右。”姬舜接着道,“后面就看鲜卑那里,能否在预期时间内出兵。” “再者,实在不行,我就打算以战养战。若是能胜匈奴,就不管什么手段了。” “去吧!战阵之上,还是小心。”李弼义情绪有些低落。 “想来内卫司应该知道鹰骑拔营的事情了。估计你父王今晚就要知道了。哎,好好保重身体,记得绛都还有你母亲还记挂着你。” “舜儿记下了。”姬舜翻身上马,道,“外公保重了。” 李弼义静静地看姬舜的身影消失在草原之上,风儿吹来,眼中闪着点点泪花。 第一百二十五章 孤儿 天空阴沉沉地,大雪飘飘扬扬地下着,无数的雪点从空中飘落在这支二百多人的马队中。 草原上的风来得凛冽,吹在人脸上,如同刀割一般。 但是这些人,依然在雪地上奔驰。 这是刘煜率先出塞的队伍,虽然每个人都带了两匹马,但在这样的天气下,行进的速度却是不快,即使换马而行,一天只能走不到百里。 刘煜的另一匹马背上驮着一个口袋,里面有二十个土制手雷和落日弓、 成庆打马移至他面前,“君上,没有发现项如意的身影。” 刘煜望了下四周白茫茫的一片,这野外藏人也挺冻人的。 “先不管那个女人了,把我们行进的路线记录下来。”虽然有鲜卑人的指引,但还是留有余地。 队伍休息的时候,地理不熟的刘煜还是出言问檀蒲道,“大哥,这里是哪里啊?天色暗下来了,我们在哪里露营?” “我们已经进入右贤王的领地了。”檀蒲恨恨的说道。“当日就是他派了手下追着我不放,要不是我机警,转道去了龙门山,说不定就死在他们手里。” “我记得以前往东来的时候,前面二十里左右有一个匈奴小部落,我们要提前做好准备。”檀蒲握紧了手中的弯刀,其实那个部落的战士也参与当时抓捕他的行动。 “大哥,可清楚他们有多少青壮?”对于草原的部落来说,多少青壮意味着多少骑兵。刘煜当然懂得知己知彼的重要性。 “应该有一百来骑。”檀蒲说得很确定,当日他路过之时,就从这个部落里冲出一百多骑的人马来阻拦他,按照那些帐篷的规模,一百多的骑兵已经是极限。 “但是此地距离代郡不远,不派除右贤王的骑兵来巡视的可能。” “邓异,你觉得怎么办?”刘煜这具身体虽然有很丰富的作战经验,但是现在的他却不是当日那个憨货武夫,他懂得听取其他的想法。 邓异哈哈笑道,“对方实力低于我们,还能怎么办?草原上的规则,打过去便是。” “抢了他们的女人暖床!” 笑声引得其他的厮杀汉们一阵笑声,邓异在举手投足之间还是很能提振士气。 看来士气可用,刘煜果断下起了命令。 “杜茂!”这便是当日在黄河渡口遇到的那个拾长,“你带五个斥候兄弟先去打探对方虚实,最好能捞个舌头过来问问。” “诺。”杜茂应了一声,点了五个人,扮成匈奴的人的样子前去侦查。 “邓异!”刘煜再次命令道,“你带八十个兄弟,多备弓箭,绕到部落的的北边的道路上去。若有匈奴人逃出来,就地射杀!不能让一个匈奴人跑出去。” “诺!”邓异拨转马头,点了几十个射箭准的军士,向北去埋伏了。 刘煜安排好后,命令余下骑兵缓步而行。 好在这是在冬天,匈奴人都躲在营帐之中取暖,倒是没碰到什么阻拦。 只是离那部落十里左右,却有三杜茂带着斥候回来了,还带着一个乞丐模样的孩子。 原来他在离部落差不多五里的地方,看到这个孩子跑着跑着就倒在地上,便把他接了过来,五里外的匈奴部落压根不在外面设防。 杜茂把一个加了火炭的小暖炉子给他烘上,这小孩子才慢慢醒过来,一开始看到杜茂很害怕。 从模样来看,杜茂知道这是一个逃奴,给他吃了点东西,这个孩子的面色好了点,马上带到了刘煜这边,但是这个孩子不发一言。 孩子约摸十二、三岁,明显是华夏人模样,乱乱糟糟的头发,瘦得皮包骨头。 看到刘煜的时候身体有些颤抖,但眼神表现出一丝倔强。 手里宝贝式的拿着胡进的小暖炉子,刘煜看他的样子让他想到一个拿着手榴弹准备随时自爆的烈士,小孩低着头,跟哑巴一般。 “你听得懂我讲的话吗?”刘煜尽量让自己声音柔和一些。 那小孩子听了刘煜的话,抬起了头,看了下刘煜,不过又看到了檀蒲,旋即把头低下了。 看着小孩子的样子,刘煜知道他是听懂了自己的话,又轻声问道,“你是晋人还是秦人?” 此处离晋国其实不远,代郡向西是秦国河西之地,经常受到匈奴侵扰。 听了这句之后,小孩子眼神中有些光芒,抬起头露出一张脏兮兮的小脸,弱弱地问道,“你们也是晋人吗?” 听到这话,刘煜知道自己猜对了。 “我们是晋国来草原的商队,想到前面的部落借口热水喝。” “你们赶紧绕路走吧!”小孩忽然叫道,“蔑尔根贵人专门抢晋人的商队。我爹娘就死在那里。”小孩的戒备心有点松懈下来了。 “你叫什么名字啊?”刘煜从几句话听出来小孩没有什么心机。 “我没有名字,但我有姓!”小孩语气中带了一点神气,“我姓韩,我的祖先叫韩厥子,我的家乡是上党!” 原来是当年三大世家的后人,面对这样的可怜孩子,虽然晋王有令,三姓者入晋可杀之。但刘煜可下不了杀手,更何况三家分晋的事情都过了百余年。 “你是怎么来到这个地方的?”他不禁问道。 “听顾婆婆说,我爹娘和顾婆婆他们一起是从晋国逃出来的,我当时才两岁,匈奴人把我爹娘杀了,把我丢到外面喂狼,是顾婆婆捡了我回来。”小孩子显然不会记得小时候的事情。 “那你怎么知道自己姓什么的?”刘煜很是奇怪。 “我爹死前曾大声说起过,顾婆婆告诉我的。”小孩子也是听别人说的。 刘煜想到的就是这个小孩的父亲面对匈奴的屠刀,喊出上党韩厥子之后,无非是临死怒吼,那是荣耀的家族,死都要人记住。 “你那个顾婆婆呢?”刘煜想得很细。 “她前天冻死了!”韩姓小孩悲伤地说道,“今年冬天特别冷,部落里好多奴隶都被冻死了。蔑尔根贵人从不关心我们的死活。” “顾婆婆死前就让找机会我逃出来,没想到一出来就饿晕了。” “你能告诉我,部落里有多少匈奴人吗?”刘煜循循善诱道。 “他们有一百多个战士,其他的都是女人、孩子还有老人,本来奴隶有两百多人,现在只剩下不到一半了。”小孩老实的回答,但是随即反应过来。 突然他叫道,“你们不是商队,商队才不会像你这么问话呢,你们是晋人的军队!” 这个韩姓小孩脑子反应得很快,刘煜心中有些赞叹。 “我们现在去把那些匈奴人杀了,你愿不愿意去啊?” 刘煜对小孩说这话时候仅仅是玩笑的性质,没想到这个韩姓小孩精神大振,叫道,“我和你们去,蔑尔根贵人看谁不顺眼,就用鞭子打。” 说得掀起了身上穿的单衣,纤瘦的背上都是条条鞭痕,一阵冷风吹过,小孩冻得颤抖起来。 不光刘煜看得横生怒意,旁边的这些个晋兵也是义愤填膺。 “你逃出来的时候,那个蔑尔根贵人在干什么啊?”刘煜取来自己的披风给韩姓小孩子裹上。 “昨天听说来了一个右贤王的信使,蔑尔根贵人今天摆宴,他们喝醉了,部落里很多人都喝醉了,我就偷偷跑了出来。”韩姓小孩倒是一个机灵的人。 这倒是一个兵不血刃的机会。 一百二十六章 反应 绛都的大年三十,非常热闹,很多人家烧爆竹烧得不亦乐乎。于是在这都城之中,到处都能听到“噼里啪啦”的声响。 王宫里是人来人往,晋王姬离寐的儿子们大多数都回到了宫中, 虽然简王后是一宫之后,但由于修禅不理后宫之事,倒是便宜了福源君的母亲闵氏。 闵氏娘家可是宋悯公之后,在旧宋之地也就是宋城附近还是很有声望的。 闵妃出身大家,理起后宫事情来倒是驾轻就熟,几十年来晋王后宫,却都是相安无事。 只是这一刻,闵妃眉头皱了起来,“代成君和平陵君都还没到王宫来?” “是的,代成君府上的清管家说昨日君上与武原君拼酒,喝醉后,踢掉了被子,感染风寒,不便前来。”内宦应答道。 “至于平陵君,府上的人说最近一直流连于彩云楼。” “代成君是少个当家女人才搞成这样,也就算了。”闵妃叹息一声,不过话语转到平陵君上面,不由地气道,“平陵君这个时侯还在胡闹。这平常人家的在除夕夜都是合家团圆的,更何况我们王族之人。” “大王今天会提早下朝,让膳房早做准备。”心头却是一松,两位成年王子不懂事故,反而更能衬托自己儿子的孝心来。 说话间,福源君一团喜气地走了进来,很乖巧地给闵妃见了礼,“母妃可知道四弟惹大祸了?” “他不是得了风寒吗?”闵妃对其他王子只是仪式上的关心。 “智家在代郡耳目快报,四弟矫昭,欲带领鹰骑雪天出塞,北击匈奴!”福源君觉得缺少了姬舜的竞争,太子之位便是他的囊中之物。 “竟有此事?”闵妃很是惊讶,甚至有点不可思议,“可是千真万确?” “如果时间不差,今天早上四万鹰骑已然不在代郡。”福源君自信满满。 “你父王可知道吗?”闵妃最关心的肯定是晋王的心思。 “估计内卫司的情报也应该到了。”福源君说道,“不过梁进这个人可能不太可靠。” 事实上,梁进是收到了鹰骑即将出塞的情报,甚至比智家的还要早一些。 只是在代成君夺回兵权的事情上,梁进是出了一份力,虽然没有拿到盖了玺印的昭令,但是还是有一份真正的空白昭令从他这里拿去的。 只是这份昭令的记录却是两年前遗失了的,有备案可查。即使有心人想把责任推到他那里,梁进也有办法摆脱掉。 只是在梁小进的事情上,梁进还是念着代成君的好处。 拿到代郡而来的情报后,迟迟不上报,给了姬舜一定的缓冲时间。 但是到了今晚,梁进知道,他将面临一场考验,这种军队开拔的大事,瞒不了多久的,以智氏之类世家的触角,他们也应该已经知晓了。 下朝之后,晋王感到王宫之中强烈的新年气氛,心情不错。到了后宫之内,一大家子人给晋王行礼。晋王扫了一下,问道,“为何不见森儿和舜儿?” 晋王心情不错的时候,还是不以老大、老二这种称呼的。 闵妃虽然知道代成君已经不在绛都城内,但却也不说破,只说了风寒。 至于姬森,却不好说去彩云楼胡闹,只说还呆在府上。 胖子动作慢嘛,一般人都会这么理解,更何况晋王对姬森一向不太上心。 闵妃话音未落,福源君就上前说道,“儿臣有重要军情向父王报告。” 这边梁进眉头一皱,觉察到了不对,当下也跪道,“内卫司刚有军情奉上。”说着拿出了一个未启开的蜡丸。 晋王先看了下福源君,接着还是先接过了蜡丸,问道,“什么地方的蜡丸?” “代郡!”梁进恭敬地回答。 “懿儿是向寡人报告何处军情啊?是巨鹿吗?”晋王语气很平淡,这几个儿子当中姬懿很乖巧。 在他印象里,姬懿在兵事上面的能力中规中矩,难得会有军情上的建议。 “不是巨鹿,实在是代郡的消息。”福源君余光看了一眼梁进,知道这个内卫司总管已经有准备。 “哦!”晋王眉头一蹙,取出了蜡丸中的纸条。 片刻之后,脸上怒意一闪,却隐忍不发。 梁进看到晋王这种情形,知道这个时候是绝对不能触怒他的。 “懿儿,说吧,你知道代郡什么军情啊。”晋王淡淡地问道。 “禀告父王,儿臣要说的是四弟在代郡胡作非为,竟然矫昭带兵出塞!这是胆大包天,与谋反无异啊。”福源君明显是落井下石态度。 “那这件事,你说应该怎么处理呢?”晋王已经看到内卫司的报告,当然也知道了姬舜夺权的消息。 “怎么处理?”福源君的脑子适时的宕机了一下,“父王可派出可靠快马信使带昭令,令其回转!” “庸才!你在军中算是白呆了。你难道还不知道将在外,军令有所不授吗?”晋王终于骂了出来。 他环顾了四周,“老二呢?那个死胖子怎么还没来。” 转头看到看到闵妃一副有口难启的样子,“说吧,老二是不是又胡闹了?” “大王,平陵君只是少年心性,再说他去彩云楼也只是欣赏歌舞,倒也无伤大雅!”闵妃摆出一副好人脸。这个女人想祸水东移。 “呵呵,少年心性,他几岁了,年后就是而立了。”晋王怒道,“来人,派几个人把他给我拉回来。” 众人听着晋王发怒,都是噤若寒鸭,晋王目光扫过另外几个未成年的王子,这些小孩子都吓得哆嗦, 闵妃毕竟掌管后宫多年,这个时候也只有她能劝说晋王,上前说道,“大王不要生气,不是还有几个懂事的吗?” “懂事?”晋王盯着福源君,问道,“老大,你的消息从哪里来的啊?智家吧?” “一个勋戚之家竟然能得到消息比内卫司还快,这个智家果然不一般啊。”晋王本来就对世家极为提防,并未想到梁进在这件事上的拖延,却让智家背了不白之冤。 这个时侯,胖子姬森微熏地走了进来,见晋王怒气冲冲的样子,而姬懿一副落魄模样,顿时酒醉一大半,马上也跪在地上给晋王认错请安,“儿臣做事荒唐,父王恕罪。” “你也知道荒唐了,看着样子,又喝了不少了吧。”晋王看着这个胖子,这两年以来,他都不想瞧着这个肥猪一样的儿子,“你四弟私自带兵出塞草原,你怎么看?” “啊!四弟真的去打匈奴了?”姬森先是一副惊讶的样子,接着忽然拍手道,“四弟果然是当世英杰,真豪杰!” “矫昭算什么豪杰?”这边姬懿跪在地上很不痛快,“擅动刀兵,这就是谋反!” 第一百二十七章 诀别信 “其实也不算什么矫昭,”姬森竟然为他的四弟辩护起来,“父王此前曾下金口,已经同意出兵,只是时间没定而已。” “咯噔”一下,晋王顿时记起了大朝会之上这一茬事儿来,脸色相当难看,只是当时答应无非是缓兵之议,没想到是老四竟然弄假成真。 这时,有一个宦官手拿一封信,看里里面紧张气氛,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 晋王喝道,“什么事情?” 那宦官双手呈上那封书信,“代郡刚才有信件快马发来,说是军机要事,要直接呈给大王,上面是代成君的笔迹无疑。” 晋王一把拿过书信来,快速拆了开来,姬舜的字迹显示了出来,“父王明鉴,儿臣舜叩拜。是以匈奴乃是华夏之大患,久悬而不破,必将积微成著,到时怕是会成大大害。” “如今四国形势,西秦出关之心强烈,大晋将首当其冲。与其腹背为敌,不若主动出击。儿臣在代郡练兵八载,鹰骑战力已不逊于游牧,军中士气可用,儿臣自筹得两月粮草,此去草原定固然九生一死,但若是能令匈奴不敢南顾,儿臣便是死了又有何妨。” “儿臣去后,须防三国奸细探听军情,再请父王派一员大将坐阵代郡,虎贲军副将白志威曾在代郡任职可堪此任。” “河洛之地,大晋本驻有大军,倒也不惧秦人三川出兵。但河东乃我晋之粮仓,须防秦兵出关攻略,范氏在河东颇有声望,可遣范氏嫡系子弟协助镇守,必定会出全力。” “儿臣自知此次胆大妄为,但儿臣对大晋的赤子不心不变,儿臣只希望用我所能换来大晋之安定。” “若是儿臣在草原有所不测,请父王莫要悲伤,马革裹尸本就是戍边兵将的归宿,到时,还请父王好好安慰母妃,保重自己身体。不孝儿姬舜拜别留笔。” 晋王一开始看信的时候心中还是恼怒,越看越发现眼睛竟然有些模糊。 终究是父子之间存在血肉亲情,纵然姬舜矫昭,但看着这封情真意切的诀别书,他还是动容了。 只是身为一国之君,喜怒都关系着国运。 “梁进!”晋王已经稳定住了情绪,“传我昭令!” “诺!”梁进洗耳恭听。 “昭令白志威复为鹰骑副将,加封太子少保,念在新年,三日后赶付代郡,节制城中鹰骑。”晋王一道命令发出。 “再传谕四边,严查其他国过境人等,防止各国细作。” 这是两道很有偏向性的昭令,只听得房中所有人心头都是一紧。 晋王的命令还没有完,接着又道,“闻司寇范谏之的长子范鸿渐在国学院表现上佳,家学渊源,允文允武,” 晋王继续说道,“征辟范鸿渐为河东郡兵曹从事,三日内赶赴河东上任。” 三道昭令之后,晋王回过神来,问道,“李妃怎么不在这里?” 闵妃脑子还沉浸在刚才那个加封太子少保的昭令上,听到晋王询问后,平复了心气回答道,“千秋宫有口信传来,说是简王后请了太后和李妃。” 千秋宫是简王后的宫殿,宫中人都知道那三位不喜热闹。 “那就不必等他们了,令膳房开席吧,除夕守岁,还是要一家团圆才好啊。”晋王感叹一声。晋王与简王后是少年夫妻,虽然王后修佛,但还念着旧情,又想到姬舜的留笔,心中不免担忧。 只是这王室吃饭大家都很守规矩,福源君的兴致都很不高,一来挨了教训,二来有人听到了晋王立储的偏向后变得有些灰心。 至于平陵君姬森这胖子,因为担心晋王提彩云楼的事情,更是放不开手脚。 晋王看着在座的儿子,说道,“虽说明日是新年,但栾相等要臣还是要来商量国事的,你们几个不能整天胡为,明日都去朝堂听政。” 福源君听到后如沐春风,下意识的点头说是。 只是姬森一脸便秘的样子早入了晋王的眼,后者喝问道,“老二明天不想来就不要来。” 这语气完全是带着怒气的,姬胖子早就生警惕,此刻求生欲便展现出来。 “不是,不是。”姬森摆弄着胖手道,“儿臣肯定要去听的。”心里头却念着怎么跟上官芸儿解释呢? 千秋宫内,简王后请了刘太后和李妃一起守岁。 刘太后年纪大了,偏好清静,晋王岁宴过于热闹,简王后自从信佛之后,也是不太理事。 晋王与她少年夫妻,加之简氏是刘太后亲自挑选的,两人的关系情如父母。 至于李妃,性情平和,宫中人缘极好。 只是在这碗盏之间,却有一桩好事。 “今年过年听说舜儿呆在绛都,妹妹这下不必有异地思念之苦。”简王后说道。 “舜儿却是老大不少,王族之内像他这样的年纪,孩儿都有好几个了。”刘太后不失时机的埋怨道。 “哎,这个孩子只念着行军打仗。”李妃也是一头苦水。 “却不考虑终身大事,只要有合适女子,娶了,我也就放心了。” “代成君人称当世英杰之首,寻常女子怎么能与之相配呢。”简王后笑道,再是不理后宫之事,却也要顾忌娘家人的想法。 “我娘家有个侄女,年方十六,倒是长得不错,对代成君很是崇爱。”这个时代的偶像估计也就那么几个。 “妹妹,你觉得如何?” “儿大不由娘啊。”李妃叹道,“范氏是舜儿的心中坎,若是过不去,怕要辜负了佳人。” 这时,梁进走了进来,给三位娘娘行礼道,“大王收到代郡军情,代成君已经出兵草原,特来告知李妃娘娘。” “什么?!”李妃一听之后当即站起来,接着又叹了一口气,“以他的性格,我早就该想到的,只是没想到,他会这么快。” 刘太后问道,“老刘家那个小家伙有没有去?” “武原君留了窦姑娘在绛都,自己和代成君一起出塞。”梁进如是回答。 “倒也是一个有血气的。”刘太后点点头,“没给丰邑刘家丢脸!” 第一百二十八章 生意人 草原上战斗持续时间不长,半个时辰不到,刘煜的兵马便占领了这个部落。 倒是有十几个匈奴人趁着空隙向北逃窜,一头撞进了邓异带领的弓箭手的埋伏圈内。 一下子被射死了好几个,留下的也都投降了。 由于发动的时机正是敌人未有防备的时刻,部落中没有人跑出去。 刘煜和檀蒲带着韩姓小孩走进了部落之中最大的帐篷,两个魁梧的中年匈奴人已经被五花大绑了起来,这两个人脸色通红,浑身散发着酒气,显然是喝多了。 随着喊杀声的来临,他们甚至没得及拿起武器就被晋军包围了,面对着对方的刀枪,这两个人竟眼皮一搭打起呼噜来。 “这个就是蔑尔根头人,”韩姓小孩用脚踢了一下睡倒在地一个匈奴人。 刘煜点点头,命手下兵士将他们弄醒。 一盆冷水泼下去,这两个人被淋得跳了起来,睁大眼睛看到了这么多的刀枪对着他们。 那个外来宾客努力挣了挣了绳索,无济于事后,怒道,“你们是什么人,你们不知道我是右贤王的人吗?” “蔑尔根,这些中原人想干吗?” 其实刘煜他们的装束就是草原人的模样,但是从模样上还是能看出中原人的特征。 蔑尔根也清醒了过来,一眼看到了檀蒲,怒道,“还以为是谁呢?原来是弹汗山的檀蒲啊,快把我们放了,不然,大单于一声令下,你们鲜卑人都要绝种。” 檀蒲伸出大手直接给了他一巴掌,“今天回来,其实我就是找你算帐的。” 他缓缓地抽出弯刀来,“大单于还在王庭呢,可管不到这里,我一刀下去,你们整个部落就死绝了。” “哈哈哈!”那个外来宾客叫道,“原来你就是檀蒲,右贤王上次派了这么多人马都没把你逮到,现在你就送上门来了。” “赶紧把我们放了,老实跟你说,你杀了我们,你们鲜卑人也不会好过。” “哦,看来这位是有身份的人!想必你是右贤王的亲信吗??”刘煜不合时宜的插嘴进来。 “你是什么人?”这个外来宾客注意到中原人比鲜卑人要多。 “商人,华夏那边的商人,檀小汗和我说草原富饶,让我来做些买卖。”刘煜说得一脸轻松。这是来之前商量好的身份。 “鲜卑人有什么买卖好做的,他们自身都难保了。你若是能带来好铁,我们匈奴人来和你做生意。”这个宾客听后,顿时有了兴趣。 “看来这些拿刀枪的都是你的人吧,你如果把我放了,再把檀蒲给抓住,我送你到右贤王那边去,牛羊奴隶随便挑。甚至再过几日,弹汗山的那些家当都卖给你。”言语说得很是嚣张。 “你什么意思?”檀蒲听后怒喝,“死到临头还还来挑弄事非。” “哈哈,檀蒲,你可听好了,大单于令弹汗山鲜卑部落上贡牛羊十万头,右贤王派铁伐图大人来知会仇水流域的十八个部落。”蔑尔根看到檀蒲发怒后竟然得意地笑了,原来这个外来宾客叫铁伐图。 “若是鲜卑人敢不从,让大伙儿把弹汗山的家当给分了,反正鹿总要给狼吃的!” 仇水自西向东,接着向北,是横穿漠南草原的一条大河流。 鲜卑人祖居弹汗山附近,属于仇水中上游,是牧草资源最为丰富的一段,历来让中下游的匈奴部落仇视。 中下游散落着各族的十八个部落,除了氐、羌之外,其他十六个部落都是匈奴人。 其中万人以上有就有五个,像蔑尔根这样规模的也有五、六个。 若是单打独斗,没有部落是鲜卑的对手,但十八部落集合起来的话,随随便便就能整出数万人的骑兵。 而整个弹汗山能骑马射箭的也不过五六万,何况鲜卑人对匈奴心存畏惧的多。 “欺人太甚!”檀蒲怒不可遏,“你敢犯我大鲜卑,我直接砍了你。”直接一刀砍向铁伐图。 他这么做当然是不想让铁伐图再去联络其他部族,事实上,蔑尔根的部落已经接近代郡,这是铁伐图的最后一站。 刘煜听了分明想到这是匈奴人对付鲜卑人的开始,怪不得檀蒲敢跑到中原来求救兵,这本来就有危机意识。 “大哥,此人既然是右贤王的人,应该知道很多底细。暂时留他一命。”刘煜心中有了计较,他知道鲜卑并未统一意见,但若是让匈奴人逼紧一些,对于中原来说还是有利的。 “不过,至于这位蔑尔根大人嘛?好像用处不大哦。”见檀蒲正在气头上,刘煜用了桃代李僵的策略。 果然,鲜卑小汗听后也不废话,举刀砍向蔑尔根。 匈奴部落的贵人看到袭来的弯刀,吓得脸色苍白,只等闭目而死。 只是弯刀到了脖子前面却停下来了,只听檀蒲咧着大白牙道,“当日你追了某家三天,我的亲卫兄弟都因为你受了重伤,这样死岂不是太便宜你了!” “二弟,他是我的了吗?”毕竟这支小分队里,刘煜是掌军者。 “大哥尽管有仇报仇就是。”刘煜巴不得鲜卑跟匈奴的仇结得更深些。 檀蒲把蔑尔根提到了帐篷外面去了,刘煜只听到几声惨叫,明显是这个部落头人的声音。 “檀蒲敢杀蔑尔根,右贤王不会放过鲜卑人的。”铁伐图听到惨叫,以为匈奴头人已经遇害,愤愤地道。 “铁伐大人,难道不知道自己的性命也危在旦夕吗?”刘煜嗤笑道。 “哈哈,你当我看不出来,你不会杀我,不然也不会阻止鲜卑人弯刀了。”铁伐图还是有很眼色的。 “那倒不见得。”刘煜笑道,“我是商人,到草原来无非就想收些皮货。鲜卑小汗可是答应了把整个弹汗山的货源都由我来支配。” “铁伐大人若有大的货源,我倒也愿意代为销售。” 刘煜所说的话其实也是四国之中一些市侩皮货商人的真实写照,为了钱财货源可以不顾信义。 “区区鲜卑怎么能跟我们狼族相提并论,我可是右贤王帐下的亲卫。”铁伐图听了刘煜的说法之后,就知道自己遇到了贪财的中原商人,再度摆起身份。 “只要我劝动右贤王,你在这草原的生意可就是通天了。”身陷绳索之中,铁伐图发现了摆脱困境的方法。 “铁伐大人说得可是确定?”刘煜摆出一副很感兴趣的样子。 “我可以对着狼旗发誓,若违背誓言,让我死于天雷之下。”原来帐篷之内,挂着蔑尔根部落的狼旗。 这样的旗帜当然无法跟四角权臣的旗帜相比,但上面的图腾都是狼。 “既然一起做生意,就请你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铁伐图关切地问道。 “我叫项羽,汉国的皮货商人,今年天寒,看样子还要持续很久,江南皮货最是走俏。”刘煜想到了项如意,为自己伪装了一个霸气的假名。 “项羽!”铁伐图默念了几遍,心中却诅咒着,“项羽!等我逃出去,你就死定了。” 第一百二十九章 韩昊 走出帐外的时候,印入刘煜眼帘的是一个血人被丢在雪地之上。 蔑尔根的身上被砍了多个伤口,但都不是致命的,只是不停有鲜血流出来。 檀蒲是个很记仇的人,并不是一刀杀了他,却是想让他血流尽痛苦而死。 “杀了我啊,有种快杀了我啊!”混身是血的蔑尔根品尝着身不如死的折磨,嘴角里不停地有鲜血吐出。 檀蒲回身又在他的腹部捅了一个口子,蔑尔根这个右贤王领地下的贵人痛不欲生。 忽然他看到了刘煜身边的那个韩姓小孩,后者看着他的这副惨样,有些害怕地躲到刘煜的身后。 “哈哈哈!”蔑尔根艰难地笑了两声,身上的几个伤口随着大口呼吸继续冒出血来。 “小狗子,我看到你了。你害怕了吧,我看到你一次就抽你一次!你恨不恨我!”说话的时候,嘴角流血,面目狰狞。 韩姓小孩听了这些话,更加害怕了,甚至不敢看蔑尔根。 “哈哈,你知道吗?你的父亲那就是个没用的书生,但是骨头倒是很硬,竟然说上党韩氏不跪蛮夷之人,我就一刀……” 不知何时蔑尔根身上的绳索已经松掉了,他努力地抬起右手,指着自己的心脏叫道,“我当时就朝这里一刀捅了进去,什么韩氏,什么世家,还不是一样没命了。” “可惜你那漂亮的母亲,本来我想留着的,她竟然拿发簪来刺我!” 这时,韩姓小孩的脸上出现了愤怒,这个孩子所受的苦,所遇的灾,这一刻在心头涌起。小孩的拳头捏紧。 当一个人的愤怒冲破脑际的时候,他就会忘了害怕,眼神中暴发出仇恨的目光,狠狠地盯着蔑尔根。 “大匈奴的勇士怎么会怕女人,”蔑尔根咳嗽了几下,嘴角的血流得更多了,“我也是朝这里一刀……”他再度费力地把手指向胸口,开始大口喘气。 韩姓小孩在雪地之中跪倒在刘煜面前,“将军,能给我一把刀吗?” 刘煜看着这个草原孤儿,他的眼神坚定闪着不罢休的信念。 他让兵士给了小孩一把横刀,后者接过了刀,一步步地走向蔑尔根,雪地上印出了他坚实的小脚印。 横刀颤抖地指向匈奴贵人,蔑尔根的脸上沉浸在回忆中,“你的母亲很美,死的时候也很美,我还把尸体给了我的部属……” 话音截然而止,韩姓小孩手中的横刀已经刺入了匈奴人的胸口,就是他刚才指着的地方,心脏的位置。 小孩用力一拔,殷红的鲜血喷了韩姓小孩的一脸,也印染了周边的雪地。 匈奴贵人面带着得意一命呜呼,空气中弥漫着浓厚的血腥味。 横刀掉在了雪地上,韩姓小孩一阵恶心,把刚才吃下的东西都吐了出来,甚至还带着胆水,但是他还是努力站着。 这个情景,让刘煜想起自己初次上阵杀人时的场景,缓声说道,“这个弱肉强食的年代,你只有习惯了鲜血的味道,你就不会害怕了。” 小孩再度跪在地上,“多谢将军让我报了大仇,希望将军能收留我,我愿做你帐下小兵。” “你若跟得上我们的队伍,就跟着来吧。”刘煜淡淡地道,“如果跟不上掉了队,我可不管。” “多谢将军收留。”小孩忽然又道,“还请将军给我取个名字?要厉害一点的。” 厉害一点的,我记得前世听过最厉害的名字好像是什么日天,绝对霸气。 刘煜说道,“这样吧,你就叫韩昊吧,与天日共辉,厉害吧?” 总不能说韩日天谁都不服这样的理由吧。 “多谢将军给我取名。”小孩竟然欢快起来,仿佛忘了刚才还杀了人。 “以后我就叫韩昊了!”他获得了新的名字,同时也获得了新生。 刘煜控制了整个部落,匈奴的青壮和妇孺被分隔开来,这些人在晋兵的刀枪之下,生命得不到保障,眼神中带着惧意。 刘煜问檀蒲,“大哥,草原之上像我们这样的情况,该如何处于这些俘虏呢?” 檀蒲笑道,“草原上的规则,杀了青壮,占了这些女人。但我们还要赶路,肯定不方便带着他们,全都杀了了事。” 虽然是一个简单直接的做法,但对于现代人出身的刘煜来说,还是有些于心不忍。“青壮杀了也是应该,只是这些小孩和女人还是放了吧。” 檀蒲有些诧异,说道,“二弟,心肠不能太软,这些小仔子留着难道给他们报仇的机会啊?” 邓异也上前道,“君上为大军联络草原其他部族,实在不宜让太多匈奴人知晓。这些人只有死了我们才安全。” 他对游牧民族没有什么好感,筑京观是他的拿手好戏。 忽然听到一阵喧哗,只听到军士大声叫嚷,“有俘虏抢马逃跑!” 听着声音的方向,刘煜就知道是铁伐图跑了。 事实上,刘煜让成庆故意疏于防范,让铁伐图找到了逃跑机会。 一抢到马之后迅速快马鞭,等到晋兵反应过来,已经跑出去老远。 檀蒲看着远去的身影,怒道,“这么多人怎么看不住一个人?” 他知道这个右贤王的人对鲜卑意味着什么。 “大哥,不必担心,这冰天雪地地,他又没带什么给养,怕是跑不到右贤王那边就得冻死。”刘煜打个哈哈。 过了一会儿,韩昊带了一个瘸腿的老者来见刘煜。 “老朽连贺见过将军。”这个老者行了个跪拜之礼,满脸皱纹,两手极为粗糙,明显是干粗活的。 刘煜没等对方跪下,就拉起来,道,“老丈年长,晚辈不敢受此大礼。” 韩昊一旁介绍道,“连爷爷是部落里奴隶的长辈,有事来求将军。” “老朽是代郡人士,早在二十年前被掳掠为奴,今日求见将军,只为求将军保一些人的性命。”连贺开门见山道。 “我们这里本来就四国的奴隶二百多人,只这半个冬天却冻死一半,留下来的青壮身体健全的也就二十三人,只求将军把这二十三人带回他们的家乡。”连贺声中透着凄凉。 “至于其他的老弱之人,便如老朽一样,不过身死灯灭,只至死不得回故国,生而可叹啊。” 刘煜有些动容,正要答应下来,却听邓异站出来道,“君上,我们此次要去仇水弹汗山,带上这些人,恐怕会减慢行程。” “若是误了时机,可是麻烦的。” “放心,这二十三个人能在白灾之下幸存下来,也不需要过于照顾。若是他们跟不上,就不必管他们的死活。”连贺竟然早有准备。 “君上……”邓异刚想再说,却见刘煜一摆手。 “都是华夏族民,他们陷于草原这么多年,难道还让他们继续留下来受罪。只要跟得上我们的行程,尽管跟上就是。”刘煜这是答应了下来。 第一百三十章 弱肉 对于奴隶,刘煜心软了下来。对于部落中的普通匈奴人,他也没硬下心肠。 只是让人把匈奴人都关进了几个帐篷里,交给连贺一众留下来的奴隶看管。 老者听后,默默无语。 翌日清晨,刘煜集合骑士,又有二十三个奴隶加入了队伍当中。 韩昊跟在陈不遇的身边,连贺带着余下的奴隶,不是身有残疾就是老弱不堪,他们一齐给队伍送别。 匈奴人的马匹都被收拢了起来,刘煜带走了大半,其余都留给了剩下的奴隶。 刘煜不知道的是部落里的粮仓周围已经放置了大量柴禾。 随着刘煜的队伍消失在视野之内,一个断了一条腿的中年奴隶上前来说道,“连伯,一切都准备好了。” “好!”连贺满是皱纹的脸上显出狰狞的模样,“是时候了,开始吧。” 片刻之间,不止是粮仓,整个部落的帐篷都被点燃,火光冲天,被锁在里面的匈奴人根本无法躲避,十之八九都被烧死在里面。 即使有了漏网之鱼却是难逃这些老弱奴隶同归于尽般的杀戮。 此刻刘煜的队伍已经行进了不到五里,但还是看到了后面的黑烟。 韩昊坐在马上,哭了起来,“将军如果能够狠心一点,连爷爷他们或许不会死。” “什么?”刘煜有些莫名其妙。 “如果将军直接杀了那些匈奴人,连爷爷他们即使以后被人抓住也不会被追责,卖到其他部落还有活命的机会。”韩昊抽泣道。 “但是将军却只是关了这些匈奴人,这些人出来之后,第一件事就是杀了连爷爷他们。所以,连爷爷他们帮你动手了,只是连爷爷他们是不能活了。” 草原的弱肉强食的竞争规则,血淋淋地给陈不遇上了一课。 刘煜不禁想到了后世的一句话,你不知道我所受的苦,就不必来劝我大度。 看着还在哭泣的韩昊,刘煜有些自责。 历史上的每一次民族大融合,哪一次不是鲜血和泪水铺成的,仁义在这里是没有用的,征服和被征服才是最终的结果。 一时之间,他的心变得冷起来。 不远处的树林之中,一袭白衣的项如意看着刘煜的队伍。 “刘煜心中有太多的仁义,这样的人,在草原恐怕很难立足。”她又看到了那阵阵黑烟。 她也是从蔑尔根的部落经过,也看到了连贺那些老弱奴隶。 “刘煜本身武艺不俗,又有成庆在一旁。”项如意叹道,“现在要杀他,已经很难。” “不过若是他死了,我岂不是帮了匈奴人。” 项如意想到这里,愤愤地道,“罢了,暂时放过你吧。” 她拔转马头,没有尾随刘煜的队伍,反而向着黑烟之处奔驰而去。 由于连伐图的逃跑,鲜卑随时面临匈奴部落的围攻,檀蒲心中急切,队伍也不得不加快了行进的速度。 时值凛冬,鲜少遇到了牧民。 再加上为了掩盖行迹,刘煜一行人利用了蔑尔根部落中获得的匈奴人的服饰。 两百人的队伍看上去,像是一支迁徙的匈奴队伍,在草原之上也是寻常。 在连续行军了五日之后,一条巨大的冰河挡在大家的面前。 檀蒲激动地欢呼起来,“仇水到了,过河之后,弹汗山就在前方了。” 听得众人心情一振,在风雪中跋涉多日之后终于将迎来目的地。 这一段的仇水河面很宽,竟然不下三四十丈,并不多有二三百米,但由于在冬季,气温寒冷,河面已经被冰冻了起来,也不知道深浅。 杜茂上前用一块尖锐的石头砸了下靠近岸边冰面,却没有砸开。 檀蒲在旁边解释道,“仇水是我们鲜卑人的圣河,此处河面中央的下面有暗流。” “靠近岸边的冰层很结实,走人走马都没问题,但到了中间的位置却是承受不了大批人马的踩踏。” “我们要绕到前面支流那边过河,那里的冰层才可以过人。” 虽然檀蒲走的时候河水还没有结冰,但是他知道河面的历史规律,这个时节,仇水支流的冰层早就冻得很厚了。 果然,到了仇水支流那边,马匹踩在冰层之上发出“咚咚”地声响,冰层却是一点事情都没有。 几百人马的行动,当然也惊动了对岸的鲜卑人,早就对方的斥候前来侦察。 鲜卑人与匈奴人是划仇水而治,仇水南岸便是鲜卑的势力范围,再向西南三十多里,便是鲜卑人的圣山——弹汗山。 檀蒲近家心切,此次遭遇了匈奴人的追捕,连续的奔逃,回来之时,又被邓异关进了囚牢,好在结果还算顺利。 在踏上仇水南岸的土地时,他胸中的浊气吐了出来,对于弹汗山的方向大喊,“我——神鹿之子——檀蒲回来了!” 浑厚的嗓音,随着冬天的寒风飘向远方,只听到远处似乎有在欢叫,“速速去报知可汗,我们的小汗回来了!” 在刘煜的队伍临近弹汗山部落不到二十来里的时候,对面迎来了大队人马,数量超过了千骑,在百步外停了下来。 马队族簇拥着一辆鹿车,四头驯鹿并驾齐驱,角有数岐,蹄分两瓣,头生尖耳,身长灰毛。 车厢用料厚实,甚至还有复杂的雕花,大多是驯鹿的图样。虽然这种技艺在华夏四国之内并不见得上等,但在游牧民族之中,却已经是奢侈品了。 檀蒲兴奋地对刘煜道,“这是我父汗的车驾,在鲜卑,只有大汗才能驾驭神鹿。” 草原人对图腾的崇拜不像中原,后者往往是用一些世间没有的动物,不可侵犯。 而草原民族崇尚物种,只是一种心灵的尊敬。就像匈奴,虽然崇尚狼,遇到狼群攻击,匈奴人照杀不误。 檀蒲从队伍中越众而出,刘煜知道对方的目的应该是来迎接他们的小汗的。 他摆摆手,示意队伍停下来,保持好防御阵形,因为他看到了自己的侧后出现了鲜卑的游骑。 鲜卑人把檀蒲迎入了队伍当中,已经有人在大声地与他打招呼,看得出来檀蒲在部落中的威望挺高。 几百的游骑围在了刘煜队伍的周围,在发现这些兵士与檀蒲一起回来的情况下,并未做出什么过激的行为。 第一百三十一章 不睦 不多时,那驾鹿已经停到了刘煜的面前。 车门打开之后,檀蒲跟在一位红光满面的鲜卑老者身后,缓缓地走出。 刘煜看到这位老者一身裘衣,头发梳成了长辫。 鲜卑人的索头传统其实就是简单的束发,与满清的金钱鼠尾还是存在很大差别的。 刘煜注意到老者的头发已经花白,下车之后,面露微笑,看着样子,刘煜知道这必是檀蒲的父亲,如今的鲜卑可汗。 对方根本没有恶意,刘煜也就下马来。 “父汗,儿子此次跋涉数千里,多亏了这位刘将军也得以安全归来,儿子与他意气相投,已经结为兄弟。”檀蒲把刘煜介绍给了他父亲。 “刘煜见过鲜卑大汗。”刘煜也用了草原的礼节。 “既然是我儿子的兄弟,便是我们部落的自己人,刘将军不必如此见外。”鲜卑汗笑道,“我鲜卑一族多是仰慕华夏礼仪,早在周成王之时,我鲜卑也曾受邀参加歧阳会盟。中原与鲜卑一向是友好睦邻。” “中原的东西好,他们的女人可比我们草原水灵多了,男人嘛,做奴隶再合适不过。哈哈。”后面有一个阴阳怪气地声音。 “叔叔,这可是檀蒲的兄弟,你怎么能说这样的话?”檀蒲眉头一皱,不由地争辩道。 刘煜这才注意到鲜卑可汗的后面的马队之中,一位身着华服的中年男子,趾高气扬的坐在马上,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看着刘煜。 不等刘煜回应,倒是鲜卑汗的声音响起,“於仇渊,这是你侄子的救命恩人,也是我仇水鲜卑的贵宾,不可如此无礼。” “哈哈,大哥真是越老越糊涂了,中原人还不是靠着城池坚固才守住了地盘,在草原之上这些人就只配当我们和匈奴人的奴隶!大家说是不是啊?!”这个男子不依不饶,他的话引来其他部众的哄笑。 “於仇渊,要不是因为你是我叔叔,冲你侮辱我兄弟的族人,我就要跟新帐老帐一起算。”檀蒲气呼呼地道。 “哈哈,我的大侄子,我们可是至亲,又有什么老帐呢?”於仇渊仍然一副有恃无恐的样子。 檀蒲刚想说话,却看到自己的父汗使了个眼色过来,便不言语了。 接着听到鲜卑汗客气地道,“刘将军远来辛苦了,不如先进到我们部落当中休息一下,待到晚些时间,本汗再给刘将军及部属设宴接风。” 刘煜说了句有劳,不禁多注意了一下来鲜卑的队伍,发现似乎泾渭分明地分成了两路。一路当然是护在鹿车左右的兵马,另一路则是围绕在於仇渊周围。 “君上,这鲜卑似乎不和睦啊!”邓异拔马到了刘煜面前,显然他也看出鲜卑的形势了。 “随机应变吧。”刘煜感觉到檀蒲在晋地的那些承诺完全是夸大的。 接近弹汗山,只见依着一座高山下面的一大片的开阔地带,星罗棋布着大批的帐篷,一眼望不到边。 鲜卑在中原历史的典籍中,是从东夷转化过来。西周初期,周成王平息武庚的叛乱后,成王亲自来到歧阳大会天下诸侯和四夷君长,鲜卑也被邀请出席。 至那时开始,鲜卑人开始从东向西迁徙,已经在弹汗山附近扎根了上百年。经过这么长时间的繁衍生息,丁口大量增加,形成了仇水鲜卑部落。 论势力来说,已经超过了驻留在东部沿海的东胡鲜卑部落。 檀蒲已经重新上了马,看出来部落中有人对刘煜不利,他还决定陪着刘煜走一路。 在弹汗山脚下,他指着弹汗山右侧一带的帐篷道,“那一片是我的叔叔於仇渊的部属,我父亲虽然是鲜卑可汗,却因为当时爷爷私下很喜欢我叔叔,给了他很多人马,所以他的部众与我父汗相差不多。” 檀蒲的心里对自己的这个叔叔还是有些不满,“於仇渊跟匈奴的关系很好。” “我怀疑我偷偷离开仇水去晋地的消息,就是他向匈奴人报告的,但是我没有确切的证据。” 刘煜听后,不由地对这位便宜大哥的了解又深入了一层。 看得出来,鲜卑内部根本就还没统一起来对抗匈奴的意识,在这样的情况下,自己的这位结义大哥敢轻骑去中原寻找帮手。 其实他想的恐怕不仅仅是匈奴的威胁,更直接的是解决掉鲜卑内部的问题。 刘煜有一种上贼船的感觉。 …… 姬舜的大军三天之后已经进入了草原上百里,靠着背风之地扎下大营。 这附近没有大的部族,但却也有分散而居的匈奴牧民。 他可没有刘煜这样的心软,大军过处,便有大量斥候搜寻这些牧民,反抗者就地格杀,投降的全部拘禁,进入敌境后,姬舜的心变得冷酷了。 不过在面对韦英的时候,再冷酷的心也化为绕指柔。 韦英目前在中军帐下担任文书校尉,也就是帮姬舜整理文档的职位。 一军之帅除了要指挥能力之外,也要处理军需后备等事项。 “君上,只是行进了百余里,前军就有近百人冻伤。”韦英把一些军中事务汇报。 “越往北走,天气只怕越加寒冷,这种情况怕是会更厉害。” 刘煜走的弹汗山方向是在代郡西北,天气倒不是特别冷。 而姬舜的大军是剑指匈奴腹地,主要是向北走。 南暖北寒,越进入匈奴人的地盘,越能感受到凛寒。 姬舜料到会有恶劣天气,却发现现实比预料更严重。 虽然鹰骑的兵士都有很强的耐寒能力,却也在这种天气下也造成了非战斗减员。 “军中医官怎么说?”姬舜对军士很是关心。 “主要冻伤在脚的位置,有几人的脚指要切掉。”韦英如是回答。 “一天行军不过五十余里,竟然还会有这样的情况,前路的情况又不甚了解。”姬舜眉头紧皱,“你叫人把步度根请进来。” 不一会儿,鲜卑人步度根走进了帅帐,“见过代成君。” 姬舜摆摆手示意免礼,道“将士们初入草原深处,对气候有些不太适应,冻坏脚趾的人数不少,有什么可以御寒的东西?” “若说防止冻坏脚指,还真有这样的宝贝。只是这东西离侯山左贤王大营那边肯定有很多。”步度根想了想后道。 “东胡人每年都会向匈奴人进贡大量的靰鞡干草,匈奴骑兵都在脚底会垫上这些干草来防止冻伤,效果极好。” “离侯山是匈奴人的物资仓库,肯定有这东西。” 第一百三十二章 戈壁 “离侯山?”姬舜很清楚那里对于鹰骑来说至关重要,可以说这一次北上,所带的粮草难以支持长路奔袭。 只有占领离侯山,得到相应的给养,才有机会继续北攻。 离侯山易守难攻,这才成为了匈奴王庭物资的中转站。在兵力方面,左贤王的军帐就设在那里。 草原的匈奴人员分散,但在离侯山附近就有不少于五万的左贤王直属军队。 姬舜本来的打算是攻取离侯山,然后等待鲜卑等部族联军。因为只要晋军一攻离侯山,也就意味着匈奴王庭有了准备。 “有没有近路可以直通到离侯山那里?”姬舜感受到了最近行军进程太慢,这样下去,纵然有雪天掩护,也容易让敌人警觉。 “若是平常走,我们必须绕着赛音山达大戈壁边上走,起码再有二十天才能到离侯山。”步度根以前来往于单于王庭几次,走过几次。 “要想快的话,除非就是从大戈壁穿行过去。”他说完之后,不禁摇摇头,“不可能的,这大戈壁一望无际,现在的时节,戈壁里面都是吹着黑风的,都能把人吹走,没有人能过去的。” 赛音山达在匈奴语中是好水池的意思,步度根所说的大戈壁。早在几千年前,应该是一片水域,随着地质变化,这里形成了大片的戈壁。 姬舜听完之后,看着自己的那个草图。大戈壁的图样极为突出,以至于让他的目光停留下在上面。 不一会儿,他忽然下定了决心,“命人召集军将,到我营里议事。” 须臾之间,鹰骑中的将校都已到齐,大伙儿的神情倒是蛮轻松的。 见到人到齐后,姬舜让韦英将那张简易的地图挂在大家面前。 “目前我们已经进入了草原外围地带,所遇的匈奴人还不多,再加上大雪的因素,单于王庭那里应该还不得而知,这就是我们的机会。”姬舜用手指了指当前的位置。 “所以趁着这段还在暗处的时机,我打算率一队轻骑去突袭离侯山,为我大军下一阶段作战获得足够的粮草物资。” 姬舜在所在位置和离侯山之间,用手指划了一条直线。 “君上,你打算横穿大戈壁?”步度根看出了姬舜的意图。 “不错,事在人为,我打算率五千精兵,带上十天的给养,一人三马,穿过大戈壁,直逼离侯山脚下。”姬舜把手重重地敲在离侯山的位置。 “可是……”步度根刚想说,却被人打断了。 “这种大场面,必须得让老王出马,大帅,把人给我,我保证给你拿下离侯山。”王霸主动请缨。 “老王,你就不知道了,戈壁滩可凶险着呢!听说还有漂亮的女鬼来勾引人。别人不知道你,我可是知道你对女人可没什么定力啊!”岑彭的话引得其他军校也是一阵哄笑。 “你们都不用争了,这一次我打算亲自带兵前去,王霸跟我走,葛长史带领大军继续前进。”姬舜出声打断了众将的争抢。 “不可,大帅是千金之体,怎么能做如此危险的事情!”葛苦禅连忙阻止道,“更何况兵法有云,一军之帅,当运筹帷幄,而不是冲锋在前。” “哈哈,都已经要深入草原了,早就将生死置之度外,还有什么千金不千金的。”姬舜笑了一声,然后严肃地道,“离侯山关系到大军未来的生死存亡,再运筹帷幄,也无法随机应变,所以我必须亲自上阵!” 他看到众将似乎还有继续劝阻的意思,摆手道,“这个决定不容更改,葛长史,这一次你不能劝我,因为你必须在二十天内率大军赶到离侯山支援我,任务一样很艰巨。” 离侯山驻有左贤王的五、六万的军队,自己用五千精兵,就是想出奇不意的偷袭,到了最后还是需要大军配合。 这一点上,鹰骑主力及时赶到就变得非常关键。 “诺。”葛苦禅苦笑一声,只能答应,“大帅打算何时出发?” “明日一早。”姬舜说出这句话的时候,让旁边韦英的心颤抖了一下。 …… 弹汗山大帐里面人声鼎沸,鲜卑汗为刘煜一行摆下了盛大的接风宴。 有了开始时的不愉快,於仇渊在宴会上也对刘煜多有刁难。 游牧民族的主要菜肴就是肉,各种的肉,只是烧法实在单一。 不知道是不是鲜卑厨师故意的,放到刘煜席上的牛肉竟然是半生不熟的,甚至还留着殷红的牛血。 刘煜毫不理会,拿起刀来,切了大块往嘴里一塞,吃得津津有味。 心中想着,“想不到穿越到了这个时候,竟然还有人知道我喜欢吃五成熟的牛排,给他点个赞。” 这样的结果,倒让有意想让刘煜难堪的於仇渊很是不解。 檀蒲坐在主位下面上首位置,算是半主之位。 刘煜的对面,好巧不巧地坐在位子上的正是檀蒲的叔叔於仇渊。 刘煜惬意地吃着牛肉,余光看到了对面的人正眯着眼睛看着他。 鲜卑汗站起身来,举起酒杯来说道,“感谢刘将军救得我儿子的性命,我等一起敬刘将军。” 说完一饮而尽,足可见杯底,席上的鲜卑头人们也是一致遥敬。 刘煜端起酒杯礼节性地回礼,同样一干而尽。 鲜卑汗笑道,“刘将军果然是爽快之人,我们鲜卑人也是知恩图报的人,将军但有所求,只要我们部落能够满足,便一定帮你做到。” 刘煜一听着略有意外,目光转向檀蒲,回来的时间内,他应该跟他父汗说过出兵的事情了吧,这是什么意思呢? 没等刘煜开口,檀蒲站起来说道,“父汗,此去晋国我见到晋国代郡守将代成君,并与他约定趁着这场雪灾抗击匈奴,晋国国君也是同意的,二弟来我们这里是作为晋王的使者。” 其实他也奇怪,一来他就跟父汗说了,只是他的父亲没有答应也没有不答应,更何况此次去晋谋求中原出兵,说白了也有父亲的意思。 “什么?抗击匈奴?!”於仇渊听后怒道,“我的大侄子,你这是想找死还要带上我们全族人吗?” “是匈奴人要逼我们死!”从开场父亲的假装不知开始,檀蒲心头就有一股怨气上来。於仇渊的话更是火上浇油。 “你们难道没看到这个冬天,匈奴人对我们做了什么吗?别以为刚回来,不知道匈奴人向我们索要十万头牛羊的事情!” “不错,数量倒是不多,但白灾之下,弹汗山也没有多余的牛羊啊。我们送了牛羊,这个冬天会死很多族人的。他们还动员了仇水的十八个部落来为难我们,这根本就不是十万头牛羊的问题,而是想削弱我们大鲜卑的丁口。” 第一百三十三章 狼鹿 在鲜卑人当中,檀蒲还是挺有远见的,但是总夹杂着不同意见。 “哈哈哈,我的大侄子啊,你这是说什么梦话。”於仇渊大笑起来,“大鲜卑与匈奴那是草原的兄弟,兄弟有难,我们给点帮助也是应该的。” 他的眼光扫过刘煜一行人,“要说敌人,华夏才是草原的敌人!” 刘煜对于仇水鲜卑内部的分歧已经有了适应,他不慌不忙地站起来。 “刘某自晋地来到弹汗山,以为鲜卑人至所以百年来能在这一大片地域占的一席之地,是因为鲜卑人有血气,有抱负。” 刘煜说到这里,轻轻嗤笑一声,“却不曾想鲜卑人竟然只是靠着匈奴人的施舍才得以活下来的。” “按照阁下的意思,狼要吃鹿,鹿说我的数量很多,给你吃几头也不要紧。真是可笑,可笑啊。” 鹿是谁,狼又是谁,对于在座在众人来说,再清楚不过。 刘煜的话一说完,引得在座的邓异和成庆他们也笑了起来。这种笑声明显刺激了在座的鲜卑人。 只是鲜卑汗却没动声色,於仇渊可坐不住了,“姓刘的,你也不看看这是在哪里?” “我知道啊,这是一个鹿群,随时给狼吃的鹿群。”刘煜完全放开了道,鲜卑内部如此大的分歧,不激一下,准备能出兵呢? “伯父,草原上没有永恒的强者,任何的部族有繁荣期也有衰退期,匈奴在这片草原上统治的时间够久了,王庭的达官贵人享受惯了,有些都已经拉不了弓弦了,他们的部族明显走下了巅峰。”刘煜对鲜卑汗正色说道。 “但是下面被统治的其他部族却变成了乖乖的羔羊,你们难道就认为只有匈奴才是草原的主人吗?你们自己想想,他遭了灾却要你们来出力,你们遭了灾,他们会帮你们吗?狼会帮鹿吗?” 鲜卑遭灾,匈奴人只会高兴得兴兵来讨便宜,怎么可能会帮。这是在座的所有鲜卑人都明白的。 鲜卑汗默默地听着刘煜的话,忽然扫到一眼胸口起伏的於仇渊,流露出一丝不可捉摸的神色。 檀蒲却是眼露精光,在草原上,没有野心的男人那是被人鄙视的,自从见识了晋国都城的繁华。 他已经觉得弹汗山的格局太小了,匈奴王帐才是他的目标,他心中渴求越加强烈了。 “鹿是斗不过狼,但是却是轻意击败你们这些软脚的华夏人。”於仇渊显摆式的挥了挥拳头,显示出自己具有强悍的武力。 “哈哈哈,真是井底之蛙。”刘煜对於仇渊这样的撑匈奴派当然是不遗余力的打压。 “时代在变,华夏永远会在进步。中原的勇士早已不怕匈奴人,我所带来的这二百个战士的刀上都沾过匈奴人的血,他们将前任右贤王射死在城楼之下。” 匈奴前任右贤王被射杀在代郡城下早就是草原公开的信息了,刘煜不知道的是於仇渊同样的在八年前参与了攻击代郡的战斗。 “事实上,我们不怕匈奴,你们怕,而且你们是骨子里的怕。”刘煜的声音中带着极度的轻蔑。 “你胡说八道!”於仇渊一时有些气急,“在这弹汗山,你们华夏四国的奴隶没有一万也有八千。” “你们只配给我们草原的人为奴为婢。” 这时,正好一个中原人模样的女奴给於仇渊斟酒,后者趁其不备,就把女奴抱在怀里,更是伸出咸猪手,嘴里还笑道,“女人还真是你们中原的水灵!” 女奴剧烈反抗,於仇渊面色一板,一巴掌把女奴打倒在地,然后转头看向刘煜道,“贱人,真是不识抬举!” 这话虽然是冲着女奴说的,实际上显然是把刘煜也骂在内的。 刘煜席位下面邓异等人均是气愤不己,倒是刘煜神情自然。 自从蔑尔根部落着火的事情发生之后,刘煜努力让自己的心肠变硬起来,但看到族人受欺负不为所动,他是做不到的。 刘煜走上前去,把那女奴扶了起来,这个女孩子应该不过十五六岁,嘴角被打出了血来,满脸惊恐的表情。 “你先下去吧。”他让女奴出帐去,朗声道,“欺负一个女孩子算什么本事?难道草原的人只知道欺负女人吗?” “刘将军这话可是挑衅吗?”於仇渊心头一喜,“莫非想帮这个女奴出头?!” 刘煜对鲜卑人实行的激将法,而於仇渊何尝不想把刘煜激怒。 “无所谓,你若是当挑衅那又如何?!”刘煜话中带着狠意,他看了一眼主位上的鲜卑汗,以及次位的檀蒲,他们似乎没有太大的反应,只是袖手旁观。 刘煜不傻,已经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得到了鲜卑汗的默认。 “哈哈哈,大家看看,这个中原人敢在我们大帐里,挑衅我们仇水鲜卑!”於仇渊笑了很放肆,“你们说该怎么办?” “角斗!角斗!”於仇渊旁边的那些鲜卑头人们纷纷附和道。 “不可,不可。”鲜卑汗的声音响起来,“刘将军是我们尊贵的客人,怎么能角斗呢?” “大哥,神鹿的子民面对挑战时,是不允许退缩的。”於仇渊反驳道,“不然上天会降罪我们整个弹汗山的部落!” 他一说完,马上又有人响应。说到上天的旨意,鲜卑汗却又不敢否定了。 刘煜听到角斗的字眼倒也不怕,自己现在可是有帮手的。 “父汗,要不就徒手角斗吧,刘煜是我兄弟,用兵器的话容易有死伤,伤了和气不好。”檀蒲提了个建议。草原上向来强者为尊,这种大宴上的角力很是寻常。 但凡席间有人提出挑战,对手若是不敢为战,那会被部落里的人取笑的。 另一方面檀蒲与刘煜交过手,在鲜卑部落中,檀蒲的力气是属一属二的。刘煜与自己不相上下,他对刘煜还是挺有信心的。 “徒手就徒手啊。哈哈,刘煜,你敢不敢跟我帐下的勇士角斗!”於仇渊对自己很有信心。 “有何不敢!”刘煜应道。他已经久确认鲜卑汗与於仇渊之间存在着很大的矛盾,而自己若是参与进去,可以加剧两方的矛盾。 在来弹汗山的时候,他从檀蒲的口中了解到於仇渊的势力已经可以跟鲜卑汗分庭抗礼,这对于任何一位上位者来说,都是不可容忍的,即使这人是他的弟弟。 第一百三十四章 赌斗 刘煜这一路走来,对自己的力气已经有了很大的自信,徒手角斗不就是角力嘛? 他在秦地胜了匈奴万夫长呼赤,龙门客栈中与檀蒲打得不相伯仲。 “把卡帕给我叫上来!”於仇渊自信满满地道。 檀蒲一听到这个名字,不由地一愣,在匈奴语中卡帕是老虎的意思。 匈奴大单于冒稽的金狼亲卫中就有一个角斗高手,名字就是卡帕。冒稽曾经不止一次称赞他就是一只真正的老虎。 檀蒲也曾在单于王庭见过此人角斗时的场景,对手已经认输,却还是被卡帕摔死的。 他不由地看向自己的父汗,鲜卑汗用眼神示意他稍安勿躁。 不一会儿,一个铁塔般的草原大汉走了进来,与仇水鲜卑索头不一样,来的这个男子完全是披发。 虽然穿的是鲜卑人的服饰,眼神倨傲,似乎与其他人有些格格不入。 “卡帕见过主人,主人可是要我帮你杀人?”这男子进来之后,只是问候了於仇渊,对于主位上的鲜卑汗根本不加以理会。 “原来真的是你!”檀蒲认出了来人,正是冒稽的金狼亲卫,他冲着於仇渊道,“匈奴人怎么会在弹汗山,还叫你做主人?” “大侄子,在你不在弹汗山的那段时间,大单于把我请过去,并把卡帕送给我当亲卫。”於仇渊洋洋自得道。 他没发现,就在他这么说话的时候,鲜卑汗的眼中已经流露出一股杀意。 “原来叔叔得到了冒稽的垂青啊,连金狼亲卫都能送。”檀蒲有些怒了。 “大胆,大单于的名字怎么是你能叫的。”卡帕听后极为不满地道。 “哈哈哈,匈奴人,你算什么?不过是冒稽的一条狗。”檀蒲呸了一声,站了起来,有动手的想法。 “檀蒲坐下。”鲜卑汗出声叫停道,“鲜卑人的大帐容不得外人放肆!” “这位匈奴人的对手应该是我吧。”刘煜看到鲜卑汗维护自己儿子之心。 “不错,刘煜,这就是我帐下的勇士,你也可以让你的勇士出场。”於仇渊很是自信地道,在他看来,檀蒲若是死在卡帕手里,他是乐见其成的。 只是他太了解自己的可汗哥哥了,所以不若把目标锁定在刘煜身上也很解气。 “君上,我来吧。”邓异站起来道。 “不必,你精于马战,这种比力气的活还是我自己来。”刘煜拒绝了邓异的好意。他对自己的这几个帮手已经有了初步的了解,论起角力来,的确是刘煜最适合不过。 “二弟,这人是冒稽的得力亲卫,气力颇大,而且心狠手辣,你要小心点。”檀蒲本来想站出来对付卡帕,但被父汗否定。 “大哥放心,小弟的本事大哥应该知道的。”刘煜知道檀蒲的心意。 “若是凭空角斗过于无趣了点,刘煜,可敢添点彩头!”於仇渊的目光所向正是刘煜手中的太阿剑。 “呵呵,那就看你拿什么东西出来!”刘煜已经看出对方觊觎自己的宝剑,故意把剑晃了一下。 “我这里有一柄你们中原人的大刀,路过的客商告诉我,这刀叫大夏龙雀,据说是你们夏朝君王的兵器。”於仇渊盯着刘煜手中的剑道,“就拿这把大夏龙雀刀做赌注。” “好,既然你有宝刀,那我就用手中宝剑跟你赌。”刘煜听说过大夏龙雀刀,传说刀身是夏朝帝挚用天外陨铁所造。 夏时先民崇尚蛇型图腾,以蛇为龙,雀的解释是眼睛,大夏龙雀意味是大夏君王的意思。 “好,一言为定!”於仇渊有种计谋得逞的爽感。 在一片角斗声中,席间已经腾出一大块地方。 卡帕被於仇渊叫到一边,“你应该看到了吧,这个中原人可是在鼓动鲜卑对抗匈奴,不用我说,你应该知道该怎么做吧?” “主人但可放心,我必让这中原人死在我铁拳手里。”卡帕舔着嘴唇道。 “可惜我的这个大侄子没被挑起来,不然解决了檀蒲,那么仇水鲜卑以后就是我说了算。”於仇渊有些小失望。 “那有何难,不是说檀蒲是这个中原人的大哥吗?我杀死了他,再激檀蒲出场,一并帮大汗解决了。”卡帕咧着嘴笑道。 听到大汗的字眼,於仇渊的瞳孔一缩,“好,这仇水鲜卑十年前就该换我来当家了。” “老虎兄,来,让刘某来领教一下你的本事。”刘煜已经从檀蒲那里了解到卡帕的实力,当然也包括了名字的意义。 “不知道是真的老虎,还是纸老虎!?”他脸上露出讥笑道。 “中原人,大话别说得太大,容易把天都说破了!”卡帕一听之后,怒意上涌,竟然扔去了身上的皮甲,露出上身壮硕的肌肉。 刘煜看到对方的身上,横七竖八的几处疤痕,就知道这家伙不是善茬。 “这大冷天的,你这是要晾肉干吗?”刘煜笑道。 “那就来尝尝我的铁拳肉干吧!”卡帕说着就是一拳袭来。 临战之际,刘煜的感官变得极为敏感,只觉得风声惊处,就知道对方已经进攻。 早有防备之下,他倒是不慌不忙,这种徒手的角斗往往取决于力量的大小。 顺势躲过之后,他就去攥住对方胳膊,想来一次过肩摔,没有想到他一用力却发现对方使了千斤坠,竟然没有拉动。 “这家伙的力气不在我之下。”刘煜马上清醒地意识到。 卡帕重新夺回了先机,见到刘煜靠近,两只大手向对手的腰际插去。 腰是身体平衡的中轴,在摔跤之中,更是胜负的关键部位。 刘煜当然清楚这一点,轻轻一个小转身,右手重肘击向卡帕的肋部。 匈奴人反应很快,连续用手格挡住刘煜的肘击,两人在碰撞后,便分了开来。 但是刘煜的肘部还是撞到了对方的肋部,一丝痛苦的表情虽然在卡帕的脸上一闪而过,却还是落在了刘煜的眼里。 交手几招之后,刘煜已经不敢大意,本来以为自己的力气,应该是世间少有,但从碰到檀蒲开始,他已经觉得山外有山。 “中原人,有两下子。”卡帕竟然赞了一句。 “彼此,彼此。”刘煜也应了一下,相斗之时,手上不能软,嘴上不认输。 两人再度交织在了一起,刘煜再不敢留手,使出了全力,每一拳都带着风声而去,对手同样也是拳拳有声。 刘煜吸引了同檀蒲角力时的教训,他学会了使用巧力。 并不直接跟卡帕硬碰硬,只是有攻击暴起全力,在躲避的时候,攻击对手的软肋部位,而且刘煜连续打的都是卡帕的肋部。 从刚才肘击过程中,他已经看出来这个匈奴的肋部有暗伤,这是一次趁他病要他命的破绽。 连续遭遇刘煜的肋部打击后,卡帕脸上满是愤意。 他拉开距离道,“拳脚没什么意思!有本事咱们比兵器!” 第一百三十五章 神兵 “刚才不是说了徒手角斗而已,卡帕你是斗不过我二弟,想在兵器上面找回面子吧?”檀蒲听到后嗤笑道。 他看出来这个大单于的金狼亲卫已经落入下风,顿时对刘煜也放下心来。 “哈哈哈,草原上能赢我的人可没几个,至于中原嘛,不过都是两脚羊。”卡帕对檀蒲的话不以为然,“既然是角斗就是放开了打,兵器相斗也没什么大了的。” “你们是怕我不小心杀了这位中原人吧?”卡帕笑道,“你们放心,我只是跟他斗技而已,保他今天不死。” 打成半死不活也是一个不错的结果,这是他的心里话。 “刘煜,你是怕了吧!”於仇渊这时来个火上烧油,“不敢比兵器的话,你那柄长剑留在手里也没用,要不早点交给会用的勇士!” “谁杀谁可就不一定哦。老虎兄,你太自以为是了。”刘煜心态上已经不怵对手,在他看来,要战胜匈奴人只是时间问题。 “我的太阿剑可不是阿猫阿狗可以持有的,还有你的大夏龙雀也给我准备好!我们祖宗的兵器还是交给他的后人才对!” 看着狂妄的金狼亲卫,他心头涌上了一阵杀意。 他的余光看到了鲜卑汗对于斗兵器不发出一言,这是一种纵容,也是一种赌博。 刘煜对于这场比斗理解得更深了,“这个匈奴人必须死,而且应该当着这么多人死!” 他向成庆使了个眼色,后者把太阿剑扔给了他。 “老虎兄,那就让本君来领教一下你的兵器吧。”刘煜决定用太阿剑来对敌。 “哈哈,这是你自找的哦。”卡帕听后一喜,“把我的铁扒木给我取来。” 不一会儿,就有於仇渊的兵士送上来一样奇怪的兵器,三尺多长的铁木上面嵌着杂乱的铁钉,这个尖锐的铁钉上面,隐隐有些暗红的血迹,活脱脱就是短版的狼牙棒。 “中原人,怕了吧,我这兵器最善于对付刀剑。”卡帕面有得意的看着自己兵器的那些陈年血迹,“死在我这铁扒木的人应该不少于两百人,其中多数都是你们中原人。” “那是因为阁下没有碰到我。”卡帕的话再度提升了刘煜心头的杀意,“以后你不会再有杀人的机会了。” “中原的小子,本来我想留你一命。现在来说,你已经惹到我了。”卡帕扬了扬自己的那根铁扒木嚣张地道。 他向来不看鲜卑人的眼色,因为在他眼里,鲜卑只是匈奴的仆人。 要不是大单于让他听命于於仇渊,他才不叫后者为主人呢。 “请!”刘煜左手持剑,右手做了一个请的姿势,他搞不清楚对方兵器的套路,选择了后发制人。 在草原之上,让对手先出手,往往是高手的习惯。 “小子,你太狂妄了。那就让我来你的脑袋硬还是我的铁扒木硬。”卡帕刚一说完,就挥舞着奇怪的兵器上前进攻。 距离刘煜不远处的牛油大灯的光焰晃动的厉害,这是铁扒木裹胁着劲风袭来。 刘煜没有出剑,只是在轻身避过了对方的重击。 身形一闪,跳到了铁扒木进攻方面的反面,“不过是蛮人技艺,上不了大家之眼!” 刘煜不忘挖苦一下对手。 “小子,你有种就别躲!”卡帕嚣叫着,转身再袭过来。 这一次,他的铁扒木完全是一种刁钻的角度攻来,目标就是刘煜的脑袋。 “铮”地一声,太阿出鞘,面对即将而来迎头痛击,如此形势之下,刘煜将剑鞘当成了飞刀,直接一甩,如同一道利箭奔向卡帕。 “嘭”地一声,剑鞘被卡帕的铁扒木磕飞,直接掀灭了一盏牛油大灯。 帐内光线微微一暗,但是卡帕却分明看到有道剑光向自己袭来。 原来刘煜借着抛出的剑鞘,成功化解了卡帕的进攻,反手向前一剑,就已经占据了相斗的先机。 “刷刷刷”,刘煜连出了十二剑,每一剑都是避开了对方奇怪的兵器。 在兵器格斗的规律中,钝器对刀剑有明显的优势。 相同损伤的前提下,刀剑只有刺到要害才能形成较大杀伤,但钝器重击都能造成对手的伤骨动筋,甚至失去站战斗力。 所以刘煜很小心,他不敢轻易与铁扒木碰击。 一番攻击之后,卡帕也已经觉察出刘煜的动向,他的冷哼一声,挥舞着铁扒木就是冲着剑光之处攻击。 “你想避开我的兵器,我就偏偏打你的兵器。”卡帕的这个奇兵显示的最大作用就是磕飞对手的刀剑,对手也就变成了砧板上的鱼肉。 几次回击都差点打中刘煜的太阿剑,不光刘煜吓了一跳,倒让於仇渊也胆战心惊。 “卡帕,你悠着点,我可是打算把这柄宝剑送给大单于的。”於仇渊还是忍不住出口道。 听到大单于的字眼,卡帕有些犹豫,一时分神之下,一道剑光正中其左肩。在剑拔出之时,一道血箭从伤口处喷出。 他连退几步,再站定下来,一摸伤口处,手上全是殷红的鲜血。 “匈奴人的老虎,也不过如此嘛!”刘煜双手握剑,只见剑尖之上还滴着鲜血。 “可恶。”卡帕恶狠狠地看了一眼影响他心神的於仇渊,嗡声嗡气地道,“这点血算什么,再来!” 心中已经不再把太阿剑当回事,先杀了对方再说,剑不剑的不管它了。 面对卡帕的再一次抢攻,刘煜发现自己关实很难避开对方的铁扒木了。 “砰”地一声,铁扒木还是打在了太阿剑身上面,强大的冲击力让刘煜虎口有些震颤,他退后几步,却发现长剑完好无损。 刘煜猛地想起当日在翱翔山遇到项家死士偷袭之时,自己曾用太阿剑轻易地斩断了项家的横刀。 “我好像太小看这太阿剑了。”刘煜嘴角微微现出弧线,看着正向自己袭来的卡帕,露出一丝冷笑。 “且让你这匈奴蛮子看看我华夏神兵利器的厉害!”刘煜大喝一声,双手握剑,劈出排山倒海的一剑。 “哈哈,刀剑怎么能跟我的铁扒木对抗!”卡帕见后心头一喜,同样双手握着他的奇怪兵器做出了格档的姿势,在他看来,对方的剑砍在自己的铁扒木上,肯定是废了。 只是可惜,这是曾经楚国的镇国之宝,剑中王者的太阿神剑,更有刘煜的强大力量。 铁扒木被太阿剑一击而断,在卡帕的目瞪口呆中,长剑自他的额头切入,犹如一道闪电划开了他的身体,所有的生气在剑入体的一刹那仿佛被吸走一般,卡帕双脚一软跪倒在地。 但仍然心有不甘地抬起头,一股鲜血从他的额头喷出。 “怎么会……”卡帕的眼神带着难以置信的表情,眼睛睁得很大,只是成了一个死人。 第一百三十六章 借刀 “匈奴人,不过只是纸老虎而已!”刘煜捡起刚才落地的剑鞘,抽剑回鞘。 卡帕的身体倒在了地上,惊到了在座的鲜卑人。 “啪啪”地鼓掌声响起,刘煜这才看到主位的鲜卑汗率先鼓起了掌,“刘将军好功夫,好兵器!” 有鲜卑汗的拍手,其他的头人们也有所响应,当然於仇渊及他的部属不在其列。 “刘煜,你杀我亲卫,休想在弹汗山再呆下去!”於仇渊怒道,卡帕说到底是冒稽的人,死了总要给大单于交待的。 “叔叔,角斗死人再平常不过了,你这样说未免太没心胸了吧。”檀蒲见到刘煜赢后,心中甚为痛快。 “不行,这里是弹汗山,中原人只配做奴隶!”於仇渊还在气头之上。 “够了!”鲜卑汗的声音响起,“角斗是你挑起来的,现在这样的结果,你就得承认!” “神鹿的后代怎么能言而无信!” 他的目光扫过於仇渊的那些部众,正是这些人起哄挑起了这场角斗,鲜卑汗觉得这些人分外刺眼。 “哼。”於仇渊听到自己大哥的声音后,冷哼一声,一甩袖子道,“我们走!” “慢着,阁下是忘了什么吧?”刘煜出口质问道。 “哈哈哈,这里的弹汗山,我既然不承认这场角斗,也肯定不会将大夏龙雀给你,有种你来杀我啊,杀了我,那宝刀也就是你了。”於仇渊当然记得赌注的事,只是激愤之下,早就不想履行了。 在他的带头下,属下的部众也跟随而去,诺大的帐中,空出了一半的席位。 鲜卑汗见状也草草结束了这场接风宴,让头人们都下去了,帐中只留下了刘煜和檀蒲。 “刘将军,你的来意我当然知道,而且檀蒲和步度根去晋,本就有我的授意。”鲜卑汗沉声解释道。 “只是你也看到了,仇水部落还有些不安定,我需要时间来解决它。” “伯父想必也应该知道,晋军此时已经出塞,出兵宜早不宜迟。”刘煜对于鲜卑人的托辞已经很不满。 “对啊,父汗,儿子冒着生命危险请来的晋军,我们若是晚出兵了,恐怕他们会陷于匈奴人的包围之中。”檀蒲也急了,事关军情,仅靠晋军或是鲜卑人的力量,是根本不足以对抗匈奴的。 合在一起,再挑起其他部族的响应,才有机会将匈奴人赶下王座。 “我的儿子,若是我现在出兵,你那叔叔给我背后捅刀子,你说怎么办?”鲜卑汗摇摇头。 “还能怎么办?先把他解决了!”檀蒲思索片刻后,恶狠狠地道。 “解决?”鲜卑汗看了一眼自己的儿子,又意味深长地盯着刘煜,“我们来解决,只会挑动鲜卑内乱,到时候,还没等走出弹汗山,鲜卑人就死了一半。” 刘煜算是听出来了,这个鲜卑可汗在等自己主动请缨,他们自己不动手,却想着让外人来帮他解决问题,完全是想借刀杀人。 “可汗有话可直说,若是需要刘煜配合,必当全力。”刘煜想到军情紧急,哪里还敢有什么自私的想法。 “哈哈哈,我就知道刘将军是聪明人,聪明人应该知道我们现在问题的关键在哪里。”鲜卑汗笑了起来。 “我知道可汗的想法。”刘煜已经心领神会,“只是我的兵马不多,没做好的话,反而会耽误了可汗的大事。” “放心,他的手下大多已经不再忠心于他,要不是顾忌匈奴人,早就有人会取了他的脑袋。”鲜卑汗看来早就动作。 “刘将军武艺出色,身边又有神兵利器,想来办成此事不难。” “好,容我想想,寻找合适的时机。”刘煜完全是不得答应下来,任何事都比不上及时北上。 “今日晚间,他肯定有所防备。明晚帮他守营帐的兵将是我的人,刘将军可要抓紧机会哦。”鲜卑汗提醒道。 “好,我先回去做些准备。”刘煜拱手离开了大帐,他知道这是被鲜卑人利用了,而且鲜卑汗完全是不安好心。 等刘煜离开之后,檀蒲有些不满地道,“父汗,让我二弟的人马对付叔叔,是不是过份了点。” “你不懂,这是最好的办法。”鲜卑汗的眼中杀机显现,“我忍了我这个弟弟十年了,但是我还是不能直接出手。” “刘煜是最好的替罪羔羊,他杀不杀得了於仇渊不要紧,只要引得於仇渊的部众混乱,便是给了我们吞掉他们的机会。” “结束的时候,把所有的锅都扔给刘煜,只要再杀了他,整个仇水鲜卑就只会听命于我!” “至于对抗匈奴,那就等晋军跟匈奴人拼的差不多了,我们再上场。但若是匈奴人实力不损,那我们继续守着弹汗山就是。” 不得不说,鲜卑汗的想法对于部落来说是最没有风险的。 “父汗,能不能放过刘煜一命,他毕竟是我的结义兄弟!”檀蒲心中还是很讲义气,有些于心不忍。 “啪”地一声,檀蒲的脸上挨了一记响亮的耳光。 “去了一趟晋地,就存了妇人之仁。”鲜卑汗怒道,“在草原之上,若想成大事,就不要讲什么情情义义。” “即使是你的父亲挡了你要走的路,你照样可以杀了我取而代之。” …… 刘煜回到营地的时候,听到了“咚咚”的声音。 仔细一看,原来是那个韩昊在对着一个成年人一样高的厚木桩子练刀。 在篝火之下,他看到小家伙的眼神中很是专注,只是刘煜一眼看去就知道这家伙毫无章法,便轻轻地走了过去。 韩昊面色通红,大汗淋漓,累得大口呼气,刘煜问道,“练了多久了?” “两个时辰。”韩昊喘得粗气答道。 “砍了多少刀了?”刘煜接着问道,“手臂酸不?” “啊!”韩昊当然不会数多少刀,“不记得多少刀了,胳膊这边很酸。” “你这样胡乱练是没用的。”这个小孩一到弹汗山就练两个时辰,这份坚持还是值得肯定的。 刘煜想了想道“我教你三招刀法,只演示一遍,你能否学会自己靠你自己。” “多谢将军。”韩昊知道这是一个求之不得的机会。 刘煜的眼神比划了一下韩昊的身材,接过了他的横刀,执刀在手。 兵器在手,刘煜便感觉有种不惧所有困难的决心,“善刀者,心无所畏,一往无前。纵横捭阖,一刀攻首。” 随着话语,只见他手中横刀自身下斜劈而上,甩出一条弧线,正中木头桩的头部下方位置,应该是脖子区域,由于并未使出全力,只是被砍去大片木块。 “飞流直下,攻其不备,一刀斩下。”却见他又一个很诡异角度,横刀直击木头桩的下部位置,一刀去势,将木桩树在雪地上的根部砍掉了一片木块。 “速疾如风,一刀刺心。”刘煜的第三刀直接刺中木桩中心。 刘煜平息收刀,“看清楚了吗?” 其实这三刀是他按照韩昊的身形,加上实战领悟过来三式刀法。 “至于呼吸方面,持刀敛气,去刀尽放。虽然只有三式,但可以一式或两式佯攻掩护,最后蓄势一击,你可以自由发挥。若是能做到一息挥出十次以上,便会让你受益无穷。” “多谢师傅。”韩昊磕头要拜。 刘煜上去把他扶住,“我不会做你的师傅,只是一些在草原的保命手段而已。记住自己曾经所受的苦,每一刀挥出的时候回想一下那个头人抽你鞭子的痛苦,你就能爆发身体中的潜能。” “谢谢将军教训。”韩昊接着记起什么事情来,道,“刚才有个华夏打扮的女人进了你的帐篷。” “什么?女人?”刘煜有点摸不着头脑。身后跟随的成庆紧张了起来。“长什么模样?” “很漂亮。”十来岁的小正太听到小姐姐几句软话估计就脑袋当机了,“哦,眼睛特别好看,讲话也很和气。” “哦,对了,她的剑鞘上面好像刻着水纹。” “是清泓剑,应该是她来了无疑。”成庆确定了自己的猜测。 第一百三十七章 联手 “清泓剑?”刘煜联想到翱翔山项如意的那柄长剑来,当时比剑之时,只觉剑身如泓清水,兵器相交之时传来清脆的泉水声。 “应该是项如意。”成庆的话揭开的谜底。 刘煜握紧了太阿剑,淡定地挑开了营帐,有成庆与屈连平在旁,他倒不怕项如意会对他不利。 入眼处,见一位佳人端坐在帐中的胡凳上,闻得声响,那女子抬起头来。 成庆看了一眼后,挡到了刘煜的前面。 女子轻笑了一声,“成师兄,不用见到我总是这么紧张吧?” “项师妹,何至于如此执着地要杀武原君?”成庆有些愤恨,此刻之际,刘煜已经置于草原之间,为整个华夏抛头胪,洒热血,这样的侠之大道,容不得屑小的刺杀。 “不用紧张,今天可不是为杀人而来。”项如意两手张开,意思是手上没带什么武器。 她的清泓剑,放在了不远处的案台上。 “你们两个手拿利剑的大男人还怕我一个手无寸铁的柔弱小女人吗?” 项如意的声音带着娇柔之气,让人听着硬不下心来。 “柔弱小女人?”刘煜笑道,“你若算是柔弱的话,那么这天下间的女人便是太可怕了。” “原来闻名天下的武原君会怕我这样的女人啊?!”项如意面有自得地道,“看你拿剑紧张的样子,让我觉得你的胆子好小啊。” “呵呵,我会怕你?”刘煜冷声道,“翱翔山上,你用了三把弩箭,还不是被我擒下。” “要不是我心软,你早就死在我的剑下。” 看到项如意手里的确没有弩箭,心中不禁有些放松下来。 “原来你也知道你心软啊。”项如意眉毛一扬,“那倒是孺子可教。可惜……” 在刘煜等人觉得安全的时候,项如意竟然从身上快速取出一个很袖珍的小弩来,直接向刘煜扣动了机括。 看到蓝荧荧的弩箭向自己射来,刘煜心中那个后悔啊。 这个女人怎么可以值得相信呢? 不过,射来弩箭却是几乎擦着脖子而过,直接没入帐篷的皮毡上。 不等成庆出手,刘煜已经拔剑,前刺,一气呵成,抵到了项如意的脖子上,只消轻轻一拨,这个漂亮的女人就将血溅当场。 只是这个女子却是一动不动,还带着微笑看着他。 这样的场景让想起了翱翔山下自己当时同样用剑制住了项如意,但后者依然极为镇定。 “你不会又想说,我不会杀你吧?”刘煜回想着当时项如意的托辞。 “你如果能做到这次出剑的杀伐果断,那么天下间或许还真是难有人能奈何你。”项如意好像在教育刘煜。 “原来你死到临头,就会说这些废话吗?”刘煜心中恼怒,自己与她是敌非友,还轮不到他来教训自己。 项如意笑了起来,“知道吗?刘煜,你进入草原之后,你暴露了自己最大的破绽。做事太心软,太容易轻信别人。” “我说了手无寸铁,你还真信了?那支弩箭只是我故意射弯的。” “你的妇人之仁,不仅会害了别人,最后你也会害了自己。我怕你没被我杀掉,就被匈奴人或鲜卑人干掉了。” 项如意用一种蔑视的眼光看着刘煜,根本不在意脖子上的太阿剑。 刘煜从项如意的话中听出了鄙视,近在咫尺的弩箭射偏,背后的原因很大原因是射手根本就没瞄准。刘煜想到那支弩箭只是项如意的一种试探。 置身于自己的营帐之内,附近也都是晋军,理智的人都不会采用这样赔上自己的手段。 “谅你也不敢再耍什么诡计。”刘煜想通之后,收剑回鞘。 “你们项家与我们刘煜不共戴天,项姑娘今日现身,并还敢出言教训,是想挑战本君的虎威吗?”刘煜怒声道。 “虎威就算了吧。”项如意没有长剑的制肘,言语间越加直白,“虎之所以称王山林,不只敢斗强兽,也能肚纳弱禽,若是像你这样柔情惜弱,哪来的王者之概。刘煜,你离虎还相去甚远。” “要我来看,你不过只是斑斓状的花猫。想想蔑尔根部落里的那些等死的中原老奴,你的心会不会痛?” 刘煜一愣,自己的一时心软,让连贺这些人没有活下来的希望。 “或许她说是对的。”刘煜没有还口,“这是乱世,最不该有的就是妇人之仁。” “项师妹,无故前来,不只是来耻笑君上的行为吧?”成庆觉得项如意别有目的。 “其实我跟了你们一路,从代郡到弹汗山,我一个姑娘家,天天在雪地露宿,晚上还时不时听到狼嚎。看着你们睡着温暖的帐篷,我就很不舒服。” 项如意一副的可怜样,“你们和我都是汉国人,大家同乡,是不是应该接济一下。” 刘煜脑门一脸黑线,这女人都杀了我好几次了,现在说是要我来接济,接济你继续杀我啊。“刘某是粗人,脑子笨,听不懂项姑娘的意思。” “你不是笨,是太蠢,在这个草原之上你若总是存着怜悯之心,你就活不长的。” 项如意继续损着刘煜接着说出了自己的理由,“看着你们千里迢迢跑到塞外,我不想你死在匈奴人或者鲜卑人的手里,所以我打算在草原不为难你,还会适当的帮你。但是到了中原,那就另当别论了。” 面对这么一个智计百出的女人,更何况现在的处境不是很好。 刘煜觉得这样的一个帮手也算不错,至少不用担心这女人的刺杀吧。 “项姑娘说的可是真话?”他可是不太敢相信对方。 “如意虽然爱开玩笑,但刚才说的不在草原杀人,却是真的不能再真了。” 项如意的话听着很真诚,“我们可以击掌为誓。” “好!”刘煜想到了鲜卑汗所说的那件事来,这项如意可是一着奇兵啊。 他也不是鸡鸡歪歪的人,当即两人击掌立誓。 触到项如意的手时,刘煜感觉这个女人手很柔软,怎么都没法想到这是一个刺客的手。 “既然达到共识,我还要告诉你,右贤王的军队快要到弹汗山了。”项如意进一步确认道,“五天之后就会到仇水。” “你放跑的匈奴人铁伐图在你们之后,到了弹汗山,被接进了於仇渊的营帐!” “什么?!”刘煜听到这些情报,顿时头大起来。 第一百三十八章 猛药 项如意在蔑尔根部落滞留了两天,暗中帮助连贺这些老弱病残摆平了部落中没被烧死的落网之鱼。 一个女人可以豪不顾忌地骂一个男人做事不够狠,但是女人的心却是最容易变软的,原因只是因为她是女人。 不久后,她发现了匈奴人的斥候,得知右贤王已经领着骑兵向弹汗山进发。 于是也赶了过来,中途还是发现了铁伐图的踪影。她思考再三之后,还是决定与刘煜放弃成见,便大模大样地走进了刘煜的营帐。 “怪不得於仇渊有侍无恐,原来是铁伐图在弹汗山,他有了匈奴人的支持,恐怕已有异心。” 刘煜顿时觉得鲜卑人的这些上位者,没有省心的,於仇渊想借匈奴人的势力把哥哥赶下台,鲜卑汗何尝不是想借自己的刀来杀了自己弟弟。 “其实不瞒项姑娘,我刚从鲜卑汗那边过来。”既然项如意现在并无敌意,他也愿意与对方联手,而且这次鲜卑汗的建议,若是有了项如意的参与,成功概率会更高。 “鲜卑汗打算解决於仇渊,只是他希望由我们来出手。”刘煜说这话当然有种承包转包的想法。 “你难道看不出来鲜卑可汗这是借刀杀人吗?”项如意哪里听不出这件事的内在意义,“说不定还会过河拆桥。” “的确应该会过河拆桥,不管我有没有成功帮他解决於仇渊,我们都会成为鲜卑人的替罪羔羊。”刘煜苦笑道,“为了大局,我们没有选择。” 旋即神色一变,看着项如意道,“不过有了项姑娘的加入,我觉得我们还是会有全身而退的机会。” “我听出来了,人家想借你的刀来杀他的兄弟,你呢,是想借鲜卑人的刀来杀我这样一位如花似玉的美人。”项如意神色一凛道。 “项姑娘想岔了,我们既然选择放下成见,联手对敌,便是一条战线的盟友。”刘煜当然否认道,“我刘煜不会不管盟友的死活。” 看着刘煜一副认真的样子,项如意捂嘴笑道,“不用说这种你我都不信的大话。其实我们出手,怎么做都会被鲜卑人事过追究。” “你有没有想过,还有一个人,都够把这些事都扛下来。而这个人或者只你才能说服。” “你的意思是说……”刘煜在项如意的提醒下,已经想到了那人。 “我可以试试,但并不确定他会不会扛下来。” “那是你不了解他,他敢于越过半个草原借晋兵来抗匈奴,当然有他自己的野心。这个时候,无论是於仇渊还是鲜卑汗,都已经挡着他的路了。”项如意有些笃定地道。 “铁伐图就是一个药引,我们只要适当地给药引加上一味猛药。” “好,那就请项姑娘给我那味猛药吧。”刘煜果断的点头道。 …… 不错,项如意所说的那个人便是檀蒲,没有谁比他更想让鲜卑取代匈奴成为草原的主人。 次日,刘煜找上了他,先把右贤王率军兵进弹汗山的消息告诉了他。 檀蒲听后眉头大皱,本来想北抗匈奴,现在倒好,人家先攻上门来了。 关键鲜卑内部分歧严重,不光是叔叔与匈奴交好,便是父汗恐怕对于抗击匈奴的决心不强,生死考验近在眼前了。 “二弟,若是这样的话,恐怕要靠你今晚的行动了。”檀蒲想到了晚间刘煜来对付於仇渊的计划。 说到这里,他的心里还是一丝愧疚,不过也不只是瞬息之间,便被内心的大义取代。 “小弟当然会尽全力,但是大哥不妨先看看这封信。”刘煜取出一封信,这就是项如意所说的猛药。 檀蒲接了过来,一目三行地看完,越看脸上的怒意便升了上来。 “铁伐图在哪里?”檀蒲想起在蔑尔根部落里这个使者的嚣张模样便是气不打一处来。 “应该就在於仇渊的营帐里。”刘煜当然知道这封信上写的是什么,无非是右贤王承诺让於仇渊成为鲜卑人的可汗,不过要求於仇渊杀了鲜卑汗和檀蒲。 项如意是鬼谷谍道之人,精通多国语言,做假信件也是信手拈来。 更何况匈奴人的信件没有中原的格式讲究,语气极为符合目前的形势。再加上匈奴人本身就曾在於仇渊身边放了卡帕这样的人。 又有兵势压境,这样的形势之下,檀蒲没理由不相信,信里面的内容不是真的。 “可恶,匈奴人这是想对我们仇水鲜卑无对抗之力!”檀蒲怒道,除了杀了鲜卑汗父子,当然还有牛羊进贡的内容。 不过檀蒲很快想到了什么,问道,“二弟,这封信是从哪里来的?” “我有个身手灵活的手下,善于潜入,昨晚深入於仇渊大帐偷出来的。”刘煜想让鲜卑人的矛盾激化的再快一些,“不过,现在的时间恐怕於仇渊还没发现信件丢了,若是时间久了,恐怕还是会有防备的。” “二弟请回。我这就去找父汗。”檀蒲当然知道时间的紧迫性。 “那小弟先回去了。”刘煜临去之时,不忘提醒一句,“大哥,有些事最好先下手为强,既然有了物证,只要拿住了人证,就能做成铁案!” …… 有时候,精于算计的人还是有先见之明,早在前一晚。铁伐图就与於仇渊见面了。 铁伐图最大的嗜好是喝酒,上一次在蔑尔根那里喝了大醉,到鲜卑人这里也是喝了不少。 “阁下,早就听说大单于对您信任有加,这一次右贤王跟我说,只要您做他的内应,在他的军队来之际,临阵反戈,杀了鲜卑汗和檀蒲,那么这弹汗山的主人就是阁下了。”铁伐图在於仇渊的营帐中喝得正酣,却不忘自己的任务。 “当然我们匈奴人都知道,这鲜卑可汗的位置本来就应该是阁下的,你的哥哥得位不正。” 仇水鲜卑是他的最后一站,目的是挑动鲜卑内乱,好让右贤王的军队乘虚而入。 “看来还是匈奴人看得清啊,弹汗山的人都被那个什么神鹿入怀的传说给骗了。”於仇渊对于当年檀蒲初生时,部落中传出来神鹿之子愤愤不平。 老可汗对这个孙子很在意,虽然儿子里偏爱於仇渊,但大萨满咬定了檀蒲是神鹿之子的天命,最后选择了檀蒲的父亲。 “右贤王之命,我一定会认真执行的。”在於仇渊看来,他只是拿回本来就属于自己的东西。 第一百三十九章 狩猎夜(上) 草原的夜晚来得很快,远处的狼王知道夜色是最好的掩护,一声长嚎,集起群中所有的野狼,这是他们狩猎的时刻。 刘煜让两百军士整装待发,不过,他还是在等待。 他知道自己的便宜大哥最终的目的是抗击匈奴,若是为了除掉於仇渊让刘煜背锅,这样的话,鲜卑与晋军的合作也会走到尽头。 檀蒲一定不会因小失大,他一定会有所行动。 果然,刘煜等到了檀蒲,跟在鲜卑小汗身后的还有一位白发老者,手中拿着一根奇怪手杖。 “二弟,这是我们仇水鲜卑的大萨满。”檀蒲把老者介绍给了刘煜。 萨满一词在鲜卑语是智者的意思,大萨满更像是部落中的精神领袖。鲜卑人崇尚上天旨意,而能体会这种意愿的当然是大萨满。 “见过大萨满。”刘煜礼节性的打了个一个招呼。 “刘将军神武非凡,定是上天赐下的助神鹿之子完成草原大业之人!”鲜卑大萨满打量着刘煜道。 刘煜对这种天人感应之事,向来抱着可有可无的态度。 “不知道大哥欲成什么样大业啊?”刘煜不由地问了一句。 “北击匈奴是某家与晋人的既定方略,某家绝不会改变。”檀蒲斩钉截铁地道。 “马上面临匈奴人的兵马,鲜卑内部的问题必须尽快解决。所以今晚的行动,某家亲自动,二弟只需助我一臂之力即可。” “鲜卑汗也是这样的意思吗?”刘煜当即松了一口气,檀蒲若不来,自己的这两百骑兵恐怕要死伤惨重。 “於仇渊勾结匈奴,并且意图杀害鲜卑可汗,背叛了大鲜卑,已经犯了死罪。”檀蒲没有说话,倒是大萨满先出了口,“老夫一力支撑小汗平叛。” “至于可汗的想法,老夫觉得已经无足轻重。”这个老头儿看着颤颤巍巍,看这几句说得置地有声。 刘煜哪里还听不出来其中的意思,肯定是鲜卑汗否定了檀蒲的做法,而这个鲜卑小汗拉拢了精神领袖来壮大自己的力量。 “二弟可是确认铁伐图就在於仇渊的营帐里?”檀蒲越是在干大事时,心越细。 “呵呵,大哥放心,我已经派人盯住了他。”刘煜当然知道铁伐图可是一济猛药,不容错失,早就请项如意暗自去跟随。 他最坏的想法便是杀不了於仇渊的话,便把铁伐图绑出来,人证物证所在,让於仇渊死在自己人的手里。 “那便好,这一次可不能让他跑了。”檀蒲说得很郑重。 在明眼人看来,蔑尔根部落里,铁伐图能跑出来,根本就是有人纵容。檀蒲当然猜到了可能是刘煜的授意。 “大哥放心,这一次他肯定跑不了。”刘煜应道。 檀蒲把目光转向了大萨满,后者眯着眼睛笑道,“忽突生来就会是神鹿之子的帮手,他不会与小汗做对的。” 忽突是於仇渊帐下的万夫长,同时也是今晚营地的值夜官。 刘煜眉毛一跳,他看到自己的便宜大哥一脸庄重,顿时觉得这个夜晚不同寻常。 人类的阴谋总在黑夜进行,黑夜很容易掩盖一切的罪恶。 檀蒲带了五千兵士,这些人都是他的嫡系,悄然接近了於仇渊部族的外围,打出了火把的信号,不快得到了回应。 “忽突见过神鹿之子,见过大萨满,九天玄鹿护佑我们大鲜卑!”忽突跪倒在了檀蒲的脚下。 檀蒲伸手将对方扶了起来,“某家可以给你承诺,只要某家成为鲜卑可汗,忽突,你就是我们弹汗山的大当户。” 大当户是部落中万夫长之首,虽然向上还有左右都尉,但已经是权臣属类了。 “忽突只是应承上天的意愿追随大鲜卑神鹿之子,便是做一小兵也愿意。”忽突说得格外虔诚,让檀蒲的心理很受用。 “於仇渊今天在做什么?”檀蒲最担心的是自己这位叔叔发现丢了信,保持警惕,但从忽突的投靠来看,似乎对方没有发现信件。 “还能干什么,与一个匈奴人一起喝得酩酊大醉。”忽突笑道,“还大言不惭地说再过几日他就是弹汗山的主人,我呸,这样的人怎么能壮大弹汗山!” “呵呵,那就让我去会会这位想当弹汗山主人的叔叔吧。”檀蒲舔着嘴唇道。 有了忽突的倒戈,檀蒲和刘煜的兵马很顺利的接近了於仇渊族落的中心位置,这里有一座硕大的营帐很是醒目,不用说便是於仇渊的大帐。 随着接近大帐,忠于於仇渊的部众还是发现了侵入者,很快发生了战斗,一时之间,喊杀声响起。 睡得迷迷糊糊的於仇渊被惊醒了过来,很快有亲卫来报告说是忽突反了,檀蒲引兵包围了大帐。 “檀蒲小儿,他这是以下犯上!”於仇渊怒道。 在阵阵喊杀声背景下,他猛地想到了匈奴人铁伐图来,这人若被逮住了,自己怕是要失了大义。 “来人,去右边上的营帐把铁伐图给杀了,不要留活口。”於仇渊直接吩咐道。 他哪里知道,边上的营帐之内,宿醉铁伐图已经被绑成了粽子。 於仇渊的亲卫直奔进帐,看到了这样的场面,有些惊讶,不过很快喜上心头,这都绑起来了,不就是送人头吗? 领头的亲卫正在举着弯刀上前砍人,没走几步,却发现心头一麻,往胸口一看,却是中了一支弩箭,软软的倒在了地上。 项如意扔弩出剑,清泓剑风声灵动,很快又杀了一人。 这些亲卫看到点子有些硬,被迫退出了营帐,项如意同时杀出,手中长剑如同夺命毒蛇,不一会儿已经杀了四人。 於仇渊听到这边的响声之后,又派了一队亲卫过来,项如意毕竟只有一个人,只能守住了营帐的入口。 “这个刘煜说好的,不会不管盟友的死活,怎么现在还没来。”项如意抵挡着於仇渊亲卫的攻击,不由地暗想道。 一声风声袭来,正在跟项如意打斗的鲜卑人眉心忽然有了一支箭来,接着围在项如意周围的鲜卑人纷纷中箭倒地。 在不远处,刘煜手执落日弓,走上前来,“项姑娘,我来得不算晚吧?” 第一百四十章 狩猎夜(下) 刘煜当然知道铁伐图这个人证是必须要抓到手里的,进入到於仇渊附近后便引了手下的两百兵士直奔铁伐图所在的营帐。 有了项如意白天探好的地图,他很快就发现了於仇渊派亲卫过来杀人灭口。 也很快看到了项如意力战群敌,只要自己忍住不出手的话,这个可恶的女人总终会双拳难敌四腿。 但刘煜在关键时刻还是选择了出手,至少在草原之上,他跟项如意是同一战壕的。 “你再不来,我就不管里面人证的死活了。”项如意力战之后,有些气惴,愤愤地道。 “项姑娘,费力了,接下来就交给我就是了。”刘煜派人去把铁伐图抬了出来。 这是刘煜跟铁伐图第二次见面,上一次后者都是在酒醉的情况下,被刘煜用冷水浇醒,这一次也是一样。 一盆冷水下去,铁伐图就跳了起来,再发现自己已经被五花大绑着,不过很发现了刘煜。 “项羽,你想干什么?”铁伐图认出了这个皮货商人,并且叫出了刘煜的那个假名,“我是匈奴的人贵人,快把我放了。” “好巧啊,贵人,你怎么又落在我的手里了。”刘煜笑道,他忽然觉得有道不友善的目光看向自己,仔细一瞅,却是来自项如意。 “我去,这女人也姓项,我只不过想用霸王的名儿来装逼的,这下子,感觉只能装傻了。”刘煜发现自己的这个假名很有问题。 项刘不两立,自己用项氏假名,摆明了给项家上套。 附近的喊杀声渐渐停息下去,只是於仇渊的大营已经被檀蒲的人团团包围。 刘煜看到檀蒲已经掌握了主动权,知道这个时候是争取权势的时候了。 “匈奴的贵人,我还是送你去见鲜卑的贵人吧。”刘煜吩咐一声,让人带去交给檀蒲,后者应该会知道怎么做。 “项羽这名字不错,将来我有小孩就用这名。”项如意竟然这么一说。 “你这是想占我便宜啊。”刘煜不满道,“你是女人,孩子跟妈姓,那不是让男人入赘吗?” “不谈这个了。”项如意结束了这个名字的话题。 “那人不是你大哥吗?你怎么不过去?!”项如意看到乱势渐渐平息,应该是抢夺胜利成果的时候了。 “这是鲜卑人自己的事,我若去了,反而不好。”刘煜望着远处渐近的马蹄声,知道这是大人物出场的时候。 “鲜卑汗终于还是来插上一脚了。”刘煜看着篝火下的旗帜道,“不知道我这大哥,会不会把战利品让给他爹。” 战火渐渐平息,远处的群狼狩猎的声音传来,它们已经开始攻击锁定的猎物,时不时传来猎物深长的悲鸣。 声音听起来是如此眷念着这个世界,怎么都不愿意离去,但是现实却是残酷的。 一声狼王的长嚎声响起,群狼们已经享受起了这一顿大餐。 刘煜想到这个时刻,大帐中应该也是一顿成王败寇的景像。 於仇渊和为数不多的几个亲卫还守在了大帐门口,檀蒲叫停了进攻只是让围了起来,这些人知道大势已去。 只是於仇渊还没放弃。 不多时,他看到了鲜卑汗、檀蒲、大萨满一众人向大帐走来。 亲卫们都警惕的举着弯刀,倒是於仇渊看到来人淡定地道,“放下手中的刀,这可是我的大哥。” “大哥啊,檀蒲太过份了,无缘无故竟然派兵攻击我的营帐!你可要好好管管。”於仇渊把众人迎进帐内,上前告状道。 “都下去吧。”鲜卑汗的到场很快占据了C位,吩咐一声,让手下都退出帐去,在於仇渊的示意下,亲卫们也退了出去,帐中只剩下了四个人。 “檀蒲,你这次做得有些过了。”鲜卑汗顺着於仇渊的话教训起了自己的儿子。 本来在鲜卑汗的计划中,刘煜是不错的牺牲品,但这一次换成了自己的儿子,而於仇渊竟然还没被杀死,这样的话,若是自己再动手,就恐怕不太妥当了。 鲜卑汗的出现在檀蒲的意料之中,大萨满眯着眼睛看着檀蒲,似乎在向后者传递着什么信息。 “某家至所以攻打於仇渊的营帐,是因为他勾结匈奴人,意图谋害父汗!”檀蒲已经收到了刘煜送过来的人证,更不把於仇渊当叔叔了。 “哦,竟有此事。”鲜卑汗一副漠不所知的样子,其实他自己都看过那封信。 “把铁伐图给我带上来。”檀蒲一声令下,很快有鲜卑兵士将匈奴人带了上来。 “这个不是我的亲卫吗?以前可是跟卡帕一起跟我的。”於仇渊睁眼说瞎话道,“我的侄儿,你胡乱抓个我的亲卫来陷害你的叔叔,今天可是有大萨满在场,上天可是会降罪于你的。” “亲卫?”檀蒲笑道,“这人我在回仇水的路上就碰到过,是右贤王帐下的铁伐图,专门联络仇水的匈奴部落对付我们鲜卑。” “说起来也好笑,就在刚才,你的两队亲卫可就是杀他的,要不是我早就防备,早就被你灭口了。” “哈哈哈,不错,我就是右贤王的人,我告诉你们,右贤王的大军就快到仇水了,识相的,就赶紧把我放了,然后自己缚住了双手去跟右贤王请罪。”铁伐图那种匈奴人的自豪感迸发出来。 这么一承认意味着於仇渊的假话被穿帮,这家伙也不着急,有些无辜地道,“就算他是右贤王的人,又不能证明我要害我自己的哥哥。” “看看这个吧。”檀蒲从怀里扔出来那封信件。 “哈哈,一封不知真假的信件,一个所谓使者的匈奴人。”於仇渊笑了起来,“这就是你说的人证物证,是不是太牵强了点。” “大哥,你可要为我做主啊。”几十年的弟弟当然了解哥哥的脾性,“大哥不是想要弹汗山东面那片牧场吗?我把那片土地连带上面的牧民都送给你。” 时势所逼,於仇渊打算让利买命,等匈奴人打过来的时候,自己就是翻身之日。 “父汗,於仇渊背叛鲜卑,罪不容赦!”檀蒲看到鲜卑汗犹豫的样子,感觉要糟。 “大萨满的意思呢?”鲜卑汗不动声音地问道。 “背叛大鲜卑,意图谋害可汗,按我族例,罪当斩首。”大萨满并没有把话说绝,“不过现在证据不明,还是可汗金口直断吧。” 他说完之后看着檀蒲,“在鲜卑部落之中,可汗之命便是天命。” 檀蒲听后一愣,随即眼神中闪出一丝坚定,他抽出了弯刀,锋利的刀仞划过了铁伐图的脖子,一道血箭喷在了地面上。 匈奴人就这样软软的倒在了地上。 “既然这人算不得证据,留下他又有何用?”檀蒲怒气冲冲地道,然后手中拿着鲜血淋漓的弯刀逼近於仇渊。 “我的侄子,你不能这样,你父汗都没判我有罪,你不能杀我!”於仇渊看到檀蒲一脸的杀气,怯怯地道。 “檀蒲,住手!”这是鲜卑汗的暴喝,却也成了他的一句遗言。 刀光闪过,倒下的人不是於仇渊,而是鲜卑汗,弯刀割开了鲜卑汗的胸口,他倒在了血泊之中。 “父汗你说过,假若你挡了我的路,我照样可以杀了你!”檀蒲的眼珠变得赤红。 鲜卑汗听后一愣,嘴角流出鲜血,“呵……你果然是我的好儿子!” 话没说完便没有气息。 没有人留意到在檀蒲出手的瞬间,大萨满眯着的双眼已经完全睁开,他仿佛看到了上天的旨意。 檀蒲把带血的弯刀扔在於仇渊的脚下,然后抽出鲜卑汗身上的弯刀,大叫道,“於仇渊,你竟然趁我们不备,杀我父汗,我必要将你碎尸万段!” 巨大的嗓音传到了大帐之外,听到可汗被杀,很多兵将都涌了进来,看到的是檀蒲向於仇渊步步紧逼。 “不要听他的,不是我杀的,是檀蒲杀了可汗!”於仇渊惊慌地退了两步,感觉没有安全感,把那柄带血的弯刀捡了起,挡在身前。 “你们不要相信他,是他杀了我的哥哥!”於仇渊乱舞着手中的弯刀,想阻止檀蒲的靠近。 “谁信啊,我的叔叔!你也一个挡我前路的人,所以必须死。”檀蒲凑近了低声道。 “大侄子,我把部众都给你,你饶了我,我走得远远,永远不回弹汗山。”於仇渊怕了,一个连自己父亲都敢杀的人,他没有勇气去对抗。 “你觉得你的部众能买回我伟大父汗的命吗?”檀蒲胸口起伏,愤怒地道,一副大义凛然的样子。 “杀了他!”这时兵将们的声音响起,可汗被杀,这样的仇恨必须要以血还血。 “杀了他!”不断有人叫了出来,夺命的声音让於仇渊吓得扔掉了手中的弯刀。 “捡起来!”檀蒲怒声喝道,“有种杀我父汗,不敢拿刀反抗吗?” 草原之上,杀手无寸铁的人,不是勇士的行为。 “我……”於仇渊感觉拿又不是,不拿又不是。 “杀了他!”鲜卑人怒吼声音越来越响了。 於仇渊把牙一咬,飞快地拿起刀来,直接向檀蒲砍去,只是他的刀没有碰到檀蒲,他的脑袋就脱离了他的身体。 原来刀的速度足够快,可以让死的人看到自己脖子喷血的样子。这恐怕就是於仇渊最后的领悟了。 第一百四十一章 奴兵 这是一个不眠的夜晚,第二天,所有的鲜卑人都听说了於仇渊杀了可汗,然后檀蒲杀了於仇渊。 一场动乱之后,於仇渊的几个孩子都不知所踪。 部族不可一日无主,在大萨满的主持下,檀蒲继位为新了鲜卑可汗,这本就是众望所归的事情。 刘煜望着不远处的高台,那里正举行着继位典礼。 看着大萨满节奏感极强的舞蹈,竟然让刘煜想起了数千年的广场舞蹈。 “这老爷子的腰板真不错,这把年纪了还能做这种高难度的动作来。”刘煜对于大萨满表示了满满的崇敬。 这个时代充满着对上天敬畏,在神鹿之子的光环加持之下,檀蒲的上位没有任何质疑。 在成为鲜卑可汗后,檀蒲下达了第一条命令,“全族青壮全部整军备战,屯军仇水支流南岸,准备迎战即将到来的匈奴人。” 新汗上位,用向外的战争来凝聚人心,同时,也可以排除异己。 於仇渊的部属多少有些不稳定因素,借着战事,完全可以敲打不安份的人。 典礼之后,刘煜去大帐见新可汗。 他在的帐外等了好一会儿,看到了鲜卑的诸多兵将从里面出来,才得到了檀蒲的接见。 “抱歉二弟,刚刚成为弹汗山的主人,部落之中杂事太多,让你等久了。”檀蒲见到刘煜倒是很亲切。 “大哥跟我客气什么,我们可是兄弟。”刘煜虽然这么说,但举行上面还是以恭敬为主。 “二弟上次与卡帕角斗,虽然赢了但还是没拿到赌注。”檀蒲笑道,“既然现在我成了可汗,便将那宝刀送给二弟。” 他挥了挥手,很快有亲卫出帐,抬来了一件长兵器。 刀身形势半斧,挺背切刃,刘煜从亲卫的手中接了过来,感觉重量应该在七八十斤左右,长度应该在九尺以上。 刘煜随意的挥舞了几下,只觉得十分趁手,心中不由的一喜。 他站定立刀,细看刀身,这才发现刀背之后,雕有一条张牙舞掌的巨龙,另一侧铭有一行烫金篆文。 “大夏龙雀,怀远柔迩,如风靡草,威服天下!”刘煜读出了铭文,心中豪情涌了上来。 “原来这就是我华夏利刃——大夏龙雀刀!”刘煜哪里还认不出这刀来。 “不错,这刀本就是华夏之物,现在算是物归原主了。”檀蒲看得出来刘煜这把长刀极为喜欢。 “哈哈,谢谢大哥。我必用此刀砍上狼居胥山去。”刘煜现在缺的正是这样的长兵器,这把刀正适应刘煜这样的力量型武者。 “好,这才是我檀蒲的兄弟。”檀蒲心中,匈奴人是自己的大敌,敌人的敌人便是盟友,也可以是兄弟。 “大哥,还有一事,想请大哥给予支持。”刘煜看着华夏的宝刀,想到华夏的奴隶。 “二弟但说无妨,只是有利于抗击匈奴之事,本汗一概准了。”檀蒲答得很爽快。 “我想向大哥要於仇渊部落中的中原奴隶。”刘煜接着道,“仇水鲜卑的青壮加在一起不过七八万人,匈奴人可是有百万控弦。” “这些奴隶若是能成为战士,可以增加我们对抗匈奴的筹码。” 檀蒲听后,没有反对,只是道,“我知道二弟还在为当日於仇渊欺侮女奴隶的事耿耿于怀。” “弹汗山这边,中原奴隶的确有不少,但大多都是普通平民,没有多少战力。” “这些人去上战场,那最可能的一件事情就是丢掉武器逃跑。这些人不拖后腿就不错了,要靠他们来迎战匈奴,怕是跟送死无异。” “二弟向来心中有仁义,不会让他们去送死吧?” 一个人受压迫惯了就形成一种常态,而这种常态影响了他的生活态度。刘煜很清楚这一点。 也许没有蔑尔根部落的事情,刘煜不会想让奴隶成军。 在深刻体会了草原弱肉强食的特征之后,刘煜的心肠开始硬了起来。 “若是匈奴人赢了,弹汗山恐怕不复存在,而这些奴隶也不过是刀下之鬼。我不是让他们去送死,而是打算让他们去求活。”作为现代意识的人,刘煜实在不想看到同族之人被外族奴役。 “要不这样,我便带这些人先迎战右贤王的先头部队。若是不济,大哥再派兵支援就是。”刘煜想让这些人尽快的习惯战场。 “既然二弟这么想,那好吧。”檀蒲听出刘煜的话中有主动做炮灰的意思,当然选择了同意。 “我不仅把於仇渊的那些中原奴隶给你,还会把弹汗山其他的中原奴隶都给你。再给你部分军械,你尽管去训练他们成为战士。” “我对于这些人第一战很是期待。” 牺牲无足轻重的人来削弱敌人,何尝不是增加自己的实力。身为新的鲜卑可汗,檀蒲对于刘煜的主动请缨乐享其成。 “二弟,战事开启,这些人实在不堪的话,你还是要保护好自己。”檀蒲还是觉得让平民去对付匈奴,是一件必败的事情。 …… 落日黄昏,天色正在慢慢的变黑下,仇水支流南岸平整了一大块的雪地,陆续有华夏四国奴隶的青壮被送到此处。 在刘煜的心里,这些人已经不再是奴隶,只是中原遗民,他们被遗弃在了陌生的草原,沉沦被奴役,刘煜想改变他们的现状。 对面便是仇水支流的北岸,那里现在是静悄悄的,但是刘煜已经从鲜卑人的斥候那里知道知道匈奴人的先头部队晚间可能就会赶到,战争已经就在眼前了。 带到这里的中原遗民大多面无表情,长时间被异族奴役,心灵和身体在不停的打击中放弃了反抗。 经过几天的聚集,他们的数量已经超过了五千人,有些人带着鲜卑人提供的一些破刀木枪。 游牧民族都不会炼铁,好的兵器肯定是给自己族人,怎么可能给这些随时准备做炮灰的。 这些可怜人看到刘煜为首的二百晋兵,都表现的谨小慎微。 一些晋兵扬一扬兵器,能把一群遗民吓着跪倒在地,这样的表现,让守在河边的一些鲜卑人笑弯了腰。 第一百四十二章 激励 邓异默默地上前问道,“君上,这些人能上战场吗?” 刘煜没有回答他的问题,反问一句,“能上战场的人应该是什么样的人?” 身后的韩昊看着那些胆小的奴隶,不由地回想起自己来。 他也曾经心中充满仇恨,但是身体却是非常的害怕,非常地怕死,但是他挺了过来。 他杀了那个蔑尔根头人,大仇得报,从此便不再害怕了,死变得不再可怕了?。 “临危不惧,视死如归。”邓异说出了韩昊心里的的答案。 “对,要做到这些,有两个办法!”刘煜已经狠下心来。 “第一是他们变得实力强大,强大到战胜一切,但是可惜他们没有实力。” “第二就是让他们的心变得最强大,心若无惧,便可战胜一切。” “刘煜,没有实力的对抗会死很多人。”项如意想到了第二种方法的后果。 “即使他们不去拼命,也逃不开匈奴人的屠杀,鲜卑人的奴役,又能活多久呢?”刘煜面色一凛。 “这样的世道,没有谁是救世主,能救他们的只会是自己。”他说很坚定,“自己不争,天都会放弃他们。” 一时之间项如意看着刘煜不禁有些陌生起来,看着他刚毅的脸庞,她心头涌上来一股奇怪的感觉。 刘煜站了出来,对着这五千的遗民青壮大声道,“我叫刘煜,跟你们一样,来自华夏中原。” “我把你们从鲜卑人手里要了过来,我想改变你们未来的生活!” 麻木!一脸的麻木!多数人的眼中透着迷茫,他们早就认为自己是被世界遗弃的人。 他们有的只是做马夫的,有的是做菜的,甚至有人还只是那些头人的男宠,各门各类,在社会的最底层卑微的活着。 长时间以来都被奴役早就成了习惯,这个时间有人跟他们说要改变,已经提不起他们的兴趣来。 也许在刚成为奴隶的时候,他们也曾经想过反抗,但看到太多的血腥之后,反抗也就失去了动力。 当然也不是全部的人都无动于衷,还是有人的眼中透着精光。 这种眼光在韩昊看来是很非常熟悉的,那是当时知道刘煜他们是晋军的时候,十来岁小孩也曾经这么热切过。 “你们还记得自己的家乡吗?”刘煜发出了心灵的提问。 每一个人的心中都会有一些美好的回忆,而这些回忆多少会是发生在幼时的故乡,会占据心中的一角。 “有人的家乡在秦国,那里有八百里秦川,种满了稻黍,天府蜀地,华丽蜀锦。” “也有人有家乡在晋国,中原腹心,华夏起源之地,民风淳朴,物产富饶。” “还有人的家乡在齐国,频临东海,儒家圣地,人杰地灵。” 刘煜望着南面的天空,动容道,“当然还有人会像我一样来自江水以南的汉国,沃野千里,渔米之乡。” 这一时刻,他忽然想起了窦洛雪来,“不管到了哪里,每个人都会对家乡很眷念,因为那里有最美好的东西!” 衣衫褴褛的遗民群体之中,有人听了眼中噙着泪花,有人心灵被触动,刘煜的话勾起了他们对远方亲人的想念。 “你们想回去吗?”刘煜的声音就像是拔开云雾的天籁,让所有人听后眼中焕发出生机。 “在下秦人李进,本来是秦国边军,被匈奴人抓了,被卖到这里,做了马奴。”在刘煜的说动之下,有人站了出来。 “我时刻想念着秦地的妻儿,跑过几次,但都被抓了回来。若是将军能带我回秦国,我便听你的号令为你卖命就是。” “很好,你的心中还没有忘了斗志。”刘煜称赞了一句。 “但是你的话说错了,不是我叫你们来卖命,而是你们在为自己争得命运!” “一个人生下来,为何会有贵贱?因为他们父辈的身份不同?” “你们难道想让后代还是奴隶?只要你们去改变了,不光你们的命运改变了,你们子孙的命运也会发生改变。” “你们的内心难道甘心在这异族之地为人奴役吗?” “不想!”李进回答道,很多人的神情发生转变,一些默然的脸上出现了涟漪。 “炎黄热血,气贯长虹。我们的祖先尚不惧四夷戎狄,传承到我们这一辈,岂能忘记了祖辈的光荣,更不应该忘记了自己身上华夏血脉。”刘煜的声音越加响亮。 “韩昊,告诉他们,你的祖先是谁?” 十来岁的男孩脸上带着稚嫩,听到祖先的字眼后,精神一振,“我叫韩昊,我的祖上是晋国上大夫韩氏厥子,曾坐拥上党,英名传扬天下!” “这个孩子只有十一岁,他的父母被匈奴人所害。一个孩子敢于直面他的杀父仇人,告诉他们,你做什么?”刘煜感觉这个孩子强大的自豪感。 “我亲手杀了那个匈奴人。”韩昊的眼神中透着兴奋,“他们让我失去了我的父母,总是欺负我,动不动就用鞭子抽我。” “我的父亲死都不肯向匈奴人下跪,作为儿子,我也绝不会向匈奴屈服。” 天色渐渐地暗了下来,仇水支流北岸隐约传来些人声马嘶,看来匈奴人的先头部队已经到了。 已经有鲜卑斥候的来通知刘煜,已经有差不多三千多的匈奴兵马即将接近仇水支流,主要由仇水流域部落的战士构成。 “现在就有这么一个机会,你若是想继续浑浑噩噩地当异族的奴隶,你可以扔掉手里的兵器回去。”刘煜已经从兵士手中接过大夏龙雀刀。 “你若是想回到华夏的家乡,想去看看自己的亲人,想为你的子孙拼出一个出身,不让你先辈的名姓蒙羞的,就和我一起来。” “我们不会再做任何人的奴隶,而且我们要在这个乱世勇敢地活下来,而不是卑微的死去!” 刘煜挥刀一指对岸,他已经看到有匈奴人延着河上的冰面向这里攻过来。 由于冰面很滑,来的匈奴兵都是弃马而来。 “匈奴人屡犯华夏,又欺凌草原其他各族,” 刘煜发出最后的怒忠心怒吼,“天道有报,必有天谴!是炎黄之血兄弟的,与我迎敌!” “华夏的先灵必将护佑我等!” 提刀向前,左手屈连平,右手成庆,邓异指挥着二百晋军一齐拔刀,义无反顾地踏上冰面。 第一百四十三章 首战 五千多的中原遗民并未能有太多的变动,只是分出了几百人跟上了刘煜的队伍,这些人已经被刘煜的言语带动,他们想为自己拼一把,秦人李进便在其中。 其他的人都在犹豫,他们拿刀的时间太短,虽然刘煜的话说到了他们的心里,但是真要去拼命,却还真是下不了决心。 刘煜的队伍不足千人,已经踏上了厚厚的冰面,迎面而来的却是三倍数量的匈奴人。 邓异长枪在手,大声喝叱着帮助跟来的中原遗民组成作战阵形。 刘煜披甲充当了队伍的箭头,回头看到了那些跟上来的奴隶,眼神依然有些闪瞬不定。 “炎黄热血,永不为奴!”刘煜大喝一声,声如惊雷,让跟上来的中原遗民精神一振。 匈奴人一看对方是些衣衫褴褛的叫化子,领头的那个千夫长不由地轻笑起来。 “竟然让一群奴隶来送死,我看大家的刀都饿了!”引得其他的匈奴人一阵哄笑。 “大家一起冲过去,一口气杀完了,让弹汗山的鲜卑人看看我们匈奴勇士的厉害!” 看到匈奴人不把自己的队伍放在心上,刘煜也放下心来。 他最担心的是敌人一齐射箭,估计自己新鼓动起来的队伍直接会崩。 但是现在,对方是毫无顾忌地持刀杀来,这是肉搏的做战方式。 他这个鱼腩的民兵队伍便有了战胜他们的机会。 眼看着匈奴人已经离刘煜护阵只剩下不到十来米的距离了,南岸停留原地观望的其他遗民都在祈祷,有些人甚至闭上了眼睛。 刚刚跟随刘煜去迎战匈奴人的,有他们的伙伴,只是这一刻,他们只是希望上天能感受到他们所受的苦,保佑出击的伙伴。 鲜卑人已经在遗民营后面结下阵来,他们想当然的认为,这些奴隶是不禁打的。最后还是轮到他们来收拾残局。 只听到“嘭”的一声巨响,冰面炸开了一个小口子,但仍然非常结实。 可是匈奴人中冲在最前面那个千夫长竟然飞上了天,然后重重地掉到冰面上,身上多处伤口,特别是双腿血肉模糊,肯定是残了。 连带周围几个匈奴士兵都被爆炸冲击,受伤倒地。 原来刘煜看到对面匈奴人不留神,偷偷地点燃了一个土制手雷直接丢到了对方人群之中。 “华夏的先灵为我们请来了天雷,你们还在犹豫吗?!”刘煜发出了最后的号角。 他觉得自己做得已经很到位,若是这些人再没有血性,那他们只配在草原为奴一辈子。 一声巨响也震醒的留下在北岸的的中原遗民,当他们看那个千夫长飞上天的时候,他们竟然觉得上天知道了他们心中的祈祷,这肯定是上天在帮助他们。 刘煜的话更让他们坚信,这是一种天意。 “我要回家,我不要做奴隶,我的子孙也不要做奴隶……” 所有的不屈都涌出了心头。 冰面上刘煜的队伍听到巨响后,士气暴棚。 “炎黄热血,永不为奴!!”他们吼叫着,希望上天能听到他们的愿望。 共鸣在此刻爆发,遗留在后面的遗民队伍,突然跟着暴出一声巨响“炎黄热血,永不会奴!” 所有人的眼神中透着坚定,他们手里的武器非常简陋,但他们的内心已经变得强大,强大到无所畏惧。 人总要为自己拼命一次,他们向着冰面冲了上来。 “嘭”匈奴人在巨响后一愣神之际,刘煜的队伍已经跟他们碰撞在了一起。 队伍箭头处的刘煜龙雀长刀所向,便是摧枯拉朽,一如刀身的那四个字——“如风靡草!” 项如意也抽出的清泓剑,自觉地护住了刘煜的侧翼。 “我知道刚才的雷响是你弄出来,你那是什么东西?”项如意跟其他人一样,对这声巨响很是意外。 “赢了再告诉你。”刘煜持刀上前杀进了匈奴人的队伍当中,项如意一见便也跟了进去。 二百晋军在邓异的指挥下,挡住了匈奴人的一角。总归还是人少,大量的匈奴兵还是跟中原遗民短兵相交。 这些中原遗民的武技实在平平,正面交锋,一个匈奴兵可以抵挡四五个人的进攻,但是现在匈奴人在那声巨响之后指挥官身死未卜,士气大跌。 对面的那些个叫化子奴隶兵却已经发起了狠,正当一个匈奴兵的弯刀刺入一个奴隶兵胸口,想用力把刀从对方身体拔出来。 猛地看到那个濒死奴隶兵用双手抓着匈奴人的弯刀不放,脸上血污一片,他知道自己的生命只在一息时间,吼叫一声,“下辈子决不为奴!”张开大口咬向匈奴兵的脸。 吓着匈奴兵赶紧一躲,却发现右边的耳朵被对方咬住了。 一阵巨痛传来,整个耳朵竟然被奴隶兵咬了下来, 看着对方狰狞的样子,匈奴人的意志有些崩溃了,旋即他又看到有好几个闪着野兽目光的奴隶兵正向他冲过来。 他吓坏了,“这些人是疯子!”他顾不得其他人了,赶紧向后跑去。 当一个人的精神被压抑得太久了,一旦受到刺激暴发出来,他的行为将会变得疯狂。 中原遗民在这草原之上被奴役,被剥削,他曾经觉得没有了希望。 但在刘煜的激励和天雷的警醒下,他们的血性被充分的刺激上来。 疯狂的同归于尽的打法,让匈奴兵没法适应。 随着五千多中原遗民的疯狂冲击,匈奴人死伤很大,一看形势不对,剩下一千多的匈奴兵向北岸逃去。 不是说他们打不过这群叫花子的遗民军,实在对方太疯狂,他们选择退避。 匈奴人退得很快,遗民军的冲到北岸后就不敢向前了,他们凭了一腔热血打赢了这一仗。当身体的疲劳感觉占据身体主动的时候,精神的力量也就变得弱小。 冰面上留下了双方交战后的尸体,还有受伤的人在哀鸣,活着的很多遗民已经坐倒在冰面上,他们心中有些不敢相信,自己战胜了匈奴人。 当然即使人数占优,即使对方无人指挥,但是匆忙而成的遗民军也是伤亡巨大。 邓异上前报告,“这一战太过于仓促,又缺乏训练,五千中原遗民死伤超过了两千。” 第一百四十四章 乞活 “邓异,你是不是觉得我对他们太狠了,竟然激励着一群百姓与匈奴兵拼命?”刘煜满身都是血污,大夏龙雀刀上的鲜血尚未干去,浴血的样子如同来自地狱。 “哈哈哈,恰恰相反。”在残臂断足的冰面战场上,邓异笑起来的样子更加地凶恶。 “一路以来,我都觉得君上有些妇人之仁,但经此一役,我却发现君上已经心硬似铁。” “乱世之间,最不值钱的是便是人命,看来君上已经顿悟了。” “哪里有什么顿悟,我只是想到了这些人的未来,我若不逼他们,他们只会卑微的死去。”刘煜想起了曾经背过的一句名言,望着仇水北岸道。 “人固有一死,或重如泰山,或轻如鸿毛。” “为奴一生,蝼蚁一样的人生,跟鸿毛无异。但是他们举刀向前,为自己争,为家人争,为这天下争,死得其所,便是重如泰山。” “这些人死了,但是给剩下的那些人希望,让更多的人看到希望。” “乱世之中的太平,不是谁施舍出来的,只能靠自己打出来,打出自己的血性来。” “刘煜,你看看南岸的鲜卑人吧,他们被这些中原遗民的血性吓到了。”项如意走近前来道,“当然那声惊雷才是他们恐慌的重要原因。” 鲜卑人崇尚上天,刘煜土质手雷将匈奴人炸上了天,这让迷信的鲜卑人振奋不已。 但当遗民军挫败了匈奴人的进攻后,这种振奋却变成了恐慌。 “这些奴隶有上天的眷顾,天雷相助!”这是那些南岸很多鲜卑人的想法。他们在南岸结阵,有防备遗民军的准备。 “你那东西的动静太大了,你要小心了。”项如意轻声提醒到,“自古以来,有这种神通护佑的人麻烦都很多。” 她是看到刘煜扔弹的人,当然不相信乱七八糟的神明护佑,只是对刘煜产生了更多的好奇。 “麻烦?恐怕未必。”刘煜笑道,“草原之上崇尚只有强者才会受到上天眷顾,这个雷声,只会让鲜卑人更相信匈奴人遭遇的天谴。” 刘煜的神色中带着一丝玩味,这个时代对天地神明的敬畏那就是一种信仰。 在他不想当众解开大炮仗迷团的情况下,却有希望让更多的鲜卑人参与到抗击匈奴的行列中。 他远望着南岸鲜卑人紧张的结阵,心中有了计较。这大炮仗的一声惊响,还真起到了跳大绳的作用。 邓异已经领着存活下来的遗民兵打扫着战场,匈奴人的大队人马就要到来,趁着这个空隙遗民军把手中破刀烂枪换成匈奴人的弯刀,很多人连带尸体上的皮甲都剥了下来武装自己。 由于匈奴人逃地很快,还在北岸留下了差不多二千多匹马,这一接收之后,倒让刘煜十分欣喜,冷兵器战争,马匹可是战略物资。 这么一来,遗民军的装备马上就升了一个档次,但是他也知道这支军队的本质还只是乌合之众。 特别是这一仗之所以能打退匈奴人,还是存在着运气的成份。 惨胜之后,折损了这么多人,稳定军心成为当前的首要任务。 他走到了冰面上一处遗民军聚集的所在,李进也在其中。 “李进,今天杀了几个匈奴人?”刘煜上前随意问道。 “刘将军,在下杀了五个。匈奴人也没什么了不起。”李进听到匈奴的字眼后,脸上有些狰狞。 “是啊,匈奴人也不过如此。”刘煜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发现在场的遗民都望着他,不仅是附近的,还有不远处休整的遗民都向这里看过来。 这一次的胜利,当这些可怜的人看到了对未来的希望。而带领他们走向这次的胜利的刘煜,很自然地成为了焦点。 “我们赢了不可一世的匈奴人,这些人一直以为他们是草原主人,但是他们败在我们的脚下,说明他们也不是不可战胜的。” 刘煜从冰面上拾起了一面狼旗,有些粗制烂造,应该是匈奴某部部落头人的标志,他用力一撕,狼旗便分成两半。 “看到了吗?这就是我们的勇敢产生的力量!这股力量可以将匈奴人撕个粉碎。” 刘煜入眼看,看到更多的人停下了动作,在听他的讲话。 “在此之前,那些鲜卑人看不起我们,匈奴人更加地无视我们。”刘煜停顿了下,“我们当中人有些人更是不敢站起来。” “人活一世,草木一春,到了这万里草原,为奴为役度过这卑微的一生,恐怕都不是每个人所愿意的。” “你们很多的愿望是想回到中原的故乡,回到亲人的怀抱。而这些愿望鲜卑人不帮你,匈奴人更加会阻止你。” “李进,你告诉我,面对草原的困境,你最想要的是什么?”刘煜话语一转,提出了疑问。 “我想活着,有尊严的活着,不想再当什么奴隶!”李进听后一愣,发自肺腑的回答道。 “对,在这片异族的土地上,我们最想要保障的是活着,为人奴役的活着只是一种延缓性的死亡。”刘煜接过了李进的话。 “现实残酷,根本就不容许你自由的活着。所以我们要向这个贼老天乞活,向着万里草原乞活,向这个乱世乞活!” “更要活着不受奴役,活着不受压迫,活得精彩!” “从今天开始,我们便是乞活军。”刘煜想到了萦绕在他心灵深处的一个名字。 那是一支在绝镜中奋起的悲壮队伍,何尝不是在场众人的写照。 当然是他自己的体会,自秦地开始,他又何尝不是在乞活,乞求活得不受制肘。 “我们是乞活军,一群为了有尊严活着的战士,打倒一切扼杀我们活着希望的敌人。” “我们的身上流着炎黄的热血,岂甘沦为异族的奴隶,此生此世,乞活军永不为奴!” 围绕在刘煜周围的中原遗民的情绪被打动,卑微的奴隶生涯让他们不堪回首,最终所有的激动化成了一句话。 “炎黄热血,永不为奴!”仇水支流听到了这群衣衫褴褛人的呐喊,这声音响彻天际,饱含着这些人的决心。 从这一刻开始,在这辽阔的草原上,多了一支华夏的军队——乞活军。 第一百四十五章 求援 由于已经进入临战状态,檀蒲把鲜卑大营设在了仇水支流不足二十里处,便于掌握最新的情报。 刘煜在檀蒲亲卫的接引缓步走进了大帐,只是还没见到新任可汗,就听到他的声音传来。 “大胆右都尉窝阔策,敢在这个时候慢我军心,你真当本汗不敢杀你吗?。” 刘煜入眼处,两个鲜卑兵士将一个四十来岁的鲜卑男子扣在地上,后者一副部落中的贵族模样,虽然被制,但嘴中仍然不停地道,“大汗,匈奴势大啊,不可与之交锋啊。” “你刚才难道还没听到兵士的回报吗?”檀蒲怒道,“匈奴人还没攻过仇水,就被天雷击中。” “冥冥之中,九天玄鹿在护佑我们弹汗山。即使是最弱的中原奴隶也能胜了匈奴人,我们大鲜卑的勇士,难道还不如那些孱弱的奴隶?” “大汗,天雷之事,过于玄乎,不可信啊。右贤王的军队已经接近仇水,趁着鲜卑并未实际交战,把中原人交出去,早做和解当为上策啊。”这个鲜卑中年男子仍然不放弃地道。 “窝阔策,天雷击中犯的匈奴人,见到这种场景的可不下千人,你竟然还说不可尽信!”边上的大萨满手执神杖道,“你当我们弹汗山都是瞎子吗?” “他不是瞎子,他只是一头被狼群吓坏了的麋鹿。”刘煜认出来这个鲜卑男子以前好像是跟於仇渊一伙的。 “中原人?”听到声音后,窝阔策抬起头来,正好看到刘煜鄙夷的目光,猛地想起什么道,“大汗,中原最为狡猾,天雷为何出现在匈奴人跟中原奴隶交战的时刻,说不定这天雷是这个中原人搞得鬼。” “算你有见识,这天雷就是我请求上天降临的。”刘煜的话让帐内的鲜卑人大吃一惊。 “因为匈奴人就该受雷劈,草原上恶行做多了,就会有这样的报应!”他又把话圆了回来。 “来人,将窝阔策押下去,好生关起来。等到本汗胜了匈奴,再看他怎么说。”檀蒲发话后,便有亲卫把窝阔策押了出去。 吞并於仇渊的部众可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刚柔并济。 “其余人都下去,本汗有话跟二弟说。”新任鲜卑可汗的一个命令让大帐内只剩下了他与刘煜。 “恭喜二弟首战告捷,某家实在没想到,二弟领着一群绵羊竟然赢了一群狼。”没有了其他人在旁,檀蒲与刘煜讲话就比较随意。 “老实说,我也没想到。”刘煜笑道,“可能运气的成份多一些。不过中原遗民不是羊,他们狠起来可比狼厉害多了。” “运气?”檀蒲笑了,“战场之上,哪有那么多的运气,运气何尝不是实力的体现。二弟,你说是吗?” 刘煜哪里听不出来,这位便宜大哥肯定是想说关于那声天雷的事情。以檀蒲的见识当然不会认为真有什么上天报应之说。 “我不瞒大哥,这所谓的天雷的确是我炮制出来的,只不过声音响点,其实杀伤力不大,而且数量极少。”刘煜想到双方合作,倒也没瞒他,但心中也知道火药的厉害。 “可有制造的方法?”檀蒲很快有了兴趣。 “这本身是我师傅几十年炼丹时做出来的,我哪里会啊?”刘煜把锅甩给自己那个神龙不见尾的师傅元德道人。 一听说是炼丹出来,檀蒲也就没了心思。他对中原文化还算精通,这炼丹成功的概率据说极低,要想规模化成在战场上,根本不太现实。 “这次二弟虽然赢了,但是手下人马死伤众多。”檀蒲当然知道了奴隶的死伤情况。 “此前我虽然让鲜卑头人们将奴隶都交给二弟,但这些人多有保留。借着二弟此次胜利,我已经下令他们不得隐藏中原奴隶,近几日便让二弟补充些人马。” “多谢大哥。”乞活军初创,最需要的就是兵员。 一战之后,弹汗山的那些中原奴隶想必都知道了有这么一支人马,对于鲜卑贵族来说,他们不交给刘煜,这些奴隶也会跑到乞活军那里。 檀蒲哪里会想不通这点,不如顺水推舟,来助长刘煜的兵力,至少现在,他们的目的是一致的。 至于奴隶,一旦战争暴发,只要赢了,哪里会缺少丁口的补充。 “刚才有斥候来报,右贤王且栗胥率军两万,仇水的匈奴部落兵马约有五万,七万大军明日就会到达仇水支流北岸。”檀蒲说起了军情。 刘煜刚才已经隐约听到了匈奴大军即将来临的消息,早就有了思想准备。 “大哥,弹汗山兵马能出多少?”刘煜在弹汗山多日,对鲜卑部落的实力已经有所了解,在他看来,迎战七万匈奴大军,鲜卑人有些够呛。 而且形势不等人,还必须要速胜,然后北上,与姬舜合攻单于王庭。 “我集合所有青壮,应该有五万人马。”檀蒲苦笑道,“若是加上一些年老兵士,能充到六万左右。” 这是仇水鲜卑的极限了,还是檀蒲吞并了於仇渊部众的结果。 不过草原之上,鲜卑的部落也不只是弹汗山一隅,临近齐国的东胡也有差不多十万控弦,算是鲜卑人的一大分支,至于林林散散小部落,鲜卑人的数量在草原上虽然比匈奴人少得多,但也是第二大势力。 “六万对七万,恐怕只是凭借着地势,先作对峙吧。还是需要寻找援军才对。”刘煜对比实力之后,想了一个最稳妥的办法。 “二弟说的,正是某家想到的。”檀蒲接着道,“沿仇水北岸向西不到百里,便是羌族大首领的牙帐。大首领贴朵里基是我歃血为盟的兄弟,又是连襟的关系,劝动他出兵不是难。” 在刘煜的印象里,羌族好像在四川、重庆那些地方有分布,历史上应该是西南之地。 他哪里知道,羌族历史悠远,远古时期是生活在大西北的草原,传说受到“魔兵”入侵,九支羌人部落被迫迁徙。 仇水上游的羌人便是这九支迁徙部落中的一支。 “既然如此,大哥还不赶紧联系羌人。”刘煜心说,你这关系这么铁,怎么不见对方来援,七万匈奴人的阵势,想必羌人肯定也听说了。 “也不是没有联系。早在我登上汗位之时,我就派了一个小队去联系羌人,但被匈奴人射杀了大半,只跑回来了两个人。”檀蒲叹道,“匈奴人应该早就料到我们会向羌人求援,所以在半路之上设下了埋伏。” “那大哥的意思是?”刘煜隐约觉得檀蒲说出这事跟自己有关系。 “二弟,我就不饶弯子了,我与二弟是兄弟,同贴朵里基也是兄弟,那么二弟跟他同样也是兄弟。”檀蒲道,“这个联络的人选来说,二弟最为适合。” “再者,二弟武艺出众,心思灵活,也不怕匈奴人的堵截。” 第一百四十六章 夜射 “大哥有令,小弟自当遵命。”军情紧急,刘煜也不墨迹,当即答应下来,“不过还请大哥给我一张羌人部落的地图。” “那就拜托二弟了。”檀蒲从桌案上拿起一张羊皮,“地图本来就有。” 刘煜发现这羊皮上面竟然隐隐有些暗红的血迹,想到应该是那支联络失败的小队留下来的。 “这是我写给贴朵里基的亲笔信,二弟若是见到羌人大首领,就请交给他。”檀蒲把信和地图都递给了刘煜。 又觉得不太放心,于是从身上摘下一把精致的匕首来。 “这是我与贴朵里基结拜时,他送的信物,他若不来,你便把这把匕首还给他。”他的语气带着沉重。 羌人所在的涿邪山距此不过百里的路程,多少应该知道了弹汗山的形势,匈奴人既然能在路上设下埋伏,也能派人去游说首领,檀蒲这是往最坏的结果想。 刘煜默默地接过了匕首,他也了解草原之上对结义很是重视,真的做不成兄弟,那就只能是敌人。 “二弟,还是尽早出发,明日开始怕是过不了仇水了。”檀蒲提醒道。 不出意外,明天开始右贤王的军队将进驻仇水北岸,由于先头部队已经折了一阵,匈奴人隔江对峙的可能性较大。 “好,我回去安排一下,晚上便过仇水去。”刘煜回答道。 …… 回到自己的营帐,刘煜换了套衣服,把邓异等人找来,当然少不了项如意。他把自己要去羌人部落的的事情告诉了他们。 “君上,此去看来并不太平,要防备匈奴人的堵截,还是把剩下的晋兵带上。”邓异听后建议。 仇水一战,除了死伤了二千多的中原遗民,也折了十来个晋兵。 “不必,仇水以北基本是匈奴人的势力范围,带上百来兵士,也难以对抗匈奴人的大军,还不如轻身潜入。”刘煜有自己的打算。 “君上若去,成庆当相随。”成庆站出主动请缨。 “成师兄当然应该跟去,不过说到潜入,恐怕没我更适合了。”项如意幽幽地道。 “项姑娘,此次去涿邪山虽然路程不远,但路上很是凶险。”刘煜对项如意还是有些感冒,即使两人现在是合作关系。 “哈哈,当日高朋满座的广平君府我都敢闯,还怕匈奴人?”项如意接着道,“我可是你们当中唯一懂得匈奴话的。” 刘煜思量了一下,还真是觉得项如意说得挺对。 “那好吧,成兄和项姑娘跟我一起去。”刘煜转头对邓异道,“乞活军就拜托邓将军了,我让连平做你助手。” “末将遵命。”邓异抱拳回答道,让刘煜听得有些惊喜。 一直以来,他跟邓异也是共利的关系,邓异在自己面前自称末将,这显然意味着,他选择了刘煜为主帅。 …… 夜黑风高,大雪满地,三人六骑借着夜色,沿着冰面悄然过了仇水。 一过河之后,刘煜有种汗毛竖起来的感觉,“不好,有埋伏!” 他快速跳下马来,一支羽箭擦着马鞍落在冰面上。 后面的成庆和项如意也都下马,躲到了马身后面。 正当三人有所防备的时候,却发现四周一片寂静,根本没有后续的袭击过来。 “应该只有一个人,难不成是金狼卫的神箭手?”项如意眼神带着紧张。 “什么神箭手?”三人将马挡在身前,缓步沿仇水西行。 “冒稽帐下金狼卫中就有一个神箭营,据说全是挑选了匈奴人当中最善射的兵士组成,无一不是百步穿杨之辈。” “也只有他们敢一人一弓来对付一群人,他们最厉害的一个人一张弓灭了丁零人的小部落。”项如意介绍道,“我对草原的情况可比你要清楚地多,因为我学的可是鬼谷谍道。” “弓手天生制约弩手,由不得你不关注吧。”成庆轻语点破道。 “成师兄,你又拿我打趣,在我眼里,再强的弓手也敌不过我手中的强弩。”项如意不满地道。 “既然他只有一个人,占的优势无非躲在了暗处。”刘煜看着两人道,“我们占了人数的优势,只要找到他的位置,还不怕灭不掉他。” 黑夜之中,雪地的反光将人的身体变得影影绰绰,刘煜判断,这个神箭手估计是依据踩雪的声音,以前雪地的反光来参考的。 “我来吸引他攻击,成师兄盯住出箭的方向,项姑娘,就看你的弩箭了!”刘煜吃过项如意弩箭的苦头,知道这妹纸的杀人兵器阴险得很。 “好!”成庆和项如意点头同意。 刘煜从马身后面缓缓地站了出来,他有种预感,在一片漆黑之中,有人正用野兽盯猎物一样的目光看着自己。 他顾作镇定地牵马走了几步,却发现安然无恙。 “原来是个胆小鬼,这么快就已经溜之大吉了,害得老子紧张了好一会儿。”刘煜故意把声音说得很响,“我们可汗可是派我去送一封重要的信,可不能耽误了。” 为了行走方便,他们现在都是草原牧民的打扮。 说完之后,刘煜跳上马,正准备扬鞭时,敏感的耳朵听到了破风声袭来。 他一伏身,一支羽箭从边上滑过。 “看到他了,在右侧巨石边上!”成庆话一说完,只听到哚地一声,明显是弩箭括机按下的声音。 “啊。”距离刘煜不足十米的地方,一声惨叫传来。 成庆拔剑上前,却只看到了雪地上几滴血迹,很快听到马蹄踏雪的声音,“不好,被他跑了!” 夜色之中只见一道黑影快速遁去。 “成师兄放心,我的弩箭可不好受啊。”项如意悠悠地道,让刘煜想起这女人箭上好像涂了麻药。 “不要耽搁了,我们要赶紧上路。”没有了神箭手的威胁,刘煜便催着赶路要紧。 且莫车延着来时的道路催马狂奔,一支弩箭插他的左肩上。在剧烈运动的情况下,鲜血不停地流出来。 他忽然感到两眼一眩,掉落到了马下。 等他醒来的时候已经一座大帐之中,受伤的左肩已经做了简单包扎,但仍然感觉伤口处有种麻木的感觉。 “别仗着自己的射技高,就想学雕牙儿,一人一弓灭了丁零人一个部落。”一个身形高大的匈奴人背对着他道。 这是一个约莫四十来岁的匈奴男子,“你是我右贤王且栗胥的儿子,犯不着跟一个草原野娃子相比。” 原来这个男子便是匈奴右贤王且栗胥,这个被项如意弩箭射伤的神箭手是他的儿子且莫车。 在金狼卫当中,也分高下,最厉害的神箭手叫雕牙儿,且莫车对其很服气,趁着右贤王领兵对付鲜卑的情况下,打算好好的表现,没想到却碰到了刘煜他们。 “父王,我听那三人说是去帮檀蒲送什么信件!”且莫车赶紧把听到情况一说。 “哼,早料到他们会去找羌人求援,只怕他们没这个命跑到涿邪山。”右贤王冷笑道。 “怎么样?伤口还疼吗?”他看到了一张熟悉的脸。 “不知道怎么回事?总觉得有些麻木感。”且莫车回答道。 “巫医说你中的是中原的毒弩,恐怕也只有中原人能解。”右贤王想了想道,“我让人送去你去魏城,让魏家找郎中帮你解毒。” 第一百四十七章 伏击 刘煜三人走了半夜,路过一处废弃的营帐,这里看起来曾经是个小部落所在地。 只是现在已经变得荒芜一片,他们打算休息半晚。 刘煜刚打了个盹,轮到放哨的成庆就把他叫醒了。 “君上,营帐后面马房有马匹的粪便,看情形应该是前几天留下的,而且数量不少。但是这个营帐应该废弃很久了。”成庆把看到的情况一说。 “成兄的意思是最近几天内,这里有人马住过?”刘煜一下子警醒了过来。 “不错,而且他们还会回来!”项如意的声音响了起来。 “什么意思?”刘煜不解地道。 此时的天光已经亮起来,被这么一搅和,刘煜也没有了睡意。 “你们跟我来。”项如意引着两人来到一处营帐外,然后用手扫开了积雪,一堆的半身铁甲展现在刘煜面前。 “这是?”刘煜取出了其中一副铁甲,见到上面有一个简陋的狼型图案,“匈奴人的兵甲怎么会在堆在这里?” 他细细的数了一下,差不多有十五副。 “这应该是四角权臣亲卫的铁甲,普通的匈奴士兵可不会有这样的盔甲。”项如意仔细端详着铁甲判断道,“最有可能应该是右贤王亲卫的,因为这里是他们的领地。” 把铁甲取出来后,她又指着几件服饰道,“除了这匈奴人的甲具,这几件鲜卑人的衣服也很奇怪。” “按单于王庭的规定,鲜卑人不得过仇水放牧,这里不应该出现鲜卑人的痕迹。” “会不会是鲜卑人杀了这些匈奴人,然后把铁甲藏在这里?”刘煜问道,不过很快就自己否定了,最近弹汗山新汗上任,没听说有人跑到仇水北岸。 “在几天之前,这些盔甲应该是暴露在地上的,这几天下雪才把他们埋在这里。”项如意提醒了一句。 “我猜是匈奴人将铁甲随意留下在这里,这里人迹罕至不说,便是雪一积便什么都盖住了。到了时候,他们应该就会回来取。” “但是他们为什么要留下盔甲呢?”项如意很是疑惑地道。 “别想了,有马队接近。”成庆面色一凛,“应该不下十骑”。 “不好,我们的马呢?”刘煜想到了一个疏忽。 “别乱嚷嚷了,我发现这盔甲后就把马移动偏僻的角落里了,来人一时发现不了的。”项如意白了一眼刘煜道。 雪地被踩之后,总会留下足迹,而且藏盔甲的这处地方的积雪已经被破坏,要想恢复原样,已经不太可能。 “随机应变吧。”刘煜此行只带了太阿剑和落日弓,龙雀刀是马战长兵,不利携带,也就留在了弹汗山。 他持弓在手,躲到了营帐不起眼的角落里,成庆和项如意也隐匿了起来。 透过缝隙,刘煜看到了一伙穿着鲜卑服饰的男子进入了废弃的营帐区域,心中不由奇怪,这里怎么会有鲜卑人? 这些人摘下帽子,很多人将束发一松,变成了披发。刘煜顿时看明白了这些人应该是匈奴人。 “为了抓一个羌人的小仔子,竟然让我们大匈奴人假扮鲜卑蛮子,还折了两个兄弟在涿邪山,真是不值。”中间有个汉子埋怨道。 “怎么会不值?”领头的是个三十来岁的草原粗汉,“贴朵里基的宝贝儿子,有他做人质,还怕贴朵里基不乖乖就范。” 边说边踢了下脚边一个麻袋,只是这麻袋里的东西没有反应。 “右贤王的这个计策就是巧妙,等解决了弹汗山,再把这小子往涿邪山前一扔,羌人也不助为患了。” “咦,且莫车人呢?”这个领头的匈奴人眉头一皱。 “别管他,十有八九又去仇水河那边埋伏了,一天到晚想出风头,右贤王的这个儿子一点都不屠耆。”一个手下回答道。 “屠耆”在匈奴语中是贤明能干的意思,右贤王又被称为右屠耆王。 匈奴以左为长,目前的左贤王便是冒稽的侄子,前任大单于的儿子若洛成律,这个名字的意思是富有的勇士,营帐设在离侯山。 冒稽杀叔继位,成为匈奴大单于后没有按照惯例封自己的儿子为左贤王,而封了自己侄儿。一方面,这个侄子的拥趸不少,另一方面以借封权臣之名把若洛成律赶出单于王庭,有利于自己的统治。 “不对,这里有人来过!”领头的匈奴人看到了刘煜他们留下的脚印,“而且说不定还没走!” 虽然刘煜在这些人来之前已经对脚印做过处理,但还是有痕迹暴露出来。 “来人,披甲!”他大声喊道。 “沮渠彻,你不记得我们的铁甲都应该还在雪地里吗?”手下提醒道,原来领头的这个匈奴人叫沮渠彻。 “走,赶紧随我去取甲!”沮渠彻感觉有种危险临近,“警戒。” 早在匈奴人发现脚印之前,刘煜就向成庆和项如意做了一个动手的手势,他把羽箭搭在落日弓上,本来已经瞄准了领头的沮渠彻。 在离弦的一刹那,他发现这人的警惕性太高,长弓一移,一箭正中沮渠彻身后匈奴人的眉心。 另一边项如意也扣动弩机,也有一个匈奴人被射倒在地。 借着先下手的机会,刘煜连续搭弓射箭,射倒了五人,项如意也射杀了三人。一波弓弩之后,匈奴人只剩下了七个人,但都已经借助遮挡物躲了起来。 “是谁?!敢在我们匈奴人的地盘杀我们的勇士?有种出来啊?”沮渠彻一手执盾,另一边弯刀在手,“跟我堂堂正正地打!” “好啊。如你所愿。”刘煜放下了落日弓,太阿剑出鞘,从隐蔽的角落站了出来。同一时刻,项如意和成庆也逐一现身。 “你们是什么人?”沮渠彻聚拢了剩下了匈奴人,背向依靠,组成了死战的阵式,并把脚边的麻袋放在了自己的身后。 三个人不同方向地包围住了七个人,在数量上来看,极不和谐,但是在士气上,已经稳占上风。 刘煜刚才听得分明,知道这些人是从涿邪山回来,粗声粗气地道,“涿邪山的贴朵里基是老子的小弟,你们竟然敢拐老子的乖侄儿,知不知道拐卖儿童是犯死罪的吗?” 项如意开始觉得刘煜的话很有气势,但听到后面忍不住笑了出来,“刘煜,你说的这罪是哪国的法律?” “我管哪里的法律,老子在哪里,这句话就是哪里的法律。”刘煜说得置地有声。 “那就看看阁下的本事啦。”沮渠彻当时在明,刘煜他们在暗,实在是防不胜防,但现身之后,数量上有了优势,虽然点子很硬,但他心有侥幸的想法。 激刘煜他们出来,何尝不是一种策略。 “大伙儿掩护我,往这边冲。”沮渠彻扛起那个麻袋,就往项如意这边冲来。 在他看来,女人应该不强。 第一百四十八章 小正太 刘煜和成庆哪里会让他们得逞,迈步向前,挥剑攻去。 这两人本身武艺不俗,又手有强兵,匈奴人身无寸甲,哪里挡得住。 至于项如意,那完全是阴死人不要不要的。 一剑一弩,配合的天衣无缝,匈奴人都没接近她就死了两个。 只一会儿的工夫,七个匈奴人只剩下了沮渠彻一个人。 后者一看形势不对,把圆盾一扔,直接用那个麻袋挡在身前,“你们别过来,不然,我就杀了这个小仔子。” “兄台是不是昏头了,你拿个麻袋在晃来晃去,以为自己是丐帮的长老吗?”刘煜笑道,这场战斗令他十分爽快,因为这两个帮手实在是太给力了。 沮渠彻听后,警惕地将麻袋打开,从里面拖出来一个半大的小子,也就十来岁左右,长得挺俊俏,一副小正太的模样。 即使被匈奴人提在手里,似乎也没什么知觉。 不过刘煜还是看到这家伙的眼皮动了一下,这小家伙应该是醒的,这是他的判断。 “我告诉你,这就是贴朵里基的宝贝儿子纳吉路,生了十个女儿就这一个儿子。”沮渠彻拿着弯刀架在这个小正太的脖子上。 “你不是说你是贴朵里基的大哥吗?你应该认识他吧?你别逼我哦,不然我就杀了你这个侄子。” “十个女儿一个儿子?这放在后世估计要罚得倾家荡产了。”刘煜忍不住腹诽一句。 “羌人大首领的儿子怎么会落在你们手里?”刘煜还是想确认一下这个小正太的身份。 “作为他的老叔,我也就在他出生那会儿见过,说起来还真不认识这小家伙。你随便弄个小娃出来说是我的侄子,我可不会信!” 说完刘煜蛮不在乎地向前走近了一步,一手靠在身后,向项如意做了个手势。 “他真是贴朵里基的儿子!”沮渠彻听到刘煜不相信自己,很是紧张地道,“我们都是右贤王的亲卫,化妆成了鲜卑人潜入了涿邪山,费尽心思才绑来的。” “这么说,你们右贤王除了想对付鲜卑人之外,还想敲打羌人?”刘煜哪里听不出来这是匈奴人一石二鸟的策略。 “右贤王早就知道弹汗山的不臣之意,借着白灾正好削弱鲜卑人。至于羌、氐部族,本身实力不如鲜卑,右贤王当然想一并收拾了。”沮渠彻就怕对方不相信自己,危急时刻,把自己知道的不知道的都抛了出来。 “我们一行十八人到了这里换上了鲜卑人的装束,冒充檀蒲的使者进了羌人部落。然后趁着他们不注意,就把纳吉路给偷了出来。” “你们放了我,我就把这孩子还给你们。”在这种情况下,沮渠彻最想要的是保自己的命。 “不对啊,从这里到涿邪山的路,不是说有你们匈奴人的游骑出没吗?你们换了鲜卑人的衣服,怎么通过的?”刘煜问这话当然存心不良的。 “那是因为我们有右贤王的令牌……”沮渠彻下意识说到这里的时候,猛地惊醒,“你骗我,贴朵里基根本没有大哥,鲜卑的檀蒲是他的结义弟弟。” “你们是檀蒲的人,你们也是想去涿邪山的!” “你不觉得醒悟得太迟了吗?”刘煜冷笑一声,像是自言自语道,“小子,我早知道你醒了。” “什么?我杀了这个小仔子!”沮渠彻举刀砍向提着衣领的小正太,却感觉左手一空,却是这个小正太脱衣逃遁。 “老叔救命!”小正太径直向刘煜跑来,言语上还真把刘煜当叔叔了。 “我就是死了也要拉你这个小仔子垫背!”沮渠彻哪里甘心,正要追上来,忽然嘴里冒出一根弩箭的根尖来。 原来项如意在其不注意的时候出手,弩箭穿透后脑,根尖从嘴中冒出。 可怜的右贤王亲卫头领就此一命鸣呼。 “项姑娘这暗箭伤人的本事见长啊。”刘煜带着嘲讽的意味道。 “哪里比得上君上的伶牙俐齿,谎话连篇。”项如意揶揄道,“恐怕太史先生也看走眼了。” “侄儿见过老叔。”小正太纳吉路依着草原的礼节问候刘煜,“多谢老叔出手,侄儿才逃出匈奴人的魔掌。” “……”刘煜有种哭笑不得的感觉,自己无非装逼说羌大大首领是自己的小弟,这会儿首领的儿子好像当真了。 “哈哈哈。”项如意大声笑了起来,“刘煜,你乱攀亲戚,现在好了,人家小孩子赖上你了。” “侄儿也见婶婶,叔婶两人真是郎才女貌,珠联璧合。”小正太的嘴巴说得还真甜,只是把刘煜跟项如意掺合在一起,他根本不知道那就是找抽的。 果然,一个暴栗敲打了小正太的头上,“乖侄儿,本来呢想夸你懂礼貌的,但这眼力实在是让人捉急了点。”刘煜一副教训晚辈的样子。 “我跟这个女人,会是郎才女貌?你都不知道她有多毒我有多善良?还珠联璧合,谁教你这些词的,信不信我用大夏龙雀刀砍他十块二十块的。” “启禀老叔,这是孟师傅教的,是个中原人,很有学问。便是我父亲,也很尊敬他。”纳吉路被打了也不生气,老老实实地回答道。 “谁教都没问题,只是你这小孩子眼力是不行,本姑娘如花似玉,怎么可能跟这样的丑男是一对?”项如意也教训起小正太来。 “哦,原来你们还没成亲啊?”纳吉路算是回过味来了,不过他又有些糊涂了,对着项如意道,“他是我老叔,那我应该怎么称呼您呢?” “本姑娘年轻貌美,叫姐姐吧。” 项如意说完之后忽然觉得很别扭,再看刘煜脸上露出一副玩味的笑意,这才想到自己让刘煜占便宜了。 纳吉路叫自己姐姐,再叫刘煜为叔,这辈份上面自己岂不是矮了一截。 “姐……”小正太刚要叫出口就被项如意粗暴地打断了,“不许叫!” 项美眉眼珠一转,“叫师傅,看在你还有几份机灵样,我就收你做个徒弟,教你一些对付坏人的本领。” 说话间坏人像若有所指刘煜的样子。 “真的吗?”纳吉路听后大喜,竟然跪倒在地,郑重地向项如意磕了三个响头,“徒儿拜见美女师傅。” “乖。”项如意面有得意地将小正太扶了起来,示威似的朝刘煜看了几眼。 “这里血腥味太重,对小朋友不太适应,我们换个地方说话吧。”刘煜意识到这小正太可比自己会攀亲戚多了。 第一百四十九章 易服 刘煜、成庆再加上项如意,三人都是艺高胆大之辈,伏击运作几近完美。 对于结果来说,小正太纳吉路的出现实在是有些意外,也有些惊喜。 这小孩子一口一个师傅,一口一个老叔,还真让项如意和刘煜生出了亲切感。 从纳吉路的口里得知,他是被匈奴人打晕之后,从涿邪山直接掳走的。 估计这会儿他的父亲贴朵里基正着急找他呢?谁让这孩子是羌人大首领唯一的儿子。 估计应该是真累了,小正太把经历讲得差不多的时候,竟然头一弯,睡着了。 “君上,要不把这孩子带去弹汗山给鲜卑人,有他在弹汗山,羌人应该会来助兵鲜卑。”成庆想到了孩子的处理方式。 “成师兄,这帮匈奴人可不就是假扮鲜卑人去抢的人,这么一下,可是做实了拐带人口的罪名。”项如意说到拐带人口的字眼时,不时地看了一下刘煜。 “带回弹汗山的话,估计我那大哥肯定会很高兴。只怕匈奴危机后,鲜卑和羌人的关系会有裂痕。”刘煜看着睡梦中的纳吉路道。 他从怀里摸出一块金属材质的圆牌,“这是我在那个匈奴人头领那里找到的。项姑娘看看是不是那人所说的右贤王令牌。” 他不识匈奴文字,说完递给了项如意。 项如意拿在手里,来回翻看,“上面倒是有右贤王的狼印标志,应该是他的令牌无疑。” “我明白你刚才为什么要打听匈奴人底细的原因了,原来你想扮匈奴人进入涿邪山。” “不错,既然路上有匈奴人游骑,我们根本无法避开他们。”刘煜点点头。 “我在看到匈奴人的铁甲后就想过扮成他们去涿邪山,但是我们的破绽太多,肯定骗不过沿路所有的匈奴游骑。” “到时,若是陷入围攻,恐怕只有逃跑的份。” “有了这个令牌就不一样了,我们可以大摸大样的穿越匈奴人的防线。” “你是不是还忘了一点,你们连匈奴话都不会讲?”项如意对刘煜的想法很是赞同,但出于对他一直以来的看不惯,还是出言挖苦道。 “这就要拜托项姑娘了。”刘煜拱手笑道。 他能理解项如意对自己看不顺眼,自己何尝也看顺眼这个女人呢? “匈奴人里可没听说女人能独挡一面?这不是破绽吗?”项如意这话其实是答应了。 刘煜与项如意从秦国斗到晋国,再从晋地到了草原,已经对这个女人的本事有了充分的了解,同时,也隐约清楚她的脾性。 “项姑娘的本事,刘煜在清楚不过的。易容这种小儿科的手段,对于谍道之人应该不在话下吧?” “哈哈哈,看来你倒是挺了解我的。”项如意得意满满地道。 …… 不久之后,这座废弃营区里奔出四人六马,正是换上匈奴甲胄的刘煜他们。 刘煜与纳吉路合骑一马,成庆跟在边上,在他们前面却是一个满脸胡须,一脸凶恶的匈奴汉子。 “他……他真是我美女师傅吗?”小正太惊恐的地盯着那个匈奴恶人。 “小纳,你连师傅都认不出来,想讨打不成?”妥妥的项如意声音从这个匈奴人的声腺中发出。 “徒弟不敢。”刘煜身后的纳吉路吓得吐了吐舌头。 这师徒的名份,本来只是项如意的心血来潮,但这个小正太着实有些讨人喜欢,倒让项美眉真有了想法。 “出发!”项如意的声音一变,竟然转变成了一个沧桑的嗓音,这样跟外形就变得极为匹配。 三人走得都是大道,不时有匈奴游骑出没,不免有匈奴人来上前问话。 不过在出示了那面右贤王的令牌后,匈奴游骑也不敢有继续阻挠的想法,项如意打蛇上棍,顺势还用言语教训起了那些游骑。 倒是刘煜跟成庆两人只能眼对眼,没办法,人家说是的外语。 “师傅好凶啊,竟然骂这些匈奴人是猪!”纳吉路显然是听得懂匈奴话的,坐在刘煜身后轻轻地道。 “这女人就喜欢在我面上甩威风,完全是多此一举,我们赶路要紧。”刘煜也是挺担心的,“要是被发现了,可就麻烦了。” 好在事情没有刘煜想的那么糟糕,他们顺利地通过了匈奴游骑的势力范围,看到远处的帐蓬之间的羊角旗帜,刘煜知道羌人部落就在眼前了。 就在他们准备加速靠近的时候,几支羽箭落在了他们的马前。 好在三人马术出色,勒住了座骑,再看不远处已经有一队轻骑朝他奔来。 “匈奴人,这里已经是涿邪山的地域,你们越界了!”来的骑兵身皆包头帕,上身皮甲各不一样,估计都是部落中自产的,不过每人身上都披了一件羊毛毡做的披肩。 披毡是羌人的传统服饰,材质也多是羊毛。羌人以牧羊为业,更以羊角为图腾。羌人生死都要身系羊毛绳,表示与羊同体。 “日达木叔叔,是可爱的纳吉路回来了。”刘煜身后小正太认出来的来人。 “我的天啊,我们的纳吉路回来了,快去告诉大首领,涿邪山吉祥如意了。”领头的骑士看到小正太后发出惊呼。 原来纳吉路在羌语中是吉祥如意的意思,估计也是羌人大首领对于生下儿子后的期望。 “匈奴人,是你们护着我们的宝贝吉祥回来的吗?”日达木跳下马,话里带着善意。 刘煜也下了马,然后把纳吉路扶了下来。 “日达木叔叔,他们不是匈奴人,他们是把我从匈奴人手里救出来的。”纳吉路指着刘煜道,“这是我的老叔,是我父亲的兄弟。” 又指着另一边的匈奴人模样的项如意道,“那是我的美……我的师傅。” 这会儿项如意可是一副恶汉的模样,哪里是什么美女? “不对啊,不是鲜卑人把你掳走的吧,我们还杀了他们两个同伙!”日达木不解地道。 “日达木叔叔,那是匈奴人假扮的。要不是碰到老叔,说不定可爱的纳吉路性命不保了。”小正太说话自带可爱光环。 “你是我们大首领的兄弟?”日达木的脸色一凛,他明显不相信这样的身份。 “麻烦阁下前去通报,就说鲜卑可汗檀蒲的结义兄弟刘煜,前来求见羌人大首领!”刘煜行了草原的抱胸礼。 在现在的时刻,他是鲜卑人的使者。 第一百五十章 云动 自鹰骑出塞之后,晋人封锁关卡,边地之上防守越加严密。 绛都城中,依然是歌舞升平。 彩云楼内丝竹齐鸣,云袖飘飘,只道江山重重秀,却爱美人翩翩舞。 平陵君姬森的酒量本来不错,只是今日出现了意外,看着上官芸儿天仙一样的舞姿,脸上露出沉醉之意。 还真是美人如酒,温柔似刀,让人沉溺无法自拔。 “君上最近许久不来彩云楼,不知道是在做什么大事啊?”上官芸儿一曲舞罢,款款问道。 “整日被父王逼着看各种奏报,各种考较,不胜其烦。”姬森酒意上头,有些懊恼道,“我又不想成王成霸,都不知道父王怎么想。” “明明大哥对这些事情最为热忱,却逼着我一起受罪。” “君上,这可是好事啊。”上官芸儿亲手给姬森倒满酒,然后轻声道,“说不定大王属意你为储君呢?” “哪有这样的好事?”姬森喘着酒气道。 虽然说无意王位,但心底多少对万人之上的地位有些念想。 “父王已经封了白将军为太子少保,又节制代郡兵事,这样的安排已经很明显了。”说到这里,他微微一叹。 “不知道此时,我那四弟和煜表弟在哪里?” “不是说代成君与武原君最近都感染风寒,一直闭门不出,难道坊间传闻是真的?”上官芸儿睁大着眼睛问道。 在晋王的授意下,鹰骑出塞已经被严密封锁。 但这样的大事,对于公卿世家来说,多少知道一些端倪,于是坊间隐隐有了一些关于代成君出塞的传闻。 只是传闻缺乏佐证,便也引不起民众的过多关注。 姬森的脸上已经了醉意,端起杯子喝了上官芸儿亲自倒的酒,又有美人,又有美酒,他感觉自己在飘。 “什么传闻不传闻的。呵呵。”姬森嘴中吐着酒气。 “那就是真的!”他斩钉截铁地道。 “我四弟,当世英杰之首,我表弟,可是军中悍将。此生不破狼居胥,终愧我辈是男儿!” “他们真是我华夏热血男儿,我来告诉你,你不要告诉别人。大年三十,五万鹰骑冒着风雪出塞,想起来,我就激动。” 姬森再次端起一杯酒来,一口饮尽,“来日归来,我当与他们共谋一醉。” 说完,酒意上涌,一阵强烈的疲劳感让这个胖子睡了过去。 不久之后,天仙阁上飞出数只信鸽,方向均是向北而去。 …… 在第一世家的智家大院的精致书房内,一老一少正在对弈。 围棋相传是尧帝所制用来教育自己儿子丹朱的,传到此时,已经成为了一项公卿子弟爱好的文癖。 黑白之间已经到了最后的搏杀阶段。 盘面之中黑棋占尽中枢之地,张牙舞蹈,构成一条大龙之态,至于白棋只是割据四角,很是顽强。 智太公执黑,轮到他出手,却犹豫了。 掌握住了关键的棋面,四面受到制肘,也有了全胜的机会,一子两子的胜利在他看来毫无意义。 他落下一子,准备夺取右下角落的区域。 “祖父,你输了。”对弈的智况淡淡地说道,接着在棋盘中间的位置落下一子。 黑棋大龙被穿心一子,四角白棋演绎成了两大铁钳,大龙竟然被死死绞杀。 “哎,大好局面,竟然毁于腹心之内。”智老太公心有不甘。 “在孙儿看来,祖父这盘棋不过是外强中干而已。”智况仍然说得很从容,“再强的四肢。心若停,便没有了生机。” “哦,这就是你河东之行得出来的结果吗?”智老太公的话里当然有其他的意思。 “落花有意,流水无情。只是在况看来,谁是落花,谁又是流水,却是不得而知。”智况还是一副老神安坐的样子。 “景珊珊随鹰骑出塞,显然景道茂已经做出了选择,景家靠上了代成君,也就不用顾忌我们智家了。”智老太公安慰孙儿道,“既然景家不识趣,倒不如另想他处。” “不。”智况摆摆手,“如今晋国形势跟祖父黑棋盘面类似,无非是外强中干而已。” 他轻轻地在天元位置落下一子,“我们智家就是这内心关键一子,现在无非是寻找外援而已。” “鹰骑主力北去,西北平衡已然打破,秦人必定不会放过这样的机会。孙儿此去河东,还跟秦人见了一面。” “你见了谁?”智老太公问道。 “广平君府长史相锜。”智况如实回答道,“想必秦人知道鹰骑出塞一事后,已经开始磨刀霍霍了,冬去之后必有所动。” “一旦战起,大王可就不得不尊重世家的态度。到时候,我们可不仅仅是一个鹰骑主帅可以满足的。” “原来孙儿你是想用秦人来逼大王放权于公卿士家?”智老太公抚须笑道。 “非也。”智况否定道,“既然江水以南的刘氏能够代楚,为何我们当世第一的智家就不能代晋!” “什么!?”智老太公一惊,不过年老如狐的他很快定下心来,“果然是老了,以后智家就看你了。” …… 涿邪山草原东侧有一条河流,羌人称其为羌水,在匈奴人眼里,被称为龙勒水。 羌水东流百余里,便有一处险要峡谷所在,当地人叫夫羊句山峡。 一条长长的过道从峡谷穿越,尽头之处的山梁之上是一座高大的城池,朱雀旗帜飘扬在寒风之中,一个大大的“魏”字刻在城头之上。 一队匈奴兵护送一辆马车进了魏城,马车上竖起黑色狼旗,这是右贤王的标识。 此时的魏城家主宅院中,魏氏的主要人物悉数到场,因为家主说有要事相商。 “绛都有鸽信确认,代成君姬舜和武原君刘煜,率领五万鹰骑大年三十出塞。”魏邦说出这话的时候,座下众人均是一愣。 “这姬家小儿果然是一方人物,这个时候竟然敢率军来草原。”魏冲回过神来赞了一句。 “主公可知道他们往哪里个方向行军?”毕节提出一个关键性问题。 “这恐怕就不得而知了。”魏邦想想道,“不过既然鲜卑曾经派人联系姬舜,弹汗山那边必有所动。我们只要静观弹汗山的动作便是。” “报!”这时,一个兵士从外面进来,“右贤王之子且莫车中了毒弩,送到我们城中请家主帮忙救治。” “毒弩?”魏邦皱起眉头,匈奴人主要是弓箭为主,弩箭的技术含量较高,射程又短,一般只是中原四国的人在用。 第一百五十一章 戈壁行 右贤王的这个儿子,魏邦也听说过,是金狼卫的神箭手,喜欢出风头,看来这次是碰到硬茬子了。 “毕先生,还是麻烦你现在过去看一下。”魏城之中要论医术,毕节是首屈一指的。 要知道当年老毕每次做逃奴被抓回去,少不了被匈奴人一顿毒打,但这家伙不仅安然无事,身上连个大的伤疤都没有,就是因为他的医术。 魏城之中,若是毕先生治不了的病,那就只能听天由命了。 “诺。”毕节应了一声,便下去了。 不过没多久,这家伙竟然神采飞扬地回来了。 “主公,我知道那个刘煜在哪里了!”人还没到,声音就传了进来。 “毕先生快说。”魏冲的兴趣被提了上来,刘煜的匈奴言论让魏冲觉得,此人跟自己应该很对脾性,于是上了心。 “我刚才去看了下右贤王受弩伤的儿子,这一看就发现了端倪。”毕节说话很有条理。 “毕先生,这刘煜跟这个且莫车还有什么联系吗?”魏冲有些急。 “冲儿,慢慢听先生说。”魏邦知道魏冲的性子有些冲动,示意他耐心听下去。 “这得从这支弩箭上的麻毒说起。”毕节从容地道。 原来毕节本是汉国南越郡人,少时学了一身医术。 在给且莫车诊治的过程中,认出了这只弩箭的毒是产自武平山的麻毒。 “此毒开始没有太大的毒性,只会有麻木的感觉,但若是不去毒,那么毒素就会渗入到肺腑之中,到时候,便是大罗神仙也救不了。” “这个匈奴人还算运气,中毒时间应该不超过三天,刚才我给他用药拔毒,再吃上七天的药应该会痊愈。” “我说毕先生啊,你说这个毒干嘛?跟刘煜又有什么关系呢?”魏冲有种急火攻心的感觉。 “根本上讲跟刘煜是不太有关系,但跟刘煜的对头大有关系!”毕节哈哈笑道。 “先生是说项家?”魏陵反应很快。 “不错,说来也是缘份,我三年前因为得罪了汉国墨家的欧阳燎逃入武平山,欧阳燎的人紧追不放,当时一个持弩的小女孩,帮我解了围。” “当时她用的弩箭跟这支无异。”毕节拿出来诊治且莫车时拿来的弩箭。 “我在武平山躲了几日,后来我还见到了他的师傅。”毕节的神情中忽然有些回味,“那是剑法大家盖凤琴。” “那个持弩的小女孩叫项如意,是会稽项氏的人。” “莫非就是那个太史榜上唯一的女子?”魏邦与景家交好,景道茂跟他讲过封天议的事情,“前有女艾镇国邦,谁说如意不封侯。” “不错,此前绛都鸽使曾有信说是刘煜遭遇项氏袭击,多有弩箭,应该是项如意动手无疑。”毕节继续分析道。 “没有想到,这项如意的弩箭出现在仇水河边,也就意味着刘煜肯定在弹汗山那里,毕竟从消息来说,鲜卑小汗跟他是结义兄弟。” 魏城对中原的情报收集还是挺到位的。 “可怜啊,这个刘煜好惨,被一个女人追到了草原。”魏冲双手抱胸笑道,“祖父,要不我去会会他?” “大可不必,魏城扼守夫羊句山峡,鲜卑人若是要北上单于庭,走夫羊句山峡是最近的路。”魏邦已经有了判断,“我们不妨在这里等他们。” “至于鹰骑主力,十有八九出代郡奔袭离侯山。那里是匈奴人的辎重要地。匈奴人驻扎了十万人。” “五万鹰骑对阵十万匈奴,姬家小儿倒是好气魄。” …… 姬舜挑选了五千精兵,本来打算一人三骑,寻求速度攻势。 但鹰骑出塞本身马匹不多,沿途缴获匈奴部落马的数量也有限。 又听鲜卑人穆涉说及戈壁中环境恶劣,座骑再多也是无用后,于是减少到了一人两骑。 除了座骑之外,另外一匹都驮了给养。 天色一亮,姬舜还想跟韦英告别,却没有发现韦英的身影,以为对方把自己要进戈壁的事情忘了。 他苦笑了一下,心中自我安慰道,这样也好,省得自己看到了她就舍不得离开。 “大帅,一切准备就绪,只等大帅发令。”王霸骑马过来通报道。 “出发。”姬舜翻身上马,向送行的军将告别,“诸位,离侯山再见!” 五千骑兵踩着积雪踏入了千里戈壁,进入之后,气温倒是没有太大的变化,但风却变猛烈地起来。 好在姬舜已经料到了这种情况,让兵士们都戴上了遮挡强风的裘皮帽。 大戈壁一望无垠,其间也没有任何的遮挡物,这使得寒风变得肆无忌惮。 马蹄敲打着冻住的地面,人呼出来的气瞬间变得凝结在裘皮帽上。 为了此次出塞,景家除了提供粮草之外,还善解人意地提供了很多裘衣。 但是再多的皮毛也挡不住大戈壁的寒风,姬舜的队伍一人两骑,依然走得不快。 步度根没有跟在这个队伍中,毕竟大军赶到离侯山也至关重要。 鲜卑人穆涉跟在姬舜的身后,他以前有过走戈壁的经历。 “君上,戈壁的风着实太大,很容易迷失方向。”穆涉吃过这方面的苦头,赶紧提醒道。 “关于方向的问题,我以前听司天监的太史先生谈起过,先看太阳所在方向即可,现在是冬季的早晨,太阳在东偏南,我们要向北直行追插。”姬舜一指方向,“走,往那边走!” 一股强烈的寒风袭来,夹杂着一些冰雪之物,打在了人有脸上生疼。 这样的情况走了半日,越深入戈壁的中心,寒风越加凛冽。 姬舜一直行在队伍的最前面,一阵大风吹来,似乎有石头击中他的座骑,马儿哀鸣一声,倒在地上,把姬舜掀下马来。 “君上,可曾受伤?”一个军士担心地问道,第一时间过来搀扶起姬舜。 只一个照面,姬舜就觉得这人面孔极为熟悉,他一把拉过对方。 虽然韦英包裹得很严实,但还是被姬舜认了出来。 “你怎么跟来了?”姬舜有些怒意。 “穿越戈壁太危险了,我不放心你。”在戈壁的寒风中,虽然韦英只露出了一双眼睛,但可以从眼神中看到关切。 “知道危险你还跟来?”姬舜刚想教训几句,却看到韦英帽檐上的冰霜有些心疼,“算了,你跟在我身边。” 姬舜将韦英的握得紧紧地,像永远不打算放手一样。 又有兵士被风从马上得掉下来,姬舜一看这样的情况,大声命令道,“全部下马,牵马步行!” 五千人迎着风,踩着雪,在茫茫的大戈壁上艰难前行,戈壁的雪地上留下了一长串人马前进的脚印。 第一百五十二章 激将 涿邪山羌人部落最近经历了冰火两重天,大首领贴朵里基的宝贝儿子竟然在部落中被人拐走了。 要知道小正太纳吉路在部落里人缘很是不错,人称可爱小吉祥。于是不用大首领发话,大家都自发加入了寻找小吉祥的行列。 但在失踪了两天之后,正当大家惴惴不安地时候,刘煜带着羌人的小吉祥进入了涿邪山的地界。 日达木将刘煜三人安置在一座客舍帐篷之中,同时通知了在外面疯狂寻找儿子的大首领。 贴朵里基年近四十,生了十个女儿和一个儿子后,在一次部落里平乱中,不小心伤了下体,这就使得纳吉路成为他唯一的男丁骨血。 在听说鲜卑人受到匈奴人攻伐的时候,他想过要去给自己结义兄弟檀蒲适当性助拳。 但是自己儿子被拐走了,成为他最重要需要解决的事情。 而且有目击证人说是鲜卑人干的,还有两具被拦下来的鲜卑人尸体。 不过贴朵里基已经成为大首领多年,早就不会意气用事,更何况他的眼力不错,是匈奴人还是鲜卑人,他还是能分辨得出来的。 他否定了手下部众要求去弹汗山找说话的要求,他想到匈奴人这种做法,无非就是不让自己介入对弹汗山的战争。 甚至还松了一口气,若是匈奴人抓走的话,儿子总会留条命的,若是鲜卑人抓走的话,少不得得拼上羌人的命。 “你是檀蒲的兄弟?”贴朵里基回到营地,第一时间就将刘煜请进来大帐。 “是。”刘煜看到涿邪山的主人时,也在细细的打量对方。 从对方眉眼之间的神采,他感觉这个羌人大首领是心思缜密之人。 越有小心思的人,越不会冒险,看来要劝动对方救援弹汗山,仅靠檀蒲的信件是没有用的。 “哈哈哈,我与檀蒲也是结义的兄弟,这么说起来,你也可以算是我贴朵里基的兄弟。”贴朵里基对着纳吉路道,“过来,叫叔叔。” “阿达,我早就叫过了,老叔,你说是吗?”小正太换了一身干净的衣服,倒是挺有部落小首领的气质。 羌人对于父亲的口语称呼一般叫阿达。 小家伙朝刘煜的身后瞅了几眼,“咦,我的美女师傅怎么没来?” “老叔?师傅?”贴朵里基一头雾水。 “哦。老叔就是叔叔的意思,那是我们家乡的一种叫法。”刘煜圆了一下自己当时随口讲的大话。 “小吉祥的师傅是我一起来涿邪山的朋友,她挺喜欢小吉祥的,就收他为徒。” “阿达,老叔跟师傅关系可好了,以后老叔肯定会成为我的师公。”小正太有了父亲在傍,不怕来事地道。 刘煜苦笑,这小孩子尽给自己添乱,不过,现在大事为重,他没有否认。 “大首领,在下此来,主要还带来了鲜卑新可汗的亲笔书信。”刘煜从怀中拿出了檀蒲的信来。 “新可汗?”涿邪山虽然距离弹汗山不远,但匈奴游骑封锁道路之中,基朵里基还真不知道弹汗山最近发生的大事。 他接过书信,一目三行地看完,“原来最近弹汗山发生了如此多的事情,檀蒲是我的兄弟,现在已经成了鲜卑可汗。” “按理说,我应该祝贺他继承汗位,并出兵帮助他解围。”贴朵里基说得冠冕堂皇。 “但是,我们羌人部落兵力有限,涿邪山到仇水一线,匈奴人又安排了大量游骑,只怕我们一动,匈奴人马上就察觉了。” “到时候匈奴人一旦掉转方向,我们部落可就到了存亡关头了。” “这么说来,大首领是无意出兵救援。”刘煜对于贴朵里基的回报早就了心理准备。 “阿达,你以前不是跟你说,兄弟有难要两肋插刀吗?我不止一次听过,您跟檀蒲叔叔结拜的过程,那时可是交换过信物的?”纳吉路说得很单纯。 “大人讲话,小孩子不要插嘴。”贴朵里基眉头一皱,教训孩子道。 “大首领看看,当时你给我大哥的信物是不是这个。”刘煜拿出了檀蒲那把匕首,“这把匕首一直是我大哥的贴身之物。” “可以看出来,大哥对与大首领的兄弟之情很重视。” “可惜,在今日来看,我觉得大哥看错了。大首领应该忘记了当年的结拜的誓言,至于这个信物,不若拿回去就是。” “什么意思?檀蒲现在跟匈奴人对峙,还想跟我们羌人为敌吗?”贴朵里基没有去接匕首,草原上做不成兄弟,只会是敌人。 他若此时收回匕首,便是落井下石,自己置兄弟危难于不顾,传扬出去,会被草原上的人耻笑。 檀蒲就是看到了这一点,才让刘煜拿着信物过来,逼迫贴朵里基做出选择。 “这个我就不清楚了,我在临来之前,大哥倒也曾经跟我提过,鲜卑连匈奴人都敢对抗,又何惧其他部族呢?”刘煜知道不用激将法,根本无法说动羌人。 “哈哈哈。”贴朵里基扬声大笑,“檀蒲的那点心思,我哪里会不知道。你也不用说这样的话来激我。” “结义之情,我不会忘。若是檀蒲不幸死在匈奴人手里,那我这个异姓大哥还是会给他收尸的。” 能做到部族的大首领,哪里会看不出檀蒲拿出结拜信物的目的。 “大首领可曾听过中原的一个典故,叫做唇亡齿寒。”刘煜当然不想无功而返。 “刘兄弟不必用这些说客的套路来激我,本首领也跟孟夫子学过儒学,你说的典故我当然听说过。”贴朵里基不吃刘煜这一套。 “大首领看看这是何物。”刘煜拿出了右贤王的那枚令牌。 “匈奴四角权臣的令牌?”贴朵里基很快认了出来,草原之上四角权臣各自都有相应的令牌,代表如其自临。 “不错,正是匈奴右贤王的令牌。”刘煜点点头,“这令牌是从掳走贵公子的那几队匈奴人身上得来的。” “而且这些人还说右贤王打算解决完鲜卑人,顺路再带大军到涿邪山一游。”刘煜看了一眼小正太道,“你不信可以问你的儿子。” “阿达,那时我被装在麻袋里,这句话是我亲耳听到的。”纳吉路当时已经醒了,当然听到了匈奴人的对话。 “什么?我羌人已经答应了他们上贡五万只羊,匈奴人竟然还想犯我涿邪山?”贴朵里基当然相信自己儿子的话,这一下他还真怒意上来了。 “大首领应该忘了狼与羊是无法和平相处的,特别是今年的这场白灾之下。”刘煜不时的点了下鲜卑人,“但羊和鹿天然可以是盟友。” 第一百五十三章 过招 “匈奴人的意思已经再明显不过了,天灾之下,其他部族不过都是他们砧板上的鱼肉,任他们取舍。”刘煜笑道,“大首领认为呢?” “欺人太甚!且栗胥,我不跟你计较派人掳掠我的小吉祥,竟然还想借着平叛鲜卑,来犯我涿邪山!”贴朵里基大骂道,“祖宗之地,绝不能失。” “日达木,集结部落中的勇士,我们要去仇水那边向匈奴人问个明白!” 接着,这位羌族大首领向刘煜道,“刘兄弟放心,檀蒲是我的兄弟,既然他现在有难,做为兄长,绝不会袖手旁观。” “刘兄弟且随我一起,兵发仇水!”话中义气冲天,豪情万仗。 当然虽然知道这位大首领只是寻求自保,但是这些话总归还是刘煜最想听到的。 羌人兵马的集结速度很快,这主要是因为最近发生了小首领被掳掠的事件,涿邪山草木皆兵,很快聚起了二万轻骑。 在一片号角声中,贴朵里基骑马到了队伍的前面,“羌人的勇士们,匈奴人的大军就在仇水,他们说平了鲜卑人后,就要把我们从涿邪山赶走!” “他们派人掳走了我们的小吉祥,但是大角之神没能让他们如愿!” “他们还说要把我们羌族的女子变成他们帐中的女人,你们答应吗?” “不答应!”所有的羌人都愤怒了,发出了震天的怒吼。 “好!”贴朵里基挥手之间,一面巨大的羊角大旗树了起来。 “大角之神的威严受到了挑战,我们要让匈奴人看到我们羌人是不容欺负的。也要告诉他们,涿邪山的主人是我们!” 在军心暴棚之后,贴朵里基拔出弯刀道,“勇士们,大角之神会护佑我们羌人。羌人必胜!” “羌人必胜!”部众的战意被充分带动起来。 在大首领的一声令下,两万兵马如同洪流涌向仇水。 这样的情况很快被监视羌人部落的匈奴游骑所探到,也很快通过快马报给了仇水支流北岸的右贤王。 “什么?羌人集结两万兵马,赶来救援鲜卑人了?”右贤王且栗胥感到有些意外。 这时,又有一个游骑来报告,说是在离仇水到了三十里的一个废弃营区,发现了死去的黑狼亲卫。 “沮渠彻这个废物,十有八九是他暴露了身份,引来羌人的不满。”且栗胥把黑锅甩给了死去的亲卫头子,他哪里知道羌人的暴发跟刘煜的激将很有关联。 按照且栗胥原来的想法,率军集合了仇水延线的匈奴部落,屯兵在仇水支流北岸,用兵力优势让鲜卑人服软。 只是现实并未如他所愿,不光是先头部队的三千匈奴兵被击败。便是后面大军到了北岸后,鲜卑也在南岸集合了大量青壮。 鲜卑的行动尚未破局,羌人又开始捣乱。 “来人。分出两万兵马前去堵截羌人,不要忙着动手。” “再带上我的亲笔信给贴朵里基,就说本王对羌人并无恶意,更不会对涿邪山有侵占的想法。”且栗胥当机立断,想到了拉拢羌人,主要对付鲜卑人。 “羌人若是愿意助我平定弹汗山,那么鲜卑人的牧场都给他们就是。”且栗胥的眼中露出凶光,这是一种狼一样的眼神。这是基于他对羌人大首领的了解做出的决断。 “贴朵里基,我且让你嚣张一时,等我解决了鲜卑人,便轮到你们羌人了。”他咬牙切齿地想道。 仇水北岸的兵马很快调动起来,旗帜的变动,也让南岸的鲜卑人察觉到了,很快有斥候将情况报告给了檀蒲。 檀蒲的大帐之中,集合了鲜卑人的主要将领。 由于刘煜不在弹汗山,乞活军正处初建当中,事务繁多,再加上,邓异跟鲜卑人一向不善,所以中原兵将未在其中。 “匈奴人分兵了?!”檀蒲听后直接从座位上站了起来,“肯定是二弟请到了羌人来救援。” “且栗胥分兵两万去对付羌人,那么仇水支流北岸的匈奴人应该在五万左右,那些部落的兵马根本不足为惧,唯一担心的倒是右贤王的两万黑甲狼骑。” “大汗怕什么,我们鲜卑最不缺的就是不怕死的勇士。区区两万狼骑,我们可是有六万骑兵。”大当户忽突主动请缨道,“某家愿率本部兵马,攻击北岸中军,把黑狼帅旗送至大汗帐下。” “我们占了人数优势,狼骑战力不俗,胜负还是五五分。即使是我们惨胜,对于我们鲜卑来说,其实跟输了区别不大。”檀蒲没有理会大当户的建议。 “本汗要的是小代价的全胜,这只是北上单于庭的第一战,若是损失太大,我们鲜卑人承受不了。” “大汗,忘记了乞活军吗?”大萨满轻轻地提醒道。 “你是说,让那些努力去攻打黑甲狼骑?”檀蒲哪里听不出来大萨满的意思。 他眉头一皱道,“但是二弟出使涿邪山的时候,曾经说过让我对乞活军多加关照。” “要说中原的奴隶,仇水沿岸的匈奴部落有的是。这次让乞活军攻击黑甲狼骑,大不了到时候,将那些匈奴部落的奴隶都送给他们。”大萨满老神安定地道。 “这不就是关照吗?” “好,就依这个想法。来人,让邓异来大帐议事。”檀蒲很快下定了决心。 次日午时,羌人的兵马与两万匈奴兵狭路相逢,双方还算克制,就此落下营帐对峙。 匈奴人的使者很快进入了羌人的大营,刘煜恰好不在贴朵里基边上,等到他回到营帐的时候,没有见匈奴人的使者。 “大首领,不是说有匈奴人的使者前来吗?”刘煜当即问道。 “不错,他们是来向我们羌人服软的。”贴朵里基一脸得意道。 他拿起一封信来,“右贤王给我写了亲笔的道歉信,对于掳掠小吉祥一事,他毫无知情,都是下人自作主张。并且向我保证,匈奴人对涿邪山没有兴趣。” “哈哈哈。”刘煜看贴朵里基的模样就知道这家伙估计想出尔反尔,“大首领相信匈奴人的这些鬼话吗?” “这个……”贴朵里基犹豫了一下,然后悻悻道,“这不是想再考虑一下吗?” 刘煜听后,心头冒出一把火来,这都是开弓上箭了,竟然还要说考虑一下。 “在下刚才有事尚未完成,先行告退!”刘煜按下怒火,退下帐去。 第一百五十四章 杀使 刘煜在帐外找到了项如意和成庆,把贴朵里基的话跟他们说了,引来两人的不满。 “真是岂有此理,马上就要跟匈奴人干仗了,这时候,竟然说要考虑一下。”成庆怒气冲冲地道。 “成师兄不必如此生气,其实贴朵里基这人,总归不过是守户之犬罢了。”项如意虽然气愤却是平声静气地道。 “我猜他当时被你激将而起,现在可能已经开始反悔了,弄不好还会跟匈奴人沆瀣一气。” “哦,那怎么办?”成庆纠结道,“要不我们偷偷进帐杀了他,然后扶持小吉祥上位。” “那肯定不行,贴朵里基一死,羌人必乱,至于小吉祥,还是年纪太小,难以撑大梁。”项如意当即否定道。 “其实我来找你们帮忙,其实也是为了杀人,只是杀的可不是羌人!”刘煜缓缓地道。 “难道是?”项如意美目绽放光芒。 几个时辰后。 一声惨叫在羌人部落的一处营帐中响起,一队羌人士兵在日达木的命令下,围住了这个营帐。 刘煜掀开了营帐,手里提着一个包裹从里面从容地走了出来,依稀可以看到包裹里有血滴到了地上。 “日达木将军,请带我去见大首领,我有重要的话要说。”刘煜淡然地道,然后把手中的长剑扔给了旁边的成庆。 日达木对这位救回小吉祥的中原人还是很有好感的。 他看着刘煜手中的那个包裹,想到了是什么,然后让出了道路,“刘将军,请。” 刘煜一进大首领的营帐就将手里的包裹一扔,从里面掉出一个圆滚滚的东西,分明是一个颗人头。 贴朵里基从报信的兵士中也知道了事情的大概,看到人头后,更是怒发冲冠。 这个人头分明就是匈奴使者。 “刘煜,你敢杀匈奴人的使者,你真当以为我不敢杀你吗?”羌人大首领怒道。 “大首领,我若没杀使者,你倒有可能会杀我。但我若杀了死者,你却不敢杀我了。”刘煜笑道。 “匈奴人的使者是不是跟你说他们对羌人的领地毫无兴趣……”刘煜的话像是有种魔力让贴朵里基静了下来。 “他肯定还说若是帮助匈奴平了弹汗山的鲜卑人后,再把鲜卑人的领地送给羌人。” “你……。”贴朵里基有些词穷,这些都是匈奴人的筹码,他可以记得当时帐中只有他跟匈奴使者。 “哈哈哈,羌人大首领,你真是被利益迷住了双眼!”刘煜高声笑了起来,“忘记了草原的规则。” “草原上从来就是弱肉强食,既然匈奴人都敢对鲜卑人动手,也不差你一个羌族。人家只不过想来个先后顺序,减少自己的阻力。” “先来点口头性的大餐迷惑一下你们而已,你难道忘了,狼族在草原上可从来不谈信用的!” 不得不说,刘煜说的都是有根据的,匈奴人在成为草原的主人后,便对其他部族颐使气指,讲究以势压人。 “即使你说的是真的,但两族交战,不斩来使啊。”贴朵里基也有些回过味来,匈奴人在这个时候选择休战,十之八九不想两线做战。 “不杀了使者,大首领恐怕还是会心存侥幸。”刘煜这一次完全是釜底抽薪。 “你竟然还会幻想匈奴人会把战利品让出来,我若不杀使者,恐怕鲜卑和羌两族都被你断送。” “当然杀了使者后,就要看你的胆量和魄力了。” “刘煜,我可以不追究你杀使者的罪,但我从羌人的利益考虑,我们不会首先与匈奴人开战。”贴朵里基的小心思还在作祟。 “既然我们部落已经让匈奴人分兵,那就起到了帮助弹汗山的作用。” “若是檀蒲能胜了右贤王的黑甲狼骑,我便在关键时刻助他一臂之力。” “原来大首领抱着打顺风仗的目的而来的啊?”刘煜笑道,“是不是鲜卑人败了,你就来个落井下石啊。” “事关涿邪山羌人部落存亡,大角之神肯定会指引我们怎么做。”贴朵里基没有否认。 “好,那就让我试目以待。”刘煜轻轻地吹了一声口哨。 一支弩箭从贴朵里基的面颊上滑过,钉在了大帐的门帘上。 “什么人?”贴朵里基吓了一跳,刚想大叫,却听到了刘煜慵懒的声音。 “大首领,别喊刺客了,那是我的人。假如你刚才为匈奴人说话,这支弩箭会射中你这里。”刘煜指了指心脏的位置。“不过还好,大首领不算太过愚昧,不过呢,也不遂我意。” “本来我以为大首领是个能成大事的铁血汉子,现在来说,做起大事来,还是想着利益。” “也罢,那我们静看大角之神的指示吧。至于这支弩箭嘛,只是一个教训。”刘煜的脸色很冷,全身焕发着杀气一般。 “我只是想让你知道,我若要杀人,无人能挡!” 说完,刘煜大摇大摆地从营帐内离去,贴朵里基一时忘了阻挡。 “君上,羌人大首领怎么说?”成庆与项如意在帐外与刘煜碰头。 “大事惜身,小利忘义,怕说的就是贴朵里基这样的人。”刘煜骂道,“这样的人还真不值得我大哥跟他结拜。” 檀蒲性情豪爽,做事果断,但贴朵里基的豪爽完全是外表的豪爽,内心不知道是多么地锱铢必较。 “那我们现在怎么办?”项如意问道,从她收到刘煜的信号,向贴朵里基射出弩箭开始,他们已经不适合继续呆在羌人部落之中了。 果然,日达木带着一队羌兵过来,“奉大首领命令,礼送三位出营!” 在羌兵的监视下,三人走出了军营。 日达木还算好心,把刘煜来的马匹甲胄都还了回来。 “既然羌人大首领想看到大角之神的指示,那么我就来做他们明灯!”刘煜望着不远处的匈奴兵营道。 “哦,刘煜,你又有什么馊主意?”项如意顺着刘煜的眼神隐隐猜到了什么。 “项姑娘,成兄弟,可敢与刘煜闯一次龙潭虎穴?”刘煜已经打算兵行险招。 “哈哈,侠之大道,为国为民,君上行大道,成庆当随之。”成庆果断地响应道。 “我就是想看看你说的龙潭虎穴是什么样的?”项如意明眸之间,有股大无畏的英气。 第一百五十五章 炸营 与羌人对峙的匈奴人主帅叫须卜皋,三十来岁,他的祖辈都是单于王庭的贵族。 在草原统治了数百年后,匈奴人内部早就分出了阶层,须卜皋属于官二代的背景。 右贤王的领地是四角权臣中分布最广的,冒稽为了加强自己的影响,也派不少单于王庭的人充当千长、万长。 此次受右贤王命令来堵截羌人奔袭仇水,须卜皋以万夫长的身份,调动了仇水匈奴部落的二万兵马。 虽然不算什么精锐,但在他看来对付甲胄都不全的羌人应该是绰绰有余。 不过右贤王不让他先挑起战火,于是须卜皋让部落骑兵以防守为主,只是这已经引得手下那些匈奴人的不满。 大帐之内,出现了激烈的争吵。 “万夫长,羌人兵马远没我们的兵马强悍,应该趁其立足不稳,打他个措手不及。”早有部落的头人按捺不住自己的杀机。 他们受到右贤王的命令来到仇水,无非就想捞些战利品。眼看弹汗山的那牛羊已经捞不到了,羌人的家资可不能放过。 “右贤王不让我们现在跟羌人闹冲突。你们难道还想违抗右贤王的命令吗?”须卜皋抬出了右贤王来,让多数部落头人也就不敢说什么。 “大伙儿跑了这么远的路,什么都捞不着,这样回去,部落里的人可熬不过这个凛冬!”还是有些人愤愤地道。 在白灾面前,作为草原的主人,匈奴人也没有多余的粮草。特别是仇水中下游部落的牧草远没有弹汗山丰富,这使得畜牧的数量无法跟鲜卑人比。 这种积怨早就不是一天两天的,甚至可以算是百年仇恨。 中下游的匈奴人正想借右贤王进兵的机会,掠夺一番弹汗山,但现在他们却被指派来挡羌人。 想到回到仇水,估计弹汗山的家底都让别人家搬空了,这些部落头人们心里就不平衡起来。 “你们难道没听清楚吗?右贤王只让我们挡住羌人。”须卜皋笑道,“等下右贤王解决了弹汗山,说不定他就会派使者过来,让我们去走一趟涿邪山呢?” “我可是听说草原之上,除了氐族出美女外,就是这羌人呢?有右贤王大军在此,你们还怕捞不到好处。” 须卜皋的一席话说得很动人心,这些头人们听说不缺好处,当然心情就倍儿爽。 心情一爽就想喝酒,这是游牧民族的一种习惯,于是大帐内大伙喝得兴高采烈。 在他们看来,羌人布阵时,也是以防守为主,说明他们是绝计不敢率先来挑衅匈奴人的。 只是这时,来了三个黑狼甲的匈奴武士,为首一人拿出了右贤王的黑狼令牌。 “哈哈,你们看,右贤王的命令来了。”须卜皋一听兵士报告大笑道,“来人,快快有请使者。” 项如意又扮成了丑汉的匈奴人,手执令牌,刘煜与成庆跟随在后。 他们有右贤王的令牌,又有亲卫甲胄,刘煜就决定来闯一次敌营。 项如意虽然觉得危险,但听到刘煜口中所说要为那些自私的羌人来个指路明灯,就知道刘煜必有后招。 她对刘煜的了解越加深刻,从进入草原之时的妇人之仁,到现在来看,隐隐变得杀伐果断起来。 而且此人做事,向来胆大,却从不妄为。不知怎么的,她对刘煜要做的事情越发期待起来。 “须卜皋何在,右贤王令牌在此!”项如意三人进到大帐后,感觉有股热浪,才发现帐内点着数个火炉。 再看到黑丫丫一片喝酒的匈奴兵将,先是一愣,接着一喜。 “还真是大角之神在显灵啊!”刘煜轻声地说了一句。 “你确定能让羌人认为是他们的神灵的帮忙?”项如意嘴角一弯,轻声问道。 “天下哪有什么神灵,有的只是利用神灵的有心人。”刘煜淡淡一笑,“贴朵里基若是贻误战机,那他就根本不配做羌人的大首领。” “须卜皋率仇水部落头领见过右贤王使者。”须卜皋对着进帐后直接站到主位的项如意行礼,“使者感觉很面生嘛?” “哦,在下阿里巴巴,前些时候被派往离侯山交接军备,最近才回来。”项如意找了个理由,“右贤王怕你忍不住向羌人强攻,所以派了我来督军。” 她说出这个名字的时候心中有些不解,刚才刘煜和自己商量时,强烈说这名字比较霸气,她却怎么都感觉不出来。 倒是刘煜在听到项如意自称是阿里巴巴的时候,心头感到十分有趣的很。 “哈哈,巴巴你就放心好了。”须卜皋笑道,“羌人兵甲不利,碰到我们后,就摆出了防守阵。” “我出发之前,右贤王就曾经嘱咐过我,不得先动战火。既然大家都不想战,不若就在帐中喝酒就是。”须卜皋的话引来了在座头人们的欢笑。 刘煜也笑了,不过他不是笑匈奴无视羌人的勇敢,而是听到了“巴巴”的爱称。 “那我就放心了。”项如意的江水以南的人,当地人称呼其父,口语上也叫爸。 这声“巴巴”的爱称也让她有些意外,不过心中怨道,我可是女孩子怎么能当爸爸?她哪里知道二千后,那些App的短视频里,女孩子以当爸爸为乐。 “使者远来,要不一起喝上几杯!”须卜皋发出了邀请。 “那好吧,我们就一起喝,反正羌人都是胆小鬼。”项如意顺口说道。 帐内的饮酒气氛在右贤王使者加入之后,更加热烈起来。项如意卖弄她的匈奴话,频频与那些头人们举杯。 至于刘煜和成庆就低调地跟在他的后面,当然也少不了杯中之物。 有了项如意的掩护,两人的行动实在不为人注意。 趁此机会,刘煜和成庆兵分两路,悄悄的点燃了五个土制手雷,并放在了宴席之中,这些土制手雷一直被刘煜带在身边。 他今日深入敌营,就想搞一次大事件。 等到全部就绪后,刘煜拉了拉项如意的衣角,手雷的引线被特意加长,这是为了提供他们撤出的时间。 “哦,不好意思,这酒一喝多,就想着去**,失陪,失陪。”项如意会意大大咧咧地跟这些头人们告别离帐。 三人一离开大帐,刘煜就低声喝道,“赶紧卧倒!” 成庆和项如意哪里敢怠慢,三人刚趴倒在地,只听到几声巨响,一股气流向三人冲来。 第一百五十六章 指路灯 在气流的作用下,附近的匈奴兵士都受到了波及,被掀翻在地。 刘煜的这几个土制手雷都是用颗粒火药做的,威力可比前一次在仇水支流上的那枚大的多。 而且是五颗齐爆,又在一个封闭的大帐蓬里,这样的威力更被放大了数倍。 响声之后,三人抬头再看时,只看到帅帐的篷布已经没有踪影,只剩下了几缕破布残蓬。 帐蓬中那些刚才还在欢乐喝酒的头人们,现在都是痛苦的哀叫。 “天啊,我的腿呢?”有人被炸断了双腿。 “啊,我怎么看不到了。”也有人被炸瞎眼睛。 当然还有人正在快速失去了生命的光彩,官二代的须卜皋一向自认为讲究风度的人,但此时,下身衣裤已经消失不见。 上身胸口不停地流着血,刘煜的手雷重点关注了他,刚才的响声中,须卜皋被掀到了空中,然后重重地掉下。 他睁大着双眼,脏器破裂使是嘴开始流血,“是……天……雷!” 他实在不敢相信,自己的生命会是这样结束,不瞑目的双眼带着极度的不甘。 “天雷炸营!”刘煜用匈奴话大叫起来,这是此前就向项如意学过的。 “我们匈奴人得罪上天了!天神震怒,大家快跑回去告诉右贤王啊。”项如意的声音响了起来。 二万人的队伍在几声巨响之后,变得群龙无首,一时变得混乱无比,再加上临近夜晚,又有恐怖的天怒言论,还真有人开始向仇水逃去。 这种巨大的响声,同样惊动了羌人。 “外面怎么回事?哪里来的巨响?”贴朵里基依然一身戎装,他虽然不敢攻击匈奴人,但是他怕匈奴人知道使者被杀后,迁怒于羌人。 “报告大首领,刚才有探马来报,说是匈奴大营出现巨响,我便派人前去探查,撞上来几个匈奴逃兵,就带回营来。”日达木是前线将官,反应很是及时。 “请上来问话。”贴朵里基听到逃兵字样,觉得异常奇怪,未战出现逃兵,匈奴人遭遇哗变了吗? 两个匈奴部落的士兵被带进了羌人的营帐,并被扣在了地上。 “你们匈奴人营中的巨响是什么情况?”贴朵里基开门进山地问道。 “是天雷炸营,天雷炸营,须卜皋被炸死了,我们部落的头人也死了,上天动怒了,我们不敢再留下来,我们要回家。”两名俘虏惊慌地道。 “什么?天雷炸营?”贴朵里基都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这已经是第二次了,我听说前一次我们隔壁部落的人攻上仇水河,上天也降下了天雷,打死了领头的千夫长。” “我的天啊,上天这是要惩罚我们匈奴人吗?我不要留在这里,放我回家吧!”俘虏的精神状态完全是崩溃的。 “第二次?”贴朵里基很奇怪了。 “大首领,我这边有探马的确回报,匈奴人在五天之前也遇到过天雷炸营。”日达木当即回答道。 “这种事情还能有第二次?”贴朵里基一愣,一个心底涌上来一个想法,一时激动起来,“难道这是大角之神的意愿?” 想到这里,他走出了大帐,看到巨大的山羊角大旗,向着匈奴人的方向飘扬。 “日达木,你说我们怎么该办?”贴朵里基看着旗帜问道。 “这是击败匈奴人的绝佳机会,至少我们可以获得数量不菲的甲胄!”日达木郑重地道。 “哈哈哈,不错,这是大角之神的指示!”贴朵里基指着迎风飘扬的大旗。 “羌人当兴,就在今日。”贴朵里基命令道,“传我命令,去把俘虏杀了祭旗,全军出击,攻打匈奴营寨!” “大首领英明!”日达木躬身行礼道。 不多时,两万羌军一齐攻出寨来,匈奴营寨一片混乱,根本无力阻拦。 匈奴部落的兵士一向以头人为将,现在无将无头,营中兵士如同一群无头苍蝇,看到羌军攻来,还未近身,就已经开始了逃亡。 不过匈奴军中还是有一些硬气的低级军官好不容易积结了数百人马,只是哪里敌得过两万多的羌军,匈奴人的抵抗很快淹没在羌军的海洋中。 刘煜三人已经从匈奴的营帐中出来,他们骑马躲了附近的树林,静静地看着远处两族交战的场景。 “看来你还真成了羌人的指路明灯!”项如意看着匈奴营中已经起火,羌语的喊杀声不绝于耳。 “干大事而惜身,见小利而忘义,贴朵里基这样的人成不了大事,但却是可以利用的。”刘煜淡淡地道,“此战之后,他们不仅拿到小利,而且也没有了回头路,必然会快速赶到仇水去。” “接下来,就要看仇水鲜卑了。” “其实有个事情我觉得你也应该想到,你那结义大哥可是一个狠人。他能这么快速成为可汗,个中详情可不会是场面上能说出来的。”项如意提醒了一句。 “我知道,我与他认识时间不长,但我也看出来,他做事,为达目的,可以不择手段。”刘煜自然能想到檀蒲是如何成为鲜卑可汗的。 本来他的父亲、叔叔都死得很蹊跷,对于真相,刘煜不难猜出。 “仇水北岸还有五万匈奴兵马,其中有两万能是右贤王的黑甲狼骑,鲜卑人倒是有六万兵士,虽然人数占优,但不见得能胜。” “大哥不会选择用鲜卑人跟狼骑硬拼,这个时候若是把鲜卑的兵力折多了,怕是汗位难保。” “鲜卑人十有八九会让乞活军去拼狼骑,对于他们来,中原遗民根本就是用来挡刀的。” 刘煜的分析很到位,得益于他对檀蒲的了解。 “君上,那不说是乞活军会死伤惨重?”成庆有些不忍。 “所以我们要赶紧回去。”刘煜拔转马头,准备离开。 “刘煜,你有没有想过,你就算回去了,估计也不能改变什么?”项如意劝道。 “我知道,其实在我看来,乞活军对阵狼骑,的确会死很多人。但有失有得,一支强军的确立是在无数硬仗之后。乞活军需要一场涅槃,我也需要!”刘煜的话很坚定。 “我应该跟他们在一起,一起经历这一场涅槃。心有无畏,天下莫可争锋!” 第一百五十七章 仇水之战(一) 虽然羌军击破匈奴两万部落兵马的声响很大,但弹汗山鲜卑人只要为突破仇水河匈奴人的封锁而努力。 邓异已经领到了次日清晨攻向北岸匈奴中路的命令,是檀蒲亲自对他说的,语气很是平和,甚至还说但凡需要的军械都可以支持。 邓异这些天来知道了北岸的匈奴兵力布局,右贤王的黑甲狼骑居中,左右两侧都是部落兵士。 乞活军面对的将是战力最强的黑甲狼骑。 “可汗,能否给我们五百具半身铁甲?”邓异沉吟后提出了要求。 “邓将军应该知道,弹汗山甲胄也是奇缺。”檀蒲脸上露出为难之色,不过很快又道,“不过,二弟临行之前让我多多关照乞活军,我便是再困难,也会帮你凑齐这五百具铁甲。” 檀蒲说话越来越有上位者的考虑,既然要让人家拼命,人家提出的条件只要不过份,便是答应了也是对自己有利。 “如此,就多谢可汗了。”邓异抱拳谢道。 过河之战,马匹无法在冰面上冲锋,只有步行而攻,倒是对不太精通骑战的乞活军来说还算便宜,当然也不算优势。 “不知道有没有我们刘将军的消息?”邓异这个时候还是想到了刘煜,将为军胆,刘煜前一战的勇猛让他印象深刻。 “还没有消息传来,但匈奴人分兵来说,肯定是二弟请动了羌人。按照脚程,明日羌人的兵马有望赶来,所以本汗就打算明日攻打北岸。”檀蒲说得都自己的推测,涿邪山距此不远,要打破匈奴堵截哪会那么容易。 鲜卑可汗的想法是明天试着利用乞活军先冲一阵。 邓异领命之后,便回大帐中集合了军将,在初战当中,乞活军折了二千多人,在檀蒲的授意之下,鲜卑人把此前藏匿的中原奴隶都献了出来,全军人数又回归到了五千人左右。 邓异按照人数划分了五个千人队,以首战存活下来的中在遗民为骨干,重树了乞活军。 邓异自己领了一个千人队,其他四个队伍分别由屈连平、李进、柴青、杜茂带领,小家伙韩昊跟杜茂关系很好,跟在杜茂身边。 “什么?明日让我们主攻且栗胥的黑甲狼骑?”李进听后一脸地不敢相信,“我们只有五千人,狼骑可是有两万,这跟送死有何区别?” “我知道了,这些鲜卑蛮子想我们去消耗匈奴人,这是变得法的想让我们去死!”李进愤愤道,“老子才不干呢!” “我知道这对于乞活军来说很难接受,所以我向檀蒲可汗要了五百具步兵铁甲。”邓异对李进的抵触有了心理预期。 “鲜卑蛮子自己都没什么甲胄,怎么会给我们呢?”李进猜道。 “李校尉猜错了,檀蒲可汗给了,我回来的时候,顺道去军需要那里将铁甲带回来了。”邓异回答道。 “哼,无非就是想让我们拼命,鲜卑蛮子心眼坏得很。”李进做了长时间的奴隶,心头的怒意难平。 “将军什么时候回来?”杜茂边上的小孩韩昊问起了刘煜。 “匈奴人分兵,应该是君上的游说起效了,以我对君上的了解,他肯定会快马回来。”屈连平笃定地道。 在这几人当中,他跟刘煜的时间最长,也结下了生死交情。 “将军若回来,就请老天爷再给匈奴人几个天雷,肯定把它们吓个半死。”虽然不知道初战的声响从何而来,但在座的这些人都有些明白跟刘煜存在关联。 “君上离去之时,曾经给了我五个铁疙瘩,说是到了关键时候让我拿出来用。”屈连平当然知道刘煜的土制手雷,刘煜甚至还教过他使用方法。 邓异一听,不由地一惊,初战的巨响虽然威力有限,但声响还是吓住了匈奴人。 有此利器,乞活军倒还是有一线机会。 “你早说嘛,那声响不仅能吓匈奴人,也能骗鲜卑蛮子。”李进来了兴趣。 “屈校尉,你的这五个铁疙瘩,能否交给我来安排。”邓异可不想这样的好东西浪费了。 “本来君上就是给邓副将来安排的。”屈连平笑道。 …… 匈奴兵马五万多,沿着仇水支流的冰河排开了大量的帐篷,河岸之上都安排了大量的游哨。 在这片军帐之中,最显眼的是中间区域巨大的黑狼旗帜,旗帜之下帐中都是清一色黑色甲胄。 这些兵士举手之间,都有一股肃杀的悍意。 冬日的草原,天亮来得有些晚,有一层雾气在空气中弥漫。 右贤王且栗胥被贴身亲卫叫醒,正要恼怒对方惊扰自己好梦时,却听到亲卫说,须卜皋兵败身死,羌军已经朝仇水杀来的消息。 顿时没有了睡意,且栗胥赶紧让亲卫将报信的兵士叫进帐来,细细询问。 当听到有人持有他的令牌进帐时,他心头一阵一紧,这肯定是自己给沮渠彻的令牌,没成想却成就了敌人。 对于天雷之说,且栗胥一开始不太相信,先头部队的经历他还存一丝怀疑,但听到须卜皋的两万兵马也遇到天雷炸营,并且是全帐将官均被炸死炸伤之后,他忽然心生惧意。 “不对,这肯定不是天雷,应该是我们未经历过的一种声响很大的武器。”右贤王从恐惧中得结论。 “你来时,羌军在做什么?”且栗胥已经感受到两线做战的压力。 “他们在抢我们的兵器、粮草。”报信的匈奴人回答道。 “呵呵,羌人都是穷鬼,贴朵里基也是一个喜欢占便宜的小人。”且栗胥做出一个判断,“这一次,我们损失了两万兵马的装备,他们肯定会抢着不放。” “这样的话,羌军至少最近几日是不用担心的。”且栗胥细想之后,“看来攻击弹汗山还是要速战速决。” 自从兵马驻扎在仇水支流北岸后,且栗胥原先是打算逼近鲜卑人低头。 但估计天亮后,鲜卑人听说羌军大胜后,必然更会选择与匈奴对抗。 “这会儿怕是不进兵南岸,鲜卑人不会俯首称臣!”且且栗胥已经想通了这一点。 “离天亮还有多久?”他问道。 “差不多还有一个多时辰。”亲卫回答道。 匈奴人统治草原已有百年,也引用了中原的十二时辰之说。 第一百五十八章 仇水之战(二) “不出意外羌人突破我们堵截的消息会在几个时辰后传到鲜卑人那里,这会让他们信心大增。我不允许其他部族敢凌驾于大匈奴之上。”且栗胥下起了命令。 “吹号,让勇士们起床整备!” “大王,这样是不是过于仓促了点?”亲卫们有些不解。 “时机已经发生了变化,若是继续跟鲜卑人对峙,涿邪山兵败的消息会让我们士气下跌。所以,我们必须做出决定,让鲜卑人害怕。”且栗胥带兵多年,哪里不知道,在兵力不占优的情况下,士气对于战争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 “黑甲狼骑率先过河,直击鲜卑人的中军,让部落兵马跟随进攻。鲜卑人整族也就五六万战兵,我们大匈奴可有百万控弦。我就不信,檀蒲小儿跟我硬拼,便宜了谁!?” 且栗胥已经揣摩透了新任鲜卑可汗的心思。 “大王,是不是要分出兵马去攻打那群中原奴隶军,探马回报,现在称为乞活军。”由于这支成军不久的兵马前段时间击败了匈奴的先头部队,更有天雷助阵,引起了一些匈奴兵将的关注。 “哈哈,那不过是一群乌合之众,我们的目标是直击檀蒲的亲军。他初登汗位,手下肯定有人不服,只要我们兵势占优,会有鲜卑人起来造反的。”且栗胥还真不把乞活军放在眼里。 “乞活?哈哈,人家不过是想活下来。我们不去攻他们,量他们也不敢来反冲我们军阵。” 说着这位右贤王又想到了天雷的事情,“我有种感觉,上次说的天雷跟这乞活军很有关联,告诉狼骑,一旦听到巨响,不得理会,直冲弹汗山就是。” 在右贤王命令下,狼骑营地最先热闹了起来。 由于天尚未大亮,匈奴营地的火把数量激增。 北岸一片火光,更夹杂着号角,很快引起了南岸鲜卑人的关注。 檀蒲一夜未睡,正在布局马上要展开的攻势。 匈奴人的异动让他眉毛跳得厉害,“难道且栗胥跟我一样的想法,打算在今日过河而击吗?” “大汗,对岸匈奴兵营出现炊烟,应该是在准备早饭!”高位哨台的瞭望手将看到的场景向檀蒲禀告。 “什么?”檀蒲很是意外,“带我去看!” 他走到仇水河边的时候,天色仍然未见亮,影影绰绰地看到对岸有烟雾升起。一阵寒风吹过,还真隐约送来了牛羊肉汤的味道。 “不好,这怕是匈奴人在战前准备了。”草原上冬季发生战争,往往首先会让战士吃个半饱,身上热量充足了,手脚的力量会更大。 “且栗胥为何这个时候选择攻过来呢?”檀蒲很是不解,“难道想打我们一个措手不及吗?” “传令所有鲜卑战士,多备弓箭,沿河岸戒备。”檀蒲以猜测对岸有行动之后选择了最稳妥的策略。 “是不是要通知一下乞活军就地布防?”大当户忽突出言问道。 “不必。”檀蒲否定道。在他看来乞活军本就是用来给鲜卑人填坑的,更何况兵营离此有些路程,一来一去要费些时间。 乞活军的营寨在南岸的边侧偏僻角落,离鲜卑中军差了七八里路程。一方面鲜卑人不太信任他们,另一方面还是他们人数不多。 但此时已经全军整备,邓异从五千人找出五百个身材魁梧的大力之士,准备战时披上铁甲作为冲锋箭头。 “老大,这真是奇怪了,匈奴人难道知道今天我们要行动吗?”柴青望着北岸的火光道。 “应该不会,不过闻着怎么有炊烟的味道,难不成他们要先来攻南岸。”邓异做出一个判断,“这样做,对于他们来说,是不是仓触了点?” 要知道一项军事行动的展开,总要有所准备,前一夜匈奴人似乎根本没有打过来的准备,这时候却闹腾起来了? 邓异思索一番,想到了一个可能,“莫不是羌人正在逼近仇水,匈奴人不得不加快进攻的节奏?” “是了,是了。”邓异越想越觉得这个可能性越大。 “邓将军是不是忘了匈奴人分出两万兵马去堵截羌人?”屈连平提出了质疑。 “会不会羌人吃掉了两万匈奴人?”小家伙韩昊猜测道,不过旋即又觉得别扭,“两万匈奴兵可不是能一战而胜的,除非像我们一样,有天雷相助!” 言者无心,听者有意,邓异一点,猛拍了一下大腿,“小昊说得对,既然刘将军去了羌人部落,还怕没有天雷相助吗?” 邓异这么一说,大家都醒悟过来。 “我本来以为今天一战,我们乞活军会折损大半,现在来说,倒是未必,而且说不定我们会成为决定此战的关键。”邓异有些想明白了。 “老大,既然匈奴人要攻过来,那么我们是不是就呆在这里等他们就是。”柴青问道。 “不,我们还是遵守跟檀蒲可汗的协定,继续跨冰河过去。”邓异笑道。 “那不是要跟匈奴人冰面上碰到吗?”柴青一脸奇怪地道。 “柴叔,你好笨啊,匈奴人攻过河,目标肯定会是鲜卑人,才不会来管我们。”韩昊人小但脑子很灵活。 “更何况我们是人,远远地绕开他们的主力就是。” “小昊真是聪明,我想刚才你就知道刘将军会助羌人获胜了吧。”邓异看出来这个小韩昊脑子好使。 “不错,我打算带乞活军迂回过河。我们延仇水支流冰冻层的边缘地带过河。” “事不宜迟,我们现在就出发,不然檀蒲可汗事后肯定会来找我们麻烦。” 而此时的仇水支流北岸,右贤王的狼骑已经准备妥当,巨大的黑狼旗迎风飘扬。 且栗胥立于狼旗之下,他雄厚的嗓音响了起来。 “匈奴的勇士们,我们是这草原的主人,我们掌控着草原的一切。” “但是仇水鲜卑何其狂妄,竟然不向我们上贡,还意图联络中原人,来攻击我们大匈奴。” “檀蒲小儿以为勾结其他部族可以动摇我们大匈奴在草原上的地位,勇士们,你们说,我们该怎么办?!” “杀!杀!杀!”狼骑兵士拍打着身上的铁甲,发出了震天的怒吼。 “是时候给鲜卑人血的教训了,勇士们,打过仇水,弹汗山的牛羊女人,你们可以尽情取用!”且栗胥发出最原始的动员令。 所有的黑甲兵士眼中发出狼一样的目光。 第一百五十九章 仇水之战(三) 天色微亮的时候,冬日的雾气在空气中弥漫,远处的景物影影绰绰。 凛冬下的仇水河面已经冻住了,特别是支流这一段,就连刘煜的土制手雷都无法炸开。 匈奴人可以放心大胆的通过冰面来过河。 檀蒲站在河边凸起的高地,冷静地看着雾气弥漫的冰面,鲜卑人在南岸设置了防线,后侧布置了大量的弓箭手。 在这里,能清楚地听到北岸进兵的号角声。 “匈奴人要来了!”檀蒲的脸上带期望的神色。 这是他从小立下的目标,打败匈奴人,让九天玄鹿的旗帜席卷整个草原。 冰面上隐约有了动静,但因为清晨的雾气,根本看不到敌军的位置。 檀蒲有种感觉,匈奴人已经接近了南岸。 几支羽箭从雾气之中射了过来,一个鲜卑兵士被射中,发出一声惨叫。 “弓箭手对着冰面射箭!”檀蒲发出了命令。 雾气的存在对于防守方来说,看不到对手的主攻的方向,对于进攻方来说,同样摸不清敌方的薄弱点在哪里? 鲜卑人大量的箭支射入了晨雾当中,却几乎听不到什么回音。 且栗胥的第一波攻击力量,是三个黑甲兵狼骑千人队。不过在又夹杂着了单于王庭的五个神箭手。 这些人都是跟且莫车一起从单于王庭过来的。 他们的目力比其他兵士优秀,同时他们的弓箭射程也远。 正是他们射出了校正射程的试探性羽箭,听到鲜卑人的惨叫后,也就判断了鲜卑防线的所在。 “注意,鲜卑人的弓箭马上要齐射了。”领头的神箭手乌维提醒跟在身后的黑甲兵士。 三千的攻击人马顿时停了下来,只一瞬间,大量的箭支穿过雾气射在他们前方两三米处。 “鲜卑人这是给我们送箭啊。”乌维笑道,捡起了冰面的一支羽箭又嫌弃道,“竟然用骨头做的箭头,鲜卑人还真穷啊。” 其实草原部族都有用骨头做箭头的传统,主要还是铁器太少,匈奴人也是在打败丁零人后,占据了草原的主导地位,相应的铁器也多了起来。 鲜卑人的弓箭只射了三轮就停了下来,檀蒲没有听到太多中箭者的惨叫声,倒是听着很多箭支都落在了冰面上。 他很想到了匈奴人的部队还在射程之外。 “可汗,乞活军已经出发了。”兵士上前来禀报道,“邓将军希望我们能分部分兵力跟在他们身后作为接应。” “我们自己兵力有限,现在没有多余的兵力支援他们。”檀蒲没有把话说绝,“等我们击退攻过河的匈奴人,再派兵来接应他们。” 实际上,他根本没想过去接应乞活军。 正在这时,一支羽箭飞来,直接射中了来传话兵士的胸口。 “不好,小心匈奴人的箭!”檀蒲醒悟过来,自己第一轮射箭的落点,很可能让匈奴人反向利用了。 他一指羽箭射过来的方向,大喝道,“弓箭手朝这个方向齐射。” 还没等鲜卑人射箭,匈奴人的箭支传过晨雾射到了鲜卑的防线上,不时有前面持盾的鲜卑兵士中箭。 匈奴人在鲜卑人三轮射罢停手之时,悄然进入了射程,他们甚至捡起了冰面上的箭支,直接射还给了鲜卑人。 几轮箭射之后,冰面上的脚步声越来越响。匈奴人正在无限地接近南岸。 大量的黑甲兵冲破了晨雾撞在鲜卑人的防线之上,这是用大盾长矛设立的防线,后面则是黑丫丫一片持弓箭的鲜卑人。 “他们第一轮攻击不会有很多人!”檀蒲判断道,“忽突领三千人反攻冰面,神鹿护佑弹汗山!” “遵命!”鲜卑大当户答应一声点起了三千兵士,“弃弓持刀,随我冲杀!神鹿护佑弹汗山!” 盾牌出现了一个缺口,忽突带着三千鲜卑兵士冲了出来。这时匈奴人的先头部队已经完全显示了防守方的视线当中。 “神鹿护佑弹汗山!”三千鲜卑兵士大喊着冲向了冰面。 两股钢铁洪流在这一时刻产生了强烈的碰撞,冰面之上响起了兵器相交的声音。 “可汗,匈奴的第一波兵力在三千左右,全部是右贤王的黑甲狼骑!”鲜卑这方的瞭望哨已经探明了战场的敌军数量。 “哈哈,且栗胥是昏头了吗?把狼骑当步兵用!?”檀蒲笑了起来,在他看来,自己的本部兵马怎么都得用在刀刃上,这右贤王开场就动用了强兵,有些得不偿失。 “再派三千勇士支援忽突,我们六千人还打不过三千狼骑步兵吗?”檀蒲听说是黑甲狼骑的精锐,果断选择了增兵。 整个冰面已经成了一个纷乱的修罗战场,相比于匈奴人的装备齐全,鲜卑人就有些可怜了。 鲜卑兵士最多身上有一层皮甲,哪里挡得住匈奴的弯刀。 匈奴人因为人少被压着打,但身着铁甲,看不出任何败退的迹象。 往往是两个鲜卑兵士才能胜一个匈奴狼骑。 在雾气的掩护下,乞活军静静地踏上了冰面。 他们在半路中,听到了鲜卑人跟匈奴人的喊杀声。 “匈奴人来得真快,不知道且栗胥的黑甲狼骑有没有出动?”杜茂是斥候出身,最关注敌方精锐部队的动身。 “从他们集结到出发,再攻到南岸,只不用了不到一个时辰,我觉得黑甲狼骑的可能性很大。”韩昊在一旁分析道,“若是部族的兵士,可没有那么快的速度。” “那就有意思了,檀蒲那家伙想让我们对阵黑甲狼骑,现在好了,人家是冲着他们鲜卑去了。”杜茂笑道,“说不定我们过河去的时候,对岸只剩下那些部落的兵士了。” “就是匈奴部落的兵士,对于我们来说,也很难对付。”柴青很有自知之明。 “别泄气,老三,我们可是有老天相助。”邓异拍了一下柴青的肩膀道。 “邓将军,我们是不是需要再等等?”韩昊眨了眨眼道。 “当然,这会儿鲜卑人跟黑甲狼骑刚开始拼命,都应该是少数人参与,我们这会儿到北岸一闹,匈奴人肯定把刀转向我们这边来。”邓异命令道,“这雾估计一时半会儿不会散,我们先停下来休整一下,注意周围环境,别让匈奴人发现了。” 他们绕了一段路,又有晨雾的帮忙,再就是现在战火的关注点是鲜卑人那里,还真不太有人会注意乞活军。 第一百六十章 仇水之战(四) “可汗,不好了。窝阔策昨晚跑了!”正在前线指挥的檀蒲听到前任右都尉逃走的消息。 “怎么回事?”檀蒲吃了一惊,右都尉窝阔策是於仇渊的人,又跟匈奴亲善,此前被檀蒲关了起来。 “因为战事开启,兵士尽数抽到了河边,守卫的兵士不足,让窝阔策有了可趁之机。”报告的兵士老实回答道。 “昨晚的事情,怎么现在才来报?肯定有人私通匈奴,放走了他!”檀蒲怒道,“封锁河面,不要让他跑到匈奴人那里去。” 窝阔策此时已经匍匐在右贤王且栗胥的脚下,“右贤王,你可要为副汗报仇啊。檀蒲小儿为了上位,耍阴谋害死了他的叔叔。” 他所说的副汗当然就是於仇渊,只是这个身份不为人所知。 “起来说话。”且栗胥对于鲜卑人中有人反结擅蒲早就有了心理准备。 窝阔策马上添油加醋地将檀蒲搞兵变之类的事情说了一通,当然少不了陈述自己对大匈奴的崇敬之情。 “这么说来,於仇渊没有孩子留下来?”且栗胥眼睛眯了起来。 来弹汗山之前,冒稽曾经跟他说要对付鲜卑需要从内部着手,於仇渊便是冒稽安排的棋子,可惜还没用,就已经挂了。 “檀蒲心狠,哪里会留下这样的破绽。”窝阔策叹息道。 “呵呵,他有没有留下孩子其实没有关系,只要我们大匈奴支持谁,比如说右都尉你……”且栗胥笑道。 “多谢右贤王抬举,我一定效忠大单于,做大匈奴的好仆人。”窝阔策五体投地道。 “檀蒲小儿现在何处啊?南岸防守有多少人马?”且栗胥出言问道。 “檀蒲把军寨立到了河边!鲜卑总共五万多的兵马。”窝阔策有一说一道。 “果然是个狠人,那本王倒要看看他究竟有多狠。”且栗胥扬手一挥,“所有黑甲狼骑,一起过河!” “部落兵士牵马跟在后面!我倒要看看檀蒲敢不敢跟我拼军力!” 右贤王一声令下,号角连天,这是发起总攻的号声。 北岸的匈奴人呐喊着冲向南岸鲜卑人的防线。 “什么?匈奴人全军突击?!”檀蒲这下有些头大起来,他也出来了且栗胥跟他比拼军力的想法。 “可汗在想,两万黑甲狼骑,战力不容小觑,再加上三万部落骑兵,便是我们整个鲜卑兵士拼命,恐怕不是那么好对付的吧?”大萨满在旁边幽幽地道。 “萨满,这仇水之战若是惨胜,对于我们来说,也是元气大伤。”檀蒲有了退避匈奴兵锋的意愿。 “呵呵,可汗想过没有,若是败了,我们大鲜卑将永远被匈奴踩于脚下,可汗应该最痛恨这样的情况吧?”大萨满说出了檀蒲的真心话。 “可汗是天选的神鹿之子,受命于天,必有天相相助。若是总是幻得幻失,上天都会看不过去。” “萨满,你的意思是?”檀蒲哪里听不出来对方的意思。 “可汗应该记住自己是神鹿之子,从来不应该臣服于任何人下!”大萨满的眼中满是坚定。 “好。我们便与匈奴人拼了!”檀蒲果断地发出命令,“全军戒备,等匈奴人到达南岸后一起杀出!” …… 北岸的号角也惊动了休整中的乞活军。 “匈奴人发出总攻了。”邓异根据号声判断道,“这是我们的机会了,兄弟们,我们进兵。” 早晨的太阳渐渐升起,冰河上的迷雾也逐渐开始散去。 冰面上的战事胶着,大波的匈奴人涌向了南岸。 鲜卑人老实地做起了防御,大盾树立的防线,还算稳固。 只是骨头做箭头的羽箭无法射穿匈奴狼骑的甲胄,这使得匈奴人士气大增,他们肆无忌惮地开始冲击鲜卑防线。 且栗胥已经收到了前线利于匈奴的报告,对着窝阔策道,“用不了两个时辰,檀蒲的防线就会被攻破,到时候,弹汗山可就是你当家了。” 正在这时,忽然感觉地面震动了下,不远处传来一声巨响。 “怎么回事?是不是又遇天雷了?”且栗胥已经有了预感。 “大王,乞活军攻入了我们的营寨,并且引来了一声天雷,部落兵士都惶恐不安。”很快有亲卫来报告情况。 “什么乞活军?”且栗胥很快反应过来,“原来是那支中原奴隶组成的军队,不要怕,不过是乌合之众。” “至于天雷,肯定是他们的一种武器,离得远一些就是。” 邓异率军很快到了北岸,由于匈奴人的重心在鲜卑人那边,乞活军又是迂回而来,在解决了外围的岗哨之后,一头杀入了部落兵士的营地之中。 邓异让屈连平放出了一颗手雷,巨响让那些匈奴部落的兵士猝不及防,趁着匈奴人惊愣之时,五千人一起发力。 邓异还分出五百人身披铁甲冲击在前,又分出五百弓箭手射出火箭,专烧匈奴人的帐篷。 一时之间,乞活军所过之处,皆是烟气冲天。 此时雾气尽散,邓异看到了不远处的黑色狼旗,知道那里应该是右贤王的王帐所在。 “连平带一个千人队跟我一起来冲击敌方王帐!”邓异让屈连平的千人队合上自己的队伍,两千人向黑狼旗方向突击。 乞活军都是中原奴隶组成,在第一战沾了血之后,这些人正在向军人转变,但战斗力显然还不是匈奴人的对手。 好在邓异的指挥十分恰当,一看形势不对,就让屈连平放雷。 这么一来,还真让他们接近了右贤王的王帐。 但是在接近黑色狼旗不到三十步的地方,他们遇到五百左右的黑甲狼骑,清一色的黑马铁甲,还没等邓异他们接近,就是一通羽箭射来。 乞活军顿时被射翻一片,这五百狼骑收弓举刀,策马向邓异他们反攻过来。 邓异手提大枪,已经抵住了一骑将,他透过这些狼骑,已经看离他不到五十步狼旗之下,有一人四十多岁,身着黑色的鱼鳞甲。 “那肯定就是匈奴人的右贤王!”邓异抖擞大枪,几个回合后,一个毒蛇吐信,直接将敌人扎入马下。 拔马向狼旗而来,很快又有一队骑兵过来阻拦。邓异大声喊道,“连平,这群骑兵后面肯定是右贤王且栗胥,助我杀过去!” 第一百六十一章 仇水之战(五) 且栗胥这一次还真有些大意了,二万黑甲狼骑加上部落骑兵一齐攻出,大营之内只留下了少数兵马。 至于护卫自己和狼旗的主要还就是这五百黑甲亲卫,这些人都是狼骑中择优选取的,虽然人少,但战力不俗,且栗胥还算镇定。 听到附近巨响之后,这五百黑甲亲卫结成了防守阵营,护卫住右贤王和黑狼旗,帅旗向来有军胆之说,这个年代己方士气的强弱很大因素在于战场之上帅旗不失。 “挡住敌将,注意他们的天雷武器,别怕,只不过声响比较大而已,伤不了多少人。”且栗胥骑马立于亲卫军后面,大声叫道。 他已经看出来现在对阵的二千乞活军兵士的战斗素养不高,刚才黑甲亲卫的几轮齐射,乞活军兵士几无防守。 但他们的将领就不一样了,手提大枪的邓异一上来就挑翻了五个黑甲亲卫,至于屈连平,让且栗胥关注的是这家伙手里的刀应该是很重。 原来屈连平拿的是刘煜的大夏龙雀刀,出发的时候,邓异提到这刀的重量不适应屈连平,但后者只说,“这是给君上带的。” 于是,邓异也无话可说。他心中对于刘煜也有一种期待。 将为军胆,乞活军很大程度上是刘煜直接促成的,他在与不在,在士气上还是有差别的。 特别是在首战当中,刘煜的箭头作用十分明显。 屈连平听到邓异求助的喊声后,当下用龙雀刀格开对方的骑兵,取出手雷,点燃引线直接扔向黑甲亲卫的中间。 立于后面的右贤王且栗胥看着一个冒着白烟东西扔到自己的兵马中间,大叫道,“那是他们的天雷武器,全部闪开!” 黑甲亲卫都狼骑精锐,听到右贤王的命令后,纷纷引马躲开那个地上冒烟的玩艺儿。 这一躲之下,正好将右贤王且栗胥露了出来。 “轰”地一声,手雷一声巨响,溅起一片雪泥,至于杀伤人,也就有两个躲得慢的骑兵被弹片掀下马来。 在匈奴人一愣神机会下,邓异催马疾进,向着且栗胥冲了过去。 “这是斩杀敌酋的最好机会了。”手雷的硝烟还未散去,邓异驾马越过了烟雾,白杆大枪殷红点点,皆是仇敌的血。 距离匈奴人右贤王只有十步的了,他已经很清楚地看到且栗胥的胡子。 忽然隐隐觉得有些不对,只见自己的猎物很是淡定,嘴角露出一丝不易觉察的微笑。 “中原的将军,你以为我会置身于危险之下吗?”且栗胥开口道。 邓异一惊,恰好看到在且栗胥身后十步左右,有人操动了弓弦,一支羽箭向着邓异破空袭来。 乌维虽然在神箭营中没有雕牙儿这么大的名气,但也是箭术高超之辈,他向邓异射出的这一箭,无论是时间,还是角度,都是十分完美,对手要想完全避开根本是不可能。 羽箭的速度太快,虽然邓异采用了躲避的策略,还是被射中了右肩,右手大枪顿时掉落在马下。 另一边躲在两侧的黑甲亲卫开始向中间合拢,又有五六骑已经冲到了且栗胥的身旁。 乌维催马也到了右贤王的身边。 邓异看着这个神箭手有一种功败垂成的感觉,大枪掉落,他只得拔出了配刀,准备迎战包围他的黑甲亲卫。 由于他冲得太猛,已经跟乞求军大部脱节,这使得他没有了其他人的支持 “看来老子今天要葬身于此了!”这一时刻,邓异想起了被东胡人凌辱而死的妻儿,他的脸上露出狠意。 “你们这些草原蛮子,我便是死,也是拉几个垫背。”邓异左手持刀,毅然决决地向冲上来的黑甲亲卫砍去。 “真是一员猛将,可惜,他遇到了我。”且栗胥对邓异竟然有了一些欣赏,“乌维,可以动手了。” “是!”神箭手乌维把羽箭搭在弓弦之上,慢慢地瞄准陷身于狼骑亲卫围攻当中的邓异。 一个尖利哨声响起来,身为弓箭手的乌维极为敏感,“怎么会有鸣镝箭的声音!” 话一说完,一支长箭射中了他的眉心,夹带着巨大的冲击力,将乌维射下马来,已无任何生机。 鸣镝箭是一种响箭,箭头中有风哨位,基本是作为信号箭为主,但也不缺乏杀伤力。 身旁的神箭手被干掉,黑甲亲卫们把右贤王团团护住。 “是谁下了杀手?”且栗胥的怒吼中带着惧意。 “是我,乞活军刘煜!”刘煜大嗓门的声音传来。 在不远处的地面之上,有三骑踏雪而来,“邓异,你不要死,老子还要带你踏平狼居胥山呢!” “刘煜果然来了,他果然没让我失望。”邓异听到后精神一震,右肩上的伤口依然在流血,但心头像是火烧一般。 “君上从来不会让我们失望!”屈连平激动了。 “刘将军回来了!”一千多乞活军兵士都听到了,他们还没适应军人的节奏,因为他们缺少了一颗主心骨。 刘煜的回归,让他们感觉到了一阵强烈的踏实感。 “所有乞活军兵士,以我为箭头,向我靠拢!”刘煜看到乞活军被五百黑甲狼骑分割,显然不能发挥团战的数量优势。 当然他的手上也不停歇,落日弓连番施射,再加上项如意的弩箭配合,射杀了几个跟邓异纠缠的匈奴兵。 “邓异,归阵!与我共进!”他放下了弓箭,准备拔出太阿剑。 “诺!”邓异应声之后,回到了乞活军的队伍当中。 “君上,接刀!”屈连平在马上将大夏龙雀刀扔了过去。 刘煜稳稳地接住,横刀立马,邓异、项如意、成庆、屈连平跟在左右,后面是一千多乞活军。 “看看我们对面的这些匈奴人,他们曾经是你们的主人!” “但是这个世界上,没有任何部族可以长久的奴役我们华夏一族,因为我们身上流的是炎黄热血!” 刘煜的话一停,一千多人齐声高喊,“永不为奴!” “羌人援军就在左近,匈奴人的失败就在眼前!”刘煜如同一具威风凛凛的煞神,“乞活军,可堪再战?” “战,战,战!”乞活军士兵拍打着盾牌,发出了怒吼。 第一百六十二章 仇水之战(六) “不错哦,你似乎还懂兵法?”项如意对于刘煜的表现有些出人意料。 “致胜之谋,审情定基,掌敌惰,暴己强,这叫以势压敌!”刘煜淡淡地说道。 “这是哪家的兵法?”项如意一愣,她不过随便一提,听刘煜的话还真像兵法之道。 “鬼谷将道兵法!”刘煜朗声回道,然后举刀,“两翼弓手戒备,其余人随我破敌!” 大夏龙雀在阳光之下寒光闪闪,乞活军的精神状态陡然一变,前一时刻,还是被五百分割,这一时刻已经融成了一股铁拳,刘煜正是铁拳最前沿。 且栗胥的眼睛眯了起来,他开始审视这一千多的乞活军。 “大匈奴的勇士从来不会害怕奴隶。”他扬起战刀,“让两脚羊感受了下我们匈奴勇士的力量!” 乞活军以步兵为主,草原上向来有一个骑兵可以胜五个步兵的说法。 “分割他们,别让他们集中在一起!派人让周围部落的骑兵来接应!” “杀!”黑甲亲卫同样一阵吼叫,战马奔腾着冲向了乞活军。 右贤王的黑甲亲卫营跟乞活军碰撞在了一起,刘煜的龙雀刀挥出无人遏制的弧线,手起刀落,便有匈奴兵掉下马来。 项如意、成庆、屈连平更是强力尾随,邓异的左手刀虽然不太顺手,但也激起了满腔的杀意。 这个年代的战争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将领的态度。 乞活军全军用命,即使黑甲狼骑击破了敌方阵营,仍然会有后面的人顶替上来。 他们作为奴隶在草原已经度过了很长时间,很清楚步兵若是被骑兵分割意味着死亡。 前面的人倒下去,后面的人即使看到弯刀砍来,也是义无反顾地冲上前去。 “乞活军,死也不做奴隶!”兵不畏死,又何惧强敌。 刘煜不知道砍翻了多少人,他只觉得自己正在慢慢穿透黑甲亲卫营的阻挡,他已经看到且栗胥的眼中开始了慌乱,看到那面黑狼旗在瑟瑟发抖。 纵然落于弱势,匈奴人依然极为凶悍,相比于乞活军用生命来维护阵形,匈奴人完全是将身体挡在狼旗前面。 完全是一副旗在人在旗亡人亡的意识状态。 双方进入了殊死的搏斗,匈奴人少的劣势逐渐体现出来。 但是此时,仇水冰面上陆续出现匈奴部落的兵马,数量应该在数千人左右。 “大匈奴的勇士们,我们的军队即将回援,敌人的末日马上要来临了!”且栗胥不停地鼓舞士气。 “还真是进百里者半于九十!他娘的,这些匈奴人怎么这么难硬!”刘煜当然看到了冰面上的情况。 “连平,有没有手雷了?全给我有出去,给我炸开一条路!”他必须尽快拿下敌方的帅旗。 屈连平脸上满是血污,连续的血战让他疲惫不堪,当然前期兵器太不称手也消耗他很多力气。 听到刘煜的喊话后,他摸出剩下的两枚手雷,迅速点燃,朝向匈奴马群扔了过去。 这些匈奴人已经是护卫右贤王的最后力量,两团冒烟的铁疙瘩虽然落于他们的马下,但他们依然没有躲避。 “轰”“轰”两声巨响,十多个匈奴骑兵被炸倒在地。 刘煜哪里会放过这样的机会,大夏龙雀刀如风披靡,一骑快马从剩余的黑甲狼骑中间穿行了过去。 “且栗胥,你的死期到了!”刘煜快速接近了匈奴右贤王,华夏宝刀划成一道闪光砍了过去。 且栗胥对两声巨响愣了一下,刘煜的马又飞快,右贤王的反应终究还是慢了一拍,他举起弯刀想要格挡。 哪里能挡得住七十二斤神兵摧枯拉求朽地一击。 精致的鱼鳞甲被割开,一腔鲜血喷到了空中,在场的所有人看到了匈奴右贤王被腰斩于两段! “且栗胥已死,匈奴人已败!”刘煜大叫道。 匈奴主帅一死,但剩下的黑甲亲卫却还在顽强抵抗,他们像发疯一样地向刘煜冲来。 “刘煜,砍掉匈奴人狼旗!”项如意被两个黑甲亲卫纠缠住,“乞活军,跟我一起喊,且栗胥已死!” 黑甲狼骑最后的疯狂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帅旗,掌旗的一队匈奴人依然坚守着不退。 他们的希望是冰面上回防的部落骑兵,当然还有攻到南岸的黑甲狼骑。 只要保证帅旗不倒,匈奴人的兵力依然可以比拼鲜卑。 “匈奴右贤王已死!”一千多乞活军一齐大喊,声音响彻四方。 南岸的鲜卑防线正在被攻破,大量的黑甲狼骑已经上了岸,他们也听到了这个不利的声音,回首望去,黑底狼旗依然在飘扬。 “狼旗在,主帅在!”下一时刻黑甲狼骑发动了对鲜卑人猛攻。 匈奴人至所以能突破防线,也有檀蒲的放纵,他最终还是不想见到鲜卑人折损太多,决定将匈奴人放进南岸,打算依然弹汗山地利,寻求机会歼灭敌人。 虽然他也听到右贤王已死的声音,但从理智上讲,他是不敢相信的。只是已经到了现在的时刻,他再不相信,也得让手下的兵将相信。 “就在我们防守南岸之时,本汗已命乞活军攻入匈奴营寨,敌酋已死,我大鲜卑自当崛起于仇水之南!神鹿护佑弹汗山!” “神鹿护佑弹汗山!”鲜卑兵士一听敌军主帅已死,当即是士气大振,竟然反冲,将匈奴人赶回了冰面之上,重新收复了防线。 而就这匈奴人准备再度发力攻击的时候,一个意外发生了。 北岸大营之中的黑色狼旗竟然从旗杆上掉了下来,一时之间,所有在战斗的匈奴人都心里一暗。 原来刘煜见到一时半会儿没法解决掌旗的这队匈奴人后,果断地取出落日弓,一箭射中狼旗的挂绳,黑狼旗从空中掉落,也让所有的匈奴人人去了战意。 “败了,败了!”存活下来匈奴人当中,无论是黑甲狼骑,还是部落骑兵,在见到帅旗落地的一瞬间,放弃了继续战斗,而是飞快地向北跑去。 面对着数万匈奴人的落荒而逃,乞活军虽然有阻挡的地理优势,但一战之后,兵士皆是疲惫不堪,哪还有力气去阻挡。 至于鲜卑人似乎在庆幸,关键时刻,九天玄鹿显灵了,打落了匈奴人的帅旗,更不会去追赶。 第一百六十三章 让利 辽阔的赛音山达大戈壁,这里千里无人烟,有的只是狂风带着雪粒,甚至夹杂着石块。 姬舜已经带着队伍走了三日,依然远远看不到任何边际。 虽然他带出来五千骑兵都是精锐,但在大自然的压力面前,还是出现了死亡。 被寒风裹胁着的石块击中脑部,一个兵士失去了生命。 夜晚的极寒让放哨的士兵化成了一座冰雕像。 也有人牵马而行的时候,缓缓地倒下,再也起不来。 帐篷的保暖作用变得很差,当白天起来时,一个帐篷中的所有兵士都没醒来,姬舜去检查时,都成了一坨坨的硬块。 怪不得匈奴人不在这里设防,他们的理解中,没有人能从这个大戈壁里穿过,特别是在这场凛冬当中。 又是一个极寒的夜晚,四千多人的队伍也已经停下来休息。 白天的迎风赶路让将士们疲惫不已,早已睡下。 胡杨木的残根被丢入了火炉,燃起桔色的火焰,也构成了了帐篷之中的取暖之物。 姬舜和韦英围坐在火炉边上,鲜卑人穆涉对着火烘手,回答着代成君的问题。 帐外传来呼呼的风声。 戈壁的夜晚,风更大,夜更寒。 “君上,我们现在的速度太慢了,恐怕无法按时穿越大戈壁。”穆涉粗粗的计算后得出结论。 “而且大风之下,我们的路线也不一定准确。” “路线倒可以放心,我们山里人自有辨认方向的方法。”韦英拿出了一样物件,一个罗盘之上,放有磁勺。 “君上,这是我们韦家的指路司南,一头向南,我们现在一路向北,由此来看,倒没有偏离多少。”韦英讲起了物件的使用方法。 “原来这就是指路司南啊?”姬舜不禁疑问道,“传说旧韩之地有磁山,韩氏以磁石做出了指路司南。” “英儿的这具司南是韩氏之人所做吗?”姬舜轻轻一问。 “哦,应该是吧。”韦英听到韩氏字眼不由一愣,然后借口道,“应该是龙门山的过路客留下的东西,我觉得神奇,就带来了草原。” “英儿有心了。”姬舜叹了口气道,“要说起来,韩氏之人也是晋人,若没有当年分晋之事,恐怕也是世家大族。而司南、强弩也会是我晋兵装备之物。” “那么君上认为韩氏之人可为晋人?”韦英听后有些动容。 “汾河谷地本就是晋地,韩氏当然是晋人。”姬舜叹道,“事易时移,纵然当年他们三家如何对付我们姬氏,但岁月年长,早就物是人非,又何必执着一家之仇。” “君上是说不在意当年三家分晋之仇?”韦英心底泛起一股惊喜。 “对于草原异族与我华夏民族的仇怨,老实说,赵、魏、韩三家与我姬氏的仇恨其实不算什么。”姬舜笑道。 “听说魏氏扎根草原之上,若是能助我们击破匈奴,便是迎他回中原也未尝不可。” “君上说的是心里话吗?”韦英有些不敢相信,分晋之仇从来是姬氏王族的逆鳞所在。 “当然,若是这次能顺利穿越大戈壁,韩氏的指路司南当占首功!”姬舜点头道。 韦英听后,想要向姬舜吐露身份,脑中又响起父亲言语,生生地把话儿咽了下去。 “不知道表弟在弹汗山那里进展如何?”姬舜望着炉中火焰念道。 …… 仇水支流冰面的战争已经结束,随着匈奴狼旗的坠落,鲜卑人终于敢放胆冲到了北岸。 这是数百年来,他们第一次大规模地站到了北岸。 “就这么赢了?”檀蒲拍马向前,还有些不敢置信。 “可汗,九天炫鹿护佑我们弹汗山,我们打败了匈奴人!”大萨满在檀蒲身边高声叫道。 “我们打败了匈奴人!”鲜卑兵士狂呼呼应。 “还不是靠我们才赢的!”正好李进带着一队乞活军路过,不由地插话道。 “中原蛮子,你好好看看这里是哪里?”很快有鲜卑人朝李进吼道。 “不是吗?你们看,那不是匈奴右贤王的狼旗?”李进正好看到了有乞活军兵士长枪挑着黑狼旗过来,后面跟着几骑正是刘煜他们。 看到狼旗成为了乞活军的战利品,趾高气扬的鲜卑人也低下了头,草原之上,强者为尊,乞活军在仇水之战中的表现,的确令他们汗颜。 “大哥,且栗胥的首级在此!”刘煜看到檀蒲后让人把敌酋首级送了上去。 “还真是他!”檀蒲下马检查后道,刚才听到战场上的呐喊以为是虚张声势,现在来看,事实无疑。 “哈哈,二弟神勇!”檀蒲赞了一句,“二弟能否将这两样战利品让与我们鲜卑人。” 无论是首级还是狼旗,对于提振鲜卑人的勇气都极为有用。 “我也不会白要你这两样东西,凡行军北上,只要是匈奴部落里的中原奴隶都交由二弟。” “既然大哥要,就送给大哥就是。”刘煜乐得捡实惠,他还巴不得鲜卑跟匈奴对抗得再激烈些。 “咦,好像不对啊,二弟,我不是让你去羌人求援吗?”檀蒲想起求援的事情来。 “羌人半路击退匈奴人的堵截,两万大军已经来的路上,不出意外,匈奴的溃兵会跟他们遇上。” 刘煜缓过劲来,曾经想继续追击败兵的,后来想到羌人后,也没有了打算。 正在这时,有鲜卑斥候来报,“在北面十里不到,出现了大羊角旗帜,应该羌军无疑!兵数在五千左右。” “哈哈哈,二弟,随我一起去迎接我那仗义大哥的先头部队,顺道追击逃跑的匈奴人!”檀蒲大手一挥道。 “仗义个毛线。”刘煜心中间暗道,他没打算述说涿邪山的遭遇。 贴朵里基这种人的性格,有胆锦上添花,却无心雪中送炭,而且羌人的甲胄不会,其实战力有限。 “这逃跑的匈奴狼骑至少有一万多,而部落骑兵也有二万多,这么多的败兵撞入羌人的先头部队里,够贴朵里基喝一壶的。”刘煜想到这里,就笑着对檀蒲道,“我们乞活军战后疲惫,就不去了。” 经过两战胜利之后,乞活军已经有草原存活下来的自保之力,他需要让这些中原遗民树立信心,坚定胜利的信念。 同时,也有种预感羌人说不定要有麻烦了。 果然,就在刘煜带着乞活军回南岸休整的时候,就听鲜卑人大举北上支援,打听之后,刘煜就乐了。 三万多匈奴败兵还真把羌人的先锋营也凿穿了,檀蒲可汗赶紧调了大队人马前去支援羌人。 “这尼玛的怎么感觉像是皇协军啊。”刘煜内心鄙视道。 第一百六十四章 北进 刘煜第二天在檀蒲的大帐中见到了贴朵里基,后者见到他后,态度很是冷淡。让刘大将军很是愤愤不平,老子不就杀了个匈奴的使者吗? 人家用点鬼话来蒙你,老子让你免于诈骗,还浪费自己的几颗手雷,竟然还敢跟我耍脸色。 “今日把两位兄弟请来,就是商量一下北上行军的路线。”对于檀蒲来说,两人都是兄弟。 可惜是的在刘煜眼里,兄弟的兄弟还不能算兄弟,最多只能算盟友。 兄弟是要插刀,盟友却是可以利用的,也可以出卖的。 “哼,我可没有这样的兄弟。” “昨日羌军遇袭,刘将军的乞活军一部离得最近,我们派了兵士来求援,你们竟然见死不救?”贴朵里基很是不满地道。 这事儿还真不算见死不救,三万多匈奴逃兵冲入羌人军阵,当时杜茂的千人队的确离了不到五里。 只是当时老杜已收到刘煜收兵的指令,也就不加理会。 回营之后,他把事情一说,当时营中的将官都笑了,让一群溃兵也凿穿了防守阵形,这羌人也是够怂的。 “大首领这种抱怨千万不要在别人面前提,丢脸啊。”刘煜还真怼了回去。 “你敢小看我们羌人,半路上我们可是正面击溃了二万匈奴人”贴朵里基早就对刘煜有了恨意,这会儿哪里听不出嘲笑之声,越加愤怒。 “还不是老子炸死了一帐将军,不然你们羌人估计都不敢来弹汗山。”刘煜嗤之以鼻。 “胡说八道,我与檀蒲那是生死与共的兄弟,你怎么可辱我们兄弟之情。”贴朵里基当然知道那是实情,但在鲜卑人场子里,他怎么都得表现出义气为先的人设。 “好了,好了,大哥消消气,刘煜收兵回营当时我是同意的,你们都是掌兵的人,军令下达之后,可不能朝令夕改。”檀蒲出言打起了圆场。 “如今仇水之敌已经被击败,我们接下来要做的是继续北上单于王庭之事。” “兄弟你说怎么办,我们羌人便怎么办。”贴朵里基还真是仗义啊。 “二弟的意思呢?”檀蒲看到刘煜。 “大哥,仇水一带我们已经再无敌手,当然应该进军北上,早日与表哥的鹰骑主力合兵一处。”刘煜接着道,“乞活军已经收拾妥当,明日便可开拔。” “是啊,不知道代成君有没有攻破离侯山,即使没有,我们也应该早日北上。”檀蒲也知道自己耽搁的时间太长了,杀可汗并於仇渊,以及击败右贤王花费了太多的时间。 “好,我决定明日全军北上,不知道大哥的羌军可有问题?” “问题当然是有的。”贴朵里基笑道,“不过应该没什么大问题。就是仇水一战,我军昨日损失了不少军械粮草,希望兄弟能给予补足。” “大首领,我记得你们半路之上可是拿到了两万匈奴人的物资,仇水之战可是乞活军跟鲜卑军拼下的,你不会这也想分一杯羹?”刘煜还真对贴朵里基有些无语,这占便宜占到哪里都想捞一份。 乞活军夺旗斩将,这一次战斗当然收获满满,再加上刘煜将右贤王首级和黑狼旗都给了檀蒲,鲜卑人对于乞活军的收获也就捏着鼻子认了。 但听贴朵里基的想法,分明是想夺乞求军的战利品。 刘煜心说老子好不容易将全军的甲胄凑齐了,还有富余,难不成还让你这小人来打秋风? “我当是什么事。”檀蒲不动声色地笑道,“无非就是一些甲胄粮草,这有什么难处。” “大哥,500套制式皮甲,2000柄弯刀如何?” “虽然少了点,但聊胜于无吧。”贴朵里基似乎有些不爽,但眉毛跳起来显示出其心中的欢悦。 “这样的话,我羌军愿为大军北上的先锋。”得意地看了下刘煜。 “大哥,我们北上狼居胥,最近的一条路就是夫羊句山峡,这条路可不好走啊。”檀蒲说这话的时候目光转向了刘煜。 “不就是有个中原人的城池吗?羌人什么时候怕过他们!”贴朵里基一语双关。 “魏城地势险要,又扼守住了夫羊句山峡的必经之路,大哥真有信心能为大军开辟道路。”檀蒲嘱意当然是刘煜。 当年魏城刚立起来的时候,匈奴、鲜卑等六大部族十万骑兵攻打,仍然没打下来,最后还是魏氏家主答应每年定量供给六族盔甲才让后者罢兵而去。 “呵呵,魏城的情况我早打听过了,只要兄弟和刘将军答应一件事,我必定能打破城池,为大军开道。”贴朵里基信心满满道。 “哦,大首领可是看上魏城里的东西了?”刘煜心道你那点小心思,我拔拔手指就知道。 “也不会要,只要两位答应,打破城池后,城内甲胄归我羌人,我便拼尽全力拿下来。”贴朵里基还真没否认。 “大哥,魏城可不是那么好打的!”檀蒲提醒了一句,当然鲜卑人对魏城的东西也是觊觎很久。 “再难打,也就只有五千兵丁,而且据说披甲上阵的只有二千多人。”贴朵里基做足了功课。 刘煜进入草原之上,也关注到了这座魏城。他曾在秦地遇到过魏陵,也听说过魏武卒的存在,那可是战国历史上的最强步兵。 “我倒没意见,你们若能打下城池,只要不胡乱杀人,东西都给你们都行。”刘煜笑道,心里却在想,魏武卒可不是那么好对付的。 “我也没意见。”檀蒲也开口道,“大哥还是要小心为上,我们的主要敌人还是匈奴人,若是折损太多部众,就不划算了。” “哈哈,两位就等我的好消息吧。”贴朵里基胸有成竹地道。 仇水之战的结果已经传到了魏城中人的耳朵里。 “刘煜先是天雷破敌,再是腰斩右贤王,箭射黑狼旗,倒是好手段。”魏邦细细听了斥候的报告,惊叹道。 “主公,你可曾留意刘煜所创军队之名称。”毕节提醒道,“乞活军!世道艰辛,唯乞活耳。” “当年,魏氏祖上立足草原,也是为了乞活而已,而且这个活是要站着活。”魏邦沉声道,“看来这刘煜倒是与我等有共同之处。” “哈哈,他们打败了右贤王,接着应该北上,要想走近路,肯定会过夫羊句山峡。”魏冲抱拳道,“孙儿便在城前会会他。” 第一百六十五章 步骑战 魏冲的希望没有发马上实现,因为刘煜没到,羌人先来了。 羌人的兵马在三天后接近了夫羊句山峡。 “主公,有兵马已过龙勒水,直奔峡谷而来,看旗号是大羊角旗,应该是涿邪山的羌人。”斥候把消息报给魏城的首脑。 “来得好快,羌人也被动员起来了,应该是檀蒲的关系吧。” 魏邦接着道,“贴朵里基经营涿邪山,一直对我们魏城虎视眈眈,恐怕这回也是想借兵锋对我们魏城不利。” “爷爷,魏城地势险要,又有武卒护卫,何必怕这羌人。”魏冲撇嘴道。 “少主,家主之意其实不在于羌,而在于后面的刘煜和鲜卑。”魏陵提醒道。 “羌人当然不足为惧,此次鲜卑与羌人共同北上单于庭,草原的形势已乱,我们魏氏在此时期当有作为。”毕节的眼中带着精光。 “家主,匈奴开春后欲抽调武卒南下,明显是要控我魏氏于鼓掌之间,此前家主不是说……”魏陵想起了前一次的讨论。 “不错,前次我就打算后发制人,对抗匈奴。”魏邦思索道,“鲜卑能胜右贤王,靠的是刘煜的异军突起。” “我现在很想看看这些人的兵势如何,能不能打上狼居胥去。若是我们此时靠上去,容易让人看扁了。” 正在这时,忽然有人来报,说是羌人的使者上门,魏邦摆手让人请了上来。 来人是一个四十多岁的羌人男子,进到厅内,一副趾高气扬的样子。 “哪个是魏邦?”使者语气极为跋扈。 “小老儿便是。”魏老头神情自若。 “原来你这老头就是魏邦啊?”使者看了一眼魏氏家主,“我以前听魏氏家主如何如何强悍,原来都老成这样了啊?” 边上的魏冲听后气愤地想要揍人,被魏陵扯住,示意稍安勿躁。 “不知道使者所为何来?”魏邦还是和颜悦色地道。 “我是受大首领委派,来告知一声,羌人大军在经过夫羊句山峡,识相的,打开城池,把城中财物献上,不然打破城池,鸡犬不留。”使者威胁语气十足。 “哈哈,羌人身无三两甲,也敢说这样的大话?”不光魏冲笑了,在场的魏氏将官都是笑了起来。 “你们这些中原人只知道利用城池防守,若是在野外之地,你们怎么会是我们羌人的对手。”使者听出了耻笑。 “看来贴朵里基派你是来激将老夫的吧?”魏邦笑得很淡然。 “什么激将,我说的就是事实啊,野外之地,我们一个羌人能胜你们十个中原人。”使者听到激将两字,有些愤愤地道。 “有意思,异族之人还跟我们华夏之人耍计谋。”魏陵也笑道,“而且还是用得如此蹩脚。” “我就问你们敢不敢在野外之地决战?”使者歇斯底里地道。 “有何不敢!”魏邦的脸色一凛。 “魏冲何在,你带三千武卒,列阵于山峡口桓子城旧址之上,羌军若来攻,就让他尝尝我们魏武卒的厉害!” “你不是要会会刘煜吗?想必不久之后就能等到他。” “遵命。”魏冲脸上露出欣喜之色。 羌人使者听脸上露出明显的笑意。 …… 大羊角旗之下,二万羌军浩浩荡荡。 贴朵里基骑马行在队伍中间,他看着部落的大旗,口中念叨道,“大角之神保佑,别让魏氏那些人龟缩在城池里。” 攻城从来不是游牧民族的强项,但是马战冲阵从来都他们的擅长的。 早有斥候来报,说是前方山峡口子上朱雀战旗飘扬,三千魏武卒布阵。 这里曾经是赵桓子攻入草原的终点,赵桓子曾在这里筑土城,依稀还有些痕迹。 “哈哈哈,不过三千人而已,日达木,你率五千骑兵去把他们斩杀了。”贴朵里基笑得很开心,他对自己派使者激将谋略的结果很满意。 午日的太阳虽然有些暖意,风儿有些静了下来。 夫句兰山峡的口子不大,但都被魏武卒防守住了通行的道路。 三千人并不多,而且被魏冲分成了五个方阵,依着坡度,在地上休整。 远处的羌人骑兵开始集结,魏冲的脸上露出一丝冷笑,“想用五千轻骑来破我魏氏武卒,贴朵里基真是不知死活。” 他大概的判断出来对方使用的冲阵兵力。 事实上,羌人大首领还真不明就里,虽然听说过以前各族攻击魏城的场景,但是时移事易,在他的想法中,羌人早已不是披木甲用木刀了,这一路上击溃匈奴堵截,羌人的装备焕然一新。 “我魏武卒!”魏冲已经预估到对方骑兵过来的时间,大声喊道,浓重的晋音中带着强烈的自豪感。 只见五个方阵的武卒齐齐站起,一股肃杀之气在空中蔓延。 “着甲!”魏冲的声音又响了起来。只见阵形之中三千人相互帮助着披甲,而此时,羌人的骑兵已经开始向他们冲来。 几息之间,羌骑已经冲至二百步内,却看到峡谷口金光一片,长戟如林。 魏冲的手里拿得一柄八尺六寸的开山斧,立于其中一个方阵的最前面。 “我魏武卒!与我迎敌!”魏冲大喝一声,缓步向前,整个方阵为之一动,其余四个方阵分列在后面两侧,构成了箭头图形。 眼看着羌骑进入百步距离,三千武卒暴发一声命令。 “依次放出三轮强弩!” 声响之后,前面两个方阵弩箭齐发,接着是左右两翼方阵的弩箭射出,后阵紧随释放。 空中形成连续的弩箭攻击群,向着羌人射去。 由于峡谷口道路窄小,羌人骑兵无法大面积闪开,一轮弩箭之后,大量羌骑被射落马下。 魏武卒弩箭分为三段,根本就是连续不断,羌骑折了五百余骑,但依然前仆而继,在他们看来,只要靠近之后,再是强弩也没有了用武之地。 果然,很快羌骑已经不过五十步左右的距离。 魏冲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变圆阵,树犀面大橹,长戟于后,近弩为援!” 三千武卒竟然在羌骑接近的过程中不慌不忙的变阵,大盾并立树起,迎来钢铁长城,盾间长戟向前刺出。 “哚、哚”地声音传来,不时有羌人的羽箭射在大橹之上,甚至也射中了一些武卒的身体,但三重重甲的保护之下,羌人的箭头又多数是骨头制的,基本上鲜有武卒受到伤害的。 “近弩速射。”一百余步的距离,弩箭需要仰射,到了四五十步了,完全这角度就没有那么大的,而且射中的概率更高。 第一百六十六章 少胜多 在弩箭的攻击下,羌骑不断落马,但还是攻到武卒圆阵前。 近距离之下,弩箭的作用并不大。 “举长戟!”魏冲浑厚的嗓音响了起来,“前刺!” 上千柄长戟从犀面大盾后面刺出,不停地听到战马的嘶鸣,马儿被长戟刺倒在地。 但是步兵对骑兵本身还是具有很大的缺陷,战马的冲击力很容易造成阵形的破散。 但魏武卒反应极快,一旦被冲破,立马附近的人会义无反顾地拔出利剑填上去。 魏武卒的长戟有九尺七寸,可比普通制式长兵都要长。在对付骑兵时,便有了优势。 史上有关于魏武卒的记载。 “魏之武卒以度取之,衣三属之甲,操十二石之弩,负矢五十,置戈其上,冠胄带剑,赢三日之粮,日中而趋百里。中试则复其户,利其田魏武卒宅。” 士兵的选拔,身上必须能披上三重甲,手执长戟,腰悬铁利剑,后负犀面大橹,50弩矢和强弩,同时携带三天军粮,一天内能连续急行军一百里的士兵,才可以成为武卒。 重甲、大盾、长戟、利剑、劲弩,以及强悍的体能,这就是这个时代最强的步兵。 三千武卒不仅挡住了五千羌骑的进攻,甚至还展开了反攻。 “我魏武卒,长戟横割!”魏冲大吼着,转换阵形。 魏氏的长戟上横钩,专门用来对付马腿,在魏冲的指挥下,挡下了骑兵的冲撞一,再分出五大方阵。 “我魏武卒,有进无退!”羌人的马匹被割开了口子,武卒如同利剑直接插入了羌骑之中。 日达木吓了一跳,仅仅冲撞之间,五千骑兵损失了接近两千,而对方倒是有几个被马匹撞伤的退到了阵后。 对方的突击,完全是砍瓜切菜似的,羌人这对,到处是马匹的哀鸣,兵士的惨叫。 “退兵,退兵!”日达木哪里敢让羌骑继续送死,歇斯底里地叫道,“后队射箭掩护!” 领兵大将的一声退兵,顿时让前线的羌骑彻底放弃了进攻。 至于弓箭手射出来箭根本穿不透武卒的三层重甲。 羌骑来得快,逃得更快。 好在魏武卒多为步兵,两条腿肯定赶不上四条腿。 “我魏武卒,跟老子一起喊,羌人都是软脚虾!”魏冲擦了下脸上的血迹,豪爽地笑道。 “羌人都是软脚虾!”三千人一起呐喊,喊声直飘到数里之外,也飘到了跟上来的刘煜耳朵里。 乞活军在仇水一战中,倒也没有损失太多兵力,主要还是因为逐渐开始适应战争。 再加上邓异悄悄过河,避开了黑甲狼骑。 对阵右贤王五百亲卫的时候,虽然死伤增多,但还未伤用筋动骨。 战后统计,全军还是有五千多人。 檀蒲在一战后在部落中的威信彻底树立起来,也顺手打压了以前不顺从的人,鲜卑人马众多,走在了最后。 跟在羌军后面的便是刘煜的乞活军。 “羌人都是软脚虾!”刘煜驻马回味道,“哈哈,这人说得好有道理的吗?” 刘煜想到自己去求援时的场景,对于羌人并没有太多的感。 这时,项如意策骑过来,凑近说道,“羌人碰到钢板了,峡谷那里魏城派了三千武卒驻守望,把五千羌骑打得落花流水,死伤二千人,据说对方也伤了几个。” “不会吧,羌人都是骑兵啊,怎么被打得这么惨?”刘煜有些不解。 “爱信不信,贴朵里基已经在前面扎营了,他已经不敢往前走了。”项如意白了刘煜一眼。 “五千打三千,竟然打不过,人家还只是伤了几个人。”刘煜腹诽道,“难不成魏家开挂了?” “君上,以前我听师傅说起天下强军,曾经说过,西秦锐士,东齐技击,汉之无当,晋之鹰骑,皆难敌魏氏武卒。”成庆在一旁插话道。 “真有这么强?”刘煜在秦地时,曾经遇到魏陵,也曾经谈过魏武卒在草原打出一片天的话题来。 “怪不得魏氏能在草原之上,扎根下来,看来不容小觑。” 这时有羌骑上前来道,“大首领有请刘将军前去议事。” “贴朵里基估计自己没辙了,打算让刘某人来帮他扫清障碍。”刘煜完全想到羌人大首领的意图。 事实也真是如此,刘煜进到大首领的大帐之中,贴朵里基就客气地道,“听说刘将军是雷神附体,可否助我破了魏武卒、” 贴朵里基不蠢,魏武卒之所以能赢了他的五千骑兵,除了装备好之外,就是阵形不乱。 骑兵打步兵,首先就是要把步兵的防守阵形打乱,才可以进入分割消灭。 贴朵里基在路上遇到天雷炸匈奴人,到了仇水后,又听说了刘煜的天雷冲阵,破了右贤王。 也自然想到所谓的天雷,十有八九是刘煜的一种武器。 从破魏武卒阵形的角度来说,用刘煜的秘密武器是最合适不过的。 “今日太晚了,明日我便去看看这魏武卒到底有多强?”刘煜不置可否。他想起在秦地时,魏陵曾反复说凛冬将至,又对自己的匈奴言论很是欣赏,说明魏氏对匈奴早有别的想法。 而自己在来草原之前,跟姬舜讨论之时,连世仇的姬舜都说能团结的话,还是放下愁怨得好。 回到乞活军营地之后,正好屈连平来说军旗已经完成。 “那就树起大旗,让峡谷口上的人看看,我们来了。”刘煜直接吩咐道。 在仇水之战后,乞活军便完成了成军过程。 刘煜便跟手下兵将一起讨论关于军旗图腾的事情。 有说用玄武的,说是乞活不就是长寿吗?刘煜当时想象若是顶个乌龟在头上去打仗,实在是不敢想象。 也有说把四国图腾全标一角,说明乞活军的成份是四国都有的。这让刘煜有种二五仔的感觉。 最后刘煜直接拍了板,用上了猛虎图腾,用他的话说,既然是要对付狼,就得成虎。 一面巨大黑底猛虎旗帜在刘煜的军营中树起,早有人报给了峡谷口子上的魏冲。 “乞活军用的是猛虎旗!有意思,有意思。”魏冲笑道,“我倒要看看这刘煜是不是猛虎?” 第一百六十七章 单挑 次日,猛虎旗下,刘煜带着兵马逼近峡口。 至于羌人在跟魏武卒一战后胆气尽丧,跟在乞活军后面,美其名曰,压阵。 对面的魏武卒着甲之后,如同钢铁猛兽堵住了必经之路,乞活军在对方弩箭射程外停了下来。 刘煜感觉到阵阵杀气,虽然乞活军现在已经披上了建制的铠甲,但与对面的魏武卒比起来,无论是装备,还是战力,还不在一个档次。 他看到魏武卒方阵之前,立着一人,身形高大,看起来超过了一米九,全身重甲,倒拖着一柄开山大斧。 看其样貌极为年轻,不过二十来岁左右,只是沉稳的神情让人感觉像是高山巍巍。 刘煜拔马向前,成庆、屈连平担心对方射冷箭,想提马跟上,被刘煜摆手拒绝。 他缓缓催动骏马向前,他看到了对面的战将也走向前来。 一员步将竟然无惧骑将危险,泰然而来,刘煜心生欣赏之意。 两人相对十余步皆停了下来,刘煜入眼处看到周围有些残墙凸起遗迹,想到此处放在数百年以前,也许是座城。 “你就是刘煜?”魏冲执斧在手,如同金刚站定,“力拔河山秀,煜耀江南地!” “不错,我便是刘煜。难道你是魏冲?”刘煜想到了太史榜单的魏氏英杰,年纪来看,很是符合,“疾风塞外冲云将,沙砾飘扬独一城!” “哈哈哈,正是。看来我魏家虽然身处草原之上,却还有人记着。”魏冲这是承认了。 “都是华夏同根,魏将军何苦阻拦我们北上抗击匈奴?”刘煜开门见山质问道。 “其实我们魏家无意阻拦,只是羌人无礼,就想给他吃点教训。”魏冲倒是挺好说话,“不过,我听陵叔说起刘兄在秦地的一些言论,又听闻刘兄腰斩了右贤王,于是忍不住想来会会你。” “哦,刘某已经来了,魏将军也应该见到了,如此来说,便是会过了。”刘煜笑道,“不如放开道路,让我们继续北进。” 刘煜不打算用手雷来对付魏氏,多少从魏陵那边了解对方的处境。 “哈哈哈,刘兄是不是想得太容易了。”魏冲也笑了起来,“太史榜上,刘兄名列前茅,而我却是吊尾之人。” “一直以来,我就想看看那些先位于我的少年豪杰有什么本事,既然刘兄今日来了,不妨与我这个吊尾之辈在这先辈城池遗址之上较量一番。” “先辈城池?”刘煜想到了一件事,就是当年赵桓子出兵草原,曾经筑有一个土城,他看着那些残墙,“难道这里就是当年的桓子城?” “不错,这里便是当年赵桓子入草原的终点,也是在这里,他击败了匈奴人的大军。”魏冲对这里的地势很了解,他在很小的时候就听过爷爷讲赵桓子的故事。 “长驱胡狄北,剑指桓子城曾经是刘某的理想,但当今匈奴势大,桓子城只是北击匈奴的起点。”刘煜严肃地道,“魏兄在这里阻我军北上,是不是有违赵桓子初心。” “哪里,哪里。我只不过想在华夏先灵的面前,跟刘兄切磋一下本事。”魏冲淡淡地道,“也想看看刘兄是否有能力与冒稽掰手腕。” “魏兄确定不用骑马吗?”刘煜居高临下地问道。魏武卒虽然都是步兵,但身处草原,论起骑术来,应该都不差。 “不用,我还是脚踏实地更好一些。”魏冲摇摇头,他把倒拖的大斧提了起来。 “刘煜,可敢战否?”他高吼一声,背后的三千武卒也是齐声喊道,“敢战否?” “好,刘某便跟你光明正大地打一场!”刘煜当然不甘示弱,大夏龙雀刀在手,两腿一夹马腿,向着魏冲直接冲过来。 在刘煜看来,骏马的冲击力对于普遍人来说根本无法阻拦。 魏冲面对着奔跑而来高头大马,不慌不忙,“在我大斧面前,马挡屠马,人挡杀人。” 眼看着刘煜策马已到跟前,却见斧光一闪,却是魏冲的乾坤一击,方向是奔着刘煜的座骑而去。 “铛”地一声,大夏龙雀刀与开山斧相交,崩出了火花。 刘煜看到魏冲的大斧来得飞快,适时的长刀向前,格挡住了对方的进攻。 魏冲哪里肯善罢甘休,又是一斧却是冲着马腿而去。好在刘煜早有防备,拔马躲过。 再拔转方向,刘煜看着魏冲,心中恼怒。 他本来无意跟魏冲拼死交量,没有想到对方完全是一种拼命的打法。 “刘兄,这里是草原,每一次较量可分高下,也决定生死。”魏冲也看出了刘煜的愤意,“你若不使全力,只会害了自己!” “刘某受教了,那我就不客气了!”刘煜面色一凛,策马攻来。 在与魏冲相交之时,这一次他的出手又快又狠,没等魏冲出手,一股刀风已经劈向后者。 魏冲在缺少了先机之后,也不着忙,只是缓缓后退几步站定,大斧架住了龙雀刀,只觉得虎口处有强烈的震颤感。 刘煜的这次攻击用了八成的气力,再加上骏马的冲击力。 两人兵器接触的结果是魏冲被向后又移了几步。 “魏兄,我可借马力,你觉得这样打能赢我吗?”刘煜看着魏冲站定笑道。 “哈哈,刘兄好气力,我最不怕的就是别人借马力,再来就是。”魏冲说完,凝神屏气,心中不禁想道,果然榜上英杰都不是泛泛之辈。 这一次的冲撞,使得他虎口处有些发麻,他握紧了手中大斧,身体重心有所下移,眼光直盯着刘煜座骑。 看着魏冲紧张的模样,刘煜当然清楚对方意图将自己打下马来的想法。 前面几回合的交手,也已经让刘煜清楚了对方的力量虽大,但还比不上自己,心中大定。 他座下了这匹骏马可是檀蒲送给自己的良驹,若是无端被这家伙的大斧砍中,估计也只能做食物了。 想到这里,刘煜朝向魏冲淡淡一笑,然后提刀从马上跳了下来。 “既然较量,就不应该有太多的不公平,便是步战,刘某也能胜了魏兄!”刘煜拖着长刀朗声说道。 “刘兄说话做事,果然对我脾胃,但是这一句似乎口气太大了。”魏冲面色一喜,他没有想到刘煜竟然弃骑用步。 第一百六十八章 邀请 “这是事实。”刘煜反手提刀,沉声说道。 “那就要看看我手中大斧认不认同!”魏冲执斧径直向刘煜冲来。 开山斧排山倒海,直劈刘煜的脑袋,刘煜轻身一闪,便做了反击,大夏龙雀刀带着地上的泥雪向魏冲前胸砍去。 泥雪溅到了魏冲衣服上,后者感受到兵锋袭来,哪里敢将自己置身于危险之中。 好一个魏冲,面对龙雀刀光,向后一退,开山大斧却是一记势大力沉的横扫,攻向刘煜的面部。 “原来是一招掏耳朵啊!”刘煜举刀横挡。想到对方变招速度极快,早就留了防备意识。 果然魏冲迅速变招,大斧直奔刘煜的下三路来。 “既然都是重兵,不如硬碰硬!”刘煜闪开对方的进攻后,选择兵器对兵器。 刘煜手握大夏龙雀刀,用尽全力,重重地砍在了开山斧的侧面。 “铛”地一声,魏冲手中兵器被一荡,他感觉右手虎口中应该裂了个伤口,好在他的力气不小,没有脱手。 正在调整身位的时候,又感觉刀锋袭来,被迫举斧来扛。 又是一声兵器相交的巨响,魏冲感觉握斧处隐隐震颤。 “不好,他力气比我强,想以力伤人!”魏冲当即想到了刘煜的策略。 面对着刘煜不断地进攻,魏冲开始谨慎地选择躲避,而不是用开山斧格挡。 “我倒要看看,你的力气能维持多久?”魏冲开始一味的躲避,虽然场面难看,但他知道刘煜兵器沉,又是不断进攻,很消耗体力。 对于魏冲的行为,刘煜当然也看出了其中的目的所在。 他嘴角微微翘起,心中暗道,“倒是懂得随机应变,那我便如你所愿。” 两人你来过往,连续打了五十来个回合,魏冲猛地发现对手的速度似乎变慢了,心中一喜,“看来这家伙力气消耗地差不多了。” 事实上这不过刘煜表现出来的假象,他装做动作一慢,让魏冲反手回击,失去进攻地位后,刘煜提刀回走,留给魏冲一个背影,显出大破绽来。 “好机会!”魏冲兴奋地道,开山斧划出一道弧线砍向刘煜的腰际。 正当魏冲觉得自己必胜之时,却看到刘煜如鬼影一般,背向对手躲过了攻击,迅速回身横劈过来。 “啊!”魏冲的大斧根本没时间回挡,刀光袭来,面如死灰,“完了,这是拖刀计!” 锋利的大夏龙雀刀本来劈向魏冲的脖子,只是快要砍中的时候,刀锋一偏,刘煜的长刀从魏冲的面容边掠过。 刀锋过处,一小撮头发自魏冲的头上掉落。 魏冲呆住了,他知道自己输了,若不是刘煜留手,掉在地上的会是自己的脑袋。 “武原君,好刀法,好谋略,好一招无懈可击的拖刀计!”不远处的武卒方阵,中间分开,出来一位中年文士,他骑马上前,朗声叫道。 “哈哈,原来是魏陵先生!”刘煜将长刀反手收于背后,笑着招呼道,“咸阳一别,先生风采依旧啊。” 刘煜对魏陵的这张马脸印象很深,因为太有特点了。 魏陵到了刘煜边上,翻身下马,对刘煜拱手道,“多谢君上留手,魏家无意阻君上北上,少主其实也就想见识中原英杰的手段。” “呵呵,原来如此,我也在想魏武子后人怎会与匈奴人沆瀣一气。”刘煜笑道。 “刘兄武艺高超,谋略不凡,魏冲甘拜下风!”魏冲将大斧在地上,躬身对着刘煜一礼。 他看到自己虎口处已经震出殷红的鲜血来,又见刘煜脸不红气不喘,知道还远未到了力气消耗完的时候。 即使没有刘煜的拖刀计,魏冲也知道再打下去,可能最先没有体力的会是自己,总归会是自己输。 “少主,现在知道山外有山,天外有人的吧?”魏陵对魏冲的表现点点头。 “魏冲小看了天下英杰。”魏冲倒是认输认得干脆。 “既然魏家无意阻我们北上,那么我这便让兵士起程过夫句兰山峡。”刘煜还想早些赶路要紧。 “君上可曾记得,魏某曾在咸阳说过一句,君上若有机会北上草原,我魏家家主定会热情招待。”魏陵笑道。 “哦,先生这是打算向我发过邀请吗?”刘煜心说前一时刻,老子还跟你们打得你死我活呢,这会儿又成贵宾了。 “不错,反正北进之事,不在于一时,魏某此来,便是邀请君上魏城一行,我家家主已经备席以待。”魏陵拱手说道。 “魏城?”刘煜笑道,“我在秦地的时候,就想过一件事,魏氏敢在草原建城,必有不俗之处,今天看武卒悍勇,才知道活下来不易。” “左右也就没多少路,我便跟你去一真趟见识一下,也未尝不可!”刘煜想了想,还是答应下来。 他有种想法,魏家无意阻止自己北上,那么心中多少有心对抗匈奴。 刘煜看着不远处的那三千金属怪兽,若是能说动,却不失为一部精锐力量。 听说刘煜要去魏城,项如意来的兴趣,死活一定要跟过去,至于成庆当然相伴左右,自秦地以来,刘煜对成庆是完全信任。 当然成庆也体现出最强保镖的专业精神。 邓异受伤但不影响指挥,刘煜嘱咐了邓异率军休整,等待后续的鲜卑大军,自己带着项如意和成庆,跟着魏陵一行,奔向了草原上的魏城。 只是没有想到的是,在经过魏城城门的时候,一支羽箭从城内的隐蔽角落向刘煜射来。 好在成庆在旁,根本不需要刘煜动手,就被长剑磕飞了。 那个射箭的刺客一见没中目标,人影一晃,窜入市集当中隐于不现。 “是右贤王的那个儿子且莫车。”虽然刺客现身时间不长,但与刘煜同行的魏陵还是认了出来。 “右贤王的儿子?”刘煜一头雾水。 听着魏陵的解释,刘煜才醒悟道,“原来此人便是仇水北岸放冷箭的家伙!” 刘煜腰斩右贤王且栗胥的消息当然传到了魏城,且莫车与刘煜的杀父之仇。 “来人,派人搜查市集,把且莫车找出来。”魏陵进城后,发布了第一条命令。 第一百六十九章 家仇 一队魏城兵士在将官的带领下,向南城而去。 在四边布局之中,魏城南面是市集所在,草原各族商贾都有进驻,当然也包括了晋人。 乔信是河东郡人,在魏城之中做布匹生意,他看到了刘煜等人的进城。 回到城南,他写下了一个纸条,再将纸条层层叠小,放入一个空心蜡丸。 “明天回晋,将消息传给粱总管。” 乔信真实的身份是晋国内卫司的探子,驻在魏城已经有些年头了。 “魏家此前提前知晓晋军出塞,想必在绛都也安排了探子,让总管加以重视。” …… 刘煜三人在魏陵的接引下,进入了魏氏中心营堡大厅之中。 一位老者见到刘煜后,起身来相迎。“武原君到我魏城,魏家蓬荜生辉。” 迎来客往不拒笑脸人,刘煜也是回礼,耳中听到魏陵的介绍,“这便是我魏家家主。” “原来是魏家主,刘某失敬了。”刘煜观察对方一脸笑意,心中有些意外,原来这人便是魏氏家主,只道草原上的枭雄式的人物,怎么看着一副人蓄无害的面目。 宾主落座,刘煜将成庆与项如意介绍了一番。魏家这一边,刘煜也认识了毕节。 只是在相互介绍的时候,刘煜发现这位毕先生看自己的眼光有些不一样。 “虽然汉昭襄得位不正,但他的儿子能出兵塞外,倒还真不失为一代豪杰。”毕节这是对刘煜的评价。 “先生莫非也是汉地之人?”刘煜眉头一皱,听起来这家伙似乎对便宜父王夺嫡之事有些耿耿于怀。 “不错,项姑娘可记得毕某?”毕节看向项如意倒是和颜悦色地很。 “你是……”项如意看着毕节的样子,陷入回忆,“哦,原来你是那位医术高超的毕郎中。” 虽然已经事隔多年,而毕节的面容变化也已经很大,但项如意还是认了出来。 “毕郎中好像清瘦了?”在项如意的印象中,这位毕医生属于微胖身材。 “草原艰辛,想不瘦都难啊。”毕节叹息一声,接着有些急切地问道,“令师现在身体可好。” “我下山之时,师傅尚好。”虽然他乡遇故知,但项如意只是粗粗地回应。 她想起当年这位毕先生似乎对师傅还有些情愫,只是可惜在她看来不过是自作多情。 魏冲听到项如意的名字后,不由地一愣,诘问一句,“姑娘是项如意?” “少主也认识我?”项如意有些不解,什么时候自己出名? “不是……”魏冲赶紧否认,然后手指着刘煜跟项如意,嘟囔道,“你们两人不是仇家吗?” 听到这话后,刘煜跟项如意都笑了起来。 “魏兄说得不错,这位项姑娘一路从秦地开始追杀我,几次三番我差点就死在她的手里。”刘煜笑道。 “那是本姑娘有好生之德,若是杀了这家伙,等于帮了匈奴人。本姑娘可不是分不清主次之人。”项如意恶狠狠地瞪了一眼刘煜,说得冠冕堂皇。 “也对,项姑娘可是太史榜上人物,当然不会顾全大局。”刘煜心中不岔,以后指不定谁杀谁呢? “原来榜上的唯一的那个女人是你啊?”魏冲惊叫道。 “不错,正是本姑娘。”项如意面有得色道,“你打不过刘煜,刘煜打不过我,本姑娘的本事应该在你之上。” “切,刚才跟刘煜较量,那是一时失手而已。”魏冲还有些不服输。 “冲儿,输赢已定,没有什么好多说理由的。”魏邦教训起孙子来,“你们来之前,我已经听说了你跟武原君单挑的全部过程。” “无论技术本事,还是对战谋略,你都不是武原君的对手。” 、“是,孙儿服气就是。”魏冲听到老爷子发话了,也只是承认。 “魏家主今日请我来,不知道所为何事呢?”刘煜问道。 “魏城偏僻,不太有中原英杰前来,魏陵从秦地回来后,又赞武原君豪迈,于是借着君上路过之时,我这老头儿便想结识一番。”魏邦倒是说得很顺当。 “想必魏家主听过我在秦地说的匈奴言论吧?”刘煜有了一个想法。 “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犯我华夏者,虽远必诛!”魏邦说出了刘煜在秦地的原话,“小老儿对此话很是认同。” “这么说来,魏家主是赞同我们此次北上单于王庭吗?”刘煜话中有拉拢的意思。 “哈哈哈,早在你们代郡出兵开始,主公就在关注你们。”毕节笑了起来,“草原之上,魏家虽然听命于匈奴大单于,却从来不是匈奴人的手下。” “这么说来,不知道家主有没有跟我们合兵一处的想法?”刘煜有些反客为主了。 “事实上,我们的确有这样的想法。只是我们不愿听姬氏之令。”魏邦点头道,“此次北进,武原君与姬舜小儿兵分两路。” “若是姬舜引兵来夫句兰山峡,我魏武卒必定拼死相争。” 魏氏与姬氏有分国之恨,驱族之仇,时间虽然过了百余年,但两方领导层,无论是晋王姬离寐还是魏邦,都依然置对方于死地的决心。 “魏家主可知道此话有些过了!”刘煜反驳道。 “哦,君上不是我魏家之人,当然无法能理解我们与姬氏之大恨。”魏邦板起了面孔。 “说起来,我们老刘家与项家也算是生死大仇。”刘煜看了一眼项如意,“不说历史过往,便是在下的太子哥哥也死在了项啸天手里,当然项家也有很多人死在我们刘家手里。” 说到这里的时候,刘煜也特别注意项如意的神情,后者拖着下巴,似乎很感兴趣,于是接着讲了下去。 “但是这种仇恨不过同族矛盾,本是华夏同根,身上流淌的也都是炎黄之血。当在面对异族之时,这种矛盾,就没有亡族灭种重要了。” “项姑娘当时现身提议在草原之上放下成见,共同对付匈奴,我深以为然。” “也正是基于此,我与项姑娘在战场上也曾经互为倚背。” 刘煜看到魏邦有些意动。 “魏氏与姬氏的矛盾不过是我们刘家与项家的翻版,匈奴威胁之下,当是合则两利,不合俱伤!” 第一百七十章 共识 “真是没想到武原君竟然有这么好的口才。”魏邦听后不置可否,但对刘煜有些刮目相看,“看来道听途说不可信。” “按照刘兄的意思,是想让我们魏家与鹰骑共进退,或者说让姬舜来指挥我们的武卒?”魏冲当然听出来刘煜的目的。 “一家之仇,何及一族之仇。”刘煜拱手道,“当年魏武子破戎击狄,可谓不世英雄。诸位都是他血脉之后,怎么能只顾家仇呢?” “此次我与姬舜表哥北上,倒是以表哥为主,但在出兵之前,表哥曾经跟我说过,若是魏家能引兵北上,便是让鹰骑听你们魏家的又有如何?” 姬舜当时说的团结魏氏,以刘煜对姬舜的理解,为了大局,鹰骑肯定会听魏家的。 “什么?姬舜真的这么说过吗?”魏冲诧异道。 “当然,我亲耳听到,千真万确!”刘煜说得斩钉截铁。 “看来是我魏家短视了。”魏邦叹道,“我们倒是小看了姬舜的胸襟气魄,既然他能摒弃成见,我们魏家也不见得比他差。” “武原君,我便派三千武卒随你们北上。届时若是鹰骑合兵之时,只是姬舜是为了破匈奴,我便让武卒听命于他。” “多谢家主支持。”刘煜听后一喜。 “武原君可曾想过,若是匈奴人此次败了,草原势力会如何呢?”魏邦眼中的试探的意味。 “不过风水轮流转吧。”历史的规律告诉刘煜,在草原势力一方落败之后,必然会有另一方崛起。 由于经济价值有限,中原四国对草原难有控制之心。 “早在三十年前,匈奴大祭司曾预言弹汗山会成为草原的主人。冒稽即位之后,一向打压鲜卑人,此次匈奴人若败,鲜卑人势力必然会取代匈奴。” “我们魏氏扎根于草原,纵然没有了匈奴的威胁,却也可能受到鲜卑人的欺压。”魏邦分析道。 “家主是不是多虑了,匈奴人控弦百万,弹汗山的鲜卑兵士也就五六万,草原何其广袤,鲜卑若要壮大,可没有那么多人。”刘煜听出了对方顾虑。 “再者,匈奴一弱,各族势力均衡,这个时候对于魏城来说,是最为便宜的。” “但愿如此。”魏邦虽然点头,看还是没有消除疑虑。 这时,有兵士来报告,“没有抓到且莫车,但抓到一名晋国内卫司的奸细。” 原来魏城兵士在搜查市集的时候,从乔信的伙计头发里找到了一个蜡丸,于是乔信被俘虏了。 乔信被五花大绑地押到了众人面前,被按倒在地上。 “说吧,你是谁?”魏陵看了蜡丸中的纸条,出言问道。 “哼,要杀便杀,老子乔信,是大晋内卫司的人!”乔信回答得很干脆,人赃俱获,他已经没有否认的机会。 “呵呵,一个阉人的手下,有什么好得意的?”魏冲气愤道。 “魏氏逆贼,落在你们手里,老子无话可说。”乔信一副引颈就戮的样子。 “哎,武原君,你看,如此情景,你觉得魏氏能与姬氏和平共处吗?”魏邦幽幽一叹。 “乔信是吧?你知道我是谁呢?”刘煜问道。 “我当然知道,你是汉国武原君刘煜,说起来还是大晋的姻亲。”乔信当然认出来了。 刘煜伸手向魏陵要了他手中的纸条,后者一开始还不想给,但看到魏邦点头,便给了刘煜。 “刘煜被迎进魏城,绛都城中有魏贼内应,以信鸽为络。” 他看着纸条上的字,“信鸽?”他猛地想起彩云楼的上官芸儿来,上次去彩云楼上的时候,依稀在天仙阁听到鸽子的声音。 本来这个世界上信鸽就少,回想着那位擅长剑器舞的女人,越想越不对。 不过在面上,他不动声色,“我倒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我进魏城似乎并不能代表什么吧?” “魏家主,我觉得你是不是大惊小怪了。”刘煜笑道,“这人应该是无关紧要的外围探子,并不能对魏家有什么伤害吧。” “说起来,此次北上,我还带了二百鹰骑,现在在我乞活军还一百余人,按照家主的说法,这些人莫非也是奸细?” “武原君打算庇护此人?”魏陵听出刘煜的意思来。 “庇护谈不上,只是如今抗击匈奴要紧,没有必要搞内部矛盾。”刘煜指了指乔信道,“这人还是交给我吧。” “这怎么行……”魏冲刚要说话,却被魏邦瞪了一眼。 老家主倒是点头道,“既然武原君开口了,我就交把人交给你就是。我们魏家可是从大局出发。” 刘煜在魏城的时候,大戈壁中的姬舜正在寒风中艰难的行进。 四千人牵着马,踏在雪地之上。 有了指路司南的作用,他们没有迷路。 正在行进之时,忽然姬舜发现风似乎停了,阳光也变得暖和起来,他有些不敢相信。 不光是他,所有的鹰骑兵士都诧异起来。 他们抬头看天,却发现了奇怪的景象。 不远之处,陡然出现了一座城市,甚至能看到城中道路上的行人。 “怎么回事?戈壁中怎么会有城池?”姬舜叫来了穆涉。 鲜卑人看了之后大惊失色,“君上,我以前听前辈的人说大戈壁之中有一座鬼城,只要人见到了,就会被吸进去,永远出不来。” “胡说八道,哪有什么鬼城,我看着应该在五里之外吧。”王霸不以为然道。 “英儿,把司南拿过来。”姬舜让韦英拿出了指路司南。 奇怪的事情发生了,只是司南上的磁勺不停的转动起来,一时之间竟然无法判定方向。 “怎么回事?难道这东西坏了?”韦英也有些莫名其妙。 韦英不停地摆弄了一下,不一会儿,司南又再度指向了北方。 只是这时,姬舜再看远处时,发现那座城池已经消失不变了。 穆涉指着不远处大叫道,“不好,这是要吸人进去了!” 姬舜这才发现离他们五六里的地方,一丛黑色的龙卷风正在接近。 空气中的风儿又动了起来,而且逐渐猛烈起来。 “跟我朝这边走!”姬舜指了指龙卷风的反方向,“我们要避开这该死的龙挂!” 第一百七十一章 离侯山 龙卷风袭来,姬舜的队伍已经被吹得七零八落。 有些人还被吹上了天,又重重摔在了地上,战马响起一片哀鸣声。 好在风儿来得快,去得也快。 只是龙卷过后,黑风又盛,吹得大家迎风根本睁不开眼睛。 “英儿!”姬舜发现自己手上一空,没有了韦英的身影,便四下寻找。 “我在这里!”原来刚才韦英速度慢了一些,还是受到龙卷风的波及,被吹倒在地上。 姬舜一听,循着声音走到了韦英边上,抓住了韦英的手,“怎么样?有没有受伤?” “君上,我倒是还好,只是司南坏了。”她拿出了指路司南,却发现已经碎成了几块。 戈壁的黑风让天变得极为昏暗,根本看不清四周的环境。 这时,王霸的声音飘了过来,“君上,现在怎么办?” 鹰骑的兵士眼睛很难睁开,都紧紧抓着马儿的缰绳,保证自己不会被吹走。 “我听说当年齐桓公攻打孤竹,也是遇到黑风漫天迷路,当时他放出了几匹老马,然后跟这些老马的行迹找到了出路。”姬舜背着风看着周围道,“我们也学一下他的老马识途。” “谁的马年齿长一些?”他大声叫道。 “我的,我的,我的马跟了我快十年了。”很快有兵士回答道。 “我的也长,差不多十二年了,一直舍不得换马。这次一人两骑,我用来驮战需了。”王霸加入了进来。 不一会儿,还真凑出了十多匹老马。 “放开它们的缰绳,我们跟着他们走。”姬舜大声叫道。 这种迎风而行的环境,即使没人驾驭,马儿的速度也不快。 这些老马的行进速度不快,甚至还走几步,回头看看跟上来的队伍。 四千多人默默地跟在这十几匹老马后面,就这样走了三日后,终于走出了黑风区域。姬舜已经隐隐看到了远处的山峰。 “兄弟们加把劲,我们就快走出戈壁了。”姬舜鼓气道,“匈奴人的大本营就在前方了。” 鹰骑兵士们听到后顿时精神一振。 …… 大戈壁的尽头是离侯山脚下,这里是匈奴左贤王王帐所在地。 草原之上,遍布着数万营帐。 入暮时分,湿冷的空气在夜色即将来临时化成了层层雾霭。 堆堆篝火摧散了寒意,也带来了烤肉的余香。 左贤王若洛成律此时正跟他的手下在饮酒吃肉,虽然外围寒气逼人,但在大帐之内,却是温暖如春。 若洛成律只有二十来岁,本来这大单于之位按说应该是他的,但叔叔冒稽棋高一招。 不过好在众多老臣还是拥护着他,使得冒稽不敢有所行动,最后把他从王庭赶到了离侯山。 随着年纪增长,若洛成律心中对冒稽的芥蒂越来越大。 左贤王帐下右骨都侯涂仇犁带着一身寒气从外进来,“大王,这几日入夜寒冷,冻死不少奴隶,有兵士说离侯山的奴隶不太安份。” 骨都侯是左右贤王帐下的铺臣,主管政务为主。 “他们还敢不安份?”若洛成律面上有了醉意,“我们这里有十万控弦,这些下等人难道还敢造反不成?” “把冻死的奴隶都扔到野外喂狼去,谁敢有什么不满,也一并扔出去!”若洛成律很是恼怒。 “大王说得对,反正南边有的是奴隶,不管死多少,打一场草谷都补充满了。”帐下有兵将附和若洛成律的话。 “大王,另有一事,据说有牧民在阴山北侧看到了晋人的军队,而且人数有数万。”涂仇犁禀告道。 “什么?晋人的军队?”若洛成律笑了起来,“不会是看花眼了吧,这天寒地冻的,晋人敢到是草原来吗?” 不光他笑了,在座的那些匈奴兵将也是笑声一片。 “涂仇犁,做事辛苦了,来,来,来,坐下来喝几杯。”身为上位,若洛成律当然懂得收买人心。 “大王,大戈壁南边部落最近的粮草运来的似乎少了,说不定真有敌军接近呢?”涂仇犁收到的消息可不是一两个人。 离侯山是阴山南部匈奴部落和单于王庭的中转站,相当于起到运送枢纽的作用。 “雪天之中,运输也慢,我的骨都侯,你是不是想多了。”若洛成律完全不相信对方的推测,“实在有疑问,就派一队斥候,去打听一下。” “关于斥候,我已经派了,但结果恐怕要确定还得等几日。”涂仇犁建议道,“是不是在情报未明之前,提高离侯山的警备?” “哈哈哈,我说涂仇犁,我们可是狼族,你怎么就生了一个鼠胆。”若洛成律耻笑道,“就是中原人攻到离侯山,看到我的红狼旗,他们怕都来不及。” 长久以来的游牧民族是攻,而农耕民族是受,这种状态,早就在大多数的匈奴人心中形成了思维惯性。 “以后我们叫这家伙鼠胆骨都侯,好不好。”有左贤王看轻,手下那些兵将也喧哗起来,让来禀告的涂仇犁面子有些过不去。 “好了,好了,胆小不要紧,重要的是能喝!”若洛成律举起一杯酒道,“涂仇犁,你别胡思乱想了,坐来下陪我喝酒。” “我们不用怕南方,应该多的考虑的是北边。”借着酒兴,若洛成律还是发泄了内心的不满,“冒稽十天前竟然杀了我的弟弟!” “就是,冒稽杀了铁黎木,下一步肯定想对付左贤王。”手下的一个文臣出言道。 铁黎木也是前任大单于的儿子,是若洛成律同父异母的兄弟。冒稽的出手更像是巩固自己的权势,要说起来,现在最对冒稽有威胁的也就是若洛成律了。 每个部落中总有不和,冒稽与若洛成律的矛盾早就存在,只是距离让这种矛盾缓和下来。 “哼,东胡部落上贡的靰鞡干草先别运到狼居胥去,我倒要看看我这叔叔会怎么做。”若洛成律端起酒杯一口喝干。 论起实力来,当然狼居胥的大单于冒稽兵锋最盛,只是离侯山十万兵甲,也不吃素的。 若洛成律知道自己跟叔叔迟早会摊牌,但至少这个冬天还是安定的。 想到这里,他的神情松懈下来,继续一杯又一杯地喝酒。 第一百七十二章 偷袭 这是草原的傍晚,没等太阳落山,层层的雾气就让草原变得朦胧。 离侯山靠近大戈壁的边缘地带,这里没有任何的兵士守卫。 匈奴人都认为没有人能活着穿越大戈壁。 但是现实是,一支四千多人的队伍已经成功地从戈壁中走了出来。 他们的衣甲破破烂烂,每个人都是疲惫不堪,甚至连马都已经跑不快了。 这是偷袭离侯山的鹰骑队伍,姬舜让所有人休整起来。 他站到了队伍的前面。 “我知道你们很累,我也是。我们回头看看,数百里的大戈壁已经被我们征服,这个世上已经没有什么能阻挡我们的步伐。”姬舜的话语敲打在了每个兵士的心头。 他指了指雾气之离侯山的方向,“那里便是我们这一战的目的地,那里有匈奴人无数的粮草,那里也有我们无数的兄弟姐妹等待我们去拯救。” “我记得代郡城里的每一户都有家人被匈奴掳掠过去,就是前面,就在那里。”姬舜指着离侯山,“我们要救回他们,我们要让匈奴人的野蛮行为付出代价。” 姬舜的声音让兵士们的眼神变得坚定,他们握紧了手中兵器,他们都看向了远方。似乎在这一时刻,穿透了雾气,看到了远方的家人。 这些家人此刻应该在等着鹰骑的到来,这是一场了为自己,为家人的战斗。他们准备好了。 天色越暗,空中的湿度越大,雾气也越盛。已经是三更时分,大多数的匈奴人都在睡梦当中。 四千多鹰骑休整精神,蓄养马力,然后悄悄地潜入了离侯山的匈奴营地。 夜色作掩护,再上戈壁方位守卫空虚,他们的潜入极为顺利。 “什么人?”一个匈奴暗哨还是发现了他们,不过很快一支羽箭射穿了他的脖子,正当姬舜有些庆幸的时候,又一个哨兵发现了鹰骑,并且大声喊叫起来,“敌袭!敌袭!” “上马冲营!”姬舜一声令下,从战术的角度来说,潜到营地才被发现,已经算是不错的结果了。 四千多人,八千多骑,如同钢铁洪流,“鹰击长空,扬吾国威!” 巨大的喊声从这些人的口中迸发,强烈的马蹄声踏碎了匈奴的人美梦! “敌袭!,敌袭!”匈奴营地自外而内出现了混乱。 “王霸,带上一队人跟我寻找他们的左贤王帐!”此时的鹰骑已经分散开来,到处放火。 马踏敌营,最佳的策略就是搞乱敌军,让敌军兵力优势无法发挥。 至于下一步,当然是擒贼先擒王了。 王霸应了一声诺,带着五百多骑兵跟上姬舜,后者用眼色示意韦英跟在身边。 当第一声敌袭的声音响起,左贤王睁开了朦胧醉眼,眨了几下后又沉沉睡去。 涂仇犁算是离侯山部落中最警觉的人,一直和衣睡觉。 他听到马蹄声之后,连续派人去查看。 手下来报说是,敌军万骑偷袭,顿时吓了一跳。 他哪里知道,姬舜一人两骑,先放出战马踏营,接就是骑兵冲阵,用四千多人营造出了万骑冲营的假象。 “快去报告左贤王,你们跟我一起迎战来敌!”涂仇犁聚拢了一队匈奴士兵,可惜这些兵士都是睡梦中惊醒,身上几无披甲。 “快,跟我去马厩取马!”涂仇犁已经能看到敌人骑兵,从服饰上他认出了鹰骑,“是晋人鹰骑,大家死战!” 一群衣衫不整的士兵跑到马厩的时候,才发现已经空无一马。 姬舜的偷袭一开始就针对的马厩,借助第一波马儿踏营,制造混乱,让人潜入马厩放掉了匈奴人的战马。 “放箭!”姬舜下令之后,涂仇犁的这队匈奴兵被射中了一大半。 涂仇犁一看不对,赶紧逃命。 “悄悄跟着这个人!”姬舜嘴角露出冷笑,他看到涂仇犁身上服饰似乎是营中官员。自己带人冲阵之后,四处放火,却一直找不到左贤王的营帐。 姬舜的小队一路放火,对涂仇犁倒是很优待,没有再射箭。 涂仇犁一路小跑,正跑到了若洛成律的营帐,却看到左贤王的亲卫正将醉得不能走路的若洛成律扶出帐外。 “是晋人的鹰骑,有万骑左右,我们往离侯山上跑,那里还有一万金狼卫可以依靠!”涂仇犁指挥着亲卫们逃跑的方向。 不想这时,姬舜队伍已经赶到,看到一个醉酒的人戴着金盔,心中大喜,“这应该是匈奴人的左贤王,兄弟们,拦下他们!” 羽箭齐发,左贤王的亲卫死伤十几个,慌乱之下,若洛成律头上戴的金盔也掉落在地。 “冲上去!”五百多骑一声呐喊冲上前来。 左贤王的这些亲卫都是忠诚精兵,大喊着“保护左贤王!”且挡且跑,不时有附近营帐的兵士来救援。 姬舜看到一时难以杀掉敌酋,看到地上的金盔,策马上前,用刀尖提着金盔,吩咐左右大喊,“已经杀了若洛成律!” 一时之间,数千人一齐大喊,姬舜把金盔扔给手下兵士,挑在刀上,四处叫喊。 整个营地之中可是有匈奴的兵马超过八万,靠着离侯山东片的营帐未被鹰骑冲击,已经聚拢了数千兵马,准备反攻。 没想到看到火光之中的金盔之后,这些匈奴人顿时心凉一片。 “罢了,罢了,左贤王已死,我们还是逃了吧。”领头将官哪里还有什么战意,便四散奔逃了。 这个夜晚匈奴山下大营混乱一片,山上驻扎的是一万金狼卫,万夫长厨唯姑是大单于冒稽的人。 看到山下火起,考虑到敌情不明,再加上自己跟左贤王有隙,只是让人守住了山口。 听到一声脚步声起,让兵士点亮火把,看到了涂仇犁领着一群亲卫护着若洛成律过来。 “厨唯姑,救我们!”涂仇犁大声呼救。 厨唯姑朝手下点点头,早有金狼卫去将他们接应上来,出口问道,“山下怎么回事?” “晋国鹰骑偷袭!”涂仇犁答道。 厨唯姑问起敌军人数时,涂仇犁答道应该不下万人。 这下让厨唯姑犹豫了。 第一百七十三章 埋伏 按照兵力来说,厨唯姑占有优势,而且带的还是战力不俗的金狼卫,但是他的目光在若洛成律身上转来转去。 “还是等到天明之后再做打算。”厨唯姑最终决定还是不下山。 正是因为这一决定,使得姬舜有了一个晚上的缓冲时间。 山下部落经历了一个惨痛的夜晚,到天蒙蒙亮的时候,厨唯姑引军下山,看到的是一片狼藉。 无数的营帐被烧毁,遍地是匈奴人的尸体。 若洛成律已经清醒了过来,他跟着金狼卫看到了如此的惨景,气不打一处来。 这时,陆续有些幸存的匈奴人从周围聚拢来,他们看到了左贤王还活着,情绪很是激动。 “晋国鹰骑跑哪里去了?”若洛成律咬牙切齿道。 “左贤王,他们赶着从我们这边夺走的牛羊马匹往阴山北面去了,还带走了大量的奴隶和物资。”很快有知情的人来报告。 “左贤王,我偷偷数过他们的人数,昨天偷袭我们的只有三千多人。”也有人发现的姬舜军队的数量。 姬舜的偏军本来就只有五千,过戈壁损失了近千人,一场夜袭下来又折了近千人,离去的时候只剩下三千多人。 “什么?只有三千人?”若洛成律有种越加气结,“我们部落可是有十万兵士!” 想到这个数字,他不满地看向厨唯姑,“敌人只有三千,你的金狼卫可是有一万!你是不是故意的?” “左贤王想多了,昨日天色又黑,而且是你的铺臣说不下万人。我也是谨慎着想。”厨唯姑自然有他的借口。 “哼,谁知道是不是你故意的。”若洛成律看着成片烧焦的尸体,心头隐隐做痛。 “左贤王,我们这一场被偷袭损失了差不多两万人。”涂仇犁先一步下山,已经查看了情况,“大多数人应该都逃出去了。” “涂仇犁,昨晚多谢你了,重建部落后我会重重有賞。”若洛成律醒来后听说昨日全赖骨都侯才得以逃命。 “大王何必客气,其实唯今之际,应该是当早点派军追击晋人才对。”要说部落中的有心人,涂仇犁必是其中之一。 “追击晋人?”若洛成律疑惑道,“差了这么多时辰,还能追得到吗?” “怎么不能!”涂仇犁解释道,“他们带了这么多的奴隶和物资,跑不快的。而离侯山离晋地已是千里之遥。” “只要我们派骑兵追赶,一定追到的。” “对,哪能让他们跑了!”若洛成律面色狰狞道,他转头看到了厨唯姑。 “厨唯姑,你昨天不敢追击,今天应该不至于还没有这个胆吧?” “我可记得我那叔叔说过,金狼卫可是草原无敌的存在?” “左贤王不说,我也有追击的想法。”厨唯姑笑道,其实敌情已明,一万对三千,而且金狼卫又是精兵,没有怕的可能。 “草原的勇士们,随我一起去报仇去!”他呼啸一声,引得万骑跟随。 若洛成律目送一万金狼卫离去,他没有跟去,他需要重新聚拢部落的兵士。 在清晨醒来的很早,就听到帐外有人接近,故作假寐的时候,他眯着眼睛看到了厨唯姑提刀进帐,似乎想对自己不利。 当时,他聪明地叫了声要水喝,引来了一队亲卫,使得厨唯姑不敢贸然动手。 手下无兵,让若洛成律没有了安全感,趁着金狼卫离去,他需要身边有一支不被轻视的力量。 鹰骑大队人马的撤离,没法做得无声无息,沿途还是留下了很多痕迹。 很快,金狼卫发现了端倪。 “万夫长,发现有大量的脚印!”金狼斥候的报告道,“很多是人的脚步,肯定是撤退的晋军鹰骑。” “他们最多比我们多走了两个时辰,而且一场大战后缺少休息,肯定跑不远!”厨唯姑推测道。 这一路追寻了差不子三十多里,忽然路上发现大量无主的牛羊,引来金狼卫的哄抢。 “哈哈,他们肯定知道我们会追,所以故意用牛羊来拖延我们脚步。”厨唯姑有种预感,就是晋军鹰骑应该就在前方了。 “放下牛羊,我们继续加速追赶!” 姬舜的偷袭很成功,本来他已经准备好了山上匈奴人攻击的打算,至于什么打算,当然是跑为上策。 不过他们运气不错,山上的金狼卫没有在夜晚下山。天明之前,他就带着大量的战利品和奴隶离开。 至所以敢带上这些累赘,因为鹰骑主力已经驻扎在不到五十里的野狼谷,探路的斥候与姬舜取得了联系。 姬舜也已经探明了山上金狼卫的实力,他有了一个消灭敌人的想法。 “君上,金狼卫没有抢羊,正在加速朝我们追来。”斥候的报告适时的提醒了姬舜。 “葛长史那边都准备好了吗?”姬舜问了一句。 “一切准备就绪,只等君上把肥羊牵进来!”王霸哈哈笑道。 “大伙儿加把劲,到了野狼谷,葛长史会准备丰盛的晚餐。”姬舜接着吩咐道,“把从离侯山带过的牛羊物资都扔了。” 就这样,姬舜一路扔东西,厨唯姑的金狼卫一路捡。 虽然厨唯姑不让手下兵士停下来,但实在架不住好东西太多,这些金狼卫还是偷偷的捡起来。 整整从早上追到了傍晚,厨唯姑的队伍终于看到了姬舜队伍的尾巴,一群破衣烂衫的奴隶在雪地上向着一座山谷奔跑。 “哈哈哈,终于让我们赶上了!”厨唯姑唤过一个兵士来,“前面是什么地方?” “万夫长,那是野狼谷,道路狭窄,不适合大队人马经过。”手下识路的兵士答道。 “真是天助我也,这些中原人真傻,勇士们,随我去杀光他们!”一万金狼卫呼啸着冲杀上来。 此时的姬舜已经见到了葛苦禅,后者一礼道,“大帅,口袋已经准备好,只等肥羊上门了。” 姬舜这次戈壁之行由于遇到了太多的困难,花了整整十九天,比原先计划多了好几天。而鹰骑主力的这一趟倒还顺利,虽然行踪已经有所暴露,但好在有惊无险。 “好,那就让我们看看金狼卫有多能耐。”姬舜的心情大好。 “再有能耐也逃不出葛先生的算计!”偏将岑彭也笑了。 第一百七十四章 野狼谷 金狼卫的速度很快,跟着奴隶就进了山谷之内,前面的奴隶们看到追兵逼近后四散奔逃,更让厨唯姑放心大胆起来。 他一挥手,一万兵士争先恐后的进入了山谷。 等到他策马进入野狼谷时,看到谷中一条不大的道路,两边都是一片山岭。 落日的余晖耍在山间,天上的一群鸟儿飞速掠过,似乎不必做一丝停留。 厨唯姑的眉头皱了起来,他抬头看着山岭,隐隐有些不安,忽然发现夕阳之下,山上树林之中,有一点反光照射过来。 “不对,是兵器的反光!”厨唯姑警醒了,“不好,有埋伏!” 姬舜哪里给对方醒悟的机会,一声令下,巨大的滚木从山上被推了下来,准备的掉落了山谷的入口。 随着滚木越来越多,山谷的口子被彻底封死。至少战马是无法从上面跳过去了。 无数的弓箭手从山岭间现身,万箭齐发。 只听到弓箭的“咻咻”声,不断有金狼卫被射落马下。 “后路被封,勇士们,跟我向前冲!”厨唯姑知道这个时候已经没有退路。 “垂死挣扎而已。”葛苦禅站在山顶一侧,抚须笑道。 金狼卫倒是悍勇无比,即使面对这样的埋伏,也没有乱成一团。 在厨唯姑的指挥下,纷纷延着狭窄的山路向前而行,想要冲出山谷。 只是行不了两里,忽然听到“轰”地一声,山路塌陷一片,大量的金狼卫掉入了前面的石坑中。 原来葛苦禅算计到匈奴人后路被堵,必须前冲。谷内本来就积雪较厚,他令兵士铲去积雪,营造出来几个陷阱。 “放滚石!”山岭之上不停有大石头掉下来,无论是砸在匈奴人群中,还是掉入陷阱坑里,都传出来匈奴人的惨叫。 “可恶,往山上爬,跟他们拼了!”厨唯姑看到前后路都被封死,目眦尽裂。 他抬头望到了山顶之上,有一面鹰隼大旗迎风飘扬,而大旗之下,一个头戴金冠的年轻将领十分醒目。 “是晋国代成君姬舜!”厨唯姑认出了那个年轻人,八年前他跟随右贤王攻代郡,当时他看到了更为年轻的姬舜。 “是他,是那个杀了右贤王的姬舜!”厨唯姑想起那支飞速而来的羽箭。 他清楚地记得当时右贤王胸口中箭,直接从马上摔了下来。 厨唯姑看到了姬舜拿出了弓箭,他的身体忽然颤抖起来,他看了一眼自己带领的金狼卫,这些大单于帐下的勇士,在现在的环境之下,根本发挥不出勇士的技能。 他的脑中再现出右贤王中箭的场景,下意识地看了一下胸口,心中有点侥幸,“还好,我没中箭。” 正当他抬头再望向姬舜的时候,他的瞳孔放大起来,他看到了一支羽箭破空而来,尖利的箭头闪着夕阳的光泽。 他的身形一晃,再看自己胸口的时候,发现插着一支长长的羽箭。 生机就这样从一个人的眼中消失,厨唯姑仰面倒地,眼睛依然睁得老大。 “万夫长死了!万夫长死了!”厨唯姑一死,一万金狼卫再也无法保持镇定,所有人开始各自为战。 有人向前冲,有人向后跑,有人爬着山,有人开始装死…… “金狼卫不过尔尔。”葛苦禅面上露出一丝轻蔑的笑意。 “这是因为他们大意了。”姬舜看着那些还负隅顽抗的匈奴兵,知道大势已定,“若是正面交锋,鹰骑不会这么容易胜!” “恭喜大帅攻破离侯山,此战之后,单于王庭想来也知道鹰骑出塞了。”葛苦禅面有喜色道。 “是啊,接下来,我们只能堂堂正正地跟匈奴人交锋了。”姬舜看到落日的方向,“不知道刘煜表弟现在如何了。” …… 鲜卑的五万大军姗姗来迟,檀蒲在战胜匈奴右贤王后,借着立威又杀了几个以前於仇渊的死党。 如今的仇水鲜卑已经彻底相信,神鹿之子檀蒲是上天降下来的雄主。 在到达夫羊句山峡口后,鲜卑人也停了下来。 刘煜带着魏冲走进了檀蒲的大帐,虽然鲜卑人在中在说得好好的唯晋军马首是瞻,但姬舜远在数百里之外。 刘煜又是檀蒲的二弟,鲜卑的兵马又是最多,檀蒲很自然地成为这一路抗匈奴部队的首领。 “姓魏的,你杀我数千羌人,我跟你没完!”贴朵里基看到魏冲后,想要抽出弯刀动武。 刘煜早有防备,等对方抽出一半的时候一用力又弯刀抵回了刀鞘内,“大首领,魏家本来就有意北抗匈奴,要是你派人好好说话,哪会有什么纷争。” “檀蒲兄弟,你给大哥做个公道啊。”贴朵里基想用力挣脱刘煜的大手,但怎么挣扎都没用,于是只能把目光投向鲜卑可汗。 “二弟放手!”檀蒲现在隐隐已经有了很强的威势,这大概就是可汗上位之一带来的后果,“跟我说说魏家的事情。” 刘煜放开了贴朵里基,后者虽然很有意见,但看到刘煜瞪他,却又不敢多说话了。刘煜将魏冲的身份介绍了一下。 “我进魏城之后才得知魏家早合击匈奴的想法,只是大首领觊觎魏城财富,完全是自讨苦吃。”刘煜把锅甩给贴朵里基。 “魏少主是吧?”檀蒲听了刘煜的话问起了魏冲,“魏家打算出多少兵北上单于王庭?” “三千魏武卒!”魏冲说得很干脆,面有豪气。 “三千人而已,真是不知道有什么骄傲的?”贴朵里基见不惯魏冲的傲气。 “大首领应该领教过我这三千人的的威力了吧。”魏冲笑道,“我这三千人胜你二万羌人绰绰有余。” “你……”贴朵里基刚想反驳,发现自己都觉得无力,还TMD真是事实。自己五千人打对方三千人,愣是没弄死一个。 “久闻魏家出精兵,那么此次北上,就摆脱魏少主了。”檀蒲倒是很客气。 不过接下来却不是客气了,“既然魏家兵强,羌军需要休整,此次便由魏家做北上做先锋如何?” “鲜卑可汗见谅,我们家主在命我带兵之前,曾再三交待,我魏武卒与乞活军共进退。家主还特意嘱咐我只听武原君的命令。”魏冲接着道,“若是乞活军为先锋,我魏武卒也当偕同。” “原来如此,那就麻烦二弟做开路先锋了。”檀蒲脸色如常。 “好。”刘煜答应了,因为他现在也关切鹰骑主力到底在哪里了。 一百七十五章 兄弟议 秦都咸阳四海殿。 群臣已然退去,广平君嬴胥被秦王留了下来。 “五弟认为此行晋军鹰骑出塞后果如何?匈奴人势力会减弱吗?”秦王走下了陛阶问道。 虽然晋王严令封锁,但这种人马的调动哪里逃出秦人耳目,更何况晋国之中,世家门阀人心皆异。 秦人得到鹰骑出塞的情报也不过是晚了几天而已。 “鹰骑五万,匈奴人百万控弦,又是寒冬腊月。在我看来,姬舜引兵出塞过于草率了。”广平君说得很平和。 太史榜上的前两位英杰,总会被世人比较,对于当事人来说,第二位的广平君心中多少有些不服的。 “即使匈奴人受到白灾影响,但实力并未受损。只要探明鹰骑主力位置,集合三五十万骑兵怕是没有问题,又有地利优势,鹰骑要想从草原从容退出怕是很难。”广平君的这些推测,也是跟众多门客一起商量过的结果。 “若是鹰骑被匈奴人消灭在草原,晋人六军仅剩五军,而且以步兵为主,倒是一个不错机会。”秦王已经走到了广平君的边上。 “上次让你去拜访晋国世家的人都回来了吗?” 晋国地处中原腹地,受周朝影响,国内形成了众多的公卿世家。秦国地处偏僻,本来立国之时,更是和夷狄同处,一路传承下来的世家较少,再加上商君变法,军功为先的策略,让平民有了提升地位的机会。 对比于晋国,秦国倒不必太担心世家的影响,对于秦王来说,国内最大的阻力主要来自于那些老臣旧吏。 “都已经回来了,臣派了多个代舍客卿悄悄接触了栾、卻、范三家,对方收了礼物后,并未表态,多是骑墙观望而已。”广平君看到秦王近前来,躬声答道。 “都是百年不断的大家族,多少跟晋君有香火之情,看来姬离寐这三十年做得还真不错。”秦王点点头,忽然想到了什么。 “奇怪,五弟难道没有派人去拜访智家吗?” “臣弟正想跟大王汇报智家的事情。”广平君显然早有准备。 “臣派代舍长史相锜去了河东,恰好遇到了智家的麒麟公子……” “哦,莫不是那个冰出于水寒于水的智况?”秦王嬴恕也有了兴趣。 “正是,一番交流之后,相锜回来说,智况心思缜密,虽然言语间滴水不漏,但是话里话外,还是能听出此人别有想法。”广平君眼中闪过一片精光。 “别有想法?”秦王来回踱了两步,停了下来,“难不成智况心中有异心?” “臣弟打听到一件事,原来这智况要追求晋国大贾景道茂的掌上明珠景珊珊,但却听说,这个景姑娘对麒麟公子不假辞色,这一次据说跟随鹰骑出塞了。”广平君慢慢揭开谜底。 “什么?这么说来,这景家搭上了姬舜。那就有意思了。”秦王听后想到智家与姬氏王族闹矛盾,这是他最希望看到的。 “臣弟开始也是这么想,后来细想之后,臣弟发现智家最近的运作很奇怪。”广平君看到秦王关注的眼神后,继续道。 “智家在晋国中的地位与姬氏并列,但是手中无兵,袋里没钱,这就限制了他的势力增长。” “智家联姻景家无非是为了钱,同时,智家前阵子通过世家压力,让他们的嫡长孙智化拿到了鹰骑主将的位置,又要钱又拿兵权,这就说明智家不安份了。” “鹰骑主将?呵呵,此刻怕是智化应该做了姬舜的刀下鬼了吧。”秦王想起鹰骑主力随姬舜出塞,想到智化也应该给代成君祭旗了。 “虽然代郡消息没有传来,但恐怕应该跟大王猜得差不多。”广平君点点头。 “除了鹰骑之外,智况还告诉相锜,按照计划,他还将拿到河洛的凤翔军的副将之职。” “河洛?”秦王眼中露出精光,“他确定吗?” 晋国六支强军分别是防御草原的鹰骑,驻守巨鹿的选锋军,绛都的御林军和虎贲军,副都曲沃的长林军,剩下的一支就是驻防河洛之地的凤翔军。 因为地势原因,秦晋瓜分了河洛之地,秦人灭了东周,夺了洛阳。 为防止秦军东侵,晋人在成皋、荥阳两城驻扎了十余万精兵,主要是凤翔军为主。 “以前我倒还有怀疑,只是鹰骑出塞,智化必死。本着缓和世家,晋王肯定会首先安排智况,这个麒麟公子还真有大可能来河洛。”广平君言之凿凿。 “这位麒麟公子种种行为,让我断定,此人不甘于人下,怕是心中早就有不臣之心。这对于我们大秦来说,可是百利而无一害。” “好,那就接着让你的那些客卿继续接触。必要时,寡人再亲自来招揽他。”秦王有了决断,又想起一事,“匈奴和亲一事准备妥当了吗?” “已经选了一位嬴姓宗女,按辈分算是我们的堂妹,对匈奴人来说已经说得过去了,怎么说也是我大秦的公主吧。”广平君回答道。 “听到你说起公主字样,我就想到欣妹,自从刘煜走后,日渐憔悴,寡人这个做哥哥的,也有些看不过去了。”秦王叹息一声。 “刘煜此番跟随晋军出塞,恐怕也是凶多吉少,想来开春后传来结果,欣妹也应该能忘了他吧。”广平君幽幽地道。 “不管这些儿女之情,从今日开始,我们准备好攻晋大计!”秦王赢恕沉声道,“五弟,寡人欲以你为主将,再将祁武派给做副将,领军三十万,雪化之后,出兵攻晋。” “臣弟遵命。”广平君郑重一礼道。 咸阳王城摘星楼上,嬴欣望着天上弯月,陷入了回忆。 “公主,摘星楼上寒气太重,还是早些下去吧。”羽林都尉祁胜带队巡夜经过,从队伍中走出来劝道。 “祁都尉,你说天上什么时侯会出现七彩祥云?”赢欣看到是祁胜,问了一句。 祁胜此前负责保护刘煜,听到七彩祥云,知道欣公主的心中还是忘不了刘煜,他想了想,还是狠下心来道。 “公主,武原君此刻怕是在草原之上与匈奴人鏖战,听我叔叔说起来,应该难有生还的机会。” “什么?”嬴欣心头一抖,“煜哥去了草原?怎么没人跟我说?我要去问王兄。” 第一百七十六章 相思 自刘煜离去之后,嬴欣郁郁寡欢。 司马应将刘煜那句心有所属的话儿传到,但是情到浓处的欣公主,还不敢相信。 到了祁胜从龙门山回来的时候,她追问祁胜书信给刘煜后什么结果,后者只说武原君把公主的书信放在了怀里,不发一言就走了。 嬴欣就知道刘煜的心中肯定还挂念着自己。 她常常登临宫中的高楼,终日望着天上云彩,希望能看到七彩祥云的出现。 “煜哥,我知道,你一定会踏着七彩祥云来娶我。”这是一个相信爱情女孩的期望。 在听到祁胜说刘煜在草原之后,她跑着向四海殿奔去,刚好看到广平君从里面出来。 “欣妹,大王已经回寝宫了,你不用去找他了。”嬴胥看到妹妹形容枯槁,心中很是心疼。 “五哥,是不是煜哥去了草原?”赢欣跑得急了,有些气惴。 “欣妹,刘煜不会回来了,把他忘了吧。”嬴胥劝了一句。 “五哥,你告诉我,他是不是会死?”赢欣惊慌地问道。 “据探子说,刘煜带了两百骑兵去的草原,草原上的匈奴人有多少?差不多百万!”广平君想让自己的妹妹断了刘煜的念想。 “欣妹,二百人对于百万人来说,就像一滴水没于一池水一样,他很难活着回来。” “不可能的,煜哥他不会死。”赢欣感到前所未有的惶恐,急火攻心之下,突然感觉天昏地暗,两眼一黑,便倒了下去。 好在广平君早有提防,出手将嬴欣扶住,考虑到需要人照顾,亲自带人送到了太后的寝宫。 过了许久,赢欣醒过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 “欣儿,你终于醒了,吓死母后了。”琴太后看到嬴欣醒来后,顿时放下心来。 “母后,我没事。”嬴欣挣扎着从床上坐起来,却发现有些无力。 “还说没事,都饿得没有力气了。”琴太后爱怜地道,取了垫子靠在嬴欣背后,让她坐了起来。 从宫女手中接过了一碗粥来,“郎中说你最近吃得太少,急火攻心之下,便晕了过去。乖,把这碗粥喝下去。” 她吹了吹粥上的热气,然后用勺子喂给嬴欣。 赢欣乖巧地喝着粥,只是眼泪不争气地从眼眶里流了出来。 “我的乖欣儿,谁惹你流泪了?告诉母后,母后让大王去教训他。”琴太后越加心疼起来。 “母后,煜哥要死了。”嬴欣伤心地道。 “刘煜?”琴太后当然想到了自己女儿口里的煜哥指的是谁,“他辜负了你,活该倒霉。” “母后,煜哥带了两百人去了草原跟匈奴人打仗,五哥说肯定不能活着回来了。”嬴欣忽然想到了一个方法。 “能不能让王兄也派兵去草原,跟煜哥一起攻打匈奴啊?” “胡闹,军国大事,我们后宫之人是不能干涉的。”琴太后听了有些气愤,“乖欣儿,好好养好身体,回头哀家再让大王给你找几个少年英杰。” “比那个刘煜要强好多倍的。” 正在这时,广平君自外面进来,手里拿着一份昭书。 “见过太后,欣妹醒了啊。”他打了个招呼。 “胥儿有什么事情来找哀家吗?”琴太后看广平君的样子就知道是有公事要办。 “是靖道侯的重孙女被封为宗女,要派去草原和亲,需要太后降一道懿旨,收为义女。”广平君答道。 “靖道侯?这不是栎阳老嬴家旁支那一家了。”琴太后脑中算了下家谱,“你们倒是会选人,这家子好像当年祖上是山里野人,因为救了穆公而赐姓嬴的。” 原来说起这个靖道侯,那就得从当年秦穆公与晋惠公大战龙门山开始,当时两国国君皆是亲自上阵,打得飞沙走石难解难分。 秦穆公身先士卒,不小心闯入了敌阵,被晋国军队包围了。正当危急关头,从山谷里杀出几百个披头散发的野人。他们冒死相救,秦穆公才回到了自己军中。 打完仗之后,一问才知道这群野人来救穆公是有原因的。原来穆公年轻的时候在九方皋这样高手指点下收集了很多骏马。 有一天走失了一匹,被岐山下面的野人捉住并吃掉了。官吏将这些野人抓住,准备全部杀死。 当时穆公说:“有德才的人不因为畜生而杀人。我听说吃马肉而不喝酒,会伤及身体。”于是让下人拿来酒给这些野人喝,这些野人都感动得痛哭流涕。 这次,秦穆公被晋军包围,这些野人主动前来相救,报答了秦穆公的恩德。 后来领头的那个野人因军功被赐姓为嬴,更有后辈封关内侯。 “和亲之女只要姓嬴即可,左右不过应付匈奴人,另外就是靖道侯那边自己也愿意。”广平君回答道。 “既然大王已经决定,那哀家也没意见。”琴太后当即答应了,“什么时候送宗女去单于王庭啊?” “禀太后,总要等到雪化之后吧。”广平君回答。 说者无意,听者有心。 “母后,我想去草原!”嬴欣喝了几口粥后,有了一些力气,突然插嘴道。 “欣儿,不要胡闹。”琴太后只当嬴欣开玩笑。 没有想到,嬴欣从床上爬了下来,跪倒在琴太后面前,“母后,欣儿愿到匈奴和亲。” 她已经止住了泪水,此刻的心中有的只是再见刘煜的念头。 “欣妹,别闹。”广平君过来把嬴欣扶了起来,“你可是我们嬴氏嫡系儿女,怎么能与匈奴和亲,不妥,不妥。” “母后,五哥,昔日宣太后为国也曾与义渠和亲,扩土千里,欣儿也愿效仿宣太后,前往北方草原。”嬴欣说得冠冕堂皇。 “不行,我是绝对不会同意的。”琴太后怒道。 “欣妹,此一时,彼一时。当时秦国羸弱,如今国势已经不可同年而语。”广平君劝道,“我知道欣妹去草原,无非就是想见刘煜。” “但是你有没有想过,刘煜此刻怕是已经死在匈奴人手里,你开春过去,甚至可能连他尸体都看不到。” “虽然看不到他,但我知道他一定会在那里等我。”嬴欣毅然决然地道,“你们若不让我去草原,我便从今天开始不吃饭。” “欣妹,何至于此啊?”广平君看着妹子心疼地道。 “我有种感觉,他在遥远的地方等着我。”妹子的眼中闪过一丝美好。 第一百七十七章 单于庭 狼居胥山单于王庭,这里是一片开阔的草原,若是在暖春时节,这片天然的牧场上到处是成群的牛羊。 只是此时,已经被白雪覆盖。 巨大的金狼旗在延绵的帐篷上空飘扬,这里匈奴人的腹心之地。 在一座华丽的营帐之中,大单于冒稽已经听到了离侯山被袭的消息。 冒稽四十多岁,身材极为高大,草原的风儿让这个匈奴大单于的面色黝黑,鹰鼻虬髯,虎腰雄背。 他本是前任大单于头满的三子,论起资历来论不到他做上这个权位。 草原之上,如果你的心足够狠,你就可能取得让人无法企及的权势。 头满死于意外,其实就是在死在冒稽的手里。 从年轻的时候开始,冒稽就喜欢用鸣镝响箭,自己的箭射向哪里,他手下部众便朝着这个目标一齐射击。 开始的时候为了试验部众的决心,他把目标锁定在自己的老婆身上,这个可怜的女人就这样死在了丈夫及其部众的箭下。 前任大单于的死也是如此,趁着头满毫无防备的时候,他用鸣镝响箭把自己父亲射下马来,手下的羽箭也是齐发,头满死了。 头满死后,头满的弟弟乌珠留实力最强,头满的儿子若洛成律同样不容小觑,冒稽假意投靠乌珠留,收买了其手下将领后再将其杀死。 至于若洛成律,冒稽在夺下大单于宝座后就把这家伙赶去了离侯山,打算将来稳定局势后解决他。 因为姐姐死于冒稽之手,小舅子车夷当集合自己部落的士兵反抗冒稽,被灭了整个部落,只身幸免逃出。 这是一个为了权位不择手段的草原枭雄。 此刻,他的座下匍匐着一个男子,他将手中的酒杯直接扔在了这个男子的身上。 “若洛成律,你还有脸回来?”冒稽眼露凶光,他正在考虑是不是借此机会将这些侄儿给杀了。 若洛成律在金狼卫追出去后,一直收拢失散的匈奴士兵,但很快野狼谷的消息传来,厨唯姑的金狼卫遭遇五万鹰骑的埋伏,全军覆没。 初始若洛成律还不敢相信,但看到大量晋军骑兵出现在离侯山下时,他哪里还有对抗的想法。 本身因为偷袭,离侯山的匈奴兵士气低落,再加上来人挑着金狼卫万夫长厨唯姑的首级。 还没交锋,若洛成律的兵士便开始跑路。 所幸姬舜知道鹰骑连续赶路,又在野狼谷消耗了大量体力,没有追赶。 鹰骑主力便在离侯山驻扎休整,这本来就是姬舜的计划。 离侯山到狼居胥的只有差不多十天左右的路程,若是天气好,快马而行只要不到六天。 姬舜用偷袭的方式攻破离侯山,再用五万鹰骑主力齐头并进,占据了匈奴人的这个辎重要地。 由于若洛成律跑得太匆忙,大量的粮草物资落入了鹰骑之后,当然其中就有大量的靰鞡干草。 若洛成律本来身边已经收拢了万余人马,但面对鹰骑后掉头向北就跑。 一路上风声鹤唳,渡过弓闾河的时候,万余人马仅剩下了五千,还都是丢盔弃甲的样子。 一直以来他跟冒稽的关系很差,几乎有段时间是对立的。 但现在的这个时侯,他已经穷途没境,若洛成律把牙一咬,只身来见冒稽。 “大单于,中原人太过狡猾,竟然翻过了大戈壁进入离侯山,我根本没防备,就让他们杀了个措手不及。”若洛成律的姿态极低,他一战失去了跟冒稽瓣手腕的实力。 离侯山的变故,早在若洛成律进来之前,冒稽已经得到了大概的消息。 在匈奴人的腹地出现了晋人军队,这让冒稽有些想不通。 “我可是记得你有十万军队,探马来报说是偷袭你部落的鹰骑只有五千人?我放在离侯山的金狼卫就有一万,你还好意思说措手不及!”冒稽很愤怒,“厨唯姑呢?让他来见我!” “大单于,厨唯姑中了晋人的埋伏,一万金狼卫全军覆没。”若洛成律不敢抬头,他怕引来冒稽的杀心。 “什么?一万金狼卫全军覆没。”关于野狼谷战报,单于王庭得到了消息有些滞后。 正在这时,有个探马来报,“大单于,厨唯姑的首级被挂在离侯山晋军的旗杆上。” 冒稽听后一脚踢翻了身前的桌案,“来人,把若洛成律拖出去砍了!” “大单于饶命!大单于饶命!”若洛成律哀求道,眼中余光看到了冒稽下首的一个披发老者。 这个年老男子须发斑驳,左衽长袍,气定神闲,看起来地位准尊崇。 “大单于不可。”老者出言阻止道。 “大祭司是为这个胆怯小人求情吗?”冒稽还在气头之上,狠声问道。 原来这个老者是匈奴人的大祭司,匈奴人崇尚上天,能体会上天之意的人被尊为祭司。大祭司被称为整个匈奴部落中最聪明的人,是一种智慧的象征。 “我不是想为他求情,我只是想说,大匈奴已经到了关键时刻,多一个人便是多一份力量。”大祭司不慌不忙地答道。 “如今北边的丁零人持续反叛,牵制了我们三十万大军。大单于应该知道现在的单于王庭可没有太多的兵马。” “若洛成律已经臣服于大单于,大单于当网开一面,让其他人信服。” 冒稽听后,想到这个侄儿后面跟随着大量老臣,若是自己现在杀了他,说不定部族之中又有人反对自己。 到时候,外患未平,内乱又起,就有些得不偿失了。 他的眼神扫过地上的若洛成律,“哼,看在大祭司的面上,先饶你一命。” “大祭司认为该怎么对付离侯山的晋军?”冒稽把问题抛了给了大祭司。 “前段时间曾听说鲜卑派人去了晋国,这晋兵来袭怕是跟鲜卑有关。虽然我们做了提前的安排,右贤王率兵攻打弹汗山,但现在结果还未传来。”大祭司细细分析起来。 “右贤王那一路兵马现在无法依靠,狼居胥这里差不多也就能集合十万之众,对付五万鹰骑应该绰绰有余。” “大祭司的意思是本单于出兵离侯山?”冒稽眉头一皱。 “呵呵,大单于大可不必操之过急,既然晋军到了离侯山,少不得会继续向北而来。我们不如在这里等着他们。”大祭司笑道,“用中原人的话说是以逸待劳。” “此外,现在要做的是联系其羯、氐两部族,让他们前来应援。” “羯人倒是好说,反正在我们附近,谅他们不敢不来。氐族恐怕不容易。”冒稽思索之后说道。 第一百七十八章 氐人 自从击败右贤王的军队,仇水一带已经成为了鲜卑的势力范围,由于大量青壮死在了仇水之战中。 仇水沿线的匈奴部落成为了鲜卑人掠夺的对象,无论是牛羊,人口,都成为了鲜卑人的囊中物。 刘煜也因为获得了兵员的补充,又有大量的中在遗民加入了乞活军,兵力增长到了六千人。 六千人的乞活军加上了三千魏武卒,成为了北进的先锋部队。 他们穿过了夫羊句山峡,刘煜看到魏城城头上魏邦一脸期盼的神情。 乞活军经过数战之后,已经有了一定的战力。但在魏冲眼里,还是不够看的。 魏冲与刘煜并驾而行。 “魏兄弟,我怎么没听说魏家主关于武卒指挥的事情啊?”刘煜转过脸来,在听到武卒合兵乞求军的消息后,他还是不太敢相信。 毕竟两军来看,一支现在初建,另一支却是这个时代的最强步兵。 “刘兄应该知道原因吧。”魏冲打了个马虎眼,“这句话还是你自己说的。” “什么?”刘煜愣了一下,然后想到一句话,“非我族类,其心必异?” “不错,就是这句话。我出来之前,爷爷就跟说他不相信鲜卑人,但是却可以相信刘兄。”魏冲说得很坦然。 “我知道鲜卑可汗跟刘兄是结义兄弟,但是草原上面,便是亲兄弟也会刀戈相交。” “刘兄不一样,你的心里有华夏民族的大义,没有这份大义,是不会单枪匹马跑到弹汗山去的。” “呵呵,其实我不是单枪匹马,我身边有六千袍泽,还有像你这样的有共同目标的兄弟。” “刘煜,那你说说,我算什么?”项如意的声音传了过来。 刘煜不禁一滞,然后笑道,“项姑娘至少在草原之上,咱们是朋友。” “切,我发现你这个人远没有传说中的老实。”项如意点评道,“不过呢,倒是不失光明磊落的汉子,的确可以交朋友。” “项姐姐,这么说来,你们都是朋友了,以后是不是不会再你杀我,我杀你。”韩昊这小家伙冒了出来。 “再说吧,哪天我如果心情好了,说不定还真不打算去杀他了。”项如意回答得很慵懒。 “老实说,无论是项刘之仇还是姬魏之仇,都不过于个人的仇恨,何必一定要延续上百年的时间呢?”刘煜看着山顶上的魏城道,“这个仇这些恨,哪里及得上神州动荡,衣冠变更!” 他的心里再度想到了五胡乱华的字眼,来到这个混乱的时代,他感觉到了历史了强大惯性。 刘煜很怕自己亲眼见证了五胡南下,中原成为胡人的游猎场。 他的眼神在一丝迷茫之中,变得坚定,心中默默地念道,“我不会再让苦难的历史重演!” 正在刘煜乱想的时候,魏城城门洞开,一骑从城内穿出,径直向刘煜他们跑来。 “怎么是毕节先生?”魏冲看到马上的人是毕节。 “君上,受主公委派,毕节来担任武卒行军长史一职,顺便照看少主。”毕节在马上行礼道。 “毕先生,你又小看我。”魏冲不满地道。 “魏兄弟,毕先生可是高人,能得毕先生相助,此次北上又添几份胜算。”刘煜笑道,“不若毕先生再兼一份我乞活军行军长史如何?” “哈哈,在下遵命就是。”毕节当即就答应了。 “君上可知,我们前路可有一大助力。”毕节倒是很快适应了自己文臣的属性。 “先生说的助力是什么意思?”刘煜其实对地理不熟,本来有鲜卑人的向导的,只是魏氏加入进来后,便把鲜卑人赶了出去。 刘煜想想魏家在草原多年,应该也属于本地人性质,倒也同意了。 “翻过前面的浚稽山,便能见一片平原,又有一条大河流过,名为蒲奴水,沿水两岸适合放牧。”毕节侃侃而谈。 “哦,那不是会有很多匈奴人,那怎么会是助力呢?”刘煜想到适应放牧,肯定会有部落,但这一块已经是匈奴人地盘了。 “非也,非也。”毕节否定道,“本来那处的确是匈奴的地盘,只是后面头满单于将它送给了氐人。” “氐人?”刘煜当即想到了五胡之中氐族。他所记得的历史上氐族苻氏建立了强大前秦,一度接近统一全国。 “不错,氐人沿蒲奴水定居,他们大多数的人以蒲为姓,他们现在的大首领叫蒲格尔山。”毕节见识丰富。 “蒲姓,不会是苻姓的前身吧?”刘煜可听过历史上有一位苻坚大帝,可是一代雄主,领军数十万攻打东晋,但是在淝水大败而归,创出了“风声鹤唳”,“草木为兵”故事的由来。 “先生看来对氐人的情况很熟悉?”刘煜说这句话当然有他的想法,既然羌人与鲜卑联合起来对抗匈奴,老方一贴,若能鼓动氐人倒也是增加自己实力的办法。 “说来也是巧合,蒲格尔山有个女儿叫蒲美思尔朵,话里的意思是草原上的明珠。长得如花似玉,倾国倾城。”毕节缓缓说道。 “有一次,美思尔朵病重,他们的巫医束手无策,还是联系了我去,才把美人儿从生死关头救了回来。”老毕面有得色。 “看来这年头有个医术技巧,还真好做人。”刘煜暗暗想道,不过话里倒是有些质疑道,“毕先生,真有这么美?还倾国倾城。” “刘兄不知道吧,这个美思尔朵可是匈奴大单冒稽日思夜想的,当年他杀妻后,有次酒醉曾说过了,只有美思尔朵才能做他的大阏氏。”魏冲一旁解释道。 阏氏是匈奴人对妻妾的称呼,大阏氏那就相当于我们说的正宫原配。这一点,刘煜还是知道的。 “哦,那我倒有点想见识见识这样的美女了。”刘煜笑道,“毕先生可是要帮我。” “君上,我们此次北上必然经过氐人部落,到时候,我带你前去拜访就是。”毕节当然答应下来,“不过氐人一般不会跟匈奴人做对,要说服蒲格尔山,来对抗匈奴,恐怕有些难。” “说服不了倒也没有关系,只要不倒向匈奴,便是对我们的助力了。”刘煜有清醒的认识。 第一百七十九章 蒲王 刘煜的队伍花了三天翻过了浚稽山,其间碰到一些落单的匈奴人,看起来都有些年纪了,估计应该是仇水沿线的部落的人,只是远远地望着他们。 仇水河一战,沿线部落青壮损失很大,留下来的也就是些老弱幼小,已经不敢招惹刘煜的部队了。 不远之处,白茫茫的雪原之上一条奔腾的河流经过,虽然天气寒冷,但河水并未结冻。 “那便是蒲奴水了,雪山流下来的水到这里,经年不冻。我们要过河必须要饶到下游一带去。”毕节指着河流道。 “下游一带有面积上百里的沼泽,这个时节早就冻得跟铁一样了。” 有了毕节这样的老司机引路,刘煜的先锋军很快到达了冻起来的沼泽地带。 九千多人的部队,浩浩荡荡,想不引起注意都很难。 就在沼泽的冰面上,他们遇到了氐族的士兵,对方依河而据,显然早就掌握到了刘煜部队的行踪,估计在浚稽山上早就布下了斥候。 刘煜看过去,差不多有上万人马,队伍中间的旗帜是带着犄角的鬼面图案。 “君上,氐人传说是羌人的分支,同样以羊为图腾,不过后来他们在蒲奴水扎营下来,改成了鬼角山神。”有毕节这样的草原老司机,刘煜倒不怕犯忌讳。 刘煜打量着氐人,氐人何尝不是在观察着刘煜所部。 “是朱雀旗,原来是魏城的朋友!”氐人从魏武卒的旗帜认出来人的身份,至于乞活军的猛虎旗,在他们看来应该是魏氏的盟友。 一时之间,氐人紧张的心情有些放松下来。 “原来是魏城的毕先生!”一个骑着黑色战马的中年男子策马从队伍中站了出来。这人长得极为雄壮,身材跟刘煜不逞相让。 身上的柳叶甲明显出自是魏氏,要说亮出彩的莫过于座下的马匹,通体乌黑如缎子似的,四个马蹄部位白如冰雪。 刘煜看到这马的时候,心中不由地赞了一句,“好一匹踏雪乌骓,当年霸王的马应该跟这匹差不多吧。” 他是马术运动员出身,对于好马分外关注,于是就多看了两眼。 “毕节见过蒲王。”毕节听到招呼后,也上前应道。 刘煜听到这个称呼后,就想到这人是谁了。 氐人首领向来有称王的传统,一向自封为蒲奴水之王,毕节这么称呼,说明此人便是氐人大首领蒲格尔山。 “毕先生,你们魏家武卒向来藏在城中,这么带出来是图什么大事啊?”蒲格尔山倒是问得很随意,但是后面的兵士仍然列出战阵,不见丝豪松懈。 “蒲王可听说弹汗山右贤王兵败之事?”毕节说得很耐心。 “前几天早听说了,且莫车找到我,说是他父王被一个叫刘煜的中原人杀了,三万大军损失大半。”蒲格尔山点点头。 “哈哈,蒲王可知这位将军便是你说的刘煜。”毕节把手一指边上的刘煜。 “哦,你便是杀匈奴右贤王的那个中原人?”蒲格尔山拔马转了转,仔细端详了一番刘煜。 “没错,且栗胥便是我杀的,蒲王可是想为他报仇?”刘煜说这话是摆明了试探,且莫车既然逃到了氐人部落,多少说过自己的坏话。 “年轻人,这里是是草原,是我们氐人的地界,可不是你们中原的花花世界。”蒲格尔山双眉一拧,沉声道,“草原上面说错话后果可是严重的。” “再严重也不过是兵戈相交,刘某率兵北上,最不怕的就是蒲王所说的后果。”刘煜盯着的蒲格尔山道,“蒲王驻兵于此,是打算与我们一战吗?” 刘煜说这话的时候,手执大夏龙雀刀,横刀立马,气势不凡。 “哈哈,看起来倒是一条好汉,引得老蒲就想跟你喝上几杯了。”蒲格尔山听后也没什么生气。“刘将军、毕先生可否赏脸到我部落走一遭?” 他虽然这么说话,但是万余士兵依然挡住了刘煜所部前行的道路。 “姓蒲的,我们急着北上打冒稽,你若是有胆跟我们一起来,别帮着匈奴人拖延时间。”魏冲本身脾气就大,看到氐人不肯放开道路,愤愤地道。 “原来魏少主也来了,别人跟我说魏少主性子急,看来还真是这样。”蒲格尔山显然也认出了魏冲。 “哼,老子那叫说话做事干净利落。”魏冲一脸地不满道。 “两位,此去狼居胥,还有三百里之遥,北行也不耽误一时,老蒲可是已经备下酒席,打算好生款待两位了。”蒲格尔山继续发出邀请。 “我们若是不去,蒲王是不是就不打算让开道路?”刘煜问道。 “让肯定让,只是时间而已。”蒲格尔山有种不怕来事的蛮横。 “好,毕先生,刚才你不是在说要去拜访蒲王吗?这不是正好。”刘煜惬意地道,接着神色一凛,对着邓异道,“邓异,全军在南岸扎营,若我两天之内不回来,你便率军打过河去。谁敢阻挡,就一并解决了。” “鲜卑和羌人大军就在后面,我们不需要怕没有援兵。” “诺!”邓异应得很干脆。 “蒲王,就请带路吧。”刘煜将龙雀刀扔给了屈连平,只带了太阿剑和落日弓,既然去做客,没必要带着大刀去吧。 刘煜敢单枪匹马去氐人部落,他有自己的考虑。 看蒲格尔山的样子,对自己有防备,但却没有鱼死网破的想法。 匈奴人在草原称王称霸百余年,其他部族多少受到欺凌。 氐人的位置又是接近匈奴部落腹心位置,白灾之下,又要面对匈奴的敲诈,日子肯定不好过,心中肯定有怨气。 如今鲜卑和羌已经举起反旗,蒲格尔山心中没有这方面的想法是不可能的。 但考虑到部落四周都是匈奴人的势力,他不敢做得很明确。 “如果说贴朵里基是投机的话,那么氐人的蒲王是一个真正的骑墙派。”刘煜在马上对蒲格尔山做出了一个评价, “到底有什么方法能让他加入自己的队伍呢?” 第一百八十章 骑墙 在蒲格尔山的带领下,刘煜和毕节来到了氐人部落。 这是一片广袤无边的营帐,一路进到王帐,不断有武装的士兵在巡逻。 刘煜心中有了判断,这氐人现在已经进入了战时状态。 仇水河一战,匈奴右贤王战死,让漠南形势变得微妙起来,其他部族纷纷开始打起匈奴小部落的主意。 刘煜不相信氐人在这个时候会不想占便宜,或许他们在怕匈奴人以后的报复,也想了解作为匈奴人对手的各部联军的实力。 就在王帐之外,刘煜就闻到了酒香。 进到里面之后,果然看到了席面的酒肉,四周烧着火炉,室内温暖如春,有种回到绛都的感觉。 而且看到了一位故人,毒舌先生李去疾竟然泰然地坐在主人下首的位置,这是半个主人的意思啊? 刘煜进内指着这家伙很是诧异,刚要问话,只说了一个字“你……” 没等到他继续说话的时候,李去疾就对刘煜抱胸一礼,“想必这位就是战胜匈奴人的刘煜刘将军吧。” 这家伙当然认出了刘煜,悄悄使个眼色。 听到这话,刘煜马上明白了,这李毒舌是假装不认识的节奏。 “正是刘某,不知道先生怎么称呼?”刘煜走到近前,怕是自己眼花认错人,反复确认,肯定是李去疾无疑,按照他的脸型,没有人比他嘴占脸的比例更大的了。 “刘将军请上坐,这位是我们长生天给我们派来的李去疾李长老。”倒是蒲格尔山在主位上做了介绍。 “李长老?……好。”刘煜声音抖了一下,反应过来迅速改成了问好。 心中还想到什么长生天派的?走近轻声道,“你这家伙怎么跑这儿来了?” “别提了,被风吹来的,现在靠嘴巴混口饭吃。”李去疾轻声回答,不过面上朗声说道,“刘将军好。” 然后又开始招呼起了毕节,还真把自己当成了长老。 刘煜和毕节坐下之后,才发现帐内只有四席,倒像是就为了四人准备的。 侍女将酒温热之后,放于桌上,都出帐而去,若大的王帐只有蒲格尔山、李去疾、刘煜、毕节四人。 “两位贵客,现在相信老蒲是真心相请了吗?”蒲格尔山大大咧咧地道,“酒是好酒,肉是好肉,便是老蒲也是无害人之意。” “刘将军可能跟老蒲不熟,但是毕先生你是了解老蒲的。” “蒲王是性情中人,虽没有害人之意,不知道有没有助人之意呢?”毕节点点头,表示对蒲格尔山信任之意。 “那就要看看值不值得助力?”蒲格尔山笑道,“我们蒲奴水氐族家业颇大,若是选错了,这是累及万民的。” 蒲奴水一带水草丰富,氐族势力得到迅猛发展。 又因为大单于对美思尔朵爱慕之意,倒让这几年来,免了很多苛派。 此时的蒲奴水氐族,带甲之士接近四万,是草原上一股不容忽视的力量。 也正基于此,刘煜也希望拉拢氐族,一旦合兵,这一路北进的兵力就能突破十万。 “蒲王应该知道这草原其他部族,中原三国,苦匈奴已经久矣。如此白灾,匈奴人不知道体恤,反而派兵攻打仇水鲜卑。” “鲜卑人的实力对比你们氐人来说,只强不弱。我在去涿邪山找羌人的时候,半路听到右贤王亲卫的话语。他们说先搞定了鲜卑,接下来就会腾出手来对付氐、羌。” “要不是我们在仇水打败了且栗胥,恐怕这个时候匈奴人应该兵犯蒲奴水了。”刘煜说得都是实话,“蒲王觉得若是匈奴人来攻,氐人有几成胜算?” “刘将军所说的确在理,只是联合鲜卑、羌、氐,再加上你们中原人,又有几成胜算击败冒稽?”蒲格尔山有清醒的认识。 “蒲王可知北方丁零人一直不太安定,冒稽的四角权臣中,左、右谷蠡王均带兵在北方。单于王庭如今来说不会超越十五万兵力。”刘煜说的这个情报来自是右贤王且栗胥被俘的亲卫,这个消息对于抗击匈奴的联军来说,无异是天大的好消息。 “呵呵,你们可不要忘记了离侯山还有若洛成律的十万大军,也不要忘了冒稽身边还有三万金狼卫,要知道里面的人可是一人可灭一个部落的。”蒲格尔山说的也不是无的放矢、 “一人灭掉一个部落?真有这么强悍的人吗?”刘煜想到一个部落少说也有数百人,一个人根本就杀不过来。 “刘将军没听说过雕牙儿吗?”蒲格尔山问道。 “雕牙儿?这名字好怪,这人是谁?”刘煜还真不知道。 “据说是个孤儿,一人一弓在丁零人领地纵横无敌,被称为草原第一神箭,冒稽收其入金狼卫神箭营。”蒲格尔山沉声道,“你们北上,碰到这家伙千万要小心。” 正说话间,却看到篷帘一卷,走进来一位美貌女子,肌肤如脂,眉若轻烟,杏眸流光,唇若点樱,一身殊缕布袍服,头上编着一丛小辫,走进来时,辫子抖动,让人觉得多了一份俏皮。 “父王,听说毕先生来了!”女子的声若莺语,让人不自觉地添出几份好感。 “我的宝贝明珠,你怎么闯进来了,我这里可是有贵客。”蒲格尔山的话虽然是埋怨的意思,看掩饰不了见到女子的喜悦。 “蒲小姐神采奕奕,身体看来已经大好了。”毕节跟女子要招呼道。 “毕先生又客气了,叫我美思尔朵就好了。”女子说起话自带着很大的亲和力。 “原来这个女孩就是美思尔朵。”刘煜自忖在现代见识太多的美女,无论是人工还是粉饰,却还从来没有见过天然成这么美丽的,“果然有倾国倾城之貌。” 此前毕节在夸赞的时候,刘煜还不相信,看到真人之后,只能说这种颜值吊打了这个时代。 “你叫刘煜,我的中原老师跟我说煜的意思是火焰,你是不是很会发火啊?”美思尔朵在听到刘煜的名字笑语问道,眼眸中带着笑意。 “见到这么漂亮的姑娘,就是再有火也不想发了。”刘煜虽然不是完全的颜值主义,但还是有一种欣赏美的心态作祟。 第一百八十一章 雕牙儿 “听那些南来北往的商人说,中原腹地富庶繁华,真希望有一天去那边看一看。”美思尔朵坐了父亲的边上,脸上露出期望之色。 “这个世界足够大,大到我们可以用一生的时间去用脚步衡量。蒲小姐只要有心,肯定能去的。”前一世的刘煜可是一会爱好旅游的人,向往世界那么大,我要去看看的名言。 “我说过了,叫我美思尔朵就好了。”美思尔朵似乎很不喜欢中原式的称呼,“我也叫你刘煜吧,看起来你大不了我几岁,总能把你叫得太老吧。嘻嘻。” 美思尔朵笑的时候,嘴角带着俏皮样,她双手托着下巴问道,“刘煜,你还去过哪里?” “很多地方啊,比如说秦国的都城咸阳……”刘煜说到这里的时候,心头一苦,想到了嬴欣的那张纸条。 “我知道我的意中人会是盖世英雄,至所以现在不娶我,是想着将来有一天驾着七彩祥云来给我惊喜。煜哥,我等着那一天。” 他的话语忽然停滞了下来,脑中闪过与赢欣认识的那段经历,已经占据了心底一个重要的角落。 “刘煜?刘煜?着火了!”美思尔朵的声音将刘煜唤了回来。 “不好意思,一时走神了。”刘煜致上歉意道,“哪里着火了?” 他当然知道美思尔朵是在开玩笑,故意来回转了一圈看周围笑道。 “刘煜,是你的心里着火了吧?你是不是想起了心上人。”美思尔朵猜测道。 刘煜被说破心事,一时不知道怎么回答。正在这时,有氐人士兵来报告,来了不速之客。 “什么?大单于的使者来了?”蒲格尔山听后就觉得有些头大起来。 “他们在哪里?来的是谁?”蒲格尔山有种不好的预感。 “就在帐外,来的只有一个人,自称叫雕牙儿。”兵士的回报让帐内气氛变得凝滞,还真是说到谁,谁就来。 而且来的是一个厉害的家伙,一人一弓能灭一个部落,冒稽肯定是故意派这人来的。 使者上门若是不见显然是不知时宜的,蒲格尔山心中骑墙想得最多的便是两不得罪。 “刘将军、毕先生,两位要不先回避一下,待老蒲跟雕牙儿客套一番,再一起喝酒如何?” “哈哈,刘某正想见识一下草原的第一神箭,既然人家都上门了,还是蒲王代为引见。”刘煜心说放你跟匈奴人谈,搞不好反手就把自己阴了,干脆来个与匈奴使者的硬碰硬。 “雕牙儿,我倒要看看是不是有三头六臂。”刘煜对这位不速之客上了心。 “既然如此,那就把匈奴人的使者请上来吧。”蒲格尔山想想自己反正也没跟刘煜他们合流,甚至还派兵阻拦了对方北上,对于单于庭的那位也算交待得过去。 等下若是雕牙儿跟刘煜他们闹起来,自己只要做好不偏不倚,应该能蒙混过去。 一个身穿皮甲,头带裘帽的年轻人自外面进来,身材不高,体形不胖,跟大多数匈奴男人不一样,这个年轻男子并没有留胡子,看起来还有些小帅。 他一帐内就注意到了刘煜,毕竟从衣甲可以判断,这是一位中原的军将。略一错愕之后,便变得淡然。 “在下雕牙儿,是从狼居胥单于王庭过来,向蒲王送上我们大单于的敬意。”来人有礼有节,表现得恰到好处。 “多谢大单于关心,老蒲深感荣幸。”蒲格尔山露出一副喜悦的样子。 “这位姑娘想就是我们草原上的明珠美思尔朵吧?”雕牙儿看着蒲格尔山边上的位置道。 “正是小女。”蒲格尔山有种自豪的感觉。 “蒲王,雕牙儿此来除了送上大单于的敬意之外,大单于还打算雪化之后迎娶美思尔朵,大单于还特意让我告诉蒲王,你的女儿会是匈奴人的大阏氏。” 雕牙儿接着道,“至于氐人需要上贡的五万头牛羊,大单于说既然马上是一家人了,就免了吧。” “大单于厚爱,老蒲代表所有氐人感激不尽。”蒲格尔山感到衣角被拉动,知道肯定是女儿不满这个婚事。 他接着道,“至于小女婚嫁之事,还是算了吧,我不想我的掌上明珠成为鸣镝箭下的冤魂。”前恭后倨,又不失礼数,让人整理出一桌席面,请雕牙儿就坐。 只是这位年轻的草原神箭却摆了摆手,转头看向了刘煜,“蒲王,您是不是应该给介绍一下,这位中原将军是何人啊?” “在下刘煜,是乞活军的主将。”刘煜站起身来,他感觉到了对方的杀气。 “原来你就是刘煜。”雕牙儿打量着刘煜,“且莫车告诉我,右贤王是你杀的?” “在大匈奴跟鲜卑人大战之间,你率了一群乌合之众操了右贤王的后路,用了妖法杀死了右贤王,这些人就是你口中的乞活军?” “呵呵,阁下认为下乌合之众能胜你们的四角权臣吗?”刘煜反唇相激道。 “兵无常形,更不厌诈,虽然你赢了,但是你不觉得赢得不光彩吗?”雕牙儿对刘煜的行为似乎很看轻。 “行军打仗,生死存亡之道,有光彩有何用?”刘煜笑了。 “兵法上还说避实击虚,且栗胥在仇水之战犯了两个错误,其一是急攻心切,全军齐上认可必可平了鲜卑。其二便是自大轻敌,看轻了我们乞活军战力。” “说来说去,还是凭借不光彩的手段而胜。”雕牙儿不以为然。 “既然你来了蒲奴水,想必想拉拢氐人来对抗我们大匈奴吧?”雕牙儿想想就知道刘煜出现在这里的目的。 “阁下若是没来,蒲王已经答应与我们北上了,只是现在嘛?蒲王又是在纠结了。”刘煜这句话其实半真半假,假在于蒲格尔山本身无没有决心北上,真却是现在的他当然在纠结中。 “哦,蒲王真的打算与我们大匈奴为敌?”雕牙儿的语气带了阴狠,这是一个能灭掉一个部落的强人,冒稽派了他一人而来,就是想让氐人明白匈奴人的实力不容挑衅。 “哪里啊,使者过虑了,这都说得什么啊。”蒲格尔山否定道,“我们信奉的鬼面山神教导我们,只有和平,才能产成更多的牛羊。” “蒲奴水氐人不愿开战,真心希望草原不要有战事,也不要有欺凌。” 这老蒲说得跟唱一样的,老子算明白了,借着老子跟匈奴怒怼,这家伙是打算择价而沽了,刘煜从蒲格尔山的脸上看出了什么是虚情假意。 第一百八十二章 草原方式 “刘将军,看来你们还没有说服蒲王吗?”雕牙儿当然也听出来蒲格尔山的意图。 “彼此,彼此。”刘煜心说,老蒲看起来人蓄无害,现在想来,却是打算两头找便宜,想到这个“蒲”姓跟“苻”姓还真有些音似,不会真是的苻坚大帝的祖先吧。 莫非还真有枭雄基因传承? “呵呵,蒲王,本来大单于派我来蒲奴水,除了施恩之外,便是需要氐人驰援。”雕牙儿知道蒲格尔山已经不太容易上道,但仍然说道,“即使你不助大匈奴,若是将来,大单于得胜归来,氐人有能力抵抗得了大单于的怒火吗?” “听阁下的意思,单于王庭竟然需要支援了,这是有人攻到腹心了吗?”刘煜从对方的话里想到了一种可能,姬舜的鹰骑主力应该正在逼近当中。 “笑话,单于王庭精兵数十万,还怕你们的乌合之众?”雕牙儿似乎发现自己口风已泄,赶紧圆了回来。 “是啊,大单于身边兵甲无数,我们氐人才多少人,不值一提啊。”蒲格尔山果断地顺驴下坡,“还是守着蒲奴水吧。” 他发现自己成为了两方势角力的重要因素,蒲格尔山想到了中原的一个古语,“坐山观虎斗。” “两位将军,有没有想过用草原的方式来解决问题?”在与自己父亲交换眼色后,美思尔朵的声音响了起来。 “草原的方式?”刘煜一头雾水,但雕牙儿却是眉毛一扬。 听着美思尔朵的解释,原来这个方式还有一定的历史渊源。 在差不多二百年前,草原上月氏与匈奴并立,相互征战不休。后来两族都去联系丁零人,当时丁零人也是左右为难。于是他们提出来,让月氏和匈奴更派勇士比武,胜利者将获得丁零人的援助。 后来匈奴人获胜,丁零与匈奴的联军打得月氏狼狈西逃,这便是流传下来的草原上解决纠结的方式。 刘煜听完后淡然道,“我对这个方式没有异议,雕都尉呢?” 雕牙儿是神箭营都尉,刘煜说这个称呼,会忍不住想到杨大侠的那只雕兄。 “我也同意。蒲王这是认真的吗?”雕牙儿把目光看到了蒲格尔山。 “我宝贝女儿说的话,当然代表了我的意思。”蒲格尔山点头表示赞同这种方式。 “那么刘将军,你要比什么?反正我这边只有我一个人,角力、刀剑、或者弓箭,你可任选,雕牙儿奉陪。”雕牙儿说得格外硬气。 “哈哈,人数好像我还有优势,我至少还有毕先生,若是我说让毕先生跟你比拼医术,估计你是死得不要不要的。”刘煜开个打击人的玩笑。 “那也未必,我擅长射杀郎中,而且一射一个准。”雕牙儿阴狠地道,“死人再懂医术,也救不来活人的命。” “放心,不会给这样的机会的。”刘煜暗道你这家伙心狠,心眼真小,见不得人开玩笑吗? 我是不是要小心点,这人如果狠起来,弄不好他自己不都控制不住自己。 “除了你说这三项,不知道有没有其他,比如驯马。”刘煜说出了理由,“你是草原神箭,跟你比箭,那就是我犯贱。至于刀剑和角力,看你身材怕是扛不住我的重击,我会占大便宜。” “唯有驯马,咱们似乎都不见得特别突出,问问蒲王,有没有烈马,就比这个吧。”事实上,刘煜可是马术运动员出身,马上的时间早就超过了数万小时。 再加上自己的力量其大,在秦国时就有驯服烈马的先例。 “好,你可别后悔哦。”雕牙儿有些得意,他从小在马背上生活,驯马这可是日常生活习惯。 “说到驯马,恰好我们部落里还真有一匹难以驯服的烈马,关了两年,依然无人能骑。哪位若能驯服,便送给他便了。”蒲格尔山倒是做起了公道。 …… 一行人移步去马厩,刘煜本来想找李去疾细聊一下,但都有旁人便放弃了打算。 未到马厩,就听到阵阵马儿的嘶鸣,声音极为洪亮。 “好马,声悠长,鸣如雷,这必是一匹好马。”雕牙儿闻声之后眼睛一亮,凡是草原的人,哪一个不喜欢座下有匹好马。 “马是好马,但两年里已经摔坏了上百人了。要不是朵儿劝我,我早将这马的头砍下来了。”蒲格尔山苦笑道。 “阿爹,黄爪不过是脾气大了点,不过它对您的座骑踏雪乌骓挺不错的。关在一起的时候,从不咬她。放在其他的马,关了一夜,肯定被黄爪祸害坏了。”美思尔朵倒像是在为马儿求情。 “呵呵,姑娘可知道,一山不容二虎,除非一公一母,其实马儿也一样,再烈的公马也有喜欢的母马。”刘煜初开始就看出来蒲格尔山座下的那匹踏雪乌骓是匹母马。 “我也知道啊,本来把两匹马放在一起,以为可以让黄爪放下戒心了,但还是无人能骑上背去。”美思尔朵对这匹马很是熟悉。 “那是因为它觉得能骑上背的人还没有出现。”刘煜悠悠地道,“每一匹神驹都有一颗傲娇的心,跟很多美女的心思一样,普通的凡夫俗子,都不在他们的眼里。” “这叫做神马眼里看人,把人看扁了。” “刘煜,你这话说得好有趣啊。”美思尔朵听后会心一笑。 不一会儿,在一处高高的围栏之外,刘煜看到了一匹高大的马匹被关在不大的围栏之内,与踏雪乌骓不同的是通体雪白,马蹄处却是带着金黄,显得极为高贵。 它来回地在围栏里跑来跑去,不停地嘶鸣,似乎在发泄着不满。果然跟刘煜说的一样,这是一匹心灵傲娇的骏马。 “好马!”雕牙儿眼光透得炽热,“蒲王,你刚才说谁驯服就是谁的,这话可要当真?” “当然是真的。这马两年来害得我伤了数百匹战马,你们谁能驯服就是谁的。”蒲格尔山又重新肯定道。 马是好马,只是可惜,跟氐族部落有缘无份,不如做个顺水人情。亦或者,做不来人情,这两人都被摔伤,那就好看了。 氐人首领有种想看笑话的冲动。 第一百八十三章 爪黄飞电 作为马术专业体育生,刘煜学过一门《中国马的历史》,他回想着曾经的知识,认出这匹马非同一般,这是爪(念zhao,第三声)黄飞电。 刘煜看过一篇关于爪黄飞电血缘的野史,据说是品种优良的天马与西极马杂交而成。 这两种马都是高大挺拔,所谓的天马便是传说中汗血宝马,放在刘煜穿越前的那个年代,有个学名叫阿哈尔捷金马,是土库曼斯坦的国宝。 让爪黄飞电历史留名的是一位历史上的魏武帝曹吉利,相传老曹跟汉献帝猎于许田,便是骑着这匹大马。 刘煜不明白这个年代为什么出现了这样的神马,它肯定不是老曹的那匹坐骑,那么会不会就是我的呢? 想到这里,刘煜的心中泛起强烈的憧憬。 “刘将军,好马不常有,我可不想落于人后。”雕牙儿已经跃跃欲试。 “既然这样,雕都尉可以先来。”刘煜做了一个请的姿势,他是系统性学过驯马技巧,什么样的人可以驯服什么样的马。 爪黄飞电身形高大,继承了天马和西极马的体形特征,同时又具有力量强,耐力久的优势,要驯服这样的马,除了技巧不可或缺外,还需要让它信服的力量。 刘煜端详着雕牙儿的身材,双臂粗壮,显然是因为深谙弓箭之道,长久拉弓使得手臂肌肉发达。 相比于上肢,雕牙儿的双腿带了点小罗圈,估计跟骑马的姿势有关。在其走路之间,刘煜感觉其小腿肌肉力量有限。 考虑到身材的因素,他觉得雕牙儿不是爪黄飞电的对手。 这可一匹不甘马下的神驹,怎么会轻易受人驾驭呢? 雕牙儿让人打开了围栏,走了进去,爪黄飞电似乎对来人有些喜以为常,他摇头晃脑的嘶鸣一声,好像是在跟雕牙儿打招呼——“老弟,来了啊!” 这马甚至还嚣张地走近了雕牙儿,眼神中根本不把人放在眼里。 雕牙儿的神情变得专注,他慢慢地接近爪黄飞电。 他想起了幼年的时候,他父亲教育他的话来,“去了草原,你最能相信的只有你自己的战马,你让它相信你,就必须比它强。” 他并不是传说中的孤儿,他是一枚棋子,这么多年来,他的名声早就传出了这片草原,他相信自己回归之时,会有无数人跪倒在他的脚下。 “来,过来。”雕牙儿低语,脚下慢慢地挨近了爪黄飞电,“你应该闻到了主人的气息了吧。” 他已经距离爪黄飞电不过几步远,马儿一脸无视,但就在跟雕牙儿错身而过时,猛地踢出后腿。 在围栏外的刘煜看后不由地对这马看高几分,“这家伙看着高贵,骨子里还真有些坏坏的。” 他哪里知道马儿被关了两年,氐人使了无数手段想驾驭它。 它本来只是草原上纯洁的小公马,经过了氐人两年的调较,完全过渡成了马中钉子户。 钉子户是什么?你强任你强,清风抚山岗,你横由你横,明月照大江,我无敌我存在,最后还是我说了算。 “畜生,还敢跟耍心眼!”雕牙儿本身就很警惕,躲过马蹄攻击,趁着爪黄飞电停下来的一刹那,抓住马鬃,脚上用力,飞速跃上了马背。 动作一气呵成,干净利落,引来围栏外氐人的叫好声。 无数氐人吃过这马的亏,但看到有人坐上它背,当然要喝彩,要加油,人类怎么被一匹马压住了脊梁骨。 与别人的看点不同,刘煜只看到了即使被了上了背,这马儿仍然很是镇静。 “这马不会成精了吧?它在等机会。”刘煜从马神安在的神情中得出结论。 果然,过不多时,马儿开始大幅度颠狂起来,前蹄一踩,后蹄腾空,背上的雕牙儿有种腾云驾雾的感觉。 他死死地抓住鬃毛,双腿紧紧夹住,没有马鞍,没有缰绳,这是最原始的驯马方式,也许可以追溯到上古时期。 爪黄飞电感觉到了背上的压力,稍稍安静了一下,这让雕牙儿略微放松了下。 但就放松的下一时刻,这马儿又开始颠簸起来。 “这马莫不是懂得兵法?竟然总选在我放松的时候发作?”雕牙儿想想就吓了自己一跳。 脑中有些胡思乱想之际,马儿又开始颠簸行动,这会儿,它开始了加速,围栏实在不大,它来回快速折返,使得马背的雕牙儿一刻不得放松。 刘煜看着马儿神骏的样子,不由地想到,这马儿不是故意这么整吧? 只过了不到一刻钟,马背上的雕牙儿两腿有些发软了,虽然手臂还有余力,但在马儿来回跑动之下,下身已经变得摇晃起来。 “这马真会折腾。”刘煜看着马背的雕牙儿额头已经出汗,他摇了摇头。 不一会儿,在一次剧烈的颠簸中,雕牙儿被甩下了马背,好在这家伙反应快,再加上有层积雪,倒也没有大碍。 只是爪黄飞电可没打算放过他,掉头向他冲来,雕牙儿就地一滚,跑到了围栏门口,狼狈地逃了出去。 就在关住围栏的时候,他听到了身后马儿的嘶鸣,似乎是在嘲笑他。 “此马应该是天马后代,不是凡人都驾驭的。”雕牙儿出来得出一个结论,自己驯不了的,别人肯定也不行。 他说的天马指的是传说中的神马。 “呵呵,那是雕都尉不得要领,要不看看刘某的手段如何?”刘煜低头看着满是冷汗的雕牙儿,有种居高临下的感觉。 “好啊,虽然刘将军占了大便宜,但我想说这马耐力强悍,不要小瞧了它。”雕牙儿已经从氐人都侍卫手里拿回了自己的弓箭、兵器。 的确,刘煜还真是占了便宜,雕牙儿的这番驯马,多少消耗了马儿一些体力,对于后来者来说,不是便宜是什么? 刘煜看到雕牙儿手拿长弓,不由地想起这家伙说起射郎中的事来,心生一份警惕。 他把太阿剑和箭袋交给了毕节保管,手里拿着落日弓,走向围栏。 他读过当年曹吉利制服爪黄飞电的野史故事,据说老曹为了拿下这匹神驹,动用了三千枪兵将其团团围住,再让人将其四肢固定,缰绳拉紧。 然后就是世之奸雄曹吉利手执一个金瓜,类似于铜锤的一个玩艺,施施然上前,照着马背就是几下。 边打边问,“你服不服?” 然后,其实就没有然后了,虽然故事的结尾,爪黄飞电成了老曹的座骑。但刘煜每每想到老曹这手段,实在是有些SM的即视感。 不管传说真不真实,刘煜准备万不得已,拿落日弓当金瓜用,说不定这家伙还真会吃这一套呢? 第一百八十四章 阴人 刘煜就这样手里拿着硬弓进了围栏,手里带着家伙,多少让爪黄飞电心生警惕。 这家伙睁着大大马眼,打着响鼻,瞅着刘煜。 刘煜也静静在望着这匹烈马,他的眼神很柔和,就像无视对方一般。 就这样,一人一马对峙了一会儿。 刘煜觉得若是这马能说话,不禁脑补出一句东北有名的黑话来——“你瞅啥?” 终于一向自我高贵的马儿,或许认为来的又是一个傻子,于是踩着碎步向刘煜慢慢走来。 马头还故意往自己背上看看。 “这马莫不是打算来挑衅老子?”刘煜觉得爪黄飞电有故伎重演的目的。 “刘煜你要小心哦,这马妖孽得很。”美思尔朵在围栏外提醒道。 “再妖孽,他也只是一匹马!”刘煜应了一声,低声加了一句,“又不是灵长类大猩猩。” 以他的马术专业水平,他知道骏马的智商一般相当于两三岁的儿童,最出色的也就跟七岁孩童的水平差不多。 哥们好歹是成年人,怎么也搞不定一个儿童吧? 有了这样的认识,刘煜动作很快,趁着马儿不注意地时候,跃上了马背。 跟雕牙儿不一样,刘煜身高腿长,一上马背,两腿如铁钳一般夹住了马腹。 这一招在秦国的时候,曾经收到奇效,当时嬴欣的胭脂马,很快就放弃抵抗。 但对于爪黄飞电来说,显然远远不够。 即使刘煜已经用了很大力,马儿也感受到了背上人类的力量不凡,它的反抗却变得极为激烈起来。 一声尖利的嘶鸣,马儿前蹄腾空,后蹄直立,竟然站直了身子。 刘煜早有了防备,紧抓着鬃毛不被马儿甩出去。 马儿一看甩不掉背上的骑手,再度复制刚才对付雕牙儿的招式,不断颠簸起来。 刘煜觉得自己是在马背上跳舞,虽然很难受,但还是努力保持着平衡。 “若是只有这两下子,也不见得有多少妖孽吗?”刘煜在驾驭马匹方面有科学知识的积累,有极强的功底。 在前一世当中,他曾经在疯狂骑牛比赛中,坚持到了最后,任牛怎么颠,都甩不掉他。 牛的力量可比马儿要突出的多。 “刘煜,坚持住!”美思尔朵的声音飘了过来。 她看到至少有上百个自认为马术出色的骑手从黄爪的背上摔下来,甚至有十几个人被马儿踩断了腿。 她能看出来刘煜跟其他人不一样,因为刘煜的身体如蛆附骨一般固定在马背上。 “这人应该很强壮。”美思尔朵对刘煜做出了一个判断。 爪黄飞电的脾气开始暴躁起来,它颠簸的幅度越来越大,发现依然难以甩掉骑手后,它开始了奔跑。 它的速度很快,也正证明了它的名字中有闪电的意味。 在刘煜看来,围栏不过三十米来长,一瞬间马儿就到了底,接着就是一个掉头直返,如此往复,对于马背上的人来说,要面对巨大的惯性。 好在刘煜的力量足够,足够他还能空出手来,从弓囊取出了落日弓。 他最终还是决定用曹吉利的手段,不过他不敢打得很重,一方面怕伤了马,另一方面也怕折了弓。 “啪”地一地声,柘木的弓身敲打在了马屁股上,引得爪黄飞电极大的愤怒。 它再度加速,刘煜有种开飞机的感觉,“继续跑啊,能不能再快点。” 刘煜再度用弓身拍打着马的屁股,“打你个五十大板,让你老实点。” 可惜,马儿根本不老实,它嘶鸣着,竟然向围栏撞去。 “我去,你这是打算自杀不成?”刘煜心说这马不会被自己逼着撞墙吧。 他看着越来越接近的木制围栏,猛地惊醒起来,他想起当年听过一个《马说》的评书。 “真正的好马,马头就是王,要正要方。眼睛是丞相,要神要亮。脊梁骨是将军,要硬要强。肚子是城池,要宽要张。四条腿是王的命令,要快要长。两只耳朵是劈开的竹管,要坚要刚。皮毛是太阳底下的缎子,要闪要亮。” “它是王,它够硬,它其实早认识到围栏是阻不了它的。”这是刘煜在马上推断出来的。 “嘭”地一声,木屑横飞,围栏在马儿的强大冲击力下破得七零八落。 爪黄飞电带着刘煜破栏而出,吓得众人赶紧躲到了一边。 美思尔朵被这突如其来的变故吓到了,她的动作慢了一步,只看到高大的马儿径直向她冲了过来。 “啊!”女孩被吓得定在了地上,两条腿似乎失去了移动的能力。 “闪开啊!”刘煜在马背上大叫着,但是很快发现女孩已经忘了躲避。 他心一横,把落日弓放入曩中,一手抓着鬃毛,另一手握拳,用起力气拳打在马儿的脖子上,“给我转个方向!” 连续几拳打在马脖子上,马儿疼得衷鸣几声,在即将撞到美思尔朵的一刹那,突然一个转向。 刘煜感觉马儿的速度慢了一些,马上想到可能是自己的拳击让马儿感到了畏惧,顿时心中有了制服它的把握。 只是这时,一支羽箭带着风声向着刘煜胸口袭来。 “操,是雕牙儿这个阴人!”刘煜已经看到了手拿长弓箭的匈奴神箭手。 羽箭来得又急又快,但好在座下的马儿的速度已经慢了下来,让刘煜有了一线准备时间。 他盯着来箭的方向,在马上微调身体。 雕牙儿静静地看着羽箭射入了刘煜的身体,甚至箭头穿出了后背,看着刘煜趴倒在马背上。 他的脸上露出一丝笑意。 “我已经跟你说了,死人是永远赢不了别人的。” 正当他洋洋得意的时候,忽然看到刘煜竟然从身上取出羽箭,反手扣在了落日弓上,弓弦响起,羽箭奔着雕牙儿而来。 “什么?”雕牙儿看着插在自己右肩上的羽箭,有些莫名其妙。 明明自己射中刘煜了,怎么看起来对方根本没有中箭似的。雕牙儿已经没有时候去考虑原因,他翻身上马,带着那支羽箭仓惶逃去。 刘煜至所以没有中箭,是因为这支羽箭羽箭钻入了刘煜的腋下,他反应很快,迅速很胳膊夹住了羽箭。 为了怕雕牙儿继续射箭,刘煜选择了装死,趁着对方懈怠之时,直接从腋下取来羽箭做出了反击。 第一百八十五章 情报 雕牙儿还真是一个阴狠的家伙,一看势有不对,赶紧溜之大吉。 刘煜哪里敢让他跑了,也不管座下马匹还没有马鞍,直接一拔马头,爪黄飞电竟然领会到了自己意图。 “难不成这匹妖孽被我制服了?”只可惜他没时间细想这方面的问题,直接催动马匹跟上了雕牙儿的马。 “想杀我,问过我手中的太阿剑了没有?” “我去,剑呢?” 刘煜下一眼刚好看到毕节将太阿剑递上来,在策马路过的时候,一手接过,然后一夹马腹,喊了一声“驾。” 爪黄飞电如同心灵感应一番开始了加速。 两骑一前一后,你追我赶,跑出了氐人的部落。 刘煜开始还防着这家伙射箭,后来看到雕牙儿的右肩膀中箭,怕是一时难以发力,于是放下心来。 出了部落之后,便空白的雪原,虽然地上铺了一层积雪,但两骑的速度都很快。 爪黄飞电的速度明显比雕牙儿座骑的速度要快一些,刘煜看到拉近了距离,伸手去摸箭袋却摸了个空,才想到出去的时候把箭袋扔给毕节了。 不过他看到了前面的雕牙儿用左手取弓,心生警惕起来。 好一个雕牙儿,竟然用脚开弓,单手控弦,身子如横卧在马背上,猛一回头,一点寒芒向刘煜袭来。 刘煜本来就有了防备,但距离太近,羽箭擦着衣服飞了出去。 有了威胁之后,刘煜的马速降了下来,但他发现在拉开距离后,雕牙儿的马也慢慢地停了下来。 刘煜看到对方停马转身,一箭扣在用脚踩开的长弓上,于是也停下了奔跑。 “刘煜,不得不说,我看轻你了。没想到你还有齐桓公的急智。”雕牙儿压着箭道。 刘煜知道对方说的是自己装死避箭的事情,这还真跟当年齐桓公的事情很像。 齐国内乱襄公被杀,两个儿子都在国外,谁先到临淄谁为王。公子小白明显近一些,于辅佐公子纠的管仲赶在半路上截杀公子小白,一箭射中公子小白衣服的带勾,后者果断咬破舌头装死,骗过了管仲。 公子小白率先到了临淄,被拥立为齐王,这便是后来的齐桓公。 “急智不敢说,但是我却没有想到你是这么阴狠?既然赌斗就要愿赌服输,暗箭伤人可算不得英雄!”刘煜手执长剑,提防对方射箭。 “哈哈哈,难道没人告诉你在草原立足,就是比别人狠吗?”雕牙儿笑了起来,“我们互为仇敌,当然是要致对方于死地,我们赌的是命,不是输赢。” 这句话雕牙儿也是听别人说过的,他也是这么贯彻的。 “那就要看看今天是谁丢了性命!”刘煜看到对方右肩膀还在流血,感觉对方支撑不了多久。 “你可以试试。”雕牙儿用脚开弓对着刘煜。 一时之间,两人陷入了对峙。 “我想用不了多久,氐人的骑兵应该要赶过来了吧。”刘煜顾忌对方的弓箭,打算耗时间。 “他们来了,又不敢把我怎么样!”雕牙儿笑道,“我的背后是冒稽大单于!” “但至少你会走不了。”刘煜悠悠地道。 不远处的确有马蹄踏雪的声音,应该是氐人。 “刘煜,我告诉你一个消息,你放我走。”雕牙儿眉头一皱,他知道自己这一趟有麻烦了。 “那就要看什么样的消息。”刘煜不置可否。 “代成君姬舜的消息!”雕牙儿揭开了谜底。 “什么?你有鹰骑的消息?”刘煜听后一惊,他现在最需要的跟姬舜取得联系,两路兵马可以有所配合。 “不错。”雕牙儿承认道。 “好,你若告诉我鹰骑的消息,我便不追赶你。”刘煜这时感觉座下的爪黄飞电老实的很。 “有离侯山的败兵来报,鹰骑已经占了离侯山。”雕牙儿说了出来,然后缓缓拔转马头,见到刘煜没有追赶的意思。 “别骗我,不然后果很严重。”刘煜的语气带着狠厉,不过内心却是乐开了花。 占领了离侯山,意味着联军获得了一个支撑点,若是粮草牛羊保持不缺的话,接下来就有机会跟冒稽来一场硬碰硬了。 毕竟到了这个阶段,双方的肌肉都已经亮出来了,再搞奇袭也就变得难了。 “我没有必要骗你,将来你一定会知道原因。”不远处雕牙儿的声音顺着风儿飘了过来。 “不知所谓。”刘煜对匈奴都尉这句奇怪的话很不理解,也不打算理会,他现在想考虑的是尽早到达离侯山。 等到氐人骑兵过来的时候,雕牙儿已经走远了。 刘煜回到氐人部落时,却看到一群惊呆的人,当然主要还是氐族的那些人。 不过无论是蒲家父女还是氐族的部众,他们的焦点并不在刘煜身上,而是在他身下。 刘煜跳下马来,还摸了摸爪黄飞电的脑袋,这妖孽竟然很惬意地点了点头。 “这算是臣服于老刘的意思吧。”刘煜很自然地想到。 从撞破护栏还没有将刘煜甩出去,再加上脖子上的几记重拳,让马儿认识到这位未来主人着实不好惹。 世有天敌,自会服软,这种动物本性暴露出来后,此时的天马后代终于认准了未来的主人。 “多谢蒲王赠马。”刘煜还是向氐人首领表示了感谢,当然少不得敲诈一套马鞍。 “区区马鞍算不得什么,就是刚才刘将军还救了小女一命呢。”蒲格尔山倒是说得很大方。 “蒲王,胜负已分,想必您应该已经有决定了吧?”刘煜使了个眼色,毕节会其意,向蒲格尔山问道。 “匈奴人暗箭伤人,实在太过于卑鄙无耻。”蒲格尔山言语谴责了雕牙儿射冷箭的做法。 “既然天意如此,我便率兵与你们北进。” 话虽这么说,刘煜总觉得对方语气似乎有所保留,于是笑道,“其实有件事,我一直未向蒲王述说。” “既然蒲王现在已经是盟友了,我就告诉您便是。” “晋军鹰骑大军已经踏平了离侯山,匈奴左贤王若洛成律部被击溃!”刘煜将刚从雕牙儿口里的情节说了出来。 “当真?”蒲格尔山一愣,这个消息来得太震撼了。若是这样的话,再加上仇水战死的右贤王。四角权臣已去其二,另外两位被冒稽派在北方跟丁零人做战。 “不信的话,蒲王可派斥候易服前往离侯山以查究竟。”整个草原作战计划是姬舜跟刘煜共同讨论产生的。 他知道姬舜的鹰骑主力会在离侯山等着他们,若是过了二月十五,刘煜这边的军队还没有到的话,鹰骑会自己奔袭狼居胥。 “好,干了。”蒲格尔山做出最终的决定。 第一百八十六章 定情 这个年代,不管草原还是中原,要兴兵就得问上天占吉凶。 次日,刘煜看着李去疾这家伙在一堆火焰中间翩翩起舞,哦不,应该不停地奔踏。 反正在他看来,这种美感完全不能跟自己在弹汗山看那大萨满的舞姿能比,这家伙太业余了。 借着夜晚休息的时候,他找到了李去疾,才知道这位纵横家受到太史元点拔,也从绛都跑到了代郡,再从代郡跑到了草原。 李去疾虽然被刘煜称为毒舌,但还是有一套生存处事的方法的,那就是用嘴巴骗。 一场草原的暴风把吹到了氐人部落,这家伙为了防风,死死地抓住一根粗木头,好巧不巧这根木头上面挂着氐人的山羊鬼面旗。 暴风之后,氐人部众围住了他。按照李去疾的说法,当时情况万分紧急,起码有上万人围住了他。 可是在四分之一香后,里面很多人都开始跪拜他。 因为他说了一个连他自己都深信的鬼话。 “我是长生天羊面鬼神派来的使者,氐人到了最危险的时候了。”老李深得纵横家的精髓,选择说服别人,第一招就是恐吓。 “哪里来的中原蛮子,竟然敢在草原大放厥词,活得不耐烦了。”这时,一个外表壮实的氐人汉子骂道。 “你有病!”李去疾没来由地说了一句。 说得对方先是一愣,接着是大怒,“你才有病,你全家有病!”做势想要动作。 “你的病在下面。”李去疾指了汉子子孙根的位置。 “你……”那汉子的手已经快要打到李去疾,不过他停了下来,直接跪倒在地,“大师,可有救治的办法?” “呵呵,离此向西三百里,有一片戈壁,戈壁深处的地下,有一物,名叫地精,土上部分呈球状,土下根茎粗壮,你可取其土下部分,每日吃一点,此为锁阳。”李去疾走南闯北,见识丰富。 一眼看出这家伙面色绯红,印堂泛黑,便推断出家伙房事不举。至于他所说地精其实是沙漠中的肉苁蓉。 就这样,这家伙凭借察言观色,愣是说得众多氐人深信不疑。 刘煜对于李去疾这些话语并不全信,至少万人观望肯定没有,这家伙的性子他算了解的,估计把蒲格尔山连蒙带骗了。 但是这老蒲可是精得很,他望着祭台上一脸严肃的蒲格尔山,这家伙可不会那么好骗的。 祭台上的李去疾动作一停,然后对于蒲格尔山道,“蒲王,长生天说,蒲奴水区域太小了,氐人应该会得到更大的牧场!” “好!”闭着眼睛的蒲格尔山猛地睁开了双眼,“是时候为子孙后代打下更大的地盘了!” 刘煜看着蒲格尔山的模样很容易想到檀蒲,两人似乎很有共同的特点。 若是匈奴势力减弱之后,这草原之上除了鲜卑估计就是氐人了,两者会不会来个楚汉之争呢? 正想的时候,他看到了佳人走近。 “刘煜,在想什么,这么认真?”美思尔朵从旁边走了过来。 “没什么,就是觉得李长老的舞姿一点都不好看。”刘煜指着台上的李去疾笑道,“他竟然是你们的长老,真是奇怪。” “这有什么好奇怪的。”美思尔朵捂嘴笑道,“李长老会医术啊,我们部落的巫医都不如他。” “更何况,他当时说自己的羊面鬼神的使者,我是第一个选择相信的,当然我父亲也相信了。” “原来如此。”刘煜想到李去疾是走通了上层路线啊,还万人跪拜,这家伙越来越不可信了。 刘煜对李去疾的人品选择了鄙视。 这时,忽然手里一暖,却发现自己手被美思尔朵握住了。 “那个……”刘煜刚想叫蒲姑娘,想到对方似乎有些感冒,很自然地窜出一个词来,“阿朵,你这是?” 他看到自己手里多了一把精美的匕首,表面镶着夺目的宝石。 “送给你了。”姑娘红着脸说道,“另外,阿朵这个称呼,我很喜欢。” “以后只有你一个人才能这么叫我。” 说完,美思尔朵像兔子一样的跑开了,只留下懵圈的刘煜拿着匕首莫名其妙。 他哪里知道,男女关系往往是发于情止于礼,至于这个情嘛,有时候往往在当事人无意的情况下产生。 美思尔朵捂着脸跑到自己的营帐中,她自己都不敢相信,自己敢这么做。 昨天的事情又浮上心头。 高大的骏马,强壮的身体,刘煜在驯马时展现的那种雄姿给草原明珠留下了极好的印象。 若只是这样,那肯定不是她做决定的理由。 当爪黄飞电疯一样地冲出围栏,径直地朝向自己冲过来的时候。 美思尔朵当时只觉得脑子一片空白,她已经不知所措。 她甚至能感觉到马儿鼻腔冲出的热气,她的内心无比恐慌。 就在关键的时刻,她看到了一个披着光环的男子。 夕阳洒在刘煜的身上,恍若给他披上了七彩的战衣,她空洞的双眼再度有了生气,她心中泛起一个心思,这人应该是来救我的。 “嘭嘭”地声音传来,美思尔朵看到了刘煜挥起了醋钵大的拳头敲打在烈马的脖子下,烈马被驯服了,她的心也有了牵挂。 走下祭台的蒲格尔山走下来打算跟刘煜聊聊行军的事情,但目光被刘煜手上的匕首吸引住了。 “这把匕首怎么会在你的手里?”蒲格尔山的语气有些不善。 “那个……阿朵给我的。”刘煜踌躇道,“刚才美思尔朵过来,跟我聊了几句,就把这匕首递到我手里。” “那你知道这是什么意思吗?”蒲格尔山盯着刘煜问道。 “不知道,大概是感谢我昨天烈马发疯时的援手吧。”刘煜看着匕首道,心中觉得不妥,似乎这刀看起来太贵重了些。 “不知道?”蒲格尔山面色一板,“我去问过女儿再来找你!” “君上,你的好事临近了!”等到蒲格尔山走远,李去疾出言提醒道。 “什么好事?”刘煜还是不太清楚,“草原上有啥好事?” “知道草原上流传的一句话,要想得到草原的明珠,就必须先得到她的宝刀。”李去疾不紧不慢地道。 “啥?”刘煜一愣,想起所谓明珠的意味不就是美思尔朵吗?至于宝刀,他看着手里的匕首,抬头看向李去疾,“难不成就是这把吧?” 只看到李去疾点点头。 “我去,哥们被女方定了?”这是刘煜的第一感受。 第一百八十七章 试探 佳人垂青,当然是大多数男子喜闻乐见的,特别是这位佳人还是倾世容颜。 “君上,有没有想过这是一步妙棋?”与刘煜一起来氐人部落的毕节不动声色地问道。 “什么妙棋?你是说我跟她?”刘煜听后沉吟道。 “如今各部族混乱,草原随时翻天,于中原来说,草原之地并不太紧要。”毕节话锋一转,“氐人可是一股不可忽视的力量。” “呵呵,毕先生想的应该是魏家吧?”刘煜不笨,毕节话语里虽向着中原而说,其实无非是为了自己的主家。 “不错,我有为魏家打算的想法。”毕节承认道,“不过,此去狼居胥,不论胜负如何,事后,我都打算回汉国去。” “我在出来之前跟魏家家主说过,家主也是同意了。” “哦,毕先生是打算给魏家找一个有力的帮手吗?”刘煜听了有些意外,提到汉国字眼,刘煜不禁也有些向往了,那也是他的家国。 “先生怎么确定我一定会帮魏家?”刘煜玩味地看着毕节。 “因为君上与魏家是同一类人。”毕节说得很笃定。 “同一类?”刘煜不明所以。 “魏家先祖魏襄子至所以率族人迁徙草原,除了晋地无法安身之外,其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看到了草原夷狄的威胁。”毕节在魏城多年,参与军机,很多魏家的事都瞒不过他。 “魏襄子曾有遗训,魏氏子弟不可与夷狄为伍,若是战机,当效仿赵桓子之举,御敌于国门之外。” “魏家先祖倒是有豪杰。”刘煜听后赞道,“我也在想魏武子何苦豪迈,他的子孙果然差不了。” “所以你们早就开始注意鹰骑动向了吧?” “也不全是,形势对于魏家来说,已经到了生死关头。祖训不可违,恰好又听说鲜卑人去了代郡……”毕节娓娓道来,刘煜终于明白了什么叫做殊途同归。 “君上,若是你跟氐人联姻,以魏家和氐人的实力,至少将来可以自保。”毕节深深一躬,“拜托了。” “毕先生不要想得太乐观了,我听刚才蒲格尔山的话,怕是不会让他的掌上明珠嫁给我。”刘煜笑道,“而且此次北上,说不定死在狼居胥也未可知。” “君上你这就不知道了,草原儿女向来都是真性情,美思尔朵的这把七星宝刀还是前任大单于头满在她小时候送给她的,说是将来喜欢谁就把这刀做为定情信物。” “当时各部族都有人看见,于是传闻极广。” “所以君上不必怕蒲王会从中做梗,更何况是美思尔朵倾心于你,亲手把刀送到你手里的。” 毕节这家伙嘿嘿笑道,在刘煜看来,十分猥琐。 “回营再说吧,还是早日北上要紧。”刘煜对美思尔朵的确好感,没办法,他总归是从那个看脸的年代过来的。 至于说见不了几次就要结婚生子,现代人思维的他,还一时没适应过来。 …… 这回营之后,果然有了状况,却是蒲格尔山派了自己的亲卫头领来请刘煜,言道只能一个人去,而且要带上那把七星宝刀。 刚才听毕节说到这把刀的名称时,刘煜记起来好像三国里曹吉利给董太师献的就是七星宝刀。 他摸在手里仔细看了几眼,看到刀鞘上还真有七颗宝石,呈现北斗七星的排列。 不管会不会将是老曹的的那把,至少现在成了刘煜的掌中物。 刘煜跟着来人到了蒲格尔山的大帐,帐内只有老蒲一个人。 “说吧,要怎么样才能把刀还给美思尔朵?”蒲格尔山语气中带着不容妥协。 我去,这算什么?父母插手子女婚事,打算快刀斩乱麻吗? “蒲王若是要取回,刘某自当送上。”刘煜把刀取了出来,双手呈上。 刘煜这一做派似乎让蒲格尔山没有适应过来,老蒲心说自己都没出条件,对方就乖乖地还刀了。 “你真的愿意归还吗?”蒲格尔山竟然出言想确定一下。 刘煜答道,“想必蒲王跟阿朵已经起了争执,我觉得我没有必要做恶人。” “另一方面,我此去狼居胥,不知道会不会活着回来,我也怕辜负了阿朵。” “与其如此,便当此事从未发生过。” “哦,你心里真的是这么想的吗?”蒲格尔山没有接刀,只是出言问道。 “阿朵是我有生以来见过最美丽的女人,说实话,我在知道这刀的寓意后,我甚至开始考虑我们以后孩子的名字。”刘煜说不动心,那肯定是假的。 “但是战事紧迫,我想儿女私事,还是放在一边吧。”刘煜说得斩钉截铁。 “倒是有些豪气!看来是我小看你了。”蒲格尔山朗声道,“你都听到了,出来吧。” 屏风之后,美思尔朵怯生生地站了出来。 对于阿朵的出现,刘煜倒没有太多诧异。 毕节说过草原儿女都是真性情,刘煜也就不玩虚的,更何况从老蒲讲出第一句话的时候,刘煜就觉得对方存在试探的用心。 “听到了吧,赶紧把刀取回去。”蒲格尔山念念不忘这个事。 “刘煜,我问你,你有没有喜欢我?”美思尔朵紧紧地看着刘煜,不想放过对方任何的表情。 “如果我说不喜欢,那肯定是在骗自己。”刘煜想着跟毕节的谈话,脑中忽然又泛起五胡乱华的场景。 魏氏把家迁到了草原,只是感觉到了游牧民族的威胁,自己呢?从历史的强大惯性来说,这种威胁是会让华夏尸横遍野的。 “但是,我现在需要去做的事情,随时会死。我不敢太喜欢,因为怕自己沉溺下去的话,会失去战斗的勇气。” “我想,若是不久之后,我能生还归来,我一定好好爱你。” 刘煜的话说得很坦白,对于美丽的姑娘而言,她似乎尝到了爱情的甜蜜。 “那我等着你。”美思尔朵再一次刀和她的手递到了刘煜的手里,“我等着你回来娶我。” 蒲格尔山静静地看着两个人,他知道自己女儿的性情,他没有阻拦,只是在确认了刘煜的心思之后。 老蒲感到心很痛,自己的掌上明珠终归要离开他了。 第一百八十八章 会师 在氐人答应共同北进之后,刘煜带着乞活军和魏武卒出发了。 至于蒲格尔山的四万氐人军队,会等到鲜卑、羌人一起前行。 美思尔朵站在高处,看着刘煜的身形越来越远,她感觉对方一走,除了带走了她的七星宝刀,似乎把她的心也带走了。 晋孝成王三十年二月初十,离侯山附近的斥候董完发现了一支近万人的队伍,队伍前面的猛虎旗很是显眼,而后面的朱雀旗也很晃眼。 正当斥候打算跑回去汇报的时候,远处几个骑兵追了过来。 “你们人多,老子闪!”董完分不清敌友,果断选择走为上计。 “董二麻子,你TMD见到老杜,不打一声招呼就敢跑!”远处的声音飘了过来。 “这声音?很熟,好像是,确定是……”鹰骑之中叫他董二麻子的除了自己那伙人之外,也就是曾经在斥候营带过他的拾长杜茂。 “拾长,是你吗?”看着越来越近的身影,董完觉得眼神变得恍惚,不然碰到传说中的鬼影了吧? 他们进入草原后,也曾经路过了一段沙漠地区,看到了海市蜃楼,以为是鬼影,吓了一跳,好在有惊无险的路过。 “你这家伙,连老子的声音都听不出来了。”杜茂已经策马近前来,董完看得真切,赶紧下马,老杜这时也跳下马来,两个有些日子没见的战友抱在了一起。 “看到董二麻子你活着,老子就放心了,省得回代郡的时候,没法跟你娘交待。”杜茂有些兴奋,“林三呢?那家伙机灵的很,一天到晚想到代成君府上做家丁。” “死了,在大戈壁被黑风吹来的石头砸中脑袋。”董完说得很沉重。 “这死法?”杜茂叹息一声,“这天要收人,还是千奇百怪。” 身为军人,他们都见惯了生死,这次出塞根本就是风险极大。 …… 在董完的带领下,杜茂几个人进入了离侯山区域,左贤王营帐的主人变成了姬舜。 “杜茂见过大帅,大帅最近瘦了。”杜茂进帐后就跪倒在地。 “老杜!”姬舜看到后他后分外欣喜,“快告诉我,刘煜到了哪里?鲜卑人出了多少兵马?” 转眼已经到二月,他们出兵以来已经超过了一个月,行程超过了一千八百里。鹰骑在离侯山得到充分的休整。 粮草辎重获得了补充,但受制于兵力原因,姬舜没敢继续北上,按照原计划,他会等刘煜那头的兵马汇合。 休整的时间内,不断有匈奴游骑来侵扰,但数量都是不多,并未见到匈奴的大部队,特别是没有见到冒稽的金狼卫。 姬舜派了大量斥候在弓闾河南岸巡查,发现单于王庭的匈奴人并没有打算派重兵收复离侯山。 他知道估计是冒稽判断他们的目标是单于王庭,所以选择按兵不动,在狼居胥等着他们。 这是一场明刀明枪的战争,阴谋、奇袭已经没有了作用。 姬舜还想派斥候潜过弓闾河,但受到了匈奴人的阻挡,差不多损了二十多个斥候后,姬舜选择了静守离侯山,等待鲜卑人的队伍。 “武原君率六千乞活军,三千魏武卒距离这里差不多三十里左右,另外,后面大军还有五万鲜卑人、两万羌人、四万氐人,合计兵马十二万,应该不日到达。” 杜茂本来是一军校尉,但是心情最为迫切,于是亲自要了斥候的活。 姬舜听完后脸色一喜,接着眉头一皱,“乞活军?还是有魏武卒也来了。” “来人,招集鹰骑众将议事。”姬舜决定把这种情况通报于鹰骑全军,这样能提升部队士气,“等下,你把刘将军那边的情况详细说说。” 就在离侯山的主帅大帐之中,杜茂从二百骑袭击蔑尔根部落开始说起,到弹汗山事变,可汗更替,涿邪山求援,仇水河大战,刘煜腰斩右贤王,接着又讲到魏氏和氐人加入联军。 这家伙说得有些口喝,还是姬舜亲自给他倒了杯水。 “这么说来,表弟这一路还真是够辛苦的。”姬舜听后对刘煜表示了点赞,“比较而言,还是我们舒坦一些。” “大帅,既然刘将军带了十几万大军,我们是不是可以马上进发单于王庭了。”王霸已经有些不耐,“在这离侯山,我都有些呆腻了,迫不及待地想看看冒稽长什么样?” “还能什么样?肯定是人模鬼样。”岑彭笑道。 “大帅,刚才杜校尉还说是魏家的兵力?”葛苦禅提醒了一句,姬姓与韩、赵、魏三家可以说是生死大敌。 “哦,武原君在我来的时候,跟我说过了一句话,对于魏家,求同存异,顾全大局,内部矛盾放一边,先对付匈奴人。”杜茂似乎早有准备。 “看来我这表弟草原一行果然大有长进,不错,来草原之前,我就跟他商量过,凡是能对抗匈奴的人,都可以是我们的盟友,包括魏、韩、赵三家。”姬舜的话说得很干脆。 韦英静静地听着对话,当听到姬舜说出三家是盟友时,她的心情有些激动。 离侯山朝夕相处之间,她对姬舜有了更加深入了解。 他对家仇并不放在心上,他的心只放在了整个民族的安危上面。 他敢在这个凛冬,率军到了草原,他的目的只是不想让游牧民族再伤害华夏子民。 韦英想到了父亲给他的任务,她其实我很多机会杀姬舜的机会,因为后者在她面前根本没有防备,甚至还有些依恋。 即使韦英自己,也开始隐隐觉得姬舜对于她变得不可或缺。 “我该怎么办?”韦英陷入了两难。 次日,刘煜的兵马已经接近了离侯山。 不远处一支骑兵向他们奔来,刘煜看到了骑兵队伍中的大旗,那是一只振翅的鹰隼、 “看,是代成君来迎接我们了!”刘煜当然认出的那面旗帜。 很快两支队伍的距离拉近,刘煜看到了姬舜近前下马,把缰绳扔了给护卫。 “下马!”刘煜命令一声,边上兵将都下马来。 “表哥!”刘煜走上前去,跟姬舜抱在了一起,风雪二千里,两人又再度汇合了。 刘煜将手下兵将介绍给了姬舜,后者很礼貌的点头致意。 在介绍魏冲的时候,刘煜有些不好看开口。 姬舜看到魏冲盔甲上的朱雀图案,知道是魏家的人,他走上前来,“不管我们祖上有多大的仇恨,但在现在,你们是可以腹背相靠的袍泽。” 他伸出右手,魏冲在犹豫之后,也伸了过去。 第一百八十九章 盟主 刘煜率部到来让离侯山的气氛热烈起来,两支人马会师后,姬舜举行了盛大的接风宴会。 姬舜的心情很好,出塞以来,他最担心的兵力问题已经解决。 一路上跋山涉水,还穿越了数百里的大戈壁,袭取了离侯山,会战野狼谷。虽然有了一段时间的休养,但姬舜的精神仍然高度集中,见到刘煜后不禁有些放松下来。 于是不经意的情况下,喝多了几杯,被侍卫们扶进了营帐,安顿在了左贤王若洛成律的大床之上。 文书校尉韦英在侍卫们离开了,端着醒酒汤走了进来。 韦英是女人对于姬舜的侍卫们来说,不是什么秘密。更何况韦英向来懂进退,知人情,所以姬舜的侍卫对她很是放心。 再加上面容跟范夫人极为相似,又增加了韦英的亲和力。 营帐中的大床很华丽,除了雕刻着各种吉祥的图案,外观被涂上了一层红色的树漆,看起来像是喜事用品。 他们可不知道,这床可是左贤王花了好大心思从中原抬回来的。 在若洛成律的眼里,这床最大的好处就是大,人多几个也觉得拥挤。 可惜一场偷袭让他失去了这样的机会。 韦英坐到了床边,看着熟睡中的姬舜,她有一种精神恍惚的感觉。 “他不是姬氏王室,我也不是韦家后人,若是这样,那该多好。”韦英胡思乱想道。 这是她第二次看到姬舜喝醉了,前一次是心情郁结,这一次应该是特别高兴吧。 她把醒酒汤用汤匙喂入姬舜的嘴里,沉睡的姬舜在尝到茶汤后,很自然地喝了下去。 大多数人酒后都有口干的感觉,这时候即使醉了,也会自觉吞咽。 姬舜喝完之后,还咋吧着嘴巴。 这个样子让韦英看了想笑,“堂堂的代成君,看起来像个孩子。” 每个人都有柔软的一面,即使是敢在寒冬季节,毅然决然带兵出塞的姬舜,纵是钢铁猛士,也会有绕指柔的时候。 酒后的人容易发冷,姬舜喝完茶汤后,身子有些蜷缩。 这一路跟随以来,姬舜是什么样的人,她已经非常清楚。 “对不起,父亲,我不能照你说的去做。”她默默地念道,“至少在是草原上,他不能有事。” 她爱怜地看着姬舜,轻轻地把皮裘盖上。 忽然听到一声“英儿。”把韦英吓了一跳,原来是姬舜的呓语。 这一刻,她的脸上露出笑意,有种幸福的感觉涌上心头,这个世间最甜蜜的事情就是爱情。 她俯下身子,轻轻地在姬舜的脸颊上亲了一下。 正害羞的时候,宿醉中的姬舜伸出双臂抱住了她,韦英没有注意,被姬舜抱倒在这张大床之上。 “英儿……”姬舜好像在梦中叫着自己的名字。 韦英发现自己根本争脱不了,听着对方的呓语,她想到“这家伙是不是梦到我了。” “肯定没有好心思。” 这时,她感觉到姬舜的手似乎伸向关键部位,心中想着,是不是要拒绝呢? 酒醉中的人往往很多意识都是恍惚不知的,姬舜好像做了一个梦,梦中只有他与韦英,两人情到浓处,郎情妾意。 春宵即短,梦会醒时,当姬舜醒来的时候,发现帐外天已大亮,身边空无一人。 他有些诧异,难道真的是一个梦吗? 掀开盖着的皮裘,发现在角落一处,有点点殷红,这难道不是一个梦? …… 儿女情深总被军国大事打断,还没等到姬舜搞清楚那个夜晚究竟是不是梦境的时候,鲜卑、羌、氐三族的大军已经到了离侯山。 一时之间,整个离侯山上下,人马涌动,十多万军队集结于此。 见到如此多的人马,匈奴的斥候已经不再敢来侵扰。再加上,时间到了二月,寒气正在退潮,弓闾河虽然没有减冻,但冰层却是在变薄来。 “哈哈哈,代成君,好久不见了!”檀蒲领着贴朵里基和蒲格尔山,走进了大帐,跟姬舜打招呼道。 蒲格尔山的身边还带着李去疾。 大帐之内,除三族首领,便是刘煜、邓异、项如意、魏冲、毕节、葛苦禅、王霸、岑彭等人,可谓将星云集。 “想不到一个月不见,昔日的鲜卑小汗转眼变成了鲜卑可汗。”姬舜笑道,“看起来气势十足啊。” “哪里,哪里。哎,只是部落之中多有变故,我也是无奈之上才掌了可汗之位。”檀蒲倒也谦虚起来,然后把身后的另外两族首领介绍给了姬舜。 “原来你就是代郡的代成君啊,可是中原大大的豪杰,老蒲可是闻名已久了。”蒲格尔山很是豪爽,氐人的文化上面对中原很是亲近,代郡是边城,氐人也知道那里有一位少年英杰。 “虚名不值一提,此次蒲王能带兵而来,实在是让人振奋啊。”姬舜不敢托大。 “听说代成君袭取离侯山时,若洛成律连赶牛羊的时间都没有,大量的粮草辎重都落入鹰骑之手。”贴朵里基的话带着酸味。 “我们羌人本身就兵甲不全,还请君上看在联军的份上,支持一二。” 姬舜听了眉头一皱,这见面就讨要支持的,这贴朵里基还真如刘煜所说,很贪小利。 笑道,“匈奴人留下来的兵器也不多,回头我让人收拾一批送给羌军。” 姬舜占领离侯山后,除了烧掉的,的确拿到了大量物资和中原遗民,刘煜到来后,又从中补充了四千遗民进入乞活军,凑成了一万人马,很多军资都给了刘煜。 他说出这话的时候,还在看鲜卑和氐人首领的反应,但是无论是檀蒲也好,还是蒲格尔山,都没有要军资的说法。 “既然今天大家都集聚于此,那就商量一下攻击单于王庭的行动吧。”姬舜直截了当的地道。 “慢着,如今各部首领都在,既然要跟冒稽决战,总得有个盟主吧?”贴朵里基嚷道。 “也对,蛇无头不行,行军打仗要的是依令行事,若是没有领头的,容易让冒稽各个击破。”葛苦蝉的三角眼扫过众人,最后停留在了檀蒲身上。 早在檀蒲在晋地求兵的时候,就是说唯代成君马首是瞻。 只是此时,身为鲜卑可汗的他却没有说话,倒是眯着眼睛看周围环境,不动声色地对贴朵里基点点头。 第一百九十章 议兵 “要我来说,草原的事情应该草原的人来决定,这盟主必须是我们草原的人。”贴朵里基在看檀蒲的暗示后转头对蒲格尔山道,“老蒲,你说呢?” “这个,倒也不用这么绝对。”蒲格尔山当然知道,三族在来离侯山的路上就曾经讨论过,此次北击单于王庭,檀蒲在话里话外想当这个盟主。 其实蒲格尔山也有这个想法,但是他很理智,他不想得罪中原人,更何况刘煜说不定还真会成自己女婿呢? “要说起来,此次三族至所以能联合北上,可是由一人促成。”蒲格尔山看向了刘煜,“有勇有谋,刘煜可堪此任。” “蒲王说笑了吧,刘煜不过有几分勇力,可没想过当什么盟主。”刘煜看到自己的便宜大哥默然无语,似乎在怀着心思。 “哎,人有了权势就有了野心,看来我这位大哥的心思越来越重了。”刘煜暗想,然后说道,“要说盟主,其实根本不用争,从中原出兵开始,就已经定下了。” “草原白灾,匈奴势大,你们三族成为匈奴人压迫的对象。”刘煜转向檀蒲继续道,“大哥从草原到绛都求援,不会忘记了当时的承诺吧?” “面临晋国种种压力,代成君毅然决然,引兵出塞。便是刘煜现在的职位,也兼着鹰骑帐下副将。” “八年前代郡射杀匈奴右贤王,又有而今鹰骑大破离侯山,才给我们合兵一处攻打单于王庭的机会。试问这盟主之位,除了代成君姬舜何人能当?” “哈哈哈,二弟说得对。”檀蒲笑道,“本汗在晋地曾经说过唯代成君马首是瞻。此次北上单于王庭,当然是代成君为盟主。” “既然刘煜还兼着代成君的帐下副将,那么代成君成为盟主,老蒲也举双手赞成。”蒲格尔山适时支持道。 两族首领都这么说,贴朵里基也撇撇嘴,“好吧,我也没意见。” “既然盟主已定,那便我来代盟主说下我们掌握的军情。”葛苦禅身为行军长史,自然接过了话头。 “如今形势弓闾河的冰层已经没法通过大队人马,根据斥候回报,冒稽在对岸设下的兵马不多。” “主要还是因为北岸地势平坦,没有地利优势。再加上沿河防线太长,他们不能确定我们从何处渡河。” “我们还从牧民的口里得知,北方丁零人做乱,冒稽派了两个四角权臣率领三十万大军去平乱,怕是在雪化之前赶不到狼居胥。” “这么一来,狼居胥单于庭那里的匈奴兵士在十万左右,再加上若洛成律逃回单庭的部众以及三万羯人,应该在十八万左右。” “这倒真是奇怪,冒稽有这十八万的兵力,竟然不来夺回离侯山,真是怪了。”项如意听后冒出了问题。 “项姑娘所说的,其实一开始也是我们担心的,鹰骑初占离侯山时,也曾经做好了抵挡匈奴大军的准备。”葛苦禅缓缓说道。 “只是听说来单于庭本来已经集结兵马后,在临近出发的那一刻,被冒稽取消了。据说当时,有人看到草原第一射手雕牙儿去见冒稽后,冒稽停止出兵了。” “害得鹰骑太紧张了一阵。” “应该是三族兵锋接近的消息通过雕牙儿的嘴传给了冒稽。”刘煜对这位匈奴大单于已经有所了解,他的行事作风喜欢以势压人。 无论是成为大单于之前,还是之后,都喜欢简单粗暴解决问题。 “我明白了,他是打算以逸待劳,在狼居胥等着我们。”刘煜笑道,“在他想来,能一次性解决晋国、鲜卑、羌、氐的威胁,是再好不过了。” “而且很有可能,他还在等……”刘煜的眉头皱了起来。 “武原君说的是他还在等远征丁零的人三十万大军?”毕节很快猜到了刘煜的设想。 “不错,如今我们在离侯山集结的消息,应该已经被冒稽掌握,他肯定会阻拦我们渡过弓闾河,尽量拖时间。”刘煜判断道。 “刘煜,你根本不了解冒稽。”蒲格尔山否认了刘煜的话。 “蒲王,此话怎解?”刘煜有些不解。 “我与冒稽认识了快二十年了,他是什么样的人我很清楚,严格来说,他是一个赌徒!”蒲格尔山看到众人眼中的迷茫,继续道。 “赌徒的心态,就是手中有足够比对手多的筹码时,会有恃无恐,而且他要赢的是我们的全部。” “若是让我们过不了弓闾河,他会怕我们听到三十万大军回援时,吓跑了。这样的话,他会很失望。” “这是一场赌博,他已经在狼居胥摆下了阵势,只等我们去冲击。在他看,他有兵力的优势,有地利的优势,还有北方的三十万大军。” “这家伙不知道牙口好不好,我们怎么算也有十几万大军,不怕崩了牙吗?”王霸开玩笑道,引得大伙儿也笑了起来。 “其实大家有没有想过,匈奴人那边未必是铁板一块?”毕节摸着胡须道。 “毕先生说的是羯人吗?”檀蒲不以为然道,“羯人一向作为匈奴人仆役存在,向来对匈奴人惟命是从。” “羯人是一方面,若洛成律是另一方面,若是冒稽失势,这两派人都有可能倒戈相向。”毕节说得很有把握,“羯人大酋帅赤沙曾经因为醉酒冒犯了冒稽的阏氏被打得半死,还是我们家主求情放过的。” 羯人其实是白种人,本来是匈奴西征带回来的奴隶军,一直伴在单于王庭附近。他崇尚火神、雷神,死后均是火葬献身火神,部族首领分为大小酋帅。 “这么说毕先生有曾想过派人联系?”刘煜听后想到了用计。 “不用大费周章,羯人推崇火神、雷神,只有武原君才能说动他们。”毕节笑了。 刘煜听后先是一愣,接着恍然大悟,“我知道该怎么做了。” “既然冒稽想赌,我们就跟他轰轰烈烈地赌一场,时不我待,明日起各部兵发弓闾河。”姬舜最后决定道,“鹰骑会负责架起浮桥,并先入北岸,倒要看看冒稽会不会半渡而击?” “说不定冒稽会是第二个宋襄公。”项如意呵呵笑道。 史上宋襄公伐郑,楚国来救,宋军在泓水摆下阵式,楚军渡河来攻。大臣劝宋襄公半渡而击,但是宋襄公自命是仁义之师,坚持等楚军全部过河了开战,最后宋军大败。 第一百九十一章 命劫 二月的是草原依然寒气逼人,但是中原之地,渐渐有了回暖的迹象。 河洛之地被一分为二,洛邑划入了秦人的三川郡,向东则是晋地河洛郡。 成皋是河洛的门户,这里驻扎着晋人的五万凤翔军,至所以以凤翔为名,因为河洛曾是周室最后的领土。 周人以凤鸣岐山的口号得到了天下,晋周同为姬姓,继承了周室的图腾,也用凤翔二字来命名河洛的军队。 智家本来掌了鹰骑帅凶印,但是智家嫡子死于代郡,鹰骑几乎全军出塞,剩下的也就只是有一个空壳。 晋王知道智化之死,虽然说不是直接死在姬舜手里,但却跟代成君有关。 智化不死,鹰骑不会顺利出塞。 基于此,晋王补偿性封了智况为凤翔军副将,凤翔军兵力十五万,其实有十万驻扎在重镇荥阳,另有两万布兵于熬仓,剩下的三万人便是成皋主要防守力量。 由于与秦地洛邑相去不远,除了凤翔军之外,成皋本地军力也有二万。 一般来说,凤翔军副将会兼任成皋守将。 此时的智况便是成皋城中一言九鼎的人物,他一身戎装,站立在城头,向城外望去。积雪在渐渐消融之后,露出了宽阔的驰道。 这里曾是周王朝的腹地,道路本来就修整地很齐全。 晋秦两国近几年来也没有大动干戈之举,也使得两国通商顺便,要致富先修路,好财物的商贾对于道路这样的基础设施还是做到了较大的投入。 “况儿,是不是太仓促了点?”智老太公拄着拐杖走上了城头,过了年之后,他越发的老朽了,沿着台阶走上来后,变得气喘迂迂。 “祖父,还记得我们之间的那场对弈吗?”智况没有回头看智老太公,仍然眺望着远方,似乎远方有他关注的事物。 “千乘之国,加之以师旅,若不能以势压之,胜负未可知啊。”智老太公有些忧虑,“对弈之时,固然可以用奇子获胜。但如今我们所在边城,即使拿下了河洛,却难入绛城。” “呵呵,若仅靠一个智家肯定动摇不了晋国的根本,但若是栾家和卻家一起呢?”智况的嘴角之中露出一丝冷笑。 “要说只能怪姬离寐这三十年期间对世家大族多有打压。口中常言世家不可信,这种话说多了,也引得人人厌弃。” “不可能,卻家不得而知,但栾伯温那老小子可不会造反。”智老太公有些不相信。 “老的肯定畏首畏尾,但小的却是风华正茂,就如祖父,你也老了,该退下去了。”智况完全没有尊敬的意思。 “大胆,我是智家的家主,你不过庶出的孙辈,竟然对老夫大不敬!”智老太公听出不对味来,智况在他眼里向来谦恭有加,突然他有种不妙的感觉。 “家主?哈哈哈,早在过年的时候,你不是说过由我来行使家主的权力吗?”智况笑了,他出身不好,但是他从小聪慧,又努力,会造势,有名望,几乎已经是智家未来家主的最佳候选。 “是啊,好像老夫说过,看来老夫是真的老了。”智老太公竟然附和着孙子说话,只是眼神中显出一丝凶光。 “老夫不是很明白,你是用什么筹码来打动栾、卻两家的?” “三家分晋。”智况说得很坦然。 “三家?”智老太公一愣,马上反应过来,“不对吧,那秦人怎么办?” “秦人?”智况的嘴角露出不屑,“秦人不过我们的工具,先依靠秦人打下绛城,屠灭姬氏之后,再趁秦人立足晋地不稳,行穿心之招。” “晋国之地,便是我们智、栾、卻三家的掌中物了。” “原来穿心之招还有如此用法,老夫看来真的老了,不中用了。”智老太公自嘲道。 他本来无意离开绛都,只是听从了智况的意见。到了成皋之后,他隐隐觉得自己在家族中的地位被架空了。 智家的兵士们都已经习惯听智况的命令,甚至自己的发号施令的时候,这些兵将都会不自觉地看到智况。 此时的老狐狸有一种强烈的危机感,“老夫有些眼花,就先回去了。”他找了个理由,打算从城头下去。 “祖父,你看大哥来了。”智况指着智老太公背后道。 “什么?”老太公下意识地向后一望,突然心头一痛,一把匕首已经插入了胸口之中。 握着这柄匕首的便是麒麟公子无疑。 “祖父,我已经不想再听你的说教了。”智况的面部有些狰狞,“安心地走吧,我会给你风光大葬的,而且过不了多久,还会追封你为王的。” “你……”智老太公聪明了一世,到头来却死在了自己的孙儿手里,“好,好,你果然有胆……” …… 夜色弥漫,星空璀璨。 绛都紫金山,太史元坐在长春观的院中,抬起头仰望星空。 一道流星划穿天际,老神仙心中默算,自言自语道,“天命有常,自有轮回,是到了去的时候了。” 他已知自己的大限将至,在过年的时候,把所有子孙都召集回来一起吃了顿团圆饭。 “我交待你的事情可听清楚了吗?给我复述一遍。”太史元的面前跪着他的儿子,司天监司正太史杞。 “父亲,绛都为何不能呆,反而要去越地?”太史杞博学阴阳,却还无法超然世外。 “天意不可说,可惜为父已经看不到这天下归一的时候了。”太史元叹息道。 “记住了,我去之后,不可留恋权势,早离晋地为上。”太史元还是嘱咐一声,“至于大王那里,你报丧的时候,提醒大王注意世家变动。” 他拿出一封未封口的信交给了儿子,“若是齐人邹罡过来奔丧,把这封信给他。” “你若想看,就看看吧。”他看到儿子似乎对这封信很感兴趣。 太史杞本来就有这想法,听到父亲这么说,当即从中拿出信来,却只看到四句诗,“胡尘漫卷来,纷乱几时休?豪杰江南起,天下重归一。” “父亲已经知道天命之人了吗?”太史杞问道,却没有听到回音,只见太史元已经溘然而去。 第一百九十二章 河洛 次日朝会,太史杞戴孝上朝,向晋王禀告自己父亲已经仙去。 晋王一听,吃了一惊,朝野上下,无人不知太史元是神仙传世,怎么就这么去了? “家父离去之时,颇为安详。”太史杞照实报告,“曾嘱咐我将火葬其身,一半埋于紫金山,另一半送至郭氏祖上的越地安葬。” “老神仙可有对寡人的嘱托?”晋王还是问到与自己相关的问题,阴阳家应天命,知未来,对于君王来说,可是不能忽视的。 “家父离去之时,要我提醒大王,小心世家门阀。”太史杞当着群臣说了出来。 “老神仙为何会有如此论断?”相国栾伯温很是奇怪,他是名义上的栾家阀主,现在栾家主事之人早就变成了自己的儿子栾应。 正在这时,忽然外面传来八百里加急军报,晋王吩咐梁进把报信的人带上来。 来人是普通军士,身上甲胄尽湿,脸上满是疲惫之色,“大王,三十万秦军突入河洛,智况不战而降,打开了成皋城门,又趁势诈开了荥阳城,如今河洛之地尽失于秦军之手。” 说完之后,这个兵士竟然晕了过去,连续长途奔跑,让他已经变得极为疲惫。 “智况?竟然是智家?”晋王大怒,“来人去智家府上把智无忌这个老家伙带上殿来。” 不一会儿,就有兵士回报,智家大宅中除了几个下人,已经没有人了。 “莫非太史老神仙提醒我的是智家。”晋王联想到了刚才太史杞说的提醒,“不对,世家可不只是智家……” 姬离寐向来多疑,智家都反了,其他世家也很有可能。 “大王,既然河洛已失,当务之急,在于守住河东,老夫不才,愿率军前往河东抵挡秦军。”相国栾伯温当仁不让地站了出来。 “栾相年事已高,奔波太累,还是交给年轻人吧。”晋王既然有了疑心,当然不会让栾家领军。 “不对,当时舜儿曾经说过由范家守河东,但范家也是世家,到底可不信呢?”晋王看向了群臣,最后停留了姬森的脸上。 姬胖子是被晋王逼着上朝的,他没有想到一个重任放在他的肩上。 “平陵君姬森听令,命你为主将,率五万虎贲军前去河东支援,不求你打退秦军,只要给我守住河东。”晋王最终只选了自己了儿子,而且在他看来已经是低要求了。 “啊……”姬森一愣,低声嘀咕道,“这带兵打仗我不会啊……” “我再给你一道昭令,让你去国学院调集士子听用帐前。”晋王知道姬森本身不知兵,但现在知兵的,他又不信任。 至于国学院士子也称为君子门生,总有几份信任在里面。 “儿臣遵命。”姬森回答一声,脑中想着应该找哪几个人来救急,忽然想到当时民情会的时候,敢于跟福源君唱反调的那个士子。“好像叫晁鸿,回头把他找来。” …… 晋人根本不知道,秦军出兵可不是单单走河洛一线。 另一支队伍已经到了龙门山脚下,过了龙门山,再过河水,便是晋国河东郡的延津城,只要占领延津,秦军就像一颗钉子锲入晋地之中,慢慢蚕食河东诸城。 秦军的这支兵马有十万人,领军将领是国内宿将祁武,祁武四十多岁,长得五大三粗,由于常年跟匈奴人做战,性子有些暴躁。 “将军,韦家的兵马在恶来峰下摆下阵式,阻住了去晋的必经之路。”秦军斥候回报了前面的情况。 “什么,韦世雄这是疯了吗?敢来撩我大军虎须。”祁武怒了,一个小小的山寨头子敢跟一国军队对抗。 “我倒要看看,这老家伙有几个胆?” 很快祁武策马到了阵前,果然看到韦字大旗之下,无数兵士沿着山坡结阵而防。 “让韦世雄给我出来!”祁武跃马扬刀,对于敌阵大声叫喊道。 对方的大阵展开一个口子,龙门山的韦寨主笑嘻嘻地从队伍中骑马而出。 “我倒是谁呢,原来是祁上将军。”韦世雄打了个招呼,完全不像是双方为敌,倒是老朋友重逢的感觉。 秦人重军功,做到上将军便是带兵武将的巅峰了。非赫赫战功不能成上将,首任上将是商君,攻下河西半壁江山,后面又有司马错攻下巴蜀。 祁武屡抗匈奴,在边地立下汗马功劳。 “知道是我来了,赶紧把路放开,我们可是急着赶路。”祁武是知名之人,看到对方多有箭弩,若是硬冲,会有很大折损。 “不知道祁将军带兵去攻晋国吗?”韦世雄听到秦军通过龙门山时,曾经很是纠结,一方面,他跟姬氏王室的仇恨涛天,另一方面,却心有不忍,说到底,晋国仍然是自己的家国。 他想起当时韦英问自己的话,“我们是晋人还是秦人?” 自己的回答是希望是韩人,但是旧韩之地不就是晋国的吗?说到底自己还是晋人。于是他选择带兵阻拦。 “军国大事是你这种山寨头子可以知道的吗?”祁武来龙门山听说过这个韦寨主是个滑头,应该不敢与秦军为敌。 “上将军说的是,韦某也就随口问问。我带手下儿郎出来打猎,顺便演练一下军阵。”韦世雄面色一板,完全没有放开道路的意思。 “姓韦的,你真打算阻拦我们吗?”祁武大怒,“我可是有十万大军在后面,你觉得能挡得住吗?” “再者,即使你挡住了,广平君已经率领三十万大军攻入了河洛,等他回过头来,你这山寨可就是要被一把火烧干净了。” “什么?秦人四十万大军进攻晋国。”韦世雄吓了一跳,思考一番道,“我倒是可以让路,不过得等到明天。” “韦寨主想给晋人通风报信吗?”祁武怒道。 “言过了,言过了,只是我山寨,亦秦亦晋,有些事情还是大家都招呼一下比较好。”韦世雄打个哈哈道。 “姓韦的,你这是在找死?”祁武当然知道兵贵神速,这么拖延法,能不能过河水都难说。 “上将军,话不能这么说,我看你们没准备什么过河设备,好在龙门渡在手里,我用一天时间给你们准备渡船如何?”韦世雄似乎有讨好的意思。 “也罢。反正前线传报,整个河洛已归我大秦,倒不必担心河东有变。”祁武算是同意了。 第一百九十三章 野望 弓闾河自狼居胥山向南流淌,经榆山时,形成一个大弯曲和小支流,这一大弯弯出了千里牧场,一到春天,这里便是牛羊的天堂,而小支流则形成了一道风景优美的榆溪。 匈奴大单于作为草原的主宰,早在百余年前就将单于王庭建在这里,于是这里便成了匈奴人的心脏,也是草原的中心。 南边的人要去单于王庭,必须过弓闾河。 草原寒冷,大半个冬季,弓闾河会冻起很厚的冰层,人马皆可在上面通行。 但是进入二月之后,凛冬渐渐有退去的迹象,无论是联军,还是匈奴人,都已经知道弓闾河的冰面已经不能直接通过大队人马了。 冒稽的单于王帐中同样集结了匈奴人的高层将官,此外还包括了羯人大酋帅赤沙以及鲜卑前都尉窝阔策。 赤沙长得极为高大,放在现在已经差不多有一米九。另外就是他的肤色很不同,不像草原中的大多数人,因为被风吹得黝黑,赤沙的皮肤呈现暗白色,高颧骨褐色卷发蓝色眼珠,在人群之中极为醒目。 至于鲜卑人窝阔策是幸运地在仇水之战中逃了出来,一路逃到了单于王庭。 向冒稽哭诉了檀蒲的种种恶行后,大单于考虑其的利用价值,便让他留了下来。 “想不到鲜卑人竟然有这么大实力竟然把让我损失了一位四角权臣?!”冒稽的目光冷冷地看向了窝阔策。 仇水之战的消息他最早是从且莫车的嘴里听到,又从雕牙儿和窝阔策口中得到印证,再到后面败兵详述,他才确认自己的铁杆权臣且栗胥死了。 “大单于,一定要给我父亲报仇啊。”且莫车从魏城逃脱之后,回到了狼居胥,他的心中只有一个目的,就是报仇。 “大单于,右贤王并非死在鲜卑人的手里,而是死在那个叫刘煜的华夏人刀下。”窝阔策被冒稽的眼神看得发慌。 冒稽上位后为了树立权威,可是杀了不少匈奴高层,自己一个鲜卑人,还真得夹着尾巴做人。 “刘煜,刘煜……”冒稽喃喃念了几声。 “大单于,据说这个刘煜会引天雷,右贤王之所以大败,就是因为这个天雷导致军心大乱。”窝阔策赶紧把自己掌握的情报说了出来。 “天雷?不会吧。”冒稽没说话,羯人大酋帅赤沙提出质疑,“伟大的雷神怎么会无缘无故伤害无辜的人?只有罪大恶极的人才会被天雷击中。” 羯人的信仰让他们对火神和雷神保持了崇敬之意。 “那根本不是什么天雷,我父亲说过那不过是一种来自中原的武器,听着声音大一些而已,要说威力,只在躲得远些,不会受伤害。”且莫车反驳道。 “赤沙,反正你肯定能见到这个刘煜,到时候你就明白了,千万别被吓破胆啊。” “开玩笑,我赤沙什么时候怕过中原的华夏人。”赤沙一脸愤愤地道。 “大单于,弓闾河冰面如今不能过河,是不是派兵士在防止敌人过河?”雕牙儿被刘煜射了一箭,回来经过医治后,已经有些恢复,但右手还是不能开弓。 “不让他们过河,怎么消灭他们?”冒稽胸有成竹地笑了,他看向大祭司贺赖,。 后者会意地点点头,然后站出来道,“敌人的军队虚实已经全部探清楚了,除了五万鹰骑之外,也是鲜卑人五万、氐人四万,羌人两万,还有魏家的三千步兵和由中原奴隶组成的乞活军一万人。” “什么,这不是有十八万之众?”若洛成律的算术挺不错的,很快发现大问题。 “十八万很多吗?”冒稽冷眼看了左贤王一眼,“虽然现在单于王庭也只有十八万精兵,再加上杂兵也能凑上三四万,跟对方旗鼓相当,但本单于可以跟你知会一声,左右谷蠡王已经率领三十万大军在回师的路上了。”冒稽有恃无恐道。 “我们只要拖住了他们,等到大军回归,这草原之上,任何不安定因素就全部解决了。可谓一劳永逸!” “我的大侄子啊,你啊,还真是欠缺了一点胆量啊。哎,你让我将来怎么把大匈奴的基业交给你?”冒稽的话里似乎是在埋怨若洛成律,实际上却是敲打他。 “就你那点鼠胆,还敢觊觎大单于权位?” “大单于说的是,侄儿受教了。”若洛成律恭敬地回答,只是在低头的时候,眼中露出一丝寒意。 “敌人的联军看着很多,但是成份复杂,而且强弱有别,我们完全可以先挑弱的来打,另外,羌人向来贫困,他们的大首领贴朵里基最贪小便宜,大单于不若可以施以恩惠。”贺赖提醒了一句。 “至于鲜卑人嘛?海阔策将军,你可有应对之策?” “大单于,本将在鲜卑人素有威望,檀蒲杀父叔自立,早就引起鲜卑内部仇恨不少。只要他们来犯王庭,我有把握让鲜卑内部倒戈投向我们。”海阔策语气很笃定。 “果然是一人计短,两人计长。”贺赖对于海阔策的言语很满意。 “大单于,别看敌军兵力跟我们相差不大,但我们有三十万大军的后手,联军又各怀心思,此战匈奴必胜!”大祭司说得极有信心。 正讨论之间,有斥候来报告,“联军已经开始在弓闾河搭建浮桥!” “不用管,让他们过来。”冒稽大手一挥道,“赤沙,本单于有个任务要交给你。” “大单于请讲,羯人愿为大单于分忧。”赤沙躬身答道。 “好,我想等联军全过河之后,趁着战起,你们羯人找机会烧了他们的浮桥。”冒稽要完全的是全功。 “这有何难,羯人定能完全此项任务。”赤沙听后心情一松,相比于冲锋陷阵,烧浮桥似乎更简单些。 在这个时空当中,由于墨家的出现,中原军队的工程建设能力很强,在一些会木工的兵士眼里,浮桥并不难制造。 弓闾河南岸有几处丛林,树木郁郁葱葱,正好砍来做浮桥。 这个时代的浮桥看起来像是一个大大的木筏,完全没有美观性。 第一百九十四章 过河 事实上,浮桥搭得很快,没有了匈奴人的阻挠,再加上本身河面冰面还有些厚度,六座浮桥很快就搭好。 乞活军和魏武卒打头阵,刘煜是第一个冲过浮桥的人,跟在后面的便是魏冲。 可以看到匈奴斥候远远地望着他们,但就是没人来打搅他们。 “项姑娘,还真是有趣,说不定还真让你说准了,冒稽想当宋襄公了。”刘煜的心情分外不错。 “别太乐观,我觉得他这是胃口太大,看不上咱们这万把来人。”项如意说完之后马上觉得不对,什么时候,自己跟刘煜可以用咱们来形容。 “本姑娘跟他只是临时搭伙的,将来肯定是敌非友。”项如意暗暗提醒着自己。 一万三千人再加上马匹辎重,通过浮桥的速度不快,算上架浮桥,整整过了大半天,刘煜的队伍才算全部过河,并负责为后续的部队警戒。 后面的队伍也跟了上来,十数万大军在两天的时间内全部通过了弓闾河。 匈奴人依然没有任何的小动作,这让联军兵士既欢喜又开始担心起来。 等到全军过河之后,身为联军主帅的姬舜下达了一个命令,“烧桥!” 不一会儿,河面的浓烟高高地升起。 “盟主,好端端地把退路烧了干吗?我们以后怎么回去?”贴朵里基看着黑烟,一脸的惆怅。 “此战不胜,我等便只有死在这里!”姬舜淡淡地道,“若是胜了,再造浮桥就是!” “盟主所言即是,本汗在此明言,有怯战者立斩之!”檀蒲沉声对自己的部众说道。 “其实,要我说更该把做饭的锅砸了,大家只带七日干粮,赢了匈奴人有饭吃!”刘煜提出了一个建议,“背水一战,当孤注一掷,置之死地而后生。” 灵感主要来自于他知道的历史中那个破釜沉舟的故事,当年项羽引救巨鹿,渡过黄河后,把饭锅打破,把渡船凿沉,只带三日干粮,以少胜多,打败了秦军。 “好提议,背水一战,死中求生。刘将军的话说的对,来人,传我盟主令,砸锅!”姬舜当即下达了破釜的命令。 “乞活军遵盟主令!有进无退!”刘煜大声回答道。 “魏武卒遵盟主令!”魏冲一脸地豪迈。他对姬舜不自觉地流露出一丝尊敬来,这是一个厉害的人物,也许将来会是一个厉害的对手。 “氐人遵盟主令!”蒲格尔山面色严肃地道。 “鲜卑遵盟主令!”檀蒲也选择了遵令。 “你们都说要砸了,我能有什么办法,那羌人也砸吧,反正也没几个锅。”贴朵里基有些苦恼地道,然后恶狠狠地道,“赢了匈奴人,我要让所有羌人都用上铁锅!” “大首领万岁!”竟然是羌人先砸起锅,在这个年代,缺衣少食的羌人铁锅奇缺,很多都是十几户人家用一口铁锅,很多人还在用石头做的锅。 贴朵里基的一句话,极大振奋了羌人的军心。 …… 十八万联军在一番破釜烧桥的运作后,士气如鸿,浩浩荡荡地向狼居胥山进发。 “看不出来你这人现在变得挺狠了?”项如意策马走在了刘煜的边上,“跟你刚进草原的时候不能同年而语。” “这就是现实,我们不得不对自己狠一些,然后才能对别人下起狠心。”刘煜说出这话的时候,让他回想起那个叫连贺的老头。 “听起来,我以后要小心了,怎么说刘项两家可是世之大仇。”项如意说这句话的时候完全没有杀气。 “放心,无论现在,还是将来,我都不会杀你。”刘煜说这话其实是考虑了很久,“即使将来回到中原,你继续追杀我,我也会小心防备,但我不会杀你。” “为什么?不会喜欢我吧?”项如意很是不解,随口开了个玩笑,马上就发现很不对。 “呵呵,还真有点喜欢。”刘煜笑道,“不过欣赏的多一些,另外就是在草原上我们并肩做战的时间久了,那些遥远的世仇都有些淡了。” 老实说此刘煜早就不是曾经的那个刘煜,这种家族世仇还真不是现在这个刘煜所计较的。 心头压着的五胡阴影才是刘煜最想破解的危机。 他们并马而行,路过了一片树林,此前斥候早就在树林打探过,并未发生敌人。 在一支高耸的松树之上,且莫车已经将羽箭搭于弓弦之上,这一次他是孤身而来,只想为自己的父亲报仇。 他的羽箭一直瞄准着刘煜,但是看到刘煜似乎跟旁边的女将聊的得很开心,他下意识地判断,这个女人应该是刘煜的心爱之人。 “刘煜,你让我失去了最亲的父亲,我也让尝尝失去爱人的痛苦!”他的心思一变,羽箭所对的目标也发生了转变。 “这个女人很漂亮,不过在我眼里已经是死人了。”且莫车已经瞄准了项如意的后心。 正要射出去的时候,忽然他感到胸口一痛,却发现一支羽箭已射中了心脏。 他感觉到自己的力最在瞬间消失,把着弓箭的右手一弯,左手一松,上面的羽箭偏离了原来瞄准的目标。 “啊!”地两声响起,一声来自于项如意边上的兵士遭遇无妄之灾,屁股中了一箭。 另一声来自且莫车最后的哀吼,透露出着无限的绝望,从树间落了下来。 与之一起落下的还旁边树上一个穿着兽皮的匈奴男子。 “有刺客!”刘煜一把把项如意拉了下来,护在身边。 正当弓箭手引弦对着树林时,从林中走出那个穿着兽皮的匈奴人,这是一个充满着野性气息的男子。 他慢慢地从林中走出,并把手中的弓箭扔在地上,举着双手道,“我对你们没有恶意,你们所说的刺客已经被我杀了。” “匈奴人?你是谁?怎么会在我们行军的路上?”刘煜喝问道,他从对方的打扮上还是看出是匈奴人。 “我叫车夷当,是车夷部落的最后一个男人!”来人静静地回答道。 “车夷当?你是冒稽的前小舅子?”刘煜仔细分析过冒稽的发家史,当然知道有这么一号人物。 “是,冒稽曾经是我的姐夫,但是现在,他是我最想杀的人!”车夷当的眼神带着凶光,似乎提到那个名字时,就充满了恨意。 第一百九十五章 狼居胥(一) 匈奴车夷部落靠近北方的丁零,那里有连绵的群山,与普通的牧民不一样,部落中的人以打猎为生,因为也产生很多勇士。 冒稽年轻的时候在那里结识了车夷当的姐姐,并且娶了她为阏氏,但是一支鸣镝箭让无辜的女人成为冒稽走向权巅峰的牺牲品,随后车夷部落也被冒稽屠灭, “我要加入你们,去找冒稽算帐。”车夷当沉声说道。 “好,那么欢迎你!”刘煜直接接受了对方的请求。 “你不怀疑我?”车夷当愣了一下。 “有什么好怀疑的,多一个人多一份力量,而且我也知道冒稽不死,你在草原根本呆不下去。”刘煜笑道,然后指数从树上掉落下来的人问道,“那人是谁,敢独自来埋伏我们?” “右贤王且栗胥的儿子且莫车,一个爱出风头的家伙,眼高手低之辈。”车夷当根本没把且莫车放在眼里。 “原来当时在仇水北岸和魏城城门暗算我们的就是这家伙啊?”项如意走了过去,看了几眼且莫车的尸体,“一箭正中心脏,好箭法。” “他不过是神箭营里的普遍射手,若是遇到雕牙儿可就没那么容易了。”车夷当不容于匈奴,刘煜的队伍接受他,对于他来说是一条出路。 “雕牙儿?他没有全名吗?”刘煜当然知道雕牙儿的厉害,在蒲努水,差点死在对方手里,要不是佯装中箭,恐怕被他赶尽杀绝。 不过在雕牙儿离去时说的那句话依然盘旋在他的脑海中,“我没必要骗你,你将来会知道原因的。” 从这句话里,他感觉这个雕牙儿很神秘。 “没有,一直就这么叫。据说他十三岁开始就游走于草原之上,到了十六岁时被冒稽招入麾下,一人一骑一弓灭掉了丁零人二百多人的小部落。”车夷当带着怒气道,“我们部落中很多勇士就是死在他的手里。” “要不是我当时逃的快,恐怕也被他射死了。”说到雕牙儿,便是车夷当再有不满,也不敢不服气。 “那十三岁之前他在哪里?”刘煜觉察到有些异常,这家伙会不会也是穿越的呢? “这就不得而知了,以前我与他分列神箭营左右都尉,从来没听他说起过小时候的事情。”车夷当确认道。 “那就怪了,不知道他说的原因是什么?”刘煜默默念叨,不过很快转念一想,与匈奴人的决战在即,战后大家若是不死,说不定他会说出原因来。 车夷部落仅剩下了车夷当一个人,还是被大单于冒稽点名要的人头,也预示着车夷当在草原没有了立足之地。 刘煜对车夷当的加入很是欣赏,这人倒是有自知之明。 鲜卑、氐人、羌人的军队也在左右,但他选择了乞活军,很大原因已经考虑自己的未来不适合在草原上呆着了。 而刘煜的这支军队多是草原上曾经的奴隶组成,车夷当也曾战败成为一名奴隶,有一种天然的亲近感。 “你刚才好像很紧张我?”项如意再次与刘煜并驾而行。 “什么?”刘煜没反应过来。 “就是刚才那支冷箭射过来的时候,你拉我下马的力气好大,好像特别急迫。”项如意的感觉很敏感。 “不要误会,生死关头,救助袍泽是应有之义。”刘煜刚才见到冷箭射过来的时候,的确很急,完全是一种下意识的动作将项如意挡在身后。 “或许因为她是女人吧,咱们新时代的好青年多少会怜香惜玉。”刘煜在心里自己给自己解释。 “是嘛?你是让我承你的情,好让我将来对你手下留情。”项如意对两人现在的敌友关系认识得很清楚。 “情?算了,咱们还是别谈情了,我想想都有些害怕。”刘煜叉开了话题,“这一战胜负未分,天晓得自己能不能留情回中原。” “若是在这里死了,我们之间的仇恨也就终结了,倒是一场好事。” “那倒未必,你如果死了,而我又活着,说不定我会把你脑袋砍下来,用石灰硝了,带回江南去,送给现在了汉王去。”项如意故作狠辣地道。 “我去,你这女人也太狠了吧。人都死了,你还要虐尸?”刘煜表示不满。 “所以,你最好别死。”项如意缓缓地道。 刘煜看着她的眼神,猛地惊醒这个女人是不想自己死。 进入弓闾河北岸后,已经能远远地看到姑衍山脉群山的轮廓,而狼居胥山便在其中。 一队传令骑兵飞驰而来,带来了姬舜的命令,“盟主有令,加速行军,务必在两日后抵近单于王庭。” “终于到了最后的决战时刻了。”刘煜在心里给自己打气,“我不会让五胡成为了华夏的阴影!那段黑暗的年代就让我来扭转吧!” “兄弟们,跑起来!匈奴人的单于王庭在在前面了,是时候让他们感受到我们华夏的力量,此生不破狼居胥,终愧我辈是男儿!”刘煜长刀一挥,引来万人响应。 一股洪流向着狼居胥山进发。 …… 晋孝成王三十年二月十八,周公历宜入殓,忌动土、安葬。 十八万联军已经抵达了单于王庭,只是此时,在狼居胥山下同样集结起了匈奴人的大军。 在冒稽的授意下,雕牙儿跃马而出,在距离联军射程之外,停下马来,耀武扬威道,“我们大单于恭候各位多时了,怎么现在才赶到?” “让姬舜上前来,我们大单于可是来邀战的。” “哦,这家伙好像箭伤痊愈了。”刘煜看到姬舜准备策马上前,阻止道,“盟主且慢。” “这人我打过交道,做事狠决,不留余地,还是我去吧。” “也好,你上前去听听他们要怎么战?”姬舜听后同意了刘煜的说法。 高大的爪黄飞电载着刘煜奔向了前方,与雕牙儿相隔了五六步的时候,刘煜停马。 “雕兄,看来你恢复得不错嘛?”刘煜打个哈哈道。 “姬舜自己不敢来吗?竟然派了你来?”雕牙儿看着刘煜座下的爪黄飞电一阵心热。 “没办法,代成君是联军盟主,身份显贵,若是你们大单于上得阵来,说不定代成君就亲自来会了。”刘煜找了个托辞,“但是雕兄不过是大单于的手下,还是请不动代成君的。” 第一百九十六章 狼居胥(二) 雕牙儿上前来是冒稽的授意,当然是也有他自己的目的。 他想见识一下姬舜,这位中原英杰之首。 他更想寻找机会射杀了对方,战场之上,所谓的规则都是用来践踏的。 只是可惜,姬舜没来,反而来了一个他头痛的家伙。 刘煜的大夏龙雀刀精光闪闪,座下的爪黄飞电更是神骏,而且这家伙应变能力极强,实在自己的重要对手。 “我们大单于说了,若是你们束手就擒,可以放鹰骑回代郡。至于鲜卑、氐人和羌人,各回自己领地,可以既往不咎。”雕牙儿认真做了传声筒。 “雕兄是箭手,应该知道开弓没有回头箭!”刘煜对于雕牙儿所说的鬼话连个标点符号都不信。 “十八万大军集结而来,可不是来旅游的。草原的主人是该换人了。” “即使草原换了主人也轮不到你们中原人来做主吧,我来之前可是听说了,秦人的公主正在送到单于王庭的路上,说不定秦人此刻已经进军晋国了。”雕牙儿似乎对中原情况很是了解。 “秦人若攻,齐人也肯定犯晋国巨鹿,哎,要我说你们若不早点回去,说不定晋国亡了,到时候鹰骑可就是这场祸患的大罪人哦。” “哦,对了,我差点忘了刘煜你是汉国的人,何必趟这混水?” “难得雕兄对中原四了解这么深,不过你是多操心了。”刘煜越来越怀疑这个雕牙儿的身份,轻声问道,“说起来,雕兄大名叫什么?” “雕牙儿这个名字不好听吗?”对方一愣,声音压轻道,却不说出答案,“你们若赢了这场仗,我到时候可以跟你说。” “那可要一言为定哦。”刘煜笑道,“我总觉得你应该不是泛泛之辈。” “刘煜,刚才我提的让你们退兵的意见真不接受吗?”雕牙儿重回原来的主题。 “不接受,甚至我也提出一个建议,若冒稽把弓闾河的牧场让给鲜卑、氐和羌人,答应退到北海,我们可以礼送出境。”对方漫天要价,刘煜也来了个不可接受的价格。 “放屁,匈奴坐拥草原四境,怎么会重回北海那种蛮荒之地。”雕牙儿当然也不同意,“这单于王庭可是匈奴人的根本,怎么都不会让给其他部族!” “这不就结了,你们的条件我们不答应,我们的条件你们也不答应。”刘煜做出结论,“既然如此,不如大家一战定输赢。” “本来是我代表匈奴来邀战,这下倒好,竟然变成了你们邀战。”雕牙儿淡淡一笑,然后正色,“我们大单于约你们在三日后草原决战,就问你们敢不敢?” “三日?你们匈奴人还没准备好吗?要三天来做准备?”刘煜心中盘算着各军干粮时日无多,必须速战。 “你们远来,又夹杂着各部兵马,这不是给你们三天的整备吗?”雕牙儿面有嗤笑道。 “大可不必,我来之前,盟主交待我,你若战,我便战,不过大家休整一晚,明日午时来一场决战!”刘煜把时间提前到了明天。 “说得好气势,只不过在匈奴人精兵面前,不过是虚张声势吧。”雕牙儿不以为然,“待我回报大单于,再来跟你说。” 说完,驾马回到了队伍当中,把刘煜的邀约报告给了冒稽,一众将领听后都是气上心头。 “我们大匈奴不出手是因为怕他们缩回去,这倒好,主动撞上来了。”若洛成律已经恢复了自信,并且收拢了离侯山逃回来的败兵后,他的手下又有了三万兵士。 “上次大单于让我们去烧他们的浮桥,但我们没动手,他自己把桥烧了。”羯人大酋帅赤沙不解地道。 “这是华夏兵书上讲的背水一战,有进无退之举。”大祭司贺赖见多识广,一眼看破姬舜的用意。 “有进无退?哈哈哈,等到我们三十万大军回师,他们可就后悔都来不及。”若洛成律嚣张地笑了起来。 “若洛成律,这里所有人都可以笑,唯独你不行。”冒稽选择在众人面削自己侄儿的面子,“离侯山十万大军被五千人偷袭崩溃,你还好意思笑得出来。” 离侯山败北之后,若洛成律才知道偷袭的兵马只有五千,郁闷得砸了好多盆盆罐罐。 “是。”若洛成律听到冒稽的话不敢再有言语,只是心中越加充满了恨意。 “大单于,联军远道而来,又烧了浮桥,肯定粮草不多,又求战心切,肯定是想速战。既然如此,我们便不让他们如愿,不若与之周旋,对方没粮了,自然也就败了。”雕牙儿分析道。 “人家都打到咱们家门口了,还跟他们周旋,这是打算把单于王庭让他们不是?不行,不行,必须要打痛他们。”若洛成律愤愤地道。 “倒是有点勇气了。打肯定要跟他们打一场,我要看看他们究竟有什么样的战力。”冒稽想了想,对雕牙儿,“你说的很不错,只是本单于不想没开战就退让。现在你去跟他们说,明日午时决战,要他们洗干净脖子等着我们来砍!” “是。”雕牙儿答应一声,再次上马向前,跑到刘煜不远处,大声喊道,“对面所有人听好了,大单于说了,明日决战,让你们洗干净脖子!” “我家盟主也让我告诉你们匈奴人,准备好你们的女人,我们的勇士需要胜利后的慰藉!”刘煜心说玩心理恐吓,老子怎么说也学过心理学。 单于王庭可是匈奴大本营,有接近十万的匈奴妇孺和奴隶,刘煜的这话很自然引起了联军的叫好。 一时之间,各种带着冒稽女性家属的问侯从这帮子军汉口里冒出来。 任何时候,刺激军人勇气,最佳的春药便是女人,而且还是敌方的女人。 “可恶,这些人真是不知死活。”冒稽忍着火气,叫了一个将领的名字,“呼赤,我想让你今晚去劫敌人的营地!” 刘煜若在,肯定能认出来这个将领便是他在秦地与角力的匈奴勇士,在回到单于王庭后,他便被冒稽留下来命为万夫长。 “大单于,不是说明天跟他决战吗?”呼赤挠着脑袋道。 “战场上的约定从来都是假的。”冒稽冷冷地道。天涯在线书库《www.tianyaboo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