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在线书库《www.tianyabook.com》 《定律的轮舞》 第一章 实验室里的无头骑士 弗雷泽的地价一直居高不下,能在这里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是很了不起的事情。格林瞅着充满哥特风格的优美建筑,晃了下口袋中仅剩的几个钢蹦,叹了口气。 “操蛋的人生不需要解释,难道说自己脸黑就真是非遒?” 格林,男,种花家纯种屌丝一枚,广大穿越者中的一员,现生活与魔法大陆艾格玛琳帝国,今年二十一岁,猥琐的黄金级亡灵法师,兼职黄金级黑暗魔法师。无房无车也无钱。 现居住于费雷泽行省马特城。偶尔干点兼职补贴一下家用。跟随他而来的只有一本《黑暗与亡灵魔法定律》,一本记载无数黑暗魔法和亡灵魔法的书籍,用魔法文字写就,一页就能记载十个以上的魔法原理极其咒语。 夜色中格林关上清风徐人的阁楼窗户,开始准备接下来的亡灵实验。这间阁楼还是格林好久之前租的,有个二十平米,高不过两米。环境差了点,对于格林来说已经满足了。 熟练的戴上一副眼睛,格林将无头骑士召唤出来,开始新一轮的加工。高不过一米八的无头骑士在这个狭小的房间里显得有点拥挤,与其他的大多数亡灵生物不同,无头骑士显得并不庞大。甚至可以说有点娇小,但是在格林实验了他的威力之后就把脑子里的担心放下来了。整一个人型坦克啊! 果然,那本和他一起穿越而来的魔法书可谓是金手指般的存在,有了这本寄居在他身体里的书之后,就不用为魔法咒语而烦恼了。最关键的一点,别人学习新的魔法要充分了解到它的原理并且把魔法粒子的组合刻在精神连接中,这个过程是很危险的,一旦魔法粒子的轨迹或者数量达不到铭刻的要求,魔法师最好的下场就是当一辈子植物人。 格林就牛逼了,哪本书能直接把魔法和他的精神链接铭刻在一起,而不耗费任何其他助力,换句话说别人小心翼翼花了几个小时才建立一个魔法印记,格林只需要眨下眼就行了。当然这些仅针对定律中的魔法,如果格林要学习其他魔法还是有危险性的。 在这里,魔法通过精神连接中的印记来触发,从而达到释放魔法的目的。 格林仔细的加工着无头骑士,上一辈子当了一辈子的理工狗,可不能浪费了大好资源,相信魔法和科学的结合会使无头骑士更加强大。 亡灵法师大多的攻击手段就是靠亡灵生物来实现,召唤出亡灵生物的多少与强大有关乎到精神的强度,举个栗子,格林以黄金级的精神强度大概可以召唤出五名无头骑士。就这还是格林本就精神强大的缘故,换个人有三个就不错了,再者格林拥有《定律》,其中的亡灵生物几乎都是独有的,也就是说只有他能召唤出与这个世界不同体系的亡灵生物。 将秘银和地龙的血配制而成的材料通过附魔雕刻在无头骑士的板甲上,使得防御力再次加大一个层面。起码铂金级战士拿把大砍刀不砍个几十上百下别想破坏他的防御。 这个世界的力量体系还是蛮有意思的,他们将力量分为黑铁、青铜、白银、黄金、铂金、钻石、传奇、史诗、圣棺九个级别,每个大级别下又分九级。格林就是黄金五级魔法师。在这个世界分别被人类、兽人和精灵所支配,他们各自建立自己的国度和文明。 人类有各大帝国,王国。精灵也成立不同国度,唯有兽人还是以部落的形式存在。各种组织见各国度之间打来打去的。 当然,别人打死打活的和格林没有一毛钱关系。现在他只担心下一顿饭钱该去哪里找。 幽暗的阁楼中,格林稳重的雕刻着手中的符文,一笔一划,自然流畅。虽然是黄金级魔法师,但由于亡灵魔法师的身份并不被人待见,不到万不得已,还是不要暴露自己的身份的好。 就着灰暗的灯光,格林将最后一个符文结尾。摘下鼻梁上的眼镜,看着这具完美的战争机器,一股由然的满足打心眼里出来。穷一点算什么?吃着木屑味的黑面包算什么?在这个领域,我就是神! 一连召唤出五具无头骑士,地方有限,就没把他们的战马给拉出来,就这样一股滂湃的杀气还是不断扑面而来。胆小之人怕是连战斗的勇气都提不起来。 身穿全身厭甲,腰挎十字剑,手握十字战枪。何等霸气,一连五具黄金级亡灵生物给了格林继续生活的勇气,也唯有亡灵魔法师才有这等能力。 召唤师?不存在的,一个不小心召唤出比自己强大的魔兽那就完了蛋,历史上被自己的召唤兽当宵夜的家伙可不少。亡灵就不一样了,乖乖的,最听话了。说拿板砖拍谁就拍谁。干活不打折,打架不要命。 劳累的格林打了一个巨大的呵欠,揉了揉发酸的脑袋,将无头骑士送回去后就爬上一张破旧却充满阳光味道的小床上。明天还得找个干活的地方呢!要不然可就要断粮了。 作为一名真正的学者,格林认为用金钱来衡量自己的研究是一件很丢面子的事情,这也是他为什么穷的连饭都快吃不起的原因。但是面对生活,首先你得或者啊!实在不行就真的要卖掉一些东西了。 在这之前,格林一直过着自给自足的生活,魔法所需要的材料都是自己通过猎杀魔兽等获得,可是只要是和实验有关的事情,格林就管不住自己,一头魔兽不会留下任何一点东西来变卖。 第二章 美味的蛋糕 一日之计在于晨,作为一名屌丝,在生活的压力下,赖床这一美好的习惯硬生生被压垮了。当格林整理好自己的一切准备找活干时,敲门声响起。 “格林,我可以进来吗?” “请进吧,亲爱的依歌丝小姐。”格林唉叹一声,礼貌的回答道。 房门被推开,一位身穿朴素连衣裙的美丽女子拿着一个托盘步入阁楼当中。柔顺的金发随着弯腰的动作如同波浪一般散开。 “今天我做了香草味蛋糕,还有麦茶,您想品尝一下嘛?格林先生,我父亲不在,他去乡下收租子了。”依歌丝小姐俏皮的笑道。格林不在作声,傻子都看的出来这个漂亮女孩对自己的喜欢。但是感情这种东西又不是说有就有的格。既然无话可说,那干脆埋头吃蛋糕的好。 “你要走了吗?” 格林轻轻点头:“你怎么知道的?” “我看到你去找莫格尔买了船票了。”依格丝带着一丝伤感道:“还回来吗?” 格林沉默不语,依歌丝强笑道:“格林先生,可以别忘记我吗?” 沉默中,再美味的东西此时在格林看来也如同木屑一样。依歌丝的父亲强尼不算个好人,那天自己刚来到玛特城,没有钱租房子,于是拿着铺盖找了个桥洞对付一晚。这个温柔美丽的姑娘出现了。 “你愿意去我家的阁楼住吗?很便宜的,你可以先试住几天。”格林稀里糊涂的答应了。但是对于吸血鬼强尼来说这是一笔巨大的损失。为此,格林没少受到他的冷嘲热讽。对一个经历过和广场舞大妈对骂的屌丝来说,虽然这点辱骂不过毛毛细雨而已。 奈何强尼虽然是个吸血鬼,但是对于自己唯一的女儿却喜爱到骨子里。格林穷顿,但话语优雅礼貌风趣,身上穿的衣物虽然破旧但却洗刷的干净整洁。一来二去一男一女因此相熟。格林不是每天都能找到活干的,再加上自己的坚持,有时免不了挨饿。 依歌丝是个聪明的女孩,知道男人是有自尊心的,不愿接受别人的施舍,尤其是女人的,于是她常常打着邀请的名义接济格林。慢慢的,不知何时起,女孩被迷住了,这个儒雅风趣的男人是那么的博才多学,他似乎明白天底下一切的事物。 姑娘善良的心使格林没有勇气接受这份爱意,他明白自己的身份并不是多么的体面,而且作为一个亡灵法师,想要自己人头的还是有几个的,万一暴露了。任何与他有关联的人都会受到波及。搞不好就连不要碧莲的教廷都会插手。 对于奴隶社会,封建信仰的力量有多强大没人比格林更清楚的了,历史书上清楚的记载了,神权是可能大过皇权的。 最近强尼正四处为依歌丝寻找亲家,他已经发现自己的女儿被某一头猪给迷住了,他有钱,在马特城建造了一家大旅馆,乡下还有一个庄园。这些雄厚的财产使得一般的贵族都有意迎娶他的女儿。 能和贵族结亲,是强尼的心愿,成为贵族,多么美好而艰难的愿望。为此,他绝不允许女儿和格林这个穷人在一起。 格林那会不知道强尼的想法?穷屌丝与白富美的爱情故事不过是人们对美好事物的一种愿望罢了。 格林吞下最后一口蛋糕,依歌丝勤快的收拾好格林的房间。然后微笑的和格林告别,今天他的父亲不在,整个旅馆还有很多事情要做的。格林整理了自己的衣物,从阁楼来到大厅,这里已经有很多人在享用美味的早餐了。旅馆还算高级,一些贵族和富饶的商人很愿意来这里休息打发一下无聊的时光。 格林的出现在大厅引起了一阵小小的骚动,人们对于格林和依歌丝的事情还是有点兴趣的。 “嘿!大伙瞧瞧,想吃天鹅肉的癞蛤蟆出来了。”话毕,引来一大群难听的嘲笑声。 格林丝毫不理会,今天他希望去码头碰碰运气,如果能接到一个记账的活就好了,轻松不说,还能得到二十个铜子的酬劳,这就不错了,一般家庭一天也就赚半个银币,也就是五十枚铜子。而一家三口一天的消费不过十个铜子。二十个铜子够格林四天的伙食了。 码头人不少,格林熟悉的找到一位中间人,也就是莫格尔。莫格尔笑眯眯道:“你运气不错,正好有个记账的活儿,二十个大子哦。还有,你买的船票明天下午就要出发了,做好准备,如果有人问起,你就说是打杂的。” 格林点头表示谢意,要走了,在这里也住了大半年了。住一个地方就了就会有感情,幸好这种感情坚持不了几天。否则格林不要干什么了,一天到晚光内疚就行了。因此,当一个人认真干某一件事时,时间是过得特别快的。格林拿到了今天的工钱。 口袋里还有三枚金币,这就是他所有的家当了,趁着夜市,他买好了一路上所需要的食物。回到阁楼,这里有太多回忆了,比起其他任何地方都多。格林自从来到这个世界已经十多年了,他没有过家,一直在流浪,那一年,他穿越到魔法世界,身体变成一个几岁的小孩。 和野狗抢过食,跟乞丐打过架,就是没有违背过道德良心,不是他圣母,人也杀过不少,只是觉得如果连最后一点坚持都没了,那还叫人吗? 本来以为自己就是一个孤魂野鬼,没想到的是自己还有人爱!格林捂着脸,泪水不断从指缝中流出。 格林想回家,回到种花家,这个过程中注定他不能停下脚步,这个过程中注定充满危险。他不敢把这些危险加在一个普通的女孩身上。 泪流干了,格林抹了把脸,初冬的凛风早已呼啸雀跃了。 爬上那张小床,脑子里还有她的余音:“你好,我叫依歌丝,我做了蛋糕哦!” 第三章 暴动的魔法粒子 格林的东西不多,就一个小背包而已。楼下如往常一样熙熙攘攘,依歌丝今天打扮的很漂亮。只是有点憔悴。 事实上,对于大千金爱上傻小子这种桥段,每个人觉得还是发生在自己身上得好,否则他们不介意用最恶毒诋毁来讽刺那对恋人。这就是大多数人的劣根性,美好的东西只要自己有份再多也不嫌弃,反之,则巴不得其他人没有一个好下场。虽然格林和依格丝还不是男女朋友,但阻挡不了旁观者的臆想。 只不过,众人的冷嘲热讽是格林这种能和广场舞上的大妈吵架过一个小时的人。强尼是个浑身肌肉的光头大汉,两米的身高对于人类来说还是很有压迫力的。 他本来就对格林没有什么好感,如今又看到自己的宝贝女儿对格林一副的不舍,顿时气就不打一处来。他发誓,今天不好好教训一下格林他就不配当父亲。 伊歌丝小姐轻轻按住自己的父亲,作为艾格玛琳帝国的子民,父母的权威还是很受尊重的。 “格林先生,我做了一些饼干,是给你当干粮的,希望你能赏脸。”伊歌丝笑着说道。或许是知道这小子就要离开了,强尼并没有继续动手的打算。 格林接过饼干,又向她道谢,感谢她的慷慨。在伊歌丝期盼的眼神中,格林没有留下任何东西,按照艾格玛琳的风俗,如果男女之间留下了某样东西,也就是信物,那就表明双方郎情妾意。不过格林自然是不会留下任何东西的。 不管是亡灵魔法还是黑暗魔法,这两者的身份在寻常人看来和杀人犯之间没有任何区别。艾格玛琳已经是很开放的帝国了,这里崇尚学术自由,那怕是亡灵法师,只要在帝国魔法部登记了并保证遵守魔法部对于亡灵法师的一系列要求,那么你就可以光明正大的走在大街上而不用担心突然被一群披着审判铠甲的二棍子绑在柱子上点天灯。 就算如此,你不能阻止平民对于亡灵的恐惧,就像一个刑满释放的杀人犯,即使他已经保证再也不会干坏事了,哪怕有警察开的证明,也不能消除那些歧视。 正是因为了解这些,所以格林一定不能让别人在背后嚼伊歌丝的舌根。谣言的力量是强大的,对的也会变成错的,他不能败坏一名善良美丽的好女孩的好名声。 再者说,如果格林愿意,以伊歌丝小姐倔强的脾气,肯定愿意等待格林的。可是这就是一个男人最可耻的地方,一句“等我”误了多少少女美好的青春。难道非要等到将军迟暮再来找寻那个大槐树下的青衣女子吗? 不知又有多少人在感慨此时爱情的伟大,但是又有多少人会去细想一下,万一那个将军是个草包负心汉另娶她人怎么办?万一那个将军战死疆场怎么办?青衣女子付出了青春,付出了爱情,付出了他所能付出的一切,结果等来的不过是一句那个人已经和别人成亲了,那个人已经死了。 此时,心情怎样?格林的生活注定了就是脑袋别在裤腰带过日子的。不敢赌啊! 格林嘴角勾起一抹弧度,亚历克斯男爵来了,这位据说已经快破产的贵族是伊歌丝最狂烈的追求者,只要他把伊歌丝泡到手,哪么吝啬的强尼绝不会抠门,随之而来就是一大笔丰厚的嫁妆。而且伊歌丝长的也不赖,到时候人财双收起不美滋滋。 也因为如此,亚历克斯男爵如同厌恶狗屎一般讨厌格林。这头猪一般的贱民居然俘获了伊歌丝小姐的芳心,简直不知羞耻。正好今天这头蠢猪就要走了,如果不乘此时羞辱他一番,以后可就没机会了。 旅馆中的客人见有热闹可看,纷纷放下手中的活计,就连要赶远路的商人也停下脚步。 “格林,伟大的贵族亚历克斯忍你很久了,你这头该死的猪猡居然敢让美丽的伊歌丝小姐伤心,身为一个男人却没有绅士风度,伊利,替我好好教训教训他。”亚历克斯潇洒的点燃一根奥古尼雪茄点燃之后吸了一口道。 随着话落身穿重甲,腰上挎着一柄双手大剑的魁梧大汉踏着沉重的步伐走了出来。伊歌丝早就被强尼给拦住了。他早就想教训格林一番了,只不过碍于自己的女儿不好下手,现在有现成的岂不美哉。 有人惊呼道:“男爵居然派出了他最强的白银级的骑士伊利,看来是要下狠手啊,不久前伊利可是活活虐杀了一群强盗,听说没有一个人的尸体是完整的。” 伊利面无表情的拔出大剑握在手中,剑尖直指格林。突然,他的身影如同离弦之箭一般冲向格林,亚历克斯嘴角泛着一丝嘲弄,区区贱民也配合我争?找死。 格林的内心毫无波动,心情不好啊!正想找个人来发泄一下呢! “攻击魔法,狱炎爆破。”庞大的魔法粒子开始暴动,黄金级黑暗魔法将魔法粒子聚集在格林手中,随后立刻发射而出轰击在伊利坚固的甲胄上,在后座力的作用下完全炸开,伊利以比来时更快的速度砸在坚硬的青石板地砖上,伊特的身体为中心附近的地板都成龟裂状,至于盔甲已经在狱炎的冲击下烧的和瓷片差不了多少。 格林重重的呼了一口气,心情稍微好受了一点。全场鸦雀无声,格林身上气势一转,附近的魔法粒子全部围着他欢悦的跳动着。 “喝!”随着格林的一声所有的魔法粒子突然散开,众人只感觉突然开始呼吸困难,一股强大的力量似乎在一刻间就将空气给抽干了,魔法粒子犹如将要炸裂一般围绕在身边。大家都知道这是因为格林调动了这些魔法粒子的原因,只是他到底是有多强,竟然把附近所有的魔法粒子都驱使开来从而形成一小片真空带。太强了吧? 所幸这种情况没有持续多久,一会儿就重新被空气注满,只是所有人看格林的眼神都不一样了。对于蝼蚁,别说踩他一脚了,就是把他按在地上摩擦都没事,可是换成恐怖巨兽就不行了,这时想的就是怎么先把小命保住再说吧! 至于亚历克斯男爵,此时嘴里叼着早已熄灭的雪茄,眼神空洞,他不敢相信自己看到一头猪猡变成一名强大的魔法师,这个气息不会错的,绝对是黄金级以上的魔法师才能有的,里克尔梅伯爵的骑士就是这个气息,他可是黄金级的骑士长啊!不,这不可能!是幻觉,一定是幻觉,他明明只是一头猪猡而已,对,他只是猪猡而已! 第四章 黑珍珠号 格林走了,没有再留下任何一句话。博莱塔大运河是艾格玛琳最大的人工运河之一,虽然是一条人工河,但是运河中也生活着不少的水生两栖魔兽,而且全程有二五百千公里,那怕是帝国空军最快的狮鹰骑士也要不眠不休。这个世界大的出奇,帝国也大的出奇。没人知道这个世界的面积有多少。 黑珍珠号是一艘商船,船体有一百米长,三十米宽。不算太大,也因为大运河中没有太强大的魔兽,所以船上除了雇佣的护卫之外没有其他的攻击措施。黑珍珠号是用钢木制作的,这种树的树干在成长了三百年之后会变得和钢铁一样坚硬,但是又具有良好的柔韧性,是建造船体的完美材料,不仅如此,有的人为了再一次强大船体,甚至还会在船体上布置魔法阵从而加大攻击力和防御力。 格林登上黑珍珠号,然后快步的走到莫格尔身后,那里已经有一些人了,又过了一会儿,莫格尔见在没人到来,就带着格林一伙前往甲板底层。 莫格尔边走边道:“各位先生,相信你们也知道自己买的是黑票,所以在旅途中请你们不要太过露面,以防止暴露,我不管你们是通缉犯也好,还是兽人、精灵,反正都给我老实一点。只要到了你们旅途的终点,就请下船滚蛋。”其他人都点头表示自己明白。莫格尔满意的点点头,看来这群顾客还是比较听话的。 格林对此并没有感到意外,从莫格尔的气息来看,他应该有白银七八级的斗气实力。对于其他偷渡客不过青铜黑铁的实力来说,他们的确不敢嚣张,在者说船上的护卫实力最低的都是青铜级,他们暴露了除了跳船没有其他出路,而在这条河道最窄处都有两千米水深达到百米,只要是跳下去,不被人用弓弩射程刺猬才怪。 没过多久,一行人到达甲板最底层,然后每个人分到一张窄窄的吊床,一股鱼腥味夹扎着汗臭充斥在整个空间,这里是用来放咸鱼的,就连水手轻易都不会来到这里。格林熟练找了一张贴着船体的吊床,把自己的行李当做枕头躺了上去。 因为贴着船体这样只要防备一面就可以了,这些人里面可没几个是好人,杀人放火的勾当在哪里都能干不是。再说钢木虽然坚韧,但是无头骑士还是可以破他的防的。莫格尔没再说什么,他也在这里待不住,所以草草的说了几句就去上面的空间了。他在哪里有一个属于自己的房间,出来旅行一躺不找那些美丽的小姐和贵妇而跑来和一群偷渡客在一起可不是明智的选择。 黑珍珠号采用了蒸汽机充当动力来源,伴随着汽笛声的一阵清响,这一艘满载货物的商船慢慢驶离港口,伊歌丝手中拿着一条手帕,却没有擦拭满脸的泪水。势利的强尼手足无措的看着伤心欲绝的女儿,或许自己不该那么贪心的。没有办法安慰自己宝贝的女儿。恨恨的一拳砸在一根木桩上。 格林没有看到伊歌丝在港口的身影,但是他看到有人似乎对他这个床位有想法。这是不行的。 于是格林烦躁道:“这个位子已经是我的了。” “哦……是吗?我的拳头可没这样想,给我滚,不然我就把你的骨头一块块捏碎。” 其他人感觉有热闹可看,不由把目光聚集了过来,那人居然挺享受这种氛围,于是更加狂妄的看这个林,等着这个他眼中小瘦子乖乖让出床位,如果他听话的话,就只揍他一顿,如果不听话那就让他下地狱睡觉去。 格林爬起来,坐在床上,背靠着船。突然想起来口袋里还有半根烟,于是拿了出来在嘴里叼着,抽出一根火柴点燃,深深的吸了一口。 “找死,居然敢不把我放在眼里,我打死你。”暗淡的土灰色斗气附着在那个想强格林床位的男人拳头上。 对付一个区区青铜级得小人物,格林不想浪费力气,左手夹着烟右手食指轻轻一点,一个小小的魔法阵出现在指前。只有五厘米长的锐利而又灼热的光线激射而出,瞬间穿透那个还没有报过名字的男人大脑,高温甚至将他的伤口烧糊。强壮的身体如同一滩烂泥般倒下。格林随便指了一个人叫他把尸体从通风口扔出去。 别指望一个亡灵魔法师不会杀人,换句话说只要离开了那个旅馆,只要离开了那个女孩。哪么格林又是那个被黑暗世界众多生物所恐惧的强大魔法师“教授”。在黑市上,格林的人头已经被卖到一千万金币。 每每看到自己的赏格,格林都在想是不是把自己的脑袋拿去换点小钱钱?不过这玩意又不想壁虎的尾巴,没了还能在长出来,所以有时格林竟然会嫉妒自己。 格林的强大被其他人看在眼里,现在自然不会有那个二百五傻蛋来撩拨一下格林。看着格林眼神也充满了畏惧。一个魔法师并不太可怕,可是一个强大的杀人毫不留情的魔法师就让人打心眼里感到不安,尤其是从格林的眼神中,杀一个人好像和踩死一只蚂蚁差不多,冷漠,习以为常。这些都是不可招惹的标致。至于从魔法来看到看不出什么。 虽然魔法有各种元素,但是并不是每一种元素只能用出与它相符的魔法。就像土系魔法的“地壳的韵律”能够影响地壳运动从而使岩浆喷发出来。 格林是不会理会他们的,他躺在床上,将鞋子脱掉挂在木桩上,这里的老鼠可不管是不是鞋子,它都是要咬两口的。 第五章 河中的浮尸 格林最近有点时间没翻看《定律》了,说来也怪,定律如同开发了虚拟技术一般,按照格林的看法它应该是如同精神体质般的虚拟印象,但是当格林阅读时这本书却会出现具现化。其他人都也能看见,只是它的文字在别人看来就不懂意思了,而且格林尝试过,把《定律》从自己手中丢弃后它会回到自己的精神世界当中。 相当的靠谱,这也就绝了被人盗走的可能,对此格林不得不大加赞同,硬是要得。晕船是不可能,前世等海贼王更新那么久了,晕船早就治好了。 格林在学习,其他人很自觉的降低了谈话的声响。格林看书有个习惯,看着看着就会胡思乱想。有时候歪歪一下自己在海贼王的世界欺负下那个整天嚷嚷着要当海贼王的—男人—路飞,或者在斗罗大陆和唐三他爸喝茶吹牛逼。毕竟这个世界对于他来说,哪怕生活了这么多年依旧是陌生的。 幸运的是这里还有烟和酒。都是熟悉的味道,勉强能找到一点感觉。勉强能够维持一下生活。鱼腥味依然那么令人作呕,不过格林没有被这个所影响,一个小小的驱散魔法就行。自从格林发现当血液溅射在自己脸上后居然感到一阵轻松,从此他又爱上一项运动—杀人。 格林一直感觉种花家十几年的教育没有白费,自己虽然爱上杀人,却不会为非作歹胡杀乱杀。变成一个魔头,想到这里莫名其妙的有八个大字浮上心头“坦白从宽,抗拒从严”。莫名的打了个寒颤,这句话很强大,多少绿林好汉最终还是屈服在这几个大字之下。 格林还在种花家还和兔子一起在警院中接受苦逼的训练,擒敌拳都能打出花来了。来到这个世界居然被神圣教廷那群鳖孙给通缉了。讨厌,不知道我学过反侦察吗?就他们那些东西都是咱警院玩剩下的。有位老师说的好啊,想要当好一个警察,先要学会当一个合格贼。这样你才会知道贼的想法,破案自然就有迹可循。 就比如现在格林就着午夜清亮的月光研究着河里哪几十具尸体,从他们身上插着的长剑来看,他们是被砍死的。很显然船上的水手早就发现那些尸体,不过他们倒是显得很镇定,大运河这么长,有不少地段压根就是在荒僻的无人的地带,有一些脑袋别在裤腰带上讨生活的强人一点也不奇怪。 护卫们已经整装待发了,由三个白银级的队长分别领着三波一共十八人。几位小贵族也将自己的护卫集中起来保护安全。格林打了一个大呵欠,这些尸体看起来还是很新鲜的,是用来制作亡灵不错的材料。不过自己也看不上啊,于是格林又舒服的摊在吊床上,大半夜的,要睡的很。 格林能够放心大胆的休息,黑珍珠号的船长普莱却脊背发凉,早就听说最近这里不太平,一伙儿不知道从哪里来的食人魔强盗不久前在这里立了地盘。 好几只商船都遇害了,这次由于赶时间没有和其他船一起组队。据逃回来的人说那里面有一个黄金级的萨满食人魔祭司。船上所有的灯火都熄灭了,万籁俱寂的黑夜只留下一轮孤月与流水。 河岸林中,一群披着兽皮的高大身影手持粗糙的武器躲在阴影里窃窃私语。一个披着白银级魔兽月牙狼兽皮的瘦小的巨魔正吩咐其他高大的身影。形体虽然小,可是权威却非常大,从他周围其他的食人魔敬畏的眼神就可以看出。 不用说这就是那个萨满祭司了。萨满是一种神奇的职业,他是兽人中独有的一种职业,就如同魔法一样,因为基因的不同兽人没有斗气和魔法,却拥有了图腾之力和巫术。 每一个兽人部落都有属于自己的图腾,当兽人成熟之后就会在图腾中觉醒一种神秘的力量,他可以给兽人带来巨大的增幅。从而使兽人能够和斗气抗衡,图腾还可以降临更为神秘的力量,那就是巫术,只不过除非你是欧皇,不然还是当不了法爷的。巫术的觉醒靠的更多的是运气。 一朵黑云不明就里的悄悄把孤月那个傻娘们笼罩起来。食人魔萨满手持一根嵌着不知名魔兽头骨的拐杖,口中不断吟唱繁杂的咒语。强大的魔法气息甚至将地面的灰尘卷起。然后在其余食人魔敬畏的目光中,食人魔萨满握着拐杖一挥,一道粗大的闪电瞬间划破漆黑的深夜,然后准确的命中黑珍珠船尾的动力设施。黑珍珠号立刻失去动力停留在河中央。 就着船体的阴影一群食人魔悄悄的从水底浮上来。船中的乘客全部惊醒过来,贵族和护卫全都拿起武器来到甲板,贵妇和小姐们都躲在房间中瑟瑟发抖。在斗兽场中她们呐喊的声音比谁都大,但是真正遇到危险时却会被吓得夹不住尿。 相比较而言,那群贵族老爷起码还有拿起武器的勇气,普莱船长早已率领水手护卫和已经登船的食人魔交战。在不远处的水面上,更多的食人魔正划着小船准备享受这个杀戮盛宴。 贵族老爷已经绝望了,于是他们把过错安在普莱船长身上。甚至扬言回去之后要将他关进斗兽场被魔兽撕碎。普莱船长无话可说,的确是他自作主张了。于是只好将手中的长剑挥舞的更快。 不求杀死食人魔,只求能多保护几个人上救生小艇。 格林不会在意这艘船会死几个人,在那个食人魔萨满准备巫术是他就已经感受到了,那股气息,虽然有点杂乱,但是的确是黄金级没错,而且应该是不久前才晋升的,连自身的魔法粒子都还没有稳控好。 至于其他偷渡客,此时竟然偷偷摸摸的跑去发横财了,毕竟所有有武器的的人都去甲板上作战了,而他们本来就是一群恶棍,如果这时候不干点坏事才怪呢! 于是,上面不断传来破门生,其中大多夹杂的妇女的哀求与恶棍的淫笑和喘息。格林好奇的看着这个躲在他床边不满十八岁的少年,挺会来事儿哈! 第六章 一支军队 格林有点眼馋,因为这个小伙拿出了十枚亮闪闪的小金币,并且懂事的悄悄塞进格林的袖子中。 “年轻的boy哟,那么你是想用这些亲爱的小钱钱请我保护你咩?” 小伙温顺的点头:“先生,这是我所有的金币了,我听说过食人魔,他们的脑子和人类一样好使。我想活着,也请你别问我为什么相信你之类的鬼话,我只是想活着。” 这是个聪明的小鬼,一般来说聪明的人活的总是不长,因为他们往往以为别人是容易拐骗的白痴,所以想的太多做事都喜欢留一手,这个小伙子就很好,起码他真的把自己身上的所有金币都拿了出来。格林喜欢钱,没有人不喜欢这玩意的。于是他答应了。 格林好奇道:“可以告诉我你的名字吗?感觉以后可能你会很了不得呢!” 小伙子高兴道:“我叫杰克·斯派洛。” 格林简直握了个草,没想到那个娘娘腔在这里,从一上船就在找这个好运的娘娘腔了,有了黑珍珠怎么能没有那个船长呢。不过格林真的觉得斯派洛以后有出息的,在金钱和生命之间,很多人总相既保护好自己的生命,又不想失去金币,尤其是分不清形式却还想和比他强上百倍的精英面前表演拙劣的苦情戏码! 这不是纯粹找死吗? “哪么,亲爱的小伙,你现在可以安心的睡觉去了,你已经安全了,我说的。”格林懒洋洋的又躺回去,斯派洛见格林都放心大胆的睡觉,于是也有样学样爬上自己的吊床。他知道,没有人会不爱惜自己的小命的。更何况是一个尊贵的魔法师。 楼上的厮杀生越来越小,或者说食人魔武士太多太强了,更何况还有一个萨满在。绝望之下,跳船就成了必要的选择,其中不乏那些偷渡者和莫格尔。萨满祭司不满的哼了一声。 “真是没用,这么点小事还要我出手,难道说你们杀人的手已经慢到这种地步了吗?” “崇高的神啊!请赐予您忠实的奴仆力量,‘剧毒沼泽’。” 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围绕着黑珍珠号方圆百米之内一股散发着恶臭的绿色液体不断从水底冒出,紧接着跳进河内的人类一个接一个飘浮上来,只见他们脸色泛青,四肢僵硬,原来早已没有了生机。 直到现在,整艘船除了格林和斯派洛之外再没有一个活着的人类。船长普莱身上布满刀劈斧砍的粗大伤口,他本来已经登上了最后一艘小艇,就在即将驶离时,一个勋爵还被包围在食人魔中间,于是他下去了,勋爵受伤很严重了,于是在普莱船长背起他时,勋爵将长剑刺入船长胸膛。 勋爵疯狂的用剑劈砍在船长身上:“都怪你这个该死的混蛋,要不是你我们怎么会被食人魔包围,要不是你我这高贵的血统怎么会和一群贱民死在一起,你刚刚居然还敢上船!混蛋啊!既然我活不成了,你也别想走。” 船长手中的剑无力地滑落,不甘的眼睛终究还是失去了光彩,下辈子再也不当好人了。 甲板上下,食人魔战斗胜利的呐喊振散了天上的乌云,吓得月亮那个傻娘们偷偷的瞧着底下这群大半夜不睡觉在这鬼哭狼嚎的傻帽。格林实在受不了了,食人魔嗓门太大了,还贼难听。 于是格林咒骂道:“我日你个仙人板板,大半夜不睡觉,猫叫春呐?”一声怒骂。吓得本就心惊胆战的斯派洛一个激灵滚了下来。 但接下来格林的行为吓得他连尿都夹不住。从格林脚下开始,一个巨大的苍白色魔法阵渐渐成型,不断地有亡灵从其中踱步而出。一马当先的就是两具无头骑士,不管是铁甲还是枪剑都泛着魔法的气息,由于地方有限,他们的战马都没有骑,紧随其后的身披腐朽盔甲亡灵骑士,灵魂之火不断在他们头盔中的眼窝里翻腾。两名黄金级的无头骑士,十五名白银级到青铜级大亡灵骑士,枪剑早已握在手中。 强大的死灵气息不断席卷着这个不小的空间,斯派洛已经傻了。所有亡灵纷纷围绕着格林单膝下跪。 格林吩咐道:“只要那个食人魔萨满是活的。”所有亡灵恭敬的领命,在无头骑士率领下结成的战阵杀出去。 召唤亡灵与精神世界的强度有关,强度是有容度的,召唤一名黄金级亡灵需要的容度单位是十,格林最多能召唤出五名也就是说他的容度有五十,而召唤出白银级亡灵需要的容度是一,依此类推,如果召唤最弱的亡灵小兵那么就有五千名士兵了。 毕竟一个亡灵法师相当于一支军队这句话不是开玩笑的。但是这些是对于格林来讲的,一名标准的亡灵法师一般黄金级也就二十到二十五个单位容度。其实学习魔法也与容度有关。以格林来讲,黄金五级能够拥有二十五个魔法,也就是说两个单位储存一个魔法,换句话说就是每一个大等级之间,是以总的单位除以二就是能够学习魔法的数量。每个魔法师初始容度单位就有十个 每学一个魔法本就艰难,如果魔法数量达到总和,又想要学习新的魔法,那么就要将不用的魔法抹去。每一个魔法都是铭刻上去的,想要抹去之前的魔法公式难度并不太大,只要小心一点就行,但是稍微注意的是稍不留神让精神世界碰撞了一下,打乱了魔法公式和其他魔法起了冲突,脑袋是会爆炸的,包括格林也是一样的结果。 而且容度单位是不冲突的,格林召唤了亡灵,但是他能够学习魔法的数量还是一样的,并不会减少,这时就要看魔法粒子的容度够不够坚挺了。 而魔法师在黑铁级每升一小级精神世界的容度可能会最多增加一个也可能不会,升一大级容度绝对会有但是多少就不确定。就看你是不是党和组织的亲儿子了。在这里魔法粒子的容量就不多说了,不确定性太多了,举个栗子,老子一边嗑药一边丢魔法,那怎么计算啊?而且一个小魔法给的魔法粒子够多,只要你能掌控的住,当个禁咒用都没问题。这怎么计算? 每一系魔法都拥有独立的精神世界容度,这么说吧格林觉醒了黑暗系和亡灵系,所以他的容度单位总和是一百,这个是可以通用的,只是魔法师觉醒一系都难如上天,更别说两系了,这家伙也就把上辈子所有的好运用在这里了,因此不怪他如今哪怕穿越了还是个屌丝。 第八章 拿着汉阳造的冥武士 野外不仅有恶劣的气候,更有可怕的魔兽。冥武士并不太强,青铜级实力而已,但是身手敏捷,格林为他们装备了两指宽的细剑和汉阳造,虽说汉阳造的威力相比较于三八大盖差了那么一点,但是经过格林的改装一把汉阳造能够容弹十五发,由半自动改为全自动。 相对而言射速慢了点,但是威力搞死青铜级魔兽什么的还是没问题,当然正面硬肝的话还是有点问题。因为这里虽然不是抗日神剧的拍摄剧组,但是以汉阳造的射速,武士真的可以躲避子弹,怪兽还会爱上奥特曼。 格林一直有个觉悟,就是能够准确的看待自己,比如当下他晃了一下钱袋,然后满意的丢进那个二手的空间戒指。突然,格林身子一顿,我擦咧,劳资亏大了,食人魔萨满那个混蛋把老子绕来绕去忽悠的连他们的账款都忘记了。这个挨千刀的。 另一边萨满祭司维嘉正和斯派洛数着一堆山一般可爱的小钱钱。这些钱需要雇佣水手,需要购买武器和物资,仔细一算似乎这些金币留不住太久。萨满晦气的吐了口唾沫,突然他们想到一个更为严重的问题,以现在的情况来讲,黑珍珠号貌似已经是一艘贼船了,帝国军队看到可是会被击沉的。 而他们两人最好的结果就是被挂在港口的城墙上风干。两人赶紧扯满帆开溜,现在萨满很后悔自己为什么要装哔把蒸汽发动机给弄了,留着不好吗?全然忘记当初在和他搭伙的那群食人魔面前极力装哔的画面。 格林一直都不富裕,所以汉阳造就只有十杆,由十名冥武士操控。还别说,他们的射击水平不错。诺亚森林就在大运河附近。按照地图显示格林现在的位置就在森林腹地。既然来了没理由不发一笔横财再走。 牛犊大的坎尔斯青狼从来都是群居,一般五到十只成年坎尔斯青狼带着幼崽组成一个家庭,作为青铜级魔兽,在诺亚森林中算不上顶级,但是对于食草性魔兽来说绝对是噩梦般的存在。而它们的皮毛和狼牙价值都不错,可以制作皮甲和武器材料。添加了坎尔斯青狼那四颗犬牙的长剑会更加锋利。 当然,最为珍贵的就是魔晶了,魔晶是魔兽独有的生长在脑子里的力量源泉,是很宝贵的魔法材料。附魔武器的必需品。一块青铜级魔晶大概有十枚金币,活的越久的魔兽,它的魔晶就越值钱。 格林指挥着冥武士慢慢包围正在休憩的一个坎尔斯青狼族群,这一支只有六头成年坎尔斯青狼,一具糜光鹿的残破尸体被分解成好几部分散落在草地中,年幼的坎尔斯青狼幼崽奋力的对付着粗大的腿骨,这样可以磨练牙齿的咬合力。看得出来这一支族群的伙食不错。 其他成年坎尔斯青狼悠闲地舔舐自己锋利的爪子和皮毛。敏感的耳朵不时扑闪,证明它们时刻都保持着警惕,魔兽法则在某个方面表现出来实在是可怕。 冥武士身材消瘦,看起来就像干尸,它们召唤出来后自带皮甲和长剑,枯瘦的脚掌踩在草地上几乎没有声音,再加上四周茂密的草丛和树丫,这一切使他们能够顺利的接近坎尔斯青狼,达到汉阳造的有效射程。 为了有效的重创坎尔斯青狼,格林命令他们进行交叉火力射击。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无名的硝烟。坎尔斯青狼感到一丝不安,这种感觉和曾经被其它强大的掠食者盯上一样,透着一股从天灵盖直冲而下的寒意。它们将正在玩耍的幼崽呼唤到身边。警惕的注意四周的风吹草动。 格林毫无形象的躺在一颗粗大的巨树枝桠上,现在才感觉到危险是不是晚了一点? 冥武士已经就位,拿着汉阳造的冥武士分成两排各五人以单膝跪姿放置在最前面,其他冥武士拔出长剑分别于其左后,右后立定以为保护。坎尔斯青狼更为不安的骚乱起来。 冥武士却不慌不忙的拿起汉阳造,上弹、打开保险、拉开枪栓、平端枪口、射击。子弹在撞针狠狠的敲击,被黑色火药点燃之后,喷吐出红色的火舌。子弹的怒吼划破森林的静谧,刚刚惊起的坎尔斯青狼瞬间淹没在火舌之下,仅仅五秒钟,当一个弹夹打空之后,林地上只留下坎尔斯青狼布满弹孔的尸体。 收枪,换弹夹,将汉阳造挂在后背,一套动作行云流水样的完成,居然有了一股子美感。一百五十发子弹几乎全部淹没在坎尔斯青狼的血肉中,这种情况下,毛皮肯定被打烂了,想要避免这种情况只要造出反器材狙击枪才行步枪威力很难保证一枪毙命。 格林指挥冥武士挖出魔晶,并把犬齿都给敲下来。剩余的血肉就交给冥武士吞噬了,吞噬血肉也是亡灵进化的一种途径。 第七章 古老的图纸 亡灵们的杀戮毫无美感可言,他们如同机器一般虐杀见到的任何一个敌人。格林拿出一块饼干细细咀嚼,当楼上再也听不到哀嚎之后,格林拿出一块板砖在斯派洛猝不及防中护在他的脸上。当两行鼻血从他的脸蛋优美的划过之后斯派洛清新的晕了过去。 格林的布鞋踢踏着满地的鲜血来到甲板上。无头骑士懂事的搬来一把软椅。格林坐下,无头骑士把食人魔萨满祭司抬到格林面前。 格林微笑的说道:“尊敬的傻馒,我有些疑惑需要你给我讲解,如果有用的话,那么你就能活,不然,死。” 食人魔萨满平静的看着格林,语气平缓道:“你一上来就把我的族人杀了个精光,你觉得我会告诉你吗?愚蠢的人类?” 格林不再多说,只是站了起来,手中依然还是那块板砖,当月光绕过桅杆倾泻在食人魔萨满身上后,格林跳起来大喊一声道:“天王…盖地虎!”随后板砖毫不留情的砸在食人魔萨满三十二码的脸上。 几名亡灵骑士不好意思的挪了一下位子悄悄把格林行凶的画面稍微遮挡了一点,太残暴了。很多年后,当食人魔萨满在写自己的自传时会曾摸着仅剩的几颗牙齿隐隐作痛回忆道。“其实那会儿只要那个该死的亡灵法师把语气在放低一点,自己也就妥协了,可是他不安套路出牌啊,那么大块的板砖啊!护我一脸啊!我不要面子的吗?交流,你个二百五懂什么叫交流吗?” 食人魔萨满满地打滚的哀嚎着,祈求格林宽恕他的罪过,他愿意把自己知道的所有都交代出来。于是格林再次敲掉他一颗牙齿之后,朝旁边吐了一口唾沫后说道:“早这样多好,害得我出一身汗,没得事干哈惹我,劳资不决你,对不起你个二百五。恁是活该。” 食人魔萨满艰难的爬了起来,无头骑士的十字剑稳当的架在他的脖子上。只见他缓缓吐了一口气说道:“这不是你们人类没事在书里写着什么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听说越有骨气越受人尊敬,就越不会受苦了,没想到是骗人的。” 格林无语的扯了扯嘴角,你这是在那本小说里看到的,我都不敢这么尝试,你倒是以身试法了。亡灵骑士分布在格林四周警戒,在一小时后格林得到了自己想要的答案。于是他放过了食人魔萨满。离开之前,他将一封信交给食人魔萨满。“把它交给最下层的那个小孩,如果你有兴趣就和他搭伙,如果没有就把他给恁死。” 食人魔萨满恭敬的欢送格林,然后偷偷的把几本书悄咪咪的扔进河里,并发誓以后他么的再也不看人类的书了。循着格林的指导,食人魔萨满来到甲板最底下,也找到了斯派洛。作为一名有志气的萨满祭司,他很不要脸的打开那封信读了起来,第一页是一套电影中加勒比海盗杰克斯派洛的海盗服,后面一大堆描绘了在大海中的冒险与自由。 食人魔萨满读的摇头晃脑如饮琼浆。原来大海中有如此多的珍宝,凶猛的海兽,滔天的巨浪,神奇的恶魔果实,深海中的鱼人国。这一切似乎都和典籍记载的一样,或许哪里能够找到神的足迹。这一刻,这个胆小的食人魔萨满脸上居然浮现一丝神圣。他把眼神移向斯派洛。 “臭小子,别装了,我知道你早就醒了,论装死我是你祖宗,你先看看这个。哪位大人给你的。” 如同萨满一样,斯派洛也深深的波澜壮观的大海所吸引。 “斯派洛,如果...哪位大人说的是真的,你真的是大海的宠儿,那么我希望能够和你一起去海洋冒险,这么多年以来我一直苦苦追寻神的步伐,可是却毫无收获,如今勉强让我看到一点希望,我希望自己能够走一趟,冒一次险。” 斯派洛谨慎的思考着这个问题,一名食人魔的话到底可不可信?这实在难以猜测,有人说兽人族一言九鼎答应了什么就是什么拼命也要做到。也有人说兽人就是长了一副憨实的体表专干骗人的勾当,不过当他看见萨满充满渴望的眼神以及双方战力的差距之后,如果不答应,可能会被暴怒的食人魔萨满砍掉脑袋挂在桅杆上风干,想到这个可怕的后果,斯派洛果断的点头答应。 萨满庄严的笑道:“您好,斯派洛船长,我是您的大副食人魔萨满祭司维嘉。”“您好,我是杰克·斯派洛船长,黑珍珠的主人。”斯派洛将那封信抱在怀里。眼中的向往没有谁能够看到。 这一切格林没心思去猜,他只是觉得好玩而已,在异世界上演一场加勒比海盗也挺不错的。此时他的目光都在手上这张残破的图纸上面。传说很久以前,魔法师先贤们创造出一种能够让人穿梭于空间的魔法阵,这种力量能够让魔法师前去探索未知的世界。这种力量就是格林一直在寻找的空间力量。 不过至从上古时期诸神的黄昏之后,大量的魔法消失了,空间力量就是其中的一种。而自己手中的这张残图或许能够找到那些消失的力量。 第九章 不一样的亡灵魔法 月夜当空,格林在一棵五人合抱的橡木树上挖了一个大树洞供自己休息,没有二十一世纪林立的工厂,所以这里的树都大的出奇。以格林为中心附近时刻橡木树上各有一名冥武士警戒。丛林法则之一,保持时刻的警觉性是必须的,不然会有很大的概率在魔兽的胃囊中再见到你。 魔晶有个特点,那就是会发光,光线很柔和。格林平躺着,树洞的空间很大,他的内心却很充实。才几天而已,伊歌丝的样貌就快要被遗忘了,说到底那种情感可能不是爱情,或者说自己只是因为头一次被人关心才产生一种莫名的情愫。绝对与爱情无关,但是貌似伊歌丝不是这样。 自己不过是一介孤魂野鬼而已,哎!希望伊歌丝能够被一个好人珍惜,不然,如果被我知道有谁欺负了他,我会把那个瘪三撕成一万段。 学习魔法其实就是一个突破容度的过程,黄金级之所以是黄金级就是因为它的容度单位,当容度达到要求可以容纳黄金级需要的魔法粒子之后就晋升等级。 树洞内,无聊的格林又一次翻阅起《定律》,感觉幸运女神那个婊子看上我了,你看看黄金级和之后的魔法是个什么鬼,劳资搞个汉阳造就算顶天了,他娘的,直接给老子来个拉一支现代化部队,可能其中的科技含量还远远超过二十一世纪的科技水平,你看看,幽灵突击队队员,一个穿着作战服的骷髅手里端着一把M4A1突击步枪还配榴弹发射器,虽然一次只有三发,冷却时间是二十四小时,但是子弹是穿甲弹啊!什么概念?一个黄金级战士不穿铠甲,只单纯用斗气保护自己然后站着不动,哪么也就是几发子弹的事情。 后面的就更可怕了,穿着凯芙琳战甲,手持凯芙琳战刀的鬼面轻骑。扛着RPG单兵火箭炮的尸魄步兵。格林感觉自己是要发了,最后格林看到了什么,包裹着亡灵外骨骼的银河歼星舰尸灵,喵了个咪哟,装备了星际轨道炮的银河级亡灵型太空母舰,那可是一炮一个星球啊。这尼玛玩笑都不敢开啊! 而黑暗魔法倒是没变的太夸张,只是有点吓人,这个以后再说。 幸好召唤这些特殊亡灵所需庞大的能量成功让格林冷却下来。格林翻了个身,这个世界到底怎么了,亡灵居然会开太空母舰,玩枪比咱还六,惹不起哦。不行,这些特殊亡灵不到万不得已千万不能现世,不仅是怀璧其罪,这行东西都超过这个世界太多了,如果被发现了,掌权者第一个反应绝对不是把自己当贤人供起来,把自己绑在柱子上再点一把火烧成碳才是他们最乐于做的。 至于召唤所需的能量,多存点魔晶也是够的,换句话说,以后格林召唤《定律》中的魔法不在受等级的限制,单纯以能量计算了。而这也标志着格林以后得找一找大陆本地的亡灵魔法了。 冥武士依然兢兢业业的干着自己的本职,亡灵生物的一大特点就是不怕累,外加敢跟你玩命。哪怕脑袋都掉了还能踹你两脚。 格林下一站打算去帝国首都亚特蒂斯,那里是帝国最为繁华的城市,汇聚着几乎全大陆的文化传统。在哪里应该是可以得到不错的收获。 亡灵魔法的变异固然带给格林不小的威胁,但是换个方面一向,变异的亡灵魔法也给他带来了巨大的助力。做一个假设,如果格林拥有足够的魔晶,那么他召唤出的亡灵军团可以毁灭整个世界,只要想一想当太空中无数的包裹着亡灵外骨骼的银河歼星舰尸灵护卫着亡灵型太空母舰发射出无数的幽灵激光炮弹何星际轨道炮炮弹。那场面一定很刺激。 格林矜持的擦了一下嘴角的口水,说到底还是种花家才是自己的根啊!有了这些才有了争锋的资格。 在艾格玛琳,有甘甜的啤酒,醇香的烟草。自己就是想要喝一瓶冰阔乐,但是就这么一个小小的愿望都特喵的实现不了。好好地谁他喵的想要杀人,在种花家每天没心没肺的上上网,吃吃烧烤,闲得无聊就上大街溜达两圈顺便吃顿足量的狗粮,那滋味,整一个美滋滋了得哟! 天杀的老天爷哟,当我偷着副本,捡着装备,刚喝了一口冰阔乐,突然就穿越了。简直就是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啊!我招谁惹谁了?要这样对我?知不知道我妈从小就教育我不要装哔,所以我一直都是当一个本分人。 说起来你们可能不信,在我八岁那年我碰到一个算命先生,算命先生说当我二十岁时会跳出六道轮回,不在五行之中。我想说,我信你个鬼,你这个糟老头子坏得很,算的真特么准。我何止是跳出六道轮回啊?尼玛这都跳出一个平行宇宙,到另一个世界了。 话说得有点多,嗓子就有点干,没有期望的冰阔乐,只好多咽一点口水润润喉。事实就是如此,当你越渴望一种东西时,你就越得不到,所以格林拿起水壶狠狠灌了几口之后很快就强迫自己进入睡眠。也只有在梦中才能再回到种花家,回到那个他所熟悉的地方,然后一个人偶尔在寂寥无人的深夜哭的稀里哗啦的。 第十一章 《定律》要造反了 不想再浪费时间了,格林打算尽快搞多一点魔兽材料。主要原因还是《定律》居然很不给面子的造反了,事情的缘由是这样的,格林这个守财奴没事干就喜欢数钱,就在刚刚他把空间戒指中的钱拿出来晒晒太阳时,发现里面的魔晶全都消失不见了,这可要了格林的老命了。当场掏出板砖打算敲死那个二百五,结果当然是没找到了。 也是,没听说过那个人这么有本事可以从别人的空间戒指中隔空取物。说起来空间魔法,和空间戒指两者之间没有任何关系。空间戒指是由空间魔石制作的,这种石头经过加工之后可以储存物件,在经过魔法编码,一般人如果不知道它设定的魔法编码是打不开的,哪怕把这玩意儿砸个稀巴烂也没用。而空间戒指的储物空间大小是由它的纯度来决定的,越纯的空间魔石能够储存的空间就越大。 格林手上戴的就是一枚纯度中下的空间戒指,里面的空间大概有个二十平米。这枚戒指还是他敲闷棍搞掉一个邪恶女巫得来的。 这家里丢钱了,格林心里很不爽,关键是这钱丢的不明不白,他心里就更不爽了。搬砖找不到目标,格林颓废的瘫坐在地上。 突然,一道灵光闪过,再联系前几天《定律》的改变,格林貌似已经找到侵吞他可爱的小钱钱的那个真凶了,凶手只有一个,那就是《定律》这位祖宗给吸收了。根据心理学研究,一个人越怕什么,就回来什么。格林希望提出这个理论的砖家只是一个二百五,开开玩笑而已。 不过现世是残酷的,《定律》的第一页已经更改了,变成了一个进度条,上面显示能量值为二百五。格林现在恨不得拿板砖呼死那些砖家,如果魔晶真的是被人偷走了,格林自然可以报得血海深仇。可是,《定律》就是一位祖宗,得供着,可不敢马虎大意。这让格林满腔怒火无从发泄啊!只能自认倒霉了。 无论如何,格林都感觉那个能量条是在嘲笑自己,二百五?每一颗魔晶的能量哪怕是同一种族的魔兽,它所蕴含的能量都不是一样的,怎么会这么巧刚好凑个二百五这么吉利的数字?果然是把自己当非酋了。 格林觉得自己的心受伤了,抚慰心灵的创伤莫过于找个地方发泄一番了,不就是个二百五吗,我认了。刚好试试这些召唤出来的亡灵有多厉害。 格林心中默默呼唤《定律》,一本充满魔法气息的古朴典籍出现在格林左手,典籍无风自动,格林右手轻轻一指,点亮其中一页的魔法印记。两名身穿丛林作战服的亡灵端着MP5冲锋枪就出现在格林身前。幽灵突击兵。 格林发现,现在的亡灵魔法召唤出的亡灵好像并没有严格的等级划分,热武器和冷武器的对比效果明显,可是加上会斗气的战士就不一样了。双方孰弱孰强还真不好分别。 这么说吧,单挑的话战士得胜的概率较大,因为这些亡灵大多依靠手中的枪械,自身的力量并不强大,可是军团作战,相同人数的情况下,手持热武器的亡灵将会进行一场屠杀。格林做了个比较,没有个三倍人数以上,战士几乎没有冲锋道亡灵面前的可能。 幽灵突击兵,它们的作战服上一共挂了十个弹夹,一天刷新一次弹夹数量。但是弹夹数量不会叠加,只是补充满已经消耗的子弹。一百二十五个能量点一个的幽灵突击兵换来的战力还不错。反正诺亚森林中的最高捕食者绝对不会超过黄金级。 其中森林中的顶级捕食者是温斯特恐爆饿虎,白银级实力。这种魔兽肩高三米,体长加上尾巴大概六米。温斯特恐爆饿虎是极其残忍的捕食者,如同名字一般,他们几乎只要看到猎物就想咬一口,因此被人冠以“饿虎”。 它们是独居魔兽,每一只温斯特饿虎都有一块自己的领地。这种魔兽毛色为翠绿色,在森林中有很好的伪装效果,脑袋上两只耳根处各生有一根长度大约三十厘米的尖锐骨刺,是稀有的魔法材料,在市面上能够卖到几百金币。它们的毛皮由于具有良好的延展性与防御性,也经常被高级佣兵用来制作精良的内甲。 相比较而言他们的爪牙价值就小了很多了,不过对于格林来说,哪怕是只蚊子他也要撸一块肉下来。 幽灵突击兵具有良好的作战意识,不需要像其他亡灵一般需要亡灵魔法师指挥操控,所以格林放心的让他们自己去猎杀魔兽。说到这里不得不提一下,因为召唤亡灵的魔法公式的改变,他们召唤出的性质也有所改变。 传统的亡灵召唤所体现出来的亡灵都会和魔法师产生联系,魔法师可以根据联系感知亡灵的动态,并指挥他们的行动,他们可以通过亡灵的视觉看到周围的情况,而如果亡灵阵亡魔法师也会感知的到。 但是《定律》不一样,格林的身份就相当于一个转换器,他负责召唤亡灵,但是和亡灵之间没有具体的联系,换句话说格林的那些马仔都具有独立的意识,像士兵多过于像机器,两者最大的区别就在于智商了。传统亡灵只会呆板的服从魔法师的命令,而这些特殊亡灵他们却会根据场合,状态自我得出解决问题的方案。 说实话,到底哪一种亡灵更好这个就要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各有优劣。但是他们的本质却是一样的,对于主人的忠诚高于一切。 包括黄金级以前《定律》中的亡灵,就如同无头骑士,骸骨士兵,亡灵骑士,冥武士一样。他们有独立的思考,格林给出命令之后他们就会思考完成的方法。就和人一样,老板给了要求,下属负责完成。 不过自己后院已经起火了,而且看起来《定律》还是不打算悔改的那种,只要让它见到魔晶肯定是要吸两口的。哎!感觉自己没爱了,人生无缘小钱钱,力拔山河也无味。我看到了夕阳下亮闪闪的魔晶,那是我逝去的青春。嗯哼…别了,我亲爱的小钱钱,别了,我逝去的青春。 第十二章 脑壳儿疼 格林在诺亚森林呆了一个月,饿了宰头魔兽,渴了就找个林间小涧痛快的吞咽几口。大部分魔兽的肉质都很鲜美,切下一块拿树枝穿了,架在火上翻滚烤熟,只加一点盐,其他的任何调料都是对这些本就及其鲜美的肉质破坏。想不懂很多人吃东西总喜欢添加各种香料,大把大把孜然撒上去,哪里还能吃的出食物本身的滋味。 一个月的时间过得挺快的,格林打算重新提上去帝都亚特蒂斯的路程。说起来这些日子的辛苦得到的收获是很可观的,《定律》的能量条涨到一万多点,格林的空间戒指几乎装满了各种魔兽的材料。清算起来大概有一两万金币,所以这几天他脸上总是笑的贱兮兮。哪怕是遇见想要扯他裤腰带的努尔盘羊也不过只是甩了它一板砖而已。 温斯特恐暴饿虎的肝味道最好,格林今天算是奢侈了一把,把肝用油煎了,林子里有长的和辣椒一样的果子,格林摘了点切碎之后洒在上面,肝这种东西是一道不可多得美味,就是有点腥,用辣椒去腥后就好多了。最后格林拿出一个小瓶子,里面装的是食盐。拈了一点涂在肝上,袅袅香烟不断在鼻尖缭绕。 格林用力的吸了一口,拿起刀子切了一块放进嘴里,肉质鲜香充满弹性,让人打心眼里感到满足。格林听到有人吸溜口水的声音。不看也知道是谁了。一巴掌拍开那张布满鳞片的龙头,然后把一旁一大块烤熟的虎肉丢过去。小狗龙闻了一番之后,咬住格林的一角轻轻扯动。格林不满的踹了他一脚。 什么毛病,魔兽本来就是吃生肉的,现在到好,给它喂了一次烤肉之后生肉就再也不碰了,现在还养成了不是烤肉不吃,没有加盐不食得臭毛病。于是在小狗龙殷切与鼓励的眼神之下,格林到了一点盐抹在烤肉上,小狗龙“嗷呜”就扑向了那一大块烤肉。 格林收好装盐的瓶子,嘴角微微勾起。这是一头鸟龙种魔兽,学名叫伯坦明迅猛龙,不过人们一般称呼它们为小狗龙。这是下级食肉魔兽,成年小狗龙腿长和一匹马的肩高差不了多少,身体全长可达三米,体重大概一百五十公斤。它们属于双足科奔行魔兽。后肢肌肉异常发达,且长有能够灵活翻动的爪子。前肢较短,只有三只爪子,最长能长到十五厘米,小狗龙的爪子没有肉垫却可以随意伸缩,平时前爪只有几厘米漏在外面,捕猎食才会全部伸出来。 成年的小狗龙也只是青铜级实力,它们是群居魔兽。 十天前格林在一头温斯特恐暴饿虎的嘴下救下了它,那一天为了实验幽灵突击兵的战力,格林召唤了十名幽灵突击兵打算看看能不能平A一头白银级魔兽。于是在阴差阳错之下救下了这一头未成年的小狗龙,那一天,虽然成功干掉了温斯特恐暴饿虎,但是幽灵突击兵却损失了六名,其他四名也每一个完整的。 格林不是没有遇到过比他更强的人,这一次实验也让他心里打了个结,不能因为有了特殊亡灵而太过于狂傲。而那一天,小狗龙也盯上了格林,格林暂时还没有吃饭的欲望,所以想把它赶走。小狗龙也有一股子倔劲,任你打也好骂也好就是赖上你了。 没办法让碰瓷的给讹上了,想善了就不太现实了。于是小狗龙“假摔”成功上位,并被格林取名为尼古拉斯·格木。 格林轻轻对着小狗龙说道:“别让我失望啊!这是我最后一次相信人世间还有信任和忠诚这种东西了。” 小狗龙格木正大快朵颐,突然发现格林在看着他,于是停下动作,把那一大块烤肉拿起来放在格林面前,格林撕下一小块塞进嘴里,伸出手摸了摸格木布满龙鳞的脑袋。示意它继续吃饭,格木兴奋的绕着格林跑了两圈,停下来半跪着依偎在格林身边继续与那一大块烤肉奋战。 一般来说,动物体格越大身体中的器官就越大,魔兽也不例外,温斯特恐暴饿虎的肝脏是很大的一块,但是今天格林胃口大开,小刀子在肝脏上不停比划着,人会切下一小块直接用刀子送进嘴里。边大口嚼着鲜嫩多汁的肝脏,边含糊不清道。 “格木,等我以后发达了,天天让你吃山珍海味好不好。我还要请厨师来做满汉全席,蒙古烤全羊,法国鹅肝,你知道不,其实法国鹅肝不好吃,油汪汪的不说,还一大股子腥味,不过谁让那是有钱人吃的呢,以后我们也是有钱人了,也天天吃,听说这个叫做格调。格调你懂不,就是,哈哈哈,我也不知道。” 格林说一句,小狗龙格木就“嗷呜”的回一句。两兄弟一唱一和,聊得火热。这一顿饭吃的格林酣畅淋漓。直到夜幕降临,格林终究还是没有把那一整块油煎肝脏吃完,没办法,肉吃太多了,没有蔬菜在其中中和一下是会腻的。再说了,格林的胃囊空间有限,不足以容纳这么多的体积。 浪费食物是可耻的,好在还有格木这个大吃货,格林满意的把剩下的肝脏倒进自己兄弟的盘子里,格木还在长身体,吃得多,也能吃。兄弟有难,吃不完晚饭,做兄弟的二话不说,唯有放开了胃以助兄弟。于是格木欢喜的把剩下的肉放进嘴里嗑吱嗑吱大嚼。 完饭圆满的结束,格林往火堆里又添了一大把干柴,火势猛的加大,爆发的火焰把格木吓了一跳,再也不敢把脑袋凑在火堆边上瞧热闹。无事可做的格木来到格林身边躺下,格林把头枕在格木身上,就这块是软的,舒服。格木打了个响鼻,伸出爪子绕了一下屁股。闭上了眼睛,没过多久就打起了呼噜。 格林找了个舒服的姿势,抬头看天。“月无影,星舞媚,家在何处?云影相随,背后已是万重山,窈窕曲径何人行?唯有相思客。泪两行,道不尽陌乡凄凉啊!”格林翻了个身,星月最是煞人,还是少看为好,多看一份,思念就越重一份,既然如此,不如不看为好。 哎!脑壳儿疼啊! 第十三章 行程 夜晚篝火灭了几次,但是没有那个不长眼的魔兽敢把格林和格木当做夜宵。格林身上衣物不多,背靠着火堆,暖烘烘的安逸哟。 格林喜欢睡懒觉,于是当太阳晒到屁股的时候,他还没有醒来的迹象。格木倒是醒来了,再看见吹着鼻涕泡的格林之后,又躺了下去。尾巴还往格林大腿上压了过去。这还了得,没过多久格林的大腿就发麻难受的厉害。格林坐起把格木的尾巴推开,然后打了一个悠长的哈欠。 爬起来把头埋进溪水中,抬起头就看到格木跳进溪水中,不一会儿就抓起来几条肥美的大鱼。格林在清理了个人卫生之后把早已凉透的篝火重新点燃。早上吃烤鱼的确不太好,这么鲜美的鱼切成片,再将鱼刺拔了,和粥一起熬煮最为宜人。可惜条件不允许。 所以只能将就一下了,把鱼去掉内脏,刮了鳞片,在把背上的那条黑线去掉。用树枝穿了沿着篝火插好,半小时以后就可以吃了。乘着还有点时间,格林把营地收拾了一下。作为一个穷人,他只有两套粗布呢外套,一条穿了不知道多久的灰色毛衣,线头偶尔会调皮的钻出来玩耍一番。 把东西收拾妥当,鱼也就烤熟了。格木早就想对烤鱼动手了,只是那晚着了篝火的道,现在它在一次面对这种会发光发热的东西充满了警惕。于是只好把期盼丢给格林。格林把所有鱼都取了下来放在石板上,格木欢喜的扑过去大嚼。格林拿起一条烤鱼作为今早的早饭。 突然格木火急火燎的跑过来,张着嘴巴滴答着口水,一幅难受的样子,格林仔细一看,原来是一根粗大的鱼骨嵌进了牙根,怪不得,想来这种感觉很多人都经历过,当鱼刺扎进牙根里不会太痛,但就是让你不舒服,搞得心里直痒痒。使人又气又恨,但在一次吃鱼时有会忘记曾经悲痛的回忆,然后又中招了。 格林掰开它的大嘴,直接把手伸进去,捻住那根鱼刺用力一拔,把鱼刺拿出来放在格木的眼前晃晃,告诉它记住这个教训,格木骚骚屁股,一脸无知的盯着格林看了一会儿,才转过头继续对付烤鱼。很显然没把这当一回事,这家伙就是一个记吃不记打的主儿。 诺亚森林植被繁茂,但是林中地势开阔,显得并不拥挤。格林把自己的背包-一个双肩包,背在格木的背上,小家伙还小,个子才到格林腰间。说起来小狗龙不是诺亚森林的原物种,这个小家伙到底是怎么来的这里,或者说是谁把它这颗蛋带来诺亚森林的。 可能他们还不知道生物入侵这个名词。也就是格木资质不行,要换了哪一个巨龙种的蛋,被孵化了还不掀掉你整个森林啊!到时候绿化面积不够看你们怎么办。昨晚没睡好,格林现在有点恍惚,格木倒是精力十足,一路奔奔跳跳的,碰见努尔盘羊就踹人家两脚,看见辣椒果就甩开腮帮子咬两口,然后流着口水跑来格林寻求一点安慰。 那种东西格林吃辣的人咬一口都嘴角发麻火辣辣的受不了,只敢摘下来磨成粉末,在做菜的时候加一点进去。格林拿出手帕替格木搽干净口水,然后告诉他以后不要再嚼这种火辣辣的果子。格木摇头晃脑的表示自己明白了,再也不乱吃了。 两个吊儿郎当的家伙摇摇摆摆的在诺亚森林中愈行愈远。 格林回头再看了一眼诺亚森林,此去一别,再会。 人之所以能够进化到如今的地步,与他们的对生活的适应能力有很大关系。从古类人巨猿到现在人类的真正形态,从钻木取火到飞机满天。都和人的适应能力有莫大关系。因为雷电,人类知道了火这种东西,从此夜晚不在可怕,因为寒冷人们就把兽皮披在身上,从此严寒不再对人类造成威胁。 在诺亚森林呆久了,感觉自己回归到人类最原始的状态,和祖先的足迹踩在一起,离开了森林的幽静自然,回到人类的喧嚣社会,自然也是需要一点时间来适应的。习惯了夜的祥和宁静,再想回到城市的热闹就会觉得自己格格不入。倒是格木对一切都感到新奇,青石板铺就的大路和摁一下就会流出泉水的水龙头都让它感到新奇。当蒸汽火车喷吐着浓烟鸣响汽笛呼啸而过时,格慕已经被着庞大的怪物吓蒙了。 格林拍了拍格木的脑袋,给它解释这只是火车而已,不会吃肉的,也不会吃小狗龙的。格木还是觉得不放心,脑袋不停的在格林身上钻来钻去想要找寻一个安全的地方。 无奈格林只好把手架在它的肩上才好了一点。当如长龙一般的蒸汽火车车身全部走过之后,格木才探出脑袋远远打量这种神奇的交通工具。至于一个人类身边跟着一头魔兽这个没什么好奇怪的,只要你有本事把魔兽打服了,它愿意跟着你就行,因为魔兽相比较人类而言更加忠诚。 诺尔玛是一个大城,只要看这里有一个蒸汽火车站就可以知道他到底有多繁华了。自从一名叫瓦特的巫师发明了蒸汽机后,在此基础上,巫师特里维塞克于魔法历1802年把瓦特的蒸汽机改造成高压蒸汽机,并成功制作出可以在轨道上行驶的火车头。 从此蒸汽火车这一极具军事价值且利国利民的国之重器便诞生了。因为整个世界的高武性,与蒸汽火车的造价高昂,所以只会在一些大城市设置一个蒸汽火车站,每辆蒸汽火车都有一个满编制的警备中队来保护蒸汽火车的安全,包括魔法师三名,士兵一百三十人。其中还不包括警备局五十名守备军。最为重要的是,艾格玛琳帝国各大行省的军营都是在蒸汽火车轨道线上。 如果真有那个人脑壳儿发热想玩一下劫火车这种高难度危险动作,那么他的下场一定会非常凄惨,挂在城墙上风干算是最好的结果了。 这里不得不提一下,所谓警备局就是艾格玛琳帝国的公安部,而守备军就是魔法世界的警察。一个庞大的帝国,如果没有各个部门相互协作的话,那整个帝国离瘫痪也就不远。 第十四章 卖点存货,我要小钱钱 诺尔玛整个城市常住人口大约三百万,各条主干道人来人往不亦乐乎。格木显然是第一次来到大城市,这里的一切使他目不暇接。格林只好牵着它走,这里有专门的部门就是管理魔兽的,如果主人不在的话,轻则把那头魔兽关进局子里住两天等你去领,当然咯这个是要交费的。重则嘛烤了吃肉。 格林打量一番格木的身板,全身上下还是有几两肉的,万一被人拐去吃肉那就不好了。格林在街上打算找了一个贩卖武器的商铺,空间戒指里存货一大堆呢,要清一清了。 “佣兵之家”是艾格玛琳帝国专门做武器生意的连锁店,不仅仅是卖武器装备,其他魔法材料也有出售。身为有两百年历史的老店了,他们的信誉绝对是妥妥的。甚至于帝国各大战区都有不少订单交给他们。军工业的扛把子说的就是他们了。 格林带着格木在问了路之后成功找到他的分店地址。这家店装修很古朴,却不显得老土,虽然是贩卖武器装备的地方,但是看不到一丝肃杀之气。那些墙绘和盆景反倒让人赏心悦目。充满了中世纪哥特风格,尊贵而含蓄。 一名女侍看见又有客人来了于是上前微笑问候道:“欢迎光临,客人,请问有什么能够帮助到你的吗?”仪态显得得体含蓄。 格林暗中点头,不愧是老店,店大不欺主不说,就这笑容看起来就让人感到亲切,情不自禁地想要掏钱买东西,格林定了定神,美女虽然好看,但咱也不是吃素的,连个荤菜都不上还想把咱拉下水,不可能,不存在的。 格林咳嗽一声,把嗓子弄舒服了才开口道:“把你们的鉴定师叫出来,我有些魔法材料需要出售,你们的信誉是帝国出了名的,所以我才来的。” “好的先生,您请少待,我就去请鉴定师过来。”说完之后,给格林行一礼,扭着被制服绷紧的大屁股走进鉴定师休息区。格林对此不屑一顾,我堂堂种花家好男儿,岂会被这区区美色所诱惑?嘴上说着眼睛却很老实的死盯着那个大屁股看,其他地方连瞟都不带瞟。 趁着女侍去叫人的功夫,格林也在观赏那些精美的武器,听说“佣兵之家”拥有不少矮人和精灵大师制作武器,这就使得他们的武器不仅美观,风格迥异还性能优良。格林对于铸造不了解,巫师行业他也不甚精通,只是一个半吊子,到如今为止他也只会制作一种药剂-熊之力。不会铸造,不过附魔这种东西咱在行啊! 一种在黄金级以下能够让人满血满蓝并强行提升一小级的药剂。黄金八级状态下被人打了个半死,来一瓶大力丸,呸……来一瓶熊之力立刻满血满蓝成为黄金九级的人才,当然时效只有十分钟,时间过后立刻软下来,而且大幅度下降体力。这种药剂最宝贵的就是你在白银九级来一瓶,可以升为黄金一级,给力量来个质的改变。 虽然如此,但是你的战斗意识还是要靠自己叠加上去,只是给你黄金级的力量,至于对力量的掌握和运用就看你自己的本事了,也不是没有过有人喝了它之后,力量升上去了,但是战力反而下降了,因为他控制不了自己的力量。 格林以前的存货都用完了,刚好等会儿卖了那些东西,兜里也有点小钱钱,可以挥霍一下子。 没过多久,鉴定师在女侍的带领下来到格林身边,没有摆任何架子,也没有因为格林穿的破破烂烂而有任何轻蔑。在鉴定师的引领下,格林和女侍来到一张圆木桌。格林把所有的兽皮和爪牙从空间戒指中倒了出来。 鉴定师拿出一道工具,先把兽皮铺开,检查有无破损,这种东西当然是越完整越值钱了,接着拿出一些药水,这种药水能够检验魔兽爪牙的品质,因为魔兽是会换牙和换爪子的,那种当然不适合用来制作武器。 鉴定师技术显然非常娴熟,只用了半小时就把所有东西鉴定好了,然后给开了一个价目单。格林眼睛瞄了一眼,显然是比较合理的,格林也没有讨价还价的意思。 “这个价格我还满意,就这样吧,我还需要买点东西,我需要三百毫克地龙的唾液,鬼藤花的枝干五两,黑领鸦舌头五只,大地魔熊的血液两升,剩下的金币可以交给我了。” 女侍立马去准备格林所需要的东西和金币,为了不冷落格林,鉴定师留了下来给格林介绍佣兵之家最近出的新品。 “先生,你看,这是我们矮人大师布鲁洛研究出的反曲弓,相对于制式弓,它的体积减小了三分之一,威力却增加了三分之一,弓身是用古臻树的树心做的,想必您也知道它是很好的魔导输送材料,只要您输入一点斗气或者魔法粒子它就会变得柔软,从而让你更加轻松拉弦,停止输送后会立马反弹拉直,凭借这个可以让你轻松射出力量达到两百磅的箭矢,这个力量,非常适合魔法师和女性战士使用。” 格林看了也觉得不错,两百磅仅仅是指手拉动弓弦的力量,箭矢会在弓弦的力量下得到更大的加成。一箭射出去产生的伤害是会爆炸的,更别提使用附魔箭矢了,威力更加惊人,的确是一把好弓。 但是格林摇摇头表示不需要,身为魔法炮台,弓箭这种东西完全没有任何用处。鉴定师见格林没有再购物的欲望,他知道在继续推销的话可能会让客人感到烦躁,于是岔开了话题,把话题引到最近诺尔玛城发生的奇闻秩事。说到尽兴处两人不时评头论足一番。 就在两人闲聊之中,女侍拿来了格林的货物和剩下的金币,格林接过这些东西后仔细清点了一番,魔法材料没少,是五份熊之力的量,金币在扣除了之后还剩下一千,和之前的消费能够对上。 在钱货结清之后格林喊了一声格木,然后走出“佣兵之家”,女侍和鉴定师在背后行了一礼。格林兜里钢蹦又开始发出悦耳的娇喘,现在看啥都是顺眼的,哪怕对面有个三百多斤长的和如花一样的恐龙美女,格林依然优雅的微笑致意,害得人家不小心把魔法路灯柱给装歪了赔一大笔钱。哎!没办法谁让我这辈子和钱结下了不解之缘呢,亲爱的小钱钱,爱死你了。 格木不知道为什么自己啊老大看起来就像被狗咬了,但是它还是很开心,就要到晚上了,可以吃饭了。 第十五章 月黑风高夜 寻觅良久,格林终于找到了一个满意的住处,酒店的马棚就挺不错,住一晚只要两个大子儿。格林交了四个大子儿于是得到一个草垛。北风已经开始呼啸了,今年的冬季比往常来的更早了一些。 晚饭有点简陋,除了给格木一大块肉之外,格林就着一碗小麦粥吃了一个橄榄球大小的烤黑面包,木屑味不断在口中翻转,格林早已习惯它的味道了。曾经和野狗抢过被踩烂的米粥,大冬天的格林伸着舌头在地上不断舔着,只有这样才可以比野狗多吃一点。 为了活命,这点委屈算个什么东西?格林一直很庆幸,那一年冬天寒冷异常,好多拥有一座草房的人家都没有挨过那个寒冷的冬季,而自己靠着一点点干草,住在废弃的下水道中却最终撑过了那个寒酷的时节。格林没什么远大抱负,有口热饭,有个容身之处就行,当然再来半根烟卷,半口酒水就更好了。 就如同现在一般,草垛叠得很厚很高,离地面远远的,保证自己的体温不会通过冰凉的地面被散发流失。格林把外套脱了,再将毛衣小心的折叠好放在脑袋下面,把早已睡着的格木盖上厚厚一层稻草,然后才将把外套盖在身上,用稻草围了,只留双手和胸部以上位置在外面,这样睡觉不会太冷身体也会感到舒适。 马棚很大,还有不少人是和格林一样住在这里的。呼噜声此起彼伏,难得的居然听出了一丝安全感,也对,人就是因为害怕永恒的孤独和时间的静止才会走到一起,于是就有了社会这种制度。虽然如此,在死一般寂静的黑夜人类内心的恐惧又会浮起,所以就需要找到那个能陪伴自己一生的爱人。 可能大家都有过当午夜惊醒时,感受着黑暗和静谧的压迫,内心一直惊恐不安,这是突然听到一身汽笛,整个人都会在一瞬间轻松起来,恐惧早已随着那一声汽笛消散,于是重新盖好被子睡得香甜。 今晚北风带来了专属于冬季的礼物,在马灯的照耀下,鹅毛般的在空中摇曳。格林没空欣赏北风卷地白草折的好景,只希望明早雪不要盖的太厚。 半夜中,一股子腥甜的味道把格林闹醒。闻着这熟悉的味道,浓烈,芬芳,绝不是死一两个人才能有的。格林扫视了一眼,附近的人没有任何异动,都还在睡梦中。 诺尔玛这么一个大城,居然有人敢在城里大开杀戒,格林的兴趣已经被调动起来了,沿着血液腥甜的指引,格林迈开双腿跑道事发地点。 嚯!我当是什么呢,原来是神圣教廷和天灾教会打在一起了,话说现在月黑风高,你们就不能来点刺激的,这么适合刺杀的天气你们居然用来捉对火并,没出息,瞧不起你们。 神圣教廷为首的是一位四对橄榄枝骑士,也叫四叶骑士,在神圣教廷中,骑士力量划分就是通过橄榄枝的多少来区分的。一对橄榄枝相当于黑铁级,两对就是青铜了……如果你碰到了九对橄榄枝的圣棺骑士,不用多说洗好脖子等着被砍吧! 神圣教廷有一点不好,就是喜欢把邪教和坏人吊在旗杆上一边风干,一边碳熏。为了好听一点,他们把这个过程亲切地称为净化,并且在净化你时还会有牧师外你念经,让你拥有VIP级的顶尖享受,期望你下辈子不要再做坏人了。差点把格林都给感动哭了。 特喵的人都被你烧成灰了,还指望人下辈子重新投胎,那这辈子怎么算。 天灾教会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偷蒙拐骗什么都干。两伙黑社会性质的不法之徒干架,但是场面还是停大的,在这个荒地,百来个人打的热火朝天,血液四溅。在不远处的阴影中,一大群守备军蜂拥而出加入战团,本就势弱的天灾教会更加节节败退。 “克文首领,怎么办,守备军也赶到了,我们抵抗不住了。” 名为克文的首领提起长剑和四叶骑士对砍一次之后被击飞回来,其他天灾教会成员立马救援,挡下了四叶骑士接下来的攻势。 克文体力不支,一口浓郁的老血吐了出来:“我恁死你个龟孙儿,想要老子的命,你们也别想好过,兄弟们,献祭吧!” 众人应道:“是!” 克文从胸甲中掏出一柄造型奇特的短剑,剑身布满远古的禁制,剑柄处居然是一个微笑的骷髅。天灾教会的众人纷纷划破手掌把血液撒在那柄短剑上,令人惊奇的是血液一接触匕首就消失了,好像被人喝下去了一样,而且随着血液的流失,天灾教会的人一个接一个倒下,皮肤中的肌肉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消沉,他们在一瞬间变成干尸。 四叶骑士感觉不妙:“快拦住他!”声音如同黄鹂,清脆婉转。原来是个女骑士。这倒是让格林不由为之侧目。神圣骑士和守备军听见命令,感觉事情有点不对头,剑锋一直纷纷围了上来。 克文猖狂大笑道:“现在才反应过来,是不是太迟了啊!哈哈哈哈!迎接地狱吧,凡人!”克文调转短剑,狠狠的把短剑笔直刺入自己的心脏,短剑上骷髅笑的越来越诡异,大股黑气不断从骷髅头中涌出,克文的身体却慢慢化为灰烟。 四叶骑士和守备军首领互相戒备着这股黑气,以防止不测。 格林眉头皱起,那柄短剑好像是《杰尔夫魔法纪元》中的黑暗魔法,名字是叫悲鸣,这下麻烦大了。黑气遇到空气如同火焰遇到汽油一样迅速笼罩了整个诺尔玛城,全城的守备军和已经感知到危险即将降临的魔法师和战士纷纷做好了战斗准备。 黑暗即将降临,地狱的大门已经开启了,格林把外套仔细穿好,不让他妨碍到自己,澎湃的魔法粒子绕着他全身周围翻滚着。 永恒的黑暗慢慢席卷而来,青石板地面开始不断布满裂痕,无数腐烂的手臂冲破地面青石板的阻拦伸出地面,随着手掌之后,一个又一个身影从地底挣脱而出。 第十七章 火焰的交织 亡灵重装兵身着厚实狂野的铠甲,手中握着四米长矛从魔法阵中踏着整齐的步伐鱼贯而出,亡灵弓箭手披着轻甲紧随其后。一共两百名亡灵重装兵,一百名亡灵弓箭手。紧接着格林左手浮现一本古朴破旧的书籍,一个接一个魔法阵不断涌现,在四叶骑士惊讶的目光中,一个个扛着燧发枪的亡灵火枪手列着整齐的队伍排成三排。 亡灵重装兵排成四列立于最前方,盾牌早已架好,长矛依靠着扇形盾牌。为了给后方远程提供视野,他们在腐尸还没到身前就弯下腰做好攻击准备,亡灵火枪手灌好火药,将枪口抬起遥遥对准腐尸,亡灵弓箭手以翅形阵环绕与整个队伍两边。 这个时候少数的强者已经起不了太大作用了,只有靠人数上去了,故此,格林没有召唤单体强大的亡灵。那样改变不了战局。长矛泛着的寒光,将四叶骑士内心的火热给熄灭,他还是第一次遇见真正的亡灵法师,如果,有一大群亡灵魔法师同时召唤出自己的军队,哪么此时此景到底有多可怕? 格林哪里会看不出四叶骑士的震撼,别说她了,就是格林自己每当此时也有一股子豪迈之气涌动。腐尸已经接近到快两百米了。 格林一把拉住想要冲锋的四叶骑士说道:“等等,打仗没这么干的,先远程消耗,把他们的空间清理开来,腐尸群太密集了,一个人单枪匹马冲上去,你是闲自己活得太久,还是觉得幸运女神那个婊子看上你了?脑子瓦特了?等会和我的亡灵重装兵一起上。” “你……你敢命令我?” “咋滴,你想死就去,我不拦着就是。” 四叶骑士还想说点什么,不过看了腐尸的数量,无边无垠,终究还是没有踏出那一步。格林手里出现一个人头大的火球,这个四叶骑士幸好还懂点事,不会给咱们添麻烦,要换个人说不定就上去干架了,到时候自己这里有事羽箭又是火药的,万一把他搞死了自己找谁说理去,说不定一把火把咱烧烤了还嫌咱污染环境呢。 眼看腐尸就要接近了,格林的火球术划过一道明亮的轨迹砸在腐尸群中,一小片腐尸瞬间被气浪掀翻。亡灵火枪手和亡灵弓箭手如同得到命令一般,随着火球一齐发动攻击,火药清脆的枪声吸引了守备军首领的注意。是矮人发明的那种武器吗?用在这里倒是不错,瞄准都不用。 随着弹丸与羽箭的攻击,腐尸群如同割麦穗一般一片又一片倒下。周围很是嘈杂,诺尔玛城有太多平民了,而有些人又太高看自己身份,一边希望活命,一边又希望自己的财产得到保护,于是在救援小队来临后各种撒泼。对此救援小队做出了自己的选择,撒泼打滚的一律不理,于是,直到他们被腐尸按倒在地撕咬时,才在绝望中祈求救援小队回来,只是为时已晚,腐尸已经挖开了他的肚子,把他的肠子拉出来啃噬。 今晚这种情况格林看到好几回了,对此格林不置可否,不是每个国家的士兵都像种花家的人民子弟兵-解放军一样的。曾经有个外国数学家问一名种花家留学生,如果你们国家一个商场着火,里面有一百人,消防队来了二十人,他们救出了五十个人,问商场里还有多少个人。种花家留学生说到,还有二十人。 数学家嘲笑到,你不懂数学,留学生说到,你不懂种花家的士兵。虽然这只是网上一篇小网文,但是当地震来临时,只有他们会与我们逆袭,当洪水来临时,他们把自己绑了,抱着沙袋跳下江河水坝挡住洪水。当我们在国外可能会被欺负时,又是他们开着军舰飞机以最快的速度接我们回家。 格林放下心中的怀念,诺尔玛城中到处都是腐尸和人的身影,他们交织在一起,嘶吼着,哀求着,甚至扭打在一起。冲天的火焰然满整个城市的夜空,即使这样却没有哪怕一束火焰能够透过黑气,到处都有惨叫和哀嚎传来。 可笑的是那群贵族老爷再私兵的护卫下要求守备军首领将他们安全送去军营。四叶骑士已经随着亡灵重装兵冲进腐尸群中,格林不断的丢着魔法,火球一个接一个的炸响在腐尸群中,几名亡灵重装兵护卫在他的四周,毕竟格林的近战能力着实无力。 就在十分钟前,所有防线都被冲破,守备军、亡灵、腐尸、四叶骑士早已战作一团。在腐尸群无穷无尽的冲锋下,守备军与格林的弓箭还没射完他们就冲到面前了,最艰难的白刃战就这样开始,接下来就是剑与火的交织。格林的亡灵火枪手和亡灵弓箭手被恐怖的巨型腐尸冲散,隔着远远的距离,格林偶尔能够在激烈的喊杀声中听见一声燧发枪的枪声。 火焰点燃了所有可以燃烧的物质,木头被点着之后的噼啪声就没有停过,隔着火光,能够看到守备军士兵的轻甲被腐尸划破,然后溅起一蓬热血,守备军士兵早已杀的红了眼,哪怕肠子都被扯出来了,也要抱着腐尸用牙齿啃下一块肉来。最后在筋疲力尽后垂下淌满献血的手臂。 格林感受到自己的魔法粒子已经快要枯竭了,今晚他已经召唤很多亡灵了。能量条还剩下两千点,这是他留下来最后保命的。不过也快要用出来了,毕竟当城里的人死绝之后,格林也活不成。 格林体力有些不支,他扶着一根坍塌一半的房柱,食指往旁边一点,灼热射线瞬间洞穿腐尸的脑门,还没喘一口气,一股沉重的压力迅速迎着格林而来,巨型腐尸溃烂的巨手带着风压砸向格林,这个距离已经来不及释放任何魔法了,面对死亡格林显得很坦然。如果,有根烟就好了。 一道剑光刺斜里钻过,一名身穿烈阳铠甲的骑士握着长剑弹开这只巨手,随后长剑在手心翻转,迎着巨型腐尸的脖子笔直砍下,从头到底将它劈成两瓣。 格林冷峻的脸庞松动了一下,对四叶骑士感谢道:“多谢相救!” 四叶骑士居然俏皮回道“谢什么?谢我救你,还是你觉得我身为神圣教廷的烈阳骑士就会对任何异教徒都有看法” 火焰还在肆虐,和这场战争交织融合成一幅唯美的画面。只是,自己不是那个局外人啊! 第十八章 黎明 四叶骑士扶起格林,拿出一瓶药剂递给格林。“你不是魔法师吗?怎么连一些魔法药剂都没有?” 格林接过药剂一口闷下去,无奈道:“你以为每个魔法师都很有钱吗?我最穷的时候穷的恨不得把自己卖了。” 四叶骑士轻笑一声,道:“你还能召唤出亡灵吗?我可以保护你的背后。” 格林缓了缓气力,呵!我的背后可不敢交给你啊!不过你倒是可以帮我分担一点压力,眼见腐尸群又压上来了,格林将刚刚喝完药剂恢复过来的一点魔法粒子全部都用来召唤亡灵重装兵。即使如此,也不过坎坎召唤出了十名而已,亡灵重装兵一出现就将格林护卫在中心,尖锐的长矛倚着扇形盾牌不断重复着前刺这一个动作,四叶骑士站在队伍最前面。有了亡灵重装兵的支援,她也可以恢复一下体力。 亡灵和腐尸一样,不会受伤,不会疲劳,但是亡灵手上有长矛和盾牌,一矛扎下去,就是一道巨大的伤口,腐尸避免不了断手断脚的下场,几只巨型腐尸被亡灵重装兵吸引过来。力量强悍的他们直接搬起马车迎着亡灵砸来。“哈……”,亡灵重装兵提起盾牌组成人墙,后面的亡灵使劲的用盾牌抵住前面的亡灵后背挡住马车,巨大的冲击力与盾牌相遇,在惯性的作用下亡灵重装兵硬是被砸的在地面滑动后退,他们的脚下一道划痕清晰可见。似乎对自己的杰作不太满意,巨型腐尸怒吼一声冲开破旧的房檐冲来。 格林大声喊道:“内谁,上,弄他。” 四叶骑士满头黑线,叫谁呢,我没名字的吗?四叶骑士很想砍死这个可恶的亡灵魔法师。但面对巨型腐尸的攻势不得不提起长剑。三只巨型腐尸与四叶骑士战作一团,巨型腐尸的左手硕大无比且又坚硬,长剑很难击破它的防御,战局一时无法打破平衡,格林给八名亡灵重装兵下达支援四叶骑士的命令。 得到命令之后,亡灵重装兵毫不犹豫就会实行,哪怕在如此情况下,娴熟的战斗本能依旧牢记于心。一个简单的锋矢阵立刻成型,踏着同一旋律的步伐,八名士兵硬是走出了一股万人团的气势。 架盾、收矛、前刺。“哈……”一步一呐喊,一步一抽刺。月牙长矛沿着腐尸的脊柱狠狠刺入,八柄长矛不断地抽出,刺入重复着这一动作,半人多高的扇形盾牌将巨型腐尸牢牢围住,使它动弹不得。紧接着,四叶骑士找到破绽一剑又一剑收割巨型腐尸的生命。腥臭的粘液沾满了亡灵重装兵和四叶骑士的铠甲。 “嘭……”震耳欲聋的爆炸声从东城区不断响起,高大的房屋被气浪掀翻,碎屑散落满地。四叶骑士快速来到格林身边,道:“守备军首领哪里好像失守了,现在怎么办,格林也没有办法了,守备军越来越多的倒下,他们不是机器,长剑挥久了是会疲劳的,又不像四叶骑士一样有恢复药剂。 格林捡起一柄长剑砍翻一具腐尸,道:“往领主府那边撤吧,那里的有高大的外墙,武器弓箭等资源也充足。现在能干的只有祈求城外的驻军能够早一点来了。” 四叶骑士点头应允,开始召集附近的守备军和剩余的烈阳骑士(神圣骑士的一种),凌晨三点,经过长时间的厮杀,能活着的人已经不多了,格林数了数还能拿的动武器的人不多了只有一百三十多人。不要以为守备军很多,你只要想想一个大城市中,警察、武警、特警、及其他警钟会有多少? 虽然在诺尔玛城,同等人口下守备军的数量肯定要比我们现代城市的警察数量要多,可是,他们没有枪械,没有装甲车,只有长剑,短矛和弓箭。 此时,如果有人在诺尔玛上空,一定能够看到无边无沿的火光,如同蚂蚁大小的人影交错在火光中,厮杀声已经小了很多了,最根本的原因就是活着的人变少了,腐尸依旧不遗余力的怒吼着。 说实话,格林并不怕死,身为一名警校生,当他进入学校的第一天就发过誓全心全意为人明服务,哪怕丢掉小命。甚至他还幻想过有一天他真正穿上警服,有歹徒劫持人质时,为了解救人质,自己身中几枪英勇就义,没有对死亡的恐惧,反而有一丝兴奋,有一丝期待。 其他大学的毕业誓词都是祝前程似景,警校就不一样了,他们说的最多的是注意安全,一辈子平平安安。 格林抹了一把额头被火烤出来的汗渍,甩了甩头。可是这里不是我的种花家啊!家乡自古以来就讲究落叶归根,这里是个什么地方?是劳资的家吗?哪怕死,我也要埋在自家的黄土地里。埋在狗屁的洛诗大陆算怎么回事! 所以在那个最寒冷的冬季,他挨过来了,在被黑魔法师追杀时,他设下陷阱反杀了他们。为了填饱肚子,和野狗抢食又怎样! “撕拉……”一声,格林后背被一具腐尸撕开一道口子,血液一下就染红了外套,格林反手就是一道灼热射线。然后紧跟队伍,这个时候要是掉队那就真的走不了了。该死的黑气,让人根本走不出去。格林发誓,等安全度过这劫以后,一定要找天灾教会的麻烦,他们居然敢信奉卡尔萨斯,虽然不得不承认那瘪犊子的确是个天才,但是你丫的别让我发大财,等有了钱,我就把核反应堆的进度提上日程。 你不是有黑气吗?我直接太阳了你。你不是有恶魔吗?我召唤出包裹着亡灵外骨骼的银河歼星舰尸灵,把你怼到天上去和太阳肩并肩。 格林本来不想吐槽,可是腐尸黑气欺人太甚。 再怎么吐槽也得先把小命保住,眼看着就要接近领主府,格林抖擞精神。领主府已经被改造成一座简单的军事堡垒,守备军用倒塌的屋墙和木棍在领主府外堆砌成一道高四米的围墙,包围整个领主府。这样守备军就可以凭借着围墙防守,这样做轻松多了,至于巨型腐尸,领主府这边也聚集了不少魔法师,火球,地刺不断。 格林一行在围墙里面守备军的帮助下成功进入领主府。此时格林方才松了一口气,现在只要等待黎明之时军队的救援就好了。 第十九章 冲破黑暗 领主府一处空地,格林围着一堆篝火,刚刚在地上居然捡到两根精灵族产的黑精灵牌香烟,这还了得。格林嘴里赶紧叼了一根,抽出一根柱子,把嘴巴凑过去,干燥的烟丝立刻就燃起袅袅香烟,吸一口让烟在身体里来一个循环,才感觉好受了一些。一个冥武士就着晦暗的火光,为格林缝起背后的伤口,伤口很大很深,几乎伤到脊柱,一层白肉翻滚出来。冥武士技术不要想太好,一条伤口缝的像条蜈蚣。 格林自嘲一笑,反正也没人看,伤疤再多又如何。伤口缝好之后,格林披上外套,战斗了这么久,肚子早就空空如也。格林现在想吃东西,如果有烧鸡就好了。 “烧鸡?这个真没有,烤羊腿你要不要?”四叶骑士不知道从哪里领了两条烤羊腿过来,分给格林一条,格林赶紧把吸了一半的烟掐灭放进口袋里,接过羊腿一口咬下去,沾满汤汁的鲜嫩羊肉瞬间占领整个味蕾。 四叶骑士又从背后拿过一个酒袋,瓶口离的嘴巴远远的灌了一口,递给格林,格林一口酒,一口羊肉吃的欢喜。 四叶骑士觉得好玩,在战斗时这家伙看起来就跟个疯子一样,现在吸了半根烟就欢喜。刚刚格林捡烟的动作她看的一清二楚。 “哎,那个玩骨头架子的,你叫啥?” 格林本来不想理他,有这闲情不如多啃两口羊肉,不过转念一想,人家请自己又是喝酒又是吃肉的,怪不好意思的。虽然脸皮这种东西对他来说压根连长厕纸都不如,但还是回答道。 “尼古拉斯·格林,黄金五级魔法师,孤儿。” 四叶骑士坐在地上抱着双腿,看了一眼格林,道:“那你很孤单吧?我也是孤儿,不知道爸爸妈妈是谁,不过我从小就在教廷长大,是大主教伊格莲玛收养了我,我就不会孤单,从小到大都有很多人照顾我,你呢?是因为没有人陪伴才学亡灵魔法的吗?” 格林手上的动作慢了下来,脸色清冷道:“不该问的请你不要多问,我有帝国开的证明,受到帝国魔法部的保护。”说完又拿起手上的羊腿。 四叶骑士不在多加言语,格林的语气已经带有不耐烦了。于是也拿起羊腿放进嘴里。火光下,两人的倒影随着微风的摇曳互相接近直至融为一体。 格林不想和任何一个人讨论他是孤儿这件事,在种花家,自己的父母还在,老爸有点懒,据说这是家族遗传下来的基因。格林自从懂事以后就明白,老爸压根就是基因突变了,因为他纵观大伯二伯都是勤劳的人。老妈总爱斤斤计较,但是对自己的吃穿住行从来没有短缺过,就是有时爱唠叨两句。 如果事情的轨迹不变的话,自己应该会从事相关的警务工作,然后娶妻生子,照顾爸妈,当然,还有还哪该死的房贷。这一生可能平凡度过,但是却是实打实的和自己最亲的人在一起,过着熟悉的生活,不用担心自己半夜突然被一群黑魔法师包围,不用担心自己犯了点错就被挂在城墙上风干。 可是呢?自己莫名奇妙来到这么个操蛋的地方,所有的一切都是陌生的。想起自己第一次杀人,当时的自己居然没有一点恶心,仿佛这一切都是那么自然而然,仿佛这一切都是应该的。如同一种本能,于是格林感觉自己的人格分裂了,杀人时那么冷酷,一个人是偶尔逗比一下。格林感觉自己生病了,可能还病的不轻。 北风又吹的凌冽了,格林小声说道:“我心情不好,刚才的事,你别介意,还有,谢谢你之前那一剑。” 四叶骑士莞尔一笑,惹得格林也忍不住笑了一声,这个傻姑娘哦?和一个亡灵魔法师也可以坐在一起,要知道在神圣教廷的圣经中可是写道,任何一切的邪恶都将净化于圣光之下,什么叫做净化,不就是弄死你吗!如果不是在爱格玛琳,如果不是在武力强大到教廷不敢动粗的各大帝国,如果不是这个傻姑娘。哪么亡灵魔法师遇到教廷的人,除了一方死亡之外不会有第二种情况。 神圣教廷的势力很大,教廷总部在圣地梵·蒂冈王国,洛诗大陆的最南方,他们拥有数量总多的教皇国军队(教皇有权利任免国王的王国)。势力庞大到在众多王国中可以得到自行豁免权的权利,如果不是有各大帝国牵制教廷,哪么那些小王国将会任由教廷宰割。 曾经,教皇一度非常强盛,教廷为了传播信仰,打着神的名义在各王国号召组建十字军北征各大帝国,数不胜数的信徒脱下长跑,披上铠甲跟随教皇而战。 于是在爱格玛琳帝国的牵头下,各帝国和不愿受教皇支配的王国组成联盟,名曰“大帝联盟”抵抗十字军。这场战争打了五年,最终在帝国联军的强势攻势下,十字军崩溃。那一役,艾格玛琳帝国的大元帅亲手砍下当时教皇的脑袋,三百万十字军十不存一。 为了震慑神圣教廷,时任艾格玛琳帝国的皇帝沙皇五世下令,将十字军遗骸铸成京观,最上面放的就是那一代的教皇。因此,时隔如今,神圣教廷在艾格玛琳是最不敢嚣张的,那座带给他们屈辱的京观现在还矗立在艾格玛琳的土地上。历代艾格玛琳皇帝都重视人才,哪怕是亡灵魔法师也是可以接纳的。 并为此下达了特别的命令用以保护亡灵魔法师,而教廷的烈阳骑士为了恶心艾格玛琳,经常偷偷的私下里暗杀那些证明还没发下的亡灵魔法师。由于证据难寻,艾格玛琳也只能通知亡灵魔法师们在等待证明时可以寻求军队或者守备军的帮助。也正是因为艾格玛琳帝国先进的制度,由此深受魔法师和战士的爱戴,尤其是亡灵魔法师。 在艾格玛琳,只要你不是坏人,就可以申请他的国籍,得到帝国的庇护,如果有人不答应,那就让他尝尝帝国军的刀还锋利不锋利。 第二十章 加勒比海盗 加勒比海是处于洛诗大陆与瓦洛兰大陆中间的广袤海域斯,斯派洛和食人魔萨满自从大运河逃过帝国守备军的追缴后,又在海岸线和帝国海军历经一番鏖战,最后终于成功逃进加勒比海域。这里又被称为海盗的温床,而黑珍珠号与帝国海军作战的一幕早已被海盗们看在眼里。 帝国海军虽然庞大拥有两只舰队,但是他们不可能把整个海岸线都保护起来,总有一些海岸成为海盗上岸补给资源与暂时休息的。帝国某海岸城市,一处海盗酒吧中,当听到斯派洛的黑珍珠号要招募水手时,闲置的海盗和众多向往海洋与冒险的青年纷纷报名。 斯派洛挑选那些大多为了冒险的青年,而对于其他的老鸟,按照维嘉的意思,只要一上船就弄死他。那就是一群不见兔子不撒鹰的住,除了给你捣乱之外啥都不会。斯派洛不是傻蛋,这个道理他自然明白,自己要当海贼,只是向往那自由自在的大海,不是为了打家劫舍抢钱,当然,偶尔劫个富济济自己这个穷光蛋还是不错的。 斯派洛现在对格林信中的描写深信不疑,就在半个月前,他捡到一个果子,看起来有点像恶魔果实,于是果断的背着维嘉吃了,现在他已经是黄金级掌握火焰斗气的战士。前几天,维嘉还想动点私心,结果被自己教做人。仔细想想,心里还是不停的暗爽。也由此更加坚定他对格林的敬仰。 后了格林知道之后调查了一番,发现那是一颗巨龙的蛋,而且这家伙体质有点问题,居然把那颗蛋的魔晶给吸收了。巨龙本身一出生就有黄金级的实力,这是实打实的,不是和人类一般积累上去的,所以它们使用这些力量特别得心应手。正因为如此,斯派洛刚吸收了那些能量就可以教训维嘉这个二百五。 帝都亚特蒂斯,距离离开诺尔玛城已经快一个月了。昨晚下了一场大雪,所以今早一打开窗就看见门口被堵住了。冥武士勤快的扛起铲子就把门口的雪堆搞定了。雪堆的很厚,屋檐边上挂满了大冰凌子,看那体积,掉下来不小心还是可以干掉一两个人的。 身为学院的一员,怎么可以看到这么危险的事情发生呢?没得说,冥武士拿起竹竿又开始干活了。格木穿了件厚实马甲就走了出来。他还小,不是很耐寒。不用说这家伙又是肚子饿了。不过似乎外面白花花的东西更受欢迎,格木直接扑进雪堆中撒泼打滚。格林也不恼,让他玩个尽兴。自己兄弟第一次见着雪哪里还会不准他玩个痛快。 格林在警校就有个习惯,冬天没事就喜欢晒躺着暖烘烘的阳光。今天也不例外,格木照例是不管他的,已经在帝都魔兽管理部登记好了,脖子挂了个小牌牌证明他是格林的兄弟。 托四叶骑士的服,格林一路蹭她吃喝最后来到帝都。 这事说来也巧,她本身就是要去亚特蒂斯上任帝都大教堂的烈阳骑士团的骑士长。 根据盟约规定,教廷在各帝国帝都等一线城市驻扎的教会护卫力量不能超过黄金级。 在二线城市不能超过白银级。四叶骑士名叫哈迩菲莉亚?艾露莎。 这是个好人,来到帝都之后不仅帮格木登记了小牌牌,还给格林找了一份在小图书馆担任图书管理员的工作。扣掉吃住之后一个月有三百银币的工资。 艾露莎是个好人,斯派洛就不算了,这个混蛋在通缉令的赏金已经达到五十万金币了,有这么多钱也不知道分点给我,坏人,没良心。 如果斯派洛知道的话一定会欲哭无泪,你格林大爷穷,我也不富裕啊,没看见维嘉哪个食人魔死基佬天天盯着我脖子看吗? 在黑珍珠号成为海盗船的那一天晚上死了好几个贵族,虽然不过都是勋爵,但是那也是实打实的贵族。 按照帝国法律,杀害贵族最大的罪名之一,一个杀人犯在艾格玛琳可能会判十五年及其以上刑法,而杀害贵族的凶手却没听说过有好死的。 所以,一次性干掉了好几个贵族就是斯派洛赏金这么高的原因。即使这些人是食人魔那群二百五干的,但是依然算在他的头上。 正因为此,一夜之间加勒比海盗斯派洛和他的黑珍珠号一时之间成为艾格玛琳帝国平民茶余饭后的谈资。 格林在阳光下伸直了懒腰,一直弯着腰躺着也不会太舒服到哪去。图书馆只有格林一人看管,至于馆长什么的格林就没见过。平时也没有几个人来这里看书借书。所以格林很闲。 咸鱼时光用来晒晒暖烘烘的太阳就美极了,再泡上一壶红茶,点跟香烟,这日子神仙也不换。 斯派洛的通缉令被格林揭了一张放在抽屉里,最近格林突然有了收藏这个爱好,只不过别人收藏的东西大多文雅古朴,而格林偏偏与众不同,他喜欢收集通缉令。 斯派洛的赏金在格林的收藏中不算太高,也就五十万金币而已,比他赏金多的真的不少,其中最高的是名称号“教授”的亡灵魔法师,通缉令上的悬赏额度最近更新为一千一百万金币。 究其原因,教授在亡灵界有太大的名声了,不说别的,他提出的生物的组成部分广受亡灵魔法师的青睐。 这个学说让魔法师认识到什么叫做魔法的本质。 由于教授神秘的身份和对于亡灵这方面渊博的知识,再加上几起特大犯罪,有了这些的叠加才使教授赏格奇高。 迄今为止,还从来没有见过教授真面目的人活下来。 对此格林显得很淡定,过几天自己就要去发布几篇生物的基因,和它的重组与变异。相信这个可以引爆整个巫师界和亡灵魔法师界的。 人到底是什么,人的物质形态的结构由什么组成,人体科学这个名词将会响彻整个世界。 格林端起用竹子削的茶杯轻轻抿了一口香浓的红茶,甘甜青涩的茶水划过舌尖流入腹中。 “唉!多美好的一天啊!” 第二十一章 亡灵魔法的运用 格林来到图书馆内间房内,这就是他的卧室,地方还挺大一个房间有三十平米,格林把他改造了一下分成内外两间。 内间只有一张单人床,床垫是海绵的,床上有一套厚实的被子,处于习惯,如今它已经被叠成豆腐块放在床尾,床头摆了一个枕头。整张床上的用品都是白色的。 格林不是很喜欢这个颜色,换成红色就好,喜庆! 在床的旁边,有一个用木板铺就的大圆盖子,上面扑了厚厚的一层稻草,在它的一端也有一床叠好的豆腐块。 不用说,这是格木的床了。 内间比外间小好多,格林为了做实验,在外间放了一条大长桌。整排的试管在架子中摆放妥当,酒精灯被盖帽盖好放在一边,虽然它的加热温度只有400℃─500℃,但是对一般实验而言已经够用了。 显微镜里面还放着观察物,手术刀、镊子、支撑架等物品琳琅满目。化学这个名词在魔法世界还没有出现,虽然有一些化学反应在被使用,但是都没有合理的解释,就如同我们用火柴生活做饭,但是我们不会去考虑火柴是怎样搽出火花的。 就如同苹果砸在牛顿头上才有引出了万有引力这个定理,而苹果要是砸在自己头上,可能最终的结果除了自己脑门多了一个大包之外,只会剩下一口怒气把那个讨厌的苹果吃进肚子里,然后心满意足的晃悠悠回家吹牛皮去。 今晚上儿格林不想继续实验,这么久以来,格林一直在回忆当初那些有名的战阵,比如八卦阵,马其顿方阵,大秦箭阵,以及现代化兵种联合作战战术等知识。 亡灵的召唤其实就是军团作战,很多亡灵法师出于各种限制,战胜敌人往往只是依靠人海战术,好家伙,百八十好人围殴一个,硬是生生的把敌人体力熬干,然后结果他。 毫无章法可言,发挥的数量优势也不明显,不能扩大战果。可是,如果把亡灵培养成军团作战那就好了。 各兵种互相配合,合理分配兵力,进可攻,退可守。一万个亡灵如同一个亡灵般如臂驱使,这样将能发挥出百分之二百五的强大战力。 现在格林要干的就是把在种花家看电视听过的古代及现代战法战术回忆记录下,以用于对亡灵军团的改造。 弓箭一般都是成建制的用攒射杀伤敌人,而攒射覆盖距离又与设计角度有关,角度越高攒射覆盖距离越远,把握好的话亡灵弓箭手可以使用浪涌法进行射击。 浪涌法一浪叠一浪,绵绵不绝,三排亡灵弓箭手或者火枪手一排一排射击,射击完毕之后如果优势还在可以选择亡灵重装兵补充前排,亡灵弓箭手退后继续攻击,如果要开始近战,也可以迅速退往后方抵住阵脚,或者捡漏自由射击。这就具有很大的杀伤效果,可以有效的阻挡和射杀敌人。 有个很好的例子,秦国一统六国时,他们的箭阵也起了很大的作用,因为经过变法,有大力发展军事,秦弓射程远。其中秦兵作战有一大特点,当两军摆好阵势,秦军先来一大波强弓攒射,甚至躺在地上用脚踏弓定好角度,一波弓箭攒射之下,敌军往往死伤惨重,且阵势凌乱。这时秦军紧接着大军团集体冲锋。 每到这时,敌军往往不可敌。 马其顿方阵,是一种早期步兵作战时的战术。是由马其顿国王腓力二世所创的军队方阵阵型,以16乘16共256名手持长矛及盾牌的步兵所构成的正方形阵形。在荷马时代以前,步兵打起仗来像一窝蜂似地杂乱无章,所以具有严格阵法的马其顿方阵能轻易地打败数量上占优势但较混乱的敌人,这在当时可以说是战术上的创新。 亡灵重装兵装备有狂野坚硬的铠甲、扇形盾、长矛。非常适合马其顿方阵的运行,一进一退之间杀敌与眼前。 历史上亚历山大大帝凭借着马其顿方阵打下了偌大帝国,要知道,以当时他的军队来说,数量最多时不过几万人。凭这些人亚历山大东征西讨,先是确立了在全希腊的统治地位,后又灭亡了波斯帝国。在横跨欧、亚的辽阔土地上,建立起了一个西起希腊、马其顿,东到印度河流域,南临尼罗河第一瀑布,北至中亚锡尔河的以巴比伦为首都的庞大帝国。 有段时间网上很多朋友一直在讨论,如果当时亚历山大的马其顿方阵遇上大秦箭阵会怎样。作为种花家的兔子,我个人认为大秦军队可能会嫌他们的人头不够分。 亡灵魔法主要还是依靠召唤亡灵来产生作用,所以如果通晓这些战术战法会给亡灵魔法师带来巨大的增益。 或许是魔法世界武力值太过于高,所以忽视了这一方面的作用,帝国作战大多是硬碰硬的肝一场,有时一两个人都能够左右战局。 有个很好的例子,艾斯德斯就可以凭一己之力扭转一场战争,据无聊人士计算,没有五万装备精良的悍兵和超过五十黄金级以上强者的武力是没有撼动她的资格。 正是高武的原因,只要学会了魔法和斗气就使劲怼等级。亡灵魔法师也一样,使劲增多自己召唤亡灵的数量,然后打架时叫上一百几十个小弟提着刀子呼啦啦一大群跑上去吓人。 看上去挺不错的,事实上人多真的有好处,这样做也真的能有效战胜敌人,但是弊端相当大。有时亡灵魔法师没有控制好甚至会发生自己人把自己人撩翻的事情,要是遇见生死关头,也这么来一下,那亡灵魔法师肯定吃大亏,历史上因为这样的原因,本来大好局势的亡灵魔法师被人抓住破绽反杀的也不少。 所以说多读点书就没错,知识就是力量,格林终于觉得自己的九年义务三年高考给自己带来的不仅仅是痛苦,还是一种辛福啊! 可以这么说,在整个魔法世界,格林的思想和目光已经走到了整个世界的前沿。 第二十二章 把话说给格木听 啊啊啊啊啊!不行啊!劳资要去蹭饭啊!冥武士外表最像人,所以哪怕自家对面就是帝都最大的教堂圣?蒂岗,格林偶尔也会召唤出他们打扫一下卫生。 圣?蒂岗和图书馆之间隔了一条宽二十多米的主干道。教堂占地二百亩地,其中由艾露莎统领的烈阳骑士一共二百余人,牧师三十人,主教一名,其他杂物人员十名。 在权力上艾露莎和主教一样,而且由于艾露莎是教廷来的,相对而言话语权更大。 格林爱钱,教堂修建的富丽堂皇,且又古朴华贵,整个教堂充满十九世纪欧洲哥特风格。一面巨大的石英钟悬挂在主建筑物屋顶,每当到了中午十二点就会咚咚咚的响一阵儿。教堂远远看去在阳光的照射下灿灿生辉,简直亮瞎人钛合金狗眼。 搞的格林犯罪的欲望越来越高,好想进去抢劫一把,只要一把,下半辈子就可以躺着等死了。为此格林看艾露莎越来越不对劲,有时候都在想是不是把艾露莎敲晕了,脱掉衣服把装饰在烈阳甲上的宝石敲下来几颗。 奇怪的眼神吓得艾露莎脸红脖子粗的,和格林聊天说不到两句就会犟起来,搞的格林莫名其妙,没事两人就要拌个嘴。 格林羡慕教堂,那群牧师和骑士一个个天天草原小鹿肉伺候着,白兰地美酒可劲造,哎!美啊!肥的就连放屁都油裤裆。 不知出于什么原因,艾露莎在和教堂介绍格林时只说明他是魔法师,而对于格林是亡灵魔法师的身份只字未提。因此,格林得以偶尔受艾露莎邀请前去教堂蹭饭,曾经格林发誓打死自己也不会步入教堂那个鬼地方一步,如今,这家伙啃着鸡腿叫道“啊!真香!” 为此没少受艾露莎的白眼,无他,有这样的朋友,唯丢脸没面子尔。 相比于格林,格木显然比他受照顾多了,一天三餐都可以去混吃混喝不说,由于混的熟悉了,不时还会留在艾露莎哪里过夜。把格林嫉妒的,活的连魔兽都不如。 今晚格木又留在艾露莎哪里了,艾露莎身为统领,她得已拥有二楼一间大房间,拥有独立卫浴不说,关键是她一个房间居然有一百平米,贫穷简直限制了格林的想象。 据说,只要这妞愿意,她可以调动属于教堂的所有财产,换句话说,这间教堂就是这妞的。 格林觉得自己傍了个大款,而且这大款还挺符合自己脾气的。嘿嘿嘿!吃穿都有着落了,格木的奶粉钱也不着急了,这日子过得,舒坦啊! 艾露莎的确很舒坦,此时刚洗完澡的她围了一条浴巾半躺在那张大床上,双脚在撑的直哼哼的格木肚子上踩来踩去,把他的肚子按下去又看他浮起来。 艾露莎玩了一会儿后眼神迷蒙的盯着装饰了天使浮雕和秋翎草的天花板。 “小格木,你知道什么叫喜欢吗?我觉得我喜欢上你老大格林了,只从在诺尔玛城和他相遇之后就被这个闷骚的混蛋迷上了,想看他笑,不想看他一天到晚装的冷冰冰的,甚至想抚平他眉间那一缕忧愁” “小格木,你看见了吧,最近你老大天天偷看我,有时候还看我……哪里,怎么办,如果他向我求婚我到底该不该马上答应他啊” 格木哪里能理解这些大人间的情情爱爱,于是不满的哼哼两声,示意艾露莎不要吵了,它累了,吃太饱了,现在需要休息。 不过它不知道,处于爱恋中的小女子是不会理会它的抗议的。 自从见到格林,格林的形象就在自己心里留下了影子,这个神秘出现的男人突然出现和自己一起战斗对抗腐尸。他很节俭,见到两根香烟都舍不得丢掉,哪怕抽了半根,剩下的也会小心的放回去衣袋中收好。 他的知识很渊博,天文地理几乎没有他不知道的,他说那些神其实就是人类的祖先而已,只是因为文明的变迁的文字的改变,人们理解错了意思,把那些其实就是人类的强者理解成神。 这样说是不对的,神是存在的,是神圣的,不能否认神的存在。幸好自己聪明,把他的话隐藏起了,不然教廷是会找他算账的。 他说在天上没有神的宫邸,有的只是漆黑的空间和天体,还说魔法世界就是一个天体行星,太阳也是一颗行星,学名叫恒星,发展到后面会演变成红巨星,然后变成黑洞。太阳的温度很高,就连火焰巨龙也会被烧成灰烬,火焰巨龙可是生活在岩浆里的,太阳好强大。 艾露莎絮絮叨叨说了大半夜情话,小女儿的情话自然是不好意思跟别人说的,最好就是说给山鬼听,不过现在有格木在,那就好了。 格林此时在他那张床上扣着脚丫子,来帝都已经有些日子了,最近还没有得到任何有关魔法阵图的消息,这让格林感到一点不安。 格林最近闲得发慌,所以晚上不想继续实验了就会画点武器图纸,有时候自己制作一把枪械得到的成就感可以暂时祛除对家的渴望。 左轮手枪就比较好,这玩意威力够大,而且需要的仪器也不会太过于精密。 左轮手枪,又称转轮手枪,是一种属手枪类的小型枪械。其转轮一般有6个弹仓,也有少至4个,多达12个弹仓的设计。转轮为了配合多数人使用右手的习惯,多为向左90度转出弹仓以装填弹药,因此常称为左轮手枪,其实原名称为转轮手枪,与左右无任何关联。 念及此处,格林更没有心思去想艾露莎最近不正常行为。有了想法,就应该马上去实施,否则就是对自己最大的不负责,再上升一个高度的话就是对不起这个点子。 科学家之所以出名,除了有足够的学识之外,说干就干毫不马虎的人性格也是成就其名声的重要步骤。 有多少人是因为有了好点子之后却一拖再拖,拖到别人都成功了,拖到自己都忘记了。然后成就了别人,自己就跟个二百五一样私下里喝酒吹牛说起自己也有过这个好点子,就是慢了点而已,很讽刺不是。 第二十三章 魔法左轮手枪 相比于其他枪械,左轮手枪有很大的不同,转轮手枪的枪管和枪膛是分离的,转轮手枪通常由 3部分组成:枪底把、转轮及其回转、制动装置和闭锁、击发、发射机构。枪底与一般枪上的机匣相类似,上面开有许多槽孔,以便将所有的机构和零件结合在一起,如枪管、框架、握把等。转轮、回转和制动装置通过回转轴固定在框架上,转轮既是弹膛又是弹仓,其上有5~7个弹巢,最常见的是6个,故人们又把这种转轮手枪叫“六响子”。闭锁、击发、发射机构是转轮手枪最复杂部分,按动作原理可分为单动式和双动式。单动式在发射时要先用手压倒击锤,使它处于待击状态,然后扣动扳机射击。双动式既可用手压倒击锤使之待击,也可直接扣动扳机进行自动待击的射击。早期的转轮手枪多属单动式,而后期的多属双动式。 左轮手枪有不少缺点,甚至说可能是致命的,左轮手枪容弹量少,枪管与转轮之间有间隙,会漏气和冒烟,初速低,重新装填时间长,威力较小。 格林是魔法师,那就是典型的没了魔法别人拿块板砖绝对可以教他做人。所以有些防卫措施很有必要,这么久以来,格林一直在测绘研究前世的枪械。 格林一直有一个想法,如果用魔法来做动力源,用特殊的魔法材料来制作子弹,会使枪械本身发生怎样的改变。 这是一个学术问题,如今经过多年的理论实验,格林可以有点把握来实验一番。如果成功了,那么可能就是历史性的改革,如果不成功,那么普通枪械也是防身的利器。 这个世界有坚硬的魔法铠甲,可能以高爆手雷都不一定能破开防御,有各种防御的斗技和魔法,可以挑开子弹或阻挡子弹。 但是他们的肉体本身不一定防御的了子弹,一枪打下去起码留个洞口,战士天天练块练肌肉的,可能凭借肌肉的强度造成不了太大伤害,但是打中要害还得给老子跪下。魔法师更不要说了,两板砖就可以KO了他。 格林铺开了纸张,拿出绘画工具,铅笔已经削好了,格林拿起铅笔依靠直尺和圆规等工具画出枪械的平面构造图,早把所有数据一一标号。 接下来就是想办法组合魔法驱动设置了。首先子弹的初速一定要快,那个谁不是说过吗,天下武功唯快不破,当子弹快到连战士的神经都反应不过来的时候,那么子弹就能产生足够伤害了。 这就要使用加速魔法阵了,依靠风狼魔晶中蕴含的风之力推动子弹触发已产生足够的速度。 其次,仅仅依靠子弹弹头的威力可能不够,所以在子弹弹头上要做点文章,比如用魔法材料来制作子弹头,增加锋利、穿透、或爆炸等特性特点。 可以考虑在子弹头中夹杂魔兽的爪牙或其他具有特殊特性的材料。将这些东西柔和到一起组成一把全新的枪械,那么绝对可以在提高格林百分之二十的生存概率。 这个数字是很可怕的,众人所周知魔法师一般都有安排护卫力量,或者拥有威力强大的防御魔法来保护自己。可是有时如果魔法粒子不足呢?怎么办?把你穿的白色小内内褪下来挂在枝桠上投降? 别逗了,你怕是那玩意还没从腿上褪下来,就被人削成人棍了。还指望别人会讲骑士精神饶你一命?不会的,因为只有死人对于活人来说才是最安全的。 格林的空间戒指中,几乎装满了各种器材,雕刻的,研磨的,啥都有。 格林选好材料之后就拿去实验桌开始研发。制作枪械是个精细活,需要的时间就不会太少,再则说格林是纯手工制作。他又没有现代化武器制作车床,如果有那玩意那就发了,可以实现枪械量产话。如果装备一直军队,战力可想而知。 一缕月光静悄悄的爬上格林背后,安静的陪着格林,格林偶尔簇着眉头,思量如何处理遇到的难题,有时又在草稿纸上绘画魔法阵,组建合适的魔法驱动程序。 格林是个懒癌晚期患者,但当他碰到自己感兴趣的事情后就会沉迷其中,这时你完全不会发现这是个屌丝,而应该是一名严谨的学者。 这时的格林眼中少了一丝猥琐,少了一丝慵懒,唯有冷静与沉迷。 这些天,有个难题一直在困扰格林,空间魔法阵图不是那么好找,他们不是把握在强大且古老的家族当中,就是隐藏在神秘无踪的组织手里,甚至可能在某一头巨龙的宝藏当中。 格林要想得到他们,强大的实力必不可少,哪怕是威逼利诱,偷蒙拐骗也无不可。只要能回种花家,他不介意弄死几个人。 其实,在格林心中,一直将自己的身份定位在小人这一层面。俗话说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但是格林最缺的就是时间,别看他平时悠闲自在。可是他的心里着急的很,由此,如果有人阻挡格林回种花家的道路,那他一辈子也别想安心,毕竟在前面一句后面还有一句,小人报仇,从早到晚。 即使不能恁死你,也要恶心死你。这就是格林的信条。虽然猥琐,但是确实最有效的。 魔法世界不像种花家,哪里有法律的约束,有党和政府为人民当家做主。在魔法世界,只崇尚强者为尊,弱者活该被欺负,法律在强大的武力面前更是如同废纸。这里真的有一个人挑翻一整只军队的猛人,比吃了大力丸,喝了敌敌畏还狠。 现在唯有依靠《定律》的力量,哪怕暴露了也没有办法,如果空有力量却不使用,那干脆直接抹脖子算了,搞不好还能够投胎下辈子再出生于种花家。《定律》有回收设置,被销毁的亡灵会返还能量,虽然只有百分之五十,但是也够了。 只要有了亡灵之心,自己就可以储存足够的强大亡灵,不需要每次花费能量从新召唤。到时候亡灵足够多,足够高级,哪怕是圣棺级老子也能把他拆成零件。 第二十四章 两年 亚特蒂斯的夏天并不会觉得热,相反,或许是因为环境没有被破坏,白天穿一件单衣睡个午觉之后神清气爽,晚上甚至还要盖张小薄毯。毕竟人就是人,不像其他修仙世界动不动寒暑不侵的。 这里的人体质发达,尤其是玩斗气的,耐热耐寒,但不代表就不会被火烫死,不会冷死。人不是魔兽,魔兽由于各自的特性,拥有厚实的皮毛或鳞甲。不畏严寒酷暑。 睡午觉是很舒服的事,比如今天就很好,大中午的图书馆也没人,搬一把舒服的躺椅安在大树荫底下,垫一个绣了两只鸭子的枕头就可以开始愉悦的享受了。既节俭又舒服的享受,和乐而不为呢? 枕头是艾露莎做的,用的是一大块精灵织的细绒布,听说是用精灵神树的叶子捣鼓出来的,很珍贵,可以防弓箭。自从给她讲了鸳鸯的故事,这个姑娘就完了,一天到晚躲在屋子里绣鸳鸯,结果鸳鸯没绣好,鸭子倒是多了两只。 为这事还被格林嘲笑了,结果艾露莎红着眼把枕头一把扔在格林脑门,转身就走,可能是气不过去,又回来把格林按在墙上对着他的嘴巴狠狠亲了一口,力气很大,把格林的嘴唇都咬破了。格木一脸无聊的躺在旁边看着这一对不要脸的秀恩爱,格木表示,为什么自己不是吃狗粮的,要不然今天管饱。哎!美味的狗粮啊! 舔了舔舌头,看着艾露莎捂着熟透了的脸蛋一路小跑回教堂,格林看起来就像脑门被驴子踹了两脚。现在还是懵的,丝毫没感觉到教堂门口值班守卫骑士眼中的杀气,女神就这样被这头猪拱了?老子不服,尼玛格林不就是比咱帅了一点点,身材高了一点点,体型瘦了一点点嘛!咱威猛有肌肉看起来都有安全感,怎么就便宜了格林这瘪犊子呢! 不行晚饭要敲他一顿,必须上大酒店,挑贵的点,心疼死这个守财奴。 如今,距离和艾露莎相遇已经两年了。没想到莫名其妙两人就对上眼了,爱情有时就是这么令人感叹,有的人只需要一眼就是一辈子,有的人天天腻在一起结果最终人消曲散。 太阳高高挂起,有着树荫的庇护,格林睡的香甜,格木也长大了,它盘着身体躺在格林脚边位置,作为魔兽,警觉这种最基本的本能是没有那么容易丢掉的。马路上来往的马车经常把它吵醒,所以格木睡的断断续续的。 艾露莎的到来缓解了格木的警觉,它知道艾露莎是可以绝对信赖的人,就和自己老大一样。 艾露莎最喜欢看格林睡觉,没到这时,她总是安静的坐在一边,双手托腮,眼中除了格林之外再无别物。 格林闻到艾露莎身上独有的味道就知道她来了。 于是道:“来了就帮我按按肩,最近手不太好使唤。” “嗯!” 两年的时间使两人的感情越来越紧密,虽然还没有突破最后的屏障,但是这也是出于格林的考虑。 说实话,受传统观念的影响,人们那怕在现代社会还是对那一层膜斤斤计较,当然我不是说因为这样女性就可以毫无羞耻的内啥。但是这一层膜却让多少男性在意?就觉得没了它的女性就是不好的,是破鞋。而自己和再多的女性上床也感觉没什么,是应该的。 说到底还是男人的劣根性,期望自己的到最好的,而自动忽视掉自己的猥琐。格林是喜欢艾露莎,但是感情这种东西在时间的打熬中是脆弱的。万一呢?两人没有走到最后,而又和艾露莎睡了,在这个还属于封建社会的世界,她再嫁的话是真的会被嫌弃被欺负的。 格林想的有点远,还一个原因就是他真的是个屌丝,胡思乱想就是他的缺点。 两年的时间还是挺长的,格林也由黄金五级晋级为铂金一级。 《定律》的能量条已经有三十万点了。这得益于艾露莎的帮助,要不然他一个人光靠自己猎杀魔兽还真有点难度。有了这些能量点,格林起码可以召唤出五十名鬼面轻骑,或者一百亡灵野战军,再或者二十亡灵火箭筒炮手。 而属于魔法世界本地的亡灵魔法格林也得到几种。 第一道魔法方程式是地狱三头犬召唤,黄金级魔法。 第二道魔法方程式是腐朽的堕天使召唤。 地狱三头犬不用说了,传说中这货是冥界扛把子死神老大的头号打手兼看门大爷。三脑壳儿会火焰、毒素、诅咒三种魔法,近战也还行,算得上是无愧于扛把子这一宝座。 腐朽的堕天使更不用说了,以格林的能力召唤出的也不过是三对翅膀的权天使。妥妥的铂金级,由于是堕落天使力战而死产生的英魂,所以对于战斗的渴望一直萦绕在他的脑子里,是非常可怕的战士。 武力的增加可以给人带来巨大的安全感,格林的实力都是一步一步积累上来的,没有磕过药,也没有充过钱。 格木如今也成长了,外表越加狰狞,脑袋上居然有了两只弯曲的长角。 这么久以来格林也知道了图书馆老板是个女的,长的贼漂亮,肤白貌美大长腿。 每月初一是格林发工资的日子,一到这天格林整个人都笑得贱兮兮的,发工资了,多美好的时刻啊! 在这一天,格林眼珠子里只有小钱钱这一种事物,其他的是不会被他放在心里的,每一枚银币他都会清数好几遍,直到把每一枚银币都放嘴里要一边之后才小心翼翼的把它们放进钱袋里。 没办法,艾露莎这小妞居然觉醒了女性逛街的本能,每到休息日都要拉着格林大街小巷的走一圈。商城,购物街都得逛一遍。这里是帝都,东西有便宜的吗?没买一次格林就头疼一次,可是又不得不买,哎!男人的苦,有谁知道啊 “苦什么苦,你们男人一有钱就会学坏,我是为你好,再说了格木的奶粉钱我全包了,你每天的烟酒我也包了,我能养你,你要那么多钱干嘛!”艾露莎俏皮道。 “总得给我留点钱吧,万一哪天上街没钱买烟咋办?去找人借?我不要面子的嘛!” “我不管,反正你是我的,谁要是敢说你我就拆了他家,再说了在我面前你要什么面子,我特意给你留了房门都不敢进来,哼!” 这就说不下去了,格林觉得自己是不是顾虑太多了,得,先不想那么多。老实陪女友逛街才好,拌嘴我相信没人说的赢热恋中的女人,除非你想继续打光棍吃狗粮。 第二十五章 丧钟镇 艾露莎穿着残破的烈阳甲来到图书馆,看到格林后才痛哭失声。 格林担心的抱住艾露莎急道:“怎么回事,你不是驱魔去了吗?怎么受了这么严重的伤?” 艾露莎哭道:“我们去丧钟镇驱魔,可是哪里已经变成魔鬼的乐园了,好多好多人都变成干尸,他们爬起来攻击我们,还有巨大的恶魔。马克、米勒伽、波利……他们都死了。我们一共去了五十名烈阳骑士,可是只有五个人逃了出来,呜呜呜……” “是一个亡灵魔法师,他把整个镇子的人全变成了亡灵,还召唤了恶魔,我们打不过。” 面对被惊吓过度的艾露莎格林只有抱着她安慰良久,许久之后艾露莎才疲惫的躺下,格林把她抱去床上放好帮她脱了残甲盖好被子。战友一个个为了保护她而死在眼前带给她很大的打击。哪怕睡觉都紧皱着眉头,手指紧紧抓住格林,似乎只有这样才有安全感。 格林左手枕着艾露莎,右手轻轻抚着艾露莎小声安慰道:“乖,不怕,有我在没有谁能够伤害到你,我发誓,以种花家子民的名义,我会守护你一身,成为你的骑士。” 艾露莎眉头渐渐放松,呼吸匀畅。格林亲昵的把脸贴在艾露莎额头,轻吻一下。这丫头回到帝都第一时间就跑来自己这里,或许在她潜意识当中只有在我身边才能感到安全感吧!哪怕坚强如艾露莎说到底也只是个女孩,也会有软弱的时候。 “丧钟镇吗?劳资把你推平了。” 格木看见老大满脸杀气,知道老大的媳妇儿被欺负了,咬牙切齿的把枪剑扛在身上低声呼唤老大赶紧带上自己干架去。 格林摸了摸格木的头,把枪剑从格木背上卸下来道:“格木,乖,帮我照顾好艾露莎。你就不要去了,很危险的。” 格木把头摇的激烈仿佛再说:“不是说好的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吗?怎么现在就不要我了?” 格木焦急的在原地打滚,它也很想去给未来老大媳妇儿报仇,可是老大必然自己去于是只好郁闷的留下来。 格林从床底下搬出两个箱子,将其中一个放进空间戒指中,另一个打开,里面是满满一箱魔晶。格林深吸一口气召唤出《定律》把所有魔晶转换成能量,能量条迅速涨了一截。由原来的三十万变成五十万。 亚特蒂斯由于太繁华而城门几乎没有关闭过,更没有所谓的宵禁。因此格林得以轻松出城,丧钟镇离亚特蒂斯很远,又很偏僻。哪怕骑马都要三天才能到达。 趁着月色,当离开帝都有一点距离之后格林召唤出白银级亡灵克格勃渡鸦。然后爬上渡鸦的后背,指挥渡鸦往丧钟镇方向飞去。渡鸦翼展有六米,对于格林不过一百多斤的体重驾驭起来一点阻碍都没有。 格林一般不生气,他属于那种不生气时啥都好说,一生气就会让你连后悔的话都说不出来。这一次,怒火充斥整个胸间。 漆黑的夜空中,格林驾驭渡鸦从月下驶过,暗淡的光线下影射的是格林面如寒霜的杀气,与冷如冰霜的嗜血。 渡鸦飞行速度很快,又有亡灵生物不知疲惫的特性,不过在三个小时后就到达丧钟镇。 格林指挥渡鸦停靠在离丧钟镇不远的高空。左手拖着《定律》,《定律》中爆发出一道接一道魔法。穿着充满科技质感凯芙兰战甲的鬼面轻骑抽出腰间的战刀,左手控制同样身着凯芙兰战甲的死灵战马。五百亡灵重装兵提起扇形盾架好残月长矛组成马其顿方阵列队与轻骑身后。亡灵步枪兵穿着褐色作战服夹杂在马其顿方阵中间。最后,五名亡灵火箭炮炮手压住阵脚。四米高的地狱三头与腐朽的堕落权天使分列于队伍左右。 所有亡灵望着格林,眼中的亡灵之火似乎感受的格林的怒气不断翻滚着。格林面无表情的下令道:“不管哪个亡灵魔法师藏在哪里,抓活的。然后把丧钟镇夷为平地。” 众亡灵排列好阵势,亡灵之火注视着格林,格林一声令下。为首的鬼面轻骑拔出战刀横在眼前大喝一声道:“进攻,杀!” 鬼面轻骑一马当先,亡灵重装兵用盾牌遮住身体,长矛紧贴在扇形盾旁紧随其后。喊杀声震天,格林乘着渡鸦迂回于丧钟镇上空,今天我要亲手了解了那个混蛋。 鬼面轻骑是纯粹的骑士,他们穿的是散发着蓝色幽光的高科技战甲,这种铠甲由埃德拉金属锻造,拥有良好的防御力,金属铠甲将鬼面轻骑整个身躯包裹在其中,虽然是全身甲但是并不会感觉臃肿,反而看起来非常合身,机械的线条完美的凸显出来。 鬼面轻骑除了首领是黄金级外,其他的骑士都是白银级。这是一个特性,也就是说不管格林召唤出多少鬼面轻骑,哪怕有一百万军队的鬼面轻骑,首领永远都是那个黄金级骑士,其他的永远也不可能多出一个超越白银。 这是一只强军,帝国最强的军队也不过只有一个满编飞龙兵团。飞龙兵团属于空军,他们由于全都骑乘白银级亚龙种双足飞龙闻名。其中的校级军官都为帝都魔武学院的高材生和贵族子弟组成,实力强大。是一支战斗力和战斗素质很高的部队。 以艾格玛琳为例,一共有海陆空三军。每军拥有下辖军团,一个满编军团为十万人,军团下辖兵团,一个满编兵团为一万人。兵团之下为营,满编一营千人。 艾格玛琳军衔实行将校制。从小到大依次为,士兵九等、士官三等、尉官三等、校官四等、将领四等。以校官为例,他又分为少校、中校、上校、大校。而指挥一个兵团起码需要大校军衔。当然,飞龙兵团是个例外,他们最高统帅为中将军衔。可以说单论兵团战力,飞龙军团是最强的了,在以往和兽人作战的战役中,兽人的战争巨兽往往最为惧怕飞龙兵团。 第二十六章 一片残骸 格林召唤的亡灵把怒火完全宣泄在丧钟镇那些二流都算不上的亡灵身上,火箭炮炮弹肆意轰击在建筑物上,这些大多由木材建造起来的房屋哪里能够抵挡炮弹攻击,不一会儿就随着炮弹的炸响燃起熊熊大火。有了火焰就有了光明,半边丧钟镇完全笼罩在火焰之中,突击步枪的弹壳就没有停止过。 腐朽的堕落权天使张开破烂的黑色羽翼,格林叫他路西法,路西法凭借着卓越的战斗嗅觉穿插在战场之中。一间石质磨房中,亡灵魔法师莫奈小心翼翼的躲避鬼面轻骑和亡灵重装兵的视线。 “该死的,那个混蛋亡灵魔法师找上门来了?是以前的仇家还是申请了艾格玛琳魔法部证明的叛徒?”莫奈愤怒的对着墙壁砸了一拳道:“本来还想利用这里布置亡灵天灾,现在看起来是不可能了,混蛋你惹怒我了,我要把你和之前的教廷杂种一样献祭。” 莫奈用一把刀子割开自己的手掌,把血滴在磨房中心的几十顆头颅当中的血色六芒星魔法阵中。用符文书写的血色六芒星魔法阵沿着轨迹将符文一一点亮。随后在磨房中凭空出现一道黑洞,大量的恶魔不断咆哮着涌出。亡灵魔法师莫奈在黑暗发出夜枭般的笑容。 “迎接审判吧,混蛋!” 恶魔从磨房房门涌出,大量恐怖身影一出现就被发现。亡灵重装兵还没有反应过来,一部分亡灵就被恶魔撞倒在地。这时良好的战斗素质的好处立马体现出来。面对恶魔,亡灵迅速组建好防线,步枪和火箭炮隔着亡灵重装兵的盾牌防线不断倾泻火力,鬼面轻骑驾驭战马两边迂回收割,切开战场。 凯芙琳战刀锋利异常,这种由钛合金打造的战刀称之为削铁如泥毫不为过。在战马冲力的作用下,每一刀下去就是分尸的结果,除此之外不会有第二种结果。路西法凭借本能大概可以确定亡灵魔法师莫奈所藏之地,他飞到半空,上手握住剑柄,剑尖指天,将长剑竖在面前。 汹涌的斗气从他的手中不断灌入长剑,当一片乌云悄悄来到他身后之时,握住剑柄的双手高举从天空狠狠劈下,无数月牙形剑刃斩击铺天盖地而下,覆盖了整个磨房周围的地区,强大的斩击之下,所有建筑物纷纷变成碎屑。其余落在大地上的斩击直接劈裂地面,泥土四溅,满目疮痍。 亡灵魔法师莫奈整条左臂被斩击切断,如注的鲜血在引力的作用下流成一条小河。肉体的疼痛没有战胜恐惧的支配。 “怎么可能,这种力量,只有铂金级斗气才能发挥出这么可怕的斩击。” 莫奈人吓傻了,路西法可不会犯这种错误,主任吩咐的敌人已经发现,于是他直接俯冲而下,锋利的长剑毫无阻碍的刺入莫奈另一条手臂,随着路西法手腕翻转,莫奈另一条手臂被挑断,带着一蓬血液飞了出去砸在地上,已经断掉的手臂神经还有一些直觉,几根手指还在无力的抽动。 战斗在悬殊的武力之下很快就平息了,丧钟镇此时不能找出一处完整的砖石,房屋上的火焰早已熄灭,只留下漆黑的木头存留余烬还冒出浓厚的黑烟,诉说这场刚刚结束的战斗。 莫奈是被路西法提着脑袋带过来的,对待敌人,路西法一向杀人完事,要不是格林吩咐过要活的,他的尸体早就凉了。所以别指望路西法会温柔待人。天使的确是美好的化身,但也别忘了他们还是最为纯粹的战士,当天使拔出长剑,那即将变为最可怕的敌人。 亡灵重装兵和鬼面轻骑整好队伍警戒,莫奈努力把头抬起来看着格林语气颤抖说:“大人,放了我,我愿意效忠于你,请您相信我我的能力很强的,前几天我还差点杀了一个黄金级烈阳女骑士,他带来了几十名烈阳骑士也被我杀了好对,您看,我将会是您很好的仆人。” 两臂断裂之苦不是每一个人都可以忍受得了的,对死亡恐惧,失血过多和疼痛使莫奈满头冷汗。即使这样,他还努力挤出比哭还难看的笑容,不为别的只求能活下来。 格林无动于衷,莫奈以为格林是觉得他的筹码不够于是立刻提声道:“我还有召唤恶魔的办法,这些恶魔就是我用烈阳骑士的头颅做祭品才召唤出来……” 格林接过路西法递过来的手帕擦拭双手,只见他语气寒冷道:“区区召唤地狱低级恶魔而已,瞧把你给能的!我会看得上这种垃圾吗?活着不好吗?非要欺负我的女人,还害她哭了,你知不知道我会心疼的?啊!你个王八蛋,给我道歉!” “是、是我道歉,我有错,我不是人,求您放过我,我再也不敢了,再也不敢了,求您了!”莫奈不停的跪在地上用力磕头祈求格林饶他一命。路西法站在格林身边,他很恭敬,时刻准备执行命令。格林根本不屑于接受莫奈道歉,见鬼了才会相信一个无恶不作的亡灵魔法师的誓言。更何况是这种拿一整个镇来当实验区的渣滓。 格林敢打赌,赌五包辣条,莫奈心里此时想的绝对是在逃离之后如何最狠的报复自己。在魔法世界,能让格林上心的没几个,看到不满十岁的乞丐,他忘记了何为善良,路过奴隶市场遇见关在笼子里各族身无片缕的奴隶,他的心也没有任何波动。 这里不是种花家,这里的人也没有种花家的人善良。那个不满十岁的乞丐可能会在你掏钱时对你掏刀子,然后把你的尸体扔进贫民区臭水沟中,那个你买下来准备解救的奴隶或许不会留下任何感激,扭曲的心在你所谓的自由下只会越来越可怕。 亡灵魔法师莫奈的尸体挂在丧钟镇最高的残破建筑上,凌晨五点,丧钟镇在一片废墟中迎来第一缕朝阳,格林收回所有亡灵,然后还是乘渡鸦返回亚特蒂斯。一个小镇的人都死光了,这个不是一件小事,帝国一定会派出军队调查,虽然自己算是做好事,但是帝国军方怎么想那就难说了。万一他来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把自己给搭进去,这是会被笑话死的。 果然,格林离开不久后,一个营的军队开进丧钟镇,只是这里唯有满地残骸废墟与那挂在钟楼上随风摇摆的尸体。 第二十七章 秀才遇上兵 艾格玛琳有位传奇人物,也就是大将军艾斯德斯,这位年龄不过二十五的女将军硬是凭借着强大的寒霜斗气十三岁从军,大小经历百战,从名不见经传的小兵荣升为少将。(少将是军衔,大将军是职务) 由于声名远扬,在全国都有很大影响,所以皇帝特地召见艾斯德斯,并赐了一大片土地给她。这在帝国中是很难得的,土地永远是封建王朝最为宝贵的东西,由此可见艾斯德斯深受艾格玛琳十二世的厚爱。殊不知帝国多少贵族,拥有自己封地者何其少也。 当然艾斯德斯有多少封地关格林屁事。那一晚格林紧赶慢赶终于在艾露莎醒来之前回到图书馆,格木倚在床边脑袋一点一点,好像小鸡琢米一样。格林摇摇头,召唤出冥武士把格木抬去它的草窝。格木迷糊之间见是自己老大回来了索性直接把眼睛一闭,瞌睡声一会儿就出来了。 格林搬了一把木椅坐在艾露莎床边,俯下身子温柔的抚着她的头发。她的头发很美,金黄的颜色中泛着银白,艾露莎是天生的卷发,发质很好,还带着点点香味。格林很喜欢,可能感觉到格林在自己身边,艾露莎此时显得很放松。不打扰艾露莎休息,这几天她一定很劳累,让她多休息一下对身体有好处。 图书馆有个小厨房,格林喜欢在这里做一些小菜,魔法世界的饮食文化和种花家有很大区别,这里的主食为面包,菜的话就是用一个大盘子把一大堆烤肉或者生菜放在一起食用,虽然如此,魔法世界的小吃甜品却着实不错。 这一天,格林发现自己的老板是个大人物,因为此时格林全身都被冰霜冻住,只露出一颗脑袋。 “亲爱的老板,请问这是怎么回事,想必我应该没有发生冒犯你的举动吧?”格林无奈道。他试过挣脱,不过这些冰霜不像表面看起来哪么脆落。 “格林,不用挣扎了,我想你应该没有办法逃出史诗级冰霜斗气的束缚,既然如此,那么我想请你解释下这个东西。”美女老板指着几页草稿笑道:“是你写的吗?” 格林眯着眼仔细瞧了一下,果然是自己没事干时瞎写的草稿,于是只好点头。 “哦?哪么什么叫做暗度陈仓呢?”美女老板笑道。 “这个吗,兵者,诡道也。带兵打仗最为讲究诡计的使用,俗话说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如果自己的行动被敌方知晓,那么其不是被动挨打?因此所谓暗渡长仓说的就是在战术上从正面迷惑敌人,然后以精兵猛将从暗中进行活动偷袭敌人的战术。” “什么叫做围魏救赵?” “也是一种战术,我这么举个例子吧,甲带全国四分之三的兵力攻打乙地都城,乙地向丙国求援,但是丙国离乙地太远,哪怕派出援军也只能在甲攻破乙地之后才到达,但是丙国距离甲都城却不远,于是丙国也带了四分之三的兵力攻打甲都城,甲都城肯定不足以抵挡丙国军队,所以必须撤兵回援。这时如果丙国人聪明的话,中途埋伏在甲回国的途中,来个反围剿哪么甲就可能被打成半残废。我把这个叫做以逸待劳。其实围魏救赵就是袭击敌人后方据点迫使进攻之敌撤退的战术。我研究的这些一共有三十六种战术。” 对于这个格林侃侃而谈,《三十六计》而已,好像谁没学过一样,哪怕是三岁小孩大概也听说这本书。土包子这还用得着问吗。格林毫不掩饰自己鄙视的表情,可是他忘了,这里是魔法世界不是种花家。《三十六计》总结了种花家千年历史的兵法。这和魔法世界的战争主题不一样,在魔法世界更喜欢硬对硬的“肝”。讲究的是实力的正面比拼,而谋划却很少用到。 对于这一点,格林知道个鬼,他爱怎么打怎么打,脱光了衣服甩开膀子都没问题,可是对于帝国来说,计谋这方面的知识是很欠缺的。 美女老板岂会看不出格林的鄙视,于是丢了一张纸给格林道:“拿着这张委任状,明天来我哪里报名。” 格林伸长了脖子瞄了眼,谁啊!这么大面子,一上来就给少校军衔,怕不是传销的吧!你真当我是哈士奇吗?美女老板见格林不信自己。“小家伙,你看起来不信啊!你好,我的参谋长,我叫艾斯德斯。” 此时虽无寒风,而且图书馆中还生了火炉,但是格林感觉寒气从脑门顺着天灵盖沿着身体传遍全身。尼玛,自己的老板居然就是坑杀四十万军队的狠人,帝国大将军-艾斯德斯。 格林感觉自己嗓子很干,有点沙哑,他咽了一口口水,小声道:“不去会怎么样?” “把你杀了,挂旗子上风干。”艾斯德斯微笑道。 格林苦笑一声道:“是,我的将军!” 格林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如果艾斯德斯不在他真想扇自己几个耳刮子。叫你手贱,没事装什么逼学人家穿越抄剧本。现在完了吧,当什么不好,偏偏是去这个杀人上瘾的家伙手下当兵。自古以来,秀才遇到兵,那是有理都说不清,更别说是艾斯德斯了,从没有听说过那个反抗她的人有好活的。 艾斯德斯解除了格林身上的冰霜,说来也怪,她的冰霜把自己冻住了,却不会感到丝毫的寒冷,格林认真的看了艾斯德斯一眼,她到底强到什么地步啊!艾斯德斯歪着头给了格林一个微笑,格林身子一颤,居然觉得艾斯德斯有点可爱。 格林接下那张委任状,艾斯德斯告诉他,这是皇帝陛下给的由军事部盖好章,只要军衔不高于少校,她都有权利直接任命,到时候只要去军事部补办一下档案就好了。 艾斯德斯很快就走了,顺带拿走了格林的那几张草稿,并要格林尽快把其他的写好交给她。格林摸着后脑勺,今天好像忘记了什么东西,似乎想到了什么他右手握拳拍在左手掌上,今天是初一,艾斯德斯忘记给上个月的工资了,农民工工资可是不能拖欠的。不行,明天一定要去找她。劳资还要养老婆和格木,没钱可不行。 第二十八章 上任 艾露莎醒了,格林用皮尔猪猪肉和小麦煮了一锅粥,咸鸭蛋拿了几个,再来几条烤猪后腿。粥和咸鸭蛋是给自己和艾露莎吃的,格木哪混小子每天是无肉不欢,现在不是都讲究荤素搭配吗,光吃肉对肠胃不好。格木无语的看着自己老大,你脑子是不是瓦特了,你见过那头食肉魔兽吃素的?要是被同行知道了,我不得被笑死吗?我不要面子的啊! 对于格木的碎碎念格林从来不多加理会,自己先盛好一碗粥,端着来到床头,用勺子挖一勺放在嘴边轻轻吹凉了才喂给艾露莎吃,艾露莎心安理得的享受格林照顾。在把咸鸭蛋剥掉一部分蛋壳,用筷子挖出里面肥得流油的蛋黄喂给艾露莎吃,艾露莎吃东西的样子很可爱,她的嘴巴很小,吃东西都是一小口一小口的咀嚼,腮帮子一鼓一鼓,格林最喜欢看艾露莎吃饭的模样。 咸鸭蛋是格林自己腌制的,这个世界可没有这种东西。自从和艾露莎确定了关系之后,格林下厨的频率越来越多。以前一个人的时候吃什么都无所谓,现在有了艾露莎自然不能什么东西都对付一下。格林从小就喜欢吃饭时围在老妈做菜的灶边,每次老妈做菜时都会先让贪吃的格林尝尝味道,久而久之老妈一身炒菜的本领被格林学了个十之八九。 格林不敢说些自己的厨艺堪比大师,但是在老妈这么多年的熏陶下,这一门手艺还是有点成就的。艾露莎很喜欢吃格林做的炒菜,也喜欢他做的面食,她从来没吃过这些。而且她发现自己对辣椒这种东西非常喜爱,发展到现在简直到了无辣不欢的地步,这一点和格林很像。他也是这样,吃饭没有辣味总感觉不踏实。 艾露莎很会享受格林的照顾,因此粥吃的格外漫长,格木吃完烤肉看见这边还没吃完,于是也学艾露莎张开大嘴不要脸皮贴在格林旁边,格林没好气的给了它一勺才满足的回到草窝睡回笼觉。 把艾斯德斯的事情给艾露莎说了一遍,艾露莎没有任何意见,在她看来这是件好事。虽说艾格玛琳和教廷间的仇恨由来已久,但是艾露莎毕竟没有经历过那个时代,所以她对于艾格玛琳并没有太多恶感。 格林陪艾露莎玩了一整天,但是第二天艾露莎还是回去教堂,她要处理很多事情,这一次损失了这么多战友,教堂的力量已经严重不足,再者关于这次行动,哪怕是艾露莎也要写一份完整的总结交代清楚前因后果上报给教廷,顺便请求教廷支援。 丧钟镇消失的事情很快传遍了整个帝国,一时之间人人自危,虽说那个凶手已经被抓住了,但是抓他的人是谁,到底是内斗还是其他原因造成的?这一切都还没有结果,相反,万一是前者,亡灵魔法师因为内斗而一人被杀,那其他的亡灵魔法师呢?他们还会不会寻找下一个目标。 亡灵法师这个职业再次被顶向风口浪尖,格林把玩着手中的恶魔宝石,亡灵魔法师莫奈之所以把整个镇子的人变成亡灵为的就是提炼出这颗恶魔宝石。恶魔宝石中蕴含着地狱恶魔的力量,可以大幅度拓展魔法师的精神容度,而且还没有任何副作用。只是这种宝石一般只出现在恶魔生活的地方,即使在哪里也是非常珍贵的。 莫奈到底是如何得到这颗宝石的,这一切都是个谜题。 第二天,格林带上委任状,先去军事部登记好档案,然后再来到统战部上任,艾斯德斯就是统战部部长。军事部负责所有军队的档案登记和后勤管理,也就是说,格林的衣服和军衔徽章就是在这里领的。以后的工资,军队的武器护甲等物资都要看军事部的脸色。 而统战部就是专门负责打仗的,由两名部长负责,一名是大将军艾斯德斯,另一名是大将军布多,军衔大将。布多大将军世代护卫皇族,身为武官从不过问政事,但是谁要是对皇室不忠,哪么他将携雷霆之势把背叛者戳骨扬灰。大将军布多从不出现在统战部,只是挂个名而已,他身为皇室守护,一直居住在宫殿中。 统战部大的吓人,范围之大简直如同一座城堡,上面箭塔碉楼林立,艾格玛琳士兵持着长矛往来其间。毫不夸张的说,如果战争延续到这里,那么他将化作一座坚固的堡垒,敌人的进攻必将被抵挡于此。 统战部太大,格林不认识路,于是在出具证明之后经守卫带路,格林提着一个小袋子来到艾斯德斯办公室门口。格林咳嗽一声,先把嗓子弄舒服了,昨晚赶时间把《三十六计》都给写出来了。所以今天精神不是很好,魔法师也是人,几天不睡觉也是会困的。 看了一下自己身上没什么还算干净,衣服穿的是艾露莎新做的。然后才轻轻地敲门。 里面一道清冷的身音传出:“进来。” 格林打开办公室大门,首先看见的自然是艾斯德斯,艾斯德斯见是格林,于是微笑道:“我还以为你不敢来呢!都在想要不要叫人把你绑回来。” 格林可不敢和她开玩笑,于是一本正经的抬头挺胸,身体微微前倾十五度敬礼道:“报告艾斯德斯将军,统战部新任少校尼古拉斯·格林向您报道,请指示。”从这里就可以看出差别,格林身为种花家警校生,军姿这种东西早就被刻进脑海里,想忘都忘不掉。毕竟,那段经历太刻苦了。 别人家大学第一个月叫新生军训,警校第一个月叫日常训练。别人家大学生“苦日子”有盼头,一个月就结束“折磨”,警校就不一样了,那就是日常生活,感觉“前途无亮”没有一点光明。一节警体课下来,没有一块骨头是不酸的,别人家大学生一个月晒黑后就变白了,我们不,我一直是黑的[奸笑]。那段日子,休息日出个校门就跟过节似的,走在大街上看见那个女孩都觉得漂亮。不是说咱警校没有漂亮的,问题是把头发一剪掉,脸再给晒成非洲人一样,还天天穿着制服,哪里看得出谁美不美,都一个样。 第二十九章 只卖艺不卖身的贴身参谋 种花家的军容风纪艾斯德斯不知道,他对于格林的兴趣越来越大了,这种处于身体本能的东西已经浸入到骨子里,或许格林自己都没有意思到这点,敬完礼之后,格林把手放下,以军姿站好。艾斯德斯虽然不清楚这是哪国的军礼,但是看起来就给人一种精神十足的感觉。 “格林,我是谁就不必介绍了,你肯定知道,哪么关于你的职责,从现在起你就是我的参谋,负责制定作战方针,训练方针,帮我参考作战计划,有问题吗?” “报告,没有。” “嗯,不用那么拘谨,在我这里可以放松一点,我也不喜欢太拘束。” 格林就是那种顺竿爬的德行,听艾斯德斯这么说,自然是同意的。手中的袋子里装了几张大饼,拿出来再夹上一根大葱,沾了大酱。咬一口,舒坦的很,早饭还没吃呢。格林一边吃一边掏出好几本书其中就有《三十六计》,剩下的是军队方阵的使用方法,格林目前将种花家千年以来使用的战争总结下来写成一本《阵势图》。 其中,格林记录了十大阵法,他们分别是一字长蛇阵、二龙出水阵、天地三才阵、四门斗底阵、五虎群羊阵、六雨连方阵、七星北斗阵、八门金锁阵、九父星观阵、十面埋伏阵。 格林一边嚼着早饭,一边仔细给艾斯德斯详解这些阵法的作用和战术的运用。艾斯德斯不是傻子,相反虽然她的胸很大,但是人很聪明,稍微一解释就能理解他们的用处。 艾斯德斯慵懒的靠着沙发凳,眼前这个男人似乎越来越让人喜欢了,他对于战术的运用和理解远远超过很多光长肌肉的军事天才。呵呵,他到底还有多少自己不知道的东西呢?好想全都挖出来啊。 格林歇了口气,要缓一缓。幸好自已以前就喜欢看书不管是什么书,像什么《三国演义》、《孙子兵法》、《百家讲坛》、《六军镜》啥的都有涉猎。其实,艾斯德斯的逼迫反而给自己找到了一条新路。要说这个封建社会哪里找东西最方便,当然莫过于军队了。而且什么强盗效率最高,当然还是帝国军。 如果要靠一个人得到需要的情报,那几乎是不可能的事,可是军队情报部门就可以了,要什么情报都有。别跟我说啥子自己建立一个情报部门,你知道搞个这样的黑色组织后果有多严重不,那就和***一样是会被干掉的。在这说,搞这些高级货,本金要有吧,需要的专业人才要有吧?自己以前有时候都还要饿肚子,更别说人才,总不能带一群亡灵去探寻情报吧? 自己知道自己有多少斤两,出格的事可不能干,那是二百五才会做的事。 一小时后,艾斯德斯听完格林的详解,她对此很满意,于是把一串钥匙和一袋金币丢给格林。格林什么人,见到小钱钱就眯不上眼。只是对于这串钥匙感到奇怪。刚想问,艾斯德斯先说话了。 “这是一套小洋楼的房间钥匙,你既然当了我的贴身参谋,我自然不会亏待你,这幢房子我送给你了,那些金币是你这个月的工资,以后记得每月初一来财政处领工资,以你的军衔,一个月大概有一百金币。 格林大喜,这是要发啊!小钱钱啊,我亲爱的小钱钱啊!格林财迷的样子自然不好看,于是艾斯德斯直接来了一发斗气,刺骨的寒冷立刻叫醒陷入白日梦境界的格林。 “去,外面搬一张办公桌进来,以后你就在我这里上班了。” 格林打了个激灵,小心问道:在你这上班,你指的是和你一个办公室吗?” 艾斯德斯点点头,格林感觉事情不妙,再联想到之前艾斯德斯送自己房子,貌似,自己好像变成二奶了给她包养了。格林紧了紧衣服怯声道:“我不卖身!” “可是,我有点想要你了,怎么办,要不,你当我的奴隶吧!”艾斯德斯玩味道。 格林不知道后来自己是怎么走出来的,当时脑袋一瞬间轰的一声懵逼了,这句话不是开玩笑的,艾斯德斯什么人,说到做到,格林不是因为窃喜,而是她真的有这种能力,让格林成为她的奴隶。想到艾露莎,格林很坚定,坚决只卖艺不卖身。 谈话结束之后,格林去找人搬桌子。艾斯德斯拿着两本书,嘴角微微勾起。这家伙对战争这么熟悉,难道他也对战争感兴趣,也喜欢敌人鲜血溅出身体的愉悦?真好,我喜欢你这种性格。 格林换好军服,他的军服为纯白色,袖口绣了玫瑰纹金边,上衣一排黑色大纽扣,右臂嵌的是少校军衔徽章,左胸口处绣了几朵雪花象征他是艾斯德斯嫡系,右肩处绣的是橄榄枝代表他是文官,裤子两边纹了秋翎草图案。衣服很得体,还是崭新的,挺不错。 统战部内部装饰华丽,墙上绘满图案,有各种各样的魔兽,有草原,有森林。做工精美的毛毯铺满了整个统战部地面,不管走到哪里脚掌都踩在地毯上,很舒服。巡逻士兵统一穿戴制式铠甲佩戴制式长剑,以十人为一组往来巡逻。这里几乎装满了帝国最精英的一批军官,所以戒备森严。没有人负担得起统战部出事的后果。 一路上,给你遇见很多高大的骑士雕像,这与艾格玛琳帝国尚武的风气有关。艾格玛琳更为热爱斗气战士,对于魔法师虽然也有热情,受人尊重,但是斗气是更多人的选择。如果换个人看骑士雕像,他或许只会觉得雕像出自大师之手,因为雕像像极真人,哪怕是从铠甲缝隙中都能看到其中隆起坚实肌肉。格林轻笑一声,统战部是真有钱啊!清一色青铜级的魔物傀儡,艾格玛琳帝国实力强大不是没有原因的。 艾斯德斯已经开始处理文件,格林,不管你是什么人,不管你从哪里来,现在你是我的奴隶,希望你不要背叛我,否则我真的会杀了你的! 第三十章 统战部新人 格林的确是正儿八经的新人,但军事素养经过几年的培养不错。他身为艾斯德斯专用贴身参谋,统战部各位大佬都会给几分面子。不然得罪了艾斯德斯后果是很严重的。 纵观艾斯德斯自参军以来,一路从尸山血海杀出来,她参军不是为了保家卫国,也不是为了匡扶正义,仅仅是因为喜欢而已,享受杀人的过程。哪么什么地方可以杀最多的人呢?毫无疑问,当然是军队这种暴力机器。 格林新来乍到,但是大家不要怀疑,身为懒癌晚期患者,格林是能躺着绝不坐着,能坐着绝不站着的主。而且他发现只要原则问题不出错,哪么艾斯德斯绝对不会介意你干些什么东西。对于部下她有最好的耐心,每次从战场缴获的战利品分得最多的就是她的部下。 这和传闻有点不符,或许所有人都被她在战场上狠辣的一面所遮盖。当然,并不是说艾斯德斯就是个好人,她干的事并不像好人会干的,用一个人来比喻的话,董卓这个人物反而是最合适的人选。屠十万人是为雄,屠百万人是为雄中雄,艾斯德斯屠戮的人大概都要超越这个数儿。 对待敌人,艾斯德斯从来不讲究人道注意,她往往占领一个地方之后就会将其灭杀干净,寸土不留。大军所过之处烽火连天唯有一片废墟。 最近统战部又有一个热门话题,那就是关于格林少校的。对着他,统战部大部分人都只知道有这么一个人,听说还挺受艾斯德斯赏识。但是对格林比较熟悉的就知道,他俨然就是大将军的心腹。比如莫利、塞亚、达尔夫。 莫利是个五十岁的老头,喜欢穿西装,一头飘逸的长发,人看起来很斯文,做事稳重严禁,平常不苟言笑。属于那种令人放心的家伙,听说以前是北方行省某处军团长,少将军衔。不过得罪了大贵族被一撸到底,全家除了他都被杀光了。后来在狱中被艾斯德斯所救,从此跟着艾斯德斯,现在是大校军衔,控水型斗气,铂金九级高手。 塞亚是个猫族兽人,个子矮矮的才到格林脖子那里,和一个小男孩差不多。这家伙速度很快,是个敏捷性高手,黄金八级实力,军衔少校。有个特殊爱好,喜欢把敌人的面皮拔下来。格林一般不和他走太近,这人是个变态,和艾斯德斯一样。 达尔夫,战斗狂人,黄金九级,狂暴型斗气,军衔少校。个子高大身高居然有二米五。全身都是大块的肌肉,天天喜欢找人打架,武器是一柄双刃单手战斧。战斧很重,格林试过大概有个百来斤。达尔夫块头大,但是脑子不太好用,格林最喜欢和他一起玩了。达尔文对格林也挺不错,可以放下身段。对格林没有戒心,在他看来只要是大将军看中的人就没有问题。是兄弟,因此他的人缘在几人中最好。 不过也仅仅限于格林四人,换作其他人早被他一斧子砍死了。 莫利等三人以前被人称为魔兽三士。每逢战争他们绝对是冲在第二号位子的,第一号位子要留给艾斯德斯。后来格林才知道,艾斯德斯大将军的办公室中还有莫利他们。格林的事情很多,他的办公桌上堆满了各种资料。每天要干的事情很多。幸好莫利会来帮忙,塞亚可能出于格林之前对他的不礼貌,凶戾的目光不时瞥一眼格林。格林对此不闻不问,论实力自己甩他几条街,论狠辣,哼!别指望一名亡灵魔法师连杀人都不会。 “格林,昨天送来的情报整理好了没有。”艾斯德斯打断格林的沉思说道:“好了拿给我。” 格林把已经整理好的情报拿给她,在经过赛亚身边时,他突然伸出脚踢向格林大腿。格林虽然没注意但是战斗的本能驱使他自动防护,一道护盾突然出现挡住塞亚的脚踢。一脚威力之下,甚至撼动魔法盾牌泛起一阵涟漪。 见事不可为,塞亚放下脚步笑嘻嘻道:“跟你开个玩笑而已,别介意哦!” 一根筋的大块头达尔夫叫道:“塞亚,你干什么,格林也是我们的同伴,你不能欺负他。你要是想打架我来奉陪。” 塞亚转过头对达尔夫做了个鬼脸,说了句出去呼吸一下新鲜空气,理都不理达尔夫。气的达尔夫只能哼一声。 格林懒得理他,将文件拿到艾斯德斯哪里,俯下身子用户几乎不可闻的声音对艾斯德斯道:“亲爱的大将军……”话没说完艾斯德斯玩味道:“不能哦,处理好同伴之间的关系也是你的工作。” 既然艾斯德斯开口,那就是不想自己干掉这只讨厌的家猫。既然如此,那么久好好教训一番吧! 从历史的原因来看,新人的确容易被欺负,不过事有例外,莫利这个老家伙看得出来格林相比应该不凡,起码有一定的实力,大块头纯粹就是以艾斯德斯为尊,只要是她认可的人,达尔夫就没有任何意见,这也是塞亚敢对达尔夫丢鬼脸的原因,论打架他可打不赢达尔夫。 格林在莫利的帮助下做完了所有工作,然后拿出一张张通缉令。他要排一下这些通缉令赏金的顺序,丧钟镇的事情出来以后,格林又加了一张通缉令。赏金是一百万金币,这么说来格林已经被通缉了两次了。所以格林经常一个人躲着偷笑,奇怪的模样使得艾露莎还以为他犯病了。 通缉令中有一部分被格林有红墨水圈了一个大大的X,证明这家伙的脑袋已经没有挂在他肩膀上,其实这玩意挺重的,格林也算是做好事不留名帮他减轻负担。为啥自己做好事就没人给颁发个“好公民”奖状呢?哪怕奖励几个钱也好啊。结果让我学**做好事的积极性都下降了好几十个百分点,我不做好事,都管艾格玛琳抠门的财政部。[嘿嘿嘿][奸笑] 第三十一章 武力镇压 莫利拍着格林的肩膀相当个和事佬。 “赛亚他是兽人,性情和我们不一样,以后你就会知道的,他只是无心的。” “莫利先生,我晓得,多谢你帮忙整理材料。” “哈哈,没事我也是无聊吗,艾斯德斯将军一般也没有什么事情交给我们。” 格林故作生气道:“那这么说我岂不是最受累的,强烈要求加工资。不行盒饭起码加个鸡腿。” “哈哈,格林你可不一样,我们打架拿手,可是你知道你的著作在整个帝国军区一起怎样的轰动吗?全帝国的将军都震惊了。他们从来没想过战争还能这样打。” 不管如何,别人当自己面夸自己,那就是一个字,爽啊!最喜欢看这一群土鳖什么都不懂的样子了。 虽然咱们也不过是拾先人牙慧,但就是爽,谁敢说自己抄袭,我们这叫山寨。读书人的事,是抄袭吗! 这边莫利和格林互相吹捧对方,另一边赛亚靠在一根石柱上狠的咬牙切齿。哼!混蛋,自从你来了之后,艾斯德斯将军看我的次数就少了,你算什么,一个弱者而已。竟然敢和我争抢艾斯德斯将军的注意,简直不可原谅。 格林走出办公室,来到一个哨塔阳台处,阳台面积不小,有个篮球场那么大,有不少人会选择在这里抽根烟闲聊一会儿。相比较而言统战部的确算得上是事务繁重。 格林找了一个人少的地方,从口袋里抽出一根烟叼着,用魔法点燃之后美美的吸了一口。香烟独有的甘醇绕过肺部后再从口中呼出。所有的颓靡都伴随这一口香烟消失。 格林在一边看着远处的山景一遍吸烟,赛亚脑子中不断浮现艾斯德斯对格林的好,当他路过哨塔阳台,刚好看见格林正悠闲吸烟,一口恶气顿时涌上心头。 恶向胆边生,一股斗气突然凝聚在他的双脚,赛亚如同饿狼一般冲向格林。双手十指尖锐爪子钻出,锋利的爪子对准格林的脖子。 格林轻轻弹弹烟灰,一名无头骑士瞬间出现,手中十字枪迎向赛亚。此时,赛亚正属于前力用尽后力未生,如果硬碰硬对接无头骑士一枪那手必定要残废。 赛亚无奈,只好往旁边躲开。眼看致命的一击就这样被格林躲开,他更加愤怒。 选了一个方向赛亚再次欺身而上,目标还是格林。 “哪怕你是亡灵魔法师又如何,你只有一个亡灵,而我的速度可是超快的,去死吧,流月影爪。” 无数斗气化成的利刃直逼格林,格林吸了一口香烟。又一名无头骑士出现舞起手中十字剑尽数格挡下所有。 赛亚再次被阻挡在外,就在他还想行动的时候,一个又一个无头骑士出现。直至最后一共出现五名无头骑士,黄金级亡灵肃杀之气扑面而来。无头骑士将赛亚团团围住剑指赛亚,强大压迫之下赛亚一动不敢动。 大滴的冷汗不断从其额头出冒出,他能够感受到这些亡灵摄人心魄的杀气。这些杀气使他内心的恐惧不断放大,这一次真的要面对死亡了。 所谓的不怕死在格林认为其实就是一个人精神高度达到一定境界,比如说***,是为了能救更多人而牺牲自己,可是如果有的选择,他也不会想牺牲。 所以赛亚恐惧死亡是情有可原的,和打多少场战争无关。不仅仅是他,就是其他人多少也被杀气所影响。办公室内,莫利和达尔夫看向艾斯德斯。艾斯德斯吩咐道。 “告诉其他人,这是他们两人之间的事,不用其他人出面。” 艾斯德斯指令已经发出,所有感受到这股杀气的强者便纷纷不在多加理会,既然大将军说没事,那就不必要去多管闲事,否则讨领导厌烦。 格林脑中牢记艾斯德斯对他说的话,教训一顿赛亚可以,但是不能把他恁死,不然艾斯德斯会生气,生气的后果很严重,会死人,所以格林命令无头骑士按住赛亚,然后一人拿一块板砖,把赛亚的裤子扒开,对着屁股蛋就是一阵噼里啪啦。 由于画面及其血腥残忍,这里就不一一赘述。格林这里打屁股蛋打的火热,其他人非常同情赛亚,裤子都被扒掉了,这比被打死还要惨啊!哎!作孽哟,屁股蛋都给打扁平了。 格林眼看差不多了,于是踱步来到赛亚身边蹲下,也不嫌弃他眼泪鼻涕糊满一脸。 “现在知道为什么花儿那样红了吗?知道在我面前装哔是要付出代价的吗?还敢不敢了?”态度及其恶劣,语气极其嚣张。 可是赛亚只能咬着嘴唇使劲点头,不点头不行,自己大半个屁股都被这么多人看光,面子都要保不住,在不点头岂不是没脸见人。 说到底,面子才最重要,精神折磨早已超越肉体疼痛。现在他只想赶紧离开这里然后请一辈子假不出门,没脸见人啊! 格林见赛亚被打服了,于是摸着他的头和蔼道:“那叔叔这次就原谅你了,不要有下一次哟,不然我会把你裤子脱了吊在旗杆上用弹弓打你小雀雀哟!听话的孩子才是乖孩子知道吗?” 赛亚一想到那个画面,赶紧拼命点头,要是真被吊在旗子上被人弹自己的小雀雀,那就真的一辈子抬不起头了。 格林满意了,赛亚在自己以身作则教育下终于改邪归正走上三好学生的道路,深感欣慰啊! 暴力不是杀戮,而是一种教育手段,想当年爸妈不就是这样吗!对于自己,那是打是疼啊,骂是爱啊,爱不过来就用脚踹啊!所以这些经历给了自己很好的灵感。咱使用暴力就是为了教育,要站在道德的制高点,对没错,就是教育,赛亚我的良苦用心你感受到了吗? 赛亚:“看到这块表了没,去年买的!送你一块要不要。我的妈卖批不知在这个场合当讲不当讲。” 以上为赛亚心理活动,这些话他不敢说出来,屁股蛋上火辣辣感觉时刻警告他不要和格林这个贱人作对,这家伙心地坏的很,果然亡灵魔法师没有一个好东西。 第三十二章 以理服人 我叫格林,是一名从种花家穿越而来到魔法世界的屌丝,我常年活跃在艾格玛琳帝国,为了活命卖过保险,发过报纸。后来,我走运被一本《定律》坑上贼船,从此劳资变身成为亡灵魔法师,偶尔也兼职干些黑暗魔法师的勾当。 但是月有阴晴圆缺,人有旦夕祸福。我又上贼船了,没错就是艾斯德斯这条贼船。 在这里总有人看我不爽,于是尤其是赛亚,于是我出于教育的目的,把他的屁股蛋打成八瓣。 从此以后赛亚改过自新,充分认识到自己的缺点与不足。为了当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才,他开始天天劳动,积极学习,为祖国美好明天做贡献。 路人甲:“我抓住打算混字数的混蛋了,快点,一楼的拿绳子来,哎呀!没叫你脱裤子。二楼的你拿润滑油干嘛呢?” 格林:“救命啊!不要,哪里,不可以,哦啊!” 咳咳!好吧,闲话少提。 格林因为两本兵法而在统战部出名,但是也因为这个问题而引起很大争议。没有多少人觉得一个仅仅二十岁左右的小伙子,还没有见识过战争的人,居然能有足以流传百世军事才华。 我们都知道,只是这种东西不是一个人就可以做成的,但凡“大家”那个不是拾古人牙慧,又有名师辅导才得以传世。一个小伙子,仅凭自己脑子空想就有这么大的本事?来教教我啊! “教你,你特喵的以为天才是大白菜啊!”格林唾沫横飞道:“我三岁时就能写文章你造不,自小开始我就对排兵布阵有浓厚兴趣,于是常常画地为城,以石头为兵将。然后互相攻防,以为战争,等我在长大一点之后又常去图书馆仔细阅读咱们帝国发生各种战争,这样才有所得。如今我把宝贝献出来,你们还怀疑我,大不了劳资不干了,劳资回家种田总行了吧!” 仗着艾斯德斯也在,格林骂起人来简直犹如手持菜刀砍电线,一路火花带闪电。那叫一个狠,毕竟这群贵族老爷没有经历过和广场舞大妈抢占篮球场的唇枪舌战,那才叫一个刺激。 格林的表演把各位说得上话的将军闹的脸通红,倒也是,不管兵法著作是不是他自己写的,人家愿意拿出来报效帝国就是好事。现在闹的,要是被外国知道啦还不得天天找事情。用猪脑子都知道外国会怎么说。 一个知恩不报,举贤不用的名头绝对跑不了。 到底还是人老成精,老将军徳雷夫语气轻松的安慰格林道:“小伙子,别激动嘛!你只要证明出来有真本事就行了,这对你来说很简单不是。” 格林心里暗道,还真是老狐狸,劳资站在道德制高点说了这么久还是不放过我。要吹牛是吧?来啊,谁怕谁啊!当我九年义务三年高考外加整个警校生活积累的干货是白的嘛! “徳雷夫将军,不知要怎么才能证明我自己呢?” “这好说,你先说说什么样的军队是一支好军队。” 格林脑子一转,回想起那些关于种花家人民子弟兵的特点。 只见格林一本正经道:“我觉得军队的宗旨是由它的阶级性质决定的,是为维护本阶级的利益,实现本阶级的政治目的服务的。它来自人民,属于人民,为了人民,时刻同人民站在一起,全心全意地为艾格玛琳人民和帝国的利益而战斗。建立自觉的纪律;具有一往无前的精神,压倒一切敌人,而决不被敌人所屈服;有一个很好的内部和外部的团结,官兵一致、上下一致、军民一致、军政一致。我总结了一下,军队就应该成为人民的子弟,听国王指挥,能打胜仗,作风优良。” 顿了顿格林继续道:“当然,只有上面部分显然是不够的,除此之外军队就是国家的暴力机器,既然是暴力机器,就必须要有强硬的战力,否则军队就成为了一句空话,更别提什么保家卫国。以上是我对军队的一番见解” 格林声音停落,整个会议室鸦雀无声,艾斯德斯依然还是那副淡笑,徳雷夫换过一阵。道:“如果,艾格玛琳所有军队真的可以全心全意为了艾格玛琳帝国人民服务,我们哪里还会有这么多事情。我不敢说所有军队都是无能的,但是真正为人民服务的军队真没有几支。将军满怀希望渴望带领军队开疆拓土得以建功立业,贵族希望帝国国土得以扩充,以达到增加自己封地之目的。可是他们忘记了,军队士兵是来自他们最看不起的平民,他们参军是为了保护家人,不是为了满足统治者的欲望。格林少校,你这一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说的太好了。这一点才是最军队应该做好的。” 从这一席话中,可以看出徳雷夫将军是个有故事的人,魔法世界以武力为尊,讲真,统治阶级往往不会顾及下级阶层死活,没那个必要。格林喜欢种花家,喜欢的就是那个神秘的东方古国充满了情怀。 哪怕知道摔倒老人被自己扶起之后会敲诈自己,自己还是会伸出援助之手。哪怕知道有很多残疾乞丐是假装的,自己还是会给几块钱,不为其他,也不是因为自己傻,就是怕那些乞丐中真有一个需要帮助,哪怕只有一个。 种花家的军队为了救人不怕死,你让魔法世界的军队试试,不可能不存在这种情况。 格林就不信,一支用行动,用生命向全世界证明他们是人民子弟兵的军队,他的宗旨会不能打动这群魔法世界封建社会的乡巴佬。 会议室中,除了艾斯德斯之外,所有大佬都表现的非常沉默,她参军完全就是因为享受杀人的快感。 有时候人在梦想这条道路上,走着走着就偏离原来的方向。然后越走越远,干着曾经自己最厌恶的事情,然后还在心里安慰自己这是梦想。 大佬们沉默,就是因为想到自己已经走偏了,甚至还没反应过来。格林松了一口气,哪怕是土著,也有明事理的人物,不然以封建主义尿性,现在格林脑袋挂在旗子上风干可能性会大一点。 第三十四章 破裂的女神像 格林照例是步行上班,自从和艾露莎一起生活后,亲爱的小钱钱就再也不会出现在格林口袋中。不知道是哪个混蛋说的男人有钱就变坏这个定律,以至于现在的男同胞过得苦不堪言,自己抽根烟都还得剩下半根,留着下次抽。 今晚又下雨了,下雨好啊!大雨酣畅下个痛快,雨水笼罩整个城市,透过雨幕远处灯火依旧阑珊,城市之景平时也看多了,如今来场大雨装裱一番到别有一番滋味。洗净城市的铅华,还他最美好的素颜,美极了。一到下雨天,心里总有些情感想要抒发出来,但每次又卡在喉咙,出不来咽不下,所以常常弄的喉咙发痒,不痛不快使人难受。 当初最喜欢下雨了,这样就不用出跑操可以多睡一个小时。但是求雨的结果往往不尽人心,太阳照常升起,然后穿好作训服套起特勤战靴喊着响亮口号把还在睡懒觉的鸟儿惊起。格林倚靠在窗边,虽然天天喊着劳累,心里却很快乐。一千多人一起跑操,一起训练。有同学因劳累晕倒,有同学因训练受伤,室外训练时哪怕下雨也一样坚持,任何人没有例外,警体老师,中队长和我们一起接受雨的洗礼。 呵呵,现在还能够记得寝室那群牲口是什么模样。一个个表面上是兄弟,心里却想做对方爸爸。 艾露莎那个傻娘们回去了,顺带打包走格木。挺好,夏季本该炎热,雨夜到起了寒风。今晚什么也不干,就盖好一床毯子好好睡一觉,不然可惜这样好的环境。 这一晚睡得并不太好,做了一晚上噩梦,所以第二天醒来以后精神不太好。统战部办公室内,格林一边大嚼肉沫塞厚实的肉夹馍,一边和教达尔夫做人。前面说过,达尔夫就是个战斗狂,有格林教训塞亚前车在前,他如何会放过格林这么好的人肉沙包。 说是人肉沙包,但是被打的那个是达尔夫,训练室内好几个无头骑士举着十字长枪使劲招呼他。格林摇摇头活着不好吗?何必找不痛快呢?虽然留着鼻血,达尔夫却笑嘻嘻大呼痛快。格林不是很理解这种人的脑子里在想什么,大概他们那玩意是瓦特了。 就在这时,莫利突然来到训练室:“格林,达尔夫把你们的训练先停一下,艾斯德斯将军有命令吩咐你们。” 听到艾斯德斯有命令,格林和达尔夫都不敢摆架子,连忙收拾一下就跟上莫利。 “艾斯德斯将军,格林和达尔夫来了。” “好的,多谢你莫利,格林达尔夫你们看看这个。”艾斯德斯拿给他们一份报纸。 格林打开报纸,入目所见又是一起恐袭事件,但是这一次似乎更加严重。一名伯爵居然被绑在亚特蒂斯最大广场-胜利广场,身体上下用刀子割了不下两百多到伤口,嘴唇被锋利的刀子割开,整张脸甚至还给涂了各种颜料,那模样……就像一个搞笑的小丑。 艾斯德斯笑道:“这是有人要挑衅帝国的权威,警备局直到如今还对这事了无头绪,格林我把这件事交给你去办,达尔夫负责协助你。记住你只有一个月时间,这是你向统战部同僚证明你最好的机会。不然,你也不配和我一起战斗。” 格林回道:“是的,艾斯德斯将军。”话说到这个地步格林要是还不知道有人在暗中给他使绊子就有鬼了。说起来也是,自己啥事没干抄点东西,然后就当上少校,这个攀爬速度换做自己肯定也会羡慕嫉妒恨啊! 既然上头交代了任务,作为下属当然要执行。对于破案自己学过不少这方面的知识,但是学过是一回事,经验又是另一回事。和达尔夫一起来到胜利广场,此时这里早已被身披轻甲的警备局士兵所封锁。帝国自建立以来只听说过贵族子弟战士边疆,还没听说过有谁敢虐杀。这个事件很大条,只要看一下胜利广场充满贵族的马车和骑士就知道。 两人出示证件后由一名警备军士兵带领来到案发现场。格林问道:“案发现场有没有被破坏?” “报告长官,我们一发现迪尔伯爵的尸体之后就将胜利广场封锁起来。现场应该还完整。” 格林感觉不对,问到:“应该?到底怎么回事?” 士兵支支吾吾道:“我们发现迪尔伯爵的尸体后,上报给局长,然后局长就把伯爵尸体带回局里,说是贵族的遗体岂能让一群贱民亵渎。所以……” 明白了,警备局办案效率低是有原因的。不再多加理会格林开始勘查现场,至于达尔夫,这家伙脑子塞满肌肉的家伙只要当好大手这一很有前途的职业就好。胜利广场很大,达到什么程度呢?能够容纳五个师的大妈跳十几首不同曲子的广场舞没有一点压力。加上昨晚下雨,所以连个目击证人都没有,取证压力因此加大不少很困难。 死者迪尔伯爵,贵族圈子里出了名的老好人,一向与世无争。尸体不在,看样子也拿不回来,现场又被大雨破坏。这的确是个苦差事。现场勘查是个脑力活,格林最不喜欢花脑子,能动手的事情何必动脑子呢? 虽然如此,格林倒是对广场中心这座胜利女神像有点兴趣。嗯!隔着这么远都能闻到一股子特属于火药的芬芳,以女神像接近五米身高,想要把她掏空再装上火药就有点难度,还要设置魔法点燃火药。这个该死的家伙脑瓜子挺灵活嘛。格林拿着旁边警备局士兵长剑把点燃魔法搞掉。 将近四百斤火药,里面还给装了弹丸,这他喵的炸一下,附近几百号人活不了几个。要不是这个士兵将发现的黑色粉末当做线索拿了过来,我还真没发现。可别告诉我魔法世界下的雨是黑火药做成的。我虽然读书少,但起码还认识几个字,黑火药我可写过不止一遍。 第三十五章 这只是一场游戏 格林整天忙着调查案子,所以回家的次数少了很多,以至于艾露莎只好一个人在房间里到处捣鼓。警备局内,格林强占一间大房子作为自己睡觉的地方,房间中就铺了一张床,墙上则挂了一张亚特蒂斯全城分布图,上面标满了所有受害者信息。 从目前信息来看,犯人能够熟练掌握火药,因此他就算不是精通起码也是对火药有一定了解。而火药这种东西只有矮人常用,因为他们铸造武器时会用火药来产生足够的高温。说起来,火药出现在魔法世界不是个好出入,魔法和斗气完全碾压火药的初期形态。 哪怕矮人研究出火药枪,虽然看起来就是一根大铁棍子,打不中人不说还经常炸膛误伤自己。可这是枪械进化必然的结果,矮人没有吸取教训,甚至将其置之不理,回过头转而继续铸造自己的冷兵器。把火药枪丢在墙角蒙尘。 这些天格林特意从统战部调来自己一个营兵力,警备局的人靠不住。哪怕他们有怨言,觉得格林看不起他们,格林也不在乎,谁要是觉得不爽就去找艾斯德斯谈谈心好吧,没人拦着。 为此,格林天天派人去查矮人铁匠铺子的水表,但是问过了所有矮人铁匠,也查了他们进货清单,依然没有线索。 按照时间推断,犯罪嫌疑人大概会在这几天再次开始作案,这个人有点意思,从行为上来来讲,他倒是很符合巫师一贯作风。只是为什么不用魔法而选择火药呢? 整个事件看起来杂乱无章,如同随性所欲想干嘛干嘛一般。但是每一次犯罪又经过严密计划,看似杂乱实则缜密无比没有留下任何疑点。 格林走出房间来到空地,从口袋中拿出一根烟点燃,堂吉诃德紧随其后,这时一道不和谐的声音传来。 “这不是我们的大侦探个林先生吗?听说人家可是有大本事的人,轻而易举爬上少校军衔呢!怎么样啊大侦探,案子破了吗?你看昨晚又有一名贵族遇袭。”鲁斯特带着几名狗腿子举着手中报纸嘲笑道。 堂吉诃德手搭在长剑上被格林按住:“是吗,亲爱的鲁斯特先生,为什么尊敬的贵族遇袭你反而显得很高兴啊!我可以理解为您或许就是犯罪嫌疑人之一吗?还是说鲁斯特家族尽出一些连礼貌都不懂的傻哔?” “哼!你...你给我等着,只要你在一个月时间内破不了这件案子,你就会滚出统战部,到时候没有艾斯德斯将军庇护,我还不是想怎么玩你就怎么玩你,我们走。” 格林才不会在乎这个二百五白痴,几句话就暴露了一切,警备军和统战部从来都没有交往,自己一个月之内要破案的事就是统战部也没几个人知道,这家伙居然知道了,要说这事和他没点关系才有鬼。 “堂吉诃德,做事呢要多动点脑子,虽然我一向觉得能动手尽量不和人哔哔,但是有时候事情发生谁又说得清楚呢?” “营长,我脑子笨,别的不行就是会打架。您吩咐就是,剩下的我来。” 谁说练块的没脑子,这家伙就挺聪明,烧死脑细胞这种技术含量高的活儿一下子推掉了。 “堂吉诃德,你附耳过来,如此这般……这般如此……” 堂吉诃德贱兮兮道:““硬是要得儿。” 昨晚发生的事一经发生,情报就拿到格林手中。这次是米利子爵家遭难。米利子爵是个老头,正所谓食色性也,子爵大人也不另外,都快七十岁还娶了个十几岁小媳妇儿。而有些人就管不住裤裆住那玩意儿。格林可是小人,别指望他会像君子一样,报仇还得等十年,干嘛,等仇人老死吗?报不了仇就是恶心也要恶心死仇人。 堂吉诃德走了,另一边,艾露莎和格木一人一兽在格林实验室分别拿着铅笔白纸画画。对于格林的奇思妙想,艾露莎不得不叹服。尤其是实验室里这些精密的实验仪器,自己也是从下在教廷长大,巫师实验器材看过不少。可是都没有格林的好,显微镜居然可以把物体放大几百倍,人生病是因为感染了一种叫病毒的东西,火焰没有氧气就不能燃烧。这些他到底是怎么发现的。想到这里,艾露莎捂着放在怀里的魔法左轮会心一笑。真好! 堂吉诃德身为格林随从,也就是传说中的狗腿子,自然以格林命令唯命是从。这个名字对格林来说很熟悉,以前就看过这本《堂吉诃德》,讲了一个小地主因为看骑士小说入迷,终于决定披上祖传铠甲和长枪当个游侠骑士,为此他还特意找了隔壁邻居当侍从,并许诺让他当海岛总督。 就这样两个傻子怀着各自理想开始一段奇妙旅程。故事挺不错,还有点感人。那种傻傻的骑士精神反而更让人催泪。格林把这个故事当做消遣讲给堂吉诃德听,于是这家伙就和碰瓷老大爷一样赖上格林。 格林抽着香烟,堂吉诃德屁颠屁颠拿着一封信交给格林。说是外头一个小孩受人之托交给格林先生。 格林检查之后确定没有下药和魔法痕迹后才拆开信封,小心一点毫不为过。 信中写道:“格林先生亲启:‘亲爱的格林先生,听闻您现在在调查亚特蒂斯发生的袭击案件,对此我深表荣幸。也欢迎您加入我的游戏当中,不知道格林先生能不能拿下我的人头?或则如果您不介意的话,我想将您做成我的收藏品之一。在此我将说明一下,下一次爆炸将会在三天后,哪么格林先生,游戏开始了。” 信封在格林手中化为灰烬燃烧殆尽,堂吉诃德感觉事情有点不对,但是又不知道哪里出差错。格林冷笑一声,看来这家伙把我调查一番了。玩个游戏?你最好祈祷没有对格木和艾露莎下手,否则你会后悔来到这个世界。三天后吗?看看鹿死谁手吧! 第三十六章 邀请函 犯罪嫌疑人只给了作案时间,但是帝都这么大,三天时间确定作案地点困难相当大。 堂吉诃德在格林身边轻声道:“大人,您吩咐的事已准备妥当。接下来怎么办?” “先不急,等着就好,还有这几天让兄弟们多长点心。巡逻人数由五人增加到十人,防止出现意外。我信不过警备局这群蠢猪。” “是。” 联想到当初诺尔玛城警备局首领的反应,难道说这个帝国也即将落幕吗!人力有尽时,不过咱们可有高科技,代号天眼的间谍型亡灵苍蝇就很不错。 就是贵点,一只就要三千能量点。天眼自带热扫描系统和呈相显示系统,会在格林眼中自动形成场景模式,可监控范围达到方圆两公里。而且体积小,由于使用机械蝉翼做飞行器材,所以飞行时无声无息。 格林计算过贵族区域面积大小,大概需要五只天眼才行,在配合巡逻人员相信可以监控整个贵族区域。 格林早已派人告诉艾露莎将格木带去圣?蒂岗,因为之前教堂损失不少人手,艾露莎的支援信已经送达教廷,现在就等其他烈阳骑士到位以补充空位。 而教堂虽然战力不高,但是防御措施却是一流,可以很好提高艾露莎她们安全系数。 格林布置好天眼,各区情况分布都被格林看在眼里,犯罪嫌疑人或许早就安排好了一切。 小丑却不这么认为,亡灵魔法师格林先生,我的下一个目标你发现了吗? “发现?堂吉诃德,你有没有感觉到犯罪嫌疑人是把恐袭事件当做游戏呢?”格林一口抽干杯中酒水道:“犯罪无非两种,一是为钱,一是为仇。而所有受害人钱财都没有损失,报仇更谈不上了。” “大人,难道说他就是心理变态,想报复一下社会?” 格林沉思道:“报复社会起码对社会有一定恨意,而且看起来袭击频率的确有些过快。” “就是说啊,这么急赶着投胎去吗?” 格林脑门“轰”的一声炸响,投胎,是了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进行这么多袭击事件,太可疑了,从犯罪手法来讲这不像一个冲动的人,否则现场不会处理的了无痕迹,那么他这么频繁的作案肯定是跟时间有关,再联系之前信中口吻,犯罪嫌疑人就是为了打击报复社会。 根据这一点,首先他肯定是个人生过得十分艰难的人,而袭击事件又是突然发生的,还这么频繁初步断定,犯罪嫌疑人本身肯定出现问题。让他感觉自己时间不够。 那么好端端怎么会感觉自己时间不多呢?难道是得了不治之症或者是年老不堪。八成就是前者,从犯罪心理学角度,一个人犯罪必然有反人类性因素,这往往他本人生活环境有关。 犯罪嫌疑人把死亡看成一种游戏,并享受游戏快感,他的内心世界一定非常黑暗,或者说他生活的环境太过于黑暗,使他人生处于极度压迫之下,比如从小无时无刻受到凌辱,自尊被碾压,亲人的背叛等等。 从而产生愤怒,嫉妒等极端情绪。如此,那么大概可以确定犯罪嫌疑人的身份。 第一犯罪嫌疑人大概从小受到迫害打击,生活黑暗被亲人或他人虐待。 第二,这个人可能最经或者以前可能有重大疾病,还是治不好的那种,无论是那种不治之症,想要多活几天必要的药品还是需要的。 第三,这个人一定是亚特蒂斯的常驻民,否则他不会如此熟悉作案环境。 第四,从小受生活环境印象,这个人看起来绝对不会好相处,在哪种环境下性格早就扭曲,生活阴暗性格孤僻,对待生活及其附近的人冷血。 依据这四点犯罪嫌疑人的身份差不多就浮现出来了。毕竟大多数人也只能符合其中一两点要求。 按照这几点要求,格林迅速命令堂吉诃德立刻前往调查。而他本人也把达尔夫找来,有个肉盾总归是好的。 所有命令发下去,天眼也已经升空,接下来等待消息就好。对于封建社会来说整个亚特蒂斯面积大的离谱。 格林终于松了口气,一名士兵来到格林面前,恭敬道:“长官,徳雷夫将军家的李特管家先生求见。” 格林沉声道:“请他进来。” “是。”士兵一如既往恭敬退下。 格林对管家道:“管家先生,你所为何来。” 管家李特行了一礼,道:“格林先生,明天是我家小小姐十六岁生日,我家主人吩咐我邀请您参加明晚的宴会,希望你赏脸。” 不愧是大家族出来的人,说话不卑不亢,却又把对方面子推上去了。让人连拒绝的借口都没有。身为管家,如何让客人一定参加主人宴会也是一门学问。 如果碰到连话都不会说的二百五,让他送请柬,或许会使本就打算参与者失去兴趣参加宴会,搞不好还会使交情不错的双方产生隔阂。 这种二百五生活中有不少,明明是好心却往往令人讨厌,本来打算互相结交结果弄的反目成仇。 “管家先生,老将军这个面子必须要给,不然我就太得寸进尺了,我一定按时到达参加宴会,请替我对徳雷夫老将军表达谢意。” 李特管家高兴道:“是的格林长官,我一定将您的谢意带给我家主人。”管家就是靠主人撑场面,别人给自己主人面子,自己脸上才会有面子。在封建社会很看重这些,正所谓主辱臣死就是这个道理。 格林自然通晓这一点,所以说话得体,再说老将军这辈子将一生都献给国家和人民,要不然也不会在听过格林抄袭的种花家人民子弟兵宗旨有那么大感触。 人民子弟兵啊!没有那颗为国为民的心谁敢称自己为人民子弟兵? 而且这不也是一个很好的机会吗?每个人所处圈子不一样,格林要想找到空间魔法阵图,就必须和大人物接触,没听说过和一个乞丐玩一辈子可以发财的。这个问题很现实,但是也很真实,格林如果一直在底层混迹,那他不可能得到任何关于空间魔法的消息。所以说这个邀请函出现很及时,可以为他铺开一条道路。 第三十七章 无声处起惊雷 艾露莎高兴的打扮自己,今天格林要带她去参加宴会,这让她高兴不已。所以一个人躲起来化妆,格林瞧过这个世界化妆技术,就是将一些不同颜色植物根茎挤出汁液当做口红,脸上再涂上一层面粉样的东西。 林地精灵出产的名贵香水必不可少,听说精灵皇后用过后也说好,格林为此买这玩意儿没少花钱。以前没钱,现在生活过滋润后也就无所谓。事实上格林更大部分将金币投入到实验当中。 比如说用TNT烈性炸药制作出手雷或者地雷,要知道这些东西魔法世界土著民可没见过,甚至地雷压根埋都不用埋,他们说不定还会自己走上去踩一脚看看是啥玩意儿。 好奇心可不仅仅会害死猫,人本身生来就自带好奇属性,因为对火好奇,所以吃上熟食。爱因斯坦因为对核元素好奇,结果弄了几颗原子弹丢在太阳国放爆竹。而一群叫做学者的神奇人物有一天突发奇想对知识感兴趣,由此衍生出大家苦逼的学生生活。 所以说好奇心伟大而又传奇,他引领着世界发展,魔法世界就是好奇心太少,要不然魔法导弹,魔法原子弹,魔法激光武器早出来了。 到那时还有禁咒什么事!历史中最牛逼滴禁咒也不过炸了个直径四千米大坑而已,你试试丢个原子弹看看,小意思。如果在核反应堆中加入更加爆裂滴魔法元素,那家伙一弹一王国没任何问题。 女孩打扮时间总是格外长,幸好格林可以在书案打发时间。那里有些简易实验器材,格林在这里进行简单实验。没事时提取些魔兽魔兽细胞玩玩基因改造实验。 巫师是个神奇职业,他们脑袋瓜子贼溜,异想天开到把各种强大魔兽最强大的部分组合起来,在使用亡灵魔法献祭,使它拥有更为可怕的力量。这种方法受到太多巫师和亡灵魔法师青睐,认为找到一条新道路。 格林对此不感兴趣,这就是没文化可怕之处,不过将魔兽切开然后再拼凑一边而已,只是形体改变了但其本质却没有改变。 自己做的可不是那种二百五做法,基因是什么自己上生物课学的很清楚。受到前世各种玄幻小说中强大血脉影响,格林如今不仅在研发魔法枪械,还在研制基因血脉。 巨龙想要杀死难比登天,但是搞到它的血液不是很困难。如果将巨龙的基因嵌入到其他魔兽身上是否可以培养出更为强大的变异种魔兽,这种魔兽又从小被人驯养,去除掉魔兽野性一面,变成一支听话的魔兽大军,在辅以人类骑士,那这样一支军队将足以建立一个王国。 在换句话说,把魔兽血脉融合到人类身上,那将多可怕!魔兽之所以强大与它血脉有很大关系,血脉的高度决定魔兽地位高度。血脉中含有各种种族魔法与能力,而人类血脉除了有点咸之外没有其他特别之处。所以才诞生出魔法和斗气供人类与魔兽与大自然抗争。 如果一名魔法师带有可以辅助自己魔法的魔兽血脉,那他将会使战力翻个几倍。下面这个请大家拿出笔划重点,你见过哪个魔兽只会使魔法的?它们近战能力都是扛把子级别,因此魔法师得到魔兽血脉,近可手拿板砖糊你一脸,远可风筝绣死你。 而战士的斗气得到魔法增幅,没得说,加速度、加防御、加血量、加各种BUFF。到时候别的不用干,光站着让你打你都不一定砍得动他。 基因实验啊!如果换在二十一世纪,就格林这种违反伦理的实验,光是舆论就能把他喷成筛子。 良久之后,艾露莎穿着晚礼服裙走了出来,她两手捏着裙摆俏皮的对格林行礼道:“让您久等了亲爱的!” 格林两眼发光,嘴角貌似一丝晶莹透着反光,就差流鼻血。 艾露莎很满意格林一副猪哥像反应,这从侧面透露出自己有多大魅力,结果很不错,格林这个白痴都看呆了。 格木摇头晃脑,它闻到一股子兰花香味,艾露莎手中戴了白手套,她连忙栽下手套,把格木推远远。格木最近染上坏习惯,只要一闻到裙子沾染上香味,就像要去嚼两口,如今除艾露莎外还有好几个邻居遭殃了。弄的她们看格林眼睛不是眼睛,鼻子不是鼻子,还怀疑他有什么特殊癖好。 格林心里大呼冤枉,都是格木小混蛋干的啊!为此,他没少登门道歉。艾露莎也一样,好几条新裙子被格木塞嘴里大嚼。所以这几天只要自己穿裙子看到格木靠近,一定会一脚把它倴的远远的,不让它在弄坏自己的裙子。今天要不是穿着礼服,脚抬不起来,不然肯定又是一脚踹开格木。 格林也纳闷,格木什么时候学坏的都不知道,搞得艾露莎还以为是自己教它这么做。现在还害羞般不好意思看格林眼睛说话。 两人收拾好,来到大街拦下一辆马车前往赴宴。艾露莎小鸟依人般搂住格林手臂,胸前尤物就挤压着格林,让格林暗呼过瘾。她的确很高兴,因为出席这么重要的晚会格林居然带上她了,这就说明格林打算告诉别人自己是他的情人。 虽说以前两人老早就敲定好关系,但除去教堂外毕竟没几个人知道,现在格林要带自己去他圈子里,这对于艾露莎来说很重要,也证明格林是真的喜欢她。 马车是四轮,地面也是由整块青石板铺就而成,所以行驶时非常平稳。出门时月亮那个傻娘们早早就把自己挂在天边,就等着跟格林一起去瞧瞧大贵族家怎么个宴会豪华法儿。为此它还特意把不懂事的二百五乌云兄弟赶走。 亚特蒂斯不愧为帝国首都,魔法灯在夜晚降临之后一次电量,街道两旁的店铺也毫不吝惜自家的光明。酒馆等地更是被五彩霓虹所笼罩。整条主干道没有片刻地方陷入黑暗,反而五彩缤纷,再配上古典哥特风格的建筑。 此时此景和梦中最深处的幻想相融合,美滴很。 第三十八章 宴会 说起来你可能不信,检验一个贵族是否血统高贵只要看其有没有属于自己的城堡,城堡是否历经沧桑就行。徳雷夫老将军居然在亚特蒂斯拥有一座历史悠久的城堡。 据说这座城堡是由艾格玛琳帝国很早之前一位陛下为了表彰徳雷夫家族对帝国做出巨大贡献而特意下旨赏赐。 全帝国可以在城中修建城堡就他老人家一人有这个资格。其他人只能离城市远远修建,按照帝国《宪法》规定,贵族修建城堡最少要距离城市三十里,否则帝国最大拆迁组织“拆迁办办事处”会将违章建筑夷为平地。 修一座城堡费用可不低,资金可是以亿作为单位计算。如果被拆迁办强拆了,那可就连个说里地方都没有。 至于城堡修建规格,以及注意事项,帝国《宪法》规定很清楚,什么等级的贵族他修建城堡就要遵循那个等级制定规格。艾格玛琳爵位分为公、侯、伯、子、男、爵士六等。爵士算是个棒槌没有建城堡资格。以公爵城堡为例,公爵城堡面积不能超过54523平方米,武装士兵不能超过一千。当然其他人员除外,对于这一点大家其实不是很在乎,武装人员这个范围可做手脚太大了,所以城堡的人数还是看领主的能力,对此帝国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是城堡的范围可是没有任何商量可言,一旦越过红线轻则拆迁办见,重则剥掉爵位,甚至抓起来杀头也有可能。 徳雷夫老将军家的城堡刚好是54523平方米,正好符合公爵爵位最高标准。 城堡以黑色格调为主,斑驳的城墙写满历史的遗迹,整座城堡以哥特风格为主充满了古典主义美学。这里仿佛就是一段历史,风格迥异的符文描绘出如黑色玫瑰般花纹。 城堡门口已经停满不少华贵马车,老将军面子不是一般大,到目前为止还没听说过那个二百五敢不给老将军面子。 与别人不同格林是租马车而来,所以别想车子会太好,也正因此反而引起其他贵族的好奇,有些脾气暴躁的贵族已经想打发护卫赶走格林。 于是在一众贵族惊异眼神中格林牵着艾露莎施施然走出马车,格林递给门口侍从请柬,侍从检验之后微笑着请格林进去,并且还体贴的叫了另一名侍从带路。城堡有点大如果让客人迷路那可是主人失职,会被笑话。 贵族最好这一口了,其他人见格林拥有请柬,于是也就不再多想。没有人敢假冒请柬冒失闯入老将军城堡,敢打赌,这种行为发生结果就是当事人会被挂在城门口风干。 进入城堡,里面亭台楼阁相映成趣,格林不禁感叹到,怪不得世人费进心思想往上爬以求得到足够权利,然后混吃等死,这种地方光欣赏就是莫大享受,更别说是住在里面。 亭中居然种了桂花,黄色花骨朵开得正艳,清纯香味一直萦绕在鼻尖,吸一口整个人都感觉精神好多。今天算是见识到了,反观之艾露莎却是一副司空见惯表情。 于是格林疑问道:“你以前住的地方难不成比这还好?” “啊?不然呢?我们教廷的城堡可是用整座城市来修建的,地方可大了,城堡里面种满了各种名贵花草,还养了好多可爱的魔兽呢。” 艾露莎一脸风轻云淡,格林满头黑线,丫的教廷是有多赚钱?教皇的城堡建成城市来住,还养魔兽玩,这尼玛我太天真了。 艾露莎见格林脸色不对,急忙道:“亲爱的格林,我是爱你的,我才不会嫌弃你穷,只要你对我好我就知足了,你看我吃的不多,你的工资完全可以养活我,如果不行的话我还可以在吃少一点。” “我还有自己的存款哦,也不多就两千万金币而已,我们可以买个农场,这样你也可以养我了。” 格林一阵无语,两千万金币,还而已?自己这是找了个富婆保养自己吧!世道艰难,没有我这个穷人一片容身之所哦。 艾露莎不是傻子,虽然她胸的确很大,还很柔软有弹性,但是她对自己的感情只要不是瞎子都看得出来,他说这些话的目的也只是告诉自己,让自己不要多想。格林感觉心里暖烘烘,有情人如此,夫复何求? 格林捧着艾露莎的脸蛋亲了一口:“亲爱的,遇到你是我这辈子最幸运的事。” 艾露莎傻傻的咧开嘴,听说陷入恋爱的姑娘都这幅傻样。 随着侍从指引,格林和艾露莎来到宴会厅,这里早已布满身影,格林发现居然没有一个认识,倒是艾露莎指着一些人影向格林介绍。 作为诺兰大陆最大“涉黑组织”在亚特蒂斯的负责人,艾露莎面子不小,虽说教廷奈何不了艾格玛琳,但谁也不愿意为自己多树立一个强大敌人,再则,教廷洗脑堪比***,前世信息那么发达,却依然还有部分人被洗脑参加***这种邪教组织,其中不乏大学生以及更高学历知识分子,更别说封建社会,毕竟有人就会有阶级,有阶级就有不公。 于是振臂一挥开始起义也就不觉意外。太平天国不就如此吗?结果呢,邪教组织打着幌子还不是骗人去玩命他自己享福。你看看洪秀全,都享福享成什么样了,放个屁都油裤裆,老婆一个接一个往家里娶。 教廷具体怎么样,格林不是很清楚,有听过烈阳骑士为救人把自个儿搭进去,也有听过那谁牧师把人家媳妇儿给睡了。 闲话暂时扯到这里。 格林没有熟人,艾露莎为了缓解格林尴尬,特地留下来陪着他,不去和其他认识的贵妇交际。两人手中端了餐盘,这里美食不少,因为不是正餐,只是宴会所以都摆在长桌上任客人自取。 居然还有海鲜,龙虾有大腿粗,没得说,来两只,白银级魔兽雪花鹿,来一盘,还有林地精灵产82年拉菲,先藏几瓶回家喝。 以往在这种时候最爱面子的艾露莎这次没有拦下格林,反而和格林一起做这些不体面的事。只是因为格林觉得好玩。 第三十九章 何谓小人 格林两人在一边你情我浓,徳雷夫正和老伙伴们闲聊,转头间突然发现格林,于是笑道:“哈哈,你看这不是我们统战部号称‘军神’的格林少校吗?” 格林脸皮再厚也不敢在这么多真正经历过百战余生的老油条面前装腔作势。 于是连忙道:“老将军,您太抬举我了,与你们这些为国征战的老兵来说,我只求能够达到你们一般功绩就好。” 贝尔将军笑道:“小伙子,你到不骄不躁,不过也不要太谦虚。你为军队做的贡献很大,或者说你为今后的作战打开一条新思路,我们打了大半辈子仗,却从没有想到过记录点东西下来留给后人,让他们少走点弯路。没想到大半辈子经验居然就用那么几万字就总结出。你是不知道啊!咱们帝国有多少人就是因为没有经验,多少好小伙白白牺牲。” 贝尔将军讲到这里有点伤感,可能想起什么不好回忆。徳雷夫老将军拍着他的肩膀安慰道:“老家伙,都过去了。” 格林虽然不知道他们之间有和故事,但是闭嘴还是会的。稍顷,贝尔将军情绪稳定,笑到:“在年轻人面前丢脸了。” 格林严肃道:“这有何丢脸,老将军一生为国征战,世人只知老将军阵斩敌军,立下赫赫功绩,又有几人能够知晓军中兄弟伤亡几何?” 贝尔将军感叹到:“是啊!别人都只记得我立下赫赫功劳,却看不见归来军队所去大半。战争,战争,又不是小孩子过家家。哎……” 从古至今,那朝那代不是如此?将军百战死,壮士十年归,但能回来的又有多少?那些死在沙场默默无名之辈又有多少人记得? 格林今天算是回过味,计谋的献出让两位老爷子把自己当成队伍里的人。都说人老成精,他们岂会看不出计谋对于战争有多巨大影响。 老爷子是纯粹军人,自然知道一场战争下来不是看缴获、杀敌多少,而是看自己还留下多少人。杀敌一千自损八百很平常。也正因此老爷子知道《三十六计》的重要性。有这么个好东西,把格林规划到自己人队伍里也就正当合理。 格林想到了什么,悄悄拉过两位老爷子,来到一处角落。艾露莎不高兴,嘴巴翘老高。这两儿倒霉老头把自己老公骗走了。幸好相熟姐妹过来相邀才把她拉走。对于多数待字闺中的贵族小姐,去教堂礼拜是个打发时间不错的消遣。 格林神神秘秘把两位老爷子拉倒角落暗处,伸手从怀中掏出一张折叠图纸,打开之后才发现是一张地图。 两位老爷子都是行家,一眼就看出这是一张艾格玛琳全国地图。与其他地图不同,这张是格林查阅大量资料,又询问巨量官兵才绘制出这张地图。地图用比例尺一一绘好,格式清晰。随便指出一个地方就知道他所处地域,以及距离道路等。 两位老爷子如获至宝,一把从格林手中抢过研究,不时还用手指在地图上比划。 徳雷夫老将军道:“小子,这是你绘制的?” “当然,我查了帝国好多地图,绘制手法几乎没有标准,都是怎么顺手怎么来,与实地差距出入很大。这怎么行?那不是坑人吗。所以我查阅大量资料,又总结出一套绘图标准,亲自绘出这张全国地图,当做礼物。”格林笑的贱兮兮,这家伙就是用猪脑子都想得出他就是舍不得钱买礼物而想出这么一个法子。 事实证明老爷子的确受用。这又是一个好宝贝,有精密地图,以后作战会顺畅不少,这小子算是有心。 格林见火候差不多,又从空间戒指中掏出一张小茶桌。 “两位老爷子,我把这个叫做沙盘,就是用来模拟战场行驶,您看,这里就是我们艾格玛琳。”格林指着一张小旗帜道:“这里是兽人平原,我觉得把战场立体化可能会更好掌控,这样一来各方势力分布情况清晰可见。而且沙盘可以随时制作,想看哪个区域就做哪个区域的沙盘,想要多大就做多大。” 沙盘能形象显示作战地区地形,表示敌我阵营组成,兵力部署等情况。可以研究地形、敌情、作战方案以及军队协调组合。 贝尔叹了口气,这家伙简直是为战争而生的,幸好他是艾格玛琳人,不然就是拼着引起两大帝国开战也要把他干掉,不然等他一旦将这些军事理论知识播散出去,用不了几年,帝国军事将会成碾压之势彻底倾倒艾格玛琳。这家伙脑子里到底装了啥子。 徳雷夫此时也好不到哪去,满脑子塞满震惊。格林吸了吸鼻子,其实这没什么,一般般吧。我还有好多东西没抄出来,抄袭也是个体力活啊!还挺累。 徳雷夫道:“格林,你是个好小伙,相信你应该理解这些对帝国具有多大用处。你能献出来,很好。以后有空要多来家里玩,我们可以聊聊。” 好嘛,这就把自己当后辈看了,人家给脸,自己得兜着,不能蹬鼻子上脸。 这时贝尔将军突然悠悠道:“对付鲁斯特不要太过了,他家还有点权利,只要不太过分,我们两个糟老头子就压得住。” 格林道:“关几天,打一顿?” 两位老爷子顿时哈哈大笑到:“我就说这小子不是个省油的灯,你看,他八成连计划都实施了。亏得我们还在瞎操心。” 格林也笑道:“老爷子,您二位不知道,我最讨厌什么骑士之道,要打就打,该报仇就报仇,还非得挑个时间通知对方,告诉他,我要来砍你。这不是二百五才干的事吗。要我说,就趁没人一板砖往他脑门拍下去,一了百了多舒坦。” 贝尔老爷子脸色不对,不是悲伤的,格林敢打赌,倒像害羞。格林咽了口口水,老爷子年轻时真干过和人决斗的事。一旁徳雷夫老爷子一副大便不畅通的嘴脸,使劲憋着不笑出声。 见格林眼色不对,贝尔老爷子一脚揣在格林屁股蛋儿上。这才对嘛,格林心满意足,今天没白来,成功搭上两条结实的大腿。 第四十章 火焰洗礼 当午夜来临,远处教堂钟声响起,三叶草城堡中的扈从魔法师施展魔法,绚烂的魔法飞向天空然后撞击在一起迸发出五彩光芒。这和烟花是一个道理,可恶的资本主义社会啊!用魔法师放烟花也只有大贵族才能做到。 烟花结束,轻快的音乐响起,在场嘉宾纷纷携女伴跳起欢快华尔兹。格林拗不过艾露莎,所以两人也出现在舞池当中,格林哪里会跳舞,只会踩脚趾。艾露莎一副恨铁不成钢表情。 “来,跟着我,前脚,后脚,转弯,对就这样。” 格林脑子不笨,渐渐找到感觉,满满舞姿也稍微像样。宽阔大厅中,乐声不绝于耳,宴会往往是交际最适合的场所。每个人手中拿了酒杯,熟人之间互相寒暄,然后被带去和另外不相熟的朋友见面。 格林一巴掌糊在穿侍从服装的堂吉诃德脑袋,“你别光顾着吃,事情安排好了吗?” 堂吉诃德嘴巴嚼着一条羊腿道“老大,放心吧兄弟们都安排到位,人也正在监视。” “千万要小心,今天出席人员全是贵族,万一伤了一个半个我们死定了。” 见堂吉诃德只管招呼羊腿,格林起就不打一处来,直接上脚丫子踹,这才把他赶去巡逻。 格林暗道晦气,不要相信陌生人的话连孩子都牢记在心,更别说格林这个成年人。三天后才犯案?当我脑子瓦特了吗?我信你个鬼,你个二百五坏的很。堂吉诃德办事效率不错,犯罪嫌疑人的身份很快就被锁定。 全亚特蒂斯符合条件的是一个名叫希斯莱杰的毁容律师,他的人生简直和这些条件完美融合。从小他就受到家暴,成年后结婚,但是妻子却背叛他。而且他还是传染病患者。最关键一点,他曾经在矮人哪里购买上千斤黑火药。 格林的天眼这几天发现他曾在徳雷夫老爷子家徘徊侦查良久。由于这家伙犯罪不是一个人,为了顺藤摸瓜,格林瞒着所有人组织这次抓捕,现在人马齐全就等鱼上钩。为了保证安全,格林还花了一万能量召唤了两名死神狙击手。死神狙击手装备了凯芙兰狙击枪,使用25mm多功能破甲弹。能穿透五厘米厚钢板。相信一发子弹应该可以送希斯莱杰见耶稣而没有任何问题。 一切准备妥当,格林舒了一口气,轻快的华尔兹依然优美。今晚宴会主人公徳雷夫老爷子的孙女艾琳出场掀起最高潮。 人群更加热烈,音乐更加炽热,舞姿越加欢快。所有人衷心祝贺艾琳一生充满快乐。 格林在暗处行了一礼,暗道:“抱歉艾琳小姐,为了有足够证据,只好让你的成人礼变成逮捕现场。” 对此,格林虽有失礼之处,但是他不在乎,整个帝国只有艾露莎和格木会被他惦记在心里。 因此,格林邪魅一笑。不管你是谁,只要阻挡我的道路,哪怕是神我也要把你全身骨架拆成零件。 自己从前不是这样,但是魔法世界经历太对,让自己不得不改变。背叛、欺骗、侮辱、祈求。为了活下来,自己放下所有尊严,因为它在这个世界最不值钱,没人会在乎它。小时候自己最好的兄弟,一起和野狗抢食吃的兄弟,为了自己这可六阳魁首,可是在酒里下过最毒的毒药。 那天晚上,刚吃过晚饭后,自己突然摸到鼻尖有血迹留下,紧接着一腔毒血从胸腔喷出。那个兄弟知道我几乎所有秘密的兄弟,红着眼睛拿出尖刀抵在自己胸口逼自己交出所有有关亡灵魔法实验的稿纸。见自己不给,就留着口水举起尖刀要砍下自己的脑袋去领奖,那时,咱这颗脑袋还值几百万金币。足够他一生过上幸福而美满生活。 格林于是第一次见识到一个人嘴脸居然可以丑陋到如此地步。那一刻,愤怒与懊恼充斥格林全身,于是在他不可思议之下,灵魂之火烧遍背叛者,格林忍着剧毒带来的痛苦,匆匆离开这个伤心的地方。 虽然最后格林度过危险侥幸存活下来,从那以后,欺骗与追杀就成为他生活之中一部分。习惯那些生活,眼睛里就不在有善良,行事自然是越狠辣越好,从此格林为了达到目的,可以做到不择手段。 美好的画面自然使人感觉心情愉悦,格林就是这样,立于豪华奢侈的城堡中。享受音乐与舞姿,很好,希斯莱杰的身影已经出现在天眼之中。死神狙击手手中狙击枪的瞄准镜中心红点定在他太阳穴位置,随他行动而移动。格林相信,这个位置,这个距离死神狙击手一枪击毙他没有任何问题。 可是这样一来希斯莱杰死的就没有价值,浪费可耻,格林一直都将它牢记在心。所以希斯莱杰必须要死出意义,比如他用火药炸死正在舞池跳舞的鲁斯特就很好。虽然炸药是格林放的,但是没理由不让他背个黑锅啊! 反正他是要死,多背几个黑锅一点问题也没有,这个在生活中叫做废物利用。 小丑打扮的希斯莱杰带着一大群人毫无阻拦来到舞池高台。所有人目光聚集在这群不速之客身上。 徳雷夫老爷子充满威严道:“你们是谁,卫兵,卫兵。” 希斯莱杰掏了掏耳朵,道:“老家伙,差不多就行,你的卫兵现在差不多都爬地上呢!” “嗯哼!大家好啊!我叫希斯莱杰,相信你们不认识我,不过没关系,反正你们也不在乎。哪么为了不让人打扰我的演讲,我有必要处理一点私事,请大家不要无畏挣扎。” 他挥了挥手,一名手下立刻引爆大厅一名骑士脚下的炸药。爆炸产生的冲力与热量直接将他送去耶稣哪里。这可是一名铂金级骑士。火焰点着桌椅与幕布,但是在城堡坚实外墙阻挡下,所有声音和火光完美被阻拦。 火焰将四周易燃物点着,刚好形成一到围绕整个人群的火圈。这幅画面犹如接受教廷的洗礼仪式。 第四十二章 见义忘利好格林 格林觉得,和人打架能暗中用板砖将他一砖撩倒的事干嘛要刚正面?所以暗中丢几个魔法也就不奇怪,希斯莱杰普通人一个,又不是主角。之所以这么溜只是利用了帝都贵族大意的心理和对未知火药的不熟悉,再加上收了几个有点实力的小弟而已。 希斯莱杰全身被熔岩包围,在哀嚎中化为烟灰。堂吉诃德带人冲进来交了武装分子械。演戏要演全套,不上不下不会被观众认可。所以格林对自己有胸口来了一刀,锋利的刀刃插进血肉中,在肌肉收缩下牢牢吸附住。特喵的,真疼啊! 剩下的事不必多说,帝都亚特蒂斯出这么一大档子事,十几名大小贵族完蛋,可想而知最近黑社会组织日子一定不好过。格林自然不必担心其他多余问题。 身为一个聪明人,如何把自己塑造成一个见义勇为好公民形象对他而言毫无问题。在他一番苦诉衷肠之下,把自己说成一个惨遭暗算,但是为了拯救更多帝国有用人才,自己忍着巨大伤痛不顾生命危险解救贵族的好男儿。结尾甚至还深刻表达了自己没能保护好贵族,辜负了国家对自己的信任和栽培等一系列操作之后,如今格林双手枕头,享受温暖阳光。自己失血过多,身子有点儿虚,暖烘烘的太阳照在身上很舒服,安逸哟! 堂吉诃德一脸崇拜,从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混蛋了,但是这个混蛋却愣是骗过所有人心安理得享受英雄待遇,要不是自己就站他旁边,还是他计划的组织者之一,或许也信了他的邪活该我在军中混了这么久还是个不入流的士兵,我咋就学不会类? “学不会?这不很正常吗,你要有这本事我就跟你混了,哪里还有我的事。”格林吐出葡萄皮道:“你要学的多着呢,在军伍中只要多听多看多做,说的越多错就越多,如果你把自己混成别人眼中的傻子,你才算合格。谁特喵的喜欢聪明人?你要是干的比领导还好,连个错误都没有,让他面子往哪挂。” 金玉良言必须划重点,堂吉诃德赶紧拿出纸笔记下。哎,如果早遇到格林大人,自己这个中士军衔搞不好再加一道杠杠。格林扯着卵蛋,警备局遭殃了,帝都最大警备部队一点用处没有,这么大的袭击事件居然没查到一点消息。领导们大发脾气不冤枉。三叶草城堡中一共挂了十五名贵族,最高的是个伯爵。这下马蜂窝全捅开了,应陛下及各级长官商讨后得出结论。帝都亚特蒂斯警备局从上到下包括局长副局长在内七位实权长官都蹲在号子里。 到达那个位子背后肯定有路子,但这次处理没有一点声音出现,得罪的贵族太多了。其中德雷夫老爷子发下话来,谁要给他们说话,他就带人杀他家去。这种大逆不道的话连陛下都不出声,可想而知老爷子怒火之强。 也是,贵族本就是帝国根基,实权很大,陛下就是最大的那个贵族。而老爷子家中突变不幸,以后谁敢在去他家参加宴会?没人陪他玩,自己一个人岂不完了蛋,找谁说理去? 事件妥善得到处理,从那以后格林发现帝都贵族不论是家里还是出门,护卫一队接一队。大家知道警备局靠不住,哪怕陛下换了个听说挺机灵的皇室子弟。 格林也因为此事全国出名,是他忍着重伤击杀凶手头目,是他的嫡系军队第一个发现城堡异变后冲入其中控制住局面。幸存贵族很给面子,礼物送了无数,听说格林喜欢魔晶,于是他们以箩筐为单位相送。格林这些天没干别的,拿着算盘和格木躲在地下实验室计算自己到底有多少进账。 自己发财吃肉,也要留一口汤给手下,不然怎么服众。堂吉诃德从不把自己小命当回事最先冲进城堡,格林帮他搞了柄好剑,现在连睡觉都搂在怀里不舍得拿下来。而格林手下嫡系-冰霜军团下辖第一兵团下辖一营,没人分到部分金币。格林现在做梦都是小钱钱,美滴很。 艾露莎一巴掌拍在格林胸口,想了想哪里受伤打不得。“你要钱和我说就是,干嘛要这么拼命,我又不嫌弃你,现在收这么严重的伤,万一出事了,我可怎么办啊!”说着眼泪已经在打旋子。格林赶紧把她搂在怀里,这才是自己的心肝。他摸着艾露莎头发道:“你个小笨蛋,以为我没看到你想拔剑吗?我就是怕你受伤才上出手。不然我才不理会那些贵族,让他们死就死了,不管咱的事,咱自己和和美美的过日子,好吗?” 听到这里,艾露莎才把悬着的心放下来。恋爱中的女人,智商的确不高,要不是格林先下手,艾露莎早拔刀子上去干架。这个傻娘们,自己天天除暴安良,到了格林这里又要他安分。典型只许艾露莎防火,不许格林电灯,格林没觉有什么很好啊! 飘摇远洋,斯派洛刚刚击沉一艘海盗船,无意中翻到一张报纸。报纸是最近发售的,帝都袭击事件荣登榜首几个大字占了慢慢一页。贵族死再多也和斯派洛无关,主要是大字底下格林的肖像吸引住他。 格林大人已经是帝国少校了吗?我居然丝毫不感到奇怪,要说还真要感谢格林大人给我指明一条大路,大海才是自己的向往。报纸要好好保护,等会儿给傻馒看看,相信他也很思念格林大人,看到格林大人的消息会高兴。 报纸最后不可避免落到维嘉手中,我有几句妈卖批不知当讲不当讲,本来击沉敌对舰船心里美滋滋。给我看这个干嘛,好心情瞬间没了,自己还清晰记得那是一个月亮很圆的晚上,劳资干了件这辈子最蠢的事-打劫格林。那一次,在月光下我们度过一个美好夜晚,那晚,在格林那个娘希匹淫威之下,劳资几颗雪白娇嫩的大白牙被那个孙贼愣是用搬砖给敲了下来。疼啊!现在这混蛋还当上少校,艾格玛琳那可是连教廷都敢干架的存在,报仇雪恨看来是行不通的了。 食人魔维嘉盯着报纸那几个大字,将报纸一把仍在甲板上:“去尼玛的见义勇为,你不是好人!” 第四十三章 我有一个梦想 天要下雨娘要嫁人谁也拦不住,本来还想多躺两天,结果艾斯德斯直接一脚把格林踹去军营。身为一名军官,连自己部队驻扎地区都不知道也就格林一人。 见了鬼了,艾斯德斯说自己的军队离帝都不远,格林通过望远镜看着远处劳作的兽人,的确不远,只不过在北方边塞而已。莫利拍拍格林,咱们将军啥性格,心里没点数,脑子瓦特了吗? “莫利老儿,咱们是不是对兽人有想法?” “暂时没有,怎么了,你应该不缺钱吧。” “暂时不缺。” 格林无所谓,反正自己只是来练兵的。上次写了一份论《“斩首战”战术运用实践》,被艾斯德斯看中。因此艾斯德斯下令先用格林的一营试试水。并且指派莫利辅助,格林贼精贼精的那会不知道莫利是来监督,不好明说罢了。 兽人生活的地方土地肥沃,但是他们不善于耕作,所以粮食出产低下。再加上本身爆脾气,没吃的很简单,隔壁艾格玛琳人有,抢就是了。兽人没有帝国之分,只有部落,但是他们有一座王成,位于兽人平原中心地带。由其王族狮人族统领,狮人族也是整个兽人名义上的扛把子。 一句话,兽人中狮人族说了算,谁不服就弄他。艾格玛琳地域不是很好,北方和兽人平原接壤,西方有林地精灵,东方是人类帝国,只有南方面朝大海春暖花开。三面受敌可见艾格玛琳尚武成风必不可免。这里得说一句,国与国之间隔的距离太过于广阔,甚至空白区域都有几个帝国领土那么大。兽人也不只是一个平原,其他区域也有兽人足迹。 格林裹了厚厚皮衣,一枚看起来精美的女士戒指戴在格林手上。艾露莎听说格林要去边塞后送的定情信物,这枚戒指看起来就价值不菲,还是枚空间戒指,空间原石的纯净度比他以前那枚整整高了三倍。至于他以前那枚戒指则被艾露莎强行拿走。不为别的只因格林常常盯着上面几个字臆想。 她不认识那三个字,不过既然格林喜欢,就无所谓了。艾露莎不认识,格林认识,那三个字就是“种花家”有他老妈老爹的地方。之所以在戒指上可这三个字,给自己留点念想,人有念想就不会胡思乱想,否则伤身体,比他娘和人干架还难受。 堂吉诃德道:“老大,我们干嘛不在好一点的地方建立军事基地?跑这儿来受罪,你又不是不知道拉雅喜玛山脉是我们帝国最高峰,终年积雪。” 格林高深莫测道:“军事基地建立岂能儿戏,就是要自己人都难找到才安全,再者这种天气正好锻炼你们坚韧意志与强健体魄。” “可他娘太冷了,我怕兄弟们受不了啊。万一有个好歹受罪的不还是您吗?” “哼!你知道不,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行拂乱其所为……我这是对你们的考验,要知道国家和人民在看着你们呢!” 大风卷起白毛雪,直往堂吉诃德身上钻,幸好格林要他们把领子袖子扎紧。堂吉诃德吸了吸鼻子道:“那为毛线我们一定要穿铠甲还不让多穿几件皮衣,你他娘的却又是熊罴大衣,又是坐爬犁,四面还用箱被为了。最气人的是你还点火锅喝热酒不算我一份。这就是那啥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说完就打算格林打造的暖和小世界。 格林一脚将他踹了出去,道:“去你娘的,劳资是读书人,读书人的事能说那啥吗,给老子滚,好歹升为上士有点骨气好不好!” 堂吉诃德骂骂咧咧回到队伍,这事也就在格林一营中敢发生,换个地试试不被长官打死才怪。至于格林所作所为是否影响军心,只要看一营战士满脸贱兮兮微笑就知道了。谁不知道格林是大将军艾斯德斯身边红人,而且做人还不吃独食,那次三叶堡事件那个兄弟不是裤腰带里揣了百八十个金币回家的。谁敢说格林老大不好,先问过咱兄弟手中剑还能不能杀人。 这次更是把好处落到兄弟们手上,格林老大素有“小军神”称号,听说这次就是来训练我们战术的,消息灵通的兄弟是都打听到,到时候我们训练结束就会派到各个军团充当教官,一下子从大头兵升为军官,这种好事打着灯笼也找不着啊!格林老大人也和气,没看见堂吉诃德那孙贼骂两句都没事,一个毛头小子,做事毛毛躁躁的就是攀上格林老大,现在不也发际了吗? 听说格林老大还给他搞到一柄好剑,现在睡觉都不放下。哪还会亏待我们,哎日子有盼头了。 格林和莫利端坐在爬犁中小酒喝着,涮羊肉造着。长长的队伍似乎无边无际,这次出来除了格林一营外,还有另外一个营的兵力负责巡逻等事宜,另加上其他人员总数达到一万两千人。他们将辅助格林完成对一营的所有训练科目。 “格林大人,这次不仅艾斯德斯,可以说整个军方都对您寄予厚望啊!” 格林咽下口中的涮羊肉,道:“这个是当然,我一直将自己当成有一个学者,身为艾格玛琳人,我为自己出生在这样一个强大帝国自豪,但是我们强大起来,其他人就觉得我们不顺眼,想欺负我们。每次看到史书上那些为国战死的英雄,我就莫名感觉心中一阵心酸。为此我立下宏源,为艾格玛琳帝国崛起而读书,为少死几位兄弟而读书。这也是我研究军事原因之一。” 不管怎么吹牛,先把自己安排在道德最高点,这句话是哪位先人说的来着。反正这么干没错,没看见莫利这个老头儿眼睛里亮光越来越多。 吹牛嘛,谁不会啊!雪下的越来越大,但这丝毫阻挡不了这支组合军燥热的心,大家都知道,此行回去之后功成名就指日可待。飞雪三尺又何妨,拦得住我千钧之步吗?格林热血上头站起来攥紧拳头,道:“我有一个梦想,我要看见艾格玛琳的军旗舞满整个大陆。诸位,可愿陪我踏遍千山,碾碎苍穹震我艾格玛琳之威风?” 山脉中,莫利和一万两千名军士齐呼道:“愿与少校震我艾格玛琳之威...震我艾格玛琳之威……”堂吉诃德哽咽道:“不愧是格林老大,明知道他在扯蛋却还是想流泪。”说完用袖子狠狠秃噜两下眼角,天太冷,泪水容易被冻住。 第四十四章 现实很骨感 海拔高气温一定高不了,就连火也是一样。拉雅喜玛山脉林木繁盛,是雪山魔兽最大聚集地之一。军队驻扎在一处死火山口,其中三面被几十米高的笔直峭壁包围,只有一面地势平坦,入口越往里走越狭窄,最小处为三十米,格林在这里用原木筑起一道连接两边峭壁高七米宽五米的寨墙,上面每隔五米设置一处箭楼。每天换一班岗,每岗两个小队值勤。(一个小队为二十人) 寨墙内林立用原木建的房屋林立,死火山形成的盆地很大,一万多人驻扎在其中只占了十分之一的面积。艾斯德斯也是下了血本,光是高级魔法师就派遣一个中队,其中最强者是一名铂金九级土系魔法师。毕竟这块地方不可能只用一次,以后或许将会成为一所军事学校类的地方。 有魔法师在,换句话说有魔法的存在,吃一口熟透的食物毫无压力,但是格林是谁啊。号称军神的男人,所以别人想要吃一顿熟食容易,但是一营的就别抱有想法。格林按照种花家训练特种兵那样,将他们全部赶去山脉中只发一柄多功能工兵铲,一柄三菱军刺一个打火石。剩下的除了一点衣物之外啥都没有。 格林清晰的制定了训练计划,一营士兵除了每天规定的训练外,还要自己寻找食物,庇护所以及衣物。士兵就要有铁一般的意志,否则这支军队就不合格。这次训练为其一年,他们每个月会有五天回到驻地修养期学习其他军事知识,其他日子除非死在外边才会把尸体送到驻地。 堂吉诃德早就没有吐槽格林的力气了,此时他衣物破破烂烂,身上保暖的东西是一张兽皮。三菱军刺还能用,这玩意经过格林改造,变得可劈可砍,变化多了几种。 他抽出三菱军刺反握在手中,今天他们接到的任务是摸到拉雅喜玛山脉雪域魔狼五十米处不被发现。并在三分钟内击毙白银级雪域魔狼王然后安全逃离。这个是要记录到操行分中,没接到一个任务都会有人监督完成。没完成就不会再得到补给,虽然那补给也不过给一点绷带和打火石。但是没有火连口热的都吃不了,想这么冷的天一头魔兽被杀死后再两分钟内就会被冻住。到时候就要挨饿,已经有好几个兄弟这么死了。 没人觉得这样不对,前程本就要拿命来换,想要得到却不付出,没有这个道理。格林制定这个计划时就明确讲明训练内容,但是一营无人反对,反正当兵都是脑袋挂在裤腰带上拿命博前途。艾斯德斯大将军说了,训练死亡者按战场阵亡算,除去该有抚恤外每家每年补给五十枚金币,以后子女参加工作优先选用。五十枚金币,自己两年的工资也就这点了。 特种部队不也如此训练出来的吗?咱又不是阿三哥整天开挂,瞅瞅他们战绩,黑猫特种部队与几名武装份子交战一天一夜,击毙敌方两人,自己到死了二十多个。格林可不想自己的一营也出现这种战绩,宁愿他们在训练时死去也不希望他们带着耻辱被杀。 堂吉诃德不愧被格林看中,带着自己的小队成功潜伏到雪域魔狼王身边五十米处并在规定时间内击杀狼王,只不过有个兄弟运气不好,被暴躁的狼群咬住撕成碎片。自己也不过捡到两片碎骨回来。暗处几名身穿皮甲的人仔细观看了这场厮杀,为首者在拿了一个小本本,并在写有堂吉诃德名字边批下一个“甲”字,目前在评价上拥有“甲”级的仅仅他一个。 而堂吉诃德一行却不管那么多,趁有时间,雪域魔狼尸体还没有冻结,一个个趴在狼群尸体上大嚼,这也是唯一带热气的食物来源。狼血咸咸的,听格林老大说血液中含有很多人体所需微量元素,对人有大好处,自己不知道还有什么讲究,反正听格林老大没错。吃完肉,堂吉诃德抽出军刺将魔狼皮毛剥下清理好之后割成合适大小包裹在脚上。 他的作战靴给了战友,自己的脚却懂得发青发紫,甚至有流脓的危险,这可不行必须要用狼皮做一只鞋子。当初雄云壮志如今所剩无几,只有活下去才是正经。还好当初格林老大给咱上野外求生与军事理论课时认真听过,否则和弗林那个二百五一样直接睡在雪地中,等发现他们之后已经冻成并快乐,格林老大说过冻死的人会笑,自己看了他们的尸体的确如此。 每次到修养期,熟人越来越少,估计他们运气不好享不得福。 格林呆在屋子里,地上铺了个大火池,上面钓口铁锅,寒冷几乎威胁不到他。他正俯在桌首奋笔疾书,每个特战小队情况如何,伤亡情况已经考核评价统统需要他做总结,然后整理成册送达帝都统战部。此次行动,全帝国都把目光放在这里。当然,不仅仅是特战训练,像集团军作战,军团作战等等一营士兵都要进行,又时把他们分散作战,有时候让他们经历集团作战。 为了真实性,每次作战都是挑选合适的魔兽群,依靠战术发挥集团力量。为此格林每次给他们挑的都是几倍与己方的低阶魔兽种族。让他们经历围剿与反围剿,包围与被包围。 此时这支军队发挥出的战早已将莫利折服,说他们以一敌百毫不为过,由此衍生而出对格林越加恭敬。起初“小军神”这个称谓不过开玩笑而已,但格林所做一切完全将其颠覆,“军神”这个称谓已经慢慢开始戴在他头上。所有人看向格林愈加敬畏,这是一个真正为战争而生的人,他将战争变为艺术,攻坚战、斩首战、马其顿方阵、合纵联合。有时莫利会想他这个人脑子到底是什么做的,总是能突如其来的给你带来惊喜。 格林多余的感情早已用完了,否则训练可以少死一些人,但是这个世界人命本就不值钱,格林不打算为他们多剩几个。既然你们自己都不在乎,那我更不在乎。 第四十五章 兵者 拉雅喜玛驻地,一间大木屋中,屋子四周四个大伙池中是点燃的大木棍。房子很大,大到一营剩下的人都坐在其中,火池中不断有人往里面加木棍,防止火焰熄灭。屋子顶端有个圆形管道连接外面,格林可不想自己死于二氧化碳中毒什么的,那样太没面子。 所有人席地而坐,火池中火焰不断扑腾,所以屋子里面不觉寒冷,格林站在人堆前首,在黑板上讲解军事理论知识,说到精彩处直接画出两军交战场面。 “兵者,诡道也,为什么这么讲呢?行军打仗玩的就是心机与计谋。所以你们要知道利用一切可利用的资源,比如说地势、军势、气势。并且要知道排兵布阵,以及学会气候观察。时刻牢记住,兵者实则虚之,虚则实之。充分了解你们的对手,知己知彼,百战方能不殆。” 格林根据之前记忆,结合艾格玛琳帝国实际情况,将军事理论揉碎灌输给他们。做为回报,艾斯德斯答应格林帮其搞到空间魔法阵图与方程式。虽然名义上格林是打着借助空间魔法来完成军队加快军队机动能力。以国家之力,再加上格林在各贵族面前良好的名誉。所以最近他得到不少空间魔法的信息。 莫利是个喜欢学习的好孩子,本身他就有过硬的军事素养,之所以默默无闻只是没有总结出属于自己的一套军事体系而已。 一到一营修养期,他总是第一个拿好纸笔占领第一个位置的人,事实上也没人敢和他抢。黄金级实力不是开玩笑。 格林喝口热啤酒,咳嗽一声,等把嗓子弄舒服后说道:“前面我们讲到马其顿方阵,接着我们讲讲他的运用。首先是其步兵配置,步兵数量较多,携带马其顿长矛,长4~5米,双手操作,长矛末端有配重利于平衡,兼做长矛折断时之备用武器。直径1米的圆盾。方阵中士兵们手中的盾牌在保护自身左侧的同时也掩护了相邻战友身体的右侧,一旦最前排的士兵倒下后,原先位于第二排的士兵将迅速填上他留下的缺口。第一排的士兵一般都是半蹲着,将长矛对准前方,而第二排士兵则是将矛搭在第一排士兵的肩上,这样可以增强正面对骑兵的杀伤力。而整个方阵战术的精髓就在于全部士兵同心协力、齐头并进,临阵脱逃者直接按逃兵处置。” “接着为重骑兵配置,作为机动部队,手持一根马其顿长矛。等待作战时,作战前将长矛搁在肩上,矛头稍向下。冲锋时,长矛向下方刺出。刺中第一个敌人后,这样长矛就留在他的身体里不再拔出,然后,再用刀剑继续进行战斗。最后为辅兵,以标枪,弓箭和投石器为主要兵器主要用于牵制敌军。” 莫利举手问到:“格林大人,哪么马其顿方阵的军队编制是怎样的呢?” “马其顿方阵通常以64名甲兵组成一个排,128人组成一个连,256人组成一个营,1024人组成一个团,4096人组成一个初级方阵。成为一个多兵种作战部队,它除了重步兵外,还包括满编下2048名轻装盾兵,1024名辅助兵和一个1024人的骑兵团,总计8192人。每个联合方阵由四个初级方阵组成,人数相当于32000人” “哪么他的优越性体现在哪里?” “他的优越性体现在自身具有很高的机动性,能以完整的横队勇猛地冲向敌人,给尚未从骑兵袭击中恢复过来的敌人以更沉重的打击。不能摆脱马其顿方阵的追击的披着重甲的士兵在战场上移动的速度不会比乌龟快上多少。” “但缺点也不可避免,它对付密集箭阵的能力弱,无论是轻骑射兵,还是步射集团,只要能驱散轻步兵,列阵的长矛手几乎是任凭射杀。”说到这里,格林清清嗓子道:“马其顿方针在战场上是如同收割机一般的存在,密集作战的确不惧,但是容易被风筝。所以各位在运用战术时要灵活使用。” 格林暗中加了一句,要是能有热武器,什么阵型都不管用,只要想一想波兰十个师的骑兵对付德国几辆坦克,结果呢?全当了枪靶子。 莫利手中鹅毛笔不断记录。休息时间,格林来到窗口,堂吉诃德提着一个袋子。 “怎么样,还觉得训练好玩吗?” 堂吉诃德苦笑道:“咱们一营就剩下七百人了,和我同一个村子的弗林也死了,就死在我面前,被十几条雪域魔狼撕成碎片。老大,您说那些抚恤能发到他家去吗?” “会的,我保证,如果有谁私吞这些抚恤,我会把他拉出来喂亡灵。” “有您这句话就安心了,兄弟们不怕死,就怕以后家人没个着落心里慌。” “这些天多注意休息,训练还长着呢?为什么将你们一群大头兵拉过来训练?这种好事本来应该派真正的精锐过来,辅助人员也会多得多,知道不我计划这里起码会驻扎十万人,结果呢?就一万多,为什么,明摆着让我们当小白鼠。不出实验结果陛下可不舍得下猛药啊!” 自古以来,要问谁的心思最难猜莫过于当皇帝的了。你永远不知道他在想什么,也不知道他从哪个方面思考。格林觉得自己是个正常人,所以不猜陛下的雄心大志。只要不妨碍到自己找回家的路就好,否则直接反他丫的。 帝都贵族很有钱,所以格林发了一笔横财,《定律》中能量点突破三百万。这是什么概念,格林可以召唤一个亡灵武装直升机中队,或者一个团的亡灵机枪手。这里插一句,所谓亡灵武装直升机请大家不要以为是机械直升机,可以理解为一种生物而不是飞机。之后的亡灵歼星舰之类都是一样,他们是一种生物,而不是科幻机械。 格林吸了一口香烟,等找到回家的路,就把格木和艾露莎一起带走,谁都不能拦着,不然我削他。 第四十六章 地下溶洞 残酷训练依然如火如荼,格林这些天发现不少问题。根据天眼监控,死火山下面有一个巨大溶洞,貌似具有生命特征的生物还不少。而且在天眼到达溶洞深处两千米处后居然被未知生物袭击失效。 有意思,拉雅喜玛山脉出现太多神秘事件,曾经有巫师科考队在这里目击冰霜巨龙,寒域巨蛇、石巨人等等目击事件时有发生。这块还没有被探秘出的宝地带着各种未知。 格林觉得,一个人吃独食没什么不好,反正自己脸皮厚。在他的床下,依靠亡灵挖出一条直达溶洞的隧道。今晚夜刚擦黑,格林就熄灭灯火。驻地之中并无奇怪,大家知道只要天一黑格林长官就不会出现,也不让人去打扰他。 沿着隧道格林这次下血本。亡灵型G3战斗机器人一次性召唤五名。亡灵型G3战斗机器人身高五米,双手处装备六管火神加特林,射速达到每分钟6000发。后背安装反坦克导弹,以及钛合金装甲剑。单凭近战可媲美铂金级。本身为亡灵机械生物,采用空间折叠技术与太阳能技术。全状态作战时间可达一小时,由于有太阳能技术,可以自动回复能量以及补充弹药,但是时间缓慢。必要时只能近战。 亡灵型G3战斗机器人除了机械骨骼外,还具有血肉组织,装备有反重力空气推进器,能够进行低空飞行。可以这么理解就是亡灵形体基本不变,本体再加上一层金属骨骼等,总之就是充满科幻气息的亡灵生物。格林进入一架亡灵体内,溶洞底部空间很大,格林大概测算一番后得出结论,从溶洞地面到溶洞天空大约有五百来米。溶洞上面布满发光的水晶,所以里面采光条件不错。 格林指挥亡灵浩浩荡荡钻进一个洞口当中,洞中景致美轮美奂,以后要带艾露莎来玩。溶洞中有水这不奇怪,格林沿着水流方向往前行走。火神加特林的保险一直处于开启状态,只要发现危险咆哮的火舌会将任何生物打成碎末。 溶洞内有乾坤,植被树木繁茂稀奇古怪,颜色五彩缤纷长满各种果子。其中还生活了不少生物。一大群背着龟壳的却飞在空中的绿毛乌龟好奇的围绕在亡灵身边,不是顶着鼻子轻轻触碰亡灵机械骨骼。格林不是心理变态,从小生长在红旗下没受过迫害,所以缺乏反社会心理。遇见这么可爱的生物,自然不会对它们大开杀戒。它们应该是素食魔兽,现在应该到了绿毛龟用餐时间。 只见它们浮到树顶,酣畅大嚼树叶,口水四溅汁水淋漓。格林不自觉想咽口水,在绿毛龟憨态之下,格林居然对树叶产生美味的错觉,想要和绿毛龟一起品尝的想法。 摇摇头赶走脑袋中奇怪想法,格林继续往前进,这些经过天眼早就了解到。既然出现素食魔兽,哪么食肉魔兽肯定不远,如同羔羊聚集之地必有饿狼相随。 溶洞如同另一个世界,越往里深入遇见的奇特动植物越多。更远处传来兽鸣,亡灵型G3战斗机器人手持钛合金装甲剑劈开阻挡物,世外桃源之所以称为世外桃源,源于生态环境优良,这就导致树木杂草胡乱生长毫无章法。给前进带来不小阻力。钛合金装甲剑细长锋利,本该属于作战利器,在这里只能屈才砍树开路。 溶洞有丛林有溪流,具体深度多收不清楚,要搁在地球被开发商遇见,早开发为N个A级景点,然后我们买下昂贵景点票跑进来玩一下,回去后直呼过瘾,忽悠亲朋好友。 天空光色并不单一,而是各种光色都有,这样人眼的分辨率反应变慢,看东西也更累。反正格林现在感觉难受。干脆把指挥权交给亡灵型G3战斗机器人。这样果然好多了,将任务交给亡灵自己眼睛不必寻找路线,树丛很高,亡灵五米身高也不过坎坎到达树木根部以上五分之一。视线又被繁密枝叶遮蔽。 五具亡灵以战斗队形缜密前行,除去为首亡灵使用钛合金装甲剑开路外其余亡灵将机载15mm加特林子弹压进弹道,以保证子弹处于随时发射状态。 格林什么人,麻杆都能给你榨出二两油来,G3内部空间不仅能容纳格林端坐,甚至还能放下一张小桌。他从戒指中拿出一瓶拉菲,接着端出一盘花生米一盘茴香豆,最后居然还有一小碟酱牛肉。捻起一粒茴香豆就着红酒一口下去,太舒坦了。 G3此刻脑子里有句妈卖批不知当讲不当讲,自家老大过分了,躲咱身体里偷懒就算了,还吃上了,万一把我弄脏以老大重度懒癌患者晚期情况,他肯定不会在打扫一遍。到时候还要自己出力,我咋就这么倒霉摊上格林老大呢? “过分?你还敢和我说过分,你丫的看看尸魄太空母舰,老子不仅可以吃东西,还有空间跳个舞蹦个迪,你丫的空间这么小还有脸说,资道不,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 G3听不下去了,赶紧屏蔽语音,就知道拿这句话忽悠我,天天“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咋就不降给你咧,扯淡吗不是。耳朵听的起茧了不造吗! 格林舒服的躺在椅子上,还涨脾气了,敢挂我语音,信不信我把你拆成零件啊!G3不理会自家喝高了的老大,天天说把这把那拆成零件,我这是亡灵,不是机器,你倒是拆个给我看看。 拆到是不会拆,能量点不好赚又不是不知道。天眼一直分布于四周密切观察,处于未知领域无论如何小心都不为过,因为粗心的坟头草差不多半米高。大自然是个宝库,这条定律不管在哪一方世界都是正确的,魔法世界一样,或者说没有科技大力发展,这里隐藏的宝物更多。 毕竟一棵树长个千百年都算活得短了,上完年的老树才吃香。格林不得不吐个槽,魔法世界中森林树木直径起码达到五人合抱粗,不然都算小树。 第四十七章 机枪咆哮 穷山恶水出刁民确有一番道理,因为穷且与世隔绝,所以生活艰辛。不仅要与老天对抗,还要与环境、野兽对抗。重中之重更得提防同类,食物匮乏、衣不蔽体、茹毛饮血,是他们最真实写照。在饥饿下,易子相食之事出现尚不足为奇,更别说本就生活如野兽一般的穷山恶水间的人。 相比而言,穷山恶水间的魔兽也更加剽悍恐怖,哪怕只从它们的体型就能看出。格林不认识包围他们的魔兽是哪个品种,大陆从没有它们的记载。样子像虎,全身长满锋利骨刺,后肢健壮无比爆发极高,尾巴细长尾尖居然长有月牙形利刃,往石头一甩就是一道沟壑。这种魔兽高两米,体长三米,尾长也有三米左右。 格林暂且称它们为刃虎兽,大概白银级实力,攻击形态为近战,群居。防御力还行,但是数量奇多,仔细估算大约两百来只。五架亡灵型G3战斗机器人在空旷丛地形成防御模式。火神加特林枪口的火焰就没有停息过,刃虎兽似乎不知恐惧为何物。 它们经历开始时惊讶后,行动越来越迅捷,亡灵数量仅五名,只够勉强压制。幸好还有反坦克导弹,不然格林除了继续召唤亡灵没有其他办法。 刃虎兽丝毫不在乎生死,或者说格林屠杀太多它们同类。而群居生物一向团结,欺负一个和欺负一群没区别。 骤然间,一头刃虎兽扑上格林所在亡灵,泛着寒光的利齿凶狠咬向亡灵脖颈出。刃虎兽预料之中的灼血并没有喷涌而出,取而代之的是一连串带起火花的牙酸声。 格林右手小拇指大半截戳进鼻孔,用力扣动,也不怕力气太大挖出鼻血来。小样儿,扛得住铂金攻击的外骨骼也是你个小家猫能撼动的,你以为自己散养虎吗?牙疼不! 突然,亡灵似乎受到巨大冲击,整个身体一阵晃动,格林接过视野朝前看去,一颗巨大能量球再次轰击在亡灵群众,气浪将亡灵脚步打乱。 四溅尘灰中,一具庞大身影渐渐浮现而出,健硕的肌肉,锐利的骨刺似要划破天际,蓝色瞳孔充满杀意。 枪口调转,“砰……砰……砰……”机枪子弹倾泻在那到身影之上。随后接触皮毛之后反弹开,格林下令道:“切换,反坦克炮准备。”炮口遥遥指向那道身影,“发射。” “轰隆……”一连数十发炮弹齐齐压过。大地震动,荡起千层灰烬,冲起的巨浪如同波涛般毫无压力掀翻虎刃兽的身躯。 场面一下子安静下来,刃虎兽停止攻击满满退回到安全距离。所有眼睛直盯灰尘中心。眼见灰尘即将散去,格林眼前一亮:“不好!” 一道巨大光柱碾碎阻挡他前行的一切障碍物击向格林,见状所有亡灵立刻阻挡在他身前。 “轰……”火光冲天间,格林被仅剩的亡灵开启反重力推进器救走。 所有刃虎兽匍匐在地,迎接他们的王,庞大身影似乎对还有幸存者这个结果不满。右脚掌往前用力一拍,一块巨石应声碎裂:“嗷呜……”一声怒吼挡开所有尘埃,它眼范寒光,目光所在正是格林逃走的方向。 格林捂着腹部伤口,剧烈爆炸带起铁片击中格林,铁片被肌肉紧紧夹住。格林五指缝隙处不断有血液流出。他的嘴唇开始发白,体温下降的厉害,格林知道这是失血过多的表现。如果再不止血的话可能有生命危险,只是以如今的状态,他连使用魔法的力气都没有。随着伤口处再次涌出一滩血,格林感觉脑袋发晕,一头栽倒不省人事。 G3此时手臂只留有一只,另一只在爆炸中早就被催毁。魔兽的嘶吼愈来愈近,他知道那头巨大魔兽不打算放过他们。他检查自己能源所剩多少,将反重力空间推进器开到最大马力,找到一个小山洞,魔兽的吼声越来越接近,也不管小山洞有没有危险,把格林抱出来放进去,将血迹简单处理一下。 他半跪在地上对昏迷过去的格林道:“主人,身为奴仆的我居然没有保护好您,我该死,我这就去引开那头魔兽,希望您能活下来,主人。” 他将子弹上膛,想着远处狂奔,反坦克炮弹对着巨大魔兽方向发射而出。能源用尽的G3仅凭双腿哪里跑得过巨大魔兽。才不到五分钟,已经可以看到巨大魔兽冲倒树林的身影。 既然逃不掉,那就不跑了。“咔嗒”一声,子弹上膛火神加特林六根枪管立刻旋转。 “嗒……嗒……嗒……”滚烫的弹壳大雨如注般掉落在地,巨大魔兽丝毫不在乎这些子弹。因为子弹对它造不成任何伤害。 它的眼中有了一丝戏谑,身体岿然不动。G3不管不顾,子弹和反坦克炮弹依然不断倾泻而出。渐渐的枪管开始发红发烫,反坦克炮弹也没有了。G3怒吼到:“你踏马给劳资破防啊!” 昏迷中,格林依稀听到断断续续的机枪枪声。 所有努力化为无力,巨大魔兽防御高的可怕子弹和火箭炮丝毫不能打出伤害。巨大魔兽蹲坐在地,G3举起钛合金装甲剑扑向巨大魔兽。 他五米的身高在巨大魔兽面前如同猫狗之分,每次即将接近魔兽的身体都回被巨大魔兽一巴掌拍开。 猫科动物看起来威武可爱,可是他们内心的残忍凶谑更甚。家中养猫的家庭应该深有体会,每当家猫捕捉到老鼠后,并不会立刻把它吃掉,而是先戏耍一遍,玩的高兴了才将老鼠咬死吃掉,甚至有些家猫活吃老鼠。 在巨大魔兽眼中,G3就是那只老鼠,一次次冲锋,又一次次被拍飞。巨大魔兽打了个呵欠,人性化的眼眸中由开始的愉悦转向冷酷。这一次它不在抱着戏耍心态,锋利巨大的爪子“刺啦”扯开他伤痕累累的身体。即便如此G3依旧用握剑的那只手臂爬向巨大魔兽。 他声嘶力竭道:“让我砍一剑,让我砍一剑,一剑就好!”又是一爪,他除了头部外所有身体部分都成碎片。巨大魔兽右爪抓起他的脑袋,G3用最后的力气将几个螺钉吐在巨大魔兽脸上,笑到:“我踏马砍中你了。” 随后他眼中的光芒逐渐消失直至再无亮点,巨大魔兽怒火中烧,自己居然被玩物鄙视了,于是握着G3脑袋的爪子举高之后狠狠往地上拍去。 力量之大甚至拍出一个大坑,而G3死无全尸,只留下一堆碎骨。 第四十八章 大难不死 格林做了一个梦,梦里梦见自己又回到哪个魂牵梦绕的世界。和爸妈重逢,与好友相聚。梦里,艾露莎和格木也在,自己和艾露莎结婚,母亲摆了三天流水席。婚后自己考上公务员,还梦见艾露莎一结婚就暴露本性。 天天管着自己的口袋,每到月初工资就打到艾露莎账户,格林连张银行卡都没有,连烟钱都是板着手指头算着给。即使如此,格林依然甘之若饴。格木不老实,在家里天天给咱闯祸,不是咬沙发就是卸床板。不舍得打,每次和它讲理就只会“汪汪”叫。又不是二哈,学什么狗叫。讲也不听,仗着艾露莎宠爱面对自己毫无畏惧。算了,自家兄弟就这点爱好,随他了。 真好啊!只是眼角这泪是怎么回事,止也止不住。 腹部疼痛稍减,只是腹中饥饿越发难受。他睁开眼睛发现自己处于一个山洞之中,有水流顺着岩峰滴答。格林口渴难耐,努力将头伸过去。梦终究是梦迟早会醒过来的。 一到身影觉得格林需要帮助,于是伸出双手,将手叠好结果一捧清水放在格林面前。格林一愣,然后将嘴巴凑了过去贪婪的汲取水分。 几口水下肚,格林感觉舒服了一些。伤口处的血迹已经干透,伤口不在出血,他翻开衣服看了一下,妞妞歪歪的被人缝了起来。虽然难看但好歹有点儿用处。 格林不在乎山洞里多了一个人,既然没趁自己昏迷干掉自己,总不会救活之后再杀一次吧!又不是二百五。 身影很纤弱,见格林在看自己,傻笑着端正坐好与格林对视。 这是个精灵族美女,只是一身脏兮兮的,她穿的是精灵族军队制式铠甲,只不过当初华丽绚烂的铠甲此时破破烂烂挂在身上。 一头秀发结满污泥乱糟糟黏在一起。精灵族美女突然涌入格林怀中,小脑袋在格林怀中一蹭一蹭。发出“咕噜”声,格林定晴一看,精灵族美女后脑勺有一大块血渍。 看来这位精灵族美女是后脑受到重伤暂且忘记记忆。所以导致如同低能儿般。 既然有救命之恩,那么让人抱一下又没什么,少不了一块肉。倒是凑近细看才发现,精灵族美女的铠甲似有不同,上面铭刻的花纹王族才能有资格刻画。 格林用手轻轻碰了精灵族美女后脑,疼痛使她身子一颤。然后更加紧紧抱住格林。 冥武士依旧精明能干,砍柴生火没有他不行的,有了火堆人才会踏实。又活下来了,只不过一次放松警惕性,差点招来杀身之祸。 肚中饥饿,精灵族美女只顾抱着格林,看得出来她很害怕。格林拿出小麦和一块烤肉,冥武士知心的架好铁锅开始煮粥。洛琳是精灵族美女的名字,她们喜欢将自己名字刻在剑柄。 格林从洛琳腰间拿过哪柄银色鹰剑才知道,格林知道人脑受到重伤,之前又经历过极大的恐惧,这时如果她突然遇到同类就会把他当成最亲爱的人。 显然洛琳此时就是这种情况,不会说话,只对着格林傻笑。格林逗她一下她就开心的不得了。比艾露莎还可爱,的确精灵族的风水不是盖的,专门出产美女。 山东很大,入口却极窄,以格林身高也要弯腰才能进来,山洞外围山体为黑曜石,最为坚实不过。 格林腹部重伤可是洛琳没取出铁片就直接将伤口缝合。这样容易形成二次感染,冥武士明显比洛琳合格,小匕首极尽小心翼翼割开缝合线,然后再割开已经开始愈合的肌肉,洛琳哭着想要阻止冥武士。格林对洛琳摇摇头,用眼神制止她。不知为何,看着洛琳就感觉很舒服。 “放心,冥武士是在帮助我,我伤口里有一块铁片,如果不取出来等它生锈,我的伤口会感染,到时候我就完了。” “嗯哼!”格林闷哼一声,脸色发白泛青,大滴冷汗沿着额头滚落。快要愈合的伤口再次被割开,伤口又深铁片嵌入愈合肌肉中连为一体,这时取出铁片,可想而知格林有多么痛苦。 洛琳看到格林痛苦的表情,眼泪簌簌不停,她把格林的脑袋涌入怀中,用精灵语轻轻哼唱歌曲给格林听,似乎只要格林听见歌声就感觉不到痛苦。 或许歌声真的有用,或许格林太累。听着歌曲格林又昏睡过去,只不过这一次眉头却舒展开来,轻微的鼾声从他嘴边发出。 洛琳抱住格林的脑袋,用下巴轻轻抵住格林,如同安慰受欺负的宝宝一样。冥武士意志坚定服从命令。再将一大块粘着血肉的铁片取出后,迅速将伤药敷在伤口处并将伤口包扎好。 他知道主人此刻需要营养,溶洞世界除去刃虎兽等其他强大魔兽外,植食性魔兽更是数不胜数。 冥武士虽然不强,但是捕猎几只活物没多大问题。 睡梦中格林脑海中又浮现出巨大魔兽身影,在昏迷前一刻,格林清楚看清那只魔兽。 杜隆坦虎,传奇级魔兽,擅长使用光芒魔法和凛风魔法。猫科魔兽,成年杜隆坦虎身高十米,体长二十米,毛发犹如钢针具有良好的魔法抗性。生性凶残狡诈,喜好戏耍猎物,将猎物身心具摧毁后才会开始进食,最为可怕的是,杜隆坦虎喜吃活食。 怎么理解呢,它喜欢活吃,就是你还没死,它从你身子下面吃起。一口一口细嚼慢咽,让猎物看着自己的身躯一节一节被吞进它的口中,等猎物被活活吓死后再把猎物整个吞下肚中。 格林的肚量只对自己的亲人敞开,对于别人用小肚鸡肠来说都太大了。对于脑袋挂在裤腰带上生死无数次的格林来说,这次自己大意,差点死在这里,没得说死了也活该,但是耶稣那个二百五瞧不上咱,不给我上天的机会,那么这个缘分我不得不报啊!老子的亡灵岂是那么好杀的吗!欠债还钱杀人偿命,血债要用血来还! 第四十九章 《定律》的强悍 格林将洛琳露在外面的双臂轻轻放进被子里,这女人不知什么时候和自己签订阿佛洛狄忒契约。也就是传说中的爱情契约,至于怎么在格林不知情情况下签订的,他也不清楚,怪不得格林总感觉自己对洛琳的感情特别多。 甚至在昨天两人就开始滚床单。不得不说,洗完澡的洛琳美得不可方物。 虽然格林动作温柔,但洛琳还是睁开眼睛,正好看见格林,刚放进去的双手又伸出来抱住格林腰间,把头靠在他的怀里,发出猫咪一般的咕噜声。只有舒适到极点才会产生这种声音。 或许是因为后脑受伤导致的语言缺失,到如今格林依然没听到洛琳说一句话。 在她额头亲了一口,站起身披好外套。火堆上一锅香浓的肉汤正用慢火熬煮,食物的浓香久久萦绕在洞穴中。 走出洞口,几百具亡灵整装待发,军容肃啸军姿挺拔,凯芙琳战刀稍敛寒芒藏于刀鞘,鬼面轻骑身着凯芙琳战甲立于草地,霜露凝聚与甲胄之上形成露滴滴落草尖。 旁边有个小小墓碑,格林身体恢复后寻见那个深坑,他趴在地面一块残骸一块零件整整仔细收集两天,终于将G3亡灵所有碎片集齐,然后埋在如今居住洞穴旁,并亲手刻了一块墓碑,上面没有名字,只有一簇血色玫瑰。 传奇杜隆坦虎格林还不足以撼动,但《定律》可以,只要能量足够,原子核导弹也给你弄出来。这就是它强悍之处,无视等级力量限制,无视人数多少。 格林这些天发疯般屠戮魔兽,他发现溶洞世界这一角不仅仅存在帝国史记录灭绝的杜隆坦虎,还存在其它和杜隆坦虎一样灭绝的强悍魔兽。 比如传奇魔兽寒羽巨蛇就住杜隆坦虎隔壁,两个家伙互相看对方不顺眼,最主要魔兽之间可以通过吞噬魔晶进行进化。天大的好事,魔兽最看重血脉与力量,有这好事心里不得美滋滋。只不过两兽同为传奇,连战力都相仿,你打不赢我,我骂不赢你。又不敢拼尽全力干一架,旁边可还不少哥们在瞧热闹呢! 而格林就是要把《定律》喂饱,尽可能多存取能量,魔兽地盘有界限,各自有自己的狩猎场。于是他在两头传奇魔兽界限狩猎场召唤鬼面轻骑暗中偷偷疯狂屠杀猎物。魔兽其实和人没多少区别,一样吃喝拉撒,一样贪婪善妒,一旦狩猎场猎物减少,肯定怀疑对面那孙贼跑自己地盘抢自己猎物。 狩猎场猎物有限,一般足够自己食用,但是如果被兽为破坏,大家手底下都有一大帮小弟要养。东西不够吃,魔兽在乎的就几点,吃饱肚子就是其中之一,让我饿肚子与人类断人财路无区别。 格林利用这一点,如今两大传奇魔兽都渐渐磨拳搽掌在暗中舔舐利爪。刃虎兽和寒羽巨蛇手下的冰狼从领地其他地方开始向边界聚集。 越来越多的魔兽渐渐浮现出身影,双方虎视眈眈大战一触即发。隔着一条三十米宽的河流,刃虎兽与冰狼在河两岸不停巡视以防对方偷袭。 鬼面轻骑不骑战马,而是采用步兵偷袭方式潜入杜隆坦虎的领地暗杀魔兽。如果遇到小股刃虎兽顺带带回几颗魔晶。 丛林中,枝桠间鬼面轻骑无声无息将手中凯芙琳战刀从刃虎兽后脑处探到喉咙,待刃虎兽发觉时寒芒已穿透喉管。刃虎兽除了喉管被割开后发出的嗬嗬声外在无任何声响。 没清理一群魔兽,他们都会将魔兽尸体带走,格林给他们准备了几枚空间戒指。杜隆坦虎怎么都想不明白,只见自己领地魔兽减少,但却不见尸体,就算被冰狼吃掉,起码还会有些骨头,哪里会这么干净,现场除留下一滩血外连挣扎的痕迹都没有。 隐藏暗处未知的危险才可怕,它也意思到其中绝对有自己不知道的事情发生,可还找不到头绪。 它哪里知道,亡灵魔法师界赫赫威名的“教授”不仅看上它的魔晶,之前差点死在它手上。 从没有听说过有谁得罪一名强大亡灵魔法师后还能活安慰。更别说是格林这个小人,既然结仇那就没有不报复的事,什么等十年之久,难道等仇家老死吗? 依托《定律》,核导弹发射井凭这些能量还搞不出来,但是哀嚎战车,尸骸火箭炮。哀嚎战车不必多说,长八米宽五米,高四米,搭载六管加特林机枪四挺以及一门位于机枪中央的125mm高膛压滑膛坦克炮。由哀嚎亡灵改造。 尸骸火箭炮更为可怕,它的火箭弹为无控式,二十管火箭炮,弹径为200mm。装有固体燃料火箭发动机,火箭弹的弹体为3m左右,弹重1OOkg,火箭弹配有反装甲战斗部。由尸骸亡灵构成运载车搭载。 格林细算一下,召唤二两尸骸火箭炮、十辆哀嚎战车、四百鬼面轻骑。大概需要五百万能量点。格林此时大概也只有六百万能量点,这场战斗可以进行。 但是为了保留实力,最主要还是挑起两大传奇魔兽的怒火,只要它们打起来,格林坐山观虎斗,鹬蚌相争之下所得利益最大。传奇魔兽啊!太可怕了,尸骸火箭炮就是为了对付杜隆坦虎,杜隆坦虎防御实在可怕,当初加特林机枪和反坦克炮弹都对它造不成伤害。 而尸骸火箭炮使用改造过得反装甲战斗部,想来可以穿透杜隆坦虎的防御。除此之外,还有寒羽巨蛇需要提防。这种出现于传说中的魔兽具体是怎样的格林尚不清楚。 寄希望于天意,格林自大小时候祈求老天保佑他晚上不在尿床失灵后再也没有相信过它。 但是他相信《定律》,这是实实在在的东西,能够摸得着看得见。《定律》的可怕强悍远胜于杜隆坦虎和寒羽巨蛇。但能量点就是个永远也填不满的巨坑,无论你砸多少魔兽魔晶进去永远都只给你满满当当的悲剧,你会发现,能量点进度条其实几乎没变。看不到任何涨动,虽然你知道魔晶的确化为能量。格林觉得这才是《定律》最可怕之处。让人感觉把腰子卖了都不管用,有一股令人牙根发麻的穷酸感。 第五十一章 传奇的恐怖 魔法世界中的常识很多与我们所熟知的相违背,如果要深究的话估计牛顿那小子的棺材板是按不住的。本身魔法和斗气已经够变态,但是作为冷血动物,不畏惧寒冷不说,还专门找了个冰洞安家,孵蛋也不需要温度,生下来找个地方随便一丢,时间到了自然孵化。 寒羽巨蛇的冰洞在地底深处,这里温度常年低于负一百度,然而那一潭寒泉却没有结冰,只异常刺骨。如果将格林丢进去不用一分钟就会冻成冰棍。 这就是人与魔兽最本质区别,人类肉体与精神天生弱小,曾经一度成为魔兽的食物。但人类智慧强度高,上古时期先贤发现了强大的自然力量,并学会如何掌握他们,从而斗气和魔法诞生。一代又一代人类学习使用掌握自然之力,武力强大带来的后果就是魔兽被赶下时代舞台。 人类用魔法攻击魔兽,杀死魔兽得到魔兽肉充饥,剥下魔兽皮制作衣物。当发现魔兽牙齿等材料可以制作出精良武器后,魔兽地位更加悲剧。爱人用魔兽材料制造出宝剑长枪,人类骑士用这些武器甚至屠戮最强魔兽巨龙。 从此,屠龙勇士成为各族最受尊敬的称号。曾横行霸道的魔兽如今看见人类第一个反应不是捕食,而是赶紧逃跑,跑进深山老林。跑到没有人类的地方,否则玩走几步或许早已变成一道香喷喷美味端上人类餐桌。 魔兽也要面子,变成一道菜被人吃掉,要是传出去很掉面子的。 寒羽巨蛇这几天心中不安愈发严重,冰狼发现刃虎兽先头部队已经摸到自己老巢,它们好像发现什么。难道说自己生蛋的消息已经穿出去了吗?不可能啊! 不一会儿,冰狼王拖着几具残破的刃虎兽尸体来到寒羽巨蛇老巢。魔兽永远不会说大陆通用语,也就是人话,换句话说它们只能使用所谓“兽语”。这个改变不了,声带结构根本不一样,种族间的隔阂不是光靠努力学习就会填平。毕竟兽人精灵起码还有个人样。 又是刃虎兽,难道说杜隆坦虎想要对我下手了吗?寒羽巨蛇盘起身子,用兽语吩咐冰狼王赶快将冰狼群召集到位。无论如何一定要保护好自己孩子的生命。它扬起自己狰狞的蛇头,杜隆坦虎,你休想得到我的力量。 杜隆坦虎则不一样,强悍如他连个洞穴都不需要,身为王,它划了一块禁地,那里鸟语花香,秋翎草遍地,形似鸟羽的叶片迎风摇曳婀娜多姿。这里就是王的寝宫,专属于王的领域,谁踏入此地除了被暴躁的杜隆坦虎撕碎外再无第二种可能。 另一边,杜隆坦虎发现自己手下刃虎兽越来越少,询问刃虎兽王也不清楚状况。不知为何一缕不安夹杂着恐惧萦绕在心头,使自己干什么都不得劲。连吃饭都了无生趣。对面寒羽巨蛇不知道脑子抽筋干嘛。居然敢觊觎我的猎场,现在更是嚣张到直接准备重新规划领地。简直是可忍孰不可忍,正当我是家猫吗? 突然,一连串爆炸此起彼伏响彻整个杜隆坦虎领地,它虎眉微皱,强大的魔法气息混合传奇魔兽的王者之威。“吼……”风从虎,云从龙。身影如同离弦之箭,虎掌震地抓走大块地皮。肃杀之气如云卷般浮动围绕杜隆坦虎身边。它来到爆炸地点,早已有一大群刃虎兽将其围绕起来,见杜隆坦虎到来,纷纷伏地表现出服从。 爆炸中心,十几具冰狼尸体破破烂烂散布在哪里。无边怒火如同海啸翻腾滚卷在它心中。自己自从身为传奇魔兽还从来没受过这种气,又是寒羽巨蛇,这臭娘们真的疯了吗?咱们做了几十年邻居可谓井水不犯河水。难道真的觉得我杜隆坦虎是家禽吗!既然你敢动手,我又怎么会不敢。又是一声虎啸,方圆十里地的刃虎兽各自发出兽吼响应,王在召唤它的军队。 《定律》外貌依旧古朴,不管是谁只要一看就觉得充满历史的积淀。格林很喜欢书,不管是曾经还是如今。书是他生活中不可缺失的一部分。不为看,他就是有那种癖好,看到一本好书就想得到它拥有它把它藏起来。然后在某个夜晚想起还有这么一本书才拿出来躺在窗前床头,就着一盏小灯,与清月徐风为伴,他可以看上一晚。这种感觉怎么也不厌烦。 枪打出头鸟,更何况面对两大传奇魔兽,哪怕格林胆子再大也不敢捋其锋芒。尸骸火箭炮已经就位,哀嚎战车载满青铜级亡灵骑士和无头骑士,四百鬼面轻骑驾驭者战马分布在哀嚎战车边。间谍天眼派出十几只,监控整个预设战场。一股浓烈的战场硝烟弥漫与所有生物鼻尖。 魔兽不懂排兵布阵,它们的战斗可以用一句话形容“等小弟到齐之后,带着小弟一路平A过去”。格林就欣赏这种二百五。寒羽巨蛇与杜隆坦虎这里擦出火气,其他魔兽又不是傻子,大都发现它们两个假酒喝多上头。都想着来占点便宜,冰狼和刃虎兽可没少发现其他大佬的小弟在自己领地徘徊。 冰狼相比较刃虎兽体型显得较小,魔兽世界中实力强弱和体型大小有很大关联。对于肉食性魔兽而言,体型越大意味着战斗力越大,这一点上冰狼拍马尾巴也赶不上刃虎兽。但与刃虎兽不同,冰狼兽会冰霜魔法,而且每一头母兽一窝可以生四五只幼兽。 人多力量大,一个打不赢咱并肩子上,那么问题来了,你是选择一人单挑他们一群还是他们一群单挑你一个。这是个严肃问题,是个讨论的话题啊!格林最喜欢一群单挑一个。个中滋味非常人所不可得。 刃虎兽只能进行近战,母兽一胎只怀一头幼兽,生个双胞胎就算中奖,会发福利的。体型大近战强悍,可人冰狼兄弟多还会远程攻击。双方胜率几乎就是五五开,这次两大传奇魔兽开战注定是一场恶战。 第五十二章 河西河北,血染河水 圣·蒂冈的职责之一就是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比如驱魔这个很有前途的技术活。沿着破败的残旧的围墙,一行烈阳骑士与牧师隐藏在围墙阴影中。为首者佩戴四叶徽章,一头长发用绳子扎个马尾悬在头盔后面。隔壁村子有人在这个荒弃几十年的废弃村子中发现石像鬼的身影。 而且最近他们养的牛羊经常在半夜闹出动静,早上醒来后发现牛羊死了,身体的血肉如同被人隔着血肉吸食干净。村民感到害怕,于是就请求神圣教堂救命。 艾露莎右手持天使之翼战剑,左手握住左轮手枪:“冲,消灭所有罪恶。” 没有战鼓萧萧,没有号角哀鸣,刃虎兽和冰狼分列两岸。严格的等级秩序使它们出乎意料的服从,冰凉河水不为所动,依然沿着河线缓缓流淌,偶尔拍打在石岸边溅起一片浪花。静谧的可怕,就连溶洞顶端那些五彩晶石都似乎变得黯淡。 刃虎兽王傲立在兽群最前方,身后就是刃虎兽大军。另一边冰狼王亦如此,意料之中的喧嚣并没有出现,上千魔兽所形成的压迫使得其他魔兽连大气都不敢喘,无处可逃的糜花鹿甚至夹不住尿,以至于受惊到口吐白沫倒在地上。平时最喜欢吃糜花鹿的刃虎兽此时连多瞧一眼都不屑。绿毛龟也不在悠哉悠哉散懒浮游,躲在古树之中龟巢里面。 “吼……”一声巨吼如同肃杀之气席卷河边两岸,杜隆坦虎庞大身影从天而降,巨大重力下,落地后溅起满地尘土,龟裂的地面可以想象它的强悍。“嗷……”又是一声虎啸,气浪吹散四溅尘土。杜隆坦虎凌厉目光扫视冰狼,目光所及处再无任何魔兽敢戮其锋芒。 “嘶……”一片雪花突兀落下,紧接着冻彻心扉的寒意涌来,寒羽巨蛇所过之处各种植物尽皆结起寒霜然后化为碾粉。它盘起身子,一双蛇眼尽是杀意。 两大传奇魔兽对视一眼,一切尽在不言中。“嗷呜!”“吼!”冰狼王率先发起攻击,魔法的出现使冰霜魔法粒子疯狂涌动。大地践踏,无数锐利冰矛泛着寒气漫天飞舞,刃虎兽毫无畏惧冲进冰矛之中,大地开始践踏,魔兽锋利的尖爪每踏一步都会抓起一大捧泥土。 最前面的魔兽已经在清澈河水中接触。无边兽吼此起彼伏整个狭长河道挤满冰狼和刃虎兽。冰狼王凭借矫健身影跃入刃虎兽群,它的身材虽然不强壮,但是遍布全身剽悍的魔法气息会让任何小瞧它的人绝望。落地瞬间狼爪毫无阻隔撕开一头刃虎兽的头盖骨,身边围绕的冰霜粒子形成锋利冰人如风暴般散发出去,周围十几米所有被风霜之刃所伤刃虎兽无一完尸。只要仔细观察就会发现它们伤口处覆盖着一层霜气。 它右掌踏在一颗刃虎兽兽头,睥睨傲视刃虎兽王。刃虎兽虎尾卷起一块巨石甩向冰狼王,身子如利箭般刺出,冰狼王不屑的拍碎巨石,迎身而上。 寒羽巨蛇仰天长啸,漫天雪花落下,冰霜风暴直袭杜隆坦虎。杜隆坦虎也不闲着,身体周围浮现出一道圣光组成的透明盾牌。冰霜风暴与圣光之盾相撞后产生澎湃气浪。在气浪鼓动之下,草木横飞飞沙走石。随后两大传奇巨兽肉体纠缠一起。大战开始。 大自然的确仁慈,但残酷也是它的组成,它崇尚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尤其是野兽一直坚决执行这条生存法则。狮子猎杀斑马后有鬣狗跑来抢食,鬣狗明知道打不赢狮子,却依旧要跑来捋狮子胡须。而这么做的原因就是为了得到一口肉。野兽尚且如此,魔兽只会更甚。 为了生存只有拼命,只有对手死了自己才有活命机会,否则一切都是空谈。冰狼和刃虎兽打了几十年,不管哪一方输了断断没有输的哪一方存活的机会。传奇魔兽不会允许,刃虎兽或冰狼更不会。 成者为王,败者为寇。自古以来就是如此。败者的下场一般都不太好,能活下来当奴隶就算是烧高香,但魔兽会需要奴隶吗?不会,可是那些残兵如同人类俘虏一般,都是不安定因数,谁都不希望自己胜利后还被人**捡便宜。可想而知,输的哪一方除了灭种外没有第二种可能。 正因为明白这个粗显道理,因此刃虎兽和冰狼只能有一方存在。为此它们面对敌人格外凶悍,这不仅仅是一头魔兽死了就可以结束的事情,这可是断子绝孙的危急关头。 凭借强大肉体,刃虎兽硬将冰狼压在身下,如刀般狭长锋利的犬齿一口咬在冰狼喉咙处。冰狼顿时失去全身力气,眼神空白只能发出撕破布帛样的“嗬嗬”声,然后将最后的魔法粒子凝聚冰矛刺入刃虎兽胸膛。就这样刃虎兽趴在冰狼身上两兽再无任何动静。这一幕不仅一列,整个战场都是如此。 传奇魔兽那边战斗引起的动静用地动山摇毫不为过。刃虎兽与冰狼这边也差不多。死的魔兽太多,滚烫的灼血染红河道,岸边野草只要轻轻一触就会披上一层红纱。浓稠的兽血摻进泥沙之中,哪怕右手捧起一把用力一捏都能挤出来。刃虎兽杀红了眼,冰狼兽瞪着血色双眸不顾一切在刃虎兽身上撕咬,哪怕肚子被划开挂着一节肠子,不管不顾连命也不要了。 染红的河水顺着河道缓缓向下流涌去,抽出一根香烟,用火点着。然后吸一口,饭后一根烟,快活似升仙,这种生活的确不错。罗琳重新披上她的铠甲,其实格林不喜欢这身铠甲。不是说精灵族制作铠甲不好,相反他们的铠甲绝对是最精良的,只是女性铠甲露出来的地方太多了,小半个肚子,大半条腿的。精灵族也不管管,铠甲设计的比一套比基尼多不了多少。 还好这里暂时没有发现其他人类,不然格林才不会让她穿这么一身出去打架。太诱惑了,要不是自己已经和她内啥了,古今都想把她按在草地****。 第五十三章 枪械与火炮的轮舞 谁说大胸妹子没智商?站出来,四十米长的大砍刀已经准备好了,可以给你先跑三十九米。很难想像,洛琳看起来人畜无害,却是个实打实钻石强者。她大概也感觉出格林想要干嘛,硬是拉住格林,希望带她一起去。格林哪能啊!这么危险的事,出点意外后悔都来不及。 洛琳不依,一个劲儿的闹,不给去就抱住格林大腿,小脑袋扭到一边不理他。无奈之下,格林只好依了她。 为了保证尸骸火箭炮安全稳定,格林将他们安排在一个土包之上,周围建立防御工事并安排一名无头骑士和二十名亡灵骑士守卫。四百鬼面轻骑列好队伍整齐分布于哀嚎战车之后,十辆哀嚎战车满载无头骑士和骸骨步兵。格林一声令下,整支军队缓缓而行。 这次作战只为包杜隆坦虎之仇,产后虚弱的寒羽巨蛇必定不是全盛之态的杜隆坦虎对手。到时候势必与寒羽巨蛇联手,不过杜隆坦虎初期最为强盛之锐气就要它来应其锋芒。 溶洞世界的确很美,美得令人惊心动魄,虽然这里是由五彩晶石提供光能,但是和外面世界一样,十二小时后五彩晶石也会熄灭光芒。它们不是一瞬间同时消逝,而是如同北极圈内极光般,各种颜色自有熄灭的规律,洛琳最喜欢抱着格林坐在石头上等待那一刻来临。 当五彩“极光”自天际而来,漫天光华会迸发出最后亮光,然后渐渐泯灭。这时,一个个散发着幽蓝的小点会从草丛中轻摇蒲扇飞来飞去。萤火虫扑闪着幽蓝色光芒,一会儿出现一会儿隐入黑暗。 此刻才到属于洛琳的时刻,她喜欢萤火虫,但萤火虫不这么想,见到有人在,害羞般藏在秋翎草尖遮住自己娇小身躯。见萤火虫躲着自己,洛琳鼓起腮帮子,双手叉腰赌气的用脚拨弄秋翎草。结果受到惊吓的萤火虫又飞了出来,于是洛琳娇憨冲向秋翎草,不顾会不会把衣服弄脏,直接在草地打滚。以此惊扰出更多萤火虫。 每到此时,格林也会陪着一起撒泼打滚。此时一股陈旧记忆悄然萦绕眼前。曾几何时自己又何尝不是和自己的同学如此,训练之时谁会管地面脏不脏,哪怕脚下是一池污泥也由的它染脏自己。然后在休息之余狠狠嘲笑一番自己寝室中那些牲口的衰样。 没有人会生气,反而谁身上污泥越多越觉得自己了不起,身上越干净的会被大家鄙视,中午饮料就该他请。那时笑点很简单,随便什么都会引起一阵欢声笑语。午夜点烧烤犒劳一下自己,结果被中队长发现半夜在田径场上罚跑二十圈。寝室中的牲口嘻嘻笑着,哪怕累的双腿抽筋发抖还嘴硬着二十圈不过瘾,再来二十圈。然后被我们按在被子里暴打一顿。 哈哈,那时候想的简单,遇见喜欢的女生还会害羞不看看她,那时中队长一来如同见到阎王一般恐惧,如果有谁考试没过那就好了,那天大家就会夜晚翻出围墙,他该请夜宵了。 很怀念啊!曾经拥有的,现在早已变成渴望,这就是现实。 哀嚎战车的履带发出轰隆声,不远处,寒羽巨蛇终究力不从心。一股虚弱感开始蔓延全身,杜隆坦虎渐渐意识到不对劲,做了几十年老对手,寒羽巨蛇战力如何它岂会不知,尤其是耐力更是自己望尘莫及。另一边刃虎兽群和冰狼群战斗也开始明朗起来。冰狼虽然狼多,但依然抵不住刃虎兽的强悍,渐渐处于下风。 隔着老远,哀嚎战车轰隆隆横冲直撞,炮口调转,“嘭”的一声。125mm高膛压滑膛炮在火药作用下滑出炮管,准确落在刃虎兽兽群中。一炮一个大坑,刃虎兽强壮的身躯直接被高膛压滑膛炮炮弹单片和冲击波炸裂。尤其是处于炮弹中心的刃虎兽,炮弹爆炸产生的剧烈高温下,刃虎兽硬生生被其高温烧死。 一声炮响,紧接着加特林机枪的枪口如同火舌,灼热的子弹滑过膛线飞出撕开刃虎兽坚韧毛皮,一发子弹可能只能撕开一个小洞,可是机枪每分钟6000发子弹的射速完全可以将那道小口子无限扩大,然后扯烂它的肌肉、内脏,直至将刃虎兽打成破烂。 哀嚎战车刺斜里钻进战群,高大的钢铁机器无视任何阻挡,坚固的履带直接从刃虎兽身体上碾压而去。火舌怒吼,炮弹肆虐。鬼面轻骑抽出凯芙琳战刀,接着战马的冲力,一刀砍下刃虎兽头颅,飞起的头颅溅起飞血染红他的战甲。“咔嚓”一声,行驶中的哀嚎战车后车门“嘭”的砸在地面。 无头骑士手握十字长剑率领骸骨步兵列队冲出,无视戒备的冰狼长剑直指刃虎兽,骸骨步兵十人一对凭借着人多的优势使用围剿战术,用盾牌围住挤压单一刃虎兽,让它不得动弹,随后用长剑沿着盾牌间的缝隙狠狠往刃虎兽身上乱刺。每一剑下去都会检出一朵血花,而刃虎兽却因为挣脱不开束缚只能眼睁睁看着骸骨步兵将自己杀死。 冰狼哪怕再蠢也看出来这群人是来帮自己的,没见他们所有武器只往刃虎兽身上招呼,对于自己这些看都不看一眼。没有谁是傻子二百五,支援到来,而且强悍的一批,其实如果不趁机痛打落水狗就应该改名姓“傻”。 哀嚎战车横冲直撞无头骑士带领骸骨步兵依托哀嚎战车不断围剿刃虎兽,鬼面轻骑于战场突击收割,强大的突击能力保证他们不会被围攻。冰狼见状,就冲在骸骨步兵前面现行拖住刃虎兽给围剿创造机会,毕竟无头骑士不用说一人对付几只刃虎兽没问题,但骸骨步兵就不行了,追不上砍不赢。 有了冰狼配合围剿,效率明显大大增加。而冰狼兽也放下心,他们真的对自己没想法,只一个劲儿对付刃虎兽。格林就是抓住冰狼这一点,强行和冰狼组队,雪中送炭远远比景上添花来的漂亮。冰狼脑子瓦特了才会在明显处于下风情况下还招惹敌人。 第五十四章 尸骸火箭炮的威力 兽群那边发生的情况自然引起传奇魔兽注意,本该溃败的冰狼居然重整旗鼓跟着一群不明势力一起讨伐刃虎兽。 杜隆坦虎仰天咆哮,它认出来了,熟悉的火炮与机枪使它意识到当初自己遗漏些东西,斩草不除根,春风吹又生,这个道理自己应该明白。 只不过它认识的有点晚,格林本就对这个世界充满恶意。是的就是恶意,过着安居乐业的人突然从天堂来到地狱又怎么会不使人的性格转变 格林所在的哀嚎战车离开兽群直往杜隆坦虎而去。一发炮弹瞄准杜隆坦虎,“砰”,杜隆坦虎满脸不屑,连头都没转,一巴掌拍飞炮弹。但它不知道炮弹本质上撞击后才会爆炸,更何况它力量本来就大。一巴掌下去用地动山摇形容毫不为过所以炮弹直接在它掌心炸开,掌心肉垫毫无意外炸开一道伤口,虽然不大,但实打实伤害到强悍的杜隆坦虎。 杜隆坦虎感觉不可思议,自己竟然被苍蝇伤到了,它的虎眸怒睁,无边杀气凝聚成实质,树枝在这股杀气下惊动的东倒西歪。 它转过身体,魔法粒子开始聚拢,形成一个个光球呼啸而来。光球落地,一个光球炸出一个深坑,烟尘中哀嚎战车灵活躲避光球的袭击。他的目标只有一个,接近杜隆坦虎。 或许是因为魔法打不中哀嚎战车,也或许是觉得自己尊严受辱。更多魔法粒子席卷而来,魔法粒子在哀嚎战车上空形成一口奶白色粒子漩涡,漩涡不断旋转,一股危险的灵压骤然压迫在哀嚎战车。一道魔法粒子组成的巨大光剑自漩涡中心压下。 哀嚎战车正好将炮口瞄准杜隆坦虎,结果来不及躲避,魔法粒子压缩聚变然后爆炸,哀嚎战车哪怕披着厚重装甲也抵挡不住传奇魔法的攻击,整个车身炸飞,炮口严重变形,那一发炮弹偏离原来轨迹命中一颗古树,木屑飞溅炸开古树形成一个大树洞。 杜隆坦虎对这个结局很满意,调转虎头重新面对寒羽巨蛇。突然之间,它心中一阵余悸。虎头立刻转向身后,灰尘中洛琳从后面抱住格林飞身而出。 魔法世界,不管你多强大,种族的特点都不会改变,比如说飞翔。 但是战士凭借深厚斗气一跃几十上百米却能轻松做到。洛琳就是个很好的例子。哀嚎战车被催毁的危急关头正是她及时抱住格林避开危险。 洛琳帮助格林位移,那么攻击自然交给格林。亡灵魔法主要偏向于召唤,对于实体魔法攻击很少。但黑暗魔法就不一样了。 几乎全是强力的实体攻击魔法。他身边也出现涌动的魔法粒子。铂金魔法“魔龙炮”,一声龙怒之吼,黑暗魔法构成的粒子魔龙对着杜隆坦虎撞击而去。 “魔龙炮”命中杜隆坦虎,以它庞大的身体,几乎不必刻意瞄准。来不及释放防御魔法,杜隆坦虎硬生生接下铂金魔法。 “轰”暗黑色魔法粒子撞击出绚烂火花与浓烟。打完就走,洛琳抱起格林立马远离杜隆坦虎,傻哔二百五才会抱侥幸心里站在原地等待。仅仅一个铂金魔法伤到杜隆坦虎没问题,但要说重创绝无可能,甚至可以说只能做到轻伤。 杜隆坦虎龇出獠牙,一道粗重的白气自它鼻孔中喷出。该死的蝼蚁,竟然又一次伤害到我高贵的血统。 长刀般利爪从它脚掌肉垫里弹出,如同利剑出鞘,轻轻一碰地面就犁出一道深渠。它身体向后微倾,饿虎扑食般抓向格林和洛琳。 “小猫咪,你怕是傻了,魔龙炮!”就在杜隆坦虎飞扑而起时,寒羽巨蛇甩开蛇尾狠狠抽打在它腰间。身在半空根本来不及躲避。传奇魔兽力量何其强大,直接把杜隆坦虎整个身体抽飞砸倒在地。地面龟裂呈现出蛛网般裂痕。 杜隆坦虎喉咙一甜,呛出大口老血。趁它病要它命,老祖宗用经验告诉我们良方。“魔龙炮”再次轰击在杜隆坦虎身上,寒羽巨蛇身下无数冰刺沿着地面刺向杜隆坦虎。 尖锐冰刺刺穿杜隆坦虎皮毛,扎穿它的脚掌,捅破它的肚皮。 杜隆坦虎哀嚎咆哮,剧烈疼痛使它几欲发狂,可是胸腹的重创又使它不得不小心权衡利弊。 寒羽巨蛇打算彻底干掉杜隆坦虎,“熔岩火球”炸响在它面前。它警惕的看着格林,难道说他想要一个人对付我们两大传奇魔兽?谁给他的勇气,真以为自己一个小小铂金就很嚣张了吗! 冰冷的蛇眸盯着格林,它打算把他一起干掉,虽然之前多靠他的帮助才能够重伤杜隆坦虎。但蝼蚁终究只是蝼蚁。 不理会寒羽巨蛇的杀机,相信等会儿他会意识到自己的无知。 拿起对讲机:“火箭炮阵地请注意,目标杜隆坦虎,一号尸骸火箭炮发射。” “这里是尸骸火箭炮阵地,已收到指令,立刻发射火箭炮。” 远处两辆尸骸火箭炮炮管缓缓抬起,突然一条火舌从尸骸车后喷射而出,紧接着一发又一发炮弹不断发射,天空中出现一连串光体。 杜隆坦虎定晴一看,顿感不妙,只是身体跟不上大脑的动作。 弹径200mm的共四十管火箭炮,弹体3m,弹重1OOkg,配有反装甲战斗部的火箭弹如雷霆火神降临全部命中杜隆坦虎的身躯。“砰砰砰砰……”冲天火焰席卷大地。 洛琳早在格林嘱托下跑的远远,剧烈高温与温压下,杜隆坦虎已经千疮百孔,巨大狰狞的伤口血流如注。强大气压甚至将寒羽巨蛇掀翻。 以杜隆坦虎为中心,方圆五里地如同被犁过一遍一样,巨木崩裂,大地坍塌。杜隆坦虎临死之时还在后悔不该惹到这么个狠人。 杜隆坦虎死了,传奇魔兽憋屈的死在尸骸火箭炮之下。 不带任何感情的眼眸定格在寒羽巨蛇身上,一阵哆嗦,寒羽巨蛇立刻低下高傲的头颅匍匐在格林脚下变现出服从之意。 刚才的一幕它全看在眼里,这种强大的魔法居然可以一瞬间消灭一头传奇魔兽。 这踏马还是人类吗!寒羽巨蛇心悸想到。 第五十五章 传奇魔晶 杜隆坦虎死的连皮毛都被格林拿走,谁叫它当了一个二百五,主角惹不得这么浅显的道理都不明白。活该领盒饭,寒羽巨蛇脑袋瓜子就聪明多了。胆子被吓破后就跟了格林,认他当老大。 杜隆坦虎的魔晶给《定律》光明正大抢去,刃虎兽几乎全灭,哪怕还有也只剩下一些苟延馋喘。 《定律》大概做梦都会笑醒,因为所有刃虎兽和死去的冰狼魔晶都被它吸收。毫不夸张说,以格林现在拥有的资本,起码可以在艾格玛琳帝国充当一位大领主。 杜隆坦虎两颗硕大尖锐犬牙比一根长矛差不了多少,如今却成为装饰被摆于墓碑之后。 寒羽巨蛇很听话,那股令蛇胆寒的“魔法”在它遥远记忆中从没出现,甚至使用这个“魔法”连基本的魔法粒子都不需要,仿佛直接成型,也就是传说中的魔法瞬发。 魔法瞬发不是做不到,只要魔法师等级够高,使用下级魔法也可以轻松做到。老天似乎和自己开了个玩笑,铂金魔法师在自己面前瞬发的是什么鬼,秒掉传奇魔兽杜隆坦虎。 要不是自己身体构造不同,恐怕当场出丑,尿都夹不住了。太吓蛇了,简直不是蛇玩的。 能量点涨到整整一千万,可喜可贺,可是洛琳却失踪不见。其实也留下一封信给格林。大体就是她的记忆突然觉醒,回想起自己有任务在身。需要赶回林地精灵帝国。 并告诉格林,虽然两人签订了阿芙洛狄忒契约,但是还是分开的好。我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摸着自己隐隐作痛的心口,那个契约只要一签订,哪怕到死也没办法脱离。洛琳一定是有重要事情瞒着自己,而且很可能和林地精灵有关。 他暗下决心,必须查明林地精灵到底发生了什么。 传奇魔晶绝对是魔法世界不可多得之物,宝物虽好,但实力才是硬道理。怀璧其罪,没有实力谁都想把你撰在手里捏两把。深诣此理的格林选择将其变为能量,既能快速提升实力,又不至于被人发现身怀至宝。 事到如今,首要问题要解决自己这么久不在军事基地的问题。自己莫名消失这么久,如果突然出现该怎么解释。恐怕自己有十张嘴也说不清,溶洞的秘密必须保存,不能让外人知道。这种宝库一旦被艾格玛琳帝国知道,自己不仅落不到好处,反而会使帝国对自己产生杀机,毕竟自己还不能算是“自己人”。 反正也离开那么久,在过几天回去也不差。溶洞世界似乎延续了整个拉雅喜马山脉地壳都不止,那简直大的可怕。都超过一个行省大小。 而且由于地壳运动,溶洞世界被暗河以及隧道阻隔,想要完全走一遍,没有个三年半载办不到。更何况这才走到这里就发现寒羽巨蛇和杜隆坦虎。 格林丢了几枚金币算了一卦,哪怕自己是非酋,把子不够硬,一来就撞到传奇魔兽这种大运,但其他地方呢?万一有比这两种在艾格玛琳帝国生物史消失的魔兽更加古老的魔兽怎么办。 好几次寒羽巨蛇望向北方都是一副心有余悸的表现,显然光靠气息能让传奇魔兽感到恐惧,那肯定属于比寒羽巨蛇更加恐怖的魔兽。 传奇之上为史诗,活到那个程度的魔兽本身就算史诗般存在,更别说其令人绝望的实力。 魔法和斗气就是如此,越到后面差距越大,与前面差距越小。越级挑战只存在于之前。黑铁级可以越小级挑战,敢玩命的甚至做得到怼死青铜级。但是到了白银级,压力将增大很多。 白银级之间存在越小级战胜的可能性,但青铜级绝无可能打败白银级,白银级也战胜不了黄金级。因为到了这个程度斗气和魔法开始由量变转为质变。每一个进步差距几乎是不可逆的。 当然这是双方互相公开公正打斗,你要是偷袭,使用魔法卷轴等违禁品那不管他等级多高,脑袋掉了照样要领盒饭。 比如格林对打杜隆坦虎,杜隆坦虎哪怕站在哪里硬抗格林几个铂金魔法压根没压力。 寒羽巨蛇很猥琐,老巢中藏了数量客观的魔晶却不老实。既然已经选择当我小弟,该交的保护费还是要交的,不然谁来保护你对不。 收完寒羽巨蛇保护费,又对着那颗蛇蛋流哈喇子。蛇蛋呈现奶白色,上面布满绮丽符文,冒着冷气的魔法粒子不断被符文牵引缭绕。 魔兽天生比人类强大不是没有理由,人类在起跑线上就输了。照例,越是强大魔兽后代,它的蛋就符文越是复杂,能牵引到越多魔法粒子。 魔法世界违背很多生物学定理,比如同样是狼,冰狼居然成为卵生魔兽,而坎尔斯青狼却为胎生。 魔兽界有个不成文规定,谁生蛋,谁牛哔,胎生不过小垃圾。解释一哈,在魔兽中,生蛋的魔兽实力都很强大,属于高级魔兽系列。 而胎生魔兽就是低级魔兽,姥姥不疼,舅舅不爱的那种。所以说魔兽出生投胎也是个技术活,要不然一辈子都追不上别人。 这个定律用在人类身上也符合,人类也是胎生,实力嘛,暂时还没听说过那个龟儿子一生下来就会爬的。魔兽可不一样,最近的例子。 寒羽巨蛇它龟儿子一出生起码都是白银级实力,魔法什么的都不用学,人家血脉就那么好,魔法传承直接印刻于血脉中,天生会魔法,实力又强大。 试问人类,虽然学会运用魔法和斗气,但又有多少人可以在三十岁前达到白银级实力,最多的人类还是在黑铁和青铜徘徊。甚至一辈子无法更进一步到时还是个青铜。 这是不争的事实,人类与魔兽天生条件摆在这里,要不然人类在原始时期只配成为魔兽点心,就这人家还嫌人类肉太少骨头太多,容易磕着牙,只不过偶尔开个胃,垫垫肚子。 所以后来当人类学会魔法和斗气后才会疯狂捕猎魔兽。终其原因还不是当初被欺负惨了。 第五十六章 时间流速 杜隆坦虎领盒饭,它的地盘改姓为格林。进入杜隆坦虎老巢才发现这家伙才是地主老财。各种珍贵魔法材料储藏大概有上百种,数量还众多。 双足飞龙的利牙、波尔茨地龙的黄色背甲、利维坦巨龟的魔晶、布尔猛犸象血液…… 格林一时激动,狠狠往大腿拍了一巴掌,太好了。这下子实验进度可以加快不少,基因工程也可以进入正规。魔晶照例先喂给《定律》,但是双足飞龙的利牙和波尔茨地龙背甲可以制作一整套魔法铠甲。 最重要的是,杜隆坦虎收藏众多高级魔兽血液,这些完全可以充当基因工程原料。大幅度提升有关基因实验的进度。由于时间关系,格林在统战部并没有多余时间收集所需材料,这下好了,什么都齐备。 这一刻,他恨不得立马来到自己实验室中进行实验,就连手都开始打哆嗦,痒的厉害。 相信大家都见过二哈这种神奇逗逼的动物,此时格林的表情和正处于拆家状态无比愉悦的二哈没啥区别。 哈喇子都要流出来。 这一次溶洞之行可谓赚了个铂满盆满,人逢喜事精神爽,走路都带风。格林硬是走出工资1800的步伐。 就跟穿了滑板鞋样,摩擦摩擦,看得人牙根痒痒恨不得把他那张二十四码的地主嘴脸按地上,在光滑地板上摩擦摩擦。 有寒羽巨蛇这个小弟,回去路程好走多。格林已经最好最坏打算。大不了出去会在被艾格玛琳帝国通缉一次。债多不愁,反正自己的通缉令各大帝国王国满大街都挂着。 换个面孔重新挂上一张也没问题,话说当个强盗什么的也不错,自由自在,饿了就跑山下去劫个道,抢到足够的物资继续躲在山里。 实验时间增加不少不说,还不用整天担心被看起来就一副性冷淡的艾斯德斯欺负。 念及此处,他反而越轻松。什么人最可怕?对一个国家没有归属感,对这个国家的人民没有亲密感,对这个世界充满恶意。这种人才最为可怕,换而言之格林的心态其实和精神病院中的“变态”几乎没有区别。 唯一区别大概格林脑子疯狂中带有理智,而“变态”则脑子不想事,只管做自己觉得可以给自己病态内心带来快感的缺德事。 这种人做事往往没有规律,随性所欲从不考虑事情后果,把思想沉浸于有限的自我构造的世界中,并努力把现实世界强行柔和进自我构造世界。从而进行一系列外人看来属于“病态”不正常行为。 他们癫狂的内心会把自己所做一切看成应该,所以有不少人爬上高楼大厦,立于楼顶大喊“迪迦奥特曼,变身”从楼顶一跃而下。那些年,格林看见不少人化成光。仔细一想原来他们是去M78星云打怪兽去了。 格林认为自己这辈子老实做人就好,变成奥特曼这种伟大而光荣的事迹还是交给那些有为青年比较好。 自己只适合养老修修花花草草。 五彩晶石依旧炫彩夺目,夜晚降临时刻,极光如约而至,不过哪位喜欢扑进秋翎草中探寻美妙萤火虫的女子却不在了。 寒羽巨蛇长五十米,身体比一头大象还粗,盘起身子和一座山包没区别。格林坐在寒羽巨蛇头顶,倚靠在它蛇眼长达两米的外甲骨。 不就前的画面似乎还历历在目,怀中佳人芬芳依旧萦绕鼻尖,佳人傻笑着坐在怀中,手指不老实的拨弄自己耳垂鼻尖。 双手自然想要环住怀中佳人,只是那双手注定要扑个空。格林叹了一声:“好好的怎么连个去向都不说一下,让我心里担心。” 魔兽最相信自己的本能,寒羽巨蛇感觉到自己老大情绪不太对劲,它不是人类,理解不了人类感情,更加看不出脸上表情代表什么。但是,这个时候安静就没错。 人在安静时,出于本能,就会发呆,什么都不想,什么都抛在脑后。脑海一片空冥,任何杂质通通排出去,这个时候是格林最舒坦的时刻。 一只萤火虫忽闪着翅膀摇摇摆摆停留在格林鼻尖,这么近的距离能够轻松看到萤火虫憨态可掬的身体。 格林一首托腮,小心翼翼尽量不让身体造成太大波动。就这样萤火虫好奇看着格林,格林好奇看着萤火虫。无声无言,一切溶于黑暗,又凸显光明。 很安静,不知从哪里而来的轻风悄悄拨动一片如同羽毛的秋翎草,把它们惹得顺风偷伸懒腰。 清风惊动好奇的萤火虫,此时它才想起来自己的晚饭还没有着落,得去填报自己肚子。 用前肢悄悄和格林打声招呼,提醒格林它要走了。格林微微点头,送萤火虫离开。 虽然有点想念那种静谧的空灵状态,但不能让人家饿着肚子,这么做不地道。很久以前自己经常尝受饿肚子的滋味,很痛苦很不好受。既然自己知道饿肚子的痛苦,当然不能委屈萤火虫兄弟。 萤火虫兄弟吃完饭去了,自己的肚子也得找点东西填满。糜花鹿就很不错,肉质鲜美,用来炭烤最为不错。加上一壶啤酒,舒坦哦。一口酒一口肉,这样吃才有滋味。 吃饱喝足,拿出一张毯子盖在身上,以地为床没什么丢人。秋翎草可谓优秀的草床,躺上面毫不扎人,也不让人全身发痒,反而如同棉花一样轻柔。 格林觉得睡觉气温就要低一点,盖一床薄棉被。睡的会极为香甜,寒羽巨蛇四周看了一遍,确认没有危险后也盘起身体躺在格林旁边闭上眼眸。 来到格林进入溶洞的地道,格林让寒羽巨蛇回去,召唤出亡灵型战斗机器人G3,把自己送上房间入口。仔细观察一遍房间没人后,他爬出洞口。 一杯冒着袅袅香味的咖啡顿时惊醒格林,如果自己没记错的话,这杯咖啡是自己进入溶洞前刚泡好还没来得及喝的那杯。 他立马跑到窗口,打开窗帘往外看去,值岗的依然还是那几个熟悉的面孔。格林激动的回到床上躺好,心中想到,难道说,溶洞世界的时间流速于外面世界不同? 第五十七章 瞎了只眼 日头还早,当初下去溶洞世界时间大概七八点左右。寒冷时节没有比躲在温暖的被子这个强大恶魔更享受的事了。 睡觉是一种体力活,格林最喜欢干活这种体力活,不仅可以锻炼身体,还能磨练意志。 火池中木头堆很高,柴火早已添加齐全,房顶烟囱以及都是打开的,格林可不希望第二天被别人发现自己口鼻满脸都是煤灰躺在床上起不来,二氧化碳中毒哪怕巨龙也要去见耶稣。 床边有张小桌,上面有一壶热腾腾咖啡,格林到了一杯。又从烟盒中抽出一根只有尾指粗的雪茄烟夹在右手中,左手食指调动了一点魔法粒子点燃干燥芬芳的烟丝。 享受的吸了一口,厚实棉被裹在身上,垫子用海绵铺了厚厚一层,躺在上面极为舒适。 格林半躺着,手中翻阅《牛顿魔法定理》。这本属于炼金术的书,魔法世界历史上也涌现出一大批类似于物理学家化学家的巫师。牛顿就是其中一位非常出名的巫师。尤其是他关于研究空气魔法符文铭刻这一方面。 魔法炮击艇就是由他发明而产生的。正因此,既飞行魔兽后,人类又拥有另一空中打击力量。为军事、运输作出巨大贡献。 格林喜欢看书,尤其是在晚上,或者说他完全就是夜行生物。只要一到晚上他并不会感到精神,但是却会感觉更加愉悦。 多年的风雨飘摇使他整天忙于在生死边缘挣扎,而在在夜晚能得到更多静谧更有安全感,他喜欢安静,不太喜欢凑热闹。 如果可以,格林希望自己得到一份不错的工作,娶个贤惠美丽的妻子,然后这一生就足够了。安安稳稳,他没有如枭雄一般宏图霸业,也不想拥有,平平淡淡,挺好。 老天爷真不是个东西,将他一切都彻底改变。曾经连及都没杀过的人如今却在杀戮中寻找愉悦。那种感觉,就和抱着洛琳一起躲在被子里造小孩一样令人忘不掉。 社会会改变一个人,环境会影响一个人。然后将你强行推上一个台阶,让你在绝望与希望中不断挣扎。等把你虐的体无完肤后才放过你。 就着一盏昏暗的魔法灯,格林夹住烟轻轻点在烟灰缸中,然后放好,拿起茶杯放到嘴边,用嘴稍微吹凉一点热腾腾咖啡,香浓的咖啡混合了牛奶,两种味道滑过咽喉到达终点。 一夜无语,格林秉承学者精神。 艾格玛琳帝国雄伟的山脉拉雅喜马山脉包括帝国多座最高的山,有 110多座山峰高达或超过海拔7300米。其中之一:是世界最高峰朗玛珠穆峰高达8844. 43米。这些山的伟岸峰巅耸立在永久雪线之上。数千年来,拉雅喜马山脉对于艾格玛琳帝国民族产生了人格化的深刻影响,其文学、政治、经济、神话和宗教都反映了这一点。冰川覆盖的浩茫高峰早就吸引了古代艾格玛琳帝国朝圣者们的瞩目。 北风卷地百草折,可惜不闻十里苦寒梅花香。 堂吉诃德脸上的青涩早已褪去,再瞎了一只左眼后显得愈发成熟。 “老大,咱们营就剩四百人了,其他兄弟都死光了。您说咱们到底是图个什么啊!好好的,咋就连个全尸都没有着落。” 格林吐出嘴中的烟圈,道:“怎么了?觉得自己活着没意思?还是说你觉得他们太亏了?” “小子,我告诉你个道理,天下熙熙皆为利驱,天下攘攘皆为利往。既然打算过好日子,不付出怎么行?既然命不好投胎时脑子一抽没钻进贵族夫人的肚子里,那么该认清楚的,就要有觉悟。得不到想要的生活,想要过上想要的生活,自然就要付出越多。” “老大,可我,就是不甘心啊!好好的一个人在我面前说没了就没了,菲利普为了救我,冒死帮我铺开黄金级魔兽,我亲眼看着他被那头畜生活活吃下肚子,而我不过丢掉一只眼睛,我……” 堂吉诃德语气开始哽咽,一个大男人当着格林的面嚎啕大哭。格林拍着他的肩膀安慰道:“魔兽将你们当做食物,随意采食,这就是现实。菲利普把你当做兄弟,舍命救你,这是情谊。我们过得,现实把我们蹂躏的体无完肤,感情这玩意而却又无时无刻不在暗处偷偷舔舐我们的伤口。我们就是在这种环境下不断挣扎,这个叫做生活。” “以后我们还会遇到更多事情,你看看咱们营,那个不是自己愿意接受死亡训练的,那个不是死在训练途中的?全营没有一个逃兵,没有一个懦夫。我们将后背托付给自己兄弟,自己兄弟也将后背托付给我们,只不过这一次兄弟先走一步而已,那么下一次你敢不敢比自己兄弟先走一步?” 堂吉诃德拼命点头,格林看向远处皑皑雪山,年轻人到底还是太年轻,一两句热血鬼话都回当真。不过也正是因为年轻所以想的简单,没有太多后顾之忧,既敢千金一诺步行万里,也敢相逢一笑割股肉以酬知己。活的真是潇洒。 堂吉诃德因为好奇惹到不该惹的魔兽而瞎掉一只眼,菲利普因为堂吉诃德,本该不必死的人却因此而丧命。所以说命这种东西真的很奇怪,它构成我们多姿多彩的世界,总是在我们不经意间就参与进我们的生活,或喜或忧,或苦或悲。 如果将生活当成一场买卖,格林觉得堂吉诃德用一只瞎眼换来如今的成熟非常值得。甚至物超所值,起码以后他会知道好奇心真的会害死猫。让他对生命拥有更好的敬畏感。 格林疑心很大,事到如今除了和他签订阿芙洛狄忒契约的洛琳,哪怕是艾露莎也持有一定保留。曾经刻入骨髓的痛苦经历才使他变得如此。 如果可以,格林希望自己从来没有过善良,没有过仁慈。但这些感情又岂是他能说的清楚? 堂吉诃德抬起手一袖子抹干脸上所有泪水,那张英俊的脸上现在刻满冰寒带了的裂痕,开裂的皮肤似在诉说这个少年的成长。 第五十八章 风吹海贼旗帜飘 加勒比海离艾格玛琳帝国并不遥远,各种族似乎对海洋这座巨大宝库不感兴趣。除了组织部分海军用于与敌国作战外就没见他们使用过。 因此大海之上海盗猖獗,大海是个好地方。波澜壮观,海雾迷蒙中透露出一丝神秘感。当太阳自东方海平面升起,初升阳光经过光的反射似乎是太阳将海平面染红。 红的令人充满希望,斯派洛做在船头冲角处闭上眼陶醉般感受海风的抚慰。维嘉挥手示意其他船员动作小声一点,不要打扰到船长最愉快时刻。 这个少年的成长他一直都看在眼里,从最初连个普通海贼都干不到的,小家伙,到如今身怀火焰斗气的黄金级战士。 感觉就像做梦,快的难以想象。格林大人说的没错。大海才是最自由自在的地方,自从来到大海,哪怕躺在成堆金币当中也没有丝毫愉悦。 反而和兄弟们举起酒杯,灌满啤酒或者朗姆酒重重碰在一起,然后一饮而下才痛快。大家围在一起,在火光映衬下脸红脖子粗的吹牛打屁。安逸的很啊! 曾经为财,喜欢看见自己口袋中装满可爱的金币,如今那就算个屁。随便乱丢,从不在乎那种东西。 哪天月夜下,开始以为格林大人的一顿板砖把自己欺负惨了。没想到自己不仅没吃亏,还赚大了。虽然那顿板砖敲掉两颗门牙,但心里想想就是高兴。 斯派洛终于清醒过来,他站了起来。一副海贼打扮使他看起来显得愈发成熟。他身体左边挂了一柄西洋剑,右边插了一把短铳。 火药这种东西在陆地上不被重视,海贼们却把他们当做宝贝。终其原因火药对船体巨大的破坏力。 斯派洛的船黑珍珠号装备火炮十门(就那种塞个铁球球用棍子捅进去然后点燃火药引信发射的那种)。还有魔法炮两门,这种魔法炮单门造价可是好几十万金币一门。 魔法炮可谓魔法世界中堪比大炮一样存在。是战争利器,由于重量太大和价格不菲,一般只装备重要关隘与城市用作防守。 魔法炮用魔兽魔晶作为动力源,其原理为构造精密的魔法方程式,将魔兽魔晶中所蕴含能量转移出来,形成能量团发射出去。 魔法炮型号多种,最强大的甚至一炮能轰死传奇级别。当然,它消耗的魔兽魔晶也是一个可怕数字。 这种东西完全属于国家最高规格管制品之一,斯派洛能搞到两门魔法炮可见他下了大手本。哪怕是最小的魔法炮,只要魔兽魔晶足够,完全可以媲美两名黄金级魔法师。这么计算的话,小小一艘黑珍珠号海贼船居然拥有黄金级武力四名。 这对于海贼来说是很可怕的事,因为武力到达黄金级这个层次,不管在哪里都可以混的很好,如果运气够好在军队中打拼一番,说不定回来后就捞到个军官当当。 然后就回家混吃等死一辈子过得舒舒服服。 黑珍珠号很有钱,斯派洛与维嘉出手也大方,所以那些船员一个个都吃成猪了,连放屁都油裤裆。 海贼的世界充满战斗,不可避免的事。 斯派洛立于舵手处,朗声道:“兄弟们,前不久克里斯那个家伙可是说要把我们黑珍珠号拆下来建厕所。这可不行,咱们会没地方住的,我打听到他今天会带领船队去波利岛上岸,大家有没有兴趣欺负一哈他啊!” “哈哈,船长大人,您就发话吧,小的们早就把刀枪准备好了,昨晚我可连刀都没有放下。” “是啊,船长老大,您发话吧。” 斯派洛看了一眼维嘉,见他也点了点头,于是大手一挥,道:“小的们,出发,咱们欺负人去。” “哦哦哦!”海贼们欢呼雀跃,他们有乐子了。 波利岛面积不小,上面生活不少艾格玛琳帝国人民。这座岛表面上看起来是一座居民岛,但实际上他一直是海贼补给与放松的营地。 岛上有驻军,数量还不少,不过由于有海贼这些大头孝敬,每一任长官都赚了个盆满钵满。 来这的海贼也会来事,从不会欺负本地居民。吃饭给钱,喝酒看赏。倒也和平相处,所以岛上大多居民都会选择开一家小酒馆,海贼过着有今天没明天的生活,出手自然阔绰,因此小镇居民生意还不错。 迎着朝阳,小镇居民早已将自家店铺打开。克里斯带领他手下十艘海贼船缓缓向码头驶来。 海平面处,一面在骷髅头下交叉两柄西洋剑的海盗旗随着船只不断行驶而满满升高。 克里斯的大副正巧看见这面旗子:“船长,您看斯派洛那个混小子也来了。” 克里斯阴沉道:“他居然还敢来,难道忘记我要找他麻烦的消息吗?一个毛都没长齐的小孩也配叫加勒比海盗王,不自量力。告诉兄弟们,等我们吃饱喝足了,把船停在航道上,我要教教他做人。” “好嘞,船长,在这片大海上也只有船长才配叫一句海贼王,他斯派洛算个鸡毛。”拍马屁要拍在点子上,否则效果会大打折扣。大副这一句话显然正中克里斯下怀,当时就大笑着离开。 斯派洛是什么人,和格林混过的人。为人处事说做就做,说只让你活到八点就绝不让你活到九点。 在维嘉精控操作下,两门魔法炮精确的轰击到克里斯船队主舰。堪比黄金级魔法的魔法炮弹顿时将主舰炸出两个大洞。 克里斯主舰立刻陷入瘫痪状态,他不敢相信居然有人敢当着自己的面攻击自己。 “不敢相信,那就让你相信相信。兄弟们,给我瞄准他们的船,把所有炮弹都打出去。” “是,船长。” 远处,更多炮弹飞来,炸响在克里斯身边。海盗中能有资本当上老大的没有谁是傻子。 克里斯很快沉住气,开始发号施令进行反击。十艘海贼船纷纷调转船体,船体两边的所有射击窗一次打开,从外面看一门门黑黝黝的炮口被整齐的推出射击窗口。 第五十九章 来自远方的信 克里斯虽然也是黄金级战士,身手也不错,可那里是一名吃了变异龙蛋的斯派洛和食人魔祭司维嘉这两混球对手。海贼船交合在一起没十分钟,克里斯的人头已经由斯派洛手下兴奋的拴在腰间爬上桅杆挂起来风干。 黑珍珠号船体不大,所有船员现在加起来不过七十多人。克里斯船队则不一样每一艘船都是大船,容纳一两百人毫无压力。这些才是宝贝啊!这么些年都在忙着其他事,现在该忙的事情都忙完了,该考虑壮大自己的力量。克里斯这些手下就很不错。 斯派洛喜欢学习,这点和格林相似,反观维嘉除了偶尔躲在船舱中偷看小黄书,扣扣脚丫子外啥都不干。看过书懂得更多知识,比如收复别家小弟,应该立威与赏赐双管齐下方为正理。为此只要在克里斯船队担任过小队长级别的海盗全部当着其他人的面砍掉脑袋挂在冲角处。 鲨鱼对血液最为敏感,所以致使船体周围聚集大量鲨鱼,它们渴望血肉果腹。维嘉最懂鲨鱼心思,非常大方的将没有脑袋的尸体丢下去赏给它们当午饭。那张笑眯眯布满奇怪纹身的脸使其他海贼不寒而栗。海贼世界本就脑袋别在裤腰带中,但当那种死亡感降临到自己身上,哪怕再坚强的人也会恐惧。 很多事都是如此,出于看客角度不管多凄惨的事内心波动不大。一旦自己处于那个环境,其中可怕之处就能体会得到。所以才有一句“初听不知曲中意,再听已是曲终人”。怕死之人没有,有的只是敢于面对死亡的勇气。 比如说我,如果有个二百五拿一把AK47顶在我脑袋上,我一定会点根烟,吸完一口后当作没看到。看似稳如老狗其实心里慌的一批。 有前车之鉴,克里斯手下收服工作进行非常顺利。这边完事,维嘉提了几麻袋金币丢在斯派洛面前。 “我虽然读书少,但基本的道理还是懂的,克里斯一直都是岛上进贡大头,这次我们把他搞死了,指不定会惹恼岛上军队长官鼹鼠上校,他手下有半个兵团兵力。会给我们带来麻烦,关键一点我怕惹到帝国海军,到时候真要海军想玩死我们,我们活不到一个月。” 斯派洛整理一下自己的帽子:“我以为你个老家伙会舍不得那点钱呢,还在想要不要晚上再去偷一点出来。放心吧,我晓得。” “再去,维嘉拿起笔画好重点,果然我的小金库经常莫名丢失一些金币,还以为被那个混小子偷去卖酒喝了,没想到是你这个家伙,果然千防万防家贼难防啊!” 斯派洛看见维嘉手中有闪电啪嗒作响,想也不想提起几麻袋金币撒开脚丫子就跑。身影下一道闪电劈在斯派洛刚刚所在位置。残存闪电还在甲板上“滋滋”作响,将那一块区域电成焦炭。 “老头我先走了,晚上不回来。” “你个瘪犊子,就给我死外边去吧,要是敢回来我打死你。反了你了还敢偷钱,气死我了。” 要说岛上建筑物最大的莫过于海军基地。这里驻扎了艾格玛琳半个兵团整整五千人。斯派洛自从和格林混了一晚后自觉辛运女神那个婊子看上自己,所以胆气大的没边。孤身一贼就敢跑进海军基地。 鼹鼠上校端坐沙发,斯派洛坐在他右下右脚架在左脚上脚尖朝下。“斯派洛,你给我说说,我们海军基地人多不多?” 斯派洛打量一眼道:“多。” “这人一多啊,吃饭就成问题了,克里斯是个好小伙子啊!为了减轻我们负担,那是经常捐助我们。小的们可都很感谢他呢!” 话说到这个程度,其表达的意思已经很明显了。斯派洛狗腿子般的抽出一包精灵族特产好烟,夹了一根小心给鼹鼠上校点上,把烟盒放在桌上。 他一副忠肝义胆表情:“您说作为艾格玛琳帝国子民,我自然也希望帝国海军士兵能吃饱穿暖,您看我这不是屁颠屁颠就来了吗!这是我一点小小心意,纯属给咱们帝国勇士多买点好吃好喝的。”格林拿出三麻袋金币摆在鼹鼠上校脚边。 鼹鼠上校斜着眼瞄了一眼道:“就这些,这让我很为难啊,你也知道士兵开销是个巨大数字,这个……” 斯派洛赶紧恭敬道:“哪里哪里,刚刚那些是给帝国勇士的,鼹鼠上校身为长官,肯定更加劳累,你自己不注意身体,我可看不过去,这些是我孝敬您的,您看……” 斯派洛又拿出三麻袋金币,这次鼹鼠上校舒坦的吸了一口烟,拍着斯派洛肩膀大笑道:“你真是帝国好公民啊,放心吧,我这人一向喜欢你这种为国为民的好小伙。” 斯派洛搓着一双收道:“那您看克里斯这事……” “没事,我都不认识他。只不过以后上就管喝酒就得你请。” “那是当然,那是当然。” 斯派洛站在海军基地之外,从口袋中抽出一根廉价香烟,那晚格林大人抽的就是这个牌子的。格林大人说的没错,多读书果然有好处,自己以前就是吃了没读书的欺负。 在没有决定性实力以前,金币就是最好挚友,有它开道一切问题就不是问题。人性贪婪可真是个好东西啊! “没有问题,你看看这些能不能找到。” 斯派洛眼中含泪摸着头顶的大包对一个黑衣人道:“你们为什么都喜欢拿板砖把人打昏,直接叫我过来不就好了吗,真他么疼!” “这不是怕你反抗吗,一板砖把你糊倒多省事,你看看这些东西能不能找到。” 斯派洛拿出信封仔细查看了一遍后说道:“找到是能找到,不过它们产地分隔很远,需要时间。” “没事,你有一年时间,在一年中把他们找齐,还有如果可能的话,在大海上打探一下有关空间魔法的传说。如果遇到麻烦,把这枚戒指上的方程激活,我会来救你。”黑衣人交给斯派洛一封信和一枚戒指后神秘消失与小巷。 斯派洛激动地捏着那枚戒指,将信封小心放进怀中贴在胸口。没想到格林大人还记得我,还拜托我帮他办事,我太开心了。 第六十章 月亮很亮 板砖难忘 斯派洛脑袋上不仅长了一个大包,还有血迹留下,可见那个黑衣人下手有点重。维嘉见状当场操起家伙准备干翻那个混蛋,不过被斯派洛给拦住。 “老头,那人是格林大人派来的,况且我觉得黑衣人起码有铂金级以上实力,不然他谈何保护我?我一个黄金级火焰斗气战士连反应时间都没有就被一板砖拍晕了,你觉得一块普通板砖就是拍成粉末也打不晕我啊。” 维嘉脑袋一蹬,他找到这句话的重点,眼神不由瞟向斯派洛:“你是说格林大人,咱们在大运河黑珍珠号上遇到的那位,确定不是同名的。” 斯派洛不清楚那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因为他被一板砖打晕了,但从维嘉不堪回首表情来看,那晚他可能过的不太愉快。 愉快?那可是相当愉快哦,就着一壶月光,被那瘪犊子按在地上用板砖狠狠打了快半小时,要不是无头骑士和亡灵骑士给稍微挡着点,我都不好意思出门见人。 这里给科普一下,板砖,学名砖头,历史可追述到人类起源时期。板砖用途很多,其中主要用于建造房屋。自一部小混子打架电影出现一次后迅速走红。从此进入大家的视野。 出门在外随身携带一块24K的板砖已经是一种身份象征。搬砖作用很多,其一就是当你遇到危险,遭遇歹徒袭击时可以充当自卫武器,使歹徒不敢近身。既能防身,本身体积不大,携带方便。相比于管制刀具,哪怕拎在手上警察叔叔也不会把你带进看守所住两天。 传说盘古开天辟地之时……(抓住作者了。作者:有话好说,别脱裤子。) “哪格林大人到底要你干什么?你说出来我也心里好有个数啊!” 斯派洛把信封拿给他看,维嘉接过看了一遍后道:“东西倒是不难,就连地方都给我们标出来了,行吧。你是船长你看着办就行。” “那我们整顿好以后就开始行动吧!没想到格林大人居然可以驱动铂金级高手,太帅了。” 维嘉摸着有点发麻的头皮,格林于他而言太过于神秘。总给他一种看起来云里雾里的感觉,如同附骨之蛆一般。或者说格林大人给自己的感觉有一种漠视,对生命的漠视,如同方外之物一般。他的一切都和这个世界格格不入,想到更深处,或许那种感觉是对这个世界的一种漠视。 维嘉被自己的猜想震惊,难道说格林大人来自其他世界,而他之所以寻找空间魔法的存在就是回到自己的世界去。 他看了一眼还处于格林带来的激动之境的斯派洛,到底要不要把这个猜想告诉他呢?斯派洛会不会相信自己的猜想?斯派洛对着维嘉挥挥手中信封。维嘉脸上出现一条黑线,这小子会相信才怪,算了边走边看吧。当初斯派洛这小子那么挫都没被格林大人搞死,想必现在也不会再搞事情。 万里高空之中,一只体格庞大的幽灵躲在云层中时隐时现,一连串摩斯密码通过他连接格林与六翼堕落的权天使相互对话。(天使最高等级为十二翼大天使长) 一座深山荒废城堡内,六翼堕落的权天使路西法拿着一台电报机敲打着。旁边传来一阵阵噼里啪啦声,偶尔还夹杂吸溜口水的身音。路西法忍无可忍,一脚踹在地狱三头犬屁股上。地狱三头犬转过头委屈的看着路西法。路西法摇摇头不打算理会这头死狗。见路西法不打算教训自己,地狱三头犬又开始用舌头舔着一根巨大兽骨。冥界扛把子死神那家伙咋就挑了这么个二百五当头号打手。这不扯蛋吗? 希望这头笨狗笑死对方好继承对方的财产吗? 没错,黑衣人就是格林派来的六翼堕落权天使路西法,不仅如此,还将地狱三头犬一并打包交给路西法。除此之外,格林让路西法携带大量炸药桶,在这些用烈性炸药塞满的木桶中,格林还可耻的添加了密封白磷和精炼出汽油。威力极其可怕。 我们知道白磷具有自燃和粘附性,只要沾染到它除非将那块皮肉切下来,不然只有等到白磷燃尽他才会熄灭。汽油更不用说了,对于这个还处于木质船只的世界,汽油将是可怕的武器。哪怕是上千年的钢木,即使它能抵挡住刀砍斧劈,但火焰就是它最大克星。只要沾染到一点,就会燃起。 这些东西以后会陆续装备到斯派洛和维嘉的黑珍珠号上给他们提供一定支援。为此格林在听说斯派洛学会火焰斗气后还为他寻找了几个适合他的招式。 空间魔法早就开始寻找了,所以其所需魔法材料也应当着手准备。再者,格林一些其他实验材料也需要斯派洛供应。作为回报,格林会提升他和维嘉的实力。这是一个双赢的局面,大家都开心。 这座荒弃城堡看起来非常古老,其建筑风格甚至可以追溯到几百年前。不知出于何种原因如今大部分都坍塌倒地,长满杂草枯藤,成为野兽乐园。 这座城堡当初被路西法发现之后就被他一眼看中,天使的臭毛病。喜欢老物件,说好听点是崇尚这种古朴而又充满珍贵的历史感物件。说难听点就是矫情,地狱三头犬就没这个臭毛病,哪里都能呆下去,实在不行找个草窝窝也可以对付一晚。 换了路西法,你让他去睡草窝窝还不如一刀砍了他来的痛快。对于天使来说,死亡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死的不够体面。对于这种生来就有洁癖的种族而言,的确如此。 生活需要仪式感,这句话忘记是哪个二百五说的。路西法却深以为然,哪怕身处荒野,依然有咖啡美文为伴。在这个美好的夜晚品茶观文是一种享受。要是没有这头该死的笨狗就更好了。 地狱三头犬疑惑转过头,似乎有人在念叨我?背后只有路西法一人,于是它将自己那根兽骨不舍得拨给路西法,请他吃。自己流着口水使劲盯着那根骨头。路西法叹一口气,摸摸地狱三头犬的脑袋,将骨头还给他。“我吃饱了,兽骨给你吃。” 第六十二章 杜隆坦虎的基因血清 为什么秘密总存在于黑夜,这个自己也不知道。不过千百年遗传下的传统必有值得借鉴之处。 格林觉得在没发现他对自己有害处前还是不要打破传统。所以当七点以后堂吉诃德裹好皮甲走进格林屋子也就不奇怪了。 大家知道格林大人不喜欢其他人进入他房间,这一点莫利也很赞同。他知道格林是那种一有灵感就像写点东西,写完之后随意乱放。关键点是这点东西对于统战部而言非常珍贵。万一被哪个二百五家伙当垃圾烧掉了那还不心疼死。 但堂吉诃德不属于其他人,所以没人会好奇为什么他能进格林大人房间。 格林屋子不小,大人物吗自然需要有点底气。说是一个房间,其实里面有好几个小房间。 这里的建筑物为了适应寒冷的考验特意参考了矮人的建筑风格,所以这里房屋外面看起来很庞大,但内里却如同蜂窝一般,五脏俱全。既利于保持温暖又可以大幅度提升对大雪足够抗压。 这地方下雪可不是一点两点下,鹅毛大雪可以足足下上几天几夜,说不定你一醒来积雪都到你窗子前。 这个时候就看出魔法师的重要性,几个魔法下去积雪就消失了。要是让肌肉比脑子大的那群丘八来干,给他一把铲子还不知道要铲倒猴年马月。 早在一月之前格林就开始提取堂吉诃德血液制作融合剂。 因为学过生物都知道导入了外来基因,外来基因会渗透到组织细胞中,表达出该外来基因的产物,该外来基因产物会被免疫系统识别为外来异物,诱发一系列的免疫疾病。同时该基因产物位于组织细胞中,免疫系统对外来基因产物进行清除时,就会伤及自身的组织细胞,产生自身免疫疾病,导致相应的自身组织器官损伤和功能障碍,直至衰竭而亡。 格林可不想把堂吉诃德玩死,所以必须让堂吉诃德的免疫系统认可杜隆坦虎基因。 巫师给了格林很大启发,魔法世界对于基因不了解,但是对于魔法分子却有足够经验。 基因排斥性主要就是因为两个家伙不认识,只要熟悉了问题自然不存在。于是格林这一个月来一直将堂吉诃德的血液制作的血清和杜隆坦虎的血清进行原始魔法分子融合。(魔法分子是比魔法粒子还小的魔法单位。) 这一个月中,格林失败上百次,堂吉诃德看他的眼神都怪怪的。觉得他喜欢上喝人血,还专门挑美男子血喝。起的格林操起棍子就打。 谁劝都没用,有他的话来说打是疼骂是爱,爱不过来用脚踹。把其他一干人等羡慕的那个美啊! 谁不知道格林大人是个活菩萨,没见堂吉诃德这孙贼踹来踹去就从下士踹成少校了吗?怪事,咱屁股这么大,肉又多,按理来说自己的屁股踹起来更得劲儿啊!咋格林大人就看不上呢! 那幽怨的小眼神吓得堂吉诃德好几天睡觉都是夹着被子睡的,就怕被强制内啥了。 费时一个月,当然是魔法世界一个月,为了这管血清格林在溶洞世界熬了多少个日夜都不知道。 杜隆坦虎身体很庞大,但是基因工程所提取的血清却很少一共才三个试管。 格林之前为了融合实验已经浪费两试管杜隆坦虎血清。终于将这最后一试管融合成功。但是具体实验反应格林没在其他人身上做过实验所以到底能不能让堂吉诃德免疫系统接受,他也只有60%把握。 剩余40%是个不确定因素,结果可能堂吉诃德被杜隆坦虎强大基因反逆转使他变成一头新品种魔兽,也可能免疫系统压制住血清,然后同归于尽堂吉诃德领盒饭。 想要迅速变强,怎么可能不承担风险。 “所以说,老大我也有可能会死对不对。” 格林严肃的点点头。 堂吉诃德嘴角不自然勾了一下,道:“我愿意进行实验,我想要变强。老大,尽管来吧哪怕我死了也不怪你。” “死的可能性不大,异化所占比例多一点。不过这的确是最快提升力量的方法。” 堂吉诃德躺在实验床上,四肢腰腹以及脖子全部用魔法材料制成的铁链绑好。为了不让他挣脱铁链,格林甚至还给他下了虚弱诅咒。 堂吉诃德坚定的看着格林,格林布置好屏蔽结界,将自己和堂吉诃德两人与外界暂时阻隔。 在堂吉诃德注视下,格林用注射器缓缓将杜隆坦虎血清推入他手臂动脉血管。 眼见杜隆坦虎血清全部推送完毕。接下来就是格林最讨厌的等待环节。 开始时,堂吉诃德还没什么变化,还能和格林吹下牛皮。紧接着痛苦的表情越来越来凸显,他的身体长出虎纹与皮毛,指甲变得尖利,双目泛红。到后面格林只听到无休止的咆哮。堂吉诃德变异了,变得如同人类和老虎杂交般的生物。 格林手中捏好魔法粒子,与其让堂吉诃德变成怪物,人不人鬼不鬼的活着,不如直接让他解脱。 时间慢慢向后旋转,格林身边的魔法气息愈加强盛。当时针指向十二点时,魔法粒子席卷成两道暗红色长带绕着格林手掌翻转。 格林失望的闭上双眼,抬起手掌对准实验床上还在挣扎咆哮的堂吉诃德。 魔法粒子越来越浓厚,突然,咆哮声停止,格林立刻睁开眼睛。只见堂吉诃德身体迅速回转。虎纹渐渐消失,毛发和指甲也缩了回去。最后他睁开清明的眼睛。 他如释重负般勉强笑道:“老大,我好像成功了” “是啊!你成功了。”格林散去已经聚集好的魔法粒子。打开铁链,一股黄金级斗气气息扑面而来。这支血清大概让他从白银直接升到黄金九级。离铂金仅仅一步之遥。 格林高兴道:“看看觉醒了什么。” 堂吉诃德握了握拳,虽然肌肉依旧匀称,却只感觉全身充满爆发性的力量。 “老大,我的斗气被扭转为光炎斗气,有点像光明力量。而且我还多了一个形态,我变给你看。” 说完,他的双眼呈现出神圣纯粹的月白色。眼睛之下浮现出几道如同圣河样的符文。更加强悍的气息荡激着魔法结界。格林这才满意的点点头,这才对嘛以杜隆坦虎的血清,怎么也要有铂金实力嘛。 第六十三章 血清之威 好像不管在那个世界传说中,人最开始总是最弱小的族群。然后通过长时间学习得以战胜野兽,之后用兽皮抵御饥饿和寒冷。吃喝及住宿都解决了,剩下的自然就想着当老大。 所以在科技时代人类登上历史舞台,野兽沦为食物和宠物,即使强如狮子老虎也只有在动物园无聊的喊两句赚点奶粉钱。 魔法世界一样,强悍的魔兽退居山林之间,不敢在靠近人类居所,哪怕它明知道一个小村落没有人可以抵挡它的袭击。 人类可怕的身影已经深刻进它们骨髓印记当中。 究其原因,还是人类的脑子太可怕了。什么稀奇古怪玩意儿都想,想想还不要紧,关键还把它实现。这就很可怕了。 远古时期没有弓箭,人类就制作出石刀石斧,后来发现火药,弓箭就被抛弃了,再后来第一颗原子弹把隔壁太阳国的一个“小村子”炸了。 完蛋了,这玩意儿够劲儿,多丢几颗大家一起玩完,可以集体升天当神仙。 就这还不满足,前些年还跑去人家嫦娥家挖胡萝卜,把人家好好一个广寒宫硬是给拾掇成全是小坑的废弃建筑工地。好好的宫殿楼阁给拆成一片废墟。 魔法世界本来斗气和魔法就让魔兽倒大霉,现在更好,连魔兽基因血清都研究出来了。你说如果把这玩意给暴露出来魔兽还有活路吗?人类还不得再次来次世界大战? “是是是,格林老大,您说的都对,这刀子可以先放下好吧。您知道我胆小受不得惊吓,这一吓啥都忘了。” 格林故意抖动了一下手中刀子,堂吉诃德吓得满脑门冷汗,就怕他手滑把自己喉咙切了。 格林努力攒了点口水,边喷口水边说道:“真的忘记了,那个血清……” 堂吉诃德立刻装傻道:“什么血清,我都没见过,还有血清是什么?” 格林满意点点头:“还不错,看样子真被吓忘记了。”他把刀子放下,堂吉诃德吐出一口长长浊气。 知道格林老大是在提醒他不要轻易暴露自己实力提升如此迅速的原因,否则容易找来杀身之祸。 但自己又不傻,再说了语气担心别人,他更担心自己的格林老大手抖。你个法师刀子都没玩过,连刀都不会拿,万一出个意外,我这一百几十斤的好小伙,祖国未来的花骨朵岂不是提前夭折了? 为了测试堂吉诃德融合杜隆坦虎血清后的能力。格林和他走出房间,穿过严格的巡逻,踏出基地来到一片雪林。 堂吉诃德放开气势,霸气侧漏。格林召唤出五十名骸骨骑士。十字长枪挂在亡灵战马,格林一声令下。骸骨骑士动作划一握住长枪,他们身体微微弓起。亡灵战马溅起雪花,在冷兵器作战中。骑兵冲锋最为可怕,有时仅凭那股威视就可以瓦解敌人战斗意志。 堂吉诃德吸了一口凉气,长剑出鞘。斗气急聚剑身,他双手握住长剑。将剑斜放,剑指地面。虽独具一人然面对千军万马不露丝毫惬意。 堂吉诃德撞入骸骨骑士方阵,长枪如林,战马如车。堂吉诃德的身影飞舞其中,时而剑气纵横,时而霜雪翻飞。 兵器撞击在一起的清鸣之声不绝于耳,每撞击一次,“刺啦”一声溅起一溜火星。 半小时后,骸骨骑士停了下来。拥有良好军事素养的他们将拔出的十字长剑收回剑鞘。 将插在地上的十字长枪从新拾起握在手心斜指地面。到在地面的骸骨骑士从新翻上亡灵战马。 雪地之上,堂吉诃德满身瘀伤躺着,格林看见他在用嘴巴大口吸气。看来没把他打死,格林蹲在他旁边对他说道。 “还不错,一人抡翻二十三名骸骨骑士。活着没有,有就吱个声。” “吱儿。” “你他娘的属老鼠的,还真就吱一声?” “老大,不是你让我吱一声吗,怎么还怨起我来了。” 格林一巴掌拍在这个受重伤还耍嘴皮子家伙身上,要不是看他肋骨断了两根早上去踹他两脚了。 二百五不是,小孩子都打不过就跑,这家伙只会硬干。骸骨骑士的冲锋有几个人受得了的?亡灵战马把速度都提上来了,那力量有多大,就不会先避其锋芒吗? 这家伙倒好,跟打了兴奋剂一样像个白痴提起剑硬碰硬和冲锋起来的骸骨骑士硬肝。被人一棍子抽飞还大呼过瘾。典型的二百五做法。 肋骨断了,这好办以前见那些医生都是先用门板夹住在送去救治。为了让这个二百五长点记性,格林让骸骨骑士把他收拾好,肋骨先不接。就只做一个爬犁,让骸骨骑士用亡灵战马拉着回瓦尔基里基地。 马拉爬犁即使在平稳也会有些许颠簸,格林也不管,由着他难受。于是,雪林之中,二百五杀猪般的嚎叫响彻整个森林。 堂吉诃德好面子,一路上大呼小叫的,一接近基地,顿时把嘴巴闭的紧紧。格林看见他憋的发红发紫的脸,自己都替他着急。 回到医务室,这家伙才算松了一口气。 格林吩咐军医道:“等会儿接骨时别上麻药,怎么疼怎么来。让这个二百五长长记性。” 听到这句话,堂吉诃德脸都绿了。不带这么玩的,自己不过一时兴奋而已。但对于格林的命令,不管是军医还是他自己都不敢反驳。 哎!谁叫自己装哔,装哔就得了还没成功。这就叫自己找罪受。于是只好一副苦逼脸仅盯着军医,希望他到时候放点水。只不过接下来格林的话让他彻底死心。 “我要是在我房间听不到这家伙杀猪般的哀嚎就把你挂旗子上风干。” 军医也是个妙人,笑道:“哪能啊,大人你可不会对自己人这么干,您放心小的一定让你听个响。” 格林满意的点点头,会自己房间去了。今晚基因工程告一段落,今晚可以睡个好觉。 格林一走,堂吉诃德立马变成大爷。嚣张的躺在病床上:“你大爷的罗德,要是你敢把老子弄疼了,老子把你藏的酒全偷了喝掉。” 军医罗德笑道:“哪能啊,这不格林大人在吗,你个臭小子怎么惹到格林大人?你这份好运可不是谁都能遇到的,不敢别丢掉了。” 罗德嘴上说着,手上动作更麻利。没几下功夫就把堂吉诃德肋骨接好。堂吉诃德躺在病床上笑笑不说话,这份运气老子攒了十九年,怎么可能丢掉。 第六十四章 亚特蒂斯的怨念 统战部都要炸了,艾斯德斯在作战室铺开一张大地图。根据地图描绘的地方,应该是一个异民族王国。 异民族王国大多存在于南方,哪里多余炙热,毒虫猛兽横行。虽然他们土地肥沃,出产甚多,但是一直觊觎艾格玛琳帝国领土。 相对而言,异民族相当于一群土著,虽自称王国但实际领地比正统王国小的多。也可能和他们计算方法不同,可能把附近无人地区荒山野林都计算进去。 帝国为了拔掉这颗倒刺曾出兵三次,以绝对优势兵力一路将进犯的异民族军队打退。 最近一次在两年前,帝国出动三个军团计划一鼓作气拿下异民族领地,将其划入帝国版图。 前期还好,但是一旦进入异民族生活的深林,毒虫猛兽不断袭击帝国军队。异民族勇士也借着茂密丛林疯狂袭击,再加上水土不服,士兵大多感染瘟疫。 一时之间损失巨大,三十万帝国军居然活着回来的仅有二十万左右。这是种耻辱,要知道异民族军队从没超过十万人。武器甲胄都远不及帝国军。为此,徳雷夫老爷子努力积攒一口口水,特意留着给战败归来的帝国军。 那一次听说把那几个军团长骂的脸都绿了。就这还不好反驳,本来自己打了败仗理亏在前,再则徳雷夫老爷子名头在军队里那是杠杠滴,谁都很尊敬这位前帝国大将军。德高望众说的就是徳雷夫老爷子这号人。 艾斯德斯撑着额头,食指无聊的拨动鹅毛笔白色鹅毛。最近好无聊啊!莫利不在,格林也不在。要不去找点乐子? 一双媚眼慵懒的扫视到异民族领地,那么去杀几个人让自己开心一点吧! 似乎想到了什么,一抹红晕居然出现在她精致优雅的脸上。 达尔夫见艾斯德斯的异样,浑身热血渐渐高涨。 圣?蒂岗教堂中的富丽堂皇依旧,不过现如今烈阳骑士增加不少,由以前百人扩充为两百神圣魔法师以及牧师也增加好几人。 “艾露莎,看起来你在艾格玛琳帝国过得很好啊!”一名金黄色长发的英俊少年坐在长椅调笑道:“你脸上的微笑都比平时多了好多呢。” 少年身穿教廷为神圣魔法师独特设计的魔法袍,上面和艾露莎一样也绣了 橄榄叶,不过比艾露莎多一对,而且橄榄叶中间还用一根细长魔法杖隔开。 “伊修,你别多嘴要不然不给你做饼干吃。”艾露莎一面恨恨捏着手中雪白面团,一面把手中面团想象成格林。 如果格林真变成面团相比如今连骨头渣子都回被她捏成粉末。 这个混蛋,这么久了连封信都不写给我。心里该不会忘记我了吧,还是他已经找别的女人了? 她的脑海中顿时浮现出这样一幅画面格林抱住一位少妇纤细的腰肢,温柔的看着少妇怀中襁褓熟睡的婴儿。然后充满幸福的对自己说:“对不起,你是个好人。但是我已经找到自己真正爱我的人了。” 啊啊啊!不可以,绝对不可以。要是格林敢不要我我就把他抢回来关在卧室,或许打断他的腿也是个不错的主意。 伊修感觉很有意思,侧撑着头笑看着这个以前吸溜着鼻涕跟在自己背后玩耍的小女孩,如今也找到属于自己的辛福。 能够让艾露莎亲自为他做饼干,用猪脑子也想得到两人关系不一般。毕竟这几年除了格林外在没有任何一个人吃过她做的东西,就连刷锅水都没有。 饼干很快做好,伊修拿起一块轻轻放进嘴中咬下一点。他的吃相非常优雅,与一口好几块小饼干的格林相比简直俊俏到没变。当然不是说格林长的对不起观众,其实他还是蛮帅的。(格林心眼小,不说好话会给寄刀片的。) 艾露莎解下围裙,两个人本就熟悉,自然也不管礼仪,边吃东西边聊着天。只是不论怎么聊,伊修只感觉到一股浓浓怨念缠绕在自己周围。 伊修苦笑道:“行了,一股子酸味都快把我酸死了。” “哼!那可不行,气死我了,居然整整一年没给我写信,我不放心,万一他和别人跑了,我怎么办!” 伊修摇摇头不打算接下这个话题,他又不傻,和沉迷热恋中的女孩讲道理?脑子瓦特了。 “好了,小艾露莎,给我聊聊帝都的情况吧,我以后也要留在这里生活了。” 很奇怪,不知道艾格玛琳和教廷这两个老玻璃暗中做了什么交易,居然破例让铂金神圣魔法师入驻帝都最大教堂圣?蒂岗。果然,政治家想什么我们永远都不清楚。 拉雅喜马山脉,格林从早上起来就不停打喷嚏:“不可能啊,晚上睡觉被子盖严实了,衣服也没少穿,怎么就感冒了。但又不太像,冥冥之中有一种感觉,又有人在背后讨论自己帅了。” 堂吉诃德一整个肉包差点把自己噎死,天啊!就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一大早起来就吹牛哔,还让不让牛活了? 无视堂吉诃德的白眼,格林就着小麦粥吃包子。咸菜也有,自己腌的小黄瓜,用筷子夹一根小黄瓜填进嘴里咬的“咔嚓”作响,在喝一口小麦粥。这日子在这种严寒天气非常不错,安逸的很。 坛子泡了整棵整棵的大白菜,掀开坛口大股酸味直冲脸门。午饭时拿一颗出来切好和大块兽肉一起放进大锅里煮着。 不要多久,只要闷上半个小时一锅酸香爽利的大锅菜就好了。把菜铺在米饭上,再浇一勺汤汁。格林一个人可以吃五晚饭不带够的。 堂吉诃德现在天天跟在格林后边寸步不离,尤其是在饭点。格林有自己的小灶,其实就是他喜欢自己给自己做饭吃,换言之小心为上。 而格林做的饭菜与魔法世界而言完全是另一个体系的美食。对于一个以面包为主食的世界而言,咱们种花家好吃好喝的多了去了。即便格林不是什么名菜大厨,但做一手好饭菜一点问题没有。 因此,堂吉诃德这个臭不要脸的就天天跟在他后边蹭吃蹭喝,即使如莫利,有时也会舔着脸打着学习的幌子过来蹭一顿。 第六十五章 魔兽 当成为一个打工仔,如何让老板察觉到自己的存在是一个严肃问题。尤其是让他觉得你还有点用处。 所以,必须时不时搞点业绩。没有业绩的话就算老板知道有你这么个人,最后的结果也只是让你滚蛋。因此冒泡也要讲究方法,证明自己还有利用价值。 每一次冒泡都能带来利益,这就让人看着欢喜。 格林觉得这句话很有道理,军事方面表现不错,但以后总会有其他人代替自己的位置。毕竟名声和业绩这种东西讲究的是细水长流。 一刻绽放再大光芒不过辉煌一时,而时间这玩意贼讨厌,他会冲淡一切。所以想要让老板记得更久一点,就必须时刻创新,在各个领域都有一定成就。等到他离不开你时在想混吃等死这种美好的事。 比如说格林觉得马匹虽然不错,但连野兽都算不上。耐力或者负重对于魔法世界来说有点萎。 但作为军队主要运输作战而言又不可缺少。以重装甲骑兵为例,铠甲武器再加上一名骑兵。重量大概有近四百斤,骑兵只是普通人,百斤铠甲几乎就是他的极限,如果缺少战马步战,走路都比较费劲。 魔法世界武器又极为叼专,马匹战损率很高。 这就有很大值得专研主题了,比如如何在不破坏铠甲防御力的程度下降低铠甲重量,如何将马匹战损率降低。 格林脑子里想到骡子,既然马和驴子能生出骡子,狮子和老虎能生出狮虎兽或虎狮兽。那么将马匹和魔兽杂交会生出什么玩意儿出来呢? 综上所述,骡子耐力比马还强,跑的比驴子快。虎狮兽和狮虎兽都比单一的狮子老虎体型大更多。 那么当马匹和其他魔兽杂交后会不会遗传下优良基因?如果可以,那么骑兵战力又将提高一大截。 或许会有人问为什么不直接捕捉魔兽当作骑兵坐骑。魔法世界魔兽众多,但几乎只要出生后的魔兽几乎没有驯良可能性。骑兵数量更是个问题,为了良好配合,即使捕捉魔兽也要同一个种族才行,不然你把努尔盘羊和冰狼放一起?不怕冰狼把努尔盘羊吃了。 而且上哪里找数量如此之多的同一种族魔兽去,又怎么把他们驯服,代价多大?这些用计算机算一下,估计能把它算起火。 杂交就不一样了,咱们挑选优良母马进行人工授精,雄性魔兽的精子导入母马卵巢。这样一来捕捉的魔兽甚至可以用个位来计算。成本足够低,再加上当母马生下杂交魔兽。由于一出生就跟着温顺的母马,到时候驯服工作也会更加轻松。能够快速形成战力。 虽然杂交魔兽或许会出现不能自我繁殖这一普遍症状,但怎么也比大量捕捉魔兽靠谱。 这个实验难题不少,如何找到适合的雄性魔兽精子就是个最大的难题。跨物种有多难结合想必大家都知道一点。 格林奋笔疾书,趁着今天心情好赶紧把这些信息记录下来做成公文。到时候好上报,否则让格林自己去做这个研究,恐怕把自己卖了钱都不够。 杂交实验成本计算是按国家经济实力计算的,之所以说成本可以承受也是以国家财政部收入而言。 就和原子弹一个道理,原子弹制作原理那个读了大学的理工狗不知道。别说国家不允许,就是给你许可,你能搞的出来?脑子怕是瓦特了才会有单人制造原子弹这种傻哔行为。 瓦尔基里有专门办公楼,但格林还是喜欢在自己房间工作。当然这是因为此时不在统战部,而卡普那个臭老头也不在乎这些。 那个老家伙只要一退休,名声威望绝对可以超过徳雷夫老爷子。不说其他,爱兵的将军很多,把士兵当兄弟的将军不少。但是那不过表面现象,要是那个二百五真以为将军把自己当兄弟看就完了。 卡普不一样,对于自己手下的兵,开得起玩笑,扯的开牛皮。哪怕小兵当他的面扣着鼻屎怼他,他也不过哈哈大笑一笑了之。兴致来了还会互怼。他的军团是气氛最好的,兵与兵之间,兵与将之间非常融洽、平等。 战力也是没得说,从帝国愿意把他们派来驻守瓦尔基里就知道。军事基地这种重要的地方当然不可能派一些二百五驻守。 瓦尔基里的特殊性可不仅仅是因为格林的军事教学。更重要的是这里是一块极好的战略要地。格林重新测绘的地图将这块战略要地价值凸显出来。只要利用得当,兽人将百年不敢入侵艾格玛琳帝国。 制作公文,要想送到帝国陛下的会议桌,卡普的印章不得不该。不然连统战部都送不到,会被当做垃圾直接送去烧掉的。 卡普仔细阅读格林写的公文后严肃道:“我算是知道你为什么能爬这么快了,连这种方式都想的到。简直是个变态。” 格林撇撇嘴,老玻璃不会说话,不敢骂他,老家伙爱的铁拳不好受。于是只好在心里怼他,你才是变态呢,你全家都是变态。 “能成功吗,格林。”卡普充满期望道。只要杂交实验成功,起码可以降低帝国士兵两成阵亡率。老家伙一辈子最怕的就是出征后听到自己手下的阵亡报告。为此才会有此一问。 格林不想欺骗他:“或许吧,我也就有个概念,具体还得进行实验才能完得出结论,我是一个魔法师,也算一个巫师,没有把握的话我从不打包票许承诺。” “没事,没事,能成的,一定能成的。”卡普拿出自己的印章非常认真的在公文上重重盖下。以前他可不这样,只随便哈一口气胡乱按一下完事。 事关重大,为了确保这份公文能安全送到陛下手中。卡普特意委派一名铂金火焰魔法师一个中队(五十人)狮鹰骑士。 这个阵容,甚至可以消灭一支两千人的军队。 可见卡普对于此事十分上心,这也是格林想要的,军事才能虽然不错,但还不足以在艾格玛琳帝国扎根,再加上这份公文,自己身上已经足够钻进艾格玛琳帝国的沃土。 第六十六章 艾格玛琳必将再次崛起 啊啊啊啊啊啊!要不要怎么早起来啊,让我多睡一觉行不行?卡普哈哈大笑道:“行了,年纪轻轻就应该早睡早起,睡懒觉算怎么回事儿。” 无奈,有个上了年纪的大汉色迷迷坐在自己床头,这还怎么睡觉。一点都不如艾露莎和洛琳,不管自己睡多久都不会吵闹,只会撑起头静悄悄看着。多好啊,但是现在享受不到了。 格林洗漱完毕,套好自己的衣服,衣服是艾露莎寄来的。全部用魔兽毛皮制成,暖和不说还很轻便,想到这么久没给她写信,回去后八成会被拔掉一层皮。堂吉诃德对此表示自己没少吃狗粮,格林应该给他做一顿好菜才行,据说满汉全席就很不错。 “还满汉全席,那在古代是皇帝吃的,我连闻都没闻过,还做给你吃,我也想吃啊。别多话,好好专研一下武技。整天和个二百五一样,打架不用脑子,那还不得千里送人头。” “谁说打架要用脑子了,你听说过大骑士之战吗?传奇骑士伊万莫夫和赛迦两人在大草原上比武。两位大骑士把剑硬碰硬打了三天三夜,最后各自身负重伤成了平局,你瞧瞧多热血。”堂吉诃德脸上满是向往,看来他也很想被人打成重伤。 格林不屑道:“是啊,那两个二百五被打成重伤,这也就算了,还要装哔。脸上都不养好就跑出去浪,结果一个被人砍了脑袋挂在旗子上。一个被打断双腿,一辈子再也没有拿剑的机会。怎么你是想死还是想我把你腿打断。”这个传说盛为流传,但在格林看来这就是两个二百五。 伊万莫夫把人赛迦老婆骗走了,赛迦不仅不报复,反而冒着生命危险救了伊万莫夫一次。伊万莫夫为了报答赛迦决定和他比武,以消除两人间的间隙。这就是大比武的原因,秉承骑士精神,这两个二百五你一剑我一刀互相砍了三天三夜。最后打成平局,相视一笑,两人很潇洒的行了一个骑士礼分别。 结果大家知道,伊万莫夫半路被仇家堵住一顿乱打,脑袋不见了。赛迦跑去除暴安良,被一群马贼打断双腿。堂吉诃德不由抽了抽嘴角,似乎好像有那么点道理。把目光转向卡普,卡普笑道:“所以打架这回事,只要能赢踢他蛋蛋都没事。毕竟输了命或许就没了。打架可不管什么骑士精神,不行你问问上过战场的老兵。” 堂吉诃德觉得价值观被摧毁,连忙跑到外边去。然后一会儿就回来。 格林不怀好意的说道:“怎么样,问到什么了?” “他什么都没说,就是努力积攒了一大口口水呸在我脸上。骂我不知好歹。”他现在很沮丧,从小坚持的道理突然被人告诉是假的。换谁心里也不好受,更何况是一个野心勃勃的少年。 “格林,帝都方面已经批准实验,资金与设备都下发到位,那边的意思要我们尽快进行。” 格林心里一个咯噔:“该不会负责人又找我吧?” 卡普一副不解道:“不找你哪找谁,你提出来的实验,难不成找我,我只会睡觉打架啊!” 格林满头黑线,该死的就不能让我偷个懒吗。老子连实验步骤都写出来了,这么详细,你就算找条狗看着都能做好啊。 “按照你的要求,带马字魔兽抓了几十种,你看着办吧。陛下下了死命令,两年内一定要看到结果,为此给财政部下了死命令。只要与实验相关的资金你可以往死里拿,谁要是敢阻拦,可以直接斩杀。”到底不愧尸山血海摸爬滚打出的老将,一番话说的杀气逼人,连犯迷糊的堂吉诃德也被这股杀气惊醒。 第一次见一向笑的没心没肺的卡普中奖还有这么霸气,堂吉诃德心里又开始打小算盘。老子以后也要混到这种地步。 午夜,亚特蒂斯皇宫中灯火依旧阑珊。艾格玛琳实际统治者,帝国头号扛把子,普鲁斯四世在宫殿中,他的手中还拿着格林实验公文以及作战计划。快六十岁的普鲁斯四世看好一会儿,终究因年事已高放下手中公文。要是自己在年轻二十岁或许可以在有生之年将帝国版图再次扩大一倍。或许仅凭借艾格玛琳一国之力就能熄灭神圣教廷的圣火,成为诺诗大陆最强帝国。 他将这份公文小心放进一个魔法密室中藏起来,事关重大。这份秘密知道的人越少越好,所以那名护送公文的铂金魔法师和狮鹰中队在完成任务后全部被灭口。为此,普鲁斯四世还暗中给了一份密令给卡普,除必要人员外,知此事者杀无赦。这份实验除了帝王连王子都不能知道。 这必将引领艾格玛琳帝国走在其他国家种族五十年以上,只要魔兽军队一旦成型,就是艾格玛琳再次崛起之时。为此,普鲁斯四世甚至将皇家机密室中所存空间魔法的解析抄录一份交给格林。以表示他对帝国作出的贡献,他不相信格林是叛徒,否则,这个代价实在太大。任何一个国家都承担不起,再者有卡普镇压相信格林蹦跶不起来。一名钻石九级战士,可不会让一位小魔法师脱离自己掌心。 格林从一开始所有一切都有预料,包括护送公文的魔法师和狮鹰骑士的下场。不过这又如何,空间魔法的解析已经到手。空间魔法方程式可供研究材料又增加不少,几条人命换来这种好处,值得很。 瓦尔基里多了很多魔兽,但却少了很多声音。没有任何一个人敢多问一句话,否者下场只有一个把脑袋砍下来。要说一支军队里没有掺杂其他帝国奸细,打死格林也不会相信。所以严格的封闭成为瓦尔基里最大特点,出入程序变得严苛,暗哨明哨连格林也不清楚。尤其在看见瓦尔基里门口两门魔法炮台后,一如今基地中兵力与战力,没有五倍兵力以上连门都靠近不了。 可是在拉雅喜玛山脉出现这么大一支军队,不说找不找得到瓦尔基里。就算找到,物资供应也跟不上,这种鬼天气里一支没有后勤物资的军队,仅靠天气就能消灭他们。 第六十七章 神圣魔法 驱魔到底什怎么回事,想必很多人都不知道。传统意义上讲,驱魔需要圣经、十字架、银匕首、以及圣水。但这样做的人一般坟头草大概已经·半米了,因为这些东西毫无用处。 对于神圣教廷来说,驱魔需要的东西很简单。烈阳骑士、牧师、神圣魔法师,只要带好长剑弓弩就行。遇见邪恶直接抡起长剑魔法一通狂轰乱炸,啥都能够解决。艾露莎一向认同这个观点,受格林影响只要能动手绝不会哔哔。反派死于话多这个定理完全正确。 圣?蒂冈教堂,伊修面对艾露莎:“这次驱魔就让我去吧,好久没有活动筋骨,脑子里纪录的魔法方程都快要忘记了。” “行,那你去吧,注意点安全。” 伊修没带多少人去,只有十名烈阳骑士跟随。诺诗大陆缺少现代化工厂破坏,因此环境绿化方面十分优秀。古树林立与道路两旁,森林树多但间隔不小也没什么杂草灌木之类。但树木粗大,是个做无本买卖的好地方。烈阳骑士有自己专门样式铠甲,上面绘有神圣教廷标志。所以除非活腻歪了才会有好汉抢劫他们,虽然如此,良好作战风格仿佛雕刻在他们心中。 纵观整个烈阳骑士几百年来从未听过他们因大意而出事,哪怕是个人也从未有过。即使面对最为普通的午夜幽灵,他们也会如同狮子搏鹰般倾尽全力。沉着冷静,时刻保持清醒大脑和对敌人的重视是他们最好写照。 魔法种类很多,具体划分却没有。神圣魔法就是其中之一,也有叫光明魔法或圣炎魔法。只是用法不同而已,如同掌握寒冰类魔法粒子一样。有些冰霜魔法师纯粹将魔法粒子元素化进行攻击,比如冰霜魔法“暴风雪”、“冰龙的吐息”,也有拟物化的冰霜魔法“冰凌锥刺”、“寒霜之矛”等等。 神圣魔法其强大之处在于能和火焰魔法和雷电魔法相媲美的强大攻击。魔法与斗气的战斗不仅仅只是一场肉体之战,与智力战术也有很大关系。 驱魔包括业务不少,每个大陆总会有些地区空间偶尔出现不稳的情况。有时候会和其他位面产生交集,最多的就是地狱,地狱在哪从没有人知道,亡灵魔法师也一样。但他就是存在,因为经常在偏远地区会发现不稳定的空间重叠地带会有亡灵或恶魔钻出来。 当然,钻出的恶魔很少,而且空间重叠也不会常见,出现地域也有很大不确定性。 但一旦出现恶魔亡灵,势必会闹出不少危害。亡灵还好说,容易发现,因为亡灵对于人类要么具有很大攻击性,要么调皮一点戏耍一番。总之就是亡灵一见人类就会过来凑个热闹。 恶魔则不同,他们可是对整个人类世界虎视眈眈,妄图将人类整个世界灭绝独留恶魔这一个大种族。所以他们一旦来到人类世界就会隐藏起来,想尽一切办法与恶魔世界取得联系。 隐藏的危害及其可怕,但对于恶魔,常人难以发现,只有神圣教廷才有专门技术发现找到恶魔。因此这也是为何教堂开遍整个大陆原因之一。 这里简单说一下恶魔的危害,相信“魔鬼的契约”大家都知道。贪婪之人如果找到“魔鬼的契约”就可以召唤出恶魔给他实现愿望。 像这种召唤出的恶魔实力非常强大,但由于空间屏障原因。大恶魔本体过不来,只有精神念力可以浮现出影像。但召唤恶魔后果极为可怕,时间最为严重的一次召唤者居然打开次元壁连接到地狱恶魔世界。 最后查明那个召唤恶魔者竟然是神圣教廷教皇。事件大条了,所幸哪位教皇反省过来用自己的生命和神圣教廷三大圣器封印了大恶魔重新关闭次元壁。 所以说对恶魔最了解的非神圣教廷莫属。神圣魔法以前没人这么叫,那个时候称为光明魔法,但再此基础上神圣教廷对这中魔法经过改良。研究出大量专属自己的光明魔法,为了和其他光明魔法区别,所以教廷将自己创造的光明魔法重新命名为神圣魔法。 这就是神圣魔法由来,随着时代发展魔法革新一直都在进行。但其中以神圣教廷对于魔法研究最为精通。没办法,神圣教廷人多钱多,信仰者更多,每天只要躺在床上收钱。比搞传销卖肾的还赚钱,一个个肥的流油,就连放个屁都油裤裆。 把格林那个羡慕的,偷偷在小本本记下,等以后找个时间跑去教廷打个劫。作为有原则的人,钱财一律打包带走,这色嘛,想想艾露莎神出鬼没的刀子,格林果断放弃这一美好事物。 伊修身为神圣魔法师,想必在教廷有一定地位。因为神圣魔法涉及到教廷很多秘密,不多说一般家里没点钱的人,又有学习魔法资质。除了进入学校能学到一点魔法外几乎不可能。 换言之魔法方程是个稀缺,他的数量不少,但流传在外的大多是通用货。火焰魔法中的“火球术”,冰霜魔法中的“冰弹”玩泥巴的大地魔法“石球”等都是。而一些更强魔法却很少,只能重金购买,当然如果天赋够好也可以成为贵族聘请的私人法师。如果天赋在好一点甚至可以申请加入皇家魔法师。那就厉害了,要什么魔法方程都可以,保证你学到吐。 教廷也是如此,从没有听过他们的神圣魔法师有学不到魔法的。 艾格玛琳对于道路建设显然很上心,每个行省间都有宽阔道路连接。哪怕是小镇间也有道路联通,交通方便。艾格玛琳建造道路最喜欢用整整齐齐的青石板,这种坚固石料经得起时间的考验,而且马蹄踏在上面非常清脆。 前文提到,艾格玛琳各行省离得较远,虽然有蒸汽火车,但由于造价庞大并没有成为主要交通工具。 所以主要还是以马匹为主要交通工具,但野外魔兽野兽都多,青石板路有个用处就是当马蹄踏在上面。会提醒魔兽野兽这里是人类地盘,不会太过于蹦挞。毕竟在千年历史中,魔兽野兽对于人类的畏惧还是挺大的。虽然用处不大,但总比没有好。 第六十八章 土匪下山 诺诗大陆鬼晓得阳历多少年,格林带着百名精兵日夜兼程从拉雅喜马山脉下来。大雪山以及其他地域送来的雄性魔兽精子完全没有一种能够与母马融合。为此陛下已经砍了好几个捕捉魔兽的负责人脑袋。 格林预感再这样下去可不行,万一人死多了到时候被算在自己头上咋办。毕竟自己不大不小用来开刀最好不过。没人敢打陛下注意,除非他嫌全家命太长。 为此格林拿出帝国各地区魔兽栖息地分布图,经过十几天筛选,终于发现两种魔兽最有可能适合充当“种马”这一很有前途职业。(嘿嘿嘿,奸笑。) 一种是仙独角兽,一种和马九成像的中级魔兽。身高大约三米,马体修长有劲,颜色雪白且头生独角。会大地魔法,是一种植食性魔兽,脾气也比较温和。 另一种是亚龙种魔兽卡玛地龙,虽然挂了一个亚龙种名头,其实它吃素的。不过这家伙脾气可不小,甚至可以说这家伙比努尔盘羊那种二百五魔兽还作死。看谁不顺眼就尥蹶子干架,因为作死的本能差点把自己玩灭绝了。 这家伙是中级魔兽,身高三米到四米不等,一般雌性体型更大一点。全身有坚固鳞甲防护,防御力没得说,轻松扛住白银级魔法攻击。会使几个火焰魔法,但更喜欢和别的魔兽肉搏,属于那种脑子里塞满肌肉的家伙。 格林仔细研究过这两种魔兽的起源,它们的基因与马匹的基因相似度极高。所以互相匹配可能性更大。 但是这两种魔兽都是珍稀魔兽,都快被艾格玛琳魔兽保护组织列入一级保护魔兽。 它们珍稀原因差别很大,前者是因为极低的生育能力,当然不是说雄性仙独角兽哪方面不行。而是雄性仙独角兽流行搅基,别问我原因,我也不知道。因为这点,它们很少会找雌性仙独角兽做些没羞没臊的事。 大家都知道新生命的诞生过程,要用一个武器攻击另一个武器,然后两败俱伤之后,就能诞生出一个新生命。不过,雄性仙独角兽嘛…… 后者就完全不同了,它们珍稀的原因纯粹由于作死。据某个胆大包天目击者称,他曾目击到卡玛地龙朝巨龙尿尿的伟大壮举,甚至尿完后还在巨龙面前摔了几下。 后果可想而知,一口龙息下来死的连渣都没有。当然有关于卡玛地龙作死目击远远不止这一项,也正应了那句话“不作死就不会死”。卡玛地龙在作死这条前途无亮没有一点光明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因此,死的多了点,如今变成珍稀保护魔兽。 这两种魔兽都因为珍稀,所以难以寻找,根据艾格玛琳最近一次目击记录。在亚马斯行省的一座原始森林发现过仙独角兽和卡玛地龙的踪迹。 为了赶时间,格林打包实验器材,带齐人手直接前往亚马斯行省寻找这两种魔兽,当然拉雅喜马山脉瓦尔基里基地依旧还在进行实验。只是格林觉得或许实验的突破口就在这两号魔兽身上。所以得到命令后就前往出发亚马斯行省。 毕竟当这个实验成功之时就是格林奠定在艾格玛琳不倒地位之时。 一百号精兵,也是一百号饭桶,自从吃过格林做的一顿饭后。一到饭点这一百多号饭桶就眼巴巴看着格林,也不说话,就盯着你看。 在格林掀了几次桌子后才停止了这种猥琐行为。为此,堂吉诃德岂能放过这种出头好机会。每次吃饭这家伙就拿一个人头大的碗,满满一碗麦饭,上面铺满一层厚厚炒菜,最上头放了个酱的油红溢香的红烧猪蹄。 然后在饭点端着大碗跑去人群中一阵胡吃海塞,看着众人偷偷咽口水。哎!真香! 如果目光能够杀死人的话,堂吉诃德大概死的连渣子都回不存在。可是没办法,大家都知道别看格林大人平时待人大度,可一旦做出什么出个事情后果很严重。最近瓦尔基里基地莫名不见了很多人,听说就是惹到格林大人。 所以,敢跟格林开玩笑的只有没心没肺的二百五青年仔堂吉诃德。换个人试试,八成就不知道被谁拉去角落里砍了。 即使如此,这些大兵却对格林敬佩无比,无他能发财尔。 因为格林带他们当土匪,抢到钱不独吞,人人都能分到一笔不小收入。当然,抢劫自然不会抢艾格玛琳平民。 前文说过,拉雅喜马山脉大的无边。在靠近城市人烟的地方少不了落草为寇的强人,也就是传说中的强盗。 强盗一词由来已久,这里就不在一一赘述。大家只要知道在古代这是一份很有钱途的职业。 十九岁以前,格林可以算是强盗这个大家庭中的一员。所以对于分布在拉雅喜马山脉附近的强盗马贼,想要找到他们不难。 更何况格林收藏数量众多通缉令,但凡有点名气的强盗马贼头子脑袋都被这群尝到甜头的大头兵割下来,这是个好东西,可以换钱的。 要问世界上那个强盗最厉害,答案无可厚非,唯有军队这种有组织有纪律的武装组织。没有任何一支强盗能和军队相比掠夺能力。 相比较而言,强盗不过是小打小闹,而军队一旦出动,动辄攻城掠地,严重点灭国抄家都是常事。就强盗那些本事,能拿到多少。 所以格林带着一大群精兵下雪山顺带赚点外快。这么做无外乎收买人心,毕竟以后相处时间久了,格林身上的一些秘密肯定或多或少都回暴露一点出来。这是当然需要目击者闭嘴咯,杀光不太现实,不好解释。把他们变成自己人就好了嘛,谁都没的说,一家人不说两家话这个道理大家都懂。 如同土匪下山一般,拉雅喜马山脉附近强盗马贼最近人心惶惶。一股莫名出现的势力不断屠杀各地抢盗马贼。所过之处人头落地火烧殆尽。这种风格绝不像艾格玛琳军队作战风格。 格林不管他们怎么想,只要对计划有利,他不介意杀光那些有钱的强盗马贼。 第六十九章 午夜中的窃语 下了大雪山,气候开始急聚回暖直到适宜温度。保暖的皮甲可以脱下来,按照拉雅喜马山脉温度,哪里最普通士兵穿的都是六层牛皮制成的皮甲。 除了良好防护外保温性能更是大大增加,毕竟不能指望撒泡尿都会有冻住***危险雪山穿铠甲。不仅不保暖,还会加剧体温流失,而且重量也是个硬伤,穿上铠甲行走在齐腰深雪场中,有多累可想而知。 而对于格林所统帅精锐,皮甲更是军队中较为难得的九层牛皮皮甲,坚实耐用不说穿上这么一套皮甲更是敢在雪地打个盹。 不能指望用魔兽皮革或鳞片来制作皮甲铠甲,费用太大,按理说士兵其实就是一种消耗品。如果大量投入财务人力在普通士兵中,万一战败那岂不是全都便宜敌人。 所以除非特殊兵种以及贵族私军才会投入这笔大开销。比如狮鹰骑士团就是如此,不仅拥有中级魔兽狮鹰,甲胄和武器也要专门制造。 贵族私军更不用说了,那钱多的跟有卖一样。听说徳雷夫老爷子有支五百人的骑士营,他们普遍都有白银级实力,身上穿的手上拿的一套装备制备下来没有个万儿八千金币连摸都摸不着。 把格林羡慕的,就差流口水了。他是军官,但军官不是贵族。这个世界贵族就是最高等级人物。艾格玛琳帝国头号扛把子普鲁士大帝就是最大的贵族。 据说他自己拥有产业一年的产值比国库一年税收还多,格林瓣了瓣手指数了一下,差点没把他吓死。 “堂吉诃德,我们离亚马斯行省还有多远。”格林灌了一口水道:“我们时间要抓紧了。” “老大,我们已经就要进入亚马斯行省边界,明晚大概可以进入亚马斯行省。” “嗯,大家都听好,我们此行目的是寻找仙独角兽以及卡玛地龙。这两种魔兽本就稀少大家要抓紧时间。这次任务你们只要干活,可以的话嘴巴最好缝起来。我保证任务结束大家都可以得到一份好处,甚至不亚于斩首二十级。但是丑话说在前面,有多嘴的人,自己了解生命,别让我动手。听到了么!” 众精锐齐声喝道:“喏。” 天际最远处的晚霞已经褪去朱衣,披起黑纱。格林见天色已晚不太适宜赶路,再加上大家本就一路从拉雅喜马大雪山风尘仆仆赶路,外带剿匪。虽然表面上看没什么,其实大家都已经很疲惫。只不过有良好军事素质支撑罢了。 格林不是不近人情之人,起码这些人看起来还有个人样,或者说只是肤色不同。如果换做兽人矮人,格林可不会把他们当人看。 营地驻扎在一小片开阔地,这个位置其实不太好,因为周围都是树林。树林围绕着这一小片开阔地,如果有马贼什么的很难防范。但格林艺高人胆大,四周设置不少陷阱不说,冥武士还爬上高高大树茂密枝桠间架起汉阳造。 或许汉阳造在野外攻击不够,但是绝对够响,配合冥武士优秀夜视能力。冥武士可以轻而易举发现千米内任何异动,亡灵可不会劳累偷懒。这一点值得大家学习。 除此之外,格林一晚上安排五班岗哨,每班都有五人。这些常年与兽人征战的精锐早就被兽人锻炼出强硬素质与反应能力,尤其是野外,近乎培养出魔兽般的本能。相信安全问题不会出错。 营地没多久就建造完毕,经格林改良,士兵拥有完备的野外生存装备。除了必要武器外,没人有一个军用背包。里面包括单兵作战帐篷,一个小急救箱,多功能工兵铲,一柄螺旋三菱匕首等装备。 单兵帐篷很快拉好,营地点起几堆篝火。上面架起树枝挂了铁锅,滚烫的肉汤不断冒气气泡。香味飘的很远,至于会引来什么东西就管不着了。 艾格玛琳帝国野外离人烟越远魔兽越多也愈加强大。遇到其他种族可能也越大。比如食人魔、巨魔、哥布林,就连独眼巨人也出现过。 这种身高超过十米的人性怪物一度被艾格玛琳魔兽保护组织评定为灭绝生物。说实话格林对独眼巨人有点兴趣,这种生物简直就是战场利器。如果披上铠甲,只要在给他一柄巨锤他将会有万夫不当之勇。根据史料记载,独眼巨人力量之大耐力之好远超想象。 这让他想到兽人的战争巨兽,战争巨兽比独眼巨人身高差不多,但更加强壮而且能够量产。兽人一般一个奥克军团会配备百名战争巨兽。甚至他们突发奇想将简易投石机安装在战争巨兽身上,以达到强大火力支援,机动性非常强大。 格林的帐篷和其他人一样大小,这种帐篷只有一个人睡觉,用料坚固耐用。帐篷口用蚊帐隔开与外界接触,可以有效防止蚊虫鼠蚁进入。 今晚行星挂满整个夜空,很漂亮,但这也意味着月亮将不会散发出光亮,所以树林很黑暗。伸手几乎不见五指,给夜晚巡逻带来不小阻碍。 为什么这么重视夜晚防卫,那是因为出现过不少意外事件。仅去年一年,出现过冒险团夜晚宿营被食人魔和巨魔袭击事件就出现过十几起。他们大多夜晚还在睡梦中被抓走,醒来时就发现自己已经绑在火堆上,他们成为食人魔或巨魔的夜宵。 如果运气够好,你在野外能发现不少食人魔巨魔活动附近的火堆旁堆积的大量人类尸骨。上面有大量啃噬痕迹,就和我们吃牛羊一样,吃完后将骨头堆在一遍。 夜晚静悄悄的,格林早已眯起眼睛睡觉。身为魔法师体力本来就比不上战士,又经过这几十天赶路,他早就有点吃不消了。 夜无语凝噎,只有几道黑影躲藏在树影中望着篝火旁的营地窃窃私语。随后随着一阵山风迅速离去,由于距离太远,所以堂吉诃德也没看清到底是食人魔还是巨魔或者是其他什么鬼东西。 只是帐篷中睡觉的士兵悄悄将长剑弓弩拉倒自己身边。 第七十章 鏖战 一阵山风吹过营地,如今正值深秋,这么一阵山风寒意稍浓。一群武士慢慢从阴影中摸向营地。 “砰”,汉阳造枪口喷射出一道火光,清脆枪声如同信号,士兵披挂整齐从单兵帐篷拔出长剑冲出。弓弩手迅速包围射击弩箭,配合冥武士的汉阳造一瞬间就对黑影造成巨大损伤。 弩箭设计两轮后为了防止误伤,即刻停止射击,改为近战。战斗不到二十分钟,在请君入瓮之计下,巨魔死伤惨重。只余十几只巨魔受伤被俘,堂吉诃德叫人用铁链把他们绑了。活着的成年雄性巨魔放奴隶市场可以卖到几百金币。 堂吉诃德是个捡块石头都要榨出二两油的主儿,岂会放过他们?再者以后保不齐要在森林带上好几个月甚至一年,有这些巨魔干点什么活都回让一行人轻松不少。 格林打着哈欠有气无力钻出单兵帐篷,这群操蛋家伙,大半夜不睡觉扰人好梦。这是不对的,格林觉得得好好处理一哈他们,比如把他们吊在枝干上,再泼几桶冷水把发烫的脑袋温度给降下来。 又是一个哈欠,魔法粒子瞬间解析出“亡灵骨盾”魔法方程。神圣魔法“制裁之刃”狠狠斩击“亡灵骨盾”。两者相碰荡出一层肉眼可见的波动。 堂吉诃德立刻反应过来挡在格林身边,早已收起的利剑不知何时已经出现在手心。 一群骑士骑着战马从林子深处整齐鱼贯而出。格林手下精锐在遭受魔法攻击那一刻就已经摆好防御姿势。 前两排士兵手持长枪与盾牌一排下蹲,另一排将盾牌架在前排盾牌之上。 后面是士兵早已将弓箭手弩装好箭矢,对准突然出现的骑士。队伍两边剩余士兵手拥长剑,一个简单防御阵型就这样出来了。 对方目的还不明确,敌不动,我不动。 伊修披着神圣魔法师的魔法袍出现在众人面前。格林心里一个咯噔,妈的有条子来了。身为亡灵魔法师,最讨厌的就是神圣教廷的神圣魔法师。无他这货贼恶心,打架又是老手。 曾经格林一度被神圣魔法师撵的如同丧家之犬,很是狼狈,哪怕到现在心里还有点阴影。 伊修嘴角永远挂着一丝微笑,不得不承认,这家伙看起来真的有点小帅,小妹妹最喜欢这种长的奶油般的小奶狗。 格林突然举起右手,士兵大喝一声“哈”身体随着格林动作肌肉绷紧,随时等待格林发起进攻命令。 只见格林弹出小指,然后对准鼻孔温柔插进去,一阵搅动之后才拔出来,将一小坨黑色不明物体弹向天空。 一直等待进攻命令的堂吉诃德差点把腰子给闪了。我的老大啊,要不要这么不给对方面子啊,弹个鼻屎是什么意思?到底弄不弄他。 烈阳骑士早已认出格林,他们就是圣?蒂岗的教堂人员,由于艾露莎的关系对于格林他们还是挺熟的。一起喝过酒扯过卵蛋。 一名烈阳骑士来到伊修身边耳语道:“伊修大人,那个人叫格林,是艾露莎骑士长的爱人,虽然是亡灵法师,但人还不错。您看……” 这么说自然是告诉伊修,格林是领过证的亡灵魔法师。 要说亡灵魔法师和神圣魔法师简直就是死对头,只要两者一旦相遇,不死上一两个人事情都不会结束。烈阳骑士自然知道这一点,更别说伊修来自教廷圣地,对于亡灵魔法师更是厌恶。他不希望双方起冲突,不然两边都不好帮。 伊修无所谓耸了耸肩,然后从怀中摸出一双白手套丢在两支队伍中间。 堂吉诃德不屑的往旁边吐了一口口水,妈的看不起老子还是怎地,要和老子单挑?刚想抬起脚出来应战,格林一巴掌拍在他后脑勺。 “你那么兴奋干嘛,这家伙是找我单挑,你来什么劲儿,哪凉快哪儿呆着去。” 堂吉诃德一时之间尴尬无比,老子姿势都摆好了,你跟我说这个。但摄于格林的武力统治,想到那天被一群骸骨骑士血虐,顿时老实的在一边呆着。 格林来到手套边上,捡起手套擦了擦刚刚用过的右手小指。然后丢在一边。 他挥手示意士兵后退,伊修也吩咐烈阳骑士往后退。魔法师的战斗,空间一般都比较大。毕竟是远程猥琐职业。 伊修二话不说,对付亡灵魔法师,最好在他召唤出亡灵前就把他干掉。 他的右手连挥三次,“制裁之刃”三道“制裁之刃”从不同角度攻击格林。制裁之刃虽然只是终极魔法,但是瞬发的特性以及只需要较少魔法粒子就能完成魔法的构成。使它成为高级神圣魔法师常用攻击手段。 格林了解这个魔法,正如他了解大部分神圣魔法一般,“防御魔法,暗夜的律动,攻击魔法,噬魂弹”,一道黑色漩涡将三道制裁之刃吞进永恒黑暗之中。借着暗夜律动的掩护,十几发人头大小黑色魔法球飞出,伊修立刻反应过来。 他的身体迅速走位起来,噬魂弹飞行速度较慢,因此基本炸在周围空地。将地面服饰出一个个坑坑洼洼的大洞。 伊修先在身上撑起魔法护盾。然后开始反击,魔法光弹与制裁之刃如同不要钱般丢出去。格林亦如此,两名铂金魔法师魔法的对撞造成的破坏可谓可怕。四飞的魔法将树干,巨石破坏的千疮百孔。只要一个不小心,任何一人被魔法命中,最好的结果就是可以拼出一具全尸。 魔法轰然炸响在地面,本来平整的草地此时已经满目疮痍。灰尘四溅中,伊修看准时机,“攻击魔法,权天使的审判之剑”。一道由魔法粒子构成的高浓度巨型光剑从格林上空突兀直刺而下。 格林慌忙中一脸撑起五道骸骨护盾才坎坎抵御住这次攻击。他深吸一口气,却并没有召唤亡灵。而是将双手手掌合在一起,浓厚的魔法粒子如同凝成实质般聚拢在他手心,格林脑中精神链接飞快转动构造魔法方程。 “来自地狱的审判,狱火剑斩。” 第七十一章 亚马斯行省 堂吉诃德悄悄隐于人群中,拿出一具手弩,将一根魔法箭矢安装完毕。然后遥遥对准伊修,只要情况一旦对格林不利他就会发射这根特制魔法箭矢。 伊修脸色依旧波澜不惊,只要一抓住机会就是一顿魔法轰炸。众人看去,只见他的身前突然出现一个人大圆形魔法阵,随着魔法方程的构造,上面的符文开始转动。 伊修轻声吟唱道:“神圣飞弹”无数光箭激射而出,格林聚拢骸骨之盾抵挡,神圣飞弹在他身边溅起满地灰尘。格林身影湮灭于尘土之中。堂吉诃德等人捏了一把冷汗。正要行动,之间灰尘突然随着一层气波挡开。 惊人的气势如同凝聚成实质般向四面冲击而去。落叶被这股气势吹的不断打着漩涡。以格林为中心,他的脚底出现黑色六芒星魔法阵,他的身体周围出现大大小小共十一个黑暗魔法阵。 一阵一样的风儿打起飞旋,堂吉诃德感觉到一股强大吸力拉扯他的身体。风力渐渐变大,然后急聚成型,十几道二十多米高的黑色龙卷风围绕在格林身边。 格林喝道:“孙贼,小心了。黑暗魔法,黑暗龙卷风。”黑色龙卷风高速旋转进攻伊修,所过之处卷入所有飞沙走石,只要一进入龙卷风中哪怕坚硬如巨石也被强大锋利的风刃碾为粉末。 堂吉诃德稳固好身体,躲在阴影中飞快地手弩瞄准伊修。 伊修拿出一根比他还高的法杖,握起法杖往地面一顿,镶嵌魔法石的法杖顿时爆发出璀璨光亮。一名又一名四翼谋天使虚影浮现在他的身后:“谋天使的庇护”。 随着伊修法杖指点,谋天使虚影煽动背后两对翅膀应向黑色龙卷风。光明与黑暗交织在一起,两者相遇迸发出剧烈耀眼的光芒,所有人只感觉眼睛突然疼痛无比。两个强大魔法相撞后良久,剧烈的魔法气息才渐渐平复下来。众人眼睛开始恢复清明。 堂吉诃德最先反应过来,立刻瞄准伊修就要发射箭矢。结果格林一巴掌拍在他脑门上道:“得了,就你这偷袭技术人早把你拆开研究了。这是熟人,只不过这家伙欠我钱,刚刚讨债呢。” 堂吉诃德抹了抹额头冷汗,这尼玛又是一个铂金魔法师,还是那种看起来就比自己牛哔的那种,还以为是碰上对头了。 “老大,早说嘛,害得我提心吊胆,还在想你是不是脑子瓦特了连亡灵都不召唤就开打。” “谁叫你没点眼力见,脑子里一天到晚在想什么?察言观色懂不懂。” 堂吉诃德实诚的点点头道:“不懂。” “我你……”格林不打算和二百五在进行这个严肃的问题。 伊修整理了一下因战斗原因稍显凌乱的魔法袍。径直走到格林面前,左瞧瞧右看看。 “都好几年没见了,你倒是一点没变啊。看起来正经不少了,来吱个声我听听。” 格林满头黑线,这家伙外表看起来正经其实就是个逗比。“你个混蛋怎么还没死,欠老子的钱什么时候还啊!利滚利可不少了啊!” 以前劝自己弃暗投明,不要杀生的就这家伙,结果和他搭伙猎杀魔兽或剿灭强盗就他杀的最起劲。分赃也就他叫的声音最大。 堂吉诃德清楚的发现他的嘴角不自然扯动。 “不就欠你点钱吗,都这么多年了,还记得,以咱两的的关系,哪能叫欠字吗!” 格林赶紧道:“一码归一码,亲兄弟还得明算账呢。” 伊修声音变小,搓着双手道:“先缓缓,最近手头有点紧,拿不出手啊。”格林表示不信,烈阳骑士也表示不信。 只不过他们不信的事伊修大人居然会借钱,不说每月教廷发的大量工资补贴,就是他身份摆在那里钱不过是个数目而已。这么说,伊修大人到底欠格林多少金币,这个数目或许有点可怕。想到刚刚自己居然打算拿钱给伊修大人还债,幸好刚刚只是想想,不然就自己那点钱还不够丢人现眼。 既然是友军,那么自然不会拔刀相向。大家收起武器重新坐下,格林叫人把肉汤烧饼啤酒拿出来招待伊修和烈阳骑士。 大家也算是不打不相识,都是大老爷们。只要有酒有烟,那么熟悉不成问题。男人就是如此简单可以成为朋友,其中话音最大的莫过于堂吉诃德。 因为其他人经常听他吹牛皮已经听不出什么新花样了。他找不到那股子优越感,烈阳其实好啊,人实在,自己讲什么就信什么。还配合做出各种惊讶表情,一看就是被老子的王八之气所慑服。嗯,必须得干一个。 格林一脚踹开喝糊涂的堂吉诃德,和伊修一人拿了一瓶啤酒。找了个安静的地方准备聊会儿。 两人坐定,格林先开口:“好久不见了,你也成为铂金魔法师了,混得不错吗。” “哈哈,混的是挺不错啊,就是老做梦,梦见以前我们冒险生活,梦见你特么为了救我跪在那个混蛋魔法师脚下磕头。梦见维克多为了救我们被魔兽活活踩死。” 他灌了一口酒,回想往事情绪很是低落。格林拍拍他的肩膀,“既然活下来了咱们就好好活着,要不然就是侮辱了维克多的尊严。来,敬我们的兄弟,未来的圣棺骑士维克多大人。” 伊修露出微笑道:“对,敬我们的兄弟,圣棺骑士维克多。”两人拿起酒瓶碰了一下,先往地面倒了部分啤酒,然后在对着喉咙猛灌。 这天晚上,两个男人就着晚风喝了十几瓶啤酒,知道快要天明才去休息。老友相逢是为喜事之一,两人都是酒中老手,这些酒连个半醉都算不上。 不过自从发生那件事后,两人在外从不会让自己处于半醉状态,时刻让自己头脑保持足够清醒。 一夜无话,只剩下十几名兽人双手被吊在枝干,挂在空中不得落地。深秋的寒气将他们身上的水珠凝结成霜。冻的他们瑟瑟发抖,没人理会他们,他们也不敢叫,否则少不了挨一顿鞭子。 人类就是如此,连本种族的人都可以当作货物进行买卖,更别说其他非人类物种生物,哪怕是精灵不也会出现在奴隶市场吗! 下一站,亚马斯行省。 第七十二章 兼职驱个魔 烈阳骑士人数不多,哪怕加入格林的队伍也不见多几个人。伊修要去梅林镇,哪里有牧师来信说似乎发现大恶魔的身影。 为此,好不容易离开教堂总部的伊修打算逛一逛。对此格林自然要跟着去帮个忙。 堂吉诃德提起裤子,脸色阴沉道:“昨儿个晚上,大家只是喝了点小酒,唱了会儿歌,然后就睡觉了对不对。” 格林无所谓道:“是啊,月下遛鸟而已,没什么大不了的,只是你在这个习惯不好。强迫大家看你的小蚯蚓,非说自己是啄木鸟。还跟人烈阳骑士要比大小。要不是拼命拦下你,估计这些大树都要被你啄几个大洞出来。” 大家哄然而笑,堂吉诃德脸色更加难看,拼命把头往自己裤裆下低。丢脸丢大发了,还是在一群大老爷们面前做出那么猥琐的事情。以自己对格林老大以及下面这群混蛋的了解,过不了几天大舌头就会传遍整个军营。 这让咱以后咋做人啊!梅林镇位于亚马斯行省边界靠近一段原始森林。镇民一般以伐木为生,他们世代居住于此。但是不久前镇民上山砍柴发现一些奇怪身影。 不像巨魔,和食人魔差别也不小,个子与正常人类差不多,但是却有一对蝠翼,似乎头上还长有双角。 蝠翼,个子与人相比差不多再加上双角,怎么想都觉得和高级恶魔差不多。仅从外表而言,这些特点几乎和魅魔匹配上。 魅魔是恶魔中的高级种族,魅魔只有女性,天生长的妖娆美貌。喜欢勾搭男人,近战远战都是一把好手,也就是传说中的魔武双修。 在很多通话中魅魔都是附属般的存在,但事实上魅魔靠武力征服其他种族恶魔。成为高级恶魔中的一员,而且他们智力或许远远高于人类。 恶魔大多数脑子压根没用过,只做为摆设。里面可能都塞满了肌肉,要不然怎么会看见人就嗷嗷嗷叫的往上冲!哪怕看见一整个军团也不怂。 魅魔则不同她们会引诱意志薄弱之人将他们迷的神魂颠倒,依靠这些人给她们收集情报。据有关部门统计,艾格玛琳帝国去年共发生十八起恐怖袭击事件中,有七起就是由魅魔等高级恶魔在背后操控。 而关于对高级恶魔的追剿剿灭一直是诺诗大陆众多帝国种族重要工作。 一行人抵达小镇,镇长早就带着人在原木围墙大门迎接。格林等人下马步入小镇。围墙不高,大概只有三米。艾格玛琳强盗不少,一般远离城市的小镇村庄都回建立围墙提供保护。 毕竟会斗气或者魔法的强盗土匪只是少数。镇民将格林一行拥入镇长家,小镇镇长最大,这里也有守备军,人数不多仅仅只有百人。而小镇居民却有好几万。 别奇怪为什么这么多人难道还会怕几只恶魔。这么说吧,如果是高级战士,想要正面干掉这么多人累也累死他。但是如果猥琐一点,这些人还真不够他杀的。 至于魔法师,更不用说了,十几个高级魔法丢下来,差不多小镇就要被毁掉一般。 镇长是个老头,镇民恭谨环绕住他,看得出来在这个小镇这个老头威望不小。也是,在这里他掌握全镇的生杀大权。法律?穷山恶水出刁民这句话并不是开玩笑的。 “各位大人,事情经过呢是这样的,咱们小镇就靠伐木为生,这不不久前镇子伐木队上山伐木。发现山上不知道被什么东西给糟蹋了。好多野兽被撕扯的乱七八糟,没个完整样子。有小伙子听到山谷里传来古怪声音,他们就结伴相互壮胆偷着去看了。结果就看到那么一个像恶魔的身影。您看这该怎么办……” 格林无聊的打了个呵欠,这老小子有点小气啊。这么多人坐在这里也不知道搞点茶水,外边兄弟更是连个坐的地方也没有。这可不像求人办事模样。 伊修也懒得理哪个糟老头子,对格林问道:“你怎么看,高级恶魔一般不会故意留下这么明显的痕迹。低级恶魔的话他们早闹腾起来了,难道说这是个陷阱,故意引鱼上钩?” 格林脑子转的飞快:“老头儿,野兽尸体有带回来吗,还有那几个目击者在哪我有问题要问他。” 镇长老头眉头一皱,声音不耐烦道:“我请你们来是捉恶魔的,不是来看野兽的,你们应该现在赶紧去山上找到哪个恶魔,然后把他杀死。最好在杀死恶魔后赶紧离开这里,我们伐木时间可是很紧的。” 伊修难得没有继续勾着嘴角,这老家伙不懂事啊! 堂吉诃德最见不得别人不给格林面子,于是他一巴掌拍在桌子上。 “老头儿,说话前先用脑子好好想想,不然我让你知道什么叫做恐惧。” 老头丝毫不惧,周围人群似乎得到命令般把格林一行人围起来,有点来者不善的味道。 格林那个头疼啊,谁给他们天大胆子,敢对两名铂金魔法师以及一百精锐士兵和烈阳骑士脸色看。说句不好听的,以格林等人无力,要干掉这些最高不过青铜级菜鸡的守备军分队长和镇民不需要多长时间。 懒得废话,格林直接拉走伊修道:“我们就去找那个恶魔。” 镇长这才满意笑着撑开那副尖嘴猴腮嘴脸,连起身送一下意思都没有。 只是说道:“别说我不给你们面子,城里我也有些关系,如果你们没有找到哪个恶魔,我可要去城里发发脾气。到时候弄死你们。” “我嚓……”堂吉诃德想要抽出宝剑,但被格林一把拉开。这个二百五,还真敢说啊,要不是突然死上几万人不好跟上面交代,格林不介意把他们喂亡灵。 一百多号人急匆匆进入小镇,又急匆匆离开。格林对于镇长老头不感兴趣,这种连情况都看不清的傻子,说实话连被人杀的资格都没有。 倒是哪个出现的奇怪物种更让他有兴趣,对于未知生物,格林一向富有激情。 第七十三章 又是努尔盘羊 前面提到,亚马斯行省以森林面积巨大而闻名。原始森林的过度生长使这里独受佣兵和赏金猎人青睐。说实话格林到现在还没搞清楚佣兵和赏金猎人二者到底有什么区别。 不都是帮人打架干活的打手小弟,可不知道为啥子就要区别命名。一般而言,佣兵是不会进入这种以居住为主的小镇。因为他们需要补给很多,有些还是管制品,只有那种为了佣兵或商人等寻找魔法材料一系列的提供各种补给武器等的小镇才是他们最爱。 仙独角兽与卡玛地龙有部分就是被这群孙贼儿猎杀了的。 格林军衔少将,想要划分一片军事禁区没有问题。普鲁士陛下有给他密令,为此他只要在亚马斯行省这块地他可以调动不超过一个兵团行省驻军。 如果有大规模需要,可以派遣狮鹰骑士请求调动一支军团。这很难得,要知道格林本人军衔虽然够高,但是他自己本身却也疑点重重。 一个从帝国相当于凭空冒出的人,哪怕排除敌国奸细身份。就以他对艾格玛琳帝国做出的事,那一件不是其他人几百年都未必做的好的。军书,实验,没人是傻子,学问做不了假。这些东西不可能被“一个人”完成,哪怕是理论。尤其是对军事战争,诺诗大陆这么多年发生战争起码达上百次。格林这个人物就从没出现过,哪怕是他的那些理论。 由此可见格林背后一定有一个组织,或者说他的学问是教的而不是他想的。或许格林是个天才,但天才想要得到这些也需要学习指导。 普鲁士陛下不想惊动这群人,再加上他是艾斯德斯将军和徳雷夫老爷子两人担保。对于这两人,普鲁士陛下还是愿意相信。所以格林才会有这个调动军队的权利。 伊修点燃一根香烟:“所以你想在这片原始森林中建造一个军事堡垒进行实验?那佣兵怎么办?他们可不是什么好人,你干点什么都很难逃出他们的耳目。” 格林吐了个烟圈道:“还记得我跟你提过的实验吗,这是其中之一的跨物种内啥实验。具体的你也知道,我想在这里寻找到合适目标。至于那群该死的佣兵,在我的军事管辖区域,只要发现佣兵不管他是干嘛的,直接干掉立起木桩,把他从下往上串在木桩上以儆效尤。” “你就不怕他们造反,他们来自各个公会,人数强者不少。” “哈哈,你当我手下军队是干嘛吃的。只要敢来我就敢杀,杀一个不够我就抄家灭族。” 伊修轻轻一拨弹走烟灰:“以前我们三哥们儿就你最霸气,直到现在我还记得你那句‘杀一是为罪,杀一万称雄杀百万乃为雄中雄’,那几天我满脑子都是这句话。觉都睡不着,现在听起来都感觉全身热的慌。” 格林摇摇头,这家伙以前挺好一小孩,就是脑子不灵光。 堂吉诃德现在就感觉自己得了不杀人就会死的病,“杀一是为罪,杀一万是为雄,杀百万乃是雄中雄”。这话太他么好听了,他顿时就沉浸在自己幻想中。一股热气打心眼里闹腾,全身舒坦的不行。格林见状,一脚踹了过去。 “你想什么呢,大冷天热气直冒热气,战场上死的最快的就你这种二百五。毛都没长齐还想当英雄?先找个媳妇把娃生了再跑去送死。” 见老大生气,堂吉诃德委屈的不敢说话。伊修笑道:“你别说,这小子和维克多哪个憨货挺像的。都是那种用几句热血话题一忽悠就上头的人。来,这套铠甲送你了。” 说罢,从空间戒指中取出一套暗蓝色铠甲送给堂吉诃德。 “这是我兄弟维克多的战甲,防御还行,只不过那个二百五‘喜欢干傻事’,这套铠甲他也用不着了。” 堂吉诃德看得出来这套铠甲价值不菲,铠甲做工精美。头盔呈帽状,护住脸颊直到脖颈出于板甲贴合,头顶是一大簇亮白色盔缨吊在脑后,铠甲在连接处用精铁敲出来的铁环制作出链网连接。整套铠甲充满中世纪哥特风格。 堂吉诃德第一眼瞧上就喜欢的不得了。格林微微一笑,这家伙和维克多的确有几分相似,想必这套铠甲穿在他身上也不会埋没。就是这货脑子不灵光,天天喊打喊杀不学点好。 堂吉诃德这时学起礼貌来了,在伊修面前不停感谢,但却没有任何实质动作。格林把这个得了便宜还卖乖的混蛋一脚踹开。 突然,一声唿哨从前方传来。一名烈阳骑士骑马来到队伍面前。 “伊修大人,格林大人前面发现几具魔兽尸体,看样子像是被疑似高级恶魔的生物做的。” 伊修吩咐烈阳骑士继续探查消息,格林也提醒部下注意警戒。队伍很快来到事发地点,果然有几具魔兽尸体躺在地面。 看起来遇害者是努尔盘羊一家。这种二百五魔兽挺受欢迎的。 格林下马来到努尔盘羊一家遇害现场,他蹲下身子。拿起一根树枝轻轻拨动努尔盘羊。 “从现场痕迹来看,努尔盘羊没经过剧烈反抗,应该是突然在一瞬间就全被击杀。”格林翻开羊头道:“你看,致命伤口在头部,从形状来看应该是被尖锐爪子拍死的,爪子的痕迹很明显。” 伊修也在检查努尔盘羊尸体:“不太对劲,恶魔杀死魔兽不过为了取食,这好几百斤肉居然一点没吃,但血液却全部消失不见。记载中可没有恶魔喜欢吸血的。” “那会是什么?这里除了努尔盘羊及其它小型野兽脚印外,没有大型魔兽足迹。再者它们没道理放过努尔盘羊这一共加起来快两千斤好肉。” 伊修脑子快速回忆自己所知道的关于恶魔的记载。发现无论任何一种都不能喝喜欢吸血这一习惯匹配。 难不成是其他东西干的,哪又会是什么?魔兽还是其它种族。 天色渐渐开始阴沉,格林下达驻扎命令。无论如何先安排好住处,否则在原始森林中会很被动。 第七十四章 亡灵军团 结合之前所有猜测,格林觉得一点有用的东西都没有。一切只能从头找寻切入点,为此就必须长期驻扎在这片原始森林中。 寻找仙独角兽和卡玛地龙的事也不能耽误,但是这片庞大森林山脉中从未有人探寻到它渊源的百分之一。 越往这片森林深处前进越会感到大自然的恐怖。各种凶猛庞大的魔兽,千奇百怪的可怕植物。哪怕是一只小小蚊虫都有可能把人咬死。 格林做足了这方面工作,但是难度非常大。现如今,先搞清楚那个未知生物到底是什么身份。如果是新型恶魔,格林对他的基因有点兴趣。杜隆坦虎血清的成功让基因工程得到更大可行性。 堂吉诃德深谙格林扮猪吃老虎深邃,轻易不会让人发现他的实力,更别说暴露出注射过杜隆坦虎血清这种好事。 杜隆坦虎血清格林暗地里拿了一支给格林,并告诉他一些注意事项。所有杜隆坦虎血清按照同样严格标准制作,没理由连堂吉诃德这个二百五都能成功融合,而伊修却不行。 其实格林也挺想用一支杜隆坦虎血清,但因为它的基因太过于强大,不好掌控。堂吉诃德使用后现在斗气属性转化为光之斗气。一起斗气所有性质全被改造。 伊修本来就是神圣魔法师,使用血清后只会让他的神圣魔法更强,甚至如果得到杜隆坦虎瞬发魔法的能力那更加完美了。 而且对于魔法师来说体力和普通人差不多,和练块的战士就没有可比性。魔法师扛个一百来斤的石头在小孩面前会得到喝彩,在普通人面前会觉得也就那样。如果在会斗气的展示面前人家会以为你在耍猴戏,还不时丢给你四五百斤的石柱让你接住再给他丢回去。 魔法师身体素质只能说健康,战士那就是一群变态。不说别的,黄金级战士要是扛不起三千斤东西他就不配练肌肉。 杜隆坦虎属于传奇魔兽,魔兽有个特点,天生的“魔武双修”,近战可虐大骑士,远程风筝死法鸡。要不是脑子不太好使,人类还会有出头之日? 我们知道一个人长什么样和他的基因有很大关系,魔兽也是如此。传奇魔兽的基因有多可怕?堂吉诃德拿刀子往自己大腿捅了个大洞,两天没到就愈合掉疤了。把他高兴的,要不是格林拦住这个二百五还想在自个儿胸膛上来两刀。 伊修融合杜隆坦虎血清,不多说起码让他有个白银战士体力。起码以后逃跑不会第一个被抓到弄死。 伊修那会不知道格林想法,也没说什么感谢话,自家兄弟感谢的废话就不用说了。除了杜隆坦虎血清外,格林还悄悄给了伊修一把“柯尔特蟒蛇魔法手枪”以及一百发魔法子弹。这些子弹差不多是格林剩下的所有储备,魔法子弹造价高不说,成功率只有百分之三十。 在这个没有机床等高科技仪器设备的世界,任何一件事物都要格林亲手丈量制作,效率低的可怕。 研究发现汉阳咋是个好东西,尤其是装备军队后。冥武士就很适合这玩意儿。格林为此专门赶制组建一个冥武士汉阳造中队,一共五十杆汉阳造,没个冥武士配备普通子弹三百发。《定律》虽然不缺比这更好的亡灵,但性价比有点划不来。 原始森林情况复杂,住处有条件的话自然越是坚固隐蔽越好。想要完成好这个任务单靠这一百多号人可不够,所幸有格林。 五百亡灵重装兵顿时出现在众人面前,烈阳骑士有点不好意思。这要换个人他们早上去和亡灵干架,但现实是他们一起扛着劈砍好的粗大木桩建造营地。 伊修和格林漫步在营地附近,堂吉诃德身穿暗蓝色铠甲,手搭在剑柄处守卫。 “格林,你觉得这个未知生物是什么,为什么我感觉像是某个熟悉生物呢?” “你是说喜欢和狼人打架的吸血鬼,那群以贵族自诩的家伙。” 伊修点点头:“的确,开始小镇居民说是恶魔,可能是先入为主的看法,我也没多想,现在仔细一看还真有可能。但是吸血鬼自视清高,只喝纯洁的女孩的血液。怎么会沦落到喝魔兽甚至野兽的血液。” 格林耸耸肩,无所谓道:“不管他是吸血鬼也好,还是恶魔也好,咱们尽快把他抓到。实验时间不能被耽搁太久,要不然上面不好交代。” “哈哈哈,没想到你这么懒得家伙也会参军,还是去了艾斯德斯手下。你知道吗她现在直接升为大奖,和布多一样。” “哦!是吗,艾斯德斯升官了,这我倒是没怎么注意。”格林有点惊讶,这官升够快啊! “那么亲爱的亡灵魔法师先生,您的亡灵军团怎么样了。那天你可没有召唤亡灵,搞得我都没有放开手。” 格林玩味道:“你确定要和亡灵打一架,我能召唤的亡灵也不多,顶了天三十无头骑士而已。” 伊修心里咯噔:“怎么这么多,你丫的精神容度多少了。” “无他,有个不起眼的亡灵魔法师被我干掉了,在他身上找到一颗恶魔宝石拓宽了点容度而已。” “咋什么好事都让你遇到了,我咋就遇不到这种好事。你是不是和幸运女神哪个婊子上床了。” 格林不想和他说话,做了个了个口型,伊修立刻读懂那是一个“滚”字。 亡灵军团有三好,“第一不怕干活累,第二干活不吃饭,第三干架不怕死。”堪称最好马仔,格林就稀罕他们这点。 烈阳骑士干活久了得休息,甚至还想把亡灵拉过来喝一杯,貌似想到亡灵在这副铠甲下只剩骨头茬子。想邀请他们喝一杯的想法顿时落空。 好与坏这种东西很难说,好人也可能干伤天害理的事,坏蛋或许也会救死扶伤。正好比如英雄不一定救美女,怪兽还会爱上奥特曼。 这不,神圣教廷的烈阳骑士不也跟亡灵一起砍树扛木桩。 第七十五章 林中怪影 早晨,营地袅袅炊烟就开始沿着森林空间上升。堂吉诃德拖着稍显疲惫的面容来到格林面前。 “老大,昨晚那个混蛋又来了,一发现我们对他有点异动就离开。到现在为止我们连他的样子都还不清楚。” 格林拍拍他的肩膀:“先去休息吧,最近你的确够劳累了。” 堂吉诃德打着呵欠离开,他们已经在这里待了一个星期。那个未知生物到也发现了,就是看不清他的样貌。警惕性非常高,远远看去应该是类人生物。 与伊修的看法或许有很大不同之处,如果是吸血鬼。作为类人生物,按照艾格玛琳帝国法律,是可以光明正大在帝国生活,但是必要手续还需完备。而且保证遵守帝国法律,不干违法犯罪的事。 事实上很多国家都是如此,哪怕如吸血鬼。但是他们不能随意抓个女孩吸血,但可以用金币卖。再者吸血鬼不必天天以血液为生,吸一次血隔几天毫无压力。这些天中他们也可以尝试吃点美味的食物,比如烤羊排和红酒就很不错。 格林早上泡了红茶,做了油泼面。在这种鬼地方士气很重要。说实话这种地方呆久了会把人逼疯。所以格林经常威胁做饭厨子多做点好吃的,而且餐餐必须是热的,美食可以让人精神更加愉悦,热食效果更佳。 人头大的碗,放满煮好面条加上几颗青菜,用热油泼了。然后端起大碗就可以开吃。一大群人稀里呼噜的,听着就喜庆。 一百多号人,一百多个饭桶。一个个摸着肚皮直哼哼,八成是吃撑了。 格林摇摇头,这群家伙,简直把自己当猪养。幸好泡了茶,不理会这群二百五。格林点起一根烟,倒了一杯红茶递给伊修,自己也拿起一杯,兄弟两个碰一个。 趁着热乎饮上一口,浓郁茶香顿时溢满整个口腔,舒坦啊! 格林缓了口气,道:“今天我带队去搜寻那个鬼东西。你先休息休息,我小弟多没那么劳累。” 伊修也不挣,点头道:“你多加小心,我总感觉事情不太对劲儿,有股陷入某个阴谋当中的味道。” “嗯,这件事怕没有那么简单。” 格林带着队伍骑上战马,往林子深处钻去,深秋早晨树叶与草尖沾满露水。湿哒哒的讨人厌,只有等阳光充足把这里晒一遍情况才会好转。那时格林才会觉得深秋之林别有一番滋味,至于现在,克服一下就好。 泥土的味道有点腥,不是那么好闻。大家刚刚吃饱,体温正式合适的时候。几只“小间谍”散开在四周寻找那个神秘生物。 神秘生物很警惕,哪怕是“小间谍”也难以监控他的身影。 到目前为止,神秘生物暂时还没有对格林队伍发起袭击。十几匹马哼着响鼻,钉了马掌的蹄子踏在湿润泥土中留下一个个清晰脚印。 其实在大型森林中,佣兵和冒险者一般不愿意骑马,他们更愿意步行,有条件的会将养大的魔兽幼崽充当代步工具。这不过这种方法比较昂贵,一般人负担不起。马匹容易吸引魔兽攻击,而且哪怕经过特别训练的马面对魔兽,骨子深处的恐惧会让他们当场吓尿。不小心或许会适得其反,在面对魔兽时马要是受惊搞不好会打乱骑士步伐。给魔兽带来可乘之机,然后变成一坨渺小的便便向世人宣布曾经存在过得证明。 但格林一行不会太在意,这批精锐全是狮鹰骑士。足足一百人的白银级骑士。他们的坐骑就是白银级魔兽狮鹰,现在只不过用魔法容器暂时将狮鹰收藏起来而已。毕竟狮鹰骑士可是艾格玛琳帝国空军中的一支,不管到哪里会引人注目。 艾格玛琳帝国空军所属一共有两支,一直就是狮鹰骑士。如今扩充到一个满编兵团编制,老大是谁格林到现在也不知道。另一个更牛哔,是飞龙骑士,据说只有一个兵团的编制,但具体多少没几个人知道,艾斯德斯肯定知道,但她没有说过。格林除了知道有这么个兵团外其他一无所知,兵团长是谁,战力如何等从没有过消息。 只知道飞龙骑士一共在战场出现过三次。第一次是和联合军一起推到神圣教廷那次的“圣战”。第二次是对抗兽人部落联军,那次连战争巨兽都出现。第三次是教联合王国做人,五大王国组成联军想要瓜分艾格玛琳帝国地盘。结果被艾格玛琳帝国灭了两个王国,剩下两个成为附属国。 对于这种刺头,艾格玛琳可不会对他讲究,不说别的首先限制他们的军队数量,其次每年缴纳的贡品占他们一年收入的一半。总之一句话,想要得到发展那是不存在的,一辈子压着剩下三个王国经济军事命脉。 至于灭掉的那两个王国,如今只剩一块地皮长满杂草,普鲁士陛下不止一次叹息。多好的土地啊,咋就浪费了呢!这也是无奈之举,艾格玛琳帝国领土本就庞大,但是人口不多。本来自己的领土就太多,人数不够。更别说突然多了两个王国的领土。确认啊!这也是艾格玛琳帝国城市之间隔的距离较远原因之一,版图大,帝国十几亿人民愣是开发不过来。 当然这也就是魔法世界了,换做二十一世纪的地球,不多说,这些地要交给种花家搞开发。不出二十年,又得计划生育了。 格林也觉得帝国太大,赶路串门子不方便。而且对于自己认识帝国有很大阻碍,稀奇古怪的生物很多,很多都没有被人类发现。 “小间谍”离格林远远的,一段模糊的视频传入格林眼中。一道类人生物身影被黑雾笼罩,藏在树枝枝桠间若隐若现。不是还探头看看如同苍蝇般的“小间谍”。 为了不打草惊蛇,格林没有让“小间谍”太过于激进,就当做什么都没有发生。“小间谍”如同无头苍蝇一样左飞飞右飞飞。 甚至还跑到一堆努尔盘羊的羊粪球球那里故作高深般深吸一口气,品味森林的芳香。 第七十六章 耗子? 人对于大自然有太多的不了解,大自然总是能给我们带来惊喜。就比如格林通过望远镜清晰看到那个神秘生物的全貌。小巧的身体,萌萌的脑袋,双马尾好像很久没洗了,脏兮兮的挂在脑后。 只是背后那一对蝠翼暴露出她吸血鬼的身份。或许是因为太久没吃饭了,此时的这个小吸血鬼正举起一只小努尔盘羊,小虎牙咬进它的脖子努力吮吸。 吸血鬼出了名的警惕,是不可多得暗夜战士,格林想要在不惊扰她的情况下捉住她很难。而且也不知道附近有没有其他吸血鬼。 为了不打草惊蛇,格林召唤出《定律》,一名狙击幽灵身穿丛林伪装服潜入合适狙击点。他一拉枪栓,将高性能穿甲弹退出弹仓,然后重新按入一颗麻醉弹。装了消音器的狙击枪缓缓对准那个小吸血鬼,准镜中的十字准星瞄准她的身体。 “噗”一声几乎微不足道的声音响起,撞针击打子弹,点燃装满火药的子弹在热能作用下激射而出。吸血鬼应声到底。一群士兵迅速用绳子把她绑起来,有个重口味的家伙甚至还望她嘴里塞了两颗自带的大蒜。 格林将吸血鬼打包带走,初步估计这个吸血鬼八成就是这些天出现的那个神秘生物。 格林带回吸血鬼的消息很快传遍营地,堂吉诃德一脸贱兮兮笑道:“老大,艾露莎姐姐不在,您这是忍不住了,这么小你也下的了口,啧啧啧。” 格林一脚踹在他屁股蛋上,不理会这个二百五的言语。 而是转头对伊修问道:“吸血鬼先交给你了,你先把她治住。” 伊修笑道:“业务熟练,放心吧,妥妥的。” 弗拉基米尔感觉自己脑袋有种被驴子踢了的沉重感。晕晕的,连方向都分不清楚。她睁开眼睛,发现自己被绑在一张桌子上,富有浓郁神圣力量的魔法将自己控制住。 她张开嘴巴大哭道:“我要妈妈,呜呜呜,我再也不贪玩了。我要回家。” 格林咳了一声,道:“安静!” 弗拉基米尔这时才发现这里还有别人,眼泪顿时收住,挂在眼角。 “吸血鬼,现在我有几项罪名需要你解释,请你配合,要不然我们回请这位神圣魔法师先生教你说话。” 伊修整了整体服,温和的笑到。哪知弗拉基米尔见到身边有个神圣魔法师,眼泪顿时控制不住,又开始嚎啕大哭。 伊修无奈尴尬道:“怎么办,她好像很怕神圣魔法师啊!” 格林难得见伊修的糗样,于是笑道:“不着急,我们什么都不管,就等她哭完哭累。” 格林见多了眼泪,以前自己也没少哭过,还经常把眼泪鼻涕糊了一脸。 点一根烟,精灵族出产都属精品,加上伊修这家伙有钱,抽的都是特制雪茄烟。和普通卷烟大小一般,并不粗大,但口感却好极。 两人抽着烟有一句没一句聊着话题,聊到精彩处就拿起茶杯喝一口茶水润润喉。 弗拉基米尔哭累了,这才有空大量四周环境。前面只有一张桌子,后面就坐了两个坏人。他们后边的墙壁上挂了“坦白从宽牢底坐穿,抗拒从严回家过年”。 格林弹弹烟灰,哭声停止了。他转过头对着弗拉基米尔笑道:“还哭吗?没事你可以继续,我们有的是时间。” 弗拉基米尔大概真的哭累了,小巧的鼻子一缩一缩的吸溜。 “既然哭够了,那么该干的活就要做了。”格林突然严肃道:“阳历不知道多少年,努尔盘羊一家是不是你杀的?阳历还不知道多久以前,你有没有故意惊扰小镇居民?要诚实一点哦,不然我会叫这个叔叔把你挂在木桩上风干哦。” 弗拉基米尔刚忍住的泪水又开始在眼角打转。她小声道:“人家肚子饿了嘛,妈妈说过不能吸人血,所以我才找努尔盘羊一家。它们又不同意让我咬一口,我想要制服它们,不小心力气用大了一点。至于那几个人我不过是害怕他们把我抓起来卖掉。妈妈说过,人类喜欢抓小孩卖钱。” 我嚓,伊修搽搽额头上不存在的汗。不小心力气用大,努尔盘羊肩膀上那玩意可是被捏碎了。 格林问道:“你是哪个家族的吸血鬼,为什么出现在这里,你爸妈呢?” 弗拉基米尔怯声道:“我是冈格罗家族的,我是偷跑出来玩的可是迷路了,回不了家。”原来是个问题女孩,难不成吸血鬼家族也有熊孩子。 吸血鬼以家族区分,他们一共十三个家族分别是布鲁赫族、冈格罗族、莫卡维族、诺菲勒族、托瑞多族、瑞默尔族、樊卓族、勒森布拉族、茨密希族、阿萨迈特族、瑟泰特族、乔凡尼族、雷弗诺族、卡帕多西亚族。 每个家族都有一名家长,也就是亲王级吸血鬼。这是已知吸血鬼家族中最强大的存在。吸血鬼与人类等级划分不一样,他们从高到底分为亲王、公爵、侯爵、伯爵、子爵、男爵、爵士以及血奴。 伯爵大概和人类传奇差不多实力相当,纯种吸血鬼只要出生就是爵士,实力相当于人类黑铁级。 血奴就是血统不纯正的吸血鬼,一般多为吸血鬼与人类结合产生。被大多数吸血鬼家厌恶,认为他们污染了自己高贵的血统。 但事实上,他们也就是打肿脸充面子。好多吸血鬼混到给人类当管家的地步。 艾格玛琳最上层贵族标准,帝国功勋徽章、纯种吸血鬼管家、自己的骑士团。没有这些都不配称自己为大贵族。 百八十年前吸血鬼算得上一个神秘组织,但经过多年的闭关锁国后。吸血鬼家族发现自己已经走在大部分种族身后。人类、精灵、甚至矮人都拥有相当发达的经济和军事实力。 而吸血鬼一度被评为落后到和兽人为伍,于是比较开明的吸血鬼家族开始和各个种族接触,其中接触最多的就是人类。 格林感觉很没意思,到头来所谓的恶魔居然就是个离家出走的问题少女。毫无游戏体验,亏得自己这么多人还在这里做足准备,希望可以大干一场。 结果到头来就是一小耗子,别跟我说为什么蝙蝠怎么就是耗子这种问题。 第七十七章 天灾教会 弗拉基米尔最终屈服在格林淫威之下,把她出现的原因和其他事情和盘道出。 小弗拉基米尔在离家出走后被天灾教会的信徒盯上,要她帮自己办事。她不肯所以为了躲避天灾教会,她逃进亚马斯行省这片名为“诺亚”的最大原始森林。 值得一提的是,那个小镇的所有居民都是天灾教会信徒。这一点格林已经派遣堂吉诃德证明。 帝国出现这么一大群天灾教会信徒,事情恐怕不简单。 为此,格林打算派遣堂吉诃德带伊修前往亚马斯行省主城亚马斯城。前面提到那个嚣张镇长说道他在城里有人。但具体是谁,属于什么职位格林暂时还一无所知。 但相信亚马斯行省总督应该能够查到,堂吉诃德任务很简单,把天灾教会信徒大规模出现的事情告诉亚马斯行省总督就行。至于信不信格林管不着,而伊修身为神圣教廷一员,如今得到老对头的消息,他也要回去告诉各个驻地的教堂早做准备。 而格林嘛!他很不爽那个老头的态度,主要原因是以前被他们那群混蛋阴过。以前没遇到自然懒得计较,这次刚好碰上,格林岂有不报此仇之理? 天灾教会本质上就是最大的恐怖组织,一般小打小闹都不带玩的。没意思,要玩就玩大的。比如干掉某个帝国扛把子,这是他们真干过,只不过运气不好被扛把子小弟砍成肉泥。 格林什么人,你撒泡尿溅到他身上,你要不给个合理解释,他会把你那玩意儿给割下来。 干坏事自然要选择大晚上,这样才会有氛围有感觉。 而渡鸦又是种好的交通工具,骑着它大晚上飞在夜空报复敌人最舒服了。 小镇人多,一万多人呢!也不知道天灾教会怎么会搞出这么大阵仗。其实也怪自己大意,虽然只在小镇待了一会儿,但自己竟没有发现有小孩妇女存在。整个镇子清一色汉子,这最大不同就这样被躲过去。要知道小孩妇女可最喜欢凑热闹,都出现恶魔和神圣魔法师,烈阳骑士这么多热闹,连个观众都没有,太不寻常。 老规矩,这次人多亡灵重装兵,鬼面轻骑,以及好几辆哀嚎战车早已整势待发。随着格林一声令下,鬼面轻骑拔出凯芙琳战刀发起冲锋号角。哀嚎战车密集的子弹打烂他面前的一切。 格林在空中冷笑看待这一切,天灾教会不止一次找过自己麻烦了。当初为了收买自己,不惜威逼利诱。在说服无果后,杀手可不止一次来找过自己。也因此自己“教授”的名号才传播出去。 “教授”可谓亡灵界的标杆,天灾教会一直在打“人体魔法”实验构造远离的注意。 他们希望通过人体魔法来为他们制作生物兵器,因为天灾教会名义上是卡尔萨斯的信徒、追随者。但实际上卡尔萨斯要知道自己有这么一群二百五可能会气的弄死他们。 底蕴没有神圣教廷雄厚,武力连个王国都管不过来,但偏偏胆子肥的很。世界各地搞恐怖袭击。由此天灾教会真的如同过街老鼠般人人喊打。 对于自己而言,亡灵魔法是一种技术,是一种艺术是对人体科学完美的阐释。但天灾教会不这样认为,他们只要做出强大生物兵器已达到毁灭世界,重建黑暗纪元,唤醒卡尔萨斯的目的。 这不仅与自己理念相违背,再者当解析出空间魔法方程后,可是要回家的。你丫的把人杀完了,资源毁灭了,在真的把卡尔萨斯那家伙引出来了。你让老子怎么回家? 所以说,在格林看来,天灾教会就如同一根搅屎棍,还是刚从那里面抽出来最臭的那根。 面对这种家伙,不弄死他格林心里不舒服。就跟一根鱼刺卡在喉咙里一样,贼难受。 渡鸦后背不仅仅有格林,还有那只蝙蝠,但格林喜欢叫她耗子。 这个家伙可能真的饿了,拿起一瓶红酒就当主食稀里哗啦往嘴里灌,格林拦都拦不住。现在打着酒嗝,一张口都是酒气。 本来耗子还迷迷糊糊的靠在格林背后有一下没一下点头睡觉。可能是被地下的厮杀吵醒。 她不爽道:“特么谁啊,扰人清梦,想不想活了,下面的再吵我就打你们哦。” 格林嘴巴扯的难受,你还真敢说啊,要不给你把刀让你下去打一架。就你这站起来才到我腰间盘位置的小屁孩?这不是耗子舔猫哔,没事找刺激吗!不理会这个有向堂吉诃德那个二百五进化的耗子。 格林更喜欢看下面精彩厮杀,天灾教会信徒在经历最初惊讶后,立马反应过来有人袭击。于是他们从各个角落握紧武器钻出来。哀嚎战车灼热弹壳不断掉落在干燥地面,已经堆积不少。鬼面轻骑和亡灵重装兵依托哀嚎战车做掩护。亡灵重装兵几乎做到一步一刺,月牙长矛每一次刺出必定带走一条人命。 鬼面轻骑最为潇洒,刀光一转就是一颗大好头颅飞起。 但还是属哀嚎战车最恐怖,天灾教会信徒匆忙见几乎没有准备任何防御,穿皮甲的双手都能数过来,更别提附魔铠甲。哀嚎战车机枪一扫,就是一排人影倒下。 镇长老头看出哀嚎战车的可怕之处,他还算有点脑子,迅速组织一批不怕死的信徒。寄希望能挤进鬼面轻骑和亡灵重装兵的防线达到击毁哀嚎战车的目的。 格林才不会提醒他们,以他们那些普通刀剑,别说能不能冲破防线,就算哀嚎战车让他砍,以哀嚎战车的装甲厚度和坚硬程度。可能连个擦痕也不会有。 哀嚎战车有四挺机枪,这种强悍热武器对战如同原始人民的冷兵器,那里是对手。天灾教会不管怎样发起进攻,根本接近不了哀嚎战车,反而让鬼面轻骑和亡灵重装兵更加顺利绞杀天灾教会信徒。 面对这种情况,镇长终于意思到自己已无优势,在打下去只会让更多信徒死的毫无意义。于是他下达撤退命令,天灾教会信徒得到命令,如同丧家之犬四散而逃。 格林在渡鸦身上看着天灾教会信徒逃亡,人太多不可能杀完的。他本来就没打算完全歼灭天灾教会信徒。 第七十八章 记载中的恶魔 一般的大组织,小头目知道的事情一般不少。镇长老头或许也是如此,所以格林一直悄悄跟随在他身后。 渡鸦有个特点,厚重的翅膀布满狭长羽毛,飞行时几乎无声无息。而且渡鸦飞行高度奇高,能够达到两千米。什么概念,大晚上的它往天空一飞,你连它的毛都瞧不见。如果有点云更好了。 镇长老头压根发现不了有人尾随在他身后,也怪他档次太低,换个厉害的或许能够发现天空有枚小小的黑点不同寻常。 高空寒冷,更何况此时已到深秋时节,更加寒冷,主要是风大吹的寒气彻骨。小耗子早已缩成一团依偎在格林怀中,格林也早已撑开全方位魔法护盾。 要不然,以这里的温度大概能把他们两个冻成冰棍。 镇长老头在一众信徒保护下一连跑了两天。既然小镇已经暴露,那么城里的信徒或许脑袋已经风干彻底了。 他是这认为的,格林也这么认为。如果堂吉诃德告诉亚马斯行省总督,而亚马斯行省总督要还查不到天灾教会信徒。那他活该喂狗。 亚马斯行省,堂吉诃德跟脑子有病一样冲进人群厮杀,一遍厮杀还一边大就喊大叫。天灾教会信徒各种弓箭刀枪直往他身上招呼,这反而让他更加兴奋。挥杀起来越加起劲儿,暗处,一名天灾教会信徒暗中张弓搭箭瞄准堂吉诃德。 “噗呲”,如同重物砸地的沉闷声响起,堂吉诃德反应不及,箭矢非常刁钻刺进他的右胸腔。一腔灼血溅出,要不是铠甲良好的防御性早已阻挡绝大多数动能。以这一箭的威力,完全可以把他串起来烧烤。 就在此时,杜隆坦虎的基因就表现出可怕之处,堂吉诃德的肌肉立刻紧缩锁住箭矢。血算是止住,堂吉诃德暗哼一声没握剑的那只手握住箭矢,在众人惊诧中将箭矢连肉拔出。 将箭矢狠狠丢下,杜隆坦虎的基因开始迅速修复伤口。堂吉诃德早已杀红了眼,此时他睁着如同欲滴的红眼望向箭矢射来方向。 “哈,光影绞杀。”他双手握剑,斗气有他身体传向长剑。长剑受到斗气影响散发明亮闪光,突然之间,百十道剑气激射而出。铂金斗气何其恐怖,百十道剑气湮灭几十平方米的面积,所过之处房屋店铺碾为粉碎。发射暗箭之人不甘心的被剑气所绞杀,惟留下些许骨肉告示他人他曾存在过。 格林没有强大的第六感会事先察觉堂吉诃德受伤,如果有亡灵卫星或许还有这个奢望。但是格林打开《定律》,立刻又把它合上,一副痛心疾首的便秘表情,那玩意太他妈贵了。卖肾也用不起啊。 渡鸦突然停止飞行,格林定晴一看原来镇长老头已经到达总部了。这里的人看起来就专业的多,一大批繁杂手续下来天灾教会才确定他们身份放他们进去。 一道异样魔法波动产生涟漪,格林大脑迅速在八分之一秒内就解析出这道魔法波动,并将自己和渡鸦同化到和它同一频率。“监视之眼”这是这个波动的名称,一种专门用来进行侦查的魔法阵。 能够利用不同的自然各物体产生的魔法波动来进行检测。如果一旦发现与其设定的魔法波动频率不同,魔法师可以迅速用这个魔法阵清晰看清楚异常位置的情况。 这个魔法阵想要成立,费用相当大。一般只会出现在大规模集团军军营或魔法师部队安营扎在的地方。没想到这么个犄角疙瘩也会有这种良好的监视魔法阵出现。 古人说得对,穷山恶水不止出刁民,还会出坏人,越坏的人藏得就越深。格林很有兴趣下去一睹为快的想法。 这种地方要说没有点秘密,打死格林也不信啊!整个天灾教会分部完全建立在一座石山中,山顶是个不规则圆形平面,山顶有个大洞,此时被打开。 洞口布满各色小型魔法阵,每一个魔法阵都散发这个光芒。这些光芒虽然暗淡,但是格林一眼看出这些魔法阵凝聚着可怕的魔法能量。 格林的直觉告诉他,那里有一股不详的气息不断从那个洞口涌出。 越危险格林感觉越刺激,就越想进去一探究竟。渡鸦岂会不知道自家主人的想法,无声肃啸一声,就要往脚下俯冲。 格林一脚踹在它身上,别着急啊,你主人我怀里还抱着个喝醉酒的萝莉小耗子呢!暂且在小本本记下这个天灾教会分部的方位。格林打算先回去找点帮手,毕竟是一个分部,几名铂金魔法师或战士应该少不了,再加上这是别人地盘,魔法阵和其他手段绝对少不了。大意之下打草惊蛇都是轻的,万一把自己搭进去就不值当了。 渡鸦明白自家主人的意思,打着旋围绕天灾教会飞了一圈就循着来时方向飞去。翼展长达六米的渡鸦无声无息而来,有无声无息而去。天灾教会之中无一人发现千米高空中发生的一丝异象,更不会知晓他们已经被老对头“教授”盯上。 不咬人的毒蛇才最可怕,因为你压根不知道它早已对你虎视眈眈,而自己却对此毫无预兆。和现实中社会一样不是吗,在毫不知情下就被人耍了。 来时格林用了两天,去时就快多了,半天都没有。小耗子弗拉基米尔早就醒过来了,此刻正躲在格林怀里望着告诉飞行的渡鸦大呼小叫。 她自己也有翅膀,但天赋所限,两千米的高空,对于长了蝠翼的吸血鬼家族来说,已经很勉强了。这个高空风力太大,他们飞不起来。一般而言,吸血鬼大概飞行高度只有千米。在往上就很困难。 格林不理会这个没心没肺的小耗子,到时候把她送回冈格罗家族就好了。哪里还有几个熟人呢,至于之前那个山顶洞口,格林总感觉很熟悉。这件事蹊跷性有点不同寻常,天灾教会和卡尔萨斯有关,难道那个天灾教会分部是打算搞些和他有关的事? 和卡尔萨斯有关,还是这么巨大的魔法阵,难道说是为了恶魔?《杰尔夫魔法纪元》,记载中的恶魔! 第七十九章 教授和砖家 “那岂不是说,天灾教会找到卡尔萨斯魔法书中的恶魔?”伊修弹弹烟灰感兴趣道:“怎么样,恶魔我见过不少,但是和卡尔萨斯搭边的人造恶魔我还没见过,一起去开开眼。” 格林笑骂道:“早知道你是个坐不住的主儿,所以我才回来就是打算把你捎上。” “哈哈,那感情好,来喝茶,喝茶。” 堂吉诃德贱兮兮道:“老大,您饿不饿,我给你煮饭去?” “不饿。” “那您累不累,我捏脚可舒服了。” “你他娘的有完没完,给我老实跪着。把我的话当耳边风是不是,行啊堂吉诃德,你长能耐了。” 堂吉诃德瞬间萎靡下来,他知道格林这次生气了。 小耗子弗拉基米尔顿时笑的站不住了,抱着肚子就从椅子上滑到地上。 堂吉诃德恶狠狠道:“笑什么笑,再笑就把你这只耗子喂猫去。” “呸,你才是耗子呢!老实跪着吧,这么大个儿的榴莲有你好受的。” “小耗子,你监督这个二百五,不能让他偷一秒钟懒。如果他偷懒了你告诉我,我抽死他。”格林发话,弗拉基米尔立刻小鸡琢米样点头。 “大笨蛋,听到没有,格林爸爸叫我监督你,你要是敢偷懒我立马告诉格林爸爸。” 格林点点头,这个乖女儿没白认。堂吉诃德认命般丧气垂下头,这丫头怎么就人自己老大做父亲了,害我还得罪她。这可咋整,顿时感觉自己前途无亮没有一点光明。 小耗子弗拉基米尔是个乖孩子,乖孩子有个特点那就是对于家长的命令一定百分百执行。所以不会出现打折扣这种堂吉诃德渴求的事。堂吉诃德一抬头就看到一双精光闪闪的大眼睛盯着他。两颗完整的大榴莲,把自己膝盖垫的高高的,小腿直接悬空,身体所有重力都依靠膝盖以榴莲支撑。 总结起来就一个字,太特么酸爽了。开始一股堂吉诃德还大义凛然有股不屈精神勃发,可是长期受到格林摧残,因此这次毫不犹豫屈服在格林淫威之下。 黑夜中,格林静坐在亚马斯行省总督府客房中,总督大人对于格林这份大礼非常喜欢。这一次大力挖出十几名天灾教会骨干,其中一位甚至是他的一位幕僚。 大家都知道不管是谁只要和天灾教会搭上关系那就要吃不了兜着走。总督大人在查出这些天灾教会卧底后,后背一阵发凉。如果在晚一些时间,或许自己的脑袋会被天灾教会当作战利品挂在旗子上风干。 就算自己侥幸逃过一劫,可是天灾教会一直都是恐怖袭击的主力之一。以他们的猖獗程度,亚马斯行省大概会瘫痪一半,到时候等待自己的也是低过法律制裁。绞刑应该不至于,关个十几二十年绝对少不了。 念及此处,总督大人岂能不给格林面子。 格林感觉一股无力感从脑门直冲腚门,“噗……”一阵奇怪响声过后,格林舒服的扭扭屁股。 回去该怎么和艾露莎解释,自己在外面沾花惹草不仅给她找了个姐妹还顺带拐了个女儿回来? 或许,艾露莎会无奈的笑着,然后让自己先跑二十米,在拔剑。想一想,莫名感觉脖子那个疙瘩有点痒痒。 小耗子弗拉基米尔认自己当父亲,仅仅是因为跟踪天灾教会信徒那两天将她搂在怀里。这一搂就出事了,任格林威逼利诱,小耗子说什么都不肯松手。 硬说这是爸爸的感觉,她从小就没有爸爸。以前常看到别人的爸爸就是这样把自己女儿搂在怀里的,可舒服了。 虽然没有说出来,但她一直都非常希望体验这种怀抱。不知哪个哲学家说过,亲情这玩意就和毒品一样,会让人上瘾,并且深陷其中不可自拔。毒品依靠强大意志力还能戒掉,这玩意除非你挂了,否则一辈子都戒不掉。 就如同格林在魔法世界本就可以生活的舒舒服服,可他就是不习惯,就想回到种花家,回自己老家。哪怕失去魔法,哪怕回老家种田,他都喜欢。反之在魔法世界,不管自己怎样强大都没有成就感。格林知道这是一种病,可就是不想治。有时候“难得糊涂”未尝不是一件好事,起码想的少适应快。 月光倾泻在格林床边,晚睡熬夜这个臭毛病从初中就有了。那个时候智能手机刚出来,自己每天大半夜的都回拿出手机登入那只企鹅。然后和好友聊天,哪怕白天两人就坐在一起,这种新出现的新鲜聊天感觉很好。 从那时起,熬夜似乎成为了习惯,曾经一度为了躲避老妈的晚查寝而躲进被子玩。结果近视眼那个坏婆姨就找上自己了,还留下来陪自己,赶都赶不走。 格林又在会像以前的事情,“吱呀”一声,房门突兀的被打开。一颗扎了对双马尾的小脑袋偷偷伸进来。 格林笑道:“来都来了,还躲着干什么,过来吧。” 小耗子弗拉基米尔顿时咧开嘴欢快的跑过来,一把扑进格林被子中。冰凉凉的双手搂住格林的腰,小眼睛一眨一眨。格林是坐在被子里,大手刚好能够抚着小耗子弗拉基米尔。 “格林爸爸,我想听故事。” “好,我给你讲个凶恶的白雪公主带七个打手欺负皇后的故事好不好。传说啊,有一个凶狠手辣的白雪公主,有一天她问魔镜……” 三天后…… 要跑去人家地盘干坏事,准备的东西可不能少,要不然就不叫去干坏事,而是千里送人头了。这种二百五的事情咱不干,又不是电影里边的主角,关键时刻只要凭借运气,什么都能得到。 伊修一度以为自己就是传说中电视中的男主角,知道被一个女战士打击一百遍后才幡然醒悟。 格林拿出一件纯黑色连帽斗篷披在身上,又拿出一张骸骨面具戴好。他转过头对着同样打扮的伊修行了一礼:“你好,砖家。” 伊修同样笑道行了一礼:“你好,教授。” 第八十章 偷鸡摸狗就服格林 身为两根老油条,格林和伊修两货儿要是不能混进天灾教会分部,那这辈子就和活在狗身上差不多。本来堂吉诃德也要跟来的,但出于没人照顾小耗子弗拉基米尔的原因,他被强制留下。 天灾教会以整座山体为基本建造分部,不多说整座山体高四百多米,面积有十几个足球场大。其中守卫严密,魔法陷阱处处设置险恶歹毒。又是你觉得一块普通石头没什么,或许那就是爆炸陷阱。有时踩了一块石砖,说不定无数火矛就把你设成筛子。 格林和伊修小心穿过警戒守卫,几只苍蝇般的间谍不带声响的巡视着。穿过幽暗的隧道,经过一处大厅,格林两人来到一间石房,伊修刚抬起脚想要过去开门。格林一把提起他的衣领把他拉回来。 “脑子瓦特了?你没见门口那两具铠甲是黄金级魔铠,你要就这么跑上去还不得被魔铠挑在枪尖上挂起来玩?”伊修一看,门口两具铠甲装饰物果然充满魔法气息。 “还真是哈,这太久没干活了,业务不太熟练。失误失误,下次不会了。” “那你还愣着干嘛,先把他们中枢魔法系统给禁锢了啊,不然我怎么把他们拆了。” “交给我吧,这个我可业务熟练。”伊修手指结起一个小小的魔法道:“圣光囚牢,给老子沉默。”两束金黄色射线神不知鬼不觉融入魔铠当中。本来幽蓝色的瞳孔立刻失去光彩。“圣光囚牢只能暂时切断中枢魔法系统五分钟,五分钟一过魔铠就会恢复正常,你加把劲,这种魔铠我看是新出品的。” 格林不屑道:“在我强悍理工狗的BUFF之下,什么高科技都是渣渣小儿科。就这玩意也敢叫牛哔,你怕是不知道飞机螺旋发动机是怎么制造的。”嘴上说,手中速度也不慢。格林熟练拆下魔铠最外层铠甲,从空间戒指中拿出一卷布袋。在伊修一副果然如此的表情下,格林打开布袋,里面是各种型号的剪子、钳子以及多种用途的刀子。 拆拆剪剪,当指针刚好经过五分钟后,格林摸摸头上渗出的汗水。吐出一口浊气道:“不错嘛这玩意,有点技术含量,连我也仅仅刚好在时间限度内把他中枢魔法系统拆卸下来。你看,这就是他的驱动核心。”格林把一块充满魔法气息的晶石丢给伊修。 伊修接过后惊讶道:“好浓郁的魔法气息,这玩意配合魔铠本身的魔法方程链接几乎可以做到无休使用吧。” “无休使用就太夸张了,如果以战斗时间来算的话,大概可以持续战斗十天而不会出现能量不足的情况。而休眠情况下,大概才做得到无休止状态。”格林略带意外道:“话说你们教廷才是大款吧,魔铠这种东西以你们教廷的实力应该比我更清楚啊。” “嗨,别说了,教廷里的就是一群老顽固,对于这新鲜事物总是这样拖一下那样拖一下。等到实在拖不下去了才会看看这些新玩意儿好不好用,教廷的确不少魔铠。但绝大多数都是几百年前留下来的,称为精品毫不为过,就是保养维护太花钱了,不过威力还不错,其中最厉害的都能够达到铂金实力。” “知道你们教廷有钱,但也不能这样打击我这个穷鬼吧。走吧,看看这个房间里有什么,值得用黄金级魔铠来守护。”格林推开房间大门,他已经检查过了,这件房门没有设置魔法陷阱。 推开石门,格林和伊修看见里面的东西,两人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两人赶紧把石门关好。 格林使劲咽了一口口水说道:“伊修,老子没做梦吧,眼前这些都是真的?” 伊修比格林还不如,此时脸红脖子粗的,激动地连句完整的话都说不出。入目所见,是一整箱一整箱整齐摆放的魔晶,箱子没有盖住,璀璨的亮光闪瞎格林伊修两个穷鬼的眼珠子。伊修哀嚎一声扑在魔晶堆中撒泼打滚,格林不屑地吐口口水,丫的这家伙脑子真的瓦特了。 不理会没见过世面的二百五,格林赶紧召唤出《定律》,魔晶以肉眼可见的速度飞快消失在《定律》这张血盆大口中。伊修这才反应或来,他暗骂自己一声,活该自己被人看作二百五。面对这么多的魔晶,自己光顾着撒泼打滚,你看看格林那货,先忙着把自己口袋装满再说。你说大家都是一个脖子上挂着的东西,为啥他就那么聪明呢?怪事! 魔晶等于金钱,这道简单的计算题伊修还是算得出来的。可是他发现一个问题,无论自己怎么装魔晶都赶不上格林的速度,还有,他的空间戒指到底有多大,尼玛老子才装了二十来箱空间戒指就快装满了,他都快装了五十多箱了吧。而且似乎还没有一点减速的想法。 一个小时后,伊修早就麻木了,身为神圣教廷铂金神圣魔法师。自己的空间戒指空间石纯度肯定是高级,但是,格林的空间戒指空间石是什么,24K最高级纯度。要不然怎么可能装下整整二百三十箱魔晶。这每一个箱子都有半人高啊!不行,这一定是做梦,我还没睡醒。 如果此时地上有块板砖,伊修一定会毫不犹豫的捡起来拍在格林头上把自己拍清醒。你觉得他会将板砖拍在自己头上,少年你太单纯了,伊修从来都是个不吃亏的主儿。 格林岂会不知伊修此时脑子里全是疑问,只是不好意思开口而已。但老子就是不告诉你,除非你求我。别的不敢说,对于魔晶有再多《定律》都能消化吸收掉。并且是没有上限的那种。其实,自己心里也在滴血啊,这些魔晶要是换成可爱的小钱钱自己所有的实验器材与设施完全可以换成最好的。这样做起实验,哪怕看着也打心眼里舒服啊。 只可惜《定律》是个只进不出的主儿,哪怕格林威逼利诱都从《定律》嘴里掏不出一点东西。把格林眼馋的,都快变疯魔了。 第八十二章 咒歌 找了个废弃房间,格林和伊修拿出压缩饼干就着啤酒吃了起来。人是铁饭是钢,这句老祖宗留下的话很有道理。 格林出门一般都习惯喝酒而不是水,因为水放久了容易滋生细菌而变质。酒不一样,放置时间长不说还可以消毒,虽然酒精度较低,消毒要求达不到标准,但多少还有点儿用处。 再者,对于格林而言,酒如同火焰和食物和烟草一样。 “举杯消愁愁更愁”,但不得不说就这玩意是个好东西,喝醉之后真的什么都会忘记。 “身在异乡为异客”,这个异乡到底还在一个国内。可自己呢,都出地球了,或者说都出宇宙位面了。 自己真的是个孤魂野鬼,如同无根浮萍随处飘摇。 格林摇摇头暂时藏好脑中那些珍贵的东西,无头骑士拔出十字剑躲在门后。格林和伊修吃饱喝足后藏在堆的高高的废弃材料后边打算眯一会儿。 等养足精神才好干活,用宽松保暖的斗篷将自己身体包起来,格林闭上眼睛。 人有念想就不会胡思乱想,但念想太多就不能把持住自己的脑子。格林来到这个世界熬夜的习惯就是这么个原因。不是他不想睡觉,而是一闭上眼睛脑子中就是种花家那个繁华温暖的世界。 为此,只有让自己熬到身体受不了,保护机制开始运行时让自己强行入睡。 一个装睡的人你永远都叫不醒,你岂又会知道装睡之人正在回忆自己的美好,为什么要理你。不想理你你就不要再多说,为什么还要继续纠缠。 格林也是如此,闭上眼不等于睡觉,但确实一个人最美好的时刻,也是最安逸的时刻。如果此时有人要打扰自己,肯定不会理他,如果再继续纠缠格林会发脾气。 艾露莎明白这一点,所以格林躺好“睡觉”时他只会坐在一旁默默看着“熟睡”中的格林傻笑。格木也知道这一点,所以格林睡觉他也跟着睡觉,非常懂事。 以伊修的猪脑子开始还不理解这是什么行为,直到被格林按在地板上死捶了一顿后他就开悟了。所以现在一点声音都不敢发出来,哪怕鼻涕泡都不敢吹出来。 有些所谓道理,不过一些自以为是的人被人拒绝后所欺骗自己的言行罢了。 每个人有每个人的习惯每个人有每个人的脾气。脾气合不来,又懒得和你争辩,装睡又为何不可。 而所谓受到委屈一方就要找各种理由来证明自己的委屈,这个就叫现实。 时间没过太久,无头骑士安静来到格林身边,格林立刻睁开眼睛:“时间就到了吗?” 无头骑士点头:“差不多了。” 伊修还在睡觉,只要和格林在一起,他就会丧尸警惕心,智商也会从二百五降为零蛋。 格林一脚踹醒边睡觉边打屁的伊修,在伊修迷迷糊糊中清除掉自己留下的痕迹。 伊修打了个巨长的呵欠,这时眼神中终于有一丝清明。和格林一样,先将自己存在过得证明清楚干净。然后套起斗篷,亡灵界和“教授”齐名的“砖家”又回来了。 至于为什么一个神圣魔法师会在亡灵界这么出名,鬼晓得他经历过啥子。 格林严肃道:“接下来的行动一切以小心安全为主,从守卫记忆中我看到了一具恶魔的身影。” “是卡尔萨斯魔法书中记载恶魔,音乐恶魔─咒歌。” 伊修嘬了一口凉气,腮帮子倒吸凉气道:“就搞出‘黑暗纪元’的那位?” 格林点点头。 “嘶……这帮孙贼儿真TM会玩,也不怕被人家玩死。”伊修叹道。 格林分析道:“咒歌现在还处于封印状态,所以天灾教会的人才敢这么玩。我估计他们应该在借住魔法阵一边解除咒歌封印,一边将奴隶烙印镶嵌在咒歌中。” “山顶那些复杂魔法阵就是为这些准备的,要不然不会用到这么庞大的能量。” “格林,你打算怎么办?” “伊修,我知道你的想法,不过我想要得到咒歌。” “你觉得自己能掌控得了他么,那可是卡尔萨斯魔法书中记载的恶魔,传奇生物啊!” “放心吧伊修,我不会解除他的封印,只是想要研究他而已。” 伊修虽然希望能够直接毁掉恶魔咒歌,但面对格林的请求他又拒绝不了。于是只好妥协道:“如果控制不住他,记得找我,大不了咱们作伴一起去找维克多就,结伴砸死神那个二百五的场子,老子早就看他不爽了。” “哟,不回到光明神的怀抱中了?”格林笑道。 “还TM光明神,老子认识你们两个二缺,还想上天堂,我脑子瓦特了不成。除了下地狱我估计去那里都悬着。你们可不准把我落下,要不然我可会哭鼻子的。” “哈哈哈哈!”格林大笑道:“放心,一定不把你落下,谁骗人谁是小狗。” 两人对视一眼,一切尽在不言中。 遥远的加勒比海中,几艘挂着海盗旗的海贼船正随风破浪,为首的正是黑珍珠号。 路西法在船长室中清点这次的收获。“伊利亚可海蛇的心头血、蒙牛的犄角、花冠蛇的绿色眼球……”路西法边清点边说道:“不错,都是些好材料。这些东西算是主人的一点心意,你先收着。” 路西法将火药炸弹交给斯派洛,斯派洛也不矫情,所有东西一律收下。格林大人每次给的都是好东西,自己发展壮大可少不了这些大杀器的帮助。 路西法走了,他是直接踩在海面走的,这一幕开始把斯派洛和维嘉差点没吓出高血压。后来习惯了也就习以为常了。 海上漂得益于给他讲的故事,武侠中的轻功,这一点别人当作故事听,但路西法却记在心里。并且还将之附注行动,在经历几百次失败后,他终于想到将斗气以特殊方法释放形成冲压。配合步伐的变化从而掌握这一技能。 至于为什么身为堕落天使,明明有翅膀为什么要多此一举。话说天使不要面子的吗?整天飞来飞去万一被人射下来那还得了,再者天使毕竟属于“神”。平常人只听过,或许从他八辈儿祖宗就没见过。 突然出现一个天使,那不就什么都暴露了。但凡有点脑细胞的人都不会这么干。 第八十四章 左眼皮跳啊跳 压缩饼干味道不会太好,但是军用的格林也不知道。而且还坚硬如顽石,格林和伊修咬起来都很费劲。要不时间牙口好,就这起码也要崩掉两颗牙。 虽然如此,但是这一块小小的压缩饼干中蕴含的热量足够他们半天所需。军用的速食产品格林也想过,但迫于技术暂时还开发不出。 毕竟强大的理工狗也不是万能的,术业有专攻。 伊修一边费力硬嚼压缩饼干,一边灌啤酒,压缩饼干其实也有相对而言较容易食用方法。可以将它泡入水中当成糊糊喝,即使如此相信他不会想尝试压缩饼干加啤酒味糊糊。 “唉!格林你帮我看看我眼睛是不是有沙子啊?怎么老是跳啊跳的。”伊修眯着一只眼睛对格林问道。 格林问道:“你哪只眼睛跳来着?” “左眼!” 格林咳嗽一声道:“我老家有个说法,左眼跳财,右眼跳灾。你丫的命里犯贱,五行缺财。财估计是没有了,不过很有可能走桃花运。” “哦!是吗?这么说我还真有种要恋爱的感觉。”伊修顿时觉得自己全身舒畅,单身二十多年,别说女友了,连条母狗看上去都感觉眉清目秀。 格林以前也说过,这是一种病叫做单身狗的悲哀,名字还挺有意境。就是单身狗三字儿不太好听,换成单身汪就不错。 格林不理会这个脑子尽有些奇奇怪怪龌鹾想法的人。丫的不知道想到什么,双手捂住脸,屁股一扭一扭的,好像被人强暴一样。趁他不注意,格林召唤出照相机亡灵偷偷拍下一张伊修这幅欲语还休的娇羞模样。 两人已经在这里待了三天,天灾教会分部基本通道几乎了熟于心。这个分部留守人员大概五百人左右,高级战士多少未知。这里从上到下分为武器储藏室、会议厅、监视室、宿舍、食堂、地下储物间……还有一些这里就不一一赘述。 整个山体围绕中心恶魔咒歌庞大身躯而建。咒歌身躯庞大,高达三十米,样子形似狰狞的青黑色古树。咒歌最强大的就是他的灵魂魔法,据说只要听到他发出的声音灵魂就会被他控制吞噬。 根据间谍传回的影相,咒歌身边遍布各种颜色魔法阵。并且有一队精锐骑士守护,还有巫师和魔法师进行工作。 能够来到这里的天灾教会打手实力相信不会低,要不然格林两人就可以去死了。这点脑子都没有,活该当个二百五。 格林这次下了老本,定时炸弹几乎安满整个山体。这些定时炸弹花费他好几年的库存,如今除了一些要剩下来个伊修外,他已经没有这种行走江湖杀人放火的好东西了。 格林翻开魔法手表看了眼说道:“伊修,等会儿早点休息,现在是中午十二点,晚上八点开始行动。我会事先召唤好足够亡灵。” “好的,没问题!” “嗯!” 说实话,这比对付杜隆坦虎难度差不了多少。天灾教会明面上的铂金战士就有一个,还是那种在铂金中能完虐同等位阶的存在。暗地里更说不准有几个准备干扮猪吃虎的勾当。再则其他高级战士和魔法师也不少。这里是山体,不是平原,要不人格林舍点血本在搞几辆火箭炮就是了。 可在这山体中,要想完好得到咒歌,他连热武器都不敢用。否则直接将咒歌炸成粉末不说,自己这条小命还得搭进去。定时炸弹说到底也是等两人出去后才敢引爆。 “斩草不除根,春风吹又生。”这个道理格林一直牢记于心。能不能完全毁掉天灾教会他不知道,但毁掉他一个分部格林有这股信心做得到。 无头骑士、鬼面轻骑、骸骨骑士以及手拿汉阳造的众多冥武士。沸沸扬扬的差不多挤满整个房间,格林根据间谍收集到的情报将亡灵分散埋伏在各个紧要位置。 格林闭上眼养精神,伊修难得不在耍宝也在蓄养精神。这里是魔法世界,说难听点人命不值钱。在这个封建社会你一句话说错了,等级比你高的人就能判你死刑。 格林深有体会,当初过的日子还历历在目。回想起来依然那么靠近,仿佛维克多还在偷自己的鸡腿吃。 黑纱悄悄盖住天空,月亮那个傻娘们又到了上班时间。它打着呵欠,一脸睡眼迷离。四周打量一番发现没有生物注意她,于是扯过憨厚的乌云枕在脑袋下面,继续打呼吹鼻涕泡。 所以天色显得非常阴暗,乌云没办法,本来自己也要回家了,可月亮大姐头要拿自己当枕头。不能反抗,要不然她哥哥太阳老大会削死自己。 没过多久月亮那个傻娘们口水就留在乌云身上。格林立刻睁开眼睛,房间还有六名无头骑士三十鬼面轻骑三百冥武士。其他还有两支这样的军队埋伏在其他房间或储藏室。 只要时间一到他们就会按照计划方向杀出来。 格林带上面具,这一次难得拿出许久不用的法杖,他对伊修点点头。伊修会意,房间内的亡灵顿时一分为二,一般跟随格林,一般跟随伊修。兵分几路以咒歌为汇合地点。格林率领亡灵冲出房门,转弯处刚好有一队天灾教会巡逻小队。突然发现有敌人闯入他们马上拔出长剑。格林二话不说,人高法杖一甩,一道巨大火柱立刻将巡逻小队淹没。哀嚎中巡逻小队化为烟灰。 成竹于胸,格林就不打算留手,几个出路口早已在他们出现那一刻被定时炸弹炸塌陷堵死。威力堪比四倍c4定时炸药的新型合成炸药对付这种结构的岩石问题不大。 另一边,伊修身体似乎浮现一道天使的虚影,天使手中拖着一本古朴的魔法书籍,伊修手中也拖着一本魔法书籍。看起来两本魔法书籍的材质是一样的。 这是伊修的宝贝,从古代遗迹中得到的光明魔法书,这本书中没有记载任何魔法。它的作用是增幅光明魔法,当然这一点不是最主要的。其可怕之处在于只要不断输送魔法粒子进入这本使用珍贵魔法材料制作的魔法书籍,伊修几乎可以做到瞬发魔法的地步。 第八十五章 轮舞交响乐 至于魔法粒子的凝聚速度,“圣天使的庇佑”可以大幅度增加魔法粒子吸收。再则伊修身为神圣教廷神圣魔法师好,称其为腰缠万贯毫不为过,再加上和格林一样怕死的毛病。 他身上要不带百八十瓶魔法药剂才怪,所以他才敢一开始就拿出这本外挂般的魔法书。 这么激烈的魔法粒子气息暴动,如果天灾教会分部这些人还不清楚发生什么事。他们的脑袋完全可以喂狗,战士魔法师迅速包围各个出现敌情的通道。 A区域,几名魔法师和几十名幽狱骑士守在出口处严整以待。虽说山体隧道修建够大,但想要骑马架矛冲锋是不可能的,所以幽狱骑士挽着盾牌手持长剑或短柄六角锤将魔法师护卫在后。 “砰……”汉阳造清脆的枪声预示伊修到来,子弹撞击在钢铁盾牌上,盾牌往里面凹进去一个小洞,不深。 幽狱骑士也分等级,同种型号装备所用材料区别不小,普通的装备自然不会太好,只是精钢。但对于汉阳造来说防御性还行。 幽狱骑士是天灾教会特殊培养的骑士,和烈阳骑士一样。他们用于区分的标志是铠甲的线条,与造型。总的来说只要看到骚的一批的铠甲,越骚越牛逼。 前排的幽狱骑士感觉到子弹的冲力,预感这次战斗不会简单。骤然间,本来有点昏暗的隧道中突然爆发出剧烈刺眼的光芒。 伊修手中魔法书不断解析魔法,一团光亮从魔法书中飞出,行至一半立刻爆裂开来,刺眼的光芒瞬间爆炸。 “圣光指引”一个毫无杀伤力的魔法,一般用来在夜间充当信号。然而到了伊修这里,这个魔法被当成闪光弹使用。狭窄的隧道,昏暗的山体,“圣光指引”以超越魔法灯的光芒包围整个A区通道。 幽狱骑士和天灾教会魔法师一时间立刻失明。 无头骑士倒提长剑迎着幽狱骑士脑袋重重砍下,当视线恢复时,他只看到一具失去脑袋的尸体,脖颈出还喷洒灼热血液。 鲜血溅染无头骑士一身,这时他的身后更有无数光箭夹杂子弹射出。神圣魔法“神圣飞弹”。 “圣光指引”的有效时间不长,仅仅两秒钟,所以幽狱骑士反应过来后,两团势力立刻战做一团。没有花哨的武极,只有最纯粹的魔法和斗气的碰撞。 另外两支没有格林和伊修指挥的队伍也遇上各自对手,喊杀声顿时挤满整个天灾教会分部。绚烂的魔法与璀璨的斗气如同剧院交织的乐章,奏响一曲轮舞交响乐。 格林手握邓布利多法杖,魔法一个接一个,甚至一个接几个飞向天灾教会阵营。 有人说天才是耶稣那个二百五的亲孙子,这句话似乎有些道理。魔法释放解析需要大脑高度的智商和灵活。这样才能将已经铭刻在大脑神经中枢上的魔法印记以最快速度释放出来。 一般而言,一个普通魔法师释放魔法时为了不让自己的魔法解析被打断,往往边解析边吟唱,这样可以保证魔法解析准确率。但是这样的人释放一个魔法时间平均需要十几秒甚至几十秒,也就是说丢一个魔法需要时间很长。大多数人都是这样释放魔法。 聪明一点的则不需依靠吟唱来保证不被打扰而出错,这样解析速度可以加快一点。也就是所谓天才。 格林或许比天才稍微强上那么一丢丢,所以他的定位比较尴尬,人们一般称这种人为变态。 为什么,举个例子。身为一个被九年义务,三年高考两年模拟摧残千百遍才在红旗下茁壮成长的种花家少年。把水池中一个水管放水一个水管倒水这种艰难扯蛋的题目当玩具的种花家大好儿郎。对他而言,一个魔法解析不会比一道一元二次方程式难道哪里。所以当别人还在解析第一个魔法时,格林甚至已经将后面两个魔法解析搞定。所以他的魔法如同瞬发一样,还是在不依靠任何魔法器材情况下。 作为变态,最可怕的是,他可以一次性释放两个不同魔法,也就是一心二用。 所以看见格林左边“黑暗龙卷风”右边“魔龙炮”请不要奇怪,因为他是个变态。变态要是不干点非比寻常的事那就称不上变态了。而且心理上对于这类人还有种提示,那就是不要惹变态,鬼知道他心里有多少个想法恁死你。 格林这边战况最为激烈,但是战斗的反响却最不明显,盖因在格林变态的黑暗魔法,对于天灾教会而言完全是一面倒的屠杀。没一发“魔龙炮”过去,都会犁出一道深深的沟壑,而那条路径上的天灾教会信徒非死即伤。 旁边还有鬼面轻骑、无头骑士、冥武士等亡灵协助,近战无头骑士和鬼面轻骑就没怕过谁,远程火力完全一面倒的压制。别说反抗,天灾教会信徒连逃跑的能力都没有。 火焰炸响崩裂出绚烂多彩的焰花,青黑色石壁影影错错交叉着无数人影。或举刀剑或挥锤棒,惨叫声中必有一人捂着伤口倒下。身体任由骑士踩踏,温热的血液淌满地面,格林每踏一脚都会沾上一片浓稠殷红。 格林在无头骑士和鬼面轻骑护卫下放肆释放魔法,冥武士十五人一排端着汉阳造步枪一步一枪。每踏一步都带有战争的韵律,7.92mm的子弹如同险恶毒蛇般无孔不入钻进铠甲最脆落的部位,然后带起一朵血花。 鲜血染红最美的花洒在胸口上,这是格林最憧憬的事了。面具之后挂着的是格林勾起的嘴角。 幽狱骑士奋死抵抗,山体通道深处不断有自己同伴前来支援,但是这个带着面具的人是个魔鬼。无数的魔法,可怕的亡灵,穿着奇怪铠甲的骑士。这一切都让自己这方的抵抗显得如同无病挣扎。 格林笑着微微闭眼站在通道中间,他张开双手感受黑暗魔法粒子在他身边环绕的愉悦之情。在无数黑暗魔法粒子涌动下,连他的身体都被托起离地面几十厘米。 蓦然间,格林双眼睁开,黑色的眼珠消失不见,转而是一股黑中泛紫的瞳孔散发出一缕紫黑色光芒,光芒如同实质一般欲滴出眼睛格林眼睛。 格林大喝一声:“魔神的叹息”。 第八十六章 绚丽华尔兹 存放咒歌的大厅中,一名幽狱骑士慌张跑进单膝跪在布莱克身边。 “禀报大人,有一群亡灵魔法师和神圣魔法师入侵,他们火力很猛,兄弟们快抵挡不住了。” 布莱克坐在高台上,似乎没有听到瘦下声音。他靠在椅子护手处,右手撑着脑袋,不时作愉悦状,就如同正在欣赏一场优美的歌舞剧。一鸣脸上画满符文的瘦弱男子伸出枯黄的手挥挥道:“下去,你们的任务就是以死守卫卡尔萨斯大人遗留的恶魔,这是你们的荣耀,其他的不必多管。” 幽狱骑士抱拳道:“是,吾等愿为卡尔萨斯大人赴汤蹈火。”言罢毫不犹豫转生拔出长剑冲进通道深处。 何为邪教,那是一种和毒品差不多可怕的物件。邪教徒通过给人洗脑,然后彻底摧毁一个人所有良知与智慧。从而变成一个人不人鬼不鬼的行尸走肉,没有良知,没有道德,只要邪教徒一句话就可以干出伤天害理的事情。哪怕是拖他们自己父母亲人下水也毫不犹豫。 幽狱骑士大多数就是天灾教会从世界各地收罗无家可归的孩子孤儿,把他们带回天灾教会总廷培养成完美的杀人机器。但不可否认这种祖坟冒烟的缺德事的确保证了幽狱骑士优秀的服从性和忠诚性。至于战力如何,虽然他们自己吹牛逼说和烈阳骑士差不多,但大家都知道这里面还是有不少水分的。 不过相比于大多数国家来说幽狱骑士战力不俗,甚至比其他国家军队还要强上一点。 得到命令后的幽狱骑士不在后退,他们向往骑士的荣耀。所以宁死也不再后退一步。苍凉隧道中间,刀光剑影绚烂多姿。如若这是舞台之上一曲肝肠寸断的歌舞该多好。 可惜这不是,这里只有生与死的角逐。不容片刻大意,否则既是身死魂消的下场。既然已知身事后果,何不战个痛快。人之将死他能爆发出多恐怖的力量无人能够准确知道,哪怕格林亦如此。但他知道如果一个人抱着必死的信念奋起放抗哪么这将是很可怕的局面,如果有一支军队抱着必死的信念奋起放抗,那将是一场灾难。 格林很快从幽狱骑士身上变化的情绪感知道他们发生了什么事情。幽狱骑士不是吃干饭的,从来都不是,要不然名头也不会仅仅在烈阳骑士之下。教廷是个什么存在,曾经发动自己手下军队对整个诺诗大陆发起战争。虽然在“大帝誓约”下被分崩瓦解。但那也是以一己之力对抗整个诺诗大陆王国帝国近十年之久的强悍存在。 哪怕在那场圣战中打输,如今在诺诗大陆的地位依然稳如泰山毫不逊色于一个强大帝国。 幽狱骑士挥舞着手中的刀剑,无头骑士和鬼面轻骑依然,所有人战作一团。每一剑下去都为这个狭隘的空间绘上一抹血彩,哪么充满魅力,充满吸引力。让格林情不致敬发出狼一般的嚎叫,紫黑色的眼瞳越发渗人。幽狱骑士一团而上扑倒无头骑士,然后利剑快砍。顿时就只剩下无头骑士稀烂的身体,冥武士眼睛不眨,事到如今准头已经不重要了。枪声乱响,幽狱骑士举起盾牌抵御子弹侵袭,哪怕击穿大腿,也要爬着冲锋,哪怕失去武器,就是用牙齿咬也要啃下鬼面轻骑一块血肉。 他们如今脑子中什么都没有,只想撕下敌人一块血肉。不管哪里有没有铠甲保护,幽狱骑士一口咬下去,坚硬的铠甲崩掉他的牙齿,血液混合唾液如同水流从口中留下,幽狱骑士依然紧紧抱住鬼面轻骑的大腿。鬼面轻骑是可怕的嗜血骑士,无视幽狱骑士的重量一刀下去砍去他那颗六阳魁首。直接拖着那具无头尸体找向下一个敌人。 刀剑翻飞,血流如注。幽狱骑士在亡灵军团炼狱般的屠戮之下舞起一曲绚丽华尔兹,如同一位月光下的白甲女剑士翩翩起舞。 格林兴起,这才是他想要的画面,浓稠的血液溅落在自己脸上,衣段已经结起一片血痂。鲜活血液的腥甜充斥于耳鼻间,多么令人愉悦的时刻啊! 格林桀桀笑道:“一曲死亡的律动,你们愿意倾听吗?”“德古拉的唉息”,无边魔法粒子聚拢在格林脚底黑色六芒星阵上,格林握住邓布利多法杖,将邓布利多法杖置于胸前,法杖顶端渐渐浮现出紫黑色七芒星魔法阵。两个魔法阵缓缓转动,格林构建好魔法。 从紫黑色七芒星阵中,突然爆发出无数螳螂大小的吸血蝙蝠,这些蝙蝠一钻出魔法阵就各自寻找幽狱骑士,锋利的蝠嘴立刻咬开幽狱骑士开家没有防护到的血肉,然后整个身体钻进幽狱骑士身体当中,大肆破坏肌肉组织和血管。 仅仅十几秒,剩余的所有幽狱骑士纷纷倒地,血液从他们的铠甲缝隙中流水一般流出。吸血蝙蝠的唾液含有一种融化剂,只要被它们咬到的人或魔兽,如果没有及时将它们清理,哪么伤口处就会流血不止。再说吸血蝙蝠又在人体当中不断破坏肌肉和血管,可想而知人体已经变成一个盛装血液的容器,而那些伤口就是出水口。 释放魔法完毕,格林踩在滑腻的隧道地板,腥甜味道越发浓厚。如果是个普通人此刻八成已经连苦胆胆汁都吐出来了,然而格林却毫无不适之处。他深深呼吸几口这里腥甜的味道,这口气留在口腔中好一会儿他才吐出来。 还是那么令人回味无穷啊!格林从口袋中摸出一盒烟,从里面抽出一根点燃后叼在嘴边。或许是心理作用,烟味似乎遮挡住浓厚的腥甜。格林拿烟姿势和别人不一样,别人一般是食指和中指夹着烟,格林不是,他是大拇指和食指捏住烟蒂形成一个圆圈状。 他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从警校偷偷学会抽烟的第一天就是这样夹烟的,也不见任何不习惯,索性也懒得和别家同流合污。 第八十七章 敢剃光头的真不好惹 吸完手中的这根香烟,格林感觉自己精神回复了不少,要不说为什么香烟也是一款良药呢。种花家素有饭后一支烟快活似神仙的的言论,古人曾不欺我也。而且这玩意真真好东西,以前通宵熬夜全靠这玩意儿支撑着。以至于都他妈活到异界魔法世界了,烟瘾还是戒不掉,反而有愈加严重的趋势。艾露莎更是对自己好的没话说,多余的钱从不给,但烟钱酒钱从不亏待自己。 有这么一个知冷知热的婆娘,这辈子就这么过去也不错。可到底不甘心啊,好端端的都他妈换了个世界旅游,这种操蛋的事真的是…… 布莱克眼神溢满激动,今天他终于又要和那个传说中的那位见面了。以至于激动地浑身打起摆子,手中拿住的酒杯更是不断洒出酒水。强行抑制住内心的激动,布莱克将酒一饮而尽才勉强平复一番自己的心情。 不管是无头骑士还是鬼面轻骑,他们浑身甲胄,哪怕是战靴,鞋底都是钢铁。所以每一步砸在花岗岩地面清脆怡人。亡灵军团死伤掺重,格林这里所剩亡灵十成损失了七成。这还是有格林在的原因,其他三路或许死上更加惨烈。大厅中存留的幽狱骑士和魔法师目光都聚集在对着大厅中央的那个最大通道。 派过去的幽狱骑士已经全部阵亡,既然不是幽狱骑士那肯定就是入侵基地的敌人。所以他们每个人都异常戒备,只是碍于自己老大还没有发话而已。 格林手中拿着一根还没抽完的烟在众人戒备之中出现。 “哟,挺热闹啊,我这人最喜欢热闹了,不介意我参与一下吧?” “哼!你到底是谁,为什么入侵我们天灾教会分部?”一名天灾教会魔法师问道:“你难道不怕我们天灾教会灭你全族吗?” 格林无所谓耸耸肩道:“有本事你先找到我家在哪再说吧,我都找不到他们,你要是找到了记得和我说一声啊。所以说,布莱克光头,你小弟就这傻样,难怪你混的不如意。” 布莱克笑道:“是吗?我也这么……”话还没说完就被格林打断。 “行行行,没要你回答,你也真是我说什么你就要回一句,你又不是我儿子,先别搭话等我朋友来了再说。” 布莱克还没说什么,他的手下先忍不住了,正所谓主辱臣死。“混账,你知道你在和谁说话吗?杂种我现在就要你命。” 格林吸了一口烟对布莱克道:“那个大傻子,赶紧管管你小弟,没事别把他从裤裆里放出来,臊得慌。” “你……” “够了,‘教授’先生,我想你或许不知道……” 格林不耐烦道:“停停停,我没兴趣听你说话。一个小喽啰而已,真把自己当狗皇帝了?”连续两次被人以傲慢小瞧的语气打断话语权,换谁也忍不住自己的爆脾气。 但格林说的是实情,布莱克当年要不是自愿成为格林的试验品,他那里有机会接触到格林的实验。正是因为格林拿他做实验的缘故才有了如今布莱克铂金般的实力。只是他这实力都是完全依靠那种格林已经淘汰的药剂维持,所以虽然让他的实力增长不少,但是却有巨大后遗症。 当然,这个实验正是基因实验的前身,不过那时候技术什么的都还不成熟,所以实验留下巨大危害。只是现在还没有爆发出来而已。 格林的不屑自始自终就挂在脸上,布莱克本就是心胸狭隘之人。他早就在心里计划等自己变强大后要格林好看,可是因为实验出了岔子,格林不要他继续实验。 于是怀恨在心的布莱克投身天灾教会,并且将格林的实验全部和盘推出。虽然他只知道实验名称其他什么都没接触到,但哪怕是个失败的半成品,他的是增长之快依旧出乎天灾教会预料。 所以天灾教会开始试图接触“教授”这一神秘人物。在经过几次拒绝后,天灾教会觉得这种神奇的实验既然自己得不到,那么肯定不能在别人手中。所以天价赏格就这么开出来了。也因为格林以教授身份干了不少了不起的大事,所以其他组织和人员对于这份赏格居然没有一点怀疑。 大家都以为教授又对天灾教会干了什么缺德事,所以只是将它当做一个饭后谈资。至于抓捕教授这份很有前途的职业到没几个人愿意干。 首先不说教授在亡灵界莫大影响,只要谁流露出要针对教授的意思,那些亡灵魔法师第一个不答应,谁都知道“人体自然魔法”对于亡灵魔法师有多大帮组。再则教授实力成迷,别说能不能找得到神出鬼没的教授本人,就算找到了,那些强大的佣兵、组织。军队也没能活着在出现。 直观的讲,要说对亡灵最厌恶的莫过于神圣教廷,而格林更是亡灵魔法师这个危险群体“教父”般的存在。连他们搜寻教授十几年都毫无结果,更别说其他人。论影响力谁有信徒遍布整个大陆的教廷大,论实力丫的可是和整个大陆干过架的男人。可面对教授不照样铩羽而归,虽然他们中某个二百五每次听到烈阳骑士和神圣魔法师被教授戏耍后都会悄悄躲在被窝里偷笑。 没办法,千防万防家贼难防,谁让教廷中出了一个叛徒呢! 说叛徒叛徒就到了,伊修如同电灯泡一样全身骚的发光带着队伍出现在另一个通道口,其他两支队伍同时到达。看得出来他们都损失惨重,亡灵人数严重缺失。伊修可能是跑过来的,此时他也不好过身上布满灰尘。 天灾教会毕竟不是什么王国杂牌军,那是真正的精锐,再加上魔法师这一大助力。艰难程度战况险恶可想而知。 伊修抬头刚好看到格林,心里顿时松了一口气,虽然觉得格林那边不会出什么问题,但心里得担心却没少一分。格林挥手示意伊修过去,所有亡灵重新整合队伍。 布莱克抽出背后巨剑,他的身边也围绕着众多幽狱骑士和黑暗魔法师。(这里的黑暗魔法师不是指学习黑暗魔法粒子的魔法师,而是吃饱了没事干学人家毁灭世界的邪恶魔法师) 第八十八章 深入骨髓的寒冷 北方的寒冷相信知道的人能够体会到,但是这不代表着南方的天气就不会下雪。相反,南方下的雪有时甚至比北方还要大。作为一名将军艾斯德斯如果会犯这种常识性错误那她这名将军差不多也将到头。为此南伐军备足了棉衣等物资,厚实的军大衣披在铠甲外面,虽然坚硬的铠甲带去不少热量,但对于这群年轻小伙来说毫无压力。 又可以与艾斯德斯将军作战,每个人心里都聚集了一团火,所以全身暖烘烘的,严寒丝毫威胁不到他们。气温的大幅度下降给了南伐军难得攻击良机,因为只有这个时候毒虫才会稍稍降低出行的频率。 前面说到,异民族仗着南方炎热的气候与毒虫魔兽等天然屏障,专门恶心帝国军。帝国军好几次南伐都因为进入热带雨林中不断遭受毒虫魔兽的袭击死伤惨重,再加上水土不服,帝国军一来到南方雨林就开始上吐下泻疫病横行。异民族军队又不断借着对热带雨林的熟悉袭击帝国军,让帝国军几乎寸步难行。 因此前几次南伐都以惨败告终,然而这次是臭名昭著的艾斯德斯闲得无聊来这杀人玩。异民族发现以前的招式都不好使了。先不说帝国军来了后长达两个月没有任何动静,就待在军营中不动弹。任你如何挑衅就是不理你,把你当空气,你要是玩袭击,帝国军严密的防护每次都让异民族军队有来无回。 就这么墨迹良久,当南方的第一场大雪沸沸扬扬降下大地之后,帝国军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麻痹大意的异民族城市连续攻克好几座城池。 此时再反应过来的异民族军队才发现似乎毒虫和魔兽竟然没有对艾格玛琳南伐军造成任何影响,就连疫病都没有发生。 按照常理讲,封建社会要带兵出国作战都会选择秋季,因为这时农作物已经收仓,粮食有保证,而且天气不冷不热。但是这一点对于艾格玛琳来说不会这么想。 首先艾格玛琳粮食压根不缺,帝国不仅物产丰富,而且多有盈余。换句话说吃的穿的使劲儿造,可别说什么那为啥还有乞丐贫民,你丫的这么吊咋就不上天呢?种花家都还没走出这个圈子,你让一个类似于封建社会的古代帝国先走一步? 人民生活质量相当不错,甚至大规模冬季作战也有保障。再说艾格玛琳最为崇尚武力,也正是依托强大的军事,艾格玛琳从当初的一个只有三个行省得小小王国一路高歌凯进成为现在拥有一共拥有三十二个行省得强大帝国。更别说还有一大块领地无人居住,每念及此处普鲁斯陛下都嫌弃帝国人民太少。 浪费太多肥沃的土地,哪怕开放二胎多胎,要不是他自己是个男人,都想要为帝国多生几个子民。为此,普鲁斯陛下特意颁布法令,生一个孩子是基本,生两个奖励十亩地,生三个奖励十五亩地,税收降低百分之五。如果生了四个,那你发了,等你老了由国家养老,税收更是少收百分之十五。 为什么?帝国太大了,大到连人口都不足的情况。不多说,艾格玛琳人口据初步统计大概是十四亿人口。有人会说了,咋就不对其他王国开放移民政策呢?在艾格玛琳帝国人看来,劳资是世界上最高贵的民族,其他人也能随便进入咱国随便玩?所以哪怕是艾格玛琳的乞丐,宁愿拿这个破碗向其他人要饭,也不愿接受其他帝国的金币。 据说有一个挺善良的外国贵族蹭施舍一个金币给一名乞丐,接过乞丐将那枚金币丢得远远的还对着那名贵族吐了口唾沫。转过身去又满脸奉承的找艾格玛琳人讨口剩饭吃,把那个贵族羞的无脸见人。 至于艾格玛琳帝国国籍有多难申请,曾有个精灵族魔法师对艾格玛琳心生向往,所以特意来艾格玛琳帝国留学。在这里他享受这种生活,还找到了人生的另一半。但是因为没有拿到艾格玛琳国籍,所以后来连居住都成问题,为此他不断申请国籍,甚至还为艾格玛琳做出许多不小贡献。就这样,在他四十岁生日那天,他所在行省的帝国人事部官员才发给他一本艾格玛琳帝国国籍与身份证明。那天,一个大老爷们抱着他的老婆和十几岁的儿子痛哭流涕。 因为国强,所以不容许有人侮辱帝国,可偏偏异民族跟搅屎棍一样。没事有事就要搞一下艾格玛琳帝国,今天抢你点东西,明天抓几个艾格玛琳人当奴隶。 艾斯德斯闲得无聊,想起这群搅屎棍所以想要杀几个人玩玩。这一次异民族军队想错了,艾斯德斯没有善恶观,只是纯粹为了杀人时的乐趣而杀人。就如同猫和老鼠一般,猫抓老鼠或许不是因为肚子饿,它也可能吃饱了,就想要找点乐子。比如说老鼠就很不错,所以猫抓到老鼠后会放了它,然后再将老鼠逮回来。知道老鼠在恐惧中彻底丧失活着的欲望,在受尽折磨后,猫才会流露出本性将老鼠撕成粉碎。 南方多雨,因此大河大江不少,异民族军队想到好点子。将所有长桥拆毁,这样就可以阻挡南伐军的脚步,只要挨到天气升温,仅靠炎热酷暑就能打败帝国军那群笨蛋。艾斯德斯作为将军,虽说将军还是运筹帷幄的好,但她从不这么认为。一般而言他总是在军队最前方,这次也不例外。 她的眼中流露出一丝绯红:“真是愚蠢的想法啊,哪么用你们的身体来愉悦我吧!” 她下马而过来到河水边,蹲下身体将手伸进河水中,在南伐军一副果然如此的眼神中,长达百米的河水被她以一己之力整个冻住。就连溅起的水花都呈现水滴状冰封起来,艾斯德斯重新上马。修长的小手一挥:“出发,今晚在敌人营地宿营。”语毕她第一个骑马冲锋,在异民族恐惧中,艾斯德斯一剑划过他们的脖颈。 第八十九章 白雪皑皑遮不住无头尸 对于艾斯德斯没有什么比在敌人营地点燃一场大火,然后站在敌人尸体上想上远处的星空更浪漫的事情了。所以为了与这浪漫的情景多待一会儿,她下令不用打扫战场,任由那些武器尸体散落满地。 事实上对于财大气粗的帝国军队,异民族那些也配叫做武器,拿根烧火棍都比他精良。瞧不上眼,但是异民族身上还是有不少好东西的,你说好好的钻石怎么就当普通石头挂在脖子上呢?这不是逼的人家在你死了还要砍你脖子吗,果然蛮荒就是蛮荒,连死了都没得好日子过。 南方的确是个宝地,出去险恶的自然灾难,那里出产的宝石香料极为不错,只是异民族是个脑残。守着巨大的财富却不会利用,反而没事跑去艾格玛琳偷点衣服食物花销。也不用脑子想想,就他们用来磨脚皮的大钻石就够他一辈子的吃喝玩乐。艾格玛琳人精明啊,不告诉他们这些石头香料值钱,想要一麻袋粮食,得用一麻袋香料来换。什么,只有半麻袋?那也行,谁叫我们艾格玛琳人心地善良呢,不过那种红红的大石头就要多给两块,好带回家磨脚皮。 然后异民族就傻乎乎的拿出两块拳头大的红宝石丢给艾格玛琳商人,回到家里还偷着乐,告诉自己婆娘,我今天用半袋子香料和两块磨脚皮的石头就换了一麻袋的粮食呢。把他婆娘娃高兴地一个劲儿夸自己丈夫聪明。 艾斯德斯对于财务没有兴趣,只是轻轻吩咐一句小心危险,那些钱财宝石她不在意。突然某张略显猥琐的笑脸浮现在她眼前,不知为何就想要笑,她转过头笑着对莫利道:“挑一些个头大的红宝石,纯度高的猫眼石和钻石也挑一些,回去好送给格林,要不然他又该在会艺室沮丧着脸怪我们不带他发财。” 想到格林那个贱兮兮的财迷脸,一向严肃的莫利也不有笑出来:“到把这个财迷忘记了,幸好将军提醒,要不然回到帝都再见面,他肯定一个月不理我。我还有好多问题要向他求解呢,不理会可不行。” 达尔夫就实在多了:“没事,不够把我那份也给他,最喜欢和格林打架了,痛快啊!他做的酒席也不错,我很喜欢吃。” 就着格林,几人话匣子打开,艾斯德斯微微一笑,看到自己手下这几名得力干将相处融洽,可以让他省不少心。 寒霜就要再次降临,今晚甚至都不再需要另点篝火,这个异民族小城的木房不少,只要点起来就是一座完美的篝火。不管是避寒还是做饭都很不错。南伐军士兵以小队为单位各自在自己队伍规划区,说说笑笑。 篝火上挂着巨大的铁锅,里面熬制着香浓的肉汤,军用水壶里装满了啤酒放在篝火堆的旁边加热。热啤酒的想天不断勾引着南伐军士兵的馋虫。艾斯德斯规定,每个人一天都有一瓶啤酒的份额,这点啤酒对于当兵的来说就是九牛一毛,当兵的要不会抽烟,酒量不好,都不好说自己是在艾斯德斯大将军手下混过的。 当肉汤熬制成功,热啤酒也早已烫好。就着热啤酒享用美味的肉汤,口袋里装满的沉甸甸石头让人打心眼里感到踏实。胜利的喜悦在此时达到最大的高潮,谁还会管那些躺在地上的无名残缺的尸体,没得扰了兴致。 艾斯德斯的高筒战靴踩在一名以屈辱姿势跪在地上的异民族头上,这里同样跪在地面的被俘虏的异民族男子还有一千多人。她用脚将异民族脑袋别过来,让异民族能够看到自己:“想要报仇吗?你的妻子孩子,你的族人都是我杀的。记住我的脸,这将是你这辈子最可怕的噩梦。” 她抽出那柄西洋剑,一剑斩断绑缚异民族的绳索,然后将他踹出十米外。 艾斯德斯说道:“去吧,召集你的族人来向我报仇吧,我就在这里。” 话音刚落,其余士兵仿照艾斯德斯将其余俘虏的绳索斩断,将他们释放。所有异民族迅速躲入雨林的黑暗中。艾斯德斯看着远处异民族逃脱的方向不在言语。 倒是莫利开口说道:“艾斯德斯将军还是这么有兴致啊,异民族还以为自己得到生的希望,岂会知道他们只不过是将军的玩具而已。” 胜者高旋凯歌,败者丧家之犬,从来都是这样。也正为所谓大势所趋。南伐军作为胜利者自然有品尝果实的机会,此时畅饮谈笑才是正经。 石板地面铺就的尸体作为败者,所以随意的铺洒无人收尸,如果是大热天南伐军为了防止疫病的产生还会收拾一下。可现在白雪正在下着,寒冷的空气将可能会产生的疫病消灭与萌芽之中。 如果格林在这里,格林也懒得去收拾他们。白费力气,战场之上只有死亡的敌人才会成为安全保障。但不管多弱小的敌人再怎样都会砍翻几个自己人,所谓慈不掌兵,在格林看来笑话而已。起码他对自己人很看重,非我族类死在多格林最多也就是口头上表示一下爱心。 很现实,也很残酷,格林就是这样,只有我把别人的脑袋挂在城门口风干事。谁要是把我小弟脑袋割下来领功,我会想尽一切办法将你全家都超度西天。这个观念在格林来到魔法世界渐渐得出来的,如今被他视为真理般的存在。 他发现艾斯德斯居然是哪个自己最相适宜的那个,两人都是出于旁观者视角屹立于这个世界。对于魔法世界的漠视,对于生命的廉价,一样享受血腥的杀戮。做的事情同样与整个世界格格不入,很多时候他会想艾斯德斯会不会也是地球哪疙瘩来的老乡。 于是趁着机会,格林神神秘秘的对艾斯德斯耳语道:“天王盖地虎!” 结果迎接格林的是一双充满问好的双眼:“这句话与什么含义吗?“ 听到这里,格林顿时了然于心,她不是自家老乡。不过这句话的意思还是给他解释了一番,没想到艾斯德斯还挺喜欢甚至还传了出去,因此莫利达尔夫等几人还经常使用这句话。尤其是达尔文,每次和人干架时都会大喊一声:“天王盖地虎,宝塔镇河妖。”他说这样揍人会特别有力气。 格林很怀疑这货是不是开挂给自己加了个BUFF。 南伐军终于归入营帐休息,毕竟这时还处于作战去,不管在这么闹腾身为百战之军大家都知道应该怎么做。巡逻士兵紧了紧身上白色制式军大衣,无视遍地尸骨继续自己的职责。 白雪皑皑终究遮不住满地无头碎尸。 第九十章 是他 南伐军遭遇今年第一场大雪,这预示着艾格玛琳即将步入寒冷的冬季。格林伸手接过一片鹅毛大的雪花,仔细研究他的纹理。以前就听那些科学家说每一片雪花都是不相同的,格林不知道这里面到底有何别样,如果没有那些科学家就该挨骂了。放着大好时间不多研究点造福人类或者毁灭世界的东西,扯什么犊子研究这种操蛋玩意。 读书吗,要读到用处才好。格林最讨厌布莱克这种书读到**里的傻子,什么都不会,连打架都靠不会,输出全靠吼。就这也不过敲短了自己两根肋骨,打的伊修一个半死而已。 瞧不起他,一个铂金战士三个铂金魔法师。这都可以团灭一支军队的力量硬是被糟蹋了。那个谁……布莱克,做一个动作就要喊一句,举起剑要喊,砍下来要喊,被格林踹飞要喊,踹飞伊修要喊。 还跟自己比嗓门大,你以为你丫的嗑药了就了不起,要不要再给你配个音,大吼一声“他妈熊的力量!” 格林顺手拖着伊修的脚脖子,把这个装死狗的二百五拉出来,渡鸦自天际翱翔而下落在格林身边。发现自己老大被欺负了,于是很贴心的将自己老大扶上后背,待老大坐稳才伸展出翅膀。 渡鸦围绕天灾教会分部滑翔,经过九个多小时的高强度作战,绕是格林也有点吃不消。魔法药剂也不是万能的,那玩意儿和伟哥一样,刚吃下去还挺带劲儿。时效一过照样腰酸背痛的,格林磕完魔法药剂也是如此。 今天天气不好,雪下的纷纷扬扬。勉强撑起魔法盾,格林带着疲倦用最后的力气按下定时炸弹的按钮。 因为身处高空,所以感受不到大地在火药的冲击下产生的强大震动。这时格林才满意的倒在渡鸦后背,看在伊修有点惨的份上,格林就没往他身上倒。反而将他和自己绑在一起,防止他掉下去。渡鸦虽说聪明,但这么高的天空,万一这个二百五翻个身把自己丢下去那可咋办。以渡鸦的飞翔高度在经过重力加速度的增幅,格林敢赌五包辣条,等找到伊修绝对只剩下一滩肉泥。 渡鸦庞大的身体渐渐隐入云层,回去的路早已刻在它的记忆中,格林放心让它自己沿着来路回到亚马斯行省总督府。相信堂吉诃德会认出渡鸦,要不然估计咱这一鸟二人最大可能是被魔法炮轰成渣。 每个组织内部的联系都是很紧密的,天灾教会也一样,这个秘密藏着古代魔法书中恶魔的分部肯定尤其如此。格林不知道这里会多少天联系一次,但估计不会超过三天。 事实正是这样,四天后,天灾教会总庭还没有接到分部的联系与研究进展。天灾教会顿时意识到那里出事,连夜派出以一名钻石幽狱骑士和数名铂金魔法师骑士为首的一支百人队伍赶往分部。 但是诺诗大陆何其广阔,哪怕乘坐魔法蒸汽火车也花了七天时间。等这支队伍到达分部,迎接他们的除了满地废墟外一无所有,咒歌消失不见,他们从山体中挖出名单之上所有自家教会人员,包括失去半边身子的布莱克。 钻石幽狱骑士克烈看了一眼无头骑士身上的魇甲,那种不属于平常亡灵魔法师的符文让他眼中不断聚集寒芒。这种增加亡灵防御能力的特殊符文只要是亡灵界的人都知道。因为这是“教授”的标志,各种稀奇却又实用的魔法符文,而且别人却如何也描绘不出独特绘刻方式。 自“教授”这个人物出现以来,不管是他的“自然人体科学魔法理论”还是“魔法符文研究”都超过当代时代潮流。据魔法历史研究部门猜测,“教授”在这两方面的知识平均超过诺诗大陆魔法水平两百年。这是什么概念,其他魔法师还站在巨人的肩膀上,而他已经成为一个巨人。 根据大陆魔法评议会评定,“教授”极有可能成为能和空气魔法万有引力篇创始人─牛顿比肩的存在。要不是“教授”是个亡灵魔法师,又冒着大不韪干了许多惊天动地的大事,或许他会被全世界的魔法师所称赞。 至于干了什么大事,计划并实施抢劫林地精灵某行省的中央银行分部的数百快高能量魔法石和十几万金币。(要不是空间放不下,格林一定把那里半空,造孽哟,满地全是金闪闪的可爱小钱钱。咋就跟了别人的姓。) 在兽人平原策划狼人部落推翻兽人统治,进攻艾格玛琳帝国。(以失败告终,狼人太菜,刀子都举起来了,只不过看见兽皇带着小弟来了就不敢打。虽然人人数比狼人多了十几倍。) 除此之外还有很多,例如没事撩拨一下神圣教廷,顺带将自己的一些实验理论或报告印在报纸上发的全世界。 那些年这混蛋不知道骗的多少人跑去学习亡灵魔法,其中不乏一些贵族的子弟。 克烈一拳狠狠砸在石壁上,巨大力量将碎屑全部崩裂如灰尘般四散。当初就说过,对于这种学者只能用软的。如果太强硬只会让他的暴脾气上头,从没听说过拿刀架在别人脖子上还会给你用心工作的。 教皇太渴求胜利了,要不然循循渐进保不齐就让教授心服口服加入教会。越想越上头,正好收下抬着布莱克的尸体从旁边经过。 克烈拦住手下,澎湃的火焰斗气汹涌而出,一拳下去,布莱克本就只剩下一半的身体顿时化为灰烬。 要不是这个二百五在一边添油加醋将教皇迷的神魂颠倒,教皇也不会想用武力强行使教授妥协。这次更是将解封咒歌这么重要的任务交给一个铂金垃圾,教皇到底怎么想的。 看着满地废墟,克烈下令道:“天黑之前将所有涉及到教会秘密的资料全部销毁。” “这里毕竟是艾格玛琳帝国的地盘,如果被他们发现我们教会的秘密,咱们以前对艾格玛琳所做的安排或许会暴露。” 第九十一章 一只从天而降的耗子 克烈有没有被自己的猪队友和老大气成哈士奇格林不知道。但是亚马斯行省总督大人是个好人,天天好吃好喝照顾着,这几天只看见连伊修那个家伙现在放屁都裤裆,不舍得走。 总督是个伯爵,来自弗兰琳家族,也是一等一的家族了。总督很年轻,大概和格林差不多,但是为人很热心。依靠着格林的提醒他又找出好几处天灾教会信徒据点,着实立了不小功劳。尤其是他上书给普鲁士陛下说观察到天灾教会在艾格玛琳搞小动作,于是在普鲁士陛下彻查下,天灾教会更多据点被挖了出来。 这些邪教徒有些甚至是贵族夫人,有些是管家之流,都掌握着不小权利。一时之间亚马斯行省总督盖文成为风头人物,因为他把这件事捅出来,不少贵族对他都有不少好感。要不然继续让那些天灾教会信徒睡在自己枕边,那是个什么下场大家心里都有点数。 识人不明没什么,但犯了阶级性错误就了不得了,大家都是跟着普鲁士陛下吃饭的。天灾教会可专门想要一心搞倒自己老大,这个错误不可谓不大,会砍头的。 从根本上讲格林算是帮了盖文一份大忙,贵族间是很看重这些的,即使格林不是贵族。但盖文绝不会放下这份人情,否则他以后也不要在贵族这个圈子里混了,每个圈子都有自己的规则,如果自己不遵守那么就会被其他人排挤抛弃。 伊修回帝都了,临行前带走格林写给艾露莎的信,以及自己的工资。顺便还为格木搭上不少烤牛肉,这些是格林亲自做的,自己兄弟格林岂会不知他喜欢什么? 格木是个乖孩子,从不调皮,年纪轻轻就那么懂事。格林夏天午睡出汗,格木会拿起扇子轻轻为他扇风,要知道格木和格林一样都有午睡习惯。艾露莎也喜欢乖巧的格木,还夸他都快成精了。 小弗拉基米尔坐在格林腿上,脑袋搁在他的胸膛道:“爸爸,艾露莎阿姨和洛琳阿姨会喜欢小耗子吗?万一她们讨厌小耗子怎么办,我是不是就不可以和你在一起了?” 格林摸着小耗子的头发温和道:“不会的,艾露莎和洛琳最好了,他们最喜欢小孩子了。而且你还可以和格木玩,他可是小狗龙哦,是爸爸的好兄弟。” “嗯!那就好,那你还会做蛋糕给我吃吗?”小耗子满眼期盼道:“我想吃蛋糕,还要吃雪糕。” “哈哈,好,爸爸现在就给你做。” 小耗子高兴的欢呼雀跃,格林起身给闺女做好吃的,堂吉诃德腆着脸打着帮忙的名义实则偷吃跑在格林身后。 格林感觉自己回帝都后日子不会好过,莫名其妙给艾露莎戴了一顶绿帽子不说,还给她找了个便宜闺女。这个后果自己不是跪两天榴莲就能解决的。估计会被她砍死,以后只有睡沙发的命咯。 小弗拉基米尔身为吸血鬼一族的纯种后裔,一对蝠翼自然少不了,但是现在还飞不高。然而这不能阻挡她想要自由自在飞翔的心,所以总督府经常可以看见一道小小的身影飞来飞去。 吸血鬼家族因为不在闭守,所以他们的身影经常出现于人类世界。如今人们看见飞的低低的吸血鬼也不在惊异。但是对于吸血鬼,艾格玛琳对他们做出不少规定。其中一条就是在城市内飞行高度不能超过三米,吸血鬼毕竟是外族,如果让他们在城市内自由自在翱翔,不说他们会发现多少秘密。如果万一那个小女孩洗澡忘记关窗户,而此时正好一个吸血鬼少年打这经过。 这个吸血鬼少年又不要脸的看上人家姑娘怎么办。尴尬不说还容易触发违法犯罪行为的产生。 艾格玛琳的良好风俗可不能被破坏,所以小弗拉基米尔也不过只在总督府飞一下。至于有谁敢说她不道德,不说他老子手下第一扛把子堂吉诃德答不答应,就是盖文也会活剥那个惹是生非的混蛋。 种族不同,所以认知也不同。这一点无论如何也不会错,比如小耗子飞着飞着突然收起翅膀垂直降落,自由落体的加速度硬生生砸在格林身上,要不是他先用魔法拖住,八成是要去冥王哈迪斯的地盘讨生活。然而这在吸血鬼家族却是父女间很正常的游戏。 格林接住这个白得的闺女,温和教道:“闺女啊!咱们是灵长类高级动物,所以智慧是要的。比如观察力就是很不错的一点。你老爹我是人类,所以力气没你大,你喜欢玩,我可吃不消。” 小弗拉基米尔委屈道:“那我是不是不可以和老爸玩耍了?”小家伙盯着格林,眼泪就在眼圈打转,只要格林说一个不字,眼泪应该可以把他淹死。 格林赶紧解释道:“那可不行,当老爸的怎么会不和闺女玩呢!闺女可是老爸上辈子的小情人,至于儿子,那种玩意儿咱不管他。只不过,老爸要教你人类的游戏。” 格林擦了吧热汗,这小祖宗要是哭起来,不把眼泪鼻涕糊自己一脸都是轻的。那一次一哭就哭了好半天,眼睛都哭肿了,简直是闻者落泪听者伤心。自家闺女哪能委屈了不是。 物理咱是学过的,重力加速度和自由落体运动要是不知道都对不起自己这理工狗的强大BUFF。以小耗子的体积,从百八十米高空掉下来,格林估计要不用魔法拖住,一个终身残废应该跑不了。 小孩子喜欢什么,无非好吃的好看的好玩的。当初咱这个小屌丝虽然没有交过女朋友,但还不许自己白天做个梦?如今正好有实习的机会,不趁机练练手更待何时。 正想着,格林左手抱着小耗子,右手从空间戒指中取出一只半人高的大熊猫毛绒玩具。小家伙顿时眼睛发光,抱着就不撒手。 “喜欢吗?” “嗯嗯嗯!喜欢,谢谢老爸。” “哈哈,喜欢就好真是的,还跟老爸客气什么。” 虽然这么说,但堂吉诃德完全不相信。自家老大脸都笑成菊花样了,摆明了想要小耗子多夸赞几句的猥琐模样,现在却…… 不好,有杀气。堂吉诃德全身一寒,一股不祥的预感从他天灵盖冒出,这股熟悉的感觉……没错,是了。 他扭头一看,果然格林眼含杀气的看着他。格林一脚踹在这个二百五屁股蛋,自己正听闺女夸的暗爽,正想要更爽一点,这个二百五一副看白痴的眼神是怎么回事。好心情全让这个二百五破坏了。屌丝!(堂吉诃德─卒─堂吉诃德:可以领盒饭吗,我加个鸡腿) 第九十二章 开进亚马斯原始森林 休息五天后,格林终于想起来这次来亚马斯行省的任务。想想要是被普鲁士陛下知道自己在这里玩。估计以后脑袋挂在旗子上风干的就会有自己一个。 小耗子的事情估计已经被普鲁士陛下知道,格林才不会相信自己身边没有眼线。或许还不止一家,所以格林才必须露点家底出来。大家都是这样过来的,谁家身边没点陛下的人? 不把自己暴露在英明神武的陛下眼前,他会睡不安稳,他睡不好就会让别人也睡不好。然后等你脑袋挂在旗子上好陛下才睡的香甜。虽然现在的普鲁士陛下并不是什么牛哔的大帝,但耳线什么的肯定有的。 堂吉诃德好啊,最擅长弄虚作假,要不然格林和伊修还真不好消失这么长时间。作为格林手下第一扛把子,挡住其他无关人员几天一点问题也没有。他放出话来,自己老大研究遇到突破点,谁敢打扰就打断他的腿。于是众人不敢前去叨扰,大家都知道堂吉诃德二百五的性格,这孙贼儿真会打断犯忌之人的腿,还没地方说理去。 其他人不知道,普鲁士陛下的眼线还会不知道格林为什么来这里?要真因为自己原因使格林实验研究出了错误,其他人不论,自己就会被暴怒的普鲁士陛下拆成八块。这更没地方说理去,要不然他就灭你全家,脑子瓦特了才会相信当陛下的人会讲道理。 身为贵族盖文自然很有派头,尤其是当格林向他虚心讨教指点这方面的事物时。经过一夜深刻交流,在小耗子小鸡琢米中格林觉得自己也该像个贵族。出门要有派头否则自己这身好衣服白穿了,锦衣夜行可不行,咱累死累活不就为这一天吗。 所以,格林认为自己出门一定要人多,但是咱谦虚就带个一千人就好了。算上一百精锐狮鹰骑士,剩下的是亚马斯行省当地驻军。都是打过几十场仗的好手,但在格林伪装下吃瓜群众大概还以为是哪家大贵族带手下私军出门打猎。 格林要的就是这个效果,要不然把自己来这的目的说出去太骇人听闻,估计普鲁士陛下回头砍了自己心。所以还是当个贵族好,干点什么伤天害理的事也不会有人觉得不恰当,贵族吗谁还没有点小污点。 这次可谓是孤军深入,亚马斯行省原始森林有多大,没人知道只知道一直往里走都是深林。所以格林不指望后勤补给可以跟得上,为此他还特意带了各种需要的种子。 大军浩浩荡荡开进森林,想要不引人注目都难,但这样反而降低有心人的注意。尤其是看到格林抱着小小软软的小耗子。有些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的二百五堆在一遍酸溜溜暗中骂道。 这是个好现象,所以格林闹的越发欢腾。小耗子更是玩的高兴,有自己老爸陪着自己,她觉得有了老爸这个BUFF,已经可以怼上帝那个糟老头子。 听说他最喜欢把人架在柱子上烤了,又不吃,干嘛没事烧人玩,还老骗人说吸血鬼始祖该隐是他儿子。自己就是吸血鬼,怎么就没听到过那家有个叫该隐的祖宗。 爸爸说过好孩子是不能骗人的,上帝那个家伙不是好人,小耗子不可以和他玩。 格林不知道小耗子脑子里稀奇古怪的想法,刚刚收到普鲁士陛下的密信,拉雅喜马山脉的实验依旧不理想。告诫自己不要浪费多余时间,赶紧弄出东西来才是正经。 既然上头老大开始催了,格林自然就要马上行动。 盖文出手很大方,直接军备库用自己名义给格林调来五门魔法炮,其中一门是钻石级威力的。这是好东西,但不是格林最想要的,他有更好的。 但他人实在啊!充当魔法炮能源的各级魔晶给格林整整装了五箱。格林感觉这个人有资格被自己坑一把,以后没钱可以找他打秋风。反正自己脸皮厚,再说了,有伊修这个珠玉在前自己的行为也就说不上什么。 亚马斯行省原始森林是个大宝库,里面珍稀魔法材料和魔兽简直和不要钱一样到处都是。这岂能不吸引那些满脑子都是肌肉和金币的佣兵,格林大军刚进入亚马斯行省原始森林就遇见一队队行色匆匆的佣兵。 起初他们还好奇这么多士兵突然进入亚马斯行省原始森林有什么企图。不过在看见格林两父女傻吊一样的行为后不屑的往地上吐口口水,恨不得自己代替格林的位置。 亚马斯行省原始森林很多魔兽,其中蕴含的危险更是数不胜数。所以鲜有单独孤身一人的佣兵进入其中,大部分都会组成一个长久的队伍。和小说中不同,这里没有战、法、牧的配合。或者说很少,牧师被神圣教廷包圆。 而众多魔法师中拥有治愈能力的魔法师只有光明魔法和御水的水系魔法师。其他的只有嗑药,自己包扎,剩下的交给自己的身体。 魔法师对于那些佣兵团而言更是稀罕,因为魔法师太少了。成为战士的人百人中总会有几个,想要成为一名魔法师,万人中难得一见。所以魔法师数量的稀少和能力的强大注定他们成为宠儿。 一般而言,一个佣兵团就是清一色斗气战士,但远程攻击手段不会缺少。没钱的会装备一些附魔箭矢,有钱的会装备特制魔法武器。前面提到过火枪这玩意和魔法炮都是不错的选者,但一般买不到。 可这个世界魔法流弊啊!将冷武器玩到极限,一柄特制魔法弩弓,看似只有一根箭矢,但只要一扣那个撞针。你会发现他射出的魔法箭矢比烟花还多还炫目。攻击力亦不俗,精灵族在这方面是个好手,他们特制的精灵弩弓在黑市炒到了数万金币。这玩意拥有和魔法师一拼的杀伤力和范围,只要想一想,对天扣动一下撞针,一道碧蓝魔法箭矢飞向天空,突然炸开变成箭雨射向地面,格林觉得有点慌。 第九十五章 老而不死谓之内啥 皇宫之中因为老将军德雷夫一言格林成为贵族,这么大的事情他的家人岂会不知。因此他刚回到家中就被围住,老爷子威严依旧,眼见这么多人吵吵嚷嚷。喝道:“都安静下来,吵什么吵我还没死呢?难道说你们现在就忍不住要争夺我的财产了吗?” 见老爷子真的生气了,众人顿时安静下来,眼巴巴看着德雷夫老爷子。德雷夫看着眼前一幕,内心顿感无力。家族大起来,接踵而来的问题也就提上议程。最严肃的莫过于爵位与财产的分配问题。德雷夫老爷子身为有数的大公爵手下封地庄园有多少,相信没几个人说的出来,多的可怕。 关键一点是,德雷夫老爷子如今只有一个孙女,如果有谁娶了她哪么说不得爵位和封地庄园都到手了。换句话说,如果艾琳死了,哪么下面的叔侄岂不是也会得到一点分润,或者更多。 对于这一点德雷夫老爷子心里和明镜似的,但却又无可奈何。说到底,男人才是家里的顶梁柱。德雷夫老爷子叹息一声,无奈的驱散那些家族成员。艾琳贴心的端来脸盆,毛巾早已被温水泡发好了。她取一块毛巾轻轻将水拧干,然后递到爷爷手上。水温很合适,这个小孙女在孝顺这方面从来没有缺失过。 艾琳轻声道:“可是他们又惹爷爷生气了?” 德雷夫老爷子无奈道:“还不是怕我得罪那些贵族对他们不利,他们心里想什么我一清二楚,一群只会在背后搞小动作的老鼠。哼!” “爷爷,你可是要培养格林少将?我觉得您对他很看重。” “培养,你错了艾琳,这可谈不上是培养。”德雷夫老爷子缓缓道:“你阅历还浅,不懂太多人情事故,我那天无意之间从他眼底看见一种漠视。” “那天我们一起谈论大陆史,格林对大陆各种族都有独到看法,有些理论连我们都很难理解。但他居然都知道还能够清晰表达,似乎种族的发展就展现在他眼前一般。” “不仅如此,他依靠这些线索,甚至开始推测往后社会的发展历史,你知道他最后说了一句什么话吗?” 艾琳不解的摇摇头。 “最后他推测,未来的社会会是一个人人平等,不在存在阶级斗争,没有贵族势力压迫。”德雷夫老爷子顿了一下道:“他提出一个社会理论,但我不敢说出来,没人敢说出来。陛下会杀头的。” 德雷夫老爷子回想当时那副场景,也怪格林一时没忍住,打开话匣子就没收住。连种花家的干货都给搬了出来,事出反常必有妖,这里超过本时代千年的社会理论一旦出现。后果可想而知,格林觉得大概全大陆的统治者都会将他挂在柱子上晾干。 还有一点德雷夫老爷子没说,那就是格林在聊这些话题时,眼神中充满对艾格玛琳的漠视,或者说对整个大陆乃至整个魔法世界的漠视。虽然他隐藏的极深,但身为百战老人,什么场面没见过,所以这一抹隐藏在格林眼眸深处的漠视依然被他发现。 而且他还隐隐在格林身上闻到淡淡的腥甜,如同长年累月都在身上沾染血迹一般。而这种腥甜只有那些真正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人才会带有。自己就是从死人堆里摸爬滚打出来的,这种熟悉的味道绝对不会错。可一个看起来仅仅二十来岁的小伙子,却散发着征战十几年的才会沾染的这种气味,可能吗? 想到此处,德雷夫老爷子心中一寒。格林绝对没有那么简单,他也不是没有想过提醒普鲁斯陛下,只是贵族和皇权的暗斗他不敢介入。如果因为这个行为导致两派不在保持平衡,那自己罪过可就大了。 念及此处,德雷夫老爷子很留心格林做过的每一件事。直到今天羽衣骑的出现让他再次坚定了想法,自己终究有衰老的一天,可孙女太过单纯。如果她仅仅是普通人家的儿女还好说,可生在贵族家庭,单纯善良就是罪恶的源泉。他简直不敢想象当自己老去之后他的乖孙女下场会如何,或许已经连皮带骨都被人吞掉。 格林不同,两人没有任何利益来往。而且格林那种融入骨子里的高傲他不会不知道,换句话说格林甚至瞧不上所谓的爵位。这也就意味着格林是“安全”的,那么让他来庇护自己的家族,庇护艾琳自己可以很放心。但是要怎么庇护这就要讲学问,总不可能眼巴巴的跑过去给人说,嘿我给你钱,你庇护我孙女一辈子。 估计被人当做二百五的可能性更大一点。为了和格林建立联系,他特意邀请格林参加艾琳生日晚会。为格林在拉雅喜玛山脉的军事基地做担保,请卡普中将帮忙照顾格林。甚至羽衣骑德雷夫老爷子也在其中帮了不少忙,要不然格林会这么自由自在的搞试验。 早被十万军马围在小房子里没天没夜干活,还能悠闲的跑这跑那,真把自己当主角了?但是格林起点还是太低了,连个爵位都没有,所以才会帮格林弄一个爵位。 活了这么长岁月,格林和普鲁斯陛下的顾虑他岂会不知。但那又如何,不把格林拖下水那还怎么谈以后托孤之事。也借爵位提醒格林,以后要拉一把三叶草。大家都是聪明人,有些事不需要说的太明白,否则凭空给人留下口舌。 格林不想要爵位,起码这个时刻不想。一来爵位他看不上,二来此时格林的实力还不足以对抗皇权或贵族任何一方。当个少将多好,还是跟着艾斯德斯混。吃吃喝喝就把事情给办了,没事抽根烟喝点小酒,老婆孩子热炕头多好。 对此,格林也只能无奈的摇头不语,德雷夫老爷子的目的他大概能猜到。让人无奈的是这份本不用承的情却被接下来了。自己跟着艾斯德斯混,在军队中真没几个人敢和她尥蹶子。再说德雷夫老爷子能做的她也会去做,只是德雷夫老爷子更早一步而已。 欠钱要还,欠情要还这个道理格林明白。 第九十六章 亚特蒂斯学院的新人 人贵在自知之明,这个好优点格林就很喜欢。他在一张白纸上列出自己主要用于作战的亡灵。 以传统亡灵魔法分从低到高依次为亡灵重装兵、冥武士、渡鸦、骸骨骑士、无头骑士、地狱犬、路西法。 以《定律》区分则有间谍天眼、G3战斗亡灵型机甲、哀嚎战车、尸骸火箭炮、死神狙击手。 这些看起来很多,但其实连格林可以铭刻的魔法连一半都不到。空着那么多的位置可不好,格林想要去搞点亡灵魔法和黑暗魔法充实一下自己。 《定律》很不错,但就是太黑心。事到如今这本奇怪的魔法书到底怎么出现的格林依然一点头绪都没有。 对于金手指这种东西,格林并不认可这一观点。哪怕是系统那也有制造他的人,不可能无缘无故出现。任何东西都有迹可循,那么《定律》制造出来,为什么会出现在自己身上,在沿着这个思路探寻,自己又是怎么来到魔法世界,是否和《定律》有关? 好多问题到现在格林连个头绪都没有,《定律》依旧那般古朴典雅,就像有一层神秘力量吸引格林。让格林沉醉其中,却又不会让他上瘾。 艾露莎自从升级当主妇以后就变得更加“不可理喻”,尤其是在发现自己成为贵族夫人。虽然两人还没有举行婚礼,但她不会认为格林敢抛弃她。 她也不太喜欢往圣?蒂岗跑,所以那里几乎交给伊修一个人管理。对此他没少跑来诉苦,他本就是那种闲云散鹤般的人物。但在格林殴打、反抗、在殴打、然后屈服等一系列常规操作后,伊修屈服于正义的铁拳之下,但条件是格林在付出五分定时炸弹。 他最近对这玩意很感兴趣,尤其是在用定时炸弹阴死一名铂金魔法师后。 知识就是力量,老祖宗说过的话自然很有道理。既然有道理自己就应该多加学习,于是格林办理了亚特蒂斯学院的入学资格证。 亚特蒂斯学院是帝国最高的魔法和斗气学府。占地面积不下于“种花家帝都大学”,学院分为两个系,学魔法的魔法系和学斗气的斗气系。四年学年制,这里也被称为帝国人才的摇篮。据说帝国近三分之一的将军和贵族都是在亚特蒂斯学院毕业。 这时间很恐怖的事,因为用种花家古代的词义来概括,他们这些将军贵族就是所谓的“天子门生”。毕竟这座学院名义上的院长就是艾格玛琳帝国皇帝。 身为在历史慢慢潮流中沉浮几百年的古老学院,其中拥有的深厚底蕴用深不可测来形容都不足以概括。 格林早就想来这里学习,现在拉雅喜马山脉有卡普中将镇守,羽衣骑也已经有了雏形。关键一点是艾斯德斯不在,有他在格林相信自己被带去搞事情的概率大一点。 对于去学院学习艾露莎举双手赞同,因为洛琳的事情她害怕格林又被其他坏女人带坏。是的,在艾露莎眼里格林才是那个好男人,至于除她以外的成年女性都是坏女人。 要说学院里女孩子不少,但艾露莎一点也不担心,格林只要一进入学习状态任何打扰他的行为都会被厌恶。所以,艾露莎莞尔一笑,再说自己男人年纪相比较而言比她们大多了,她不担心那些小妹妹。 作为一所在全大陆都有广泛知名度的学院,这里不仅有本国子弟在此学习,还有其他国家甚至种族的学生。格林对其他种族一向抱有很大兴趣,尤其是精灵族,他还有个婆娘没找回来呢! 据说亚特蒂斯学院一共三个副院长,其中两个传奇魔法师一个传奇战士。学院最低资格的导师都要是黄金级,否则连成为导师的资格都没有。师资力量及其强大,如果说这只是亚特蒂斯学院底蕴的一部分的话。更恐怖的是只要你在这里的学习成绩优秀,一切花销、一切装备帝国通通给你报销。 光用于亚特蒂斯学院的钱就占帝国百分之一。这是一个多庞大的数字,如果这些钱交给格林,原子弹都能给你捣鼓出来,还附带氢弹小奖品。 因为艾格玛琳没有种族歧视,并且法典又开明其他帝国王国不管是贵族还是平民都愿意来到这座师资力量及其强悍的学院学习。哪怕你在这里见到异国王子公主也不必惊讶,不然会被别人鄙视的。 今年刚好又到了亚特蒂斯学院新一学年开学季,全国各地通过考核的学子就要来到学院报名入学。因此本就繁华无比的帝都如今更是掀起新一轮高潮。马车似乎如同浪潮一延绵不绝的驶入帝都再驶出城门。到处都是一双双满含新奇的眼睛,然后被那些曾到过帝都,见识过帝都繁华的小贵族子弟一脸鄙夷。 格林也要入学,并且已经办好入学手续,到时候只要在开学那天到自己班级就好了。但上学所需物品还是要准备的,虽然学院没有硬性规定要在学院住宿,但做好准备是不会错的。 亚特蒂斯可是和种花家首都差不多大的地方,自己家离学院距离很远,这里又没有地铁和公交。帝国法律规定了马车在城市道路行驶的速度,加上这里没有红绿灯,如果肆意妄为很容易引起交通事故。 格林摇头苦笑,自己在经历九年义务三年高考外加四年大学,现在又要重回校园学习。这种感觉简直五味陈杂,有点激动哦。 陪格林出来,艾露莎显得很高兴,小耗子和格木听到要去逛街的消息立马眼泪吧嚓的看着格林。格木好久没和自己兄弟在一起,而且东城区的榴莲味道很不错。小耗子以前从没见过这么繁华的城市,小孩子心都这样,来到一个新奇又繁华的地方怎么玩都嫌不够。 既然如此,格林干脆叫小耗子去吧死基佬伊修和二百五堂吉诃德一起喊来。请自己一大家子一起吃个中饭,话说大家虽然住在一个城市,但全员都在的情况还是不多的。 第九十七章 莫名的敌视 经过再一次认知艾露莎才发现伊修是个批话好多的基佬。以前她从没有见过伊修会像个长舌蝠(一种令人讨厌的魔兽)一样喋喋不休长达几个小时。 关键是说了这么多话还不带重复的,把一边的堂吉诃德和小耗子以及格木唬的一愣一愣。 格林实在听不下去一巴掌拍在他脖子上道:“消停点行不行,你看看小耗子唬的,她还小什么都不懂你别把她教坏了。” 堂吉诃德突然把脖子伸的老长,意思是说还有我呢!格林连看一眼的兴趣都没有,自己什么样心里没点数?军营里一出什么新的荤段子就属他最早知道,然后满军营添油加醋到处宣扬。典型的心里藏不住二两油的夯货说的就是他了。 堂吉诃德眼看在格林那里得不到安慰,他也不恼,一把抄起小耗子,将她放在脖子上然后带着格木欢天喜地跑去买好吃的。 突然一股杀气爬上伊修心坎,他突然反应过来,麻蛋,我似乎感受到单身狗的暴击。旁边有两货打算秀恩爱,我个单身狗站在这里会不会被灭口哦,再者我等会儿还要敲格林一顿,万一狗粮吃饱了咋办。 想到此处,伊修贱贱一笑道:“我突然想起来还有衣服忘记收了,先回家收衣服了,等会酒店集合好吧!” 不等格林回应,伊修转身而逃跑向之前堂吉诃德走过的方向。 格林耸耸肩失笑道:“这家伙还挺懂事,虽然脑子转的有点慢”她环住艾露莎的纤腰:“那么,这位俘虏我的心的美女,请问你想要去哪里逛一下呢?” 艾露莎嗤嗤道:“哼!先陪着我呗,等我想好了再说。” 格林弯身行了一个骑士礼道:“您的意志。” 爱尔兰大街一直都是帝都最繁华的大街之一,这里吃喝玩乐场所遍地都是。香浓的精灵热饮与糕点是逛街必不可少的物资,矮人族的特产水果艾露莎也很喜欢。但最合她心意的自然是地底暗精灵的服饰。萝丝专卖店,开满整个艾格玛琳的品牌服饰专卖店。 这里的服装做工最为精美,又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只要是在专卖店购买的衣服,只要出现是专卖店本身问题,萝丝专卖店不仅全额还款还在此基础上赔偿十倍补偿金。 但至今为止还没有过一件服饰出现过质量问题,委实一件都没有。 当艾露莎走到萝丝专卖店就停步不走,格林立马知晓她的心意。伸手往口袋摸了摸,好像没几个钢镚儿。艾露莎悄悄在格林口袋里塞进一个钱袋,然后充满期望看着格林。 格林对之微微一笑,两人相伴步入店中。 格林最欣赏艾露莎这一点,不管在家里怎么闹,只要出门她从没不给过格林面子。所以格林才乐的当个“气管炎” 有这么一个知冷知热的婆娘,是格林打着灯笼找三辈子才得来的运气。 不就是管着自己口袋嘛!这有什么,男人只要负责赚钱就好了,花钱那是老娘们的事。 萝丝专卖店不负盛名,店面参考大自然的生长规律,整个店面修建的如同一座巨大的树屋城堡。 艾露莎欢快的选择自己喜欢的衣服,格林知道她并不缺衣服穿。伊修提到过她在格林不在帝都的这些时光中除了外出任务外从没有离开过教堂和家。她只是单纯享受和格林在一起的时间。 如果有个女孩愿意为你付出这么多,格林觉得只要委屈她一点这个男人都该千刀万剐。 格林要住校的可能艾露莎早已经知道,所以也是时候给他添两身好衣服。格林就是这样,一件衣服不穿到实在穿不了就不会换。为此艾露莎没少闹腾他,但她知道格林本性就是如此,从不在意吃穿。 抽一根不知道那个犄角疙瘩产的廉价烟叶可以很愉快,抽一卷精灵族特产香烟也可以很舒服。但这次不一样,学院终究还是一个看穿着的地方,行头不好会被同学耻笑。 一群不谙世事的少男少女最看重外表,她不想格林被别人瞧不起。况且一群小孩子,而格林对比于他们而言年纪的确不小。鬼知道那群小青年会说出什么恶心的话。 想到此处,格林大概也知道艾露莎的想法,亚特蒂斯学院名义上是摇篮,但贵族和富豪还是有办法把自己家的无能子女送进去。这个避免不了,很多时候用金钱开道可以使道路顺畅不少。 所以格林只好任由艾露莎摆布,她已经沉醉在打扮格林的思想海洋不可自拔。 在外人看来,这不过是一对小情侣在互相慰藉的一种表现形式,没什么出奇的地方。但就算这种正常的表现,格林居然感到一阵来历不明的敌意。 艾露莎表情有点不自然,那个混蛋居然敢在老娘陪自家爷们购物时表露敌意,是不是想被老娘砍成十八段啊! 两人都是生死里摸爬滚打的狠人,遇到这种情况很大可能是仇家寻上门来了。于是他们借着挑选衣服的间隙寻找那到敌意的来源。 很快一道身影就被他们锁定,格林瞧了瞧拿到身影又看了一眼艾露莎,艾露莎摇头示意拿到身影她并不认识。格林有些奇怪,自己也没有和他有过冤仇,更别说祸害过他了,咋就作死般的要惹老子呢?难道说亡灵魔法师已经到了谁都可以上来踹两脚的地步了吗? 格林稍作打量,那到身影看起来家境应该算得上殷实,他的穿着打扮很是得体。而且服装看起来倒像是外地的样式,不是帝都最近流行的款式。而且旁边那个管家修养也不差,难道是那群老将拿出来的送死鬼。 这个可能性格林倒是不太肯定,那群老将虽然老了,但一个个都是战场上拼杀下来的狠角色。没有一个不是聪明人,因为笨的早就被当做挡箭牌死在边界。所以就算要针对格林也不会挑这么一个连气势都藏不住的蠢家伙。 格林眼睛一眯,有点意思,这个家伙到底想要搞什么。如果没有一个合理的解释,叔叔可是会生气的,叔叔一生气可就会杀人咯! 第九十八章 莫名的人 或许在上层人眼中,所有好东西都该是他的才对,如果不是那就得抢回来。波利就认为那个美丽的小姐不该和一个贫民成为一对。 她那么高贵,那么美丽,她应该和自己一起享受美好的晚餐在度过一个愉快的夜晚。可是她却和一个贱民牵着手,简直孰不可忍。一定是这个讨厌的贱民欺骗了那位小姐的感情,我要去拯救她。 波利内心怀着气氛,面上却露出微笑,只是到底不是个老练持稳的人,连自己的表情都控制不住。居然让两种情绪同时表现在脸上,因此他的面部表情可谓精彩纷呈,然而他自己还以为自己隐藏的很好。 “亲爱的小姐,我是来自洛玛行省的波利,一名富商的儿子,也是亚特蒂斯学院的新生。”波利行礼道:“难得今天遇到您这样美丽的小姐,深感隆幸的我是否可以和你共度晚餐?我可是亚特蒂斯学院魔法部的高材生。” 他充满色欲的看着艾露莎,旁边的格林却连看都不看一眼,很明显不将格林放在眼里。 艾露莎嫌弃的看都不想看他一眼,就没见过自我感觉这么好的人。今天是陪格林出来逛街,所以不想动手,要不然以她的性格早动手了。一个富商之子在艾格玛琳的确没有什么话语权。 为了不影响自己的心情,艾露莎拉过格林就想要离开萝丝专卖店。然而波利却不打算放过他们,他的管家拦住格林。 波利不理会艾露莎生气的眼神道:“美丽的小姐,请你注意自己的身份,您是高贵美丽的小姐,怎么能够和一个贱民在一起?那会有辱您的身份。” “以您的美貌,只有我这种富商的身份才是您依偎的怀抱。离开这个贱民,让我来教你什么是上层社会的浪漫。” 波利边说边伸出手想要握住艾露莎。艾露莎躲开那双令他恶心的手,气到:“请你注意你的言行,这里是帝都,不是你那个乡下地方。你的身份在帝都一文不值。” 格林无语的看着这个真正的傻子,他真以为帝都也是他那个乡下地方可以比拟的?虽然亚特蒂斯学院学生的名头的确挺不错的,但是对于帝都人来说也就那样。没有什么高贵可言,而这个家伙却整天把自己的学员身份拿出来笑话。 他或许不知道,帝都人一般遇见这种人都会把他当作肥牛来狠狠宰一顿。 波利以为艾露莎害羞,于是他对着旁边的管家点点头。管家顿时会意,拿出一袋金币嫌弃的扔在格林身上。 他不屑道:“这里有五十个金币,拿走然后离开这位美丽的小姐。否则等我们少爷成为高级魔法师后你想要巴结也没有门路。” 这里的异状很快被其他顾客和店员知道,和种花家看热闹不嫌事大一样,艾格玛琳人的八卦之心也不小,大家都来到这里围观。 这里是服饰专卖店,女顾客实在不少,格林或许没几个人认识,但是艾露莎这张面孔却被很多女性所知晓。帝都最大教堂负者人,神圣教廷的黄金级烈阳骑士等一系列名号让她成为众多女性憧憬的对象。 有侍者立刻就想要进来调节,哪像波利见这么多人围观,顿时感觉自己倍有面子。索性连伪装都不用了,直接对艾露莎道:“身为亚特蒂斯学院的高材生,我现在可以给你一个与我共度美好夜晚的机会,如果你服务的不错,将会得到一笔可观的收入。怎么样,还不快来侍候!” 完了,这是在场所有认识艾露莎的人心里共同的想法,这个傻子还真敢说啊。 艾露莎已经气的火冒三丈,刚想发作却被格林拦了下来。 艾露莎疑惑的看着格林,格林往外边示意,她停下手冷笑的看着这个出言不逊的家伙。抡打人,堂吉诃德最喜欢了。 就在不久前,堂吉诃德架着小耗子来到这里,波利的话一句不落全被他听在心里。混蛋啊!当着老子面敢欺负我老大媳妇儿,你他妈的是嫌自己命不够长吧! 他放下小耗子,直接抽出剑鞘对着波利的脑门砸去。波利刚想在说话,突然感觉脑后一阵旋风,随后剧痛涌上心头。 堂吉诃德放到波利,他的管家想要上来拦着,堂吉诃德一脚把他踹出店门。愤怒的堂吉诃德抡起剑鞘和板砖就是一顿乱打,格林抱着小耗子,一只手捂住她的眼睛。 小孩子不应该看这么暴力的画面,艾露莎,只是格林阴狠的眼神告诉艾露莎,这个傻子在得罪一名亡灵魔法师后会有怎样可怕的后果。 打了近十分钟,堂吉诃德残暴的行为在管家请来一队守备军后才停止。管家一进来看到自己少爷被打的不成人形立刻对着守备军叫嚣道要把格林一行抓起来除以绞刑。 守备军嚣张惯了,这次又有人给足了金币,直接拿出手铐要抓格林。堂吉诃德走过去一巴掌打在守备军队长的脸上。 “马尿喝多了的混蛋,睁开你的狗眼看看老子是谁。” 守备军队长刚当着这么多人被打了一巴掌,正想要找到那个打他的人抓回去好好收拾一下。突然听到这个声音有点耳熟,定晴一看。 我的天,怎么是堂吉诃德,听说他不是跟着一个将军升官发财去了吗,那这么说…… 他转过头来一下子吓摊在地上,这位莫不就是那位将军,还好心里仅存的一点希望将他唤醒。他一下子跪在地上不断磕头道歉道:“格林大人,小的被猪油蒙了心,收了这个混蛋的金币得罪您……” 话没说完,格林懒得理他,对堂吉诃德道:“打断他的腿。” 说完后抱着小耗子牵着小鸟依人的艾露莎离开这里。堂吉诃德那里愿意在留下来,老大要去吃好东西了自己还不积极点儿! 于是他又对守备军道:“听到没有,打断他的腿,要不然老子敲掉你们的脑袋。” 堂吉诃德一走,地头蛇开始展现自己的威风。之间管家护住自己少爷大声求饶,然而对于这群地头蛇而言,才不会理会他们。 第九十九章 布网 对于美食,小耗子和堂吉诃德是认真的。艾露莎不断往小耗子餐盘中添加食物,格林切好一块牛排用叉子叉好送进小耗子嘴里。伊修腆着脸坐在小耗子旁边张开嘴想要混一块,结果被格林一脚踹开。 “这么大个人还想我服侍你?心里就没点数吗?” 在格林那里没混到好处,伊修识趣的滚到一边。 堂吉诃德脑袋歪倒他的旁边,打击道:“你脑子瓦特了跑格林老大哪里求安慰,该不会被驴子踹两脚了?” 堂吉诃德怪模怪样的表情一下把大家都逗笑了。 “东西好吃吗?”格林对小耗子问道:“这些都是帝都出名的美食,经过大厨精心烹饪的。” 小耗子忙着嚼手中的一大块连着大骨的烤肉,此时只能点头表示自己的想法。 格林微微一笑,端起酒杯和大家一起碰了个杯。朗姆酒甘醇的滋味滑过味蕾然后沿着喉咙进入肚子。牛排是七分熟的,艾露莎喜欢这个熟度的牛排,所以格林也喜欢。 格林选择的是靠窗的座位,这里可以清楚看清艾格玛琳的繁华热闹。 不远处有另一家酒店,一群身着华贵衣物的老少围着桌子不时遥望一番格林一桌。 潘文是老将中的扛把子人物,在军队中拥有不少拥护者。格林的封爵可以说对他造成的影响最大,因为他退下前线后在帝都熬了十几年的资历。这些年他不断在各大贵族间交际,花费大量金钱来想办法使自己进入贵族圈子。 如今效果不错,如果不出意外凭借自己巨大的军功和部分贵族的帮衬今年应该可以得封一个小小爵位。 不敢小看爵位带来的好处,以潘文为例,他经历大小百余战,所立军功无数但如今也不过一个中将军衔,而比他晚进入军队的贵族却已经升为上将。 帝国法规定,无爵位者军衔不能超过中将,再则爵位拥有者可以不用交税。普鲁士陛下不给爵位,但对于金币却毫不吝啬。大把的金币在运作下就变成庄园等各种财产,普鲁士陛下规定。不能剥削平民,但对于富商阶级,那是能怎么多收点钱就怎么来,于是相比于平民,富商阶级多了不少莫名其妙的税。 没有爵位的将军虽然地位不低,但也相当于和富商阶级搭了边,每年要平白多出不小花销。最重要的贵族权利极大,最直白一点,贵族不适用死刑,且可以拥有自己的私军。一般而言每一位将军都可以拥有一定数量扈从骑士,但哪怕是中将扈从数量不能超过一百。 这一点不像贵族可以打擦边球,以前也不是没有将军这么干过,但下场都不太好。好多将军因此被挂在旗杆上风干,所以现在没有人敢这么干。 潘文举起酒杯猛灌一口酒,大手一抹擦干嘴角胡须沾染的酒液。威严道:“都安排下去了吗?” “将军,都已经安排好了,保管让他声败名裂,而且据说这个家伙只是脑子好用而已,战力并不高,到时候只要如此如此……保管他吃不了兜着走。” 盘问闻言笑道:“好,要不是看他是艾斯德斯的人,我早就弄死他了。” 众人自然又是一番恭维,潘文对着格林所在冷笑一声。既然拿到爵位就应该夹起尾巴躲起来揣揣度日,竟还敢威胁我们,果真是不怕死啊!(之前格林教训赛亚也只是在艾斯德斯这个圈子里流传,军队也是分队伍的,所以没人知道格林的战力) 格林的身份很简单,一个不知道从哪个犄角疙瘩冒出来的人才而已。既不是其他国家也不是贵族放出来的鱼饵,换句话说格林仅仅是格林。和贵族圈子不搭边,甚至因为羽衣骑的事还隐隐交恶。虽然他深受徳雷夫老爷子那一脉重视,更是艾斯德斯的人。 但徳雷夫老爷子早就不管事,空有名声却没有多大的权利。至于艾斯德斯这一块,这个一向崇尚武力的家伙,只要用绝对力量将格林干掉,她就不会出面,甚至会厌恶格林的弱小。 潘文想到,不管怎样格林绝对逃不出他的手掌心。 格林当然不知道这边有人在针对他之前的行为进行报复,但他知道没有爵位的那群老将都不是省油的灯。接下来肯定会有一系列动作,所以他叮嘱堂吉诃德最近少惹事。 艾露莎和伊修他不担心,艾格玛琳近百年其实一直呈现出衰败的局势。再说对于帝国而言祖先的辉煌怎么会延续几百上千年历史,当初强盛一时的艾格玛琳如今实在难以抵挡神圣教廷的步伐。再说他周围还有兽人精灵等种族国家。稍有不慎就是灭顶之灾,亚特蒂斯学院对外过开放也不无低头的姿态。 我向你开放知识,然后就可以建立良好的国际关系,大家互相帮衬一点这个道理都懂。 所以艾露莎和伊修不仅不用担心遭到报复,反而艾格玛琳暗地里还要给他们提供保护。 一张针对格林的巨网已经成型,然而螳螂捕蝉,黄雀在后。谁是捕食者很难说的清楚,有时两者身份也会不经意来个大反转。 亚特蒂斯夜晚似乎更加繁华热闹,大街上依旧人来人往,刚吃完晚饭的格林等人漫步在热闹的街市消食。 大家兴致都很高,所以晚饭吃的有点多。尤其是小耗子更是胡吃海塞,现在撑的都走不动,没办法格林只好买了一杯山楂水给她消食。堂吉诃德腆着肚子,也不知道这家伙到底怎么了。最近性情怪怪的,或许是家中出了什么事。 但是他又不肯开口,格林也就不好对嘴,只能等他想清楚再说。魔法灯的光芒呈现出米黄色,人眼睛看起来很舒适,这种暖色光的确不错。比耀眼的白炽灯更带有感情。 格林依稀记得,当初自己家中就是黄色光晕的灯昏黄的灯光下坐着自己一家人。老爸喜欢晚饭喝点小酒,不多就一杯而已。老妈总是勤快的给我们布菜,那时家中只是小康,但每晚都有几个菜,荤素都有。一家人随意坐在灯下吃饭能够嚼出满屋香味。 第一百章 背起书包上学 “呵欠……”格林起床伸了个懒腰,把艾露莎裸露的双手从自己身上轻轻移开。然后拿起衣服套在身上,粗麻布的衣料穿在身上很舒适。 艾露莎抬眼看了一眼格林,抱着他亲了一口就继续睡了下去。格林揉着腰眼弓着背走出房间,没想到艾露莎一放开就这么热情,一点没有平时的稳重。 嗨!腰酸背疼哦。 今天是亚特蒂斯学院报道的日子,所以格林还是要过去的,顺便找到自己教室和宿舍,虽然自己很可能用不到。 堂吉诃德一大早就来到格林家门口,一架轻便马车早已在此等候。小麦粥已经在锅中开始煮熬,等格林洗漱完毕,小麦粥也就熬好了。大白馒头,一碟切的能看见对面的酱牛肉,两碟自己研制的咸菜,再加上几颗咸鸭蛋。格林和堂吉诃德嚼出满嘴香味。 堂吉诃德将咸鸭蛋填进嘴里,又夹起一片酱牛肉大嚼后才满足道:“老大,你去学院要不要人照顾,反正我没事要不跟你一起去吧!可以照顾一下。” 格林喝了一口粥,擦了擦嘴道:“你就别跟我去了,反正都在帝都离得不算远,我有更重要的事交给你去做。” 格林从怀中拿出一本册子道:“你按照这个要求帮我组建一支暗影兵团,要秘密进行任何人都不能发现。” “我的要求是一年内我就要这支兵团成长起来可以完成暗杀、护卫、乃至兵团作战。” “人数宁缺毋滥,一切以精英为主,可以选择什么人你自己看着办。” 堂吉诃德闻言顿时来了兴趣,忙答应的道:“没问题,交给我。” “嗯,堂吉诃德,我要严肃的告诉你,我要的人可以不忠诚,但一定要听话。” “记住了老大,那我们这支暗影兵团的名字呢?” “悲笛!” 堂吉诃德走了,临走时还带走数量庞大的物资。他虽然顶着个少校的军衔实际是格林的内卫。所以从不留在军团中,再说两人同属于艾斯德斯的军团。她还在南方清理异民族,两人也没有回到建制。 格林搭上马车,行囊都放在空间戒指中,今天是报道日子,所以驶往学院道路上的马车络绎不绝。一副风轻云淡坐在马车上指点江山的是贵族富豪之子。抱着大包小包依旧对帝都繁华热烈的一副好奇宝宝样的是平民之子。 格林家还是当初艾斯德斯给的那栋小别野,那个地段离学院不近,哪怕乘马车跑马车专行道也要近一个小时。帝都的繁华对于看遍那些大都会的格林而言没什么,哪怕开始有一点新奇,可也在帝都生活这么久的时间里习惯了。 所以格林觉得与其浪费时间,不如将昨晚的新点子写个论文出来。生物装甲这个研究自己还是挺有兴趣的。 说干就干,格林取出一张小桌,摆好笔纸,他要先绘制好生物装甲图纸然后才好下手解决其他问题。 生物装甲在格林的观点中理解为拥有自我意思的防护装甲。拥有生物所含有的特性,例如感情与智慧。也含有装甲的特性,例如堪比钢甲的防御以及强大的攻击性。 这个命题的灵感来源于曾经看过的漫威电影“毒液”。毒液据说就是着这么一种神奇的生物,既有生物特性也有装甲特性。当初他寄宿与彼得帕克时就展现出了强大的威力。 格林不知道漫威世界“毒液”是如何出现的,但是在魔法世界,是有灵魂这种东西的。也就是说灵魂与装甲的结合是有可能存在的,比如说魔铠就是这么一种东西。 通过魔法将人类的灵魂囚禁在魔法制成的铠甲中,这样就可以得到一具魔铠。据说魔铠是最忠诚的武士,而魔铠一般都出现于神秘的古堡当中。当陌生人闯入古堡惹恼古堡主人,这些忠诚的武士会用长枪将那些没有礼貌的小老鼠砍成肉泥。 马车停步在学院停车场,格林伸了个懒腰,揉揉发涩的双眼。马车夫帮格林卷起帘子好让格林出来,外边天气不错,是个艳阳高照的好天气。天气晴朗让人心情也变得很好,因此外边那些未来的栋梁一个脸上笑的灿烂无比,跟个二百五似的。 学院的路线格林早已记在心里,随意都不需要那些好心的学长学姐带路。鬼知道跟着他们会不会被忽悠的去割肾,这种事情还真不少,当然割肾有点夸张。更多的是花很多小钱钱买了一大堆无用的东西,自己却还以为赚大发了。 真在格林下车时,一大波学长学姐正翘首以待向格林围过来。 “学弟,你好……” “抱歉,我是亚特蒂斯人。” “好的,了然,打扰了。” 没办法,骗骗外地孩子还行,帝都人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吗!每年开学季都要来这么几次,大家心里都有数。如果有谁把帝都人当二百五用这一套来忽悠,他大概会被打成傻子。 格林见状摇头无语,这群孩子怎么就学不会呢?从这里出来的有大出息的不少,明明是很好的人脉来源,却为了几个可爱的小钱钱而破坏自己的形象。真不知道他们是赚了还是亏了。 如果此时多花点时间认真帮新学弟学妹提提行李,介绍一下校园环境,顺便带个路吃个饭。一个高大威猛的学长形象不就体现出来了吗!然后在以后的学生生涯交个朋友,等毕业后大家出去发展不就成多几个人照应的好事情嘛! 结果把这些好人脉一次性全给破坏,活该以后不发达还没人疼。 那些贵族子弟就聪明多了,看见新学弟一个个笑的跟多小雏菊似的,又是帮提行李又是请吃饭的。 哦!什么啊?你还没交过男朋友啊?你看我怎么样,帝都人士还有钱有地,标准的地主,你要是嫁给我直接当地主婆。 一个个把那些漂亮的小学妹忽悠的一愣一愣的。格林不禁感叹,他喵的贵族哪怕就是个败家子儿脑子还是挺灵光的。现在就知道找个好媳妇回家,以后还愁被人欺负,怕老婆靠老婆不丢人。 第一百零一章 B250寝 格林在教务处办理好自己的手续,按照分配的寝室他找到自己以后生活的地方。B250,一个非常吉利的数字,要不是格林知道魔法世界的人不知道这个数字特殊的含义,估计会将教务处那几个家伙打成二百五。 绕过花园转,转过走廊,宿舍大楼就出现在眼前。这里男女宿舍分开不远,相距大概百米左右,格林认为自己是个爷们,纯的。所以就不要和其他二百五一样整天围在女生楼下瞎转悠,所以还是进男生宿舍比较好一点。不理会那群脑子里被猪油塞满的小狼崽子,格林走进充满哥特风格的大楼。 宿舍楼不高就两层,房顶是塔尖状,每一层都超过四米,虽然不高但却很长。宿舍是标准的四人寝,每间宿舍都和一栋小楼差不多,该有的都有,不该有的也有。格林暂时还不清楚自己舍友的姓名,希望不是什么二百五,格林可不希望以后整天和一个自己讨厌的人住一起。 更大的可能是他会被格林送去死神那个闲的没事躲黑房子里抠脚丫子的家伙哪去。 B250,格林在这个他想吐槽的房门牌前停住脚步,一道身影突然开门出来,正惊讶于格林的出现。 格林微笑道:“你好,我是这个寝室的,你是我室友吗?” 那人愣了愣,随即立即反应过来道:“你好,我叫基督,欢迎你来到250寝室。”“嘿!兄弟们,咱们最后一位兄弟来了。” 格林使劲凝固自己脸上的微笑,心里早已开始妈卖批,强忍下把这个二百五打死的冲动。格林走进房间,里面其他两人亲热的走了过来和格林亲切握手。 长着金黄色头发的爽朗少年道:“你好我叫耶稣,来自亚马斯行省,十六岁控制冰的青铜九级魔法师。” 另一个长着棕色头发的少年有点不好意思道:“我叫耶和华,也是亚马斯行省的十五岁,我掌握的是接收魔法,青铜八级,你好。”格林暗暗点头,看起来是个害羞的少年。 最后一个,也就是刚开始开门的那位,见格林把目光转向自己,他连忙开口道:“宙斯,十六岁,北方要塞的,掌握大地的魔法师,青铜九级。” 格林微笑道:“我叫格林,二十多岁,黑暗魔法师青铜九级,亚特蒂斯人。你们好,以后互相照顾吧。” “二十多岁?不可能吧,那你怎么进来的?”三人惊讶道,一般而言亚特蒂斯学院招收的学院不会超过十七岁,不会低于青铜。但格林明显不符合第一条,又听道他是来自帝都,所以大家顿时了然,这个是托关系的。这没什么,关系也是实力的一部分。 寝室不小,四张床四个书架,床下边是桌子,一个卫生间,一套红木家具以及一整套沙发。每张床隔得远远的,大约都有三米了。床也不小,齐套的用品早已铺好。格林将自己的一些生活用品放在空着的那张床下,众人自然坐在沙发上开始吹起牛皮。 宙斯起哄道:“咱们一个寝室,以后就是兄弟,所以也该分个大小。”“就按年龄来吧。格林老大,我老二,耶稣老三,耶和华老四。” 耶稣顿时不答应:“格林老大我没意见,凭啥你当老二,我两岁数不一样大吗?再说了我是冰之魔法师,等夏天来了我可以给兄弟们调冷空气,所以合该我当老二。” “这话你就不对了,我还可以给你盖房子呢?” 格林突然严肃道:“安静,既然我是老大,那你们是不是应该听我的?” 三人突然被格林饿声音吓到,于是一起懵逼的点点头。 紧接着格林道:“既然你们分不出谁当老二,就来个比赛吧,谁赢谁当老二。”三人点头同意,格林又道:“你们两个实力相当,再说打架伤和气,所以你们两个如此这般,这般如此……”格林对两人耳语道:“谁赢谁当老二。” 两人看着浑身上下散发着恶趣味的格林,突然感觉不寒而栗,这个老大有点水准啊,这种方法都想得到。两人互相看一眼“哼”了一声,站起来提了提裤子,同时走进卫生间。 没过一会儿,两人出来,宙斯笑的满脸贱兮兮。“小耶稣啊,以后我就是你二哥了,记得早中晚半夜给哥请安啊。”耶稣无奈,一脸懊恼的倒在沙发上撞死人,丢脸丢大发了。 小小弟耶和华细声问格林:“大哥,你到底让他们比赛什么,为什么三哥那副样子出来,他们该不会……” 格林一巴掌拍在他的后脑勺道:“想什么呢?我让他们比赛尿尿,谁尿的远谁当老二,看不出来耶和华你年纪小,知道的挺多吗,你很危险哟?” 耶和华涨红了脸端坐在沙发上不知所措,宙斯大笑道:“好你个小四,敢把我们想的那么猥琐。”耶稣也不装死了,联合宙斯打算一起好好教育一下可怜的耶和华。几个少年闹成一团,年轻人想的不多怎么高兴怎么来。心性还没有被社会那个丑婆娘给狠狠掰弯。 格林看的出来,这几个少年心性的确不错,没有那些乱七八糟的想法。沙发离窗子不远,一棵樱花树的枝干刚好伸在窗口,淡淡花香溢满整间寝室。曾经在种花家和自己一个寝室的那群牲口不也是这样吗?只是后来大家离开学校之后才开始变化,变得没有那么纯粹,没有那么单纯。 欢快的笑声从窗口传出,惊飞那一对躲在樱花中卿卿我我的百灵鸟,然后消散于天空。 自己算起来应该是活了两个少年时期,第一个还不错,第二个就毫无欢笑可言。用可笑来说或许较为准确,那是自己还整天和生死做搏斗,哪有什么欢乐可言。连眼泪都不敢流,那样会降低自己的警觉性,容易使自己受到伤害。 好像痛痛快快的玩闹一场,但终究还是忍住心底那一丝悸动。格林抬头看向窗外,眼神不自觉变得迷离,他喜欢这种不需要戒备,不需要担心下一秒能不能活命的感觉。整个身体完全放松,整个精神全部懈怠。很安逸,很舒服。 第一百零二章 法术流魔法带 第一晚格林做东,在学院附近一家酒店请他们大吃一顿。众人自然尽兴而归,学院给的休整时间不多只有一天。所以第二天一早大家起的很早。 格林道:“等会儿你们帮我点个名,我就不去教室了。” 其他人又是一脸懵逼,什么操作? “怎么,你们不知道?就是导师点名时偷偷在下面喊一下就行,老师也不会太在意人有没有到齐的。” 宙斯疑问道:“老大你干嘛不去上课啊,机会难得好多人就是因为上课认真才在短短几年间就升到白银甚至黄金了。” “老大,还是去听听课吧。” 其他二人也是这种眼神看着格林,不希望他当个坏孩子。 格林一脸握草,挥挥手不理会他们。亚特蒂斯学院吸引格林的是庞大的知识储备而不是那些教学导师。论资历格林铂金实力,这里有资格教他的真没几个。论实力格林曾经干掉传奇魔兽杜隆坦虎,而这座学院最强的副校长也仅仅是传奇,战力或许还没杜隆坦虎高。 有那些听课时间不如完成两个魔法实验有意义。 见坳不过格林,宙斯只好答应帮他点道。他们匆忙穿好衣服离开寝室,格林不急不忙走出寝室。今天又是一个好天气,这种天气用来补一觉最好不过了。但生活这个重担不允许自己这么干啊。 抽出一根香烟,格林点燃后悠然自得漫步与鸟语花香的学院小道。一副嚣张的模样让人还以为他是魔法系的导师。 一路上甚至有不少新生向他问好,格林含蓄的一一点头回应。格林今天要去学院图书馆,那里是全帝国最大的魔法书籍聚集地。格林自学过炼金但不是很理想,很多时候都是用之前的科学技术来完成魔法实验。但这里他妈的是魔法世界,有很多是科学完全压不住阵脚的地方。有时格林进行实验时也感到一阵头痛,毫无头绪可言,究其原因还是因为对魔法世界“科学体系”的认知缺乏。 知识才是促进人类前进的基础,没有知识的积累天才到头来也只会是个二百五。 其实以格林之见,人类的发展史就是一个知识的积累过程。远古人类发现火焰可以取暖可以烧熟食物所以研究出钻木取火,以至于现在的火柴和打火机。 瓦特烧茶喝结果发现蒸汽,提出蒸汽原理,并将之运用,结果造出蒸汽火车,从此城市间的距离变的更近。 这些都是活生生的例子,格林不敢大意知识才是力量,虽然以前对这句话经常嗤之以鼻。但不得不说还是有几分道理的。 图书馆很大,如同一座城堡,三层建筑。宽大的落地窗几乎开满整个墙面,古朴的暗红颜色透露出一股沉重的历史积淀感。 格林步入橡木大门,入目之处皆为巨大的书架,格林在登记处出示自己的学生证。然后径直走进标有炼金学标志的书架。 针对自己的不足,格林打算从基础学起,他选中《炼金学基础教程》《爱因斯坦初级炼金定理》等一共五本书。 拿到书格林找了个靠窗的的位置坐下,草稿纸和鹅毛笔早已准备妥当。他先拿出那本《炼金学基础教程》翻阅,盲目的自学果然比不上系统的教学。 说到底科学和魔法存在太多差异,科学讲究规律,既一切事由都符合现实有迹可循。然而魔法讲究……鬼知道他讲究什么。说真的格林到现在也不知道成为魔法师的条件,据说要能感应到魔法粒子的存在。但这个说法太笼统了。 堂吉诃德感觉心好累,当初的雄心壮志已经要泯灭的差不多。得亏有老大在后边出谋划策,要不然咱累死也不知道组建“悲笛”要如何下手。就这,自己按照老大的计划一步一步实行都差点出差错,真不知道老大的脑子里装的是什么,咋就这么好使呢! 炼金学是一门很强大的魔法,所有的魔法药剂都源于炼金学而诞生,更强的是他制造的魔法机器。火车算是一种,魔法炮这种大杀器也是由于炼金学而诞生的。 格林边阅读边在一边勾勒出完整的法术流魔法带。每勾勒出一个都会注入魔法粒子让他运行,所以没过一会儿格林右手边就缠绕不少法术流魔法带,蓝色的红色的白色的都有。这些法术流魔法带绕着格林右手缓缓转动,当魔法粒子的数量达到一定数值就回呈现出各种亮光。格林觉得自己的右手可以当手电筒使用,法术流魔法带是由一个个符文构建而成,然后形成一条完整的魔法链具现而出。 有些魔法的使用也会参考这一方法,将铭刻的魔法用符文的形式形成法术流魔法带。在连接成魔法链从而达到释放魔法的目的,这样做的好处就是,只要将魔法链缠绕在手上就能释放魔法,释放魔法的间隔很小。 但缺点也很明显,这种攻击只能有一个魔法链,如果出现第二个只要稍有控制不当,两个魔法链产生纠集那么和手雷掉进炮弹中一样。两种魔法链产生的爆炸威力把一个魔法师炸成碎末问题不大。而且法术流魔法带的运算更复杂,需要时间更多,所以脑子不好使的还是不要用这种释放魔法的方法。不然你这符文还没好人那里魔法都丢好几个过来了,可别说什么靠走位躲魔法。脑子瓦特了才这么想,不说魔法的速度,魔法师被称为什么─炮台,你见过那枚炮弹是靠砸人发威的?那都是一炸一大片好不。 相对而言格林对这种攻击方式还是挺有兴趣的,毕竟能在种花家经历最为可怕的物理数学等一系列折磨。法术流魔法带的运算那简直不要太简单,用电视里打广告的话讲就是“so easy ”。 格林突然发现生物装甲是不是也可以铭刻上一整套完整的法术流魔法带,让他达到释放魔法的目的?这或许是个不错的课题,如果生物装甲能够独立运算出魔法链,那么他的攻击性就解决了。当初格林的设计方案可是给他装备机枪和小口径火箭炮,但或许现在还能再多几种攻击方式。 第一百零三章 被人教育了 格林为了防止自己沉迷学习不可自拔,所以早早在空间戒指中储备了大量食物。 相信每个人都知道图书馆应该会贴上一些禁止吸烟,禁止吃东西的标语。格林心里还有点数,这些标语他知道,虽然这里并没有。 但他有一点很不好的习惯,是以前在网吧通宵时留下来的。在没有带上耳机之前他还是网吧的,只要一带上耳机整个世界都是格林的。敲鼠标砸键盘骂队友这些属于基本操作,格林是个有情调的人,所以每次玩游戏都会放个。 许嵩的歌很不错,然后重头戏来了,他不仅喜欢听,还喜欢跟着哼!那么问题来了,大家知道耳机一带上自己的声音就不知道有多大。所以格林歌喉一开,整个网吧顿时被黑暗笼罩,所有人心里开始发毛。而格林还沉浸于自己独特优美的嗓音中,唱到高潮处还要大吼几声。 当时格林早上离开网吧时网管曾对他说了一番满含深意的话,要不是咱们种花家是个法治社会,昨晚估计要出大事古,起码有一个人要阵亡。当时格林满头雾水,还想和网管大谈一番自己对法律的见解。 格林恋旧,因此他在一家网吧上网后几乎就不会在做改动,当时正好上高中。一个礼拜起码要上两三天网,要不然格林浑身不舒服。 所以哪家网吧就差点被祸害了,那个网管每次看到格林来都把后槽牙要的咯哧作响。格林还以为那家伙牙疼,再后来大家都习惯了格林的嗓门,甚至有时候没听见还有点不习惯。 格林做人不独,为人大方,网吧那些熟客都知道这一点,谁忘带钱或者钱不够格林也就帮忙付了。也没见谁不还的,发展到最后格林上网竟然达到可以赊账的地步。他永远也忘不了那天走进网吧,正好碰见自己班上一群没钱上网的同学在哪里围观别人游戏时自己喊的那一声。“网管,开台电脑记我账上。” 在同学们哔了狗了的眼神中网管果然给开了台电脑。 咳咳,这人年纪一大就容易回忆往事。和以前一样,格林看书入神之后又把整个世界当成自家的。既然是自家的那我抽个烟吃个饭喝点小酒怎么了。 说到吃饭刚好有点饿,格林拿出橄榄球状的黑面包,再来一杯黑啤酒提神醒脑。黑不溜秋的面包入口后带来一股苦涩的味道。木屑味,咔嘣脆。的确是咔嘣脆,因为不时能从面包中嚼出两颗小石子,的确够脆的,脆的连牙齿都能蹦开。 咬一口黑面包,翻一页纸。如果这幅画面是在家里免不了被称一声好学,可这里是图书馆。运气好免不了一顿好打,不远处一双杏眼瞪着格林示意他不要吃东西。可是格林那里注意到她,绕是她把眼珠子瞪出来掉地上也没用啊。 眼见格林嚼的还剩下一小块面包,啤酒也喝完了最后一口。杏眼的主人舒了一口气,这家伙总算是吃完了,等他收拾好了也好。 于是她又开始等着格林接下来的动作,哪像格林将那块黑面包放在酒杯旁就没有动作。杏眼主人忍不住要发飙,突然又看到格林举起手,她暂时忍下动手的冲动。看来这个家伙还是意识到自己行为的恶劣性。 格林如果知道她的想法一定会说,你想多了,当年网吧那么多人都没能用眼神把自己杀死,你算哪个Banana。 只见格林抽出一根香烟点燃,吸了一口后吐出一个烟圈继续翻阅手中的纸张。有句话说忍无可忍则无需再忍,杏眼主人抽出法杖打算把这个不仅在图书馆吃饭还在这里抽烟的二百五敲死。 蕾贝卡怒气冲冲握着法杖走到格林身边。格林眉头一挑,不好有杀气。他转头一看,蕾贝卡怒声道:“这位同学,请你把你的东西收拾好,这里是图书馆,禁止吃东西,尤其禁止吸烟。” 声音有点大,格林笑道:“这里还禁止大声喧哗。” 刚刚的声音果然吸引不少人目光,蕾贝卡赶紧道歉道:“不好意思我不是故意的,抱歉打扰到各位了。”大家本都是少年少女,见不过是一个可爱的同学在教育坏同学,所以都是一笑了之。 蕾贝卡转过头来,生气的两手叉腰道:“你看,都是你,要不是你我也不会打扰到别人。”虽然还是生气的语气,但话音明显下降很多。 格林玩笑道:“我怎么了,我又没干坏事,就只是认真学习而已。” “胡说,我明明看见你吃东西还喝啤酒,还抽烟……” “怎么回事,你桌子上的东西呢?”蕾贝卡语气变得更小,刚刚那些垃圾还在桌子上的,现在全都不见了,而且桌子都擦干净了。光滑的桌面把自己的身影都照的清清楚楚。 格林吓唬她道:“我桌上什么都没有,你却说我抽烟喝酒吃东西,你这是诬陷。我要找导师教训你。” 蕾贝卡无措道:“没有,我刚刚明明看见的……” “对不起……呜呜呜!”这个傻姑娘突然捂着脸蹲在地板上哭了起来。格林满头黑线,咋就开不起玩笑呢? 格林连忙扶起蕾贝卡,道:“我和你开玩笑呢!我刚刚的确抽烟了,只不过我因为看书太入迷因为这是在家里。我给你道歉,好不好?” “你真的没骗我”蕾贝卡小声啜泣道:“骗人是小狗。” 格林笑道:“骗你是小狗。” “拉勾!” 格林无奈,只好和这个转牛角尖的小女孩拉勾。拉完勾,蕾贝卡破涕为笑,竟然吹出一个鼻涕泡。格林立刻活不成了,捂着肚子笑的靠在桌腿上。 蕾贝卡不好意思,今天算是没脸见人了,不仅当着陌生人的面哭了一场,还出大丑。 看到始作俑者居然还在笑自己,蕾贝卡对着格林龇了龇牙,道:“不准笑,都怪你,在笑我就要发飙了。” 格林才不管她,犹自笑道:“哦!是吗,让我看看你是怎么发飙的,吹鼻涕泡笑死我吗?哈哈哈……” 第一百零六章 劳碌命 有时你觉得自己可以好好休息一些,但那只是错觉而已。身为人才自然要有被利用的自觉感,否则就是不称职的。 格林就不是一个称职的人才,他妄想通过入学逃离贵族和王权的纷争。但他忘记了,他自己的用处有多大。 以事实阐述,只要给格林一支军队,那么不用多久他就会变成精锐。跟格林足够的金币和资源,不就就可以得到意料不到的魔法产物,比如羽衣骑。 普鲁士陛下希望格林来指挥羽衣骑,这样不仅能够得到格林的智慧,更可以得到部分艾斯德斯的助力。谁都知道艾斯德斯之所以忠于帝国是因为帝国给了她这个噬血的恶魔放肆杀戮的机会。 只要是艾斯德斯参战的部队,可以不遵守帝国军法“不得随意杀害帝国俘虏,不得随意屠戮敌国子民。” 按照惯例,艾斯德斯没过一处城市留下的只有烧的斑白的地面和堆积如山的尸体。可想而知南方异民族的境况,这群狗皮膏药的一样的恶心家伙终于要尝到苦头了。 没有人对南丰异民族存有怜惜,因为他们几乎得罪过所有人。 曾经,艾格玛琳为了边境安宁,打算和异民族建立良好外交关系。但是异民族却将帝国大使串在柱子上烧烤喂了毒虫。精灵族的红十字会打算救济他们,结果派去的使者,男的被抓去当苦力,女的被抓去当生育工具。要不是他们和精灵族隔着一个艾格玛琳,精灵族的军队早开过去碾压他们。 艾格玛琳会适应不了南方的湿热天气和毒虫侵扰,山地精灵可不怕这些,他们的战争古树和魔法炮击艇可以轻松镇压异民族。 臭名昭著的异民族由此惹下天大的祸根,艾斯德斯什么人,抄家灭族要是能剩下一只小强都算你运气好。更别说这家伙作为一名女性,但实力强悍一个人几乎能掀翻一整支军队的可怕存在。距官方消息称她的实力为史诗,但格林觉得事情或许没那么简单。单从布多对她都是平等相待,从没有一丝不敬就可以看出来。 格林假想到,史诗以上那可不就是传奇,在网上格林都不敢想,圣棺啊!魔法世界最强的实力,自大陆史以来,达到这个实力的也不过屈指可数。如果艾斯德斯真有这个实力,别的不多说,只要他愿意一个帝国也奈何不了她。 实力肯定是比她更强,甚至是碾压。但是一个帝国敢把所有军队调在一起讨伐一个人吗!再说了,军队的数量这么大,只要不是瞎子谁会跑过去和你打架。艾斯德斯喜欢杀戮但不代表她是一个白痴。 综上所述,格林认为艾斯德斯的实力或许达到传奇,可怕的存在。成年远古巨龙的实力也不过就这个程度罢了。 所以说,抱大腿的滋味就是好啊!徳雷夫老爷子威望够大,但其实权利并不多,能帮助格林的地方很少。艾斯德斯就不一样了,谁要是随意折腾她罩的人,下场一般都不太好。 有了这层关系,普鲁士陛下岂会放过格林,尤其是格林表示出对帝国一定的忠诚下。这点尤为难能可贵,此刻普鲁士陛下已经将他划入“自己人”行列。虽然对于爵位有点舍不得,但也没办法,反正已经给出去了,既然给出筹码那还不如把这只筹码养肥给自己利用。 格林不怕被利用,他只想回家而已,再把艾露莎洛琳和格木带上。小耗子毕竟是有妈的孩子,就不拐走她了。 所以,格林又被咱们伟大的普鲁士陛下任命羽衣骑军团长。但格林知道那不过是个名头傀儡而已。因为事到如今格林连一个羽衣骑的高级将领是谁都不知道,包括羽衣骑的驻地和武备情况。 可他喵了个咪的,普鲁士陛下真的决定榨干格林,就这还将羽衣骑的事物交给格林打理。格林望了眼堆满一整张书桌的案卷材料和公文,脑门布满黑线,我特喵招你惹你了,养猪好歹还给精饲料足睡眠。你这是连睡觉的时间都不给我啊。 老杜泡了红茶坐在格林旁边,他还算讲义气,没有少格林那份。红茶很不错,香气浓郁芬芳,喝一口口齿生津,扫去批改公文的疲劳。 格林悠悠道:“不要在我面前再提什么王子,我不认识一个都不认识,也不想认识他们。我只认帝国的主宰者,帝国的陛下。” “我从不喜欢赌博,安安稳稳的过日子才是罗曼蒂克的享受。如果在明智与牛角尖只见选择,我选后者,那样我才会踏实。” 老杜不在说话,红茶放在一个小炉子上边,茶水还在冒着气泡不断沸腾。当身心俱疲时饮一杯红茶是个不错的选择。格林说完话后就在这个图书馆的最高层禁区继续批改桌案的公文。 羽衣骑刚刚建立,格林带回来的羽衣骑一共有两千头,这些已经足够搭建一个框架。但羽衣骑消耗太大,每天供给一个完整的羽衣骑攻击单位都需要不菲的金币。所以格林结合帝国财政,作出总结,羽衣骑最多只能有四万。 超过这个单位,将会得不偿失,消耗和所得利益不成正比。事实上整个大陆的王牌兵种,他们的成员都是斗气和魔法的使用者。 艾格玛琳帝国空军中狮鹰骑士全部都是拥有斗气的骑士,而飞龙骑士则更是如此。与狮鹰骑士不同的是,他还拥有魔法兵种,其中不少是魔法骑士。 可想而知配合强大的魔兽和强大的骑士与魔法师,这种军队在战场上厮杀战况何其惨烈。 羽衣骑虽然还没有经过战争的洗礼,但是谁都不能否认他以后的可怕。而且这是陆军最强大的一支军队,相信当羽衣骑第一次面对大陆势力时,所有人都会被他可怕的战力所折服威慑。 而格林的名字也必将随着羽衣骑传遍整个大陆,这么想想格林还是有点小激动啊!不过此时羽衣骑还是秘密,知道的人不多,也没谁吃饱了敢到处炫耀,否则普鲁士陛下又要睡不着觉了。 第一百零八章 人心一向如此 蕾贝卡又来了,这个家伙虽然只是个半吊子,但对于一些理论知识却很精通。也就是传说中只会说,可以但问她原理就啥都不会。 不过这也帮了格林很大的忙,起码初期对于炼金学的陌生已经不存在了。 照例,格林在这里吃得好睡得好。间谍也没发现老杜趁自己不在密室而偷偷跑进去的行为。 很好,大家相安无事最好不过,一天到晚喊打喊杀的格力也不喜欢,容易伤和气。 按照惯例,等会儿蕾贝卡就要过来继续教育自己。没想到这家伙还挺有当导师的兴致,每天乐不思蜀的连上课有时都会忘记。 看起来她在家中管教很严格,要不然不会如此。不过管她呢,只要不调皮使坏格林就把她当好孩子。 依旧是那个角落,依旧是那个靠窗的桌子,格林早已拿起炼金学魔法书果然没过多久,蕾贝卡捏着一柄法杖蹦蹦跳跳跑到格林身边坐下。 “嗯哼!蕾贝卡导师开课了。要认真听讲哦,格林炼金学老不好,多半就是没认真听讲。” 格林,满头黑线,这句话貌似以前在哪个广告面看到过,有股似曾相识的赶脚,好像是某个感冒药的广告。 格林决定不理她,要不然她还得蹬鼻子上脸。倒不是说她,只是这家伙一开起玩笑来就停不下来。不先把自己笑成二度残废决不罢休的那种。 所以为了不浪费时间,暂时先不理她。等会儿就好了。 蕾贝卡见格林不理会她,一时之间声音也顿住。最怕突然之间的安静,格林把不住蕾贝卡的任督二脉。所以保持安静等待她说话女孩心,海底针,格林早就在艾露莎身上见识过了。 只是蕾贝卡的情绪好像不太好,只见她小声道:“格林,你是不是觉得我很笨?明明自己根本没有认真学过炼金学还硬是要教你。” “你会不会讨厌我啊?” 原来心结在这里,格林苦笑一声想必她也发现自己的脑袋跟不上他的进度。很多时候,格林问的问题蕾贝卡现在根本跟不上。但小女孩心态,哪怕不知道也要犟两句嘴。 明白问题出在那里,想要对症下药就轻松。 格林道:“不会啊,要不是你帮助我学习炼金学,我现在连个方程都看不懂呢!” 蕾贝卡急道:“可是我教不了你了,你学的太快了,你太聪明了,我完全跟不上你的学习进度。” “这样你还会跟我玩吗?格林?” 格林笑笑道:“不和你玩……” 蕾贝卡顿时眼泪挤满眼眶。 格林连忙道:“那我和谁玩去,我可就和你最熟,寝室我几乎就不回去。” 蕾贝卡的眼泪也立刻收回她该带着的地方。 “哈哈哈,没想到咱们的大姐头蕾贝卡大小姐也会哭哭啼啼的,哈哈哈……笑死我了。” 格林一边恶毒的吐槽,一边做着搞怪的啼哭状。蕾贝卡顿时噗呲一声,笑脸张开。 “谢谢你,格林,我以为你会嫌弃我以后不在跟我玩。” 两人重归于好,一切自然不必在意。蕾贝卡又发挥她女孩子的本性一段又一段亚特蒂斯学院的八卦系数抖搂出来。 比如某某学姐偷偷和小学弟谈恋爱偷尝禁果,结果学弟家长找来学校逼婚。再比如有学姐抓到一个偷女生内衣内裤的变态,结果差点把那个变态打成脑白金。 格林无语道:“怎么都是女生宿舍的,男生的呢?” 蕾贝卡歪着脑袋想了想道:“男生宿舍有什么好稀奇的,我一般不多关注。” “不过最近有一件事倒是挺有意思的。” “我一个老乡最近不知道脑子犯抽干嘛,狠狠教训了一个寝室的人。” “好像那个寝室有人惹到他,结果我老乡又奈何不了他,所以拿他室友出气。” “现在逼的他的室友亲自把那个惹到他的家伙的行李全给扔出来。” “是他室友亲自扔出来的,为此我那个老乡还请他们吃了顿饭,表示原谅他们几个的冒犯,并且要他们以后不要跟那个室友一起。” 蕾贝卡滔滔不绝,格林心里却有点火气。好像那个得罪她老乡的人就是自己。 “你知道那个寝室是哪个吗?” 蕾贝卡想了想道:“好像是B250吧!我也不太清楚,反正我挺讨厌那个老乡的。” 果然是自己的寝室,格林心里很平静,本就不相熟的一群人。把自己从漩涡中摘出来很正常。 格林轻飘飘道:“那个人好像是我。” 蕾贝卡还没反应过来,继续道:“是你啊!” “等等……” “怎么会……” 格林笑道:“是我没错,你那个老乡叫洛克吧?” “他以为我想要你包养我,所以要我离开你。” 蕾贝卡鼓起腮帮子,生气道:“我现在就去找他,让他不要找你麻烦。” “这和坏蛋,老是在外面说我是他女朋友。” “可你室友也太坏了吧,他们不应该和你一起吗?” 格林失笑道:“没事,本就不相熟,再说了他们都是平民之子,那里斗得过你那个看起来有点势力的老乡。” 蕾贝卡神情低落道:“也是他家就算是贵族也会给他家面子。” 她本就善良,自然不希望因为自己的原因而使格林她这个目前亚特蒂斯唯一的朋友受到伤害。 格林摇摇头示意不要紧,也的确不要紧。能被他放在心里的不多,无所谓的他就不在乎。只不过被丢去一些行李包袱而已。 “对了,好像有你的信也被你室友当众烧掉了。” “啪……”格林猛地一拍桌子,顿时吸引一大批眼光。会写信给他的只有艾露莎,因为她喜欢这个调调和格林加深感情。 但是居然有人敢将艾露莎的信给烧掉,看起来有人活的不耐烦了。 格林很生气,所以他的气魄很强大,图书馆愣是没有一个人敢骂他大声喧哗。包括,老杜,其实他也好奇到底有什么事能够让这个帝国少将军失态,他不是一向喜怒不形于色。 为什么现在情绪波动这么大! 第一百零九章 小人物的脑子 今天是休息日,格林以前最喜欢的日子。但是现在却有人让他本应该愉悦的心情变得烦躁。宙斯他们扔掉他行李没关系,哪怕是当着他的面骂他打他都没关系。曾经为了活命被人当众扇大耳光转裤裆都过来了,更别说这次是以为自己原因是他们受欺负。 格林觉得既然自己害别人受难,让人打两下没什么丢人的。但是艾露莎的千不该万不该烧毁。有些人本应死掉,但是他偏顽强的活了下来,那大概就是因为有让他放不下的东西。这个道理看来他们不懂。否则他们就不会将格林放不下的人惹恼。 呵呵!洛克他其实不太在意,他更在意的是宙斯等人的行为,既然选择向上层阶级低头,那就不要怪社会黑暗。格林现在很想看看当宙斯他们发现,欺负他们的上层阶级其实与他们抛弃的那个人的阶级相差遥不可及的距离时的可笑嘴脸。 老杜大概听明白了,原来是有几个小孩子把他爱人的信给烧了。对于学院里的爱恨情仇,一般而言学院是不管的。当然,亚特蒂斯的学员不能死在学院里面这是最低要求。老杜相信格林心里会有数的,而且学院也有解决私人恩怨的场所。 角斗场就是如此而建立的,每当学员之间的仇恨到达一定程度,他们之间可以定下一个时间在角斗场决斗。但是这里有个很不好的特权,那就是贵族可以让自己的扈从骑士或魔法师代替自己。 按照规定,一般而言是不能超过黄金级。但上有对策下有政策,他们会刚好卡住白银九级这个位段。而且有时他们还会不要脸的使用魔法卷轴和炼金物品。 到底是经历过大场面的人,格林的脸色一会儿就缓和下来。作为一名强者,喜怒不形于色这是最基本要求。否则在为人处事上会留下许多破绽。 格林和蕾贝卡道了一声抱歉:“我今天有点事要先离开一下,炼金学下次在和你请教。” 话音刚落,格林已经收拾好自己的东西离开。蕾贝卡不是傻子,她刚刚看得出来格林很生气。家人的信被烧毁这种事不管落到谁头上都会很愤怒。 可是洛克是白银战士,格林是普等班的学员,差了整整一个大阶段。再说从格林的言行老看,他就是一个普通平民之子。根本没有越级挑战的实力,所以蕾贝卡很担心他会做出什么傻事。 洛克是怎样的人她心里明白,因为从小就出生在巨富之家,所以养成了一股自认为高高在上睚眦必报的性格。 对待平民只要有一点不顺和他心意就要报复。不管怎么看,格林都是活该被欺负的那个。 顿了顿脚,蕾贝卡也立刻跑出图书馆跟在格林身后。 老杜人畜无害般坐在高脚椅,从红木小圆桌上端起一杯红茶慢慢放在嘴边轻饮。看起来这一届学员姓傻的比较多,学人家报复也不知道打探清楚底细。或者打探清楚了也不用脑子思考直接开干。 B250寝室,又一封信放在他门口的信箱里。宙斯拿出来后查看收件人署名,还是给格林的。想起这个名字他就有一股无名之火上头。 就是他,这个混蛋,因为他的事情把自己三人害的这么多天被人暗地里殴打。甚至被逼的在厕所干下更加丢脸的事情,不仅如此洛克还收买导师故意针对自己。 自己来到这里本就是打算出人头地,可是其他的能忍,连导师都不教他们这怎么行。为了来到这里拼死拼活那么久,结果你告诉我没人教自己。之前付出的幸苦全部白费了。这不行,绝对不行。在阻挡自己得到富贵的道路上,任何阻碍都要通通铲除。 所以自己投靠洛克,帮他将格林的行李扔出寝室丢在垃圾箱里,还当着其他同学的面把他的信烧毁。果然,在那之后导师又重新对自己关照起来。而且洛克少爷还带自己去了红灯区,哪里的女孩真带劲儿。 信里的内容他也看了,写的真他妈垃圾。就格林这种人居然还有爱人,就他这种人居然还能在学院又找一个女朋友。 我明明这么优秀,却什么也没有。 今天那个女人又写信来了,宙斯打算等会儿看完后就把它拿出来当着全班同学的面念出来,让大家都乐呵乐呵。 想到躲起来不敢出现的格林,当他得知自己的隐私在学院疯传,他就感到高兴。 正当他要撕开信封时,一记勾拳狠狠砸在他的面门。紧接着拳头如同骤雨般砸在他全身。格林虽然是魔法师,但他的力量也不小,一记勾拳就让宙斯失去知觉。 格林这里的动静不小,很快吸引来一大批同学的围观。整整十分钟,格林的拳头毫无停顿的打算。最后还是赶上来的蕾贝卡拉开格林他才停手。然后在众人惊讶的眼神中,格林捡起信对着耶稣和耶和华说道:“你们丢我行李我不生气,这些天我忙着在图书馆学习炼金学管不过来。不过我既然知道了你们的态度,那么你们就别想有个好出路。” “一个富商之子而已,瞧把你们给吓得。” 格林一把抓住满脸鲜血的宙斯,问道:“告诉我洛克在哪里。” 宙斯嘴巴被打了好几拳,他的手更是被格林重点照顾,现在也骨折了。所以他无力地被格林掌握,丝毫动弹不得。耶稣和耶和华说到底没什么见识,以为在学院打架一定会被严肃处理,所以两人眼睁睁看着格林殴打宙斯而无动于衷。 事实上学院的确对于打架斗殴事件会严肃处理,但于格林而言又有什么。 宙斯失去了几颗牙齿,所以他说话有些口齿不清。 “你得罪了洛克少爷别想有好日子过,洛克少爷说了他已经找了人堵在学院门口,只要看见你就会打断你的腿。” “哈哈,格林如果你现在跪下来求我,并且把你女朋友送到我的床上,我或许会在洛克少爷面前给你说几句好话,” 第一百一十一章 决斗 艾格玛琳拥有四季气候,且非常鲜明,冬季鹅毛大雪时有飘飞。就像现在一样,大雪纷纷扬扬落下昏暗的天空。行人都裹紧棉衣在路上行色匆匆,除了小商贩和富人贵族,没有谁愿意在这种鬼天气出来瞎转悠。 雪下的很厚,街上已经盖了很厚一层,为了方便马车通过,守备军雇了不少闲人清扫道路。雪堆的如同一座座小山,此时没有人说什么“瑞雪兆丰年”的瞎话。天气太冷了,冻死的不仅有细菌,还有人。 每天早晨起来就会看到守备军扛起硬邦邦的尸体,诡异的是那张脸上还带着笑容。很吓人,如果是一脸痛苦的表情就好多了,会被守备军丢到火堆旁的干草垛中。只要过一会儿那些已经冻晕的人就会哆嗦着爬起来围在火堆旁,到时自然会有人端一碗肉汤放在他手上。 然后第二天晚上让他继续待在桥洞下冻的瑟瑟发抖。这没得说,帝国财政不足以分发到这群流浪汉乞丐手中。哪怕强如种花家也难以照顾到所有人,乞丐穷人依旧有不少。 所以每一年艾格玛琳冻死几百上千人不奇怪。相比于这群流浪汉乞丐,亚特蒂斯学院的莘莘学子就幸福多了。保暖的皮裘,毛绒大衣全副披挂在身。 有钱的甚至穿着魔兽皮制作的衣料,保暖不说还具有优秀的防护能力。 格林不喜欢穿太多衣服,那样会使他行动不便,所以他也跟随潮流穿了一回魔兽皮料的衣物。 而且用的还是杜隆坦虎的毛皮,对于针线的使用格林是很熟练的。他将杜隆坦虎的皮毛制成很多保暖衣和皮甲,艾露莎、堂吉诃德、伊修、小耗子甚至连格木都有一套。 所以格林不必和其他人一样穿的跟个企鹅一样晃悠悠走路。这是真正的不会冷,然而总有一些二百五,明明冷的半死,却还只穿几件普通的秋季衣服。一个个冻的全身发抖还恬不知耻的笑话那些穿着保暖衣物的同学毫无风度。 哪怕牙齿这几个哥们都瞧不下去,不断抗议也毫无用处。 今天是和洛克约好决斗的日子,蕾贝卡自然也跟着来了,这场闹剧说到底和她的原因分不开。不仅如此,他还带了一名女骑士,格林从她的气息与斗气波动判断出应该有白银五六级的样子。只是她略带高傲的模样,尤其是对着格林摆脸色,让蕾贝卡很难看。 似乎看出格林的疑惑,蕾贝卡解释道:“这是我的堂姐,是我们学院第三季度斗气部的高材生。” “格林,你是打不赢洛克的,他是白银二级的战士,你才只有青铜。我怕你受伤所以请我堂姐代替你上场。” 蕾贝卡的表姐双手交叉放于胸前,不屑道:“你就是那条惹出祸事的咸鱼?我一向欣赏有自知之明的人,蕾贝卡的身份不是你这种平民能够接触到的。” “如果你识相,就应该赶紧离开这朵尊贵的鲜花去找你的母牛去。” 蕾贝卡小声责怪道:“堂姐……” 格林叹了口气,特喵的这所学院傻帽怎么就那么多。不理会这个二百五一样的家伙,格林安慰蕾贝卡几句,示意他不要担心。 角斗场已经围满不少同学,很久没有发生决斗这种刺激的事情。艾格玛琳尚武的风气可一直持续不减,听说还是一个平民和富商为了一个女人而争斗。 蕾贝卡的堂姐见格林毫不理会她,突然拔出长剑,她一剑刺向格林咽喉。格林脸上挂着戏谑的表情,她只是为了吓唬一番格林,所以这一剑并没有打算干掉格林。 这一点格林知道,所以他连使用魔法的兴趣都没有。但蕾贝卡不知道,她愤怒的举起法杖。徳雷夫老爷子的乖孙女艾琳也不知道,于是她也拔出佩剑一剑弹在蕾贝卡堂姐握剑的手上,卸掉她的力气并将长剑击飞。她也在学院学习,也是第三季度的。这次听说有人找格林麻烦,据说还要决斗。她也就笑笑,不知道那个二百五的家伙敢这么干。 其他不说,因为徳雷夫老爷子的关系,格林只要一在帝都就会经常去她家走动。所以格林的实力她清楚,那股强大的气势,仅仅往哪里一站,身为白银八级战士的自己连拔剑的勇气都没有。 所以她是来看热闹的,没成想热闹没看成反倒看到有人刺杀格林。 艾琳握着佩剑直指蕾贝卡表姐:“你不知道学院禁止私斗嘛!” 蕾贝卡堂姐本就打算教训一下格林,没成想自己反倒被人教训。于是捂着受伤的手捡起佩剑不管蕾贝卡的阻拦离开。 蕾贝卡转过头来啜泣道:“格林,对不起,我希望请来帮你。我不知道她会这样的……” 格林大手一挥,盖在她头上抓乱她的头发。 “放心吧,我已经找好帮手了,他可是很强的。” 蕾贝卡突然惊喜的抬起头道:“真的吗?你没骗我吗?” 格林点点头,艾琳感觉气氛不对,刚才脑子抽了,明知道格林实力强大还跑过来多此一举。她不知道是不是破坏了格林的泡妞大计,想走又不敢走。 格林转过头来凶狠很道:“亲爱的艾琳小姐,你把我出风头的机会浪费了,你让我损失很大啊。” 艾琳讪讪一笑,不知道该说什么。 格林脸色一变,笑道:“你是来看热闹的吧,走吧,一起啊!” 格林提起蕾贝卡的衣领直接抓着她走,艾琳问道:“是堂吉诃德帮你吗?那个洛克不是辱骂了你吗?格林哥哥为什么不亲自教训他。” “你不觉得丢脸吗!我可没有和小孩子打架的习惯。” 艾琳点点头,也对如果传出去一个少将和一个小孩子决斗。以后打仗碰到敌军都不用动手,就把这件事拿出来都会被对面敌军笑死。丢脸不是这么丢的,至于堂吉诃德,他是小弟,实力在强欺负别人也没谁敢说不是。因为他是帮老大出气,大家只会说堂吉诃德是个衷心的好小伙,而忽略他和洛克间的实力差距。 第一百一十二章 劳资是贵族 堂吉诃德对待敌人从不手下留情,但这次格林吩咐他不要做的太过。老将们可都等着机会拔掉格林这颗眼中钉,而且徳雷夫老爷子也拖艾琳转告自己,贵族圈对自己成为羽衣骑的反感很大。 自己的双腿早已陷进帝都这个大泥潭中。 洛克显得很兴奋,他今天就要教训那个情敌,甚至为了尽兴他还拖刚认识的几个贵族子弟收买了裁判导师。都时候会晚一点喊暂停。 即使面对比他“弱小”的格林,洛克依然全副武装,亮丽的银灰色盔甲在冬日的日头下灿灿发光。不少少女早已忍不住大声呼喊他的名字。 洛克很得意,因为他有得意的本钱。这套盔甲是他父亲请精灵匠人精心设计打造的,腰中的挎剑更是精灵族的精灵护卫剑。这种剑不长,剑刃部仅一米,剑身用黑曜石精矿打造,还惨活了魔兽的利牙,具有良好的破甲能力。 且造成的伤口不易愈合,护手处做工精美,符合精灵族爱臭美的脾性。 整套装备下来好几万金币,堂吉诃德满脑门子嫉妒,这丫的在战场上保准是个箭靶子。嘿嘿!等会儿我要不要把他那身盔甲扒下来卖掉买酒喝。 堂吉诃德笑的贱兮兮,格林一脚踹在这个二百五屁股蛋上。 “又想什么鬼主意呢?一天到晚能不能正常点,把事办完了就赶紧离开。” 见格林来了,他就不说话了。艾琳和堂吉诃德打过招呼,这个人她也听说过,据说是个很八卦的人。然而作为曾经的大将军的孙女,军队是个什么地方在清楚不过了。强者为尊,如果堂吉诃德没有与之相匹配的实力,以他到处八卦的性格早已得罪其他军人,能不能活下来还难说。所以对于这种人艾琳报以小心,别看他表面笑嘻嘻,心里其实已经把你当做死人。 眼尖的洛克看见人群中的格林,他眼睛一亮,顿时喊道:“格林,你终于来了,据说你求蕾贝卡找人代替你决斗呢。” “哈哈,结果好像没人愿意帮你啊!” 格林无所谓耸耸肩,洛克却将这当做故作姿态,于是接着嘲讽道:“其实嘛只要你当着同学们的面跪下来求我,我也就原谅你了,你说是不是啊。哈哈哈哈!” 角斗场下的其他学员立刻就笑开来,纷纷忠告格林要他下跪。 “你可知道,格林。”洛克顿了顿接着道:“只有贵族才可以让自己的扈从代替战斗,而你不过只是一个贱民而已。”格林早就看见蕾贝卡堂姐的身影藏于人群中。 与他交好的几名小贵族也起哄到:“就是啊,你个贱民难道还想冒充贵族吗?” 其他人眼睁睁看着格林,希望看到他的难堪从而得到一丝满足。但是格林注定会让他们失望,格林没有说话,他示意堂吉诃德上去。 堂吉诃德脸色很平静,这不正常,因为这代表他的怒气已经达到顶点。 只见他迈着沉重的步伐,每踏一步身上都会闪现一阵蓝光。待他完全登上角斗场,一套暗蓝色盔甲就在他身上组装完毕。这套铠甲并没有闪闪发光,但让人一看就知道非常精良。较之洛克的铠甲,两者高下立判,这套铠甲显然更适合作战。 堂吉诃德登台后右手拔剑而出斜放身侧,剑尖指地,强大的战意汹涌而出。他大喝道:“帝国陛下亲封,艾格玛琳帝国尼古拉斯.格林男爵麾下扈从骑士,堂吉诃德与你一战。” 战意直冲云霄,震荡天地。除了少数人外其他人一脸不可置信的看着格林。这家伙居然真的是贵族,蕾贝卡吃惊的看着格林,格林对他点点头。 洛克不敢相信格林是贵族,或者说他不能相信这个事实。因为他这些天在外边用各种肮脏的语言辱骂格林,而格林是贵族,贵族可是最讲究名声的。他骂格林的时候可没有单指他一人,而是包括了整个“贱民”。换句话说这个范围随着格林身份的增长,已经祸及到其他贵族。 你可以得罪一名贵族,那样他的对头说不定还会帮你骂两句。可你不能得罪“贵族”这个称号,那样意味着你对整个贵族圈子宣战。即使强如普鲁士陛下也不敢,洛克的行为可就带上这么点意思。所以在场的贵族眼神立刻就不好了,格林是贵族,也就是自己人,这个造不了假,没人敢在帝都冒充贵族。再说格林本人大家不认识,但是最近新封贵族的名字还是知道的。其他贵族自然听说过洛克的辱骂,尤其是与他交好的几位。 这时脸色也变得微妙起来,贵族永远都看不起故作高雅的商人,一般而言,只会把他们当做附庸。 尤其是贵族子弟不一定拥有爵位继承权,但格林却是实打实的男爵。这一点很重要,哪怕是公爵的儿子在没有继承爵位时在地位上都要矮上格林一截。 洛克变得有些癫狂,巨大的转折使他难以承受。他的智商已被愤怒和嫉妒挤走,冲动是魔鬼,洛克居然拔出长剑想要砍翻堂吉诃德。 堂吉诃德脚步稍微后撤,剑随身心。“破空斩!”他身如脱兔,一瞬闪现在洛克眼前。 洛克眼睛一寒,“怎么会这么快!” 堂吉诃德手中,剑在飞舞。一秒五剑并不是他的极限,但是对于洛克这个层次的对手足够了。 五道神圣斗气凝聚而成的斗气剑刃涌进洛克的身体。堂吉诃德止步于他的身后,起跑式的样子缓缓收剑入鞘。当剑柄与剑鞘轻轻相撞后,“咔嚓!”洛克前身沿着伤口喷出大量鲜血,那套他自以为坚固的铠甲没有挡住堂吉诃德一剑之力。 洛克张开嘴大口吸气,大量血液的流失带走他所有的体力。堂吉诃德不带任何喜色走下角斗场,他的身后是洛克倒下的身体。临走时他的眼光看了一眼那个导师裁判,凌冽的目光让他心惊胆战。 下台后,堂吉诃德站与格林身后,不知为何艾琳觉得他此时的身影竟如此勇猛威武。脸上再没有一丝玩笑,只有满脸杀气,这种感觉很像自己爷爷。那种纯粹的军人才会拥有的气势。 第一百一十三章 来自老将的威胁 洛克当然不会有生命危险,但是起码一两个月要躺在病床上。至于宙斯他们几个格林没有兴趣找他们的茬。 他和艾露莎重新报了一个收信地址,是在学院外面一座酒馆中。酒馆可不仅仅是卖酒的,也会提供客人的住所。 格林觉得哪里还是不错的,有酒喝还热闹。反正咱是贵族,老杜那个家伙和自己也熟的很。 于是格林从此多了一个去处,蕾贝卡最近很少找格林玩耍。他知道这个笨蛋被自己吓到了,曾经那个她以为吊儿郎当的平民摇身一变成为贵族,换谁也一下子难以适应。尤其是她早已适应格林的以前身份,再说还有她的堂姐问题。 前面说道,贵族和商人之间几乎有一条不可逾越的鸿沟。格林觉得应该找个开导那个笨蛋,什么封建思想,劳资要不跟你玩以前还会理你?整个帝国谁不知道咱是个有脾气的人,看不顺眼的通通不用眼睛看他。 亚特蒂斯学院建筑雄伟壮观,其实如果站的够高的话可以发现它是以城堡的形状来建筑布置的。所以他也有城墙,还不低六米高。城墙上有士兵把守,主要防止一二季度学员无故跑出学院,也是一种变相的保护吧。 因为总有些二百五觉得自己来到这座全帝国最大学府就以为“劳资天下第一”,为此在外边也没什么眼色,看见什么不平之事就要拔刀相助。人家守备军抓到一个强奸犯,正在围殴他,这是就有二百五跑过去亮出亚特蒂斯学院证明骂守备军欺负平民。然后强奸犯偷偷暗中开溜,气的守备军牙齿咬的噶次作响却又奈何不得,只好回头继续抓捕那个犯人然后向学院上报。 那些二百五还觉得自己学**做了好事,一副三好市民的模样雄赳赳气昂昂回到学校,被教导处主任导师按在地上拿棍子狠抽一顿。 开始还不服,等教导处主任把原因说了之后就没脸见人,自己趴好打出眼泪都不叫唤一句。绕是如此还是经常有二百五这么干,禁都禁不了。 当然不止是如此,更多的是为了让学员们多学一点知识。一边出去后能够多一些保命手段,不至于早早丢掉性命。 哥特式城堡设计,里面的绿化做的相当不错。小树林小草丛不少,这些都是小情侣很喜欢的地方。格林没有听墙角的习惯,但是听到自己的名字就很不对了。 “你听说了吗,格林男爵喜欢欺压平民。前不久在萝丝专卖店遇到一个乡下富商的儿子,他二话不说就叫守备军把人家打成重伤。” “还有,洛克和他决斗是因为他抢了人家女朋友。据说格林男爵来学院就是为了玩女人呢!” “那可不是,要不然他才青铜实力怎么会来这种地方?就是贪图这里的女孩子,他们贵族自己无能,但是为了家族传承就会来学院寻找优秀的女孩想尽一切办法娶回家。以此来达到血统的优化。” 哎!格林摇摇头,用这种破坏人名声的法子的家伙,除了那群没有脑子的老将还有谁。 在这个时代,武力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是如果一个人名声臭了也会有好大影响。毕竟这个世界不缺同情心爆表的二百五,大老远从千里之外跑过来砍你脑袋然后大喊替天行道的招牌绝尘而去。帅的很,老子以前早就想这么干了,奈何没这个机会啊! 既然动手了那么接招就是,老早就看那群老混蛋不爽。一个个立了点军功就以为自己天老大他老二。岂不知陛下不给他们爵位的原因还有很重要的一点,配不上。 因为相比较而言贵族群体识大体,面对国家的根本利益大家都很有默契的保护。然而这群老将私心太重,其中不乏为了金币甚至买卖武器给北方兽人。就连与南方异民族也有千丝万缕的关系,心中没有帝国的存在,只有利益这才是最根本的厉害之处。 奈何那群老将却还不知情,或者明知道这一点还以为帝国少不了他们。岂不知,普鲁士陛下是因为不想帝国何其其他国家的勇士寒心。 艾格玛琳是个开明的帝国,不管你是不是本帝国的子民,只要你忠诚帝国,又拥有才华,艾格玛琳不会吝啬金币与荣耀。因此你看见艾格玛琳军队中出现一些兽人精灵或者矮人丝毫不比惊慌。那是正常的,也因此老将们的结果很重要,如果他们老实的安享晚年普鲁士陛下绝不会吝啬金币,让他们风风光光的。但是他们却异想天开都要普鲁士陛下封个爵位,这个要求太过分了。 所以为了安抚其他“外人”的人心,也为了表示自己作为一位帝王的心胸,这些老将暂时才得以拥有一些权利。 格林敢打赌,赌五包辣条,这群老将背后一定是某位皇子在撑腰。无他没有任何功劳比从龙之臣大的了。 不是针对老人,年纪大的对于脸皮就不太看重,所以他们用什么下三滥的招数对付格林都不奇怪。哪怕是抓走某些人也无所谓。 为此格林不得不小心一点,危险已经露出锋芒。 走过还铺了厚厚一层积雪的草丛小道,绕过巨大绵长的葡萄藤支架露天走廊。格林再次进入图书馆这栋布满智慧的大楼。 作为一名巫师或炼金术师,基本的锻造也是需要掌握的必备技能。格林有很多想法,动手能力也很强,可是要说达到锻造的地步就还太早了。 如果当初他的锻造技术不错的话,那么研发魔法枪械的时间将会大大缩短。不会那么繁杂,更别说生物装甲这种全新的知识。 生物装甲的特性就是让装甲具有生命,形成一个寄生体存活于自己本身。这种寄身体对本人无副作用,又能与本身基因完美融合,这样就达到了“认主”,既一副生物装甲的主人只有一个。毕竟基因的排斥效果太可怕了,分分钟要命的结果。 格林决定以魔兽的灵魂来达到生物装甲拥有智慧的效果。相对于人类的灵魂,魔兽智力比较简单,不会和人的灵魂一样难以掌握甚至被他吞噬自己的灵魂,成为宿主的新灵魂。 第一百一十五章 确定不是要我当小弟 格林苦笑着对二王子莱斯特行了一礼,二王子很严肃的回礼,格林从他的回礼就看的出来今天的事情怕不是那么好解决的。 格林:“不知二王子深夜找我有什么事情吗?我婆娘还在家等我回家奶孩子呢!” 莱斯特:“格林少将叫我莱斯特就好了,今天这辆马车上就我们两个人,我把话直说了吧,我希望能和你交个朋友,如果可以当兄弟就更不错了。” 格林:“哪里,二王子您拥有帝国最尊贵的血统,而我只不过是区区男爵少将,怎么可以和您做朋友。” 莱斯特:“格林,哦,请允许我这样称呼你,我是真的想和你当好朋友的。也请你给我这个机会,我绝对不是为了拉你进入我的阵营来争夺王位的。” “我对于王位没有任何兴趣,所以请你相信我的真心。” 格林不说话,他想要搞清楚怎么把自己的脚趾甲剪成八瓣的,还特喵的对王位没有兴趣,骗哈士奇的呢吧!老子可不是三岁小孩子,再说了你连块糖都不舍得给我就想空手套白狼?扯犊子也没这么扯的。 打死格林也不相信一个王子会对王位没有丝毫兴趣,掌握一个帝国的力量,这种力量绝对比毒品所带来的“毒瘾”还大,戒毒的人都没几个成功的,更别说面对王权的诱惑了。 “哦,对了,我听说格林你喜欢空间魔法是吗?我正好有些关于空间魔法的羊皮卷。”莱斯特从背后箱子中拿出一个圆筒状器材道:“你看看这些合不合你胃口,如果不够的话,我还可以带你去皇室魔法塔找一找。” “我希望你别误会,我找你不是为了王权的争夺,也并不想你卷入这个难题中。我看过关于你一切的传说。” “是的,就是传说,那些叫做《兵法》的书籍,还有你的实验,这一切都让我着迷。说实话作为一名骑士,其实我很喜欢和魔法师这群睿智的学者一起畅谈研究。” 原来是个爱好学习的大好青年,怪不得手笔这么大,空间魔法可谓是魔法中最为珍贵的魔法。先不说空间魔法强大的破坏力与防护力,就一点它就可以甩开其他魔法十八条街。空间魔法可以打开其他位面的维度坐标,这样可以让魔法师前往其他世界搜寻珍贵的魔法材料。 说简单点吧,召唤魔法所召唤出的生物就是来自其他维度空间。恶魔召唤师连接的是地狱,星灵召唤师连接的是天体,魔兽召唤师连接的可能是纯粹的怪物世界。 所以说如果能够到达这些世界,那么对于一名魔法师来说无异于得到一座金山。格林的目标很明确,通过空间魔法找到蓝星的维度坐标。不过这个这个工程有点难,自己来到这里也有些年头,目前为止还没听说过有蓝星的东西流传到这个世界。 因此眼见莱斯特连客套都懒得说,直接上荤菜,格林赶紧把自己一双手在衣服上擦干净结果装着羊皮卷的圆筒。 “你看,你真是太见外了,第一次见面怎么好意思收你的礼物呢!”虽然这么说,但格林的手却没有一点收回的意思。东西都到了自己手上,不急于一时。 格林暗中观察莱斯特的表情,发现很单纯,格林觉得自己是不是太久没和人勾心斗角脑子退化了。居然看不出其他人的想法,难道他真的只是为了和自己做朋友。 察觉到格林的想法,莱斯特道:“不管如何,你想要研究空间魔法也好、研究其他实验也好,如果资金和材料不够都可以找我。我想这点能力还是有的。” 莱斯特到底有什么想法,格林直到现在也想不通。望着已经走远的马车,格林摇摇头,不过看起来确定不是要求自己当他小弟。既然想不通,就不想了。 要说外人都靠不住,还是自己闺女好啊!这么晚了还在等自己老爹回来,小小的人儿坐在台阶上靠在格木身上,小脑袋一点一点的惹人心疼。 格木早就发现自己老大回来,只不过小耗子全靠自己支撑不好走开。此时他也悄悄的招呼自己兄弟,格林把小耗子包在怀里,晚上湿气重。格木现在比格林高多了,以前都是格林牵着他走,现在他也可以牵格林了。格木为此显得很是高兴,格林任由自己兄弟牵着。 他知道格木一直都想保护自己,曾经还因此闹过脾气。格木的脑袋凑在格林面前,格林知道自己兄弟有喜欢听荤段子的爱好。两兄弟摇头晃脑走进大门,艾露莎应该烧好了麦茶,点心也做好了。正好喝点麦茶吃点点心睡觉,这才是人过的日子。 夜更加的深邃,仿佛凝结成实质,一道影子从格林家屋顶飞跃而过,空中飘落几根羽毛。 格林在安抚好小耗子后和格木来到地下实验室,陪格林做实验这个习惯格木很早以前就习惯了。他不知道格林什么时候又不在没所以哪怕连最爱的懒觉都不睡就要赖着格林。 格木很聪明,因为格林悉心教导他很久。格木虽然不会说话,但却已经能写出不少字,就连算数这项天大的本事都学会。因此为了奖励格木,格林为格木买了一枚空间戒指。里面光手榴弹就放了十箱,其余的还有魔法枪械和子弹。就连盔甲也按照格木的体型专门请矮人打造了一份。 格林花大量时间教会格木手雷和枪械的使用,披上轻铠的格木手持AK47魔法枪械简直和战争机器没有任何区别。这么做的目的不是为了让格木和自己去杀人,而是为了让他多一点自保能力。 魔法枪械的去向除了格木外就剩下艾露莎、伊修、堂吉诃德、以及路西法。就他们有这些武器,路西法那边每个星期都会定时通一次信息,现在那边发展还不错。自己所需的魔法材料都会按时送达,相信加勒比海那个犄角疙瘩有斯派洛的船队,还有两个铂金坐镇,相信问题不大。 第一百一十六章 人贩子 在艾格玛琳,努力买卖是很正常的,只要贩卖的不是本国人其他的一律不管。而且艾格玛琳国土实在太大了,谁都缺人。贵族想要多买些奴隶来庄园干活,平民想要买两个奴隶帮自己搭把手,军方也需要努力来干苦力活。 所以其他国家的奴隶贩子特别青睐艾格玛琳,每次来这里都能大赚一笔,而且还不愁市场膨胀。只要不动艾格玛琳帝国的人,不触碰道法律的边缘,艾格玛琳实在是个好去处。 以前也不是没有吃了巨龙胆的二百五故意抓艾格玛琳人,把他们舌头拔了当做奴隶卖。结果被艾格玛琳发现,那个时候只要见到奴隶贩子,见一个杀一个,每座城市的城墙上挂满了奴隶贩子的人头。这场屠杀整整持续一年之久,至于奴隶贩子的财富当然全部收归国库。 没人敢说反对的话,奴隶贩子本就没一个好人,而这件事持续一段时间后,有奴隶贩子冒着风险来到艾格玛琳碰运气。还不错,艾格玛琳仅仅针对之前一批奴隶贩子。所以这一批担着风险的奴隶贩子着实狠赚了一笔,反正只要不触碰到艾格玛琳的要求,就能赚钱。 哪怕被人看不起,大不了再艾格玛琳活的低贱一点,但那又如何,谁会和金币过不去呢! 艾格玛琳是大陆出名的繁华和发达,这也吸引很多奴隶贩子喜欢定居艾格玛琳。想要入艾格玛琳帝国国籍很难,但是得到一个居住证就不难。 定居证是五年一签,对于外国人员而言想要长久定居就需要这样一张证明,否者当守备军查水表时发现你没有这张小本本一律按照偷渡算。要被抓去当奴隶的,居住证一式两份,自己一份守备军一份。 办理居住证后一定要填写是哪个城市的,一般而言你填写城市后活动范围也就是那个城市,如果要出去旅游的话就要去守备局递交申请书。自己注明到哪个城市玩,玩多久。到时候守备局会按照这个要求发放通行证,没有这个也一样按照偷渡抓起来。 一本居住证五年期限,一本居住证的经费却高的吓人,第一次办理需要一千金币,随后每更新一次增加一千。至于外国务工人员则有其他手续,这里不一一赘述。 对于奴隶贩子而言,一千金币不多,所以在艾格玛琳买个庄园长久居住很不错。 薩波是一个奴隶贩子,而且还是一个不小的奴隶贩子,就他手下跟他吃饭的就有一千多号人。规模算是中型的了,主要是他信誉好,从不会欺骗艾格玛琳人,出售的奴隶一向公道。 前几天艾斯德斯带了消息给格林,让他按照陛下的安排划分封地建立城堡。格林收到自己老大的指示当然选择听从指示。于是按照咱们伟大的普鲁士陛下的旨意格林的封地被安排在北方行省一个犄角疙瘩里,建造城堡的经费倒是拨下来了。 如今格林就要来挑选一些奴隶回去充充场面,所以他找到薩波。因为格林听说他这里有一群西方某王国被俘虏后当做奴隶的士兵。格林对他们很有兴趣,毕竟如果自己从艾格玛琳招兵的话不经用,咱又不是大贵族,可以直接将自己的私军拉去战场培养一番。 按照帝国贵族法,男爵可以拥有私军一百五十人,虽然这个数字可以稍微提高一点比如在加一百的打杂人员,凑个二百五的吉利数字,但格林觉得面子还是要给陛下的。一百五十名俘虏士兵,这是之前和薩波谈好的,今天就是交货的日期,所以格林带着自己兄弟来到奴隶市场。 格林坐在格木身上,小家伙变成大家伙了,格林想想还真有些不习惯,自己有太久没有一起经历格木的成长。还好小家伙没有忘记自己,一直记得自己的气味。格木自从跟了格林,口味变刁了不少,以前从不碰一下蔬菜,现在开始讲究营养均衡。格林自从捡了格木后在身上带些零食就变成习惯,格木不喜欢抽烟,酒却是要来两口的。上好的鲜啤,格林一般都舍不得喝,见格木停在人家酒馆面前不走。立刻掏钱买了好几桶。 格木喝鲜啤,格林喝廉价黑啤,没什么不对。格林拿纸袋装了满满一袋花生米,那是早上艾露莎特意炒的,就是为了给哥俩逛街有些吃的。讲好了格林一颗格木一颗,两兄弟就着小酒交出了满嘴的香味。 薩波早就在奴隶市场出口等待,他为人一向小心谨慎,别说是格林这种贵族,就是商人平民来他这里购买一个半个奴隶他也从来都是笑脸相迎。哪怕最后别人挑大半天也没中意的,直接走人不要了他也是陪着笑脸连连致歉。 好名气想要练就的确不容易,但是一般名气好的奴隶贩子质量都挺不错。大老远就见着格林两兄弟走来,薩波连忙迎了上去。 “尊敬的男爵先生,您要的奴隶我已经准备好了,一共一百五十人全是战场上打了十几场大仗活下来的精锐,为此我们为了保证这群奴隶的忠诚性着实花费不少功夫。” “薩波先生,你的名气我自然明白,不管是谁在你这里做买卖的没有不说你的奴隶质量和服务好的。价钱的问题好说,我只要这群奴隶质量有保证,至于忠诚这种东西我不觉得他们离开我后能够在帝国军队的长剑下活下来。” 这个道理薩波明白,逃跑的奴隶帝国会派出军队进行捉拿,一旦被捉到除了以死谢罪没有其他可能。而且这个死法不是一般的惨烈,是直接用轻型战车吊住手脚和脑袋进行车裂。往往在行刑时会安排其他奴隶阅刑,以示警戒。 艾格玛琳是强大的,哪怕近百年来他已经衰弱不少,但依旧还是一个庞然大物。强大的作用就是在其他国家偶尔会发生奴隶暴动,而在艾格玛琳却连暴动的萌芽都不会产生。再说了当奴隶的一般都活得较惨,艾格玛琳深知要想骡子干活就要让他吃饱喝足。 可想而知一群常年处于饥饿状态的奴隶突然能够吃饱穿暖,外边又有强悍的军队震慑,他们逃跑的机率不高。和谁做对也不能和命作对不是,所以艾格玛琳的奴隶是出了名的。 第一百一十七章 你要拉我入伙? 奴隶市场没有想象中的污水横流垃圾遍地,相反反倒是地面整洁干净。也是,如果这里肮脏不堪也没人愿意过来,谁喜欢一个污秽的地方。但这里不包括奴隶,奴隶只要保持基本的干净比如没有疾病等就行,至于脸上那一团灰尘大家是不介意的。 奴隶市场有自己的规律,如果看到某个奴隶贩子带着顾客那不用说这是提前预约好的。其他奴隶贩子只会在心里大骂两声不要脸,而不会跑去抢生意。如果没有人奴隶贩子带着的顾客,那当然是使尽所有本事将顾客拉到自己的地方。 奴隶市场很大,奴隶们全都被厚实的大铁链锁住,而高级一点的奴隶比如骑士和魔法师还会用魔法材料制作的手铐等物件铐住。最抢手的莫过于魔法师和其他种族的女**隶,兽人族的猫人和狐人很是抢手。 据说不少贵族最喜欢在床上扯住女猫人和女狐人的尾巴干羞羞的事,格林以前也不是没有憧憬过,毕竟猫人和狐人的确妖媚的很。她们是外表最像人的,除了耳朵和尾巴外和人类几乎没有区别,不想狼人,整个顶着一颗狼人脑袋。 但是不行啊,以前的经费全用来做实验了,所以格林伊修以及维克多三人经常端着一碗人头大的面条蹲在人奴隶市场售卖狐人猫人的地方。就算不买饱一饱眼福也是好的,然而现在三人只剩下两人,维克多那个混账居然死掉了。 奴隶市场被奴隶贩子各自圈后地盘,互相错落分布。能够看得出每一个奴隶眼神中只剩下绝望和麻木,这种眼神格林见过很多了,比他们更惨的都见过所以他没有一点心理负担。格木更不用说,在他眼里就没有害怕,除了格林的家法棍子。 当格林路过关押奴隶的笼子时,所有奴隶的眼神开始有一些变化。他们都渴望着望着格林希望格林把他们买回去,只要还没有卖出去的奴隶,都是衣不蔽体饥不裹腹。昨晚又下了一场大雪,虽然这里地面的积雪被清扫干净但寒气依旧逼人。格林要不是穿着保暖的衣服此时大概已经冻的瑟瑟发抖。 女**隶也是一样的全身不过不男**隶多几块布料而已,此时的场景,别管女**隶多漂亮。现在他们都是全身蜷缩成一团互相挤在一起取暖,眼泪鼻涕糊满一脸。在好看的美女变成这么一副模样也让人提不起兴趣。 格林面无表情的从他们面前经过,薩波低垂着脑袋前面带路,格林没有说话的兴趣,他自然不会瞎扯什么话题。按照艾格玛琳的官方说法,奴隶贩子的地位还没有平民地位高。起码一个平民被人偷钱了守备军立刻给备案侦查,换作奴隶贩子先等几个月再说吧,而且就算找到了窃贼只要是艾格玛琳人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放过去。 格林行走了大概十分钟就到达薩波的地方,一百五十名奴隶已经全部准备妥当。格林看了一眼,他对这批奴隶相当满意,这群人每一个都有股肃杀之气,一看就是狠角色。身上还布满狰狞的伤疤,格林越看越喜欢,这群人只需要教育一下就是很不错的打手。 薩波见格林嘴角勾起,连忙邀请格林进房子赏脸喝杯热茶。格林拒绝他的好意,刚来的路上两兄弟喝不少酒,现在肚子里暂时没有多余的空间。格林爽快的拿出一大袋金币交给薩波,薩波看都不看一眼直接收起来。他知道贵族是不屑于玩那种缺斤少两的勾当,掉面子。 奴隶们抬起头迎向自己的新主人,一名奴隶小声和旁边几名奴隶用他们本国话说道:“这个主人看起来很瘦弱,而且他出门连个仆从都没有,看来艾格玛琳让他们的子民丧失了最基本的戒心,我们等到了新家把他干掉然后去当山贼怎么样。” 这个奴隶话音刚落,其他几名奴隶顿时有些异动。格林微微一笑,甚至连魔法公式都不用运算。他的右手轻轻一握魔法粒子立刻构造成魔法。“格列夫的熔岩火球”,火球只有人头大,刚好落在那几个异动的奴隶当中。 砰! 熔岩火球炸开一瞬间,哪几名奴隶立刻被熔岩吞没连尸骨都没有。其他奴隶立刻将身体压得更低,格林毫无异动仿佛杀死几个奴隶和打死几只苍蝇没区别。这里的异样立刻引起其他奴隶贩子的注意。 他回头对薩波笑道:“刚刚有几只不听话的苍蝇,我已经将他们赶走了,麻烦你在找几个补充满人数,价钱再给。” 薩波还处于惊讶之间,他认得那个魔法,身为奴隶贩子他也有不少手下,但高级战士也只有一个那就是一名黄金战士。但他没想到眼前这个瘦弱的贵族居然也是一名高级魔法师。 还好他经历过不少大场面,脸色一变立刻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事情。他急忙解释道:“男爵先生,这批奴隶或许没那么好,这是我的失职,请您再等几天这批奴隶已经不配在售卖出去。我会立刻再给您挑选其他优秀的奴隶。” 几滴汗水从他脸上滑落,如果可能的话他真想直接烧死这批奴隶。从格林的言行他就知道刚刚那几名奴隶一定是说了什么大逆不道的话被格林男爵知道才被杀死的。如果格林揪住这点不放完全可以将他告上艾格玛琳法院,到时候他能活着就算是好的了。 格林摇摇头示意他不必紧张。:“放心,你给我再挑几个补充就行,其他的无所谓。” 薩波马上照办,就在这时一个声音突然响起:“先生,先生,我想你可以挑选我,我力气大吃的还少。您把我买下一定不会吃亏的。” 薩波顿时气的七窍冒烟,这个混蛋还敢给我出岔子,他刚要提棍子教训这个小王八蛋,格林却把他拦下。“就他了,算一个,你在挑几个。” 既然格林发话,薩波就没什么好说的,在这里顾客真的就是上帝。那个小伙子一被放出来就趴在格林脚边,格林一脚将他踹起来。他就傻站在格林身边傻笑,格林突然想到了斯派洛,当时那个家伙用十枚金币收买自己给他一条生路。 没等多久薩波将人挑好了,他又极力邀请格林去他的房子饮茶赔罪,这次格林不好意思拂他面子于是应允。他吩咐那个青年看好这群奴隶,青年奴隶立刻从一名奴隶贩子手下抢走一根木棍严肃的磨刀霍霍的盯着其他奴隶。奴隶贩子的手下也挺识趣,不跟青年奴隶计较。 格林两兄弟和薩波进入房子。 良久,一道声音突然从里面传来:“什么?你要拉我入伙?” 第一百一十八章 开拔前的准备 格林要去北方行省自己的封地,那么一些关系就要打点好。他抽空特意拜访了徳雷夫老爷子,然后腆着肚子带着满意的笑容悠哉走出城堡。 老爷子就是大气,武器装备送的都够装备一个兵团了。清一色崭新铠甲长矛长剑,就连弓弩也足够一个营的使用。 莱斯特的确对王权没想法,这是格林刚刚知道的。 “你知道吗格林?我的母亲很早就去世了,那时我才七岁。我可以给你讲讲我的故事。” 我的母亲是来自布伦王国的公主,也是政治联姻的产物。从小开始我就不讨母亲的喜欢,我一直以为是自己做的不够好。于是我努力进修斗气,努力学习礼仪和学识。但是每次见到母亲他都是以敌视甚至厌恶的表情看着我,恨不得把我掐死。 因此我即渴望得到母亲的赞扬又害怕她的眼神。 然而有一天,当我拿着皇家骑士为了表扬我进步巨大的荣誉勋章想要告诉母亲时,我发现我的母亲和他的侍卫通奸,你不知道当时我有多绝望。我心中和父王一直相亲相爱的母亲居然做出这么龌龊的事情,尤其是当他们发现我时还继续他们的游戏。 我吓得大哭,我的侍卫应声而进,所有的一切于是都坦白了。那天晚上母亲就去世了,而那个侍卫包括他的所有家人全被带进裁判所。相信哪里是什么地方你知道。男人进去了会被折磨的不成人形,女人进去会遭受前所未有的侮辱。 然后艾格玛琳和布伦开战,布伦王国灭国,整个国家的子民都沦为奴隶,至今还在全帝国耕地。而我的外公舅舅的脑袋被割了下来装进布包中交给我的父王。 有一段时间,父王看我的眼神特别奇怪。我那时都已经认定自己要死了,然而我所担心的事没有发生,我活下来了。 后来我长大了,又悄悄到调查这件事。我才发现在我的母亲还没有嫁过来时就有了爱人,他是布伦王国的一个小贵族。但是因为政治联姻,母亲嫁给了父王。母亲一直都很思念那个小贵族,这一点被他的侍卫发现,于是他就开始引诱母亲,最后沦落为两人通奸。 这件事给了我很大的打击,从此以后父王就不喜欢我,大哥也特别讨厌我,认为我玷污了艾格玛琳王权血统。你知道我和大哥是同父异母而已,现在更是,就连三弟也不喜欢我。 从那以后我失去了所有,在皇宫宫殿中浑浑噩噩度日。 可是我到底做错了什么!我为了得到母亲的赞扬努力学习错了吗!我为了得到父王的宠爱错了吗!为什么所有人全都讨厌我! 知道我长大成年后才明白这个道理。王权不容玷污,完全更不容感情,哪怕是父母兄弟也是如此。 格林你不要怀疑,我能从你身上感觉到,和我一样的绝望的孤单,虽然你隐藏的很好。我自成年后就开始厌恶王权,但我身为王子却不得不步入这个漩涡。知道我见识到你,我才发现原来我并不孤单。有时我觉得你活的很洒脱,尤其是见识到你的著作和实验,你彻底引起我的兴趣。 别误会,我还是喜欢女性的。只是有种感觉,想要和你做朋友。 看得出来,莱斯特有些激动,不过今天到是听到一个大八卦。皇室的故事果然永远的那么精彩刺激。 莱斯特抹了抹眼角,他的侍卫首领拿了一张清单交到格林手中。 莱斯特笑道:“你就要走了,咱们都还没好好说过话,这些是我的一点心意,就当是朋友间的帮助吧!” 莱斯特没待多久就离开格林家,格林送他到门口直到他的马车不在视线之中。 清单的内容不少,他知道自己喜欢小金币所以光金币就有十几箱,建设领地这些都用得到。不仅如此最让格林感到他用心良苦的是那些骑士。 艾格玛琳的骑士可以说是一种荣誉称号,他只属于贵族专有。只有最优秀的士兵或者战士才有被赐予骑士的称号。莱斯特一次性将五十名皇家骑士送给格林,这下人情欠大了。 可以说格林拥有这五十名皇家骑士后,他的实力立刻可以增加不少。因为骑士往往还代表着强大的战力,更别说是皇家骑士。除此之外还有各种魔法材料,格林觉得不论如何自己两人间的关系想要摆脱看来是不行。 格林的封地情况如何他知道,那是北方行省最贫瘠的地方,陛下现在不可能再将肥沃富裕的土地送给别人。按他的想法最好全天下的贵族的土地都还给他才好。 艾斯德斯也为格林送来了礼物,很多金币,很多宝石,还有很多人。金币和宝石好说,艾斯德斯知道格林的喜好。每次战斗结束开始分账时她都会留一份格林的,因为格林是她的人。这一点在她的军团中谁都没有异议,因为哪怕是军团中地位最小的士兵在战斗胜利后也会得到一份战利品。 她从不委屈自己部下,也不喜欢别人委屈自己部下。所以艾斯德斯给格林的感觉很奇妙,她可以和自己的部下一起吃饭一起聊天,却对敌人哪怕是敌国平民也能痛下杀手并享受其中的乐趣。 他喜欢虐杀投降或者俘虏的敌人,也喜欢帮自己部下包扎伤口,看得出来她并不是作秀。如果是作秀的话,这么多年都坚持作秀那也和真的没区别。 所以格林每次见到艾斯德斯的眼神都是怪怪的。艾斯德斯经常和格林通信,一方面他毕竟是艾斯德斯的参谋长,另一方面艾斯德斯会将战斗总结交给格林编辑,或者和格林交谈一番刑罚的使用区别。 这一次格林得封爵位,不仅是艾斯德斯,就连莫利和达尔夫也送来了厚厚一份大礼。然而礼单中比较让格林奇怪的是赛亚居然也给了一份,而且价值还挺高,礼单中还附加了一封信。信里面只有一句话“我原谅你了,讨厌的家伙。” 明显的小孩心性,格林莞尔一笑,两人的不愉快顿时随风而散。 一百二十章 路西法喜欢上了火器 斯派洛的队伍日渐壮大,人呢,当你一无所有的时候面对任何人都有该有的尊敬。可是一旦经过权利和金币的诱惑,一个人的意识就会自己欺骗自己。比如说有些不该有的想法,想些不该想的事情。 斯派洛觉得自己手下有几十条船,自己又已经达到铂金实力,更是有不少黑火药的支援。所以在日渐庞大的野心之下,做点出格的事情也就不奇怪了。比如说鼹鼠大校被他干掉,甚至还炫耀似的将他的尸体挂在黑珍珠号的冲角上。以此达到他称霸加勒比海的威慑。 维嘉不敢在和斯派洛一起玩耍,所以他联系到路西法。 格林早前说过,斯派洛不管在大海中干什么都是他的自由。但有一点,不能惹海军,作为强大的帝国,艾格玛琳海军的军费比陆军还多。 鼹鼠大校一死,艾格玛琳海军立刻沸腾,对于一个帝国来讲,想要查到一群小老鼠有什么动作不难。所以帝国海军的目标一下子就锁定了斯派洛。紧接着军舰立刻开拔驶向他的基地,斯派洛似乎觉得艾格玛琳所有人都是和鼹鼠一样的废物。 一个小小的海盗头子竟然跑去和帝国军舰对抗,后果自然简单明了。斯派洛除了撩撩几艘海盗船跑了之后其余的船只全部被击沉。数量巨大的海盗尸体挂在港口边的石岩上。 维嘉觉得斯派洛疯了,因为这个家伙竟想要投靠天灾教会,并还打算将格林大人的火药当做筹码。 他觉得斯派洛真的疯了,维嘉还清楚记得那天大运河的晚上,格林大人的可怕。难道说身为食人魔,还会怕一顿小小的板砖吗?不存在的,食人魔也是勇敢的战士,即使是萨满祭司。 真正让自己感到恐惧的是格林大人召唤出的亡灵生物,那晚自己清楚的看清整艘船只有格林大人一名亡灵魔法师。可是出现的亡灵却有近五名同等级亡灵魔法师才能召唤出来。 再结合神秘的路西法大人,可想而知格林大人一定是隐藏实力的强者。再加上这些火药,要说格林大人背后没有组织那才怪。 未知是可怕的,维嘉不会忘记那个晚上,格林用板砖拍他的那种冷漠,仿佛自己在他眼中连只蚂蚁都不如。对生命完全的漠视,这才是自己深入骨髓的恐惧来源。否则自己无论如何也不会交出那一份空间魔法卷轴。 意识到事情的重要性,维嘉不相信这些重大事情路西法大人会不知道。所以维嘉表面假装依然效忠斯派洛,暗中却趁着他不注意偷偷跳下暖洋中逃脱。他知道待在船上迟早得死,还不如跳下船,如果自己命大能够游到海岸并向路西法大人报信。那么自己未来一定有个好下场,当然更大的可能是自己游不到海岸就喂了海里的魔兽或者鲨鱼。 自己已经漂泊两天了,在大海中眼睛都会欺骗人,但是洋流是不会欺骗人的,他是海中男儿最信赖的人。这条洋流会经过艾格玛琳海岸线,只要能到海岸,他相信要找到路西法大人不难。不过斯派洛的黑珍珠离海岸太远了。 又一条波尔坦海蛇嗅到他身上的血腥味游了过来,这种低级魔兽嗅觉极为灵敏。能隔着十几海里的距离嗅到鲜血的美味,而且其凶残成性不达目的咬到一口肉决不罢休。 维嘉叹了一口气,这一路上干掉很多低级魔兽,但终究架不住对面数量众多,自己的身体不可避免受伤。在海里受伤是件很愚蠢很可怕的事,因为那意味着无数海兽都会对你感兴趣。 维嘉已经没有力气,他虚弱的漂浮在海面,二十米长的波尔坦海蛇张开巨口咬向维嘉。海里的东西普遍长的大,海蛇嘴中腥臭的口气扑面而来。维嘉叹口气,看来这一次运气不在我这。 他闭上眼睛,静静等待死亡到来。 嗯……想象中的痛楚没有传来,倒是有个戏谑的声音传来:“怎么,你想要靠装死逃过这一劫。” 这个声音,很熟悉,是路西法大人。地狱犬把硕大的脑袋凑过去,湿润的鼻子在他身上嗅了嗅,然后嫌弃的别过脑袋。这家伙身上臭臭的,一闻就知道味道不好吃,还反胃。 维嘉讪讪一笑,自己一直呆在船上,的确很久没洗澡,大海上的男儿身体有点味道很正常啊!淡水资源有时连喝的都不够,更别说奢侈到用淡水洗澡。 至于用海水洗澡,也只能少数几次,多了对身体有害。 路西法依旧冷酷道:“你打算怎么解释你们的事?” 维嘉赶紧解释道:“路西法大人,我劝过斯派洛很久了,但是他不听我的。” “为此我还特意跳下他的船希望可以游到海岸给你报信。” “哦!呵呵!你是因为看见斯派洛的大业失败了才逃跑的吧!要不然为什么要等这么久才下船?” 一股冷汗簌簌从维嘉脑门淌下,他的确想着如果斯派洛成功击败海贼后大捞一笔。 路西法懒得理他,维嘉的后果要由格林老大决定。至于斯派洛当然得死,他可知道不少自己等人的秘密。 路西法将维嘉提上地狱犬:“斯派洛在哪个方位。” “他现在在前往伯顿岛国的洋流,他想去投靠天灾教会。” 路西法闻言,踹了一脚地狱犬,地狱犬立马在海面上跑起来。轻功这种东西被路西法用另一种方式解决研究出来。所以地狱犬可以撒开脚丫子在海面狂奔。 维嘉此时满脑子只剩下恐惧,因为他感受到地狱犬的威压,连坐骑都是铂金魔兽,可想而知格林大人的势力有多强大。毕竟看样子路西法大人是听格林大人的命令做事的。 路西法最近喜欢上了火器的使用,所以他决定等会儿找到斯派洛让他品味一番火焰的盛宴。 格林老大给的手榴弹和召唤出的rpg可是有几十个大箱子呢!正好这次一次性玩个够。 因为爱屋及乌吧,他甚至还在地狱犬身上安装了六管火神加特林重机枪。到时候可以让斯派洛见识到什么叫做金属风暴。 一百二十二章 咋就混成黑涩会呢 路西法和地狱犬将所有海盗处死,并将和格林有关系的任何线索一一清除。等所有痕迹清除过后,路西法掏出一个电台样的东西联系格林。 “老大,事情已经处理好了,没有留下任何手脚,您看?” “嗯!没事了,你也可以回来了。路上注意安全。“ “是,老大。” 格林坐在马车中放下电台耳麦,真是的,一个好小伙子怎么就就学人家玩野心这种伤神费力的东西呢?连自己斤两都不仔细秤一下,一点眼力见都没有。 作为一名学者,火龙的蛋虽然没有见识过,但大概是个什么样子还是知道的。所以当斯派洛问起他吃下去的是不是传说中的恶魔果实时,格林就知道他没那么好运。恶魔果实这玩意纯粹是他瞎编的,那玩意儿在海贼世界,咱这是魔法世界,维度都不一样好伐。 至于美人鱼倒是有,不过不叫美人鱼,而是叫鱼人。 说起来可能自己也有些问题,好好的把一个本来挺乖的小伙子教导成这样。 巨龙果实为什么会在被他吃了以后斯派洛会继承一些能力,格林还没有研究出来,但是他要求斯派洛寄一些血液样本给他。经过格林研究,对那份血液样本进行对比,发现他的部分基因竟然和巨龙的基因融合了一点点。 哪怕仅有一点也不得了,巨龙的基因何其强大,就这一点点就让他一个小屌丝一跃而成黄金战士。可想而知在他知道自己融合巨龙的基因后内心有多惊喜,而随着时间的漂移,惊喜渐渐转换成野心。天老大他老二的心理开始占据他的脑子,所以斯派洛感觉自己就是那个天下最牛逼的辛运儿。 他在晋级黄金后又在很短的时间内成为铂金,强大的实力,如果加上厉害一点的武器那么他感觉可以打下一个王国。所以一场针对格林的阴谋应运而生。 因为他和路西法一向是单向联系,所以斯派洛带着船队假装和艾格玛琳帝国海军开战,寄希望用这个办法引出路西法。在假装失败然后就到维嘉出场,斯派洛正面吸引路西法的注意,维嘉找机会背后偷袭。他知道路西法一定会上套,因为那些武器被帝国海军知道和被一群海盗知道区别是很大的。 海盗遇见那些火药武器只会想怎么偷袭斯派洛好消灭他,而海军则会想怎么把这些东西装备在自己船上。 另一方面,路西法太高傲了,甚至骄傲到不会去防备后背。只是有一点他猜错,这也是最为致命的一点。格林是个什么人,初中时硬是一个人将整个班级热爱学习的好学生带坏全去网吧上网的人。 他的传染能力有多可怕由此可见一斑,路西法哪怕在骄傲,在傻逼呼呼也会学坏的,曾经高冷的堕落天使路西法,现在变成一个躲在小角落里没事闲扯卵蛋抠脚丫子的腹黑男。这些全是拜我们的格林心机boy所赐。 当然事实与斯派洛的计划有些明显出入,就好像他以为帝国海军是个样子货,结果差点把他团灭一样。然而在损失巨大之下突然还敢继续计划,这不是找死吗?再说了,格林什么人,这小子独的很,你跟他不熟他连名字都懒得告诉你,更别说他现在都变成一个军火贩子。 所以除了一战时期的那些老古董,斯派洛对于格林的其他武器一概不知。 路西法觉得自己现在非常像黑涩会的小头目,而格林不用说就是那个大头子。 格林也觉得自己就像个黑涩会老大,自己稳坐后方指挥手下小弟收保护费。再则,自己手上军火无数,小弟吗现在也有不少等会儿。 等会儿或许手下小弟可能会更多,那天去奴隶市场,薩波做出一番决定。他决定跟着格林这个黑涩会头头混生活,但是格林虽然自诩黑涩会头头,但是买卖奴隶这种事他不做。 咱是受过教育的人,坚决不干这些违法的事。 为此,薩波做了一个非常重大的决定,他将所有的奴隶送给了与他较好的奴隶贩子。 至于原因,还是因为格林是贵族,因为薩波想要加入艾格玛琳帝国国籍。他的儿子得了重病,想要治病进入艾格玛琳帝国官方医院,不是艾格玛琳公民就不能进去挂号。 他想要治好儿子的病就必须投靠贵族,但是贵族对于奴隶是很喜欢,但对于奴隶贩子就不一定了。更多是贵族只会将奴隶贩子的金币统统装进自己的口袋,至于奴隶贩子吗最多让他活着出门。 但是格林给他的感觉就不一样,身为一个奴隶贩子识人的本领自认为还是炉火纯青,他看的出来格林不是那种贪图金币的人。所以他愿意赌一把,结果当然不错格林没有欺骗。他的儿子已经送进艾格玛琳帝国官方医院,如今正在接受治疗,他关照了一些熟人帮忙照顾薩波的儿子。 当格林的队伍离帝都有一天路程后,薩波带着一支队伍在路边等待。这是他的护卫其中就有那名黄金战士,来之前他问过这名他手下的最强的护卫。当他知道将要当一名贵族的小弟,甚至如果自己得到赏识,可以得到艾格玛琳帝国国籍。这东西是他最稀罕的,打死打活就为了这个。 所以他一口答应了下来,发誓效忠格林这个黑涩会头头。格林现在端坐于马车之中,努力了大半天还是不能拥有德雷夫老爷子那种气魄。人生活下来区别其实很大的,比如溥仪哪怕再审判法庭中做一把最普通的椅子都能坐出龙椅的味道。 格林就想要那种气势,拥有那种皇霸之气,如果同学们不清楚这个词那么可以换个说法,就是传说中的王八之气。但是任凭他怎么培养,就是不能搞出来。怎么看怎么猥琐,愣是没有一点那种味道。 格林终于坚持不住,整个身体跨了下来。操蛋!好端端的一个好小伙,咋就混成了黑涩会呢!我发誓我想当个好人! 一百二十三章 山寨和山寨 薩波早年丧妻,如今只有这一个儿子,格林能够为他解决儿子的医疗问题,哪怕付出自己所有的金币也没问题。而格林有了属于自己的领地,自然也要有一个管家,薩波就很不错。他是奴隶贩子,虽然现在不是了,但是对于财务管理与交际却很擅长。是个管家的很好人选,格林觉得只要他踏实帮助自己做事,好处少不了他的。 作为一个奴隶贩子,金币的数量有多少可想而知,反正他给格林的就装满了十个大箱子。都是他从帝国银行中刚取出来的,热乎劲还没有散尽。对于钱财薩波看的很轻,如果可以换回他儿子的命,再加上他的命都可以。 格林最欣赏这种人,无他好掌控而已,要不然尽都是斯派洛这种二百五那日子还过不过了! 人数太多,格林带着珍贵的东西和老兵以及那些皇家骑士先走一步,剩下的人由薩波领着那群奴隶和他的手下赶来。他不怕薩波玩阴的,他的儿子还在德雷夫老爷子眼皮子底下躺着呢。 格林不习惯在马车呆太久,所以他找了一匹好马骑。耶鲁很高兴,因为他成为格林的侍卫,这个工作本来应该是堂吉诃德那小子干的,如今他不在只好在培养一个了。以至于有时薩波都羡慕这个胆子大的傻小子,他终究是个聪明人,不会将心里的看法暴露出来,那样就太蠢。 所以这就是格林不喜欢聪明人的原因,他们什么都给你藏藏掖掖,就是不给你一句真心话,让人想用他偏偏不敢用。韩信那小子不就是,当年刘邦和项羽约架的时候,刘邦没干赢。韩信那小子为了保住军队丫的愣是看着刘邦被项羽追了好几条街,就看着,没一点动手的意思。 虽然知道他是为了刘邦抱住地盘,但是这货在项羽被干掉之后连个解释都懒得给。结果好了,刘邦连找个给自己不卸磨杀驴的借口都找不到,然后韩信那小子被刘邦他婆娘领着一群靠山夫用屁股坐死。你说死的冤不冤,知道你是好心,但你丫的好歹给个解释啊,你以为谁都想你一样聪明? 格林最稀罕那种傻小子,干什么都给你讲的明明白白,连自个儿想娶什么样的媳妇都讲给你听。你说用起来多舒心,多省心。耶鲁就是这样,胆子够大人也够傻,比斯派洛好多了。脑袋不灵光没关系,这个可以慢慢学。皇家骑士既然已经属于格林了,那么再叫皇家骑士就不合适。 于是格林在和艾露莎恰谈过,并在经历了反抗、暴打、再反抗然后屈服这一整套常规交流后。第二天格林揉着腰眼子从艾露莎房间扶墙出来后就将这些皇家骑士改名为血色玫瑰骑士。并将自己贵族的标志确定为一簇染血的血色玫瑰,别问为什么,夫妻两个在床上从来都是那个臭娘们说了算。男人在这种事情上总是最受累的。 既然更改为血色玫瑰骑士,那么装备自然也要改变,毕竟这是一个家族的标志。于是所有骑士的佩剑更换为玫瑰刺剑,铠甲变为暗红色玫瑰纹米兰铠甲,再配上猩红斗篷,骑士头盔留有一大簇纯黑盔璎。 所有归属于血色玫瑰家族的成员都有一条绣了家族族徽得小牌牌,但是拥有的人不多,仅仅几个人而已。血色玫瑰骑士一共五十人,两名黄金骑士,剩下的都是白银骑士。他们将会交给堂吉诃德管理,这家伙最适合干这种活,应格林要求,悲笛也被搬去北方行省。 莱斯特的人情很大,这么多优秀骑士有多珍贵没有人比格林更清楚,请不要忽略,在艾格玛琳乃至全大陆能够成为高级战士的都很少,当然这是相对于整个帝国十四亿人口而言。莱斯特一次性给了这么多英勇善战的骑士有多艰难?每一名皇家骑士是帝国皇室从下培养,并在战场经历过最起码十场战役并生存下来的骑士才配加入皇家骑士团。 而历代陛下掌握皇家骑士团绝对的控制,他和其他几支军团一样由陛下直接指挥。领导他们的必须是忠于陛下的皇室成员,并且陛下分给每位王子公主的皇家骑士是有数的。最多不会超过五百,莱斯特因为他的母亲原因,属于他的皇家骑士只有一百七十名,最高只有一名铂金大骑士。 在每位王子公主的生命历程中,属于自己的皇家骑士将是最重要最值得信赖的力量。没有之一,想必大家都知道,这些皇家骑士骑士也是陛下对自己子女的一种考验,给他的子女一些在自己掌控内的力量。让他们尽情发挥自己的头脑博弈,毕竟艾格玛琳的陛下只有一个,而王子公主却有很多。 养蛊式的培育帝王的办法,姓“皇室”的都这德行,格林已经无力吐槽他们。好好的兄妹姊弟愣是被逼的你杀我我杀你,见面还得笑嘻嘻,背后一翻脸就开始妈卖批。娘类,换自个儿早特么跑去外国过自己的小资本腐朽生活,谁还会在这个烂泥坑中打滚撒泼。 但是权力这个东西的确不错,比毒品还让人上瘾,只有接触过一次绝对停不下来。所以明知道事情的真相与本质,自己还是不得不沿着已经知道的轨迹摸爬滚打。 格林这一队人不多,又全是轻装骑马,所以脚程非常快,关键一点是这一条路没有魔法蒸汽火车的铁轨,要不然直接搭乘蒸汽火车速度还会更快。 格林早就知道自己的封地会很贫穷,但至于有多贫穷他就不知道了。车到山前必有路,船到桥头直然直。反正自己准备了大量的小钱钱,艾露莎趁自己不注意悄悄在行李中塞了好几箱金币,小耗子零花钱不多,他决定未来一个月不吃一点零食。 将这个月的所有零花钱悄悄放进格林的口袋中,他听说北方行省很穷买不到好吃的,所以把自己的零花钱给自己老爹多买点好吃的可以留着到北方行省吃。只不过小耗子动作太大被格林发现,她还以为自己的动作很小心。格林不忍小耗子伤心,所以没敢睁开眼睛,只是不知为何风吹的眼睛涩涩的难受。小家伙懂事的让人心疼。 一百二十四章 山寨大王 离帝都越远,越靠近北方行省地界越是荒凉,人烟越来越少。有时候走个十几天也看不见一点人烟,这些地方多是强盗山贼的天然庇护所。 格林可不敢打包票说艾格玛琳这么发达强悍的国家居然还有强盗山贼出没,这里又不是种花家,连个强盗屁都蹦不出来。相反,在艾格玛琳强盗山贼还是一份热门工作,没点本事还干不了这份很有前途的职业。曾经格林也想过混不下去就干这份很有前途的职业,并因此得到伊修和维克多的支持。 前者是因为这样来钱快,曾经的伊修就是一个财迷,格林喜欢小钱钱的坏习惯就是跟他学的,后者则是因为骑士小说看多了,每每看到骑士小说中贵族子弟假装强盗山贼扮猪吃虎与女主卿卿我我就欲罢不能,在一个强盗和山贼是高危职业可以经常和人打架。 作为一名充满热血的青年战士,战斗才是最后的归属,不过在格林看来他身上所谓的热血不过是逗比的自我肯定。没见过这么二百五的,居然真的相信骑士精神,甚至将他作为自己人生的信条。 格林揉了揉发酸的眼睛,那个一直信奉骑士精神的老好人,正义心爆棚的家伙先离开这个世界了。反而是我们两个最卑鄙猥琐的家伙活了下来。格林现在还清晰的记得那个家伙被魔兽踩在脚下时笑的多开心,因为他的两个兄弟逃脱了魔兽的攻击。 呵呵,如果说当个好人活不长的话,那么格林希望自己是最坏的那个。那次之后,从圣地神圣教廷总部出来的伊修突然收心回到圣地开始认真修行神圣魔法。他还有一个兄弟,他不想再失去这唯一一个还活着的兄弟,他不想在下一次再次经历那种无力地绝望。 而格林选择亡灵魔法和黑暗魔法,本来就如同孤魂野鬼的他也不想在失去心灵唯一的羁绊,所以他喜欢亡灵魔法,那样可以为自己兄弟争取一点逃命的机会。一点就好,维克多就是因为差一点就可以活下来的。 耶鲁和血色玫瑰骑士见他心情不好,所有人为了不打扰格林,都识趣闭上嘴巴,就连马匹都不敢大声的打响鼻。当队伍进入北方行省得边界,本来稍显宽阔的青石板路两旁的杂草树木越来越多。 日头渐渐西落,一群远归的倦鸟盘旋与树林上空叽叽喳喳聊天。血色玫瑰骑士谨慎注意四周,右手微不可察的搭上玫瑰刺剑剑柄。格林抽出一根香烟,耶鲁机灵的划出一根火柴点燃香烟。格林深吸一口指点耶鲁道:“你看天上的鸟,鸟类一般都会在较远的地方觅食,太阳快落山时才回巢休息。然而你看现在他们在自己巢穴上方不断盘旋,那就证明有让他们害怕的东西在。” “一般而言鸟类的天敌不会让这么多各种鸟类飞上天,所以这只能证明树下或者树上有人存在,只有人才会让鸟类感到恐惧集体飞上天空避险。你看林子上面那么多的鸟,看起来躲在林子里的人还不少。” 耶鲁似懂非懂,格林微微一笑,解释道:“说白了就是林子里有一群山贼什么的,你看看雷克顿就知道了。” 耶鲁转头一看,果然见血色玫瑰骑士中的黄金骑士之一的雷克顿及其他骑士已经握紧刺剑准备攻击。夜路见此一惊,立马就想要把剑,身为格林的侍卫他也拥有一柄玫瑰刺剑。格林按住他搭在剑柄的手。 你现在脸斗气都不会,瞎逞什么能,这些雷克顿他们都不用出手,林子里的气息没有强过白银级的,不用担心,多像雷克顿学习一些战斗知识和经验,那个才是正经。 果然,格林话音刚落,一只羽箭从林中射出坎坎落在格林马前。一大群穿的杂七杂八衣服的山贼蜂拥而出,人数还不少林林总总有个百十号人。 为首一个只套了件板甲的牛头人握着一柄双刃巨斧走出来瓮声瓮气道:“我是这里的大王,你可以叫我酋长,我的山寨在这里立好久了。正所谓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打此过留下买路财。否则我就要你们见识一下我手里斧子的厉害。” 牛头人看起来威信不错,他说话时其他人都安静的站着,格林他们也很安静、安静到连鸟儿都懒得搭理他们会自己家去睡觉了,都累一天了刚还被一群二百五堵在自家门口,讨厌。 最怕空气突然安静下来双方就没一个作声的,场面一时之间极度尴尬。 还是格林打破尴尬道:“那么这位山寨大王,您是按人头算钱呢,还是按财力算钱呢?您总得给我们个说法啊,要不然我们可不安心啊。” “额,这个......”牛头人骚骚脑袋,一时之间到不知道该怎么做。格林了然,原来是个刚出道的萌新。 “这个按人头算钱的话,一个人可以让他们交出一个金币至十个金币不等,按财力的话一般是交出总财力的百分之三十到四十。您看您要那种付款方法。” 耶鲁差点笑岔气,血色玫瑰骑士也放轻松不在那么警惕。人们对于憨大个儿总是充满好感,所以大家都大笑着。牛头人莽夫板着手指沉吟一番后语气沉重道:“算了,就按人头算钱吧,一个人十个金币,你们赶紧交钱我会保护你们的人身安全。” 格林道:“好!爽快,就按人头算钱,交钱吧!”耶鲁大吃一惊,这丫的还真敢说啊!只是咱家老爷也不是吃素的。 “好,交钱!” 场面又突然安静下来,格林捂着额头,这家伙这智商还敢出来打劫,怕不是识了字? 格林只好解释道:“是你们交钱,你自己说的,按人头算钱的。” 牛头人疑问道:“不是你给我们吗?现在是我们打劫啊!” 格林道:“错!那是刚刚,现在换成我打劫,交钱!” 雷克顿看得出自己的主人有想玩耍的兴致,所以配合的拔出玫瑰刺剑,雷电斗气立刻爬满整个剑身。牛头人见此眼睛一缩,他知道今天碰到硬茬子了。果然,雷克顿没有让他失望,仅仅一剑挥出,一道巨大的剑气直冲树林,剑气所过之处土地林木具成一片狼藉。 那群刚眯上眼睛的鸟儿顿时惊恐的飞上天空,娘了个脚儿的,你们这群人类还有没有公德心,人家明天还要上班呢,信不信我告你们性骚扰啊! 一百二十五章 我是混“涩”会的 牛头人丧气的扔下斧子,巨斧“哐当!”砸在青石板路面上溅起一丝尘土。,牛头人小弟等全都丢下武器双手抱头蹲在路边。 只见牛头人揉着粗大的手指扭捏道:“这不就是没钱才出来抢劫的嘛!有钱谁还出来干这个,要不是实在活不下去,乡亲们没有饭吃谁会出来玩命。” 刚说完话,牛头人肚子里传来一阵“咕噜”声,牛头人不好意思的摸着脑袋尴尬笑笑。格林见状一拳狠狠擂在他强壮的身板上。 “这有什么,肚子饿了就该吃饭,找不到饭吃抢也很正常,我以前也干过这种事。”还有一句他没有说出来,那就是他是和野狗抢的食吃。 格林对耶鲁喊道:”耶鲁,把锅灶立起来今晚就在这里扎营,面包麦饭使劲做,今晚我们请这群山贼兄弟吃一顿饱饭。“ 耶鲁回道:”好勒,一定让山贼兄弟们吃的饱饱的。“ 山贼们顿时欢呼雀跃,格林明白他们的心情,在肚子饿极的情况下能够吃到一顿饱饭是多么幸福美好的事。格林接着又吩咐耶鲁先拿些牛肉干和麦酒给牛头人等垫垫肚子。这种事情只能让耶鲁干,叫雷克顿去只会将格林做的好人好事搞砸。他出生于殷实之家,哪怕参加训练参加战役,但也从没有饿过肚子。 往后更是在皇家骑士待着,传说中的成功人士说的就是他们这种,如果让雷克顿去照顾牛头人他们只会伤了人家的自尊。而越是卑微的人越是需要自尊这种东西,格林以前也是硬气,但最后不也一样挨不住饥饿要和野狗抢食吃。 格林很喜欢和牛头人这种憨大个儿交谈。今天他很有兴致与牛头人询问一下最近有什么小道消息。 牛头人一边嚼着牛肉干一边喝着麦酒道:”最近也没什么消息,北方行省还是那个鬼样子,强盗山贼横行。所以这里的村镇都扎起坚固的围墙,拿起武器。您也知道这里民风剽悍,在这里混实在不好,所以我才挑了这么一个靠近边界的地方讨生活,没想到这第一单生意就遇到你们。“ 牛头人再次尴尬一笑,任谁打劫不成反被打劫的肥羊接济心里也会感到尴尬。 “要说我最近倒是听到一个小道消息挺有意思的,据说北方行省戈壁区划分给了一个二百五男爵当封地,而且这个男爵还没有什么护卫,但是钱财却不少。所里在北方行省里面混的那些大型盗贼团想要吃下这一块肥肉。” 突然,牛头人动作一顿,然后跟脑袋抽筋一样脑袋转向格林。 贵族的装扮,对北方行省得势力一窍不知,看起来也没什么护卫,给人的感觉就是一群在脑门贴了“劳资有钱速来”的标志。 格林那会不知道他的心思,他点点头做实牛头人的想法:“没错,那个人傻钱多的二百五就是我。” 牛头人极道:“你可千万要小心一点,他们人很多快有两三千人了,你至于这么点人,哪怕有个黄金骑士也打不赢的,我觉得你可以去寻找那些军队的帮助。” ”北方行省的一大半的地区其实是归盗贼管得(盗贼等于强盗与山贼)。而且截杀小贵族的事他们也干过,但是哪怕派出军队也不一定找得到,实在不行他们就先跑去野蛮人或者兽人的地盘。“ 格林问道:“那你为什么还将这些告诉我,我记得你们这个圈子里不是哪怕知道这些出于盗贼规则也不能告诉其他不相干的人吗?” 牛头人憨憨一笑道:“你是个好人,我们抢你你不仅不怪我们还给我们饭吃。” “哈哈哈哈!”不仅格林一人笑到,雷克顿与其他人都放声大笑,作为一名亡灵魔法师,帝国最强女将军艾斯德斯的总参谋长,居然有人说他是好人。那些老兵可比血色玫瑰骑士知道的更清楚,他们还没有退伍时就领教过自己的总参谋长发布的阴谋诡计。 别说其他人,就他们这些整天在死人堆里打滚的老兵看了都心中一寒。似乎不管什么堡垒和防线在他手里都和纸片一样垂弱不堪。又一次军队遇到异民族一座坚固堡垒,格林参谋长在知道那里的地势后写出作战方案。等待现在堡垒边上的大河上游将冻结的冰河截留。 然后等水位足够后泄洪,冰河夹杂巨大的冰块直冲下游,顺带将那座堡垒冲垮,不费一兵一力就击垮那座堡垒的异民族军队。大水整整两天后才退散。 这也是为什么格林人不在军团之中却能拿到那些分赃所得而没有一丝怨言,军队中对于勇士只会让人赞美,可是对于格林这种有智慧的人才剩下的只有崇拜。勇士作战时自然英勇,但是智者可以保证他们更多人减小伤亡。作战勇敢是一回事,爱惜自己的生命才是最重要的,毕竟没有人不想多活几年,好死还不如赖活着。 所以血色玫瑰骑士只是大笑,而那群老兵则是冷笑,才两三千人,这么点人数还不够格林参谋长一个人玩的。 笑够了,格林捂着肚子,刚才笑的有点猛,抽着肚子了。 他缓了缓才道:“你放心吧!想当年我带着小弟,手拿两把西瓜刀从南天北路砍到蓬莱西路,来回砍了三天三夜眼睛都没眨一下。你看最后我不还是活下来了么。” 牛头人眨巴一下眼睛:“南天北路是哪个行省?” “管不着!”格林舒了一口气,幸好没问我砍了三天三夜不眨眼睛,眼睛会不会酸。 “哦。”牛头人继续撕扯那块牛肉干。 “话说贵族老爷您以前是在哪个混的,这么厉害,我居然都没有听说过你的名号。” “这个啊!我以前在铜锣湾混的,当时我可是铜锣湾第一扛把子,两把西瓜刀在手天下我都有。知道什么叫扛把子吗?就是最能打的那个。” 牛头人崇拜道:“好厉害!” “那贵族老爷,您到底是干什么的?” “还能是干什么的,我就是一个混涩会的,黑涩会哟!” 一百二十六章 大张旗鼓进戈壁 当夕阳那个傻娘们褪去最后一层红纱,天际就变得黑成一片。夜色中隐约可见缕缕炊烟飘上天空,月色下一百多条大汉一人捧着一个人头大的碗埋头吃的喷香。 就连耶鲁那个小伙子也捧着一个巨碗吃的舒畅。大碗装满金灿灿的麦饭,再浇上一大勺肉比汤多的香浓肉汤,最后盖上几片蔬菜。 一百多条好汉和一百多个饭桶一样吃的连一点残羹都没有。 雷克顿很不习惯这样吃饭的方法,以他的身份就应该坐在高脚沙发椅上,切下一小块牛排然后温柔的送进嘴里,在捏起酒杯青嘬一口红酒。这些才是他应该吃饭的样子,但格林没有惯他的想法。 要么吃要么挨饿,皇家骑士良好的素养使他听从格林的命令。但是可以看得出他的心情不太好。 耶鲁边往嘴里刨饭边靠近雷克顿,他小声的和雷克顿说道:“你脑袋秀逗了?干嘛把自己贵族的那一套带进主人的眼睛里。” “好好的,该怎么做就怎么做。” 雷克顿气笑道:“那你为什么过来,你有什么资格教训我。” 耶鲁嘴巴里塞满了东西,于是口齿不清道:“刚刚那个老兵叫我给你提个醒,说你年纪轻轻的别可惜了大好人才。” 雷克顿心中一惊,撇头看向老兵处,见他们和牛头人一伙好吃好喝。 一名老兵走到格林身边道:“参谋长,那小子是个好材料,仔细雕琢雕琢还是不错的。您看?” “老杜,这个你先看着办,这群骑士其实心里不舒服。本来莱斯特就势小,现在又被都在我们队伍里跑去戈壁吃苦,谁心里也不好受。” “但不好受归不好受,咱们家的人就应该好好的,如果谁心里想要跟家里人闹别扭,先提点提点,实在不行就让他见哈迪斯那个二百五去。” 老兵笑着道:“您就瞧好吧,保证让他们这几块钢材敲打严实。” 这就放心了,还是自己人懂事,看到一点不对劲立刻就能想到办法解决。 雷克顿此时心中惴惴不安,这些话已经很明显了,老大看他不太中意。心中的悲苦顿时就如同泄洪的洪波一般直冲脑门。 自己本来应该在帝都干着一份体面的工作,和自己的妻儿相亲相爱。可是如今却被原来的主人送给一个乡下贵族。要去帝国最偏远的地方吃苦受累,还不能和自己的妻儿呆在一起。 他现在还记得当自己妻儿知道自己要去,当时哭的心都碎了,尤其是年幼的儿子。压根不知道戈壁是哪里,还奶声奶气的叫爸爸早点回家。 想到这里他的心里就发酸,也不是没有想过拒绝,但是后果会有多严重他不知道。但一个不忠的名头肯定少不了,王子哪怕在不被陛下看不起也不是他一个骑士能反抗的。 骑士说的好听是一种荣誉,说难听点就是一个必须忠诚主人的打手,主人的打手很多,听话的也很多,不差自己这一个。如果自己不听话,那么即使二王子大度放过自己,但是那顶不忠的帽子就会一辈子扣在自己头上。到时候见想干什么都不行,没人会喜欢和一个不忠的人一起干活的,哪怕是佣兵也一样。 日头高照,越往北走天气越冷。格林裹着皮裘哈出一口冷气,他一边跺着有点发麻的大腿,一边用牙刷清理自己的口腔。 讲卫生是必须的,不然容易滋生细菌不说还会惹人讨厌,身上臭烘烘的谁也不会喜欢。 早上吃完热饭,老杜他们早就整理好行囊,现在就等格林一句话就可以出发。 格林骑上自己的马俯视着对牛头人道:“靠打家劫舍吃饭毕竟不好,如果你不嫌弃的话可以来我的封地,我给你土地耕种,不收钱的哟!” 牛头人没有回答,只是眼观鼻鼻观心,好像要把脚边的那只蚂蚁瞪怀孕。 格林知道这家伙铁了心要走上这条道了,也就不管他。 人口问题永远是艾格玛琳帝国的重要事情,不仅普鲁士陛下缺人,那些贵族平民也缺。所以格林也缺人,他现在已经不指望自己可以仅仅靠着王八之气就让他治下的属民臣服。 人和人的区别有时真的很大,有些人一出生就有那种王者之气,让人一看就忍不住想要跟他闹事,比如刘邦和刘备两个。一个以前是小村长级别的人物,一个是卖草鞋的,丫的愣是靠着王八之气当起了皇帝。 格林就不行,再怎么严肃看起来都猥琐的很,用艾露莎的话来讲这辈子也就她看得上格林,换个人连正眼瞧一眼都嫌弃。 格林举了洛琳的例子,那一晚格林抱着被子去客厅沙发睡觉去了。早上醒来小耗子趴在沙发上还以为格林梦游了,要抱住格林怕他乱跑。她听说过梦游的人会乱跑,还不能叫醒,不然会吓成傻子。她不想自己爸爸变成和堂吉诃德一样的二百五。 既然有人想要咱的人头,作为主人的我们可不能认怂啊! “耶鲁,把咱们的旗子扛起来,咱们要嚣张的走进隔壁去。你去告诉雷克顿,谁要是敢拦着我们,直接叫他一路平A过去。” “如果他没有这个本事,那就趁早走人,我格林手下不需要废物。” 耶鲁立刻领命骑马跑去前面告诉雷克顿格林的吩咐。 接着他有对老杜说道:“老杜啊,不知道你们这群老家伙还能拿得起刀剑砍人吗?” 老杜哈哈大笑道:“哟,咱们的参谋长要发威了,老兄弟们,你们的刀剑磨锋利了吗?” “哈哈哈哈,陷阵之志,有死无生。”老兵们的誓言充满了杀气。格林欣慰一笑,说到底还是自家人好啊。 前面雷克顿得到命令,将挂着的长枪取下握在手中。刚刚耶鲁说了,这条路上有任何一个人胆敢拦着队伍,杀无赦,包括其他贵族的阻拦。当听到这句话时,他的内心已经绝望,这已经代表格林在和北方行省所有贵族开战。 手中的长枪依旧凌厉,但却少了一股肃杀,因为那名骑士已经自我凋零了。 一百二十八章 戈壁小镇 当戈壁小镇的居民醒来以后突然发现几乎就要被遗忘在记忆深处的领主府既然有了人烟。有胆子大的悄悄爬上墙角打算看看是谁躲在里面,只是刚把头伸进去一只羽箭就从他耳边穿过。胆肥的哪位住就滚下墙角,老杜拎着一柄长剑走出领主府破败的大门。 “窥视领主府者杀无赦,这次先给你们一个警告,省得到时候你们说我家主人不容情。” 作为主人自然就应该大声宣示自己作为主人的威严,格林当年号称班级历史百科全书可不是闹着玩的。有这些底子在,能够在管理人员方面吸取的经验就很多了。身为文明古国中唯一完整传承下来的种花家,在他繁花似锦的历史长河中有太多可用的知识供格林借鉴甚至直接抄袭。 咱们抄自己的东西就不算抄,但是给别人就要收钱了。比如将咱们种花家用剩下的封建王朝制度卖给冤大头普鲁士陛下就很划算。其中可以给普鲁士陛下提供借鉴的地方太多,没办法既然要想提高自己的地位,不拿出点干货出来不行啊!、 领主府很破败,因为距离上一位戈壁小镇的领主离任已经二十年了,这二十年的时间里除了老鼠苍蝇外连个盗贼都懒得光顾领主府。 谁都知道贵族什么德行,只要他们离开自己的封地或者驻地,能给你留下一个大子儿都算是烧高香了。没有油水,又不透风谁没事往里面钻。所以也就一直这么空着了,昨晚格林一行驾驶渡鸦在深夜神不知鬼不觉得情况下来到领主府。现在也还没有来得及打扫。 只不过整理出一些房间安置伤员,格林没有做出亲自给人疗伤敷药然后再说上一些恶心的话。那样会让人看笑话的,太假了一点,大家的脑子相信还没有被驴子踹过。基本的思考能够做到,因此格林不会这样做。 而且格林坚信一点,感情这种东西是要靠时间的积累才能保存下来的。就如同艾露莎一样,这么久了两人依然能够体谅对方,安慰对方知道对方的心里在想什么。 格林不需要雷克顿的忠诚,他现在只是缺少一些真正的“人”而已,没有也无所谓。再则身为一个从穿越者故乡种花家而来的纯种穿越者,要是连一支自己的队伍都建立不起来那还是赶紧找把菜刀抹脖子向广大前辈谢罪算了。 格林觉得自己很有必要出门遛遛弯露露脸,不然以那些盗贼的二百五的智商他们很可能不会知道自己已经来到封地。自己可还缺好多钱的开支呢,在说了封地的建设离不开人,这么一大群免费的劳动力可不能浪费。勤俭节约一向是咱们种花家广大民众的传统良好美德。 戈壁区的盗贼势力太多,如果一股股势力清剿过去实在费劲。但是把他们聚集在一起就好处理,一次性解决所有问题,这才是偷懒的好习惯。 反正他们不是想要咱这个挂在肩膀上的六阳魁首嘛,作为一个好人,机会还是要给我们的盗贼小朋友的。格林要出门逛一下,耶鲁很负责要跟着,并美其名曰保护主人。格林笑笑,这个小伙子要出门最大的可能是因为刚刚格林发了第一个月的零花钱给他。 曾经身为奴隶的耶鲁没理由不出去花销一下体验一番真正把自己当人看待的滋味。这种小小的要求格林自然爽快的答应,耶鲁高兴地咧开嘴巴一个劲儿傻笑,还扬言要请格林吃一顿羊肉砂锅。他打听过了,在北方行省羊肉砂锅是一道属于这里的特色美食。 两人走出领主府,格林身着华丽的袍服,耶鲁一身干净利落的修身武士服。让人一看就是两条肥溜溜的大肥羊。戈壁小镇看起来也很破败,凸显出一股破败之气。大街上都是一些有气无力喊卖的商贩,更多的是坐在墙角的双眼麻木不停打着瞌睡的人。 耶鲁左手握紧玫瑰刺剑剑身,他看的出来这里似乎并不太友好,越穷的地方越容易出现危险。格林大大方方的左看右看,转过一个街角,一个挂着羊头图形的小酒馆就出现在两人面前。 格林笑道:“你看,刚好有一家小酒馆,说好的今天这餐你请客,我可不会客气的。” 耶鲁笑着点头,活了这么久他第一次感受到被人尊重的感觉,这种感觉很好很舒服,他想一辈子都享受到。 “主人,您放开肚皮吃,今天我请。” 小酒馆人也很少,仅有的几个人也只是点了最便宜的黑啤酒站在柜台边有一句没一句的闲扯淡,顺便挨过这有一个无聊的白天。 格林的到来引起一阵小骚动,很久没有这么体面的人光临这家小酒馆了。老板亲切地小跑过来殷勤的问道:“两位想要吃点什么,我这有上好的戈壁滩羊和葡萄美酒,要来一点吗?” 格林指指耶鲁道:“问他,今天他请客。” 老板识趣的在和耶鲁讲一遍,耶鲁清了清嗓子道:“把你们这里的羊肉砂锅来一份,羊里脊也来一份,葡萄酒我要今年新酿的。” 老板应了一声:“两位请稍等,我马上为你准备。”说完后行了一礼就急匆匆往厨房赶去。 格林提醒耶鲁道:“酒这东西,是年份越久越值钱也越好喝的。”耶鲁老脸一红,本来想充个大头,没想到闹了个笑话。格林哈哈笑道:“放心,我不会和老杜说的,免得他又拿你开玩笑。” 不知为何,老杜瞧耶鲁挺上眼的,要不是没有儿子孙女,就差把耶鲁弄回家当了。只不过这个老狗喜欢的方式有点特别,老是拿他开玩笑不说,没事还讽刺两句。但是背后又非常呵护他。格林看见好几次晚上这个老狗在夜晚为踢掉被子的耶鲁重新盖上被子。 要是换了堂吉诃德,早一脚将他踹不知道哪里去了。说话的当儿,冒着热气的羊肉砂锅和烤羊里脊就被端上桌子,不愧是特色美食,的确闻起来就香味扑鼻,让人巴适的很。 一百二十九章 有大肥羊 看得出来,羊肉很肥,经过砂锅烹煮的滩羊羊肉夹起来油滴直往下蹿。夹一块肥美的羊肉放进嘴中,味蕾顿时被打开,满嘴鲜香一下子在嘴中绽放开来。羊肉肥而不腻,里面添加的料酒和洋葱蒜苗将羊肉的杂味一一清除。 耶鲁早已为格林倒好葡萄酒,格林端起酒碗喝了一口,很清新干爽,浓厚的酒味中带着葡萄的芳香。格林满意的点点头,老板立刻将头转向耶鲁,他还是有点眼力见的,知道付钱的是谁,也知道这里谁说话管用。果然,耶鲁见格林满意,顿时大方的丢出两个金币,在老板千恩万谢中狗腿子般的为格林倒好酒才坐下来开动。 格林好笑的打趣道:“这一份应该只需要十个银币就已经将小费连带算在里面了,你给多了。” 耶鲁面皮一紧,怪不得刚刚那个老板一个劲儿千恩万谢的,原来是把我当成冤大头宰了。他首先想到的就是找那个老板要回多余的钱,刚要站起来就被格林拦下。 “算了,以后也是有头有脸的人物,钱这玩意儿不必看的太紧,再说了刚巧我想让人知道咱们钱多,而且脑子还不太灵光。你算是帮了点忙。” 格林如此说道,耶鲁才作罢,脑子一转猥琐笑道:“主人,那等会儿我是不是再买几头羊回去,顺便在让他们给咱送回去,让他们瞧瞧?” 格林微笑点头,就说这小子有灵性,脑子好使。要是换了堂吉诃德那个二百五,哪里肯动脑子,满脑子一天到晚杀杀杀的。不知道干活是要讲究效率的。 一口美酒一口羊肉,两者的滋味融合在一起,酒水混合着羊肉一起咀嚼,舒坦的很。整整一个小时后,两人腆着肚子打着饱嗝晃悠悠回去。回去之前还不忘记把人老板的滩羊挑了几十只,钱往厚了给,格林身份高贵,耶鲁自认为身为格林手下第二号打手,身份也还过得去。于是就叫一个酒馆伙计将那群羊给牵回去,还特意吩咐老杜不要为难那个伙计。 毕竟领主府内有近一百多条好汉,一百多条好汉也是一百多条饭桶,什么肉十斤,饭一斗对他们来说轻而易举。几只羊台还真不够他们人吃马嚼的,格林索性一次性挑个几十只羊给他们当伙食。等以后领地开始建设在换回来。 赶羊的伙计小心翼翼的将群羊赶进领主府,听说天有个家伙差点被领主府内的人一箭射死,万一里面那位看自己不舒服一箭射过来可连个说理的地方都没有。 伙计想象中的羽箭没有兴趣在他身上戳几个窟窿,格林命耶鲁从房间里搬出一个大箱子。当着伙计的面格林直接打开,里面冒出的闪光差点闪瞎伙计的24K钛合金眼。如果刚刚没看错的话,那间房子里起码还有十几箱。 劳动人民的钱不能欠,格林一直恪守这句话,所以很爽快的从箱子里抓了几把金币丢给伙计。然后在伙计千恩万谢中很有面子的叫他滚蛋。 雷克顿捏诺两句,最终还是忍不住道:“主人,这么不太好吧!我们本来就被盗贼盯上了,现在还将钱财显露出来,我们的后续支援还没来呢!” 格林蹲在他的面前,一只手抬起他刚打过石膏的手,用力拍拍,问道:“疼不?” 雷克顿脸都开始抽抽,但依然倔强的摇摇头表示自己是个牛叉的男人。真的猛士哪怕断掉第三条腿也不能喊疼。 格林无奈道:“你呀,这辈子就老实当个马仔吧,不用想一些有的没的,踏踏实实的过日子就好。” 说完就不在理会已经对自己的生存绝望的雷克顿,雷克顿此时最后一口坚持的勇气已经不见了。戈壁区的情况他多少知道一点,北方行省广袤的戈壁滩中生存的都是人数超过三百人以上的大型盗贼团。在戈壁区的每一个小镇和城市中都有他们的探子。 雷克顿相信,此时自己一行到来的消息早就传遍小镇每一个。那个牛头人有提到,这些盗贼打算整合为一支队伍。而整合后的首领必须是拿下自己那个傻子主人的脑袋的人。 这已经不仅仅是为了他那些金币,更多的是为了立威啊! 可是这个可笑的主人居然还让人家看见自己的虚实,什么玩意儿。 雷克顿这边在骂娘,格林却和耶鲁还有老杜躲在房间里笑的喘不过气来,格林一脚踹在堂吉诃德这个二百五的屁股蛋上问道:“人你安排好了没有?可别到时候出什么幺蛾子。” 赶路赶得急的堂吉诃德喝了一口水道:“放心吧老大,人都安排好了,大多数是一些不想干佣兵的好大手,听说您需要人一个个屁颠屁颠就来了。毕竟您的威名在亚马斯行省佣兵界算得上是闻之小儿止哭的存在。” “别瞎扯淡,什么叫小儿止哭,那是混蛋二百五才干的事,咱是个好人。不干那些缺德玩意儿事。” “是是是,咱们老大是个好人,天大的好人。悲笛那边也安排好了,人员大多是白银级的,黄金的有三个,铂金有两个。人全部安排在北方行省主城,因为没您的吩咐,不敢让他们知道您的身份。” 格林对堂吉诃德的安排很满意,到底还是将他培养出来了。这一群人格林是用来打探情报和暗杀做准备的,其中不乏大奸大恶之人。是格林用利益将他们绑在自己的战船上的,当然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如果可能当然是要一些忠诚的狗腿子才好。 可是自己只是一个刚刚成为贵族的萌新,底蕴什么的压根没有。忠诚的狗腿子只能慢慢培养了。这些人以后自然会慢慢被格林淘汰出去,直到悲笛这支队伍中只留下忠诚的狗腿子。临近午夜,几只鸽子从城中借着夜晚的伪装无声无息的飞出。 格林拿着一本炼金学魔法书籍观看,一道黑影突然显现在窗户边。堂吉诃德悄声道:“天王盖地虎?” 只见那道身影微躬身体回道:“宝塔镇河妖!” 堂吉诃德欣喜地打开门,那到身影就闪了进来。至此,格林手下的三大铂金打手路西法、堂吉诃德、地狱犬就到齐了。加上血色玫瑰骑士两个黄金骑士长,以及那群战力飘忽不定的老兵,格林感觉自己有点牛叉。 这还没有算上还在奔往戈壁小镇的薩波一行近五百人以及一名黄金战士,以及悲笛中的战力。这么算来,格林手下铂金战士四名,黄金战力六名白银上百。这股战力可是很多伯爵都没有的,强大的战力代表强大的自信与能力。隔离相信自己这只肥羊一定会撑死盗贼团。 一百三十章 流言四起与人心 自从那晚的几只鸽子飞出小镇遁入无边黑暗中后,盗贼将要洗劫隔壁小镇的消息就疯狂传扬。耶鲁发现很多人看自己一行人的眼光从以前的漠不关心变成敌视,他很奇怪。 “奇怪?这有什么奇怪的,他们以前就被这里的领主祸祸过,哪位领主不仅没有庇护他们,还使他们经常遭受盗贼的侵袭。” “好多人的闺女小媳妇和值钱的东西都被他们抢走了,现在盗贼更是放出话来要攻破领主府血洗戈壁小镇。所以这些镇民将怨气撒在咱们头上了。傻小子,多看多学,我以后不在老大身边就要靠你多帮老大了,你不知道以前老大的脑袋被驴子踹过。” 耶鲁听的一愣一愣的,不愧是主人手下头号扛把子,懂得的就是多。所以耶鲁崇拜的目光堂吉诃德就不客气的照单全收。格林开始听的还不错,这小子也终于会动脑子了,可是劳资脑袋被驴子踹过是什么鬼?我咋就不知道自己还有这么一档子事? 于是格林在耶鲁崇拜的目光中一脚踹在堂吉诃德那个不要脸的二百五屁股蛋上。 “给老子喂马去,一天到晚的什么事都不敢,尽干些忽悠人的事。我什么时候被驴子踹过,你给老子解释清除。不让叫路西法爆你菊花。” 路西法:妈卖批,关劳资什么事,我就是一个看热闹的,咦!老大来了?闪先。 堂吉诃德反应过来,自己在老大背后吹牛逼把苦主引来了,先闪为妙,连忙跟在路西法的背后翻墙而过。耶鲁看得直冒星星,太帅了,连翻墙的动作都那么熟练帅气,俺什么时候才会像他们那么帅呢? 看见耶鲁的模样,格林脸都黑了,完了。这才几天堂吉诃德这个祸害就将耶鲁给祸祸,连带路西法以前那么一个喜欢装高冷的家伙现在也变得闷骚起来。老子这是造了什么孽哦,有这么几个二百五当小弟。难道说没有王八之气就给咱一群猥琐小弟? 哎!心累啊! 雷克顿那个二百五也不知道是怎么通过皇家骑士选拔,这么一个大傻叉竟然还当上皇家骑士,难道说皇家骑士都这个德行?格林突然有点为那群公主王子感到悲哀,如果皇家骑士都这样,那完全是靠不住的,关键时刻一定会给你掉链子。 只要不是傻子都看的出来雷克顿的异样,眼睛里没有一点生气。开始耶鲁还喜欢跟他聊几句,现在也离他远远的,因为堂吉诃德告诉他智商这玩意儿会传染。他总觉得自己跟着格林的这段时间脑子的确聪明了不少,对此他将那句话奉为人生信条。从此每次遇到雷克顿都离他远远的,生怕自己被他感染变成一个傻子。 小镇么。人自然不多,也就万把个人。有些什么小道消息没几下就传的人尽皆知,所以盗贼洗劫的消息就连站在家门口撒尿和泥玩的穿开裆裤的小屁孩都知道这个消息。 人们一开始也处于观望状态,自欺欺人般的对盗贼团抱以期望。格林蹲在墙角点着一根香烟悠哉悠哉的抽着,脑子瓦特了吧?盗贼团做事也是有原则的,说杀你全家从不放走一个。既然说了血洗戈壁小镇就一定会去办,因为消息已经放出来了,如果不去照做的话就会失去威信。 以后别的盗贼团就会看不起你,有大生意也不会找你合作,因为你在他们心里早已担上一个胆小鬼的称号。发展到最后连一点信息都不会告诉你,哪怕军队来剿匪也不会通知一声。所以盗贼团一般不会轻易失信,或者说不会轻易对要打劫的对象失信。 如同前文提到,说杀你全家绝对不会放走一个。 人都是惜命的,所以为了自己的小命其他人的死活就不在自己的考虑范围。因此产生一些奇奇怪怪的行为也能够理解,比如耶鲁大清早打算在领主府外边释放自己憋了一晚上的驱邪避祸童子尿,结果转过身后被几千隔壁小镇居民集体围观。 “这么说他们是想要我们亲自去找盗贼团了,把自己脑袋送上去给人当球踢才合心意咯?” “他们的脑子怎么想的,不仅被驴子踹了,还被门给夹了吧!” “走,咱们出去瞧瞧这群刁民。” 如耶鲁所说,来的人比他所讲的还要多,看来整个小镇的人都来了。见到格林,一位看起来颇有地位的老头在小镇居民的拥护下施施然走出来。 “领主大人,想必盗贼的消息您也应该清楚了。镇子里的居民合计了一下,不能因为您一个人害死我们整个镇子不是。” “所以我们寻思一阵,大家伙凑了几百个金币,就当做给您的孝敬。请您离开这里不要打扰我们小镇的安宁。” “是啊!领主大人您就离开这里吧!” “离开我们的家园吧!”这算是脾气还好的镇民才这样说。更多数是这么说的:“滚出我们的家园,你们给戈壁小镇带来了噩运。” 话说的很漂亮,但是格林却听出不对劲,这几天小镇附近已经有盗贼的游骑出现,格林相信只要他们一离开小镇就会被盗贼团同盟包围。谁都不是傻子,更别说是这种穷乡僻壤的刁民头头。摆明了然自己这些人以主动寻死的方法保全他们。 盗贼团也是这么想的,如果整个小镇的居民同心协力对抗盗贼团,他们也会死不少人。如果可以利用他们将格林排挤出来,那么他们可以以最少的代价吃掉格林这一坨大好肥肉,还不会撑着。接着在反过来继续压榨这群大好绵羊,何乐而不为。 哪怕是盗贼也不是整天只知道打家劫舍杀人放火,其实还是利益这玩意占主导,北方行省的小地区本就人少。如果全都杀了,那谁给他们继续压榨财富的机会?养羊的都知道要给羊群留下足够的种羊,否则来年就没有肥羊可宰了。 格林对手下说到:“你看看,他们就要被盗贼团血洗,可怜不?你再看看,他们为了活命打算让我们去送死,傻逼不?谁给他们的勇气敢让一名贵族去送死。” “帝国守备军找不到盗贼,难道还找不到他们吗?还是说他们真以为自己在帝国最底层还是很重要的?所以才抱着法不责众的想法?我敢打赌,到时候帝国守备军的长剑会将他们的脑袋一颗颗砍下来挂在城墙。” 人心啊!这玩意真的经不起推敲,因为他的出现往往一现行就一拳把人眼睛打成近视,以至于连最基本的形势都看不清。 一百三十一章 序幕 咱们做事要学会从别人话里听出他的意思,不然谈话就没有灵魂。格林的话很直白,所要表达的意思也很清晰。总而言之汇聚成一句话就是,劳资赖上这里了,打死也不走。 “真的打死也不走?领主大人,我可听说您没有多少护卫,而且仅有的护卫也受伤了,不知道老头子的话对不对?”老头笑的充满威胁,送羊的已经领主府内的情况当做饭后谈资传的满大街都知道。“如果您不走,老头子自认还有点力气,也能指使几个人,说不得到时候就要将大人你们抬出去送给外面那群大人了。” 几名凶悍的青年顿时握紧手中的武器往前进一步,做出威胁的动作。老头子笑的脸都邹成菊花,耶鲁当时就忍不住,一个耳刮子重重扇在那张菊花一样讨人厌的脸上。小伙子最近一直被老杜打熬身体,又正是长力气的年岁。一巴掌打下去,老头本就没几颗牙齿的嘴巴顿时清空。 小镇居民立刻将满嘴献血的老头扶下去,说实话格林还真怕那个老头顺势就趴地上不起来了。那就完蛋了,以自己那几个钱可不够这位大爷碰瓷够赔的。幸好,格林担心的是没有发生。 根据以前学的群体性事件预防措施中的套路,此时应有几个吃瓜群众出来躲在人群中扯旗造反……额!抱歉,是忽悠大家,条子打人了,兄弟们反抗啊! 然后一大群吃瓜群众被人节奏这么一带就傻乎乎跑过来打砸抢烧,说曹操曹操就到,几个打算揭竿而起的二百五拔出长剑就准备大喊“替天行道”的台词。只是刚一露头,就被路西法给砍了。看起来他们的确群情激奋,血压高的很,所以血喷的老高了。 像这种砍头的事以前都是堂吉诃德来干的,但是他自认为如今自己是格林手下第一扛把子,不能事事都自己出手。也要给些机会交给晚辈去干,也不知道他怎么忽悠路西法的,硬是把这个较真的堕落天使忽悠的一愣一愣的自认老二。不用说耶鲁就是小三,没人反驳。 是以刚才就是路西法出的手,干净利落得砍完人头。然后直接将老头提溜出来,这老小子不实诚,净干些贼喊做贼的活。是问那个盗贼会有尊老爱幼的习惯,丫的这老东西在这里生活了几十年,每次盗贼来这里收保护费都绕过他家,这里面有很多问题啊。 格林站出来,耶鲁递过茶水,格林喝了一口润润嗓子,再咳几声把嗓子弄舒服了,道:“同志们,我是爱你们的,请你们听我说几句。不要再被这个老东西欺骗了。”格林指指被打掉满嘴牙齿的老头。 “请你们用猪脑子好好想想,这个老头和你们生活了几十年,你们就没有发现他有什么不同嘛?他家为什么总有吃不完的粮食,他家为什么从没有盗贼光顾过。这些你们都不想想吗?” “还有,你们请仔细看看,这种精良的长剑是一个老头子能够拥有的吗?”格林拎起一柄长剑继续说道:“这些说明什么,说明这老头就是和盗贼一伙的。他就是一个盗贼,我可是听说在咱们北方行省很多盗贼都会在城镇安排马头的。” 格林话落。顿时引起一阵哗然,老头子想要反驳。但耶鲁不答应,猥琐的老头屈服于耶鲁暴力正义的铁拳下,通俗点讲就是把老头打的他妈都不认识。如果他还有的话。 “原来如此,怪不得每次盗贼来的时候都是他先知道,然后叫我们准备好盗贼需要的粮食和金币。我可怜的女儿啊,才十五岁就是被他送给了盗贼的。” “是啊,我家也是,我可怜的女儿啊!” 一时之间,群情激奋。 “打死这个老混蛋!” “打死他!” “打死他!” 格林双手虚按道:“大家听我说,打死他是解决不了问题的,我们得留着他好拷问出盗贼的行动。也请大家配合,盗贼既然放出话来血洗我们戈壁小镇,他们就一定会做到。” “毕竟盗贼对于将要做的坏事总是格外守信,我们应该团结起来共同抵御盗贼才行。我想你们也不希望自己的妻子女儿被盗贼抓去侮辱甚至卖给可恶的兽人当繁衍工具吧!” “盗贼不会对我们仁慈,他们绝对会抢光我们的粮食,女人、金币、顺便将我们的生命终结。” “所以我们要学会反抗,我会陪同你们一起战斗。” 一只乌鸦飞过,格林满脑们黑线,丫的都过去好几分钟你们都看着我干嘛,给点反应好不好。此处不是应有掌声吗?就算不给掌声你们不是也应该热血沸腾跟打了激素一样喊着黄天当立……呸!是打到盗贼,保卫家园的口号嘛! 好吧,格林摇摇头,这群人没救了。 他叹了一口气有气无力的说道:“大家散了洗洗睡吧!” 小镇居民麻木的各自回到自己家。格林回到领主府立刻写信,一封给莱斯特,一封给盖文。内容出奇的一致,希望他们能够移些平民过来,不管多穷都分土地分房子。头一年伙食格林管了,第二年赋税只要交四分之一,只要在戈壁滩属于自己开垦的土地一律只收六分之一的税。 他已经对小镇居民绝望,这群烂泥扶不上墙的人,连反抗的勇气都没有,活该被人欺负一辈子还带连累子孙。反正格林决定,这群人到时候不能纳入自己封地的户口,他们爱去哪去哪。 堂吉诃德和路西法两人抱着肚子笑的摊在椅子上,以前老是被格林瞧笑话,今天看到他自己闹出笑话,怎么能不高兴。要不是没有烟花爆竹,估计这两货都要去买一点庆祝一下。 耶鲁生怕格林气坏了,连忙倒满一杯凉茶给格林,格林一口饮尽,郁气还是咽不下去:“气死我了,怎么会有这么蠢的人,人陈胜吴广起义一喊就一群泥腿子跟着造反了,这不过是一些盗贼,了不起几千人,小场面而已,这都不敢反抗,活该被欺负。” 老杜道:“那是因为您没有将真实实力展现出来……” 格林打断道:“如果直接让他们知道我们的真实实力,你觉得他们还可以信任吗?就像雷克顿那个二百五一样,我现在看见他就烦,你给他带句话,要不想跟我混就滚,一天到晚摆脸色给谁看。” 老杜道:“毕竟算是个人材。” 格林生气道:“屁的人材。我不却那么一个两个人,你直接给那群以前的皇家骑士带句话,跟我混的以后吃香的喝辣的,不想和我混的没人给一百金币然后走人。机会给他们了,就看他们敢不敢赌一把。” 老杜看得出来,自己的参谋长的确没有耐性了,也是最近这几天的确有些不太顺利。老杜带着格林的话前去告知那群骑士,堂吉诃德和路西法变得一言不发。只是将他们的玫瑰刺剑拔出鞘拿着一块白布仔细擦拭着,听说每一位骑士在大开杀戒前都会细心擦拭自己的战剑。 一百三十二章 盗贼联盟 戈壁小镇马头被抓的消息,人头狗盗贼团很快就知道,人送外号人头狗的诺科此时在盗贼联盟同行下感觉面子挂不住。说起来戈壁小镇还是他的地盘,可是如今连小镇最重要的马头都被人抓去了。而且抓他的人还是诺科这次志在必得的猎物,他实在是受不来这口气。 “我要杀了那个混蛋小贵族报仇,你们不要拦着我。” “哟,这可由不得你,咱们可是说好了,谁杀了那个小贵族谁就是咱们联盟的老大,你这是晃点我们吗?”暗猫盗贼团老大暗猫如是说道。 “怎么,你要和我作对吗?信不信我现在就先干掉你。” “人头狗,你试试,谁怕谁啊,我暗猫就是不爽你怎么了!” “哎!好了,别争了,还是消消气吧可别那个小贵族没杀掉,你们先打起来了。咱们这次结盟可是为了保住饭碗的,你们也不是不知道,最近兽人不太对劲,咱们好几次跑过去避风头都损失不少。看样子他们是又要准备秋狩。咱们可不能当粘板上的鱼肉任他们宰割啊!”还是地鼠盗贼团的老大地鼠说话管用。 最近兽人平原的事他们都清楚,这是结盟的原因,主要是不想成为炮灰,再往高了想。趁着兽人和艾格玛琳作战,如果他们看准时机说不得就能依托战争发家,再依靠那位军火商武器的资助,或许能够打下一片属于自己的领地。到时候自己可以被别人称为老爷而当一名行省总督。 这个想法很胆大,如果格林知道他们的想法,一定会搬一把凳子坐等他们这群秀儿弹奏一曲东风破。脑子怕不是瓦特了,真当艾格玛琳把熟人当一回事了?但另一方面不得不说,不想当总督的盗贼不是好秀儿。想法是很美好的,这点值得鼓励。 暗猫阴险笑道:“普朗克先生怎么说,我们需要的武器运送过来了吗?“ “已经送过来了,但是守备军查的严,现在还在路上。“地鼠悠悠说道:“说起来格林男爵的消息还是普朗克先生带来的,要不是和他合作了这么多次都没有出过意外我还真不敢动手,杀死一个艾格玛琳贵族,多么令人激动的时刻啊!“ 讲归讲,地鼠竟然身子不自然的扭动起来,脸色看起来涌起一层潮红。诺科和暗猫早已见怪不怪,这个家伙只要一遇到激动的事情就会这样。 盗贼联盟自然不可能仅仅这三家就够的,主要是这三家势力最大,其他的盗贼团没有和他们争夺的资格,但是又渴望分一杯羹,所以纷纷投靠在他们之下。 诺科道:”既然如此,等普朗克先生一到,我们就开始进行计划吧,他应该明天就能到吧?“ 事情商定妥当,盗贼团各自回到自己的队伍中,这里不过是个临时聚集地。蜂拥的盗贼在这里升起篝火以抵御戈壁夜晚的严寒。戈壁从来就不是一个善待生物的地方,白天的酷热能够将人闷死,夜晚的酷寒也会使一部分意志不够坚定的人面带微笑前往死神那个神神叨叨的家伙那里。(冻死的人是面带诡异微笑的,如果是满脸痛苦的表情,证明这个人还有的救。) 盗贼人多势众,按照小镇居民的想法,反正每隔一段时间盗贼都要来这一趟。大不了再给一些粮食,最多挑两个姑娘送给他们也就完事了。不值得大家伙为了这么些小东西而拼上自己的小命,那太不值当。 他们的妥协预示着格林将不会再庇护他们,因为格林的探子知道这群盗贼联盟似乎不太简单。起码他不认为装备军队的制式长剑会是一群盗贼能够使用的起的,就算买得起也没人敢卖给他们,会被杀头的。可是探子的消息就是这么说,盗贼联盟的人几乎将帝国军方制式长剑当做标配。 这里面有多大文章可做,没人比格林更清楚,或许有某位贵族私自蓄养了一批不为人知的军队。这也是他没有装死像附近其他领主贵族以至于没有向北方行省驻军寻求“救援”的原因,哪怕他压根不需要。 本来火药热武器是最好的选择,但是现在还不是他出现最好的时候。斯派洛已经暴露了火药武器的威力,作为艾格玛琳最聪明最博学的人物之一,相信要不了多久咱们伟大的普鲁士陛下就会要求自己开始研制那种武器。到时候随便给点水货交差就好,但另一方面火药武器的出现就显得合情合理。 要是自己脑子瓦特了现在就给搞出来曾经在斯派洛海盗船上出现过的东西,那自己就是把屁股那张嘴加上也解释不清。攻击帝国海军,公然对艾格玛琳开战,自己自认为没有那个勇气。如果太空母舰等亡灵形态召唤出现自己倒是敢那么干一次。 少说多做是格林行事的习惯,这个世界上多的是滔滔不绝的心灵鸡汤,少的是敢于从搬砖做起的勇气。间谍是个好玩意儿,因为他可以为格林提供很多需要知道的东西,比如普朗克的目的到底是什么。 只是格林想不到他们的胆子这么肥,估计仅靠着倒卖军火那群二百五就已经吃撑着,放屁都油裤裆了吧!格林点燃一根烟,看袅袅香烟飘绕而上,那些东西过几天就是我得了。家底殷实点没错,哪怕败家也能多败几年,到时候自己的实验室可是要不少花销的. 正好空间魔法也研究出一些苗头,正好到了实验的地步,实验室需要金币,实验器材需要金币,实验材料需要金币。钱这玩意儿不管什么时候都不够花。 想到这里格林从怀里拿出一小袋金币,金币不多,却是自己的乖女儿为了让自己老爸能吃口好的特意剩下的一个月的零花钱。这才是宝贝,舍不得花,轻易连看都不让别人看。堂吉诃德那个二百五没钱吃饭想要从自己顺点钱吃喝,把手伸到怀里不也被自己一顿好打。 虽说最后给了这个被打的鼻青脸肿的二百五几十个金币。都老大不小的人了,心里就是没点下数,也不知道存点钱盖房子娶媳妇。还好自己这点钱不缺,房子艾露莎已经给他物色好了,房契就放在艾露莎哪里。等到时候这个二百五娶媳妇时再给他。不然怕他把钱败了。 好好的大小伙子每个月俸禄十几个金币,都够一家三口之家平民几个月的花销了,没几天就花完了。说了也不听,还得自己给他操心操累,总感觉自己是不是上辈子欠他的了。 一百三十三章 血色玫瑰骑士的抉择 格林从来不是什么圣母婊,如果有必要他可以拿着原子弹跑去炸掉普鲁士陛下的宫殿。但是他也不是变态,虽然享受杀戮却也不会闲的没事干跑去搞恐怖袭击。 从另一个方面来讲,人和人之间的圈子有其特点,格林的特点就是你给我卖命,我让你一辈子享用不尽。他不强求别人的忠诚,如同堂吉诃德一样,从没人强迫他绝对的顺从自己,但他就是那么干了。所以杜隆坦虎的血清格林大方的交给他,耶鲁看起来也不错,很踏实的一个小伙子。 路西法带回来斯派洛的尸体,如今火焰巨龙的基因也已经提取出来,现在只差制作成血清这一步。到时候巨龙血清完成可以让这个好小伙融合,不过格林经过实验得出结论。斯派洛融合的巨龙基因只有一些片段,并不是完整的一条基因链。更别说格林又是从他的尸体中提取到的那更少的部分。 不过也无所谓了,大陆强者千千万,能够到达铂金并不多耶鲁哪怕不能依靠巨龙血清直接蹦到铂金也没关系,只要下苦功夫实力终会成长的。堂吉诃德这一点就很好,哪怕融合杜隆坦虎的血清也每天刻苦练习剑技。反观伊修那个二百五,给了他一管杜隆坦虎血清后都懒成什么鬼样子了。 老杜毕竟不算自家人,很多事都是避开他谈的。耶鲁这一点很好,明白谁才是他的主人,所以该说的就说,不该说的嘴巴里从来没有蹦出过不当之语。 间谍早已直播普朗克与盗贼联盟会见的现况,他们已经准备好今晚正大光明血洗戈壁小镇。魔法世界的人似乎很相信祭祀类的仪式,出兵打仗要搞个祭祀欢送会,搞个庆典也要请个大祭司在祭台上跳来跳去。格林时常为那些大祭司提心吊胆,年纪也老大不小了,怎么还和小孩子一样跳的欢快,万一把腰闪了那不成罪过了。换个方向讲,祭台那么高万一不小心摔下来也不值当。 还是堂吉诃德总结到位,大祭司或许就是脑白筋喝多了。平时走个路都要柱根拐杖,没事还让人小孩子让个座扶一扶的,这下到好,又蹦又跳的欢喜的跟个猴儿一样,贼精神,一点没有平时顺风还尿湿鞋子的模样。 老杜跑去恐吓血色玫瑰骑士,老家伙站在他们身边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 “你们完蛋了,盗贼过两天就要来了,听说有四五千人。反正领主大人说了要和领地共存亡。” “现在你们给句话吧,是拉起枪杆子和咱领主大人一起杀鬼子……呸!杀盗贼还是跑路。领主大人说了,要走的也不记恨,每个给一百金币,全当路费了。不走的打算和领主大人干架的,只要活下来。” “领主大人说了,有他一口吃的少不了你们半口。这身衣服也就给你们穿了,以后走出去可以堂堂正正的说自己是血色玫瑰骑士。” “盗贼什么德行你们也知道,留下来的人打败了下场可能不太好,被人一刀砍掉脑袋到算痛快,就怕到时候留下来活活折磨而死。” “像什么割开你的肚皮往里面塞老鼠啊,把你吊在旗子上下面点把火什么的都是小儿科。” “好了,你们想想吧,金币就在这里,走的现在就拿,今天就走。” 老杜费力的将一大箱子金币搬过来,扔在血色玫瑰骑士面前。虽然现在是白天,但是老杜依然被这么多的金币耀的睁不开眼睛。用咱们参谋长的话来讲就是把老子的钛合金狗眼闪瞎了。据说钛合金狗眼是某种神兽的眼睛,堂吉诃德那小子说什么,钛合金狗眼瞪谁谁怀孕。刚说出口就被参谋长揍了一顿,说他瞎扯淡。 我就说嘛,哪有这样的,倒是参谋长的说的是瞪谁谁流产符合实际一点。神兽吗,自然要和我们这群凡人特立独行一点。要不然神兽岂不烂大街,那可不行。 一人问道:“真的可以给我们走吗?” 老杜懒得回答这个二百五,直接张开双手抓了好几把金币扔在他怀里:“路途远,多拿一点,路上也好过的舒心一点。”那人顿时就相信老杜所说的话,于是利索的脱下印有血色玫瑰家族的衣物铠甲。直接将金币往怀里一揣,拿起自己以前的长剑就离开。老杜有言在先,要走的不能带走有关血色玫瑰家族印记的任何东西。 老家伙把这个看得很重,以后就在这个家里吃饭了,是以他很在乎家里的东西,至于几个小金币还上不了他的眼。 有了第一个带头的,接下来的人自然更没有什么心理负担,或三三两两搭伴结伙拿走属于自己的那份金币离开。雷克顿也来到老杜这里,老杜没说什么,虽然他心里恨不得砍死这个王八犊子。但面子上仍笑眯眯的往他手里多抓了一把金币。 “博尔德骑士长,您怎么看?” 名为博尔德的另一名黄金骑士眯了眯眼道:“问我干什么,要走就走,要留就留想那么多干嘛!” “可这不是心里不踏实吗?您给句话,我今天把命赌您这里了。” “哦!是吗?那我有什么好处?” “这个……以后我的工钱先给你一半,怎么样?” 博尔德笑笑小声道:“我不要你的工钱,我只要你以后别问什么跟不跟随格林大人的屁话,我只要你以格林大人为主人。” “好,我同意了。” “小子,你撞大运了,别和雷克顿那个傻子一样,一天到晚尽摆些脸色看。连自己效忠的主人事谁都不知道。”博尔德充分表达了对雷克顿的不屑之后道:“格林大人,帝国男爵,艾斯德斯大将军的军团总参谋长,军衔是少将。这两点够不够你效忠格林大人?” “什么,格林大人是艾斯德斯将军的总参谋长,而且艾斯德斯将军一向崇尚武力,这么说格林大人……” “嗯!据说格林大人是一名强大的魔法师,而且我告诉你,这个叫老杜的家伙可是在艾斯德斯将军军团荣获过击杀一千名敌人的存在,你自己再想想那些和他一天到晚喝酒的其他老兵是什么存在。” “说句实话,就我们这些人真不一定够这群老兵砍的。” 年轻骑士咽了一口口水,娘类,差点错过大机会。他转头看向博尔德,博尔德轻声道:“我就是听说咱们领主大人是格林大人在和莱斯特王子申请过来的,不像雷克顿那个家伙,真以为他的命值钱一样。” 一百三十四章 以血铸就荣耀 感情这玩意儿很玄乎,平平淡淡的感情不仅保质期不长久,连接受考验的资格都没有。古代人能够为了一句话一个誓言坚守一辈子。赵氏孤儿诠释了什么叫忠诚,管鲍之交证明了友谊的神圣,季布这个铁打的汉子阐释一诺千金的含义。 不过貌似他们的下场都不太好,但管他呢!由此格林从这里面悟出一定道理,真正的忠诚也罢信誉也罢,没有什么是无缘无故就会得到的。如果有人这么对自己,格林首先想到的是不是趁对方沉醉于自己的计策中麻痹大意时先干掉对方。但是结果冰与火血与肉的考验,那么前面所述就很值得推敲。 起码这些给了格林选择信任的概率,至于能不能完全信任,格林相信一辈子的考验时间并不长。 当夜幕降临月亮那个傻娘们再次偷懒跑去和乌云小哥哥过没羞没臊的幸福生活,群星小弟只好跑出来值班,顺便给月亮和乌云打打掩护,毕竟下面很多人大半夜没事喜欢跑到小树林对着天空瞎许愿。打扰别人过二人世界的行为很不绅士,所以群星小弟只好打着瞌睡眼睛一眨一眨的帮月亮那个傻娘们补漏。 经过老杜的一番运作,结果很美好,他成功的将血色玫瑰骑士忽悠走一大半,现在就剩下博尔德以及十名血色玫瑰骑士。 堂吉诃德念叨道:“老大今晚就让我一个人去吧,刚好看看自己的实力,上次参加佣兵围剿战打的不痛快,艾斯德斯将军也忘记带上我们前往南方征战异民族。路西法还正儿八斤的打过一架。” “别啊,我哪里不过是小孩子过家家,我也好久没活动胫骨了,让我玩玩吧。”路西法抢话道。 博尔德在下面听的心都要拔凉拔凉的,这都是什么人啊。把几千号盗贼当玩具耍,太特喵的刺激了。堂吉诃德见博尔德一脸激动,玩味道:“怎么,你也想单挑盗贼团,行吧机会让给你了。” 博尔德:“嚓!” 路西法:“哦!小伙子很有前途吗,既然你想要得到锻炼,作为前辈的我的确不应该让小伙子放弃这么好的机会,好吧我也不跟你争了。去吧,皮卡……” 格林一脚踹翻贱兮兮的堂吉诃德,又一掌拍翻猥琐的路西法,然后一本正经的对博尔德说道:“小伙子,我欣赏你哦!” 博尔德:“……”“我心里有一千句妈卖批不知当讲不当讲!” “哈哈哈!”众人一阵大笑,笑完之后格林挥挥手示意他们安静下来。 “我觉得,阻挡骑士对战场的渴望是很为难的事情。所以这一次血色玫瑰骑士全体出战。” “堂吉诃德、路西法你两人协同老杜等老兵镇守领主府。” “堂吉诃德与路西法领命。” “波尔德听命。” “您的意志,主人。” “好,你带领剩下的所有血色玫瑰骑士与我出战。耶鲁也去,好小伙子也该见见世面,不然可不会成长。”格林顿了顿继续道:“不管之前你们怎么想,不管你们的目的是什么,但既然你们留下来了,我就把你们当兄弟。我就给你们一个信任的机会。” 波尔德拔出那柄以刻上自己姓名的刺剑大声道:“陷阵之志,有死无生。” 众骑士道:“陷阵之志,有死无生!” 计划妥当,其实压根没有什么计划。对于格林而言,这不过是和一群盗贼小朋友小打小闹玩过家家而已。 加上格林耶鲁,血色玫瑰骑士一共有十三骑,十三匹枣红色骏马以格林为中心一字排开。隔壁的夜风呼啸着卷起飞沙走石从这支人数稀少的骑士队伍面前悄悄走过,不敢惊扰他们。 远处一条黑线渐渐明朗,波尔德拔出刺剑,耶鲁拔出刺剑,所有的血色玫瑰骑士拔出刺剑。黑线越来越近,从远到近黑线由一条线渐渐眼。演变为黑色浪潮,战马嘶鸣,盗贼脸上猥琐的残忍噬血已经可以清楚看见。 格林这边显得很安静,波尔德急道:“大人,在不发起重逢我们的战马很难提起冲速,到时候力量就会不足我们会吃亏的。” 格林翻动着手中的《定律》,不换不急道:“你呀,要沉住气,着什么急。看看耶鲁,裤子湿了都没叫唤一声。” 耶鲁闻言老脸一红,他的确很害怕,以至于尿湿了裤头。 波尔德却大笑着拍打他的肩膀:“有什么不好意思的,劳资当年参加皇家骑士选拔,面对北方兽人的奥克军团照样尿裤子。不过那又如何,我第一战就砍下五颗兽人的脑袋。” 格林在耶鲁的脑袋上抓了一把:“害怕才是正常,你要是不害怕我倒要把你绑在我的实验桌上切片研究一番。” 耶鲁顿时噗呲一声笑了出来,盗贼愈来愈进,波尔德的战马是战场老马,对这一幕很熟悉。它在着急自己的主人为何还不发起重逢,它也已经难耐了。 波尔德发现领主大人的不对,黑夜中的呓语先得那么可怕。他突然转过身体,一头冷汗如瀑布般从他脑门留下。 格林轻声道:“意外吗?我可是亡灵魔法师,额……很牛逼的那种。” 五百鬼面轻骑早已排好阵势压在血色玫瑰骑士背后,两千亡灵重装兵以楔形阵稳住后方。三百冥武士手持威力更强的单发栓动步枪从血色玫瑰骑士的空隙走出。 格林对一名冥武士点点头。冥武士首领下令,举枪,瞄准,射击,上膛瞄准,继续射击。尖锐的子弹经过高强度火药激发后如同毒蛇般钻进盗贼的血肉之躯中。所谓的皮甲在强大的枪械下和一层纸没有什么区别。 波尔德惊诧的望着格林,格林点点头道:“你难道忘记了一名亡灵魔法师就是一支军队吗?至于这些枪械,以后你们也要学会使用。” 子弹射完,盗贼的队伍速度也被成功压下来直至停住。他们面对这种新式武器也很陌生。鬼面轻骑的首领过来,格林示意他跟随波尔德。 “现在你多了两千五百名士兵,敢冲吗?” 波尔德大喜:“血色玫瑰骑士,冲锋!陷阵之志,有死无生!” 波尔德第一个冲出去,第二个就是耶鲁,他还是害怕,但也要上去砍几颗人头。堂吉诃德和路西法都有很多人头,他没有,所以他也想有。 格林没动,他就在那里看着,这支盗贼的实力与传闻中很不符合。人数不是两三千,而是惊人的五千八百人。虽然绝大多数都是不会斗气的普通人,可帝国是不会允许有这么一支队伍存在于国土之中。而格林却发现那里面有几张熟悉的面孔。 一百三十五章 血色号角 骑兵一旦满足一千,其造成的压迫则令人胆寒。马蹄噔噔扬起戈壁灰沙,骑士的已经奏响。 波尔德脸色不带表情,沉着稳静的进行攻击。每一剑都不会多用一分力,每一剑都能带起一片血花。 血色玫瑰骑士专用刺剑是格林委托矮人工匠精心打造而成的,每一柄刺剑都加入了萨可曼金属。这种金属的唯一作用就是增加剑身的坚硬程度。 一般而言,剑要讲究坚韧,可是当硬度达到一定程度,韧度有没有也就无所谓了。 楔形阵,最适合骑兵冲锋凿穿的阵型,骑兵冲锋切割盗贼队形,亡灵重装兵左右支援,冥武士则暗中趁敌人不备放几个冷枪。 耶鲁显然对战场这种模式感到陌生,只见他虽然跟着骑兵集团冲锋。但是却没能遇见一个敌人,大家都知道他的本事,传说中的弱鸡称号非他莫属。 所以不动声色就将他重重包围在保护圈中,傻子都看的出来领主大人看中了这个小伙子。现在不好好表现,万一以后领主大人给小鞋穿咋办。 当波尔德挥剑将一名盗贼腰斩之后他突然发现眼前一亮,没有一个敌人。回过头才发现自己已经凿穿盗贼团的阵容。正当他想要在进行一次冲锋时,魔法的波动使他刚驱使战马踏出去的蹄子缩回来。天空中,无数的幽灵剑士从天而降,幽灵骑士源源不绝的装入盗贼团中。 冲天的灰尘迅速蔓延整个战场,当灰尘降落,波尔德只看见满地马匹和盗贼残破的尸体。侥幸没死的盗贼则彻底被击垮心中的最后一点精神,唯有呆滞的站立战场之中。 波尔德崇敬的看着那到黑色六芒星魔法铭文上的身影。他翻身下马,单膝跪地将还沾满浓稠鲜血的刺剑注入戈壁滩的碎石地中。双手拄剑对着格林叩首,骑士效忠的最后一步维此而已。 耶鲁不明白这是什么意思,但他知道跟聪明人多学一点没错,血色玫瑰骑士知道波尔德行骑士礼的原因,所以他们也如同他一样。 星光下,顿时只剩下格林一人立马与戈壁的身影。魔法粒子渐渐消散与格林身边,鬼面轻骑将存活的盗贼绑缚起来。这是很好的奴隶来源,可不敢马虎大意。 以后的城堡建设和苦工可就靠着这些奴隶建设。能省好大一笔开销,格林号称贵族群中第一铁公鸡,一粒米掉在饭桌上都要刮出二两油再填进嘴里。 栓动步枪的出现给波尔德震撼的一面,如果这种武器被帝国掌握,再增加点人数。那完蛋了,骑士的勇猛将会成为一种笑话,天大的笑话。 是以本就谨慎言行的波尔德更加敬佩格林,能发明这种武器的人那将是多可怕。或者说,武器并不是可怕的表现,发明武器的人才是恐惧的来源。 于是就出现了这么一幕,耶鲁因为没有砍到一颗脑袋而暗自神伤。波尔德却跑到格林面前大献殷勤:“领主大人,我对您的敬仰顿时如同滔滔江水……” 格林听的心花怒放后一脚踹开这个尽会拍马屁的家伙屁股蛋上。波尔德立刻变得更加狗腿子,因为他打听过,堂吉诃德就是经常被格林大人踹来踹去的。结果很好不是,踹着踹着就官升好几级成为少校,还成为格林大人手下第一扛把子。 这种殊荣可不是谁都有的,如格林所说,既然这十一个人敢为自己卖命,那么自己就有义务为他们的荣华富贵着想。 “很不错哦!”格林拍拍受伤的小伙子,眼前这个骑士身上被开了五道口子,还有两根羽箭插在身上。这个小伙子愣是在受重伤的情况下一声不吭还一连砍了十二个盗贼。 格林又用力拍拍他受伤的部位:“疼吗?” 骑士脸色涨红道:“不疼,我还能在砍十个盗贼。” “好,哈哈,本来我还想让你们休息一下,不过看来不需要了。” “其实们,这群强盗说要抢光我的金币,把我的脑袋拿来当他们首领的信物。” “可是啊,他们被一个笨蛋给忽悠瘸了,连我是谁都不打听清楚。” “我是谁啊!” 波尔德激动喊道:“您是铂金魔法师大人。” 格林喊道道:“对了,我是铂金魔法师。但是……” “但是,我是帝国陛下亲封艾格玛琳帝国北方行省戈壁区领主,帝国男爵。” “我更是帝国大将军艾斯德斯下辖作战部第一总参谋长,艾斯德斯军团第一、二兵团兵团长,帝国统战部少将。” “或许你们对我另一个称呼比较熟悉,那就是‘亚马斯刽子手’,那个活埋四万五千佣兵的杀人犯。” “骑士们,跟我,后不后悔!” “无悔!”波尔德握着还没擦净的刺剑不断拍打自己的盔甲激动喊道。 很多东西,打听到的和亲身经历到的完全是两码事。就在刚刚,自己的主人,帝国少将格林大人,一个魔法全歼盗贼联盟。这种强大而又温和的领主既然遇见了,如果还不抱住大腿那脑子就该瓦特了。 战后最激动人心的莫过于分赃,博尔德带着一千亡灵跑去盗贼联盟找钱。地方好找,随便找一个盗贼就把地址说出来了。他们的精神早已被格林摧毁,除了深深的恐惧没剩下什么,就一个魔法,一个啊!全歼盗贼联盟,哪怕他之前已经被博尔德凿穿一遍。 格林一脚踩在跪在地上的普朗克的脸上,两名血色玫瑰骑士将他的双手押在身后,格林轻声问道:“你们那群老东西还真是阴魂不散,我都到了戈壁区了还追过来。也是,如果一个贵族死于盗贼手上,哪怕他死了一个无能的名号也会跟着他一辈子吧?更别说这样一来既可以证明我的无能,有完美隐藏自己的目的,还报了私仇,一举多得啊!” “只是你们不想想,我老大是谁啊!艾斯德斯将军可不会舍得让我死的。” 格林右手手指轻轻一弹,一道黑色刀光立刻斩断普朗克使剑的手。 就在他要哀嚎之时,格林一脚踏在他的嘴口,普朗克只能发出呜咽声。 血色号角依然吹响,格林将三眼信鸦从帝国送来的陛下密信握在手中,等格林张开手掌,那封信已经变成乌黑灰烬。 一百三十六章 帝都来信 格林感觉哔了狗了,真的,真恨不得扇自己两个耳刮子。怎么就那么贱呢!好搞不搞跑去弄出个羽衣骑,这下好,咱们伟大英明神武的普鲁士陛下看上自己这全身二两油水。 一纸文书就把羽衣骑给咱弄过来了,一共四万五千人已经再出发的路上了。按照普鲁士陛下的旨意,起码要训练出四万人的剽悍骑兵。格林不由暗中咋舌,普鲁士陛下这是下大血本了。 一般而言一支军队的训练死亡指标达到两千分之一就已经很高。而普鲁士陛下少算的五千人就是给格林下达的死亡指标高达约百分之十一。什么概念,一百个人允许训练死亡十一个人。 格林满脑子冷汗,自己要真按照普鲁士陛下的死亡指标训练羽衣骑估计自己会被那些牺牲骑兵的家人用口水淹死。 其次,普朗克的事情似乎普鲁士陛下很清楚,这次特意来信慰藉格林。这“封”信的内容很简单,几颗头发发白满脸皱纹的人头。 很简单的道理,那些老将军还动不得,但是轻微的惩罚警告还是可以的。是以有了这几颗人头的事。 格林发现一些不对,他在办公桌上四处寻找,希望能看到一份列满数字的小纸张。但是美好的希望总是那么容易破灭。 “喵了个咪的!没啦?经费呢?丫的物资呢?该不会这十万五千人的人吃马嚼都要我负责吧!” 格林一把将羽衣骑的信摔在桌上:“真特喵的坑爹啊!” 格林怀着怒火,所以一整天都绷着个脸,看到几个盗贼出工不出力的懈怠干活。他直接一把将盗贼炸飞上天,和太阳肩并肩。 耶鲁现在不在唠叨了,堂吉诃德难得跑去找了两本书看,虽然格林一靠近他就发现这个二百五把书拿倒了。路西法难得不嫌弃地狱犬,见到格林就亲切的挽着地狱犬说陪他去看金鱼。 地狱犬留着哈喇子高兴的张开三条大舌头舔舐路西法,它早就猜到路西法的目的,故意恶心一下他。直到格林走远,一向优雅的路西法端起马桶和马桶盖就开始狂扁地狱犬。一时之间害群之犬的嚎叫响彻整个领主府。 格林很不开心,的确,上边老大叫自己干活没意见,可是不仅叫自己干活,还要为老大出力出钱还没一点好处就说不过去了。 四万五千人的骑兵队伍,那是一个小小男爵能够养的起来的,更别说要将他们训练成精锐。别说是格林,就算是一个侯爵乃至公爵也很难养出这么一支军队。 凭什么?就凭那几颗人头?笑话,要是自己想,他们的还活得过两天? 格林觉得普鲁士陛下是不是病了,还病的很严重的那种。要不然不会干出这种事,除非他脑子被门给夹了。 这个疑惑直到深夜他才明悟过来,莫利大老远的从南方跑到北方行省。他的目的很简单,就是送一支武器教给格林。 莫利刚到,连口水都没喝:“格林,这支武器是艾斯德斯将军亲自叫我哪怕丢掉自己的命也得将它交到你手上的。” “将军说了,事关重大要你自己酌情安排此武器事项。我南方还有事,现在就先走了。” 格林懵逼的看着莫利而来,又懵逼的看着莫利而去。然后将他留下的那个盒子打开,里面的物件正是格林一直在等待的“消息”。 不过他以为这玩意儿会从帝都被带来,没想到却是莫利从南方冒死带来。 盒子里躺的东西不奇怪,一把魔改燧发枪而已。只不过在老式燧发枪身上加了一些乱七八糟魔法材料而已。 不用摸,格林一看它的构造就知道这种玩意儿攻击力足够,但是弹药的续航却差到极点。还是要将一颗一颗弹珠塞入枪口,然后在扣动扳机转动燧石点燃火药,催动产生发射的效果。 隧发枪是什么玩意儿,这里给科普一下,燧发枪是在转轮火枪的基础上改进而成。新发明取掉了发条钢轮,在击锤的钳口上夹一块燧石,传火孔边设有一击砧,射击时,扣引扳机,在弹簧的作用下,将燧石重重地打在火门边上,冒出火星,引燃火药击发。燧发枪简化了射击过程,提高了发火率和射击精度。 可是有格林研发的全自动魔法步枪枪械等一系列魔法枪械珠玉在前,隧发枪真的只是一个老古董。哪怕它能够一枪撂倒一个青铜战士,但在格林眼里还是废物。哪怕是冥武士用的汉阳造也比它强一点。 格林明了,斯派洛终究还是将一些重要东西流传出去,结果被海军发现上交给普鲁士陛下。 对于一个帝国而言,精锐的战士是最重要的,但是精锐的武器更是重要。更别说这种或许会改变未来战争主题的强悍武器。 艾格玛琳帝国很强大,他不缺少精锐士兵,也不缺少作战所需的粮草。他缺的恰恰就是能够改变战争的武器,热武器就很不错,刚好满足艾格玛琳的需要。 但强大在格林看来分为两种,一种是已经强大,一种是还在强大的路上。前者自然有嚣张的本钱,后者低调才是生存的本钱。 可是普鲁士陛下不这么想,他发现热武器的好处,可是或许还没生产到足够满足一个兵团使用的枪械就被那股虚假的强大蒙蔽了双眼。 就和酒喝多了上头一样,脑袋晕晕乎乎的连东南西北都看不清。以至于直接威胁格林自己掏经费为他练兵,格林甚至都能猜到飞龙骑士已经装备一定数量的枪械。所以他才敢这样,或许他就等着格林反抗然后拿他开刀。 甚至普鲁士陛下天真的以为,有了热武器就敢和艾斯德斯叫板。这种狂妄的想法格林哪怕带着一个机械化步兵师都不一定敢这么干。 没见一次艾斯德斯只要自己想想要与她为敌,不知为何灵魂深处就会涌起一股令人颤栗的胆寒。 虽然艾格玛琳官方给出的她的实力是钻石级,但是那股感觉格林觉得她可以轻松捏死杜隆坦虎。 格林很烦躁,世道变了,什么妖魔鬼怪的奇葩事情都出来了。 一百三十七章 人吃马嚼 格林的城堡建立好了,规模稍微大了一点。因为他觉得现在普鲁士陛下应该没有空来找自己麻烦。因为大王子造反了,是的莱斯特的老哥觉得自己的老爹活得太久没,或许还会活更久。而他已经快五十岁,再等下去可能自己死了都等不到爬上王位的那一刻。 所以在一个晴朗的清晨他带了一伙老东西,再联合了皇家骑士团,就找他老爹要位子去了。据说大王子普西克都把刀子掏出来架在他爹脖子上,普鲁士陛下才放下面子将王位让给他家熊孩子玩。 羽衣骑如今战斗力还不错,以一敌七没问题。四万五千人没有一个因为训练而死亡,无他格林将羽衣骑当自家财物,没打算给普鲁士陛下。既然是自家东西,岂有折损的道理? 而洗脑这项神奇的工作,格林觉得自己还是很成功的,起码让四万五千本打算保卫祖国,效忠普鲁士陛下的骑兵变得听自己话,很有成就感。格林的城堡建立的并不华丽,或许用战争堡垒来形容比较好一点。 城堡能够完整容纳近六万人的生活,城堡由两道外墙组成。第一道城墙高十一米,箭塔并不多,隔得很远才有一座。但是在这座方形城堡的四个基点却有四座高高的瞭望台,每个瞭望台有十名士兵使用单筒望远镜监控远方野蛮人和兽人。第二道城墙比第一道城墙高四米,这里的箭塔就多很多。每隔十米就有一座箭塔,箭塔里面可不是用共建来防守的。 格林每一个箭塔都放了一门75mm口径的小钢炮,这玩意是稀罕物品。它的威力虽然没有魔法炮的大,但是胜在消耗低。天可怜见魔法跑是以魔晶为驱动的能量炮。相比较而言一枚炮弹的价钱比他便宜多了。 血色玫瑰骑士营已经被格林扩充到两千人,由堂吉诃德担任营长,他还兼职悲笛二号首领,而博尔德则担任副营长。想要进入血色玫瑰骑士营起码斗气等级要达到青铜五以上。羽衣骑被格林改名为陷阵营,一共四万五千人,由路西法担任营长。 耶鲁在使用了火焰巨龙的血清后成功觉醒火焰斗气,如今也有白银实力。就在不久前他成功砍下一颗闹事的兽人杜隆坦虎人族的脑袋。戈壁小镇如今已经不能再用镇来形容,因为他已经和一座小城没有区别了。 兽人平原不适合农耕,所以粮食问题一直是他们的心病,但是那边的却出产宝石。虽然格林认为这玩意儿除了好看点以外没啥用,但不得不承认宝石经过打磨后镶嵌在装饰物或者武器上的确还不错。再说那边出产大量兽皮和其他材料,所以商人很愿意冒一次险跑去那边运送一些东西回来。 只不过以前戈壁区是出了名的盗贼多,所以商人往往选择绕好大一段路做这笔生意。虽然浪费时间,但是却可以提高安全等问题。格林自然不会放过这么好的赚钱的机会,于是在他的强势清理之下,他敢打着包票说戈壁区是整个北方行省最干净的地域。起码连一个盗贼的影子都看不见,之后格林大为宣传这里的好处。 有一部分商人抱着侥幸心理想要试一试这一条路,结果发现戈壁小镇的盗贼果然全部被这里的领主用长棍串了挂在青石板道路的两旁。因此隔壁小区迎来了大发展,这里迅速变成一条繁华的道路,戈壁小镇也开始吸引世界各地的商人佣兵以及其他各行各业的人往来。而这里最大的商人其实就是格林,薩波不愧是曾经的奴隶贩子,格林只给了他一万金币的本钱,如今他就已经为格林创造了不下雨百万金币的收入。 那群奴隶格林将他们收编进城市防卫力量,戈壁小城如今有了一个奇怪的政府部门,别人都亲切的称他们为“城管大队”。 城市一旦人多起来,那么各种问题就会应运而生,比如人口管理,以及治安问题。薩波手下的那个黄金战士就是城管大队大队长,只要有人闹事,他手下的城管大队就会教他们做人。 不久前有一伙兽人佣兵跑到这里,在一个酒馆喝醉酒后非要人酒馆老板娘陪睡,争执之中他们故意砍死酒馆老板。城管大队收到举报,二话不说将这群佣兵砍死挂在城墙上。从此以后大家就了解了这里的规矩,只要大家不调皮,格林只然犯不着和他们闹别扭。 当然这些原因还多亏普西克干得好,因为他的王位得来不对,所以全国上下的有心人都在勤王。因此不知道多少方势力在干架,前几天还听说那个村子有个二百五家里被雷劈了,于是他以为是神的指引,带了十几个平民就要和别人争王位。 格林现在有权有钱,但是又不想当狗皇帝,所以他就一心一意折腾自己的封地。现在他连空间魔法传送阵都捣鼓出来了,虽然目前还只能传送一个人,多了就会出问题。但是胜利的曙光已经很清晰了。 于是他抽空又去了一次地下世界,寒羽巨蛇一眼就认出这个自己老大,亲昵的想要和自己老大来个拥抱结果被格林一脚踹开。倒是他家的小娃娃,小寒羽巨蛇挺讨格林喜欢。小家伙现在也有五米长了,却不肥大,显得很细长。 有了单人空间传送,格林将更多时间花在地下世界,那里的时间流速是个很好的优势。也正因此才有小钢炮的诞生,不然仅仅依靠格林一人哪怕累死他也不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里搞出一门大炮。 目前,格林手下可用于征战的人数已经有近六万人。也就是说他已经拥有六个兵团的士兵,没办法现在全国都在打仗,谁还管你手下私军超没超数。很奇怪,艾斯德斯居然没有回来,按照道理这种大战的场面是她最喜欢的。 格林不管,依旧过自己的小日子,艾露莎他不担心,因为她和伊修带着小耗子和格木会神圣教廷总部去了。帝都现在很不太平,天天都有暗杀,天天都有人死。德雷夫老爷子的来信已经堆了有一箩筐了,总结起来就是一句话,希望格林来帝都帮忙救出普鲁士陛下。 为此这个老将军在带着孙女逃出帝都后回到自己的封地又重新披上铠甲征集了军队勤王。但是格林询问过莱斯特的意见,他在逃出帝都后也在自己封地征集军队,只是目前还没有前往帝都勤王。 一百三十八章 兽人族永不为奴 这是一个奇怪而又强大的种族——来自永不凋零的血色玫瑰摘语。莱斯特终于发来信息,希望格林去帮助他出谋划策。话说他还不知道格林如今已经是个地主老财,手下拥有六个兵团的兵力。虽然相对于整个帝国来讲这些可能连根毛都够不着,但是对于贵族而言,放在普鲁士陛下那个年代已经可以砍头了。 但是现在谁又能管的找呢?就连北方行省如今都有一大半兵力跑去勤王,说是这么说,但格林清楚知道北方行省总督是抱着想当狗皇帝的想法才去帝都的。到处都是乱糟糟的,到处都有人做着想当狗皇帝的美梦。格林也想了想,但是种花家的屌丝身份貌似更适合自己,所以他就大方的让除了这个想法。 格林带着血色玫瑰骑士营与两个兵团的陷阵营,堂吉诃德和耶鲁跟着随行出发。路西法以及博尔德镇守城堡,悲笛武士全员进入战备状态,薩波也开始运作他的他的情报系统。重中之重是预防兽人的侵袭,据说他们那边有个什么福克斯狐人翻身农奴把歌唱当上兽人女皇。 关键一点这个狐人居然才二十岁,比自己还小,果然有些人生来就不是和凡人站在同一起跑线的。也或许她前世在那只企鹅冲够了钱,毕竟那只企鹅的主人是一个只要你充钱就让你变得更强的男人。我靠……碉堡了! 充钱就能变得更强,比神还要了不起,格林突然回过神来。貌似自己也有个只要充魔晶就能变得更强的玩意儿哦,难道说《定律》也是那只企鹅的副产业? 格林打了个寒颤,身体莫名的一阵抽抽,顿时感到索然无味。如果人生就是为了充钱,那将多么有趣。堂吉诃德早就发现自己老大今天有点不正常,时不时一个人躲在角落偷笑,看到自己居然和煦的微笑打招呼。以前不都是一口一句二百五吗?甚至拳打脚踢的。 自己那是被打是亲骂是爱啊!爱不过来用脚踹啊!把自个儿爱成什么样了,现在老大居然微笑着给自己打招呼,他双手结成伞状,往东边看了看,没错啊,太阳是打东边出来的。难道老大发烧了被热糊涂了? 于是,作死的一幕出现了,堂吉诃德当着血色玫瑰骑士营和陷阵营几万人的面,在众目睽睽之下将手搭在格林额头上。顿时,害群之马杀猪般的嚎叫响彻整个天空。十分钟后,堂吉诃德捂着屁股吊在战马身上有一搭没一搭的走着。 这一次他从心里感谢这一顿脚踹,看来老大的性取向是正常的,据说在海那边有个太阳国专门喜欢一种叫做断背山的玩意儿。说白了就是俩个男的脱光衣服一起睡觉,这种事情以前在军队没少见,都是媳妇长期不在身边的缘故。 老大已经那么久没有和艾露莎姐姐在一起,自己还差点以为老大也耐不住寂寞盯上俺这朵祖国未来的小雏菊。幸好,老大没那个想法。 耶鲁很忙,正忙着帮自己的主人扇风。格林满头大汗,一般是被堂吉诃德那个二百五气的,一般是被踹他太用力累的。竟然敢说自己脑袋烧糊涂了,想要搅基,我基你大爷,你才是基佬呢?难不成劳资长的像喜欢蹲草丛的德玛西亚三基佬? 日头偏西,前边正好是一个森林,格林下令直接在森林中扎营。几万人的队伍整齐的列队开始扎营,说是一片森林,但其实是一片绿洲。戈壁滩上的绿色看起来比爹妈还亲,血色玫瑰骑士营派出轻骑兵巡逻。手电筒的发明是的间谍刺客在夜间很难借助夜色的掩护偷袭格林的队伍。 血色玫瑰骑士的装备有很大不同,现如今冷兵器依旧是战争的主题。普鲁士陛下虽然发明了山寨枪械,但造假高昂连个王国几乎都不能批量生产。但是格林已经有理由借助普鲁士陛下的名头和自己天才的称号将曾经的老式栓动步枪给弄出来。 血色玫瑰骑士每人都有配备一杆栓动步枪以及五颗手雷,战术手套与工具包也成为继刺剑和盔甲外的标准配备。 这些装备把那一个个陷阵营的士兵羡慕的不行,一个个再战场上嗷嗷叫的拼命作战,为的就是想要通过选拔加入血色玫瑰骑士营。 格林的规定,每名陷阵营的士兵在战场上割下一百颗人头才有参加血色玫瑰骑士营选拔考核的资格。耶鲁还没有够人头数,但他因为是格林身边的人,所以血色玫瑰有的他都有。甚至血色玫瑰骑士营没有的他也有,起码一名血色玫瑰骑士只配发一百发子弹,耶鲁不同他是十几箱子弹的搬回家。一名血色玫瑰骑士配发五枚手雷,他还是一箱一箱的搬回家。 除此之外,闪光弹、烟雾弹、就连小钢炮他的空间戒指里也装有两门。把一群血色玫瑰骑士眼馋的口水都流下来。于是他们更加卖力的杀敌,兽人,野蛮人谁一惹事,哪怕人家放屁崩坏一张凳子都要拔出刀子砍他。所以,靠近戈壁的兽人部落和野蛮人部落老实的孙子一样。 无他,碰到一群比他们还不讲理的禽兽,关键是人家打架也狠,比他们牛逼,不听话不行。营寨建立完毕,格林坐在帐篷中,耶鲁今天泡的是咖啡,照例格林在帐篷中耶鲁他们都会离开守卫在门口。他们都知道格林会有一段不短的时间发癔症。可能在想东西,可能只是单纯的发呆。 格林很喜欢发呆,什么都不想脑袋里一片空白的感觉很好。那样才感觉自己还是那个自己,种花家的那个自己。 薩波来信了,兽人各大部落开始集结在王帐,他们又开始组建奥克军团了。这次他们打出的标语很有意思,居然是兽人族永不为奴。也是兽人奴隶的确是大陆卖的最火的,一个成年兽人干的活抵得上十个成年人类,而吃的只要保证他不饿死就行,兽人族的一些部族比如狐人猫人兔人女性都是抢手货。也不怪他们打出这个标语了。 格林无声的冷冽一笑,不管你是什么打算,最好不要打我的血色玫瑰城堡的注意,否者…… 《定律》可是已经充了很多钱,手然要是不听话可会被打屁屁哟! 一百三十九章 和平城 格林双手捂着大脑一脸不敢相信:“尼玛,这不是真的,这绝对不是真的,我不相信,太祖的那一套居然被一个原始土著中的土著给拿去用了!苍天啊!劳资在魔法世界居然瞧见了种花家新时代社会主义思想。” “最关键的一点是,她居然还成了……成了……了。圣莉法,那个狐人竟然将历史提前了整整千年的地步,握了个大草的,老子要举报,有人开外挂,这他娘的让那个婊子发育几十年还有的打?” 春暖花开,万物复苏,又到了交配的季节!公海龟趴在了母海龟的身上,发出了酣畅的声音!!!随着又一个雨季的到来,草原又焕发了新的生机。非洲一年一度的……搞错了! 应该是兽人平原的雨季即将来领,随着天边的闪电,暴风裹挟着雨水不要钱一样从天边滚来。你以为兽人会拿着大盆小盆的接雨?错了,更多的是直接脱了衣物趁着风雨好好将身上积攒了一年的泥垢现搓下来,本来纯净的水从兽人身体溜一遍后就变成黑色的了。 而搓澡的熟人则舒服的直哼哼,等洗得差不多了,不要脸的小伙子就偷偷跑去心仪的女孩子那边。如果她也对小伙子上眼,两人就会找个没人的草丛感谢没羞没臊的事情。然后一番乌云后,小伙子满意的提着裤头准备回家叫自己父母准备彩礼。而小姑娘则羞涩的傻笑着坐于草丛梳理自己变得乱糟糟的头发。 这在兽人这边叫做成年礼,人类精灵也有但多是仪式性的。不像兽人,不要别的直接上肉菜。熟人平原很大,至于有多大某个无聊的飞龙骑士曾经驾驭着自己的飞龙在兽人平原旅行了半年才到达它的另一边。 雨季会整整持续十天,这十天你只会看到整个兽人平原完全被水幕所遮盖。雨水会填满兽人平原所有的河流湖泊,为他们接下来的一年储备足够的用水。说是足够的,但其实有时连喝的都不够。浪费水资源在兽人而言可谓是最可耻的行为,甚至是一种原罪。 作为兽人平原的邻居,格林怎么可能不去那里瞧一瞧,那里的感觉给他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如果要用一个地方来形容,那么非洲或许就是最好的了。 同非洲一样,那里缺少纯净水,很多兽人和平原上的魔兽野兽共用一个水塘。没有完整的卫生医疗设施,所以哪里的环境很是恶劣。 大王城依旧矗立于兽人平原的中心,以前这里是狮人掌控,但是现在他的图腾已经变为狐族图腾。兽人好战,但是再好战这仗都和人类精灵矮人打了几百年了,不仅和别人打,自己在家也关起门来打。大的部落欺负小的部落,小的部落联合起来想要翻身农奴把歌唱。 但是兽人更多的是厌倦了战争,他们也渴望和平。结果在一个早上熟人发现曾经的狮人族图腾不见了,转而变为狐人族图腾。但这还不算完,圣莉法上位后下达的第一个命令,不允许部落间的战争,只要发现一律贬为奴隶。 但是,怎么说呢?总有些觉得自己脑袋够硬,所以就不理会圣莉法的命令。结果就来当奴隶了。为他们默哀一秒钟,紧接着发生的事就让格林脑袋受不了了。 圣莉法开始改革,先是包产到户,实行耕地部落制,税收由原来的百分之七十变为现在的百分之五十。减少了这么多的税收那个兽人不感恩戴德?不要以为这个税收仅仅只是耕地出产,它包括整个部落一年的产值,可想而知,少了的这百分之二十完全可以让部落里的人都吃上饱饭。 不仅如此,圣莉法提倡和谐共存人人平等。这么一来那些比较弱小部落立刻就恨不得把脑袋砍下来送给她以感谢她的大恩大德。相对于人类而言,兽人完全就是强者为尊。只要你够强别人的婆娘可以拿回家睡,别人的女儿可以拿回家用,别人家的粮食可以带回家吃。 不同意?那好办,直接把你全部干掉所有东西都打包回家甚至连快递费都省了。 圣莉法就是先利用把握住弱小部落的需要的,让他们成为自己忠实的狗腿子在慢慢将强势部落摆平。毕竟时间这个东西可以消磨掉很多东西,比如说制度与习惯。 然而更让格林感到好奇的是,圣莉法的军队是从哪里冒出来的,如果没有一支甚至几支强大的军队就别想将狮人赶下大王城。据小道消息,现在大王城已经改名为和平城,象征圣莉法呼吁兽人部落之间永远和平友爱。 “草了。你丫的和平了,团结了,又爱了,劳资欺负谁去!”格林点着香烟念叨着:“他喵了个咪的,丫的圣莉法该不会和劳资一样是种花家的过来人吧!l连社会主义制度都会了,什么时候该不会出现什么核弹原子弹吧?那可就热闹了,到时候大家一起造原子弹,然后全特么的引爆,一起坐飞机上天和太阳肩并肩。” “搞不好到时候魔法世界又回到泥盆纪开始新纪元,到时候说不定这里就变成另一个地球,大家一起搞科学。” 圣莉法在宫殿的窗口慵懒的看着外面迎接雨季的兽人,她笑的很轻,很好看,一条洁白色的尾巴用金线绑了一个和秋翎草样式的风铃。俏皮的甩来甩去。 同胞们,你们还不行哦!因为礼法的缺失使你们失去束缚,人类的进步就是因为增添了束缚,法治的束缚,礼仪的束缚……以为有了束缚,所以他们才有了目标,才会进化。 而我单纯勇敢的同胞们,我们的天性是神给予我们最宝贵的东西,如果可以我不希望他们丢失,但是这个大陆生活的不只是我们兽人。还有人类、矮人、精灵。所以我们注定要收起我们的本性,乃至使他退化,从而进化我们的智力与生存。 否者,我们终将只是作为人类的奴隶生活,这个大陆将不再会属于我们。我们也注定要推出世界这个舞台,推出熟人这个种族的名号。从而变为魔兽甚至野兽一般的存在。我的同胞们,我们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呢! 一百四十章 最后的支援 艾格玛琳的贵族势力的确很强大,这才几天以前一个个抱着普鲁士陛下大腿撒泼打滚哭穷的贵族突然就冒出几千几万人的队伍。一个个砍起人来一个接一个的狠。 莱斯特的队伍很强,格林知道他喜欢精兵悍将,所以他的队伍人数少。但这一点相当致命,因为如果人多势众这个成语不是随便说说的。传奇够牛逼了吧,但是如果用一个装备精良的军团,格林相信他最后的结果绝对会变成一句阴沟里的尸体。 不可否认的是他的军队很强悍,甚至还消灭了好几支其他部队。名义上,艾格玛琳的主战军队除去艾斯德斯带走的几个军团。北方军团不敢动要严格监视兽人的动向,西边有其他帝国王国,所以那里的驻军也不敢乱动。南方有艾斯德斯,但那里的军队也被带走了。 唯一东方的军队还要预防精灵和矮人的侵袭,虽然他们不好战,但是面对艾格玛琳这一块大蛋糕谁也不敢说自己不想咬一口。至于各城驻军,衷心的有、狗腿子也有,再说了支持普西克的最多。至于莱斯特这个背有污名的二王子,没有谁会理他。 格林骚了骚脑袋,貌似还有一个老头愿意理会他,德雷夫老爷子为了避嫌,家里压根没多少私军。只要看之前连希斯莱杰这个二百五都能混进去他的城堡就知道。这一次他逃回封地也不过是拉的一支新军,很多人或许连真正的刀剑都没摸过。 格林率领的陷阵营则不同,因为他们天天和兽人野蛮人作战,所以军纪严肃战斗剽悍。格林深知一直军队如果连战斗的洗礼都没有他就不配作为军队,所以格林在接受这支军队后在实行军训三个月后立刻安排他们打响第一场战争。还不错,活下来的很多。(解释一下,前面说到陷阵营没有因为训练死掉一个,但是作战肯定要死人的。咱这不是抗日神剧不是,只不过有预备役部队补充。所以请大家不要以为打仗是不会死人的,要不然会被人说脑子瓦特了,比如堂吉诃德和路西法两个二百五就会。) 格林立于山巅,全身暗红色玫瑰条纹盔甲的骑士散开在他的身后。再往后,一袭黑甲的陷阵营早已严正以待。山脚之下几支军队正展开混战。莱斯特的荆棘旗和德雷夫的沧浪鹿头旗正被其他几支军队包围厮杀,他们正在想办法冲出包围圈。 但是敌军选择的包围圈地势很好,正好处于一个大盆地之间,敌军兵力又起码是他们的五倍以上。莱斯特和德雷夫很有指挥才能,并且也打败几支军队。正所谓枪打出头鸟,莱斯特在勤王战场中杰出的表现自然不会被别人赞赏。于是大腿一拍几个家里要么被雷劈了,要么见到五色神鹿的领主就打算联手先了解他这只出头鸟。 德雷夫老爷子老当益壮,他一剑砍翻一个敌军后拔出沾满浓稠血液的长剑对莱斯特道:“二王子殿下,请您带领军队跟在我身后,我会尽全力给您开一道突破口出去。希望你能找到格林那小子。” ”那小子的军事才能可是连艾斯德斯都赞赏不已,我要你找到格林,请他辅佐你。如果可以的话...请您以后有机会在为普鲁士陛下报仇...再找机会让普西克这个叛徒下台。“ ”我们的势力太小了,或许……是不能为了陛下效忠,但是我一把老骨头已经无所谓,唯有将你们这些帝国的薪柴保护下去。请您...好好照顾我的乖孙女。我要为陛下作最后一战。“ ”格林那小子老是嘲笑我们这些古板的骑士精神,但是我知道其实他自己就拥有骑士最本质的精神,只是他还没有发现而已。“ 莱斯特:”老将军……“ 德雷夫握握他的手,表示没有关系。转过头这个曾经在北方杀的兽人悲哀的老将军提起自己的长剑带头冲进包围,拿到染血的盔甲似乎又重新焕发出当年那道兽人平原矫健的身影。莱斯特握紧魔法杖,行了一个骑士礼,没人说他行错礼。 他深吸一口气,提起魔法杖,带领剩下的军队沿着那名老将军用血肉开出来的道路前进。 德雷夫老爷子每挥一剑,就大喝一声:”谦卑、荣誉、牺牲、英勇、怜悯、精神、诚实、公正“ 他挥剑大喊道:”这是我的骑士之道,普鲁士陛下赐我以荣誉,我又何惧牺牲,艾格玛琳万岁!普鲁士陛下万岁!“ 格林手中的香烟就要燃到屁股了,他吸完最后一口,吐出烟圈。对堂吉诃德说道。 ”来吧战争开始了,可不要让老爷子受伤啊!“他的语气很严肃,脸色却很平静。 堂吉诃德,喊道:”架旗!“格林身后顿时林立印有血色玫瑰的军旗战旗。 堂吉诃德喊道:”起矛!“所有长矛斜上架好。 堂吉诃德拔出刺剑喊道:”擂鼓,吹冲锋号角!“”冲锋!杀!“ 血色玫瑰骑士、陷阵营:”杀……“ 冲锋的号角已经吹响,堂吉诃德一骑当先从山巅直冲而下,喧响的号角划破乌云。莱斯特身体一顿,往远处一看,顿时惊喜交加,他回头大喊道:”战士们,我们的支援来了,随我杀敌,杀啊!“ ”杀……“ 那一天,一群身穿暗红色盔甲的骑士划破整个战场,如同一柄利刃,穿梭整个盆地,凿穿一支又一支军队的包围。 血色玫瑰骑士远远的就拉开栓动步枪。 ”砰……“ 当第一颗子弹划破空间射穿一名敌军的脑袋之后,他们才知道什么叫做恐惧。真正的热武器正式开始在战场上出现肆虐,手雷震撼的爆破更是溅起满地尘土,每一声爆炸都要炸出一个坑洞。尘土四溅,硝烟弥漫。堂吉诃德挥舞着手中的长矛,一把将德雷夫老爷子捞上战马。身为格林的嫡系军队,血色玫瑰的战马都是用他所培养出的杂交魔兽代替。 形状和马没什么区别,只是一身暗红色玫瑰条纹,马头有一块和龙角中间一样稍突出的硬质骨骼,骨骼旁边有两只娇小的龙角。冲锋时以它提起的速度产生的冲力能将任何一直军队凿穿。 堂吉诃德挑飞一名敌将,道:”格林少将麾下,血色玫瑰骑士营统领,少校堂吉诃德前来支援,老将军,你们安全了。“ 德雷夫老爷子千言万语都已说不出来,只有一个词:”好啊!“ 堂吉诃德大声笑道:”老将军且坐好,看我杀敌!“ ”好!哈哈哈!“ 堂吉诃德长矛一挥,驾驭坐下战马再次冲进敌军包围圈最厚的方向。 一百四十一章 联军 格林从来没有留给敌人发展的习惯,堂吉诃德很完美的集成了他这个优秀习惯。所以血色玫瑰的枪声不绝于耳,无数敌军丧命与强悍的枪械之中。 战斗在格林的干预下很快就平息下来,敌军没有一个活着离开战场,到处是烈火焚烧过后的残烬,硝烟弥漫于整个战场。堂吉诃德全身沾满血迹,他伸展一番自己的手臂,然后掏出自己的一个小本本记录今天这场战斗有砍下多少颗人头。数量很吉利,与格林经常鄙视他的数字完美契合。 二百五他的确很喜欢,当然只有格林说的算数,换个人说他二百五他肯定把那个家伙的脑袋放在驴子屁股后面狠狠踹两脚,让他长点智商。话说脑子是个好东西,血色,玫瑰更是出了名的铁公鸡。说杀你全家绝对不会放过一只老鼠,所以装死是没有用的。 陷阵营更是因为压力大,养成了喜欢捅人家尸体的习惯,管你是不是装死先端起长矛捅你几矛。哪怕是活人也给你在捅成死人,如果逃跑,那更好玩了,血色玫瑰骑士正好拿你当枪靶子。 格林给他们上军事课时说的一句话被他们很多人刻在自己身上,对敌人的善良就是对自己、对战友的残忍。格林希望他们能够放心的把后背交给自己的战友,但是也希望他们将自己最可怕、最恐怖、最恶心的一面交给自己的敌人。 有一次一名士兵因为与兽人对战,发现对方是个漂亮的兽人妹纸而放过她一马,结果那天晚上他所在的巡逻小队就被那名兽人妹纸带队消灭一半。为此那个士兵脱下军装,花了一个月的时间将那个兽人妹纸的脑袋带回来,然后在他牺牲战友的目前自刎谢罪。 从此,不管是谁,陷阵营也好,还是血色玫瑰骑士营也好。只要在战场上看见漂亮的敌方女兵,首先第一个拔剑砍死她,所有人都不希望再次经历那种痛苦。因此,面对格林军队长的越漂亮,死的也就越快。 格林从不优待俘虏,因为俘虏之所以成为俘虏的原因就是因为他曾是自己的敌人。没理由在战场互相砍伤砍死,下了战场反而好吃好喝还给治疗把敌人养的白白胖胖。 纵观格林的名声,刽子手、屠夫、杀人恶鬼。他不觉得有什么,艾斯德斯军团论威慑力她排第一格林绝对是稳稳的第二。艾斯德斯以对敌人丧心病狂的屠杀出名,而格林是以为艾斯德斯提供丧心病狂的杀人方法出名。只要是针对敌军,不管是火烧还是水淹格林手到拈来。 而且格林借鉴蓝星古今中外各种酷刑,将他们综合在一起写在一本书上交给艾斯德斯。这本书自然深受艾斯德斯的喜爱,甚至说爱不释手。就连莫利私底下也暗自说道:“幸好格林兄弟是自己人,不然就太可怕了!” 堂吉诃德在格林看来最具有军人的气质,该勇敢时勇敢,该险恶时险恶。用计谋从来不管什么道德法律,怎么狠怎么来。但是对于自己人却又独的很,哪怕陷阵营的一个普通士兵抢了他的好酒好烟也不过扯开嗓子笑骂两句,了不起逮住了踹两脚。从没见他对自己人发过脾气。 格林就喜欢他这一点,老大个人了,还喜欢天天在军营里大舌头,那个家伙晚上做春梦湿了裤子,第二天都不用他保证传遍整个军营。可能连牲口都知道,耶鲁就是这样。结果整整一个星期都没有理他,堂吉诃德连哄带骗并许下一系列不平等条约才算是消了耶鲁的气。 德雷夫老爷子笑的喊开心,脸上都快邹成菊花褶子了。格林贱兮兮的跑到老爷子身边拍着马匹,一边不断在莱斯特面前说他坏话。 莱斯特尴尬道:“你丫的差不多得了,怎么是这么多呢,连老子尿裤子的事都抖落出来了,就不能给老子留点面子。” “去去去,就你还面子?那天晚上是谁在我封地喝醉了酒,还当着我的士兵脱裤子月下遛鸟,最后还非说自己是啄木鸟,你知道那天晚上琢坏多少棵树了吗?爱护环境人人有责,你这种破坏树木的行为是不道德滴。” “还有啊,你知道那天晚上我手下有多少人长针眼了吗?可怜的,耶鲁的24KT钛合金眼都要瞎了,还一个劲儿的问我他的眼睛还有没有救。” “格林我草你大爷!”莱斯特终于忍无可忍,发出咆哮之声直追逃跑的格林:“你丫的说好不提那天晚上发生的事情的。” “傻逼,我说你就信了?脑子瓦特了吧,再说了堂吉诃德那个二百五的大舌头你以为能留住什么话?现在整个军营谁不知道你是啄木鸟啊!哈哈哈哈!” 德雷夫老爷子听的不停点头,一副老怀欣慰的样子。没什么事情比看见自己看中的两个后背相处愉快更高兴的了。老爷子正高兴着,突然一张贱兮兮的脸凑了过来,堂吉诃德刚刚听很久了,现在赶紧把自己的脸凑过来希望老爷子也夸奖自己两句。 老爷子看着这张猥琐的脸,努力积攒了一大口口水,一口喷在堂吉诃德脸上:“年纪轻轻的不学好,学人家跟小媳妇一样爱打听那些小八卦,不知道尊老爱幼吗?老头子一把年纪了还将老子架在马上往人最多的地方冲,万一闪了我的腰怎么办,心里就没点数!”虽然骂的严厉,但是老爷子却笑的开心,他打心眼里喜欢堂吉诃德这个古灵精怪的二百五。 堂吉诃德尴尬一笑,一时杀的兴起,忘记自己马背上还有一个老人,光顾着施展手中长矛,差点将老爷子甩出去。背后传来一阵笑声,血色玫瑰骑士营那个没受过这个大舌头的恼,如今见他受气还不得赶紧趁机痛打落水狗好好解解气! 堂吉诃德恼羞成怒道:“丫的谁在笑今晚加操,先做一千个负重拳卧撑开胃,然后武装越野五十里。嘿嘿!再加军姿定型三小时,我看谁还笑,累不死你们。” 话音未落,所有人顿时闭上嘴巴,娘了个脚的,前面的还好说,咬咬牙就过去了。军姿定型就算了,堂吉诃德那孙贼儿最喜欢那这个整人。所谓的军姿定型就是让你在立正的基础上进行正步出脚定型,那个混蛋会在你脚上帮上几十斤的铁块,就那么一只脚一站就是几个小时,那叫一个酸爽。恨不得捶死那个二百五。 格林点燃一根香烟对莱斯特说道:“老子的军队先让你耍耍,联军就交给你了,可不要堕了老子的名头哦!” 一百四十二章 云都城 联军不仅仅是格林莱斯特和徳雷夫老爷子,还有其他真心勤王的军队。现在形式已经很明朗了,以莱斯特为首的盟军多由拥护王权的领主组成的反暴君,普西克的帝国军,以及揭竿起义的反叛军。 其中优势最大的莫过于帝国军,佣兵近五十万(整个艾格玛琳帝国军队超两百万,不算守备军等其他武装势力) 反叛军人数最多近百万,但是武器装备以及后勤保障几乎为零,大多数还是拿着木叉长棍打仗。 莱斯特这边军队共计十万,没办法,没有普鲁士陛下的印章谁都调动不了各地驻军。而普西克拥有帝国印章但是名头还没有坐实,所以各地军队很被动,出战勤王不对,不出战也不行。所以他们很纠结,最后他们将这个当做他们的家务事,所以主要军队竟然都没有一点行动。 莱斯特有着格林的帮助,一路上不管是面对帝国军还是反叛军都势如破竹。 但是今天,格林有点退缩了。因为他们到了云都城。这座大城可谓一座军事要塞,不仅如此他更是进入帝都的必经之路。 云都城身处两座断崖之间,断崖高千米。崖身全是嶙峋峭壁,人类难以翻阅。 而云都城墙高城后,又有精兵悍将把守,格林觉得自己养堂吉诃德这么些饭桶不容易。毕竟是自己辛苦养的白白胖胖的,让他们跑去攻打云都城做炮灰可惜了。 联军离云都城三十里安下营寨,众联军领主按座次排好围坐商讨如何攻下云都城。有人说直接用人命堆,比如格林的军队就很不错,战斗力强不说还有精良的武器,那种叫枪的武器就很好。 格林懒得理会他们,自己一个人藏在徳雷夫老爷子背后抠脚,一群夯货。以云都城的防护体系,劳资就是打个几百发炮弹也震不下几块灰下来啊。 因为这是魔法世界,所以这里的防护体系与蓝星有很大不同。蓝星封建社会城墙只要能够抵御弓箭投石机就算是好玩意。 但在这里那玩意就没啥用了,这里的城墙不仅要够坚硬,还有能够有抵御魔法的能力。格林是知道有魔法能够消灭整个城镇的,不说城镇人口问题,小几万还是有的,但这对于强大的魔法师来说不过是一个魔法的事。 所以,为了防止被魔法师攻破城墙的事情发生,只要被定性为城市,城墙都要用到魔法材料进行建筑。否则就是在拿自己的小命开玩笑了。 格林觉得那群大佬在拿自己开玩笑,就自己那些拿出来的干货,把手雷丢在云都城的城墙上,要是能蹦出个屁来,我脑袋砍下来给你们当球踢。 “你说话算数吗?格林男爵。如果我攻上云都城的城墙你的脑袋就给我当球踢吗?” 格林抬头挺胸,揉揉鼻子道:“老子说的话是出了名的,不信你问莱斯特。皮克伯爵。” 莱斯特眼观鼻鼻观心,格林没说错,从他嘴里说出来的话的确是出了名的。出了名的跑火车,下棋借尿遁,喝酒装晕,赌钱输了大喊钱包被偷了这些事都是他做的。 皮克伯爵:”好既然如此我就以我手下的魔法师部队为先锋开路,不知哪位大人愿意助我。“ ”哈哈,我早就想要学习球技,只不过一直没有找到一颗好球,现在有一颗看起来不错的好球我怎么能放过呢!算我一个。“ ”好!布鲁伯爵,那我们就一起登上城墙,拿这颗球玩玩。“两人阴笑着看着格林。其他人一副事不关己己不关心的态度。本来大家都好好的跟着莱斯特王子赌一把,但是偏偏跑出个格林男爵。平时管的宽一点就算了,现在抢起军功来还那么起劲儿。 大家都是想要靠着帮莱斯特王子打下这份江山好到时候论功行赏时多捞点好处,不然为什么放着好好的幸福生活不过跑过来和你打生打死的。 莱斯特见状正想要调解,那想德雷夫老爷子也站出来赞同这场赌局。无奈之下,莱斯特也只好放弃。这场本来讨论如何攻破云都成的会议就这样变成一场赌注。会议到了这个地步已经没有任何意义,莱斯特提前解散会议。待其他领主离开之后,莱斯特揪住打算悄咪咪离开的格林气道:”你明知道他们就是打算要你的脑袋为什么还顺着他们的陷阱往里面爬?没看见他们把你说的攻破云都成改成了登上城墙吗?“ ”这可没说几个人登上去,他们两个的军队加起来也有三万人了,再加上其他贵族帮忙,怎么可能会一个人都登不上城墙。你脑子瓦特了吗?“ 莱斯特的担心是有原因的,但是这也正是格林想要的原因。因此他都懒得理会这个二百五,帮他干活不给工钱就算了,还敢骂自己,要不是这里是联军驻地,丫的早爆他菊花了。 德雷夫一巴掌拍在他后脑勺:”说人话,把你的想法说一说到底怎么回事。“格林顿时狗腿子一般边对莱斯特挤眉弄眼边解释道:”你看看这些来的领主,那个家里私军不是大把的,那么你也不想想他们为什么放着大好的日子不过跑过来跟你这个最没有名堂的王子对抗你老哥?“ ”如果你听不懂,那么我这样告诉你,有什么功劳比得上帮助你坐上你老爹的荆棘王座?换句话说你丫的要军队没军队,要钱没钱,来那个婆娘都娶不起。放着你这么好的傀儡不拿过来用用对得起天地良心吗?“ 莱斯特一惊:”您是说他们是在赌我继承王位后可以控制我从而掌控整个帝国?“ ”富贵从来都是险中求的,不然你以为自己有王八之气,震一震平四海?还有啊,布鲁伯爵他们两个前几天攻下波伊城就敢当众下令命令军士奸淫别人的妻子女儿,要不是发现的早就出大事了。你丫的脑子瓦特了,人心还要不要了。他们两个也因为那天的事对我怀恨在心,你也知道我这人小心眼,谁要是记恨我我就不舒坦。所以嘛活该他们两人去送死。“ ”可是格林,万一他们攻上云都城怎么办我……“ ”你怕个毛线,要掉脑袋的是我,又不是你。“ 德雷夫捋一捋花白的胡须眼神一翘道:”怕是云都城出了些变故吧?要不然以你小子不见兔子不撒鹰的性子,会冒这个险。“ 格林闻言立刻举起大拇指,还是老爷子厉害,比莱斯特这个只会吹牛的家伙好多了。 ”云都城本来就是一座军城,一直都是保护帝都要道的关键之处,普西克在这里就驻扎了十万军马,而我的探子打听到为了安全起见,他又调了五万军马过来,兵力达到十五万,更别说守城装备器材。我们又是攻城,按照一般的方法硬碰硬攻城,起码要有五倍于敌军的士兵才行。更何况是云都城这座军事要塞般的城市。“ 一百四十三章 夜月—树梢黑鸦 ”格林,你有没有想过,如果我们把布鲁男爵他们坑死了,我们的力量就少一分了。“ 格林捏着自己光秃秃的下巴:”这的确是个问题,可是我觉得你丫的当上狗皇帝必须要有自己的军队而不是现在这种被别人掌控大局的趋势。“ ”我的意思是,直接将这三十万人的军队纳入你的名下,至于其他领主,忠诚的二百五挑出来,以后发达了升官发财任他们选。“ ”那不听话的呢?“ 格林目露凶光:”我一向不喜欢不乖的二五仔,既然不能为你所用,那就让他们去找死神那个二百五玩蛋去。“ 计议已定,夜色也暗了下来。格林离开莱斯特由堂吉诃德和耶鲁护卫来到离军营十里地外的树林中。堂吉诃德仔细勘查后见没有尾巴,于是把两根手指放在嘴唇打了个呼哨。一只黑鸦经过这里,转动了一下自己的眼珠子,好像没啥东西啊,难不成这几个二百五在搞笑? 它打算停下来看看这几个二百五到底在干什么,这里可是我黑鸦大爷的地盘,要不是劳资打不过你们早赶你们走了。忽然,黑鸦感觉身体一寒,俺有种不祥的预感,感觉要玩蛋。它突然转过自己脑容量几乎为零的小脑袋,不知何时它的身边居然站满了人。 啊!喵了个咪的,吓死鸟了,活见鬼了,这里可是十几米高的树梢啊!这些两脚兽居然就站在自己爪子抓住的枝干上没掉下去。小小黑鸦顿时口吐白沫翻了个白眼径直掉下树梢,这不科学,人类怎么可能站在树梢上,快来人啊吓死鸟了,牛顿的棺材板就要按不住了。 耶鲁早就发现哪只乌鸦,只是不知为何突然掉下来。他一脚将乌鸦蹦开,这支鸟太瘦了,没多少肉。不然可以给主人打打牙祭,主人最喜欢瓦罐鸡汤这道菜了。 乌鸦被蹦开后全身僵硬,趁人不注意悄悄睁开一只眼睛见没人想要把它哪去做成肚包鸡才放下一颗不停跳动的心。堂吉诃德突然往这看了一眼,黑鸦顿时又立刻闭上滴溜溜的眼珠子,身体一动不动装起死来。 堂吉诃德见状无声笑笑。格林面前树梢立满身穿黑衣劲装黑色斗篷黑色斗笠黑色面罩腰配黑长直刀的武士。无声无息无影无形,苍白月色下五名悲笛武士跪于格林面前。 格林丢下几张照片道”认清这几个人,不记任何代价将他们刺杀。全体悲笛至今日起不接任何任务,全体待命并开启一级战争备案。“ 五名悲笛武士低声暗喝道:”属下领命!“ ”嗯!“ ”谁要是在这次行动中表现优秀,我已经准备好三支铂金魔兽血清作为奖励,这次是我第一次检阅你们的训练成果,千万不要让我失望!“ 五名悲笛武士闻言身体一颤,顿时将脑袋垂的更低。格林挥挥手,五名悲笛武士半跪抱拳后如同鬼魅般飞身而起,之后所有立于树梢的悲笛武士紧随其后。这群幽灵般的刺客犹如鬼魅来去无踪往来无影。 黑鸦见悲笛武士离开,顿时一个鲤鱼打挺翻过身来,随地吐了一口唾沫。小样儿,知道本乌鸦大爷的厉害了吧,要不是你们走得快本大爷一定让你们尝尝什么叫做乌鸦凤爪。 哼! 堂吉诃德离开之间瞥了一眼黑鸦的模样,脚尖提起一粒石子,轻轻用力,石子顿时打在黑鸦身边。惊得黑鸦一身鸡皮疙瘩,立马扑闪自己的翅膀飞开。 回去的路上,耶鲁问道:”堂吉大哥,主人为什么他们称为悲笛武士?“ ”那是因为当直刀划破喉咙时发出的声音就像悲伤的笛子发出的声音!“ ”是这样啊!也对,我上次剿灭闹事的黑暗魔法师就是这样,当刺剑划破他们的喉咙时就是这种声音,但是我却形容不来。“ ”那可不是,你要是什么都懂还要老大干嘛!最近剑技没落下吧?抽空我考考你,你想要什么考验?马贼还是贵族私军,要不你去挑战斗兽场的战鬼模式?“ 耶鲁脑袋有点晕,他还不知道斗兽场的战鬼模式是什么,他转过头看向格林。 格林解释道:”别理他,你现在还太年轻了,战鬼模式需要挑战者一次性挑战一百头最低青铜级最高黄金级魔兽,然后在挑战完这些后最后还会放出一头铂金魔兽,如果经验战力不足就是一个死字当头。当然奖励很丰富,可以得到十万金币。但是也有限制的,他只允许铂金及以下等级的魔法师和战士参加。是一种突破意志的挑战,你还太嫩了,这种事以后再想吧!“ 耶鲁将目光重新投向堂吉诃德,羡慕道:”堂吉大哥,你好厉害!“ 堂吉诃德将目光转向格林,道:”你还年轻,知道的不多,我这算什么,老大才是真的厉害!“ ”小耶鲁,我给你一句话,最为强大的力量不是你战胜了谁,而是你保护了谁。你知道吗,老大身上那道巨大的伤疤就是为了救我而留下来的。“ ”你知道看着自己战友死在自己面前的感受吗?恐惧、颤抖、无助、而我已经经历过两次了。第一次是在拉雅喜马山脉,我们是同一个营的兄弟,然后那天我看着他在我面前被魔兽分食,第二次是那次在兽人平原遇见的钻石魔兽地底荆甲龙。不过现在那头魔兽已经成为老大的试验品了。“ 耶鲁闻言垂下了脑袋。豆大的眼泪滚落下来。 堂吉诃德拍着他的肩膀大笑道:”知道你的心意,等你长大了再来保护我们好吗?“ ”我已经长大了,我今年已经十七岁了。“ 堂吉诃德顿时打笑道:”的确长大了,都做梦梦见隔壁马夫的女儿,晚上睡觉把裤子弄湿了,还不敢声张,自己一个人躲在房间里偷偷洗,哈哈哈哈!“ 耶鲁眼泪就在眼眶打转气道:“堂吉大哥,你说好不再提这件事的!” 堂吉诃德笑的更大声了,格林一手抓着耶鲁脑袋,表情很严肃,耶鲁吓了一跳,连忙在马背坐好。只见格林说道:“你指望堂吉诃德给你灌鸡汤,脑袋瓦特了吗?” “哈哈哈哈!”堂吉诃德顿时就活不成了,捂着肚子笑的在马背打滚,耶鲁气愤道:“主人,你们是坏蛋。” 格林点燃一根烟,抬头看了眼月色,挺好的天气,用来杀人很合适,可惜咯,哪只乌鸦其实看起来还挺肥的。躲在鸟窝里酣睡的黑鸦顿时打了个冷颤,他眼睛咕噜一转,难道又有人在背后说我帅? 讨厌! 一百四十四章 云都攻坚战 当炙热的阳光卷席大地之时,战鼓捶响,音质如同波浪一样激荡与云都城墙之上。云都城上满布精锐的艾格玛琳士兵,象征普西克的狮鹰旗帜随风而舞。 强壮的艾格玛琳士兵手持长矛坚毅的望着远方,身上鲜明的盔甲上残留的缺口诉说着骁勇的故事。 布鲁伯爵带着自己手下四万士兵列阵与云都城东门其中一支身穿魔法师衣袍的队伍格外抢眼。格林感叹道:“真有钱啊!我的血色玫瑰骑士营除了我这个魔法师外连个屁都没有,渍渍!过了今天就把他们收编过来。” 布鲁伯爵祖辈就是依靠军功登上的爵位,因此家族中留下规矩,每一个家族嫡系成员必须前往军队中历练三年方可。否则就逐出家族,前面就说到,每一个家族都不是好相与的。纨绔子弟肯定有,但是家族的继承者却一定要学习各种技能以保证家族得以延续。 布鲁伯爵就是这么一个人,早年间在德雷夫老爷子的军队中从小兵做起打了十几年仗。直到在帝都的授衔仪式上才被他父亲知道自己失踪多年的儿子居然已经成为一名少将。那是这个故事还曾引起过不小轰动,但是现在,格林躲在后面暗中行了一礼。 “现在您既然已经没有当初的深明大义,还阻碍在我们的道路上,就不要怪我心狠手辣了。”格林暗道:“为了我的计划,莱斯特必须登上王位,任何人如果要阻挡我回蓝星的计划,我不介意将他们剥皮拆骨。” 布鲁伯爵身穿精良的布兰特铠甲,今天我就要登上城墙把格林那个小子的脑袋拿下来当球踢,你以为你是谁,敢在我的面前指手画脚,哼!还有莱斯特,等我们占领帝都也就到了你成为阶下囚的日子。王位我们不稀罕,不过爵位倒是可以升一升,比如公爵就很好。 哈哈,希望那群老东西那边能够搞定。 布鲁伯爵一横长矛对着云都城城主布兰怒骂道:“反叛恶将,见我还不投降!” 布兰手下一名骑士大喝一声,带领五千士兵打开小门冲杀而出布鲁伯爵飞马挺矛直取骑士,斗不数和布鲁伯爵一矛刺中骑士咽喉死于马下。布鲁伯爵引军直杀至城墙前,城墙上箭矢落石如雨般堕落。 布鲁伯爵大喊到:“搭攻城梯!魔法师火力支援!“他扔下长矛一手举起盾牌,一手紧握长剑身先士卒登上工程梯,其余士兵见状更是紧随其后。后方,投石机不断投出人头大小的石块。艾格玛琳士兵不断往城墙下丢落石块。 布鲁伯爵身先士卒一剑刺死一名城墙垛口正准备扔石块的士兵,然后翻身进入城墙。一入城墙他就扔下盾牌双手握剑砍杀从四周围过来的艾格玛琳士兵,他要先防守住这一块让更多的士兵登上城墙。 后方,其他领主见布鲁伯爵登上城墙,纷纷大快于心,就要指挥军队继续冲杀。以期望一战攻下云都城,格林转过脑袋,他不想看见曾经的英雄被自己阴死的那一幕。 城墙上,其他士兵也分别从其他垛口爬上城墙,城墙上顿时挤满双方士兵,此时的战争已经不在讲究任何技巧,只有血与肉的拼杀。布鲁伯爵看着自己坚守的这一处城墙,想到,岁月看起来还没有把我的体力消磨。 ”士兵们,等打完这一仗我请你们喝酒!“”好!“ 话音刚落,一柄长直刀突然从后面穿透布鲁伯爵的胸膛,长刀刺破内脏,鲜血顿时从他嘴中溢出。一名身穿布鲁伯爵麾下士兵服装的身影在他背后轻声说道:”对不起了大人,你们的野心太大了!“身影抽刀再次反手一刀砍断布鲁伯爵的脖子,将他的脑袋丢在一杆旗子上,不甘的头颅挂在旗子的尖儿上。 身影大叫道:”布鲁伯爵战死了!“闻听此言,布鲁麾下的骑士以及士兵纷纷向旗子投去目光。艾格玛琳士兵立刻抓住机会大肆反杀,城墙下更多的艾格玛琳士兵掩杀而上。布鲁伯爵的军心烟消瓦解,攻城军大败而逃。云都城城主布兰下令追逃败军。数万骑兵掩杀而出,兵败如山倒。 莱斯特击鼓吹号下令撤退,另一边皮克伯爵在撤退途中马失前蹄掉落马下被自己的军队踏成肉泥。云都城骑兵一路追杀三十里方才退兵。联军乱窜溃不成军,一路上丢下长矛利剑盾牌无数,更有甚者连盔甲都丢落亡命狂奔。唯有格林因为带着自己的军队在攻城之前就远远吊在最后,攻城失利后反而变成最前。 因此他们几乎没有任何损失,更谈不上丢盔弃甲了。眼见敌军撤退,莱斯特下令整顿军队,各家军队纷纷找到自己的队伍整理军容。入目所见失去武器者有之,丢弃盔甲者有之。 反观格林的军队,军容依旧严整,队伍整齐装备齐全丝毫没有败军之像。各家领主见状不由暗自懊恼,这次丢脸丢大了也没想到云都城的兵力这么多,估算一下,连派出来的骑兵都有好几万,那里面的步兵岂不是有十几万。 也怪不得一向骁勇善战的布鲁伯爵都会战死与城墙之上。 莱斯特等队伍整理好了,怒道:”你看看你们,不过就是打了败仗而已,失败了不可怕,可是你们连自己的武器和盔甲都丢了。军人的武器盔甲好比我们吃饭的刀叉,你们连吃饭的家伙都能丢掉,又凭什么来谈忠诚?“ ”来人,将手无兵器身无盔甲的士兵拖出来美人抽三十鞭子。“ ”哼!“考特子爵丢下马鞭怒道:”我们的士兵为你赴汤蹈火你现在却还要惩罚他们,我考特第一个不服!“整个联军就他的队伍丢盔弃甲者最多,是以有此不服。 ”不服?“莱斯特示意格林喝道:”不尊军令者军法从事!“ ”堂吉诃德何在!“格林喝道:”违反军令该当如何?“ ”当斩!“一剑,堂吉诃德一剑将考特子爵的人头砍下人后高举过头顶。一时之间鸦雀无声,紧接着莱斯特又下令到:”凡是战备完全者,赏金币二十枚,考特子爵不尊军令是以斩首,凡他部下先暂归我部,希望你们努力杀敌洗清自己的屈辱。“ 耶鲁悄悄躲在人最多的地方大喊:”莱斯特王子万岁!莱斯特王子万岁!“犹如打开一个接口,越来越多人开始高喊”莱斯特王子万岁“的话语。这个就叫做从众效应,莱斯特先将整个联军分为两个类别,既战备完全者及丢盔弃甲者。利用这两类人的落差既起到威慑作用,又收买了人心。 只要看各家领主们一脸便秘的表情就知道了,他们的军队如今已经要失去自己的主人。 一百四十五章 整合联军 山姆侯爵是这里兵力最多的,整整八万人。此时他的营帐中还有很多身影,只是这些人好像并不愉快,哪怕精致昂贵的几杯中盛满甘醇的红酒。 赖恩伯爵将手中的银制酒杯往桌上狠狠一砸:“这算什么回事,我们派出军队来帮助他救回普鲁士陛下,他却打算将我们的军队归属于自己。简直欺人太甚。” “是啊!现在我的部下还在谈论莱斯特王子的慷慨。这可怎么办,再过几天我估计他们都要宣誓效忠莱斯特。” 一众领主各自将眼光看向山姆侯爵,山姆侯爵优雅的用刀子切割下一块香嫩的香格里拉大角鹿里脊肉,然后填进嘴中慢慢咀嚼,等将嘴中鹿肉咽下后用纹有郁金香花纹的餐巾擦净嘴角,他才端起酒壶往自己的酒杯中倒满美酒。山姆侯爵一边品味甘醇的美酒一边低头欣赏酒杯雕刻的花纹。 众位领主都直勾勾等着山姆侯爵发言,然而山姆侯爵却只顾看着手中的酒杯一言不发。赖恩伯爵忍不住出声道:“侯爵大人……” “你们清楚格林大人吗?”山姆侯爵打断他的话道:“谁可以跟我谈谈你们对他了解多少。” 赖恩伯爵不解其意,但还是说道:“我对格林的了解不深,只知道德雷夫老将军似乎很喜欢他。除此之外他对战争很了解,应该是从拉雅喜马山脉瓦尔基里毕业的学员。除此之外,我个人感觉这个人太轻佻了,做事想后果,一味得罪……” “一味得罪你们是吗?”山姆侯爵再次打断赖恩伯爵的话:“是这样理解吗?” “我不知道你们是怎么活到现在的,话句话说你们有什么资格值得格林大人得罪。” 赖恩伯爵惊疑道:“大人,我...不是很理解您的意思。” “不理解吗?格林,现为艾斯德斯将军的总参谋长,帝国少将,瓦尔基里军事基地的创始人,这些够吗?” “什么,他...他就是哪位?” “是啊,他还是帝国第三大兵种羽衣骑的培养者,看到那些骑着和仙独角兽相似的的骑兵了吗?那就是,不仅仅如此,如果你们注意到的话,格林大人的血色玫瑰骑士营装备的正是普鲁士陛下的魔法枪械。不知道对此你们又有什么看法呢?” “各位大人,不管你们是抱着什么目的来的,请把你们的脑子好好洗一洗,不然什么时候不见了就可惜了。” 莱恩伯爵小心道:“应该不至于吧?” “哼!” 这场小小的宴会就这样不尽而散,各个领主怀着自己的心思离开这座营帐,待人都走尽,格林和莱斯特从营帐外走进来。 “格林大人,你觉得他们有多少人会留下来接着和我们勤王?” 格林找了把椅子丢掉面前的杯子直接拿起酒壶灌进嘴里,打了个酒嗝,才醺醺道:“大概只有三分之一的军队吧。” “你为什么这么肯定呢?” “我就觉得起码会有一半的人马留下来。” “哈!”格林道:“要不我们来打个赌吧。” 山姆侯爵:“哦?赌注是什么?” 格林:“如果我输了,你把那枚老山龙的蛋给我,而我输了的话,你可以得到魔法枪械的制造图纸。” 山姆侯爵顿时将目光投向莱斯特,见他点头后才看向格林。 “格林大人,那枚龙蛋不时过境迁如今只是一枚化石而已,您难道还有方法让他复活不成?” 格林无所谓道:“那谁知道呢!” 赌注成立,格林和莱斯特离开营帐。一路上,格林一直在打量莱斯特,这个看起来其貌不扬的家伙原来是个二五仔。山姆侯爵居然早就成为他的人。枉自己还一路上为他担心受怕,原来自己才是那个二百五。 既然如此,那么他手中的力量应该不止这么一点,格林喜欢做事前就准备好所需的东西。推己及人,莱斯特既然敢跑去砸他老哥的场子,要是没点计划打死他也不相信。 莱斯特被格林看的发臊,他忍不住道:“为什么这样看着我,我脸上有花吗?” “没有,我就想看看你到底还藏有什么手段,地方一下不要那天被你卖了还帮你数钱。” “哈哈哈哈!那你还是不要在看了,我就是把自己婆娘卖了也不会把你卖了的。” “哦不!你丫的连个婆娘都没有。” 两人说笑回到军队驻地,格林在到达自己的营帐后就与莱斯特分手,耶鲁拿来香烟,格林划着火柴点燃香烟。然后铺开地图,地图上描绘的赫然就是云都城的地势分布。 堂吉诃德问道:“那些离开的领主要不要暗中干掉?” “干掉干嘛?”格林吐出一个烟圈问道:“留着他们吧,帝国很大我们什么人都要留一些,不然谁给你干活。” “再说了,你拿什么干掉他们,十几万人人呢?靠你的最强体术?” “什么是最强体术,我可以学吗?”耶鲁充分发挥他好孩子的一面。堂吉诃德淫笑着用胳肢窝将他的脑袋圈起来,也不怕自己的狐臭折腾耶鲁。“所谓最强体术呢是一种究极必杀术,能够凭借一招就摧毁敌人的信仰,让敌人在羞愧与痛苦中而战败的招式。”“那是什么?”耶鲁睁大眼睛亮闪闪问道。 格林忍不住插嘴道:“你说的是拿着长枪捅别人屁股还是直接上手千年杀?”堂吉诃德顿时就笑的活不成了,耶鲁一脚踹在他的小腿:“堂吉大哥,以后你再跟我说这些我就不跟你玩了。” 堂吉诃德打趣道:“什么吗!这可是很厉害的体术,当年我对战独角暴牙虎的时候就是在命悬一线一时凭借着一招千年杀将我手里的长矛狠狠捅进它菊花才险险逃过一劫。” “正所谓菊花残满地伤,它的微笑可不仅仅是已泛黄那么简单哟!”堂吉诃德附带一个便秘的表情,顿时将格林和耶鲁逗笑。 随着爽朗的笑声传出,不远处的联军却吵吵杂杂,格林洗完一个热水澡穿好艾露莎和小耗子亲手做的睡袍爬上自己在营帐中的床。床不大,但是格林却感觉很充实,小耗子担心自己的逗比老爹睡不着,大冬天的还捏着阵线为自己老爹缝衣服,听艾露莎的信讲。小耗子好多次将自己的刺破了,她是一边忍着眼泪在眼眶打转一边缝的。 虽然将可爱的小兔兔缝成了一头小猪,但是在老子看来就是最漂亮的,谁要敢说这不是小兔兔就叫堂吉诃德弄他。 一百四十六章 云都大火 计毒最毒狠莫过于火攻、绝粮,云都城历史几百年,又是军事重城,想必里面的粮食储备够吃很长一段时间。且他地理位置又好四周别说树了,连颗草都没有。四周除了绝壁就是石块,喵了个咪的要是换了别人还真不好放火。 德雷夫老爷子问道:“格林最近搞什么呢,都已经好多天呆在营帐中不出来了,又准备搞什么花样,虽说现在联军已经安定下来了,但是还得想办法攻破云都城啊。”山姆侯爵显得很放心,开始他听说格林就是拉雅喜马山脉的创始人时就已经知道这个云都城被攻下只是时间问题。 身为艾斯德斯的总参谋长,据说为了让他进入自己的军队艾斯德斯还进行了威逼利诱。山姆侯爵自己知道艾斯德斯是一个怎样骄傲的人,如果不被这个令人恐惧的女人看在眼里,敢在艾斯德斯面前卖萌的家伙此时坟头草大概已经好几米了吧。 联军营帐中,格林和堂吉诃德耶鲁正在里面忙得满头大汗。“你们记住,石油是个十分复杂的混合体。想要提炼要减压蒸馏、加氢等方法,这样就可以得到汽油、煤油、柴油等不同的产品,都是杀人放火的好材料,剩下的“渣”叫沥清用来铺路很不错。” “我们需要的就是汽油这玩意,这玩意能够漂在水里,因为它的分子质量比水的轻。所以只要足够的汽油我们就能通过烧毁整个云都城。” “这个东西叫做白磷,既有很强的依附性与可燃性,只要一接触空气就会燃烧,如果人的皮肉不小心沾到白磷那么除了把那块地方割下来外,只有等它自己烧完。”格林指着一个容器瓶说道:“而在汽油中添加适量的白磷,那么在它们结合后产生的效果将会呈几何倍数的增长。但是首先要先处理好白磷,使它不至于一遇空气就自然。所以……” 堂吉诃德收起平日里的不正经而是和耶鲁专心拿着小本本记录格林所讲述的话,为了保密性格林教会他们蓝星种花家的语言,除了他们两人外,只有艾露莎和小耗子看得懂这些。 现在艾露莎终于明白了当初格林那枚戒指上刻有的三个字,它们叫做“种花家”。只是她依然不明白这三个字代表什么意思,只是感觉这三个字不简单,因为格林常常会在梦中念叨这三个字。 格林讲述了很多,汉语学起来很难,以后找到洛琳也要教会他。这样自己家的事情就可以使用这种方法进行保密,格林不相信这个世界还有来自种花家的人,不然为什么一点消息也没有。要知道身为种花家的人,从小不惧毒奶粉,在外常饮地沟油,没事还整两口雾霾,格林不相信一个适应力这个强大且优秀的古国走出来的人会在异世连个屁都蹦不出来。 如果真有这样的人,格林一定会在他坟墓边来一泡热尿,太特喵的丢人了。 话讲得有点多,格林拿起精美的银制酒杯灌了一口朗姆酒,在戈壁那种鬼地方,水的保质期可不长,所以水分的补充来源就变成了酒。啤酒也不好,保质期不长,朗姆酒和葡萄酒很不错,这两样是越长久酒越香醇。格林现在习惯将朗姆酒当水喝,不仅是他,堂吉诃德等其他人都是如此。 在戈壁那里就是女人小孩也能喝上一点酒水,有的甚至酒量还不错。 “今天就先到这里,剩下的你们多操作一番,然后记住原理,剩下的就没什么了,现在回去休息好,我们的兵力已经只有八万,远远没有云都城的多,他们暂时还不知道我们其他军队的去向,所以现在还在观望。等他们发现我们的虚实,我们就会很被动,他们一定会派出最精锐的骑兵围剿我们。所以你们现在出去,通知莱斯特” “现在你们出去休息,并且通知莱斯特我们明晚凌晨二点进行攻城,叫他将攻城设施及投石机准备好,通知血色玫瑰骑士营和陷阵营做好战斗准备。明晚要干的事情还有很多呢。” “遵命!” 两人离开格林营帐,格林洗漱完毕坐在床上,床上有一张小桌子,桌子上有美酒香烟白纸以及鹅毛笔。在一个完全陌生的环境下其实是很无聊的,无聊的时候格林就想写点什么。就和当初被艾斯德斯威逼利诱的样子一样,就是因为自己手贱没事把以前看过的兵法给倒腾出来,结果从此一遇艾斯德斯深似海,从此格林成生人。 哎! 想想还是有点激动啊,只不过人家刘备是三顾茅庐才请到的诸葛老亮,而艾斯德斯就略显牛逼,直接把老子冰在冰块里,在经过了反抗、殴打、在反抗、然后屈服等一系列常规操作以后格林终于从了艾斯德斯。不从不行,那家伙是说杀人就杀人的主。 为此自己还下定决心要将手贱的毛病改掉,可是这玩意就跟上瘾了一样,一看到笔就痒痒不能自己。所以要写就写喽,结果没想到还出名了,现在很多人还不知道格林少将是谁,但是要说艾格玛琳小说界的老大他莫属。格林给自己起了一个笔名叫“一个老酒鬼”,现在出版了十几部小说,稿费做事大赚一笔,自己写的小说一度超越艾格玛琳每年度最精彩的骑士小说。 毕竟格林有十几年的老书虫底子在,没见过猪跑还没吃过猪肉吗。比如最近内什么斗气大陆的消炎药就卖的不错,光怪陆离的斗气世界,西游记也不错,仙佛这种东西第一次出现在魔法世界一度掀起不小热潮。 云都城居然是建造在一条暗河之上的,暗河的几处出水口还是在一边的崖壁,格林火攻的想法还是受之前看过的一部小说得来的启发,小说主角就是利用汽油和流经城内的水道火烧那座棒子修建的大城。云都城和那座城的结构差不多,都是依靠那几处出水口提供饮水,而且为了方便运送东西,成立修建了很多不大但很密集的水道。 格林抽完一根香烟开始动笔,哼!明晚一定会有一场空前盛大的火宴。 一百四十七章 那夜好大火 云都城城墙足够厚城墙上面足够五辆马车并排行驶如今上面铺满了矫健的艾格玛琳轻步兵,盛夏的夜晚星辰遍布以至于身处黑暗的星空之下依旧能够辨析远处的军队。莱斯特将所有大军拉倒云都城四周,今夜是格林说的进攻之夜,他相信格林,所以今夜将军队全部拉出来。 夜晚攻城不是一个好时机,尤其是大规模的军事行动,因为敌人拥有城墙和武器。进攻的一方总是需要承受更多的伤害,但是莱斯特还是来了。 并且还是大张旗鼓的到来,战鼓、号角,只要能发出声响的全部都弄来了。格林今夜也披上血色玫瑰铠甲,暗红色的盔甲,秀有血色玫瑰的暗影斗篷随晚风飘荡。血色玫瑰骑士营与陷阵营迈着整齐的步伐随着引导战鼓前进,每敲一声战鼓便行进两步。 格林没有骑兵,他不喜欢步兵,再说戈壁那么大一个地方,步兵作战其实蛮吃亏的。军队中,各位领主都已经接到暗令,只要一看见城中大火燃起就开始发动总攻。都是知根知底的人,没见过猪跑还没吃过猪肉吗。艾斯德斯手下从来没有废物,更别说是他手下几乎最信赖的人,毕竟格林曾经在那个恐怖的女人面前撒娇卖萌的小道消息可不少。 云都城城主布兰感觉事情有点蹊跷,他不知道莱斯特葫芦里在卖什么牌子的大力丸。“我总感觉事情不太对,他们的部队消失的莫名奇妙,我甚至暗中派斥候出去侦查过,斥候来信说他们回自己的领地去了。” “这不可能,既然他们敢帮助莱斯特王子,就没道理不知道到时候莱斯特王子战败后普西克陛下秋后算账的可能。更让人奇怪的是,他们攻城居然选择在晚上,而且还不是偷城。他们的行为简直匪姨所事。” “我的导师曾告诉我事情变得反常其中一定有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只是我们还没有想到而已。而且导师还告诉过我,最强大的城池一定会被从内部攻破。”云都城城主布兰吩咐身边的一名骑士道:“布尔维多,你现在赶紧调一个兵团去城中组织排查,防止敌人渗透,如果有什么不寻常立刻告诉我。” “我今晚总感觉心神不宁,好像有什么事情遗忘了。” “遵命,大人,我立马组织士兵排查。”布尔维多骑士行了一礼立刻走下城墙:“第一兵团跟我走!” 布兰见布尔维多率领军队离开,心里才感觉安宁了一点,布尔维多是大骑士长,铂金实力的骑士,而且心思缜密有大局观,是不可多得的人才。 “人才?”堂吉诃德灌了一口酒:“再厉害的人才遇到我们老大也要跪下唱征服,麻溜的将汽油全给我灌进云都城。老大也真是的,居然藏私房钱,几十吨的汽油我居然愣是没发现。怪了,难道是我更年期提前了眼花了吗?”他对着水面记者自己脸上的一颗痘痘自言自语。 等汽油全部灌进云都城,堂吉诃德迫不及待的命令士兵收拾装备离开,大战就要开始了,他要第一个登上城墙。星光下,一袭暗蓝色盔甲带走了满身的杀气。 布尔维多率领士兵仔细侦查云都城的每一处角落,可是哪怕连耗子一家都翻出来也没有一点敌军的线索。布尔维多此时没有头绪,于是来到一条河道旁边这些河道或大或小穿插整个城市。他来到河道边脱掉手套,旁边的士兵接过手套,布尔维多舀起一捧清水解渴,清水入口,本该清甜的泉水此时却干涩难饮。 布尔维多一口喷出河水,然后将河水凑进鼻尖嗅嗅,一股淡淡的异味传来。他立即意识到不对,立马吩咐身边的士兵道:“赶紧通知布兰大人,莱斯特王子在水道下毒,不要让士兵饮用水道里的水。” “其他人,立马前去通知各大兵团长叫他们小心防范。” “下毒?莱斯特你太小看我了,话说你用脑子好好想想,什么毒药在流过这么密集且庞大的水道后还有毒性的?” 莱斯特不还意思道:“就是因为这样我才会这么想,要不然凭我们这么点人数攻击这么庞大的一座军事堡垒,那不是让自己玩蛋去吗?” 堂吉诃德的身影渐渐从黑暗中显现,格林看了一眼怀表,时间应该差不多了,按照水的流速汽油现在已经遍布整个云都城。 “莱斯特,你现在可以叫投石机抛射了,记得将我给你的汽油浇在石块上面,然后将抛射的高度提高,我要火球命中的是城内而不是城墙。“ “知道了,话说那种叫汽油的好使吗?” “哼!” “等会儿你就知道了,我可是将整个云都城当做火葬场来用的。”不知为何,莱斯特在盛夏的夜晚居然感觉一丝凉意从心底激凌而出。石块浇了满满的汽油,然后被士兵点燃变成一个个火球。联军的投石机不多,只有五十架,五十多个火球抛射而出,绕过坚固的城墙,最后坠落在被黑暗笼罩的城市内部。 就在艾格玛琳士兵嘲笑莱斯特部队投石机的准头不行时,泼天的大火从他们背后冲涌而出,剧烈的热浪迅速将驻扎在城内的部队冲翻。离得近被大火裹挟进火浪之中哀嚎,布尔维多离河道很近,近到直接被火浪吞噬直到死连一声嘶喊都没有发出。 火浪掀飞屋顶,房屋在火浪中爆炸,格林在投了几轮火球后就开始换汽油桶了。石油在魔法世界一点屁用都没有,人们都讨厌这种黏糊糊还危险的却没有任何用途的东西,但格林学过化学,知道如何将黏糊糊的石油提炼出汽油。 离得远远的,联军依然能够感受身处火海之中的云都城散发的热气,以至于将每一名士兵烤的热汗淋漓。山姆侯爵看了一眼汗水滴落在盔甲上面蒸发出的水汽。然后小心的看了一眼人畜无害的格林,这个艾斯德斯的总参谋长的可怕再一次显现出来。 早就听闻这个总参谋长是个可怕的任务,今夜可见一斑。似乎感觉到有人在看自己,格林转过头看见山姆侯爵,然后行了一礼。山姆侯爵赶紧回礼。格林依旧脸色平静继续观赏这场盛大的火宴。他的嘴角蠕动了几下:“堂吉诃德,等会儿别杀起人来犯浑,记得小心看住莱斯特,今天是他立威的好日子,记住你要保证他的安全,可以受点小伤,只要不在触及生命危险的情况下哪怕被捅几剑也可以,但是一定不能出生命危险。今晚,他受的伤越是多,以后就越多人记住他的勇敢。” 堂吉诃德落下面铠道:“遵命!” 一百四十八章 狼烟阵阵挡不住一身肝胆 汽油桶源源不断的被抛射进云都城,城门口更是重点照顾,以至于艾格玛琳士兵连冲出云都城的可能都没有。火浪不断吞噬艾格玛琳士兵可以落脚的地方,艾格玛琳士兵哀嚎着不断从城墙上滚落摔在地面,近三十米高的城墙,格林不认为一个披着几十斤重铠甲的人摔下来还有的活路。 不仅如此,火焰燃烧需要氧气,以云都城庞大的火海氧气只会一瞬间被抽干。没有氧气人还能活下去吗,答案肯定是不能。堂吉诃德难耐的看着格林,但是没有得到回应。现在也没人敢跑进云都城,以云都城的火势跑再多人进去都是送人头的结果。 格林无聊的打了一个巨大的呵欠,熬夜的习惯还是以前高中的时候留下的臭毛病。那个时候自己一天到晚只会泡在网吧玩游戏,还依稀记得那个女同桌对自己的爱意,虽然她很小心的藏在心里,但自己还是察觉到了。高中教室何其简陋,除了黑板课桌外就剩下人挤人的同学。 一到夏天就完了,外边三十多度大太阳天气,自己离开教室在阳光下居然还感觉一丝凉爽。因为网上在网吧通宵,所以白天照例是要睡一天的。然而只要自己一睡着就从不会感觉热,一股凉风总会在自己睡着以后如约而至。 呵呵! 很幸福啊!但是自己却不敢但自己却不敢当着她的面说出那一句“我喜欢你”以至于让他成为自己一辈子的遗憾。所以胆子大一点会怎样呢?会死吗,可能会啊!格林从此更加小心翼翼的活着,别人打自己一巴掌,也只会笑笑。 但是自己好像也发过火,那是在大学的时间,那天在食堂,有个二百五将自己的饭当着自己的面丢掉。原因是因为自己没有答应和他换个位置让他和自己室友做。 格林点了一根烟,好像那一天着实将自己的一众室友和中队长吓坏了,一项沉稳和善的自己的居然当着食堂二楼上千名同学的脸一个人将四个人打倒在地,其中那个掀饭碗的二百五被自己打断了两根肋骨,小腿骨折,嘴巴被打烂了。 很奇怪,自己一点也不害怕,也没想到自己学过的散打还有使用的机会。打完之后自己居然感到全身心的放松,从那时起是有看自己的眼神变了,没有之前的亲近。 也无所谓了,反正自己孤家寡人也习惯了。 生命这种东西是最为脆弱的玩意儿,经不起折腾,所以格林从来都没它当一回事,纵然是圣棺骑士只要脑袋被砍掉了一样要嗝屁。天边开始出现鱼肚白,格林再次打了一个巨大的哈欠,然后无聊的对堂吉诃德点点头。 堂吉诃德顿时要了老命:“嗷呜!杀啊!” 血色玫瑰骑士营起矛带头冲锋,整个联军掩杀至云都城。格林看了一眼耶鲁道:“既然自己想去就去吧,小伙子总是对扬名立万建功立业从满了向往,我可不能将男子汉的荣誉挡住,去吧我的小耶鲁,你该长大了。” “是,主人!”耶鲁抽出刺剑,将格林为他亲手做的铠甲绑缚好,然后将狰狞的面甲盖上,只露出一双眼睛然后嗷嗷叫着向堂吉诃德追去。格林抚着额头笑道:“到底是年轻人,哈哈哈!血色玫瑰正好需要你们这群年轻人。” 就在格林感叹自己已经老了的时候,德雷夫老爷子一巴掌拍在这个嘀嘀咕咕的二百五后脑勺。 “才多少岁就学人家伤古悲秋的,年纪轻轻的大小伙子,怎么一天到晚连个精气神都没有,我一个老头子都比你有精神。不许这样,年轻人就该多走走” “别开玩笑了,我是一个魔法师,所以我觉得还是安心躲在战士背后丢几个魔法就好了。至于多出去走走,我想这个可以有。” “那你为什么还要披上铠甲,魔法师不是应该身穿袍子吗,怕死啊?” “瞎说什么大实话,我格林堂堂七尺男儿怎么可能会怕死。这叫做低调懂吗?” “你所说的低调就是穿着盔甲冒充骑士然后和人角斗时趁人以为你是骑士而丢出魔法阴人?哪里学的这些乱七八糟的玩意,好好的决斗愣是被你给玩成了阴谋诡计,就不能学点好吗?” 格林闻言情绪渐渐低落:“学点好的,你以为我是那些贵族少爷小姐,但凡我要是学了一点好的,也就是您所谓的骑士精神,那么我早已经是阴沟里的一具臭尸体。您看看,堂吉诃德,平时看起来猥琐了一点,但是现在呢?每次大战他都是冲在最前面的哪一个,他有一身肝胆,这是我这辈子都得不来的东西。可是要说谁活得久,我想应该是我。” 德雷夫老爷子听出了格林的话外音,只是他实在不知道格林以前经历过什么,所以只好哈哈道:“你这小子,活该长命百岁。” 两人相视一笑,大火几乎在云都城少了一夜,汽油这种东西用水是没办法浇灭的,除非用沙子将它覆盖,但是云都城只有石头,所以就不存在扑灭大火的情况。堂吉诃德一马当下从被大火烧的破烂的城门进去,喊杀声顿时响起。这么一座大城要是没有地道等措施打死格林也不相信。但是哪怕是这样,残留的敌人也不会太多,格林相信堂吉诃德能够搞定。 格林忍不住了,德雷夫老爷子也毕竟年纪大了,这题一把剑还是有点累的。于是两人带着侍卫结伴回去军营,格林准备先睡他一觉再说,这些天为莱斯特累死累活的也不知道弄点金币姑娘犒劳一下自己。说到姑娘,格林打了一个寒颤,上次和洛琳的事被艾露莎知道后自己都跪了好几天榴莲,要是再出点岔子估计以后都别想上她的床了,所以姑娘这种事情还是不要了,金币多给点就好,礼轻情意重嘛。厮杀生渐渐远去,但格林知道那边战况会非常激烈,困兽之斗才最为惨烈,更何况是一群已经被大火逼疯的军队呢! 这个时候的敌人才是最可怕的! 一百四十九章 我他娘的八卦了 云都城最后在废墟中被攻破,此战,联军阵斩十万艾格玛琳士兵,剩余的伤员全部被俘虏。莱斯特这两天见谁都笑呵呵的,就跟早上吃了喜鹊屎一样,嘴里面甜得发腻。反正格林瞧见了就想踹他两脚。 当然他有高兴地资本,五万俘虏啊!只要运作得当这五万俘虏就会变成五万精锐的士兵,莱斯特没打算把这些俘虏分给别人。大胜之后最高兴的事情莫过于分赃,格林高兴的要死,因为他的功劳最大,一场大火直接导致敌军溃败。更为主要的是还在双方实力悬殊情况下反败为胜不说,将损失还降低到最小。 格林拿大头谁都没有意见,于是在莱斯特恨得牙齿痒痒的情况下,格林身心巨爽的扛走一大批赃款。云都城暂时还住不得,里面的味道太难闻了,关键是就在刚刚这里还烧死了十万人左右。哪怕是胆大包天的疯狗也不敢现在就跑进去住,所以联军还是在城外扎营。 艾格玛琳谁然没有鬼怪之说,但是想想那夜看到的惨景,一个大好的活人掉进火海烧的满地打滚,紧紧抱在一起,没过一会儿身体就烧的舒展开来。 那个场景,很诡异,以至于打完这么一场大胜仗都没有感到有多愉悦。很多人见到格林的眼神越来越古怪,格林也见怪不怪了。不就是嫌自己烧死太多人吗,反正格林一开始也没打算让他们信服自己,既然不信服那么恐惧自己也未尝不可。 盛夏的清晨最为宜人,格林赖在船上不愿起来。然而外边传来的马蹄声不断,睡梦中格林大概估计了一下,以这个声音判断大概有五万以上的骑兵路过。格林天一个激灵翻身而起,五万骑兵,他可不认为联军现在就有五万骑兵,既然不是联军那么这些马蹄声只能代表一个可能。敌军袭击! 来不及换衣服,格林直接穿着睡袍跑出营帐,边跑边喊耶鲁。跑出营帐,想象中的厮杀并没有出现,只是自己的驻地旁边多了一支军队,一支五万人骑兵的队伍。他们或许刚刚安好营寨,现在正在做饭,硕大的铁锅早已用木柱挂好架在火堆上。阵阵肉糜的香味从铁锅中冒出,格林闻得肚子一阵抽搐,真他娘的香。 香是香,但是来老子地盘却不给老子打一声招呼这就太说不过去了吧。还把老子吓了一跳,今天要是不敲你个一百几十万金币老子就不姓傻。耶鲁见自己老大在喊他,于是探头探脑道:“主人,放心自己人,这些是堂吉大哥的父亲的军队,他来找唐吉大哥。” 堂吉诃德这个二百五还有父亲?我还因为他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堂吉诃德什么德行他最清楚不过,如果这些真的是来袭营的,就算是堂吉诃德的父亲,他也会第一个挡在马蹄面前。背叛之说绝不会出现。如果真的出现了,格林也认了。 “现在堂吉大哥正和他的父亲在那边的森林边谈话呢!他的父亲真好,一来就给了我十几个金币买零食吃,还问我堂吉大哥过得怎么样,有没有受欺负。” 格林一脚踹在耶鲁的屁股蛋上,小小年纪,几个金币就给收买了,讨厌。难道你家老大我给的零花少了吗?就算少了也是怕你们这些小年轻手底没个下数,把钱胡乱花了。所以才暂时代为你们保管的,真是的我的良苦用心你们何时才能知晓。 “好了,没你的事了,我看你很有空啊,去,把牛顿定律那一章节物理做了。” “是...主人!”耶鲁垂头丧气的转身会自己的营帐写作业,本来愉悦的心情顿时不美好了。但是格林什么人,他岂会见好就收。 “还有,把零花钱留下来,我先给你存着,你还这么小没点自控力,别把钱乱花了,我先个你存着以后好留作老婆本。” 耶鲁争辩道:“你那晚还说我已经长大了的,说我是个男子汉。怎么现在就反悔了!” 格林抠着鼻子看天道:“我什么时候说过你长大了。”他将鼻屎随地一弹“再说了,我可没见过会尿裤子的男子汉。” “噗呲,哈哈哈哈……”侍卫们和路过的血色玫瑰骑士营的骑士顿时就笑的活不成了,一个个笑着捂住肚子,耶鲁夜晚做春梦尿裤子的事情早就经过堂吉诃德的大嘴巴子传遍整个血色玫瑰骑士营。如今哪怕在提到众人也不由大笑起来。 耶鲁感觉自己无地自容,把钱袋一丢就捂着脸跑将开来。格林垫一垫钱袋,看起来堂吉诃德老爹的来路不小啊,能够拿出五万骑兵的人物会是哪一位领主呢! 格林突然贱兮兮的笑了起来,要说一位大领主的儿子居然跑去当兵,这里面要是没有一点八卦打死格林也不相信。所以格林打算去听听墙角,毕竟八卦之心最为欢实。没有什么事是比听到一道劲道的八卦更为幸福的了,如果有就是同时听到两道八卦。 格林一脸猥琐的悄咪咪的往森林那边小跑过去,血色玫瑰骑士见此纷纷以手掩面,无他老大太丢面子了。话说以前堂吉诃德那孙贼儿整天说他的大嘴巴子和八卦是格林老大教会他的,如今看来这件事已经实锤了没跑,只要看见格林老大的模样,用裤裆里那货想也知道是谁的锅了。 上行下效,怪不得以前还听说堂吉诃德没跟格林老大之前挺人模狗样的一人,后来跟了格林老大,整个人都变了。变得放飞自我,变得骚气蓬勃,浑身上下透出一股子骚气,没事还说自己是一枝独秀的秀儿,老是当着人大钊同志讲话。 据说本来堂吉诃德那孙贼儿也不过是个普通人,只是认识格林老大后,踹来踹去就给踹成了帝国少校,现在更是成了格林老大手下头号扛把子,就连路西法大哥稍逊一筹。 话说自己是不是以后也找一个机会让格林老大踹几脚,说不定就发了呢! 格林只顾着去偷听八卦没注意手下的想法,否者他一定会把那几个二百五脱光衣服绑在柱子上用蜡烛油点他们的天灯,啥玩意儿,一天到晚想些有的没的。 一百五十章 我请你喝酒 不知为何小树林一直深受广大青年的热爱,谈恋爱喜欢钻小树林,打飞机喜欢钻小树林,就连拉个屎也要跑到小树林为世界的和平以及小树苗的茁壮成长提供一点养分。这种事堂吉诃德以前很喜欢干,当然格林也喜欢,随后耶鲁也被带坏了。当然路西法那个闷骚的家伙肯定不会。 让他在露天上厕所必杀了他还难受。格林鬼鬼祟祟的跑进小树林,之间小树林果然有两道身影在里面交谈,只是看起来好像不太愉快。 堂吉诃德的父亲兰尼斯特脸上刻满严峻,他严肃道:“身为雄狮家族的子嗣,你竟然跑去给别人当侍从,一个男爵而已,也陪你效忠?” 在他父亲面前,堂吉诃德显得很拘束:“父亲,你听我解释……” “好啊,你解释给我听,一位高贵的公爵之子,未来雄狮家族的继承人,林地高原的未来领主,为什么要跑去当一名男爵的,告诉我,为什么抛弃家族的荣誉?”兰尼斯特质问道。 强大的气场压抑的堂吉诃德连话都说不清楚,格林在一边敲的起劲,我信你个鬼你个糟老头子坏的很。只要脑子还算正常的家伙都能看到他老子眼睛里的关怀。不过看起来堂吉诃德长期被他老子管教,说话丝毫没有底气,连他老子的眼睛都不敢看。 否者他一定会被他老子的关怀感动到哭。 “父亲,我没有丢掉家族的荣誉,我只是想要证明自己,没有你……” 兰尼斯特发问道:“证明自己就是要抛弃家族的荣誉吗?你从小到大干过什么好事,吃喝嫖赌你那样不会,你竟然跟我说想要证明自己,我问你你有脸说证明自己的话吗?” ”十岁的时候你就学会去妓院,十二岁的时候你就开始赌博,可是我怪过你吗?没有,一次也没有。我将你欠妓院的钱还清,也为你垫付赌债,因为我知道你是我的儿子,雄狮的子嗣。我……“ “我知道您是爱我的!”堂吉诃德吼道:“可是我不想依靠你,从小到大您都很呵护我,尤其是在母亲过世之后,可是我是您的子嗣,如果我继续堕落下去将来还怎么继承您的荣光。” “我不想以后等我死去到时后再墓志铭上刻上雄狮家族的败类、纨绔、废物。我不想他妈整天花的钱。凭什么老子要依靠父亲,我想要以后您来找我拿钱花。” “我凭什么要向我的父亲兰尼斯特要钱,我也希望自己以后在我的父亲面前说‘把这些金币拿去,不够再找我要!’老子以后也要请我的父亲喝酒。您知道吗?”可能这些话藏在堂吉诃德心里太久,以至于说完之后眼泪磅礴。 格林背靠在一个古树之后,然后双手画十念道:“阿弥陀佛,老祖保佑哦,原谅我用磅礴这个词,是在想象不出一个大男人哭得梨花带雨的表情,简直辣眼睛那玩意儿。” 格林看的辣眼睛,兰尼斯特却感觉津津有味,脑袋一点一点,格林看了都为他担心,这样容易得颈椎病。 “好!” “好!” “我等我儿子请老子喝酒的那一天,我可要喝好酒,你知道的我享福享成罪过了哈哈哈哈!” “好,我在老大那里存了好多金币,到时候我去找老大要,你别看老大整天抢我们的私房钱,我却知道老大是怕我们乱花钱,把我们的钱存起来了。” “父亲,您问我为什么选择一个男爵跟随,您知道吗?就是这个男爵为我存了老婆本,还为我在帝都买了一栋小别墅当我的新房。您说这样一位老大,难道不值得我跟随他吗?” “可你不差这一栋房子啊?” “可他却不知道我是您的儿子,可您不知道为我买房子的事情是在他还是一名少校军官时就开始准备的。可您不知道我没钱了可以偷老大的小金库,那些是他的私房钱。您见过那位领主会对他的侍从这样的?” “那您有知不知道老大将我培养成铂金战士,老大教授我先进的作战军事理念,您知道吗?瓦尔基里就是老大创办的!” 格林躲在树后会心一笑,这个二百五还算有点良心,知道我的好。哎!怎么回事突然有点想要踹他两脚了。 没心情再理会这两父子谈话的内容,劳资是过来听八卦的,结果给劳资聊起感情来了,这玩意听不得,不然到时候恶心的就是在。不理会他们,格林提提自己的裤腰带悄声离开,原以为两父子要上演一场骂战然后堂吉诃德挥剑内啥。现在到好,搞得自己心里酸酸的。 这样不好,等会儿回去要找几个屁股蛋好好几脚,不然自己心里不舒服。格林回到营地,突然发现又有一支军马到来。格林一看,原来是亚马斯的盖文。 盖文看见格林,连忙亲切的上来打招呼:“亲爱的格林,你还好吗?听说你要帮助莱斯特王子的消息,我就带了那边的军队过来了,紧赶慢赶没想到还是没有在攻破这道要塞前与你会合。” 格林回以热烈的拥抱:“谢谢你,我的朋友,请你不要担心,我们都很好。” “噢!”盖文戏谑的拍了一下格林的屁股笑道:“看到你穿着睡衣在营地里闲逛我就知道你过得很好了。小耗子呢?小家伙现在一定是个漂亮的公主了吧?” “多谢你的关心,小耗子现在和我的夫人在神圣教廷,毕竟帝都不安全,出于安全考虑,我的夫人将他带去了教廷。” “那真是可惜,我还为他带了礼物呢!” “放心吧!有机会给她的。” “是的!” 现在局势已经很明朗,堂吉诃德老爹和盖文一共带来了七万骑兵,以及六万轻步兵。加上之前的军队,莱斯特现在又拥有近二十万军队。虽然还没有之前的总兵力多,但是现在的联军可是上下一条心,这种军队会更好的指挥,所能发挥的作用也更加强大。 一百五十一章 精灵游侠 精灵是个有强迫症的种族,就和山地矮人一样。所以他们两个种族互相看对方都不顺眼,精灵觉得矮人制作的武器不好看,矮人嫌弃精灵的武器太花里胡哨。由于这些原因,两家打架斗殴更是家常便饭,没办法两个种族离得近,出门就能遇到的那种,所以你懂的。或许撒泡尿的功夫就打起来了,但是不知为何最近几年这两个二货居然握手言和。 精灵看见矮人老爷爷过马路会一脚将他踹过去,矮人看见精灵小妹妹迷路会很好心的帮她找到妈妈,有时还会带她们去看小金鱼。洛琳一袭黑色斗篷行走在矮人城镇,这里铁匠铺众多,其质量优秀。洛琳拐入一个小巷子,在阴暗潮湿的青石板地面行走了大约十分钟后。她在一家铁匠铺门口停下,铁匠铺看起来人不多,除了几名精壮的矮人工匠外没有其他人。 但是洛琳知道这家铁匠铺的质量是这座城最好的,他们只出精品。洛琳似乎对这里很熟悉,一进铁匠铺就有人上前问好。洛琳一一回应,然后走进铁匠铺二楼,一个胡须花白的矮人早就在此等候多时。 罗琳开门见山的问道:“老布隆,我要的三百附魔箭矢制作完成了吗?我可着急使用呢。” 矮人老头回道:“亲爱的洛琳小姐,您要的东西早就准备好了,承惠一万枚金币,少一个子儿都不行!” 洛琳没有讲价,直接爽快的交付完金币,然后将附魔箭矢放入空间戒指中。买卖既然完成了再待下去就没有意思,再说矮人的抠门是出了名的。而且说话从来不留面子,再待下去可能会闹出不愉快的事。 三把附魔箭矢已经够自己用很长一段时间了,这种附魔箭矢的使用次数大概为三次,三次过后它所蕴含的附魔能量就会失去。但是作用却不小,这些箭矢可以轻易的穿透白银魔兽的皮毛。众所周知,魔兽的皮毛鳞片是出名的坚硬柔韧。用魔兽身上的材料制作的武器盔甲也成为最抢手的货物。 身为精灵族有名的领主家族成员,洛琳有一柄魔兽利齿铸造的长剑,长剑只有两指宽,都要算作细剑了。但是却异常锋利尖锐,除此之外还有一张弓,也是用魔兽身上的材料制作的。 身为林地精灵的指挥官,自己竟然当着众多领主的面丢了一张请假条给陛下,然后就跑了。想想还真是有点激动啊!不过无所谓了,咱是要去找自己的男人,所以国家大事这种小事就先不管了。洛琳将斗篷盖好,精灵女式的服饰和盔甲都很开放,漏在外面的地方很多。格林不是一次批评洛琳的穿衣风格。 虽然那种风格放在家里就是制服诱惑般的存在,但是要诱惑也要诱惑自己,给别人看岂不是亏大了。为此,洛琳特意穿上了全身皮甲,外面还套了一件半身链甲。这样想要多看一点都不可能。 洛琳记得他家男人说过,他是艾格玛琳的军官,还是帝都的军官,艾斯德斯那个臭女人的手下。这就好办了,直接去艾格玛琳就好。虽然路途远了点,但是骑马的话也要不了多久。 矮人的城镇,自然少不了矮人卫队巡逻,说起来矮人只有人类和精灵的一半高。但是身体却很强壮,他们的力气可比人类大。矮人喜欢用斧锤,就是短柄的双刃斧将一面斧子改成方锤。这种武器能砍能砸,最适合力气大而身材矮小的矮人使用。 洛琳的打扮是精灵族游侠的打扮,当然游侠不是一种职业,只是一种称呼,人类中也有,类似于佣兵的个体组织。有单人的,也有组队的。 虽然如此,但是游侠一般的名声都比佣兵好听的多,因为佣兵大多与奸诈、猥琐、以及残忍相挂钩。这里只是说有不少是这样的,毕竟哪怕是小孩子也听到太多关于佣兵团队中因为分配不均而产生的杀戮。游侠就不一样,他们更多的是助人为乐,是公认的三好市民。 此时,洛琳的内心很纠结,因为她就要去寻找自己的心上人,但是又担心,因为她知道自己的男人好像不属于他一个人。到时候她做小,又不知道那位“大的”好不好说话,万一她不同意自己和格林在一起怎么办?总之,所有的一切,猜测也好,怀疑也罢。 早知道就和格林呆在地底世界算了,不出来,反正就自己两个人。而另一边,艾格玛琳帝国,在格林的带领下,联军的实力越来越强,凭借一己之力几乎将帝国军和反叛军吊起来打。各种层出不穷的战术,各种针对人心的计谋一一被格林施展出来。尤其是反叛军,他们绝大数都是没有经过严格训练的农民,这里可不像是蓝星中世纪的欧洲。 那里的军队就是领主一句话将手下的农民聚拢在一起然后派几个骑士带队就敢称为一支军队。魔法世界的军队可是职业军队,什么叫职业军队,就是经过了严格的训练,将士兵当成一种职业,由领主们给付金币养活全家老小的军队。相比较或许一辈子都没有摸过长剑的士兵,他们和杀人机器没有区别。 在同等情况下,一个经过两年训练的职业士兵起码需要五名以上的农民才能打败,更别说士兵还拥有坚硬的盔甲和完善的武器。而在军队基础上,一支五百人的职业军队起码需要敢正面迎击一支三千人的农民军。所以反叛军其实是最好打的,换句话说莱斯特和普西克压根没有将反叛军当做对手。 一个杀猪的,因为狗屎运被雷电劈了一下自家的房子而不是自己的脑袋就以为那是神的指示预示着自己将要等上王位。拜托,这里不是蓝星,这里是魔法世界,你靠着一群不会魔法,不会斗气,甚至连挥砍都不会的人,你指望他们给你打天下?明眼人一看都知道的问题,偏偏有些二百五蒙在里面! 一百五十二章 京观 残阳早已显得不那么炙热了,但是战场的余烬依旧热气逼人,堂吉诃德浑身沾满灰尘和污血,无情的将长矛扎进一具少了一条腿的尸体心窝。尸体突然发出一声哀嚎,然后眼睁睁看着沾染自己心窝尖头血的长矛拔出。尸体终究是尸体,不远处,又有几具尸体突然从坑坑洼洼的泥水地面爬起。 他们疯狂的往战场之外跑去,然而血色玫瑰骑士比他们更快,在他们转身逃跑的时候,长矛早已扎穿他们不堪的身体。每一具重新倒下的尸体都会眯着茫然无神的双眼。 很奇怪,一向自诩在战士身后疯狂输出的C未魔法师的格林居然也穿着暗红色铠甲出现在战场。他的身上也满是刀痕,格林舒了一口气,然后无声的继续着堂吉诃德一样的动作,只不过他的动作显得没有堂吉诃德那么自然。既然在战场上,想要毫发无伤是不现实的。 只要能够活下来就好了,残阳很快就要完全消失,格林加快了手中的速度。 反叛军和帝国军到底还是联合了,不然的话格林也不会亲自上战场。血色玫瑰骑士营加上陷阵营,为了给莱斯特创造机会,格林率领自己的军队阻击他们联合之后的精锐军,精锐军一共九万人。 精锐军之所以称之为精锐,是因为他们强大的战力和可怕的战争本能。两支军队相遇,没有花哨的计谋,只有血肉的硬憾。 那个谁来着,二营长的老大,独立团的老大李云龙不是说过吗,狭路相逢勇者胜。的确是够勇的,两边都是,勇敢的结果就是,陷阵营几近全灭,血色玫瑰骑士营十存一二。他抬头望了一眼天边最后的亮光,自己天天说感觉前途无亮没有一点光明,但是自己现在打心眼里希望有那么一丝丝亮光出现。 “莱斯特,你他妈的要是拿不下帝都,老子怎么给我死去的战士说啊!” 死体太多了,格林下令将自己人放在一个大柴堆上,然后一把火点了。大家都是兄弟,化成骨灰也要在一起,反正平时一条内裤都是轮流穿的,他们想必也不会计较吧。 敌人的尸体也应该掩埋,要不然到时候尸体腐烂生出瘟疫就完蛋了。格林暗自思量一下,貌似咱对于医学这块没有一点研究。所以还是费点力气的好,所以就把他们埋在一块吧,埋着埋着堂吉诃德越来越觉得奇怪。怎么埋的这么高,都快要像一座塔了。 “老大,这么埋真的好吗?太费劲了。” 格林一口口水吐在这座塔上:“哼!杀死了我这么多兄弟,还想要好过?我要他们做鬼也不舒坦,就这样埋。把他们制作成京观,记得塔顶把他们内谁的,将军的脑袋用水泥筑起来挂在上边。我要他们带着耻辱在这里被人指点千世万世。” “这样不好吧?老大,他们是战士,真正的战士。”堂吉诃德语气低鸣道。 “去他妈的战士,老子的兄弟都被他们杀的就剩下你们几个了,难不成老子还要感谢他们?我不管,我只要老子的兄弟,其他的管他麻痹的。如果可让那些兄弟重活我跪下给他们当狗都可以。”格林终于忍不住,双手捂住脑袋嚎啕大哭起来。其他血色玫瑰骑士纷纷围着格林绕城一圈单膝下跪。 堂吉诃德眼中也有泪光闪烁,只是他尽力给忍回去了。据说哭泣可以释放人最大的压力,如果感觉剧痛或者压力过大,好好的哭一场是个不错的选择。哭过一场之后他感觉自己舒服多了,月色开始笼罩大地,深秋的月夜起了朦胧的白雾,格林对着那些骨灰谭单膝下跪,刺剑出鞘用双手拄在身前。 曾经他们就是在自己面前宣誓效忠自己的,可是现在他们就变成一罐骨灰。祷告完毕,格林一行带上骨灰盒骑上战马。不看到结果他死不甘心。 有的时候格林认为自己很冷漠,面对死亡一场冷静。可是不知在什么时候开始,自己慢慢的转变了。变得有了一丝人间气息,或许是曾经孤魂野鬼般的生活过够了,所以现在对新生活上瘾以至于无法自拔。所以才沉迷其中,这种感觉很好,就像在蓝星的种花家一样。 很自然,很平常。 生活嘛,自然还是平平安安清清淡淡的好,毕竟激情和冷漠这两种情绪都不是生活的好味道。清清淡淡的才好,以前在学校,在社会见过多少轰轰烈烈的爱情,结果呢?爱的激烈,最后能够待在一起的又有几个。 不知为何,突然有点想念艾露莎和小耗子了,想念和格木之前在森林中蹦蹦哒哒,那个时候格木还很小,没有自己高。一走进村镇就躲在自己身后,小爪子抓着自己的衣服,一脸迷惘和好奇的阅览他所陌生的世界。 以前发过誓,只要自己有一口好吃的,一定留一口给自己兄弟。格木可能不知道,但是他却做到了。你能想像一头魔兽愿意将自己的食物偷偷藏起来留给你吃的的一幕吗?格林就能够想象得出,不仅能够想象得出,还亲眼见过。格木鬼鬼祟的将自己带到他的房间,然后从他的草窝中挖出一大堆积满草屑和灰尘的牛肉干。 然后将那些牛肉干放在自己手上和口袋里,笑着示意自己食用。格林看得出来,格木在笑,笑着看见自己老大回来了,笑着自己能够给老大带来食物。魔兽的世界,食物不就是他们最重要的东西吗?格林知道这些,所以哪怕牛肉干沾满草屑,积满灰尘依然当着格木的面费力的嚼着。 艾露莎在信中提道:“亲爱的格林,你不在的日子,格木又在每次吃饭的时候偷偷藏起肉干,每次偷藏一块都会小心的看我和小耗子一眼。小耗子说格木叔叔真好,她也想要藏食物给你吃。不过被我拒绝她了,但我告诉她可以积攒自己的零花钱请他老爹吃零食,还有,小耗子昨天掉了一颗牙齿,她哭着说自己变得不漂亮了,父亲会认不出她的,我哄了好久。” 这些东西格林听再久也不感觉厌烦,既然自己如此,难道自己的士兵、骑士就不是这样吗?有了感情的确不是件好事,会被太多东西左右自己的思想。如果换在以前自己单身一人的时候,遇见双方开战的战场,或许只会找个安全的地方远远躲着,然后跟看傻子一样点评一番这场战争。当一方胜利后自己在拍拍屁股走人,顺便吐槽两句输了的一方傻哔。 这一次不拍屁股走人了,而是将他们做成了京观! 一百五十三章 格林漂流记 艾格玛琳战事已了,莱斯特登上王位,但是这个家伙居然不当狗皇帝。硬是给自己安了一个摄政王的称号,私底下问他,这个家伙也只是摇头不语。 不过无所谓了,这个家伙居然还给了自己一个公爵的爵位,兼任北方行省总督。堂吉诃德已经赶回去处理相关事宜。 而格林自己则带着耶鲁准备去把落在外边的洛琳找回来。战争中受害最大的莫过于铁路系统,魔法蒸汽火车从帝都开始的铁路线早就已经千疮百孔。大维修工程已经热火朝天的燥动起来了,战争带来的除了破坏之外相信其他好东西是连个屁都蹦不出来的。 但是毁灭和创造往往都是相伴相生的,一大批失业的平民和流浪汉此时却咧着嘴傻笑,铁路需要人去做,城墙需要人修理。战争之后所有被破坏的东西都要修缮,这些都需要人,格林之前就叮嘱过莱斯特。只要把一件事干大,以后别人就都会记得这件事。 比如这次他号召大家来修理那些被破坏的建筑,并且好吃好喝给辛苦工作的人,在在本来谈好的工钱上再加上一笔额外的资金。暗地里在放出风声,莱斯特王子见不得人受苦,但是又不好直接将钱发给人民,不然大家会以为他在施舍。所以特意将大家的报酬提高很多,因此工地上的平民和流浪汉充满了干劲。 因为他们感受到上层人民的关心,这让他们的心里得到很大满足,但其实莱斯特并没有花多少钱。可是效果很完美,大家都已经下意识的遗忘掉大王子普西克和普鲁士陛下。只记得莱斯特王子对他们很好,名声这玩意大抵就是这么来的。 血色玫瑰公爵,格林觉得这名头不错。堂吉诃德会回去处理一应相关事宜,如果有谁被他表面的吊儿郎当唬住了那就完蛋了。可能是受自己的影响,堂吉诃德猥琐的外表下是一颗阴险的心。这没什么,对于外人在阴险都不怕,反正自己欺负他这么久也还活的好好的。 亚马斯行省依旧那么祥和,格林和耶鲁都是一身武士服,外面套着一件皮甲,不同的是耶鲁有一柄刺剑,通体银白的刺剑。血色玫瑰骑士营专属刺剑可不敢拿出来,一眼就会被人认出来的。现在谁不知道血色玫瑰骑士营的厉害?是以他们标志性的刺剑如今也被广为流传。 要说什么东西流传最快?非八卦莫属,先不管真的假的反正每个人都好这一口,都喜欢听。以至于血色玫瑰的故事一下子就席卷整个帝国,甚至还有向外国蔓延的局势。对此,格林只能对月尿上一泡热尿,无他,自己也喜欢八卦尔。蓝星不也是如此吗,只不过他们更胜而已,就比如说那个谁谁,明星,他家狗子生崽了立刻就有人发表出来。 然后就有一大堆看热闹不嫌事大的吃瓜群众瞎起哄,明星受个伤,指甲划破了,又是一大堆“好心人”坐在他们身心俱疲双手满目疮痍的父母身边发文对明星表示慰问“心疼……”。 突然之间格林感觉自己还是蛮高大上的,起码自己父母受伤劳累时自己会照顾他们。想当年自己那是能文能武啊!武能下田插秧割麦,文能装逼码字。一根烟,疲劳烟消云散,一碗酒,烦恼具消。所以说男人有时的确很简单,一包烟,一杯酒就撑起了一个家。像这种偏远地区,能有个酒馆就很不错了,酒馆不讲究。碗口大的酒杯装满新鲜的鲜啤,肉块一大块一大块的酱好。 两人推开酒馆的大门,喧闹的气氛顿时迎面而来。不要奢望呆在乡下酒馆里的佣兵和平民会讲什么优雅的话,妈了个巴子才是他们谈话的标准。耶鲁已经读书好多年了,良好的环境造就他思想的改变,以前认为很正常的话语现在看来就不那么妥贴了。 格林无所谓,反正自己早就习惯了,以前在警校也经常这么说话。后来到了魔法世界比这更难听的话也听过不少,不仅听过有事在别人怒骂时自己还有努力装出衣服笑容,表示他说的很正确,自己听的很认真。当然自己也可以选择保护尊严,宁死不屈。但是相比教育种花家,自己可以当着当官的面和他干架。 但是那有个前提,种花家的法律是用来保护人民的,如果自己在艾格玛琳也这么做,自己的坟头草大概都可以割来养猪了。在这里,死亡是最正常不过的事,被贵族欺负更是理所当然的事。 格林的到来引起酒馆里面其他人的注意,佣兵的嘴巴永远都是最臭的:“嘿!你们看,来了两位‘老爷’,瞧他们细皮嫩肉的,当心被喜欢这口的贵族老爷带走宠幸哦!” “哈哈哈!那他们的**岂不是要二次开发了吗?” “哈哈哈哈……” 格林笑笑,不再搭理他们,径直往里面走,他已经看见一张无人的桌子。耶鲁不想打扰格林的兴致,所以就没有动手,以前在戈壁要是有人敢这么对他讲话,他一般都会将那个人打个半死然后吊在旗子上挂三天。 格林穿过拥挤的人群,有佣兵的酒馆就一定会有妓女。既然是出来讨生活的身上穿的就不会太多,所以耶鲁有些害羞,眼睛不知道放在哪里。相比较而言,格林显得熟门熟路。一名抱着妓女的佣兵突然在路过的耶鲁屁股上抓了一把然后放在自己面前表情陶醉道:“真是迷人的味道啊!” “哈哈哈……” 格林无语的耸了一下肩,耶鲁脸色不太好,但是那名佣兵和其他人却感觉很不错。耶鲁受堂吉诃德影响,他的招式都是以快为主。他一把抓住那名佣兵的手,从旁边的餐桌上抓起叉子扎在佣兵的那只手上,叉子透过手心穿透桌面。 “啊!” 妓女尖叫着离开佣兵的怀抱,佣兵则嚎叫着,他的伙伴顿时拔出刀剑。耶鲁对此毫不为意,他一脚踩在坐在椅子上的大腿道:“如果不想你的脑袋也被这柄渺小的叉子洞穿,就请你讲话文明一点,不然我不介意将它移个位置。” “朋友,你是不是太过分了?”一名佣兵道。 耶鲁没说话,只是将叉子绕着轴心转了一圈。那名佣兵的哀嚎顿时更加响彻。最后,耶鲁没兴趣玩下去,于是一脚踹开那名佣兵,瞧都不带瞧一眼就离开那里去格林那一桌。格林早就坐在这里看戏了。 一百五十四章 又见那群二百五 耶鲁想象中的群体性斗殴没有发生,那名佣兵的同伴只是将他带走,但是他们离开时的眼神很明显不太友好。在酒馆里面闹矛盾是很不理智的,首先斗殴的后果就是会砸坏酒馆桌椅,这个是需要赔偿的。其次会打扰酒馆其他顾客的兴致,佣兵们每天都在生死边缘磨擦,来到酒馆就是希望好好舒缓一下紧绷的神经。 你如果闹事把别人打扰到了说不定会被群殴,再则大家都是这一片地盘混的,要是哪天在做任务时被人在背后捅捅刀子,任务失败拿不到赏金倒是小事,万一把命搭进去那不是亏大了。 再嚣张的佣兵也不敢这么闹事情啊! 酒馆老板娘就可爱多了,蜜桃臀一扭一扭的就过来了,胸脯大半个漏在外边,笑到说:“两位顾客想要吃点什么,我这里有新鲜的麦酒,刚杀的驼鹿,要不来一点?” “听起来不错,那就两斤,麦酒可不要参水的,要不然咱可不付钱哦。” “呵呵,瞧您说的,客人稍等,东西立马就好。” 食物没那么快上来,但是酒很快就上来了。耶鲁以前常听格林讲故事。在故事中有一种叫做大侠的群体闯荡于江湖之中,他们为了信义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知己相逢时无肉下酒却自割股肉以慰知己。每次格林讲这些武侠故事时就听的浑身热血沸腾。 不仅听故事,还要学习故事里面的东西,比如哪些大侠往往在客栈夜宴也从来不让自己的刀剑离开身边。是以耶鲁也继承了这一良好的形象,不管在哪里配件永远挂在自己身上,洗澡都不例外。以至于堂吉诃德常说他以后都可以不讨老婆,只要有一柄剑就好了。 格林也经常笑道:“那感情好,自己就少了一份支出了。” 酒馆虽小,但是五脏俱全,妖艳的舞娘全身就搭着几块破布,身体却摇的和水蛇一样。耶鲁到底还是一个刚成年不久的小孩子,一副想看又不好意思看的模样。格林抿了一口麦酒,味道挺香醇的,老板娘看起来没有在里面掺水。不去打笑窘迫的耶鲁,这些经历将会是他美好的回以。 哄闹的声音并没有随着之前的不愉快而烟消云散,反而有更热闹的趋势。旁边一桌子人就很欢快的谈论着刚刚结束的战争。 “我告诉你们,这一战简直就是个奇迹,怎么说呢?你看看格林大人,辅佐莱斯特王子,也就是现在的摄政王,作为最弱的一方却将最强的联合势力正面击溃。格林大人可没有使用什么诡计。” “你那算什么消息!”一名醉醺醺的佣兵打着酒嗝道:“我告诉你,你们知道云都城吧?” 众人道:“知道啊!” “那你们知道格林大人是怎么攻破云都城吗?” “浦西莱克,别卖什么关子。赶紧把你知道说出来,伙计给这个酒鬼来一杯上好的麦酒,记我这里。” 麦酒很快就倒入名为浦西莱克的佣兵杯中,他举杯饮了一大口后才满意的讲道:“这件事说起来就长了,格林大人之前就是一名强大的魔法师,他拥有很多的追随者,也都是一些魔法师老爷。那天莱斯特王子的军队被拦在云都城。大军被堵在哪里,格林大人知道消息后立马带着一整只魔法师兵团,也就是他的追随者感到。然后用SSS魔法禁咒流星火雨召唤出铺天盖地的流星将云都城攻破的。” “据说那一天大火烧了一整天,整个云都城现在都还是一片残骸。” “胡说!”一名佣兵骂道:“流星火雨可是只有圣棺魔法师才能掌握的强大魔法,格林大人据说还是个年轻的小伙子,怎么可能会有这么强大呢。浦西莱克,你怕是昨晚在那个娘们身上做梦才知道的吧。” ”谁说的,咱们的浦西莱克可是一晚上能来七次‘流星火雨’呢,只不过时间短了点,就十几秒而已哈哈哈!“ 格林已经在一边笑的活不成了,浦西莱克反驳道:”我前不久才从那边路过,还亲眼看见了被烧的焦黑的城墙,至于我在娘们身上的时间,什么时候你们几个把菊花洗干净让大爷我好好操练一番,到时候你们就知道本大爷持不持久了。“ 顿时,酒馆的氛围被推到一个新高度,老板娘脸上笑的都能开出花来,客人越是高兴,酒水就卖得越好。那个来酒馆不是喝酒找女人的,谁闲的没事才会跑到酒馆填饱肚子。 老板娘来到格林面前,往格林酒杯中添满酒。说是请他的。浦西莱克笑道:”快看啊!布尔蕾丝春心荡漾了,只是那位客人看起来比较瘦小,要不还是来找我吧。“说着还秀了一把自己的肌肉。耶鲁脸色不善,格林也有点。老板娘看出不对来,忙想解释。 那个想格林突然开口道:”娘了个脚的,老子虽然瘦小,但是老子持久啊!“ ”哈哈哈哈……“ ”‘流星火雨’浦西莱克,‘流星火雨’浦西莱克!“众人起哄道。浦西莱克也不恼,反而又干了一大杯随着众人一起欢笑。只留下耶鲁一脸懵逼的看着格林,我以为你生气了想要去弄他,结果我刀子都要拔出来了你却跟我说这个? 格林一巴掌把这个小家伙按在酒杯里:”喝酒,吃肉。“ 驼鹿的味道有点老,但是经不住量多,烤的鲜嫩多汁的鹿肉,每一块都有拳头大,很有嚼劲。佣兵们吃东西可没有细嚼慢咽的习惯。格林也就入乡随俗了,直接上手,耶鲁更是如此。他觉得吃饭还是用手直接抓着吃才最香,格林也认为这样吃不错,以前也经常这样吃。 自从认识了艾露莎这个良好的习惯就被强制性改掉了,尤其是当有一次小耗子学着自己也用手抓,还把自己弄得一身脏兮兮的,结果那天两人被艾露莎罚扫擦一天地板。这个自然难不倒格林,和小耗子一人拿一块毛巾就在地板上面打滚,结果地板擦干净了,两人全身倒是没有一块干净的地方。随后就被艾露莎那个坏婆娘赶去洗澡,还放下狠话要是在教坏小耗子就把腿打折。 正当大家伙吃好喝好时,大门突然传来一声巨响,一名披着铠甲的武士将大门踹开。一行大约十几人鱼贯而入占了一张桌子。佣兵们的脸色不太好看,妈的比老子还嚣张,要不是看你们装备精良,早他么上去弄你了。 格林继续与手中的肉块奋斗,他的确有点饿了,只是嘴角不经意带起一层嘲弄,又碰到天灾教会那群二百五了,好巧啊! 一百五十五章 像个二哈一样尾随 天灾教会果然够骚气,喵了个咪的出个门还带几个黄金级斗气战士。反观自己头号扛把子二号扛把子全都没有带出来遛遛。 耶鲁脸色顿时难看起来,主人,你这是嫌弃我的意思吗? “嫌弃你,我可没这么说,虽然你打架比不过路西法,吵架骂不过堂吉诃德,但是……” “但是什么……”耶鲁涌出一丝期翼,希望能从主人的狗嘴里吐出象牙来。 可是他忘记了一点,期望从格林嘴里出好话,怕不是石乐志。 “但是你傻啊!做梦还会尿裤子,反正我认识的人里面就你做梦梦见戈壁家的闺女会尿裤子。咱家娃娃小耗子现在都不尿床了。哈哈!” “噗呲!” “哇哈哈哈!” 浦西莱克一大口酒水喷在对面一名佣兵身上。 “哈哈哈哈,笑死我了。“ 那个被喷了酒水的佣兵一点没有生气的迹象,反而大口灌下一口朗姆酒,或许换个场合就会抡起刀子火并。 耶鲁满面潮红,动也不是不动也不是。格林轻声笑道:“玩笑有个度的好,不然后果很严重的。”看不出来的轻松,但是却充满杀机。 “哦!” “比如呢?” 一名幽狱骑士突然没事闲扯淡的接腔道。格林点燃一根香烟,瞧了一眼那个幽狱骑士。不知道是不是没有听出格林的意思,还是不识好歹,不过以格林对于天灾教会的的认识,后者的可能性大一点。 “大人,不要这么严苛的对待小兄弟嘛!如果你喜欢两个人一起也不是不可以,只不过钱要多加一点就是了。” 格林捏住香烟吐了一个烟圈,一道道魔法粒子组成的“银河”立刻将他整只右手缠绕。法术流魔法带,铂金魔法“地狱魔龙的挽歌”如同龙焰般的黑色光柱从魔法粒子组成的魔法阵轰然炸响。 酒馆墙壁一整面强在四溅的灰尘中倒塌,所有天灾教会的骑士和魔法师只剩下焦黑的尸体。 格林释放完一个魔法,右手随意挥挥,好似没事人一样。但此刻整个酒馆没有一点声音,没有一个人敢发出一点声响。 格林抓起一块肉,刚咬了一口,顿时插了一句道:“还不滚开吗?” 那个佣兵哀嚎一声,吓得瘫倒在地。耶鲁知道自己犯错了,于是低着头站在格林一边。十分钟后,格林吐出最后一根骨头,期间没有一个人敢离开,也没有一个人敢探头进来看看里面发生什么事。 天灾教会的二百五出现在这不意外,之前在盖文的帮助下捣毁了不少天灾教会的据点。既然有这么多据点,再多几个也就不奇怪了,反正打死格林也不相信捣毁几个据点就能把这里的天灾教会成员杀绝。 让格林感到有兴趣的是,为什么亚马斯行省会有这么多的天灾教会据点,之前的咒歌事件,幽狱骑士大规模出现,一整个村庄的天灾教会信徒,还有现在的这些。怎么看都感觉他们有问题,格林咽下嘴中嚼烂的肉块,将剩下的半杯麦酒一饮而尽。 然后从怀中掏出一个钱袋,他走到酒馆老板娘面前,在酒馆老板娘恐惧中钱袋丢进去。一股子芬芳钻进格林鼻尖,嗅了嗅,还挺好闻。 “真是抱歉,将你的酒馆破坏了,但是相信这一笔钱足够赔偿你的损失了。那么,告辞了,麦酒和烤肉很不错,我很喜欢。”说完,格林头也不回的就离开,耶鲁屁颠屁颠的跟在身后。 眼见格林快出去,酒馆老板娘突然凄凉道:“客人,您下次还来吗?” 格林挥挥手:“看运气吧,如果路过就来,如果没路过……” 老板娘扶着一根柱子喃喃道:“如果没来,我也等你!” 重新步入野外森林之中,格林感觉每呼吸一口空气都是对自己的一次洗涤,这口空气太清新了。自从大魔法师瓦特发明了蒸汽机,妈蛋整个魔法世界就变了,魔法机械的产生为广大帝国带来了巨大的便捷。魔法蒸汽火车更是将世界的距离拉进了一步,但是随之而来的也让人蛋疼。 原以为穿越到魔法世界就再也见不到宜人的雾霾,就是想要喝一口纯真的地沟油也找不到地方。但是自己错了,大错特错,你妹的,这里也有工厂。还是建造在城市里面,浓浓的黑烟只从云霄,有时候在街上散个步还会碰满鼻子灰。吸一口,格林永远也忘记不了那个味道。 太特么熟悉了,熟悉到杀人的心都有了,工厂废烟的气息。所以现在格林每次出门下馆子都会习惯性往人上菜的地方瞧一眼,看看能不能找到熟悉的地沟油,那玩意可得劲儿了。喝一口永不疲劳,再来一口长生不老。 这里的工厂就建立于城市中心,也没有什么防护措施,就那样往天空排放蕴含大量有害物质的气体。也就是在魔法世界了,要换了种花家,早就有亲爱的小哥哥上门查水表,哦不对,应该是满脸严肃的大叔在出示有关部门的证件后把你带到一个小黑屋。 小黑屋必定是有几个大字的,“坦白从宽,牢底坐穿。抗拒从严,回家过年。”多怀念的几个大字啊,格林仿佛看见那几个大字下的身影,那是他逝去的青春。 耶鲁亦步亦趋的跟在格林身后。格林头也不回的说道:“怎么知道错了吗?” 耶鲁点点头。 “真的知道了?” “如果那个娘们在那里给你一刀,你还有活的可能吗?” “不会吧我们又无冤无仇的,怎么会呢?”耶鲁反驳道。格林没好气的一脚踹了过去:“你怎么就知道她不会,万一是杀手呢,悲笛不就常这么干吗?死在他们手里的多了去了,再说了,她不想杀你,其他人呢?万一偷袭你怎么办,你连起码的趋利避害都分不清,堂吉诃德没说错,你还太年轻,不懂处理人情世故,不会拒绝。” “如果你一直这样下去,还怎么当你的大侠?“ ”是,我知道错了,主人!“一股委屈的心理从耶鲁的内心迸发出来,他没有意识到这些,或者说有想过这些可能,但是等这些事真的遇到事却下意识将应对方法遗忘。 ”既然知道错了,我罚你不准骑马,而是负重四百斤体能训练,现在开始吧。“ ”还有,以后别像个痴汉一样跟在我身后,我方的一批!“ 耶鲁还以为是什么重要的事,原来又在开自己玩笑,只是这话会害自己去不到媳妇的主人,我要是打了光棍一定是您的锅! 一百五十六章 刷怪升级打怪兽 天色昏昏沉沉,连带着感染到格林,格林脑袋一点一点的监督耶鲁完成今天的训练任务,挥剑劈砍一万下。 实际上当耶鲁拔出剑的时候格林已经打着呵欠将眼睛眯起来准备打盹。耶鲁背对着格林充满活力的挥舞手中练习用的巨剑,门板一样宽的巨剑在他手中沉稳的挥动着。每一次劈砍,其所携带的风压都会将草地顽强生长的秋翎草压弯。 如果秋翎草会说话,第一个字绝对是“草”字错不了,任谁按着你的腰杆子逼着你举个几十几百个躬也会受不了。更何况格林压根没认真数数,以至于耶鲁没问一次还剩多少挥砍次数格林总会答一句“还早着呢。” 其实不早了,一万下的训练量早就应该满足了,只是格林忘记数了而已。实在忍不住了,格林披上一块毛裘靠在一块人高的石头上呼呼大睡。 耶鲁不知道格林已经睡着了,所以他好奇道:“主人,你说过咱们生活的世界其实就是一颗星星,那天上这么多星星是不是有很多人啊?既然您知道那些星星就是一个世界,那么您也一定知道怎么过去吧。还是说您就是从其他星星过来艾格玛琳的。” “因为主人您的言行很多时候感觉和这个世界格格不入,比如您常说的种花家,那是个什么地方。我想那一定是一个非常美丽的地方吧!” “我从小就是个奴隶,小时候母亲还没有去世,她经常在夜晚给我讲解那些星星所代表的含义。母亲说每一颗星星都代表一个人,当一个人死去后就会变成一颗星星挂在天空守护自己的亲人。” “但是天上星星太多了,我找不到母亲那一颗,但我却知道母亲一定在天空守护着我。要不然我也不会遇到主人,更不会能够有机会读书学会斗气。” “这些都是母亲带给我的,因为他不希望自己的孩子受苦。”大滴的泪水从耶鲁眼眶涌出。 “可是我想母亲了,我宁愿回到以前的奴隶生活也不愿母亲去世。说起来很可笑吧主人,以前常听您讲那些霸主为了宏图霸业可以将父母妻儿抛弃甚至杀害,所以我就永远也做不了霸主。” 格林实在忍不住了,闭着眼睛边睡边说道:“你个兔崽子要是真变成了那种人,你看老子不打折你的三条腿。你看看堂吉诃德,那小子够混的吧。对他老子那是孝顺的跟什么似的。你不知道吧,他老子是公爵,他之所以跑出来当兵居然就是因为不想花他老子的钱。” “堂吉诃德有句话说得好‘我凭什么要花我老子的钱,我想我老子花我的钱,随便花,我要请我老子喝最好的酒。’他做到了,他父亲很欣慰。你就可怜了,没有老子娘的。但是就算如此我也不允许你变得跟个傻帽一样学人家成就什么王霸之业。” “主人,我不会的,我发誓我一定不会去那么干的。” “知道你是什么性格,所以才只是提点你,要不然忒早给你打折了。”格林从怀里掏出一个小牌牌扔给耶鲁道:“既然想你母亲了就刻个小牌牌带在身上,也好有个念想,不然整天胡思乱想比打飞机还伤身体。人啊!有了念想就不会胡思乱想,就不会伤神。这方法不错,我老家的人都这么干,一旦家里的亲人去世了都会刻一个小牌牌,想念的时候就看看。” “谢谢您,主人!” 格林早就钻进帐篷里面裹上毯子呼呼大睡了,只不过在看不见的角度后面,他的嘴角微微勾起。耶鲁再继续挥砍了一千下后才收拾好巨剑。然后跳进溪水中将身上的汗渍清理干净,继承格林的习惯,他很爱干净。格林如此,他也如此。事实上你看得见格林的衣物并不豪华,甚至还有不少补丁,但是却洗得很干净,很干爽。 在戈壁,只要不是在行军训练当中格林每天都要洗一个澡的,戈壁缺水,但是有了亡灵这种神奇的生物,格林觉得自己把地壳挖空都没有问题,以至于他将好几条地下暗河挖通引流到戈壁小城。不说别的,那里的饮水绝对是够的,以至于围绕戈壁小城,果树林立,牧草漫野。只要有水,在沙漠里什么都有可能发生。 格林这一路不打算全部要拿过来赶路,要不然太无聊了。兼职佣兵是个不错的选择,主要是可以多锻炼一番耶鲁。耶鲁战斗意识已经足够,但是心机方面还太欠缺,看待问题太过于片面。这也是经历太少的缘故,没关系多和那些混蛋佣兵交流交流就好了。 洗完澡,耶鲁也钻进自己的帐篷,就着魔法灯昏暗的灯光,耶鲁翻看着自己手上的任务卷轴。狩猎白银级魔兽恐怖巨狼。恐怖巨狼,属于独居性魔兽,成年恐怖巨狼身高三米,体长六米。拥有尖锐锋利如剃刀般的外翻獠牙,身体覆盖茂密犹如钢针般的毛发。 这种魔兽会释放魔法,而且兽性极为冷静嗜血。是森林里可怕的猎手,格林交代耶鲁就是在五分钟内拿下一头等级与他持平的恐怖巨狼。格林参考以前所玩的游戏,及曾经小说中的经验,给耶鲁安排了一个晋升的途径。 毕竟当年那些小说中的主角只要去一次魔兽深林什么地方出来后等级就和磕了伟哥一样洋气。所以格林得出一个结论,要想富,先修路...错了,是要想强先往森林钻。 可能是以前看小说留下的老毛病,每次看见悬崖什么的,自己就老想往下面跳一下,看看能不能遇见一个老爷爷或者捡些别人不要的破烂功法或者神奇回家给小耗子玩。可怜的,小耗子的玩具都没有几件,就堆满了一个房间而已。 耶鲁还握着任务卷轴傻笑发愣,他以前也向往过佣兵的生活,自由自在,挺好!但是自从听堂吉大哥给自己讲他和主人在亚马斯行省带兵格杀佣兵的故事后这个心就丢掉了。如今有机会尝试一下,感觉有点小激动。 一百七十六章 旋转跳跃,你他娘的闭着眼 早上起来就做好事是个不错的习惯,比如说给干渴的小树苗浇浇水这种举手之劳。一泡热尿下去,格林打了一个哆嗦,顿时感觉自己活了过来。耶鲁学着格林的样子悄悄躲到一棵树后,一阵悉悉索索的声响过后,他满意的提着裤子从树后钻了出来。 “主人,今天得早点是什么啊?” “早上吃荷包蛋,刚从鸟窝里掏的,一个鸟蛋有拳头大,我掏了十个,你一半我一半。” 煎荷包蛋格林拿手,以前小耗子还在身边的时候一直都是自己煎蛋给她吃。小耗子吃东西很有意思,她喜欢把嘴巴塞的满满的然后眯着眼睛大嚼。腮帮子一股一股的,看一整天都不觉得无聊。 小家伙现在长大了,已经能够自己写一封完整的信。字迹秀气的很,不过用词还不太准确,怎么能叫自己老爹呢?格林对着溪水照着自己的倒影,明明很年轻嘛! 耶鲁嘴里嚼着美味的荷包蛋,对于自己主人的诡异行为已经有很强大的抵抗力。无他唯习惯尔。 或许是瞧不下去了,一条虎纹斑鱼跳起来,旋转,跳跃,我闭着眼。 “啊呸!” 一大口口水喷在格林脸上,虽然自己的尿不骚,但是自己的口水够多,今天就要呸死这个不要脸的二百五。虎纹斑鱼如是想到。 一股熊熊之火从格林天灵盖喷涌而出,娘了个脚的,连只鱼都跑老子脸皮上尿尿了。不把你红烧了就对不起我的盛世之颜。 “耶鲁,给我弄他,劳资今晚打算把它一半红烧一半清蒸。” 耶鲁奸笑着跳进水里,娘类,红烧鱼啊。这可是自己的最爱,煎的酥脆鲜香的鱼在浇上主人调制的酱料,夹一筷子,喷香的鱼肉在嘴中释放最原始的美味。主人每次做红烧鱼自己都能多吃好几碗饭,最后剩下在盘子中的残渣还要用麦饭搅拌了填进嘴里才感到满足。 耶鲁将虎纹斑鱼用草绳串了挂在腰间,今晚的重头戏就是它了,可不敢有闪失。 “耶鲁,好小伙子,我交给你一个任务,你从亚马斯行省北部出发,从这里绕一个大圈然后我们再东方边境会和,这一路上我要你起码晋升黄金战士,然后拿到两颗以上的黄金战力的脑袋。不管是魔兽的还是什么鬼东西的都可以。” 格林指着地图上的路线对耶鲁讲道,自己到底还是太维护这个小子了,这样是不行的不然会毁了她的。少年人还是多经历一些失败与挫折的好。要不然就长不大,这一点格林身为二十一世纪种花家的人岂会不知。耶鲁没说什么,只是解下腰间挂着的那条鱼放在格林旁边,然后行了一礼离开。 一道身穿黑色斗篷领子处纹有血色玫瑰的悲笛武士突然从格林影子中钻了出来跪在格林身前。 “保护好他,如未危及生命就不用救他,即使危及生命也不能暴露你的身份,哪怕因此领盒饭,你明白吗?”格林语气冰冷道。 格林无语到道:“baby啊!你好歹把脸遮上在干这事好吗,要不然这么挑逗我会把我吓阳痿的。以后要是不举了怎么办?”疯狂宝贝不理他,依然干着自己喜欢的事情。 “好了,帮我在暗中照顾好这个小家伙,他还太小了,容易被欺负。这个小家伙可是俺的人,只有被我欺负的份,谁要是敢欺负他你就弄他。好不好?” 疯狂宝贝放下自己的手脚,但是却不动,只是将脸凑近格林。格林无奈的笑笑,然后狠狠亲了一口那张脸。疯狂宝贝顿时笑了一下。在格林的面前一身炫彩红衣的疯狂宝贝消失于空气之中。 格林无奈,疯狂宝贝什么都好,就是模样吓人了一点。当年玩穿越火线的时候,最喜欢的就是疯狂宝贝了,至于丑不拉叽的终结者,格林表示不感冒。只是疯狂宝贝什么都好就是太黏自己了,也幸好艾露莎不会和一个亡灵吃错,要不然以疯狂宝贝对自己的所作所为,起码一个月都要跪在榴莲上了。 那玩意吃起来的确很不错,但是谁要是觉得那玩意跪起来舒服,格林抽出自己回来二十米长的大砍刀。来来来,秀儿,我和你探讨一下为什么花儿那样红,允许你先跑十九米,怎么样算对得起你的名字了吧。 穿越火线中,曾醉倒众人的护士装扮,如今遇上生化风波,演绎一段魅影征战。被感染的生化幽灵,化身成为娇艳的生化护士,顷刻间迷倒众生,玩家们还沉迷与其骄人身材的美梦中时,果断出击,将生化病毒迅速传播,成为每个玩家心中的梦魇。将惊恐的美丽传播到战场中每个玩家的内心,让人不寒而栗。 美丽大变身,病毒渗透肌肤,天使露出狰狞的面孔,瞬间变为可怖的恶魔。破碎的衣衫,更添几分恐怖色彩,身后长长的尾翼,蓝色的瞳孔。血脉膨胀的脉络,透露出生化病毒入侵的信号,在枪林弹雨中穿梭,用她原本美丽的指甲,将生化病毒迅速的种植到你的身上,在那迷人的背影下,危机四伏。 妖艳的红色,嗜血的眼眸,当你看到她的时候,就已经被她入侵心灵,梦魇将持续升温,沾满血腥的双手,全身红色的装扮,无一不给玩家以震撼的内心打击。仿佛瞬间都会被剥夺抵抗的能力,只得坐以待毙。 如今她随着《定律》变成现实来到格林身边,1.体重轻,跳的高:和其他幽灵不一样,疯狂宝贝作为女性可以跳的相当高,甚至不需要搭人梯就可以跳上十三区的天桥顶。2.技能隐形:升级后的疯狂宝贝获得了隐形的能力,按下G键可以以牺牲500HP的代价隐形。不过她并不是完全隐形,隐隐约约可以看到她的轮廓。另外升级至最高的疯狂宝贝(红色)隐形后会留下一团红色的烟雾来给佣兵提示,是非常不利的3.体型纤细:和其他女性角色一样,纤细的体型意味着她们非常难被击中。 但是在魔法世界,经过《定律》的改良,baby的隐形只要不是在攻击状态下就能保持永久,哪怕攻击之后也能立刻再次进入隐形状态,她的手指能轻易撕开魔法铠甲的防护,不仅如此因为和人一样的智慧,格林教会她使用枪械和手雷。在实力上来讲baby大概是黄金与铂金之间的存在。但是那个隐身挂才是重点,稍不注意铂金战士也给你报销了。 有了baby的照顾,格林才能放心让耶鲁一个人跑出去玩,以自己对那个臭小子的尿性理解,这货大概已经躲在某棵树背后大笑着脱离自己的魔掌。 一百五十八章 吃枪子儿吧 树林深处,害群之马杀猪般的豪笑终于掩藏不住了,耶鲁笑得跟个二百五一样。主人终于给我一个人出门玩的机会了,倒不是主人对自己不好,只是主人管的太多了。上战场都不给我一个杀人的机会,殊不知我是整个血色玫瑰骑士营人头拿到手最低的。 耶鲁很开心,想不这种心理大家都深有体会。一直成长与爸妈怀抱中的乖孩子,得知自己将要离开父母到外地过大学生活时有多开心。格林嘴角微微勾起,他能想象的到此时耶鲁的心情。还依稀记得当自己即将离开父母时内心也是如此。丝毫没有对未来的担忧,只有激情与向往。 结果也很不错,大学生活的确丰富多彩,但是毕竟是现实生活,和自己想象中的大学差了不少。 栓动枪并不太好用,但是格林就是喜欢这种枪。毛瑟栓动步枪很不错枪机上有三个凸笋,两个在枪机头部,另一个在枪机尾部。前面的两个凸笋就是闭锁凸笋,进入枪管尾有些人把尾部的凸笋误认为是第三个闭锁凸笋,但实际上它只是一个保险凸笋,并不接触机匣上的闭锁台肩。枪机组很空易从机匣中取出,在机匣左侧有一个枪机卡榫,打开后就能旋转并拉出枪机。 毛瑟式枪机的另一个著名特征是它的拉壳钩,有一个结实、厚重的爪式拉壳钩在枪弹一离开弹仓时就立即抓住弹壳底缘,并牢固地控制住枪弹直到抛壳为止。这项技术被称为“受约束供弹”(trolled round feeding),是保罗·毛瑟在1892年时的重要发明,由于拉壳钩并不随枪机一起旋转,因而避免了出现上双弹的故障。 拉机柄牢固地安装在枪机体上,参考了恩菲尔德步枪的设计而改为固定在枪机后部,直到98式步枪为止,这个拉机柄在枪机闭锁时都是呈水平状态向右直伸而出,只有少数特殊型号卡宾枪、狙击型和自行车步枪才是下向弯曲。在1924年研制的标准型步枪上,仍然是使用直拉机柄,直到98K式步枪开始,才统一让拉机柄向下弯曲。下弯式拉机柄不但使步枪在携带时更方便,不容易绊上杂物,而且也使枪机操作时更舒适。 保险杆位于枪机后上方,用右手拇指可以很容易地操作,保险杆有三个操作位置:当保险杆拨到右边时,同时会锁住击发阻铁和枪机体,此时步枪既不能射击,也不能打开枪机;当保险杆拨到中央位置(向上抬起)时,只是锁住阻铁,步枪不能击发,同时挡住瞄准线,但枪机可以打开,能进行装填或清空弹仓的操作;当保险杆拨到左边位置时,只要扣动板机步枪就能发射。扳机为两道火式的设计,既安全又可靠。 双排固定式弹仓是毛瑟步枪的另一个特征,枪弹通过机匣顶部的抛壳口装入。装填枪弹有两种方法,最快的方法就是用桥夹。每条桥夹装5发枪弹,刚好够装满一个弹仓,在机匣环上方有机器切削出来的桥夹导槽,打开枪机后,可以把夹满枪夹的桥夹插在导槽上,然后把5发枪弹用力压进弹仓内。压完弹后,空的桥夹可以用手拨出,但如果不用手拨,在关闭枪机时也会强行抛出桥夹,这样的设计在激烈的战斗中非常有效。 另一种方法最简单,只需要打开枪机,用手一发一发地把枪弹压入弹仓内,一次一发。用这种方法装满弹仓会比较慢,但如果在战斗间隙想把半满的弹仓重新装满,则可以用这种方法。 格林改装了一条毛瑟步枪,在不破坏他本身外型的情况下将内部结构以魔法材料替代之前的枪体结构与零件。 能量是守恒,但是束缚能量的容器却不是,所以想要枪体产生足够大的能量,必须使枪体足够坚固。魔法的力量很可怕,他不像是炸弹等物品,因为炸弹是人智慧的产物。 可是魔法却不一样,魔法的产生就如同人类喝水吃饭一样,是人类自身的一部分。而智慧也是人类的一部分,既然智慧能够依靠外物表现出那么强大的一面。没理由身为人类自身的力量反而弱于下乘。只不过是因为人类自生的成长比较艰难,而利用外物的途径更大。 举个简单的例子,原子弹是在圆珠笔和白纸上面列出核裂变反应式,但你能说一根笔的一张纸的威力就比原子弹大吗? 不可能的,在这里枪械和魔法的威力也只是相对的,担当后面更强大的武器出现时就难说了。毛瑟步枪,因为独特的结构使得他没射击一发子弹都要再次手动上弹。而且哪怕经过格林改良也不过仅能装载七发子弹,格林设计了好几款子弹。 其中最普通的通常弹,对付黑铁级,R型子弹,弹头使用奈曼金属制造,火药是用白银级魔兽魔晶破碎提炼出的粉末。同体积单位下,这种粉末爆炸的威力是烈性火药的三十倍。目前毛瑟步枪暂时就这两种型号的子弹,不是格林早不出威力更强大的子弹,只是已经没有必要。 因为以现在的情况下来讲,这两种型号的子弹性价比更高。但是格林也研发了两种更强大的子弹。S型号的死神子弹和W型号的瘟疫子弹,但是那已经不是毛瑟步枪可以装备使用的了。 格林打算以后一段时间就靠这家伙吃饭了,那个男而不渴望枪子儿?只不过很多时候条件不允许而已,之前如果没有普鲁士陛下的引子自己想要将枪合理的放到魔法世界这群土著面前还真的有点困难,现在就好多了吗,普鲁士陛下首先成为诺诗大陆第一个使用枪支的陛下。 枪支出现在一个帝王手中就变得很正常了,毕竟一个国家研制出这玩意顶多让人感觉到意外,但却不会觉得不可理解。无他帝国的力量太强大,不管什么东西从那里出来人们都会觉得理所当然,相反要是格林敢这么干,被人吊起来看脑袋都是轻,因为他个人的行为实在太过于可怕与这个世界的法则格格不入、 你不能指望一个魔法封建社会在一瞬间就理解社会主义社会的内涵,那样实在是太难为他们了。 一百五十九章 凯子?想多了 每一个只要达到出城镇级别就一定会有一个佣兵的公会,公会由帝国组织。毕竟佣兵是一个庞大的民间组织,再者他们的实力也不弱,万一学人家斩鸡头烧黄纸造反起义就不好了。 帝国军队应对起来也有一定麻烦,所以这种组织还是让帝国来管比较好。 格林摸了摸自己的证件,万事俱备,那张亡灵魔法师的证明也还在。虽然是造假办的,但是格林相信现在的有关部门一定不敢再去找自己麻烦。 不然就削他,把他打到服为止,佣兵公会一般而言都比较庞大,毕竟这里还兼职酒馆旅店的作用。如果地方小了可不够人折腾。佣兵公会的大门从来都不会关闭,有时觉得这扇门其实压根没有存在的必要,但是偏偏每一个新建公会又都会建造这么一扇们。 简直浪费,格林一边蹲在长凳上啃着手中的大块骨棒肉一边吐槽到。大块的骨棒肉咬一口舒坦极了,这里的麦酒也很不错,味道清醇挺合自己口味。因为在吃东西,所以格林将毛瑟放在一旁,一边自己可以吃的更加爽快。格林有个习惯,出来混的嘛自然要豪爽一点,不然就混不开了。 没听说过有几个佣兵是脾气温和礼貌待人的诗人,所以格林自然不用厚道的讲究这些。啃下来的骨头随意乱吐,一口肉一口酒,肉还没咽下去,酒水就已经顺着嘴唇滑进来。先不吞咽,当两者相遇后在嚼一下才让他们换个地方“聊天”。美极了! 按照道理,自己应该就算是书里面的主角了,不是都说主角走到哪里都会来事吗?怎么现在看不到有一点来事的风吹草动咧,难不成还有其他主角?这么一想到是有可能,看来得什么时候给那个点二百五秋翎草写小说的寄些刀片了。 其实佣兵公会的佣兵对于格林的毛瑟很有好奇,只是大家不熟悉所以不怎么好开口。 当然这个世界上少不了一些自作聪明的二百五,格林从来都是很独的一个人。他一直都觉得自己的东西是自己的,别人的东西如果有必要也要成为自己的。 一个块头很大的佣兵觉得自己的大宝剑已经满足不了需要,所以没经过格林的同意直接操起毛瑟就放在手里端详。而格林看起来比较瘦弱,人畜无害的模样,怎么说呢,在佣兵界就是那种活该被欺负的存在。 “这就是最新的武器吗?看起来也不怎么样嘛,就这玩意儿也能杀人,我看只能用来当柴火烧吧,哈哈哈哈!”佣兵嘲笑道:“既然没用就给我收藏吧,反正本大爷就喜欢收集这些没用的东西,诺,这几个小银币算是我给你的费用。” 说完果然丢了几个银币在格林面前,格林无语的摇摇头。老子的手雷制作很多了,信不信老子拿出来塞你菊花里给你开开塞! “怎么,你不同意吗?”精壮佣兵一脚踹开格林面前的酒壶,格林相当无语。 “吠舍,不要欺负新来的佣兵,你做的太过分了。” “布恩,关你什么事,你想要和我较量一番吗?”名为布恩的佣兵顿时被他的同伴劝了下去,吠舍一手搭着格林的肩膀,一面狰狞的说道:“小子,佣兵的世界可是很残酷的,一不小心就会把命搭进去,如果你识趣的话应该能够明白我的意思吧。” 格林将酒杯中的最后一口酒喝下去,满足的打了一个饱嗝:“这位先生您说的我早就见识过了,但是我觉得您的话有点错误哦。” “你们瞧,这个新手叫我先生呢,那么请你来告诉我错误在哪里呢?” 格林耸耸肩,无所谓道:“瞧瞧你后面。” “我好怕哦。来,让我瞧瞧后面有什么。”“什么都没有嘛。” 其他佣兵也纷纷摇头道:“这个新手遭殃了,刚才早早拿起那几个银币就走还好一点,佣兵公会不允许杀人,但是打架斗殴是常事,等会这个小家伙要被毒打一顿了。” 吠舍看起来已经有点手痒了,他揉捏着自己的拳头恶狠狠道:“刚刚你算是欺骗我了吧?那么叔叔要给你上佣兵界的第一课了,来尝尝我的拳头吧,放心我只会打断你的一条腿。” “吠舍那个混蛋又要闹事了。”“谁说不是呢,他最喜欢欺负这些新手了。” 昏暗的斗气包裹在看起来挺大的拳头,格林不禁握了个大草,你丫的够狠啊。这一拳头下来就自己这个小身板还不得来个二级残废啊! “嘿嘿!小子,这就是不给本大爷面子的后果。” 拳头很有气势只是一只覆甲的手一把握住他的拳头,无头骑士转过头看了一眼格林,别问老子怎么知道他怎么转头的。格林点点头,无头骑士立刻明白,手上用力。(鬼知道他明白了什么) “啊……” 骨头茬子碎裂的声音如同魔咒一般响彻整个佣兵公会,在这个最强不过白银级的乡下地方,格林感觉自己就是传说中的土皇帝,一群战斗力刚好为五的渣渣还敢这么嚣张。吠舍跪在地上不停颤抖哭号,没有格林的命令无头骑士是不会住手的,骨头茬子在慢慢从碎裂道粉碎再到变成肉糜这一过程转变。 格林挥挥手,无头骑士松开血淋淋的肉糜,格林捡起掉在地上的毛瑟。然后用手帕仔细的擦拭了一遍,他将七发子弹一一按入弹仓,拉开枪栓,一发子弹就被推进膛口。 ”砰……“ 一朵血花绽放在吠舍的大腿,子弹穿过他的大腿骨从另一侧钻出来在没入白石板地面。无头骑士右手握住挂在腰间的长剑侍立与格林身边。格林丢下一个金币,然后再看板上取走一则积了点灰尘的赏金任务,在看板娘那里做好登记并出示了自己的小本本。 本来吓得半死的看板娘顿时松了一口气,他知道只要是在帝国魔法部登记过的亡灵魔法师是值得信赖的。于是看板娘在积极的为格林做好登记好,还不断以眼神勾搭格林,很明显一份只值几十个铜板的午饭格林却给了一枚金币,要是自己陪他睡一晚岂不是或许可以得到几十枚金币? 格林打个呵欠,道:”麻烦找零。“他指了指刚刚吃东西的那张桌子。真把自己当凯子了?老子只不过没有零钱而已。 一百六十章 打个商量呗 诺亚森林虽然物产丰富,但是却价值不高,因此不太受佣兵青睐。雷炎山脉就不一样了,这里不仅物产丰富魔兽种类也庞大。 据无聊人士统计仅在雷炎山脉生活的魔兽不下上万种。山脉面积也大的可怕,相当于种花家三个省的土地。而且据更无聊的人士冒死统计,在雷炎山脉最里边连接着神泣之地。 为什么叫神泣之地呢?因为那边已经不属于诺诗大陆,是另一块大陆。没有人生活的只属于魔兽的世界,曾经空间魔法还盛行时,那边一直是众多强悍的魔法师冒险的乐园。 满身荆棘,身边飞舞着星雨蝶的传说巨龙星龙。震撼大地与山岳并肩的浮岳龙。四层楼高的巨人,一拳绝逼打死牛的那种。自己的小命得来不易,所以格林觉得如果没把银河级歼星护卫舰搞出来绝对会乖乖听妈妈的话不跑去那里玩,毕竟活着不好吗。 雷炎山脉附近人影不少,有商人也有佣兵,有酒馆也有铁匠铺。这里的人不愁没生意,也不怕里面那群魔兽闲的没事干来搞个什么兽潮。因为要真正接触到魔兽起码还有再行走两天才算是到了雷炎山脉的外围。 格林瞅瞅自己的赏金卷轴,狩猎一头烂鳞巨蟒,黄金级的魔兽。烂鳞巨蟒是一种独居型魔兽,成年的烂鳞巨蟒能够达到二十米粗,腰身如同水桶,一口吞下一个人毫无压力。 而且一般而言蟒蛇类魔兽只需要一次捕食就可以维持很长一段时间,但是烂鳞巨蟒不同。他的消化系统很强大,往往捕食一次之后过个两三天就要再次捕食。因此想要寻找烂鳞巨蟒的足迹比较简单,但是烂鳞巨蟒有一点很麻烦,就是身为蟒蛇类魔兽的它是有毒的,还是剧毒。 格林觉得自己身为一个法师,不管是风筝流还是献祭流都好像伤不到自己。再则考虑到自己时不时爆发一下的路痴BUFF,为了稳妥起见还是找一些块头大的肉盾较好一点。 佣兵小镇,说是小镇其实一点也不小,这里人口常年都有十万,什么人都有,不过由酒馆和妓女这两个职业居多。酒馆一直是个好地方,格林点了一杯麦酒就自己一个人站在吧台抽烟。一般而言来雷炎山脉的都是组队的佣兵,虽然实力强大的家伙可能喜欢一个人,但是多些人才能够更好的保证安全。 所以酒馆也成为了另一个“卖身”的地方,比如如果有谁看你不错,对上眼了,那你就发达了,他会邀请你和你临时组个队开团。省得到时候挂在外边连个埋尸体的人都没有。 格林也正是如此,把自己挂在这里,为此他还特意将毛瑟擦的崭新油亮。新式武器即将取代猎人的职业已经传得很开了,为此搞得现在猎人这一职业不太受佣兵待见。(猎人指的是使用各种陷阱及辅助装备的一个职业,一般使用长弓强弩作为主要武器,不仅如此他们对于野外生存还需要很熟悉,能够熟悉野外的绝大多数事物。) 不用说格林一身打扮就和猎人差不多,这里的佣兵一般而言没有传说中说的那么玄乎。不一定要战士、魔法师、牧师、召唤师什么的。一个佣兵团十几个MT也是常有的事。 魔法师本来就稀少,平时见到都难,谁没事跟你跑去野外受苦受累。你以为谁都和格林这个二百五一样?牧师更不用说了,那可是神圣教廷的,再说了牧师也不过是会一些神圣魔法而已。哪里能够给你奶血回蓝,脑子瓦特了吗?那是游戏,什么叫做游戏,就是假的,没有的。 格林站在吧台,眼晴却不老实。佣兵界美女也不少,虽然皮肤不太好,但是焦黄的小麦色皮肤看起来也很不错。更别说她们几乎天天运动,身形几乎是最完美的。除了先天上的缺点,她们的身材几乎可以羡慕死种花家那些闲的没事就会抠脚的美女。 你瞧,下面一身魔兽皮甲只遮住了大腿,都快和小短裙媲美的·长度,上身一身魔兽马甲,一对硕大的细腻就这样被包在里面撑的鼓鼓的。格林突然想起来自己好像是三好市民应该,本着助人为乐的思想格林觉得自己是不是应该做的什么,比如帮那位都快要拔剑看人的佣兵妹子托一下她胸前的那一对巨物? 挑衅般的敬了的那位想要砍他的佣兵妹子,然后拿出一枚金币塞进一直在他身边蹭好久的妓女胸围子里面。 “那看那边又进来几个看起来就像凯子的二百五,你去找他们,看样子他们刚从里边出来,应该最需要你这样的美人招呼,保证你生意好。”如此这般,那位妓女才不舍般的离开。都还没上肉菜就这么大方,但是这个凯子好像对自己没兴趣,妓女如是想道。 别人做生意也不容易,格林充分尊重每一个职业,因为你永远也想象不到为什么一个女人到达这一步的理由。有就喜欢这一口的,但大多数是活不下去了。别人在自己这里浪费好多时间了,不能让人家白忙乎不是。 不要寄希望酒馆是个安静的地方,因为这么干的人会被人当作二百五赶出去的。所以格林很自觉的讲那些粗秽不堪的言语自动省略,要不然会污染自己耳朵的。 格林细细品味麦酒的香醇,据老板吹牛逼道这些麦酒是选用小麦的麦尖酿制的,所以味道特别好,自然价钱也应该更贵。一顿言语下来把格林忽悠的一愣一愣,最后还是以常价付的钱。 格林切了一声,真把自己当新来的了,老子出来混的时候你还不知道在哪里呢! 喂喂喂!没看错吧,那个佣兵妹子居然朝自己过来了,难道是想拔剑砍我吗?格林呆呆的看着那个佣兵妹子站在自己身边。格林下意识道:“打个商量呗,打人不打脸,踢人不踢蛋,记得下手轻点。” 佣兵妹子嫌弃的看的懒得看他,也正是在这时格林才发现佣兵妹子身边还有一个人。 一百六十一章 飓风佣兵团 佣兵团这个单位请大家自动忽略“团”这个字,因为它并不是制式单位。也不知道以前那个二百五就这叫着就把他传开了。 一般而言佣兵团的数量不会太大,三十个人左右就已经算不错了。在多人的话守备军是会请你到监狱里面喝喝茶顺便把你**给卖掉。 曾经有人也尝试过扩大佣兵团,那个家伙将自己的人数扩大到两百人。然后没过几天就被挂在旗子上风干,一个都没落下。 自己当时还在旗子下看了好一阵子热闹。佣兵妹子叫伊芙琳,格林莫名的想起一个也叫这个名字的寡妇。她们两人身材都是一样的火爆,只不过那个活在瓦罗兰大陆的美女是个刺客,很厉害的那种。 眼前这个就明显顺眼多了,生气起来也不过只是瞪你几眼。 “我说妹子,在瞪就把眼珠子瞪出来了。”格林无语到,自己不过带着批判性质的眼光想要为她检查一下身体。咋就把自己当成骰狼了,还有没有天理了。 “天理,你还想要天理!”伊芙琳怒气冲冲道:“你都那样看我了,恨不得把我吃了现在还说没有天理!” 格林摸摸鼻子,有点尴尬,其实也不怪自己。自己喜欢发呆,所以往往在盯着一个地方的时候就会呆住。那副样子看起了和二师兄看见美女的眼光没啥两样。格林打了个哈哈不在多嘴,这事情越解释越容易让人误会。 飓风佣兵团一共四个人,现在加上格林就有五个了。伊芙琳今天和一个中年帅哥来酒馆看看有没有合适的猎人,猎人在森林中等地形中有很大的作用,无论是追踪还是消除痕迹都很精通。可以说是杀人越货的必备人才,格林挠挠后脑勺,希望自己的路痴BUFF不要暴露。 不然会被人打的,很惨的那种。 酒馆自然也是佣兵住宿的地方,一般而言酒馆都会有大通铺和单独的房间。大通铺不用说,离地面只有三十厘米高,用一块木板充当床板。但是睡起来还挺舒服的,木板上面一般会铺很厚的一床干草。作为酒馆他们也知道服务的重要性,所以那些干草几乎只要一有太阳都会拿出来晒晒。 一是为了除尘,二来嘛也是为了杀杀那些细菌和寄生虫,反正格林每晚睡觉得时候除了其他大汉的臭味只剩下干草晒过后的螨虫尸体烧焦的香味。 别说还挺好闻得,自己还蛮喜欢。单间也分很多种,有单人的也有二三四五人的。飓风佣兵团就是租了一个四人房,没什么男女混住不方便的。都是一起摸爬滚打过来的人,起码得东西大家还是有个分寸的。 中年帅哥和佣兵妹子将格林带到房间,其他两人也正在里面,伊芙琳一进去就跑到一个帅哥面前告状。帅哥没理会她,而是转眼看向格林。 “你好,我叫德尔沃克,飓风佣兵团的队长,那位中年帅哥叫伊姆,这位是我的妹妹伊芙琳,还有这位。”他指向一名正在擦拭两柄短剑的瘦弱男子道:“我们的暗影刺客,山姆。”中年帅哥伊姆和佣兵妹子伊芙琳都认识,德尔沃克长的真的很帅,至于那名刺客有点锋芒毕露的感觉。 怎么说呢,不算一个专业的刺客和悲笛相比较而言完全没有可比性。一个刺客如果连自己的杀气都藏不住那么迟早都是个身消玉陨的下场。众人落座完毕。 格林耸耸肩:“我叫尼古拉斯·格林,一个……” “一个好色的猎人。不仅好色而且好色。“看起来这个姑娘已经把自己记恨上了。德尔沃克出来打圆场道:“哈哈,格林兄弟,你背着的是最新的武器吗?听说这东西很昂贵啊。“ 格林解下毛瑟,将他扔向以后的扛把子道:”是挺贵的,我混了这么多年才存下的一点老婆本就这样被他吸光了。“ 德尔沃克接住毛瑟步枪,细细打量道:”很精密的武器,而且即使如此,只是拿在手上也能感觉到一股死亡的气息,不亏是战争利器。“佣兵妹子伊芙琳早就想看看这种最新的武器是什么样的,此时正和伊姆考究它的不同。格林注意到,山姆的眼神也在暗中偷偷打量毛瑟步枪,能够明显看到他手中擦拭短剑的动作变慢。 毕竟是别人的东西,再加上还不太熟悉,所以德尔沃克很快就把毛瑟步枪还给格林。 ”那么欢迎你的加入,我是黄金级的战士,山姆伊姆和伊芙琳都是白银级战士。今天新人加入晚上我请大家喝酒,一切我都报销了。那么你呢格林老弟?“ ”白银级,话说我还以为咱们队伍里会有魔法师老爷呢?原来是一群菜刀队啊。“ 众人一阵迷糊,伊芙琳问道:”什么叫做菜刀队啊?“ ”噢!你们不知道吗?这是帝都最近流行的叫法,只要没有魔法师的队伍就叫做菜刀队。“ 伊姆哈哈大笑道:”那咱们可不就是菜刀队嘛,魔法师老爷就没有了,几个糙汉子倒是有,你要不要?“ 一番话下来气氛顿时活跃了不少,少了一些隔阂。 ”我们的希望是进入雷炎山脉猎取一些魔兽魔晶,最近魔晶的价格上涨了不少。格林老弟你呢?“ ”我接了一个任务要猎取一头魔兽而已,白银级的魔兽,到时候还需要你们帮忙了。“ ”这个没有问题,一切包在我们身上。那么走吧,喝酒去!“ 正如前面所说,魔法师很稀少,但是这个妹子也不让自己把话说完。面前就有个魔法师还是双系的老牛逼的存在。像这种临时的佣兵组队在佣兵界再正常不过,看得出了飓风佣兵团其他四人应该是老相识了。不然互相之间也不会那么随意,最主要的一点里面仨个男的都长的还挺帅,格林表示自己的压力有点大。 但是不管他了,本来这趟主要还是找人的,奇了怪了悲笛武士就没一个闲下来的。都撒出去了就是没找到任何有关洛琳的线索。难不成人间蒸发了,不可能啊! 一百六十二章 闹事的酒鬼 自古酒中出人才,喝完倒下一代又一代。你丫的进酒馆不喝多一点酒进来干嘛,玩卵蛋吗?看不出来德尔沃克还是个的家伙,几杯朗姆酒下肚,顿时连自己老妈都忘记是谁了。这才对嘛,不错,对自己的胃口。 “你知道不,我认识一个人,叫啥名字忘记了。酒量那叫一个差劲儿,有一次我们在野外宿营,喝醉了。那个家伙非要和我们比赛谁尿的远,嗝……”格林打了一个酒嗝继续道:“最后输了不服,非说自己是啄木鸟,你知道那一晚上被他祸害了多少树吗?” “哈哈哈哈!”伊姆和德尔沃克捂着肚子笑的眼泪都出来了,“那他岂不是爽歪歪,那么多书,可比这里的舞娘带劲儿多了。” “可不是,只不过第二天那家伙捂着他的啄木鸟呻吟了一整天,都肿成萝卜了。” “哈哈哈哈,那哥们叫什么名字,以后可要为我们引荐一下啊,格林老弟。” ”呸!不要脸!“ 伊芙琳唾了格林一口,哟,看起来还很单纯,这连肉菜都还没上就脸红了,要是把整个肉菜搬上来还不得把酒馆给烧了? ”话说,那哥们有个弟弟,晚上做梦梦见隔壁家的闺女,结果大半夜一边喊人家名字一边尿床。第二天醒来不好意思说,自己一个人躲在卧室洗内裤。“ ”哈哈哈哈!” “格林老弟不要再说了,先让我缓一缓,要不然要笑死了.“ “哈哈哈哈!“ “晚上做梦梦见美女居然幸福的尿裤子了,看起来这个小伙子好没有长大啊!不行了,先让我笑一会儿,不然挺不住了。“ 山姆本来一个人安静的坐在角落里喝着自己的小麦酒,结果也没忍住一口麦酒喷在隔壁一位佣兵身上,那位佣兵也是个妙人,丝毫不介意山姆喷他满身酒水,反而催促格林继续讲。 格林喝口麦酒润润嗓子,在咳嗽几声,先把嗓子弄的舒服了才开口道:“要说有一次我们接了个任务要去拉雅喜马山脉,在那里呆的时间太长了,我们运气不好遇到雪山巨狼。大家想必知道雪山巨狼是群居性魔兽,还会寒冰魔法。” “为了躲避雪山巨狼,我们掉进一个山谷,然后就地进行探险。有天晚上一个家伙喝醉了,把他的好兄弟当成自己在城里的姘头,结果在我们好几个人的拉扯下都没能把他们分开。” “那个家伙硬生生把自己的兄弟当成姘头给上了,你们知道不,第二天早上醒来,那个家伙去给他兄弟道歉,当时他兄弟的第一句话差点没把我们吓尿。” “唉,继续啊,怎么不讲了?” “嗯哼!这个不着急,慢慢来,当时他兄弟哭丧着脸说,‘你就不能等我菊花好了再来吗?我现在疼得要死。’。” “哈哈哈哈!就不能等他菊花好了再来?看来他的兄弟对他有点意思在里面嘛!” 此话一出,整个酒馆就炸锅了,每一个都眼角含泪笑得东倒西歪。佣兵出门在外,几乎每天都是在生与死之间徘徊,压力太大的情况下把自己兄弟拿来发泄一下实属正常。所以佣兵界有不少基佬,这是公认的事实。 伊姆突然牵着格林的手饱含深情道:“亲爱的格林兄弟,你愿意将菊花送给我吗,我是你的姘头啊!“格林配合道:”噢!我亲爱的伊姆兄弟,还是去当只快乐的啄木鸟吧,你看门口那棵杉树就很不错。“ 说完,两人爽朗的笑开,酒馆老板很会来事,连忙道:”哈哈,为了笑话,这一杯我请。“ ”嗷呜……“气氛顿时更加浓烈。 就在这时一个酒杯突然砸向格林,幸好格林反应足够机灵,一个旋转跳跃,跳跃,我闭着眼完美闪过这一击。飓风佣兵团顿时怒目而视对面一桌佣兵,德尔沃克上前一步。 ”对面的兄弟,你们是不是太过了,大家伙可都高高兴兴的,还请不要误了大家的心情。“ 对面一桌十个佣兵九个已经站起来了,一个个一副嚣张牛逼的样子。看着像老大的那个正架起腿刻着一块骨头,好像是没吃尽兴,喝了口酒。 ”抱歉啊?我看你们太吵了,跟我家的狗一样,所以才出手打扰你们的。没事啊,我其实已经习惯家里的小狗的坏毛病了。“ 这就不能忍了,格林暗中悄悄捡了一柄专门用来敲骨头吸骨髓的小锤子。德尔沃克将桌子一掀道:”兄弟们弄他。“ 众人立刻撸起袖子开始干架,双方顿时打成一团。佣兵之间互有磨擦的事情很平常,所以本来只是飓风佣兵团和对面一桌的的斗殴事件慢慢演变为整个酒馆的群体性事件。打得不可开交,但是大家还是克制没有拔出刀剑,只是用拳头互殴。 格林躲过一个二百五的拳头,然后狠狠挥下手中的小锤子,用锤子本就相当于犯规,他还专门招呼要害。一柄小锤子使得虎虎生风专门往别人两腿中间招呼。把他背后的伊姆还有伊芙琳看的一愣一愣的,尤其是伊姆,他心中暗暗发誓以后千万不能得罪格林,不然下场很严重。 看了一眼躺在地上捂着裤裆哀嚎的倒霉蛋,伊姆觉得有必要提点一下自家老大和山姆同学。这才是好兄弟应该做的事情,谁让我伊姆老爷就是这么讲义气呢! 酒馆老板哪里还能坐的住,赶紧跑出去报警去了。守备军很快就来到酒馆,佣兵们见守备军来了立刻老实下来。不消说艾格玛琳强大的军事力量压的这些社会组织死死的,关键是有亚马斯行省得案例在前,谁也不敢放肆。不然小命真的会白白丢掉的。 格林悄悄将手中的凶器扔掉,又趁人不注意往地上躺着的那个倒霉鬼裤裆中间暗中踹了两脚。然后老实的双手抱头乖乖蹲在地上,守备军的气势很足,就几个人却敢招呼几十名佣兵。 只见一名守备军士兵喊道:”都老实点,男的站左边,女的站右边,不男不女的站中间。“ 格林顿时闪了一下老腰,我握了个大草,你丫的那里穿越过来的,叫穿越者保险了吗,敢抢台词? 一百六十三章 我爱小钱钱 伟大的内谁说过,钱是个好东西,格林觉得很对。就是容易伤人,守备军很会来事,他们秉承着公平公正公开的精神没有为难各位佣兵。 只不过罚了一点小小钱钱而已,不多一个人头二十个金币,不给的请你去守备军看守所吃免费的死老鼠。晚上如果有兴趣还可以和几个基哥一起玩开火车的小游戏。 格林忍着剧痛咬牙切齿般的从袜子里掏出几枚可爱的小钱钱。在德尔沃克惊恐的眼神中格林将那几枚可爱的金币含泪放进他的手中,由德尔沃克凑满二十枚金币交给守备军士兵。 在德尔沃克难以置信的目光下,一名守备军士兵捡起一枚格林从脚底板掏出来的金币放进嘴中咬了一口。仿佛是要检验看看这枚金币的成色过不过关,如果有人用铜币来糊弄他,他会让那个人知道花儿为什么这样红。 守备军走了,酒馆的老板得到一笔划算的赔偿,众人也该洗洗睡了。明天还要在待一天,所以德尔沃克买了一桶美酒和整只烤全羊回卧室。 “格林老弟,今天委屈你了,刚才在下面喝的不高兴,来我们继续饮酒,使劲儿造不用客气。” 众人见格林无精打采的还以为格林心情不好,结果格林打了个呵欠道:“娘类,这里的守备军也太坑了吧,帝都也不过只收十枚金币的保护费,他们比帝都收的还多。” 一口闷酒喝下去,德尔沃克他们顿时笑成一团,敢情这位爷还在为那几枚金币抱不平。德尔沃克喝了口酒道:“相比于帝都的守备军我并不了解,但是这里的守备军却很讲信用。我们给钱了就一定保我们平安,没听说过在城里有谁被人害死的。” ”至于除了城镇就两说了“伊姆接口道:“在雷炎山脉为了钱财杀人越货的事情可不少见,甚至亲兄弟至今都会拔刀相向。” “唉!” “钱这玩意真不是个好东西!” “那到不见得啊!”格林手里撕下一整只羊腿大嚼道:“我以前过的日子苦,又没爹没娘的,所以从来都不为钱发愁,只想着填饱肚子就行。” “那个时候为了吃的,我跑去捡贵族富商扔掉的食物,有个贵族小孩可能把我当成了玩具,不停的用食物逗我。哈哈!那是我那一年吃的最饱的一顿了。” ”但我还是不认钱很重要,后来我遇到俩个二百五,伊修和维克多,我们三个搭伙学人家去魔兽山脉探险,结果维克多运气不好就死在那里了。这个时候我才意识到钱财的重要性,因为如果有钱了,我们就会有更好的装备,也能用的起魔法卷轴,或许这样维克多就不会死在那里。“ ”你有到过帝都,还去过魔兽山脉,你真厉害,话说帝都好玩吗?那里可是诺诗大陆最繁华的都市了。“见格林有些伤感,伊芙琳借机转移话题道:”我一直想去帝都看一看,只是没有机会。“这个梳着双马尾的小姑娘双手抱腿对帝都的生活充满憧憬。 ”帝都很不错,陛下的城堡就在帝都中心的山顶上,你知道吗?皇宫城堡可是将一座大山当做地基建立起来的,你站在他的面前犹如一只蚂蚁一样渺小。“ ”真的吗?好美丽哦!“ ”怎么,这样你就知足了吗?那里还有世界上最大的斗兽场,最繁华的商业街,萝丝的招牌总店就开在哪里,我有一次忍痛进去买了一件衣服,差点没把我后悔死,但不可否认她家的衣服很不错。“ ”哇,我也很喜欢萝丝的衣服,只是这边没有萝丝的分店,不然我也想要买几件。“ 格林舔舔手指再次撕下一块牛排,众人对于帝都的生活本就心生向往,如今有一个见过世面的人为他们讲解帝都的繁华,岂会不入迷。 ”好啊!“ ”你这个猥琐的家伙,趁着我们听你的故事入迷竟然背着我们自己一个人独享烤全羊,兄弟们抢啊!“德尔沃克突然怪模怪样喊道。其他人这才发现整只烤全羊已经有三分之一进入格林的肚皮当中,格林见状这才满意的给自己的酒杯填满麦酒。 傻了吧,被老子忽悠瘸了吧,好好的烤全羊不吃听老子讲什么童话故事! ”呜呜,好香,格林老弟那你这么多年走了这么多地方,另一个兄弟呢?“ ”他啊,我后来觉得这个二百五让他跟着我没什么前途,所以我就赞了一笔钱把他送去了神圣教廷,现在混的怎么样我也不太清楚了,因为我经常居无定所所以慢慢联系就断了。“ ”这样啊!来兄弟们大家一起敬格林老弟一杯。“ ”干杯!“ ”干!“ ”格林兄弟,我也敬你一杯!“这话是酷酷的山姆说的,这个是大事,格林赶紧举杯。 ”叮当!“酒杯清脆的声音伴随着客房爽朗的欢语传的很远,最后格林大喊着:”我爱小钱钱!“才收场。 因为今天酒馆饱满没有再找到一间房间,所以只好找酒馆老板要了一床被褥打个地铺,在老板的道歉声中格林跟酒馆老板要了个八折住宿费才算了解。 酒足饭饱之后在睡觉就会睡的很香甜,格林没有睡觉打呼噜的习惯,曾经的生活容不得他发出一丝多余的声音。所以他睡觉特别安静,这一点艾露莎相当满意。伊芙琳也睡在这个房间,只是她已经被格林描绘的帝都生活所困扰,暂时还睡不着。 翻个身,正好看见月光想要呸格林一脸口水。月亮那个傻娘们见状赶紧停止自己的动作,假装温柔的抚慰格林。 这个家伙,睡觉得样子还蛮安静可爱的嘛!就是色了一点,不过也没什么了,自己怎么也算是美女,如果他连自己都不愿多看一眼就该砍碎了喂狗。 格林憋的难受,这个傻娘们怎么还在看着我啊!老子想放屁啊,在不转过去就要憋不住了啊!伊芙琳不知道只是自己睡不着,又不想爬起来打扰其他人的睡眠。所以只好看着格林发呆,格林的脸色有点不对劲,呼吸越来越重,娘类!在不别过去老子就要放屁崩你一脸了! 一百六十四章 出发前的准备 昨天晚上大家喝了点酒,所幸没有人学堂吉诃德那个二百五发酒疯把自己的小小鸟当成啄木鸟。 大家睡觉都挺舒服,格林打了个呵欠,就是那个屁憋的有点难受。伊芙琳起码盯着自己看了两个小时,你妹啊!一个屁让老子憋了两个小时,简直是可忍孰不可忍。 可是自己还是含泪委屈的忍了下来,古人说过,小不忍则乱大谋嘛!自己也算是有地位的人,学学大人物的处事方法应该没错。 早上大家起的很晚,在睡梦中格林梦见了美味的红烧猪蹄,味道不错,可馋死个人。结果一口咬下去,在伊芙琳的痛呼中格林睡眼朦胧的松开咬住伊芙琳脚趾的牙齿。 “怪了,我的红烧猪蹄呢?咋就不见了,吃的正香呢!” 伊芙琳揉着自己受伤的小脚趾:“还猪蹄呢!你是把本小姐当成猪了吗?” 回答她的是格林的呼噜声,其他人被这么一吵纷纷醒来,伊姆一脚踹醒装睡德尔沃克道:“老大,起床了,咱们们今天要准备好进入雷炎山脉的装备了,晚了可就没有了。” 空间戒指是种稀罕货,隔离一般都会在戒指外面套一双牛皮手套,一来为了防滑,二来也是为了遮挡一下空间戒指,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德尔沃克也有一个空间戒指,只是看起来那块空间魔法石的纯度不高,大概只有四五个平方的样子。 “怎么样,没见过吧,这叫空间戒指,很稀有的,我哥哥也是攒了好久的钱的才托熟人买到的。”伊芙琳开启日常怼格林模式。 “你知道不,我老家那边流行一句话,三个女人凑在一起定的上一万只鸭子,那么亲爱的伊芙琳小姐,你顶得上多少鸭子呢?” “你……”伊芙琳被气的没话说,本来想要怼一下格林的,结果被人家将军摆了一道。 铁匠铺可以说是佣兵小镇最受欢迎的地方之一,更别说是矮人铁匠铺,他们的武器不管是信誉还是质量都值得信赖。德尔沃克发话道:“你们看看需要什么先买好来,我到时候一起付账。” 格林道:“那我就不客气了。”铁匠铺的货架上挂满各式武器,精美的刺剑、锋利的长剑、锐利的六角锤、冰凉的匕首等等等等。 然而格林没有把这些放在眼里,他其实也不需要什么,难道说几柄刀剑还能比G3战斗性机器人牛掰?瞎扯什么卵蛋,试试一发rpg看看你还能不能活。但是样子得做足,况且这次进入雷炎山脉主要的目的还是因为咒歌。格林通过实验将咒歌与自己相融合,换言之现在咒歌就是格林,格林就是咒歌。 而咒歌作为卡尔萨斯恶魔书上面记载的恶魔,肯定会与其他的恶魔有感应。因为融合了咒歌,格林隐隐感觉到一股力量在呼唤自己。能与咒歌相呼应的力量除了卡尔萨斯恶魔书上记载的其他恶魔外还会有其他的吗?不会的,卡尔萨斯不仅是一名强大的黑暗魔法师,更是一名精通消失的空间魔法的强悍魔法师。 自己虽然已经攻破空间魔法的基础,但是即使如此也只不过能够建立单人的空间传送装置,还必须需要媒介。以前的空间魔法师可不是这么玩的,哪丫的是想去哪里就去哪里直接打破位面过去就是了,那里还需要什么媒介,说出去会被人笑掉大牙的。 根据咒歌的记忆,他居然是恶魔书中最弱小的恶魔,在他之上更有强悍的十三个恶魔。甚至于除了仅有的几个恶魔外其他的恶魔因为太强大咒歌居然都没见过。 唯有冰之恶魔蔓月、火之恶魔布尔曼是他见过且还相熟的。其他十一个恶魔完全不屑于与他们三哥相处,这些恶魔可不一样,因为他们是人为制造出来的,不属于地狱恶魔的族群。然而也更因为如此他们本身不带有恶魔的气息,仅仅凭借外表就算是他们站在你面前你也认不出他们的真实身份。 有时候格林甚至在想,卡尔萨斯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他如同格林一般和这个世界格格不入。难道说他也是众多穿越者前辈中的一员,这个信息量可就有点大,不过应该不是的木然以他的成就想要找到回去的办法还不是轻而易举。 根据能量守恒定律,既然自己是从蓝星过来的,没理由到了魔法世界蓝星就会消失不见。换句话说蓝星依然存在只是还没有找到而已。既然之前蓝星有过自己的痕迹,那么通过空间魔法就能到达原来的很急所处的位置。也就是说自己其实就是一个坐标媒介。 这一点很重要,也正是自己为之奋斗的激励之一,存在即为真理。既然能够过来,没理由回不去。而空间魔法就是自己的一条回去的道路。 不管如何,一定要找到完整的消失的魔法-空间魔法,然后打通通往蓝星的空间。这个方案是可行的,但是其实格林将更多的希望寄于《定律》,因为太空母舰的出现让格林用了一个胆大的想法。或许可以乘坐太空母舰一颗颗星球找过去,万一找到了呢? 人的一生太少,艾露莎也一定不会愿意变成干巴巴的骷髅,那比杀了她还难受。但是自己不介意,就是找块风水宝地埋也要去蓝星种花家埋,哪里才是自己的根。所以格林为此做了一个巨大的决定,陪伴艾露莎一生,当艾露莎长眠于自己的怀中,当小耗子长大成人找到自己的依靠不需要自己这个不称职的父亲时,当伊修那个二百五比自己先嗝屁,当堂吉诃德与耶鲁厌倦打打杀杀后, 自己就将自己变成亡灵,然后驾驶太空母舰找到蓝星。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或许是一百年、一千年、一万年。但那又如何,一定要回家呵! “喂!” “那个发呆的家伙,你还在想做梦的红烧猪蹄吗?我们时间可不了。“伊芙琳见格林发呆,于是提醒道。 ”唉!就好了,就好了!“ 一百六十五章 我就是忍不住这双手啊 手贱是一名屌丝必备的优秀技能,不具备这个技能的屌丝不能称作一名好屌丝。因为手贱才是实现人生大理想的基石之一,伟大的巫师牛顿曾说过,手贱是得到良好灵感的优秀来源。 对此,格林深以为然,刘邦因为手贱砍了白蛇所以当上了汉朝第一个老大。从文学的角度来讲,这已经从侧面证明了手贱的重要作用性。 正所谓要想富先修路,要想发大财就要在加上手贱,手贱你值得拥有。 “所以这就是你把人家脑门敲的满头包的理由?”伊芙琳双手撑腰怒上杏眉道。 格林有点心虚,诺诺道:“这不是看他脑门光溜溜的那么性感,我就忍不住自己的这双手。” “可是你为什么一边打人家一边还说他是你朋友?还笑的那么开心?”伊芙琳发表出了自己的疑惑。 山姆突然开口道:“你怕是压根不认识他,就是想要敲他脑壳儿吧?” 格林悻悻道:“都说了就是忍不住这双手嘛!” “噗呲!” 伊芙琳突然笑了出来,山姆明显看得出嘴角扯了扯。至于德尔沃克和伊姆早就笑成二百五了。 “怎么样,我牛逼吧,不仅过足够手瘾,还不让他找机会弄我。啧啧啧!人生啊,就是这么精彩。” “得了吧你,不要再卖乖了,看中了什么赶紧说,咱们还有好多东西没买齐。”伊芙琳既然发话了,身为妹奴的德尔沃克赶紧点头哈腰。 格林对着德尔沃克严肃的竖起一枚中指,然后加入购物的热潮中。至于之前那个被敲了满头包的二百五没有谁在意,换言之那个家伙要是不偷格林钱包就不会被当个二百一样敲的满头包。 格林做人有原则,不会将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以前看星爷的电影,里面就有一断为了玩笑跑去敲一个光头佬的的戏。当时觉得很好玩,那个傻子被打了都不知道,后来觉得里面蕴含的东西很多啊!那可脑袋就算再铮亮也不能去敲,那样不仅打了人,还侮辱了人的尊严。 当一个人活的只剩下尊严时,其实他就已经很可怜了。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恨什么?恨他没有投个好胎?还是恨他太穷太弱? 一个小时后,格林提着一大袋子的家伙心满意足的走出铁匠铺。终于知道为什么那些女人喜欢找男友出门逛街了,因为看着别人付钱的滋味真心太享受了。 “你买了什么武器?毛瑟应该用不了弩箭这些东西吧。”山姆问道。他对格林买的东西有些好奇。 “哦!” “我也没买什么,一条用来砍树的绳锯,一些杜尔特金属,我要用来制作子弹,就是毛瑟使用的‘弩箭’还有很多五角铁钉,这可是个好东西,一个个圆不溜秋的,晚上宿营的时候往营地旁边撒一些,保管那些想要偷偷摸摸的家伙喝一壶。” “还有一些燧石,这玩意一瞬间产生的刺眼亮光可以在夜晚将处于它范围内的人眼睛闪瞎两秒钟。是个不错的夜战武器,还可以用来照明,他可以持续燃烧十分钟。如果我们遇到山洞这玩意很不错。” 其实就是简易版的闪光弹了,作为一名曾经的穿越火焰老烟枪,闪光弹、烟雾弹、高爆手雷几乎是作为常备物资。血色玫瑰骑士营就装备了这些武器。 按照市场价一名血色玫瑰骑士营士兵的的一套装备下来起码八百枚金币。什么概念?相当于十名艾格玛琳平民四年的的总收入,其中还包括大量消耗品,话说子弹和手雷的价格也不便宜不是。人工费倒是不缺,毕竟有一大群亡灵可以无休止的组装,但是它们的的材料费可不低。 这也是为什么格林将血色玫瑰骑士营的人数控制的那么严格的原因,走精兵路线固然不错,可是人数在很多时候也是一个硬伤。蚁多淹象,一人一口唾沫都要被淹死了。但是可爱的小钱钱经不起格林的折腾,不然格林一定置办一个军团的血色玫瑰骑士营的装备。到时候毁天灭地不敢多说,在艾格玛琳迈开八字步横着走问题不大。 “那其他的东西呢?”德尔沃克问道:“我看你还买了不少近战武器,短柄六角锤、短柄双刃斧、乖乖还有一个铁链三米长的链子锤,话说这些玩意你用得着吗?” “你是不是该剁手了,你个猎人买这些干嘛,想学人家战士跑上面去和魔兽硬钢吗?”伊芙琳的嘴脸依然那么讨厌,格林瞧了一眼手里的家伙,怪不得这么重,原来自己顺手掏了这么多东西。都差点忘记了自己是法爷的身份,即使如此其实上也不能输。 格林振振有词道:“怎么滴?不服气啊!反正也不是我付的钱,再说了我就算要上去和魔兽平A那也是我的事,小丫头片子管的着嘛!而且你怎么知道我不是套路?你看别人看着我手上又是锤子又是斧子,肯定离我远远的对峙,这个时候我突然给他一枪,他还不被我阴死才怪。这就叫做智慧。” “你!” “简直强词夺理!” “呛!” 一只羽箭突兀的钻进格林脚后的青石板地面,格林装作惊吓般的跳了起来,德尔沃克立刻拔出长剑将格林等人护在身后。格林瞧了一眼,羽箭的尾部还在不停颤抖。 一个嚣张的声音响起来:“真是抱歉啊,又遇见和我家小狗狗长的相视的几位了,不要害怕我就是打个招呼而已。”十几个手持各式武器的佣兵立于几人面前,正是那晚在酒馆与众人斗殴的那一桌。其中领头的一个脸上一道伤疤从左眼直到右嘴角,满脸横肉,看起来就不像是好人,事实上也的确不是好人。 话说这些家伙咋就认准咱这一家了呢?格林将这个问题问向伊芙琳。 “我们在雷炎山脉狩猎时遇见一头深受重伤的黄金级魔兽,结果刚好遇到他们,但是当时他们人少,我们抢了那头魔兽,所以结下了梁子。”山姆回道。 “这样吗?那我的手可就有点忍不住了,当年老子可是将这双手忍住没打灰机二十多年,现在要拿他们慰藉一下了。“格林悄悄攥了一把五角钉,毛瑟的子弹已经上膛。 一百六十六章 一起逃跑没有烦恼 格林矮下身体,今天出门太着急搬砖没有带在身边。不过也不着急,有这些五角钉子效果也不差。 德尔沃克已经握住长剑,这群家伙太不要脸了,既然如此只有手底下见真章。 “疤脸,你也不过才刚刚进入黄金战士的级别,我倒要看看你TM能不能把老子干翻。” “哼,德尔沃克,你可以试试!” 格林悄悄拉过伊芙琳挡住自己半边身子道:“帮个忙挡一下,我想起来我还带了半袋子石灰,等会儿打架的时候记得躲一下,我先撒石灰弄瞎他们的狗眼。” 伊芙琳一副见鬼了的表情,德尔沃克也隐约听到格林所讲的内容。嘴贱微不可见的扯了扯,反倒是伊姆和山姆很是赞同格林的狡猾。 “操,兄弟们操家伙!” 眼见争斗升级,战斗一触即发,大街上其他人早已经让开一个场子准备看戏。 德尔沃克早收到格林的提示,在对方拔剑的那一刻就蹲下身体双手捂住眼睛。格林拉住装有石灰的袋子将石灰泼洒出去,疤脸一方没有防备,领头几人顿时被石灰糊了一脸,尤其是眼睛当中进入不少。 石灰的特性在接触人眼时得到充分的展示,起码这几个家伙捂着眼睛不停哀嚎。 德尔沃克一声令下,众人拎起棍子刀鞘一顿乱打。不仅如此格林还无耻的抛撒五角钉,这种内边是一块圆形铁球,外表长有五根长达五厘米的圆锥形小巧武器保证你一踩一个舒爽。 大家都是在一个锅里混饭吃的,拔剑见红就过分了,格林再一脚踹翻一名佣兵后举起枪托狠狠砸在一名佣兵裤裆上。围观的男性群众顿时下意识夹紧裤裆,心中一阵酸爽。 他的身边,伊芙琳一脚踹翻一名佣兵,然后也是一脚踩在那名佣兵的裤裆上,一阵蛋碎的声音清脆悦耳。格林夹紧裤裆一股难以名状的感觉打心眼里涌出。完了这是倒霉的感觉,老子居然教会一个妹子鸡飞蛋打脚,以后得小心点了,不然这么来一下艾露莎会闹情绪的。 伊姆正打得兴起,格林突然摸到他的面前道:“我教你一招最强体术奥义要不要跌儿?” “要跌,要跌儿!” “看好了,提气与胸腹之间,然后身体微蹲,双手结印对准目标。” “然后呢?”伊姆有模有样的学道。 “然后对准目标,大声喊道究极奥义,必杀术之千年杀。” 一时之间天地变色风起云涌,格林双手结印使出必杀之技,那名幸运的佣兵屈辱的捂着菊花脚步一颠一颠往前行走。 “雅蠛蝶!” 伊姆的身体一僵,脸上的表情凝固,格林使完这一招后立刻一脸正义的举起枪托敲着倒地佣兵的脑壳儿。随后惊讶地看着伊姆,最终恐惧道:“伊姆,刚刚那个是你做的吗?你怎么会……” 随着那名保守摧残的佣兵不甘的咆哮,所有人的眼光顿时聚集在伊姆身上。看着他的动作,所有人不禁生出一丝恶寒,要是被别人对自己使出这一招,简直死了的心都有。 伊姆现在就用生出这种不好的情绪,他在心里叫屈道,格林,我操你大爷! “老大,不是你想的这样,你听我解释!”伊姆焦急道。 德尔沃克下意识远离他一步,悻悻道:“没事,我们充分能够理解,毕竟萝卜青菜各有所爱,你口味重一点我们也是能够理解的。只是我觉得咱们几个人一起睡觉太挤了点,以后还是多开几间房间吧,大家也住的习惯一点。” “我……操……”伊姆无力反驳,今天面子丢大了,一旁,山姆在击倒一名佣兵后悄悄远离伊姆几步。伊姆差点一口老血没喷出来。正当他要向格林发难请格林解释清楚的时候。格林突然收拾好东西。 “条子来了,风紧,扯呼!” 德尔沃克回头一看,几十名守备军士兵正在接近,立马招呼伊芙琳跑路。伊姆刚到嘴边的话立刻被打消的烟消云散,唉!这个锅这辈子怕是甩不掉了。 格林暗中说了一声抱歉,这个玩笑有点过分,但是自己的隐私比较多,你们关系又太好。所以才出此下策,起码等以后自己要独睡时也有个不错的借口。 格林一行很快钻入人群中消失不见,伊芙琳紧跟在格林身后,凭借她女人的直觉。伊姆大叔的事情肯定和他脱不了干系。她一直觉得格林不太对劲,明明是个好色的男人,表面上看起来很猥琐,但是眼神却从来没有过的清澈。丝毫不被那些酒馆里的妓女所诱惑,看了那么久居然连一点反应都没有。 自己身为女人,这一点自信还是有的,毕竟就算是一项自律的哥哥也会悄悄暗中多看几眼。再说了,格林看起来也不像是女扮男装啊!除非他有毛病,还是那种男人间不能说出来的毛病。 格林要是知道伊芙琳的想法,一定会气得用脑袋去撞豆腐把自己撞死。什么话?说我对女人没兴趣就算了,还诽谤我有男性毛病,你知不知道每天晚上都是艾露莎先求饶的?虽然第二天都是自己揉着腰眼子出门,但是你绝对不能说我有毛病。 对其他女人没兴趣纯粹是因为咱格林是个自律严己的好男人,这辈子已经有两个婆娘了,如果可以的话还是只有一个的好,但是已经有另一个生米煮成熟饭也不得不负起责任。 再说了,上次只不过多看了一名贵族的女儿一眼,其实自己是在想办法把她脖子上挂着的魔法石给骗过来。但是结果被艾露莎误会了,回到家里就是一哭二闹三上吊。 搞的小耗子也跟着哭,说爸爸不要她和艾露莎妈妈了。好嘛结果自己跪了一晚上榴莲才算是把艾露莎哄了过来。 打死格林现在也不能把如今的艾露莎与曾经和自己并肩作战于诺尔玛城腐尸的那道帅气逼人的身影相重合,有时感觉自己的确有些操蛋的,咋就看上艾露莎了呢?不过每当自己回到家中时看见那道在厨房忙碌的身影,一切都烟消云散,将小耗子抱在怀里,感觉整个世界都是自己的。 不是家里穷请不起佣人,身为一名少将,又是一名男爵,自己的财力还是相当雄厚的。只是艾露莎一直觉得外人不能照顾好自己和小耗子而已。 一百六十七章 雷炎山路 在伊姆和格林暗地里互相签订了一系列不平等条约后,伊姆才算是原谅了格林教他最强体术奥义“千年杀”的事情。因为斗殴事件飓风佣兵团算是在佣兵小镇呆不下去了,起码两三年里是不能再进入,否则要吃牢饭的。因为疤脸的一个小弟不知道什么原因挂了。 就挂在斗殴事件里,现在事情很明了,哪怕他那个小弟是被自己口水呛死的也没用了。因为当时飓风佣兵团逃跑,事情既然没有当场解释清楚,人字两张口,其他事还不是任由疤脸一伙说? 所以,飓风佣兵团在回到酒馆后早就有相熟的佣兵告诉他们被通缉的事,趁着守备军还没反应过来飓风佣兵团连忙收拾东西往雷炎山脉方向逃亡。毕竟就是守备军也没想到一伙“杀人犯”在行凶完毕后还敢回到酒馆喝酒。 众人奔亡一天一夜,在有一天一夜路程就能进入雷炎山脉外围。德尔沃克停下脚步从怀里掏出一袋金币放在佣兵布鲁克手中:“兄弟,多谢你为我们报信,还冒先把我们送出来。这些钱没什么意思,请兄弟你喝点酒。” 布鲁克手下这袋金币:“这钱我想我应该手下,佣兵小镇我是呆不下去了,疤脸是出了名的小人,我帮助你逃跑的的事情肯定瞒不了他,所以我要走了,去诺亚森林。那边虽然不能让我大富大贵,但是养活自己应该没什么问题。” “好兄弟,辛苦你了,要不你就和我们一起走吧,去雷炎山脉赚一笔然后离开佣兵小镇,艾格玛琳这么大,哪里都有我们容身的地方。”德尔沃克道。 “是啊,你一个人也不安全。”伊姆道:“和我们一起吧布鲁克兄弟。” “不了,我想自己一个人,你们知道的我一个人习惯自由自在,让我突然加入你们我会不习惯的。” “既然这样,那我们就不留你了,小心了兄弟。” “嗯!” “德尔沃克兄弟,伊姆兄弟,以后有缘再见吧。”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格林突然觉得此情此景很有些荆轲的味道。 “你觉得事情怎么样?”山姆不知何时来到格林身边问道。 “黄鼠狼披了件鸡毛大衣,你说呢?” “那你为什么不提醒我们,格林。” “我也是刚反应过来,不过事情在我们逃出佣兵小镇的时候就已经结束了。现在多想也没有用,还是省点心思” 雷炎山路不止一条,反正只要是通往雷炎山脉的路都可以叫雷炎山路。作为反派,虽然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变成反派,但是事已至此自然不能胆肥到跑在较为繁华的雷炎山路。找死不是这么找的,德尔沃克心里还是用点谱的。 “格林兄弟,对不住你了,没想到你刚加入我们就把你坑了。” 格林耸耸肩无所谓道:“我反正四海为家惯了,在哪里都一样,正好和你们干完这一票我就去找我兄弟混饭吃。” 众人情绪都不太高,所以没有多少说话的兴趣,于是大家都默默赶路。一行除了格林外,清一色菜刀队。德尔沃克和伊姆使用的是长剑,伊芙琳使得是弓箭,山姆两柄短剑。看来看去都只有自己这一个被当做猎人的法爷。说起来自己只是想要找一个能够将自己进雷炎山脉的人。 要不是悲笛的手脚还没伸到这里,自己岂会这么被动。悲笛人数还是太少了,这一战下来本就不多的悲笛武士现在都锐减到五百人。血色玫瑰骑士营也残了,自己都不敢想象当他们的骨灰回到戈壁时的场景。以前无牵无挂,死了谁都不会心疼,现在莫名给自己找罪受,自找的! “砰!” 一发通常弹钻进草丛中,一声兽吼突兀响起,弗朗西斯恶狼得身影踉跄着往林中爬行。它的左眼,一股血流如同泉水般不断涌出。德尔沃克最先反应过来,立刻抽出长剑跃身而上一剑砍下弗朗西斯恶狼的脑袋。格林这一枪直奔要害打中弗朗西斯恶狼的左眼,子弹穿过眼球进入它的大脑。 黑铁级魔兽而已,通常弹在毛瑟步枪内部的魔法加持下轻松重伤了它。 “嘿!兄弟们,我能够理解你们被迫离开佣兵小镇的心情,但请你们也理解一下我们马上就要步入艾格玛琳最危险的山脉之一的心情好吗?我可不想见到你们某位变成一坨渺小的便便的被魔兽拉出来。”格林打了个呵欠说道,眼神不由自主的瞥了一眼伊芙琳、 “你不知道,我们在佣兵小镇待了三年了,所以有点舍不得。”伊芙琳语气低落道。 德尔沃克甩了自己一巴掌,然后默不作声将弗朗西斯恶狼的獠牙拆了下来,好吧!无意之中做了一次恶人,格林表示这个锅老子背的不冤。 “算了!算了!今天就在这里扎营吧!要不然以你们的心态我们一旦进入雷炎山脉除了喂魔兽没有第二个下场。”格林缓和气氛道。 众人望向德尔沃克,德尔沃克沮丧道:“好吧!大家就在这里扎营吧,调整一下心态。”伊姆解下背包抽出一柄短斧开始砍树搭建庇护所以及储备柴火,伊芙琳在后面打下手。山姆对着德尔沃克点点头就消失于林子阴影当中,格林看了一圈,貌似没有自己需要干的活啊! 另一边,布鲁克走进一个佣兵营地。 “疤脸老大,您交代的活都已经干好了,您看剩下的手尾是不是结一下?” 坐于营地中间的疤脸使了个眼色,一名手下将一袋子金币扔在布鲁克脚下。布鲁克捡起来颠一颠似乎在确认金币的数量。点完之后他才笑着跟疤脸告辞离开。 疤脸吐了一口痰进火堆中道:“兄弟们,上次咱们喝飓风佣兵团的梁子还没完呢,这次我使计把他们引出了佣兵小镇,就是为了干掉他们避开守备军的耳目。到时候钱财就赏给你们了,不过那个伊芙琳小妞就归老子了,哈哈哈哈!” 喧嚣刺耳的嗓音惊起树梢的乌鸦,格林摇摇头,他很想问问疤脸这几天出门有没有看黄历。你丫的要弄他们好歹早几天啊,现在咱好歹也是飓风佣兵团的人,你们这么干不是在厕所打灯笼嘛! 一百六十八章 诺大 的雷炎山脉 雷炎山脉包括其外围的雷炎山路其实都不太平,不仅仅有强大的魔兽偶尔来到雷炎山路绕绕弯走动走动消消食。更会有一些胆大包天的佣兵在沿路干起每本钱的买卖。 佣兵小镇流传很有道理的一句话,天黑请睁眼。意思是哪怕天黑睡觉休息时也要睁开一只眼,否则小命怎么没掉的都不知道。 很显然这句话有些夸张的成分,但是却不能忽视他的重要性。因此一个好的猎人至关重要,术业有专攻,猎人可以最后的将一个团队完整的在野外保存下来。 至于格林的专业程度,之前在佣兵小镇干架时的表现已经很能说明问题了。起码在格林那么阴险的布置下还有人和魔兽能够在不惊动飓风佣兵团的成员情况下偷袭成功。没得说,活该自己倒霉。 整个营地三百米范围内,一共十五个陷阱,其中包括五角钉陷坑,用手雷布置的雷区。没两个手雷间隔三米就用一条铁丝线连接,只要轻轻一碰,“砰!”,就很刺激。 当然格林给飓风佣兵团的解释那是魔法产物,除此之外他还设置了俩个地雷坑,反坦克步兵雷一炸一个坑,很大的那种。出门在外,又不能召唤亡灵守夜格林觉得自己的准备还是充实一点的好。 十几只间谍早已经升空布控,雷炎山脉很险,铂金魔兽在内围经常出现,钻石魔兽也经常出来打个盹找点新鲜食物尝尝鲜。比如说人类就很不错,叫起来嘎嘣脆,又鲜美,那叫一个香啊!最近的一次目击记录在五年前,有个胆肥的家伙在雷炎山脉深处目击到灾祸之龙-星龙的身影。 史诗级的魔兽有多可怕?一龙屠一城没什么问题,所以在这里不管怎么小心都不为过。凌晨一点,伊姆打着瞌睡眼睛朦胧的转进庇护所睡觉。庇护所使用木材建立的,只能挡挡风雨,没办法出门太急帐篷没有来得及收拾。到是格林随身携带了军用帐篷,只要往草丛里一扔连根毛都看不见的那种,不过此时已经归伊芙琳使用。 今晚的天气不错,星汉灿烂,夜晚的可见度还是很高的。火堆的柴火不多,更多的是炭火,一闪一闪的“噼啪”作响。越是夜晚这种时候其实有点声音反而可以提升一下胆量。有时候安静反而是恐惧之源。 格林闲的无聊,于是从口袋里掏出一台PSP游戏机玩起来,最近感觉《定律》是不是出毛病了,以前搞个照相机出来就算了,现在连游戏机都搞出来了,以后还不得上天啊! 魂斗罗想想必很多人记忆深处最美好的回忆,想当年自己年纪尚小的时候,为了买台小霸王游戏机玩魂斗罗,天天积攒着自己一天五毛的零花钱,没事还学别人捡瓶子卖,两分钱一个瓶子。自己都不知道捡了多少个,后来当自己买了小霸王游戏机后只记得当时很开心。 知道自己大学,当初攒钱买的那台小霸王还被自己珍藏在自己的书房中,虽然老妈说了很多次这种垃圾应该丢掉了,但是自己就是舍不得。无论如何都不同意老妈的想法,呵呵!都不在了,一切都不在了。老妈的唠叨,老爹的唠叨,以及那只四眼田鸡的唠叨。明明都过了这么多年了,应该早就忘记了才对,可是为什么那些东西却越来越清晰! 格林手还在下意识按动按钮,可是思绪早已经飘回那个日思夜想魂牵梦绕的地方。过的最开心的莫过于初中,那个时候离开自己熟悉的乡镇到城里读书,每个礼拜才回一次家。没有不舍,有的只是离开这个熟悉乡镇的愉悦。 到了初中自己渐渐迷上了游戏,虽然学习没有落下,可是因此产生的麻烦也开始到来。为了去网吧玩游戏,自己把每个礼拜的伙食费都搭进去了,那个时候四眼天鸡就跟自己认识了。因为上网没有钱吃饭,于是只好饿着,四眼天鸡离学校近,他是在家住,可是他也每天中午不回家就陪着自己一起挨饿。 我问他为什么?他说:“劳资说过把你当兄弟,做兄弟就要讲义气,所以我陪着你挨饿,说不定这样咱们就没那么饿了?” 这个四眼天鸡做到了,当时自己发誓以后发达了一定要罩着这只四眼天鸡,可是现在自己食言了。 “你看起来很悲伤,想嫁人了吗?” 格林吃了一惊,啥玩意,嫁人,姑娘你名词用错了吧?可能是注意到格林怪异的目光,伊芙琳顿时脸红着辩解道:“怎么不可以啊!你管我!” 格林:“呵呵!” 伊芙琳来到格林身边,她坐在他身边,双手撑着脑袋道:“我很小的时候父母就去世了,是被叛军杀死的,所以我从小就是被哥哥养大的。你知道吗?哥哥对我很好啊,为了照顾我才走上佣兵这条道路。” “之前哥哥拼命赚钱想要供我去读书,因为我喜欢读书,我也去了,但是越到后来需要的学费越多,知道那个数字令哥哥绝望。那一天,一个大男人,一个被魔兽撕咬都不吭一声的男人躲在房间里嚎啕大哭。当时我没有一点伤心,反而很高兴,因为这样一来哥哥就不用拼命赚钱了。” “为了照顾我,哥哥吃了很多苦,你知道吗曾经有个富家小姐看上哥哥,想要哥哥入赘,哥哥也喜欢她,但是最后因为那个富家小姐的父亲对哥哥提出要求,不能把我带回家而告终。我知道哥哥很喜欢那个小姐。” “格林,我和你说这些不是为了跟你诉苦,也不是为了向你证明我的哥哥有多优秀,只是想要告诉你这个世界在带给你伤害的同时,还会向你证明感情的高贵与神圣。” 格林按照伊芙琳的思路,想起来艾露莎罚自己跪榴莲的场景,顿时打了个寒颤。又想起堂吉诃德一脸贱兮兮的往自己口袋里掏金币的猥琐表情,更是感觉到这个世界的深深恶意。 一个脑瓜蹦弹在伊芙琳脑门,伴随着一声清脆的声音,格林道:“你这个大傻子,你以为你是故事里面的悲剧女主角吗?” “讨厌,不理你了,要不是看你快哭出来了,我才懒得理你!” 格林无语的摇摇头,脑子瓦特了想要给我灌鸡汤,劳资在种花家杀鸡卖膏药的时候你还在喝奶呢! 一百六十九章 围猎 距离离开雷炎山路的日子已经过去好多天了,留下的除了疤脸一行的是体外再无他物。当然人是格林悄悄把他们抹了喉咙。疯狂宝贝一共三级,一级的时候是普通状态,全身一身破烂的灰白色护士群。二级的时候明显感觉到她身上穿的衣服更富有亮泽,三级的时候直接换了一身血红色护士群。 最高级的疯狂宝贝格林只能召唤一个,已经走了。二级的疯狂宝贝倒是不少,黄金级实力的疯狂宝贝在她的被动技能隐身支援下,锋利的手术刀轻而易举地将疤脸一伙的喉管轻松切开,喉管切开后,一股无力感顿时蔓延疤脸一伙全身心。躺在舒适的狼皮帐篷内,粗糙的双手却怎么也捂不住喉管处冉冉鲜血。只能眼睁睁看着自己身体中的鲜血越来越少,知道它从身体流干的那一刻才心有不甘的闭上眼睛。 阿门,愿佛祖保佑你! 这是格林唯一能送给这群白痴的的礼物。其实说起来德尔沃克一伙也聪明不到哪里去,只不过运气好现在和我算是一边玩的而已。格林没有所谓的善良,也没有所谓的助人为乐。良好品德?很多年前的事啦! 雷炎山脉之所以叫这个名字和它的环境有关,因为在雷炎山脉分布好几做大型活火山。这就热闹了,没事火山就喷两下纯属给自己找点乐子。巨大的火山山体高耸入云,浓浓黑烟如同巨龙一般升入天空,以至于在整个雷炎山脉中的天色浓烟与炙热火焰所铺盖。 天空永远都是黑红色,滚滚浓烟席卷与整个天空。即使如此,这里的生物早已习惯并适应了这里的环境与气候。努尔盘羊前蹄噗踏着地面,一副跃跃欲试的模样,格林揉着自己的腚眼一脚踹开这头该死的努尔盘羊。 脑子瓦特了的家伙,居然闲的没事干把劳资屁股当羊角靶子,对着自己的菊花一头冲了过来,要不是自己机灵侧了半边身子此时早已经落得个菊花残满地伤,带着泛黄的微笑躺在装死狗的下场。 趁着德尔沃克他们还没将魔兽赶紧包围圈,心里有气的格林一把按倒努尔盘羊,抡起拳头就开始拳打脚踢,努尔盘羊作死的以为格林在和它角力,调转身体对着他顶撞过去。 没有办法,格林只好拿出一根沾了蜜糖的胡萝卜,努尔盘羊立刻来了精神,留着口水咩咩叫着。 至于努尔盘羊的叫声会不会打草惊蛇,格林表示,努尔盘羊这种二货不是每天在作死就是走在作死的道路上。不仅仅是雷炎山脉的魔兽,就是全大陆的魔兽都不会怀疑一头努尔盘羊的叫声多么销魂。因为大家都习惯了,要是隔几天没听到努尔盘羊羞涩的哀嚎反而要睡不着觉了。 伊芙琳从远处奔跑而来,一支长箭早已搭好在长弓上,她转过树丛来到格林身边。“注意了,温斯特恐爆饿虎就要被赶到包围圈了。”她回头看了一眼,顿时惊恐道:“你是魔鬼吗?” 格林不理会大惊小怪的伊芙琳,自己爬起来揉着屁股蛋,然后一脚蹦开啃着胡萝卜的羞答答的努尔盘羊。后者羞愤的掩面而逃,太他么丢羊脸了,外面的世界好恐怖,我想回家。 “吼!” 一声恐怖的兽吼从远处传来,伊芙琳眉头一皱,三两脚爬上一颗巨树。右手食指和拇指紧紧捏住箭羽末端。不就是头温斯特恐爆饿虎而已,至于紧张成这副样子吗? “吼!”又是一声兽吼传来。 “看什么看,赶紧的拉我一把,我上不去。”格林站在树下不断蹦跶道。 伊芙琳满脑袋黑线,这个臭不要脸的家伙,刚刚不还是衣服劳资天下第一的表情吗?一根绳子从树上垂了下来,格林立刻借着绳子攀爬上粗大的古树。然后一副手忙脚乱的的样子从背后接过毛瑟栓动步枪,将一只红点瞄准镜装载好后才将子弹压入弹仓。 兽吼越来越接近,已经能够看到魔兽奔跑卷起的灰尘,伊芙琳手心已经开始渗出汗水。魔兽和人类不一样,人类之间互相决斗弱势的一方都有机会反杀,更别说魔兽这种强大的生物了。更何况是一头本就以残暴著称的温斯特恐爆饿虎,就连哥哥都可能一个不小心落在它的手里。 反观格林,外表看起来慌得一批,其实内心稳如老狗。不就是头温斯特恐爆饿虎吗,多稀罕的玩意,以前和伊修维克托他们可是经常把它的虎鞭拿来泡酒喝,据说那玩意喝了堪比六味内啥丸。具体的功效怎样就不知道了,因为哥几个泡完酒后嫌他脏没一个敢以身试毒。 所以最后以五十个金币一瓶的价格忽悠了一群二百五买走了,其中还有几个看起来就是活该被人杀猪一样挨宰的富豪。一个个大腹便便的样子,走两步路都要喘口粗气的家伙,一人就买了好几瓶。看他们那个样儿,估计肥的放屁都要油裤裆了。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格林感觉到大地都在颤动,一道庞大的身影突然从茂密的灌木丛中一跃而出,沉重强壮的躯体在砸向地面后溅起冲天灰尘。德尔沃克抢先一步从温斯特后背赶上截住它,伊姆和山姆呈三角形从后面将温斯特恐爆饿虎包围。 温斯特恐爆饿虎嘶吼着与德尔沃克三人对峙,一道新鲜的伤口从它眼角咧开,一股细流正从它的脸颊划过低落满是尘土的地面。 德尔沃克看了一眼格林与伊芙琳所在的古树,然后双手握剑直面温斯特恐爆饿虎,伊姆和山姆见状纷纷拿起武器加入战团。兽吼与喊杀声夹杂在一起,伊芙琳虽然紧张,但箭术不错,几乎每一根羽箭都能命中温斯特恐爆饿虎。只不过它的皮毛不仅坚硬还很顺滑,每一根羽箭几乎就是从它的身体一划而过扎紧土地中。 她回头看了一眼格林,只见格林双腿夹紧树干,虽然保持着射击的动作却一动不动。 伊芙琳见哥哥被温斯特恐爆饿虎抓了一下顿时焦急道:“格林,别像个懦夫一样不敢射击!” “别吵,我正在瞄准!”格林平复好自己的呼吸,让自己的呼吸最契合身体的韵动。 “砰!” “嗷呜!” 一发子弹狠狠扎进温斯特恐爆饿虎的左眼当中,立时温斯特恐爆饿虎怒吼一声,一朵血花在它眼中溅出,伊芙琳不敢置信的看着格林,这个人…… 趁他病要他命,这不知道哪位大佬说出来的话一直被格林奉为经典,所以。 “砰!” 清脆的枪声划破森林,温斯特恐爆饿虎庞大的身躯不甘的倒下,第二颗子弹还是从它的左眼钻了进去,并且这一次终于钻进它的颅骨进入它的大脑。子弹这玩意进入肉体可不是从哪里来往哪里去,它在钻进肉体后会先打个滚的,所以肉体中的肌肉会被炸出一个大洞然后才从另一边钻出来。 所以这一颗子弹钻进温斯特恐爆饿虎的脑袋里面,估计此时起码有四分之一的脑浆被打烂。这都要是不死,格林觉得自己可以洗洗睡了。 一百七十章 老脸往哪放 德尔沃克将长剑擦拭干净才收回剑鞘,身为一个穷人,他认为自己还是对自己的长剑好一点。血迹在沾满灰尘后长期附着在剑身上不仅会腐蚀剑刃,还会影响剑体的锋利。 如果养护不当很有可能发生在和别人拔剑硬刚时长剑从中间断裂的事情。那不是开玩笑的,弄不好就落的身首异处之下场。家里又没有余粮,所以在不好好养护一下自己的佩剑,和找死没区别。 格林吊着绳子从树上满满趴下来,伊芙琳鄙视般的一跃而下,也不怕把脚崴了。走到格林身边的时候还不屑地哼了一声,没有必要和一个女孩斤斤计较。格林立刻从小腿处抽出一柄匕首,深受游戏的感染,格林给血色玫瑰标配的匕首是穿越火线中的“小刀”。一种丛林匕首,刀型运用合理,可砍可劈可刺可锯。山姆比格林更快一步,他已经在肢解温斯特恐爆饿虎的身体。 魔兽最珍贵的就是魔晶,格林可不敢碰这玩意。《定律》发起脾气来可不和你讲道理,只要闻见魔晶的味道一律收归自用,虽然这中手法不错,可毕竟不能暴露不是,要不然德尔沃克他们看见一个魔晶莫名消失在自己手中,而又拿不出来,岂不是很尴尬。 格林要的不是那些,而是需要温斯特恐爆饿虎的犬齿,它的犬齿可以用来制作子弹,是穿甲弹最好的材料来源。子弹不需要多说格林多的是,可以按斤量卖,但是好子弹却不多。比如说R型子弹,需要白银级魔兽的魔晶,这玩意上白金币一枚,可贵了,虽然一枚子弹用不了多少,但格林就是心疼。 这一次射击温斯特恐爆饿虎也是运气成分在里面,虽然之前已经专门训练过射击。子弹喂的都想吐,但想要一枪射中魔兽最小的弱点眼睛也是具有很高难度的。更别说两枪打在同一个位置,只能说运气不错。 如果真的要硬碰硬,一枚通常弹打在白银魔兽温斯特恐爆饿虎身上最多破开一道口子就会掉下李,运气好露着大半个子弹屁股被魔兽的肌肉夹着。打中它和人剪指甲剪开一块肉没区别。但是R型子弹就不一样了,一枪下去完全可以打进肉里面,破开一个大洞,哪怕击中温斯特恐爆饿虎的虎骨也能钻出一个洞。 按照伤害对比度,R型子弹对付黄金魔兽也能打出可管伤害,如果是运气好一枪命中眼睛等弱点部位一枪毙明也不是不可能。至于穿甲弹等型号子弹,目前还没有装备与毛瑟栓动步枪。 兵工厂,是的,格林在地底世界建立了一座兵工厂,由路西法负责,那里还有寒羽巨蛇的帮忙。相信万无一失,整整三千亡灵在哪里进行弹药枪支的加工与制作。哪里才是自己的本钱,哪里才是自己最大的保障。 很快,在德尔沃克等人的掩护下,格林和山姆完成了温斯特恐爆饿虎的肢解。倒霉的是这头魔兽的魔晶是流质的,而不是石质的,换句话说它没有魔晶。魔兽的力量源泉魔晶分为两种,一种如同液体,和人大脑中的水差不多。这种质体的魔晶具有挥发性,一遇见空气就会气化变得毫无用处。 另一种就是石质的一个块状结晶,这一种才是真正的人们口中常说的魔晶了。它不会挥发,保存时间几乎达到不朽,是一种重要的战略物资。所以价格昂贵,如果魔晶真的那么好的到的话,还会有那么多人去当佣兵吗? 在雷炎山脉合理使用自己的体力是一件很严格的事情,这种地方无论如何都要将自己的体力保持在一个高度。千万不能为了可爱的小钱钱而没有计划没有章法的胡乱猎杀没收,那么干就是找死。 因为在雷炎山脉中你完全不知道危险什么时候会来,可能就在你花掉最后一丝力气时。按照格林的对飓风佣兵团的情况而言,每天最好就进行一到两次猎杀。这样最起码哪怕遇到紧急情况大家还有充足的战力,对于这一点,德尔沃克比较赞同格林的要求。 所以现在他们就是以这个要求来进行狩猎,今天因为猎杀的是温斯特恐爆饿虎这种在白银魔兽中最凶残的魔兽之一的存在。大家都花了不少力气,所以今天的狩猎就到此为止,众人收拾好就迎着来路返回营地。雷炎山脉很美,哪怕是如此恶劣,一幅末日来临的气候与环境。但是却在这里凸显出处处生机。 蝴蝶与白兔嬉戏与丛林之间,黄鹿与黑猿饮水与山麓,草木丛生猿鸟哀啼。如果不是因为这里盛产魔兽,绝对是一处隐居的世外桃源般的好地方。伊姆随手将一条色彩斑斓的毒蛇劈成两段,毒蛇因为痛苦不自然的掉在地上扭动着。 “你想来这里隐居?真稀奇,我觉得我们下次来的时候可能就会在一坨渺小的便便见到你的身影。”想不到这个帅气的大叔居然这么毒舌。罕见的的是,山姆也开口说道:“我们不一定能从便便里认出你的身影。” 格林老脸一红,决定不理会这群不懂得高手寂寞的俗人。 “稀奇!” “不知道是哪个高手,爬个树还要我掉一根绳子给他,要不然还上不来。”此言一出飓风佣兵团成员顿时活不成了,一个个捂着肚子笑出眼泪。说出去谁信啊?一个白银战士连棵树都爬不上去,还有人家妹子帮忙,怕不是识了字? 完了,老脸彻底放不住了,喵了个咪的,咋就把自己是法爷的身份忘记了呢?干嘛学人家爬树,就是硬刚,不放技能平A也能搞死那头该死的温斯特恐爆饿虎。干嘛要学人家拉轰的爬树呢! 格林瞧了一眼笑的波涛汹涌的伊芙琳,心里暗想今晚要不要召唤几个憎恶陪她睡觉,小姑娘的荒郊野岭一个人睡难免有些担惊受怕。 本来欢笑不断的伊芙琳突然感觉一股恶寒涌上,下意识看了一眼格林,心里不由暗啐一声,这个色鬼又在想什么猥琐的东西。她还在记恨当初格林发呆时正好对着她的事情,有些很简单的事情一旦进入女性的视角,那完全是一个悲剧,剧本会被改成什么样只有鬼才知道。 一百七十一章 夜幕降临 夜幕降临,篝火旁的火焰明灭可见。山中多风,此时又已进入深秋。格林披上厚厚的斗篷背靠着古杉树在篝火旁取暖。 大块的温斯特恐爆饿虎瘦肉被放在火架上熏烤,格林不时往上面撒一些香料。大滴油脂在炭火的碳烤下冒着香浓的焦香,在火架上滋滋作响。德尔沃克坐在一边努力的吸溜着口水。 “看不出来,格林老弟还真有两把刷子,真香啊!” 伊姆打算趁着格林不注意先混一块,但是被眼尖的山姆一巴掌拍开脏兮兮的手。营地挑选的位置很不错,是一块离地面近十米的高地,这块高地隐藏与茂密高耸的古杉树林中。 古杉树的林影很好的将篝火散发的光芒掩盖住。古杉树没到夜晚都会散发出一股清新的气味,这股气味能够中和篝火中炭火的焦味和烤肉的香味。使它们不至于飘出太远,这样被魔兽发现的概率就会小很多。 毕竟夜幕降临之时才是雷炎山脉最危险的时候。人类相对于魔兽而言在夜晚有太多的不变,光是视力这一项魔兽就能甩人类十几条街。伊芙琳见鬼一般的看着格林,她简直不敢想象几块肉在格林能手中发生这么大的改变。 想到这里不由瞪了一眼德尔沃克,德尔沃克尴尬一笑,以前也没有注意过这些,烤肉也只是撒点盐巴烤熟了就行。哪里会和格林老弟一样,将食物制作的如此完美。 山姆最为细心,他问道:“格林,你为什么这么精通食物的制作,你难道不觉得自己表现得太过了吗?先是有这种珍贵的武器,然后又懂得那么多的野外生存技能,还会调制美味的实务。最关键的是虽然你的言行表现的很猥琐,但是你身体里的骄傲却隐瞒不了我的。” “你到底是什么人?”山姆突然站起来拔出短剑厉声喝道。飓风佣兵团其他三人也怀疑的看着格林,格林自顾自的继续手中动作,一阵风吹来,德尔沃克突然拔出长剑指着格林。 “你在干什么?” 伊芙琳还没有搞懂他们的奇怪举动,于是疑惑道:“哥哥,你们在干什么,格林怎么了嘛?” “我不知道,但我感觉到一股很危险的气息,就如同有人掐着我的脖子一样……” “怕不是掐着你的脖子吧?” “什么时候……”德尔沃克身体如同静止般不敢动一下,一双如同手术刀般锋利的指头已经停留在脖子很久了,怪不得自己感觉脖子一直是凉飕飕的。开始还以为林子中的山风,经过山姆的提醒才感觉到事情不简单。 山姆和伊姆见自己老大被控制住,连忙打算擒住格林作为筹码。就在两人准备动手的时候,十几只汉阳造黑洞洞的枪口已经对准他们。格林一直有意打造一直现代化的亡灵军队,想来想去也只有冥武士最适合了,本身就有青铜实力的冥武士就有一定近战的本钱,再配合枪械的等热武器的使用,完全可以作为支撑。 最主要的是,他们的智商比较高,具有很强的学习能力,除了不会说法其他的还不错。如果换了亡灵重装兵那就完了,这些不省心的家伙活着的时候可能把脑子用完了,等到格林召唤他们时就只剩下打打杀杀,连刷个碗都要人冥武士教个一天两天的,就这还打碎了格林不知道多少个碗。 伊芙琳见此场景要是还不明白怎么回事就算脑子被**挤爆了,山姆觉得自己很牛逼的样子,想要依靠自己的速度突破冥武士的包围拿下格林。 “砰!” 山姆应声倒地,德尔沃克吃了一惊,他知道山姆的速度有多快,就是自己如果不小心也会失手。可是现在却…… 格林摇摇头,你速度再快能快得过子弹,你以为自己是铂金还是钻石老大? “格林,这是怎么回事?”伊芙琳不敢相信的看着眼前这一幕,就在刚刚自己几个人还坐在篝火旁有说有笑。格林见烤肉差不多了,于是取下一块,抽出一把小刀子割下一块直接用刀子插好往嘴里送。 温斯特恐爆饿虎的肉味道西鲜美极了,烤着吃有点干,早知道还可以炖一锅肉汤,只要将肉反复熬煮。等肉块烂成稀泥和再加入高汤继续烹煮,到最后肉与熬汤混为一体。一锅香浓的肉汤才算成功。 子弹击穿山姆的小腿,幸好这一枪没有打中腿骨,不然他下半辈子只能当个瘸子了。“所以说我又没有恶意,你们干嘛非要和自己过不去呢?老老实实当个笨蛋不好吗,是不是伊姆,你可是好几次完胜偷偷跟着我出去撒尿了,话说我有喜欢男的,你中意我也没用啊。” 伊姆尴尬无措,本以为自己隐藏的很好,没想到自己跟踪的目标反而每晚把自己当傻子一样瞎溜达。 “你的目的是什么?如果是钱的话,我还有一些,足够在城里买一套两层独栋的房子,请你高抬贵手放我们一马,如何?”德尔沃克冷静道,他将手中的长剑扔在一边。格林挥挥手,疯狂宝贝乖巧的松开卡在他脖子山的手指。德尔沃克立刻扶起倒在地上的山姆。 众人如开始时一般坐回原处,伊芙琳心里发酸,似乎还不敢相信刚刚看起来不错的格林对他的兄长们做出威胁他们生命的事情。子弹的威力她已经见识过了,那种东西就连温斯特恐爆饿虎都被打死了,更别说自己了。 格林抬了一下手,一名冥武士拿着一个麻袋扔在德尔沃克面前。德尔沃克见状,警惕的打开看了一眼,顿时被麻袋中的东西吓了一跳。 “格林先生,你这是……”德尔沃克依旧警惕问道。 格林嘴里塞满了肉块,含糊道:”请你们带个路,只要将我带到雷炎山脉中围,这一麻袋金币就是你们的。“ ”格林先生你可以去找别人吗?我们力量卑微……“ ”砰!“ 一发子弹贴着德尔沃克的脸颊飞过去,随后湮没于无边的黑暗之中。 ”看来格林先生是吃定我们了,那么不知格林先生真名叫什么,我想……“ ”你想多了,我就叫格林。老实带路吧,真是的,我本来就想进雷炎山脉一趟而已,和你们不过搭条船而已,干嘛要自做聪明呢?“ 格林将武器还给他们,说实话,就他们这几个给格林塞牙缝都不够,不管怎么说自己也是搞死过杜隆坦虎的男人。 一百七十二章 夜幕中的呼唤 疯狂宝贝虽然手指如同手术刀般锋利,但却能够自如操控力道而使这些手指不伤害到肉体。格林趴在用毯子铺了的草地上,疯狂宝贝正卖力的为他按摩。看得出来她也很喜欢这项工作,所以非常耐心细心的为格林服务。不知道为什么,除了艾露莎和小耗子外,总是那些丑丑的稀罕自己。 堂吉诃德认自己做老大,红衣性感的疯狂宝贝第一次被召唤出来就如同八爪鱼一样趴自己身上不下来,自己求了好久才依依不舍的双脚着地。就这还不行,非要抱着一条胳膊才算完事。咒歌就更不用说了,将它融合的时候居然连哼一声都没有,非常痛快的就和自己好上了。 额滴个乖乖,想想之前有听说过要当海贼王的男人,也有听说过要当火影的男人,难道我就是传说中自带聚丑BUFF的男人。虽然这个名号不太好听,但是也不管他了,随它去吧,反正长的丑的都挺能打的,一个打十个毫无问题。 月亮那个傻娘们实在看不下去格林一幅不要面子的样子,讨厌的躲进她乌云哥哥的怀抱就不打算出来。一阵又一阵密语从雷炎山脉深处向格林席卷而来,然后停留在他的耳旁低语。 格林无所谓的继续享受疯狂宝贝悉心的服务,里面那个家伙真的是,想要吸引自己好歹也要学学人家酒店宾馆的招牌手艺,发几张小卡片,上面在画几个黑丝白领学生妹儿。哪都不用你勾引,自己循着路子就过去了,还用得着现在这样搞得和特工头子聚会一样用恶魔语发摩斯密码来试探。 我可是正经人,里面那个家伙,你倒是从哪里看出来老子像个特务? 伊芙琳或许是已经哭过一场了,现在眼睛还是红红的,还有点肿。不过算了,反正也没把她怎么样。莫名的感觉一股热气离自己越来越近,果然,一股柔暖从背后挤压在自己肩头。不用说,疯狂宝贝借着给自己按摩的机会光明正大的占自己便宜来了。 伊芙琳见此情景,暗中呸了一声:“下流!” 格林听到了,但是却没有放在心上,自己不是那种听见别人骂自己两句就大开杀戒的人。那不是证明自己强大,纯粹就是傻。骂归骂,侮辱归侮辱,谩骂也不一定是侮辱,这些自己分的很清楚。 再则说了,脸皮值几个钱,如果超过一个银币,我就把自己这张老脸卖了。自从来到魔法世界起自己就明白一个道理,尊严是最没用的东西,他一文不值。 “baby啊!你别这样,我心里已经有人了。听话乖!“格林觉得自己要是在不出声就要被疯狂宝贝欺负了,要是被艾露莎知道了,又要跪榴莲了,每次跪榴莲就会牵连到小耗子。因为小耗子知道只要她老爹被罚了,自己只要陪着老爹到时候艾露莎老妈一定会心乱的。 疯狂宝贝一脸不舍得爬起来,但还是在为格林揉着肩膀。暮色中,一直渡渡鸦拍打着翅膀从天空落下,格林割下一块烤肉放在它的面前,然后拍拍它的小脑袋,从它的小腿处抽出一个小竹筒。 小竹筒落到手中,格林解开竹筒上面的魔法封印,然后才从里面抽出卷小纸条。一粒魔法例子微不可查的从格林指尖融入小纸条,一般而言魔法师和贵族之间的往来通信都会加密,也就是设置一层魔法封印。当然有封印的一般都是比较珍贵保密的机密文件。 但是格林不一样,只有有关血色玫瑰骑士营的书信往来都要加两层以上的魔法封印。像这种魔法封印其实成本不小,还很能成功在机密文件上建立良好的魔法粒子聚集点。毕竟只是一个小小的竹筒,要在上面刻印一个完整的魔法粒子聚集点比较困难。 但是格林不一样,这个家伙为了方便特意用显微镜进行魔法粒子聚集点的刻印操作。那家伙,操作起来贼六。就连堂吉诃德那个二百五都迷上了这玩意儿,有一段时间天天跑山上去祸害那些野兽魔兽什么的,把它们杀了放血,又是观察肌肉组织、又是绘制细胞模型的。要不是自己知道他是在研究如何将一个人以最快的方式干掉,到还真像那么回事,像个沉迷于科学无法自拔的学者。 纸条能够书写的字数有限,堂吉诃德也没有浪费一个字,简单描绘了弹药武器的产量,以及血色玫瑰骑士营的建设。血色玫瑰骑士营现在已经整一万人,现在进入血色玫瑰骑士营的选拔越来越严格,要求也更高。 当然这不是重点,重点是隔壁的兽人不知道那根筋儿抽抽了,最近在边界加强不少兵力,可能要来咱们的地盘假摔碰瓷。对此,格林的回答是只要他们敢过来就将他们腿打折。跟现在完全敢这么说,因为现在整个北方要塞的军队都归他管。 考虑到他们之前眼看帝国战乱而不支援的前例,格林命令堂吉诃德将之前的军官,改砍的砍,改解除现役的解除现役。就连很多基层士兵格林也将他们送回老家,这些军官和兵他可不敢用,毕竟连自己帝王都不报有忠心,格林不认为他们会听自己的话。 王八之气哪有那么容易得到的,那个不是之前又是花费精力又是花费钱财,有时还要充充大头当着那些人骂几句狗官被人打几顿才换来了。既然都要花时间精力,自己为什么不如重新建立自己的班底。要知道现在这个社会,虽说师生关系没古代那么亲密,但也还行。 瓦尔基里有自己那么多的小弟,找几个长的丑的过来撑撑场面还是要得的。所以北方军团开始了大换血运动,其中添加进去的都是一些比较能干的好小伙,反正看起来都比堂吉诃德靠谱多了。 夜幕中的呼唤依旧乐此不疲的如同噪音般萦绕于格林耳旁,没办法为了睡个好觉格林只好建立一道魔法屏障将这些恶魔语挡在外边。倒不是针对格林,只是这些恶魔语四处辐射而出,根本没有目标性,所以只要听得懂恶魔语的人或多或少都会有点影响,而恶魔语又是魔法世界最神秘的语言之一,会的人概率有多小呢,举个例子,这种概率就相当于你到隔壁太阳国高中找一个处女的概率差不多。 一百七十三章 秋风飒飒惊起一帘吹雪 虽然雷炎山脉拥有众多活火山,但是该有的气温却一个不少。深秋的雷炎山脉不少高海拔地区已经挤满阳春白雪。 伊芙琳也裹起了厚厚的毛皮斗篷,山风袭人最为刺骨寒冷。格林甩了甩有些发麻的胳膊,现在已经很接近雷炎山脉中围。 再有个两天就能到了,每天行走五十里地,这是格林定下的章法,如果血色玫瑰骑士营在这里,格林觉得一天骑行三百里毫无问题。 问题是丫的装备没带出来啊,连马仔也没带几个出来,召唤《定律》?这个有点舍不得。 但是就算是舍不得也没办法,为了小命,格林还是召唤一个小队的幽灵突击兵。装备MP5冲锋枪的幽灵突击兵如同鬼魅般引入丛林。 装载了消音器的MP5冲锋枪子弹在密林中射击的声音微不可闻。 不时附近的密林之中就会传来一连串的“噗嗤”声,然后一名身穿迷彩作战服的幽灵突击兵晃悠着因为失去了血肉而只留下一身骨头碴子,显得松垮的头盔来到格林面前掏出几枚魔晶。 然后让自己留着口水含着儿泪让《定律》那个冤家吸了去。伊姆和山姆格林将他们放回去了,带太多人可不好,德尔沃克就好带多了,只要把伊芙琳控制住啥都好说,让拿剑抹脖子的事情都干的出来。 所以呢,格林在喂了伊芙琳两瓶超过生产日期的魔法药剂,谎称是毒药时,德尔沃克就差把脑袋磕在地上求他放过自己的妹子。 雷炎山脉里面的路其实还蛮好走,因为竞争关系,这里的数目都会为了自己的根系能吸取更多养分而尽力占据更多的地盘。所以每棵树古木之间距离相隔挺远的,在这些空地,以草丛居多。 人行走于这些高达几十上百米的古木之间才会感觉到自己的渺小。当然,魔法世界的魔兽体型虽然庞大,但还不至于庞大到古木的地步。 在以往的目击事件中遇见最大的魔兽是古龙种魔兽浮岳龙的身姿,这种一生都漂浮于天空之中的巨型魔兽体长达百米,光是依靠体型就能碾压一切人类强者。但是除此之外,大多数魔兽体长都在三十米以下。 越往雷炎山脉深处行走,遇到的魔兽也越来越强大。不远处传来一声声巨大的爆破生,那是手榴弹爆炸产生的声音。格林紧张的握紧魔法杖,使用古藤木制作的魔法手杖拥有优秀的魔法粒子传导性。格林右手手握法杖,左手握住《定律》,法杖触地,黑色六芒星魔法阵迅速蔓延张开。 在德尔沃克兄妹吃惊地目光中,围绕着中心的黑色六芒星,更多的魔法阵开始衍生而出,随后一道又一道黑色光柱自天空坠下,每一道光柱都有一道身影浮现。 充满科幻气息的机甲,身着凯芙兰装甲的鬼面轻骑,手持米尼米轻机枪的憎恶机枪手。 “机甲部队开启能量屏障前进掩护,鬼面轻骑散开,憎恶机枪手火力覆盖!“ 魔法杖上法术流魔法带聚集着魔法粒子构建魔法模型,即使如此,格林还充满警惕的注视着前方的密林。德尔沃克兄妹意识到不对,他们或许之前只是认为格林是依靠先进的武器才设计了他们。但是就在刚刚从格林身上扑射而来的气息却告诉他们事情恐怕没那么简单。 如果要战斗的话,自己或许连拔剑的机会都没有就会惨死于格林魔法之下吧!德尔沃克如是想到。 深秋的雷炎山脉,山风依旧袭人,刺骨的寒气裹挟着死亡的气息慢慢蔓延。一滴晨露正欲钻进草地,还没从草间滴落就被冰冻。格林眼睛密封起来,在他的前方一片寒霜如同晨雾一般飘摇而来。随后冻结其经过之路上的一切,野草树叶渐渐裹上一层晶莹剔透的冰霜。机甲一脚踩上去,“咔咔擦擦”一片响起,秋翎草随着破冰一起化为冰屑飘散而开。 晨雾之气轻轻从格林身边刮过,一层冰霜迅速沾满他的斗篷,“呼!”一口寒气自格林口中呼出,寒气迅速雾化。他的眉毛上面依稀之间起了白雾。他扭动一番身体将身上的冰霜抖落,“咔嚓”一声,憎恶机枪手将手中的米尼米轻机枪扳机拉响。 “刺啦”一声过后鬼面轻骑腰间的长刀整齐划一拔出,在他们的指挥官的命令下各自成立战斗队形准备作战。机甲高达五米,充满科幻气息的机甲早已支撑好了能量屏障挡在最前方。后背安装的反坦克导弹随时可以准备发射,前方被古木林影所遮蔽的视野中,不断有“梭梭”之声传来。 格林知道那是体型庞大的魔兽穿越古木之间被冰霜冻起来的树叶才会发出来的声音。伊芙琳握着弓箭的双手不可抑制的颤抖,事实上她的哥哥也好不到哪里去。 “那是什么?格林。” “呵呵,我也不知道,但是看起来是个不得了的家伙从雷炎山脉深处的失落之地出来遛弯的强大魔兽。”顿了顿格林接着道:“等会儿瞅准机会,能逃就逃出去,没必要多添几条人命。” “好了小心一点,那个大家伙要出来了。” “机甲部队,迅速进行火力覆盖!”格林大声喊道。 “咔嚓”一声,机甲部队手中的六管火神加特林机关枪开始转动起来喷吐火舌,伴随着“哒哒“声,无数弹壳侵泄而下,小型反坦克导弹冒着火焰发射而出,随后再远处的密林深处绚烂爆炸。浓浓滚滚黑烟却丝毫赶不走一丝心寒。 格林握着法杖的手泛白,竟然连一丝兽吼都没有,就算是被反坦克导弹轰杀也该有几声惨叫。可是除了爆炸的轰鸣和子弹的呼啸,格林再也听不到前方有任何声音传来。 这只有一个可能,就是这些伤害丝毫不能对那头魔兽产生伤害,处于不屑甚至连哼都懒得哼一声。格林心底一沉,这一次怕是大条了,一股心悸的感觉萦绕于他的心尖,上一次出现这种感觉还是在地下世界遇见杜隆坦虎时才有。 一百七十四章 这龙咋和二哈一个逼样 炮弹轰鸣,机枪乱扫,溅起冲天灰尘。夜色渐渐幽暗下来,黑暗魔法─魔龙的咆哮,法术流魔法带迅速构建魔法原型,然后释放出去。 如同地狱魔龙吐息般的黑暗魔法扫过大地,最后止步于黑暗中的那到身影。 灰尘荡漾的尘土中,一双火红色瞳孔若隐若现。那双瞳孔之中眼角飘着炙热的流光,渐渐的,那道身影终于显现在格林面前。 德尔沃克失声道:“史诗级魔兽,弗雷尔冰龙!”恐惧的气氛迅速蔓延展开。 “咔!” 格林欲拒还迎般的拼命推开不停舔着他的大舌头。幸好的是这条大舌头上没有和虎豹一般长有倒刺,要不然以这条大舌头的体积,舔一下自己起码少两斤肉。 “嘿!” “兄弟,兄弟,你就卖我两个吧!金币小钱钱还是魔晶你随便开价,咱没二话要多少给多少。” 格林假装难为情道:“你看,咱这里的都是牌子货,一般人别说见了,就是听都没听说过。” “所以这个价格吗?”说完他瞅了弗雷尔冰龙一眼。 只见弗雷尔冰龙眼含泪水情真意切的恳求道:“place!” 格林了咽一口口水,面皮有些激动,他有些心动了,就和当初和艾露莎对上眼时一样。心里扑通扑通的乱跳,一条史诗级龙的存货有多珍贵,妈的哪怕劳资姓傻也知道啊! 虽然很心动,但绝对不能表露出来,格林亲切的挽着弗雷尔冰龙的脑袋道:“来我们这边说话!嘿嘿嘿!” “你看,我的小弟一个个脑满肠肥的,可花了我不少小钱钱,你瞅瞅这坚实的肌肉,要你一百万个小金币没问题吧?” 弗雷尔冰龙呆萌的点点头:“没问题!” 格林继续忽悠道:“你看咱家小弟货源质量好,服务有保证,售后有保修,绝对物美价廉的好东西,收你点辛苦费不会过分吧。” 弗雷尔冰龙再次点头道:“不过分!” “还有,我和我这些小弟一起处了这么多年,早就有感情了,此经一别虽无言语,仍剩却良言无数。收你点感情费不过分吧?”格林说完还挤出几滴眼泪。 一旁的德尔沃克兄妹此时感觉自己的人生观已经被彻底推翻然后再格林正义的铁拳之下被碾成粉末,饱受摧残。 龙不都是见人就砍不服就干的吗?怎么会和自家养的二哈一样被人类给忽悠瘸了?你特喵的当这是宠物狗吗? 另一边,格林与弗雷尔冰龙的谈判已经到达水深火热的地步。 格林此时要说心里不虚那才是假的,不过怎么看都觉得这条弗雷尔冰龙应该姓傻才对,如果在吐一条大舌头妥妥的二哈没跑了。弗雷尔冰龙暗中偷偷舔了舔舌头,他发誓只要眼前这个人类敢再加价他就一定要抱大腿哭穷,实在不行跪舔也不是不可以。 那些手里拿着“嗒嗒嗒!”武器的小弟太好玩了,无论如何也要弄几个到手,在失落之地太无聊了。格林内心经过一系列挣扎,终于开出一名战斗性亡灵机甲一百五十万金币的价格。当然格林认为自己是个实在人,这些钱包括售后的维修费。 弗雷尔冰龙顿时不干了,立刻装死狗一样满地打滚,搞的灰尘布天盖地。 “不嘛!不嘛!” “我龙爹龙妈都没给我留下这么多可爱的小钱钱,我现在都还没有去抢过小钱钱,搞得我现在连条母龙都没有谈过。就算你把我卖了我也拿不出这么多的小钱钱。” 格林这些可是掐准了这条傻龙的脾性,一看就是没有经过父母爱的教育的好小伙,要不然怎么会和人类讨价还价?只要是自己看上演的不都是一律直接开抢嘛,还和你谈价钱?脑子瓦特了才会这么干,咱是龙啊!和那头上天的老母牛一样牛逼哄哄的龙啊! 格林心里欢喜得紧,他搓着手笑眯眯道:“没钱啊?这个好商量,来!咱是好人整个艾格玛琳公认的,我这里有笔五毛钱的买卖,要不要谈谈?”没钱就好办了,格林心中想到,各位企鹅的朋友,现在是格林直播间,今天我向大家演示如何将一条茁壮成长的弗雷尔冰龙给忽悠瘸。 “你很想要这些亡灵形态机甲是不是?” 弗雷尔冰龙立刻不装死狗撒泼打滚,和二哈一样老实的蹲好。 “这样,我可以把亡灵形态机甲先卖给你,作为回报你帮我打架,而我呢给你开工资,不保底有分红的合作形式。顺便我当你的经纪人,给你介绍打劫这个很有前途的职业活儿,咱们三七分账我三你七,钱吗就先欠着我的,可以慢慢还嘛!对不对!” 弗雷尔冰龙板着手指头努力计算其中的价钱,手指可能不够,然后就连脚趾也算上了,过了一会儿…… “娘类!” “龙妈太不负责了,算学都没教全就和龙爸跑到不知道哪里过二人世界了,喂!人类,把你的手指借我使使,我还没算出来!” 这个没得说,傻龙要进套了,格林一副鼓励的样子将自己的手递了上去。弗雷尔冰龙伸出一根手指点着格林的指尖道:“一一得一,二二的四,三八妇女节……” 一口口水突然涌上格林喉结,差点没把他呛死。不行,要优雅不能嘲笑别人,做人要有道德素养。格林努力平复自己的内心,终于将自己的因为别笑而血气上涌差点上头的狂喜憋下去。 没过多久,弗雷尔冰龙挠着自己的后脑勺,然后问出了最后一个问题,想要为自己争取最后一点利益。 “我听说人类雇人干活是要算基础工钱的,你给多少,少了我可不干!” 格林深处一个拳头然后五根手指缓缓张开,弗雷尔冰龙顿时狂喜道:“你居然肯付我五个银币的价钱,好我跟定你了!”格林感觉一股寒气从自己天灵盖喷涌而出经过一个完整的循环后在自己腚眼出烟消云散。 弗雷尔冰龙在一旁犹自欣喜狂舞,独留格林一人在风中凌乱。随后他掐了一下自己的脸皮,嗯!不错,虽然厚了点,但还是可以感觉到一点疼痛。话说咱该不会拐了一个智障回家吧?咱本来可是要开五百个金币的价钱的,亏了!亏大发了!应该再讲讲价钱的、 “咳咳!” “内谁……” 弗雷尔冰龙顿时警惕道:“讲好价钱了的,不能反悔!” 好吧,善良的格林最终屈服在弗雷尔冰龙正义的铁拳之下,双方签订契约,可喜可贺啊! 一百七十五章 有种不祥的预感 广袤的戈壁滩上,朔风裹挟着风沙走石呼啸肆意。天上的大太阳依旧高高挂着,一层红晕将其环环套住。烈阳下,骑士们身穿雕刻有血色玫瑰的暗红色盔甲整装待发。他们分成两个方阵,每一个方阵都有约万人左右。双方隔开百来米。 堂吉诃德全副武装,柚蓝色开价在隔壁滩这种大环境下显得尤其显眼。格林也不是没有劝过他作战时不要穿这一身,让人一眼就看出来他是敌军头子,该死的那种。 但是这个二百五别看平时挺听格林的话,到了这时却和吃了大力丸一样敢怼天怼地。两军交战,只要把对方将军干掉这支军队哪怕人数庞大到一定地步也离败北不远。而堂吉诃德却一直不改这个习惯,每次要他换上血色玫瑰制式铠甲他都不听。 有一次格林发火,硬是要求那个二百五穿上制式铠甲,骑士血色玫瑰制式铠甲不仅防御性能是艾格玛琳帝国军队中最好的,就算是外形也是杠杠的。整个就一帅气可言,可是那个家伙一把将自己为他特制的铠甲一把丢在地上。这套制式铠甲完全是用最为珍贵的魔法材料制作的。 铠甲用寒羽巨蛇的鳞甲融入金耀石打造,铠甲连接处是杜隆坦虎的虎皮和寒羽巨蛇蜕皮时遗留下来的蜕皮熬制合成的制作的皮具连接铠甲缝隙。并且那套铠甲还雕刻了魔法铭文,用的是铂金魔晶作为驱动的魔法铠甲。按照堂吉诃德一般的尿性此刻早就高兴地和一个二百五一样大半夜也会嚎上几嗓子。 那一天,堂吉诃德拔出佩剑,用左手握住刺剑剑刃,然后从把柄处一直划到剑尖。他以骑士礼双手拄剑单膝跪地道:“这套铠甲是维克托老大的,他是您的兄弟,自然也是我的老大,维克多老大运气不好先离开这个世界。现在这套铠甲属于我,我自然应该继承维克多老大的意志。不然我有什么脸面拥有它?” “老大您常教我做人不能忘本,您给我的铠甲自然是最好的,可是我要是穿上您给的铠甲岂不就是做了那个忘本的事?” “我堂吉诃德不好女色,但是我贪财,这个或许是我骨子里的习惯。我喜欢好东西,没人不喜欢值钱的好东西,我也贪生怕死,自然也明白一套好铠甲能够带来的好处。” “可是,我更希望能够完成维克多老大的遗愿。您有好多天晚上都在说梦话,其中最多的就是说维克多老大没能活到旌旗十万斩阎罗的愿望。” “我听在心里痛在心里,我贪生怕死好财贪物的堂吉诃德这辈子既然人了你做老大,就没想过自己一个人过日子。您常说每个人都要活出自我,有自己的个性,我偏不!我就要活成维克多老大的样子,就要穿上它的铠甲斩下十万脑袋,以慰维克多老大送我这套铠甲之礼!” 说完这些话,一向对待部下大大咧咧没有分寸的堂吉诃德脸色严肃的回到军营,下达军营中最为高级的命令。 “血色玫瑰骑士营听令,日后自上战场,自小队长起,小队长战死全队死战!自营长起,营长战死,全营死战!自我起,我战死后,维死战尔!” “众将士可曾听令!” 血色玫瑰骑士应曰:“诺!唯死战尔!” 那一夜,格林叹了一声,从此再也没有提过让堂吉诃德换铠甲的事。 又是一场漠风吹过,堂吉诃德伸手拍拍盔甲上的灰尘。今天他将挑选出血色玫瑰的大骑士长,选拔很简单。分成两个部队分别使用长棍交战,一直到一方胜利。随后胜利的一方立刻开始混战,最后还能站在大漠并且手中木棍完整的的五名骑士就会任命为大骑士长。 这种战斗最为考验的就是耐力,木棍只不过是一种陪衬,射穿铠甲的血色玫瑰骑士站着让你砸个几十几百下也没事,可是要在混战中将木棍保持完整就有点难度了。这一点很考验血色玫瑰骑士的脑力。 随着战鼓声响起,双方开始交战,没有人在大喊大叫,那样也会浪费体力,所以整个大漠除了重物锤击的闷哼只剩风沙滚动的“沙沙”之声,远处,陷阵营十万人列成十个方阵见证这历史性的一幕。 一方面陷阵营是为了守护开始选拔的血色玫瑰骑士不被偷袭,另一方面也是为了消除他们心中的不满。血色玫瑰骑士的待遇是他们的五倍,相信这个高度换谁也不愿意。所以为了让他们知道血色玫瑰骑士值得这个待遇,特意安排陷阵营进行观战,用实力和事实说话比什么都管用。也更容易让他们闭嘴。 一万人的战斗硬是杀出了一番腥风血雨,每一名陷阵营士兵看得睚眦欲裂,恨不得化身血色玫瑰参与其中。下意识的,一些士兵嘴中呐呐有声。 “风!” “风!” “大风!” “大风!” 紧接着越来越多的士兵开始呐喊“大风”!他们拔出长剑,没喊一声就将长剑砸一下盾牌,手持长矛的士兵则将长矛顿地。凌冽的肃杀之气震荡四野,卷起万层风云。 堂吉诃德对此很是满意,这样一来不仅消除了血色玫瑰骑士与陷阵营的隔阂,还将士气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只有无畏的士兵才是战场上的屠戮机器。 几滴热汗从堂吉诃德额头滚下,随后掉落在晒得滚烫的铠甲上面,伴随一阵雾气的产生,汗滴烟消云散。堂吉诃德心里一突,我怎么有种不祥的预感,老子貌似好像似乎要变成老二了,不对,老二是路西法那个闷骚男的专属。老子才是老大手下头号扛把子。 只是为什么那种感觉越来越真实,老子似乎好像真的变成老二了。怪事,掏出一面镜子伸出舌头用手指探了一下,难道是我更年期提前了么?回去得好好加个餐补充点营养,或许自己只是因为一天只吃五顿饭的原因从而导致营养不良产生的幻觉! 对,就是幻觉! 一百七十六章 雷炎山脉的变动 战斗一直持续了一天一夜,这期间有无数血色玫瑰骑士倒下,也有无数血色玫瑰颤抖着眼角挣扎爬起,然后再重重倒下。戈壁滩上的千里风沙丝毫没有动摇骑士的决心。路西法不知何时来到堂吉诃德身边。 “你一般不是都不穿铠甲的吗?”堂吉诃德疑惑道,这个闷烧的家伙最喜欢装13,听他常说的话就是铠甲会影响他装13,所以一般都不穿。但是自己知道,这个冷血亡灵生物其实还是有一颗温热的心,只不过太要面子从不肯嘴上说出来的。 “咋滴,劳资穿不穿铠甲关你屁事,再说了,今天是血色玫瑰的大日子,怎么也得有些派头才对!”路西法语气平淡道。堂吉诃德嘴角勾起,没有拆穿这个口是心非的闷骚家伙。 他对路西法道:“这次成为大骑士长的血色玫瑰骑士都可以得到黄金级魔兽血清,老大会根据他们的要求为他们订做。” “悲笛武士那边呢也已经步入正轨,起码咱们北方行省已经可以做到全面监控了,但是问题也来了。现在的情况是很多北方贵族都认为老大只是跟风为陛下办了点事情,其实根本没什么能力。再加上咱们之前处理军队的事情上得罪不少人。现在有不少苍蝇想要闹点事情。老大说这个问题让我们自己解决,你怎么看?” 路西法沉吟片刻道:“对于政治我不太懂,但是我知道利益才是维持贵族间和睦关系的纽带,我们先联合一部分家族为我们暂时吸引火力,然后该打击的打击,该联合的联合。” “嗯!” “暂时也只有这么办了,对于咱们境内的盗贼也要好好清理一番了,这样吧路西法你桃选一些陷阵营新兵带他们去见见血,顺便探查一番各大家族的情况以及对我们的态度。老大给我打了一个包票,他将寒羽巨蛇的权限暂时指派给我。” 路西法顿时松了一口气,这下就有底气了。他点了点头随后带着一支队伍离开大漠。 空间折叠技术和空间魔法的关联很大,但是要制作出他有关乎到另一个学科。这个学科自己暂时还没有涉猎过,毕竟自己也才二十多岁,时间这玩意一直都是稀缺货,紧俏的紧。但是不会这个学科不代表没有这种物件,一把的魔法师或者战士捕捉到魔兽当自己的坐骑都只能带在身边。 但是这个代价有时是很大的,因为那头魔兽只会将自己认可的人类当做主人,其他人与他而言还是充当食物的角色。所以免不了当主人没注意自己小弟时,自己小弟背着偷几个人类打打牙祭。这也是艾格玛琳帝国要设立魔兽管理局这个部门的意义。 只要没有在魔兽管理局登记的魔兽一经发现就会出动守备军围剿,管你是不是家养的。而如果已经在魔兽管理局登记过的魔兽,一旦发现参与捕食人类的惨况,那头魔兽也会当场围杀,而魔兽的主人一律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刑罚。所以能够得到魔兽的认可不错,但是他的后续确实很多人不愿为他买单,所以身边跟着魔兽的战士或者魔法师屈指可数。 当然,钱这玩意儿是个好东西,不管是在那个世界都是这个理,贵族就喜欢出门逛街时带个家养魔兽充充排场。因为有钱就有了从小培养魔兽的资本,比如事先寻找到中意的魔兽蛋带回家亲自培养,满满磨灭他们的兽性让他们变得和家养鸡是一个道理。 这样一来它们就很少做出故意伤人的事情,不过相对的失去野性兽性的魔兽战斗力的确会低一点,但是帮助却还是很大的。举个例子,打不赢还跑不赢吗?别说同等级之下,就是高几个等级又有几个人类跑的过魔兽。 伊芙琳和他老哥被格林放走了,因为现在有个雷炎山脉的土著可以帮他,所以那两个便宜的向导就不需要了。虽然如此,格林还是将可爱的金币付给他们,办多少事拿多少钱,总不能让别人白辛苦一趟。 于是在一头弗雷尔冰龙流着哈喇子吸溜口水中,德尔沃克两兄妹提着一麻袋金币离开这个地方。没有什么情意绵绵,甚至就连一句道别的话都没有,或许在伊芙琳的眼中,格林其实是一个叛徒。 叛徒就叛徒吧,不过这是什么鬼,劳资居然又多了一张赏金,那个二百五污蔑老子劳资干掉了疤脸一伙?还什么犯罪嫌疑人,话可不能乱讲,老子明明就是罪犯。 弗雷尔冰龙歪着脑袋想了想,突然道:“罪犯是什么玩意,能卖钱不?” 格林笑道:“那玩意老值钱了,我以前啊就是靠这个发家致富走上小康生活的。” “妥了,以后咱就去成为罪犯,这样就有钱娶美龙婆娘了,你不知道,我龙爸娶我龙妈就花了不少花销,所以导致我现在的床都还是魔晶铺的,我就在想什么时候才能够换上金币铺的床啊!渍渍渍,那样的生活才叫一个美字啊!美滴很!” 格林认为自己是一个五官很端正的亡灵魔法师,就不去打扰逗比儿童可爱的幻想了,那样不道德,还有可能会遭雷劈。这个家伙,身在福中不知福,用魔晶铺床,一个魔晶少说换个几十个金币,再说了身为一头史诗级成年巨龙老子就不信你丫的天天抓努尔盘羊当饭吃。 所以说货比货得扔,人比龙得被气成二百五,格林发誓以后打雷下雨还是离这条傻龙远一点,都说傻人有傻福,这句话换成傻龙也一样有效,打雷都专门找自己这种倒霉蛋劈。 无他,维脸黑尔! 还没意识到自己其实是该死的土豪的弗雷尔冰龙将格林送到自己背上,一边还兴致勃勃的说道:“老大我看你挺有钱的,要不咱的工资您看再加一个铜板咋样,咱力气大能干活。”说完还用前肢在自己胸膛上狠狠来了几下,敲的“砰砰”作响。 格林一巴掌拍在这条傻龙的脑袋:“在吵吵就把你老二割下来泡酒喝!” 弗雷尔冰龙顿时老实下来,据说人类对用巨龙老二泡酒喝的传统传来已久,老大该不会就是看上咱的老二才开那么高的工资请咱当小弟吧?遭了,危险! “危险你大爷,劳资身体好着呢,用不着拿你老二补身体。” “那就好,那就好!”弗雷尔巨龙小生怕怕的拍拍自己吓的“扑通扑通”乱跳的心脏,没看上自己老二就好! 一百七十七章 又是一个人 德尔沃克兄妹走了,格木也不在,相比他会很喜欢雷炎山脉的的风景。有时格木会站在阁楼上遥望远处的山麓,格林看见他望着那边怔怔发呆。魔兽向往狂野的大自然是合情合理的,只不过因为担心自己的格林兄弟被人欺负才忍耐着留下来。 傍晚时分下了今年的第一场大雪,入目之间唯有漫天雪花飘舞,格林紧了紧身上的那件破毛衣,然后往火堆里又添了几块干柴。火堆上空一圈黑烟腾腾往上蹿,热腾腾的烟气将积压在树梢的雪花蒸发成水滴低落。如果不是早已打了一个小棚子现在格林身上绝对没有一处干爽的地方。 自己一个人吃滚热的肉汤就没什么好讲究的,直接将架在火堆上的小锅子取下来,稍微有点烫。格林将两只烫的通红的手捏着耳朵,希望耳朵分担一点灼热。很奇怪,明明知道被烫了之后即使将手捏着耳朵也没用,但就是感觉痛感减轻了很多。 千百年来普通的小康家庭都是这么传下来的,小时候自己被煮饭时的蒸汽烫着了,老妈也是这么说的,也照做了,的确感觉舒服好多。格林抽出一根烟,烟这玩意儿真的是个好东西,每次心里烦闷了点上一根。顿时,所有的烦闷都随着那一口尼古丁吐出。 一个人抽烟似乎显得很有意境,不用在意别人的感受,想怎么抽就怎么抽。呵!莫名的就多了一个媳妇,还捡了一个现成的闺女,这要是被那只四眼田鸡知道了,还不得羡慕是咱格林咩! 呵呵,那个家伙长的白白净净的,活他娘的是个大帅哥,就是胆子小,人好妹子和他聊天能把自己羞死的那种。活该他和五姑娘过一辈子,说起来艾露莎咋就那么稀罕自己呢? 一勺滚烫的肉汤下肚,寒气立马就从自己身体里面滚出来了,舒坦啊!在这个寒冷的冬夜能够吃上一顿滚烫的食物是件很奢侈的事情,格林很珍惜食物,平时就连掉了一些面包屑只要不是太脏也就捡起来塞进嘴巴里。小耗子现在到了好奇心最强的时候,再加上自己的老爹这么厉害,岂有不模仿的道理? 所以每次格林捡起饭桌上掉落的面包屑时,聪明的小耗子也会撕下一块面包故意丢在桌上然后捡起来学着自己老爹的样子塞进嘴巴。艾露莎为此担心不已,因为她好多次看到自己闺女对掉进臭水沟的食物蠢蠢欲动。格林觉得她的担心完全就是多余的,自家闺女可是遗传了他老爹的英明神武,哪有这么笨的! 所以每次在艾露莎要发飙的时候就一把抄起闺女架在脖子上往外面逃,反正只要闺女开心就好。 以前的自己看起来像个孤魂野鬼,其实就是一直孤魂野鬼。但是现在不想做孤魂野鬼了,想要做个人!这个要求应该不过分,自己以前受了那么多的罪,只听说过享福享成罪孽的,没听说过受苦受成罪孽的。老天那个二百五从来都没有过公平,但是自己或许可以创建一点公平,不多要,当个人就好! 下大雪的日子,就不要想天上会有星光,别说星光了雷炎山脉本就常年被火山红烧云所笼罩,一到夜晚可见度低的吓人。更别说现在大雪封山,气温急剧下降,除了黑啥都没有。这还算是好的,再过些日子等冬天得到足够的积累,那才会冷的吓人,晚上上厕所带根棍子是生活与这里的人共有的常识。 无他,一泡热尿下来,八成要冻着***,带根棍子就好了,可以将自己被热尿冻住的***解开束缚,不然以后出了毛病哪怕啃龙鞭都没用,这辈子是别想和女人拱被窝了。 格林敢打包票,附近方圆十里地除了自己这里有火堆照明外,绝对没有第二处。有了火堆,在这么寒冷的天气里,不仅能够吸引魔兽,还能吸引人类。因为人类才是最需要火堆取暖的生物。 依旧是那股腥甜的味道,佐着这股熟悉的味道,格林感觉自己的食欲稍微增加了不少。看起来这个家伙是个小家伙啊!身负伤口却隐藏在上风口,别说是血腥味了,就是哈一口气也能闻到他清新脱俗的口气。冥武士早就发现这道身影鬼鬼祟祟摸到营地旁边,只不过格林懒得搭理他。 如果只是路过或者借个地方休息休息就算了,不过看起来这位躲起来的小兄弟可没有带多少礼貌过来,你看年纪轻轻的还学别人玩弩箭,还是魔法弩箭。你看那柄魔法弩箭多绚烂啊,魔晶的亮度都快媲美一千瓦的大灯泡了。格林很想摸着他的脑袋对他说一句。 “孩子,人傻就要多读点书,这样起码被人卖了还能帮着数数钱,点点钞票。” 鬼面轻骑首领深的格林精髓,一刀下去就砍掉一条狗腿,“呜哇!饶命!饶命啊……“ 鬼面轻骑可没有听人废话的闲工夫,直接拖死狗一样把那个人拉了过来。浓稠的血液画出一条鲜艳的道路,又立刻被雪花掩埋。 等人丢在格林面前,已经就剩下半条命了。寒冷加上失血过多使他嘴唇发白不停打着哆嗦,鬼面轻骑首领为了防止他有其他动作,直接一脚踩在他的背上,将他控制住。 格林继续抽着香烟,那个佣兵打扮的青年哀求着格林放过他。一名冥武士将那只魔法弩箭捡起来恭敬的放在格林面前,格林打量了两眼后才问到:”贵族?“ 佣兵打扮的青年立刻点头到:”是的,我是贵族,只要你放了我我的家族会给你一大笔钱,足够你在帝都买上一个庄园。“ 我靠!格林身子一抖,差点把腰闪了,这可是一笔不小的花销啊!帝都的房价有多高咱就不多说了,只要想想蓝星就知道了,还要买一个庄园。这可是没有百八十万金币可不行。 或许是见格林有些意动,佣兵打扮的年轻人顿时挣扎着抬起大半个身体急忙道:”是的,我的父亲是亚马斯行省得总督,他可是一位传承悠久的贵族,相信我只要你放了了,并且为我提供食物和保暖,等我回到亚马斯行省一定会好好报答你的。“ 一百七十八章 卡尔萨斯的宝藏 佣兵打扮的青年此时已经变成一具冰冷的尸体,在潮湿泥泞的地面上,这个普通的满嘴谎言的青年为他的不堪买下了死亡的罚单。 从他一开始说话时格林就已经知道他不是一个贵族,就连一个暴发户都不是。还什么亚马斯行省总督的儿子,那可是咱的大金主,你丫的一点眼力见都没有活该你命不长。但是他也不是没有用处,起码知道如今雷炎山脉已经炸锅了。 一队满编的佣兵深入雷炎山脉,最终在伊犁大平原处的羽月湖发现疑似卡尔萨斯的遗迹。他们也因此遭受重创,最终只有寥寥几人或者离开那座遗迹。黑暗年代发生的事情离现在并不是太过遥远,所以大家都清晰的认识到这次发现可能会给自己带来多大的利益。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整个艾格玛琳的佣兵都蜂拥而来,魔法蒸汽火车头一次装满整个车舱。越来越多人涌入雷炎山脉,而他只不过是其中的一个倒霉鬼。 “今天天气不错,难得的大雪过后出来太阳了,虽然天空还是一样红濛濛的,傻大木你觉得呢?“格林问道弗雷尔冰龙。 在一旁闲得无聊正将中指伸进鼻子中转动的弗雷尔冰龙傻大木一脸懵逼的回过头问道:“咋滴,天气这样不是很正常吗?一直都是红濛濛的啊!难不成还有绿色滴?” “绿色的那叫帽子,我说的是天空,全世界也就雷炎山脉的天空是红濛濛的。” “怎么,人类很喜欢戴绿帽子吗?好看不,要不给我也买一顶!”冰龙傻大木顿时来了兴趣,他可是发誓要当全世界最靓的仔。 格林见状不怀好意道:“那就要看你本事了,要知道带上一定绿帽子的要求是很严格的,首先你得找个媳妇儿。” “没问题,包在我身上,等我攒够彩礼钱我就立马去找个媳妇儿。” 对于自己的媳妇儿,冰龙傻大木是很认真的,用他的话来讲,漫长的龙生要是没有一个媳妇儿来陪伴,难不成还跑去日天不成! “还得有个窝才行,龙活一世总得有个遮风担雨的地方才行,如果有可能还要让我的小龙娃子做几床金闪闪的龙床。哈哈。美啊!”冰龙傻大木突然有这么高的觉悟着实让格林吃了一惊。 “老大你咧,你想干点什么?” 格林叼了一根狗尾巴草,似是自言自语道:“我啊,我想回家!” “那容易啊,现在就走呗,以咱的脚力一个月可以带你逛一遍艾格玛琳帝国。” “如果我家在艾格玛琳就好了,可惜不在,太远了。”格林指着天空上方的太阳道:“太阳离我们的距离是日地距离其最大值为15210万千米,就算你跑死了也飞不到这么远,跟何况我家的距离或许是他的百倍千倍甚至万倍...甚至压根就不存在……” 格林的声音顿了一下,是啊,太阳系总共也就那么几颗球,诺大的银河系也被天文望远镜偷窥了几十年,如果艾格玛琳位于的星球真的在银河系那么肯定早就被地球那群穿着白大褂的痴汉盯上。可是自己活了这么久可没听说银河系还有这么一个地方,据说火星以前到或许有类人物种生活过。 但是那里现在可没有这么多的植物,那可球可只有光秃秃的沙子,至于宇宙有多大,这个问题就连鬼都不晓得。如果真的是在同一宇宙位面还好说,《定律》里可是有银河级太空母舰,支持宇宙游行完全不是问题。 可怕的是艾格玛琳位于的世界和蓝星完全不是一个宇宙位面,虽然有空间魔法,但是每一次空间旅行的代价可是很大的,既然有一个宇宙位面保不齐就有十个百个,那万一更多呢?到时候哪里来的物资消耗进行空间位面的旅行?这些都是自己需要考虑的问题啊。 世界很大,我想要去看看!以前感觉这句话是那么潇洒,世界很大我想回家,现在想来这句话才是自己需要的。 空间折叠戒指,一种古代魔法师专用的技术体现,能够在里面形成一个自体空间,换句话说就是魔法师嫌麻烦带着魔兽给自己操蛋,所以特地研发为自己解压的孤儿看守所。也就是将魔兽扔进那个里面,巧合的是格林以前挖了一个大魔法师的祖坟有幸得到一枚空间折叠戒指,连同他的魔法杖“郁金香的吟唱”都是哪里得来的。 如今,冰龙傻大木就呆在空间折叠戒指里面。傻大木闲来无聊此刻正板着自己的手指练习算数,他总觉得自己被现在的老大计算了。所以要恶补一下算数,学好数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是那条伟大的巨龙说的来着? 格林耸耸肩,跟我这个经历了九年义务三年高考的种花家三好学生玩数学,玩不死你。要论数学,咱们种花家要当扛把子,就连隔壁脚盆鸡,隔了一条海的鹰酱都得恭恭敬敬的喊咱一声老大。 没有食肉魔兽的存在,山林中就到处充满了生机,几副努尔盘羊的骸骨凌乱的散落在一堆篝火旁边,当然篝火已经完全熄灭只剩下一堆碳灰,此时已经结成冻土。看得出来他们离开的时间不远,努尔盘羊的骸骨上面还能清晰的看见粉红的血丝,证明它们不久前才被人拿去填饱肚子。 卡尔萨斯的东西有多珍贵,自己已经在腐尸和咒歌身上体验过了,随便一种都能媲美一直军队,还是那种能直接投入使用的存在。而且,凭借着感觉,那股隐隐约约的恶魔的低语或许会和他的宝藏挂钩。或许就是那些恶魔正在诱惑无知的人类前去献祭。 至于事实如何格林觉得自己要亲眼见过后才能做出准去的判断,判断不过是一个指针,至于前方到底是地狱还是天堂要见过后才知道。无知的揣测和预感反而会让自己远离真理。自己就没听说过哪一位大魔法师是依靠白日做美而拥有强大的魔法力量的。反而是那些笨的无药可救,笨的对一个实验进行千百次试验的魔法师才终于领略到魔法的性感。 一百七十九章 老熟人了 的确算得上是老熟人了,一见面就干架的那种,许久未出场的天灾教会幽狱骑士又出来冒泡了。 这群骚包的铠甲居然换了另一种制式,以前就跟非洲鸡一样但半夜站在黑夜里吃了一口亮呲呲的大白牙外完全没有二样。 现在不一样了,铠甲颜色成白色铠甲,上面还点缀几个值不少钱的宝石。一看就想把他们宰了摸尸体,发横财说的就是这种了。这么说起来对面的佣兵就显得顺眼多了,还有辣妹子。为什么这么说呢,大冬天里还穿着短裙漏着胳膊,虽说皮肤不太白皙。 但也是因为常年的风吹日晒所养成的小麦色,肤质很不错,虽然黑了点,但看得出来很细腻。 身材也很好前凸后翘的,看一眼就像把她揉进怀里,这里请各位不要多想。在下纯粹是为隔壁那个游侠解说一下他的内心世界。 回到重点,对于幽狱骑士的换装格林感觉很不习惯,一个个都是大反派还把自己的衣服搞的光鲜亮丽,比人正派还真。这不是扯犊子吗?以后小朋友出门岂不是要更加小心一点,不然光看你穿的衣服,可能被卖到非洲和平头大哥干架都还不知情。 佣兵人数不多只有十来人,幽狱骑士本就装备精良且训练有素,同等人数下都能完虐佣兵一方,更别说人数还多。简直就是碾压,战斗还不到十分钟,佣兵一方已经死好几个了。 可千万不要怀疑幽狱骑士会跟你玩骑士精神,一对一单挑,如果情况允许的话他们不会介意一万个人车轮你一个,哪怕大家实力相同。 这一点也好,自己也喜欢这么干,傻哔才去单挑,那是文明人应该干的事,所以现在活着的没几个文明人就是这么个道理。看见老熟人不热情一点可不行,所以就让他们变熟咯,没得说,两颗手雷扔出去顿时掀翻五个幽狱骑士。身为大当家的出来混必须要多一点魄力,所以他携带的都是高爆手雷,这就叫逼格。 旁边的游侠顿时恼火起来,谁啊!这么没有眼力见,没看见我准备英雄救美啊!理都不理会格林一句,直接拔出长剑对着一个幽狱骑士抡起手腕就死命的砍。佣兵也立刻意识到支援来了,立刻配合游侠进行反击,幽狱骑士一时之间受到重创,再加上那个游侠的确有两下子。所以战况很快就扭转开来。 眼见时机不对,幽狱骑士连忙进行战略性撤退,游侠摆了一个很帅的姿势,格林悠然然的深了一个大懒腰才从人高草丛转过身子。两个妹子及其他佣兵也收起手中的武器,其中一个比较成熟的佣兵妹子保持应有的戒备走上前来道谢道:“多谢两位的帮助,我叫斯卡维尔,草原佣兵团的团长。” 游侠连忙整理一番自己的铠甲,行了一个骑士礼到:“我叫玛德,帝都亚特蒂斯学院的高材生,现在是打算在艾格玛琳游学一番。” “什么你来自帝都?哪里好玩吗,我早就想去帝都见识见识了,只是一直没有机会。” “住嘴!”斯卡维尔喝道,然后不好意思的对格林道:“抱歉,我的妹妹凯莎不懂事,魔法师先生,多谢您的帮助。” 格林淡然的点点头,示意没事。 但是她的妹妹却自以为很小声的自语道:“有什么了不起的吗!” 斯卡维尔脸都黑了,这里别人刚救了你,另一边就开始耍脾气。幸好这位魔法师先生不计较,不然…… 摇摇头,毕竟是自己的妹妹,也不好多什么:“总之多谢两位。”说完就开始招呼大家收拾东西,游侠玛德接机打蛇顺棍爬道:“想必你们也是为了卡尔萨斯的宝藏才来的吧!正好我也想见识一下,不如我们一起如何,一路上也好有个照应。” “这个……”斯卡维尔刚想要拒绝,她的妹妹凯莎突然抢道:“好啊好啊!正好我想问问你帝都的生活是怎么样的,那一定很浪漫!”凯莎满是憧憬道。 游侠玛德充满挑衅的看了格林一眼,毕竟一个借口两个人用,第二个人往往都不会给人留下太好的印象。而在游侠玛德心中,格林显然是也想要与草原佣兵团姐妹花一亲芳泽。是以才会有他挑衅的目光,就是因为他抓住了先机。果不其然,两姐妹看向格林的眼神有了一点变化。 格林没有理会他们,之所以扔那两颗手雷就是想弄幽狱骑士而已,这群瘪犊子,当初不分青红皂白又是暗杀自己,又是在黑市乱丢悬赏令,还得一大群二百五没事就喜欢给我搅点事情出来。他们干的就不是人该干的事,就想一粒老鼠屎,掉进一锅炖的喷香馋人里的那种。 所以不管是格林还是伊修,只要遇见天灾教会的人,每次也要过一把老鼠屎的瘾,那感觉贼得劲儿! 再加上格林脸皮足够厚,于是挥挥手道:“没事,你们忙你们的,我去摸摸尸体!” 说完不顾众人的表情,格林一具尸体一具尸体摸过去,摸到一袋金币他就会笑咪咪,摸到几粒宝石则嘴角都要裂开了。“噌!”格林从一名幽狱骑士腰间抽出一柄短剑,古朴浓厚的魔法气息顿时迎面而来,不用多说这是一柄进行了魔法处理的短剑,短剑不长,只有成年男子小臂长,两根手指宽,刀锋异常锋利,刀身薄如蝉翼。 游侠玛德咽了咽口水,傻子都知道这是一柄好剑,但是既然已经被格林摸走了这个亏也没得说。总不可能人刚救了你就将恩人拆了扒皮摸尸吧,一般人想必是不会这么干的。 斯卡维尔走上前道:“魔法师先生,您是为了卡尔萨斯的宝藏而来吗?如果是的话我们或许可以组个队,互相之间也好有个照应。而且我们本来是满编佣兵团的,现在就剩一半多一点人了。”说到这里,其他佣兵的胜利后喜悦的情绪已经被死去的兄弟所感染,开始低落。 一百八十章 藏宝图 阿丽丝之剑就是那柄短剑的名称,很女性化的名字,难道说这个世界的人民已经知道所谓母夜叉的可怕。或许这也是个研究课题,什么时候可以在亡灵魔法师界发布一篇论改造憎恶跪搓衣板的重要性,说不定自己会引起一阵怕老婆热潮。到时候就会看到一个个大名鼎鼎的亡灵魔法师,死亡的伴侣,走在大街上被他的婆娘一手揪着耳朵一手举着一块搓衣板。 然后他的婆娘会温柔的说道:“老公,我漂亮吗?” “漂亮!“ “既然漂亮为什么还要看那个不要脸的黑暗精灵,大冬天的还露着大半个球?“脸上虽然笑眯眯,但是傻子都看的出来空气中弥漫着一个火药的气息,然后再他婆娘温柔的目光与街上一大群吃瓜群众的笑容下。亡灵魔法师叹了一口气,想着今晚能不能把自己闺女找来当个挡箭牌什么的。 说道闺女,格林会心一笑,眼前浮现一对尖尖的犬齿故作可怕的小耗子。都说闺女是上辈子的情人,这辈子找到自己来续上辈子未完的承诺。小耗子很机灵。自己的钱都被艾露莎管得严严实实,除了烟钱啥都没有。实在忍不住没烟钱了,就想着忽悠一下小耗子。 ”闺女,都说你是老爹上辈子的小情人,你看如今老爹有难你是不是要帮助啊?“ 小耗子哼了一声,对着厨房奶声奶气道:”老妈,快管管你老公,他来骗他上辈子小情人的零花钱了。“然后艾露莎操着菜刀就跑了出来。等到自己被罚锅搓衣板的夜晚,就会有一道小小的身影跌跌撞撞跑到自己身边,然后从口袋里掏出一包香烟抽出一根亲切地给自己老爹点上,然后将其余的藏在自己老爹口袋里,还要用双手拍一下,似乎这样就不会被发现。 不用多说,这是自己父女两的小诡计,绝对不会引起艾露莎的怀疑,然后小家伙被自己揉进怀里用胡子扎两下才算结束。小耗子很懂事,看见老爹火急火燎的藏起来抽烟,还会拍着自己老爹的后背笑着说道:”不急,慢一点,我还买了一包,但是老爹你偷着抽烟经常被艾露莎老妈抓着,所以我就不一次性给你。“ 银铃般的欢笑有点大,把隔壁家的狗都给惊醒了,但就是不会被艾露莎发现。 一个意淫的人不用指望他的表情会很好看,格林现在就差流口水了。斯卡维尔等人一脸莫名的看着就差流口水的格林,其他一些人都觉得以后需要离格林远一点。 ”吸溜!“格林终于将快要流出来的口水。目光下移一口咬在一大块烤肉上,美滴很! 玛德打算凑个近乎,将身子移到格林身边:“你看你是个魔法师,也用不到那柄短剑,不如将它卖给我,我可以出一个好价钱。” “再说了,我可是亚特蒂斯学院的高材生,只要我毕业了帝国绝对会重用我的,到时候我一定不会忘记你对我的帮助。” “那你能出多少钱?”格林有点意动,把这玩意儿换成金币是个不错的。至于艾露莎,这个小富婆应该看不上这玩意儿。 玛德思绪一番,以为格林被他亚特蒂斯学院的身份吓到,于是狮子大开口到道:“你看,我给你一百个金币怎么样,要知道这个价格可不要算低了。” 他很有自信一百个金币就能买到魔法武器?肯定不值这个价钱,但是正如玛德所言,亚特蒂斯学院的学生一项具有很大的含金量,这也就导致很多人愿意给他们一个面子。 但格林是谁啊,唯一敢和艾斯德斯讲价钱的人,至今还活的很滋润。说真的他到现在还不知道艾斯德斯在哪里,自从她开始南征后,除了开始一段时间有消息传来,后来几乎就完全失去联系。或者艾斯德斯的消息只有陛下知道? 管她呢,反正自己有很大的感觉她绝对没有挂,因为他的账上自艾斯德斯南征以来直到今日,一直都有一笔不小的进项。这就是最好的证明,事实证明有人罩着生活简直乐无边。 玛德想法不错,但是格林绝对不会答应,凯莎却瞧不起格林,认为他没志气。 不理会他们,斯卡维尔也不好说什么,亚特蒂斯学院的人她也不太敢忤逆。事实上亚特蒂斯学院的人可不会和玛德一样斤斤计较。 玛德现在也不好多说什么,只好继续去忽悠凯莎,不得不说他把妹有一套。凯莎被他逗得花枝乱颤,斯卡维尔有些不善的看着玛德,包括她的其他手下都能猜得出玛德的想法。但是毕竟之前他救过众人,以至于其他人都敢怒不敢言。 格林摇摇头,这些人包括玛德在内只有两位白银战士,另一位自然是斯卡维尔。但是这点战力的确太鸡肋了,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就这也敢参与到卡尔萨斯的宝藏,不得不说他们的胆子很大。 至于玛德,他到底是不是亚特蒂斯学院的人还两说。 斯卡维尔走到格林身边坐下:“话说我还不知道你的是那个系别的魔法师呢?” “白银火焰。” “对不起,我的妹妹她从小就羡慕生活在帝都的人,所以对你……” “没事,我能理解,小女孩向往心中的天堂是最正常不过的事情。只是她还太小了。” “我明白,所以我会保护好她的。”说着看了一眼玛德。 格林相信,如果玛德敢将自己的想法付诸于行动,那么他将遭受斯卡维尔最恐怖的报复。 小女孩偏见的确没什么好计较的,只是放着一个拥有渊博学识的魔法师先生不理会偏偏跑去迷恋一个连真假都不知道的亚特蒂斯学院学生。这是不是有点对牛弹琴,即使是在亚特蒂斯学院,魔法师也比战士更加宝贵。 真不知道现在的小女孩到底是个什么想法,艾露莎就好多了,从来不想那些有的。不行,以后要加强对小耗子的教育,这种事千万不能发生在小耗子身上,不然自己会心疼死。 一百八十二章 温泉灵异事件 雷炎山脉多火山,偶尔还会来个大喷发,于是一种伴随火山应运而生的东西就产生了─温泉。 这晚,格林翻来覆去睡不着觉,已经很多天没有洗过澡了。身上自然会有些黏糊糊,恰巧的事情发生了,今天驻扎的地方有一处温泉,离得也不远,只有两三里路。 刚好有些兴致,条件也足够充分,为什么不去洗个热水澡呢!他一阵忙活,将衣服穿好,然后钻出自己的军用帐篷。这玩意是这个临时队伍中的独一份,具有优秀性能的军用帐篷不仅可靠性好,还具有很强的隐蔽性。 格林相信,如果有人摸进营地,死在最后一个的一定是他。 和今晚守夜的傻大个打声招呼,格林屁颠屁颠的往温泉跑去。温泉很大,沿着旁边的溪流,温泉水和溪水相互交融在一起形成一条温暖的暖流。 格林穿着一条内裤,找了一个合适的位置,先用脚尖试试水温。不错,温度刚刚好,他直接一个猛子扎进水中。 冒着热气的河水洗涤着身体的污秽,洗发水和香皂是需要的,格林总感觉洗澡没有这两玩意儿就不得劲儿。 打上香飘飘的香皂,一大股能毒死巨龙的污渍从他身上滑下。弗雷尔冰龙傻大木此时连牙根都震惊的离开牙床了。 “娘类!” “老大,你丫的到底多久没洗澡了,就你这洗澡水都能把我给毒死。” “闭嘴,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来,想要扣工资吗?”格林顿时露出资本主义的猥琐面貌。 于是在红旗下成长的傻大木弱弱的小声道:“农民工工资不能再扣了,再说了,人家一向夸我实诚,我龙妈也教我做龙要……” 格林本以为遇到这条傻龙就已经够绝了,没想到更绝得是这条龙会念经。 做大人物一定要杀伐果断,所以格林直接切开两人间的联系。 水不深,大概只有三米深,水中不少水生动物正活跃。不是一两条鱼从他身边游过,格林提了提自己的内裤。 自己家就是一条江,夏天没事的时候就喜欢泡水里撒欢,那个时候污染也没现在这么严重。鱼虾啥的更是随手可以把玩,江河边长大的孩子哪有不会玩水的。 无头骑士与冥武士早就散开四周警戒,每一个亡灵手上都握着一把泛着冷冽金属光泽的汉阳造。不仅如此子弹也由通常弹换上了R型子弹,弹头使用奈曼金属制造,火药使用白银级魔兽魔晶破碎提炼出的粉末。 一个猛子扎下去,格林惬意的伸展四肢,然后四目相对,细腻的女性曼妙肉体展现在他的眼前。 哔了狗了,格林刚想大喊救命。斯卡维尔一把捂住格林的嘴巴,另一只手将格林抱在怀里控住使他不能动弹。既然如此,为了别人着想,格林乖乖的不在动弹。 然后,格林看着斯卡维尔,斯卡维尔看着格林。双方顿时有些许尴尬,怎么也没想到今晚出来洗个澡还会遇到格林。 “姐姐,你游去哪里了?”果然,最令人担心的事情发生了,斯卡维尔出来洗澡绝不会仅仅自己一个人跑出来。她后边可还有一个拖油瓶,格林耸耸肩,示意这件事情由斯卡维尔自己解决。 格林不是什么正人君子,从来都不是,但是对于女人他也没有饥渴到这种程度。所以格林很淡定,斯卡维尔没有办法,只好松开格林,一脚踩着格林浮出水面。好臭,这是格林即将晕厥前的最后思想。 斯卡维尔强忍住心中的羞涩,浮出半个身体。 “姐姐,你在这里啊,我也要下来洗澡,身体黏糊糊脏死了。” 格林可还在水下呢,她怎么敢让凯莎下来,于是急忙道:“妹妹,你先别下来,我刚刚看见那边有动静,你去看看是不是有人过来了。” 凯莎闻言,急忙抽出长剑应一声道:“我马上去!” 眼看凯莎走远,斯卡维尔松了一口气,幸好这是在晚上,虽然河水清澈,但是在温泉的热气和夜幕的掩护下格林在水中的身影还是很难发现的。 格林给自己的马仔发出消息不要误伤友军,事实上与其他亡灵魔法师不同的是。格林召唤出来的亡灵普遍智慧较高,起码能够自主识别敌我,这也是为什么凯莎和斯卡维尔进入警戒地带而没有领盒饭的原因。 但是保不齐自己手下有几个二五仔一时掉链子错手把她干掉,所以先打声招呼。 格林浮出水面,“噗……”一口水喷在斯卡维尔的脸上,斯卡维尔现在也终于恢复一些冷静。 格林戏谑道:“好巧啊!要不一起呗,我可以给你搓背。” 斯卡维尔顿时火气就上来了:“格林先生,没想到您也挺机灵,我还以为你和玛德不是一种人呢!” “哈,相比较这些你是不是穿起衣服比较好一点,再说了我可是比你先来,要说的话你是不是爱上我了,斯卡维尔小姐,所在才跑来找我共浴!”格林玩笑道:“还有啊,这里是雷炎山脉,甚至佣兵目击到巨龙的报告都有,你也放心让你那个弱鸡妹妹跑远?” “啊!” 斯卡维尔尖叫一声,立刻游上岸边穿好衣服钻进夜幕之中。格林见洗的差不多了,于是也爬上岸边,冥武士早已将衣服准备好。 今天是有点尴尬,以后警戒放出间谍好一点,这玩意儿比无头骑士靠谱多了。 走在回营地的路上,格林还有点小激动,没想到咱老格林还有艳福。就是这个福气不能让艾露莎知道,不然跪一个礼拜的搓衣板都拯救不了自己这条小命。 夜幕中的另一边,斯卡维尔姐妹正好和格林相遇,凯莎或许对魔法师有些偏见,一副厌恶的表情。倒是斯卡维尔,毕竟是小女生,还带着一丝害羞。 格林打趣道:“早啊两位,大晚上在雷炎山脉购物吗?” 守夜的傻大个嘿嘿笑着,也不知道他有啥好笑的。 一百八十二章 夜鸦猎场 戈壁的夜晚很危险,暴躁的狂角犀牛会在夜晚杀死能看到的任何类人生物,包括猴子。所以当它邻居的希林狒狒就生活的很憋屈,经常需要遭受无妄之灾。 成年的狂角犀牛具有黄金级的实力,体长可达六米,高可达四米,奔跑起来和一辆武装坦克没有区别。而希林狒狒不过青铜魔兽,和一个成年人差不多高。结果可想而知,在狂角犀牛面前希林狒狒犹如被一个从监狱放出来的****犯按在地上摩擦。 血色玫瑰骑士除了自己的马匹外对其他魔兽坐骑不感兴趣,所以狂角犀牛就很悲剧的成为猎物。 事实上戈壁的夜晚很活跃,暗夜灰狼成群在戈壁滩上游走寻找合适的羚羊群。各种魔兽和野兽开始自己的生活。 在隔壁城外三百里外直至兽人的领地,这一区域被血色玫瑰称之为夜鸦猎场。之所以称之为猎场是因为出现在这个区域的魔兽、盗贼、反动势力都是他们的猎物。 兽人自从福克斯狐人圣莉法翻身农奴把歌唱之后,有一大群不服从管教的不二青年就开始跑到戈壁滩上这三不管地带干起了没本钱的买卖。 艾格玛琳帝国中也不可能没有坏蛋,既然有坏蛋在帝国那个法治森严的地方混不下去,那么在边境做些贩卖军火的生意就很不错。 艾格玛琳帝国的制式装备在兽人部落和巨魔等其他种族间可是抢手货。如果要识别一名兽人或者巨魔的地位,只要看他的着装就可以了。 只要穿着艾格玛琳帝国的制式铠甲,要么就是一个富二代,要么就是强大的战士。 但是对于血色玫瑰骑士而言,帝国的铠甲在血色玫瑰骑士的武器和铠甲来说就是笑话。 玫瑰骑士的刺剑划破帝国制式铠甲和划破一张纸没有多大区别,盗贼这玩意儿就和戈壁的沙子一样永远都不会消失。之前格林已经收割了一批,现在依然还有不少。所以,堂吉诃德为了不荒废血色玫瑰的战力,就将整个戈壁滩当做一个巨大的猎场。 一方面为了遏制兽人的侵袭,一方面也是为了消灭盗贼。整个血色玫瑰,就这还得是训练结果达到优秀评称的才给去。为了杀人,或者说为了立功,血色玫瑰骑士营每天训练简直就是拼了老命。 够资格进入猎场的骑士在血色玫瑰骑士营称之为夜鸦,夜鸦十人为一组,除了武器装备外,只携带五天的粮食,其余的生存所需一概由自己负责。 布鲁斯坦将自己整个身体埋在沙砾中,一条响尾蛇发现他这个散热源,其实对于蛇而言只要脑袋没有被驴子踹上两脚都能依靠自己独特的器官感受到戈壁滩寒冷夜晚中的热源。它正好感觉自己的体温下降的有点厉害,岂能放过这个温暖的地方?顶多明天一早咱就吓吓他不咬他了,响尾蛇这么想着,直接施施然爬向布鲁斯坦。 突然一直粗糙的大手捏住它的脖子,然后……就没有然后了,它的脑袋被整个咬断,现在只能无力的看着自己的身体被那个人类送进嘴里。布鲁斯坦将响尾蛇的脖子凑近嘴角,直接就着啸风裹挟着的沙砾吞咽蛇血。直到最后再也也挤不出一滴蛇血时他才一口咬下一节蛇身。 他这一支夜鸦现在就剩下一个人了,其他人都被一支兽人叛军伏击消灭,现在,那支兽人叛军就在他的前方,正大口喝酒吃肉。象征血色玫瑰骑士营的铠甲已经被他们从冰冷的尸体扒了下来,而那些尸体如今正被可恶的兽人绑缚在立起的木桩上。堂吉诃德营长从来都没有讲过可以抛弃战友,所以自己已经不打算活着回去了。 很羡慕那些在云都城战役后战死的兄弟,不像自己死在一群杂碎手里。不过还好了,自己这一队夜鸦定的日期到了还没回去,堂吉诃德一定会派出部队找我们的。起码知道自己的尸体能埋在英灵墓,这样就很好了,很好了。 布鲁斯坦早就清查好了自己的弹药基数,手榴弹就剩下两枚,子弹已经没有。所幸,刺剑还在,有剑就好,有剑就好啊! 篝火旁,一群豺人正将几只希林狒狒剥皮拆骨,火堆上已经架号几只烤熟的西林狒狒。浓郁的肉香飘散很远,布鲁斯坦深吸一口烤肉的浓香,然后更加使劲的撕咬手中的响尾蛇蛇身。虽然如此,他的动作却很细微,几乎看不见有任何一点一样。 为了追寻这些兽人的踪迹,他的补给早就断了,这一路上遇到什么就吃什么,小蜥蜴、甲虫、就连屎壳郎也吃下肚子。遇到响尾蛇就算大餐了,水是最重要的,格林军团长说过,尿液不能多喝,否则会死得更快。不过已经不重要了,只要能让我再活几天就好了。 布鲁斯坦舔舔干涸蜕皮的嘴唇,刚刚喝了点蛇血感觉好受了一点,肚子里有了一些温暖的感觉。他知道这是因为早已干瘪的肚子在快速消化食物的感觉。肚子里有食物才有力气去送死,不然连剑都拿不起来,自己哪怕死了也不敢去见那些兄弟们。兽人很警觉,丝毫没有因为歼灭一支夜鸦而感到大意。都是从战场上摸爬滚打出来的,自然知道骄傲大意死得最快。 一个豺人巡逻兵握着一柄粗糙双刃斧举着火把来到布鲁斯坦附近,在火把的照耀下响尾蛇头很容易就被看到。豺人巡逻兵眼神一紧:“有敌……”话音未落,一柄短匕已经划破他的喉咙。布鲁斯坦不顾满身的沙砾扶好豺人巡逻兵的尸体,然后贴紧他的身体和平时走路一样将他移往隐蔽处。 在营地的豺人并没有看出异样,还以为豺人巡逻兵尿急要去方便。 布鲁斯坦见篝火旁的豺人没有过来一探究竟的意思,心中松了一口气,他将豺人巡逻兵的尸体靠在一块大石上,然后拔出腰际的刺剑慢慢摸向豺人营地。 一百八十三章 军号鸣笛 布鲁斯坦甩甩有些麻木的双手,刺剑已经满目疮痍布满了豁口。这要放在以前可得心疼死,但是现在却不重要了,一群豺人叛军将他牢牢围在战场中心。如果格林军团长在这里一定会被他骂死,就连他发脾气的样子自己都能清晰猜到。 “脑袋咋就不开窍呢,不知道回来找齐兄弟们再报仇吗?”可是,我没脸回去啊!兄弟们全都死了,全都死了,就剩我一个,我有什么脸苟活下去。所以哪怕到了死神哪里被那群二百五喷个狗血淋头也无所谓,自己一定笑眯眯的让他们喷个狗血淋头。 他盯着眼前的豺人首领,心中不屑道:“真他妈丑啊!老子兄弟的铠甲也是你个不知所谓的兽人杂碎配穿戴的。”一名豺人叛军实在忍受不了心中的压抑,他大吼一声冲出来要把眼前这个梦魇消灭。布鲁斯坦剑锋一转,锋利的刺剑划破豺人的脖子,一捧鲜血喷涌而出洒满他一脸。 随后其他豺人如同收到信号一般蜂拥而上,剑刃飞舞,豺人首领见有机可趁抓住布鲁斯坦一个破绽欺身而上。布鲁斯坦早就等着他近身,他硬生生接下豺人首领的一记弯刀,左手拼命按住砍进腰际的弯刀。豺人首领此时顿时明白了眼前这个人类的想法,他想以死换命。 没有任何考虑,豺人首领果断放弃手中的弯刀,可就算如此他的脸颊还是被划破一剑。布鲁斯坦叹息一声,这么好的机会已经不会再有第二次了。其他豺人趁着布鲁斯坦余力未尽的状态蜂拥而上一顿乱砍,已经没有力气的布鲁斯坦满身溅血,最后身体无力的倒在乱刀之下。 豺人首领非常生气,眼看布鲁斯坦倒下,他从旁边一个豺人手里夺过一把弯刀。凶狠的嘴角已经变得狂热,这个人类竟然伤害了豺人首领的脸庞。一定得死,一定! 在其他豺人的见证下,他一刀砍下布鲁斯坦的头颅,豺人首领一脚踩着布鲁斯坦滚落的头颅仰天大笑,“任你是精锐的血色玫瑰骑士,不照样被我一个区区百夫长伏击全歼吗?”其他豺人心中松了一口气,然后也疯狂大笑起来,渗人的狼啸传出很远。 只是他们没有注意到,在夜幕的掩护下一缕青烟正袅袅升起。 “砰!” 一声彻底的爆炸划破天际,猖狂的大笑伴随着这一声爆炸戛然而止,只剩满地死尸诉说着战况的惨烈。布鲁斯坦到死都没有动用那仅剩的两枚手榴弹,为的就是这一刻,这下好了,老子就算到了下边见到那群二百五也有底气了。他们没有杀完的豺人被老子一个人干掉了,好啊! 半月后…… 血色玫瑰骑士营军营当中,一名身着血色玫瑰制式铠甲的大骑士长急匆匆奔进军营最大的那座营帐。 “报告!” ”一支夜鸦在规定时间没有回来。“ 堂吉诃德眼神一紧,急忙道:”是那一支夜鸦没有回来,你们有没有弄错时间?“ 那明大骑士长道:”时间没有错,布鲁斯坦那支夜鸦定的时间就是今天,可是到现在还没有一点他们的消息,而且我们对于作战任务的时间已经达到严苛的地步。他们不会不知道超过时间未回营帐的后果,可是事实是直到现在依旧没有任何消息,并且我已经派出巡逻队在方圆百里搜寻,依旧毫无踪迹。“ 堂吉诃德沉吟片刻,道:”韦鲁斯骑士长,我命令你带领你的副营进入夜鸦猎场,生要见人,死,要见尸。还有发信号给所有还在夜鸦猎场的夜鸦小队,让他们集合一起协助搜寻。我给你权限,歼灭所有阻碍的敌人,如果布鲁斯坦小队是被人消灭的,以牙还牙百倍偿还。“ 韦鲁斯大骑士长单膝跪地道:”末将领命!“ 说完后,韦鲁斯大骑士长退出营帐迅速来到训练场,”司号兵,吹集结号!“随着集结号声,归属于韦鲁斯大骑士长副营的所有正在接受训练的血色玫瑰骑士立刻换下自己的训练装备然后穿戴作战装备。 最后一个副营整一千血色玫瑰骑士及三千陷阵营士兵集合完毕,整个过程不到三分钟,由此可见血色玫瑰的军事素养有多么么可怕。军号一般不会鸣笛,但只要一旦听见军号响起血色玫瑰就知道战争来临了,夜鸦不是一般性质的血色玫瑰骑士,他们更多的是未来血色玫瑰军团的士官。如今一整只夜鸦队伍生不见人死不见尸,怎会不让堂吉诃德恼火,拖他老子的福,现在的血色玫瑰骑士营和陷阵营没有一个步兵。 马蹄声声,踏破军营,就在韦鲁斯大骑士长率领他的副营离开军营的那一刻,一束巨大的焰火自血色玫瑰军营升空而起在高空炸响,黑色的礼花在天空清晰可见。 夜鸦猎场内,所有夜鸦小队应声而动。 一名血色玫瑰骑士摇醒正在小憩的队长:”探戈队长,快看,军营的集结信号。“探戈立刻睁开杀意未消的双眸。 ”出事了,有夜鸦小队失踪,通知兄弟们集合!“肃杀的声音划过刚刚停止的战场,所有夜鸦迅速整理好自己的装备,随后探戈从怀中摸出一枚信号弹射向天空,那一夜,天空此起彼伏的信号弹照亮整个夜鸦猎场。 探戈感觉到事情的重要性,一般的事情都有专门的信鸦通知各处夜鸦小队,而一旦天空出现血色玫瑰的信号弹那就证明一件事,战争要开始了。而身处夜鸦猎场,如今暂时和兽人相处还算平安,所以出现信号弹的原因只有一个,有夜鸦小队出事了。 夜鸦小队代表了什么探戈心里清楚无比,所以他才会连续征战后连片刻休息都不停止。 韦鲁斯心中暗暗祈祷,希望布鲁斯坦只是因为迷路了所以晚了一点才没有消息,虽然他知道这种想法很可笑。整个血色玫瑰除了军团长有路痴的毛病外,其他人依靠指南针几乎就没有迷路过。 一百八十四章 两百里内寸草不生 布鲁斯坦的遗体终于找到了,在大漠戈壁炎热的气候下所有尸体都开始腐烂。韦鲁斯不顾令人恶心的气味亲自将布鲁斯坦夜鸦小队散落四周的尸骨一块一块捡拾起来。 然后拼好铺在厚厚高高的枯木堆上面,一直火把彻底将布鲁斯坦夜鸦小队融为一体。马嘶鸣,人下马,握长矛,拄刺剑,皆低头默哀。 肃穆悲哀的情绪传染整个韦鲁斯副营之中! “他们本可以为艾格玛琳做更大贡献,可是如今却死在一群无名之辈手中。”韦鲁斯语气沉重道:“那么还等什么,拔剑吧勇士们,两百里内我不想见到一个丑陋的兽人。” “杀!”“杀!”“杀!” 杀意肆虐,周围的野兽却感觉在这个炎热的午后内心一阵冰寒,恐惧的看了一眼那群人类的方向,就夹紧尾巴奔逃离开。 韦鲁斯用手中的剑再一次宣示大漠戈壁的真正霸主,而霸主的双手必定沾满鲜血。 格林的心情很不好,布鲁斯坦是一个很机灵的家伙,格林很看重他。他不仅机灵,做事也足够稳重。比堂吉诃德那个家伙好多了,按照自己的要求,在把布鲁斯坦放在军营好好打磨几年就可以放在堂吉诃德身边当参谋。 这个看见自己就傻笑的家伙,现在只剩下一捧骨灰。 格林从怀中掏出一根香烟,又摸出火柴盒,抽出一根火柴划着。袅袅青烟钻入格林心肺之间。 “呼……” 当尼古丁在身体里面肆虐一会儿之后,格林感觉好受了一些,起码没有刚才那么伤感了。 韦鲁斯做的很对,血色玫瑰从来都没有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的狗屁浑话。当每一个血色玫瑰骑士宣誓进入军团时,其中就有一句“我愿为小人,有辱我军魂者,舍一切道义,不论早晚皆可报仇。” 骑士精神君子道义什么的,格林喜欢看着别人有这副模样,至于自己,那可不行,会遭雷劈的。 格林心情不好,玛德却感觉现在已经进入交配的季节,就在刚刚他成功牵到凯莎的小手。虽然被斯卡维尔发现并制止了他们的进一步发展。 所以说人逢喜事精神爽,但也有另一个说法能够比较形象说明此时玛德的状态,比如“猪油蒙了心”。 所以这个家伙现在看谁谁顺眼,瞧谁谁悦目,一看格林正在哪里吸烟,他就觉得不过去溜两句对不起自己的心情。 “小格林,我……” “亲爱的玛德兄弟,请你离我远一点,我现在心情不好,怕等会儿忍不住把你宰了。”格林吸着香烟,语气却异常冰冷。 玛德打了一个寒颤,却犹自嘴硬道:“你居然敢冒犯亚特蒂斯学院的尊严?” “什么尊严不尊严的,亚特蒂斯学院很不错,哪里虽然有些调皮的小家伙,但更多的是奋发向上的好小伙。可是你呢,出口亚特蒂斯,闭口魔武学院,不知道的还以为你父亲叫龙傲天呢。” “还有你既然说自己是亚特蒂斯学院学生,那么有证明吗?你怎么证明你是哪里的学生,就我所知每一个亚特蒂斯学院学生都有一个标志性的魔法印记。” “你有吗?” 一顿逼问之下玛德越来越慌张,冷汗不停往脸上留下,斯卡维尔感觉事情不简单。如果真如格林所说,那么玛德最好的下场就是一辈子待在监狱里。 玛德正要反驳,不料凯莎却先开口道:“你凭什么说玛德哥哥是假冒的,你都不知道他有多渊博,而且还对帝都那么了解。” 格林不说话了,转过头去吸烟。玛德却好像抓到救民稻草一般。 “是啊,你凭什么污蔑我不是亚特蒂斯学院学生,按照帝国法律我可以控告你诽谤。” 不想再和他玩下去了,自己需要斯卡维尔带路,过早暴露自己的实力不太划算。虽然不一定找不到下家,但是这个斯卡维尔明显看起来好骗一点。 这个才是最重要的,好骗的女人证明不了我的能力,却能将危险性降低到一个安全的数值。 而且这么闹一下,斯卡维尔佣兵小队也会对玛德保持一个警惕心。 见格林不理会他,玛德骂咧咧的离开这里钻进帐篷中,因为靠着亚特蒂斯学院学生的牌子,他不用晚上守夜。 斯卡维尔或许是为了照顾格林,毕竟他是一名魔法师,在雷炎山脉体力流逝的很厉害。如果休息时间不够第二天战斗力都会下降一个档次,但是守夜这项工作又不得不做。 夜晚本就更加危机四伏,饥肠辘辘的魔兽正愁晚上那什么肉来塞牙缝,人类就很不错。相对于魔兽,人类肉质细腻,身体有一股吸引食肉性魔兽的特殊香味,所以这就使得食肉性魔兽喜欢吃人,就和吃一根清新宜人的香瓜一样。 晚上守过夜的兄弟应该知道,第一波守夜的往往是最舒服的,斯卡维尔就将格林安排在第一班守夜。 格林现在就很想呼应一下韦鲁斯再来个两百里内寸草不生,可是不行啊,干大事的人不能被情绪影响到自己的大脑。 和一个屌丝相比,自己的事业才是重要的,难道狗咬你一口你还打算咬回去吗? “为什么我也要守夜?”玛德感觉自己受到欺负了,所以希望据理力争一下。 斯卡维尔淡淡说道:“既然你和我们组队,凭什么你就可以享受我们的劳动成果,已经好几天你没守过一次夜,如果你觉得我处事的方法不对可以自行离开我的佣兵小队。” 格林靠着一根古树养精蓄锐,他知道这是斯卡维尔在为自己争一口气。毕竟当初干掉最多最强大的幽狱骑士的还是自己。 凯莎能够感受姐姐话中的冰冷,但是她不希望姐姐和玛德哥哥闹翻,毕竟如果可能的话自己以后会成为玛德哥哥的妻子。 “姐姐,要不就算了吧,玛德哥哥是高材生,人家哪里能受得了这种苦。” 格林插嘴道:“帝都亚特蒂斯学院学生可重来都是吃苦耐劳成绩优越闻名。” 一百八十五章 短剑的秘密 格林的吐槽具有很大的作用,起码收获了玛德和凯莎的敌视。玛德自不用说,因为格林本就是针对他,凯莎的敌视就有点莫名其妙。 这个暂且不知道是单纯还是傻的小姑娘从一开始就对自己有很大不满。难道以前干掉的敌人当中有这位小姑娘的亲人? 应该不会,我一般都是斩草除根的,就这还不算,还会把地再犁一遍才放心。 莫名其妙啊!难不成咱脸黑就遭小姑娘埋汰? 玛德终于要爆发了:“我草,格林你完蛋了,等我回到学院我会号召所有的学员一起讨伐你的。” “切……” 格林嗤的一声笑了出来,娘了个脚的,亚特蒂斯学院虽然很强大。但是他们每天削尖了脑袋凌晨两三点还泡在网吧,哦不,泡在图书馆跟吃了伟哥一样学习还不是为了能够得到资格进入拉雅喜马山脉的瓦尔基里军事基地。 要知道咱家学院一年收一次菜鸟,而整个亚特蒂斯学院大概只有一百四十五分之一的录取率。也就是说亚特蒂斯学院没一百四十五个学生才有一个有机会进入瓦尔基里军事基地学习。 现如今,整个瓦尔基里军事基地实力包括一支三百人魔法师炮击营,三个重装步兵团,一个狮鹰兵团,一支百人飞龙骑士营。 再加上卡普哪个老头,拥有整个艾格玛琳最先进的军事装备,这里几乎可以说是一座最强大的军事要塞。 扮猪吃老虎就比较容易得手,所以实力不能暴露,不然容易被人群殴,龙傲天傲视群雄梅花傲雪的精细活咱干不来。但是眼前这货又的确让人恶心,所以还是往他脸上摔两个耳光吧。 格林把手伸进口袋里捣鼓了一阵,然后摸出一块勋章,这就是亚特蒂斯学院的证明。勋章在输入魔法粒子后专属于亚特蒂斯标志的魔法信号显现出来。 斯卡维尔以及她的佣兵小队此时一个个瞪大了眼球。 “那么问题来了,我在亚特蒂斯学院待了很长一段时间,但从没见过你,亚特蒂斯学院伙伴虽然挺多人我可能不认识,但是他们的名字我却全都记住了,也没有你。” “所以,你到底是谁!”杀气是一种很玄奥的玩意,他与一个人的经历有关,很可惜的是格林的经历让他把这种玄奥的东西化为平常。 所以当他的语气带上杀意时,玛德不可控制的瘫倒在地。终日打雁今天却遇到一直会装死的老鹰,既然知道自己虚构的身份然而对此没有一点反应,怎么会? 的确,与格林而言冒充亚特蒂斯学院的身份他丝毫没有需要的反应,如果你愿意就是冒充艾格玛琳帝国大帝也无所谓。可是在他烦恼的时候跑去褥他的虎须就是在找死了,杜隆坦虎这么干过结果现在已经被拆成碎片,就连那根虎鞭都已经被堂吉诃德拿去泡在酒里打算卖个好价钱。 天灾教会也这么干过,结果就是只能无奈的让格林的脑袋在黑市上涨到八千万亲爱的小钱钱。就这还不算,咒歌都被他撬去当玩具了。 这一次主要的目的还是为了雷炎山脉里面的东西,能不节外生枝最好不过,但是似乎有人就不这么想。没关系的,熊孩子吗只要多来些爱的教育就会学好,所以格林打算给玛德多些关爱。骑士精神什么的就是狗扯,“熔岩的泥潭”就很不错,黑暗系中最适合敲闷棍的魔法之一。 法术流魔法带不经意间就将玛德困在里面,灼热的暗红色熔岩泥浆如同沼泽般将玛德困在里面。沼泽的特性很简单只要人一旦陷入其中想要挣扎出来就会变得很困难,而熔岩的特性在于奇高的温度与更加难以挣脱的吸附力。 当然最为爱惜小命的猥琐亡灵魔法师,只用一个魔法怎么能够满足他的安全感,所以另一个控制性魔法“亡灵附体”恰到好处的使用在亲爱的玛德身上。 因为亡灵魔法师的臭名昭著,所以这一类魔法往往具有很大迷惑性,“亡灵附体”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完全隐形的束缚幽灵缠入被施法者的身体当中,使被施法者全身僵硬。 有好事者使用这个魔法来治疗自己作为雄性动物在哪方面的不足,据说拥有奇效。熔岩的温度有多恐怖这里不再多提,“熔岩的泥潭”虽然没有真实的熔岩那么可怕的温度,但是烧死一两个人还是没问题的。 玛德辛苦的用斗气支撑自己不被灼热的熔岩泥潭烧成灰烬,但是全身却又动不了,只能任由格林宰割。宰他的心格林倒是没有但是在他身上试验一下阿丽丝之剑还是很不错的,在玛德以及斯卡维尔等人惊悚的目光中,格林面带轻笑缓缓将阿丽丝之剑刺入玛德腹部。一条血线渐渐汇聚成小河从他的腹部流淌而出,格林见阿丽丝之剑已经整个被染红才拔了出来。 按照黑道上的规矩,玛德的行为应该是要来个三刀六洞才算完。但是格林现在没那个闲心,还是研究这个带着腐尸气息的阿丽丝之剑来的好。 这股气息想必自己到死的那一天也忘记不了,毕竟只要想想背后那条如同狰狞蜈蚣般的伤口,心中的胆寒就和抽烟上头一样直冲脑门。 做事不能只看结局,过程才是最重要的,那次差点被人砍成肉泥。话说咱脑子也是抽抽了,一个魔法师学人家战士拿着柄长剑就往前冲。要不是没嗑狂熊药剂就差擂着胸膛大喊“TM熊的力量”,还好在仅剩的离职之下没有干出这么中二的精细活出来。 毫不奇怪,阿丽丝之剑染满了鲜血后就开始牛逼,它缓缓离开格林手心,漂浮在他的眼前,一层又一层魔法力子如同波浪般围绕着剑柄往外推送。随后叠加出一个又一个青色六芒星魔法粒子星图,格林赶紧拿出小本本和笔构筑眼前的青色六芒星魔法粒子星图。 到了如今这个地步斯卡维尔要是还不明白发生了什么就要和傻大木一个姓了。 一百八十六章 成香饽饽了 玛德命够铁,被阿丽丝之剑扎穿一颗肾也没死过来。所以格林拥有魔法星图的秘密就变得光明正大了,换句话说他被人阴了。 自己就是一个老阴逼,没想到在这个节骨眼被别人阴了。 哎,真特么忧伤啊!格林坐在一具尸体上,左手撑着脑门,慢悠悠吐出一口香烟。斯卡维尔恨不得一脚踹死这个二货儿,没事干吃饱了撑的,一个魔法师捡了根木棍就喊着“TM熊的力量”往前和一群战士干架。 还好命不错,可能是长的丑死神也嫌弃他,所以甩了一个倒霉蛋几十棍愣是一点事没有。 格林在心里充分的鄙视了斯卡维尔的不屑,咱可是用海量的魔法粒子阻碍那个和我对打的倒霉蛋,他要是能摸着我的衣角才怪。 “格林,下一步该怎么走?”斯卡维尔问道,星图存在的时间并不长,以她一个脑子里塞满肌肉的战士再怎么记忆也不能完全描绘出整个完整的星图。但是格林不同身为一名魔法师,更是在魔法师这一个族群中号称最强学者的亡灵魔法师中的佼佼者。 想要速记一张星图并不会太困难,阿丽丝之剑似乎也有冷却时间,换句话说就是在聚集一次星图后要隔一段较长的时间才能再次显现出来。所以当斯卡维尔手下一个佣兵自虐式的把自己划了十几道伤口后才算是浇灭一个浮躁的心,格林对那个二百五的性格进行了充分的肯定。 这种勇士不管是用来当个肉盾还是留下来送死都挺好的,以前堂吉诃德就喜欢这么干,被自己打了几顿后才消停下来。 格林吸完手中的香烟,哎!小耗子偷偷藏起来的烟不多了,以后要省一些。 “根据星图的指引,我们还要往东南方向前进五百里,进入博尔坦火山找到熔岩过道。” 思卡维尔沉思一番后道:“博尔坦火山那里生活着各种凶猛的魔兽,我们的力量怕是不够啊,很危险!” “怎么?你怕了!”格林随意道。 凯莎拉了拉姐姐斯卡维尔:“姐姐,我们还是回去吧,这次的狩猎回去后足够我们生活很长一段时间了。”斯卡维尔看了看妹妹凯莎,伸手抚平她因作战而散乱的秀发。 “放心,我们会没事的,相信我这一次如果我们能够找到‘哪位’的宝藏,只要一点点我们就能搬去低俗生活了,说不定靠着剩下的钱还能送你去亚特蒂斯学院。” 似乎是在给自己打气,斯卡维尔用自己才能听到声音呢喃道:“一定能活下去的!” “我信你个鬼,一个白银战士跑去黄金魔兽遍地跑的博尔坦山脉闲逛!”格林在心里暗暗吐槽。勇气可嘉,但是这智商嘛!格林悄悄斜着眼瞄了一眼斯卡维尔被皮甲紧紧束缚的胸部,果然胸大的人脑容量就少。 战事稍平,斯卡维尔召集剩余的佣兵在打扫一番战场后就以最快的速度离开这里。毕竟现在大概整个雷炎山脉有一般的人准备把他们抓住好得到宝藏星图。 间谍还是很靠谱的,起码比堂吉诃德那个二百五好不少。说句实话有他在也不错,感谢苦力活也能帮自己省不少麻烦。还是小耗子好啊,到底是跟自己一个姓的,说到小耗子,格林嘴角不觉就浮现出一丝微笑。 斯卡维尔很早就开始关注眼前这个看起来像个二百五,其实也是二百五的家伙,此事见他笑着不知为何有点想给他一一拳的冲动。或者在她看来一个魔法师应该是一副面对什么都应该风轻云淡的表情,虽泰山崩于眼前而不眨一下眉头。哪里像眼前这个二货,拿着一柄短剑,喊着“TM熊的力量”就跑在最前面和敌人硬刚,傻缺不是,脑子瓦特了吗! 格林无语,谁说魔法师就应该躲在后方丢技能的,那才是二货应该干的事情。真正的厮杀哪里有这么简单,可能也是因为魔法师太稀少的缘故。否则她绝不会有这种低俗的想法。香饽饽之所以称之为香饽饽是有原因的,因为在他的身后总会有些鬣狗觅食。 玛德带着一大群穿着各异的佣兵来到格林刚刚结束战斗的地方,这里尸体陈横,血夜早已将泥泞的草地浸湿。湿哒哒的一股子腥甜的味道扑面而来。玛德蹲在地上伸手捻起一些沾染了血迹的泥土:“他们应该还没有走远,这些血水都还没有结块,快追他们就在前面不远。” 一大群佣兵呼呼杂杂的往密林深处钻进,而这一幕全都被间谍看在眼里。手握巨斧的人类战士,腰背长弓的兽人,看起来玛德小兄弟的火气不小啊,不就是扎了你一颗肾嘛。火气还这么大,下次遇见把你另一颗肾也给扎了,看你以后还能不能硬气。 大群佣兵刚离开战场不久,一名佣兵一脚重力踩在一根枯木上,脆弱的枯木哪能承受这两百多斤的重量摧残。“砰!”一声巨响过后,周边十几名佣兵被巨大的气浪掀翻在地,一片惨嚎之声响彻。当那名佣兵在被他的兄弟围观时只剩下一片肉末。一颗混合了四种烈性炸药和魔兽魔晶组装的手雷引线就挂在那根枯木下面,一脚下去和中头奖一样让人升天欲仙欲死。 只不过别人是处于一种美妙的快感,而他是真的升天,可喜可贺啊! 斯卡维尔在奔跑中回头看了一眼爆炸的身后,然后转过来目光对上格林。 格林耸耸肩无所谓道:“我在离开的时候埋了几个魔法卷轴,本来不打算报以希望的,没想到还是有几个倒霉蛋踩着它了,可喜可贺啊!” 斯卡维尔眼神一紧,或许眼前这个吊儿郎当的魔法师没有自己想的那么二百五。换句话说从亚特蒂斯出来的人一个个都不是什么好鸟,与此同时一个想法更是在她心中扎下根。 格林操控着间谍仔细观察周围的环境,有间谍的存在就可以避免与一些强大的魔兽正面接触。事实证明越是强大的魔兽越是不会随意攻击人类,除非你惹怒它,比如把一头魔兽的蛋偷来当早餐,否者除非肚子里面没食,想要那你开唰,这就没办法了,天大地大肚子最大嘛! 一百八十七章 安静的密林 人在经过高强度的训练后非常需要一顿营养丰富的晚餐和一晚香甜的睡眠。只有这样才能保证第二天能有力气继续吹牛逼,这可是个力气活,很累人的。 可能是昨晚牛皮吹的有点大,把斯卡维尔的一众小弟吓蒙圈了,所以连夜趁着大雪就跑掉。格林叹了一口气,到底还是功力不够,不然自己就把他们吓死好了。 就一个晚上,也可能是半个,斯卡维尔手下的佣兵就一个不剩全跑路了。着实一个都没有留下,斯卡维尔很是气氛,自己手下连个招呼都不打就离开自己。 艾格玛琳人对于叛徒是最不能容忍的,一般背叛者被拆成一百块零件都算轻的。 格林幸灾乐祸的笑道:“斯卡维尔兄弟,请问您成为光杆司令有何感想,可以请你写一篇一千字光杆司令读后感吗,保证火。” “死开,难道我的力量削弱你就这么高兴吗?” “还有,我是女性,请不要用兄弟这个名词称呼我。”斯卡维尔切齿道。 格林小声嘀咕:“没见过胸肌这么大的。” 强忍住把格林拆成骨头的冲动,斯卡维尔问道:“你呢,也想走吗?”“不想,我还没有玩够呢!”格林摇摇头,废话,内谁的宝藏啊,简直就是老母牛上天,牛逼轰轰的好东西。说啥也不能当做没看见就离开吧? 到是凯莎忧心忡忡道:“姐姐,要不我们就算了吧,会有危险的!”斯卡维尔抱着自己的妹妹,脸颊贴着她的秀发。 “放心,不会有危险的,只要这一次我能能够得到宝藏的一部分就足够把你送去帝都进修,这样就不用再跟着姐姐受苦了。”“姐姐!”凯莎糯糯道。两姐妹抱着互相慰藉,不知为什么格林突然有点触动。 休息片刻,格林制定明天的赶路计划,在哪一波爆炸的威慑之下,其他佣兵想要继续追踪自己几人的踪迹需要一些时间。但是让他担心的是那些背叛自己的佣兵,因为他们非常弱鸡,最适合用来当炮灰,所以这也意味着他们被其他佣兵俘获的可能性非常大。 玛德是个贱人,绝对不会放过他们这么好的舌头,或许他们就等着其他佣兵找上他们在额外赚一笔小费。至于宝藏只要他们脑袋没有被驴子踹上两脚应该不会打这个注意。间谍就乖多了,每天喂它们吃两个五号电池就可以放心的为你警戒一天。今天不是一个赶路的好时机,大家都太累了,一路上的战斗一路上的提心吊胆吧斯卡维尔姐妹折腾的够呛。 格林觉得如果不是因为自己的路痴属性和弗雷尔冰龙傻大木的逗逼,此刻再赶上几百里路和玩似的。可是此刻他居然有点想念堂吉诃德那个二百五,起码这个混蛋还能在丛林里找到路。 不得不说格林煮的一锅好肉汤,努尔盘羊鲜美的肉质足够鲜嫩,一大锅浓郁的淡黄色肉汤顿时就将几人的斗志提升起来。凯莎现在面对格林很不好意思,因为她之前因为玛德的关系而从没给过他好脸色看。可是事实给了这个姑娘一记响亮的耳光,玛德是一个骗子,而格林却是他最羡慕的哪一个群体。 斯卡维尔能够感受到自己妹妹的心情,可是她也不好再多说什么。 格林见气氛有些尴尬,于是打趣道:“我在亚特蒂斯其实也没什么,魔法没有学会多少,所以只好一门心思放在吃的上面,我可是学院出了名的美食家,这里也就是没有工具。不然我请你们吃满汉全席。” 斯卡维尔回道:“亚特蒂斯是个怎样的地方?那里是不是每天都有行色匆匆的学者行走在华丽的青石板道路上,那里一定很美!” “是啊,那里很美,但是却并不华丽,只有古朴与历史的积淀。在里面的学子也并没有什么特殊,他们和普通人一样,或安静的躲在实验室进行自己的魔发论文,或立于瀑布之下锤炼自己的武艺。他们也会成群结队趁着休假日漫步在繁华的亚特蒂斯的商业街,也会在酒馆大声的取笑打闹自己的室友,更有甚者喝醉酒后号称自己是啄木鸟。” “啄木鸟?”凯莎放开一点好奇问道。 “这是我们学院一段广为流传的故事,据说有个叫堂吉诃德的二百五和自己同学喝醉之后,在他室友的怂恿下脱下裤子,说自己的是啄木鸟,那一晚可不知道被他啄坏了几棵树。然后第二天在教导主任拿着扫把的追杀下罚扫了整整一个月的厕所!” 此话一出斯卡维尔姐妹顿时就活不成了,两姐妹扶着树笑弯了腰,都是在佣兵圈子里混的。这些东西岂会不知,什么荤笑话没听过。可怜的堂吉诃德不知道自己的故事再次被亲爱的老大换了一个版本传扬了出去。 荒凉的大漠戈壁,正在训练血色玫瑰的堂吉诃德突然打了一个喷嚏。 “怪了,我有种预感背后有人在说自己帅!” 路西法讥讽道:“还有人说你帅,我看八成是老大又把你啄木鸟的故事欢乐版本满世界传扬。” “哈哈哈哈!”路西法的声音不算小,以至于训练的血色玫瑰骑士都听到了,所以一个个都笑出声来。堂吉诃德营长啄木鸟的故事可是广为流传,听说那一晚一整片森林都遭殃了,到了一大片。 “笑笑笑!笑个屁啊,每人的训练强度再加一倍!” “啊!”血色玫瑰骑士顿时笑不出来了,平时训练完了之后命都只剩下半条,这训练强度再加一倍岂不是可以直接抬着回去?但是没办法,谁让自己等人的笑声被小心眼的堂吉诃德营长听见了呢,于是一个个只好苦着一张老脸,便秘般的开始自己苦逼的一天。 堂吉诃德感觉天更蓝了,谁叫你们敢笑话劳资,不知道咱老唐的心眼是出了名的嘛! 荒凉的戈壁又再次充满祥和的气氛。 肉汤差不多可以入口,格林给每一个人都倒了满满一大碗,然后开始填饱自己委屈的肚子。难得感受到一丝宁静,就是那些苍蝇讨人厌,茂密的丛林中,玛德和一大群佣兵匍匐着接近格林的驻地。在他们身后,数量庞大的亡灵军团已经将他们收缩在紧密的包围圈中。 一百八十八章 雪林听虫鸣 戈壁滩上大雪纷扬,血红色铠甲依旧在夜鸦猎场狩猎。堂吉诃德抖落身上的残雪,今年的天气比以往冷了几倍,兽人斥候已经开始在夜鸦猎场巡视。当然他们最后的结果就是被夜鸦割下脑袋穿在光滑的胡杨木支架上,这些可是好东西,算军功时就看这玩意儿多不多了。 所以夜鸦牟足了劲想要多弄些好东西回去,以后不管是进修还是评职称都有好处。雷炎山脉的大雪丝毫不比戈壁滩的小,格林喜欢吃肉汤时抽根香烟,美得很,换神仙也受不住啊! 斯卡维尔姐妹的吃相就文艺多了,一口一口细细品尝肉汤的美味,不像格林一样老母猪吃食西里呼噜。达克觉得自己的包围圈应该足够围剿格林三人,于是抽出一支羽箭搭上长弓,锐利富含魔法粒子的箭矢遥遥瞄准着格林。 “咻!”上午一声,锐利的羽箭刺空的声音划破密林的寂静。格林丝毫不为所动,斯卡维尔感觉到危险的来临,碗一摔拔出长剑拦下这一只充满风之魔法粒子的箭矢。魔法粒子爆裂的力量还残留在长剑之上肆虐,斯卡维尔看了一眼自己的长剑。 “什么人!”凯莎见状要是还不明白发生了什么就可以找块豆腐撞死算了。两柄长剑同时指向营地之外,达克扛着一柄门板大的斧子大笑着从草丛中站了出来. “不愧是闻名已久的斯卡维尔,战斗力真是不俗,意见居然能够拦下我这支花了五十枚金币的魔法箭矢。”随着达克的现身,玛德等一众佣兵也陆续从营地四周显现出身影。斯卡维尔眼神一紧,他发现自己曾经的战友赫然出现在现在的敌人人群中。 斯卡维尔语气寒冷道:“达克团长,您好歹也是一名黄金战士,居然也会做出小人一般偷袭的事情,就不怕说出去被人耻笑吗?”格林抬了抬头往四周看了一眼,刚刚好像听见有谁在叫我,难道听错了?哎!老了,更年期提前了吗。 “哈哈哈哈!耻笑?以前这么说的人很多都死了,就我活了下来。再说了佣兵团中老实的又有几个活了下来,可别告诉我你没干过偷袭的勾当。” “你”斯卡维尔语气顿时一滞,达克的话说得不错,混佣兵的真正的好人此刻或许已经活得不剩下一个了吧。弱肉强食的世界如果没有匹配的实力正义就是一句笑话。 “怎么,没话说了吧!我也不多说什么,交出宝藏的星图,在陪大爷和兄弟们乐呵乐呵咱也就说不定放你一条生路,不过那边那个啥小伙就必须得死了,我可是答应了玛德兄弟。” 闻听此言,玛德残忍的瞟了一眼格林,见他丝毫没有意识到自己即将悲惨的人生,顿时怒火中烧。只是碍于达克在此,他不好太过于嚣张,别人不知道,他可是听说过达克的凶狠。据说他以前有一个手下只是因为说话的声音比他的稍微大了一点,结果第二天那个手下就被砍掉脑袋扔在护城河的污水中。 斯卡维尔道:“呸!休想,哪怕我今天战死也不会让你们动我妹妹一根汗毛。” “这可就由不得你了,不过没关系,倒是把你杀了,趁着尸体还热乎大爷我照样可以好好享受一下你的肉体,至于你的妹妹等本大爷玩够了就卖给兽人当奴隶。据说他们最喜欢把人类女子抓去当交配工具,到时候一大群脏兮兮的兽人在你妹妹雪白柔嫩的身体上耸动着想必你会很愿意看到的。” “老大,听说兽人下面那玩意儿可是大得很,比牛的还大,那个妹子可有的享受了,哈哈哈!”达克的一个手下继续刺激着斯卡维尔道。 “畜生!”斯卡维尔斗气流转全身,提起长剑,暴动的斗气灌注与长剑之中。达克一把推开那个小弟,浑厚的斗气聚集在手掌当中,锋利的长剑如同鹌鹑蛋1一般被那只大手抓住。任凭斯卡维尔如何使劲都不能将它刺进达克皮肤一点,难道等级的差距真的如此巨大吗?斯卡维尔不敢置信的看着眼前这一幕。 “啪!”达克一巴掌拍飞斯卡维尔,斯卡维尔顿时如同断线风筝般摔倒在地。她拄着长剑艰难的攀爬起来,“姐姐!”凯莎赶紧来到斯卡维尔身边。斯卡维尔道:“妹妹,等会儿我会缠住他们,你趁机往雷炎山脉外面跑,只要跑到城镇他们就不敢拿你怎么样。” “不,姐姐我不跑,我要陪着你,我已经失去爸爸妈妈了,我不能在失去你!”在恐惧的作用下凯莎颤抖着举起长剑对着达克。 达克猖狂的笑道:“你们看啊,咱们的小美人已经迫不及待想要脱光衣服到我的怀里来了。放心小美人等会我会把你姐姐洗干净和你一起好好享受一番的。”至于一旁的格林则没人注意,因为玛德担心达克不帮他报仇而故意没有告诉他格林魔法师的身份。 而且他也不认为格林实力有多强大,纵使格林是亚特蒂斯学院的,他这么年轻,实力也不可能到达黄金。不然哪里还需要和斯卡维尔一起合作呢! 达克取下背后的斧子,他起身而上,甚至都没有使用斗气,仅仅凭借自己本身的蛮力就将凯莎瘦小的身体砸翻。还不到两分钟,斯卡维尔姐妹双双败北。 凯莎喉咙一甜,一口浊血喷出来,斯卡维尔挣扎着来到妹妹身边抱住凯莎。 “凯莎,你没事吧!”她将凯莎的身体抱在怀里,伸手小心擦拭凯莎嘴角的血滴。凯莎虚落道:“姐姐,我没事,你快跑不要被他们抓住。” “跑不掉了,我太弱了,连自己的亲妹妹都保护不了。”一滴、两滴、泪水顺着斯卡维尔的眼角流下。她恨自己为什么这么弱小,凯莎就是她这个世界最后的亲人了,她不敢想象凯莎落入达克手上的后果,那比她这辈子遇见过的最可怕的事还要可怕百倍。 达克可不管这么多,他狞笑着准备将这两姐妹带回帐篷。格林终于喝完最后一口肉汤,然后意犹未尽的舔舔碗口。 一瓶湛蓝色药剂突兀的掉落在斯卡维尔面前,格林淡淡道:“喝了它,还有记得大喊‘TM熊的力量’”,这一瓶药剂可是寄托了自己很多美好的回忆。 似乎想到什么,斯卡维尔丝毫不假思索拿起药剂喝下。达克眼神狠狠收缩,他看见斯卡维尔的气势不断上涨,甚至体内的斗气都已经将要离开身体溢出。 一百八十九章 虫鸣停了 格林强不强大斯卡维尔不太清楚,只明白眼前这个亚特蒂斯学院的二百五魔法师喜欢扛着剑找人打架。但也正是因为他是亚特蒂斯学院的人,所以才有将不可能化为可能的能力。 没有犹豫,斯卡维尔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喝下“狂熊药剂”,拍着胸脯大喊一声:“TM熊的力量”这么中二的事情斯卡维尔还干不出来。 灼热、爆裂、强大的力量立刻席卷而来,斯卡维尔拄剑支撑自己,好想发泄一下,要不要听从格林大喊一声? 达克感觉到不对,危险的气息开始弥漫。 “兄弟们,先杀了她们!” “杀啊!” 佣兵在达克的命令下挥舞着武器厮杀过来,斯卡维尔或许稍适应了药剂的力量,她按住凯莎温柔的将她护在身后。 “接下来交给我吧!” “哈哈哈哈!别狂妄自大了,即使你依靠药剂进入黄金战士序列,但是你的战斗意识也完全不够我看的。兄弟们,干掉他们,到时候斯卡维尔温热的尸体先交给你们玩耍。至于凯莎还得让我先过过瘾。” “遵命,老大!”一群佣兵呼啸着,在奖励的作用下一个个如同发情来母牛一般。 斯卡维尔缓缓吸了一口凉气,格林学着也深吸一口,特喵的塞牙缝,疼…… 斯卡维尔将长剑重新入鞘,中心下沉摆出攻势。然而这一幕却被佣兵当做是绝望的表现,绝望吗?怎么可能,斯卡维尔低喝一声,冲天斗气滑坡长空,火焰斗气席卷人群,无数鲜血四溅。格林心中略有得意,这款药剂经过改良之后药效可比以前强大了不少,只不过后劲也比之前的大了不少。 有所得必有所失,这是亘古不变的道理。达克不可思意的看了一眼格林的方向,一丝杀意略上心头,或许玛德有些事情忘记告诉自己了。他握紧斧子,格林毫不在意,面对达克的杀意他并不担心。杜隆坦虎都被自己敲死了,难道一个达克就能让自己担心? 再说了还有斯卡维尔的存在,她总不会讲达克放过来咬上自己一口吧。果然,在心中的担忧之下达克握紧斧子直冲格林。 “跳斩!”斯卡维尔了解一名佣兵后,转身抵挡在格林身边,长剑与巨斧的撞击狠狠荡出一层肉眼可见的气波。可想而知两者间的撞击产生的力量有多可怕。凯莎不可思议的看着斯卡维尔,她很清楚姐姐的战力,可是现在居然能够和达克打成平手。 她在一次将目光转移到格林身上,这一切都是那瓶药剂的作用。佣兵之间很早就流转着魔法师的可怕,渊博的知识,层出不穷的魔法,神鬼莫测的魔法药剂。这一切都为魔法师这一神秘群体蒙上一层神秘的面纱,只是之前一直没有见识过,还以为魔法师的神秘可怕都是耀眼。 现在回想起来,仅仅一瓶药剂就显现出魔法师神秘的一角,怪不得那些曾有幸见识过魔法师的老佣兵在谈论魔法师时流露出的向往与尊敬。这一切都是真的。 达克惊惧斯卡维尔力量的增幅,只不过这些力量还不能完全战胜自己。每一种药剂都具有时间限制,只要过了药剂的时限,这个火辣的小妞还不是任自己宰割。黄金级战士的交战,其他人完全不能插手,两人交战所到之处碎石飞泻树木横飞。 剑刃互相撞击,金属的碰撞不绝于耳,其他佣兵眼见两位黄金战士不可力为,遂将眼光转入格林与凯莎。 “兄弟们,拿下那个可恶的小子和凯莎小妞!” “杀啊!”在一名佣兵的率先出击下,其他佣兵将目光对准格林。 “三百凤仙花!”法术流魔法带摆列出魔法公式,上百朵人头大火球从格林身边激射而出。火球落地,爆破的火球将每一名佣兵炸飞。一时之间,剩余的佣兵立刻不敢妄动。这一幕自然被达克看见,斯卡维尔松了一口气,她对付达克一个人都已经很吃力,更别提分心保护格林。 格林在使用一个魔法后就不在有动作,玛德见机悄悄躲进身后的草丛之中。 “傻大木疑惑的问道:“老大,干嘛不把剩下的佣兵干掉,留着他们吃晚饭吗?” 格林摇摇头,道:“我想要看看斯卡维尔的能力怎么样,如果可以的话我想要将招募进我的军团,现在这个社会人才难得,尤其是斯卡维尔还有自己这个妹妹的软肋,假以时日可以最保险保持她的忠诚。” 傻大木歪着脑袋,想不通杀人为什么又和忠诚挂上钩,不过他想起自己老爹的教诲。对于比自己聪明的意见,只要听就好了。否则到时候被人当成傻蛋就不好了,仔细想想我似乎被坑了,劳资不就姓傻吗? 回到这个问题:“老大,你是不是该给我解释一下我的名字的事情!”某弗雷尔冰龙故作凶狠道。 “怎么滴,傻大木不好听?要不给加点工资?” 傻大木顿时来劲了,道:“加多少?” “一个钢镚!” “好的,没问题老大,只要您满意就是对我最大的鼓励!”傻大木回过神来,顿时扭捏道:“其实我老爹老妈也是可以姓傻滴,您看?” 格林气笑道:“滚!” “好的,没问题老大,您要求我照办。”说完傻大木立刻开始撒泼打滚。 格林满头黑线,怎么自己招的人都尽是些奇葩,堂吉诃德是这样,路西法还好好的,结果后来也被堂吉诃德带跑偏了,据说现在那个二百五越来越闷骚,连自己几岁尿裤子的事情都开始打听。据说还有还几个版本,现在这个看起来“凶狠”的傻大木也是这样,这都什么跟什么啊! 另一边,在达克强大的攻势下,思卡维尔抵抗越来越吃力。的确,刚步入黄金大剑士行列,对于斗气的陌生使用以及战斗意识的落后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弥补的。 格林站了起来,拍拍身上掉落的雪花,也差不多要解决这场战斗,毕竟自己的时间是很宝贵的。恍惚之间,雪林虫鸣即将消失! 一百九十章 梅花香透枫林 达克深吸一口气,他将力量积满全身,在斯卡维尔不可思议的目光下以近乎可怕的速度挥下巨斧。 雪花大如鹅毛,在大一点就不能叫雪花飘飘,而应该是砸。 斯卡维尔体力越来越不支,毕竟男女之间体力本就较为悬殊。 达克狂笑道:“没招了吧,我可还有足够的力量,接受死亡吧。” “断头台!”达克大喝一声,斗气整个震开飘落的雪花。月牙形的斗气斩击划破长空与斯卡维尔的长剑撞击在一起。 “哇!”斯卡威尔喉咙一甜,一口献血喷出,伴随着达克猖狂的大笑,斯卡威尔刚涌上心头的一丝侥幸如同坠落冰窟。正当达克举起巨斧想要了结斯卡威尔时,一颗灼热的子弹将他举起的巨斧击飞原定的轨道。 在重力的作用下,达克的巨斧狠狠砸在一旁的石块,巨大的冲力将那块石头砸开裂痕。 “有埋伏!”达克手下迅速反应过来借助身边的掩体掩护自己的身体,达克缓缓拔出深陷雪地中的巨斧。一枚锃亮的子弹深嵌在他的巨斧之中,这种东西他见识过,虽然有点诧异但他却知道这枚小小的东西和艾格玛琳最新的武器有关。但是这里是偏远的雷炎山脉,目前为止还没听说过那个佣兵团装备过这种新式武器。 难道是来自帝都的佣兵团,想到这里达克眼神一近,物以群分,帝都的佣兵团虽然也叫佣兵团,但不管是素质还是实力肯定是佣兵圈子中说得上话的。据说在哪里整个佣兵团有三四名大剑士都不足为奇,更有甚者强大的佣兵团还有魔法师和铂金剑士的统领。 想到这里,达克对着四周大声道:“朋友,想必你们也是为了宝藏而来吧?眼前的这个女人身上就携带者宝藏的星图,如果可以的话我愿意献出这份礼物,只不过到时候各位朋友吃肉留些汤给我就好。”斯卡威尔立刻又浮现出一丝希望。 格林先咳嗽一声,等把嗓子弄的舒服了,道:“我这人很独得得,吃东西喜欢连汤带肉一起,这样才舒坦。”“朋友过分了,出来混都讲究……” “讲究啥?你又不是跟我混的,我干嘛要分你!” “你……”似乎意识到什么,达克不敢相信的转过头来看这格林,“那个是你的人?” “怎么滴,我看起来不像混社会的人嘛?”斯卡威尔不敢相信的看着格林。“你还有其他同伴?那你为什么……”格林挥手打断她的话。 达克提了提自己的斧子,道:“原来阁下才是扮猪吃虎的人,达克失礼了。”不服软不行啊,自己的力量自家人知道,很大,一拳绝壁打死牛的那种,可是对方却凭借着新式武器一招就将自己的力量打散。而且附近到底隐藏着多少人还不清楚,如果多一点的话? 达克吸了一口凉气,如果对方多一些人,自己的下场最好都是被打成筛子。 就在这时,玛德突然出现在凯莎背后,一柄锋利的短剑紧紧压着她柔软的脖颈。 “达克老大,现在我们有人质在手,您放心吧他们不敢轻举妄动的!” 达克哈哈大笑道:“干的漂亮玛德兄弟。”“帝都的朋友,现在我们可以好好讲讲价钱了吧,之前的不算,交出星图,否者这个可爱的小美人就要……”话中的意思很明白,老子身上有人质了,你们要听话的干活,不然死啦死啦滴。 “砰!”又是一声枪响,一名佣兵应声而倒,达克一惊自己已经有人质在手,为什么他还敢开枪!斯卡维尔惊叫道:“格林不要,凯莎还在他们手上。” 格林没有理会斯卡维尔的呼喊,又是一声枪响,一个佣兵脑袋绽开一朵血花倒地。 达克怒道:“混蛋,你真的不信我会杀了那个小贱人吗?”枪声依旧没有理会他,枪声依旧不停起伏,每一声枪响都会飘起一朵血花,如同寒林中的雪梅,芬芳长久。 终于,其他幸存的佣兵不堪忍受内心的煎熬,他们挥舞手中的武器“兄弟们杀啊,干掉那个混蛋。“格林身前五道并不高大却气势逼人的身影从天而降。他们残破的铠甲上,魔法粒子的气息不断吞吐。正是阁楼中被格林改造的无头骑士,他们安静的守护在格林身边,锐利的十字长枪斜指地面,一朵雪花漂浮在枪刃,然后在自身重力的作用下一截为二。 丛林中嘻嘻索索的身影不断出现,他们的身体穿过早已被大雪冰冻的草木。亡灵重装兵携着盾牌排列着整齐的队列将营地围的水泄不通,亡灵骑士驾驭者座下的战马统领着他们。死神狙击手的身影在高大的枫树枝干上将狙击枪定好位置,冥武士充当他们的副手进行指挥与警戒。 斯卡维尔瘫软在地,玛德双腿打颤。唯有达克还有能勉强站着,他不是傻蛋能在佣兵圈子里干净坏事还活着可不是一个傻蛋能做到的。其他的不说,就是格林身边站着的那五道身影气息就远比他强大,更别说还有数量巨大的众多的其他亡灵。每当死神狙击手的枪口瞄准他一次,达克都能感受死亡的味道,非常难受却又迫使他不得不面对。因为他不敢动,只要动一下他不敢保证接下来一颗子弹会不会射击,他不敢试探! 亡灵魔法师的可怕他早有耳闻,和一个亡灵魔法师作对不亚于和一支军队作战。 达克强迫自己冷静下来道:“帝都的朋友,多个朋友多一条路,我为刚才的愚蠢行为道歉,并且只要您愿意我可以听命于您的麾下,只求您放我一条生路可好。”达克在没有刚才的气势,此刻他只想活下来,唯有活着才能谈论其他,如果死了什么都是空谈。 至于自己手上的人质,那就是个摆设,从来没有听说亡灵魔法师会跟你讲感情的,这是一群为了学术可以拿自己的身体开刀进行魔法实验的冷血生物。 格林深吸一口气,四周弥漫的杀气促使饥肠辘辘的魔兽丝毫不敢靠近。“真是令人愉悦的味道啊!好久没有呼吸道这么芬芳的滑向了(血腥味),你说我有什么理由不将这雪地染上一层血梅?”格林歪着脑袋轻松道。 一百九十一章 豺人斥候 荒漠中的戈壁早已被大雪笼上一层寒色,比力克微微甩动粘在尖耳上上的积雪,让自己的听觉能够更灵敏一点。这些天越来越多豺人斥候的脑袋被穿在木桩上,至于他们的尸体早就被魔兽啃食怠尽,至于那颗脑袋,用棒槌榨都榨不出二两油,没人在乎。 身为奥克军团最为精锐的豺人斥候,如今女王大人终于将自己派遣出来。听说隔壁的一群家伙将戈壁当做了猎场,没事就砍两颗兄弟们的脑袋回去换酒喝。简直是是可忍孰不可忍,不管如何这次也要给那群人类一些教训,否者我们兽人的尊严就再也没有了。 “兄弟们,等弄死几个人类士兵,他们的铠甲就给你们分了,不过武器得让我先挑一柄。”比力克微不可察的转了一下头说道。他的身后数十道披着皮甲罩着白色斗篷的豺人慢慢潜伏着向夜鸦营地摸去。 离他们距离遥远处的一处小山头,韦鲁斯隐藏在积雪中用望远镜观察这一群不速之客。堂吉诃德背靠着山头坐在山的背面,山包完美的遮挡了豺人斥候的视线。堂吉诃德无聊道:“兽人最近的动作很频繁啊!乌鸦(探子)有什么消息传回来吗?” 韦鲁斯轻声道:“自从那个狐人翻身农奴把歌唱后,就开始在兽人部落中挑选最精锐的战士组件奥克军团,现在我们所知的奥克军团总兵力已经达到三十万,这些还不带那些正在组建的军团和其他兽人部队。” “兽人粮食从来都不够吃,为什么这次要大费国力组件早就消失在历史当中的奥克军团呢?” 韦鲁斯道:“具体情况我,我们暂时还不知道,不过我们周边好几个公国现在已经除名了,其中就有精灵和矮人的地盘,我感觉这次兽人想要玩大的。艾格玛琳四分之一的国土都和兽人地盘接壤,所以我们受到的冲击最大,最近北方行省的商人已经减少十分之一,我们的税收也近缩水百分之五。” “什么?我们的税收少了这么多,完蛋了老大回来还不得宰了我,韦鲁斯我命令你赶紧把税收提上去,不然劳资踹死你。”本来悠然自得的堂吉诃德听说税收少了,心中顿时寒意涌起,他的脑海中已经浮现出格林拿着算盘满脸满足的计算自己的小钱钱。然后突然发现自己的小钱钱少了不少,最后把自己绑在旗子上风干的那一幕。 自家老大什么都好,就是太喜欢小钱钱了,连咱的老婆本都给拿去。 韦鲁斯嘴角一扯,几条黑线浮现在他的额头上,军团长虽然喜欢金币,但是你堂吉诃德不也是爱财如命吗?每个月发工资的时候咱们的堂吉诃德营长大人可是一枚金币一枚金币的用牙齿咬一遍后才满足的将沾满口水的金币放进口袋,就这还要在拍两下看看在不在。平时在路面看见一两个钢镚,本来懒塌塌的营长顿时来了精神,几乎可以说是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一脚踩住钢镚,假装自己在系鞋带,将钢镚放进口袋。 韦鲁斯终于忍不住,身体不可抑制的颤动了一下,笑出声来。堂吉诃德见此,感觉自己威严受到打击,于是对着韦鲁斯的屁股蛋子狠狠踹了两脚。韦鲁斯毫无感觉,甚至还用手骚了骚痒。 “营长,接下来怎么办,抓活的还是……”韦鲁斯做了一个抹脖子的动作。 “干掉吧,留着也浪费粮食!”堂吉诃德不带任何感情回道。受到格林的影响,在堂吉诃德的脑子里,不管是兽人还是精灵矮人,哪怕是其他帝国王国的人,只要不是姓艾格玛琳的,通通和小鸡仔一样没区别。是属于应该死掉的那种,这是身为一个艾格玛琳帝国子民应该有的骄傲。 所以你会在艾格玛琳看到奇怪的一幕,一个乞丐愿意卑躬屈膝的向一名艾格玛琳平民乞讨。对于其他种族或帝国的人类要是施舍,谁要敢这么干是会被骂一顿吐口水的。哪怕艾格玛琳平民只是简单地给他一碗饭,而你却给他一枚金币。这就是艾格玛琳人的骄傲,如同本能一样,即使是一个乞丐也从子里铭刻这一点,如同血脉一样永远留存。 相同的是,即使是一个乞丐其他种族的谁要是敢欺负一下,根据帝国法律后果是很严重的。 奥克军团作为历史上兽人中最强大的军团,标配是十万兽人,其中比蒙巨兽就占一千。但是也因为他们的确足够精锐,所以开销更加巨大,以至于深处贫瘠地带的兽人最终因为供养不起而取消了奥克军团的编制。但是编制虽然取消了,可他们的传说却没有消失过,就连曾经最为强大的艾格玛琳帝国大帝也称赞过奥克军团的精锐。 比力克自小就是听着奥克军团的传说长大,就在不久前女王的使者来到他的部落,告诉他们奥克军团将要重建。这一个消息简直比吃一年的兽肉还让人高兴,经过苛刻的选拔,自己成为了部落中最高贵的奥克士兵。而现在就有一群人类藐视兽人的尊严,比力克看着越来越接近的夜鸦营地,一抹嗜血从他猩红的眼眸中闪过。那群还不知道危险来临的人类夜鸦还在大口喝酒,不过没关系,等一会儿那些就都是自己的。而他们丑陋的脑袋将会作为我最高贵的礼物献给我的女王。 想必女王大人一定会很高兴的! 很接近了,越来越接近了,愚蠢的人类丝毫没有警惕,即使他们的哨兵此刻也正打着呵欠,或许他们还在谈论酒馆妓女的曼妙身材。地狱可没有妓女给你们享受,死亡在是你们最好的归属。 是时候冲锋了,突如其来的冲锋才能最好消灭人类的士气。比力克手指轻触弯刀,却并没有力气将弯刀拔出,为什么?他回过头一看,自己的同伴为什么每个人脑后都杵着一柄长矛,寒风呼啸而过,他艰难的将头扭向军营的方向,一名穿着铠甲的士兵戏谑的抱着一只酒壶,将手中鸡腿上的最后一口肉咬进嘴里,然后远远抛在自己面前。 路西法灌下一口酒,火辣辣的感觉从心眼里冒出,顿时感觉大雪不在寒冷。又有几个人头可以杵着玩了! 一百九十二章 蓝色信号弹 看着小伙子们欢喜的割下豺人的首级,路西法打心眼里感到欣慰,首级是个好东西啊小伙子不仅可以赚军功,还能换赏钱,一颗普通士兵人头可是值十个金币。 等首级割下来,尸体烧了之后,传讯兵来到路西法面前:“副营长,堂吉诃德营长吩咐召集军团准备抵御兽人的进攻。”路西法点点头示意传讯兵可以召集军团作战。 “咻!” 一朵蓝色的信号弹滑坡渐渐阴暗的天空然后轰然绽放,紧接着以营地为中心,四面八方无数蓝色信号弹塞满整个夜空。安静的戈壁瞬间热闹起来,无论是巡逻的哨兵还是猎场中狩猎的夜鸦都开始整理行囊。上头有命令,蓝色信号弹出现后必须在三天内感到大营集合,否则军法从事。 不过目前为止还从没有人这么干过,真的会砍头的! 韦鲁斯抖抖身上的积雪,用的力气稍微大了一点,积雪都已经结块了。 “营长,你看看兽人奥克军团的战力怎么样?似乎没有传说中的那么可怕啊。” “不要掉以轻心,兽人奥克军团也就是碰到我们,如果是其他的部队,刚刚那一下估计就损伤严重了。这次是我们的哨兵早就发现他们的踪迹,只要是为了观察一下奥克军团的实力。你看,他们每一步都经过精心计算的,包括和后面的大部队的衔接,恰到好处,既保证了信息的传递,又将战果扩散最大。的确有两把刷子” 堂吉诃德将手中的字条递给韦鲁斯,上面详细记载了这处别营的火力配置及军队驻扎,如果配以豺人斥候的偷袭,那么兽人军队几乎可以说不用费吹灰之力就可以拿下这里。 想到此处,韦鲁斯问道:“那么艾斯德斯将军的军团呢?” “我去!”堂吉诃德吸了一口凉气,嘬这牙梆子:“那就是不人能干出来的,我听军团长说过,这个世界宁愿得罪神圣教廷和天灾教会也不愿意得罪哪位将军,找死不是这么个找法。” “别看他的军队中将级军官不多,可是换做其他部队有几个将军能和他们校级军官过上两招,要知道瓦尔基里基地可是拿她当做教材进行教学的。你要找死可别拉上我。” 韦鲁斯舒了一口气,谁不知道咱家老大是艾斯德斯将军罩着的,咱家老大又是个护犊子的,谁要是敢惹咱们可不就等于是和艾斯德斯将军闹别扭,找死啊! “你可别高兴太早,现在艾斯德斯将军都不知道打到哪里去了,古今都到了大陆的另外一边,说起来我堂吉诃德佩服的人不多,老大算一个,另一个就是艾斯德斯将军了,你或许不知道,我曾经见过她,仅仅是站在她的面前就感觉到杀气扑鼻,连拔剑的力气都没有,也就是老大敢开艾斯德斯将军的玩笑,换个人你试试?” 似乎想到了什么,韦鲁斯顿时猥琐笑道:“据说咱家老大已经是艾斯德斯将军内定的内啥,您给说道说道?” 这就来活了,堂吉诃德咳嗽两声先把嗓子弄舒服了才说道:“这个嘛你想必也知道咱家老大是怎么进入军营的,话说那天老大还在图书馆打扫卫生,刚巧碰上艾斯德斯将军。没的说咱家老大就那模样,不嫌磕碜,结果艾斯德斯将军偏偏好这一口,当场就把老大瞧上眼。” “要老大服侍,可是老大也是个心高气傲的住,哪里愿意,其实原话是老大跟艾斯德斯将军说,让她找个媒人上门说的,可是艾斯德斯将军那里等得及,当场就把老大抢回家里对老大实施了长达三天三夜的折磨。那些天老大走路都得人扶着,天天喊着腰眼子累。” “哎!也是,就老大那个小身板哪里受得了艾斯德斯将军的索取?” 路西法很早就来了,觉得这里有故事听,赶紧悄咪咪的拐到旁边,此刻见艾斯德斯开始打哑谜,于是急忙说道:“唐混子,别停啊,继续正好听到精彩的部分,赶紧讲出来别让人心里挠痒痒!” 旁边路过的巡逻兵摇摇头,这三个老大就是记吃不记打的主儿,明知道事情不是这样的却偏偏喜欢打听这些小道消息。打听也就算了,偏偏还喜欢添油加醋到处传播,军团长那里是被艾斯德斯将军强抢的,明明是军团长倒贴艾斯德斯将军的嘛!我信你个鬼才会听你们的假消息,或许觉得不得劲儿,巡逻兵暗中还悄悄对着这几个老大竖了一根中指,充分表达了对这几位的不屑。 其他副营见天空升起蓝色信号弹,纷纷召集训练的士兵准备武器,一座大山当中,无数正在接受训练的悲笛纷纷停下手中动作。然后无一例外跳入无边的黑暗之中。值得一提的是如今的悲笛全都是进行了基因实验的强悍武者,他们充当着格林军团的刺探情报及暗杀等活动。 只是到底是根基不足,现在的悲笛还不能完全扩散到整个艾格玛琳,只能在主要的城市和地点安排悲笛情报处。人太少了,这就是此刻格林面临的苦境。虽然有这魔兽血清这个大杀器,可是人心确是肉长的,万一碰到一个二五仔把这玩意儿暴露出去,格林都不用动手,整个大陆都会将他切片研究个几百几十年。 万一碰到那位心思猥琐的家伙,把自己的丁丁学着和杜隆坦虎的虎鞭一样泡在酒里养身体就完蛋了,两辈子的英明神武就和笑话一样。 所以千万得保密啊,这件事除了对于他死忠的人之外,就连莱斯特都没有告诉。他才是整个艾格玛琳的老大,被他知道了,估计自己的下场也不会太好。人心这玩意儿最经不起折腾,一旦折腾起来不仅伤人还伤心,伤自己的心,这比一刀子抹掉脖子还痛苦。夜幕中,无数审批血色铠甲的士兵开始向大营集中,梭梭的军旗与夜幕融为一体,所有军队除了马蹄踏声外再无任何动静,好几支军队经过匪窝盗贼窝时他们居然都没有被惊醒,只是第二天看着自己老窝边上的无数马蹄一阵心惊胆寒。 一百九十三章 陵墓 宝藏星图的储藏地或许不止一个,起码格林看见隔壁的幽狱骑士也拿着星图在哪里仔细瞧着,好像里面有花一样。斯卡维尔离开了,原因是她现在已经意识到自己的弱小,仅仅是一个本地土著的达克他都对付不过来,更别说其他更加强大的佣兵。格林曾委婉的提出过邀请的意图,但是被她拒绝。因为亡灵魔法师依旧和往常一样不受人待见。 对此,格林耸耸肩,人才这玩意儿强求不得,不然食尽恶果的往往就是自己。赌不起啊!人心这玩意,自己参悟了两辈子还是一个门外汉,毕竟不是每一个人都和堂吉诃德这个二百五一样心贼大。 信鸦的来信自己早就收到了,堂吉诃德做的很多,提前召唤所有血色玫瑰骑士营骑士,集合整个北方行省的军队做好战斗准备是最正确的。别看这几年兽人一个个焉不拉几的,其实他们的实力绝对称得上可怕,在遥远的历史中还记录着奥克军团独战矮人、精灵、人类的壮举。那个时候三者一度被打的毫无还手之力,奥克军团十万人,配备着兽人最强的部落比蒙巨兽,他还有一个外号,那就是战争巨兽。能够对付他的只有飞龙骑士,或者以绝对人海战术。可偏偏兽人最不缺的就是人。 矮人、精灵的种群整体上人员稀少,其中虽然不乏强大的战士以及恐怖的魔法师,可依旧不敌如同浪潮般的涌来连绵不绝的兽人。除此之外,因为种群关系,如同哥布林、巨魔、食人魔等等种族经常以雇佣兵的身份出现在兽人部队当中。或者因为大家都长得差不多,这些雇佣兵对于兽人忠诚度一直还不错,深受广大兽人青睐。 莱斯特现在估计也开始焦头烂额了,虽然帝国的风暴已经渐渐平息下去,可是不可能没有一点波澜。对于那些波澜而言,奥克军团的重建或许就是一个契机,至于兽人会不会覆灭艾格玛琳,在巨大的希望与利益冲击下他们应该会昏头。 这就像一场赌博,赢了就可以翻身农奴把歌唱,输了这个问题他们是不会去思考的。 卡尔萨斯的宝藏就隐藏在这座巨大的山体之内,起码形图最后的标注地就是这里。现在这里已经聚集了很多队伍,矮人、精灵、烈阳骑士、幽狱骑士、各大著名的佣兵团。就连帝国也派出人来了,咱可不会当做没看见几个将纹了皇家标志的强大气息当做没看见,即使他们掩藏的很好。帝王的心术到底是怎样的自己猜不出来,但现在而言莱斯特还做得不错,卸磨杀驴的事情还没有干出来。 没一个能当上帝王的人,都不能绝对忠诚,否者就是在厕所里打灯笼,和找死没有啥区别。不过在自己的利益足够的情况下,稍微帮上他们一把还是要的。艾斯德斯的消息还是不太确定,这才是自己的老大,对于自己的定位格林很清楚。艾斯德斯足够强大,甚至强大到连帝国都恐惧,但是她想要的东西也很简单,杀戮、强者或者还有一场恋爱。 我去,说出来你们可别不信,有次开会的时候她居然说想要谈一场恋爱。把自己吓得啊!刚喝进嘴里茶水一滴不剩全喷在隔壁那哥们身上,达尔夫更是和见了鬼一样嘴巴长得都掉在地上,好找了好几个医生才把嘴巴装回去。就这还将养了大半个月才把嘴巴治好,不知道有那个倒霉蛋子会被艾斯德斯瞧上。 格林不由心里暗暗可怜那个倒霉蛋子,只要想想艾斯德斯的恐怖,就知道那个倒霉蛋子的下场有多凄凉。首先一点艾斯德斯的择偶标准是以少将的水平锻炼自己,其次要有文化,很高的那种,最好是前知五百年,后知五百年。接着还必须长得像弟弟,笑起来春光灿烂的那种。 想到这里格林不由窃喜着,嘴角挂起一抹贱贱的微笑,要真有这么一个倒霉蛋子,岂不是一辈子被管的服服帖帖。再说了以艾斯德斯的强悍,估计没几晚上或许连床都下不了。不得不说艾斯德斯长得很美,身材也好,可是相对应的需求也大啊! 就算以少将的标准要求自己,也受不了啊! 等等,少将的要求?自己貌似就是少将、文化程度嘛好像还真属于该死的那种,笑起来像弟弟?自己每次面对艾斯德斯都胆小的不敢作声,开个玩笑也是很委婉的。 格林脸上的贱笑贱贱凝固,一股不祥的预感涌上心头最后穿过天灵盖从脑门喷涌而出,该不会那个倒霉蛋子就是自己吧! 不! 不会的! 咱就是一个钱迷屌丝,艾斯德斯那么高傲的人怎么会看上自己呢? 错觉!一定是错觉! 山体前的人员越聚越多,火药味也开始越来越浓,每个队伍之前都是杀气的纵横。幽狱骑士一派、烈阳骑士一派,当然他们都经过伪装,不然就他们的互相桥对方不顺眼的以及几百年结下的梁子,早就找个地方打起来了。佣兵团之间也是分帮结派,互相认识聚集到一起,各自养神为接下来的厮杀做好准备。 至于其他的游侠独行侠则也希望找些同伴,至于见到宝物之后是和平分赃还是暗下杀手就不知道了。就在格林大量四周时,一道熟悉的味道突然出现,格林迅速往人群中寻找这道熟悉的气息,只是这道气息一闪而过人群中人头涌动哪里能够找到。 一些佣兵大声喊道:“各位,如今大家都找到宝藏的入口,宝物有德者据之。我们猎犬佣兵团的声誉也是有目共睹的,只要加入我们,不管实力大小到时候得到宝藏都能得到一份。” “对,算我一个,猎犬佣兵团以前就帮我做过任务,信誉没的说。” “也加我一个!” “哈哈哈哈!不着急,一个一个来。” 就在格林深思这道气息都低是谁时,一道不和谐的声音从他背后响起:“小子滚开,这里贵我们狂狮佣兵团了!”格林赶忙起身抱歉道:“骚瑞,您请,您请!”扮猪才能吃老虎,老祖宗留下的经验都是有很大用处的。 “你们看,那是狂狮佣兵团的呢!是来自帝都的佣兵团,据说他们的团长是一个铂金级瀚空战士,整个佣兵团简直强大的可怕!” “慌什么,这里这么多人,强者也不少,再说了宝藏谁说一定是实力大的人才能得到,有时候智慧也是实力的一部分!” 格林重新找了一个大树靠着坐下,对于这些议论不置可否,等级的确不是实力的所有,可是没有强大的斗气或魔法,有时候智慧就是一种笑话。 一百九十四章 照旧 照旧,格林找了个没人的地方将一张鬼面面具戴好。枪打出头鸟不可怕,讨厌的是这只鸟还一直冒头,这就该死了。别人的小命值不值钱不知道,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虽然有傻大木这个二百五在,可是卡尔萨斯是什么人,在还没有确定这个世界到底有没有神这玩意儿的情况下,那个二五仔就是和神一样的存在。 毕竟这是一个以单体力量对抗整个大陆,下面是重点,请大家准备好纸笔,关键是这个二五仔打的整个大陆没有还手之力,打得整个大陆心里憋屈啊,你他娘的开挂还好解释,可是整个服务器都被你修改了就不正常了。 换句话说,既然这个世界出现了一个卡尔萨斯,那么我们是不是可以认为,还有第二个,最强是不存在的,更强才是魔法世界的生存主题。 就在格林披上黑色斗篷带好面具后,一道身影正在接近他,格林不动声色静待事情的等他上前。艾尔莉法小心的来到格林身边,不好意思道:“魔法师先生,请问你有时间吗?” “有何事指教?”格林语气怕平淡道。 “我们是帝都魔法学院的预备生,这次来参加寻宝是为了见识一下卡尔萨斯先生的魔法研究,我们见你只有一个人所以希望能和你组队。” “我们经验不足,需要一个有足够经验的人带领我们,至于宝藏,值钱的我们不要,但是关于魔法和斗气的魔法方程式我希望大家共享。”艾尔莉法见格林有些意动,心中顿时松了一口气。 至于她为什么敢邀请格林,是因为她在格林身上感受到一股子浓厚的屌丝气息,就和他那个倒霉哥哥一样。屌丝虽然有很多缺点,但一般绝不包括心狠手辣。再说了自己的确不缺钱,没有最根本的利益纠纷,想必大家的相处应该是很愉快的。 虽然貌似她的预感有些不全,格林可谈不上不心狠手辣,论这一点卡尔萨斯或许都不如他。不过格林还是答应下来了,在艾格玛琳受尽过痛苦,可是却在每一次绝望中总有一些曙光将他冰冷的心温暖一番。对于艾格玛琳,这是除了种花家外的第二个故乡。 在一个地方一直感到愉悦,这里顶多会成为未来的回忆一部分,但是如果这个地方掺杂了其他情感,在这里哭过笑过、绝望过又重新活了过来,那么这种记忆一辈子都不会忘记,这叫生活。 艾格玛琳对于格林而言就是这么一个地方,而作为艾格玛琳的最高学府,学府当中虽然也有一些倒霉蛋子不学好,可是却从没见过他们对帝国的背叛。 魔法历xx年,帝国一度受到其他种族帝国的征伐。然而有那么一群人,平时仗着自己优越的身份干尽坏事,可当帝国大厦将倾时。也正是这群二百五,没有实力,甚至都不会斗气,他们自发扛着自己家族的战旗。来到帝都国王的城堡广场,整个帝王广场聚满五万纨绔子弟,每一个人带着他们的扈从骑士,有些干脆就是家中打杂的侍从,披上沉重的铠甲静坐。 帝王广场附近不管是阁楼还是空地全都围满了吃瓜群众。时任艾格玛琳大帝帝王及他的贵族百官站在城墙上俯瞰下面这群纨绔子弟。更不时有谩骂从城墙上落下:“兔崽子,你们又想闹什么,赶紧回去!” 然而,没有一个人应声。直到人到齐后,所有被人们成为渣滓,帝国蛆虫的家伙纷纷单膝拄剑跪地,用手中的长剑狠狠从脸上划下一道口子。 有胆小的不敢自己动手,于是小声对旁边的人说道:“兄弟,帮个忙!”然后在隔壁兄弟鄙视的眼神中,那个被人拿起他的长剑划拉下一道伤痕。在龇牙声中,他赶紧接过长剑。 最后此起彼伏的宣誓声不绝于耳。 “我是艾格玛琳的骑士,则必以我之鲜血铸就艾格玛琳之辉煌。手中的长剑随钝,却能斩下敌人之脖颈。失去盾牌,我既是盾牌。我将以我血肉之躯阻敌与帝国之外,骑士征战沙场,何必马革裹尸还。” 只见那位不敢割自己脸蛋的胖兄对着城墙上人群嚎啕大哭道:“老爹,我知道我没用,不要说魔法了,就连斗气都学不会,这辈子除了吃喝玩乐什么都干不了。可是,我也是艾格玛琳的子民,从小到大您都跟我讲述先辈的英勇事迹。我也成幻想过能成为先辈们那样的英雄,可是我是个废物。可是,这一次我不想再当废物了,敌人已经打到我们家里来了,我不想在躲在您背后。” 胖兄突然语气温和道:“老爹,您知道我怕疼,不过没关系,我自己下不了手就让别人下手好了。我计算过这次我起码也要砍下一个敌人的脑袋。不过被人嘲笑了,我想了想自己是不可能办到的,不过没关系,杀不了人我就让别人杀了好了,哪怕只能挨一刀,为帝国挨一刀,就一刀!我感觉我活这么久就值了,只希望背后的兄弟能吧砍死我的那个混蛋宰了!” 城墙上没有回音,只留下一个父亲躲在人堆里双手掩面嚎啕大哭。帝王广场上的大部分就是亚特蒂斯学院的九流学生,据说那次征战后,他们没有一个活着回来。格林阅读过这段历史后下了评语,一群傻子,一群大傻子,但是傻得很可爱啊! 有这晚老汤打底,格林对于亚特蒂斯学院的人一向比较照顾。这些幼苗都是支撑起整个艾格玛琳的希望啊! 这也是为什么艾格玛琳历史千年却还一直姓艾格玛琳,而其他帝国纷纷改朝换代的根本原因。所以说艾格玛琳帝国是骄傲的,艾格玛琳子民是骄傲的,没理由不骄傲! 格林轻轻回答艾尔莉法道:“可以,美丽的姑娘,不过你可不要和我的小钱钱过不去哟,不然哥哥我可是回答你小屁屁哦!” 艾尔莉法啐道:“呸!” 一百九十五章 熔岩大河 雷炎山脉什么最多,不是魔兽,也不是无处不在的人类。而是地底暗流涌动的地下暗河,这些暗河当中自然包括由岩浆组成的熔岩河流。进入山体,众人面对的第一道关卡就是一条横跨百十米的熔岩长河,格林摸到岸边,悄悄丢了一快石头下去,石头连朵水花都没有溅起就化为岩浆的一部分。 艾尔莉法见状问道:“怎么样能把你烤熟吗?” 格林玩笑道:“咋滴,你想把我烤了?” 她的另一个同伴道:“那怎么办,我们怎么过去。” 亚特蒂斯一共三人,除了光明魔法师艾尔莉法外,另外两个分别是骑士玛扎和查马思。加上格林两个魔法师两个骑士,这个阵容只能说是一般。三个白银小家伙而已,不过胆子还是很大的,毕竟现在已知的就有瀚空战士出现。 在利益面前可没人理会你老爸是谁,正好面前有一条岩浆河,杀人越货之后毁尸灭迹也方便的很。简直是举手之劳啊!狂狮佣兵团见此丝毫没有担心,他们团长诺文大手一挥,背后一个魔法师打扮的人物就来到岩浆河变。以他为中心,厚重的魔法粒子开始构造魔法方程式。 只见他微微下蹲,双手描绘魔法方程式:“大地魔法钢土长矛。”锥形长矛如同生长的茂林一般从他脚下延伸到对面岸边,诺文第一个踏上这座使用大地魔法造出的长桥。至于有没有人想要捋一捋虎须趁着狂狮佣兵团走到桥中央把这座长桥弄断,格林就不知道了。 想法是美好的,但是一名黄金级大地魔法是的魔法师的魔法师那么好弄断的吗?怕是刚有这个动作就被他们拆成碎片以儆效尤。一时之间其他人似乎发现什么,一个个大显神通。 玛扎急的没有办法,他虽然对于宝藏没有给予太多希望,可是也不甘心现在连第一步都越不过去。 “越不过去,其实也挺简单的嘛,你只要做好起跳姿势,然后闭着眼,跳上空中旋转,跳跃,说不定就成功过去了。” 玛扎感觉自己的结实都要被格林气的飞出来:“你当我是奥特曼吗,一个跳跃飞奔这么长的熔岩暗河,说你是不是想要笑死爸爸好继承我的金币啊!” 格林一巴掌拍在自己脑门,对啊!我怎么就没有想到这个呢! 眼前这条河肯定有很多人过不去,亡灵系河黑暗系暂时还不能暴露出来,毕竟对于黑暗势力终究是不太受待见。万一隔壁的烈阳骑士看老子不爽过来摸着咱脑袋温和说道让我来净化你的心灵,那我是拒绝呢还是灭口呢?为了不纠结这个课题,最好的办法就是使用咒歌的力量。毕竟咒歌本体就是一株参天大树,对于植物系魔法的确有两把刷子。 格林提了提裤子,双手按在岸边,“喝!植物系魔法,木桥降临!”在艾尔莉法等人惊喜之中一座木桥出现在众人面前。玛扎搂着格林嘻嘻哈哈道:“兄弟,有两把刷子哈哈哈哈!”格林一把推开嬉皮笑脸的玛扎,假装嫌弃道:“去去去,不要挡着老子发财。”他掏出一块木牌,上面龙飞凤舞写下几个大字,“童叟无欺,过桥费二十个金币一人!”将木牌立在木桥旁边,然后摆出一份高深莫测的表情。 玛扎脸上顿时出现两条黑线,兄弟,你丫的是钻进钱眼里子去了吧,以后可别说我认识你,不够丢人钱。艾尔莉法悄悄躲进人堆里,表示自己不认识格林这号人。 别人怎么想格林不知道,但是已经有人看着牌子上面的广告寻迹而来。一个游侠站在格林面前问道:“真的二十个金币就给过桥?”格林点点头,那架势好像他是地主老财似的。 游侠将信将疑的掏出二十个金币递给格林,格林捡起一枚咬了一口,顿时点头哈腰道:“哎呀,大爷阔气赶紧过去吧,完了都系都被前面那些夯货抢光了。您要不要来些特殊服务啊,包您满意。” 游侠摇摇头拒绝了格林的特殊服务,过一个桥就要二十个金币,你特喵的要是再来些荤菜自己家底还不得掏光了。至于和前面几位大佬争宝藏,这种想法晚上睡觉的时候到是想过,不过早上醒来后摸一把嘴角的口水就将他忘在脑后。咱家就自己一根独苗,还不想找死! 其他持观望态度的势力见真的有人过河,哪里还忍得住,一个个蜂拥而上。 “老大老大,这是我们的钱,您数数!”“后面的别挤,菊花都要被你捅穿了!” “哎呦,旁边的你干什么,抓着我那一条东西想干哈?” 格林没空理会他们之前的基情四射,光顾着数钱。每将一枚金币放进口袋他都恨不得好好亲上一口,美啊!美滴很! 终于,一个时辰过后,格林送走最后一位顾客,才从喜悦当中苏醒过来。艾尔莉法一脚踩在格林的脚背,随后玛扎查马思伸出爱的铁拳,在一连串的杀猪声中,熔岩河畔再次恢复一片宁静祥和的气息。 临终格林娇羞欲滴的擦拭着眼角的泪滴,在艾尔莉法三人满足中亦步亦趋的跟在他们身后。傻大木此时已经笑的活不成了,特喵的,杀猪般的嚎叫,哈哈哈哈!爱滴铁拳!哈哈哈哈!还娇羞欲滴,我的天啊!快把老子给笑死了,咳咳咳!不行了,先缓缓等会儿在笑,不然真的要翘辫子了。 就在格林一行进入山体溶洞之中后,几个身穿狰狞魔甲的身影渐渐浮现出自己的身体。 “阿巴斯,主人能不能复活就看你的了,如果这次行动失败了你就自杀谢罪吧!”其中最为魁梧的身影发出一声冷哼道。 名为阿巴斯的身影恭敬道:“放心吧,这一次一定会成功的,在这个漫无边际的雷炎山脉当中,即使是艾格玛琳的军队知道我们的计划也找不到我们的。主人的力量和其可怕,仅仅凭借人类魔法师的探测能力我们完全无惧。” 一百九十六章 小耗子的出走计划 神圣教廷可以说是整个大陆最富有的地主老财。在格林的心底最深处有一个整个大陆人都不敢想象的梦想,那就是抢一把神圣教廷。 或许隔壁的幽狱骑士闲的蛋疼时也有过这个想法,但是实力不允许啊。这么说来貌似那一群神圣魔法师群体中出了一个叛徒。 “哈欠!”伊修打了一个喷嚏,老子怎么就被中出了,一定是格林那个王八蛋背后说我坏话。 “孙贼儿,食我大宝剑啦!”“神圣魔法-审判天使的秩序之剑!”寂夜的天空审判天使巨大身影浮现而出,她双手握剑向下笔直对着一群强盗落下,然后迸发出无数的芒刺。 当光芒消失后,原地只留下满地碎尸和堂吉诃德摸尸的身影。 小耗子按住格木的脑袋,一根小小的手指比在嘴边“嘘……”“格木叔叔你小声一点,不然被艾露莎妈妈听到了我们就不能去找爸爸了。” 格木歪着脑袋,他听不懂自己小侄女在说什么,不过动作还是能够明白的,不就是小点声吗。 “咔嚓”一声,格木尖锐狭长的利爪缩进厚实的肉垫之中。小耗子心中一阵突兀,完了!果然,气汹汹的艾露莎一把提起小耗子。 小耗子立马开始挣扎:“我不要回去,我要去找爸爸。小耗子好久没见爸爸了。” 见到艾露莎眼泪吧嚓的模样,艾露莎的心顿时就软下来。她紧紧抱住嚎哭的小耗子,心里咒骂着该死的格林。小耗子一直就很少见到爸爸,现在更好,人一走就不回来了。 大半夜的小耗子做梦都在喊着那个混蛋的名字! 好不容易安抚了小耗子,艾露莎拖着疲惫的身体埋进松软清新的的鹅绒被中,自己一直就是在这里长大。一草一木与自己似乎都有连接。 要不是那个混蛋把自己的心骗走了,也不会纠结这么多。小耗子也到该上学的年纪了,现在圣城梵?蒂冈学习两年,在送去艾格玛琳的亚特蒂斯学院。凭借那个混蛋的面子要进入亚特蒂斯学院并不难。 这样就好了,全世界的人都知道从哪里毕业的孩子有出息。 小耗子回到房间,小手一抹眼泪,然后双手叉腰气汹汹道:“格木叔叔,都怪你暴露了自己,不然小耗子明天就能见到爸爸。”她以为这里到艾格玛琳只需要一天,对于小孩子来讲,一天的时间是最漫长的了。因为晚上就要睡觉,醒来第二天还是和昨天过得一样,不断重复。 小耗子很聪明,既然明着离家不行,那就暗地出走好了,老爹之前讲过越狱的故事,我可以挖地道跑出去。 可怜的小耗子不知道的是,这个城堡的最小半径足有五千米,或许等她挖好地道都已经可以嫁人了。 格林用冷水洗了一把脸,可能是水太冷,一连打了三个喷嚏。山体中的路很多,没有人知道那条路,格林找了一枚铜板一抛,滚到哪里就走哪里。结果就来到这条小溪面前,溪水很是甘甜,艾尔莉法感觉自己这辈子最大的错误就是和格林冒险。 “格林,你以前就是这么选择道路的吗?我很好奇你是怎么活到现在的。”艾尔莉法吐槽道。 格林耸耸肩,我能怎么办,指南针都是咱发明的,路痴毛病怪我咯。玛扎将水壶装满水道:“大家小心一点,我自从进入这条路就感觉有什么东西在窥视。估计我们八成被这里生活的魔兽盯上了。”查马思将大腿挂着的魔法弩取下来将弩矢安好。 大家都打起精神精神防范未知的危险,格林心中暗道一声不错,都是精明的小鬼,对于危险的感触很灵敏。溪水不深,可是水两旁的溶洞却各有千秋。一头布隆坦古牙狼潜伏在一块巨石上对着眼前的猎物虎视眈眈,由于长期生活在溶洞的关系,古牙狼的毛发渐渐形成钢针一般的黑色毛发,就连瞳孔的颜色都是暗灰色,在这种可见度极低的黑暗环境中举着火把和活靶子没区别。 无声无息,厚实的肉垫即使踩在最石子上也不怕。牙狼兽绷紧全身的肌肉,在这群人中只有格林看起来最好欺负。所以它的目标就是格林,一股腥风从格林骤起。 “小心!”玛扎用尽今生最大的力气长剑终究还是只拔出一半。格林呲笑一声”森林护盾“法术流魔法带一闪而过,翠绿色的魔法护盾撑开挡下牙狼兽的利爪。坚硬锐利的长爪甚至抓出清晰可见的划痕。 牙狼兽见偷袭不成,连忙闪身而过再次隐如黑暗当中。玛扎立刻来到格林身边,众所周知魔法师的身体是很孱弱的。 ”抱歉,我的剑太慢了!“作为一个战士如果不能为自己的战友挡下攻击是最为耻辱的事情。 查马思将魔法弩对准牙狼兽隐入的黑暗,他扣下机关射出两支弩矢,随后飞行一段路程后弩矢突然爆发出上百只纤细的弩矢。如同天女散花般,魔法弩矢带有的光线瞬间照亮牙狼兽的身影。 随即查马思挺身而上紧握长剑与牙狼兽战作一团,玛扎依旧紧握长剑守卫艾尔莉法和格林。因为牙狼兽一般都是一雄一雌生活,现在出现了一头,那么另一头肯定还在阴影中。艾尔莉法不甘示弱,以她为中心,乳白色六芒星魔法阵构造出一段完整的魔法公式。 ”大光明术!“格林揉了揉被闪瞎的眼睛,这个辅助性魔法一般被称之为魔法闪光弹,因为一瞬间产生的光线非常亮眼,但是过一秒钟后就会变成柔和的乳白色光球。艾尔莉法双手托着光球,此时整个空间布满柔和的光晕,一切开始清晰可见。只不过大光明术消耗的魔法粒子很多,一般不常用。 格林拍拍玛扎的肩膀,甩甩胳膊道:”好久没有活动筋骨了,你去帮查马思吧,剩下的那头牙狼**给我。“ ”你一个人行吗?艾尔莉法可腾不出手帮你!“玛扎担心到。 格林懒得和他说,翠绿色法术流魔法带瞬间流转在双手,”凤仙花狍子炸弹“”枯树藤的缠绕“,玛扎眼神一紧一瞬间释放两个魔法,而且战术配合那么完美。枯树藤缠绕住另一只牙狼兽,狍子炸弹的大面积轰炸,他是怎么做到的? 带着这个疑问,玛扎加入查马思的战团。 一百九十七章 丧尸牙狼兽 一轮轰炸过后意料之中的血腥味并没有出现,格林预感到事情并不简单。果然,灰尘中牙狼兽魁梧的身影渐渐从碎石中爬起,然后仰天长啸,”嗷呜……“。紧接着它挣脱开枯树藤的缠绕,残忍的目光对上格林。 ”小心,牙狼兽有问题!“格林大声喊道。玛扎查马思闻言立刻双双击退牙狼兽,刚刚他们已经刺中牙狼兽好几剑了,别说血,就连毛都没有掉几根。 格林是从尸山血海中杀出来的人,就凭牙狼兽的杀气丝毫影响不到他。但是其他几人却并没有格林这么轻松,不过还好能够握紧手中的武器。艾尔莉法额头上渐渐冒出些许汗滴,”你们快点,我快要撑不住了。“格林点燃一根香烟,法术流魔法带缠绕而上,”木刺囚牢!“自格林脚下无数长达数米的木刺从地面涌出,牙狼兽甚至还没有反应过来就被木刺扎穿身体,然而还是没有一滴鲜血流出。 牙狼兽似乎没有痛觉感光一样被挂在木刺上,犹自扑腾想要挣脱木刺的限制。搞定一只牙狼兽,格林转身对付另一头,”大喷火!“牙狼兽感觉到不安,连忙想要逃离脚下,然而还是晚了一步,直径达到十米的火柱冲破地表喷涌至十几米高才停歇。黑暗魔法的攻击力一直都很强大,火柱消失,原地只留下牙狼兽的烟灰。 艾尔莉法三人震惊的看着眼前的一幕,格林没空和他们闲扯淡。直接召唤出无头骑士,然后吩咐他打晕剩下的牙狼兽。一块搬砖出现在无头骑士的手中,在艾尔莉法三人懵逼的眼光中一板砖对着狂吠的牙狼兽脑门敲下去,牙狼兽顿时安静下来。 无头骑士拖着牙狼兽的身体放在空地后就拄着十字长枪守卫在格林身边,格林戴好眼睛转身问艾尔莉法道:”你有没有学过解剖?“ 艾尔莉法下意识点头. “过来帮我搭把手。“阿碧丝之剑很荣幸的成为手术刀。锋利的剑刃很轻松的划开牙狼兽的肚子,只是令人惊奇的时里面居然没有任何器官,空空的。 ”怎么会?他都没有器官怎么还能活动。“艾尔莉法胆颤道。玛扎查马思没有兴趣接触这些,他们正在大量无头骑士,查马思更是胆大到居然撰紧拳头敲的的无头骑士的胸甲砰砰作响。 格林不知是要感叹查马思的勇敢还是弱智,以无头骑士的实力,一枪在他身上捅一个窟窿跟玩似的。 ”你对卡尔萨斯了解多少?“格林继续解剖道。 ”不太了解,只知道他很厉害曾经给整个大陆带来了巨大的死亡。“ ”巨大的死亡,你可知道那场战争使整个大陆的人口骤减百分之六十,而这只不过是为了试验一个魔法。他在掌握魔法的数据后才停下杀戮。“ 艾尔莉法惊吓道:”怎么会,一个魔法竟然可以造成这么大的伤害,那岂不是比禁咒还要强大!“ ”那个魔法你也看见了。“格林充满向往道:”那可是一个和神明并肩的存在啊!“ ”你是说牙狼兽就是……“艾尔莉法终于感受到害怕。 ”对,如果我估计没错的话就是了!“格林沉重道。卡尔萨斯的宝藏,其实那么容易得到的。 ”不过这头牙狼兽应该只是收到那个魔法感染,换句话说这里应该有一个感染源,所以接下来你们要小心一点。个人建议你们最好现在回到亚特蒂斯安心学习比较好。“ 玛扎无所谓道:”我们出来就是想要冒险的,能和卡尔萨斯的脚步一同行走一定很有意思。“”话说你这个亡灵魔法师有没有领证啊!没有的话我可要举报你哦,听说举报一名偷渡的亡灵魔法师可有不少赏钱。“ ”玛扎!“艾尔莉法诺诺道:”格林先生刚刚可是救了我们!“ ”这不是理由!“玛扎大声道:”格林先生,我很感激你,但是帝国法律不允许未登记的亡灵魔法师自由行走在帝国领土之内,即使您是黄金大魔法师我也有义务对你进行缉拿。“ 格林懒得理他,他从衣袍中掏出一块徽章丢给玛扎,玛扎伸手接过徽章。 ”你是亚特蒂斯学院的学长!“玛扎惊讶道。 ”什么!“艾尔莉法以及查马思惊呼道。 ”大惊小怪!“格林淡淡道。 ”那你有什么证明?我也可以怀疑你的徽章是偷的,亡灵魔法是可有不少在黑市上购买假冒证书的!“玛扎继续逼问道。 ”我有个同学叫蕾贝卡其他人不熟,你可以自己去问,至于其他的证明我没有。“ ”你认识蕾贝卡姐姐?“艾尔莉法疑问道:”那你知道她最喜欢什么吗?“ 格林脑海中突然浮现出蕾贝卡一脸认真答应教他炼金学的表情,顿了顿道:”她啊,自己是个炼金学半吊子,却还喜欢教别人炼金学,我就是被她专业的表情唬住了,才跟她学习炼金学的,后来恨不得一巴掌打在她的屁股蛋上。“ 艾尔莉法脸红到,她自然知道蕾贝卡的坏习惯,明明什么都不会却还喜欢教别人。以前因为这件事没少闹笑话,不过她内心也松了一口气,至少可以证明格林先生真的是合法的亡灵魔法师。毕竟就连玛扎和查马思也不知道蕾贝卡姐姐的特俗爱好。 玛扎和查马思也松了一口气,他们当然希望格林是合法的自己人,谁都不想英年早逝。 ”那么问题来了,你们可以把无头骑士身上的魔法卷轴拿掉吗,他虽然没有脑袋但是却还是能够看得见的,就你们这些小动作可都是我玩剩下的。“格林随意道。 玛扎和查马思脸色一红,原来自己的小动作都被别人看在眼里,亏自己还觉得很隐蔽。既然是自己人,而且还是自己的学长,玛扎和查马思将紧绷的身体放松下来,有一个强大的学长保护可以轻松不少。 格林细细解剖着牙狼兽,卡尔萨斯的魔法的确很有学问,牙狼兽明明连器官都没有了可是外表看起来却和活生生的牙狼兽一般无二。这就是这个魔法的奇特之处,牙狼兽的身体并没有亡灵化,可是身体却和亡灵一样。他的魔法原理是什么呢? 既然已经没有器官的支持,牙狼兽又是如何自由行动,众所周知除了亡灵外其他所有生物都是要完整的身体来支撑他的活动。然而卡尔萨斯却能够办到将活体生物进行亡灵化的改造又不使生物失去生物特征。格林发现越是了解卡尔萨斯就越是迷茫,或许用另外一个名词”恐惧“来说明更为贴切。 一百九十八章 牙狼兽脑子里的变异液体 一个小时过后,牙狼兽几乎解剖完成。格林趁着休息时间点上一根烟拿出本子记录解剖过程,解剖还剩下牙狼兽的大脑,那里是生命体的控制系统,生命体一切动作指令都是从那里开始执行。格林已经采集好不少样本,准备回去的时候在进行实验分析。这里可不行,牙狼兽相对于卡尔萨斯老说连提鞋都不配。 换句话说这里就算是出现一头古龙种丧尸巨龙格林都不会奇怪,只会赶紧提起裤子跑路,能有多远跑多远。格林在吸烟,虽然还带着面具,但是和艾尔莉法等人之间的隔阂却消除一大半。玛扎和查马思在警戒,艾尔莉法手中却摆弄着格林的实验试管,她从没有见过这些奇特的炼金学器具,所以玩的很好奇。 格林用鹅毛笔沾着黑墨水绘制牙狼兽丧尸化的身体结构图,并且在每一个部位用红墨水打上标注。作为一名魔法师,尤其是专精人体自然科学的亡灵魔法师,想要绘制衣服生物体形态图绝对够权威。 一根香烟吸完,牙狼兽的身体结构也就差不多完成了。他掏出怀表看了看时间,果然到饭点了,于是招呼大家吃些东西休息一下。间谍早已四散展开警戒,不然就靠那两个二百五瞎转悠,估计被人灭口都发不出一点声响。今晚决定就在这里安营,一个魔法过后,原地出现四名鬼面轻骑,他们不仅是最合格的骑兵,也是最优秀的侦察兵。 相比较活生生的人自己还是喜欢和亡灵相处,没有心机没有尔虞我诈。单兵作战帐篷很不错,不过现在已经被艾尔莉法抢走了。蕾贝卡躲着自己,可能是因为这个单纯的姑娘被自己骗了不肯原谅自己。 骗人对于自己而言早已习以为常,可是对于朋友谎话就显得很过分。一支香烟刚刚掐灭,另一支就点了起来,很久没有给艾露莎写信了,也不知道格木和小耗子怎么样了。神圣教廷也到过一次,那里的环境用仙境比喻毫不为过,小耗子应该很喜欢。 想到小耗子,格林嘴角不知不觉间就勾起一丝微笑,,小家伙经常露着两颗机灵的虎牙咬着自己的耳朵,哪怕是在自己进行魔法实验的时候,不舍得打啊!。曾经是个什么东西?孤魂野鬼一样的生活,种花家是自己这辈子的希望,现在好了又多了一个小耗子。作为老爹自己是不合格的,明明说好了要陪小耗子永远在一起,可是却老是实验。 “学长,你到底有多强大,无头骑士就算了,刚刚那几位应该不是很常见的亡灵魔法吧?”玛扎羡慕的看着鬼面轻骑问道。那一身盔甲肯定没有自己的好,可是太帅了,充满了炼金学独特的质感。 “这些啊,是我自己研究出来的魔法,属于我的独一份。”格林回到解释道:“我觉得作为魔法师如果不能创造出属于自己的就是对自己的不负责。” “魔法师的确具有很大的破坏力,可是我将这个名词解释为学者。因为知识才是维系魔法师生存的根本,上古时期的资料很稀少,可是我却对于那个时代的很感兴趣,也进行过专门的研究。而亡灵魔法师的亡灵魔法我将它定义为人体自然科学魔法。” ”人是什么?可以是容器,也可以是载体,他如同没有上限的空间,不管你注入多大的能量人体似乎都能承受。“ ”我将人体又划分为两个阶段,一个为理想,一个为现实。我们在理想中尽情构筑自己的美好,需要悲伤时有风和清月,需要愉悦时有香烟和鲜花。“ ”而现实却是我们强大的源泉,人体将自己的理想付诸于现实,结果往往是我们与理想间的距离越来越远。可是自己本身却在接受现实的过程中越来越强大。当我们发现自己已经完全颠覆理想时自己已经成为现实中巅峰。“ 格林吐出一个烟圈继续道:”所以人体真的非常有意思,它能承载一切情感,也能爆发出无限的力量。现实的压力无论多大人体的精神界限永远都能容纳。我喜欢亡灵魔法不如说我喜欢人体的无限可能。“ 玛扎似乎有些心事,听完格林的解释情绪很是低落,他居然找格林借了一根烟一个人躲在角落里默默抽着。不时发出两声咳嗽,格林皱了皱鼻尖,空气中的水分密度有了些轻微的变化,没错那个小家伙居然在哭。 哎! 艾尔莉法早就钻进单兵作战帐篷中睡觉,查马思正对着一块巨石练习自己的剑法,也不知道那块石头怎么得罪他了,把人家砍的乱七八糟的都破了相了。 一盏魔法灯在格林身边点亮,冥武士细细切割牙狼兽的头颅。以牙狼兽的颅骨强度还不是格林的力气能够切割的。 抽完香烟,玛扎回过神来,他坐到格林身边道:“格林学长,你的言行很危险让我联想到一个人。” “教授?”格林忙着摆弄手中的实验试管接道:“那我牛逼了,换句话说以那颗值一千多万金币的脑袋帝国会放他进亚特蒂斯学院?不怕消失几名小伙子被教授拿去做亡灵魔法实验?” “再说了,我脑袋要是值那么多钱我都想要拿去换赏钱了。”玛扎想起格林搭桥收费的场景怎么也不能把他和教授那张冷酷的脸结合到一起,打了一个寒颤,要是教授真是这么一个爱钱的小屌丝干脆杀了自己算了,完全破换他在自己心中的神秘质感。 没有在理会玛扎,这家伙还算是机灵,即使证明自己的身份还对自己抱着警惕,不错啊!这样的人才活的长久,如果各个都和艾尔莉法这样的艾格玛琳就离灭亡不远。 打开牙狼兽的颅骨,一股腥臭味道迅速散开,格林将早已准备好的口罩戴起。手中拿着手术刀对牙狼兽的大脑进行分解,这手术刀还是和疯狂宝贝借的,为此还让她抱着睡了一晚上才答应。疯狂宝贝啥都好就是太黏人,一出来就要挂在自己身上,哄好一段时间才愿意下来。 一百九十九章 自爆蜘蛛 格林从上衣口袋中掏出手表,现在是午夜十二点,牙狼兽的脑袋现在已经不堪入目。相信玛扎估计没有在继续观赏的心情。 黑面包有橄榄球大小,形状也差不多,玛扎不是没有分享出自己的爱尔兰小牛肉干。但这是以前留下的老毛病,晚上嘴巴里就想嚼点东西,不然感觉跟蚂蚁爬着一样,让人心里痒痒。 再来一杯热麦酒,哎!心满意足哦!这就很好了,热麦酒的香甜将整个人陶醉。 抽完最后一支香烟,格林裹好厚实的毛毯地面也铺了一张,这里石头不少没有地面这张毯子第二天睡醒的感觉估计和被十几个大汉打一晚上差不多。 溶洞的环境很暗,所以睡觉时就感觉很空旷,总感觉有一种压抑内心的恐惧。不过两分钟后在香甜的呼噜声中,就算真有孤魂野鬼过来吓人也懒得理他。 估计吵醒格林的后果就是被他拆成零件塞在哀嚎女妖身体里制作成一个亡灵生物。没有萤星清月,连一个抒发情感的环境都没有。可不敢和隔壁那个查马思一样,咱是抒发情感。他倒好对这一块石头大呼小叫的发情,现在才初冬啊,还没到春天啊,难不成他的发情期提前了? 一股恶寒打心眼里涌出两个人的身体,格林是想歪了,查马思是觉得有人在背后议论。他停止对石头的猥琐行为呢喃道:“怪了,怎么感觉有人在念叨我,难不成是在说我帅?嘿嘿嘿!”转过头去,格林玛扎早就裹好毯子呼呼大睡,查马思顿时感觉瞌睡虫上脑,打了一个呵欠就钻进自己的毯子中。有亡灵守卫他其实也感觉挺安心的,起码自己可以不用守夜睡个好觉。 没有到发情的季节,艾露莎也不在身边,格林的梦只好回到那个充满雾霾和汽车尾气的种花家。深深吸一口雾霾和汽车尾气的芬芳让人打心眼里满足,这里才是自己的根啊! 种花家的人都讲究落叶归根,自己这根独苗到底还有没有归根的一天。午夜最是伤人,因为这个时候睡得最香,这也就意味着梦中的一切最伤人。 在梦中,格林回到那个初中的课堂,班主任老师,人送外号“疯狂的月亮”。他一巴掌把正趴在桌子隐藏在书本身后熟睡的自己拍醒。 “小雪糕!昨晚是不是又去网吧通宵了,你看看你的成绩跌的多厉害!”很以为属于初中生独有的叛逆居然没有表现出来,自己被拍醒了也不闹,就一个劲儿的傻笑。笑着笑着就哭了起来,月亮的身影越来越模糊,同学们的身影越来越淡泊。那位曾经暗恋过的女孩已经破散,格林睁开眼睛,笑着悄悄抹去眼角的眼泪。 扰人清梦非常不好,因为这个时候人的脾气最大,但是对象是魔兽就不计较了。鬼面轻骑已经损失两个,格林抬眼望去,只见一群身体冒着红光的黑色蜘蛛正往鬼面轻骑的身上爬去。对于蜘蛛这个群体而言能够长到磨盘大小的确有够基因突变的,也难怪鬼面轻骑会折损。 这些蜘蛛居然会爆炸,如同岩浆一样的身体黏液爆炸开来居然能够将整个鬼面轻骑淹没燃烧殆尽。艾尔莉法揉着惺忪的眼睛钻出单兵作战帐篷,然后被眼前的一幕吓得不轻。玛扎和查马思也警惕着即将来到的危险,当自爆蜘蛛淹没最后一名鬼面轻骑后如同浪潮驶向还活着的四人。 玛扎率先出击,一剑挑破一只自爆蜘蛛的身体,四溅的容颜液体沾染在他的盔甲上。灼热的液体将盔甲烫的滋滋作响,他意识到不对,立刻回身将目光转向格林。 “这是雷眼山脉独有的一种魔兽,名叫自曝蜘蛛。单体很弱小甚至一个青铜战士都能轻松宰杀几十只。可是这种魔兽有个特点,那就是它的身体蕴含着堪比岩浆温度的液体。你的盔甲不错居然能够挡下,不过最令人胆寒的是这种魔兽是以岩浆为食,且每次出现都是成千上万甚至更多出现,而且他们还有一只母虫,堪比铂金瀚海战士的实力,一般的佣兵团被它们团灭跟玩似的。” “好了,你们退后吧让我来对付它们,希望母虫不在,不然我们可就真的玩完了。”格林淡淡道。对于打扰自己清梦的魔兽,当然是选择将它们拆成零件才对得起自己。 傻大木跃跃欲试道:“老大,让我来让我来,我最喜欢拍虫子了!” “滚!” “收到,这就滚!”傻大木立刻伸着舌头在地上打滚。 不理会这个夯货,一个魔法公式出现在格林面前,充满古朴气息的《定律》出现在格林左手,右手边早已缠绕一条崭新的法术流魔法带。 “召唤-憎恶机枪手,二次召唤-亡灵弓箭手。”格林轻轻吟唱道。两个光团分别从《定律》和法术流魔法带分离而出。十名憎恶机枪手,三百亡灵弓箭手整弦待发,弓上弦,粗大的子弹弹链咔擦一声悦耳的按进枪声。 此时格林四人已经整个被自爆蜘蛛包围,当自爆蜘蛛距离格林只有二十米的距离时,机枪咆哮的声音将艾尔莉法三人惊醒,火舌所到之处自爆蜘蛛无一幸免,化为一滩焦臭液体爆炸开。亡灵弓箭手的箭矢铺天盖地形成箭雨将自爆蜘蛛湮灭与漫天箭雨之中。 没有一只自爆蜘蛛能够逾越格林的隔离区,玛扎查马思这个时候也从震惊当中回过神来,将自带的魔法弓弩上弦扫除漏网之鱼,有自曝蜘蛛的地方可见度会提高不少,因为它们的身体所散发出的热量足够照明周围的一切。艾尔莉法不用在充当电灯泡角色,这个时候也可以看见光明魔法师的强悍。 魔法杖前,乳白色的魔法公式中激射出无数光束,可不敢小瞧这些光束,它所具有的穿透力可不比弓箭少。格林微微一笑,面对巨大的危险还能冷静释放魔法,这一点尤其难能可贵。亚特蒂斯从来都不是摇篮,那里是培养能够独当一面的强者训练基地。 其他学院培养出的魔法师或战士总少了一股子杀气,互相之间练练手魔法斗气使得如鱼得水,可是稍微碰到一点意外危险就会慌了手脚。艾尔莉法他们虽然还没有正式进入亚特蒂斯,可是面对未知环境以及危险的警惕与应对都很不错。 二百章 母虫的可怕 少年人很容易被环境传染,就跟流行性感冒一样,谁还没有深陷万军之中苦战的美梦。玛扎只然也不能例外,这个场景,这个氛围,从来都只是出现在美梦之中的场景。不知不觉间,他的眼角就开始泛红,时不时夹杂几句怪吼。 相比较他的兴奋,格林额头却滴下几滴大汗,自爆蜘蛛每次狩猎虽然数量庞大,可是远远没有达到数之不尽的地步。而今夜的自爆蜘蛛在枪火弓箭的咆哮下丝毫没有减少,自曝蜘蛛的残骸胡乱堆积都已经快要堵成一道城墙。魔兽学定律中的一条就是,在王的身边,魔兽的数量永远是最多的。没有万一,杜隆坦虎是这样寒羽巨蛇也是如此。 自爆蜘蛛的数量以及行为都足够证明,它们的王,母虫一定就在附近,甚至就在旁边对着自己虎视眈眈。念及此处,格林一巴掌反手抽在玛扎头上,疼! 格林转头一看,这个混蛋居然趁着自己不注意把头盔带上了,一身装备上面漂浮着的魔法粒子组成的魔法公式让自己恨不得来个劫富济贫将他就在此地杀人越货毁尸灭迹。捡起一块板砖反手拍在陷入自己幻想中的玛扎。 “混蛋,赶紧给老子醒过来!” 板砖的威力的确不可小视,虽然连玛扎一根毛都没有敲下来,但终归是将这个混蛋拉回现实。 “怎么了学长,我正杀的兴起呢!”对于别人破坏自己的幻想,玛扎有些不满。 “混蛋,你难道没发现自爆蜘蛛的数量一点没有减少的迹象吗?”格林骂道。 “切,那又怎样,还不是只能在我们的攻击下乖乖受死。” 查马思现在也恨不得弄死眼前这孙贼儿:“我们的装备快不够了,魔法弩矢已经快要消耗殆尽。”玛扎一个激灵,看了一眼自己空间戒指中的储备,的确没剩多。艾尔莉法现在也是满头冷汗,大量使用魔法就会这样。 格林摇摇头冷静道:“我怀疑自曝蜘蛛的母虫就在附近,所以等会儿我会为你们强行开启一道通道,然后你们赶紧离开这里。” “我指的离开是离开雷炎山脉,这里不是你们一群菜鸟应该待的地方。” 玛扎抽出长剑甩了一个剑花,道:“那可不行学长,我们可不是贪生怕死之辈!” “啪!”格林一巴掌拍在他脑壳上,疼!他捂着发麻的手道:“滚犊子!要你们离开是要重要事情需要你们去办,我告诉你,自从来到这里我就嗅到了一股阴谋的味道。卡尔萨斯的宝藏可以吸引大陆无数强者,可是为什么这里出现卡尔萨斯宝藏的消息仅仅只有艾格玛琳帝国境内知晓?” “我怀疑有人对艾格玛琳不妙,所以希望你们能够逃出去通知这里的军队,请他们过来围剿。再说了即使没有阴谋,这里的宝藏也不能被这些佣兵得到,不然帝国的威严会受到冲击。” “整个大陆,只有艾格玛琳的规矩最多,在其他帝国佣兵团的数量甚至可以达到千人万人的兵团级别,可是在我们这里只要超过三十人就会被剿灭。我们与佣兵之间的利益以及纠葛太多了。” “你是说万一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佣兵得到宝藏会用来覆灭帝国,怎么可能!帝国这么强大!”玛扎被自己的接下来的假设惊出一身冷汗。他突然记起几年前发生的一件事情,似乎那件事情就是和卡尔萨斯有关,虽然帝国官方很快将消息封锁,但是自己从父亲那里一听到一些端倪。 “怎么,知道了一些事情吧?”格林戏谑道。 “诺尔玛城!我之前在父亲的书房中看到过诺尔玛城的的报告,哪里有提到腐尸以及教会的的名称,只不过后来被父亲看见我在他的书房然后被他赶了出去。” “没错,那场诺尔玛危及就是和卡尔萨斯的魔法有关。那天夜晚一队烈阳骑士发现天灾教会的踪影,双方经过一场混战,不堪苦战的天灾教会的信徒将一个封印着卡尔萨斯魔法的短剑释放。那一晚整个诺尔玛都浸泡在火焰与硝烟之中。而那个魔法仅仅只是卡尔萨斯随手制作的一个万物而已,我这么说你懂了吗?”格林回忆着那晚的场景。 “那你又是怎么知道!”玛扎紧问道:“这可是我父亲都不愿意透露出来的秘密!” “因为我当时就在那里,并且经历了那场灾难的洗礼。” “最后一个问题,亚特蒂斯虽然很强大,但是还不至于拥有这么多先进的武器,这些亡灵真的很可怕,尤其是他们的武器。”一瞬之间玛扎的气势立刻转变,目光直视着格林。 “这个问题很简单,因为我是第一批进入瓦尔基里军事基地学习的人!” “那就好,那就好!”玛扎一个悬着的心终于安静下来,别人不知道瓦尔基里军事基地,他知道。因为那是一个就连他的父亲都满怀渴望希望进入的地方。 就在这时,自爆蜘蛛虫群突然安静,空气中弥漫着一股名为危险的气息。溶洞顶端,一双猩红的眼珠顿时睁开。莫名的威压铺天盖地蔓延而下,玛扎三人顿时感觉就连呼吸都变得困难。艾尔莉法更是一屁股瘫坐在地面。 母虫从穹顶跃下,巨大的身躯重重砸在地面溅起一地灰尘。 “嘶!”母虫一声咆哮,所有自爆蜘蛛如同得到命令一般再次蜂拥而上。 格林站定阵脚,有一些拖油瓶真的不太好,不过无所谓了。他指挥着憎恶机枪兵强行开出一条道路,玛扎扶起艾尔莉法从这条清理出来的道路亡命奔逃。 当一个逃兵是一种耻辱,可是为了艾格玛琳的利益。为了帝国的利益,即使是耻辱也要硬逼着自己吃下去。 格林“艰难”的低挡着自爆蜘蛛的进攻,当玛扎和查马思带着艾尔莉法离开直到看不见时,一抹冷笑从他嘴角勾起。拍了拍满身的灰尘,有些人拿了工资还没有开始干活呢,正好今天出来活动活动筋骨。 “傻大木,该出来干活了!” “收到!”弗雷尔巨龙傻大木阴测测道。 二百零一章 可怕的部队 弗雷尔冰龙傻大木一出现,位于生物链顶端的庞大威压铺天盖地压抑着自爆蜘蛛。在这股强大的气势之下,母虫甚至连逃跑的欲望都没有。它的身体止不住发颤,相比较傻大木的身躯,母虫如同一个婴儿般尽自己最大的力量将身体埋在地面。这既表示一种服从,也代表对于生存的渴望。 然而傻大木没有给它这个机会,傻大木甚至都懒得使用魔法,“费雷尔冰龙的咆哮!”。在他的嘴中,专属于龙族的可怕咆哮中,蕴含着最凌冽的寒风如同剃刀般犁过地面。所有自爆蜘蛛包括母虫在弗雷尔冰龙的咆哮中化为冰屑,尘埃落定,傻大木仰天长啸一声,尽显王者霸气。 玛扎感受到身后传来的威压,这些威压甚至让他生不出回头拼死决战的念头。听着背后传来的嘶吼,心中早已对格林抱下必死的定义。他对查马思和艾尔莉法道:“我们一定要活着走出雷炎山脉,一定要通知帝国军为格林学长报仇!”艾尔莉法和查马思坚毅点头。作为贵族,他们还是第一次这么近距离感受死亡气息,这一路而来虽然也有危险,可还提升不到死亡这个层次。 望着满地残骸,格林深吸一口空气,他紧了紧身上的斗篷。从空间戒指中拿出一瓶朗姆酒,很早的时候他就有将朗姆酒替代水喝的习惯,尤其是睡觉之前不喝上一口朗姆酒晚上总觉得睡不踏实。以前其实压跟不会喝酒的,就连啤酒都只能喝两瓶,要不然就要抬着回去。 酒和香烟的确是个好东西啊!有时喝上两口抽上一支香烟,心里就没有那么痛了! 灌下一口朗姆酒,一股热气就从肚子中冒出,寒气顿时消散不少。格林打了一个酒嗝,些许酒气冒出嘴边。 “来自地狱的家伙,还不出来吗?”傻大木识趣的对这一片空地咆哮一声,龙息中一道暗黑色魔法护盾立刻张开艰难抵御巨龙的龙息。或许是对于自己的龙息不能打破对方的魔法盾感到不满,傻大木嘴角轻微蠕动,冻彻天地的魔法粒子以极快的速度聚集在他的嘴角构建魔法公式。 傻大木挥挥手阻止傻大木的龙语魔法,傻大木冷哼一声,将已经聚集好的魔法粒子分解。 魔法盾处,几道鲜明的身影自觉地将魔法粒子驱散,露出自己的身体。格林低声道:“果然是恶魔,就是不知道是不是卡尔萨斯《恶魔书》中的恶魔。” 恶魔当中一道稍显娇小的身影缓缓走出说道:“人类强者,很高兴和你见面,我是来自地狱的车臣族恶魔。” 格林冷哼一声道:“说说吧你们为什么骗这么多人类进入这里,你们的目的是什么?” “抱歉人类,这是我们的使命,但是请你放心我们对于艾格玛琳帝国没有恶意。再说即使您拥有弗雷巨龙也不一定能够打败我们不是吗?”车臣恶魔娇笑道。她身后几个恶魔各自拿出武器上前一步紧紧逼视格林。傻大木不屑地冷哼一声,打败他们没问题,可是要想将他们全歼凭自己一条龙需要花费一些时间,更重要的是这里是卡尔萨斯的地盘,鬼知道后面还有隐藏更为可怕的存在,毕竟不仅在人类的历史中,即使龙族代代相传的记忆中也有描绘出卡尔萨斯可怕的身影。 那是整个大陆中历史中唯一一个将龙族当做宠物实验材料……甚至美食的家伙,相比较对面这一群恶魔,卡尔萨斯才是称之为恶魔的存在。想到此处,傻大木心中划过一丝心悸,自己虽然傻,但是不蠢啊! “既然我们的实力差不多,或许我们可以好好谈谈合作事宜。”车臣恶魔挥手示意其余恶魔放下武器,她也将自己的魔法杖交给身后的恶魔,然后上前,格林挥挥手止住傻大木。两人端坐与双方中间,各自相距十米。 “你很强大,诡异的亡灵魔法以及弗雷尔冰龙已经足够你与我们合作。” “那么我们来说说合作事项吧,你或许只知道这里是卡尔萨斯的宝藏,可是里面没你想的那么简单,我直白点讲这里是卡尔萨斯的一个实验室,里面储存了大量实验日志,但是我们对这个没有想法。在这个实验室深处还有一样东西,那就是《恶魔书》中的恶魔。” “当然他现在处于沉睡状态,我们需要这个恶魔,至于其他的实验日志以及那些金钱你可以随意拿取。怎么样?” 怪不得一进入雷炎山脉就感觉到一股很强大的召唤,原来雷炎山脉还隐藏着卡尔萨斯的实验室。咒歌很强大,甚至拥有铂金瀚空战士的实力,可是在《恶魔书》中却连台面都上不了。既然能够成为卡尔萨斯实验室的守护者,那么肯定是异常强大的存在。 面前这个车臣恶魔不老实啊,说来简单可是卡尔萨斯的地盘是那么容易闯进去的吗?瀚空战士对于卡尔萨斯来讲就是一个笑话即使是眼前这些恶魔加上傻大木也不够看的。 格林思考一番后道:“条件很诱人,好吧实验日志以及金币归我,不过剩下的我们就好好好谈谈了。” “呵呵!”车臣恶魔娇笑道:“既然实验日志归你,那么剩下的自然是属于我们的,所以您是想黑吃黑,魔法师先生?” 格林笑道:“这里是艾格玛琳帝国,不是你们的狗屁地狱,艾格玛琳帝国名言,我的就是我的,而你的...还是我的!”格林一字一句道。 “那么这个距离您觉得能够抵挡住我的攻击么?”车臣恶魔手中不知何时突然出现一把匕首,眼看着匕首就要刺中格林,在傻大木气愤地目光下,一声枪响惊醒所有人。 车臣恶魔不可思议的看着自己被击穿的右手,一个鸡蛋大的洞口正往外淌着鲜血。其余恶魔见状,立刻往前想要保护车臣恶魔,可是隐藏在暗处的枪声不绝于耳。没多久其余恶魔在自顾不暇中纷纷中枪身亡,十几道激光突然出现在黑暗环境中,摇摇瞄准着车臣恶魔的脑袋。 “你看如果你们不谈什么狗屁合作不是可以活的好好的吗?”格林灌下一口朗姆酒不缓不慢道。 车臣恶魔将受伤的手放到嘴边轻轻舔舐道:“你最大的错误就是没有立刻将我消灭,下一次遇见你我一定会将你制作成一具完美的标本,放在我卧室床上日夜陪伴着我。” 格林意识到不对,立刻命令萨乌尔星级亡灵狙击手射杀车臣恶魔,枪声不绝于耳,车臣恶魔突然消失于格林眼前。子弹没有命中车臣恶魔,只余下满地散发着焦臭味的空洞,那是星级作战狙击枪留下的。 黑暗处,五道身穿星级作战服的亡灵悄无声息从黑幕中走出列队站于格林面前。这些亡灵其实本来没有这么容易就可以射杀这些恶魔,只不过他们的斗气和魔法没有使用,或者说魔法世界从来没有狙击手这种作战单位。魔法弓弩的射速也没有星级作战狙击枪这么可怕,毕竟这可是十倍音速的射速啊!最主要的是,魔法弓弩之所以能够造成强大的伤害,是因为它的驱动需要魔法粒子或斗气。 而要调动魔法粒子或斗气都比较容易让人察觉,格林摇摇头,郁闷的灌下一口朗姆酒,这下大意了。不过星级作战亡灵的确可怕啊!不愧是花了近三分之一的能量召唤出来的作战单位,就是《定律》这瘪犊子太黑心。既然知道这里是卡尔萨斯的实验室,那么这里所有的东西都要保留下来。 空间魔法的研究已经到达一个瓶颈,希望这里有我需要的东西。格林翻开《定律》无数光团从里面飞出落地化为一个个作战单位,憎恶机枪手,亡灵型战斗机甲,鬼面轻骑,以及星级作战单位行星级无头骑士两名。加上五名星级作战单位萨乌尔亡灵狙击手,这些已经可以足够媲美傻大木的力量。 只是《定律》的能量再次缩水不足十分之一,毕竟星级作战单位太过昂贵,幸好这些不是一次性作战单位,星级以上是可以储存在《定律》中的,就是召唤的时候不再需要能量而是海量的魔法粒子。 既然干了杀人的买卖,又怎么能不越货呢?作为曾经种花家的游戏玩家,魔兽世界的摸尸扛把子,格林知道接下来到了检验自己是非酋还是欧皇的时候了。 二百零二章 骑士的意义 塔格拉玛干行省位于艾格玛琳帝国边境,这里是艾格玛琳比较落后的行省,因为这里魔兽众多又缺乏水资源。所以魔兽和人类的争斗最强,再加上帝国边境的野蛮人部落。所以这里的经济一直发展不起来,帝国财政部可没少往这里花钱。耶鲁离开格林后就来到了这里,一路上遇到不少新鲜事,不如眼前这个嚷嚷着要成为大骑士的家伙。 萝丝的生意很大,整个帝国到处都有他们的店铺,既然要支撑这么庞大的生意,其需要的货物也必然很庞大。帝国有明令法律,私人武装的数量一直是最严格把控的,所以萝丝虽然拥有自己的猎团但更多的还是依靠雇佣商队为自己收购货物。 塔格拉玛干行省是艾格玛琳帝国最大的沙漠地带,这里盛产一种蜘蛛型魔兽,其名为七彩蜘蛛,因为它所产的蛛丝拥有七种不同颜色而闻名。再加上这种魔兽所生产的蛛丝既坚韧又柔滑所以一直被萝丝大量使用。 不过七彩蜘蛛是群居魔兽,且成年的雌性七彩蜘蛛都具有白银实力,是比较难以对付的。最让人费心的是,成年七彩蜘蛛产的蛛丝很少,蛛丝中蕴含的杂质也不尽相同。所以不是每一次收购都能得到上好蛛丝,而为收购队工作的就是猎团。他们专门为帝国各种商业店铺猎杀魔兽或寻找原材料。 这一次耶鲁就是跟随着一支猎团进入塔格拉玛干沙漠寻找七彩蜘蛛的巢穴,也因此认识了这个整天在自己眼前嚷嚷着要成为大骑士的小家伙雪诺。 ”耶鲁大哥,你见过大海吗?我就没见过,听说大海里都是水,那一定很美,有喝不完的水。我家每天的饮用水都要计算着和要不然谁就会喝完的。“耶鲁躺在铺了地毯的沙漠上,闭着眼打算休息一下,等会儿就轮到自己守夜了。听见雪诺的声音,耶鲁没有睁开眼睛。 ”小笨蛋,大海可不是用来喝的,那些水都是咸的,海水的浓度要比人海水中体血液浓度要高,多喝了可能会脱水而死,同时海水中含有许多其他矿物质,对人体有害。你如果不想早点领盒饭就多喝点。“ ”耶鲁大哥你又没见过大海你怎么会知道,骗人!“ ”我的确没有见过大海,不过我认识的一个人他见过,这些都是他教我的。“ 雪诺顿时来了兴趣问道:”是吗?连耶鲁大哥都看起来很佩服他,能和我讲讲他的故事吗?“ 耶鲁回忆着和自家老大的第一次见面,微笑道:”他啊是一个魔法师,知识非常渊博,似乎这个世界就没有他不知道的东西。他曾给我讲过我们居住的世界其实就是一颗星星,而其他的星球上似乎也可能存在人类或者精灵。他能一个人挑战一整个满编的佣兵团哦。“ 雪诺笑道:”耶鲁大哥又在骗人了,我们要是住在一颗星星上,那住下下面的人怎么办,他们岂不是会掉下去。“ ”哈哈哈,我开始也是这么想的,可是你知道吗,没一艘从海平面回来的船都是先看到桅杆,然后才是船身。这似乎就能证明我们居住的世界是圆的。不是吗?“ ”真的吗?“雪诺沉默道:”那星星另一边的人又是怎么站着的,把头倒过来吗?“ ”我老大说这是因为引力的关系,你发现没有我们能够站在地面,可是在水里却可以漂浮在水面。这就是空间之中力的一种表现。“ ”我老大制作过一种叫做望远镜的东西,可以看到其他星星上面的东西,那里也有山川河流,有些星星非常寒冷能够把人冻成冰块,有些星星又很热,连石头都能烧成烟灰。“ 雪诺充满向往道:”耶鲁大哥你老大真厉害,连这些都知道。我就很笨,到现在连斗气都学不会。“ ”哈哈,我给你变个魔术吧!“耶鲁从空间戒指中拿出一袋硝石将它丢进一个木桶中,然后往里面倒上水。紧接着又拿出一个脸盆也倒满水放在木桶上。 ”等一会儿你就能够看见冰块咯!“ 雪诺闻听此言,立即来了精神,眼睛紧紧盯着脸盆。耶鲁笑了笑,拿出一瓶朗姆酒喝下一口。自己老大真的很强大啊!发现星星算什么,佣兵团算什么,毫不谦虚的讲,自己老大可是一个能够独自歼灭整个满编军团的伟大亡灵魔法师。 如果格林知道耶鲁的想法,一定会喷他满脸朗姆酒,伟大的魔法师就听说过很多了,不过伟大的亡灵魔法师,说出去不怕神圣教廷的烈阳骑士把你绑在柱子上吃着火锅唱着歌毙了? 千百年来亡灵魔法师的传说一直都是以最可怕的一面出现在人们跟前,与亡灵为伍,以尸体为乐。即使开明如艾格玛琳的合法亡灵魔法师背后都要忍受别人的侮辱。不为别的,就因为他是一个亡灵魔法师而已,仅仅一个称呼就将整个亡灵魔法师打入深渊。 耶鲁无聊的喝着闷酒,本以为离开老大会过的开心一点,可是真的离开之后才发现自己是个笨蛋。或者说老大保护的太严密了,这些天自己身上的伤口添了不下十道,最危险的一道离心脏只有一公分。那是一个游侠干的,原因不过是发现了一块黄金魔兽的魔晶。这玩意自己可不少,又不值几个钱,自己都不想要的。可是那个家伙却捅了自己三刀。 要不是自己还穿了一套血色玫瑰制式皮甲在衣服里面或许哪天就要领盒饭了吧。可以预见的是老大知道后,整个塔格拉玛干行省的游侠都会被他砍下脑袋吧!老大护犊子这一点谁都比不了,只是这么死不甘心啊,起码也要和堂吉诃德大哥一起战死战场才算圆满。 就在耶鲁沉思时,雪诺兴奋的嗓音突然响起:”结冰了结冰了,耶鲁大哥这次没骗我。“ 一只牛皮靴在天空旋转两周半后准确的砸在兴奋的雪诺脸上,雪诺嫌弃的将靴子扔给耶鲁。 既然有了冰块,敲两块放进朗姆酒里似乎很不错! 二百零三章 可笑的骑士 雪诺这边的动静很快吸引了猎团的注意,猎团长戴欧献媚般悄悄将酒杯放在雪诺面前。雪诺见耶鲁没有意见,于是高兴的敲下两块冰块丢进酒杯中,戴欧爽快的一口饮尽杯子中的美酒。 ”好久没有在看见冰块这玩意儿了,上一次还是在帝都的时候,那时我们在一家佣兵酒馆喝了三天三夜的麦酒。多谢!“戴欧举杯对耶鲁示意道。 耶鲁举起酒杯回敬,其他猎团成员见状,纷纷将自己的酒杯放在雪诺面前。耶鲁出声道:”雪诺你先将自己的那一份放好。“众人面面相觑,他们从来没有将雪诺归于到自己人当中,只是见他机灵将他留在猎团打杂而已,自然有好处也不会想到他。 冰块不多,每人分一点最后雪诺一定不会剩余,是以耶鲁先出声,也是为了告诉猎团其他成员做人不要太过分。戴欧听出耶鲁的画外音,他将自己的杯子放在雪诺面前,然后离开睡觉。 雪诺高兴地敲下两块冰块然后细细的舔舐着,他从来都没有见过冰块,也从来没有感受到过这么清爽的滋味。半个小时过后,耶鲁睁开眼睛,既然搭上列团的车,替人守夜也是应该的。 他一脚踹醒雪诺,雪诺迷迷糊糊的揉着眼睛,还没睡醒就跟着耶鲁来到营地外围。塔格拉玛干沙漠的夜晚很清澈,所以大地可见度相对于其他行省而言也更高一点。 他们坐在一根枯树跟下,背靠着枯树。雪诺双手摊在沙砾中道:”耶鲁大哥,你是不是很强大啊!我看见猎团长很尊敬你,他可是白银战士,听说或许会有大剑士的可能。“ “嗯,我稍微比他强一点。” “哇塞!你好厉害,我就很笨,明明锻炼了这么久却还连斗气都提取不出来。”雪诺沮丧道。 “耶鲁大哥,你有没有见过大骑士啊!我听说大骑士每一个都是很强大的存在,他们骑着高大的战马,披撒鲜艳华丽的铠甲,腰间还挂着十字长剑,最重要的是还要有一杆长枪。是不是啊耶鲁大哥。” “这可不一定哦,骑士也可能没有长枪,没有战马甚至都不会斗气,可是人们依然口口相传他的骑士精神。那么小雪诺,你认为什么是骑士呢?” 雪诺雀跃道:“骑士一定很强大,他会在大陆每一个角落游历,只要看见丑陋的事情就会组织他们。只要到一个乞丐或者穷人就会把自己的衣服扯下来给他们御寒,把自己的食物分给他们充饥。” “哈哈哈哈!”耶鲁大笑道:“那哪个其实岂不是要光着腚和可恶的盗贼作战,露着胸膛为美丽善良的公主写着情诗吗?” “哈哈!也是,如果他将自己的衣服分给乞丐自己就没有衣服穿了。” “想听一个故事吗?那个神秘渊博的魔法师先生讲给我听的哦。” “好啊!” “故事的主角也是一个骑士,在曼查有个地方住着一名贵族,这位贵族年近五旬,体格健壮,肌肉干瘪,脸庞清瘦,每天起得很早,喜欢打猎,也喜欢读骑士小说。有一天他真的觉得自己应该是骑士,于是他偷偷瞒着管家先生和家人,将家中积满了厚厚一层灰尘的铠甲和长枪拿出来并找了一个蹩脚的扈从就踏上骑士之路。” “他们夜晚露宿一家旅馆,将旅馆老板当做国王,把旅馆当成城堡,在那晚他接受自己的国王册封成为骑士。然后开始他令人嘲笑的一段行程。” “堂吉诃德将风车当成巨人,我相信那一刻那摒弃了恐惧与生死,因为面对那个巨人,堂吉诃德没有退缩,而是举起长枪冲锋。下场挺惨的,肋骨被敲断了一根。” 雪诺不满道:“他才不是骑士,他是一个傻子!” “是啊,众所周知他是一个傻子,可是就是这个傻子为了自己的骑士之道,愿意为每一个收到不公的人夺回公道。他很傻,甚至不识大体,可是愿意为了自己的公主忍受饥饿。为了一群明显拿他取乐的人满身伤痕,臭小子,那不是傻而是骑士的真正生活啊!” “其实每一个人都可以是骑士,哪位渊博的魔法师说过,其实骑士就是一个笑话,笑着笑着眼泪就流出来了。笑着笑着自己就变成傻子了,笑着笑着就失去很多东西了!”耶鲁略带伤感道。 他总能从格林的对话中感受到一种感情,莫名奇妙却又真实存在。 雪诺摇摇头:“我不懂,不过我觉得既然堂吉诃德骑士能够被耶鲁大哥认识的魔法师称赞,那么他也一定是一名真正的骑士。” 叶鲁拿起酒瓶喝了一口朗姆酒,塔格拉玛干沙漠夜晚的气温可是很低的。 “没关系,等你长大了就明白了。你才十岁,如果现在就懂得这些道理,我估计神圣教廷裁判所很乐意把你挂在旗子上风干。” “才不会呢,神圣教廷的哥哥姐姐都是好人,他们会发食物和水给我们。” “是吗?那真好啊!希望帝国有一天不再需要他们给你们食物,不再需要他们给你们幸福,真想见识见识老大讲的种花家,那应该是一个非常漂亮美丽的地方。” 雪诺到底还是小孩子,没多久又昏昏沉沉的睡着过去,耶鲁回头见营地静悄悄,猎团中的其他人都早早进入睡眠以便次日能够更好赶路。 一只信鸦扑打着翅膀悄无声息落在耶鲁肩头,耶鲁将一支细小的竹管放进信鸦嘴中,信鸦再次扑打着翅膀渐渐隐如无边的夜空之中。 神圣教廷的手伸得很长,塔格拉玛干沙漠连接着通往神圣帝国的主干,那里是神圣教廷的总部。也是唯一一个神权大于王权的帝国,那里一切都由神圣教廷教皇说了算。很可怕的一个国家,因为有了信仰,所以即使一个普通平民都能爆发出比一名合格战士更加强悍的战斗力,毕竟一群连死都认为是神圣骄傲的人还会惧怕什么呢! 二百零四章 七彩蜘蛛巢穴 塔格拉玛干沙漠夜间风沙不小,沙粒沿着沙丘随风飘下,没过多久耶鲁身上就盖了一层。喝下一口朗姆酒,打一个酒嗝,感觉脑袋灵光了不少。 几卷干草堆被风刮的缓缓滚动,耶鲁一脚踹醒还在酣睡的雪诺:“行了,别睡了,有一伙马贼盯上我们,去把其他人喊醒。” 雪诺立马来了精神,这一路上的事实证明夜路的警惕性极为可怕,所以他从不怀疑耶鲁所说真实性。身为一个常在猎团中混的人,即使是一个打杂人物也懂的即使发现马贼探子也不能先惊动他们。所以他装作去方便的样子悄悄躲在帐篷后面,将石子抛进每一个帐篷。帐篷中长剑微不可擦的摩挲着剑鞘悄然拔出,弓箭上弦拉扯的咯吱声被风沙掩埋。 干草卷后,一名马贼探子悄声道:“他们该不会发现咱们了吧,我感觉这个营地有点不正常,实在太安静。”另一名马贼突出嘴里风沙:“撤?你又不是不知道老大的作风,我们已经一个月没有开张,兄弟们都已经好几个被老大活活抽死,我不管,我宁愿被人一剑砍死也不要被老大折磨而死,那就不是一个死法。” 一个猎团成员悄声问道:“戴欧老大会不会是雪诺那小子看走眼了,怎么现在还没有马贼的动静?” ”应该不会,那小滑头知道欺骗的下场,再说耶鲁也不会开这种玩笑。“戴欧心里对于耶鲁一直保持着足够的戒心,这个人给他的感觉就像一个迷一样,看不透也想不透。自己一行半路遇见的这个家伙,然后就混上了车队。 虽然目前看起来对于猎团还没有威胁,可是不叫的狼才最咬人。 ”叫兄弟们警醒点,不要被人背后捅了刀子,沙漠里的危险你也知道,这里的马贼可不管你长的白白净净就不让你溅上一身血!“ ”是!“ 风渐渐变大,几粒沙子迷进耶鲁的眼睛,可是他却没有眨一下眼。早就习惯了,所以也不在意,随手捻住一只毒蝎子就放进嘴里嚼吧嚼吧咽下去。这就算美味,第一次吃这玩意的时候可是吐了个天昏地暗。后面就习惯了,这也是为什么夜鸦能够以最大的生存率征服戈壁的原因之一。 用老大的话来讲,吃了饱肚子才有力气击败敌人,饿着肚子连剑都拿不稳还谈什么打仗! 马贼很谨慎啊!都已经到达弓箭射程都忍住没有动手,看起来是一群老手,知道这个射程还会给猎团带来反应时间。再近一点就好了,到时候整个猎团都会暴露在视线内。 不过不行啊,在让你们接近岂不是说我是空气吗?会被人说闲话,这可要不的,闲话说着说着就会变味,到时候假的也变成真的,要不得要不得!雪诺躲在营地草垛中为耶鲁着急,耶鲁大哥到底想干什么,他居然在毫无遮蔽物的地方的就想要反击吗? 就在他想叫住耶鲁示时,几支箭矢从干草卷中射出。耶鲁轻轻一划就将所有箭矢拨开。 ”兄弟们上,我们已经被发现了。“刀剑出鞘的1声音此起彼伏,隐藏在黑暗中的马贼纷纷现身张牙舞爪杀向营地。更深处的沙漠地带,马蹄声伴着地面的振动渐行渐近。 ”该死!“戴欧怒骂一声:”上马反击,反埋伏行不通了!“他跨上战马杀向马贼。 五六个马贼狞笑着对着耶鲁挥剑而去,小子看起来挺机灵原来是个毛都没有长其的小子,既然发现我们就应该乖乖躲起来祈求本大爷的怜悯。 ”呵呵!“耶鲁右脚踏出一步,利刃随风而动,”咔擦!“一声,马贼艰难的捂住喉咙,眼睁睁看着破裂的长剑断为两截掉落在地。 ”这次...踢到铁板了!“ 斗气缓缓注入手中长剑,耶鲁冲进马贼群中大开杀戒,每一剑划开就是一捧鲜血四溅。马贼也杀红了眼,这么多年什么人物没见过,难道还会被一个毛头小子吓到吗! ”兄弟们,先干掉这小子,点子扎手大家并肩上!“ ”呵,来吧!“戴欧先赶到战场,他亲眼看见耶鲁杀人时的自然与轻松,这种目光让他不寒而栗。紧了紧心神,,戴欧加入战团。猎团成员跟着后继加入,马贼的后续部队也相应到达。 一场大混战一触即发,雪诺躲在干草垛中,恨不得化身耶鲁大开杀戒。 然而想法终究是想法,不然就会变成一具尸体。耶鲁将一杆长枪挡开,然后抓住战马缰绳翻身上马。马贼舍弃长枪拔出匕首想要将耶鲁杀死,电光火石之剑耶鲁夺下匕首,将马贼压在腿下,然后捡起一杆长枪驾驭战马再次转回战场。 枪头雪花灿烂如乱舞银蛇,又有三骑迎面迎向耶鲁,耶鲁长枪乱舞长剑乱砍,仅一个交身而过,三具满身伤口的尸体栽下马倒在血泊之中。耶鲁满身鲜血,他抹掉粘在眼睛的浊血,不让它影响自己的视线,但是这样反而为他增添更多的狠辣。 这些都是小场面,那次在云都城大战自己都能够活下来,怎么会死在这个鬼地方。不仅仅是马贼,就连猎团成员都不敢靠近耶鲁身边,整个战场就他身上的血腥味最浓。 疯狂宝贝隐身站在一匹无主战马马背,在她可怕的气息下,战马加紧双腿不敢妄加动弹。她凝视着手指上的一滴鲜血,那是刚刚耶鲁杀人时飞溅而出滴落在这里的。疯狂宝贝突然将手指放进嘴中轻轻舔舐,然后一口吐了出来。他不想离开格林,格林身上的味道令她着迷。 可是眼前这个小家伙又是格林拜托她照看,疯狂宝贝没有其他想法,格林是她的主人,她也喜欢格林,就这么简单。 战况在耶鲁的残暴杀戮下一时之间竟然停止,双方的兵器还没放下,可是却不敢再战斗。耶鲁深吸一口气,沉重的马蹄声从马贼后方传来,所有人的目光顿时往马蹄声处望去,耶鲁举起长枪,一脚踹下早已被他夹在腿间窒息而死的马贼。 二百零五章 伤势严重的耶鲁 随着马蹄声越来越接近,耶鲁心中的危机感也越来越接近,一滴冷汗从他鼻尖低落。巨大的危机感顿时到达极点,耶鲁立刻将斗气提升到极致,一道剽悍的身影从夜幕中渐渐清晰,破风声从他眼前压迫而过。耶鲁舍弃长枪用剑格挡,重物砸击的空鸣声居然形成一道肉眼可见的空气波四散。 磨盘大的重锤狠狠砸在长剑上,在巨大的力量下耶鲁整个人被击飞,空鸣声产生的力量完全轰击在他的身上,在这个力量下,耶鲁耳鼻缓缓留下一道血线。他的身体重重砸在地面,漫天灰尘里,耶鲁的身影踉跄爬起。 ”咔擦!“一声,长剑裂成碎片,依靠着最后的力气,耶鲁摇晃着站起。老大说过,人其实不必站着死的,如果有机会跪着生也不错,至于什么狗屁倒灶的尊严,老大只说了一个字:”去他妈的!“ 耶鲁叹了一口气,自己这辈子已经跪的足够了,既然已经得到之前连做梦都不敢想的尊严,那还是继续拥有的好。毕竟好东西一旦得到了就不想再失去! ”沙沙“声中,巨大的重锤在铁链的拉动下缓缓回到他的主人手中。 ”呸!“耶鲁将嘴巴混着沙砾的浓血吐出:”傻大个,就这点本事吗?爷爷可没有在怕的!“ 重锤的主人不屑地瞥了一眼自己的手下:”怎么,要我教你们杀人么,一群废物!“说完一拳将身边的一个马贼脑袋打爆。其他马贼打了一个哆嗦,再次面露凶光杀向猎团。 他将目光重新移向耶鲁语气森然道:”给你一个机会,做我的手下,我让你活,不然我会将你的骨头一块一块敲碎!“ 耶鲁对着他吐了一口口水,然后狠狠竖了一根中指,另一只手悄悄伸到背后。老大为自己特制的炸药,足够的三硝基甲苯中还混加着最爆裂的黄金魔兽的魔晶。据说这玩意儿能将斗气全开的铂金瀚海战士轰成渣滓。就是不太好操作,容易被人发现。 对于耶鲁的回答,迎接他的只有一只重锤,耶鲁将仅剩的的斗气护住胸膛,巨大的冲击下甚至将他的衣物震破,就连靴子都烂掉露出脚趾。伴随着轰鸣声,耶鲁的身体再一次被掀翻在地,他能够清晰的听到自己肋骨断裂的声音。耶鲁仰躺在地面大口的呕着鲜血,即使如此他还是强忍着剧烈的疼痛依靠一棵干死的白杨树站起,手臂已经右手断了,幸好左手还没有,不然就没办法引爆这没炸弹。 重锤再次回到他的主人手中,耶鲁颤抖着呕着鲜血斜靠在白杨木,然后鄙视的伸出右脚比了一个中指。 ”哈哈哈哈!“重锤的主人气笑道:”你可以去死了!“这一次重锤以最大的力量划破空气甩出,耶鲁也尽最大的努力将炸药送到嘴边咬开引线。 远处一道红色的身影显现又再次消失不见。在雪诺的嚎哭中,一朵巨大的火花形成一朵蘑菇云炸开,冲天火浪将所有人掩埋。气浪形成的能量将整整百米内的黄沙掀翻,风沙再次将躲在干草垛中的雪诺掀翻。冲天灰尘中一道小小的魔法盾阻挡着爆炸的余威,疯狂宝贝检查了一下耶鲁,发现他还活着,于是转身来到踉跄爬行的重锤主人身边。 比手术刀还锋利的指甲在重锤主人不甘的眼神中划破他的喉咙,就在这时,地面开始塌陷,整个战场瞬间掩埋进黄沙之中。疯狂宝贝立刻跳开塌陷的地面,她早就发现这块地下是中空的,所以不担心耶鲁会因此殒命。她望了一眼雪诺的方向,身影再次消失在夜空中, 雪诺挣扎着从沙子中站起来,作为一个孩子,他没有嚎哭,凌冽的风沙早就将他不多的眼泪吹尽。他踉跄着走到沙坑边,这里面埋着那个会给他讲故事,会帮他系鞋带的大哥。雪诺捡起一把长剑找了一个木牌,木牌没找到,他就拿着长剑在枯树干上刻字。长剑不好把握,他握着剑刃一个字一个字慢慢雕刻。 字刻完了血也淌了一地,雪诺看着这一行歪歪扭扭的字,然后将长剑别在后背。回到营地,雪诺牵走仅有的一匹活马,将能带走的干粮和饮用水搭在马背上离开这里。 耶鲁大哥长眠之地,还剩一口气的耶鲁如果看见这一行字,估计那一口气都得咽下去。写的真丑啊! 当然此时耶鲁已经陷入昏迷状态,所以那口气也就保留在喉咙,一只七彩蜘蛛悉悉索索钻出沙地,看见一个活人就将他用蛛丝捆好拖着带走。 疯狂宝贝再次现身在沙坑边,轻盈的身体站在沙坑边连一粒沙子都没有惊动,她眼看着耶鲁被七彩蜘蛛拖走。记忆中似乎这种大蜘蛛是吃素的,不过包不准它们今天想开开洋荤,所以她再次隐身吊在七彩蜘蛛身后。七彩蜘蛛丝毫没有发觉自己将一个煞星带回了巢穴。 耶鲁感觉自己全身浸泡在热水中,有一股窒息感不断压迫着自己的胸腔,如同肺脏要吐出来一样。一大口鲜血呕出来,顿时感觉舒服多了。 有一股热量从肚子中漫向四肢乃至全身乱串,他想睁开眼,只是眼皮好像吊着一匹马一样沉重,无论如何强迫自己都不能睁开。疯狂宝贝看着面容时而狰狞时而淡然的耶鲁,打算回去见到主人要好好问问一个人怎么会长出犄角。她也想要衣服犄角,可是无论怎么努力都长不出来。 一股酥麻感从耶鲁身体蔓延,他看不见,自己早已碎裂的骨骼乃至脏器开始慢慢复合。骨骼和脏器也开始产生变异,带着灼热的魔法粒子不断从大气中缓慢注入他的身体。然后渐渐附着在他的骨骼上,形成一道道玄奥的魔法公式。每当一个节点的魔法公式形成之后就有一股力量源源不断产生,为下一个节点的魔法公式提供能量。 如果格林在这里的话,一定会给耶鲁打上一针麻醉药,然后将耶鲁的骨骼在一寸寸敲碎,最后将他丢进火焰里面烧烤。龙可不怕火焰,到时听说过火焰巨龙闲着没事就爱跳进岩浆里面洗个热水澡。 二百零六章 掉进钱眼里的耶鲁 七彩蜘蛛爬行很长一段时间,夜路依然陷入无尽的昏迷之中,终于在七彩蜘蛛爬行一个小时后,它转过一条地洞,眼前豁然开朗。上百只七彩蜘蛛在这个地下王国肆意欢舞,到处都是品质一流的七彩蛛丝织成的蛛网。七彩蜘蛛将耶鲁拖着来到一个水潭,水潭清澈无比,犹可见鲜活的小鱼在潭底追逐嬉戏。 很显然这是一处地下暗河的泉眼,紧接着七彩蜘蛛转身进入一条地洞,没过多久它又衔着一枚巨大的碎裂魔晶来到耶鲁身边,这块魔晶全体火红,里面的魔法能量甚至凝结成液体状。 七彩蜘蛛将里面的液体倒入耶鲁嘴中。“哦吼吼吼!”耶鲁感觉全身一阵舒爽,感觉整个世界都索然无味。那股液体一进入耶鲁体内就立马散开,魔法公式的节点构筑速度立刻提升一大截。当最后一个魔法公式节点构筑完毕后,完整的魔法公式在耶鲁的体内散发出隐晦的红光。 只是这道红光不能穿透血肉,但是七彩蜘蛛却感觉得到,也看得出来它很兴奋。七彩蜘蛛欢舞的跳跃会懂自己的节肢,而在耶鲁的大脑中,那些液体剩余的能量开始往这里汇聚,当所有能量来到大脑中枢后,这些能量开始聚集、融合,最后居然结成一块晶体状物质连接着整个大脑中枢。 耶鲁脸色渐渐平缓,呼吸渐趋柔和,疯狂宝贝发现这个小孩竟然睡着了。她一脚蹦开一只路过她脚下的小七彩蜘蛛,没看见本小姐穿的是裙子吗?怎么滴,想当小流氓吗! 小七彩蜘蛛挠了挠脑袋,不解的看着自己摔倒的地方,突然嚎啕大哭着跑回母亲的怀抱,我要妈妈,这里有妖怪!雌性七彩蜘蛛无语的看着扑在自己怀里的孩子,你怕是个哈儿吧! 人类身体驱动需要能量,而能量来自于食物,通俗点讲就是碳水化合物和葡萄糖等物质。换句话说只要有人体所需要的能量,即使不吃饭也没有问题。耶鲁头上的犄角在出现一天以后就消失不见,他一直很在意自己的,如果被他发现自己醒来以后多了一对弯曲的犄角大概会没脸见人。 无他,他家就他一根独苗,万一以后找不到媳妇儿岂不是断了他老耶鲁的后?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这个维护世界和平传宗接代的重任可是压在他身上。 整整三天三夜后,耶鲁才从昏迷中苏醒过来。他睁开迷糊的双眼,摸了摸自己全身,尤其是重点部位,然后才放心的舒出一口气。还好传宗接代的家伙事还在,没有烂! 将在他身上爬来爬去玩耍的小七彩蜘蛛一巴掌拍开,然后捡起一条五彩缤纷肥硕充满蛋白质的七彩蛾蠕虫塞进嘴里嚼的汁水四溅。小七彩蜘蛛惊慌的再次躲进妈妈的怀抱,又有怪物! 哎!雌性七彩蜘蛛叹了一口气,要不是亲眼看着你从老娘肚子里爬出来,都要怀疑你是不是亲生的。耶鲁在吃下第七条七彩蛾蠕虫后才停止进食的动作,然后只是眼前的七彩蜘蛛。 “是你救了我吗?”耶鲁突然拍着脑袋轻声道:“忘记了你是魔兽,不会说话,不过感谢了以后有人欺负你就报我的名字,我可是北方公爵血色玫瑰骑士营副营长之一。格林老大手下的扛把子,很牛皮的那种。” 七彩蜘蛛听不懂眼前这个人类在讲什么,自己只不过顺手救了一下他,可是为什么对着我喷口水?难道想要把我炖了喝汤吗,听说人类都挺喜欢这么干。 只要看着七彩蜘蛛的表情,耶鲁大概也能猜到七彩蜘蛛的想法,想起眼前这位是自己的救命恩人,耶鲁强忍住把他一板砖敲死丢进锅里住了喝汤的想法,开始好好打量这一个七彩蜘蛛生活的地穴。 说是地穴,倒不如用一个城镇来形容更为贴切。这里不仅生活着七彩蜘蛛,还有一个个硕大的蚁穴,拳头大的沙漠行军蚁勤快的运送自己从外界获取的食物,一米多长的沙漠荆棘蜥找了一个凉快的角落安静的趴着歇凉,不时伸出湿润的长舌舔舐自己的眼睛。 这个空间很大,上下高度达到十米的样子,周围隐隐错错布满断壁残垣。这里居然是一个古代沙漠城镇,只不过遭遇了巨大的沙尘暴瞬间被掩埋在黄沙之中。这么说来这里或许还会有很多……小钱钱!耶鲁顿时两眼放光,可怜的自己的工资一大半都给主人拿去存起来做以后的老婆本。 自己连喝点小酒都要没事跑去唐吉大哥那里蹭一蹭打牙祭,谁让那家伙胆子大敢偷主人的私房钱。说起来听说怕老婆这是一种病,还会传染。“咯噔!”一下,我该不会以后也会和主人一样怕老婆吧!他内心深处一段记忆突然想起来,堂吉诃德对他讲过,他曾见过英明神武如主人都在艾露莎嫂子面前静若寒蝉。 更有传言主人惹得艾露莎嫂子生气被罚跪在榴莲上,那么大一个榴莲啊!耶鲁抹掉额头上的汗滴,悄悄咽了一口口水。强自安慰自己道:“不会的,咱也是很英明神武的,应该不会怕老婆的,不!老子一定要娶个如花似玉心地善良知道疼人的婆娘。” 耶鲁在心里发誓,一定不要德雷夫老爷子帮忙找媳妇,他只认识帝国武将的那些姑娘。艾格玛琳本就尚武,武将家的姑娘虽然漂亮,可尤其讲究三从四得啊!从不温柔、从不体贴、能动手从不哔哔,关键是还打不得、骂不得、说不得、讲不得。 据说就算是晚上躲进被窝里为伟大事业献身也要在上边!这哪里是娶媳妇儿,这不是给自己遭罪吧!耶鲁打算以后...不,从今天开始一定离德雷夫老爷子远远的。 只是为什么右眼皮一直跳个不停,我有一种不详的预感,我似乎要步入主人后尘!正沉浸在自己悲惨人生的幻想中,耶鲁骚了骚屁股蛋,下面有根东西戳着屁股蛋。伸手一抽,原来是一只早已经风干的手臂枯骨,顺手一丢,一道金光在七彩蛛丝的照耀下烁烁发光。 耶鲁忙骨碌连滚带爬跑过去捡起枯骨一瞧,娘类!好大一枚金戒指! 二百零七章 魔法世界版盗墓笔记 晦暗的地下洞穴中,耶鲁口中念念有词道:“寻龙分金看缠山,一重山是一重关,要想生活过得去,升棺发财最容易!”念完咒语后又拿出一支蜡烛放在墓室东南角点燃,眼看蜡烛没有变绿。耶鲁放心推开一具看起来就是土财主的棺椁,一股霉味扑面而来,幸好我早有准备,把珍藏多年没有洗的臭袜子抱住口鼻。 以前上荒野求生训练时就有教过可以用袜子过滤污水中的杂质,既然能过滤杂质,相比防防毒气应该没有问题。反正二者都是同一个道理不是,就不要计较那么多了。 耶鲁钻进棺椁中一阵捣鼓,伸出一个脑袋:“晦气,除了一个金牙外连根毛都没有。主人教的盗墓笔记难道又是忽悠我的,还是我咒语念错了?” 耶鲁晦气爬出来,将棺椁重新盖好,并且在外边刻下几个字。“里面东西太多了,实在搬不走,谨奉上开棺密咒,留给有元人。” 蜡烛不能浪费,还得留着下一处使用,耶鲁将蜡烛拔起。 他脚下一黑,一个洞口突然出现在耶鲁脚下。耶鲁还没反应过来:“啊!”齿轮转动,随即又戛然而止。 “咚!”的一声,一阵重物落地声音传来,耶鲁揉着自己腰眼喜极而泣道:“主人的咒语管用,这里果然另有玄机,话说我要不要将那几行字化掉,就算这里宝物太多也不能便宜别人。” 疯狂宝贝悄咪咪跟在耶鲁二百五身后,而耶鲁则拿出一支魔法手电筒照亮前路。 据主人所讲,这种墓室之中一般都会有不少危险机关,尤其是如同流水般的流沙,蕴含致命毒素的水银。 十分钟后,耶鲁摸着后脑勺:“主人又在骗小孩,这都走了快两里地了别说机关陷阱,就连根毛都没有!” 不可为之而为之傻逼也,耶鲁鼓动全身斗气直接冲破上方空间,钻出地面。正在玩耍的小七彩蜘蛛感觉自己脚下有一股气在涌动,“噗!”一声屁响微不可擦响动,小七彩蜘蛛扭动着屁股蛋满意的继续对付眼前的玩具。就在这时,脚底下的气越发庞大,直至那股气冲破地表,将小七彩蜘蛛掀翻。 “哇……”老子不玩了,这里有妖怪,妈妈我们搬家吧! 夜路伸出脑袋拍掉身上灰尘,一脚将嚎啕大哭的小七彩蜘蛛蹦到它老妈身边。伤口已经好了,就没必要继续呆在这里,唐吉大哥已经将军队集结在边境,最近兽人不太安静,估计又对帝国有想法。和兽人的战争都已经打了好几百年了,就没有一次能够占到便宜,为什么那群脑子里长满肌肉的家伙一天到晚在想什么。 有这闲工夫还不如多占几块地种点蔬菜以后改吃素,省得没事就在这里咱家边上瞎溜达。 耶鲁拿出一张地图平铺在地面崛起屁股蛋子察看,小七彩蜘蛛觉得在自己没良心的老妈那里是找不到安慰了,在闹下去估计得把自己卖给沙漠行军蚁一家,虽然它们人很好,可是每天就知道找食吃,连玩耍是什么都不知道。 这可不行那样会把自己憋疯的,还是去看看那个人类在干什么,咱也凑个热闹。 于是奇怪的一幕出现了一人一兽各自撅着屁股蛋子,一人不时摇头晃脑,一兽不时点头哈腰。 从塔格拉玛干沙漠回到北方行省路途接近一千里,以自己的脚程大概需要一个月时间,干脆就这样一路走回去算了。至于主人,说道主人就来气,别人家的狗腿子都是帮自家主人欺负人的,咱家不同,一般都是主人帮自家狗腿子欺负人。这不对,可是主人又不听,哎!烦躁啊!狗腿子没前途啊!狗腿子没钱途啊! 既然要走,东西还是要收拾一下的,起码这些天拼死拼活盗墓挖出的金币饰品就要带走,也不多大概也就价值十来万金币。给兄弟们多增加两枚手雷还是足够的,耶鲁突然躺在地面,真的要开战了,奥克军团啊! 算了,这笔钱就不用去买装备,还是多留下点给兄弟们当抚恤吧!战争真的会死人的,会死很多人啊!小七彩蜘蛛听不懂耶鲁的人话,它只知道自己的肚子饿了,所以踹了耶鲁一脚,意思是要不要回家吃饭。耶鲁伸手拍拍小七彩蜘蛛,示意让它先回去。 他1打开空间戒指拿出一幅战甲,战甲看起来很轻薄,可是耶鲁却知道这套轻甲就是主人为他准备的。同样的轻甲一共有五套,唐吉大哥一套、路西法大哥一套、自己一套、艾露莎嫂子一套还有一套被伊修老大拿走了。这五套战甲都是用暗金合金制作的,使用一千三百多度的高热火焰强行掺扎了杜隆坦虎皮毛、寒羽巨蛇的鳞片、乌曜石的结晶以及巨兽杜维坦的魔晶打造整整一年才制作出来。 最主要的是这五套战甲雕刻的魔法公式中强行封印着杜隆坦虎的灵魂,主人提及过生物战甲的计划,可是好像遇到什么障碍使得生物战甲研制的计划耽误,所以只制作出这五套半生物战甲。至于防护力,如果当时穿着这套战甲,别说那个重锤的攻击,老子就是站着不动让他攻击,累也把那个二百五累死。 更别说这套战甲能够将斗气的威力提升49%,只要等级不超过史诗。多可怕的加成,有了这个BUFF越级挑战跟玩似的! 每套铠甲都有自己的名字,自己这套叫狼啸,铠甲是全身铠,但是各部分可以拆卸。耶鲁轻抚这套铠甲,摸起来很柔和跟姑娘的皮肤一样,可是一剑看下去只剩下寒甲“铮铮”之声。耶鲁将处头盔外其他部分都套在身上,然后外面在批一套一套武士服。这样看起来完全让人想不到这个人居然是穿着铠甲。 生物战甲之所以称为生物战甲是因为它具有意识,所以根据斗气的控制铠甲慢慢变薄如纸片,然而它的真实形态却是无比狰狞。 唐吉大哥因为要继承维克托老大的意志,所以一直坚持穿他的铠甲,可是自己不止一次看见唐吉大哥晚上偷偷擦拭属于他的生物战甲。 二百零八章 沙漠中的骑士 塔格拉玛干沙漠地域荒芜宽广,这里分布着世界最大的马贼团伙,少则几人多则上万。黑暗的沙丘下,一小簇篝火正冉冉明灭着,雪诺将身体埋在沙子中已经很久了。在这段时间里他亲眼看见这几个马贼将一家牧人杀害,他亲眼看着那个牧羊人的女儿被眼前这几人玷污。 此刻牧羊人的女儿正衣衫不整的躺在沙地上,鲜血干枯的挂在嘴角,眼睛惊恐大张着。雪诺知道她刚刚已经经历了世界上最可怕的事情。一只蜘蛛从雪诺眼角爬过,他将蜘蛛塞进嘴里嚼了两口咽下去,不敢浪费太多口水,那样会使体力流失更快。 学诺闭着眼,愿你在天堂回到父母的怀抱! 当他眼睛再次睁开时,眼球已经变得血红,他悄悄将埋在沙粒中的弩箭拿出来。马贼只有四人,也不会斗气,或许这是对自己最有力的事情吧!弓弩遥遥瞄准着一名酣睡的马贼,伴随着风沙的呼啸,在一声微不可察的动静中,弩矢精确射进一名马贼的咽喉。 马贼扑腾两下捂着喉咙就没有了动静,耶鲁大哥说过,只要能杀人,放火下毒都可以。这里是沙漠,放火就不可能了,搞点毒还是没问题的,沙漠响尾蛇虽然不是魔兽,可是它的毒性毒死一般的人却没有问题,最主要的是沙漠响尾蛇又称割喉蛇。 因为沙漠响尾蛇一旦咬中人,蛇毒立刻就会聚集在人的咽喉,人因为中了蛇毒就不能出声。所以一旦中了沙漠响尾蛇蛇毒的人都死的很安静。 “一个!”雪诺轻声数道。耶鲁大哥教过自己如何以最细微的声音动作替换弩矢。耶鲁大哥这次没骗我,这些动作根本没有引起马贼的动静,很好!如果运气够好自己光凭弩箭就能射杀这群马贼,“咻!”的一声,一个马贼再次痛苦不甘的断气。 轮到第三个了,可惜运气似乎没有站在雪诺这边。这一箭被突然改变的风向吹歪,弩矢射中马贼身旁的一个酒壶。弩矢与酒壶相撞发出清脆的声响,剩下的两个马贼立刻惊醒,他们看见旁边两具同伴的尸体就已经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哎!”雪诺轻叹一声,慢慢移动身体从沙丘上想后方撤退,然后跳上马匹狂奔而跑。两个马贼听到马匹的嘶鸣,急忙爬上沙丘,却只能看见雪诺小小的身影消失在夜幕中。马贼恨恨而归,连夜收拾东西离开这里。 第二天,当雪诺再次小心的爬上沙丘时,那个马贼的临时驻扎地只余下三具尸体以及一堆早已烧成灰烬的篝火堆。 雪诺在两个马贼尸体上摸索一番,还不错有几枚金币,将弩矢从他们的咽喉取下,然后用石子自己打磨了一番。再将它们泡在一个小瓶子里,瓶口用橡木塞住,瓶子里面装的就是沙漠响尾蛇蛇毒。为了抓他们自己可是费了老大劲,要不是自己从小就在沙漠里长大,对这种蛇类了如指掌搞不好蛇没抓到自己反倒把命送了! 眼看实在搜不出什么东西了,雪诺这才将牧羊人女儿的尸体搬上马匹。生前已经被这群该死的混蛋祸害了,要是死了还和他们埋在一起岂不是连死都不安生!所以还是将他们远远分开的好,反正牧羊人死的地方也不远,就让他们一家人团聚也好。到时候费点劲埋了。 至于这两个马贼的尸体就懒得处理,等再过会儿饿了的胡狼就会把他们的尸体啃光。塔格拉玛干沙漠的祖训,在野外睡觉一定要生起篝火,在家中安眠一定要关好门窗,不认等人们发现你时或许就剩下一副骸骨。而罪魁祸首就是胡狼,这种野兽几位聪明,它们甚至懂得如何将大意的人类未关好的门窗打开,然后叼走熟睡的婴孩,有时饿极了也叼走大人。 沙漠的气温太高,牧羊人女儿的尸体已经隐隐发臭,然而雪诺感觉没什么,这位姐姐依然是最美丽的。马蹄声踏踏,很快雪诺就将牧羊人女儿带回她的家,不过要等一会儿在把她和她父母埋在一起,首先要将眼前这两个马贼干掉啊!耶鲁大哥说的没错,这个世界上就没有傻子,而看起来越像傻子的越讨厌,就和眼前这两个马贼混蛋一样。 一番厮杀,当雪诺用尽最后的力气将最后一个马贼的喉管咬破之后。他仰躺在黄沙上,血明明是腥的,为什么耶鲁大哥说是甜的,搞不懂大人的世界。不过当下之急最好将肚子上的伤口照顾好才行,不然就要下去在把这几个马贼杀一遍了。话说人死了变成鬼,鬼死了会不会变成人? 这是个值得思考的话题,以后有机会试一下。雪诺将从肚子里钻出来的肠子塞回他应该待着的地方,然后将自己的身上穿的麻布衣服揉下一根长长的麻线。仙人掌这种植物很不错,不仅里面拥有水分,还能用来缝衣服。耶鲁大哥笑着说过缝伤口和缝衣服差不多,这就明白了。 雪诺哆嗦着手将伤口缝合,一方面是紧张,另一方面是因为失血过多。好不容易将伤口缝合,雪诺松了一口气,就是缝的歪歪扭扭跟条蜈蚣差不多,狰狞的可怕。没想到自己被捅了一刀居然就觉醒了斗气,那是不是让别人多捅几刀就能成为大骑士? 再一次看一眼自己身上大大小小的伤口,雪诺摇摇头放弃这个很诱惑的想法。他舔了舔干裂的嘴角,将身旁那颗硕大的仙人掌砍下一部分,削去外面的尖刺,露出白花花的果肉,这玩意不能吃太多,但是里面的水分却没讲究。雪诺大口咀嚼里面的水分。 等身体感受好受一些,就将嘴中剩余渣滓吐出来,足够的水分迅速被身体器官吸收,然后化为能量。雪诺强忍住疼意将马贼尸体丢得远远的,然后埋葬好牧羊女姐姐。做完这一切天已经黑了,雪诺重新升起一堆篝火。他靠在马鞍山上,从马贼的行李中找到一块磨刀石,于是他就仔细打磨手中的长剑。 二百零九章 寒霜斗气 马肉的味道不错,一匹健马起码可以换三十个金币,不过既然变成死马价钱自然降低。即使如此这也算是自己这辈子吃过的最昂贵的肉食,杀人放火金腰带,眼看着自己的物资逐渐变多,雪诺眼睛都眯起来。 少年人正在长身体,所以需要的伙食也更多,半大小子吃穷老子说的就是这样。不过我没有老子,所以放开了吃也没问题。一口掺水的朗姆酒下肚,雪诺整个人都感觉世界是那么美好。真想见识一下耶鲁大哥所说万军征战的场面,活不活的其实已经不重要,就是想长点见识。 忘不了啊!忘不了耶鲁大哥持枪立马大杀四方的身影啊! 即使少年人在会吃,一斤马肉下肚也该吃饱了,雪诺抹抹嘴角的油渍,然后将一困干草切碎放在剩下的两匹马跟前。能不能活着走出塔格拉玛干沙漠就全指望它。 一切准备妥当,雪诺将手中的长剑收回剑鞘,又将弩矢装进弓弩中,这样一旦发生突发情况也能直接反击。沙漠中夜晚不仅是野兽的天堂,也是魔兽的乐园。只不过这里的魔兽一般聚集在沙漠绿洲中,而且一般也瞧不上身上没有二两肉的人类。所以沙漠中最大的威胁还是野兽以及多变的沙漠环境。 作为一个在沙漠中长大的土著,也不敢说能够安全穿越沙漠回来。大自然的威力远不是魔法可以媲美,禁咒可以摧毁一座城镇,但是大自然却能毁灭一个王国。这个道理从自己记事起就知道。 刚刚完成人生一大壮举,歼灭一支最小规模的马贼,作为一个少年又怎会不兴奋。可是大晚上兴奋就会导致一个突出问题,那就是睡不着觉。 睡不着怎么办,别人可以玩鸟,咱这里没条件,只好玩斗气。气随心意转动,一缕缕冒着寒气的白雾从雪诺身体散发而出,因为还没有达到大骑士的地步,所以都起不能离开身体形成更加强悍的攻击。但是寒霜斗气对于肉体的加成却强悍的可怕,尤其是当斗气注入武器当中,一击之下伤口会被冰寒的斗气持续破坏肌肉组织。 到最后整个人会因为被寒霜斗气持续侵袭以至于身体变得僵硬,战斗力大幅度下降。雪诺现在不过黑铁级别,但是造成的伤害却非常可观。 到底是年轻人,耍着耍着就被涌来的睡意掩埋。深深打了一个呵欠,耶鲁躺在篝火旁的摊子上紧紧抱住长剑,一只蜥蜴想要过来烤烤火,雪诺突然睁眼,发现只是一只蜥蜴,一脚将它蹦开然后继续打呼。蜥蜴挠了挠屁股蛋,为了小命还是远离这堆诱人的篝火。 皎洁的月光撒向黄沙,朦朦胧胧如同层层雾气,如梦如幻,如诗如酒。 雪诺这次真的睡着了,轻微的鼾声从他口鼻传出,一丝丝寒霜斗气如同蛛网慢慢从他身体之中蔓延,如同白烟般散发,这些斗气慢慢幻化成一条张开羽翼的巨蛇,巨蛇不断吞吐月光。一头喪狼兽腆着肚子经过雪诺的营地,一丝涎水从它口中低落成丝线。 寒羽巨蛇突然怒目相视,喪狼兽寒意顿生,惊恐地看了一眼雪诺便哀嚎一声落荒而逃。伴随着寒羽巨蛇的吞吐,雪诺身体中的斗气越来越凝实,也越来坚韧。最开始形如白烟,紧接着就开始凝聚成水滴,水滴滴落在毛毯上立刻结成冰霜。冰霜迅速散开慢慢包裹雪诺整个身体。 最后雪诺整个身体被寒霜结晶包裹,但他却没有一丝寒冷,反而睡的更加安详。 已经准备好行囊的耶鲁临走时在七彩蜘蛛身上磕了一朵泣血的血色玫瑰,这事家族的图腾,全帝国只有血色玫瑰才配雕刻这个徽章。每一个血色玫瑰骑士最荣耀的时候完成百人斩,也不是顺利从夜鸦猎场归来,更不是领到自己这一个月的工资。 属于血色玫瑰骑士的浪漫,他们最为荣耀的时候,而是拄剑跪在军旗面前在身体上雕刻一支泣血的血色玫瑰。每个人可以根据自己的爱好选择雕刻的地方,除了脸部,因为血色玫瑰骑士的身份是神秘的,也是危险的。 从云都城大战之后,整个大陆都已经传开血色玫瑰骑士的剽悍,当时的帝国军以绝对兵力与装备被血色玫瑰骑士全歼。以当时帝国军的实力这种兵力已经足够瓦解一个公国,公国虽然不大,但是好歹也是一个国家。 瓦尔基里军事基地算什么,主人闲来无事弄出来玩的,真正的学问都在夜鸦猎巢。也就是地底溶洞,位于瓦尔基里军事基地底下,每一名血色玫瑰骑士都必须在夜鸦猎巢完成训练,否则就不能雕刻泣血的玫瑰。 想必雪诺那个家伙现在已经觉醒寒霜斗气了吧,这是一个好小伙,就是太小了,不然寒羽巨蛇的基因血清还可以在加大一点剂量。他也能够继承更多寒羽巨蛇的基因。 不过真正的强大还是要靠自己,主人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咱啥时候才能像老大那么帅呢?难不成真得等自己帅秃顶才行。 雪诺小家伙,希望你好好长大,给你血清纯粹是因为你是个好小孩,而不是为了把你变成一枚棋子。如果有一天你也学着斯派洛那个混蛋一样,我也会学着路西法大哥将你轰杀至渣。 雪诺不知道,他的耶鲁大哥每天只给他抿一小口的朗姆酒其实就是稀释后的寒羽巨蛇血清。他也根本不知道每天夜晚和他守夜的爱吹牛大哥都会使用自己的斗气保护他脆弱的身体不被寒羽巨蛇强悍的基因破坏。 直到寒羽巨蛇的基因与雪诺本身的基因蛋白彻底融合才放下心,魔兽的基因血清不仅难以提取,其基因携带者魔兽上千年进化的狂暴能量。血色玫瑰骑士严令禁止使用魔兽基因血清,而悲笛当中死亡最多的原因之一就是在注射魔兽基因血清后因为自身的基因与魔兽基因产生排斥行而没能承受融合魔兽基因的狂暴粒子蛋白,整个人七窍流血而死。 但是悲笛是一根毒刺,使用魔兽基因血清是必然性,否则就不能称之为毒刺。如今这根毒刺已经渗入大半个帝国当中,刺杀、潜伏、卧底等事情都由悲笛负责。作为悲笛的负责人路西法责任重大,而血色玫瑰骑士营则是一柄利刃,正大光明碾压一切敌人。 二百一十章 他乡遇故-叛变的骑士 雪诺醒来之后意外发现自己的伤口好了大半,伤口虽然还没有结痂但是周围的组织却已经变得硬邦邦。这是一个好迹象,证明自己的身体很健康,醒来的第一种感觉就是肚子空荡荡的。找了一颗苦草根塞进嘴里先嚼一下,涩涩苦苦的汁水将牙齿清理的很干净,感觉自己的嘴巴已经好受不多。 这时雪诺才将放在篝火旁烟熏一夜的马肉取下来,先撕下一大块放进嘴中大嚼,然后才留下早餐的分量,其余剩余的烟熏马肉则装进挂在另一匹马背上搭着的背包中。 想要走出沙漠,水和食物是最重要的,少了一个就会变成一具枯骨,这是运气好的。运气不好可能只会变成一坨渺小的便便。 马肉的味道不错,仅仅只是撒了一层细盐而已,但是味道却出奇的好。吃了七分饱就差不多,不能再吃下去,否则食物消化会消耗更多的水分。沙漠中的民族都知道这个道理,所以大家除非雨季到来才敢放开肚皮大嚼。 但是沙漠的雨季并不是固定的,或许需要等待一年,或许需要等待两年,记忆中最长的一次是整整三年才发现天空的白云变成黑色的。那个时候好多老人到死都没有喝到一口水,因为这样可以为自己的子女剩下一口水。那一天自己没有一点兴奋,只会张开嘴巴大口吞咽天空的水滴。 老来特拍了自己一脑门:“还不快滚去把桶拿出来装水!你想过两天就渴死吗?”懵懵懂懂的自己这才反应过来自家的水窖早已经没水了。现在想想,老来特才是最聪明的,比耶鲁大哥还聪明。因为他是村子里在那个干旱的季节唯一一个八十岁还活着的老人。 如果不是那个老家伙每天丢一碗水在自家破烂的灶台,我肯定不能活着等到雨季的到来。没有谁会把比金子还珍贵的水给一个连爹妈都没有孤儿。甚至我觉得即使雨季在晚一些到来那个老家伙依然可以活下去。前年老来特死了,沙漠里的人没什么讲究一把火烧了就是。 老来特临死前偷偷告诉我,在他床底下有一个小泉眼,很深的那种。那个泉眼他整整挖了五年,每天都会冒出一点水,如果自己渴了就去哪里找水喝。但是千万不要告诉别人,不然自己会死的。 与这么一个泉眼,即使是村子里最富有的财主也会把自己埋进沙子里然后偷偷独占那个泉眼。在隔壁村子,五十斤水就能换个女人,听说有个七十岁的老头就用水换了一个,第二年连孩子都生出来了,喜得他又送了十斤水给那个女人的爹妈。 水是很珍贵的,可是老来特到死都想见识一下叫做冰霜的玩意儿。如今自己的斗气就是寒霜,就连凭空变出冰的戏法自己也学会了,可是老来特就是看不见。如果哪天死了,自己一定要在天堂找到老来特,给他变水变冰的戏法,我想他一定会笑着骂娘。原来只要在水里填一点硝石就能变出冰来,他娘的亏老子大半辈子还想见识一下这玩意儿。 眼泪也是水,雪诺不敢浪费,只好仰着脑袋强行把那玩意儿倒回去。 耶鲁也刚好睡醒,昨天晚上已经准备取水的家伙事,利用冷凝法。先在沙漠中挖出一个小洞,然后在洞里面放置几块石头,然后在洞口放置几片棕榈叶,然后等上一晚,利用一整晚的温差,在石头上会形成冷凝的作用,第二天就可以得到一些水。为了能够得到更多一些水,他还往里面尿了一泡尿。 其实这个家伙纯粹就是闲的,因为他的空间戒指里面除了手雷炮弹外就是朗姆酒,至于食物,虽然沙漠的确有些荒芜。但是对于一个大骑士来讲,如果连一点吃的都搞不到,那么他就可以洗洗睡了。 耶鲁慵懒的拨开脸上用来挡太阳的叶子,然后喜滋滋跑到昨天的努力好一会儿的小洞。拨开上面的障碍,一股沉淀一整晚的尿骚味直接进入他脑门。 连忙盖上那玩意儿:“倒霉催的,我到底是图个啥啊!”说完拿出一瓶朗姆酒灌了几口,昨晚的沙漠黄羊还剩下大半只,已经用火烤好了,现在就可以吃。不过有碗麦粥就更好了,配着黄羊吃最有味道,至于蔬菜,咱是大爷们只吃荤不吃素。 嘴里填满了黄羊肉,一口朗姆酒就灌了下去,混着羊肉嚼两口在咽下去,舒坦啊!这边吃着,另一边耶鲁还拿着一张地图,从这里往北走大概二十里有一个小镇。就从哪里补给一下物资再走吧,也正好看看沙漠民族是什么样的,北方行省说到底是戈壁滩,两者差别不小,起码戈壁的水虽然珍贵,但到底是人命值钱。 收拾好东西,耶鲁整装前往下一个目的地,塔法小镇。 人类是群居生物,只要接近人类的群居地带,周边就一定不会太荒芜,沙漠里种不出什么好东西,倒是胡杨树成林出现,沙漠也慢慢开始出现道路的轨迹。有小镇的地方一定会有佣兵,有佣兵的地方一定会有酒馆。 主人这么久就没教过什么好东西,抽烟喝酒倒是全学会了,好不容易学了个沙漠取水的法子还带着一股子尿骚味。仔细一闻貌似我身上还带着尿骚味,今晚必须洗一个澡。一脚踹开酒馆的大门,顿时就有人起哄道:“又有勇者来了,老板娘还不快把你的好酒拿出来!” 一阵哄笑而过,早就没什么奇怪,不要以为佣兵是一群会礼貌的好人,荤话连篇才是他们的本色。 “该死的矮人,你TM还欠着老娘十几个铜板呢!”话说着人却满脸笑容的拉着耶鲁往里走。 “这位可是面生的很,外地来的?” 耶鲁笑笑:“绿地混不下去了,来沙地看看能不能碰碰运气。”绿地指的是外省来的,沙地当然是沙漠的意思。 打了一个哈哈,傻子才会把酒馆老板娘的话当真的。就管之所以称为消息最灵通的地方和酒馆老板娘们的大嘴巴子脱不了干系。 “啥也别说,把啤酒搬出来,这种天气就要喝啤酒才舒爽。”耶鲁大声道。一枚银币滴溜着就滚进酒馆老板娘的怀中,酒馆老板娘识趣的起身前往地窖把啤酒搬出来。一个金币依照这里的消费水平,啤酒能够喝到你死。 举个简单的例子,在帝都喝一桶质量的啤酒大概两枚金币,在这里你要是丢两枚金币给酒馆说要喝啤酒。酒馆老板或许会说:“大兄弟你这不是来喝酒,你是来玩命的吧!”然后大半夜还有些打着劫富济平幌子的好汉温柔的把你绑在桌子上要你把家底拿出来。 啤酒很快就上来了,连带着一大锅烤肉,香啊!耶鲁甩开腮帮子大嚼,见到人就好,有人就不会迷失方向。正吃得开心,又有一道身影从酒馆门口走来,耶鲁瞥了一眼,手中的动作停了下来。 波尔德经过老杜的训练早已可以独当一面,虽然给了他一个连长的职位,可是这个家伙居然扯掉连长臂章。又参加夜鸦猎场和地下溶洞最为艰难的R训练。这样之后他才将扯掉的臂章带起来,现在已经是主人的贴身近卫骑士。 至于眼前这个家伙、叛徒、可耻的骑士雷克顿,他看起来实在让人火大啊! 二百一十一章 碾碎仅存的荣耀 雷克顿背着自己的长剑,今天的运气不错,猎到一头白银魔兽,刚刚已经卖掉了,得了不少金币。凭着自己的见识一头魔兽怎么也不会只卖出十个金币的价钱,但是塔格拉玛干沙漠的魔兽根本不值钱,这背后牵扯太多的利益。在这些利益面前,魔兽的价钱就是别人一句话,强如自己也不过讲价钱多加五个金币而已。 反抗?不能反抗啊!这条利益链的背后实力到底有多大谁也说不清,为了老婆孩子,放弃一点点尊严又算什么呢!总有一天老子会将他们一个个捏碎骨头让他们跪在老子面前求饶。 猎完魔兽最想做的就是就是来这里喝一杯去去乏,这样回到家里老婆孩子才不会担心,至于波尔德,呵!那就是很遥远的记忆了,居然愿意陪着一个傻蛋领主送死,现在估计尸体都已经臭了吧! 人就是这样,只会往坏的方面想,尤其是对于别人。以为一旦他所瞧不起的人混的比他好心里就会很不舒服,塔格拉玛干消息闭塞,所以绝大部分人压根都不知道血色玫瑰骑士。 雷克顿一进入酒馆就将气氛推向高潮。 “嘿!雷克顿老大回来了,看你的样子估计又赚了一笔吧!” 雷克顿笑笑不说话,他打心眼里瞧不起这些人,以前身为皇家骑士什么大人物没见过。即使离开了那个身份,骨子里带着的骄傲也使他不远降下身体和这些人屈服。 他挥手示意道:“老规矩,一杯啤酒不要掺水的,再来一份炖羊肉,一份打包带走。” 耶鲁将斗篷稍微扯了扯,遮住自己大半个脸,嘴中也慢慢开始继续进食。只不过动作放满了不少,他不想引起注意,因为他害怕自己忍不住宰了这个叛徒。那一天自己完全不知道主人的实力,可是自己就是愿意陪主人赴死,可是那一群人,那一群叛徒一人拿走一百金币就那样离开。原以为他们会被盗贼杀死,结果还是有不少漏网之鱼。 主人说过每个人都有自己选择的道路,让我不要将他们的事情放在心上,到底是不敢啊! 强忍住内心澎湃的杀意,耶鲁将手中的一大块骨头要的咯吱作响! 雷克顿没有在意耶鲁的存在,这里虽然偏僻很多,但是不乏一些佣兵来这里进行补给。更有甚者因为这里的消费水平实在低下干脆定居于此。 酒肉很快就放在雷克顿桌上,酒馆老板娘并没有和其他人一样大笑他。因为这里生活的人都知道这个实力强大的家伙不喜欢和人开玩笑,也开不起玩笑。他刚来的时候可打断好几个想拿他玩笑的倒霉家伙。 羊肉炖的不错,想起以前在帝都大酒店优雅的吃喝,现在却只能和一群低等人一起共餐。就算如此,自认为高人一等的雷克顿努力使自己和其他人区分开来。 就算是进餐也不能野蛮的用手抓,而是拿一柄精美的匕首享用。私底下有不少人出钱想要买手上的匕首,哼!他们也配用这么好的匕首进餐,低等人就是低等人。 私底下,众人又开始小声谈论雷克顿进餐的匕首,耶鲁抬头看了一眼,一腔怒火顿时冒出心窝。 ”这个该死的家伙!“ 耶鲁一拳重重砸在正在进餐的雷克顿脸上,两人本就隔的不远,雷克顿也没想到这里会有和他一样强大的好手,以至于根本没有防备。所以这一拳才能打的如此轻松,伴随着强大的冲力,雷克顿在咋翻几张桌子后才借力将身体停住。 耶鲁轻轻将那柄匕首捡起来,仔细再自己身上擦拭。这一幕顿时吸引住所有人的注意,大家都在看这个冒失的小鬼该如何退场,大概会被打断一条腿吧! 雷克顿火冒三丈:”混蛋!你居然敢袭击我,即使你是个小鬼我也要打断你的双腿让你爬着离开这个酒馆!“ 只见耶鲁将匕首擦拭干净,抬起头伸手拉下斗篷才缓缓道:”混蛋?那天老杜说过交出身上所有属于血色玫瑰的东西,你拿了钱背叛了了主人却还拿主人的东西炫耀,你不觉得可耻吗?“ ”哈哈哈!我当是谁呢,原来是那个白痴的努力啊!难道说一个奴隶也敢和我叫板了吗?你的白痴主人呢,不会已经被盗贼抓去当男妓了吧!要不然你怎么会离开你的主人?“ ”呵,井底之蛙也配和日月叫嚣!“ ”我会将的骨头一寸寸敲碎的!“雷克顿拔出背后的长剑。 酒馆其他人顿时离开他们远远一段距离,这个小鬼居然和雷克顿老大认识,看起来还是仇人,这可得好好见识。 面对雷克顿的攻势,耶鲁反握匕首,丝毫不将他放在眼里。经过那晚的觉醒,虽然现在自己还是大骑士,但是实力绝对和一般的瀚空骑士没区别,甚至比他们还可能更强一点。 双方斗气渐渐弥漫出硝烟,雷克顿首先出击。 ”斗气剑刃!“ 面对雷克顿的攻势,耶鲁脚步虚踏,瞬间移动到他的背后,蕴含斗气的匕首从背后一剑刺入心肺交接处。雷克顿身体一歪,立刻丧失战力。他虚弱的眼神中塞满难以置信,耶鲁抽出匕首反手一剑,一条胳膊飞出老远砸在酒馆老板娘脸上。但是此时已经被吓傻的酒馆老板娘却不敢发出一丝声音。她害怕自己一叫出来这个看起来和善的小伙子会一剑划破她的喉咙。 ”啊!“ ”怎么可能,你怎么会变得这么强!不可能,你不是那个小鬼!“ ”不可能?“耶鲁把玩着匕首轻蔑道:”在主人身边没有什么不可能的,波尔德现在已经是中校连长,其他和你一起的骑士没有一个不是少校军衔。老杜那天说了,离开主人的人不能带走任何与主人有关的物品,那么亲爱的雷克顿大人,你能为我解释一下这柄匕首的事情吗?“ ”我“话音未落,耶鲁一脚踩在雷克顿的脸上,吐了一口唾沫道:”你背叛了主人,却还拿着血色玫瑰骑士的荣耀来彰显自己的高等,你好牛逼啊!“”老杜说了你们选择自己的路,可以,但是你的行为已经侮辱到所有为帝国战死的兄弟!“ ”身为骑士你却选择背叛,背叛之后是不是还自认自己应该具有骑士的尊严?“ ”饶了我……“雷克顿哀求道,从刚刚的交手中他已经意识到自己完全没有反抗之力,懦弱就是这样,有了一次第二次就一点也不会奇怪。 ”饶了你?放心,老杜说了既然不许我们杀了你我们就一定不会杀你!“ 听到这句话,雷克顿心里顿时松了一口气。 ”但是,老杜也说了,以后遇见你们的话,打成半残废却不要紧!“ ”哒!“耶鲁一脚重重踩在雷克顿脸上。”你已经不配称为骑...士!“每吐出一个字耶鲁都会狠狠踩一脚,没过一会儿雷克顿整张脸都是血肉模糊。 等到耶鲁踩完了,他才慢慢走到那只短手边,沿路所过没有一个人敢阻拦,甚至连大气都不敢出一声。帝国警备军很快赶到这里,正想捉拿耶鲁,只见耶鲁从空间戒指中去出属于自己的军装。和从前格林刚加入艾斯德斯的一样,为首警备军队长立刻行了一礼道:”长官您好!请您出示一下证件!“ 耶鲁拿出自己的证件递给警备军队长,结果证件打开入眼的第一栏就将他震惊! ”你居然是北方行省大公爵尼古拉斯·格林大人的血色玫瑰骑士营副营长!报告长官,塔格拉玛干行省帝国警备军列兵向您致敬!“此话一出,所有警备军立刻肃立敬礼。 雷克顿看着这一幕,第一位自己当初愚蠢的行为感到后悔。耶鲁捡起雷克顿断手握着的长剑,当着雷克顿的面将他折断。至此曾经身为骑士的最后一丝尊严被碾碎,经过雷克顿身边耶鲁又将他一条腿踩断,然后才离开这里。 警备军不是傻子,他们岂会不知道血色玫瑰骑士的强大,那可是堪比一个王国的实力。说句不好听的,自家行省的军队在人面前跟玩似的,所以他们全都当做没看见趴在地上如同死狗的雷克顿。 人群深处,一个光头莫名笑着看着慢慢爬出酒馆的雷克顿,一丝精光从他眼中闪过随后又变得平静。 二百一十二章 亡灵改造计划 亡灵魔法师界扛把子教授直到如今也无人确定他的真实身份,只确定为雄性身份。 雷克顿爬回家中,入目所见是孩子的碎尸,他的妻子却浑身赤裸横躺在床上。 “德尔曼,你怎么了,这到底是谁干的?”雷克顿嘶哑嚎啕道,他挣扎爬到妻子身边紧紧搂住妻子。这时,一颗纽扣悄无声息从从他的妻子手中掉落在青石板地面,“叮铃!”一声发出清脆的响声。 雷克顿双眼通红捡起这枚纽扣,他切齿道:“我和你势不两立!”纽扣没什么特别,只是绣了一些东西而已,恰好能够证明这是一个少校干的好事而已。 布莱克点点头:“算你有心了,大骑士级别的人物,脑子也不好使,用来进行亡灵改造最好。”如果格林或者伊修在这里,一定会吓尿,明明已经翘辫子的布莱克居然还活着,一丝绿色火焰突然从布莱克眼中冒出。只要一想到亡灵他就感觉自己全身阴寒疼痛。 是的,自己即使已经被改造成亡灵生物依旧感到疼痛。原因就是“教授”和“专家”这两个混蛋家伙。作为一个连死都不怕的人,竟然面对两个人感到恐惧,即使到如今也是遍体生寒。诡异的亡灵生物,可怕的亡灵魔法。这一切都是他恐惧的来源。 如果说恐惧只是起点的话,倒不如说胆寒,因为曾经与教授共事过,所以他大概知道咒歌的下场。以教授的性格,经过这几年的时间,他应该已经将咒歌融合进入自己的身体了吧? 基因实验到底是什么?亡灵人体自然科学魔法又到底是什么?一个接一个他闻所未闻的魔法,一个接一个他从未听说过的名词。有时布莱克甚至在想教授会不会是另一个世界的人。 或许经过一系列的经历,是他更加沉稳,或者说暴虐的情绪暂时压制在理智之下。 布莱克身边,年轻人披上斗篷带上一副鬼面面具,“你看,我像不像教授?” 布莱克轻蔑道:“差的太远!” “哈哈!管他呢,反正别人也不认识他,好了我要去接待下一个试验品了,正如教授所说,食言是会让人上瘾的!我也迷上亡灵实验,布莱克这是教会给你的最后一次机会,如果失败了,即使变成亡灵你也活不下去!”阴测测的声音渐行渐远。 “哼!骄傲的蠢才,等你真的遇到教授才会明白你们二者间的差距!”伴随着沉重的脚步声,布莱克的身影消失在阴暗的角落。 年轻人名为撒勒,黄金级亡灵系大魔法师,教授的崇拜者。或许用神圣教廷和艾格玛琳帝国的通缉令描述更为准确,一个心理变态的堕落者。至于心里有多变态,只要看一下通缉令上面高大一百万金币的悬赏就知道了。 格林衣衫褴褛坐在一个人身上,密布的伤口还缓缓流淌着鲜血。他强忍着疼痛数着手中的通缉令,借此分散自己的注意以减轻一些身体的疼痛,而这个人身下是堆积如山的尸体,其中包括人类的,也有矮人的,就连恶魔的尸体也有一些。洛琳担心格林,想要抱住她,然而却被无头骑士拦住。即使是主人的女人也不能再主人伤重的时候接近主人,否则格杀勿论。 憎恶机枪手的枪管已经泛红,红色的热气不断冒腾,然而即使如此他也将枪口对准唯一的“外人”。傻大木脱力趴在格林脚边,一杆巨大的长矛整整贯穿他整个腹部,就连一只翅膀的肉膜也被利器划开露出里面的骨骼。 “放心吧我没事,就是有点疼,只要想想小钱钱就好了!”格林终于出声,洛琳悬着的心这才放下来。傻大木眼睛一亮,憨傻道:“数金币能不疼,老大快给我搬几箱过来,我要数一晚上。” 一脚喘在这个二百五身上,“金币就没有了,手榴弹到还剩金箱子,要不晚上放你被窝里。” 傻大木顿时讪讪,识趣的闭上嘴巴,那玩意也敢放被窝里,不怕睡觉睡着睡着莫名奇妙升仙吗!格林微微一笑,如果不是傻大木和洛琳拖住这些人自己也不能强行施展禁咒消灭这些人。 禁咒啊!多强大的名词,亡灵型星级嚎哭战列舰之下,紧紧一发星际轨道炮就将他们轰杀。人类当中隐藏着史诗骑士,恶魔由史诗带队,双方还不要脸的联合起来准备打老子一个,呵!卡尔萨斯的玩意儿还真是让人垂涎。不过现在这具亡灵到底还是姓尼古拉斯·格林。 紧紧是《定律》中的一个魔法,不仅耗费自己所有的魔法粒子,就连咒歌的魔法粒子都吸收一空。到这种程度,要不是自己将魔法解放的时间刚好把握住,或许现在自己的脑袋已经如同西瓜一样爆裂四溅了吧!更别说这些年储存的能量完全消耗殆尽,就连间谍都召唤不了。 巨龙的恢复能力实在强悍,刚刚还只剩下一口气,现在就能吹牛皮。无头骑士依靠仅存的一条腿扶起格林来到眼前这具被封印的恶魔面前。 什么卡尔萨斯的实验室,这里压根就是卡尔萨斯的垃圾处理厂,每一具用的不顺心的恶魔都会被封印丢在这个鬼地方。不过倒便宜了自己,起码眼前这具恶魔的实力就达到可怕的传奇,如果能够融合眼前这具恶魔,那么或许自己的实力能够有一个质的飞跃。不过现在还不是时候,要再等等。 距离玛扎离开的日子应该有半月,估计再有两天这里就会被一整个军团包围。莱斯特或許不会介意自己得到好处,可如果自己教授的身份暴露那就完蛋了。 格林自嘲一笑,这算不算是自己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玛扎是自己叫他去搬救兵的,一来不想让他们送死,二来也是打发他们离开。什么好处应该给艾格玛琳,好东西当然应该放在自己怀里才舒心。洛琳还是有点担心,既有分别长久的担忧,也害怕那天的不迟而别使格林介意。 倒是傻大木歪着脑袋对格林吹着口哨,一副你走运的表情,意思表达的很简单,他嫉妒了! 二百一十三章 亡灵化的逆转 和洛琳缠绵了一夜,对于这个莫名和自己签下契约的精灵,虽然莫名奇妙,但是那种感情却很真实。格林接下来的计划或许会吓到洛琳,所以第二天一大早就召唤悲笛将洛琳带回北方行省。傻大木恢复了一些体力,此刻正趴在一大堆金币上无聊打着呵欠。 卡尔萨斯《恶魔书》第十三页第五篇,失落的恶魔-阿托克斯,掌握死亡的强大的恶魔,虽然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被卡尔萨斯丢弃在这个仓库。格林不在乎垃圾就垃圾吧,只要对自己有用就好。或许融合他的力量后自己的黑暗魔法就可以得到一次巨大的提升。 为了安全起见,格林将这个废弃仓库中所有的魔晶填补《定律》这个大坑当中。然后,在这个堪比三个足球场大小的场地中。无尽的无头骑士与鬼面轻骑列成的纵队散发着骇人的杀意,上百星级作战单位萨乌尔幽灵骑士披着幽蓝色德尔曼金属铠甲,手持幽蓝色德尔曼荆棘长剑护卫在格林身边。 卡尔萨斯家底果然够足,这条大腿比咱老格林家城堡还粗。即使召唤这么多亡灵自己的余额还剩下三分之一。有了这些除非跑进来传奇还差不多,一个身穿雪白色军装的曼妙身影突然出现在格林脑海,艾斯德斯这个家伙不算。 想要和恶魔融合可没那么简单,准备的材料空间戒指中储存不少。上次融合咒歌因为实验出现差错结果并没有得到咒歌多少能力,只是精神力量强大不少,这也是自己能够召唤出这么多亡灵的原因。 据说古代强悍的亡灵魔法师能够召唤出数百万的亡灵生物,满地都是无头骑士组成的军团,天空飞跃着咆哮的尸龙。巫妖们挥舞魔杖,到处都是硝烟,到处都是魔法的残骸。 也不知道他们到底是怎么把精神力量提升到那个高度,咱也不敢跑过去刨他们坟问。高明的办法学不来,咱只好想其他办法咯,融合就很不错。 但是首先得把魔法公式的节点计算出来,在将完整的魔法数式计算完毕才行。 忙活完这些,外边的太阳都已经快要下班,格林坐在地上吐了一口浊气。这就不是人干的活,要不是那群二百五一个个魔法不学光知道拿剑砍人,自己至于这么幸苦吗!打铁趁热这个道理格林懂得,所以稍微休息一番后就走进魔法数式中,临走前他对傻大木道:“在我进行实验期间,任何活着的生物出现直接剿灭吗,我会把亡灵指挥权限交给你。” 傻大木哪怕真是一个傻子也会明白此刻的形势,于是严肃道:“主人,保证不留一个活口进来!”庞大的身躯从金币堆上站起,傻大木仰天长啸一声,所有亡灵拔出长剑按照兵团制度守好各个关键要点。 一名武力比拟铂金级瀚空战士的萨乌尔幽灵骑士指挥一百无头骑士和鬼面轻骑组成的混合连队。格林见此毫不犹豫步入魔法数式当中,繁杂晦涩的魔法公式一一连接整个魔法公式然后组成一个个数式,海量的魔法粒子如同龙卷般向魔法数式汇聚。傻大木回头看了一眼格林,老大你可千万不要出事啊,咱老傻半辈子的龙生可就压在你身上!雷眼山脉中,一支全副武装的军团正以全速开往卡尔萨斯的遗弃之地。 帝国虽然知道这里有这么回事,也曾派遣皇家魔法师和骑士过去,可是一股阴谋的感觉却总萦绕在自己心里。尤其是最近频繁发现天灾教会的踪迹。对于玛扎三人的言语,艾琳并不担心,区区一些佣兵实在翻不起什么大浪。可是天灾教会成员出现就很能说明问题。 没错这支军团的军团长就是艾琳,德雷夫老爷子的乖孙女,那个看起来人畜无害的小姑娘。军队有多可怕?对于充满危险的雷炎山脉,寻常佣兵团只能小心翼翼不断侦查情况再伺机而动。可是军队不一样,他们目的很明确,所以只要一路碾压过去就好,如同蓝翔挖掘机专业开挖掘机打篮球一样简单,毫无技术可言。 很早之前就收到格林大哥的来信,里面嘱托自己一定要时刻注意天灾教会及其与他有关的一切。他们或许已经和兽人达成某些意见。据夜鸦探听到的消息,大批天灾教会幽狱骑士离开艾格玛琳迁徙至兽人平原。 太不正常了,一切都不正常,兽人重建奥克军团,甚至现在已经开始拿矮人精灵试刀。就在一个月前,兽人接连攻破矮人精灵王国好几座城池,公开向矮人精灵宣战。 北方行省已经聚集好多兽人,就连夜鸦猎场都提前结束训练全员返回血色玫瑰骑士营进入战备状态。北方行省其余两大军团也开始调集物资准备作战。 后方可千万不能出事啊! 不然艾格玛琳或许以后只能在历史当中出现。阴谋!艾琳总感觉有一场巨大的阴谋在针对艾格玛琳,他的背后似乎有无数触手正准备将艾格玛琳这块大肥肉分享。卡尔萨斯是什么人,自己当然清楚,那个混蛋能搞出什么东西都不奇怪,万一让当年黑暗纪元悲剧降临在艾格玛琳那么整个帝国都将毁于一旦。 艾琳用力挥舞手上马鞭鞭挞战马,换作平时可不会这样,可是为了赶时间自己好先率领一万骑兵赶赴卡尔萨斯的宝藏,其余九万步兵紧随其后。玛扎咬紧牙关跟在艾琳后面,他已经能够感觉到自己大腿内侧如今一定是一片血肉模糊。 他脑子里就只剩一句话,格林大哥你可千万不要死啊! 艾琳赞赏看了一眼玛扎,虽然是领主家的孩子,可是这份能吃苦的精神却不是每个人都能拥有。格林,难不成真是格林大哥?如果是他的话一定要踹他两脚,没事和爷爷讲什么花木兰的故事,害的爷爷每天都乐呵着问自己有没有在军营碰到心上人。 拜托我可是军团长,谁不认识我,又有谁敢和我恋爱,不怕被爷爷拖出去砍了?格林大哥这个混蛋,要是以后嫁不出去了一定都怪在他头上。 二百一十四章 封印 艾琳的骑兵兵团从一处树底奔驰而过,马蹄践踏横飞的污泥,几名悲笛武士站立与树梢眼睁睁看着兵团从自己眼前奔过。随后打量一眼艾琳后如同幽灵一般消失不见。 艾琳身边,一个骑士靠近她道:“将军,那几个人影离开了。” 艾琳点点头,如今真是多事之秋,各种势力层出不穷,就如同悲笛武士一样。谁都不知道他们来自那里,只知道惹上他们的没有一个好下场。看他们挺识趣地,已经离开,艾琳挥挥手,所有骑兵不动声色放下暗中握紧魔法弓弩。数量这么庞大的魔法弓弩也只有德雷夫老爷子家才能有这个魄力。 换了别家不破产都算是轻的,这么大面积的覆盖射击,即使是悲笛武士也不敢保证自己能够不被射成筛子。几名悲笛武士翻过个山头,悄无声息钻进一个山洞,里面是更多的悲笛。 外出的几个悲笛武士在领头者耳边低语几句,遂再次隐入黑暗当中。一只乌鸦突然出现在悲笛首领肩头,他将一个小筒放进乌鸦嘴中,乌鸦轻轻咽下去然后飞离洞穴。片刻之后所有悲笛出动黑压压如黑云跳进树海当中。 当格林醒来之后,已经是第二天,傻大木松了一口气,萨乌尔幽灵骑士侦查到外面已经被一整个军团包围。而且他娘的连魔法炮都拉过来了,天空还漂浮着魔法炮击艇。尼玛这谁家军队啊! 别说咱身为一头巨龙心里都慌得很,要不是怕丢脸使劲夹紧裤裆,现在给都要尿出来。格林撑着虚弱的身体,使劲握了握手,完蛋鸟,连握手都费劲。 阿托克斯灵魂太强大,以至于自己不得不将所有的力量用来抵抗那股灵魂。超负荷的代价就是这些年所有的努力白费,魔法粒子浓度降低到黑铁程度。如果仅仅是这样还好,问题是阿托克斯黑暗力量太过强大,竟然将自己的肉体生生一寸寸湮灭,换句话自己现在和亡灵压根没有区别。虽然使用魔法将自己的肉体强行恢复,心脏依旧在跳动,但格林敢打包票,这个时候即使拿把刀子捅心脏一刀子也没事。一粒结晶代替原来大脑中的沒法控制中枢,那是阿托克斯力量之源。 有了这个进行空间魔法实验就更安全,毕竟已经死不了,自然能够更全身心投入到实验当中。收获不仅仅如此,在恶魔阿托克斯的记忆中,记载有一段关于卡尔萨斯进行空间魔法的实验。这段记忆中的空间魔法实验可不是自己半吊子水平,而是打开另一个平行世界的超级魔法。阿托克斯就是那个试验品,也是经历过那个实验后才被当作废品丢弃在这里。 即使现在已经融合恶魔阿托克斯,不过关于他的记忆还需要时间慢慢读取,强行为之的后果就是被庞大的记忆冲破大脑读取极限,运气好的话或许当一辈子植物人开花结果,运气不好当场把脑袋榨成西瓜汁。 不过得到的回报是完整继承阿托克斯的力量,只不过现在需要一个较为漫长时间开始恢复而已,或者说涅槃之后得到重生一般。力量已经寄存在身体,但是还不能完整使用而已。有得有失也就无所谓失落,倒是外面的一整个军团才是棘手,也不知道是谁家的,万一不好说话就难办。 艾琳此刻非常气愤,原以为悲笛很识趣的离开,原来是为了叫人,山头正前方数百悲笛武士立于树梢平地,就是不让艾琳军团前进一步。正当艾琳准备剿灭悲笛进入山头内部时,一道身穿黑色斗篷的身影缓缓从里面踱步而出。 格林卧了一个大槽,熟人啊!那就好办,悲笛武士见格林出现,立刻半跪倒地。格林挥挥手示意他们起来,艾琳长剑一指,怒道:“你到底是什么人,为什么阻挡我们的去路!” 玛扎还留着一口气,恰好看见格林,急忙道:“将军,别冲动,他就是我说的格林学长。” 艾琳没有放松警惕,而是继续虎视眈眈看着格林,格林摸着后脑勺摘下面具,玩笑道:“怎么了,可爱的小公主,你打算把亲爱的格林大哥抓起来挂在旗子上风干吗?” 艾琳握紧手中长剑,还是那个猥琐的笑容,还是那张讨厌的面庞,以及熟悉的贱贱的声音。艾琳怒火冲冲跳下战马,一脚踹在格林屁股蛋上。 “都怪你,没事干嘛和爷爷扯皮说什么花木兰的故事,现在爷爷老是问我有没有找到对象,没事还要我去相亲,说什么年纪不小了也该找个男人。格林大哥你个坏蛋。” 格林欲哭无泪,还能怎么办,自己种下的恶果只有自己承受咯。副将见来人是熟人,心里也松了一口气,谁不知道格林少将是和咱德雷夫老将军穿一条裤子的。别说,格林少将的事迹现在还在军营中传扬,这个人简直是一个传说啊!年纪轻轻就被艾斯德斯将军看中不仅调去当参谋长,据小道消息还打算先养几年当童养夫。 瓦尔基里军事基地更是老子这辈子都想进去的好地方,更别说云都城战役,帝国军战役。就连羽衣骑也是他弄出来的,话说咱要不要厚着脸托老将军开开后门把咱也给丢进瓦尔基里军事基地? 到了这个份上要是还不知道悲笛是谁家的,艾琳就不用当啥将军。 为弥补自己无心之失,艾琳敲诈格林一大批好处后,来到悲笛面前。她想伸手看一下悲笛武士的剑,悲笛武士却闪身躲开。艾琳绣眉微蹙,瞪了格林一眼,格林立马会意,直接抽出一名悲笛武士的长剑恭敬递到艾琳手上。艾琳这才接过,丢给格林一个眼神,意思是算你识相。 悲笛的剑倒不如说是长刀,因为它只有单面开刃。剑尖圆润符合最科学劈砍力度,又便于突刺,整柄长剑没有任何修饰,雪白的刀身,黑色的剑鞘而已。艾琳紧握刀身感受到一股沉重的压迫感。 “别多想,这是我专门为悲笛设计的长剑,最适合他们使用,而且每一柄剑都是同样的款式,即使是他们的首领也不另外。还有不要打他们的注意,培养悲笛武士的过程你可能接受不了。” 艾琳将剑还给格林:“知道,我没有打他们注意,这柄剑上面血腥味那么浓,我难道还会不知道吗?” “这也是我的军队为什么那么强悍的原因之一,我送给你的物资收到了吗?” “收到了,你已经把战争开发到这种程度,怪不得爷爷说辛好你生在艾格玛琳,不然……” “不然怎么也要把我杀死是吗?”格林抽出一根香烟,再说我也不是生在艾格玛琳,我可是正经的种花家人:“你怎么跑到这里当将军?不是说回封底吗?” 艾琳憔悴道:“爷爷说封底不要紧,主要是这些年兽人不太平,艾斯德斯将军又到处树敌,爷爷感觉心里不踏实,所以派我到这里继任爷爷的军队。这样也能为你分担一些压力,怕你根基不稳到时候在帝国统战部不好面说话。毕竟艾斯德斯将军虽然是统战部最高长官,可是还有其他很多支系军队党派,艾斯德斯将军除了自己的军团外又从不过问其他党派军队。” 闻听此言,格林心中一暖,其实一开始自己只是拿老将军当挡箭牌,以德雷夫老爷子的威望,他的话比艾斯德斯还管用。毕竟艾斯德斯是依靠武力征服其他军队领袖,而老爷子完全是让众人信服。说道艾斯德斯他已经回到帝都很久,我还没有去向她报道,她会不会给我小鞋穿? 不行处理完这里的事就赶去帝都报道,话说好久没看见达尔夫那个憨货,也不知道他怎么样,听说受伤严重,也不知道好了没有。 “你最近把军队掌握好,或许过不了多久艾格玛琳就要掀起一场战争,神圣教廷和天灾教会的人你一定要盯紧,尤其神圣教廷,我们与他们的仇恨虽然已经结束很久,可是那股硝烟依旧存在。” “格林大哥,有句话我想问你很久,你到底是什么人!”艾琳显然没把刚刚格林讲的话听进去。 格林沉默,够了一会儿才道:“孤魂野鬼!” 二百一十五章 噩耗 在艾琳的军团休整几天后,格林就离开这里前往帝都,有些东西最好还是亲自和莱斯特解释清楚。想必那几个救出去的皇家魔法师应该将这里发生的事情全部告诉他了吧!不管私下里怎么说,明面上莱斯特都是咱老大。休息了几天也该赶回北方行省,不过就这么急匆匆赶回去没意思。 血色玫瑰骑士不能光由自己一人带着玩,不然早要是一命呜呼还不得变成蹭一盘散沙?正好趁着这个机会让堂吉诃德与路西法学习学习,这两个二百五啊,一天到晚总想些有的没的。 一只黑鸦悄无声息落在格林肩膀,取下它嘴中的小筒,格林脸色渐渐阴沉。一撮火苗将纸条燃烧殆尽,兽人是吃龙胆还是磕了大力丸,竟然正式宣布向矮人和精灵开战。奥克军团更是打到他们的都城,怎么会这么快。即使天灾教会选择支持兽人也不应该这么强大,难道说里面还有我不知道的信息。 堂吉诃德已经将所有军团战备力量启动,地下实验室更是以最快的速度制造武器。难得这个二百五没有贸然向兽人开战,帝国第一二军团也已经正式开拔前往北方行省。 奥克军团啊!好像亲手毁灭他啊! 轻轻拍一下肩头的黑鸦,眼看黑鸦隐入云层,今天天气不错晴空万里。哈!真是难办啊,现在所有方寸都被兽人打乱,想必附近几个王国已经准备开始蠢蠢欲动。 这还真是一个噩耗! 噩耗归噩耗,艾格玛琳人民的生活依然继续,丝毫没有战争来临的紧迫,也是,艾格玛琳就是因为战争出名。要是过个几年没仗打,他们反倒不习惯。波兰城是个好地方,这里以美酒著称,是帝国最大的美酒交易城市。只是在城外,隔着城墙都能闻到香甜的美酒。 格林咽下一口口水,然后迫不及待往城门赶去。临近城门,格林刚想钻进去,立刻就有膀大腰圆的步兵提着他的衣领跟拎小鸡仔似的将格林拎出来。 步兵脸色不善,伸出手指在一张告示上狠狠点一下。格林顿时了然,一些城市进去可是要交过路费的,这也是皇室重要经济来源之一。格林打着哈哈连忙在自己身上一阵捣鼓,怪哉临走时艾琳明明塞了好几把金币,现在咋就找不到呢! 当格林手从口袋下方破洞钻出来,他第一时刻想到的是,玩了,老子可爱的小钱钱啊!步兵脸色渐渐不善,合着这小子那自己当球耍呢!其他步兵看见这里的情况,慢慢围过来。 格林一拍脑门,似乎脚下鞋子里还有几枚金币来着,于是当着几百号人的面,把鞋子脱下。金币没有,只剩下两枚银币,忍痛将其中一枚丢给想要爆发的步兵。正打算要他找零,一只大手又将他后衣领提起来。熟悉的感觉,也就不挣扎,要不是现在沦落到黑铁,早拿鞋子扇他丫的。 在那只大手甩动下,格林空中自由转体然后以屁股着地高难度落地姿势落地。幸好,不是以脸着陆,咱本来就挺好模样。揉着屁股蛋,格林爬起来对着守卫步兵竖了一根中指,“你TND知不知道这么摔会得痔疮!” 步兵闻言更加怒火中烧,你他娘的把银币藏鞋子还有理?这让老子怎么藏小费,是不是要我教你做人。步兵咔吧手指,格林立马跑路,“其实痔疮也不错,我有事下回聊,下次喝茶我请客,记得Call我!” 步兵闻言暗唾一口:“机灵的小鬼,这就知道揽关系,就这几句话一般人还不都以为自己罩着他,不会太为难他。我当初要是有这份机灵劲儿早就混个副连长吃空饷,还用得着在这里吹冷风。” 没有实力就要处处小心,谁不知道帝国虽然明面上禁止贩卖艾格玛琳国籍奴隶。可在利益驱使下,更多人愿意冒风险偷偷绑架几个倒霉蛋送到奴隶主手上。而这些奴隶主也愿意接手,或卖到其他帝国,或直接卖给某位亡灵魔法师。因为教授的亡灵魔法论文,现在亡灵魔法师越发需要尸体,活人就更好,可以更直白进行实验。 为此萨珊王国皇室自己出钱谁要是将教授的脑袋送到皇宫将会授予男爵爵位外加一千万金币。没办法,谁让他地盘亡灵魔法师多呢! 佣兵酒馆是个好去处,但是那里的酒掺水严重,据说有些黑心的直接拿酒精兑水给人喝。反正对于佣兵而言只要有酒味,只要能喝醉,加了什么不重要。 醉了更好,一晚上就打发过去,不会有其他花销。其实佣兵也不好混啊,这么想着貌似我也有一块佣兵的牌牌。格林在衣服里寻找一番,果然还在。把佣兵徽章别上,格林鼻子嗅嗅,立刻认准一个方向跑过去。而这时城门口一道鬼鬼祟祟的身影在交了过路费后,紧追格林。 因为格林失去之前拥有的实力,虽然精神力量强悍无比,可毕竟实力太低。亡灵魔法和黑魔法只能使用最低阶那一个层次,《定律》倒是知道能量足够,星级歼击舰都能给你捣鼓出来。所以对于自保能力格林有相当大自信,这也是他敢于一个人到处乱跑的原因。 不仅仅如此,格林主要目的还是为了了解沿路所有军事信息。主要是勘探这边的地形,虽然帝国已经具备较为完整的全国地图,格林认为这些还不够。战争是一种很玄妙的东西,艾格玛琳近一百多年从来都没有将战火燃烧进边境一寸,更多的是把战场引到帝国国境。这样不管怎么打死的都是别国人,可万一这一次战火燃烧进帝国内部呢? 如果连自己国家的道路都不会走,或者在偷袭敌军时迷路,那不是开玩笑吗?正所谓知己知彼百战不败,别到时候对别人家比对自己家还熟悉,咱又不是给人戴绿帽子,用得着那般吗? 这个道理,在耶鲁被动离家出走时也曾告诉过他,要他将沿路所有路线标注出来并制作成地图,到时候要入血色玫瑰骑士营军事档案档案库归档查询。 二百一十六章 吃霸王餐喝霸王酒 小巷通幽,这句话不无道理,酒在深巷有人知。格林循着酒香一路小跑,拐进深巷之中,青石板铺就的青滢小巷遍布往来行人。他们或三五成群围着一张小桌小酌几杯,或一大群佣兵窝在敞开大门的酒馆就着烤肉啤酒大肆朵颐。酒虫上脑,加上存货早已被消耗一空。 格林早已忘记如今自己身无分文,此刻加上肚中馋虫不断闹腾,他连门都不看就钻进一家酒馆。 酒馆人还不少,最多的是佣兵,不过这里因为每天人流量巨大,所以并没有对格林的出现感到好奇。毕竟作为艾格玛琳最大的美酒产地,这里外来人员流动人口甚至超过亚特蒂斯。随便找一张桌子,很快就有小斯来到格林面前。 “先生,请问你需要点什么,咱们家的啤酒很不错还特意请寒霜魔法师布置了魔法结界,保证你能喝到清爽的啤酒。小黄羊炖肉也是咱家的招牌,都是现宰的小黄羊。” 格林此时肚中馋虫酒虫一起发功,哪里还能忍得住,连忙道:“那还等什么,赶紧上啊!记得不要掺水,不然我可会发飙的。” 小斯笑着说道:“您就瞧好吧,咱们这里可是出了名的只卖好酒,谁要是敢不怕死往酒里掺水,同志们可是会拆了他家。” “慕斯,你他娘的愣着干嘛,赶紧的把冰好的啤酒拿一杯上来,顺便告诉厨房赶紧杀一头小黄羊,把肉给老子炖熟一点。”小斯说完,这才向格林告辞继续给其他人添酒。 有酒有佣兵的地方,怎么能没有舞娘?场地中间留了一块空地,来自沙漠的异域舞娘正起舞。反正东西还没上,不如先欣赏一番异域舞姿。酒馆之中不要想安静,各种嘈杂的声音都有,听得最多的就是“娘希匹”。格林顿时忍不住凑到一群佣兵之间。 “哎,兄弟最近有啥好玩的事说出来乐呵乐呵呗!”格林递上一根不错的香烟,冒着酒气的酒糟鼻红鼻子矮人佣兵受用道:“那你可算是问对人,我马卡可是这一片消息最灵通的。” “行了红鼻子矮人,赶紧说出来吧,大家可还等着呢!” 红鼻子矮人点燃香烟,先环顾一拳,见众人都等着他,于是才说道:“要说最近啊。的确有不少事情发生,当然最好听的应该就是兽人正式向矮人精灵宣战。据说那个兽人婊子圣莉法整整出动了十个奥克军团,接连迁徙一千里同时突袭矮人和精灵的防线。” “因为是偷袭,再加上压根没有防备,矮人族那一群只会喝酒的蠢蛋甚至连斧子都还没有拿起来就被干掉。精灵族也没两样,虽然组织起像样的对抗,可是依旧挡不住攻势凶猛的矮人。据说这次袭击不仅出现战争巨兽,甚至还有很多精良的装备。兽人盔甲和武器也发生很多变化,以前他们的投石机都是笨重无比,现在居然可以临时组装一具完美的投石车。要知道他们以前可没这么好的装备。” 格林暗中思量,这些东西大概就是天灾教会教给兽人的无疑,只是他们的目的到底是什么?兽人可是除了他们自己的祖先外啥都不信,更别说卡尔萨斯那个二五仔。 圣莉法制定的法律法条也被夜鸦冒险带回,上面所描写的可是几乎有三成像极了种花家的发家史。难不成那个狐人也是和咱一样的穿越党,不然这玩意儿连自己都不敢写啊!怕被莱斯特砍头。 而且兽人即使很能生,也不讲就计划生育,更不理会少生优生辛福一声。但是他们的军队也不应该能够同时双方作战,要知道他们内部反对圣莉法的声音一直没有消失,更别说还有艾格玛琳,整个兽人说起来可是被三个强大帝国围绕。三面作战,即使在兽人最强大时代都不敢想的事。 格林总感觉大陆中似乎有一双手在推动某只蝴蝶,从而影响整个大陆势力。 只是知道如今这双大手还不知道到底是哪一家,神圣教廷有很大可能,毕竟以前这群整天想着混保险的家伙也学过卡尔萨斯的不良行为妄图一人单挑整个大陆,貌似还差点成功。经过这么多年的打压,这群神棍的影响力依旧强大。 天灾教会也有可能,这群二五仔不是每天都想着怎么找到卡尔萨斯,然后来个千秋万载一统江湖吗!或许那天出现的地狱恶魔也有可能,事到如今格林依旧对车臣恶魔的实力赶到震惊,如果那天不是自己多起心眼安排狙击手,或许真的要玩完。 而且大陆目击恶魔的报告越来越多,甚至连很多高级恶魔都开始出现。萨珊王国据说还出现一支巴尔大恶魔部队,虽然人数不多只有一百,但是萨珊王国却为此付出一整个兵团的代价才将之消灭。 格林在沉思,以至于酒菜上来都没注意,直到小斯喊了好几声才反应过来。食物当前,馋虫再次被勾引而出,格林拿起酒杯一大口冰爽啤酒下肚,“嗝”打了一个酒嗝,顿时感到满足。酒馆的烹饪方式很简单,要么烤,要么炖。小黄羊混着绿豆炖的鲜香,舀一勺放进嘴里羊肉的鲜嫩与绿豆的清新一起绽放。 啤酒也没有掺水,的确是第一道麦子酿造的好酒,很干爽鲜甜。 羊腿烤制金黄,上面还有油汁滋滋作响,抓起腿骨部分,一大块羊肉就被格林咬进嘴中。点一根香烟,继续听着红鼻子矮人瞎吹。佣兵能有什么消息?还不是知道一点点就将自己的理解添油加醋胡说八道一番。除非你给钱,钱到位了消息自然精确不少,不过格林也只是听个乐呵,论消息除了莱斯特整个帝国我说老二没人敢抢第一。悲笛和夜鸦都是好手,甚至夜鸦还成功摸到圣莉法王城宫殿,虽然最后被发现,不过到底安全逃脱。 夜鸦才是宝啊!折损一个都舍不得,所以希望他们能够明白自己对他们的魔鬼训练是为他们好。 北方行省,正处于备战状态的夜鸦齐齐打了一声喷嚏。怪了谁念叨我呢,战友之间互相瞅瞅,貌似都打喷嚏了。堂吉诃德扣着鼻子道:“还能是谁,八成就是军团长老大念叨你们呢,怎么样,感受到军团长老大对你们的爱了吗?” 众夜鸦低头强忍住杀人的念头,军团长可真是爱我们啊!那是打是疼骂是爱,爱不过来用脚踹啊!半夜睡的好好的突然几个手榴弹就扔进来,还是开了保险的。没事干还喜欢把我们围成一个圈,然后拿一个十公斤TNT炸药包,依然是把引线点了,一个个互相丢着玩。 你妹的,当场尿裤子的不是一个两个,那些天大家干的最多的就是洗裤子,还被一群吃不到葡萄缩葡萄酸的笑话,叫我们“纸尿裤”意为只会尿裤子。 夜鸦们心头齐齐划过一句话,我有一句MMP不是当讲不当讲。 二百一十七章 怒向胆边生,恶从心中来 正所谓饱暖满足,口腹既得,格林抹一抹嘴唇点上一根香烟当做最后的总结。正打算潇洒扔下一枚金币,摸遍全身似乎好像一个钢蹦都没有,刚刚还有枚银币,还在一路一路疾跑中掉了。格林四处张望一番,今天了不起舀吃顿霸王餐喝顿霸王酒。 突然一阵嘈杂之声响起,格林抬头一望。 小斯正撸起袖子大声道:“吃了东西还不想给钱,兄弟们给我打!”一群人呼啦啦拿起板凳和马桶盖就砸在那名吃霸王餐的佣兵身上。佣兵使劲抱住脑袋尽量将身体蜷缩。 格林脑门一阵冷汗下流,倒不是佣兵不敢反抗,而是后果很严重,最近帝国开始严打扫黑除恶。就连内个谁身上多纹几条纹身,只要被守备军发现,肯定把你带到一个偏僻小角落仔细询问。一旦发现有前科少不得进牢子里观察一番最近有没有犯事。 更不要说吃霸王餐还反抗,不先关你几天才怪。而且一旦因为这事儿进牢子,也就意为留下前科,以后升职加薪评职称都会有很大影响。所以佣兵宁愿挨一顿打,到时再关几天这么一来性质完全变了,虽然饭钱之后还是要给,可好歹有几天缓冲,到时候接个任务把饭钱一还,顿时又是你好我好大家好的局面。 格林偷偷咽了一口口水,悄声问道:“红鼻子大哥,你说这里还需要洗盘子的吗?” 红鼻子矮人刚刚吹牛很受用,于是也没多想,“怎么你想找份兼职吗?不过这里从来都不缺人,毕竟是有牌子的酒馆,工资就不说,平时遇到大方佣兵给的小费就是一笔大进项,所以这里从来不缺人。” 格林暗道一声,玩了,又要进牢子关几天,哭也。守备军的办事效力还不错,吃霸王餐的佣兵才没被打多久,一个小队的守备军就来到案发现场,凶器肯定是要收押,板凳马桶盖就算了,毕竟是人吃饭家伙。没有凶器,作为肇事者见被害人的佣兵长剑就充当凶器给缴械拿走。 在给佣兵带上铁链拇指粗的手铐,一群人将佣兵带回守备局。迎接他的应该是以扰乱治安罪处以行政拘留五天,这五天这家伙可以享受免费的专属牢饭,充满木屑味的黑面包。 格林正在考虑要不要大喊一声“看,飞机!”然后趁人不注意赶紧溜,小斯似乎感觉事情并不简单,特意找两个人堵住门口,只要一看谁想趁机溜,立刻用板凳先扁一顿。格林撑着脑袋,一手叼烟,哎!忧伤啊,咋办啊!要不看看还有什么存货卖一点? 这是一道小小的身影突然钻进酒馆,身影停在一座佣兵面前,眼神对桌上的酒菜充满渴望。她使劲咽了咽口水,就干站在那里等着。一个喝醉酒的佣兵发现这道身影,于是调笑道:“谁家的小家伙,想吃吗?本大爷今天心情好,赏你一块肉骨头。” 或许是酒喝太多,佣兵捏起一块骨头丢在地上。身影哼了一声,继续干站着,只不过目光移向其他地方。 “砰!”见那个小家伙不给面子,醉酒佣兵怒道:“岂有其理,本大爷赏你肉骨头你就应该感恩戴德跪在地上把那块骨头捡起来吃掉,说不定本大爷还会再赏你一块肉。” “就是,连我们团长的面子都不给,是不是不想混了?”另一个醉酒佣兵站起来,扶着长剑盯着那道身影道:“现在我命令你跪在地上把这块骨头吃掉,然后祈求我们团长的饶恕,不然我会把你卖到妓院里。明着我们不敢,暗地我可什么都敢干。” 哟,谁这么大胆子,这话都敢说。格林饶有兴趣的转过头看看谁这么不怕死。 小小身影生气道:“我才不怕你,我的爸爸可厉害了,他要是知道你欺负我一定会教训你的。” “哟呵!胆子不小啊,这个地方谁敢不给我们毒蛇佣兵团面子,我们团长可是白银战士。就是守备军也卖我们几分面子。来,大家伙我给你们表演一下什么叫做梅开二度。” 那名醉酒佣兵竟然当中拉开裤子,小小身影后退一步,强忍住眼泪道:“你别过来!我爸爸真的很厉害的。” “哈哈哈,爸爸?我等会就让你叫我爸爸,你爸爸现在可不在,不过等一会儿你就要喊我爸爸了!” 格林此刻怒火冲天,顺手拿起一张凳子狠狠砸在醉酒佣兵头上,顿时就将那名佣兵脑袋开瓢。醉酒佣兵立刻趴在地上惨嚎叫。 他的同伴立刻站起拔出长剑对着格林,小小身影见到格林,眼泪不可抑制。扑到格林怀中放声大哭,格林蹲下轻轻抚摸她道:“不哭不哭,老爹在这里呢!”这道身影正是应该待在神圣教廷的小耗子,此刻本就一路提心吊胆跑出来找爸爸的小耗子终于见到格林,立刻将这么久的惊怕释放出来。 格林抱起小耗子,如今已经十一岁的小耗子个子长高不少。 “这位兄弟,你把我手下打伤了这笔帐咱们是不是应该好好结算一下?”毒蛇佣兵团团长寒声道。一个佣兵狞笑着迎向格林,“小子,让我好好教教你什么叫做识相!” 格林正眼都没有瞧他一下,法术流魔法带在手中一闪而过,黑暗魔法“白磷火球“如同子弹一般击中佣兵,人头大的火球轰然炸响。佣兵在惨嚎中被击飞两米,一腔鲜血从他口中缓缓流出生死不知。不过黑铁战士而已,格林虽然也是黑铁魔法师实力,可是精神力量却能够媲美传奇。 所以将一个黑铁级魔法“白磷火球”的魔法粒子浓度生生浓缩十倍,换句话说十个白磷火球的魔法粒子被挤压在一个白磷火球当中。我们都知道物体在经过压缩后所产生的能量就越大,所以以至于一个魔法就完全将佣兵干掉完全不足为奇。 格林当然有愤怒的理由,在他的眼里,这群人即使就算是死也不配。小耗子就是他的心头肉,从神圣教廷到艾格玛琳的路途之遥远,即使乘坐专门的魔法飞艇都需要整整一个月,格林甚至不敢想象小耗子这一路到底吃了多大的苦。 尤其是刚刚,如果自己恰好不在此地,甚至恰好不在这间酒馆,格林不敢再往下想,他现在只想杀人。失去铂金魔法师能力又如何,《定律》依旧可以让一切敌人胆寒。 二百一十八章 悲笛武士 爆炸声响起,加上此地虽为小巷但是人流量却很大,守备军很快就将这里包围。一整个守备军大队将这里牢牢包围,一名年轻军官带着人走进酒馆。 “谁在这里闹事!”声音很甜美,然而一身斗气却来势汹汹。以格林判断这个女孩起码是白银战士。守备军一来,其他无关人员顿时成鸟兽散。 毒蛇佣兵团团长恶人先告状道:“大人,是他们闹事,这个魔法师带着女儿来酒馆喝酒没钱付帐,我看他们好心才给他女儿一块肉吃,结果他不仅不领情还把我兄弟打伤,您看看现在我兄弟连呼吸都没有。”毒蛇佣兵团团长意味深长扫一圈的其他人,意思很明显,谁要是不识好歹事情之后就要他好看。 其他人在威胁之下只好附和毒蛇佣兵团团长指证格林罪行。 守备军军官看了一眼倒在地面生死不知的佣兵,他知道毒蛇佣兵团的名声一向不太好。无奈一直没有抓到他们犯罪的证据,加上上面一些大人不作为,以至于明知道这群人是一群罪犯却无奈只能任其逍遥法外。眼前这个魔法师估计是得罪他们才会被报复从而反击。 实在没办法只能先将他关进牢房等几天风头过了再将他们悄悄送出城。 军官行了一礼,道:“魔法师先生,你现在涉嫌扰乱正常秩序,请跟我们走一趟!” “仅仅只是扰乱治安秩序吗?”毒蛇佣兵团团长威胁道:“我兄弟现在可是连生死都不知,这起码也该是故意伤人罪吧!难道你想袒护这个魔法师吗?” 军官寒声道:“韦尔克,我才是守备军长官,至于罪行的认定不是你说了算,而是帝国法律进行定义,现在我要带他回守备局进行调查,请你离开这里,否者我将以扰乱行政执法罪名逮捕你。” 军官说完后,就要拉起格林前往警备局,起码在哪里毒蛇佣兵团团长韦尔克不敢乱来。岂料韦尔克哼了一声,大门瞬时就被他的手下阻挡。 “你想暴力抗法吗?”军官怒道。这群家伙真的越来越不将法律放在眼里。军官手下,几名守备军立刻拔出长剑守卫在军官面前。 “暴力抗法?雪莉大人这顶帽子扣的可真大,作为受害者一方,我只想得到公平公正,你可以再问问这些证人,这位魔法师先生明明就是打算故意杀人,要不是被我阻止我的手下已经死了!” “你……”对于韦尔克的说法,雪莉信才有鬼,可是明摆着这些人迫于韦尔克的威望只能做假证,这样闹下去到时候即使罪名不成立也不得不给这个魔法师定义重罪。 小耗子现在不哭了,在他眼里没有在亲爱的老爹解决不了的事情。此刻她正开心的抱着自己老爹脖子,脑袋靠在老爹身上。好久没有见到老爹,此刻她很享受这种氛围。雪莉吹了一声口哨,留守在外面的守备军齐齐长剑出鞘。 韦尔克丝毫不慌,反而慢悠悠道:“怎么,雪莉队长想要暴力执法吗?还是打算为了袒护嫌疑人想要杀我灭口。你说这件事要是闹到守备局局长头上会怎样,他老人家应该会很难做吧?” 的确,守备局局长大人虽然有心剿灭这些黑恶势力,可无奈这黑恶势力与一些贵族来往密切,甚至专为那些贵族做一些见不得光的事情。守备局局长大人顾虑太多,性子又软所以才迟迟不能将他们扫荡干净,只能抓一些小鱼小虾借此希望其他势力有所收敛。 不过很明显,这些势力将局长大人的顾虑当做筹码。雪莉正处于两难的地步,格林安抚好小耗子后这才开始应对眼前的情况。 “我不想多说废话,你自杀谢罪吧!”格林不带丝毫感情道。 一大圈问号浮现在每一个人脑门,雪莉暗道一声不好。不了韦尔克顿时大笑道:“你听到了吗,雪莉队长,这位魔法师先生可是已经完全不将帝国法律放在眼里,光天化日之下就要我自杀谢罪。”说完他眼睛狠狠盯着雪莉,另一只手轻轻放在剑柄上。 雪莉感受到韦尔克的杀意,连忙阻挡在格林与韦尔克之间,“韦尔克,即使他犯有重罪也应该交给我们守备局审判,你不能违背帝国法律。” “呛!”韦尔克长剑拔出一部分:“要是我一定要自己审判这个罪犯呢!” 格林点上一根香烟,小耗子立马松开脖子抽出一根火柴划破为格林点燃。格林高兴地摸摸小耗子的脸蛋。 格林把手伸进口袋中,当初参加艾斯德斯时的军官证还在,有这张军官证,格林不相信有人敢不买艾斯德斯的面子。毕竟护犊子出了名的就是她,为什么不把自己的少将军官证拿出来呢?这样会暴露行踪,毕竟艾斯德斯的少将就那么几个,稍微一加推测就能知道格林的真正身份。 而少校军衔虽然也不多,但是不容易引起怀疑。 格林轻声道:“感谢你的好意雪莉军官,不过我觉得对于他,只有死亡才能谢罪。”雪莉现在感觉自己脑袋一阵头疼,这个家伙看不出来自己是在帮他吗?在这样搞下去自己都只能看着你玩完。 正想叫格林闭嘴,突然见格林递过来一个小本本。 “军官证!你是军官?”雪莉松了一口气,如果是军官那么事情就好办不少,只见雪莉打开军官证,表情由放松渐渐变得凝重。上面第一栏就写到帝国统战部少校兵团长,隶属于北方军团(艾斯德斯的军团,不是北方行省得军团)。 雪莉立马整理好自己的衣服,行礼道:“帝国守备军波兰城守备局下辖守备军大队长向您致敬,少校大人!” 在刚刚雪莉喊出军官证时韦尔克就感觉事情不简单,现在少校一词出现,韦尔克感觉自己踢到铁板。因为少校已经足够成为一个兵团的最高长官,那可是整整一万人的部队。 虽然自己背后有几个贵族撑腰,可是自己整个佣兵团也不过只敢维持五十人的规模。而且,帝国军方的权利一向很大,轻易哪怕是贵族也不会为了无关紧要的事情得罪军方。最要命的是,刚刚自己瞥了一眼,那张军官证上面写着北方军团的字样。 整个艾格玛琳帝国哪怕是乞丐都知道这代表什么。 格林回了一礼,然后道:“韦尔克是吗,自杀谢罪吧!” “你……”韦尔克怒道:“难道就因为你是军官就可以随便杀害帝国子民吗?”事到如今,倒不如直接将格林的罪名坐实,这样起码自己会有一个缓冲的时间。雪莉也皱眉道:“格林少校,即使您是艾斯德斯将军的部下也不能在没有证据情况下……” 格林打断雪莉道:“不需要证据,我只要结果,动手吧。”语气很平常,似乎就像在说一件很随意的事,很正常。韦尔克见雪莉有所顾忌,又看到一丝希望,在内心深处,他的想法是趁着格林大意先将格林干掉。骄傲是最大的死罪,身为一个最多青铜魔法师,离自己一个白银战士这么近可不是好事哦。想想自己这辈子能够亲手干掉一个少校军官,即使以后被通缉也不赖。 一丝狞笑挂在嘴角,一道寒光闪过,韦尔克看着越来越接近的格林,不由笑的更加狰狞。只是这丝狰狞渐渐凝固,他回头看了一眼,好像看到自己的身体,奇怪为什么自己的身体没有脑袋。带着这个疑问,韦尔克不甘的睁大眼睛。一声轻响,韦尔克人头落地。悲笛武士长剑入鞘半跪在格林身边。 二百一十九章 教授与教授的相遇 事情发展出人意料,根本来不仅反应。雪莉眼睁睁看见那颗人头落地,叹一口气道:“少校大人,根据帝国法律我应该将你逮捕!来人,将他拷起来。” “浧!”长剑划过优美弧线,一抹嫣红从雪莉脖颈缓缓流出。守备军还没来得及反应,悲笛武士已经将雪莉制服。格林挥挥手,悲笛武士长剑不在前进一分,收刀之后,悲笛手腕抖动将血液溅落归剑入鞘。 格林抱起小耗子走出酒馆,外头暖阳正好倾斜在父女两人身上。悲笛遁入影子当中消失不见。一名守备军上前问道:“队长,咱们怎么办?” “还能怎么办,如实上报局长吧,这下有他烦恼。艾斯德斯将军啊!活活坑杀四十万军队的狠人,谁又敢忤逆她?”雪莉嘴角挂满苦笑。有些事说起来简单,可人活着身不由己的时候还少吗! 格林抱着如同金丝雀的小耗子,这就是自己的未来,所以不管小耗子说什么都欢喜点头。小家伙太高兴,从艾露莎老妈到格木哥哥,如同倒豆子般向自己老爹倾诉。似乎要把这些天心中的忐忑恐惧一口气发泄出来,很好,苦闷丢在心里憋久了就会成为心病。比他娘的生病还伤身体,说出来发泄出来身体才好受。 小耗子依偎在格林身上,小声道:“爸爸,不要再离开我好吗?我不想再离开爸爸身边!”声音很小,还不敢抬头看格林的眼睛,格林只感觉自己心尖疼。 手中力气又加大两分,下巴贴在小耗子脏兮兮头发上温柔道:“爸爸发誓,以后绝对不离开小耗子一步,不!半步都不离开,去他娘的艾格玛琳,啥都没有咱家小耗子重要。” “嗯!爸爸真好!”担惊受怕的小耗子这才满足的躺在格林怀里沉沉睡去。格林很想发火,艾露莎这么大个人连个孩子都看不住,不用说小耗子能逃出来格木绝对脱不了干系。可是生气的同时又有些心酸,艾露莎为了自己放弃太多,本来已经可以晋升为五对橄榄叶的烈阳骑士。 可是因为自己,她不敢去认证晋升,因为一旦晋升就会得知更多教会的秘密,而教会对于晋升的骑士也会更加密切关注。艾格玛琳与神圣教廷表面上是你好我好大家好的局面,暗地里都恨不得对方死全家。 念及此处,格林心中自责更沉重。 格林离开,雪莉当然听到那一句“去他娘的艾格玛琳”。对此她只能苦笑一声,这位大人性情有点古怪啊!起码换个人绝对不敢这么说。雪莉留下收拾烂摊子,脑中精光闪过,说不得这次要拿艾斯德斯将军做文章,我就不信这些小贵族有勇气反抗艾斯德斯将军。 没有钱,现下也没找到通缉犯,来钱的渠道少不少。格林查看空间戒指后,苦笑一声,少不得得摆地摊咯。到不是真的一分钱没有,耶鲁和堂吉诃德的工资有大半在自己手中。虽然房子给这两二百五物色好了,可到时候不管是装修还是买家具都是花销。 再说娶媳妇儿不得给足彩礼,人家姑娘嫁过来也不容易,都是爹娘心头那块肉。所以这些钱坚决不能动,想到堂吉诃德,格林顿时气又不打一处来,这个二百五都多少岁的人,还一天到晚嘻嘻哈哈没个正行,跟屌丝一样。有点钱就跑去喝酒,没事还带坏耶鲁。 本来挺好的军纪硬是被他带成一群二货,路西法多高冷的二百五,结果呢现在被堂吉诃德这个混子带成啥样。一天到晚闷骚成啥样子,据说现在没事还会躲起来看荤段子,一个人藏在角落偷笑。 感受到怀里的温暖,还是自家闺女体贴啊!知冷知热的小小年纪就懂事的让人心疼,以后一定要把堂吉诃德赶远远的,可不敢让他把闺女带坏。嗯,等他有了闺女也放自家养,不能让堂吉诃德养,否则还不成野丫头。到时候怎么嫁人! 愁啊!到底我是老大还是他们是老大,怎么什么事都要我操心。果然没有王八之气,连黑涩会都难混。 “布莱克,你看这个人是不是很熟悉?”假教授问道。 “身高差不多,不过你觉得亡灵魔法师教授大人会有个这么可爱的女儿吗?”布莱克不屑道:“而且他身上那股气息证明他只是一个黑铁魔法师,甚至上不了台面。” “布莱克,不怪你倒霉,你的智商可真是低的可怕。”“虽然他的气息只有黑铁,可是全身都是亡灵腐朽的味道,这股味道甚至让我着迷。布莱克我给你一个忠告,永远不要低估一名亡灵魔法师,因为他们的实力不能用自身力量证明。” “恰恰相反,越是实力低微越是完美伪装。有多少人被迷惑而惨遭反杀?你是个强者。”假教授顿顿:“好吧,看上去勉强像个强者,但你太骄傲什么都看不起,你难道以为我不知道你内心深处对我的不屑吗?别忘记,你这副身躯经过我改造而成,我既然能将你复活,自然有把握再将他摧毁,与我而言不过少一副试验品。比如说雷克顿就是很完美的替代品。” 被改造成亡灵形态的雷克顿听见自己名字,恭敬行礼。此刻,雷克顿完全看不出人的影子,他的全身几乎由魔兽的身体替代。除了头颅外,其他地方则狰狞可怕,如果不是披着包裹全身的重铠,恐怕神圣教廷和守备局早就将他吊在旗子上风干。 “这样吧,布莱克我们打个赌如何,如果我证明他是教授本人,你就将身体的控制权完全交给我。” “如果不是呢?” “呵呵!我不会出错的,永远不会!”假教授哈哈大笑走进深巷更深处。背后,布莱克暗骂一声:“骄傲自大的家伙,迟早有一天会死在教授手下。”想起自己曾与教授共事时的研究,内心深处的恐惧悄然浮上心头。他觉得自己应该离这个疯子远点。 二百二十章 小耗子的辛福生活 艾格玛琳军事力量如何?只要看清一角就可知晓,刚发生的暴力事件此刻甚至连那一条小巷都没有传出。所有知情人士此刻都呆在守备局等待询问,不过以守备局局长的询问时间来看,恐怕没有半个月是不行。雪莉当然知道原因,把这些人控制起来知道真相的人就很少,然后利用半个月缓冲时间,立即对全城开展扫黑除恶行动。 反抗?直接拉起艾斯德斯将军大旗,谁不服可以去找大将军,不过后果自负。之所以敢这么大张旗鼓,主要是艾斯德斯护犊子出名,毕竟你手下当着我们手背军的人砍人脑壳,怎么也要回下礼吧!再说又不是找你要钱,只不过借你名头用用,也不吃亏。再者说我们守备局不要面子吗?闹到帝国警备部也平白让外人看笑话,于是守备局局长和雪莉一合计,大腿一拍,干了! 有艾斯德斯将军名头在,可得好好发泄发泄被那帮贵族欺负的心情。魔法历乱七月八糟日,波兰城因扫黑除恶被帝国警备部评为先进集体,并授予集体一等功,为全国开展扫黑除恶行动起到带头示范作用。波兰东门菜市场,波兰最大的菜市场,当然不仅仅是卖菜。 这里也是最大的货物交易场所,格林偷偷摸摸找到块空地摆摊。因为需要经常书写魔法方程式,所以格林随身携带大量魔兽血液等材料。至于为什么要偷偷摸摸,额...主要因为在这里摆摊要去城管哪里登记交钱。 格林表示,这辈子都没这么穷过,所以只好逃票咯。 魔兽的血液是很珍贵的魔法材料,当然不是某头魔兽全身血液。血液也分很多,以青铜级魔兽火狼举例,它身上值钱的除了爪牙和魔晶外,只剩下心脏中储存的一小部分,一般不会超过200克。是的,魔兽血液都以克计算售卖。谁要碰上按斤量售卖,帝国物监局明确表示“打死勿论”!物监局全称为物品监督管理与保障局,是一项油水非常足的部门,听说在物监局当差不出半年都会肥成猪,连放屁都油裤裆。 格林一直想去那里当差,可无奈和顶头上司艾斯德斯太牛逼,即使格林投简历过去九成九回原路返货到艾斯德斯手上,后果嘛!自然少不了艾斯德斯爱滴铁拳伺候,天大地大没自己小命大,格林很自觉,哪怕路过物监局拼命流口水也没进去当班的念头。 找到空地,格林将自己斗篷扑在地面,上满码放十几个装满各种青铜级魔兽的血液小试管,每一份都是20克。除此之外还有些魔兽的爪牙和皮毛。爪牙可以在制作武器时添加以提升武器的质量,比如在铸造长剑中添加恐爆饿虎的犬齿能提升锋利度,添加爆槌兽的尾椎骨可以提升长剑的硬度。遇到手艺精良的锻造师甚至可以同时增加好几种属性,不过这种人一般可遇不可求,就连名满天下的矮人锻造师也不是每一个都会这门手艺。 格林会,这和从前经历有关,对于一个爱学习可又被生活所迫的亡灵魔法师而言,学好锻造也是一门谋生的手艺。地摊摆好,就等识货人上门,哟呵可不敢小耗子正睡香甜呢! 格林就坐在地上,深冬的暖阳倾泻而下照在身上很舒服,但格林还是解开上衣口子将小耗子紧紧裹在里面。小耗子早就醒了,只是难得有这种和老爹亲近机会,所以闭着眼装睡。 对于这点格林岂会不知,所以一手抱住小耗子一手轻轻拍打。感受到老爹的爱,小耗子满意的缩紧格林怀中。冻的红彤彤的脸蛋挂满甜美笑意。东门菜市场人来人往很是热闹,不少人都和格林一般找块空地随便铺一张毯子放上些东西开始叫卖。 一名佣兵打扮的剑士路过格林摊子,他也看见格林挂在肩膀上的佣兵徽章。他停下脚步准备看看有没有适合自己的东西。抬头看见格林怀中的小耗子,遂降低声音道:“我想制作一件皮甲,你这里有合适的魔兽皮毛吗?” 格林一边继续安抚小耗子一边道:“你可以看看这个,食草系青铜级魔兽烈焰魔牛,它的牛皮一向被广大佣兵同志青睐,而且我的牛皮保证质量,完整度也高,做一套三层皮甲没有任何问题。” 佣兵结果烈焰魔牛的毛皮,摊开后仔细查看,完整度果然不错,看得出来是老手猎杀这头烈焰魔牛。烈焰魔牛身体壮硕,身高近三米体长五米,即使如此最完整的牛皮也只能制作三层防护的皮甲。 魔法世界很多东西的制作手法有其独到之处,以皮甲为例,我们认知中都是直接将兽皮炮制后直接缝纫。而魔法世界却是将皮甲以高温融化再辅以其他材料炮制成浆液。最后植入所需要容器当中,整个皮甲一气呵成甚至根本不需要进行缝纫。 而且每一件皮甲都会根据穿戴者身高体重腰围等要求严格制作,这项技术对于每一个锻造师都非常严格。完整度与一件皮甲意义非凡,因为即是通过一个品种魔兽,它们却别也很大,或者说用基因之间的排斥来解释更容易理解。虽然是两张同样品种的兽皮,可因为互相之间皮毛的材质与韧度等一系列差距很容易造成制作出来的皮甲充满缺陷,最重要的是,两张兽皮很难完全融合,这样容易造成制成的皮甲内部出现气泡。 佣兵显然对这张兽皮很满意,于是开口问道:“我觉得不错,你开个价钱。” 格林笑道:“谢谢呈惠,十二个金币。” 佣兵搓了搓手指,能不能少一点,我有些日子没开张,因为皮甲再一次战斗中被损坏,所以…… 格林本来不想降价,不过看这小伙看见睡熟的小耗子特意降低声音,再说瞧着也顺眼,起码比堂吉诃德顺眼。于是微笑道:“没什么不好意思,我也是混这行的,明白一件皮甲对佣兵的用处,那给十个金币吧,就当我发一次善心。” 佣兵不好意思的从怀中掏出一个钱袋,然后将里面的钱全部倒出来,一个一个数给格林。刚好十个金币零一个银币,格林大方接过金币,将烈焰魔牛牛皮卷起来塞在佣兵手中。佣兵道谢接过,格林插嘴道。 “这张牛皮最好找个魔法师制作个魔法方程式,烈焰魔牛虽然是火焰系魔兽,不过如果带上寒霜系魔法方程式可以得到不晓得爆发,毕竟火焰与寒霜两种天然敌对魔法粒子互相冲撞可以爆发强大的冲力让你吸收进斗气当中。” “我试过,用来逃跑快得很,怎么说呢,就跟嚼了炫迈一样,飞一般的感觉根本停不下来。” 佣兵来了兴趣:“您还知道这些?” “那可不,咱好歹也是魔法师,要不然你以为这张牛皮为啥完整度最高,难不成是我吹出来的?你也就是穷光蛋,不然我就能帮你搞一副青铜级最完美的皮甲。看你的样子,应该快要到白银吧?不过也够你用的,甲胄也不是万能的,主要还是自身能力。”难得今天心情不错,格林乐的唠叨两句。 “哈哈,多谢提醒,等我有钱我就找个魔法师改造一下” 二百二十一章 阁楼上的无头骑士 夕阳落下,明亮的魔法灯沿着路面整齐划一打开,散发丝丝温和黄晕,小耗子绕着格林追逐间谍,小耗子很开心。可怜间谍不仅要负责监控任务,还需要当个奶爸角色,不敢不干啊!天杀的格林会克扣工资! 格林背后一凉,感觉一股杀气从天灵盖直冲脑门,抬头一看灰尘滚滚中大批人物衣衫不整于大街狂奔。伸手拉过一个,那人顿时僵住,“你想做咩啊?” “大哥,那嘎达发生啥事了,瞧把你们一个个吓得次了吧唧的。” “我草,你新来的啊,城管来了,再不跑摊子都给你收了。” 一头冷汗淋下,格林嚣张道:“你他娘的不早说,乖女儿咱们要先跑路咯。”被拦住那人看见格林手脚麻利收拾好摊子,在一把搂过闺女,那个动作,那个神态。他敢打赌,这要不是被撵了上百次绝对没这么熟练。一只手掌突然搭在他肩上,那人表情渐渐凝固,回头一看,果然是城管那张挂满笑容的脸。 “惊不惊喜?”城管亲切的接过他的摊子,搂着他问道。 他回头再次望向格林,只见一根硕大的中指与其遥遥相对,傻帽,城管出门,这个家伙居然还有心思发呆。格林抱着小耗子跑得飞快,心里却还吐槽。小耗子高兴大叫道:“再快一点,再快一点,城管叔叔就要追上来了!” 格林吐着大气道:“闺女啊!咱是人,不是魔法蒸汽机啊!” “可是,城管叔叔真的要追上来了。”小耗子伸手拍拍雪莉的脸道。 还真追上来了,这不是逼我出法宝吗! “嘿孙贼儿!”一把石灰伴随格林大喊被抛洒出去,他手腕一翻将将包袱摔在背后,一块板砖就出现在他手上。格林跳起来挥舞板砖,正准备大喊一声德玛西亚壮胆行凶。结果发现来人居然是雪莉,板砖堪堪停留在雪莉鼻尖。 感觉到异物存在,雪莉皱皱鼻尖道:“什么东西,你撒了什么东西在我脸上,我眼睛好疼。”格林一阵尴尬。 “是石灰,别眨眼等会我找点菜油给你洗下,这玩意儿不能用水洗,不然脸会烧烂的!” “哎!可怜的男人,孩子还那么小,妻子也是瞎子。” 雪莉有些尴尬,路上听到很多人这么说,本来想找格林,没想到……事实上也不怪别人这么想,此时格林一手抱小耗子,背上扛行囊,手里还牵着雪莉,怎么看都像流浪的一家三口。 格林很想给那几个家伙竖一根中指,然后大喊一声傻帽。不过条件不允许,其实也不是不允许,事实上耶鲁用脚竖中指的经验就来自于格林。但因为小耗子在的原因,做大人不能为小孩子树立坏榜样。 绿林宾馆是一家山地精灵开的宾馆,虽然是精灵但是环境说实话也就对得起价位。格林一次性支付一个月的房租,花掉十个金币才租下来,还是阁楼。 小耗子坐在桌旁对付手里的烧鸡,老格林家的孩子没那么多规矩,什么筷子刀叉直接上手。格林大手一撕将烧鸡撕成两半,方便小耗子拿着吃。 接着又找那个奸商借了点菜油,如今正在给雪莉擦拭石灰。看得出来小耗子很开心,小腿不断扑腾,一会儿看看格林一会儿又看看烧鸡。小家伙饿坏了,最后就只盯着烧鸡,怕她噎着,格林帮她到了一杯饮料。 别看小耗子嘴巴小小的,可是吃东西的速度绝对遗传是老格林家的,半只烧鸡很快就在小耗子手中消失。紧接着又开始对付另外半只。 雪莉把心中的想法向格林讲了一遍,即使真的需要扯艾斯德斯大旗,也得经过别人同意不是。格林倒是无所谓,反正以格林的见解,自己作为艾斯德斯参谋长也就是军事,艾斯德斯一般都听自己的,自己同意和艾斯德斯同意没区别。 “但是丑话讲在前面,可别什么屎盆子都往艾斯德斯头上扣,咱背后的斥候也不是吃素的,我要是听到什么不该出现在艾斯德斯头上的坏东西因为你们的名义出现,咱北方军团可是回答你小屁屁哦!” 格林开玩笑道,然而雪莉却满头冷汗,无边的杀气笼罩在她身边。格林的话看似玩笑实则警告,雪莉这下更加放心,以气息判断一个人的实力并不太准确,除非你等级比对方高太多,不然很容易遇到扮猪吃虎的坏蛋。 很明显眼前这个家伙就是坏蛋,雪莉顿时感觉心中一阵踏实。实力强大好啊!这人是你杀的,还在光天化日,咱为你擦屁股被人欺负你应该不会不好意思出手吧。而且怎么看这个坏蛋背后还有人保护,这不是多一群免费打手嘛! 格林看见雪莉眼中冒着星星,哪里会不明白她想什么。不过的确自己有亏,虽然再来一次格林依旧会将那个二百五的脑袋砍下来。但毕竟雪莉之前为解救自己也出不少力气,虽然很没必要。 送走雪莉,格林开始收拾自家闺女,挺好的小姑娘现在什么样子了。头发全是泥巴污垢,小脸蛋脏的简直和叫花子没区别,好好的公爵家的闺女变成这个样子谁会相信。小耗子低着头不敢说话,把格林心疼的抱起小耗子就往脸上亲一口。将疯狂宝贝召唤出来,热水早就烧好。 就等小耗子吃饱洗澡,对于疯狂宝贝,小耗子一点也不害怕,对于自己老爹的朋友她都很喜欢。眼看小耗子被疯狂宝贝抱进浴室,格林的笑容渐渐变冷。 他很想大声责骂艾露莎,这么大个人连个孩子都看不住,你猜小耗子怎么找过来的?钱被人骗了的小耗子就是趁魔法飞艇驾驶员不注意把自己绑在魔法飞艇上一路飘过来的。魔法飞艇的飞行高度有近千米,万一出现意外小耗子摔下来那可怎么办。她还小即使是吸血鬼也不能再这么高的高空张开翅膀。 小耗子现在是青铜战士的水平,可是却连一个黑铁渣都不敢动手,不用说又是艾露莎教的所谓贵族礼仪小姐什么狗屁东西。所以小耗子现在都不敢动手,礼仪这玩意儿是能和刀尖上舔血的佣兵讲的? 但是想到艾露莎一个人带着小耗子和格木,心里又是心疼。不过最让格林感到担心的是,即使是有格木帮忙,格林也不相信小耗子真的能够跑出来,换句话说有人希望小耗子跑出来。或者死在外面,格林杀意越來越浓。 说不定现在这个人还在暗处伺机而行,格林一连召唤出十名无头骑士。现在实力不在,自我保护的手段少了很多,无头骑士一向是格林最踏实的亡灵。 二百二十二章 老鼠闺女打瞌睡 小耗子一洗完澡就跑出来扑进格林怀中,湿哒哒的头发还浸有水滴。这样可不行,没有电吹风难道还会没有魔法吗?法术流魔法带立刻解析方程式完毕,黑暗魔法-召唤火甲虫加上亡灵魔法-骸骨之风,魔法世界版电吹风就大功告成。小耗子乖巧坐在床上,格林一手控制魔法一手揉开小耗子头发。 精神力量变强最明显的特征就是魔法方程式的解析能力变强,以前即使是格林也只能一手解析一个魔法方程式。如今却可以做到单手解析两个魔法方程式,换句话说,只要格林愿意他可以同一时间使用四个魔法。而且如有必要使用组合魔法时更加得心应手。 这里提一下,所谓组合魔法就是能够互相增幅的两个魔法,通过将两个魔法方程式解析之后重新编程为新的魔法方程式。从而是原本使用不出的魔法得以实现使用的可能,一般组合魔法都是两名魔法师一起施展,少数牛皮魔法师能够单独使用。格林不用说咯,四个魔法方程式,加上上辈子被数理化等一系列爱的鞭策,解析几个小魔法跟玩似的。 暖风轻轻将湿哒哒的头发吹干,小耗子双手撑在腿上,不停的摇啊摇。 格林知道这是一个人身心愉悦的表现,阁楼上空调是不存在的,艾格玛琳科技文明还没这么强大。不过将涛炎兽的魔晶充当能量转换几点,在书写魔法粒子转换公式。 整个阁楼瞬间被热气包满,不用担心还冷,也就是小耗子在,换做格林一人早就洗完澡裹紧被子躲在床上瑟瑟发抖。 “乖,小孩子应该早睡早起。不然会长皱纹的,那样就不好看了。”格林打算忽悠小耗子睡觉,小家伙明明困的要死,还偏偏和自己较劲,想要多陪一下老爹,不然老爹又要出去了。 格林顿时又是心疼又是心酸,有的时候在想,自己到底是图个什么。不寻找空间魔法资料,就永远也没有回到种花家的可能,可是自己一门心思想要回去却又发现自己已经在这个世界留下太多羁绊。格林把小耗子搂在怀里。 “没事,老爹抱着你睡,只要小耗子在身边,哪里都是桃园。” “不要!”小耗子把脑袋埋进格林胸膛倔强道:“我就要陪爸爸!”语气很肯定,态度很强势。格林紧紧拥抱一下小耗子,然后将实验器材一一拿出来。无头骑士拔出长剑守护在各个重要位置,没有他们格林睡觉都不踏实。尤其是想到小耗子还被人监视,无尽的愤怒更是填满他的天灵盖。上百只间谍蜂拥而出到处搜寻可疑目标,一旦发现那个监视小耗子的人,迎接他的将是一名亡灵魔法师的可怕报复、 如果这个闹剧是神圣教廷,即使艾露莎不高兴,格林也打算献祭一个完整的亡灵天灾出来。不,或许会是更多。(所谓亡灵天灾,是指召唤出堪比一个公国的亡灵大军,其中更是饱含起码传奇亡灵大帝。)格林还是那德行,自己哪怕被人吐两口唾沫也不在意,如果连唾面自干的本事都没有,也没必要混社会。 可是护犊子这玩意是天生的,格林也不打算改正,还是那句话,谁敢欺负我闺女,我连他祖宗坟墓都挖出来。小耗子在一边连连点头,似乎很是赞同老爹威武霸气。格林轻轻将她嘴角的口水擦拭干净,这才拿起手中的试管。 失去力量很难受,但保护自己的方式却很多,疯狂宝贝在格林对面一点一点把白银级魔兽恐爆饿虎魔晶擦拭为粉末。毒尾蝶晒干后研磨出的粉末具有很强大爆炸性,而且比TNT还稳定,制作手雷非常合适。特兰杜尔乌鸦眼泪一旦被火焰触及就会释放放出巨大能量,释放温度可达到五百度的高温。 格林把漏斗放在两杯上滴入特兰杜尔乌鸦眼泪,当特兰杜尔乌鸦的眼泪到达五十毫升时在倒入试管当中。在往试管中倒入十克毒尾蝶粉末,“噗!”暗红色气体如同蘑菇云般喷出试管。这股气体是最为纯粹的气体,非常干燥,对于人体也没有危害。 格林将试管放在酒精瓶上加热,这个过程大概需要五分钟。趁这个时间,格林赶紧提取恐爆饿虎的造血干细胞,恐爆饿虎之所以一直处于狂暴状态与它自身基因有很大关系。简而言之,当一个人处于闷热状态中,那个人的精神一定很暴躁。稍微有些刺激就会发火,恐爆饿虎的基因决定它自身就像一个火炉,整天处于闷热状态下。所以脾气大,脾气大胃口也大。 格林实验发现,恐爆饿虎身体中造血干细胞能够产生非常之高温度,且对于火焰能够产生一种被他称之为火焰酶的物质。也就是氨基酸的另一种表现形式,在实验中格林发现这种酶在吸收储存大量能量之后,可以依靠恐爆饿虎魔晶进行点燃。火焰酶具有优秀的延展性,如果将火焰酶比作火药的话,只需要一点恐爆饿虎魔晶点燃,可以将所有火焰酶点燃释放能量。 格林喜欢火焰酶与毒尾蝶粉末和特兰杜尔乌鸦眼泪产生的能量,根据实验拟定结果现实,这样制作出来的手雷能够在瞬间将十米直径内的岩石炸成粉末。当然这个十米的直径是格林需要的,负责其能杀伤的范围远不止如此,伴随爆炸,目标物体还需要承受手雷释放出高大三百度的火焰燃烧。 而这些火焰的燃烧时间可以持续一分钟,一分钟什么概念?一般铠甲是没什么事,不过穿着铠甲的人在没有斗气的保护下大概可以有八成熟。斗气护住全身也只有白银骑士才能做到,那么我们再涉及其他一些因素。比如反应能力、斗气浓度、斗气持续性等等等等! 所以这款手雷相信绝对大有市场,是的格林不仅将武器装备在自己军队,还故意将残次品卖到黑市。销售量很不错哦,当个军火贩子格林其实不愿意,可是快要报废的残次品自己销毁又心疼,与其如此还不如换成可爱的小钱钱给闺女买玩具。 傻大木就不能听见钱字,这家伙掉钱眼里去了。居然还偷偷向格林打听黑市收不收龙血龙鳞什么的,他愿意高价出售。格林什么人啊,嫉恶如仇啊!那里能见傻大木如此堕落下去,于是在严厉批评傻大木之后,有小声提点自己有门路,愿意亏本进点货。傻大木啥也没说,撸起袖子就让格林抽,还大声叫嚣道,只要抽不死就往里抽。 在傻大木要求之下,格林按照一公斤龙血十枚金币价格回收龙血。就着格林还把胸膛拍的砰砰作响一个劲儿说自己亏本亏大了。把傻大木感动的老泪满面,就差把脸皮割破发誓为格林抛头颅洒热血。 二百二十三章 黑市里的泥石流 熬到零晨三点钟,新式手雷才终于制作成功,格林将其命名为“要你命3000”。小耗子早已蜷缩在格林怀中小声瞌睡,似乎担心自己影响到老爹实验。年纪小小的小耗子懂事的让人伤心,擦干净小耗子嘴角那一丝口水。格林慢慢伸个懒腰,抱起小耗子轻轻放在床上。 照例睡觉前格林需要抽根香烟再喝上一杯,不过今晚就算了,烟酒味道并不好闻,会影响小耗子的睡眠。间谍依旧兢兢业业监视四周,无头骑士手握长剑守护这座阁楼。他们也能感受到主人内心那股愤怒,作为伟大悍不畏死的骑士,任何使主人赶到愤怒的家伙都应该活该被千刀万剐。 手雷就是这样,只要研究成功一枚,剩余的就交给亡灵。所以格林召唤十名最低级骷髅士兵组装手雷,疯狂宝贝正加班加点将恐爆饿虎魔晶研磨成适合的粉末。可不要小看她们的手术刀,格林测试过手术刀,一件普通铠甲在手术刀面前和一张纸没啥区别。自制空调温度并不高,所以格林将棉被抱住小耗子。 昏昏沉沉的小耗子没有在感受到格林的存在,小手就开始到处寻找,直到再次接触到格林才停下来,然后一只脚踹开棉被搭在格林身上才消停。格林苦笑一声,将斗篷盖在自己身上,把小耗子搂紧怀里才熄灭魔法灯。 深夜里,酒精灯散发明灭光晕,骷髅士兵空洞眼睛肿幽蓝色灵魂之火也飘忽不定。但丝毫不影响他们手中工作,一枚又一枚手雷由大堆零件慢慢变成整体。这次携带制作要你命3000手雷材料不是很多。满打满算也只能制作二十枚手雷,而每一名骷髅士兵制作一枚手雷需要四十分钟以上。 格林身家当然不止这么一点点,但是空间戒指体积有限,其他更多珍贵魔法材料全部囤积在瓦尔基里军事基地下面的地底实验室。那有寒羽巨蛇以及路西法守护,比什么地方都安全。 点点星光透过窗户飘进阁楼,格林抱着小耗子,如同抱着半个世界。 而远在拉雅喜马山脉的军事基地瓦尔基里,陆军中将卡普正嚼着小牛肉干大声训斥训练场地上的新人。根据格林提供的训练方式,所有新人来的第一个月训练最多的就是军姿。大冬天的一个个新人蛋子身穿白色短袖作训服身上扛二百斤装备,笔挺站在小腿深大雪地中。 那些教官与其他人年纪相仿,却是上一批结束训练挑选而出最优秀的士兵。他们穿上雪白军装,裹上雪白色皮毛,淫笑着讨论怎么修理这群新兵蛋子。不时某个猥琐的家伙走进军姿定型的新兵蛋子中间,偶尔伸出手往新兵蛋子屁股上拍一下,如果感觉那个家伙屁股紧致有弹性就会心一笑。 但是想要偷懒的家伙也不少,这个时候教官就会一脚踹到那个新兵蛋子,然后一桶冷水将他那个小队所有人淋一遍继续军姿定型。按照惯例,谁要是犯这种错误三次以上包含三次,就会被赶出瓦尔基里军事基地。不养废物这四个大字印在瓦尔基里军事基地每一本教材上面。 没有那个新兵蛋子敢不服,来的第一天他们就有这个觉悟,因为同样年纪下,他们被一个教官将整整两百号人全部干趴下。军人最重要的是服从命令,但是实力也是发出命令的体现。年轻小伙最为争强好胜,而能够来到瓦尔基里军事基地的更是人才中的人才。 在瓦尔基里有一条默认的规矩,你可以在训练中死去,但不能在训练中不听命令,谁要是违背了,这辈子都别想在进入军队当中。 白雪皑皑之中,新兵蛋子愣是站出满身大汗,浑身淌着热气。卡普站在瞭望塔上面骂的口水横飞,心里却高兴的要死。都是好小伙啊,没一个认怂!想到这里不由更加佩服起格林,这个家伙幸好是艾格玛琳人,不然的话!卡普突然感觉身体发颤,幸好是艾格玛琳人啊! 小耗子坚决不承认自己是艾格玛琳人,因为老爹告诉过自己,老爹是种花家人,这个秘密只有自己和艾露莎妈妈知道。所以小耗子很开心,因为他知道老爹的秘密,虽然他在世界地图上并没有找到种花家在哪,但是老爹是不会骗自己的! 绿林宾馆早上有免费早餐供应,还别说虽然那个奸商精灵开的宾馆环境不太好,早餐却着实不错。一大块热派中塞满了蓝莓和榛果酱,大冬天里咬一口都让人感到全身心舒坦。格林嘴巴大,一咬一大口。小耗子看看自己咬过的热派,再看看格林咬过的热派。 连忙在低头咬几口,直到和格林手中热派咬痕一样大才将热派伸到格林眼前。格林会心一笑,伸手揉揉小耗子的脑袋,小耗子享受般眯起眼。似乎在父亲面前,这一特性不管男女和年纪大小都是这副样子,换个人把手拍在你头上,搞不好就要干过一场。 手里没钱,心里发慌,所以格林打算今天去黑市卖些不用的残次品,有些手雷格林已经不需要,干脆就淘汰。所以他约好雪莉帮忙,这里人生地不熟加上自己路痴属性,别到时候宾馆找不到,自己可是付满一个月房租了。啤酒装在水壶中用热水泡着,算算时间差不多了,格林到满一杯一饮而尽。舒坦啊! 黑了心的精灵,一小壶啤酒居然卖到十个铜子,真以为钱是地上捡的吗! 雪莉黑着脸进来,黑市是个什么地方她当然知道,可是貌似这位少校军官对黑市很熟悉的样子。自己到底要不要把他抓起来关进黑房子?这是个问题,不过看在他帮自己工作的份上,勉强饶他一次。 雪莉一屁股坐在格林对面,小耗子正忙着对付手里美味可口的热派,突然感觉有人,抬头一看发现死昨天那个大姐姐。小眼睛顿时冒出警惕,艾露莎妈妈说过,一切接近爸爸的女人都是狐狸精。就是很坏很坏那种,所以小耗子决定帮组艾露莎妈妈监督格林老爹。 尤其是千万不能让这个大姐姐和爸爸单独相处,不然他们会做坏事。至于做什么坏事小耗子不知道。 格林当然明白小耗子眼神中那些心思,摇摇头洛琳的事已经被艾露莎恨那么久。要是再带个女孩回去,完了,这辈子都不要想上艾露莎那张床。再说自己是那种花心的人吗?格林摸着自己拉碴胡须想到。 二百二十四章 军火贩子 有雪莉帮助,找到黑市就很简单。格林托雪莉照顾小耗子,实际上小耗子身边隐藏着二十名黄金悲笛武士。身上还装备整套半生物铠甲,为什么说半生物呢,是因为这些铠甲只有智能还没有人工。 小耗子不愿意离开格林,但黑市上出现什么鬼东西都有可能。曾经格林见过在黑市上出现传奇骑士,虽然他隐藏很深,但稍微漏出点马脚就被发现。所以那几天格林硬是忍住动笔发表人体自然魔法系列论文。 怕引起那位注意,到时候被抓去当小宠物就麻烦了。 黑市中每个人都带上各色面具,没人愿意漏出自己的真面目,怀璧其罪的道理大家都懂。在没有强大实力情况下,假如你身怀巨宝,其他人不忘你酒菜里下毒难不成还打算亲你一口吗? 格林和雪莉一人一身黑斗篷,帽子带上就能遮住半张脸。两人脸上用黑布包住,格林倒是想要带上教授的面具。不过看了一眼身边这位正义感爆棚恨不得拔剑砍死这些非法组织买卖的雪莉。 他识趣妥善放好那张面具! 在黑市上其实就是某一处下水道,格林找了一个好位置,雪莉早就掏出荷包跑去购物。啧啧啧,女人啊! 这一次格林出手的是一批黑火药制成的炸药以及五箱达到销毁程度的手雷。魔法枪械这玩意只能销毁,千万不要怀疑一个庞大帝国的研究能力。我敢打赌,只要一支自己研制的合格魔法枪械流落到其他帝国,不用多久或许就会有一整个军团装备那支魔法枪械。 黑市上人多眼杂,虽然各个黑市都有规矩不能强抢,不过抢你一个摊位还是没问题的。有个身上披着两百多斤重铠的二百五骑士觉得格林摊位很顺眼。 加上格林怎么看都属于弱鸡那种,二百五骑士一脚踹在格林腰眼上。 “哎哟,我去!”格林摔成狗吃屎,二百五骑士在格林面前指了指地面,挥舞手中的拳头,意思是说这块地盘归我。 为了显示自己的实力,二百五骑士顺手拿起一块椭圆形石头,看样子准备捏爆。格林吓了一跳,你他娘的找死别拉上我啊,没见过一个白银骑士徒手捏手雷。 格林吓得满地打滚就要逃走,因为在那个骑士脚下,还有五箱手雷以及十公斤炸药管。这尼玛你放个铂金骑士不开斗气也得玩完啊! 骑士大笑道:“孬种,没卵蛋的佣兵!”其他围观群众也跟着纷纷大笑。 格林见距离够远,身前还有众多挡箭牌,不由提了提裤子高声道:“二百五不是,你他娘的可别乱动啊!” “那玩意儿威力可是很大的!”格林打算劝一下,毕竟是自己的私人财产。 傻大个骑士听格林这么说,心中警惕多了几分,但是自己根本没有在这块石头中发现有关于魔法的气息,难不成这小子在晃点我。 “嘿!傻大个,你该不会怕了吧?难道你连一块石头都捏不烂吗?”众人开始起哄。傻大个骑士被众人嘲讽,脸青一阵白一阵,此刻不好下台。 格林赶紧大喊道:“孙贼儿,赶紧把老子东西放下,那玩意儿是危险品来的,没看见上面写着轻拿轻放吗?你他娘的不小心是会升天的,什么?你不知道升天是什么意思,没关系!升天的意思就是你他娘的……” “砰!”一声巨响,格林赶紧趴在地上,妈的那个混蛋脚下还有好几箱手雷二十斤炸药。黑市其他人也被突如其来的爆炸所惊到。以至于一时之间整个黑市鸦雀无声,格林抬头没看见大爆炸,心里那口气回到魂里。 然后趁其他人不注意偷偷把掉在地上的一枚小小的银币塞进自己口袋。雪莉都快要发疯了,这个少校军官确定不是来玩我的?我怎么感觉这个家伙才是最大的犯罪嫌疑人、恐怖分子? 一道灵光闪过,格林立马爬起来跑到自己摊位面前。 “各位各位!刚刚那声爆炸是我和我的同伴的推销手段,只不过这个家伙运气不好着了道了。刚刚那钟石头就是艾格玛琳军方的秘密武器,我们称之为手雷的家伙事。我好不容易才搞到这么点,需要的人速速抢购啊!”格林无耻的将那个被炸成粉末的二百五仅剩的盔甲一脚踹开,仔细想想又把它捡回来,果然,里面还有一些金币。当着众人的面,格林恬不知耻将金币放进自己口袋。 众人对他无耻形象并没有深究,大家都是道上混的,黑吃黑也是常事。 一个身穿白色斗篷的青铜魔法师问道:“你的货威力不错,价钱怎么样?”众人将目光投向格林,这个才是大家最关注的。雪莉见此急忙想要阻止格林,这里就没一个好人,天知道他们收购手雷后会干出什么事来,到时候自己身为波兰城守备军大队长,肯定要忙的焦头烂额。 格林连忙抱住雪莉,一只手捂住她的嘴巴,小姑娘身体还挺温暖,不过格林才没心思占便宜。 “各位,不贵不贵,每颗只要三十个金币,你想想这玩意力量能把一个白银骑士炸成粉,可想而知它威力有多大。这玩意儿简直就是杀人放火拦路抢劫必备精品啊!” 众人为他大汗,这些话也是可以说出来的吗?虽然大家都是干这些的,但是读书人的事,能不能委婉点! 交易进行的很顺利,这些东西的确是好东西,尤其是对于魔法师和巫师,因为他们觉得凭借自己的知识会成功解析出手雷的制作方法,到时候不管是自己生产手雷,还是去其他王国都有资本。 格林岂会想不到这一点,“雪莉老妹儿,我就明白告诉你,那些玩意都已经快要销毁,能不能拉响还是两码事,那个二百五,就内谁,被炸死的骑士,其实也是运气到家了。本来这些残次品大多都是哑炮,结果他到好随便一摸就拿到好家伙。哎,愿天堂没有二百五!”格林抿一口就继续对生气的雪莉说道:“而且为了防止手雷制作方法泄密,每一枚手雷其实都不能拆开,否则里面有一个小装置立刻会将手雷引爆,至于那个小装置我就不能告诉你,秘密来的!” 二百二十五章擦肩 雪莉还是觉得不痛快,既然有一枚手雷能够成功引爆那么肯定还会有第二枚。而且格林说到那个引爆装置时眼睛都快飘到天上。也就是说格林嘴巴说出的话能够扯出多少水分只有天晓得。 “水分?当然有很大水分,我就是不告诉你!”格林如是想到。黑市行情复杂,也是联系各大势力的纽带,当格林看见一队在胸甲上纹了三只夜鸦的护卫后,格林就感觉自己之前的吆喝白费了。蕯波也感觉自己大惊小怪,刚刚听到手下人说这里有人偷自家军火卖,合着那个军火贩子就是自家老爷。也是,除了自家老爷卖军火能这么帅,还有谁? 雪莉跟在格林身后,护卫早早散开警戒,但又不引起注意。 “老蕯波,家里怎么样?”格林还是比较关心北方行省情况,虽然双方一直有书信往来,但哪有当面谈的仔细! “主人放心家里一切都好,就是兽人现在没事就跑咱们地盘吓唬人。唐吉营长早就将所有军队组织好,提前进入战备状态。” “咱家生意也不错,北方冰原里的野蛮人现在就认咱家火柴和二锅头。一斤酒换五张兽皮,别人家皮甲即使是精锐也就五层,咱家的是九层都是上好的皮毛。魔晶花销大一点,这些野蛮人也知道魔晶珍贵,非要一瓶酒换一颗魔晶。” “这群混蛋,看起来憨的很,没想到现在也学精明了。一个个享福都快肥成猪,就连放屁都油裤裆。” 蕯波絮絮叨叨讲着家里的情况,格林就微笑着听。这些看起来很普通的家常话其实才是他喜欢听的,比打打杀杀强一些,大概就这么点,格林深处小指捻着直接盖比划到。 雪莉觉得自己似乎发现了不起的大秘密,这个混蛋好像不简单啊! 假教授和布莱克发现这里有人出售手雷,布莱克脑门灵光一闪。不管这个出售手雷的家伙是谁都可以尝试接触一下,作为以前教授的同伙,他明白教授已经和艾格玛琳帝国达成某种交易。 甚至可以说教授效忠与艾格玛琳帝国,而血色玫瑰公爵很有可能就是传说中的教授。对于眼前这个假教授,说到底布莱克心底充满鄙视。 他或许足够邪恶,或许知识的确渊博,但永远不可能成为教授,布莱克至今都不能忘记当教授把自己身体中的细胞通过叫做显微镜的东西给自己看时,那种仰望有多深刻。 教授除了渊博知识外,为人更是谦虚,不管是谁都非常谦虚,即使是个乞丐也能与其把酒言欢。和他相处实在愉快,要不是…… 哎!要不是为了得到更强大的力量,要不是为了金币,自己或许就不会背叛教授。如今自己两人早已成为仇敌,自己更是已经被教授杀了一次。 布莱克深处自居布满创口的双臂,鲜红的血管不复存在,此时里面充斥着绿色的死亡烈焰。布莱克狞笑一声,亲爱的教授,我好像把你的脑袋拧下来放在我的卧室里,相比那一定很令人愉悦。 假教授和格林擦肩而过,两人都感受到对方身上浓重的亡灵味道,既令人沉醉又让人胆寒。 格林微微皱眉,那股亡灵气息当中蕴含着痛苦的哀嚎,换句话说那个家伙是没有经过艾格玛琳认证的亡灵魔法师。 或许这个家伙可以看看有没有上自己的收藏,这么浓郁的死亡气息杀的人肯定不少,或许用活人做实验也有可能。 格林暗暗记下这股气息,回去后就好好查一下,话说最近收藏也很久没更新,说不定这位是新人呢! 雪莉跟在格林后边,刚刚买的零食现在正不停往嘴里送,随着格林和蕯波交谈,一个人影在她脑海中越来越清晰。最后形成云都城墙上那道傲立于火海之中的身影。 毫无疑问,如果烟眼前这两人所说没错,那个格林真的就是北方行省总督,艾格玛琳帝国可以和飞龙骑士团并肩的血色玫瑰骑士营最高将领,艾斯德斯将军北方军团的参谋长。号称佣兵屠夫的血色玫瑰家族,帝国少将尼古拉斯?格林。 聊到最后,格林从蕯波那里提走整整一麻袋金币,可怜的蕯波嚎啕大哭。 主人受委屈了,以前都是几百斤几百斤金币搬走,现在竟然只提走一麻袋。与此同时蕯波暗下决心,一定要努力赚钱,千万不能再让主人受委屈。 咱家没得说,当初为了救儿子硬是把自己所有身家性命都赌在主人身上。原以为自己即使能救活儿子八成也得落个乞丐下场。 毕竟艾格玛琳对于奴隶主一向都是用完就掉掉,可是现在多好,不就是丢掉饭碗送掉奴隶吗! 主人就瞧不上那群不赚钱的家伙,奴隶有什么用,咱们去野蛮人部落卖二锅头才是正经儿,一瓶半斤二锅头啊,转手一卖利润翻多少倍都不知道。 家里人也好说话,能挽着自己这个奴隶勾肩搭背讲荤段子的唐吉营长就很好。路西法营长虽然平时看起来冷冰冰的不近人情,可私底下也找咱给买几本小黄书。 在家里就没有一个欺负人的,就算是出点错最多也就踹几脚,刚开始做生意,有几单赔本赔的厉害,原以为死定了,自己都感觉对不起主人,刀子都准备好就等主人回来抹脖子。 结果唐吉营长一脚把老子踹回去,要死到别家死去,咱家就不行这套,不就是几个钱吗?算得了什么,老子没钱跑去老大书房偷拿他的私房钱都没说什么,你倒好想要以死谢罪,那老子岂不是还得千刀万剐吗? 骂的痛快啊!傻儿子就在旁边干笑着,自己却老泪痛横,这样的好人家上哪找去,这样的好人家自己就是当一辈子奴隶也甘心,那个时候就发誓一定要帮主人赚钱,下辈子投胎出生还找主人当奴隶。 傻儿子也争气,现在在陷阵营当个百夫长,血色玫瑰骑士营就不指望了,他娘的也没见谁敢不给老子面子。 二百二十六章 亡灵杀人事件 格林离开黑市,雪莉自然也不会留在那里,现在她满肚子疑问需要得到答复。“格林你是不是……” “是的我是血色玫瑰大公!” “那你岂不是……” “是的我很强!” “那你为什么……” “因为那个时候顺手一掏就拿出那本军官证,随意顺手给你看咯。” “你能不能听我把话说完?”雪莉发飙道。但是一道伟岸的身影突然掠过心头,眼前这个不靠谱的家伙可是帝国大公爵,组织云都城攻坚战的首领,更是以绝对弱势击败帝国军的强悍指挥官。我这么强悍他该不会把我绑在旗子上风干吧,据说艾斯德斯将军喜欢把人冻成冰块,格林大公该不会也有这个癖好吧。 格林脑门划过几条黑线,这个二百五中二少女啊! “你一天到晚想什么呢?艾斯德斯喜欢杀人,不过对象一般都是帝国,比如那些异民族,我也不还虐杀。” “啊!完了,你不喜欢虐杀,那就是一刀斩咯,我想要全尸!” 格林很想一脚踹她屁股蛋子,不过想想和这个家伙不熟,所以勉强忍住心里的冲动。小耗子应该等着急了,还是尽快赶回去的好,不然小伙该伤心了。 格林对雪莉说道:“我的身份是秘密来的,自己清楚知道就好,不要告诉别人,不然我真会把你吊旗子上风干。” 雪莉看出格林说这句话时很严肃,于是点头示意自己明白,作为波兰城守备局仅有的三名大队长之一的雪莉,如果连洞擦是非的本领都没有,估计她那具尸体应该可以在波兰城下水道找出来。 格林感觉自己是不是应该为小耗子做一个亡灵储存戒指,到时候也好把召唤出的亡灵放在她身边保护小耗子安全。不过这项技术难度系数不小,首先得破解亡灵生物气息的问题。亡灵虽然本就死亡,但是身上还带有一丝活人气息。空间戒指因为技术问题只能存放没有生之气息的物品。 亡灵储存卷轴倒是有,不过这玩意没有保障,也容易被人顺走,而且释放这个魔法需要一定时间。当然最重要的还是因为这个魔法属于一次性魔法。我可不想当小耗子第二次遇到危险时没有自保能力,至于让小耗子接受骑士训练这种扯卵蛋的话就不要说出来,我要是舍得还会有这么多幺蛾子。 平时小耗子出点汗我都心疼,这要是让小耗子跑道血色玫瑰骑士营啃虫子吃蛇叔我还不得发疯啊! 格林如是想到,他想先将其他实验计划往后延迟,将亡灵戒指先研发出来。这款戒指首先得需要起码能够容纳百名精锐亡灵,其中首领起码得是萨乌尔星际作战单位。因为这个等级的亡灵已经具备比常人更加机灵的脑袋。之所以需要这么高智力,是因为需要他判断安全等级,如果小耗子遇到危险,他能保证第一时间率领亡灵守护骑士出现。 是的格林打算将亡灵戒指的使用权限交给储存在戒指本身当中的亡灵而不是小耗子,小耗子太单纯,很多危险她根本就不了解。其次得保证亡灵戒指中亡灵对外界的掌控,所以需要将亡灵守护骑士首领和小耗子建立精神链接,以便亡灵守护骑士能够及时出现。 格林捂着脑壳,这几个工程都是大难题啊!做完这几个实验脑细胞不知道又要死多少个,不过付出是值得的。格林打个激灵,娘的咱家小耗子这颗水灵灵的小白菜以后还不知道被那头猪拱了。咱是不是现在在亡灵戒指上设置一套防猪程序,只有那个二百五雄性不怀好意(比如说谈个恋爱什么的)接近小耗子一律海扁一顿,打的他妈都不认识他。将苗头消灭与萌芽之中,不过小耗子长大也在所难免,哎愁滴很,忧伤啊! 雪莉很想把手搭在格林头上看看是不是发烧了,整个人或许已经烧糊涂了,脸上一会儿笑一会儿一副便秘的表情。他不知道在格林心里,已经把将来某一头猪杀了一千遍,如果将这些猪做成菜估计都能绕北方行省一周。 小耗子撑着脑袋在窗户前看着外面,“啪!”小耗子笑了,他看见自己老爹远远就在和自己打招呼,“这里这里!”小耗子大呼道,连忙跑下阁楼一头撞进格林怀里。格林顺手一抱,满脸胡子就往小耗子脸上扎过去,小耗子假装反抗脸上却布满微笑。 雪莉觉得自己再待下去狗仔队又要乱写了,所以和格林道声别就回自己家。 “小耗子,晚上想吃什么,刚才我遇见薩波爷爷咯,拿了一麻袋金币,这下咱们有钱可以吃好吃的了。” “真的吗?我也好久没有见到薩波爷爷了,那我们今晚吃吃牛排好不好,我还想要一份冰激凌。”小耗子一开始很兴奋,当说到冰激凌时声音却越来越小,甚至都不敢抬头看格林。 格林叹了口气,艾露莎的那一套东西鬼知道是从哪里听说过来的,搞的现在小耗子想吃些喜欢的东西都不敢说。“好,就吃牛排和冰激凌,还要吃两份,爸爸陪你一起吃。” “啵!”“爸爸真好!”这就心满意足,格林傻笑着抱住闺女。丝毫不顾及脸上小耗子留下的口水,在小耗子的童年他有太多缺席,现在趁着还有时间他打算好好补偿。 去吃牛排自然不能穿一身斗篷去,不然估计连门都进不去,更有甚者被人当做打劫犯也有理难说清。格林烧好开水,跳进澡桶当中,热腾腾的洗澡水随格林体积上升至他胸膛处。小耗子在卧室努力帮爸爸的衣服褶皱处压平整,不过好像不行,不管小耗子如何努力都不能把褶皱压平。 灵光一闪,小耗子想起老爹撸平脑袋上翘起的呆毛,“哈呸!”小耗子把手放在嘴边经过一系列操作后再去撸平衣服褶皱,这次效果就很好,看起来顺眼多了。小耗子高兴地眯起眼睛,一对小酒窝笑的格外甜美。 二百二十七章 凶手只有一个 森林餐厅看起来就很高大上那种,相对应价格肯定很离谱,不过谁让小耗子喜欢呢。森林餐厅占据波兰城最繁华那条街最好的位置,马车停车场更是停满各种豪华马车。格林甚至发现其中还拥有号称马车界幻影劳斯莱斯的堪布月牙马马车。这种魔兽可算是白银级魔兽,只能说城里人真会玩,要换做我早把它魔晶掏出来。 来高档酒店格林自然不会随便穿一身衣服,所以一身笔挺的月牙色武士服就很好,小耗子则穿上哥特风格公主裙。森林餐厅不愧为波兰城最豪华酒店,上千盏魔法灯散发着柔和光晕,这么多魔法灯同时释放光亮却丝毫不会让人感觉刺眼,反而使人看起来很舒服。 餐厅每一样摆设极为讲究,相比较自己那座血色玫瑰城堡,虽然足够气派但却在装饰方面欠缺不少,那里边除了几件打劫的股东外无一例外都是各种武器。在侍者引领下,格林抱着小耗子走上三楼靠窗的位置。 侍者递过菜单语气温和道:“先生,需要些什么?” 格林接过菜单:“两份苏格兰小牛排,全熟的。一份精灵特质香草味冰激凌,法兰西鹅肝、黑莓蜗牛、哟努尔盘羊小羊排也来一份。” “好的先生,您请稍待。”侍者非常礼貌,想必是给的工资够高,想想咱北方行省想要问你吃什么直接上来大喊“兄弟,那个嘎达的,吃些啥?” 主要是嗓门大热情豪放,喝点酒就能和你打一晚上架,你说多热情。尤其是碰到兽人野蛮人那群二百五,没事都要把你火挑起来,北方行省不存在的法律,外国人员聚纵斗殴即使是受害方也先带回局里面打一顿在谈其他。 窗台外就是波兰城最繁华的步行街,据说这条街有三百年历史,几乎每一个来到波兰城的旅客都会来这里逛一下。步行街中什么都有,魔法武器盔甲,美酒美食数不胜数,萝丝更是一次在这里开设五家店面。 仅仅这条街每天达成的交易额就有上千万金币,格林那个仇啊!这么多金币就给别人了,突然间,格林远远看见有几家店铺挂着夜鸦的标志,仇富的心里立马烟消云散。薩波懂事,把店铺都开到这里来了,美滴很。 格林在那边傻笑,小耗子突然爬上桌子把手放在格林额头。她以为爸爸生病了,自己生病时艾露莎妈妈就是这样把手搭在额头上的,过一会儿自己就不疼了。 格林顺势将小耗子搂进怀里,把下巴顶在小耗子脑袋上蹭一蹭,小耗子立马就开心起来。这是一到不合时宜的声音响起。 “那里来的乡巴佬,不知道这里是高档酒店吗?大吵大闹的像什么话!” 格林眼神顿时凌厉,小耗子扯扯他衣服,今天好不容易能让爸爸陪自己出来玩,她不想因为这点小事破坏自己与父亲的美好时光。格林会意,摸摸小耗子的头发:“咱家姑娘长大咯,都已经会为爸爸着想咯,爸爸好开心!” 小耗子又眯起眼睛,格林对此简直百看不厌,小耗子眯眼笑的样子很可爱。谁要是说不可爱就把他腿打断,咱有的是钱,大不了多赔些医疗费,如果他还不知悔改就叫堂吉诃德带三百马仔去和他谈谈心,想必这么一来他就知道花儿为什么别样红。 邓伦见格林没有说话,感觉自己自尊收到伤害,于是更是跋扈道:“嘿,我和你说话呢,你怎么这么没礼貌。” “礼貌?你也配和我讲礼貌,绅士先生现在影响大家进餐的人是你而不是我。”格林平静道。 “怎么,你想教训我吗乡巴佬。”邓伦大声道:“侍者,赶紧把这个人赶出去,不要让他影响我们上流社会的食欲。” 侍者见这里发生争执,赶紧过来调解,岂料登临甚至一把甩开格林桌上的花瓶,叫嚣道:“我父亲可是在步行街拥有两家店铺,你们森林餐厅不能安排我和一个低贱的乡巴佬一起进餐,否则我会去投诉你们,说不定以后就不来光顾你们。” 邓伦双手抱在胸前威胁侍者,侍者此刻也慌了手脚,这场争执不论偏向谁都会是个不好交代的局面。因为邓伦的确很有钱,也的确能代表一些上流社会人的言行。可是如果将格林赶出去自家招牌就要被砸了,到时候一个歧视顾客的名头扣在脑袋上,生意也会大受影响。 小耗子脸色渐渐阴沉下来,格林有种不祥的预感,为了早点了解这种操蛋的事情,想起自己还有个男爵的小牌牌连忙拿出来。邓伦本来还很意气风发,结果看见这个小牌牌顿时连气都不敢吱一声,但也没有道歉而是径直离开这里回到自己先前座位。 是这也松了一口气,以他的资历还不明白这个小牌牌代表什么,不过眼看邓伦不再纠缠就好。临走时格林感觉到侍者对他的不耐烦,因为这件事很有可能会使他被邓伦惦记上,以后小费或许就泡汤了。 格林摇摇头,现在出门占山为王拦路打劫的都知道多看点书,琴棋书画也学一点就是怕到时候不小心踢到硬石头。收回那块小牌牌,小耗子皱着的眉头松展开来,格林最怕的就两点,艾露莎皱眉小耗子哭。不管哪一样都会让他心疼不已,所以自己吃点哑巴亏无所谓。 牛排很快就被送上来,小耗子乖巧使用刀叉对付手里的牛排,格林就没太多讲究,一叉子下去夹起一块努尔盘羊羊排就塞进嘴里大嚼。这次邓伦看见格林不雅的吃相,乡巴佬三个字再也不敢在出嘴。商人和贵族斗难道还能占便宜怎的。以前就有落魄的贵族故意打扮破破烂烂跑去酒店大吃大喝,就等自以为上流的商人过去指教。 到时候亮出自己的贵族标志甚至证书往地上一躺,那就完了,商人要是不赔个几百几万金币别想囫囵离开守备局。这种行为也被落魄贵族称之为“碰瓷”也有叫“假摔”的。不过好处的确不少,干上一票能赚不少花销。 就当小耗子开开心心吃牛排时,邓论哪里又出岔子,不过不是找格林的茬,而是自己七孔流血倒在一碗罗宋汤中。不知为何格林突然想大喊一声,真想只有一个,然而翻遍全身也没找到麻醉针发射装置。 二百二十八章 毫无疑问我变成了嫌疑人 守备军很快就来到森林餐厅,艾格玛琳帝国有一项技术一直广受好评,那就是报警系统。所谓报警系统就是链接一个信息传递控制中枢,其中用以链接制定范围内的魔法公式。控制中枢在守备局总部,而每一个控制中枢下辖又设置各个链接点,每个链接点会设置三层信号。 第一层信号为蓝色,这种信号代表着行政拘留案件,守备军会出动一个小队士兵进行出警,也就是十人小队。蓝色信号的出现代表这个地区出现盗窃等一般危害性较小的治安案件。 第二层信号为黄色,黄色信号表示为刑事案件,守备军视自己留守力量出动,留守人员足够情况下会出警一到三个中队,每个中队二十五人,黄色信号代表出现较为严重的刑事案件,比如说持刀抢劫聚纵斗殴等刑事案件。 第三层信号也是最严重的信号,信号为红色,这个信号一旦出现起码会有一个大队人数的守备军出警,这种信号只会出现恐怖袭击或重大自然灾害时才会出现,而且平民是没有权限也不知道启动魔法方程式密码。一个大队包含二百五十人,其中还包括骑兵三十人一支魔法小分队。 只要在镇一级城市都会有报警系统,而如果在乡村发生命案或者盗窃,想要报警也只有去最近的城镇。每个报警系统控制中枢价格极其昂贵,但谁让艾格玛琳财大气出。当然也不是没有假酒喝太多报假警的,这种情况下不论你是谁都要被关进监狱三年并处罚金一百金币。 如果有人恶意毁坏各个报警系统链接点,那么恭喜你,到时候会有一支军队把你安全送达审判庭,第二天你的脑袋就会挂在城门口风干,就算你是贵族如果毁坏这些设备起码也得在监狱待十年。还不能减刑,并且造成的损失在原价基础上添加五倍赔偿。每一个毁坏的链接点都要上报帝国最高执法院,并且呈示帝国第一号扛把子莱斯特阅示。 这些原因夹杂在一起造就艾格玛琳守备军快速准确的出警效率。整个波兰城也就三个大队的正式守备军,当然仅仅靠这些人掌控拥有几十万人口的城市肯定不够,所以在大街上巡逻的大部分是雇佣人员。按照艾格玛琳守备军管理法,一名正式守备君可以配备三名雇佣人员,江湖上人们亲切称之为辅备军。 要区分二者也很容易,所限就是装备的差异,正式守备军皮甲上带有鲜明的标志,其中包含代表军龄和职位的肩章,胸口处会绘制所在城市简称,并且左臂处有一个大写的“军”字。他们的皮甲为三层皮甲,配以长剑弓弩。而辅备军肩章都是一个鸟样,左臂处一个大写“辅”字,武器多以长枪短剑为主,弓弩等也只能配以短剑。还有一个就是看精神面貌,好歹守备军是国家公务人员,所以精神十足。而辅备军虽然也是非常体面的正当职业,但是终究少那么一丝气质。 换句话说雪莉虽然只有一个大队二百五十人守备军,但其实总兵力达到一千人。这个兵力已经很庞大,一个兵团才一万人,而雪莉就相当于军队中上尉营长。 有钱虽然不能为所欲为,但是在守备军申请一个报警系统控制中枢链接点还是没问题的,只不过以后控制中枢的维修费就得你给一部分。这么没事很多大商场商店不仅很痛快按时交维修费,不时还会慰劳一下辛苦的守备军战士,没事就买些美酒美食犒劳一番。 对于手背局局长等重要人员更是会包上好大红包,以感激他们护民为民的奉献精神。对于这点就连莱斯特都不会去多管,只要在法律允许范围内,能多得些补贴就不是事。 守备军一个中队很快就将森林酒店包围,期间没有一个人离开这里,都不是傻子,这个时候强要离开岂不是告诉别人我就是嫌疑人吗。雪莉竟然也出现在这里,这家伙不是应该准备扫黑大计吗? 侍者带雪莉来到格林身边,格林正抱住小耗子不让她看到那么吓人的场景。但是小耗子总是趁格林不注意想往那边瞧热闹,这个孩子真的是! 格林叹口气,自己身边的家伙就没一个正常的,堂吉诃德不仅喜欢砍人还喜欢被人砍所以每次冲锋都在最前方。路西法没事就喜欢端着机枪往人身上打几个洞,伊修也是以前三人中就这个二百五喜欢拿把砍刀吓唬人。艾露莎更不用说,从小到大都在烈阳骑士团,手中长剑斩杀多少邪端都不知道。 “侍者说刚刚受害人和你起了冲突,没过一会儿他就死了。”雪莉当然不希望人是格林杀的,可是事情太巧了,刚吵完架人就死了,哪有这么巧的事。 “所以我就成为最大嫌疑人是吗?”格林淡淡道。 “没错,我现在很怀疑你就是凶手,而且你在佣兵酒馆的事先例在前,我也不得不怀疑你。之前还有理由勉强让你含糊过去,可是现在仅仅因为一些矛盾你就杀人我不得不先将你拘留。即使你是...即使你是少校军官。”雪莉没有说出格林的真实身份,那样反而影响不好,毕竟现在也仅仅是嫌疑阶段。 不知为何格林总感觉里面有一丝阴谋的味道在里面,于是对雪莉道:“现在嫌麻烦你帮我照顾一下小耗子,我回去配合你们的调查。”这件事很有可能与小耗子有关,或许隐藏在黑暗中的幕后黑手正在进行下一步计划。格林不能让小耗子一直处于危险之中。 所以格林想要将计就计引出幕后黑手。 “让我和小耗子说两句话可以吗?”格林轻声问到。 “可以!”雪莉点点头。 格林保住小耗子走到一边,十几名守备军士兵隐隐包围格林。 “爸爸?”小耗子不想离开格林,一刻都不想,她愿意和格林一起去拘留所。 “小耗子,听爸爸说,等会我会将一个魔法戒指给你,那是空间传送戒指。等会儿你和那位雪莉姐姐先回去,然后找个没人的时候启动空间传送,魔法方程式密码就是你的生日。之后你把这个小机器交给路西法哥哥。我会让路西法哥哥保护你,听着,你的艾露莎妈妈可能有危险,你也是。小耗子长大了,敢不敢站出来保护妈妈?”格林亲吻着小耗子额头道。 “嗯!小耗子什么都不怕。”小耗子坚强的点头道。硬是没有让眼睛里一点眼泪掉下来。 “嗯,小耗子最乖了,一定能保护艾露莎妈妈对不对?” “嗯!” 格林歪着脑袋,他的上衣口袋中隐藏一部对讲机。格林只是说了一句:“保护好小耗子,不然你们提头来见!”声音低到即使是小耗子都没有听到。 一处阁楼中,悲笛武士首领应道:“遵命!” 格林交代完毕,将小耗子交给雪莉,他当然不相信雪莉能够完整保护小耗子,这不过是招引蛇出洞而已。在重要城市,格林都会布置一批悲笛武士,其中首领都是铂金瀚空骑士级别,并且融合了魔兽基因。 繁华的步行街中,布莱克对假教授道:“你为什么要把那个家伙杀死嫁祸到那个亡灵魔法是身上?”假教授嘴角微微勾起,他看见格林被带上手铐后径直离开这里。布莱克暗骂一声后跟在后面。另一处,骑士打扮的一群人围绕着一名老者。 老者吩咐道:“血色玫瑰公爵出现在波兰城,通知各地裁判所骑士神圣法师集合,我们要将他陨落在波兰城。”老者微笑着,本来还想着安排人手怎么接近小耗子混进北方行省,没想到却钓到大鱼,真以为把自己绑在魔法飞艇上就能安全降落吗? 二百二十九章 参见大统领 当格林做完笔录已经月上眉梢,波兰城的拘留所环境不错,应该是城主府的确收入不菲。整个拘留所不敢说豪华,但是还算干净,每一个囚犯的身上并不显得肮脏。蹲牢子能这样还敢奢求什么呢!格林被分配在一个五人牢房,这里只是一般的拘留所,否则格林应该带上能压抑斗气和魔法粒子的械具。 毕竟在守备局工作的人斗气实力都不会太高,万一遇上一些高级战士或者魔法师,仅仅靠监狱几根铁条几面石墙可挡不住那些亡命之徒。每个犯人一张小床,就和自己在种花家警校读书时一样。很怀念啊,就那张小床却留下很对美好的回忆。那个上面浸满自己训练后的汗水,流淌着委屈的眼泪,但更多的是那些欢声笑语。 不管白天的学习训练有多劳累只要一回到那张小床,所有的烦恼就像出走般。非常轻松,虽然明知道第二天那个龟儿子还会回来找奶吃。 但是今夜格林却显得忧心忡忡,因为波兰城的悲笛并不多,只有二十号人,而隐藏在暗处的敌人有多少?格林真的不知道,格林不敢赌,所以在小耗子身上留下魔法印记,一旦悲笛不能在路西法到来之前保护好小耗子,我就不会管波兰城死多少人。傻大木没有和平时一样吹鼻涕泡,刚刚老大已经说了,让我做好屠城的准备。 波兰城不会允许一条弗雷尔冰霜巨龙出现在城市上空,而城外驻扎的军队可以保证将这条巨龙拖住以等待足够支援军队屠龙。格林直接找到自己的那张小床躺上去,对于其他四个室友现在没兴趣和他们扯皮。 可是他没兴趣,不代表这里的老大桑博没兴趣。隔壁监舍的囚犯觉得有好戏看,纷纷爬起来,“那个家伙一定是新人,第一次坐牢居然连见面礼都没有,甚至连个招呼都不打就往床上爬。看着吧等会桑博会好好教训他一顿的。” 对于其他人的议论,桑博很是享受,自己一来到这个牢房硬生生用拳头打下这块地盘。虽然在守备军面前还得装孙子,但是凭借自己黑铁斗气的实力,这片区域也是说的上话的。 眼前这个家伙竟然不识相,桑博给旁边一个小弟眼色,小弟立马会意。他来到格林床边,一脚踹在格林床头:“混蛋!竟然敢无视我们老大,赶紧给我起来道歉。” 格林爬起来,穿上鞋子道:“我心情不好,请你们安静一点。” “安静一点?”桑博大笑道:“这还是为绅士,说话就是好听啊!连敬语都用上了,不过在这里只有拳头大才是正义,我现在改变主意了。” “刚刚我只是要你道个歉就完了,不过现在我要你跪下亲吻我的脚趾,你们绅士不是最好这一口吗?” “对,跪下来亲吻我们老大脚趾,不然今晚要你好看!”桑博的小弟狞笑着挥舞手臂。 格林叹口气,然后无奈的站起来,桑博已经将鞋子甩飞,只要格林一旦跪下他就会一脚踩在格林脑袋上。其他人正等着看好戏。 岂料格林越过桑博来到监舍门口大喊守备军,桑博吐了一口口水,轻蔑道:“喊守备军也没用,等他们走了我照样收拾你。” “嘿!那个家伙真的是个新人,如果守备军有用的话,桑博可不能活的这么自在,你们等着看吧,我猜这个年轻人等会儿一定会哭着喊桑博父亲,所不定晚上还会用他那可爱的小菊花伺候桑博以祈求他的原谅。” 沉重的脚步声传来,所有囚犯立刻将脑袋缩回去。 “谁在大喊大叫!”一队脚步声停在格林面前,守备军脸色可不太好。格林才不管他脸色好不好,托雪莉的福,守备军并没有搜格林身。而且格林深切知道没有人会和钱过不去,格林微笑道:“守备军大哥,我喜欢独间,麻烦将这几位带出去。” 格林飞了一个脸色,桑博不屑的切了一声,守备军也会这么好讲话吗?正如桑博所料,守备军正要发怒,格林却不慌不忙将一个袋子递给守备军领队。 守备军领队手一滑钱袋就掉进他手中,他拨开钱袋,里面竟然全都是金币,掂掂分量起码不下于五十个。 “大人,我一向听说波兰城守备军是全帝国守备军楷模,更是出名的刚正不啊,所以烦请几位好好照顾照顾我身后的朋友。”格林把朋友两字念的稍重。 “你说的没错,我们波兰城的守备军就是最优秀的,既然你喜欢一个人待,你的朋友也同意,那我就勉为其难同意。” “来人,把其他人拷上,带去一号监舍。” 来势汹汹的守备军根本不管桑博四人的恳求将桑博他们拷起来,所谓一号监舍,就是专门用来处理一些事情的地方。向来用于逼供行刑,不会儿,一号监舍就传来痛苦的哀嚎与祈求。 格林内心丝毫不为所动,守备军虽然会收取好处,可是会被关进这个地方的又会有几个好人?更何况格林是那种会心软的人吗,”佣兵屠夫“、“教授”。“血色玫瑰公爵”这哪一个称号不是用死人堆出来的。 其他囚犯被格林的狠辣吓住,他们只是最普通的囚犯,干些偷鸡摸狗的勾当,杀过人的也没几个。格林甚至连瞧他们一眼兴趣都没有,他现在正密切关注魔法印记浮动。 一号监舍处,哀嚎逐渐变小,最后转为沉重的闷哼,囚犯都知道桑博几人怕是熬不住了。就在守备军拖走桑博进入一号监舍时,另一名守备军从拘留所外面告诉守备军领队,雪莉大队长让他关照格林。 雪莉抱着小耗子往家中走,不知为何虽然今天天色很晚,可是这条路上竟然一个人也没有。不过雪莉没有多想,小耗子却咬紧嘴唇。她搂着雪莉的脖子,在雪莉身后,黑暗中小巷中源源不断涌出身穿黑夜手持长剑的武士。小耗子很害怕,她很想大声呼喊爸爸。 “美克首领,人到齐了,动手吧!”身穿黑衣的武士低声对身边的武士轻声说道。 突然,一只乌鸦从武士面前飞过,小耗子要紧的嘴唇松开,她换了一个姿势靠在雪莉身上。雪莉还没有反应过来自己身后已经聚集上百黑衣武士准备伏杀两人。 美克首领抬头一看,充满哥特风格的屋顶之上,不知何时十五道和他们一样身穿黑衣的武士站立与屋顶。当雪莉拐过最后一个路口,她的身影消失于街巷。在美克首领正前方,五道手握长剑双手抱于胸前的的黑衣武士笔直从天空无声无息降落。 这些出现的黑衣武士身穿劲服,每个人都戴顶黑色斗笠。美克首领挥手,所有黑衣武士齐齐拔剑。悲笛首领放下双手,悲笛武士长剑出鞘。一滴雨水滴落在悲笛武士首领面前,刀痕闪过斩开水滴,他的身影瞬间消失在原地。 美克首领低喝道:“杀!” 波兰城进入冬季的第一场冬雨降落,冰寒的雨水中到处是刀痕剑迹! 二百三十章 大统领路西法 蕯波不顾满身肥肉和彻骨冬雨,寒冷的季节中他硬是跑出一身臭汗。悲笛武士负责主战场,而漏网之鱼则由蕯波手下的护卫负责清扫。 这些护卫都是从陷阵营出来的,一个个身经百战不敢说,但每个人手上起码十几条人命。 之前就是陷阵营斥候,尤其是应付这种场面更加得心应手。蕯波此时只有一个想法,哪怕拼上这条老命也必须保证小主安全。 蕯波回头道:“传令下去,必要时以命换命一定要拖到路西法大统领到来,否则就算是做鬼你们也别想好过。” “蕯波管家,瞧你这话说的,咱们以前不都是没了爹妈的孤魂野鬼吗,也就格林老大把咱当个人看。当时我们就发誓,这条贱命卖给格林老大,可这么久都没个机会,今夜有机会你们可不许和我抢。”一名陷阵营斥候护卫低声喝道。 “去你娘的,老子这个百夫长都还没死你就敢抢老子位置?陷阵营军规第二条第一款,每战军官必当先,如落后士兵半步立斩!老子知道你们怪我训练变态,不过要死也是我死,哼!我就喜欢看你们对我满脸不爽却又无可奈何的表情。” 蕯波深吸口气道:“闭嘴,又有敌人来了。” “杀!” 一道雷光闪现,冻雨下的更大,以至于将所有厮杀剑鸣掩埋于此。 悲笛首领手提美克人头拖着残步亦步亦趋,其他悲笛武士的尸体他已经处理好了。至于这些家伙的,他没兴趣,估计明天这件事得上魔法快报头条。 雨幕中悲笛武士的身影渐渐朦胧,蕯波捂住大肚,血线如同冻雨汇聚而成的小溪源源不断的流淌。就在五分钟前,他被一名装死的敌人暗算。 陷阵营斥候护卫双手稳重,绷带上涂好最好的止血药,一贴上去蕯波立马咬住一名陷阵营斥候护卫的肩膀。 待绷带缠绕完毕,蕯波才笑出声,任你下的棋盘多大,终究还是我们棋高一筹。 雨幕中一道矫健身影飞奔而出,薩波等人立马握紧长剑,“大人,前面斥候传来消息,还有一队身份不明的武装力量绕过我们的封锁线,斥候询问是否追击?”见来人是自己人,薩波松了一口气。 “我们大概阻击多长时间了?”蕯波忍着疼痛道。 “回大人,已经有两个小时了!” 蕯波没有回答来了,而是抡起腮帮子就打:“你他娘的活该进不了血色玫瑰骑士营,你第一天出来混的?” “都他妈脑子瓦特了吗?这个点了,要是路西法大统领还没来我当着你们的面喝马尿。” 蕯波轻舒口气:“剩下的交给路西法大统领,我们可以回去稍作休息。” 路西法抱住嚎啕的小耗子,雪莉此时却被粗铁链绑缚在地。路西法着实不会安慰人,只会吓小孩。 “呵呵,这不是逼我杀人吗,竟然敢对小耗子下手,天杀的难道真的以为一个十来岁的小孩子把自己绑在魔法飞艇支架上就不会出事吗?” 雪莉正不断挣扎想要挣脱铁链,路西法杀意顿时如滔天巨浪涌向雪莉,杀意沿途所过之处,桌木具裂,雪莉喉咙一甜一口气没有提上来晕死过去。路西法踢开一具挡路的尸体,地狱三头犬流着涎水,他很想凑过去安慰小主,可是因为体型太大加上身上血腥味重,被路西法踹了好几脚才委屈趴在尸堆上。 地狱三头犬现在经过路西法改造,身上架上两挺重机枪,一管榴弹火箭炮。弹药箱就挂在身上,刚刚为了不打草惊蛇所以没有使用,但现在地狱三头犬很想发泄。奈何敌人太少,他只能无力兴叹! 路西法停止自己的杀意,这家伙经过这么久的锻炼居然进阶为钻石星羽骑士,更让人瞩目的是他后背多了一对翅膀。小耗子终于停止了哭泣,路西法感受到小耗子轻缓的呼吸,明白小家伙因为担心和劳累睡着。 一阵凌风吹动窗帘,地狱三头犬露出狰狞的犬牙,魔法方程式迅速组建好魔法雏形。悲笛武士翻过窗户一头栽到在地,他挣扎着抬起头看到安好的小主,一口浊气十分顺畅松懈而出。悲笛武士拼尽最后力气爬到路西法脚下,将美克脑袋放下。 “禀大统领,黑衣武士尽皆伏诛,阿博飞悲笛长剑已毁,请求自裁。”悲笛武士半跪道。悲笛武士信条,剑毁人亡。 小耗子邹了一下眉头,路西法赶紧竖起食指放在嘴低声道边:“嘘!要死啊,差点把小耗子吵醒。” “嗯,你辛苦了,回去好好休息吧!” 悲笛首领阿博飞慢慢用仅剩的一只眼睛找出短剑,然后双手握住直捅心脏。脚影闪过,短剑整个剑身刺入地板。 路西法淡淡道:“我说了,回去好好休息!” “大统领,我……” “剑毁人亡是说给那群渣滓听的,你是悲笛武士老人了,难道还不明白为什么有信条?” “阿博飞自然明白,悲笛武士自成立以来,大部分都是亡命之徒,干尽伤天害理之事,甚至不乏屠村屠镇之人。立信条只是为了事后大统领有个杀人借口而已。可,阿博飞也是那群渣滓中的一个啊!” 路西法淡淡道:“现在不是了!” “什么!”阿博飞抬头道,眼睛中涌出一丝希翼。 “不为什么,你以为格林老大会在乎你是干什么的吗?就你们杀的几个人也好意思称自己为坏人?我不管你是不是渣滓,反正小耗子还好好的,这就是天大的好事!“路西法嘴角竟勾起微笑:“阿博飞,你辛苦了,我批准你退役,退出悲笛武士,你将会获得新的身份进入血色玫瑰暗杀课程教官。当然你的名字还叫阿博飞。” 阿博飞双腿跪倒在地,这个斩杀上百人都没有变换过表情的人,此刻却被泪水填满。阿博飞张大嘴巴,无声痛苦着,地狱三头犬撇过头懒得看他。 “阿博飞,谢大统领!” “既然没死,就先干个小活,把信号弹发射出去。”路西法丢下信号弹,我好歹也是大统领,发信号弹这么掉价的货让自己干不是混的太没面子。堂吉诃德那个二百五手底下上万小弟,咱也没说啥,这种小事要是还自己干岂不证明我不如拿个二百五吗? 地狱三头犬低哼一声,示意还有自己这个同伙在。路西法一觉就踹在地狱三头犬身上,“就是因为有你这条笨狗,老子才觉得掉价。” “嗷呜!”地狱三头犬当场想要发彪,要不是小主睡着了,要不是老子打不过你,早他妈把你路西法打成二百五。阿博飞此刻连眼睛都不顾,一把把伤眼摘下来吞进嘴里,然后爬到窗前拉开信号弹。 信号但几乎微不可擦,这种特制信号弹只有三人有,格林、路西法、堂吉诃德。因为这种信号需要佩戴特殊晶状眼镜才能看到,只要属于血色玫瑰势力,一旦见此信号不计任何代价赶到信号点。 格林监舍正好对着天空,眼见信号弹在夜空无声无息绽放,那颗提着的心终于放松下来。路西法赶到,这就证明小耗子没事,接下来就轮到自己表演时刻。三天时间,格林给路西法三天,将神圣教廷安插耳目调查清楚。他要一举消灭所有派遣跟踪小耗子的教会成员。 一处豪华九点钟,布莱克提着美克的无头尸体来到假教授面前,“咱们安排在神圣教廷波兰城的分部的间谍死了,死因不详。” 二百三十一章 兵力集结 当雪莉睁开眼睛,一柄铮亮的切刃长直刀就架在她的脖颈。小耗子揉着惺忪双眼,穿着大白兔睡衣。 “不要杀掉雪莉姐姐,爸爸没说要杀掉她。” 刀光一闪悲笛武士入剑回鞘,雪莉惊恐不已,即使有颗正义大义的心,也不代表就不会怕死。刚刚那一刻她明显感觉到,如果小耗子不作声,此刻自己的脑袋大概已经飞出去了。 更让她惊恐的是,在自己这栋楼中,站满和刚才那个武士一样强大的人,他们有些一袭黑色武士服,头戴黑色斗笠,手中握着比长剑稍细的武器(悲笛武士手中所持有武器为长直刀,前文有介绍。)。有些是身穿纹着黑色乌鸦皮甲的骑士,腰胯十字长剑,但是剑身却还是稍细。 很奇怪的武器,这么细的长剑不会容易折断吗?当然最让她感到心惊的是,那个坐在她以前最喜欢的窗台小桌上的男人。 紧紧只是杀气,那种感觉明明只是一种气质,却已经凝聚成为实质,已经达到伤人的地步。这家伙得杀了多少人才能有这种杀气?雪莉处于这个以前让她感到温馨的小楼,现在却压抑无比,这里的每一个人都布满杀气。 就在昨晚,血色玫瑰家族小主被人截杀,要不是波兰城还有一些兄弟,那后果简直不敢想象。所以今天被召唤到这里的人都是带着杀人的念头而来。 小耗子知道他们是自己家的人,那就是家人咯,家人有什么好怕的。小耗子爬上路西法的身上,路西法顿时脸就绷不住了,满脸心疼的抱住小耗子。 “耗子啊,不怕,你爸爸那个二百五活的好好的。这个家伙想要引出暗处跟踪你的势力,把他们查出来剿灭。” “路西法叔叔,小耗子不怕,小耗子可是敢把自己绑在魔法飞艇上。”小耗子听闻自己老爹无碍,心情顿时就好起来。 路西法虽然知道这么说不好,但还是决定坦白:“耗儿啊!你该不会真的以为只要把自己绑在魔法飞艇上就安全了吧?” 小耗子点点头,眯着眼睛练练点头。路西法识趣闭上嘴巴,不然惹哭小耗子,格林那个护犊子的二百五一定会找老子单挑。 这个混蛋别看实力只有铂金,可他娘的竟然召唤出萨乌尔星际战列舰。握草啊!我好像握草啊!那是人玩的吗? 你他妈飞在大气层只要往下丢炮弹,谁他妈能够得着你,就目前已知飞的最高的生物,古龙种魔兽天星龙也只能飞到海平面九千米高空。 可你他妈却能躲在大气层外圈甚至是星际轨道上,我简直丢雷老母啊! 路西法越想越气,小耗子却还在为自己的勇敢聪慧自喜不已。 傻闺女啊!路西法逗笑小耗子,傻闺女就傻闺女吧!反正他老爹牛叉,再说了,谁敢欺负小耗子,别的不敢说咱北方行省几十万大军还是可以拉出来的。 雪莉伤的有些严重,路西法给她松了绑,因为他想起自家老大还有几张莱斯特送的盖了帝国勋章的白纸。这就好办了,路西法找根羽毛笔蘸好墨水当场写了一张交接令。 雪莉面对交接令无可奈何,只好暂时屈服于路西法淫威之下。 “我不用波兰城守备军的力量,而你只不过适合帮我传信而已,所以你用不着咬牙切齿的看着我。毕竟你还是有点利用价值的,大概这么点。”路西法伸出小指比划了大概半个指甲道。 雪莉握紧刀叉使劲砍杀碟中牛排,傻子都看得出来这货把牛排当路西法大统领。一旁伺候的悲笛武士暗中吞咽下一口口水,这娘们胆子真肥啊。 路西法不管那么多,一小刀一小刀仔细切下牛排,在轻轻送到小耗子张大嘴巴中。 小耗子和他老爹一样,没事的时候很慵懒,但是喂饭这个毛病还得算到格林那个二百五身上。格林宠女儿到什么地步,含在嘴里怕化了都不足以形容。 有一次在帝都带着个侍女小耗子上街玩,那侍女长得还不错,结果就有倒霉家的贵族孩子跑过来欺负人。小耗子亮出格林的身份这事才算了结,回家后小耗子在餐桌上说起这件事。 格林话都没说点了三百人马就跑进那倒霉孩子家放火,人倒霉孩子他爹好歹是个男爵,可谁让格林牛叉呢。最后这件事闹到莱斯特那里才完。 帝都名言,惹谁都别惹姓尼古拉斯的。就连皇室也不敢,因为格林不仅是公爵,更是艾斯德斯小弟,换句话说整个军方起码有五成属于格林一方。 至于其他五成还分成好几个势力,最重要的是德雷夫老爷子也站在格林身后,这位老爷可是帝国仅存硕果的老将。 路西法明白这一点,而且莱斯特早就调查过格林,他发现格林对于权势没有任何想法,这就放心了,居然对自己狗皇帝的位置没有想法。那么闹过分一些就很容易原谅,和艾斯德斯一样,他巴不得这样的家伙多一些。 至于其他人提出那些扯淡建议,说什么整个北方行省都是格林的,他已经在哪里当土皇帝。据说已经肥成猪,放屁都油裤裆。 哎!莱斯特还会不明白格林?格林自上任以来,除了缴费训练军队外,政治更是从来没有接过手。更别谈民心,他会需要那玩意儿,有这闲工夫还不如研究一下亡灵的交配工程。 所以莱斯特将手中的奏章很自然垫在桌腿下。 财政部长怒道:“陛下,你怎可如此,在不管理北方行省,艾格玛琳帝国的版图就要失去一大块了。” 莱斯特手撑脑袋,懒散道:“人不就是多收你的过路费吗,至于列出二十条死罪?话说你最近的生活过的很是惬意,北方的生意所赚利润都快超过国库了吧!” 财政大臣顿时汗如雨下,不在吱声,的确自从北方行省被格林接手以后,血色玫瑰骑士营如同恶鬼出栏一般将大大小小所有马贼强人一扫而空。 以前没有凑齐百八十人都不敢出门,现在一个人都敢在商道上瞎溜达。 二百三十二章 死人的价值 艾格玛琳皇权最大,所以路西法一纸命令雪莉只有执行的份儿。如果忤逆命令,后果就是被挂在旗子上风干。执行命令,无条件执行命令,这就是艾格玛琳帝国军队横扫四方的原因之一。不管是将军还是士兵,他们只看结果,陛下说看谁不顺眼,将军就会让那个王国没有一个活人。 雪莉在见识过路西法的可怕之后,还是和往常一般上班,不过她却多了很多心事。昨晚的黑衣武士出现非常突兀,更奇怪的是从小耗子的话语当中,雪莉猜测昨晚自己回家路上就应该被很多刺客埋伏。只是为什么一路上自己安全到达呢,那些黑衣武士实力绝对不弱,想要悄无声息灭杀我不会引起声响。 雪莉叹口气,波兰城不太平可是作为这里的守备军大队长却连最基本的提醒都不能。难道说这些贵族的势力已经大到能和皇权抗争地步嘛? “和皇权抗争,你知不知道莱斯特就是帝国最大的贵族?那个二百五把间谍安排在每一个角落,你以为其他贵族不知道,很多人甚至发现帝国皇室间谍的真实身份,可照样把他们带在身边,这样自己干些什么就相当于直播给莱斯特。而且这也是一个大贵族所必须承受的结果,表达的意思很明显,我忠于帝国忠于皇室。”格林翘着二郎腿,早餐很简单两个煮鸡蛋一杯牛奶,一份热牛排汉堡。 当然这是雪莉带给格林当早餐食用的,至于其他人只有啃着一大块小麦面包和一碗能把人牙齿冻坏的凉开水。 格林吃完早点,留下一个鸡蛋,“走吧,带我去看看那具尸体,如果我没猜错的话那具尸体的死因和亡灵魔法有很大关系。” “什么?”雪莉惊呼道:”亡灵魔法师,这么可怕的家伙怎么会出现在波兰城。不行我要马上告诉局长,请他提高城市守备力量。“ 格林脸色顿时变得阴沉,,不过一会儿后就回复自然,”不着急,先带我去看看那具尸体。“ 雪莉急道:”什么不着急,那可是亡灵魔法师,万一他们躲在城市抓平民献祭怎么办,我会叫人带你过去,现在我要先去汇报波兰城出现亡灵魔法师的消息。“ 雪莉安排一名守备军带格林去停尸间,格林微微一笑,没有再多说什么。他也不想多做解释,亡灵魔法师到底怎么样呢?各人有各人见解,格林身为黑暗世界中的中流砥柱”教授“,见过多少亡灵魔法师连他自己都记不过来。十二年前,珊莎王国浦路行省,亡灵大魔法师休雷尔屠杀一整个小镇的平民进行献祭,这场死亡盛宴甚至将亡灵界的君王星羽级死亡骑士。 亡灵世界的君主就如同艾格玛琳帝国的贵族,他们不仅实力强大而且更是拥有异于常人的智慧。星羽级死亡骑士率领他的亡灵骑士军团横扫几乎大半个浦路行省,最后在莎珊王国两个重步兵军团,一个混合军团合力围剿之下才被消灭。但是星羽级亡灵骑士却下落不明,一直毫无消息。 但是很多人却忽略了一件事,那就是星羽级死亡骑士率领的这支亡灵骑士军团为什么只能横扫半个浦路行省。莎珊王国不是艾格玛琳帝国,莎珊王国版图差不多也就艾格玛琳北方行省稍大点,所以行省的面积也很小。以亡灵骑士的战力和速度怎么也能完全占领五分之一莎珊王国的版图。 可是在星羽级死亡骑士率领下仅仅只占领半个浦路行省,为此莎珊王国还在世界月报中发表过夸赞莎珊王国军队优秀作风和强悍战力的文章。 格林有很长一段时间在莎珊王国待过,巧合的是星羽级死亡骑士攻克浦路行省时他恰好也在。亡灵骑士进军之路缓慢地原因格林当然也知道,因为亡灵骑士军团前进的路上是因为有无数亡灵魔法师用自己的生命阻挡亡灵骑士军团前进的步伐。 莎珊王国从来都习惯于依附,他们的军队遇到敌人想的不是作战而是如何以体面的方式投降。军纪散漫就是他们最大的特点,以至于召唤一个军团的士兵竟然需要整整半个月。要知道服役的士兵都会驻扎在各驻地,一声令下立刻就能集结汇合军团作战。艾格玛琳除必须军团建制驻扎部队外,一向按照军团所在行省将军队以兵团形式分别驻扎在各主要城市附近。 或三五兵团,或一二兵团不等,但是一旦战争来领,军团总指挥部召唤各兵团集合作战。艾格玛琳军规第五条第二款,如三天内未出现在集合地点,兵团长处以死刑。而这条军规其实从来都没用过,艾格玛琳自建国以来从来没有出现过延期未到的兵团。 委实千年历史中从来没有出现过,而莎珊王国如果不是因为那些跟傻子一样的二百五亡灵魔法师拖了一下亡灵骑士的步伐,估计现在莎珊王国都已经变成大陆历史上第一个亡灵国度。 离开莎珊王国最后遇见的那个前往阻击亡灵军团的只是一个十五岁的小伙子,那个时候自己也就那个年纪。小伙子叫威尔,据说自己导师死了,所以现在一个人研究亡灵魔法。我问他去送死值得吗?维尔说我很怕死,导师的很多研究还需要我完成,可是我又想着,导师说咱们其实不完成魔法实验也没关系。实验在重要也没有自己想做的事情重要,我现在就想多救两个人。 两个就好,一个抵我,这样我就还赚一个,值了。 我不知道是应该佩服他的憨傻还是骂他两句二百五。格林呼出一口热气,有的时候死人的价值比活人大,起码用来劝人用来表达很多很多含义的古诗名句不都是死人留下的吗!格林又叹了一口气,如果威尔活下来就好了,我一定请他喝一次酒,好好聊一聊亡灵魔法实验,相信他会是一个不错的朋友。 而眼前这具尸体价值也不小,起码可以让自己知道很多信息,毕竟学过解剖学的亡灵魔法师整个魔法世界也就咱这独一份。 二百三十三章 死亡的味道 邓伦的尸体现在很吓人,整具尸体范着幽蓝色,根据尸体眼色,守备军很独断推测为毒发而死。起码旁边这位这位就是这么认为。 “即使你是雪莉小姐担保,我也不会给你任何面子,该死的杀人犯,现在赶紧趁着我们还没有找到充足证据前认罪是你最好选择。否则到时候即使有雪梨小姐帮你我也会向法官申请批准你死刑。”利多是守备军验尸员。他都已经出验尸报告交给守备军局长。 可是眼前这个该死的杀人犯却要求亲自验尸,简直是可忍孰不可忍。利多决定不借任何工具给眼前这个杀人犯,格林没有理会这种白痴。他所谓的验尸就是看一看逝者嘶状就武断妄下结论,格林抬头望了一眼阴暗的停尸间走廊,一起寒风袭来。格林裹紧身上斗篷,作为专业亡灵魔法师,实验器材从来都是随身携带。 格林拿出一双白色胶皮手套,将眼镜带上,各种和解剖有关的工具一一摆在尸体面前。这些只是基本工具,至于试管显微镜等更加专业设备格林没有拿出来,否则就算自己不是将“教授”,格林身份暴露也不远。 一切工具准备妥当,格林将手术刀放在酒精中浸泡一会儿,手术刀都是一次性用品。不过自己一般都是在亡灵身上动刀子,活人暂时还没这个想法,所以这柄手术刀使用年限还挺久。其实论到解剖疯狂宝贝才是行家,格林见过疯狂宝贝能够在一分钟内将一头魔兽所有器官分离完整取出。 那种技艺我这辈子大概学不会,不过只要时间允许自己也能做到那种程度。死人不要想会好看,格林早已经见怪不怪。旁边的利多和守备军士兵却面露难色,打打杀杀一会儿事,把人肚子挖开看里面长什么样又是另一回事。利多坚持没多久就离开这,格林估计这个家伙是找厕所。 守备军战士依旧坚持在格林身边,邓伦尸体是最大线索来源,即使到时候起诉格林,这具尸体也会作为证据抬到审判法庭。如果格林趁自己离开将这具尸体毁掉,那么在没有新的指证证据发现前,格林今天晚上就可以被保释出去。 到时候天空任鸟飞,海阔任鱼跃,想要在找到格林会添加不少难度。 格林切开肌肉组织,肌肉组织却是鲜红的自然色。格林手指微微颤动,魔法粒子的律动轻微颤抖着。这股魔法粒子的律动格林最清楚不过,因为他每天都会接触这种型号魔法粒子,邓伦果然是被亡灵魔法师搞死的。 守备军有项本领很有意思,那就是收钱,几枚金币守备军能够在刚接触瞬间就将它藏在你想不到地方。这手本领自己也挺有兴趣,所以专门研究过些时日。在守备军眼皮底下,邓伦身上点点肌肉纤维消失在他身体中。 而守备军只是感觉眼睛闪过异样,仔细看却又没有发现任何不妥之处。解剖进行时间很长,大概有两个小时,格林最后将尸体缝合完整。守备军在旁边幽幽道。 “要不是雪莉大队长给你做担保,我真怀疑你是亡灵魔法师,看你解剖尸体竟然有中观看艺术歌剧的感觉。而且这种缝合技术比我母亲缝衣服还要高超。” “想必你母亲一定很爱你!”格林清洗干净双手脱下手套。 “是的,我的母亲很爱我,从小她就教育我要做一名好人,所以我才经过考核成为守备军。先生,刚刚那位叫利多,是本城男爵的远房亲戚,虽然是最低等的男爵,不过也不是我们能够招惹的。希望等会儿利多过激之处你稍微忍耐些,只要能证明你是清白的就是最好的结果。”守备军提醒道。 “怎么,你认为我是清白的吗?”格林反问道。 “我不知道,但是我知道你一定比利多学识渊博,起码你用于尸体的工具就很给人说服力,而利多不过是过来混日子,所以我觉得你有很大可能能够证明自己清白。但是清白这种身份在权势面前并不牢靠。” 格林道谢道:“非常感谢你的提点,我已经知道你的好意,感激不敬。”对于别人由衷的提点,格林总是虚心接受,浪费别人好意是一件极其不理智的事情。正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很多弱点自己并不能完全发现,而他人能够当你面提点两句就已经是莫大恩惠。 利多遥遥看见尸体重新盖好白布,这才走过来。 “怎么了,该死的杀人犯先生,已经找到证明你是杀人凶手的证据了吗?” “啪!”格林一巴掌扇在利多脸上。守备军惊得不敢说话,利多不敢置信的指着格林:“你这个贱民,你怎么敢……” “啪!”格林反手又是一巴掌,滔天杀意犹如浪潮挤压在利多身上。利多大叫一声瘫倒在地,守备军明显感觉周边寒意加重,就连呼出的暖气也在瞬间被冻结成冰霜。 论杀意,哪怕是路西法也不及格林。 格林冷冷道:“真抱歉,吓到你了,需要我扶你起来把你的尸体挂在树上风干嘛?”守备军不知为何松了口气,能有这么强大杀意的人能是一般人,再联想到雪莉大队长担保,或许这位先生真的有本事硬抗男爵。军权和特权总得需要多些摩擦才行,要不然贵族联合军队,艾格玛琳这么大块地盘。 其中势力交叉和其严重,要是上述两种势力玩在一起,莱斯特晚上睡觉都别想睡踏实。一丝丝死亡的味道笼罩在利多身边,他有种感觉只要自己稍微有点异动,自己一定会变成尸体。 格林也闻到死亡的气息,萨珊王国亡灵魔法师有好有坏,但是在艾格玛琳的亡灵魔法师有八成是满肚子坏水的。而且这件事又和小耗子有关,格林的确闻到死亡的味道,不过需要死亡谢罪的是隐藏在暗处的那些对小耗子有想法混蛋。 假教授正在酒店包下的套房中品味美味的红酒,他在天灾教会位置不低,所以对于血色玫瑰大公爵有个吸血鬼女儿的事并不陌生。而且似乎血色玫瑰大公爵和教授有蛮多纠缠,在佣兵酒馆中我可是亲耳听到小耗子这个名词。 那本军官证上面写的不正是血色玫瑰大公爵未勤王前的军衔吗?血色玫瑰肯定和教授有很大牵连,甚至传说中的血色玫瑰公爵就是教授。 呵呵!越来越有意思了,本来只是想来波兰城寻找魔法书中记载的恶魔,没想到遇到一条大鱼,不管血色玫瑰和教授有没有关系,这个人头我就收下了。神圣教廷的手正好也伸过来,如果说血色玫瑰公爵女儿和神圣教廷的出现没有关系我自己都不信啊。 烈阳骑士团五叶骑士亲自率领一百人的骑士小队莫名出现波兰城,艾格玛琳可不会允许这种规模的教廷烈阳骑士出现。真是有意思,假教授撑着脑袋品尝手中的红酒,雷克顿亡灵就站在他的身后。假教授抬头看了一眼他,这个家伙已经是目前为止改造最为成功的亡灵,甚至实力直升至星羽骑士级别,比布莱克还快。 感情这种东西真是有趣的东西,人体自然科学啊!教授,您的每一篇论文都让我读完之后欲罢不能,真想,把你的脑袋砍下来放在我的卧室。假教授眼中居然浮现出神圣的光芒,布莱克转身离开这里,那个家伙彻底陷入自大癫狂之中。 神圣教廷总部,教皇端坐与十二红袍主教之上,“波兰城发现血色玫瑰公爵踪影,塔达尔我命令你率领一队审判骑士前去支援,记住千万不能让艾格玛琳帝国发现你们。” 教皇座下,一名身穿白金色魁梧的骑士行礼道:“诺!” 教皇微微点头:“那个叛徒怎么样了,还是不肯说吗,真是伤脑筋啊!我可是一直很欣赏他的,还想着多培养几年好继承我的位置。”带着审判面具的教皇撑着脑袋为难道,一缕金色长发微微掠过眼角。 座下,十二位红衣大主教不敢发出丝毫气息。红衣大主教一共为十二人,其中最低级为星羽骑士,其中包括骑士六人魔法师六人。审判骑士团是神圣教廷最强悍的骑士团,也是能和艾格玛琳飞龙骑士团相抗衡的存在。塔达尔现为星羽骑士,也是审判骑士团副团长。 神圣教廷最严格的地牢中,伊修满目疮痍被吊在十字架上,近前一看一双眼睛早已消失不见,只剩空洞的眼眶。 “格林,你大爷的,老子可是把舌头都要掉了没把你供出来,你可不能有事啊,不然到了下面我和维克多可不会与原谅你,该死的贱人。小耗子你千万不能出事啊,伊修叔叔没用,不能再保护你了。”伊修喃喃道,只是声音已经微不可闻。 二百三十四章 阴暗的地牢 伊修嘴中滴答着血水,艰难抬起头,妈的老子真的意志不强啊!死格林万一老子没忍住把你供出来可不要怪我,呵!真他妈疼啊,想我伊修大人一辈子活的滋润无比,皮肤比娘们还白,没想到现在活的连乞丐都不如。潮湿的地牢中,几只老鼠围在伊修脚下窜来窜去。 小时候自己胆儿小,又次卧室突然跑进一只老鼠,结果那是自己第一次被吓得尿湿裤子。老师笑骂道,你个臭小子就是享福的命,享福都享成罪过。是啊!或许就是自己享太多福才受报应吧,天罚计划啊!多可怕的计划,那群神不是都死光了吗?怎么还能降临?不科学,毫无科学可言。 沉重的脚步声从地牢阴森的走廊传来,伊修深吸一口气,估计等会儿还得被打一顿。算逑,算逑老子舌头都咬掉看你怎么逼供。格林那个混球说的没错,咬舌自尽可能性很低,更多是让自己更疼。该死的疼死老子了! 脚步声停留在面前,伊修懒得费力抬头,审判骑士都长一个鸟样,可能连他们亲妈都认不出来。预料中的鞭挞没有出现,伊修心中暗道一声不好,这他妈该不会想换个法子弄老子吧?老子可不是满足你们这群变态异样快感的工具。 审判骑士小声到:“伊修大人,您没事吧!” 嗯,声音有点熟悉,好像是我小弟来着,娘的,受虐这么久都出现幻听了吗!感觉到有人在解开绑在自己身上的铁链,伊修瘫倒在地,老鼠看见来人立刻撒泼跑开。 “大人,您可千万不要有事啊!”声音的确熟悉。伊修睁开眼睛。 慌忙推开阿托,伊修伸出手指连连指向走廊尽头。阿托明白他的意思,‘’大人,我想您或许很乐意看看这个。“阿托从背后取出几颗人头,正是专门对伊修行刑的那些审判骑士。 伊修无力地扶额,二百五啊!这下子连一点希望都没有,恨铁不成钢说的就是这样。 ”大人,无碍!我们兄弟既然打算劫狱就没想过活着离开,外边守卫全部被兄弟们干掉了,咱们赶紧走,从下水道能够直接通往城外。“阿托将伊修绑在自己身上,打了一声呼哨,走廊尽头十几名满审披挂的骑士立刻从暗处出现。 伊修点点人头,发现少了几十人,回头拍拍阿托的肩膀。阿托会意,”剩余的兄弟都穿上审判骑士铠甲佯装巡逻,为我们的逃跑准备时间。不过估计也拖延不了多少时间,兄弟们保护伊修大人成功逃脱,拜托了!“ ”吾之所愿!“众骑士低喝道。 伊修拍拍阿托肩膀,眼角划过一滴眼泪。不用说那些拖延时间的骑士一定会死,只是可惜了这些好小伙,死的不明不白!地牢外,突然爆裂出一声巨响,阿托见外边兄弟已经暴露。立马背起伊修跳进一条下水道,其他骑士鱼贯而入,下水道非常狭窄,众人只能勉强匍匐前进。 神圣教廷几乎所有的排泄物及生活垃圾都是通过这条下水道流向外面,阿托背着伊修艰难往外攀爬。其他骑士还好艰苦的训练培养出来的意志使他们即使面对各种屎尿垃圾的熏天恶臭依旧勉强忍耐。伊修则不断呕吐,刺鼻的恶臭使他头昏眼花,呕吐物就吐在胸前。 换做以前他做过最可怕的噩梦都没有出现过这一幕,然而如今他却不得不忍耐。爆炸声不绝于耳,抵抗的声音越来越小,一队身披审判铠甲的骑士发现打开的下水道。 ”通知部队立刻封锁所有下水道出口,其他人随我下去追回叛徒。“ 一直弩箭无声无息射向伊修,一名骑士单手抓住弩箭,泛着寒光弩箭抵在他眼前。伊修身后的骑士放下弩箭,道:”阿托,无论如何一定将大人安全带走,否则兄弟们做鬼都不会放过你。“ 阿托含泪道:”誓死保护大人!“ ”那就好。“一名骑士喝道:”兄弟们,随我阻挡來敌,掩护大人撤退!“除过阿托外,所有骑士调转身体,拔出长剑迎向审判骑士。伊修听着渐渐遥远的厮杀声,双手攥紧拳头指甲深陷血肉之中。他闭上眼睛,过会儿后才睁开,只是此时眼中饱含杀意。 阿托艰难攀爬在污泥横陈的下水道中,直至厮杀越来越小。 格林深吸口气,艾露莎下落不明,伊修也失踪不见,神圣教廷的所有探子牺牲才换来这么一点消息。波兰城所有守备君取消休假,所有巡守士兵增加三倍。而这一切就是因为波兰城出现亡灵魔法师,格林很想马上启程寻找艾露莎和伊修,可是眼前小耗子的安危又脱不开身。 北方行省兽人部队已经摆明了将会在开春时节进攻,冷静,自己一定要冷静。傻大木不能离开自己,否则将没有高级作战单位。不管是神圣教廷还是其他势力底蕴都比自己庞大,别人都说自己是个暴发户。这点完全没错,大陆上有名的势力都是依靠底蕴来积累。 而自己受制太多,完全比不上其他势力底蕴来的雄厚。底蕴强大,能帮上忙的人就多,而自己信赖的人就那么一点。格林没有出狱,利多已经被控制起来,这次格林要下一局大棋,一句消灭所有有意向动摇小耗子的敌人。通过尸检格林向雪莉证明自己的清白,雪莉也答应帮助格林。 雪莉家中现在已经变成格林临时作战室,路西法坐镇作战室,薩波依旧和没事人一样带着自己的商队在波兰城继续买卖。只是所有的仆人都换成悲笛武士和陷阵营士兵。 雪莉问道:”我们需要向波兰城驻军求援吗?这里驻扎了四个兵团,都是装备精良能征善战的士兵。我认识其中一个兵团的兵团长。“ ”不需要,从现在起你不能离开我们的视线,否则我会直接上报帝国统战部,后果你知道。以我和艾斯德斯的关系,可以不用理由将你处死。“ 雪莉气道:”既然你不相信我为什么还要我帮忙?“ ”因为你多管闲事把我的计划打乱,可是杀了你又会打草惊蛇所以。“ ”难道你们贵族就可以毫无理由杀人吗?帝国法律难道在你们心里真的一文不值吗?“雪莉怒道,她自小在父亲的教育下,一向认为法律最大,不管是谁都应该按照规矩做事。 格林不屑的看了一眼雪莉:”你没经历过我的生活,所以不明白仁慈就是自己最大的伤害,如果有必要我不介意将整个艾格玛琳献祭。而这一点不管是莱斯特还是艾斯德斯都明白。“ ”今天和你解释这么多,只是因为你帮过小耗子,虽然那晚你根本没起什么作用!“ 二百三十五章 我真不是傻子 假教授沉吟片刻,对布莱克道:“既然探子已经死了,那干脆我们所有人都换上神圣教廷的装备。他们不是暗中行动吗,咱们就摆在明面上正大光明和那位掐架。” 布莱克点点头,假教授的确比自己聪明,这一点无可挑剔。拖教授得福,自己学到不少好东西,比如对于比自己聪明的人下达的命令,再确定对自己没有太大威胁时老实服从就行。 别老想着抬杠,那样就是玩自己的命没有好下场。咱可以换个其他场合在下阴手阴死他,整天把脸色挂在脸上是嫌弃自己活的太久吗? 布莱克提议道:“要不我们把佣兵也给搅进来?让这群蠢货先上去把刀子摩钝,都是一些见钱眼开的住儿,稍微有点小钱就走不动道。” “布莱克你知道吗我就喜欢你这一点明明心里恨不得把我脑袋割下来挂在旗子上风干,可却总能理智执行我的命令。” 布莱克谦虚道:“那我还真是应该谢谢您的赞赏!” 是夜波兰城出现一则消息一名被羁押在波兰城守备局的罪犯走运碰到一头自然死亡的星羽魔兽并得到魔晶。魔晶价值五百万金币,消息一出不仅是佣兵就连贵族也开始行动。 “五百万的魔晶,格林拿起手中的《定律》这家伙愿意给我留下枚十金币的魔晶都算是看在友情份上。”格林芬芬道。路西法抱着小耗子通过间谍联系道:“老大,现在怎么办,雪莉现在已经被缠上,波兰城的贵族都以为她担保你就是为了那颗魔晶。” 拘留所内,格林躺在昏暗的监舍,无聊道:“查出来那晚出现的势力有哪些吗?” “探子回报最近发现神圣教廷和天灾教会的人出现,那晚率领黑衣武士的叫美克,属于神圣教廷。但是还有一股势力暂时不能确定是不是天灾教会。不过我想您或许对一个名字很熟悉。” “哦?是谁。” “布莱克,探子发现布莱克的身影,按理说他应该已经死在你和伊修老大手上。可是现在却活生生出现在波兰城,探子请示是否还要继续侦查。” 格林心中有些惊讶,布莱克明明已经被自己绞杀,难不成和亡灵魔法师有关? “路西法,密切注意波兰城中亡灵魔法师的动向,既然有人想要引我上钩,那干脆将计就计。我明晚就越狱,你继续潜伏,重中之重保护好小耗子。另外单向传送魔法阵还能够启动吗?如果把寒羽巨蛇拉过来能量够不够?” 路西法遥遥头:“能量不足,我们已经有傻大木这个未知力量,为什么还要寒羽巨蛇过来,这样岂不是更早暴露我们的实力吗?到时候莱斯特那边会生间隙,艾斯德斯可能亦会对您有意见。说实话我都有些害怕艾斯德斯,她的实力远不止表面上那么简单。” “老大,你知道探子最后传回什么消息吗?艾斯德斯一人单挑了近乎两个军团的异民族士兵。这简直不是人可以做到的!” 格林沉吟片刻,道:“艾斯德斯身边的探子全部撤回吧,已经没有意义了。至于其他你不用理会,我们只要不和她闹翻,继续认她作老大就不会有其他事情。” 路西法挂断间谍,小耗子生气双手叉腰气鼓鼓盯着他,就是不说话。路西法心中咯噔,完蛋了,刚刚才答应小祖宗等会让格林和她通话。自己光顾着艾斯德斯忘记小祖宗! 路西法贱笑道:“小耗子……” “哼!”小耗子将头扭向一边。路西法苦笑一声,心里忍不住问候格林,你他娘的把闺女往我这里一丢算怎么回事。舍不得骂,路西法厚着脸皮讨好小耗子,这才是全家的心肝啊! “小耗子,你就可怜可怜路西法叔叔吧,这是都怪你老爹,没事惹那么多仇家干嘛……”一旁,雪莉完全不能将眼前这个对着小耗子百般宠爱的人和那晚杀气纵横的身影联系到一起,这个家伙,怎么,就这么贱呢! 幽暗的森林中,阿托背负着伊修逃亡。因为一路厮杀阿托早已体力不支,寒冷的霜风呼啸肆意。伊修裸露的双脚此刻已经冻成紫色,如果再不生火取暖将体温恢复,到时候这双脚只有割掉。 伊修张开嘴巴,呼出一层雾气,他伸手驱动魔法粒子组成一段文字,“阿托,就在溪流旁边停一下,稍微休息一会儿。” “大人,现在还不是休息的时候,追兵可能就跟在我们背后。” “我说停下!”伊修情绪激烈写道。阿托只好将伊修放在溪流边的一块岩石背后。“好了,现在你去捡些干柴回来生堆火。” “大人,追兵……”阿托欲言又止,因为伊修已经显得很生气。阿托叹口气,钻进林子中,不会儿就抱回一大捆干柴,没有火柴,阿托抽出长剑和短剑,两者重重撞击在一起,碰击出灿烂火星。阿托小心将火星放在从干柴上边摩擦所得到的木屑上。没过一会儿火堆就燃烧起来,伊修满意的将自己的双腿放在会对旁边。 温暖的篝火给伊修带来新的力量,酥麻的感觉很快传遍伊修全身,他终于感觉道自己的双脚还存在。阿托显得很焦虑,伊修却觉得追兵已经赶不上自己,起码现在不会相遇。 “阿托,你坐过来点,我感觉这边有些风吹的难受。”阿托闻言立刻将自己的身体移到伊修身边。伊修满意的点点头,“你说我们还会被追兵追上吗?”伊修写道。 “大人,追兵就在咱们背后,我们要是再不抓紧赶路就真的要被追上。到时候所有的兄弟就白死了!” “放心放心。”伊修安抚道:“我估计追兵暂时还不会追上来,再说了如果我的脚冻伤你是不是还会继续保护我?” “大人你说的什么话,我一定会继续保护您,知道付出我的生命。” “是啊!患难见真情,我的腿废了就更加离不开你。这样的价值更大似乎更大,我在问问你,你这条命值钱吗?” “大人什么意思?”阿托悄悄把手搭在剑柄上,然而伊修手速更快。他比阿托更快拔出阿托腰际短剑,锋利的短剑轻松刺进阿托肾脏,阿托闷哼一声无力地垂下手臂。 伊修刺得位置很刁钻,从肾脏那个位置钻进去抵住脊柱,阿托顿时连丝毫力气都使不岀来。殷红的鲜血冒着热气缓缓流出。阿托不敢置信的看着短剑上附着的斗气,他什么时候还会斗气的? “是不是感觉很不甘心?明明就要成功获得我的信赖却又被发现?”伊修继续写道,手中短剑又一次钻进阿托腰间:“你们是不是以为我太单纯了?是的,曾经的我连鬼故事这种哄小孩的话都会相信,可是啊!我后来认识格林和维克托那两个二百五。跟着他们学了很长时间的装傻充愣,也幸好这点你们没有看出来。” “艾露莎竟然就是教皇,格林到底有什么秘密值得那个贱女人用身体去探究?追兵早就得到你的消息故意放慢脚步好帮你把我安全带回格林身边吧?如果的脚被冻伤切除,就更加离不开你,也会更加依赖你,在回到格林身边这段日子你可以以最快的速度获得我的信任对不对?” “你他妈把我当傻子吗?就因为跟着我干过一段时间我就会相信你会为了我不要小命?这个世界上那里会来无缘无故的爱?你知不知道有本书叫《格林童话》小红帽和白雪公主的故事我可是听说过的。” 阿托捂着鲜血直流的伤口,无力祈求伊修。 “他妈几十条好小伙的生命被你这个混球当做筹码拿上赌桌,伊勒亚斯至从进入神圣教廷就跟着我混,莱昂被我救过两次,所以他们来救我我相信。你呢,你他妈不过在我手下干过一年,你觉得我凭什么相信你!你以为你的命很值钱吗?”伊修再一次将短剑送入阿托身体。 短剑抽出一捧血花,伊修不在理会阿托一剑划破他的喉咙。斗气的产生连格林都不知道,那天在注射杜隆坦虎血清后,自己身体当中莫名多出一股能量,后来自己才发现那丝能量是斗气。本来想留着下一次遇见格林背后阴他,所以就没到处得瑟,没想到这次倒救了自己一名。 魔法虚弱药剂能够抑制魔法粒子融合,这些日子每天被灌好些,现在完全只能勉强吸收丁点魔法粒子。至于要多久恢复那已是个未知数,不过这种药剂对于斗气却没有抑制。 伊修松了口气,他将阿托的铠甲和鞋子衣物统统穿在自己身上,又在尸体上摸索,一枚空间戒指被这个家伙藏在腋下。破解空间戒指密码不难,格林那个混蛋没事的时候尽研究这些。打开空间戒指,里面除了些金币外就是大量食物,如果所料不错阿托计划用这些食物慢慢吊住自己。既不让我饿死却又时刻处于虚弱状态,不过现在可管不着我了。 伊修拿出牛肉干和朗姆酒使劲大嚼,追兵肯定还有,只是故意放水而已,阿托已经死了,这一道护身符既然失去效用,那只好将肚子填饱跑路要紧。该死的婊子竟然跟我玩计谋,你他妈不知道我们三当初一直都是我当狗头军师吧! 三分钟后,伊修填饱肚子,将最后一口朗姆酒喝下,他砸开溪流上的冰块,将阿托的尸体帮上石块丢入溪流中。这里气候寒冷,又值深冬,用不了多久这里就会再次结起二十厘米厚的冰层。这些足以暂时延缓阿托死亡的时间,做完这些伊修踩灭篝火,选中一个方向消失不见。 二百三十六章 越狱 雪莉将拘留所坐标图交给格林:“可不可以不要杀人?我知道你很厉害,起码远不像所表现出来那么可怕。”格林无所谓,耸耸肩道:“那取决于你的态度!” 在强大的实力与权势面前,雪莉感到深深无奈。弱者只是强者的工具,这个道理自己一直都明白,自己希望能够扭转它,可是努力比不上机遇。即使自己已经成为守备局大队长,名副其实的年少有成,可是对比一下。格林在同样的年纪下却已经成为血色玫瑰公爵。 既然称之为血色玫瑰,难道手下亡灵还会少吗?雪莉尽可能将自己手下调去巡逻,人毕竟有自己的私心,既然死亡不可避免,那么当然是死别人家的好。雪莉离开讯问室,一名守备军士兵押解格林回到监舍。想要进入拘留所一共需要经过五道门,而且隔壁就是守备局总部。守卫森严但格林本就是越狱专家,混了这么久岂会没有失手的时刻,失手也没什么好说,越狱就是。 计划定于凌晨两点,这个时间大街上几乎看不到人影,而且这个点也是守卫最为疲惫难熬的时刻。经验很重要,有了经验加持做事会少很多手脚。 隔壁监舍关进来几名新人,不过脑子可能被驴子踹过两脚,所以瓦特了!我又不是美女,至于这么直勾勾盯着我恨不得把我吞掉吗?想要我身上的魔晶直说就好,反正有也不打算给你们。 监舍与监舍之间相隔一面坚硬的黑曜石石墙,上面有两个窗口可以相互之间通风,如果有兴趣还可以找隔壁的兄弟聊会儿天。不过窗口位置很高,只有站立起来才能看见隔壁的情形即使如此也有很多死角。 佣兵看见格林对他们竖了一根中指,然后就蹲在窗口下死角出捣鼓什么东西。格林忙会儿后站起来,揉揉自己的老腰。伊修还是没有消息,艾露莎更是不知道如何。格林很担心,但他知道越是紧张时越要保持冷静。 C4炸药包格林当着佣兵的面安放在石墙下,当然他们不知道这玩意儿会爆炸,格林早就发现。魔法世界中很多很多物质能够将炸药的性能提升出无限可能。如同墙角的炸药包,里面添加黄金级魔兽的魔晶和恐爆饿虎提炼出的血液粉末。威力可以媲美大魔法师的攻击魔法。 黑暗魔法也具有很多效用,比如黑铁魔法“腐蚀粘液”和“尸骸酸液“形成的组合魔法具有非常强烈的酸性。而且这种攻击魔法形成的物质是一种无色无味的气体。一般人类被击中后会从身体内部开始腐蚀酥化,运用到墙体当中石头也会如此。 从外表看和平常的黑曜石毫无区别,但是其实已经如同豆腐般酥脆,用手指就可以轻轻捅开。但是黑曜石物质不是人体可以媲美,所以格林想要挖出一个能够让自己通过的洞口需要费些工夫。如同肖生克的救赎那么长时间到是废话,不过也需要几个小时。 格林参照坐标图,绘制出最适合的出口,使用组合魔法在不破坏外墙的情况下是通道的线路不至于出错,格林还得重新计算。因为组合魔法”蚀灵酸气“操控性很强,气体的不确定性很大,而且腐蚀的速度和气体的浓度关系成正比。如果格林没有把握住浓度,要么因为酥化程度不够墙体没有被腐蚀,也就挖不开。要么因为浓度太高,所以被腐蚀的墙体只有一小部分,格林钻进去也会被卡在墙体当中。 黑曜石密度高,格林被卡在墙体中运气好的话被守备军发现就出来灌下虚弱药剂提押到监狱中,要么运气不好活活憋死在里面。当然憋死是不会,实在不行还有傻大木在,不过这么一来所有的努力都会白费,自身的实力也将暴露在各大势力眼皮底下。 本来大家玩的好好的,突然发现你比别人隐藏太多杀手锏,后果就是其他小伙伴结伙针对你。 守备军二十分钟巡一次监舍,依旧是墙角死角,格林对照图纸坐标,按照计算得出的数据,他将魔法”蚀灵酸气“的浓度控制在29g/mol。 墙体背后是整个拘留所的污水处理管道,格林想要不惊动守备军,还得将下水管道击破从那里逃出去,因为下水管道直通城外护城河。而到了护城河,只要小心躲过城墙守城士兵格林才算完整逃出。 佣兵见格林不理会他们,于是喊道:”嘿!隔壁的兄弟,聊两句吧?正好可以解解闷。“ 格林忙着越狱,哪来时间理会他们,于是直接喊道:”我不和你们玩,听说智商低的人也会传染,所以你们离我远一点。“ 伯坦嘴角扯动,这个混蛋嘴巴真毒啊,不过为了五百万金币,我才不会理会话语中的意思。 ”嘿,兄弟,你是犯什么事进来的,说说吧,我也不是第一次进牢子,听说这次我最少会被判两年。拘留所本就是个无聊的地方,如果不自己找点乐子可不行。“ 格林听见沉重的脚步声,知道守备军巡逻队要来了。于是站起来打算松快一下筋骨,做一套中小学生第十二套广播体操”初升的太阳“似乎不错。 伯坦依旧喋喋不休纠缠格林,希望能够套些话出来,没有人认为格林会将星羽魔兽魔晶放在身上。不然以守备军雁过拔毛的优良作风,即使将魔晶藏在菊花里也会被找出来的。为了监舍安全,每一个进入监舍的罪犯不仅会搜衣物,更是会扯开你的裤裆看看那只小小鸟有没有挂什么东西,或者让你脱下裤子看看你腚眼是否塞了赃物。 一颗价值五百万金币的魔晶,如果被守备军发现,那么这个家伙还会这么风轻云淡,肯定是一副死了爹妈的表情。格林越是表现得无所谓,恰好证明魔晶不在他身上,还安全藏在某处。 守备军经过格林监舍,不动神色瞥了格林一眼,格林心里明了。贵族安插在守备军的人也开始注意自己,不过都吃屁去吧,跟我玩还差远着呢! C4被格林的床铺盖住,早在之前格林就将所有床板拆掉,把那些用来铺床的干草铺在地上,铺盖也盖在地上。坐牢嘛睡在地面干草堆上才像回事。因为格林的行为是当着守备军的面干的,所以到也没有引起注意,只以为是格林的习惯而已。 二百三十七章 越狱(续) 一套广播体操打完,格林终于感觉自己身上暖和了点。守备军的脚步愈来愈远,佣兵伯坦还想说些什么。格林站在他能看到的位置,左手食指轻触拇指挽成一个圆圈,右手竖起一根中指缓缓穿过左手。 “兄弟,这什么意思啊?”伯坦觉得自己是个好孩子,应该充分发挥不懂就问的优良作风。既然别人抱着求学的态度,格林以为授业解惑是自己应当做的。 “小伙子,意思很简单,诺你哥们不就在背后嘛,既然闲的无聊就同他皮炎去啊!”格林恶毒道。 “你!”即使伯坦脾气再好此刻也忍不住。“小子别让我在外面看见你,要不然见一次打一次!”格林你懒得废话,直接竖起中指,意思很明显,有种的现在过来。要不是我赶着越狱,早他妈拿弹弓弹你小雀雀。 一名悲笛武士半跪在路西法身边:“大统领,有个兄弟跟踪布莱克失踪了!”路西法脸色变寒:“不是早已经发过命令取消跟踪吗?” “大统领,是那名悲笛自作主张去办的,其他兄弟压根都不知道。” “行了!我知道了,你先下去吧,所有悲笛没有我的命令擅自行动者一律处死。”路西法寒声道。 悲笛武士越发谦卑,双手抱拳行了一礼告退而下。小耗子糯糯道:“路西法叔叔,爸爸不是说以前的悲笛全部清除掉吗?为什么你还留着他们,爸爸说过这些人都是混蛋,是坏人不能重用。” 路西法轻抚小耗子长发道:“你老爹没有说错,这人啊吃惯了油水在叫他们嚼糠就会生出不该有的想法,老班底倒是有些好手,心境也磨练的差不多,也不算白费我的心血,至于其他生出不该有心思的家伙的确应该清除。” 路西法挥挥手,穿着绣了血色玫瑰标志的黑衣悲笛武士从影子中出现跪在路西法脚边。“通知下去,清楚计划开始执行,告诉薩波注意安全,务必斩草除根一个不留杀绝。” 悲笛武士颔首道:“遵命!” “小耗子,可不要害怕哦,你老爹不舍得教你杀人,艾露莎虽然人挺好但我总感觉她有些异样。反正他们怎么想我不理会,路西法叔叔必须将格林落下的技能全都交给你。” 小耗子低着头小声道:“可是爸爸会生气的,爸爸不喜欢小耗子和别人打架!小耗子喜欢爸爸,不希望爸爸生气!” “哈哈哈哈,格林那个二百五我还不理解。他是出名的护犊子,你要是和别人打架万一打输了他可是会心疼死的。还记得那次你不小心摔了一跤,只不过磕破点皮。你老爹硬是守着你一个晚上怕你留下阴影晚上做噩梦。” “小耗子,和人打架输赢是常事,可是你输了格林就会心疼,既然如此只要不和别人打架就绝不会输。至于别人欺负你,你觉得如果你不偷偷离家出走有谁能欺负得了你。” “路西法叔叔不会让你和别人打生打死,只是让你见识一下什么叫做战斗,咱血色玫瑰家族的人,要是连血腥味儿都闻不得那可是会被笑话的。” 路西法从小耗子口袋中拿出一个魔法卷轴,一缕斗气输入其中,繁杂的魔法方程式迅速成立为公式。二十具并不魁梧的骑士渐渐现身,暗黑色盔甲上流淌着浓郁的魔法粒子十字长枪镶嵌威力无穷的魔法石,长剑上流淌着魔法的长河。格林手下由无头骑士进化成功的无头夜骑全部在这里。 而他们身上的盔甲武器都是经过格林亲手打造而成,无论是防御还是攻击都强悍的可怕。虽然他们都还是大骑士级别,可是一名无头夜骑可以单挑四名无头骑士。换句话说物体体积没变可是浓度却是之前的四倍,无头骑士进化为无头夜骑最显著的特点就是更高的智慧已经强悍的斗气。 魔法卷轴是一次性用品,所以除非格林召回他们回到《定律》中的储存空间,否则即使死亡也不会消失。雪莉当然没有资格了解到这种程度的秘密,而且无头夜骑是没有亡灵气息的,或者说他没有任何气息,除非你眼睛看见他,否则即使他站在你身后依靠敏锐的直觉也不能发现他们。 所谓的直觉,其实就是一个人面对足够的战斗和死亡的威胁中产生的一种习惯。而无头骑士如同无处不在的空气一般,既围在你身边又让你丝毫无可奈何。 只要给无头夜骑戴上覆面头盔,哪怕离得再近你也只会以为这是一群骑士,而不会往亡灵生物那方面想。 格林摸摸头上的汗滴,路西法那个二百五应该打算清除了吧,无头夜骑也应该开始召唤。娘的我这个主人都还没先使用先给他那去玩了。不过只要小耗子安全,也就无所谓了,二十名无头夜骑啊,哪怕有个千人也能凿穿吧! 掏出怀表,表针显示离凌晨两点还有四十分钟,格林躺在干草堆上将那床刚换的被子披在自己身上。虽然《定律》现在除了魔晶外几乎没有限制。精神力量因为吸收恶魔阿托克斯的力量后变得格外强大,现如今已经足够媲美传奇星昼魔法师地步。 萨乌尔歼星舰都已经能够召唤出来,虽然只出现一座歼星舰炮,其余副炮主炮乃至完整的萨乌尔歼星舰舰身都还没有影子,但好歹也是大进步。格林暗自沉思,估计得要到达史诗辰羽级魔法师的精神力量才能够完整召唤出一艘萨乌尔歼星舰。不过精神力量如今找到提升的思路,《恶魔书》中记载的恶魔就很不错。 而且原来《恶魔书》中的恶魔可以互相之间融合,就是不知道活体之间是否也是一样,咒歌如今已经完全被阿托克斯的力量消化,但是咒歌的力量自己却还能使用,甚至更加得心应手。 当怀表表针指向凌晨两点,格林突然睁开眼睛,先将C4打开,他会在一个小时后爆炸。黑暗魔法“替身傀儡”其实并不像人,但是有个人型就好,将被子盖住傀儡,把头蒙起来,贴身靠墙。格林挖开酥脆的黑曜石狱墙,此时的黑曜石狱墙只要轻轻往两边一摁就会紧贴未酥化的墙体,容纳出足够的空间供格林爬行。 二百三十八章 截杀 艾格玛琳造就的强悍战功决定了他们的士兵充满自信。波兰城的夜晚有些寒沥,格林骑坐在下水管道铁管上,等会儿会发生妙不可言的事情。为了让自己好受一些,他今晚并没有吃多少东西。 但是酒是必需品,如果没有酒自己一定会被逼死,点燃最后一根香烟,格林吐出无尽陶醉。怀念曾经是很多人愿意喜欢干的事。 自己从前就是靠这些美好的回忆生活,即使过得和孤魂野鬼一样却总算还有些温情。 那个时候,自己舔舐撒在地面的粥水,想的不正是母亲傍晚烹调的香甜饭菜吗。尊严这种东西最没有使用的价值了,当初面对那碗打翻的白粥。有些人拉不下脸和在地面舔舐,有些人觉得不能和野狗争食。 但我毫不在意,有些食物进入肚子,所以在那晚突然来临的暴风雪中自己侥幸存活下来。而其他人顶着饥饿痉挛的肚皮在第二天早上微笑着冻僵。(冻死的人表情是微笑的!) 所以尊严算什么,连根毛都不算。既然尊严毫无用处,那么即使自己粘满满身粪便攀爬下水道也就无所谓了。 格林小心将烟头熄灭,积满粪便和小动物尸体的下水道沼气的含量可不是一星半点。烟头如果不小心点燃管道中的沼气,即使耶稣降临也拯救不了我。 格林想想自己粘满粪便逃出护城河站在冬雨中仰天大笑的情景,暗骂一声傻子,可不是嘛!啥子才会这么干,大冷的天。 格林一边将潜水装备往自己身上套一边想到。 伯坦怒火中烧,那个该死的佣兵居然敢挑衅自己,简直就是混蛋。 我发誓等老子出去后一定要你好看,起码要打的你妈都不认识你。格林觉得要是被你打一顿我妈会出现,那自己会非常愿意效劳的。 可是格林如今不在监舍,所以伯坦失去唯一的求生机会。当格林钻出下水道游过护城河爬上波兰城边素林山顶后,c4炸药瞬间炸响,如同绽放的焰火。路西法出现在格林身边,“真的不需要我吗?你现在实在有点弱鸡。” 格林从路西法手上接过熟睡小耗子,下巴轻轻顶在小耗子头顶,“小耗子,不要害怕,爸爸一定會保护好你的。”似乎感受到老爹的气息,小耗子嘴角慢慢舒缓,松开眉头。格林在小耗子额头亲吻,“路西法,我不想再回到以前孤魂野鬼一样的生活,那太可怕了,所以你必须保护好小耗子。必要时刻,用我交给你的献祭魔法将寒羽巨蛇召唤过来,空间魔法已经有一些眉头,献祭产生的能量应该足够单向空间魔法建立。” “波兰城死多少人我没意见,就算城毁人亡也无所谓!” 小耗子从新回到路西法手中。“我明白,其实我也不在乎死多少人,要不然这几对翅膀也不会变黑,呵呵!” 波兰城中,假教授喃喃道:“现在血色玫瑰公爵应该已经成功越狱了吧!能将一名艾格玛琳帝国公爵杀死真是令人愉悦啊!”布莱克早已得到假教授的指令,此刻正带领整整百名幽狱骑士及雷克顿埋伏在山路。路西法翅膀展开,身影顿时消失在黑暗的夜空中。 格林打开《定律》,一粒魔法粒子融入其中,霎那间从《定律》中漂浮而出几十到光晕,萨乌尔幽灵骑士率领数十无头骑士出现在格林背后。 塔达尔端坐在树桩上,在他的周围里外围满三重人马,第一重就是塔达尔的嫡系精锐审判骑士,审判骑士实力不等,但最低都是白银骑士。第二重是十位神圣魔法师教廷额外增派的支援力量,都是白银级魔法师,其首领为铂金瀚空魔法师。第三重就是最早跟踪小耗子的五叶烈阳骑士极其下属。作为大路上有数的庞大势力,神圣教廷对于空间魔法虽然并不了解,但是先人牙慧却是有的,为了捉拿格林这次神圣教廷下大本钱动用空间传送魔法。 假教授能猜到格林会来到这里丝毫不奇怪,因为路西法那名失踪的悲笛武士就是引路人。也正属于需要被清除的那一拨“老人”,既然想要投靠神圣教廷没有投名状怎么行。只是绝大多数悲笛武士都不知道他们上家竟然是血色玫瑰公爵,塔达尔也正是刚刚得知这个消息。 这名悲笛武士根本不是跟踪布莱克,而是半路转走投靠神圣教廷去了,只不过布莱克一开始就发现有人跟踪,后来又突然离开,所以好奇跟上一探究竟。 也就是说现在三方势力汇聚在素林山都是因为这名悲笛武士,然而此刻他的脑袋正被塔达尔搁在脚边。对于异端,审判骑士从来不会手软。 塔达尔拄着审判骑士剑闭目养神,消息已经让人带回神圣教廷,天灾教会的动向他自然清楚一点。一个还没长大的小伙子就敢冒充“教授”?不过这倒是个剿灭天灾教会的好契机。塔达尔听说过一些假教授的是,他在天灾教会的确有些位置。所以也肯定清楚天灾教会总部在哪。 悲笛武士出现在路西法身边,双手递过魔法信函,路西法直接捏碎上边的魔法公式,看完之后直接用都气捏碎。波兰城暗中其实已经被格林控制起来,确保任何消息不会被传送出去。 格林召唤萨乌尔幽灵骑士和无头骑士后,又连续召唤两支鬼面轻骑及一支憎恶机枪手和四辆哀嚎战车。所有作战单位首领围在格林身边。格林摊开地图。 “萨乌尔幽灵骑士率领无头骑士与我保持距离,等待敌人出现在出现保护。憎恶机枪手和哀嚎战车分为两部,每部跟随一支鬼面轻骑,绕过两翼,待白色信号弹出现上空集体冲锋围剿。务必注意行踪,不能让敌人发现,悲笛武士会帮我们清除敌人斥候。这一次我们或许牺牲很大,但是,务必全歼所有敌人,我不管是神圣教廷还是天灾教会或者其他狗屁东西。我就是不打算让他们一个人活下来!” “遵命!”所有首领其声低喝道 路西法熟练的将小耗子一脚踹开的羽绒被盖好,那种手法让雪莉都自愧不如,路西法叹口气。谁家堕落天使有这手艺,还不是练出来的,小耗子睡觉有时很浅,稍微有些动作就会被吵醒。以前因为这事没少被堂吉诃德抱怨,把咱家小耗子吵醒,严重影响睡眠质量。 该死的,堂吉诃德那个二百五咋就手法那么好,从没见他惊扰到小耗子。不过谁让小耗子是咱家宝贝呢!路西法见小耗子依旧熟睡,松了一口气。将一封信交给雪莉。 “把这封信连夜交给城外驻军,我会派人保护你,告诉他们进入战备状态,但是不论素林山发生什么,哪怕素林山整个被拆掉也不能离开军营。这是帝都统战部的指令,你一并交给驻军!记住不该说的别说,否则即使你有些背景也保不住你!”对于别人,路西法从来不会带上任何感情。 雪莉接过信封,然后一言不发甚至走路都没有发出一丝声响离开房间。这里是自己的家,可是如今却连大声点说话都不行,而这一切就是因为小耗子睡着了。雪莉感到很气愤却又无可奈何,只能在心里大骂两声混蛋。 二百三十九章 混战 当凌晨五点时,守备军早已将整个波兰城封锁,那一声爆炸惊醒整个波兰城的居民。贵族大门紧闭,所有护卫全身披挂警惕可能到来的危险。守备军沉重的巡逻脚步声穿过百叶窗传到路西法耳中,小耗子迷迷糊糊睁开双眼,看见守候在身边的路西法。 “路西法叔叔我早上要吃拉面,牛肉加双份哦!”小耗子甜甜道。 这才是心肝啊,“好嘞,一会儿叔叔就给你做,不过现在咱家小公主应该先刷牙,把脸蛋洗一下。”抱起小耗子,吧唧一口,路西法来到卫生间,魔法世界有魔法世界的刷牙工具。但是因为格林的习惯,所以自家人都是用牙刷粘青盐刷牙。牙膏倒是没有弄出来,血色玫瑰家族的人很注重卫生,虽然训练时经常往泥潭沼泽钻。吃的更是逮到什么吃什么,哪怕是活老鼠也直接拧断脖子,用小刀子一小块切进嘴里大嚼。 刚开始不知道多少人因为这点导致呕吐,但是堂吉诃德不管,只要发现谁吐了立马命令其将吐出来的在咽回去。其实堂吉诃德自己也吐过,但是他阴沉脸,当着所有人的面将那块老鼠肉捡起来咽下去。路西法明显好不少,悲笛武士的训练他才不会多管,反正就一个字,谁要是咽不下去一律砍头。他本来就是亡灵,更别谈进食这种高级话题,虽然这个家伙也经常吃东西。 薩波将波兰城最后一名属于清除计划的悲笛武士埋进泥土中,作为被清除的对象,只有一席帘子裹尸。任何带有悲笛身份的东西全部清理干净。不仅仅如此,清除计划通过信鸦发往各处,相信过不多久所有位列名单的悲笛武士都会在世界上消失。波兰城属于二级城市,但是因为这里庞大的酿酒工程,因此也有一条属于波兰城的魔法蒸汽火车铁路。 为此除去驻扎于此的三个兵团外,还有一支五千人的骑兵加强营。雪莉牵走两匹马轮换着骑这才终于到达最后一个兵团营地,哨兵发现雪莉立即将她截停。走近一看才发现是自家兵团长的宝贝女儿,岂料雪莉现在心急如焚如果再不将信封交给父亲,到时候父亲出兵,以那个人的作风或许父亲真的会有危险。 她明白自己父亲只是兵团长,艾格玛琳有多少兵团长都数不清楚,而这些所有人包括他们的军团长都隶属于帝国统战部,位高权重说的就是那个家伙。父亲如果因此得罪那个人实在不妥。 雪莉对这里很熟悉,甚至都不用人带路自己骑马直奔主帐门前。当雪莉父亲隆格接过信封后,脸色渐渐阴沉。 “这封信还有谁看过?” “其他两个兵团兵团长,和加强营营长,其余包括他们副官都没见过,您是最后一个。”雪莉见父亲脸色不善,立刻解释道。 隆格将信封丢进火盆中,下令道:“吹集结号,所有作战单位进入战备,把所有武器装备妥善。” “弗莱,你是瓦尔基里军事基地出来的,你给说说我应不应该相信你的导师。” “大人,相比那封信一定和格林导师有关系咯,我是第一批进入拉雅喜马瓦尔基里军事基地训练的学员。所以有幸得到格林导师教学,其他的末将不敢多说,但是对于军队,格林导师从来不会开玩笑。” 隆格脸色沉重道:“刚刚那封信中提到天灾教会和神圣教廷同时出现波兰城,而且都有非常庞大的数目和强者出现。” “大概猜到了,甚至需要通知三个兵团外加加强营进行戒备,以这种力量估计都可以冲击军营了。大人,现在务必请你允许我跟在您身边,即使是睡觉上厕所。” “哦,弗莱你是觉得他们会使用斩首战术吗?” 弗莱轻声道:“不怕一万就怕万一,虽然我们兵团防守森严,可是……”弗莱似乎怕兵团长隆格生气,话说到这里就不再提。 “可是毕竟你们成功了是不是,瓦尔基里军事基地到底是个什么地方,甚至连我都想前去长长见识。呵!一群毛头小子只用了三天就能将我斩首,你知不知道那次演习后我整整一个月都没有睡个好觉。把你的夜枭班调过来吧,保护我的安全。” 弗莱轻笑道:“遵命!” “哈哈,你这小子啊!也幸好格林大人是艾格玛琳人,否则我估计会下半辈子都睡不安稳。” 弗莱说到做到,说不离开兵团一步就不会剩半步,雪莉正竖起耳朵想多听点秘密,无奈被自己父亲瞪了一眼。瓦尔基里军事基地到底是什么,自己父亲什么脾气她当然知道,可是弗莱副官才来没几年军衔就已经到达少校。这可不是自己守备军可以媲美。 军队中要想升军衔到底有多难,只要看看父亲就知道,而且当时父亲从军队领回几个人后高兴了一整天。难得破天荒喝醉,就连做梦都喊着赚到了,自己从来没有见过父亲喝醉。 塔达尔不按套路出牌,直接在山麓拦截格林。 “天灾教会的,一起出来吧!难道你们想在暗处偷袭吗?”塔达尔伸手对准静谧密林,一条神圣斗气组成的冲击波轰然炸响在密林深处。布莱克身边,魔法护盾堪堪抵御冲击波攻击,随后破碎。他身后的黑暗魔法师松了一口气,好歹将攻击防御住。 布莱克见状也明白自己的行踪被人发现,叹了口气,本想坐收渔翁之利。黑暗魔法师及幽狱骑士从密林中依次现身。以布莱克率领的黑暗魔法师及幽狱骑士,以塔达尔率领的审判骑士、神圣魔法师及烈阳骑士。 格林微笑着伸出右手,对着天空打个响指,萨乌尔幽灵骑士率领无头骑士现身将格林守护在中心。没想到塔达尔为了防止自己和天灾教会联合对付他们竟然选择将三方引出来进行混战。 塔达尔一方强者最多,几乎都属于高端战力,如果在战场上这些人一旦意外出现,足以扭转一场战斗的胜负。而战争是由无数战斗来决定的。布莱克人数最多,虽然缺乏高端战力但是人数却达到一千多人。实力相当不低,塔达尔和布莱克同时将目光移向格林。 格林点点头,意思很明显,作为公爵,应该不会只有这么点人吧! 《定律》再次出现,无数光团从里面飞出,疯狂宝贝、身高两米的绿巨人、次级生化幽灵、终结者出现在格林身边。终结者也就是出自某款枪战游戏中的生化幽灵。只不过被《定律》修改过一番,能够使用一些雷电魔法。鬼面轻骑和憎恶机枪手还在迂回。需要时间,他们都知道自己是很强大的亡灵魔法师,可他们不知道《定律》到底有多可怕。 塔达尔和布莱克以为这是混战,可是我做的确是将你们围歼,轮战术轮实力我几乎比你们多一个军团的实力。以现在史诗辰羽的精神力量,我完全可以召唤一个军团的兵力。更何况傻大木还在暗中潜伏。傻大木吐出一口寒气,寒气遇见空气化为冰渣,他正帮助格林监视四周,毕竟现在格林自身实力实在弱鸡,间谍也已散开,但间谍有时遇见强者估计还没有将信息反馈格林,人已经杀到格林面前。 二百四十章 被抹掉的山头 格林抽出半支烟,这还是当初小耗子用零花钱偷偷买的,自己一直舍不得抽,即使还剩下一口也不扔掉。抽出火柴点燃香烟,吐出一个烟圈,萨乌尔幽灵骑士如同得到命令般抽出长剑发起冲锋。 塔达尔挥手前指神圣教廷发起冲锋,布莱克本来还有些顾虑,如今见到熟悉的无头骑士,那里还会猜不出来格林就是“教授”。 “混蛋啊!要不是老子命大,都要被你干掉!一大队击杀神圣教廷,二大队三大队随我干掉教授!”面对昔日的同伴以及仇人,布莱克对于格林充满忌惮,更明白此人心机。如果稍有差池就是身死道消的下场。雷克顿看见格林,眼中怒火从双眼喷射而出。 即使成为亡灵,他当然知道耶鲁就是格林的奴隶。杀妻灭子之仇不共戴天,一声怒吼之下,雷克顿严重幽蓝色的灵魂之火凭空加深三倍不止。 刀剑相撞,魔法轰鸣,整座素林山在这场厮杀下震动哀鸣。 格林捏住香烟,他自然也认识雷克顿,当初还特意吩咐老兵们好好打磨打磨,留着以后使用。只不过这个家伙人傻了点,现在更是不知道受了什么刺激,好像我杀他全家一样。 格林不知道,他虽然没有杀他全家,但是耶鲁有很大嫌疑,或者说布莱克用手段成功将雷克顿的目光转移至耶鲁身上。格林没有理会他们,自顾自拿出火箭筒,虽然自身能力受限但是武器也有不少用处。更何况布莱克想要杀到自己身边先得突破萨乌尔幽灵骑士组建的防线。 至于刺客悲笛武士会教会他们如何做人,这一次我可也下大血本了。 素林山的激战岂会没有引起波兰城的注意,绚烂的魔法随意撞击就是一场大爆炸,神圣魔法、黑暗魔法、火焰与耀光的洗礼下,参天古木燃起熊熊大火,比大象还巨大的石块粉碎成粉末。 守备局局长联合城内防守士兵将整个波兰城控制,并派出手下前往驻军求援。波兰城此刻城门紧闭,街上到处是士兵奔走的身影,所有居民被告知呆在家中不得随意出现在街头,违令者一律抓起来。 耶鲁暂时与家中断开联系,所以他还不知道小耗子的巨变。 路西法感受到素林山的战斗气息,一名手下快跑而来在路西法耳边低语。 “好了,我知道了,吩咐下去盯死那个亡灵魔法师,一旦有任何异动剩余悲笛武士及陷阵营斥候全部加入战斗。务必消灭那个亡灵魔法师。” 悲笛武士离开房间,小耗子趴在桌子上阅读,格林给她定下每天需要学习多少时间。对于父亲的要求小耗子总是欣悦接受,所以她看得很认真,哪怕书中的语言晦涩难懂。二十名无头夜骑带上战盔,战盔与铠甲处有链接装置,只要将战盔对准连接凹槽轻轻转一圈战盔就会完全固定。 从外表来看,这些都是实力强大的骑士,而不会让人联想到亡灵生物这些负面消息,换句话说即使整个艾格玛琳都知道格林是亡灵魔法师,但只要格林自己不承认就没事。不过艾格玛琳一向愿意接受亡灵魔法师,好吧大部分愿意接受。主要是为了遮掩一下“教授”这个身份,毕竟在整个大陆教授都和死亡密不可分,即便是艾格玛琳也有好几起大案件和他有关。 塔达尔不愧是十二红衣大主教,杀起人来犹如长镰收割麦草,但是在场的就没有一个弱者,更何况各种魔法武器及魔法卷轴肆意横飞。布莱克显然是深谙藏拙之理,因为高端战力不多,所以他一直在保存实力。即使强如塔达尔当斗气消耗巨大是也会手脚发软。 黑暗魔法师见奈何不了塔达尔,于是将目标移向格林,一连串火球如同不要钱般砸向格林。无头骑士立刻护卫格林躲避魔法攻击,在他身后,火球坠地如同连环炸弹扫过一片。 此时所有人眼睛变成血红,除去自己人外和疯狗一样见人就砍,萨乌尔幽灵骑士将塔达尔截住。在场的只要他能对格林造成危险,双方再次进行激烈厮杀。雷克顿不管不顾眼中只认准格林,十几名终结者将他将他围绕在中心。这个时候就看出终结者的实力,虽然终结者首领只有黄金大骑士级别,其他马仔都是白银级,但是雷克顿群啊他们丝毫办法都没有。 疯狂宝贝锋利的手术刀在每一个敌人身上掠过,每一刀都会绽放一朵血花。可是敌人盔甲坚硬,战斗素质极为熟练,疯狂宝贝很难收割敌人性命。绿巨人挥舞强壮的臂膀,每一拳下去都如同锤击。熊熊大火中,不管是谁此刻只想将自己面前的敌人干掉。 波兰城内假教授捧着一本亡灵魔法书轻声阅读,不是饮一口香甜的奶茶。热乎乎的红茶加上早上刚挤的牛奶。只要加上一块蔗糖就是非常享受的滋味。对于隐藏在对面阁楼中窥视的悲笛武士,不屑之意非常明显。 监视我有用的话还需要手下干嘛!作为亡灵魔法师可从来没有正面面对敌人的先例,后手早就已经布置完毕,这一次波兰城执行真是令人愉悦,不仅可以得到一颗血色玫瑰公爵人头,说不定还能将红衣大主教送入地狱。只要完成这些,还有什么能够阻挡我成为下一届教授,说不得还可以争一争教会教皇的位置。 素林山下,鬼面轻骑下马悄悄摸到一群幽狱骑士后背将他们围歼,哀嚎战车配备红外线探测系统,换句话说只要是活人就基本毫无藏身之处。完整的包围圈很快成型,憎恶机枪手将弹链按进机枪,厚实的子弹箱挂在背后,哀嚎战车所有武器装载完毕。鬼面轻骑首领将部队隐藏进深邃的密林之中,所有鬼面轻骑凯芙兰长刀拔出刀鞘。 凯芙兰战甲面罩完全盖住白骨脸庞,只剩明灭不定的淡黄色灵魂之火警惕四周。寂静无声,杀气不在肆意飘散,而是全部内敛其中,只等待爆发那一刻。那时除了尸山血海能够使杀气得到满足外,再无他物可以阻止杀意涕泗横流。 二百四十一章 塔达尔死亡 当太阳滑倒正中间,厮杀已经接近尾声,雷克顿的尸体被砍成肉泥。布莱克紧握长剑扶起一个松木喘着粗气,娘的这两个人都是变态吗?打了这么久还没有脱力,我的人马都要消耗完了。 “咔嚓!”一到闪电自天际降落在山麓,天色转暗。随后豆粒大的雨滴从天际砸向地面,格林将刚叼在嘴角的香烟取下放好。萨乌尔幽灵骑士的失去一条手臂,审判骑士为了突破亡灵防守,以命换命才换下萨乌尔幽灵骑士一条手臂。 但是这对于萨乌尔幽灵骑士而言毫无损害,因为萨乌尔幽灵骑士作为星际登陆作战单位。不仅装配星核作为能量驱动来源,更是有滑翔飞行机甲羽翼。 换句话说只要星核存在,萨乌尔幽灵骑士即使失去四肢都还能战斗,作为登陆作战单位,近战是必然的。萨乌尔合金战剑和塔达尔的审判圣剑对击这么久也才砍出几处豁口。 格林身穿黑色斗篷,斗篷不能很有效防水,一阵寒意涌上心头。格林心中感觉不妙,果不其然塔达尔身影从天而至,萨乌尔幽灵骑士眯起双眼轮转半圈萨乌尔战剑。 浓郁的神圣斗气将雨滴蒸发,萨乌尔幽灵骑士定晴长剑平举认准方向直刺过去。 剑尖与剑尖相撞,星核力量与神圣斗气互相纠缠在一起。肉眼可见一道湛蓝色斗气和一道圣光色斗气凝聚成为双色龙卷风。 所有被龙卷风波及的物体皆化为灰烟。 布莱克大声喊道:“所有人撤出五百米范围,现在立刻拉开距离!”这种力量,即使是他遇见也一定会被撕裂的! 两股斗气继续纠缠,只是直径渐渐停止扩大。最后双色斗气龙卷风开始收缩,布莱克眼神一紧,心悸的感觉萦绕心头。 果不其然,斗气龙卷风中心一团越发明亮的光团开始炸裂。 布莱克放下长剑,喃喃道:“完了!” 素林山,冲天的尘爆声不绝于耳,一朵巨大的蘑菇云冲天而起,其高度甚至达到两百米。 爆炸中心,萨乌尔幽灵骑士以骑士礼半跪在格林身边,他的身体渐渐被神圣斗气泯灭。斗气产生的漩涡何止五百米,布莱克在危急时刻直接将身旁的幽狱骑士挡在身上。 良久,灰蒙蒙的烟尘在雨水的清洗下渐渐消散,火势瞬间加大,即使寒雨淅淅沥沥却奈何不了大火。格林看见自己身体不断灼烧,随即肌肉组织又开始重新愈合。这个过程完全没有一丝感觉,待灰尘散尽。仅剩一名无头骑士倔强拄剑攀爬至格林身前,下半身已经不在,所以无头骑士只有腰腹存在,虽然比格林矮半截。 格林蹲下身体拍拍无头骑士肩膀,无头骑士转过半截身子,倔犟将格林往后推出半步,然后继续面对全身布满神圣斗气的塔达尔。布莱克踉跄着推开身上的幽狱骑士尸体,他们居然都没事!不对,教授身上伤口竟然在重组,他居然把自己也给改造成亡灵! 深深的惊诧萦绕布莱克心底,“哈哈哈哈!教授没想到啊!你也会有一天将自己改造成亡灵生物!如果这个消息传遍大陆,你还会是那个受到亡灵魔法师尊敬的导师吗?” “作为亡灵魔法师竟然将自己变成亡灵,这是亡灵魔法师最大的耻辱啊!” 布莱克喊着喊着,却大滴眼泪流淌出来,自己的信仰在现实面前崩塌。他最恨教授,但是教授却也是他最敬仰的人。亡灵魔法师最大的耻辱不是失败,更不是被可恶的神圣教廷将自己绑在旗子上风干,而是成为自己一辈子研究的对象。 布莱克嚎哭着叫嚣,塔达尔挥舞手中那柄魔法长剑,浓郁的斗气布满整柄剑身。 “虽然我讨厌亡灵魔法师,但是我也知道亡灵魔法师是追求生物本质的学者。现在你自己都变成亡灵,还怎么探寻亡灵魔法师的真谛,你已经不配称为学者。” “说吧,你还有什么遗言,也好让你死个痛快!”在场除了塔达尔三人外仅剩无头骑士,在场任何一人或者两人联手都不是他的对手。更何况他还有底牌没亮出来,所以他愿意给曾经贵为学者的格林一个体面。 格林蹲下来,从怀中抽出一支香烟,就着火焰残骸点燃后放进嘴中深吸一口。 “哈哈!”格林舒服的吐出一个烟圈,“我什么时候需要轮到神圣教廷的混蛋给我体面?” “小耗子在那么小,你们也竟然敢随意让她吊在魔法飞艇上挂十几天。你知不知道我有多后怕,你他妈的,幸好小耗子没事,要不然我会让整个大陆陪葬。”格林温声道。 塔达尔闭上眼:“在我眼里从来没有什么道德仁义,与我而言只要能够完成任务就行,至于手段不过是完成任务的捷径而已。” “狗屁,龌鹾的神圣教廷,卑微的教授,哈哈哈,你们真是混蛋,现在反倒准备惺惺相惜了吗?”布莱克失心疯般猖狂大笑道。 “塔达尔,和我决一死战吧!”布莱克举起长剑,如同一名骑士般冲向塔达尔。塔达尔反手一剑将布莱克人头斩落,其实当知道格林将自己改造成亡灵时,他就已经失去生存的欲望。这辈子努力都是为了变得更强从而超越教授,可是教授却失去自我。呵!多可笑啊!研究人体自然科学魔法的教授最后成为被自己研究的材料。 布莱克无头尸体往前前进两步,随后重重倒下。 塔达尔甚至都没有回头再看一眼布莱克,“他已经不想活了,而这一切都是因为你,包括你的女儿,如果不是因为你她大可以待在教廷享受公主般的生活,甜蜜而温馨,可是因为她不得不小小年纪就经历生与死的考验。” “行了!”格林低喝道:“难道你觉得我会因为你几句话而扰乱本心吗?” “我本来不抱什么希望的,狮子搏兔犹尽全力,更何况是面对你呢!好吧,把你的底牌亮出来吧,我可不相信你会仅仅只有这些本事。” 塔达尔长剑拄地,暴动的斗气竟然如同魔法粒子般绘制魔法公式,以长剑为中心。数百个魔法公式勾勒出魔法阵,数十道身影从魔法阵中出现。格林定情一看,一股不详的预感涌上心头。 从魔法阵走出来的竟然是身披圣光凯甲,背倚双翅的天使。 “你有人体自然科学魔法研究,而我们教廷却遗留下天罚计划,当诸神黄昏到来那天时,光明神遗留下保护教廷的力量,那是属于神的力量,也就是天使。” 格林洗完手中的香烟,刚刚在斗气旋涡中,他和阿托克斯产生一丝联系。阿托克斯的灵魂并没有泯灭,而是被封印。原因很简单,卡尔萨斯当初研究神明力量时阿托克斯就是那个载体,后面却不知为何失败被卡尔萨斯抛弃。如今斗气漩涡唤醒阿托克斯自身意识。 由于之前阿托克斯和格林融合,换句话说阿托克斯就是格林,格林就是阿托克斯。阿托克斯曾经作为卡尔萨斯最强大的恶魔,之所以导致格林身体往亡灵化转变,也是因为格林身体太过脆弱承受不了那股强大的力量。 也就是说,当格林身体强度足够时,他就能拥有比肩神明的力量。 “阿托克斯,我现在能够借用你多少力量?”格林低语道。 “只能让你暂时拥有星羽级别的力量,那些天使都不弱,几乎都是星羽级别,你能有把握吗?要知道我现在和你几乎和兄弟没区别,要是你被杀死了我会很丢脸的。” “呵!时间大概多久?” “十分钟,如果时间再长你的身体就会崩溃,否则到时智慧仅剩下灵魂,而那和死亡没有区别!” “开启力量传送吧!”格林从空间戒指拿出一支信号弹,鬼面轻骑瞬间骑上战马。 “主人已发射信号弹,所有人,随我冲锋,陷阵之志!” “杀!”无尽的喊杀声从四面八方传来,塔达尔脸角滴落一滴汗水,憎恶机枪手和哀嚎战车火力全开,无数弹壳从枪击中跳跃而出滋起一股热气。魔法杖出现在格林手中,他左手捧着《定律》右手魔法杖勾勒出魔法粒子的公式。第二次战斗再次拉开帷幕。 路西法正监督小耗子学习,突然一股熟悉的感觉从素林山传来,“这股气息,好像是天使,难道说神圣教廷还有剩余的战斗天使遗留,格林你可千万不要有事啊!” 路西法走出卧室,悲笛武士瞬间出现在路西法身边:“传令下去,将所有存在的不稳定因素磨灭,尤其是那个亡灵魔法师,所有悲笛武士和陷阵营斥候出动。告诉薩波,让他带一对护卫通知城外驻军封锁任何能够通往波兰城的路线。任何企图离开的人就地斩首。” 悲笛武士抱拳领命身影立刻消失不见,无头夜骑将长剑拔出,散布整栋小楼。保证不会让一个敌人出现,路西法难得穿戴起属于自己的生物装甲,那柄雕刻着一簇血色玫瑰的刺剑挂在腰间。没有使用枪械,在真正的强者面前。枪械完全不可靠,还是手中的刺剑实在。 枪械只能用于集体作战,而高端战力作战,比拼的还是自身底蕴,也就是斗气和魔法。除非格林真的将原子弹研究出来,否则即使是一般的炮弹对于强者效果也并不大。路西法遥望素林山,小耗子努力拼写单词,手指仅仅攥住蘸水笔,她强忍住不哭出声。 刚刚她读到魔法飞艇飞行原理,也才知道原来自己并不能依靠绳索将自己绑在飞艇上就能保证安全。小耗子从来都不笨,所以立马就联想到来到波兰城后发生的事情。原来爸爸…… “小耗子不哭,不然爸爸会担心的,爸爸已经在和坏人战斗,小耗子不能再给爸爸添乱!”大滴的眼泪滴在白纸上,将刚书写的单词弄花,小耗子不停的想把他们在写完整。 路西法端坐在客厅沙发上,所以没有看见小耗子哭泣,他现在需要做的就是等待。或许是格林嬉皮笑脸回来,或者是残余敌人上门报复,或者是……敌人提着格林脑袋上门灭口! 素林山,格林费力的拔出插进自己胸口的长剑,上边还沾有天使审判圣炎。神圣之剑拔出,附着上边的圣炎仍旧将格林肌肉灼烧,滋滋作响。塔达尔身边堆满尸体,有天使的也有鬼面轻骑和其他亡灵的。哀嚎战车无一幸免,坚硬钢铁也在审判圣炎中爆炸燃烧,只剩残骸连着火焰无力挣扎。 塔达尔已经无力逃跑,他周围还有上百鬼面轻骑和憎恶机枪手将他牢牢围困。格林杀人从来没有让人哔哔的机会,一声令下,鬼面轻骑和憎恶机枪手再次挥舞长刀拉开保险,主人发下命令自己只要完成就好,至于原因这种屁事从来不管。 格林伸手摸摸脸上的雨水,乌云渐渐散去,一束阳光洒在格林脸上。憎恶机枪手枪管被子弹发射产生的热量烧的通红,鬼面轻骑手提塔达尔的人头跪在格林身边。格林挥挥手,鬼面轻骑就将他丢进大坑中。 最后格林拿出针线找回布莱克的脑袋,仔细将他脑袋缝起来,说到底以前还是自己马仔,留个全尸还是要的。等格林一切妥当,鬼面轻骑提起十几桶白琳和石油混合物丢进大坑。 格林点燃一根香烟,将剩余的火柴扔进大坑中,火焰点燃石油,一大蓬火焰瞬间窜起。随后将斗篷帽子盖上离开素林山,鬼面轻骑牵马紧随其后。 当格林走到山脚,再次回头看了一眼素林山,这座大山整个山头已经被战斗余波削去。大战结束,此刻当时赶回去把小耗子抱在怀里亲昵一会儿才是正经,自己就算是脑子瓦特了也该知道此时小耗子内心有多担心。小耗子人小,可是有多懂事只有自己知道,谁家闺女敢把自己绑在魔法飞艇上,只有自家闺女敢,虽然把自己吓得心肝变色。以后打死也不给小耗子讲那些故事,娘的竟是些瞎扯淡玩意儿,害的小孩子没事就想学一学。 那玩意能学吗,这不是祸害人是什么! 二百四十二章 北方行省 杀完人第一时间当然是先回到小耗子身边,自家这个傻闺女还不知道担心成什么样子。哎!人太聪明也不好,会胡思乱想,关键还能想对。 好多时候自己压根没和小耗子提起,可是小家伙凭借直觉就能猜到大部分。女孩子可怕的第六感啊,话说艾露莎也一样,不管咱私房钱藏在哪里都能找出来。 格林突然恍然大悟,八成是小耗子告密,艾露莎没事就喜欢和小耗子聊狐狸精的故事。也别划过重点的是男人有钱就会学坏,会被狐狸精抓去。 想起那天小耗子蹑手蹑脚跑到实验室问自己算不算男人,当时还没反应过来。现在所有疑问都已揭晓,懂事的小耗子为了爸爸不会被狐狸精抓走,所以每次都很热心帮爸爸藏私房钱。 回头等爸爸不在了就赶紧向老妈汇报,我已经能够想象出艾露莎顶着一对狐狸耳朵,甩着狐狸尾巴拇指和食指沾点口水开心输钱的模样。格林苦笑一声,千防万防家贼难防,关键小家贼还是自己的心头肉,别说打了连骂都不舍得骂。 内谁,帝都公爵家的二百五,脑子瓦特的那个,跑大街上就想要把自家侍女拉回家玩游戏。还把小耗子吓哭了,这不是找死吗,气的老子带人炸你家大门。 哎!这辈子能够回到种花家最好,如果回不去在艾格玛琳种种胡萝卜养养兔子也不错。小耗子最喜欢兔子了,不管是活的还是烤熟的,尤其最爱红烧兔头。 这道菜整个魔法世界也就咱这好人物会造作,好,等会回去就给小耗子做红烧兔头,再和路西法喝两杯解解乏。 阿托克斯的力量不是开玩笑的,现在整个身体还处于发软状态,该死的那个家伙意识觉醒后,虽然自己的身体还是亡灵化,可他娘的居然能感觉到疼痛。哔了狗了,握草! “兽人之所以好战存粹是因为他们发现抢劫远比自己动手耕种来的方便”堂吉诃德对洛琳道:“这个世界上还有比军队更可怕的强盗吗?操蛋的很啊。” “洛琳嫂子,你真的要去找艾露莎嫂子吗?”堂吉诃德到底成长不少。 “嗯,我知道,亲爱的格林其实和我只是因为契约才结合在一起,但是我却爱上那个家伙。呵呵!我不想格林担心,那样我会很难受,而且我的身份除了你们几个外就没人知道,去神圣教廷最合适不过了。” 堂吉诃德点点头,“我会派一队夜鸦和悲笛武士协助你,不管如何一旦遇到危险立刻回来。你和老大待的时间太少,但是我知道老大不会让我们任何一个人受到危险。” “我是最早跟老大混的,所以知道的比你们多一点,以前和老大露宿荒野时经常听到他提起一个名叫种花家的地方。我想那里就是老大的家,以前他生活的处境我大概也知道一些。那就不是人过的,和孤魂野鬼差不多。” “老大其实在乎的也就咱们几个人而已,不然你看他会不会为艾格玛琳卖命!所以,一点遇到危险即刻返回,悲笛武士的命并不值钱,可是如果你出事了老大一定会发疯的!”堂吉诃德严肃道。 “如果亲爱的格林真的会为我流泪,即使只有一滴我也死而无憾。话不多说,我这就启程。” 韦鲁斯等洛琳离开,才来到堂吉诃德身边,“报营长,兽人奥克军团从三面将我们包围,现在已经在边境立起五座大寨,据探子汇报,兽人女王圣·莉法这次御驾亲征。” “精灵和矮人那边什么情况,他们被拿去那么多领地可别说心里没有怒火!” “精灵已经在最前线构筑一道防线,大概有三个主力军团防守,他们还在调集军队,不过精灵本就人数稀少,不能拿出太多军队。矮人暂时没有消息,只是雷霆要塞最近已经关闭,不知道作何打算。”韦鲁斯将自己知道的消息汇报。 现在血色玫瑰骑士营已经达到两万人,陷阵营下辖五个兵团。另外本就属于北方行省得三个军团也已经防守在各处。支援的两个军团已经到达,堂吉诃德眼看北方防线虽然人数众多,但不知为何却总有些顾虑。 兽人这次敢大张旗鼓同时进攻三大帝国,绝对不是因为天灾教会援助就可以承受的。艾格玛琳三面受敌,兽人是强敌,但是西方有萨珊王国等几个王国虎视眈眈,东方更是有斯波帝国准备随时分一杯羹。 南方靠海,虽然有异民族,不过已经不足为虑,艾斯德斯将军几乎将异民族灭种。关键是北方行省还有一个搅屎棍野蛮人,他妈的这群家伙最后干背后捅刀子的活儿。 韦鲁斯嗫嚅道:“营长,你说野蛮人是搅屎棍,那咱岂不是……” “他娘的,连你也来欺负老子。”堂吉诃德一脚踹过去,韦鲁斯嬉皮笑脸的接受,一副很享受的样子。血色玫瑰已经重组,两万人最后只有四名副营长,咱就是一位,还不是被踹出来的。现在不就流行踹人吗,你看堂吉诃德营长被格林军团长踹来踹去就升官发财,咱老韦鲁斯也是一路被踹一路升官,美滴很! “行了,大白天就别做梦,去通知北方白狼军团,叫他们在边境三百里处立起十座堡垒,分他们一些手雷和炸药。然后通知北方雄狮军团,让他们防守两翼。北方榉树兵团随同我们防守血色玫瑰要塞,支援兵团留守北方行省境内,咱们自家人还没死绝他们就先老实呆着。告诉他们,我要是听到有野蛮人或马贼趁机掠夺的消息,我会要他们好看!” “遵命!”韦鲁斯行礼后即刻执行命令,对于正事他一直都知道轻重,要不然一个废物怎么可能混到血色玫瑰骑士营副营长职位。在整个艾格玛琳有多少将军宁愿来这里当副营长也不愿意当军团副官。甚至就连卡普中将似乎都有这个打算,不过老家伙现在瓦尔基里军事基地调教新人每天过的到也滋润。 德雷夫老爷子现在看自家乖孙女就脸不是脸,白送的去瓦尔基里军事基地锻炼的好机会,说不要就不要。要不是格林那小子逮不着,非得把他抓回来好好教教自家孙女,战争哪有那么简单。以为只要士兵足够强大就能战无不胜吗?还天天嚷着要成为艾斯德斯那样的女将军。那个家伙她就不是女人,现在有小道消息说格林是艾斯德斯养的童养夫,可千万不能让格林那小子被艾斯德斯祸害,不然以她的性格再加上艾露莎,格林小子还不得被吵死啊! 见韦鲁斯开始安排,堂吉诃德回到大帐,点燃香烟拿起《三国演义》阅读,这本书还是老大写的,除了有数的几个人,莱斯特甚至都不允许他出现。娘的这里边就不是故事,短短几个篇幅就将一场战争描绘的淋漓精致,更别说其中的计谋。原来战争还可以这么打,自己这辈子算是活在狗身上。 连环计啊!一环套一环,一代英雄吕布和枭雄董卓硬是被个糟老头子玩弄于股掌之间,最后偌大基业毁于一旦。话说要不咱也送几个美男子到兽人那里去,我看韦鲁斯就很不错,估计圣·莉法也会走不动道。嘿嘿嘿!到时候兽人都是咱小弟,这他娘的可不就发了吗? 艾露莎此刻也正捧着《三国演义》细细品味,我的参谋长还真能带给我惊喜,连环计吗?不知道格林你会不会被美色诱惑呢,不过以你的作风,八成美女在你面前你也只会着急手中的实验。 “莫利,我们是不是又有好久没有作战了?” 莫利扯扯嘴角,想去找格林明说不就好了吗,异民族刚被我们杀到天边,这才回来没多久。“将军,我觉得我们应该、似乎刚打完仗吧!” “哦!是吗?我怎么感觉过了好久,最近都没有刺客上门,我睡觉都还故意留了门!”艾斯德斯俏皮笑道。莫利鬓角滑落一丝冷汗,谁不要命敢来刺杀你,异民族的人听到自家名号都要吓死了,他们哪来的勇气。 莱斯特端详良久,轻轻将手中的《三国演义》放下,“传令,对于血色玫瑰公爵的调查到此为止!”莱斯特身旁,飞龙军团军团长行礼道:“遵命!” 格林,你到底是什么人,为什么整个艾格玛琳有你二十年的空白期,你这样叫我怎么放心。要不是你的成就太过于巨大,巨大到任何一个帝国都不可能舍得拿出来当诱饵,我甚至现在就想调集军队将你绞杀。 二百四十三章 奥克军团 莉法站在主寨城头,下方十个满编的奥克军团包括战争巨兽静籁无声。莉法很满意这种情况,从旁边拿起水杯,慢慢抿一口。 “我的子民们,从千年之前兽人就永远生活在贫瘠的北方荒野。我们的先辈和魔兽争抢,和天地抗衡才终于留下兽人的火苗,星星之火可以燎原,所以兽人变得强大。可是凭什么人类、精灵、矮人。他们没有我们强壮却心安理得享受肥沃的土地。” “寒冬腊月间,兽人只能依偎在火堆旁取暖,每天连肚子都吃不饱。每年的寒季来临又有多少兽人子民饿死冻死。可是该死的其他三大种族却在温暖的房间里随意丢弃吃完或者不合口的食物,对自己的晚辈谈起大雪兆丰年的狗屁话,甚至兽人在他们眼中只是合算的奴隶。” “当我听闻人类帝国推崇兽人奴隶,原因居然是因为兽人只需要吃一个人的食物却可以干十数人的活。即使如此,人类仍然不让被俘的同胞吃饱肚子,甚至残害我们的同胞。” “此次大战,不为食物,不为金币,只为了兽人的尊严而战!” “兽人族永不为奴!”莉法振臂一挥。百万奥克军团兽人顿喝响应、 “兽人族永不为奴!兽人族永不为奴!”百万兽人震臂齐喝道。没喝一声一道肉眼可见的声波卷起专属于戈壁的沙尘冲天而起,如同风沙尘暴,而在风沙尘暴当中,奥克军团的军旗,福克斯狐人女王的王旗若隐若现。悲笛武士强耐住心中的震撼,就在刚刚他竟然感觉到一丝恐惧。这种自从进入悲笛武士那天起就已经灭亡的情感再次出现,悲笛武士一刀扎在自己大腿上,激烈的痛感使悲笛武士从震撼之中恢复过来。 他将伤口重新包扎好,翻过一座沙丘,沙丘下面是两匹战马。悲笛武士骑上一匹战马,另一匹战马跟在身边,一定要尽早将这里的消息告诉营长。 戈壁前沿站是一处建立在一线天峡谷的前沿观察站,一支白狼军团的前哨营坐落在这里,这条路是兽人进攻艾格玛琳的必经之地。所以白狼军团在这里设置了一座前哨观察站,整整一个营一千人的兵力驻守(满编军团级为十万人,满编兵团一万人,满编营一千人,营下辖各作战营率,其中配合副官率长管辖。每营率百人,每率长十人。百夫长千夫长是魔法世界军队中的荣誉称号,所谓百夫长是一役斩敌百人,千夫长是一役斩敌千人)。 一役当然指的是块战场杀敌百人千人,而不是指在这场战争中杀敌。戈壁前沿站处于高达七百多米的戈壁峡谷当中,峡谷两壁艰难攀爬,切两座峡谷绵延千里,想要进攻艾格玛琳除去此路无可奈何。一线天两处峡谷最宽处不过百米,最窄出仅有数十米。 前沿观察站正好建在峡谷最窄处,前沿观察站只有一道门户,是落地石门,石门重达千斤且有落地凹槽,想要依靠外力攻破极为艰难,前沿观察站使用整块重达百斤的巨石铸建而成,其中光地基就超过地面十米。整个观察站离地面一共二十五米。 悲笛武士从前沿观察站匆匆离去,甚至连伤口都未在此处收拾一番,白狼军团一兵团一营士兵对着悲笛武士吐了口口水。“什么东西,不就仗着是公爵的嫡系军队嚣张。” “哎你小声点,万一被听到了你就一个率长,在人面前算个球球。”一名士兵把身体缩在军大衣中。艾格玛琳的确富有,即使是最底层的士兵每年都会有四套各季节换季的衣物,当然皮甲铠甲这些制式装备更不会缺少。一个国家到底强不强大只要看军队铠甲就好。如果军队铠甲覆盖率达到百分之三十剩下百分之七十拥有皮甲就算合格,如果铠甲覆盖率达到百分之五十那就算强国。 当然艾格玛琳不一样,你他娘的就给套铠甲,太抠了吧,咱都是铠甲皮甲一起给的。覆盖率达到百分之百,更别提一些土财主,肥的放屁都油裤裆,所以经过帝国允许,打着帝国的名义自己掏钱给造更加优秀的铠甲。比如德雷夫老爷子的三叶草军团,所有铠甲都比制式铠甲防护性能强上不少。 再比如大财主尼古拉斯·格林,也就是堂吉诃德那群二百五的老大,血色玫瑰铠甲都是覆盖魔法粒子的魔法铠甲,不仅仅是铠甲,就连制式武器长矛和刺剑,那一件不是花了大价钱的。再比如陷阵营,魔法铠甲覆盖率达到百分之四十五,剩下的也是非常优秀的铠甲。 格林一大半经费就是花在这里。 关键是格林护犊子,血色玫瑰咱不提,那是亲儿子,陷阵营算是领养的吧,人工资超过北方行省其他军团八倍不止。虽然北方行省其他军团工资不是格林负责,而是帝国财政部统一发放,不过矛盾这不就出现了吗,加上堂吉诃德为了镇压北方行省其他势力。一度对军地展开血腥镇压,所以有些兵团对老格林家有很大不满。 堂吉诃德知道,格林也知道,但是没有任何兴趣去纠正。反正就一条,谁犯错谁砍脑袋,至于逼的他们造反,格林对于其他行省却很给面子,大家都指望北方行省这边把好路发财。而北方行省也就白狼军团把情绪挂在脸上,其他两个军团很快就明白谁是老大。 暗地里没少给格林送礼,什么贵的送什么,就连兽人美女比如狐人猫人什么的。但是格林对于值钱的照收不误,异族美女,想想艾露莎和亲切地榴莲,格林果断从哪来的回到哪去。但是,其他两个军团送礼都是暗地里送,明面上更是给足格林面子,就是不带白狼军团玩。军团长说起来好玩,可是到头来却可能连个男爵爵位都混不上,在艾格玛琳军衔虽然很有用出。 但那有贵族来的实在,军衔只能荫庇三代,贵族头衔却能给万世子孙留下硕果。即使只有贵族头衔却无任何职务,就算你不给军团长面子他也不能奈你何,贵族可以打压贵族,但是那个不怕死的将军跑去欺负落魄贵族结果就是那个将军的脑袋会被挂在旗子上风干。 前沿观察站峡谷,松懈的白狼军团士兵没有发现十几条粗大的绳索从峡谷两侧悄悄滑下。奥克军团豺人斥候嘴里叼住玩到无声无息沿着绳索进入前沿观察站内部。 二百四十四章 斥候间的对决 无声无息,当悲笛武士回到城堡,前沿观察站已经沦陷在豺人斥候手中。黑压压的奥克军团沉默不语经过前沿观察站阵地,整齐的踏步声简直令人胆寒。白狼军团的战旗混合尸体堆积在前沿观察站城墙下,看得出来他们都是脖子被利刃划破,没有多余反抗。 奥克第一军团长波利就是豺人,对于手下的功劳自然需要肯定。 “布鲁,现在将你的手下全部散开,将北方要塞游走的游骑兵全部清除,三天后我要成为第一个到达北方要塞得军团。” 布鲁卑躬道:“遵命,您的旗帜一定会成为第一个挂在北方要塞之前。” “嗯!”波利站在前沿观察站瞭望台上,兽人和人类打了上千年战争。这段漫长历史中即使是最伟大的兽人之王也从没考虑过得到人类的帝国的土地。因为环境的恶劣,所以兽人总是很容易得到满足,一点点食物,一些保暖的衣物,有志向的要求更高一点,比如人类的武器盔甲。 但是圣王莉法陛下不一样,那天当她在兽王城与我们讲述她心中所想。我简直不敢置信,原来兽人可以获得更多,兽人可以住在城池内,悠闲地躺在干草垛上喝着小酒。而在干草垛前是数不尽的牛羊,不用再为温饱发愁,魔兽的威胁被阻挡在坚实的城墙之外。 即使下再大的雪,刮起最强的风沙也丝毫影响不到我们的生活。这个梦想即使在自己最美好的梦中都从未出现过,如果只是说说而已,也不会有这么多部落愿意跟着莉法陛下。可是莉法陛下在兽人部落间用行动证明,梦想不仅仅是梦想,他也会有实现的那天。 轻徭薄税已经在兽人部落实现,反抗军最终都投靠莉法陛下的城下,兽人部落抛弃仇恨,抛弃种族间的敌视。大家发现原来这样做的后果就是大家可以放心的行走在每个部落之间,如果遇到魔兽的侵袭会有其他部落的勇士出现把你解救出来。报酬就是希望得到一声感谢,而不会转身就对准你后脑勺敲闷棍把你卖去当奴隶。 和平、共处、道德、友爱。仅仅八个字就彻底改变兽人的生活,所以艾格玛琳必须需要沦陷。一个强悍的帝国不会容忍卧榻之侧有另一条巨龙成长,即使是最开明的国家亦是如此。更何况兽人和艾格玛琳本就是死敌,千百年来两者之间厮杀中死去多少生命。 这些生命已经不是轻飘飘几句道歉的屁话就能消除。 布鲁没想那么多,他只是单纯喜欢战斗而已,可是又不愿意被军团束缚,所以才加入斥候。也只有在斥候,永远战斗在第一线,而且不管你是用什么战术都可以。 波利不屑的看了一眼布鲁,兽人帝国就是因为存在太多这种蠢才才会一直被艾格玛琳人欺负,战斗战斗。莉法陛下的良苦用心这些蠢才下辈子都不会理解。可是,整个兽人又有多少人真的明白莉法陛下呢?兽人的路还很长啊!波利叹口气,随后走下瞭望台重新骑上自己的坐骑。 因为体型原因,兽人骑兵数量稀少,最有名的是狼人骑兵。其次都是以战熊为坐骑,但是因为数量太过稀少所以很难成建制。更多的是步兵,而人类重装骑兵一直都是兽人步兵的噩梦。当一支成建制的骑兵发起冲锋,强入兽人步兵也只有被凿穿的下场。 白狼军团按照堂吉诃德要求,在北方要塞外立起十道大寨。以防止兽人突然出现,按照约定前沿观察站每天会进行三次通信,但是今晚已经到达约定时间可是本该出现的狼烟却没有出现。 白狼军团军团长科里心中有些不安,以前从来没有出现过这种情况,斥候已经派出去了。游骑兵更是如同渔网般散开,兽人有多难对付自己身为北方行省老人,刚参军就是和兽人打,一直打到现在成为军团长。 这期间有多少兄弟被兽人杀死自己都数不过来,如今自己更是被排挤成为第一个替死鬼阻挡兽人,哎! 该死的堂吉诃德,该死的混蛋,难道真以为我知道其他两个军团给你送礼的事情吗?自己写了那么多封举报信到现在都没有回音,也是,格林公爵就是统战部老人,艾斯德斯将军更是他的老相好,我的举报信估计还没出北方行省就已经被格林公爵烧毁了吧。 白狼军团副官代号零摇摇头,这个二百五啊!他岂会不知道自家老大在想什么,只是人家一来北方行省,你不仅不上门拜访。人请你吃饭顺便协商一下北方要塞的防御问题,你可倒好直接说身体不适不想去。 其他两个军团去了,战略物资都已经到手,据说现在家底雄厚,放屁都油裤裆。就连新式武器也装备少,咱可就指望帝都统战部拨来的那点东西,连塞牙缝都不够。 再说了血色玫瑰骑士营不就是工资比咱多一些吗?怎么就招惹到你,他家就是财大气粗,愿意给卖命钱。因为这个问题你还写举报信,甚至怀疑血色玫瑰公爵扣押你的举报信。 这话可不能乱书,咱就是被英明神武的陛下派过来当探子,虽说以你的智商可能猜不到,但我可知道你写的举报信明明白白放在陛下桌上。 零都懒得理会自家军团长,不过话说回来,前沿观察站到底怎么回事还有待商榷。有那道防线在,就可以将战场切割在艾格玛琳帝国境外。 戈壁的大雪依旧沸沸扬扬,布鲁披上白色帆布做成的斗篷慢慢匍匐前进。一队艾格玛琳斥候正围在一处洼地烤火取暖,寒风呼啸而过,风雪带起的沙砾碰着皮肤如同刀割。布鲁塞进嘴中一把积雪,积雪很快就融化为水。轮到对恶劣环境的适应能力,兽人有着天然优势。 很快,布鲁就匍匐到适合攻击的位置。到底是经历过战火熏陶的士兵,白狼军团斥候感觉不对,手指暗中搭上长剑和长弓。布鲁也发觉不对,他悄悄往背后打了一个手势,然后一把掀开斗篷。仅仅十几米的距离,对于豺人的爆发而言和尽在咫尺差不多。 锐利的弯刀非常轻松切割开白狼军团斥候的脖颈,那名士兵只能使出最后力气捂住咽喉,凄厉无比。弯刀划破咽喉,伴随着戈壁的风雪发出呜呜声,如同悲伤的笛子。 战斗一触即发,艾格玛琳和兽人第一次正式交锋就发生在这片袅无人烟的戈壁滩上。十分钟后,最后一名白狼军团斥候不甘的倒下,布鲁将弯刀从斥候身体中抽出。 到真不愧是艾格玛琳士兵,即使在绝对优势下自己还是折损两名豺人斥候。 二百四十五章 白雪中兽人突现 因为堂吉诃德原因,血色玫瑰在夜鸦猎场的所有夜鸦全部回军待命,悲笛武士也收回军营,所以在布鲁的豺人斥候下。几乎所有的斥候遭遇战都是以兽人一方所胜,游骑兵的战力更强,但是游骑兵只会出现在军营附近。没办法和斥候一般散开太远距离。 波利很满意布鲁的行动,兵贵神速自然重要,但是一支神不知鬼不觉得军团才是最要命的,你永远不知道他会出现在哪里,可是一旦出现就是致命时刻。 比如眼前这座还残留硝烟味的寨栅,白狼军团第一寨栅成为艾格玛琳与兽人之战中第一个被成建制消灭的部队。整个营寨无一人生还,而波利的第一奥克军团此时已经在这里扎下脚跟。过不了多久源源不断的奥克军团就会出现在这里,到时候对艾格玛琳发起的总攻即将开始。 忽如一夜寒风来,霜罩寒沙铁甲凝。寒风呼啸,卷起白毛雪直往人衣物缝隙处钻。白狼军团在北方行省驻守十几年,所以该懂的不该懂得都懂了。所有军服衣领处都是刚好足够裹住脖颈,在用拉链合上衣服,铁甲内外都用斗篷缝合,这样就不会出现肉体因为寒冷冻在贴街上的事情发生。 艾格玛琳的军服根据军团的不同样式也不尽相同,但总体来说每个军团的军服都有百分之五十的相似,军服上面将这名士兵的编号军衔等规划清楚。内行人只需要一眼就能看出这名士兵底细。 白狼军团军团长科里在第二道防线布置五座寨栅,第三道防线就是剩余的四座寨栅。为了便于指挥,所以军团指挥部也设立在第二道防线。 天刚蒙蒙亮,设立在寨栅边高达十五米的箭塔之上,白狼军团士兵隐约感觉到朦胧大雪中隐约有人影晃荡。他立刻将腰间号角吹响。 “呜……呜……呜……” 白狼兵团第二至六兵团迅速进入战斗状态,弓箭手和长枪手攀爬上寨墙,把身体藏在掩体之后。轻骑兵列成攻击阵型与寨门之后。随时准备统领步兵进行冲锋。科里爬上一座箭塔,从腰间军需带取出望远镜,只要是军官都会分发一支格林发明的望远镜。 “零,看起来这就是奥克军团了,血色玫瑰公爵情报上说明奥克军团是全混合兵种作战单位,每一支奥克军团都拥有独立攻城的能力。” “你看,投石车由地精安装在比蒙巨兽上,最前面是牛头人重装步兵,两翼是饿狼轻骑,白兔弓箭手,豺人斥候也在里面。你觉得他们怎么样?” “禀军团长,我们的军团混合军团不多,也和其他军团实力相差不远。但是兽人的奥克军团是最适合兽人的,因为战术的原因,兽人往往一股脑往前冲锋。而我们的军团却会利用地势兵种配合,军团联合作战等方式消灭兽人。奥克军团的出现本就是为了应对我们军团的配合而出现的军团建制。” “这种军团建制会对我们造成很大威胁!” “是啊!防守的话奥克军团具有白兔弓箭手和可移动投石机,比蒙巨兽高达十米,力气更是巨大无比。如果我们贸然进攻饿狼轻骑和牛头人又是很大阻碍。关键是奥克军团不会胡乱打仗,你他娘的可能不信,兽人居然开始学习作战。该死的天灾教会!”科里一拳捶在箭塔围墙上。 “可不是嘛,天灾教会在打什么心思,难不成真投靠兽人不成,不应该,这群家伙只效忠卡尔萨斯,那就是他们的信仰。”零喃喃道。 “不管了,对方目前只有一支奥克军团,这些应该就是他们的先锋,军团主力应该还在后面。立刻将消息传回第三道防线,并且告诉堂吉诃德,如果不想把战火引诱到艾格玛琳的话就赶紧派遣部队支援。” “零,通知第二兵团拿下这支奥克军团先锋部队,告诉他耻辱需要鲜血洗刷,第一兵团败了,但没有一个逃兵,老子很欣慰。可是失败就是失败,只有吃掉这支兽人先锋才算扳回一局,告诉他如果输了叫他提头来见!” 大雪中,波利带着近卫屹立于山坡愿望,刚刚派遣一支奥克军团先锋前去探探底。第一座寨栅毕竟是偷袭哪下来的,那样还不能准确得出人类军团的战力。 山坡下,第一奥克军团主力正摩拳擦掌。 波利对副官说道:“击鼓,给先锋兵团打打士气!” 副官行了一礼,喊道:“击鼓!” 战鼓敲响战火,震荡的声波甚至将雪花拨开。第一奥克军团先锋兵团停止前进,距离白狼军团防线只有千米。 第二兵团兵团长骑上战马喊道:“兄弟们,你们之中有新兵也有老油条了。看看外面兽人杂碎打算把咱的脑袋割下来当球踢。咱们脑袋可是用来喝酒吃肉,第一兵团的兄弟们没一个活着回来的。大家都是自家兄弟,说不得要给报仇,刚刚军团长也说了,他说我要是连个兽人先锋兵团都拿不下来,干脆把脑袋送兽人算了。兄弟们,咱们是孬种吗?” “不是!”士兵激愤道。 “好,不过孬不孬种不是说出来的,而是打出来的。兄弟们,随我杀敌!”第二兵团兵团长率先举起长矛,冲出大开营寨。 “陷阵之志,有死无生!”士兵紧随其后。兽人先锋兵团兵团长将手中巨锤往地上一顿,见人类发起进攻,巨锤一挥,“杀!” 双方战鼓齐响,震耳欲聋,两支兵团瞬间交战在一起。刀剑相撞,人嘶马鸣。一名人类士兵勉强躲过兽人战刀,岂料更多长矛向他攻来,瞬间士兵就被扎穿身体大口呕血。 士兵大喊一声:“艾格玛琳万岁!”随后硬生生往前进,长矛至刀刃穿透至矛柄,士兵用尽所有力气长剑刺入兽人士兵眼眶。在兽人士兵哀嚎中,长矛脱手直挺挺插入地面。艾格玛琳士兵挂在长矛上,嘴角竟向上勾起,妈的这是第二个,老子够本了! 二百四十六章 伫立的长矛 没有吹响后退的号角那么只有留下敌人脑袋。第二兵团兵团长诺克挑飞一个敌人后战马被兽人砍到,马失前蹄诺克被甩飞出去。一群兽人立刻围上来,诺克丢掉长矛拔剑乱砍。 “军团长,真的不去支援嘛,诺克快要支撑不下去了。”零担心到,第一兵团的失利既可以打击士气,另一方面也可以提升士气。但是如果第二兵团在被全歼士气可就提不起来。 科里闭上眼睛,“我拨给诺克二十箱手雷,全是今年新造出来的,如果他不能战胜这支兽人先锋兵团那么我们真的没有信心坚守下去。堂吉诃德给我们的命令可是坚守一个月,一个月的时间,这里将会是主战场,到时候有多少奥克军团都不知道。” “如果现在就垮了北方行省可就会彻底暴露在兽人铁蹄之下,千百年来艾格玛琳从来没有将战火燃烧至境内,如果这个信仰破灭,到时候周围的屑小也会蠢蠢欲动。” 零叹了一口气:“我们太强大了,发展太快了,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其实现在很多王国已经开始暗中勾结抵触艾格玛琳,是不是这个意思?” “对!所以我们不能失败,一旦失败就会成为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到时候即使兽人退出我们依然免不了千年之前神圣教廷的下场。作为帝国,我们可没有信徒来保护帝国,所以你应该知道那时艾格玛琳帝国会有怎样的下场。” “国破人亡!”零苦笑道。 “所以我才愿意相信堂吉诃德,那个混蛋虽然为人实在让我不爽,但是血色玫瑰公爵绝对不会放一个白痴给他守住北方行省。更何况格林大人已经用事实和智慧像我们证明他的确在军事方面比我们高出太多。如果不是年纪大了,我甚至都想亲自去一趟瓦尔基里军事基地当一个普通士兵接受训练。” 战场之中,第二兵团士兵正在快速减少,爆炸声此起彼伏,一名士兵在被兽人长矛刺中后死死拖住兽人大腿。兽人不断刺杀士兵,但是士兵早已打开手雷保险,一股黑烟在大雪中并不显眼。 “轰……”士兵终于微笑着撒开双手,而兽人则随同士兵一起淹没在火海之中。 斗气纵横,诺克浑身溅血大杀四方在他脚下已经堆积很多尸体。突然,破风声传来,诺克急忙挥剑格挡。不料对方力气太大,更何况巨锤经过挥舞势大力沉,这一击竟将诺克砸到在地,沉重的盔甲压碎身下碎石,以诺克为中心,地面竟然变成龟裂装。 “咳咳!”诺克呛出一口鲜血,兽人再次蜂拥而上。他抬起头看了一眼,自己手下士兵已经所剩无几。“呵呵!将军纵横沙场,何须马革裹尸还!”长剑如同疯狗,他已经知道自己没有生还回去的可能,所以也就不讲究保存体力。强大的斗技四处肆虐。所过之处断臂血飞,兽人不怕死,战斗中的血腥味只会更加刺激他们战斗的欲望。 最后第二兵团只剩下诺克一人,他踉跄着身体手足无力,胡乱挥舞长剑阻止兽人靠近。兽人一方也只剩下不到百人。兽人将诺克牢牢围住,先锋兵团兵团长牛头人扛着大铁锤越过其他兽人站在诺克面前。 诺克已经快要连站立的力气都没有,索性放下长剑支撑自己。艾格玛琳军训,士兵只能站着死,诺克一直都在期盼战死沙场的那一刻。很荣幸,自己的心愿得以实现!诺克微微扯动嘴角,竟然笑了起来。 沉重的铁锤砸在地面溅起不少灰尘,“人类,你在笑什么?” “我的梦想已经将要实现,为什么不能笑!”他吐出一口血水,血水并没有吐在牛头人身上,那样并没有什么卵用。反而只能表现出自己无能,他从不做没什么卵用的事。 “我感到好奇,到底是什么让你们知道必死的情况下还愿意作战,我们就不会,当我们知道危险超过我们的预期我们会毫不犹豫选择撤退。” 诺克取下腰间的水壶,但是任他怎么使劲都拧不开平时轻而易举就能打开的瓶盖。牛头人从他手里拿过水壶,打开瓶盖放回诺克手中,诺克道了声谢举起水壶痛饮。 “死之前能喝一口美酒也不错了,你问我为什么不怕死,为什么不愿逃避?我告诉你,人类是最可怕的生物,因为人类的好奇心从来不会有满足的一天。” “上古时代人类和兽人一样都穿着兽皮或者光者屁股满地撒泼,可是当有一天因为雷击的原因人类发现了火焰。并为此不断探奇,而你们兽人却因为畏惧雷电的响声和火焰的温度迟迟不敢使用火焰。” “我在问你为什么你们不怕死!”牛头人打断诺克的话。 “切,因为艾格玛琳太强大了!强大到让你们进入我们国土的境内都是一种耻辱,艾格玛琳士兵从来都没有停止过战争,所以侥幸保住了血性。更何况有太多的二百五不怕死的前车之鉴在前,我们又为何会恐惧死亡。” “所以是因为受到了侮辱吗?” “那可不是咋滴,还有啊,我告诉你们,咱艾格玛琳人好奇心很重,但更重的是杀心。对敌人的杀心,千百年来为什么兽人还没有灭忙,那是因为艾格玛琳需要一些磨刀石,可是磨刀石有很多,你们只是其中一块而已。奥克军团战力的确不错,以兵团作战实力不容许小觑。但是我可以很肯定告诉你,犯我艾格玛琳者,诛!” “好了我的话说完了,先走一步!”诺克苦笑一声,自从知道新式武器是血色玫瑰公爵造出来的后,心里就憋屈。这玩意儿完全颠覆传统的骑士精神,任你斗气花里胡哨,一颗子弹就能要你命,这简直是对自己几十年刻苦修炼骑士之道的侮辱。 哎,侮辱就侮辱吧,反正这玩意儿是自家的,既然是自个家里的,难不成被爹妈骂两句就要造反?那是二百五才干的事,只不过这玩意儿贵啊!诺克悄悄扒开手雷保险,自古以来不管是军饷还是啥值钱玩意儿都有层层剥削的习俗。普通士兵一个人两三个人一枚手雷就够了。 咱是军官,手里揣个十来枚手雷别人也没意见,据说这玩意越多威力越大,自个儿估计是留不下全尸了。诺克再次苦笑一声,呢喃道:“艾格玛琳万岁!” 一朵小蘑菇云缓缓升起,科里和零闭上眼睛。战场之中再无一活人,只留下一杆挂有艾格玛琳军旗的长矛随寒风舒展! 二百四十七章 攻坚 残余的战场,硝烟四处弥漫,科里沉重道:“奥克军团不可小觑,兽人单体本就比我们强大很多,更何况他们开始有组织有纪律开始军团作战。这种成建制的兽人军团很难缠,通知下去命令三分之一的士兵准备休息,今晚晚饭推迟一小时。九点准时开饭,然后全员进入战备状态。把投石机全部全部散开,记得浇上石油,不得不说格林公爵总是能够带给我们惊喜。” 零点点头,刚准备离开,不料科里拦住道:“把手雷给我几颗!” 零感到惊讶,自己军团长就是最传统的骑士,对于这种有辱骑士精神的东西不是一向不屑于使用吗? 颗粒苦笑一声,他岂会不明白零的惊讶,“这玩意儿的确有用不是,虽然我依旧不喜欢手雷,但是不可否认这玩意儿能让我多杀几个兽人。更何况,如果万一我也和诺克一样需要以身殉国,手雷似乎也是个不错的选择,说不定还能多带走几个兽人,也就能让多几个好小伙活下去!” 零茅塞顿开,微笑着却非常恭敬行了一个标准的骑士礼,科里微笑着回礼。 总所周知,艾格玛琳帝国军团从来没有出现过逃兵,每一个士兵都忠诚于自己的军队。在艾格玛琳士兵的心目中,每一场战争只要先杀掉一个人就够本,如果自己的战友不那么幸运,那么第一颗人头会算在战友身上。然后才从第二颗人头算起,没有人头的士兵会被看不起,就连牺牲后的抚慰也会少很多。 素以这条军队中的规矩以不成文的形式一直流传下去,因为谁也不知道幸运女神那个婊子会不会中意自己。 北方要塞中,堂吉诃德正和其他几个军团长制定攻守计划。 “报营长,白狼军团轻骑兵送来重要军情,前沿观察站已经失守,兽人奥克军团进入我国边境线,白狼军团第一兵团已经尽数全歼。” “行了!”堂吉诃德挥挥手:“你先下去吧!” “韦鲁斯,你将这封信交给科里军团长,诸位,作战计划已经下达请各位按照作战计划行动。” “遵命!”各大军团军团长领命离开作战室。堂吉诃德望着窗前大雪呢喃道:“科里老兄,事情没有你想的这么简单啊,好些王国已经集结好兵力出现在帝国边境线附近。兽人经过几年沉淀来势汹汹,而我们的兵力不会太多,这一次就连野蛮人都开始准备掺一脚沙子!” “科里老兄,为了帝国,对不住你了!” 波兰城内,素林山消失的余波很快就在守备军镇压之下平静下来。假教授还是跑掉了,为此领队的悲笛武士自杀谢罪。小耗子现在一刻也不离开格林,就算是逛街也要紧紧搂着格林的脖子。 “闺女,在勒下去老爹就不能呼吸了!”格林有点悻悻道。 “就不,老爹骗人!” 路西法打趣道:“对,格林老小子就不是个好人,专门坑蒙拐骗,小耗子不理他。” 格林一脚踹过去,闺女是咱心头肉,你哥闷骚猥琐男我还不敢修理你了?路西法若无其事拍拍,反正已经习惯了,这就是男人之间交流的方法,从没见谁生气过。大男人嘛,谁又说得出那些肉麻的慰问! “老大,现在风波平静下来,我也要回去了。你呢?”路西法有些担心北方行省,主要是担心堂吉诃德那个二百五,不然北方行省死多少人关他鸟事。 “我还需要去一趟帝都,我总感觉事情不太对头,所以恐怕很久之后才能回北方行省主持大局。你回去也好,毕竟你活得够久,而且地下实验室的权限也交给了你。艾斯德斯回来有些日子,不论什么也该去见她一面,艾露莎的事情需要你留意,格木也是。” 说到这里,格林不知为何心中一阵刺痛。艾露莎不用说,那是自己媳妇儿,格木更是自己兄弟,那条傻狗龙啊!现在自己还记得当初刚遇见格木的情景,哈哈,所以说缘分这种东西果然妙不可言。当时只要自己稍微有些不满足,估计格木就变成一顿烤肉被自己安抚五脏庙了吧! 午夜时分很快到来,科里裹紧身上的铠甲,第二道防线寨栅之间并没有连接起来,但是每一座寨栅都是用粗大的原木组成围墙,为了使防御更加坚固,原木外还用沙石浇水组成一道冰墙。寨墙足够宽阔,能够容纳三名全副武装的士兵并排而过。在寨墙背后是林立的箭塔,以及待命的士兵。 寒风啸啸,黑暗中突然出现无数火把,行军的号角此起彼伏。科里举起望远镜观察,奥克军团迈着整齐的步伐行军。这一次不在试探实力,而是正式进攻,所以奥克军团全军出动。比蒙巨兽庞大的身影也在军团之中若隐若现,零大喝一声:“准备战斗!” 人随声动,弓箭手立刻爬上寨墙将箭筒放在自己脚边,艾格玛琳士兵制式弓箭都是人高长弓。这种弓箭射程足够远,威力也足够强大,就连格林也很喜欢,陷阵营也装备不少。至于血色玫瑰骑士营则看不上,毕竟大家手上人手一杆栓动步枪,外加五十发子弹。 就这谁还稀罕一杆长弓,那不是扯犊子吗!也不是格林不想大规模装备步枪,可是那玩意太贵了,就算是格林也消耗不起,如果《定律》大老爷愿意少吃几顿魔晶倒还有可能。 波利身穿一件半身重铠,坐下是一只独眼战熊,他看见防线上面明灭的火把。轻轻抬手,奥克军团整齐停止脚步。 “勇士们,今晚我们为了荣誉而战,兽人族永不为奴!” “吼!吼!吼!” “踏破艾格玛琳!”波利率先冲锋。 “杀啊!”地滚山摇,奥克军团开始全面进攻。 比蒙巨兽双手撑地,因为装备了便携投石机的原因,所以寻常兽人并不能在比蒙巨兽身上操控投石机。只有瘦小的地精才可以。所以五名地精熟练的装好石块,一瞬间上百枚石块飞向天空。 “碰!” 一连串石块落下砸进防线之内,更多石块砸在防线之外空地之上,科里一挥大手,白狼军团士兵迅速将石油浇在磨盘大圆形石块上面,点燃之后等待命令。凭借经验,当兽人到达射程之内。 “发射火球!” “咻咻咻!” 满天火球在弹力的作用下轰然炸响,巨大的冲力,石块又经过加热。所以每一块石块落地之后都会掀翻一群兽人,但是石块杀伤力有限,如果没有当场砸中,最对也就是使兽人受一些轻伤。但足够的火球也能消耗不少力量,而被砸中的兽人脑浆迸裂粉身碎骨不在话下。 二百四十八章 第二奥克军团 攻坚战之中,流矢如雨,兽人举起巨大的橡木盾牌抵挡,即使如此仍然有兽人被弓箭命中倒在血泊之中。奥克军团牛头人力士推动攻城楼,上面更是有白兔弓箭手居高临下射击白狼军团。 科里感受到大地的颤动,波利最先冲到寨墙,“搭云梯,第一个登上寨墙的勇士赏金币一万枚!”。在金币的刺激下兽人架好云梯踊跃而上。 “呸!娘的赏一万个金币,我都想把自个卖了!”一名白狼军团士兵,躲在寨墙之后,突然站起刺出长矛。一名奥克军团兽人士兵惨嚎一声掉下云梯,顺便将后面的战友砸翻在地。 “谁他妈敢要金币,老子叫他不得好死!”士兵大喝一声,再次举起长毛对准兽人捅去。“咻!”一支羽箭从天而降,士兵一矛刺空,身体差点掉出寨墙。 “娘的,老子日你祖宗!”士兵折断羽箭,转身抱住一名刚登上寨墙的兽人摔下寨墙。 这一幕到处都在上演,因为时间紧迫的原因,所以寨墙并没有经过防火处理。熊熊大火四处肆虐,刀剑相击,长毛劈砍坚硬的铠甲,兽人的铁锤将原木砸出一大捧木屑,原木应声而断。 科里正在寨墙上指挥战斗,一名牛头人力士举起六角锤偷袭科里,他头都没回一剑剁下牛头人脑袋,或许因为是血压高的原因,牛头人脖颈处血喷得老高,韦鲁斯身上就被淋了一身。 “韦鲁斯,堂吉诃德派遣多少援兵过来?”科里问道,手里却不含糊。 “将军,营长叫我把这封信交给你,援军什么的都在上面,您看了就明白。我还需要回去复命!” 韦鲁斯将信封交给科里,抱拳行礼后就率领自己的副营离开。 “呸!胆小鬼,连杀人都不敢!”科里的近卫骑士不屑道。科里不明就里,于是就着硝烟拆开信封。 “老将军,当你读到这封信时,我希望您不要惊讶。因为你已经没有一支救援的军队。艾格玛琳周边帝国已经有五个王国正式向我们宣战。而我所知,出去进攻矮人和精灵的奥克军团外,兽人女王将自己的营地驻扎在沙丘山,那里目前已知有五个奥克军团拱卫。也是兽人最精锐的奥克军团,其两翼共有六个奥克军团已经开始进拔准备切入我们边境线,对北方要塞形成包围之势。” ”而我们一共只有五个军团的力量,第一第二支援军团已经启程从北方行省后方绕过敌军封锁线袭击奥克军团总帐。雄狮军团划分十个混合兵团剿灭趁机兴风作浪的野蛮人。所以您一定要打出动静,我想要用您的死来震慑住奥克军团,也就是说您一定要在七个奥克军团中打出威慑力,即使整个军团被消灭连建制都失去。“ “北方行省就剩下一个军团外加我们防守,如果您这一战不能把震慑力打出来,那么斯波帝国重兵一定会正式向我们宣战。” 零随手砍翻一名兽人,问道:“堂吉诃德说什么了?援兵来了没有,他不会黄点我们吧!” 科里闭上眼睛,戎马一生,何须马革裹尸还?他将信封整个塞进嘴里大嚼,然后一口咽下去。 科里怒喝道:“战士们,援兵已经启程,但是白狼军团可不能当婊子,如果第一次与奥克军团交战就需要求援,那样可是会被说是娘们的!诸位,可敢与我在援兵到来前消灭奥克军团!” 众士兵喝道:“死战!” “好,像条汉子的跟我杀敌!”科里斗气鼓动,堂吉诃德,你他娘的要是受不住北方要塞老子做鬼都不放过你! “杀啊!”白狼军团士兵如同饿狼般冲向寨墙,千万刀剑长矛相撞在一起。即使手臂断裂,白狼军团也会死死叼住兽人的铠甲,寒苦的冬季,白狼军团士兵嘴唇瞬间被冻在铠甲之上。 兽人抓住士兵用力扯开,士兵嘴唇立刻撕裂鲜血横流,白狼军团士兵趁机一口咬住兽人手指,将整根手指齐根压下。愤怒的兽人一刀斩下,白狼军团士兵这才咽下最后一口残余的力气倒在血泊之中。 鏖战大概三个小时,兽人始终不能攻破寨墙,于是在波利的命令下退兵。科里气喘吁吁扶着长剑坐在一具兽人尸体上,“清点人数,将所有可以使用的武器全部收集起来,兽人尸体全部扔在寨墙下面。” “将军,这样不妥,我们寨墙不高,如果将尸体丢在下面兽人可以更轻松爬上寨墙。”零急忙提醒道。 “哈哈,我到忘了这点。那么那个不怕死的二百五敢去玩命?”科里笑道。 “禀将军,末将自认还有些胆识!”一名近卫骑士行礼道。 “好,明天一早你带一百士兵,将兽人士兵用板车拉去他们大营。记得到时候态度不要嚣张,你说话必须和和气气,充分表达自己对死去兽人的深痛悲切,要有绅士风度。如果能把兽人说哭就最好了。” “遵命,只是为何这么做?”近卫骑士有些不解道。 “活该你在将军身边还连个军官都混不到,将军这是诛心啊!你想,兽人花了这么大功夫攻坚却连咱们一座寨栅都没有攻下来,损失的人数还是我们好几倍,今晚一战奥克军团起码没了三万人。咱们借着寨墙,成功防守。”零一巴掌拍在近卫骑士脑袋:“打仗打的是什么,士气和军心啊!咱们这一站彻底挫败兽人士气,如果这个时候再将兽人尸体运回去,熟人本就是部落生存,所以即使参军也应该同一部落的兄弟在一起。你说本来怀着大好心情跑来咱们这里抢地盘,结果底盘没抢着人还死了,我们就是好心,把他们父兄子弟的尸体送回他们,发善心让他们能够和亲人团聚。” “嘿,这样一来,他们那来继续作战的心情,都光顾着抒发情感去了!” 零笑眯眯的解释这些缘由,近卫骑士暗中竖起一根大拇指,“真不愧是老奸巨猾的副团长,这坑人的本事耍的贼六!” 对于近卫骑士的奉承,零点燃一支香烟,心安理得的接受。他娘的,格林大人真TM是个人才,把战场心理研究的透彻啊!“所以你小子为什么现在连个军官都混不到,需要学习啊!”虽然这么说,但零心里有种不好的预感,都是几十年在一个锅里抢饭吃的兄弟。科里的举动他起会看不出来,零虽然笑的坦荡,但却有种苦笑的滋味儿在其中。 波利率军回到营地,艾格玛琳强大是有道理的,本来自己想要送一份大礼给莉法殿下。但是依靠自己一个军团并不能成功吃下白狼军团,兽人从来不要什么面子,只要能赢,一百个打一个都乐意。 “发信号通知后方第二奥克军团,我方遇到阻碍,需要支援。” 豺人闻声而动,跨上狼兽向前沿观察站驶去,当黎明划破黑暗。明晃的阳光下,第二支奥克军团沉重的脚步出现在前沿观察站。 二百四十九章 曙光 曙光代表着希望,然而科里却感到心寒,轻骑兵传回消息,兽人增援部队已经到达。不是一个两个军团,而是整整四个军团,加上第一支部队统共五个军团四十多万人。虽然如此,白狼军团没有一个人感到害怕,反而大声谈论自己这次能够拿到多少颗人头。 如果运气不错成为百夫长那就发达了,起码一个准校的军衔没跑,如果是千夫长,白狼士兵咽了一口口水。如果没记错的话千夫长可以得到少校军衔,而且还可以得到一个村庄的土地。那真的是一夜暴富,虽然只是名义上的土地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封底,可是这个村庄的税收在十年中可以交给自己而不用进入帝国财政部。 最令人心动的是,这座村庄在十年中任由你建设,只要不去干脑袋把门夹了的傻事想要发财根本不难。这不是重点,重点是军衔,这才是大手,当初格林给艾斯德斯当总参谋长时就是少校军衔。由此可见军衔的含金量,成为军官如果不想到军队打拼,到时候专业起码也是一城守备军大队长职位。 家里三代就可以心安理得享福了,作为一名士兵能够如此还有和遗憾?再者想要往上爬的更远,少校是道分水岭,因为少校就是军队中最大的一条线,跨过去就有光明前途,没有跨过去一辈子别人也只是叫你一声大头兵。 零回到总帐,立刻将科里拉到帷幕后边,“到底怎么回事,堂吉诃德那个瘪犊子怎么和你说的!” 科里扯开零的大手,点燃一根香烟深深吸了一口,沉重道:“没有援兵,全世界都开始和艾格玛琳帝国开战,仅仅我们起码要面对一百二十万人的军队,而我们却只有五十万人,血色玫瑰营加上陷阵营也不到半个军团。” “堂吉诃德想要用我们的死换一线生气,他娘的只要我们依靠十万人拖住奥克军团一个月,把我们的血性打出来就能震慑住那些屑小。然后帝国派来支援北方行省的军团将会绕一大圈进行斩首战术。我不知道会不会成功,但是帝国已经没有办法了。全帝国的军队都开往各边境要塞,全帝国的蒸汽魔法火车停止营运装满士兵输送到各大要塞。” “总算觉得堂吉诃德这小子顺眼不少,这么艰巨的任务也就咱白狼军团能够办到,活下去很难,死谁还不会嘛!”科里笑着回答到。 零苦笑一声,“真的一个也不回去?” “不回去了,我老家是帝都,结果大半辈子都砸在北方行省这块地儿,这里和家里没啥区别。不回去了,死在这里也挺好,就是可惜那些好小伙,打仗是一把好手,可是却连姑娘的手都没摸过,害羞的很啊!” 零拍拍肩膀,“死的好,老子当年参军做梦都想当个英雄,这辈子心里都觉得只有胜利才能成为英雄,没想到这次还必须输,算了!当不成英雄,做个狗熊也不错,不过老伙计,到时候我得死在你前面。” “他娘的,一辈子都比你矮一头,好歹让我做件比你快一点的事。” “哈哈哈,滚蛋,想比我早死那也得看你的本事!”科里吸完手中最后一口烟,恶毒道:“这辈子,你也就下面那兄弟比我早射几秒,其他的还有什么比我强?” 零顿时面红耳赤,就要找科里拼命,不料此时一个人影突然从帷幕当中摔了出来。士兵尴尬笑道:“两位,继续我们就当没看见!” “反了你门,还敢偷听!”科里一把拽开帷幕,总帐之中不知何时挤满了士兵。最怕空气突然安静,零对着科里比着嘴型道:“丢雷老母,老子早泄的事就这么被你个二百五传出去了,等会儿看老子怎么收拾你!” ”既然都听到了,发表一下死亡宣言呗,不过我可告诉你们,老子缺人,所以什么父子同在儿子离开,家有独子者离开保命的屁话可不会说!“科里打趣道。 ”军团长,瞧您说的,咱白狼军团不就是狼性嘛!不就是去送死吗!这有什么难的,说句心里话兄弟们打心眼里不服血色玫瑰骑士营,凭什么他们就比老子过的舒坦。不过那群家伙打仗的确有一手,兄弟们不服不行啊!但心里服气身体可不敢服气,以一敌百这种好事能轮到兄弟们身上估计能把血色玫瑰骑士营那群混蛋眼红死。哈哈,兄弟们这口气总算是顺下去了,舒坦啊!“ ”好,算是老子的人,没一个孬种,吩咐下去叫后勤把好酒好肉做出来,今天咱们放开了吃。再怎么着也不能让兄弟们当个饿死鬼,都回去好好洗个澡,给家里写点东西留个念想。死是一定会死的,不过收尸的人也应该会有,不然老子做鬼都不放过堂吉诃德。“科里笑着说道。 ”遵命,此生能与诸位将军一起赴死,是为一生所幸,诸位将军来生再见!“整个防线之中,所有士兵单膝下跪齐声喝道。 科里大手一挥,以剑割面道:”好,一起赴死!“ ”一起赴死!“魔法历,白狼军团大小将帅士兵以剑割面宣誓。 北方要塞,这座战争堡垒之中,堂吉诃德屹立充满哥特式风格的战争堡垒城墙之上。白狼军团最后一笔物资已经启程,堂吉诃德举起望远镜,依稀看见运输部队的尘烟。 韦鲁斯上前一步,”禀营长,血色玫瑰骑士营已经集合完毕,请指示!“ ”嗯,我知道了,再过几天路西法大统领就会回来,到时候整个北方行省交给他指挥,第一第二支援兵团这两支肥得流油的诱饵已经抛出去了,剩下的就看我们的。不能让他们白死!“ ”是!可是营长,就这么让三个军团的兄弟白白送命值得吗?“韦鲁斯到底感觉心里不舒服。 ”我们是在赌博啊!老大已经加紧赶回帝都,你知道不,其实老大压根没把艾格玛琳放在心里,它灭不灭国和老大没有一毛钱关系。我因为就想请我老子喝一次酒,用我自己赚的钱。我老子是公爵,小时候没钱花,我就会去他房间偷,几百几千金币扔出去都不会心疼。我老子也没因此打骂过我。” “后来啊,仔细想想咱这不是活成傻子了嘛!所以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老子离家出走跑去参军,运气不错和老大混在一起。我热爱艾格玛琳,但这和我老大没关系,老大既然愿意守住北方要塞我自然高兴。如果不愿意我也要来这里。” “当然我依然还是老大的小弟,我身为艾格玛琳的子民,我很骄傲!我老子也很欣慰,呵呵!我老子从来不缺钱,可是那天我请他喝酒,只不过点了一壶最普通的葡萄酒,我老子一滴都没浪费,还嫌酒钱太贵。他可是曾经因为高兴送给一个乞丐一万金币啊!” “韦鲁斯,此战,不知能有多少兄弟回来,或许一个也回不来!” 韦鲁斯不在嬉皮笑脸,身子傲然,“维死战尔!”这个并不强壮的身影一时之间似乎高大起来! “呵!走吧!”堂吉诃德一甩披风,将湛蓝色头盔戴起。湛蓝色的盔缨高高伫立随风飘荡,在他脚下,城墙之下所有血色玫瑰骑士,以甲覆面,血红色铠甲泛着凄厉的寒光,长矛紧握,装备齐全,每人五马静待首领! 二百五十章 杜兰商会 翻身农奴把歌唱的事迹一直流传甚广,所以大型商会出门一般都会招聘马仔,也就是佣兵团。当然如果人们手实在不够就会大面积招收,这种情况下不管是独行侠还是结伙的都会要。 路西法已经赶回北方行省,所以说有翅膀的家伙出门都比人方便。更何况路西法本就是亡灵,根本不需要休息,地狱三头犬到是留在格林身边。现在实力还没有恢复,不小心被别人敲了闷棍就不好玩。傻大木倒是个好手,只不过格林深谙扮猪吃老虎,别人对你了解得越少就越容易迷惑敌人。 “爸爸抱抱!”小耗子手里拿着两根冰激凌,格林心都化了,立马将闺女抱起来。虽然小家伙对于两个冰激凌依依不舍,但还是将其中一个放在他嘴边。格林轻轻咬一口,“闺女,冬天吃冰激凌老爹受不了,所以维护世界和平杜绝浪费粮食的神圣任务就交给你了。小耗子立刻露出两只小虎牙。”小耗子立刻露出两只小虎牙。 小耗子身为吸血鬼但从来不吸血,也没见对于血液有过渴望,虽然依旧不愿吃蔬菜,但是那又如何。自己也不喜欢吃素,这点很像自己,至于会不会影响肠胃,在这个不正经的魔法世界,怪兽还会爱上奥特曼,小小肠胃不适岂有生存的道理? 杜兰商会正在商会市场招募佣兵,而且只点名需要独行侠,格林打算先蹭他们的车队回帝都。北方行省虽然事情紧急。但是堂吉诃德小命只要保住就行,其他人的死活和我没一毛钱关系。耶鲁那小子现在不知道跑哪里去了,很久都没有消息,不过以他个小滑头的性格,正所谓祸害遗千年也不必太过担心。 只是艾露莎和格木一直没有消息,伊修也不知道怎么样了, 自己这几天左眼皮老是跳个不停,搞得自己心里不太踏实。仔细算算更年期应该还没有到才对,抱着小耗子,就和拥有整个世界差不多。小家伙贪吃,没过一会儿就将两根冰激凌吃完,嘴角到处都是奶油。小家伙长大了,不能再和小时候一样亲昵。 格林伸手轻轻擦去小耗子嘴角的奶油,将手指含在嘴中吃掉,小耗子心安理得享受父亲的宠爱。危险已经解除,她也明白这一点,既然不用担心危险自己想怎么闹就怎么闹。假教授到底还是消失不见,到算个人物,竟然能在路西法眼皮底下逃走。 为此负责这次任务的悲笛首领自杀谢罪,路西法没想他自杀,任务失败回来好好修理一顿就好了,但是悲笛首领认为这是对自己的侮辱,所以一刀抹了脖子。 商会市场是各大商会集中的地方,这里到处都是商机,各种平时难以见到的珍贵材料都会在这里出现。并且是大规模的出现,市场具有饱和度,但地域限制每个地方出产的货物不同,所以就需要商队这种存在。莱斯特也有自己的商队,但不在这里,波兰城是出了名的美酒城市,这里有一大半所得产出以税收的形式进入他的要报。 把格林嫉妒的都在思考什么时候也在波兰城商道立个山头,顺便纠集一些人物斩鸡头烧黄纸干些买卖投资什么的。格林抱着小耗子在商会市场找到杜兰商会负责人,一个长着山羊胡须的老头。 帕甲阔眼神很犀利,直勾勾盯着格林,格林很不好意思,怀疑这货是个老玻璃。 “你当佣兵还带着闺女?”帕甲阔发话了,其他佣兵顿时大笑起来。 不理会那群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的二百五单身狗,格林一巴掌将自己的佣兵小牌牌拍在山羊胡须帕甲阔身前的议桌上,“我正好有事需要去一趟帝都,这是我的佣兵证明。” 杜兰商会这次需要招募五十名佣兵,实力最低都是青铜级,格林因为阿托克斯灵魂的觉醒,实力正好回复到青铜。因为杜兰商会一向信誉良好,而且开出的价钱很不错,即使是青铜级定金也有二十个金币。 所以竞争很大,帕甲阔瑶瑶头:“先生,很抱歉,你带着闺女实在不方便,更别说保护商队远行,我们这一趟到达帝都起码需要一个月时间,我看你还是找其他人吧。” 其他来应征得佣兵也起哄道:“就是,小子赶紧回家喂奶吧,孩子他娘呢?你该不会是因为怕老婆才打算带着闺女去帝都躲些日子吧!” 此话一出,顿时引起一阵喧哗,众人不管想不想熟纷纷大笑出来,格林对着那个佣兵狠狠竖起一根中指。小耗子突然蹦出一句话,“那位叔叔怎么知道爸爸害怕艾露莎妈妈,难道他也认识妈妈嘛?”格林脸色顿时不太好看,但是看见小耗子呆萌的脸蛋也只好默认这个事实。 这下好了,不仅是其他佣兵,就连看起来严肃的帕甲阔也跟着笑起来。小耗子双手捧起格林的脸蛋,“爸爸,你放心我不会告诉其他人你被艾露莎妈妈罚跪榴莲的!” 小耗子表情很严肃,佣兵们已经满脸酱红色,看起来估计得笑断气。哎!我这是造了什么孽呦,小家伙是自己心头宝,别说打了,就连谁大声吼两句小耗子自己都得召集马仔上他家抄家去。 “好了,格林先生,你还是把小娃娃带回家吧,两夫妻间吵架床头吵架床尾和嘛!两口子过日子,平平安安就好,再说了男人应该有点担当,人跟着你也不容易,你就多担待你妻子一点就是。” “可是艾露莎妈妈不在波兰城啊,她在神圣教廷,我家在帝都,所以才要回去的!”小耗子没有心机,所以童言无忌。格林也没有什么好隐瞒。 这时一声清甜的声音突然想起,“帕甲阔爷爷,发生什么事情了?” “回小姐,遇到一个挺有意思的佣兵而已。”帕甲阔将事情原委一一讲述,清甜声音的主人以手帕捂嘴轻轻笑道:“既然他实力符合要求,就带上他一个吧!大家出来讨生活都不容易。” 有认识她的佣兵仰慕道:“菲奥娜小姐真是善良,人也长的漂亮!” “好了各位先生,事情着急,这批货物帝都商会等着急用,所以招募的各位今天就要启程。所以希望路上大家互相帮忙,签下合同的各位佣兵先生应该都领到定金了吧?大家需要什么武器可以去那边挑选。” “多谢菲奥娜小姐!”佣兵道谢一番后来到帕甲阔身边挑选自己合用的武器。一般佣兵们都有自己的武器,但是一些消耗型武器如弓箭弩矢商队都会提供。或者有觉得自己武器不合用的也可以去选择。 格林也向菲奥娜道谢一声,然后挑选一柄长剑挂在腰上,还挑了一张长弓一袋箭矢。小耗子这个时候脑袋出奇的精明,老爹有在玩扮猪吃老虎的游戏。反正一般的魔法师不屑于配带有辱身份的剑士武器。 格林偏不,他就喜欢这样,你只有想想一个近战剑士举起长剑大声喊着TM熊的力量朝你袭来,迎接他的不是刀剑而是一个大火球,甚至是两个,想想他死的时候会有多憋屈。 魔法师很稀少,喜欢当佣兵的魔法师更是比熊猫还珍稀的物种,所以即使是有头有脸的杜兰商会也没有招募到一个魔法师佣兵。换句话说,他似乎赚到了,有自己这个自带外挂的,魔法师存在这趟生意保准不赔。 二百五十一章 启程 挑选好武器,货物也已经装载完毕,庞大的商队排成长龙缓缓驶向城外。杜兰商会拥有自己的护卫,大概三十人,领头的貌似还是个大骑士,看起来骚包的很。一身铠甲虽然不太贵重但是穿金戴银的,生怕别人的弓箭找不到他一样。 路过格林身边时,完全就是用鼻孔看人,在格林身边顿足片刻后才冷哼一声离开。 傻大木现在和地狱三头犬混在一起,“老大,我把他屎打出来你请我吃夜宵怎么样?”傻大木摩挲着拳头嘴角喷出寒气,地狱三头犬听到有夜宵顿时来了精神。 “滚!” “好嘞,你说话我照办。”傻大木当真开始打滚,地狱三头犬完全不屑于理会傻大木,好歹也是一条弗雷尔寒霜巨龙,连装狗都不会,看小爷给你露一手。 地狱三头犬在批判了傻大木动作的笨拙后以身演示,格林震惊了,傻大木也震惊了。傻大木前爪靠在耳边悄悄和格林说道:“老大,你怎么找了个二百五马仔,他怕不是个哈儿吧?” 格林一手扶额,完了,自家都是些什么人才啊!感觉我前途无亮没有一点光明啊! 帕甲阔看起来有些严肃,人还不错,看在格林带着闺女的份上特意将自己身边的一个位置让给格林。当然不是坐在马车中,而是坐在马车夫旁边。这个必须感谢,所以格林拿出一瓶自家酿的老白干送给他。 帕甲阔老头道谢后打开酒瓶问了一下,格林清楚的看见老家伙喉结滚动。每有当场畅饮一番,而是将酒放进空间戒指指。车队总人数大概一百三四十的样子,十几辆马车迤逦而行。、 鲜衣怒马是别人的,比如那个大骑士,格林将斗篷解下把小耗子包裹在其中,冰激凌吃多了,现在有些冷。在把一双小手放进外衣之中紧贴着那件旧毛衣,这件贸易陪伴自己很长时间了。虽然现在日子过得不错,但是这件毛衣一直不舍得扔掉。小耗子现在整天露出两只可爱的小虎牙,格林脸上的微笑就没有掉下过。 “格林小子,帝都生活化小可不小,你实力也不高,不如换个活法如何?佣兵说起来挺光鲜,自由自在游走天下,毕竟是刀口上舔血的日子。” 帕甲阔看得出来挺喜欢小耗子的,所以多嘴几句。 格林笑道:“我这趟是因为有些事需要来波兰城,回去也是为了搭一趟顺风车,咱不靠这个吃饭。” “那你靠什么吃饭?”一名佣兵玩笑道。 之间小耗子捂着格林的肚子道:“医生说爸爸肠胃不好,只适合吃软饭。” “哈哈哈哈!”佣兵捂着肚子笑的快活不成了。格林满头黑线,完了,面子已经丢光了! “能吃软饭也是一门手艺,在座的各位可没有这个福分。”帕甲阔转移话题道。 “咱们这一路,需要注意的地方就几处,其他地方治安到还不错,咱们在这条路上走了一辈子,倒是留下点面子。但还需各位辅助,毕竟现在帝国不太平,难免一些人生出不该有的心思。” 佣兵们顿时恢复表情,严肃道:“这个我你们自然晓得,这一路一定会注意的。”格林打了个呵欠,有点想睡觉,小耗子现在不能在和自己睡了。但是小家伙白天玩,晚上也精神不错。 这两天每天晚上都要哄好久小家伙才愿意睡觉,就是苦了自己,顶着个黑眼圈把无头骑士拉出来陪着小家伙大半夜玩捉迷藏,咱这老胳膊老腿,经不起折腾了。繁华的商道行人车队如织,帕甲阔应该在这个地头混了很久,遇见相熟的都会寒暄几句。 菲奥娜小姐只出现过一面,之后就待在那辆马车中,哪辆马车有四匹马拖拉,车身更是达到四米。商道两旁是茂密的丛林,波兰城的守备军不时往来于这条商道上。守备军巡逻的范围除了城市之外还包括城市附近的荒野,但是距离也没有多远,三十里地后就再也见不到守备军轻骑的身影。 老熊是个很憨厚的人,与其他佣兵不同,这个憨憨腼腆的佣兵汉子喜欢使用一柄六角长锤,锤子大概半人高,辆;老熊身高两米,手持战锤站在哪里就有很大的压迫。 格林喜欢憨货,人太精明不是好事,不仅自己糟心,还容易被别人恶心。 “老熊啊,你当佣兵是为了什么,咋不去军伍里找机会呢?”白银战士如果去军队里好好打熬一番起码也能混个小军官当当,比什么佣兵好太多了。 老熊腼腆笑道:“我不是艾格玛琳原居民,我的母亲野蛮人,父亲是艾格玛琳人。所以因为这一点当初参军时没有被选上。不过也不没什么,我拥有艾格玛琳帝国的平民身份。” “那你为什么当佣兵呢?”小耗子在怀里睡着了,格林难得有些空闲闲聊道。 “我想娶个媳妇儿,可是我们那边嫁妆贵,我脑子笨不会做生育所以就打算当几年佣兵赚点钱回家。” “那你完了,当佣兵就没听见几个能够赚到钱的,你看做任务是很多路费,武器打理费,还有温饱都需要自己负责给。如果碰到不好的老板还有被拖欠工资的风险,咱们艾格玛琳关于这一方面的立法可是有很大空子的。” “你说的对,我到现在还有几笔佣金只收到定金,剩余的佣金没有结帐。” “要不你当我小弟吧?我给你开工资,我可是有好几个马仔哦!” 帕甲阔顿时笑出声:“格林别忽悠人了,你全身这一生行头还没两个银币呢。小熊跟着你混还不得喝西北风啊!要我说干脆加入杜兰商会算了,一个月二十个金币,还有奖金,年终还有分成。一年能有两百多个金币收入不必当什么佣兵好多了。武器食宿还全包,商会也有专门的宿舍给你住。” 格林挥手打断帕甲阔老头,歪着脑袋笑道:“老头子,你这不是和我抢生意吗?嗯哼,话说你那里还缺人不,你看我咋样?” 帕甲阔老头斜着眼睛不屑道:“就你身上没有二两肉,老头子我一拳说不的都能把你打出翔,留着当你吃闲饭啊!” “话不能这么说啊!你看咱白白净净的,长的这么帅气,就是和别人谈价钱也能多杀几个回合。”格林一副你赚到了的表情。 “老熊同志你说我说的对不对!” “别不要脸了,医生不都说了,你丫的肠胃不好只适合吃软饭。” “哈哈哈哈!” 二百五十二章 去年买的表 老熊人实在,实在的人饭量一般都很好,肥得流油的鸡腿嘴里刷一下就吐出一根完整的骨头,格林下意识再递给他一只猪脚,照样就是唰唰两下没了踪影。小耗子觉得很好玩,拿出自己珍藏的牛肉干给老熊吃,“熊叔叔,多吃一点,吃的多多的才能长大。我的晚饭也给你吃,长大大在有力气。”嗯,很有一副大孩子的模样,但是格林却知道小耗子的真实想法。 帕甲阔捏捏小耗子的脸蛋:“小家伙,你是挑食吧,所以才把自己的晚饭给熊小子吃对不对?”见有人拆穿自己的想法,小耗子把脸扭向一边,狡辩道:“才没有呢,小耗子是因为担心熊叔叔吃不饱。小耗子还没有长大,不用吃那么多。” “那吃一口蔬菜?”格林夹起一朵西兰花放在小耗子嘴角,为了证明自己不会挑食,小耗子硬闭着眼吞下西兰花,“爸爸,你看小耗子没有说谎对不对!” “是了,小耗子最乖了,来把剩下的吃完。” 小耗子看了一眼一大盘西兰花,脸色难看起来,连忙捂住嘴巴跑开道:“饱了饱了,小耗子吃饱了!” “哈哈哈!这个小家伙啊,让他吃点蔬菜都不愿意,和我一个性格嘛。”说完,格林嫌弃的丢开西兰花,抓起一块烤肉大嚼起来。嘴巴吧嗒吧嗒,这样吃饭才香,老熊眼神紧张起来,烤肉没两下就进了肚子。老熊不服气,吃东西谁还会怕谁,立刻抓起一块烤肉比赛般塞进嘴里。小耗子刚刚躲在马车背后用酸奶洗完嘴,看见眼前一幕连忙帮自己老爹,格林刚吃完一块就递上一块。 “嗝!”格林拍拍肚皮,都快吃下两斤肉了,有点撑。小耗子可怜兮兮抓抓他一脚,举起手中烤肉。“熊叔叔比爸爸多吃了两块,爸爸你不能输!”清脆的脑瓜蹦弹在小耗子脑门,“闺女,你想把我撑死吗?老熊就是个憨货,咱不和他比。” 小耗子这才放下烤肉,又连忙从口袋里掏出一包火柴,饭后吸烟的臭毛病任由艾露莎纠正多少次都没有成功。知道艾露莎不喜欢烟味,所以每次自己都是在阳台抽烟,小耗子最喜欢在自己老爹抽烟时帮老爹点烟。那短短的时间里,两个人聊很多东西,比如说比魔法飞艇飞得还快的飞机,但更对的是美食,肯鸡鸡、麦劳劳、满汉全席。艾露莎妈妈每次都说爸爸骗人,那些东西听都没听过。 小耗子不这么认为,在他心里只要是爸爸说的都是真的,以至于每次把小耗子抱在腿上讲述种花家的趣事美食时,小耗子都是一脸向往吸溜着口水。这不好,小姑娘家家的整天吸溜口水算怎么回事,所以凭借着仅存的记忆,格林捣鼓很久终于做出一些东西,比如炸鸡汉堡。小耗子吃得很开心,因为她知道自己爸爸没有骗人,就算是会骗人也不会骗小耗子。 输了就输了,小耗子当然理所当然认为这是比赛,但是那又如何,“啵”,小耗子一口亲在格林脸上,然后钻进格林怀中。心肝啊!格林此时整个心都化了,帕甲阔看着眼前这幕,温柔的笑笑,自己这辈子把命都卖给了杜兰商会。膝下连个半儿半女都没有,他很羡慕格林,自然也疼爱小耗子的机灵。 老兄可能吃撑着,伸着脖子喘粗气,格林从怀里掏出一瓶酒,老兄感激的接过,“咕咚咕咚”一瓶朗姆酒就没有了。骚包骑士正安排人守夜,看见老熊喝酒,火气顿时上来,一巴掌将酒瓶打碎骂道:“谁让你喝酒的,万一轮到你守夜被人偷袭怎么办?贱民就是贱民,烂泥扶不上墙。”小耗子躲在格林怀里,小家伙刚才被吓到了。其他佣兵也流露出不满,这些话已经将所有佣兵得罪了,但即使如此也没有人愿意出头。大骑士的实力不是他们能够得罪的,再说万一因为这件小事导致自己失去这笔可观的佣金也不好。 这边骂完,“既然你能带着女儿离开帝都这么远,想必实力应该不弱,今晚就你们两个守夜,守一整晚。” 帕甲阔邹起眉头,出生道:“汉考克首领,这样不妥吧?守夜是整个车队的任务,如果让格林小子两人一整晚守夜,他们明天怎么赶路?” “帕甲阔首领,您就是心太软,这个叫格林的完全就是个累赘,要不是小姐心底善良怎么会允许这种拖累整个车队的人存在。今晚就他们两个守夜,明天要是跟不上就别想要佣金。”汉考克冷哼一声,带着护卫离开这里,所过之处人群自动让路。帕甲阔有些恼怒,但终究无可奈何,实力啊!有的时候没有实力可不仅仅没有话语权那么简单。 帕甲阔不知道应该干什么,只好在叹一声转身回去马车休息。老熊不好意思道:“兄弟,对不住连累你了。” 格林哈哈一笑,对着汉考克离去的方向伸手露出一只手表,“你看这只表,去年买的!”老熊不懂的意思,小耗子低声向老熊解释几句,老熊顿时大笑起来。 晚餐不是很愉快,紧张赶了一天路,大家都有些疲惫,既然有人守夜,那些佣兵自然不会不识趣跑去帮忙。没有落进下石都算是给老熊面子,格林收拾好自己的家伙,抱起小耗子走到一堆篝火旁和老熊准备守夜。小耗子玩累了,搂着格林的脖子脑袋一点一点。菲奥娜的马车中,一名侍女走下马车来到格林身边。 “小姐说你的女儿可以到我家小姐马车里睡觉,那里稍微舒服一点。”看得出来侍女没有任何轻视,格林摸摸小耗子脑袋,小耗子拼命摇头示意她不想去。格林温柔一笑,“替我谢谢你家小姐的好意,我女儿不愿意去。” “嗯,好的!”侍女回到马车,菲奥娜问道:“他不愿意让女儿来是吗?” “小姐,不是的,是他女儿自己不愿意来。那个小家伙很有趣,一点都不怕生。”侍女解释道。 菲奥娜打开窗帘,格林正和老熊说笑,不知为何菲奥娜感觉那个男人很神秘,自己阅人无数,明显看得出来那个男人对所有人的冷漠。但是面对自己闺女却无论如何也绷不进脸色,永远笑的那么开心。如果自己父亲……哎!父亲从来没有对自己笑过,从来没有。 窗帘合上,间谍微不可察从这里一闪而过,格林从来不相信什么无缘无故的善意。即使有他也绝对不会去相信,在魔法世界只要相信一次,或许就是万劫不复。守夜?不存在的,没聊多久格林就躺在地上呼呼大睡,间谍四散而开,帕甲阔过来了,带了一床毛毯。老熊有点不好意思,“年轻人到底不懂事,带这么小一闺女出门也不知道备条毛毯,万一着凉怎么办。”帕甲阔将毛毯放在格林身边然后回到马车。老熊拿起毛毯盖在格林父女身上,当然这毫无必要,因为小耗子衣服里面穿了魔兽毛皮制作的衣服,寒冷的威胁丝毫影响不到小家伙。 汉考克看见这一幕,但并没有上前阻拦,不是因为他善心发作,而是觉得没有必要。狮子不会因为一只蝼蚁而生气,看格林不爽主要是因为菲奥娜的善意。这个美人儿怎么可以对一只蝼蚁关心? 二百五十三章 要不要报出名号 间谍一直都是个好帮手,格林很欣赏间谍的作风,不管你在干什么都是现场直播。尤其是现在间谍开始升级,具有隐形功能,比如三百米处两个看起来就不像好人的家伙偷窥就看得一清二楚。 “巴布,你确定这就是我们的目标?怎么看起来那两个守夜的跟玩似的,还有一个在吹鼻涕泡呢,该不会是拖儿吧!” “咋也不清楚,不过那个吹鼻涕泡的看起来和二百五一样,的确不想啥好鸟,还带着娃儿,会不会是老大弄错了。我们先回去问问老大什么意思,撤吧!”两人趴在雪地中缓缓向后退去,直到小坡下才翻身上马。格林伸手在地面摸到一颗石子,随手丢在老熊脑门。 “别看了,那两个二百五已经离开了,今晚估计不会有事,先好好睡一觉养足精神,我估计后面的路有些难走。这才离开波兰城多远就有强人暗中窥视,估计这趟杜兰商会的货物有些值钱。” “你也注意到了?我都只不过觉得有人有人窥视,大概能够看到他们在什么地方,你是怎么发现他们有两个人的。”老熊有些疑问,老实人就是这样,有疑问憋不住一定要刨根问底。 格林将小耗子露在外面的小手轻轻放回毯子中,“你知道江湖上有一门绝学叫听声辩人吗?人之所以能够听见声音是因为空气中有介质的存在,而泥土的密度比空气中分布的戒指更大,所以能够传播更远的声音。刚刚我睡觉的时候听到马蹄声的震动,这个幅度应该只有两匹马,所以我估计有两个人。” “具体的我就不和你细说,你脑子笨只要知道这样可以听到更远的声音就行。”格林解释完,翻身将小耗子裹进怀里,山地不要想会睡得舒服,自己皮糙肉厚不讲究,可不能委屈闺女。小耗子睡的正香,突然感觉有人移动,于是皱皱鼻子,闻到格林的气息,往他会里钻钻又睡的香甜。 老熊压低声音道:“我读书少你可别忽悠我,世上还有这种学问,谁教你的?” “管不着,自己琢磨去,别打扰我家小耗子睡美容觉,不然和你没完!”格林威胁到,老熊不甘心,特意跑开一段距离,隔一会儿就向扔一块石头。一会儿咧开嘴傻笑,一会儿又皱起眉头。格林对于两个山贼很是不屑,说实话咱以前也混社会,还是山寨大王,专门搞盗版生意。瞧瞧那谁,那个牛头人山贼,还不是被咱小弟吓得差点尿裤子。话说咱是不是也学学别人?下次遇见山贼拦路打劫,咱就听声而出,大喝一声我乃搞盗版生意的山寨大王,江湖人送外号血手人屠是也,尔等还不速速交出小钱钱! 想想那个场景,格林在心里掐死这个念头,太TM中二了,这样不行,容易遭雷劈。要是被哪个不要脸的二百五传出去面子可就飞走了,主要是堂吉诃德这个二百五大嘴巴子,聊天又喜欢添油加醋,好好的一桩美谈在嘴里立马味道就变了。 等等,二百五?格林似乎抓住问题中心思想,仔细想想刚刚那两个马贼骂自己是二百五来着吧,擦咧。下次抓到你们把你们绑在城门口打PP,在把你们吊在电线杆上唱东风破。 一夜相安无事,清晨又下起大雪,商队已经开始准备早餐,小家伙精神足起得早。拿起自己的长发在格林鼻子上挠痒痒,格林皱皱鼻子,小家伙立刻装睡。一把捞起小耗子,小家伙银铃般的笑声顿时驱散格林的睡衣。 “爸爸,早上好。” “诶,小耗子早上好啊!”抖掉毛毯上的积雪,格林从篝火上取下水壶倒满两杯温水,和小耗子一起蹲在空地刷牙。“咕噜噜!”格林一口喷出漱口水,小耗子有样学样,父女两相视一笑。这里没有努尔盘羊,不然我一定把它踹的远远的。从来没见过这么猥琐的魔兽。 努尔盘羊?傻大木打个激灵,浑身哆嗦,一段不太美好的记忆涌上心头。在地狱三头犬见鬼的眼神中,傻大木萧瑟着回忆那段往事。那个时候自己刚从蛋壳里孵化出来,有一次自己调皮跑去森林中玩耍。那天很开心,但正所谓人有三急,龙又岂能意外,就在兴头上,一阵尿意涌来。幼小的我四处张望一番发现没有其他魔兽,于是找了棵顺眼的大树,然后非常嚣张把后退搭在上面,一条溪流缓缓而出,身体舒畅。自己哆嗦一番后正打算提起裤子,突然感觉后面有人打量自己,回头一看一双充满兴趣的眼睛盯着自己嘘嘘。 我要妈妈,幼小的自己当时就吓惨了,尿一哆嗦滋自己一脚。随后嚎哭着跑回家躲在龙妈怀里嚎啕大哭。龙妈一手撑着自己的脑袋,安慰自己很久,随后家里一个月伙食都是烤努尔盘羊。仔细想想龙妈真的伟大啊! 傻大木感概母爱的伟大,事实上当初傻大木的龙妈撑着脑袋一脸郁闷,自己咋就生了这么一个倒霉玩意儿,一条巨龙竟然被魔兽界出名的二百五努尔盘羊吓坏。要不是亲眼看见他从自己生的蛋里面孵化出来,我都要怀疑孩子他爸是不是外边有母龙。 早餐很不错,麦粥加烤肉,香甜的麦粥当中本就加了肉汤,在配着烤肉吃那叫一个舒坦,身为肉食动物的小耗子和格林连碗底都给舔干净才满足放下。两人对视一眼打个饱嗝,商队很快收拾妥当,这一段路相对好走,因为艾格玛琳财大气粗,所以青石板路几乎普及整个帝国。没办法,该建设的都建设了,还剩下很多民脂民膏,总得让他们见到效果不是,要不然百姓们该闹革命,凭啥我们交了小钱钱不见你们花,看不起我们不是? 商队再次启程,每一匹马脖子下都挂了枚小铃铛,商队行走时会发出悦耳清脆铃声。这么做有出处,因为艾格玛琳绿化工程实在不错。相向而行的商队很容易因为高大树木遮蔽视线从而导致发生交通事故,有了铃铛对面商队心中有数,会提前将商队移向两旁行驶,等商队过去在回到大路中间。而且铃铛数目也可以提示脑袋别在裤腰带上干没本钱买卖的强人,我这里值钱玩意儿多,但是马仔也多,没事不要来惹我,不然死啦死啦滴。 二百五十四章 林中暗箭 杜兰商会行之三天,这三天除了半夜有人暗中窥视外倒也相安无事,小耗子很活泼迈着一双小腿到处玩,格林不得不跟着以防被觅食的魔兽叼去。“小耗子才不会被魔兽叼去,魔兽喜欢吃臭臭的肉,小耗子可香了。比如堂吉诃德叔叔魔兽最喜欢吃,他身上臭臭的一定受欢迎。”格林摇摇头,苦笑着抱起小耗子把她放在马车上。堂吉诃德当初吓着小耗子,以至于现在都被小耗子记着。到不是讨厌,她知道其实堂吉诃德那个二百五最宠她,要星星绝对不会给月亮。 当初在帝都小耗子受委屈就是这个二百五带着人硬生生把欺负小耗子的那一家给强拆了。这些小耗子都看在怀里,或者说他们是对欢喜冤家更合适。“爸爸,我要看书,上次那本我已经看完了。” 闺女长大了,知道学习的重要性,格林很欣慰。以前自己父母逼着自己学习,可是却因为年少不更事。经常和父母闹脾气,虽然最后自己醒悟开始安心学习,并把学习当作一种乐趣,可是那个时候自己已经长大了。那时候因为需要上大学的原因,所以早早离开父母到外地求学。 回想自己在种花家的生活,其实陪伴父母的时间真的很少,自上初中开始就住校,学生生活中有四分之三的日子在学校和父母分别中度过。即使在一起的日子这么短,老爸老妈对自己的疼爱一分都没有减少,委实一分都没有。 小耗子身为吸血鬼一族,因为种族的天赋,小家伙不仅可以学习斗气还可以学习黑暗魔法。或许受到我的印象,小耗子对斗气一点兴趣都没有,因为修炼斗气需要非常高难度的体能训练。小耗子之所以会说堂吉诃德臭臭的,就是因为堂吉诃德训练时身上免不了出一身臭汗。其他时候其实这个家伙挺爱干净,因为曾经这个家伙有段时间不爱洗澡,最后再自己和路西法爱的教育下堂吉诃德成功改掉坏毛病。 那几天,血色玫瑰骑士营不是就会传出害群之马杀猪般的嚎叫与豪笑,精灵族产的鹅毛笔具有非常优秀的柔韧性,尤其用来挠脚心。为了测试精灵族有没有用假货来骗人,路西法和自己特意将堂吉诃德绑在旗杆上实验了一番鹅毛笔的新用途。那真是一段快乐的时间,堂吉诃德绑在旗子上不时大哭不时傻笑,每一名路过的血色玫瑰骑士营骑士经过时都会摇头叹息。得罪谁不好,偏偏得罪格林老大,这下好了神仙也救不了你。 韦鲁斯没少干过正大光明偷窥的事情,那个二百五搬着一个大西瓜堂而皇之站在一旁欣赏自己顶头上司的丰功伟绩,当然围观有风险后果很严重。之后绑在旗子上风干的二百五由一个变成两个,两个家伙也算是臭味相投,最后感情到时增进不少。 黑暗魔法也正是格林精通魔法之一,他对此本就有很多心得体会。但是这个家伙独的很,所以为了让小耗子学会精通黑暗魔法。格林特意将自己对于魔法的解析用汉字书写,这个世界上能够读懂汉字的只有寥寥几人,所以即使这本书被人拿去也不用担心。毕竟汉字不是魔法世界已有历史中产生的文字,也不是历史衍生的文字。其他的文字或许还有迹可循能够在时间铺垫下翻译,汉字完全不用担心这些。 小耗子深受格林影像,学习魔法如果没有吃透其中的内容一定不会尝试在精神连接支点中铸造新的魔法基点。格林也不会允许他那样做,想要使用魔法必须在精神连接中铸造新的魔法基点,然后通过魔法粒子引导点亮基点从而达到释放魔法的可能。这里有关系到魔法粒子浓度等一系列问题,总之一句话,铸造新的魔法基点有危险。所以格林从来不允许小耗子为最求新奇而点亮自己不熟悉的魔法基点。好奇心这玩意儿虽然对于人生算是比较良好的性格,但是好奇心真的会害死人。 求知欲可以理解,盲目的好奇就是傻蛋,小耗子从来不愿当傻蛋,所以即使对于高级魔法在好奇也不会贸然点亮魔法基点,那是找死。爸爸说过乖孩子是不会自己去找死的,自己是乖孩子。 帕甲阔脖子伸的老长,可是小家伙书上写的东西他一个字符都不认识。 “格林小子,这些的是啥啊!好像不是艾格玛琳语言吧?” “老头子,你就别问了,这玩意儿你看不懂,反正也不是啥重要东西,就是童话故事而已。我这样做是为了培养小家伙的记忆力。” “说来听听,这些是什么童话故事!” “就是一个不要脸的王子见一位公主长的漂亮,不要脸皮跑去亲她的故事。” 老熊有些感兴趣,“格林兄弟,反正也正好无聊,不如你给说道说道打发一下时间。” “行,我就说道说道。”小耗子立刻将耳朵捂上,爸爸又要吹牛皮了,这次还不知道是什么版本。本来白雪公主的故事挺好的,结果爸爸老是喜欢改编,改着改着怪兽就会爱上奥特曼变得不正经。艾露莎妈妈已经说过爸爸很多次了,但是好像这个坏习惯没有改掉,嗯!很大可能又是臭臭的堂吉诃德叔叔带坏爸爸,他最喜欢这些猥琐的故事,还喜欢大嘴巴子。不是到他怎么样了,好久没见到堂吉诃德叔叔,居然有些想他。 格林喝下一口朗姆酒,既然你们想听,我这碗毒鸡汤灌下去就不信麻不倒你们。 “据说在很久以前,有个善良的皇后,她有一个女儿叫白雪公主。有一天白雪公主想找个男人,但是被善良的皇后拒绝,原因是她还小不明白什么叫爱。可是不听话的白雪公主找到一个猥琐的猎人请他带自己出去找男人。猎人见白雪公主这么漂亮于是就同意了。到了森林里,猎人见色起意,想要霸占白雪公主,反之白雪公主也不是什么好鸟,她趁猎人不注意一板砖打昏猎人。然后有七个小矮子看见这一幕,白雪公主立马变脸哭哭啼啼说猎人把他从城堡骗出来要她给他生猴子,她不想才这么干的。好心的七个矮子商量一番后同意收留白雪公主,有一天七个矮子听说有个王子要从这里经过。白雪公主一听有凯子要来,于是就请七个矮子帮忙,说她假装睡觉,让七个矮子骗王子亲她。到时候她就可以趁机碰瓷,讹那个王子一辈子。” 格林又喝了口酒润润嗓子,“结果你们当然知道了,可怜的王子被骗财骗色,最后成为妻管严,白雪公主成功上位当上皇后。” 听完格林讲的童话故事,老熊紧紧握住六角锤,努力压抑自己给格林一锤子的冲动,帕甲阔对格林勾勾手指,格林凑过去问道:“有何指教?”帕甲阔努力积攒一大口口水,”呸!好好的故事被你给糟践了。“ ”讨厌,不喜欢听也不用吐人口水吧,一大把年纪了万一嘴抽风咋办!“格林反击道。 间谍传回信息,树林中一伙山贼将弓箭对准商会成员,格林细细计算后发现,没有一杆箭矢能射中小耗子,而且大部分箭矢都是对准那个骚包骑士,这很让人放心,所以就没有提前通风报信的想法。 二百五十五章 放冷箭的亡灵魔法师 能够悄悄阴死敌人,亡灵魔法师绝对不会正面和敌人起冲突。暗箭伤人的勾当其实亡灵魔法师才最精通,汉考克真的很骚包,一身鲜艳的铠甲套在身上,想不知道他是首领都难。擒贼先擒王这个道理在魔法世界依然符合万物生长规律,所以当以小波箭雨覆盖射击后,汉考克成功抵御山贼的进攻。 “立刻建立防守阵地,第一攻击小组马上还击,第二攻击小组保护商会,第三攻击小组待命。”汉考克人虽然骚包,但是指挥能力不错,面对数量不清人数不详的山贼很快就确定好作战方案。佣兵和护卫很快按照命令开始执行,利用马车和车队建立好防线进行反击。帕甲阔把小耗子抱进马车,马车都是用坚实的铁木建造的,铁木具有优秀的柔韧性,而且也足够坚硬。一般在大海上运行的船队都是使用铁木制作,就如当初的黑珍珠号一样,即使面对帝国海军的围捕依旧逃出生天。 帕甲阔或许算是好人,这个老头心里打什么算盘格林不想去猜测。但是小耗子对于好意却不领情,小脑袋一个劲儿想要往外面钻。或许对于小家伙来说这些都是小场面,正好可以当热闹看打发时间。所以就发生有趣的一幕,小耗子大喊着杀贼眼神狂热想要钻出马车,帕甲阔满头冷汗想要拉回小耗子。格林对此莞尔一笑,说实话当初刚刚领了男爵爵位去戈壁小镇,那一役自己一个魔法几乎剿灭上千盗贼。而如今身处帝国腹部,山贼的规模即使在大也不会超过三百人,真的是很小的场面啊! 双方弓箭对射,老熊不知道从哪里找到一面人高的橡木盾牌,老熊举起盾牌跑到格林身边。“格林老弟,小心点,我估计对面起码也得有五十多个弓箭手,咱们这边人数分成三个战斗小组。防守有余后劲不足,我觉得这次山贼也不过就是打算探探底。你随便放两箭意思意思得了。” 握草,这不像老熊的风格,这家伙不是应该举起盾牌挥舞六角锤嗷嗷叫大喊一声德玛西亚往上硬怼嘛? 老熊注意到格林的眼神,脑袋一转明白格林意思,他不好意思笑道:“刚出来混的时候这么干过,被打得很惨,后来就明白了,所以别看我人傻,但是气死我也挺聪明的。” 格林强忍住笑意,估计这哥们应该被现实好好教育过几次,“明白,我懂,那就放两箭意思意思?” “嗯,放两箭意思意思!”两个家伙相视一眼猥琐而笑。格林躲在盾牌后面,橡木盾上扑棱棱插上好几支羽箭他从箭袋捏来一支羽箭,俯身搭弓,格林气定神闲,口中呼吸隐隐自有规律。老熊脸色凝重,格林兄弟看起来真是一把好手,以后得多向他请教请教。 “咻!”羽箭拖弓而去。 “中!”格林暗喝一声。 “嗯?”有破风声,好像还是从后面传过来的,一名佣兵正忙着对射,突然发现身后的异样。回头一看,顿时吓的七魂出了三魄。一支羽箭笔直对准他射来,“珰”的一声,佣兵心中暗道侥幸,感受着下体空荡荡,凉风吹过竟然有中脱离束缚轻松逍遥自在的感觉。虽然如此,但是依旧令人生气。 “那个混蛋二百五射箭不看人的,想要我小弟弟晚节不保嘛!孙贼儿,别让我知道你是谁不然削死你!” “嘘嘘……”格林冷静的蹲下身体,背对着老熊,然后从怀里掏出一根香烟,点燃之后默默地吹尼古丁玩。“格林兄弟,以后你在我后边千万不要玩箭,我家就我一根独苗,可千万不能有什么闪失,算老哥求你了。还有,装糊涂吹口哨没用的,抽烟更是没用的,等会儿那孙子估计得找你麻烦。” 格林沉默不语,小耗子趴在马车上,双手撑着脑袋把脑袋露在外面。“帕甲阔爷爷,爸爸是不是很帅啊!那一箭射的多潇洒,我爸爸把这个叫做射哪指哪,一般的人科学不会这种技术哦。” 帕甲阔现在打死格林的心都有了,把小家伙教成什么样子,一个小娃子喜欢看杀人的热闹,三观都毁了好不好。射哪指哪,这种技术寻常人还真学不来,但是这玩意儿不应该是指哪射哪嘛? 汉考克见林中只有乱箭射出,却并没有马贼突击,心中感觉不对劲。难道山贼只是虚张声势?他挥手唤来自己的护卫,耳语道:“你带二十个兄弟悄悄绕到山贼后面,不用多说直接乱刀砍死。我带其他佣兵掩护你们。” 格林不经意间看了眼菲奥娜的马车,那里一点反应都没有,这很不正常!好歹这些人都是给你卖命,如今遇到危险连面都不敢出。身为大商会的继承人,不应该连这点眼力见都没有,难道说另有隐情?而且这才离开波兰城三天,按理说这段路应该不会有山贼才对,即使有新的山大王在这里新开山头,斩了鸡头烧了黄纸,可是杜兰商会这么多人,就林中那些虚张声势的二百五也有胆子敢干这么大单子?不科学不合理啊!当然不排除他们老大是个二百五或者实力强大。 前者可能性更大一点,至于后者要是有实力,那群马仔早就大喊“为了爱与和平”嗷嗷叫着冲上来了。 小耗子沉迷于父亲的伟岸身影帕甲阔哭笑不得,如果这是自家闺女一定把格林小子活活打死。可惜小耗子不是,所以格林幸运的保住小命。 护卫很快就绕道迂回至山贼背后,林中深处传来厮杀生,汉考克抓住时机命令第一攻击小组从正面迎敌。而他自己则留下来保护商会安全,格林隶属于第一战斗小组,所以把箭矢搭在长弓上鬼哭狼嚎发起进攻。他所过之处其他佣兵自动让开道路,生怕这孙贼儿不小心一箭射中自己小**。 山贼的确不多,统共只有二十几人,除了几个活口外其余的全部被干掉。因为艾格玛琳帝国政策原因,只要你不懒惰就算是种地生活也过的相当滋润。所以干脑袋别在裤腰带上的工作的“强人”是被人唾弃的存在,一般都是杀掉,格林本来想看看这其中有没有自己收藏中的好货色。不过想到他们如同菜鸡般实力,果断放弃心中的想法。 小耗子在此钻进格林怀中,那名小**差点牺牲的佣兵满脸怒气准备找格林发泄,老熊也不说话,就是当着佣兵的面一脚踏碎丢在他面前的橡木盾。眼神很明显,赤裸裸的威胁之意毫不掩饰。佣兵打了个哈哈,“今晚的月亮可真美,你们继续聊,我突然想起来有人约我拉个屎,先走了。” “切……“一片嘘声传来,格林脑门抽抽,你丫的装什么逼。这货摆明心胸狭窄,我正打算等他和我产生肢体接触弄几个诅咒玩玩,你这下可到好,把人放走了。 二百五十六章 夜不能寐 小耗子想要连接新的魔法基点,因为那个魔法她很喜欢,格林知道小耗子既然敢这么说那么她本身对于这个魔法一定非常了解。这里人多眼杂,但是只要闺女喜欢,就算是要天上的月亮也得给摘下来。汉考克那个混蛋又安排自己和老熊守夜,这混蛋打算把自己两人活活熬死。没看见老实老熊这两天走路就和肾虚男差不多,没办法,以前还可以偷偷懒,现在半夜冷不丁就有暗箭射来。 小耗子想吃炒麦饭,商会是不会为他们准备其他伙食,所以格林找厨师借口锅,又拿了些麦饭。空间戒指中还有些魔兽肉和其他调味品,有这些足够。用石头垒出小灶,架好锅,没有食用油没关系。魔兽身上的肥肉切下一大块,放进烧热的锅子中,不会儿就传出阵阵肉香。格林捞起煮油后的产物油渣,往上面撒了些盐。小耗子用洗净的大树叶包起油渣,小嘴巴嚼个不停。老熊站在身边搓动手指不好意思,想吃又不敢动手,“别墨迹,想吃就吃,等我把炒饭做好我们在一起喝点酒驱驱寒。今晚不用脑子都想得到还是我们守夜!” 老熊是实在人。既然格林发话,就学着小耗子的用树叶包起油渣大嚼,两个家伙因为几块油渣嚼出满嘴香味。 帕甲阔很喜欢眼前这幕,笑着叹了口气,转身向菲奥娜的哪辆马车走去。侍女见帕甲阔到来,连忙拉起马车上面的帘子,帕甲阔登上马车进入马车内部。刚进去,温暖舒适的空气扑面而来。帕甲阔熟练的从门口一个小盒子里拿出一块魔晶然后替换掉魔法暖炉中变得暗淡无光的那块。 ”小姐,汉考克骑士变得野蛮了,他现在在针对那名叫格林的佣兵。“ ”我知道,所以我才不能在为他出面,汉考克骑士对于我的想法整个商会无人不知,他之所以会这么做也是因为我同意让格林跟随商会的原因。“ ”可是他心胸狭窄,现在更是明面上针对格林小子,这么做岂不是会让商会蒙羞吗?“ “帕甲阔爷爷,我明白你对商会的担心,可是这次不同以往,如果我们成功将这枚蛋安全运回帝都,到时候就可以联系北方行省总督血色玫瑰公爵。这样我们杜兰商会才会在十年一度的商会评选中继续获得甲级商会的地位。否则杜兰商会一旦被其他商会夺取我们的地位,那么就再也没有翻盘的机会了,到时候那些隐藏在暗中的敌人甚至可以光明正大欺负我们。所以我们必须需要汉考克骑士的帮助,不能让这趟出行出岔子。” 帕甲阔伸了伸手,还想再说什么,但实际上没有人比他更清楚商会的危险。雄才大略的会长因为贵族的哄骗将大量金币压在帝国新式武器上面,可是一向英明的会长竟然在巨大利益之下,忘记艾格玛琳的规矩,国之重器岂会让平民知晓?甚至还会让平民投资其中吗?要知道就算是各大贵族,伯爵、侯爵都没有资格知晓新式武器。商人的地位可能大过贵族吗?该死的皮皮格伯爵,竟然将会长哄骗如此,现在会长更是被他们控制起来。 幸好天不绝我杜兰商会,被我们在波兰城佣兵手上收购一枚亚龙种龙蛋化石,血色玫瑰公爵一直喜欢收集这些稀罕玩意儿。如果能够因此得到血色玫瑰公爵的庇护,就算是失去甲级商会的名头也没关系。也幸好那个佣兵不识货,否则又会多出许多幺蛾子。但是不知为何就在出发前夕,自己得到亚龙种龙蛋化石的消息被人知道,因此这才在消息还没有扩散前急忙上路赶回帝都。 根据艾格玛琳商业法规定,商会必须在帝国财政部登记合法有效身份后才能成立,按照商会规模从低到高为丁级、丙级、乙级、甲级以及最高级青级商会。而杜兰商会其实全称为甲·杜兰商会才对。称号可不仅仅是为好看,不说别的,即使是最低级的丁级商会每一年都可以减少百分之五的商业税,当然这不是重点,重点是成为乙级商会就拥有出国发展的可能。按照帝国商业法,乙级商会如果在五年内没有违法犯罪记录且在自身财力允许的情况下可以自由组建规模不超过两百人的国际商队,甲级商会就牛逼了,甚至可以请求军队的帮助。 当然审核要求异常严格,不为别的就这条能够带来的巨大利益可想而知,但商会登记需要评比,十年评比一次。等级带来的利益不仅如此,其他暂且不提。 帕甲阔无奈,事关商会生死存亡,丝毫不得懈怠。杜兰商会发展这么久,正所谓商场如战场,背地里有多少勾心斗角谁也说不清。因为皮皮格伯爵本身就是博览城发迹,想要寻求守备军守护几乎不可能,更何况素林山那座被削平的山头更加不允许守备军力量外调。这次来波兰城本就是寻常的收购而已,没有带太多护卫,这一切交织在一起才有了如今的局面。汉考克身为大骑士,整个杜兰商会才两名大骑士。这么多年杜兰商会之所以混的风生水起,大骑士强大的武力功不可没。 毕竟是民间商会,入股力量太过强大,帝国军方可是会半夜查水表的。事实上魔法世界真有查水表这项工作,因为在城市中居住水费也是要交钱的。 格林无所谓,反正晚上守夜该吃吃该睡睡,奈何不了他。更何况今晚要帮助小耗子连接魔法基点,修改魔法公式,正好还可以躲避耳目。因为汉考克原因,所以不管是其他佣兵还是商会护卫都不愿意接近老熊和格林。世界有时很残酷,在可爱的小钱钱与小命之间,大家选择远离他们。 将恐爆饿虎的胸脯肉切成肉沫,在放进油锅中煎炒,待肉沫炒至焦黄,一大盆麦饭倒入锅中。趁着麦饭加热,格林将葱切好倒入锅中,颠勺的工夫还是会的,农村的孩子最喜欢的事就是饭点等在锅灶前等饭菜。麦饭本就香甜,经过兽油炒制更加香味扑鼻,小耗子和老熊早已等在后面,吸溜口水。饭盆举得高高,满满一锅炒饭,格林先给小耗子和老熊盛满,在给自己满上。紧接着又从背包中拿出浸泡在陶瓷中的酸黄瓜,在拿出几根大葱和小碟蘸酱。 货就齐全了,自家酿的啤酒拿出两罐和老熊分了,三个家伙埋头大嚼。格林手里拿根大葱,沾上点蘸酱送进嘴里,舒坦啊!小耗子不喜欢大葱的味道,所以临幸腌黄瓜。黄瓜绿油油的,都是小小一根整根腌制。小耗子喜欢黄瓜,吃起来酸酸辣辣非常过瘾。老熊竟然喜欢大葱蘸酱,喝口小酒再来口大葱,滋味儿简直妙不可言。 今晚是不能睡觉得,小耗子连接魔法基点马虎不得,所以格林打起精神,晚饭吃的很过瘾,小耗子腆着肚皮趴在格林身上懒得动弹。这样不行,吃撑着了,所以强行拉起小耗子在林中散步。老熊不知道跑哪里去了,营地之中无一人告诫格林不要单独离开营地范围,也没有人告诉他们外面会出现什么危险。 二百五十七章 魔法基点 雪停了,地面挤满积雪,一脚踩在上面咯吱咯吱作响,松树林中,几只小松鼠站在自己门口梳理毛发。对于自家门口的两条腿走路的生物早就见怪不怪,甚至还有只调皮的松鼠朝格林丢来好几枚核桃。然后尾巴一甩把屁股对准格林,扭扭屁股走回家准备晚饭。格林道声谢,将核桃掰开,仔细挖出果仁,小耗子牵着自己父亲的手张开嘴等父亲喂食。把果仁收拾妥当,格林将干净果仁喂给小家伙吃小家伙心满意足。 月光竟然很亮,甚至于两人走在松树林中能够清晰看见前方的道路,渐渐地白雪地中,两条影子汇聚在一起。 “爸爸,种花家到底是哪里啊!是我们老家吗?昨天晚上爸爸说梦话又提到种花家。”小耗子抱紧格林,小家伙有些不开心。格林摸摸小耗子脑袋,“那里才是我的老家,生我养我的地方,我在那里长大在那里学习,可是现在爸爸回不去了。那个世界里我们太遥远,远到我这一生都不知道能不能在走回去。” “小家伙,不要担心,爸爸是不会抛弃你们单独离开的,如果有那天我找到回家的路,到时候你愿意陪我回去吗?不过那个时候我们或许就再也不能回到魔法世界咯。” 小耗子抱得更紧,“愿意愿意,耗耗愿意,不管爸爸去哪里耗耗都会陪着爸爸的。我们拉钩!” “好,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两根手指轻轻合拢,格林心道,小耗子啊,不管在哪里不管你有什么危险爸爸都会保护你。孤魂野鬼的日子已经过够了,我不想再回到那种生活,所以我这辈子都不会抛弃你,即使与全世界作对,即使毁灭整个世界!小耗子不知道格林心中许下的诺言,她知道格林没有把她当做外人。随着年纪增长,小耗子当然知道自己其实就是格林的养女,不是亲生的。当初就是因为有人背后说自己不是格林的亲生女儿,堂吉诃德才会冒着杀头的危险跑去将贵族的家砸掉。 从那以后再也没有人敢议论小耗子血统,有前车之鉴在,大家当然愿意当糊涂人,毕竟表面精明强干的人基本上死绝了。有时候糊涂点倒也不是什么坏事,难得糊涂,难得郁闷。 山狮没有感受到亲情的温暖,倒是肚子空空,而眼前刚好又有两坨肥美的好肉,有便宜不占王八蛋!格林牵着小耗子拐过一棵大松树,山狮微微下蹲,然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扑向松树背后。 “嗷呜!”恐惧的哀嚎不绝于耳,山狮四肢乱扑挣扎离开,不料无头夜骑单手抓住山狮的长尾,任由山狮如何挣扎也不能逃脱无头夜骑手掌心。格林和小耗子同时踢在山狮屁股蛋上,倒霉玩意儿,我们父女了两正好在散步,感情正好到位,你没事跑出来瞎逛什么,连点眼力见都没有,等会儿就把你红烧了。 格林比了个手势,无头夜骑心领神会,虽然没有脑袋,但是山狮却明显感觉到抓住自己尾巴的家伙对自己邪魅一笑。小心肝不停乱跳,山是感觉自己要玩完。果不其然,另外几个无头夜骑默默把手伸到背后,锃亮的板砖闪烁爱之光辉,山狮不听吞咽口水。无头骑士悄悄拉过帷幕,邪魅一笑。松树背后,无头骑士挥舞手中的盖在山狮脸上。 “讨厌的山狮,没事跑出来瞎得瑟什么!“格林生气道:”闺女,还饿不饿,要不一会儿我把它红烧了给你吃?“小耗子砸吧砸吧嘴巴,小手摸摸自己肚皮,”下一顿,下一顿,现在吃太饱了还没有消化。“ ”那好,算它运气好,遇到我们善良可爱的小耗子。“ ”嗯,对对,遇到善良可爱的小耗子,耗耗最善良!“小耗子如是说道,可怜一代白银魔兽山狮,在小耗子父女两眼中仅仅算得上一道红烧的菜肴。月光下,无头夜骑伸伸懒腰,年轻人就应该多活动活动筋骨,不然骨头架子都会散架,舒坦啊! 山狮没有不红烧,主要因为小耗子不饿,月光下山狮捂着屁股蛋在月下狂奔,”呜啊!人类太可怕,我要妈妈!“ 守夜时间到了,格林回到营地,佣兵们感叹格林运气好,就在刚刚白银级魔兽山狮出现在营地附近,虽然不知为何捂住屁股蛋,可能拉稀楮窜肚着急找厕所。汉考克不会将守夜的重担放在格林身上,这个家伙看起来就是不怕死的,守夜的时候还敢呼呼大睡,他主要目的是打算熬死格林。所以即使格林在营地边缘篝火旁,他另外还安排两队守夜人。别人死活他不管,可是如果因为心中赌气把自己玩死,那才没面子。 魔法基点铸造很困难,首先需要熟悉铸造的魔法方程式,并且保证魔法方程式计算百分之百正确,不稳定的魔法方程式会出现很多瑕疵。会减少魔法的伤害,更有甚者会导致魔法粒子运行不流畅,甚至堵死在魔法基点当中引起魔法基点爆炸。后果可想而知,脑袋变成西瓜汁。 这也是为什么每个魔法师都是学者的原因,没有二两油岂敢红烧大锅菜?小耗子的魔法方程式都是经过格林亲自计算解析,因为每个魔法遇见不同人群魔法方程式的数值都会改变。由此也凸显好导师的重要性。帝都亚特蒂斯之所以如此受欢迎就是因为学院聚集大量知识渊博经验丰富得魔法师,有优秀导师指导魔法方程式数值计算可以最完美铸造魔法基点,所成功学习的魔法威力自然更强大也更稳定。 小耗子喜欢黑暗魔法青铜级魔法”魔王炮“,魔王炮是典型的攻击魔法,使用者将双手置于胸前书写魔法方程式,从而点亮魔法基点,魔法基点会在使用者胸前双手出显现,从而达到释放目的。魔法师的身体具有良好的魔法粒子传导性,所以寻常魔法师都喜欢根据手势或者动作直接将魔法基点也就是所谓魔法阵根据手势动作凸显出来进行攻击。 有好处也有弊处,人体因为体质原因,对于魔法粒子传导性不会改变,即使或百年魔法粒子的传导性依旧如此,所以这才会产生魔法杖等对魔法粒子进行增幅的装备。魔法材料之所以珍贵就在于此,同一个魔法魔法杖等魔法装备可以将威力增幅至百分之三十以上,威力加强攻击自然加强。格林每次大战都会拿出魔法杖和《定律》就在于此,魔法装备不仅可以增幅威力,因为优秀的传导性,所以凝聚魔法粒子速度略快,魔法释放速度也更快。根据魔法装备的属性,有各种适合自己的装备可以选择。有些魔法装备可以大幅增加魔法释放速度,有些可以减少魔法粒子使用量但还不会减少威力。优秀的魔法装备甚至可以同时做到上述几点。 格林对于装备铸造不太了解,但是对于基因改造却很有研究。魔兽不需要魔法基点,甚至只需大吼一声就能释放魔法,而且威力比人类释放的魔法威力更大更快。究其原因就是基因问题,伊修在融合杜隆坦虎基因后很多神圣魔法完全可以瞬发,身体对于魔法粒子的传导也更加顺畅。堂吉诃德融合杜隆坦虎基因后斗气恢复和体力恢复简直可怕,这也是他一个人能打十个的重要原因。格林没有为小耗子购买合适的魔法装备,因为他在寻找合适的黑暗属性魔兽,最合适的当然是古龙种魔兽黑暗魔龙的基因最好,可是那玩意儿不仅稀少,关键现在世界上还有没有这号魔兽都不知道。就算知道了,怎么弄他也是个难题。傻大木是寒霜巨龙,适合冰属性魔法,小耗子因为血统原因不能学习冰霜魔法,不然傻大木肯定要举个牌子卖血! 二百五十八章 突袭 魔法基点成功铸造,格林也放下心,小耗子就是自己宝贝疙瘩,磕着拌着都不行。这几天经常遇到山贼袭击,现在山贼学乖,放几箭就跑。佣兵中已经出现不合群的声音,大家都以为是寻常的护卫任务,没想到半月都没过已经伤好些兄弟,虽然大家都不相熟,可谁也不敢保证下一个不是自己,就连老熊现在每天盾牌装备不离身。正所谓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闺女会打洞,和格林一样,小耗子刚学会新魔法就想炫耀,到底小孩子心性。 但是格林不允许小耗子现在释放魔法,而是让她继续学习魔法方程式,当魔法方程式烂熟于心,格林才会教她法术流魔法带。自身强大才算成长,依仗外物自身实力将会很难提升。这和魔兽基因融合不同,魔兽基因融合换句话说就是将魔兽基因转化为道自己基因当中,也就是成为自己的力量,在没有寻找到最合适小耗子自己契合魔兽时,他不会允许小耗子依靠任何外物。 这句话可以当做放屁,为保护自家闺女,格林下血本,不仅在小耗子身上铭刻亡灵魔法印记,还放开装备各式魔法枪械以及手雷等武器。小耗子胆子太大,连把自己挂在魔法飞艇上偷渡这种事情都敢干,到现在为止自己对此依然心有余悸。 试问除去电影,谁敢把自己挂在飞机上吊在半空中偷渡?小耗子不仅敢想还敢做,格林最头疼就是这点,也或许深受自己和堂吉诃德等人影响,所以小耗子认为自己做的理所应当。有想法不错值得鼓励,但在想法出现之后必须经过千百七乃至上万次实验,从而确定想法是否可行明知不可行而为之,傻蛋也! 格林抱起小耗子,“咱家耗耗最聪明,才不会成为傻蛋,但是闺女啊!你以后千万不要干那些太刺激的东西,你老爹我小心肝受不得刺激,会被吓出心脏病!” “可是,爸爸,好好没有做很刺激的事情啊,就连路西法叔叔都夸小耗子勇敢坚强呢!”小眼睛眨巴眨巴充满疑惑,格林心里已经问候路西法全家女性。扯犊子不是,还敢夸小耗子勇敢坚强,回去就扣你工资,还要罚你洗厕所。 正好回到北方行省要塞中,路西法连连打好几个喷嚏,怪事难道又有人在背后说我帅?该死的堂吉诃德,找死不是这样找的,现在圣·莉法有多少兵力还没确定你就赶去送死,不就是一个北方要塞吗!丢掉有多大点事,至于你拼命吗?害得老子还要担心你个二百五。幸好寒羽巨蛇的使用权限在我手上,而且单向空间魔法已经稳定,不然你怎么死的我都不知道。寒羽巨蛇智商甚至比人类还高,手底下又有不少小弟,路西法将寒羽巨蛇召唤出来命令他去寻找堂吉诃德并保护他。 寒羽巨蛇很聪明,它还记得堂吉诃德身上气息,所以在无人的荒野,路西法召唤出它后,寒羽巨蛇率领手下上百冰狼搜寻堂吉诃德气息离开。 帕甲阔现在很少接近格林,老熊后背背块橡木盾,六角锤根本不离手。 “格林,我感觉事情不简单,这条路我少说也走过十回,但是从来没有遇见这么多山贼,而且我发现路上所有的山贼都是同伙人。最关键的是,我在一名击毙的山贼身上发现帝国制式装备,但是因为担心出大事所以我瞧瞧将那件制式装备掩埋。你到时候长长心眼,一旦发生危险保命要紧,不要管什么任务直接带小耗子跑命。” 看不出来,老熊是人憨心细,老熊被格林看的不好意思,摸摸脑袋道:“我怎么说也是混佣兵好久,没有眼力见早死在不知道哪里。所以你别不相信我的话,我估计这趟任务魔法材料都是陪衬,菲奥娜小姐肯定还有什么事情瞒住我们。” “这也没办法,当佣兵其实和替死鬼没区别,因为我们都是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换钱。如果因为任务死去连抚恤都没有,甚至不如那些护卫,起码他们死了背后效力的家族商会会发给他们家人可观的抚恤。我们呢,死了也就死了。” 的确,不怪佣兵劣迹斑斑,如果不是因为生活所迫寻常人也不会去选择当佣兵。说起来可笑,吟游诗人在唱诵佣兵时称他们为森林宠儿,自由的武士。戏子般无病呻咛而已,真实的佣兵常常因为几个银币就在酒馆大大出手,而别人称之为真性情,岂不知这几枚隐蔽或许就是一家的吃食。 当然,格林不会改变自己对佣兵的看法,在佣兵界还流传自己屠夫的名号,据说在某些地区已经和魔鬼相比较可以吓唬小孩子。 格林拍拍老兄肩膀,“放心,我多惜命,赔本的买卖才不敢,到时候只要发现丁点苗头不对我肯定跑得比你快,你以为我看不出来吗?这趟任务必有大货!” “行,你心里有数就行,如果活着到底都我就不干佣兵,回老家买块地踏实生活,别的我干不了,就回家酿酒,反正佣兵界我熟人也多,不愁没生意。” “那感情好,到时候我没酒钱就去找你,你可不能掀桌子不认人。” “放心,只要你来就放开肚皮喝,可劲儿造,我请!” 格林笑笑,不是因为真稀罕那点酒钱,也不会真认为自己可以那样。有些时候别人说的和他本人想的最后往往不会一致,如果将他人随口说的话当真,那太可笑! 格林并不欣赏老熊,只是将他当做解闷的工具而已,小耗子深知父亲的脾性,所以并没有对老熊表现出热情。老熊那有堂吉诃德叔叔和路西法叔叔好玩,这就是小家伙内心真实想法。 菲奥娜斥退侍女,她那辆马车分为三节,中间一节是卧室,亚龙种魔兽的化石就存在卧室中。菲奥娜轻轻抚摸手中的化石蛋,这是最后的希望,如果血色玫瑰公爵对这颗化石不感兴趣,以利益为重的父亲一定会将自己嫁给贵族。这样才能保住杜兰商会,杜兰商会是父亲的心头肉。有时候也在想,为什么自己父亲不是平凡的平民,如果是平民是不是就没有许多烦恼,不用为了商会发展勾心斗角。自己亲爱的叔叔,那个从小对自己倍加疼爱的叔叔,在自己十三岁那年亲自策划将自己绑架。当然,父亲并没有赎回自己,因为赎回自己的代价就是杜兰商会一般的股份,父亲不允许别人掌握这么多股份,这样他就会没有发言权。 如果不是帕甲阔爷爷冒死逃出在守备局报案,现在自己或许已经被当做奴隶贩卖到外国去。 二百五十九章 逃亡 入夜三分,格林翻身而起,伸伸懒腰,大晚上扰人好梦换做以前早就把你吊起来皮鞭蘸凉水抽你丫的。小耗子揉揉惺忪的睡眼站起身来,“爸爸,怎么了!”小家伙根本没有睡醒,因为感觉到格林的动作才本能起身,此刻鼻涕泡都还没有消失。 格林好笑道:“傻闺女,今晚没有好觉睡了,先顶一会儿,咱们要玩喊救命的游戏了。” “爸爸,干脆你把他们都埋咯,小耗子好困。”迷迷糊糊中,小耗子顺其自然抱住格林,不一会儿鼻涕泡就又开始有规律的膨胀。 一脚踹醒正在熟睡的老熊,自己闺女当然要温柔,老熊皮糙肉厚踹起来正合适。 “怎么了?” 老熊身为佣兵,自然不会和小耗子一样迷迷瞪瞪,本能中感觉到有危险降临。又看见格林不妙的脸色,那会还不明白发生什么事。 “咱们该不会被围了吧!”老熊压低声音道。手指不动声色放在六角锤把柄上。 格林点点头,苦笑道:“估计得有两百多人,而且有几道声音我竟然听不真切,这几人要么是弱鸡,要么就是斗气到一定境界的强者。准备跑路吧,记得先和他们打个招呼。” 老兄不明就里,“为啥啊,咱们悄悄的走,打枪滴不要不是更好吗?” “说你傻吧!咱们都进入包围圈,要是悄悄离开还不得先被做掉吗?再说咱们是有节操的人,好歹和其他人知会一声在离开,这样有他们给我们打掩护离开,岂不是一箭双雕,既做好人又加大逃命机会。” 老熊竖竖大拇指,“怪不得说祸害遗千年,今天算是见识到了。那咱们怎么提醒呢?大喊一声?” “你就瞧好吧!”格林咳嗽咳嗽,先把嗓子弄干净,“杀人了,有强盗啊!”突然之间出现的大喊顿时惊醒营地所有人,密林深处,山贼首领怒道:“谁露出马脚了,趁现在他们还没有完全反应过来立刻攻击,弓箭手自由射击。” 帕甲阔刚钻出马车,一大波箭雨铺天盖地而来,吓得他立马将脑袋缩回马车。突然的袭击,佣兵和护卫还没有反应过来。瞬间就有好几人被箭雨掩埋,躺在雪地之中生死不知。 汉考克拔出长剑大喝道:“立刻组建防线,防御营地,护卫跟我来保护小姐!”枪打出头鸟,汉考克一身骚包铠甲即使在黑夜中也是如此显眼。格林象征性朝深林射了两箭就抱起小耗子往营地后方跑去,杂乱无序的营地之中并没有人发觉格林的异常。老熊是个玩弓箭的好手,一连几箭射翻好些山贼。所以他很幸运被对方瞄上,一波箭雨对准他撒下。 “握草,尼玛!“老熊慌忙之中举起橡木盾,把自己整个身体缩在橡木盾后面,巨大的冲击力不断侵蚀老熊的肉体。老熊费力抵御箭雨,没过多久箭雨稍些,老熊伸出脑袋一看,只见正面盾牌布满箭矢。这要是射在人身上还不得变成刺猬,老熊为了表示自己的不满,伸手对准深林山贼比了一个中指。 迎接中指的是大骑士的斗气斩,老熊吓哆嗦,“丢勒老某,你他娘的下这么狠的手,老子诅咒你生儿子没有小**”。逃命,拼命的逃,逃到天涯海角才好。老兄撒开脚丫子往箭雨薄弱出奔逃,边逃还不忘继续对大骑士竖中指。自己人实在,可不代表脑子瓦特,继续留下来摆明是老寿星上吊,找死啊!菲奥娜肯定没有说实话,这条商道也混不少日子,接过那么多护卫任务从没见过大骑士当山贼。真以为山贼有那么好当,再说都已经是大骑士,谁还稀罕山贼这种职业,说起来好听事实上守备军一旦发现大骑士级别的山贼立刻就会请军队消灭。关键是那个使用斗气斩的大骑士竟然是跟在别人身后,看起来就是马仔,而且那个老大身边像那个大骑士一样打扮的家伙还有俩儿。换句话说敌方至少拥有三名大骑士级别战力,玩个球球,咱这边就一个,还是骚包。 老熊逃跑不忘观察四周,他发现格林的影子早就不见了,“格林兄弟才是人才啊,这才多少会儿人就没影,真本事啊!以后再相遇一定要把这些本事学到家,不然太吃亏!” 格林那里有什么逃跑本事,这货找了个没人的地方直接召唤十名无头夜骑,任何阻挡脚步的山贼此刻都结伙等着开往地狱幼儿园早班的车。小耗子搂紧他的脖子,小家伙睡衣依旧浓重,要不然换作平时这种场面她最喜欢。 帕甲阔终于在护卫保护下来到菲奥娜马车前,“帕甲阔爷爷,现在情况怎么样。” “小姐,我们估计被山贼盯上,而且可能还不止一群,可能是多个山贼团伙。现在佣兵勉强建立防线,但形势不容乐观。” 淋布坦嘴角微不可嚓勾起嘴角,真是单纯的小姑娘啊!难道以为亚龙种化石蛋就能拯救杜兰商会嘛?你可是皮皮格伯爵看上的女人,注定只能成为皮皮格伯爵大人的玩物。而且只要得到你,皮皮格伯爵就能通过帝国婚姻法得到你父亲一半的财产。 淋布坦,皮皮格伯爵手下大骑士,其实力已经接近瀚空骑士,皮皮格曾经在波兰城经营良久,手下明面上更是拥有五位大骑士,而且这条商道上就有两支山贼其实暗地里就是给他敛财的角色。为了得到菲奥娜这位可人,皮皮格伯爵不惜出动三位大骑士,加上山贼首领一共四位大骑士。 最近莱斯特严打严抓,所以一旦动手不能露出丝毫马脚,换句话说之所以出动四位大骑士就是为斩草除根永绝后患,这里一个人都活不成。死无对证,莱斯特致力于法律公证,所以即使大家都知道杜兰商会遇袭是受皮皮格伯爵指使,可是没有证据就没有办法。 “好了,皮尔纳克,围猎吧!” 先前对准老熊发射斗气斩的大骑士恭敬点头,挥挥手,隐藏在深林中的山贼将脸蒙上挥舞刀剑发起进攻。汉考克发现箭雨渐渐减少,深林深处人影显现,暗道声晦气。因为视线原因,他并没有发现老兄遭遇斗气斩这种大骑士的标志。 二百六十章 好巧啊!打野不,我贼六 皮尔纳克因为老熊气势汹汹及其嚣张的中指,早已满身怒火,要不是因为淋布坦在身边不敢妄动他早就上去抓住老熊大耳巴子抽上去。汉考克也以为山贼实力人数虽多,但强者却没有。所以正好找上皮尔纳克,本就满肚子窝火,现在又有人上前扇风,火一下子就燃烧起来。长剑出鞘,蕴含熊熊烈火的火焰都气凝聚于剑身。 双剑交叉相撞,汉考克全身不满浑厚大地斗气,灰黄色斗气与火焰都气激烈冲击,其威力甚至掀翻两人交战身边的佣兵山贼。一击不成,皮尔纳克调转剑锋,两柄长剑不断冲击,汉考克长剑如花舞,双剑竟然如同剑刃风暴一样,长剑交战的频率越来越快,斗气不断撞击。双方人马此刻尽皆傻眼,纷纷让开一段距离交给两人决斗。 因为剑刃相撞频率太快,其他人只能看到火花四溅却连剑身在何处都看不见。淋布坦双手将长剑拄在身前,一名山贼顺势跪伏在他身后,淋布坦很自然坐下,早就听说杜兰商会有两位大骑士,看来这就是其中之一,倒像是有点实力。 皮尔纳克见汉考克竟然能与自己打成伯仲,心中愈发愤怒。脚下虚晃一招,汉考克借此分开战团。随后凝重面对皮尔纳克,这家伙好快的剑,我本身是大地属性斗气,招式沉重后续有足。但眼前的家伙不仅剑快,力量也非常强大,今天怕是善了了。而且,对方还不知一位大骑士,那几位看戏的估计也是和他同层次的对手,甚至更强!一滴冷汗缓缓从他眼睛滴下,汉考克不敢分神,任凭冷汗滴进眼中,越是到生死关头稍有分神就是人死剑断的下场。 皮尔纳克双手有些颤抖,对面的骑士力量很强大,应该是注重防御的斗气。只要我速度提上去他就跟不上我的节奏,到时候再找准机会要他命。双方开始对峙,淋布坦对身边的骑士说道:“杜兰商会一共两位大骑士,一位是学习大地属性斗气的大骑士,另一位是学习冰霜属性斗气的大骑士。现在面前这位应该就是大地属性斗气那位,据说他曾经在帝亚特蒂斯学院学习,是当时骑士系炙手可热的学子,很多贵族都对其伸出过橄榄枝。不过最后不知为何他选择效忠杜兰商会。” “淋布坦首领,这人我听说过一些消息,他叫汉考克,是平民之子,小时候就力气异于常人。后来偶然接触到斗气,并且成功觉醒大地属性斗气,以白银级实力毕业于亚特蒂斯学院骑士系。当初甚至有过侯爵招揽他当守护骑士,不过被他拒绝,并选择杜兰商会效忠,有消息称他是因为爱慕杜兰商会大小姐菲奥娜。所以才愿意屈居杜兰商会。此人虽天赋不错,但是却生性懒惰,在离开亚特蒂斯学院后因为在无人管束所以疏于修行,而且他心胸狭窄,常常因为小事随意鞭挞杜兰商会护卫。” “在杜兰商会名声并不好,不仅如此,此人还经常光顾高级会所出手很大方,和不少交际小姐有来往,经常和小姐们出入酒店一待就是整晚。因为这些所以直到如今实力依旧只是大骑士,不然即使没有晋升瀚空骑士现在应该也不至于和皮尔纳克打成平手。我观他之气势在一百回合后必死与皮尔纳克手下。” 淋布坦点点头,“你分析的很对,这个家伙因为出生问题,又有些天赋,所以为人既自卑又傲慢,常年被酒色掏空所以现在才会这样。皮尔纳克虽然轻浮一些,但从不松懈自己对于斗气的修行。战胜他只是迟早的事情,但现在皮皮格伯爵缺少人才,看看能不能将他劝降投靠皮皮格伯爵,这样又是大功一件。” 皮尔纳克趁机会将躁动的斗气和气息抚平,通过刚才的交手他已经大概了解到汉考克虽然气力厚重,但并不持久,常年的声色犬马早已将其意志消磨干净。反之汉考克见势头不对,“兄弟们上前贼,他们的首领交给我!” 佣兵和护卫正好见识过两人交手,而且也没发现皮尔纳克根本不是山贼首领,所以气势转变以为对方真的实力不济于是再次发起反击。皮尔纳克不屑一顾。真是井底之蛙,双方再次交作一团。淋布坦突然站起来,“不好,皮尔纳克拦住汉考克!” 皮尔那可还没意识到发生什么,正疑惑间,只见汉考克突然丢出一个东西,皮尔纳克为了安全起见一剑劈向那件物体。“碰……”一大团烟雾立即弥漫数十米范围。姜还是老的辣,现在才反应过来已经晚了,这件物体正是魔法卷轴,里面封印的魔法是“烟雾弥漫”,能在一秒之间散发出笼罩数十米的浓厚烟雾,一般用来当作掩护撤退使用。 淋布坦等几人发现不妙,立即来到皮尔纳克身边,驱散烟雾后发现汉考克早已带走菲奥娜和帕甲阔,马车上只留下几个侍女。皮尔纳克随手砍翻一名佣兵,正要请罪,淋布坦挥挥手,“有意思,是想和我玩老鹰捉小鸡的游戏吗,迅速清理其他闲杂人等,皮尔纳克你先带人继续追踪。我们稍后就来!”、 天蒙蒙亮,粗大的松树上,小耗子做起来打呵欠。突然她被呼噜声吸引,小家伙立马来了精神,原来爸爸睡觉也会吹鼻涕泡,我还以为只有自己睡觉才会呢!小家伙伸手想要碰一下,“啵!”格林的鼻涕泡顿时破裂,“额……小家伙,让老爹在睡一会儿好不好,昨晚老爹可是抱着你逃命跑了一晚上。” 小耗子撅起嘴,“哼!还不是爸爸懒,不想帮忙,不然那会有山贼什么事,我可是听堂吉诃德叔叔说过,咱们家刚去戈壁小镇抢地盘时,你消灭好几千马贼,其中还有好多比耗耗还厉害的人。” “耗耗啊,咱没事就看看热闹,至于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事咱少干,最好不干。不然很有可能会惹自己一身骚。”有必要纠正小耗子的思想,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确是种很优秀的品质,可是人心这种东西又有谁说的清楚?有多少善良的人在相助别人时受到伤害,又有多少人去扶摔倒的老奶奶结果自己反被敲诈?一百个摔倒的老奶奶当中即使有九十九个是真的需要帮助,只有一个打算讹人,格林也不会允许小耗子去做。习惯很容易养成,小耗子正好是敏感的时候,有时候自己随口一句话就会成为小孩一辈子的记忆。格林宁愿早点让小耗子了解人性,等长大之后再根据自己的善恶利用合理的办法生活,到时候不管是不是讹人的老奶奶,小耗子都会有合情合理的办法去“扶人”,并且能够保护自己。 “可是,爸爸书上说我们不是应该互相帮助互相友爱嘛!”小耗子发表自己的意见。 “嗯,书上说的没错,可是书上没说小耗子更应该懂得保护自己,那些哲学与人性的光辉是给保守生活压迫的成年人看的。因为经历过,所以才明白怎么做,小家伙只要在老爹身边快乐长大就好。”格林已经有杀人的心,这TM睡出版的书,也不是到注明一下未成年人请在家长陪伴下阅读此书。 小耗子喜欢看书,而且来者不拒,自己回到帝都首先要清理一下小耗子的藏书,什么童话故事白雪公主全给烧掉。《魔法解析大全》就很不错,小家伙多学习些新奇的魔法才是真理。童话里都是骗人的,自己就是受害者,小时候没少往枯树洞里钻,就是想遇见躲在里面的老巫女,然后给自己一盒能够召唤大狗的火柴。召唤大狗的火柴没找到,到是遇见不少毒蛇,要不是如来佛祖耶稣保佑,自己早就领盒饭从新投胎做人了。 二百六十一章 真的好巧 有些人能够造出原子弹,但是可能连身衣服都洗不干净,有些人能够绘制精密的地图,但他可能也是个路痴。 “爸爸,你该不会又迷路了吧,真是的!”小耗子双手叉腰老气横秋道:“你呀你呀,怎么还没有长大,以后可怎么让我放心让你一个人出门!”格林被小家伙奶声奶气冒充大人的话逗笑。“那么亲爱的小耗子大人,你能为我指条明路吗?” “我……”小家伙突然想起来自己好像似乎遗传了爸爸路痴的毛病,想到此处顿时双手握拳小拳拳捶格林胸口,“你不知道我是你闺女嘛?生物课怎么上的,不知道遗传定律嘛,我要是认识路你难道就不会怀疑艾露莎妈妈出轨吗!” 小家伙恼怒道,仔细一想貌似还真是这么回事。明白小家伙的想法,她是在用这种方法填充沟壑。谁都知道小耗子是自己捡来的,他人心中肯定会有想法,而这些想法传到小家伙耳中味道会转变。小耗子生怕有一天自己不要她,自己要想想办法打消小家伙的想法。不管以后如何,小家伙都是自己的亲闺女,谁要是敢反对就削死他! 格林瘫坐在地上,双手撑地,道:“耗耗啊!现在可怎么办,我们迷路啦,要当野人了,小耗子不能再穿公主裙和其他漂亮衣服。” “没事,没事,小耗子才不喜欢漂亮衣服呢,好难穿!”她抚摸着格林的额头,就向小时候格林哄她睡觉。 “也吃不到冰激凌和烤鸭哦,还有汽水和饮料!”格林放出杀手锏。、 小家伙扯扯嘴角,脸色不自然抽动,立刻尖声道:“爸爸,你怎么带小孩的,还不快起来找路,小耗子都替你着急。天啊,小耗子造什么孽啊,这么小就要照顾自己不靠谱的爸爸。我们不能当野人,爸爸,你想想万一你生病我们找不到医生怎么办?” “最重要的是再也吃不到好吃的零食对不对?” “嗯嗯,就是就是,嗯……爸爸,请你认真一点,耗耗现在很严肃和你讨论问题,请你不要随意带入其他乱七八糟的问题好不好,艾露莎妈妈讲过,大人要尊重小孩子的提问!” “哈哈哈哈!明明就是嘴馋,放心,爸爸肯定会找到出去的路,到时候带小耗子吃遍整个帝都。”捞起小耗子在怀里嬉戏。 “嗯嗯,我要吃酪冰和你做的可乐,还要吃烤鸭,要吃那种用薄薄的小麦饼包起来吃的那种,其他品种的烤鸭我不要。” “好,全部给你做,现在总行了吧!咱们在休息一下,然后就开启找路模式。” “好!” 老熊运气不好,逃跑时被一支弓箭射中屁股,直到现在还有拔出来。疼死老子了,该死的山贼,竟然用制式长弓,要不是我皮糙肉厚早就射翻再低。老兄一瘸一拐,六角锤别在腰间,手里拄根枯树枝。回去老子就写匿名信,说贵族现在开始在商道养猪打劫,现在都快肥成猪,放屁油裤裆。 在他身后,突然传来嘈杂声音,老熊脸皮抽搐,不会吧这么快就追上来了?赶紧溜,赶紧溜!看不出来,老兄虽然屁股上中箭,但是却跑的比兔子还快,眨眼功夫身影消失在密林之中。 十几名山贼根据拨乱的杂草追寻轨迹很快来到老熊消失的地方,“头儿,这里有血迹,还是新鲜的!” 山贼小头领,蹲下身体,伸出食指捻起血迹,两根手指搓动,最后放在鼻尖嗅嗅。 “血迹是刚留下的,人应该还没有走远,猎犬呢?放猎犬出来搜索残余,虽然就凭杜兰商会还不能动摇皮皮格伯爵地位,但有颗老鼠屎充当搅屎棍也不好,会被人说我们办事不利。” “是,头儿!”山贼牵出猎狗,将血迹放在猎犬鼻尖。猎犬闻过后发出低沉咆哮,山贼突然松开拴住猎狗的绳索,猎狗立刻往密林深处跑去,而那个方向正是老熊逃跑的地方。 老熊不是重头菜,菲奥娜才是,所以淋布坦亲自追寻消失的菲奥娜。如果从天空往下看,貌似老熊和菲奥娜最终的路线会重合。众所周知兔子跑很快,但遇到猎狗就很难说。老熊正要得意自己逃跑功夫,突然听到身后传来犬吠,三魂顿时吓走七魄。我要举报,对面开挂,谁家倒霉孩子出啦打劫还带猎狗的?老熊刚想站直身体跑路,屁股传来异样,“哦呵呵!疼”没办法,老熊只好继续撅起屁股跑路。山贼紧随猎狗身后,从猎狗传来的犬吠变化,他们知道猎物已被发现。 老熊叹口气,他现在已经能够看见猎狗嚣张的嘴脸,握草啊!等我活着回去一定要吃狗肉火锅下酒喝,吃三天三夜吃到吐!猎狗渐渐追上老熊,就在此时,流水声传入老熊耳中,老熊大喜,天无绝人之路啊! 果不其然,老兄拨开杂草,一条大河映入眼帘,河道足足十几米宽。因为屁股受伤,加上此时正值寒冬腊月,贸然跳进水中八成会淹死。但老熊从小生长在河边,水性不错,为保险起见,他抽出六角锤对准身边那棵腰膀粗的树砸下去,六角锤锤子处有六片不规则的厚实刀片,每片都及其锋利,所以锤子下去树应声而断。老兄很快捣鼓出合适大小,然后猛然扎进水中,据他估测水深起码十米以上,小小一只猎狗还不敢嚣张到在这么寒冷的冬天扎进水里。况且就算扎进水里它可不太灵活,下场除了成为狗肉火锅没有其他选择。 果然,猎狗只能在河边狂吠,却始终不敢亲自下水。老熊伸出一根中指比猎狗还嚣张,他把身上的一件衣服脱下来,露出里面穿戴的皮甲,将外衣丢弃在河对岸。然后抱紧木棍扎进水中,猎狗虽然在岸上,但只要跟在老兄身后就可以继续追踪,是以老熊干脆扎进水中借此摆脱猎狗追踪。而且外衣完全可以分担部分注意力,猎狗再聪明那有人诡计多端。 猎狗眼见老熊消失,突然不知道该往哪里追踪,只能在岸边狂吠,山贼循着犬吠来到河边。 “头儿,猎物失踪,河对岸有猎物外衣,我们是否继续追踪?”一名山贼道。 “不急,猎物中箭,应该逃不远,可是对岸有外衣在,保不齐是猎物声东击西之法,容我想想该往哪里追踪!” “头儿,这么冷的天,猎物还身中弓箭,他应该不敢跳进河水里借着河水往下逃走,估计是跑至对岸,猎狗不敢下水所以才失去踪迹。” “算了,那就往对岸继续追踪,但是也要留意下游是否有猎物踪迹。” “是!” 老熊水性很不错,加上长年累月修行斗气打熬身体,所以一口气憋上二十分钟完全没问题。毕竟这里是魔法世界,魔法乱飞,天上没事还能见到巨龙出来遛弯消食,曲曲憋气二十分钟有何难! 格林和小耗子正好在下游,两人手持鱼竿正准备钓鱼,早饭还没吃呢! 因为睡眠不足,两人都有些犯迷糊,有句话说早起的鱼儿被鸟吃,山狮因为晚上没找到晚饭,所以打算趁早弄点东西填饱肚子。很不巧这货又碰见格林,昨晚屈辱的那暮出现在回忆中,哼,有仇不报非君子,老子是小人,先走为敬! 格林不知为何,嗓子有些干,于是咳嗽一声,山狮以为自己被发现,吓得顿时双手抱头趴在地上。 小耗子刚要吹起鼻涕泡,突然发现格林的鱼竿在动,小家伙赶紧摇醒格林,“爸爸快看,有鱼上钩了!” 有鱼上钩,早上有着落了,格林马上拉杆,鱼好像有点大,而且还不老实,应该不打算进格林的肚子,都快拉不动。小耗子递给格林一根木棍,“爸爸,等鱼浮出水面给它一棒子就老实了!” 格林深感有理,于是接过棒子,老熊此刻连哭的心都有了,你猜我遇见谁了?没错,是亲爱的格林老弟,鱼漂处不断冒出气泡,格林手中大棒子以高高举起,老熊的脑袋浮出水面,“HELLO,isme。” 格林迷糊道:“好巧啊!”随后一棒子狠狠敲下! 二百六十二章 鱼、熊、猫和老鼠 打鱼不死,早饭没得吃,所以格林手舞大棒继续敲打。这家伙现在还睡眼朦胧,没有识别老熊和鱼的区别。 ”啊!别打别打,是我啊兄弟!“老熊屁股有伤,脸都被冰水冻紫,,力气早就在冰水中耗尽,要不是刚好抓住格林鱼竿鱼绳早就吐泡泡被水冲走。 格林停顿一下,”啊咧,是我饿糊涂了吗?怎么感觉好像听到老熊的声音。“ 老熊松了口气,这个家伙才发现我不是鱼吗? 就在老熊松气后,格林的大棒再次举起,老熊死的心都有了,不是都知道老子不是鱼吗! 小耗子懒散道:”爸爸,那个不明物体好像真不是鱼,是老熊叔叔!“ 老熊顿时泪流满面,终于发现了吗? 格林道:”我发现了,但还是忍不住想抽他,这货把我们的鱼吓跑了!“ 老熊最后没有挂掉,现在脱掉衣服披上毯子缩在篝火旁瑟瑟发抖,格林在确定老熊伤势后道:”等会儿我帮你把弓箭拔出来,你忍着点,尤其不要瞎叫唤,不然我就把弓箭塞你菊花里面。“ 老熊点点头,因为之前已经认识到格林爱滴教育,所以现在根本不敢造次。弓箭入肉不浅,合理的方法应该先把箭杆锯短,在用小刀在弓箭箭矢周围沿着箭矢化开口子,然后把箭矢拔出来。格林就是如此操作,老熊嘴中塞快麻布防止自己叫出声音。毕竟追兵可能就在周边,如果到时把追兵引来才完蛋。 格林手很稳,这是老兄最直接的感受,能不稳吗!这双手可是经历过无数魔法实验,魔法实验从来都和危险二字挂钩。因为魔法材料的特殊性,以及魔法材料之间相互反应,稍有不慎就会发生爆炸,尤其是魔法和魔法之间的碰撞,其产生的威力太过强大。 ”你忍住,我要拔出箭矢!“ ”嗯,来吧,我忍得住!“ 格林划开箭矢周边的皮肉,模糊可见锐利箭矢,然后他又换双手套握住箭杆。箭矢慢慢从深陷的皮肉出拔出,格林动作很慢,因为箭矢神仙肌肉中,而肌肉因为收缩会将箭矢紧紧夹住,如果太快搞不好会造成更大伤口。随着格林慢慢拔出箭矢,老熊额头开始凝聚冷汗,但他却始终没有哼出一声。箭矢在格林稳重的双手中慢慢拔出,等箭头完全拔出,格林立马将早就涂满止血药的纱布按在伤口处。佣兵出门必定会带常用药物,比如止血药。所以老熊没有对格林出现的止血药感到奇怪,但他不知道格林给他敷的不是普通止血药,而是使用魔法材料制作的止血药。 格林取出箭矢这一幕被山狮完整看在眼里,本来他还想着趁格林不注意偷跑,现在看见这幕再次受到惊吓,那个人类太残暴了,居然拿棍子捅屁股,真是太残暴了! 狼蛛的唾液具有麻痹效果而且不会对人体产生其他反应,圣女果的根茎能够加速血液凝聚,箭狼兽的眼珠混合暗月乌鸦的脚筋是疗伤圣品。老熊感受到屁股处传来的清凉,知道那是药物和伤口产生的自然反应。他取下嘴中的麻布,非常诚恳道:”格林老弟,谢谢你的帮助。今天还以为要死了。水太冷了,我跳进水里没过多久手脚就被冻麻,所以那根支撑浮棍很快脱手,我是硬撑着才没有被淹死。“ ”你赶跑了我的鱼!“ ”不是,我在感谢你啊!“ ”你赶跑了我的鱼!“ ”我……“ ”你还是赶跑了我的鱼!“ ”我去,你和鱼没完是不是!“老熊气的想打人,不带玩儿啊! 小耗子发现山狮,扯扯格林衣角,”爸爸,那头山狮是不是脑子瓦特,你看它双手抱头在哪里趴好会儿,要不把他吃咯!“因为声音很小,此刻怨念深重的老熊没有听见小家伙说的话。不然在密林深处遇见白银级魔兽山狮,老熊不会这么轻松。 ”算了,早上吃太油腻不好,本来还想给你做鱼粥补补身体,多亏老熊二百五,还我没有钓到鱼。“老熊想要自闭,于是捡了根小树枝画圈圈,格林嘴上不饶人,手底上没闲,钓不到鲜鱼只好从空间戒指中取出一条。熟练的将鱼侍弄好,格林非常细心,将没根鱼刺取出,小耗子吃饭从来不细嚼慢咽,和他没两样。都是大快朵颐,所以好多次被鱼刺卡在喉咙。为此,格林以后做饭都会细心剃掉鱼刺。 早上顿锅滋补鲜美的鱼粥很好,格林把鱼肉处理妥当然后剁成肉泥,先用清水焯一遍,去掉腥味。麦粥早就放在篝火上,此时正好快要熟了。把焯好的鱼肉放进麦粥中搅拌均匀,紧接着再切把葱,姜片切成细丝一起倒入鱼粥中。格林盖上锅盖,鱼肉剁成肉沫本就很快熟透,只要在等五分钟鱼粥就可以使用。鱼肉滋补,麦粥香甜,葱可以提味吃起来很清新。姜丝才是好东西,大冬天混合鱼粥之中,到时候喝起来全身都暖洋洋,舒坦啊! 淋布坦身后跟随数十山贼,小姑娘挺会跑,还知道故意打乱踪迹,但是是否太小瞧我了。“沿着河流继续追踪,谁首先找到菲奥娜赏一百金币。” 重赏之下,山贼群情激奋,嗷嗷叫着四散搜寻。 等到淋布坦离开后,雪地突然鼓起土包,汉考克抬起头满脸雪渍,等发现现场没有山贼后在爬出雪堆。 “小姐,出来吧,已经安全了!”汉考克身边,两座土包慢慢鼓起,菲奥娜钻出雪地张开嘴巴大口吸气。雪地中空气有限,他和帕甲阔既不是魔法师也不会斗气,更别说高强度体能训练,所以此刻脸型像都不顾。 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汉考克深知要摆脱身手敏捷的山贼追踪必须先打乱山贼的规律。每个人寻找物品时都有自己的规律,一旦将这种规律扰乱,想要在次搜寻难度将加大。 淋布坦沿着河流搜寻,汉考克带着菲奥娜和帕甲阔就往深林深处行进。等他们离开不久后,淋布坦站在他们潜伏的土包处。如果这么轻松就把人抓回来太无趣,猫抓老鼠不都先玩够才将老鼠送入嘴中嘛!的确,在经验丰富的淋布坦面前,汉考克三人就是老鼠。 二百六十三章 我摊牌了 山狮眼瞅格林几人享用美味的鱼粥,它使劲吞咽口水,仙人板板哦!不带这么玩的,昨晚先用板砖把俺削个半死,今早还用美食来惩罚我,不知道我还饿着肚子吗?太香了,受不了了!山狮试探着将脚往后挪两步,格林依然在喂小耗子喝粥。然后它又往后挪两步,格林都替他着急,直接从背后拿出板砖朝山狮扔过去。 “哦吼!”辛福来的太突然,山狮知道自己小命无忧,撒开腮帮子往深林处逃离,老子要搬家,搬去草原上,人类太可怕,喜欢用板砖打屁屁。我要当个隐士,即使以后只能吃素我也无悔。当然,大家可以把山师的话当屁放,这货要是能改吃素格林都敢戒烟,狗还改不了吃屎呢!(狗:我TM招你惹你了。) 淋布坦悠哉悠哉吊在汉考克身后,菲奥娜首先发现不对劲,深林中有很多鸟巢,而且都是喜欢扯犊子的乌鸦。可这会儿子连根鸟毛都看不见,除非附近有大型魔兽,或者……有太多人类。菲奥娜喊停汉考克,她指指身后,小声道:“汉考克首领,我感觉不对劲,深林这么多鸟巢,可是却没有丝毫嘈杂声音,我们这里离商道并不会太过遥远,所以大型魔兽不太可能出现在这里。”汉考克会意,从背上取下长弓,搭上箭矢,长弓如满月,“咻……”羽箭带起破空声钻进密林中。 “啊!”突如其来的惨嚎带给菲奥娜的是绝望,原来自己被当成玩物才刚发现。 见自己行踪已经被发现,淋布坦正大光明从树后走出,“菲奥娜小姐果然有些聪明,我这个手下死的不冤。既然小姐是聪明人,干脆放下武器立即投降,我会保证菲奥娜小姐的生命安全,至于其他两位就应该早点识相,我答应你们可以死的体面一点。” 汉考克将菲奥娜护在身后,“哼!想要得到亚龙种龙蛋化石先得过我这关!” “哈哈哈哈!小子,我欣赏你的无知,难道你还以为我对你们手中的龙蛋化石感兴趣吗?”淋布坦笑道,眼睛不经意间瞥了一眼旁边的枯树,枯树下草丛中。老熊突然颤抖,他低声道:“格林老弟,那货该不会发现我们了吧?” “应该...没有吧,我们藏的这么隐蔽!” “哦!既然对龙蛋化石没有兴趣,想必各位应该是喜欢金币的,在下虽然不算富有,但是一万两万金币还是能够拿出来。各位先生放我们条生路可好。”帕甲阔试探道。 “我个人还是喜欢金币的,但是我家主人说了,菲奥娜小姐长的很美丽,性格也火辣,所以想把菲奥娜小姐请回去住几天。” “什么,无耻!”菲奥娜一直是汉考克梦中的那位,“你们休想!” “小伙子不要冲动嘛!谁还不知道你心里想法,既然你不敢对菲奥娜下手,那她就只好成为我主人的私人物品咯。” “战过一场吧!”汉考克紧紧手中长剑。 战斗战斗,骚包骑士该不会还没写完暑假作业吧!格林摇摇头,傻缺不是,看看那些山贼的家伙事儿,精锐军团的制式弩弓,精良的长剑,身上穿的皮甲都是三层毛皮熬制的。那家伙摆明告诉你们他们就是贵族小弟。再说四位大骑士级别的强者,你还战斗个屁啊!要换了我早投降,至于背地里会不会对准他们眼睛撒石灰拍板砖另说。 帕甲阔上前一步将菲奥娜护在身后,现在傻子都看的出来山贼目标是菲奥娜本人。 菲奥娜强作镇定道:“你们应该是隶属于贵族吧,你们可知我这枚龙蛋化石是送给谁的?这么龙蛋化石可是送给血色玫瑰公爵的礼物,你们难道不怕我出事后被血色玫瑰公爵发现惩治你们吗?” 握草,关我啥事啊! 小耗子瞪着纯洁的目光看向格林,意思是说爸爸你该不会又在外面养小妈妈吧! 格林有点不好意思,皮尔纳克自然知道血色玫瑰公爵,于是附耳在淋布坦身边说:“首领,如果这枚龙蛋化石真是送给血色玫瑰公爵大人的,我们恐怕会有麻烦!” “对,你们应该知道血色玫瑰公爵的性格,如果我们出事,不仅你们自己会受到惩治,就连你们身后的主人也不会好过。”扯大旗自然需要底气足,血色玫瑰喜欢收集稀奇古怪的化石蛋是帝都的常识。 淋布坦挥手打断皮尔纳克,“菲奥娜小姐,如果血色玫瑰真和你们杜兰商会有关系我就不会出现在这里,换句话说你们的底细早已被我们调查清楚,甚至就连你父亲在外面养的情妇是谁我们都知道。”淋布坦话锋一转:“躲在枯树后的两位,是不是应该可以出现了。” 遭了,真被发现了。老熊暗道不妙。 格林道:“老熊,你穿什么颜色的内裤?” 虽然不知道格林何意,但还是老实回答到:“白色的啊!” 格林把小耗子抱进怀里,用外衣抱住道:“脱下来!” 格林救过他命,别说要借他内裤穿,就是要他把命还回去等他活够了也给。 “刺啦...”老熊力气大,直接将内裤扯下,“给,你先将就穿一下。”。格林嫌弃的用一根枯树枝挑起内裤,在淋布坦和菲奥娜等人见鬼的眼神中,格林举起白内裤缓缓钻出草丛。老熊感叹不已,不愧是格林老弟,论胆识论豪气就是比咱豪迈多。 “哥们,我们就是打酱油的,路过而已,你们继续,家里酱油没了,还等着我们打回去炒菜呢!”格林想要借机开溜。 “站住,尤其是那个喜欢竖中指的,我认得你的屁股!”仇人见面分外眼红,皮尔纳克死都不会忘记老熊嚣张的中指!老熊没有任何价值,皮尔纳克深知,所以直接提剑走向老熊。 “没办法咯,老熊咱们走不了了,弄他!”小耗子的脑袋从格林外衣内钻出来,“爸爸,我们摊牌吧!” 见小家伙钻出来,格林赶紧一脚踢开老熊内裤,没办法,这群家伙不想活命,那就摊牌咯! 二百六十四章 升级版熊之力 老熊别看平时人实在,这叫也是个狠人,见皮尔纳克不肯放过自己,把格林护在身后从腰间取下六角锤。 老熊小声道:”格林老弟,等会儿你看准机会就想办法逃出去,你救俺老兄一条命,要是不还你我这辈子都睡不着。“ 格林小声道:”把你手给我,动作小点,我给你点东西。“格林把一小包布袋放到老熊左手手心,”这是石灰,用处不用我多说吧?“老熊会心一笑,还是格林老弟懂我啊!皮尔纳克看见格林交给老熊布袋,但是并不在意,虽然狮子搏兔尤尽全力,但是即使给兔子大棒依旧不能改变局面。 淋布坦懒得和汉考克废话,身体瞬间消失在原地,等发现他时已经出现在汉考克身后,那身骚包的铠甲在刹那间布满创口,汉考克闷哼一声整个人栽在雪地中生死不明。帕甲阔将菲奥娜护在身后闭上眼睛,连汉考克都没有还手之力,更别说自己,但好歹让我死在小姐前面。 ”哼!你倒是忠心,但是我只要菲奥娜小姐一个人!“剑刃即将划破帕甲阔咽喉,淋布坦正要灭口,突然间,皮尔纳克的惨嚎吸引住淋布坦。淋布坦放下剑转身看向皮尔纳克,帕甲阔瘫倒在地大口吸气,刚刚是他和死亡最接近的一次,菲奥娜跪在地上搀扶帕甲阔。 石灰进入眼睛,灼热而疼痛,老熊大喝一声壮胆玩命的攻击皮尔纳克。虽然眼睛受创,但是皮尔纳克依然能够分神抵挡老熊的进攻,因此老熊身上又多出几道伤口。然而事事难预料,格林岂会放过痛打落水狗的机会。小耗子离开格林怀抱,只见格林双手处法术流魔法带散发晦涩的魔法公式,左手是魔法“亡灵的叹息“,右手是魔法”灼热火焰“。组合魔法”亡灵的咆哮“。 形成一条高浓度火焰组成的火柱,老熊差点被吓死,自己身后突然多出一条火龙,幸好他反应快,身体向侧后方扑倒。皮尔纳克就没那么幸运,他虽然有些察觉,但因为石灰的作用以及老熊干扰,所以反应慢一拍,火龙完整倾泻在他身上。组合魔法”亡灵的咆哮“是通过挤压魔法粒子使其浓度增加,所以具有非常可观的冲击力,由于火焰在魔法粒子的压缩下,火焰温度更是节节升高,火龙所过之处无论是地面的积雪还是树梢的残霜都融化成水汽。最关键的一点是,格林不要脸的往魔法中丢了枚恐爆饿虎型号手雷,所以在爆炸声中,皮尔纳克虽有不甘,但摆脱不了被阴死的命运。 淋布坦拍起手掌笑道:”真是只小狐狸啊!皮尔纳克虽然天赋不好,但是却是最刻苦的骑士,没想道今天会死在两个佣兵手上。“ ”但是,他好歹是我的手下,你们都没有经过我的同意就把他杀害,是不是有点太不给我面子?“属于强者的气息铺天盖地而来,如同锐利的剑,老熊不可自控的颤抖,太强大了。对于皮尔纳克的死,淋布坦并不在意,死了皮尔纳克自然会有顶替他的存在。 老熊强自镇定道:”真是冷血啊,出生入死的同伴死了,你既然一点都不伤心,还觉得他死的应该,我瞧不起你!“他再次竖起招牌性的动作,那根璀璨夺目的中指是最好的嘲讽。格林暗道,我怎么就没有想到呢?这根中指多帅啊!以前怎么就不学学人老熊,不管打输打赢 都要竖一根中指。 老熊或许因为太过压抑,为了摆脱淋布坦气息的干扰,他竟然提起腰杆子,指着自己的裤裆骂道:”孙子,你爷爷在此,快来受死。“ 完了,这是格林的想法。 ”竖子岂敢!“暴怒的人有多可怕?淋布坦一拳将老熊打飞,肋骨断裂的声音清晰可闻。老熊庞大的身躯狠狠撞击在松树上,三人合抱粗的松鼠甚至发出吱呀声,松鼠枝干上蛛网般的裂痕清晰可见。老熊呕出一口鲜血,咧开嘴大笑,然后踢飞一只鞋子,露出里面的脚趾,他抬起腿正对淋布坦再次竖起一根脚中指,”呐!“ 如果眼神能够杀死人,估计老熊已经被千刀万剐了。 淋布坦没有理会老熊,而是把目光移向格林,对于他来说,重伤的老熊已经没有丝毫威胁。反而是格林,”没想到这年头还有魔法师愿意当佣兵,你的命还值钱,怎么样要不要跟我干?“ 格林耸耸肩,”跟你干也可以,不过价钱怎么样,我可是很贵的,还有啊起码得告诉我你老大是谁吧?“ 帕甲阔急道:”格林,你可是我们雇佣的佣兵,怎么么可以……“ ”行了,我可不讲什么信用,谁给的价钱高我就帮谁干活。“格林打断帕甲阔的话。明眼人看得出来,格林肯定打不过淋布坦,帕甲阔这话有些味道在里面。格林才不会因为帕甲阔照顾过自己几次就忘记自己是谁。 “去把那个家伙杀了,我就收下你。”淋布坦指着老熊说道。 格林抽出阿碧斯短剑,冷笑着走向老熊,“老熊,别怪我,所谓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咱们当佣兵的不就希望那天发财吗!” 老熊叹口气道:“我懂的,正好你也就过我一次,一命换一命很公平,给我一个痛快吧!” 小耗子转过身去,爸爸就是这样,真会装逼!把别人当傻子玩! 老熊闭上眼睛,突然感觉自己喉咙流过一团液体,充沛的能量迅速被身体吸收。老熊猛的睁开眼,正好看见格林乱丢垃圾。 “给力吧,等会削死那个二百五。” 淋布坦道:“小子,你以为给他喝点药剂就能反败为胜吗?太可笑了!” 老熊感觉自己的斗气迅速增强,有点……有点吃撑的感觉,他身上如同蒸桑拿般不断冒出热气。 “吼...TM熊的力量。”狂熊药剂立刻见效,硬生生将老熊白银斗气提升至大骑士级别。 淋布坦察觉到异常,但为时已晚,满血满蓝的老熊双眼赤红他捡起六角锤狠狠盯住淋布坦。“别着急,我再给你加个BUFF,蜥蜴长者的赐福。上吧,皮卡丘!”亡灵魔法“蜥蜴长者的赐福”,能够大幅度增加被赐福单位的魔抗与肉体坚毅程度,并为斗气附加属性攻击,能够打出更大伤害。 “哼!有意思,小爬虫变成大爬虫!” 老熊身体微微下蹲,他脚下的动土如同蛛网般裂开,老熊暗喝一声如离弦之箭。淋布坦甚至来不及拔剑,勉强用剑鞘挡住六角锤,好快,好重!淋布坦不在掉以轻心,而是认真对待这场战斗。其他两名大骑士见状,正要帮忙,突然被数道水龙卷围困在中间。 蕾贝卡身穿水蓝色魔法袍出现在格林面前,大魔法师,这是帕甲阔心中的第一想法,而且还不是山贼一伙儿地。 见此,帕甲阔大喊道:“魔法师大人,我们是杜兰商会,我们现在被山贼伏击,请求你帮助我们回到帝都,事后必定附上重金酬谢。” 蕾贝卡那里理会帕甲阔,她站在格林身边,嘴角微勾如沐春风。一时之间,小耗子和蕾贝卡同时抬脚踹在格林身上。小耗子踹他是因为这个女人已出现就勾引自己爸爸,肯定是爸爸的老相好,“所以蕾贝卡,你干嘛踹我啊!我好像没有借过你的钱吧!” “怎么滴,我就喜欢,有种你打我啊!” “哼!我警告你蕾贝卡小姐,你不要仗着自己漂亮,心底善良、有爱心和同情心就能对我胡作非为!”没办法,这姑娘也算自己好友,当初啊亏的自己一本正经向她请教炼金学知识,结果自己离开亚特蒂斯学院时才知道,这家伙和自己一样是个炼金学白痴。 二百六十五章 学渣相遇 突然出现的水龙卷不仅困住剩余两位大骑士,也引起老熊和淋布坦的注意。魔法师很不好对付,因为他们不仅攻击强大,更重要的是魔法师没有一个是傻子。一打二甚至一大三同等阶位的骑士不会太难。被困住的两位大骑士就如那般情况,水龙卷高达十几米,里面是水属性的魔法粒子,这玩意儿可不是看起来和水一样的东西,而是魔法粒子风暴般的存在,水龙卷不断旋转,如果谁不小心被水龙卷包裹除了被剃刀般的水属性魔法粒子撕裂成粉末化为血水没有第二种情况。 虽然大骑士能够凭借斗气抵抗住水属性魔法粒子风暴,但是一旦被水龙卷淹没就会处于失重状态,如果没有及时逃出来下场照旧。自己等人身上穿的铠甲珍贵不到哪里去,否则到敢拼拼。 大魔法师的高级魔法岂有那么简单。是以就连淋布坦也感觉到棘手,眼前这只小爬虫不是磕了什么药剂,状如疯狗竟然和自己能勉强平分秋色。那个格林到底是个什么角色,为什么认识突然出现的大魔法师,还有这种稀奇的药剂到底有没有。淋布坦有点拿不住注意,因为他觉得自己好像已经从猎人变成猎物了。 学渣相遇本该煽情一把,但是格林却被狠狠踹了一脚。老熊虽然暂时提升至大骑士,但是战斗意识却依旧没有提升,渐渐地战斗经验及对斗气的运用不足显现出来。淋布坦抓住机会,一剑直捣黄龙,老熊果然上当连忙抵挡,岂料淋布坦剑锋一转,长剑以及其调转的角度从他腋下穿过。 危急时刻老熊本能以斗气护住自己腋下,但还是被刺出一道伤口,老熊挥舞六角锤强行将两人分开。 淋布坦道:“两位,多有得罪,但我的目标是菲奥娜小姐,两位不要多管闲事,毕竟我家主人你们惹不起。” 蕾贝卡玩笑道:“瞧,格林有人威胁我们。弄不弄他?” “小的全凭蕾贝卡小姐做主!” 《定律》闪过,出现在格林身边,帕甲阔和菲奥娜再次露出希翼。菲奥娜的实力他们见识过了,仅凭借一个魔法就将两位大骑士困住,格林既然能够被她看中,想必也是一个扮猪吃老虎的角色。小耗子见格林居然忘记她,气的一脚踩在格林脚呗,哼!叫你不理我。 “小耗耗啊,爸爸怎么会忘记你呢!”心肝宝贝开心果闹脾气,当然需要哄一哄。 蕾贝卡道:“先弄他们咯!”,别看她平时一副淑女的样子,格林可知道蕾贝卡不是个安分的主儿。要不然当初哪来的自信教自己炼金学? 格林大概知道这伙人是什么人,四位大骑士,而且还扬言连魔法师都惹不起,除了狗屁的贵族还能有谁。而且一般的贵族还没这种魄力,四位大骑士起码也得伯爵之上的贵族才有本事圈养。 格林问道:“你是哪家的贵族?根据帝国《治安管理法》任何贵族不得占据商道非法掠夺他人财产。你的主人已经越界了,说出来,我算你立功,到时候开庭审理时为你争取宽大处理,不然我会让你明白‘坦白从宽,牢底坐穿。抗拒从严,回家过年’的用法。”一群乌鸦从众人头顶飞过,要不是它们没吃午饭,估计得丢几粒鸟屎进格林嘴里。 蕾贝卡一手捂脸对格林小声道:“喂,傻子,坦白从宽牢底坐穿是反派说的。” 嚓,一时顺嘴,“嗯哼,坦白从宽,回家过年。”格林纠正自己的错误,老师说过知错就改才是好孩子。 淋布坦怎么敢说出自己主人是谁,最近帝国一直在严打保护伞等邪恶势力,况且如果自己说出自己主人是谁,恐怕到时候第一个死的就是自己。“两位真要当出头鸟吗?我们三位大骑士恐怕也不是阁下能随便打败的吧!” 淋布坦挥剑击破其中一道水龙卷,其他两位大骑士立刻趁机脱离围困护卫在淋布坦身边。 “瞧你这话说的,不就是比人多吗?”找削不是,跟亡灵魔法师比群殴,我能打到你叫爸爸。因为自身本身实力受限,格林只好凭借《定律》大杀器。无头夜骑的魔法基点一一点亮,数十道光亮出现在格林身边,光亮中的魔法粒子立即构建完整的魔法公式,一米八的身影并不高大,但是散发的气息却几欲令淋布坦下跪。 无头骑士是骑士,所以高大的灵魂马就是最好的战友,三米长的十字枪,锐利的骑士剑。马身还悬挂着弓箭链子锤等武器。这才是无头骑士完整的作战装备。 淋布坦终于压抑不住满脸惊骇当场下跪,他对于大骑士的气息自然清楚无比,因为他自己本身就是。但是面前这数十道气息却没有一位比他虚弱的。这起码是瀚空魔法师级别的亡灵魔法师,不仅仅是淋布坦,就连菲奥娜帕甲阔乃至老熊都感觉惊骇欲死。这何止是扮猪吃老虎,尼玛分明是欺负小学生啊! 淋布坦惨嚎一声,丝毫不带拖泥带水转身就跑,无头夜骑双脚一夹马肚,灵魂马张开四蹄。密林深处很快传来一声更加悲愤的惨嚎,随后无头夜骑手持铁链拖着脸色惨白的淋布坦尸体再次出现在格林身边。 事情告一段落,蕾贝卡捏捏小耗子的脸,在小耗子满腔怨念中笑问道:“这就是你闺女,长的好可爱,就是眼睛小了点。” 小耗子双手抓住格林的衣领道:“爸爸,你听她说小耗子眼睛小,你不是说过谁欺负你家小耗耗就削她嘛,快点机会来了。”格林一弹小耗子脑袋瓜子,小耗子顿时捂着脑门满脸郁闷。 “闺女,这是你老爹同学,不要不礼貌知道吗,要叫蕾贝卡阿姨。” “原来不是小三儿啊!那小耗子就放心了,蕾贝卡阿姨好!”小耗子甜甜道,对于他来说,只要不是爸爸的小三儿,那就都属于安全级别。蕾贝卡被小耗子逗笑道:“怎么,咱们老格林在外边有很多小三儿吗?说来听听,阿姨给你买糖吃。” 家丑不可外扬,显然小耗子还没意思这句话的精髓,于是将格林与洛琳的倒豆子般全给抖落出来,蕾贝卡笑的花枝乱颤。打趣道:“格林大少爷,您还要不要小三儿啊!我觉得我挺不错的。”小耗子刚倒完豆子。正以为蕾贝卡要好好教育自己爸爸,没成想蕾贝卡阿姨居然送上门。 意识到不对,小耗子满脑子问号,我是不是引蛇入瓮了,小嘴巴顿时扁了下来,眼泪珠子立刻在眼眶中打转。只见格林瞥了一眼蕾贝卡的胸部,嫌弃道:“切……这胸肌还没我大也好意思当小三儿。”旁边,老熊使劲憋着笑,不能笑,打死都不能,不然会被打死! 蕾贝卡怒发冲冠道:“死格林,老娘活吞了你!”一场追杀大戏再次上演,只不过小耗子已经收回眼泪,对哦!爸爸喜欢胸大的,蕾贝卡阿姨太平了,爸爸才不会感兴趣呢! 逃过生死,菲奥娜搀起帕甲阔,对于眼前的这一幕她感触良多,只要拥有实力才能获得快乐吧!格林实力强大,所以才能够无限制宠爱自己的闺女,而且没有任何压力,似乎所有的难题在他面前都不存在。因为实力强大,所以即使知道我们被伏击也安然玩笑,而我们却几乎死绝。菲奥娜没有和格林道谢,自己就是个玩笑而已,既如此何必再次去找不痛快。她扶起汉考克,发现汉考克还有一口气,于是赶紧拿出药剂帮助汉考克疗伤。汉考克本能将药剂咽下肚子,菲奥娜能够清晰看见汉考克的脸色由青紫转向红润。她真的很谢谢汉考克,这名其实因为对她的仰慕而加入杜兰商会并被限制在大骑士漫长时间里。虽然自己对他谈不上喜欢,不过汉考克却愿意为了自己付出生命。但喜欢就是喜欢,从今天起我菲奥娜要凭借自己行事,如果父亲不答应我也不会屈服,既然杜兰商会的先祖能建立起一个甲级商会,为什么自己就不行。 汉考克一定会愿意继续守护我,帕甲阔爷爷早已对杜兰商会死心,所以自己拥有建立一个强大商会的资本。她看向老熊,这名佣兵也是可以争取的对象,如果有他加入会更方便很多,再说自己还有一枚血色玫瑰公爵感兴趣的亚龙种龙蛋化石,只要得到血色玫瑰公爵一点点帮助,自己将无人可以阻挡发展商会的脚步。 二百六十六章 饼干好香啊 是夜,两位学渣就着篝火好好寒暄很久,汉考克命大捡回一条小命。菲奥娜此刻正给他喂粥,并对他表示感谢,感谢他愿意在生命危险之中护卫在她左右。格林明显看出汉考克流露出的失望,但随即又隐藏在面孔之下。菲奥娜不知道和怕家扩说了什么,现在那个老小子躲在一旁自闭。老熊因为饮用了狂熊药剂,虽然是加强版的,但后果也更加严重,现在裹在毯子里直哼哼,连挠痒的力气都没有。 蕾贝卡竟然加入了皇家魔法师,皇家魔法师又名宫廷魔法师,里面聚集大量艾格玛琳帝国的人才。他们这个群体不仅拥有高超的魔法,还是一个学术部门,帝国很多建筑及武器都是皇家魔法师运作。因为是魔法师,不仅了解更多的知识,对于战争更是精通,因此纸上谈兵的事情很少发生。蕾贝卡此次出现在这里是为了调查波兰城素林山事件,不过正好在这里遇见格林,虽然还需要去波兰城事发地侦查,但总结报告应该可以方便书写。 事实上帝国不仅派遣了蕾贝卡,随行的还有一对狮鹰骑士,空中作战单位啊!自己的北方行省貌似都没有建立一支空军,没办法经费实在不够。除去北方行省外,整个艾格玛琳帝国军队自莱斯特上台后就开始改革,军队还是以军团为主。自低至上以此为班、连、营、兵团、军团。 每班十人,一连十个战斗班,以此类推,整个军团十万人。因为帝国军方现在以培养职业军人为目标,所以军队的花销更加庞大。而其他帝国王国大部分还没有大规模军队职业化,除了少数精锐军团外,如果战事一旦扩大,就会在全国境内的领主领地召集农民参军,甚至有些弱小的国家连统一的兵器都负担不起,以至于出现过在战场上拿木棍草叉身穿布衣的士兵作战。后果当然可以知晓,这种军队连当炮灰的资格都没有,很快就会被消灭殆尽。 整个大陆能够与艾格玛琳帝国相媲美的只有兽人的奥克军团,原因有两点。其一,兽人打仗不拿工资的,因为他们是为了荣誉而战,你要是给他工资说不定脾气暴躁的兽人会摔你一耳巴子。其二,兽人的武器装备很粗狂,武器只要只讲究趁手,何为趁手呢,能砍死人就好。不管是大砍刀还是锤子狼牙棒都行,因为自身力气足够大,武器自然没有问题。人类不同,因为力量原因,武器不仅仅需要考虑到伤害,还需要考虑到武器主人的各项体能及习惯。 兽人的铠甲可以说就是一块铁疙瘩,直接将一块完整的铁盖在身上,甚至于光铠甲的厚度都有两指厚。这还玩个锤锤,你一剑砍下去先不说能不能打出伤害,能立刻把剑拔出来都算好的。所以人类的武器不仅要锋利,还得具备强大的破甲能力,韧度也在重要考虑之中。体型的原因造成适合人类的铠甲必须全面,因为兽人的链子锤什么的掏出来比你脑袋还大。钝器对付铠甲一般造成的暗伤内伤很容易置人于死地,所以在铠甲上要保证受力均匀,也就是说能将一个点的力量分担到其他地方,将力的作用消散。以前很多帝国都是以链铠链的方式武装自己的士兵,就是在最外层套一件链甲,坚硬的铠甲附着在链甲之中,最后在穿一身链甲在铠甲里面。 虽说防御性能增加不少,但是却非常笨重,有时连抬手劈砍都很难做到,人类的灵活性完全被压制住。时候大家又开始研究铠甲的热潮,艾格玛琳帝国首先联想到蛛网,因为有位皇家魔法师发现,不管多大的风蛛网都很难被吹破,想到此处,他就开始着手研究。经过大量的实验,终于研究出能够针对兽人的铠甲,就是利用蛛网的张力,在铠甲内部连接形成一组复杂的连接网。当钝器砸在铠甲上后就能有效通过蛛网的张力将力消散开来。 蕾贝卡来这里当然不是研究铠甲,她隶属于皇家魔法师魔法研究部,狮鹰骑士就在二十里地外,只要她发个信号立马就能赶过来。之所以来这里是想散散心,结果刚好遇见格林,当然外人在这里她不会胡乱说出格林的身份。 一夜很快过去,蕾贝卡很早就离开去与狮鹰骑士会和。格林昨晚才知道原来当初蕾贝卡之所以不理会格林,是因为格林欺骗了她。当然不是因为情爱,而是蕾贝卡至今只有格林一个朋友,所以她将两人的关系看的很重要。后来仔细想想感觉自己的脾气太过于苛刻,本来想要找格林和解,但是那时格林已经离开帝都前往戈壁小镇。 世事无常没曾想在这里两人再次相遇,蕾贝卡心结终于得到解脱的机会。血色玫瑰大公爵,以后是要是跟我比,我就把格林那个臭小子搬出来吓死他。是问有几个人敢打血色玫瑰大公爵的手心,并且对他咆哮喷口水?想想当初自己教他炼金学就感觉好笑两个炼金学学渣,一个叫的龙飞凤舞,一个学的津津有味。 老熊接受了菲奥娜的好意,已经加入菲奥娜的新的商会,商会名叫“华尔兹”,听起来像舞蹈的名字,虽然现在这个商会只有四个人。临走时,老熊非常严肃道:“格林老弟,我看的出来你是个了不起的人物,但是老熊我这条命是你救得,救命之恩铭记于心,如果有那么一天你需要一个人挡刀子就知会我一声,我知道如果连你面对的敌人都是强者,不过请记得老熊再怎么弱鸡也能帮你挡一刀!”菲奥娜没有对老熊的话生气,毕竟现在来说老熊应该效忠的是她而不是格林。但是没想到菲奥娜小姐却非常赞同老熊的观点,并且表示如果有那么一天,她一定不会限制老熊行动。 最后,菲奥娜给了给你一万金币,不管怎么说救她的人是格林和蕾贝卡。 菲奥娜急切想要赶往帝都,格林没有告诉她自己的身份,也没有对他说起过亚龙种龙蛋化石的事情。等所有人走光,小耗子终于可以再次一个人独享爸爸,所以即使只是被格林抱在怀里也非常开心。 “傻闺女唉,都没人和爸爸玩了你还这么高兴!” “耗耗就是开心,别人不和爸爸玩,耗耗会一直陪着爸爸的。”小家伙双手捧住格林的脸开心地说道。 小家伙长大的很快,再过几年就抱不动了,所以格林额外珍惜和小耗子相处的时光。小家伙还没意思到自己长大了以后是要嫁人的,一想到自己辛辛苦苦养了十几年的小白菜要被别人家的猪拱了,格林再次有杀人的心。但是没办法啊!孩子长大了总要嫁人的,要不然会被人说闲话。 莱斯特家就算了,这一大家子没有一个好人,据说莱斯特这几年把自己养的和猪一样,都生三个儿子了,希望他家小孩不要再窝里反,不然又得劳累自己去帮他擦屁股。冬天即将过去,北方要塞传来消息,兽人奥克军团暂时没有动静,只是将兵线推进至边境线,冰狼军团全军覆没的消息传来,在兽人五个奥克军团的猛烈攻击下,冰狼军团上至军团长下至后勤部管饭的士兵全部战死。此役虽败,但是已经完全将兽人的士气压制一个节点。 这也是兽人不在进攻的原因之一,当然等冬天一旦过去,万物复苏兽人的补给线完全连通就将是兽人奥克军团大举进攻的时刻。冰狼军团长的尸体被兽人第一奥克军团军团长亲自送到北方要塞。兽人对于他誓死抵抗的精神很敬佩,但也更加坚定消灭冰狼军团的心。堂吉诃德打算斩首,格林气的想捶死他这个二百五,艾格玛琳帝国会不会灭管你二百五什么事,你他娘的和老子享清福不行吗?艾格玛琳灭了,大不了跑去隔壁萨珊王国混日子不好嘛!幸好路西法及时赶到并且派出寒羽巨蛇去支援他,说实话堂吉诃德真不是圣莉法的对手,这个女人连老祖的思想都能领悟,简直不是一般的可怕。 要不是自己派遣悲笛武士在他们兽王城也就是和平城贴了几千份书写“奇变偶不变”并且只要对出下一句就奖励十万金币的悬赏,成功试探出那个女人不是和自己一样来自种花家的同志,自己现在还觉得慌得一批。 连赶三天路,这三天到没有发生什么事情,只是不知道山狮的八字不够硬,这货竟然学着人类背了个包袱打算离家出走。好巧不巧又遇上格林,在无头夜骑板砖威胁下,山狮熟练的将包袱摆在格林面前,里面没有金银财宝,只有满满的可使用的果实,格林挑了两个大的,剩下的还给山狮。这家伙真的改吃素了,无头夜骑见它懂事便没有再为难它,临走时山狮甚至还向格林挥手告别。看起来山狮真的打算离家出走,不想再回来,看它离开的方向应该是打算去青青草原讨生活,也是自己既然选择吃素去那里最合适不过。 青青草原除了素食动物几乎没有大型捕食者,因为那里魔兽非常稀少,剩下的也几乎是强大的一批的素食魔兽。所以肉食性魔兽几乎不会去那里讨生活,因为那些素食魔兽虽然不吃肉,但是不管遇见什么肉食性魔兽都会将它驱离,要是敢不怕死赖在那里就真的让你去死。格林似乎已经看见山狮拿着水枪堕落在一群努尔盘羊群众放纵人生,然后枕着努尔盘羊毛茸茸的肚皮陪它们一起数星星。希望山狮可以过上自己想要的生活,格林不知道,改变山狮本性的罪魁祸首就是他自己本人。 过了几天野人的生活,再一次见到城池,本应该高兴地大喊着在别人看傻子一样的目光中跑进酒馆大吃大喝。然而此刻格林却有些不敢踏足,因为这座城名叫费雷泽,这座城池中有一个他不敢相见的人。很奇怪是不是,面对战场厮杀把人命当玩具的铁血公爵,曾经生活在各种阴谋诡计中都能够安然脱身的亡灵届大学者教授,竟然也有不敢踏足的地方,竟然也有害怕的人。 看着眼前人来人往热闹非凡的城门,掩埋在脑海最深处的记忆渐渐清晰,在这座城池中有一座阁楼。无头骑士最早诞生的地方,那半年中一个小小的亡灵魔法师正为能够召唤五位无头骑士沾沾自喜。因为爱专注于学识却忽略了金钱,所以差点露宿街头。 “你好,我叫依歌丝,我家有座阁楼,你想住吗?” “格林先生,我做了一些饼干,香草味的哦,但我怕我做的不好,您能帮我尝一尝吗?” 呵呵!自己本来以为都已经忘掉了,但是他妈的怎么还是这么清晰!鼻尖,仿佛再次萦绕清新香甜的香草味饼干,饼干好香啊!那位少女为了维护一个脑子不正常的亡灵魔法师最后的尊严,费尽心思寻找到一个自认为很合理却漏洞百出的理由守护那颗肮脏、胆小、警惕的心。然而自己却对她所做的一切只能选择无视,甚至最后离开之时连句多余的话都没有再留下,这是多狠的心啊! 小耗子感受到格林情绪低弱,伸手将格林的脑袋抱进怀里,轻轻抚摸他的头发,“爸爸,不伤心,小耗子会保护爸爸的,小耗子很厉害哟!” “哈哈,耗耗真好!”不能再孩子面前表现低弱,会让小耗子担心。格林在小耗子怀里扭一扭,吧唧一口亲在小耗子脸蛋。随后将斗篷披上掩埋大半面孔,还将口罩戴起来。自己的出现对于她来说可能又会变成希望,所以格林选择逃避,选择懦弱。 小耗子不在闹腾,就静静的搂住格林的脖子,格林终于抬起脚步踏进费雷泽。 二百六十六章 爸爸是大坏蛋 该怎么去形容你才贴切呢?费雷泽的一草一木都那么熟悉,丝毫没有改变,每到一个地方格林都能叫出他们老板的名字。码头依旧熙熙攘攘,等着活干的平民三五成群围在一起饮用最便宜的黑啤酒。黑啤酒只要一个钢蹦就能得到满满一大杯,当初在这个码头,能够想用一杯清爽的黑啤酒就是最幸福的事情。现在虽然身为公爵,名贵的美酒想要多少就有多少,然而当夕阳快要下山时,自己和堂吉诃德路西法等人依然喜欢饮上几杯味道涩口的啤酒。 没人觉得掉价,别人或许会在心里暗骂我们是一群傻逼,就知道装,都是贵族还能喝下那么差劲儿的酒。爱怎么说就怎么说吧,我们不会把他的话放在心上。堂吉诃德家族够荣耀吧?他那个公爵老爹,为了上位曾经几十几百箱金币往达官贵人家里送,那天堂吉诃德请他老子喝酒,一顿酒菜下来不过十个银币,就这他老子还大喊心疼。路西法知道这件事后没有笑话堂吉诃德,格林知道这件事只是踹了他两脚。也只是因为堂吉诃德这货喝醉了,整个血色玫瑰骑士营都知道这件事,所以对于堂吉诃德越发敬重。 堂吉诃德一直在用自己的行事方式影响整个血色玫瑰骑士营,有他统领血色玫瑰骑士营格林非常放心。耶鲁那个小坏蛋手上存了很多钱,然后晚上把自己蒙在被子里嚎啕大哭,自己存了很多钱,很多很多,多到以前都不敢想象的地步,可是我应该请谁去喝酒呢!最后堂吉诃德是在不耐烦,大晚上你丫的不睡觉还有理了,也不知道堂吉诃德对他说了什么,第二天耶鲁顶着两个黑眼圈见谁都像看媳妇儿。所以当耶鲁请自己吃肉时,我很愉快的答应了! 那一顿耶鲁小坏蛋很开心,其实他自己没吃多少,基本上都在给我布菜。没办法,小家伙的幼小心灵需要得到慰藉。早就调查过了,耶鲁除了血色玫瑰骑士营再也没有一个活着的亲属,因为是奴隶,所以不管后代如何都必须是奴隶。上帝那个混球可能喝酒喝太多把自己灌醉了,所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放过耶鲁。 但是为什么你个混蛋就不能放过我呢?格林扪心自问,他从前从来都是无神论者,但是那个下着瓢泼大雨的夜晚却以最虔诚最卑微的方式去信仰神明,不管是什么神明,只有能出现就好。然而申明貌似不想理会这个瘦弱的小孩,所以那晚除了雨下得更大之外,只剩下雷鸣闪电。 人需要活下去,食物不能没有,那位贵族或许就是格林心中的神明。寒冬的傍晚,饥肠辘辘的少年跪在贵族的身边祈求能够得到一块啃干净的骨头。贵族有只大狗,神骏异常,贵族似乎对这名胆大的小男孩有丝兴趣。 贵族将一碗麦粥倒在地面,麦粥冒着热腾腾热气,小麦的香甜引诱小男孩不断吞咽口水。但小男孩是讲规矩的,贵族不发话就不能吃,贵族吹了声口哨,大狗不情愿的慢慢舔舐麦粥。“小乞丐,你也吃吧,但是我的狗脾气不太好哦!” 小男孩没有多想,直接趴在地上伸出舌头使劲舔舐,即使舌头被冰冷的青石地板划出伤口。血滴就着麦粥全部吞咽进腹中,大狗露出狰狞的獠牙,即使自己不喜欢吃麦粥,但也不是你一个区区贱民能与我抢食的,大狗显然从来没有把人命当回事,直接对准小男孩的脖子咬过去,小男孩没有躲避,尽量将最后的残渣吞进肚子。 大狗被主人在最后关头拉住,贵族抛下一块满是肥肉的骨头,足有小男孩脑袋大。 “这是我赏给你的,你可以享用了。“ 小男孩道谢后趴在贵族脚边不断啃噬,贵族则心满意足继续想用桌上的美食。那顿晚饭成为成功为小男孩度过那个寒冷的冬季的契机,小男孩是真心感谢那位贵族,因为那碗麦粥自己才能活下来。从那晚后小男孩再也没有见过那名贵族,但是小男孩却依旧需要与野狗抢食吃。 后来,《定律》觉醒了,小男孩又成为了亡灵魔法师和黑暗魔法师,但是生活并没有好过起来。因为在帝国档案上连名字都没有,所以小男孩成为活该被打死的亡灵魔法师的一员。就这样,阴谋诡计从来没有离开过小男孩,但是与以前不同的是,小男孩渐渐成长,已经能够吃饱肚子,甚至还能喝口小酒,运气不错的话也能捡几支烟屁股抽一下。后来小男孩发现在城门口挂着的画像,只要将他们的脑袋送到守备局就能换一笔钱,小男孩好像发现致富之路,立刻着手去干。很幸运的是,小男孩对这行似乎很得心应手,屡屡得手,虽然经过守备局层层克扣但还是有一笔可观的收入。但是能够被挂在城门口悬赏的罪犯又有几个是好像与的?渐渐地小男孩身上多出很多伤口,但是小男孩有一个特点,不怕死,敢把TNT炸药绑在身上的事没少干。最危险的一次他在自己身上绑上十几捆TNT炸药管,成功惊退本该属于他的猎物。 那时初夏,长大后的小男孩经过费雷泽城,因为金币全部用完,所以打算在这里修正一番。没有钱只能找个稍微干净的花园长椅当床,以天为床,以地为被非常有意境。很讨厌别人打扰自己睡觉,尤其是初夏时本就炎热,刚好在半夜睡的清凉,扰人好梦的声音就出现了,“你好,我叫依歌丝,我家有座阁楼,您愿你赏光吗?”“格林先生,我做了饼干,香草味的哦,您愿意赏光吗?” 呵呵,孤魂野鬼好想找到家了! 然而自己不配有家,因为小男孩已经是亡灵届的教授,一颗脑袋值上百万金币。所以那些晚上,只有召唤出无头骑士才敢对他诉说自己的情意,对一一个孤魂野鬼来说,在美丽的情话也只能说给鬼听。 夜幕见见降临,明明不想往哪里去,可是自己的双脚却想回到家一样很自然拐过街角驻留在一家旅店门口。旅店的装修越发精致了,穿着华丽的商人,看起来就很厉害的佣兵有说有笑进进出出。一到声音唤醒还在沉思的格林,“爸爸,耗耗肚子饿了!” “呵呵!好,爸爸请你吃大餐!” 小耗子顿时不在一副病怏怏毫无兴致的状态,对于吃的小家伙绝对最起劲儿。 旅店没有扩建,但是之前旅店本就不小,虽然里面宾客不少空位还是有的,格林挑了一个角落。很快就有侍女过来。 “先生,请问您想吃点什么?这是菜单您请看!”格林穿的有点寒酸,侍女却没有流露出任何异样,笑容很甜美。 “一份酱牛肉,水果沙拉,香草味熱派中份,再来一壶啤酒。” 侍女将菜品记下,然后就去后厨吩咐,先将小耗子安顿好,小家伙已经急不可耐握住刀叉准备等会儿厮杀。桌子是方桌,格林跳得这桌是小桌,一般只能做四个人,桌子上除了必须的餐具外竟然还有一盒香烟,香烟上刻着一个在窗边嘴里叼烟,手拿鹅毛笔绘画不知名魔法公式的人,以前是没有这些东西的。小耗子疑惑道:“爸爸,这个人好像你哦,跟你书写魔法公式的样子一模一样。”格林拍拍小家伙的脑袋,这个人不是像,而就是自己。 当初在旅店的阁楼,依歌丝就喜欢坐在一边看自己计算魔法公式,往往一看就能看一整天,因此没少引来老强尼的咆哮。依歌丝不在大厅,老强尼也不在,能不相见最好。格林取下口罩,但是斗篷依旧将全身盖的严实,这幅打扮并没有引起任何注意。因为不管是佣兵也好商人也好,都经常会这幅打扮。因为是大众旅店,所以少几分雅致,却多了几分热闹。在这里不管你用大声音聊天都没有二百五会跑过来指责你甚至扔出白手套要和你单挑。 费雷泽不仅仅房价高,治安也是出了名的好,这里虽然只是平凡的城镇,然而因为出过好几位大将军的原因,所以不管是佣兵还是商人很自觉得多给几分面子。没人愿意给自己找不自在,傻逼也是一样的。小耗子很高兴,格林却感觉自己是个大坏蛋,小耗子你知道吗?爸爸是个大坏蛋啊! 格林从烟盒中抽出一支香烟点燃默默吸烟,菜品很快就端了上来,酱牛肉分量很足,差不多有一斤。老强尼虽然是个纯粹的商人,但是却在这方面从来不吝啬,菜肴都是往足给。因此他家生意一直很不错,水果沙拉是专门给小耗子点的,小家伙就喜欢边吃东西边吃水果。熱派外表有一层厚厚的脆衣,非常香甜,并且熱派被很细心切成四块方便取拿。 啤酒端上来了,侍女先为格林倒满一杯才离开去招呼其他客人,小耗子眼巴巴看着格林。格林会意,“准备咯,开吃!”父女两立刻对食物发起进攻,格林故意放慢速度,这也是父女两间的游戏,小耗子喜欢和自己比赛谁能吃下更多的东西,喜欢吃完东西后比赛谁打的饱嗝更久。淑女什么的格林从来不在意,只要小耗子开心什么都不是问题,至于长大后回家不出去,用堂吉诃德的话来说,等小耗子长大了我几十年的存款压出去谁不动心? 再说了,就算真有见钱不眼开的主儿,咱家别的没有,就是人多会打架。到时候直接拉一个兵团过去,只要小耗子看上谁就把谁抢过来当老公。至于王法和法律,反正莱斯特应该没意见。小耗子将头埋在自己的餐盘中,格林端起酒杯缓缓饮下一口啤酒,和从前的问道几乎一样没有改变。 或许是因为经历太多危及,格林对于危险的本能反应几乎达到极点,反之对于善意的注视却没有丝毫反应。二楼中楼台间,依歌丝靠着一根柱子,默默注视着格林。自他一进来依歌丝就认出格林,只是既然他不愿想见,那么自己就对看他一眼,一眼就很好了。老强尼就站在她旁边,对于那个混球,老强尼岂会不熟悉。 眼见自家闺女如此,老强尼只能暗恨离开,眼不见为净省得惹自己一肚子火还没地方撒火去。 依歌丝见格林吃的香甜,含情脉脉,是了,格林先生最喜欢香草的味道。因为你觉得香草的味道很清新,能够净化心灵,依歌丝能够感觉到您的感情,压抑、痛苦、陌生。依歌丝一直想要抚平您皱起的眉头,想要看见您愉悦的笑容。那个小家伙是你的女儿吗?很可爱哦,你已经结婚了,新娘美丽吗?格林先生想必你一定很爱你的夫人,真想见一见你的夫人,到底有怎样的魅力。格林先生,我很想你,但是我知道你的想法,我不会去打破你喜欢的生活。依歌丝原以为你再也不会回来,没想到上天竟然给我这么大的惊喜让我再次与你相见。感谢诸神,感谢您格林先生,依歌丝今天很开心! 爱情这种东西谁都是糊涂人,格林明明不敢再踏足这篇心中的神圣之地,可是脚步却不愿服从大脑的想法。原本只是像只看一眼就好,然后就可以满足的离开这块净土,但是自己却还是踏进来。格林感觉自己的心很宁静,所有的肮脏再踏足这片净土后全部被净化。他没有发现在二楼有双明媚的目光正开心的注视她,但格林知道有个女子曾经想要抚平自己皱起的眉头,想要走进自己肮脏的心灵,想要守护自己可悲的灵魂。 格林觉得很庆幸,因为依歌丝没有出现在大厅,他知道如果依歌丝出现绝对会认出他,即使他伪装的在好! 格林离开了,没有招呼侍女,但桌子上却放下十枚金币,格林抱起吃撑着的小耗子,小家伙很开心,因为今天她终于赢了爸爸。格林也很开心,所以两人心满意足离开旅店,依歌丝也很开心,两行清泪缓缓从动人的眼角留下,那十枚金币似乎还残留着格林之间的余温躺在依歌丝手心。依歌丝轻轻握住金币,谢谢您的礼物,格林先生,依歌丝收到您的礼物很开心! 二百六十七章 大运河 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古道西风瘦马,断肠人在天涯。自己明明已经没有心跳,为什么还会感觉心脏有股针刺般的疼痛? “爸爸,为什么你给那么多的金币,我们吃的东西应该没有这多钱吧?”小耗子迎着大运河的清风疑惑道,这从来动不像爸爸的风格,爸爸爱财如命的性格自己最清楚,就连一个小钢蹦掉在地上都要趁没人注意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踩住,然后假装系鞋带将它捡起来。 格林将小耗子搂在自己身边,放在臂弯处,“爸爸在这里欠了很多东西,可是爸爸是坏蛋,欠的东西这辈子都还不起。” “爸爸才不是坏蛋,再说了爸爸我们这么富有,为什么还不起啊?我看到咱们家金库里堆满了金币哦,爸爸是不是又在糊弄小孩子?” “没有,爸爸真的欠下很多东西,这些东西不是金钱可以衡量的。小耗子你千万记住,如果未来有一个人你很喜欢他,但是他却要让你等待,你记得告诉爸爸,爸爸会将他掩埋在泥土地里。如果你真的爱上这个人甚至都不能离开他,你也要告诉爸爸,爸爸会打断的双腿让他一辈子都待在你身边陪着你。” “嗯不要,耗耗就要爸爸陪着,其他人都不行,路西法叔叔不行,堂吉诃德叔叔也不行,即使是艾露莎妈妈我最多也只陪她一点时间。耗耗就要跟在爸爸身边,哪里都不去,以后要是有人希望耗耗和他离开爸爸,耗耗就把他敲碎,耗耗很厉害的哟!”为了证明自己的确很厉害,小家伙很用力的挥舞拳头。格林一看,苦涩的笑道:“耗耗啊,你终究会长大的,人啊一旦长大就会凸显很多烦恼,所以对于自己小时候的誓言会感觉很可笑,长大之后会遇到很多挫折,欺骗、压迫、等等等等。所以也有人把成长称之为生活,爸爸以前无能为力,但现在却有足够的实力,所以不管咱家耗耗有什么烦恼爸爸都会将他驱散。就算是神明想要欺负耗耗,爸爸也会将他脱下神座打残。” “嗯!” 大运河即使是夜晚也充满活力,因为大运河治安可以说是仅初魔法蒸汽火车外最安全的地带,没艘远航的大船都有自己的护卫,而且因为现在魔法蒸汽机的推广,船只具有很可观的动能,寻常小船根本连运河上面行驶的商船都追不上。加上每艘船本就高大,船身里水面起码有六米高,这也就意味着即使你接近了船身也不能够爬上去。商船的可靠性很大满足稍有资本的商人和佣兵青睐,虽然没搜商船都有非常大的利润,但是相对的监管也非常严格。而且商船一般不会单独出航,而是成群结队一起出航,大运河沿岸很多无人区,所以危险性不低,中小型规模的商船一起出航会带来更大的安全性。 加上商船也是贵族喜欢出行的方式,在艾格玛琳贵族就是了不起,任何山贼水贼一般遇到贵族最多只会抢夺财物,不会损伤贵族一根汗毛,不然他立刻会面对军队的围剿。艾格玛琳的军队从来都不是开玩笑,当初兽人萨满和斯派洛要不是因为借助格林提供的军队布防图他们岂能躲避海军的追剿成功逃到大海。 人的欲望就不能被满足,不管你给什么结果到头来要的只会更多,斯派洛那个二百五就是这样,好好的海贼王不当非要作死,结果好咯。路西法亲自去了结他们两个二百五,最后面连个尸首都找不到,本来挺看好的一小伙子,非要自己把自己作死。还得自己断了海上那条航线,少了一大笔魔法实验材料进项。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没了航上那条线路自己的实验很多都卡在瓶颈,索性虽然自己不再经营大海,但是也能得到不少魔法材料。 “呜...呜...呜...”“今晚第一支商队还有二十分钟起锚,请乘客抓紧时间上船,商船起锚后概不停留!” 商船要准备离开,码头熙熙攘攘的人群开始往船只登入的舱口排队上船。格林牵着小耗子的手,跟在人群后面,这支商队终点就在帝都,所以会直接在帝都停留完成旅行。艾斯德斯已经开始催了,自己能够混的这么好,艾斯德斯没少帮忙,即使自己没有参与她的北方军团南下扫荡异民族战役,但是属于自己的那份战利品却没有少。整个北方军团没有一个人说过闲话,这就是艾斯德斯的魅力所在,她不喜欢金币,对于宝石鲜花也不在意,她只热爱战争,喜欢杀戮。但就是这么一个人,却有整个军团的士兵将临愿意满足他畸形的嗜好。 格林很快登上商船,这支商队一共五艘商船,护卫人数达百人,甚至商船上面还安装远攻床弩。既然上船就不着急先去找自己的房间,自己身处的商船应该是海鸥级,船身六十米,船离水面十米,自己的房间在甲板负一层。商船设施很多,有专门的侍者服务,只要你想饭菜可以直接送到你的房间。格林抱着小耗子待在甲板散步,不经意间格林发现码头阴暗角落有不少人影流动,他会心一笑,商船虽然足够安全,但是可以利用的地方也多。比如最底层连水手(不是护卫,但属于护卫力量的一种)都不愿去的地方,那里一般安排给偷渡者,当然偷渡者的负责人必须能够掌控所有偷渡者。这么一来船长自然也能多一份收入,现在偷渡的价格上涨不少,究其原因就是因为曾经发生过斯派洛事件。 那艘黑珍珠号虽然逃脱追捕,但是细心的帝国海军还是发现很多来历不明的尸体流淌在大运河上,无疑这些身份不明的尸体就是偷渡者的。虽然不知道偷渡价钱的行情,但是只要看见那些偷渡者呲牙的表情就知道肯定不便宜。在大运河行驶的商船检查自然不会太过严格,如果是出海远洋的船队,帝国出入境管理局连你裤头穿什么颜色都要翻出来看一遍。当然也不是什么商船都会暗中干这种生意,一般也只有小型船队会这么做,小型船队指的是五艘商船以下的船队,在往上那些中型大型船队根本不屑与这么点小钱钱,也不值得为这点金币担惊受怕。 既然已经知道商船有偷渡的人,格林更不会让小耗子离开自己视线,自己曾经没少当偷渡者,自然知道那里面有什么货色。稍微好些的和斯派洛一样,在自己国家实在混不下去所以在偷越国境来到艾格玛琳希望找到合适的城市生活。艾格玛琳在人口管理方面非常严格,所以很多偷渡的人被发现后都会被强行遣返。这是原则问题,艾格玛琳帝国在原则面前从来都不妥协,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艾格玛琳人为自己的国籍而自豪,至于其他国家的人凭什么享受艾格玛琳的光辉? 想曾经现在未来,即使你在自己国家是亿万富翁,是贵族豪爵,来到艾格玛琳乞丐都不会多看你一眼。甚至你出于好心扔给乞丐几枚金币,那么你要做好思想准备,乞丐或许会将你的金币丢出他的破碗,然后继续向艾格玛琳人乞讨剩饭剩菜,当着你的面吃的香甜。艾格玛琳人的自豪是攀附在骨子里,自打出生开始就已经被铭刻下艾格玛琳的光辉,即使它只是一个乞丐。 偷渡不仅仅如此,他们带来的更多的是对治安的破坏,因为没有艾格玛琳国籍,所以他们只能被一些黑了心的农场主或者商人压榨劳动力。极端的压迫下会点燃怒火,当偷渡的人发现自己来到梦想中的过度,可是生活却过得并没有好转,甚至连在自己国家都不如,巨大的精神落差之下就会反抗,至于反抗会多恶劣就看造化了。这只是部分,更多的偷渡者本就是穷凶极恶的混蛋,来到艾格玛琳无非是觉得自己有些本事,而艾格玛琳人脑门上又刻着人傻钱多的字样,当然这是一种错觉。艾格玛琳的军队是最强大的,守备局的士兵自然也不会是吃干饭的。当然重头再后面,艾格玛琳是个尚武的过度,这里每一个出生的小孩都会接受一段时间的训练,所以很多外国到来准备干没本钱买卖的家伙更多的是被普通平民抓回守备局领赏。 就算有些有实力的混蛋成功干成几笔买卖,手背均会以最快的速度将他们缉拿归案,作为偷渡的山贼等,为了起到以示警戒的作用,他们的尸体一般会挂在城镇城门口风干。总结起来就是艾格玛琳人很护犊子,也不好惹,称之为战斗民族毫不为过。 小耗子的大胆一直是自己头疼的问题,想想这个小家伙竟然觉得只要把自己挂在魔法飞艇上就不会出事的想法,格林就满脑门子冷汗。自己在种花家活了那么长时间也没见谁敢把自己用绳子绑了挂在飞机上腾云驾雾,那不是厕所里打灯笼吗!活腻歪了不是! 所以格林很担心小耗子会因为觉得好玩跑到商船最底下的偷渡客那里玩耍,搞不好还会和他们谈谈什么叫人傻钱多。这是格林绝对不允许出现的事情,谁的命都没有小耗子的金贵,万一小耗子出什么事情,就算整个商船上的人给小耗子陪葬都不配。 商船起锚,魔法蒸汽机立刻开始运作,船只的速度慢慢提升至每小时六十公里的速度,这个速度比较合理。因为船只太大,大运河有太长,所以几乎很少会去清除大运河。时间太长的结果就是大运河不少水域遍布暗礁和水生魔兽,当然魔兽脑子也不笨,如果没有必要也不会去攻击商船。先不说有没有那个实力,仅仅只是帝国军的驱赶与扫荡就可以说明问题。所以在艾格玛琳除非是人烟稀少的地带,否则高级魔兽很少出没,魔兽胆子也不是肥肉长的,胆子肥的家伙已经用自己的行动证明,艾格玛琳人的强悍可不仅仅表现在战斗力,也表现在吃食用度等方面。比如说贵族就挺喜欢高级魔兽的蛋白质,很多贵族愿意花大价钱购买魔兽的蛋白质。 高级魔兽的用途可不仅仅是这些,作为久经沙场的将军们非常青睐高级魔兽身上某部位制作的武器。那样可以带来更大的生存几率,也能更好保护自己。格林自己就有一杆使用珍贵魔兽材料制作的魔法杖,等闲不会轻易使用。魔法杖出自无名的魔法师遗迹,当初和伊修维克多三人探险时发现的。只不过维克多那小子运气不好,上古时代的魔法师到底有多么强大,格林一直都想一睹为快。那些强悍的魔法师将空间魔法当做普通的旅行工具,如果将魔法蒸汽火车放在那个时代肯定会被笑话死,估计莱特巫师就算死了也会被那个时代的魔法师掀开棺材板揪出来问问咋就弄出这么个没用的玩意儿?信不信叔叔教你重新做人。 魔法璀璨,魔兽践踏大地的时代已经离去。上古时代的魔兽体型庞大无比,或许是因为环境的原因,那个时代的魔兽据说很多种类体型堪比一座城镇。而魔法师们仅仅依靠自己的魔法。骑士们凭借斗气却能将这些恐怖巨兽绞杀。屠龙骑士很常见,龙骑军团甚至成建制出现。然而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那个令人向往的时代突然消失。 魔法的传承和斗气的延续被阻隔,以至于发展至今连空间魔法都成为传说班的存在。有时自己也在思考,会不会卡尔萨斯就是从上古时代浩劫中的幸存者。因为他本人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所以在打算洗牌整个世界恢复上古时代荣光,然后发现那个曾经生活过的时代已经没有复原的可能从而自己偷偷找个地方抹脖子。当然这些仅仅只是猜想,猜想嘛当然是怎么意淫怎么来,格林有种感觉卡尔萨斯或许就是自己找到种花家的一条路子。 二百六十八章 偶遇的亡灵魔法师 格林上了个厕所,回来就看见小耗子被别人抱着,这还了得?格林当场拿出板砖准备敲死这个混蛋,小耗子扭头看见他,“耶鲁哥哥,看,爸爸来了。爸爸,我在这里。”这个混蛋有点眼熟,好像还真是耶鲁那个小混球,格林走到耶鲁身边,左瞧右瞧,好嘛这个混蛋真是耶鲁。板砖就不用了,直接上拳头吧。格林把拳头放在嘴边哈口气,然后一拳砸在耶鲁脑袋上,“小混蛋,老子叫你出门长长见识,你他娘的连个回信都不给,怎么滴翅膀硬了想飞啊!” 旁边的其他乘客眼见这一幕,都以为是严厉却又疼爱自己孩子的父亲再教育自己的孩子,没听见那个小姑娘喊他哥哥嘛。对此其他乘客报以微笑,艾格玛琳的教育风格就是如此,孩子不省心打打就好了,不是内谁说过打是疼骂是爱,爱不过来用脚踹吗?你看,哪位不是已经揣上了吗? 就是这种感觉,耶鲁和一个傻子一样,小心护着小耗子忍受格林爱滴教育。这种感觉真的就像父亲担心远游的孩子,但是却又表达不出来,所以只好先打一顿抒发一下情感。耶鲁感觉幸福,格林却觉得操蛋,这小犊子肌肉已经这么坚实了,手都打酸了。 最后,格林高高升起的手凝固在空中,然后放在耶鲁头上,“傻小子,安全回来就好,省得老子还得担心你。”耶鲁就会傻笑,以前不会的,后来就学会傻笑了。没人说他傻,相反他是最好学的,比堂吉诃德那个大嘴巴子好多了。起码耶鲁不会用一个借口偷格林的私房钱几十次。 “主人,我回来了!” “回来就好,回来就好!”格林从耶鲁手上接过小耗子,小耗子奇怪问道:“爸爸,你为什么要打耶鲁哥哥,耶鲁哥哥好可怜的。还被人欺负了!” 格林顿时变了脸色,“谁干的!” 耶鲁不好意思的搓动手指,道:“一伙沙匪,当时正好受了点伤,被那个沙匪首领打了一顿,不过最后我把他们全干废了。” 格林假装不经意间看了一眼耶鲁的身体,上面多了不少伤痕,脸上也多了几道伤疤。这段时间这个小混蛋应该吃了不少苦头吧!三级最终进化的疯狂宝贝在隐身状态下从后面抱住格林,小耗子感觉到,但是却并不奇怪。以前都是疯狂宝贝姐姐哄自己睡觉得,她们是安全可靠的大姐姐。 疯狂宝贝在格林脸上亲了一口,随后变成魔法粒子回到《定律》中。 格林抱着小耗子站在船头撞角处,甲板刚好立在他的身前,耶鲁紧紧跟在他身后站在他身后半步距离。闲聊的人群中一道深邃睿智的目光在格林身后久久注视,格林回头向那道目光的主人点头致意,目光主人回礼致意。淡淡的腐朽味道表明他亡灵魔法师的身份,然而这股气息却丝毫没有杀意,反而有些柔和、清纯。气息在很大程度上表明一个人的性格,格林身上就充满暴虐的气息,只不过因为他能够自由控制这道气息所以才不会被别人发现。 然而亡灵魔法师身上永远也挥散不了的气息却是亡灵魔法师之间表明身份最好的证明。格林享受着河风的清爽,小耗子搂住他的脖子睡得香甜,格林不忍心打乱小耗子的梦乡。而且航线附近的景色也很不错。白雪皑皑中,松树的翠绿若隐若现,山有千道鸟雀无迹,树过千山万水长流,白雪铺满整个山川,这是身在种花家儿时的记忆。夜很平静,就连在甲板上寒暄的顾客此刻也放下声音静静欣赏此处雪景。月亮静悄悄挂在树梢,淡淡寒清光晕波澜而动,光晕撒在身上,并不寒冷反而多几分诗意。 今晚是满月,格林抽出一支香烟,耶鲁帮忙点上。陌生的亡灵魔法师走到格林身边却被耶鲁拦下,如果他稍有异动耶鲁不会拒绝砍下他的脑袋。格林挥挥手,“无碍,让他过来吧。” “你好,魔法师先生。”陌生的亡灵魔法师很识趣没有叫出全称,毕竟在艾格玛琳虽然亡灵魔法师并没有沦落到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地步,但也不是每个人都能接受自己身边突然出现亡灵魔法师。这是一种代沟,人类对于死人的感情很复杂,既有感触又有恐惧。如果自己的亲人去世相信每一个亲人都会伤心难过,可是如果亲人突然醒过来变成鬼怪,剩下的只有害怕了。亡灵魔法师归根结底就是因为他总会勾起人类恐惧的心理。 亡灵魔法师整日与亡灵为伍,甚至为了魔法实验将坟墓中的尸体挖出来做实验,这是道德和法理都不允许存在的行为。即使你没有恶意,只是对于实验的热爱也不行。亡灵魔法师不研究生命,那么还能怎么办?所以人类永远没有完全接受一个亡灵魔法师朋友的可能,呵呵!一些不美好的回忆又出现在眼前。 陌生亡灵魔法师道:“你放心,先生,我在艾格玛琳帝国魔法部亡灵魔法师开了证明。我叫帕克,你可以叫我帕克。” “你好帕克先生,有什么能够帮到忙吗?” “先生,您太客气了,不过我暂时不需要什么帮忙,我听说有人在艾格玛琳见到过教授,所以我才过来的。想必您也知道教授的学识,我对他很敬佩,但是我有一个问题一直藏在心里。” 格林道:“所以你想找他解答?” “是的,我觉得教授应该可以给我答案。”帕克有些痛苦,又有些紧张,这个问题一直藏在他的心里。他很想大声喊出来问问这个世界,可是他知道自己这么做只会换来嘲讽和无尽的嘲笑。 “帕克先生,我想这个问题明天再谈吧,今晚我有些累了。你看我的闺女都已经睡着了。”格林小心的抱住小耗子,怕她的睡姿不舒服。帕克微笑着点头,然后离开。格林路过静谧的甲板,回到属于自己的房间,无头夜骑立刻出现在房间之中把守。耶鲁知道自家主人有多可怕,所以也放心的回到房间。他的房间正好在格林对面。 二百六十九章谋反者 大运河的风浪不大,毕竟是人工开采的运河,不会想大海一样出现滔天巨浪,所以船只行驶的很平稳。运河的水不是咸的,因此也就不会存在咸湿的海风。格林点上一支蜡烛,在商船上魔法灯的普及度并不高,淡淡的光晕已经足够照亮这一方小世界。格林将小耗子外衣脱掉,抱上床盖好被子,他则取出一床铺盖走到舷窗,将窗子打开,一张桌子刚好让他能够舒展身体。格林在桌子上铺好铺盖,再拿出一床毯子自己靠着舷窗旁边盖好双腿。 外面很安静,远没有种花家城市中的喧嚣热闹。风很自由,流水随心所欲,如果再来几只画眉唱唱歌就最好了。可是这种天气下除了讨人厌的乌鸦闲的没事干到处吓人外在没有其他鸟愿意离开自己的暖窝出来溜达。树布满雪花,风一吹就嘎吱嘎吱作响,很轻松。这种时候其实最适合研究一两个魔法公式,或者召唤几具亡灵小小做个实验,但是今晚格林没有心情。小耗子睡眼朦胧,手到处乱摸,发现没有摸到自己想要的东西,睁开眼一看,发现格林靠在舷窗吸烟,于是甜甜一笑安心熟睡。 空间魔法已经能够保证在艾格玛琳境内自由布置空间节点,虽然还是单向性的,但总算让人看见一点希望。堂吉诃德一直都很迷惑,格林赚了很多钱,但是远远没有消耗的那么大,钱都哪里去了。他知道自家老大不会胡乱花钱,可是钱到哪里去了呢?思来想去,他得出结论,老大有很重要的事情瞒着大家,不过无所谓了,当小弟的不用想那么多,又不打算造反,想太多脑袋会很难受的。 钱不是问题,没有还可以去抢,艾格玛琳脑满肠肥的贵族商人一抓一大把,自己国内不行不是还有隔壁兽人嘛。反正这群二百五脑袋秀逗,把宝石和粮食都按斤两卖,一袋粮食换一袋宝石的事情不仅仅是异民族,兽人也干得出来。 无头夜骑贴心的倒过来一杯红酒,格林没有道谢的习惯,谢谢都是假的,别人的好,抛出其他因素外他都习惯记在心里。感情是做出来的,不是口头上说出来的。饮完最后一口酒,格林躺下,将毯子盖住全身。现在应该考虑的问题是空间维度的问题,种花家应该不会出现在魔法世界代表的宇宙,也就是此方世界所在空间维度。 质的表现是相同的,在种花家所在宇宙并没有魔法粒子的存在,所有的一切都能够以科学的方式解析出来,有些还不知道原理的应该是科学的进度没有达到要求。如果说种花家所在的世界出现过魔法粒子的存在,那么格林会非常高兴。因为这代表着两个世界存在于同一个宇宙的不同星系不同星球。这好办,只要存够能量就可以召唤尸灵太空母舰一个星系一个星系找过去,但前提是得陪完艾露莎这一生,亲眼见到小耗子交给可以托付的人。 反正现如今自己身体已经亡灵化,没有在变回来的可能,亡灵没听说过还能重新变成人的,这是自然规律属于不能够打破的那种。其实亡灵的存在也是很奇妙的地方。 格林猜测,亡灵召唤或许也和空间魔法有关,在现今遗留的事迹中,几乎所有的亡灵魔法师都认为亡灵就是之前存在的人死亡后所产生的产物。可是格林有另一种猜想,亡灵生物或许和自己一样是另一个世界的产物,或者说是另一个星系甚至维度的智慧产物。也就是说在那个世界,亡灵生物取代人类,成为和人类一样生活劳作的世界。 如果这样解释就很能表现问题,格林来自种花家,身处银河系世界,亡灵可能也是和格林异样伸出某个星球,某个星系。亡灵可以被召唤到魔法世界,那么会不会自己也是某个人某个组织召唤过来的呢?如果是,那么亡灵既然可以送回到原来的世界,自己是不是也可以根据召唤魔法回到原来的世界? 夜芒芒,月无色,格林的鼻涕泡随着呼吸起伏。然而有些人却一到夜间就很精神,这种人在种花家叫做扑街写手,在魔法世界叫做坏蛋,最底下的偷渡者打算上来发一笔横财。想法很诱人,但是有胆子上来的却没有几个,丁克觉得自己胆子很大,所以趁着偷渡商不注意溜出来。商船上的人虽然不全是大富大贵,都是一些寻常商人,只要自己不去招惹贵族发点小财还是可以的。身为青铜战士,一般的商人见了他连反抗的机会都没有。 而贵族和商人很好区别,贵族肯定都是居住在甲板上面楼层的,他们的尊严不允许他们低于平民,即使平民比他富裕。丁克熟练躲过水手和侍者,摸到商船商人居住区最里面的一间房间,他从怀里掏出一柄纤细的的匕首伸入锁下方顶住,又拿出一根不规则的纤细铁条伸进钥匙孔不断试探,不一会儿锁就被打开。丁克用匕首顶住锁,慢慢将房门打开,随后身影迅速进入漆黑的房间。常年的习惯练就一双适应黑暗的眼睛。 他很快就发现这件房间内的客人还没有回来,欣喜之色迅速爬满脸上。他立刻着手寻找金币和值钱的东西,幸运的是在他打开一个没有上锁的箱子后,发现里面装满了金币。丁克立刻脱下衣服,将金币装满外衣叠成的简易包袱。这次发达了,干完这一票,自己马上找机会下河,这里不能在待了。有这些金币足够自己租下一小片没有开发的荒地生活,丁克非常专心装载金币,他的动作很缓慢也很小,因此居然没有丝毫声响发出。 然而有人比他还谨慎,肯林发现自己绑在钥匙孔上面的发丝断裂,从怀中拔出匕首,全身运满斗气,赫然是大骑士的实力。房间门再次被推开,然而丁克却丝毫没有发觉。等到金币装满,丁克小心抹了抹额头的热汗,然后小心将所有被搬动的物件还原,次此时他才发现金币底下还有一封信。出于好奇,他打开阅读,一瞬间大滴冷汗从他额头低落,这竟然是一封写给精灵的谋反信。意思到自己闯了大祸丁克迅速将信放回原处。将剩余的金币小心遮盖住信封,就在这时肯林的匕首已经紧贴着他的喉咙轻轻划过。 一双有力的大手捂住他的口鼻使他不能发出一丝声响,殷红浸满丁克前胸。无头骑士对于血液的味道特别灵敏,正要动作,只见格林突然挥挥手。他不想多管闲事,无头骑士会意,停止身体,然而却将腰间的夜骑长剑悄无声息拔出剑鞘。 耶鲁正准备打开房门,一只低级幽灵穿过房门对他摇摇头,耶鲁立刻解下外衣一头栽进柔软的大床开始打呼噜。亡灵魔法师帕克先生鼻子微微皱缩,随后又恢复正常,只是他身后突然多出几道亡灵骑士的身影。整个商船,除了他们三人发现有人在船上死亡外在无一人知晓。 肯林在房间的卫生间将匕首和手上的血液清洗干净,丁克已经被他装进麻袋。他的手法很熟练,血液并没有贱到地板上。这条商船位于船队最后方,这件房间又是船尾,所以丁克的死亡很自然在没有任何发现的情况下被丢进大运河中。捡起的水花甚至都没有魔法蒸汽机的声音大。 二百七十章萨珊王国的亡灵魔法师先生 小耗子睡得早,也起得早,只是可怜了格林,一大把年纪还要被小耗子折腾。没办法啊,谁叫这是自己的心肝呢!商船上面的东西并不太好吃,所以还得格林自己动手,小家伙现在越来越挑食,无所谓了,咱家财大气粗养得起,想吃龙肉都有。 傻大木打个激灵,“老大我读书少你不要玩我啊!如果我还没有到老眼昏花的年纪,我想我刚刚听见你说过想要吃龙肉的吧?”不由他不担心,乖乖自己可是见识过老大的恐怖,尼玛在那个山洞出现的炮口至今都让自己难忘。据说那玩意还只是什么歼星舰的副炮,主炮一炮甚至可以将一个公国变成粒子。 只是可怜咱身为弗雷尔寒霜巨龙,喊出名字都想老母牛坐飞机上天,牛逼哄哄。结果现在到好,好像连当打手的资格都没有,沦落到要被吃肉的地步。傻大木一个人蹲在角落里画圆圈,地狱三头犬嫌弃的离他远一点,听说智商低会传染,我得离他远一点。 “我丢雷老某,你条傻狗不仅不来安慰我竟然还嫌弃我,呀……食我大宝剑了!”傻大木一直在等着地狱三头犬安慰自己,哪成想等了好一会儿还没有动静,回头一看竟然发现地狱三头犬六只眼睛里都写满大大的傻逼二字,这岂能忍?不理会两个二百五互相摩擦。 小耗子刷牙总是刷不干净,所以最后还得格林亲自加工一下。自己带了手帕,小心的沾一点青盐,将小耗子每一颗牙齿都擦拭干净。看见小耗子一颗颗牙齿洁白如玉,格林满是满足。 翻看了一圈空间戒指,发现还有几块努尔盘羊的羊排,这就没错啦,早上就做烤羊排。无头夜骑很会来事儿,贴心摆好炉灶,点上小火架起锅子。格林拍拍他肩膀以示嘉奖,将羊排清洗干净,空间戒指的好处就是放在里面的东西保质期很不错。鲜嫩的羊排经过炭火的烤制两面渐渐变色,锅子里丢两根骨头进去,过一会儿就会有锅好汤,但是格林需要细心照顾羊排,所以熬汤的重任交给无头夜骑。 小耗子搬吧凳子坐在格林身后,双手撑头眼睛里全是小星星。爸爸咋就那么帅呢,简直太帅了! 有小家伙的眼神鼓励,格林更加卖力,等羊排完全变得金黄。格林小心撒上细盐,撒好胡椒粉,油脂伴着调料滴进炉灶中劈啪作响。格林吃东西不喜欢放太多调料,那样会吃的很咸。自己又不是美食家,肉质嫩不嫩,原有的汤汁什么的自己大舌头可尝不出来。 羊排烤好了,汤也冒着气泡咕咚不停,耶鲁手里端着饭盘走进来,他是来喊格林吃早饭的。结果刚好看见格林将羊排装盘,顿时一脸嫌弃走到舷窗旁边将饭盘丢进大运河,然后腆着脸蹲在格林身边可怜兮兮的,不说话光盯着你看。还能怎么说,这群二百五那个不是这幅德行? 懒得理会这个浪费粮食污染环境的二百五,反正自己早就算好他那一份。格林先将最鲜嫩的羊排撕好放在小家伙面前,在倒上满满一碗奶白色鲜美的羊肉汤。耶鲁趁机立刻抓起一块羊排,也不嫌弃烫手,哈着热气不顾烫嘴大吃大喝。两个大男人没什么讲究,直接上汤勺在锅里舀汤喝。换作小耗子的那份还没弄好耶鲁敢这样做,用沾满口水的汤勺舀汤给小耗子喝会被打死。 小耗子可是整个血色玫瑰的心肝宝贝心头肉啊! 商船有自己的阅览室,不过身处这个浮躁的时代,喜欢呆在这里的人并不多。帕克早就在这里等待很久,格林来了,丝毫没有道歉的意思,小耗子跑去找自己喜欢的书看,不知道为什么艾露莎要她看书跟什么似的一万个不情愿。然而和自己在一起,小家伙读书的欲望立刻就会膨胀,用小耗子的话来说,和艾露莎看书,艾露莎妈妈的瞌睡会传染,可是艾露莎还不愿意小耗子把自己看书犯迷糊的事情说出去。对此,格林哈哈一笑,自己以前也有这个毛病,只不过在魔法世界被强行改变了而已。 帕卡放下手中的书,“很感谢您的到来,那么我现在可以提出我的问题吗?” “当然,你可以畅所欲言,不过回不回答的权利在我。” “格林先生,我是来自萨珊王国的亡灵魔法师,您知道亡灵魔法师在萨珊王国的地位。所以我很迷惘,萨珊王国是我的祖国,我们亡灵魔法是协会自成立以来,虽然不被王国承认,但是我们从来不做那些用人类尸体做实验。王国军队对于我们甚至连盗贼反叛军都不去解决而是先把我们消灭,我很不解,我们没有做违法的事可是为什么王国法律却处处针对我。” “当亡灵君主入侵王国时,最先出现迎敌的是我们;当外国军队侵犯王国土地也是我们最先出现在战场。死的人最多是亡灵魔法师,可是却连一丝荣耀都没有得到。我可以理解统治者忌惮亡灵魔法师的力量,但是为什么那些平民也对我们深恶痛绝?我以为只要努力为祖国和平民效力,就可以消除这种隔阂,可是当我决定在人群中表白我的身份,收获到的却是谋杀,您知道吗?一个才十岁的小孩,当他被我的身份吓到时,我扶起他,然而哭泣的男孩却将一把匕首深深插进我的肋部。还好,幸运女神那个婊子挺相中我,让我被我的朋友相救免于一死。所以我想请问你,生活在艾格玛琳,同样身为亡灵魔法师,为什么你们就可以体面的出现在人群面前?” 帕克语气伤感,格林对于他的经历深有体会,“帕克先生,你想错了,其实在艾格玛琳,亡灵魔法师亦如你们一般被人们视为不详之人。只不过我们的统治者很开明,他们认为亡灵魔法师和普通人一样不应该受到偏见,为此经历上百年的改革,才有如今亡灵魔法师表露身份而不被当场处杀的结局。但是我告诉你,亡灵魔法师在艾格玛琳依旧不被大多数人接受,有句话来说叫什么来着,时间才是改变观念的方式,你认为你自己很了不起,做几件事就能改变几百几千年来根深蒂固的思想?” 帕克突然笑道:“是的,我了解这一点,但是我们的君主却不这么认为,所以……” “所以你是来艾格玛琳结盟的吧,想要造反?” “不,不是造反,而是请求艾格玛琳帝国给亡灵魔法师一个机会,一个改变的机会!” 二百七十一章 耶鲁要升官 “有点意思,那么你到底找我干嘛?”格林沟通阿托克斯的灵魂,毕竟眼前这个人或许拥有君主级亡灵的亡灵魔法师,手底下更是有一支亡灵骑士军队。 帕克道:“向您这么强大的亡灵魔法师应该有机会想我引荐莱斯特陛下。再说艾格玛琳强者无数,我不觉得你们会惧怕我,不是吗?” “哈哈哈哈,真可笑,什么时候小小的萨珊王国得亡灵魔法师敢叫板艾格玛琳?你真的以为你值得我惧怕吗?”耶鲁不动声色将小耗子护在身后,磅礴的杀气瞬间围住帕克,在帕克的精神世界,君主级亡灵暗中集中精神。“帕克小子,你要小心了,我感觉自己已经被某个存在锁定,他很强大,甚至能够碾压我的,而且我在你眼前的亡灵魔法师面前感受到巨龙的气息。不是那种傻乎乎的古龙或者幽灵龙,而是活生生的巨龙,甚至还是古龙种血脉!” 帕克笑道:“奥克军团已经集结在北方行省边境,而且我听说还有其他王国帝国也开始集结军队,格林先生,你难道不觉得多一个萨珊王国的支援会让你们轻松很多吗?” 格林懒散道:“首先我声明一点,不是其他帝国的军队威胁我们,而是艾格玛琳将其他帝国包围,艾格玛琳从来都是让别人惧怕的存在,其次我对你现在的态度很不爽,所以你可以闭嘴了。我已经没有和你交谈的兴趣!”最后一句话只要不是傻子,是个人都听得出格林已经不耐烦了。 帕克微笑道:“是吗,那么你又知不知道我的亡灵将这间阅览室包围了呢,你也是亡灵魔法师,自然知道亡灵魔法师召唤魔法需要一点点时间……” “行了,就你那些垃圾东西?”格林打断帕克的话,无头夜骑将十几具亡灵的尸体丢在帕克面前。一时间君主级亡灵骑士立刻出现在帕克身边,耶鲁抱起小耗子。 “怎么?打算撕破脸了吗?你有这个能耐吗?”阿托克斯的虚影立刻浮现在格林身后,傻大木不屑地散发出阵阵龙威,一颗硕大的龙头浮现半角出现在格林上空将狭小的阅览室挤满。然而阅览室外的其他人却丝毫没有发现里面的异样。 一滴冷汗从帕克额头滴下,他其实在赌,赌格林不敢冒险,因为他的女儿就在这里,更何况君主级亡灵骑士是自己的伙伴,换句话说他是自己存在这个世界,即使对面的亡灵魔法师在强大,即使他也能召唤君主级亡灵但是那需要时间。并不是每一位亡灵魔法师都能够得到君主级亡灵得信赖。或者说在历史上自己是第一位和君主级亡灵成为伙伴而不是献祭召唤的亡灵魔法师。 耶鲁见到那颗龙头,心里对自家主人的敬仰再次如同涛涛浪水连绵不绝,帅啊!说不定自己可以忽悠主人把那头巨龙借给自己,那岂不是发达了? 恶魔和亡灵的气息帕克不会分辨不出来,但是身为亡灵魔法师,手中的底牌既有弗雷尔寒霜巨龙还有如此可怕的恶魔,这不科学啊!那些不同于寻常的亡灵骑士更是颠覆自己的想象,亡灵生物竟然没有一丝腐朽的气息,难道艾格玛琳的亡灵魔法师已经进步到如此地步了吗? 耶鲁见此,放心的放下小耗子,“主人,这颗人头交给我吧我的战功好久都没有提升,唐吉大哥已经将我们的差距远远拉开了。”帕克神色顿时紧张,现在的情况是人为刀殂我为鱼肉,打是打不过了,难不成真要死在这里? 耶鲁很憋屈,因为格林没有干掉萨珊王国亡灵魔法师的打算,帕克从水里爬起来站在大运河一处荒芜的岸边。脑子被门夹过的家伙,竟然硬生生敲了老子十万金币,你当我是土财主啊! 形势没人强,打碎牙也只能往肚子里面咽,帕克整理好自己的衣服,准备回萨珊王国。艾格玛琳不愧是屹立千年的古帝国,底蕴和进步不断发展,国家虽然古老,但是帝国的发展却并不古朴,反而超越当代几乎所有国家。 小耗子和格林回到房间数金币,有什么事情比躺在一堆金币上眯着眼睛擦拭亮闪闪的金币更高兴。耶鲁反正不喜欢这样,战功本上唐吉大哥的人头堆的和山一样高,自己的战功还那么少,讨厌的主人,就不能为自己的手下想想吗?我也要升官啊! 暂时不想看见小心眼外带钻进钱眼里面的主人,干脆去查一查昨晚出现的血腥味来源,搞不好也能赚点人头。耶鲁气不过来,直接在格林面前抓了两把金币塞进口袋里,然后叮当作响冒充人傻钱多的二百五看看有没有不长眼的混蛋撞一撞枪口。 格林都懒得理他,你个好小伙子为什么偏要和堂吉诃德那个二百五学习,那个混蛋是在战场上面枕着死人腿依旧可以睡的呼噜震天的主儿。就不能给我安心一点好好管管家里的事情吗?薩波现在到处去搞钱,老瘸子是军队里面厮杀汉,平时管一管家里的事情也没什么。 可是这家伙一有事情想的就是把人家干掉,你说说德尔曼子爵大晚上不睡觉跑咱家来送礼,差点就被老瘸子一刀砍死在门口,哎!可怜的吓得其他人大晚上都不敢来咱家送礼了。 小耗子,轻轻拍打格林的后背,生怕他气着! “爸爸,为什么送礼一定要晚上啊!你都已经是公爵了,再说了莱斯特叔叔都不管你送礼的事情,你怕什么?” “对啊!北方行省我最大,现在留下的都已经被堂吉诃德打的服服帖帖,连找个告密的给我填几个污点的人都没有,我害怕个球球。话说别人家都是使劲往自己身上添污点,可是莱斯特你啥意思啊!好不容易有个财政大臣准备给我列些罪名吓吓人,你还差点把人全家炒家。害得我现在身上连一个污点都没有,这可不行,老子可是坏蛋啊!” 格林叹气唉嘘,说到底,“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八个大字的威慑力实在太强大了啊! 二百七十二章 兔莉莉的幸福生活 前文提到,伊修跳进河水中,然而他过于高估自己的生存能力,也不了解那条河流的威力。河水汇入江河,伊修如同浮根之萍随流飘动,最后不慎掉进漩涡,又遇到暗礁。脑袋狠狠撞在暗礁之上丧失直觉。 兽人平原兔人部落,兔莉莉正在河边清洗猎物的内脏,虽然是兔人,但是也包含了一个人不是,所以才不是那种只会傻乎乎啃胡萝卜的兔子。 想到胡萝卜,兔莉莉咽了一口口水,兽人平原蔬菜可是稀罕物品,等闲吃不到,更别说脆生生的甘甜胡萝卜了。兔莉莉嘴里竟然有点滴晶莹,她努力的将口水吸回去。眼下还是处理这只努尔盘羊来的好,这是村长分给自己的猎物。部落里强壮的勇士除了留下来保护村子不受强盗和魔兽的少部分人外,其他人都去奥克军团。 讨厌的人类,占据了那么肥沃的土地,连人口都住不满宁愿他们荒芜也不分一些给我们住。兔莉莉遥望远处的大山,那里叫做斯基山脉,父亲就是出门捕捉猎物时进入那个山脉才没有回来,母亲也是。 如果不是村长爷爷,兔莉莉恐怕都活不过一个冬天,想起村长爷爷,兔莉莉心里满是感激。兽人的法则很简单,武力说明一切,只要你足够强大,食物就会优先供给给你,连妻子也是。村长爷爷很强大,据说有白银图腾之力,所以在部落里村长爷爷说的话谁都认可。村长爷爷说过部落里的人不能互相攻击,有不听话的小子,结果被教训的很惨,也有外面部落的人来挑衅,现在他们的头还挂在部落外面的林子里晃荡吓唬小孩子。 兔莉莉脑子里全是混乱的幻想,到底是嫁给个虎人还是狼人呢?好纠结哦,咋就没有从天上掉下来一个未来老公呢,这样啥子烦恼都没有,多好啊! 兔莉莉使劲清洗手里的努尔盘羊,努尔盘羊料理的很干净,羊下水也是不可多得美味,据说人类却对羊下水看都懒得看一眼。把羊杀了后下水这些东西就全部丢掉,连狗都不吃。怪不得村长爷爷说人类都是大肥羊,享福享的成罪过,就连放屁都油裤裆。兔莉莉也想放屁油裤裆,自己没啥力量,在部落图腾面前更是连个屁都没有蹦出来,所以就没有资格参加狩猎队。 在兽人当中,没有力量就意味着自己是个废人,如果狩猎队高兴就会分自己一些食物,否则只要饿肚子。要不是村长爷爷是个好人,自己可能已经早就饿死了,嗯!没错,村长爷爷是个好人,兔人村长由此得到人生当中第一张好人卡。 在满脑子的怨念之下,她丝毫没有意识到刚刚不下心羊下水脱手而出顺河而下飘走,此刻她正抓着伊修的脑袋手里抓一把干稻草使劲儿往伊修鼻孔里钻。伊修好不容易提起一口气就在兔莉莉的恶爪下再次回到腹中,这一口气没上来,大脑严重供血不足,加上本来就脑部受到重创失血过多,所以伊修直接摊在兔莉莉手中晕倒过去。 天上不会掉馅饼,更不会掉下一个老公,但是河里不仅仅有喜欢没事就跑出来拿一把金斧头一把银斧头瞎得瑟的河神,还会有一个长的贼英俊的老公。 羊下水没有找到,但是却找到一个老公,兔莉莉认为这是自己每晚在图腾面前祈祷的结果。以至于兔莉莉现在没事干就喜欢撑着脑袋看着伊修,丝毫不顾及手里的汤匙没有塞进伊修嘴巴里而是捅进他鼻孔。如果伊修清醒地话,他甚至觉得兔莉莉就是故意将汤匙往他鼻孔里塞。 没看见兔莉莉一副花痴的表情细心擦拭他脸上的肉汤,动作比洗羊下水温柔多了。 伊修下意识感觉有食物进入嘴中,潜意识中加上大脑的自然反应,肉汤很快吞咽进伊修腹中。感受到腹中的食物,热量不断传遍伊修全身,不经意间他的嘴角竟然微微勾起。 兔莉莉感觉自己心脏小鹿乱撞,都快要跳出嗓子眼,他竟然笑了,一定是感受到兔莉莉的爱意。为了得到伊修更多的微笑,兔莉莉决定今晚将所有努尔盘羊顿成肉汤喂给自己的未来老公。 一只努尔盘羊起码有百来斤肉,这么大的分量别说是一个人,就是十个人也能把你吃吐。但是伊修因为激发杜隆坦虎的基因,且受到巨大的重创,身体刚好需要足够的营养,以至于一个人将一整只努尔盘羊煮成的肉汤尽数吃下肚中这才满足的发出微鼾幸福的熟睡。 一只努尔盘羊是兔莉莉近一个月的肉食来源,但是她却没有丝毫心疼,反而是嚼着酸涩的野果笑眯眯的看着这张让她着迷的脸庞。初春的夜晚寒意依旧浓厚,兔莉莉感觉自己身上很脏,她不想破坏眼前美好的一幕,而柴火在兔人部落也是珍贵的资源。所以她忍着严寒,从河里挑了一通冷水将自己清洗干净。 她家里实在贫穷,衣服也只有一套,为了不让这件唯一的衣服被冷水浸泡,兔莉莉洗完澡光着身体站在房间让身体自然风干。虽然冷的直跺脚,但是那件衣服绝对比自己挨冻的代价更珍贵。 兔莉莉现在很紧张,在好几次确认自己身体完全没有一滴水滴后才欢呼着钻进兽皮中紧紧抱住伊修,感受到以修身上传来的暖意,兔莉莉满足的闭上眼睛。 伊修的衣服看起来很朴素,和格林一样他们都不喜欢华丽的衣服,因为那样穿着容易招贼惦记。穿的差一点就很好嘛!别人一看,敲,这有个穷逼,咱们就不去欺负他了,没油水。你看那边那个穿的穿金戴银的二百五,保准是个大肥羊,今晚就把他宰了过个好年! 这是因为懂得这个道理,所以伊修特别崇拜格林前卫的想法,再说你扮猪吃老虎打人脸不觉得香嘛!伊修认为非常香,低调才是王道,背后拍板砖才能有钱赚这个道理很多人不懂。 二百七十三章纸包不住火 兔莉莉现在每天都过得很小心,因为在她的心里,好男人都会被别人抢走。伊修长的贼俊俏,虽然身子骨相对于瘦弱一些,但是保不准就被那个力气比她打的婆娘抢走,这种事情很常见不是吗? 因为失血过多,伊修不仅需要大量的营养,还需要充足的睡眠,所以以至于现在都没有苏醒的预兆。只是每到夜晚都能感觉到一具暖暖的东西抱住自己。 家里没粮,兔莉莉不得不每天大清早就忘不落外面的树林跑,因为在这个季节只有那里才能找到一些肉食,比如早就钻进洞里面吹鼻涕泡的大蛇。虽然经过一整个冬季的休眠,但是它们身上的肥肉还不少,还有地里打洞的老鼠,因为老鼠有习惯储藏粮食的习惯。 林子里的老鼠一般它们愿意吃的,兽人吃了也没多少事,更何况老鼠本来在冬天不太活跃,所以长的油光水滑。把皮剥了往锅里一扔,只要加上些盐巴就是很不错的食物。 自己的老公胃口大食量大,这是个好现象,只有会吃的兽人才有力气,也才会变得强壮。至于为什么兔莉莉会认为伊修是兽人,前面提起伊修因为过度使用杜隆坦虎的基因,但是因为那个时候格林对于基因的提取还不太熟练,所以留下不少后遗症。其中一点就是过度使用杜隆坦虎基因的力量身体就会趋于兽化。 格林通过实验,发现如果长久如此过度使用杜隆坦虎的基因力量,甚至于到最后整个身体会完全魔兽化变为一头杜隆坦虎。当然,即使编程杜隆坦虎,他的意识还是保留着人类形态,而不是一头野兽。 那么问题来了,如果你一个人变成魔兽,却还拥有人类的习惯和意识,你应该怎么生活。要知道好奇心不仅会害死猫,魔法世界一大批巫师魔法师相信会有很大兴趣研究一下这个奇妙的现象。 到时候,一大群巫师魔法师带好眼镜,笑眯眯把你绑在试验台上,露出痴汉一般的微笑。说不定来了兴致还会把你切片研究,或者泡在福尔马林里面享受难得的清静。伊修如今的耳朵变成白纹兽耳,上面还有一粒粒小巧却尖锐的短刺,一条白色尾尖一条长尾,最末端还有一条长达十厘米的锋利弯刀型倒刺。爪子变得异常锋利,还可以收缩,两个犬牙都快钻出嘴唇,兽人可不都是顶着一颗野兽的脑袋到处瞎晃荡。 虽然也有,但是其实大多数都和人类差不多,只不过因为种族的原因,有些体型更加庞大而已,比如牛头人是个很好的例子。一颗牛头,身体高达两米多甚至三米,只要披上重铠和人形坦克差不多。因为种族关系,他们是兽人步军的主力存在,而且繁育能力也是强大。 相比较于熊人,虽然也异常高大,但是却数量稀少,很难形成建制般的主力,一般都是充当禁卫军角色。而兔人、狐人等一部分除了一些兽人的特征外和人类几乎没有差距。就像兔莉莉,眼睛红红的,当然艾格玛琳不少人也是这般,耳朵变成两条长长的兔儿(不长在头顶),屁股后边是一簇圆圆的白色兔尾,除此之外也和人类没啥区别。 以兽人和人类的关系,如果伊修是人类形态被发现,变成腊肉条挂在旗子上风干的可能性不小。反正绝不会有人救他。貌似想想,兔莉莉这个想老公想疯了的人应该或许可能也会尝试一下。 兔莉莉最近的异样引起村长的注意,这孩子不是已经有一只努尔盘羊了吗?自己还特意从狩猎队挑了一只肥羊给她,足够她一个月的肉食,怎么现在还望林子跑。虽然说林子里出现大型魔兽的可能性不大,但是现在正好是初春,不少魔兽饥饿整个冬季,保不准就有饿得发慌魔兽溜进林子里。有古怪啊! “可不是有古怪吗?老头子,前几天狩猎队回来那天夜晚,有人看见兔莉莉那个小妮子在村子旁边清理努尔盘羊的时候提回来一个兽人。现在估计就被她养在家里,那人也说了的确是个兽人,就是瘦弱了一点。就没多管,所以也就由着她了。” “胡闹!村子里进来一个陌生兽人竟然没有一个人和我打招呼!万一那是流窜的叛兵或者是强盗怎么办?格鲁,快带我去看看。” 年轻人格鲁也就是村长的孙子漫不经心道:“应该没事的老爹,那个兽人长得很瘦弱,跟小鸡仔似的,我一个能打他十个!” 村长一巴掌拍在格鲁后脑勺,”跟你说过多少次了,体型的大小不能决定一个人的危险性,那些因为轻敌或者傲慢的家伙被看起来比他弱小的兽人干掉的事情还少吗?“ 格鲁挨了一巴掌,也没有反驳,但是看他的表情显然也没有往心里去,不就是个瘦子嘛! 村长看见自家孙子不以为意的表情,哪里还会想不到他在想什么,无奈的叹口气。自己儿子多聪明的人,要不是因为那次狩猎被黄金级魔兽迅风龙袭击身死,村长的位置指定是他了。可是儿子媳妇儿运气不好走的早,留下这唯一的血脉,所以自己自然疼爱有加。 小小年纪也没有受过挫折到现在自以为猎杀过几头魔兽就以为自己很了不起,狂妄自大是兽人最大的缺陷啊!村长不在理会顶着围炉发呆的孙子,趁着夜色独自一人起身前去探个究竟。这把身子骨也好久没有动弹过,今晚说不的得开开杀戒了。 兔莉莉满脸泥巴,但是却露出两颗大白牙傻笑,今天运气不错,竟然挖到一窝老鼠,每只都有人头大,虽然如此但是都被自己一棒子一个敲晕带回来,现在正安静的待在锅子里面随着煮沸的开水翻滚。还挖到两条长蛇,真是图腾保佑啊! 村长老头躲在窗子外面,平时和眉善目的老头此刻两只眼睛却锐利无比,甚至还带着一丝丝杀气。他仔细端详了很久,发现伊修现在如同废人一般,就连吃东西都要兔莉莉喂进去。在看兔莉莉眼神中的欢喜,村长老头长叹一口浊气。当初兔莉莉的父母就是和自己的孩子一起葬送在迅风龙手里。 虽然只是亚龙种魔兽,但是确实强悍可怕,村长老头心软了,他害怕再一次见到兔莉莉眼神中的绝望! 朦胧的雾气中,村长老头萧瑟的身影渐渐消失,他觉得可以再等等,只要那个突然出现的兽人还没完全恢复过来,他有把握将他灭杀。只是希望他只是一个因为迷路掉进河水里的普通兽人。 村长老头见过世面,这在方圆几百里都是很重要的资历,因为他曾经随着商队去过人类过度并待过一段时间仅仅如此他就成为周围部落中最睿智的兽人。 兔莉莉不知道刚刚村长老头来过,但是伊修可不相信那个老头能够灭杀自己。不说自己的魔法,光凭借杜隆坦虎的基因,以及魔兽的野性本能,如果现在村长老头突然发起攻击。在野性的本能之下他也只会成为一具尸体,所以该说是命运还是运气,村长老头以为他能镇压伊修,却不知因为他对兔莉莉的关爱使他免于横死。 但是,纸是包不住火的,兔莉莉在河边捡了一个兽人当老公的事情很快就在部落传开。 二百七十四章我失忆了 纸虽然没有包住火,但是大家都是看个笑话而已。都知道兔莉莉捡回一个大胃王一顿要吃别人好几天的食物,但是整个村子除了老村长没有人愿意在接济兔莉莉。兽人的食物很珍贵,没有必要绝对不会浪费,而接济这种高尚的事情绝对不会出现在兔莉莉身上。 兔莉莉正准备将两条蛇炖了喂给伊修,现在正在烧火,她不知道伊修已经睁开眼睛。潜意识当中兽人就是敌人,寒光一闪一柄羽翼长剑出现在伊修手中,长剑泛着寒光正要对准兔莉莉脖颈处刺下。 借助火光倒影,兔莉莉发现身后有人影,“呀!你醒了!”兔莉莉连忙转身扶住伊修,然后以公主抱的姿势将他抬回床上。 伊修嘴角微扯,姿势好像不对吧!话说姑娘啊,我是准备杀你啊,怎么现在看起来你打算睡了我? 兔莉莉丝毫不在意伊修惊讶地目光,手很自然的接过长剑挂在墙上,然后为伊修盖好兽皮。 “你再等等,蛇肉一会儿就炖好了,两条很肥美的蛇哦!”在兔莉莉心中,伊修就是她的老公,难不成他还会拿剑砍杀自己媳妇儿不成? 伊修如同哔了狗一样,画风好像不对啊!格林,你TM老是说我肠胃不好适合吃软饭,该不会真被你猜中了吧!突然,伊修感觉头痛欲裂,格林是谁,为什么我对他的记忆这么深刻?艾露莎、维克托,堂吉诃德,小耗子! “啊!头好痛!这些名字为什么我会记得如此清晰?我到底是谁,他们到底和我什么关系!”伊修双手捂住额头,在床上打滚。兔莉莉急得眼泪在在眼睛里打转,突然她紧紧抱住伊修,将他的额头放进自己怀中。 她不知道该怎么样,只记得自己小时候害怕的时候,妈妈就是这样将自己抱在怀里安慰自己。既然自己适用,那么未来老公一定也会感觉到温暖的。 事实上只要这么做的女孩子长的不丑,是个男性都会开始安静下来。果然,伊修也不能逃脱这个定律,暴躁的伊修渐渐趋于平静,呼吸渐渐趋于平稳。兔莉莉感受到怀中男人的安静,心疼的抚着伊修的脸蛋,“没事了,没事了!有兔莉莉陪着你呢!” 伊修再度陷入沉睡,只不过这一次不断有画面出现在他脑海中,有维克托闲的蛋疼跑去撩拨正准备开发下一代的亚龙种魔兽以至于被魔兽夫妻追杀的,也有和格林躲在酒馆中喝酒的,最后面就是一段阴沉的牢房,以及名叫艾露莎的女人猖狂的大笑。 想到这个女人,伊修突然冒出无尽的杀意,“放开他!” 再次醒来,已经是两个小时之后,兔莉莉紧张兮兮的端着一碗肉汤正准备喂给伊修吃。那知伊修嘴里大喊突然做起来。伊修看见自己的长剑放在墙壁上,又发现兔莉莉的战力连五都没有,于是放下心来。 伊修直接从还在发呆的兔莉莉手中拿过碗,也不用餐具,直接倒入嘴中。身体还是感觉很空虚,但是为什呢?好像一点影响都没有,伊修脑门一辆,一拍大腿,哦!原来我是失忆了! 兔莉莉才不管伊修有没有失忆,反正已经撞到自己枪口,没有让他跑掉的道理。见伊修喝完一碗肉汤连忙接过来,就这样直到最后一滴肉汤都进了伊修的肚子,伊修这才停下手中的动作。 他看见兔莉莉全程都没有自己吃过东西,于是问道:“你不饿吗?为什么自己不吃?”伊修当然不知道,兔莉莉将所有的肉食都给他了。 本来还沉醉于伊修的容颜之中的兔莉莉见伊修在问她话,下意识回道:“我不用,我吃果子就好了。”为了证明自己的说服力,兔莉莉随手抓起一枚青涩的果子就往嘴里塞。 这种果子平时兔莉莉都是咬着腮帮子艰难下咽,可是现在却好像嘴巴里面进了蜜一样嚼的幸福。 “你就吃这个?”伊修拿过一枚果子放进嘴里,顿时感觉牙齿都要酸到了。 兔莉莉眯着眼睛笑道:“你是我的未来老公,当然要把好东西给你吃,村长爷爷说这叫责任。虽然你看起来瘦弱,长的也没有其他人高,但是我不会嫌弃你的。以后我也会跟着狩猎队出去狩猎,一定把你养的白白胖胖。” 伊修扯扯嘴角,说我弱鸡,好像我是能一拳打死一头牛的人吧?鬼才要养的白白胖胖,当我是猪吗?不过这姑娘到是个好人,否则也不会救我了! 事到如今,因为失忆,伊修竟然以为自己真的是兽人,好像自己全身上下和人类搭不上边,反正不是人类就对了。 伊修丧失的好像是关于自己之前生活的经历,但是对于战斗记忆以及空间戒指的使用方法并没有遗失。刚刚他已经查看自己的空间戒指,里面没有一点食物。别人有恩与自己,这个必须要报答。 事情暂告一段落,只是夜晚睡觉时出现一点状况,兔莉莉将伊修当成未来老公,所以根本不避讳在他面前洗澡。她直接在伊修面前将身上的衣服脱掉,伊修立马转过头去,脸红道:“你...你在干什么?” 兔莉莉回头道:“洗澡啊!我不想一身灰土和你睡在一起!”说完就将冷水倒在身上,这点时间伊修大气都不敢喘一下,只能对着墙壁面壁。刚刚似乎好像,她的2皮肤好白,这不像兽人,兽人不应该都是小麦色或者黑黝黝的皮肤吗? 伊修喉咙干涩的咽了咽口水,脑海中不时出现格林贱贱的表情。如果他知道这种情况一定会嘲笑自己。可是,格林你到底是谁,为什么我只记得你的名字,却没有其他和你相处过的画面。 兔莉莉等身体自然蒸发完水分,再次将伊修抱起来,她以为伊修还处于完全虚弱状态。眼前的一幕让伊修感觉大脑充血,画面实在太美,伊修很不争气的流下鼻血。兔莉莉以为伊修伤还没好,小心将鼻血擦掉。柔软的肌肤挤压在伊修身上,伊修连忙钻进兽皮中。 “我没事,只是感觉有点上火!”伊修很不争气的说道。 兔莉莉完全不能够理解她的身体对于一个屌丝来说有多大诱惑,没有多想。兔莉莉也钻进兽皮中,从背后紧紧抱住伊修,甚至还用一条大腿压住伊修,生怕他逃走。 感受到身后的灼热的身体,在想到那句身体一丝不挂,伊修很想立刻逃离这里。可是兔莉莉却完全将他束缚在身前,让他动弹不得,一个屌丝你能指望他在这种状态还有力气挣扎?天涯在线书库《www.tianyaboo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