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在线书库《www.tianyabook.com》 《洛阳春风客》 第一章 不爱笑的酒馆主人 三月,洛阳。 北魏盛世的中心,佛的都城。 所有的一切仿佛都是围绕着这座城辐射延伸开去的,所有的传说,所有的经文。 人也像是如此,或者在离洛阳越来越近的路上,或者在同洛阳渐行渐远。 那洛阳的中心在哪里呢? 如果你在人多眼杂的地方问这个问题,可能人们都会告诉你,是皇宫,是天子,但若是仔细用眼睛去看,用脑袋去推敲,用心去分析,你会发现,街上熙攘的人群往往来自于一家酒馆,或是要去一家酒馆。 这酒馆的名字就叫一家酒馆。 怎么会有酒馆冠以“一家”的名字? 若是酒客推荐喝酒的好去处时,念叨着“一家酒馆”,岂非让人摸不着头脑? 这当然还并不是最奇怪的地方。 一家酒馆的生意是极好的,所以主人特意把门槛一次又一次地削低了,陈列着的酒也一壶又一壶地添置着,品种越来越多。鲜卑人悬着小辫子在喝酒,汉人束着头冠在喝酒,见得到蓝眼睛的波斯人,也见得到蓄着羊角胡的匈奴人。 如果哪个酒馆有如此好的生意,那或许它叫什么名字都无所谓了。 每当有人第一次来到一家酒馆时,总会觉得这里的主人是个开心的人。 一个生意人的快乐,自然来自于蒸蒸日上的事业。 但这么想的人都错了。 一家酒馆的主人是个女人,一个不怎么快乐的女人。 她很美,皮肤白皙,沽酒时总让酒客想起西汉的卓文君。 卓文君原是富家千金,跟着穷小子司马相如私奔,靠着酒肆艰难度日。 当垆卖酒,皓腕霜雪,即使不贪杯的人,恐怕也想一睹卓文君的风采,买一壶酒,以期搭上一句话,甚至收获一个微笑。 卓文君的酒肆生意自然越来越好,正如她的酒馆一样,人们来此,半缘美酒,半缘美人。 酒鬼大多数是色鬼。 酒色二字,多数时候也是不分家的。 酒色醉人,酒色罪人。 不是没有人讨她的欢心,相反,许多膏粱子弟、王公贵胄来此一次买上数十坛酒,只为博她一笑,可她从来不会让他们如愿。 多数情况下,她只会努努嘴。 许多人猜测这一举动无关好恶,而是表示这么多酒一时半会儿难以凑齐。 她没有否认,当然也没有承认。 她给的最热烈的反应是点点头,比卓文君吝啬得多。 可或许正因此,这些追求者们反而愈加疯狂。经常会有贵公子领着百十号人,从早晨开始占满了酒馆的位置,每种酒都各点一壶,一直喝到太阳落山才会起身离开,这种行为花销惊人,每个有此举动的公子哥名字都会一夜传遍洛阳人的耳朵。玩腻了这样俗气的路数后,又有些人叫来了乐师,叫来了变戏法的,本就拥挤的酒馆,又被乐声与叫好声填得严严实实的。 那些欢呼喝彩都是发自内心的,没有做作,因为请来的乐师是顶级的,变戏法的也是顶级的,他们仿佛能洞悉人们悲伤与欢乐的敏感点,正正好在那一点下不轻不重的手。 可她还是没有笑过。 在这一点上,她可能是石铸的。 很久以前,是有人问过她的。 那人问她:“你为何从来不笑呢?” 她也不正面回答这个问题,只是翻着账本,缓缓反问道:“有什么能让我笑一笑吗?” “开心的事情数不胜数,让人愉快的东西也是俯拾皆是,何苦总是板着个脸呢?” “比如说,永宁寺的浮图,黄昏的火烧云,高琴师奏的凤求凰,千面人表演的滑稽剧,算不算你说的让人展颜的事物?”她连“笑”字似也不想提起,用“展颜”来代替。 问的人愣住了,他并没有想到她竟然说得出这些。 她挑了挑眉毛,继续道:“这些我都听过看过,可我的确笑不出来。” 她就是如此怪异。 酒馆虽然每天都客满,可来往的人都不清楚她几岁,不了解她从哪里来,甚至连她的名字都鲜有知者。 他们只知道她不爱笑。 可这一天,这个阳光不很刺眼,不凉也不热的日子,很多人有幸见到了她的笑容。 时光还是往常的样子,消逝的速度并无二致,但是对有些人而言,岁月的流变是很容易察觉的。 像她这样的美人便是其中之一。 红颜易老,这也是世间的一种悲哀。 所以她的眉头锁得更深,看起来也更不开心了。 但偏偏有人喜欢在这种时刻打扰她。 扫兴的人是经常有的,他们像是天生读不懂旁人的脸色,也自然就读不明白旁人的心。 如果元公子不自作聪明,觉得她总是这副冷脸,并非心情糟糕,或许他还能瞧出来她比平时更皱的眉和微微撅起的嘴,或许他就不会吃一记耳光了。 元公子挨这记耳光时,还在思考着是用左手去拨开她额前的刘海还是用右手去抚摸她的玉手。 这两种行为都会让一个正常的男人呼吸停顿,所以行动前的思考很有必要。 但是她似乎已经猜到了他接下去的举动,在他的言语还未蓄势到轻佻时就挥出了手掌,动作快到元瑾来不及闭眼。 元瑾被掌掴后的反应倒也算迅捷,没有捂那张有些肥胖和红肿的脸,仍是微笑的样子,衣袖一拂转身就走。 走时他仍不忘嘱咐手下把全酒馆的单买了。 本来在场的一些人是想笑的,毕竟元公子这样的人出丑并不多见,可看到他被扇耳光之后的反应,那些人却纷纷叹起了气。 贵族终究是贵族,即使是最不入流的子弟,也能够在如此尴尬的时刻保持该有的风度。 虽然有些人也会觉得不服气,觉得这风度也只是源于他们足量的财富,源于他们背后庞大的王室脉络。 “你打了他,就不怕他寻仇吗?”有个青年不知何时出现在了酒馆,不知何时问了这句话。 他只是斜斜的倚靠在木门处,歪着头,阳光静默地在他的身后。 他说话的地方是一家酒馆,是天子脚下最热闹的酒馆。 他说话的对象是一家酒馆的主人,是洛阳城最美最不爱笑的女人。 他说话的语气很温和,没有质问,没有威胁,倒像是对扇拓跋瑾那记耳光的褒扬。 出人意料的是,她居然笑了。 她笑起来倒并没有板着脸那样美,嘴未免大了些,也没有酒窝,可看到她笑容的人还是都愣住了。 “他喜欢我,便不会惦记着来寻仇,或许还窃喜着,比别人多得了我一记巴掌。” 青年点了点头:“这自然是的。” 人,特别是男人,可能就是这么奇怪。明明是吃了亏受了欺负,可若是欺负你让你吃亏的是你喜欢的人,你却连高兴都来不及。 “你是如何找见我的?”她问这青年。 “不爱笑的好看女孩子可并不多,”青年正了身子,慢慢走到她跟前,“一旦有,想不出名都难。” 她嗔怪地瞪了青年一眼:“想不出名都难的恐怕是你。” 这是很好理解的,无论哪个男人离她很近,同她说了这么多话,洛阳城都会很快知晓,而且这知晓中带着许多敌意,从古至今,流言从不会饶过任何一个被缠上的人。 可偏偏这青年像是不懂得这道理,还是站在她跟前,微笑地看着她。 “怎么还像个小孩子一样,真是。”她只能努努嘴,老母亲般无奈地摇摇头。 “我记得你以前很讨厌酒,也就很讨厌别人喝酒,为什么现在却开起了酒馆?”青年顺手拿起了一壶白堕酒,放到鼻子前嗅了嗅香味,“倒是像我这样爱酒的人,却常常没酒喝。” “世上这么多事情,哪能都如你所愿呢?”她收起了笑容,一个字一个字地对青年说。 她的笑简直像是沙漠的雨,是短暂的,一念之间的施舍,可她还是很开心的,因为有个朋友愿意不辞险难,从江南赶到洛阳来看望她。 那个人一路上躲过了南北兵士的厮杀,越过了长江天险,没钱的时候做过一个月的杂役。 他其实并不怕会饿肚子,因为他这样的人要抓野兔抓鱼都不是难事,但是他还是不愿意没有酒喝,买酒自然是要钱的。 赚钱不是为了活着,一个富翁说这样的话是没有什么说服力的,但是如果你身无分文、山穷水尽的时候,还能够自信地说出类似的话语,才是真的让人佩服。 这青年就是这样的人。 现在他已站在她面前,脸上一直挂着一弯浅浅的笑,当她问他为什么会来洛阳时,所有的苦辛在他嘴里只有一句:“我想来,所以我就来了。” 无论是谁,只要是有朋友的人,都会发自心底开心的。 青年的待遇自然也很丰厚,一家酒馆的酒,只要他想喝,就能喝个够。 两人都是不期回报的,但是朋友就是这样,越是不计较得失,越是能收获更多。 初新,这个名字很快传遍了洛阳城。 当初的初,新旧的新。 这就是那个青年的名字。 连带着传开的也有一家酒馆这位不爱笑的女主人的名字。 青年唤她敏,这是个很好听的名字,和旁人揣测的不同。人们都以为她的姓名不大悦耳,配不上她的容貌,所以她才不爱提起。 可世界上的事就是这么不公平,总有人仿佛占尽了好处,旁人艳羡的统统都有。 不过“敏”字激起的响动并没有“初新”响,这青年不知从哪里冒出来,一出现就做到了洛阳城所有人都办不到的事情。 据说他还佩着一把剑,一把青铜制成的剑。 用青铜制剑是件很古早的事情了,汉代之后,剑便多以钢铁打造。 能够流传至今的青铜剑,都不是凡品。 能够佩着青铜剑的人,也就相应的比一般剑客更引人注目。 传说越王句践有三把青铜名剑:毫曹、巨阙和纯钧,每一把都是耗费铸剑名家的精魂所制,每一把都值得千匹骏马、三处富乡和两座大城来交换。 他佩的会不会就是其中一把? 很多人开始找他,出于不同的目的。 要找到他很容易,一到下午,他就在一家酒馆的角落,一人一桌一壶酒,望着窗外出神,他不和别人说话,包括敏。 他们就是这么奇怪,但这奇怪,只是旁人眼里的,他们自己看来,或许觉得正常得很,或许觉得朋友就该是这样子的,可以很长时间不说一句话,甚至见面都不用打招呼。 这天下午,初新依然是望着窗外,依然静静的,在想着什么事情。 有三个人来到他的位置边,与他说过话。 第一个人是一个商人。 他的衣服料子是上等的,裁剪得体,工艺一流。他戴着闪着光的指环,两只手总共四个,四个指环上大大小小有不下二十颗珍贵的宝石。 这已经足够惹来不少关注了,而他还发出了极不和谐的声音。他拖着一只箱子,箱子在地上拖曳,带着沉重的响动。 他极吃力地走到了初新身旁。 初新挠挠头,不解地问:“既然你已经有了这么多钱了,为什么不雇个人帮你搬这只箱子?” 商人回答他:“如果我凡事都雇别人去做的话,我就不会如此有钱了。” 初新喝了一杯酒,点点头。 商人继续说:“如果我总把重要的事情交给雇佣的人去做的话,恐怕我早就没钱了。” 初新又喝了一杯酒,又点了点头。 商人微笑地打量着他,像是掂量着初新的价钱。 初新有些不自在,低下头又喝了一杯酒,这次喝完他却摇了摇头。 商人很好奇,问道:“为何你刚才点头,现在却摇起了头?“ 初新略带着无奈笑了笑,说:“刚才你说的话都很有道理,让我一下子明白了自己为什么总是没有钱。“ “这是经验之谈,所有成功的商人都懂得的道理。“商人虽然这么说,还是得意地眨了眨眼睛,因为他知道,成功的商人在这个世上是很罕见的。 初新接着刚才的话道:“可是你实在不该觉得我是一样商品,实在不该觉得我会出售自己。“ 商人的手摸了摸自己的指环,他没有尴尬,他这样的人是不会尴尬的:“我并不想买你这个人,而是想买你的剑。“ 初新不再说话,而是开始喝酒。 “这四个指环,“他肥胖的手指不再摸着戒指,而是手心朝向自己举了起来,好让初新看清楚这四枚指环的光亮,”都是独一无二、价值连城的,当今天子都未必有。“ 商人特意压低了声音,初新也特意向商人凑了凑耳朵,但他还是在喝酒,手上的动作从没停过。 “看来,这不足以换你的剑,“商人缓缓打开了箱子,”不过,我还准备了其他的的筹码。“ 箱子里的东西是初新从没有见过的,可能洛阳城最年长的人也未必认得全,但是他知道其中每一样都比四枚指环的价值更高。周围几个酒客盯着这只让人惊讶的箱子,忘记了已端到嘴边的酒,嘴张大得可以塞下正常成年男性握紧的拳头。 但初新只是瞟了一眼,继续自顾自地喝着酒。 商人开始展露出为难的神色,当然这也可能是表演出来的。 没有为难的神色,对方怎么会相信你下了血本?怎么会确定这场交易是有利于他的呢? 商人是深谙此道的商人。 “你很精明,你如果去做生意,一定会赚得盆满钵满的,“商人扣上了箱子,开始了最后的交涉,”我在城里还有三家店铺,在城外还有两个牧场,你可以都拿走。“ 初新干笑一声,歪着头问商人:“我的剑真的值这些东西吗?” “或许是的。” “或许?” “是的,我买下了你的剑之后,或许能卖一个更合我心意的价钱,那时它也就值这么多钱了。” “也就是说,你并不能保证自己是稳赚不赔的喽?”初新轻轻抚摸那柄剑,从剑柄到剑鞘,指尖贴合着青铜色的起与伏。 商人的眼睛开始发直,他已经瞧见了剑柄上的纹路,甚至在心里已经猜想出了铸造这柄剑的青铜、锡、铅与金银的比例。 商人学过相剑之术,这的确是一把好剑,他能感受到剑上流露出的骄傲,他猜想初新的骄傲就是来自于它。 像是脂粉,像是酒,像是这样能带给人骄傲的物件是绝不会没有买主的。 “但是我仍然是最有希望让这笔交易价值最大化的人。”他没有抬高嗓门,可任何人都听得到话里的自信,这是商人的骄傲,他也的确有能力做到,所以这句话很难被任何人拒绝。 初新突然沉下脸,问商人:“你可知道对于一个人来说,最基本的东西是什么?” 商人回答道:“是生命。”对于一个人而言最重要的东西,各人有各人的答案,但是每个人最基本的东西,却一定是那个人的生命。 没有了生命,何谈道义、快乐和财富? “剑客的生命,就是他的剑。” 商人不再说话,不再摆出任何筹码。 他只是关上了自己的箱子,再一次用吃力的姿势慢慢拖着朝外离去。 初新恢复了自己的微笑,他很赞赏商人的举动。钱是不能和生命等价的,懂得这个道理的商人,才能永远立于商海不败。 初新继续喝着酒,阳光一路西行,一路烦躁。晚春的洛阳是不适合闲逛或者静坐的,初新虽然什么也没有做,而且占着店里最阴凉的角落,背上却仍然沁出了汗。在与商人交谈后,他对于这个午后忽然有了更多的期待,在这时,第二个找他的人出现了。 他来得很快,脚步却很轻。 身上佩着长剑的他,看起来和初新一样骄傲。 在初新拿起酒杯的时刻,他还在酒店的门口,而初新放下酒杯时,他已经稳稳站在了初新的面前,连衣角都已经不再摆动。 “拔剑。”这是他说的第一句话。 这根本算不上一句话,这只能称得上是一则短语。敬告的短语,危险的短语。 剑本来就是一种凶器,拔剑也本就是一种凶杀的动作。 初新皱了皱眉,他对这个下午的期待可并不是向着这么险恶的方向的,他站起身,上下打量着来犯的剑客,想试着获取更多信息。 人群跟着凑过来了,人们纷纷踮起脚尖,想在前面的后脑勺间找到观看的最佳视角,却又不敢离得过分近。 剑光一闪,长剑已经指向了初新,对方显然不想让初新如愿,不想让初新多看自己一眼,但这一举动也使初新有了底。 从拔剑的手法和速度,初新已估摸得出他练剑的频率与天赋。 更重要的是,上乘的剑客是不会轻易拔剑的。学武是为了止杀,这不是所有人都能明白的。 当然,不明白这个道理的剑客手中的剑也是危险的,正如初新面对的那样。他看到剑尖开始移动,紧跟着剑身、剑柄和对方干燥有力的手,简单而迅捷,指向了初新的胸膛。 刺向胸膛是很有效的选择,不仅是因为心脏处在该位置,也更是考虑到了直线距离的长短,目标范围的大小,一击即中的难易。 初新没有任何动作,剑却已经越来越近,这的确是极快的一剑,初新或许根本来不及反应。 剑势突然尽了。 这快如雷霆的一剑突然失去了力量,而初新只是拨了一下自己的大拇指。 这一拨,青铜剑鞘中的青铜剑以匪夷所思的速度水平弹了出去,在碰到对方肚子后又水平地弹了回来,插入了剑鞘。 这一拨是何等的劲道与技巧,即使是普通人也能轻易看出,更何况是一名剑客。 不光是看,相信初新的对手也已经感受到了,腹部的剧痛,四肢的酸麻,所以剑才会骤停,闪电般的势头才会一瞬间消失。 他已经输了。 虽然剑还直直地握在他手中,剑尖仅仅离初新的心脏几寸远,但是他还是输了。 对于一个他这样的人,输了比死了还要让人绝望,尤其在这种地方,任何事情都会传得很快的地方,他将被视为失败者自取其辱的典型。 如果地上没有洞钻,他恐怕只有用死来逃脱这种念头的追逐。 他咬了咬嘴唇,垂下了拿剑的手。 这时,初新突然道:“我一击虽中,可终究是剑柄,若是你不手下留情,恐怕我就要多一道致命伤了。” 他看着初新,不敢相信眼前的人居然说出这样的话。 初新也曾经是个好斗的年轻人,他明白这样的年轻人心里想着什么。他们想得到胜利,得到肯定,得到美人的亲睐。 这根本就没有错。 但是一旦失败,许多人却会做出害人害己的事情。 不仅仅是他们心里有执念,也更是由于周遭的人没有给他们足够的宽容与鼓励。 围观者更喜欢踩上一脚,因为失败者是不会反击的,也是没有资格反击的,而踩上一脚的动机却可能仅仅是出于无聊。 初新不喜欢做失败者,可也不希望眼前的人做失败者,初新看得出他身上同样流露着骄傲,那是合格的剑客才有的骄傲。 所以初新才会这样朗声地说。 周围的酒客发出了叫好声,这一场较量别开生面,一刺一弹虽都只在霎那间发生,却引人惊叹,更难得的是,最后的结果也并不残忍,适合下酒。 剑客看着初新,初新也正看着他。 剑客告辞,初新笑着说不送。 剑客转身大步离开了,初新就继续喝酒。 他们一个血气方刚,一个锋芒稍褪,但他们都还年轻,都来日方长。剑客本就是这样简单的,也正因如此,他们之间不用多说什么。 太阳西沉的速度总是很快,因为下坠比起攀升容易得多,现在,太阳已经成了夕阳,浮在洛阳城的西城墙边。 白昼要到尽头,初新也决定离开一家酒馆,在这时,第三个人坐在了他的身旁。 这个人脸上仿佛永远带着微笑,他微笑的时间可能比千面人戴着面具的时间还长。 基本没有人见到过千面人的真面目,因为他总是戴着面具,无论是在演滑稽剧时,还是在台下准备登场的片刻。他的面具栩栩如生,戴上后,他就成了另一个人。很多人试图在他表演完成后跟着千面人,希望能见到他的真面目,这些人里有崇拜者,有同行,也就是那些恨他入骨的人,可没有人能成功。 千面人一进入人群,再想找到他就是万难。 洛阳城普遍认为,除了洗脸吃饭,千面人无时无刻不戴着面具。 而这第三个人,却连洗脸吃饭都是微笑着的。据说他在出生时,一声都没有哭,在所有人都以为他夭折时,他发出了悠长的笑声。 他的伯父是北魏王朝最杰出的皇帝元宏,而他则似乎被公认为是下一代中最杰出者,无论学什么都很快,无论做什么都很顺利,最重要的是,无论面对什么情况,他都在微笑。 初新抬头就看到了他的微笑,他的微笑是真切的,因为他的眼睛也是微笑着的,眼睛里的笑是骗不了人的。 “你是初新?”这是他问初新的第一句话。 “正是。”这是初新的回答。 “我叫元欢。”他行了个拱手礼。 “久仰大名。”初新也向元欢作揖,他下意识地看了看元欢的手,那是一双稳定修长的手。 修长稳定的手是优秀剑客的象征,但是元欢并没有佩剑。 元欢很快直起身子,背过手,初新也一样,当他们对视的一刹那,落日最后的光芒收束了,酒馆里还没点起灯火。 这成为了酒馆一天中最黑暗的时刻。 “我来,是想看看你的剑。” 初新瞪大了自己的眼睛,但他很快就恢复了平静。 “你不必惊讶,只需要拔一次剑就可以了。” 初新又一次瞪大了眼睛,因为初新已经很难看到元欢的表情,虽然他已经猜到那会是一抹微笑,而元欢却像是清楚地知道初新脸上有哪些青筋正在跳动着。 初新拔剑,又收剑,他不知道为什么要照做,元欢的话像是带着魔力。 他拔剑与收剑的速度很快,但是他隐约觉得,元欢已经看清楚了剑上的所有纹路。 灯盏陆续亮了,酒馆又一次变得明亮,初新静静地握着剑,元欢却已经消失不见了。 初新知道他走了,在他离开的那一刻,初新就感觉到了。 回想起元欢的微笑,那种真切的微笑,不带欺骗的微笑,初新的手脚变得冰凉,他从不相信有人永远微笑,从不相信有人永远发自真心地微笑。 除非那个人太自信,自信到认为自己不会犯错,不会失败。 如果你能得到想得到的所有东西,或许你也会有这样的微笑,可这个世界哪里存在这样的人呢?正因如此,才会有敏这样的人,很少开心,很少露出笑容。 想到这里,初新扫了一眼坐在柜台处的敏,不仅是因为思绪的流动,也更是为了让自己分心,不再去想刚刚的事情,在半截蜡烛烧完时,他的手脚恢复了力量。初新握了握拳头,确认自己已经能够重新用很快的速度出剑之后,他走出了一家酒馆。 一家酒馆坐落在长街的中段,往东或者往西,都一眼望不到街道的尽头,初新走向了东边。一路上,他发现身边也有人向东走去,步调一致,低着头,弓着背。一开始只是零零散散的几人,越往前,人就越多。 初新不由加快了脚步,他发现今天有些特别,也思索着,经历了这特别的一天之后,将来的日子还会不会如往常一样。 往常的日子,悠闲、快乐,虽然也有很多烦恼,但没有太多的无可奈何。 他想起了江南这个时节的飞絮,没有依靠,始终是飞扬的,是让游人心醉的。 往常的他就像飞絮一样。 初新突然停下了脚步,因为身边的人停下了脚步。 他听到了铃铛的声响,紧跟着,传来了低声的吟唱。 他眼前是一座高耸入云的佛塔,佛塔下面是海洋般的人群,他身边的人就是汇入了这片海洋,这片海洋像是静止的,但是初新很清楚,这片海洋在变得广远,海洋中的浪潮在涌动。 海洋的尽头是一个人,一个穿着猩红色长袍的人。 第二章 穿猩红长袍的僧 驼铃街,永宁寺,寺旁有宝塔,时人更喜欢称为浮图。 浮图入云,九层,离地千尺。 塔分四面,每面三门六窗,门扉漆成了红色,各钉着五行金制的钉子,飞檐上悬挂着五色的铃铛。 风高夜长时,铃铛发出响动,十余里内的人都能听见清脆的声音,像是江南溪流的浅吟。 也在风高夜长的时候,一个身穿猩红长袍的人来到塔前,双手合十,低低地唱起了歌谣。 那歌谣或许是用波斯语写的,或许是用天竺语谱的,没人分辨得出。 不过这并不妨碍他受到关注,因为他用这样的姿势站立了整整六天,不吃不喝。于是他的身后开始聚集起信众,他们也跟在他背后,虔诚地哼起他用喉咙最深处发出的曲调。 很多人半途放弃了,饥与渴,困与乏,像是噬人的猛兽,那是与诱惑截然不同的恐慌,直接能够撂倒一个健康的人,是心智无法控制的。 没有谁能够六天六夜不吃不喝不打盹。 正常人的生命在第四天左右就将因此而终结。 可他仍是直直地站着,同样猩红色的帽兜遮住了他的脸,没有谁看得到他的表情。 这让人们对他更加敬畏,开始期待他的下一个动作,下一句话。 第六天的黄昏,靠近他的信众艰难地听见了他的低语。 于是洛阳城传遍了达摩的故事。 他来自荒裔,年一百五十岁,从南海水路来到神州,起先入梁,与梁武帝话不投机,仅用一根苇条就渡过了长江,来到北地。 你相信有人活了一百五十岁吗?你相信有人能用一根苇条渡过滔滔长江吗? 洛阳的酒肆满是这样的问题,但是相应的解答却更多。 既然他不吃不喝不打盹地站了六天六夜,做到了常人不可能做到的事情,你又怎么能确定他没有其他神奇的方术或是本领? 这是最让酒客们信服的答案,人本来就偏爱奇异的故事,本来就喜欢追随奇异的人物。 初新见到达摩时,已经是他在永宁寺旁的第五个晚上了。初新看着那些信众,轻声感叹着,从无人追随到众人景仰,或许只需要这五天的站立。 他们只看到了猩红的长袍,却根本不了解猩红长袍下藏着什么。 不了解,又为什么会崇拜与追随? 初新很快就想明白了:恰恰是因为不了解,所以人们才会崇拜和追随。 达摩开始在洛阳城传授禅教,就在富丽堂皇的永宁寺,信徒挤满了整个寺庙。他认真倾听每个人的疑惑,有问必答,传法由清晨至深夜,无间隔,不休息。出自他口的见解不凡,却又通俗易懂,让人感叹,似乎只有一百五十岁的高龄,才能说出这样精深的佛语。 圣上被惊动了,亲自来到永宁寺接见达摩。 难得一见的,达摩摘下了猩红色的帽兜,是一位秃顶老者,长着一圈蜷曲的络腮胡,似乎是天竺人的相貌,也像是波斯胡人的模样。 这样貌虽只寥寥数人见到,但已被众多的人猜想到了。 这两个平常根本见不到脸的人,在永宁寺谈论了很久。 两人的对话让民众浮想联翩:一个是一百五十岁的得道高僧,一个是北魏盛世的领袖君王,他们究竟会谈些什么? “我猜呐,圣上会问达摩大师普渡众生之法。”有的香客如是说。 “普渡众生似是妄想,我倒是觉得,他会问大师如何昭德行施教化,如何敬神佛修来世。”有的香客纠正道。 “来世?哪有什么来世啊。如果我是圣上,我会问大师如何活一百五十岁还能活蹦乱跳的。”一个姑娘插嘴道。 皇帝问得最勤最多的,的确是长寿健康的法门。 但是这样的答案自然不被众香客买账,他们不理会这个姑娘,汇入巨大的永宁寺门,成为了人海的一滴。海的那头依然是达摩,披着猩红的长袍,帽兜与阴影埋着他的脸。 姑娘抿了抿嘴,没有其他动作,她只是呆呆地站在原地,背靠着永宁寺大门的巨柱。 这是个早晨,初新没有在一家酒馆,自从与元欢一面之后,他就很少在一家酒馆喝酒了,而是开始在洛阳城四处走动。 他相信一些事情正在发生,这是剑客敏锐的直觉,而漫无目的的闲逛,就是他的应对办法。 走路能让神经松弛下来,能保持身体的状态,更重要的是,可以在游走时收获许多奇怪的讯息。 现在他走到了永宁寺,也不经意间听到了姑娘和香客的对话,初新很好奇,为什么她站在门口,却始终不进寺里,不像其他的人一样,请达摩解惑。 他忍不住问她:“你站在这里做什么?” 她看向初新,像是听明白了他的疑惑:“我没有什么要问那个穿红袍的人。” “哦?” 初新看着她的脸,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 她忽然笑了,初新这时才发现,她是个很美的姑娘,皮肤很白,鼻梁很挺,眼睛很大。初新听说有些美人落泪很好看,有些美人心口疼很好看,也的确有些美人笑起来很好看,他现在已经很肯定这一点了。 宝塔的铃铛在风中摇动,洛阳城的石路上人来车往,寺旁种着红色与紫色的花,花香追逐着铃铛的声响。 笑的确是种有魔力的东西,尤其在经文声飘荡着的春天,尤其又是她这样大眼睛的姑娘泛起的笑。 这样的笑容,是从眼睛开始,是月亮自如的盈亏,是水分与桃花的拥吻,一点点生发到脸上各处的。 那年那月那日那时那刻,恐怕没有什么能比这更勾摄初新的心魂了。 这笑也便足可成为缘的源了。 面对一个很好看的笑着的女孩子,你会怎么做呢? 大胆的人会去问她的名字和住处,自信的人会回报以自己的微笑。 初新既不大胆,也不自信,他只是愣住,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脚。 这是他的习惯,一旦想得到什么,他就会开始掩饰这样的想法,一旦要掩饰什么,他就会低头。 等他抬头时,她已经不见了。 初新在心里哂了自己一句:见到好看的姑娘就成了个孩子。 这岂非是他这个年纪男人的通病? 他往寺门里望去,猩红的身影如同磐石,像上古时代就屹立于斯,不摇不动。 “你究竟是什么人?”他嘀咕了一句,最近的怪事的确很多,自从他来到洛阳,每一天他都在看窗外的人群,每一天他都能察觉到,窗外的兵士、马匹、商客和外族人,虽然装束不同,身型各异,却在向着同一个方向移动。 向着城外移动。 在出城最多最频繁的一天,达摩出现在了永宁寺前;五天之后,初新不再见到出城的兵马客商,那三个奇怪的人出现了;当初新不再去一家酒馆喝酒的时候,达摩也不再立于佛塔之前。 这一切看似毫无关联,却莫名其妙地头尾相接着。他把剑拿到眼前,仔细端详。他不明白自己的剑究竟为什么惹来了关注,这只是一把普通的青铜剑,比起现如今的钢制剑短了一些,是会稽的一名普通的铸剑师打造的,那位铸剑师没有很大的名气,也没有什么优秀的传人。 会不会是他们误以为这是越王的三把宝剑:巨阙、毫曹和纯钧? 那是很久远的事了,初新忍不住哼起了流传在自己家乡的歌谣,关于卧薪尝胆的句践,功成身退的范蠡,倾国倾城的西施的歌谣。 那真是一段极富戏剧性和浪漫气息的传说。 初新摇摇头,继续往前走去。 无论这三个人来意如何,初新都觉得没有那么简单。 他是一名剑客,剑是简单的,剑法是简单的,所以他喜欢简单的事物,也就不愿意存有过于复杂的念头。 理由也很简单,复杂的念头会减慢出剑的速度。 这是洛阳城最繁华的街道,但是再繁华的街道也终会有个头尾。 初新已经到了这条长街的尽头。 他看到了石砌的城墙,巨大的城门,城外是大大小小的矮房子,那都是奴隶的住所,草原上的游牧民族依然保有着古老的奴隶制度,即使他们已经成了中原的主人。 奴隶的一生都在忙碌,或者在做农活,或者在战争最前线的最前排,或者在交配,生下的儿女成为新的奴隶。 人被这样分成了三六九等,世世代代分成了三六九等,初新觉得并不公平,他从小就觉得这不公平,但他只能把这念头放在心里,和谁都不曾提起过。 甚至有时他也在想,如果把所有人的钱财物产全都堆在一块儿,然后再平分给每个人,是不是就能解决这个问题。 可他很快又放弃了这样愚蠢的念头。 他怀疑即使真的实现了普遍的平均,不用几年的时间,人还是会被分成三六九等。 矮房子挨得很近,相互之间隔了一排茂密的灌木,灌木的枝桠交错,但是总体来看还是由根部向上向外长开去的。 如果有个人坐在灌木前,真是像极了千手的观音,初新这么想着。 突然,他的瞳孔急剧收缩,胃部也突然翻滚。 初新扶着矮墙,开始呕吐。 他看到灌木的树枝间藏着个坐着的人,那些枝干长在周围,就像是干瘪苍老的手。 绝不会是鲜活的手,因为坐着的人已经失去了生命,他的头已经消失不见了。 切口很平整,这意味着凶器很锋利,作案者的出手很快。 得出这些结论的时候,初新的胃里连酸水都没剩下几滴。 数日之后,洛阳城里又陆陆续续找到了不少受害者,他们的头被割下,单看身体难以辨明身份。 初新虽然很讨厌尸体,却还是每一处都去看了。 他仿佛是天生爱凑热闹的。 无头的案子很多,尤其在人多的城市,但这种案子多是没有头绪,而非头颅。 初新感觉自己的头也快没了。 他本来就是个思绪活络的人,遇事总会仔细想上一遍,而且所有枝蔓都不会放过,他的老师因此觉得他不适合学剑。 现在枝蔓已多到他觉得自己的脑袋快炸了。 城东,万顺王府。 元欢正握着酒杯,酒杯中盛着酒。 杯是夜光杯,酒是葡萄酒,葡萄产自西域的一处盆地,那处盆地有时很冷,有时很热,都能让人丧命。 可这样的地方产出的葡萄却是天下一绝。 “万顺”是他的伯父孝文帝给元欢的封号,寓“万事顺意”之义。 自那以后,元欢事事都很顺利。 他人生中的苦难,如果那叫苦难的话,都是他自找的。 他七岁时曾拜托仆人把自己的新衣服分给奴隶的子女,他只穿小一号的旧衣服;在十三岁时,因为失手打碎了孝文帝生前喜爱的夜明珠,他恳请鲜卑第一力士儿鹿用鞭子抽打自己;十七岁的他主动要求戍边十年,做起了最不起眼的马前卒。 据说他还准备了一个面具,画着青面獠牙的恶鬼,一有战事就会戴上,因为他总是在微笑,脸也长得太过俊美。 很多年以后,兰陵王高长恭效法了他的做法,用恐怖的面具遮盖住脸,来威慑阵前的敌人。 一个人杀人时还能优雅从容吗? 恐怕连元欢自己都不知道,他的剑刺入敌人胸膛,震碎敌人肋骨的一刻,脸上是什么表情。 现在,他已经从苦寒的边塞回到了洛阳。他来的时候,只有一个人,一匹马,一只包袱。 他不是不懂得享受,恰恰相反,他是最懂享受而且最有能力享受的那一部分人,但他知道不勤劳的四肢会变得迟缓疲弱,不勤劳的头脑也一样。 所以他喜欢给自己找罪受。 就像最成功的商人一样,许多事情他都喜欢亲力亲为,甚至包括探听情报这种斥候的差事,他也乐意做上一做。 他刚刚已仔细了解了洛阳城所有的无头案件,无论是发生的地点,还是受害者的衣着,他都能够一字不漏地说出来。 他本就是拓拔王室公认的天才。 可他的思绪却始终停留在“初新”这个名字上。 当初的初,新旧的新。 初新此时正大步走在街上。 他的心情不怎么坏,因为他刚刚在一家酒馆里吃到肚子都胀了。 这几日他一直饿着肚皮,怕自己一不小心又把肠子呕吐出来,直到今天才忍不住敲了敏的竹杠。 人要是饿了几天不吃东西,一碗米饭也会变成珍馐。 所以饱餐一顿的他心情不仅不糟糕,还相当好。 可走着走着,初新又皱起了眉头,他发现周围的人看他的眼神很诡异,带着提防和疑惑。 “怎么一敲竹杠就感觉要倒霉?”初新低声嘀咕了一句,之后他开始仔细辨认周围人视线的着落。 到第二十三个人的时候,他断定那些怀疑的源泉是自己的剑。 联想到最近的无头案,人们对佩刀剑者的敌意也就不难理解了。 初新反倒松了口气,他觉得这是人之常情,但也并不会去解释,他坚信清者自清,事情水落石出的时候,那些攻讦流言都会消散。 可有的时候,甚至是绝大多数时候,攻讦与流言的伤害在水落石出时已经无法弥补。 初新后背有些发凉,他已经看到了麻烦的靠近。 麻烦很快就到了眼前。 一队骑兵拦住了他的去路,共五个人,初新认得,这群鲜卑人隶属于洛阳城的虎贲军。 虎贲,周代就有了这支军队的传说,三国时期已变成了一支以可怕著称的秘密部队,它在那时的统领,典韦,曾经一个人阻拦住了张绣的叛军,保住了曹操的性命;继典韦之后的统帅许褚被人称为“虎痴”,在曹操被马超击败,落荒而逃时,用一个眼神就威慑住了那位后来的五虎上将。 朝代更替,但是虎贲仍存,每一位战士都是精挑细选,每一位战士都身怀绝技。 他们骑着的马是万里挑一的,他们所携带的武器是万里挑一的。 更重要的是,他们是万里挑一的。 初新面对的,就是一队这样的虎贲军。 有个人发问了:“你就是初新?” 初新道:“是。” 那个人继续问:“你知道最近城里发生的事情吗?” 初新道:“我知道。” 那人的目光突然锐利如刀,他的手指离他的剑柄不过三寸,他随时都会拔剑。 他用这样的眼神威胁着初新:“和我们走吧。” 初新斜斜地靠在右侧的石墙,斜斜地看着他们,缓缓地说:“如果我拒绝呢?” 每匹马都往前踏了一步,这队虎贲军就像一面墙,这堵墙突然向着初新压了过来。初新已经看不到阳光了,因为这群人都太健壮,他们的马也太高大,他们看似随意地向前挪了些许距离,却封住了初新往前往后所有的去路。 那个人在确认初新插翅难飞之后,盯着斜斜站着的初新道:“你还有拒绝的余地吗?” 初新突然一跃而起,像一支射离弓弦的箭,如果前后左右都没了退路,那向上的确是他唯一的机会。 可他右侧的石墙未免太高了些,虎贲军的反应也未免太快了些,他上升到最高点时,脑袋只够得到石墙顶,而在这个他近乎静止的节点,身前的虎贲军纷纷拔出剑刺向他。 拔剑是用剑的第一步,甚至光拔剑这一个动作就可以成为剑招。 昔日有位顶尖的剑客,只会拔剑这一种剑招,却从未尝过一败。 他之所以成为了顶尖的剑客,是因为他每天都要练习拔剑,每天都会拔三千次剑。 他拔剑的速度已仿佛突破人类潜能的极限。 为了更好地用剑,虎贲军的每一位战士在刚学剑时,都花了半年的时间来练习拔剑,每天都会练到握剑的手失去知觉。 作为回报,他们已个个都是剑的高手。 这五个人拔剑的那一刻,剑尖就已经到了初新的心口。 无论怎么看,初新都已是笼中的鸟,瓮中的鳖。 初新已非死不可。 但他们忽然发现,与他们剑的尖端同时到的,还有一把剑,一把青铜制成的剑。 那青铜剑像是从天上地下的某一处,由诸天神魔悄悄变出来的。 他们的剑突然下沉,正如他们克敌的信心一样,这青铜剑上似乎是寄宿了蛮族神祇的劲力,逼迫着他们的剑势朝下涌去。 那剑自然不会凭空冒出,它被牢牢握在初新的手中,而现在,初新已借着压剑的力道又向上抬升了自己的身子,他的身形也跟着由竖变横,堪堪翻过了石墙。 他翻墙的时候还朝着那五个人说了一句多谢。 这五名虎贲军士愣在原地,过了很久才缓过神来。 翻过墙头,初新落到了地上。 他也并不急着逃跑,而是先等刚刚渗出的冷汗蒸发完全,心里暗叹着好险。 他不敢与虎贲军缠斗,这支军队里的战士学的都是格杀的招式,接受的都是死命令,初新不想杀人,不想被人杀,在那条街道上,他也不可能跑得比马还快,他唯一的选择是翻过右侧的高墙。 所以他靠在墙上,偷偷用脚踩实了地面,用手摸索了墙上的孔洞。 他挑了几个最适合手指使劲的凹陷处,手脚一并发力,朝上跃起,与此同时,初新也估算好了对手出剑的位置,先一步让自己的剑就位,借力使力,总算越过了这面墙。 一旦缺失了哪个步骤,不仅性命难保,死后还难免被虎贲军士嘲笑,连初新自己都会觉得自己像个笑话。 面对强敌的时候原地起跳又落下,或许没有比这更令人发笑的举动了。 所幸他还是成功了,算上此回,他用这样惊险的方式已经脱险了十一次。初新对自己还是满意的,起码自己并不滑稽。 得意了片刻,他开始环视四周。 他像是在一个宅子的庭院里,但庭院里种的仅有寥寥几丛野花。 初新很好奇,俯下身子去看这几株小生命,因为花实在太低矮,他索性趴了下来。他发现这花他从未见过,花瓣是白色包裹着一圈黄色,看不到花心。 “很像纵切一刀的鸡蛋,不是吗?”初新支在地上的手旁,突然出现了一双赤着的脚,那双脚是很像野兽的,遍布青筋,指甲又很长,皮肤有大块的皲裂。 这些倒还不能让初新倒吸一口凉气,直到他看见这双脚脚踝处垂着的猩红色长袍。 初新双手劲力一发,像根被压弯后释放的树枝,从地上弹起,警惕地看着面前的人,面前的人并非一个枯瘦的老者,猩红色帽兜下是张中年男人的脸。 “洛阳开始流行起这样的服饰了吗?”初新问道,但他很快意识到,不同的人穿同一件衣服,显露出来的气质也会是不同的。 农夫穿着盔甲,无法称其为将军;公主披上轻纱,不会被认作舞女。 眼前的人穿着红袍的身影却和他第一次看到的达摩极为相似。 这人只是简简单单地站着,初新竟不敢有任何动作,他并未感到恐惧,却有三分敬畏。 如果他只是普通的信众,不可能有如此难以言说的气魄。 初新又忍不住问:“你是谁?” 穿猩红长袍的人反问初新:“你是谁?” “初新”这个名字,似乎让他吃了一惊,但讶异的神情很快就从他那张铁石般的脸上消失了。 “你最近杀了不少人?” 沉默很久之后,他问了这句话,初新的心一沉。 初新突然明白,为什么虎贲军会无缘无故找上自己,因为自己已经成了无头案的最大嫌犯,可他能做的却只是摇摇头,说不出辩解的话语。 被人误会并不好受,替人顶罪就更不用说了。 敲门声传来了,急促、有力。 初新听得出敲门的人手劲很足,十有八九是虎贲军士,如果门不开,他们很可能会硬闯进来。 现在已经来不及解释。 一如他碰到的很多事情般,解释往往都是多余的。 如果解释有用的话,自然没有解释的必要;而当解释真正有效的时刻,又常常已经没有解释的时间。 他决定孤身闯出去。 但是初新却始终没有动,因为红袍人也没有动,他浑身上下似乎都是破绽,都是空门,而正因如此,初新不知道剑该往哪里刺出,不知道刺向哪些方位能够逼退他。 初新甚至不知道他是敌是友。 所以他也只能随随便便地站着,随随便便地拿着剑,同样露出一身的破绽。 敲门声已经变成了砸拳头的声音,很快,剑也参与到了破坏的队列中来。 门被粗暴地打开了。 虎贲军并没有看到初新,他们看到的只是一个穿猩红长袍的人,直直地站立着,帽兜与阴影遮着他的脸,他诵念经文用的语言像是源于比西域更西面的地方,无人理解,无人知晓。 或许他本就是个无人理解,无人知晓的人。 搜索很快就结束了,因为红袍人的房间里实在没有什么东西,他们除了找到一张床和一间衣柜外,再也看不到任何供人藏匿的小空间。 他们离开时,红袍人还是念诵着经文,这让他们离去的速度更快。 士兵讨厌僧侣,僧侣也不会喜欢士兵。 因为他们的信仰是相悖的。 可是初新呢? 一个人总不可能凭空消失的。 第三章 看不到的线索 闺房,未出嫁女子的卧室。 后来这个定义被拓宽了,凡是女子的卧室都可以称作闺房。 不过人们当然不喜欢把一个老婆婆居住的房间称作闺房,闺房还是属于特殊年龄段的女人,比如敏这样的。 敏这样的冰山美人,她的闺房会是什么样子的呢? 洛阳城的很多人都想知道,这之中不光有男人,也有女人。 她们也想看看这位大众情人的闺房与自己有什么不同,比如床单的颜色,枕头的数目,胭脂的香型。 这些初新都说得出。 因为现在,初新就在这间小小的卧室里,望着一方小小的窗口出神。 他总是喜欢望着窗外,通常透过窗看到的东西总比室内的亮些。 初新喜欢太阳,喜欢光明,喜欢看亮一些的角落。但这回却并不是出于这个爱好,他只是有些不好意思。 敏的房间并不整洁,她的衣物到处散落着,其中还有很贴身的衣服,让初新一看到就脸红的那种。 他本想帮着收拾收拾,可敏不允许他打扫。 她就喜欢看到初新眼睛不知道往哪看的样子,这让她的心情愉快了整整一天。 所以初新只能盯着窗户看,一边坐着一边骂,骂也不能骂得太响太难听,万一被听见了,他怕敏不给自己送饭送菜送酒。 他想起自己深夜溜进一家酒馆的狼狈模样和笑得前仰后合的敏,忍不住自己也笑出了声。他也不去担心自己已经被全城通缉,于他而言,除了出行受限,这不过是件微不足道的小事。 初新吸了吸鼻子,敏的闺房很香,香得初新觉得自己会过敏。他想起这几天自己都在和不怎么好闻的东西打交道:成堆的香烛,一具接一具的尸体,甚至还在一个中年僧人的长袍下待了一阵儿。 为了不让虎贲军士看见他的脚,他只能手足并用缠在红袍僧身上,宽大的红袍让他躲过了搜查。 那可不是什么愉快的体验,甚至初新一度以为,僧人都是不洗澡的。 除了敏的闺房,这段时间他闻过唯一香的物什是那丛矮矮的野花,还是用趴着的姿势。 幸好他是趴着嗅气味的,这也是红袍僧信任他的原因。 把自己和几株脆弱的生命放在同样高度的人,并不像是个杀人犯。 杀人的人,要么将自己的性命看得比其他人都高贵,要么一直被别人看不起,没有一个是将生命放在与自己同一水平线上的。 初新并没有想明白这一点,他暂时没空去想,他忙着搜索着大脑里记忆的残片,他总觉得自己错过了什么。 他突然一拍脑袋,发现自己没有一种味道。 腐烂的味道。 无论是什么人,皇帝也好,奴隶也罢,死后都是会腐烂的,由内而外,只要有合适的温度,这个过程将会非常之快。 除非那个人的身体经过了特殊的处理。 初新听说在西边很远很远的一个地方,人死后会取出内脏,涂抹药水,再缠上布条,肉体可以长久不坏。或许那个地方的人不喜欢死后露出骨架,或许他们认为灵魂永驻的前提是尸身不腐。 人有没有灵魂?灵魂是不是需要借助肉身才能依存? 没有人知道。 但正常的人被杀死后,尸体或多或少是会有腐烂的味道的。 初新的鼻子很灵,他母亲的鼻子就很灵。他小时候每次吃完东西,母亲都能说出他吃了什么。母亲灵敏的嗅觉曾让他很苦恼,不敢随意偷吃,可现在他却有些感激,感激母亲赠予的这项天赋。 这天赋似乎已经是他得到的唯一机会,他隐约记起了一种味道,一种在夹杂在血腥间的奇怪味道,很微弱,却足够让初新的鼻子捕捉到。 记忆的衰退是极快的,那味道在初新脑海里逐渐变淡,所以他又盯紧了窗户,等待着天黑。 天已黑,黑得看不清路上行人的脸,初新便掠出了窗,在围墙和屋檐上几个起落之后,他让自己的双脚着了地。 越靠近地面,气味才会越浓烈,这是初新许多年来许多次追踪后得出的经验。 夜色是很好的伪装,他沿着大路一直走,也没有遇到什么麻烦。 夜色也能帮助听力、嗅觉的提升,这就和瞎子的听力、嗅觉总是出众一些的道理是一样的。 初新闻到了很多味道,来往的每一个人,身上都有各自独特的味道。 汗臭、脂粉味是最普遍的,而这两种味道也可以分很多类,汗臭可以很香,脂粉味也可以很难闻,这取决于不同的人,甚至与性别有关。 有一个女孩子路过时既带着脂粉气又杂着些许汗味,混合后的气息差点把初新的魂勾走。 最要命的是,她在走近时还发出了一声轻笑。 不过初新还是克制住了自己,继续像一条老猎狗,边吸着鼻子,边迈着方步 他突然兴奋了起来,因为他闻到了自己想要搜索的味道。 这味道又来自于一个女人。 初新调整了自己的步调,挺起了身板,借着微弱的月光,他看似艰难地转了三个弯,翻了六面矮墙,那个女人在他面前消失了九次。他和猎物始终保持着相当远的距离,这也是好的追踪者应该明白的道理。 追踪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它需要猫的脚步声,猎狗的嗅觉,鹰隼的视力,骆驼的耐心,狐狸的狡猾,甚至还需要一点点顶尖赌徒的运气。 初新的运气不错,他不仅没有被甩开,也没有引起过路人太多的注意。 女人走入了一个小院子,穿过一条小径,闪身进了一间小屋,这一切动作很快,但是被屋顶上的初新看得一清二楚。夜色已经很深了,初新忽然觉得,自己接下去要做的事情可能是徒劳,深究起来也并不道德,但是他还是悄悄爬了下来,找到了小屋的窗子,窗子是用丝绸做的,薄薄的一层,隐约看得到屋子里面的样子,初新暗忖着这位富有的女主人在做着什么事情,他带着强烈的好奇和自证的决心,当然也有一点愧疚,往屋里投去了窥探的目光。 她无疑是个很美的女人,五官精致,皮肤像是膏脂,白皙而又光滑,她正面对着一面镜子,时而看自己的左脸,时而又端详自己的右脸。 除此以外她什么都没有做。 女人与镜子的缘分像是上天注定的,尤其是美女。 而男人则是难以理解这种缘分的,甚至会被融为一体的两者逼疯。 初新有些失望,春天的夜晚很凉,他的身子有些冻,但他还是一声不吭,一动也不动,他的人似乎已经与洛阳的夜合而为一,他的耐性极佳,这是他自己都引以为傲的品质。 优秀的品质自然会给人带来报偿。 女人盯着镜子看了很久,长长地叹了一口气,她忽然用双手抚摸自己的下颚,随即是耳垂,再接着是鬓角,初新的呼吸停顿了,因为这一系列的动作之后,女人的手上多了张人皮面具,她的面孔也随之剧变。 她本来的鼻梁有些高,现在却是塌鼻子;她本来的脸上光洁,现在却长着麻子。 还有许多细微的变化,甚至有岁月刻下的种种痕迹,初新不得不承认,人与人的样貌即使只有一丁点儿的差异,也可能让人产生美和丑两种截然不同的感受。 “这大概是她原来的容貌,”他暗道,“和戴上面具的样子比起来,的确差得太远了。” “如果,”房里突然传来了声音,初新警惕地瞥了一眼女人,她并没有在和谁说话,倒更像是在自言自语,“如果我本来就长成这样就好了。” 松了口气的初新有些心酸,说到底,她只是一个想拥有姣好面容的女人,对美的渴望,试图挽留岁月的流逝,都是没有错的,他却在这样一个春天的夜晚窥伺了她的隐私,这并非君子所为。初新没有把自己视作是君子,但他也实在不喜欢听见别人如此卑微的秘密。 或许该走了,他这样对自己说。 左脚刚刚踏出,就又缩了回来,他的耳朵告诉他,屋子里女人的嘀咕牵扯到了“人皮”与“穆虎”,但是具体的内容,却因为一瞬间的走神而没有听到。初新暗暗骂了自己一句,居然在关键的时刻掉了链子,当他再想获取更多的线索时,屋内已经没有了声响。 难道这面具居然是以人皮作为材质?那么穆虎又是谁呢?他与这些面具又有怎样的联系? 初新回答得出第二个问题,他对于穆虎这个人早有耳闻。 十三岁格杀了一只花斑虎,十六岁百步外射死了柔然族的叛军统领,二十出头就同北魏第一力士儿鹿打了一天的架,谁胜谁负世人并不知晓,但有许多人猜测,穆虎大概率是占了上风。 那时的儿鹿年近不惑,他的身体机能可能并不如一个年轻人,但数十年战斗的经验和他奇异的天赋,让他成了朝堂公认的武功第一。 这场比试已隐隐有第一武者的交接意味。 现在穆虎年过而立,各种各样的格斗技巧已臻完美,身体素质也越来越好,他统领虎贲军也将近三年,他的前途不可限量。 初新一直在想,自己三十岁时能有什么成就呢。 他本不是一个汲汲于名利的人,可是把自己与二十七八岁的穆虎一对比,还是有些落差。 有些落差是因为初新实在不在乎名与利,否则换作其他人,恐怕早就心理失衡了。 夜已经很深了,屋内屋外都是一片死寂。 或许下一个该去找的人,就是穆虎。 初新毫无困意,他发觉事情越发离奇,也越发刺激了。 他从不承认自己喜欢刺激的东西,但他一直在做的,却都是旁人连想都不敢想的事情。 刺激让人真切地感觉到生命的存在,初新喜欢这种感觉。 所以他在寻找一个又一个刺激:在坟场睡觉,深入丛林捕蛇,从数十丈高的崖上跳入深潭之中。 现在,他要去虎穴里,同群虎的首领聊聊天。 虎贲,是周武王对牧野之战中的三百名英勇战士的嘉奖称号。 那一场战斗中,武王以少胜多,击败了暴君帝辛,也就是人们熟知的商纣王。 朝代更迭,虎贲却一直沿用,用以守卫君王的安全。 虎贲军的统领,是猛兽中的猛兽,人上的人。 初新看见他时,还是被他棱角分明的脸和身上的气质震慑住了。 穆虎显然有些不开心。 他的属下没有拦住一个带剑的人,这使他脸上很没光彩。 初新这么猜想着,为了让他不要责罚自己的部下,抢先道:“你的部下,他们并不知道我来了。” 穆虎的脸色更阴沉了,没有发现在某些意义上比没有拦住更拆台。他觉得初新这句话里带着刺,可初新只是想帮一些无辜的人免责。 “你知不知道自己是什么身份?”穆虎霍然长身,盯着初新,仔细看着他的动作。 “我知道,是个嫌犯。”初新根本没有动的意思,他只是简简单单地站立着。 “你知不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穆虎说话时,已向初新靠近了两步。 “我知道,这里是你平日里办公的地方,是虎贲军的总署。”初新还是没有任何反抗的意图,他像是来自投罗网的。 “那你应该明白,你既然来了,就别想轻易地离开。”穆虎突然冷笑,他笑的样子真僵硬,看来他并不是一个经常笑的人,他笑起来实在可能比哭起来还要难看。 “这我也想到了,我很可能会被直接关押起来。” “可你还是来了。” 初新无奈地摊了摊手:“我只有这样才能证明自己的清白。我可不想在喝酒时,旁边有一群人用奇怪的眼神盯着我。” 穆虎用讥笑的口吻道:“或许你在牢笼里喝酒会舒服得多。”可他的脸已经没有了任何笑的痕迹,就连讥讽的意味也找不见。 “我来,”初新微笑着说,“是为了帮你找到无头案的真凶。” 穆虎一怔,旋即问道:“你有证明其他人犯案的证据吗?” “没有。”他还是微笑着。 “那我凭什么还要相信你,“穆虎拿起了桌上的酒杯,喝了一口冰镇过的葡萄酒,把酒杯举到自己和初新视线的交汇处,“何况你神不知鬼不觉进来的这身本事,反而更像是确凿了嫌疑。” 初新只是盯着酒杯不说话。 穆虎突然大笑:“是我这个主人照顾不周,忘了请客人喝酒了。” 初新道:“穆大统领请人喝的,往往是断头酒,这种酒我可实在喝不起。” 穆虎在另一只杯子里倒上酒,送到初新面前:“尝尝。”初新接过杯子,穆虎又幽幽地补了一句:“杯子上或许有毒,我也不清楚。” “楚“字刚刚吐了半个,整杯酒就被初新喝下了肚子。 “年轻的确是好事。“穆虎像是叹了口气。 他为什么叹气?他是不是在缅怀自己逝去的青春?是因为有些话在该说的时候没说,有些事情在该做的时候没有做吗? 初新不知道,他连问都没有问。 他不喜欢深究别人的隐私。 他现在已躺在敏房间的地上,穆虎把搜寻真凶的任务交给了他。他要保证白天有充足的睡眠,才能在夜里有足够的精力处理萦绕在心头的这个绳结。 入眠时,他还攥着穆虎给他的另外两个嫌疑人的画像,一男一女。 有一个人他是认得的,那便是永宁寺门口遇到的那位姑娘。 他端详着两人的样貌,心里有些发痒。 如果真的抓到他们,初新第一句想问的话可能并不是“无头案的凶手是不是你们”,却更像是“你们两个人认识吗”。 他不知道这算不算羡慕,抑或是嫉妒,只是一面的缘分,连名字都不清楚的缘分。 其实他是知道的,只是自己骗了自己。 茫茫人海,要去哪里找两个刻意躲起来的人呢? 伴着酒馆的喧闹,初新感到疲累极了,旁人的快乐,在他这儿却变成了烦恼,变成了一种不良的刺激。他向来是个很难入睡的人,这回则在想第三种办法时就早早进入了梦乡。 太阳落山,窗外的光黯淡下来,初新像弹簧一样从地上蹦起。 人体内像是安放了一块很准的钟表,会在你设定好的时间将你弄醒,初新的这块钟表更是比一般人的精确。 他又掠出了窗外,想去尸体被发现的地方看看。尸体都已不见了,虎贲军有很独到的处理尸体的办法,迅速,又不留痕迹。初新低低地骂了一句,开始像壁虎一样贴着地面爬,一边看,一边闻。 天底下的搜证方式恐怕没有比这更难看的了。 可天底下的事似乎也有这么一个规律:越实用的东西,往往越不中看。 所以从凌乱的足迹和气味里,初新又发现了许多东西,但是大部分都是奇怪而无用的线索。比如在他探查过的六处抛尸点,有三处被狗撒过尿,其中一处尿骚味特别重;又比如有四处地方的灌木异常茂盛,其中一处灌木底下还有一道又长又整齐的血印。 此二者又恰巧在同一个地方。 这本是两桩毫不相干的事情,但气味在初新的鼻子里打了一架之后,仿佛灵光乍现,他满意地站起来掸了掸身上的尘土,大摇大摆地走了。 他走后,又有两个围观者上前,用同样的姿势嗅了嗅味道,然后纷纷跳起来骂初新是个疯子。 深夜的面摊,旁边坐着个驼背眼花的老人。 初新在吃面,面并不好吃,又粗又硬。 无论是谁驼背眼花,都很难做出又细又筋道的面来。 可初新却吃得津津有味,仿佛已经饿了六天六夜,眼前的面像是皇宫里的珍馐。 既然不好吃,又没得选,不如装作好吃的样子,反而能让自己的心情变好,尤其又是面对一个垂暮的老人,吃得越香,或许老人在这个夜晚就会更开心一些。 这是初新的想法。 骗自己总是不需要什么代价的。 吃完了面,连汤都喝下,筷子往桌上一敲,他开始闭着眼睛冥想。 三天,穆虎给他的时间只有三天。虽然知道剩下两个嫌疑人长什么样子,他还是想把整件事从头到尾地捋一遍。 既然他能被冤枉,另外两人自然也可以被冤枉,仅凭曾出现在案发的地点,拿着刀剑就断定一个人有罪,岂非太草率了一些。 从动机开始,初新就百思不得其解。 为什么要割脑袋呢? 很久以前的战国,有位知名刺客叫荆轲,割了樊於期的脑袋去取信秦王,用以达成刺杀的目的;游牧部落的征伐,往往通过割下敌人的头颅来彰显自己的战功;犯了大错的罪犯,斩首可以保证死亡的确切,也能以此震慑死刑的看客。 这三者都不像是答案。 他左手拈起左边的筷子,右手两指夹起右边的筷子,漫不经心地在空中画圈。 筷子突然落地了,他全然没有注意到,因为他的脑海涌现了一个可怕的想法。 那晚那个女人的那张面具,是用人皮做的,而那些头颅,正是因为上面的脸皮才不翼而飞的。 扔下钱之后,初新就飞快地跑开了,跑回了昨晚来到的那间小院落。他的脚步依然很轻,像是黑夜的声音,心脏却跳得很快,因为他似乎已经接近真相了。 熟练地翻上屋顶,再轻巧地落在地上,对任何剑客而言都不是什么难事,但想要神不知鬼不觉地闯进门,拿到那张面具,再将那女人抓住,或许就需要一点技巧了。 初新不是大盗,可能连小偷都算不上,但是他会一些开锁的技巧,看似随意的一拨弄,门闩就被移去,门缓缓开了。 房间很小,空间利用得却很充分,连地上也堆着许多件衣服,初新很难落脚。联想起敏的房间,他心里嘀咕,或许独身女子的房间都是这样,她们刚好能自由走动,却不容第二个人,尤其是男人充分伸展。 艰难地挪步至梳妆台前,他很快就找见了那张面具,旁边还放着两张其他样式的,作为线索的微弱味道就是从这三张面具中散发出来的。其中一张面具连着头发,不是一两根发丝,而是整一块后脑勺的头皮。 初新浑身起了鸡皮疙瘩。 他抬起头,望见了镜子里自己的样子,在微弱的月光下,他双眼微睁,皮肤光亮惨白,看起来也像戴着一张面具。 一张人皮面具。 突然,镜子里出现了一样让初新更加恐惧的东西,他的喉咙处,不知不觉架了一柄锋利的刀,紧跟着,他身旁有了毒蛇吐信般的呼吸声,一条温软的手臂也蛇似地盘在他的左肩。 他从未感到如此紧张过。 “你不知道闯进女孩子的房间是一件很愚蠢的事情吗?”话语从脑后传来,带着一股奇特的香味。 闻到香味,初新冷静多了,他总能找到让自己镇定的办法,只要有一丁点儿的机会,他便不会轻易错失。 既然这刀没有直接划过他的脖子,他就断定自己有周旋的余地。 “要是不敢闯,世界上有许多美妙的瞬间就不会发生了。”这句话只有无赖才会说,就好像一个犯了错的流氓管自己叫作勇敢的开拓者一样。 初新是故意这么说的,他要让自己的神经松弛下来,把压力转嫁给对手。 当然,他也不能说得太过分,以免这把刀直接割破自己的喉管。 “是谁让你来这里的?”初新没有猜错,他现在的性命就系于对手的这一疑问,之所以这把刀没有直接刺破他的皮肤,正是因为对方想知道自己的底细。 所以他更不能说破,油腔滑调地应道:“当然是我自己循着香味找来的。” 脖子上渗出了血,刀仿佛已经抵住了初新的喉管,他的脸上流淌着一两道汗珠,镜子告诉了他这一切,可他却根本没有痛的感觉,他能感受到的,只有压力,来自刀尖和身后女人的压力。 窗外传来了脚步声,踏在草地上的脚步声。 这脚步声在夜晚显得格外清晰,尤其在一个逼近死亡的人听来。 初新在镜子里看到了一道影子,细长的影子,随后,好端端地架在他脖子上的刀落在了地上,身后的女人发出一声惊呼,抽回了她的左手。 初新已经闪电般转身,用左臂勾住了女人的脖子,左手拿着他的剑。 可他转身时却又呆住了,眼前的人根本不是塌鼻子,长着麻子,反倒是个很好看的姑娘,正正好好长得和永宁寺门口遇见那位一模一样。 她皱了皱鼻子,笑道:“和你开个玩笑,你却想杀我吗?“ 初新的呼吸仿佛都停顿了,他脑海里只有一个念头:大眼睛的姑娘皱起鼻子来可真好看。 他当然没有这么说,只是把勾在她脖子上的左臂缩了回来,指指自己的脖子,意思是开玩笑可没有这么过分的。 姑娘争辩道:“我那时没看清你,谁知道你是不是贼。“ 初新点点头,他已经默认了自己的错误。 不过他默认自己最大的错误是碰见漂亮的女孩子时总会变蠢,蠢得像头猪。 他又仔细看了看那道飞过之后落在地上的影子,才发现只是一根筷子。 吃面用的筷子。 有些人的筷子是用来吃面的,而另有小部分人的筷子却可以杀人,可以救人,这真是不可思议的事情。 他出了房门,想看看是谁救的自己,但那人已经消失不见了。 背后又传来了兰若般的话语声:“你的帮手还真是厉害,那一击用筷子就把我的手震麻了。“ 初新转过身,月光洒在他的背上,也有一部分绕过了他的背洒在她的身上,她的脸上,她的脸一半在亮处,一半在暗处,像是写满了谜语。 初新的心里也写满了谜语。 可他开口第一句话却是:“你认识他吗?“ 她看着初新一本正经地拿出的两张画像,噗哧一声笑了。 “近来在江湖中风头最盛的组织,你知道是什么吗?“笑归笑,笑完后她也一本正经了起来。 “星盟。“ 毫无疑问是星盟,初新并不算消息灵通的人,但这个刺客联盟的名头已经在江湖响得不能再响了,可就算是这样,人们对星盟仍是知之甚少。星盟由谁创办,由谁组成,以什么为行动的讯号,很少有人能说出来。人们只知道,星盟的宗旨是除恶,星盟的行动从未失手,少数列在刺杀名单上的人之所以还活着,是因为行动还没有结束,无论到天涯还是海角,星盟的刺客总会找到他,除掉他。 秦、益两州中流窜的寇盗,最著名的是李荒之,据说是州刺史的胞弟,他武功奇高,行踪诡秘,有许多亡命之徒相随,又兼高官相护,经常明目张胆地抢人财物,甚至掳掠妇女,杀人放火。 他有七座宅院,狡兔有三窟,他希望自己比两只狡兔加在一起还要狡猾一点,所以他不仅有七座宅院,还都是重重防护,昼夜有人守卫的。 某天,他暴死在自己的第五座宅院里。 孝文帝有一个与侄子元欢同样出色的儿子,曾被立为太子,却因一位将军和一位阉官的谗言遭废被杀。 将军权倾朝野,阴险狡诈,星盟的多次刺杀尽皆落空,当人们都以为星盟可能会放弃这个猎物时,却爆发了一场惊人的巷战。 那一日的洛阳城,阴云密布,闷得像蒸笼。 这场战斗仿佛神兵天降,在将军招摇过市时,无数刺客从无数地方钻了出来,将军的体力和将军的士兵终于支撑不住,当有匕首刺入将军喉咙的一刻,一整条巷道的刺客在一炷香的时间里消失得无影无踪,只剩下堆满的尸体,流淌的血水和奔涌的血腥味。 傍晚时下起了大雨,夜里,所有的尸首都被处理,所有的血迹都被冲刷干净,洛阳一夜之间又恢复了原来的热闹和宁静,就好像什么也没有发生一样。 至于阉官,他秘密向南逃窜,想入梁避祸,后来却被人在边境线上发现了他的尸体。 这三人的死正是星盟的杰作。 初新虽然反对这种暴力的方式,但还是认可一点:星盟要杀的人,的确都是该杀的人。 他们就像是夜空里的星星,总能给抬头看的人希望和勇气,让他们感觉得到光亮和正义的存在。 “难道,”初新肃然起敬,“你们都是星盟的人?” “你倒是蛮聪明的。” “你的意思是,洛阳城中无头的人,都是该杀的人?” 她摇摇头道:“该杀的人是那个拿走了头的人。” 她拿起梳妆台上的面具,一字一句地说着:“这些面具,都是从人脸上剥下来的。” 第四章 三场奇怪的赌 “你并不惊讶,对吗?” 初新并非不惊讶,只是相比她的设想,他表露出来的太少了。 初新注意到了这一点,他想补全自己的表情,但是很快转念了:既然已经被察觉,表演也就失去了原本的意义。他只能点点头。 对于面具的材质,他已经猜想到了。他唯一惊讶的只有她说话的方式。面具是人皮制成的,从她口中大大方方地说出,以一种无罪的、局外人的方式。 “现在你已知道,我绝不会是凶手。” 初新只有再点点头。 “那也就是说,你已经知道面具是人皮做成的。” 初新不想再点头了,他想换一个表达肯定的方式,于是他淡淡地说:“我猜的。” 他在得到别人肯定时一向很谦虚。 “你想知道是谁做的吗?” 初新偏了偏身子,让月光慢慢洒满她的脸,她的眼睑跳动了一下,笑容依然稳定、自信。 她笑得真美。 她自信初新会继续朝她的问话里越走越远。 但初新却做了一件她怎么也想不到的事情。 他扭过头,径直走了出去,翻过了院子的围墙之后,两个字悠悠地飞回了房间里。 “不想。” 初新哼着自己胡乱编造的曲调漫步在深夜的街巷,他刚刚做了一件蠢事,但他的心情却一点儿也不糟糕。在那种情况下,青春茂盛的男人或许会继续点头,或许会问问她的名字,甚至可能会干一些出格的事情,可初新却并没有这么做。 他不喜欢受制于人,也不喜欢凌于人上,他经常想东想西,想这想那,但在一些复杂的节点,他的想法却出奇简单。 穆虎给的第一天很快就过去了,初新沉吟着:如果杀人是为了那张面皮,那么谁又会是最有可能的凶手? 他很快想到了这座城市里面具最多的那个人。 滑稽大师千面人。 千面人的剧场并不大,每天表演的时间也并不长,但却早早就挤满了观众,很多富豪公子甚至每天都会带着不同的人来观看,不同的女人。初新戴着面具,一点点挤到了前面。面具是他从昨晚的梳妆台上顺手拿的,他也想试试戴着面具的感觉,体会成为另一个人的欢愉和刺激,更重要的是,这还能让他在白天自由行动。 戴着面具的他,塌鼻子,长着麻子。 没有人注意他,更没有人会和他搭讪,所以他在大街上行走时更加大摇大摆,肆无忌惮。 笑大概是一种昂贵的东西,门票价格卖得很高,不过的确物有所值。 初新和身边的人一样,笑得直岔气。若非想起自己来此还有其他的目的,初新一步也不愿意离开自己站着的位置,虽然这个位置很拥挤。 来到后台的他发现,后台比剧场更拥挤。他已经快被同样守在后台的其他人挤得五脏六腑七零八落了。 这座城市的崇拜者们,是不是都巴不得粘在一块儿呢?初新在心里叫苦。 剧场里的笑声凋谢了,凋谢了很久,千面人还是没有出现。 他果然像传闻的那样,根本抓不到踪迹。 一只手突然搭在了初新的肩膀上,初新的神经紧绷,声音从背后传来:“跟我来。”初新就跟着声音缓缓挤出了人群。 “穆大统领什么时候也喜欢看滑稽剧了?”在确认了身旁没有人之后,初新发问。 穆虎转过身子,眼中闪动着疑惑:“你是怎么认出我的?” “脚步声。” “脚步声?” “对,你的脚步声和常人不同,”初新右手的食指和中指点了点自己的耳朵,”恰巧我的听力又比较好。” 穆虎一声不响,良久,缓缓说道:“我的人找到了其中一个嫌犯。” “哦?” “就在城东的旅馆。” 初新掉头就走,穆虎在他身后问:“你要去哪儿?” “城东。” 穆虎看了看初新,又看了看自己的脚,随后又望向初新。 初新忽然回过头问:“你是怎么在这么多人里认出戴面具的我的?” “戴多么逼真的面具,总还是会有衔接的缝隙的,”穆虎右手的食指和中指点点自己的眼角,“恰巧我的眼力又比较好。” “看来穆大统领的确有来看千面人的理由。”初新又开始往城东走去,步履轻快,他的话语声传到穆虎耳中却没有丝毫音强的变化,这无疑是高明的功夫。 “哦?”穆虎只说了一个字,但是这个字却差点把初新的耳朵钻破,这无疑也是高明的功夫,可初新的步调步速没有半点更改,所有不好受,他都不会选择表露于人前。 “因为你也很善于模仿。” 听到这句话时,穆虎已经看不到初新了。 城东只有一家旅馆,离万顺王府不远。 初新没有先去旅馆,而是在万顺王府前站了很久。 他从没见过如此简单的王府,没有华丽的装饰,匾额没有镀金镶玉,门口连迎宾的侍从都没有,只有一个穿着类似总管的人踱着步。 但他并不觉得这间王府简陋,因为他发现这里所有的东西都放在该放的位置,所有的人都做着该做的事情。 尤其踱步的那个人,看着慢条斯理、松松垮垮,每一个来回踩的位置却分毫不差,像是在地上画了脚印,做了记号。 初新下了判断:极度自律,追求完美,这是王府主人的性格。 如果他收起了他的笑容,这会不会是一个可怕的对手? 初新猛的想起自己还戴着面具,趁着周围人并不多,他偷偷将脸上的人皮扯了下来。 “若是论剑术,或许这位王爷并不在当年的向阳子之下,”初新背后传来话语声,音色浑厚,丝毫不刺耳,“他又是个深居简出的人,难以想象王室贵族中有这么一号人物。” 初新一转头就认出了背后的人,正是画像上通缉的另一个嫌犯。初新本想来找他,他却先找到了自己。 究竟是人在找麻烦,还是麻烦在找人? 太阳已西偏,可毕竟还是白天,如此大摇大摆地走在大街上,初新也替眼前的人捏了把汗,因为他看起来实在不像个罪犯,倒像个愣头青。 但他的手,修长、稳定、干燥的手,又不像是愣头青能够拥有的。 只有聪慧勤奋的剑客才能有这样的一双手。 他的确也佩着剑。 “阁下说的向阳子可是天水第一剑客?”初新问道。 这自然是明知故问,向阳子的名头早在三十年之前就传遍了大江南北,可他却以为初新不知道似的,认真地作了肯定的回答。 “还未请教?” “宋云,宋襄公的宋,白云的云。”初新怎么问,宋云就怎么答,他仿佛就像是等楚人渡河的宋襄公一样,不趁人之危,不愿占人便宜。 “初新,当初的初,新旧的新。”初新赶紧报上自己的姓名,他不想让这个老实人吃亏。 因为老实人要是吃亏吃多了可能就不会那么老实了,有些甚至还会变得比骗子更狡猾,初新还是希望世界上的老实人能够多些,骗子能够少些。 “我认得你,你在洛阳可算是个名人。”宋云马上抢了一句。 初新不好意思地挠挠头,他发觉当名人还是有点好处的,不仅要找的人会来主动找你,虚荣心也能偶尔得到小小的满足。 洛阳东郊,梨树林。 盘腿坐着的初新正和同样盘腿坐着的宋云打着赌。 他们不赌钱,赌技。 赌技才是赌的最初形式,是初新和宋云的祖先们在漫长的原始生活里寻找到为数不多的消遣方式。他们比赛跑步,比赛攀缘,通过身体素质的较量分出高下,也打发时间。 这样赌,反而不是一件坏事。 他们的赌注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输的人要满足赢家一个愿望。 他们的赌场是这片梨树林。 第一局的赌法是初新想出来的,由一人敲击一根梨树枝,另一人来猜落下花瓣的单双数。 很明显,敲的人有不小的优势,宋云却把这个任务让给了初新。 初新有些惊讶,因为他本打算去猜单双数,他小时候经常和朋友玩这个游戏,对于数花瓣,他在行得很,一旦宋云贪便宜去敲树枝,那他便已胜券在握。 可偏偏宋云是个不贪便宜的人。 初新原地跃起,拔剑,用剑脊轻敲了一根梨树枝,又迅速在空中运剑旋转三周,收入剑鞘,梨花却已倾盆而下。 白色的花,白色的雨,却又夹着夕阳的残红。 宋云呆呆地坐了很久,在最后一片花瓣落地时,他才缓缓称赞道:“实在是好剑法。” “过奖了。” “看起来只是轻轻的一击。” “因为它们本就是快要凋谢,本就已经摇摇欲坠了。” “的确,可你的敲击力度和击打位置,才是这么多花落下的关键原因。” “说说看。” “任何一个生命,其实都有弱点,而且在不同时刻,不同地点,弱点也会不同。就拿人来打比方吧,要击倒一个人,可能并不用什么武器,只需要一句话,一句让他崩溃的话,”宋云在解释,初新在听,“那句话呢,说得太轻,不足以将人压垮,说得太重,也反而会激发生趣和斗志,只有用刚刚好的轻重说到刚刚好的点上,才能产生最恐怖的效用。” “这和我的一击有什么联系呢?” 宋云微笑道:“梨花已经到了凋谢的时节,你那一击正是用刚刚好的轻重,打在了刚刚好的点上。” 初新的褒奖脱口而出:“精妙的譬喻。” “不及你的剑术精妙。若是比剑,我怕是输定了,”宋云微微摇头,胜败之数,高下之分,从他口中轻描淡写地说了出来,“可我还是能猜出落下花瓣的单双数,因为我仔细数过了。” 初新实在很欣赏宋云这个人,言辞中肯,说话不卖关子,他整个人是相对透明的,没有那么多遮掩。 “一共落了九十二片,是双数。” 初新拍起了手,九十二片也正是初新数的结果,数下落的花瓣是件费神费力又考验耐心的事情,但宋云一点儿疲倦的意思也没有。他的眼神依然明亮,腰杆依然笔挺。 “如此说来,我赢了吗?” “事实上,”初新缓缓拔出了剑,剑尖上粘了一瓣梨花,“是九十三片。” 青黄的剑,粉白的花。 这回换宋云拍起了手:“原来你刚刚在空中运剑,就是为了不让这瓣花脱离剑身。” “是,然而现在它已不得不离开了。”言罢,初新轻轻吹着剑尖。那瓣梨花便也慢慢落到地上,悄悄混入自己的族类之中,再也寻觅不见。 “我输啦!”他根本半点输了的样子都没有,像个孩子一样开心,却又不像孩子那样斤斤计较于初新有些耍赖的取胜方式。 他甚至还在为与初新赌技而兴奋不已。 他实在是个君子,初新暗暗惭愧。 “第一局的赌法是你提的,那这第二局就换我了。”宋云起身,拍了拍屁股,向树林深处走去。 初新就跟着宋云走,他现在也已经断定,宋云不可能是无头案的凶手,甚至他还怀疑宋云星盟刺客的身份。 这样一个人,怎么会去刺杀别人?他只会同人光明正大地决斗。 宋云突然停下了脚步,伸手一指。 初新看见一间小小的木屋旁,有个驼背的人在沽酒。 “第二局,我们比喝酒。” 老张的酒绝没有一家酒馆的好,老张绝没有敏好看,但是老张也有老张的好处,他健谈,会开玩笑,了解男人的想法,他酿的酒口感不佳,却很烈很辣。 树林深处居然还有这么一个酒铺,初新实在没有想到,宋云提的赌法,他更是怎么猜也不会猜到,这就仿佛羊入虎口,用酒来堵酒鬼的嘴,恐怕是世界上最蠢的事情。 但是很快,初新就发现自己错了。 谁要是觉得自己千杯不倒,那才是真的蠢,尤其喝起老张酿的酒。 两小坛之后,初新的脑袋开始胀了。又喝了两小坛之后,初新的舌头开始大了。再接了两小坛之后,初新的喉咙开始上浮了。 宋云也并不好受,但是他的酒量明显要好得多,六小坛喝完,他只是有些语无伦次而已。 可是喝多了酒的人,哪里还记得要停下来呢? 天色已经很暗了,老张点起了灯,火苗昏黄,春风沉醉,初新便开始哭,宋云挪着屁股坐到初新旁边,拍着他的肩膀,可是两个人说的话,谁都听不懂,或许连他们自己都听不明白,但他们都知道,对方说完话,自己必须得回应几句。 要是喝醉了,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那会是多么难受的一件事。 初新和宋云几乎是同时醒来的。 醒来之后又几乎同时大笑起来。 他们醒来时已经是第二天的正午,身上全是臭气,还有棕色的不知道从谁的胃里倒出来的呕吐物,老张还在沽酒,招待客人,他并没有多为初宋二人分心,处理这种喝醉的人,他向来很有经验。 “第二局是你赢了,你的酒量比我的好。”初新弯了弯右手的五根手指,扭了扭脖子,试图缓解酒带给身体的酸痛和疲劳。 “可能只是因为我没有什么烦心事。”宋云并没有说下去,对于喝多了做了傻事丑事的人,他表现出了应有的宽容与谅解。 “这第三场赌局该由谁来定呢?” 宋云嗅了嗅自己的袖口,赧然道:“或许还是先去洗个澡,换一身衣服吧。” 黄昏,夕阳无限好。 漫步在无人的荒街上,初新的心情也很不错。 他希望这条街上的人能多些,这样他就能让更多人看见自己开心的样子。 热腾腾的水,合身的衣裳,可口的饭菜,都能成为春日黄昏里快乐的理由。 他甚至忘记了自己还是个被通缉的犯人。 他更忘了他身旁也正走着一个被通缉的犯人。 直到他看见一队虎贲军,这种感觉就像刚买的新衣服沾了污泥,刚酿的好酒里落进一只苍蝇。 “你们二人,速速束手就擒。”虎贲军士都戴着头盔和面罩,只露出一双眼睛,所以这句话也不知道是从谁的肚子里冒出来的。 宋云沉声道:“第三个赌,不如就赌刺杀之术,看谁能杀更多的人。” 初新还来不及说话,宋云已经箭一般冲了过去。最靠近初新的战马嘶鸣起来,前蹄离地,背上的虎贲军士被甩下了马背。战马疯了似的朝前奔去,红色的汗,红色的血。初新隐约看见马肚子上有一道剑伤。 好快的剑。 周围的虎贲军士皆已拔出自己的剑,但全都不够迅速,宋云的剑已经直直地刺向落地的那名虎贲军士。 可不知为什么,他的剑没有刺入胸膛,却刺入了剑鞘。 初新的剑鞘。 虎贲军士的剑并没有击飞宋云,而是纷纷被一柄剑击飞。 初新的剑。 瞬发的一切停止了,所有人都看着初新。 初新微笑着,朗声道:“我二人要取你们性命易如反掌,但是我们今天心情不错,不想杀人,赶紧滚蛋。只要你们不言不语,自然不会有人知道这里发生了什么。” 虎贲军士来得突然,走得也很快,荒街上又只剩下初新和宋云两个人。 他们在平时或许的确是忠诚的战士,但是在生死的当口,人心很难禁得起考验。 “你不想杀人?” 初新摇摇头。 “既然你不想杀,又为什么要阻止我?” 初新低着头,摩挲着自己的剑,缓缓道:“我摇头,并不是说我不想杀人,而是否定你的问话。” 宋云皱起了眉头:“那你想杀人?我不明白你的意思。” “我的意思是,”初新的脸上突然涌现了一种奇怪的表情,像是敬畏,像是无畏,像是看见了神明,又像是成为了神明,“人的性命,没有人能随意予夺。” 宋云不语半晌。宋云又突然问道:“你没有杀过人?” “是。” “你这样的身手,要杀个人再脱身,应该不是什么难事。” 初新并不否认。 “而且你还是个剑客,你却没有杀过人?” “是,我是个看见死人和血就容易呕吐的剑客。” 宋云爆发出一阵大笑,笑到肚子抽了筋,才一个字一个字地从喉咙里憋出:“你可真是个奇怪的人。” “我们的赌怎么办?” 宋云淡淡道:“你赢了,如果你想杀他们,恐怕我一个活人也沾不到。” 初新乐了:“你这副无所谓的样子,我总以为是我输了。” “说吧,你想让我做什么?” 初新神秘地眨了眨眼睛:“我想让你明天什么都不做。” 宋云又陷入了疑惑,满带着好奇,他也想看看,面前这个人还能做出什么奇怪的事情来。 次日再见到初新时,宋云就被五花大绑了起来,这正是穆虎与初新约定的最后一天。 宋云却什么都没说,闭着眼睛一动不动。 当然他想动也动不了,绳子太粗,缠的圈数也太多了。 初新又来到了虎贲军的总署,这次他稍微发出了些声响,因为他背上驮着个人,但是依然控制在没有惊动卫士的范畴内。 快到正午,穆虎大步流星地回来了,他显然不乐意看到初新喝着自己的酒,昂贵的冰镇葡萄酒,所以他的语气也并不和悦:“因为一家酒馆今天关着门,初少侠便来我这儿偷酒喝了吗?“ “一家酒馆关着门?那可真是稀罕事,我也不知道我那老朋友去干嘛了。”初新呷了一口酒,附带着一声由衷得有些做作的愉悦。 “你最好带了我要抓的人来,否则,我只有把你扔进牢里了。” 初新指了指穆虎右后方的角落,穆虎转过头去,看见宋云像个蚕蛹一般躺在地上。 “好,”穆虎的五官变得柔和,“我没有看错人。” “现在,我总能喝上几杯你的酒了吧。”初新晃了晃手里的酒杯。 “喝几杯自然是没有问题的,但是,”穆虎走到宋云身旁,用脚尖蹭了蹭宋云的身子,被回敬以一记怒目,“另一个要抓的人呢?” “我先把他交给你,之后再去抓另一个人。” 穆虎点点头:“你若是来我手下办事,一定能升迁得很快的。” 初新苦笑道:“那倒不必,我只求脱了罪名,闲云散鹤惯了,并不愿为俗务所累。” 穆虎略带遗憾道:“那看来你我终归还是殊途了。” 初新走出房门,顿了顿身形,侧着脸说道:“或许很快我们又会再见的。” 说完这句话,他已经翻身上了围墙,又两三个起落后跳上了房顶,随后穆虎听见自己头顶一阵轻微的响动,声音渐行渐远,不再能听得见。 他拿起酒杯,仔细端详着宋云,宋云也目光呆滞地看着他。 穆虎冷哼了一声,喝完了杯中的残酒,宋云却说话了:“我知道你就是我要找的人,列在星盟刺杀名单第四位的刘易。” 穆虎的瞳孔收缩了一阵,很快又归于平静。 宋云继续道:“你从楚地逃到洛阳,如果不杀人,不继续做人皮面具,或许永远不会暴露自己的行踪,即使我们知道洛阳有个千面人,或许也不会这么快怀疑是你。” 穆虎索性左手托腮,认真地听宋云讲。 “你的确是个反追踪的高手,很快就利用穆虎的身份锁定了最近出现在洛阳城的人,尤其是行踪诡秘,武功又不错的人。你知道星盟的人彼此之间并没有太多认识的机会,我们凭道义做事,追踪刺杀全部源于自发,所以你让初新来抓捕我,我们之中一旦有人伤亡,你便可以坐收渔利。要是双双殒命,你更是拍手称快。” 穆虎在笑,狞笑,他的表情却一点儿也不狰狞,他像是戴了一张面具。 宋云依然盯着他的眼睛,用他一贯的方式称赞:“我不知道你是如何杀掉穆虎的,也不明白你为什么要用这样残忍的方式制作面具,但你无疑是个可怕的对手。” 他的称赞依然是发自内心的,他对自己的对手很尊重,尤其是那些比他强的对手。 穆虎的笑收束了,他的嘴角挂着残留的得意:“不错,你能想到这些,已经相当不错了。” “可惜。” “的确是可惜,”穆虎走到宋云身旁,蹲下身子拍了拍他的脸,“本来我是狡兔,你是狐狸,而此时此刻,你是落入网中的猎物,我才是猎人。” “那可不一定,”宋云依然气定神闲,“你现在唯一仰仗的,不过是脸上的这张人皮而已,只要我能够扒下它,揭穿你的身份——” “你?”穆虎扑通一声坐在地上开始笑,边笑边锤着地面,笑到岔气了之后才接着道,“你现在像只捆好的螃蟹,谅你有八只手,也休想碰到我。” “或许我可以。” 听到这句话时,穆虎的四肢变得僵硬,有个身影落在了门口,门外的光影驳杂,穆虎却似全然不知。 初新走了进来,一手拿剑,一手叉腰:“我说过或许很快我们又会碰见的,穆大统领,哦不,应该叫你千面人才对。” 千面人没有看初新,只是呆滞地说了一句:“我明明听见你离开了。” 这是句很蠢的话,因为初新就活生生地立在他跟前,但初新还是认真地解释了起来。他从怀里掏出一颗圆圆的石头,随意抛掷到了地上,石头跳起又落下,声音由重变轻,方位也似由近变远。 “我以前经常用这种石头糊弄我的朋友,”他的目光温柔,眉眼含笑,“让他们以为我已经离开了,然后再突然出现吓他们一跳。” 千面人的眼睛终于活络了,他看看被绑得无法动弹的宋云,又看看微笑的初新:“你们早就串通好了吗?” 宋云淡淡道:“你看我这副德行,像是走投无路的样子吗?” 初新摇摇头:“他实在是个君子,连你这样的人都不愿骗。” 千面人叹了口气道:“你是怎么怀疑起我来的?” 初新拿起了千面人放在桌上的酒杯,凝视着其中残存的暗红:“葡萄酒实在是佳酿,这酒并不难酿制,可普通人却鲜少买得起好葡萄。” 千面人不懂。 “一个虎贲军统领的俸禄,买不起这种酒。”初新说得更加浅显了些。 “须知穆姓可是贵族之姓,孝文帝改姓之前——” “改姓前,丘穆陵氏是鲜卑八大族中最大的一个,但也正因如此,它是最穷的一个部族。” 千面人不说话了。 “况且,酒会让人的反应变慢,四肢酸软发麻,作为天子的禁卫军,虎贲军士从不沾酒,这已经成为一种习惯,因为他们不需要应酬,他们的升迁仰仗的只有战功,”初新悠悠道,“酒在这种时候就成了累赘。” “单凭我喝酒?” “那时我只是觉得奇怪,幸好你的破绽并不只这一点儿。” “我还有其他疏漏?” “当然,你自己应该清楚,几乎所有的尸体都没有腐烂味儿,有的是一种奇怪的味道,我后来想明白了,那应该就是你用来浸泡尸体,方便剥皮的药水的气味。” “这能说明什么?” “这说明这些人都是先被杀死,然后再浸泡药水取下面皮,最后才被抛尸的。如果每一具尸体都是如此,那也没什么,可有一具尸体却不同,它附近散发着浓重的腐臭。我仔细比对了那个人的鞋底以及周围的脚印,发觉他的鞋子很眼熟。” 千面人皱眉道:“眼熟?” 初新盯着千面人的脚,露出惋惜的神色:“尸体周围最多的脚印是调查案件的虎贲军士留下的,而那种脚印刚刚和他的鞋纹对上了,恰巧他的鞋子又和你现在这双长得差不多,所以我猜,那个人就是真正的虎贲军统领,穆虎。” 千面人指指自己道:“我又怎么杀得了穆虎?” 初新长叹道:“我也不知道,我也不明白为什么一个绝顶高手会死在你手上,但他经过浸泡的只有脑袋,他的身子被直接扔在了那里。” 千面人没有想到,这些奇怪的细节也能成为他败露的证据。 细节本就是很重要的东西。 初新还没有说完,他继续问千面人:“那天我在千面人的剧场后台碰见你时,你还记得我怎么分辨出你的吗?” “脚步声。” “是,正是脚步声,台上的千面人和台下的穆虎竟然有很相似的脚步声,”初新示意着走了几步,“你模仿人的容貌、声音都惟妙惟肖,可在学走路这一点上却并没有下功夫。” “事实上,我并不用学别人走路。” “的确,容貌和声音已经足够让人相信。” “还有呢?”千面人对自己的破绽似乎充满了兴趣。 “那天你识破我的身份,正是凭这张面具,可为什么你会莫名其妙地对找别人脸上有没有缝隙感兴趣呢?我想这恐怕是因为你长年累月与此打交道的远缘故。” 千面人摇摇头,又点点头:“这实在是有些牵强,但不得不说有些道理。” “你让我帮你抓人的手段,本是很高明的,可这里面的错漏更多。你有没有想过,如果我们三个人互相认识?或者在追捕的过程中,我们通了气?甚至我有可能就这样一走了之,直接逃出洛阳?”初新开始在房间中慢慢移动,他已经观察过了所有可以脱身的路径,他现在正试图来到能够一瞬间封住千面人动作的位置。 千面人却半点儿动作也没有。 过了很久,他问初新:“你愿意听听我的故事吗?” 第五章 戴面具的楚客 初新右手掌心朝上,往前微微一送,示意千面人说下去。 “你有没有想过成为另一个人?哪怕在你一生的某个片段里,有一瞬间,你告诉自己:我要是他该有多好。”千面人在问初新,可眼睛却瞧着地面出神。 “想过。”初新的这两个字几乎脱口而出。 “谢谢你如此坦诚,我想恐怕所有人都这么想过。” 成为富翁,成为名人,成为将军,成为皇帝,成为倾国倾城的美人,成为运筹帷幄的策士。成为另一个看起来过得比你精致潇洒得多的人,这样就能享受更好的生活,拥有更大的权力和更多的财富。 谁没有这么想过呢? 千面人继续道:“我原本是楚地南部一个部族的穷小子。部族最受尊敬的是首领和巫觋,他们有最多的钱,娶最好看的女人,我家采来的药材,几乎一半以上都献给了他们。” 他脸上的面具都像是有了神采,感染着低沉的愠怒。 他自嘲道:“也许有人生来注定拥有一切,而有些人却连活下去都很不容易。” 宋云在点头,他望了一眼初新,发现初新也在点头。 “后来,我喜欢上了部族里的一个姑娘,那时我想,或许拥有她,我的人生就没有遗憾了。”千面人的声音出现了起伏,这起伏让宋云想起了他十年前死在病榻上的初恋,他知道,这句话意味着千面人有很深的遗憾,他又瞥了一眼初新,初新仍然认真地听着千面人的话。 他在想什么?他会不会也想到了自己曾经喜欢的人? 曾经的喜欢总是带给人最多的遗憾。 “她嫁给了首领。” 宋云和初新都猜到了这个结果,但是他们谁也没有说,谁也不会唐突地打断道:“我早就知道是这样。” 一个人在回忆不太温柔的过去时,最好的做法就是安静地听着。 千面人的喉咙里钻出了奇怪的腔调,他突然咆哮:“可那个人已经五十岁了!他五十岁了!” 宋云和初新沉默着。 老夫少妻,一夫多妻,可能过去现在将来都会存在,其中或许有真挚的爱,有让人称颂的故事,但夹杂着的,恐怕是更多的妥协与无奈。 “后来,在一次祭祀前,我偷偷杀了一个巫觋,戴上他平时戴的面具,模仿他祭祀时的口吻,说我看到了神的旨谕,要更换首领,部落才能继续繁荣发展。” “你成功了?”宋云忍不住问。 “不,首领并没有那么愚蠢,他知道所谓的神谕都是假的,他利用巫觋维护自己的统治,巫觋则利用他保有自己的地位和财富,所以所有从巫觋嘴里说出的神谕,都不可能对他不利。” “所以你就被揭穿了?”初新也插了一句嘴。 “倒也没有,有不少人相信了我的话,与首领起了冲突,我趁乱逃走了,”这段不堪的往事,被千面人用平静的语调演绎到了结尾,“我也确实尝到了扮演别人的甜头,我就想着,如果我的脸变成了另一个人,声音变成了另一个人,再把那个人杀掉,我岂非就拥有了他的一切?” 宋云和初新都察觉到背脊在发凉,双臂的汗毛正一根根竖起。 杀一个人,成为这个人,拥有这个人拥有的一切,等到厌倦了,就又去寻找下一个目标。 这是千面人生存的方式。 “这真的行得通吗,”宋云不解地问,“我是说,你扮成别人,就不会被他周围的人识破吗?” 千面人轻蔑地冷哼一声,反问宋云:“你觉得人们究竟是通过什么来认识一个人的?” 宋云闭上了嘴。 如果每个人都能透过皮相看到灵魂的样貌,古往今来就不会有这么多美人计和所谓的红颜祸水了。 “你明明可以高枕无忧的,可为什么要成为千面人,表演滑稽剧呢?一旦成名,不是更惹眼吗?”初新突然问。 “你不会明白的,因为你没有戴过那么长时间的面具,”千面人的声音里渗出了许许多多的无奈,“只有演滑稽剧时,我才感觉我是我自己。” 初新沉吟着这句拗口的话,忽然抬起头对千面人说道:“我明白,我明白你的感受。” “你明白?” “是,很多时候我也这么想,我觉得只有在喝酒时,我才是我自己。” 那一刻,千面人在初新的脸上看到了很多东西,初新也从千面人的眼中读到了不少话语。 人岂非都是戴着面具的。 只不过少部分人戴着有形的面具,绝大多数人戴着的面具却看不见,摸不着。 只有用一些特殊的办法摘掉面具,一个人才成了他自己。 千面人忽然问初新:“听完了我的故事,你还是想杀我吗?” 初新摇头道:“我根本没有想过杀你,你的生死自然有人裁定,但那个人肯定不是我。” “那你放我走吧,我永远离开洛阳城,不会再做坏事了。” 这是一句真诚的话,用真诚的语气诉说着。 初新还是摇着头,他的眼睛里却没有一点愤怒。 千面人在初新眼中看到的,是怜悯,是同情,在撕扯着千面人的神经。 那明明是理解的眼神,明明是想给他机会重新开始的眼神。 千面人双手的青筋暴起,冲着初新怒吼道:“你为什么不肯放过我?难道你会因此有什么损失吗?” “我不会有损失,可你杀了很多人,必须要受到惩罚。” 这是初新的回答。 千面人怔住了,他不明白为什么会有人如此爱管闲事,他不明白自己为什么就不能被宽恕。 他问初新。 “杀人偿命,这是公理,也是正义。” 这是初新的解释。 人和人的生命是平等的吗?那为什么有人生来踩在人上,有人却命中注定居于人下? 这是不是说明人与人并不平等?是不是意味着有些人杀人便不用偿命? 千面人想不通,他凭自己的努力从人下人变成了人上人,是不是该有一些特权? 他问初新。 “公理必胜,正义永存,即使有人通过特权免于惩罚,那也只是一时的,”初新说得很慢,他的声音像远山上的云朵,“总有一些像星盟这样的存在,无论你地位多高,武功多好,逃得多快多远,都会追赶着你,让你付出该付出的代价。” 其实他很多时候也会怀疑,怀疑是否所有的恶都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他不敢在怀疑之上更进一步。 他怕自己会动摇。 千面人笑了,大笑。 初新和宋云都能从声音分辨出他在大笑,但他的表情看起来却根本不夸张,像是简单的嘴角上扬,却一点儿也不像是大笑的样子。 初新不明白千面人为什么笑。 他明明已经是穷途末路,他所有的秘密明明都已经被揭开,难道他疯了?难道他在事情败露的那一刻彻底在心理上溃败了? 千面人突然盯着初新,眼光如刀:“你的确应该知道这个道理,正义永存,所以你才会伏法受诛!” 他还在笑,初新却笑不出来了。 千面人忽然吹了一声很响的口哨,捆得结结实实的宋云催促初新赶紧抓住千面人,可已经晚了,两列虎贲军赶到,迅速地围住了初新。 在这间不算宽敞的房间里,初新插翅难飞。 初新想解释,但他只是叹了口气,垂下脑袋摇了摇头。 解释是无用的,他说了这么多,却全都是猜想,没有证据,唯一能让他脱困的,只有千面人面具下的那张脸。可即使想撕下千面人的面具,在这一群虎贲军士的包围下也是万万不可能的,他们效忠的是这个戴着穆虎脸面的罪犯。 “你还是赢了。” 初新闭上了眼睛,松开了握剑的手指。 千面人的笑意残酷,他挥了挥手,示意下属把初新拿下。 两列虎贲军中各窜出一个人,一左一右反扭了初新的手臂,取下了他腰间的剑。 初新缓缓地被带到了千面人面前,千面人也一个字一个字踩在初新的步点上,缓缓地说道:“我实在应该早些把你抓起来的,不该放任你……” 他盯着初新的脚步,试图用和初新步速匹配的语速来羞辱初新,本想说“不该放任你继续行凶”,但只讲到“你”,他的咽喉已被一双有力的手扼住了。 架在初新手臂上的手突然松开了,初新的眼睛在那一刻睁开,他的手更快,当眼里的光还没有射向千面人时,他的手已经触碰到了千面人的喉结,喉结的上下起伏被中止了,连同千面人那一刹那的呼吸。 太快太猛的一击,而且出乎千面人的意料,他竟然晕了过去。 这一切发生得实在迅速,一旁的虎贲军士还来不及拔剑。 等他们拔出剑时,千面人的面具已被揭下了,面具下的脸当然不是穆虎的样子,不像个男人,因为这张脸太白,皮肤也太滑,可也并不是个女人,因为他下巴上有一层胡茬。 初新碰到他的脸时,感觉像触摸着石头,那种光滑的鹅卵石,僵硬,冰冷。他以为千面人面具下还戴着面具,但是撕扯了半天发现,这的确是千面人真实的面孔。 初新有些可怜千面人。 他的面具实在戴得太多,时间也实在戴得太长了。 所以他的脸已经成了面具。 宋云终于被松了绑,他感觉自己像在暗无天日的地牢里锁了一个月。 不过,这一天里的事情倒让他忘记了肿胀的四肢和身上的勒痕。 千面人已经被关押,他清醒过来的样子很骇人,双目失神,头发凌乱,口中仍念念有词。 他重复最多的一句话是:如果你是我,你会怎么做? 他没有看任何人,但每个人都知道他问的是初新。 初新用同样的话问宋云。 宋云回答道:“我不会去想这种事情,因为他不可能是我,我也自然不可能变成他。” 随后,他又跟了一句:“人要活下去,总是有许多办法的。” 初新咽回了很多话,浅笑道:“你的确很聪明。” 他又开始走神,心不在焉了很久。 “你这招真绝,居然让你的两个朋友扮成虎贲军,你难道不怕她们被发现吗?”宋云尝试着打破沉默,好奇地问初新。 “她们都会易容。”初新淡淡道。 精通易容之道,加上虎贲军士总是戴着头盔,不怎么说话,要瞒个一天两天,本就不是难事。 初新还补充了一点,为了求敏扮成虎贲军士,他得在一家酒馆刷一个月的碗。 两个人都大笑起来。 他们现在正坐在一家酒馆的屋顶,迎着西沉的日光和干爽的风。 他们笑得就像这风一样干爽。 “你相信千面人的故事吗?”宋云平举着剑,挡住力量正在消退的并不刺眼的阳光,“就连刘易这个名字,我们都不能确认是他的真名。” 初新的眼神似乎总是很复杂,但他的回答也总是很简单:“无论是真的还是假的,他现在都已经付出了应付出的代价。” “你算准千面人会这么做?” 初新苦笑道:“他是只困兽,困兽总会找机会反扑。” 宋云看着初新,看了很久。 “你真的没杀过人?”他忍不住问。 “骗你干嘛?你也别老想着杀人。” “为什么?” “老想着杀人的人,难免要被别人杀的。” 宋云不说话了,他不知道说什么。 他只从喉咙深处发出一声轻叹。 说初新好吧,坏人的心思他却都知道,说他不好吧,他连人都没杀过,还老劝别人不杀人。 又过了很久,他指着初新的剑问:“既然不杀人,那你的剑是用来干什么的?” 初新把剑放在膝盖上,抚摸着剑身道:“它能给我很多东西。” “你不杀人,不卖剑,就不能用它赚钱,”宋云说话很实在,“除此之外,我想不到它能给你什么。” “勇气和信心。”初新望着天空中飞过的群鸟,微笑着说。 春天已过了大半,飞往南国过冬的鸟儿,现在都已陆陆续续返程。 只要有双翼,它们便能不受空间的拘束,去自己想去的地方。 勇气和信心就是剑客的双翼。 “勇气和信心?”宋云端详着自己的剑,自言自语般低声道。 “你当真要离开洛阳吗?”初新突然转过头来问他。 宋云点点头,初新便不再说什么。 每个人都有每个人自己的事情要做,谁也不能替他完成。 所以初新并不打算去挽留他。 宋云出城时,一个人,一柄剑。 初新站在一家酒馆的屋顶,静静地目送他离开。 落日照着洛水,洛水枕靠着洛城。 夜,春夜。 夜凉如水,石阶上月影分明。 一个女人轻轻地踩上石阶,进了一间屋子。偌大的宅院,仿佛只有她一个人。 这间屋子很大,散发着一股药草的味道,在屋子北面立着的柜子中,陈列着一张又一张面具,正是千面人制作的人皮面具。 女人慢慢地收集着,看到她觉得美丽的脸庞时,还会轻轻地吻上去,丝毫不介意这些面具曾经沾过鲜血和药液。 笑容在她脸上一瞬间凝固了,她听到了脚步声。 门开了,月光填满了这间屋子。 无论多大的屋子,都只要一束小小的光就能填满。 初新进屋的时候,女人又恢复了她的风采,填满屋子的所有月光就都失去了颜色。 她的声音很甜,她的笑容更甜。 “如果你还要感谢我今天帮你忙,那就显得太客气了。” 初新微笑道:“我不知道今天算是你帮了我呢,还是我帮了你。” “我不明白。”她用她的大眼睛注视着初新,目光里的确含着疑惑。 “千面人是个谨慎的人,他如此善于伪装,为什么这次却暴露得这么明显,”初新往前走了几步,但他的眼光一直落在女人身上,“我感到很奇怪,越顺利越让我觉得奇怪。” 女人用嗔怪的口吻说道:“你想得未免太多了。” “想得多或许会睡不着觉,可是总比因为想得少丧命好。” “让我听听,你都想了些什么。” “我第一次跟踪你时,在窗外听到你说的话,我只听清了两个词,但通过那两个词,我找到了千面人,也弄明白了无头案发生的原因。”初新说着,伸出了两根手指。 那两个字是“穆虎”和“人皮”。 初新顿了顿,继续说道:“我想那不是巧合,你或许已经知道我在跟踪你,反过来利用我帮你做事,那句话是什么样的其实根本不重要,你只要让我听见该听见的两个词就可以了。” 女人咯咯笑着:“我哪里有那本事,我根本不知道你什么时候跟踪过我。” 初新也笑了,他手里不知何时多了一个小瓶子,一边晃着瓶子,一边说:“这次为了跟踪你,我特意在你身上滴了这个。” “寻仙?”女人有些惊愕,但很快又恢复平静,“你什么时候滴的?” 她想,即使寻仙的香味很淡,何时滴在她身上也总应该被她察觉到。 她没想到,这种机会总是很多的,尤其在初新这样的人眼中。 寻仙散发的持久、微弱而独特的香味,帮助初新找到了这里。 初新像是没有听见女人的问话,自顾自地说下去:“我进你房间翻找面具时,你曾经想告诉我真凶,或许就是怕我太笨,想不通整件事的始末。可惜我有时并没有什么耐心。” 回想起在脖子上蛇一般游移的冰凉的匕首,初新还是有些毛骨悚然。 “这是星盟成员应尽的责任。难道想帮助你也是一种错误吗?” “至于星盟成员这个说法,我恐怕不能认同,”初新摇摇头道,“星盟的成员行动,基本上都是独来独往,彼此之间认识的不多,既然宋云不认识你,我想你也不怎么可能认识宋云。” “我总有我自己的办法。”她仰起了脑袋,背靠在柜子上,脖子是雪白的一段。 “昨天我来拜托你扮成虎贲军士,本以为你会拒绝,起码也会揶揄我几句,可你却答应得很爽快。”初新像是没有看见她雪白的脖颈和下巴,静静地叙说着。 “这些顶多只能算你怀疑我的理由。”女人微笑着,开始把玩起了手里的面具。 “确实,我连一点儿证据都没有。” 初新摊了摊手,可脸上的表情却像是有把握极了。 这表情引起了女人的厌恶。 “那你到底想说什么?”她终于不耐烦了,催促初新说出他的来意。 初新的答案却又出乎她的意料。 “我什么都不想说。” “什么都不想说?” 什么都不想说,往往意味着什么都说完了。 初新已转身走入了黑夜。 他的话已说完,他还有很多疑问,他的确没有半分证据。 或许她只是趁千面人被捕来趁火打劫的。 就算真的是女人为了得到千面人的财富和面具,故意让初新识破了千面人现在的身份,击败了千面人,然后坐收渔利,他也奈何不了她。 他只是想让她知道,他虽然输了,却不是头蠢猪。 寂静,寂静。 初新就呆呆地立在寂静之中,他不想这么一走了之,但他也不愿意留在屋子里继续同女人周旋。 或许有更好的办法,可他却总是想到这种笨主意。 房间内传来一声惊呼。 初新重新回到房间里时,女人已被一个肥胖的身影制住了动作,捂住了嘴。 身影是背对着初新的,但初新却喊出了他的名字。 “元瑾。” 元瑾就把身子转了过来。 他自然认识初新,从初新来到洛阳的第一天起,他就想狠狠教训一下这个能让敏笑出声的年轻人。 可他不明白,自己明明背对着初新,为什么初新却认得他。 一般人本不好意思开口,但他还是厚着脸皮问道:“我们只见过一面,你是怎么认出我来的?” 初新指指元瑾的衣服:“我可认不出你,我只知道这身衣裳并不是谁都买得起的。” 元瑾眯着眼睛笑了起来。 初新就也赔笑,他本来还想说:你这样臃肿的身形也不是人人都有的。 可他没有说。 能夸奖别人的时候,他总是尽量不去提到别人不好的地方,即使他讨厌那个人。 元瑾不笑了,厉声道:“这么说来,你在诈我?” 初新的笑声也停了,但嘴角还挂着微妙的弧度:“兵不厌诈。” 元瑾满脸的肉像在朝鼻子聚拢。 “我以为你是从来不会发脾气的。”初新却像是在催着他发脾气。 “我只是从来不对美人儿发脾气,比如我怀里这位。” 元瑾脸上的肉又聚成了一抹阴森的笑意,让初新有些反胃。 女人突然发出了痛苦的呜咽声,因为元瑾的手加重了力道。 初新却没有一点儿表情了。 他像是根本不关心女人的死活。 他已经一剑向元瑾刺了过去。 他这一剑很慢,甚至,刺得有些偏。 元瑾不明白他要做什么,怒吼道:“你在一家酒馆时的剑术可没有这么糟糕!” 他想用激将法试探出初新这一剑的真正意图,初新却像是没有听见,他的步速没有变化,剑尖的高度没有变化,他的表情也没有变化。 没有变化恰是最可怕的变化。 元瑾有些慌了,他掐住女人的脖子,把她架在身前,准备挡下初新的剑。 在三人一线的瞬间,初新的剑有了动作。 他的右手突然捏住了剑尖,剑身反向,剑柄朝前,向元瑾冲去。 这简直是送剑。 元瑾脑中闪过这一念头时,剑与剑鞘都已经握在他手里,女人却到了初新身旁。 元瑾眯着眼睛,仍感到万分疑惑。 初新笑嘻嘻地对他说:“来,你试着用剑刺我。” 元瑾脸上的肉又开始朝鼻子聚拢。 初新学元瑾的样子眯起了自己的眼睛,嘲讽道:“我不用眼睛看也能把剑夺回来。” 元瑾一身的气血都像火山般要喷发出来了。 剑已入鞘,人也已经破窗而走,初新这才松了口气。 但他心里空落落的,因为他的剑被拿走了。 元瑾居然止住了怒火,直接带着剑跑了。 女人从地上拾起了一张张面具,收起了刚刚的惊惶。 她看见了初新这副丢了魂的样子。 “你的剑?” 初新在九霄云外的神游被这三个字打断了,他有些呆滞,似答非答。 “我的剑……” 他只想着救人,这一招灵机一动便使了出来。 现在他有些后悔,或许让他再选一次,他不会这么果断去救她。 起码不会用送剑的方式。 可他在那时却很害怕,很慌张,他怕元瑾的手再一用力,女人的脖子就会被捏断。 所以他想到什么办法便立刻用了出来。 他并没有说出自己的后悔,而是浅浅地笑道:“不要紧。” 说完,他的笑就杳无音讯了。 他低着头,眼睛中也没有了凌厉的神采。 “他拿着剑,你真的有把握夺过来?”女人用糯糯的声音轻轻问。 初新失了神,以往面对这种问题,他总不免要自吹自擂一番,但这一次他的回答却异常谦逊。 “我吓唬他的。”初新也不知道这五个字是从他身体的哪个角落蹿出来的。 女人什么都不再问了。 她拉起了他的手,朝着更黑的夜里缓缓移步。 她的手很软,她的身上带着香味。 初新却像什么也闻不到,什么也感觉不到。 他任由她引着路,他的意识似已经被抽空。 黑暗中,仿佛有人在和他说话,声音悠远却坚定。 “你现在保护不了你自己,我来保护你。” 第六章 三叔的邀请 天已经亮了。 初新醒来时,发现自己又失去了一段记忆,身上没有一点儿衣物,不在身上的衣物又全是呕吐过的痕迹,大概可以作为他喝醉的铁证。 他仔细回溯了关于昨晚的印象,的确终止于一杯酒。 “怎么又喝醉了?”这声嘀咕之后,他想起自己的剑已经被拿走了,或许这可以成为他喝酒的理由。 床头有一身干净的衣服,初新没有立刻换上,而是先环视了一圈房间。他认出这是一家酒馆的客房,因为桌上有一碗花瓣。敏喜欢在自家客房里放上一碗新鲜的花瓣,用以增添香味。 一家酒馆有这么好的生意,可能并不只靠她的美貌。 昨天种种闪烁在初新的心头,他想起被锁上镣铐的千面人,远行的宋云,出现在千面人住所的女人,还有不知道为何冒出来的元瑾。 同样回想起的还有萦绕着女人的香味,她柔荑般的手,牵着自己时软与嫩的起伏。 谁帮自己脱的衣服? 这个问题的想象空间很大,初新不觉有些飘飘然。 脱衣服干嘛? 脱衣服的人又去了哪儿? 他还能见到那个人吗? 粉红色的幻想,又成了灰白的思索。 穿戴整齐的初新,扶着疼痛的脑袋,摇摇晃晃地走下楼,来到敏站着的柜台前。 还没等他开口询问,敏已经先发制人:“哟,您醒了吗,大情圣?” 初新盯着敏的冷脸,分明看到了笑意。 硬憋住的笑意。 他意识到自己喝醉之后大概又说了不怎么聪明的话,做了可能不该做的事。 带着迟疑,初新还是问敏。 敏用手指戳了戳初新的双颊,痛与热蔓延开来。 “是不是很痛?” 初新只有点点头,看来有人曾在他脸上重重地扇过耳光。 还不止扇了一记。 “知道是谁打的吗?” 初新又只能摇摇头。 “知道你为什么被打吗?” 初新揉了揉自己的脸,悻悻地说:“喝醉了呗。” 敏忽然咯咯笑起来,引得酒客又纷纷向初新投来羡慕的眼光,烤得他本来就红肿的脸又有些发烫。 初新不耐烦了,催促敏说出原委,敏示意让他附耳过去,小声说了一阵。 听完这一阵的初新脸不红了,变得青一块儿白一块儿,红却全挂在了他的耳朵上。 “我真这么说了?”沉默之后,初新这么问敏。 敏在点头。 “她真的哭了?”初新又抛出了一个疑问。 敏依然在点头。 敏点头的幅度很大,还配合着眨了眨同样很大的眼睛,像是有意在看初新的笑话。 “我的衣服也都是她帮我脱掉的?” 敏捧起了账本,边翻边回答:“反正不是我帮你脱的。” 这无异于说“是她”。 初新摸着鼻子,若有所思。 他突然朝楼上走去。 敏叫住他:“你去干嘛?” 初新没有回头,悠悠道:“洗衣服。” 铜驼街,永宁寺。 人声鼎沸,经颂不绝。 初新站在寺门口,面朝着太阳。 他的腰上插着一把菜刀,刚刚从一家酒馆的厨房顺来的菜刀。插的方式和千年后东瀛忍者的肋差有些相似,拔的方式也相仿。 不同的是,肋差锋利且窄,菜刀钝而宽。 也不知道为什么,初新一眼就相中了这把菜刀。他的剑不在身边,但谁也说不出他为什么会用一把菜刀替代。 他自己也不明白,甚至顾不上去想。 初新唯一在推敲的事情,是如何弥补昨天自己说出的醉语。 在完全没有意识的状态下,他居然说要娶她。 他们不过认识了几天而已,他一点儿都不了解她,她同样也不了解他,他们的命运不过短暂交汇在了一起。 他连她的名字都没有问过。 实在荒唐。 初新用右手轻敲右脸,以示对自己的警策:不要见到好看的女孩子就胡乱动心。 可是话已经说出去了,她若是当真了该怎么办? 初新自己安慰自己:那本来就是喝醉了说的话,不能信,她自然也不会信。 更何况自己是个剑客,就算剑丢了,也还是剑客。风餐露宿,朝不保夕,手中虽握有他人的性命,代价却必须付出。 那代价名为孤独。 但初新还是想找到她,亲口说出自己的歉意,毕竟在自己精神状态极其糟糕的时候,她把他安全送回了一家酒馆,还陪他喝了很多的酒。 仅凭这一点,初新已经相信她并不是个很坏的人,很坏的人绝对不会为不怎么熟悉的人浪费自己的时间。 初新伸了个懒腰,阳光正好,身体的每个部分都像向日葵,充满了金黄的力量,剑虽然丢了,可他并没有丢失对阳光的热爱,也没有忘掉欣赏美好的习惯。 所以他的运气总是特别好。 现在,运气已经走到了他面前。 这运气分两份,分别落在两个人身上,一矮一高,一胖一瘦,样貌都不怎么和善。 矮胖得像个球的那个人先自报家门,高瘦得橡根竹竿的则紧随其后。 初新不禁耸然动容,眼前这两个奇形怪状的人,竟然就是鼎鼎大名的“河北双雄”。 燕赵多猛士,赵逸、赵耳两兄弟更是猛士中的猛士。 初新从儿时的伙伴那里听到过很多关于他们的传闻。 有个发小告诉初新,他们可以徒手劈断钢制的剑,初新觉得这没什么,只要那柄剑炼制得不好,太硬太脆,稍微用些力气,就可以拦腰劈断,发小这才煞有介事地指着一柄剑的剑锋说:“他们是从这里落掌的。” 这件事初新一直记得,所以他拔出菜刀,递到赵逸面前问道:“你能劈断它吗?” 赵逸一点儿也不惊讶,从容地接了过去,似乎每个遇到他的人都想亲眼看看,他能不能从刀刃处落掌。 毕竟“双雄”总应该是冠给健壮者的称呼,而不是形容像他们这副样子的人的。 他左手握着菜刀把,右手五指并拢着,直接落向刀刃,菜刀却突然又回到了初新手中。 初新轻巧地夺回了菜刀,让赵逸劈了个空,但他没有丝毫踉跄,脚底很稳。 “我只有这一把刀了,不能再被弄断了。”初新嘴上又挂起了一弯微笑,他虽然没有目睹赵逸劈断菜刀,却已证实他的确算是个猛士。 无论是愚蠢还是鲁莽,敢用肉手迎接刀锋的人,总可以称作是“雄”的。 “二位大名,如雷贯耳,”初新收起了笑容,诚恳地恭维着,“却不知今天找我所为何事?” 赵逸道:“并不是我们来找你。” 高瘦的赵耳接话道:“你见到找你的人自然就知道是什么事了。” 初新的脑袋里闪过女人的身影。 是不是她?叫自己去是想逼婚吗?她又为什么能叫得动河北双雄呢? 他实在是个想法很多的人,与此同时,又有些口是心非。 初新故意朗声道:“我若是不去呢?” 赵逸赵耳两兄弟已经转身想要离开:“找你的人说你一定会去的。” 一拳打在棉花上,初新觉得吃了大亏,自己的声势没有虚张,想法却皆被看破。 他的确想去见见那位找他的人,他十分好奇,如果真的是她,或许自己还能把心里的事了了。 初新叫住赵逸和赵耳,示意自己会跟他们去。 赵耳拿出一条长长的黑布,蒙住了初新的眼睛,缠了十几圈。初新感觉自己的脑袋都快被勒得像个葫芦了,随后他被推搡着转了好几个圈,现在他整个人都已像个葫芦。 不知何时,他已被带上一辆飞驰的马车,又不知何时,他又下了马车。 初新下马车的第一件事就是呕吐。 奈何昨晚刚刚吐完,今天又还没吃饭,他只能往外倒着酸水。 居然要这副样子见女孩子,初新又只能垂着头看自己的脚尖。 可惜他还被蒙着眼睛,什么也看不见。 很快,酸臭味闻不到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名贵的香味。即使认不出是什么香味,闻到也会觉得名贵。 听说少女的房间,总是带着奇妙的香味。 初新的喉咙有些燥热。 他咽了咽口水。 眼睛上的布如谜底一般,一圈一圈揭开,初新重获光明时,心却又仿佛跌入冰窖。 哪有什么少女,有的只是一个有些肥胖的老商人,正是那天拖着箱子来买初新剑的商人。 初新很早以前就明白不能老是自作多情,他今天又对自己说了一遍。 所幸他还算是个有礼貌的人,没有当场发作,只是对着商人摊了摊手道:“我的剑丢了,你要是想买剑,恐怕这次是怎么样也办不到了。” 商人笑了。 初新环视四周,很快就找见了香味的源头:一块灰色的石头。 他不由感叹:“哎呀呀,想不到一块石头居然能散发出这种香味!” “那可不是一般的石头,”商人开口了,“那是龙的口水凝成的石头。” “龙的口水?” 商人点点头:“住在海边的人,运气若是不错,就能捡到这样的石头。” “龙怎么会流口水?”初新却还在思考这个问题。 商人解释道:“龙总也要睡觉,一旦睡觉,就难免流些口水。” 初新抚摸着这块石头,仿佛抚摸着睡着的龙。他在好奇的同时,也不免感叹造物的神迹。 他很快又看到了其他的神迹。 商人的这间屋子里,仿佛摆满了天地间的灵怪:各种初新没有见过的动物和植物,写满奇异文字的石碑,还有一株六尺高的巨型珊瑚。 商人得意地指着珊瑚道:“几百年前,洛阳城也有两个巨富,一个叫王恺,一个叫石崇,但是他们的珊瑚至多四五尺高。” 初新已经凑到了一个大笼子旁边,笼子里关着一只通体雪白的熊,旁边还堆着冰块。 商人告诉初新,这只熊来自极北之地。 初新感叹道:“我只听说过那里有一片很大的大海,海里有许多很大的大鱼。” 他突然转向商人,用奇怪的语气说道:“如果你用这只熊来换我的剑,说不定我就答应了。” “你喜欢这只熊?” “不,我只是不喜欢看它被关在这里。” 商人哈哈大笑,示意赵逸打开笼子。 笼子开了,熊却始终没有离开一步。 初新很快就想明白了,这只熊不能离开冰块,或许没有冰块,它的生命就将消逝。 在特定的季节,冰也是一种奢侈品。 “所以你瞧,我这并不是残忍,而是仁慈。”商人脸上涌出讥讽的笑意,很快又被他隐藏了。 初新并没有捕捉到那抹笑,他只是呆呆地看着笼中的熊,静静地出神。 商人道:“这次找你来,并不是想买你的剑,你的剑并没有太大的价值,不过说实话,即使是一把菜刀,我也能卖出很高的价格。” 初新从背后拔出菜刀,坏笑着说:“那或许您可以多花些钱买下我这把刀。”商人大笑着摆手。 “初新公子还真是幽默。” 初新感叹着无商不奸的道理,刚刚说过的话,立刻被他揉成了废纸,而且还是用一种柔和无辜的态度。 “那,这次找我来,究竟是要我做什么?” 商人的左手拇指与食指揉搓着右手戴着的宝石戒指,赵逸便拿来了两串钱币放在初新手上,初新认得这是北魏的铜质货币——太和五铢。他刚想问商人这是什么意思时,惊讶地发觉左右手的两串钱币轻重有着些许差异。 同样数量的铜币,为什么会有不同的轻重? 商人说话了:“我想你应该明白了。” 初新点点头,他明白商人的意思:有人在铸造假币。难怪商人如此关切,因为一旦假币开始流通,首当其冲的便是商人这样的富豪。 钱变得不值钱,自然是钱最多的人亏损最大。 当然,相应的,钱最多的人承受力也最强。 商人为了减少损失,就得找人查出假币的源头,他找的这个人便是初新。 “为什么找我?” “因为你的底子最干净。” 初新又听懂了,只有刚刚来到洛阳城的人,才不可能与假币牵扯上关系。他忽然又想明白了一些事情。他问商人:“你那天来买我的剑,只是一个试探?” 商人笑了。 笑的意思,就是默认,就是觉得初新的脑子还算灵光。 初新也笑了笑,他得承认他笑得没有商人轻松,无论谁被这样试探,都不会怎么舒服的。 “我没有这么大本事,也不知道从何查起。” 商人摆摆手,打断了初新的话:“你不妨在我这里住下,慢慢考虑,住多久都行。” “多久都行?” “都行。” 初新发出了一声惊叹。商人命令赵逸、赵耳去准备初新住的房间。 当赵氏兄弟离开后,初新问商人:“你是怎么让河北双雄如此听话的?” 商人淡淡道:“什么河北双雄,在钱的面前,只有两条狗而已。” 初新吸了口凉气,他不得不承认商人的话有道理。沉吟少顷,初新转身打算离开。 “会有人带你去你的房间。”身后传来商人的声音。 “啊,多谢前辈,”初新记起自己忘了一件事,在踏出门的一瞬间,他问商人,“我该怎么称呼您?” “他们都叫我三叔,所以你也可以叫我三叔。” 三叔的宅院实在太大,初新跟着管家走了一炷香工夫的路才走到三叔为他安排的房间门口。这是条笔直的长廊,长廊一侧是一间又一间的屋室,一开始他还有耐心去数屋室的数量,很快他就放弃了。 他问管家,这么多房间是不是都用来住人的,管家的眼睛像金鱼一样往外凸,嘴像金鱼般一张一翕,声音也像金鱼一样细微。初新似乎听到了肯定的回答,听得不太确切,他也不想再多问了。 金鱼似的管家走了,初新背靠着一根柱子,坐在长廊另一侧的长椅上。 长长的下午过去了,什么都没有发生,初新的骨头都快发软了,他伸了个懒腰,想做些事情来排遣自己的无聊。 “采莲南塘秋,莲花过人头。低头弄莲子,莲子清如水。” 他唱起了南国的民歌,小时候和同伴们泛舟采莲的光景浮现在他记忆中,他又轻轻叹了口气,因为那真是一段无忧无虑的时光。年岁越大,他的烦恼便越多,快乐的时刻也就越少。 而现在,他住在一户陌生的人家,同一群陌生人打交道,手边连剑都没有了。他有些想念一家酒馆了,虽然有可能会被敏气死,可总好过在这里闷死。 “你唱得真好听,唱的是什么歌呀?” 说话声是从背后传来的。初新向身后看去,长廊深处走来一道倩影,和话语一同传来的,还有一串铃铛声。 “是我家乡的歌谣,我也不知道它叫什么名字。” “我从没见过莲子,莲子是什么样子的?” 说话的姑娘走近了,初新也看清了她的样子。他忽然觉得自己不该看清她的样子,因为现在他羞得又只能低头盯着脚尖。 铃铛声停了,初新鼓足了勇气抬起头一本正经地说:“莲子长得就像你的眼睛。” 那姑娘的眼睛可比莲子美得多。 笨拙的比喻,笨拙的反应,笨拙的人。但是笨拙是一种能让别人开心的品质,世界上若都是聪明人,那生活将一点儿乐趣也没有。 姑娘虽然板起了脸,但是初新能读出她眉眼间的笑意,这让他轻松了许多。 “初新少侠可真是不正经。” “好不公平。” “不公平?” “对呀,”初新瞪着眼睛摆出一副受委屈的样子道,“你知道我叫什么,我却连你姓什么都不知道。” 姑娘又乐了,尤其在看到初新背后插着柄菜刀的时候。 “那这样吧,你教我唱这支歌,教会了我就告诉你我的名字。” 初新很喜欢唱歌给别人听,尤其是对着好看的姑娘。所以即使没有这个条件,他也还是会尽心尽力地教唱的。 他一句一句地唱着,那姑娘便一句一句地学着,偶尔一不留神会模仿出奇怪的腔调,引得两个人都咯咯地笑。 这首歌谣讲的是少女对心上人的思念,里面有许多江南的风物。桥与船,莲花和莲子,南风同西洲。 “海水梦悠悠,君愁我亦愁。南风知我意,吹梦到西洲。” 唱到这最后一句时,初新的眼中却悄悄滑落了两道泪,他侧了侧身子,尽量不让身旁的姑娘看到。 她学得很认真,也学得很快,不多时,她便可以自己唱了。 初新看着她唱歌的样子,不知不觉又沉醉在往事之中,直到她伸开五指在他面前晃了晃。 “你可真是个怪人。”她咕哝着。 “也许是吧。” “我学会了,我现在告诉你我的名字。” “其实,”初新脱口而出,“其实你不用告诉我的。” 说完他就有些后悔。 这对一个女孩子而言,简直是一种侮辱。 她想让你知道她的名字,而你却说“不用”。 他想解释,想说“我的意思不是这样的”,但眼前的姑娘却一点儿责怪的痕迹都不露,甜笑道:“我明白,你的意思是你教我唱歌并不用我的名字来换。” 初新点点头,他很感激她的善解人意,所以他立刻追问她的名字,表明自己的歉意。 “晴,你叫我晴就好了。” 晴的确是个很惹人喜欢的女孩子,初新好像忘记了刚刚想回一家酒馆的愿景,这个下午的无所事事似乎也变得明朗可爱了。 晴已经离开了,初新却还是很兴奋,躺在床上盯着天花板,试图培养自己的困意,但他的思绪还是都飘到了晴的身上。他叹了一口气,从床上坐起,自嘲道:“初新啊初新,你不如改名叫花心,又好听,又应景。” 窗外突然传来了轻微的脚步声。 初新已三步并作两步来到了门边,侧耳听着动静。他听到了一种令他战栗的声音。 他隔着门板听到了另一个人的心跳声。 有人在门外听着他的动静。 初新很快想到,既然他听得到门外人的心跳,门外人自然也听得到自己的心跳。初新握住了菜刀的柄,他感觉自己并没有那么慌张了,他没有拔刀,因为他还不确定对方的来意,但他也在犹豫要不要拔刀,仅仅靠听觉判断隔着一扇门的人的动作无异于丧失所有的先机。 门外的心跳声消失了。 初新猛地打开门,一道黑影朝长廊的一头掠去,他也跟了过去,他隐约觉得,这个人会给他很多问题的解答。 长廊已经快到尽头了,他和黑影之间的距离也越来越近,不用三个起落,他就能追上黑影。可在第二个起落时,黑影突然闪身跑向长廊外侧。长廊外侧是一片竹林,竹林深处是黑漆漆的一片,黑影躲入黑暗,就仿佛鱼游入大海。初新本想放弃追逐,但他听到了声音,衣袂和竹叶摩擦的响声,他顺着这声音一点点摸着黑暗中的路。这太过危险,如果有人放冷箭,使暗器,初新恐怕难以躲避,但他又不甘半途而废,硬着头皮继续踏着发出“沙沙”声的铺满竹叶的松软地面。 竹林已尽,连同黑暗,前方有幽暗的灯光,黑衣人却不知去了哪里。 初新顺着灯光走过去,弯进了一个大房间,他看到了房间里的奇异动植物,那株七尺高的珊瑚,还闻到了白天那股高贵的香味。 这正是商人面见初新的地方。 “抓贼啊!”叫喊声从他背后传来,初新想循声赶去,但在门口已经有两个家丁拦住了他的去路。 “贼!”一个家丁说,说得又莽撞又难听。 “你这狗贼!”另一个家丁在“贼”之前加了一些修饰,初新觉得这些修饰还不如不加。 人很快越聚越多,初新倒是一点儿也不慌,他让那两个家丁搜自己的身子,证明自己并不是偷窃的人。可偏偏一个家丁从他的怀中摸出了一颗红宝石,另一个家丁从他的鞋里倒出了一块美玉。初新被七八个家丁抓住了手臂,又好气又好笑,却什么话也说不出来。 所幸有人替他说了话。 说话的人是三叔。 “所有人都不许碰初新少侠,他是我的客人,这是你们待客的方式吗?” 抓住他手臂的十几只手立刻全部撤离了,三叔的话对于他们而言就是圣旨。初新向三叔看去,发现晴搀着三叔的手臂。 她是三叔的女儿吗?初新已经看见晴向他眨了眨右眼,他微微点头回应。 很快,三叔和晴走到了他的面前,家丁鞠躬,齐声问好,一致得像受过虎贲军般严苛的训练。 初新没有关注这个,听到了他们对三叔和晴的称呼,他差一点儿像肉泥一样瘫倒在地上。 晴居然是三叔的第四个老婆。 他突然后悔了:自己为什么要追出来?为什么觉得那个黑衣人会给自己想要的解答呢?所谓的解答,许多时候不就是自己的执念吗?现在他身处嫌疑之地,虽然得到了一些回答,只不过那答案自己永远也不会想要。 因为那不是初新期待的,所以他不想知道。 三叔说话了。 他说话很轻,说得很慢,吐出的字很少。 这样别人才会用心听,他才能更好地构思,话语才会更有分量。 三叔说:“初新少侠,你那时拒绝了我的重金买剑之请,可见钱财于你如浮云,必不会让你做出鸡鸣狗盗之事。” 初新道:“我的确蛮喜欢钱,但是没有喜欢到偷窃的地步。” 三叔缓缓点头,继续说:“想来是有人从中作梗,嫁祸给你。” 初新也点头道:“我身上没有一分钱,搜身时却无缘无故多了一块宝石一块玉。” 三叔摸了摸自己的下巴,那里有一撮修剪整齐的胡子,这是他多年的习惯,可以加速他的思考,稳定他的情绪。 他好像真的理清了头绪,指着自己的家丁道:“刚刚是谁搜了初新少侠的身?” 初新恍然大悟,唯一的可能的确是那两个家丁将宝石与玉藏在手里,趁搜身时诬陷自己。他转身看向呆立着的家丁,试图在晃眼的火光下辨认,却再也找不见那两个人。 三叔震怒了,家丁们纷纷低头领骂。弯腰可能并不能够满足三叔,家丁们又跪在了地上。“无能”是三叔提的最多的词语,他责骂众人无法替他分忧,不能追查假币,也抓不到家贼。 初新站在原地,有些恍惚。 三叔开始抽打靠近他的家丁,抽打用的鞭子正是被抽打者之一的养马人递给三叔的。 初新没有想到,三叔这样一个上了年纪的商人,居然使一手狠毒的鞭法。他更没有想到的是,被抽打的人没有丝毫反抗的意思。他看了看三叔身后的晴,晴没有任何表情。 没有表情意味着麻木,意味着习惯,意味着不再争取,意味着放弃希望。 已经有人开始流血,三叔抽动着嘴角。初新从他脸上读到了兴奋。 控制别人,伤害别人,凌驾于别人之上,是不是真的会给人兴奋的感觉? 他不想知道。 他拔出了刀。 即使是很钝的菜刀,在初新手里也能瞬间将一根鞭子化为两段。 初新扶起了可怜的养马人,他没有看三叔的脸,但他的每个字都是说给三叔听的。 “我帮你抓家贼,帮你查假币的源头,你饶了他们。”他不想用敬称,他觉得三叔配不上他的敬称。 养马人呻吟着,他的腿血肉模糊。 初新把养马人的手绕在自己的脖子上,架着他头也不回地离开了。他不知道身后的三叔是什么样的表情,他也不想知道。 他只是轻拍着养马人的后背道:“这一切都过去了。” 第七章 屋顶的歌 逞英雄是一件很难的事,也是一件很累的事,因为英雄是很难的,也是很累的。 初新睡不着觉,他翻来覆去想着自己逞英雄的经过,品尝了晴钦佩的眼神里包含的甜美,又不得不开始思索一时爽快付出的代价,自己不光要去查一桩毫无头绪的假币案,还要追踪一个早已跑得没影儿的黑衣人,连那个养马人都没有说几句真诚的感谢,却像是惹了大祸般,草草敷了一点伤药就离开了。 他知道,在这个庄园干活报酬很高,商人是个愿意花钱的人。 凡是能挣钱的人,大多都是很会花钱的。 家丁下人宁可弯腰,宁可屈膝,因为这样的工作并不好找。忍一时的气,那个养马人就能让孩子和老婆吃到新鲜的肉,让自己喝点不那么浑浊的酒。 寻常人的生活不易,初新明白这个道理。 可他就是睡不着,他是个怕麻烦的人。 他突然想到,要是自己能在晚上偷偷地溜出去,是不是就可以省去很多烦恼。逃避有时候是种良方,多数情况下,逃避唯一的副作用是愧疚。此时此刻,轻微的愧疚好过无穷无尽的麻烦。 想到这里,初新就又两步跃至门口,他这才发现,门已经从外面锁上了。 门不知何时被反锁的,没有一点儿声响,没有被他察觉。 初新却全然没去想这些,因为他发现自己没有选择了,没有选择的时候,他的想法又变得简单纯粹。起码他没有再听到另一个人的心跳声。 他很快就睡着了。 这一觉睡得很香,睡到日晒三竿,初新翻身下床,开始做起了俯卧撑。早起适量的运动不仅能帮助人认识自身的状态,还能理清纷乱的思绪。 从地上立起的瞬间,初新觉得体力恢复到了极佳的水准,事情也并没有他想象的那么棘手。 他微笑着轻触被锁上的房门,门竟然缓缓开了,他竟然没有丝毫惊讶。 三叔的待客厅不仅摆满奇珍异宝,也挤满了客人,但三叔从不把他们视作客人。 有求于己的人,怎么算是客? 所以他的态度很倨傲。可他越是摆一副臭脸,来找他的人便越殷勤,点头哈腰的频率便越高。初新并不觉得滑稽,他知道这些衣着光鲜的人,其实有着和养马人一样的担忧。 初新在一边安静地等着,等三叔面前的人走得干干净净。三叔见到他,又恢复了和蔼可亲的模样。 和蔼可亲的意思就是有求于你。 初新没有任何得意的颜色,只是微笑着,三叔也微笑着,像是昨天晚上的事情根本没有发生过一样。 “那么,我有什么可以帮到三叔您的吗?” 三叔又抚摸着下巴上的胡须,眯起眼睛道:“帮我花钱。” 初新有些不相信自己的耳朵。 他只能静静听三叔解释:“你花的钱越多,市面上的钱就会流动得越快,假币就会出现得越频繁。” 初新还是有些不明白。 三叔举了个例子:“如果你是一个卖布的,有人花很多钱买了你的布,你会怎么办呢?” 初新想都没想就回答道:“我会去一家酒馆喝酒。” 三叔笑道:“你倒是个地道的酒鬼加色鬼。” 初新不好意思地挠挠头。 三叔接着说下去:“一家酒馆那位美丽的女主人,赚了你的酒钱,又会怎么办呢?” 初新沉吟了一会儿,说道:“她大概会去城南的巷子里找卖花女买花,那里卖的花又新鲜,样子又好看。” 三叔点点头,继续问:“那么这些爱美的卖花女赚了她的钱,又会去做什么呢?” 初新认识一位这样的卖花女,她的生活很简单:卖花,打扮,欢爱,直到年华逝去。他不无感伤地回答道:“她们会去买胭脂和好看的衣裳。” 三叔满意地笑了,因为他的逻辑逐渐完满了,他抛出了最后一个问题;“卖衣裳的人赚了她们的钱,又会做什么呢?” 初新已明白三叔的意思。卖衣裳的人赚了钱,自然会去买布。兜兜转转之后,差不多数目的钱又回到了卖布人的手里,而这一次流通已牵扯到了起码四个人。 “可这样做为什么就能有假币的蛛丝马迹呢?”初新心里还是存着疑惑。 “既然我们发现了成色这样差的钱币,别人肯定也能发现。如果你又有假的钱,又有真的钱,你会先花哪一种?” “自然是假的。” “是了,这正是“奸钱日繁,正钱日亡”的道理。只要你花的钱够多,花钱够快,假币也会雨后春笋般冒出来。” 初新品了品本该用作褒义的“雨后春笋”,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 三叔又叮嘱道:“当然你花钱也不能太快,太快容易惹人注意。” 一旦你带着目的做一件事,千万不要引起别人的关注,这道理初新明白。 三叔比了一个“七”的手势道:“差不多七天花完,不快也不慢。” 初新忽然用一种奇怪的语气问三叔:“你为什么要花自己的钱去调查这桩案子?” 这完全不像是个精明的商人。 三叔只是叹了口气,慢慢把脊背贴在他身后的墙壁上,回答道:“等你拥有许多财富的时候,很多其他的东西在你心里的分量也会越来越足。” 初新不懂,或者说,他并不理解这句话,因为他从未拥有过这么多钱。他心里有很多东西比钱重要得多,不过他倒也一直梦想着天上落金银雨,他觉得有钱人的烦恼总是少于没钱的人。 现在天上真的落了这样的雨,还只落给他一个人。 “钱和马车都在庄园的门口,你可以回城里了。”三叔说完这句话,就闭起了眼睛,一副冥想养神的姿态。 初新转身打算离去,但又在跨出门槛时问道:“上次要买我的剑时,您告诉我,如果凡事都雇人去做,恐怕您就不会如此有钱了。” 商人睁开一只眼看着他。 “这回为什么您没有亲自来找我?” 商人睁开了另一只眼,缓缓说道:“你不是那种喜欢做直截了当的生意的人,我也就不能用直截了当的请法。” “您就对我这么放心吗?我是说,就不怕我私吞了您的钱吗?” 商人笑了,大方地认可初新并不是一个见钱眼开的人。 初新无奈地摇摇头道:“看来我永远不会像您这么有钱了。” 商人的眼睛又双双闭起,只张了张嘴:“为什么?” “因为我看人没有这么果断,也没有这么准。” 马车的样式是一样的,但初新知道,自己来时坐的马车绝不是这一辆,两辆马车上镶嵌的宝石有些许的区别。 马车夫也和来时的不同,虽然都用斗笠遮着脸,但两者的身形差了许多,之前的很健壮,这个马车夫却很瘦小。初新想,大概每一辆三叔的马车都配了特定的车夫。 钱装在一个箱子里,一半金银珠宝,一半是太和五铢,看着满满一箱子的阿堵物,初新浑身上下都充满了劲头。尤其是他的脑袋,热得发烫。 他兴奋,不仅因为眼前的钱,更是由于他正要离开这个吊诡的庄园。 发烫的脑袋没多久就被黑布缠了起来。 因为装了一个大箱子的缘故,马车的车厢有些拥挤,初新虽然看不见,但还是不停变换着姿势,既能保护箱子不被盗窃,又可以让腰背不怎么僵直。 他的心痒痒的,只有碰到箱子时,才稍平复。他索性趴在了箱子上面。 初新一直觉得,自己的生活已经足够好,可真的有一大堆钱摆在面前时,他才明白之前的想法还是幼稚了一点。 以前的好,是吃的讲究,喝得爽快,现在却不同,他现下有的钱能让他在这七天里享受豪奢的生活。 他很快睡着了。 趴着成了最舒适的姿势,无论是生理上,还是心理上。 马车停了,初新也刚刚醒来,他兴奋地跳下车,全然不顾自己蒙着的眼睛。黑布一圈一圈解开了,眼前的人让初新吓了一跳。 这个瘦小的马车夫竟赫然是晴。 初新看着咯咯笑的晴,不知如何是好,晴却拽着初新的手进了酒馆。 一家酒馆。 敏看自己的眼神很奇怪,又像是佩服,又像是谴责,初新只能装作看不见。 可他的脸已红得像喝醉了酒。 装满宝贝的沉重箱子被四个人合力抬进了房间,他们都是敏的下手,只要是有钱的主,在一家酒馆都不用出门,就会有人料理打点所有的事情。他们已经从马车上镶嵌的宝石中看出了挣钱的机会,所以比任何人都卖力。初新觉得这没有什么不妥的,肯去寻找挣钱的机会,肯付出辛勤的努力,这样的人不发财,难道要让成天好吃懒做的人发财吗? 不过现在倒是他这个好吃懒做的人发了大财,他笑得有点得意,冷静下来的他,又在思索这笔横财究竟该怎么使用。 没钱的时候,挣钱很难,有钱的时候,花钱却也不容易。初新已经想了好几十种办法了,还是不能让自己满意地花光这一箱子的财物。 他想着去赌,可他赌技一般,在这方面的运气也并不算好,只怕一晚上就要输个精光。 他想把城南那些卖花女篮子里所有的花全都买走,好让她们能够开开心心地去买新衣服,快快乐乐地见各自的情人,可这样的话或许一年都花不完一箱子钱。 他想把敏店里所有的酒都买下来,可他一时之间也喝不完这么多酒,还是只能存在敏的店里,敏也就无法去买新的酒,钱就不能流通起来。 初新发现,有钱人的苦恼其实也挺多的,虽然都是些没事找事的苦恼。 更何况他也不能算个严格的有钱人,因为七天之后,这些钱都将在洛阳城的四面八方,不再属于他了。 他有些惆怅,又失眠了。 他的剑术老师曾告诉他,要是睡不着,不如去做点想做的事情。 初新想看星星。 他蹑手蹑脚出了房门,来到了一家酒馆的屋顶。 屋顶已坐了一个人。 晴。 她本是个晴朗的姑娘,此刻却像远山上的冰。 初新想:她一定有心事。他不想打扰晴,准备下楼,晴却叫住了他,让他坐在自己身旁。 “你一定很想问我,为什么偷偷跑出来。” 初新沉默着。沉默的意思,可能是认同,也可能是反对。 晴知道初新表达的是哪种意思,她继续问道:“那你为什么不问我?” 初新笑了笑,说:“你有没有问过我是怎么学会的那首歌谣?” 晴摇摇头。 初新道:“所以我也不会问你为什么要偷跑出来。” 初新不会主动去问别人的事情,他怕多问会触及不该触及的东西,戳到不该戳到的痛处。 晴明白这个道理,但她还是撅着嘴道:“倘若是我希望你问呢?” “那我问你,你为什么要偷偷跑出来?” 初新刚刚还是满不在乎的样子,现在却盯着晴,眼里闪动着光。 晴本想生气的,此刻却一点儿怒意也没有了,她感觉得到,初新问得很认真。 他的确是想了解的,只是碍于习惯和对她情绪的照顾,并没有显露出来。 晴开心地笑了。 她的笑容像是春日里解冻的溪水,在雪白的月光下流进了初新的心田。 “整天待在庄园里,无论是谁都会闷坏的。” 为了阻止心动的念头发端,初新想说些话分分神,就替晴回答了自己的问题。 他觉得这个答案也是显而易见的。 幽长的走廊,锁上的房间,神秘的黑衣人,喜怒无常的三叔,麻木的家丁。 只有她,这个活泼美丽的黄鹂般的姑娘,是让人欢喜的。 可在那个庄园里,仿佛美好的事物才是一种错误。 晴扭过头来,眨了眨眼睛道:“那只是次要的原因。” “次要的原因?” “以前也有很多这样的机会,但是我并没有偷偷跑出来过。” “你没有?” “一次也没有。” 初新不明白。 他想不通,像她这样的女人,居然能够在庄园里心甘情愿地待这么久。 她明明是一个心思活络、细腻敏感的人,在学唱那首歌谣的时候,初新就认为她不适合待在那里。 “这次我肯跑出来,是因为你很像他。” “他?” 晴的眼神忽然变得空洞呆滞,初新对这个“他”的好奇也加重了很多。 “他”是谁?他和晴是什么关系,发生过什么故事?自己又有哪些地方像他? “在嫁给三叔前,我一直陪在他身边。” 这符合初新心里的一种猜想。 “他一直对周围人很好,对我更是温柔,经常陪我去散步,去看星星。” 初新没有再想下去,他只是静静地听着。 “可很多年过去了,他从没说过要娶我。” 对承诺的渴望,随着年华的流逝,总是会越来越强烈。 “有一回我问他把我当成什么,他竟然什么都没说。我气极了,就嫁给了那时刚刚死了夫人的三叔。” 晴的声音有了阻塞,她说话已不再容易。 “让他不懂得珍惜,现在他肯定还在后悔。” 晴笑了起来。 “我赢了,他输了。” 可赢的代价实在太沉重。 初新已不忍再听下去,因为他看到两行清泪从晴的笑脸上滑落。 她显然并不能像初新一样很好地隐藏自己的情绪。 “你真的很像他,昨天晚上,你阻止三叔鞭打家丁时怜悯又愤怒的神色,简直和他一模一样。” 初新有些心酸,他本以为晴说的是一个欺骗感情的混蛋,可从晴的话语中,他分明觉得这个人不仅不惹人讨厌,还有些可爱。 这样一个人为什么不能给晴一个承诺? 他们为什么不能在一起? 初新觉得这里面肯定有复杂的原因,可连他都想得到这一点,为什么晴不能沉下心来,尝试去理解? 他应该想到,爱是盲目冲动的,所以爱能够催生恨。 “他和你一样,也用剑,或许剑术比你还高呢!” 晴的语气又变得兴奋,眼里也重新恢复了光亮,她真心为她爱着的人感到骄傲。 即使那个人已永远不属于她。 初新本想说比自己剑术高的人还是有很多的,可觉得这样有贬损她心上人的意思。他想顺势让晴更好受一些,于是他拔出了背上的菜刀,平放在膝盖上,道:“剑术比不过他,我还有一套天上地下独一无二的刀法。” 晴五指捏成拳头,轻轻捶在初新的手臂上,嗔道:“论滑稽,他倒是真比不过你。” 看见晴被逗乐的样子,初新松了口气,也开心了不少。 他总希望他喜欢的人和喜欢他的人多笑笑。 大多数情况下,笑总比哭要好一些。 但是无论是谁,都难免要哭一哭的,因为有些痛苦和无奈,只能用发泄来排遣,无法依靠笑来嘲解。 初新突然想起了那位总是保持微笑的王爷。 他难道就没有什么非哭不可的时刻吗? 或者他一直在哭,只能一直用微笑来伪装。 “好不公平。” 晴突然笑着抱怨了一句。 “哪里不公平?” “你都知道这么多关于我的事情了,我却只知道你的名字。” 初新不觉笑了,笑晴这近乎可爱的无理取闹。他发现晴比他想象的聪明得多。 你想了解一个人,最好让他先了解你。 他明白晴想探知他的过去,但他不愿意说。 那会给他带来痛苦,以后可能也会给晴带去不幸。 所以初新只能打起了哈哈:“谁说你只知道我的名字,你还知道我以前用剑,现在使菜刀。” 晴的眼睛黯淡了,初新看到了这种变化,他不知该说什么好,只能静静地坐着,时不时扫一眼自己的脚尖。 这是他逃避的讯号。 对于一个软弱的人而言,逃避是一种常用的方法。 或许他大大方方地说出来,谁也不至于不开心,可他就是办不到。 他太容易爱上别人,又太难忘记。所以他宁可没有人过问他的伤痕,没有人愿意对他敞开心扉,这样他就不会轻易把心给谁,也不至于承受再将心要回来时无尽的痛苦。 何况晴是一个有夫之妇。 他已经不安地感觉到,自己下陷的速度要比预计的快得多。 他只希望晴困了,早些去睡觉。 晴半点困的意思都没有,她正兴致勃勃地望着天上的月亮,好像刚刚初新的敷衍什么影响也没有造成。 可初新明白,她心里不可能一点儿疙瘩也没有。 但他还要做另一件对不起她的事情。 他打算下楼睡觉。 初新的打算永远执行得很慢,在他挪动双脚时,晴瞥了他一眼,初新就放缓了动作。他有时也看不起自己,行事总是不够果断,甚至有些拖泥带水。 他在做很多事,说很多话之前,总要想很久。 这本来是个不错的习惯。 他能逮到千面人,避开一次又一次危机,靠的正是他大量的思考和频繁的犹豫,但有许多其他的情境中,他却希望自己能笨一些,起码,想得少一点。 幸好,敏的出现救了此刻的他。 敏也失眠了。 敏是个作息极度规律的人,可要经营一家酒馆本不是一件易事,所以她偶尔也会睡不着觉。 睡眠永远属于那些想得少的人。 初新想将敏引导到他和晴中间的位置,敏却悄悄把初新的手推开了。她坐到了另一边,把初新夹在了自己和晴的中间。 初新诧异地看着敏,晴却只是扫了一眼。 有人说,男人永远无法了解女人,而女人却天生就了解自己的同类。 也有人说,男人要了解一个女人,可能要花上十年甚至数十年,而女人要了解一个女人,可能只要一瞥。 晴或许已经完全了解了敏,敏或许也已经完全了解了晴。 可初新依然不懂任何一个人。 “你们在聊什么呢?” 敏枕着自己放在膝盖上的左臂,侧过脸来问初新和晴。没等初新回答,晴已经抢先道:“我们在聊初新以前的事。” “以前的事?” 敏看着初新,不由地陷入了回想。 初新和敏师从同一位剑术老师,以往初新做的许多事,尤其是糗事,敏都一清二楚。 在她回忆里的是哪件事呢? 是初新放风筝时摔了一个狗啃泥吗?还是他和伙伴比剑时差点将老师的头发削下一截来呢?晴不知道,初新也不知道。 初新只知道,那时敏还是经常笑的。 晴忽然兴冲冲地问敏:“你是他的朋友,你能不能告诉我,他是个什么样的人呢?” 初新皱眉,他觉得他此刻最好的做法就是下楼睡觉。 敏装作没有注意到他的不安,掰着手指数了起来。 “他这个人,又固执,又气人,你让他往东,他偏要往西,你在想些什么,他总有办法知道,却永远不会告诉你他在想什么……” 晴认真地听着,偶尔还会瞟初新一眼,闪着眼睛咧嘴笑。 “总之呢,只要你有气他的机会,就该好好教训教训他。”敏的手指头掰完了,初新只能苦笑。 当一个女孩子数落你的不是时,你最好安静地听着,听完还不能反驳,否则你可能会迎来第二轮数落。 可初新的心里还是生出一股温暖之意。 很多个失眠的长夜,他是一个人对抗的。他记起有一回自己躺在坟场边缘,因为周围奇怪的响动和零星的鬼火,怕得睡不着的经历。孤独在这种时候成了一种好处,它会让你淡忘掉一些无谓的恐惧,它会让你觉得,起码孤魂野鬼还没有遗弃你,还愿意陪着你。 现在陪着他的,并不是什么女鬼,而是两位鲜活可爱的姑娘,她们的调侃取笑,让初新真切地体会到自己还活着,自己的生命还在燃烧着。 “采莲南塘秋,莲花过人头。低头弄莲子,莲子清如水。” 晴唱起了这首南国的歌谣,敏也低低地应和着。敏想起了那张动人的笑脸,温婉的水乡姑娘才有的姣好容颜。 阿青。 她把这支西洲曲教给阿青,阿青又把它教给了初新,不过教的时候没有告诉他题目。 阿青的做法和她对初新的喜欢一样,总是留有一部分藏在心里。 敏看向初新,初新又在原地静静地发愣。 敏蹙着眉,担心初新还在为阿青的死自责。 那把青铜剑,本是阿青送给初新的礼物,现在也一并丢失了,初新除了回忆,已经没有任何理由记起阿青。 可她也想得到,只要记忆不灭,思念就永远能侵占一个人心房的所有角落。 初新在想什么呢? 他想的是江南的风,池塘里的浮萍,溪边的垂柳,避寒的雁群。他想的是山间潺潺的流水,蓝天边缘柔软的云朵,听雨落下的廊檐。 他想的是阿青。 世界上如果没有情感,人类就能免于很多痛苦。 可世界若是没有情感,人类可能早已灭绝。 正因为真情的美丽,人类才永远心怀希望。拥有希望,就拥有改变现实的力量。 初新忽然站起身,张开了双臂。他望着月光下的洛阳城,胸中有很多话想要倾吐,但他终究没有说,只是微微笑了笑。 他知道,夜色沉沉,但光明已在望。 可他也没法预料,光明再临人间要付出多大的代价。 他甚至也想不到,这是他们三人第一次坐在一块儿聊天,也是最后一次。 第八章 黑色的拔剑声 钱一旦大手大脚地花起来,金银便都成了流水。 一大清早,初新就起了床。他只睡了一小会儿,但他却感觉自己充满了活力。 他的兜里揣满了钱。 他先去到城南,找了所有看着顺眼的卖花女,买下了她们所有的花,而且买一赠一。 买一捧鲜花就赠予卖花女多一倍的钱。 卖花女们纷纷向初新抛去媚眼,还有的用拉拽的方式试图将他变成自己新的情人。 虽然很享受这种群芳簇拥的感觉,可初新还是躲开了她们的怀抱,奔赴下一处花钱的地方。 人靠衣装马靠鞍,初新不太习惯人们看他身后别着菜刀的异样眼神,于是他决定给这把普通的钝菜刀配个华贵的刀鞘。 鲁胜班是洛阳城最有名气的木匠。 传说他是战国时公认的能工巧匠鲁班的后代,为了超越他的先祖,他把自己的名字改成了“胜班”。 可惜他的天资没有鲁班那么高。他对机关术并不精通,伐木的诀窍也不知晓,木工更是欠些火候。 可他自认为还是掌握了一门超越鲁班的手艺。 他做的木质剑鞘刀鞘不仅轻便耐磨,鞘上面的花纹和用漆的样式也都让人满意。 洛阳城有头有脸的人物,凡是佩刀剑,刀剑鞘是木制的,那必然是鲁胜班的手笔。 鲁胜班上了年纪,瘦骨嶙峋,还有些驼背,初新把菜刀放在他面前时,他正佝偻着身子对着一块木头发怔。 “您能帮我做个刀鞘吗?”初新毕恭毕敬地问鲁胜班。 鲁胜班是这方面的行家,初新很尊重这样的人,任何一样东西要做到极致都是很难的,需要极高的天赋和不间断的努力。 鲁胜班像是什么也没有听见一般,依然死死地盯着这块木头。 初新顺着鲁胜班的视线看过去,这是一块又短又窄的木头,但终究还是块木头,初新看不出这块木头里有什么玄机。 他不忍打扰这个苍老的匠人,四下寻找,发现了一个方形的木头制成的物件,便一屁股坐了上去。 他很会利用周围环境里有的东西给自己创造便利。巧合的是,这个方形的木头器件正是鲁胜班制作用来坐着休息的。 “这块木头有什么稀奇的地方吗?您已经盯着看了很久了。” 鲁胜班的背越发弯,初新的困意也突然涌了上来,他实在有些等不下去了,好奇地问道。 “别说话,”鲁胜班厉声道,“我要用这块木头做一个剑鞘,不要打断我。” 初新只能继续陪着鲁胜班盯着木头看。 一般的木头做刀鞘剑鞘时,都需要将它从中间锯开,用刨刀挖出合适的凹槽,然后再把锯开的两部分粘合在一起。这一块木头却完全不同,它不够长,无法包裹剑身,宽度也不够,比一般的剑宽还窄上了一分。 这样的木头怎么用作剑鞘? 初新的钱在这里大概是花不出去了,可他听完鲁胜班的话却笑了起来。 不过看到鲁胜班满脸的严肃,他还是立刻闭上了嘴。 鲁胜班的背弓成一个锐角后,他终于摇摇头,像是承认自己被彻底难倒了。随后,他的腰和脖子以一种奇怪的姿势弯折,他的脸朝向了初新。 “做个刀鞘是吗?” “是。” “装这把菜刀?” “是。” “要怎么样的?” “贵的,越贵越好。” 鲁胜班的眼中流露出轻蔑的神色,流露得不多不少,刚刚能被初新捕捉到。 初新问道:“前辈似乎对晚辈的话不太满意,是吗?” 鲁胜班答道:“我总觉得,如今的年轻人太自以为是,所以我并非对你不满,而是对你们这些狂妄的年轻人都有些反感。” 初新笑着说道:“前辈问我想要怎样的刀鞘,晚辈想要的便是贵的。” 鲁胜班拍起了桌子,桌上的木屑一惊一乍地跃动着,桌子就好像他的骨架一样,随时有可能颤栗着倒塌。这是个古怪且骄傲的老人,他对自己的手艺很看重,他认为自己的每一个作品都是无价的,给它们定价已经是他对生活最大的让步与妥协。 所以有时候不是顾客挑他们,而是他们在挑顾客。 现在,鲁胜班已经不再将初新视作顾客。 “你走吧,我绝不会给你做什么刀鞘的。” 初新却一点儿也不生气,他指着桌上那块又短又窄的木头问鲁胜班:“前辈,我可以用一下这块木头吗?” 鲁胜班已埋头于其他工作,他显然不想再让初新打扰他:“你拿去吧,这种尺寸的木头,我随时都能做一块新的。” 初新拔出菜刀,小心翼翼地在木头上切了一刀,然后满意地把木头摆回原处。 他诡异的举动还是勾起了鲁胜班的兴趣。 鲁胜班问:“你在干什么?” 初新指了指木头道:“做剑鞘。” 鲁胜班瘦弱的骨架连同他的嘴一起笑得颤抖起来:“剑鞘?你管这个叫做剑鞘?” “能放剑的木头,为什么不能叫剑鞘?”初新随手取了一柄剑,放在木块的切槽中,然后拿起木块,猛地把木块由横放改成竖直角度,剑居然像被吸住了,牢牢地待在切槽里。 鲁胜班怔住了。过了很久,他才走过来,从初新手中接过木块和剑。 “你用木块把剑夹住了?” “是,木头大多数都有良好的韧性,把剑取出之后,切槽会变窄,恢复原来的大小。” 鲁胜班点着头,兴奋地举起那块木头问初新:“你是怎么想到这个办法的?” 初新道:“学习剑法的人都知道,剑法的精髓在于用剑给对手造成威胁,只要能让对手认输屈服的招式,都是剑法。” 鲁胜班想不通剑法与剑鞘的联系,问道:“这和制作剑鞘有什么联系呢?” 初新继续说道:“剑鞘的制作也是一样的,只要能让剑柄保持在一个固定的位置,保证拔剑的速度和稳定性,这样的木头便可称作剑鞘。” 鲁胜班端详着手里的“剑鞘”,有些不解地问:“这样的剑鞘真的能用吗?” 初新却表示了自己的肯定:“这样的剑鞘起码有两个好处。” “两个好处?” “是的,第一是拔剑更快,你看,像这样。”初新把木块别在腰的右侧,切槽朝上,夹住剑,剑尖并非指向身后,而是指着脚尖,他的右手握住剑柄,轻轻一抬,剑尖已经指向了鲁胜班的咽喉。 “真是怪异,可的确比从一般剑鞘中拔剑要快得多。”鲁胜班失声赞叹。 “是啊,普通人若是右利手,剑鞘一般挂在腰左,拔剑就需要反手,而且必须等剑身完全露出才能施展招式,自然慢了许多。” “那这第二个好处又是什么?” “轻敌。” “轻敌?” 鲁胜班更想不通了,区区剑鞘,如何能有轻敌的功用? “如果在此之前,你看见你的对手用这样的剑鞘,用剑尖朝前的怪异姿势佩剑,你会觉得他是个厉害的角色吗?” 鲁胜班承认自己不会。 甚至刚刚他还认为初新是个自作聪明的毛头小子。 现在他已由衷地佩服初新的思考力和对剑的理解。 “看来以后我要制作大半截剑露在外面的剑鞘了。”鲁胜班不无自嘲地说道。 “那倒也不至于。” “哦?” “这种佩剑方式虽然有两个好处,却也有两个坏处。” “坏处?”鲁胜班又一头雾水了。他明白凡事总是有好有坏,但他又实在想不到初新想说的坏处是什么。 他不禁有些感叹,自己实在是老了。 “其一,这种剑鞘很容易让剑割伤自己。” 鲁胜班点点头,这一层很容易想到。 “其二,这么佩剑锋芒太露。” 鲁胜班想,这不是和第一个坏处一模一样嘛。 初新仿佛读懂了鲁胜班的疑惑,解释道:“这个锋芒太露,指的是气势上的。” “气势上的?” “对,比武时的气势固然重要,可太过突出时,这种锐气就会反噬自己。” 这正是“木秀于林,风必摧之”的道理,老人明白得比年轻人深刻,所以鲁胜班很快就理解了。因为执拗古怪的脾气,自视甚高的念头,他不知伤了多少人,也不知被多少人伤过。 言念君子,温其如玉,这是中庸,也是大道。 初新的菜刀马上会有一个漂亮的刀鞘,鲁胜班制作得很快,却也很用心。他不仅挣到了丰厚的报酬,也收获了有意义的一课。他现在已觉得身边的年轻人都可爱了许多。 夜幕很快降临了,老人正给刀鞘镶着宝石。这些宝石并不是上乘的货色,但到了老人的手中,无论是价值连城,还是一文不名,都能在刀鞘上找到适合自己的位置。 他的手依然稳定,双眼明亮。只有他自己知道,仅仅在制作刀剑鞘的时候,他才能恢复部分年轻的活力。 脚步声响起。 鲁胜班没有抬头。他在工作的时候不喜欢分神做其他事情。 “我要的剑鞘,你做成了吗?”脚步停息,话语却响起。 鲁胜班的右眼跳了一下,除此之外,他没有任何表情的变化,只是指了指放在他左侧的木块。木块已经连接了皮制的腰封,可以称作是完整的剑鞘了。 说话的人拿起木块,冷哼一声。 “我以为你这样的庸才,并不能想到这么独特的办法。” 鲁胜班在镶嵌最后一颗宝石,听见这话,停了手上的动作。他僵硬地转过脖子,盯着说话的人。同上次来时一样,说话的人穿着一身的黑色,脸也隐藏在黑色帽兜下。 他甚至连说话的语调都像是黑色的。 唯一不同的是,上次来时,他没有佩剑,这一次他的腰部右侧却挂了一个奇怪的剑鞘,一柄剑剑尖指向他的脚尖,夹在剑鞘之中。 剑鞘的样子正和初新想象的一模一样。 精于此道的鲁胜班自然首先注意到了黑衣人腰间的剑鞘,他生气地拍着桌子道:“既然你早已想到,何必拿着这块木头来问我?” 黑衣人的腔调变得极其夸张,他在干笑一阵之后,把鲁胜班做的剑鞘扔到了地上。 “我只是想在复仇之前,让你品尝一下羞辱的滋味罢了,可惜你还没有我预想的那么笨。” “复仇?”鲁胜班的表情与其说是恐惧,不如说是惊讶。 黑衣人把一副剑鞘放在了鲁胜班眼前。 华贵的紫檀木,龙凤的纹理,镶着闪耀的珍宝和玄色的球状石头,中段刻着五个字,“天水第一剑”。 “认得吗?”黑衣人带着讥诮的意味说。 “认得。”鲁胜班的瞳孔在收缩。 “认得就好,那你应该知道,我来找你是为了什么。” 黑衣人就一动不动地站在原地,而鲁胜班却已因为他的存在,连气都透不过来了。 他感觉自己仅存的生命力也在流逝,用很快的速度流逝。 他忽然用恳求的语气说道:“让我把这个刀鞘做完吧。” 黑衣人点点头,鲁胜班就继续镶嵌最后那颗宝石。他的动作没有因为害怕而加快,也没有因逃避而放缓,在制作刀鞘时,他已经不受外物的挂碍。 夜色更深沉。 黑暗是夜的颜色,黑暗也是黑衣人拔剑时的声音。 初新花了一天的钱。 他去城北的酒楼里包了一张桌子请路过的人吃饭,又去城西给一些年幼的孤儿送了几只烧鸡和几壶酒。初新并不赞成孩子饮酒,但也不反对这些小孤儿喝。他觉得酒本来就是给悲伤者解愁用的。 现在,满载着充实与满足,他准备取完刀鞘便回一家酒馆睡觉。 房门大开,可鲁胜班显然不在屋里,屋里没有点灯。老人的视力并不好,到了晚上,除非倒头就睡,否则一定会点一盏油灯。 越老的人便越喜欢光与热。 初新还是走进了屋里,他觉得屋里一定发生了什么。 一进门,初新就再也看不见任何东西了,他只能摸着墙壁,搜寻着记忆中屋内摆设的位置,一步三探地来到鲁胜班做刀鞘的那张大桌子前。一伸出手,初新就触碰到了一副刀鞘,可他没有急着走,依然在桌子上摸索着什么。 身后的黑暗中,竟似有股杀意在升腾。 有经验的杀手准备行动时,就会散发出这样的气息。 初新的脊背像贴着一块冰,他两臂的汗毛正一根根竖起,可他并不打算立刻回头。 周身都是黑暗,回头并不能让自己看见敌人。 而且一旦转过身去,衣袂的风声就会掩盖对手的动作。 他有种不祥的预感,回过身的一瞬间,对手的剑就会插进自己的心口。 所以他不能回头,连动也不能动。 身后的人已经动了。 初新从没听过这样的拔剑声。 根本没有剑与剑鞘摩擦发出的清脆响动,也没有剑在拔出一刻因抖动而生的龙吟。那声音就像落叶告别枯枝,飞鸿离开雪地。 他是怎么做到的? 初新来不及想这个问题,剑已破空而来。这一剑的速度太难想象了,初新不得不承认,自己从没听见过如此迅疾的出剑声。 这本是任何人都无法躲避的一剑。 可初新只是偏了偏身子,剑就从他胁下擦衣而过。 剑势有了片刻的凝滞,可能对方也想不到这一剑会落空,可他的反应也很快,持剑上挑,试图削下初新的手臂。初新已感受到了剑锋的温度,那种冰冷、无情的温度。 那是死亡的温度。 他唯一能做的就是抬起左臂。靠着这一抬,他也顺势转过身来。转身面对的依然是黑暗,但只有面朝对手,才能有反击的机会。 初新握住了菜刀柄,背靠着桌子,感觉镇定了许多。这之间,他已经吃力地避开了五剑,一旦第六剑刺来,他可能真的无力躲闪了。 第六剑已经刺了过来,初新的菜刀却也已劈砍向出剑的手,这是他思考之后唯一的办法,用左臂去挡剑,用菜刀砍下对方用剑的那只手。 初新的左臂没有中剑,他的菜刀也没有削下任何东西,那柄剑在刺来途中突然又缩了回去,握剑的手也像是凭空消失了,连屋内满溢着的杀气也散得无影无踪。 “你不是鲁老头?” 眼前的黑暗里传来了低沉的嗓音。 “你是谁?为什么要杀我?”初新仍然紧握着菜刀,不敢放松。 “我想杀的并不是你,只是你来得不太凑巧。”低沉的声音又起,但说话人的位置却已改变,似乎与初新拉开了一些距离。 “你要杀鲁老前辈?” “他欠我的,他欠我已太多。” 这句话在初新听来不像是人类说的,却像是厉鬼。许多时候,人与鬼不同的地方仅仅在于,人还活着。仇恨能带来死亡,却也能让人活着。初新隐约感觉到,他面对的这个人活下去的动力可能只剩下仇恨。 “你走吧,我不想杀你。”黑暗中的声音又传来了,说话的人也已到了第三个位置。 “是不想杀,还是杀不了?”本已可以走的初新,却明目张胆地挑衅了一句。 “杀不了?”对方突然大笑了起来。 “很好笑吗?”初新嘴上这么问,却也跟着一块儿笑。 “天时地利人和,你一样也不占,我怎么会杀不了你?” 初新却有不同的看法。 “天时地利人和,我全都占尽了,你又怎能杀我?” 两个人刚刚还拼得你死我活的,现在却斗起了嘴。 “你在我要复仇时进门,就已失了天时;你在这间暗无天日的屋子里与我争斗,就已失了地利;你对那鲁老头有所牵挂,不能做到心无旁骛,就已失了人和。你说说看,这岂有不输的道理。” 初新心下一惊,天时、人和两个方面都被他说中了,可又很奇怪,既然自己看不见,对方也应该看不见才是,又何来地利之说? 初新突然记起了元欢。在一家酒馆和他见面那次,也是半点儿光亮也没有,元欢却好像看得清自己脸上的表情。 但元欢的声音并不似这般低沉。 初新的确听说,有一些人的眼睛能在黑暗中看清东西。 莫非这个人就长着一双夜眼? 他没有想下去,只是反驳道:“一个人要杀人的时候,也是那个人最容易被杀的时候,这一点上,你已失了天时。” 无言的黑暗。 初新继续说道:“我背靠着这张大桌子,这桌子上的物件便都是我的武器,实在不行我还可以躲在桌子后面抵挡你的剑,你那里却是空空如也。你已失了地利。” 依旧黑暗,依旧无言。 初新最后补充道:“如果我没猜错的话,鲁老前辈还在这个屋子里,就在某个角落。你之所以频繁移动自己的位置,既是想找到他的藏身之处,也是怕他从背后偷袭你。如此看来,你连人和也失了。” 过了很久,黑暗中才传来声音:“你是怎么知道他还在这里的?” 初新敲了敲桌子道:“他在桌上刻了四个字,‘我在屋内’。” “老狐狸越老便越狡猾,我本以为他在做刀鞘,谁知他竟在刻字。” “任何人在生死危亡的时刻,总是会变得聪明很多的。” 说完这句话,初新顿了顿,用一种奇怪的语调问道:“你的眼睛失明了?” 黑暗里又久久无言。初新知道,他的猜测是对的。 只有瞎子和夜眼才会把这黑暗的房间视作有利的战场,而既然他连桌上刻的字也注意不到,答案就显而易见了。 “我本来不会是个瞎子的。” “本来”这个词语,本来就充满了后悔与无奈。 “你可知道在没瞎之前,他们都管我叫‘天水第一快剑’。” 初新睁大了眼睛,张着嘴,不知该说些什么。 与他交手的这个瞎子,竟然是昔日的天水第一剑客向阳子。 向阳子很早就成名了。 他的剑很快,他拔剑的速度更快,许多人和他交手,从未见识到他的剑招,因为当他拔剑时,胜负就已失去了悬念。 他是个顶尖的剑客,也是个多情的剑客。 他喜欢赏花,喜欢喝酒,喜欢美人,喜欢享受。 关于他的传说,从不限于剑。 据说他曾在一个春天千里迢迢赶到江南,不过是想看看最后一片梅花如何落下;他也曾把自己关在家里半年之久,闭门不出,只为研究酒在酿制过程中的细微变化。 他简直是初新这一代的年轻剑客最崇拜的人。 这样一个人,却在名气最盛时销声匿迹。 有人说他厌倦了江湖的纷争,隐居在北方的草原,佳人牧歌相伴;有人说他被一个女子伤透了心,遁入空门,青灯古佛作陪。可初新怎么也想不到,他成了一个充满仇恨的瞎子。 “你一定听过我的名字。” 初新点点头,他一时缓不过来,甚至都忘记向阳子根本看不见他点头的动作。 “如果你变成我这个样子,你的报复或许会恶毒一万倍!” 初新说不出话。不幸并没有降临在他的身上,他没有资格去评判向阳子的对错,也不敢妄言自己会怎么做,可他还是恳请向阳子饶鲁胜班一命。 “你认识他多久?”向阳子问道。 “不到一天。”初新回答。 “那我奉劝你收起你的同情,这种情感迟早会拖累你。”向阳子冷冷地说道。 剑是冷血的,是无情的。剑客一旦有了情感,剑法便会大打折扣。初新的剑术老师不知向他提起过多少次,初新也明白自己的这个弱点,可他总是改不掉。 他总觉得没有人能戒掉情感。 他总觉得能去同情别人的剑客才算是伟大的剑客。 所以他还是执意要阻止向阳子。 “就算你这次阻止了我,你又如何担保他一世平安?”向阳子又用讥诮的语气说道。 “我不知道,可既然我在这里,我便不能任由你杀他。” “不想让他被杀,你的办法只有一个。” 初新知道那个办法是什么。只要向阳子死了,鲁胜班自然不会有生命危险,可他也不愿意杀人。 向阳子强忍着笑意说:“你这个人实在是滑稽,又不愿意让我杀他,又不愿意杀了我,年轻人的想法总是奇怪一些。” 在初新看来,这一点儿也不滑稽。 人的性命没有一条是滑稽的。 向阳子不笑了,初新听到一种怪异的声音,像是剑回到了剑鞘中,可响动又十分微弱。向阳子的脚步很轻,但初新听得出他走了。初新还是不敢松开握刀的手,他怕自己一旦失去戒备,就会给对手可乘之机。 门外远远传来了向阳子低沉的嗓音。 “你和以前的我很像,正因如此,我送你一句忠告。” 初新想不到向阳子的脚步如此快,他只能在原地静静地听着。 “不要为不值得的人拼命。” 过了很久,鲁胜班颤抖着从大桌子下爬了出来。 他在桌上刻完字,镶嵌好了宝石,就钻到了桌子底,向阳子的剑虽然很快,却被他从容的态度蒙骗了。 向阳子以为,鲁胜班已经不再打算逃避,所以当他想明白自己中了缓兵之计时,鲁胜班早就逃离了他的剑锋。 “初新少侠,多亏了你啊,老夫捡回了一条命。”鲁胜班的声音有些发虚,他显然还是怕得要死。也难怪,只要向阳子没有确认鲁胜班的死,便会一再找上门来。 “前辈不必客气。” “方才我为了保命,无法开口提醒你,把你也拖入了这险境。” “前辈此举也实属无奈,不必内疚……” 初新的脊背忽然凉透了。 他发出了自己才能听见的惊呼。 如果刚刚他没有挡住向阳子的攻势,死在了这屋里,鲁胜班是不是就可以高枕无忧了? 第九章 见不得光的人 铜油灯点亮了。 光瞬间充满了房间的所有角落。 火是一种神奇的东西,是人类与黑暗斗争的伟大发现,是勇敢者从神这里偷窃的赠礼。 初新听说第一个能生火的人被称作燧人氏,使用的是钻木的手法。 掌握了火这种元素,人们不再茹毛饮血,能够拥有更长的寿命,点燃的火把可以驱赶黑暗中的猛兽,甚至用来焚烧山林,围捕猎物。 火也给历史添了许多笔墨。 战国时,燕国名将乐毅半年连下齐国七十余城,田单用反间计逼走乐毅,再摆火牛阵大破燕军,尽复失地;东汉末年,曹操统兵二十余万,号称八十万,以不可逆之势南下长江,周瑜诸葛以五万之众,乘东风之便,以火击退北人,促成了三足鼎立的局面;刘备称帝后,兴兵伐吴以报关羽张飞之仇,夺荆州之恨,吴都督陆逊在猇亭一把火烧尽蜀军营帐,让昭烈皇帝只能在白帝城郁郁而终。 现在,火能带给鲁胜班的并不多,却足够让他镇定下来,讲一讲旧事。 鲁胜班道:“天水第一剑客,说起来已经是二十多年前的事情了……” 初新就静静地听着,二十多年前,他还是个玩泥巴的孩子,而鲁胜班早已是个成名的匠人。学剑的他对于向阳子的故事也非常好奇,他也想知道什么样的不幸发生在了这位天才剑客的身上。 鲁胜班说了下去:“他那时来到了洛阳,看望他最好的朋友。” 初新问:“向阳子的确有很多朋友,可他最好的朋友又是谁?” 鲁胜班道:“他认识的稀奇古怪的人实在太多,愿意和他认识的人也太多,大部分是想借他的名气,沾他的光,这个人却不同。” 初新又问道:“哪里不同?” 鲁胜班的眼中有了一种奇异的光彩,他仰起头说道:“这个人和向阳子结交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打败他。” 初新很疑惑,不解道:“这样的人怎么能成为他最好的朋友?” 鲁胜班反问道:“这样的人为什么不能成为他最好的朋友?” 初新解释道:“那个人想要击败向阳子,他就是向阳子的对手,一个对手又如何成为最好的朋友?” 鲁胜班叹了口气,回答道:“一个人最好的朋友却往往就是最可敬的对手。” 初新细细品尝着这句话,忽然问鲁胜班:“这是个可敬的对手吗?” 鲁胜班先是摇摇头,又点点头,最后觉得这两种单纯的表达方式都不太对,还是用语言描述了自己的看法:“他曾经是值得尊敬的,可后来却变得不同了。” “为什么?” 鲁胜班敲击着桌面,一字一句地说:“因为他太想赢了。” 太想赢,这三个字总结了许多的成功,也道出了很多痛苦的根源。 鲁胜班继续说道:“他本来也和向阳子一样,是个顶尖的剑客,可他和向阳子比起来,总是差了一点儿,谁也说不出他差在哪里。他的拔剑和向阳子一样快,剑招和向阳子一样纷繁,应变能力同向阳子一样强,可他总是差向阳子一点儿。” 初新也体会过“差一点儿”的感觉,那感觉就像你在够一片叶子,明明跳起来指尖能够碰触,却永远也摘不下来。 这一点儿差距或许并不源于两人的实力,可能只是因为第一场较量时,向阳子侥幸胜了而已。 之后,便有了第二次、第三次……直到一个人死去,或是打破这个格局,否则不仅别人认为他差一点儿,就连他自己可能都会觉得永远比向阳子差一点儿。 这种念头会把人逼疯。 “他就是这样陷入了魔障,完完全全变成了另一个人。”鲁胜班的声音变得阴郁。 自己给自己设下的陷阱往往才是最难避免,最难脱身的。 初新问道:“他变成了什么样子?” “他开始酗酒,开始放弃练剑,变得自暴自弃。” “可这样他便更加无法击败向阳子了。” 鲁胜班道:“我本来也是这么想的,可有一天,他却突然找到我,让我为向阳子做一副剑鞘。” “剑鞘?” “就是这个。”鲁胜班指了指向阳子扔给自己的那副剑鞘。初新把剑鞘拿在手中,仔细端详,目光停留在了镶嵌着的几颗玄色石头上。 黑魆魆的石头,看起来一点儿也不华贵,根本就配不上细腻的雕刻纹路和璀璨的宝石。 初新疑惑地问道:“这些黑色的石头是什么?” 鲁胜班回答道:“磁石。” “就是那种可以吸住铁器的怪异石头?” “正是。” 初新伸手去抠其中一颗磁石,却怎么也抠不下来。鲁胜班看见他的这一举动,劝初新不要白费力气。 初新百思不得其解:石头明明只是简简单单地镶嵌着,为什么自己一颗也拔不出来? 鲁胜班用一种骄傲的语气告诉初新,这几颗磁石看似简单地排列着,却是自己试验了几百次的结果。剑鞘上的这种阵列,刚刚能保证它们的稳定性,配合自己刨出的凹槽,无论是谁也休想抠下来。 “除非……”鲁胜班翻找出一块同样黑魆魆的大磁石,放在剑鞘旁边,镶嵌着的小磁石竟然自行脱落,吸附在大磁石上。初新被这个变化吸引住了,抓起大磁石翻来覆去地看。 看了不一会儿工夫,初新问道:“他为什么让你做这副剑鞘?” 鲁胜班用手指点了点初新手中的磁石道:“因为只有我才能做出这样一副剑鞘。” 初新摇了摇头,解释了一遍自己的问题:“这个剑鞘有什么玄机吗?” “你可以自己试试。” 鲁胜班把一柄剑递给初新。初新犹豫着把剑插进剑鞘,看似顺利,却有一种怪异的感觉传到初新手上,剑仿佛有时坠得很快,有时又坠得很慢,用的力气也是时小时大。 初新又开始拔剑。 拔剑的感觉更诡异,让初新有种自己还是头一次碰剑的错觉。 鲁胜班这时才慢慢说道:“现在你该明白了吧,从这副剑鞘中拔剑的感觉根本不同一般。” 初新点点头。 鲁胜班接着讲向阳子的故事:“在剑鞘完成之后,他便将这剑鞘连同一柄珍贵的剑一同送给了向阳子,并且相约在七月七日七夕节这天比剑。” “向阳子答应了?” “答应了。他从不会拒绝任何的挑战,尤其是关于剑的挑战。” 鲁胜班说完这句话后还补充道:“他是个很骄傲的人。” 初新还是有很多疑问。他问道:“向阳子难道一定会用这副剑鞘和那柄剑同他比试吗?” 鲁胜班点头道:“他一定会的,用朋友赠送的剑与那位朋友较量,是剑客的表达尊重的一种方法。” 初新抛出了又一个问题:“那么,向阳子如果事先拔过剑,那人的计划岂不是就暴露了?” 鲁胜班道:“你的确是一个虑事周全的人,可惜向阳子从不轻易拔剑,他每一次拔剑都必须要见血。” 初新沉默着,他还有很多问题要问,他觉得这个计划的漏洞实在太多。 鲁胜班大概也猜到了初新的想法,他只是淡淡道:“实在是因为他们对彼此了解太深,所以向阳子的所有反应其实都在他的预料和计算之中。” 初新讥讽道:“是他了解向阳子,向阳子却不了解他。” 鲁胜班无奈道:“这只不过因为他变了,变得太快了。” 拔剑是向阳子的成名绝技,限制了向阳子拔剑的速度,是否真的就能击败他? 这是初新目前在考虑的问题。 鲁胜班已经越说越起劲,他好像回到了二十年前,背不那么弯曲,关节不那么僵硬的时期,他依靠这段记忆变得年轻,话也变得多了很多:“不光剑鞘被做了手脚,他还有其他的办法让向阳子走向失败。” “什么办法?” “激怒他。” “激怒他?”初新知道,人在愤怒时判断力和行动力都会变差,却想不出什么能够激怒一个心理素质过硬的剑客。 “向阳子心爱的女人,在决斗前一天晚上遭到了强暴。”鲁胜班的声音和神色都有些异样的起伏,让初新想起鞭打养马人时的三叔。 带血的鞭子,蜷缩着的家丁,森冷的庄园。 三叔脸上那种扭曲的、兴奋的表情,让人想要呕吐。 此时,鲁胜班爬满皱纹的脸正带给初新反胃的感觉。 初新深吸了一口气,问道:“决斗的结果呢?” 鲁胜班只说了四个字:“一死一盲。” 盲的那个人自然是向阳子,这让初新有些意外。初新问鲁胜班:“他明明已经在剑鞘上做了手脚,也应该成功激怒了向阳子,扰乱了向阳子的心神,为什么输的人还是他?” “他没有输。” “没有输?可你刚刚说他死了……” 鲁胜班的调门突然升高:“是死了,又不是输了!” 初新不懂,输了,死了,便什么都没了。既然如此,输了同死了又有什么区别。 可鲁胜班很肯定地告诉他“有区别”,有些人宁可死也不愿意输,就是这区别的佐证。 “既然他赢了,为什么还会死?” 鲁胜班脸上出现了落寞的神色,缓缓说道:“他们比剑从来都是点到为止,那次却凶狠异常,招招致命,可他只是想赢,在他的剑先击中向阳子的眼睛之后就收手了,向阳子的剑却没有停下,直直插进了他的心脏。” 亲眼见证这场决斗的人,不知是幸运的,还是不幸的。这可能是二十年前剑术水平最高的一场较量,却也可能是那时最恶心的一次比试。 初新已经站起身。 鲁胜班惊恐地拉住他道:“你能不能留下?我怕他再回来找我复仇。” 初新叹了口气,甩开了鲁胜班的手。 “你那时本可劝他回头的,是什么让你心安理得地做了这副剑鞘?” 鲁胜班不安地颤抖着,他又恢复了老态,那种佝偻僵硬的样子,一个人在预感自己生命将尽时,总是格外显老。 初新没有往回看,而是直直地向外走去,走了几步之后,他还是叮嘱老人:“我也想保你周全,可向阳子说得对,我不可能寸步不离守在你这里。趁还有命,赶紧逃吧。” 月亮躲进了云层,街上和没开灯的屋里一样黑。 换作平时,初新或许会想:就这么丢下鲁胜班,自己是不是同那些杀人者无异?可他现在却只觉得疲惫。 数不尽的恩怨,报不完的仇,他又能怎么样呢? 这些仇这些怨究竟从何而起,初新也说不明白,只是一个偏执的念头,就毁掉了三个人光明的一生,还要让第四个人付出生命的代价。 他真的想不通。 再走一段距离就能到铜驼街了,一家酒馆就在铜驼街上。或许他现在最该做的事情就是好好睡一觉,一觉醒来可能就会忘记这些问题。 可初新在离转角三步远时停了下来。 “你知道我在这里?”转角处有人在说话。 初新听得出,这是向阳子的声音。他的声音很独特,苍凉得引人悲戚,低沉得让人心悸。 向阳子是个自负的人,即使双目失明,他依然保持了那种高傲的作风。他明明没有走动,也自认为经过几十年的训练,呼吸已经轻得无法分辨,他很好奇初新是如何知道自己在这里的。 “晚辈不知前辈在此,只是路过拐角会习惯性走慢一点。” 向阳子听不出初新说的是真话还是假话,但无论是真话还是假话,向阳子都不讨厌这个回答。 初新突然问道:“前辈是在等我走吗?” 向阳子哈哈大笑起来。他的笑比哭还要难听。初新只能等他笑完。 笑得不想再笑了,向阳子纠正道:“我在等你,而不是在等你走。” 初新听不懂。 向阳子解释道:“我等在这里,并不是想找鲁老头,而是想找你。” 初新无奈地笑了笑,他发现最近要找他的人真不少,每个人来找他时,仿佛都带着无数的秘密,带着他不能拒绝的理由。 向阳子听到了这声笑,却也没有在意,继续说下去:“洛阳很快会有一场劫难,我来找你,是想让你赶紧走,走得越远越好。” 初新怔住了,他没想到眼前这个高傲的盲剑客等了这么久,只为了和他说这些。 向阳子的脚步声响起。他的脚步很轻,很快,就像他曾经的剑一样。 “前辈,请等一等。” 向阳子就停下了。 “洛阳会有什么劫难,您可否告诉我?”初新往前踏了两步,留下一步的余地。 “我能说的只有这么多。”向阳子也朝着远离初新的方向踏出了两步,他好像总是喜欢和别人保持一定的距离。 初新不再往前迈步,也不再追问。他知道向阳子这样的人,怎么说便会怎么做。过了很久,他还是说了句很笨的话:“前辈,二十多年前的事情,鲁老前辈已经和我说了。” 二十多年前的事情,是向阳子最不愿意提起的,他轻咤道:“别说了。” 初新像被封条贴住了嘴。 向阳子不再说什么,默默地向前走去,没人说得出他心中的酸楚。 他本是个热爱太阳,向往光明的人,如今他却在黑暗中四处碰壁,自己囚禁了自己。 江湖给了他爱情、朋友、盛名,却又一夜之间尽数收回,这是不是很残忍? 江湖本就是残忍的。 初新则愣在了原地,洛阳的劫难,剑客的厄运,远走的忠告,都像是苍蝇一样在他脑袋里嗡嗡地叫着,叫得他心烦意乱。昏昏沉沉中,他忽然想起了穆虎,真正的穆虎。千面人犯下的无头案里,穆虎的尸体最为离奇。 凭千面人的本事,要在正常状态下杀死穆虎,简直是痴人说梦。 穆虎是先被割下头颅再浸泡药水的,而非千面人惯常用以保持人皮新鲜度的“先浸泡,后取首”的办法。 这是不是说明,杀穆虎的另有其人? 可偏偏穆虎的脸皮就戴在千面人头上,也就是说,杀穆虎的那个人和千面人认识。 和千面人认识的人可能很多,不过可以杀穆虎的人必定很少。 向阳子的剑是不是够快?是不是能刺穿穆虎的咽喉? 初新又踏出几步,走到了铜驼街上。 往长街的尽头凝望,竟仿佛有点点昏黄的灯光,他就向这亮光走去。 微弱的油灯火焰,苍老的卖面人,洛阳城似乎总有这样的老者,拥有很多的过去,以及极少的睡眠。他们在这座繁华王城里找不到生的位置,只能沉默地等待死去。 初新拿出身上仅有的钱,放在桌上,礼貌地说道:“老伯,来碗最贵的面条。” 老人的眼神很呆滞,耳朵似乎也有些背,他侧了侧脑袋,显示自己注意到了初新的存在,却没有听明白初新的话。 初新抿了抿嘴,只能大声喊道:“老伯,来碗面!”他把“最贵”这两个字也省略了,怕老人又听不明白。老人迟缓地点点头,开始擀面条。初新一边敲着筷子,一边看着老人忙活。他发现老人的耳目虽然不灵光了,手却还是很巧,力气也很足。 甚至在擀面的过程中,初新感觉老人一下子年轻了几十岁,尤其是他的眼睛,好像又有了非凡的神采。在惊异于这种变化的同时,老人忽然低声对初新说道:“吃完赶紧回去。” 初新以为这是一个垂暮老人对他的关心,刚想回应一声“好嘞”,老人接下去的话却让他瞠目结舌。 “残狼开始行动了。” “残……残什么?”初新根本没有听懂。 老人手中的面已经切好入锅,他坐到初新旁边,伸出两根手指夹住一根筷子,轻轻一用力,筷子已断作两截。这变化只有近距离的初新看得清楚,他突然明白了什么,问道:“那天掷筷子救我的人……” 老人点了点头。 面条煮好了,初新就大口地吃了起来。他本来根本就不饿,只是随手点碗面条,想付给老人一些钱,顺便也让自己的心静下来,可现在他却不得不吃。他必须装作什么也没有发生,什么也不知道的样子,埋头吃东西就是一种伪装的法子。 偶尔瞥一眼身旁的老人,初新发现他又恢复了那副呆滞的样子,如果不是刚刚的几句话,谁都会觉得他的骨头随时都会散架,他的生命随时都可能终止。 面很快吃完了。 初新也到了该走的时候。 可他又不太想走,他很好奇,“残狼”是什么?“行动”又是什么? 他最后问了一句:“老伯,我能留一会儿吗?” 老人也最后吐出两个字:“不能。” 初新只得站起身,大步朝一家酒馆的方向走去,走到一半,他就爬上街道旁的墙上,手脚并用地登上了房顶,又悄悄地回到了老人卖面的地方。从他躲藏的房檐处,看得到老人稀疏的头顶和身旁那盏铜油灯。 突然,一个人从老人的面摊旁边经过,朝东奔去。 老人在收拾食材和厨具。 第二个人经过,也向东飞奔。 老人安放好了木制的案板,关上了面摊的门。 第三个人也同样朝着东边跑去。 老人吹灭了那盏昏黄的油灯,这一方角落重归黑暗和安静。 不多时,初新听到了脚步声,很快地向着那三个人前进的方向移动,初新紧紧地跟了上去,他很惊讶,因为他所追踪的并不像一个衰朽老人,倒似一个健步如飞的青年。 前面路过的三个人又是谁呢? 是不是老人口中的“残狼”? 初新决定要弄清楚。 五个人像五条顺流而下的鱼,不快也不慢,保持着刚刚好的距离,飞奔经过一个又一个路口,终于,在一处有亮光的地方,头里的那条鱼停住了,后面的四条也立刻相继稳住了身形,他们的脚步还是很轻,呼吸也依然顺畅,就好像刚刚只是散步一样。 第一个人扔出了抓勾,在确认勾住结实的物体后,他轻松地翻过了围墙,紧接着是第二个人和第三个人。初新跟着的那个人,则是另找了一处借力点,像猿猱般攀爬到了围墙的另一侧。凭着微弱的光亮,初新隐约认出,那正是刚刚面摊卖面的老人。 他躲在墙角,等到老人翻过围墙之后,他也很快来到了老人翻墙的位置,先听了听墙内的动静,接着也顺利地翻身上墙。可他不敢轻易落地,而是趴在墙头,警惕地扫了一眼四周情况。 墙内靠近初新的是一片郁郁葱葱的矮树林,树林尽处是几间排列有致的屋室,旁边有一方池塘和一块巨石,古朴而雅致。 初新之前进去的四个人却似消失不见了,他只能挠挠头,让自己落到地上。 趴在墙上的姿势并不舒服,落地之后,初新的腰背好受了很多。 矮树林虽矮,还是比他高了一截。树林就像一个小天地,有着自己的气候、温度和湿度,初新深吸了一口气,浑身仿佛脱胎换骨,脑子也灵清了许多。 这时,他才意识到自己犯了个致命的错误。 这片矮树林中要藏四个人简直是绰绰有余。 第十章 伤残的群狼 风声。 除了风声,还有树叶的“沙沙”声。 二者本是源于同一种看不见也抓不住的东西。 初新踏在满是枯叶的泥地之上,反手握住了背后菜刀的刀柄。在没有剑的这些日子里,他靠着这把菜刀汲取信心。 他发现菜刀也有菜刀的好处。剑是凶器,而菜刀又可以行凶,又可以用作厨具。论刺和挑,菜刀不如剑,可若是论劈砍,菜刀比剑要好用得多。 人一旦有所凭靠,就会变得稳定很多。所以落水的人抓住稻草也觉得可以“救命”,因为一根稻草总聊胜于无。 现在,他已不再对刚才的念头感到恐惧,轻易就穿过了这片矮树林。 初新发现光亮来自于其中一间屋子,可他还是没有看见那四个人在哪里。壮着胆子,他来到那间亮灯的屋室门口。本想听听里面的动静,可不知为什么却叩响了房门。 门开了,初新又愣住了。 开门的人招呼初新进门,他的神态永远从容镇定,他的脸上永远有一抹和煦的微笑。 开门的正是万顺王元欢。 初新这才想起万顺王府也位于城东,跟踪太过专注,光线太过昏暗,他竟然完全没有注意到自己翻墙进了万顺王府。他更想不到的是,万顺王府里的布局如此简单,晚上的戒备也并不严。虽然他那日在门口往里面注视了很久,可眼前所见仍然让他感到惊讶。 元欢自己先盘腿坐在长席上,然后让初新也坐下。初新就一屁股落座,环顾四周,只有一排油灯,几卷竹简和两柄剑,可见主人的生活很简单。 “初新少侠,这应该是我们第二次见面了,你来得匆忙,我这里也没有备下酒菜。”明明是初新不请自闯,元欢却说得像是自己招待不周。 初新有些不好意思,只得连连摆手:“不碍事,不碍事。” 元欢紧接着说道:“深夜前来,必有要事相商,某洗耳恭听。” 初新哪里有什么要事,他说什么都不好,说什么都是错。 难道说自己跟着四个人不小心误闯了王府?可那四个人的影儿都见不着,他无法自证。 难道说自己晚上闲来无事喜欢翻别人家的围墙?初新平日里面皮不薄,可此时此刻要他这么说却是万万办不到。 难道什么也不说?看着元欢的微笑,初新起了满手臂的鸡皮疙瘩。 最终他还是憋出了一个听起来还算不错的理由:找剑。但是说完这个理由,他的脸还是涨红了一截。 元欢有些好奇,问道:“初新少侠的剑我也见过,的确与众不同,这样显眼的剑,又是怎么丢的呢?” 初新嘿嘿一笑,说道:“被一个叫元瑾的人拿走了。” 元欢淡淡道:“好说,改日我让舍弟登门拜访,亲手奉还。” 初新的眼睛又瞪得像鸡蛋一样大了:“元瑾是你的弟弟?” 元欢道:“看着的确不太像。” 初新摇着头道:“太不像了。” 他脑海里又浮现出元瑾肥胖的身影,伸向敏的那只五指短小的手,还有一生气就会把肉聚在一起的那张脸。相比起来,元欢的面庞清瘦温柔,整个人风度翩翩,和元瑾简直天差地别。 元欢没有继续这个话题,而是说回了找剑一事:“我弟弟很听我的话,我让他还剑,他必定不敢不还,何况那剑本就是你的。如此一来,初新少侠大可安心了。” 初新没有提失剑的原委,元欢也并没有问。初新有些感激,拱手道:“在下先谢过王爷。” 元欢微笑着点了点头。 一时之间,二人又没了话题,初新不知该不该起身道别,反观元欢却不慌不忙地拿起一卷竹简开始看了起来。为了避免尴尬,初新问道:“殿下这么晚还读书吗?” 元欢又点点头,说道:“这几卷竹简经常翻看,常看常新。” 初新拿起旁边闲置的一卷竹简,发现是《战国策》,这一卷讲的是《魏策四》中唐雎的故事。初新以前读过《战国策》,也知道唐雎与秦王争辩的内容,再次翻阅时仍然饶有兴味。两个人居然自顾自沉默着看起书来。 元欢忽然放下竹简问道:“初新少侠也喜欢读书吗?” 初新也放下竹简回答:“不能说喜欢,看书得边看边思考,太累了,我不太喜欢累的事情。” “学剑岂非是件累的事情?” “学剑虽累,却是我喜欢做的。” 元欢拊掌称是,之后却指了指初新捧着的竹简道:“那一卷写的该是《魏策四》中的唐雎。” 初新道:“正是。” 元欢又说道:“唐雎和《战国策》中很多其他的人物不同。” 初新问道:“怎么个不同法?” 元欢用一种奇怪的表情看着初新道:“《战国策》讲的都是策士和纵横家,这群人大多撕破了‘仁义礼信’的面皮,追名逐利,众人做事都为了自己的好处,唐雎却是为义。” 初新想了想,唐雎在魏亡之后游说秦王,保全安陵小国,以命相搏,用“布衣之怒”威胁秦王退兵,实在是义举,他又打算回忆一下书里写的其他人,元欢仿佛知道他在想些什么,继续说道:“其他的许多人,如苏秦,如张仪,早上还在这个国家为君王分析利害,傍晚就跑到另一个国家躲避祸患,他们献策,最重要的目的是让自己受到诸侯的重视,享受荣华富贵。” 初新道:“这么比较起来,唐雎的确高义,孤身一人,于耄耋之龄力阻强秦东侵,什么也不图。” “可惜的是,”元欢眉眼低垂,轻声叹道,“这个故事是假的。” “假的?” “对,是假的。你想,秦王不准别人带剑上殿,又怎么会单独接见一个带剑的使臣呢?” 初新想到燕国刺客荆轲为了带匕首“残虹”上殿刺杀,特地把“残虹”放在了地图里,卷了一层又一层,唐雎能够轻易“挺剑而起”似乎是有些不靠谱。 元欢接着说道:“就算秦王轻视一个九十岁的老人,允许他带剑会面,那又怎么会惧怕他的布衣之怒呢?” 细想之下,初新觉得元欢说得的确很有道理,秦王是个无比高傲的人,又有一身优秀的武艺,自然不会把一个九十岁的老人放在眼里。 “所以,我觉得这个故事是虚构的,”元欢自嘲般弯了弯嘴角道,“何况,天子是天之子,区区布衣永远不可能威胁到天子,更不用提杀死天子。” “我不认同。” 初新本来在托腮沉思,却面无表情地说出了这四个字。 “你不认同?” 初新抬起头,盯着元欢的眼睛缓缓说道:“我倒觉得这件事是有可能发生的。” 元欢没有被这意料之外的回答所影响,他的态度还是很温和:“这个故事实在是很难经得起推敲。” 初新悠悠地说了一句:“正是因为这么多巧合的存在,人们才会感叹‘世事难料’。” 看起来元欢对这个解释很满意。满意之余,他问初新:“巧合也会不利于天之子吗?” 初新道:“如果天子无道,那天子便不再是天之子,他与布衣就没有什么区别,万事万物也就不会朝着对他有利的方向发展变化了。” 良久不语后,元欢突然压低声音问道:“倘若有朝一日,天子无道,你会不会起布衣之怒?” 初新不知道该怎么回答这个问题,他也不明白元欢为什么会问这样的问题。 如果当今天子就是无德之君,回答一句“会”,是不是就意味着谋反? 元欢看出了初新的疑虑,哈哈大笑起来:“初新少侠多虑了,我只是随便问问,你也只需要随便回答回答就好。” 初新笑得并不自然,他还是似答非答地说了一句:“我从不杀人。” 一般人听到初新这句话,都好像见到怪物般讶异,元欢却不同,世界上好像没有什么能教他震惊。他只是淡淡问道:“你没有杀过人?” “从没有。” 灯火闪烁,夜晚静谧。空荡荡的房间不冷也不热,初新和元欢相对而坐,彼此心里都生出一股陌生的敬意。 初新起身,准备告辞,元欢也站起相送。 万顺王府的风景不同于洛阳城普通的宅邸,倒更贴近山区野外。初新闻不惯洛阳城里的气味,夹着叫卖吆喝和酒肉铜臭,在这里却恨不得多吸几口空气,存在肺里慢慢欣赏。尤其门前的这方池塘,他越瞅便越喜欢,有水的地方总让他想起江南。 江南多水,多水的地方也多桥多船多美人。 望着池塘里的水,他又发起怔来。初新忽然拉了拉元欢的衣角,指着池塘里的三根竖起来的苇管似的东西道:“你这池塘真奇怪,里面居然长着三根供人呼吸的苇管。” 池塘里的水飞溅起来,三个湿淋淋的蒙面人跃出水面,握着三把湿淋淋的剑刺向初新和元欢,谁也想不到那三个人竟然藏身在池塘之中,等待着刺杀的时机。 莫非他们是来刺杀元欢的? 现在显然还不是很好的机会,初新和元欢侧对着他们潜藏的位置,若是再走几步,背对他们,行刺的最佳时机便到了。 刺杀也是一门学问,比追踪还要困难。追踪所需要的,是猫的脚步声,猎狗的嗅觉,鹰隼的视力,狐狸的狡猾,骆驼的耐性,而刺杀不仅要囊括追踪所需的五种品质,还要有强大的判断力和执行力。 时机好坏的判断力,一击毙命的执行力。 这三个蒙面人显然都是刺杀的好手,初新一点破他们的藏身之所,就立刻同时出手,企图在初新和元欢拉开距离之前完成行动。 可他们或许选错了目标。 初新和元欢就像是两个幽灵一样,看似动也不动,却很快地向后挪了三丈。他们的剑永远够不到,永远都只差一点距离。 一点距离已经分割了生死。 三柄剑都慢了下来。 初新和元欢都已看出,三个蒙面人的剑势将尽,很快就到了他们出手反击的时候。 在这时,左右两个蒙面人却收剑了,不仅如此,他们还在中间那个蒙面人的背上各推了一掌。借着这一掌的势头,中间的那柄剑速度急增,直直地刺向了元欢的胸膛。 初新反手拔出菜刀,试图劈落蒙面人手中的剑,可似乎慢了。 慢就只有死。 初新瞥了一眼元欢,发现他依然是一脸淡淡的微笑。 难道世界上真的有这样的人,无论在什么危机面前都是微笑着的吗? 还是在迎接死亡时,人总是会表现得更坦然大方一些的。 剑突然变慢了。 蒙面人的剑像是遇到了什么阻力,竟然变得迟滞,这变化也超出初新的预料,他顺着剑身看去,不由轻声惊呼。 元欢居然用左手抓住了剑锋,硬生生挡下了这一剑。 初新在空中旋转了刀柄,让刀锋朝上,刀背朝下,砸在蒙面人的腕关节处,剑脱手。 元欢顺势用左手握着剑身往前一送,剑就架在了蒙面人的脖子上。他握剑的地方还滴着鲜血,血液顺着元欢左手的纹路流淌,渗进了蒙面人的衣服里,可他脸上一点儿疼痛的意思也没有,只是脸看起来更苍白了。 初新往蒙面人身后看去,另外两个刺杀的人都已不见。那一推不仅加速了中间一人的剑势,也给了左右二人后退脱身的机会。 初新想以此为突破口问出蒙面人的来历,大声道:“你那两个同伴把你当作牺牲品,你也不必在为他们卖命,告诉我们,是谁指使你来的?” 蒙面人不说话。 元欢伸出右手拍拍蒙面人的肩膀道:“你放心,说完之后我们就放你走。” 初新疑惑地看了元欢一眼,也转而帮腔道:“王爷说放你走,肯定不会骗你。” 蒙面人不说话。 初新有些生气,一把扯下蒙面人蒙在脸上的黑布,却倒吸了一口凉气。元欢也失声道:“他的嘴居然被缝上了!” 蒙面人的嘴上密密麻麻遍布针脚和粗线,只有门牙处留了一个较大的缺口,大概是供他在水下借助苇管呼吸用的。元欢拿起剑轻巧地一挥,这些线一根根断落,蒙面人终于能够张开他红肿的嘴,张嘴发出的声音却是简单的“啊”。 一连听了十几个“啊”,初新忍不住问道:“哑……哑巴?” 元欢的脸上也难得地露出了嫌恶之色:“居然做这么残忍的事情。” “是啊,看来他们刺杀时的位置也是预先设计好的,把他放在中间,一旦有什么意外,顺手将他推出,根本不必担心他的嘴会泄露什么秘密。”初新说出了自己的看法,说完,他又环顾四周,想寻找那个老人的踪影。 元欢在蒙面人的后颈用右手一劈,蒙面人便晕了过去。元欢把剑插在地上,看着自己的左手掌心道:“他们以为他的嘴说不出什么秘密,可从这三个人身上,我们还是能知道不少东西。” 初新听不懂,他不知道从这个哑巴和那两个蒙面人身上能看出什么东西来。 元欢左手的血似乎流得没有那么快了,他活动了一下左手的关节,问道:“你可听说过‘残狼’?” 又是残狼。 初新停顿了片刻,回答道:“没有听说过。” 这是他第二次听到这个名字,但他仍然觉得装作不知道要好一些。 元欢没有注意初新表情的变化,自顾自说下去:“我在北地从军时,曾经见过狼群围猎一群羊,那是我第一次对生灵有所畏惧。”他忽然用崇敬的语调对初新说道:“所有的猛兽受了伤,或者有了残疾,都会变得软弱,攻击性减少,可狼是一个例外。狼一旦伤残,就会变得比以往更凶恶,反应也会更加迅敏。” 初新听得入了迷,他从没见过狼。江南很少有这种动物。 它们向来属于荒原,属于雪岭,属于所有不宜生存的地方,他们虽然群居,可一匹孤狼也同样让人胆寒。 “残狼就是这样一个杀手组织,这个组织里的人或多或少都有伤病或者残疾。” 初新问道:“你的意思是,他们不仅没有因为伤病和残疾变得软弱,反而因此变得更加难以对付?” 元欢点头道:“正是。” 初新不明白,一个断手断脚或者失明失聪的人,怎么能够比一个正常人还要可怕。 他问元欢。 元欢微笑着说:“仇恨。” 他的微笑因这两个字变得说不出的诡秘。初新明白仇恨的力量。一个有信念的人显然要比一个没有信念的人强大得多,信念能让人熬过许多不能熬过的劫数,做到寻常人不能做到的难事。 仇恨就是一种信念。 元欢指了指倒在地上的蒙面人的嘴说道:“他是个哑巴,刚刚在左边的那个人没有左手,他的左袖是飘着的,他们都有残疾。” 初新脱口问道:“那右边那个人呢?”他突然意识到自己问了句很愚蠢的话,不好意思地摆摆手,示意元欢不需要回答这个问题。 有很多伤病和残疾并不能直观地看到,甚至,有一些人的身体没有任何的畸形,他们的头脑和心理却可能有成堆的毛病。 元欢叹了口气道:“目前我知道的也只有这么多了。” 初新问道:“只有这么多吗?” “是,只有这些。残狼由谁统领,里面有那些成员,刺杀的目标是什么样的人,统统没有任何线索。” 初新半开玩笑道:“起码我们现在知道,残狼中有一个失去左手的人,有一个哑巴,他们的刺杀目标里有你。” 元欢点头笑道:“这倒是显而易见的。” “我还有一个疑问,为什么他们还要缝上这个哑巴的嘴呢?”初新问出这句话,忽然意识到了什么,蹲下伸出手探了探蒙面人的鼻息。 地上躺着的这个人已经永远无法呼吸了。 初新捏住他的下巴一用力,错开了他的牙口,张大了他的嘴巴,往里瞧了一眼,大声道:“他嘴里有个小袋子!” 袋子里还剩下两粒小小的药丸,袋子的边缘也残留着几根线。 这些线并不是用来封住嘴巴的,而是用来缝上袋子,保证彻底封口的,一旦有人试图拆开这些线,这个蒙面人就会死。 初新感到一股莫名的愤怒在上涌,幕后的主使不仅用这种残酷的办法戏弄了自己,还传递了一则让初新发自心底恐惧的讯息:这些充满仇恨的刺杀工具随时可以为他献出生命,他一点儿也不在乎。 一家酒馆的早晨总是很忙碌。 敏忙着买花,敏的伙计们忙着端酒上菜,客人们忙着喝酒吃菜。 敏回到酒馆时,却看见了一个平日里在早晨本不该这么忙的人。 初新正坐在一张大桌子上忙着催她的伙计们上菜:“五斤牛肉,四斤美酒!” 敏走过去摸了摸他的额头,自言自语般喃喃道:“没发烧啊。” 初新甩甩手赶她走:“去去去,让他们倒酒去。” 敏“哼”了一声扭头就走,边走边阴阳怪气地说道:“有的人呐,有钱就变样儿!” 初新没去搭理她,她就又补了一句:“大清早吃这么多,当心积食。” 牛肉和酒都摆上了桌,初新心满意足,刚想还嘴,晴从楼下走了下来,看见初新的第一反应也是来探他的额头。 “我没病!” 晴被初新这声叫唤吓得缩回了手,怯怯地站到敏身边。看到晴一脸委屈的样子,初新本想道歉,可又好巧不巧听到了晴对敏说的话。 “大清早吃这么多,他不怕积食吗?” 他只能无奈地笑了笑,自斟自饮起来,若不是为了更快花完那箱子钱,他也不至于早起吃这么难消化的东西。 第四次举杯时,初新瞥到一个有些熟悉的身影走进了一家酒馆。 胖胖的元瑾拿着一柄青铜剑走到柜台边上向敏问好,敏并不喜欢看到元瑾这张油腻臃肿的脸,她并不知道元瑾在生气时五官会聚拢,比现在的样子还要再油腻臃肿一些。 元瑾的手不知怎么的又开始伸向敏的脸。 有些人像是天生对自己的样貌充满了自信,觉得别人都该喜欢自己,元瑾仿佛就是这样的人,所以他总是敢动手动脚,总是敢把自己短小的五指放到别人眼前晃悠。 敏已经准备好再赏一记耳光到他脸上了。 元瑾的手忽然被人攥住,改变了行进的方向,刚要发作斥责这个胆敢扰他雅兴的人时,元瑾却像见了鬼一样喊出声来。 初新正笑盈盈地盯着他。 “你……你……”元瑾竟似连话也说不清楚了。 “你什么你,还不快把剑还我。”初新嬉皮笑脸地掐了一下元瑾的手臂,元瑾顾不上喊疼,把剑掷给初新,转身就跑。 “别走,我还有话问你。”初新飞身掠出,又笑嘻嘻地站在元瑾面前。 “你还想干嘛啊?”元瑾一脸厌弃地瞅着初新,好像碰到初新就会沾上晦气。 初新暗暗发笑,装着一本正经的样子凑近元瑾的耳朵问道:“你那天晚上找她做什么?” “她?哪个她?我不认识你说的什么‘她’。”元瑾的脚底忽然抹了油般往相反方向移动,动的同时还一掌打在初新的肩膀处。这一掌初新根本没有防备,元瑾虽也没有用力,却已将初新击退了三步,也借着一掌之力拉开了和初新的距离。 初新这才暗暗心惊:原来元瑾的功夫丝毫不弱,平常这副吊儿郎当的样子莫非都是装出来的? 那天晚上若是他持剑反击,会不会自己就死在了他的剑下? 所幸这样的人都比较怕死,不敢贸然和人交手。 初新看了看手中的剑,没有再追赶元瑾,而是大摇大摆地走回自己吃饭的位置,想着今天该怎么花钱。 敏已经凑了过来。 初新一脸厌弃地瞅着敏,怕她又伸手摸自己的额头。 “他怎么见你跟见了瘟神似的?”敏吃了一小块牛肉,喝了一小杯酒,好奇地问道。 初新笑了笑,没有说话。 “他怎么二话没说就把剑还你了?”敏又吃了一小块牛肉,喝了一小杯酒,用筷子尖敲着桌子问道。 初新抿了一口酒,咂了咂嘴,还是不说话。 “你倒是说啊。”敏放下了筷子和酒杯,掐着初新的手臂逼问道。 初新实在憋不住,放声大笑起来。 世上的事总是很公平,他刚刚掐别人的手臂,马上就被别人掐手臂;世上的事也总是不太公平,无论是他掐别人的手臂还是别人掐他的手臂,着急生气的都是别人,笑的却总是他。 第十一章 做大买卖的商客 “阿新阿新,快过来看,水涨起来了!” 暴雨过后,溪水变得浑浊,水面也没过了农妇们浣纱的埠头,阿青就拽着初新的手往溪边跑。 初新数落着阿青大惊小怪的,却还是任由阿青拉着朝竹林深处走。 溪流就在竹林那头,初新记得很清楚。 可竹子的细枝和锋利的竹叶却阻挠着他们往前,初新的脸颊还被竹叶割伤了。 “阿新阿新,不要紧吧?” 阿青叫名字时,总是傻傻地重复一遍。 “不碍事。”嘴上说着,初新还是气恼地抽出了剑,砍断了离他最近的几根竹枝。 剑是阿青送他的,由一个很普通的铸剑师铸造,是一柄很普通的青铜剑,因为是七月里赠的剑,初新给剑取名叫“七月”。 可锋利的“七月”竟然在砍了十几根竹枝之后变钝了,剑锋卷刃,剑身也越来越沉重,逼得初新把剑掷到了地上。 掷剑后,他惊恐地发现,竹子被砍断竹枝的地方,生了一双双眼睛。 阿青已经走到了竹林的尽头。 初新很奇怪,刚刚自己还牵着阿青的手,怎么眨眼间阿青就走得这么远了。他呼唤阿青,想追上阿青,却发现自己的脚一步也迈不开。 阿青回过头,她的面目很模糊。 她的嘴好像在动,她的声音好像是从很遥远的地方传来的,不过她说话依然是那副傻傻的样子。 “阿新阿新......” 梦醒了。 初新不知道这个梦算是噩梦还是好梦,可无论什么样的梦都有醒的一刻。 梦与现实最大的区别或许就在于此。 这是洛阳郊外的午后,初新近来总是觉得很累,忙着花钱和忙着思考如何花钱,难得出城转悠了一圈,却靠在树桩上睡着了。低头一看,“七月”还佩挂在他身侧,没有变钝,没有变沉,更没有再丢失。 想到元瑾送还“七月”时手足无措的慌张模样,初新就想笑,看来元瑾的确很听兄长元欢的话,听话到了有些怕的地步。 远处突然起了烟尘。 飞扬的尘沙中,走来一队客商。十几个人的规模,却带着数不清的车马和箱子。为首的人约莫三十出头,胡衣胡帽,高大健壮,样貌俊秀,十个女人见到他,大概九个会对他有好感。他本身也是个非常自信的人,一直昂首挺胸,拿鼻孔看人。 初新的注意力却全然不在这个领头人的身上,他一直盯着领头人身后的一个人,一个病怏怏的中年人。 这个中年人的脸苍白瘦削,他似乎害了什么寒疾,春末的天气已不再霜冻,却仍然披着厚厚的狐裘,一直在咳嗽。更奇怪的是,他坐在一辆四轮车上,由四个人推着前进。 “瘸子?”初新喃喃道。 让初新最为震惊的是中年人的那双眼睛,深邃而犀利,仿佛有着洞悉一切的能力。看到这双眼睛的一刻起,人们就会忘记他瘦弱的外貌。 这队客商已经隐没在洛阳城中,这座繁华的城市可以消化任何外来的事物,初新一直目送他们离开视线,随即也进城寻地方花钱。这是离开三叔庄园的第四天,他惊奇地发现,城南卖花女手中的花价格齐刷刷地翻了一倍,买一赠一的事情,初新有些舍不得做了。 “线索半点儿没有,东西倒有些买不起了。”在一个满怀期待的卖花女跟前,初新自嘲般低语道,可很快他又觉得自己不该当着她面这样说,比起这些卖花女,自己还算是个大富翁。所以他还是按买一赠一的规矩,买了她所有的花,给了她双倍的钱。 三叔躺在自己的床上,闭目养神。 现在还是白天,换作二十年前的他,此时绝对还站着,站着思考问题,站着接见客人,站着做一些心跳和呼吸都会加速的事情。那时的他宁可站着死去,也不愿坐着享乐,更不用说躺着。 可他毕竟老了,时光不会饶过任何一个人。他的脸,他的肚子逐渐变得松弛,再多的钱也不能让它们恢复原貌。他开始喜欢安逸的生活方式,能躺着绝不坐着,能坐着绝不站着。 敲门声响起。 “进。”三叔的眼睛仍然紧闭着,根本没有看是谁在敲门,或许在他眼里,这个庄园的其他人都是一样的,也或许他知道来的人是谁,所以根本不用睁眼。 得到了三叔的许可,门外的人走了进来,凑到三叔耳边道:“有人来了。” 三叔的眼睛猛地睁开,大声吩咐道:“准备好马车。” “是。” 三辆华贵的马车并列而行,三个武艺高超的马车夫负责赶马,三叔大部分时间坐在中间那辆车里,但这一次,他却坐到了左边那辆马车中,让自己的手下假扮成自己坐在中间的马车里。假扮三叔的正是刚刚的敲门人,三叔叫他“小黑”,他的左右眼角各长了一颗黑色的泪痣,即使笑的时候也像在哭。 小黑很小的时候就被三叔收养了,庄园里的人,或多或少都挨过骂,挨过打,小黑却从来没有,他做事谨慎小心,无论多么棘手,他都能处理得让三叔满意。年纪轻轻,小黑已俨然成了三叔的左右手,这次甚至要假扮三叔。他本想拒绝,三叔在他心目中地位很高,冒充三叔就是对三叔的亵渎,可他没有拒绝,他从未拒绝过三叔的任何要求,绝对的服从是三叔看重他的另一个重要理由。 马车停在了城东的旅舍边上,小黑带着四个人走进了旅舍,三叔就混在这四个人之中。这家旅舍的房间并不大,原本狭窄的空间因为这五个人的出现变得更加拥挤。一进门,他们就都看到了那双眼睛。 森冷,深邃,仿佛洞悉一切,鬼神、虎狼、修罗、夜叉都可能拥有这样一双眼睛,但唯独人类生长不出这对眸子,它看见抑或看见它的人都会感觉自己是赤裸的,由里到外全是赤裸的。现在小黑就感到浑身不自在,像被扒光了衣服剥了皮注视着,可他还得佯装镇定,直直地朝这双眼睛的主人走去。 它的主人是个面色惨白的中年男子,坐在一辆四轮车上,披散着头发,穿着狐裘捂着棉被,黑眼圈很重。小黑轻声吐出了个“噫”字,心似乎宽了许多,他对着中年男子问好。中年男子没有开口,开口的是一个高大健壮、三十出头的俊秀男人,初新觉得,十个女人看到他,有九个会对他有好感,而小黑则认为,十个男人见到他,有八个会生出嫉妒。 男人微微躬身道:“几位与我们素未谋面,不知有何见教?” 小黑微笑道:“我是个生意人,你也是个生意人,两个生意人碰在一块儿,自然是要谈生意的。” 男人颇有风度地摇摇头说:“我不太喜欢和不知根知底的人打交道,若是来谈生意的,还请回。” 小黑却已经坐下了,他一坐下,身后的四个人也立刻坐了下来。小黑摆摆手招呼男人也坐下,慢慢说道:“一回生二回熟,或许熟识了之后,阁下会改变看法。” 男人刚想再开口拒绝,身后却传来了剧烈的咳嗽声,男人的脸色变了,又微微躬身道:“在下朱显,请教尊姓大名。” 小黑道:“别人喜欢叫我三叔。” 朱显有些惊讶,问道:“是那个什么都要抽三成的三叔吗?” 小黑笑着摇摇头,回答道:“我不知道什么抽三成的三叔,我只知道洛阳仅有这么一个三叔。” 朱显打量着小黑,疑惑地感叹道:“三叔竟然是个年轻人?” 小黑抚摸着自己左手的指环,指环上有颗蓝色宝石,璀璨闪耀。摸指环是他从三叔这里学来的小习惯,他发现这么做可以理清思绪,让自己镇定下来。他开始解释朱显的疑问:“出名要趁早,后生方可畏。” 朱显皱了皱眉头,觉得这并不能算一个回答,可还是附和了一句:“说得对,说得对,自古英雄出少年。” 客套似乎结束了,小黑忽然问出一句很奇怪的话:“你们此番来洛阳,究竟是来买东西,还是卖东西?” 这问题问得真是不明所以,可又像一块巨石压住了朱显的脚,让他有些困窘。 “我们来洛阳,买东西,也卖东西,有买就有卖,哪有光买不卖,光卖不买的道理。”朱显绕完一圈,自以为应对得不错。背后又是一阵剧烈的咳嗽。朱显的脸色又变了。 小黑知道,朱显已经露出了马脚,马脚就在这句看似聪明的回答中。正常的客商听到小黑的这句漫不经心的问话,回答买的具体是什么,或者回答卖的具体是什么都很正常,朱显却模棱两可地说了“东西”,显然是在隐藏些什么。 朱显实在是个不太高明的撒谎者,起码和小黑自己比起来差得很远。 更显然的还有,朱显看似是头领,实则只是一个代言人,身后那个病怏怏的中年人才是握有实权的幕后指挥,他的两声咳嗽,已经让看似自信骄傲的朱显惶恐失色。小黑看不出这个代言人哪里称职,徒有一副好皮囊,说起话来却破绽百出。 但小黑还不打算戳破这一点,他还想利用机变不佳的朱显套出更多的信息。 他相信三叔也是如此思考的,他的想法总能和三叔不谋而合,这正是他得到三叔器重的原因。 小黑忽然挪步到朱显身旁,轻声道:“我知道你们要在洛阳卖什么。” 朱显满脸狐疑地盯着小黑,小黑没有仔细看朱显的反应,而是盯着朱显身后的那个中年人。 他依然捂着厚厚的被子,目光森冷、深邃,你不知道他在看哪里,但你知道无论他注视着谁,那个人都将变得透明。 小黑凑近朱显的耳朵说了两个字:“暴乱。” 看着朱显惊愕的表情,小黑知道,他们找对了人,一切都在三叔的计算之中,这队客商就是洛阳城假币的源头。 朱显还想再解释,小黑却迅速抢话道:“来到洛阳并不是你们计划的第一步,你们的第一步早已施行了,洛阳城越来越多的劣质钱币就是你们的杰作。” 朱显本想说话,可他身后的中年人发出了一声干脆利落的咳嗽,掐断了朱显所有的话语和动作。中年人开口了,声音却像个老人,沙哑、低沉:“我想和三叔聊聊。” 小黑微笑着说道:“我正听着呢。” 中年人只扫了小黑一眼,却让小黑浑身都起了鸡皮疙瘩:“你不是三叔。你只是一条忠诚的狗而已。” 这双眼睛竟然仿佛真的有辨析真伪的能力。 小黑已说不出话了。 小黑身后的四个人中突然有人问道:“那依阁下所见,哪个人才是三叔?” 说话的人正是三叔,中年人也正用手指着三叔,这一次他却连眼皮都没抬一下。 小黑这才明白,自己招摇撞骗的本事也并不高明,一个人的相貌、声音、体型,无一例外都是可以模仿冒充的,真正难以替代的是每个人身上独一无二的气质。 他身上根本没有半点儿三叔的枭雄之气。 三叔已拍着手走到了小黑身前,小黑低着头,坐到三叔原本坐着的位置上,把最前面的位置交还给三叔。 三叔落落大方地解释道:“做我们这个行当的,做事总是谨慎些的好,阁下也是商人,想必可以理解。“他说话时目光从不停留在一个人身上,时而看看朱显,时而看看中年人,偶尔也看看其他随行者。朱显颇有种受重视的感觉,应承着点点头,小黑却知道,这只是三叔普通的交际手腕而已。 三叔根本不会重视一个没有才能的人,他这么做只是为了博取尽可能多的好感,赢得尽可能多的支持。当然,他最在意的只有一个人的反应。 那个冰一样的中年人。 看到他,三叔就想起了年轻时去过的雪山,纯白、坚硬、危险、多变。 中年人又开口了:“你想和我们谈什么生意?” 三叔摸着左手的指环,他早已将四根手指的宝石指环戴在小黑手上,只选了一枚普普通通的铜质指环,但他摸指环的动作却还是透着非凡的贵气。眯起眼睛,三叔就成了一条千年道行的老狐狸,他一字一句地说道:“你们要什么帮助,我都能给你们;你们赚了多少钱,我都要抽三成。” 中年人脸上那种营养不良的苍白神色转化成了讥讽,黑眼圈深重的眼睛里闪烁着冷笑。 “三成?你知道我们要赚的是什么吗?你就敢抽这三成?”朱显已经叫嚷了起来,他似乎在察言观色上颇有造诣,明白中年人表情的含义。 三叔把嗓音压低了,低得不能再低。 “你们要赚的,正是北魏的天下。” 天下有多大,天涯有多远,不是寻常人应该去考虑的问题。人需要的空间很小,有些懒汉甚至觉得,一张大小合适的床就够一个人活一辈子了。可还有一些人,他们有野心,有抱负,相信自己不应该平庸地过完一生。他们一直在进取,一直在付出,也一直在获得。你可以说他们贪得无厌,可以笑话他们为世俗所累,但他们的乐趣也是你想象不到的。 三叔就是这样的人。 而三叔也心知肚明,眼前这个弱不禁风的中年人同样野心勃勃。 所有人都大惊失色,这个中年人却很平静,就好像三叔刚刚只是开了一个不怎么滑稽的玩笑,放了一个不怎么臭的屁。 他淡淡地问道:“你怎么确定我们是需要你帮助的人?” 三叔笑了笑,回答道:“很简单,在假币出现之后,你们是第一批带着这么多车马和金银来洛阳的客商。” 中年人点点头,若有所思地说道:“那看来你也趁这段时间,做了我们本来要做的事情。” 三叔爆发出一阵大笑,大笑的意思就是中年人猜得不错。 中年人有些无奈地摇摇头,喃喃道:“这么说来,一家酒馆那个狠命花钱的青年只是一层掩护,一个幌子。” “不错,你能想到这层,当真不错。”三叔由衷地赞叹道。 让初新用特定的速度花完那一大箱子钱只是三叔为后续行动扯的一块用作遮挡的黑布,这么多钱无论怎么花都会是一件引起不小轰动的事情,尤其在一家酒馆这种鱼龙混杂的地方,可三叔却特意叮嘱初新用一种近乎低调的方式来处理,不快不慢不多不少,七天花完所有的钱,反而更加容易引起别有用心者的怀疑。 三叔正是要利用这怀疑,把所有的注意力都引到初新的身上,他才能吩咐别人去做该做的事情。也只有细致聪明得刚刚好的对手,才能注意到初新种种反常的行为,又不至于发现三叔其他的行动。 这个局本就是设给合格的对手的。 “我本来以为他会在这几天开始做正事,没想到你已经在暗地里把正事全做好了。”中年人仿佛生出了挫败感,他短短地咳嗽了三声,十几柄胡刀纷纷出鞘,指向了三叔一行人,三叔身后的小黑四人也拔出了各自的刀剑。 拥挤的房间变得容不下任何一点火花和刺激。 三叔忽然摆摆手,示意小黑他们放下武器,又眯上眼睛说起话来:“和气生财,我今天来是想帮助各位,生意做不成就罢了,何必刀兵相见呢?” 中年人不见底的眼神中涌现了漩涡,三叔隐隐觉得,这就是他生气的标志。 冷哼一声后,中年人缓缓道:“你这不是做生意,是抢生意。” “生意本来就是抢出来的,如果你不想做我这单生意,那我只能去问问别人要不要做。” 朱显已经火急火燎地拿着胡刀冲向了三叔,却又被中年人的一声咳嗽给叫停了,本想举剑帮三叔抵挡这一刀的小黑哑然失笑,他发现这个高大威猛的男人在瘦弱的中年人跟前连条狗都不如,现在小黑已不觉得十个男人里有八个会嫉妒他,相反,那八个或许都会可怜他。 中年人沉声问道:“谁还想做你这单生意?” “想做这种生意的人太多了。”正因为迷恋金钱权力的人太多,所以三叔才能总是抽到三成。 “那为什么找到我们?” “因为这个主意是你们想到的,也因为你们在洛阳的势力并不大。” 三叔是个经验丰富的商人。多年的经验告诉三叔,找合作者要找聪明的,主动的,不太强大的。聪明的合作者可以轻松领会你的意图,主动的合作者可以让你省心,不强大的合作者可以保证你在行动中拥有一定的主动权。 在三叔眼中,朱显一行正是理想的合作人选。 “你可以考虑,但速度一定要快。”三叔站起身,十几把胡刀也跟着他举高了几寸。 “看来你安排了和其他人的会面。”中年人冷冷道。 三叔笑了,他笑起来更像一只胖狐狸:“我的几名手下已经在我的庄园内候着,只要我没有按时回去,他们就会去下一家买天下的客商那里。” “所以你觉得我们不敢杀你?”中年人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有十几把胡刀还在等他的决断。 “你不敢杀我,杀了我对你们没好处,而且我敢保证,你们之中某一人的短刀刺进我脖子之前,我手下的剑一定能割破你的胸膛。”三叔的确很有底气,他的庄园藏龙卧虎,随身携带的这些仆从更是身怀绝技。 很多人练习掌握一门绝技的目的,本就是赚钱,恰巧三叔总能够开出一个让人无法拒绝的价格。 中年人的嘴角稍稍上翘,施舍着他最大限度的微笑。 这笑容都透露着寒气。 “商人的最大毛病,就是总喜欢凭借有没有好处去揣度别人的想法。” 他自始至终没有说出心里想着的这句话。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 凭借有没有好处去揣测普通人的下一步往往是不会有错的,因为人总是会有意或无意做利己的事情,可世上还有三种人是不能以这种方式去推算的:一种是疯子,他们分不清粪土和金钱,总是混淆不同物品的价值,所以当同时碰见半斤废铁和八两黄金时,你说不出他会捡走哪一样,甚至你判断不了他会不会任何一样都不捡走;一种是侠士,真正的侠士,而非沽名钓誉之徒,从不把利当作行动的准则,他们心里有高于金钱权力的东西,为他们设置陷阱时,聪明人往往以义相激,以情为饵,却从不会拿钱去引诱;还有一种就是懂得隐忍的人,就像下一盘棋一样,他们从不计较一城一池的得失,却总紧盯着最后的胜利,他们不是不在乎小的利益,而是在权衡之后选择了放弃,弃子得胜正是他们常用的技巧。 三叔和随行的四个人安然无恙地离开了旅舍,生意也已经谈妥。 三叔很满意,旅舍门外还残余了一点儿春末的阳光,凉凉地洒在身上。三叔的神态自如,可小黑他们却都捏着一把汗。 这是一笔什么样的生意啊! 成本极高,风险极大,回报也极其丰厚,北魏江山的三成若是到手,这便是一桩一本万利的买卖。 吕不韦又如何?陶朱公又如何? 在做生意这方面,三叔从来只敬佩自己。 有人欢喜,自然有人忧愁。 朱显呆坐着,一动也不动。 他知道今天他的表现糟糕透顶,他知道自己免不了一顿责骂,所以他干脆坐在中年人面前等。 中年人苍白瘦削,像雪山峰顶的冰,那双眸子里藏着一片深海。他忽然开口道:“给我找一个女人来。” 朱显很惊讶,坐在原处不知所措。 他又重复了一遍自己的要求,朱显赶紧起身去安排。 走出房间的朱显知道,自己的灾难过去了,却不知哪位姑娘将要大祸临头。 中年人的双脚虽然残废,可对女人的欲望却有增无减,与欲望共生的,还有一种畸形的恨意,他会折磨与他欢爱的女人,抓挠、撕咬甚至鞭打,对自己那副困在四轮车上的身体所有的仇恨,都会在一夜之间倾泻到那个女人身上。 想到这里,朱显弯下腰开始笑,笑屋里的那具残损的身躯,笑身躯里机敏聪慧而又猥琐无奈的灵魂,也笑做着替身的自己。 用不了自己的名姓,说不了想说的话,做不了想做的事情。 朱显不是他原本的名字,也不是他作为替身使用的名字,而是中年人以前常用的一个假名字,现在成了他常用的一个假名字。 他不笑了,他在这个有些凉爽的春日里下了一个决定。 他本不该在今天下这个危险而可怕的决定的,因为今天屋里的中年人既没有骂他也没有打他。 可他还是忍受不了。 他要把中年人的一切变成自己的,尤其是中年人的名字。 那个名字象征着权力与地位,象征着赫赫战功,只要你拥有这个名字,你就是这个时代炙手可热的明星。 尔朱荣。 第十二章 隔水楼台的黄昏 初新有些懵了。 花了这么些天的钱,他不仅没有半点儿线索,甚至开始怀疑起三叔这个法子的可行性来。 三叔说的是没错,只要钱花得够多,假币就会像泉眼里的水一样涌出来,可他用来接水的却是一只竹篮,一只全是缝隙的竹篮。 竹篮打水一场空。 光花钱不收钱,又怎么能知道假币从何而来,冒得快不快。 敏的一家酒馆流水倒是很大,可收到的假币无一例外都是一枚两枚混在真钱堆里的,根本看不出什么端倪。 赔光了这些金银,初新倒是一点儿都不心疼,钱横竖不是他的,这些钱对于三叔而言也不算什么大数目,他心疼的是自己不光白折腾了七天,还无颜回去弥补自己夸下的海口。 当初还不如撒腿走人呢,初新暗自嘀咕着。 面前的酒似乎都变苦了一些,初新已经顾不上,口中干渴就举杯饮尽。 但酒永远是越喝越渴的。 晴像只唧唧喳喳的雀儿,又穿着一件新衣服坐到初新旁边,拿开初新的酒杯,眨着眼睛问道:“好看吗?” 她问的自然是她的新衣服好不好看。衣服是上好的黄纱纺的,裁剪的手艺一流,晴还将一条青丝带系在腰上,灵巧地打了一个秀气的结。 初新偏偏不解风情似的,只瞟了一眼,随口一声“好看”,便去夺酒杯。他的脑子可能有些糊涂了,不然他应该会明白:在女人问你衣服好不好看时,你无论如何一定要仔细地看,郑重地回答。 酒杯已经都被撅着嘴的晴拿走了,剩下一个酒壶。 初新恍惚中记起,阿青也喜欢把青丝带系在腰上,打结的方式也和晴差不多。 或许她们本来就是很相像的两个人,可初新对她们的态度却完全不同。 他对阿青很好,对晴却很不好。 他希望阿青靠得近一些,却巴不得晴走得越远越好。 可阿青明明已经死了,晴却是活生生的,是上天的馈赠。 或许是他忘不了阿青,或许是晴已为人妇,他自己也说不清楚。 迷迷糊糊中,他听到身旁的酒客在谈论洛阳的时事。 “城里的东西是越卖越贵了。” “可不是嘛。” 初新笑了笑,心想这洛阳城的物价飞涨似乎也有自己一部分责任。 他对于这种话题无甚兴趣,挪了挪沉重的脑袋到桌子的另一侧。 “你家屯粮了吗?” “没啊,怎么了?” “怎么了?西街和城南的米都卖完了。” “有这种事?” 这段对话马上就结束了,因为其中一个酒客着急忙慌地起身离去,初新猜测他大概是去城北买米了。 春天还没过完呢,米就卖完了? 他又嘬了一口酒壶壶嘴,朝下一个方向听去。 “尔朱荣?你说那个镇压了六镇起义的尔朱荣来洛阳了?” “我见过他一面,准没错。” 尔朱荣这个名字,初新好像在哪里听过,可头昏脑胀的,有些想不起来了。 酒客们说话没有意思,他又艰难地站起,准备去街上走走,散散酒气。 奇怪的是,初新想往右踏出一步,却接连踏出了四五步,想往左踏出一步,却一步也没跨出去。他摇摇头笑自己:真是个废物。 摇摇晃晃地出门上街后,初新又开始哼起了吴地的曲调,不一会儿就蜷缩在墙边,一手支着墙壁,一手撑着地面,像条瘫软的野狗。 现在正是他最脆弱的时刻,正是他最无力反击的瞬间,随便什么人,随便什么招式都能够击倒他。 四双手同时向他伸去,四个不同的人,从四处不同的地方同时来到初新的身旁。蓄着大胡子的男人刚刚还坐在一家酒馆的酒桌边上,穿着黑袍的刀客本来路过一家酒馆往北走去,戴着毡帽的矮个壮汉从屋顶突然跳落,富豪打扮的瘦高个儿由隔壁珠宝铺闪身而出。 他们像是料定初新会在此时此刻来到街上,不约而同地出动了。 大胡子和黑袍刀客抓住了初新的左手,毡帽壮汉与瘦高个儿则擒住了初新的右手,他们能感觉到,手中抓住的这个人像是一滩烂泥,只要松手,随时都会瘫软在地。 “简直太容易得手了,”大胡子与黑袍刀客交头接耳,“何必让我们四个人一块儿行动?” “酋帅还让我们小心行事,说这小子难对付得很,照我看呐,他连条醉狗都不如。”毡帽壮汉说完,四个人纷纷笑起来。 “定是军师嘱咐酋帅的,军师料事如神,可总是太过谨慎。”瘦高个儿分析道。 “谨慎总归不是坏事。”黑袍刀客说话简洁而有力,就像他引以为傲的刀法一样。 初新被四个人架着往前走着,似乎睡着了,肆意将体重全压在四个人身上。 “这醉狗看着不胖,怎么这么沉?”毡帽壮汉第一个抱怨起来。 他最矮,托举初新的手臂就得抬起自己的胳膊,可算是最辛苦的一个人。 “是啊,这小子好像越来越沉了!”大胡子第二个叫了起来,他怀疑哪个伙伴偷懒了,让另外三人多出力,自己却轻松自在。 黑袍刀客也感觉到肩上很沉,碍于面子不敢直说,现在有两位伙伴先埋怨了,他自然疑心瘦高个儿没有出力,哪知瘦高个儿贼喊捉贼先告状责备道:“你是不是在偷懒啊!” 如此一来,大胡子和毡帽壮汉也盯住了黑袍刀客。 黑袍刀客急了:“我没偷懒!” 大胡子也急了:“不是你是谁!” 毡帽壮汉趁机撂下抬起的胳膊,指斥黑袍刀客的不是:“你要休息,兄弟们不怪你,可你要撒谎,那别怪兄弟们不客气。” 毡帽壮汉边说边用左手捏了捏右手的指关节,发出“咔啦”的声响。 黑袍刀客不乐意了,不再架着初新的手臂,退到一旁沉默不语,只剩下大胡子和瘦高个儿一人一边儿支撑着初新的身体。 初新的身子像是不停灌着铅,终于,大胡子举不动了,甩开了初新的左臂,瘦高个儿也不得不丢下右臂。 初新面朝下摔在地上,居然还睡得正香,四人见状,放心地吵起架来。 吵着吵着,不知是谁亮出了兵刃,四个人居然一副要决生死的样子。 毡帽壮汉脾气最冲,一拳打向黑袍刀客,黑袍刀客闪身避过,身后的石墙却被毡帽壮汉的拳头砸出一个窟窿。 黑袍刀客惊讶地看着这个窟窿,半晌才憋了一句:“你动真格的?” 毡帽壮汉自知动手不对,想的却不是道歉息事宁人,而是怂恿大胡子和瘦高个儿一起动手:“你不光偷懒省力,还撒谎骗人,方才又言语相逼,我替他们俩教训教训你!” 这一番说辞,把责任都推到了不善言辞的黑袍刀客身上,又将自己动手的原因说得无比动听,黑袍刀客不愿再多费口舌,他的手已经放在了刀柄上。 一触到刀,他就仿佛变成了另一个人。 幽冷、肃杀,像沙漠夜晚的上弦月。 若是人们明白把一个话不多的人逼急是什么下场,世上会不会还有这么多缄默的爆发? 毡帽壮汉闭上了嘴,开始缓步往后,打算让大胡子和瘦高个儿在前面挡刀。大胡子和瘦高个儿见势不妙,也开始嘻嘻哈哈打起了圆场:“我们三个和你闹着玩儿呢。” 黑袍刀客似已听不见,他的杀意已经凝在握刀的手上,一触即发。 毡帽壮汉扶着自己的毡帽,准备撒腿走人。 爱挑事的人,往往也最怕事。 可不知怎么的,毡帽壮汉发现有一股劲力把他推到了黑袍刀客跟前,就刚刚推到黑袍刀客出刀最舒服的位置。毡帽壮汉见状惊呼,怎奈自己总是赤手空拳迎敌,不曾带兵刃,恨不能变出几十把钢刀来抵挡。 大胡子和瘦高个儿一时之间也弄不明白发生了什么,只埋怨黑袍刀客太过心狠,也感叹世上竟真有报应一说,想出手相救都没有余地。 毡帽壮汉不愧是草原上的摔跤高手,下盘稳,底子扎实,很快就止住了前倾的身形,可已有些迟了,黑袍刀客的刀已经出鞘。 残月般的刀,仿佛沙漠的夜,幽冷、肃杀,却有着彗星的速度。 这一刀已是避无可避。 毡帽壮汉伸出了左手,打算硬接住黑袍刀客这一刀,十几年的经验才让他具备了这样的临场反应,舍弃一只手,保住一条命。 毡帽壮汉的身后忽然飞出一颗圆圆的石头,竟然发出一阵破空之声。 黑袍刀客见状,原本砍向毡帽壮汉的这一刀迎向了那颗石头。 石头四分五裂,被击成一堆粉末,飞溅开来,毡帽壮汉的脸上、衣服上全是白白的一层。他弯着腰往地上狠命吐嘴里的灰,吐一口就大喊一句“呸”。 黑袍刀客的黑袍也被洒了一层白灰,可他脸上却不动声色。刀已入鞘,他向毡帽壮汉身后长揖道:“多谢。” 大胡子和瘦高个儿有些奇怪,回身看去,惊讶地发现地上的那条醉狗笑嘻嘻地站在他们身后。 初新的酒不知何时醒了,慢悠悠地走近几步,对于刚刚黑袍刀客的出手一刀心下赞叹,动容道:“好刀法。” 黑袍刀客摆摆手,不再说话。他虽然没有言语,可他想要表达的意思初新已明白。 这一刀杀意已凝,气力已注,黑袍刀客的全身心都集中在了刀上,若不出手就会被反噬,自受其害,刀剑是凶器,可以伤人,也能伤己。他知道初新把毡帽壮汉推到他身前,是为了给他一个合适的出手时机,也给毡帽壮汉一点教训,掷出那颗石头,则是为了让这一刀的杀气彻底释放掉,让毡帽壮汉和黑袍刀客都免于伤害。 复杂的变化,在一瞬间完成了。 黑袍刀客虽然沉默着,心里却在感叹这个年轻人的应变能力,不仅有惊无险地化解了这场争斗,也让毡帽壮汉吃了满嘴的石头灰。 毡帽壮汉顾不得嘴里还有些许泥沙没有吐掉,从地上跳起来指着初新骂道:“小兔崽子,敢从后面推老子!” 初新看着他的狼狈样子哈哈大笑,打算转身离开。毡帽壮汉脸上无光,正要冲向初新,用拳头戳他两个窟窿,被大胡子和瘦高个儿联手拦下。 大胡子苦劝道:“你别闹了,刚才若非他救你,你的左手怕是没了。” 瘦高个儿看着满脸怨怒的毡帽壮汉点了点头,他知道自己的这位同伴好面子,在众人面前丢不起人。 虽然他在看到毡帽壮汉满嘴泥时也想偷笑。 毡帽壮汉跺着脚,又开始指责初新从背后把他推向了黑袍刀客,险些害他丢了性命。 初新根本没有打算去理睬。 寡言少语的黑袍刀客却开口喊道:“不管怎么样,我们还是要把你带到酋帅面前的。” 初新的脚步停住了,他用一种很奇怪的语调质问黑袍刀客:“为什么你们一定要让我见你们的什么酋帅?” 黑袍刀客没有说话,他每说一句话之前似乎都要思考很久,研究研究措辞和修饰,大胡子却插嘴了:“因为这是酋帅的命令。” 初新又顺着这个问题反问道:“为什么你们要听你们酋帅的命令?” 瘦高个儿帮腔道:“酋帅是我们的领袖,对我们有恩。” 初新转过身面对四人正色道:“正因为他是你们的领袖,于你们有恩,所以他的命令无论对错,你们就都会听从?” 大胡子看着初新的脸色从和善变得严肃,心里有些忌惮,可还是从嘴里钻出一句“酋帅说的话,总是不会错的”。 “我不想去,他硬要让我去,这叫不会错?”初新的声音突然变高了,大胡子被吓得抖了抖肩膀,他不明白这个年轻人为何发怒,他不知道这个年轻人经历了什么,他总是喜欢用自己的处事标准去衡量别人,因为他的胡子很长,这意味着他的见识也很广。 他不懂每个人都是独特的,不同的,每颗心都有各自的伤痛。 毡帽壮汉仍旧怀恨在心,趁着大胡子和瘦高个儿不注意,他溜到初新跟前,脸色阴沉,不知是因为满脸灰的缘故,还是心里的私怨所致。他盯着初新,初新也盯着他。这场面让初新想到了赵逸赵耳两兄弟,一高一矮,一瘦一壮,他们俩吹胡子瞪眼时大概也是这副滑稽模样,一时没有忍住,“噗嗤”笑出声来。 不知是这一笑彻底激怒了毡帽壮汉,还是初新自己露的破绽太多,毡帽壮汉的右拳在此刻击出,他的肩膀差不多够到初新的腰,这一拳也是向初新的腰攻去,大胡子和瘦高个儿都在旁暗叹这一拳位置的歹毒。 他的拳头在十几年之前就在部落中闻名,拳路诡异,拳势刚猛。 诡异的拳路需要轻灵的身法,刚猛的拳势却仰仗火山般的爆发力,两种本不能兼容的东西,却被他很好地结合在了一块儿。 在这拳击出的瞬间,初新想着,一个人的武功和这个人的秉性可能真的有很密切的联系,就比如面前的毡帽壮汉,性格易怒冲动,却又有些阴险狡诈,才能使出如此奇异的拳法。 这只是弹指一挥间的思索,初新的剑已在手。 他没有拔剑,仅仅是往自己的右前方跨了一步。 毡帽壮汉好像预料到了这个变化,他的右拳突变向左,身体也跟着拳头来到了初新的身侧。他的步法很迅捷,正因为矮,他的重心极低,脚步变得也很快。 他对自己的步法很有信心,正如他对自己的拳头能击中初新这一点深信不疑。 可奇怪的是,每次出拳好像都触碰到了初新的衣角,却又被初新的剑鞘轻巧地拨开了。落空了几十拳之后,毡帽壮汉明白,面前的对手根本不接招,而是在避招,这么下去自己的体力迟早会耗尽,他有些心急了,汗珠从毡帽帽檐处渗了下来。佯攻一拳后,毡帽壮汉竟然借着出拳的劲力双脚蹬地往前弹起,用头去撞初新的肚子。把头暴露在对手面前是武学大忌,毡帽壮汉却心一横使将出来,实在是出乎意料,姿势古怪难看,像是一只蛤蟆。 不过招数的好坏终究不在于观赏度,而在于实战的效果,毡帽壮汉不仅手上功夫出众,双腿的劲力更是惊人,这一招使出,普通人根本来不及反应,肠子恐怕都会被撞破。 “好功夫!” 初新出口称赞时,已开始往后以同样的速度撤步,从容不迫地将剑鞘抵在毡帽壮汉的脑壳上,缓缓用力,削弱他前冲的力量。之所以不敢下手太重,是怕毡帽壮汉的脑袋被剑鞘钻个大洞。 毡帽壮汉很快力尽,抵在他脑壳上的这把青铜剑仿佛被施了诅咒魔法,缩在剑鞘里,却能化解他所有的拳势和攻击。 初新借着毡帽壮汉这一撞之力,已经往后退了长长一段距离,他正打算借此摆脱这四个难缠的人,他也的确做到了,狂奔到内城河边,不再看得到这四个人之后,他松了口气。 放松下来的人总是能更容易捕捉到美,初新就又轻易地被内城河边上的楼台吸引了。 有人在河对岸抚琴低吟,初新不知道她唱的是什么歌,却莫名生出一阵怅惘。 “金谷园,绿美人,玉骢银冠快平生,死巨鹿,醉鸿门,乌江楚歌难再闻。” 歌里唱的是分别是晋时的巨富石崇和秦末的霸王项羽。 洛阳的黄昏,几千年来仿佛都没变过,楼台中的歌曲和唱歌的人却换了一批又一批。 力拔山兮又如何,富可敌国又如何,长剑吻颈、刀兵加身之时,项羽和石崇之流都会回归到凡人的模样,会流血,会心碎,会死。 在他们身上,一代代人发现,人生是短暂的,人是脆弱的。 可初新却仍然相信,有些东西是永恒的。 项羽的失败早见端倪,多疑心狠,坑杀秦国降卒二十万人,又妇人之仁,鸿门宴放虎归山,可他与虞姬爱情的至死不渝却值得所有人的尊重与敬佩,也的确流传至今。 石崇为了爱妾绿珠在洛阳建造了极尽奢华的金谷园,在石崇最后失势,落魄潦倒时,所有人都想瓜分他的家产,包括曾经一起和他在金谷园喝酒赏月的朋友,只有绿珠从高高的楼台上跳落,和石崇一起慷慨赴死。 华服贵冠的美人纵身跃下,若是在夕阳的辉光下,该是怎样一幅凄美动人的画面? 初新不希望绿珠死,可想到这里竟似也有些痴了。 回过神来的他发现,河对岸的三层小楼中,好像真的有人从窗户中飞身而出,长裙舞动,衣袂飘飘,她下落的样子却不怎么美,慌张而凌乱,显然在空中控制不住自己的身形。 要是没掉进河里却落在平地上,那就糟糕了。 初新稍稍跑了几步就纵身而起,绿珠他救不了,眼前的美人他却可以救得。 只要有一点机会,他就愿意去试试。 上升到最高点时,初新毫不费力地就接住了她,但无奈下落之势太快,他们急速地往下坠去,初新左足右足各轻点了一次,他们就避开了所有可能伤到人的棱角,掉进了河里,怀里的人却突然有了动作,她右手双指啄了初新的三处穴道,又用手肘撞了初新的腰部两下。 初新的脸上写满了惊愕,他想不到怀中的人与他有什么仇怨。 双手酸麻,浑身失了劲力,河面时不时没过他的鼻子和嘴。初新吞了几口有异味的河水,迷迷糊糊中被拖上了岸,他什么也顾不上,平躺着呛水,双臂仍然隐隐发酸,举不起来,呼吸更是困难,没过多久,他发现自己身旁站满了人:戴着毡帽的壮汉,穿着讲究、衣饰华贵的瘦子,踩着牛皮靴的大胡子男人,腰佩弯刀的黑袍客,还有一个满身湿漉漉脸上笑盈盈的女人。 初新觉得这五个人都似曾相识,可他却都想不起来,他只觉得周围的人越来越高大,眼皮越来越沉重。 他好像明白自己跳进了一个周密的圈套。 他昏睡了过去。 第十三章 重叠的圈套 从房间里出来的姑娘很痛苦,也很疲惫。 她本以为这次的钱很好赚,因为面对的客人是个苍白瘦弱、双脚残废的人,可她错了。 她面对的根本不像个人,没有普通人的温柔和怜悯,只有野兽的粗鲁和蛮横,起码在和女人共处一室时,他表现出来的是这么一副残暴的样子。 她一出房门就撞见了朱显,看着眼前这个把生意和噩梦送到她门口的英俊男人,她忍不住想啐一口,即使他看起来很优雅,很有风度。 朱显见到她,居然笑了,指着他身旁的一个小匣子道:“都是你的了。” 她打开匣子,看见里面满满摆放着的太和五铢,一瞬间就忘记了刚才啐他的想法,脸上又有了笑容。 “你有没有什么需要?”她媚笑着问朱显。 朱显哈哈大笑起来,他发现钱的确是很好的东西,即使是仿制的劣币,也能够让一个面有愠色的女人转眼就笑得春光灿烂。 更让他开心的是,屋内那个真正的朱显,或者说真正的尔朱荣发泄坚持的时间比上一次又短了许多。 屋外的这个朱显明白,屋内人的身体正愈发脆弱,照着这样的速度,很快屋内的人便无法再支撑下去,假朱显就成了真朱显,假的尔朱荣就取代了真的尔朱荣。 他怎能不愉快? 女人看见他的笑,伸出了手,轻抚着朱显的臂膀,朱显却在她脸上扇了一巴掌。 她倒地,鼻血流了下来。 朱显已不再去看她,朱显认为她不配,朱显瞧不起她这样的人。 这当然只是朱显自己给自己的答案。 他不想碰她的真正原因,或许只是因为屋内的人已经碰过了,从头到脚碰得非常彻底。 他已经使用了太多屋内的人使用过的东西。 女人抹着嘴唇上的血,抓起小匣子起身就走,她的脸是化过妆的,却被口水和泪水冲花了。 屋内人的口水,她自己的泪水。 为什么他们可以随意地欺侮自己? 她拿着沉甸甸的小匣子,却想不通这个道理。 有些人恨她,有些人可怜她,有些人需要她,如果不是这些需要,她挣钱不会这么快,她的人也不会卑微到尘埃里。 一个人的堕落是否只是那个人自己的事情?是否只因为她不够聪明,不够勤勉,运气不够好? 她在离开旅舍时,看到了五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四个男人走在前面,他们的装束相貌都很奇怪,一个大胡子,一个黑袍的佩刀者,一个矮个子戴着毡帽,一个瘦高个儿穿着华服,袖口很长。他们一人一只角地抬着一块木板,木板上还躺着个湿漉漉的男人。 女人走在最后面,她却最先注意到。女人的头发和衣裳都湿透了,却好像穿着全世界最贵的衣服般,仪态神色都很自若。她在心里称赞这个女人的美,但却又从女人的大眼睛里看到了自己的影子。 那是游移,是背叛,是对更好生活的向往,是让所有男人都匍匐在地的渴望。 她与他们擦肩而过,同世界上很多人一样,彼此都不再遇见。 可为什么有些人总是莫名其妙地碰见,用一种莫名其妙的方式? 初新正躺在床上思考这个问题。 他已经醒了,腰和腿隐隐作痛,看来是被谁踹了几脚,他用脚趾头一想,觉得很可能是毡帽壮汉干的。他面前坐着的,正是那个让他喝了三大口内城河水的女人,她已经换了一身干燥的衣服,微笑地看着初新。 第一次见到她时,她在永宁寺门口,像个不谙世事的女孩,第二次面对她时,她的匕首架在初新的脖子上,展现了神秘危险的一面,这次碰见,又跌进水里吃了个大亏。每次遇到她,她都会换一副样貌,给初新的感觉也截然不同。 初新苦笑,只有苦笑。 他在碰见好看的女孩子时,头脑总是要变笨很多的。 “你能不能告诉我你的名字?”可初新开口问的第一件事,居然还是她的名字。 “露白,白露的露,白露的白。”她回答得很快,根本没有遮掩。 初新说道:“那你应该叫白露的。” 露白没有被这句话逗笑,她什么表情也没有,什么话也没说。 “你几时变得这么闷的?”初新从床上坐起身来,微笑着问她。 露白抬起头扫了初新一眼,又垂下了脑袋,她低声说道:“我对不起你,所以我不愿说话。” 初新想不到她会这么说,初新本以为她这样的女人是不会轻易地低头或认错的。 让女人觉得愧疚是一件蠢事,当她把愧疚说出时,她差不多也要离开你,抛弃你了。 初新连忙道歉道:“我也对不起你。” 露白又用她的大眼睛看着初新道:“你哪里对不起我?” 初新一脸诚恳地说:“上次喝多了,轻易对你许了那种承诺。” 不管露白的愧疚是真的还是伪装的,初新都想让露白不那么难受,唯一不让她难受的方法或许就是告诉她自己也有对不起她的地方,而非站在道德的制高点去评判或指责她。 露白想起了初新酒醉后手舞足蹈胡言乱语的样子,忍不住笑了。 初新见她展颜,便跳下床,准备离开房间,露白叫住他:“你走不了的,像大胡子四人这样的高手还有九个,他们都在外面看守着你,你本事再大也走不了的。” 初新手里还握着“七月”,这是好事也是坏事。只要剑在,初新的信心和勇气就在,他要做什么都可以试一试,闯一闯;一旦剑在,说明对方对握剑的他没有忌惮,同样显示着对手实力的强大。 初新调整了呼吸和走路的步法,努力消除着手臂的酸麻,拍了拍袖口,柔声道:“我不会跑的,我只是想去换件干的衣服。” 本来只住着一个人的房间涌入了将尽十个人,房间显得窄小无比,还有些闷热。 初新背上渗出了汗水,但他却感觉无比寒冷,他正看着一双眼睛,一双深邃森冷的眼睛,那眼睛也正盯着他,试图凿穿他的脑颅,攫取他的想法,横征他的思维。 在城外他就与这双眼睛有一面之缘,可那时这双眼睛并没有直视着他,他从未想象过这双眼睛有多大的魔力,初新听说西域有一种神奇的摄魂术,能够控制被摄魂者的心智,那眼睛中散发的力量是否就源于此种奇妙的异术?这种想法让初新相当不自在,所以他把目光转移到了其他东西上,比如黑袍刀客的刀。 刀柄的花纹别致,刀鞘是上等的牛皮制作,刀身弯曲细长,是中原地区不常见的。 无论常见不常见,能够杀人的刀就是好的刀。 他又朝毡帽壮汉看去,发现毡帽壮汉正盯着露白,眼中写满了贪婪。 瘦高个儿在左顾右盼,大胡子抚摸着大胡子,露白双目失神地发着呆…… “所以,”初新的观察被那双眼睛的主人打断了,“你替三叔在做事?” 初新有些惊讶,因为他同三叔对话时,他们身旁一个人都没有,难道面前的人真有读心摄魂的能力? “你在奇怪我是怎么知道这些的?”面前的人又开口道。 初新只能无奈地笑了笑,他确信自己只展露了一点点惊讶的迹象,显然一点点迹象在这双眼睛之中就相当于暴露无遗。 “对于我们请你的方式,你倒并没有不服气,是吗?” 初新把“七月”放在膝盖上,轻抚着剑身回答道:“无论如何,是我自己跳进了圈套。”他瞥了一眼露白,露白仍然呆坐着,眼睛看着地面,脸却有些红了。 “我们请你来,只是想知道,三叔住在哪里。”那双眼睛说出了自己的目的。 “很可惜,”初新迎上了对方的目光,“我不认识路。” “不认路?”一旁的毡帽壮汉插嘴问道。 “我来去都被蒙上了眼睛,用好几层黑布。”初新抽出空来瞪了毡帽壮汉一眼,作为在他昏迷时踢他的报复。当初新的视线重新回到那双眼睛上时,却发现那双眼睛沉默了。初新背后走来一个人,从脚步声听得出,这是一个高大的人,他坐在了露白身旁,看着初新。 初新认得他,他就是这队人进城时走在最前面的那个健壮俊秀的男人,初新对他的看法没有变:十个女人见到他,有九个会对他产生好感。说不出原因,初新竟然在心里隐约希望,露白是那第十个不会生出好感的女人。所有人都不怀好意地盯着他,他的想法却是如此简单而奇怪。 他是一个奇怪的人,人是一种奇怪的族群。 高大英俊的男人自我介绍道:“我叫朱显。”于是这个拥挤的房间里,初新知道了第二个人的名字。 紧连着自我介绍,朱显问初新:“既然初新少侠不识路,又是谁领着你来去的呢?” 初新不愿说出晴认路的事情,他不想把晴卷进这件事里,于是他为了显示谎言的诚恳,直视着朱显的眼睛道:“两个都是三叔的马夫,把我送到目的地就再也见不到他们了。”朱显却像早就知道初新会这么说,反问道:“真的吗?” 初新用笑容掩饰着不安,也回敬了一句问话:“若不是真的,阁下说说看,什么才是真的?”说完,他又紧张地用余光瞟了一下那双眼睛,那双眼睛没有在看他,初新才放松了不少。 可朱显的一句话,又让他的心提到了嗓子眼。 “你回城里的时候,也是马夫送你来的?” 不经意的抖腿,急促的心跳,燥热的双颊。 屋子里安静得出奇。 半晌,初新大笑起来,对朱显说道:“这里有酒吗?” 轮到朱显愣住了,方才说话流畅伶俐的他突然变成了个口吃:“这……这里没有酒。” “没有酒的地方不宜久留。”初新霍然长身,拂袖而去。 居然没有一个人阻拦挽留。 初新在关门时回头对着满屋子的人淡淡道:“你们真的很奇怪。” 大胡子吹着嘴上的大胡子问道:“哪里奇怪?” “大费周章请我来,却只问了我几个问题就放我走了,你们自己说说奇不奇怪。” 说完这句话时,门关上了。一出旅舍,初新就发了疯似地朝一家酒馆跑去。黑暗浓重,月亮升起,铜驼大街上的人仿佛比平时多了一倍以上,有三个人的肩膀撞到了初新,一个人的腿差点绊倒了初新,道旁的风景在急速消逝,灯火连成一线。 突然,所有变化都消失了。 一家酒馆已到。 敏还在柜台算账,每次看到她,她好像都有算不完的账。初新凑到柜台前问道:“她在这儿吗?” 敏抬起头,好奇地眨着眼睛问道:“哪个她?”她想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也从未见过初新如此慌张。初新没有回答这个问题,而是一步三个台阶奔上二楼,来到晴的房间门口。房门紧闭,初新稍稍安心了些,敲着门问房里有没有人。 等待的时间虽短,却很漫长,但终归是等到了回应。 回应是三枚透骨钉。 一寸三分的透骨钉从门中穿出,无论是机簧发射,还是人力掷出,高速飞行的透骨钉都能透穿骨头,若是钉头带毒,毒就能轻松进入血液骨髓,纵然是河阴的“再世华佗”许伯纯也再难搭救。 初新用“七月”一卷,猛烈的剑气迎上了透骨钉,透骨钉竟然在空中停住了,随即落在了地上,他本想让透骨钉原路返回,打向发暗器者,却又不忍下太重的手。 初新一脚踹开了房门,晴不在里面,发暗器者也不在里面,快步来到窗边,伸出头张望,却又没有半点儿收获。 圈套,圈套,圈套连着圈套。 初新恍然大悟,对手算到了他的每一步,并且在每一步之后都安排了对策:先派四个人围追堵截,逃出重围后,再用露白相诱,将自己“请”到旅舍,之后便可以指使手下来一家酒馆劫走晴。离开旅舍之所以没有任何阻拦,正是保证晴被带回旅舍时,自己已不在那里。换言之,自己根本不是他们要找的人,他们要找的是认识去三叔庄园路的晴。 他跌坐在地上,“咚”一声闷响。 再回旅舍找晴?他们一定早已经料想到了,早已安排妥当,去了亦是徒劳,甚至可能还要付出什么代价。 坐在一家酒馆垂头丧气?那简直比杀了初新更要让他难受。 他在黑暗里沉默着,时间一点一滴地流入遗忘的江海。 黑暗,亘古的黑暗。 黑暗中有风声,呼吸声,心跳声。 初新再次出现在朱显等人面前时,屋内屋外都只剩下黑暗。透过屋子里唯一的窗户能够看到稀疏的灯火,却更衬得夜晚静谧幽深。 “为什么不点灯?”这是初新问的第一句话。他发觉自己的语气中带着怒意,他本不是个轻易动怒的人。 “因为我们知道你会来,所以我们一直在这里等你,没有人去点灯。”光亮微弱,但初新仍然能看见朱显的嘴在开合,他不口吃的时候,说话声音洪亮,清晰流畅。 “我知道你们在等我。” 朱显仿佛没料到初新会这么回答,他一时之间说不出话来,怕自己开口后又变得支支吾吾。 黑袍刀客问道:“你怎么会知道我们在等你?”他的声音也很容易分辨。 “你们既然知道我的下一步要怎么走,那我自然也会知道你们想做什么。” 这是句拗口的话,可初新的条理却清楚得很,对于今天所有的算计,他已经厌恶痛恨到了顶点。他忽然握住了背后的菜刀,房间里有人惊呼道:“他没拿剑!” 剑是君子之器,刀是狂徒之兵,初新没有佩挂并肩作战多年的“七月”,只带了一把刀,一把菜刀。 是不是因为只有劈砍才能释放他满腔的怒火? “把晴交出来。”初新尝试着最后的交涉,可他早已替对方想好了回答:“什么晴,我们根本不知道你说的什么晴。” 如他所料,推诿和抵赖,终于耗尽了初新所有的耐心。 拔刀,突进,高高砍下,一气呵成,目标正是商队的领头人朱显,初新猜测朱显便是大胡子他们口中的“酋帅”。 这一砍只是虚招,当菜刀被招架时,初新就会趁着突进之势用左手扼住朱显的喉咙,反过来要挟他们。 黑袍刀客和一个同样戴毡帽的刀客出刀抵挡,初新正想伸左手去抓朱显,朱显却早已瘫坐在地上,双手双脚撑着地往后爬去。 这变化在初新的意料之外,他想不到眼前的人竟然是个懦夫。 懦夫也有懦夫的好处,懦夫的命很长,正因为他们从不冒险,遇到危急关头就躲闪,所以他们活得比任何人都安全,都更容易长命百岁。 两柄刀已经横削了过来,初新不得不后退,同朱显拉开了距离,他一击不中,再要得手便是万难。 大胡子一侧的三个人都攻了过来,一连使出几十招,初新左支右绌,倍感吃力,他这才发现菜刀在防守时并没有长剑用起来顺手。毡帽壮汉见机,从另一侧冲过来,想偷袭击倒初新争得头功,同时也一雪前耻。 初新用力推开大胡子的弯刀,手臂在空中画了个半圆,刀已经到了毡帽壮汉面前,毡帽壮汉反应灵敏,往旁边一闪身,躲到了同伴身后,这一刀戛然而止。 穿着考究的瘦高个儿出手了,他的袖子宽大,以长袖为兵器,流云般翻卷而来,初新用菜刀去斩长袖,发现怎么也斩不断,瘦高个儿的衣袖材质竟似有些独特,无奈只能再后退。 身后已无路。 窗户在南,房门在西,他却被逼到了东北角。 角落有角落的坏处,也有它的好处。角落位置可以保证你的背后是安全的,可以让你专心地迎接面前的敌人。 难熬的寂静。 初新平举着菜刀,扫视着屋内的人:露白坐在椅子上,冷眼看着屋内发生的一切,无论谁死,她可能都不会多看一眼;那双冰冷的眼睛仍然在床上裹着厚厚的被子,看起来行动不便的中年人却始终紧盯着局势的变化,没有一丝一毫慌乱;西南角落,与初新距离拉得最开的是发着抖的朱显;其他人都一动不动地注视着初新,注视着他手中的刀。 这把刀却突然落到了地上。 初新微笑地松开了手,微笑地看着所有人的目光随这把菜刀下坠。 剑来了。 剑从窗外飞来,已横在朱显的脖子上。 架在朱显脖子上的是“七月”,握着“七月”的是敏。 朱显居然“哇”的一声哭出声来,他隐约察觉到,自己裤子中有一股暖流涌过。 有人拍起了手。 拍手的正是那双眼睛,那双深邃幽冷的眼睛:“我本来还在奇怪,你为什么要往东北角退,现在,你让我刮目相看。” 初新双手背在身后,微微低头致意道:“情势相逼,我也不得不变得聪明一些。” 黑袍刀客也称赞道:“用你自己和落下的菜刀吸引我们的注意,真是……”他自己是用刀高手,可初新所使弃刀求胜的战法,他也是生平第一次见到,一时之间竟然想不出如何形容。 朱显又尖叫起来,“七月”的锋刃已经贴在了他的喉结处。敏的声音响起:“好听的恭维话讲得差不多了,现在,说你们该说的话,做你们该做的事情。”话语虽说得果决,可那双眼睛看向她时,敏还是不由自主地颤抖了一下。 修罗、夜叉、虎狼、恶鬼才会有的一双眼睛,为什么生在了人的身上? “原来是一家酒馆的女主人大驾光临,失敬。”眼睛说话了,敏从没听过如此冰冷的语调,即使是她自己最绝望痛苦时,也说不出这种温度的话语。她愣了一会儿,才慢慢回答道:“在酒店柜台坐得太久了,也想出来活动活动筋骨。” “很好。” “很好?” “你把剑从他的咽喉割下去吧。” 敏瞪大了眼睛,她听不懂这句话。她望着初新,发现初新也瞪大了眼睛望着她。这是否意味着,朱显的生死他们根本不在乎?敏记得很清楚,初新告诉她,高大俊秀、眉目有神的人是他们的头领,她又不得不再望着初新,以确认她挟持的人是否正确。初新读出了她的疑惑,却又不知该怎么回答,他现在方才明白,那双眼睛控制着全局,而非朱显这个胆小鬼。 他真的早该看出来的,有些人的锋芒再怎么掩藏都是盖不住的。 “怎么,不敢动手?”那双眼睛的话里带着讥诮。 敏右脚踢在朱显左腰处,朱显又惨呼一声。敏想借此来回应那双眼睛的嘲笑,中年人却从身边的胡人手中借来一柄弯刀,缓慢笨拙地拔出刀,向朱显的方向掷去,朱显慌忙闭上眼睛,举起手臂试图抵挡。 刀却只丢到了朱显脚边。 中年人爆发出了尖锐刺耳的笑声,这笑声就好像千万怨鬼在哭泣,初新和敏疑惑地看着他,朱显惊惧地看着他,大胡子和黑袍刀客等人敬畏地看着他,屋内的人都在看着他,带着或轻或重不同的情感。他笑得岔了气,仿佛溺水者窒息,仿佛喉管破裂的人在尝试各种方法挽回呼吸的能力。 他开始剧烈地咳嗽,腰背弓得像一只虾。 当以前轻易能完成的动作变得艰难,甚至不再可能实现的时候,一个人是该哭还是该笑呢? 所幸他的头脑依旧灵光,思维甚至比以前更加缜密和凌厉,他一边咳嗽一边断断续续地对敏说:“以前我扔出这一刀,纵使不能杀你,也能杀了他。” 敏沉默着,有种力量遏止了她到嘴边的话。 有种力量让她相信,他没有说谎。 所以,在中年人神色黯然地说出“晴不在这里,她没有被我们劫走”后,敏将“七月”收回了剑鞘。 第十四章 生死的禅机 “世界是白色的吗?” 他已经趴在马背上,随“逐风”奔跑了很久。 “逐风”是他的马,是他父亲尔朱新兴送给他为数不多的礼物之一。 通体雪白,没有一根杂毛,日行千里,飞驰三天三夜不知疲倦。 现在,“逐风”却很累了。 累不一定源于体力的耗损,也可能是心灰意冷的缘故。 “如果世界上还有其他的颜色,那眼前的白雪应该有尽头才对。” 他很虚弱,还受了严重的伤,但他还是竭力睁大眼睛,搜寻着新的家园,新的依靠。 雪下了很久,天寒地冻,百草枯衰。 “我会不会死在这里?” 在这个念头浮现后,他仿佛看到了辽阔的草原,看到了云朵般的羊群,看到了七岁时那支被自己拗断的羽箭。据说人在将死之时,一生中的所有片段都会闪过眼前。 看来他的确是要死了。 死后,雄鹰会不会衔走他的魂魄,直升天际呢? 他的祖先们会欢迎他这个几乎断送了整个氏族的后人吗? “逐风”还在不停奔跑,就像他和他的族人一样,永远追随着新鲜的牧草和丰沛的水源,不曾停歇。他有时也想让族人们安定下来,开垦田地,学汉人的模样,在一处地方长久地待着,春种秋收,囤积粮食,总好过一碰见大雪就需要四处迁徙,搜索食物和牧草。 他不知道他的祖先们曾经尝试过,然后失败了。 脚踝处的疼痛越来越微弱,裸露在外的皮肤也渐渐感觉不到寒冷,反而有些燥热,若是还有力气,他真想看看是不是自己的伤痊愈了,可他支不起身子,平日里骑术高超的他,此刻却要提防自己从马背上跌坠。 人生很多时候就是这么讽刺。 就拿熟悉的人举个例子吧,同他一起长大,一块儿牧牛打猎的朋友背叛了他,试图取代他成为新的酋长,而他讨厌的那位严苛的叔父却拿命将他从死亡的边缘换回。 他笑出了声,趴在马背上的样子像一只虾。生在内陆的他当然没有见过虾,可他知道,没有见过的东西不一定不存在。 比如说鬼魅。 今日的叛乱,与其说是人策划的,不如称其为鬼魅发动的。 在昔日好友的身侧,有个人戴着画鬼的面具,穿着纯白色的衣服,佩着一柄长剑。 他知道就是这个人鼓动了自己鲁莽愚蠢的朋友,把尔朱氏拖入了深渊。 他提起刀,向这个人冲了过去。 他忽然又失去了平衡,跌倒在地上。 身后,一左一右两个人,都穿着黑色的长袍,手中都握剑,剑锋处都滴着血。 这血来自于哪里?他很快找到了答案,自己的脚筋在刚刚那一瞬间被挑断,在自己最懊丧最气愤最没有理智的时刻,他们抓住了那一瞬间的破绽。 他猛地抓起一把雪,塞进了嘴里,方便自己咬牙忍痛。他的刀还在手,他把刀用尽全力向那张画鬼面具掷去。他想着,这一刀起码要击碎面具,让他看看面具下的真容。 可击中的,却是那个背叛他的朋友。 他的信心在那一刻完全涣散,破碎的雪地中,他不停地下陷…… 苍白瘦削的中年人总是做着同一个梦,也总在梦的这一刻惊醒,无论是梦中,还是现实里,他都不能再走路了,现实和梦对他而言没有太大的区别,所以他偶尔会分不清自己是身处现实,还是沉沦于梦中。 现在的他又有些恍惚了,巴掌打在假朱显的脸上,他自己也会感觉到疼痛。这张英俊的脸庞虽有些肿胀,但和曾经的自己多么像,尔朱荣本该长成这样的,而非一脸病色,苍老得比谁都快。可惜的是,这副皮囊里却没藏着多少韬略,说话都得事先练习才能通顺。他多么希望自己的灵魂钻进面前人的躯壳里,再不济,也要把自己满脑袋的智慧和抱负塞进这身躯中。 可他又犹豫了,他想:如果替身拥有了自己的思想和记忆,那替身是不是就成了真正的尔朱荣? 那他自己呢?他又算什么? 他又给了假朱显一巴掌,打得假朱显嗷嗷叫,他才确信自己是真正的朱显,亦即真正的尔朱荣,是那个一人一马在荒凉的雪地中拖着残破的身躯活下来的天命之子,是契胡族的第一领民酋长,是平定六镇起义,智略卓越的野心家。 “知道我为什么要打你吗?”他突然问假朱显,假朱显伏在地上,声音比蚂蚁发出的还要微弱。 “响亮一些。”他咳嗽了一声,示意自己听不清假朱显的回答。 假朱显的汗已经由脊背处倒流到了后脑勺,他仰起头看着这个双脚残废的人,嘶声力竭道:“我是个懦夫!” 尔朱荣不能是一个懦夫,尔朱荣本尊不行,他的替身也不行。 可是恐惧是人类的本能,寄存在人类的血液里,人类怕高,怕火,怕死,正因如此,人类才能在恶劣的自然环境中一代又一代将文明传承下来。 “懦夫,他竟然是个懦夫。”初新半是气愤,半是气馁地说道。气愤的是生得一副堂堂相貌的朱显居然胆小如鼠,气馁的是他的判断差点让敏陷入危局。 他和敏已经安全离开了旅舍,临走时,他把安安静静坐在一旁的露白连拉带拽拖了出来。露白又好气又好笑,无奈初新的手劲太大,被抓住手腕之后就无法再挣脱,只能一边用另一只手捶打着初新的小臂,一边问他:“你要做什么?” 初新一时说不出理由,或者说他的理由不足以支持他做这样的事情。敏在一边煽风点火道:“他呀,要娶媳妇。”初新白了敏一眼,却发现手腕上传来的阻挠变弱了,他看着露白,而露白也正看着他。初新想解释,可露白先一步说道:“我不喜欢他这样的人。” 初新觉得自己的心房似乎缺了一块砖瓦,可他说不出名目,道不清原因,他有些茫然,仿佛洛阳城的灯火都变得黯淡了些。过了没多久,他辩白道:“我只是不想看着你为他们做事。”可说完这句话,他又有些后悔,他自己算是什么人呢,何德何能要求别人照他的想法行事。 “不替他们做事,你付我钱吗?”露白的回答与其说是反诘,倒更像是引诱。 “你是‘古树’的人?”敏失声道。 “古树……”露白口中喃喃,忽然问敏:“你是怎么知道的?” “别忘记我是做什么的。” 一家酒馆的女主人,每天都能听见数百条江湖上的情报,知道些稀奇古怪的消息,本不是什么罕见的事。可初新却不懂,他转向敏,问道:“‘古树’是什么组织?” 敏看了看露白,仿佛在征求她的许可,露白微微颔首,敏才慢慢说道:“传说在古树的老枝上悬挂写着愿望的木牌,心愿便能成真,‘古树’便是一个帮别人实现愿请的组织。这个组织相当古老,似乎有夏一代时就存在了。” 初新道:“光是替别人实现愿请这一点,就足够它再存在一千年了。” 敏肯定道:“一点儿也不错,只要人类有欲求,有遗憾,这个组织就能长存。” 初新道:“听你说来,‘古树’好像是个挺不错的组织。” 敏摇了摇头道:“‘古树’在很多人心目中的印象并不好。” 初新问道:“为什么?” 敏掰着手指道:“第一,‘古树’的要价很高,里面的人只接有难度的活。” 初新笑着看了眼露白说道:“那我倒是该感到荣幸了,请我的确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露白吐了吐舌头反驳道:“那只是因为我最近缺钱了。” 初新没有和她争论下去,收起笑容,朝敏说道:“要价一旦高了,穷人定然不会喜欢这个组织。”敏也点头表示认可,继续说道:“第二点则是,‘古树’行事太过诡秘,虽然能做到常人不能做成的事,但用的方法却往往为世俗所不容。” 人们常常对自己无法理解的事表示恐惧和排斥,这也是寄存在人类骨髓和血液中的特质。 敏顿了顿,继续说道:“第三点,人的欲望太过丑陋,所以这个组织做的,也基本上都是丑陋的事情。” 初新缄口,没有再接话,他已知道那些丑陋的事长什么样子:暗杀、泄欲、偷盗、欺骗。他问自己:如果人类没有那么多糟糕的面目,‘古树’做的事会不会不再难以启齿? “第四点,这个组织里的所有人都是孤女。” 敏的指头似乎掰完了,初新怔了怔,望向了露白,她依然是一副双目无神的模样,就像初次碰见时,在繁华热闹的永宁寺门口那般,人声鼎沸,络绎不绝,只有她背靠着巨柱,局促不安地用脚蹭着地面,仿佛在等谁到来。 只有同样孤独的人才知道,她谁也没有等,她在等心中的哀伤过去,方能重新拾起眼中的光彩。 初新想让她振作一些,柔声说道:“孤女又怎么了,孤女并不应该被世人瞧不起。” 敏叹了口气道:“阿新,你自然是不会瞧不起孤女的,可你也不懂她们的心思。最怕的不是旁人的恶言冷语,而是她们自己也放弃了自己。” 许久没有开口的露白说话了,她说的每个字初新都在心里咀嚼了上百次,越咀嚼越觉得苦涩。 “红颜引祸水,孤贫养奸贼,这是‘古树’收养我时教我的第一句话。” 很多年后,初新回想起‘古树’中有名的人物,例如妲己和西施时,还是会思考“红颜祸水”究竟是男人在推卸责任,还是‘古树’中的女人的确在故意惹祸,并且乐在其中。 “只有认清自己的卑贱,才能放下身段,去做旁人做不到的事情,尤其是男人做不到的事情。” 敏每每忆及这句话,都会庆幸自己生在江南的望族,得到过优秀师长的指点,身边的朋友都是积极向上的年轻人,满怀希望,大有可为。 “我现在不羡慕旁人,‘古树’已教会我用自己的方式赚钱,只要有钱,就能体面地活下去。” 夜已深,夜已凉。 露华湿重,春风拂槛。 露白和敏应该都睡着了,初新还在昏暗的街道上踱步。 他睡不着。 晴不知所踪,他找不到线索,想不出任何对策,充盈在他心里的还有另一个问题:怎么才算体面地活着? 面前的路口有一阵劲风刮过,初新听到了两个人的脚步声,他没有多加思索,立即跟了上去。二人的步速都很快,而其中一个人的步法有些奇怪,奔跑起来声音一下轻一下重。 “瘸子也能跑这么快吗?”初新在心里暗道。 城南临河,夜里隐约可以听见水声,一个拐角过后,脚步声就消失在了水流声中。初新蹑手蹑脚走到拐角处,月光皎洁,四下却看不见人影,他断定这两个人已经翻过了身旁的高墙。全力一跳却够不到顶,初新有些着急:两个人过墙的办法不下五种,自己一个人要翻墙则是妄想,如此便难以追踪下去了。 墙内似有惊叫。 这时,初新背后传来了低沉的话语声:“踩我的肩膀上去。”嗓音似曾相识,引得他转身看去。来人身披红袍,面容也藏在猩红色的帽兜之下。 “你是那天的……”初新愕然记起那日为了躲避虎贲军翻墙撞见的红袍僧人,红袍人却打断了他:“是即是不是,不是即是是。”说完又上前几步,面对着围墙,微驼着背,把肩膀的位置降到了初新能跳起够到的高度。 初新见状,微笑道:“对,是即是不是,不是即是是。”言罢跃起,踩着红袍人的肩膀翻越了围墙,径直冲向惊叫声传出的屋子。 屋内有血,血溅在屋内各处,两个人已经倒在血泊中。里屋有求饶的声音,初新怕再出人命,没有迟疑,闪身闯进里屋。一进门,一柄剑就拦腰横切而来,初新急降重心,双膝跪地往前滑了三尺,堪堪避过了剑锋。转过身时,“七月”已出鞘。 突袭他的人少了一条左臂,他登时明白为何对方的脚步忽轻忽重,少了一臂的人,疾走奔跑时难免要调整双脚踏步的节奏缓急,以维持身体的平衡。另一个他追踪的人同样穿着黑衣服,拿着长剑,正挟持着一人,面朝初新。初新认出他挟持的人是一家酒馆的常客,城南米铺的郝运郝掌柜。 断臂者向同伴打了个手势,同伴点头回应,此举像闪电劈开乌云般唤醒了初新。 断臂者的同伴是个聋子。他们都有残疾。断左臂者应该就是那天隐匿在水池中伺机偷袭他和元欢的三人之一。 又是残狼。 “方才那剑,我不知来人是谁,略有迟疑。”断臂人持剑指着初新道。 “的确,你若是下手再凶狠些,我可能就要断成两截了。”光是简简单单地举着剑,初新也能从断臂人的剑锋处感觉到一股森冷的剑意,可他居然还是笑得出来。 “既然你有自知之明,现在离开还为时未晚,”断臂人又向前走了一小步,他的剑很长,差不多有四尺,剑锋仿佛已经抵到了初新的胸口,“那日我们三人刺杀时,你差点送命,今天还要趟这浑水吗?” “可阁下却没有分毫要放我走的意思啊。”初新仍是一脸淡定,他的站姿随意,露出了浑身的破绽。 浑身破绽即是没有破绽,这一招正是他从红袍僧处学到的。 断臂人犹疑了,他不知道这一剑该朝哪里刺出。是该扎眼睛呢,还是应该削手腕?他判断不出,对方上上下下皆是空门,在他眼中却好像上上下下皆是埋伏。 他还是刺出了一剑。 万事开头难,第一剑刺出之后,剩下的剑招也源源不断地从他灵巧的右手手腕处倾泻出来,这些剑招纷繁绵密,竟似有生命,断臂人意有所指,剑锋即至。初新记得这些剑招,在断臂人再度攻来时,初新喊出了“柳无器”三个字,所有的变化在一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初新面对的,只有断臂人惊讶扭曲的脸庞。 “‘穿花刺蝶’,柳无器先生的剑法,师尊当年特意花了半个月的功夫来讲解,可惜我们这群庸才学得慢,忘得却快,今日得见先生亲自示范,三生有幸。”初新拱手说道。 “你的老师是谁?”断臂人厉声问道,初新只淡淡地回答了“不可说”三个字。 习武之人的师承向来神秘,有些老师喜欢清静,有些老师则害怕学生在外惹祸波及自己,皆不愿学生随意透露自己的名讳给别人,断臂人也就没有继续追问,只是默默垂下了长剑。半晌,断臂人不无哀伤地说道:“难得世上还有学剑者记得柳无器这个名字,小子,你走吧。” 初新看着这个断臂的人,觉得他和向阳子有很多相似的地方,同样骄傲,同样剑法高超,同样有自己的执着,这样的人是不是更容易被仇恨缠绕?初新长揖到地,恳求道:“这位米铺掌柜是在下相识,前辈可否高抬贵手饶他一命?” 郝掌柜的脑袋点得像啄木鸟一般勤恳。 柳无器摇摇头道:“只怕不行。” 初新直起身子正色道:“前辈,上次领教时你我虽都未施展剑法,但你也应该知道我并不好对付。” 柳无器的喉管里发出一声表示肯定的“嗯”,又觉得这声肯定不够确切,缓缓道:“单打独斗,我并没有胜你的把握,年轻一代的剑客中,你已算是难得的高手。” 初新道:“我也听说残狼的行动,极少留下活口。” 柳无器道:“的确如此,连知道残狼这个刺客组织的人都很少。” 初新用手指着郝掌柜道:“既然他现在还活着,就说明你们想从他身上知道些什么,最起码此时此刻对你们来说,活着的郝掌柜比死了的郝掌柜更重要。” 柳无器脸色微变,可又不确定初新想传达的意思,只得继续听下去。 初新用三根手指摩挲着“七月”的剑身,沉声道:“若是我现在就杀了他呢?”郝掌柜的胖脸本来通红通红,眨眼间又变得煞白。 柳无器的长剑又举起,反问道:“你在威胁我?” 初新悠悠道:“算是吧。” 柳无器又用一种很奇怪的语调问道:“你没有杀过人?” 初新微怔,好奇地问柳无器:“你是怎么知道的?” 柳无器再一次垂下了长剑:“你身上没有杀气。”杀过人的人,身上难免有杀气,而经验丰富者,更是能分辨杀气的轻重有无。 初新似乎是没辙了,将“七月”放回了剑鞘中,叹着气道:“看来要对付你们也不是件容易的事情,软的硬的你们统统不吃。” “的确如此。”说完话的柳无器瞳孔急剧收缩,背后有气息传来,砸在他的脖颈,当他发觉时已经太迟,一只有力的手猛切在他的后颈处。世界开始旋转,不久又迅速坍塌,他昏倒前看到的最后一样东西,是初新脸上挂着的神秘微笑。 红袍僧人如何越过高墙进到院里,初新并不清楚,但他从柳无器背后的门里看到红袍僧人迤迤然进了堂屋,所以就用言语引开柳无器的注意,方便红袍僧人出手偷袭。 一击得手后,屋内的形势便逆转了,郝掌柜的面庞又恢复了血色。可面对一个聋子,初新一时之间也想不到沟通的办法,比不出让他投降的手势。 “小心!”红袍僧人疾呼道,十几枚透骨钉暴风骤雨般打来,初新长剑急卷,红袍僧人也脱下猩红长袍一扫,透骨钉纷纷被击落,但对方已趁着这个机会破窗而逃。初新猜测他就是在晴的房中偷袭自己的人,抓住他或许就能知道晴的下落,连忙快步移至窗边准备追赶。 三点寒芒已到他眼前。 对方在逃窜时仍不忘突施冷箭,初新一时冲动,没有丝毫的防备。无论什么暗器,由这样的暗器高手施展后击中面门,不死也将落下残疾。不知为什么,在这生死瞬间,他想起的却是他老师对他的训诫。 “你的情感会减慢你出剑的速度,会拖累你。” 寒芒忽然消失了,被卷进了猩红色中,初新却呆立在原地,仿佛被抽空了灵魂,红袍僧将他拉离窗边,感觉像在拉一尊石像。 柳无器死了,他当然得死,残狼是个很少留下活口的杀手组织,无论是要杀的目标还是可能出卖组织的成员,都要斩草除根。十几枚透骨钉里,半数是打向昏倒的柳无器的,红袍僧反应虽快,仍然有一枚透骨钉打穿了柳无器的太阳穴,直插进他的脑颅里,这已是必死的一击,况且,这种人打出的暗器上总是涂着剧毒的。 “穿花刺蝶”剑法的巅峰已不可再现,初新记得老师曾告诉他,“穿花刺蝶”用左手使出来会更快,因为创制这套剑法的柳无器是个左撇子,初新低头看着柳无器空荡荡的左臂,良久无语。 当柳无器引以为傲的左臂与身体分离时,他会想些什么? 这其实已不再重要,死人不会有想法,不会有爱,不会有恨。 郝掌柜还活着,他那张一会儿变白一会儿变红的脸换上了蜡黄色。 红袍僧人已走到屋外,初新口中喊着“等一等”,也追到了屋外:“大师两次搭救,感激不尽,能否将法号相告?” 红袍僧微笑道:“我本不求报答,法号你也就不必知晓。” 初新突然跪伏在地,跪伏在红袍僧遍布青筋指甲尖长皮肤皲裂的野兽般的脚边。他虔诚地把额头贴在泥土上,一字一句道:“晚辈有一朋友失踪,不知身在何处,大师可否帮我寻她?” “你寻不到她,你的心不安。” “求大师让我心安。” “把你的心拿来,我让它安定下来。” 初新沉吟许久,抬起头望着红袍僧,泥土从他的额头跌落在他的嘴巴里,他仿佛没有感觉,似懂非懂地说道:“我找不到我的心。” “我已为你把心安好了。”红袍僧说完,笑着离开了。 第十五章 一失废前功 纵横交错的棋盘,纵横交错的黑白。 元欢坐在棋盘的一头,郑俨坐在棋盘的另一头。 郑俨落下一子,环视着他们所在的房间道:“王爷的生活还真是简朴。” 元欢思索片刻,也落下一子,淡淡地说:“我是个爱好很简单的人。”这一手棋落在了一个很奇怪的位置,远离郑俨的白子,郑俨虽感诧异,却也没有多想,继续盯着自己被元欢围追堵截的大龙。 三个女人进了房间,捧着果盘和糕点,三人打扮并无不同,只是姿色各有差异,当中女子貌美,立刻将郑俨的眼睛勾住了,时不时偷瞟一阵。 “郑大人,这一步棋看来不好下啊。”元欢笑着调侃道,郑俨不得不收回心思,盯紧了棋盘。左右的女人徐徐退出,剩下中间那个危坐于元欢身旁,郑俨心下窃喜,以为元欢猜到了他的喜爱之意,想要把这个下人赠送给他,下棋也变得果断了许多。 “王爷的布局严谨,落子虽少,占地却多,不愧是弈棋高手。”郑俨开始拍起了马屁,虽然元欢的棋艺的确高超,但缺少适当恭维的优秀就好比“大”字和“太”字相比一般,总觉得缺了一点。说完这句话,郑俨往嘴里塞了一颗青枣,又向女人投去了期待的目光,女人只是低头看棋,这让郑俨有些失望,他是个俊美的男子,可没有佳人欣赏的俊美就好比“马”和“冯”相比一般,总觉得不止缺了一点。 “白子看似散乱,实则首尾相连,我的几次进攻都被挡回,大人才是高手。”元欢拈起一子,边推敲边说道。 “王爷过奖了。” 元欢似乎考虑好了,食指和中指夹着黑子准备落下,在碰触棋盘之前的一瞬间,他忽然问郑俨:“大人,元欢听闻善弈者从对手弈棋的战术策略、落子速度和对局表现中,可以看出对方的为人,不知您是怎么认为的?” 郑俨附和道:“王爷说得极是,弈棋善攻者积极进取,善守者勤恳踏实,落子速度快的人常常勇敢甚至莽撞,举棋不定者往往在生活中也犹豫软弱,没有主见。” 元欢满意地落下了他的黑子,又微笑着说道:“大人的布局形散而神不散,对弈时谈笑风生,可见智慧超群,为人做官皆能左右逢源。” 郑俨得到夸奖,谦虚地摆摆手笑道:“哪里哪里,王爷抬爱。” 元欢不知从哪里掏出一卷竹简拿在手中:“我今日有一疑问想请教大人,大人贵为中书令,必定博览群书,请不吝赐教。” 郑俨迟疑着点点头,猜不透这个聪慧过人的皇族叔要做什么。 元欢问道:“大人可知,围棋由何人创制?” 郑俨不假思索道:“据说是尧为了教导丹朱而发明的。” “大人所言不错,丹朱性急,帝尧想用围棋来引导他学会如何静下心来,如何周密地思考。”元欢右手握住竹简往左手手掌中一敲,一边观棋一边说道。郑俨已落子,白棋破了黑子的重重包围,似乎被盘活了,他有些得意,清了清嗓子说道:“丹朱天资聪慧,棋下得极好,是最古老的‘棋圣’。” “是啊,一个人能被尊为‘圣’可是一件非比寻常的事情,”元欢并没有被成功逃窜的白棋所恼,世界上可能没有什么东西能让他气恼,“丹朱除了拥有出众的智慧外,也应该戒掉了心急浮躁的毛病。” 他把手中的竹简递给郑俨,落下一子,接着说道:“这卷《竹书纪年》上记载,舜将尧囚禁起来,不让丹朱与父亲见面,我的问题就在这里。” 郑俨看了看元欢落子的位置,随后准备摊开竹简看上面的字。他边吃着桂花糕边问元欢:“王爷的问题究竟是什么?” “按理说丹朱并不是个不肖之人,为何帝尧却禅位于舜?竹简中所言,是不是在告诉我们,这是一场阴谋,一场叛乱?”元欢的笑容在那一刻消失了,打开竹简的郑俨像被人在后背塞了一大块冰,打了个寒噤的他也瞬间看懂了这盘棋。元欢之前那远离白子的怪异一着正是最后的杀招,郑俨的白棋龙头被断,回天乏术。竹简上所记录的也根本不是《竹书纪年》中的内容,而是七个隶体字:汝与太后欲弑君。 “你……你……”郑俨指指棋盘,又指指元欢,一时半会儿竟说不出完整的话来。 元欢食指轻点,将身旁女人的下巴挑起,她的脸完整地映在郑俨眼中。怎样的绝色,增一分太长,减一分太短,丹唇微启,美目流光,不施粉黛却能颠倒众生。 “大人喜欢吗?若是喜欢,我便送给大人。”元欢的风度仍是那么出众,语气仍是那么谦和,但他已经不笑了。有很多人认为,除了吃饭睡觉,元欢无时无刻不在微笑着,郑俨知道他们错了,可他却可能再也无法纠正那些无知的人的错误。 他有这样的预感。 “我……我……” “大人一会儿说‘你’,一会说‘我’,我不懂是要还是不要。” 郑俨颤抖着,用尽全身的力气大喊道:“你是怎么知道的!” 元欢哈哈大笑起来,这笑容已变味儿了,有种捉到老鼠的猫在玩弄爪间猎物的戏谑意思。郑俨只能等着,等他笑够,等他开口回答。郑俨很想在元欢这张白净的脸上打一巴掌,可他不敢,只要还有活下去的希望,他就不会有任何不明智的举动。 “其实很简单,”元欢笑得有些累了,“你在皇宫里待的时间太长,人又生得英俊健壮,我们那位太后又是个年轻的寡妇……”郑俨急了,跳起来跺着脚道:“我说的是弑君,弑君!” 元欢也站起身,伸了个懒腰道:“我也是刚刚才知道的。” 郑俨这时才明白自己的举动有多么愚蠢,诛九族的大罪,他本应该打死不认的。元欢将那女子扶起,牵着她的右手,放在鼻子边闻,陶醉地闭上眼说道:“郑大人,我先同内子回房了,你就在此休息吧,要走也随时可以走,恕我不送。” 郑俨又一次瞪大了眼睛:面前这下人打扮的美人竟是元欢的妻子,知晓自己秘密的元欢竟打算放自己离开。说完话,元欢已经拉着女人缓步出门,朝另一间屋室走去。 “我毕竟是太后的宠臣,而你只是一个处处被提防,毫无实权的王爷,你不敢动我。”郑俨很想痛痛快快地笑几声,用以消解刚刚的恐惧,可终究这里是万顺王府,未免节外生枝,他打算马上离开。小跑着出了房门,他就一直在盘算如何对付元欢。“栽赃嫁祸!让他替我背造反的黑锅!”他还要告诉所有人他眼中元欢的可怕面目,他要让所有人知道元欢不笑的时候有多么骇人,起码他已被吓得三魂六魄统统出窍。他正这么想着,却隐隐感觉腿像被灌了铅,脑袋也一片混沌。 他已经跑过了池塘和巨石,只要再穿过一片矮树林就可以走出王府,可他残存的力量却只容许他思索两个问题:好不容易出趟皇宫,离开太后宫闱的自己为什么要受邀来到这该死的万顺王府?专心下棋偶尔看看美人的自己为什么要贪嘴吃那颗青枣和那块桂花糕? 然后郑俨便倒下了,倒在细微的虫鸣与温润的春风中。 春天的夜晚,有时过得很快,有时又难以打发。后世的人,有的说“春宵一刻值千金”,有的说“春色恼人眠不得”,个中差别,其实全看各人的心情好坏。 元欢的心情当然很好,好得不能再好,郑俨和胡太后的秘密都被他知悉,穆越兰像只猫一般依偎在他怀里。穆越兰正是他的妻子,丘穆陵氏有名的美人,她给自己取了一个南国的名字,越兰,她身上总是散发着兰花高洁的香味。 元欢用手指轻戳着穆越兰的鼻尖,嗔怪道:“下次可不要穿着下人的衣服进来端果盘了。”穆越兰却还嘴道:“我只想看看你和这个郑俨在屋里做什么。” 元欢笑出了声:“他是胡太后的面首,又不是我元欢的。” 穆越兰忽然好奇地问道:“他刚刚叫着‘弑君弑君’,是什么意思?” 元欢依然微笑着解释:“他和太后要谋逆。”穆越兰着急地拍打元欢的肩膀责怪道:“那你还放他走?”元欢把穆越兰的手放回原处,揶揄道:“幸亏你的嘴不馋,不然你也得昏睡八个时辰之久。”穆越兰略加思索,问道:“你是说,那果盘和糕点里下了药?” 元欢点头以示肯定。 “你打算向天子揭发他们?” 元欢叹了口气道:“若是我有证据,也就不必大费周折套郑俨的话了。” “那你打算怎么办呢?这郑俨可是太后身边的红人,无论是杀了他还是关着他都会露馅。”穆越兰有些担心,用手臂蹭着元欢的胸膛。元欢仍是微笑着,没有言语。他把穆越兰右手的食指放进自己的嘴里吸吮着,穆越兰也不再问,配合着元欢的动作。 夜色真美,穆越兰望着窗外的月亮,幽幽地说了一句:“其实我很羡慕胡太后。”元欢没有答话,他的嘴并不空闲,穆越兰继续说道:“她的欲望很重,可她总能如愿……” 她没有说下去,她感到一阵疼痛沿着手指传递到了她的心脏,可她也没有叫喊。不知是有心还是无意,元欢咬破了她的食指,血从伤口冒了出来,两个人都惊愕地看着指尖的那抹红色,两个人都明白自己戳到了对方的痛处。 一切如旧,一切却都已不同。 第十六章 却疑春色在邻家 血已凝,血腥味仍未散。 初新坐在惊魂甫定的郝掌柜身旁,郝掌柜面对着两具尸体,一具是他妻子,一具是他孩子,捂着脸,却流不出一滴泪来。 莫大的痛苦往往已无法用眼泪陈述。 “他们为什么要找你?”初新清楚这个问题不合时宜,但他一定要问,他必须弄明白残狼出现在洛阳的原因。 “他们想知道我的粟粮藏在哪里。”郝掌柜揉搓着眼睛,困倦、惊吓和刺激已经让他看起来老了十岁。 “城南的稻米和粟粮近来不是都卖光了吗?”初新有些不解。 “明面儿上卖完了。”郝掌柜黯然道。 “‘明面儿上卖完’是什么意思?”初新更不明白了,难道拿来卖的东西还要藏着掖着,摆在暗处吗? “你不懂的,你不做生意,不会明白生意有多难做。”郝掌柜言罢离座,默默地向外走去。初新看着郝掌柜迟缓的背影,不知该怎么办才好,他忽然长身而起,大声喊道:“郝掌柜,你要去哪里?”其实他应该知道郝掌柜的去处——一个没有痛苦没有幸福没有意识的地方。 死真的能解决一切问题吗?恐怕不能,但死却的确可以逃避一切问题。 初新快步上前拦住郝掌柜道:“你还不能死。”郝掌柜苦笑,把初新横在自己面前的右臂压下,缓缓说道:“年轻人,这世间的酸甜苦辣我已经尝够,为何不能死?” 初新想不出理由,郝掌柜家中只有这妻儿两人,如今突遭横祸,他已是茕茕孑立。郝掌柜指着初新的剑接着说道:“我不像你,剑术好,是个大侠客,我报不了仇。”初新低头看看自己的“七月”,又抬头盯着郝掌柜死灰般的眼睛,往他的身侧跨了一步,让出了郝掌柜出门的路。 生死只是一念的事情,当残狼部众的剑架在他喉咙上时,他拼了命想活下去,可当危机过去,他却再无生趣。如此看来,人的确是一种奇怪的生物。 初新凝视着地上的尸体和血污,忽然用一种冰冷的语调说道:“你就算要死,也起码先埋葬了他们俩。”他说得很慢,咬字清楚,像在陈述一件很普通的事情,郝掌柜却已跪在地上,泣不成声。 三月过半,春色将尽,清晨还带着些许寒意。一家酒馆开门总是格外早,不仅因为白昼在逐渐变得很长,也是因为它的女主人很努力。敏穿戴整齐,正打算去城南买一篮鲜花。她喜欢在每个客房的案几上放一碗浸水的花瓣,有时是桃花,有时是杏花,不单单是为了取悦客人,更是由于她爱花。 美好的事物,比如花朵,总是凋谢得很快,可如果把花瓣一片片摘下放进清水里,花的鲜嫩就能保持很长一段时间。 刚一下楼,她就看见两个人趴在桌子上,走近细瞧,闻到了一股扑鼻的酒味儿,赶忙伸出手捂住口鼻。她想不通郝掌柜和初新怎么会如此投契,居然对饮喝掉了她三小坛白堕酒,口中喃喃“天杀的初新,老是拿我的酒做人情”,却又吩咐跑堂伙计给两个醉鬼披两件衣服。 安排妥当之后,敏正了正插在发髻中的桃木钗,提篮出门,也不知哪里来的兴致,南国的歌谣又跑到了她的嘴边。 “春林花多媚,春鸟意多哀。春风复多情,吹我罗裳开。” 初新醒过来时,郝掌柜已经不见了,他没有惊慌,没有去寻找,只是摸着自己疼痛的脑壳,打着哈欠。一伸懒腰,身上披着的衣服就滑到了地上。敏刚刚买完花回来,初新瞥见她进门,怕她生气,赶忙捡起了地上的衣服。敏装作没有看见,径直走过来问道:“郝掌柜呢?” “走了。” “走了?”敏拿起了地上东倒西歪的酒坛,一个一个摆在桌上道,“一坛酒洗一天碗。” 初新的眼珠子都快掉出眼眶了,半晌,他支支吾吾地问道:“我能付你钱吗?”敏摇摇头,转身走回柜台,忽然问道:“郝掌柜为什么要和你喝这么多酒?” 初新把空酒坛放好,又把衣服挂起,回答道:“郝掌柜要离开洛阳回老家。” 这次换敏的眼珠子跳出眼眶了:“好好的米铺生意放着不做,回老家做什么?” 初新没有答话,郝掌柜这样的人能活下去已是件不易的事情,至于他要去哪里,要去做什么,倒成了无关痛痒的问题。初新在心里默念,只要郝掌柜能够活着,怎么样都可以。 敏看他又发起了呆,也不再追问,正看着账本,初新却嬉皮笑脸地站到了她面前。他问道:“如果你有一千坛好酒,却压着不肯卖给客人,这会是什么缘故?”敏“嚯”了一声,冷眼瞧着初新道:“你几时对卖酒感兴趣了?”初新赔笑道:“你知道我这个人总喜欢想些奇怪的问题。” 敏手执毛笔,用笔杆顶着下巴思索一阵,掰着手指头说道:“第一,就是我跟你一样是个酒鬼,天天拿酒当饭吃,看着一千坛好酒心里就能乐开花。”初新吐吐舌头,心道郝掌柜总不至于把粟粮当成宝贝吧。 敏左手食指压住了右手的无名指道:“这第二嘛,就是那一千坛酒卖不了太贵的价格,我在等合适的时机,等价格一抬,我就将它们统统卖了。”初新暗忖这个恐怕也不是郝掌柜不卖粟粮的原因,南方产的稻米在洛阳是达官贵人的奢侈品,近来却都供不应求,想来粟粮的价钱已经卖得很高了。 敏又弯了弯右手的中指道:“第三种可能,如果洛阳城还有另一家大酒馆,也有这一千坛好酒,那我可要斟酌一番,不能轻易卖掉。”初新脱口问道:“为什么?”敏用毛笔杆敲了敲初新的脑门:“你傻吗,我若是卖完了酒,酒价岂不是由他们说了算了!” 沉吟片刻后,初新问道:“城里大的米铺有哪些?” 敏回答道:“就这么几家,城南的好运米铺,城西的丰年米铺,最大的一家是城东的诚心米铺。”随即她又压低了声音,凑到初新耳边补充道:“诚心米铺的刘掌柜朝中有人。”初新的眼珠子转了三圈,拿起剑大摇大摆地往门外走,他的背后仍插着鲁胜班制作的华贵刀鞘和那柄菜刀,敏觉着滑稽,嘀咕着:“又是宝剑又是菜刀的,不像样。”她忽然想起了什么,试图叫住初新。 “喂,千面人今日午时三刻问斩,虎贲军里那个姓贺的头领问我你愿不愿意去监斩?” 初新松了松手腕的筋骨,望着一家酒馆门口川流不息的车马人群,叹了口气道:“我就不去了,你知道我不喜欢杀人,也不喜欢看别人被杀。”杀人不是件愉快的事情,看别人被杀亦并非什么享受,可刑场总是聚集了一大批围观者,初新沐浴着和煦的春风和温暖的初阳,心里有些可怜这群人。 不懂得生命的美好和可贵,又怎么懂得享受春天呢? 只要没有急事,初新走路总是很慢,慢慢地走不仅能够保存体力,也可以让他多看看周遭的景物与人。像初新这样的剑客,最爱看的当然是漂亮的姑娘。铜驼大街寸土寸金,遍布着达官贵人和富豪巨贾,自然也到处都是姿容秀丽的女人。前脚走过一个头戴凹顶垂裙皂帽,穿着红色窄袖长裙的少女,后脚就跟来一个头梳高髻、金饰玉带的贵妇,丝绒长袍及地,她却满不在乎。初新猜测她家中可能还有数十件这样的衣服。 生活在这样的城市里,无论是多么淳朴的人都会变得精明一点,贪婪一点的,因为财富是用来衡量成功与否的标准,权势是决定多少女子愿意倾心的筹码。 诚心在被这两样东西浸染之后,可能就会变成黑心。 正思索间,诚心米铺已经到了。 粟粮的价格已经很高了,稻米更甚,初新双臂抱胸,左手拿着“七月”,盯着米铺门口的一袋袋米看了很久,忽然对着盛米的伙计喊道:“我要买粟粮。” 伙计吓了一跳,抽空瞅了初新一眼,想瞧瞧什么人敢大声喧哗,扰他清静,看初新貌不惊人,衣着也很普通,便随口应了一句:“买几斤粟粮?” 初新微微一笑,伸出三根手指。 “三斤?”伙计的猜想得到了验证,已开始一铲一铲盛起米来,初新却打断了他。 “我要买三百石。” 第十七章 输赢来去水推沙 “三百石?你知道那是几斤吗!”伙计失声惊呼道,其实他自己也没算清楚三百石是几斤,但他从未听过有人买米是上百石的,他怀疑自己碰见了个疯子。他听说疯子不一定是看起来疯疯癫癫,穿得破破烂烂,走起路来东倒西歪的,有些疯子瞧着比正常人还要正常。他索性把米铲斜插在米堆里,插着腰指着初新的鼻子喊道:“会算数吗?知道三百石是几斤吗?” 初新不知从身上什么地方摸出了一小锭金子,随手一扔,却正好扔到了米铲旁边。伙计叫得更大声了:“三百石粟粮呐,你用这么小一锭金子就想买?” 初新摇摇头道:“那是给你的见面礼。” 伙计的手指突然变得重逾千斤,连忙放下手臂赔笑道:“大爷稍等,小的去看看,这么多粟粮可能得用点时间去筹。”他溜得很快,他的手更快,米铲旁边的那锭金子好似凭空消失,初新从没见过一个看起来不会武功的人有如此迅捷的脚底功夫,也想不到世界上有人的手上动作快到他看不清。 想到这里,初新不由笑出声来,一锭金子能催生出一个高手,他自己练武下了十几年的苦功岂非很冤枉?好在他知道,这种白捡金子的机会并不多,所以江湖中的高手也很少。 即使被金钱催生出出众能力的人也无法长久保有这种能力,证据就是,初新很轻松地就跟上了伙计的脚步。刚才还是离弦的箭,受惊的马,现在的伙计却已经悠哉游哉,走三步就会跳一跳,生怕旁人不知道自己走了运。初新在后面看着他甩袖子哼小调,愈发觉得滑稽,忍住不笑出声来。 眨眼功夫,小伙计走进了一座宅邸,初新本以为是刘掌柜的住处,可一看门匾,上面写的却是“郑府”。好奇心驱使下,初新又寻找起了可以借力翻墙的地方,他发现自己才来到洛阳十余天而已,梁上君子的勾当做得却比一般的小偷还要频繁。 他是从正门进去的,因为他发现正门根本没有任何守卫,所有人都扎堆在一块儿,吆喝着两个字,“大”和“小”。骰子六面,刻着六个不同的点数,据说是由曹植发明的,本用作占卜,可很快就被后宫嫔妃们开掘出了娱乐意义。人类似乎在玩乐这方面具有很高的天分,无论什么东西都能被人转化成享受的工具。 让初新哭笑不得的是,小伙计就挤在这群喊大小的人之中。 这一小锭金子,或许能让他变得更富有,也更可能让他回到一无所获的地步。初新已经辨识出来,这一群人里至少有七个掷骰子的本事不错,其中又有两个的手特别快,更糟糕的是,这七个人似乎已经串通在了一块儿,准备骗其他几人的钱。 初新笑了笑,走到人群边缘,又扔了一块散银在桌上,正好在骰盅被打开的瞬间落到了“大”和“小”中间的区域,除他之外,只有一个人在这里押了钱,而这个人正是七人之中看起来赌术最高者。三颗骰子,点数之和在三点至九点即是“小”,在十二点至十八点即是“大”,中间的十点和十一点就是大小之间的“中”段。 “中”段明明是概率最小的区域,可开盅后,三颗骰子分别是三点,三点,四点,正好在“中”段。 “大”“小”声被哀叹懊丧声所接替,但初新偷瞄着的七个人却都看了一眼那块散银的来源,那细微的警惕表情让初新颇为得意,因为这七人已将他当作了一个值得防备的对手。小伙计看到初新,吓得从地上跳了起来,失声道:“大爷您不应该在米铺等我吗?” 初新苦笑道:“要真是这样,我恐怕得等到明天了。” 坐中有人调侃道“用不了这么久,他很快就会输光的”,言罢,四五个人哄笑一阵,小伙计擦了擦额头的冷汗,不安地抓抓衣角。初新把桌上的一半钱财往小伙计的方向一推,只捡回了自己的那块散银,淡淡道:“我赢的都归他。” 满座寂然。 小伙计更是掐了自己的大腿数下,用以确认身处的是现实还是梦境。同样压在“中”段赢钱的人发话了,他是个眼角有细纹的中年人,却有一双年轻秀气的手:“看来那块散银是你的护身符啊。”他下意识地扫了一眼初新佩着的青铜剑——“七月”,和同伴们交换了眼神。 初新的食指和拇指拈着那块散银放在自己的眼前说道:“本来我也不用留着它的,可我把我的圆石头弄丢了,身边能找到的硬物里,数它最圆整。” 为了帮黑袍刀客散去杀气,初新情急之下丢出了怀里的那颗石头,被黑袍刀客劈了个粉碎,也正是用那颗石头玩的把戏,他才成功欺骗了千面人,诱引千面人说出了真相。这群赌徒自然不懂初新的话是什么意思,他们已经嚷嚷着要再来几局。初新粗略一算,大概他们的钱还没赚够。赌徒总是比一般人要贪婪得多,只要对手身上还有值钱的东西,赌徒就不会轻易错过,只要自己身上还有值钱的东西,就足以让赌徒摆出一副能够翻盘的架势。 当然,初新想得的也还没得到,所以他并不会走,可他也不能表现出来。 千万不要让别人洞悉你的意图,这是三叔教他的道理。 他嘴里骂骂咧咧的,催促小伙计包起银两随他走,可小伙计的手刚刚触及台面上的钱时,他身旁的一个歪嘴赌徒便劈来一掌,直切小伙计的手腕。歪嘴正是七人中两个手快者之一,他的嘴歪,落掌的位置却分毫不差,对准的正是手背上几根青筋交会的地方。这一掌势大力沉,歪嘴志在必得,小伙计恐怕一辈子都不能再举起他的右手了。 可偏偏这一掌落空了。 不知是谁的推搡,引得他的手落在了小伙计手腕一侧,砸在一锭金子上,金子陷进赌桌,木板裂出几条纹路,歪嘴疼得嘴更歪了,斜睨着搜寻刚刚撞他的人,初新却先指着他的手大喊道:“这位仁兄,你的手不要紧吧。”歪嘴这才发现,自己的手还粘在那锭金子上。 狗改不了吃屎,赌鬼见钱双眼发光,这都是根深蒂固的习惯。歪嘴在发现赌博这一条致富之路前,也曾是一名出色的小偷,出手足够快,眼光足够准,这样的小偷就称得上“出色”了。问题在于,无论是小偷还是赌徒,沾到金银再想松手便是万难。 “你小子干什么呢,想偷吃?”周围一同赌钱的人顺着初新手指所指的方向骂了过去,歪嘴连忙甩脱了手中的金子,快步倒退,他不想再被人把嘴打歪了。 看着他狼狈慌张的模样,初新有些于心不忍,顺手抄起那块金子丢给了歪嘴,嘴里却骂道:“拿着这臭钱,快滚。” 初新知道若是歪嘴不快点滚,很有可能两条胳膊都会被卸下来。赌徒最大的忌讳,就是别人在他眼皮子底下动手动脚,一旦发现,除了剁手,没有其他更好的泄愤方法。歪嘴的嘴已经很歪,路也走得很歪,若是双手再有差池,他的人就彻底毁了,他所有的希望都会破灭。 歪嘴脚底抹了油,手快的赌徒少了一人,小伙计却好似什么也没发生一般,抱着眼前的一小堆金银山,流着口水傻笑。他根本想不到,自己的手筋刚才可能会被一击震断,至于是初新猛推身边的人,一个挨着另一个,一个挤搡另一个,这才救下了他,他就更加难以想象了。傻人有傻福,或许正因为他的无知,他的快乐也比普通人多得多。 初新叹了口气,忽然走到那双秀气的手跟前说道:“要赌也可以,可我有个条件。” 中年人用手指拨弄着骰子道:“只要你赌,别说一个条件,一百个我们都答应你。” 初新盯着他的手,盯着他纤长如女子般的手指,想象着他用这双手吃饭喝酒,用这双手投掷骰子,用这双手杀人。 剑不一定要用来杀人,杀人也不一定要用剑。 初新把“七月”放在赌桌上,正正好放在他和中年人的正中间,沉声道:“我的条件就是,我赢了之后,不仅你的钱归我,你还得带我去见这里的主人。” 中年人指着“七月”道:“你就拿这柄剑来赌吗?” 初新摇摇头,微笑着说道:“我的剑不是筹码,而是赌具。” 中年人的手指在他胡须稀疏的下巴处游移,也笑了起来,嘴角弯得有些勉强,仿佛听到了一个蹩脚的笑话:“你是想和我比手快吗?” 初新认真地点点头,他看得出中年人的这双手非常灵活,保养得也相当好,他想见识一下这双手的厉害。 这双快手的本领岂非就是金银催生的? 他要见识的便是金银的能耐。 “谁先拔出剑鞘中的剑,谁就赢,谁就拿走这桌上所有的钱。” 第十八章 西秦赌客艺随身 三个数,数完三个数便可拔剑。 三个数的短暂时间里,一个人能做什么呢? 调整步伐,摆好架势,平稳呼吸,有经验的剑客弹指间就能完成这一系列准备,在这些准备之后,就是拔剑。 初新把“七月”摆上赌桌时也留了一个心眼,“七月”的剑柄朝着自己的右侧,拔剑会很顺手,可他料想不到那双秀气纤细的手在数三个数的间隙中能做许多的事情。 “一!” 一粒小小的石头撞上了“七月”的剑鞘,剑身开始旋转。 “二!” “七月”的剑柄慢慢转到了指向那双手的位置,周围人当然目睹了这一切,虽然未必发现那双手弹出了一粒小石子,但面对突如其来的变化,他们却全无言语。 他们在等第三个数报出。 “三!” 声音才刚刚落地,那双手就已经抓住了“七月”的剑柄,只须轻轻牵拉,剑便可应声拔出。当中年人看到初新抓住了剑鞘之后,更是差点笑完了腰。 抓住了剑鞘,拔剑岂不是更容易了? 手虽纤细,可多年的苦练让它具备了惊人的力量,小小的石粒以指力一催,就能让摆在桌子上的长剑转过一个角度,这是何等不可思议的功夫。 中年人对自己的手更是有信心,他之所以没有像歪嘴一样被人活生生打掉两颗牙,打歪一张嘴,正是因为他从未失手过。他的外貌很平凡,青布衣服,胡茬稀疏,眼角还有细纹,可任何人看到他的手,就会明白他的自信从何而来。 他的右手已经施力,拽住剑柄往后拉拔,但这剑却像生长在剑鞘之中,怎么拔也拔不出来。 他有些慌了,额头上沁出了汗珠,他只能看到对面这个抓住剑柄的人那只随着他右手的前后起伏也在前后起伏的右手,还有面前人脸上那抹神秘的微笑。 他忽然感到一阵厌恶,猛地把整个人向后抛去,试图甩开面前人的跟随,拔出那柄沉重的青铜剑。可他没有如愿,面前人如影随形,他退到哪里,面前人便跟到哪里,他退几步,面前人就跟出几步。 剑还是牢牢插在剑鞘之中。 他迟疑了,手上的劲力停顿了片刻,等回过神来时,初新已经夺过“七月”,缓缓地拔出了剑。 “你输了。”初新还是微笑着,这是他从元欢的身上学来的。微笑能给人信心,能动摇对手的信心,多笑才有出头天。 “我输了,这是我第一次在赌局中输掉。”他的语调雄壮悲凉,透露着英雄末路的气概。 好赌的人,有输有赢是正常的,可若是赢了半辈子,某一天突然输了,那就意味着另一个半辈子里他将一直输下去。 这就是运气,一个普通人一生中的运气差不多就是好坏参半的,他一旦赌输了,就意味着他只是一个运气普通的普通人。 他从怀里摸出一柄小刀,削断了自己右手的大拇指,他的手依然很快,初新来不及制止,初新也想不明白,为什么输了一场赌局他就要切下自己的大拇指。 没有了右手的大拇指,他就不能再用右手拿刀剑,不能再以十足的力道弹出石子,甚至掷骰子摇骰盅的手感也会大有不同。 他告诉初新:“这样可以让我从此以后都不再赌,不再赌的人便不可能输。” 初新不懂,没有多少人懂,因为没有多少人能够在前半生一直赢,可初新还是微微躬身,表达了他的尊敬,他知道戒赌很难,更明白有一双快手的赌徒戒赌是难上加难。他问中年人:“前辈究竟是何人?” 中年人捂着鲜血淋漓的右手,苍白的脸上却无半点疼痛之色,淡淡地回答道:“咸阳散人马位。” 初新不由动容道:“你就是‘西秦赌王’马位?” 马位苦笑道:“马位正是在下,‘赌王’之名却已不敢当。” 观赌的人群炸开了锅,他们都没想到自己在同一个惊世赌徒赌钱,就连初新认为与马位认识串通的五个人也都议论纷纷。关于马位,有太多传闻,有的说他身上长了三只手,有的说他背后还生了一双眼睛,有的断言他根本不是凡人。 孝文帝时,柔然遣使进贡,孝文帝在宫中设骰子赌局,只比大小,柔然使臣次次都能掷出三个六点,朝堂之上无人可敌,孝文帝脸上无光。宫中消息最灵通的太监推荐了咸阳的马位,马位与柔然使臣只掷了三局骰子,使臣就立刻备车马返回柔然了。 那三局骰子的比分、点数,一直是江湖中的秘密之一。 人群中传来叫喊:“你说你是马位,那你倒是说说那三局骰子的点数是怎么样的?” 但凡听过“马位”这个名字的人,都知道他说的“三局骰子”是指哪三局。初新已经帮马位涂敷了金创药,包扎好了伤口,金创药是他随身携带的,包扎的布是从他的衣襟上撕下来的。他虽然也很想知道那三场赌局的过程,但他还是想让马位先坐下休息休息,马位却异常亢奋,回答的声音洪亮,完全不像一个伤员:“三局点数都是三个一对三个六。” 听到这句话的人无不深吸了一口气。 有人说话了:“这第一局嘛,显然是你用三个一打败了那家伙的三个六。” 马位赞同道:“不错,他既然总是掷三个六,那我就掷三个一,三个一是唯一能击败三个六的点数。” 又有人问道:“可若是他没有掷出三个六,你岂非输定了?要知道,三个一只能赢三个六。” 马位应声肯定:“你说得对,但既然三个六能赢除了三个一和三个六之外所有的点数,我若是他,为了保险,一定会摇三个六的。” “那这第二局是谁掷了三个一呢?”初新在旁询问。 “还是我。” “还是你?”人群中又传来惊呼。 “柔然使臣难道就不吸取教训吗,他怎么还是掷三个六?”初新也想不明白,讶异地问道。 “正因为他吸取了教训,所以才会掷三个六。” 看到众人越发迷惑,马位激动地长身而起,兴致勃勃地解释道:“既然我已用三个一赢下一阵,就不必冒险再掷三个一,他只要摇三个六,必然又置身于不败了。” “所以你反其道而行,依然掷出了三个一。”初新拍手称妙,他从没想过赌博时的心理博弈也能如此精彩。 人群里传出小伙计的声音:“那这第三局呢?” 第三局点数也是三个六对上三个一,人们都在猜想,会不会是马位不小心输了一盘呢?马位否认了这种可能,他指着人群中的一个赌徒问道:“你在输得穷途末路时,会怎么掷骰子?”那个赌徒正是七个很会掷骰子的人之一,他不假思索说道:“随手扔。” 听到这里,几个聪明的人已经明白了,柔然使臣连输两阵,放弃了同马位的心理博弈,转而听天由命,不加思考就将骰子扔了出去。可人最难戒除的就是习惯,他习惯用三个六赢,所以当他病急乱投医时,他最有可能丢出的还是三个六点。 马位就又用三个一赢了赌局。 初新叹了口气道:“我实在不知道,你这样的赌中高手为什么要和我赌拔剑?” 马位哈哈大笑起来,指着赌桌上的钱道:“这些钱你都拿走吧,另外,这里的主人很快就会回来,这里很快就会变得很热闹。”说完,他就大步走出了这座府邸,他两手空空,看起来却无比愉快轻松。 初新看着马位的背影,心里却无比沉重,他忽然感觉到,马位肩上的担子已在刚刚的比试中不知不觉落到了他的肩膀上,那重担叫作声名。没有人会去觊觎昔日“赌王”身上的名头和钱,要打主意也总是打在现任“赌王”这里。 小伙计怀揣着一大堆金银艰难地挪步到初新身边,谄笑道:“大爷,您还买粟粮吗?买的话我给您去安排。” 他只字不提初新为他赢钱的事情,却还想赚一赚初新的买米钱。初新心里有些生厌,但脸上还是和颜悦色,用手指着脚踩的地面道:“我就在这儿等你消息,可莫要再耽误事儿了。” 小伙计才刚刚出门,有个人就徐徐踏进宅院,他一进府邸,整座郑府的厢房堂屋里突然冒出许许多多人来,赌钱的人也放下了手中的骰盅,站定之后,所有人齐齐作揖躬身道:“恭迎郑大人回府。” 初新被作揖的人围在中间,他们一弯腰,站直了身子的他就暴露在了旁人口中“郑大人”的视线之内。初新的目光对上了郑大人的,他在郑大人眼里看到了一种奇异的锋芒,他们俩好像前世今生在哪里遇见过,互相盯着看了很久。 或许是冗长的沉默太过刺耳,初新也弯下腰装作作揖的样子,郑大人掌心向上,缓缓抬起右手道:“各位不必如此多礼,既然我已回府,群雄宴便可开始了。” 于是,那场噩梦般的盛会拉开了序幕。 第十九章 慷慨过燕市 郑俨被称作作“郑大人”,郑大人却不一定指郑俨。 当然,这片信佛的国度目前最著名的“郑大人”正是郑俨。 白面英俊,长身玉立,腰缠万贯,少年得志。 得志的方法虽然说来为男人所不齿,但他毕竟是得志了,就算今人骂他“面首”,后人笑他“吃软饭”,可在他跟前,无人敢造次。据说这个男人不仅对付年轻的寡妇有一套,对待自己讨厌的人也是极其厉害,谁的言语若是轻犯他,谁就起码得褪一层皮。 有时可不止褪层皮那么简单。 有个官员在下朝时夸了郑俨一句“面白”,次日的圣旨就把他调任到了边境线上,这是郑俨手眼通天的能耐;有个家仆不小心打碎了胡太后送给郑俨的赤玉,晚上从睡梦中醒来,发现自己的床边挂着一条血淋淋的断腿,那断腿正是家仆的,这是郑俨心狠手辣的行事;有个江湖豪客一不留神踩到了郑俨的靴子,在出城之后,那个江湖豪客就被十三个蒙面刺客擒住,用剃刀刮光了脸上的所有毛发,这是郑俨睚眦必报的器量。 人都说“相由心生”,可郑俨偏偏生得让男人女人看着都爱,都想怜惜,他也籍由此从胡太后父亲手下的参军职位平步青云,高升到了中书令。 不久前,郑俨忽然广招江湖人士来到府中,准备办一场群雄宴,洛阳和附近地区的三教九流越聚越多,囤积在郑府,一天到晚游手好闲无所事事。只要郑俨从胡太后处回到郑府,群雄宴便可开始,但府上的“群雄”巴不得郑俨力竭暴毙而死,永远不回来,他们便可永远在府中白吃白喝白住。 可惜郑俨还是回来了。 赋闲于城东家中的万顺王爷元欢曾找他下过一晚的棋,算是又替群雄们多撑了一日的玩乐排场,大宴之后,郑府应该就要遣返其中的大多数人。 “养兵千日,用在一时。”这是郑俨的开场白,他特意思考了很久,可无奈他书读得并不多,多说容易多错,不如简简单单八个字,作为宴饮的开幕词。有揣摩对郑俨心思的英豪拍起了手,以示对郑俨肚子里油墨的肯定。 初新坐在离郑俨很远的一处地方,粗粗清点,庭院中在喝酒吃菜的大概有四百多号人,端上来的菜品美酒皆属上乘,一顿午饭耗费的钱财大概就够洛阳一户普通人家吃上整整一年。熊掌一人一只,那就需要杀百余只熊,鹿尾一人一段,那就需要猎四百多只鹿。初新不禁慨叹,有的人为了生计还在努力奔忙时,贵胄豪奢们思考的却是如何变着法儿地花钱。 为生计奔忙者的下一代多半还是为生计奔忙,贵胄豪奢的下一代多半仍是贵胄豪奢。或许正因如此,适时的战争才有了必要,战争能给所有人一次重新洗牌的机会,把长居于云端的拖下神坛,让沉沦于泥泞中的英雄焕发出光彩。 侍女端来一碗羹,初新粗尝一口,发现羹中的肉仿佛不曾吃过,便用手指戳了戳身旁大勺匙羹的络腮胡大汉,问道:“这羹是什么肉做的?” 络腮胡瞧了眼初新,忽然笑出声来。初新不明白这个问题哪里好笑,刚想说自己没有尝过这种味道的肉,络腮胡却将一勺羹放入嘴里,边咀嚼边说道:“这是人肉。” 初新僵在原地,好不容易挤出点笑容:“你……你说笑呢?” 络腮胡又哈哈大笑起来,初新却感觉自己的胃在收缩。 “看你这副斯文样子就知道你没吃过人肉,”络腮胡又匙起一勺羹,愉快地送入嘴中,“人肉可是说不尽的美味啊。” 初新把这碗羹远远地推开,推到了桌子的角落。 络腮胡的笑突变为一种讥诮,他凑到初新的耳边,故意用络腮胡擦着初新的耳垂,缓缓说道:“你们这些世家公子真是自命清高,你可知道六镇起义被镇压时,哪里的百姓是吃什么的?” 初新受不了他的胡茬,又躲得远了些,可初新已经明白,络腮胡没有在和他说笑。 “你们山珍海味,却逼得他们人吃人,他们吃人为了活命,你们吃人却是冠冕堂皇、无声无息。”络腮胡像疯了似的大笑起来,似乎是在和初新讲话,却又不像在和初新讲话,他喝下一杯酒之后,朝地上狠狠地摔碎了酒杯,起身走向了郑俨。 四百多人中,还有七个人挺身而起。 喧嚣渐渐平息,群雄的目光都落在这八个人的后背,他们身形各异,衣着不同,却有一点是相同的。 没有人敢在他们背后妄动。 四百多双眼睛的注视中,这八个人来到了郑俨跟前。 郑俨依旧负手而立,他的表情没有丝毫变化,像是戴上了面具。他背后是黑暗的大殿,许多年后,初新回忆起那片黑暗,依然会感到心悸。 郑俨先开口了,他面对的八个人立在白昼之中,而他却像拥有着黑暗的庇佑,他的嗓音古怪而阴森:“这场群雄宴的目的之一,就是钓出星盟的大鱼。” 络腮胡大笑道:“我知道,我们都知道。” 郑俨鼓起了掌:“既然知道,还愿意来,你们很勇敢。” 最左侧的人头戴斗笠,接口道:“星盟的众人,没有一个是懦夫。” “那可说不定,没有立在鬼门关前是没有资格说这种话的,”郑俨忽然指着八人中间的一个僧人道,“我听说出家人六根清净,与世无争。” 僧人双手合十,微微颔首道:“本该如此。” 郑俨又问道:“我还听说杀生是僧众大戒,犯戒的人要永堕地狱。” 僧人又回答道:“郑大人说得不错。” 僧人的僧衣洁白,手指还在拨转着念珠。郑俨讥讽道:“既然你知道,为何还要来?” 僧人仰天长叹:“你活着,人间便是阿鼻地狱。” 阿鼻地狱是八大地狱的第八狱,广、深两万由旬,一眼望去无边无际,身处其中的鬼魂罪孽深重,要受的痛苦无穷无尽。 “所以你认为,杀我一人便可让地狱变回人间?” 郑俨忽然大笑,他在尽情地嘲笑这种幼稚的想法,他也想同面前的八个人分享他的快乐,可他们却面色平静,不为所动。 郑俨不笑了,笑话没有观众捧场是一件难堪的事情。 庭院里安静得出奇,刚才还热闹非凡,现在却仿佛能听到每个人的呼吸和心跳。 初新听到自己的心在跳动,而且跳得很快。 郑俨又打破了这难熬的沉默:“既然你们要杀我,那为什么还不动手?” “我们不急。”一个人回答道。 “不急?”这个答案显然让郑俨很困惑。 “我们是来杀你的,该急的人不是我们,而是你。”另一人解释道。 话虽如此,初新却明白他们迟迟不动手的原因:他们八人还没有找到合适的时机,他们八人都忌惮郑俨身后的黑暗。 黑暗,人类最深重的恐惧,因为黑暗正象征着未知,正象征着恐惧本身。 还有什么比恐惧本身更让人恐惧呢? 只有一种东西能驱散黑暗,名为光明,代表着勇气。 僧人的念珠已出手。 一根绳上的十四颗佛珠疾风般打向郑俨。 据传,观世音菩萨以金刚三昧无作妙力,与诸十方、三世、六道同一悲仰,令众生获得十四种无畏功德。 这十四颗佛珠便象征着十四种无畏。 僧人的僧袍宽大,袖子也随佛珠飞出,径直击向郑俨。 其余七人没有表情和动作,郑俨也没有表情和动作。 所有的佛珠在一瞬间被击碎,僧人的袖子被撕裂,连同僧人的双手。 其余七人没有表情和动作,郑俨也没有表情和动作,仿佛发生的一切与他们毫无关联。 可他们明明看得清清楚楚,在僧人出手的一瞬间,郑俨身后的黑暗中飞出了数十枚不同的暗器,十四枚透骨钉撞上了十四粒佛珠,透骨钉劲力不绝,又穿入了僧人的心肺,而撕开僧袍的是五把双刃飞刀,它们在割断僧人的双臂之后,就钉在了大殿前的地面上。 初新想起了在郝掌柜家中朝自己掷暗器的那个人,他会不会就隐匿在黑暗之中? 这么多暗器都是他一人掷出的吗?还是除他以外另有暗器高手? 晴会不会就在这里? 其余七人没有表情和动作,郑俨也没有表情和动作,他们的心情却已截然不同。 除郑俨外,每个人心中都充满疑惧,但又不敢轻举妄动。 血开始沿着大殿的台阶一级一级流淌下来,僧人洁白的僧袍早已遍布血污,僧袍下,屎与尿已不受僧人控制,恣意喷涌。 外貌高雅、受人尊敬的僧众在暴死时竟如此狼狈不堪。 生死之间,人与渺小的蝼蚁本没有太大的不同。 可初新望着余下七人标枪般笔挺的背影,仍然湿了眼眶。 第二十章 请君暂上凌烟阁 “你们就这样让他随随便便地死了?”郑俨冷哼了一声,扫视着余下七人。 “他不会白死,他的死是有意义的。”一个头戴纶巾、书生打扮的人回应道,他用的兵器很奇特,由青铜制成,形似弯刀,不过锋刃处却是两个尖钩,北人不识,但初新认得。 这种奇特的兵器由吴王阖闾下令打造,第一个打造成功的铸剑师杀了自己的两个儿子,用他们的血来唤醒兵器的灵性。 这种奇特的兵器叫作“吴钩”。 “死就是死,死后一切都没了,对他自身而言,他的死是毫无意义的。” 对僧人来说,死是否毫无意义呢? 没人回答得了这个问题,活人死人都不能。 但僧人的死对于剩下的人却有重大的作用,他试探出了郑俨身后黑暗的恐怖,也为诸人争取了一些出手的时间。 至少他们已清楚,郑俨背后的大殿中藏着使用暗器的高手,至少在这么多暗器发出之后,高手也很难再有心力打出第二轮透骨钉和双刃飞刀。 戴纶巾的书生已举起吴钩,只要登上五级阶梯,他就能轻易砍下郑俨的头颅,与此同时行动的还有最右边的剑客,他们从两侧向郑俨冲去,就算黑暗中又有暗器飞出,夹在中间的郑俨也难免被误伤。 郑俨没有任何表情与动作,余下五人也没有任何表情与动作。 初新已经起身,向大殿方向冲了过去。 他断定,这只能是一场单方面的屠杀,他与郑俨没有仇怨,和这八个人也素不相识,可他想阻止他们送命。 四百多张案几,四百多个人,跃起又落下,落下又跃起,平时很快能跑到的距离,此刻却像隔了千万里。 书生和剑客已快步登上第三级阶梯,黑暗中却出现了两个人。 穿着黑色的衣服,围着黑色的头巾,仿佛诞生于黑暗,成长于黑暗。 他们在郑俨背后,一左一右,看似闲庭信步,可眨眼间已挡在了郑俨跟前。 他们手里有剑。 剑长四尺三寸,精钢制成,一剑便可削断人的骨头。 书生和剑客在那一瞬间失去了平衡,跌倒在阶梯上,他们没有弄明白是怎么回事,他们不知道自己的脚已经和自己的腿分离,就在他们各跨出一步的那一刻。 有些分离可以重聚,有些分离不能。 还是所有的分离都无法真正重聚,都无法再回到分离之前的样子? 两只断了的脚平稳地踏在第四级阶梯上,跌倒的书生和剑客朝着郑俨掷出了各自的兵器,一旦兵器离手,他们已是必死无疑。 掷出的吴钩和剑都被击飞,三两步的距离有时就是如此遥远,如此令人绝望。 庭院中的四百多个人依旧冷漠地看着殿前的对决,初新恨不得给路过的所有人都扇一巴掌。血腥味飘到了他的鼻子里,他知道自己已经快赶到殿前了,他只希望余下五个人出手能慢一些,他已经察觉到了令他不安的东西。 接下去动手的是最左侧戴斗笠的人,与他同时行动的是右边一个穿灰黄色麻布衣服的人,他们的目标不是郑俨,而是郑俨跟前的两个黑衣剑客,牵制住此二人,剩下三人才有机会刺杀郑俨。 不管付出多大的代价,斗恶除暴是星盟不变的宗旨,是星盟全力以赴的目标。 星盟成员的信仰坚定,拥有坚定信仰的人总是能忍受常人无法忍受的痛苦。 书生伸出了手,抓住了左侧黑衣人的脚,他希望这能让黑衣人产生片刻的犹豫。 他已忘记自己的腿还在淌血。 随即,他的手与手腕也同他的胳膊分离了。 可他却很满意,因为他伸出手的目的已经达到,黑衣人斩下一剑,便是在他身上浪费了一剑的时间和一剑的气力。 他要帮他的同伴做最后一点事情。 后人很少提及郑府发生的这场血战,因为这场战斗的结果是强权暴力战胜了正义,这场战斗也暴露了人性的许多丑恶面,但偶尔还会有人凭吊这个头戴纶巾的书生,还有那柄吴钩。 高大健壮的络腮胡已趁着同伴牵制住黑衣剑客的机会快步上阶,只要他走上前,他的两个同伴一定会跟来,他们三人出手,郑俨必死无疑。 他是六镇起义的幸存者,一场被残酷镇压的叛乱里,唯一神智偶尔清醒的幸存者。 他的家人都已经饿死,在饥荒和暴乱中,他吃了四个人。 一个是欺压流民的兵士,一个是行将就木的老者,一个是怀胎七月的孕妇,还有一个就是孕妇肚子里的孩子。 人总得活着,可一旦活着就要舍弃良知和人性,你又会怎么选? 洛阳繁华如旧,仿佛千百年来不曾变过,只要洛阳有一天的繁华,北魏王族就拥有一天的盛世。繁华总能掩盖一切,掩盖危机,掩盖叛乱,掩盖贫穷,掩盖丑恶。 北魏的大权交付给了一个鼠目寸光的女人,只要成为这个女人的面首,旁人奋斗一生不得的东西,顷刻间他就全部拥有了。 这算不算一种不公平? 江湖本就是不公平的,人生本就是不公平的。 他现在要用他的拳头,用他的短刀,执行他的公平。 穿灰黄色麻布衣服的人落败了,落败对于他们而言只有一种结果。 死亡就是结果。 但他死死地抓着黑衣剑客刺入他腹中的剑,他只是不明白,自己的刀也砍在黑衣剑客的手臂上,为什么黑衣剑客却好像什么事也没有。 世上真的有不怕疼痛的人吗? 络腮胡登上了最后一级阶梯,他已确确实实地站在了郑俨面前,他的右拳已经出手,郑俨用双掌抵挡,但这一拳势沉,还裹挟着另一种无坚不摧的力量,郑俨被击打得往后滑了些许距离。 一击得手,络腮胡看到了希望,这么多同伴的牺牲,终于给了他杀掉郑俨的机会。 可他忽然感觉到,有两样坚硬冰冷的东西扎进了自己的体内,充满力量的四肢在那一刻变得软弱,变得疲倦。 初新已奔跑跳跃得要发疯。 他在僧人倒下时就发现,紧挨着络腮胡的两个人各往后挪动了一步,起初他只是怀疑,可很快这种怀疑得到了验证。 络腮胡的背上,插着两柄钢刀,正是紧挨着络腮胡的两个人下的手,看起来衣着最普通,最不引人注目的两个人,正适合作为郑俨最后的杀招。 络腮胡跪倒在地,连粗气也不敢喘,他怕大口喘气会加速自己生命的流逝,他唯一敢用力的部位是他的眼睛,圆睁着,试图将尽可能多的东西摄入视野,试图去理解身后发生的事情——同伴的背叛。 人为什么会背叛? 是对方开出的条件太过丰厚吗? 是因为信仰不够坚定吗? 是遭受到了不可回绝的威胁吗? 郑俨凑到了他面前,络腮胡想伸手扼住郑俨的咽喉,双臂却怎么样也抬不起来。 郑俨用右掌拍了拍络腮胡的左脸,压低声音道:“我根本不是郑俨,下次杀人,找准点儿。”他的手掌还有些酸麻,但他知道,他的任务已经顺利完成了。 络腮胡的声音不知从何处发出,他残存的气息已不容他说出完整的话:“你……” 他本来还拥有支持自己的力量,可在听完这句话之后,他却只想早些死去。所有的刺杀,所有的牺牲,因为郑俨对他说的这一句话失去了意义。 郑俨冷笑着。 初新终于来到了殿前,登上了阶梯。 右侧的黑衣剑客已挺剑刺向了络腮胡。 初新拔剑,拔出了他的青铜剑“七月”,可他没有用剑刺向黑衣剑客,而是用剑鞘迎上了黑衣剑客的长剑。 低哑的金属碰撞声里,黑衣人的长剑收入了初新的剑鞘之中,青铜剑剑鞘并不长,有一截剑身露在外面,迸射着寒光。 “饶他一命。”初新缓缓把剑架在黑衣人的脖子上,用不似哀求的口气哀求道。 “你在求我?”黑衣人瞥了一眼剑锋,淡淡地说道,淡得就好像生死与他无关,面前的屠杀与他无关。 初新愣住了。 他该求谁呢?他又能救谁呢?哀求真的有用吗? 背后传来一声闷哼,络腮胡的闷哼。初新感觉得到,身后有冰冷的剑气,来自另一个黑衣剑客的剑气。 初新明白,戴斗笠的人只能撑到此刻,络腮胡的生命也随着黑衣人的这一剑终结。 他慢慢地把剑鞘从长剑上取下,又慢慢地把“七月”放回剑鞘之中,他看着殿前的四百多人,就好像看着四百多处土坟,没有生气,冰冷漠然。 郑俨突然用讥诮的语气问道:“你也是来杀我的吗?” 初新没有回头,只是叹了口气道:“我不是来杀人的,我是来救人的。” 郑俨笑得弯下了腰,一弯腰就嗅到了更浓烈的血腥味。 初新知道郑俨在笑什么,可他却笑不出来。 血腥味让他反胃,让他作呕。 他想离开郑府,找个空气不那么污浊的地方。 想杀人的却被杀,想救人的却一个都没救成,多么讽刺。 第二十一章 应惜血梅误琼花 三年前,越中某地。 腊梅园,九曲桥,池中亭。 亭中放了短榻,初新和一老人对坐其上。 大雪下得紧,雪落在池中却是了无声息,初新正看着与池水融为一体的雪,不言不语。 老人脚边放着一根竹杖,是他的剑,也是帮他走路省力的工具。 老人已经很老了。 他拾起了竹杖,抚摸着上面的竹节,他的触感正在消失,如同他的生命一样。 他柔声对初新说道:“每个学生都会离开老师,待在老师身边的学生不会有出息。” 初新看着老人,点了点头。 老人继续道:“这是我最后一次给你上课,按照惯例,你要告诉我,你对剑的理解是什么?” 初新依旧沉默。在同窗好友陆续踏入江湖时,他已经开始思索这个问题,但时至今日仍未得到满意的答案。 “还是说不出吗?”老人微笑着问道。 “还是说不出。” 江南的雪天格外冷,也格外珍贵罕见,初新的手脚冻得冰凉,可还是饶有兴味地看着飞舞的雪花。 雨的晶魄,奇妙的精灵。 阿青告诉他雪花是六角形的,他一直没有机会去验证,就算他伸出手去接住雪花,雪花也会瞬间融化,根本看不清楚形状。 热情的拥抱不会感动冰冷的雪花,而会加速它的消亡。 初新因此感到有些苦恼。 “阿新,你是个天赋很高的孩子。”老人的言语慈祥,尽管他在教人练剑时非常严苛,初新没少挨他的打。 “老师,我已经二十四岁,不能算是个孩子了。”初新争辩道,其实他也明白,在老人眼里,他和他的同伴们永远都是没长大的孩子。 老人仿佛没有听见初新说的话,自顾自说下去:“我教授的剑法分为三种,一曰自保,一曰夺命,一曰成名,你十年间就将三者都学得差不多了。” 初新的神思飘散开去,这的确是辛苦的十年,这也的确是快乐充实令人怀念的十年。 老人的脸上好像也有了生气,与年轻人交谈总是一件愉快的事,尤其对于老人这种迟暮的人而言。可他的眼中又闪过一丝无奈,转瞬即逝,可仍被初新捕捉到了。 “老师……” “你想学的并不是老师的三种剑,这是我最难过的地方,也是我最开心的地方。”老人忽然用竹杖点了点初新的肩膀,这是他夸奖学生的方式。 初新不懂,为什么又是难过,又是开心的,就像他看不懂老人那种又是黯然又是期待的表情一样。 老人望向园中盛开的梅花,不无哀伤地说道:“开心是因为你想学的剑法与旁人都不同,难过则是因为这样的剑法我教不了你。” 初新承认这一点,自保的剑术平和稳定,夺命的剑术狠辣实用,成名的剑术花哨华丽。 这些都不是他想学的。 他想学的,是止杀的剑术。 老人却告诉他:剑是凶器,剑术是杀人的术。 六角亭中很安静,雪仍下个不停,九曲桥上积了厚厚一层。 老人耷拉着脑袋,几缕白发垂在他眼前,看着毫无精神气。 初新不想看到老人自责内疚的样子,他忽然拔剑,拔出那柄有些过时的青铜剑,用剑尖接住一片下落的雪花,送到老人眼前,兴奋地说道:“老师你看,雪花是六角形的。” 雪花冰冷,剑锋也一样。 可他却是火热的。 他兴奋,是因为他无意间想出了验证雪花是否是六角形的方法。 老人凝视着剑尖,凝视着那片雪花。 天地间仿佛只有“七月”的剑尖和那片雪花值得他挂怀。 “我教你一招,”老人的眼中有了奇异的光彩,“是雪花教给我的,现在我再教给你,这也许是你想学的剑招。” 他像是年轻了几十岁,回到了他最快乐,精力最旺盛的阶段,春风得意,马蹄轻疾,能够一日之间看尽江南的繁花。 “用你的剑全力刺我。”老人指了指初新的“七月”,又指了指自己。 “现在吗?”初新有些迟疑。 “没关系,你照我说的做。”老人居然闭上了眼睛。 初新虽感到为难,但还是握住“七月”的剑柄,凝神聚气,一剑刺出。 老人睁开了眼睛,夺过了初新左手的剑鞘,迎上了“七月”的锋刃。 一切归于平静,一切在刹那间发生。 要知道,六十刹那不过一弹指。 “你还是不肯杀人吗?”老人将“七月”递还给了初新,初新点了点头。 “罪大恶极的人也不肯杀吗?”老人觉得这很有趣,继续追问道。 “不肯杀。” “为什么?” “他人的性命,我无权予夺。” “那你以后一定会遭很多罪,受很多气的。”老人笑得皱纹都跳起了舞。那年的初新不懂这一番话的意思,可后来他的确糟了很多罪,受了很多气。 “世间有这么多的恶,你不肯用手中的剑杀,又打算用什么来杀?”铺平了皱纹,止住了笑意,老人问初新。 “用律法,用公理,用正义。” “你可知你说的这三样东西在这个时代都是唬人的?”老人用竹杖敲打着初新的脑袋,这表明他在批评学生的观点,“什么律法,什么公理,什么正义,都是用来装装样子,维护一小撮人的统治的。” 初新沉默,只能沉默。 “只要你拥有无上的武力,你便是律法,便是公理,便是正义。” 初新不认同老人的说辞,可他想不出反驳的理由。 他只有沉默。 “我教你这招,用他人的剑鞘接他人的剑,招式虽易学,可要体悟个中深意却很困难,你必须经历得够多才能明白。” 自那之后,初新再也没有见过老人,江南也没有下过这么大的雪。 三年的光阴转瞬即逝,初新已用剑鞘接住过许多次剑,有时用的是自己的剑鞘,有时用的是别人的剑鞘。 他从未失手过。 可直到今天他才明白,接剑和止杀是完全不同的两件事。 在那一剑刺入络腮胡身体时,冰冷的剑气让初新回想起了腊梅园中的大雪和浓烈的花香,回想起了颓唐枯瘦的老人,他感觉自己仿佛也老了几十岁。 大殿前有六具死相不怎么好看的尸体,还有六个脸色不怎么好看的活人。 下一道菜已被几十名侍女端了上来。 鱼腹藏羊肉,齐鲁名菜,据传是战国时齐桓公近臣易牙所创,鲤鱼、羊肉、香菇、嫩笋,辅之以其他调味料,后人为了纪念这道菜,将“鱼”字和“羊”字拼在一起,造出了“鲜”字。 菜盘一只接一只地分发到了案几上,群雄又开始尽情地吃喝,肆意地咀嚼,全然忘记殿前的鲜血已经蔓延流淌了长长的一段。郑俨坐回到自己的位置,两名黑衣剑客消失在黑暗中,如同他们出现时那样,无声无息,另外两人也回到了庭院中各自的座位处。 初新茫然地看着侍女朝殿前走来,手中捧着一盘胀鼓鼓的鱼,他忽然想起了一柄名剑。 鱼肠。 确切地说,那并不能算一柄剑,可能只能算一把匕首,因为它太短,也太细,足以藏身鱼腹。 可正是藏在鱼腹中的这柄剑助专诸刺杀了吴王僚。 这会不会才是星盟的最后一着? 当一个人以为自己获得了完全胜利时,他却最容易失败,因为在那时他的精神最松懈。 这名侍女会不会才是郑俨生命的终结者? 专诸杀掉王僚之后,也被乱刀砍死,郑俨生命终结的一刻也是侍女的死期。 他望向侍女的脸,却差一点喊出声来。 侍女不是别人,正是失踪了一晚的晴。 晴低着头,快速地用碎步走着,全然没有看见初新。初新只希望地上的血能让她吓一跳,失手跌落盘子,可晴竟大大方方地踩着血继续向前趋步。 初新想跺脚提醒,想跑下去拦住她,却又怕被郑俨看出端倪,他瞥了一眼郑俨,发现郑俨正低头品着杯中的美酒,身后依然是黑暗。 黑暗中是不是还有致命的埋伏? 晴已经踏上了殿前的阶梯。 一级、两级…… 初新咬了咬牙,忽然长啸一声,伸出手用力地按在菜盘上,菜盘和鱼随即掉落在地,汤汁混入逐渐凝固变暗的血中,只留下晴无措地定在原地,吃惊地看着初新。 同样看着初新的,还有他背后的郑俨,以及庭院中的四百多号人。 他正是要他们都把目光集中在他身上,这时他才会大步走回座位。他不会向郑俨请罪,他不情愿,这种做法也太过做作。他也不会同晴交谈,甚至不会交换眼色。他就是想让所有人觉得他已出离愤怒,愤怒得失态,这样才能让晴全身而退。 这时却传来了郑俨的声音。 “何故如此躁狂?” 初新没有停下脚步,只是淡漠地回答道:“心有郁结,长啸方解。” 他不能停下,他要把所有人的视线移开,移得离晴越远越好。 可郑俨的下一句话差点让初新的双膝失去支持,软到跪在地上。 “长啸便长啸,少侠为何要打翻我的鱼呢?难不成这鱼肚子里藏的不是羊肉,是匕首?” 第二十二章 山雨欲来风满楼 三叔很喜欢“三”这个数字。 “三”有多的意思,生意人最喜欢“多”。 钱多,房多,妻多,子多,传统的观念一般认为,多就是好。 三叔什么都多,只有子女比较少,他前三个老婆生的孩子纷纷夭折了,幸存下来的一个儿子却心智不全。他本来不想娶第四个老婆,他认为凡事不可过三,可为了延续香火,也因为欲望还没完完全全衰退,他娶了晴。 都说“无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可怎么在生儿子时过“一生二”这关如此困难? 三叔很苦恼,他收养小黑,也是为了度过这一难关,而非他有什么恻隐之心。 商人会有什么恻隐心呢? 他见谁都要抽三成,无论贫穷还是富贵,疾病还是健康,衰老还是年轻。他的承诺绝对比后世教堂中恋人许下的靠谱得多。 江湖人又敬又怕,将他称作“三叔”,甚至连他原来的名姓都忘记了。 三叔的财富数目有多庞大,三叔的宅邸建在何处,至今都是江湖中为人津津乐道的话题。 据说三叔富有得可以买下洛阳所有的商铺,可他做生意的时候仍是锱铢必较,一旦他认为交易不值得,他就不会花太多的钱。 换句话说,他从不挥霍,他的每份钱都用在了最该用的地方。在大街上遇到他时,你可能完全想不到他是一个富翁,因为他看起来如此普通,无论是衣着还是样貌都与俗人无异,但白马寺中传说能通晓过去未来的高僧宝公大师对他的评语却是“深藏不露”。 什么样的人称得上“深藏不露”? 三国时的司马懿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曹家对他既是利用又是打压,他却忍耐了整整一辈子,直到最后抓住了纨绔子弟曹爽的疏忽,用极快的速度夺权改政。 宝公大师甚至认为三叔的武功在当今天下可列入前十,要知道,从没有人见过三叔出手。 从没有人活着见过。 这样的一个商人生活作息总是相当固定,行事也呈现一定的规律性,因为他对自己的要求很严苛,他做事总围绕着一个主题,那便是获得尽可能多的利益。让小黑感到奇怪的是,一向花钱保守的三叔最近居然耗费重金买下许多奇珍异兽,还派人购入了大量粮食与美酒。 庄园内的粮食可以再吃上一年,庄园内的美酒就算盛宴豪饮也能撑上三个月的光景。 小黑素来是三叔的心腹,他自懂事起便跟着三叔,他了解三叔,他明白三叔是在为下一笔生意做准备,可他摸不透三叔这么做的用意。 他危坐在三叔跟前,目光落在三叔的手上,三叔正冲泡着茶叶,他冲泡的茶叶很少见,黑褐色,表面又浮着一层油光。茶汤变成暗红色以后,一股陈香满溢而出。 “香吗?”三叔问了一句,却没有抬头,始终望着壶里的茶水。 小黑点头回答道:“香。” 他从不多说半个字,三叔让他做什么,他就做得点到为止,做得刚刚好。 “你认识这种茶吗?” 小黑不认识,他就摇摇头。 三叔自问自答道:“这茶叫‘湘淳’,很贵,由汉代的张良率先创制,是宫里的贡品。” 他没有丝毫炫耀的意思,贵的东西他已不稀罕炫耀,语调的平淡表明他在陈述一个简单的事实。 “这茶比一般的香。”小黑补充道。 三叔点点头,他有些肥胖,脖子粗短,点头显得有些艰难。他摸着自己的鹰钩鼻,若有所思地问道:“为什么‘湘淳’在冲泡之前香气寡淡,与其他茶叶没有太大不同,冲泡之后香味却浓郁流溢,远胜其他茶呢?” 小黑不明白三叔问话的缘由,试探性地回答道:“是因为冲泡用的热水吗?” “滚烫的水,普通人无法耐受,却能激发出好茶的茶香,你说,这是个什么道理?” 小黑仍不解其意。 三叔并无愠色,平和地接着自己的话说道:“人就像茶一样,在安逸的生活中,一个平庸的人与一个出色的人本没有太大分别,可当危机与重担来临之际,两者就浮现出明显的差异。” 小黑似乎听懂了,他预感到三叔接下来要和他说的话将会很不一般。 三叔缓缓举起他保养得很好的手,指着小黑道:“你将会面临滚烫的热水,烫得你不知该求生还是求死。” 小黑愕然,他眼角的两颗泪痣也随他的表情凝固。 他绝不会反抗三叔的命令,但他还是问三叔:“我能够撑过去吗?” 三叔拍拍他的肩膀,充满信心地告诉他:“你一定能,因为你是一包好茶叶。” 小黑望向三叔的眼睛,他从未没想过三叔会有这样温情的时刻。小黑只觉得眼眶在发热,他一直将三叔视作主人,将自己视作仆从,可那一刻,这个孤儿却有了一种家的感觉。 茶已凉。 无论多么热的水,总有变凉的一刻。 就像多么热烈的情感都会归于平静一样。 三叔掐着手指喃喃道:“这应该是初新回洛阳城里的第六天,今天晚上便是你行动的日子。” 小黑吞下一口凉了的茶水,连同茶叶咽入肚中,他的双手抖个不停,显然是忍耐着兴奋和紧张的折磨。他想说些话,把自己不安的情绪压制下去,却只憋出了一个“是”字。三叔笑着问道:“你害怕了?” 小黑不想承认,可他也不擅长在三叔跟前撒谎,微微点头回应道:“有一点。” “害怕就对了。” 小黑很疑惑,害怕是懦夫的表现,如何会对? “因为你一旦害怕了,你的神经会更加敏锐,你的一举一动会更真实,才更容易成功。”三叔呷了一口“湘淳”泡出的茶水后,就把杯盏倒扣在案几上。 小黑注视着自己发颤的双手,思绪变得逐渐清晰。人在精神紧张时,思考的速度确实会加快,所以承受着巨大压力的人往往也能被激发潜藏的能力,这种人是失败和成功都愿意造访的。 小黑忽然问出一句很奇怪的话,换作平时,他绝不会提这样的问题。 “您为什么故意放夫人跑出庄园?” 三叔脸上的惊讶从不停留过多的时间,他已察觉到小黑这几日对此一直耿耿于怀。他的这位夫人年轻貌美,活泼阳光,下人们都对她有好感,小黑也不例外,但那好感之中仿佛又掺了些许自私的成分,只是碍于地位身份,无法表露出来。 “夫人自然有其他要事要办。”这是他给小黑的回答,这种回答向来能堵住所有人的嘴。 小黑也不例外。 真相说出来总是不太好听。 若是直接说“是为了利用初新对晴的好感牵制住初新”或是“想通过晴对初新的吸引拉拢初新”,就存在着把晴当作棋子的意味。 三叔不喜欢别人认为他是个把妻子朋友视作棋子的商人,那样他的生意就不好做了。 尽管他的确是这种人。 鱼肉已冷,羊肉包裹其中,仍是温热的。 初新的手没有颤抖,长年累月与剑打交道练就了他稳定的双手,但他的心脏跳动得很快,虽然面上不动声色,可他能瞒过别人,却瞒不过自己。 他担忧地向晴望去,却发现晴正微笑地看着自己。 飘拂的发丝挡住了她的眼睛,她用手指撩开了额前散乱的刘海,长而微卷的睫毛不停眨动。她的笑让初新差点忘记了弥漫的血腥味。 有些人的笑,的确有化解危机的魔力。 这种时候她怎么还笑得出来? 难道那匕首比鱼肠还要细小,无法发现吗? 难道星盟还有其他的部署安排吗? 初新不清楚,但晴的笑容确实让他安定了下来,让他觉得事情还没有到无可挽回的地步。他沉下心,准备迎接任何可能发生的变化。 鱼腹中并没有藏剑。 短暂的搜索,初新却像煎熬了一千年,他长舒一口气,顾不上其他,嗔怪着瞪了晴一眼。 晴的微笑绽开,眉眼弯弯,锁住了与之共生的心事和秘密。 郑俨自然还要追问:“既然鱼腹中没有藏着什么匕首,你为何不让我尝这鲜味?” 初新只能油腔滑调地应付郑俨:“大人,我听闻血气冲鼻以后再服大鲜之物,身体容易吃不住,我也是为您好。” 他本来并不愿意与郑俨这样的人说太多的话,可一旦有晴在旁,想做什么想说什么便由不得他自己了。 刚刚的屠杀场面还历历在目,甚至被杀的人就倒在初新脚边,他的一言一行务必小心谨慎。 郑俨看着初新,从头到脚看了很久,忽然意味深长地说道:“是,是啊,你说得对。” 宴会还未结束,远没有到结束的时候。 第二十三章 蓝田日暖玉生烟 初新回到了吃饭时的案榻,不仅毫发无损,身旁还多了个人。 郑俨皮笑肉不笑地指着晴,吩咐她坐在初新旁边陪侍,理由是:“你打翻了她端给我的菜盘,你和她挺有缘。” 这么一扯,谁和谁都挺容易有缘的。 “我菜还没端尽兴呢。”晴埋头趴在案几上,敲着筷子头。 “你昨天去哪里了?”初新一边夹菜,一边目不转睛地盯着殿前的郑俨。 “我去外面转悠了一圈儿。” “转悠一圈儿花了您老一晚上的工夫?“ “我又没说绕哪里转悠,指不定我是绕河洛地区转悠了一遭呢。”晴强词夺理道。 “不从房门出去,非要飞檐走壁?”初新呷了一口酒,仍瞅着殿前的动静。 晴的客房是反锁着的,敏也没见过晴下楼,这说明她是从窗户出去的。 晴对于说话不看她的初新很不满,拿筷子戳初新的肋骨。 “胡闹。”初新忽然骂道。 他的目光依然落在郑俨身上。 “我待得闷了,想去外边儿走走,怎么就是胡闹?”晴歪着脖子瞧着一旁的那碟生鱼片,这碟小小的生鱼片还有个好听的名字,叫“金齑玉脍”,“金鸡鱼块,金鸡鱼块,怎么光有鱼没有鸡呢?” “我没说你出去转悠胡闹,我是说你来这儿是胡闹,”初新终于瞧了晴一眼,拿筷子碰击碗碟道,“这里都是局,看见殿前的六个死人了吗?” “他们死他们的,我端我的菜,他们不可能活转,我也不可能死。” 初新并不喜欢晴这副无所谓的态度,但又不得不承认晴说得有道理,那盘鱼里没有藏着剑,反倒是他过激的反应差点惹出事端。若是当时他为了救晴再拔剑相向的话,后果才真是无法设想。 人有时就是身处于如此奇怪的节点,无论怎么做都有可能是错的。 这也算生命的一种无奈。 大殿前很快被打扫得干干净净,原本有血迹的地面铺上了鲜红的地毯,还洒了一些名贵的香料。很多人认为,掩盖往往能轻易保持外表的高洁尊贵,这个道理就如同脂粉一般,越老的女子会涂越浓越厚的粉。 郑俨放下筷子,站起身,朝着面前的四百多人喊道:“今日请诸位英豪前来,是有重要的事情相托付。” 晴拿着生鱼片的手停住,初新举着酒杯的手也停住,庭院内所有的动作和声音都随着郑俨的喊话声停止。 “四百人,我只要选出四人,四个人里任意一位都能得到千金奖赏。” 这里所有的人皆是在河洛一带有些名气的,说是“百里挑一”也不为过,如今四百人里选四人,又是一次百里挑一。这么一算,最后的四人都可算是万中无一。 “我要的四个人,分别是在座各位里舌头最灵的,酒量最好的,赌术最高的,以及出剑最快的。” 面面相觑。 “他为什么要找这样的四个人?”晴拽着初新的衣角问他,初新一时也猜不透郑俨的用意,只能摇摇头,静静地听着。 “这四个人要做的事情也很简单,舌头最灵的同皇上尝几道菜,酒量最好的敬皇上喝几杯酒,赌术最高的陪皇上摇几局骰子,出剑最快的与皇上切磋几招。” 听起来真的很简单,可凡事一旦牵扯上“天子”二字,就不再简单了。 伴君如伴虎,天子身旁从无真情,只有权谋与算计。 天子更是历朝历代最薄情寡义者。 世间万物在他面前犹如草芥,你能期待他念什么情,什么义? 选出的四个人的确受得起千金,因为他们随时都可能丢掉性命。 “可有毛遂,愿意自荐?” 初新再一次低估了千金的力量,当然也可能是他高估了河洛群雄的头脑,黑压压的人群堆在大殿之前,都想担当一个“最”字,与虎谋皮。更令初新意外的是,郑俨问来问去,就是没有人敢说自己赌术最高,因为有不少人亲眼目睹“西秦赌王”马位败在一个年轻人手里,这个年轻人正坐在殿下喝酒苦笑。 这个年轻人便是初新。 晴又好奇地拉拉初新的衣角问道:“你赌骰子胜过了马位?” 初新吞下一口酒,没好气地说道:“我与他赌的是拔剑。” 晴有些疑怪:“那你应该是拔剑厉害才对啊,他们为什么要说你的赌术最高呢?” “因为世人从不爱估量你真正的本事,他们只看你取得过什么成就,比如击败过什么人。”他默默地咽下一口酒,杯中佳酿好似也变苦了一些。 他已经开始承担名声给他带来的负累。 “你真的要去?”初新起身之后,晴问他。 “如果你没有来这里胡闹的话,说不定我就不用去了”,他本想这样讲,可他终究没有说出口,只是朝着晴笑了笑,大踏步往殿前走去。 殿前又有人拔出了剑,为了夺那千金,摆出了决生死的架势。 一个人有几次生死可以决?如此残酷的场景为何这么多人乐意叫好? 这本就是一个剑的时代,谁更强更快,谁就能得到更多的簇拥。 有两个人倒下了,一个腹部被刺,一个喉管被割,殿前又成了屠宰场。他们在倒下时脑海中会不会闪过一丝后悔?为了可能到手的千金却冒着丢掉性命的风险。 生命真的没有千金珍贵?抑或是胜利在他们心目中高于一切? 郑俨在大殿之上直直地站立着,俯视殿前发生的争斗,他的嘴角忍不住弯起,因为他发现人很容易被诓骗利用,只需要一场盛大的宴会作为契机,一点合适的诱惑作为鱼饵。 这种高于众人,掌握众人的感觉也会令人上瘾。 死亡还在蔓延,与死亡一同笼罩于郑府之上的,还有恐惧,人类天生对死亡的恐惧。有人退出了角逐,也有人本想争“拔剑最快”的名头,却悄悄站到了“酒量最好”和“舌头最灵”的两队中去。 残存的人越来越少,比试也越来越惊心动魄。两个人站至彼此仅三步的距离,手握剑柄,目视对方的剑与手,随后一剑拔出,定输赢,亦画上其中一人生命的句点,过程颇像千年之后东瀛浪人武士的拔刀术对决。 初新留意的人只有两个,一个骄傲的白衣少年和一个穿着白袍的中年人,他们的剑都很快,而且每一剑都刺向心脏。 穿白袍的中年人瘦削、苍白,手臂上没有几两肉,可剑在他手就仿佛鱼入大海,轻灵自在,捉摸不透,诡异的地方在于,他一身白袍,血却一滴不沾。白衣少年更是与初新有一面之缘,初新在一家酒馆接受过少年的挑战,感受过少年凌厉的剑锋。 风过,带走残存者的惨呼与呻吟。 最后剩下的果然是这两个人。 他们很自觉地走近,又很自觉地停下,停在他们认为合适的距离。 连停下的时刻都分毫不差。 “你这么瘦,也能用剑吗?”少年先开口诘难,他的人同他的剑一样,总是先发而至。 “我能不能用剑,你应该已经见识到了。”白袍人指着地上的尸体,又用手点了点他有些破旧的白袍。 “我见识过真正会用剑的人。”说完这句话,少年望向初新,言语里的味道很复杂。 白袍人也顺着少年的目光看去,初新仍在慢慢朝他们走来,每一步的间隔固定,步伐却越来越轻快。 “你输给过他?” “完败。” “年轻人,你锋芒太露,又承受不起失败,难免死在我的剑下。”三言两语间,白袍人已经占据了话语上的主动,这意味着他从气势上压制住了少年。 少年的手开始发抖,他的决心已有些动摇,他忽然对自己感到痛恨,痛恨自己要去寻初新较量,如果不是那次彻底的失败,他仍是一个目空一切的狂傲剑客。 但他还是握住了剑柄,希冀着剑能阻止他流失的信心。 时间又放慢了脚步,杀意升腾,空气寒冷得砭人肌骨。 大战在即。 “我认输。” 有人认输。 认输的是白袍人。 刚才还剑拔弩张,他却轻描淡写地认输了。 突如其来的变化让所有人惊掉了下巴。 白袍人缓步朝着郑府门外走去,他与初新对视了一眼,仅一眼,随后二人继续走着各自的路。人们敬畏地望向他,他的白袍飘动,让人想起长坂坡七进七出无人可当的赵子龙,恍如天神落下凡尘。 “大将名师莫自牢,千军万马避白袍”,在后来听到这句赞美陈庆之的话语时,初新仍能回想起弥漫在郑府空气里的腥臭味,还有那件一尘不染的白袍。 进退由心,伸缩自如,不卑不亢,名将风度。 而数月以后,陈庆之率军攻打洛阳,有个身披猩红长袍的怪异僧人独自挡在他跟前时,他也总能忆及那个试图用剑鞘去救人,还把中书令大人想吃的鱼腹藏羊肉弄翻在地的滑稽剑客。 第二十四章 等闲变却世人心 黄昏,近黄昏。 贵公子们骑着高头大马,身背一簇羽箭,从城郊狩猎而归。农人穿着单薄的衣服,肩扛锄头,走起路来一脚高一脚低。一些道旁的商铺开始关门,僧侣结伴,时而面无表情,时而有说有笑。永宁寺的宝塔高耸,只要天气晴朗,百里之外都能看见。 初新和晴并排着走在路上,他们很久没有说话,只是静静地欣赏洛城傍晚的景象。 不知哪里来的兴致,初新忽然曼声吟道:“名都多妖女,京洛出少年。宝剑直千金,被服丽且鲜。” 晴笑着夸初新还有写诗的才能,初新连忙否认。 “这可不是我写的,这是曹植写的,写的就是洛阳城里的人。” 曹植,这个名字不知被多少洛阳城的少女所铭记,可铭记的理由往往是他的地位和才名,鲜少有人能背出他的诗作。 晴很好奇:“曹植究竟是一个怎么样的人?” “他是个潇洒风流的天才,真正的贵族。” 其实曹植是一个很苦命的人,他太过敏感忧愁,运气也总是不太好,可初新把这些都咽回了肚子里。光鲜背后的辛酸,人们并不喜欢听,初新希望晴记住的永远是曹植明亮的一面。 “名都多妖女,京洛出少年……既然你是少年,你就是在骂我妖女?”晴想拿筷子在初新身上捅一个窟窿,但他们已离开郑府,她手中空空如也。 初新笑了一阵,指着自己说道:“我已二十七岁,算不上少年了,你自然也不是妖女,‘妖女’说的是洛阳的歌伎。” 晴低着头,好像在很努力地想着什么。半晌,她眉头紧锁着问道:“你说刚才那个白袍人为什么要认输呢?” 初新冷不丁问道:“在你看来,两人如果比剑,谁会赢?” 晴沉吟片刻,伸出食指在空中漫不经心地比划着:“我离得远,手上的动作看不清,但我发现白衣少年的身姿有轻微的晃动,白袍人站定时就像一块石碑,我觉得白袍人会赢。” 初新也有同样的看法:“白衣少年的手在发颤,他的信心已经丢失,真的要和白袍人比下去,死的人就会是他。” “可他还是握住了剑……” “他太骄傲,不肯认输,我在一家酒馆第一眼见到他时就有这种感觉。” “你和他之前见过?”晴停下脚步,惊诧地问道。 初新也随之顿了顿,点头道:“我们也比过一场剑。” “原来和你比剑的就是他啊。” “是啊,那场剑围观的人太多,他应该还念念不忘,骄傲的人不会容忍任何一场被旁观的失败,”初新叹着气,仿佛那场比试输的是他一样,“所以他看到我朝他走去,难免心存芥蒂,注意力就再难集中了。” 剑就是这样一种纯粹的事物,需要用剑之人极度的忠诚,一旦分心,就是不诚,不诚于剑,就会死。 “这么说,是白袍人手下留情,故意放水,留了少年的性命?” “并不排除英雄惜英雄的可能,可我觉得另有原因。” 晴听得一头雾水,她想不出另外的原因,初新右手握住“七月”的剑柄解释道:“他们二人的剑术相差不多,最后比拼的还是求生的欲望和对自身的信心,少年的动摇让白袍人占到了上风,可他握剑的举动却也无意间击溃了白袍人的自信。” “为什么这么一个小小的举动能击溃白袍人的自信?” 初新的眼中闪过一丝敬畏:“白袍人怕死。” 晴像是听到了什么不可思议的事情:“说谁怕死我都信,可他怎么会……” 初新打断了她的话:“怕死不一定是懦弱,我问你,一个没有亲朋的剑客和一个拖家带口的剑客,两人剑术水平相仿,哪个更怕死?” 晴听懂了初新的话,点头道:“你的意思是,白袍人有比他个人的生死更重要的事要去完成。” 初新称赞道:“对喽!之前他击败的人与他相差甚远,但白衣少年的剑很快,所以他想不战而屈人之兵,可惜白衣少年的斗志没有被完全压垮。” “所以一旦少年握住自己的剑,白袍人的攻心计就失败了。” “当然,白袍人的攻心计还是有效果的,毕竟少年的心理承受能力总没有中年人好,他认输恐怕还有另一个原因。” 晴本以为自己弄明白了,谁知还有其他缘由,连忙问道:“还有什么原因呢?” 初新得意地拍了拍自己的胸脯:“因为我。” “因为你?可你什么都没有做啊。”晴以为初新又在吹牛了。 “既然我什么都没做,为什么白衣少年会受到我的影响呢?” 这一句话将晴问倒了。 “我会扰乱白衣少年的心神,也就能扰乱白袍人的心神,白袍人不仅要面对面前的少年,还要提防朝他们走去的我。”两种势力的敌对往往简单,但一旦有三股势力参战,情况就会变得无比复杂。 “可是,可是你根本不会向他们出手啊。”晴还是觉得难以置信。 “你清楚我不会出手,不代表白袍人也清楚,中年人除了心理承受能力更强之外,对局势的审度判断也比少年人敏锐慎重,所以他干脆认输,不必承受战败身死的风险。” 豁然开朗之后,晴瞅着初新腰间的“七月”,由衷感叹道:“想不到剑里头也有这么多复杂的学问啊!” 初新笑着摇了摇头:“剑很纯粹,很简单,复杂的是人性。” 他笑得有些苦涩,因为他明白人性的纷繁难测,远在世间任何一门武学之上。 身后似有人呼喊他的名字,后面还加了“大爷”两个字。虽然听着很威风很阔气,可初新不喜欢这么老的称呼,他还是比较喜欢被叫作“少侠”或者“公子”。 他回过头,就看到了涨红着脸的小伙计双手支在膝盖上,喘着粗气。扶剑的手一叉腰,初新调侃道:“兜里揣了太多金银,跑不动了吗?” 小伙计全然不在意这句调侃,或许也没有心力在意,只是上气不接下气地告诉初新,他要的粟米能备好,就是价格要翻一番。 “好家伙,刘掌柜可真讲究,好歹我俩在一家酒馆还见过几次面,居然卖这么贵。”初新差点兔子般跳了起来。 “大爷,这已经算便宜的价钱了,各家米铺剩下的米都不多,您这三百石得从城里的粮仓里取出来,中间要打点的关系太多了。”小伙计一脸为难,本来流着热汗的红脸挤着眉弄着眼。 “城里的粮仓不是只供军队和皇宫用粮的嘛?”晴插嘴道。 “是啊,姑娘说得对,粮仓中的粟米得之不易,自然也要一个高价。”小伙计见晴无意中帮自己说了句话,哈着腰附和道。 “太贵了,太贵了,我去别处买吧。”初新佯装不耐烦,扭头打算走,被小伙计叫住。 小伙计依旧一脸谄笑:“大爷,我家刘爷卖不出,别处就更没得买了。” “城南和城西不是还有大铺子吗?”有一丝狡黠的神情在初新脸上停留了片刻,他很快又掩饰掉了那抹颜色。 “大爷,您还不知道吧,城南的郝掌柜今早刚出的城,城西的丰年米铺掌柜昨天就不知所踪了,洛阳的大米铺就剩下我家刘爷开的这间。”小伙计的话有一半是初新知道的,一半不知道,他装作全然不晓的模样睁大眼睛向小伙计确认道:“有这种事?” “字字属实,”小伙计见初新快要回心转意,知道自己也能从他身上再小捞一笔,难掩喜色,“洛阳城的消息传得快,您可以随处打听打听。” 初新伸出食指和中指,并拢双指,微微弯曲,示意让小伙计附耳。等小伙计把脑袋凑过来后,初新故作神秘地低声道:“我这儿也有一则消息,价值远超千金。” 小伙计飞快地点头,把耳朵凑得更近了些,生怕听岔一个字,也好让初新的声音能再轻些,以免被过路人知晓这则消息。 “郝掌柜一家三口只剩了他一人,丰年米铺的掌柜无缘无故失踪,城里两家大米铺的掌柜纷纷罹难,若是你家刘爷是凶手,那便罢了,若是你家刘爷不是凶手,你说这下一个遭遇不测的人,会是谁呢?” 小伙计惊愕地看着初新,试图在他脸上找到丝毫开玩笑的痕迹:“大爷您说笑呢,郝掌柜只是出城了,他的妻小又怎么……” 他没有说下去,他被初新不容置疑的表情吓得失掉了说话的能力。 他掉头跑了,跑得比来时还要再快些。 晴望着小伙计的背影喃喃道:“为什么人总要等到危险降临时才懂得提防?” 初新瞥了眼愁容满面的晴,安慰道:“起码危险来时,他也没有自顾自跑掉,而是赶着回去告诉他家掌柜。” 夜幕很快降临,初新想着,今晚的洛阳一定也充满了危险和变数。 第二十五章 不敢高声语 阴暗幽深的巷子里,忽然蹿出一匹嘶鸣的黑马,马上有个穿着黑衣的人。黑衣人的脸色苍白,他浑身遍布着伤痕,衣服因凝固的血团而沉重。他一声也没有吭,只是把头埋在马鬃处。他的心脏与马的心脏靠得很近,两颗心跳得都极快,他们彼此感受着来自另一种生命的跃动韵律。 黑衣人没有名字,黑马也没有名字,他们是繁华中的异类,他们的生命是属于别人的。 黑衣人清瘦的脸上点着两颗泪痣,据说生着这种痣的人,今生今世注定为爱所苦,被情所困,而且容易流泪。 小黑吐出一口气,他在等一支箭,一支贯穿他策马执鞭的右臂的箭。 等待总是让人紧张,让人煎熬。 “为什么是我的右臂?”不久前他曾这样问三叔。三叔的回答听起来简洁而有说服力:“只有射穿你常用的那条胳膊,他们才会更容易相信这件事的真实性。” 小黑承认三叔说得在理,他相信并且会去执行三叔的决断,这是他从小就在做的一件事,他早已养成了服从的习惯,但他仍心存疑惑:“为什么我们要装作突遭横祸?” “因为那双眼睛。”三叔倒茶的动作有了些微的停顿。 那双眼睛属于修罗、恶鬼、虎狼、凶煞,但绝不属于人类。 “他绝不会贸然展开原本的行动,而是会先将我们连根拔起,找到被我购入的粮食。”三叔分析道。 “他就不能和我们合作吗?” “当你拥有那双眼睛时,你也会像他一样,”三叔抚摸着戴在右手中指处的指环,“不再相信别人,只相信自己。” 在旅舍里直视那双眼睛的颤栗冲刷着小黑的神经,要经历怎样的绝望才能让凡人拥有这样一双眼眸? 小黑不知道,他有很多东西都想不明白,他又提出了自己的疑问:“您买入这么多粮食究竟是用来做什么的?” 他今天的问题格外多,三叔对他也格外宽容,因为三叔清楚,小黑知道的越多,在执行任务时思路就会越明晰,所以他不厌其烦地解答着小黑的问题:“这些粮食的用处很大,洛阳城少了这些粮食,用处会更大。” 小黑苦笑,三叔话里的意思实在难以揣度。 “拥有这么多粮食,一旦洛阳城断粮,我就成了吕不韦。”吕不韦奇货可居的故事,小黑还是听说过的,城中无粟无米,囤积的粮食自然就能卖高价钱。 “可我并不打算拿这些粟米卖钱,我要用它们换一些更好的东西。”在商人眼中,比钱更好的东西自然是权力。 “我用粮食作为筹码与他们谈判,就是想交换三成的权力。”凡事抽三成,这是三叔做生意的惯例,也是他外号的由来。 小黑不解道:“他们上次进城就是想买空洛阳的粮食,咱们虽然先他们一步,可我还是不懂这些粟粮对他们来说有什么用。” “因为粟粮可以帮助他们换到想要的东西——人心。”得人心者可得天下,这是一笔利润极高的投资,但敢投资会投资的人却是少之又少。 北魏的皇室贵族虽然很少吃粟粮,但粟粮对于底层百姓却是不可或缺,因为鲜少有民众消费得起昂贵的牛羊肉和稻米,人们仍旧需要廉价的主食。 “洛阳城中时有争斗,虽然规模不大,但贫穷者与富贵人家的矛盾已经越来越难以调和,要引发一场大规模的暴乱只差一个合适的契机,如果有人买空商铺的粮食,又将粮仓中贮存的米粮全部烧毁,恐慌自然会蔓延开来。到那时,不需要什么军队,整座城市就将被掀翻。” 恐惧与混乱,是自上古以来便伴随着人类的不安因素,时机合适时,二者就足够成为灭族亡国的巨大力量。 黑色的马还在疾驰,马蹄声沉闷急促,小黑不确定那支箭会从哪个角落射向自己,他只能尽量保持上身的静止,方便射箭者找准目标,若是一个不留神,他的命可能也会丢在马背上。 伤口还在渗着血,疼痛支撑着小黑,让他仍然是清醒的。 他还清楚记得这次行动的目的,清楚记得三叔对他说过的话。 “我从‘古树’那里得知,这队客商的头领就是平定了六镇起义的尔朱荣。”“古树”是一个神秘古老的组织,据说有夏一代便诞生了,只要有足够多的报酬,“古树”就可以满足你所有的愿望。很多人不喜欢这个组织,但“很多人”里并不包括三叔这样的有钱人。 “她们还告诉我,那双眼睛是真正的尔朱荣,而那个朱显只是尔朱荣的替身,”说到这里,三叔竟然得意地笑出声来,“只有自卑的人、可怜的人才需要替身。” 草原上生活的剽悍民族歧视残缺与弱小,因为残缺者和弱小者很难在残酷的自然淘汰中幸存,马背上生长的民族必须骁勇善战,必须拥有完美的形体和坚强的心智。 小黑猜不到那双眼睛背后隐藏着的灵魂竟是畏缩渺小、不敢示人的,他想起自己在晴面前也是这么一副怯懦样子,忽然对那双眼睛产生了莫名的同情。 但三叔交付于他的使命却逼他收起了自己愚蠢的情感:“你此行的目的不止传递假消息那么简单,你还要帮假尔朱荣成为真尔朱荣,和一个傻瓜谈生意总要比同聪明人谈容易得多。不仅如此,假尔朱荣的身份还能作为我们要挟他的资本。” “随行的人都知道那双眼睛才是尔朱荣吗?”小黑说出这句话时,三叔五指并拢,满意地摸了摸自己两层肉的下巴,他知道小黑已经开始迅速地筛选有用的信息,制定行动的方案了。 “十多个人里除去朱显和尔朱荣,只有三个人知晓,可具体是哪三个人,连消息灵通的‘古树’也说不出。”小黑明白,只有找到这三个人,让他们永远合上嘴,才能达成目标。 那双眼睛的住处快要到了,旅舍有一扇窗户临近街道,附近便是小黑将要中箭的地方。 小黑已有些透不过气,黑压压的夜,浑身的伤口,不知从何而来的暗箭,每一样都像巨石般镇在他的胸口。 行动的第一步就如此危险困难。 初新正坐在屋顶,饶有兴致地看着天上的星星。 他把晴送回一家酒馆后的做的第一件事就是上刘掌柜的房,他确信残狼会有所行动,这是他作为剑客的直觉。他本以为残狼受雇于刘掌柜,现在他已经推翻了这个猜测,反倒觉得郑俨更有可能是残狼的幕后主使。三叔托他调查的假币他已忘在了一旁,残狼这个组织对他的吸引力要大得多。 白天的血腥宴会倒足了初新的胃口,他没有吃晚饭,肚子也造起了反,他有些怀念中午那盘蒸熊掌的味道,思忖间,却察觉到昏暗的街上传来了马蹄声。很快,一匹全身乌黑的骏马进入了他的视野,背上还有一个近乎把脑袋种在马鬃里的黑衣人。 “这么晚了,还有人骑马赶路吗?”初新口中喃喃。 更令他意想不到的是,骑马者忽然右臂中箭,摇晃着坠落马背,正好穿过窗户跌进了路旁的旅舍之中。黑马受到惊扰,用夸张的速度继续朝前奔逃。 小黑呻吟着想从地上爬起,可他的身体已经疲惫不堪,惯用的右臂也使不上力气,他拼命地转动身体,想换成平躺的姿势。刚刚转过一个痛苦的角度,他就迎上了那双眼睛的目光,室内光线暗弱,小黑勉强看得清床上裹着厚厚被子的中年男人。 中年男人也看着小黑,没有说一句话,小黑却感觉自己全身的衣服像被扒光,所有的秘密都将和盘托出。他害怕,害怕到了极点,几近崩溃。 幸运的是,在精神溃败之前,他先触及了自己身体的极限。 他以一种难看的姿势昏了过去。 初新刚想下房看看坠马者的伤情,却又听到了响动。 刘掌柜宅邸的大门“吱”的一声打开了,三个身着黑衣的剑客走了进来。 初新倒吸了一口凉气,三名黑衣剑客他都认得。 当中那人的眉眼处有一道长而深的伤痕,虽然没有清楚见过他的面孔,但初新仍推测出他便是曾经的天水第一剑客向阳子。他的剑鞘是一块窄小的木头,他将剑随意地插在木头的切槽处,那日在鲁胜班家中,他与初新较量时极快的拔剑速度和怪异的拔剑声想必就源自于此。 剩余两人则在今天的郑府碰见过,他们各自只用一剑,便砍断了两名星盟刺客的腿脚。虽然初新曾于招式上占了便宜,制住了其中一人,但初新知道自己是趁着他分心才能轻易得手。真刀真枪单打独斗的话,任何一个都不好对付。 更何况,他现在面对的是联手的三人。 初新把身子压得很低,生怕被发现,眼看着三人走进房中,却不敢出言阻止,他发觉自己平日里稳定干燥的双手居然在颤抖,掌心居然沁出了汗。 他又被现实提醒了一遍,自己并不算一个无畏的剑客。 “还是一副胆小鬼的德性啊。” 第二十六章 少年心事当拏云 根据江湖上一个著名的疯子的理论,恐惧会一代代流传下去。 如果父亲天生害怕蛇,那么儿子大概率也会从一出生就惧怕细长湿滑的物体;如果父亲站到山顶就腿软,那么儿子无论多么努力克服也一定会恐高。 那个疯子还提出,有些恐惧是由于一个人经历了一些可怕的事情而产生的,比如小时候若是被狗咬过,长大听见狗吠声也难免紧张,又比如亲眼见到亲近的人被杀者,容易噩梦连连,并且排斥血与刀剑。 那个疯子后来死了,连姓名都没有留下,他的话语也仅被视作笑柄口耳相传。 据说他登上了一处悬崖,纵身跃下,想要验证一个人能不能完全战胜对高处的恐惧,但这次验证的结果却是无人知晓。 死人一向是最安静的。 “真是个疯子。”人们讲到这里,总会加一句愉快的总结语。 可初新明白,一个人若是整日与恐惧打交道,不想疯都困难。 他不是个疯子,相反,在这种时刻他总是理智清醒得很,却也疲于应付骨骼不由自主的抖动和生自脊背的寒冷。 向阳子与左右两名黑衣剑客已经进了刘掌柜的屋室,房内似有忽高忽低的说话声,紧跟着一阵惊叫,初新脑海里冒出一个念头:有人死了。 他的四肢已逐渐冰凉,因为他清楚得很,这个人的死和他也有瓜葛。 雪崩时,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正如恶人施暴时,没有旁观者是清白的。 这便是恐惧吗? 他的记忆又飘飞到很远的地方。 他八九岁的时候,很喜欢学大人的模样在村庄里背着手踱步。他踱步时,有个女孩会一直盯着他看。那个女孩总是穿着青布衣裳,衣服很宽大,女孩的手脚显得小小的。初新走得累了,就坐在大树底下,望着女孩,思考她为什么要穿这么不合身的衣服。 女孩叫阿青。 他那时还不清楚,阿青是个孤女,没有父亲和母亲。阿青同奶奶相依为命。 与初新同龄的男孩子喜欢嘲笑她,有些还会对她恶作剧,阿青不爱理会那些无聊幼稚的玩笑,但生气心急时还是会还嘴。 “无父无母,你是不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 “你才是从石头里蹦出来的!” 初新不明白为什么没有父母,阿青就是从石头里蹦出来的。 “只有奴婢才穿青布衣服,你是个小奴婢吗?” “你才是小奴婢!” 初新不明白为什么衣服布料的颜色能决定一个人是不是奴婢,他也感叹阿青吵架的本领不高明,只会用一种反诘的语式。 毕竟只是争吵,初新并不想因为阿青得罪自己的伙伴,阿青不能陪他爬树,陪他游泳,他用孩子的思维权衡了利弊,决定不介入。可争吵总是很容易转化为拳脚,尤其是以多欺少、仗势压人者,更喜欢将言语的争端诉诸武力。 阿青被推搡以后挨了两拳,依旧噙着眼泪。 初新想告诉自己的伙伴,他们的做法是不对的,却张不开嘴巴,双脚也无法动弹。他安慰自己,这只是因为他今天已经走了太多步,太过疲累,并非是他胆小。 安慰没有什么大用处,阿青仍在他眼皮子底下受着欺负。 他离得与阿青有些距离,这诱使他做出了连他自己也难以料想的举动。 他竟然悄悄躲到了大树背后。 眼不见为净,可初新一点儿也不好受,他还听得见阿青被嘲笑的声音。 他又默默地把自己的耳朵捂住了。 终于,阿青哭出了声,在孩子眼中,哭意味着认输、投降,意味着这场较量有了定论。当初新把手从耳边拿开时,阿青和那群男孩子都不见了,他仿佛在大树背后藏了百年之久。 后来他不再学大人踱步,而是开始学剑。他进步得很快,在他二十岁时,他身边已经不再有能和他过上几十招的对手,初新也以为自己再也不会胆怯了。他有时会想:是不是因为自身足够强大,勇气就能产生? 直到此刻,初新才明白,自己仍然是个躲在树后的小男孩而已。 刘掌柜被拖拽出了屋,他蹬着脚,嘴被捂住,头发披散,身上昂贵的丝绸衣服满是血痕,残狼的行动利落迅速,刘掌柜能活着便已经是个奇迹。 初新像一尊石像般沉默地瞧着眼前的一切,洛阳城的灯火和星光越发显得遥远,“七月”剑鞘的花纹摸起来也很陌生。 有人说,一个人彻底失败的时候就是他彻底放弃的时候,初新清楚地感觉到,灯火和星光在否定自己,“七月”在否定自己,最关键的是,他自己也在否定自己。 刘掌柜的挣扎在地上汇成了一道印记,向阳子和其他两人毫不理会,粗暴地往前踏步,刘掌柜越是反抗,他们反倒越兴奋。 老虎雪豹这样的猛兽若是在捕猎时不遇到一些阻挠,它们的生活也将缺少很多乐趣。可不知从哪里冒出一个秃顶的老人,胆敢立在大门口搅扰他们的兴致。初新认得这个老人,他吃过老人煮的几碗面条,他觉得老人的身手比煮面条的技术要好得多。 “老爷子,您挡着我们的路了。”向阳子眼睛虽瞎,却率先察觉到老人的存在。 “是吗?”老人略显迟钝地望了望自己的脚尖,随口应了一句,像在搪塞问话的向阳子,因为他根本一点儿挪步的意思也没有。 “老头,你是痴还是傻?”左边的黑衣剑客开口道,他边说边往前,想将老人从大门处推开,可手掌落在老人胸口竟似打在棉花上一样,无处着力。老人闪电般抓住他的手臂,双手一错,黑衣剑客的右手居然脱臼了。 “看来您根本就不痴不傻,挡在这里是故意的。”向阳子的右手已来到身子的右后方,这是他准备拔剑的姿势,右边的黑衣剑客却抓住了向阳子的手臂,在他耳边低语了一阵。 手臂脱臼的黑衣剑客一声不吭,竟自己将手臂接回去了,脸上仍是轻松自若的表情。 “阁下就是残狼中那个没有痛觉的剑客,李梧桐?”老人问道。 “你说呢?” “听说你曾被十几支箭射穿了身体,仍能力战漠北七盗而不倒?”老人又问。 “要不是流了太多血,又怎会有一盗活着跑掉?”李梧桐的关节活动得差不多了,又想动手,向阳子却向老人作揖道:“大师不在庙里讲经,跑到这里来干嘛?” 初新在房顶听到这句话时有些好奇:卖面的老人如何变成讲经的大师了? 老人面色平静,望着躺在地上喘气的刘掌柜道:“念经打坐是修行,割肉喂鹰也是修行。” “你若是救了逃命的鸽子,我们这些饥饿的鹰就得遭殃,你身上是否有肉可供我们享用?”向阳子拔出长剑,把剑锋对准了刘掌柜。 “那是自然,没有肉又怎么能和你们谈条件呢?”老人说“你们”两个字时稍稍加重了语气,不过也只是镜子般的水面起了几圈涟漪的程度。 “大师,敢问是什么样的肉,足够一只鸽子的重量吗?” “足够了,”老人忽然从怀里掏出几页纸,拿在手中,“这是佛祖座下大弟子摩诃迦叶平生练习武功的诀窍,送给你家主人,他自然就不会为难这只鸽子了。” 练武的人不可能对摩诃迦叶的功法不感兴趣,向阳子三人沉吟半晌,拿不定主意。李梧桐指着老人手中的几页纸道:“这样吧,你先把这几页东西给我们,我们看过之后再决定要不要放人。” 老人摇了摇纸页,微笑道:“难道你们信不过我?”借着微弱的星光,李梧桐看到薄薄的纸上的确写满了小字,便把刘掌柜拖行到了老人脚边,从老人手中接过了这几页纸,眉头一皱,问道:“这上面写的是什么文字?” “摩诃迦叶是天竺人,上面写的自然就是梵文。” 李梧桐又陷入了两难,老人见状,继续说道:“听闻残狼部众虽少,却个个博学多识,要找一两个会梵文的人应该不难吧。” 李梧桐只能赔笑道:“那是自然,那是自然。”其实他自己就没读过什么书,只是这句马屁顺带着拍了自己,他不好意思否决。 刘掌柜死了一个侧妻,今晚他正好在这个侧室房中过夜。 与郝掌柜不同的是,刘掌柜还有一名正妻,一名侧妻,若干名小妾,所以他并不怎么悲伤,相反,还有一种死里逃生的喜悦。 “大师啊大师,请留在我处为我讲经吧。” “大师啊大师,我会为你准备最贵的素斋。” “大师啊大师,你会超度之法吗?” 老人大概也感到心烦,道了声别,借着墙壁和飞檐跃上了屋顶。 初新在屋顶坐着,老人就坐到了初新身旁。 “大师,您教我武功吧。”初新忽然恳求道。 “为什么教你?” “您若是能教我,我就能击败他们,我就敢阻止他们。” “我阻止了他们,是因为我击败了他们吗?”老人大笑道,他的头发和满嘴的大胡子卷曲着,也像感染了欢乐。他的皱纹很深,皮肤粗糙,但他的目光温润,他的眼睛仍是一双年轻的眼睛。 第二十七章 众里寻他千百度 老人好像的确没怎么动手,只是将李梧桐的手臂抓脱臼了而已。脱臼对于学武之人而言,不过是一阵难忍的疼痛,不会造成其他损伤,可这一抓的技巧与力量却仍非普通人能够想象。 “您虽然没有击败他们,但他们已经有了畏惧之心。” “我实话告诉你,要制住他们三人,我也没有任何信心。”老人随口说出这句话,竟不像是为了安慰初新而撒的谎。 “可是您敢站在他们面前,我却不行。” “你下去以后能做什么?” 初新听罢一愣,想不出这个问题的恰当回答,只能摇摇头。老人双掌一合,笑道:“既然什么都不能做,甚至还会白白送掉你的性命,你又何必下去?” 人很多时候的烦恼,就来自于对无能为力之事的执着。 初新承认老人讲得在理,老人接着说道:“你不是我,我能站在他们面前阻止他们,并不代表你也得做到,更何况你也没有什么肉喂给他们。” “残狼想要的究竟是什么?”初新忽然问老人。 “我也不清楚,残狼的行动向来没有规律可循,只有这几日在城中,他们袭击了三家米铺的掌柜。” “狼什么时候改吃米了?” “狼一向是食肉的,他们或许只是想用米粮引出他们想要吃的肉。”老人的语气笃定,却也拿不出更多的线索。 “残狼的首领究竟是谁?” “我曾有三个怀疑对象,都是当今天下的大人物,可后来被一一否决了,”老人显得有些落寞,“或许他只是一个不起眼的平头百姓,或许他根本没有伤病和残疾。” 残狼的领袖是谁,很久以前就有一系列的猜测,可惜从没有任何定论。白马寺的高僧宝公大师博通古今,传说他可以知晓过去未来,他曾经断言:残狼将会成为影响天下大局的一股重要势力。如此一来,不仅江湖中人在搜索关于残狼首领的蛛丝马迹,连北魏王室也暗中派人调查,可仍然一无所获。 “您怀疑过哪些人?”初新对此很好奇。 “江左湘东王妃——人称‘半面妆’的徐昭佩,这是我第一个怀疑的对象。” “徐昭佩?我在江南时总是听闻她与湘东王的故事,听说她姿容不佳,湘东王两三年才与她同房一次。” “正是,湘东王瞎了一目,她就总是化半张脸的妆,以此来报复湘东王的冷落,却也把湘东王越推越远。” “原来如此,可徐昭佩有什么残疾吗?” “真正令人恐惧的残疾永远不在身上,而在一个人的精神,徐昭佩平时看起来很正常,贤淑端庄,有时却疯疯癫癫的,会听到看到一些不存在的事物,做出一些偏激的事来,就好像她的身体里住着两个完全不同的人一样。” 初新有些可怜这个女人,也不懂老人为什么会认为她能统率一众可怕的杀手:“残狼多于北地行动,她既然身处南国,又只是一介女流,大师为何会疑心?” “残狼是一个能制造恐慌的组织,两国对峙的局面下,没有比这更好的武器了。残狼在杀女人和幼童时常常一剑毙命,却在男人的死法上花样百出,这也是我疑心残狼首领是女人的一项理由。徐昭佩族人的势力很大,她自己又是湘东王妃,自然很有嫌疑。” “听起来似乎很有道理,那她的嫌疑又是如何洗脱的呢?” 老人眼中起了奇异的变化,他的话语低沉而悠远:“她来向我求过法,见到她时,我知道我的推测错了。” “为什么?” “因为她怀孕了,将近八个月。” 没有一个母亲愿意用沾满鲜血的双手迎接她新生的婴孩。 不知道为什么,初新替徐昭佩松了一口气。 “后来我忽然想到,在残狼屠刀下牺牲的妇孺并不多,而且她们一般都不是残狼行动的目的,所以残狼首领是女人这一点也被我自己否定了。”这是属于男性的时代,‘古树’这样由女子创立组建的神秘组织毕竟是少数,而且‘古树’也很少行杀伐之事,刺杀始终是男人的强项。 “那您怀疑的第二个人是谁?” 老人自嘲般笑道:“千面人。” 千面人被初新亲手送入了监牢,刚刚才处斩。 “残狼的首领如果这么轻易就被我抓住,那他就不是残狼的首领了。”初新也忍不住笑了。 “绝不是。” “那千面人又有什么残疾呢?”初新曾见过千面人面具后的容貌,并无任何畸形或是缺损。 “一个成天戴着面具摘不下来的人,怎么会没有残疾?” 想起那个一直扮演着别人的可怜虫,初新的内心很复杂,他不禁想,如果自己身处原始野蛮的部落之中,生生世世是酋长和巫觋的奴仆,自己会怎么办。 “第三个人,则是万顺王元欢。”老人的眼里起了一层雾,一层迷雾。 “绝不是他,那天我亲眼见到有三名残狼的刺客向他行刺。”初新斩钉截铁地说道,他仍记得池塘中那三根诡异的苇管,元欢的左手还负了剑伤。 “的确,我也见到了,我本想出手搭救,但你们两人已足够应付,便不必多此一举了。”老人还想说些什么,却又咽回了肚子里。 “元欢残在何处呢,莫非是他总微笑着?”初新拿起一块屋瓦,端在手里注视良久,若有所思道。老人没有回答这个问题,只是从怀里掏出一叠纸,稍加整理,将有字的几张放在一块儿,把空白的几张堆在上面。 “这也是摩诃迦叶练功的窍门吗?”初新问道。 “想要吗?想要我便送给你。”老人大方地说道。 “我看不懂梵文,要来也没用。”短暂的惊喜后,初新又摇了摇头。 “我这儿有翻译成汉语的。”老人说罢递给初新一张纸,初新喜出望外,放下手中的屋瓦,接过纸张,边看边念道:“观自在菩萨,行深般若波罗蜜多时,照见五蕴皆空,度一切苦厄,舍利子,色不异空,空不异色……”念到这里,初新不念了。 “怎么不念下去了?” “您这不是什么练功的心法,而是佛经。”初新将这张纸单手递还,没好气地说道,惹得老人又哈哈大笑。 “自摩诃迦叶大师之后,禅宗传法就没有立过文字。” 初新如梦初醒:“这么说,刚才您给他们的那几张纸也不是武功心法。” 老人笑而不语。 “您究竟是哪个寺庙的大师?”初新挠挠耳根子,心想面前的“大师”居然随随便便就破了出家人的妄语戒,那可是佛家弟子的基本戒律,也是一条大戒,这哪有一点儿“大师”的样子? “天地间都是我的寺庙。” 初新明白“大师”又在打机锋了,他自知不是“大师”对手,便直奔主题道:“佛陀为防止比丘拿佛法作为骗取衣食乃至荣华富贵的工具而立下妄语戒,你怎敢不遵佛陀教诲?” “我用那几页纸骗来衣食和富贵了吗?” 初新摇头。 “我对那三人侮辱詈骂,用恶言伤人了吗?” 初新摇头。 “我在那纸上造了不实之语,写了不雅之词吗?” 初新摇头。 “那我破妄语戒了吗?” 初新似懂非懂:“那佛陀立这妄语戒是用来干嘛的?” 老人弯曲双指,在初新额头上敲了一下:“你啊,还没开窍。” 什么是“开窍”?大概就是“突然一下子想明白了”,可其中的过程却远没有那么简单。 佛祖在尼连禅河畔苦修六年,用各种苦行折磨身体,考验精神的极限,却仍没有悟道涅槃,直到菩提树下七天七夜的冥想后,他才“突然一下子想明白了”,入定得慧。 老人已经走了。 走的时候,他将那页纸又塞回到初新手里,因为那是他“练习书法的草稿”,留着给初新当作纪念。 “真是个奇怪的老头。”初新端详着纸上的字,不经意抱怨道。 今夜有星无月。 没有月亮的晚上,总让人觉得缺了些什么。 可这缺憾仅属于那些有心情有空闲抬头欣赏夜空的人,有一些人的夜晚从来都很忙碌。 比如郑俨。 北魏皇城巍峨壮丽,而太后的寝宫更是华美辉煌,点着一排排质量上乘的蜡烛,每一支都能燃烧到天明。 寂静的夜里,郑俨总在这里勤奋地耕耘着,这天也不例外。 耕耘耗费着郑俨大量的体力和水分,还需要一些小小的技巧。 郑俨懂得很多这样的技巧,所以他能从众多面首中脱颖而出,他的地位也逐步攀升。 这本身是一种交换,可他们并不愿叫得太直白,而是称作“两情相悦”。 “相悦”已经结束,郑俨需要喝水。桌子上早已摆了两壶水,一壶是清水,另一壶则是茶水。杯盏很小,郑俨索性提起茶壶直接往嘴里灌。他身后是金色薄纱制成的帷幕,透过帷幕能看到一张大床,若隐若现的还有一具炽热的肉体。 帷幕后透过来一句令人酥麻的问话,郑俨手中的茶壶差点滑落。 “你不是郑俨,对吗?” 第二十八章 含情出户脚无力 男人总觉得自己很聪明,女人总以为男人很笨。 有时候这都是要命的偏见。 真正智慧的男人从不在女人面前卖弄,只在需要开口时开口,需要做事时做事,而真正机敏的女人也从不小瞧任何男人,甚至偶尔还会装傻来成全男人的自以为是。 郑俨还是紧紧抓住了手中的紫砂茶壶,若是茶壶落地,他的项上人头恐怕也得跟着滚到地上。他的临场应变不算太差,但这种情势下他也只能缄口。 沉默总是击败言语的利器,倘若你想打断一个在你面前滔滔不绝的人,最好的办法莫过于不说话。当他发现他的长篇大论没有引起你任何注意的时候,他内心的挫败和颓丧已足够让他闭上嘴。 可这一招仅仅只能对付普通人,问他话的是当朝皇太后,所以他也不得不转动脑筋想着办法,否则紫砂茶壶倒是没碎,他的人头还是保不住。 “你不用惊慌,”帷幕后的人又说话了,在一炷香之前,她的声音还是甜丝丝的,甜到郑俨有些发腻,此刻的话语却满载着国母的威压,郑俨的身子又颤了一阵,“你是真郑俨也好,假郑俨也罢,我都不在乎。” 不在乎? 那她在乎的是什么? 郑俨的胆子大了些,试探着问道:“陛下的意思是?”不久前,胡太后刚刚下令,将所有人对她的称呼从“殿下”改为“陛下”,一个国家有两个陛下,也是一件非常罕见的事情。 “看吧,还叫我陛下,我明明让你呼我小名,你还不快说真话。” “我不是郑俨。”到了这个地步,假郑俨承认得倒是真爽快。 若是女人已知道你在骗她,你最好赶紧坦白。假郑俨明白这个道理。 “来宫里做什么?”帷幕后的人似乎并没有过激的反应,问话的语气还是很柔和。 “爱慕陛下,所以进了宫。”假郑俨已跪下,将脑袋埋在虎皮制成的地毯上。 “胡说。”帷幕后的人忽然轻笑道。 “陛下面前,不敢胡说。” “只有这一个目的?” 假郑俨盯着戳到自己睫毛上的老虎毛发,幽着声音说道:“也希望能得到陛下的赏赐,封个一官半职,光耀门楣。” 他听到笑声,那种带着得意和掌控一切的自信的笑声,地毯上的老虎毛因他的汗珠变得湿黏,他只想让自己的脑袋早点儿离开地面。头颅总是装在脖子上,正放在离地七八尺的地方比较叫人安心。 “郑俨呢?” “死了。” “死了?” “是的,他死了,他不死我又如何能进来?”说“进来”二字时,假郑俨特意换了阴阳怪气的语调,像在提醒胡太后自己巧妙运用的双关手法。 “可你若是不进来,我也不能发现你的秘密。”胡太后的答案更妙,假郑俨这时才明白自己的破绽所在,无论易容如何精妙,嗓音学得如何像,身体的各部位却不能全盘模仿照抄。 可他也没有失掉理智,而是继续着这个微妙的话题:“那陛下以为,是我的秘密值得保守,还是郑俨的秘密更讨您喜欢呢?” 帷幕后的人噗嗤一笑,假郑俨长舒一口气,他知道自己的命保住了。 “我不在乎郑俨是死还是活,我只要一个长得俊俏、体格健壮的男人陪我。换句话说,你是不是郑俨都不重要,只要你听我的话,让我开心,你想得到的自然会得到。” 虽然这副皮相已经陪胡太后度过了数不清的夜阑人静,可从某种意义上说,他们仍是第一回碰见。假郑俨在那一晚变成了真郑俨,不过是真郑俨还是假郑俨早已对他不甚重要,他本来就是一个戴惯了面具的人,真实的他早在暗恋的姑娘出嫁那一天就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具依靠别人的面容和声音挣扎着向上爬的躯壳。 真正爱你的人不会急着先将身体交付给你或是让你先把身体交给他,只因真正的爱永远始自精神和思想,绝非肉体。 世界上倒是也有不少从肉体发端的情感,人们一般称之为“欲”。 初新又没睡好觉,他起床时就发现自己的四肢还很酸软,昨晚发生的一切就好像噩梦一般:哀鸣的奔马,漆黑的暗箭,屋中的惨呼,还有那个躲在树后的胆小鬼。 也许该去哪里放松放松,远离这座危险的城市,初新看着安静地摆放在桌上的“七月”,这么想着。 三叔的财物还有小半箱摆在他房中,看见这小半箱阿堵物他就来气,可气又气不到任何人头上,三叔并没有逼他花钱,是他自己半是冲动半是见钱眼开地接了这单活。 初新举起“七月”,顺便伸了个懒腰,突然想去城郊转转,可一下楼就察觉到了异样。邻近三桌,有两桌人的眼睛一直安在自己身上,剩下一桌也有两个人有意无意往自己身上瞟。 走了几步换了位置之后,盯着自己看的人更多了,他索性一屁股坐下,吩咐伙计上酒,最近的他在一家酒馆有如此待遇倒是相当难得,既然别人要看,他就让别人看个够。 在这一点上他向来不会脸红害臊。 “初新公子今天要什么酒?” “老规矩,在春天我只喝宜春酒。”嘴上虽这么说,可他也从没有少占其他酒的便宜。 宜春酒以县得名,是晋代宜春县呈献给皇室的贡品,酒味醇美,酒价却昂贵。 “那拿什么下酒?” “女酒。”说完初新又嘿嘿一笑,弄得伙计有些摸不着头脑,他只知道有些酒鬼刻意找醉时会拿酒来下酒。 不吃饭菜,光喝酒,酒中掺酒,这是醉得最快的方法。 两坛酒放在初新面前,他拍开封泥,闻闻左边这坛,又闻闻右边这坛,居然开始用酒碗一碗碗交替着盛坛中酒,盛起一碗就灌进嘴里。周围的酒客都惊讶地停住了动作,帮初新数起了碗数。 宜春酒酒劲大,南方特产女酒更是每一坛都窖藏十年以上,味寡淡而后劲凶猛,没到二十碗,初新就一头栽倒在案几上。 突如其来的变化让一旁的看客感到有些滑稽,但是大家却都没有被逗笑。 有个知名杀手曾讲过,要杀人的人最好不要笑。 一家酒馆仿佛一瞬间小了一圈,所有人好像都往同一个地方凑近了一点儿。 没有人先动手。 没有人敢。 有个川蜀来的小个子环视四周,朗声问道:“我们来这儿是为咯啥子?” “诛杀残狼的头子,除暴安良。”不知是谁应和了一句。 “辣你为啥子不动搜嘛?”小个子留着两撇翘胡子,他一激动就会圆瞪眼睛,把胡子吹得发抖。他虽然不清楚声音的来源,但是他明白,围聚在一家酒馆的这些人和他有着共同的目的。 “他可是残狼的头子……”那声音有些为难了,显然认为第一个动手的人会倒霉。 “瓜怂。”小个子啐了一口,骂道。 “辣你为啥子不动搜嘛?”那声音学起了小个子的口音,把小个子的话原封不动地还给了他。 小个子辩解道自己学的是后发制人的武功,不宜先动手,在座的许多人也附和起来,后发先制的上乘武学一下子多了许多自发的传承者。 小个子的鼻子忽然挨了一拳。 “辣个敢打老子?”看众人纷纷哄笑,小个子拔出了剑,他的剑也有些细小,长不过三尺。等到他鼻子不酸,眼泪不流时,他才看清打他的人正是刚才还趴在桌上的初新。 “听说你习的是后发制人的武功,我倒想讨教讨教。”初新负手而立,他的掌心处渗着一颗颗水珠,头上也冒着白色的雾。他正将喝下去的酒用内力从身体中逼出。小个子没有回答初新的问话,而是悄悄躲到了别人身后。 众酒客又恢复了喝酒吃菜的模样,就好像刚才什么事也没有发生过,只不过偶尔他们还会打量初新,用贪婪的眼光搜索初新的破绽,找寻再次动手的时机。 初新慢慢走到敏跟前,问道:“今天你的客人怎么都这么奇怪?” 敏不耐烦地回答道:“我开酒店,来便是客,都是吃菜喝酒,倒是你,拿酒下酒。人家没说你奇怪,你倒是先责备起人家来了。” 初新“哦”了一声,继续问道:“他们说什么残狼头子,又是怎么回事?” 敏白了初新一眼:“什么残狼啊全狼的,我可不知道。” 初新点了点头,闪身掠出了一家酒馆,他怀里揣了不少钱财,跑几步就扔一点儿,他不用回头也猜得到,刚刚还全挤在一家酒馆喝酒的人,现在已统统火急火燎地跑到了街上。 他不敢回头,怀里的金银也仿佛越来越沉,干脆全都丢到了大路中央,他希望捡钱的民众能帮他阻拦一下身后追赶的人,可他每跑过一个路口,就有几个人会加入追逐的队伍。 “果然不能一下子这么有钱,”他暗忖道,“发财才不过七天就摊上这么倒霉的事情。” 敏在同他说话时,已在他的手掌上比划了几个字:洛阳遍传,汝是残狼首领。 此时此刻,不知有多少“仁人志士”想要杀他,扬名立万呢! 第二十九章 岸阔樯稀波渺茫 人群让成了两拨,人群中驶出一辆马车。 铜驼大街南北走向,马车由北往南赶。 车厢不如三叔的马车宽敞,装饰也没有三叔的马车华贵,可来得却比三叔的马车及时。 初新在马车经过的一瞬间就攀上了车厢,赶车人不仅没有放慢速度,反而在马屁股上抽了三鞭,初新就挂在车厢一侧,看着马车后面的人群越来越小,喊声也越来越轻,直到不再听见。 马车出了城门,站岗的兵卒好像也懒得搭理这辆奇怪的马车,还有那个用奇怪的姿势搭车的人。 出了宣阳城门,就到了洛河河畔。 马车的速度变慢了,赶车人的头压在斗笠下,看不分明,可初新贴在车厢处的脊背却有些发凉,他总感觉车厢里藏了些什么东西。 三把尖刀从车厢中扎了出来,刺的是初新的腰。尖刀又快又利,捅进腰部就能马上夺走一个人所有的反抗能力,且不至于让其丧命。 看来他们更喜欢一个活蹦乱跳的初新,初新受宠若惊,双手紧抓车厢上沿,双足一蹬,像被风吹起的幕帘一样,避过了三把尖刀的第一轮攻势。 刀尖仿佛长了眼睛,从厚厚的木板连接处又一次刺出,初新没办法,只能松开双手,摔在满是碎石的洛河畔,滚了三圈才止住了身形。衣服沾了泥,长满了新生的破洞,有几个破洞里渗出了血。 咬牙忍痛的工夫,马车调转了方向,朝他直冲而来。 初新站定,竟没有躲闪。 赶马人的鞭子又落下,马喘着粗气,马蹄急促而沉重。 这是一匹健壮的青鬃马,没有血肉之躯能受得了它的蹬踏。 它已在初新面前扬起了前蹄。 初新看到的,只有它肥硕的肚子。 青鬃马发了疯一般嘶鸣着,因为有人在它肚子上扎了一剑,整辆马车失去了控制,赶车人及时跳下车,可也在碎石滩里吃了些苦头,车厢内的三把尖刀却迟迟没有出现。 趁着赶车人挣扎着起身时,初新把“七月”架在了他的咽喉处。 “残狼首领名不虚传,要抓一个活的你真是太难了。”赶车人的斗笠还斜斜地遮在发髻处,他四肢张开,躺成一个“大”字,看起来无比轻松舒坦,就好像被用剑威胁的人不是他,而是初新一样。 “你好像一点儿也不慌张?”初新对他这副态度感到很惊讶。 “我死了便死了,只需要你手上一个动作,我就什么烦恼都没有了。而你呢?你现在可是连个安稳觉都睡不了。”说着,赶车人翘起了左腿,搁在支起的右腿上,全然没有在意喉咙处的剑锋。 初新不得不承认他说得在理,不要说睡觉了,就连吃顿饭他都得提心吊胆的,一句很笨的话脱口而出:“我不是残狼的首领。” 赶车人哈哈大笑道:“我知道你很可能不是,否则我的喉管早就被割开了。” 斗笠盖在他脸上,他的脖子像极了一只被拔掉毛的鸡身上的皮,有一粒粒小小的疙瘩,偏白的皮肤下流淌着青与红两股颜色。初新知道,青色的是流往心脏的血液,红色的则是从心脏流出的血,只要他顺着红色的踪迹刺入,鲜血马上就会喷涌而出。 可他还是把剑收回了剑鞘,他不杀人,他不喜欢杀人。 “既然知道,为什么你们还想杀我?” “杀你?我们可不想让你死!”赶车人笑得更加放肆,他的手激动地拍打着周身的碎石,擦伤越多,他反倒越兴奋,“你活着我们才有钱拿,你活着我们才能在江湖中成名。” “我不是残狼的头子,我甚至不是残狼的一员,你们就算抓到我也没有用。”初新不想再争辩下去,那三把尖刀很快会回转,还有很多想要杀他或是抓他的人也会出现。 “你是什么有时候并不重要,别人认为你是什么才决定你有多少价值。”这句话的确刺到了初新的要害,他忽然觉得很疲惫,只想找个无人的角落吃上几块牛肉,睡个回笼觉。 身后有阵劲风袭来,初新拔剑抵挡,却发现那不过是赶车人扔来的斗笠,轻轻一碰就落到了地上。 “看,风声鹤唳,草木皆兵,你现在已经到了这个地步。”赶车人还是躺在原地,闭着眼睛,沐浴着洛河河畔湿润的空气,享受着春末温暖的阳光。 初新则完全不同,刚才的拔剑竟似耗损了他大半的气力,他惊惶地调整着呼吸,却发现自己被几队不知从哪里冒出的人包围了,洛城今早没有起雾,更何况已近日中,可这些人好像是凭空现身,初新全然没有察觉。 是他的感官变得迟钝了,还是他的神经太过紧绷了? 他们一步步地走近,步子很小,走得很慢,可他们每前进一寸,初新就不得不向后让一尺。 他背后就是宽阔深长的洛河,他离洛河奔流的河水的距离不过丈余,他后退的每一步都会让一些碎石滚入裹挟着沙子与泥土的江流中。几处擦伤与淤青还隐隐作痛,这让他有些懊恼,因为他出剑的速度一定会被疼痛所影响。 包围圈仍在缩小,他想为自己辩解,却又疲倦得说不出话来,他知道赶车人说的是对的,只要人们认定他是残狼的首领,他就永远要忍受这个名头带给他的诅咒。他望向了赶车人,赶车人却已不见,不知是躲在人群中,还是隐没在哪束草后面。 离他三丈处有一丛杂草,他身侧有一丛草,距他最近的人脚边也踩着一小团草。 一团小小的草里是不是也能藏下一个大活人呢? 初新的恐惧又涌上了心头。 在场任何人都能坐下,甚至躺下,可他不行。 他必须盯住每一只握刀的手,必须留意每一柄剑的动向。 他忽然想起十年前与师兄弟切磋比试时,他也是这样凝视着对手的剑,凝视着剑尖,可往往看得越是仔细,越是认真,最后输的可能性反而越大,因为一个人在高度紧张的时候总是使不出什么灵巧的剑招,总是容易漏掉对手的其他动作。 有两束暗器从两侧打来,初新的反应仍然很快,但已不够及时。 及时和快本就是两个概念。 他的右臂中了一记暗器,打入时就好像蚊子叮咬了一口,痒痒的,甚至有些舒服。 可别忘了,蚊子吸食的是一个人的血液。 据说在遥远的南方,比江南还要南边的地方,那里的蚊子像麻雀一样大,几十只蚊子就能很快把一个人的血吸干。 这种暗器就如同麻雀大小的蚊子般危险,它能蚕食人的精力和意志。 初新的右臂已经开始失去力量。 包围圈又窄了,有两三个人正打算向他冲来,初新叹了一口气,叹到肺部的空气几乎全部被挤压出身体。 人在穷途时能潦倒落魄到什么境地,他总算是尝到了一点味道。 他深吸了一口气,迅速后退,一头栽进了洛河水里。 肃穆的人群炸开了锅,他们快步凑上前,站在湍急的河流旁,想等初新探出脑袋。 “你会游泳吗?”一个人问另一个人。 “不会。”另一个人坦白道。 “那你会吗?”问话的那个人又问起了第三个人,第三个人的回答和第二个人一样。 “这么说来,他应该也不会游泳。” 人群里有人提出了异议:“如果他会游泳,该怎么办?” 这时,赶车人居然从人堆里挤了出来,他大声喊着“我有办法”,手里拿着被他捡回来的斗笠。 “你有什么好主意?” 在这么多人的挤搡下,赶车人热得额头沁出了汗,他拿斗笠当作扇子,边扇边说道:“我们可以分两批行事,一批蹲守在洛阳,另一批沿着洛河骑马往下游赶。他若是活着,一定会回洛阳的一家酒馆。” “你怎么知道?” “我就是知道。”赶车人微笑着回答道。 “那骑马往下游赶的那批人是干嘛的?找他的尸首?” 赶车人点头道:“正是。” “可若是一直找不到,岂非一直要往下游赶?这么找下去我就得回我齐鲁老家了。” 人群里荡开一阵散漫的哄笑。 赶车人不慌不忙地说道:“这好办。”说完便抬脚将刚才回答不会游泳的两个人踢下了洛河,人群又是一阵骚动,赶车人示意让众人安静。 “到时找到他们二人的尸体,再往前行十里地就可以回转了,别忘了,我们可是为中原武林除掉祸害,两位兄弟会理解我们的苦心的。” 议论者对赶车人的讨伐消散了,反倒个个义愤填膺起来,他们谴责无良的残狼,更谴责无良的初新统率着一支无良的杀手部队。巧立名目是很重要的,因为名目能让本来上不了台面的事情变得光明正大,只要有合适的借口,如大义,如牺牲,所有罪恶都会被洛河水冲刷殆尽。 赶车人又戴上了斗笠,低着头,就没有人看得清他的脸,即使他摘下斗笠,也不会有很多人注意到他,因为他实在长得普通,不起眼,不算英俊,也说不上丑。 一进城门,他就混入了千百个戴斗笠的洛城人之中,再没有谁分辨得出。 第三十章 旋煎白雪试新茶 疼痛,头颅仿佛要裂开。 这是小黑醒来时最先得到的体会。 通过各处涌来的阵痛,他能清点出四肢的伤口数目,他甚至能隐约感觉到自己的右臂被穿了个孔洞。 那双眼睛正盯着他,一如既往,只不过换了个位置,裹着被子坐到了旁边的短榻上,躺在床中央的人变成了小黑。 小黑想支起身子,却办不到,他望着天花板,茫然地问道:“我昏迷了多久?” “八九个时辰而已,受了严重的伤,这么快就能醒过来,的确很难得。你的身体素质和意志力都远超常人。”眼睛吩咐女侍帮小黑擦拭,小黑发现这些女侍都用面纱蒙着脸,面纱下却透出诱人的面庞,她们的身体裹得很严实,可小黑还是想象得到,素色的长袍下躲藏着的成熟的胴体。 他不禁猜测,那双可怖的眼睛到底拥有多么强烈的欲望? 这具残缺的苍白的营养不佳的身躯真的属于羌胡的领民酋长尔朱荣吗? “多谢……”小黑想起自己还没有道过谢,尔朱荣却摆摆手,打断了他。 “我遇到过比你更糟的情况,有人救了我,我救你也只是对她恩情的一种报偿。”尔朱荣的目光第一次变钝了,起码在小黑的印象中,尔朱荣的眼神一直像是剑的锋芒,此刻那柄剑却像收入了剑鞘。 目光为什么会变得迟缓、麻木,只有尔朱荣自己明白。他能回忆起他的爱马“逐风”口吐白沫,倒在火光映照的雪地中,时至今日他还能清楚地说出身体砸入积雪,碰触雪层中的砾石,眼角余光瞥见牧人的大帐是什么感受。 那意味着他还能活下去,那意味着他还得活下去。 “逐风”力竭而死,在它死之前,它将身负重伤的主人驮送至了另一处游牧部落,它的主人一滴眼泪也没有掉。尔朱荣忽然用一种很奇怪的语调问小黑:“你可知我昏迷了多久才醒来?” 小黑的泪痣轻微地跳动着,他不明白尔朱荣问话的含义。 他只能摇头。 “我一刻也没有昏睡。”尔朱荣又恢复了那种凌厉的神色,因为他要让自己时刻记住曾经忍受的疼痛和屈辱,正是那些让他的眼眸有了威慑凡人、洞悉真相的能力。 小黑的瞳孔收缩。 怎样可怕的意志才能支持一个人在受了严重的伤之后一刻都不倒下?小黑不敢问,直到此刻他才不得不相信,只有眼前的人才配得上“尔朱荣”这个响当当的名字。 可他为什么又把这个名字拱手让给一个窝囊废呢?小黑没有开口,他要摸清其中原委,除掉尔朱荣和那三个知晓尔朱荣身份的人,将那个窝囊废扶植为真正的尔朱荣。 尔朱荣吩咐女侍退下,扯了扯有些松垮的棉被,压低嗓音问道:“你为什么会受这么重的伤?” 小黑努力地仰起脖子,边说边涕泣道:“残狼首领率众袭击了我们,三叔下落不明,我拼死逃出想来求援……” “是吗?残狼居然知道三叔庄园的位置?”尔朱荣面无表情地看着流泪的小黑,偶尔会暗暗赞叹小黑的泪痣生得巧妙,让小黑的眼泪充满了悲伤与哀恸。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庄园的位置会被外人知晓……”在三叔用小刀刻划出小黑满身的伤口时,小黑就想好了所有可能的应答,说“不知道”“不清楚”之类的词往往比罗织精密的谎言要可信得多。 他毕竟还很虚弱,没说几句话就又气喘吁吁,将仰起的脖子重新安放回枕头之中,也能顺便躲避尔朱荣的目光。 “你在撒谎。” “我说的句句都是实话。” “残狼的首领正是你们派去一家酒馆花钱的那个年轻人,他昨天在郑府喝酒,一直喝到黄昏,怎么会有空袭击你们?”这句话倒是让小黑又把脖子使劲地仰了起来。 “是他?” “洛阳城内已经传遍了。” 小黑忽然大声辩驳道:“不可能,不可能是他。” “为什么不可能?” “他用的是一柄青铜剑,残狼的首领用的却是一柄精钢长剑。” 画鬼面具、纯白衣袍、精钢长剑,正是统治了尔朱荣十多年的梦魇,他永远不会忘记。他自然也清楚初新在十多年前还没有统领残狼、瓦解尔朱部族的能力,他只是想藉此试探小黑。一旦小黑把矛头引向初新,便可断定小黑说的都是谎话。 可他显然低估了小黑的本事,三叔看重的也正是小黑的忠诚和高超的应变能力。 “现在去三叔的庄园恐怕已太迟了。”尔朱荣的话里没有遗憾,没有自责,冷淡得仿佛置身事外。 “的确太迟了,”小黑则面带愧疚,“若是我没有昏过去,或许还来得及……” “这并不怪你,有些事情就是这样,人算不如天算。” “那现在该怎么办?” “就算迟了,还是得去看看。”尔朱荣不紧不慢地说道。小黑暗中窃喜,因为将尔朱荣引到三叔的庄园本就是三叔的安排,他现在已慢慢钻入了三叔为他设下的圈套。 可小黑还是要假惺惺地劝阻一下,才能让圈套显得不那么像圈套:“不要去了吧,可能残狼的部众还在那里也说不定。” “我说过,有些事情,人算不如天算。” 小黑从不相信命运这样东西能操纵人的成败,关于一件事能否完成,他只认可三种要素:周密的计划、严格的执行、灵活的应变。 之后他只需要按照计划,一个接一个地揪出知晓尔朱荣身份的三个人就可以了。 他很快会明白,造化是弄人的。 正因造化弄人,许多人信命,他们不喜欢别人嘶吼“我命由我不由天”,他们喜欢算命。 白马寺的宝公大师便是一位算命的高手。 世人传言,宝公大师通晓过去未来,尤其擅长相人,他的相人之术甚至比东汉末年断言曹操是“治世之能臣,乱世之奸雄”的许邵还要出色。不过能算得命数的人往往会遭受奇怪的诅咒,有些长得丑,有些活不长,有些穷得吃不饱,有些绝子又绝孙。宝公大师是个和尚,相貌骇人,算是占了好几条。在有求于宝公大师时,人们趋之若鹜,倘若没有算命的考虑时,又唯恐避之不及,只有一个人是例外。 元欢经常与宝公大师闲谈,从不算命,从不看相,也从没有对宝公大师奇形怪状的脸和脑袋上的几颗肉瘤皱过眉头,他永远带着亲和的微笑,风度翩翩,谈吐得体。 “王爷常来敝寺看望老僧,向老僧求法,老僧实在愧不敢当。”宝公大师半闭着眼,双手合十道。 “大师说的哪里话,元欢赋闲在家,整日无聊,不如来白马寺聆听大师妙音,也好打发时间。”元欢替宝公大师倒满了杯中的茶水,仿佛做客的不是他,而是宝公大师。 “老僧一直有个疑问。”宝公大师低了低头,像在表达对元欢为他倒茶的谢意,又像是在征求元欢的许可,好让他说出自己的疑问。 “大师请讲。” “世人皆知老僧可通晓过去与将来,都想得我告知,为何王爷从未提起,只同老僧谈论佛法和一些当下发生的事情?” 元欢抿了一口杯中的热茶,悠然道:“大师如何能得知过去与将来?” 宝公大师不语,意为“天机不可泄露”,元欢知道自己问不出什么结果,马上接着说道:“预知未来,测算过往,对我而言也并非是很不可思议的事情。” “哦?”宝公大师微微睁开眼睛,挤得眉骨处的肉瘤起伏了一阵。 “须知一个人目前是什么样子同那个人的经历息息相关,既然他的过去能够决定他的现在,那从他现在的境况中也能窥知他过去的一二。” “说得对,有果必有因。” “将来更不必说,街巷俚语有‘三岁看大,七岁看老’之谈,虽是有些夸张,但一个人当下的优劣、格局和所处环境的确能够对他以后产生巨大的影响。” “这叫有因必有果。” 元欢颔首微笑:“所以我不必问大师过去未来,我只关心现在发生的事情。” 宝公大师问道:“那王爷现在关心的事情是什么?” “大师不妨猜猜?” 宝公大师摇头道:“老僧只知来从何处来,去往何处去,对于现在的事情却是半点儿不知。” “相人难道不是现在的事情?” 宝公大师失笑道:“那自然是的。” “实不相瞒,元欢今日是想请大师帮我相一个人。” 宝公大师耳垂处的肉瘤也跟着颤了颤:“王爷相邀,却之不恭。” “此人新来洛阳,却闹得全城沸沸扬扬,今早出城,目前已不知去向。” “有所耳闻,可否告知名姓?” 元欢用手指蘸水,在案几上写道:“初新,当初的初,新旧的新。” 听罢,宝公大师一口喝光了杯中的茶,只留下几片茶叶粘在杯壁处,指着茶叶道:“这便是他。” 元欢不解,问道:“这茶叶是他还是这杯盏是他?” “茶叶是他,杯盏却是你。” 宝公大师的相人之术从没有出过差错,这次也一样。 第三十一章 素衣莫起风尘叹 宝公大师已飘然而去,留下元欢独自在寂静的堂屋中沉思。 元欢突然拿起装清水的水壶,小心翼翼地将水倒入杯里,想将这几片茶叶冲洗掉。水是白马寺僧人在冰雪消融时于屋檐下用水桶接的,是“无根之水”,据说是水中的上品。 现在,雪水又被煮成了热水。 热水触到茶叶时,茶叶会被带离杯壁,在杯底沉浮,可一旦要倒掉茶水,茶叶便又生了根似地粘住。 元欢连续冲洗了二十多次,终于将所有残余的茶叶与杯盏彻底分开了。 他完全可以用手指将茶叶抠出来,可他不愿意。 如果茶叶也有精神,也有意志,那么他就要将茶叶的精神和意志完全摧毁,因为他并不屑于肉体的臣服。 面对茶叶的顽固,他有些恼怒,后颈处升腾着一股燥热,但他还是轻易地压制住了坏情绪,微笑着离开了白马寺。 有些人真实的心情,你永远无法窥知,他们眼中藏了一片大海,可以容纳江河大川,落入区区一颗石头根本无法激起任何的风浪;有些人则不同,就算是全身各处都无法动弹,所有的情感都被压抑,也能发现他的眼睛永远闪烁,永远说着话,永远装满爱与恨。 站在鲁胜班身后的就是这样一个人。他浑身缠绕着不同色彩的麻布,仿佛是路过一个集市时东拉西扯拼凑而成的,他的脸更是用长条的麻布包了个严实,只露出了双眸。更让人迷惑的是他的剑,从剑柄到剑鞘都缠着细布条。 鲁胜班的住处地势偏高,干燥、温暖,和大多数老人的居住喜好一样。他的房间里没有窗户,夏天会变得很闷,但他是个固执倔强的木匠,并不在乎闷与热。他制作剑鞘时喜欢直直地站立着,尽管他的驼背已不容许他的上身与下身平行共存。 他做了很多剑鞘和刀鞘,各种式样的都有,杂乱地丢在一旁。他工作时用的案几角落积满了木屑,他的脚边木屑的数量还要再多些,可鲁胜班却毫不在意,他甚至连身后幽灵般出现缠满布条的人都不搭理。 他正在雕刻一块木头上的花纹。 睚眦,鳞虫之长龙与豺狼结合后生下的孩子,性情刚烈,凶猛嗜杀,恩仇必报。传说商代末年,睚眦曾同姜子牙一起辅佐武王击败帝辛,事成之后却不辞而别,武王为了纪念睚眦的恩情,命令匠人把睚眦像铸在刀剑的龙吞口。 鲁胜班雕刻的,正是睚眦的像。 “我以为你只会制作剑鞘和刀鞘。”缠满布条的人的嘴被一块淡蓝色的布遮挡,说话时也像一尊泥像,一动不动。 “做剑柄比做剑鞘要容易得多。”鲁胜班手上动作不停,脑袋却僵硬地转了转。 “为什么?” “因为剑柄只须与剑身连接,而剑鞘却要能将剑锋藏起。” 鲁胜班仍然弓着腰,一心扑在木头上,缠满布条的人就静静地在他身后等。 等人的人在等,被等的人也同样在等,等待的滋味多数时候总是不太好。 “你是来请我制作剑鞘的?”鲁胜班先开口。 “不是。” “那你是来杀我的?”鲁胜班的语调平静,他说话时的口气竟似没有任何起伏变化。 “也不是。” “这也不是,那也不是,你来我处究竟意欲何为?”鲁胜班雕刻好了睚眦的眼睛,吹了吹留在上面的木屑。 “劝你离开洛阳。” 缠满布条的人的回答让鲁胜班很意外,鲁胜班的反应也并不在他的意料之中。 鲁胜班忽然放声大笑,边笑边拖长气息,到最后剧烈地咳嗽着。 “你之前把我丢在这里自生自灭,现在却又回来劝我离开,我这身老骨头是否太贱了?” 缠满布条的人略作迟疑,回答道:“那感觉的确不太好。” “我不会走的,向阳子要我的命,随时可以来取。”鲁胜班的刻刀又撬开了一痕木片,他正要刻睚眦的嘴巴。 “恐怕向阳子就是想让你等,让你饱尝恐惧的折磨,让你在死之前无法安宁。你若是留在洛阳,岂不是正中下怀?” “你这样的人都敢留在洛阳,我为什么不行?” 缠满布条的人说不出话了。 睚眦的嘴和牙都刻好了,剑柄的雏形已显现,龙吞口处有一道凹槽,那里便是安放剑身的位置,可鲁胜班却装填进一段长不过一尺的木片,削尖以后,用手指探了探锋利程度。 手指被扎出了血,这让鲁胜班很满意,他将这把木制的短剑收进了木制的剑鞘。 “如果向阳子来了,我就用这把剑杀了他。” “木剑?” 鲁胜班转过身,就看见缠满布条的脸上唯一露出的眼睛里藏满的疑惑。 “你可知道我是谁?”鲁胜班的表情因为某些情绪变得扭曲,他仍然弯着腰,仰着脑袋在说话,没等缠满布条的人反应过来,他又自说自话道:“我就是那个刺瞎了向阳子双眼的人。” 他开始握着剑鞘手舞足蹈,样子很像三苗之地祈求神祗的巫觋,和拿桃木剑驱邪的道士也有几分相仿,剑挥动得很慢,甚至有些僵硬,就像鲁胜班因为时光的摧残弯成数截的躯干一样。 “你疯了。” 鲁胜班似已听不到,口中念念有词,就好像他真的在施咒。 那古怪的咒语似乎也在说他会用这把木剑夺走向阳子的生命。 缠满布条的人叹了口气,叹息声或许没有透过麻布传递到鲁胜班耳中,或许他听到了,却已麻木。 在精神的重压下,人终有崩溃的一刻。 即使不间断地切削着木头,即使用工作的方式分散对恐惧的注意力,鲁胜班还是没有逃脱命运的惩罚。犯下的错误是罪恶的种子,不仅会引起他人的敌视,还会遭受自己内心越来越深重的谴责。 缠满布条的人缓缓走出了屋子,屋外有阳光,不算太刺眼,却让他有些睁不开双目。 满城都是他的敌人,他不得不蒙起脸。 他就是被认为是残狼首领的初新,从滔滔的洛河水中逃出生天的初新。 他是生在江南泽国的孩子,拥有上天赋予的良好水性,寻常的河流困不住他。 可他还是有种在茫茫大海中不断下沉的感觉,尤其在他回忆起戴斗笠的赶车人说的话时。人们并不在乎初新是否真的是残狼的首领,人们在乎的是初新作为残狼的首领能给他们带去什么好处。 有的人想杀了他,这样可以快速在江湖中成名,甚至能藉此于朝堂中混碗饭吃,有的人想活捉他,想依靠他统领天下最可怕的刺客组织,难度虽大,但毫无疑问,任何拥有残狼力量的人都能一跃成为中原举足轻重的枭雄。 这就是世人眼中,初新能带来的好处。 多数世人要的不是真相,而是好处。 初新本不想再回洛阳,可他还有一些事没有做完,比如和敏道声别,将晴送回三叔的庄园,把关于假币源头不多的线索和自己身处嫌疑之地的情况告诉三叔。 用布条缠起“七月”的剑身时,初新记起被死亡威胁着的鲁胜班,心里有些愧疚,想来看看他有没有离开洛城,却目睹了他疯疯癫癫的模样。 再待在鲁胜班密不透风的的屋子里,初新会不会也被折磨得发疯? 他没有顺着这个问题想下去,因为他看到不远处的巷弄里有个瘦弱的男孩正受着欺侮,一名身材高大的汉子揪住男孩的头发,将他狠狠地摔在了墙根处。 初新身形闪动,已经拦在了汉子跟前。 汉子比初新估计的还要高,还要健壮,他完全是俯视着初新的头顶说话的:“不要搅扰大爷的兴致。” “欺负一个孩子也算你的兴致?” “他想偷我的东西,小小年纪就有这样的歪念头,长大怎么得了?我是在教育他,教育他就是本大爷的兴致。”大汉说着抓住初新身上的布,想把初新拉扯开,初新左手持剑,用裹着布条的剑柄点了点大汉的手背,示意让他不要妄动。 “你已算是教训过他了,就不要再动手了。” 大汉本不想与这满脸裹着布条的怪人纠缠,可初新的态度惹他厌烦,他索性一拳朝初新的面门打去。 他始终坚信他的拳头要比他的话语有说服力。 这一拳势大力沉,光是拳风就卷动了初新脸上垂下的几根破布条。 拳头砸在了初新脸上。 大汉忽然感觉一阵剧痛从小腹极速蔓延至全身,紧接着,他发现他的拳头失去了力量。 他所拥有的毕竟只是蛮力,他面对的人却懂得上百种招数和技巧。他怎么也想不到,初新在他小腹上捅的这一下靠的仅仅是剑柄,拿剑的手也只是不常用的左手。 他的右手现在还不听使唤,因为有只“蚊子”曾在他的手臂上叮了一口。 大汉捂着肚子踉跄离开了,初新弯下腰去,想看看孩子的伤势,可幽暗的巷弄里居然慢悠悠地飞出一只斗笠,初新左手一挥,斗笠便落到了地上。 可紧接着斗笠飞来的,却是一人,一剑。 平凡的人,平凡的剑。 第三十二章 相看白刃血纷纷 “平凡”是一种危险的东西。 平凡蕴含于学者的竹简书页中,寄托在士卒的刀枪剑戟里,平凡是柴米油盐,是锅碗瓢盆,是一切见到却熟视无睹的东西。 一个人习惯于平凡不要紧,若是屈从于平凡,那么他就将变得庸碌,变得一无是处。同样,一个人如果对身边的平凡视而不见,他也会付出轻敌的代价。 这顶斗笠太过普通,是那种任何一个试图遮阳的农人都喜欢的样式,虽然初新已和它打过一次交道,却仍然没有注意到斗笠之后隐藏着的杀机。 他被挡住了视线。 遮挡初新视线的,正是他自己抬起抵挡斗笠的左手。 他说不出赶车人是从哪里冒出来的,他只知道赶车人的剑法并不像赶车人的态度那般散漫。在凌厉的攻势下,初新避让得很艰难,一个不留神,剑还是割破了他的左臂,他这时才明白,自己的左右手毕竟还是有差别的,对付没有练过武功的莽汉是绰绰有余,可若是碰到同样厉害的对手,左手使剑与死了没有什么分别。 巷子里有些阴冷,血却是温热的。 摔倒在墙边的孩子蜷缩着身子,抱着脑袋。他背靠着一处苔藓,肩膀旁边有一小块水渍,散发着臊臭味,不知是宣誓领地的狗信手画的,还是哪个内急的人遗留的,他全然顾不上这些,只是斜睨着眼睛旁观二人的打斗。他认得出是哪个人救了他,救他的是一个浑身缠满破布的怪人,他曾经幻想中骇人的鬼怪就长着这副模样。 后来他不再惧怕鬼怪,因为他发现他的同类比鬼可怕,比怪可憎。 他此刻的视角很奇怪,墙面与地面翻折了一个角度,两个打斗的人腿脚粗壮,手臂却很细,“鬼怪”的身上更是渗出了鲜血。 他不禁在心里问自己:鬼也会受伤流血吗? “鬼怪”不仅受了伤,还不止一两处,他不得不在接下一记刺挑后拉开了距离。 赶车人没有马上继续进攻,他根本一点儿也不急。 “我本以为你一回到城里就会赶去一家酒馆,想不到你要忙的事情还挺多。” “你知道的东西也并不算少。”初新一边说,一边曲张着右手五指,试图让右臂恢复正常。 轻微的动作还是难逃赶车人的锐眼:“不必劳心了,打中你的那轮暗器正是从我这里发出的,上面涂抹的是曼陀罗花的汁液,足够让你的手臂麻上三天三夜。” “是吗?”初新放弃了尝试,他听说过曼陀罗这种神奇的花。据说曼陀罗花的形状像极了少女曳地的长裙,色彩艳丽,鲜美动人。 可正如玫瑰带刺一般,曼陀罗花中榨出的汁液是有毒性的,能让人产生发麻的感觉,中毒严重者甚至会昏迷。东汉末年的神医华佗,正是用曼陀罗花制成了“麻沸散”,帮助伤者缓解痛苦。 花本无罪,因为人心善恶不同,曼陀罗也产生了不同的效用。 “下次你要伪装身份,最好不要在脸上裹布,像我一样戴顶斗笠就可以了。” “为什么?” “因为你这样太引人注意了。”赶车人笑了,他发现初新对于伪装的了解太少了,繁华的洛阳城里,缠满布条的怪人怎会不惹眼呢? 初新也笑嘻嘻地回应道:“大隐隐于市,物极必反这个道理你难道不懂?过分的惹眼岂非就是不惹眼,过分的普通岂非变得不普通了。”虽然赶车人看不到他的笑容,但他相信这句带着笑意的诘难一定传到了赶车人的耳朵里,他要同赶车人多说几句话拖延时间,或许他会想到脱困的方法,或许情势能够发生有利于他的变化。 “说得好,看来你并非愚笨之人。” “我当然不是,否则你要杀我怎么会如此困难?” “我不想杀你,我还指望抓你去领赏呢。”赶车人重申道。 “究竟是什么人对我如此感兴趣?”初新也不由好奇起来。 “你去了自然就知道了。” 躲在一旁的男孩惊讶地张着嘴,他不明白刚才还打得你死我活的两个人为什么突然心平气和地聊起天来了。 初新苦笑道:“我若是去了,恐怕就会像条狗一样被铁链拴住,嘴除了用来吃别人赏赐的食物,就是说别人想让我说的话。” “虽然我并不清楚你去了之后会是什么下场,不过我想应该同你描述的差不了多少。”赶车人摊了摊手。 “一个人变成了一条狗,你并不在乎,对吗?” “无论你是狼,还是人,只要你变成狗对我有好处,我就会帮他们给你拴上铁链。”赶车人的长剑又指向了初新。 人变成狗的惨剧常常发生,很多时候正是由于一个又一个的帮凶作祟,初新喉头似被热血堵住,他与赶车人明明是同类,就好像刚才的大汉和墙边被欺负的孩子一样,可为什么在一些人的眼中,人竟能沦落为狗? 或许只因那些人在权贵面前总是摇尾乞怜,所以他们必须把所有不摇尾巴的人也变得和他们一样。 剑刺来了,狭窄的巷子里,面对刺来的剑,除了后退,总是没有太好的应对办法,可初新偏偏迎了上去,竟像是想用头去接剑。赶车人大惊,连忙撤剑,露出了破绽,初新的剑柄已经打在了他手上。赶车人退后几步,右手的虎口多了一道红印,手腕也隐隐作痛。 “以为我不敢杀你,所以用脑袋来挡剑吗?”赶车人捏了捏手腕,冷冷道。 “狗要攻击猎物,总是用嘴巴去咬的,狗不像猫,喜欢用爪子。”初新虽自嘲是狗,却也借机暗骂左手揉捏着右手的赶车人是猫。 赶车人道:“刚才这招的确让人意想不到,可你没有抓住机会,若击中我的是剑锋,或许我这只手就废了。” “那只是因为我让着你。” “不,那只是因为你的右手连抬都抬不起来,更不用说拔剑了。” 初新笑道:“我要赢你,根本不需要拔剑。” “嘴可真硬。”“硬”字说完,赶车人向初新攻去,这次他没有再刺,而是选择用剑去切削初新的手臂,尤其是初新持剑的左手,初新只能侧身躲避,可这样一来又将右臂暴露在了赶车人的剑围之中。 右臂添了一道血口子,初新却毫无知觉,只是看到有几缕布条被切断,落在地上,只是隐约感觉到有一股暖流经过自己右手的手掌和指尖。 赶车人的进攻没有丝毫懈怠,初新不得不继续手忙脚乱地抵挡,伺机寻找反击的机会。可赶车人似乎算到了初新所有可能的变化,封住了他左手所有的动作。 躺在地上的孩子站了起来,他看到“鬼怪”正慢慢被逼到死角,他发现“鬼怪”的右手一直垂着,随着“鬼怪”脚步的移动而摇摆,时不时还有几滴血被甩到地上。他忽然蹲下,寻找起了地上的石头。 为了躲剑,初新的右臂又被划了两道口子。赶车人的身后飞来一颗石子,劲力虽小,仍被赶车人察觉到了,他上身一偏,石子没有击中他,却打中了初新的右臂。 赶车人根本没有理会孩子的阻挠,双手提剑劈砍,他算准初新已无退路,必须举剑硬接,而单靠左手之力无法与赶车人的双手相较。 只要这一剑砍下,他便胜了。 可这接不住的一剑却被初新的左手硬接住了。 与赶车人的惊愕同时出现的,还有一种惹他厌烦的声音。 他体内的骨头断裂的声音。 那一剑的力量也随之一瞬间消失了。 他看着初新满是鲜血的右手,说不出任何话。 你的右手怎么突然能动弹了,他本想这么问,他想不通是什么让初新的右手恢复了知觉,是那上面大大小小的伤痕?还是慢慢凝固的暗红色液体?抑或是孩子扔的那块小石头? 初新读懂了赶车人的困惑,可他回答不了,他也说不出原因,他只知道那颗石头砸中他的手臂时,他感受到了疼痛。 从来没有疼痛让他如此欣喜。 疼痛让他清醒,疼痛让他深切地感受到他还活着。 活着是一件很美好的事情,只要活着,只要不放弃,就一定会有赢的机会。 初新牵着孩子缓缓离开了,孩子是个可怜的孤儿,他打算把孩子托付给敏照顾,在一家酒馆做个小伙计,敏是个外冷内热的人,一定不会推辞。 赶车人平躺在地上,躺在那处臊臭的水渍旁,他望见的天空很狭窄,他的呼吸略微有些困难。他像条受伤的野狗一样,张着嘴,伸着舌头,努力地喘息。 他的斗笠摆放在肚子上。 初新轻轻啄了赶车人双手双脚一共十三处穴道,十处用来封住他的行动,三处用来化解他体内的淤血。 初新本可以杀了赶车人,省去一个大麻烦,可他不愿意,因为他知道这是区分人和狗的一条重要规则:狗可以把人看作狗,但是在人的眼中,人就是人,不是狗,更不是什么其他低贱的东西。 他走的时候只留下一句话:“希望找到你的同伴能够把你当人看待。” 第三十三章 西出阳关无故人 一家酒馆的酒客一如既往的多,一如既往的喧哗吵闹,他们出手大方,丢出钱币买酒时从不讨价还价。他们之中有南国的丝绸商和地主,也有漠北的胡贾和马贩子,甚至还有一些说不出来处的黑面卷发人,据说是自南海海外来到中原猎奇的冒险家,很可能是哪个国家的皇室成员。 他们的富有和爱好炫耀,造就了洛阳城畸形的奢华与繁荣。这是一座耐受不了战争的城市,不像另一处古都长安,洛阳四面的地理环境不适合防守。不过好在人们并没有将洛城视作什么避风港,而是更多地在享受和攀比中倾注热情,这也顺带养活了四面八方涌来的无家可归的流浪者。 小姜就是在遍地金银中成长苟活的孤儿之一,他今天很不走运,连续对四个人行窃却一无所获,第五个人甚至把他殴打了一顿。正当他准备挨完打之后就收手时,一个满脸用布条缠绕的“鬼怪”却帮他教训了揍他的人,后来“鬼怪”又同一个戴斗笠的男人一会儿打架一会儿聊天,最后一拳击倒了对手,牵着他离开了那条阴暗的巷弄。 小姜觉得自己一定在做梦,尤其当“鬼怪”把自己带到了一家酒馆门口的时候。他经常路过一家酒馆,经常在一家酒馆门口得手,因为从酒馆中出来的都是喝得酩酊大醉的富豪,就算是杀父仇人立在他们面前,他们可能也会将之当作患难与共的好朋友。小姜记得有一回他把手伸进一个醉鬼的怀里时,那醉鬼居然激动地要来拥抱自己,嘴里还喃喃着奇怪而又悦耳的名字。 他记得有一个名字叫“小萍”。 他兀自想:世界上居然还有“小”这种姓氏? 他当然不会知道“小萍”是洛阳最有名的歌妓之一,甜美温婉,惹无数男人心醉。在小姜心里,洛阳最好看的人就是一家酒馆的女主人,他每次路过一家酒馆都会往柜台处瞅一眼,如果能看到蹙眉沉思的敏,他就会安心不少,倘若没有见到,他总会觉得今天少了很多收获。 就算偷了再多东西,也弥补不了这种缺憾。 可他从没想过要进到一家酒馆中同她打声招呼,所以当“鬼怪”牵着他的手来到门口时,小姜反而羞赧得想挣开初新的手。他想,如果要面对面见她的话,起码等他买得起一身好衣裳,等他洗一个热水澡,等他长得同“鬼怪”差不多高。 但他不懂,有些事情来不及等待,“来日方长”是一句很有迷惑性的话。 “怎么了,你不喜欢这个地方?”“鬼怪”蹲下身子问小姜。 小姜的头摇得像拨浪鼓。 “那你就是不喜欢坐在柜台的那个人咯?”“鬼怪”笑出了声,像是自己被自己逗乐了。 小姜的头摇得更快了。 小姜忽然问“鬼怪”:“我能跟你走吗?我想跟你学本领。” “鬼怪”摇摇头:“不要觉得什么事情都像偷东西一样简单,我身上的本领是一时半会儿学不走的。” “那你能带我走吗?” “不能。”“鬼怪”的回答很干脆。 “为什么?” “鬼怪”没有再说什么,除了沉默,他没有更好的应答。 酒馆门口人来人往,时常有人朝“鬼怪”上下打量,可没有人想得到这个怪人就是传闻中残狼的首领——初新,即使是听从赶车人的话语提前蹲守在一家酒馆的人也不曾起疑心,因为他们都认为初新不会如此愚蠢,不可能打扮得这么显眼。 良久不语后,初新压低声音解释道:“有很多人在追杀我。” 小姜在一些方面的心智成熟得很早,他也收敛了声音问道:“他们为什么要追杀你,因为你是鬼吗?” 初新听罢一愣,随即又笑了一阵:“是啊,他们都怕我,所以他们要追杀我。” 小姜听不懂,他一直认为只有害怕的人才会逃窜,他想不明白为什么“鬼怪”反倒因为别人惧怕而奔逃。 他不知道人类会因为害怕而生出憎恶,越是令人感到惧怕的东西,越要斩草除根。 “以后你要听那位姐姐的话,不要再偷东西了。”初新指着柜台处的敏,对小姜说道。 “不偷东西,我怎么填饱肚子呢?” “她会告诉你该怎么做的。” 虽然很不情愿,可小姜还是怯生生地跟着初新走了进去。这么一个怪人走进店里,敏连眼皮都没抬一下,小姜面对冷冰冰的敏,变得愈加胆怯,步伐越迈越小,初新好不容易才将他拖到了柜台前。 初新轻声对敏说道:“帮我一个忙。” “这种时候你都敢回来?”敏用手支着下巴,瞪了初新一眼。 虽然脸上蒙了布,初新还是嬉皮笑脸地回答道:“你答应帮我,我马上就走。” “又要我卖你什么面子?” “替我照顾他。”初新把小姜拽到身边,摸着小姜的脑袋道。 “这孩子是谁?” 小姜本想回答敏,可话到嘴边却开不了口,不得不把头低了下去。 “他叫小姜,他救过我一命。” 小姜不知道自己何时救过“鬼怪”,他只是向赶车人扔了一块石头,被赶车人躲开后砸中了“鬼怪”。 “他把你从洛河里捞了出来?”敏淡淡地问道。 初新被敏奇怪的幽默感逗笑了,解释道:“那倒没有,是我自己游上岸的。你知道的,我的水性并不差。” “淹死的大部分都是水性好的人。” 初新和敏都不说话了。敏记起阿青死讯被同乡捎来的那天,从不喝酒的她在屋顶把自己灌了个烂醉;初新则回忆起了阿青的尸体在浅滩被发现时的样子,原本清秀的脸变得浮肿古怪,仅靠身上青色的衣服分辨身份。 阿青是自杀的,她选择了江南儿女心目中最浪漫动人的死法,希望能够与山川河流融为一体,可素来喜欢干净体面的她没想到,自己死后的样子连初新都很难认得出。 “我答应你,让他在厨房打下手吧。” “多谢。” 初新把小姜推到了敏身旁,小姜有些局促地摩挲着衣角,不敢抬起头。敏打量着小姜的穿着,喃喃道:“看来,是个和阿青一样苦命的孩子。” “他或许比阿青幸运得多。” 初新不想再拾起那段痛苦的记忆,主动岔开了话题:“很久没有和你切磋了,你还记得我们上一次交手是什么时候吗?” 敏掰了掰手指,嘀咕道:“好像是四年前的事情了。” “四年六个月零三天,后来你就离开了江南。” “你记得这么清楚?” “有些时候我的记性特别好。”初新仰头憨笑道。 “你问这个干嘛?” “我想临走前再和你比试比试。” 敏摇头道:“很早以前我就打不过你了。” 初新把自己的右臂伸给敏看,敏差一点叫出了声。他的右臂全是血痕和凝块,有几道伤口还吞吐着鲜红的液体,若不是杂乱堆叠的布条和刻意拉扯遮挡的布块,无论是谁都能注意到这条伤臂。 “拖着这么一条手臂,谁胜谁负就难说了。” 敏没有再拒绝,因为她了解初新的脾气,他一旦决定要做什么事情就绝对会固执到底。 “什么时候?” 初新指了指脚下:“不如就现在,就在这里。” “就在这里?”敏再也忍不住,喊出了声。 这一声自然引来了不少酒客的关注。 初新已拔剑,敏的反应也不慢,她在柜台一侧摆着的剑眨眼间就到了她手中。 双剑相击时,她能感觉到从“七月”剑身传来的颤抖,那是一条伤痕累累的臂膀的哀嚎,可她的剑招没有变慢,反而愈加纷繁。 虽然讲究点到为止,可在较量中放水是对对手极大的侮辱。 她是初新的朋友,也是剑的朋友,所以她绝不愿意做这样的事情。 她攻向了初新持剑的右臂,尽管她知道这条手臂已很难承受新的打击。 这一剑不算太快,可初新的动作却已不够迅捷。 敏的剑上沾了血,初新的血。 令她感到疑惑的,是初新那双越来越明亮的眼睛,那是他唯一暴露在外能表达情感的器官。她从中看到的,是一种成竹在胸的自信。 “你有什么反击的办法吗?”敏在心里发问道。 她的剑又触到了初新的右臂两次,初新却朝后拉开了距离,敏身侧是柜台,追击不便,就干脆立在原地。 初新接下来的举动却让敏惊讶万分。 他一把扯下右手的袖子和布块,紧接着又一圈圈将脸上的布条解下,大喊道:“想不到你不念任何恩情,居然也要杀我!” 所有喝酒者的酒杯都停住了,有两三个还被吓得摔碎了杯盏,他们一齐朝初新望去,初新似发了疯般用剑指了一圈在座的酒客,嘶吼道:“你们不也都想要我的性命吗?来取便是。” 小姜急了,急得直跺脚,他不知道救他的“鬼怪”怎么了,为什么忽然和他心里最好看的大姐姐翻脸,他想解释,想调停,想大喊“她不想杀你”。 可他的手被敏抓住,嘴被捂住,他挣脱不开。 他只能眼睁睁看着“鬼怪”快步逃走,离开一家酒馆。 门外洒进来的光是金黄色的,小姜知道这意味着太阳又将落下,万物会再次被黑暗和寒冷拥吻。 第三十四章 明月别枝惊鹊 夜,月夜。 有月亮的夜晚,星星总是不那么多。 有人说是“月明”所以“星稀”,因为皓月的光辉掩盖了群星的璀璨。 说这话的人也在他的那个时代光芒四射,挟天子而令诸侯,荡平北方叛乱,位极人臣。 有人说是人类的眼睛接收到太强的光亮后,就会自动忽视掉微弱的光芒,这道理就像男人见到心爱的女子,便会对其他人视而不见一般。 晴静静地坐在屋顶,看着月中以后一天天由盈变缺的月亮,心里空空的。 月亮缺了可以重圆,花谢了能够再开,人的年华逝去却是万万没有办法挽回。尤其那年华里最爱的人,相见真如不见,相见不如不见。 或许,已经失去的才能算得上最爱。 她的眼睛有些酸涩,大概是盯着月亮的时间太久了。 揉眼睛的时候,她听见了身后的脚步声。 她没有回头,竟似知道来者是谁。 来的人是初新。 晴开口道:“我听敏姐姐说,你傍晚来过。” “是。” “今天从早到晚来这里的都是向她打听你消息的人。” “我猜得到。” “你故意让她与你比剑,只不过是想让别人知道,她同你彻底决裂,和残狼无半点瓜葛。” “我只是手痒了,想找她打一架。” 晴叹了口气道:“大半个酒馆的人都追着你跑出去了,真不知道你是用什么手段脱身的。” “我自然有我的办法,这样的办法我脑袋里还装了不少。”被他一说,就好像这场追逐只是小孩子做游戏一样轻松简单。 “你的手臂全是伤?” “可能正是因为这些伤,我才捡回了一条命。” 晴摇摇头道:“我听不懂。” 初新淡淡道:“你不需要听懂。” 晴环抱着双膝,把下巴放在膝盖上,低声道:“你对我的态度真不好。” “好也罢,不好也罢,明天以后你都不会再见到我。” “所以你对我态度这么差,只是因为你想让我在分别的时候没法念你的好,没法念你的好,我自然就不会难过,是吗?” 初新苦笑着说道:“我想得没有那么周到。” 其实晴已经猜得很接近了,可初新是只死鸭子,通身上下嘴最硬。初新心里想的是,只要他糟糕的态度让晴不再记挂他,他也就不必难过了。七天的相处,时而活泼,时而安静,安静得甚至带着些哀伤的晴,早已在初新的心里刻了一道印痕。 那痕迹是何时凿下的,初新也说不清,或许是在屋顶肩并肩谈天的夜晚,或许是晴把他壶里的酒换成糖水的那个午后,或许是郑府弥漫的血腥气味里他故意碰翻晴端着的那盘鱼腹藏羊肉之前的片刻犹豫。 他狠下心道:“走吧,我送你回三叔那里。” “你花光所有的钱了?”晴仍努力着,就像不会游泳者溺水时试图去抓一根稻草。 “没有花光,却也没剩下多少。” “你认得回去的路?” “我不知道怎么走,可是你却认得。”初新的语调平淡得出奇,没人可以形容他的演技有多出色。 “我今天累了,不想赶马车。”晴装作打呵欠的样子。 “你只需要指路就行,我来赶车。” “我也懒得指路。” “没关系,我虽然来去都蒙着眼睛,但是大致的方位是知道的。我会将你带到城北郊外的邙山,那里应该离三叔的庄子很近了。” 晴急了,从地上弹起,转过身质问道:“你非得现在就带我回去?” 初新不敢直视晴的眼睛,只能盯着自己的脚尖解释道:“我在这儿多待一刻,就多一刻的危险。”他完全失去了刚才吹嘘自己有众多脱身办法时的从容,只有他自己说得出要从洛阳城中众多武林好手眼皮子底下溜走是一件多么困难的事情。 不到走投无路,他似乎总喜欢和别人说“没什么大不了”,硬撑对他而言总是比诉苦容易办到。 “就因为别人都以为你是残狼的首领?这有什么好害怕的?胆小鬼。”晴忽然意识到自己说了很过分的话,初新的反应像是被针刺到,可晴并没有立即改口,而是继续圆着她的说辞:“既然你不是残狼的头领,总有一天会真相大白,你根本不用担心。” 可她自己都担心得很。 初新仍是苦笑,仍只有苦笑。 “我的确很胆小,怕得要死。” “那你便自己逃命去吧,我不需要你护送。” 她本想激一下初新,初新却真的顾自己走了,她气得撕破了新裙子的裙摆,用手捏成拳头在大腿上敲了十三下。 若一个人下定决心真的要走,无论用什么样的方法都是留不住的。 夜色是很好的伪装,初新没有再缠什么令他气闷的布条,只是找了件有袖子且不怎么破旧的衣服穿上,就大大方方地走上了街。 他坚持认为,要追他杀他的人绝不会想到他敢抛头露面、招摇过市,就如同他们绝不会猜到他敢在夜里再回一家酒馆一样。 这种做法有时很妙,有时却很蠢。很快初新就被一个嘴中念着“格老子滴”的小个子盯上了。 三国时期,刘备麾下有五虎上将,时至今日,蜀地又冒出了个“川中五虎”,据说五个人都是五虎上将的后人,五个人也都认为自己是“五虎”的老大。小个子便是西凉马超的后人,他的名字叫冯超。总有人问他为什么不姓马,他只能悻悻地回答:“中间有一代传了个女儿,嫁到了冯家。” 冯超早晨在面门处挨了初新一拳,众目睽睽下丢了人,本想擒住初新重振他“川中五虎之首”的威风,可无奈有辆该死的马车助初新逃脱,他心中不爽,在一家酒馆一直坐到了太阳落山,结果初新居然又回到了酒馆里。跟着人群追出去以后,跑着跑着却又跟丢了,可说是倒霉到了顶点,冯超决定去醉仙楼坐坐。 一家酒馆的女主人虽漂亮,可终归只能看不能摸,冯超还是更喜欢去一些放得开的酒楼。醉仙楼在洛阳,可以说是与一家酒馆齐名的,最近因为一名叫“小萍”的歌妓,甚至大有压过一家酒馆的势头。冯超也贪慕着色艺双绝的小萍,可他知道,自己还轮不到这么抢手的女子伴酒。他只是想过过瘾,享受这天下第一繁华城市的种种好处,顺便也让自己忘记今日的不愉快。 可他到醉仙楼门口时,初新却正巧擦着他的肩膀经过。冯超瞪大眼睛盯着初新的背影使劲地钻研,想确认他是否就是路窄的冤家,但凡初新的步伐有一丝一毫的慌乱,冯超便会出手,再不济也会大喊一声,引人来围堵。 初新走得很稳,不仅稳,而且步子很慢。 “大概是我酒喝多了。”冯超自言自语道。 他没有上醉仙楼一醉方休,而是紧紧地跟了上去,这可能就是寄宿在羌胡后人血液里的狼性。 狼在附近有猎物时,总会变得格外机警凶残。 冯超的踪迹很快被初新发现了,故作镇定的他压住了步子,心却已提到了嗓子眼。这一天实在太长太累,他的力量已经在逃窜中消耗殆尽,尤其是负伤的右臂,就算是拔剑这个简单的动作现在也能用竭他的剩下的气力。 他必须想办法甩掉冯超。 跟踪有一条通用的经验,那就是跟踪者要保持和被跟踪者的步调一致,这样可以减少因脚步移动发出的声音。 初新逐渐增加了每一步的间距,降低了迈步的频率,冯超果然也放慢了脚步。可他的个子小,腿比初新短了一截,他发现自己同初新的距离正在被拉开。为了跟上初新,冯超不得不迈大步子,甚至差点儿把裤裆扯破了。 想起今天遭遇的倒霉事,冯超气就不打一处来,此刻连跟踪都要受罪,他按捺不住,快步上前,试图拉住初新。 初新听见了身后慢慢接近的脚步声,暗暗心惊,他本想让冯超知难而退,甩开追踪,哪知弄巧成拙。他并没有听过什么“川中五虎”,他只知道现在的自己连条野狗都不一定打得过。 冯超的手就要搭住初新的肩头时,背后却传来马车的声音。 一辆装饰华美的马车,一位身着青衣的女子。 虽然夜色昏沉,冯超还是看清了女子的面容,他一时以为是哪位天上的仙女不甘寂寞落了凡尘。 马车行驶得很快,而且没有丝毫要停的意思,冯超刚想躲避,却发现自己跟踪的人转过了身。 “格老子的,果然是你这龟儿子。”冯超正要举拳打向初新,初新却先把拳头砸在了冯超脸上,一个翻身上了马车。 “以后要打人,先出拳,后说话。”冯超听见这句话时,马车已离他很远了,他气得在原地蹦了七八次,骂了不下十回的“龟儿子”。 初新钻进了车厢,瘫倒在座位上。 “呼,差点儿没命了。”他边喘粗气边说道。 晴转过头嫣然一笑道:“还不快谢谢我。” “格老子的,你要是听话点,我何至于玩命呢?”初新模仿冯超的川中口音骂道。 晴撅起嘴,挥鞭轻咤,马车飞快奔逃出城。 第三十五章 落日的谷口 “‘小黑’这个名字,有点像在叫一条狗。”毡帽壮汉扶正了他的毡帽,调侃躺在马车中的小黑。他们一行人正按照小黑的指示向三叔的庄园进发,小黑所在的马车被围在中间,马匹由毡帽壮汉驱赶。 他实在闷得慌,顺势在小黑的名字上做起了文章。 小黑想踹他一脚,无奈浑身上下能动弹的仅剩下了他的脑袋。毡帽壮汉的确讨厌得紧,话多,还说得又脏又臭,可小黑还是得巴结他,这样的人嘴里最容易套出点儿线索。 假的尔朱荣骑着高头大马,走在最前,他似乎永远是领头的人,可小黑知道,他不过是个绣花枕头。真的尔朱荣就坐在旁边的马车中,小黑看不见他,这让小黑松了口气,不用面对那双眼睛,无论是谁都会觉得舒坦许多。 小黑的表情自然了些,可毡帽壮汉又开口道:“‘阿黄’和‘大白’这两个名字怎么样,我帮你想的,比‘小黑’好听多了。” 小黑不知道他是有意还是无心,不论怎样,他的话都让小黑大为光火。 可小黑还是压住了怒意,微笑着问道:“这位大哥贵姓?” 毡帽壮汉见小黑愿意陪他说话,当即打开了话匣子:“我复姓公孙,叫公孙无忌,辽东人,祖上是秦时号称‘人屠’的白起,我……” 预感到他就要滔滔不绝地讲下去,小黑打断了他:“公孙大哥跟了酋帅多久了?” 小黑希望公孙无忌回答这个问题时也能说个一大堆,可公孙无忌只说了两个字——“一年”,之后又吹嘘起了自己的光荣过往:“我这对拳头也是格杀过花斑虎的,要知道,以前的虎贲军统领穆虎杀一只老虎用了十一拳,北魏第一猛士儿鹿用了十拳,我却只用了九拳……” 小黑从没听说穆虎和儿鹿在搏杀猛虎时旁边还有人数过他们出拳的数目,不过他还是佯装震惊,在话语中故意加了些表达敬仰的辞藻。 “瞧见那边那个佩刀的人了吗?” 小黑顺着公孙无忌手指的方向望去,看见了安静地骑着马的黑袍刀客。 “就那小子的身板,只要我出一拳,命就没了。”公孙无忌没有告诉小黑,他的胳膊曾差点被黑袍刀客卸下。 小黑瞅了瞅黑袍刀客健硕的身躯,唏嘘不已。 “他跟着酋帅多久了?”小黑继续打听着每个人的情况,公孙无忌不仅不觉得厌烦,还总是会添油加醋地提一提所问之人的过往。 原来所有跟着尔朱荣的高手都或多或少触犯过北魏的律法,实在走投无路,投奔到了尔朱荣帐下。 小黑突然坏笑着问公孙无忌:“公孙大哥犯了什么法?” 公孙无忌道:“宰了个强抢民女的狗官。”其实是他自己强抢民女,又没钱贿赂官员,只得从辽东千里迢迢奔逃到了漠北。 “那公孙大哥是为民除害喽。” “应该的,应该的,”公孙无忌的脸色一点儿也没有变化,竟似他真的做过这档子好事儿,“六镇起义之后,我仰慕酋帅威名,就投入了酋帅麾下。” “公孙大哥武艺高强,想来在酋帅手下应当没有敌手才是。” 高帽子人人都爱,公孙无忌更不例外,哈哈大笑一阵后,公孙无忌难得谦虚了一回:“对付其他虾兵蟹将不成问题,可酋帅帐下有两个人的本事却略胜我一筹。” 实际上是“远胜”,而不是“略胜”,公孙无忌的谦虚中也总透着几分不实的炫耀。不过这样的两个人还是引起了小黑的注意,他打算顺藤摸瓜追问下去。 “敢问公孙大哥,这二人来洛阳了吗?” 公孙无忌朝尔朱荣坐着的马车努了努嘴,道:“一个叫高欢,一个叫宇文泰,就是军师车旁的两个人。” 小黑暗中得意,心想高欢和宇文泰应该就是知道尔朱荣真实身份的三个人中的两个。虽然难掩喜色,小黑还是装作漫不经心地说道:“军师平时于众人处的威信好像比酋帅还要高些。” 公孙无忌把食指顶在嘴唇处,示意小黑不要再说下去:“酋帅最讨厌我们谈论这些。”可紧接着,他还是忍不住补充道:“军师素来不爱说话,唯独和高欢、宇文泰比较亲近。” 十余人的马队即将通过邙山的一处谷口,跟据小黑的引导,三叔的宅邸马上就到了。原本围拢的队伍慢慢变成了首尾相接的“一”字,用以应付狭窄的地形,小黑的马车在前,尔朱荣的马车在后,剩下的人骑着马分布其间。 太阳在下沉,队伍进入谷口后,光芒加快了退散的速度。 小黑已找到了两名目标,他闭上眼睛,思索着挖出第三个人的方法。 人的五感会分散人的思绪,故而三叔在思考问题时,总会找个僻静的房间,闭上眼睛平躺下来。小黑也试着去模仿三叔的这一举动,却差点昏睡过去。 马车忽然停了。 小黑从瞌睡中被惊醒,他看到前面的人一个接一个勒住了马绳,他明白身后出现了什么情况。 公孙无忌跳下马车朝后看去,喃喃道:“凭空消失了?” “什么凭空消失了?” “人……还有马……” 跟在队伍最后的两匹马和两个人无声无息地失踪了,若非高欢回头张望了一眼,恐怕所有人都还蒙在鼓里。 “怪事……”小黑自言自语道,因为他不记得三叔有“谷口埋伏”之类的计划与安排。 事情好像朝着一个他无法控制的方向发展了。 尔朱荣的眼睛仍旧锐利如刀锋,他盯着回过头的假尔朱荣,打了个手势,假尔朱荣响亮地咳嗽了一声,高喊道:“继续走。” 公孙无忌把屁股挪回了马车车辕处,一边东张西望,一边挥鞭继续赶车。小黑肚里暗暗发笑:“无忌无忌,本应是百无顾忌,生了一身横肉,却是个惜命的家伙。” 公孙无忌的担心不无道理,两点寒芒打来,又有一个人跌下了马背。 周围是幽静的密林,密林之中埋藏的危险随着黑夜的来临悄悄浮现。 天正好黑了。 第三十六章 天若有情天亦老 火把纷纷擎起。 火光的闪烁竟似生命的律动般神奇,能带给人希望与镇定。 骑在马上的人紧握住缰绳,随时准备迎接新的指令。 新的指令依然是前进。 这次是由尔朱荣亲自发号施令的,他的声音并不洪亮,说话的间隙还会夹着咳嗽,可语气却是执着而坚定。 他断定这是残狼所为。 可残狼越是阻挠,他就越觉得三叔的庄园必须要去。困难从来吓不倒他,一个曾在鬼门关徘徊的男人绝不会畏惧,绝不会感到害怕。 只因他已体验过绝望的滋味,在恐惧面前无能为力是比恐惧更深重的灾难。 又有两束暗器打来,众人已经有了防备,没有人再受伤,受伤坠马的那个人不再呻吟,大家都明白,暗器上涂抹了致人死命的毒药。 马队缓缓往前行进,那匹没有人骑乘的骏马毫无受惊的神态,照旧悠闲地走着,经过严格的训练,有人坠马这种事情根本无法引起它的慌乱和嘶鸣。 黑暗中忽然出现了一道影子。 鬼的影子。 走在最前头的假尔朱荣迅速勒马,惊恐地看着影子走近。 影子是个像鬼的人。 青面獠牙的画鬼面具,黑色的长袍,还有一柄长剑,尔朱荣拍着大腿,妄想自己能站起来,同这个经常出现在梦中的鬼魅一决生死。 他越拍越懊丧,因为他的脚早已失去了知觉,他的脚踝像是长在了另一个人的身上,永远不听使唤。 他还是压制住了喷涌的怒火和复仇的渴望,沉声问道:“朋友,何故在这道上装神弄鬼?” 那人没有回答,戴着的面具却似有了讥诮的笑意。 他忽然以一种近乎诡异的速度向后退去,尔朱荣连想都没想便喊道:“追上去。” 放在平时,他一定会斟酌再三,但他的理智正一点一点被那副画鬼面具蚕食。 追了约莫一里地,戴面具的人又出现在了队伍前面,这次不光领头的假尔朱荣在发抖,位置靠前的几匹马也都躁动不安地踏着马蹄。 大胡子手心发汗,颤颤巍巍地问道:“尊驾是人还是鬼啊?”尔朱荣嘶哑着喉咙骂道:“蠢货,世上从来没有什么鬼,一直都是人在扮鬼。” 道理其实很多人都明白,可碰见无法解释的事情时,人们仍愿意把原因归结于鬼神等超自然力量。 戴画鬼面具的人没有动作,没有言语。 “放箭。”听到尔朱荣的命令,瘦高个儿抄起弓弩向那人连发三箭,三箭全中。让人诧异的是,那个人没有叫喊,没有流血,而是静静地立在黑暗之中。他的长袍像是融化在了夜色里,那顶可怖的面具仿佛浮在半空。 尔朱荣向马车旁的高欢使了个眼色,高欢从马上跃起,连踩着前面的几只肩膀借力,迅速来到画鬼面具旁边。他摘下面具,才发现这个“人”不过是一根插在地上的粗木头。 大胡子有些尴尬地笑了:“军师说得对,果真是有人在玩弄把戏。” 但瘦高个儿还是有疑问:“既然是根立在地上的木头,那刚才为什么能够以很快的速度向后退去呢?” 小黑点头附和道:“刚才戴面具的如果真是个人,身法便太诡异了,恐怕十年前在江湖中以轻功闻名的‘云中鹤’也不会有如此轻灵迅疾的身法。” “往前走。”尔朱荣的话语终止了所有争论,高欢将木头踢翻在路旁,马队又移动起来。 火光忽高忽低,忽明忽暗,照在道旁的密林,映着密林中的几双眼睛。 “‘云中鹤’?他现在已是一只折了双翼的麻雀,恐怕连跳都跳不起来了。”说话的是向阳子,他眼睛虽瞎,耳朵却比普通人灵光很多。 李梧桐低声接口道:“向老前辈砍下了他的双足,不知他还能否施展他那天下无双的轻功。”二人说完都笑了。 旁边有个年轻的声音说道:“公子用绳子拉拽木偶这招真厉害,居然把他们唬得一愣一愣的。不过既然要把他们引到三叔的宅邸,又为何要半路吓他们呢?” 李梧桐道:“公子早已打探好了他们的底细,领路的就是镇压六镇起义的尔朱荣,他是个越吓越胆大的怪人,我们的阻挠反而会激他往前走。” 向阳子失笑道:“领头的家伙可怂得很,真是尔朱荣?” 李梧桐道:“公子曾与尔朱荣有一面之缘,错不了。” 年轻的声音又问道:“不吓也要去,吓了也要去,何必半路打草惊蛇呢?” 李梧桐解释:“公子高人一筹的地方就在于此。尔朱荣胆儿肥,不代表他手下人也个个是英雄好汉,一个木偶,一块木头,足够让大多数人心生怯意了。” “恐惧是一种致命的毒素,能够让人丧失所有的信心,仇恨是力量,恐惧也是,你要学会利用这两样东西达成目的。”向阳子教训着这个年轻的后辈。 他忽然侧过身子,用疑怪的语气问道:“听说你从出生之后就没有人类的情感,是真的吗?” 他问的人正紧紧盯着尔朱荣一行,眼神中却透着茫然,只是懵懵懂懂地回答了一句“也许是吧”,脸上没有任何表情。 向阳子叹了口气道:“秦五,有时候连老夫都觉得奇怪,你这样一个没有情感的人活着还有什么意义?” “没有意义。”这个叫“秦五”的人回答道。 李梧桐插嘴道:“我本以为像我这样感觉不到疼痛的人是世间少有,哪知天下之大,无奇不有,上苍还能孕育出你这种怪胎来。” 向阳子流露出痛苦的神色,低声喃喃道:“既无意义,何必活着……” 秦五却已开始朝着马队前进的方向迈步,他仍是一副漠然的样子,就好像李梧桐和向阳子谈论的完全是一个陌生人,天就算塌下来,他可能也不会眨眼睛。 “活着便是活着,何必要什么意义?”李梧桐拍了拍向阳子的肩膀,紧跟秦五而去。 向阳子站在原地,听见周围人一个接一个走远,像衰老了十岁。 “若是杀了鲁胜班,我这一生还剩下什么呢?”他摸了摸腰间的剑,苦笑道。 第三十七章 鹬蚌的譬喻 成千上万的人在追寻生命的意义,追寻的途中往往充满了迷惘和彷徨,终点也很难说是否令人满意。一千四百年后,在大陆的最西端,有学者提出,人并非为了意义而存在,仅仅是因存在而存在。某一把剑的剑鞘,生来就是为了收放这把剑,这是它存在的价值,人类却不同,没有谁可以断言某个人存在的全部意义是某种用途。 没有谁。 鲁胜班的背总佝偻着,身板也特别僵硬,洛阳城的居民都以为他将会一直制作刀鞘剑鞘,直至他死去,可鲁胜班却在这天傍晚跨上了一匹快马,腰间别着一柄装在雕刻华美的剑鞘中的剑。 一柄木剑。 他的腰板好像直了些,身体也灵活了不少,他的邻居见状,惊讶地赞叹道:“老先生精神不错啊!” 鲁胜班道:“马马虎虎。” 邻居很自然地开玩笑道:“老先生骑马执剑,是要上战场打仗吗?” 鲁胜班道:“和你说的差不多,我要去杀个人。” 邻居弓背笑着,竟似比鲁胜班还要像一只虾,他觉得鲁胜班也在同他打趣,不出一里地,鲁胜班浑身的骨头就会被这匹快马震得散架。 鲁胜班折叠的身形消失在黑夜中。 黑夜可以容纳一切,三叔的庄园虽大,却完完全全地被黑暗吞没,庄园的大门开着,里面的情况却看不分明。假尔朱荣又狠命地拽了拽缰绳,他已数不清自己今天拽了多少回缰绳,他只是个替身,犯不上为此搭上性命。 所以他在该胆怯的时候绝不会含糊。 马队停下了,小黑望着庄园敞开的大门,说不出话,他记得三叔的指示是“紧闭大门”,门关得越严实,越容易将尔朱荣一行引进去。联想到之前遇到的画鬼面具,小黑的泪痣在脸上轻微地颤动,担心有变故发生。 黑袍刀客下马,准备走进门中,瘦高个儿叫住了他:“小心埋伏。” 所有人都望向尔朱荣,等待他的决断。 “传说诸葛亮在街亭新败后,设了道空城计吓退了司马懿,或许残狼正想用同样的路数赶走我们。”言罢,尔朱荣又让高欢去探路。高欢平举火把,缓步进门,什么事也没有发生。 公孙无忌呼出了摒住的那口气,轻声埋怨道:“若是挑白天来该有多好,非得大晚上跑这儿受罪。” 小黑却明白尔朱荣的用意,他纠正公孙无忌道:“公孙大哥,如果你是残狼的头目,若是得知有人要来庄园中增援,你会在白天设伏呢,还是在晚上?” 公孙无忌道:“自然是白天。” “所以军师正是反其道而行,挑他们戒备松懈的晚上入庄。” 公孙无忌摘下头顶的毡帽,掸了掸上面的灰,不屑地说道:“就算是军师也难保不出错,这不,路上照样有埋伏,庄都没入,已经折了三个人了。” 小黑没有再反驳,他也觉得事有蹊跷,三叔本想将真尔朱荣引进庄园,连同那三名知情者一块儿除掉,可山路上却出人意料地出现了暗器和画鬼面具。 这绝不是三叔的手笔。 三叔行事低调,计划周全缜密,最重要的一点是,没有九成的把握,他不可能轻举妄动。一个人若是拥有数目极其庞大的财富,任何疏忽和大意都会造成巨额的损失。小黑从小跟着三叔,对于三叔还是有很深的了解的。 一行人牵马进门,将大门反锁,用以提防来自庄园之外的威胁。 尔朱荣坐着一辆四轮车,由高欢推着前进,小黑则躺在担架上,公孙无忌和黑袍刀客抬着。公孙无忌非得走在黑袍刀客后面,加上他个子比较矮,小黑感觉自己每走一步,头都会向下坠一寸。 不过他的脖子还是顽强到能偷瞟高欢与宇文泰,这两个人看起来很普通,可他们身上的确散发着不平凡的魅力。高欢的脸棱角分明,长着浓密的短须,威而不怒;宇文泰则是个二十上下的年轻人,正是青春洋溢的年纪,可他却从不说话,总是走在队伍最后,像只安静的羊羔。 沉默的人永远是最可怕的人。 宇文泰步子很稳,眼睛直视前方,像根本没有察觉到小黑的注视。 螳螂捕蝉,不知黄雀之在后,隐秘的黑暗里,也藏有许多双窥伺的眼睛。 李梧桐一行不知从地上的哪个角落钻了出来,正在草丛中缓缓挪步,一边紧盯着尔朱荣部众的动向。 根据小黑的指引,尔朱荣等人走进了一间堂屋,这件堂屋通向藏有粮食的地下室。 这一切被多数时间用耳朵感受世界的向阳子听得清清楚楚。 李梧桐问道:“我们何时行动?” 向阳子低着脑袋回答:“不急。” “不急?” “时机还不够好。” 李梧桐不明白:“怎么样的时机才算好?” 向阳子不说话了,他仍然伏在地上,静静地听着地面传导来的声音。 “他们已找到三叔贮藏的粟粮,不仅如此,他们还都待在地下室中,我们此时出手不是正好一网打尽嘛。” 向阳子没有理会他。理会他的人是秦五。 秦五说话永远是一种平淡的语气,从不会为了追踪刻意压低嗓音或是为了争论特地抬高调门,他本来就是个什么都不在乎的人。 “只有他们还不算一网打尽。” “什么?”李梧桐对于秦五的开口打岔有些惊讶。 “还有一股潜伏在暗中的力量。” “你是说三叔?” “公子派遣残狼的精锐来此,不光是要捉老虎,顺带着也要替他将烦人的豺狗除了。” “机会稍纵即逝,他们若是从地下室中出来,我们想再一举全歼可就不太容易了。”李梧桐虽仍固执己见,却还是重新弯下身子,静候变化。 秦五分析道:“尔朱荣以为,他的对手是我们,三叔则将尔朱荣当作猎物,只有我们清楚,这场行动有三股力量参与,这是我们的优势,虽然尔朱荣在明处,我们在暗处,却切不可忘记,在暗处的还有三叔。” 向阳子的耳朵依旧贴在地上:“秦五讲得在理,一旦我们成了鹬,尔朱荣做了蚌,三叔这个渔翁就捡大便宜了。” 李梧桐承认他们是对的,可还是有些不甘心。向阳子安慰他道:“放心吧,三叔一定会沉不住气先动手的。” 李梧桐问道:“你如何确定三叔会先动手?” 向阳子回答:“如秦五所言,三叔并不清楚我们知晓了他的计划,所以……” 他没再说下去。 从屋室中传来一声很响的叫喊,在场的人都听到了。 这声叫喊是小黑发出的。 “快走,这很可能是残狼的陷阱!” 向阳子从地上站起,喃喃道:“看来要兼得鹬蚌,并不容易啊。” 第三十八章 不请自来的访客 小黑的叫喊半是自然流露,半是刻意提醒,他刚刚才恍然大悟:残狼已经介入到这场行动中了。他的惊呼动静很大,声音在地下室里久久回荡。 他只希望三叔能够听见,不光要听见,还要听懂。 这不是什么迷惑尔朱荣的言语,而是真切的警告。 所有人都望着他,包括尔朱荣的那双眼睛,深不见底的眸子里竟藏着一丝讥诮,那点微妙的情感让小黑有些透不过气。他忽然觉得自己是很蠢的一个人,计划是很蠢的计划,没有什么秘密能够瞒过这双眼睛。 他的脖子已经被宇文泰扼住。 宇文泰是何时来到他身边的? 小黑对这个人生出了无与伦比的恐惧,宇文泰只是平静地盯着小黑的眼睛,却让小黑觉得他的世界已临末日。 “你终于说了这句我想让你说出的话。”开口的是尔朱荣,四轮车被高欢推着,缓缓来到小黑跟前。 小黑的呼吸很困难,宇文泰的手鹰爪般有力,令他说不出任何话,惊讶、惶恐、疑惑、赞叹,统统无法表达。只有从小黑逐渐模糊的眼睛里,宇文泰能隐约接收到这些情感。 小黑拼命地摇头挣扎,尔朱荣全然不理会,自顾自说道:“你若想慷慨赴死,就闭上眼,你若想活下去,就眨眨眼,乖乖地听我的命令。” 小黑的眼睛眨得像蜂鸟的翅膀。 宇文泰的手当即松开了,小黑大口喘着粗气,脑袋里一片空白。 尔朱荣冷笑着问道:“你是不是很想问我,为什么我能识破你的谎言?” 小黑茫然地点点头。 “你的表演固然精彩,可是有些东西学得并不像。” “什么?” “绝望,你的眼神中没有一丝一毫的绝望。” 若是庄园被袭,三叔遇害,小黑便已失去了所有的依凭。一个没有依凭的人眼神中没有绝望,自然是一件怪事。 “所以,你从一开始便知道这是个圈套?”小黑还是有些不敢相信,他不明白为什么明知是圈套,尔朱荣却还敢往里面钻。 “你们布置的圈套,也可以成为我为你们设下的陷阱,世间万物皆可转化,本无绝对。” 小黑听懂了这个道理,就好像你拿着一把刀想去杀一个人,这把刀可以帮助你更轻易地捅进对方的心脏,置其于死地,却也能被对方夺走,成为你生命的终结者。 “那你又为何要等我喊出那句话?” 尔朱荣摇头叹息道:“想不到三叔寄予厚望的人居然是个榆木脑袋,那句话若是高欢或者宇文泰喊的,三叔这只老狐狸岂能相信,只有你亲口告诉他,才最有说服力。” “你何必让他知道残狼也掺和进来了?” 小黑的疑问源源不断,尔朱荣却一一耐心地解答着。 “他若是不知道,定会贸然出击,我同他两败俱伤,残狼要杀我们便易如反掌,可他如果知晓在庄园的某个地方还有残狼的刺客蹲候,绝对会先挖出暗处的残狼部众。” 小黑不得不承认,比起明面上的对手,三叔的确更讨厌打算暗地里坐收渔翁之利的敌人。 尔朱荣的眼中放出贪婪的光芒,他接着自己的话说道:“这间地下室仅有一处入口,易守难攻,又摆放着这么多粮食,我们想在这里待上几日都不成问题,一旦他们火并,我们的机会就来了。” 小黑只得暗自慨叹,真正的阴谋算计,他懂得的还太少。 “军师,我们接下去该怎么做?”大胡子盘腿坐在地上,捋着胡子问。 “等。”尔朱荣向后靠在四轮车椅背上,合上眼,悠然说道。 “等?” “对,只要足够有耐心,他们一定会交手。” 瘦高个儿坐到了大胡子旁边,问道:“依军师之见,谁会先行动?” 公孙无忌很久没有说话,有些憋坏了,他抢着插嘴道:“自然是残狼的人,要知道残狼中的刺客个个不顾惜性命,都是一群亡命之徒,而且三叔既然已经知道残狼的存在,更加不可能轻举妄动了。” 尔朱荣没有搭理他,而是问高欢:“高欢,你觉得谁会先动手?” 高欢正以一种耐人寻味的眼神看着假尔朱荣,假尔朱荣则呆呆地立着,像只断了线的木偶。听到尔朱荣的问题,高欢警觉地把头转向尔朱荣,发现尔朱荣依然闭着眼睛后,他悄悄松了口气,缓慢地回答道:“应该会是三叔。” 这个答案似乎让尔朱荣很满意,他舒展了原本皱起的眉头说道:“为什么?” 高欢分析道:“首先,这里是三叔的地盘,庄园内的一草一木他都熟悉,他比所有人都清楚哪里适合藏匿,他很可能会先找到残狼的藏身之所;其次,我们认为三叔不会先出手,残狼也会有同样的看法,三叔肯定清楚这一点,他或许正要利用残狼的这一看法,攻其不备。” 小黑的脸上写满了惊愕,他想不到貌似简单的答案里隐含了这么复杂的博弈。 他只希望三叔能够赶快退出这场角逐。 “最后一点,三叔是个资历很老的商人,如果眼前放着什么机会,第一个抓住的人一定是他。” “是吗?”尔朱荣微微睁开双眼,质问道,“为什么不可能是我呢?” 高欢行了个抱拳礼,像是为自己的话语向尔朱荣致歉,他低下头说道:“军师虽智谋出众,可在这方面却难以及他。” “说说看。” “只因这种能力要靠大量的经验与教训才能培养,经历的愈多,把握时机的能力便愈强。” 高欢的话说完了,所有人静默地等待尔朱荣的反应,在这一刻,小黑忽然有种奇异的感觉,他感觉在场的任意一人都明白,这支队伍在危急关头究竟应该听从谁的号令。 高大健壮的傀儡,显然不如一具智慧的残躯。 除去高欢和宇文泰,究竟还有谁知晓尔朱荣的身份? 小黑瞟了眼身旁的宇文泰,宇文泰的手离小黑的咽喉不过一尺距离,那是双秀气稚嫩的手,手的主人毕竟还只是少年,可这双手锁住自己脖子的瞬间,小黑却能清晰地体会到指尖传来的劲道。 小黑隐隐觉得,三叔网罗的高手中,似乎罕有能与宇文泰匹敌之人。 “宇文泰,你入伙的时间最晚,你的看法呢?”尔朱荣的话似棒喝,打断了小黑的思考。 宇文泰居然是最晚投奔尔朱荣的人? 那他怎么可能先于别人知晓尔朱荣与替身的秘密呢? 根据“古树”提供的信息,有三个人清楚这个秘密,可“古树”却又无法指明是哪三个人,这岂非很不合情理? 难道这一切从一开始就是尔朱荣的阴谋,串通“古树”,欲把三叔连根拔起? 想到这里,小黑无奈地笑了笑,事情早已脱离他的控制,脱离三叔的掌握,他目前能做的,只有听天由命。 宇文泰嘴唇微启,正要作答,地面上却传来了人的声音。 “喂,有人吗?” 小黑认出,这声音来自七天前离开庄园的初新,他像被毒蝎子蛰了一口。他知道,初新能够回到庄内,一定是由晴带路的。 小黑想大声呼喊,让他们离开,嘴却立即被捂上了。在他吸气准备叫出声的一瞬间,宇文泰白皙修长的右手就堵住了他的口鼻,他的呜咽都似被牢牢地囚禁。 尔朱荣讪笑道:“看来你对这个人的关心比三叔远甚啊。” 尔朱荣的猜测不错,但他居然认为自己关心的是初新,这让小黑冷静了下来,随即又开始剧烈挣扎,他明白,自己越是显得抗拒,越能让尔朱荣误会他在意的并非晴,晴就少一分危险。 “莫要再捣乱了,否则我立刻派人杀了他。”尔朱荣轻斥道。 小黑马上安分了。 众人纷纷席地而坐,屏息凝神,只有尔朱荣在低声呢喃。 “那小子摸到这儿来了,事情变得越来越有趣了。” 第三十九章 无情的剑客 三叔的宅邸总是透着股鬼气。 这是初新不喜欢它的原因之一。 明月夜,短松冈。 初新和晴停了马车,叫门不应。 “奇怪啊,我记得有个老伯总守在门边上的。”初新根据自己的记忆检索道。 “兴许没有人在,我们隔天再来吧。”晴说着就要去拽初新的胳膊,可初新不应允,他透过门缝瞄到了几匹正探出前蹄喷吐鼻息的健马。马儿们显然觉察到了门外的不速之客,鼻息声正是它们对靠近的威胁发出的警告。 “门背后有马。”初新竖起食指顶在嘴唇处,示意晴不要惊扰到这些可爱的精灵。 “有马又怎么样呢?”晴嘟嘴道。 “有马就一定有人。” “为什么?也许只是庄园里拉车的马呢?” “你看,这些马背上都有鞍。”初新把门缝处的位置让给晴,晴只瞅了一眼就挪开了视线。 “我们还是隔天再来吧。” 初新盯着晴,上上下下地打量了一遍,埋怨道:“你似乎有事情瞒着我。” “哪有?” “你好像从一开始就料到这扇门会关着。” “怎么可能。” “你住在这里的时间久,难道不知道这园子有其他入口吗?” 晴不想理睬初新,坐进马车车厢中生闷气。 她忽然听见头顶“砰”的一声,刚才闷住的气一下子全跑了出来。 “叫你别进去,你为什么就不听我的呢!”她知道初新肯定脚踩着车厢顶,纵身跃入围墙内了。 晴只能从一扇隐秘的小门中跟了进去,还在墙外就听见初新高喊了一句“喂,有人吗”。 当她绕回正门背后时,初新正斜靠在门柱上,满脸笑意:“你早说那儿有个门,我也不至于用那么费力的办法啊!” “呸,累死你算了,省得你一天到晚气我!”晴一点儿开玩笑的意思也没有,倒像个严肃的母亲在教训调皮的儿子。 初新环顾四周,黑漆漆一片,平时点燃的蜡烛油灯今晚却全部熄灭着,幽深的长廊,冰凉的月光,死一般的寂静。 初新问道:“这宅子以前闹鬼吗?” “不闹。” “看来是有人在扮鬼。” 晴没明白初新是什么意思,只见他走近拴着的马群,抚摸着其中一匹马的脖子,轻声呢喃:“马儿啊马儿,带我去捉鬼。” 那匹马不安地扯动着缰绳,试图找准角度用后蹄去踹初新。 “马儿啊马儿,既然你不喜欢我,那我只能……”正说着,“七月”已出鞘,尖锐的龙吟不绝,群马有些恐慌,躁动地踱步,竖起的耳朵紧绷。 初新斩断了拴住群马的缰绳,马儿受惊,纷纷逃窜,其中有五匹马居然朝着同一个方向跑去。初新指着这五匹马对晴说道:“跟上它们。” 晴想拉住他,可他说完话便已跑出三丈之外,晴只能硬着头皮跟上去。 五匹马全部停在了一间屋室旁,初新前后顾盼,顿生疑虑,停住脚步,回身朝晴道:“这长廊上的房间全长一个样子,那间屋子里很可能有人。” “有人便有人罢,你难道还要进去看看?”晴快步上前拉住初新,生怕他一冲动就闯进去,哪知初新转了转眼珠,笑道:“你说得对,我不进去了。” 晴想不通初新的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任他牵拉着在庭院中信步,石板路发出的声响动听,树叶沙沙,掠过风的倩影,天空云月分明,月盘像被啃了一口的月饼。 “人说月宫中住着恒娥仙子,仙子原是凡人,因偷食羿的仙药而飞升成仙。”初新认真地讲着,晴认真地在听。 “虽是仙子,可她一定很寂寞。”晴抬头望着月亮,竟似看见了在碧蓝的云海中哭泣的恒娥。 “古往今来,王侯将相,人鬼仙佛,哪一个又能不寂寞呢?” “不会啊,我和敏姐姐还有你待在一块儿的时候就一点儿也不寂寞,虽然你经常挤兑我,可我从不觉得你讨厌,反倒觉得新鲜。” 初新不敢去看晴的眼睛,他只是长长地叹了口气,晴描述的寂寞属于一个不合群的人,而初新所说寂寞的意思,却是孤独。 人生而孤独,没有两个人心中的想法是一模一样的,没有谁能够彻底了解另一个人。亲情和暖,爱情缠绵,友情温馨,成功喜悦,都可以暂时麻痹孤独,可短暂的麻痹之后,却又是绵长的痛苦与萧索。 这似乎是一种诅咒,越是敏感的人,诅咒便越是深重。 晴忽然哀求道:“我们走吧,离开这里。” 初新没有拒绝,或许是他已经拒绝过太多次晴的好意,或许是晴的青衣在月色的映衬下格外美丽。他只是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道:“你去马车那儿等我,我有些内急。” 初新呆立着,立在一丛灌木前,像一尊石像,良久,他低声道:“各位在黑暗中躲躲藏藏,究竟意欲何为?” 声音很轻,可初新确定,该听到的人一定听得清。 从暗处出现了十来个人,借着月光,初新认出领头的三人正是昨晚在刘掌柜宅中行凶的三人。 初新打了个寒噤,可也说不清自己为什么有勇气敢唤出残狼的部众。 “你真该听那位姑娘的话的。”先开口的依旧是向阳子,他年纪最大,资历最老,说话的分量也最足。 初新苦笑道:“我也不晓得自己哪里来的胆子,只是既然发现你们在这儿了,我不说出来便难受得很。” “你是怎么发现我们的?” “这就好像问我出剑时该刺向何处,为什么刺向那里一样,我说不出理由。” 这句话,向阳子这样的用剑高手自然懂得。 很多时候,人对一些事情有独特的感觉,这些感觉难以言明缘由,是通过长期的经验累积而得的灵感,会在某些瞬间喷发出来。 后世很多人喜欢将之称为五感以外的“第六感”。 “我不想杀你的,你在剑道上的天分很高,假以时日,必成大器,如此青年才俊,杀一个便少一个。” “多谢前辈夸奖。” “可我现在又不得不杀了你。” “为什么?”初新失声道。 “因为你实在太爱管闲事了。”向阳子的手已经放在了剑柄处,他的剑鞘长相怪异,拔剑却利落干脆。 他的手轻轻一提,剑尖就可以直指初新的咽喉。 初新看起来却一点儿也不慌张。 即使他很害怕,他也会装作镇定的样子,这样既可以迷惑对手,又能安稳自己的心神,不至于还没开战便落于下风。 “前辈,你们躲藏在此,想必并不是准备杀我。” “这是自然,否则刚才你就已经成了一具尸体。” “那如果在你的剑割开我喉咙前,我发出了什么不该发出的响动,提醒了你们要杀的人,该怎么办呢?”初新以说话的方式分散向阳子等人的注意力时,已缓慢挪动脚步,准备好应付所有的变化。 向阳子没有回答,这让初新更加有恃无恐。 “我想您也没有把握在我喊话之前杀了我,所以不如放了我,就当我没有来过这里,就当你们没有见过我,”初新脸上闪过一抹诡谲的笑容,“虽然是我占了大便宜,可这笔交易总也不算太糟。” 向阳子沉吟着,忽然比了个手势,手势的意思就是回到原来躲藏的位置。残狼的部众陆续向黑暗退去,就好像鬼魅一般无声无息。李梧桐和向阳子也打算往后走时,却发现身边的秦五毫无动作。李梧桐刚察觉到异样,打算阻拦秦五时,秦五却已如离弦之箭般冲向了初新。 “这个莽夫,坏了计划,公子会责怪的啊!”李梧桐跺脚道。 “或许他有其他打算。”向阳子拉住了正欲上前阻止秦五的李梧桐。 初新本以为危机被自己轻巧地化解了,可秦五的剑却破空而来。初新拔出“七月”,用剑脊挡下了秦五的刺击。 “阁下有些不守规矩呢。” “七月”的剑身遮挡了秦五和初新的一部分视线,两个人都只能看见对方的一只眼睛。秦五的目光令初新大为惶惑,他从那双空空濛濛的眼中看不到任何情感,简直连一丝一毫都找不见。 没有战意,没有仇恨,也没有欲望。 那这一剑刺来究竟是为了什么? 没有意义的事情有什么意义? 他绝不会想到,秦五根本没有属于人类的情感,对于秦五而言,任何事情都是无意义的。 换句话说,对秦五来说,无意义的事情便是他的意义。 秦五没说一句话,只是又向初新刺了四剑。 他似乎只会一种剑招,那就是直刺。 可“刺”却正是最难招架的剑招,初新躲掉了第一刺,用剑拨开了第二刺,以剑脊挡住了第三刺,却还是被第四刺伤到了。他能明显感觉到自己的动作变得迟缓,右臂的伤势又开始影响他对敌时出剑的速度。 一味的防守只会耗竭初新的气力,他决定以刺对刺,一击定下胜负。 他向秦五的左胸刺去。 秦五居然不避不躲,也向初新的左胸刺来。 这家伙疯了吗? 在看清秦五剑路的一瞬间,初新的脑海中激荡着恐惧的念头。 第四十章 能者的三锭金 秦五母亲的死讯传到秦五耳中时,他正和人下着棋,嘴里随口应了一句“哦”。 他的对手急了:“令堂去世,你还有心思下棋吗?” 秦五落下一子,两眼茫然,像没听懂,半晌后才说道:“是要去看看吗?” 他的对手被问得噎住了。 秦五的想法很简单。母亲和他很早就被父亲抛弃,他们相依为命的日子很苦,死亡对于母亲而言,或许是一种解脱。 “死亡终究要来临的,早来和晚来并没有太大差别,不值得笑,不值得哭。” 这是秦五说出口的理由。 “可那毕竟是你的母亲……”主持葬礼的族长想试着说服这个不讲孝道的年轻人,他痛斥妻子死了却鼓盆而歌的庄周是天下的异端,是世上最恶的人,让秦五切莫效仿庄周的劣行。秦五全然没有听进去,只是觉得午间的阳光有些燥热,灵堂哭泣的人群很吵闹。 秦五的确觉得世上少了一个能倾诉沟通的人,可他还是认为哭泣是不必要的。 “秦五应是伤心过头,无泪可流了,我们族中的后生毕竟都是重情重义的汉子。”族长捋着花白胡须替秦五解释道,他是个重颜面的老人,将秦氏一族尽皆视作自己的家人。 “不是的,族长,我一点儿也不难过。”秦五神色平静地驳诘道,族长气得敲着拐棍,不知说什么好。 灵堂的啼哭又变成了愤怒和责骂,秦五略微感到了一丝滑稽,可他不想辩解,他觉得辩解是没有必要的,就像街坊邻里、非亲非故者抹着泪送别他的母亲一样,是无意义的事情。 有个人开始推搡秦五,秦五认出这个人便是他儿时的玩伴大牛。大牛的心上人最近同秦五走得很近,有一回还问秦五对她是否有好感。秦五的回答“有没有都不重要”虽让她气得想跳河,也令大牛哭笑不得,可大牛与秦五的梁子毕竟是结下了,现在趁这个机会,大牛正想好好教训秦五。 大牛大骂秦五是“毫无人性的畜生”,顺便将自己心上人受秦五欺负的事情添油加醋述说了一番,这下骂秦五是“畜生”的已不止大牛一人,宽厚的族长也用拐棍戳着秦五的脊梁骨。 秦五竟似什么感觉也没有,没有愧疚,没有反抗,没有慌乱,他又一次感觉到阳光太过晃眼,明明是在头顶的太阳,却能够斜斜地照进窗子,映在大牛的圆睁怒目里。 秦五觉得很不舒服。 秦五随手抄起了摆在窗沿的镰刀,在大牛的脖子上划了一道。 在所有人震惊的目光中,大牛像团泥一般瘫软在地。 在所有人以为,灵堂要变成屠宰场时,秦五却把镰刀随随便便地扔在了一边,把大牛的尸体拖到了屋外,嘴里念叨着:“死人总是给活人添麻烦,死人一干二净,活人却要因为死人的干净受脏受累。” 有两个胆大的人冲向秦五,反扭了秦五的双臂,将秦五的上身压弯。秦五毫不挣扎,低头看着大牛喉管处仍在喷涌的鲜血,有了观察的兴致。 族里一致决定处死秦五。 人们将秦五五花大绑,防止他再生出镰刀抹脖子的念头。族长还想看看秦五是否有悔改的意思,虽然须发花白的他无论如何都得替大牛讨回公道,把驳他面子、不敬不孝、屠杀无辜的秦五弄死。 “秦五,你若是认错,我或许还能帮你向乡亲求求情。”族长的拐棍又被举起,点着躺在地上的秦五的脑袋。 秦五的头痛得像要裂开,可他还是漠然地环顾四面盯住他的眼睛,回答道:“我大概是要死了。” “什么?”族长侧过耳朵,努力想听清秦五说的话。 秦五已无话,他安静地等待着审判,候着结果。 “那便杀了吧。” “怎么杀?” “怎么杀都可以。” “你倒是沾了秦五的疯病。” 周围全是嘲笑嬉闹的话语,直到那个人出现。 那个人走路没有脚步声,脸上戴着面具,青铜面具上雕刻着一张笑脸。 不久之后,秦五就知道,那个人还有许多画着鬼脸的面具。 “你们要杀他?”戴面具的人问秦五的族人,他的声音不粗不细,既不低沉,也不尖锐,秦五甚至一度分不清他是男是女。 族长哀恸地走上前道:“这孩子犯了大错。” “事情我已有耳闻,听说他母亲死了,他不曾流过一滴泪?” 族长的哀恸很快转为恼怒:“我的族人个个孝亲顺慈,他只是悲伤过度,流不出泪而已。” 族长说完话后松了口气,因为秦氏一族的颜面被他保存住了,可惜他们忘记堵上秦五的嘴,秦五悠悠地说了句:“不是这样的,我一点儿也不难过,生既无意义,死也不必忧伤或快乐。” 他还想再说什么时,嘴已经被手快的人捂住了。 戴面具的人盯着秦五看了很久,叹息道:“你这么年轻,倒是很想得通。” 族长气得花白胡子都发起抖来,怒斥道:“这个人不是秦族人生养的,我们好心收留他,他却拿镰刀割破了大牛的喉咙,罪该万死。” 秦五本想反驳,可一来说话的器官受制于人,二来他与母亲被父亲抛弃,母亲是外族人,族长说的话倒有三分道理,他便又安然自若了。 “既然他是外族人,你们不如将他给我,也可少造杀孽。”戴面具的人不知从哪里摸出了三锭金子,双手捧着送到了族长面前。 “嗯,你说得也不无道理,可此人实在凶险,你确定要带他走?”族长心里乐开了花,可还是要摆出老成持重的样子,即使收钱,也要装作上天有好生之德的态势。 “那是自然,不过这三锭金子倒有讲究,要分别给你们族里打架最厉害的三个人。”戴面具的人言罢,将三锭金子放入了族长手中,族长忽然觉得手中的金子很烫,却又说不出冰凉的、略带着几寸手心余温的金子为何会带给他这样的感受。 秦五的绳子已经被解开。秦五问戴面具的人:“为什么要救我?” “救你是毫无意义的,不救你也是毫无意义的,既然都没有意义可言,救与不救又有什么区别?” 秦五第一次觉得自己能被人理解。 他并非是个冷血的人,事实上,在母亲离世时,他也怀揣着一种怅然若失的迷惘,可他对生死的看法却同常人相左,无论什么事,在他眼中都是无必要的,所以他从来不会害怕,从不会悲痛,也从不会快乐。 秦五自此之后,常与一群武功高强的刺客为伍,慢慢的,他也成了刺杀的佼佼者。 他了解到,那个戴面具的人,就是这群刺客的领袖,被刺客们称作“公子”。 秦五的剑仍没有放慢速度。 他知道,初新的剑就算刺入他的心脏,他的剑也能在初新的左胸上开一个孔。 他还知道,他的心脏被刺,他完全不会在意,而初新则不同。 果然,初新撤剑防守,堪堪挑开了秦五的剑。 “你是个疯子?”初新盯着秦五的脸,用难以置信的语气问出了这个问题。 这已经不是秦五第一回被唤作“疯子”,他在首次执行刺杀任务时,就被刺杀目标骂成“疯子”。秦五的剑招只有刺,绝不防守,他的剑并没有极快的速度,只是在与对手对攻时,常常能抓住敌人恐惧迟疑的一瞬间,一击毙命。 “疯子又怎样?不疯又怎样?”秦五实在说不出“疯子”与正常人的区别,还有那区别象征的意义。 世界对他而言,就是一团无意义。 初新彻底慌了,他不敢叫喊引人过来,因为一旦他这么做,和残狼谈判的资本就彻底没了,而且晴说不定也会被喊声呼唤,陷入险境。 可这个敌人却像是一点儿道理都不讲,偏偏一点儿道理都不讲的人又是最难对付的。 李梧桐凑到向阳子耳边问道:“他为什么现在还不喊人搭救?” 向阳子道:“我想,他不敢。” 李梧桐疑怪道:“秦五算准了这点?” 向阳子摇头否认:“我猜,秦五根本没有想过,他本就是个什么都会做出来的人。” 李梧桐喃喃:“还是他这种人最没有顾忌啊。” 李梧桐忽然又问:“常听前辈说起秦五的身世,就是不知那三锭金子最后的归属怎样?” 向阳子淡淡道:“一锭金子归了一个瞎子,一锭金子归了一个瘸子,一锭金子归了一个女人。” 李梧桐大惊:“这便是秦庄最厉害的三人?” 向阳子仿佛想起了什么滑稽事,冷笑了一声。 “我曾经路过秦庄,那里有很多女人和半大不小的孩子,就是缺正常的男人。” “难道……” 李梧桐想问的是,难道三锭金子就能让一族的男人拼个你死我活吗? “一族之内,亲属众多,伤了一人便是伤了十人百人,到后来便不仅是因为这三锭金子,还有愚蠢的孝义在从中作祟。” 李梧桐倒吸一口凉气。 公子耗费的,不过是三锭金子。 第四十一章 听触的博弈 这间地下室很大,三叔收购的众多粮食随意地堆放着,却一点儿也不嫌拥挤,小黑仍在惊恐和疼痛中煎熬,他不知道外面的情势如何,他从没有在离开三叔的帮助时应对过任何复杂的局面。 做没有经验的事情总是令人惶惑。 现在晴和初新的出现又让此事平添了几分变数。 小黑曾问过三叔,初新究竟在整场角逐中扮演着什么角色,三叔只是笑而不答,这使小黑难得地生出了一丝憎恶,这憎恶的情感里更多掺杂的,是嫉妒。 嫉妒初新似乎更受三叔的重视,嫉妒晴七天以来都待在初新身边。 此刻,更嫉妒和晴一同深入险境的不是自己,而是初新。 他有些苦涩地弯了弯嘴角,轻声自嘲道:“这种时候想到的居然是这个。” 地面上初新的喊声消失了,这让小黑隐隐有些担心。 公孙无忌见到小黑脸上哭笑不得的表情,冷哼道:“你若是在想脱身的法子,那大可不必,你浑身受的伤够一个正常人躺上一个月了。” 小黑弯曲着十指,又只能回报以苦笑。 “这些伤是你自己添的吧,”公孙无忌脱下毡帽,朝脸上扇了扇风,“若是你早知军师能看破你的阴谋,你会不会少划几道伤口?” “如果少了几道伤口,恐怕他就不会相信了。” “就算再多几道,军师也能看出来。”公孙无忌用毡帽扇了小黑一巴掌。 “既然都会被识破,那我不如老老实实躺着。” 小黑忽然不说话了,安安静静地闭上了眼睛。公孙无忌有些没趣,又拿毡帽狠抽了小黑一记。 “他说得倒有些道理,”黑袍刀客开口道,他的声音像沙漠夜空的孤月,“此时此地,只有他能安心地躺着,我们所有人都得提心吊胆,不如他舒坦。” 公孙无忌并不想接黑袍刀客的话,只是用鼻子嗤了一口气,坐回原来的位置。 大胡子问尔朱荣:“军师,我们要等到什么时候?” “等到我们不用再等。” 这简直是一句废话,可从尔朱荣嘴中说出,这句话又不再仅仅是句废话。 地下室暗处传来一阵巨大的响动。 这本是间只有一个进出口的地下室,现在有了两个。 光滑的石壁突然塌陷,惹得众人纷纷注目,麻利地从地上起身。 尔朱荣神色不改,喃喃道:“看来我们已不用再等。” 带头出现的人是三叔,身后跟着黑压压一片,那一片黑压压缓慢地涌进地下室,乌云般沉闷。 “军队吗?”大胡子惊诧道。假尔朱荣已经缩到了角落。四轮车上的真尔朱荣拍起了手。 “不愧是三叔,我怎么也想不到,这间密不透风的石室居然还有第二个入口。” 莫说是尔朱荣,连躺在地上的小黑也不知道,石墙上要开关一扇门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每开或关一回都要花大价钱。 巧的是,三叔最不在乎钱,他只在乎钱花得值不值得。 现在,他觉得这扇石门的倒塌物超所值,他已经网住了一条大鱼。 “尔朱元帅,不在军中大帐里待着,跑到洛阳的旅舍还则罢了,如今又偷偷摸摸溜到我家里,是嫌我礼数不周呢,还是另有所图?”三叔笑得像条老狐狸。 不能说像,他就是一条老狐狸。 一句“尔朱元帅”,真尔朱荣不好应,假尔朱荣不敢应。 尔朱荣清了清嗓子,回答道:“酋帅偶尔也喜欢做点儿刺激的事情,阵前对敌未尝败绩,那就只能在战场外寻乐子了。” “寻乐子好啊,一家酒馆喝酒,醉仙楼搂妞儿,到我这糟老头子家可没乐子找。” “乐子不一定要从酒色身上找,杀人有时候也是件有趣的事情。”尔朱荣把右手放在眼前手心手背来回地看,悠闲地说道。 “看来你不想和我谈生意,想杀我。”三叔摸了摸右手中指上戴着的指环,他摸右手中指的时候,多半要杀一两个人。 “你也没有要放过我的意思啊。”尔朱荣朝三叔瞪了一眼,仅一眼,三叔就起了满手臂的鸡皮疙瘩。可三叔毕竟是三叔,不但毫不躲闪,反倒迎着尔朱荣的目光,由狐狸变成了一条狼。 “你点点两边儿差着多少人,你再算算你有多少胜算。” 尔朱荣摇头道:“兵者,不贵乎多,贵乎精。” 三叔揶揄道:“希望你的兵够精。” 尔朱荣一方的火把一瞬间全灭了。 人少打人多,黑暗是极大的优势,是最好的掩护。 初新的想法也是一样的。 越拖下去,体力会越少,境况就越危险,何况秦五的打法根本不要命。 初新想,必须要到一个月亮照不到的地方,这样一来,他要提防的就只有向阳子一个人。 他瞥了一眼不远处的树林,七天前的夜晚,他曾经在这片树林里追过一个黑衣人,那个黑衣人则隔着一扇门与他互相听过彼此的心跳。 那心跳声回想起来竟有些熟悉。 那里,躲到那里,躲到那里的树林里。 可秦五已封住了初新逃向树林的路。 又一剑刺来,初新向后疾退,离树林愈来愈远。借着后退的劲力,初新索性滑到了长廊中,五匹马还在刚才的门口,抖着耳朵,嘴里嚼沫。 “上天保佑,里面可千万不是什么牛鬼蛇神。” 初新一脚踢开门,扑进了房里,才发现房中藏了一条朝地下走的通道,通道尽处传来嘈杂的喊杀声。初新想去的,正是人多的地方,不论那里有多凶险,都不及秦五可怕。 秦五紧跟而来,像头正在猎食羊羔的猛虎,他走得并不快,一点儿也没有仓促的感觉。他是猎食者,虽然他猎捕的并不是食物,捕猎对他而言亦不是什么有意义的事情,他只是享受同初新较量时浑身血液快速流动的畅快感觉。 屋室里还有其他房间,可秦五头也不回地向通道走去,追不追得上初新于他,没有任何重要性,他进通道的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里头传来的声音让他的耳朵很不舒服。 通道越来越暗,初新的心跳得也越来越快,明明坡度不大,他却感觉自己在下坠。沉到最深处,喊杀声极近,也极轻。很明显,一场战斗最开始的部分过去了,一批在黑暗中慌了手脚、坚持不住大喊大叫的人已再也无法开口。 剩下的人绝对个个都是好手。 初新蹑手蹑脚地伸腿迈步,尽量不发出声音。 临近通道出口,秦五压慢脚步,走路根本不带任何声音,可哪知脚下忽然有石子落地的动静,随即就有一刀一剑攻来,秦五刺向剑来的方向,一句沉闷的呜呼,剑落地,使剑的人倒下;秦五拔剑,再刺,刀砍在他的左肩,却已失去了身体供给的迅猛力量,因为握刀者的肺被捅了个通透。 秦五收剑回鞘,立刻贴在墙壁上,以免在黑暗中撞到别人,他的态度还是很从容,一边靠墙挪步,一边思索着抓初新的办法。 初新掐准时间往秦五的方向扔了颗石头,听到有人中剑倒地,便确定了秦五大致所在,初新就朝相反方向移动。 揣一颗圆圆的小石头在怀里是初新多年的习惯,这样的石头已不知道帮过他多少大忙。 尔朱荣的四轮车在一个安全的位置,两边站着高欢和宇文泰,尔朱荣无性命之虞,却有不少疑问。 其一,三叔怎么不先同残狼部众火并,却选择抢先与他们开战? 其二,三叔为什么要以黑暗的地下室作为战场?须知在不点火的情况下,人多的一方并不能占到什么便宜。 其三,刀兵交鸣的声响为何消停得如此之快?突然间就只剩下鞋子与地面的摩擦声。 远处遥遥传来三叔的声音:“多谢尔朱元帅借兵。” 尔朱荣心下大惊,原来三叔并不想尽歼诸人,只打算趁乱挟持假尔朱荣,用以号令河洛地区的数十万兵士。 好一招浑水摸鱼。 尔朱荣本想点起火把,却又担心三叔的手下仍在地下室中,就只是轻抚了高欢和宇文泰的背,两人立即心领神会,循着三叔的声音追去。 初新走几步就会被绊一下,有时是尸体,有时是装粮食的麻袋,有时甚至是活人。 居然还有活人钻进死人堆里装死,初新一脚踢到,活人难免会呻吟三两声,附近就会有兵器攻来,黑暗中的人竟似已不分敌我。 本能,求生的本能在此刻填满了所有人的神智,多杀一人,自己被杀的风险就小一些。 初新脸上溅了一股浓稠温热的液体,他嗅到了液体中散发的难闻味道,他的胃开始收缩。 可他不能吐,不能叫喊发泄,为了谨防被绊倒,每走一步,初新都会把腿抬得很高。触碰到墙壁时,初新瘫坐在地,他明白自己身后一面的对手不必再提防。 在黑暗中的这段路,他仿佛走了一千年。 尔朱荣也有这种感觉。 他是个下肢瘫痪的人,若有人要杀他,他定然无法阻止。 所以他让高欢和宇文泰将他的四轮车推到了离四面墙壁都很远的地方,他算准了所有人都会尽量靠着墙壁,贴墙的地方反而变得危险了。 他很快陷入了懊悔之中。 高欢和宇文泰离开不久后,他猛地想到:如果假尔朱荣还在地下室里又该如何? 第四十二章 光影的分界点 石墙坍塌处,有一条通向庄园外的路,宇文泰和高欢摸黑走到地面上,发现不远处有马蹄声。 “看来我们还算及时,”高欢循着马蹄声望去,看到了一辆马车和四位护送的骑士,“刚巧还能看见他们。” 更巧的是,他们身边拴着几匹马。 既然要防止尔朱荣的部下追赶,为何不抽空将这几匹马的缰绳砍断,让它们各自奔走呢? 高欢和宇文泰没有顾得上想这些,他们是军人,服从命令是他们的职责,就算马背上的鞍长满倒刺,他们也要坐上去追击三叔的马车。 马车跑得比马慢,高欢和宇文泰座下的马不病不老不残,甚至还有些健壮,他们二人又是骑术高明,同马车的距离已越拉越近。 为什么看起来如此顺利? 马车周围的骑士已经有了动作。 在后面的一胖一瘦两名骑士放慢了座驾的速度,各自抡着一柄斩马刀劈来。 “河北双雄?”高欢在看清两人面目后失声道,赵逸的斩马刀已斩下高欢胯下骏马的头颅。在失掉头颅之后,这匹马居然还在狂奔。 据说人和马在剧烈运动时突然被斩首,身体仍能保持原来的行进轨迹和动作频率,直至鲜血喷涌得差不多。 血从马脖子中溅出,高欢拔剑沾血,向赵逸挥剑,血立刻遮挡了赵逸的视线。 赵逸挣扎着想将眼睛睁开时,高欢的剑刺来。 这一剑居然被赵逸用肉掌抓住了。 眼前所有当真不可思议,高欢不明白赵逸如何在双眼溅血的情况下徒手挡下这一剑。 赵耳的身躯像竹竿,他唯一比竹竿好看的地方在于他穿了件花衣服。 大晚上的穿一件花衣服,就好像是故意要让人家看,巴不得所有人都借着月光来欣赏欣赏。 宇文泰可没空做这样的事情,他讨厌花哨的东西,衣服只穿素色的麻布装,推崇简朴的墨家和实用的法家,他学的招式也都是杀敌擒人的招式,往往一招就能致人死命。 赵耳的斩马刀并没有砍向马头,而是瞄准了宇文泰的脑袋。 赵耳眼看着很瘦弱,可一刀袭来却虎虎生风。 马战是长兵器的天下,剑本就不占优势。古时大将阵前单挑,常用矛、戟、长刀,很少有人用剑,剑不够长,又太依赖准度,刺入的方向和位置稍有偏差,就能导致生和死两种不同的结果,不如长兵器来得干脆直接。 时人所用斩马刀大多长七尺,柄长四尺,刃有三尺,并不流行,因为这样的刀都太重。传说三国时期关羽所用武器便是斩马刀,上镶蟠龙吞月的图案,重达八十二斤,寻常人根本抬不动。 赵耳的刀没有关羽的重,但这一记斩劈,是无论什么剑都挡不住的。 宇文泰没想去挡,轻轻一跃就逃过了赵耳的刃锋。 赵耳才发现,宇文泰已经跳到了自己背后,正蹲在马的屁股稍前处,一手搭住了自己的肩膀。 长兵器在马战时固然有用,可一旦贴身,就不如一把小小的匕首了。 宇文泰拿来刺穿赵耳脊柱的,正是一把小小的匕首。 赵耳坠马时还在想:这一票活儿得钱之后,是不是该去醉仙楼喝几壶白堕酒,找小萍聊聊天叙叙旧? 三叔给他们的任务很简单,引开尔朱荣麾下的部分精锐,方便三叔在地下室动手。 他们本以为这是次很安全的行动。 燕赵多猛士,赵逸、赵耳两兄弟更是猛士中的猛士,人们以为他们刀枪不入,可以徒手由剑锋处劈断精钢制成的长剑。 只有他们自己知道,这仅仅是个谎言。 他们手上缠着金蚕丝,一种极其珍贵、由西域传入中土的坚硬织物,稍加练习,一个有些力气的武夫就能掌握劈断宝剑的技巧。 可这丝线太过昂贵稀少,亦不知制作方法和组成原料,他们只够买到缠手的数量,做不成一件护身的衣物。 赵耳的脖子和脑袋失去了支撑,双手双脚似乎也没了知觉,他有一种自己逐渐退化为蚕的错觉——没有四肢,靠蠕动来移位,靠施舍桑叶来求生。 名贵的金蚕丝是否就是由这样的动物生产的? “燕赵双雄”怎能沦落到这种地步? 赵耳想咬舌自尽,却连合闭上下颚的力气也找不见了。 赵逸臃肿的身躯颤抖着,亲兄弟在自己面前被害,足以让任何人失去理智,他拗断了高欢的剑,高欢也因为座下那匹无头的马彻底支撑不住而落在地上,打了几个滚。 宇文泰骑着赵耳的马急转而回。 “你怎么不追他们?”高欢疑怪道。 “是诈。”宇文泰说话总是很简短,这一次却显得格外慌乱。 “诈?什么诈?” “酋帅不在马车上,引走我们,三叔才好动手。” 高欢一拍脑袋,翻身上马,坐到宇文泰身后。 宇文泰刚要策马,却听高欢耳语道:“你不是陇西人?” 宇文泰情急之下说的长句,暴露了他的口音。 他放下了拿在手中的缰绳,因为有柄冰凉的短刀抵在他的背上。他盯着摔在地上的赵耳,赵耳也用一种奇怪的眼神瞧着他,这一瞬间,他们生出了一股奇妙的默契感,仿佛此刻的宇文泰正是过去的赵耳,而此刻的赵耳就是将来的宇文泰。 “我不是。”宇文泰只能承认。 “你是六镇的流民?” “你说得不错。” “差不多武川一带的人?” “差不多。” “你为何瞒报身份?”高欢的短刀顶进一寸,一阵刺痛顺着宇文泰的脊背蔓延开去。 “酋帅从不信任六镇之中的人,我只有谎称陇西人才能得到酋帅的重用。”宇文泰神色不改。 “既然是流民,为何一身的好本事?”高欢并不想轻易结束对宇文泰的拷问。 “这本领很好吗?我小时候打架杀人常用的手段罢了。” 没有任何花活,找到弱点,靠近弱点,击中弱点,世上千百种战法谋略,逃不出这三步棋,所以高欢才如此吃惊。 “你的临阵应变,远在我之上,”高欢从不轻易夸人,现在他将嘉奖送给了宇文泰,“更令人赞叹的是,你才只有二十岁出头。” 高欢已经三十三岁,他在二十岁时,还只是个破落子弟,打架在同龄人中不能算最厉害,前途也极其渺茫,直到他遇到了自己现在的正妻——贵族女子娄昭君。 娄昭君把宝压在了高欢身上,助他广结名士,才有了今天的地位。 宇文泰又恢复了沉默,好像只有在沉默中,他才能找到一丝为人的乐趣。 同样在沉默中感觉到舒适的,还有秦五。 他能把任何荒诞无稽的事情做得像请神拜佛一般隆重,也能将所有庄严肃穆的场合搞得如杂耍般滑稽可笑。 什么是有意义的,什么是无意义的? 东晋王羲之说:死生亦大矣。意思就是生死不是儿戏,而是很重大的问题,不可等闲视之,可秦五连死生都全不挂怀,还有什么对他是要紧的呢? 还是有的。 秦五追求官能的舒适,就像茹毛饮血不经教化的动物一样,他贴在石壁上,只是因为靠着冰凉的石壁让他觉得很爽快。 大鹏鸟翱翔于九万里的高空,大鲲在辽阔的北冥中生活,皆是由于自身形体庞大,在小地方活不痛快,这是一种本能。 秦五的生命就维系在本能中。 此刻,他的本能告诉他,四面除了石壁,全是敌人。火把点起,秦五带着厌恶朝光亮处看去,惊讶地发现点燃的火把正变得越来越多。 既然有火把,刚才为什么不点燃? 不过,他很快又恢复了无所谓的态度,随手刺死了两名想点火把的人。 昏暗的石室一半成了光,一半成了影,光影的中间还有一辆四轮车。 尔朱荣向角落处看去,果然找见了瑟瑟发抖的假尔朱荣。他朝地上吐了口唾沫,表示对这个胆小如鼠的替身的不满,也感叹自己中了三叔的调虎离山之计。 更不利的是,自己让高欢和宇文泰推至的地方,离三叔仅仅三丈距离。 他已瞧见三叔得意的笑容。 “想不到,真想不到。”尔朱荣也笑了笑,他笑得很僵硬。他很久没有笑过了。 “你想不到?”三叔缓缓朝尔朱荣走去。 “行军打仗和刺杀偷袭果然是两种不同的行当。”尔朱荣自嘲般叹了口气,刚刚的扫视确认了他在石室中的部下只剩下大胡子、瘦高个儿、黑袍刀客和公孙无忌四人。 “对我来说,这两个行当的目的是一样的。” “赚钱?” “商人嘛,自然是赚钱。”三叔走近,将右手搭在尔朱荣的左肩处。 一股很强的力量袭来,尔朱荣疼得想叫喊,可他忍住了。 在爱马“逐风”死在雪地的那一晚,他便发誓不再因痛苦而嚎啕。 端详欣赏尔朱荣扭曲面孔的三叔讪笑道:“是不是有些后悔?” “有一点。” “后悔不和我做买卖?” 尔朱荣发出了干涩的“哈哈”声,一连笑了好一阵儿,可在场众人看来,却比哭泣还要苦楚。 无题 听说人在将死之时,生前种种会走马灯般映入眼中,尔朱荣果然想起了很多奇怪的事物。 他想起自己坐在四轮车中率众悄悄离开他的屯兵之所——晋阳的那个清晨,有个不识趣的小卒在向假尔朱荣问好后,盘查他的身份。 多年行军打仗并没有改变他深居简出的习惯,兵士只知大帐中有一神秘的军师,却从未见过军师长成什么样子。 晋阳是个极关键的要塞。 五十年后,高欢的孙子——“无愁天子”高纬被宇文泰的儿子宇文邕赐死,死前不久,高纬仍荒淫无度,怀抱着赤裸的冯小怜,供群臣乃至天下人欣赏。 冯小怜也是“古树”的成员之一。 “古树”的宗旨很简单,只要钱够,尽力满足许愿者的愿望。 宇文邕的愿望很简单:让高纬乐不思蜀,不理朝政。 冯小怜做到了,在高纬围猎结束时,飞马快报晋州平阳失守,冯小怜还是轻而易举地劝动高纬再猎一场。只要美人开心,高纬不惜任何代价。 代价便是亡国灭族。 许多年后,唐代的李商隐曾写诗借此例讥讽贪图享乐的朝廷:“小怜玉体横陈夜,已报周师入晋阳。” 晋州平阳被误记为“晋阳”,一则考虑了诗的平仄,二则实在是因为晋阳的地理位置太过重要。占领晋阳,北可退平城,南可进洛阳,东则扼邺城,西则入关中,尔朱荣的考虑就在于此。 他又想起那个雪夜,自己在被搭救时,浑身已不成人形,救他的牧民本欲将他遗弃,可占卜的萨满却断言:这个奄奄一息的人是真命天子。 他没有辜负萨满的预言,精于放牧和经营,他所在的部族很快成了草原上牛羊最多、人丁最兴旺的部族,他也迎娶了部族酋长的二女儿。一切似乎重回正轨,可只有他自己知道,青春的容颜已逝去,苍老的速度在加快,尤其偶尔发作的寒病和咳嗽,简直随时随地都会夺走他的性命。 直到那个流亡的少年出现。 尔朱荣在见到少年的那一刻,恍然如梦,手头装满羊奶的碗落到了地上。 少年的相貌和他年轻时一模一样,唯一不同的是体型,少年很瘦,而尔朱荣年轻时则健壮如牛。 少年被尔朱荣收留了,尔朱荣虽行动不便,仍尽心竭力地教授着少年本领。少年天赋不高,学得很吃力,为人处事也比较木讷,碰见棘手的情况便容易慌张。 不过这些都不要紧,尔朱荣看重的只是少年的皮相而已,六镇起义时,尔朱荣变卖牛羊,招兵买马,顺带着让少年顶替自己的身份,成了世人眼中的尔朱荣。 姿容雄伟、不可一世的尔朱荣。 世人眼中的那个尔朱荣火速平叛,乘时奋发,势力逐渐壮大,迎娶了北魏景穆皇帝拓跋晃的孙女——美貌的北乡公主。 成婚那天,瘫痪在床的尔朱荣有些恍惚:究竟那名鲜花簇拥、美人在侧、青春健康的尔朱元帅是自己,还是苍老憔悴、咳嗽不止的这条可怜虫是自己? 为了确认自己的存在,他开始打骂假尔朱荣,时时刻刻提醒着假尔朱荣认清自己的身份。他一养足气力,就要叫来军妓供他享乐,把撕咬鞭打作为逗弄的方式,还喜欢让女人跪在自己面前,用嘴配合自己发泄。 折磨别人,是否能让自己好受?是否给别人带去伤痛屈辱就是一个人存在的证明? 他很快发现,他毁掉的不是别人,从来都只是自己。 三叔有力的右手离他的颈动脉不过几寸距离,他又一次尝到了失败的滋味,他想高喊着问那个占卜的萨满:真命天子身临险境时究竟该怎么做才能脱困? 他深邃的、如修罗夜叉般的眼睛中,终于闪过了一丝惶恐。 “你害怕了?”三叔没有放过尔朱荣的任何表情。 “是个人就会害怕,这有什么好奇怪的?”尔朱荣无奈说道。 “能承认自己会害怕,已强过世上许多冠冕堂皇装模作样之辈。” “是吗?” “我是个商人,最清楚人在钱和权力面前是什么德性。” 无数贫贱君子,在招徕王侯权贵后就放下了圣贤书;数不清的贞女节妇,屈膝跪在金银珠宝跟前供人玩弄。 尔朱荣道:“所以你耍的阴招比旁人要多得多,因为你清楚名节在这个时代不如钱权来得有用。” 三叔点头回答:“吕布作为战神,尚且在白门楼前向曹操卑躬屈膝,发誓做牛做马,你瞧,无知的人们嘲笑吕布贪生怕死,我却认为他能伸能屈,视名节若无物。” 怕死非英雄,那只是文人墨客的把戏,凡夫俗子的偏见,人若死了,还要名节作甚。真正的英雄,从来懂得忍辱负重,频繁扣头求饶的吕温侯,卧薪尝胆的越王句践,钻胯下的韩信,他们都知道,活着才能完成更大的事业。 “我本想向你求饶,可你既然懂这道理,自然不会让我活着。”尔朱荣盯着三叔的眼睛,坦白道。 “的确。”三叔也毫不客套。 “如此说来,我所有的谋算都被你识破了。” “我只算到这里,若是你再有后招,我恐怕也无能为力了。” 三叔身后是通明的火光,齐整的勇士,而尔朱荣背后则只有残破的黑暗,寥寥数人。这些人中还包括不归自己号令的初新、秦五和小黑。 尔朱荣真身也在三叔掌握之中。明眼人都能看出此战胜利的归属。 可尔朱荣没有认输的意思。 一声响指,黑袍刀客将刀架在了假尔朱荣的脖子上,假尔朱荣瞪大眼睛缩起颈项,双手支在地上,浑身颤抖,显然料想不到黑袍刀客会对自己下手。尔朱荣的最后一招,正是鱼死网破。 所有人都惊讶地注视着这一变化,三叔愣住,掐着尔朱荣肩膀的手也松开了。 “既然你要我输,我也不会让你赢。” 三叔略带尴尬地说道:“输赢,何必如此执着呢?” “若不执着,我连性命都丢了。”尔朱荣看到这条老狐狸窘迫的样子,暗暗发笑。 “不如我们重新谈一谈买卖?” “好啊,怎么谈?” “当然是找个亮堂点儿的地方,温一壶酒,边喝边谈。” 尔朱荣心想,若是换了地方,高欢和宇文泰一旦回转,未必能找到自己,于是打哈哈道:“大可不必,我们就在这地下室中席地而坐,效法两晋名士,谢安王导等人谈的是玄,我们谈的是买卖,不也别有一番风味嘛?” “谈玄可以随地坐,谈买卖却必须选个好地方。” “为什么?” “因为谈玄本就是高雅的事情,不需要选地方除俗气,谈买卖却过于市侩,为雅士所不齿,谈买卖的地方嘛,自然要文雅点。” “三叔这么说,倒也有几分道理。” 彼时争生死的两人,此刻却旁若无人地聊起了天。 世上本就有很多奇怪的事情。 一只扇动翅膀的蝴蝶能引发一场风暴,并不是什么无稽之谈,只因错综复杂的因素作用,一个小小的举动,有时能成为改变历史的雪球。 谁都不能未卜先知,谁都不能确切地测算将会发生的事件,就算是白马寺中号称能知过去未来五百年的宝公大师,也只是在现实基础上作了合理的推断而已。 高欢,字贺六诨,出生于怀朔镇,汉人,却自幼沾染了鲜卑文化。 高欢如果知道宇文泰日后会和他争北方天下,还在五次交手中击败自己三次,他或许就会将匕首扎进宇文泰的脊柱。就算不能杀死宇文泰,也可以令其变成一个废人。 就废得如同蚕一般在地上挣扎蠕动的赵耳那样。 可他无法预料以后会发生什么,他只明白宇文泰身手不凡,有利用的价值。 顶在皮肉处的短刀回鞘。 他们二人合骑一匹马,向庄园奔去,无人注意到赵耳手上缠着的金蚕丝。 赵耳嘲讽二人不识货,金蚕丝可是无价之宝,可他却怎么也合不拢嘴,说不出话,笑不出声。 三叔竟真的坐在了地上,虽然初新还是察觉到,三叔的眼睛有意无意在向假尔朱荣瞟。他瞧见了贴在另一面墙上的秦五,秦五双目失神,完全没有了那副要取自己性命的架势。不经意间,初新又迎上了小黑的目光,不觉一颤,仿佛能从小黑那双生长着泪痣的眼中读到复杂的情感。 “我不认识你。你为什么要这样看着我?”初新想问这个躺着的人,自己有什么值得看的地方。 他没有问出口。他隐约觉得,气氛诡异的地下室内似乎又将掀起波澜。 晴正被一队人挟持,缓缓走入石室之中。 第四十四章 一将功成万骨枯 残狼本不该在三叔与尔朱荣两方没有分出高下时出现,一旦他们隐藏至合适的节点再出手,便能够轻松地控制局势。 为什么他们会如此心急? 初新不明白。石室里已经有了很多具开始冰凉的尸体,会不会再添上他和晴的? “你们来了?”三叔和尔朱荣竟仿佛清楚残狼会于此刻现身,二人不约而同地望向石室的入口。 “我们来晚了?”向阳子厚重的声音像海浪般涌来,让初新感觉一阵压抑,他没想到这个老人的内力同样惊人。 尔朱荣道:“不晚,刚刚好。” 三叔补充说道:“我们刚想商议对策,你们就准时出现了。” 有人曾说,残狼会在被刺杀者最不想见到他们的时刻出现,一旦被残狼盯上,唯一能做的事情就是自杀,即使逃遁至遥远的西域,残狼可能也会在你搭建于辽阔沙漠中的帐篷里发起突然袭击。 你永远不会知道他们用什么手段找到你。 “不过,我倒是很好奇,你们是如何发现我们的?”李梧桐在向阳子身侧说道。 三叔笑着指了指坐在四轮车上的尔朱荣道:“是他提醒我的。” 尔朱荣瞥了一眼李梧桐,竟让天生失去痛觉的李梧桐背脊有些发凉。那双深不见底的眼睛里装满了仇恨,可李梧桐想不起自己同四轮车上这个病怏怏的中年人有什么过节。 他绝不会想到,自己曾用剑割断了中年人的脚筋。 三叔的手将要捏碎尔朱荣的肩胛骨时,尔朱荣轻声说了“提防残狼”这四个字,他相信三叔是个聪明人,即使残狼是三叔诱引尔朱荣的饵,他也相信三叔会斟酌二三。 一旦三叔迟疑,他就能争取更多的时间等待高欢和宇文泰回转。 聪明人从不会和利益过不去,所以后世有人提出一条重要的规则:没有永远的朋友,只有永远的利益。 三叔是个成功的商人,他对这一点清楚得很,无论真假,他都会收回手上的劲力。 “公子曾说,尔朱荣有个很厉害的军师,大概就是阁下吧。”李梧桐冷笑着说道。 三叔暗暗发笑,因为他清楚,这个坐在轮椅上瘫痪瘦弱的人才是尔朱荣本尊。尔朱荣轻易控制住了自己对李梧桐的愤怒,多年的锤炼早已令他如铁石般坚硬,他只是淡淡回答道:“我倒是替酋帅出过一些不错的主意,不过打赢那些硬仗靠的可不止权谋那么简单。” 向阳子沉声道:“或许尔朱元帅应该安生点儿,待在军营里,这样一来你们就不会有被杀的危险了。” “无论待在哪里,总有人想要取我们性命,军营里有各路枭雄的间谍,军营外则有残狼之流,虎视眈眈,从不让我们有片刻安宁。” “你想要安宁,我的剑或许可以帮你。” 想得到永远的安宁,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死。不会再有任何低谷和高潮,死亡会带走一切,结束一切。 可是,热闹与繁华是世上的人更爱的东西,获得的欲望,站在顶峰的快感。 人生怎么能缺少刺激和起伏? “多谢美意,我还是更喜欢这种活着的感觉。” “你这般苟延残喘的人,活着究竟有什么意义?”向阳子追问。 “姑娘们绝不会喜欢一个双腿无力的废人的。”李梧桐应和着。 实在是毒辣的嘲讽,尔朱荣明白自己今天的狼狈境地都是拜这二人所赐,可他依然很冷静,他忍不住想告诉向阳子、李梧桐,双腿残废并不影响他发泄欲望,恰恰相反,事情对他而言会变得简单轻松。 不过他还是恢复了寡言的状态,有些独特的乐趣,他并不想和任何人分享。 他看到火把在移动,这令他回想起草原盛会时的篝火,鲜丽、明亮,双腿健康的自己是围成圈的欢乐人群中的一员,唱歌,跳舞,融化在跃动的火光中。 尔朱荣有些恍惚,他清楚三叔正在采取行动,可他冷静的头脑中还是浮现了年轻时的回忆。他不自觉地望向假尔朱荣所在的角落,凝视着假尔朱荣那张俊美的脸庞,辨不清谁才是真的天命之子。 他甚至不敢确信尔朱荣究竟是如他这般冷静无畏,还是像缩在角落发抖的那个人一般懦弱可笑。 狼和狐狸素来不会争斗,除非狼已经彻底威胁到了狐狸。 三叔的利益就是他这条老狐狸的命。 刀剑相交,三叔雇佣的死士同残狼开战了。“死士”意为“不畏死的战士”,这个时代的死士有条滑稽的规则:为了赚钱,他们可以献上生命。 三叔利用了这条规则,用他的钱买了数十名死士的命。这是他一贯的作风,用钱能做到的事,他绝不会去拼命。 三叔很快又躲在了死士身后,甚至没有看一眼躺在角落处为他卖命的小黑。从某种意义上说,小黑也只是他用钱养大的死士。 小黑正注视着晴,他不敢相信三叔全然不顾晴的安危,派遣死士冲向了残狼,他挣扎着直起身体,疼痛像蚂蚁,爬满全身的巨颚蚂蚁,彼时他的痛苦在左腿和右手,此刻他的痛苦又从右脚左臂处钻出。 小黑终于直直地站立着,灼热的伤口没有让他丧失勇气,他慢慢靠近晴,等待救援的机会,转瞬即逝的机会。 小黑仍然有信心,凭借多年的苦修与历练,他向三叔讨教得最好的一门学问就是把握机会。 可他看见了一个更快的身影。 小黑不想见到这个人,他一直觉得这个人不该出现在三叔的计划中。初新两臂受的伤并不如小黑重,这也成为了小黑嫉妒他的一个理由。 如果身上没有伤痕,那么成功救出晴的,应该是他才对。 可世上本没有如果这样东西。 初新的剑直削向阳子的手臂,只一击就逼得向阳子撤手,李梧桐正忙着应对三名死士的进攻,晴便轻轻松松地被初新揽入怀里。 比小黑想象得还要轻松。 总有人轻易得到你梦寐以求的东西,尽管有时候那东西很虚幻,仅仅只是一个人的赞赏或好感。 商纣王剖腹挖心,周幽王烽火戏诸侯,都只是因为他们对那种虚幻的追求狂热到了偏执的境地。 小黑希望自己手边能有一把锋利的匕首,可以助他刺穿初新的心脏,他实在太虚弱,赤手空拳的他绝不是初新的对手。 小黑发现了一件有趣的事情:整个石室流血丧命的惨状已根本无法影响他,他的眼中只剩下两样东西:晴和初新那颗跳动的心脏。回过神时,他目睹了更令他惊喜的一幕。 秦五的剑刺入了初新的左肋。 残狼的刺客,总是能在最意想不到的时刻出现在被刺杀者最意想不到的位置。 “由无意义处来,往无意义处去,人类就是这么可笑。” 这是秦五拔出剑时,初新能听清的最后一句话。 他甚至分不清这句话是由秦五说出,还是由抱着他发怔的晴说出的。 那天晚上,三叔庄园的争斗以一种奇怪的方式结束。江湖中传闻,残狼首领初新于该处陨落,残狼溃散,而三叔一方也伤亡惨重,高欢和宇文泰及时赶到,尔朱荣一行趁乱溜走,反倒成了这著名一役中的最大赢家。 城东的那间旅舍很多个月以后还常有人参观,旅舍老板也聪明地将尔朱荣一行曾住过的房间适当地抬高了价格,那一年的洛阳是属于尔朱荣的,所有与之沾边儿的事物皆是时代的馈赠与恩宠。 残狼不在,残狼不再。 叱咤风云的刺客组织因一人之死而轰然倒塌,这个名字很快变成废纸,被揉成团,扔进取暖的火炉,无人过问。 整个洛阳城或许只有两个人还偶尔提起。 白马寺的宝公大师常与元欢对坐饮茶,某个春夜,他们聊的话题是残狼。 “大师,近来江湖中已经没有残狼行凶的消息了,依大师之见,残狼这个组织是否已被根除?” 宝公沙门微闭双眼,回答道:“百足之虫,虽死犹僵,残狼是棵枝繁叶茂的大树,怎会如此轻易就枯萎腐烂?” “大师讲得在理,可残狼的首领一死,群龙无首,他们再妄图刺杀江湖大户或朝堂要员,也绝没有以前那么得心应手了。” 宝公摇头否认:“初新真的是残狼头子吗?残狼首领的身份向来是个秘密,为何公布得那么快,那么彻底?” “大师的意思是?” 宝公忽然不说话了。过了很久,宝公绝望地盯着面前的茶盏,有气无力地问道:“我最近是不是话变多了?” “大师本就健谈,近来可能心情不错,话便说得多些。” “我以前很少说话,即使别人求我算命相人,我也只给寥寥数语……” 宝公沙门的眼睛黯淡了,他接着自己的话说道:“我现在的话变多,只因我已变得太老了。” 第四十五章 白马寺的夜谈 “太老”的意思,往往就是“离死不远了”。宝公沙门似乎看到了什么奇异的景象,略带惶恐地对元欢说:“离开这里,快离开这里。” “大师……”元欢从未见过宝公如此失态,他不明白是何事令宝公恐惧如斯。 一个能知未来事的人,为何会对未来感到惊惶?既能预料,就能未雨绸缪,或许可以改变原来的结果。 可最让人绝望的就是,无论你如何兜兜转转,都无法摆脱命运女神的恶作剧。 静谧的夜晚,梧桐树的树影里走出一个人,一个蒙面的人,径直来到宝公沙门和元欢所在的亭子前。 元欢问道:“你是残狼的人?” 蒙面人摇头。他只有一双眼睛露在外面,一双燃烧着的眼睛,即使在摇头时他的双眸也好似直直地盯着前方,充满了情感与热望。 元欢微笑着,说:“既然不是残狼的成员,不如坐下,与我们喝杯茶。” “我不喝茶,不爱喝。” “那你爱喝什么?” “酒。” “能喝多少?” “多多益善。” 元欢被逗乐了,宝公的脸色却仍然很难看,一向好客的他只说了句“喝茶比喝酒好”。 蒙面人点了点头,道:“喝茶只有一点比不上喝酒。” “哪一点?” “茶喝不醉,酒却可以。” “醉了又什么好处?” “醉了便不再烦恼,不再痛苦。” 元欢细呷一口茶水,笑呵呵地说:“阁下看起来并不像很烦恼很痛苦的样子。” 蒙面人没有回答他,而是冷冷地对宝公说:“不要再谈论关于残狼的事情,你会引火上身的。” 宝公双手合十,行了个礼,缓缓退出了庭院,回到自己的厢房中。 晚风干燥,月光柔和,亭中只剩下了元欢和蒙面人。 “想不到你还活着。”元欢叹了口气,不知是在赞叹还是在感慨。 “有人救了我。”蒙面人对元欢知晓自己身份一事丝毫不感到惊讶。他甚至认为,洛阳城若只有一人认得出自己,那个人一定会是元欢。 元欢不过同他只见了两面而已。 “我听闻那一剑刺入你的左肋,伤及心肺,不及时送医,谁还能救得回来?” “救我的人正是要杀我的人。”蒙面人坐到了宝公沙门的短榻上,显然是想同元欢长谈一番。 “你是说,残狼派人杀你,又派人救你?” “是不是很蹊跷?”蒙面人不好意思地笑了。 “的确令人费解,可我已猜了个大概。” “哦?” “杀你,是要利用你首领的身份,制造残狼组织式微的假象,救你,则是要让你替他们办事。残狼的成员虽然本领高强,却个个身负残疾,夜里不要紧,白天行动则过于招摇,我说的可对?”元欢凝视着蒙面人的眼睛,不紧不慢地说出了自己的猜测。 “要不怎么人人都夸你天纵奇才呢,说得一点儿也不错。” “残狼试图借此机会在江湖中销声匿迹,我想,他们肯定酝酿着更大的阴谋,你之所以提醒宝公大师不可多言,正是想保护他,免遭残狼的追杀。” 蒙面人点头,他觉得元欢简直是他肚子里的蛔虫。 “不过你肯定不会特意来这白马寺,你与宝公大师本无交集,非亲非故,你来这里,是想找我,拜托我做一些事情。” 蒙面人沉默了,他的双眸浸染了很久的哀伤。 “洛阳城中可予信赖者不多,你帮过我一次忙,所以我知道你应该不会拒绝帮我第二次忙。” 元欢笑得有些无奈:“第一回的人情还没还,你就想欠第二回人情了。” “正因为第一回的人情没还,我才敢厚着脸皮来求你。” “你说,什么忙?” “帮我照顾好我的几个朋友。” “哪几个?” “你耳目众多,消息灵通,又是个十足的聪明人,我在洛阳的朋友并不多,一只手数得过来。” 元欢颔首,郑重地说道:“我答应你。” 蒙面人倒了一满杯茶,摘下捂住口鼻的面巾,一饮而尽,正是几日前传言死于邙山的初新。 元欢调侃道:“你这是喝酒的法子,却不是喝茶的方式。” “茶应该怎么喝?”初新不懂茶道,正欲向元欢讨教。 “首先,倒茶不可满杯,茶不像酒,一者烫,一者温,倒满的茶客人不好接手拿。” 初新失笑道:“说的在理,幸好你们的茶已有些凉了,否则我恐怕要烫个满嘴泡了。” “此外,喝茶最好小口喝,不可如喝酒般豪饮。” “这是为何?”初新不懂,同样是用来喝的东西,怎么酒能干杯,茶却必须小口啜饮。 元欢大笑道:“正是为了将茶客与你这种酒色之徒区分开来。” 初新亦不觉莞尔,面前这位王爷毫无架子地开着玩笑,倒令他有种相见恨晚之感。 “改天,或许我们可以喝杯酒。” “我一直都有空,莫忘记,我是洛阳最闲的人。” “好,我若是……若是能回来,一定会来找你。” “你要去哪里?”元欢为初新倒了半杯茶,关切地问道。 “我以前认为,你是个很可怕的人。”初新没有回答元欢的问题,自顾自说着。 “因为我总是笑?” “是的,我不相信总是微笑的人,让我觉得很虚伪,不真实。” 元欢苦笑道:“生在帝王家,要学会的第一件事就是微笑。” “很多人说,你生下来不哭,只笑。” “很多人说的话,往往是假的。你想,很多人还说,你已经死了。” 二人又大笑。 “现在,我已将你视作朋友。” 元欢看着初新的脸,过了很久,才一字字问道:“我们真的已是朋友?” 初新在点头。 元欢的笑容依旧写满了神秘,他问初新:“残狼是否正让你去做一件大事?” 初新打断他:“不要问这些,知道的越多,越容易把你也拖入险境。” “你不想着反抗,却助纣为虐?” 初新无话可说,只能再报以沉默。 元欢没有放弃,继续追问道:“告诉我,或许我可以帮你。” 初新有些无奈,摇头道:“你帮不了我,他们手里握着我朋友的性命,我不知道他们把她藏在哪里。” 这个朋友自然是晴。将妇孺挟持作为人质,是残狼一贯的残忍手段。 元欢不再说什么,残狼这股强大的势力在被人遗忘的同时也将变得愈发可怕。 即将到来的危险并不难应对,最难应对的,恰恰是看不见危险时的松懈和疏忽。 这一步以退为进,不仅将尔朱荣一方抬到了风口浪尖,隐藏了自身锋芒,更是骄兵之计,让对手滋生懈怠。 “不过,残狼也并非毫无损伤。”初新像想起什么似的,随口提了一句。 “残狼除了明面上死了个头子,还丢了什么?”元欢打趣道。 初新的语气变得充满敬畏:“向阳子遇伏被杀。” “向阳子?天水第一剑客向阳子?” “正是,他自七夕一战后双目失明,加入残狼成了一名杀手。” 元欢唏嘘不已:“七夕之战是昔年江湖中两大顶尖剑客的对决,想不到之后居然还有这般曲折。要杀向阳子这样一个人可不是件容易的事情,是哪些人干的?” 初新慨叹道:“只有一个人。” “近来江湖上又出了什么不知名的年轻高手吗?” “那个人已算不得年轻,五十岁的年纪,看着却像个古稀老人。” 世间本就有许多人,因为极度的悲喜和敏感的神经,老得比常人快,快得多。 相传伍子胥为了逃避楚王的追杀过昭关时,苦于没有易容改扮的办法,愁得要死,一夜之间,黑发皆成银丝。 元欢道:“据我所知,向阳子也差不多五十岁而已。” “杀向阳子的人和向阳子年轻时本是最好的朋友,后来也正是他同向阳子在七夕决战,击败了向阳子。” “可我听闻,那场决斗的结果是一死一盲,向阳子既然瞎了,他的对手自然是死了。” “死不一定是输,何况那个人并没有死。” 元欢不禁好奇地问:“没有死?那为何后来再没有关于那个人的传闻?” 初新长叹道:“只因他获胜的手段卑劣,已无颜再做一名剑客。” 元欢没有再细问下去,而是静默地听着。 “后来,他顶替了鲁胜班的身份,在洛阳城中做木工活,就在最近,他杀了向阳子。” “也就是说,这些年在洛阳制做刀鞘剑鞘的鲁胜班一直是他?” 初新说出了自己的猜测:“或许他杀了原来的鲁胜班,或许他是鲁胜班的儿子,或许他从来就是鲁胜班本人。” 这些秘密随着鲁胜班的死而被尘封掩埋。 “现在的鲁胜班死了?” “死了。他刺死了向阳子,自然也不能再活下去。” “为什么?” “因为他们都将对方视作自己生存下去的意义,向阳子要向鲁胜班复仇,而鲁胜班想要堂堂正正地击败向阳子。” “可鲁胜班这副身躯并不足以杀死向阳子。”元欢见过鲁胜班,他知道鲁胜班是个四肢僵硬、矮小佝偻的老人。 “一个人尽力去做一件事的时候,谁也无法预料他有多大的潜能,鲁胜班的确击败了向阳子,用的还是一柄木剑。” 第四十六章 多话的名医 木剑可以杀人,在鲁胜班之前,这是个天大的笑话,可在他之后,却成了江湖人津津乐道的传闻。后来,有许多人效仿鲁胜班的做法,用木制的武器杀人,有些使的是木刀,有些使的是没有枪头的长枪,还有一些功力高深的人使用的是木制的暗器。 木制暗器经过飞行后仍能扎入人的皮肤,催动暗器者的指力必须非常强劲,木制暗器的使用者们藉此炫耀暗器水平,也作为向鲁胜班这位开木制武器杀人先河的宗师的致敬。 可悲的是,鲁胜班年轻时的经历和后半生萦绕在他心头的痛苦却从没有人过问。 江湖人不计过往,只论成败。 “木剑?杀向阳子的居然只是一把木剑。”元欢显然对初新的这番说辞很感兴趣。 “或许,也只有木剑能够杀向阳子。”初新的样子却像是在感叹造物的奇妙,命运的诡谲。 元欢不解道:“为什么你说只有木剑才能杀向阳子?” “因为木剑在挥动刺出时发出的声音很轻。” 元欢听懂了。向阳子是个瞎子,辨析战局的能力大半来自他的听觉,如果对手的武器很少发出声响,向阳子便很难判断位置。 “可向阳子毕竟瞎了二十年,听声辩位的本领要比普通人好太多了。”木剑杀人一事对元欢而言还是有些难以置信。 “鲁胜班考虑到了这一点,他在年轻时就是一名能与向阳子齐名的剑客,对敌经验丰富,他特意在腰间别了一把匕首,左手用匕首和向阳子正面相抗,右手伺机以木剑制胜。” 元欢在脑海中检索许久,有些茫然,问:“他年轻时叫什么名字来着?仿佛就在嘴边,却又说不上来。” 初新也说不出。他自讥自嘲般笑道:“向阳子的轶事江湖中尽人皆知,连向阳子年轻时爱慕姑娘的小名也有不少被人传道,而他却连姓氏都不为人所知。” “这可能只因他屈居于向阳子之下而已。” 这是元欢的推论。 他的推论一向很准确。 第一名总能被捧上天,而第二名却无人问津,人类的记忆力并不好,永远只记得住关于登上顶峰者的点点滴滴。 “他们本是朋友,却因为这一点执念,毁了彼此的后半生。” 元欢缓缓地说道:“人心中埋藏着混乱的因子,嫉妒、愤怒、仇恨、贪婪,都足以引起劫难。我听说在极西之地,有两个国家的国王发起过一场旷日持久的战争,起因却仅仅是一个女人。” “一个女人?” “她是其中一个国家最美的女人,是该国的王后,另一国的王子拜访该国时,与她一见钟情,二人为爱私奔,却连累两国民众罹遭苦难。” 初新喃喃道:“这究竟是为什么?” “王子与女人为了情欲,两国国王争的却是颜面。” “为了情欲和颜面,将千千万万无辜人民置身于水火……” 元欢笑道:“孟子说人性本善,荀子说人性原恶,我却认为人性是善恶掺杂的,追求爱情是好事,保存颜面也无可厚非,但问题在于,人总将自己的东西看得比他者珍贵得多。” 初新点头肯定。王子看重爱情胜过本国民众,国王为了维护尊严不惜士卒性命,这都是出于凡人的私心。 人无论多么高尚,都避不开自己的私心。 元欢总结道:“所以与其讨论人一出生是善的还是恶的,不如说人生来就是自私的。” 他的总结就如同他的推论一样鞭辟入里。 “残狼行事诡秘,你为什么会招惹到他们?”想起之前元欢遇刺的经历,初新好奇地问道。 “我曾经同其中几人交过手,算是挫败了他们的一次阴谋,或许是怀恨在心吧。”元欢淡淡地说着,显然并没有将那次危险放在心上。 “凡事还是多加小心,残狼可能另有所图也说不定。” “好。” 一时无话。 说不出话的节点来到,就意味着分别已近。 元欢忽然说道:“我虽然不知道你要去做什么,可我猜得出这件事必定凶险。” 初新道:“是。” 元欢提醒道:“这或许是残狼的驱虎吞狼之策,引你同他人相争,他们不费兵卒,不损气力,便能从中获利。” 初新道:“很有可能。” 元欢看着面无表情的初新,顿了顿,继续道:“就算你听从残狼的指挥,你的朋友也不一定安全,他们完全可以继续挟持着,直到把你利用至毫无价值,将你身上的一丝一厘全部榨干为止。” 初新只是说:“我知道。” “明明知道,却还是要去吗?” “我只有去,残狼才能给她生路。” “抛开情感因素的干扰,或许你会有更好的办法。”元欢没有说下去,没有将他的意思点透彻,但他相信初新听得懂。肯不顾朋友的安危,初新才能脱离残狼的控制与摆布,才能有机会反击,甚至最不济的,初新可以远遁,销声匿迹,自我保全。 “我是个不怎么聪明的人,想到的总是些笨办法。” 这是初新的回答。 他的回答很简单,可这简单的回答却让一向聪慧的元欢也说不出话来。 初新已和元欢道别,他没有过多透露残狼同自己的行动计划,因为他不想让元欢受到牵连,他不想任何一个朋友身临险境,所以他永远无法理解鲁胜班为什么要与向阳子决斗。 是不甘,是忏悔,还是鲁胜班已想通? 想通这种逃避的生活终究难以为继,当曾经的愧疚和现下的恐惧一同袭来的时候,鲁胜班重新成为剑客,用合理而不卑鄙的方法,取得了合理而不卑鄙的胜利。 很少有人目睹这场战斗,包括初新也没有亲眼见到,但他不难从旁人的描述中感受到两人临死前的痛与快。 几日来,医治初新伤势的人是个须发皆白、啰嗦多话的侏儒,初新就是从这侏儒的喋喋不休里了解到了向阳子同鲁胜班决战的情况。 “鲁胜班突然出现,用匕首偷袭,但这一下动作很慢,像是虚招,显然只是想将向阳子逼退,与随行众人分散,创造一对一的局面。”老侏儒比毡帽壮汉和“蜀中五虎之首”的冯超还要矮一截,可说话却是条理清晰,掷地有声。 初新那时伤势极重,刚刚苏醒,就躺着听他讲。 “我说你小子的体格是不赖,不枉我用了这么些珍贵药材,说到哪儿了,哦,一对一,”侏儒唾沫横飞,看着很有兴致,“向阳子与鲁胜班过了几招,便认出鲁胜班就是当年刺瞎他双目的人,你也学剑,应该知道的嘛,通过剑路可以判断一名剑客的身份。” 初新想点头,可他通身上下似乎都被什么给固定住了,动弹不得。 “你别乱动,老朽的脾气可不太好,你看看,都被你给打断了,我又要想想自己讲到哪儿了,”侏儒随手抓了四把药材,一股脑塞进药罐里煎,“我早就瞅着向阳子不太正常,一天到晚杵在一处地方,果然,和那鲁胜班打着打着,竟然都哈哈大笑起来,打得越凶,两个人反倒越高兴。” 只因他们是一生的劲敌,只因他们是由劲敌变成的朋友。 “我要是有这么个把我弄瞎的老朋友,我一定下药让他胡子头发全掉光,然后再慢慢弄死他,死之前最好将他制成人彘,丢进厕所,嘿嘿,你别怕,医者仁心,你又没弄瞎我,你慌什么?”侏儒摸了摸初新的额头,看他的眼神似有些色眯眯。 初新恨不得再昏一次,昏到伤势痊愈再醒来。 他实在没有见过如此猥琐的医师。 侏儒又忙着抓药去了,一边抓还一边念念有词:“二两,三两,二两。” 初新见他每次伸手之前都会喊几两,疑怪道:“莫非说几两便能抓几两吗?” 侏儒分出神来望着他,眯着眼睛道:“老夫这双手,天下罕有,不是和你吹牛,我说抓二两,绝不可能多抓一钱或少抓一钱,一定正正好,你那道伤口就是我给缝上的,缝得不光细致,式样还好看,你不信自己摸摸,哦,我忘了,你现在不能动。” 初新哭笑不得,这白发侏儒年纪虽大,说话却似孩童般滑稽,一点儿也不庄重。 “多谢前辈搭救,敢问前辈高姓大名。” 侏儒摆手笑道:“高姓谈不上,姓许,不过说起来许姓倒是和神农氏能搭上边,也算是高姓吧,大名不敢当,叫伯纯,我娘就生了我一个,是家里老大,哦,这么算起来,名字也不算小。” 初新本已被逗乐,听完却惊掉了下巴:“您就是人称‘河阴华佗’的许伯纯?” “啊,是有这么回事,老喜欢拿我和东汉末年那老东西比,说我既无发明,也没创造,单纯就是医术高超,人家华佗又是五禽戏,又是麻沸汤,可真烦。” 初新怎么也想不到,当世名医许伯纯是这样一个侏儒,可他神奇的医术又不得不让初新相信,短短几天,初新已感觉身体恢复了七成。 所以他才能执行残狼首领委派给他的任务。 第四十七章 只缘身在此山中 月夜,洛阳,铜驼街。 一家酒馆静默而亲切,初新却说服自己,不能再走进去。 敏早已放下了手中长剑,安心地过着自己的生活,之前两次将她牵扯入局已让初新愧疚万分。在这个时代,剑是保命的武器,可又不足以谋生挣钱。想用剑发财致富,除非你是一个顶尖的高手,否则有钱了也无福消受。 最憋屈的事情正是用命赚钱,无命享用。 初新有时候很佩服敏,他觉得敏比他聪明得多,懂得早早退出剑客一行,做一些能发财又安全的营生。 剑客是没有明天的一种人,腰间悬挂长剑就意味着生死系于一线。 他现在要去做的,就是剑客该做的事情。 尽管他不愿意,可他已别无选择。 因为晴。 他不清楚这个决定是否妥当,毕竟晴只是一个才认识十天的人,就算他见到好看的女人脑袋会发昏,晴也毕竟是个有夫之妇。 初新知道这一点。 他必须承认自己心存私欲,并没有那么高尚,可那私欲或许也仅仅只到好感而已,更多的只是血气,少年人的血气。 他已二十七岁,算不得少年,可少年人的血气却是七老八十的人都能拥有的。年轻并不只见于光嫩的皮肤、通红的脸颊、灵活的关节,年轻还存在于心里的那股劲儿。 他要维护的是那股劲儿,残狼的首领要击溃的也正是他那股劲儿。 初新见过残狼的首领,虽然见到他时,他脸上戴着雕刻着笑脸的面具。 他替初新换了药,并且亲自一勺一勺喂给初新。他喂得很慢,手却很稳定。初新一点儿也不客气,他喂一口,初新就吃一口,大大方方,毫不拘束。 初新的手还没有半点儿力气,所以他不必烦恼要不要出手去摘那张面具。 在没有选择的时候,初新的想法一向很简单。 他看到了一双很秀气的眼睛,那双眼睛也正盯着他。 “多谢。”初新笑了笑,笑得很自然。 “不必客气。”喂药的手仍然没有丝毫抖动,那声音却不粗,甚至有些像个女子。 残狼的领袖居然是个女的? 一个女人如何统领这些阴暗残缺的灵魂? 初新根本没有见怪的样子,只是调侃道:“你近来让我背了不少黑锅呐。” 面具中传来一阵轻笑:“这倒是有些对不住,可我们需要你背这黑锅,担这罪名。” “为什么?” “因为我不愿摘下面具,更不可能故意让人在我左肋处开一个洞。” 残狼首领的身份一直成谜,作为能够号令残狼这个组织的神秘高手“公子”,自然绝不会将自己置身于危险之中,只因他的命已不是他一个人的命,从某种意义上说,他的命比一般人要紧得多。 “所以你四处造谣,让我顶替骂名,顺便命人在我的身上捅了一剑,是吗?” “故此我心里有愧,又命令许伯纯先生将你医治好,还为你换药。” 面具下的声音依旧温柔镇定,就好像他根本没有做过这样的事情。 初新叹了口气道:“身体或许能够恢复如初,可很多东西并不像伤口一样能够愈合。” “我明白。” “你若真的明白,就不会败我名声,让我在洛阳四面树敌了,”面对他轻描淡写的态度,初新只能苦笑,被诬陷为残狼首领后,他负剑伤十三处,刀伤五处,暗器伤一处,更是跌进洛河,喝了好几口浑浊的河水,“现如今即使我伤愈,也难再于洛城立足,恐怕得乖乖回我的江南老家,躲到你真死了为止。” 面具后的人显然被逗笑了,放下碗,他说:“你若还活着,你迟早会死。可你若是死了,你便能永远活着。” 初新听不懂,或者说,他只听懂了一半。 “公子”继续说下去:“我会派人散播三叔庄园一战的消息,很快,整个北方就会遍传你的死讯,碰巧的是,你的死讯也就是我的死讯。” 初新恍然大悟:原来“公子”想借初新的死制造假象。 假象就是,“公子”已逝,群狼无首。 独行的狼依旧可怕,可远不如群狼令人惊惧,群狼变成独狼,的确可以让许多人松一口气。 “可是,为什么要选择我?”初新觉得这个选择并不是什么巧合,他相信自己还不至于那么倒霉。 倒霉到被随手指认成一个令人闻风丧胆的刺客组织的首脑。 “我思来想去,洛阳城里够格的人只有你一个。”这是“公子”的答案,简单到初新有些摸不着头脑。 “我不过刚来洛阳半月,整天也就是在一家酒馆喝喝酒,欣赏欣赏过路的姑娘,无名小辈而已……” “公子”打断了初新的自谦:“才半个月,你就阻挠了我手下的两次行动,我没记错的话,千面人也是被你抓住,交由虎贲司押送廷尉府的。” 初新愣住了。这些事他倒是一件不落都干过。 “千面人既然能杀掉穆虎,足见他本领极高,又颇富心计,这么样一个人败在你手上,你何必谦虚?” “我总觉得千面人的武功不及穆虎。” “公子”笑道:“可终究穆虎还是死在千面人手上,无论千面人用的是什么手段,死了就是死了。” 从结果出发来看,这句话一点儿毛病都挑不出。 初新道:“单论本事,比我好的或许大有人在。我想这不足以成为你选择我的理由。” “一点儿也不错,我选择你的另一个原因是,你不杀人。” “不杀人?这哪里像是一个杀手组织的头领?”初新砸破自己的脑壳也想不到这居然会是“公子”的第二个理由。 “残狼的头领是一个平日里看起来从不沾血腥的人,岂非更加可信?” 初新咀嚼着这句话中的意思,忽然想通了。“从不杀人”在世人眼中就是残狼首领最好的伪装,有这层关系在,初新反倒有欲盖弥彰的嫌疑,更加像是一个嗜血的刽子手。 见到“公子”之后,初新第一次油然而生一种恐惧,这种恐惧并不源自“公子”的地位和武功,而源于“公子”对人心的洞悉。 人是一种会怀疑的生物,怀疑的特性是:看起来越清白,嫌疑就越深重。 “公子”合理地利用了这层怀疑,只用几句流言就将初新逼入了进退维谷的境地。 “从一开始,我的‘死’就是注定的?” “是注定的。” “我死在谁手上都无所谓,真死和假死都没区别?” “没区别。” “你们要做的,就是在我死后,让世人相信,我已是个彻彻底底的死人?” “差不多。” 初新有些恼怒,喊道:“那你为何还要救我?” “我说过,我心中有愧。” 初新冷冷地说:“你那点愧,不如留着,等我死了以后为我烧点纸钱。” “公子”又用怪异的声音笑起来,坦白道:“其实我留着你还有用,你的朋友也求我不要杀你。” “我的朋友?”初新记起了与他同回三叔庄内的晴,质问道,“她现在在哪儿?” “想知道?想的话,替我做件事。” “什么事?” “替我杀个人。” 初新摇头拒绝:“我不杀人。” “公子”问:“真的不杀?” 初新答道:“真的不杀。” “从来没有人能拒绝我的要求。” “不如我来做这拒绝的第一人。” “公子”起身,柔声说:“我们不妨来做个游戏。” 初新有些好奇:“什么游戏?” “猜谜。” 正说着,“公子”打开悬挂在不远处的鸟笼,一只手抓住了笼中的鸟,问道:“你猜,这是鸟儿是活的,还是死的?” 初新愕然。 他已明白“公子”的意思,晴就像捏在“公子”手中的鸟儿一样,生死完全取决于初新的选择。这个谜题初新根本赢不了,说鸟是活的,“公子”只须稍稍用力,活鸟就成了死鸟,反之亦然。 “公子”的风度仍是那么完美,姿态手势依旧柔和,可在初新眼里,“公子”已完全换了一个人,成了彻头彻尾的群狼之主。 初新叹了口气道:“我猜鸟是死的,你放了它吧。” 这个“它”,自然也指代晴。 “公子”大悦,松开手,关上鸟笼,回到座位,同初新讲了自己的计划。 初新本不愿杀人,听完“公子”的计划,他更不想动手了。 要杀这个人,他得翻过层层宫墙,骗过重重眼线,得手前不得安宁,得手后安宁不得。 要杀这个人,他或许得斋戒三日,焚香祷告,祈求上天庇佑。 杀这个人付出的代价,可远远不止负伤那么简单,甚至不是一死能够了断的,可能死前要褪一层皮,死后会被挫骨扬灰。 只因他要杀的人并非普通人,而是当今天子。 天之子。 第四十八章 谁道红颜如祸水 “看来我没有选择的余地了。”初新苦笑道。 “的确没有。”“公子”的回答十分平静,就好像他从未强迫初新一样。 只有初新明白,“公子”逼自己做的这件事有多困难,多凶险。 “我能问问为什么吗?” “什么为什么?” “为什么你要我刺杀天子?” “没什么,只是觉得这样比较好玩。” 好玩?“公子”决定一件事的标准居然是“好玩”? 残狼首领选择刺杀目标的方式是否太草率了些? “纯粹只是为了给你解闷?”初新脑海中闪过一万个厌恶的念头。 他最反感将别人的生命视作草芥的行为。 “是的,为了让我解闷。”“公子”说着说着,不自觉地笑出声来。 “哼。”这声冷哼初新憋了很久,终于不自觉地从鼻腔中钻出。 “你觉得很随意?”“公子”问道。 初新便点点头。 “我也觉得很随意,可世间的事情就是这么随意。” 初新愣住,显然还不太明白。 “公子”解释道:“举个简单的例子,人的生死。为何有人昨天仍活得好好的,今天就忽然暴死?” 初新说不出为什么。他知道向阳子就是个典型,在与鲁胜班一战之前,初新觉得这个瞎眼的剑客还能再活上十来年,不成问题。 “公子”见初新被难住了,继续道:“再比如这洛阳城里卖官鬻爵的人,花了大价钱却不知道自己做什么官儿,只因官阶官位全要看有无空缺,尚书三十六曹,能分去哪一曹永远是个未知数。在诏令下来前,这一切也显得如此随意。” “公子”最后补了一句:“这世道就是这么滑稽可笑,不是吗?” 初新沉默了,沉默意味着他放弃了反诘,认可了“公子”的说辞。 “公子”开始讲解他的方案:“计划说易不易,说难也不难,郑俨府中集会选中的四人马上就要随郑俨入宫赴宴,这场宴会的目的正是铲除异己。” “郑俨?我记得他选人标准一为味觉,一为酒量,一为赌术,一为剑技,这和铲除异己有什么关系?” 初新觉得奇怪,除了剑技,其余三者没有一样可以伤人。 “郑俨贵为中书令,可惜靠的全是太后的裙带,朝中反对者不少,他打算效法赵高,以指鹿为马之法标记政敌。” 秦末,赵高为了巩固自身权力,命人牵来一匹鹿,当着众朝臣的面说成是马,有人反对,有人附和。 很快,反对者被赵高派人秘密暗杀,一个不落。 初新喃喃道:“指鹿为马,指鹿为马……” “我的手下还没有刺探到郑俨具体的手段,可一旦郑俨的毒计用成,朝庭将是郑家的一言堂了。” 初新忽然想起什么似的,说:“那天子呢?天子难道全然不知?” “公子”的语气变得很尖酸:“他就算知道又怎么样?当今天子幼弱,朝政全由胡太后执掌,生杀予夺之权皆不在天子。” “这么说来,天子只是个傀儡,何必还要我去杀呢?” “公子”呵呵笑道:“我说了,我让你刺杀天子,主要是图一乐。” 初新也哈哈大笑起来:“绝不会那么简单。” “是吗?你为何觉得不会那么简单?” “因为你是公子。” 这是句很奇怪的话,“你是公子”,这岂非天经地义?可“公子”却像被一语道破天机,静默了很久。 “正因为你是公子,你绝不会如儿戏般决定这么重要的事情。” “公子”没有再同初新讨论这个问题,而是接着陈述他的计划:“你先要取得天子的信任,等成为天子的近臣之后,下手的机会就会变得更好更多。” “如何才能取得他的信任呢?” “不难,只须你在宴会上粉碎郑俨的阴谋,向天子表明你的忠诚可靠。” 初新长叹道:“那看来我要得罪的可不只是天子一个人。” “公子”大笑:“你既然要得罪天子,又何惧再招惹一两个大人物?” 另一边则只能以苦笑回敬:“你说得不错,既已惹了大麻烦,再多一二又何妨。” 人生有时就是如此奇怪,烦恼从无到有,像是天要塌下来,烦恼从一个大的增加到两个大的,反倒没有什么太隆重的感觉了。 关于“公子”的回忆戛然而止,因为初新听见有人在叫他。 只是简单的一声“喂”,可初新却分辨得出声音的来源与去处。 他一回头,就瞧见了永宁寺门口见过的那双美丽的大眼睛,心想:难道我的伪装本领那么差劲吗? 他正蒙着脸,不知该不该回应露白。 他终于还是回答了一句“诶”。 “他们说你死了。”露白嘴里言语道,脸上却写满了笑容。 “他们”指的就是那些消息灵通的江湖人士。 “他们说的话,往往不太可信。”初新打趣道,他很开心,起码洛阳城里还有一个惦记他死活的人。 “可是连我在古树中的姐妹们也都说你死了,死定了……” “我本来的确是该死,的确死定了,可也不知道为什么,我现在活得比大多数人都还好些。”初新一手叉腰,说话又开始油腔滑调。 “接下来,你要去哪儿?”露白忽然小声地问。 “接下来……”初新说不上来,因为他接下来要做的事情无异于找死。 他总不能告诉露白自己要去找死吧。 于是他灵机一动,称自己接下来要找个地方睡觉。 他的确需要充足的睡眠,充足到能让他养够明天赴宴的气力。 他本打算找个干净的角落将就一晚。 像他这样的剑客,睡哪里其实都可以,无非睡得舒服不舒服、习惯不习惯的分别,无数次的露宿街头早已培养了他随遇而安的能力。 “去哪儿睡?”露白好像并不打算饶过他。 初新又回答不出来了,半晌才支支吾吾道:“哪儿……哪儿都行。” “你这个样子,哪儿也去不了,要是睡在大街上,如果醒得不够及时,还容易被人乱刀砍死,”露白认真地分析道,“你若是不嫌弃的话,去我家?” 初新的心跳骤然加速,可抬头看了眼露白淡然的表情,又暗骂了自己一句畜生。 无论神性多么富足,人或许终究还是一种动物,极容易被欲望和冲动支配。 他最后还是选择睡在露白家里,就在床边的地上,不必风餐露宿。当然,不管怎样,初新心中仍是有所憧憬的,这和他被穆虎通缉时睡在敏房里的感觉完全不同。友情可以模糊性别的界限,可欲念只会时时刻刻提醒男女听从天性。 他毕竟是个凡人,年轻旺盛,精力充沛。 为了克服这种天性,他决定说些话让自己分心。 “听闻古树的成员都很有钱,你怎么不换套大点儿的房子住住?”露白的屋子很小,拥挤而杂乱,外面也只带了一个很小的院子。 “你以为这套小宅子很便宜吗?”露白笑着反问道。 初新忽然意识到自己的问题多么幼稚,在洛阳,普通人工作一辈子都买不起这么一处小宅,大多数人居住在城郊,或者有幸成为奴隶,能和贵族的狗挤在一块儿。洛阳还有一处商代遗民的居住地,破败、酸臭,可那里的人执拗,不愿搬离,整个族群的人就缩在暗无天日的角落中度过余生。天子后妃、王侯将相,不费吹灰之力就能坐拥一大片土地,就能享受金银雕砌而成的宫殿,同这些人比起来简直天壤之别。 初新不禁问自己:这一切究竟是为什么? “何况,我也不会在这里待太久,买小的就行。”露白补充道。 “为什么?这里不好吗?” “好是好啊,时下最新最好看的衣裳、闻起来最舒服价格最高的香囊、天底下地位最尊贵的那些人都在这里,只要有钱,在洛阳生活就永远不会感到无聊。” “是吗……”初新又像是说话,又像是叹气地应了一句,他心里冒出了一种前所未有的失落,一种小时候在家乡和阿青玩闹时绝不会产生的情感。他像是明白了,这个世界还有一套法则,一套自幼想成为侠客保护阿青的他难以理解的法则。 话在露白嘴里似有魔力,别人或许也向他说起过这些世俗的规则,可谁也不曾像露白般动摇他的信念。 “古树的人不能长久待在同一个地方,我们很容易得罪人,而且往往得罪的不是一般人。”露白碎碎念道。 “所以元瑾才要对你不利?” 露白皱了皱眉,眼里流动着嫌恶,说:“他只是个色迷心窍的纨绔子弟而已。” 初新沉吟片刻,又问:“那你搜集千面人的面具做什么?” “有了这些面具,我自然就不用怕别人打我主意了。” 见初新一副懵懂的样子,露白笑嘻嘻地说:“若是我长满麻子,鼻子是塌的,元瑾还会起歹意吗?” 初新跟着笑了,笑得有些无奈。有无数人梦想有一副姣好的面容,也同样有人因美貌而烦恼。 她们都没错,世俗的爱美之心亦无可厚非,错的是元瑾这样的人。 第四十九章 浊酒不销忧国泪 “离开或许是个不错的选择,洛阳虽好,非久留之地。”经历了这些天的波折,初新吐出这句感叹就像呼吸般自然。 “那你呢,你为什么还要回到这里?” “我?我想来就来,想走就走,谁又拦得住我?”这是初新的老毛病,有人问及他的难处时,他总能嬉皮笑脸地遮掩过去。 露白盯着初新的眼睛,盯得他有些不自在。 “你这样看着我干嘛?” “你终究救过我一次,我虽然武功不如你,可未必帮不上忙,当作是我的报答罢。” 初新没想到她会这么说,他也并没有打算要什么报答,可显然露白话里的意思明晰,她猜到初新的境况不太乐观,想试探着问出些头绪。 “你只要下次不装作跳楼点我穴道,我就谢天谢地咯。”哈哈一笑间,初新又搪塞了一遍。或许他真的需要别人的帮助,可他总是骄傲得很,总以为自己什么都能应对,即使之前在屋顶像个受惊的孩童般躲藏了许久,在拒绝他人的好意时仍是既顽固又执拗。 他听到露白叹了口气,很轻,很微弱。 他再次重拾意识已是早晨的事情了。露白还睡着,背对着他。初新努力不去看她起伏的肩背,将“七月”悄悄放在她枕边。他还想写一张纸条,描述自己的青铜剑多么惹眼,会给自己带去诸般不便,决定暂时寄存在她这里,可无奈找不到纸笔,寄希望于露白可以意会。 其实他只是想让阿青留给他除回忆以外的最后一样东西得以保存。 或许很快,他连回忆都无法留住。 走出屋子时,第一缕阳光刚刚照在他身上,有些清冷,却又带给他力量与信心。 缠好头巾和蒙脸的布之后,他向太庙走去。手中无剑,背后连把菜刀也没有,初新很镇定,一是由于太庙春祭,不可造杀孽,无人胆敢胡来,二则是因为他尚不知郑俨的把戏是什么,必须保持头脑的冷静。 北魏前期,西郊郊天与东庙祭祀在国家祭祀中居主导地位,这是鲜卑族的传统,但孝文帝改革了这一习俗,以华夏郊庙制度为正宗,用他独特的方式显示了这位君主对汉文化的尊重,对胡汉交融的期盼。 谷雨已过,春雨贵如油,这时间的江南差不多秧苗初插、作物新种。雨水和春阳对于在太庙祭拜的众人而言并不重要,可能也有些许影响,不及时的雨水会让某地受灾,之后受灾的情况会以文字的形式呈报到一些人手中,搅扰他们片刻的安宁。 选拔而出的另外三人早早立候于太庙一角,初新很轻易就找见了那孤傲的少年,白衣金冠,风袂长剑,冷得像雪山上的冰。 郑俨显然没想到初新还敢出现,脸上满是讶异,可想到廷尉府和虎贲司都没有发出什么通缉,随即展颜道:“果然守约。” “郑大人开口,庶民不敢不从,何况来此一趟还有钱可拿。”初新笑嘻嘻地回答道。在这一问一答之前,初新已经悄悄扫视了太庙的角角落落,看是否有甲士埋伏。 事实证明,他想得太多了,可他又不得不想多。他实在不敢相信郑俨能在如此庄严肃穆的祭典中只手遮天。 初新对权力的威势认识得仍太少。 权力要杀人,从不用借助刀兵,自会有向往高位者自愿成为权力的手中刀,掌中兵。 需要的,仅仅是郑俨的一句话罢了。 王族亲贵、高官要员很快到齐,铜驼大街道路被封,专为祭祀巡游之用,当然,也是为了防止有奇怪的人混入其中对天子不利。 初新披上了一件奇怪的蓑衣,周身贴着布条,面容隐藏在一顶粗布帽兜中,郑俨的仆从告诉他,他正扮作雨神赤松子,祈求未来风调雨顺。 赤松子有啥呼风唤雨的本事初新倒不清楚,他只知道关于赤松子的一个传说:晋代有个樵夫去砍柴,看见两人对弈,就放下斧头观棋,其中有个叫赤松子的喂给樵夫一颗枣,樵夫顿觉神清气爽,一局棋下完,樵夫挑柴准备回家,却发现斧柄已烂尽。 后世刘禹锡“怀旧空吟闻笛赋,到乡翻似烂柯人”一句中便用到了这一典故。 初新苦笑,也许妆神之后不久,自己也会像樵夫的斧柄般彻底腐烂。 他看了看其余三人,少年和那位酒量最好的人都不改扮,只有味觉灵敏的人印堂抹红,下巴挂了白须,看着很滑稽。 初新就问仆从:“他们仨扮的是什么?” 仆从依次指着说道:“人屠白起,酒祖杜康,厨神彭祖。” 白起是战国秦将,七雄争霸死两百余万人,白起统领的军队便歼灭百万之众,人称“人屠”、“战神”。初新并不喜欢他,可也不得不承认白起武艺超群,行军打仗更是冠绝那个铁血时代。 武力的重要性在乱世不言而喻。 杜康无意中发现了酒的制法,酒虽历代屡遭禁绝,至北魏文成帝更甚,到了“酿、沽、饮皆斩之”的地步,可一旦生活安定下来,百姓变得富足,这样的禁令自然而然地失去了效用,敏的酒馆生意兴旺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 佛家反对饮酒,认为酒能使人作四逆重罪,破戒犯恶,可也有许多人因酒解困脱厄,因酒意动神飞,曹植、阮籍、刘伶等人,就是靠酒写就了魏晋风流,在他们之后,更有一人借酒兴与绣口,吐出了半个盛唐。 初新问道:“这彭祖和厨神有什么关系?我只听说齐国的易牙厨艺高超,齐桓公最爱吃他做的菜。” 仆从小声道:“说实话,我也只知道彭祖是个长寿的老头。” 初新又问:“他活了几百岁?” “八百岁。” 仆从说完便走开了,初新嘀咕道:“活了八百岁的怪物该有多寂寞。” 他不知道,一个人如果时常觉得寂寞,是根本活不长的,有些人之所以长寿,实在是因为他们心中所剩的情感已不如沙漠中的雨来得多了。 祭典开始,跪拜仪式看着很多余,初新扮成赤松子的样貌,只须远远地杵在一旁即可,天子正在殿前,身侧是太后和皇后,太后显得很年轻,竟似和皇后年纪相仿。初新眼尖,已看出太后脸上的粉抹得更厚,方便遮掩多于皇后的褶皱与细纹。 当天子起身,面向百官时,初新才第一次看清国君的面容。 眼窝深陷,面色苍白,若非身上的华服和逼人的气质,初新还以为他是个乞丐。看来操持国事、维稳朝政的确是很累的一件事,人道富贵帝王家,却不知帝王家苦楚甚多,远胜草野平民。 最让初新忘不了的是天子的眼睛,一双古井无波、死水微澜的眼睛,你难以从中读到什么信息,遑论悲伤与喜乐。 初新听说,大人物的眼睛从不流露太多情感,因为他们不愿让别人窥知他们的内心世界。 他们心里装的是什么呢?是天下,是权谋,还是酒色和欲望? 或许只有大人物自己才知道。 宴设在太庙殿前,由郑俨主持,郑俨在走至殿前时,还不忘掐一掐胡太后的玉手,小丑行径逗得初新哑然失笑。 郑俨立在天子跟前,大呼道:“天子英武,陛下圣明,我北魏国富兵强,万邦来朝。” 话中的“天子”是天子无疑,可后面的“陛下”说的却是太后。胡太后已不满足“殿下”的称呼,北魏就有了第二个“陛下”。 初新心道:南边的大梁还没征服,何至于这般自夸? “值此暮春佳期,适逢西域贡一美酒,忠臣饮之则甘,谗佞啜之即苦,请诸君享用。” 这话更令初新诧异,难道还有如此神奇的酒,能让不同品行的人尝出不同的味道。很快,他明白了,郑俨已开始实施自己指鹿为马的计划。 甜酒称“醴”,郑俨设下的此局就被后来的江湖人呼作“苦酒化醴”。 扮作杜康的那人捧着一大坛酒走到群臣面前,他体格健壮,说起话来却咬文嚼字:“昔年魏武有诗:慨当以慷,忧思难忘。何以解忧?唯有杜康。杜康酒的制法传入西域一小国中,经过多年演变,成此珍品。” 侍女舀酒,端至王公朝臣案头,有几个已端起碗,闷头饮酒。 酒味如药味,极苦,可那些先喝下酒的人却纷纷浮夸地抚掌称善,仿佛品尝到了人间至味。初新从某些不擅长伪饰的人脸上读到了酒味,不由自主地皱了皱眉。 郑俨盯着那些溜须拍马的人,也不禁笑出声来,他很享受这种强迫别人做不愿做的事情却还能让那人敢怒不敢言的感觉。 这就是权力带给他的感觉。 终于,有另类的声音出现了:“这酒味道极苦,谈不上美酒。” 说话的是个老人,鹤发鸡皮,眉目却依然有神。 “刘大人,我说了,这酒能辨忠奸直佞,你说它苦,莫非你是个谗臣?”郑俨的语气又像是愠怒,又像是兴奋,如同蛰伏很久才等候到猎物的豺狼一般。 “郑大人,老朽以为,区分忠臣谗臣看的不是酒味人言,而是他为万民做过什么,为陛下做过什么。” 说着说着,老人居然站了起来。 他站得像一杆标枪。 第五十章 置之死地而后生 陆陆续续的,又有不少人跟着老者站起,“酒是苦酒”,类似的话语愈说愈响。 郑俨冷笑道:“不过是想诸位品评酒味而已,何必这般群情激愤?” 郑俨身旁一人也帮腔道:“刘老先生年事已高,还是坐下来比较好。” 初新后来才知道,帮腔的人正是胡太后的另一个面首,叫李神轨,同样是武将出身,常常和郑俨成双入对地出现在太后寝宫,只因姿容没有郑俨的好,稍受冷落,权势不如郑俨。 老人没有理睬郑、李二人,而是朝向天子,大喊道:“陛下,如今各地叛乱四起,百姓皆成流民,朝中官职变作买卖捞钱的资本,腐败之风横行,自是有宵小之徒从中作祟。” 天子木立,没有应声。 老人的身板看起来似已弯曲,他没有敢再说下去,他的骨头已算硬,可一旦得不到天子的支持,他接下来所有的说辞不过是徒费口舌而已。 站起的人又坐下了,郑俨和李神轨只说了寥寥几句而已,甚至都不需要胡太后开口。 胡太后在天子身边喝着茶,嘴角似笑非笑地盯着这群无奈的人。 当恶人掌权时,是否正义就成了错误? 扮作彭祖的人端着一大锅奇怪的汤走至殿前。锅比刚刚的酒坛子还要大得多,他的力气竟似能比肩扛鼎的西楚霸王。 “几千年前,帝尧患病,彭祖制鸡汤,尧疾一日痊愈,近来我找到了彭祖鸡汤的配方,命人制此汤,献予诸君。”郑俨说完,左手一挥,扮彭祖的人就捧着大锅一个接一个地盛起汤来。 “为什么不让侍女盛汤呢?一个个转悠过来岂不是自找麻烦?”疑怪的同时,初新发现那人每挪步到一个地方,就要用下巴处奇形怪状的花白胡子轻点一下碗沿。 蹊跷。 难不成他在用胡子下毒? 初新听说楚地有一种放蛊术,放蛊者只要一弹指,或是一吐气,蛊毒就能送进被放蛊者的体内。 他越想越心慌,索性走过去,一把扯下了“彭祖”的胡子。“彭祖”愣住了,初新又扫了一眼郑俨,发现郑俨也正盯着自己,于是他顺势把“彭祖”的花白胡子捏在手里摇晃,嘴里念念有词,学起求雨的道士转起圈来。 奇装异服的赤松子跳着怪谲的舞蹈,不少人笑出声来,初新用眼角余光瞟到,郑俨示意“彭祖”继续分发鸡汤。初新闻到手中白须散发着一股淡淡的奇特味道,像是甜味和酸味的混合,洛阳城里认得出这种味道的人不超过七个,郑俨没想到,初新是第八个人。 风中铃,江南最鲜艳最动人的一种花,只在春天开放,花分七朵——很少有分成七朵的花,这或许也昭示着风中铃的与众不同——晒干研磨之后,就能制成一种奇特的毒药。这种毒药平常并不具毒性,可一旦与橘子一同服用,就能在三天内让一个人全身麻痹而死,死相很难看。下毒行家并不爱用风中铃,风中铃起效要搭配橘子,而且要解风中铃的毒也很简单,只须食用一些紫云英的花瓣即可。 紫云英是江南遍地可见的一种野花,只要是温暖湿润的时节就能绽放色彩,矮矮的,看着很柔弱,可偏偏是这样不起眼的白紫相间的小东西,恰恰是风中铃的克星。 甜味和酸味正是紫云英和橘子的混合味道。 风中铃的毒要么下在苦酒中,要么下在鸡汤里。 一条灵敏的舌头正好用来区分白须上沾着的是什么粉末。 那剩下的三样东西又是用来干嘛的?为什么还需要酒量、剑技和赌术? 最令初新困惑的问题是,上次在郑府时,秦五和李梧桐就立在郑俨身侧,郑俨应该同残狼是一伙儿的,为何“公子”要让初新以揭露郑俨阴谋的方式获取天子的信任? 是因为郑俨已全然不惧天子,还是另有缘由? 天子仍静坐着,什么表情也没有,像个木偶——操纵于胡太后手中的木偶,这让初新慢慢退回了太庙边沿,放弃了揭穿郑俨阴谋的念头。 胡太后忽然起身,高声道:“本宫今日特地寻得一异士来为我们助兴,此人喝酒如品茶,日饮百斤白堕却无醉态,诸公若有酒量胜过他的,赏绢百匹,黄金百两。” 白堕酒,相传是河东徙民刘白堕所创制,酿制过程独特。普通的酒都是贮藏在阴凉处发酵,白堕酒却一定要挑季夏六月、天气最炎热的时节,用瓦罐贮存,在烈日下暴晒十天方可酿成。白堕酒香醇而美味,传说喝醉的人会酣眠十日不醒,虽然初新明白这说辞过于夸张,但白堕酒酒劲极大却是不容置疑的。 胡太后口中扮成杜康的异士已灌下三杯酒,聊作表率。殿下众人,溜须拍马者也好,郁郁寡欢者也罢,都开始与自己的杯中酒打起交道来,前者欲以酒量取悦胡太后与郑俨,后者则借酒带来的昏沉感受排忧消愁。 可无论谁都不能喝得比“杜康”更多更快。 白堕酒酒劲开始发作,众臣醉的醉,倒的倒,有一二人还打起了鼾,“杜康”依旧面不改色。 初新像是想起了什么,喃喃道:“最好的酒量,最快的剑……” 他的确看到了一柄很快的剑,那柄剑正在人群中飞速穿梭,剑光闪动处,有几个人的喉管已被轻松割开。初新认得,大半都是刚刚说酒是“苦酒”的大臣。 而执剑者正是那冷如冰山的少年。 巍峨庄严的太庙终究成了行凶之地。 刘大人年事已高,饮酒辄醉,醉眼朦胧时,他看见一名白衣仙君持剑而来,欲携他赴天庭避祸。刘大人明白,洛阳看似盛极繁华,实则已腐朽不堪,仙君的到来就是一个预兆。老人痴痴地伸出手,企盼仙君能够拽他一把,脱离凡尘。 忽然,一个浑身着火的怪物挡在两者中间,仙君猛刺数剑,剑扎入怪物周身的火焰中,怪物却像毫发无损。 传说赤松子可以浴火而焚,“苦酒化醴”计划在许多参加宴会的大臣的回忆里,就是自焚的雨神赤松子与持剑的云神云中君的决战。 天子、胡太后、郑俨、李神轨,还有很多人,都静默地看着这场决战,一位纯白的仙与一只燃烧的鬼的厮杀。 少年的剑比初见时更快,少年的决心也比初见时更强烈。 少年问道:“你的剑呢?” 初新的面容依旧掩在帽兜下,冷冷道:“你不配。” 少年反问:“是吗?” 初新避过一剑,讥讽道:“合格的剑客绝不会挺剑向无辜的弱者。” 少年出手更凶悍,他已被彻底激怒,他看不见初新的眼睛,可初新却像感受得到少年的怒意。 初新居然笑了。 这笑容让少年怔住了,这笑容似乎在说:放马过来,无论你刺多少剑,结果都不会改变。 只是短暂的一怔而已,少年的剑已经被初新夺在手中。 无论多么华丽的辞藻都无法形容这一夺的精妙。 在少年的精神最空虚最恍惚的时候,他的手松了。他曾发誓手中剑绝不会再被人拿走,可世情总是难料,越担心会发生的事反倒越容易发生。 “你是个剑客,而不是别人的手中剑。”初新平举着少年的剑,帽兜下仍是阴影,全身是火焰似的散乱布条。 忽然,他对着天子大声喊道:“你才是执剑人,你才是执剑人!” 天子的眼神还是那么平静,整个人似发呆,就好像初新全不存在一样。 “明白了,你需要一些帮助。”初新脚步轻错,冲向了天子身边的胡太后,不知从何处冒出了一大群军士,将初新团团围困。这时,他才明白自己的愚蠢:胡太后与郑俨这样权倾天下的人怎么会给一个孤胆刺客机会? 天子畏惧的不是胡太后和郑俨,而是握在他们手中盘根错节的权力,那可以动摇北魏命脉的权力。 初新扔下了剑,从容地说道:“刘大人老迈,尚且有硬挺的脊梁,我这样的年轻后生更应该站得笔直一些。” 言罢,他扩了扩胸膛,伸了个懒腰,一副束手就擒的样子。周围的军士有些迟疑,他们以为还会有变数。 只有初新自己清楚,他没有准备任何后招。 一个赌徒不需要后招,需要的仅仅是运气。 他不知道郑俨想利用他的赌术做什么,他打算在那之前先赌票大的。 太庙弥漫着酒味,夹带一丝丝血腥气,所有人都像喝醉了,有的活着,有的死了,有的死不如生,有的生不如死。 初新被加了镣铐,看押他的士兵听到他在自言自语,声音很轻,可语气却很坚定,他们认为这种坚定的语气绝不会持续太久。 “最好的赌徒,最大的赌。” 第五十一章 蛾儿雪柳黄金缕 “陛下近来的兴致很不错。”一个宫女说道。 “是啊,每道宫门都开着,供陛下策马驱驰,我已经记不清他上一回骑马是何时了。”一个太监阴阳怪气地回答。 随后,他们亲吻在一块儿,旁若无人。 太监与宫女历来是相似的一对,同属幽闭的生物,太监残存的欲望靠宫女发泄,宫女仅剩的情爱也依赖太监维系。 他们的关系就是这么微妙。 不远处,又有马蹄声传来。天子远远瞧见这对拥抱着的恋人享受他们畸形的恋情,面无表情。 同样面无表情的还有一家酒馆的敏。 当然,她基本上每天都是这样,小姜已开始习惯酒馆里的生活,却仍没有习惯敏的冷脸。小姜回想起自己之前偷窃流浪的生活,虽然艰难,可笑对他而言也并不是什么难事,凡是行窃得手,他总能笑一笑聊表庆祝,就算失败了,也可以笑一笑以示自嘲。 普通人总不至于连笑都做不到。 小姜最近的心情更是舒畅,他不仅有了一个新家,还能长伴在他梦寐以求的仙女姐姐身边,他起得总是比敏早,睡得也格外晚,他需要向人证明自己的价值。 尤其向敏。 只不过偶尔他也会想起那个右臂满是鲜血的怪物,心里闪过一丝奇怪的情绪。 那是对过去的遗憾,对自己无能的怨恨。 他还不太懂这些,他正尽力地擦拭着桌子,清理酒客吐出的骨头,以及那些因酗酒而不稳定的双手倾倒出的酒渍。 他看见另一个漂亮的女人走进酒馆,径直走到敏面前,她的眉眼弯曲得正好,眼波流转,引人遐思,那双大眼睛里藏着的情和欲,勾摄着所有男人的心魂。如果说敏是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女,那这个女人就是世上所有脂粉最美的一处合成的月色雪色以外的第三种绝色。 她们显然认识。 小姜竟似痴了,他看着二人时而交谈,时而蹙眉,时而用食指和中指敲击案台,忘记自己还要去洗一堆盘子。 露白把“七月”轻放在敏面前,低声道:“他昨天回来过。” “哦。” “他今天去做什么了,你知道吗?” 敏扫了一眼“七月”的剑身,摇摇头。 露白喃喃道:“我想他也不会告诉你的,他任何人都不会告诉。” 敏皱了皱眉,说:“听闻古树素来以搜集情报闻名,你难道也不知道他去做什么了吗?” “太庙今天出了大事,有十来个重臣被杀,你说,是他干的吗?” “他从不杀人。” “兔子急了还会咬狗呢。” “他不是兔子,他比兔子更能忍耐。” 露白沉默了,可仍有些不甘心,不久之后,她敲着案台问道:“如果是他,你有没有救他的办法?” 敏放下手中的账本问露白:“如果是他,那你知道他现在被关在哪里吗?” 露白摇头道:“转运押送的队伍有三支,根本不知道哪一支抓的是他。” “三支队伍分别去往哪里?” “廷尉府、虎贲司和天牢。” 敏沉吟片刻,一字字地分析道:“三处地方皆是重兵据守,尤其天牢,一旦进去就再没有释放逃遁的机会,如果是一般人的话,应该会以为他被押送去了天牢。” “应该会以为?” “我倒是觉得,他三处地方都不在。”敏的结论出乎露白的意料。 “那他会在哪里?” “除了那三支押送的队伍,剩下的人去了哪里?” “回皇宫啊。” “他们回哪里,他就被关在哪里。” 露白捂住自己的嘴,谨防自己一不小心喊出声。从惊与喜之中镇定下来后,她又问敏:“那我们要怎么进宫救他?” 敏用手中的笔杆点了点露白的脑袋,道:“何必要我们亲自去救?既然全洛阳的人都知道他是残狼的首领,我们只需要放出消息即可,自然会有人替我们去救他。” “可是……可是寻常人都巴不得他死,谁会去救他……”露白还是很担心。 “莫要忘了,控制了他就能控制整个残狼,这么大的诱惑谁能禁得住?当然,我们也得在散播消息时添枝加叶,添油加醋。” “添油加醋?” “流言而已,别人能传,我们也能。”敏忽然笑了。 露白和小姜都是头一回见到敏的笑容,她笑起来的样子不如不笑时好看,她的笑里藏着的绝不是欣喜,却更像是讥讽和嘲弄。 对这个世界无穷的讥讽与嘲弄。 醉仙楼。 洛阳城里能和一家酒馆齐名的喝酒的地方。 尽管大部分男人来这里并非是为了喝酒。 美人在怀,楚腰在握,醉仙楼里,只要有足够的钱,就能有足够的享受。 有哪个富有的男人不爱醉仙楼呢? 只要你塞给歌妓的金银有足够的分量,你能得到的或许就不止拥抱那么简单了。 小萍是个例外。 小萍是醉仙楼最受热捧的歌妓,可她的价格并不见得太高,别的歌妓由客人挑选,小萍却挑选她自己的客人,因为想选她的客人实在太多,能从醉仙楼的顶层排队排到门口。 她今天选择的客人很英俊,才一进门,小萍就注意到了他。 那客人同寻常男人一般,也会把手搭在她肩上,用手指戳她的嫩脸,可小萍却一点儿不觉得嫌恶,反倒倍感亲切。客人说的话句句踏在小萍的心坎上,他仿佛懂得小萍的所有苦楚,当歌妓的不易,命运的坎坷多艰,男人的恶心讨厌,正当小萍想倒酒与他共饮时,他却用右手拉住了小萍。 “帮我个忙好吗?” “公子请讲。” “把我从这里赶出去,然后大喊一句……” 客人贴近小萍的耳朵,说出了他想让小萍喊的那句话,小萍怔住,随即摇头。 “公子难得来此,却不愿和我多说会儿话吗?”她的声音柔婉,没有男人可以拒绝。 “不能。”那客人偏偏不解风情。 小萍的手已拉住了客人的手,她清楚地知道男人身体耐不住敏感的碰触,轻轻一拽,客人虽没有倒向她,她却倒向了客人。 小萍听过一句很有哲理的话:如果你要靠近一座山,它不向你处来,你就向它处去。 小萍的身子发烫,反观客人倒是淡漠冷静得很。小萍的手开始摸索,可刚刚往她以为最能制胜的地方蔓延攻势时,她却不自觉地叫出了声。 客人仍是平静的模样。 那客人正是敏,一家酒馆的女主人,细看之后,小萍当然认得。 “还摸吗?”敏气定神闲地问道。 小萍缩回了手,忿忿地说:“你既然是个女的,来这里做什么?” “是谁规定,醉仙楼只能男人来?” “可以是可以……只不过……”小萍编不出理由,因为她想起是自己把这女扮男装的客人喊到了房间里。 她怎么想怎么气,越想就越气,竟然失态地吼道:“出去!” 敏没有走,没有正视小萍的目光,只是嘴唇微启,说道:“你得帮我。” “凭什么?” “凭我也讨厌男人。” 小萍诧异地望着敏,一时之间竟然说不出话来,转念一想,又质问道:“既然你讨厌男人,为什么刚刚对我的动作没有反应?” 敏淡淡道:“我只说我也讨厌男人,却没有告诉你我和你一样喜欢女人。” 小萍又吃了个哑巴亏,但她很快追问道:“男的女的你都不喜欢,你究竟喜欢什么?” “想知道吗?” 小萍突然明白,自己想在言语上占到便宜恰如登天之难,于是她放弃了刁难,虽然有些不情愿,仍点了点头。 敏起身走向房门,说:“照我说的做,之后我便告诉你。” 小萍咬了咬嘴唇,一字字地问:“你让我这么做,究竟是为什么?” “我要告诉整个洛阳的人,他还活着,就关在皇宫之中。” “初新是你的情人?你刚刚说你讨厌男人。” 敏叹了口气,道:“我的确讨厌男人,但他却是我的朋友。” 小萍低下头,反复念诵着“朋友”这两个字,她试图从中找到敏想方设法去搭救初新的动力和理由。她失败了,因为她没有朋友。 她带着些许嫉妒的恨意说道:“我不明白。” 敏望着小萍,悠悠地说:“等他被救出来以后,你或许能成为他的朋友。” 小萍又沉默了。良久,她才吃吃地问道:“你为什么不在你的酒馆里和酒客们说这些,却要跑到醉仙楼来?” 敏转过身,推开门,自嘲道:“我还要做生意呐。” 醉仙楼乱成了一锅粥,人们很少见到小萍发这么大火,她将自己选中的俊俏客人推搡下楼,一面用手拍打客人的脸颊,一面骂骂咧咧:“流氓,色鬼,一见面就动手动脚,学学人家初新少侠,规规矩矩,客客气气,武艺高强,雄才大略,遭逢大难,不仅没死,还成了天子的座上宾。” 有个客人见状,对同伴说:“如今这娼妓也敢骂别人流氓色鬼了吗?” 他的同伴失笑道:“你听话可不能只听一半,你丢掉的另一半可要紧得很。” 第五十二章 夜饮东坡醒复醉 城东,旅舍。 露白趁着夜色蹑手蹑脚来到旅舍边上,正好靠着小黑坠马处的墙壁,算准敏应该已经到了醉仙楼,便翻窗而入。 尔朱荣一行人曾重金请她设计抓晴,可惜最后功亏一篑,也算是古树这个神秘组织为数不多的败笔。 露白正好想到一个弥补败笔的两全办法。 房间里仍是黑暗,露白知道,这是那双眼睛的住所。 修罗、恶鬼、豺狼、猛虎的眼睛。 “眼睛”不爱点灯,到了晚上,他习惯安静地坐在黑暗中思索,他思考问题的时候讨厌被人打扰,除非打扰的是个合格的女人。 合格到他能痛快地发泄。 露白对着案榻上的黑影说道:“他还活着。” 黑影似乎很感兴趣,也根本不必露白解释“他”是谁:“这么重的伤居然还能挺过来?” 世上本就有一些拖不垮、打不烂的人,除非你杀死他,否则无论击倒他多少次,他都能重新站起来。“眼睛”就是这样的人,不过他并不相信这种人的数量很多,所以他对这则消息仍然存疑。 “就在皇宫里,今天春祭时刚刚被抓。”露白继续引导着对话,她想将“眼睛”的兴趣发扬光大,尽可能地转向搭救初新这方面,起码,从她鲜活美好的肉体上引开。 黑影的眼睛看起来仍没有睁开,因为露白还没感受到那股肃杀的寒气。黑影问:“为什么要来告诉我这则消息?” 露白松了口气,这个问题她在来路上就已经想好了应答:“上次的计划落空了,这算是我的补偿。” 黑影的口吻忽然暧昧了起来:“补偿的办法不止这一种,在我看来,你不过是想借我之手去救他而已,既然是有求于我,就拿出诚意来。” 露白预感到了危险的来临。她听说“眼睛”的欲望很强烈,每一位伴侣都会被他撕咬抓扯,痛苦到从中分裂成两半,三天三夜才能缓过来。 她想起自己设计点了初新穴道那天,在旅舍门口见到的那名头发凌乱、衣衫不整的姑娘,脸上有道巴掌印,嘴唇被咬破,挂着一抹血迹。 最令露白不寒而栗的是那姑娘的眼睛。 陷于泥潭者,只要不放弃挣扎,终有一天能够摆脱,可沉沦麻木的人,却将一辈子与泥潭共存。 那一刻与露白打了个照面的,就是一个将永远陷于泥潭的人。 古树的勾当并不光彩,暗杀、偷窃、间谍、取悦,这是她们求生的手段。 可露白心中有自己的信条。 她相信卑微的种子也会发芽,渺小的火种也能燎原。 她很快褪去了身上的衣衫,熟练,利落,仿佛经过多年的训练。 她早已算到这一切可能会发生,尽管她不愿意,但如果“眼睛”一行人能够去救初新,成功的可能将会大得多。 “世人皆道古树孤女个个是婊子,我却说这群婊子比那些正人君子高洁得多。”黑影长叹道,他的声音完全变了,变得又细又尖。 “你不是……”露白失声尖叫起来。 黑影缓缓从黑暗中移步上前,他披着黑色的长袍,脸上是一张不哭不笑的面具。 他正是残狼真正的首领,“公子”。 “我不是什么?你以为我是什么?”“公子”得意地问。 “没什么。”露白又恢复了她独有的媚态,她为此也耗费了多年时间的训练,只要不是“眼睛”那样冷血的男人,就无法拒绝她的温柔娇美。 温柔娇美恰巧是那个时代的女人击败男人为数不多的武器之一。 “公子”却扇了她一巴掌,狠狠的一巴掌,啧声道:“看来婊子终究是婊子,就像狗不曾改过肉和屎一同吃的习惯。” 露白捂着脸,眼泪差一点弃守她的眼眶,可她还是要保持优雅的仪态——这是她对自己的要求。她笑着问:“那么,你是肉,还是屎?” “公子”默然。良久,他说:“我知道你来此是为了找尔朱荣,我还知道那个病怏怏的中年人就是真正的尔朱荣,他的脚筋就是被我手下的人挑断的。” 露白道:“哦?” “公子”问:“你想知道我是怎么有数的吗?” 露白点头。 “公子”道:“几日来,所有人都以为残狼已殁,当下正是他们最松懈、最不容易防范的时刻,我就在这个时刻趁虚而入,手到擒来。” 露白问:“这么说,你抓住了尔朱荣?” “公子”大笑,略带遗憾地回答道:“不,我只逮住了他的替身,可这已足够,他的替身不仅有问必答,供出了他知道的所有事情,而且在众人眼中,真正的尔朱荣恰恰是那个胆小如鼠的替身。” 露白换了个躺在地上的姿势,笑得更甜,道:“恭喜你,可你为什么要在这里等我?” “公子”阴恻恻地说了句“你猜”。 露白猜不到。 “公子”道:“你再猜猜,初新为什么会被抓到宫里?” 露白更猜不到。 在紧跟而来的黑暗之前,露白听到的唯一一句话是“这一切都是为了证明一件事”。 人活着不是只为了证明,可若是什么都证明不了,一个人也算是白活了。 是以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独特的生存逻辑,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些逻辑都是对的,因为这些逻辑都或多或少被活着的人证明了。 夜,皇宫。 洛阳王城已经历了无数的风雨飘摇,其中受难最频繁,血溅洒得最多的地方就是皇宫。东汉末年,十八路诸侯联合征讨枭雄董卓,先锋孙坚攻破了洛阳虎牢关,盟军势如破竹,董卓决定向长安撤离,走的时候为了不给盟军留下珍宝辎重,谋士居然建议火烧洛阳皇城。 距那时已过去三百年,时光匆匆,皇宫早就重建,或许比两汉之时更为富丽雄壮。 初新身处这宏大的宫殿中,却只能享受方寸的自由,而郑俨正准备向关在铁笼中的初新证明自己的逻辑。 他的逻辑建立在“面具”的基础之上。 “这儿是哪里?”初新尽管随意地躺在窄小的笼子里,怎么也舒服不起来。 “太后睡觉的地方。”郑俨在笼子外面静静地盯着初新,像盯着一头罕见的动物。 初新被瞧得起了鸡皮疙瘩,问道:“你不把我关在牢里,却把我带到太后的寝宫?” “是啊。” “让我来看你们睡觉?”初新说着说着,把自己逗乐了。 “睡觉是其次,更重要的是,我要证明一件事情。” 初新的眼珠子差点从眼眶里蹦了出来,他没想到郑俨真的有这么恶俗的想法。当然,初新更加好奇郑俨要证明的事情是什么。 他问:“你要证明什么?” “你还记得我和你说过的话吗?” 这让初新一头雾水,郑俨同他说过的话加起来没超过二十句,每一句都不怎么深刻,不怎么好记,他只能摇头。 郑俨大笑:“你当然不会记得,那时我的脸还不是这一张脸。” 一种奇妙的恐惧蚕食着初新的勇气,他忽然惊叫道:“你本该被斩首了!” 这真是句蠢话,比千面人说的“你本该走远了”还要再蠢些。郑俨蹲下,把脸贴在铁笼上,压着嗓子说:“托你的福,我死里逃生,还爬得比原来更高了些。” “怎么会……”初新有些后悔,他当时或许应该去监斩,或许应该去验一验尸体。 “你可知代价是什么?” “代价?什么代价?” “莫要装傻,整个洛阳城谁不知道你就是残狼的‘公子’,你虽然救了我,却派人把我的脸皮活活地剥了下来,来与郑俨的脸对调,想把我变成你在朝中的一条狗。” 郑俨的脸扭曲得厉害。伴随着郑俨歇斯底里的话语,初新首次有了一种羊入虎穴的无力感,他当然不是“公子”,可他也想不到“公子”如此手眼通天。 除却“公子”这个远虑,他还有千面人——亦即面前的郑俨——这个近忧。 “现在,我们俩谁才是狗,谁才是牵狗绳的人?”这句话此时此刻从郑俨嘴里说出,显得无比讨厌,他的面皮下似乎都能显出起伏的肌肉和筋络。 初新心里清楚,自己此刻的境况不如笼中的狗,而郑俨又何尝不是一头蒙在鼓里的笨猪?只要他相信了流言,自己就能借助残狼首领的身份得以保全。 “你仍是狗,我仍是牵狗绳的人。” 郑俨目光中有愠色,话里带刺:“既然如此,为何你在笼中,我在笼外?” 初新笑道:“笼中笼外又有何分别,外面不过是个大点的笼子,世人皆在笼中,浑然不觉。” “这么说来,众人皆醉,你却独醒?” “起码我懂得,无论戴多少张面具,你终究是那个可怜的楚地少年。” 郑俨的手猛地伸进笼中抓住初新的衣领,初新双手穴道被封,只能任由他动作。 郑俨将初新揪至跟前,狞笑道:“接下来,我就让你看看,面具和面具下的人,哪一个有用。” 他的手一松,初新跌坐在旁。 胡太后已携李神轨大步流星地来了。 第五十三章 鸳鸯被里成双夜 年轻的人们更爱夜晚,夜晚能满足他们所有隐秘的幻想,释放他们最原始的天性,那天性是三纲五常、孔孟人伦无法约束的。 胡太后进门就见到了铁笼。 她居然笑了,笑得花枝乱颤,仿佛笼中的初新正在演一出千面人的滑稽剧。 初新什么都没干,什么都做不了。 胡太后笑的原因是,郑俨居然将关押初新的笼子带到了自己的寝宫。 李神轨没有吱声儿,看得出来,他在这三人的关系中处于最弱势的地位,最弱势者往往最沉默,沉默就不容易犯错。 郑俨瞥了一眼初新,向胡太后谄笑道:“今天多个观众。” 观众的意思,就是看表演的人。初新暗忖:难道郑俨要重操旧业演滑稽剧? 胡太后嗔笑:“亏你想得出来。” 表演之前,郑俨俯下身对初新说道:“没有人会来救你,他们根本找不见你,就算找到了,一重重宫门也够他们翻到手麻脚软。” 说罢,他走向胡太后的大床,将帷幕拉开,与胡太后和李神轨共同开始灵与肉的演出,演出的精彩程度远超初新的想象,他也实在预料不到郑俨原来有此等癖好。 胡太后四肢并用撑在床上,李神轨在胡太后脑袋一侧,郑俨在另一侧。 初新只觉胃部翻滚,想要呕吐,却又挪不开眼睛,他头一回完整地见识别人纵欲的过程,这一过程还是三个人参与的。他的喉咙有些发干,脸在发烫。 李神轨的双手从胡太后身上拿开了,眨眼的功夫,他光溜溜的身上居然变出一柄匕首,这柄匕首向郑俨的胸膛刺去。 这一变化实在出乎意料,初新在惊讶的同时还仔细回想了匕首的出处,李神轨像是从后庭夹着的刀鞘中拔出了这把利器。 唯独胡太后还在呻吟享受,不知是太过专注,还是嘴里塞着的东西让她根本来不及表达自己的讶异。 郑俨的反应丝毫不慢,腰部发力,箍住胡太后细腰的双手一松,胡太后的脸就撞在李神轨的小腹处。一声呜咽从胡太后嘴里发出,李神轨的匕首失去了后继的力量,停在了离郑俨胸口三寸的地方。 李神轨想推开胡太后,追击郑俨,郑俨却在胡太后的腰间掐了一下,李神轨只能迅速用左手错开胡太后的牙口,防止胡太后因为疼痛而咬牙。 二人的攻防短暂却巧妙,初新都不自觉地暗暗叫好,这奇异的场景让他忆起幼时村西的一条河流,河的南岸飘荡着鲜艳妖冶的风中铃,北岸却生着娇小清丽的紫云英。一半火焰一半海水,生与死隔一线,恰似今时今日胡太后的床帏,生命和欲望,扼制与纵容,欢愉同凶险。 令人奇怪的是,郑俨很快贴回原处,继续耕牛般勤恳地工作,李神轨也将匕首塞回,胡太后自始至终一直在忙,忙得腾不出嘴。 三个人就像什么也没有发生过一样。 交欢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胡太后已瘫倒在床上,身体的一些部分仍在抽搐。 “你还是想杀我?”郑俨在一侧问。 “你比我受宠一天,我就想杀你一天。”李神轨在另一侧答。 胡太后喘着粗气赞叹:“好啊。” 郑俨道:“的确很好。” 李神轨问:“哪里好?” 郑俨指着胡太后道:“对她好,对我自然是不好的。” 胡太后媚笑:“我喜欢看你们为我争风吃醋。” 李神轨已穿戴齐整,他是个不喜欢赤膊的人,而且他后庭处的匕首需要有合适的地方存放。他对郑俨淡淡说道:“你也可以杀我。” 郑俨无奈地笑了笑:“我不会杀你。” 李神轨道:“为什么?” 郑俨说:“我若是杀你,凤儿会怪罪我。” “凤儿”就是胡太后的小名。 侧躺着的凤儿轻笑:“是啊,你们无论谁杀了谁,我都会怪罪另一个人。”在某些时刻,初新真的以为“凤儿”只是个二十来岁的少女,她的嗓音很甜,身段也很美。 李神轨道:“可我不得不杀你。” 郑俨回答:“我明白,杀了我,你就是凤儿最宠爱的人,你得到的要比失去的多。” 李神轨道:“而你一旦杀我,你什么也得不到,却还会失去一些东西。” 郑俨道:“是啊,所以我不会杀你,因为你杀不了我,我也不想无缘无故惹凤儿不开心。” 怎样诡谲的关系?初新似被绕晕,他实在不懂这三个被欲望缠身之人的想法。在那张大床上,**已不只是**,还是一场与权力拥吻的盛宴,一局微妙的搏杀。 权力也是面具,它能让四十多岁的中年妇人重新焕发少女的青春,也能让原本一文不名的穷鬼成为炙手可热的时代娇子。 在权力这顶面具跟前,任何面具下的人都不值一钱。 很快,另一轮爱欲的交锋开始了,偌大的寝宫里弥漫着膻气和腥味,混杂着名贵的香,初新认得那是龙的口水散发的味道,他在三叔宅邸中闻到过。他的手有了一些知觉,他还在忍耐,静候赌局的变化。他把赌注压在了皇帝和“公子”身上,这是一场只能赢不能输的赌,一旦输,就只有死。 胜算不大,三成。 有三成胜算就值得一赌。 赢的希望何在,他说不出所以然,但他确信一点,对于皇帝和“公子”而言,他活着远比死了有用,哪怕对郑俨来说亦是如此。一个近乎荒诞的计划早已在他脑海中成型,他打算铲除残狼这个组织,擒拿“公子”。而计划的第一步正是飞蛾扑火、自投罗网,这是最难走的一步,也是决定他计划成败的关键一步。 他没想到,这一步完成得比他想象的还要顺利。 门外传来了喊杀声,很快,寝宫的门被粗暴地打开了。李神轨迅速拉上帷幕,胡太后埋怨道:“怎么回事?怎么都没太监宫女通报一声?”郑俨怒骂:“还不是你那不争气的儿子,整天在宫里跑马,宫门都忘记关了!” 很快,帷幕后的人声与人影都不见了。 来人领头者是秦五,初新头一次觉得这名冷面剑客如此可爱。秦五快步走到帷幕之后,胡太后等人早已逃遁。有个黑衣人为初新打开了铁笼的锁,解开了他的镣铐,初新的穴道也被顺带着撞通。 残狼行事,一向干脆利落。 “快走,趁羽林军和那些江湖散人仍在缠斗。”秦五说话间又消失在初新的视线之中。替初新解锁的黑衣人对初新低声说了一句话,也匆匆随残狼部众离开了。 残狼——天下最可怕的杀手组织,不仅杀人,还会救人,若不是亲眼所见,有谁会相信?初新却习以为常,他这条命本就是残狼从鬼门关拉扯回的,再被救一次也只是锦上添花,而且他明白,“公子”救他,不过是想利用他。 “公子”同样想利用千面人,可千面人在变成郑俨之后,就有了自己的小心思,从刚才的言行中业已暴露无遗。 要掌控人心,何其难也。 “往东是天子寝宫”,这是黑衣人说的话,初新就向东奔去。 游侠浪客在训练有素的羽林军面前是一盘散沙,很快就被击溃,局势重新被胡太后、郑俨掌握,他们立即下了两道命令。第一道是关闭所有的宫门,第二道则是把洛阳翻个底朝天也要找出潜逃的初新。 第二道命令是胡太后着重强调的,她不想让初新把他今夜的见闻说给平头百姓听,就算让他做观众是她默许的,就算她在过程中的确体会到前所未有的刺激感和羞耻感,就算她还想再多安排几名这样的观众,但她绝不能容许有个知晓她身体秘密的人跑出笼子,跑到宫门外面。 女人就是这样,能把所有隐秘的屈辱当作享受,却无法忍耐任何外人对那欢愉的称道。 初新没有跑出宫外,而在宫里兜兜转转,东躲西藏。误打误撞的,他走到了一间马厩里。 有个人正背对着他站在一匹白马旁边,边抚摸马鬃,边低声说着什么,那专注的样子就好像马比人更值得他倾诉。 初新不想搅扰他,他却先开口道:“闲杂人等半夜在皇宫中走动可是重罪。” 他的声音不响,却极富威慑力,马厩的墙上斜插着火把,味道难闻,这些都使初新不想久留,只能应承道:“事出无奈,还望见谅。”正打算离开时,那人却转过了身。一时间,初新愣在原地,不知该怎么办才好。 这个在马厩中和马说话的人,正是白天太庙里目若枯井、面无表情的天子。 “我认得你,你是白天那个赤松子,浑身着火的赤松子。” “是……是我。”初新竟有些语塞,他不知自己是应该跪拜,还是应该随手抄起墙壁上的火把,当作剑向天子刺去。 “你随我来。” 说完,他转身向马厩的另一端走去。初新跟在他身后,甚至能清晰地看见天子脖颈底端凸出的大椎穴骨。 如果手边有剑,剑从此入,天子必死无疑。 第五十四章 请携天子剑 初新终究什么都没做。他有他自己的打算。 天子面黄肌瘦,两颊无肉,相学上称两颊无肉者为“无福之人”。堂堂北魏皇帝,为何看着却像个肺痨病患? “朕的寝宫除了母后,无人敢进,你在此会很安全。” “多谢陛下。” “坐。” 天子的语调很平静,说出的话语却像铁铸的命令。 初新浑身不自在,不敢有太多的动作,手与脚也不知该放在哪里,人们常说“伴君如伴虎”,他总算是明白这句话的真切可靠。 坐定之后,天子问:“你可知朕今年几岁?” 第一个问题就问得初新无所适从,说大了显得天子很老,说小了又有嫌天子幼稚之意,他必须猜得刚刚好才行。初新仔细数了数日子,只憋出了一句“陛下已在位三年”。 天子大笑,笑到后来,喉咙居然变得干哑古怪。他劝慰初新道:“不必拘谨,如实道来。” “我猜陛下已二十七岁。”二十七正是初新自己的年纪,天子的脸虽黄瘦显老,气质阴郁深沉,但他的手依然光嫩,他的眼睛在恢复神采的时候仍旧是年轻的。 天子又笑了,这一回却是苦笑。 “朕才只有十九岁。” 初新说不出话,不仅因为紧张,更是由于对这一数字的难以置信。十九岁时,他还在老师处学剑,闲暇光景里常与阿青在村北山坡处眺望远山发呆,做着大侠梦,无忧无虑。 天子接着说道:“你看起来很惊讶。” 初新点头。 天子没有继续这个话题,说:“宫门是我故意打开的,为的就是方便他们营救你。” 初新道:“我猜到了。” 天子问:“你猜到了?你猜到朕会放行?” 初新正襟危坐,说道:“不仅如此,我还猜到陛下想要执剑,执天子剑。” 天子的瞳孔收缩。 初新见状,滔滔不绝地讲了下去:“战国时,佩剑、斗剑、练剑、论剑、相剑是时代风尚,赵文王很喜欢剑道,养了三千名擅剑之士,天天在殿前决斗,每年要死伤百余人,国势日颓,赵太子以千金拜访庄子,求庄子说服赵文王停止对剑的狂热。庄子拒千金,治剑服,向赵文王提出自己会三种剑术。” “哪三种剑术?” “庶人剑,诸侯剑,天子剑。” 天子问道:“什么是庶人剑?” “庶人剑,蓬头突鬓,胡缨垂冠,穿衣无长裙无后摆,目光凌厉,恶语相向,两剑互击,上斩脖颈,下刺肝肺,直到一方生命终结,我和赵文王学的都是这庶人之剑。” 天子摇头笑道:“听着像斗鸡。” 初新也乐了:“的确和斗鸡差不多,赵文王听闻自己学的是庶人剑后,三个月没有出宫门。” “以诸侯之尊习庶人之剑,赵文王是该反省反省,”天子正色道,“那么,诸侯剑又是怎样的呢?” “诸侯剑,勇敢的兵士是它的剑锋,清廉的官吏是它的剑脊,贤德的良才是它的剑锷,游侠豪杰是它的剑柄,国势就是它的剑势,国家的强大可以让诸侯之剑不可阻挡。” 天子若有所思地点点头,追问道:“那天子剑呢,天子剑又是怎么样的?” “天子剑,顺天时而动,察地纪而藏,如阴阳般难测,却又像春风化雨般润物无声,为万民谋福祉,刑加于罪恶,德施于正直,有燕赵猛士的勇气,也怀周宋儒者的仁风。陛下要执的,正是这柄剑。” 天子久久无言。 殿内的烛火渐渐暗淡,窗外已有晨光,这一夜终于过去。 “别人都说朕是个被宠坏的孩子,胸无大志,靠祖宗留下的基业浑浑噩噩地活着,南朝日益强盛,北魏却一天天在衰弱,我感觉得到,我的血管经脉和这个王朝牵扯在一起,我和它同命运共呼吸……我很想问你,你是怎么知道我心里藏着这柄剑的?” “眼睛。” “眼睛?” 初新看着天子,一字字道:“我在太庙见到你那双眼睛时便已猜到,其他人的目光要么满是笑意,要么充满惊惧,只有你,在刻意隐藏。” “隐藏?” “隐藏你所有的愤怒和无奈,努力让你自己看起来像是一个木偶,一个傀儡。” “是啊,你说得对,可我又何尝不是一个木偶,一个傀儡呢?”天子重重地叹了口气,压在他心头的东西太多,他甚至连呼吸都难以畅快通顺。 压着的东西是什么?是他那荒淫无度、不肯放权的母亲,还是他手中走着下坡路的国家? 他原本应该是个十九岁的无忧少年,本应是睥睨天下、意气风发的弱冠天子。 现在,他只是个木偶,是个傀儡。 “你喝过酒吗?”初新忽然忘记了“陛下”的敬称,唐突地问道。 “没有,从没有。”天子摇摇头。 “如果有机会的话,我们或许可以喝一杯。” “你若是要喝酒,我随时可以叫人去拿,拿最好的酒,你在天下任何一个地方都找不见的好酒。” “你可知,我喝酒从不挑酒,只挑喝酒的人?” 天子的脸上,居然滑下了两道眼泪。 有谁见过天子哭泣?有谁相信,天子会为了区区几句话而哭泣?初新也不禁为之动容。 但他之后说的第一句话是:“在喝酒之前,你必须死。” 死有何难?古往今来无人不死,就算是传说中活了八百年的彭祖也终究不能永生。比死难得多的,是好好地活着,活得有价值,有意义。 生命的真谛在于价值与意义,这是被很多人接受的观点,当然也有例外。 “公子”就是例外者之一。 他认为生命是荒谬的,存在是一件可笑的事情。 残狼的总部并不难找,位于邙山的一处洞穴,通向洞穴的路比去三叔的庄园那条好走得多。“公子”正在一张披着虎皮的石凳上静坐,他的眼睛是闭着的,青铜面具在火光的跃动下显得阴森可怖。 有人来了,“公子”眼皮都没抬一下,却似知道。 来的人正是初新。 “这么快就办妥了?”“公子”尖细的声音让初新很不舒服,他“嗯”了一声,表示肯定,环顾四周,黑暗的洞穴空空荡荡,只有他们两个人。 “为什么皇宫里没有消息?” “天子暴毙这样的大事情,自然需要时间去处理。” “你说得对,皇宫越是安静,越能说明你的刺杀成功了。”“公子”右手托腮,左手一招,洞穴中一处石壁的火把被燃点,仿佛“公子”的手带有引火的魔力。 石壁中有两条通道,不知蜿蜒向何处。 如果初新见得到面具下的“公子”,他会看见“公子”脸上正挂着一抹残酷的笑意。 “这是何意?晴在哪里?”初新沉声道。 “晴在左边的通道底,那里有三间小石室,她就在中间那间。” 初新想走过去,却被一种莫名的力量阻止了,他心里发虚,一个奇怪的念头催使他问道:“那右边这条通道又是做什么的?” “公子”大乐,解释道:“你真是个有趣的人,我来告诉你吧,右边的通道底也有三间小石室,中间那间也关着一位美人。” 他用讥诮的声调问:“你猜猜是谁?” 初新勃然而怒,直奔“公子”而去,他怨恨被玩弄,更怨恨面前这个戴着面具装神弄鬼的人。他手中没有剑,但他的怒火已赋予了他凌厉的剑意。 “公子”不动,眼皮仍没有抬一下。 世间万物似乎都无法令他挂怀。 初新的脚步停住了,就停在离“公子”坐着的石凳三丈远处,他遏止住了心中的火,恨恨道:“你为什么要不停与我为难?” “我说了,你是个很有趣的人,我很久没有找见你这样有趣的人了,我只想你陪我多玩玩,”“公子”换了个坐姿,微微睁开眼睛道,“如果你没有问题了,那容我问问你,你为什么不攻过来?” “我没有把握,一成都没有。”初新坦白道。 “一个人要是总做有把握的事情,到最后他将什么也做不成。如果你要杀我,这将是你最好的机会,我的下属全都不在,洞穴里只有一些老弱的奴仆。今后可再难有此等良机了。”“公子”倒像在不停诱引初新出手。 初新没有理会这些,而是淡淡问道:“另一个被你关押的人是谁?” “公子”哼出一声冷笑,说:“左边是晴,右边是古树的露白,这是个留给你的问题,因为你只能带走一个人。” 初新沉吟片刻,向左边的通道走去。他听见“公子”在他身后鼓掌,不知是在称赞还是在讥嘲,掌声钻入狭窄的通道中,混合成一种诡秘的声响,一次次冲击着初新的耳膜。 他算不算以露白的生命换来了晴的自由?倘若他还想再救露白,“公子”会不会给他更难完成的任务,使他彻底沦为残狼的附庸? 最关键的是他的计划,一旦有了人质在“公子”手中,所有的行动都将被掣肘。 石室的门被轻易地打开了。 里面关着的人不是晴,而是露白。 第五十五章 圣人不死盗不止 “你似乎遇到了一件很滑稽的事情?” 这是初新和露白从通道中走出时“公子”说的第一句话。初新瞥了一眼低着头的露白,又瞧了瞧公子发亮的面具,不知该说什么好。 心里有愧的人是说不出好听的话的。 愧从何来,他自己也说不明白。也许是他选择去救晴,而没有选择救露白;也许是他救出了露白,却没有救出晴;也许是他本应两个都救,却屈从于“公子”的命令只救了其中一个。情绪这样东西,从来没那么简单。 右侧的那个通道已经被巨石封住了,无声无息,就好像那块大石头本身就安放在此处,亘古未变,可初新分明记得那附近没有什么大石头。搬这么沉的一块巨石要耗费多大的力气,放下时又能制造多么大的动静,这些都使得这块巨石出现得有点不可思议。 右侧的通道里是否有人呢?这是否又是“公子”的作弄呢? “为什么这么做?”初新没有挑明,他相信“公子”听得懂这句问话。 “做什么?”“公子”却偏偏一副听不懂的样子。 初新忿忿道:“别装傻。” “公子”笑了一阵,说道:“为了让你看看,这个世界有多么混乱,多么荒谬。” “并不是这个世界混乱荒谬,而是你,你才是那个混乱荒谬的人。”初新的拳头握紧。 “我难道不是这个世界的一部分?” “世界上什么样的人都有,有智者也有愚者,有正常人也有疯子,有喜好和平者,也有乐杀伐之人,你不能以偏概全,不能用一部分去推断这个世界的全貌。” “公子”抚掌称善,道:“说得不错,可让我来问问你,智者如果离开了愚者,还能叫作智者吗?” 初新思忖片刻,回答:“不能。” “同样的,没有了正常人,还有‘疯子’这种说法吗?” “没有。” “既然好的坏的二者谁也不能离开谁,是否意味着智者即是愚者,疯子就是正常人?” “公子”提出的观点让初新愣住了,可他仍是摇头,给出了否定的答案:“二者虽不可分离,并不意味着智者等于愚者,疯子等于正常人。” 可他已渐渐说不上充分的理由。 “公子”点头,继续道:“我们暂且放下刚刚的话题,我问你,倘若有天,一个疯子承继大统,宣布天下人向他学习,照他的风格行事,人人都变得疯狂,那么,这时候的疯子是否才是正常人,而这时候的正常人是否才是疯子?” 初新愕然。 “公子”另找了一种说法:“换句话说,在一个人吃人的时代,是否不吃人的人才是异类?” 初新不敢再想下去,顾左右而言他,道:“这与你设此把戏有何关联?” “公子”尖锐的嗓音稍稍提高了:“你真是愚笨,照我刚才的理论推演下去,人本就是一种无序的动物,左即是右,右即是左,你救的是谁又有什么关系?” 初新听不懂。他如实顶撞。 见初新不明白,“公子”接着说道:“再举个简单的例子,北魏立国之前,北方胡人入主中原,争斗了一百多年,直到鲜卑族统一各部落,死伤者不计其数,同样的事情还发生在东汉末年、春秋战国,你说这是为何?” 初新答不上来。“公子”淡淡道:“就因为人骨子里崇尚混乱,不论安置了多少仁义礼智信的规则,人永远有嗜血好战、排异仇外、卑劣无耻的一面。” 初新反驳道:“不是的,像孝文帝这样的英杰就意识到,人们需要安宁的生活,胡汉可以和谐共存,他的改革说明人类在不断地变得理智,不断地完善自我。” “公子”大笑。 他笑得就像一个穷鬼出门捡到了几锭金子,像一头饿兽撞见了一只软弱的羊羔。他说:“孝文帝?你可知北魏从何时起江河日下,四方叛乱不绝,民不聊生?” 初新隐约记得,北魏王朝的国势自孝文帝时盛极而衰,便争辩道:“这不是他的原因。” “当然不是,他是个伟大的君主,可他在改革时忽略了重要的一点,那就是人性。” “人性?” “孝文帝的改革让鲜卑各族出现了分化,入主洛阳的族群日益显贵,原本为北魏立下赫赫战功的戍边军士却遭到冷遇,成了弃儿。” 初新问道:“这是为什么?” “公子”长叹道:“只因改革的条目皆是那些随孝文帝迁往洛阳的人商议呈报的,为了给子孙后代谋长远的利益,他们恢复了汉代的门阀制度,贵族代代是贵族,寒门世世为寒门。显然,一个善的初衷却仍然引发了一系列的混乱与骚动,只因一块石子投入水中,并不借由石子传导激起的涟漪,永远是一滴水推着另一滴水,就像人的欲望一般。” 人的私心,不论过千年还是万年,都会如玄铁般不灭不减。 初新想起了洛阳城郊的矮房子,矮房子里住着一批批营养不良的奴隶,战时他们是排头兵,农忙时他们是耕夫,闲时他们是贵族的看门狗。 这是不是一种不公?算不算一种混乱和荒谬? “我以前和你一样,也不爱杀人,可后来便想通了。很快你就会明白,你所信仰的侠义是多么可笑,你不杀人的举动是多么幼稚。”“公子”轻咤道。 “起码我的手上没有沾那么多无辜的鲜血……” 话还没说完,初新已被“公子”打断:“你以为手上没有鲜血很值得褒奖?无数的恶需要用剑手刃,无数违逆天意者需要用武力镇压,你有这样的本领却寄希望于其他虚无缥缈的力量,你还认为你比我要高尚吗?” 露白插嘴道:“在我看来,他就是比你高尚。” “公子”冷笑道:“我还担心你不插话呢。” 露白怔住。 “公子”略带得意地用手指在石凳上叩了两下:“让我来告诉你吧,我故意将你和晴关押的地方说反了,换言之,他选择要救的人根本不是你,而是晴。” 任何宝剑,有时都不如一句真话锋利。露白没有再吱声,初新也不敢看她的眼睛,他只是沉默地凝视着自己的脚尖。 为什么不选择她?露白心里又会怎么想?她会不会想,因为她是孤女,是古树的成员,是不择手段谋求富贵和幸福的挣扎的人,所以自己没有救她? 他什么都没说,露白也是,他们并非理解彼此,而是觉得有些事情不必解释,越解释反而会越糟糕。 “所以,你们瞧瞧,人世间的事情就是如此滑稽可笑,前一刻你还在为他争辩,此时却已哑口无言,而你呢,”“公子”的手由指向露白换为指向初新,“你前一刻还想为我厘清智者愚者、疯子正常人的关系,现在却也放弃了……” “我没有放弃。”盯着自己脚尖的初新突然开口。 “什么?”“公子”半是疑怪半是讥讽地问道。 “总有一天,我会证明给你看,这个世界并非荒诞混乱。”初新说话的声音很轻,显得很没有信心,但他的眼睛依然在闪烁发亮,或许是由于洞穴中火把的映照,或许是由于心中隐匿的情绪。 “那你从一开始就已经输了。” “公子”起身,他披着的黑色斗篷遮掩了他的体态,让他看起来像一座幽暗的山,这座“山”说:“天子一死,北魏就如同悬在半空中的断翅的鸟,只会下坠,而且越落越快。要不了多久,洛阳就会变成人间地狱,所有被铁链拴住的,被人像猪狗一样凌辱虐待的将会反扑,那些整日清闲却乐享繁华的权贵,但愿他们在那炼狱中能跑得够快。” 初新一字字地说道:“在那之前,我会阻止你。” “你阻止不了我,因为你要阻止的根本不是我,而是人的天性。” 初新想说什么去辩白,却被“公子”抢先道:“也许在你们眼中,我是个嗜血的恶魔,可在我看来,我做的却是圣贤该做的事情。老子说过,绝圣弃智,民利百倍;绝仁弃义,民复孝慈;绝巧弃利,盗贼无有。我绝不是圣人,也绝不想做圣人,我只想成为新时代的引领者。” 任何新时代的来临,都需要暴乱和鲜血铺路,任何黎明之前的那一刻,看起来总是至黑至暗。 可问题在于,新的时代是否不再有暴乱和鲜血,新的黎明是否不再黑暗。 没人知道问题的答案。 初新猜不到,露白猜不到,就连“公子”也不一定描述得出。 他们有自己的看法,有自己的信念,当他们的信念相悖时,争斗便在所难免。 “你要怎样才肯放了晴?”在临走时,初新还是忍不住问“公子”。 “公子”显得很疲惫,他斜靠在石凳的扶手处,声音柔且轻:“你很快就会再见到她的,到那时,或许你和我的论辩已经有了胜负。” 他看着初新和露白的背影喃喃道:“到时候,或许你会亲口承认,你坚持的东西是错的。” 第五十六章 卧龙梦破隆中月 从古至今,有猎鹿者,猎虎者,猎熊者,却极少听见猎狼者这一称谓。 狼是一种极其难以捕猎的动物,它狡猾机敏,耐性绝佳,凶残嗜杀,一旦被逼入绝境便会迸发比虎豹更强大的潜力。 狼是越受伤越刚毅的物种。 许多年后,在江湖传言中,人们还是能零零散散听闻“猎狼”计划的存在,虽然在计划制定时,策划者们并没有为行动命名。最初的策划者很少,只有三个,一男两女,商讨的地点是洛阳的一家酒馆,时间则是某一个深夜。 常有年轻人问年长者,这一次猎狼计划究竟是成功还是失败,愚鲁一些的年长者会坦白说自己不知道,自作聪明的年长者会称赞行动的大获全胜,而真正的智者却会告诉年轻人:有些人赢了,有些人输了。 “猎狼”计划要猎的,正是残狼。 “行动的地点在哪里?” “洛阳粮仓。” “为什么是那儿?” “残狼想借助百姓的暴乱来谋利,断粮是最好的办法。” “是啊,一个人若是吃不饱饭,得受饥挨饿,他就不会再听话了。” “时间呢?” “就在这几日,一国无君,正是最容易乱的时候。” 初新、露白、敏三个人围坐在案几旁,神情严肃地商议着。 “要阻止他们,我们三人的力量远远不够。”敏在任何事情办成之前都是一个悲观主义者。 “我们可以寻求帮助。”露白向初新建议。 “帮手一定要找,可问题是,找谁?”初新盯着案几上的烛台兀自发呆。 “你在打主意的时候,没有想好找什么人吗?”敏责怪道,她坚信一次行动的完美执行离不开策划时的缜密周全。 她显然并不满意初新的事前准备。 “我第一个想到的是郑俨,也就是千面人。” 露白失声道:“千面人?他不是已经被斩首了吗?” “他大概是被‘公子’救了,真的郑俨反倒成了替死鬼。”在太后寝宫中得知郑俨真实身份时,初新就一直在思考这个问题了。 敏很疑惑,问:“他被‘公子’救了,你却想利用他去抗衡‘公子’,你是不是脑袋坏了?” 初新摇摇头,解释道:“千面人是个不甘人下的阴谋家,他可受不了别人踩在他头上,服从只是他的权宜之计,一有机会他就会反扑。” “所以,你想借郑俨和‘公子’火并的机会消耗他们的力量,一石二鸟?”露白微笑着盯着初新道。 “正有此意。” 敏思索片刻,说:“好是好,可他们为何无缘无故要火并呢?” 初新神神秘秘地笑了笑:“因为天子。” 露白问:“天子不是被你杀了吗?” 敏纠正道:“他绝不杀人,天子一定还活着。” 初新点头,压低声音道:“这事儿天知地知你知我知,郑俨和‘公子’却不知道,太后他们正愁得像热锅上的蚂蚁,想办法瞒天过海,或是另立新君。” “新君并不好立,据我所知,天子的后妃还没有生过孩子,天子也没有任何兄弟,若是立族里的其他王,胡太后就会失势。”消息灵通的露白分析道,他们都清楚,胡太后显贵的靠山是她的儿子,一旦这个靠山倒了,新来者就会带来一批新的掌权力量。 敏诧异道:“天子没有一个兄弟?” 露白“嗯”了一声,说:“北魏皇室以前为了防止外戚专政,设置了个奇怪的规定:哪位后妃的儿子做了皇帝,那位后妃就得杀头,正因如此,宫里的女子不敢生孩子,即使怀上龙种也会拼命想办法隐瞒,并且堕胎。” “照你这么说,胡太后怎么还活得好好的?” “胡太后是个奇女子,她不畏死,怀了天子之后,很多人劝她堕胎,她却在佛前发誓,祈求生下的是男孩,死也在所不惜。” 初新叹道:“没想到她年轻时还是这样一位有魄力的女子。” 露白也附和道:“是啊,传说她年轻的时候箭术超群,五十步开外可以射中针一般大小的目标,先帝册封太子后,她本该处斩,在一众朝臣力保之下,胡太后免于一死,还升为贵嫔。” 敏感慨了一句“世事难料”。初新拿起几根筷子,先抽出两根摆在桌上,道:“残狼既然要制造混乱,只要散出流言,说天子已崩,胡太后和郑俨要面对的乱局可就不仅仅是那么简单了,所以这是他们想除掉残狼的另一个更重要的理由。” “有道理,可该让谁去游说呢?”敏拨了拨桌上的筷子,问道。 “我去。”初新毛遂自荐。 “整个皇宫都在抓你,你去送死吗?”露白翻了个白眼。 “我既然能安全出宫,就能再进宫,”初新又抽出一根筷子放在桌上,道,“第二股力量,就是近来销声匿迹的三叔。” “说起来,最近是没有听闻他的消息,以往隔几天他就会派人来洛阳城中采购庄内所需的物品,他本人偶尔也会来我这里喝点酒。”敏托着下巴说道。 “露白告诉我,三叔还在洛阳附近,他毕竟是个有钱人,一个宅子暴露了,大不了换一个住。” “有钱是不错。”露白言语间带着酸味,不像在说三叔,倒似是在说敏。 敏没有搭理她,继续问初新:“你凭什么相信三叔会帮我们?” “晴毕竟是他的妻子。”初新的话里居然也添了些许酱醋。 “别说晴是他的妻子,就算是他亲娘,你也不能保证他会帮你,”敏握着筷子敲击桌子道,“他是个商人,天底下恐怕没有比他更精明的商人了。” “是啊,”露白帮腔道,“他一定更看重自己的性命,绝不至于像你一样为了个女人冒险的。” 初新苦笑:“我只是见不得朋友因我受苦罢了。” 敏的眼珠转了转,计上心来,柔声说道:“商人最能权衡风险利弊,也最敢冒险,若是我们能降低三叔所付出的代价,抬升他可能得到的利益,他说不定会帮我们。” “你有什么办法吗?” “连哄带骗,让那条老狐狸觉得买卖做得成。” 初新失笑:“我总算明白以前打赌为什么总是输给你了。” 露白不解道:“怎么哄怎么骗啊?” 敏故作神秘:“天机不可泄露,三叔这边就交给我了。” 露白皱了皱鼻子,问:“还有什么人能帮我们?”她忽然自己回答了自己的问题:“我还知道有一人肯定会帮我们。” 初新和敏齐问:“是谁?” “眼睛,那双眼睛。” “那双眼睛”指的自然就是拥有那双鬼魅修罗般眼眸的中年人。 “你是说,尔朱荣的军师?”初新显然并不想和他打交道。 “其实那双眼睛就是尔朱荣本人。” 听到这句话,初新和敏都倒吸了一口凉气。敏先从震惊中缓过神,问:“尔朱荣为什么会帮我们?” 露白抽出一根筷子,放在初新摆着的两根筷子中间,慢慢地讲道:“因为他的双脚就是被‘公子’的下属弄断的,他身上时常发作的寒病,究其原因,也是残狼。仇恨,就是他帮我们的理由。” “那……”初新刚想问什么,露白却好像猜到其中内容,出言打断了他:“是替身,平时代尔朱荣发号施令的傀儡。” 回想起那胆小如鼠的替身,初新不由自主地从记忆中翻出了千面人,同样是顶替身份,一个是受人强迫,一个却是予取予求、乐在其中,他们的人生早已剥离了真实,可人们也无法否认他们如今的生活是一种真实。 面具戴久了,不就成了身体的一部分吗? 布置妥当后,初新调笑道:“看,如此一来,我们就不再是孤军奋战了。” 露白有些不屑:“一群各怀鬼胎的人,真的能拧在一块儿吗?” “不论如何,我们都应该试试。” “我们能赢吗?”敏突然问道。 初新说不出,他甚至不能断定残狼会不会袭击洛阳城中的粮仓。他只能通过残狼对城中三家米铺的行动判断,残狼接下去的动作与粮食有关,其间更多依仗的,是他作为剑客的直觉。他痛恨残狼这样漠视生命的组织自不必说,可策划这次行动的他同样也可能将一堆人推入火坑之中。残狼部众虽多残疾,可实力从来不容小觑,这一战一旦打响,又会有多少人丧命呢? 他没有往下想,他不愿在开战前就丧失斗志和信心。 他问:“我的剑呢?” 敏站起身,从柜台处拿出了“七月”,放在他的面前。 “七月”代表了他所有曾经的美好与荣耀。 触到“七月”的那一刻,初新彻底镇定了下来,或许他本就是因剑而生、为剑而活的人,若能执剑而死,死也无憾。 他有种奇妙的预感,无论他的猜测是否正确,与残狼的较量都已箭于弦上,势在必行,只因这已并非纯粹的正邪之争,倒更像是宿命的碰撞。 这个夜晚注定不平凡,它将影响中原武林的前途,甚至北魏王朝的命脉。 第五十七章 五国攻秦齐不至 城东米铺的刘掌柜死了。 刘掌柜暴死于洛阳街头,致命伤口是喉咙处的剑痕,那也是唯一的伤口。初新认得那剑伤的模样,虽然很浅,却是剑刺入留下的。出剑者像是不肯多用一分力气,刺至割破喉管就停手。 刘掌柜的死相可怖,全身架势摆开,一只手呈鹰爪状,另一只手则拳头紧握,仿佛死前还要与人一搏。人们想把他的手放平,紧贴身侧,却怎么也掰不过去。 据说临死前曾和人有过激烈对抗者,尸体总是僵硬得很快,故而战场上有许多英雄死时仍是站立的。 看着文弱的米铺掌柜竟似学过一些拳招,这倒是件稀奇的事情,寻常百姓认为,刘掌柜大概是得罪了什么人,仇家找上门,致使他曝尸当街,毕竟习武之人总容易惹上麻烦。武学不如文章诗赋,文章诗赋各人有各人的爱好,谁也不能断言《蒹葭》比《无衣》要好,可招式拳脚并非花架子,而是要分高下判生死的。所以武者切磋,无论怎样都避不过伤痛淌血。 可初新明白,这些剑痕是残狼的秦五所刺。 只刺不守,无其他招式,杀人要几分力气就用几分力气.,像极了秦五的杰作。 城北,皇宫。 皇宫一侧的墙根处总是靠着许许多多无所事事的人,他们终日不用干活,却能挣得盆满钵满,只因他们是联络宫内和宫外的桥梁。 皇宫外的人多半钱少,行动却方便;皇宫内则正好相反。这些闲散之人替宫内的宫女和太监买来他们想要的东西,从中赚取钱财。其中办事最快,抽利最少者,被敬称为“桥主”。桥主现如今已不用自己奔波劳累,他雇了十几名帮手,同洛阳城多家商铺都有合作,只要传个话报个信,想要的货物就会送到皇宫边上。桥主虽不干活,却爱乔装打扮混入人群中,静静地看着世事变迁,起码他将这一小处天地所发生的称作“世事”。 初新要找的人,正是桥主。 他一路走来,倒是见到了一些稀奇古怪的玩意儿,像一把驱邪用的桃木剑,一个用来诅咒他人的木偶,甚至还有人绑着一个小孩子,披头散发的,不能辨识性别。 初新明白,这个孩子将被贩卖至宫中,供一些宦官凌辱取乐。他在此停步,问道:“这孩子卖别人吗?” 卖孩子的那人眇了一目,冷哼道:“不卖,有主。” “我出的价钱一定更高。”初新之前从郑俨处拿了不少金子,他不相信宫中宦官还能出价更高。可独眼龙仍是不松口:“做生意的人最重信用,说好要卖,不可轻易更改。” “是吗……”初新喃喃道。 忽然,他又问:“你可知道桥主在哪里?” 独眼龙不再吭声。与宫内人打交道的商贩或许也沾染了一些奇怪的脾性,初新无法,只能起身离开。 忽然,初新反手拔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架在了独眼龙脖颈处,周围人大惊失色,独眼龙幸存的那只眼睛却毫无波澜起伏。 “你就是桥主?” “何以见得?” “你看着最像一个桥主。”初新拔剑回鞘,轻笑道。 独眼龙大笑,问:“你找我是为了什么?” “我来自宫中,想买一些宫中的东西。” 一旁的人都大惑不解,可桥主却似听懂了,说了句“跟我来”,起身带路,初新回头看了看被五花大绑留在原处的孩子,问道:“能把他放了吗?我付您钱。” 桥主没有转身,淡淡地回答道:“放了他?你想让他饿死?进宫他才有活路,进宫才是他最好的选择。” 初新咬了咬牙,只能狠下心撇下了孩子。 入宫至胡太后处要经过十道小门,三道大门,每道门都得用钱打点,纵使是天子教给初新的办法,也免不了破费。初新才明白自己低估了太监们的敛财能力,如果能掌管一道大门,一天有三个人经过,莫说买个孩子,连洛阳的小宅都能轻易买得,自己又怎能同他们相比。 宦官是一群没有今世的人,他们一生都在积累来生的财富,想到这儿,他又不由有些同情。 “太后住处,我不方便出现,就此别过。”桥主在最后一道门这里停下,行了个拱手礼,初新也抱拳回敬,仍不忘恳请道:“如果可以的话,别让那孩子进宫当玩物,卖给寻常人家吧。” 桥主冷笑:“你这是小仁小义,这个孩子不进宫,还会有下一个进宫的,那群宦官绝不肯善罢甘休。” 初新茫然地望着桥主离开的身影,无力感再次袭涌而来。 可他还是抬起头,挺起胸膛,叩响了太后寝宫的门。 门开了。 开门的人是郑俨,胡太后仍在朝中议政,虽然她议政并不认真,耗费的时间也不长,但必要的程序还是得走的。 郑俨一点儿也不惊讶,就好像他从昨天开始就一直等待着初新光临。他让初新坐,初新就随随便便地坐下;他倒了一杯茶,初新就大大方方地喝下。 他们开始凝视彼此。 是郑俨先开的口:“你不怕茶里有毒?” “有毒的话,我便杀了你。”初新又啜饮一口,微笑着说出了威胁的话语。他的确有能力在毒发身亡之前把剑刺进郑俨的身体里,他相信郑俨也明白这一点。 “你之前告诉我,你不杀人?”郑俨同样给自己倒了一杯茶,细细地品着。 “人总是在变。” “是啊,人总是在变,我们认识以来,我换了好几张脸孔,你有些改变也是理所当然的。” “更何况,你不会下毒杀我。” “哦?” “你若是想杀我,早已动手。” 郑俨的脸色透着一阵诡秘:“别忘了,你知道我真实的身份,留着你始终是个祸害。” 初新无奈地笑了笑,道:“照我以前的脾气,不把你身份戳穿、将你再送上断头台,是不会罢手的。” “你的意思是,你已打算罢手?” 初新喝完了一杯茶,将茶叶吐在杯盏中,缓缓说道:“是的,但你得帮我做件事。” 郑俨就像听到了一则滑稽的笑话,问:“你在求我?” “不完全是,这件事对你也有好处。” “是吗,”郑俨仰了仰脖子,拿出了兴趣,“愿闻其详。” “很简单,整桩事只有两个字。” “哪两个字?” 初新竖起了两根手指,压低了声音道:“猎狼。” 郑俨疑惑地盯着初新的双眼:“残狼?你不是残狼的头领?” 初新被逗乐了:“这样的谣传你都信?” 郑俨原本皱起的眉头舒展开来,仿佛心头大石落地:“残狼倒是块心病。我想除这心病很久了,一开始传你是‘公子’那会儿我就不信,果真是假的。” 初新静默地观察着郑俨的反应,偶尔“嗯”一声表示自己对郑俨所说话语的赞同,心里不忘嘲笑郑俨之前把自己关在铁笼时的愚笨。 郑俨手一扬,道:“为表诚意,我也有礼物奉上。” 还没等初新来得及震惊,门被打开一条缝,一尺大小,刚好适合将人的头颅掷进。 桥主的头颅沾满鲜血滚了进来,就像一个在辣椒酱中浸过的剥了皮的胚胎鹅蛋,如果不是一只眼睛里全是白蒙蒙的一片,初新根本认不出这是桥主。 “你来晚一步,‘公子’已派人来过了,”郑俨微笑着,就像他装作刚刚知道初新不是‘公子’那般矫揉造作,“他开出了丰厚的条件,并且告诉我你一定会来找我。要知道,我虽然忌惮你,却远没有达到对‘公子’那般畏惧。你做不出丧尽天良的事情,而‘公子’和残狼却什么事也干得出来。” 此时此刻,初新才明白,自己的一举一动早被‘公子’吃准摸透。他就像“公子”掌中的爬虫,笼中的鸟,始终笼罩在“公子”的阴影之下。 有能力者顶多使人敬佩,不择手段者方可令人胆寒。 但他克制住了自己,多年的剑客生涯让他的神经坚硬如钢,他脸上依旧挂着自信的笑容。 “笑什么,很快你的脑袋也会掉在地上,和他一样。” “郑大人,我临死前想问你,战国时的外交权谋,为何数合纵连横最为著名?” 郑俨不明白初新的用意,反问道:“你说是为何?” “合纵者,合众弱以攻一强;连横者,事一强以攻众弱。这两则阳谋是平衡之道,是那种形势之下最实用之策,”初新随即抛出下一个问题,“秦国势大,六国合纵以抗强秦,本是正确的方针,可为什么最后秦国仍能吞并六国,一扫天下呢?” “因为秦国与齐国结伙,远交近攻,用连横之计瓦解了六国之盟。” 初新拍手称赞道:“正是,齐秦皆为强国,可连横之策却使秦国坐大,郑大人不该好好想想其中原委吗?” 郑俨是个聪明人,他已听懂初新的意思:“公子”的残狼是强秦,他和初新是其他小国,他不与初新合纵,却同残狼连横,正是步齐灭国后尘。 第五十八章 利益玄穹鉴 曾经的三叔是个穷人。他最穷的时候也像小姜一样偷过东西。 他自然不认识小姜,但他明白流落街头的感受,这是他后来收留小黑的原因之一。至于小黑的名字,则是由于三叔家中养着的狗名叫大白和阿黄,随意取的。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说,三叔也没有将小黑视作人,而只是自己的一条狗。 他从不打骂小黑——谁会和自己的狗过不去? 起初,三叔是做运输生意的,将边境的牛羊送至洛阳,这项工作回报甚众,风险极高,寥寥几人要管上百头牲畜,想想就嫌麻烦,三叔却毫不介意,只要有钱赚,他就敢冒险。 结果他管的货,十回有六七回被抢,流民、流民铤而走险后变成的山贼马匪、北魏士兵,都是潜在的作案者。三叔好不容易积累的财富悉数花完,他第一个老婆在此时弃他而去,更令他感到荒谬的是,曾经问他借钱的朋友们也闭门谢客,不再见他。 三叔在家中面壁十日,忽然想明白了很多东西。 自此之后,他的生意蒸蒸日上,抽三成的规矩也在这期间立下。不论何人求他帮忙,他必抽三成利润,就算是亲爹也一样。 他坚信,有钱可使鬼推磨,钱虽然买不到所有东西,却可以为得到所有他想要的东西铺路。 他自信在洛阳,没有商人敢在他面前挺直腰板讲话。 直到他碰见敏。 很少有人见到敏佩剑,她佩戴的剑很名贵,是战国铸剑大师欧冶子的后人锻造的,剑柄处还镶嵌了七枚小而闪耀的宝石。 “如果我早些见到你的这柄剑,或许我就用两片牧场、三家商铺来换了。”三叔称赞道。 敏淡淡道:“幸好您没有早些见到,因为不论多贵的东西,我也不会交换的,所以您算是省却一笔烦恼。” “我们也算是老相识了,可我居然一直觉得一家酒馆的女主人是个不会武功的文弱女子,你藏得还蛮深。” “在这个世道,女人需要学会保护自己,懂了要表现得不懂,会的也得假装不会,因为保护自己最好的法子,就是让男人来保护你,让男人把矛头对准男人。” “说得好,有如此见解,怪不得生意做得出色。” “三叔过奖了。” 一番客套后,二人切入正题。三叔先问道:“今日来访,有何见教,莫非也是关于男人斗男人的?”话还没说完,三叔神秘兮兮地笑起来。 敏神色不动,就像大雪落下第一天的原野,恬静、自然。她说:“不光是关于男人斗男人的,也是关于女人的。” “关于你?” “关于您夫人。” “是吗,我的夫人?”三叔的反应平静得出奇,就像他的夫人还安然无恙地睡在他的宅子里。 “您夫人晴被残狼挟持,我此行来联络您,正是为了搭救她,铲除残狼。” 三叔抿一口茶,问:“你觉得她是我夫人?” 敏像被人用大棒在脑袋上猛敲了一记,晴是三叔夫人一事是初新告诉她的,她在心里又骂了初新一遍“不靠谱”。可她面上还是尽量不动声色,道:“她不是吗?” 三叔大笑:“她当然是,我的意思是,除她之外,谁都有可能是我的夫人。” 他忽然阴恻恻地压低了声音:“钱虽不是万能的,却可以为万能铺路。”敏厌恶这段说辞的内容和语气,可还是强颜道:“一日夫妻百日恩,何况三叔是商人,商人最注重‘信义’二字……” 她被三叔打断:“你去打听打听,哪个和我做生意的人是这么认为的?你能找到一个,我便送你一处宅子。” 敏的马屁拍到了马蹄上,虽然之前已经预料到三叔并不会很看重晴的生死,可当三叔亲口说出这些话时,她还是替晴感到愤怒。不得已,敏只能另换策略:“我听说您在邙山那边的庄园已经荒废了。” “是啊,进了些贼。” “我们这样的人最怕贼,强盗可以雇打手对付,贼却是防不胜防。” 三叔捋了捋并不茂盛的胡须:“敏姑娘可有防贼的妙法?” 敏正待三叔问出这样的问题,立刻接口道:“贼只有除了,才一劳永逸。” 三叔摇摇头:“贼永远除不干净,只要人有贪念,贼就不会断绝。所以我从不在这种问题上费心费力,捉贼不仅浪费我的时间和钱财,更耗损我的精力。” 敏心急了,老狐狸就是老狐狸,从不轻易透底,不到最后不露王牌。她知道和三叔谈判,始终要看手中筹码,便又开始以利相诱:“那这样,事成以后,残狼所藏珍宝,您抽三成。” 三叔这才有了些兴趣,他凑近脑袋问道:“残狼的珍宝?藏在哪儿?有多少?” 敏只回了一句“以后您自然会知道”,残狼的珍宝是她捏造的,说得越少就越不容易露馅。 三叔用手指摩挲着左手佩戴的指环,这表明他已经开始权衡利弊得失。他盯着敏佩戴的细长的剑,还有敏纤细的腰肢,忽然如狐狸般眯眼微笑。敏被盯得有些发毛,轻轻挪动脚步,摆好了下盘的架势。 她不知道的是,三叔在低估她的同时,她也低估了三叔。白马寺那位知过去未来五百年事的高僧宝公大师曾给过三叔“深藏不露”的评价,没有人见过三叔出手,没有活人见过。 三叔已察觉到敏脚步的交错变化,冷笑道:“蝶步,快剑的专用步法,看来你学习的是轻灵一路的剑术。” 敏的瞳孔骤然收缩,却又不敢言语。 三叔“啪”的一声拍了拍手,小黑从门外拉入一个独手人。 “这是‘公子’的信使,我想他应该知道那批珍宝藏在何处。” 敏仿佛心跳骤停般,体会到了窒息似的压迫感。她想不到“公子”居然也派了说客前来。 独手人摇头道:“我家‘公子’根本没有收藏珍宝的习惯。” 敏背上已全是冷汗,但她今天的妆够浓,自信可以不露心虚的脸色,轻斥道:“你一个下人又怎么知道,‘公子’难道事事都告诉你?” 三叔对眼前一幕颇感滑稽,起哄般抬高了声音:“你们倒是跟我讲讲,让我与你们合作,究竟有什么好处?” 三叔此招无异于趁火打劫,谈判落败不仅意味着失去合作的可能,还代表那一方的说客将要命丧于此。所以无论怎样,两边都会提升许诺的资本,抬高贿赂的价码。 “老贼,无处不在做生意。”敏在心里暗骂,脸上仍旧云淡风轻。 独手人往前走了两步,道:“‘公子’早有与三叔通力的心意,无奈总是没有合适的机会示诚。” 三叔道:“今时今日,再好不过。” 对他而言,今时今日的确是个再好不过的机会。 独手人继续说:“上次庄园中发生的事情,只是个误会,‘公子’意在对付尔朱荣,并非三叔您。” 三叔点头,眼睛微闭,道:“了然,了然。” 独手人开始说出他的价码:“我们将要得到的,远不止珍宝财富那么简单,三叔要三成,我们便给您四成。” 三叔“嚯”了一声,惊叹道:“那可接近一半了,若你们要得天下,我所有的可就是半壁江山了。” 独手人得意地瞥了一眼敏,道:“要干大事,就要付出大的代价。” 敏惊惶到了顶点,独手人给出的好处是她不可能许诺的,但她也寻找着反击的契机:“‘公子’有得天下的能耐吗?” 一旦独手人说不出,他的条件就成了空中楼阁,而若是独手人说得出,她说不定可以探听到‘公子’的下一步计划,也能在言语中继续搜索破绽。 “南边的梁国虽不可图,中原的大半却可入手,事关机密,恕在下不可多言。” 独手人说了仿佛没说,没说却又说尽,半遮半掩的东西往往最具诱惑。敏很想把独手人的舌头割下,她所有的主动权都随着独手人这番话而丧失。 三叔一拍大腿,高声喊道:“好!这价码果然吸引人!” 敏的心凉了一大截。 三叔郑重地走到独手人身前,拍了拍独手人仅存的那条胳膊,微笑地说:“我还是抽三成,一成不多,一成不少。此事不足为外人道,要干大事,就要学会少说话,你要替我,替你家‘公子’永远保密。” 独手人喜上眉梢,猛地点了点头:“明白!永远保密!” 忽然,他的胸口冒出了一柄剑的剑尖。 独手人很疑惑,他还没想通这柄剑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突如其来的疼痛和意识模糊让他感觉置身梦中。 他似乎想明白了什么。 他像烂泥般注到了地上。 小黑的剑已拔出。这一剑之快,竟让敏感叹不在初新之下。 三叔身边的这名年轻人居然有这么出众的剑术,敏万万想不到。 更令她想不到的是,死的居然不是自己,而是独手人。 “为什么杀他?” 三叔回答:“他许下的条件太丰厚,太丰厚的条件往往意味着这笔交易是一场骗局。” 第五十九章 月黑风高夜 洛阳的粮仓建在城西南角,守卫并不多。洛阳是座享乐之城,钱粮丰沛,但是兵马紧缺,自古以来易攻不易守,它的粮仓也是一样。 守卒们羡慕着王公贵族的豪奢生活,也模仿这种“洒脱悠闲”的生活方式,打着盹,虚度着光阴。守卒们不懂,王公贵族游手好闲是不太要紧的,因为这些人不愁吃喝,不必再往上攀升努力,他们的起点已经是普通人奋斗一辈子难以企及的终点。 而一旦普通人学会了王公贵族的生活方式,那这样的普通人不仅不可能惹人喜爱,受人尊敬,还会很快被同伴鄙视,被时代遗弃。 今夜无星无月,云层极厚,看起来过不久就会有大雨。 谷雨节气之后,春雨珍贵,洛阳的老农或许一直在盼望着天降大雨,给予谷物生命和活力,可初新明白,这个晚上,很多人会失去生命和活力。 露白的情报称,残狼会于今夜奇袭粮仓。这就意味着初新和他们组织的人马要在今夜设伏。初新起初替“公子”设想的理想进攻方式是火攻,引火烧粮,自古就是兵家常用谋略,可他不明白“公子”为什么要挑选这样一个雨夜进攻。 他一度怀疑露白的情报出了问题,可最后他还是选择相信露白。他认为“公子”绝不会被轻易预料,雨夜火攻这样几乎不可能的手段,在“公子”手中就完全合理可信。 郑俨的羽林军埋伏在粮仓入口,三叔蓄养的死士和花钱雇佣的兵卒则在粮仓四周分布,他不愿和残狼有正面的冲突,想降低自己投入的成本,敏也只能妥协来换取与三叔的合作。 三叔手下唯独一人没有听从三叔的安排。 那个人便是平时最听三叔话的小黑。 在行动前,他来到一家酒馆,找到初新,问初新有无关于晴的下落,初新把自己所知道的如实告诉了小黑,小黑的泪痣像两颗起舞的小葡萄,雀跃地跨上快马,准备赶赴北邙山营救晴。初新本打算劝阻,可想到残狼部众若是攻击粮仓,总部洞**必然人马空虚,说不定是救晴的绝佳机会。 “我跟他一起去吧。”说话者是敏。敏担心小黑因关切而头脑发昏,请缨帮忙。 初新点了点头,默许了。将敏调离正面战场本就是他的盘算,如今虽不免另涉险地,可总比待在粮仓恶战要好得多。 初新回过头,柔声对露白道:“你也跟去吧。” 露白摇了摇头,示意自己要去粮仓。 男人的执拗可以劝转,而女人的执拗却绝不容更改。初新不再说什么。他一边期待着残狼能够有所动作,一边却又希望今晚风平浪静,相安无事。 他自己也明白,这是完全不可能的。 事实上,初新还有最后一张底牌,这张底牌承诺过,他会在关键时刻出现,实现初新的任何请愿,这是初新所有底气的来源。可现如今他还是有些发虚,把主动权交给别人的滋味并不好受。这就好像你头上悬了一柄剑,随时会落下,有一只手答应你,会紧紧握住这柄剑,可没到握住那一刻,你的心永远都会吊在嗓子眼。 三叔站在城墙上,静静观望着粮仓附近的风吹草动,嘴角又不自觉地弯了。他还有一批粮食囤积着,上次在邙山宅院的地下石室中烧毁的粮食仅仅是他半年来收集的一半而已。所以残狼若是成功摧毁粮仓,无论以什么方式,他都能再发一笔横财,而如果初新他们击溃残狼部众,他不会有大损失,还能得到“公子”藏匿的珍宝,尽管这批珍宝的真实性还存疑。最要紧的是,残狼是对他财富的潜在威胁,将这枚眼中钉肉中刺拔除,本身就是极大的好处。 他在等,他相信初新在等,郑俨在等,尔朱荣也在等。他虽未见到尔朱荣一行的行踪,但他相信没有谁能例外,谁都逃不出等待的宿命。 天气很闷,暮春烦躁,初新等得背上沁出了汗,但他没有半句怨言。他听一位智者说过:一个人生命中大约五分之一的时间浪费在了等待上面,他现在想纠正智者的这句话。等待绝不是一种生命的浪费,而是通往成功兢兢业业的蛰伏,是淡褪心浮气躁的磨刀石。 残狼出现了。 守卫东倒西歪、昏昏沉沉地睡着,根本没注意到这群身着黑衣的地狱使者,而残狼部众也毫无纠缠的意思,径直向粮仓深处走去。 “二十七,二十八,二十九……”初新一直在数着数,数到“三十五”时,残狼的部众已经悉数入仓。 “鱼已入网,狼已陷围,出动!”他高喊道。 郑俨的百余名羽林军如神兵天降,很快涌入粮仓中,紧跟着的是三叔的手下。 羽林军,汉代以警卫建章宫得名,俗称“建章营”,后来改为“羽林”,取“为国羽翼,如林之盛”的意思,最初的羽林军仅七百余人,皆是贵族子弟或烈士遗孤,地位极高。如果说虎贲军强在雷厉风行的调度和万中无一的作战力,羽林军则显于忠诚和荣耀,每一个人都恪守职责,每一个都为国而生,为国而死,服从命令是他们的天职,不论多难多险,他们都绝不推辞。 相比起来,三叔的手下则显得散乱,在迈步时也并不果决。没有信念的人,无论做什么,看起来都不够卖力,不够迅捷。 初新也冲进了粮仓,遇到穿黑衣的人就点穴道,尽量不伤性命。抵抗没有持续多久,仅仅十余人死伤,黑色的疯狂终于一声呜呼惨叫。初新记得自己点了六人的穴道,可活着的黑衣人只有两名。刀剑无眼人无情,昏暗的粮仓中,自己人都可能伤到自己人,谁又会在乎对手的死活? 有一位羽林军士官望着地上的尸体,忽然挺剑向其中一名黑衣人刺去,初新厉声道:“不要再伤他们了!”士官的动作稍有停顿,可势头仍不减,初新急忙奔向他,击飞了士官的手中剑。 龙吟之声不绝,士官盯着初新的眼睛,一字字道:“死的若是你的朋友,你还会有如此高尚德行吗?” 初新本想责怪他,被这么一问,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郑俨负手,徐徐走入粮仓,斥道:“大胆!事先约定此事全权听从初新少侠,你怎敢无礼?”初新摇头,连声道:“不要怪他,不要怪他,人之常情。” 郑俨微笑道:“大获全胜,全赖少侠之功,却不知‘公子’何在?” 初新沉吟片刻,以一种奇怪的口吻说:“没见到他,他或许并没有亲自来。”他解开了身边的黑衣人的穴道,还没发问,黑衣人先喊叫起来:“羽林军为何对我们动手?” 这一句话像利剑贯穿了初新的胸膛。世界旋转起来,粮仓中却是死一般的寂静。 郑俨的下巴再难回到原处与上颚重逢,他结结巴巴地说:“你……你不是残狼的人?” “我是粮仓守卒,刚刚轮换来此,为什么……为什么?”黑衣人竟然伏在地上,恸哭起来。 死在敌人手中并不可怕,因为敌人生来就是与你为敌的,不是你死就是他亡,生死皆是常理。可怕的是,杀死你的是你平时尊敬的东西,此之谓“杀人诛心”。 “为什么穿成这样?”初新感觉血液在往他的脑袋涌动,他不得不用“七月”支撑着身体,勉强问出了这句话。 另一个黑衣人的穴道被解开,他跪在地上,断断续续地解释:“有……有个人传来的口谕,让我们今夜改扮成这样……”他的话只说到这里,他已经被一枚暗器击中颈动脉,血喷溅而出。 “透骨钉……”初新喃喃道。他仿佛失去了思考的能力。 郑俨惊呼:“不好,快离开粮仓!” 天上似乎有流星。 古老寓言中有“对着流星许愿,愿望会成真”的说法,这种拖着闪耀光芒的尾巴的奇异星体,今天却成群结队地出现了。 “流星汇成的雨……”初新依然在愣神,误将天上的带火羽箭视作流星。 有几个人中箭了,但这还不是最糟糕的,粮仓内的粮食干得要命,一点就着,大火蔓延开来。粮仓周围打盹的守卫已经卸下厚重的盔甲,露出本来的残缺面貌。 他们才是真正的残狼部众。粮仓很大,但进出口却很小,再加上残狼占据了四面制高点,粮仓中的人已经成了瓮中之鳖。 火如巨大的灵蛇,盘亘于众人之间,通体都是焦黑的气息。铠甲炙热,衣发燃烧,初新见识到了人间地狱的状貌。过不了多久,这两百多人就会变成火盆里的炭,只剩下漆黑和温度。 他跌坐在地上,茫然地望着眼前惊慌失措的人,兵卒抛弃荣光,死士畏惧死亡,凡人打破为人的准则和底线,借助同伴的尸体抵挡箭雨。 他希望有支箭能射穿他的咽喉,因为是他的错误决定让这些人丧命,是他引诱出了这些人丑恶的面貌。 他仰起头,张开了臂膀,准备迎接死亡的拥抱。 第六十章 密雪听窗知 古怪的山洞,马一靠近就嘶鸣起来,前蹄高扬,就像踩进了荆棘丛。敏却预感到山洞中有比荆棘更可怕的事物存在。 “或许我们应该等等,等到城中有消息再行动。”她勒住马,让马驹原地踱步。 小黑翻身下马,趴在地上,一面用手抚摸泥土,一面搜索其间的脚步痕迹,样子滑稽得像只壁虎,可敏却没笑,她在心里暗暗感叹小黑和初新竟然有诸多相似的地方。 他们都剑术惊人,有同样难看的搜证方式,最重要的是,他们似乎都喜欢上了同一个女人。眼神不会骗人,小黑来找初新商量时,敏从他们二人眼中看到最闪耀的东西一致得出奇,当然,另一些夹杂的成分稍许有差异,她不能说明白。 世间的人是否原本就很相像,只是因为出身际遇不同而不同? 她望着这个长着两颗泪痣的青年人,不禁问出口:“你在想什么?” 小黑有些不好意思地笑笑,回答:“我想看看这条路上有没有马蹄痕迹,残狼如果从山洞中出发,一定会留下些踪迹。” 其实敏并不想问他为什么要查看地面,而是想问小黑此时此刻是怎样的心情,这句话换作平时,她绝不会问出口。 小黑说不清心中的感受,只是想起了一个下雪天。 晴嫁给三叔后在庄园里过的第一个下雪天。 那时,小黑和晴还没有说过什么话,小黑只知道晴是三叔的第四任妻子,是个新婚之夜却愁眉苦脸的年轻姑娘。小黑听说嫁给三叔的女子都没有太好的下场:三叔的第二任妻子死于难产,第三任夫人生了个没有四肢、皮肤透明的孩子后就疯了。他虽然没听三叔和其他人说起过三叔的第一任夫人,可也大概猜得到她的多舛命途。 现在,他替这年轻貌美的姑娘捏了一把汗,走过路过都会刻意看一眼。 是日飞雪,天和地交换了颜色,高处灰,低处白,晴安静地坐在长廊的椅子上,眼里藏着星星和秘密,看着看着,小黑竟似痴了。 晴发现小黑正瞧着她,主动招呼小黑过去,小黑回过神来的第一反应却是往后退。 他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生出怯懦,起码,那时还不明白。 他终于还是坐到了晴旁边,低头拼命眨着眼睛,每眨一下,泪痣就会紧张而欢快地跳一下。 “你叫什么名字?”晴对这个同龄人的印象很好,她想知道小黑的名字。 可惜小黑没有名字。 当小黑吞吞吐吐地把“小黑”说出口时,晴没有像其他人那样脱口而出道“这明明是条狗的名字”,而是仔细地念了好几遍,才轻笑道:“原来你姓小。” 是啊,如果他没有名字,“小黑”不就是他的名字吗?他可以姓小名黑,有何不可? 这是小黑头一回找到自己的名字,但他始终没有说服自己,因为他清楚地知道,三叔在为他取名时参考的对象是两条狗,一条叫“大白”,一条叫“阿黄”。他把对晴的感激连同这些记忆都埋在了心里,笑了笑,不再说话。 “你会唱歌吗?”晴又问道,边问还边侧过脸,小黑的脸“刷”一下红到了耳根。他不会唱歌,如果会的话,他早已将心底所有能翻找到的歌谣全唱遍了。他忽然后悔自己在之前的二十余年中没有学到什么讨姑娘喜欢的技艺。 他只有报以沉默。 雪如白蝴蝶般舞动着,小黑的泪痣则似黑蝴蝶般安静,晴嘟囔道:“原来你不爱说话。”小黑说话的确说得不多,三叔喜欢说话少的下人,话说得少,就意味着这个人将说话的精力投入到了做事中去,这是领导者的惯常逻辑。 “既然你不爱说话,那就陪我看看雪吧。”晴半是妥协半是欣喜地说道。小黑不懂雪有什么好看的,他平时最不喜欢的就是下雪天,他自幼是孤儿,雪天正是他这种孤儿最难熬的时节,天寒地冻,百草枯折,连树皮啃起来都像石头。雪是属于文人墨客的情致,再次也是王公贵族、富商大贾的乐趣,绝不是一个孤儿能欣赏的。 晋时谢道韫有咏絮之才,那是因为谢族是大族,谢道韫不愁吃不愁穿,自然就有空去琢磨雪像什么,而小黑在下雪时想到的却是“又有很多无家可归的人要挨冻了”。 他忽然忿忿道:“我不爱雪,不爱看雪。” 晴惊讶地看着他,小黑也不敢相信自己居然说出这般顶撞的话语。在三叔的庄园之中,胆敢顶撞的下人要遭受皮肉之苦。小黑咬牙立起,道:“小黑无礼,还请夫人责罚。” 晴没有怪罪他,只是继续一个人看着雪落下,像在数着一个世界的孤独和寂寞。 敏低声呼唤小黑,帮助小黑从记忆中逃脱。小黑凑近发现,他们所在的地方正是一处陵墓。“谁的墓?”敏看着草丛掩映下的石阶和方碑。小黑摇摇头,表明自己并不清楚。 敏壮了壮胆子,拾级而上,她听闻邙山所葬皆是贤君王后、功臣名将,却想不到面前芳草萋萋的墓是北魏孝文帝的。 “衣冠冢?”敏疑怪道,“我记得孝文帝的墓在长陵。” 小黑也不解道:“是啊,长陵大小冢,大冢葬孝文帝,小冢葬文昭皇后。难不成是有人感念孝文帝的恩德,立在此处的?” 敏摸了摸方碑,清理了脚边的落叶,回身向小黑说道:“既然是感念恩德,怎么这处陵墓许久没有打扫?” 小黑淡淡道:“斯人已逝,你又何必多虑?”随即转头往山洞中走去。 敏仍是觉得奇怪,可瞧见小黑径直走向山洞中,也不得不跟上。她问:“你探查出什么了吗?” 小黑肯定道:“有不少人刚刚从山洞中离开,这里面应该没有什么人。” 洞中每处石壁上都有火把,有些燃烧着,有的则没有点燃。洞口连接着的是一处平地,平地周围又有诸多通道,通向黑暗的莫名处,平地上有一张披着虎皮的巨大石凳,同初新描述的一模一样。 “里面居然别有洞天,我倒是很想知道是哪个能工巧匠有这等本事。”敏由衷称赞道,若是能找到这位高人,她倒要重金请他为一家酒馆重新翻修一下。 “可能并没有这么一位能工巧匠,洞中所有或许是自然天成。”小黑说话间已向初新所说的石壁走去,果然,他看到了两个紧挨着的通道口,右边的通道已经被一块巨石堵住了。 “是这里!”小黑激动地欢呼起来,可很快就泄气了。堵住通道的巨石生根般种在原地,连一丝挪动的意愿都没显露,他怎么推也推不动。 “我们一块儿用力,看能不能行。”敏近前帮小黑推巨石,一触到便也生畏,心知凭他们二人之力难以成功。 “这样不是办法……”小黑颤抖着,开始拍打石壁,摸索寻找周围任何可能的机关,“这样的石头应该是和奇巧的机关装置相连接的。” 轻拍变成了无奈的捶打,摸索被气急败坏的嘶吼替代。他慨叹似乎自己与晴中间总隔了一块巨大的石头,搬不动,挪不开。永远近在咫尺,却永远原地踏步。 小黑始终无法理解晴为什么爱看雪,他也无数次提醒自己:不要喜欢一个既无了解又无可能的人。 一个人能否彻底了解另一个人?很多人认为,这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 既然无法了解,为何一个人会爱上另一个人,爱得疯狂、纯粹、毫无计较? 爱本就是盲目的,如果你彻底了解了另一个人,了解她的爱憎好恶,了解她的善良与阴暗,了解她寄宿在灵魂深处的优美与丑陋,你可能并不会再爱她了。 换言之,小黑如果明白晴为什么一个人看雪落下,他可能就会收起他的爱——莽撞无知幼稚的爱。 搬动巨石的尝试也和那爱一样,莽撞、无知、幼稚。小黑终于支持不住,跌坐在地上。 一道幽暗的巨大影子在地上浮现,敏先发现,抬头就扫到了“公子”那张怪异的面具,惊骇得张大了嘴巴,连忙用推搡的方式提醒了在地上发呆的小黑。 “残狼没有行动?”小黑猛地从地上跳起,手放在剑柄处。 “不,残狼行动了,古树的消息半点儿都没错,因为那是我特意放给你们的。”“公子”笑的声音永远伴着几分阴恻恻。 小黑在敏耳边低语:“快回去告诉他们,‘公子’还在这里。” 敏迟疑了,“公子”已如鬼魅般缓缓靠近。 “走啊!”小黑用力将敏推开,拔出腰间长剑迎战,他的剑很快,却沾不到“公子”分毫。敏知道即使自己助阵也难以击败“公子”,权衡之下,她快步离去。在任何危急时刻,她的头脑都能保持高度的冷静。 所幸马还拴在原地,她斩断栓其中一匹的马绳,跃上马背,稍加思索后,她又斩断了拴另一匹马的绳索,谨防“公子”用这匹马追来。 疾驰中,她看见洛阳冒着火光,浓烟升腾。 第六十一章 狼与狗的分别 火的雨仍在下。 密集逃窜的人群中,挤搡出一个人,向初新的方向奔来。 露白。 她拍着初新的脸,抓住初新的衣领使劲摇晃,初新却石铸般跪着,视而不见,充耳不闻。露白急地一脚踢在初新的后背,将他摔翻在地,从旁边拖拽了两具尸体,自己也趴下,把尸体垫在各自身上。 初新仍是什么表情都没有,他恪守的侠义道告诉他,这是错的,可他终于还是安静地伏在地上,忍受着背上怪异的、分布不均的温度,还有死人伤口处流下的黏稠的暗红液体。 他看见露白似乎在骂着谁,嘴型像在说“笨”和“傻”,但他的神经似已迟钝,接收不到任何讯息。这种情景下,有个念头敲击着他的心门,神经慢缓,思路却渐清晰,他察觉到尔朱荣一行并未出现有几种潜在的可能。 其中一种就是面前同他生死与共的女人和魔鬼约定了交易,背叛了他,出卖了百余条性命。 他还是尽力打消了这一顾虑:既然背叛,她又何必以身犯险,闯入火海中呢? 人会不会就是这么一种矛盾的生物?就像此刻怕得要死,战栗至连剑都拿不稳的小黑,却非要挺起胸膛、摆好架势,向“公子”一次次发出挑战一样。 如果有对抗,如果剑能碰触到“公子”的衣角,那么小黑不会如此惊慌,也不必如此无措。 那样的话小黑就能确定他碰到的是个凡人,而非幽灵妖鬼。 又一次进攻失效了,“公子”拉开了距离,躲到了火把照不到的地方,他对于山洞的所有角落似乎都一清二楚,哪里有光,哪里黑暗,哪里诱人,哪里危险。 他想消失,顷刻间就能做到。 “为什么躲起来?”小黑愤怒地质问。 “我并没有躲起来,我只是想让你平静一些,方便你回答我的几个问题。”“公子”的声音似乎在这一处,似乎又在另一处。 小黑垂下了拿剑的手,他清楚“公子”不需要偷袭这种方式赢得胜利,所以他也不需要过度紧张戒备。 “看来,你是个聪明人。”“公子”的称赞在小黑的右侧,拍手声却像在小黑的左侧。 “你想问什么?” “第一个问题是,你为什么来这里?” 小黑观察着四周,挪动脚步,来到了平地的最中央,那里是山洞中最亮的地方。他听到身后有风声,回头时,一道黑影闪过,遁入黑暗中,身法如同鬼魅。 小黑面朝黑影去的方向,低声道:“为了救她。” “她?”“公子”的声音变得有些奇怪。 “她在这里。”小黑笃定地说。 “是吗?” 黑影又一次闪过,却并非从小黑看着的方向出现,而是另换了一侧。小黑警惕地转过身,却再次失去了黑影的踪迹。小黑的冷汗下落如注。 “如你所见,亮的地方能让你看清黑暗吗?”“公子”尖锐的嗓音划破了局促的沉闷。 “什么意思?”小黑低声吼着,像头愠怒的狮子。 “正因你身处的地方太亮堂,才会看不见轻易就可以识认的真相。”“公子”故技重施,仍然没有被小黑捕捉到影踪,甚至还轻易地在小黑的长剑剑刃处弹了一指头。 剑身振动,龙吟激荡,小黑用尽全力才握紧了手中剑。 “你瞧,当我进入黑暗时,我变得更敏捷,看得也更清楚,”“公子”在解释,小黑在听,他的泪痣在起伏,“或许你也可以站到黑暗中来,来品品此刻的你有多么可笑。” 小黑缓缓走向阴影的边缘,周围的火把还在燃烧,让那边缘变得不稳定,看起来也不可靠,像蠕动的沼泽,蚕食着丛林中唯一干净的土地。小黑像只觅食的鹿,在这片净土中享用完了所有食物,进入了饥饿,不知该进还是该退。 他还是走进了黑暗之中,他发现“公子”正看着他,脸上面具的纹理依稀可辨,而“公子”站立的位置距他刚刚所立之处不过几步之遥。 “瞧,是不是更清楚了?” “那又怎样?” “一件事,你从正面看很可怕,很严肃,换到侧面,你会发现它很滑稽,很可笑。” 小黑有些糊涂,可糊涂之中又透着些门道,他说:“你的意思是……” 他被“公子”打断:“比如,你来救人这件事,或许并非出于你的本愿,而是有人利用了你对她的情感,诱引你来这里的。” 小黑的气息很紊乱,他将剑举起,对准“公子”,道:“救人是我自愿来的。” “公子”笑了,带着几分讥诮:“我说了,有人利用了你的本愿。既然你执意如此,那我的第一个问题就问完了。” 小黑已对着“公子”刺出三剑。 火仍在烧,四望皆是。 初新渐渐清醒,他知道自己应该忍耐,忍到弓箭射完,忍到他的底牌出现。这本就是他的计划,让天子假死,引残狼行动,联合诸方力量歼灭这个臭名昭著的杀手组织。 天子统辖的军队就是他最后的希望。 这张底牌应在关键时刻出现在关键的位置,可现在还不够关键吗? 他们为什么还不来? 他望向露白,他发现露白也正望着他,眼神清澈得像一潭碧水。初新有些后悔,刚才的怀疑狠毒而多余,自己在危急关头的软弱迟疑差点让眼前这个鲜活的姑娘送命。 他要撑下去,他已经笃定了主意,用别人的尸体作挡箭牌,用隐忍来偷生,他看到了刚才气急败坏的军官躲在两名羽林军士兵身后哆嗦,他看到郑俨,也就是千面人,不断地变换躲藏的位置,搬动几个半死不活的人以压灭周身的火焰。 他看到一群动物在发挥本能。 活着,活着是本能,只有活着才能谈其他事,才有资格等待机会。 这些丑恶的面貌也是人类的一部分,我们应该承认,就像黑暗一样,有光亮处皆有黑暗,有些时候,站在黑暗中的人反而看得更加清晰透彻。 小黑此刻觉得,他已更接近一些事物的本质了。 他的剑势慢了许多,因为他逐渐难以分辨,眼前的“公子”究竟是敌人还是朋友。 “公子”问出了他的第二个问题:“你想救的人,真的在这里吗?” 小黑本已刺出的剑凝在了半空。 “公子”紧跟着说道:“为什么你轻易相信了别人的话?你是别人养的狗吗?” 某些字眼让小黑如坐针毡,他愤怒地咆哮,原本凝滞的剑势恢复了凌厉。 “我是个人,不是一条狗。” 他厌恶别人听到他名字时显露出的惊讶和滑稽,厌恶好事者盯着他泪痣追问他名字来源时的洋洋得意,小黑不明白,那些平庸的人从他的名字中能得到财富和声望,寻得解脱吗? 他们得到的不过是这俗不可耐的世界中挤出的俗不可耐的乐趣而已。 平庸者靠这样的乐趣挨过一个个平庸的日子。 他的剑终于触及“公子”的身体,可小黑仅存的一些斗志却消散了。 他的剑被“公子”伸出的两根手指夹住了。 “狼和狗最大的区别是什么,你知道吗?”“公子”的语调平静,仿佛手指夹着的不过是一片羽毛,而非被小黑狠命刺来的坚铁。 小黑注视着“公子”的青铜面具,摇了摇头。他摇得很吃力,似乎幅度再大一些,他的身躯就会倒下。 “狗为别的人活着,狼却是为自己活着。”“公子”拍了拍手,通道处巨大的石头应声移动,小黑这时才发现,不远处有十来个人拖拽着绳索,绳索在巨石上缠绕了好几圈。 这些是他在有光的地方不曾看见的。 “他们都是追随我多年的家仆,身上的伤痕数不胜数,他们曾经也有属于自己的传奇,现在他们老了,眼睛都不太好使,我就让他们在这洞穴中了此残生。”“公子”松开手指,在前头带路,小黑沉默地走在他身后。 他们走进了右边的通道,每走几步,“公子”就点亮一支石壁上的火把,通道之中变得温暖明亮。小黑按着剑,随时准备偷袭,可又像被什么力量按住了放在剑柄处的手,乖乖地跟着“公子”走向通道的底端。 什么都没有。没有石室,没有铁门,没有笼子。小黑瞪大了眼睛,膝盖一软,跪到了地上。 “你很忠诚,比狗还要忠诚,但这也意味着你比狗更容易受骗,”“公子”拍了拍小黑的肩膀,轻声道,“学学狼,狼比最机敏的猎人还要狡猾,比嗜血的虎豹还要凶残。” “我要回去。”小黑的声音更低,像在哭泣。 他为之卖命的事物,忽然变得很好笑,好笑得一塌糊涂。他想离开这里,狭窄的通道和无数燃点的火把令他窒息。 “当然,你随时可以走,不过,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公子”故意放慢了语速,省略了另一半话语。 “什么,你想说什么……”小黑像在哀求他说完整,又像在哀求他不要再说下去。 “公子”没有再说什么,因为小黑很快就自己明白了。 他来时骑的马已不见,只有两截断掉的绳索。 第六十二章 明朝不复上南楼 “像不像一只凤凰?” “您说什么?” “这片火海像不像一只凤凰?” 三叔很不满意,因为身边的下人让他重复了一遍自己的问题。 他想,如果小黑在这里,一定很快就能领会自己话里的意思,毕竟,他是自己很早就养下的一条听话的狗。 他愉快地站起身,呼吸着混杂烟尘的空气,望着粮仓中发生的一切。城墙真是个好的观台,既可以在战时向外看见进攻的云梯和快马扬起的尘沙,偶尔还能见到城中的械斗和混乱。 混乱是三叔这样的人最爱的局面,混乱可以制造商机,可以让他的财富再添上数笔。事实上,他的财富已经多得足够令他每天挥霍至百岁,但他仍觉得不够。 “三叔,我们的人怎么办?”有个多嘴的下人问。 三叔对此并不厌烦,这个下人给了他解释的台阶,他的解释用以说服的不是这群愚笨的仆从,而是他自己:“我们的人?你将他们视作钱就好,挥之即来,招之即去,钱嘛,总是花不完的。” “钱是花不完的”这个论调,放在谁那里都不如放在三叔这儿。 “你跳支舞,我听说羌胡人都能歌善舞。”三叔命令道。于是其中一个下人开始旋转,开始扭动脖子,在火光中翩翩起舞。 他跳的是游牧民族围绕篝火宴饮时的庆祝用舞。草原上的部落以此沟通神灵,感谢上天的给予和馈赠,让人们免受饥饿和贫穷的折磨。 死的舞蹈,生的舞蹈。 该死的总要死,该活着的也总能活着,像是被一双大手密切地规划好了。 火势减小了,粮仓口的尸体堆成了一座山丘,有人在经过长久而细致的观察后,决定冲出去。第一个成功者之后,是第二个,第三个……初新迅速起身,拉起露白,打算跟着脱逃,露白却死命拽住他,不肯同他过去。 “外面有埋伏。”露白使的劲力很大,声音却很糯很小。 初新道:“有埋伏我也得出去。” 露白问:“就不能再等一会儿?” 初新道:“箭雨已经停了。” 露白跺着脚问:“你急着去送死?” 初新盯住露白的眼睛,用一种理解的目光说道:“我急着离开。” 露白顿了顿,问:“呆在这里不好吗?” 他不说话,只是环视了一圈周围黑漆漆如焦炭般的尸体,握住了“七月”的剑柄。露白的手轻放在初新的手腕处,柔声道:“他们已经死了。” 初新长叹道:“是啊,他们已经死了。” 人的生命有时与蝼蚁无异,此刻的郑俨和普通人一样,也在仓皇奔走,没有人会为他让路,没有人因他和太后的关系对他多加照顾。 可他毕竟是千面人,是那个原始的部落中逃出的楚地少年,是割下一张张面皮的残忍杀手,应对混乱,他有一套自己的办法。他扒下了一名羽林军士官的衣服,套在自己身上,手执长戟,跟在人群后面向外涌去。 外面早有残狼部众在等待,黑压压的,围成密不透风的形状,带头者是李梧桐与秦五。初新翻过尸体堆时见到的第一张脸孔就是秦五。 秦五好像也一眼就找见了他。 他们向彼此走去,露白拉不回初新,李梧桐也叫不住秦五。有些事是无法避免的,被人唤作宿命。 幸存者在和残狼部众火并,新一轮的交锋开展了,最初,两方的人很容易辨认,缺胳膊断腿者是残狼的人马,四肢健全的则是羽林军和三叔雇佣的死士,到后来这一区别再不分明。尤其断了手的人爱砍对手的手,少了腿的人偏好在对手的膝盖部位下刀,一番激战之后,两个厮杀的人竟残缺得一模一样。 初新走到秦五面前停下,道:“你们毕竟还是出现了。” 秦五板着脸道:“我们本不必出现,这一战无论如何都是你输了。” 初新并没有被这句话激怒,而是问:“‘公子’呢?” 秦五双手抱臂道:“‘公子’已没有来的必要,若非他下了赶尽杀绝的命令,我们也没有来的必要。” 初新微笑着说:“一个胜利者如果不能亲眼目睹他胜利的全过程,一定会抱憾终生,所以我断定,‘公子’一定会来。” 秦五道:“你倒是很了解胜利者的想法。” 初新道:“每个人都难免有输和赢的时候,胜利者的滋味好受些,所以我记得比较牢。” 秦五道:“输不值得懊丧,赢也无须庆祝,对胜利的憧憬太过急切,痛苦就会前来造访。” 初新露出疑怪的神色:“想不到你也懂痛苦?我以为你是个没有情感的人。” 秦五缓缓拔出长剑,凝神道:“我和别人解释过很多遍,我并非没有情感,我只是不在乎。凡人的悲欢渺小可笑,毫无意义。” 初新显然不认同秦五说的话,反驳道:“恰恰相反,人的悲欢哀乐是最美好的东西,手握着这些记忆,人才能熬过一个又一个清苦寂寞的长夜。” 他也拔出了他的“七月”。 这是阿青送给他、他仍留在身上的最后一样东西,由江南一位名不见经传的寻常铸剑师按照古法铸造的青铜剑。 两剑相击。 初新注视着秦五,秦五也注视着初新。 “我很奇怪,你的剑招是不是只有刺?” “你能接下我这一剑,我倒是并不感到奇怪。” “我明白,因为你并不在乎。” 初新一边招架进攻,一边注意着周遭的情况,祈祷天子能够快些率部出现。他虽已撑过一个生死关口,可也接近崩溃的边缘。他害怕在无休止的煎熬下他会再一次彻底屈服。 人最可悲的不是失败,而是甘愿如烂泥般放弃。 有匹马自洛阳西门进入,飞奔而来,径直冲向粮仓,在离冲天的火光还有一个街区的距离时,敏勒住了马,她发现有一群人正在道路中央看着燃烧的粮仓。 “喂,你们待在这里做什么?快让开!”敏挥舞着马鞭朝地上一甩,发出一记响亮的声响。 人群没有动静,就像一尊尊石俑,守卫着冰冷的皇陵。马儿躁动不安地踱步,敏不得已,一鞭子抽向了后排的人,带着点石成金的魔力,三四个人开了尊口,发出了疼痛的闷哼。 “原来你们不是石头!”敏生气地喊道。 队伍中忽然走出一个人,躬身问:“敏姑娘,你还记得我吗?” 敏定睛一看,才发现这个人正是帮助初新擒获千面人的宋云,惊喜道:“是你啊!快些跟我走,阿新遇到麻烦了!” “来了!”宋云毫不迟疑地飞身上马,身旁却有人发出刻意的咳嗽声。 “你忘记我们约定的事情了吗?” 敏顺着声音望去,瞧见了一对深陷的眼窝,长着这对眼窝的青年散发着睥睨天下的傲气,仿佛这个夜晚之中,他就是万事万物的主宰。 宋云大笑道:“我当然记得,不待他们拼个你死我活,我们就不要出手。”他策马后退了一段路程,抢过敏手中的马鞭,以一种吊诡的方式抽打在马身上,马长嘶一声,向人群直直地冲来。 “拦住他们,都不要躲。”青年命令道。 “起!”宋云凛然长啸,马儿竟然一跃而起,跳过了众人的头顶。“好骑术!”敏称赞道。 望着扬长而去的宋云,青年的眼中虽然闪过一丝不快,还是很快将之隐去了。他沉声道:“小不忍则乱大谋,除残狼,杀郑俨,皆在今夜一役,我不希望再有人因一己之私而坏事。” 他是洛阳的王者,是北魏的王者,今晚,他要把祖先留给他的东西一样一样夺回来。他要证明给所有人看,他不是躲在母亲身后的可怜虫,不是空长十九岁的手足无措的婴孩。 证明有那么重要么,值得用鲜血去换取,用生命去捍卫? 初新和秦五的剑仍猛烈撞击着,秦五的每一刺都被初新硬生生挡开。初新很少主动进攻,而是极其耐心地寻找着破绽。防守耗费的体力比进攻少得多,他要面对的绝不止秦五一人,他必须留存实力。 可与此同时,他的希望也被一寸寸耗去。 “在等什么人吗?”秦五的剑贴着初新的剑脊刺向初新的右手,初新堪堪避开,急削秦五的手腕,淡淡道:“也许吧。” “人的一生都总结在两个词里,‘等待’和‘希望’,但那是否合理呢?”秦五撤剑,又回身刺出。 “只要有希望,就应该等,只要肯等,就会有希望。”初新突然往前跨出一步,衣袖紧贴秦五的剑,一肘撞在秦五胸口。秦五踉踉跄跄地后退,艰难地止住了跌倒的趋势。 三叔依然在城墙上俯瞰粮仓,他被初新和秦五的对决吸引了,饶有兴味地猜测着胜负,在这时,不远处的城楼传来了马蹄声。 “稀奇事,马居然也能上城墙。”三叔肥胖的身子站起,捋着稀疏的胡须。 马的步伐放慢了,马上一人落在三叔跟前,跪下请罪。 “三叔,我没能救出夫人。” 第六十三章 闻君有两意 小黑被三叔用双手扶起,静默地站到三叔身侧。 “残狼和他们已经交战了。”三叔负手而立,头微微昂起。 “是。”小黑漠然地俯瞰城墙下的火海,望见初新的时候,他的眼睑跳动了一下。 “你说说看,谁会是这场较量最后的赢家?”三叔瞥了一眼身旁的小黑,淡淡问道。 “我说不出。” “最后的赢家,一定要能忍,忍到别人都忍不住,所以,站在我们脚下的那些人绝不会笑到最后。” “您的意思是……” “一定还存在着没有出现的力量,潜伏在这附近,我们一定要忍,忍到他们也忍不住为止……” 三叔的声音戛然而止,他感受到一股寒冷坚硬的力量钻入他的身体之中。 所有人都惊愕不已,当他们发现小黑握着的匕首扎进三叔后背的那一刻。 “谁能笑到最后,我不清楚,我只知道,你已经出局了。”小黑在三叔耳边说完话的一刻,三叔就倒在了地上。倒地是他主动选择的结果,面朝下,这样可以借助重力防止血从背部伤口涌出。 “为什么……”三叔始终不敢相信,他亲手养大的小黑居然会在他背后捅上一刀。他一直认定小黑是他最忠臣的部下,任何人都能被收买,唯独小黑不会。他从不轻易让人站在他身后,对小黑却从不设防。如今他已自食苦果。 他在问出这三个字时才发现,自己真的老了,老到双目昏聩,错把恶狼当成了忠犬。 “因为我。”尖锐却悦耳的声音响起,城墙上缓缓走来几道黑影,带头的人戴着一顶狐妖面具。 “公子”毕竟还是来了。 小黑的眼中,忽然闪烁着奇异的光辉。 三叔似也明白了什么,“呸”一声清了清嘴里的灰,顺便作为骂人的开首词:“我怎会想到,朝夕相处的枕边人就是大名鼎鼎的‘公子’。” “公子”笑了,笑得很甜很甜,可三叔却如同见到了传说中的鲛人,听到了那美妙的歌声。 在海上,水手们中间流传着这样一个故事,月圆之夜,会有人首鱼身的鲛人在礁石上唱歌,歌声动听,没有凡人可以抗拒诱惑,船就会驶向鲛人,触礁而沉。 “公子”摘下了面具,城墙上就像升起了月亮。面具下的人正是晴。 晴走到三叔身旁,蹲下来,抚摸着三叔的胖脸,轻柔得像对待自己的心上人。三叔一声轻哼后,晴手中多了三枚透骨钉和一筒机簧装置。 她起身后拿给小黑看,叮嘱道:“今后遇到这样的人,一定要多个心眼。”小黑望着晴手中的暗器,背脊已经被冷汗浸透。 “狗男女!”三叔再也忍不住,嘶吼着骂出声来。 晴用脚踢了踢三叔的脑袋,冷笑道:“现在趴在地上嘴啃泥的人,是你。” 天上传来了闷雷声,黑云丛中闪动着光芒,昭示着一场大雨的来临。 “人无所谓高尚不高尚,忠诚或许只是由于背叛的条件不够诱惑而已,举个例子吧,”晴抬头看了看天,又低头望了眼粮仓处的情况,幽幽地说道,“你的下人们,如果我告诉他们,只要杀了你,不仅不必死,还能分得你的家产,相信我,他们会踊跃参与的。” 三叔的崩溃像他背上伤口中流出的血一样,再难遏止。他突然低声下气地哀求道:“饶了我,你饶了我……” 晴不依不饶地用言语拷打着三叔:“你不是商人嘛,我们来谈谈条件。” 三叔挤出了两滴不舍的泪,道:“三成,我的钱,我的家产,你拿七成,我拿三成。” 晴不由被逗笑了,道:“你的九处宅子我都打探得一清二楚,很快我就会派人去接管,你居然还想着抽三成,是在做梦吗?” 三叔最大的筹码没了,当晴说出“九”这个数字时,他就明白一切都结束了,只因他从没有将各处宅子的情况同时介绍给一个人过,换句话说,世上除他自己外,不可能有人知道他有九处宅子。 现在他这条精明如三只狡兔的狐狸手中握有的,除了绝望,只有绝望。 他本可以打打感情牌的,诸如“一日夫妻百日恩”、“千年修得共枕眠”之类的话语,或许能够派上用场,可他居然在这方面拙劣到想不出任何辞藻。他从不用和人谈感情,谈感情也是为了利用感情欺骗别人、攫取利益,他的信条就是:只要有钱,任何东西都能被人送到你面前。 此刻,他面前的只有死亡。 同样面临死亡的还有初新和秦五,秦五从不防守,要杀死他只需一剑,初新疲于应付,很难刺出致命的一剑。 “很难想象,几天前你还来太后寝宫处救过我,今日我们却在此决生死。”初新拨开秦五一刺之后,往后滑出了三丈,用自嘲的口吻说道。 “‘公子’的命令而已。”秦五紧跟而至,根本不想给初新喘息的机会。 “你似乎很听‘公子’的话,你非常在意他说的话吗?”初新想尽量用语言分散秦五的注意,好让秦五显出破绽;同时他也很纳闷,既然秦五什么都不在乎,“公子”又是如何调度秦五的。 秦五同样说不出所以然,他只感觉自己就像影子,“公子”的影子,“公子”伸开手时他也跟着伸开手,“公子”迈步时他也跟着迈步。他的想法虽然与“公子”一致,都嘲笑这个世界的滑稽和荒谬,可终究说到底,他只是个无助的忍耐者,“公子”才是积极求变的开拓先驱。 永远是“公子”先有动作,他才会模仿着做。 不过,在手中握着剑时,秦五如同换了一个人,他不必再亦步亦趋,不必听从谁的号令,剑是他的主人,他也是剑的主人。 秦五急刺四剑,初新来不及抵挡第四剑,被逼到了粮仓的围墙边上。 秦五的第五剑已袭来,天地间划过一道巨大明亮的闪电,照着初新收缩的瞳孔和秦五兴奋的眼神。 这一剑速度极快,力道很沉,初新退无可退,他知道这将会是分胜负的一剑。 秦五的剑被“七月”拨离了原来的轨迹,但偏离不多,仍刺入了初新的左臂,“七月”也被强劲的剑势震得落在地上。 在一旁观战的露白几乎失声尖叫起来。 胜负似乎分晓了。 可初新手中却不知从哪里变出了一把菜刀,菜刀的刀背狠狠砸在秦五的左肋处。 秦五没有流血,没有流血的人反倒先瘫软在地,支不起身来。 这是多么荒诞可笑的一件事。 他尽力睁开眼睛,想笑一笑,起码弯弯嘴角,但怎么也做不到了,他的半边脸似在抽搐,火光中,他瞧见了自己的影子,就在眼前几寸距离的地方。 他确信自己要死了,但他仍没有半点感伤,也谈不上留恋。他对自己的生命有把握得多,起码他知道今天便是他生命的终点,而他的对手却对此毫无概念。 他带着轻蔑瞥了眼初新,竟发现初新正招呼露白过来,将他缓缓拖行至了围墙边沿,远离粮仓口的角落,随后,掉头准备离开。 “杀了我。”秦五催促道。 初新被露白搀扶着,步履不停,问:“为什么?” “因为我想杀你。” “你想杀我,我就必须杀你吗?”说完这句话时,初新和露白已走入了厮杀的人群。 秦五的眼神空洞,如死灰,如深潭,他无法体会初新的想法,正如同初新无法体会他的想法一样。他认为人生是虚无的,是没有意义的,初新却觉得生命是美好的,是充满可能的。 谁都无法说服谁。 洛阳城的噩梦还在继续,晴和小黑在城墙上继续凝视着这段梦魇般的时光,仿佛凝视着除夕夜的烟火。无数袋粮食化作轻烟,无数生灵沦为焦炭。 晴开口道:“那边,分出胜负了。” 不用细想,小黑就知道晴说的是初新,他也一直留意着初新的动向,只不过他不愿意承认罢了。他捕捉到了晴眼中的一丝喜悦,听见了晴长舒的那口气,这一切都燃点着他的妒火,煎熬着他的神经。 小黑还是尽量克制住了自己,柔声问道:“我们什么时候行动?” 晴没有回答,只是让小黑继续看下去。 有一匹快马从北面奔驰而至,冲散了粮仓门口的人群。这匹快马上下来的两人引起了晴的注意。一个是敏,还有一个是宋云。晴不认识宋云,但她还是笑了笑,说了句“快到时候了”。 北面的皇宫处,忽然飞起了一片光点,晴戴上面具,下令道:“出发。” 小黑认出那片光点是孔明灯,他猜测,今晚的战场有两处,一处在粮仓,是明面上的,一处在皇宫,却是暗地里的。 三叔已因为失血过多而有些头晕目眩,但他仍尽力保持着清醒,嘲笑道:“年轻人终究是年轻人,沉不住气。” 晴站住,问:“您有何高见呐?” “此刻下去,不过是送命,暗处不知还有几只手等着你们。”三叔说完话后,大笑至岔气,咳出了一口血。 第六十四章 眼枯即见骨 “是吗?”晴的眼神有些恍惚,她没有想到三叔居然还会好心提醒她。或许因为这一句话,三叔的命可以保住。他们毕竟是夫妻,有夫妻的名分,即使从没有发自内心的热烈的爱,一边为了心上人的宏图大计,一边为了续弦体面。 三叔的气息已逐渐微弱,让晴想起了生命垂危的“雪姑”,拖着臃肿的身体,纯白的灵魂慢慢剥离纯白的躯壳。 晴一度很爱猫。 她想养只猫,有一天早晨梳妆时将这个想法告诉了三叔。 三叔正在吃早餐,盘算着什么,心不在焉地点点头。 晴喜欢猫,晴曾经的心上人也喜欢,他们都有猫的特质:自信,优雅,温柔而又难以靠近。能靠近猫的,要么是猫喜爱的,要么是猫想吃想玩的。 “我想养只猫。”晴将长发绾了个结,认真地梳理,认真地说。 “很好。”三叔仍然在点头,仍然一副很明显没有听的样子。 于是晴有了一只通身雪白的小猫,取名叫“雪姑”。猫很贵,不过对三叔而言不是什么难题,再贵几倍的东西他也能轻易买到。 养猫之风在北魏盛行,不过大多数人是深受老鼠之害,养猫驱鼠用的,后来,一些贵族发现猫作为宠物比狗优秀,尤其是女性贵族。 狗就像男人,熟识的女人和男人总是很难相处,女人和狗也一样。狗脏,狗木讷,狗不会讨主人欢喜。 猫不一样,猫乖巧懂事,睡觉还能抱着。 三叔以为晴是在跟随洛阳城中诸多贵妇的时尚风潮,其实晴只是想找个伴侣,找个能听她说些话的伴侣。 “雪姑”的身材匀称,不贪吃,也不刻意饿着自己,加上如雪般顺而白的毛发,可算是“猫中美人”。晴很爱“雪姑”,“雪姑”闲暇时刻总是坐在晴的大腿上,一摸它它就喵喵叫,有时还会用小尖牙咬晴的手指。晴开始打理窗台的花草,有了学习女红的兴致,偶尔还会哼一些家仆听不懂的曲调。 好景不长,“雪姑”生病了,生的是一种无比奇怪罕见的病,成天躺在角落,无精打采。经验丰富的养马人不懂怎么治,当过五个孩子奶娘的农妇说不出所以然,晴急得求三叔遍寻名医来医治,三叔觉得很烦,催下人去找世称“河阴华佗”的神医许伯纯。 “要快,多少钱都答应,省得她为了那只畜生再来烦我。”这是他对派出的四个家仆统一的说辞。可许伯纯行踪诡秘,除了他治好的病人,很少有人见过他的尊容,四个家仆由四个方向进入河阴,仍没有许伯纯半点音讯。等四个家仆回到庄园时,看“雪姑”的郎中已换了五六个,开出的药方多达三十帖,半数没有效果,半数“雪姑”咽不下去。 “雪姑”死时,小小的脑袋,细细的尾巴,肚子却大得可以装下两三个自己。 晴哭了整整三天。 三天之后,三叔劝她:“买只新的,更贵,更白,更好看。”他认为这样可以让晴忘记“雪姑”。 果然,晴再也不哭了,起码没有在人前哭过。 她不想要其他的猫,她想要的是“雪姑”,没人理解的哭,有什么意义?除了发泄没有任何意义。 三叔偶尔还会夸奖晴“懂事了”。此时的晴也将“懂事了”回敬给了三叔,她站着,三叔趴着,她是胜利者,有资格用言语再次挫一挫败者身上残存的傲气。可她没有收到预想的效果,因为三叔根本不记得这桩事,这句“懂事了”也就仅仅只能作为轻巧的挖苦而已。 多年商场锤炼的三叔根本不在意此种程度的挖苦,他已把自己看作是畜生,食米糠泔水的畜生。他知道自己现在唯一的本钱是命,他要紧紧攥住他的命。他说:“救我,我可以教你怎么办。” “不必了,我有人教,”晴又一次否决了三叔的活命申请,“看见那些孔明灯了吗?那是我们的信号,皇城遇险,暗中的手就得回防。” “你怎么确定暗中的手一定会回皇宫?” “您真的以为我们对周遭的情况一无所知?” 三叔怔住了。他的头小小的,身体却臃肿得能塞下三个晴。他艰难地仰起头,望着北面天空如星星般的灯海,缓慢地飘向远方。 “我不会杀您,也不必杀您,没有钱,您已同死了无异。” 粮仓处的战斗本该结束,可残狼的刺客又从四面八方涌来,敏和宋云从马上落下,落在初新露白身边。 “不知我离开洛阳的时日里,你有没有打破你的原则?”宋云望着初新淌血的左臂,开玩笑道。 初新干涩地笑了笑,摇摇头。 “今时今日可由不得你再任性了,你不杀他们,他们便会杀了咱们。”敏拔出长剑,剑尖点地。 “看情况吧,”初新摸了摸背后的菜刀,调侃道,“你后厨这把菜刀不错,救了我一命。” “接下去我们的命能不能保住,可要靠运气了。”宋云环视着四面黑压压的人群,嘴里发出了一阵毒蛇吐信般的“嘶嘶”声。 露白一直沉默着,这时却喊起来:“我们离开这里吧,残狼的目标不是我们,他们不会伤害我们的。” 初新苦笑:“别傻了,我们既然要对付他们,他们自然不会轻易饶过我们。” 露白似乎还想再说什么,敏握住了露白的手,意味深长地望着她。 “大丈夫力战而殁,虽死无憾。”宋云又一声长啸,豪气干云。 初新没辙了,心头萦绕的歉疚终究再难解开,也仅余死战这一条路。他本想告诉露白,告诉宋云,是自己拖累了他们,可他没有说。 没有什么比这种不必说的默契更让他踏实。 唯一让他不安的是露白,他总觉得露白还有一堆话没有说,一堆他不爱听的话。他想知道,每一句都想知道,但他又肯定自己一句都听不下去。 他似乎明白了今日一败涂地的部分原因,露白在山洞中的反常在此刻无限放大,最终印证了他的一些猜想。 露白是古树的成员,古树是一个依靠暗杀、间谍、背叛等行径在江湖中立足的组织。 他唯一的疑问是,露白为什么还要冲入火场来救他。这是个很好解释的问题,可也因为这个问题的解释,他始终不愿意戳穿谜底。 “你刚才说,天子就在不远处等着?”初新轻声问宋云,宋云点了点头。 敏叹息道:“寄希望于天子大可不必,我们等不到他。” “等,一定得等,等他到才能赢!”说完,初新已箭一般离弦奔出,宋云也紧跟而上。敏本想问初新“怎么等”,但很快明白,只有双方互相消耗,才能让鹬蚌身后的渔翁显身。她柔声对露白说了句“保护好自己”,便加入了与残狼的战斗。 郑俨仍躲在众人后面,后悔托大,三千羽林军可调度,自己竟只带了百余人。他武功不弱,却怕死怕得要命,他好不容易步步高升爬到此处,绝不能让努力如水般付诸东流。他不懂为何过了这么久,城内的巡防军队仍没有增援,他不知道所有的增援都被天子秘密拦截了。 大网捕大鱼,如郑俨这样一条鱼够肥美,如粮仓这样一张网也够结实。 李梧桐再次现身,就出现在宋云身后几步的地方,宋云刚刚把剑从一个双耳耳廓被割去的人胸口拔出,便回身挥剑挡开了李梧桐的一记劈砍。 李梧桐没有急着追击,与宋云对视一阵后,他问:“你身手不错,是三叔的人?” 宋云没有直接回答李梧桐的问题,反问道:“你不缺胳膊不少腿,是残狼的人?” 李梧桐冷冷道:“残狼之残,不一定在形体,还可以是神经。” 宋云不懂,却已感受到了一股严酷的杀意。李梧桐接着说道:“断手断脚有时并没有那么稀奇,别人也不会感到惧怕,这叫见怪不怪。可一旦你四肢健全,却感觉不到疼痛,那么恭喜你,所有人都会拿你当妖怪,连你的家人也不例外。” “你就是这么样一个‘妖怪’?”宋云并不太相信李梧桐说的话,他认为世界上不可能存在不怕疼痛的人,可李梧桐偏偏点了点头,承认道:“我就是这样一个‘妖怪’。” 宋云的手握紧。 “你可知道这意味着什么?” 宋云不知道,他感知得到痛楚,他无法体会李梧桐的感受。李梧桐持剑攻来,宋云将剑平举至眼前,准备迎击。 “锵”的一声,宋云的虎口震痛,剑几乎脱手,可他仍然咬牙忍耐住了,他知道李梧桐一定也不好受。可当他抬头看见李梧桐的眼睛时,他似乎明白了些什么。 李梧桐的表情轻松自如,可明明他的虎口已迸出鲜血。 又是一剑。 李梧桐露出了破绽。宋云想不到李梧桐如此马虎,赶忙抓住机会,挺剑刺向李梧桐的小腹。他的剑法是在多次生死关头历练而得的,从不错失良机,果然,他轻易得手。剑刺入不深,两寸而已,两寸却足够让李梧桐绞痛无比。 可让宋云感到恐惧的是,李梧桐的脸上依然挂着一抹轻松的微笑。 一柄利剑刺入了宋云的身体。 第六十五章 水覆难再收 “你总说人生充满伤悲,是吗,阿青?” 初新已经折断了第三个人的手臂,他的脑海里闪过的是他同阿青相处的点滴。 一个热爱生活的少年与一个厌弃尘世的少女为何能互相吸引?初新不知道,他架住了刺来的剑,一脚蹬在第四个人的小腿处,那个人脚一软,下盘不稳,向左侧跌倒。 “我也不懂,你说,为什么两个没有仇恨的人会无缘无故拔剑相向?” 初新的眼中,世间万物的运行仿佛都变慢了,人在陷入回忆时,总是能弹指间遍览十余年的光阴岁月。 他的手有些乏力了,望着继续涌来的残狼刺客,他莫名感到一阵空虚。他怀疑自己奋战的理由,就像他怀疑残狼刺客为人的信条一样。他忽然觉得秦五说的不无道理,人生不至于悲凉伤感,却荒诞到了极点。 下手虽然变轻了,初新仍然轻易接住了迎面而来的拳头,他的左臂疼痛,发力挥动时还能看见飘飞的血丝。 宋云的伤口不仅在淌血,还在散布着绝望的阴霾,李梧桐从嘴里啐出一口血,笑了。 李梧桐的牙是黄的,像狼的牙齿,宋云明白那是被血丝染黄的,这是唯一能让他好受些的征兆。 “为什么这个时候还笑得出来……”他的喉咙也涌上了一股热流,把他的话堵住了一半。 “嘶……咳咳……”李梧桐挺剑刺来,剑锋被宋云的剑镡扣住,便扭转剑身,斜刺宋云的咽喉。宋云惊诧于李梧桐不要命般的打法,因为李梧桐的右臂暴露在他的剑围之下,全无保护,极容易被一剑砍断。 可他同样清楚一件事,那就是凭他现在的反应能力,在他的剑触到李梧桐右臂时,李梧桐的剑必将刺穿他的咽喉。 宋云逼不得已撤剑回守。两边的动作都迟缓了许多,剑伤对两人都有影响,可宋云已经疼得表情狰狞,李梧桐却仍是一副安详自得的神态。 残疾也无所谓,宋云此刻只希望自己也有李梧桐那般铁打的神经。 小黑的出现终于成了压垮战局的最后一根稻草,三叔部下尽皆缴械,混战中的人们有的振奋,有的心凉。 “公子”戴着狐妖的面具,露出一段小巧白皙如美玉般的下巴。 “公子”的声音依旧尖锐:“识相的人应该学学他们,把武器放下。”边说边指着三两个三叔的死士。 除了火在燃烧的声音,仅剩的只有两柄剑碰撞而发出的“叮叮”声。 宋云和李梧桐还在较量,旁若无人。李梧桐已不复悠然之态,他逐渐开始脱力,而他面前的对手却仍没有倒下。宋云不好受,很不好受,但他不敢停下来,他怕一停下来自己就会躺在地上,再也站不起来。 “公子”看着他们,没有说什么。 陆陆续续的,有一些羽林军士兵也扔下了武器。武器是他们的荣耀,现在,他们舍弃了这份荣耀。 “公子”满意地点点头。 闷雷滚滚,云层摒着呼吸。天空蓄积了多时,一旦落雨,必定是场滔天大雨。 “你肯放我们走?”露白忽然怯生生地问道。 “当然,”“公子”接口道,“扔下武器,你们便可安然无恙。” 露白望向初新,不光是露白,所有仍拿着刀剑的人都望向了他。 初新将“七月”掷在了地上。 这个讯号仿佛大赦般,让所有仍抓住武器不放的人长舒了一口气。初新打的算盘和众人想的并不一样,他还在等,等外围的天子率众赶来。 “公子”正看着他,而他却闪躲着“公子”的目光。 “公子”拍拍手夸赞道:“好啊,看来你还没有放弃。”初新像被针刺了一般惊愕,却还是装作不明白“公子”话里的意思,神情木然,隐藏双眸的锋芒。 “你在等人,对吧?他们不会来了,皇宫遇袭,他们回防还来不及呢。” 一道霹雳落下,初新的惶恐再也掩饰不住,他想不到“公子”如斯可怕,这句话也彻底坐实了他对露白的怀疑,因为“天子未死,伺机增援”一事他只同露白和敏讲过。 没有什么比确切的背叛更令人失望了。 他没有去看露白的眼睛,正如他确信露白也一定不敢看他的眼睛一样。 既然已无可挽回,又何必再彼此伤害? “公子”却还未说够似的:“你不问问我为什么知道吗?” 初新笑了笑,道:“知道便知道了,我何必问?” “公子”轻哼一声,初新忽然感觉这一声轻哼似曾相识,却又道不清源头和根据。 喘息声,野兽般的喘息声从两个不成人形的人身上发出。仍何人,任何懂一些武术皮毛的人上前,或许就能轻易击倒这两头受伤的“兽”,可在场诸人无一有胆。 他们敬畏地看着这场战斗,仿若瞻仰神明。 这两个人虽然都握着剑,可较量的方式已无所谓什么剑术,甚至已无所谓什么技法套路,只剩下本能。持剑,纵举,奔向对手,挺刺,两剑相交时,根据霎那的变化作出反应,调整剑路,防守或者进攻。 他们都濒临极限,谁的一口气松懈,谁就输了。 “嘶……咳咳……”如毒蛇吐信的声音又出现了,却没人分辨得出是那头野兽发出的。 雨终于落下了,很快就有倾盆之势。天河仿佛决堤,向人间倾倒着愤怒和怜悯,冲刷地上的血迹。 两头野兽同时有了动作,他们的剑又一次撞击。 剑被震开,野兽有了肉搏的契机,掐住对方的手臂和脖子,用腿度量着平衡和对手的体力。 各自奋力的一脚,各自退后跌倒。 “公子”的狐妖面具淋着雨,像沾满泪水。传说狐妖会给人世间带来不幸,狐狸精会幻化成妙龄女子,凭借绝代芳华攫取灵魂,骗得凡人性命。 其实狐狸不过是狐狸,一种可爱而精怪的生物而已。 火已经被浇灭,世界又重归黑暗泥泞。 “公子”望着两头在雨中角力的野兽,直至再也看不见他们的身形,回过神来时,初新也已不在“公子”的视线之内。 莫名的惶恐蔓延在“公子”心头,伴随着这样的惶恐,有一股力量将她推离马背,扑在地上,地上是因雨水而潮湿结实的土壤。 密不透风的黑夜,微弱的光亮是从厚厚的云层中传来的,那光亮太细小了,让人怀疑天盖之上的月亮缩成了一颗小星星。 只有闪电,短暂却绚烂,成为天地间最耀目的存在。 这一推一扑就如同闪电般快而有力。 局势又一次发生了变化。“七月”不知何时回到了初新手中,架在了“公子”的脖子处。 初新沉声道:“命令他们撤退。” “公子”笑出了声:“那你就先用剑抹我的脖子。” 初新像遭到了愚弄,愤怒地吼道:“别以为我不会杀人!” “公子”的嘴角仍弯着,洋溢着自信,仿佛自己绝不会输:“请动手吧。” 初新没辙了,他不明白“公子”为什么一副大义凛然的样子。他与“公子”靠得很近,黑暗中传来了“扑通扑通”的心跳声,那心跳声他曾在三叔的庄园中听过,只隔了一扇门而已。 他好像明白了很多事情,眼前一黑,竟险些拿不住剑。 天子的援军到了。 所有人都以为他们应该来时,他们没有出现;所有人都以为他们不会再来时,他们却到了。敏这才发现,刚刚自己遇到的人马不过是冰山一角而已,整个粮仓被围成了个铁桶,里三层外三层,密密麻麻。 初新听到了“公子”的轻叹:“到底还是将我视作一颗棋子啊……”那声音褪去了尖锐,褪去了自信和张扬,完完全全成了初新熟悉的温柔模样。 雨还在下,“公子”的黑色长袍湿透了,显得“公子”的身形瘦而小。初新想问一句“为什么”,终于还是没有问出口。就算曾经一同在屋顶望过月亮,就算朝夕相伴了七天,他们终究是陌路人,谁也不了解谁,谁也不懂彼此的过往有那些欢乐和痛苦。 喊杀声又起,盖过了两头野兽的厮打动静。初新的手松了,他轻声说道:“你走吧,趁乱,赶紧离开。” 晴摘下了面具,回过头,望着初新的眼睛,那是他全身上下唯一的尚且明亮干燥的地方。 “你怪我吗?”她问出了这个令人哭笑不得的问题。初新没有哭也没有笑,他似已化成木石。他只是说:“这没什么。” 他永远会把打碎的牙齿咽进肚子,从不愿别人见到他情感脆弱的一面。 “我不会走。” “为什么?” “嗯。”晴的眼神坚定,像下了很大的决心。 “为什么不走?以你的本事,要闯出去并不是什么难事啊!”初新再也忍不住,失声喊道,不自然的声调里写满了哀求。 晴笑了,笑得很美很甜,初新的过激反应似乎让她很开心。她问:“我穿这身衣服好看吗?” “什么?”初新还没反应过来时,晴已经吻住了他的嘴唇。 第六十六章 独钓寒江雪 爱,或者不爱,问了千百年的问题,过去无数人问,将来还是会有无数人问。 撬嘴拔舌,可以要到回答吗?剖心挖腹,能寻得端倪吗?唇吻遒会,是否足够印证出合理的解释呢? “你爱不爱我?”一个雪天,晴这样问。 她记忆中那个模糊的背影迟疑了片刻,说了句“爱”。 “要想过才说,看来你并非发自内心。”晴嘟囔着。那背影叹了口气,道:“若是我回答得太快,你恐怕又会责备我敷衍了。” 晴想了想,是这么个道理。 那背影苦笑:“所以,我该怎样才能让你满意呢?” 晴嗔笑道:“外出数年,嘴巴倒是变得厉害了不少。”她并不想要一个满意的回答,她只想要一个回答而已,不论是迟疑之后的,还是不假思索的,她都喜欢。 这是离洛阳不远的山上的一座小木屋,是晴的世外桃源,或许,有背影在的地方都是她的世外桃源。火炉不再有火,炭变得灰黑相间,仍温存了一份余热,火炉上的陶罐被取下,热水倒在碗中,很快会变凉。窗外在下雪,雪落无声。 天和地都是白的。 晴挽住了他的手,他的反应不热烈,甚至有一丝想将手抽回的征兆。晴没有指明,但她的心情终究还是受到了影响。从小到大他总是这样,一旦晴想靠近他,想拉他的手,他就会如受了碰触的含羞草一样,敏锐地将躯干缩回。 “边塞的雪和洛阳的雪有什么不同呢?”为了让自己不再想下去,晴特意寻了个无关的话题。 “边塞的雪冷酷,洛阳的雪却温暖。”他的回答很难懂。 “雪都是冷的,洛城的雪也不例外。”晴煞有介事地纠正道。 “也许吧……”他像是从长长的思索中醒过来,叹道。 “你回来以后,好像不怎么笑了。”晴笑嘻嘻地盯住他的眼睛,他也立刻咧嘴笑道:“哪有?” “十年苦寒呐,转眼你都已经快三十岁了,是要到而立之年了。”晴又开始旁敲侧击,提醒他该成家,娶个她这样的妻子。 他沉默了。这沉默无意间刺痛了晴。她预感到了什么,她的直觉一向很准,因为这心照不宣的沉默,她的心从春阳下跌进了冰窖底。 “你有话要说,”到最后,仍是晴主动催促他交代的,“最起码有三句要说。” “你未必想听。”他的声调平静,平静得可怕。 “无论我想不想听,你都会说,是吗?”晴怀抱着侥幸的心理,不管哪个姑娘说出这样的语句,意思都是让他别说,因为她不想听。 可他们都明白,想不想听不是一件由她决定的事情。 果然,他淡淡地说道:“不论你想不想听,我都会说。” “是什么?”晴的崩溃已经蹿至嗓子眼,但她还是得装作并不怎么在乎的样子去接受一些事实。 “我要迎娶丘穆陵族族长的孙女,是母亲的安排。” 是谁的安排已无所谓,或许他不这么说,晴还会好受些。父母之命用在此处,只能引起晴深重的厌恶。 “我听说过她,丘穆陵氏的著名美人,果然不是我这种山野村妇能比的。”晴咽下了所有的苦水,还是没能忍住讥讽的语气。 她险些把装满热水的陶罐摔在地上。 “只有这一句吗?”一句已够她发疯,她不甘心,心想或许事情还会有转机。 没有转机,第二句话更是诛心。 “我要你嫁给三叔。” 凭什么呢?你可以决定你娶谁,我不来管你,你凭什么决定我嫁给谁? 晴没有这么问,她反倒笑了,杯中已凉透的水被她灌进了肚子里。她的“最起码三句”只是随口一说,想不到他真的说了两句令她伤心欲绝的话。 晴平静地把案几上的碗碟悉数推到了地上,冷菜和水果散了一地。 他只是默默地看着,像至高的天神在俯瞰凡人的生老病死喜怒哀乐,毫无怜悯与同情。 “还有吗?”晴的歇斯底里终于被他挫败,颓丧地用手支撑着身体,她不知道自己怎么能问出口,她的脑袋里除了空白,只剩下空白。 “等到时机成熟时,我要你帮我,待我的计划实现,你我就能永远在一块儿了。” “我们现在也可以永远在一块儿……” “两者天差地别。” “对我来说没有任何区别。” 他不再作答,而是将摔在地上的果子拾起,放回盘中,将盘子摆回案几上,凉菜则稍作清理,扔出了屋外。 晴随手又把果盘弄翻在地。她希望他可以再次拾起,展现他以前那般的耐心和温柔。 他像是没看见,披上狐裘,静默地走入雪中。 那一刻,晴知道,有些事情一旦过去,就只能在记忆翻阅,永远无法重新在现实中领略。 她还是成为了三叔的夫人,此刻又披上了黑袍,戴上了那顶面具,靠着一个承诺孤独地活着。 又是一道闪电,所有挥舞刀剑的人都在祈祷长夜的过去,天地当中只有初新和晴在生死间停留盘旋,他们都闭上了眼睛,他们所拥抱的人成了他们想象的模样。 他挽留的是那行将投水的青衣少女,她不舍的则是那道满肩风雪的背影。 有很多事本来就是来不及做的,无论你如何抓紧,都是来不及的。 城墙,塔楼。 闪电给了万事万物一个特写,瞬眼的光景中,有个黑袍人立于高处,仿佛天地间的神明。 在两束光芒之后,他身侧不远处多了一个穿红袍的人。他颇感好奇,赞叹道:“想不到你居然能找到这里!” “在欣赏你的作品?”红袍人问,他的长袍曳地,浑身湿透,像只落汤鸡,狼狈不堪。 “不完全是我的作品。”黑袍人站立处有廊檐挡雨,与红袍人对比之下,显得气定神闲。 “我本以为你的目标是皇宫,你骗过了所有人。”红袍人的声音低沉,却带着饱满的愠怒。 “我的目标的确是皇宫,却非今时今日,今天,我只想看看他会怎么做。” “他?” “看,”黑袍人指着粮仓的方向,“包围圈已经越来越小了。” 红袍人顺着黑袍人手指所指方向望去,外层的铁甲军士渐渐逼近垓心,反抗已微弱许多。 “那些可都是你的部下!”红袍人双手合十,低头喝道。 “他们不过是被仇恨蒙蔽心智的人。”黑袍人的声音依旧平静。 “你从没有在乎过什么人吗?”红袍人盯着黑袍人,目光如电。他发现黑袍人并没有回应他的问题,而是在发呆,在想些什么事情。 不多时,黑袍人说:“大师,佛家常说‘修来世’,我想问问您,是否真的有来世?” 红袍人摇头道:“我说不出。” 黑袍人道:“我猜是没有的,来世只是给僧众们一个盼头,好让他们心甘情愿地积德行善。” 红袍人没有应声。黑袍人接着说下去:“既然来世是一个谎言,那么寻常人吃饭睡觉干活挣钱修行打坐的意义究竟在哪里?” 红袍人道:“让心安定,修佛性,求解脱。” 黑袍人道:“众生皆苦,一人成佛,足以让天下僧众解脱吗?” 红袍人指指自己的脚,意为“始于足下”,一语双关,既说明了普渡众生要脚踏实地一步步做起,也是劝黑袍人放下屠刀,皈依佛门。 黑袍人嘴角微弯:“大师,我早些年听过一个笑话,说两个疯子被关在寺庙里,晚上想偷偷翻墙跑出去,有一个手脚灵便,轻轻松松地就翻过了围墙,另一个不知如何发力借力,呆在原处不敢乱动。翻过墙的疯子就拿出一段白练,提议道,‘你把白练在脖子上绕几圈,我把你拉过围墙’,没翻过墙的疯子生气地喊道,‘你当我傻吗?你拉到半路要是把白练剪断了,我岂不是要摔死’。” 他再也忍不住,放声大笑,笑声说不出的诡秘可怖。 “你疯了。”红袍人不为所动。 “你又何尝不是疯子?在这个时代宣扬佛法,提倡什么‘不杀生’的可笑原则,你不觉得你比我疯得更彻底吗?” 他还在笑。风在呜咽,闪电在咆哮。 “为恶甚众者,我必不吝凶狠。”红袍人左脚向后挪动,摆开了架势。 “你想杀我?” “是。” “你有把握?” “没有。” 雨滴在红袍人脸上滑落,发痒,粘稠。他们忽然都明白了一些心照不宣的事情:谁都不敢贸然动手,彼此都要等待一个更好的时机。 “你若是不小心死了,恐怕世上再无人知晓‘公子’还活着,再没人能阻止他。”黑袍人的声音尖锐了起来。 “而你若是不慎失手,布局已久的计划便会破产。”红袍人回敬道。 “所以我们不妨走着瞧。” 包围圈没有再缩小,铁甲铸成的军士围拢在几个人周围。粮仓处突然传来一阵悲怆的呼喊,伴随着闪电降临。红袍人和黑袍人脸上都蔓延着不约而同的惊愕。 晴的小腹插着一柄匕首,倒在了初新怀中。 第六十七章 只是当时已惘然 雨为什么还在下? 晴讨厌雨天,天空阴沉沉的时候,她总是忍不住多想,人的想法一多,烦恼就接踵而至。 “别松手啊,抱紧我,我都是个快要死的人了。”她想对面前的人这么说,可她的气息微弱,一个字也表达不完整。 面前人揽住她用的是左手,他的右手仍紧握着剑。 “把剑放下,用两只手。”她在心里哀求着,仿佛看不见周身环绕的铁甲和刀剑。 “让开!”有个声音在高喊。晴额头抵住的胸腔像涌动着怒火。 “他为什么生气?抱住我是一件让他不开心的事情吗?”晴的双眼微阖,兀自想着。她看到有个眼睛旁边长着泪痣的人跟着站到她身边,还有两个很好看的女人,他们都静默地立在雨中,眼里全是莫名的哀愁。或许人应该再多些,她心里还是偏爱热闹。 闪电破空,仿佛天降神罚,四周的铁甲忽然有了动作,他们在一个苍白瘦削的人的指挥下,步步紧逼而来。 “面前的你,大概是什么恶人吧,”她倾听着那胸腔中发出的有些熟悉的心跳声,继续思索着,“否则他们为什么一副斩草除根的架势?” 面前人的左手稍稍松了,他将剑平举至眼前,那是柄很古朴的青铜剑,剑锷发亮,剑脊金黄,伴着霹雳声隐隐有龙吟贯耳。 “这柄剑能敌过这么多甲士吗?”她觉得有些好笑,又发觉自己困倦了,想闭上眼睛好好睡一觉,却听到有个声音在驱赶她的困意。 “别合眼,我马上带你去许伯纯那里。” 她不明白这个声音为什么阻止她的睡眠,一时之间也想不起许伯纯是谁,她只记得许伯纯似乎是个可怜的身形矮小的侏儒。 有两个甲士冲来,一个被青铜剑的剑柄击倒,另一个不知怎么的被折断了右手,小臂悬挂在手肘处。面前的人咬紧牙关,像在狠命克制从身体中涌出的杀意。 晴的注意力又跑到了其他地方。不远处的地上有两头满身泥泞的兽在撕咬对方,她被这副畸形的画面吸引了,她觉得这场战斗比面前的人正经历的纯粹得多。她发现其中一头野兽正欲向她扑来,她想呼救,可她的声音始终不能被众人注意到。那头野兽的脚被它的对手抓住了,它们又陷入了原始的搏斗中。 “搏斗的结果一定残忍而悲壮”,晴想,“野兽行事无所谓对错,只分崇高和卑琐。” 人好像也一样。 她再一次清晰地感知到自己的生命在一点一滴地流逝,她不怕别人戳她脊梁骨,但她还是要弄清楚自己的死因。她问自己:“我到底是为什么而死的?”好像是为了自己的两个心上人,一个可以借她的死为大业铺路,另一个则能藉此洗脱嫌疑,重新做回清白无辜的人。 “你还在等什么?了结我的性命。”她在心底呐喊,期盼面前的人能听见。 面前的人像是铁铸的,汗和雨混杂,顺着他的两鬓下滑,汇成一片晶莹的花瓣,从他的下巴滴落。 “人们义愤填膺,争先恐后地带着刀兵向他靠拢,他手中剑为何还不割在我的喉管处?只要轻轻一下,一切都结束了,一切的噩梦,一切不愉快……”晴的视线模糊,不知是被雨打湿的,还是被泪水浸透的。 包围圈还在变小,面前人挥剑的频率更高,鼻息也更重。 长着泪痣的年轻人越看越觉得是在哭,晴被他的表情逗乐了,可她已没力气笑,她的脑海中浮现出两个字——小黑,“是他的名字吗?怎么像条狗?”这是她的第一念头。她没有说这句话,当然,她想说也说不了,不过更多是出于礼貌的考虑。 “小黑”也可以作为人的名字,只要那个人有为人的资格。 “那我就叫你小黑吧,”她望向年轻人,望向他的泪痣,“不要哭了。” 雨为什么还在下? 要下到何时为止呢? 她不喜欢雨天。 再冗长的战斗都有尽头,人的生命会消耗殆尽,总有撑不住的那一刻。两头野兽分不出胜负,都仰天躺在地上,大口呼吸着空气,仿佛吸得少些慢些就会死去。他们披散着头发,满脸血污,他们身边是拿着兵刃的士卒。 晴听见有人在议论,听见有人在争执,辩论着两头野兽的身份。“他是宋云,这边这个是残狼的刺客!”“不,这边这个才是宋云,你没看见他的衣服不是玄色的吗?”他们分辨不了真假,便提议两个都砍了,宁错杀,毋放过。晴暗暗觉得好笑,这样随便的解决办法,细细品味倒是别有一番道理。 人比野兽高明的地方就在于此,人可以等野兽互博至两败俱伤时再出手,所有好处尽归于己。她有些心疼那两头力竭的“兽”,她想告诉面前的人,催促他救救它们。 她忽然想起来,她连自己都快救不了了。 她发觉自己身上终究缺失了什么,和那些断手断脚的人没太大的区别,生理的残缺从某种意义上说是轻微的残缺。她与大部分可怜人不同,剑客浪人没有明天,间谍杀手没有过去,她却从没拥有过现在,换句话讲,她从没有自己选择过自己的路,永远是在为别人活着。 更无奈的是,她明明知道别人在骗她,还是心甘情愿地上当。 雨为什么还在下?忧愁烦恼明明已经那么多了。 这些身披铁甲手持刀剑的人何来如斯仇恨?怎么仍在对着寥寥几人冲锋陷阵? 长着泪痣的年轻人中剑了,这一剑明明向着面前的人刺来,怎么反而刺入了他的身体?晴很奇怪,她没有想到,是小黑怕她被伤到,替她挡下了这一剑。 将死之时,人与狗没什么差别,一样的渺小无助,一样的狼狈不堪,可在那个瞬间,晴却觉得小黑的身躯比任何人都高大,高大得多。 他终究不是狗,曾经是无家可归的孤儿,后来是忠心耿耿的家仆,现在成了叛主求爱的贼徒,没有一刻是狗。 晴有些心酸,她的心房住不下他,住不下这个木讷老实的流泪的人。 爱和感激说到底不是一码事。 面前的人缘何颤抖?他的左臂在流血,血如雨下。他好像在流泪。 “我答应你的事做到了,为什么你不能放她一条生路?”他在吼叫。晴不喜欢他如此失态的吼声。她想,他答应了谁,又答应了什么。 有个声音在冷冷地说:“你还没做到,你没有助我杀掉郑俨,没有助我除掉残狼,快,用你手中的剑,完成你答应我的事情。” 多么讽刺,他想救的人却是他必须要杀的人,晴都有些同情面前的人了,他也是一个没有选择的人。 看呐,他在挣扎,在反抗,在用他的手肘击打铁甲防护的胸膛,在挥舞他的青铜剑逼退蠢蠢欲动的凶残欲望。 而她,她的伤口在流血,她像个划破一道口子的沙袋一样,逐渐丧失生命的热诚与辉光。 雨还在下。 每一滴都敲打着晴的眼眶。她看见年轻人的泪痣不再跳动,手中紧握着血液和刀剑的锋芒。他死了。死了便不会再有烦恼。 两个女人的脖子处架满了武器,成为了人质,延缓面前男人的动作,逐渐摧毁他的心智。 他仍在战斗,越来越凶悍,朝着他的底线逼近。他的眼中映入手臂或腿脚的关节时,他总能想到稀奇古怪的办法将之扭转,不必问体验这种痛苦的人,就算是旁观者,也会被他的残忍手法吓得魂不守舍。 只有晴知道,他最后的热血正迅速冷却,他胸腔中跳跃的器官已近衰竭。 雨水稀释了晴的眼泪,她不停地问自己:他是谁?为什么如此拼命?为何所有人都将他视作死敌,欲除之而后快? 她想起在一家酒馆时,有个男人告诉她,江南是个很美的地方。她想:他什么时候能带我去江南看看呢?她就快死了,或许这辈子再也不能于水乡泽国泛舟采莲了。 那个男人此刻又在哪里喝酒赏月呢? 一道红色的身影横亘在漆黑发亮的铠甲前,用奇怪的腔调祈求道:“上天有好生之德,望陛下开恩饶恕。”那身影摘下了红色的帽兜,露出一颗半是白发半是秃顶的脑袋,原本凶神恶煞的苍白面孔和缓了,平淡地回应了一句:“大师,原来是您呐。” 晴感觉得到,面前的身躯在摇晃,他的右手紧握着青铜剑,他的左手仍怀抱着自己,他的手指因为触及的凝固的血块而无处安放,不知该抓紧还是该松手。他已经到达了身体的极限。 “老僧斗胆,请陛下放过他们。”红袍人跪了下来,跪得很慢,很虔诚。他是个倨傲的人,一生只跪过师父与佛祖。 “也罢,传出去倒是教天下人耻笑,笑朕为难一介女流。放了他们!” 晴很好奇,为什么红袍人有这么大的面子?她的上下眼皮不听话地碰撞着。她不会想到,郑俨方才刚被生擒,而红袍人口中的“陛下”也已认定,她不可能再多活一刻钟。 她闭上了眼睛,恰好在面前的人昏厥的瞬间。 雨一直在下。 第六十八章 庄生晓梦迷蝴蝶 初新做了一个长长的梦。 他梦见低矮的丘陵,嶙峋的怪石,漫天的风沙,年久失修的栈道。丘陵遍布东南沿海,怪石被豪奢贵族放在后院用作摆设,风沙之地多靠近西北边塞,栈道却常设于川渝。 这四样东西混在他的梦里,他不管,不停地策马奔赶,终于不再瞧见丘陵、怪石、风沙、栈道,却又来到那片临河的竹林。竹林上空落着雨,雨很大,水面起了一层雾。竹林尽处有道背影,穿着不知是青色还是黑色的衣服,初新想上前去看个仔细,那背影却跌进了水中,再也寻觅不到。 他的心似缺了一角,他想喊,却不知道为什么喊,也没想好该喊什么,只感觉自己陷入了无处可归的恐慌和肝肠寸断的自责。 他醒了。 他身旁有个火炉,炉中的炭火还未窒息,仍流动着明亮的熔岩似的光彩。离火炉不远处,一个身披红袍的人正在打坐,脸压在帽兜下,看不分明。 初新望向红袍人的脚,他记得他遇见的那位红袍僧的脚长满皲裂的硬皮,就像赤足行走的野兽。红袍人的脚正是这样一双脚。 “大师,她人呢?”初新权衡了很久内心的挣扎和紧张,如是问道。他没有说明“她”是谁,可他相信红袍人知道得很确切。 红袍人的脸朝向了初新,初新端详了很久才发现,帽兜阴影之下正是深夜在洛阳巷子里买面的老头,他的面容苍老而慈祥,眼睛一如既往的温润,显然内功已臻于化境。 可初新还是察觉他脸上掠过一抹哀戚之色,怎么藏也藏不住。 “您通晓佛法,武功又高明,一定把她救活了对吧……”初新还是在拼命找着落水者的稻草,佛法和武功救不了一个腹部中刀的人,他却统统算作晴还能活下去的理由。讲到后来,他自己也听不下去,开始咬着嘴唇哭。 初新见过很多哭的人,有些是受了欺负、挨了揍的孩子,有些是酒宴散场、酒劲刚过的浪子,有些则是拿着一封信翻来覆去看的思妇。他印象最深的是一个哭泣的农人,农人那时正大口咬着烙饼,发着呆,几滴泪却扑簌扑簌落在了他手中刚咬几口的饼上面。 初新不知道农人为何哭泣,也许是遇到了旱灾蝗灾,也许是想起了战死沙场的家中长子,也许是地主收的租太高,他的女儿要被卖掉。 初新瞧见农人在使劲地吞咽着烙饼,死命地睁大眼睛,他不想向生活承认自己的无能,他怕一闭眼,更多的泪水就会拉扯掉他的尊严。初新没有问他哭泣的原因,也没有继续看下去,他怕农人感到难堪。 初新曾以为自己能够理解农人的痛苦,可此刻切身体会的他却近乎崩溃,他这才明白要忍住眼泪是一件多么残酷的事情。他的奋战,他的反抗,原来是徒劳无功的,原来从一开始,他就被命运耍得团团转。 猎狼行动注定将会是一场在江湖流传甚广的著名战役,它对中原武林的影响极大,乃至对北魏王朝的走向都有一定的引导作用,同时,它也留下了许多疑团。许多人渴望回到那个惊心动魄的雷雨夜,亲眼见证残狼的末路,探究各方最后的成败结果。 数百年后,有个初出茅庐的年轻人去请教洛阳的智者关于猎狼行动的问题。年轻人的第一个疑惑是:雨中出现的神秘的红袍人是谁。 智者随手拈起一朵花,笑而不语,年轻人挠挠头,表示有些难懂。 智者不再故弄玄虚,说:“昔日大梵天王于灵山会上献金色优波萝花,请佛祖说法,佛祖却一言不发,手拈优波萝花以示僧众,仪态安详,众人不解其意,唯独大弟子迦叶妙悟微笑。这一路以心传心的佛法,由红袍人播撒至中原大地上。” 年轻人已明白红袍人的身份,他是一个至今仍被称颂崇敬的伟大的象征。 得到解答后的年轻人显然很满意,他问出了第二个问题:“既然残狼元气大伤,从那之后销声匿迹,为什么世人仍说猎狼行动是一场策划者一败涂地的行动?” 智者笑着回答:“如果你有几枚铜板,想去买个西瓜,却只买来数粒芝麻,你买东西的计划算不算失败了?” 年轻人不解:“大败残狼,‘公子’自裁,这难道不比西瓜更甜更大?” 智者耐心地解释道:“同一样东西在不同人心中的价值是不同的,对于天子而言,此战不仅大获全胜,除掉了他的重病和隐疾,更是为年轻的他树立了声望,换得整个洛阳的臣服,这是天子的西瓜。” 年轻人点头,天子元诩凭借粮仓一役击溃残狼精锐,秘密软禁郑俨,削弱了太后的实力,为自己张扬了声势,是一石数鸟之计。 智者接着道:“可对于猎狼行动的策划者来说,他的西瓜却是救一个人。” 年轻人根据结果问道:“他没救出这个人?” 智者叹息:“他根本救不了这个人。” 这只是后人的一段对话而已,他们无法彻底了解猎狼行动的策划者在想什么,也不能全面地考量到参与其中的每个人内心的盘算。 他们只知道世事皆如此,总有人赢,总有人输。 城郊,孤冢。 一方矮小的坟墓,随随便便地插着一块木头,木头上什么字也没有。 坟墓是红袍人挖的,木头也是他找来的,可他不知道该写怎样的墓志铭。红袍人将初新领到此处,就一声不吭地离开了。他本想告诉初新一些事,一些关于“公子”的事,却又怕初新头脑发昏、一时莽撞,酿下大错,索性不说了。 初新解下了腰间的“七月”,坐在地上,将“七月”平放于膝盖处,叹了口气。他想对着那块木头倾诉,终究只有沉默,因为他觉得那太矫情。他静静地坐了很久,雨后的凉风引他打了个喷嚏,官道上的奔马马蹄溅着污泥,近处的树林铺满了被雨打落的花瓣,无人再去怜惜。 他从红袍人那里得知,小黑身中数剑而亡,秦五与李梧桐不知死在了谁的手中。他们都是剑术一流的好手,却可能是被三流的武夫胡乱杀害的,而那些三流武夫则足以藉此邀功请赏。想到这,初新无奈的嘴角挂上了嘲弄的笑意:任何混乱里最终得利的,从来都是阴谋家和小人。 “我以为你会先来喝杯酒的。”初新身后忽然响起熟悉的声音,他扭了扭发麻的脖子,道:“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 敏走到墓前,坐在初新旁边,望着眼前的坟冢出神,半晌才回答:“是大师告诉我的。” 初新苦笑道:“这老家伙还真是古怪,一会儿是个煮面的老人,一会儿是寺庙里的大师,居然还能让天子卖他面子。” “我们的命,说到底是他救的。” 初新漫不经心地回了句“是啊”,始终提不起对红袍人的感激,甚至埋怨红袍人为什么不早些前来救援。他好不容易才打消了这样的念头,红袍人救了他们,他明白自己毕竟是欠了红袍人天大的情面。 敏想让初新好受些,强颜笑道:“宋云还活着,你知道吗?”初新点点头。敏继续说着:“宋云和李梧桐打得难解难分,斗到后来,两个人竟然像野狗一样在泥坑里互相撕咬起来。” 初新有些怅惘地感叹道:“要赢,要活下去,打法必然不会好看到哪里去。“ “打得筋疲力尽时,二人头发披散,连站起来的力气也没有了,旁边的人分不清哪个是宋云,哪个是李梧桐,想一并杀了……” “后来呢?” “结果有个人不小心踩了宋云一脚,宋云疼得嗷嗷叫起来,正好踩他的那个人知道李梧桐天生没有痛感,这才辨识出了宋云。” 初新有些好奇:“那人是谁,为什么会认识李梧桐?” 敏皱了皱眉,道:“他自称是‘漠北七雄’之一,而另外六人都死于李梧桐剑下。” 初新回忆起在刘掌柜家屋顶时的所见所闻,喃喃道:“他就是‘漠北七盗’中幸存的那个人,真是阴差阳错啊……” 他不禁又联想到自己身上,他的所作所为难道不算阴差阳错吗?他自以为能够借皇帝的力量救出晴,铲除为恶武林的残狼,却想不到“公子”正是晴,而皇帝亦非能够相信依仗的人。 这方孤冢正是他幼稚可笑的后果。 “阿新,我要走了。”敏忽然低声说。 “是吗,去哪里?” “洛阳非久留之地,我要带小姜回江南。” “哦。” “你也一起走吧。” “我不走。”初新断然拒绝。 “为什么?”敏了解初新的犟脾气,但还是忍不住问。 “我该做的事还没有做完。”初新从地上站起,掸了掸身上的尘土。 敏不知道初新还有什么该做的事要做,可她明白,一旦初新决定的事情,八匹马都拉不回来。 她目送初新走远。他手中仍紧握着他的剑。 第六十九章 平明送客楚山孤 早晨总是清冷,如同分别一般。人和人无论怎样都逃不过分别,不是生离,便是死别。不过多数情况下,生离好歹强于死别,只要活着,哪怕牛郎织女那样隔着一条天河,也终有重见的一天。 小姜头回坐马车,对于一个长期用双脚流浪的人来说,马车不仅是奢侈品那么简单。准备妥当后,他就迫不及待地钻进了车厢里。 一家酒馆从来都是客满为患,可当女主人要离开时,送行的人却寥寥无几,洛城的精明民众明白,一旦她要走,她对洛阳而言就是一个过客,一个路人,不必倾注过多的情感。 当你对于另一个人没有任何价值时,你才能清晰地看见你在他心中的地位。 宋云的伤很重,仍无法下床,只能托初新替他道别。 “露白不能来。”敏突然说了这么一句,不知是在自言自语,还是在透露给初新什么讯息。初新只是点了点头,他明白露白心中有愧。愧疚的人不必别人责怪,自己就会把自己逼迫得很难堪。 敏注意到初新的反应并不热切,补充道:“再怎么说,她也和我们一同坚持到了最后。” 初新不愿意再回顾当晚的情形,岔开了话题:“我听闻边境很乱,你最好往东取道。” “是啊,北魏近年的局势越来越不稳了,世人尽皆修佛,大兴土木,寺庙林立,却不见流寇四起,盗贼泛滥,苦了小姜这样的孩子……”敏说着便叹起了气。 “洛阳倒是个好地儿,繁华永不落幕。”初新的语调带着三分讥嘲,他看见早起的农人耕夫正要出城劳作,也瞧见三个衣着破烂的商朝遗民在啃鸡骨头。这个千年前留下的顽固族群秉承着千年前的贤人伯夷叔齐的准则“不食周粟”,并且将之发扬光大,连普通的粮食都不吃了,只吃鱼肉。鱼肉价高,商代遗民们又自诩贵族,不肯干活,只能在夜深人静或者黎明破晓时捡骨头啃。 洛阳的繁华便是由雄蜂般只劳动不思考的农夫和蛀虫般苟且而自大的庸人堆砌成的。 他忽然瞧见一个有些熟悉的肥胖身影。“元瑾?”敏也注意到了,元瑾正骑着高头大马悠悠走来,“他这样的富家子弟何用早起?” 初新不躲不避,微笑着迎了上去:“元公子,大清早的去哪儿逍遥啊?”元瑾先是一愣,随即也笑了。他一笑,脸上的肉就堆往一块儿,敏看着觉得恶心,往后不自觉地退了两步。元瑾颇得意地说:“我正要去上朝。”险些惊掉了初新的下巴。 “哈哈,元公子越来越会开玩笑了。” “我没说笑,如今我兄长贵为中书令,做弟弟的自然要不甘其后,努力为陛下分忧。”元瑾板起脸,轻叱一声,策马而过。 “倒真是新鲜……”初新望着元瑾的背影,由衷地感叹道,“一个公子哥不专心致志地挥霍青春,学人家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敏幽幽地问:“你信?” 初新摇摇头:“我不信,可我也不信他是个普通的纨绔子弟。” “什么?”敏不懂初新话里的意思。 “我上次与他交过手,他的本事可不小。” “你是说他扮猪吃老虎?” 初新略微颔首,意味深长地说:“老虎不可怕,猪也不必提防,最危险的却是这种扮猪吃老虎的人。” 言下之意是,在被他咬上一口前,你永远不知道他是否在假扮一头猪,可当他咬住你时,你已经没有机会再后悔错把老虎看作猪。 敏发觉他们似乎遗漏了什么,仔细搜索刚才元瑾话语中有用的信息,突然道:“元欢成了新的中书令?” 初新沉吟道:“郑俨不知所踪,中书令一职空缺,天子此举正是在加强皇族的力量,寻求和太后抗衡的资本。” 敏恨恨道:“若非天子卑鄙的举动,那天的伤亡不可能如此惨重。” “是啊,”再次提起晴死去的雨夜,初新的内心五味杂陈,“可换作是我,我也会这么做。” “不可能,你做不出这么心狠的事情。” “没什么不可能的,那晚被拗断手脚的人眼中,我或许比残狼更凶狠暴戾,”初新低下头缓缓说道,“居其位,谋其政,他是天子,自然不会顾惜我们的性命。”敏想起滂沱大雨之中初新如霹雳般剽悍的出手和围绕于初新身边呜咽不绝的惨呼,心有余悸。 敏问:“这么说,你不恨他?” 初新苦笑:“理解是一回事,恨是另一回事。” “我有时候真的不明白你在想些什么。” “我有时候也搞不懂自己在想什么。” 小姜从马车里探出脑袋喊道:“敏姐姐,我们该走了!”敏点头回应,轻声叹道:“或许只有孩子是最容易看透的,饿了困了倦了乏了,该怎么表现就怎么表现,从不用伪装。”初新附和:“是啊,他多开心呐。” 突然,初新冲小姜说道:“小姜,照顾好你的敏姐姐。”小姜郑重地点点头,好像接过了一项光荣的使命,敏被他认真的模样逗笑了。 “一代新人胜旧人,小小年纪就能把你逗乐,前途不可限量。”初新摇头晃脑地称赞道。 敏慢慢向马车走去,边走边说:“给你留了三十坛美酒,不多,只够你喝一个月。” “一个月恐怕喝不到,不过三十坛酒总是聊胜于无,先谢过了。”初新装模做样地行了个拱手礼,敏白了他一眼:明明欠了人情,说得却还像勉为其难一般。嫌弃归嫌弃,敏最后还是绷不住,又笑出了声。 初新提议:“你还是应该多笑笑……” 他的提议被敏打断:“我不想去讨好别人。” 初新反驳道:“笑不是笑给别人看的,而是笑给自己的,让自己觉得事情还没有那么糟糕。” 敏诘难道:“那岂不是自己骗自己?” 初新将敏扶上马车,微笑着说:“有时候真相并不够好,偶尔也该骗骗自己。” 小姜的小虎头又从车厢里探出,他问初新:“等下次再见时,你能教我剑术吗?”初新抚摸着小姜粗糙的头皮,真诚地答道:“一言为定。” 铜驼街,一家酒馆。 一家酒馆人去楼空,女主人不在,酒客们竟似没了喝酒的劲头,纷纷跑去醉仙楼了。白天还好,一到夜晚,醉仙楼营业,张灯结彩,一家酒馆中就只剩初新和几个伙计。敏走时叮嘱初新好生经营,若是不能胜任,就将店盘给别人,初新挠挠头皮,心想若是打退堂鼓,必会被敏耻笑,于是拍碎一坛酒的泥封,切了半斤牛肉下酒,边喝边想办法。 办法没想到,酒空喝了半坛,初新感觉轻飘飘的,似长了翅膀,随时可以起飞。 有个人进了酒馆,初新热情地迎了上去,看清那人面孔时,初新却像被泼了一大盆冷水。 来人正是太后寝宫中碰见过的面首——李神轨。 “说,郑俨在哪里?”李神轨一把抓住初新的手腕,初新脑袋发胀,根本来不及反应,也挣脱不开,一面喊疼,一面斜眼观察周围情况。其实他已感觉不到疼痛,只是想借这个名头让李神轨松手。 李神轨虽寡言沉默,下手却准确稳当,他根本不理会初新扭曲的表演,加大了手上的劲力。多大劲对于初新而言已经无所谓了,痛楚似在挠痒痒,他只是觉得手腕不能动弹很难受,见喊疼没效果,便出言周旋:“我知道他在哪里。” “废话,我当然知道你知道。”李神轨骂道。 “他就在……”初新压低嗓子,拉长了声音,引得李神轨侧耳过来。 一记拳头砸在了李神轨的眉骨处,他一时头昏目眩,只得撤手,初新挣脱,想去摸身上的剑,才发现“七月”被他随意放在了喝酒的案几处。 李神轨不愧是武将出身,已经调整好状态,怒吼着拔剑而来。初新摇摇晃晃的,站立不稳,眼中竟冒出了三道李神轨的身影,没办法,他只能随手将身旁的长凳拉至自己面前用作抵挡,被李神轨一剑斩断。 头脑糊涂如竹浆,平时迎敌的策略居然一条也想不起来。眼看李神轨的剑便要刺来,初新大喝道:“慢着!”剑势竟真的止住了,一旁的伙计们看得目瞪口呆。 李神轨冷冷道:“说,你还有什么要说?” 初新当然不知道自己要说什么,他努力想让头脑清醒些,暗骂自己喝酒误事,情急之下随口问道:“你干嘛打听他下落?” 哪知李神轨一听这话,却似霜打的茄子般蔫了,找了把长凳坐下,开始倒酒喝。伙计们被突如其来的变故撑大了嘴巴,有个胆大的反应过来,去给李神轨添酒,顺便把初新桌上的牛肉端至李神轨面前。 此刻的初新无所谓惊讶不惊讶,看见喝酒的便都是朋友,赶紧凑上去给自己也倒了一碗。 “你们喝酒都是用这种小碗的吗?”李神轨拿起一只碗在空中比划。 “阁下用的碗难道不同吗?”初新醉眼朦胧地问。 李神轨不语,竟捧起酒坛猛灌起来。 第七十章 镜里花嗔水中月 见识过李神轨喝酒,初新才明白南方人中很少有海量者。李神轨绝不是在尝酒的味道,而是在用酒把胃倒满。“我在戍边时经常这么喝酒。”他喝得尽兴时还会这么说一句。 初新觉得没趣,因为他跟不上李神轨喝酒的节奏。他不敢这么猛灌自己,他的身体还没恢复,就算心情很糟糕,快酒也绝非他的选择。 他的酒反而有些醒了。 “郑俨这家伙没什么本事,唯一的优点就是那副女人般的皮相,凭什么?”李神轨开始自言自语,初新清楚李神轨灌下的酒已经开始起效。 他从李神轨的胡言乱语里大致明白了,李神轨在胡太后心中的地位恐怕永远及不上郑俨。初新暗暗发笑,他没想到眼前这个沉默寡言的武夫竟似对胡太后动了真心。 又有客人进了酒馆。 三个人,三个羽林军士官,其中一个初新认识,正是在粮仓数落初新害死自己弟兄的人,之后在箭雨中,他用他弟兄的尸体躲过一劫。 虽然有些惊讶,初新还是起身相迎,微笑中挑不出任何尖刺,那个羽林军士官显然有些拘谨,但还是努力地点头回应。或许当别人用不公的言论与举动对待你,你却用热情来消解时,那些人反倒应该觉得不好意思。 不过依然有人的脸皮厚得能够承受刀枪剑戟,三个士官中的其中一位就在吹嘘:“李梧桐在几年之前就应该死在我的剑下,可惜他们人多,我们兄弟七人力战不退,却还是被他侥幸逃脱了。”初新明白,说话的人就是“漠北七盗”中唯一的幸存者——胡象儿。当然,他从李梧桐处听闻的真相却是胡象儿逃出生天,虽感厌恶,他并没有揭穿胡象儿。 年轻人有个毛病,就是爱吹嘘,初新身上也还残留着这一习气,而且说到底,宋云的性命算是胡象儿救的。 “想不到陛下能召集星盟众人参战,弱冠之年就有此等能耐。”另一个初新不认识的士官扔了两粒花生米入嘴,边嚼边说道。初新一边擦桌子一边纳闷:星盟众人从不接受他人指挥,只按道义行事,怎会听从天子召集? “万顺王爷武功卓越,人品高迈,他统率星盟自然实至名归。”胡象儿不经意间回答了初新的疑问。虽不知元欢以何种方式令星盟成员顺服,初新还是松了口气,他对这位王爷的印象很好,除去他们头次见面的诡异和不愉快,元欢的作为是挺合他心意的。 “陛下粮仓一役威震朝堂,太后一臂缺损,定有异动。”胡象儿继续分析形势时被他的同伴捂住了嘴,因为他们看见了在一旁打鼾的李神轨。 “李神轨?” “是他。” 胡象儿缓缓拔出了插在腰间的剑,小心翼翼地挪步至李神轨身侧,他的两名同伴则在旁警戒,提防李神轨突然醒来。初新不认识的那名士官提醒道:“事成之后,功劳平分。”胡象儿不耐烦地从鼻子里哼出一句很轻的“知道了”,高举长剑,准备砍下。 他手中的剑忽然如变戏法一般消失了。 胡象儿一个踉跄,差点扑在李神轨身上。他正了正身形,斥道:“陆回乙,你弄的鬼?” 胡象儿口中的陆回乙正是在粮仓与初新有一面之缘的士官,他摇摇头,表示胡象儿的剑不是他夺的。胡象儿原地转了个圈,发现初新在不远处笑眯眯地望着他。 “你笑什么?”胡象儿怒气冲冲地问道。 人在出洋相的时候总是讨厌旁观者嘲笑的。 初新却似还嫌不够尽兴,居然晃了晃手中的剑——那是胡象儿的剑,剑柄雕刻了一只马头,极容易辨认。 胡象儿已气得可以将初新生吞活剥,初新不紧不慢地解释道:“酒馆里若是死了人,我这生意恐怕再难做下去了。” 胡象儿借机讥嘲:“就这么几个人喝酒,一家酒馆不开也罢。” 初新甚感无奈,可面上仍是不动声色:“酒馆毕竟是朋友相托,我不能擅作主张。” 陆回乙转了转眼珠,假意道:“既然主人不许,我们便将他拉至外面再动手。” 初新背上泛起一阵寒意,暗叹陆回乙心肠恶毒,但终究是笑嘻嘻的,拱手道:“请便。”他已看出面前三人不愿惊扰李神轨,怕弄醒李神轨之后再难有此良机,干脆抱臂看三人笑话。 陆回乙见初新没有阻止,就走近李神轨,准备将他搬离。初新瞧他如此果断,心中起疑,仔细一看,陆回乙的袖中居然藏着一柄短剑。 锋利的短剑,阴暗的计划。 初新摸出了怀里的石头,准备击打在陆回乙的手腕处,陆回乙却突然发出一阵惨叫。 初新定睛看去,陆回乙的手竟被一柄匕首钉在了案几上。“好快的出手!”初新惊叹。又一批客人进了酒馆。这批客人初新见过,在尔朱荣所居住的旅舍之中,其中一人更是让初新意想不到。 三叔。 在那个雨夜之中消失的三叔竟然躺在担架上,被黑袍刀客和大胡子二人抬至酒馆,尔朱荣则由高欢与宇文泰护送着进入。腾得出手的,除公孙无忌和瘦高个儿外,只有体弱的尔朱荣与伤未痊愈的三叔。 初新认定公孙无忌和瘦高个儿没有掷物中的之能耐,尔朱荣双手无力又是他亲眼见过的。 难道是三叔掷出的匕首? 三叔又为何会伴尔朱荣左右? “初新少侠,许久不见了。”四轮车上的尔朱荣客套着,那双眼睛依然慑人,陆回乙的痛苦呻吟竟似都因此停顿了片刻。 初新苦笑,他实在不愿再见这双眼睛,他还是装作不知道尔朱荣的真实身份,报以礼数道:“军师别来无恙啊。” 尔朱荣冷笑:“我一直被寒疾缠身,岂可说别来无恙?” 初新瞅了眼陆回乙,又看了看另两名战战兢兢的羽林军士官,继续与尔朱荣周旋:“军师和三叔一同光临小店,蓬荜生辉,要点什么酒什么菜呢?” 三叔摆摆手,道:“不必麻烦,我们只是有事来寻你。”初新望着这位老人,皮肤松弛,眼窝深陷,几天前还是油光满面的,此刻则已干瘪瘦削。 或许有人可以一夜白头,一下子瘦这么多却是世所罕有。他经历了很多不幸,痛苦且密集,他的妻子死去,他养大的仆人背叛,这些或许他都可以忍耐,最关键的是,他从富甲天下的商人沦为一文不名的穷光蛋,对于视财如命的三叔来说无异于要了他的性命。 他已几乎失去所有。 可他没有丧失他的气度,那种傲视群雄的非凡气度,就好像他并未寄人篱下,就好像他一直是腰杆笔挺的胜利者。 初新知道,一般能笑到最后的,正是三叔这种人。 “说吧,什么事?” 三叔朝陆回乙三人望去,吓得他们绕过摆放杂乱的桌凳,蹿出了酒馆。初新叹道:“这几个人还没付酒钱呢……”言下之意是让三叔他们代偿,可他忘记三叔已不是那个有钱的主顾了,失去了一掷千金的本事。话音未落,门外竟斜斜飞来一袋钱,正好就落在初新面前的桌上。 “快去看看!”尔朱荣急忙催促道,身边的高欢闪身出门。初新不明白为何素来冷静的尔朱荣异常紧张,但他清楚,凭胡象儿三人的身手无法将这袋钱平稳扔至他跟前。 门外有人,本领还不小。 “初新少侠,你猜猜这袋钱是谁丢进来的?”尔朱荣故作神秘地问。初新自然猜不出,他连可怀疑的对象都没有。 三叔如唱双簧般帮腔道:“扔这袋钱的人,不出所料,应该就是‘公子’。” 初新的酒刚才只醒了一半,现在却已醒透,他不懂为什么,“公子”这个名字居然又出现在他的世界里。雨夜的场景悉数冲击着他的脑海,他忘不掉的那位戴狐妖面具的姑娘再次勾起了他尘封的痛楚,逼他冷冷地回答道:“‘公子’已经死了。” “你真的以为‘公子’这么轻易就会死?”尔朱荣的眼中忽然泛起了奇异的神采,“传闻中,‘公子’能在寒潭中屏息一个时辰之久,能赤足走入烧旺的炭火里,比狼顽强,比狼狡猾。” 初新不想多费口舌,只说了句“任何人都会死”。 尔朱荣的目光直指初新的双眸,刺痛着初新内心的柔软角落:“事情绝没有那么简单,因为‘公子’绝不会那么简单。” 他的双足就是因“公子”而残废,他对“公子”的恨支撑着他穿过幽暗的困苦岁月,锻造了灵魂的坚硬铠甲。现在,尔朱荣要逼迫初新接受一个他永远不乐意接受的结论。 “我的脚筋是在六年前的腊月初八被‘公子’的手下挑断的,‘公子’就在离我不远处站着。”尔朱荣仿佛又见到了那白衣的鬼魅,他凌厉的双目中竟难得的闪过一丝惊恐。 “巧合的是,”三叔接话道,“六年前的腊月初八,正好是我与晴成婚的日子。” 第七十一章 酝酿的阴谋 高欢三步跨至街心,朝两旁的房顶扫视,没瞧见一个人。 他没有回酒馆,而是站在街心,闭上了眼睛。 当你封闭你的一种五感,你的其他知觉就会更加敏锐。 高欢已察觉到,有个人站立在一家酒馆的顶上,他说不出判断的根据。他就是能够确定。 几只鸟扑扇着翅膀飞离枝头,高欢睁开了眼睛,他的面前不远处立着一个人,一个戴着画鬼面具的人。 “装神弄鬼?”高欢质问道。 “很少有人明白这张面具的含义。”来人答非所问。 “你是‘公子’?” “是,也不是。” 高欢拔剑:“你好像很喜欢玩味文字。” 那人笑了:“不久前世人都说酒馆里面那个看店的年轻人是‘公子’,后来在粮仓那边又有一位‘公子’自裁,你看,只要有嘴,我可以是‘公子’,也可以不是。” 高欢斩钉截铁地说道:“你一定是‘公子’!” “何以见得?” “因为你让我感到浑身不自在。” “公子”大乐,点头肯定了高欢的猜测:“你的确与众不同,别人都不愿承认我使他们不安难受,令他们感到害怕,只有你能如此坦诚。” 高欢盯住“公子”唯一暴露在外的那双眼睛,似乎希望能从中窥知“公子”的身份与秘密。他曾经仅用眼神威慑住了一匹待驯服的野马,让尔朱荣——也就是高欢眼中的军师——对他刮目相看。 可“公子”并不是野马,而是一匹孤狼。 世间没有比孤狼更神秘、更桀骜不驯的存在。 “你并不像是会听命于尔朱荣的人。”“公子”嘴里忽然冒出一句话。 高欢没有作声,他在揣度“公子”话里微妙的含义。 “既然你不愿开口,我再告诉你一件事。”说完这句话,“公子”缓步走至元欢身侧,轻声讲了一段他盘算已久的说辞。其中的一些字眼或许激怒了高欢,他的剑由下而上,斜削“公子”右臂,“公子”的手腕却莽撞地迎上了剑锋。 金石碰撞声后,高欢的剑被弹回,长久地颤抖着。“公子”的腕上像是戴了坚硬的护具。 “不必恼羞成怒,忠诚是一则笑话,忠于一个庸人更堪比一出悲剧。”“公子”不仅没有拉开距离,反倒以咄咄逼人之姿向高欢靠近了些,近得高欢甚至能看见“公子”眼中的数道血丝。 高欢想继续挥剑进攻,身体却似被制住,一种名为恐惧的力量让他无法动弹。 他发现“公子”看似随意的站姿竟好像封锁了他所有出手的可能路线。 “你刚才说,尔朱元帅并不是真正的尔朱荣?”高欢佯装镇定,故作轻松地问。 “他那副嘴脸,像是能平息六镇起义的枭雄吗?”“公子”反问道。 “事成之后,我有什么好处?”沉思后的高欢收剑入鞘,谈起了条件。“公子”略带讥嘲地夸奖:“识时务者为俊杰,可是现在谈报酬却为时尚早。” “没有好处,弄得跟假的似的。” “此刻与你说条件,才像极了假的。” 真的假的,看的从不是明面上的话语和动作,纵使扒下伪装和面具,谁又能确信掩盖之后的是真相,还是包裹在虚假外层的皮囊。 “你们的意思是,晴不是真正的‘公子’?”初新仿佛五雷轰顶般,垂头丧气地问出了这句话。他本以为一切的恩恩怨怨随着晴的死去都将终结,却不知勾连出了更深更暗的秘密。 他不禁问自己:如果晴不是“公子”,是不是意味着她是被人害死的?害死她的人里是不是也有自己? 他问这么一句话,本是祈求心安,他希望尔朱荣告诉他晴就是“公子”,好让他不用再愧疚,不必再挂怀。 “绝不是。”尔朱荣的回答并没有给初新带去想要的平静。 他的拳头握紧。 他说:“你那日看见的‘公子’未必是真的。” 尔朱荣笑得很残酷:“你又如何确定粮仓自裁的‘公子’是真的?” 初新被彻底问倒了,他想起什么似的,正欲追出去,却撞到了进酒馆的高欢身上。高欢止住了初新,淡淡道:“你来晚了。” “你见到他了?”初新揪住高欢的衣领,就好像抓住了什么关键的希望。他内心深处或许希望高欢已经动手杀死了“公子”。他发觉自己对“公子”的恨意已出离他能容忍的限度,他头回迫切地想让一个人的生命尽早终结,越快越好。 他本没有那么高尚。 高欢像是知道他在想什么,撇开初新的手,回答道:“他并没有死,他走了。” “是吗……”初新颓唐地垂下手臂,不再言语。 “初新少侠,看来你已经接受了我们的说辞。”三叔的话语声响起。他只作总结陈词,他的话往往准确到不可更易的地步。初新过激的表现已暴露了他内心的疑虑。 “你们来找我,为的是什么?”初新恢复了冷静,看着尔朱荣说道。 尔朱荣反问:“你想要什么?” “我?” “你想要的,是不是和我们一样?” 洛阳的夜晚不知藏了多少仇恨,有的仇恨根据充足,如敏的账目一般清楚干净,有的仇恨则无名无姓,稀里糊涂的就惹了一生一世的麻烦。 初新分不清他对“公子”的恨有哪些含义,也说不出他和“公子”怎会有如此诡谲的遭际,这难道就是命运的作弄? 人被命运欺压时,能不能放下自己的准则? “我想杀了‘公子’。”这是初新的回答。 三叔抚掌,尔朱荣拍手。 因为这也是他们要做的事情。 “皇帝近来夺权之势凶狠,胡太后不会坐视不理,一定会有相应的措施,”尔朱荣分析道,“加上城内粮仓被焚,存粮难以后继,洛阳城十日之内必有混乱。” 初新道:“你的意思是,届时‘公子’也会行动?” “正是,”尔朱荣又转头向高欢道,“‘公子’说了什么?” “他让我归降,做他的内应。”高欢居然面不改色地和盘托出了。 “是吗?永远是这一套,从内部开始瓦解对手。”尔朱荣恨恨地说道。他再次回忆起了他懦弱无用,耳根子还极软的朋友,那个被他掷出的弯刀杀死的叛徒。 “可不得不承认,‘公子’此招屡试不爽,”三叔长叹道,“世人皆有贪念,能抵御贪念的人却寥寥无几。” “别人我不管,高欢却一定禁得起诱惑。”尔朱荣拍了拍高欢的肩膀,颇富深意地说。 “谢军师信任。”高欢长揖到地。 权力是样好东西,上面的人喜欢,下面的人更爱。“公子”许给高欢的条件很简单,尔朱荣一死,尔朱荣领民酋长的位置就归他所有。他当然答应了,他没有理由拒绝,“公子”说得极对,忠义换不来钱与权。卖主若可求荣,信义就不再是必须固守的东西。 他走时只问了“公子”一句话:“如果今天出来查看情况的不是我,你还会对他说这些话吗?”“公子”的回复让他一直咀嚼到他风光的晚年:“无论今天出现的是谁都一样,只要开出的价码合适,他就一定会被我收买。” 很多愚者不明白,人其实无所谓高尚不高尚,忠诚,不过是诱惑还不够大而已。 这就是“公子”的逻辑,极少出错的逻辑。 新的客人出现。初新纳闷,客人竟变得多起来了,当他走近时,他变得愈发讶异:来的三名客人正是早晨于门口啃鸡骨头的商代遗民。 其中仍在啃鸡骨头的一位眼距很宽,鼻梁好似融化在了脸上,初新走到他面前,他却视若不见,大声呼道:“来三坛美酒,炒一桌菜。”初新觉得有些滑稽,心想这三个人哪里来的钱财喝酒,又苦于无法拒绝来客,只能堵在他们面前赔笑:“酒卖光了,三位请改日。”塌鼻梁终于注意到了眼前的人,将鸡骨头随手扔在一旁,油腻的手摸出一袋钱。袋子的样式与刚刚的一模一样。 初新闪电般抓住塌鼻梁的臂膀,质问道:“谁给你这袋钱的?”塌鼻梁身边的两个衣着破烂的人各上前一步,似要替塌鼻梁出头。一人道:“他不过是个傻子,阁下何苦为难他?”初新愣愣地松开了手,嘴里喃喃:“不像啊……”塌鼻梁的两颗眼珠说话间便向中间靠拢,的确是一副智力低下的样子。 “既是如此,不妨进来同饮几杯。”三叔招呼道。 虽不明白三叔的用意,但初新相信这三个人必然和“公子”有瓜葛,于是他让开了道。三人就坐在李神轨左边那桌。 “难不成是冲李神轨来的?”初新暗忖间,另一位客人跨入了酒馆大门。 “唉,店里没有好看的姑娘,总是觉得缺了点什么。”元瑾头戴金冠,身着华服,挖苦道。他脸上的肉堆成一团,和他齐整的衣冠甚是不搭。三叔看见元瑾时,不由回想起了年轻时遇到的一个慈眉善目的人,而那个慈眉善目的人后来将他骗得精光,他的第一任妻子也因此离他而去。 尔朱荣那双罗刹般的冷眼中,竟映出了被毒蛇噬咬后的忧惧。 元瑾坐到了李神轨的右边。 第七十二章 不会喝酒的客人 牧野之战后,周武王和姜子牙大败纣王,率军攻入朝歌,杀至木杵能在血泊中漂浮。旧时军队由农民组成,农忙时劳作,战时从军,杀民众无异于削弱商人的反击力量。这段历史被史书粉墨得很不错,武王也打开了周代数百年的繁荣之锁,只是有些东西是再怎么掩盖也遮挡不住的。 伯夷叔齐不食周粟,商代遗民的固执倔强,都从一千四百年前流传了下来。 战争必定残酷,仇恨就像籽粒饱满的种子,一有温暖湿润的条件就会发芽。 商纣王有个儿子叫武庚。武庚聪明好学,是王位合适的继承人,可无奈国破家亡,成了阶下囚。周武王采纳周公建议,令武庚统辖朝歌以及殷商余民,却仍在朝歌周围设了邶、庸、卫三国,用作监视。 成天活在别人的眼皮底下,事事掣肘,武庚日益暴躁疯狂,谋算复国大业。机会不久后便到来了,武王驾崩,周公擅自摄政,引起了掌管卫、鄘、邶的管、蔡、霍三人不满,他们协同武庚,联合数十个部落发起叛乱。周公东征三年,终于平息了叛乱,然而由于发起叛乱者是周室嫡亲,惩罚不过流放,武庚却被诛杀,朝歌的殷商余民悉数移往洛阳,名为迁徙,实为软禁。 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这是所有人心知肚明的一件事,但很多人不明白,亲近的人有时比敌人还要危险。因为他了解你,清楚你的软肋所在,而你却不会刻意提防他。 坐在李神轨左侧的三人,正是武庚一族的后人,他们蓬头垢面,好像从一出生就没洗过澡。他们的衣饰放在数百年前也算时尚,然而破破烂烂,已流传了很久,也许是他们爷爷的爷爷的爷爷留给他们的遗物。他们自诩为贵族,却没有一点儿贵族的样子,做不到挥金如土,甚至抠门得要命。 坐在元瑾和李神轨旁边,他们像极了笑话。 这么样三个人竟然会来一家酒馆喝酒,说出去恐怕没有人会相信,但他们毕竟还是来了。 初新讨厌自命不凡的人,尤其讨厌那些成天盼着不劳而获的人,细算起来,初姓也是源自商代贵族一脉,可族人迁至江南之后,依旧自力更生,从未怨天尤人。他端完盘子之后,就干坐在柜台处,不愿搭理三人,只偶尔偷瞄一眼,怕李神轨遭遇不测。 尔朱荣派大胡子坐在三人对面,大胡子主动问道:“三位尊姓大名?”左边的在夹菜,筷子轻点菜盘,说道:“我叫商汤。”成汤是商王朝的开国领袖,后人敬呼“商汤”,此人却以商代贤君的称号为名,大胡子的胡子都愣得往上翘了翘。 公孙无忌最爱插科打诨,听到商汤语出惊人,便走近调侃道:“他叫商汤,难不成你叫盘庚?”谁知他问的那人边切削着羊骨头上的肉边回答道:“你怎么知道?” 这回轮到公孙无忌目瞪口呆了。盘庚也是商代著名的君主,他将都城迁至殷,帮助民众脱离了水患。 “一个商汤,一个盘庚,来头可都不小啊。”大胡子失笑道,公孙无忌指了指塌鼻梁,问:“他叫啥名儿?”塌鼻梁吃得正欢,塞了满嘴的菜,听到这句问话,呛出一口肉末,又将眼珠朝中间聚拢来。 “傻子何必要有名字?”盘庚仍在羊骨头上来回移动着那把刀,仿佛万事万物都无法令他分心,初新注意到他的手很稳,羊肉切下时的厚薄非常均匀。 “傻子也需要名字,不然你又如何称呼他呢?”三叔搭话道。 塌鼻梁憨憨地笑出了声,逗得大胡子和公孙无忌也跟着笑起来。 又有客人来了。 这次来的客人与众不同,因为他们不会说话,不会喝酒吃菜,甚至连呼吸也做不到。 死人。 两个死人被四个活人架着“走进”了一家酒馆。 看见这两个死人时,初新的脸一下子变得惨白,在场的其他人未必听说过这两个死人,可初新却都认得,矮小的那具尸体是“川中五虎”之一的冯超,高大的则是初新在郑府遇见的“西秦赌王”马位。 他们的双眼都圆睁着,瞳仁却往上翻起,只余下白茫茫一片。他们的嘴张得很大,显然死前见到了令他们震惊的事物。初新的背凉透了,这两个人都变成了尸体意味着他的一举一动都被人密切监视着,他甚至感觉身后的墙面上长了一双窥伺的眼睛。 “六坛酒,我们一人一坛。”其中一个活人的高声呼喊,吸引了三叔和尔朱荣的注意,纷纷投来疑怪的目光。尔朱荣沉声道:“阁下抬着的人还能再喝酒吗?” 那人扔出了一袋钱:“不管他能不能喝酒,都请拿六坛酒来。” 袋子的式样与刚刚的仍然一模一样。 在座众人面面相觑,只有塌鼻梁三人和元瑾照吃照喝,全然不顾。 初新从柜台后跃起,拔剑架于来人的脖颈处,喝道:“给你这袋钱的人呢?”那人却毫无惧色,慢悠悠地回答:“这袋钱是我自己的。” “胡说!这个袋子明明……”初新问不下去了,因为那人从怀里摸出了四五只一模一样的钱袋子,塌鼻梁朝门口瞅了眼,笑道:“就是这位伯伯给我的钱。” 塌鼻梁的年纪和四人相仿,却叫他“伯伯”,此刻在初新听来甚至诡异。 初新正欲撤剑,一股巨大的力量却从剑上传来。四个人各伸出一只手,每只手各使两根指头,初新的“七月”竟被活生生地捏住了。 初新曾听过有绝世高手能用两根手指夹住任何武器,今日所见虽是四人合力,但他也暗暗佩服四人的指力和默契。 他们看着气定神闲,显然用力不多不少,分寸刚好,才能保持四个角的平衡。 “这柄剑十分眼熟。”一个人说。 “这柄剑杀人一定很快。”另一个人帮腔。 “这两个人似乎就是被快剑所杀。”第三个人接茬道。 “会不会就是这把剑杀的呢?”扔钱的人抛出了真正要害的问题。 初新冷冷道:“我从不杀人。” 两具尸体胸口的衣服被扯开了,锁骨下方各有一记菱形的伤疤。“寻常钢剑刃薄,伤口绝不是这样的,倒是你的那柄青铜剑,剑脊宽厚,正好对应这条疤痕。” “四位可是荆守、郑义、易布、田阿?”正当初新词穷时,三叔出言解围。 “天经地义、守正不阿?”初新惊呼。 “没错,他们号称‘天经地义、守正不阿’,说的话却是前后矛盾、错漏百出,能将黑白颠倒,据说是战国时名家的传人。” “老头,你倒是识货。”一人说道。 “公孙龙便是我等师祖。”一人补充。 “他老人家最厉害的就是曾让一群士子接受了‘白马非马’的观点。”一人得意地昂起了头。 “可据我所知,名家自西汉武帝之后就再无踪迹,你们不过是四个招摇撞骗的市井流氓罢了。”三叔高声讥嘲道。 “老东西,你说什么?”有一人气愤地朝三叔骂道,他的手指在那一瞬间松了劲,平衡被打破,初新瞅准机会,迅速抽回了剑,“天经地义、守正不阿”的手指还被“七月”剑身处的纹路划伤。 “田阿,你真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其他三人齐声责备松劲的田阿。 三叔大笑,大胡子、公孙无忌与瘦高个儿跟着笑起来,就连最不苟言笑的尔朱荣与黑袍刀客也弯了弯嘴角。 四人灰溜溜地走过初新面前,坐在了李神轨身后。 除去还在李神轨对面的大胡子与公孙无忌,李神轨已被严严实实地包围了。 他居然仍趴在桌上睡觉。 “天经地义、守正不阿”四人夹着两具尸体,仍能吃得津津有味,不得不承认他们有些本事。虽然这本事看起来不怎么优雅,却很受用。 也不知是他们不嫌脏不嫌臭不嫌晦气,还是他们本就是脏的臭的晦气的人? 李神轨嘴里突然嘟囔着“凤儿凤儿”,又像是醉语,又像是梦话。初新木然,他总算明白李神轨如斯痛饮的原因。 他没想到李神轨居然真的对胡太后动了情。 长久以来畸形的三角关系,是否真的可以催生畸形的情感?或者情感本身并不畸形,只是在这个时代无法被人容许? 初新不懂。他又想起了晴。他想起晴在三叔庄园门口劝他不要进去的急切,想起屋顶抬头望天的迷茫,想起她在怀中温软而又冰冷的喘息。 他们的情感也绝不被容许。 他曾数次想过,如果晴问他爱或者不爱,他该怎么回答。 他没法回答,所幸晴也没有问过。 她已没有机会再问。 夜晚太漫长,漫长的夜晚总有往事和回忆相随,人的一生,财富、声名乃至性命都容易舍弃,只有那些甜蜜而苦涩的记忆,怎么奔逃也甩不掉。 今夜还会有其他的客人来吗? 会不会一转身,晴就会跳到他面前,问他今天的衣服好不好看呢? 他向门口望去,竟真的看见一位姑娘踉跄着走进酒馆。 第七十三章 画中的险遇 敏叫来的马车很宽敞,很舒适。 她喜欢享受,从不委屈自己,就像她从不会因日益增加的年龄而把自己随意托付给哪个男人。 在她眼中,除了她选择的朋友,其他的男人都有成堆的毛病:邋遢、骄傲、话多、恃强凌弱、自以为是…… 小姜还是个孩子,虽然不够成熟,时而过于天真,但不可否认,长年的流浪生活赐予了他很多富家公子没有的品质。他同情弱者,关心身边的人,珍惜时间,有勇气也有担当。 她希望小姜长大后能避免沾染不良的习气,她肯收留小姜,正是不想让他在偷窃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她望着窗外的景色慨叹:这个时代的多数人总是没有选择的。 小姜扒着马车的窗框,时不时向敏汇报他看见的新奇事物:脸上敷白粉鳃上抹胭脂的中年夫人、背着三把剑踽踽独行的剑客、搬个板凳弓着腰背画山水的蒙面画师…… 他说一句,敏就温柔地回一句。 突然,小姜环视马车车厢,说道:“敏姐姐,你叫的马车真大,能藏下好几个人。” 敏的瞳孔收缩,她发现自己脚下的木板后面竟似是空的。 里面会不会藏着人? 一把短剑从木板底下冒了出来,敏右脚往前一挪,堪堪避开。她拽住小姜的手,飞身掠出窗户,在地上翻滚了一周,便用长剑点地止住了身形。 马车竟头也不回地朝前驶去。 敏环视四周,和小姜描述的一样,一个白面妇人,一个独身剑客,一个蒙面画师。 这是一个小小的村落,茅屋花圃,绿树合抱,此刻正是晌午,不远处还有一缕炊烟。 敏牵着小姜,缓步走到蒙面画师身旁,却发出一阵惊呼。 蒙面画师画中有一女子和一孩子,女子倒在地上,身旁是一个体态臃肿的白面妇人,孩子被掳走,掳走孩子的是一个身背三把剑的奇怪剑客。 “画得像吗?”蒙面画师忽然问,敏拔出长剑刺去,蒙面画师手中画板横移,拨开了这一剑,须臾间,白面妇人和剑客都出手了。剑客左右手各拔出一柄剑,双剑从两个方向斜劈而来,敏的剑术老师曾告诉她,双剑极难使用,使双剑需要身体拥有强大的协调性,这剑客却身背三剑,敏不敢大意,只防守不进攻,尽力挑开剑客的每一刺。 虽然拆招游刃有余,可手中牵着小姜,身法终究受限,她的左臂被割伤了一处。 白面妇人从旁偷袭,双手似爪,径直朝敏胸口袭来。 “下三滥!”敏一边骂一边用左臂抵挡,却被妇人趁机抓住了伤口所在。剑客双剑砍下,敏左臂被擒,无法闪躲,只能挥剑硬挡。剧痛奔袭而来,敏的长剑脱手,妇人用脚勾住敏的腿,借势一推,敏重重地摔在地上。小姜的嘴被剑客捂住,他一路捶打着剑客,可无奈年幼力弱,无济于事。 蒙面画师看了看自己的画,又看了看躺在地上的敏,冷冷道:“居然有两笔画错了。” 敏挣扎着支起身子,妇人踢了一脚她支撑身体的右手,敏闷哼一声,再次躺倒。妇人笑眯眯地说道:“人说‘妙算画师’堪比宝公沙门,能知过去未来,还能画于纸上,想不到你也有失手的时候。” 蒙面画师盯着白面妇人的胖脸,斥道:“若不近看,谁又能想到你是个男人?” 敏瞥了眼“白面妇人”那张涂满粉抹着胭脂的脸,有种想呕吐的欲望。 “白面妇人”好像知道敏在看他,回敬了一记暧昧的眼神,细着嗓子说:“我看你画得挺像我的,这也算画错的一笔吗?” 蒙面画师凝视自己的画作,很不满意地说:“画里的人形貌与你并无二致,可她的神韵和你则是天差地别。” “是吗?” “画里的人不过臃肿而已,而你却令人感到有些恶心。” 听完蒙面画师的话,“白面妇人”竟然笑出声来:“你若是遭遇过我所遭遇的一切,我保管你不会想再活下去。”那笑声像一根尖刺,折磨着敏的神经,可她仍然保持着冷静。 大多数时候,她都能用理智压制情感。 “宫里像你这样的人多了去了,他们也并没有活不下去。”蒙面画师此言并未激怒“白面妇人”,他脸上一直挂着一抹奇怪的笑意。他问:“第二笔谬误呢?” 蒙面画师指了指画中的敏,说道:“她虽是妇人,却比你更像个男人,我画的她未免太过软弱。” “白面妇人”居然点头。他望着敏舔了舔嘴唇,问道:“我们赶时间吗?” 蒙面画师皱起眉头,眼里装满了厌恶:“阉人也有欲望?” “白面妇人”啧声道:“阉人的欲望虽不强烈,手段却比普通人高明百倍。” 敏本想利用二人的内讧寻求脱身的机会,现在看来,“白面妇人”根本不像是会拍响的巴掌。她听说阉割之后的男人心理会极度扭曲,她警惕地提防着“白面妇人”,生怕他有进一步的动作。 蒙面画师背起画板,朝洛阳方向走去:“动作快些,主子不喜欢等人。” “好嘞。” 木板碎裂时发出的声音比骨头断掉更清脆响亮,蒙面画师听见声响的那一刻,却分不清是画板碎了,还是自己的骨头裂开了。 “白面妇人”手中握着一根锋利的铁刺,平时都隐藏在他的宽袍大袖之下,可一旦出手,这根铁刺却比刀剑更致命。 “‘袖中刺’裴喜?”目睹这一幕的敏记起了江湖中的一则可怕传言。 “你听说过我?”裴喜仍是笑眯眯的,转过头问,一边问,一边拔出了扎进蒙面画师脊柱的铁刺。他拔得很慢,就像在欣赏蒙面画师死亡的过程,在品尝空气中弥漫的恐惧。 “他们都说你是一个变态。”敏的嘴里泛起了酸水,她望着蒙面画师背上淌血的洞,甚至可以隐约看见洞中露出的脊椎骨。 蒙面画师跪倒在地上,嘴里只有迷糊的呻吟。 “你现在还来得及画一幅画记录这个美妙时刻吗?”裴喜特意走到蒙面画师面前,装模做样地问道。 蒙面画师布满血丝的眼中划过了一丝不甘,他摇晃着,要往前或者后其中一个方向倒去,裴喜却揪住了他的头发,刻意延长着他体味死亡的煎熬。 裴喜很喜欢用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方式折磨他讨厌的人。 尽管他讨厌的人不多,多的是讨厌他的人。 敏在此刻站了起来,从地上拾起了她的长剑。 “美人,如果我是你,我会乖乖地躺下,”裴喜笑着说道,他脸上的粉粒也因此轻轻抖动,“你的右手挨了我一脚,恐怕耍不了剑了。” 敏不理会此番说辞,持剑冲向裴喜,可抬手时,右手忽然使不上力气,她这才发现,裴喜踢在她右臂的那一腿竟似封住了她的穴道。 裴喜得意地打量着敏,就好像猫在玩弄爪下的老鼠。 可敏却用左手捡起了剑。 裴喜的所有表情都仿佛石化般冻结,他下意识地往后退了一步:“你会使双手剑?” “你说呢?”敏没有正面回答他,她清楚自己的回答越含糊就越能吓住裴喜。 “哼,你不会,你只是在装腔作势罢了。”裴喜又笑了,笑得并没有前几次自然。 敏提剑慢慢向裴喜走去,裴喜就慢慢后退。敏走到蒙面画师身旁就停下了,裴喜也不再移动。敏故作疑怪地说道:“既然我在装腔作势,你为什么要往后退呢?” 其实她知道原因,像裴喜这样的人一定怕死,怕死怕得要命。 “我还有急事要办,美人,咱们来日方长,有缘再会。”裴喜溜得很快,眨眼就消失不见了,他就像他袖中的铁刺一样,大多数时候是隐匿的,难以提防的。 敏根本不会左手剑,不过她却是个左撇子,硬生生被自以为是的长辈们纠正成了“正常人”。和大多数人不同是一件倒霉的事情,因为那意味着你需要花功夫去融入大多数人,变得同他们差不多。 即使大多数人是错的也一样。 蒙面画师向前倾倒,敏将他扶住,他艰难地从口中挤出几个字。 “杀了我……” 敏本想向他打听小姜的下落,却也不忍他再受折磨。 长剑一挥,蒙面画师漫长的痛苦结束了。 与初新不同,敏认为仁慈也可以是果断的杀伐。 夜,洛阳,铜驼街。 回到熟悉的一家酒馆,敏来不及开心。她很累,很疲乏,几乎是靠着身体前倾的趋势跨过门槛的。 酒馆内温暖干燥,没有锋利的疾风,有几桌平常不怎么见到的客人。 过度的体力消耗让她忽略了一些东西。 当她放下戒备时,身后的寒意瞬间侵袭,她望见初新脸上凝重的表情后,更确信了自己的猜测。 她背后无尽的黑暗中浮现出了一个人的身影,一个本该死了的人。 初新在微笑,说这很好。 黑暗中的人也在笑,敏感觉得到。 他们的生命仿佛都在等待这一刻。 第七十四章 脆弱的均势 “我知道你一定在这附近。”初新望着黑夜中的那道暗影,一字一句地说。 他想让“公子”听清楚他说的每一个字。 当你郑重其事地想让一个人听清你说的每个字时,你若不是爱他到骨子里,就是恨他恨得牙痒痒。 初新显然不会爱上“公子”,他已知道晴并非“公子”,只是“公子”的替死鬼。 “我知道,我还知道你一定想杀了我。”“公子”的声音遥远而平静,就像在陈述一件再普通不过的事情。 “是,我的确很想这么做。”初新的语调也很淡然。 他们就像毫无过节、素昧平生的两个人。 敏躲到了一侧,他们之间再没有任何阻碍。 初新走上前,“公子”的长袍也从黑染成白,步入光亮,只有他的脸仍隐没在暗里。 “还是不敢以真面目示人?”初新率先挑衅道。 “无论谁在江湖中掌握‘残狼’这么样一个杀手组织,他都会戴上面具的,”“公子”没有半点被激怒的样子,相反,倒是有几分坦诚的意思,“如果你要杀人,最好也学我遮住脸。” “我做事不怕见光,杀人也一样。” “戴上面具并非见不得光,而是为了保护你身边的人不受伤害。” “公子”言罢竟发出一阵冷笑,这一阵冷笑让初新想起倒在自己怀中的晴。他按住了他的剑,也努力按着自己的怒火。 这场对决,谁先失去理智,谁就会输。 “你一个人找上门来,会不会太冒失了?”初新边说边瞧了眼酒馆中坐着的尔朱荣一行,他们也正用期待的目光围观二人剑拔弩张的阵仗。 “你绝不会让他们插手的。” “为什么?” “如果我是你,我一定要亲手杀掉‘公子’,绝不容任何人从旁干预。” 初新沉默。 沉默有时候的意思,就是认可。遗憾如果不能亲自弥补,便一直都会是遗憾。 “公子”腰间挂着剑,剑的样式很别致。 初新问:“你用剑?” “公子”答道:“我用剑。” “你的剑看起来和一般的精钢长剑不一样。”初新算是个相剑的半吊子,他认出这柄剑的剑镡和剑锷不同寻常,颇具古风,更像是青铜剑。 “你想看?” 初新笑了笑,他知道见过这柄剑的人都已作古,他摇摇头,忽然问道:“马位和冯超都是你杀的?” “公子”沉默。 沉默有时候的意思,往往是认可。 冯超、马位锁骨下的伤口显示,杀他们的剑刃很宽很厚,这正是青铜剑别于钢制剑的显著特征。 初新问:“你和他们有过节?” “公子”道:“我只是想传达给你一个讯息。” 初新不解:“什么讯息?” “公子”幽幽地说道:“成为‘公子’后,别人的性命和隐私都握在你的手中。” 窥探他者的秘密,掌握凡人的生死,这是两项至高的权力。 不知何处传来了乌鸦的鸣叫。鸦鸣被人视作不祥的征兆,干瘪嘶哑的声音绝没有喜鹊讨巧。念及此,初新的嗓音也跟着不自觉地变得低沉了许多。 “我不明白你的意思。” “很快你就会明白的。” 他们都握住了剑,他们都不约而同地选择了另一种交流的方式。 初新在等,他在等“公子”拔剑,拔剑的一瞬恰是“公子”最薄弱的一刻,旧的力量已逝去,新生的力量将发未发。 这便是任何剑客的破绽所在,只不过那一刹那太难把握,没有出色的拔剑速度根本无法抓住机会。 初新对自己拔剑的速度有信心。 在场的人都摒住了呼吸,胜负也许片刻就见分晓。 后发先制的确是个不错的办法,可“公子”绝非等闲的对手,他气定神闲地按剑而立,一动不动。 初新竟没有办法了,他不敢先行拔剑,因为一旦“公子”通晓剑法中的奥妙,便能反过来轻易抓住自己的破绽。 他的背上渐渐渗出了冷汗。 原本有利于他的局面竟被“公子”不动声色地扭转了。 “你在害怕?”“公子”冷冷问道。 初新沉默,沉默在此的意思并不是否认。 “你不敢先行拔剑,因为你畏惧失败。” “公子”的身影忽然变得高大,在黑暗中延展,压得初新喘不过气来。初新为了摆脱言语被动的势头,反诘道:“再这么消耗下去对你更加不利……” 话还没说完,“公子”已拔剑。 初新的眼睛捕捉到了那间不容发的一瞬,可他的手却没有双眼凌厉,他分不清是“公子”拔剑速度过快,还是自己因说话而分心,动作也跟着慢了。 他只能跟着拔剑抵挡。然而如此终究是消极防守,“公子”已渐渐占了上风。 “你刚刚想说,消耗下去于我不利,是吗?”“公子”的剑如磐石般稳而重,剑路却有燕雀的轻盈,而使出此等剑法的他仍有余力说话。 初新已是半句话都不敢说了。 “你真的以为,酒馆中的这些人能给你什么帮助吗?” 他们以门槛为界,转眼已交手数十招,一家酒馆内却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商汤、盘庚和塌鼻梁突然对坐于他们对面的大胡子与公孙无忌发难。商汤先将一大块羊骨头扔向大胡子与公孙无忌,扰乱他们的视线,盘庚同塌鼻梁也将杯中酒泼向他俩,踢翻桌子,趁此良机,三人一齐攻出,大胡子躲闪不及,被商汤用筷子点住了两处要穴,公孙无忌反应快,躲开了骨头和酒,反手一拳打在塌鼻梁的鼻梁上。塌鼻梁的鼻子里奔涌出两道鲜血,向后退了三步,盘庚一脚蹬在公孙无忌的面门处,公孙无忌的鼻梁也塌了下去。 尔朱荣向宇文泰和高欢使了个眼色,宇文泰疾步朝商汤、盘庚和塌鼻梁走去,高欢走得却很慢,半路甚至还停了下来 “高欢,你怎么了……”尔朱荣颇感疑怪,思虑片刻后,他用一种冰凉的语调问道:“‘公子’为你开的条件如斯丰厚吗?” 高欢淡淡答道:“刚刚好而已。” 宇文泰急转攻来,朝高欢心口击出一掌,高欢用手硬接,顺势后退,退到了尔朱荣旁边。宇文泰刚想追击,见此情状只能待在原处。 三叔掌中暗器欲发,“天经地义、守正不阿”四人将两具尸体掷向了三叔。这两具僵硬的死尸在半空中旋转,鬼使神差般挡住了三叔暗器的去路,三叔腿脚不灵便,无法另寻出手角度。 荆守、郑义忽地出现在瘦高个儿跟前,喊道:“上面!”瘦高个儿微一抬头,二人的拳头雨点般砸在他小腹处。 南拳以快著称,荆守、郑义得了个中精髓,瘦高个儿吃不住密集的拳头,呕出一口血。 狄布、田阿闪身至黑袍刀客左侧,高呼:“左边!”黑袍刀客虽定力极佳,可看见瘦高个儿的前车之鉴,不敢大意,朝自己的右边瞥了一眼,短暂的分心给了狄布、田阿机会,一人一脚往黑袍刀客腰间踢去。黑袍刀客抽刀抵挡,却发现有人已在他身后按住了他的刀。 元瑾。 元瑾鬼魅般的出手让所有人都瞪大眼睛,无法相信。他明明刚才还在喝酒吃菜,刹那间便已绕至黑袍刀客后面。 黑袍刀客腰际挨了重重两脚,倒在地上抽搐。 酒馆内的局势也被逆转了。 这一切竟像是提前在“公子”脑海里盘算得清清楚楚,任何细节都没有被他放过,全部发展皆在他掌控之中。 “现在,”他问,“消耗下去究竟对谁不利?” 他的面孔仍在暗处,初新奋力挥出一剑,期望能够划破眼前的黑暗,撕碎“公子”的罗网,却只觉跌入泥沼,越陷越深。 “你应该开始明白,在这世道之中,唯一能活得自在的原则就是没有原则。”“公子”的声音带着摄魂的魔力,蚕食着初新反抗的意志。 只有一个念头在强撑着初新的行动——击败“公子”,击败他,一切就能结束,一切就将结束。 可他已逐渐丧失赢的信心。 “剑客对决,风向、心情、温度、衣着等因素都很重要,你的心已乱,”挡开一剑后,“公子”如是说,“再于此处较量,对你不公平,或许,我们该换个地方。” 初新不懂。“公子”说出的话没有多少人懂。 他的确很紧张,“公子”的说法不无道理,可为何“公子”要放弃心理层面的优势,换地方和他交战? “公子”转身便走,他只能跟上。尔朱荣、三叔等人的生死捏在“公子”掌心,他已管不了。 在没有选择的时候,他总是格外果断。 黑暗中,一人在前面飞奔,一人在后头追赶。 酒香、丝竹、笙歌、曼舞,铜驼街的一切都在倒退。 “公子”出色的轻功并未令初新惊诧,他已领略过“公子”更恐怖的地方。他感觉自己像只蚂蚁,在一个倒扣着的碗里爬行,无论爬了多远,仍是原地踏步。 “公子”停下了。 他的身法诡异,动作在霎那间静止。 他们来到了晴的墓前。 第七十五章 动摇的信心 墓在郊外,很小,月光洒下,蒙上一层轻雾。一块木板竖于墓中,上面没有写任何字。 晴死前的身份是残狼的首领,即使她并非“公子”,也绝不容于俗世。 世人对一件事的判断多只局限于所见,大家都喜欢震撼的过场,无人在意庸常的真相。或者说,真相相较于人类的热忱,要无足轻重得多。 “公子”问:“这墓里埋着什么人?” 初新回答:“一个因你而死的人。” “公子”又问:“你说她因我而死?” 初新强忍愤怒说道:“难道不是?” “公子”道:“绝不是。” 初新质问:“难道她扮作你的样子不是你的计划?” “公子”解释:“确实是我利用了她,可我没有让她自杀。” 初新厉声责问道:“那种情形下,她还有办法活下来吗?” “公子”淡淡地说道:“有,而且不止一种。” 除了“公子”,任何人说出这样的话语,初新都绝不会相信。世界上如果能有一个人想出于羽林军和星盟密不透风的包围中逃脱的办法,那个人一定会是“公子”。 初新冷静了下来,像一团被冰雨浇灭的火。他问:“她为什么自杀?” “公子”说道:“因为你,因为你们。” 初新在咀嚼这句话的意思。 “如果你不在粮仓,如果你们不设计捉我,她又怎会死?” “公子”的话语像两记重重的耳光,扇得初新有些发愣。 “你自以为能联合三股力量绞杀残狼,却没想到各方势力仍在勾心斗角,谁都不愿轻易出动,引起损耗,你和千面人是两条最嫩的狐狸,根本玩不过天子与三叔,更斗不过我。” “公子”稍作停顿,瞧了一眼初新的反应。初新的脸色并不好看,不知是绵密的黑暗浸染而成,还是苍白的月光笼罩之故。 “其次,古树的女人是不可信的,她们能辗转不同男人身侧,左右逢源,也就能在你最虚弱最无助时往你背后捅上一刀。” 他说的自然是露白。 初新虽然早已猜到露白背叛,此刻亲耳确认后仍是怅惘若失。 想到她毕竟奋不顾身地救过自己时,初新没有好受些,反倒更加难过。 他发现自己对抗的力量是不可逆转、无法阻挡的。 “我猜三叔与尔朱荣一定是来找你帮忙的,他们现下需要你的人,你的剑,可一旦他们达成各自的目的,你对他们来说就如同一片落叶,是生是死都没关系。” 初新好不容易组织好了语言,正欲反驳,“公子”的下一句话却轻而易举地击溃了他。 “别忘了,天子为什么肯放过你?不是因那老者求情,而是你于他已毫无意义,生或死都一个样。” 初新坐到了地上,他忽然觉得很疲惫,再也站不稳。 “晴正是考虑到你若故意放走她必会惹来大麻烦,才会引刀自裁的,”“公子”弯下腰,拍了拍插在墓中的那块木板,语气说不出的寂然萧索,“或许你该好好想想,这出悲剧是什么酿就的。” 说完,他打算转身离开。初新用尽最后的力气叫住他,问道:“你究竟是她的什么人?” “公子”的脚踏在泥泞处,发出“啪嗒啪嗒”的声响,他的人似这黑夜一般,深邃、幽静,隐匿着不为人知的痛苦。 他没有停下步伐,也没有回答。 在屋顶上,晴望着月亮说出的过往如溪水般流淌在初新心底的伤疤上,他怒吼着问:“你为什么不娶她?” 他的白袍渐渐没入黑暗,只剩肩膀的一抹仍未消散,像极了那天盛放于山间的雪花。 初新握紧了他的剑——青黄古雅的“七月”,他最慌乱的时刻,只能从这柄剑中汲取镇定的力量。 他站起身,朝着“公子”消失的方向走去。 受制于人者动弹不得,制人者同样不得动弹,算是一种巧妙的讽刺。 酒馆内唯一能自由活动的是受了伤行动不便的敏。看似稳定平稳的局势,牵一发而全身动,任何微小的变化都能招致全然不同的结果。 先开口的是尔朱荣,他那双眼睛中难得一见的慌乱因“公子”离去而消失,重新恢复了深邃幽冷的模样。他对高欢说:“我知道你素来有代酋帅之心,因为你觉得他不如你。” “他的确不如。”高欢的手不经意地掐重了些,他没敢盯住尔朱荣的眼睛,而是一直瞧着宇文泰的动作。 尔朱荣额头的青筋跳跃了数下,他的脖子已被掐出血印,但他还是没有停止言语:“你从葛荣处叛逃至酋帅麾下,由马前卒重新干起,我便明白你是个不可多得的人才,也看出你有狼子野心,绝不会忠诚于什么人。” 宇文泰摸了摸衣角,高欢警惕地眨了眨眼睛:“此话怎讲?” “葛荣是个胸无大志之人,胡汉成见颇深,他认为边境胡人丧失原本的贵族地位是源于孝文帝的变法举措,对汉人怀抱仇恨,入城劫掠,略地屠戮,近来他们攻下沧州,所杀之人竟占十之七八,长此以往,他一定会输。” 尔朱荣的看法无疑鞭辟入里,任何心胸狭隘,认定自身种族高人一等者都注定要被历史所抛弃,所淘汰。 高欢在听,他发现真正的尔朱荣果真雄才大略,比明面上那个酒囊饭袋强太多。他虽然从“公子”处得知此讯,但他也不愿主动拆穿,因为他若要成为操纵傀儡的人,选择的傀儡绝不可太聪明,太精干。 尔朱荣接着说道:“你抛下葛荣投奔酋帅,说明你有独到的眼光,看问题切中肯綮,加上你曾驯服过一匹任何人都驾驭不住的野马,我就知道你一定是个帅才,一定能胜任统兵的重任。” 高欢道:“说下去。” 尔朱荣道:“可是葛荣毕竟赏识提拔了你,你虽说是汉人,葛荣也并未因此歧视你,对你而言,他亦师亦友。此时酋帅大军正与葛荣对峙,双方为抢洛阳必有一战,就算是背叛,你也不该逃到他的死对头这里,不忠且不义。” 高欢大笑:“什么是忠,什么又是义?” 尔朱荣回答:“为主谋利是忠,替友分忧是义。” 高欢摇头否认:“你说的是小忠小义,我求的却是更高的忠义。” 尔朱荣冷笑:“怎样才算更高的忠义呢?” 高欢的眼中像有光芒在闪动:“顺天保民,胡汉一家,老有所乐,幼有所养。” 尔朱荣轻蔑地点了点头:“话说得的确动听,可这些事情连古代圣君都未曾实现,你敢说你比汤吾周公更为贤明?” 高欢不加理会,继续道:“老子曾说,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最高的忠义绝不局限于一人一事,我效忠的是大道。” 尔朱荣淡淡道:“你效忠的不过是你自己。” 高欢的眼前突然黑了,他感到身体沉重得不再属于自己,重重地跪在了地上。 “你的确应该跪下。”尔朱荣丝毫没有意外,就好像此时此刻高欢就应该做出这番奇怪的举动。 到底是为什么,高欢一直搜索着答案。他忽然闻到一股奇特的味道,从他的肩膀散发,传入他的鼻腔。 “肩膀……” “正是,在拍你肩膀时,我就已料算到这一幕的发生,”尔朱荣的脸上描着一笔微弱的悲戚,“连我自幼一起长大的朋友尚且会背叛,更何况是同我无亲无故的你。” 有谁知道尔朱荣此时的心情? 没人能形容尔朱荣现下的心情,他感到无奈,感到可悲,虽然他已经历过,在梦中无数次重演过,他依然觉得很讽刺。 人比动物高贵,高贵在人的思想;人比动物肮脏,肮脏也在人的思想。 他亲近的人又一次背叛,即使他早有准备,在高欢的肩膀处抹上了迷香的粉末,又提前让其余人喝下了放有解药的酒,可他还是很失望。 失望已极。 高欢的倒下解放了宇文泰的行动,他抄起酒碗朝“天经地义、守正不阿”四人掷去,他知道在场众人中三叔的武功最高,即使无法走路,三叔的暗器也能起到极大的威慑作用。 据说白马寺的宝公大师通晓过去未来,尤其擅长相人。他对三叔的四字评语是:深藏不露。 酒碗看似要砸到郑义时,却拐了个弯迎上了狄布。狄布鼻子一酸,眼睛被迫紧闭,郑义也由于刚才的虚惊而空挥一拳,宇文泰已看准时机抓住了郑义的手臂反扭。 一阵痛苦的叫喊后,郑义的手臂如断掉的莲藕,只余下维系悬挂的筋络。 荆守击出一拳,拳速甚快,宇文泰毫无闪避的办法。 可他生吃一拳后,却什么事也没有。 荆守的手断了,他没有郑义那么好运,连筋络也分崩离析。宇文泰竟能在荆守这等南拳高手出拳一刻用剑削下他的手臂,干净利落,细看之下还有些炫技的嫌疑。 血奔涌而下,荆守那张能说会道的嘴现在的用途和郑义一样。 用作发泄痛楚的呻吟和叫喊。 第七十六章 稚子的审判 在那个时代,人的生死多半在饥饿中定格,在刀剑相交之声中被裁决,不需要审判,性命不如粮食金银贵重,这是世人的共识。 审判是留给有价值的人的,起码价值要大过粟米同太和五铢。 可“公子”却对初新说:“我想邀请你看一场审判。” 满腹狐疑的初新同意了,二人不比剑,先去看了一方孤冢,之后又将去看一场审判。说出来有谁会信呢? 这场审判设在残狼的洞穴之中,原本黑暗的洞穴此刻燃点着无数支火把,就好像盛装出席的舞女,等待着宴会高潮时的鼓乐响起。 洞穴中央是一块巨大的石台,石台平滑如割,远处摆着“公子”的石椅,石椅上面覆盖着白虎皮,彰显着主人的与众不同。石台四面是黑暗的甬道,不知道通向何处,初新记得此前关押露白的便是其中一条甬道,此刻却怎么也找不见了。 难道这样鬼斧神工的洞穴还不止一个? “公子”轻轻拍手,甬道中涌现了许许多多的人,他们大多穿着粗布衣裳,有些甚至光着臂膀,看起来面黄肌瘦。他们迅速坐在石阶上,排列齐整、动作划一,仿佛经过苛刻的训练。 “公子”对初新说道:“这些是审判的观众,都是些穷苦的人,靠双手勤恳劳作而谋生,他们见证审判是否公平得当,你可还满意?” 初新不知“公子”何意,只得点头道:“满意。” “公子”重重地拍了三下手,两条甬道中各有一人被抬出,五花大绑,样子甚是可笑,竟是扮作郑俨的千面人和业已失踪很久的假尔朱荣。 “这是待审判的两名罪人,想必你都见过,也都认识。”“公子”介绍时,嘴角挂着讥诮的笑意。 “是,我见过,也都认识。”初新没有否认。 “好,这场审判可以开始了。”“公子”起身招呼道。 初新问:“开始?是你审,还是我审?” “公子”道:“你我既然同他们都认识,审判便难免有失公允。” 初新点头道:“情感的确会影响人的判断,你我来审都不合适。” “公子”满意地在石壁上敲了两下,不远处传来巨石搬动的声音,初新认出那正是露白受困时所处的甬道,而那块巨石是由机关撬动,撬动机关的是一群奇怪的人,他们皮肤苍白,眼窝深陷,双腿多半是残缺的,只有一对手臂粗壮劲健,远甚凡人。 他们就好像只为撬动机关而活着。 “他们本也是残狼中的杀手,可惜再次负伤,不能行走,只能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待在洞穴之中。” 听完“公子”的慨叹,初新见到了从甬道中走出的人。 小姜。 他的身影很矮小,他毕竟是个十岁的营养不佳的孩子,经历了长年累月的流亡生活。 “他就是今天的审判者。” “不行,”初新打算叫停“公子”的行为,“他只是个孩子,他不能做这样的事。” “孩子有时候看得比大人透彻,”“公子”已在石阶上坐下,“大人的思维常常太古板,过于妥协,所以他们总是宽容恶的生长。” “可是……”“公子”打断了初新,示意让他坐下好好观看。 小姜坐在了虎皮石椅上,一丝不苟,竟真的有三分威仪之气,他吩咐众人将千面人和假尔朱荣抬至他面前。 初新诧异地望着发生的一切,他看出小姜不仅全无被掳走的恐惧,反倒乐在其中。 小姜指着千面人问道:“他叫什么?” 有观者答:“他叫郑俨。” 小姜点点头,继续质问道:“他犯了什么罪?” 有人回答:“郑俨私通胡太后,祸乱朝纲,卖官鬻爵,弄得民不聊生。” 有人补充:“郑俨暗害义士,蓄养杀手,谋诛异己。” 有人讲得更细致:“郑俨的手下劫掠了我们的村庄,抢走了十几袋粟粮,还掳走了几名姑娘。” 小姜使劲拍了拍大腿,喝道:“郑俨,这些是不是你的错?”千面人猛地摇头否认。 小姜道:“难不成他们都在诬赖你?” 千面人的眼珠转了三转,想到了应付跟前这个孩子的办法,他叩头道:“他们说的都是实话,可我却并不是郑俨。” 小姜从虎皮石椅上跳下,凑到千面人跟前,问:“你不是郑俨,那你是谁?” 千面人弯着眼睛,装作无辜道:“我只是个普通人,被人割下面皮,换上了郑俨的脸。” 小姜就直接用手摸索着面皮的边缘,找到之后二话不说就撕扯了下来,疼得千面人嗷嗷直叫。 “还真是,你并没有撒谎。”小姜端详着千面人鲜血淋漓的脸,又舒展开那张面皮,好奇地翻看。 “那是自然。”千面人强忍剧痛,赔笑着。 “原来也是个可怜的人。”观者中有人在唏嘘。 “放了他!他只是个替身!”多了些愤激的声音。 “那么真正的郑俨在哪里?”心思活络的人提出了疑问。 杂乱的呼喊逐渐凝聚为排山倒海的巨浪,“无罪”的辩护声从石阶上一级级传来。初新并不觉得那声音很洪亮,他只感到刺耳。 “瞧,人们总是容易被煽动。”“公子”的独特嗓音透过他的青铜面具钻入初新耳中。 “你不信?”他见初新没有反应,站起身,拍了三下手,嘈杂的、充满回声的洞穴中,“公子”的掌声竟然清晰可辨。 所有人安静了下来。 “诸位,他虽然不是郑俨,不代表他是无罪的,”“公子”尖锐的话语一传至千面人处,便吓得他一个激灵,“洛阳城近来的无头案都是他犯下的,他就是本该斩首的千面人。” 一石激起千层浪,刚才的怜悯和同情化作被戏耍的愤怒和正义未执行的不甘,观者开始高喊“杀了他”,洞穴重新变成了喧哗的刑场。 “公子”坐下,指着混乱的局面对初新说道:“无需证据,不必解释,这就是你信仰的东西。” 初新冷冷道:“我所相信的并不是这样的东西。” “弱者以道德制约强者,强者则用法律凌驾于弱者,充满谎言的时代,没有真相,只有解释。” 初新没有应答,他想看看小姜接下去的表现。 孩子处理事情的手段,有时是大人们也倾佩的,他希望小姜能意识到,不论是真实还是虚假,光凭几句话语就给一个人定罪是极荒谬的。 荒谬得就像这场审判一样。 小姜让他失望了。小姜根本没有意识到这些。小姜下达了杀死千面人的指令。 “这个孩子学得很快,他是个聪明的人。”“公子”从旁夸赞,在初新看来,这夸赞却似诛心之语。 “你好像很喜欢搬弄人心中的恶。”初新对此颇感厌恶,厌恶到不愿正眼看“公子”。 “看来你不是荀子的信徒,”“公子”对于激怒初新一事没有任何不快,反倒显出得意,“荀子相信人性本恶,人为了自己的私心可以做出许多恶毒的事情。” 荀子是战国末年儒家学说的著名继承人,门下高足韩非、李斯皆是法家代表人物。与先贤孟子相反,他提倡“性恶论”,认为人生来就具种种欲望,极易引发混乱和争执。 这给了“公子”足够好的解释:“你说我在搬弄人心中的恶,不如承认人心本就是肮脏的。” “肮脏?饿了想吃,困了想睡,累了想休息,看见钱想挣,这怎么能算肮脏?” 初新不认同“公子”的看法,因为人的天性就是如此,有欲望,有私心,不可算善,也不能论及恶。 “公子”笑了,他的逻辑开始完满:“那我问你,饿的时候只有一碗饭,却要三四个人分,这三四个人会怎么样?” 初新说不出口,一霎时有好几种答案浮现:平分,杀死一两人后再分,甚至一个人独吞。 平分恰恰是他认为最不可能出现的情况。 “你是不是领会我的意思了?”“公子”不再追问,而是继续欣赏着这场审判。 千面人的腿软了,裤子也被热流打湿,他静候着另一人的审判。 另一个人便是假尔朱荣,他遇事永远是一副颤巍巍的样子,唯唯诺诺,大气不敢喘。 小姜质问道:“你犯了什么罪?” 有人介绍道:“他是尔朱荣,镇压六镇起义的人就是他,他是个靠屠戮同胞攀上高位的混蛋。” 有人补充道:“他娶了五六房侧妻,到处强抢民女,连有夫之妇也不放过。” 还有人义愤填膺地骂道:“我夫人就被他劫走了。” 哄笑声后,观者又高呼“杀了他”,声音比千面人时更响亮,大概刚才没有喊的人,现在也已如干草般被煽动被燃点,成燎原之势。 人呐,脆弱渺小的人,不辨黑白的人,活在谎言世界中的人。 “公子”笑着对初新说:“我还是要为他澄清的,因为他对我还有用。” 初新茫然地望着石台上的受审者,问:“你究竟要做什么?” “颠倒光暗,翻覆天地。” “公子”直起身子,眼中有一抹奇异的光彩,像云端的神明。 第七十七章 牺牲的拳头 后世的西方出现了一位天才的哲学家,他说过一句著名的话:如果世上有上帝,我怎能忍受我不是那上帝。 他以此得出了世间没有上帝的结论。 那么究竟有没有神这种超自然的事物呢? 我们不得而知。我们知道的只是一些不同寻常的凡人,他们用超人的毅力和卓越的本领完成了恒久的功业,立下了不朽的声名。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普通人对这句话的理解是,王图霸业要依托百姓而实现,而那些不同寻常的人却看出另外层面的信息。 舟小时水可覆舟,舟大时水只能载舟。人心的向背在实力前或许只是一句空谈,人作为个体是容易屈从,容易被煽动的。 初新在那一晚忽然明白,他原本信仰的一些东西,原来只是圣贤凭空的设想,只是传说中的君王愚民的手段。 过分相信个体,过分给予个体尊重和权力,换来的便是小儿闹剧般的审判和吃人不吐骨头的狂热。 狂热还在继续灼烧。 假尔朱荣疯狂地叩头求饶:“爷爷们饶命,小的不是他,小的不是他啊!” “嘿,他在求饶。”有人在笑。 “像个男人那样站起来!”有人提出要求,完全不管不顾假尔朱荣身上一捆捆的绳索。 “人都说尔朱荣英雄气概,名冠一时,今天果然大开眼界。”有人在用难听的话刺激假尔朱荣。 可他却叩拜得更加勤恳,更加虔诚:“小子不想死,求各位爷爷们放过,我不是他,我真的不是他!” “公子”如神明般的声音又一次回响在洞穴之中:“他并不是尔朱荣,他身边半点枭雄的样子也没有。” 喧哗平息,嘈杂坠落。 那神明般的声音继续说道:“他只是个替身而已,真正的尔朱荣正在洛阳城中。” 假尔朱荣已经满脸都是横流的鼻涕与眼泪,和千面人一样,他的裤子也早早湿透。 小姜的宣判是:放了假尔朱荣,杀了千面人。 谁杀? 观者一致认为,谁审判了千面人,便由谁来执行。于是杀人的任务便交给了一个十岁的孩童,有人还将一把锋利的匕首递给了小姜。 小姜偷盗了很多次,饥饿时甚至跟着流民吃过人肉,却从没有杀过人。 他的手在颤抖。 他毕竟是个孩子,别人叫他做什么,他不会有更深层次的判断,尤其当喊的人变多时,他更会不自觉地认为别人指示他做的事情是对的。 他无数次梦想着当自己有能力时,能够为别人主持公道,所以他才想向“怪物”哥哥学习剑术。他认为只要有强大的实力,就能成为英雄,就能受人瞩目和尊敬。 此刻,那个戴面具的人提前给了他机会,让他好好表现。他自认为判决还算公正,可他没想到自己真的要执行所谓的正义时,他竟有种想哭的冲动。 哭有时不是因为感动,不是因为难过,而是源于心底的抗拒。 小姜怀疑自己做的是否正确,怀疑千面人是不是该死在他的手中。 他不禁想,如果“怪物”哥哥在这里,他会怎么做?他会不会仍然秉持不杀人的信条,放千面人一条生路? 敏曾向他阐述过“怪物”不杀人的准则,不是放过,不是姑息养奸,而是交由代表法律的人去执行应有的惩罚。 戴面具的人对小姜说:“坐在虎皮石椅上时,你就是法律。” 他告诉自己:千面人是个恶人,恶人活该受到责罚。在不断的自我麻痹和狂乱的处刑请求声中,他终于举起了武器。 有只稳定的大手按住了他的匕首。 小姜抬头就见到了初新的眼睛,那是双温柔的眼睛,虽然疲惫,却依旧明亮如星辰。 今夕何夕,月明如水。 敏从来不懂男人在争抢什么,为了虚名和所谓的忠义,他们会像野兽一般竭力厮杀,这是她讨厌男人的第一处地方。她的酒馆现在被一群男人砸得面目全非,其中两人还挂了彩,鲜血淋漓,他们打架不挑地方,不怕脏,这是她讨厌男人的第二处地方。 元瑾在接住宇文泰一招后,居然恬不知耻地向她飞了下眼。而其他人比拼时也有意加入了一些花哨的招式,似求偶时特意开屏的孔雀。有异性在时,男人总是表现得格外幼稚,这是敏讨厌男人的第三处地方。 此刻的她精疲力竭,完全没有心思理会酒馆内斗得热火朝天的双方,自顾自找了个地方坐下,淡漠地观赏着面前生死倏忽的场景。 只要不砸坏东西,她甚至还希望打斗再激烈些。 你有时很难确定她究竟算刀子嘴豆腐心,还是算从里到外都凉透了的冰山。 高欢的昏迷再次改变了局势,宇文泰顷刻间连断郑义、荆守两人的手臂,竟似砍瓜切菜般简单。三叔再无人制约,掌中暗器朝正在啃羊骨头的塌鼻梁打去,他的江湖经验老道,早已看出塌鼻梁才是三人中武功地位最高者。 三叔的判断很少出错,因为他一旦出错,就会招致严峻的后果。他年轻时犯的错令他家财散尽、妻离子散,他最近犯的错则差点要了他的命。 他预感到,下一次错误一定会将他引向死亡。 这一发梨花针直接打向了塌鼻梁的左眼,塌鼻梁反应奇快,迅速将自己所挟持的大胡子拉拽到身前,想藉此挡住三叔的袭击。 谁知梨花针落在大胡子的身上就好像花瓣般轻轻飘落,毫无劲力可言。“你果然不傻。”三叔笑道,随即打出了第二轮暗器,塌鼻梁却因面前的大胡子丢失了视野,四枚透骨钉结结实实地打入塌鼻梁的右臂,疼得塌鼻梁松开了架于大胡子脖颈处的手。大胡子以后脑勺猛撞塌鼻梁的面门,塌鼻梁的鼻梁更瘪了。 一副排列有序的骨牌,只需要轻轻一推,就会接二连三地倒下。 转眼间,“天经地义,守正不阿”和盘庚商汤等人反而陷入了被动,一副如临大敌之态,唯独元瑾仍气定神闲地站在三叔和尔朱荣的对面。 他对待危局的态度和他对待钱差不多,都是一种因底气十足而造就的无所谓。 “我不明白,你难道也是‘公子’的手下?”三叔认得元瑾,他知道元瑾是洛阳远近闻名的膏粱子弟。他觉得一个四肢健全又不愁吃喝的人没理由也没必要为“公子”卖命。 “你不明白的事情还有很多。”元瑾笑了,脸上的肉又堆到了一块儿。敏此刻在想,何以三叔与元瑾的身材都很胖,给人的气质却千差万别。她忽然又想起了“袖中刺”裴喜,他若是将脸上白粉洗净又会是怎样的,会不会也如元瑾般,肉都朝一个中心挤? 血在滴。 荆守像匹恶狼般望着宇文泰。他自幼练习拳法,十年方有小成,年过而立才声名显露,虽然名气主要是靠他们那几张颠倒是非的嘴换来的,可拳术依旧是他的骄傲所在。 如今他的骄傲被人轻易摧毁,甚至成了一柄再也无法重铸的断剑,自那之后,他的目光就没有离开过宇文泰。 他看到宇文泰动了。 宇文泰动是因为元瑾动了,元瑾的动作很快,可宇文泰动得更快,在元瑾冲向尔朱荣时挡在了尔朱荣身前。 谁知元瑾竟微笑着对他说了句:“你上当了。” 宇文泰的瞳孔收缩,他感觉到身侧有虎虎拳风,甚至有血的腥味。 敏听到酒馆外有动静,起身一看,才发现门口列着一队齐整的虎贲军,而此时的宇文泰已挥剑刺入荆守的心口,腰间也挨了荆守左拳的重击。 “右手未能完成的,就由左手代劳。”这是荆守说的最后一句话。 元瑾并没有急着对宇文泰下手,而是高呼道:“贺鬼头,有杀人命案!”门口的虎贲军蜂拥而入,为首的贺头领是穆虎的继任者,相貌丑陋,被戏称为“鬼头”。 这时,在场众人才明白,元瑾之所以向尔朱荣出手,只是为了引开宇文泰的注意,当宇文泰分心时,他再以“上当”之类的言语相激,莽撞之中,宇文泰下手难免失轻重,一旦有人死去,门口的虎贲军便可以“杀人”为罪名,抓他们想抓的人。 “好一出借刀杀人,”三叔斥道,“世上居然有这等蠢人,牺牲性命由你们摆布。” 他骂的自然是荆守,他以为荆守这等为利益能够信口开河、胡言乱语的人会将自己的命看得比任何东西都重要,事实上,他认为任何人都应如此。元瑾得意地走到他跟前俯身,压低声音道:“原因很简单,‘天经地义,守正不阿’四人父母妻子的性命都握在我们手中,他们必然会前赴后继地替我们卖命。” 三叔盯住元瑾脸上聚拢的肉,用一种奇怪的口吻问道:“尊驾的父母是如何生养尊驾的?” 元瑾反唇相讥道:“你可以去大牢里好好思考这个问题,或许就同你对待家仆的方式差不多。” 突然,有只手抓住了元瑾的脚,把元瑾吓了一跳。 荆守躺在地上,挣扎着,凝视着元瑾,仿佛在恳求些什么。 他的左手是干净的,上面没有血污,他怕惹元瑾不悦,尽力保持左手抬高,不沾到地上的血迹。 元瑾一脚踢开了荆守,大摇大摆地走出了一家酒馆。 “天经地义,守正不阿”的另外三人如释重负,跟着元瑾离开。 除了敏和一名被命令查看尸体的虎贲军士,没有人多看他一眼。 第七十八章 逾矩的匕首 荀子最著名的弟子韩非在他的《五蠹》中写道:“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 学者儒生传播与主流观念不符的思想,容易引起社会的动荡不安,而游侠私斗,无视王法,触犯了禁律。韩非将儒者和游侠视作危害社稷的蠹虫,然而这两样东西却永远也除不干净,因为真正的儒和侠从不站在强权一方,他们只维护心中的道义。 但这也带来了另外的问题。 当士族豪强势力广大,足够制约皇权时,原本的儒生可能也会放弃初心,成为新的统治者,数百年前的曹姓和司马氏已证明了这一点,南朝皇权的更迭也在不断提供新的例证。 而游侠的武艺本领过于高超时,又能够轻易逾越法律做到他们想做的事情,若无人可击败他们,他们唯一的约束便只能是他们自身。 一个人对自己的约束从来难以变得严苛。 初新深谙这则道理,所以他将自己的约束定为绝不杀人。 这条原则不是为了别人而立下的,而是为了他自己,他怕杀了第一个人之后,他便会放不下那种感觉。 那种刺激的、践踏法律和道德的感觉。 他光是想想就觉得兴奋而后怕。故此他决不能让小姜杀死千面人,那会带给小姜一则错误的讯息:只要拥有强大的实力,一个人可以做任何他想做的事情。 石阶上鸦雀无声,只剩“公子”在拍手:“你没有令我失望,我知道你一定会阻止他。” 初新道:“既然知道,何必还要这么做?” “公子”笑称:“真正的审判,现在才开始。” 初新不懂“公子”口中的“审判”究竟何意,他只能听着。 “你刚才责怪我害死了晴,我虽然已向你解释,可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我还是该再说一遍,”“公子”居高临下,望着石台处站立的初新道,“我并没有出手,晴是自杀的,就死在你怀里。” 初新斥道:“如果不是你让她扮作……” 他并没有说完,“公子”打断了他:“你的意思是,我依然脱不了干系?” 初新的拳握紧:“脱不了。” “好,很好。” “哪里好?” “你可记得太庙中死去的人?” “太庙……” 初新渐渐想起那天在赤松子的戏服下看见的惨状,白衣的冷面少年,割破的喉管,人间的炼狱。指使行动者正是跪在他旁边的千面人。 “太庙中死去的,是敢于说真话的忠臣,或许是北魏焕发生机的希望,”“公子”说话时已察觉到初新的脸色变得很难看,“你本可以拯救他们,却没有做到。” 他明白初新心中有愧,这让他后续要说的话语更具杀伤力。 他抬高了声音:“如果你在抓到千面人时就杀死他,这一切都不会发生。” “公子”说完话后,有几个人从石阶上站起身,木然地望着初新。 初新猜到了这些人的身份,他从这些人眼中看到了绝望的麻木,看到了尽力克制的怨恨。他想辩解,他想说“是‘公子’将千面人放了出来”,可他忽然觉得在这些人面前说类似的话过于苍白。 设计抓住千面人的那个午后,颇为得意的他绝不会想到今天会有一场奇特的审判。 “我想你应该知道他们是谁?”“公子”问道。 初新只有点头。 “他们是太庙中被杀死之人的亲属,因为你,他们成了遗孀、遗孤,有些甚至沦为遗腹子。”“公子”指了指一名怀孕的妇人。初新不敢与她对视,也无法回应“公子”的指责。 他感到自己的手臂正在变得沉重。 “你所谓的‘不杀’看似仁义,其实只是愚蠢的不作为而已。” “不是的。” 初新只说了三个字,没有更进一步的理由。他经常思考,却不长于论辩。他没有读过韩非的书,说不出“侠以武犯禁”这样简明扼要的短句。 他想起自己剑术有成后,用一根竹条把曾经辱骂阿青的人打得鼻青脸肿,哭喊着求饶,却永远摆脱不了幼时见到阿青受欺负时自己反而躲在大树后面的自责和愧疚。 他是否只是个胆小鬼,因为怕承担责任而用“不杀人”这样的幌子麻痹自己? 他是否同样很记仇,是否没那么宽容,是否也会仗势欺人?不然他为什么还要教训那些早已不再寻阿青开心的农家少年? “是你,是你把千面人放了出来。”他最终还是用了这则理由,“公子”已等候多时。 “公子”说道:“我并未想到后果如此严重,我现在正要弥补我的过错。”他从石阶上走下,走到石台中间,与初新面对面站着。他说:“此刻要杀他的人是我,是我们,而你是唯一在阻止我们的人。” 他从小姜手中取过匕首,递到初新面前,指着太庙死者的家属说道:“用你的行动,来偿还你对他们的亏欠。” 那是柄锋利的匕首,堪比荆轲刺秦所用的名刀——残虹,木柄做工精细,锋刃在火光中发亮,如果从千面人左胸刺入,不多时就能了结他的痛苦。 洞穴中响起了热烈的呼喊,仿佛神明降临,仿佛“公子”传递的不是匕首,而是公义。所有人,所有理智的、疯狂的、聪慧的、愚昧的,都在诉说着“杀了他”。 匕首已在初新手中。他记不清是“公子”放于他掌心的,还是他自己迷迷糊糊接下的。“杀一个人或许也没什么,尤其是一个恶人”,他这样告诉自己,可仍然隐约有些不适。 他想找个地方呕吐。 千面人身上的汗臭和尿骚味混杂,让初新有些烦躁,他看了看双目失神的千面人,忽然记起了“刘易”这个名字。这个名字是宋云告诉他的,据说是千面人的真名。千面人使用过太多名字,他需要伪装,需要外壳,但初新还是问道:“刘易是你的真名吗?” 千面人像收到了神圣的感召,闪烁的眼里重现了灵与魂。他拼命地点头,证明“刘易”的确是他的真名,是他还待在楚地部落时他的母亲和他所爱的人称呼他的方式。 “这个名字比千面人好听,好听得多。”初新举起了匕首,尖锋锁着跃动的火光,像天神审判罪人的眼眸,肃杀而温暖,怜悯却无情。 千面人注视着那柄匕首,突然平静了许多,不再战栗,不再逃避。他道了声谢。 一个将死之人,最令人动容的行为便是道谢,那意味着他不再仇恨生活,不再敌视命运。他已准备迎接死亡。 初新的手落下了。 石阶上的观者摒住了呼吸,小姜蒙住了眼睛。 刀锋一闪,千面人身上的绳索断了。 观者哗然。小姜透过指缝,发现千面人脸上也写满了惊讶。 “走,走得越远越好,”初新将匕首随意地掷到了地上,“别再做伤天害理的事情。” 千面人问:“你不杀我?” 初新道:“你已面目全非,身上武功全废,报应不爽,我没必要再杀你。” 千面人艰难地站起身,喃喃道:“你真是个怪人。” “公子”在旁冷笑道:“此刻,你是否有一种奇妙的感受?” 他没有等初新反应过来就继续说道:“那种感觉就是逾越法律和道德的兴奋,就是将自己视作神明的崇高快感。你无论是杀死他,还是擅自放了他,都跟我没有任何区别。” 初新的瞳孔收缩。 他这才明白“公子”的用意所在。他反对的是“公子”凌驾于制约世人的规则之上,可无意中他自己也站到了那高处,因怜悯而私自决定放千面人生路。 “承认吧,这个世界没有遵守一说,只有能者居之。如果你承认这一点,作为这里剑术数一数二的人,你可以主宰这个罪人的生死。” 魔鬼不逼迫,只诱惑。 初新的手握得很紧,指甲几乎掐入肉里,榨出血来。他不懂为何“公子”要出这种诡谲的难题给他,他不懂“公子”这种人的乐趣。 “公子”引以为傲的从不是杀了多少人,而是摧毁异于自己的信仰,让别人对自己心服口服。 他向来是个中高手。 初新已很难再赢,他望着小姜,小姜也正望着他。或许仅有十岁的小姜不懂初新和“公子”在争论什么,但他明白,他视为榜样的“怪物”哥哥已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地。 初新终于开口。 他要带千面人离开。 “公子”抚掌大笑,观者无声,方才站起的人都悄悄地坐下了。 有一个人反对。 千面人站直身子,对初新说:“我曾经很恨你,我觉得是你夺走了我的一切。” 初新说:“我知道。” 千面人继续说道:“可我现在却很佩服你。” 初新苦笑:“没什么好佩服的,这场论战是我输了。” “不,你没有输,”千面人忽然弯下腰,捡起了地上的匕首,“你说得对,世间有一种道,高于万事万物,犯错的人会受罚,逾矩的人会失败。” “公子”猛地回身,试图阻止,匕首却已插进了千面人的心口。 他的眼睛圆睁,面带讥诮的笑意,仿佛在对“公子”说:你输了。 第七十九章 风流魏晋间 敏在等,从三天前就开始等。 她对于等待的生活早已不陌生,在一家酒馆的每个日夜,她都在等。她在等待什么,她自己也说不明白。不像是等心上人,不像是等酒客进门,反倒有几分等自己衰老的意味。 每个人都在等,却又不知道自己在等什么。每个人都以为等那东西出现时,自己就可以轻易辨认出它,可从古至今成功者却寥寥无几。 也许等待的东西本没有意义,也许生活的意义就在于等待本身,没人能确定。 小姜回来了,没有带来初新的死讯。敏知道初新绝不会轻易死去,他总有稀奇古怪的好运随身,能够助他逃脱险境。 让她担心的是,初新并没有回来。在她打算离开洛阳时,初新留了下来,说明他还有在洛阳要做的事情,可除去一家酒馆,他又能去哪里呢? 小姜问敏:“‘怪物’哥哥为什么不回来?” 敏本打算这么问小姜的,被小姜这么一问反倒语塞,她从小姜口中得知的洞穴中发生的事情过程太过零碎,小姜毕竟只是个十岁的孩子,让他复述“公子”和初新的对话简直是刁难他。 敏只能回答:“他有其他事情要忙。” 一家酒馆并没有因为女主人的归来重新恢复生气,酒馆中出了命案,荆守被斩下头颅,李神轨则在醉酒之后稀里糊涂地死了,这让一家酒馆成了晦气之地,敏又不善招徕过往客人,用她自己的话讲叫“拉不下脸”,所以三天以来生意一直很萧条。 醉仙楼终于盖过一家酒馆,成了洛阳头号热闹场所,尽管醉仙楼并不算纯粹喝酒的地儿,那里还有丝竹和女色。 可以说,醉仙楼的主人正是为了那点儿女色,才搬弄来百来坛的美酒和顶级的乐工。 酒能够助长人的威风和气焰,让人有世界尽在掌握的膨胀感,这正是为女色服务的。卑琐的、懦弱的人能够凭借酒增加胆量,接近他们原本不敢接近的神圣,揭开礼教禁止他们揭开的面纱。 在很多人心目中,醉仙楼还有另一个好听的名字——温柔乡。 只要你有钱,你就能在其中流连忘返,用你喜欢的方式消愁。人是很容易遇挫的,要打败一个人,总是有各种各样的方法:剑客用剑,美人以皮相和背叛,阴谋家凭口诛与笔伐。 人生失意时多,欢喜时少,这时候温柔乡就变得不可或缺了。 起码在这里,所有姑娘都如此温柔顺从,所有招待者都热情洋溢,所有忧愁烦恼都会像缠上纱布的伤口,变得齐整而平滑。 这天,有人告诉敏,他在醉仙楼见到过初新。 初新的确去了醉仙楼,他曾经不喜欢这种地方,可在经历那场审判之后,他心灰意冷到了极点,只想找个热闹的地方赶走萦绕在他脑海中的困惑与萧索。 他第一天选择的女伴叫“月儿”,是个大眼睛的姑娘,笑起来时眸子像一瓣桃花,嘴则似月牙。他在酒醉之前想着,这姑娘竟仿佛同露白长得很像。 醉仙楼里的女人最命苦,基本上都是无父无母,家境贫寒,孤身一人拉扯弟弟妹妹成长成才,有时候还得受醉酒男人的气。这些特质保证了来到醉仙楼的客人永远不会比她们更惨,自然而然地营造构建了客人内心的优越感。 月儿就是其中之一。 月儿告诉初新自己信佛,随身携带着一串念珠,还即兴为初新念了一段心经,可惜错字太多,显然她不明白个中意思。初新很快就举杯打断了她。 他说:“你的心经念得不错。” 月儿微笑点头:“谢谢。” 她的微笑自然而老练,和初新的插话一般不惹人讨厌。 起码她刻意去背过心经,不论她理解与否,她都比那些说自己信佛却一本佛经也没摸过的人强得多。 当然,也有人会说,这是五十步笑百步。 初新顾全她的面子,并没有戳穿。她默默替他倒满了酒,经书就都逃进了酒里。 月儿喝起酒来好像不会醉,初新却不同,他的头胀鼓鼓的,像塞进了五个葫芦。听起月儿说的辛酸故事,初新把兜里的钱悉数放到了案几上。 不久之后,他就被当成一条醉狗拖出了房间。 迷迷糊糊中他听到的最后一句话是月儿的“谢谢”,仿佛还透着对他再度光临的希冀。 可希冀归希冀,月儿并不愿意承担被初新呕吐一身的风险,而且她也准确地料算到初新身上大概只有这么多钱了,所以她并没有半分留恋。 这就是醉仙楼的规矩,进门带钱的才是大爷,另外的则只是醉狗而已,不论是学富五车还是英俊潇洒,都不如太和五铢与金银管用。 虽然市侩,但是实在。 所幸醉狗可能摇身一变就会成为富翁,所以醉仙楼的主人也规定,绝不将客人赶出大门,他深谙这些客人的秉性,只要没钱,他们一定会灰溜溜地离开,来温柔乡寻欢作乐的人都好面子,不喜欢别人见到自己窘迫的模样。 初新却是个不折不扣的例外。 他酒醒之后,就躺在原地发愣,望着被烛火映照得金黄的屋顶,回忆和“公子”的论辩,回忆千面人的死,还有晴的死,甚至,他想起了投水自尽的阿青。 阿青是个无父无母的孩子,自幼和祖母一块儿生活,她看事情的方式总是和普通人大相径庭。当人们欣赏盛开的鲜花时,阿青却在慨叹如此美丽的花会凋谢;当所有的少女聚在一块儿采桑摘果子时,阿青却爱抱着膝盖坐在山坡的草坪上,自顾自地望着天空出神。 初新曾学着阿青的样子,想探寻她这么做的原因,可他不懂,至今也不懂。 人们生来的起点是不同的,有些人轻而易举得到了别人梦寐以求的东西,有些人光是活着便已是拼尽全力。阿青是个敏感的女孩,当她洞悉自己的命运不由自己主宰的那一刻起,她所做的一切都是在迎接生的尽头,尤其当她的祖母离世,初新的父母告诉她初新另有婚约之后。 初新不知道阿青投水时有没有想过:只要活着,人终可以改变现下的困苦与不顺。或许她根本没往那个方向思索,或许她早已想到,却又看破了这句话的荒诞不经。 自杀的人,究竟是想不通,还是想通了?是否他们已懂得,人不论怎样挣扎,终究会陷在命运的玩笑里无法自拔? 阿青是这样,晴是这样,千面人也是这样。 灯火摇曳,觥筹交错,此刻已是深夜。初新兀自想着,这群欢笑的、哭泣的、疯狂的、沉默的人们何时才能消停?何时他们才能解开寂寞与忧愁? 欢呼声起,初新顺着众人目光望去,看见了二楼那朵明媚的花。 小萍。 有些人仿佛永远活在簇拥环抱之中,她们天生媚骨,有一副完美的躯壳和倾国倾城的诱人气质,琴棋书画只是她们的附庸,而金银珠宝连成为她们点缀的资格都没有,并非是钱会带给她们俗气,而是因为俗物配不上落入凡尘的仙女。 小萍就是这样的人。 初新不得不承认,从某种意义上说,小萍是他这辈子见过最美的女人,她比敏冷,比露白妖媚,比阿青忧郁,看着却比晴更干净纯粹。 敏曾同他说起过自己与小萍打交道的经历,所以初新知道,小萍讨厌男人,喜欢女人。 或许只有这样的女子才能拥有超凡脱俗的美。 按照惯例,小萍的客人由她自己挑选,这是对花魁的肯定与褒奖,被小萍选中也是客人无上的荣幸。 小萍纤细的手指在移动,她的目光也随着她弧度恰当的指尖游转,她的眼中从未摆下任何男人,她的瞳仁是那样无情,驱逐着热切的回应和摆动的臂膀。 她的手指停下了。 所指区域的男人们连呼吸都忘记了,可他们没有忘记佯装矜持,无论被选与否,他们都要点头微笑,显出风度,方便小萍识记住他们。 “脏衣服,躺在地上。”小萍向身旁的人传话,话很快传遍了醉仙楼。 谁都想不到,幸运儿竟是如此落魄的一个人:满身酒气,蓬头垢面,全身上下没有半点银两,只有一柄青铜剑和一把菜刀。 初新自己也没想到。 他曾听闻上一个时代的气度,人们爱穿宽袍大袖的衣服,服五石散,饮酒谈玄,偶尔身上痒了,随手就能抓出一两个虱子,放入嘴中咀嚼,是谓魏晋风流。传闻晋代有个太傅叫郗鉴,准备为女择婿,在琅琊王氏家族中挑选,一色正襟危坐、细致打扮的年轻才俊他都看不上,偏偏选了袒腹卧于东床看书的怪人。 这则故事后来被刘义庆选入《世说新语》,成为了家喻户晓的雅量典范。而那个卧于东床的怪人,后来写下了天下第一的《兰亭集序》。 初新不禁失笑,或许小萍将他当成了王羲之那样的墨客,可无论如何,受人瞩目的感觉总归是不错的。 他站起身,掸了掸身上的灰,大踏步朝楼上走去。 第八十章 当时只道是寻常 小萍的房间放着一张瑶琴,琴面是油亮的桐木,琴弦是紧绷的金丝,显然很贵重。琴擦拭得极干净,似乎经常使用。琴有七弦,五根代表金木水火土五行,另两根分别由周文王和周武王添加,故后世又称“文武七弦琴”。 初新盯着这张瑶琴,寻思着小萍是否会弹奏,他担心这张瑶琴同月儿的心经一样,是品相不错的摆设。小萍竟似读出了他的心思,从墙上取下瑶琴,轻抚而奏。 初新不明乐理,却听得出曲调悦耳,由衷赞叹“天籁”。 小萍停止弹奏,笑道:“庄子说的‘天籁’可不是这个。” 《庄子》中有“人籁”、“地籁”和“天籁”的说法,“人籁”是人工制作的乐器弹奏的曲乐,“地籁”是自然界所有的窍孔发出的声响,而“天籁”则是一种玄妙的声音,庄子也没有太确切的解释。 初新失笑道:“大音希声,可我这等俗人还是更爱有响动的‘人籁’。”说完,他便躺下了,身体摆成一个“大”字。 小萍有些不悦,问道:“美人在侧,少侠却更喜欢躺着?” 这句话的挑逗意思更明确,可初新却偏偏像不懂。他回答:“马马虎虎,起码躺着比坐着舒服。” 小萍摇着头,似在惋惜,也似在嗔怪:“我最近好像总是遇见一些怪人。” 初新耳朵竖起,问道:“姑娘说‘一些’是何意?难道你还碰见过比我更奇怪的客人?” 小萍叹了口气,道:“有没有你奇怪我倒是不作评价,可说来总归是气,不久前,我选了一个相貌俊俏的来我房中,结果……” “结果她却是个女人?”初新忍不住大笑道。 小萍应声道:“是啊,男扮女装进我房中,还让我赶她出去,你说怪不怪。” 初新附和道:“这个人一定有病,病得还不轻。” 小萍望着初新的眼睛,轻笑道:“我想你应该没有什么毛病。” 初新不好意思地笑了笑,道:“我也有病,病得也不轻。” 小萍丝毫没有受挫的样子,笑得反而更媚了。她喜欢征服男人,越难征服的就越喜欢,她把征服视作光荣的战绩,作为她对于这个男权时代的报复。 “你该不会也是女人吧?”她开始用激将法。 “当然不是。” “或许你可以证明一下。” “我没必要证明。” 激将的路数初新在十几岁时就玩腻了,剑客不光要比拼剑术,还要比拼心理素质,如果轻易地被几句话激得丧失理智和耐心,这样的剑客绝不是称职的。 小萍一计不成,只能说些话绕弯子,伺机而动:“你为什么躺在大堂?” 初新自嘲道:“大概我选择的女伴不喜欢有条醉狗在她房中。” “你身上没钱?” “你怎么知道我身上没钱?”初新扯了扯胸口的衣服,以为自己衣冠不整,被小萍看到怀里是空荡荡的。 “有钱的人在这里绝不会躺在大堂的地上。” 初新拍了拍自己的脑袋,他发现在喝酒之后自己迟钝了许多,连这样简单的问题都想不明白了。一个认钱办事的地儿,如何会亏待一个有钱的主? “既然你知道我身上没钱,你又何必挑我上来?” 小萍笑道:“我不缺钱,我挑人只看他难不难对付。” 初新指着自己问道:“我很好对付?” 小萍摇摇头:“不,你很难对付。” 有些男女选择异性的标准不是外貌和身家,而是对方玩弄情感的权术高低与否。他们喜欢挑战,喜欢刺激,拒绝平庸易得的爱情。 换句话说,你要足够“坏”,才能讨他们喜爱。 人是不是很犯贱? 或许只有犯贱的人才能在平庸的生活里寻得趣味,寻得存在的证明。 “怎么难对付?”初新不太明白小萍的意思。 “难对付的含义是,你不太容易爱上我。” “是吗?” “所以我要做的事情就是让你爱上我。” 初新愣住了,他从没想过有人会对他说这种话。他听说,如果要让一个人喜欢你,你一定得先让她知道你喜欢她。他还听说,如果要让一个人真心爱上你,你千万不能让她知道你已真心地爱上她。 他想问小萍,既然她喜欢女人,为什么会要求男人爱她。 他没有问,他知道在这个时代,女人爱女人并不是一件光彩的事情。他甚至一度怀疑敏也是这样的人。敏是他的朋友,他绝不戳朋友的痛处,所以他没有提这档子事。 他静默地躺下了。 “你不信?”小萍问。 “你成功过?”初新问。 “成功过很多次。”小萍说道。 “哦。”初新漫不经心地回应道。 “我是个很坏的女人。” “的确。” 初新像是想起了什么,陷入了深长的回忆里。小萍想牵拉回初新的神思,说道:“你看起来不像是会来这里的人。” “你看起来也不像是在这里工作的人。” “姑娘们总是缺钱的。”小萍意味颇深地弯了弯嘴角。 “是。”初新迅速闭上了嘴,他明白若是不闭嘴,自己很快又将揭开一段辛酸过往,而他身上已没有钱应付姑娘的眼泪。 “你呢,你为什么来这里?”小萍对初新很感兴趣,她觉得初新身后一定藏着很多故事。 女孩们都爱听故事。 “我和人比试,赢了,所以来这里。”初新倒了一小杯酒,闷头喝下。 “比剑?” “差不多。” “你赢了?” “我赢了。” 小萍脸上的笑收束了,她实在搞不懂初新的逻辑所在。初新的话很玄乎,这让她更加好奇,欲一探究竟:“赢了的人应该去一家酒馆喝庆功酒,而不是来醉仙楼消愁。” “只因我本来是要输的。” “可你毕竟还是赢了。” 初新苦笑。 赢的代价是什么?为了赢,千面人搭上了自己的性命。他或许本就是个该死的人,可从部落中不起眼的少年刘易一点点变为杀人如麻的千面人,责任并非全是他的。 他本是个懦弱胆怯的小人,在最后一刻却展示了远超初新的勇气。或许他重新想起自己名为“刘易”的少年时光,重新回到了与心上人青梅竹马的岁月,那时他还不必在面具下躲躲藏藏。 人的意义不就在于堂堂正正地活着吗? 如果仅仅是为了赢“公子”一次,就要付出一条生命的代价,这样的赌局未免也太危险了。 沉吟良久,初新终于说道:“我怕我不久之后会输。” 小萍安慰他:“你赢过一次,就能再赢,你该对自己有信心。” 信心,这正是初新欠缺的,他开始怀疑自己所坚持所信仰的东西,这比任何剑法都更致命。 世界是否为了强者而存在?弱者是否就应该顺从强者?我们生活的世界是否建立在一小撮人微妙的谎言之中? 他忽然想起自己固执而古板的父母,他们为什么在自己不知情的状况下与另一户人家立下婚约?细细思索后不难发现,那户人家的境况比阿青好太多。于是他们顾不上初新与那家女儿是否有意,擅自操纵了一切,连同阿青的生死。 初新记得阿青数落下花瓣时的眼神,那种怜悯同情却又无可奈何的眼神,只因初新喜欢猜测落下花瓣单双数的游戏,阿青就会听他的,陪他玩耍解闷。 初新呛出一口酒,手却抹了抹眼睛。 “你有心事?”小萍问道。她的确应该对征服男人怀有信心,因为她仿佛能看穿男人的心思。 “每个人都有心事,”初新道,“你一定也有。” “或许你可以告诉我你的心事。” “这座城市开始流行这样的风尚了吗?”初新笑了笑,拒绝透露自己的心迹。 “对于洛阳而言,人是没有秘密的,这座城市最喜欢窥伺,”小萍用指尖轻点初新的手背,“身份低微的人忙着求生,没空埋藏隐私,居于云端者又是众矢之的,所有人都借他们的故事来下酒,所以他们再怎样掩藏,都难免被人知晓他们的秘密。” 初新看着小萍滑嫩的手,调侃道:“看来从某种意义上说,高处和低处没有什么不同。” 小萍忽然握住了初新的手腕,轻声道:“还是有很大区别的,比如你不需要讨好我,我却得向你献媚。” 初新淡淡地回应道:“你不必这么做的。” 小萍已开始她的下一步:“这是规则,是这个世界的规则。” 初新伸出另一只手阻止小萍的攻势:“所有人都得遵守那样的规则?” 小萍好像永远不会气馁似的,说道:“所有人,无论是帝王还是僧侣,所有活在人群中的人都得遵守,当然也包括你。”天涯在线书库《www.tianyaboo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