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在线书库《www.tianyabook.com》 《长安不良帅》 关于本书,有些话想说 说实话,我接触网文的时间不算太久。 而对于武侠,和多数九零后一样,是从影视剧开始的,尤其是香港电影,几乎贯穿了我童年的回忆。 诸如《小李飞刀》《陆小凤传奇》《绝代双骄》《》《雪花女神龙》《风云雄霸天下》等等这些电视剧,至今印象深刻。 我首先接触的武侠作品,是古龙先生的作品,有看过《多情剑客无情剑》,也就是电视剧小李飞刀的原著,也看过《楚留香传奇》,对于万福万寿园印象尤深。 至于金庸先生的“飞雪连天射白鹿,笑书神侠倚碧鸳”,自不用说,也拜读过。 不过,这些大多是囫囵吞枣而读,若问细节,现在已记不太清了。 很多人说,“金古黄梁”以后,武侠已是昨日黄花,这是一种事实,尤其在网文上,武侠的落寞,是事实。 但我觉得,武侠永远不会死去,正如有人说“武侠不死,只是凋零”。 武侠的落寞不是因为一个两个人的阅读喜好发生了转变,也不是因为缺乏优秀的写手,而是由于我们这个时代的大势所趋。 离开纸上阅读,进入智能网络阅读时代,追求的是快,是新,传统武侠的局限性大家都知道,是无法满足这种阅读需求的。 而现在武侠的阅读群体,之所以还坚持,大多是出于情怀。 正如现在还在坚持武侠创作的写手,我想,也是出于情怀,出于真正的热爱。 言归正传,我写这本书的出发点,便是出于我以上的言论,因为热爱。 我远没有大师们的匠心,在行文构思和语言文字上,还达不到大师们的独具一格,目前还存在很多纰漏和硬伤,这是一时半会无法解决的,只能一边写,一边学习,不断进步。 所以,如果有在追求的朋友,一定会发现,我这本书,语言文字还有传统武侠的影子。 尽管我对自己这本书的定位并非传统武侠。 首先,灵气复苏是这本书很重要的特点,很多人会认为既然是灵气复苏,会有读者反问,既然是灵气复苏,那为何不见端倪? 其实,我个人认为,灵气复苏并非末世流,它存在复苏的过程,绝不是一举而就,并不是这个世界框架里,突然间,所有事物就发生转变,而是一个缓慢增长的向上过程,相对应的是,在这个过程中,事物的转变也会是循序渐进的。 当然,如果在这个过程中,由于某些原因,灵气复苏加快,那么,相对应的,事物转变的速度和程度,也会加剧。 接下来,说一说第二点:系统。 之所以选择系统作为主角的金手指,和大多数人所了解的一样,系统是目前来说,一个很优秀的金手指。 为什么这么说呢? 因为系统可以很大程度地规避了逻辑问题,这不仅方便主角装必打脸,更为重要的是,也方便了写手本身的写作。 打个比方,按传统套路,主角想要变强,最少也得经历一系列艰难困苦,甚至在生死边缘摸爬滚打,才能变强。 但这样的套路,节奏很慢,如果主角的金手指是系统,那就不一样了。 总而言之,选择“系统”,是因为想要迎合市场口味,更是因为我自己本身的笔力不够,想写的更方便一些。 然后是“悬疑”这个点。 大家都知道,不管是《少年包青天》还是《大宋提刑官》,这些影视剧的成功,说明悬疑是被大家所喜爱的一个元素。 而这本书,书名叫作《长安不良帅》,顾名思义,主角的身份与不良人有关。 看过画江湖之不良人的朋友,或者看过长安十二时辰的朋友,应该都知道不良人的意思,这里就不多做累诉。 这本书,从不良人入手,走悬疑风格,是很贴切的,“破案”将是一条很重要的线。 与此同时,书中每一件案子的进程与结果,实际上会与灵气复苏这个主题紧紧相扣。 在目前完成的十一万字里,随着忘忧蛾的出现,灵气复苏其实已经掀开冰山一角。 也许有读者会看得云里雾里,觉得莫名其妙,认为我写的东西在故作高深。 确实,我自己有存在许多不足,有些文字的处理或者表诉,偏于生涩,这一点我是承认的。 但是,仅仅十一万字,有些东西需要伏笔,需要铺垫,在此,希望各位读者大大给予一定的耐心,后续的故事,会越来越精彩。 另外,这本书的世界构架,已经在某个章节有提到。 故事纯属虚构,与历史无关,或者说,有些地方借鉴了历史事件。 但请读者不要把书中的剧情情节当作历史来看。 书中的世界,是虚构的,九灵大陆,相当于一个平行世界,它与历史无关,这里指与真实的历史无关。 这一点,是因为我自己的历史知识有限,只能架空,不想误导读者。 关于书中的一些人物,比如袁天罡,比如我以李淳风为原型所塑造的李乘风,还有魏征等等,这些,都不能与历史人物挂钩,这在书中世界构思已经言明,平行时空,二者是互不相干的。 另外,关于书中的力量体系,和有些书直接罗列力量阶层不同,本书的力量体系会随着主角的见闻,剧情的推进,一步步揭开。 目前,主角处于凡武境,也就是我们所熟知的传统武侠的武功境界。 而更高阶的境界也已经出来了一个,便是丹元境,各位读者大大可以把丹元境理解为高武。 这些设定也是为了贴合灵气复苏这个主题,循序渐进。 还有,有读者反应,主角太弱鸡了,遇到谁都打不过,这是因为灵气复苏的原因,作者不是为了虐主。 主角在这个世界,原本是无敌的,但是由于灵气复苏,一些隐藏的高手开始露面,主角遇到这些高手,一时间当然是打不过的,但主角拥有“赏善罚恶系统”这个金手指。 随着灵气复苏的加快,主角会越来越强,越发如鱼得水。 至于有人说书中这个系统为什么有感情,其实,书中的系统并没有感情,萝莉音的设定并不代表有感情,这一点,我相信明眼人都能懂。 最后,谢谢有在阅读本书的朋友,希望在大家的鞭策下,我越来越有进步。 同时,本书将于后天上推,希望各位大大们,帮小邪加把油,在此拜谢了。 第一章:大豹子 大唐,贞观十七年,正月,暖阳绒绒。 长安城,车如流水马如龙,从皇城大明宫向外,直至西市平康坊,琳琅满目的花灯已挂上户门城头,迎接即将到来的上元佳节。 “杀!杀!啄瞎它的眼,黑阎王!黑阎王!” 西市,三教九流,勾栏酒肆,鱼蛇混杂。 富贵赌坊内,一场斗鸡大赛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围观的一众赌客扯着喉咙呐喊。 眼见场中一只雄壮黑羽大公鸡双脚蹬飞与之对战的一只红冠黄鸡,斗败的黄鸡垂头落羽,拍着翅膀撒腿就跑。 怎料,黑羽公鸡拍翅追上,跃起身子,一脚蹬倒黄鸡,双爪当即趁势死死摁住黄鸡脖子。 黄鸡只来得及从喉咙中撕裂出一声哀鸣,就被黑鸡狠狠一嘴,啄穿了双眼,当场如同无头苍蝇,双翅胡乱扑地,怪叫挣扎,一败涂地。 “黑阎王胜!坊主杀一赔百!” 随着斗鸡场主事的小厮大喊出口,一众赌客瞬间喜笑颜开,狂呼庆喝,唯独最角落里,一个眼角两道刀疤,满脸胡茬的中年男子一副垂头丧气的样子。 这时,斜地里从喧嚷的人群中走出一个腰挎长刀的圆脸汉子,惦着手中的钱袋,一脸喜笑,走到刀疤胡茬汉子身旁,拍了拍汉子的肩膀,笑道:“哈哈,杨老三,昨日刚领的赏银此次又杀进去了吧,依我说呀,你还是别再赌了,你这人命中范煞,逢赌必输。” 得了圆脸汉子的戏笑,刀疤脸倒也不生气,摸了摸腰间瘪成一团王八壳的钱袋,皱起眉头,转而盯住圆脸汉子手中的钱袋,双眼放光。 又转头朝里间摇骰子的赌桌,开口道:“葛老二,再借我十两,待我那侄儿从江南追回大盗孙千,领了头银,尽数还你。” 说到这里,又往骰子桌上望了去,一副生恐错过赌局急不可耐的样子,接着道:“人人都说我烂命,逢赌必输,我就偏偏不信这个邪,昨夜梦中嗅到八月桂花香,又梦见自己抓了一手豹子,定是桂花在天有灵,托梦于我,今日将是我杨平翻身之日!” 圆脸汉子掂了掂手中钱袋,从中抓出一锭银子,笑道:“有你那侄儿在,我倒也不怕借钱与你有去无回,但我只是奉劝你一句,你还是别赌了,这种事,本就十赌九输,况且你这种烂命,无非白白送了银子,还不如咱哥俩到街上赵老四的狗肉摊上,舒舒服服喝上一壶新酿的屠苏,再喝一碗羊肉汤,嘿嘿,舒舒服服。” “你别管,银子会赔你便是了,老规矩,三分利。” 刀疤汉子一把夺过圆脸大汉手中的银锭,似饿狼扑兔般,冲向骰子赌桌。 “来来,下注下注,买大买小,买定离手啦!” 摇骰子的柜主正摇着手中的骰盅,骰子在盅内哐哐当当,谁也不知道接下来会开出什么。 “等等,我压豹子,十两纹银!” 刀疤脸的杨平一步冲到,就在柜主手中的骰盅扣到桌上之时,一把将手中银锭压到豹子投注位。 什么?这人谁呀,疯了吧,一整天都没开过豹子,这人竟然还敢买! 赌桌前一众赌客愣住了,待看清楚冲过来这人后,又哄堂大笑起来。 其中一个衣着荣贵的胖子指着杨平大笑道:“我道是谁,原来是逢赌必输的烂命杨,莫不是想发财想疯了?哈哈哈。” 摇骰子的柜主看清下注豹子的杨平,眉头一挑,眼中闪过一丝狡谑,倒也没有出言嘲讽,开口笑道:“爷儿好气魄,上元安康,来喽,开!” 随着柜主喊出这一声,众人瞬间眼巴巴地盯着柜主手中的骰盅,杨平更显得急切,喉结滚动,吞咽着喉中口水,屏住呼吸,大气都不敢出一个,双手紧紧抓着赌桌边角,只盯住骰盅,似单身汉盯着如花似玉的大闺女。 只见柜主抓着骰盅缓缓开盅。 “豹子!马来了,马来了!” 这时,喊声大响,喊话的却不是柜主,而是从富贵赌坊门口冒冒失失冲进来的一个腰挎长刀的汉子,横冲直撞,直跑进骰子桌前,一把抓住杨平的肩头,急声道:“豹子,快,马来了,你摊上大事啦!” “一三四,小!” 就在这时,柜主提开骰盅,开出一三四,八点,小。 走来的圆脸汉子对方才风风火火闯进来的汉子点了点头,拍拍杨平的肩膀,笑道:“就说你逢赌必输,走啦走啦,马来了,想是你前日里抓了他外戚,惹下大祸啦,就说姓马的抓不得!” 早已杀红眼的杨平哪里顾上其他,盯着赌桌上被柜主一手拢去的银锭,咬牙切齿,五指把桌角抓出五道印,一脸的不服气。 甩开圆脸葛老二的手,将腰间的长刀一把拍到赌桌上豹子押注处,从牙缝里挤出话来:“老子就是不信命,长安刀,继续压豹子!” “使不得,万万使不得,杨老三你不要命了!不良人佩长安刀,见刀如见人,失刀如失命,若是被头儿知晓,定不会饶你性命!开不得玩笑。” 葛老二急忙一手抓住桌上长刀,就要抽回来,却被柜主一把按住了手。 柜主盯着杨平淡淡一笑,开口:“三尺长安刀,刀是好刀,可惜不值钱,小店本小利薄,可不敢收抚安司的刀,但话说回来,人在江湖,走的便是个朋友交情,素闻万年县不良人,外号“花脸豹”的杨平杨三郎,向来仗义疏财,喜交朋友,许某在此便卖杨三郎一个面子,破例开一次档,此刀杨三爷收回,便让爷儿空押五十两,若杨三爷赢了,许某照赔,若输,分文不取,权当许某交了杨三爷这个朋友。” “还是豹子,开盘!” 杨平按住三尺长安刀,盯着柜主恶狠狠地喊道。 柜主淡然一笑,抓起骰盅,一把抄起骰子,将骰盅举过肩,左右各自摇骰,抡臂将骰盅狠狠砸到桌上,发出一声闷响。 一众赌客,连同圆脸葛老二和刚冲进来的汉子,紧紧盯着骰盅,柜主不慌不忙,慢慢将骰盅抽开,只见三只骰子皆是六点朝上。 “满天星星眨眼睛,六六六,大豹子!赔三番,合银一百五十两!” 柜主唱喝出口,从身后银盘中抓出三锭银闪闪的五十两大银,推到杨平身前。 “竟然!竟然开了豹子!这烂命杨逢赌必输,今日竟然就这么翻了身?” 先前出言嘲讽的胖子一脚难以置信的模样,砸巴着嘴,他实在无法相信嗜赌如命却逢赌必输的烂命杨竟然真的压中了豹子,但柜主推出来雪花花的三锭银子就摆在眼前,由不得他不信。 杨平抓起长安刀,只从赌桌上抓取一锭纹银,起身抱了一拳,朝柜主道:“杨某只是不信命,告辞!” 转头朝先前嘲讽他的那个胖子沉声道:“好赌之人本就不信命,若信命,何必赌?” 说完,连同圆脸葛老二还有另外那汉子,三人一起走出了富贵赌坊。 他不知道的是,在他走后,那个胖子也不信命,最后连家中新纳的小妾也输进了云容楼。 但杨平也根本不会关心这些,他们三人消失在富贵赌坊门口。 就在杨平三人离开不久,一个小厮疾跑到柜主身旁,附耳小声嘀咕了好一阵才要退去。 退了两步,复而转头一脸不解地问道:“请问柜主,那花脸豹就是个废人,长安城人尽皆知,为何柜主卖他如此天大的人情?” 许姓的柜主听此一问,眉头瞬间凝住,盯着小厮,杀机尽现,吓得小厮一缩脑袋,急忙抬手狠狠抽了自己一巴掌,求道:“小的多嘴,小的该死,求柜主大人大量。” 柜主冷冷发言:“滚下去吧,继续盯住那匹马,有消息及时禀报。什么不该说,什么不该问,我富贵赌坊讲的就是规矩两个字,若有下次,你的舌头就可以不要了。” 小厮如蒙大赦,逃也似的急急退下。 这时,柜主抬起头,看着早已失去杨平三人身影的赌坊门口,狡谑一笑。 将两锭五十两纹银收回银盘,自言自语道:“既然是把刀,终归是有用的,就看拿在谁手里,‘风火麒麟’?嘿嘿嘿。” 复而抓起骰盅,吆喝道:“来来,买大买小,买定离手啦!” 搏一搏,输了田地输老婆,拼一拼,就想铜钱变黄金。 人,总是不信命的,富贵赌坊的热闹依旧继续。 第二章:溜风马 从东市街到郭城北门,长长的三里长街,颜色款式各异的花灯摆在各家商铺店面上,似百花齐放。 街上人潮熙熙攘攘,摩肩擦踵,除却百万长安本地人口,充杂着许多外来观灯的人,其中不乏牵着骆驼,身着胡装的外邦来客。 鼎盛大唐,贞观盛世,每至上元节,宵禁解除,举城狂欢。 如此佳节,除却歌舞诗词比赛,最大的盛况在于万灯齐放,七彩斑斓,这吸引着天下所有人的心。 穿过长街,便是长安城最大的青楼,云容楼。 云想衣裳花想容,其内美人如云,有本地雍容华贵,有江南小家碧玉,也有外邦金发碧眼的异域风情。 杨平三人打云容楼下走过,若是往日,杨平像此刻这般身怀银子,定会举步迈进云容楼。 但现在,三人只顾着低头赶路,奔向抚安司。 抚安司,皇权特立,专职维护长安城治安,乃至大唐天下治安,善插暗桩,三教九流,耳目遍布天下,另职缉盗通捕。 内中多为战事幸存而又身怀劣迹者,或为商籍贱籍者,称不良人,其统帅头领者,是为不良帅。 抚安司内设班房,分别是天、地、玄三班,加之龙、虎、狮、豹四房,四房听凭三班调令,所有班房不良人,尽数听令于不良帅。 但由于当今不良帅袁天罡远在西域着手要事,抚安司内诸多不良人暂令抚安司司丞调遣。 此刻,抚安司豹字号大牢前,一个年约二十三四的青年,腰间斜挎墨鞘长刀,左手提着一个沉甸甸的黑布袋,右手抓住铁链,押着一名脸上血迹斑斑的虬髯大汉。 这青年浓眉大眼,身穿褐色劲衣,虽说不上有多俊秀,但也显得孔武坚毅,没有一般武者那种粗枝大叶之感,也没有一丝阴柔之气,寻常而不平庸。 而那大汉,双手已被铁链反绑,脖子上也套了枷锁,血迹斑斑的虬髯大脸上,铜铃般的双眼之中,凶光毕露。 走到大牢前,青年狠狠一脚,将狼狈不堪的大汉踢进牢房内。 “恭喜宿主杨易成功抓捕一名黄级大盗,获得三千赏善点,可兑换武技追风十三步,可兑换一甲子内力,可储存,兑换还是储存,请宿主进行选择。” 这时,青年人脑中响起温柔的女子声音,却是赏善罚恶系统的提示音。 青年名叫杨易,杨花似雪的杨,也是隋杨的杨,易,风萧萧兮易水寒的易。 杨易,万年县人士,十五岁随叔父入长安,本来专心治学,后来遭户部尚书长孙靖之子长孙无常带家仆于长安西市街上围殴,大病一场后,得其叔父引荐,加入抚安司供职,至今已有三年。 过了今日上元佳节,杨易就该年满二十四,他与叔父“花脸豹”杨平一样,都是抚安司豹字房的一名不良人,或者说,一名捕员,人称“风火麒麟”。 只因他自入抚安司以来,三年内,逢案必破,大小案件一百零六起,案犯尽数活抓归案,无一失手,无一逾期。 抚安司的人都说他像风火麒麟一样,只要被他盯住的案犯,哪怕逃到海角天涯,也无济于事。 而方才被他送进牢房内的汉子,名叫孙千,半月前在长安城外青竹林打劫兵部侍郎的外甥赵泰一家,犯下十五口人命大案,远逃江南,终被杨易追捕归案。 杨易紧紧地合上牢房大门,上了锁,这才拍了拍手,提起地上的黑布袋,按住腰间长刀,往大牢外走去。 “杨易,不想死就放了老子,老子背后有人,那个人你得罪不起!” 走到牢门口时,身后的牢房中就响起了孙千的嘶吼。 杨易摇头一笑,不以为意,直往抚安司大堂而去,似这样的恐吓,他在这三年里已不知听过多少次,早就习以为常。 抚安司大堂内,左右各立两列清一色的褐衣汉子,尽佩长刀。 大堂高坐之上,端坐着一个身穿紫袍的中年男子。 男子脚套宽头高筒羊皮靴,腰间挂着鱼袋,头戴一顶外裹黑纱的乌纱驴耳帽。 方脸,高眉,阔目,下巴一寸短须,唇上两撇浓须,乍一看,整个人不怒而威,官气凛凛。 此人,正是抚安司司丞,年方不惑的三品要员,魏浩。 但此刻大堂中的主角并不是魏浩,因为魏浩正小心翼翼地沏好一杯茶,递到堂桌另一边,与他临堂而坐那一个面如施粉的长脸矮胖太监面前。 “半月前,兵部侍郎外戚赵泰赵公子一案,嫌犯孙千可落网了?昨日兵部侍郎王大人上朝,圣人于朝堂之上倍加问切,今日又托咱家来询,魏大人若是此事都办不好,免不了要被圣人误会抚安司无能。” 矮胖太监接过茶杯,扯开嗓子问道,声音尖锐刺耳。 此人名为马力仕,是宫中圣人眼前的红人,虽只是一个太监,嘴里头说出来的话儿却远比许多朝堂要员还要管用得多,正是无权胜有权。 “豹字房三级捕员,不良人杨易拜见魏司丞!” 恰在这时,杨易进堂拜见,杨易并不识得马力仕,是故禀告出口时,话里无意中忽视了这位大太监。 这倒也不怪他年少不经事,只因他本就常年行走江湖缉捕盗匪,对于察言令色本就生疏,况且又没有见过马力仕。 但说者无意,听者有心,听到杨易的话,太监马力仕冷哼一声,重重地扣上茶杯盖子,发出一声脆响,把头偏向桌面上,板起马脸。 魏浩能做到抚安司司丞这样的三品高位,虽然因为抚安司特殊原因,不能位列朝堂,但也属于高官,可以面见圣人,当然是圆滑十分的人精,这一下已看出马力仕的不满。 当即猛拍案桌,怒斥道:“大胆杨易,区区三级捕员,尚未入品,见了马公公,为何不跪!” 什么?堂上这矮胖马脸太监就是红极一时的大太监马力仕?杨易这才知道,原来那人正是长安四匹马中的溜风马,太监马力仕,素以善于溜须拍马得名。 杨易心头猛然一凛,背生恶寒,倒不是畏惧马力仕权贵,而是想到自家叔父杨平。 杨易出发江南缉捕孙千之前,就听闻了叔父杨平接手平康坊一案的消息,平康坊的案子,其中主犯马啸风,正是这大太监马力仕的外戚。 纵然心中对此等阉人诸多厌恶,杨易还是抱刀拱手行礼道:“卑职刚从江南缉拿大盗孙千归案,连夜赶路,困乏眼花,未识得马公公,望马公公海涵。” 话虽如此,却不愿下跪行礼,堂堂七尺男儿躯,岂能跪拜没根的废驴。 “孙千拿住了?匪徒现在何处?从犯刘浪可有一并归案?” 听闻孙千归案,马力仕紧绷的脸轰然绽放,形如一朵烂漫野菊开花,已顾不上与杨易摆架子,急切问出话来,眼中尽是止不住的狂喜。 “主犯孙千生擒,已押进豹字牢房,从犯刘浪拒不受捕,已被小人当场击毙,匪徒首级在此。” 杨易松手一扔,手中沉甸甸的黑布袋落地,滚出一颗血淋淋的人头。 马力仕从桌旁站起,迈着螃蟹步,走到那颗人头前,用鞋尖挑了挑还瞪着眼的死人头,斜着眼下瞥,确认是刘浪的人头后,两只绿豆眼滴溜溜一转。 开口道:“好,大盗归案,咱家这就回宫向圣人报喜,这也算是圣人发兵高句丽前的大喜,魏司丞该记大功,恭喜恭喜。对了,听说抚安司近日破了平康坊的案子,主犯已经归案,不知可有此事?” 这马儿,果然是为那事而来!杨易闻声心头暗自寻思,正在打算如何为叔父周转。 就在此刻,魏浩从桌前起身,拱手道:“平康坊的案子另有诸多不明之处,嫌犯虽已缉拿归案,但恐其中另有冤屈,尚待抚安司进一步查明,请公公稍安静候。” 马力仕听言小眼一转,笑道:“如此,咱家便回宫复命去了。” 说完,出门坐上深红轿帘的梨木轿子,轿夫抬轿,在一队银甲羽盔的禁军护送下,往皇城行去。 正好遇上风风火火赶回抚安司的杨平三人,马力仕从轿子里发出一声冷哼,双方倒也没有纠缠,在杨平等人让道下,轿子继续前行离去。 “马走了,杨老三,恭喜你又躲过了一劫,晚上云容楼看灯,该你请客,哈哈哈。” 葛老二撞了一下杨平的肩膀,喜笑颜开,一旁的汉子也嬉皮笑脸道:“对极对极,杨老三,上元安康。” 但杨平的眼睛却已移到抚安司门口那匹全身如雪的白马上,大笑道:“一百零七,十五日恰好,不愧风火麒麟,我杨家好儿郎!” 他的话出口,葛老二两人这也将目光转回抚安司门口,齐声笑道:“原来是你家侄儿回来了,青竹林一案结案,恭喜恭喜,上元安康。” “上元安康。” 杨平也在心里默念了一声。 第三章:赏善点 抚安司内,魏浩吩咐人把匪徒刘浪首级收拾下去,上前拍了拍杨易肩头,笑道:“哈哈哈,不愧是我抚安司的神捕,杨捕员此番大功一件,长我抚安司威风,待本官上报刑部与大理寺,后续再与杨捕员论功行赏,暂且退下歇息,看过今夜上元花灯,本官另有要事相托。” 杨易抱刀行礼,道:“多谢司丞,此案嫌犯虽已归案,但卑职在追捕孙千时,从他身上寻获此物,只怕此案背后另有大案。” 说着,从腰间布囊掏出一枚紫金令牌,递给魏浩。 魏浩接过令牌,入手一看,只见令牌上雕有云图,中间刻着一个狼头,狼头下有一“承”字,瞬间眉头一挑一皱,原本嬉笑欢颜的脸,凝成了青铁,将令牌放进胸前衣侧。 脸面上的凝重这才一哄而散,抬起头对杨易笑道:“上元佳节,杨捕员连日风尘,退下洗漱歇息,晚间只管登云容楼赏花灯,好好看看咱大唐的盛世繁华,一洗连日风尘,本官本想做东,可惜今日长安人多,恐有宵小闹事,扫我大唐颜面,本官身负护察城中安危重任,不能为杨捕员接风洗尘了。” “喏,卑职告退。” 先前吃过溜风马的亏,杨易多了个心眼,这次从魏浩脸上的风云变化已窥得些许端倪。 很显然,魏浩隐忍不发,那条铁牌的背后必有隐情,但魏浩既然不说,自然有他的苦衷和顾虑。 杨易不傻,面对魏浩如此搪塞,虽知魏浩有意敷衍,却并未当堂出言质询,拱手回礼,就要退出抚安司大堂。 “端是风火麒麟,短短三年,便要荣升捕侯,想我张宝入抚安司已有十年,却还只是二级捕员,真是人比人气死人啊。” “张宝你可别絮叨了,这杨易不知哪里学来的天大能耐,大小案件一白零七起,无一不是如期破案,真是盗匪们的活阎王。” “哼,依我看来,他杨易年纪轻轻,何德何能,不过是有些狗屎运罢了,你们也不瞧瞧,花脸豹那废物能教出来什么好货色。” “对极,若非袁帅远在西域,抚安司岂容他杨易一个贱籍鄙民猖狂。”...... 杨易刚出抚安司大堂,大堂内一众抚安司的捕员们就议论纷纷,大多是嫉妒羡慕的言论,也掺杂了几道不屑的声音。 唯独左排靠前一个方脸鹰钩鼻汉子一言不发,铁青着脸。 此人名叫吴亮,是抚安司豹字号牢房的班头,当前是一级捕侯,算是杨易的顶头上司。 杨易出了大堂,天日已近酉时,夕阳晚照。 刚要走出抚安司,回家好好洗漱一番,正好碰上入门而来的杨平三人,叔侄二人好一阵寒暄,自不用说,与葛老二两人客套几句,约下戌时云容楼赏灯,叔侄二人打道回府。 ...... 抚安司北面,与云容楼遥遥相对,有一处红墙宅子,宅子内亭台楼榭,颇具江南园林趣味。 府宅无名,左邻右舍只知宅院主人姓李,鲜有见到其人出宅,宅内偶有传出丝竹管乐之声,时日久了,人们便擅自给这宅院取了个名字,叫作丝竹居。 说来也怪,如此一座宅院,长安各级府衙却对此不闻不问,似乎颇为忌惮此间主人,官兵也不曾来此盘询,倒是常见朝中显贵登此宅门。 此刻,丝竹居内,伴在池子边的亭子中,丝竹居年轻的主人一身洁白如雪的道衣,盘膝而坐,身前一方古琴,左右各立一个如花似玉的婢女。 在其对面,一个须发皆白的老者亦盘起而坐,手中捧着一只玲珑茶杯。 “魏某彼时梦斩泾河老龙,夺其龙珠龙元,为圣人续阳寿,已触天机,前日夜观天象,已知自己命不久矣,天机难测,大道自然,大唐往后,还需道友多挂怀。” 老者放下手中茶杯,重重地叹出一口气,微风拂来,掠起他满头银丝荡漾,在夕阳余晖洒染下,像即将随风而去的季末芦苇,有心无力。 年轻的白衣李姓道人轻轻拨动一根琴弦,盯着自称魏某的老者那深陷的眼窝,突然洒脱一笑。 缓缓道:“魏先生看这夕阳,辉煌灿烂,依旧可以窥见午时雄姿,纵然落下,明日亦会冉冉升起。” 老者听言皱了一下眉,起身拱手道:“但愿吧,天色已晚,迟了恐怕错过灯市盛景,魏某告辞。” “先生还未听曲,莫非李某的《高山流水》比不上长安灯市?” 魏姓老者愣了一下,突然一笑,开口道:“方才,魏某已识道友弦外之音,唉,李家人的天下,终归要李家人来守,大道自然,该当自然。” 老者转身洒然而走,出了宅院,离去的背影,已没有来时的蹒跚。 自老者走后,不多时,宅子门口冲进来一人,跪拜在白衣道人前,禀道:“报主人,杨易已从江南将盗匪孙千缉拿归案,此次大功一件,恐怕明日魏司丞便会将他升为一级捕侯,入列玄班,取代小人在豹子号大牢的位置。” 此人说话时,将头埋得很低,但脸上的鹰钩鼻还是极为醒目,正是方脸鹰钩鼻的吴亮。 白衣道人随意一摆手,淡然道:“三年布局,三年等待,刀锋已经露芒,该见血了,你退下吧,上元安康。” “喏,上...上元安...安康!” 吴亮听到李姓白衣道人的话,瞬间面色煞白,额头沁出细汗,战战兢兢地回了一句“上元安康”,屈膝退下。 与此同时,富贵赌坊内,先前摇骰的柜主走到后院,将一只信鸽抛飞出去。 鸽子升空,拍着翅膀,向大明宫的方向消失而去。 城西,靠近西市平康坊,一座破落的小院中,杨易早已洗漱完毕,捧了一摞干草,扔进马槽中。 他最心爱的座驾,白马塞上雪,正低头咀嚼草料。 杨易就院中石凳坐下,解下腰间三尺长安刀,仔细擦拭,一旁的杨平一脸乐呵,斜躺在藤椅上摇晃。 “系统提示!赏善点即将过期,兑换或者储存?请宿主进行选择!” 杨易刚把长安刀插回刀鞘中,脑中突然响起系统温柔的萝莉音。 其实,此杨易已非彼杨易,真正的杨易,或者说原本生活在大唐的那个杨易,早在三年前于西市街上被长孙无常活活打死。 现在的杨易,本是二十一世纪K城一名普普通通的中文系大学生,周末晚上与舍友去烧烤街撸串时,说来也该他倒霉,正好遇到两帮地痞流氓打群架。 当时,杨易和舍友已各自放空一打冰啤,脑袋正晕晕乎乎呢,就在那时,其中一伙领头叫作乌鸦的流氓,一言不合就掀翻桌子,两伙人迅速打了起来。 城门失火,殃及池鱼,早就喝得晕晕乎乎的杨易二人,躲闪已来不及。 也不知道是哪个地痞流氓出的手,杨易只觉脑门剧痛,双耳听见玻璃瓶在自己脑门上碎裂的声音,当场就倒了下去。 再醒来时,已在大唐长安西市街上被一伙人拳打脚踢,在目睹了一出令他刻骨铭心的事情后,很快又被揍得昏厥过去。 幸好后来抚安司的人马及时赶到,救下了他,不然,又得再死一次。 养伤的日子里,杨易在叔父阳平的口中,逐渐明白并且接受了自己已经穿越大唐贞观的事实。 最重要的是,他发现自己获得了一个名为“赏善罚恶”的系统。 每做一件善事,或者抓捕一名穷凶极恶之徒,都会获得系统奖励,系统奖励的方式是赏善点,赏善点的多少与所做的善事大小有关,比如抓了个偷鸡摸狗的小毛贼,顶多就获得五点赏善点,而像先前杨易抓了大盗孙千,就获得了三千赏善点。 赏善点用来兑换系统出现的各类武功秘籍,或者兑换内力,当前,系统内每一本秘籍值三千赏善点,而三千赏善点又可兑换一甲子内力。 赏善点也可以储存,当宿主储存的赏善点达到十万点时,系统会自动升级,其中可兑换的奖品会全面更新解锁,同时,宿主将获得一次抽奖机会。 系统一共分为五阶,当前是第一阶段,当其进阶到最高等级,将会出现惊天的变化! 这三年以来,杨易大大小小破案一百零六宗,储存的赏善点已达到九万七千点,其余赏善点用来兑换过三个甲子内力,三本武学秘籍。 今日在牢房之时,杨易之所以不急于兑换赏善点,正是因为加上这一次的三千赏善点,系统正好可以升级。 当然,赏善点是有时间限制的,当宿主获得赏善点时,若在五个时辰内不作出选择,所获得的赏善点便会清空。 同时,系统亦有惩罚机制,宿主每做一件坏事,都会克扣赏善点,克扣大小与事态的严重性成正比。 “林芝琳,将赏善点储存。” 杨易斩钉截铁地对系统下了命令,因为这系统声音实在太嗲了,杨易便给她取了个名字,叫作林芝琳。 作出决定之后,杨易心中全是期待,犹如一个等待洞房花烛的新郎官,他等这一天,已等了三年! 当初获得系统时,他就已经打定主意,尽量储存赏善点,帮助系统升级,因为三年前他已被系统告知,想要回到二十一世纪,必须让系统升到最高等级。 大唐虽好,终归是他乡呀,既然看到了归家的希望,杨易怎会放弃!在保证当下可以生存下去的情况下,当然全力以赴。 “储存已完成,当前系统储存赏善点已达到十万点,系统即将自动升级。” 不多会儿,林芝琳的声音再次响起。 “系统升级已完成,宿主获得一次抽奖机会,抽奖机会可储存,储存或者立即抽奖,请宿主选择。” 储存还是抽奖呢?杨易这下子犯了难,算了,抽奖吧,看看自己的第一次到底刺不刺激! “立即抽奖。” 杨易对林芝琳下了命令。 第四章:一个蛋 系统即将抽奖,杨易生恐被杨平察觉端倪,急忙走进自己那遍地书籍的房间中,他平时没有公务闲暇时,就爱躲在此间看书。 一来是因为原来的杨易本就是嗜书如命的书呆子,二来,现在的杨易也想通过阅读,更加了解大唐的文化。 同时,大唐诗文鼎盛,不通诗文者,是会被人低看一筹的。 “抽奖模式开始,叮!恭喜宿主获得三等奖,武学秘籍《葵花宝典》。” ??? 刚走进房间,满怀期待的杨易便听到系统林芝琳发出声音,瞬间就凌乱在原地。 葵花宝典!欲练此功,必先自宫? 三年十万赏善点,与多少穷凶极恶之徒厮杀,在刀光剑影的生死边缘以命搏来的抽奖机会,就换来这个?就为了挥刀证道,自断男儿英雄根? 瓢了个瓢的无良系统! “系统全面升级成功,额外奖励宿主一个蛋,请宿主再接再厉,嘤嘤嘤。” 郁闷的杨易正要破口大骂,突然又听到林芝琳的声音,这下子,更加郁闷了。 系统奖励一个蛋! 天杀的系统真会玩,自己辛辛苦苦费尽三年功夫,换来个《葵花宝典》,不正是形同枉费无用的一个蛋么! 而且,自己若是练了葵花宝典,这个蛋马上也要碎了! “瓢了个瓢的,还嘤嘤嘤,去你熊姥姥的蛋!” 实在太气人了,杨易终于忍受不住,淬出一口浓痰,系统奖励的葵花宝典和那个蛋也也从他袖口滑到手中。 盯着青色书封,黑墨古篆书名的《葵花宝典》,郁闷至极的杨易突然有了一丝好奇,这葵花宝典会不会与自己在二十一世纪所听闻的那一本有所不同? 怀着好奇心,杨易翻看葵花宝典第一页,只一眼,瞬间又无语了。 只见第一页上寥寥数字,写的并不是“欲练此功,必先自宫”。 而是句令杨易只想仰天长啸,吐血三天的话:小葵花妈妈课堂开课了。 这,这是个什么蛇皮瓜皮! 郁闷归郁闷,冷静下来的杨易反而觉得有些侥幸,好歹这不是“欲练此功必先自宫”呀。 既然和自己预料的那个葵花宝典不一样,说不定会是什么了不起的功法秘籍呢,毕竟是系统抽奖抽到的,应该不会差到哪里去。 于是,杨易心中又升起了希望和期待,随手翻开第二页。 然后,然后就又傻眼了! “欲练此功,必先自宫。” 这一次,杨易看得明明白白,一字不差! 经历过之前的三两次郁闷,这次杨易反而没有那么激动,直接把秘籍翻到最后一页,查看是否有“若不自宫,亦能成功”的字眼。 令他失望的是,仔细查阅之后,发现并无此言。 唉,这就是个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可惜,先放着吧。 杨易把葵花宝典扔进随身物囊里,他当然不会傻到为了练这劳什子葵花宝典而挥刀自宫。 转头又看自己方才放在一旁的那个蛋。 蛋倒不是混蛋,相反,还长得颇为好看,拳头大小,鹅蛋形状,蛋壳七彩斑斓,看不出到底是什么物种的蛋。 抓在手里,格外沉重,约有十来斤,弯指去轻轻敲了敲蛋壳,手指如同敲在沉铁上,坚硬十分,杨易于是又把这七彩蛋双手捧到耳边上下摇晃,却听不得其内有何异常声响。 折腾了好一会儿,一无所获,杨易只好作罢,打定心思决定以后再慢慢研究这七彩蛋。 用黑色布囊把这七彩蛋装了起来,随意扔到床上,走出房间,合上房门。 此时,暮色苍苍,已近戌时,距离长安上元佳节放灯已不过半刻。 说起长安的上元灯市,可是普天同庆的盛典。 今岁比起往年还要更加热闹许多,只因今岁既是当今大唐第一相丞魏征魏玄成的花甲大庆,又恰逢东宫太子李承乾及冠大喜。 自贞观以来,大唐四海昌平,国泰民安,至今十七个年头,外邦来贺,域外藩人纷纷来朝,整个大唐空前鼎盛。 这出于当今大明宫的太宗圣人雄才伟略,也得益于首相魏征有谏臣风骨,是督策圣人时刻保持为民之心最为贤能的铜镜。 是故,不仅太宗对魏征信任有加,大唐子民亦对魏玄成敬仰诵德。 魏玄成六十大寿可算是举国同庆,再者还有太子李承乾的及冠之礼,今岁的上元花灯自然比往年要隆重许多,杨易也对今夜花灯格外向往。 杨平已从藤椅上起身,看着杨易从房门走出,突然皱起眉头走到杨易身前,从怀中掏出了一块锈迹斑斑的铁片,递到杨易手中。 哽咽着道:“易儿有志,长我杨家儿郎威风,乃父泉下有知,当慰九怀。” 这铁片锈迹斑斑,不知道岁月在它身上洗刷了多少个春夏秋冬,但还是能辨认出来,这是从兵甲上剥离出来的一片,上面甚至还能看出些许血迹,浇在铁锈上,尽管已不见当年殷红。 杨易接过铁片,郑重地收到衣襟内侧,贴身放好。 他当然知道这铁片是何物,因为杨平每次喝醉时,常常抱着那铁片掩面涕流。 这,是属于杨易的父亲,杨铮战衣上的甲片!陇西军的银甲。 收下甲片,杨易咬紧腮帮,一字一句把话磨出口:“叔父放心,昔,勾践卧薪尝胆十八载,我杨易生在杨家,定带吴钩,长孙靖那狗贼的命我会去取,长孙无常那小儿的首级,我也会亲手割下!” “好,好,好!好男儿不忘当年辱,大丈夫铭记故人仇,易儿有此心志,颇具乃父旧日风骨,不枉我当初西市街上受那胯下之辱。” 杨平一连说了三个好,话到最后,已泣不成声,脸庞上的那条刀疤从狰狞变成了沧桑。 杨易见此,双眼泛红,止不住梗咽,想起了三年前长安西市街上,叔叔杨平向户部尚书之子长孙无常跪地求饶,从长孙无常胯下钻过,保住自己性命的事。 叔父杨平,自那以后,从抚安司最为得力的捕员变成一蹶不振,终日只会吃喝嫖赌的无能不良人。 日日受人白眼,遭人唾弃,背上了废物辱名,除却三两个至交,身边亲友纷纷如避苍蝇。 没办法,空前鼎盛的贞观大唐,名声最为重要。 每每念及于此,杨易心头就在滴血。 杨平抹开眼角的湿润,突然破涕而笑,道:“今日大喜,你我叔侄二人当开怀,上元安康。” “上元安康。” 盯着杨平两鬓三两根斑白,杨易也定了定神,强忍住鼻尖的酸涩,破涕为笑。 但心里却已打定了主意,过了今夜上元,明日定要好好撬开孙千的嘴。 那孙千原在长安是西市街白虎帮的帮主,白虎帮向来胡作非为,欺行霸市,专收西市街大小商铺的保护费,后来不知为何,竟然犯下了青竹林大案。 据传,白虎帮背后的靠山正是长孙无常,若是撬开孙千的嘴,说不定,会得到扳倒长孙靖的把柄。 “走吧,登云容楼,与葛老二约好的时辰就快要到了,今夜长安多娇,也不知这样的繁华还能再看几年。” 杨平拍了拍杨易的肩头,叔侄二人相视一笑,出了门。 第五章:曼陀罗 你若是看过长安上元的灯市,此生必定再也无心世间其它的万紫千红。 尤其站在云容楼上,一眼望去,郭城、皇城和宫城、禁苑、各大小坊市,大明宫外至玄武门,宫城皇城相接,城楼林立,气派恢弘。 皇城朱雀门高大耸立,往外,西至开远门、金光门、延平门,东至通化门、春明门、延兴门,南面安化门、明德门、启夏门与北起朱雀门遥遥相对,每一道城门,每一户人家,尽挂花灯,翠红缤纷,如星芒万点,如锦簇千千。 整座长安城浸泡在如虹灯霞内,人声鼎沸,街上人潮如蚁,行人、观灯的看客,商铺摊贩、男女老幼,或着唐衣,或穿胡服,脸上都洋溢着身为大唐子民的无比自豪。 有牵着骆驼的西域外番,有戴着面具跳傩戏的唱班,成群结队卖弄诗文的士子,下轿赏灯的大家闺秀,仆从成群的王孙贵族...... 拥挤,已难寻立锥之地。 但现在还不是长安最美的时刻,因为距离戌时放灯还有一刻时间。 这也不是长安城今夜最耀眼的地方,长安今夜最耀眼的当属镜明台。 明镜台,与云容楼相对而立,但比云容楼可要高得太多太多,直逾千尺。 耗时三年,倾尽长安百万人口三年税赋,工部、兵部合力,另征役夫两万余,千尺高台平地起,圣人亲自提笔“镜明台”,寓意当朝首相魏玄成为大唐呕心沥血数十载,仿如大唐贞观盛世的明镜。 合为今夜与祝贺魏玄成花甲大寿而建,也为太子李承乾及冠同庆。 今夜镜明台,不仅有歌舞戏唱,有诗文比赛,有异域杂耍淫巧表演,更有九灵山玄真宫天师霄云子为太宗与魏征和太子而造的十七盏仙灯齐放。 与之一样是重头戏还有云霄子的师弟,天下第一药神孙思邈,进献两粒元极仙丹,传闻,此丹有长生不老之灵。 云容楼虽然没有镜明台那般气派,但喧闹繁华之气,比起镜明台也不逊色多少,镜明台虽好,但能登镜明台者,无一不是达官显贵。 平头百姓或者像杨易这等小吏,是万万不能靠近的,凡近镜明台十步者,格杀勿论,这是太宗早就对护卫在镜明台四周,里三层外三层的羽林军下过的圣旨皇令。 但这丝毫没有阻碍百姓们观台赏灯的热情,隔着全副武装的羽林军,赏灯人潮早已密密麻麻,似层层蚁浪。 不过,也有无数人选择了云容楼。 十六层云容楼,身处二楼以上,除却高墙阻挡的皇城、宫城,尽览长安风采,是除了镜明台以外,今夜赏灯的绝佳地点。 杨易和杨平叔侄俩已在六楼落了座,是倚楼凭栏的好位子。 为此,杨易已掏光了三年来的存银二百两,又搭上杨平今日在赌坊赢来的五十两,但叔侄二人都觉得值。 毕竟,似今岁上元这样的盛况,从前没有,往后,恐怕也再难遇到。 楼层的中心,是一方歌舞台,其上已有歌女咿呀,但今晚,纵使你的歌喉比起百灵黄莺还要悦耳,你也不会抓到任何人的眼球,因为,今晚的主角是满城花灯,是镜明台! 环绕着歌舞台四散开来,是一桌桌登楼赏灯的客人,杨易举眼扫视一圈,发现此间楼层多是读书人打扮的秀才士子。 想了想,倒也觉得正常,似今晚这般光景,有钱的定登高层去了,正所谓人往高处走。 没钱的还不如游街赏灯,或到镜明台前观望。 这第六层,处在一个不上不下的位置,正是这些高不成低不就的穷酸们最佳选择之地。 酒食早已上了桌,酒是最好的屠苏,壶是崭新的白瓷酒壶。 屠苏酒壶旁,还有一樽鎏金铜壶,杨易只看一眼,就知道壶里装的定是番商运卖到长安来的葡萄酒。 当今大唐,番邦行商昌盛,这样的酒,除开价钱贵了些,算不得稀奇。 酒杯皆是清一色的玲珑夜光杯,“葡萄美酒夜光杯”,是云容楼一贯的手笔,彰显它的气派。 菜分十八碟,尽是云容楼最拿手的好菜,杨易看了一眼,心头对自己花出去的银子顿觉物有所值。 又等了半刻时辰,却依旧不见葛老二的身影,杨易有些不耐烦,但碍于叔叔做东,那葛老二是客,也不好与叔叔言明先行动筷,以免失了礼数。 正百无聊赖之际,忽听歌台上的琴声变成琵琶声,铛啷啷,声声急弦,如刀似剑,声声催心,弦弦肃杀。 琵琶声入耳,杨易心头一跳,如此良辰美景,台上弦音为何层层杀心,好不煞风景,不由抬起头,仔细观详台上拨弦之人。 却是一女子,戴着白纱面罩,看不见其容貌,只一双星星一般闪亮的蓝色眼睛熠熠生辉遗露在外,这样的眼睛,瞬间就抓住了杨易的心魄。 这是一个番邦女子! 似乎察觉到杨易正盯着她看,那女子骤然眨了眨双眼,琵琶声戛然而止。 从始至终,三五声杀弦,未成曲调,倒像是奏曲前拨弦试音罢了。 果然,片刻之间,那女子手指飞舞,奏起了“阳春白雪”。 “瓢了个瓢的,葛老二那破落汉在搞什么!” 杨平终归是等得不耐烦了,对着空气臭骂一声,顾自倒起了酒,将琥珀色的葡萄美酒注满两只酒杯,推了一杯到杨易身前,自己举起手中酒杯仰头一饮而尽。 “戌时已到,放长安灯!圣上万福,寿与天齐!”...... 就在这时,镜明台传来太监们一声尖锐的信号嗓,紧接着,同样的喊话声层层传递,一瞬间,传遍全城。 随即鼓声喧天,大唐典庆专属牛角号声顿起,鼓声没落五下,号角接响九声,属意九五之尊。 与此同时,楼层内变得鸦雀无声,每一双眼睛皆尽盯望镜明台方向,杨易也是如此。 “杨老三,杨老三,大事不好啦,快,司丞传令,抚安司所有捕员捕侯立即回司,出大事了!” 就在这时,蹬蹬蹬的脚步声慌乱上楼,圆脸葛老二的身影冒冒失失地冲上楼层,手里举着令牌,口中喊着话,圆脸之上的额头已大汗淋漓。 杨平见此,不以为意地笑道:“葛老二你也是不惑之年的汉子了,怎像孩子一般风风火火,到底出了何事?” “此刻十万火急,废话少说,快!” 葛老二却无心与他在嘴皮上角力,转身便飞步下楼。 “可惜了,长安这样的灯市,这下子是看不成咯,往后,也许再也见不着咯。” 杨平与杨易但看葛老二方才神情,知晓事情非同小可,不敢怠慢,杨平叹了声气,二人抓起桌旁各自的长安刀,追着葛老二的身影就要下楼而去。 路过歌舞台时,杨易突然嗅到一股奇异的花香。 花,是曼陀罗花。 产自西域,花开处必有毒蛇蛰伏的曼陀罗花,一片花瓣的毒液便可取百余人命的曼陀罗花。 杨易吸了吸鼻尖,顺着花香飘来处一看,正是那歌舞台上怀抱琵琶的歌女。 这一眼,杨易看到了歌女掌背上的刺青,那是一朵紫色曼陀罗花。 第六章:花灯夜 曼陀罗花产于西域,在中土大唐十分罕见,此女一双碧眼,本就是西域人的特征,身上会有曼陀罗花香倒也说得过去,令人不解的是,竟然会有人喜欢这种剧毒之花。 但最令杨易比较好奇的,是那女子手背上的刺青,这让他想起了青竹林一案的案犯之一,那已经被他斩下首级的刘浪。 杨易现在还记得自己在江南花溪镇斩杀刘浪时,清楚地看到刘浪手背上,也有着同这女子一模一样的刺青。 虽然心生疑窦,但此刻抚安司有急事,杨易顾不上去盘询那女子,略微瞥了两眼那琵琶女,就拔足随杨平下楼。 下得云容楼时,街上人山人海,难以插足,杨易二人正寻思如何挤出一条道来,便听得镜明台方向鼓点如豆雨。 然后大太监马力仕的声音便响了起来:“圣人登台,四海贺,放仙灯,普天同庆,上元安康!” 随即,北面大明宫方向紫光大作,杨易站在人群,举头而望,只见一团紫光从大明宫前缓缓升起,紧接着,又是一团紫光,如此一连升起十六团,仿似十六颗最亮紫色星星,将长安满城映得紫亮,如蚁的人潮皆尽沐浴在这紫霞光芒里。 这一刻,无论你是贫是富,不管你是达官显贵,或是平头百姓,哪怕你恶迹斑斑,在这团团紫光之下,再不区分你我。 沐浴在紫光之下,杨平抱着刀,闭上了双眼,叹道:“长安,真让人留恋,多看一眼便是贪婪。” 听到叔父的话,杨易心中也已经起了波澜,这样的贞观长安,果真拢集了天下人的梦想。 长安!长安! 城中瞬间山呼海啸,每一声,都喊出了他们身为长安人的骄傲,喊出他们身为大唐子民的自豪,外来的番邦胡人,则喊出了他们千里迢迢来到长安,终于不虚此行的喜悦。 就在这时,一道人影从内城大明宫处飘飘而起,如同背升双翼,踩在一团紫光上,踏风扶摇而上,原本山呼海啸的人群,瞬间变得鸦雀无声,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举头而望。 踩着紫色光团升空的人影终于停住,已与先前的十六团紫光齐高,笛声骤然响起,曲调轻快悠扬,十六团紫光将踩在第十七团紫光上的吹笛人,围成一圈,众星拱月般,从大明宫向镜明台飘飘而来。 好一派紫气东来的奇观! 越来越近,光团上吹笛人的模样也越发清晰起来,却是一个身穿鹤衣,须发皆白如雪的老道。 这老道中等身材,长须垂至胸口,手上贴唇吹奏的是一支碧玉笛子,而他脚下所踩着的,以及围绕在其四周的十七团紫光,原来却是十七盏半人来高的绢皮彩灯。 原来,这便是终南玄真宫为今岁上元准备的仙灯! “终南九灵山玄真宫的天师霄云子端是厉害,竟有此般通天彻地之能,凌空御驱十七盏仙灯并行!” 杨平砸巴着嘴,讶叹不已,他活了四十几个年头,哪里曾见过这样的奇观! 又何止单单是他,此刻城中万万人,谁又不是第一次见到这等奇观!皆尽目瞪口呆,已忘了鼓掌叫好。 不过,杨易身为从二十一世纪过来的人,心头虽然也感到震撼十分,但总不至于讶然无神,毕竟,他也是见过热气球的人。 那老道御灯而行,看似玄虚非常,实则和孔明灯的原理一样。 杨易感到诧异的是,这老道到底是怎么懂得这些原理,又是用了什么古怪燃料,更让杨易想不通的是,老道到底是怎么控制这些彩灯的飞行轨迹的。 杨易还在寻思,紫色彩灯与老道已飘到镜明台前,突然,空中老道的笛音一转,调子猛然升高,发出一声似鹤非鹤的嘶鸣,进而笛音又转,忽如百灵,忽如黄莺,忽如丝雀......竟然是一曲百鸟朝凤! 待尾音落定,老道踩着灯笼急急落向地面,将笛子一收,沉声喊道:“贞观十七载,岁岁有长安,圣上明德!第一盏,富贵长安,仙女撒花!” 长安二字出口,老道甩袖一挥,环绕周身半空的紫色灯笼缓缓升向镜明台高处,台上文武百官目睹紫灯升空,全都把心提到了嗓子眼,期待接下来到底会有怎样的奇观。 毕竟,镜明台最高层上,此刻可是坐着赏灯的圣人。 灯笼升到镜明台最高点,开始旋转起来。 “月出啦,月初啦!” 这时,不知镜明台前的人群中,谁先喊了一嗓,众人把目光从空中的紫灯移开,回头朝东边天际一看,只见一轮又大又圆的明月露出山头。 “嫦娥!嫦娥!” 人群中又是一道声音,杨易觅声一看,喊出话的那个人离自己并不算远,是个高大汉子,正举手指着镜明台上空的紫灯。 众人听到汉子这一句话,纷纷把将光收了回来,顺着汉子所指而望,只见空中旋转的紫光中,一道白影正偏偏起舞,势欲从灯笼中飞出。 忽然,白影消失不见,灯笼碎裂,道道紫光轰然而散,紫光中心,飞出片片红色花瓣,纷落如雨,挥挥洒洒。 好! 台下,掌声与叫好声瞬间喧天而起。 “好!” 杨易伸手捻住一片飘落至身前的深红花瓣,终于也忍不住叫出一声。 牡丹深红,国色天香,花中极品。 与杨易一样,镜明台上台下,数万人纷纷出手接住纷落而下的牡丹花瓣,这下子,场面更加火爆,人潮变得愈发拥挤起来,杨平与杨易要想寻路赶回抚安司,更是难上加难。 “不对,有瑕疵,花香不对,曼陀罗!” 杨易把手指凑到鼻尖一嗅,眉头瞬间皱了起来,急忙拍住杨平,喊出口来,弄得杨平一脸疑问之色。 杨易见此,只好解释道:“请叔父仔细嗅察,花瓣明明是牡丹,为何其中掺杂着曼陀罗花香,事有蹊跷,只怕此间有诈!” 杨平听此也把花瓣凑到鼻尖深吸而嗅,点了点头,脸上却是一副不以为然的神态,笑道:“确有曼陀花香,但又如何,曼陀罗花虽有些毒性,但却只是些不碍事的小毒,只对蜂蝶有驱赶之效,不足为提。” 杨易一寻思,也觉得杨平说得有道理,微微一笑,开口道:“叔父说得倒也在理,是侄儿多虑了,抚安司事急,咱们不能再耽搁了,以免司丞动怒,走吧。” 说完,已顾不上再看镜明台接下来会有些什么稀奇表演,从怀中掏出几枚铜钱,朝左侧上空一抛,大喊道:“上元安康,天公赐福,掉钱啦!” 人群被他这莫名其妙一喝,先是一愣,随即被铜钱砸中的一个汉子惊喜而叫:“天公赐福,真掉钱了,老子抢到了,哈哈哈,今岁定是我王麻子翻身的年头,黄老四,看你还怎么跟老子抢,隔壁田寡妇家的闺女田秀儿,必定是我王麻子的人!” 随着这王麻子破锣一般的嗓子大笑狂言,人群炸开了锅,蜂拥而上,正好开出了一条缝,杨易见机当前而冲,杨平随后,横冲直撞,赶往抚安司奔去。 哪里还管得上身后是否会发生踩踏事故。 “宿主无故引起纷争,有踩踏死伤隐患,违反赏善罚恶规定,扣除宿主五百点赏善点,扣除完成,宿主当前已无可使用赏善点。” 刚挤出人群的杨易还来不及喘一口气,就听到林芝琳的萝莉音提示。 但也顾不了那么多了,赏善点没了可以再积累,现在最要紧的是孙千怎么会无缘无故在抚安司死了,这其中,会不会是长孙靖让人动了手脚? 杨易这般想着,脚下又加快了速度,不一会儿,终于来到抚安司门前。 圆脸葛老二正挎着长安刀和另外一个汉子把守在抚安司门口,眼见杨易叔侄到来,急声喊道:“杨老三,你可愁死我了,马啸风也死了!快,再不去牢房里看看,你的小命明天恐怕就要折在马腿上了!” 来不及问葛老二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杨易抢出一步,直奔豹字号劳房。 豹字号大牢里,魏浩铁青着脸,身旁两个捕员垂着头,似做了什么亏心事一般。 这两人,一个名叫郝建,另一个叫尹荡,是表兄弟俩,都是豹字号的捕员,也是今晚豹字号牢房的当值。 牢房地面上躺着孙千的尸体,与杨易刚把他押进牢房时一样,唯一不同的只是当时他是竖着走进来的,而此刻,已是横着躺在地上。 孙千的尸体旁边,抚安司的专职仵作,身形枯瘦,留着两撇老鼠须的马发春,正用一根银针给尸体验毒。 这马发春正是长安城四匹马之一,人称阴风马。 只因凡是要与他打交道的,无一不是冰冷的尸体,坊间戏言:抚安司的马发春便是阴间专职锁魂勾魄的牛头马面二使者里,那匹勾魂马。 故此,得“阴风马”的诨号。 但见杨易走进牢房,魏浩一言不发,脸色变得愈凝重铁青,两条眉毛拧成了一团。 “死者孙千,男,三十一岁,长安县人,系半个月前青竹林大案主犯。 死亡时间:戌时一刻。 尸体无伤痕,无钝器敲击迹象,无绳勒痕迹,无中毒迹象,初步勘验,死者系自然死亡。” 马发春拔出银针,起身拱手弯腰对魏浩禀报。 “不可能!” 不等魏浩开口,杨易一步冲到孙千的尸体前。 魏浩见此,紧皱的眉头上,眼角猛然一跳一松,破口骂道:“放肆!” 杨易这才意识到自己方才记挂着孙千牵扯到长孙靖,心急之下却失了礼数,当即抱刀拱手向魏浩行礼,道:“卑职放心心急,请大人海涵,这孙千断然不可能自然死亡,定是有人做了手脚!” 此话一出,一旁的马发春瞬间就不乐意了,抖袖一甩,长长的马脸瞬间摆了起来,冷言道:“哼,杨捕员这是在怀疑马某学艺不精?那请杨捕员自行勘验罢!” 没想到自己的言语在无形中已得罪了人,眼见马发春动了气,杨易心中有些无奈。 但已顾不上与马发春解释,这孙千死得蹊跷,两个时辰前还生龙活虎的人,怎么可能说死就死呢! 随意探出手指,凑到孙千鼻尖下,想要掰开孙千的口鼻看看是否是中毒致死。 突然心头没来由地一跳,却见孙千腹部鼓起一指头大小的肉团,似有什么虫子正在孙千的腹中觉醒,紧接着,一团又一团一模一样,只看得杨易头皮发麻。 密密麻麻的肉团鼓起,迅速游动,瞬间遍布孙千腹部,眨眼间就游游到胸口,直冲喉咙,似喉结滚动一般,直冲口鼻。 不好! “闪开!” 杨易大叫一声,蹬腿一退,抓住魏浩与马发春的肩头就往牢房外冲飞而逃。 第七章:忘忧蛾 抓着魏浩肩头,跃身鱼贯龙门一般扑出牢房,只听得身后咻咻声响,令人头皮发麻的翅膀振动嗡嗡声充耳不绝。 杨易回头一看,瞬间只想捧腹呕吐,眼前这一幕,实在是太过恶心恐怖了! 只见孙千的喉咙鼓涨如桶,一只只血红色的虫子从其口鼻钻出,孙千的皮肉瞬间萎靡腐烂,这些钻出来的虫子出来以后,就附在尸体身上啃食,发出呲呲磨牙吮血声。 后面才钻出来的,则拍着翅膀旋在尸体周围与上空,密密麻麻,数目不下百只,似在为不能分到一片皮肉而愤怒,抖翅磨牙叫嚣。 这些虫子通体血红,背生蝉翼,形似飞蛾,个头却比飞蛾要小一些,长着两颗倒勾锋利尖牙。 “糟糕,是忘忧蛾!快把火把烛台熄灭,快跑!” 杨易心头咯噔一下,急声大喊出口,拉起倒在一旁的魏浩撒腿就跑。 “什…什么?” 手举火把站在牢房门口的郝建和尹荡正被牢房中的一幕吓得魂不守舍,呆呆愣愣中听到杨易喊出来的话,正不明所以。 “啊!哈哈哈,彼岸花开,往生极乐!” 却在这时,旁边关着平康坊一案嫌犯马啸风的牢房里传出一声撕心裂肺的痛叫,随即是疯疯癫癫的狂笑声。 杨易与魏浩偏头去看,只见原本关押着马啸风的牢房里,扑出一道人影,其后一个全身燃着熊熊烈焰的火人倒在了牢房门口。 “葛老二!” 那扑出牢房的人影从地上爬起身子,嘶吼出口,正是花脸豹杨平。 “叔父快跑,是忘忧蛾!” 杨易已来不及解释,直吼出一声,就拉起魏浩狂奔。 咻咻咻,呲呲呲! 身后牢房里已拍翅声大作,一只只忘忧蛾嗅到了猎物的气息,尽数鼓起猩红双眼,盯住郝建和尹荡手中的火把,拍动翅膀冲飞向郝建二人。 郝建二人早已被吓得双腿发软,忘忧蛾的速度又奇快无比,哪里还逃得了,瞬间就被密密麻麻的忘忧蛾扑身围住。 “哈哈哈,彼岸花开,往生极乐!” 顷刻之间,两个人身上便燃起了熊熊火焰,脸上却没有一丝痛苦之色,反而咧着嘴哈哈诡笑,令人毛骨悚然,诡异至极。 “救…救命!” 此时已奔到豹字号大牢门口的杨易众人,听得身后战战噤噤的呼救声。 原来是已经吓瘫在地的阴风马,仵作马发春。 豹字号大牢总共六格牢房,马发春此刻正处在第三间牢房前,距大门还有三间牢房十几步距离,离忘忧蛾所在的尾头第五第六间牢房却只隔着一间牢房,可真是危在旦夕了! 跑,只看了一眼,杨易第一个念头就是跑,他可没傻到要做舍身救人的大英雄,毕竟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异虫奇兽志》记载,忘忧蛾,伴生于西域紫色曼陀罗花开处,以被曼陀罗花香迷晕的飞蛾爬虫为食,成虫嗜好血如命,嗜火如命,无天敌。 凡被叮咬者,即刻全身燃火,往生极乐。 传闻,因忘忧蛾燃火焚身者,死前会看到彼岸花开,忘却世间一切痛苦忧愁,高呼往生极乐。 这是杨易闲暇时在家中那堆杂乱狼藉的书籍里,其中一本叫作《异虫奇兽百草志》的古籍上看过的。 那些书,来历不祥,或是从前那个杨易从街上路边所购,或是杨易与同窗所借…… 总之,以前那个杨易就是个书呆子,嗜书如命,什么怪书杂书,只要是本书他都会收集。 据《异虫奇兽百草志》记载,忘忧蛾乃是上古莽荒异虫,蚩尤大战轩辕时所驭异虫,自商周之后已灭绝,为何此间会出现忘忧蛾? 这让杨易大惑不解,但眼下显然不是思考这些的时候,面对忘忧蛾这样恐怖的异虫,当然是逃命要紧! 杨易虽然得赏善罚恶系统里的奖励,学了《天罡刀法》、《乘风步法》两门武功,也学了一门叫作《大观诀》的养气凝神功法,又兑换了三个甲子内功,飞檐走壁,千里追踪自然不再话下,整个长安也难觅对手。 但这忘忧蛾可不是人啊!没有天敌,无物能克,而且还是一两百只,密密麻麻,一只忘忧蛾就够头疼的了,如此庞大的群体,杨易可不敢以身犯险,拿自己的小命开玩笑。 “救…救命呀,马某愿以长安户籍换命!” 杨易正准备招呼叔父杨平一声,拔足而逃,突然听到马发春又呼救出声,当即双眼一亮,提起来的脚就顿住了。 长安户籍!叔父杨平梦寐以求的长安户籍! 杨平在东市街上为救自己而受长孙无常胯下之辱的那一幕瞬间爬上杨易脑海。 做不做大英雄不重要,报恩重于泰山,杨易这人就是这样,滴水之恩定会涌泉,况且,这人还是自己的叔父。 瓢了个瓢的,拼了! 杨易咬牙一拔长安刀,在杨平惊呼出口的“易儿不可!”中,冲飞而出。 人在半空,凝聚内力汇聚于掌,凭空拍出一掌,掌风如刀,向前疾去,一连劈灭散落在六间大牢前的那些火把,只剩下马发春头顶牢房前悬挂的一盏烛灯。 这一下,可把那些忘忧蛾给惹怒了,前赴后继,扑飞向马发春头顶的那盏烛台。 眼见红彤彤如同两片血云一般的忘忧蛾向自己扑来,马发春声带哭腔,悲呼道:“兀那杨家小儿害我!” 却听得空气中一声干脆利落的“咻!”,随即皎洁如月的刀光先于忘忧蛾飞到自己头顶,烛台灯芯与一道人影落到自己身前,不由分说就抓住自己肩头就往上一提,然后屁股一阵火辣辣的痛,双眼翻黑,身子往豹字号大牢门口倒飞出去。 摔到地面上,被人扶起来,回头一看才知道,原来是杨易把自己踢出来,这一切只在电光火石之间。 大牢内突然一瞬间黑了下来,却是杨易斩落的烛台灯芯一脚踩灭。 “易儿快跑,怪虫子来了,跑呀!” 黑暗中,杨易只听到牢门方向传来叔父杨平呼叫声,回头一看,全身瞬起鸡皮疙瘩,头皮发麻,心头直呼“瓢了个瓢的,这次完蛋了!” 第八章:玉箫声 只见一只只血红的忘忧蛾在黑暗中闪着猩芒,聚在一起,形成一朵雪云,劈头盖脸笼罩而来,已扑到自己头顶。 更为要命的是,身处黑暗中的杨易此刻还听到了大牢铁门“哐当”一声,重重地关上。 “司丞万万不可,易儿还在里间!” “有何不可,舍他一人,保我抚安司众人周全,保长安城万万人平安!来人,将杨平绑了,切莫让他开门!” 从牢房外传来争吵声,杨易瞥一眼牢房墙壁射进来几道月光的铁窗,可恨之余又觉得魏浩有些可笑。 纵然关了门,牢房还有窗户,还有通气孔,忘忧蛾不是死物,难道不会从这些地方飞出去么! 该怎么办呢?杨易心急如麻,如此生死攸关,心中已无对策,只能借着月光,运足内力灌输双腿,全力施展乘风步法,在牢房内狂奔躲闪。 忘忧蛾可不会等他寻思对策,它们只要看到火光,它们只要嗅到新鲜的血液,便会奋不顾身,每一只都鼓起猩红眼睛,全力振动双翼,一次扑得比一次迅疾,一只比一只疯狂。 瓢了个瓢的,拼了! 气喘吁吁的杨易虽然内力深厚,但如此狼狈不堪的折腾,此刻已有些吃不消了,这些忘忧蛾就像永远不知疲倦一样,追击的速度不慢反快,越来越猛。 逃遁无门的杨易索性停下身子,抓起长安刀,内力尽数灌注手臂、长刀,转身直面追击而来的忘忧蛾。 杀一个够本,杀两个…还是特么的血亏!不管了,砍他丫的。 抡臂一刀直劈冲来的忘忧蛾血云,天罡刀法至阳至刚,加上杨易三个甲子的淳厚内力,刀光灿烂如同正午炙阳,去势如闪,将半空笼罩而来的血云从中间劈开一道口子,劈落一只只血红忘忧蛾,刀光刀气去势依旧不减,直劈断大牢两根铁栏,又把大牢墙壁劈下好几截青砖,露出里面的青石层,才消失一空。 抚安司的牢墙,共有三层,第一层是青砖,第二层是最坚硬的沉水青石,最为坚固的是第三层,乃是一根根排列严密玄铁,是铜墙铁壁的天大第一铁狱,任你通天的本事,在这大牢内也插翅难逃。 这是杨易方才空有一身内力也不打算轰墙而逃的原因,他久在抚安司,哪里会不知道这些牢墙的坚固之处! 所想破开这些墙壁,除非拥有丹劲。 文比高低,武论强弱,武功,自然有等级境界强弱划分。 当今天下习武之人,除了武技高低之外,比的是内劲强弱,也就是内力内功的强弱。 比如杨易此刻三个甲子的内功,在长安乃至整个大唐,已是一等一的高手。 三个甲子,又有几个人能活过三个甲子呢,寻常武者,一个甲子已是高手,两个甲子便是罕见非常,更别提修练了三个甲子内力,除非是修练了吸人内力的魔功,或者像杨易这般有天赐奇遇。 总而言之,当下,内劲已是武学尽头。 但武学,是永远没有尽头的。传闻,十个甲子内劲之上,内力会转成丹劲,奇经八脉血液倒灌,丹田大开,劲转真气。 不过,这些无非天方夜谭,岁月如刀,这世间,谁又能躲两个甲子一捧黄土的宿命。 但说眼前,杨易一刀劈落数十只忘忧蛾,紧接着又是一刀,接连又是三刀。 “浩然正气!” “锋劈华山!” “烈日燚燚!” 一连三刀出手,一刀更比一刀磅礴霸道,加上最先劈出的“正气如虹”,《天罡刀法》一共六式已被他劈出了五式。 此刻已只剩最后终极一刀没有施展出来,但此刻全身内力已被抽空,无法再施展开来。 幸在原本劈头盖脸而来,那密密麻麻的忘忧蛾围成的血云,此刻已被他劈散,血红色的忘忧蛾一只只纷落如雨,散了满地,大多数都已四分五裂。 瓢了个瓢的,终于捡回来一条命,魏浩你姥姥的西瓜皮!老子跟你没完!定要将你一掌劈昏,往菊花里塞花椒! 杨易淬出一口唾沫,心头骂骂咧咧,把长安刀插回刀鞘中,狠狠一拳砸地,宣泄心中恶气。 嗡,嗡嗡,嗡嗡嗡~ 突然振翅嗡声入耳,抬眼一看,只见月光下,散落满地的一只只忘忧蛾,背上蝉翼正抖动不停,想要挣扎着重新飞起来。 原来这些怪物并没有死!更要命的是,那些碎成丁块的忘忧蛾断肢残躯中,爬出一条条血红恶心的蛆,迎风便长,顷刻间已长出牙齿双翼,变成一只只成虫忘忧蛾! 不死不灭,不死不休,直至往生极乐。 这正是忘忧蛾的恐怖之处! “瓢了他熊姥姥个瓢的西瓜皮!开门呀,救命啊!” 杨易这下子是真的怕了,自己就像头老牛,这些变态的忘忧蛾就像是一块块田地,就算自己累死了,也耕不坏这些田啊! 拍地而起,两步流星,直奔到大牢铁门前,疯狂砸门叫门,此刻已顾不上其他,反正这鬼地方也不会有人把自己制作成“雪姨”那样的表情包。 可惜,沉重的铁门浑然不动,门外也无人回应,就好像所有人都已撤离抚安司了一样。 嗡嗡声已开始炸耳,忘忧蛾已尽数飞了起来,一只只磨着锋利牙齿。 怎么办!怎么逃出去! 杨易当然怕死,更怕全身起火往生极乐,别的不说,单是前世今生都还没尝过女儿香这一个点就已足够让他不想死。 盯着从墙壁上方铁窗射进来,斜洒到地面上的月光与即将追身而来的忘忧蛾群,此刻已内力耗尽的杨易,心头乱如麻,越乱越没有头绪,越想不出对策。 咻咻!呼! 忘忧蛾们哪里会给他机会,群涌而来,已到身前,杨易甚至已能看清忘忧蛾们身上的纹路。 凉了!这次彻底凉了,杨易叫门无路,瞬间心如死灰。 呜~ 突然,呜咽低沉的箫声从铁窗,同月光一起传了进来。 原来已扑到杨易身前的忘忧蛾,听到这箫声,纷纷转头朝铁窗飞去,觅着箫声,从铁窗往外飞去,片刻之间,已一只不剩,消失不见。 “忘忧蛾!出来了,飞出来!北面,往城北去了!” 牢房外间瞬间乱成一团,喧闹声起。 “开门!瓢了个瓢的,开门呀!” 听着外间声响,杨易气不打一处来,猛拍铁门。 不多时,铁门哐当打开,一个抚安司的捕员满脸不可思议地指着双眼尽是怒火的杨易吞吞吐吐道:“你…你没死?” “你阿爷的棺材板烂了老子都死不了,滚开!” 杨易知道这些人也是受魏浩指使,身不由己,懒得和他们多计较,臭骂一声,撞开此人,直冲出牢房。 来到大院,内力已恢复了些许,足尖点地,飞身跃上抚安司屋檐,顺着箫声传来的方向一看,但见北边一条红影闪烁,落入一座宅院中去。 第九章:长安乱 “成功解救一条人命,完成黄级赏善任务,恭喜宿主获得奖励赏善点一千点,由于赏善点数量未达到兑换要求,系统将自动储存。” 林芝琳的提示音此时却在杨易耳中响起,反正也没有兑换,杨易听过之后,并不放在心上,只盯着忘忧蛾离去的方向看。 忘忧蛾组成的红影尽数落入那宅子后,呜呜咽咽的箫声也戛然而止。 啾~~蹦! 就在这时,只见镜明台方向发出一声撕裂长空的烟花燃火起飞长鸣,随即升起一道冲天红光,在高空中爆炸,绽放出七彩烟花,紧接着,烟火声一道接着一道,空中爆开一朵朵绚丽烟花。 呜~咚咚咚~ “亥至,人定,今夜未央,圣人点灯,万家祥瑞,升!” 烟花声中,夹带鼓声、号角声如暴雨连击,随着声声唱喏,先是镜明高台顶层冉冉升起一盏金灿灿的九龙灯,随即,一盏盏七彩玲珑灯从长安各个角落升起,飘向空中。 此刻长安,喧闹非凡,天空中已飘满了放飞的花灯,有红有绿,或悬高空,或已飞远,或缓缓而升,似仲夏夜的无数萤火虫被放大,又披了颜色各异的彩衣,又似一颗颗彩色星星,七彩斑斓的灯光洒落满城,如此灯光下,整个长安,变得万紫千红,光芒盖过空中那轮皎洁满月。 人潮呼声如浪,他们放飞的每一盏花灯,既是对去岁安平的庆祝,亦是对来年康福的祈盼。 大唐的长安,真是令人陶醉。 杨易身处抚安司屋顶檐角,目睹这满城绚丽繁华,不由自主地发出一声感叹,这一空档,内力已恢复了五成,足见一点,踏瓦而行,直从抚安司房顶纵飞到另一屋顶,往城北忘忧蛾落处而去。 今夜长安虽美,但忘忧蛾才是大事,若是这些忘忧蛾闯到人群中,那后果,将不可想象! 忘忧蛾可不分敌我善恶,逢火必扑,嗅血疯魔,今夜长安城中万万人,多是手无寸铁的平头百姓,若是这些异虫闯进人群,长安满城将是一片人间炼狱,所有人,必将焚身而亡,万劫不复,这是令杨易不敢想象的万分恐怖之事! 万幸的是,这些忘忧蛾似乎受人控制,当务之急是查明那吹箫之人,万万不能让此人驭虫行恶,随后再慢慢查探这些忘忧蛾与孙千、马啸风之死背后到底有何阴谋。 而抚安司内,魏浩此刻已面如死灰,眼睛直勾勾地盯着抚安司大门,他在等,等派出去的人回报,等自己即将到来的万劫不复。 今夜出了这样的大事,抚安司,恐怕要完了,他魏浩,乃至抚安司一共一百六十名捕员捕侯,都要完了! 虽然还没有传来忘忧蛾在城中为祸的消息,但这样的篓子既然已经捅出来,又怎么会不爆炸呢,纵然那些怪虫侥幸没有为祸长安,抚安司也会被扣上防范不力的帽子,小了来说,保不住自己头上这顶乌纱帽,往大了讲,抚安司上下,很有可能就此身陷囹圄! 方才,从豹字号大牢逃出来时,他已派人去大理寺、兵部、羽林军左、右骁卫禀告,他可不敢隐瞒不报,到时再担一份欺瞒不报的罪名,罪加一等,那可是罪连九族的大罪! 但他不知道的是,就因为他不敢担当这样一份罪名,他就已经真的万劫不复了。 呜~呜~呜~ 呜!呜! 镜明台方向传出厚重的牛角声,三声长,两声短,紧接着,城中四个方位皆尽响起相同的吹角声。 三长两短,全城戒备,出大事了! “传令!传令!一级危恐!全城戒备,熄灭全城火烛,各自回家,严禁烛火,违令者立斩!” 就像蚂蚁炸开了锅,全城各个角落瞬时响遍铜铃声,这是羽林军信侯绑在腿上的专属传信铜铃。 “护驾!护驾!” “维持次序,谨防踩踏!” “发生何事,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别挤别挤,啊!” “阿爷阿爷,你在哪,萍儿要回家,呜呜呜~” ...... 火光,烛光,相继熄灭,这样的趋势,以镜明台为中心,向四周蔓延出去。 长安,已乱成了一锅粥,满城顿时陷入了极致恐慌错乱之中,哭声,闹声,响彻长空。 但浮在空中的满天花灯依旧缓缓升起,万紫千红的灯霞依旧绚丽耀眼,月光下,空中洒下的灯光将一张张慌乱不堪的面孔映得扭曲,或蓝或红,或紫或绿。 方才,长安还是他们的骄傲,但此刻,他们只希望自己远在天涯。 苍穹之上,不知何时开始,一朵乌云已经在空中凝成,正一步步靠近明月,终于开始一点一点地吞噬明月,黑暗也开始笼罩向地面。 “天狗食月,大不祥,长安完了!” 不知是谁先喊出了这么一嗓,随即哭声哀嚎满城,或仓皇而奔,已顾不上脚下踩踏的是不是昨日里还一起把酒言欢的老友,或抱头痛哭,眼泪从来都是面对恐惧最为无力的表达。 轰隆~轰隆隆! 黑暗降临大地之时,天际瞬间电闪雷鸣,雷神阵阵催命鼓,耀眼的闪电将苍穹撕开一道道口子。 “丞相!丞相!” 轰隆! 一记震碎山河的雷声从九霄炸开,直击每一个正在仓皇失措的人的心头。 大唐第一丞相魏征,魏玄成,薨! 如此一颗惊天怒雷迅速从镜明台往外扩散。 刷刷刷~ 暴雨也在此刻从苍穹降落下来。 外面狂风暴雨,头顶屋瓦被敲得直欲碎裂,但杨易此刻无心回头看这突如其来的暴雨,哪怕只是一眼,尽管他离大院只不过三步之遥。 他此刻已经将手按在长安刀的刀鞘上,鼻尖嗅着曼陀罗花香,双眼尽是冷色,死死地盯住面前离他不到四步之遥的那个人。 这个人早在一条梨木茶案后,身穿洁白如雪的道衣,玉面无须,模样俊秀十分,正用一条洁白的丝巾擦拭手中那管碧玉长箫,脸上挂着若有若无的微笑,从杨易跃墙闯进丝竹居开始,他都还没有抬头看过一眼。 茶案上摆了两只青瓷茶杯,另一端则摆着一盏半人来高的花灯,灯光血红艳丽,灯呈六面,每一面灯纸上都花了一朵曼陀罗花。 身穿鹅黄长裙的婢女正跪在茶案旁,提着洁白无瑕的茶壶往茶杯中注入微黄的茶液,她倒茶时,手背正对着杨易,所以手背上的曼陀罗花刺青也被杨易看得一清二楚。 “酒温寒热,茶知冷暖,酒醉人心,茶却可以解酒,我李乘风既喜欢喝酒,也喜欢茶,不知道你是不是也一样?” 年轻的白衣道人把玉箫收入袖口,抓起一杯正冒着袅袅茶气的茶杯,终于抬起头来看杨易。 听到此人出口,杨易并不接话,他心头此刻正紧揪着,不敢有丝毫大意,因为他已看到那盏花灯里面密密麻麻,跳跃着的红点,正是忘忧蛾! “长安,是时候下一场暴雨了,洗一洗旧日里留下的尘埃,你也该是时候坐下来,饮一口来自天山冰天雪地里的精灵。” 自称李乘风的白衣人放下茶杯,屈指一弹,案上另一杯茶疾速旋转着,向杨易直面飞来。 第十章:李乘风 小小的茶杯,疾旋如风,冲面而来,带起的劲风已然先至,霸道凌厉,杨易不敢小觑,运足内力,探手去抓。 茶杯入手,其内茶水竟然不起半点波澜,但杨易的整条手臂已经在剧烈抖动,虎口生疼,因为虎口上的茶杯依旧疾速旋转着,势要将杨易手掌上的皮肉旋破。 此人恐怖! 杨易已然心头大愕,茶杯带来的力道如此惊人,却只是此人弹指而为,这还算好,自己此刻只恢复了五成内力,要是内力鼎盛状态下,接下这杯茶定不会如此费尽。 恐怖之处在于如此霸道的暗劲之下,茶杯不仅完好无损,而且杯中茶水竟然不起半点波澜,这得有多深厚的内力,得是对内力的把控有多么巧妙才能做到,杨易自负自己哪怕是内力尽复,也是万万做不到的! 杨易使尽所有内力灌输到手臂上,原本吃不住茶杯旋力的手臂终于稳了下来,茶杯定在虎口。 茶香扑鼻,泥土的芬芳中夹着茉莉花香,十分诱人,但杨易怎敢轻易喝下,毕竟这李乘风并不是一个善茬,谁知道茶水里会不会有什么鬼祟。 但李乘风的婢女已又为她的主人倒上一杯新茶,这一次,杨易清清楚楚地看到了她的面容,还有那双与在云容楼初见时一模一样的碧眼。 “你在害怕?呵呵,你只要看了这东西,就不会再心存顾虑。” 见杨易手握茶杯却不敢喝,李乘风从袖口取出了一块翠绿如叶的玉牌,向杨易抛了过来。 玉牌入手,杨易只看了一眼,便放心大胆地把手中茶杯贴到唇边,仰头一饮而尽,他向来就这样,不管是喝酒还是喝茶,都是如此一口闷。 四四方方的玉牌很好看,上面雕刻的图案也很好看,一朵芙蓉,出水芙蓉,芙蓉花蕊中,雕了一个“袁”字。 芙蓉玉,袁字刻,这是不良帅袁天罡的帅令!见令如见人。 “凡武境后天大成,合一个半甲子内力,你这实力还可以,袁师兄没有看错人,你确有完成那件事的资质,饮过这杯茶之后,你便走吧,去万年县,南桥下做死人生意的纸人张,就能找到巫蛊奴,或许可以解开你心头的谜团,但我希望你走得快一些,因为如果你去得慢了,恐怕这世上从此就再也没有这个人。” 李乘风说完,微微一笑,捏起茶杯,抿了一口。 袁师兄?这李乘风竟然是袁帅的师弟。 杨易将手中玉牌反复查看,确定是真的不良帅帅令,不由得又盯住茶案上那盏装满忘忧蛾的花灯看。 不良帅袁天罡的为人他当然信得过,断然不可能危害长安,但是,这李乘风既然是袁帅的师弟,料想不是心怀叵测之辈,又为何会和忘忧蛾牵扯到一起呢? 对了,巫蛊奴,方才李乘风说到了巫蛊奴,杨易想到这一点,瞬间双眼一亮,有了一些头绪。 巫蛊奴,苗人,具体何方人士,姓甚名谁,无人知晓,有说来自疆外,有说来自滇黔,但都无从证实,正如从来没有人知道他真实的容貌,有人说,他是个白发苍苍的老者,有人说,他是个扎着冲天辫的孩童,但没有人真的见过他,因为见过他的人,都已经死了,他向来神龙见首不见尾。 传闻,巫蛊奴拥有一身通天彻地出神入化的巫术、蛊术,可以生死人,活白骨,可以和飞禽走兽、花草树木对话交流,忘忧蛾这样源于蚩尤,在秦朝时早已绝种的异虫,这世上,也就只有巫蛊奴可以培育出来了,也只有此人可以驾驭。 但巫蛊奴怎么会和孙千还有马啸风之死有关,难道说,巫蛊奴效命于长孙靖?还有,那纸人张怎么会和巫蛊奴牵扯到一起? 对于纸人张,杨易虽然说不上有多熟络,但也还算认识,毕竟原来的杨易自小就在万年县长大,而纸人张,正是万年县做纸人纸马最为出名的师傅。 “来,接好了,这御灵箫乃是袁师兄托我交给你的,此箫无曲,箫声可驭异虫灵兽,很快,它在你手里就要排上大用场。” 杨易还在寻思琢磨,李乘风却已又饮下一杯茶,从袖口将那玉箫抽出,朝杨易抛了过来。 接着说道:“长安经此大乱,明日会发生什么,想必不用我多说,你心里也清楚,抚安司上上下下,包括你叔父和你自己,是生是死全看你在三日内能不能查明这一切,我自有办法保他们三日周全,这些忘忧蛾,我也有办法抹杀,你只管办好自己的事。嫚儿,取伞送客。” “是,公子。” 那金发碧眼,手背上纹着曼陀罗花刺青的婢女应了一声,从后堂取出一把油纸伞,走到杨易身旁,弯腰低头将油纸伞递到杨易胸前,低声道:“雨大风急,还请贵客慢行。” 杨易并没有接伞,常年江湖缉盗,他从来没有打伞的习惯,而是盯住了嫚儿的眼睛,不知道为什么,这双眼睛,他越看越觉得像是蛇的眼睛,而且是毒蛇的眼睛。 见杨易盯着嫚儿,李乘风原本挂着淡淡笑容的脸,瞬间就凝住了,开口冷冷道:“你想听他的故事?可惜,现在并不是听故事的时候,你若还不动身,纸人张可能就要先去奈河桥上讨那一碗孟婆醉了。” “你为何帮我?”杨易收回了目光,转头直视李乘风的眼。 “受人所托,忠人之事,我帮的,是长安。” 李乘风说完,径直往内堂走去,再也不看杨易一眼,逐客之意已再明显不过。 杨易不是不知好歹之人,见李乘风如此,只好将玉箫、玉牌收好,抱住长安刀,转身出门迎着风雨跃墙而出,没办法,打不过,惹不起啊! 他此刻心头已经笃定这李乘风定是自己在二十一世纪所听闻的那个李淳风,也对自己三年前的一些猜测更加确定了。 翻身从丝竹居出来,暴雨依旧猖狂,杨易本想回抚安司与叔父杨平知会一声,但仔细一想,知道抚安司此刻万万不能再回去,出了这天大的篓子,抚安司定已被羽林军围了起来,自己回去无异于羊入虎口。 事已至此,只能奔回家中,骑马赶往万年县,寻那纸人张。 寻思一定,正要拔足而奔,突然听得身后踏雨脚步声啪啪乱响,正要回头看,肩头就被人重重地撞了一下,听得一声“哎哟”,两道人影从自己身旁跌倒到泥水中。 “鱼儿,鱼儿你怎么样,有没有摔疼了,来,阿兄带你回家,咱们回家。” “阿兄,鱼儿没...没事,阿爷呢,阿爷去了哪里?” “阿...阿...爷,阿爷在家煮好了上元粥,等着我们呢。” 原来是一对兄妹,由于天色太暗,杨易看不清二人容貌,只见得女孩的声音很是虚弱,像是神思游离的重病之人,男孩的声音则显得急切而悲伤。 黑暗中,一团人影把另一团人影背上了肩头,又跌跌撞撞地往前奔去,撞了人,竟未对杨易说过半句致歉言语。 眼下要事在身,杨易也懒得去和这两人计较,拔身踏雨而行,直奔家中。 第十一章:猫九狸 到家换上一身干净衣服,套上蓑衣斗笠,正要咬指吹一声响哨,呼唤白马上路,抬起来的脚突然就停住了,只因他的眼睛瞥到了床上那个系统奖励的七彩蛋。 七彩蛋壳裂开了一条细,这蛋,是要碎了? 杨易两步上前,捧起七彩蛋仔细观详,彩蛋还是如原来一样重,蛋壳上,细线一般的裂缝纵贯上下,从这条细缝上,杨易并不能看到蛋内有何异常。 眼下并不是研究蛋的时候,见彩蛋只是蛋壳裂了条细缝,杨易准备将其放下,突然又想到这彩蛋乃是系统的奖励,指不定会有怪异,如今有蛋碎趋势,自己即将出远门,若是放在家中,到时惹出什么事来可就麻烦了,想到这里,从腰间解下黑色布囊,将彩蛋装了进去,反正这蛋只有拳头大小,虽然沉重了些,但十来斤,对杨易来说根本就没什么感觉,把这蛋带在身上也不算麻烦。 不再耽搁,出门吹哨,跨上白马,冲了出去。 此刻已是子时,瓢泼的暴雨稍微缓和了长安城的躁动和慌乱,这归功于羽林军的办事效率,但信侯们的传信铃依旧响彻满城街巷,暴雨中正寻路归家惊魂未定的人依旧遍布街巷。 整座城都陷入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中,但哭声吵闹声已比亥时少了许多,相反,纵马疾驰的杨易还听到了不少路人互相鼓励的话语,这就是长安令人沉迷的原因。 如此十万火急,杨易已顾不上快马是否会在黑暗中撞倒路人,只能借着苍穹闪电的惊芒看路,尽量避开人群,直往城门冲去。 马蹄哒哒响耳,白马在黑暗中显得格外亮眼。 “大胆!何人纵马,速速勒缰下马,否则格杀勿论!” 城门早就被羽林军左骁卫控守,城中早就下了令,禁止纵马点灯,杨易这样纵马疾驰,端是不把城中百信安危放在心上,更是蔑视羽林军的威严,这还了得,守城门的羽林军瞬间蜂拥而上,黑暗中,团团黑影呈合围之势,跟听见刀枪拔动与弯弓搭箭的响声,势要将杨易围住。 杨易此刻哪里还有工夫多费口舌,猛拍马背,朝蜂拥上来的团团黑影吼道:“我乃抚安司捕员,出城有要事,十万火急,速速闪开!” 他不喊还好,这一嗓子喊出去,只听得黑暗中一粗狂的声音吼道:“拿下他,王将军有令,抚安司的人,一个也别放出城!” 咻咻咻! 黑暗中,羽箭破风声声,直朝杨易一人一马射来。 瓢了个瓢的,不管了!杨易早已内力尽复,当即全身内力尽数涌灌右臂,朝马下地面猛然一掌,只听得围上来的黑影纷纷倒飞出去,哎哎哟哟的叫疼声不绝于耳,杨易哪里有心思去看被自己震飞的都是些什么人,借此空档,白马四蹄启动,跃出了城门。 万年县距长安有二百余里,纵然白马“追风”脚程如飞,日行千里,也用了差不多两个时辰才进入看到万年县地界,此刻已是丑时,正值得夜半三更。 人说十里不同天,用在此刻甚为恰当,长安暴雨如注,到了三百里外的万年县,却月明风轻。 万年县不是长安城,并未受忘忧蛾事件影响,又逢上元佳节,此刻依旧满城灯火通明,隔远就能听到城中戏班子唱戏的声音,瞥得城内人影闪动。 杨易对万年县城自是再熟悉不过了,只因原本的杨易自小就是在此生活,可惜,家中的老宅子在叔侄俩入长安时,已变卖给了别人。 及至城门外,杨易知晓城中此刻定然拥挤非凡,翻下落地,舍了马儿,徒步入城,白马“追风”通晓人意,甚是灵动,他自然不担心会把“追风”给弄丢了。 入城果然一派喧嚣,花灯琳琅,杨易无心此间热闹,抱住三尺长安刀,只顾挤开人群,往城南赶去,万年县不大,穿过城中心的人潮,拐进一条巷子,这巷子叫作五尺巷,原本是三尺不到的狭窄小巷,后来巷子两侧的两个大户人家各让出一尺,整条巷子反倒变得宽敞起来,此事也成了万年县的佳话。 杨易对万年县轻车熟路,知道穿过五尺巷,再左转个弯,五十步不到,就到城南狮子桥,现下巷子空荡安静,事情紧急,杨易准备运使轻功,加快脚程。 呼~ 一阵冷风不知从何而起,迎面而来,香,真香! 属于曼陀罗花浓郁的香气,瞬间扑进杨易鼻中。 喵! 一声令人顿起鸡皮疙瘩的尖锐猫叫,撕破了五尺巷的安静,月光下,一只黑猫的身影闪落巷子尽头,弓身一跃,跳到墙头,四脚如风,顺着墙头三步并作一步,眨眼间就已奔到杨易身前的墙头,又怪叫一声,挥舞着爪子,扑身朝杨易的眼睛直直抓来。 如此电光火石之际,杨易后仰翻身,人在半空,将扑来的黑猫一脚踢落,黑猫喵呜一声,撞到杨易身前两步开外的墙壁,似一个蹴鞠一般,滚落而下,落地喵呜怪叫,瞪着发光的幽碧双眼,对杨易挥舞着爪子,看这势头,竟然要再次扑身而来。 这猫难道成了精?自己这一脚虽然留了力道,但使出去的力,就算是寻常汉子也得喊疼叫痛,这黑猫竟然一副毫发未损的样子,真是奇了它猫姥姥的喵了个咪,杨易不禁心中一愕。 “小狸~小狸~” 就在这时,巷子尾传来声声呼唤,伴随着急促的铃铛声,片刻间,只见一个身穿白裙的小女孩,提着一盏绿幽幽的小灯笼从巷子尾碎步跑来,发出叮叮当当的铜铃声。 及近,弯腰把地上张牙舞爪的黑猫抱入怀中,杨易这下子才看清这小女孩的容貌,扎着两条羊角辫儿,弯弯的眉毛鼻子翘,本是十分可爱的眉眼,但一张脸白得吓人,尤其在这皎洁月光下,似抹了一层厚厚的粉,看不见一丝血色。 手腕上套了一串指头大小的铜铃,具体数目是八个还是九个,杨易并未看轻,但已看出来,方才那些叮叮当当,正是这些铜铃发出来的声音。 “你是何处来的鼠辈,何故伤我家小狸!” 小女孩抚摸着怀中黑猫,瞪起眼珠子,质问杨易。 但见小女孩这般作态,杨易不怒反笑,开口问道:“鼠辈?呵呵,我是抓老鼠的猫,你又是何人?” “我叫猫九狸,咦,三尺长刀,我知道你是谁了!小狸,阿爷为咱们准备的夜宵到了!” 小女孩抱着黑猫就地往后一跳,吹了一声响哨。 吱~吱~喵~ 瞬时,无数老鼠吱吱声,猫叫声,从巷子两头响起,令人头皮发麻。 第十二章:棺材铺 阵阵腥臭扑入杨易鼻孔,只见月光下,密密麻麻地黑影从巷子两头涌出,向杨易涌来,瞬间,老鼠叫声、猫叫声充满杨易双耳,直欲撕裂耳膜。 这些密密麻麻的黑影,竟然是一只只黑猫带领着着一群群老鼠,从地面、墙头涌来。 “小狸,他的眼睛那么亮,定符合你的胃口,咯咯咯~” 自称猫九狸的小女孩提上灯笼,抱着黑猫一跳,跳到墙头上,摇晃手腕上的铜铃,发出尖锐阴森的笑声,随着小女孩的笑声入耳,一只只黑猫带着群群老鼠向杨易扑来。 不过是些猫鼠,数目虽多,又有何惧,杨易并不惧怕,长安刀出鞘,一刀劈出,内力灌输出来的耀眼刀光将扑身而来的团团黑影劈碎,但层层黑影并未因此胆怯后退,依旧前赴后继,奋不顾身地朝杨易扑来。 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这些猫鼠虽然对自己构不成威胁,但数目太多,也实在烦人,眼下身负要事,杨易并不想在此多做纠缠,凝眸盯住墙头上正摇晃着两条小腿看戏的小女孩。 显然,这小女孩是有备而来,或许正是某些人派来阻击自己的人,绝非善类,杨易不再心慈手软,单掌拍地,震飞扑来的层层黑影,提刀踏墙翻身,跃上墙头,二话不说,以雷霆之势,迅速一刀往小女孩肩头劈去。 喵! 长刀如电闪,小女孩甚至都来不及躲闪跳开,如此电光火石之间,只黑猫怪叫一声险险跳开,小女孩连同那盏绿幽幽的灯笼一起,直接被劈成两半。 咦! 杨易愣住了,长安刀劈开的就像是空气一般,轻飘飘的,没有血花,没有痛叫,刀光落处,只有两片白纸轻飘飘地朝巷子地面飘落。 喵呜! 一声猫叫,只见方才跳开的黑猫弓身一跳,跳到另一边的墙头,似夜狼啸月一般,仰头对着皎洁明月长啸,尖锐刺耳的猫叫声直令杨易牙尖发酸。 巷子里如潮水一般的猫鼠听得黑猫这一声号令,一个个如疯入魔,顺着墙壁而爬,向杨易扑咬而来。 找死! 杨易握紧长安刀,一连劈出十数刀,将浪潮般的猫鼠尽数被劈得爆碎,一切尽在三个呼吸不到,漫天血雨纷飞,长安刀上湿漉漉地,把月光映得越发明亮。 杨易飘身落地,瞬间眉头大皱,因为此刻他才看清漫天纷飞的,连同长安刀上的液体,哪里是什么血液,乌漆墨黑一片,竟然全是墨滴! 再举头一看,墙头上原本坐墙啸月的黑猫,哪里还有半条影子,定眼细看地面,竟然连一片猫鼠的皮毛都看不到,只有洒落的墨滴染了满地乌黑,好在杨易释放内力,在自己周身形成一层罡气,才不至于被淋成个黑炭。 墙角两半白纸片躺在地上,杨易上前弯腰拾起,这两片纸,正是自己方才刀劈小女孩劈出来的,纸片入手,又绵又薄,就像是扎纸人纸马用的糊纸。 莫非,真有妖祟不成? 糟糕!纸人张! 杨易来不及寻思此间诸多怪异,长安刀入鞘,提步便跑,自己在这里受阻,恐怕是有人布下的缓兵之计,纸人张恐怕已被人捷足先登! 纸人张做的是死人生意,一双巧手能扎出最漂亮的纸人纸马,也做得一手好棺材,所以他的家就是一间棺材店,狮子桥旁第一家店,就是纸人张的棺材铺,叫作渡川居。 纸人张说,他做的棺材,是幽冥忘川河上最不惧怕风雨的船儿,是每一个渡过忘川河的亡灵必备的宝物,所以取了这样的名字,这事,万年县妇孺皆和,万年县的人每每茶余饭后谈及此事,总会猜测纸人张以前定是个读书人,但后来转念一想,纸人张若曾是个读书人,怎么可能愿意操持这样上不得台面的营生,所以大家又开始了另一种猜测。 但一直到现在,纸人张到底是哪里人,大家都不知道,也不重要,除非家里死了人,谁也不会愿意走进他的铺子。 棺材铺的名字固然文雅,但实在是破落不堪,还和杨易离开万年县之前一样。 两盏红彤彤的纸灯笼下,店门大开,苍凉的二胡声从店内传出,丝丝缕缕,欲断还连,离着十来步,杨易就听到了这二胡声,这样的曲调与门口挂着的两盏大红灯笼格格不入,但棺材店挂红灯笼本就格格不入。 香,真香! 除却二胡声,浓郁的曼陀罗花香已向杨易扑面而来,杨易心头猛然一跳,这花香,他再也熟悉不过,有诡异!当下按住长安刀刀柄,向渡川居走去。 就在杨易提脚踩到渡川居门槛时,二胡声戛然而止。 “姑爷到!” 杨易迈进棺材铺内时,两排黑乎乎的大棺材中间,坐在四脚椅上的纸人张也转过了身子,皱纹丛生形同一朵枯萎野菊的丑脸与三五年前杨易未离开万年县时一样,只是头上本来就为数不多的头发又变得稀疏了许多。 杨易却被纸人张身后墙壁上的一幅画吸引住了目光,这幅画上画的是一个小女孩,抱着一只黑猫,模样与杨易在五尺巷见过的那个小女孩一模一样,只是身上穿的却是一件鲜艳如血的红裙! “纸人张,巫蛊奴在哪?”杨易收回目光,紧盯住纸人张。 “嘘~小姐在梳妆,姑爷稍安勿躁,还不到拜堂的良辰吉时。”纸人张突然把手指放到干瘪的嘴唇边,示意杨易不要说话。 “装神弄鬼!” 杨易见此,怒骂一声,就要上前将其拿住。 喵! 突然身后一声猫叫,只觉一股阴风掠过耳边,一道黑影从自己头顶掠过,落到纸人张怀中,却是碧眼幽幽的黑猫,与杨易在五尺巷见到时,一般无二! “小狸,姑爷喝高了,快让下人扶姑爷去歇息。” 纸人张突然咧开满嘴黄牙,阴森森地笑了起来。 喵呜~ 黑猫从他怀中一跃而起,跳到黑乎乎的棺材上,似一阵风,迅速把跑遍六口棺材,再次跳到纸人张怀中。 咯~咯~吱吱~ 六口棺材的棺材板瞬时发出咯吱松动之声。 第十三章:陆家案 不妙! 杨易扑身就去拿纸人张的肩头,谁料却扑了个空,形同枯槁的纸人张敏捷如猴,偏头一转,躲开杨易的手,连人带椅,往后刷刷滑去,一把抄起二胡。 杨易这才知道,原来这一直以一副风烛模样示人的老头,竟然是深藏不露的高手,正要追身而上,突然感到阵阵恶臭,道道阴风从脑后袭来,纵地一跃,单臂勾住房梁往下一看,霎时面色大变。 屋中棺材板翻飞,六具尸体已从棺材中跳出,皆是男尸,身上都套着黑色寿衣,凹陷的脸上,贴着一层青幽幽的皮,双眼之中却是两团赤红火焰,全部都盯着吊在半空的杨易。 “吉时到!” 喵~ 纸人张沙哑的喊声出口时,六具尸体眼中的火焰腾一下,变得强烈起来,黑猫尖声一叫,往门外跳去,似乎十分喜悦。 一团黑影从明月最深处坠落棺材铺前,却是一定大红花轿。 不知从哪里吹来的风,将挂在门口的两盏大红灯笼吹得剧烈晃动,也将轿帘吹开,摇曳的灯影下,一个小女孩从大红花轿中走下,撑着一把艳红纸伞,弯腰抱起黑猫,一步一步,迈进屋来,手中一串铜铃随着她的步子叮叮当当。 浓郁的曼陀罗花香瞬间弥漫整个棺材铺,纸人张如生百十只手,弓弦如飞,二胡声一声比一声快, “请姑爷!” 二胡声未停,纸人张大喊出口,六具男尸瞬间纵跃,势要将杨易拽下地来。 瓢了个瓢的,老子今晚真是活见鬼了! 杨易松手,下坠之时,长安刀出鞘,拦腰横旋一刀,刀芒如月,直将扑来的六具男尸手臂齐齐斩断,落地又连斩三刀,尽是天罡刀法的招式,此刻他知道自己已不能藏拙。 三刀出手,六具男尸应着刀光被劈成两半倒地,十二团耀眼红光从地面飞起,翅膀振动的声音穿去杨易双耳。 忘忧蛾! 虽然诧异,但杨易并未惧怕,翻身一跃,跳到一口棺材上,从腰间布囊里掏出李乘风给的玉箫。 “御灵箫!” 见杨易掏出玉箫,二胡声戛然而止,原本一脸请君入瓮悠然神色的纸人张面色大变,惊叫一声,从椅子上腾身而起,就要破窗而逃。 那小女孩亦是大惊失色,纸伞一拢,倒退夺门而出。 呜~ 但杨易已在此时吹响玉箫。 “啊~哈哈哈,彼岸花开,往生极乐!” 纸人张与小女孩跌落在地,全身瞬间燃起熊熊烈火,成了一大一小,两个火人,十二只忘忧蛾奋不顾身地往两个火人扑去,淹没在烈焰之中。 “贞观年初,陆家大案!” 纸人张倒了下去,小女孩也倒了下去,火焰很快就熄灭,只剩下两团灰烬,竟然未把屋子里的东西烧燃! 杨易走到两团灰烬一看,两条浓眉瞬间拧作一团。 一切都不对劲! 两团灰烬中连任何一根骨头也没有,也不像活人烈焰焚身之后留下的灰烬,反而像是纸张燃烧后所留下。 难道说,方才的纸人张与小女孩竟然是两个纸人! 杨易心头大惊,冷打了个冷颤,这也太过匪夷所思了! 再前后四周一看,才发现先前被自己劈成两半,倒了一地的,竟然全是栩栩如生的纸人。 出门一看,那大红花轿,也是纸扎的! 活见鬼!难道自己在做梦不成? 杨易顾自拧了一下自己的大腿,瞬时倒吸一口凉气,龇牙咧嘴起来。 疼! 显然,这一切不是在做梦! “贞观年初,陆家大案。” 杨易这才想起纸人张倒下之前,喊出来的话,自顾自念叨了一遍,甩了甩头,属于原本那个杨易的记忆涌上脑海。 贞观年初,万年县出了一宗大案,苦主是当时万年县做药材生意的陆家。 陆家家主名为陆通,膝下无子,只一个如花似玉的女儿,时年二八,待字闺中。 名叫陆九璃,生性温婉善良,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尤其作得一手好画,又擅长画猫。 善良的陆九璃不仅喜欢画猫,也喜欢养猫,以猫为友。 又漂亮又善良,还一身才艺的陆小姐,左邻右舍无一不对其夸赞有加,万年县中的后生们更是对其仰慕不已。 陆通年事已高,膝下无子,只盼着寻一上门女婿,好给自己承继香火,抱个大胖孙子。 是年,上元将近,终于为女儿觅下一门姻缘,婚期订在来年开春。 却在那年上元节之后第三天,发现自己如花似玉的女儿死于闺房,被发现时,只剩下烧成焦炭的尸体,奇怪的是,闺房内并无任何一物被焚。 悲痛万分的陆通,将此事报到县衙,直呼自己女儿含冤而死,定是被贼人所害。 令人发指的是,县丞对此置之不理,反以陆通扰乱公堂为由,乱杖轰出。 陆通结结实实挨了五十大板,又报官无门,回家郁郁寡欢,没过几日,便见了阎王爷,倒了顶梁柱,整个陆家也就此树倒猢狲散。 此事也成了万年县悬而未决的一桩怪案,随着一年后县丞升迁,也就不了了之。 猫?陆九璃?九璃九狸,自焚,莫非? 杨易突然就觉得自己有了一些头绪,想到了长安抚安司内孙千与马啸风之死和十七年前陆家大案的连接点,那就是——火! 但具体两件事为何会有连续,杨易现在还想不通,或者说,还没有证据去证实一些猜测。 答案,也许就藏在陆家大案背后的真相里,眼下,只有找到陆家大案的真相,抽丝剥茧,才能解开自己心中的谜团,找到致死长安大乱的幕后黑手。 虽然不知道到底是谁在操纵这一切,但杨易不由得暗叹此人好大的心计与手笔! 若是长安大乱与陆家大案都是此人所为,那么,孙千、马啸风之死,乃至青竹林大案与平康坊一案,都少不了此人的踪迹。 或许此人是为了引自己前来调查十七年前陆家那宗冤案。 这也说明了此人谋划已不是一日两日,而是十七年! 到底是怎样的冤屈,怎样的血海深仇,另一个人谋划了十七年! 若是此刻手上有万年县贞观初年的案牍卷宗就好了,杨易忍不住叹出一声气。 “案牍卷宗,瓢了个瓢的,搞起!” 今夜是上元节,通宵达旦狂欢,县衙里的衙役们说不得也要赏灯狂欢去,定放松防备,自己有机可乘! 念及于此,杨易决定去万年县衙一探究竟。 打定主意,又又进了棺材铺查看了一番,被劈碎的纸人满地,还有地上两团灰烬,碎裂的棺材板东倒西歪,与方才出来时并无异样。 咦? 正准备出门直奔县衙,突然眼睛瞥到墙壁上那副画,顿时忍不住叫出了口。 那幅画本来是个红裙小女孩抱着一只黑猫,但此刻,在小女孩的身旁竟然已多了一个身形佝偻,仆人打扮的老者,看其画中面容,竟然与纸人张极为相似! 第十四章:我养你 而少女怀中的黑猫已然不见,取而代之的是一盏红艳艳的花灯,就像是用鲜血描绘出来一样。 古怪,实在太过古怪! 莫非这世上真有妖邪?还是有人方才趁自己在屋外时偷梁换柱? 杨易首先排除了后一种可能,他身怀三个甲子内力,放眼当今江湖中,能在他眼皮底下神不知鬼不觉地进屋把画偷偷换掉的人,绝对屈指可数。 如果有,恐怕也只有在丝竹居遇到的李乘风,但李乘风绝对不会做这种事,先不说他与不良帅袁天罡的关系,单论动机,他根本没有必要如此拐弯抹角地让自己来万年县寻纸人张。 杨易想不出头绪来,只好将画取下,卷收进腰间布囊里,决定先去县衙一探究竟再说。 此刻寅时已经过半,将近卯时,月已斜坠,不复皎洁,此处属于万年县城南,而万年县衙却在城北,若是不想穿过城中喧闹的人群,去县衙只能从七拐八弯错综复杂的巷子绕路,潜入县衙又不是什么光明正大的事,杨易当然不会大摇大摆而去,好在对万年县的道路地形颇为熟络。 拐七八条巷子,终于来到万年县衙前,可谓天赐良机,县衙前空荡荡一片,四下无人,只挂着灯笼的县衙大门下,一个衙役正抱刀倚着门,聋拉着的头似小鸡啄米般,却是在打瞌睡。 杨易当然不会傻到直接从前方闯进去,若是往日,仗着长安刀,倒是可以如此,但如今抚安司危在旦夕,断然不能落人以柄。 顺着墙根绕到县衙后院,瞬间香气扑鼻,抬头一看,却是一枝红梅傲立墙头,一枝独秀。 杨易纵地跃过墙头,暗使巧劲,轻轻落到墙头梅枝旁边,定眼四下观察院内,确认没有护院犬,也没有巡夜的衙役,这才准备跳下墙头。 “喵喵喵!喵~喵~” 却在这时,院子东南边一座两层的小楼下,黑乎乎的角落里突然响起猫叫声,三声急,两声慢,吓得杨易心头一惊。 “喵喵喵喵喵~” 楼下猫叫声响落,小楼第二层的房间里便传出了五声急切的猫叫声,尖细而急切,正如发情的母猫一般无二。 听得楼上猫叫声,楼下角落里闪出一道黑影,猫着腰,蹑手蹑脚地往楼上而去,不一会儿,二楼的屋子就亮起了灯,灯光下,屋内两团人影扭在了一起。 瓢了个瓢的,吓老子一跳,原来是两只偷腥的猫! 如此倒好,这说明县衙此刻防备松懈,杨易郁闷之余,多了一分侥幸,自己来的正是时候! 顺着梅花树,轻轻跳落院中,却又犯起了难,他可从来没有来过万年县衙,原来那个书呆子杨易也没来过,此刻根本不知道县衙把案牍卷宗放在何处,总不能像个没头苍蝇一般,在县衙里胡冲乱撞吧。 瓢了个西瓜皮,只能这么做了! 杨易盯着楼上亮灯的屋子,咬了咬牙,撕下一片衣角,蒙上了脸。 …… “老东西只是怕陈年积案挡了他升迁的大好前途,你为那老东西做了多少黑心事,却还是个小小班头,只负责看管佑遗库的案牍卷宗,索性,舍了这奴役般的龌龊事,咱俩远走天涯,双宿双飞岂不逍遥自在。” 妇人将额头上凌乱的发丝挽起,话出口,漫不经心。 “私奔?别开玩笑,为了你,杀头倒是事小,我并不怕,关键是没钱呀,去了哪里还不是一样给人当牛马使唤,难道要你养活我么?” 男子一脸不耐烦地回着话,已穿好衣裳,径直往门口走,妇人陷入了沉默。 “我养你呀。” 就在男子即将打开门的时候,斜躺在床上,用手枕着脑袋的妇人突然开了口,男子闻声一愣,伸出去开门的手,顿住了,回头看着床上的妇人,双眼竟有晶莹闪动。 “哈哈,我逗你玩儿的,贾二楞,你还是和三年前青萍楼初见时一样呆头呆脑。” 妇人噗嗤一声,莞尔一笑,这一刻,她仿佛和十六岁时一般灿烂多姿。 “有趣有趣,方才听闻猫叫春,原来真有一对野鸳鸯。” 放卷宗案牍的佑遗库?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看够了好戏,杨易从屋顶滑下,长安刀出鞘如闪电,瞬息间,冰冷的刀锋已从后面贴住沈奎的脖子,吓得床上妇人花容失色,惊叫半声。 为啥是一半?叫出口的另一半惊声已被她自己硬生生掐在喉咙里。 这妇人倒是个聪明人,反应也足够迅速,做了见不得人的事,知道不能声张。 杨易微微一笑,示意妇人莫要声张,紧了紧手中长安刀,威胁的意思再也明显不过。 “你...你是何人?” 沈奎被刀抵着脖子,又看不清来人,已吓得双腿直发抖,说出话来吞吞吐吐。 “墙头的梅花,偷腥的猫,谁家的葫芦开了瓢,我都不关心,我只要你帮我做一件事,今夜我什么也没看见,也没来过。” 杨易出手如闪,掐住沈奎的嘴,将一粒黑乎乎的药丸打入沈奎嘴里,这才放下长安刀,笑道:“噬心丹,除了我独家秘制的解药,世间无药可解,两个时辰以后必定七窍流血,毒发身亡,你现在是不是感到恶呕非常,只想往外吐东西?这说明噬心丹已经开始发挥药效,开始吞噬你的心肝肺腑。” 沈奎听了杨易的话,只觉舌尖咸涩无比,腹中阵阵恶心,直欲呕吐,瞬间张嘴弯腰“嗷”一声干呕,又把食指伸进嘴里掏舌根,接连干呕,但除了把自己双眼呛得通红以外,什么也吐不出来。 杨易只淡淡地看着沈奎折腾,开口道:“没用的,噬心丹入体即化,你越是折腾,丹毒散得更快。” 这下子,沈奎吓得再也不敢胡乱折腾,懦懦问道:“你意欲何为?” “佑遗库,贞观初年,陆家大案的卷宗。”杨易冷冷出口。 “你...你是杜少丘?” 原本胆战心惊的沈奎,听到陆家大案时,瞬间面色变得惨白,吞吐着问出口。 第十五章:查卷宗 “不,你绝不可能是杜少丘,杜少丘那疯子,怎么会有如此胆量!” 不等杨易回答,沈奎又猛然甩头,否定了自己。 “废话少说,走!” 长安刀连刀带鞘,抵住沈奎胸口,杨易此刻哪里有功夫去管什么杜少丘。 万年县衙今夜果然空荡,料是除开当值的倒霉蛋,其他衙役皆尽赏灯去了,挟着沈奎下楼,穿过走廊,又拐了两个弯,除了开始在走廊尽头碰到两个伶仃大醉正呼呼大睡的汉子以外,一路上不曾遇到别人,算是无惊无险。 终于来到一间房门紧锁的屋子前,这里,便是县衙存放案牍卷宗的地方,佑遗库。 沈奎一路上被杨易用刀抵着后背,又知自己中了毒,同时也害怕被人撞见,保不准自己与县丞小妾私通的事情东窗事发,全程把心提在嗓子眼,如履薄冰,大气都不敢出一个。 直到此处,才一副如释重负的模样,从腰间掏出一串钥匙,娴熟地把门锁打开,低声道:“爷儿您放心,我沈奎不傻,知道小命全捏在爷儿手里,断不会玩什么猫腻。” 猫腻?猫腻被你玩得还少么,腥味都让你给偷了。 杨易突然觉得这沈奎倒颇为有趣,正所谓识时务者为俊杰,这沈奎倒也不失为一个识时务的人。 进屋,沈奎掏出火折子,点亮屋内烛台,杨易放眼一看,顿觉头大,只因眼前满屋全是一排排木架上,全是卷宗、册历、籍薄,要从这书海里找贞观初年的卷宗可不容易,好在眼前有个沈奎,这沈奎既然负责看管此处,定对佑遗库熟门熟路。 是故,指了指满屋的册籍,命令沈奎道:“将贞观初年陆家案子的卷宗取与我,便放你离去。” 沈奎点了点头,看也不看那些架子上的册籍,径直走到排排书架后的墙壁前,手往最近的一个书架上摸索,听得“刷刷”细响,那墙壁从中间开出一道门来,原来,此处别有洞天。 “爷儿您有所不知,咱们万年县的县丞长孙大人不知抽的什么疯,上任第一天,便下令将十年以前的所有卷宗分出来,移进密室里,昨日里,竟然还命小人及时将那些旧卷宗焚毁,不知他吃的什么熊心豹子胆,竟然不怕担下砍脑袋的大罪,小人以为,长孙大人这是怕御史巡察时,万年县的积案旧案会扫了他这么多年的政绩,小人以为......” “闭嘴,找卷宗。” 没想到这沈奎却是个话唠,也许是知道杨易不会轻易杀了他,开了瓢的嘴就跟长安那场雨一样,端着烛台,边走边说,没完没了,甚是聒噪,杨易终于忍受不住。 被杨易沉声怒斥,沈奎这才意识到自己的小命还捏在别人手里,悻悻地缩了缩头,屁颠屁颠地往密室里的卷宗堆里寻找贞观初年陆家大案的卷宗。 但杨易心里此刻已生了新的疑窦,只因方才沈奎话里头把万年县的县丞称呼为长孙大人。 长孙,这县丞莫非和长孙靖有关系? “找到了,爷儿,您要的东西。” 杨易正紧眉思索,沈奎已捧着一本册子过来。 杨易把册子接到手中,吐气一吹,将册子封面上灰尘吹开,积年沉灰落了沈奎满脸,沈奎却敢怒不敢言,只能呸呸两声,悻悻地用衣袖去抹脸。 只看了一眼册子封面的官印,杨易就确定这是万年县卷宗不假,当今大唐,私造官印那可是株连九族的大罪。 仔细翻阅册子内容,只翻到第三页杨易就双眼放光,喜上心头,因为他已看到了自己最想要的东西。 尽管由于年久,又没有好好保存管理,卷宗上的字迹已有些模糊,但还是可以辨别,杨易在上面把他最想看到的三个字看得明明白白。 贞观初年,时任万年县县丞的人,正是长孙靖! 这一刻,杨易脑海里不禁又涌现出长安东市街上,叔父杨平受辱的那一幕,长孙无常那丑恶的嘴角瞬间在他脑海中不断放大。 又想起七岁上元夜,满身血迹的叔父把被人送回家中时,手里依旧紧紧拽着父亲杨铮的战甲残片。 长孙无常,长孙靖,你们这对畜生父子,这一次,旧仇新恨,我杨易定要加倍奉还! 杨易紧着腮帮,把牙齿咬得嘎嘣作响,吓得一旁的沈奎悄悄往后挪退。 “不想死就乖乖站在原地!” 铁青着脸的杨易已察觉到沈奎的异动,冷声出口,继续往后翻看陆家大案卷宗。 沈奎早已见识过刀锋架在脖子上的滋味,经此一喝,瞬间顿住了脚。 杨易越往后翻,眉头越发紧皱,卷宗上记载,陆家小姐陆九璃被发现时已被烧得面目全非,只能靠身上未被焚毁的首饰辨认身份,这说明烧死陆九璃的火必是熊熊烈火,但如此火势之下,屋内却完全没有任何着火迹象。 就算是最昏庸的县丞,最无用的仵作,也能看出来这明显不可能是自焚,就算是自焚而死,陆九璃的闺房也定然不是第一现场。 这同时也说明了,当时身为万年县县丞的长孙靖与陆九璃之死有关,或者说,他知道了些什么,并且竭尽全力掩盖他所知道的东西! 难道,陆九璃是被长孙靖害死的? 很快,杨易就推翻了自己的这种猜测,似陆九璃那样漂亮的女子,被人害死,动机很可能是因为美色。 长孙靖虽然是个昏官,却也算是个痴情人,至今只娶过一个正妻,自从妻子王氏死后,再未纳过任何妾室,十几年来孑然一身,也从不去烟柳之地。 至于那长孙无常更不用说了,贞观初年,长孙无常才四五岁左右,裤裆里的东西估计还没竹筷大,哪来的本事。 到底是谁?竟能让长孙靖冒着掉脑袋的危险去压下这么一起冤案,陆九璃到底又是怎么死的? 杨易现在一点儿头绪也没有, 看来,只好先看一看陆九璃的关系网,再看看贞观初年万年县有没有发生过什么大事怪事,也只能从这两方面先查一查了。 关于陆九璃的案子,卷宗上欲盖弥彰,只提了这么些只言片语,杨易继续往后翻,一直翻到最后一页,已是关于陆家的一些户籍信息,人员介绍。 陆家自那以后,死的死,散的散,陆老爷没有兄弟姐妹,本就膝下无子,只有陆九璃一个宝贝女儿,在陆九璃八岁时,陆夫人也已撒手人寰,若从陆家入手,早已无从查起。 其中倒是有一件事让杨易多看了两眼,卷宗提到了陆家为陆九璃订下的亲事,准新郎官是邻县宁远县一个杜姓人家的公子,名为杜少丘。 杜少丘? 杨易突然想起自己刀胁沈奎时,沈奎有提到这个名字,当即将卷宗一合,收进囊中,转身盯着沈奎,冷声发问:“你知道杜少丘?宁远县杜家的少爷。” 沈奎被他冷冷的目光盯得上下一哆嗦,但还是战战兢兢地答道:“知……知道。” 第十六章:噬心丹 “说!” 杨易懒得和沈奎多费口舌。 “嘿,哪里还有什么杜家,什么杜少爷,那杜少丘就是个疯子,爷儿您若是想找那杜疯子,只需明日到县衙门前等候,杜疯子自然会来,那杜疯子自从……” 沈奎那嘴,一旦开了瓢,就如同竹筒里倒豆子,噼里啪啦。 瓢了个瓢的,当你杨易爷爷是西瓜皮不成?到县衙门口等,这是要你杨易爷爷自投罗网啊!真是打得一手如意算盘。 “你想死?” 杨易把沈奎的的小心思看穿,指头一挑,长刀出鞘半寸,寒芒乍现。 沈奎见势不妙,双腿一弯,跪地求饶道:“爷儿饶命,小人并非欺瞒诓骗!” 待沈奎唯唯诺诺地把事情来龙细脉吞吐而出,杨易才明白过来。 原来,宁远县杜家世代行医,经营一间叫作仁济堂的医馆,家底也算殷实,出身杏林的杜少丘,本身也是宁远县颇有才名的秀才。 但自陆家案起,准新娘暴毙闺中,笃定案子含冤的杜少丘,愤愤不平,一纸诉状,告到万年县衙,却被县丞痛打二十大板,乱棍轰出。 刑不上大夫,杖不庭秀才。 杜少丘身为秀才,却遭一顿棍棒杀威,归家不久,又听闻陆家陆老爷郁郁而终,心头更是愤慨难平,待养好了伤,日日上得万年县衙前,怒击伸冤鼓,一连半月,但县丞对此如若惘闻,置之不理。 无奈,杜少丘只好回家奋笔疾书,不顾家人劝阻,誓要远上长安,直奔御史台告状,离家一个月后,再回来时,已是遍体鳞伤,被人抬着回来,伤好时,人也疯了。 没过多久,杜家医馆也因行医不慎,致使宁远县衙一个衙役身怀六甲的妻子丧命,一尸两命,杜家医馆被封,杜家上下十五口,或问斩,或发配,分崩离析,只有疯掉的杜少丘保得一条残命,流落街头。 好在杜老爷生前施医行善,颇有声名,街坊邻居见杜少丘家破人亡,又已疯癫,心生怜悯,每多施舍接济,杜少丘靠着百家饭,活了下来。 但疯疯癫癫的杜少丘并不安分,不多时,便跑到万年县来,天天跑到万年县衙前击鼓含冤,风雨无阻,后来县丞大怒,责人打折了他的腿,伸冤鼓声才就此断了下来,但是,折了腿的杜少丘依旧日日以手代脚,爬到县衙前,口口声声呢喃着什么“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苍天无眼”之类的冤词。 初时,人们只道是个痴情的汉子,还常常有人愿意施舍,时日久了,便觉得杜少丘真的疯了,一传十,十传百,百口纷纷,从此,杜少丘也就真的疯了。 万年县不比宁远县,再没有人愿意接济施舍他,杜少丘一下子疯得更加厉害了,神智已然不清,县衙好事的衙役们每每令他扮猪扮狗,无不听从,终日捡些馊食残叶充饥,后来衙役们玩腻了,便用一个麻袋将他扔出了万年县。 杜少丘也从一个疯子变成了一个笑话,成为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甚至变成万年县内小孩子调皮时,大人吓唬小孩用的“妖魔鬼怪”。 大家都以为他用不了多久,便会饿死冷死街头,令人大跌眼镜的是,杜少丘仿佛是一只打不死的蟑螂,也不知道是吃了什么不死仙药,竟然活了下来。 三年前的一个早晨开始,人们又发现他出现在了县衙门口,还是疯癫呆愣模样,但面容已经残老不堪,虽然他至今只不过不惑之年。 而今就住在城外的土地庙里,那里是万年县居无定所的乞丐们,常年居宿的地方。 “原来是他!” 杨易突然响起小时候自己哭鼻子时,听过的“麻袋妖怪”,转而又抓住沈奎的衣襟,一把将沈奎从地上提了起来,问道:“万年县出了这么大的篓子,难道就没有人过问?” “嘿,说来也该陆家和杜家倒霉,爷儿您是不知咱们万年县贞观初年的县丞大人是谁,乃是当朝从一品大员,户部尚书长孙靖!” 被杨易松开衣襟的沈奎,把话说口时,竟然是一副愤慨神情。 “你恨长孙靖?”杨易将沈奎的神情尽收眼底。 “小儿恨的是长孙高德!”沈奎咬牙切齿。 “长孙高德又是谁?” 杨易突然觉得这沈奎有些意思,这般神态,定有隐情。 “正是当前万年县丞,亦是长孙靖的表亲,这长孙高德是个畜生,逼良为娼,萍儿一家,定是被他害死的,他与小人有夺妻之恨!” 沈奎说着话时,攥紧拳头,目眦欲裂。 杨易把这些都看在眼里,追问道:“萍儿又是谁?” 沈奎突然面色一窘,支支吾吾道:“萍儿正是......正是方才与小人...” 原来如此,听沈奎讲完他与县丞妾室的故事,杨易恍然大悟,原来还真是一对苦命鸳鸯,但此刻看着沈奎,觉得可怜之余更觉可气,堂堂七尺男儿,遭受夺妻之恨,竟然还对仇人卑躬屈膝,做牛做马,算什么男人! “爷儿觉得小人下贱?” 沈奎突然凄苦一笑,即而说道:“小人也知道有仇不报非君子的道理,但有时候,仇恨的刀子不一定要直面捅进仇人的心窝子,从后面冷不防地给他致命一击,才是最有效最解恨的方式。” 话出口,双眼坚定,嘴角竟带一丝冷笑。 杨易见此,已经猜出来沈奎在做什么,或者想做什么,突然想起方才在那屋中时,少妇萍儿对沈奎说的那一句“我养你呀”,此刻,竟然希望沈奎停下正在做的事情,带着妇人萍儿远走高飞。 啊喔喔~ 不知何处传来一声鸡鸣,原来已到了卯时。 “你走吧,天涯虽然路远,但如果是和对的那个人在一起,雨露风霜也甘甜,也许,你现在做的也许并不是最好的选择,告辞,江湖再见。” 杨易拍了拍沈奎肩膀,提上长安刀,就要出门离开万年县衙,天就要亮了,灯市将散,万年县的人,也该回来了。 “爷儿,爷儿,您...” 却被沈奎拉住衣袖,急声唤住。 杨易回身一看,但见沈奎双眼通红,满脸急切,还以为是自己方才那些话感动了沈奎,是故,很是臭屁地微笑道:“怎么?对我心生崇拜?” 面对杨易突如其来的骚,沈奎瞬间有些难以接受,支吾道:“呃...这...这个,爷儿您走归走,噬心丹的毒能否给小人解药?” “哈哈哈,瓢个葫芦的西瓜皮,什么狗屁噬心丹,那只不过是我从身上搓下来的泥丸。” 杨易甩开沈奎的手,出口纵地,飞檐走壁而去,只留下沈奎一人在屋中凌乱,回想起先前舌尖上的咸味,恶心!恶心!胃里有的全是恶心!终于忍不住弯下腰来,哇声大吐。 第十七章:蛋碎了 出了万年县衙,天已蒙蒙亮,万年县从城中赏灯归家的行人络绎不绝,交头接耳,互诉昨夜的狂欢。 灯市,终是散了。 杨易倒不担心沈奎会泄密之类的,首先,他从始至终都蒙着脸,再者,听过沈奎的事之后,他觉得,沈奎非但不会泄密,也许到时候,还会成为点燃长孙家的火苗。 万年县城外的土地庙杨易知道,出城往西两里路。 挨着人潮出了城,吹一声响哨,白马追风闻声哒哒而来,在路人倍感诧异的目光中,翻身上马,拍马而行,一路向西。 不多时,便看到了破落的土地庙,也看到了从庙里出来的两个乞丐,衣衫褴褛,脏兮兮的脸上却都挂着笑容,显得兴高采烈。 “麻子,你倒是走快些,晚了只怕讨不到白面馒头。” “嘿,要我说呀,咱们何必去讨这一顿死人饭,有了昨夜里那位大爷赏的一吊钱,够咱哥俩逍遥好一阵子了。” “没出息,饱了今日,明日又怎么办,那一吊钱,咱可得好好攒着,等攒够十吊钱,到万年县城里置个店面,靠咱哥俩这门做狗肉的手艺,定能东山再起,到时,再帮请媒婆帮你把东街头那豆腐西施马冬梅说下姻缘,这也算东山再起,彻底翻身啦,嘿嘿,到时候谁还敢小看咱哥俩。” “癞子哥就是癞子哥,高瞻远瞩,比小弟我强了不是一丁半点呀,话说,癞子哥你这么有志气,是怎么沦落至此的?” “呃...不是跟你说过了嘛,当时年轻,不提了不提了。” 杨易翻身下马,两个乞丐也说着话走了过来,杨易觉得两个乞丐颇为有趣,上前一步拦住,抱拳问道:“敢问两位兄弟,杜少丘可在庙中?” 被杨易突兀拦住,两个乞丐显得很不高兴,正要发作,但听得杨易的话,立马双眼放光,对头相视一笑,年长些的那个开了口,道:“朋友也是送钱来的么,准备送多少?” 送钱?杨易有些哭笑不得,笑骂道:“送什么钱,问你杜少丘可在庙中?” “没银钱?切,闪开道,爷儿们还要赶着去吃酒席,莫挡了道!” 听杨易说没有钱,两个乞丐本来的一脸热切瞬间一冷,甩头就要走。 “酒席?什么酒席?” “你这人怎如此多话,桑树村的刘大户前些日里死了娘,今日出丧,全村人都去他家吃饭,没听见唢呐响么?赶紧让开道来,不然,明日便让全村人去你家吃饭!你找那杜断腿还去去长安吧,昨日里,他那发了大财的侄儿已经把他接走了。” 两个乞丐见杨易不肯让路,撞开杨易肩头,跑了出去,杨易还想问话,但两个乞丐已跑出去,也懒得和两个乞丐多做纠缠,反正庙中应该还有别的乞丐可以问话。 定耳细听,不远处的山头后,果然传来隐隐约约的唢呐声,看来真是有村子的哪户人家又添新痛,不再耽搁,提脚往土地庙走。 此时,天色已然大亮。 “鱼儿~鱼儿~快醒醒,阿兄给你煮了昨夜求来的汤药,喝了病就好了。” “阿...阿兄,阿爷呢,阿爷怎么不见了。” 杨易还未迈进土地庙,就听得庙中话语声,一男一女,皆是少年,那女孩的声音极为虚弱,仿佛是一个重病之人,杨易突然觉得有些熟悉,这两个声音,自己好像在哪里听过。 提脚迈进土地庙,放眼环顾,小小的土地庙却挤满了人,躺得七歪八扭,皆是脏头脏脸的乞丐,正在呼呼大睡,他们竟然没有跟着全村人去刘大户家吃饭。 中间燃了一堆火,火上架着一口缺了大个口子的破锅,一个全身脏兮兮的少年捂着一个布袋顿在火堆前,正等着锅中汤沸。身旁躺着一个面无血色的小女孩。 见杨易走进来,少年只略微抬头瞥了一眼,就又继续低头添火等汤沸,杨易看着这少年怀里揣着的布袋,见其内似有什么东西在蠕动,一种莫名的危险正从里面散放而出,他身怀三个甲子内力,对危险的感知自然比普通人要敏感得多。 正要摇醒这些乞丐问话,就在这时,哗哗哗~ 火上锅中的汤已烧沸,那少年猛地站了起来,小心翼翼地解开了布袋口的绳子,左手迅速伸进布袋里。 “啊!” 少年痛叫一声,脏兮兮的脸瞬间发白,额头沁满细汗。这一声大叫把庙里的乞丐们纷纷吓醒了,一个个爬了起来,但见是这少年,其中一个长得壮实些的乞丐臭骂道:“呸,又是你们这两个野种,野狗山,你不跟着你们阿爷享福去,还来这里打扰大爷睡觉干嘛,小心把你揍得跟你阿爷一样成个断腿废人!” 少年依旧紧咬着牙,对乞丐们的骂声充耳不闻,将手从布袋里抽出来。 只见一条全身布满银环的毒蛇正紧紧缠着他的手臂,两颗又长又亮的毒牙叮入他手腕上的血管,他原本煞白的脸,瞬间冒起腾腾黑气,整个人龇牙咧嘴,但依旧紧咬着牙。 一众乞丐对此却如若不见,并没有人上前阻止,似乎早就司空见惯,习以为常。 “你不要命了!” 杨易见此,飞身上前,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出手点住少年臂膀,手指化作铁钳,捏住毒蛇七寸,将毒蛇一把抽离少年手臂。 “恭喜宿主成功行善,获得五百点赏善点。” 系统林芝琳的萝莉音在脑中响起。 “你是何人,还我五步银环!” 被杨易救下的少年非但没有感激,反而扯住杨易衣角,怒目直瞪杨易,怒声大骂,作势要来夺杨易手中的毒蛇。 杨易暗使半分力,摁住少年肩头,怒声而斥:“你也知道这是五步银环,中此蛇毒,五步之内必定倒地身亡,怎拿自家性命当儿戏!” “谁要你莫多管闲事,这五步银环是我拿来救鱼儿性命的,我死不死又与你何干?况且,这蛇毒奈何不了我,不信你看!” 杨易虽然只使了半分暗劲,但这少年岂是对手,被杨易摁住肩头,近身不得,只能急声大骂,又偏头去看地上躺着的小女孩,眼有晶莹闪动,回头将自己手臂伸到杨易面前,以作证明。 杨易定眼一看,只见少年手臂上密密麻麻,布满了乌黑的细孔伤疤,有些还流着脓,颇为恶心。 已看出来这些齿印伤疤乃是毒蛇毒牙所致,不禁心头大惊,这少年,被毒蛇咬过这么多次,竟然还能好好活着! 松开少年,杨易手指一用力,暗自捏碎五步银环蛇头,这才将死蛇往少年怀中扔去。 少年不知道毒蛇已被杨易捏死,一接到毒蛇,满脸大喜,待细看以后,发现毒蛇已死,满脸的喜色变成了沉默。 一言不发,把毒蛇提到破锅上方,一手捏住蛇尾,另一手顺着蛇身,往锅中挤出一滴滴黑色如墨的恶臭液体,待再也挤不出任何一滴黑液时,才把整条毒蛇放进锅中。 这才蹲下身子,从小女孩身下杂乱的干草堆里摸索出一个破碗,小心翼翼地从锅里舀了小半碗汤,一口一口,细细地朝碗中吹气,将小女孩扶坐起来,将汤碗往小女孩嘴边送。 待自己的妹妹喝下汤药躺下,少年把碗放下。 “害我五步银环,我杀了你!”猛然转身朝杨易扑来。 杨易本来静看这奇怪少年几多折腾,想看看他到底在弄什么古怪,不料这少年猛然扑来,没想到这少年方才的沉默却是隐忍! “找死!” 但这手无寸铁的少年,怎会是杨易的对手,杨易怒喝一声,只伸出一只手。 少年扑到一半,就已被捏住喉咙提了起来,一张脸因为呼吸不畅,涨得发紫,双手抱住杨易手腕,脱离地面的双脚胡蹬乱踢,就像一只即将被人宰杀的小鸡。 “阿…阿兄,你…你放了我阿兄。” 这时,地上躺着的小女孩有气无力地开了口,双眼死死地盯着杨易,就像盯住不共戴天的仇人。 煞白的小脸上突然冒着腾腾黑气,两道黑血从她鼻孔淌出来。 咔嚓~ 杨易听得自己腰间传出一声蛋碎的声音。 蛋碎了? 杨易甩手放下少年,低头往自己腰下看去。 第十八章:山与鱼(上) 蛋碎之声正是从腰下布囊中传出,杨易这才想起自己出门前,那裂了一条细缝的彩蛋,这可是系统奖励的蛋,竟然在此刻碎了,破蛋而出的到底会是什么东西,杨易好奇无比,把布囊从腰间解下,放在地上,小心翼翼地解开布囊封绳。 咻咻! 布囊口刚刚打开,两道亮眼的彩光从中窜飞出来,杨易尚来不及去捕抓,两道彩光便已同时扑到被乞丐们叫作野狗山的少年和他妹妹鱼儿身上,落在二人的手臂上。 “鱼儿~啊!” 少年大叫一声,直直倒在他妹妹身旁,昏厥而去。 杨易定眼细看,少年和小女孩的手臂上附着一道彩光,竟然是两只七彩斑斓的四脚蛇,蛇头蛇尾,体腹扁平,身上排列着一粒粒彩色疣鳞,四脚生趾,腹部皮肤褶襞亦是七彩斑斓。 这,是守宫?形同蛇生四脚的壁虎? 此刻不仅杨易,庙中一干乞丐皆已目瞪口呆,大家都不知道这两只七彩四脚蛇到底是什么东西,尤其是杨易,更是大惑不解,这东西明明长得像壁虎,又生七彩细鳞,倒像是变色龙,可杨易觉得这并不是变色龙。 此刻,两只七彩守宫正伸出又细又长的黑色信子,黏在少年与小女孩的手臂上,团团黑色毒雾从二人全身翻涌而出,汇聚手臂,被两只七彩守宫尽数吞吸,随着毒雾尽数被它们吞吸,少年与少女的面色变得红润起来,添了血色。 尤其是那叫作鱼儿的小女孩,原本苍白如纸的脸,已添满生机,白蜡蜡的嘴唇也变得红润起来,最为奇特的是,她肩下的胳膊上,霎时突兀地生出一颗殷红如血,豆子般大小的红痣,仿佛闺中少女点的守宫砂。 而少年郎的黝黑粗壮的手臂上,肩下胳膊尽头,生出一小片七彩细鳞,形似麒麟鳞片。 难道,这就是传说的麒麟臂? 杨易止不住想起在二十一世纪时,网络上流行的“麒麟臂”。 突然,异变横生,少年的左额,小女孩的右额,同时生出七彩细鳞,随着细鳞长出来,少年的左眼猛然睁开,变成了紫红色,右眼骤然变成碧蓝色,诡异无比。 “妖怪!妖怪呀!” 一众乞丐怪叫连连,纷纷抱头往外跑,庙中顿时乱做一团。 不行,不能让这两个怪物再作怪了,天知道会不会害死两条无辜性命,杨易一拍长安刀,就要上前将两只七彩守宫从少年与小女孩的手臂上挑开。 啊! 就在这时,少年与小女孩同时痛叫一声,各自张嘴吐出一团刺眼红光。 忘忧蛾! 杨易对这红光再也熟悉不过,瞬间心头一紧,后跳一步,一把抽出腰间玉箫。 咝~咝~ 不待杨易吹响玉箫,两只七彩守宫从少年二人身上一跃而起,在半空中吐出细长的信子,分别勾住两只忘忧蛾,裹进嘴里,落地咀嚼大快朵颐,同时飞身如闪,钻进布囊中去。 “鱼儿~你....你没事了?你的脸!” “阿兄~你的眼睛!” “鱼儿,你的眼睛好...好了?!” 少年与小女孩同时醒转过来,但见妹妹额生彩鳞,少年大惊失色,惊呼出口,但又听到妹妹说自己的眼,顿时更是惊得合不上嘴,二人相拥一团,哭声不止。 杨易此刻顾不上去看这咋咋呼呼的兄妹,他已打开布囊,看到了令他大跌眼镜,疑惑不解的一幕。 蛋,还是那个蛋,根本没有碎,只是蛋壳上多了一条裂缝! 难道,自己方才看到的都是假象?自己在做梦?但少年与他妹妹此刻正在一旁相拥而哭,杨易快奔溃了,这一切到底是怎么回事! 瓢了个瓢的,难不成,这世上有妖魔鬼怪不成,杨易拿起彩蛋,狠狠地往地上摔去,可惜,地上的石板都被砸裂了,那个蛋滚到一旁,一点事也没有。 瓢了个瓢的,老子真的不信邪,杨易运使身上全部三个甲子内力,握指成拳,狠狠一拳,照着彩蛋当头砸下,咝!倒吸一口凉气,拳头生疼,彩蛋还是什么事也没有。 这到底是个什么混蛋铁蛋,坚硬如此!杨易自负自己刚才那一拳,就是九头牛也能打死,寻常的城墙也能轰塌了,却无法奈何这小小一个蛋。 “多谢恩公救我妹妹,山愿为恩公做牛做马。” 就在这时,少年与他妹妹鱼儿一起,上前来,扑通两声直直跪下。 “滚蛋~老子正在研究这个蛋。” 正心烦意乱的杨易哪有功夫搭理旁人,话出口时才注意到跪下的是两个孩子,复而把彩蛋收了起来,将两人一把提起,拍了拍少年郎的肩头,正色道:“男儿膝下有黄金,报恩的方式有很多种,别动不动就想给人做牛做马,你只需告诉我,原来住在这庙里的杜少丘去了哪里?” 听到杜少丘的名字,少年郎与其妹鱼儿瞬间面色一变,尤其少年郎,诡异的双眼中闪动着犹豫不绝,好一会儿,才开口问道:“恩公找我家阿爷做甚?” “你家阿爷?”杨易反而有些惊讶,这少年竟然是杜少丘的儿子?不对呀,听那沈奎说过,杜少丘自陆家大案以后,疯疯癫癫,并未娶妻生子,哪里冒出来这么个儿子。 于是,少年郎将事情来龙细脉讲了出来。 原来,少年名叫山,这土地庙里的乞丐平常都叫他野狗,今岁十三,是一个昆仑奴,至于姓什么,他自己也不清楚,打记事起,便已被人卖到一户人家为奴,后来,那户人家遭了马匪,家破人亡,山也就流落江湖,乞讨为生,后来认识了妹妹鱼儿。 鱼儿今有九岁,亦是一个奴隶,五岁双眼失明,遭遇与山相似。 有着相同遭遇的两人,同病相怜,相依为命,山背着鱼儿四处流浪乞讨,辗转奔波。 有一日,山为了给鱼儿偷两个馒头,遭人殴打,重伤欲死,又无钱抓药,就在兄妹二人万念俱灰之时,来了一个黑袍人,二话不说,就从乞丐堆里将兄妹二人带走。 那是兄妹二人第一次见到杜少丘,像一条野狗一样,被人关在狗笼里。 很快,山与鱼儿也步了杜少丘的后尘,被人关到狗笼里去,紧挨着关押杜少丘的狗笼,日日被人以毒蛇毒虫折磨,坚持了三日,鱼儿终于承受不住毒物的侵害,眼看就要死去,那个黑袍人出现了,不知从哪里弄来了两只火红的虫子,强行使山与鱼儿吞下腹中。 吞下火红虫子后,原本垂死的兄妹,突然焕发生机,变得生龙活虎,尽管每天还是有人放各种毒虫来撕咬毒害他们,但已对他们构不成威胁。 忽有一日,整日疯疯癫癫的杜少丘朝黑暗中放声大吼:“我可以答应你,只要你放了这两个孩子。” 然后黑袍人就出现了,兄妹二人被黑袍人一指点昏,再醒来时,已与断腿的杜少丘出现在这土地庙里。 第十九章:山与鱼(下) 杜少丘又变成了疯疯癫癫的疯子,山想要问这一切到底是怎么回事都无从问起,有一天,鱼儿突然旧毒发作,垂死之际,不知杜少丘从何处抓来了一条五步银环毒蛇,以蛇吸食自身鲜血融毒,滴血熬汤,救下了鱼儿。 此后,鱼儿常有发病,身体一日不如一日,已无法行走,杜少丘也疯癫得更加厉害,山只能在每次妹妹要发病时,以蛇取血熬汤,救治自己的妹妹。 这才有了方才杨易进庙时,看到的一幕,也是少年山手臂上那些伤疤的来历。 两次救命之恩,感激万分的兄妹二人,认杜少丘为父,三人相依为命,但在前日,听闻素以古道热肠闻名的药神医孙思邈到了长安,山看到了治好妹妹这无名之疾的希望,拜别杜少丘,背起妹妹要去长安找孙思邈求药。 可惜,上元拥挤,又逢长安大变,山连孙思邈的面都没有见到,就只能背着鱼儿逃出城,回到土地庙时,杜少丘已然不见,听庙中乞丐说,是被其发达的侄儿接走了。 待山把事情始末讲完,杨易想起昨夜出了丝竹居后撞到自己反而自己倒下的两个黑影,笑道:“原来是你们二人,难怪我觉得你二人声音如此耳熟。” 山不知道杨易说的什么,满脸不解。 杨易接着问道:“你可还记得当初那黑袍的面貌?” “那人身着黑袍,从头到脚,不曾见过他的面貌,我们被关押的地方又十分潮湿昏暗,根本看不清他人面容。”山如实回答。 “可还记得那是什么地方?”杨易接着问道。 山回答道:“被抓去时,我与鱼儿已经昏迷,去的什么地方,怎么去的,我们一概不知。” 根本没有任何有用的信息,杨易皱起了眉头,少年山口中那个黑衣人,定和陆家大案有关,说不定正是幕后凶手,但现在却无从查起。 另外,若是真凶是那黑袍人,他与长孙靖又是什么关系,他既然已经逃过命案,为何又闹出现如今几多动静? 青竹林一案,抚安司乃至长安大乱,到底有何关联? 黑袍人为何抓了两个小乞丐,然后又放了,他与杜少丘达成的协定又是什么。 杨易现在陷入了泥沼,他找不到把这些事连起来的那条线,或者说,凶手的动机。 但他看得出来,种种一切,已经不是孙千和马啸风两条匪徒的性命那么简单,也不仅仅关乎陆家冤案,背后,似乎织了一张大网在等着自己,或许,自己现在已经被这张大网笼住,只是不知道收网的人到底是谁! “对了,花香!非常浓郁的花香!” 少年山突合手一拍,咋呼起来,把杨易从沉思中惊醒。 “什么花香?”杨易盯着少年阿山。 阿山一脸正色道:“回恩公,我与鱼儿被关在狗笼里时,虽然看不见那黑袍人的样子,但每当他出现时,总会带着十分浓郁的花香,那种香味,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遇过,只有昨夜入长安遇到仙人放仙灯时,又闻到了那种香味。” 原来是曼陀罗花,诸事莫非与终南九灵山的真人云霄子有关? 杨易暗自思量,对少年郎问道:“可否将你阿爷如何被人接走的事情细细说来。” “听人说,昨日里,来了一辆大马车,从马车上下来一个身穿纹满钱眼图案锦袍的公子爷,自称是阿爷的本家,也不知真假,出手十分阔绰,在庙里派了十吊钱,酬谢众人照顾阿爷,言明要把阿爷接到长安享福,恩公您也知道,咱们这些乞儿,但凡见到了钱,心中便开了花,哪还有心思去管他人死活,疯疯癫癫的阿爷便被那公子爷带走了。” 少年说完时,本就诡异的红蓝眼中,蓄满了泪花,他身旁的小女孩鱼儿也是如此,兄妹二人显得很是伤心难过。 杨易见此,笑道:“你们阿爷随人享福去了,你们怎么不开心,反而一副难过欲哭的模样。” 心中已在咀嚼少年的话,尤其少年话里那把杜少丘带走之人的穿着,锦衣纹钱眼,那不正是长孙无常最喜欢的打扮么,只是,那人到底是不是长孙无常,杨易此刻还不敢断定,毕竟这天底下喜欢在衣服上绣钱眼的可不在少数。 少年提起脏兮兮的衣角,为妹妹擦了一把泪花,哀声道:“阿爷这般疯疯癫癫,又双腿尽断,只靠双手爬地,这么些年里,何曾有过什么亲人来寻,人家躲他还来不及呢,此时突然冒出个侄儿,定是有人要害阿爷性命!” 倒有一颗玲珑心!杨易不由得对这少年刮目相看。 转身看了看庙门外,此刻已出晨阳,暗付长安事急,万万不能耽搁,诸事只能回长安去长孙府一探究竟,到底是不是长孙无常抓走了杜少丘。 转头看了一眼满脸泪痕,衣衫褴褛的兄妹,不禁心生怜悯。 又想到那两只七彩四脚蛇弄得兄妹俩这般人不人鬼不鬼的模样,其中多少与自己有关,故而笑问道:“你们兄妹是否愿意与我入长安?兴许,还能再见到你家阿爷。” 少年拉着妹妹扑通而跪,泣声道:“鱼儿不仅病好如初,而且又重见光明,都拜恩公大恩,我们兄妹在这里本就无依无靠,往后就跟随在恩公身边做牛做马报答恩公。” “瓢了个瓢的,男儿膝下有黄金,不跪苍天不跪地,但跪父母,往后莫再轻言做什么牛马,好男儿顶天立地,膝盖和脊梁骨莫再轻易弯下去,你们以后便随我姓杨吧,也别再叫什么恩公,就叫我杨大哥便好了。” 毕竟来自二十一世纪,面对少年这般动不动就下跪,杨易气不打一处来,怒声而斥,一把将二人从地上扶起。 其实也不怪这少年,他本就是昆仑奴出身,流落街头时又是最底层的乞儿,早习惯了奴性。 在少年诚惶诚恐的目光中,抓起二人肩头,出了土地庙,吹一声响哨,拍马赶回长安。 乞丐们早就不知道躲到了哪里,或许,已都跟着全村人去刘大户家吃饭了。 第二十章:长安风雨后 暴风雨后的长安城,街上依旧人来人往,但每一个人都聋拉着脸,每个人的左臂上都缠了一条白纱。 大唐第一相,魏征,薨。 皇城含元殿上,当朝天子李世,一身龙袍端坐高堂,国字脸上的两条浓眉紧紧皱着,右手扶着额头,正在对抗他近几年来常犯的偏头痛。 堂下,文武百官,双手捧着白玉朝板,分立三班,皆低着头,一个个,都像做了什么什么亏心事一般。 “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知得失。魏征没,朕亡一镜矣,大唐万万子民,亡一镜矣!” 李世哀叹一声,放下扶额的右手,抬起双眸,扫射朝堂,百官皆缩着头,害怕这如鹰似虎的目光定格在自己身上,尤其站在左侧前排中间,身形臃肿的尚书左仆射杜海,额头已经布满了细汗。 “王铎,你可知罪!” 但天子点出口的却不是杜海的名字,而是羽林军大将军王铎,忐忑不安的杜海听到这一声,如蒙大赦,心头的石头猛然落地,送出了一口气。 “护卫京城不力,致使上元大乱,王铎失职,知罪。” 右侧的队伍前排,高大魁梧的中年汉子普通跪下,昨夜长安大乱,灯市无欢,虽是抚安司假传消息所致,但羽林十六卫失职却是事实,作为羽林军执行长官,他责无旁贷。 “杜海!” 天子却不再看王铎一眼,转而点出杜海的名字。 本以为逃过一劫的杜海,正在心头侥幸,突然就听到这这一声慷锵有力,吓得一哆嗦,跪了下去,双手抱着的朝板颤抖不已,直欲脱手,战战兢兢道:“老臣在,老臣知罪。” 他这滑稽模样,弄得文武群臣哭笑不得,但在天子面前,谁也不敢出声,只将这笑意死死摁在喉咙里,装作一副严肃神情。 左仆射杜海,终归年事已高。 天子李世沉眸一扫朝堂百官,深邃的鹰眸似一把把磨好的刀子,落在每一个人身上,最终定格于跪在地上诚惶诚恐的杜海身上,开口道:“他们比你聪明,今日不问你的罪,朕只问你,抚安司的事,办得如何了?” “启禀圣上,抚安司假报军情,致使长安大乱,微臣谨遵圣意,已着人查封抚安司,抚安司上下已打入大理寺狱,听候发落。” 听到圣人说自己比别人糊涂之后,杜海反而踏实了,说出话来,也坦然自信了许多。 “大理寺卿李正,刑部尚书周严,御史大夫房玄明。” 天子李世停了杜海的话,略微点了点头,鹰眸扫到群臣中间,沉声而出。 话音起,三个身穿紫色官袍的中年,从百官中出列,抱着朝板躬身跪下,齐声出口:“禀圣上,微臣在。” 天子李世并未雷霆大发,只是责令细查抚安司一案,但百官依旧低着头,谁的脸上也看不出一丝轻松,因为他们最关心的一件事,圣人还未提到。 “魏征弃朕先归,杜海年高,众爱卿觉得,百官之中,谁能为朕分忧?” 来了,终于来了,百官等的正是这个时候,但这一刻,鸦雀无声,百官噤若寒蝉,谁也不敢轻易出言,在列的,都是混迹多年的人精,知晓这种时候,谁第一个说话谁就要遭殃。 等着半天,堂下一片沉默,天子李世玩味一笑,冷哼一声,道:“所以朕说,你们都比杜海聪明。不过,朕告诉你们,有些事,朕不说,并不代表朕不知道,朕不问,并不代表朕不关心!难道魏征去后,朕的身边从此再无敢言之人?” 众臣被他说得愈发大气不敢出一声,天子李世见此,环顾殿内,扫了两圈,终究没有捕抓到他想看到的那道身影,皱眉问道:“卫国公李靖今日可有上朝?” 负责百官朝廷考勤的大太监马力仕即刻跪下答道:“启禀圣上,卫国公今日身体抱恙,又逢昨夜惊乱,病情加重,今日未曾上朝。” 李世扶额叹道:“唉,年岁易晚,故人渐稀,老了老了,朕也老了。” “圣人正当壮年,如日中天,佑我大唐鼎盛,来岁还要率我大唐雄兵擒收高句丽,擒虎之姿不若当年,何言老矣。” 马力仕急忙出言宽解,说得斩钉截铁,字句慷锵,仿佛说的正是事实一般。 久伴天子身旁,他比谁都清楚,什么时候该吹什么风。 要不,怎么叫他“溜风马”呢。 果然,他的话一出口,李世龙颜大悦,开口笑骂道:“中天日出最高时,正是它即将颓落时,朕知你有心宽慰,平身吧,着人与那李乘风说,十日之内,务必将凌烟阁诸臣画像作好。” 得此夸奖,马力仕脸上并未流露欢笑,依旧把头压得最低,马脸几乎贴在地面,并未起身,他既比别人知道该怎么溜风,也比别人清楚自己什么时候该笑,什么时候不该笑。 绿豆眼斜斜瞥向大殿左侧柱子旁一身蟒袍花衣的一个年轻人,得到那个年轻人微微点头示意后,才开口道:“喏,启禀圣上,老奴有冤。” 这微不可查的一幕,却已被李世抓进眼中,玩味一笑,故作不解道:“哦,你有何冤屈?” 马力仕接着道:“老奴状告抚安司捕员杨平、杨易叔侄,滥用职权,草菅人命,乱抓良民顶案,还于狱中谋害人命,请圣上为老奴做主!” 李世瞥了那蟒袍花衣青年一眼,不以为意地开口道:“杨平?杨易?朕从未听过这两个名字,抚安司众人既已收押,你若有冤屈,自可与三司言明,三司自会为你平冤,如此小事,不必诉与朕听,退下吧。” “喏。” 马力仕毕恭毕敬而退,他也比别人清楚什么话该说,什么时候该说。 马力仕退下后,李世略微一瞥蟒袍青年,问道:“诸位爱卿,可有本奏?” 那蟒袍青年不知道李世已瞥过他三次,闻言就要迈步跪地把他早就想好的事情上奏,却被身后一个身穿绯袍的中年胖子轻轻扯住了衣角。 青年经此略微一顿,这才注意到高堂之上,圣人玩味的脸色,顿时心头狂跳,暗道好险!再也不敢有何举动。 倒是那胖子抱着白玉朝板出列,跪地道:“启禀圣上,臣户部尚书长孙靖有本要奏。” “呈上来。” 马力仕与长孙靖对眉微微眨眼,接过长孙靖手中的奏本,躬身呈到殿上。 李世打开奏本翻阅,越看脸色越变得铁青,终于猛然大拍堂案,怒声道:“兵部尚书王定远,左仆射萧宇,尔等可知罪!” 奏本被摔下朝堂,从百官中出列两人,较为年轻些的那人,跪地捡起奏本一看,面色大变,急忙开口辩解道:“圣上明鉴,那杨平虽是前朝遗孽,但与其兄杨铮识大义,入陇西军十年,多有战功,杨铮更是在陇西渡关一役中,为我大唐捐躯,臣念及杨门战苦,方破例举荐杨平杨易叔侄入抚安司供职。” 原来,奏本中状告王定远与萧宇包庇隋朝遗孤。 “臣自觉无罪,老臣知陛下仁德,若论罪,老臣亦是前朝遗孤!” 同跪地上,年老些的那人却不卑不亢,吹须瞪眼,义正言辞。 此人名为萧宇,乃是隋朝萧皇后的家弟,如今身居左仆射高位,为人向来刚正不阿,敢作敢为。 李世微微一笑,道:“平身吧,退朝之后,着人带上昨夜孙思邈进献的两粒元极丹,你与朕同去魏家。” 转而朝长孙靖道:“退下吧,萧爱卿二人并无包庇之名,至于那杨平、杨易是否有其他罪项,如今抚安司众人已被收押,自有三司查明。” 这?长孙靖愣住了,他万万没想到会是这样一个结果,犹自不死心,开口道:“启禀圣上,那杨易尚未归案。” “大理寺卿,可有此事?” 大理寺卿李正恶狠狠地瞪了一眼长孙靖,走出来,跪道:“确有其事,昨夜慌乱,那杨易趁乱而逃,听守城的骁卫来报,昨夜有一人纵马出城,微臣断定那人定是杨易无疑。” “行了行了,该怎么做,朕不说,你们也清楚,说起来,朕倒是有些想念朕的那个老朋友了,可惜他远在西域,退朝吧。” 李世不耐烦地摆手,在太监马力仕的搀扶下,起身而走。 百官看着李世离去的背影,不禁感叹,圣上今日好像老了许多。 但李世真的老了么? 早朝就这么散了,但三省六部,大理寺,御史台,还有羽林军十六卫,皆俱忙碌起来。 尤其大理寺,李正退了朝,立即马不停蹄地赶回大理寺,颁布关于杨易的通捕公文,同时,着人提审抚安司上下,势必要以最快的速度将昨夜长安大乱之事查明。 关于天子的圣意,他在退朝之前已听明白了,此事务必公正严明,查清查明。 抚安司多为不良人,而圣上那位老朋友正是不良人的统帅袁天罡。 抚安司当初皇权特立,多是因为圣上的这位老朋友,看得出来,圣人如今依旧重视与这位老朋友的交情,抚安司一案,万万大意不得。 第二十一章:神行百变功 “恭喜宿主成功救下两条人命,完成两件黄级善事,奖励宿主两千赏善点,宿主当前累积赏善点已达三千点,可兑换奖品,可储存,请宿主选择。” 人在马上,杨易听到系统林芝琳的提示,但此刻哪有心思去管,暂时置之不理。 纵然白马追风有一日千里之名,但三人一骑,速度要慢了许多,赶至长安城外时,已近午时。 翻身下马,眼见城门口堵了一群人,议论纷纷。 人群之后,全副武装的羽林军把守城门。 杨易此刻还不知道自己已被下缉捕公文,但见事出反常,心头生疑。 与两个孩子说了一声,独自挤进人群,往城墙一看,面色一变,已看到了缉捕自己的公文,遂压低斗笠,反身要挤出人群。 突然感到肩头被人轻轻拍了拍,转头一看,急忙压低斗笠挤出人群。 那人也跟着挤了出来,不是别人,却是那手臂上纹有曼陀罗花刺青,跟在李乘风左右的婢女嫚儿。 “公子令我出城接应你,请吧。” 嫚儿手指不远处一辆马车,杨易会意,将白马交于嫚儿的仆从,与两个孩子上了马车。 马车来到城门,嫚儿只从腰间掏出一块令牌,守门的士兵接令一看,面色大变,让开了道。 进了丝竹居,杨易三人从马车上下来。 李乘风已在院中等候,但见三人从马车上下来,盯着杨山与杨鱼儿看了一眼,意味深长地一笑,自言自语道:“两条小泥鳅倒是好福气,想来,你们也嗅到了天地间的变化。” 转而抬头向杨易笑道:“你自去做你的事,这两个孩子就暂时交给我吧,西厢空余,你可在此居住,你放心,羽林军即使将长安每一片瓦都掀开搜查,也不会搜到我这里,嫚儿,领客人下去歇息。” 杨易与杨山和杨鱼儿说了一声,在嫚儿的带领下,往西厢房而去。 “絮儿,带两条小泥鳅去洗漱,他们在泥沼里的时间太久,也该洗一洗了。” 李乘风唤来一个婢女,将两个孩子领了下去。 嫚儿打来热水以后,已然退下,杨易哧溜精光,跳进浴桶里,准备洗漱一番,待天黑方便行事时,再去长孙府刺探。 坐在浴桶中,他现在已经笃定了,自己来到的,并非是历史上的大唐,尽管与历史上的大唐有诸多相似。 早在三年前,他听闻当朝天子叫作李世而不是李世民时,就已经起了疑心。 但现在,也无心去管它是不是历史上的大唐了,反正自己的目标只是把赏善罚恶系统升级到终极版本,重回二十一世纪,至于别的事,爱怎样就怎样吧。 不过,眼下抚安司一事倒是势在必行,不为其他,只为把叔父杨平救出来。 同时,也报长孙无常当年街上殴打之仇,还有父死叔辱之仇。 自己既然已经占据了原本那个杨易的躯体,那么,属于杨易的事,自己就帮他完成。 这样,在对得起这副躯体的同时,也算是做了一件大善事,正好符合赏善罚恶系统的宗旨。 杨易就是这样的一个人,恩怨分明,有恩必报,这也许也是他能成为赏善罚恶系统宿主的一个重要原因吧。 “宿主当前累积赏善点达到三千点,兑换或者储存,请宿主选择。” 脑中又响起了林芝琳的萝莉音提示。 听到这声音,杨易才想起自从赏善罚恶系统上一次升级以后,自己还没好好看一下都更新了哪一些奖品,于是,对林芝琳下令道:“打开奖品列表。” 随即,脑海中出现了陈列图,林芝琳的声音也响了起来。 “本次更新四件奖品,第一件:功法《神行百变》,第二件:功法《纳元诀》,第三件:功法《小葵花妈妈点穴手》,第四件:典籍《百草经》。” 神行百变?看到这名字,杨易顿时想起了自己在二十一世纪时看过的某部电影,当即眼前一亮,这二者会不会是一样的,要是跟自己知道的那个神行百变一样? 至于第二件可兑换的奖品,杨易只看名字就先行忽略了,光看这名字就知道,定是和自己早已兑换过的《大观诀》一样,就是个平常的吐纳练气一样,除了凝神平心静气,什么用也没有。 至于第三件奖品,名字虽然上不了台面,但杨易看到这点穴字眼,倒是有了些兴趣,自己如今有三个甲子内功,但点穴手法却一点也没学过。 而第四件奖品,想也不用想,就知道是相当于百科全书一样的存在,杨易觉得自己目前暂且用不上。 又听了林芝琳对四件奖品的简介,果然和自己猜测的八九不离十。 只是那《神行百变》,据介绍,以自己当前三个甲子的内力修为,却只能进行简单的面容变幻。 思索再三,杨易决定兑换《神行百变》。 眼下,自己被满城通捕,出行尤为不变,这门功法是最实用的,有了这门功法,自己就不用再等天黑才偷偷摸摸地潜入长孙府,反之,甚至可以大摇大摆地在长安城招摇过市。 “兑换《神行百变》。” 既然决定好了,杨易绝不拖泥带水,直接对林芝琳下了令。 不多时,《神行百变》功法的所有信息内容,就已尽数融入他的脑海,系统的奖励只要兑换以后,宿主可以随意令其变成实物,也可以直接融入脑中。 接收《神行百变》的信息以后,杨易发现,这功法看似逆天无比,但自己当前能修练的部分,并不算难,就只是按照功法指引,以内力打入相应的穴位、经脉,致使骨骼皮肉发生扭曲变形,达到易容效果。 以自己目前的内力,易容效果可以维持五个时辰。 瓢了个瓢的西瓜皮,这不就是纯天然整容,而且是整容以后还可以随心变回本来的样子。 可以,优秀,很奶思! 杨易不禁赞叹三连击,从浴桶里跳出,换上干净衣服,盘膝坐在床上,开始练习《神行百变》。 秀啊!比隔壁老王家的闺女王秀儿的不锈钢罩罩还要秀! 大约半个时辰左右,杨易从窗前桌上的铜镜中看到一个剑眉星目,风度翩翩的美少年,不禁感叹出口。 神行百变,成了! 倒也不是因为他天资卓越,而是因为这功法当前能修练的部分,难度本来就不高,只要你有足够的内力,有了功法中寻找穴位脉络的诀窍,很容易就能学会。 瓢了个瓢的,该去长孙府大干一场了! 杨易从桌前起了身。 第二十二章:不才苏东坡 三尺长安刀自然是不能再戴了,这东西实在太过显眼。 杨易不傻,知道当下形势,戴着长刀出去不就形同与跟别人宣告自己是抚安司的人么。 解下长安刀,又换上先前嫚儿送来的崭新青衫。 施展神行百变,摇身一变,已变成了个风度翩翩的士子模样。 原本的杨易本就是个书呆子,经此变幻,更是有模有样,况且这副尊容,他可是按照自己印象里的某个明星变幻的,帅气自不用说,自然神形具备。 打开房门,出了丝竹居。 其实他心里现在对于李乘风还有诸多疑虑。 李乘风为何三番两次不遗余力地帮自己?嫚儿的曼陀罗刺青又是怎么回事? 但眼下显然不是琢磨这些的时候,毕竟所有的矛头都已指向长孙家。 杜少丘是解开所有疑团最为关键的一环,找到杜少丘,这才是当下最至关重要的事。 出了丝竹居,过了平康坊,路过自家门口时,杨易看到自家门上已被打上封条,两个羽林军持戈守在门口。 心中暗暗侥幸,还好李乘风派嫚儿出城接应自己,不然,自己就要被羽林军来个瓮中捉鳖了。 一路过了平康、长乐、安宁三个坊。 长安城总共一百零八坊,这只是冰山一角。 终于走到北市街,户部尚书长孙靖的府邸就在这北市街最中心的地段。 北市街上,人来人往,熙熙攘攘。 杨易如今易容成了个风度翩翩的士子,走在街上,惹得来往行人注目纷纷。 无数少女看着她掩面羞笑,春心荡漾,就连摆摊卖瓜的几个老太婆也不由得提高了吆喝的嗓门。 “卖瓜咯,卖瓜咯,老太婆的瓜它又大又圆!” 这下子,面摊里搭棚卖面的几个老头可就不太乐意了,扯开老嗓直喊:“面儿,担担面儿,老吴我煮的面它又长又宽!” 但这都比不上豆腐摊上那个风韵犹存的妇人,那又尖又细的嗓门直欲穿透行人耳膜。 只听得她喊道:“豆腐咧,老娘我的豆腐它白又嫩,吃上一口赛过活神仙!” 这卖豆腐的叫作潘氏,是个寡妇,她丈夫六年前随马帮去滇黔走货,遭了马匪,已见了阎王,留下她孤儿寡母,全靠这豆腐摊过活,因性格泼辣尖酸,坊间戏称她为豆腐西施,明褒暗贬。 杨易对这些吆喝没什么兴趣,眼睛已盯住不远处的扇子铺,既然要假扮士子文人,弄把折扇包装自己是必要的,无视那些少女频频抛来的媚眼,举步走向扇子铺。 店铺主人是个微胖中年人,戴一顶胡帽,这样的款式,近来在长安城很受欢迎,正在柜台上打着盹,想是昨夜操劳过度,还没缓过神来。 只有个小丫头在照看生意,这小丫头白白嫩嫩,翘小琼鼻,弯弯眉毛,双眸似闪亮葡萄,甚为灵动可爱。 店铺里已有两个个同样士子打扮的人,正在挑选纸扇,提笔赋诗作画,小女孩就跟在一旁。 长安的扇子铺与别处不太一样,既卖上面已写好诗句,作好画的成品,也卖净扇。 何为净扇,其实就是崭新的,不曾点过任何笔墨的扇面,购买者可自行在扇面上作诗作画,也可请人代笔。 一般来说,喜欢卖弄文才的,或者想要购买扇子赠送他人的,都会选择净扇,一来方便一展才华,二来嘛,作为赠礼也显得更有情义。 店里有备好的笔墨,提供给客人使用,费用算在购买扇子的钱里。 “‘宝扇持来入禁宫,本教花下动香风。姮娥须逐彩云降,不可通宵在月中。’高,实在是高,陆兄高才!” “王兄谬赞,王兄这副出水芙蓉也作得惟妙惟肖,此番定能俘获长孙小姐的放心,说不准王兄就此平步青云,飞黄腾达,往后小弟还得多多仰仗王兄提携。” “唉,长孙府近来门庭若市,若是过不了门口那一关,想进长孙府门都难如登天,何言搏得那长孙飘絮的芳心。” 杨易从二人的对话里听到了长孙府,眉头一挑,随意抓取上前拱手道:“不才见过两位仁兄,方才听两位仁兄说起那长孙府,可是说的当朝户部尚书长孙靖?” 两个家伙正在商业互吹,被杨易突然打岔,转过头来,一副“你丫谁啊”的神情。 身形略微矮胖那个王姓才子斜着眼瞥了瞥杨易,但见眼见人器宇不凡,拱手先开了口:“兄台有礼了,在下王博奇,字超应,放眼当今大唐长安姓长孙的人里头,能让我与陆兄悬挂齿间的,除了长孙靖大人还能有谁。” 陆姓才子将纸扇放下,交于小女孩烘干,拱手道:“在下陆昌,小字青达,敢问兄台高姓大名?” 但见两人文绉绉的样子,杨易莞尔,回礼故作惊讶道:“原来是王兄、陆兄,久仰久仰二位才名,不才苏东坡,小字八笔,初到长安,对本地甚为生疏,故冒然打扰二位,见怪见怪。” 千穿万穿,马屁不穿,尤其对于这些穷酸来说,甭管认识不认识,只需夸他们才高八斗,表示对他们久仰大名,他们心头定然飘飘欲仙,对你这个人充满好感。 果然,得了杨易的恭维,王博奇眉头一挑,眉开眼笑,如沐春风,笑道:“原来八笔兄初到长安,难怪呢,苏兄却是不知,长孙大人当年从小小的八品县丞,一年之内连升五级,成为兵部侍郎,实乃我辈寒门学子之楷模也。” 他不知道“八笔”的谐音是什么意思,叫得相当自然。 杨易强忍住笑意,问道:“却不知方才两位兄台所言长孙府何事?” 陆昌接过店主之女烘好的纸扇,付了三文钱,甩手展扇翩翩,笑道:“长孙大人有一千金,时年二八,待字闺中,尚未婚配,据传长孙小姐贤良淑德,又颇具才名,近日长孙大人广开门庭,欲为长孙小姐觅一乘龙快婿,在下与王兄正要去拜会呢。” “正是如此,我与陆兄皆是举人,来长安只为月后的春闱,逢此良机,倘若能得长孙小姐芳心,自然无需苦熬春闱厮杀。”王博奇接过话,开口一副成竹在胸的模样。 杨易恭维道:“以陆兄、王兄高才,定抱得美人归,小弟闲暇无事,欲随二位兄台前去见识见识,不知可否?” “有何不可,只是兄台这扇子,还未点墨,只怕要多做耽搁。”陆昌指着杨易手中的扇子。 “这有何难。” 杨易微微一笑,摊开白纸扇,抓过案上方才陆昌所用的笔,蘸了些墨,往扇子上笔走龙凤,洋洋洒洒,画了个小猪佩奇,从腰间掏出三文铜钱,扔与那小女孩,合上扇子,笑道:“两位兄台,请。” 三人走出扇子铺,王博奇不断瞥着杨易手中的纸扇,不知道这位新认识的苏八笔在在扇子上画的到底是什么玩意儿,那画作实在不堪入目,但又不好出言相问,以免苏八笔觉得自己无礼。 第二十三章:我再来一首 杨易却浑然不以为意,他当然不会跟陆昌、王博奇说“小猪佩奇扇上纹,哥哥我是社会人”这样的经典名言。 展扇轻抚,翩然自得,一身行头加上他易容后的面容,好不潇洒风流的孟浪作态,惹得路人侧目纷纷。 初时,陆昌二人只觉得自己吸引了万千目光,好不舒服,走着走着,总感觉哪里不太对劲,后来才发现路人的目光全在杨易那扇子上的丑陋猪头。 但此时,也已到了长孙府门口。 长孙府门口已簇拥一群才子,两个魁梧家丁把守大门两侧,大门前摆了一把大椅。 椅子上一个留着两撇老鼠须的中年胖子正翘着二郎腿,听最前排的那个才子吟诗。 在他身旁,站着一个身穿紫色劲服的女子,冷着个脸,看起来十分倨傲。 此人,名叫长孙望,乃是长孙府的管家,而他身旁那个女子,乃是长孙家千金长孙飘絮的婢女霜儿。 三人排进队伍,听了前排三两个才子相继吟诗后,方才明白规矩。 原来,今日若想进这长孙府的大门,得先过了长孙望这一关。 考题倒也简单,长孙府前有七层台阶,欲入长孙府者,七步之内以长孙望出的题目,自由作诗一首方可,若是七步之内作出诗来,能否通过,全看长孙望与霜儿的判定。 这显然是仿照曹植七步成诗。 听到是这样的考题,杨易就放心了,首先,他本来可是某大学中文系的学生,另外,原本那个杨易可是个终日埋头四书五经的书呆子。 更为重要的是,就算自己写不出来,咱还不能“窃”么,毕竟现在自己可是苏东坡! “昨夜花灯市如昼,仿似佳人频回眸。良辰美景催人瘦,几多风雨几多愁。” 听得前排一个瘦高秀才放声高吟,他拿的却是“花灯”题目,待他吟完诗句,只走了五步,长孙望抚着老鼠须频频点头。 霜儿倒是依旧一副清冷模样,但一众才子却炸开了锅。 这首诗虽然算不上惊世之作,平仄押韵也一般,但在五步之内能作出一首诗,而且平仄押韵都符合,这本身就很难得! 要知道,在此之前,已有二十人铩羽而去! 一众才子纷纷恭维高呼:“刘兄高才~” 那瘦高才子抚扇翩翩,回身朝众人回礼道:“诸位谬赞,诸位谬赞~” 嘴上客套,但脸上已飞满自得之色。 长孙望微微瞥了一眼这刘姓才子,不屑道:“缺点儿意思,待定,旁边候着吧。” 什么?这都不能通过?竟然如此苛刻! 众人瞬间哗然一片,那刘姓才子更是脸上青一块紫一块,神色难看至极,退到了一旁。 陆陆续续,又有几个才子上前,皆以失败告终,众人一个个变得就像霜打的茄子。 太难了,入门无望啊! 直到一个身穿紫衣的俊逸公子抚扇上前,众人才眼前一亮,更有近前的两个才子高呼:“上官公子一举夺魁!” 此人剑眉星目,身形挺拔,用一条紫金绸将头发束起来,搭配身上的紫衣,手执一把白扇,扇子上画一幅绿水青山,腰间悬一柄紫色剑穗,白色剑鞘的宝剑,整个人风度翩翩,潇洒倜傥,俊逸非凡,近前合上纸扇拱手施礼道:“不才上官逸,见过望公,见过霜儿姑娘。” 众人显然对这上官逸早就熟稔,倒是杨易此刻颇感意外。 没想到,堂堂礼部尚书上官承的公子上官逸也会来此。 他早就听闻这上官逸文武双全,五岁作诗,九岁更是一举夺得乡试解元,后来又拜入终南九灵山学得一手精妙剑术,可谓是长安青年才俊中的第一人。 没想到向来只闻其名,未逢其人的上官逸,今日却在此处遇到了。 转念一想,倒也觉得理所当然,自古官官相护,上官承与长孙靖虽然是平级,但若是能强强联合,对两家都有莫大的好处。 见上官逸上前行礼,长孙望可不敢怠慢,他虽为长孙府管家,但说到底也只是个下人,地位是远远比不上上官逸作为礼部尚书之子这样的身份的,急忙起身弯腰行礼,毕恭毕敬道:“老奴惶恐,上官公子有礼了。” 大唐崇礼,对等级尊卑尤为看重。 倒是那婢女霜儿甚为倨傲,只略微行了一礼,脸上看不出喜怒。 上官逸对此也没有在意,只向长孙望问道:“可以开始了么?” 长孙望应声道:“自然可以,小姐定下规矩,七步作诗,上官公子便以‘元夜’为题,请开始吧。” “何须七步,两步方可!” 上官逸大笑一声,展开白扇,玩石阶迈上一步,开口吟道:“锦里开芳宴,兰红艳早年。缛彩遥分地,繁光远缀天。” 吟到此处,略微停顿,抬脚又上一层台阶,开口道:“接汉疑星落,依楼似月悬。别有千金笑,来映九枝前。” 上官逸吟完,那高冷婢女霜儿顿时双眼一亮,盯住了上官逸。 “好!上官公子高才!” 不等长孙望开口,门前已是喝声一片,纷纷鼓掌恭维称赞。 “唉,此番无望矣~” 王博奇听闻上官逸诗作,当即摇头叹气连连,他身后的陆昌倒是不为所动。 就在此时,长孙望已把上官逸请进府中去。 又是一个个才子上前,只有三个勉强过关。 终于轮到王博奇上前,得到的题目是“咏雪”,这题目本来不难,可惜,王博奇迈出了一脚,就支支吾吾,半天憋不出一句,终于摇头知难而退。 轮到陆昌上前,长孙望见王博奇未战先屈,又见一人上前来,老鼠须一扬,出的题目依旧是“雪”。 陆昌瞬间双眼一亮,提脚上得一层台阶,开口道:“怪得北风急,前庭如月辉。天人宁许巧,剪水作花飞。” 咦?此人是谁,一步成诗!竟有此般才思? 众人盯着陆昌,一头雾水,沉默了好一会,直到陆昌入府而去,不知是谁,高呼道:“此乃江南才子陆昌!” 众人这才恍然大悟,皆尽一副陆昌过关理所当然的神情。 终于轮到杨易,大摇大摆上前。 初时,众人只觉杨易风度翩翩,器宇轩昂,定是个不知那个州府来的大才子。 直到杨易自报家门之后,展开纸扇那一刻,小猪佩琪画作当众展现,瞬间令众人大跌眼镜。 他们实在无法相信如此风度翩翩的人,竟然是这样的品味。 扇子上画的到底是个什么东西,简直不堪入目,品味知其人,莫非此人就只是个中看不中用的银样镴枪头? 长孙望看到杨易的扇子,眉头一皱。 他初见这苏东坡气宇不凡,还以为是俊才,万万没想到这苏东坡竟然是这般不堪,顿觉厌恶。 倒也没有出言嘲讽,只摆手淡淡地说道:“苏东坡是吧,规矩你已知晓,听好了,你依旧以雪为题,开始吧。” 杨易有心试一试这长孙望的深浅,大刺刺地迈上台阶,抚着扇子,开始摇头晃脑高声吟道:“江山一笼统,水井黑窟窿,黑狗身上白,白狗身上肿!” 瞬间,沉默,死寂一般的沉默。 “哈哈哈!” “此人,简直有辱斯文!” “实在滑天下之大稽!” …… 不知门前众才子是谁先出的声,瞬间,哄笑一片,就连守门的两个家丁也捧腹大笑起来。 杨易如此大作一出,气得长孙望脸色铁青,真是什么阿猫阿狗都敢来长孙府放肆,岂有此理! 一直板着个脸,一副高冷模样的霜儿也不禁捂住偷笑起来。 眼看这场面有些控制不住了,长孙望正要叫来家丁,将这什么苏东坡轰离这里。 就在这时,众人哄笑声中,杨易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高声喊道:“等等,我再来一首!” 第二十四章:此乃独秀矣 再来一首? 哈哈哈~ 杨易不说还好,这一喊,一众才子更加笑得前仰后俯,他们本来接二连三的失败,眼见终于有人比自己更为不堪,自然肆意嘲笑起来。 人嘛,大都这样,或乐于锦上添花,或热衷落井下石。 堂堂户部尚书的府门口,如此哗然一片,成何体统,若是被老爷知道,那还得了? 长孙望的脸变得越发铁青,两撇老鼠须一抖,终于再也忍不住,拍椅而起,怒骂出口:“放肆!” 这一沉而有力的骂声,把哄笑一片的众人压得安静了许多,但犹自捂嘴掩面偷笑不止,杨易却依旧一副悠然自得的样子。 其实,杨易是故意为之,他知道,自己表现得越招风,潜入长孙府以后,越不会引人怀疑自己心怀叵测,别人只会当他是个放浪形骸的登徒子。 另外,这样定能引起长孙府的关注,自己更容易接触到长孙靖和长孙无常,方便刺探杜少丘的下落。 至于这过府门的考核嘛,咱们这位苏八笔但凡认真,还不是手到擒来。 “阿三、阿四,速速将此子轰出去!” 长孙望怒目直瞪杨易,挥手向守在门口的两个家丁示意。 原本捧腹直笑的两个家丁,收住嬉笑,下得台阶,不由分说,一左一右架住杨易胳膊,作势要将杨易轰离长孙府门。 让他们失望的是,这看起来有些瘦弱的苏东坡,竟似千斤巨鼎一般沉重,尽管他们俩已使尽吃奶的力气,也无法将此人挪动分毫。 台阶之上门口的长孙望眼见两个家丁憋得脸色发紫,却无法奈何这苏东坡半分,三角眼咕噜一转,已然明白,阿三、阿四这是碰到了硬茬。 随即凝眸直视杨易,沉声冷冷道:“原来是个藏拙的朋友,莫非这位朋友有意来我长孙府寻不痛快?” 杨易不想把事情闹得太僵,这样容易适得其反,将纸扇一合,拱手道:“望公切莫动怒,小生才思有限,方才所作,并非有意,实乃有感而发,望公若觉不当,请让小生另赋一首。” 尽管杨易此刻表现得彬彬有礼,但长孙望铁青的脸未见缓和,反而是一旁的霜儿眉头一挑,向长孙望开口劝道:“望叔,不若再给此人一次作答机会,反正他也只迈了一步。” 霜儿在长孙府似乎颇有地位,本来铁青着脸的长孙望,听了她这一句话,脸色缓和不少。 有些无奈道:“既然霜儿觉得可以给此人一个机会,依了便是,想来,小姐也不会责怪你我二人做事没分寸。” 霜儿点了点头,走出一步,对台下两个家丁下令:“退下吧,且让他再赋一首。” 两个家丁松开杨易,退回门前。 霜儿又对杨易道:“苏东坡,你听好了,现在再给你一次机会,以元夜为题,一步成诗,若是做不到,你自行离去吧。” 听到此话,杨易心思急转,将两个“杨易”关于诗词的所有记忆涌上脑海,转瞬已有对策。 拱手向霜儿谢道:“多谢霜儿姑娘,何须一步,此刻便已成竹在胸。” 接着开口吟出:“东风夜放花千树,更吹落,星如雨。宝马雕车香满路。凤箫声动,玉壶光转,一夜鱼龙舞。蛾儿雪柳黄金缕,笑语盈盈暗香去。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这是辛弃疾以青玉案为词牌的词作元夕。 杨易吟完,心里却告罪不停,直呼苏子瞻啊苏子瞻,对不起咯,我杨易假借你的名头,本想提前几百年,为你打响知名度,可惜你关于元夜的大作实在想不起来呀,只好先为辛弃疾先生先打一波广告,后续再逞你苏子瞻的威风。 静,静得出奇,此刻就算是一根绣花针落到地上,定也能听见响声。 “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妙,妙啊!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此乃天作,此作可谓一枝独秀矣!” 先是还未离去的王博奇嘀咕着重复杨易尾句。 紧接着,一众才子反复咀嚼,越是寻味,也觉此作余韵十足,终于不禁大叹“妙哉”。 就连长孙望和霜儿,也已沉醉在这词句中去。 此作虽然不押韵,也不按格律,但全文充斥说不出美感意境,新颖不拘小格,这对沉迷于五言、七言平仄押韵的他们来说,实在是别出心裁,真叫人耳目一新。 尤其尾句,更是画龙点睛,直击肺腑,引人共鸣。 “望公,霜儿小姐,小生此作能否过关?” 眼见众人如痴如醉,杨易开口点破了这忘我的场面。 “自...自然可以。” 长孙望从失神中恢复过来,点了点头,但犹自不敢相信,如此天作,竟然是这方才作出什么白狗黑狗那样狗屁不通的苏八笔所作。 “早说此子仪表堂堂,定是深藏不漏之辈,你看,这不是一鸣惊人了么。” “切,马有才,先前你可不是这么说的。” ...... 一众才子开始放起了马后炮,但杨易哪有功夫去理会他们,上了台阶,在家丁的带领下,迈进长孙府。 他却不知道,在他进入长孙府以后,霜儿与长孙望交头接耳不知说了些什么以后,转身小跑入府,进了书房,将方才的“元夜”写了下来。 然后捧着墨迹未干的宣纸,跑进别院,呈给一个正在秋千架上的少女。 少女接过宣纸细阅,脸上不见喜怒,待全文读完,对霜儿摆手道:“下去吧。”霜儿应声退下。 待霜儿退下后,少女捧着宣纸,反复嘀咕着纸上那一句“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而此刻,杨易已在家丁的带领下七拐八拐,来到了一处假山林立的院子,见到了先前通过考核的陆昌、上官逸等人,另有六七个才子,都在院中小亭里坐着。 他现在才知道长孙府原来这般宽敞,简直堪比王孙贵族的府邸。 同时,也笃定了自己心中的念头,长孙靖父子,定然有问题,单靠长孙靖那点俸禄,即使长孙家在市面上还有两间铺子,但要建出这么大一座府宅,也是有些吃力的。 但最关键的是,长孙靖如此肆无忌惮,朝廷竟然不闻不问,这只能说明长孙靖的背后有靠山,而且,这个靠山,定然是个庞然大物,以至于朝廷选择对长孙靖的狂妄视而不见。 或许,长孙靖背后的这个靠山,正是陆家案的幕后黑手。 第二十五章:第二关考核 在来时,杨易暗暗留神,已将走过的路默记于心,偌大的长孙府路径十分复杂,形同迷宫,若没有那个家丁领路,杨易觉得自己这一路下来,打有可能会迷路。 最要紧的是,这一路下来,每十步各有两个持刀家丁把守,整个长孙府,形同天罗地网,若没有此间主人允许,甭管是外来的苍蝇,还是里面的蚊子,都休想进出。 而这,很显然,只是长孙府的外府! 事出反常必有妖,杨易在笃定长孙府有问题的同时,也暗暗提高了警惕,自己这算是入了龙潭虎穴了。 不过,心头也有些窃喜,总算是看到了扳倒长孙靖父子的曙光,单凭违规兴建府宅,豢养府兵这一条,就已够长孙靖父子吃不了兜着走了。 当今大唐,这可是杀头的死罪! 然而转念一想,又觉得不对劲,长孙靖如此胆大妄为,当朝天子不可能毫不知情,之所以放任不管,只有两种可能:一是长孙靖背后的靠山,权势大到当今天子都不得不忌惮,二是长孙靖背后的靠山不是别人,正是当今天子李世! 想到这里,杨易心头狂跳不已,倘若长孙靖背后的靠山真是当朝天子,那么,自己与抚安司众人,算是死定了! 只能祈求这个最坏的可能并不是事情的真相,暗暗压下心中的海浪波涛,走上前去,与陆昌打了声招呼。 经过与陆昌交谈,才明白,原来众人在这里是在等待出题人。 入了府门的才俊,若想见到长孙府的千金长孙飘絮,还得再过两关,当前第二关,还是文比,接下来,还有第三关的武比。 看来,想要成为长孙府的乘龙快婿,必须要文武双全才行。 若是过了三关全过,即使无法觅得佳人芳心,也会得到长孙府的彩头奖励,彩头倒也不是什么稀奇物什,而是一百贯钱,但也算是不小的诱惑。 一众才俊看到杨易展开白扇,但见扇子上的小猪佩奇,纷纷侧目,往后退了一小步,生怕被人误会自己与杨易这等奇葩有瓜葛。 陆昌倒是一副无所谓的神态,依旧与杨易紧挨着站在一处。 “在下上官逸,敢问兄台高姓大名?” 令杨易颇觉意外的是,那上官逸不似众人一般,对自己表现出鄙弃,反之,抚扇近前,拢扇提袖作揖,温言出口相询,一副想和自己交朋友的作态。 没想到,这俊逸潇洒的公子哥,并不像长安城中其他纨绔总是狗眼看人低的牛气作态,反倒一副彬彬有礼,待人亲和的样子,这实在很反常。 管他是不是惺惺作态故意讨一番表面功夫,所谓礼尚往来,先不说自己此刻不能露出马脚,单凭冒了苏东坡的名头,自己就不能丢了苏大才子的脸面。 杨易作揖还礼,笑道:“见过上官公子,不才苏东坡,今日有幸,能在此间得遇长安第一才子,实乃三生有幸。” “原来是苏兄,你我有缘,殊途同归。” 上官逸伸出手,用扇子点了点杨易的手臂,盯着杨易的下半身,抬起头,对杨易眨了眨眼,这动作看着有些轻佻,还有些暧昧。 瓢了个瓢的西瓜皮!这家伙不会看他杨易哥哥长得帅,想那个啥吧,都说长得帅的常有龙阳之好,这上官逸细皮嫩肉的,该不会也有某些特殊癖好吧。 看着一脸温笑的俊秀上官逸,杨易心头一惊,脑中不禁涌现漫山遍野的灿烂金菊,觉得腰下一阵冰凉,忍不住打了个冷颤,背起鸡皮疙瘩,那画面实在太美了。 不对,这上官逸似乎话里有话,杨易低头朝自己下身一看,瞬间就明白了过来。 原来,自己从丝竹居匆忙出来,虽然换了身崭新的青衫,但脚上穿的,却还是高筒牛皮靴,此刻,牛皮鞋头露出了长衫之外。 这样的靴子,耐磨而且笨重,士子秀才们基本是不会穿的,只有似杨易这般常年在江湖中奔波的人,由于常常面对长途跋涉,自身也有些武功,吃得住靴子的笨重,才会选择这样的靴子。 好毒辣的观察力,此人绝不简单。 杨易抬头对上上官逸的眼睛,已不敢再小看此人,此刻也把上官逸的话寻思透彻。 看来,这上官逸是友非敌,他和自己一样,混入这长孙府,也不是为了什么抱得美人归。 “诸位久等了,老夫乃是太子监周崇,今日推不过长孙小姐再三请求,特来此处与诸生一会,老夫出的考题很简单,咏春作题,为时半柱香,所作诗文老夫自当一一阅览评定,诸位开始吧。” 杨易还在寻思着怎么与上官逸套话,就听道层层假山的尽头,传来一声威严苍劲的声音,抬眼看去,只见一个中等身材的老者在两个家丁拥护下缓步踱来。 这老者,身着狐裘,长须至胸,双鬓虽已略显风霜,国字脸上也添了沟壑,但一双眼睛深邃有神,走起路来,不怒自威,全身散发老儒浩气。 太子监周崇,翰林学士,当今大唐第一名儒! 长孙府好大的面子,竟然连这位向来以刚正不阿,行事一丝不苟而闻名的太子监都请得动。 杨易不禁暗叹长孙府手眼通天,但他却不知道,其实,周崇会来这里,却不是卖长孙靖的面子,而是因为长孙飘絮。 待周崇近前,众人纷纷行礼问好,周崇略微点头示意,看到上官逸时,愣了一愣,一抚长须,笑道:“子忆也喜凤求凰?” 子忆正是上官逸的字,被周崇如此一问,上官逸倒也坦荡,上前作揖行礼,坦然道:“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倒令先生见笑了。” 周崇见此,并未说什么,只摇头一笑。 待两个家丁端来了香炉,笔墨纸砚,又将笔墨纸砚分发下去,燃起香,考核终于正式开始了。 这周崇办事果然雷厉风行,毫不拖泥带水。 听到题目是“咏春”时,杨易早已想好了诗词。 此刻接笔就写,笔走龙凤,一气呵成,写下的正是苏轼的蝶恋花.春景:花褪残红青杏小。燕子飞时,绿水人家绕。枝上柳绵吹又少。天涯何处无芳草。墙里秋千墙外道。墙外行人,墙里佳人笑。笑渐不闻声渐悄。多情却被无情恼。 他本以为自己这样无耻作弊,定是速度第一的人,不料,抬头一看,已见上官逸把写好的作品呈给了周崇。 而此刻,香柱尚未燃去半寸! 第二十六章:你下面不够硬 什么叫倚马可待,才思敏捷,上官逸这下子总算是让杨易见识到了。 有时候,人比人,真是要气死人的。 按下胸中讶然,杨易把写好的蝶恋花春景递转一旁的长孙府家仆呈给周崇。 周崇接到手里,并未着急去看,而是抬眼瞥了瞥杨易,见杨易十分面生,顿时有些不屑,只略微点了点头,示意杨易在一旁先候着。 着手放下杨易的题卷,拿起了上官逸的题卷,抚着垂胸的长须,品阅起来来,轻轻吟道:“花轻蝶乱仙人杏,叶密莺啼帝女桑。飞云阁上春应至,明月楼中夜未央。” 读完,对候在一旁的上官逸笑道:“子忆此诗,寻常。” 未得周崇夸奖,上官逸神色平淡,不见悲喜,近前作揖恭声道:“周监所言极是,子忆作此诗,只是追忆去岁在抚州飞云阁与知己畅饮。” “文合时宜而作,此诗虽然対题,但却不应当下之景,你姑且候着吧。” 周崇淡笑着摆袖示意,拿起了杨易写得歪歪扭扭的蝶恋花,入眼,便已皱起眉头,这书法的美感,实在不敢恭维。 顺眼而扫,突然眉头一展,双眼一亮,开口吟道:“枝上柳绵吹又少,天涯何处无芳草。” 咽了咽口水,双眼颇为贪婪地盯着题卷,继续捕抓上面的字句,一副生恐遗漏半个字眼的模样。 待看到最后一句,点头连连叹道:“好,好一句‘多情却被无情恼’,子忆此作极妙,可谓上上之作!” 周崇激动之下,竟忘了此作并非出自上官逸之手,口误直呼上官逸之名,这让一旁的上官逸十分尴尬。 但最为尴尬的,当属杨易。 此时心头早已万马奔腾,本来已做好迎接万众瞩目的准备,谁知道,等来的不是美言如潮,而是这样的尴尬场面。 上官逸笑了笑,轻声解释道:“周监,此乃苏东坡所作。” 周崇愣了一愣,老脸一红,难掩尴尬,这才注意到候在一旁的杨易。 难以置信地偏头探问道:“此作可是出自尔手?” 气得郁闷至极的杨易只想破口大骂,但还是拱手道:“正是小生拙作,且让周监见笑了。” 苏东坡? 周崇深深地看了杨易几眼,越看越觉得此子气度不凡,在心头暗暗记住这个名字。 此刻,半柱香时辰已到了,众才俊的诗作一一被两个家丁呈到周崇面前,周崇耐下性子,一一过阅。 但看过杨易写的蝶恋花春景之后,后来的这些诗作再怎么也看不进去了,虽然它们并不至于不堪入目。 而在内院,与此处一墙之隔,霜儿已又将写满诗词的纸页呈给了长孙飘絮。 长孙飘絮看完词作,神色哀伤,长叹出一口气来,道:“‘天涯何处无芳草’,是难得的佳作,加之方才的‘众里寻他千百度’,可见此人文思才学,苏东坡?只是可惜了,此人志不在此,若有机会,倒想会会此人,也会一会咱们长安的第一才子。” 亭子里,经过周崇判定,最后过关的只有杨易、陆昌和上官逸三人,其余诸子,尽数淘汰。 接下来,便是武比。 家丁领着三人拐了好几条回廊,进入一间门上挂着“演武堂”牌匾的宽敞大屋。 屋中正有十来条汉子在练武,兵器架上,刀枪棍棒,一应尽全。 不多时,霜儿走进演武堂,身旁跟着一个光膀光头大汉,走到三人身前。 走到杨易三人跟前,霜儿冷声道:“第三关,本是我家大公子主持考核,但大公子眼下有要事,托我代为考核,考题简单,应试者与令狐先生对战,只需撑过三个回合便可,三位公子,谁先请?” “在下令狐充,三位还是尽早退了吧,拳脚无眼,令狐手底下素来不知轻重,待会儿要是伤了三位,概不负责!” 光头大汉侧着脸,斜眼瞥了瞥杨易三人,见杨易三人都是细皮嫩肉的读书人,话出口时,语气十分不屑。 觉得令狐充这个名字很是耳熟,杨易不禁多看了这光头大汉两眼,待看到光头大汉脑门上的黑色鹰头刺青时,方恍然大悟。 开口笑道:“我道是谁,原来是关外的狼奴,怎么,好好的关外狼不做,到长安做狗来了?上官兄,陆兄,便让我先拔一拔头筹。” 原来,这令狐充乃是关外的匪帮“沙漠鹰狼”的成员,沙漠鹰狼以沙漠鹰狼为图腾,成员自称狼神的使者,有一个明显的标志,那便是在额上纹有黑色鹰头刺青。 这匪帮在关外猖狂至极,烧杀掳掠,无恶不作,过往商客,但凡被其盯上,无一不是人财尽没。 两年前,杨易在缉捕一名采花大盗,追出雁门关外时,正好目睹沙漠鹰狼犯案,那一战,手刃狼奴十二名。 没想到,今日在此又遇到了狼奴,是故,心生厌恶,开口也就毫不客气。 身份被人看穿,令狐充极为愤怒,死死地盯着杨易,咬牙切齿道:“你今日,走不掉了。” 但见令狐充杀气凛凛,杨易反而觉得有些犯难,倒不是惧怕这狼奴,而是生怕待会儿这狼奴杀红眼了,以命相搏,纠缠个没完没了,自己要是控制不住情绪,失手将此人打死。 那样的话,再想脱身,可就难了。 神行百变虽然其妙,但只能维持五个时辰,况且,每三天才能施展一次,如若不然,骨骼经脉承受不住,必定经脉爆碎,变成一个废人。 心思急转,忽然有了对策,抬眼看着令狐充,笑道:“圣贤有云,君子于礼,我苏东坡今日拜会长孙府,是为了与美人互诉衷肠,一表倾慕之心,而不是和你打打杀杀,你敢空手接我三招么?若是三找未能将你击退,我自认输”。 言语十分挑衅。 什么?让人家站着给你打?什么叫做无耻,这就是无耻,而且是无耻至极! 杨易此言一出,堂内瞬间哗然一片,一众练武的汉子,尽数围了过来,他们何曾见过这般不要脸的人。 都知道你们这些舞文弄墨的向来不要脸,但也不能无耻到这种地步吧? 就连一旁的上官逸和陆昌也顿时觉得不好意思,脸上有些挂不住了,羞与此人为伍呀,简直丢读书人的脸。 不过,一干练武的汉子看清是令狐充之后,便乖乖闭上了嘴巴。 同在长孙府卖命,他们比谁都清楚令狐充的实力,这令狐充不仅四十年内力深厚,更练就一身金钟罩,形同十三太保横练,内力外放成罡,不仅皮糙肉厚,耐打至极,又力大如牛,偏偏出手还十分狠辣,长孙府的护院家丁,无一是其敌手,放眼整个长安,也是一等一的高手。 面对这样的超级硬茬,这文绉绉的青衫小子,这么无耻也属正常。 毕竟,谁都怕死。 向来一副清冷神情的霜儿,不禁掩嘴一笑,只当杨易这是害怕打不过令狐充,想取巧,但也不点破,挥手示意众人退到一旁,开口道:“点到为止,开始吧。” 看着身形瘦弱的杨易对自己挤眉弄眼,令狐充再也忍不住了,淬出一口唾沫,双臂一振,张口骂道:“在长安,我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徒,你既然怕死,老子让让你又何妨,来吧,你能让老子退半步,老子管你叫爷爷。” 瓢了个瓢的,大傻子,你家杨易哥哥是害怕控制不住自己砂锅大的拳头,害怕给你丫的秃噜脑门上开个瓢,还身在福中不知福。 杨易一步往后跳开,看着令狐充就像看一个大傻子。 出其不备,汇聚两分内力,一拳直直就朝令狐充的胸口直击。 咚! 拳头打到令狐充胸前三寸,就像打在一口铜钟之上,反震之力直接把杨易震得连连倒退五步,直欲跌倒。 令狐充见杨易被自己的金钟罩罡气震退,不屑道:“小子,就是给你十招都奈何不了老子!” “哈哈,你看那小子,差点儿摔了个狗啃屎,我敢打赌,就是给他一百招,也无法让令狐充后退半步。” “这些细皮嫩肉的书呆子,也就玩一玩笔杆,吹吹牛罢了。” “你看他长那样儿,就是典型的银样镴枪头。” “令狐充是真硬啊!” 围观的汉子们,哄笑连连。 这令狐充倒是确有两把刷子,看来,得动点儿真格了,杨易对汉子们的哄笑选择了视而不见,暗使两分内力,灌注右臂,又往双腿灌了三分内力,拔身而冲,拳头向令狐充劈头盖脸砸去。 金钟罩并非全身无懈可击,强在于与对敌时,分析敌人进攻路线,提前将罡气汇聚成罩。 令狐充见杨易还和第一次一样直来直往,心头顿时不屑,金钟罩运使,重心防御胸前位置,只等杨易从自己面前倒退翻飞。 哼,你以为我要袭胸么?不,你杨易哥哥对你这矬大汉的三十六D可没什么兴趣,杨易狡谑一笑,旋身扫腿,一记秋风扫落叶。 本来觉得稳坐钓鱼台的令狐充正暗自得意,突然觉得下身一阵冰凉,随即小腿一软,一道无可匹敌的劲力,将自己下盘的防御破开,再要去稳住,已然无力回天,整个人被杨易一腿扫飞,直直倒退而去,一屁股摔到地面上。 这?这怎么可能! 不仅灰头土脸的令狐充目瞪口呆,围观的汉子皆尽沉默了,这小子是怎么做到的? “你下面可不够硬呀。” 杨易拂袖一扫青衫,再也不看还在觉得难以置信的令狐充一眼,走到霜儿面前,笑问道:“霜儿姑娘,小生这算过关了么?” “这是迎客令,小姐已在梧桐院内设席,自有家丁领苏公子前去。” 霜儿淡淡而言,将一块竹牌递给杨易。 好机会,这下子,自己便可趁机摸一摸这长孙府的门路了,接过竹牌,杨易心头窃喜,转身朝上官逸二人拱手道了一声,举步出了演武堂。 留下一众汉子还在寻思琢磨他刚才到底是怎么将令狐充击飞的。 第二十七章:不良人程浩南 出了演武堂,早有一个家丁等候,见杨易出来,咿咿呜呜,双手比划一通,盯着杨易手中的竹牌迎客令。 此人,原来是个哑巴。 杨易本来寻思着如何着手打听杜少丘的下落,又该如何去搜寻长孙府的把柄,见这哑巴比划,已然明白这是长孙府安排过来领路的家仆。 也不去纠结长孙府为何会使唤一个哑巴作下人,把竹牌递给这哑巴。 竹牌递到哑巴手中时,突然觉得哑巴有些眼熟,一时又想不起来自己到底在哪里见过,但也不好贸然发问。 哑巴接了迎客令,躬身上前引路,走起路来一瘸一拐。 原来,这不仅是个哑巴,还是个瘸子。 杨易有心摸清长孙府门路,脚步放慢了许多,一边走,一边观察,但见长孙府十步设一桩,防备十分严密。 暗暗庆幸自己兑换了神行百变,若非如此,夜间孤身前来,定然无从下手,大有可能被人发觉,徒劳打草惊蛇。 “想活命就管好自己的眼睛,另外,换一双鞋子。” 过了长廊,穿进假山丛中,正走着,前面的哑巴突然突然低声而言,停住脚步。 不等杨易惊讶,哑巴转过身来接着说道:“惊蛰雷动,潜龙升渊,今朝去岁。” 杨易瞬间心头大骇,这,乃是不良人的接头暗语! 压住心潮,开口低声而出:“侠义两宽,敢称不良,来世今生。” 哑巴听到杨易脱口对出暗语,略微点了点头,将杨易拉进一旁的假山中间,开口问道:“何时雷动?” “贞观十四年春分蛙叫。”杨易回答。 哑巴接着问:“刀配几何?” 杨易笑了笑,回道:“侠字一人配两刀,义字刀尖一点血,某逢明月,尊从袁。” 两人这算是打完了招呼,方才用的,皆是交头的暗语,杨易已在话里向哑巴表明自己加入不良人的时间是贞观十四年。 “宁安县贞观十二年不良人,程浩南。” 哑巴自报家门。 “万年县不良人,杨易。” 杨易也报出了自己的底细。 程浩南听到这里,眉头一挑,显得有些惊讶,笑道:“原来是你,前岁袁帅西行前,招呼众人在长乐坊聚首,我从名单上见过你的名字。” 难怪呢,我说怎么觉得你有些面熟呢,看来,是在长乐坊见过。 杨易这时才明白过来,为什么自己先前会觉得此人面熟。 不良人遍布长安各行各业,多为暗桩,也有像杨易这样在抚安司直接跟随不良帅袁天罡行事的明点,但后者终归是少数。 这程浩南,看来是打进长孙府的暗桩,但具体是何人所遣,杨易就无从得知了,也不能问,因为这是每一个不良人必须遵守的规矩。 所以,只对程浩南点点头。 “探瓮何事?程浩南开口而问。 “人命关天,抚安司上下皆尽命悬一线。”杨易如实相告。 听及于此,程浩南点头道:“你我二人踩的点子不同,方才见你露出马脚,我还以为你故意为之,是来和我接头的明目,看来,会错人了。” 瓢了个瓢的,什么马脚,哥哥这鞋子现在就是想换也换不了啊。 杨易心头笑骂程浩南的同时,也在暗暗叫苦,这靴子,今日已经两次被人看出破绽了,再不换一双,迟早要坏事儿。 也从陈浩南的话里头听出来了,原来陈浩南另有与人接头,把自己当成是接头人了,终归还是这靴子弄巧成拙。 对了,上官逸! 今天混进这长孙府的蹊跷之人,除了自己,就只有一个上官逸了,并且,上官逸也是从这靴子看出了自己的破绽。 看来,要与程浩南接头的人,应该是上官逸,难道说,上官逸也是不良人? 杨易这般寻思着,眼睛就瞥到了程浩南脚上的灰布鞋子,这款式的鞋子,搭配自己这一身青衫,正好是穷酸书生的标配。 于是,双眼就像盯住黄花大闺女一般,闪了芒。 这如狼似虎的眼神,已被程浩南捕抓到,笑骂道:“素昧平生,却要赔你一双新鞋。” “反正从此各行其事,自顾西东,既然江湖相忘,取你一双鞋子,也算对得起今日相识。” 杨易嘿嘿一笑,伸手去接陈浩南脱下来的鞋子,也把自己的牛皮高筒靴脱了下来,换上布鞋。 不良人的规矩,即使是生死之交,若非必须,在外相见,也要形同路人,这是为了彼此的安全。 “走吧,迟了恐怕长孙小姐生疑,对了,你若想探长孙府深浅,在这里,不可能得到有用的信息,此间只是长孙府的皮,长孙府的肉,在这里。” 程浩南换上牛皮靴,手指垂直,指向地面。 长孙府有地下室!杨易看明白了程浩南的意思。 得了有用的信息,杨易喜问道:“路在何方?” “我也不知道,潜入长孙府一年,我至今还未得到信任,不过,或许长孙飘絮的闺房有路,昨日黄昏,我见他们押了一个老叫花子进去,就再也没有出来过。还有,你若是和长孙飘絮打交道,诸事一定要万分小心,长孙飘絮此人,绝非等闲之辈。” 程浩南说到这里,双眼四下一扫,皱眉道:“走吧,此处不是说话的地方,巡逻的护院就要来了。” 说完,朝前引路,已又是一瘸一拐的模样。 杨易抬脚跟上,二人才走出不到五六步,果然就就遇到了巡逻的护院队,清一色的持刀大汉。 堂堂当朝户部尚书,府宅竟是如此做派,果真是胆大妄为! 看来,自己已不用搜寻什么证据了,只需找到杜少丘,解开陆家案的谜团,找出抚安司两个犯人的死因,抓捕驭使忘忧蛾的幕后黑手。 然后一纸诉讼到御史台,状告长孙府违规建宅,私养府兵等等罪名,足够长孙靖父子掉脑袋了。 杨易一边走,一边打定主意,不知不觉已跟随程浩南走到一处白墙前,院门上书“梧桐”二字。 门口守着四个护院,程浩南上前递了迎客令,咿咿呀呀比划,接了迎客令的护院不耐烦道:“滚!老子识字,知道这是迎客令。” 走上前来,却换上另一副嘴脸,对杨易恭声道:“苏公子里面请,我家小姐正在院中设席。” 迈进梧桐苑,一阵香风迎面而来,扑鼻沁入心扉。 香,真香。 杨易皱了眉头,这,是曼陀罗花的香气。 第二十八章:一人问战三男 院中一角,两颗梧桐树傲然而立,长安干燥,没想到一向扎根江南的梧桐,在此间也能存活。 都已添新苞,它们今岁醒得比春天要早了许多。 在两棵梧桐的中间,是一秋千架。 院心是两个月牙小池,碧水幽幽,两个月牙池的中间,一条石板小桥纵穿而去,尽头一四角飞檐的亭子。 亭中已挂纱帐,只见其中一道人影,合膝而坐,纱帐影影绰绰,看不见其容貌,依稀能辨是个女子。 亭前候着六个婢女,清一色的翠衣,看容貌,都是豆蔻年华。 距离亭子十步左右的桥上,已摆了长案、蒲团,案上果盘酒食琳琅,左右各摆香炉,袅袅檀香,但却压不过从纱帐内扑出,劈头盖脸而来的曼陀罗花香。 细嗅花香源头,杨易展开纸扇,摇扇翩翩,举步向前,在长案前坐下,抬头凝望亭中人,但有纱帐遮掩,又被婢女们挡住了大半的视线,根本看不到亭中人的模样。 不过,杨易心中已然明了,如此架势,定是长孙飘絮无疑。 “茶是去岁雨后清明的嫩芽,客请自便。” 杨易坐下后,亭中长孙飘絮淡淡而言。 暗想不能失了礼数,杨易拢扇拱手道:“不才广陵郡苏东坡,素闻长孙小姐才名,今日特来拜会。” 他把这套说辞吐出口后,自己都觉得害臊,这就形同于某人吹牛说自己是葫芦村金城武,富贵镇古天乐一样,跟大喊一声“我是京城马冬梅”也没啥区别。 无非就是硬往自己脸上贴金,不怕牛皮吹爆。 好在这里的人,根本没人知道苏东坡是谁,因为文曲星还未下凡,咱们的大才子苏子瞻还有几百年才出世。 “苏公子换了新鞋,走路时,还请多留意脚下,长孙府的路虽然平坦,但公子莫觉得如履平地,桥上多风,谨防失足。” 长孙飘絮突然冷冷开口,话里每一个字眼都好像一把杀人于无形的刀子。 杨易心头猛然一跳,暗道自己已露端倪,更惊讶于长孙飘絮细致入微的恐怖洞察力。 自己一路走来已尽可能地掩盖鞋子尺寸不合导致的别扭,但还是没能逃过此女的双眼! 但眼下也只能硬着头皮装傻充愣了,故作自然地笑道:“家中贫寒,常洗旧鞋作新鞋,路常崎岖,单凭胸怀坦荡,不曾想过有来无回。” “倒也在理,路在脚下,终归是要走的,岁有所长,尺寸难免不合,总不至于削足适履。” 出乎意料的是,长孙飘絮不知为何,并没有点破鞋子崭新的事,也没有言及其他。 转而,挥手招了招亭前婢女,冷声道:“可惜,人但凡忘了脚下的尺码、轻重,往往就已走上不归路。星儿,去告诉望叔,哑巴该知道自己的尺寸了。” 婢女应声而去,不一会,只听得院墙之外传来一声撕心裂肺的痛叫。 杨易紧紧咬住压根,他已听出那一声惨叫,乃是发至程浩南的嘴里。 程浩南这根暗桩,被拔了! 这就是暗桩的命,是每一个自愿成为暗桩的不良人,随时准备迎接的命。 ‘素味平生,却要赔你一双新鞋’,程浩南说出这一句话时的笑容,此刻不断涌上杨易脑海。 是自己害了程浩南! 江湖路远,且行刀刃,岂曰无衣,与子同行,请程兄先与孟婆温酒,终有一日,杨某定叫长孙府上下尽数为程兄陪葬。 杨易心头默念一声,暗暗咬牙,凝眸直视亭中纱帐里的人影。 可惜,终归朦胧。 长孙飘絮,确实可怕! 亭中人不语,桥上人凝眉,气氛很是微妙,更多的,是说不出的尴尬。 “哈哈,苏兄捷足先登,可曾一睹芳容?” 这时,身后传来爽朗笑声,杨易回头一看,但见上官逸翩翩而来,其身旁,是鼻青脸肿的陆昌。 杨易见此,随即压下胸中愤慨,笑着回道:“可惜,咫尺天涯,云里雾里,恰似江南烟雨。” 说着,上官逸二人已来到案前坐下。 上官逸颇为不羁,也不问候长孙飘絮,坐下径直抓取案上的酒壶,倒下满满一杯酒,仰头一饮而尽,又倒下三杯,笑道:“酒比茶快,好男儿当开怀大饮。” 这般作态,先入为主,活脱脱像极了一个登徒子,这与先前杨易在府门所见时,截然不同。 倒是鼻青脸肿的陆昌,甚为有礼,提袖作揖,向亭中长孙飘絮躬身道:“小生陆昌,见过长孙小姐。” 可惜,他欲将心比明月,奈何明月照沟渠。 长孙飘絮对此却视作不见,招了亭前一个婢女,吩咐道:“柳儿,客已入局,开盘吧。” “是。” 婢女应声而下,捧来棋盘棋盅,在杨易三人身前摆好。 这时,长孙飘絮才缓缓开口:“三位公子既已连过三关,定然文武皆备,飘絮无才,只学了几日博弈,今日想与三位公子讨教一番,还请不吝赐教,若是飘絮赢了,请三位公子打道回府,若是三位公子中,但凡有一位胜出,飘絮自会出亭把酒。” 听到此话,上官逸又饮下一杯,摆手道:“指教就算了,切磋倒还可以,别人不知你深浅,但我还能不知道么,长孙师妹,云霄子师伯的棋艺,终南山玄真宫谁人不晓,就连我师傅号称‘千弈无敌’,也都甘拜下风,你是云师伯的得意弟子,博弈造化自不用说,只求莫让我落花流水便是了。” “却不知如何弈法?”陆昌温言相问。 “三位公子各执一盘,飘絮斗胆,便同时向三位请教。” 长孙飘絮还是淡淡的话语,听不出其中喜怒哀乐。 什么?狂妄,简直狂妄至极! 长孙飘絮这是要一对三呀,这不是摆明了讲,你们三个一个能打的都没有,本小姐一挑三问题不大。 不仅杨易,上官逸和陆昌也不禁努了努嘴,这被人赤裸裸地看不起,三个大男人的脸上说不尽的尴尬。 丢人,简直丢到它姥姥家的西瓜田里去了。 三人在郁闷的同时,也有些愤慨,堂堂七尺男儿,竟然受此大辱。 你不能取个名字叫长孙飘絮就这么飘吧,我们哥三个可是还要面子呢。 可惜,事实是:对不起,你们真的没有面子! 因为棋局已经开始了。 第二十九章:一女力战三人 棋盘是梨木所制,色润古朴,十九条线割据纵横,另成九星,长孙飘絮执白子,杨易三人执黑子。 “本该白子先行,不过,黑子先行,方切合待客之道,三位公子请吧。”长孙飘絮依旧是淡然语气。 “自当客随主便。”三人应声称是。 三人的棋盘旁各有内放一百八十一枚黑棋的棋盅,杨易嘴上跟着应和,但手往棋盅里捻出一枚棋子时,就傻眼了。 瓢了个瓢的,不会下围棋啊! 不管是自己,还是原本那个书呆子杨易,都对棋艺一窍不通,一时,真不知道从何下手。 在他这愣神的功夫,上官逸和陆昌已然落子。 只听报棋的婢女唱道:“上官公子,第一手,黑棋,左一进六,落定!” 接着,另一个婢女呼道:“陆公子,第一手,黑棋,右一进六,落定!” 围棋有讲究,一般先占角,后占边,因为边角有棋盘边框的天险,不至于腹背受敌,上官逸与陆昌这是各占左右两边,先声夺人,小占先机。 但杨易哪里懂得什么‘金角银边’的门路,心头暗骂去它丫的葫芦瓢,反正对围棋也狗屁不通,再也不管不顾,硬着头皮将指尖黑棋胡乱往棋盘上一扔,总算是落子了。 黑子落定,只听案旁报棋的婢女喊道:“苏公子第一手,黑棋,天元落定!” 天元?第一步棋,竟然走天元! 噗嗤~ 刚报完棋的婢女,喊出声以后,自己也忍不住笑出声来,随即,六个婢女也都掩嘴偷笑,忍俊不禁。 上官逸与杨易座位相邻,侧过脸来,似笑非笑地说道:“苏兄真乃高人也!” 高你大姨妈的葫芦瓢,单凭你们这些人偷笑的模样,难道我看不出来自己下了一步臭棋? 杨易心中在疯狂问候上官逸的大姨妈、小姨妈,但脸上还是挂上了笑容,拱手向上官逸请教:“敢问上官兄,此棋有何不妥?” 上官逸压下脸上的笑意,开口道:“棋局如两国交战,天元好比中原,虽然富庶,但是却无大江大山,天险难觅,易攻难守。自古兵家,必先争夺四周,逐鹿中原乃是最后为之,故,首步天元,棋输一半。” 杨易这才明白,自己第一步棋是真的臭到不能再臭了。 “休得无礼,棋无定数,未成死局,每一子,自然会有它的用处。” 亭内长孙飘絮冷声呵斥捂嘴偷笑的六个婢女,六个婢女瞬间噤若寒蝉。 紧接着,长孙飘絮又对应三人棋盘,白子一一落子。 一女三男,你来我往,不多时,棋盘上已黑子白子交错。 陆昌下棋很是小心,每一步,都瞻前顾后,思索再三之后才堪堪落子,是故,他身前的棋盘上,黑子白子,势均力敌,不分伯仲。 此刻正紧锁眉头,思考下一步如何落子。 上官逸则逢棋必争,杀气凛凛,一步一杀,但凡出现机会,黑子必定死死咬住白子,但一心只攻不守,夺取的“目”虽多,丢掉的也不少,历经一番厮杀,黑子反而落了下风,已呈颓势。 但他俨然一副毫不在意的模样,依旧我行我素,似乎只想着尽快结束这局对弈。 杨易就更惨了,他本来就不懂围棋,开局又白送一步臭棋,见得棋盘上有空处,便随手落子。 只当自己这是在陪这三人玩耍,也不在乎什么输赢,反正进这长孙府又不是为了什么搏得佳人一笑。 只寻思着长孙飘絮的闺房在哪里,等棋局结束之后,怎么找机会潜进长孙飘絮的闺房,找到程浩南说的密道。 又是一番厮杀,上官逸终于被杀得落花流水,败下阵来。 黑子无处落子,已然输了。 陆昌那边,黑白双方,各占半壁江山,针锋相对,谁也奈何不了谁。 哐当哐当,唰唰唰~ 就在这时,三人身后响起铁链拖地之声,回头一看,只见一个被打得浑身血淋淋的汉子,被长孙望与四五个护院扯着头发拖地而来。 杨易暗暗咬着牙,死死地压住自己的杀气,胸中早已波涛骇浪。 这被揍得血肉模糊,浑身是血的不是别人,正是程浩南! “禀告小姐,奸细哑巴阿福,未曾开口。” 长孙望甩手朝程浩南的脸上怒扇一个耳光,直扇得程浩南整张脸都摔到地面上。 但程浩南一双眼睛依旧死死地盯着长孙望,肿裂的嘴唇呸出一口鲜血,竟然笑了起来。 “哼,人在长安,竟然做狗,辜负繁华,不过狗仗人势罢了,可笑!哈哈哈。” 端是一条铁骨铮铮的汉子,原来他混进这长孙府,所用的名字是阿福。 “棋如人生,一步错,步步错,稍有不慎,满盘皆输,诸事小心为上,苏公子,陆公子,切莫分心。” 长孙飘絮的话语依旧淡然十分,似乎,并不曾看到眼前这一幕,开口竟然是出言提醒杨易和陆昌。 “说,你潜入我长孙府意欲何为,受何人指使!” 长孙望把脚狠狠地踩到程浩南脸上蹂躏。 突然,嘴上两撇老鼠须一动,阴恻恻地笑道:“莫以为你不说,我们就查不到,你叫程浩南,宁安县人士,家中二老早故,尚有妻儿,你妻子张氏,每日家中织布维生,小儿五岁,尚未蒙学,你若是再不说,嘿嘿。” 转头朝一旁的一个护院道:“蔡昆,你未有家室,渴了三十年的汉子,那张氏风韵犹存,便便宜你了。” 这脸上有颗大黑痣的护院,闻言双眼放光,伸出舌头舔了舔干裂的双唇,淫淫笑道:“多谢望叔成全,憋了这么久,终于能吃顿饱饭了,嘿嘿嘿。” 程浩南本来一脸决绝,视死如归的样子,听到长孙望点出妻儿时,双眼瞬间通红,似一头困兽,挣扎着要从地上起来,但被长孙望死死踩住,动弹不得,只能用燃满仇恨烈焰的双眼,死死瞪着长孙望,破口骂道:“长孙望老儿,江湖道义,祸不及妻儿!” “祸不及妻儿?我长孙望做事,向来不讲什么狗屁江湖道义,只求结果,说,你受何人指使?如若不然,你妻儿定步你后尘。” 长孙望蹲下身子,一把掐住程浩南喉咙,将程浩南的头,抬了起来。 这一刻,程浩南眼中的愤怒,连同坚守的火焰,动摇了。 妻儿,终归是他永远放不下的牵挂! 第三十章:看不透的男人 “是...是...” 程浩南紧咬的铁牙,终于松开了一条缝,看这情形,他这是准备松口招认了。 “请两位落子。” 长孙飘絮冷冷出声,语气不容置否。 陆昌早被院中身后这一幕吓得战战兢兢,惊慌之下,黑子罗盘。 围棋讲究亦步亦趋,争一个“气”字,抢一个“劫”字,九个星位开外,一格一气,同气连枝,错一步,失一城,但凡一步走错,兵败如山倒。 子在盘中亦如人在局中,陆昌这落下的一黑子,由于心中慌乱,不似先前那般前瞻后顾,正正百密一疏,长孙飘絮抓住了这个千载难逢的良机,白子趁虚而入,占尽天机。 “陆公子执着于盘中局,百密一疏,该有此劫。” 长孙飘絮施然说道,听语气,仿佛已经胜券在握。 双方于是你来我往,又杀了九步,白棋将黑棋层层围住,形成死劫,恰如垓下之围,四面楚歌,陆昌终于无从落子,输了半步。 “拘泥自身,胸无大局,终归难以胜天半子,不过,能洁身自好也算难能可贵,当属凡中英杰。陆公子,承让了,星儿,给陆公子请茶。” 长孙飘絮吩咐婢女给陆昌奉茶,转而对杨易沉声问道:“苏公子为何迟迟不肯落子?” 杨易捻着一枚黑子,看着棋盘上,天元位旁,黑棋能走的最后一个格子,手悬在了半空,心思却全在程浩南那里,既担心程浩南会出卖自己,也隐隐有些希望程浩南招供,十分矛盾。 和程浩南虽然只是一面之缘,一鞋之恩,但人在江湖,兄弟,有时只需要碰杯时的一次对眼。 况且,每一个不良人,都会把其他不良人当作生死之交。 但此刻,程浩南受到的乃是妻儿生死的威胁,谁也无法保证他到底会不会谨守不良人的信条。 正纠结万分的时候,就听到程浩南有气无力地要吐出一个名字,也听到长孙飘絮的发问,顿时咬牙按下黑色棋子。 黑子落定,他的棋局,也已成了死局! “一步错,步步错,不管是棋还是人,开弓难有回头箭,第一步往往至关重要,苏公子志不在棋,局不在此,飘絮看不透,承让了,星儿,请茶。” 婢女星儿听言近前躬身为杨易奉茶。 “说!” 长孙望这时又朝程浩南脸上狠狠抽了一巴掌。 这一把掌,力道很重,直抽碎程浩南两颗牙齿,满嘴溢出鲜血,脸高高肿起,凄惨至极。 被抽得满脸献血的程浩南,突然咧嘴凄然一笑,朝长孙望呸出一口鲜血,骂道:“呸,狗奴才,是你爷爷让老子来的!” 杨易再也忍不住了,就要张口。 “是我的人,放了他。” 却是上官逸抢先一步,洒然站起,直视亭中纱帐,又开口道:“云师伯曾传你一部仙籍《纳气诀》,不知长孙师妹把它藏在了哪里?我遣此人入长孙府,正是为了《纳气诀》。” “上官师兄有大格局,可惜,杀棋太多,重伐易损,一步一杀,一杀一弃子,要么超凡入圣,要么止步红尘,败得理所当然。” 长孙飘絮话音刚落,纱帐无风而动。 咻! 一道紫黑光芒如闪,从纱帐内飞出,奇快无比,朝程浩南射去。 上官逸反应十分迅速,腰间宝剑自行出鞘,剑引人动,一人一剑,横到半路,势必要拦下这道紫光。 叮! 上官飘絮的宝剑刺向紫光,将紫光刺作两半,响声清脆,一半紫光飘落剑尖,另一半紫光却从剑尖划过,射到上官逸耳侧,割下上官逸一缕发丝,直直而去,射进程浩南的左眼。 “啊,我...我的眼睛!” 程浩南捂住自己溢出鲜血的眼睛,本来就狼狈至极的脸,痛得扭曲起来,但被长孙望死死踩着,挣扎不能。 上官逸捻下剑尖的紫黑花瓣,冷声道:“原来是曼陀罗花,长孙师妹的内功果然一日千里。” “望叔,天色已晚,放了他,送客吧。”长孙飘絮下了令。 “小姐,这,这人是奸细!放...放了?”长孙望以为自己听错了。 “酉时,日夕,倦鸟归山林,放了,送客。” 长孙飘絮再度开口,语气冰冷,斩钉截铁。 “是。” 长孙望眼中尽是不甘,但还是松开了程浩南,朝上官逸和杨易三人道:“三位公子,请吧,阿三阿四,送客。” 杨易没想到自己折腾了一天,却是徒劳一场,好在总算是大概摸清了长孙府的底细,也探出了端倪,又见程浩南脱身,松出一口气,暗暗打算晚上天黑,换上夜行衣,再来此中查探,起身略微告辞一声,在家丁的带领下,举步走出梧桐苑。 上官逸不知为何,相当肆无忌惮,宝剑归鞘,将气若游丝的程浩南背起,大笑而去。 倒是陆昌,扭扭捏捏,终于吞吐出口:“敢问小姐,那彩...彩头,可...可还作数?” 原来,他到此间来,不过是为了一百贯铜钱的彩头。 平白无故被下令放走奸细,心头本就窝火的长孙望,看着眼前这身着青衫的穷酸,越看越觉得厌恶,从腰间掏出钱袋,取了一百贯铜钱扔给陆昌,骂道:“滚吧。” 铜钱有不少散落到地上,陆昌弯腰一枚一枚地捡了起来,直到将最后一枚铜钱捡完,才起身朝亭子内作揖答谢。 瞥了一眼长孙望,嘀咕一声“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出院而去。 但见杨易三人都已尽数离去,长孙望跪地朝亭中问道:“那上官逸在我们府中埋暗桩,心怀不轨,证据确凿,小姐为何放他如此大摇大摆离去,莫不是让外人看了咱们长孙府的笑话么,小人愚昧,请小姐赐教。” “上官逸乃是当朝礼部尚书之子,又与我同门拜师玄真宫,我长孙家还没有到和上官家撕破脸皮的地步,况且,哑巴阿福脚上穿的鞋子,府中下人,你可见有谁穿过?你又曾在何处见过?” 长孙飘絮从亭子里缓缓走出。 “鞋子?抚安司!小姐是说...小人明白了,原来局外有局,小姐眼中有大局,小人佩服。” “退下吧,阿兄的刀,也该磨好了。” 长孙飘絮走到杨易方才坐着的长案前,挥手示意,长孙望与一干护院,依言退下。 长孙飘絮捻起杨易棋盘上天元位置那一枚黑子,自言自语道:“众里寻他千百度,天涯何处无芳草,有意思,真正的对弈,开始了。” 转头朝上官逸原先的位置道:“你,也是我看不透的男人。” 第三十一章:又多了一个蛋 家丁在前头领路,杨易边走边暗暗观察,走了十来步,他突然觉得不对劲,虽然还是七绕八绕,但并非是来时走过的路,沿路已不见十步一桩的护院,反而常见假山亭台。 同时暗暗心惊,长孙飘絮确实是一个恐怖的女人,城府之深,令杨易此刻背生恶寒,长孙府手眼通天,不容小觑,自己与程浩南相逢不过半刻,长孙府不仅拔出了程浩南这条暗桩,更已经查明了程浩南的籍贯家室。 这般恐怖的效率,只能说明长孙府的情报眼线,恐怕已遍布长安,渗透各行各业。 面对这样庞然大物的对手,杨易再也不敢掉以轻心,当然,也不会心生怯意,知难而退,他是这么一个人,对手越强大,心中越兴奋,迎难而上,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才是好男儿该有的气魄。 况且,叔父杨平此刻正处生死攸关,纵然只是为了把叔父就出大理寺狱,杨易也不能退怯,更何况,不良帅袁天罡既然将帅令芙蓉玉拖李乘风转交给自己,意思很明显,就是要将在抚安司里供职的那些不良人的安危交给了自己,这也算是委以重任了。 不过,杨易最关心的,却不是这什么狗屁重任,而是救出叔父的同时,为长安城拔出长孙府这根毒刺,为大唐切掉长孙靖这颗毒瘤,这势必是一件天大的良善事,到时,不知道赏善罚恶系统会奖励自己多少赏善点,最好能将系统一举升级,那样,自己离回家也就不远了。 想是这么想,此刻心里却还是有诸多谜团缠绕,先不说陆家案与青竹林案、平康坊案,还有抚安司案之间的关联,幕后黑手是谁?意欲何为? 单说方才在对弈时,长孙飘絮,似乎话里有话,那作态,仿佛自己早已被她当作一枚棋子,玩弄于股掌,到底是什么令她如此成竹在胸?她又想做什么? 尽管心中疑窦丛生,但是见到上官逸等人就在身后不远处跟着,与自己同路,杨易压住心头疑虑,不多时,就被家丁带出了府门。 他本来想找时机,悄悄尾随上官逸,因为心头始终放不下伤痕累累,气息奄奄的程浩南,但距入长孙府到现在,差不多已经快五个时辰了,神行百变的功效就要到时限,此时大意不得。 来到北市街上,七拐八拐拐,胡乱绕了两圈,确认身后没有尾巴之后,才择小路赶回丝竹居,前脚刚迈进丝竹居,神行百变的时限也到了,只觉脸上筋肉骨骼浑然一动,听得咔嚓两声骨头内响,杨易知道,神行百变此时已然失效。 “春雨惊春清谷天。” 一袭白衣的李乘风正在院中手执一支狼毫,身前石桌上,展开一铺宣纸,婢女嫚儿捧着砚台,跟在一旁,一旁假山丛中的石桌前,婢女絮儿正教两个孩子认字,教的却是二十四节气。 “杨大哥~” 见到杨易进来,杨山和杨鱼儿喜叫一声,奔了过来。 梳洗过后,兄妹两早已焕然一新,再没有半分乞儿模样,尤其是杨鱼儿,琼鼻弯眉,小脸虽然还有些大病初愈的苍白,但一双眼睛扑闪,充满了灵光,甚为可爱。 杨易越看越觉得鱼儿有些熟悉,似乎自己曾经见过她一样,但又实在想不起来。 看着梳洗过后,换上崭新衣服的兄妹两,杨易一扫心中关于此行的诸多沉重,看着杨山笑道:“你们自去跟絮儿姑娘认字,长些知识,过两年再长大些,我为你谋一份营生,你们二人,也好自食其力,好男儿,该当自强。” 杨山听言却没有立即称是,眼中闪着犹豫,好一会儿,终于眼神坚定地朝杨易说道:“杨大哥,我想习武,求求你教教我吧。” 看着双目炯炯,眼中尽是渴求之色的杨山,杨易笑问道:“为何习武?” “不知道,就是想学武,不想认那些奇形怪状的字。”杨山很自然地回答,眼中不见丝毫杂色。 “跟鱼儿认字去吧,你若想习武,诸事过后,我便教你,但在此之前,必须多认些字。” 杨易点了点头,他倒不是想等杨山说出什么学了武艺,除暴安良,行侠仗义这等大话,他只想看到杨山眼中没有焕发属于尊严的色彩。 很庆幸,从杨山的眼里,自己看到了想要的东西,杨山想要习武,说明他已开始学会,或者说,开始渴求尊严,正在慢慢甩掉内心里,关于过去为奴的烙印。 得了杨易的应诺,杨山与鱼儿雀跃而去,又跟絮儿学起了认字。 “你的新鞋不合脚。” 这时,李乘风突然悠悠开口。 杨易闻声莞尔,近前笑道:“不走寻常路,顾不上尺寸。” 眼睛却已盯上李乘风的画作,只见画纸上烟雨朦胧,一条五爪金龙作势腾飞,占据画纸三分之二的篇幅,这龙,鳞片、龙爪,乃至龙须、龙角,都栩栩如生,美中不足的是,并没有眼睛。 龙不点睛,比之画蛇添足,美感也相去不远,都是至关重要的败笔。 见此,不由得问道:“李先生既然画龙,为何不点睛?” “哈哈,惊蛰未知,潜龙在渊,天机不泄露。” 李乘风哈哈一笑,抖笔一洒,墨点散落画纸,密布如暴雨。 转头看了一眼杨山和杨鱼儿,笑道:“长安,还需要一场更大的风雨,惊蛰雷动,万物复苏,潜龙升空,那时,方是画龙点睛之时。” 他说得云里雾里,甚为费解,杨易听得一头雾水,只好告辞,回了西厢房。 将房门反扣,解下布囊,想把布囊里那个蛋拿了出来。 从早上在土地庙中开始,他就一直放心不下这古怪的蛋,尤其那两只七彩守宫到底是钻回了蛋中,他一直没研究明白。 打开布囊,却瞬间傻眼了。 蛋还在,但是,变成了两个! 一模一样,七彩斑斓,上有裂缝,只是体型比之原来的彩蛋要缩小了一圈。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老母鸡下蛋都还要打咯,乌龟下蛋都还要吐口水,就算是蚂蚁下蛋,也要土动泥翻! 这怎么不声不响,就多出了一个蛋来? 简直比老母猪上树,隔壁寡妇夜夜高歌,他大舅的外甥带着小姨子来长安卖绿豆糕还要骇人听闻! 莫非,布囊里有妖祟? 杨易提起布囊一倒,里面的碧玉长箫、帅令芙蓉玉,从纸人张家里取的画卷,尽数倒了出来。 第三十二章:镜中花水中月 又是一番折腾,根本看不出什么端倪,也找不到被人掉包的痕迹,这个蛋,就像凭空变出来的,或者说,是之前的彩蛋神不知鬼不觉地一分为二! 瓢了个瓢的,什么西瓜皮系统,奖励你杨易哥哥一个蛋,又没有说明书,天知道这蛋到底是怎么生蛋的,杨易此刻,果真是为之蛋何! 不多时,门外响起敲门声,嫚儿送来饭食,杨易只好将这些东西重新装进布囊里。 打开房门,嫚儿换了一身黑色劲服,身段玲珑,又添了几分英气。 “请问嫚儿姑娘,你手背上的刺青有何讲究?” 看着嫚儿将饭菜一一放到桌上,杨易终于忍不住问出了这一句话。 不搞清楚嫚儿的来历,他始终觉得无法安心,李乘风这么无条件地帮助自己,实在反常,虽说他是不良帅袁天罡的师弟,但杨易总觉得不太对劲。 “在大月,我们都是细鳞神的子民,曼陀罗女神养育了细鳞神,便是养育了我们大月,是她在我们心中种下火焰,点亮我们大月子民的双眼,勇敢而坚定地朝彼岸花开前行,大月虽然没了,但我们大月人的心里,永远不会忘记细鳞神的意志,永远不会抹去曼陀罗女神的恩泽,大月的血脉,永远在沸腾,花神终有一日会重归大地!” 嫚儿一边说,一边抚摸手背上的曼陀罗花刺青,神色哀伤,似乎已陷入了无尽的追忆中去。 大月,即大月氏,西域三十六国之一,以细鳞蛇为图腾,国内气候干燥,土地贫乏,国力弱小。 贞观元初,西域三十六国混战,至贞观三年,大月与楼兰交战于阳古关,大月亡国,子民为奴。 同年,取得胜利的楼兰,亦步大月后尘,楼兰亡国。 谁也不知道,沿着孔雀河,水源充足的楼兰国,在取得一场大胜之后,为何一夜之间亡国。 有人说,那一夜,曾见天神下凡,更见神龙与朱雀大战。 楼兰,到底是怎么消失的? 至今,谁也不知道。 原来,嫚儿是大月的遗民,手背上的刺青竟是这样的来历,杨易这才知道嫚儿的来历。 这让杨易愈发觉得头大,如果自己所处的是记忆里,那个历史上的大唐还好,诸事可以参考一些自己记得的史料。 但这里,很明显不是历史上的大唐,自己,到底来的是怎样的一个世界,是与历史共存的一个平行时空?还是一个崭新的世界? 李靖、魏征这些人的名字明显是一模一样,而且与历史上二人的地位也几乎一样。 这一切,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杨易现在才觉得自己有多渺小无知,原来自己,一直都只是沧海一栗。 嫚儿出了房间,杨易一边吃饭一边思考,他想的并不是嫚儿怎么会成为李乘风的女婢,而是关于自己所在的到底是怎样的时空,怎样的世界。 另外,就是关于曼陀罗花香。 自从抚安司事发,自己好像总是能遇到曼陀罗花香,镜明台云霄子献仙灯,初遇李乘风,五尺巷遇猫九狸,纸人张,长孙飘絮,曼陀罗花香好像一直围绕着自己。 杨易觉得自己有必要好好查一下关于紫色曼陀罗的资料或者传说,这也许会是解开种种谜团的有力线索。 这般想着,无意识地,就脱口而出:“绚丽的花开,跳跃的火焰,复仇的种子生根发芽,不可预知的死亡,夜的女神洒下最无间的爱。” “异虫奇兽百草录!” 杨易猛然惊醒,自己在原来那个书呆子杨易所收集的一堆古书中,曾见过曼陀罗花的记载。 可惜,当时只当是闲书,一目十行,囫囵吞枣而读。 看来,得回一趟家。 吃过饭,天色已完全黑了下来。 向嫚儿讨来新鞋换上,用一块布裹住长安刀,抱刀在胸,走出房门,准备先回家里找一找《异虫奇兽百草志》,然后摸进长孙府,刺探杜少丘的下落。 临丝竹居,却在院中遇到了李乘风。 李乘风还是一袭白衣,在院中水池旁负手而立,举头望月。 十六的月,已从十五的盈满转为亏缺,遥挂天际,蜡黄。 “你看,月亮像不像一只眼睛?” 李乘风突兀地转过身来,把杨易吓了一跳,其手里,明晃晃的,原来他还拿了一面铜镜。 杨易总觉得李乘风今日所说的每一句话都云里雾里,甚为奇怪,此时又被李乘风没来由地这么一问,更觉莫名其妙。 抬头望了望天际的月亮,笑着回道:“世间哪有这般闪亮而巨大的眼睛,况且,纵有这般巨眼,为何只有一只?杨某不知李先生此问何意。” “你怎知它只是独眼,你看,那水中不正是另外一只么?” 李乘风手指水池中月亮的倒影,一脸笑意地问杨易。 略微瞥了一眼水中月,杨易不假思索地就回道:“哈哈,李先生此言差矣,杨某虽是一介武夫,但也晓得水中乃是月亮的倒影,况且,水中月与天上月大小不一,怎会是同样的眼睛。” “你又怎知不是因为它们离你的距离不一样,才让你觉得大小不一呢,我们能看见东西,是因为日月,是因为光,光,真是世间最奇妙的东西,所谓眼见为实,但眼睛,有时也会骗人。” 李乘风悠悠而谈,虽是与杨易对话,但其神态,更像是与自己对话。 听着李乘风的话,杨易顿时也觉得有些恍惚,总觉得李乘风说得好像有些道理。 开口笑问道:“若如先生所说,那天上明月与水中明月本是一对眼睛,那么,到底是何人何物拥有这样一双巨眼,又是何人有此般通天彻地之能,竟能将如此双眼剥离?” 李乘风听到这里,向杨易晃了晃手中铜镜,铜镜反射月光,射进杨易的眼睛。 李乘风这才放下铜镜,抬手指了指天上的明月,笑道:“答案或许远在苍穹之上,你若问我,我只能告诉你,天机不可泄露。” 弄得杨易越发一头雾水,不明所以,不知所云。 但李乘风已又开口:“或许有一天,你会告诉我不一样的答案,你去吧,我还能保抚安司众人最后一日,过了明日,生死由命,富贵在天,你的时间已经不多。我能做的,只有这么多了。” 杨易见此,也懒得再与李乘风多做纠缠,说又说不过,打又打不过,谁乐意和这么一个牛气轰轰的人总呆在一起。 况且,眼下还有要事,告辞一声,走出丝竹居。 杨易走后,李乘风拿起手中铜镜,看着镜子里面的自己,对镜子里的自己说道:“你在看着我,但我也在看着你。” 放下镜子,看了一眼丝竹居,已没有杨易的身影,叹道:“你想回家,我又何尝不是想回家,这天底下的人,又有谁不是在找归家的路。” 完毕,甩袖漫步回屋。 只剩院中水池里的月亮,还在随着天上的明月升高,明亮,下落,变暗。 第三十三章:母猪补药碧莲 出了丝竹居,避开熙熙攘攘的夜市,专挑巷子小路,杨易借着夜色,轻车熟路,摸到自家门口。 房门依旧贴着封条,门外有两个持刀羽林骁卫提着灯笼把守。 杨易见前门不通,折身绕到后院,蹬墙翻身,施展轻功,翻进自家后院。 对于自己家,他当然比谁都清楚,借着月色,轻轻撬开窗户,跃身而入。 因为门口的两个骁卫,此刻杨易不敢点亮灯烛,也不敢吹亮火折子,只能接着窗户透进来的微弱月光,在屋中的狼藉里面摸索寻找《异虫奇兽百草志》。 好在是在自己家中,不多时,便从杂乱的书籍中摸到黑色书封的《异虫奇兽百草志》。 喵~ 就在这时,一声猫叫骤然从身后响起,回头一看,只见一道从窗台黑影一闪而过。 与此同时,一团白光从窗子直射进屋,便自己的见面打来,杨易眼疾手快,出手一接。 白光入手柔软,原来是一团纸,打开纸团一看,只见上面写着:萤火岭。 杨易当即背生恶寒,竟然有人能够悄无声息地接近自己,还递话约自己在萤火岭见面。 他自付以自己三个甲子的内力,五十步以内,四周但凡风吹草动,自己定能洞察到,方才虽然一心找书,但总不至于毫无察觉。 这只能说明一个问题,来人内力之高,轻功身法之妙,远在自己之上! 将古书揣进怀里,起身破窗而出,正好看到一道黑影从墙头一闪而出,依稀能辩是一只黑猫。 “谁家的黑猫瞎了眼,竟然敢在大爷头上撒尿!” 只听门口的骁卫大骂一声,随后是嘡的一声,然后听得石子在屋瓦上滚落的声音。 大概是这骁卫捡石头去打黑猫,打到了谁家的屋瓦。 到底那骁卫是不是真被那猫站在头上撒尿,或者被打了屋瓦的人家里面,是不是有人正在进行某些奇妙事情而突然被打断,这些,杨易就不得而知了。 “嘿,赵四,猫在你头上撒春雨,看来你要走桃花运啦,你不是对张将军新娶的小妾日思夜想么,看来有机会咯。” 又是一个声音,显然是另一个骁卫在幸灾乐祸。 “滚蛋,谁特娘的不知道黑猫不祥,就是过了棺材都能诈尸,撞见黑猫为大凶之兆,你刘大脑袋也比老子好不到哪里去!” “反正它没在老子头上撒尿!” 门口两人顶起了嘴。 杨易无心听这两人插科打屁,纵身出墙。 萤火岭并不远,出城往南几里路就到了,是一片草木萋萋的乱葬岗。 别看长安繁华,每件事都有两面性,光鲜亮丽的长安背后,也有见不得人的地方。 王孙贵族,富贾们,自然可以在高楼倚楼把酒赏月,也可挑食山珍海味,但饿死的,颠沛流离的穷人,长安也不少。 那些人的尸体大多无人认领,衙门略微登记后,便会被人抬到萤火岭丢弃,地做棺材板,天为棺材盖,横尸于野。 若遇到有点良心的衙役,兴许会挖个坑掩埋,也许还会给立块无字碑。 但那终归是少数,吃力不讨好的事,大多没几个人愿意做。 岭上到处是荒丘,常有狐狸出没,最为奇特的是,岭上终年飘满萤火虫,不会随着季节消亡更迭。 在长安呆了三年,杨易对于萤火岭自然是知晓,但走到离城门不远的一家药店前时,才猛然发觉,自己到底要怎么出城! 翻墙,显然是不现实的,先不说城墙太高,单是城墙上,也有守城士兵分班巡逻。 至于硬闯出去,就更加不可行了,自己又不是铁头葫芦娃。 城门守着一队羽林军,正拿着杨易的通缉画像辨认盘问进出的行人。 再过三个时辰便是长安宵禁的时候,到时城门关闭,想要进出可就难了。 一时束手无策,杨易不免有些急躁。 看着进进出出的人,咬牙打定主意,不管了,先谎报身份户籍,浑水摸鱼,鱼龙混珠混出去再说。 进入药店胡乱买了两味药,付了钱,提着药包,把嘴一歪,偏着头,装作有先天歪嘴之疾的人,走了上去。 “姓名?” 手拿通缉画像的士兵,冷冷发问。 “马…马冬…梅。” 既然装作歪嘴的模样,做戏做全套,杨易装作说话不利索的样子。 “马什么梅?” 骁卫没怎么听清,再次发问。 “马…冬梅。”杨易再次说道。 “马东什么?”骁卫还是没听清。 “马…冬梅。” 尽管心中已经在问候这名骁卫的大姨妈和小姨妈,杨易还是耐着性子又重复了一遍。 “马什么梅?”骁卫又问。 “马卖皮。” 杨易压住心中千万头奔腾的草泥马,这次不再说马冬梅。 “哈哈哈,果真是个大傻子,你马卖皮是吧,不对,马冬梅是吧,哪里人?进城做什么?为何要出城?” 这骁卫突然哈哈大笑,看杨易的眼神就像在看一个大傻子,不过,他确实没看错,杨易现在的扮相不正是一个大傻子么。 杨易没想到自己挖的坑,自己给掉进去了,郁闷无比。 但见这骁卫大笑,一旁的几个骁卫也围了过来。 杨易心头虽然有些慌,但还是装作嘴巴不利索的样子,歪着嘴道:“牛鼻村人,进城买药,正要回家。” 牛鼻村因为地形像牛鼻子而得名,离长安城不远,杨易随口撒谎。 “买的什么药,家中何人生病?” 骁卫继续盘问,看来,大理寺对于杨易的通捕很是重视,这些骁卫查得竟然这般细。 “内人刚刚分娩,身子虚,买…买些补药。” 杨易装作诚惶诚恐的胆小模样。 “药包拿来我看看。” 骁卫一把夺过杨易手里的药包,凑到鼻尖一闻,开口笑道:“大傻子,碧莲乃是帮助母猪分娩的助产兽药,你给你内人买补药买什么碧莲,难道你内人是老母猪不成,碧莲十分便宜,你这歪嘴,莫不是被药堂掌柜的白白诓了银钱,哈哈!” 六七个骁卫尽数哄笑起来。 “我…我…补…补药…碧莲…” 杨易一下反而不知该怎么回答了。 “咦,王老二,我怎么觉得这歪嘴有些面熟。” 哄笑中的一个骁卫突然拍了拍手拿通缉画像的骁卫。 不好,要出事!杨易暗道一声不妙。 就在这时,后面传来哗哗马车声,听得一声长吁勒马声,马车在众人身旁停下。 “表少爷,原来你在这里,害得我好找!” 从马车里跳下来一个汉子,拍了拍杨易肩头,俨然一副见到老熟人的模样。 第三十四章:长安城外诡事 这汉子十分面生,杨易不知道自己怎么就成了他的表少爷了。 庆幸的是,经这汉子这么突兀一搅,众骁卫的注意力转移到了他身上。 那王姓的骁卫瞪眼喝道:“兀那汉子,你是谁家的车夫,马车里是什么人,这歪嘴的傻子可是你家亲戚?” “我道是谁,原来是王骁卫,怎么,大理寺通缉的要犯还未抓到么?” 马车的帘子掀开,上官逸从马车里探出头来,说完还朝杨易暗使了一个眼神。 杨易会意,偏着头,歪着嘴,装作一副呆愣模样,叫道:“表…表哥。” 王姓骁卫见马车里坐的乃是当朝礼部尚书的公子,本来端起来的架子轰然而散,板着的脸变成了热切,舔着笑走到马车前,点头哈腰道:“原来是上官公子,卑职眼拙不识泰山,请上官公子见谅。” 上官逸乃是长安第一才子,又贵为礼部尚书上官承的公子,这王姓骁卫却是识得。 “王骁卫职责所在,不必多礼,对了,令兄想调迁的请书,家严今日已看过了,只待明日上朝过堂敲定即可,恭喜恭喜。” 上官逸脸上挂着笑意,似乎真的在恭喜这骁卫。 王姓骁卫闻言双眼一亮,激动道:“真的?太好了!卑职先行谢过上官大人,谢过上官公子了。” “区区小事,何足挂齿,不过顺水推舟,白白承了王骁卫的谢意了,惭愧惭愧。” 上官逸依旧是满脸笑意,转头便杨易道:“表弟,还不上车,迟了,恐怕姨父姨母等得着急,家中急事可耽搁不得。” 杨易又非傻子,已听明白上官逸的言下之意,顺着上官逸的话头,呆头呆脑地应了一声,抬脚上了马车,放下帘子,将藏在衣袖内侧的长安刀抽出。 “王骁卫公务繁忙,上官便不多作絮叨了,加之城外表亲有急事,就此告辞。” 上官逸抱拳,也跳上了马车。 “既是上官公子的表亲,定然无事,上官公子既然身有急事,卑职便不多作叨扰了,待明日,再设宴感谢上官公子为家兄之事劳神。” 上官逸的身份摆在那,况且又承了上官逸的恩情,加之上官逸所说的表亲家中有事与杨易方才说的什么老婆刚产子的事不谋而合。 拿人手短,吃人嘴软,承了人的恩情难免心虚,王姓骁卫不做多想,便城门下令道:“放行!” 城门处的一众骁卫门卒将路障拖开,退到两旁,让出了路来。 驾车的汉子跳上马车,拍马驾车。 杨易人在马车中,暗暗侥幸自己总算过关,但又好奇上官逸为何会帮助自己。 但看马车内侧躺着的,昏迷不醒的程浩南,暗想莫非是程浩南将自己不良人的身份告诉了上官逸? “等等!” 就在马车即将驶出城门时,王姓骁卫的大喊声,从后面骤然而起。 杨易心头一跳,难道自己露出了破绽,终归还是被识破了? 思索着该如何脱身,是直接夺马疾弛出城,还是揍翻这些骁卫硬闯拼杀出去。 正拿捏不定,上官逸已笑着斩来一角车帘,问道:“王骁卫何事?” 王骁卫朝马车上递来药包,道:“表公子忘了拿药。” 原来是这破事,吓老子一跳! 杨易松出了一口气。 再无多事,马车弛出城门。 “上官与苏兄应该不顺路,就此拜别。” 马车出了长安城不远,在一树林中,上官逸抱拳笑道,竟然一点也没问杨易为何出城,也没问杨易要去哪里。 如此正中杨易下怀,本来还在寻思着怎么脱身,这下省事了,杨易抱拳道谢一声,跳下马车,上官逸既然不问,他当然也不会傻乎乎地自己去说。 “苏兄落了东西。” 药包被抛出车车,杨易接到手里时,马车也疾驰而去,看方向,是赶往程浩南的老家宁安县。 不再停留,寻了路,杨易准备穿过树林,赶往萤火岭。 常年缉盗,长安四周的路况地形他很熟悉,知道穿过这片树林,进入一条泥巴小路,往南走半盏茶不到,便是萤火岭。 出了小树林,突然听得隐隐约约吹锣打鼓的声音,跟迎亲的鼓乐一模一样。 谁家大晚上的娶亲,选的什么良成吉时? 还以为自己听错了,杨易甩了甩头,继续举步朝前走,越走,那吹打唱跳的声音愈发清晰。 荒郊野岭的,谁家他姥姥的选这个时候来这里迎亲,真是活见鬼了! 这次是真的听得清清楚楚了。 停下脚步,伫耳细听,吹锣打鼓声又突然消失一空,静悄悄的,只有远山传来几声山鸟夜啼。 呼~ 突然一阵冷风从后背吹来,耳中听得密密麻麻的脚步声正向自己奔来,杨易猛然一回头。 却是一片空荡荡,黯淡月光下,只不远处树木的黑影婆裟,似一头头怪兽在张牙舞爪。 就这么一会儿功夫,杨易突然觉得光线越来越暗淡,月色在一点一点慢慢变红。 抬头一看,只见天边的月儿已变成一轮血月,不知何时聚起来的一朵乌云,猛然盖住了血月。 没了月色,四下瞬间变得漆黑。 呼~ 又是一阵冷风刮开,杨易只觉数道气息正从四面八方向自己涌来。 放眼一扫,只见东西南北四个方向,各有一对绿幽幽的眼睛,阴森森地盯着自己,并且正在向自己靠近。 瓢了个瓢的,杨易臭骂一声,壮了壮胆气,一把拔出长刀。 就在这时,喵~ 猫叫声瞬起,八双绿幽幽的眼睛疾速奔来,扑到杨易身前不远处,扭打在了一起,猫叫声连连,乱作一团。 乌云退散,光线骤然变亮,月亮已不见血色。 杨易定眼一看,面前四只黑猫扭打作一团,其中一只黑猫嘴里叼着一只死老鼠。 你姥姥家的西瓜田!四只畜生抢腐肉,吓老子一跳! 把长安刀插回刀鞘,再不去看几只恶猫抢死老鼠,抬脚就走。 又走了十数步,翻过一个小土坡,已看到萤火绿芒点点如星的萤火岭。 远处萤火岭上,飘满绿幽幽的萤火,在萤火的下方,一团白光闪动,似是一盏灯笼。 咚咚锵,咚咚锵~ “月光光,心慌慌,天上的星星洒光芒,唤我来寻如意郎~” 突然,吹锣打鼓声又响了起来,不仅如此,还听到有女子在唱歌,唱的虽然是喜庆的调子,声音却又尖又细,阴森冰冷,倒像是唱戏的青衣所哼。 越来越近,越来越清晰。 杨易寻着声音的源头看去,只见月色下,一队身穿喜服的男女,正抬着一顶大红花轿,从萤火岭上下来,朝自己疾速奔来。 不多时,便已奔到前方十步开外,有敲锣的,有打鼓的,有撒花的,但都眼神空洞,仿佛是一具具尸体。 而那些纷纷扬扬落地的,哪里是什么花瓣,分明是一张张白腊腊的纸钱! 队伍奔速不减,朝着杨易直冲而来。 瓢了个瓢的,以前常常佩服宁采臣,老子今日也有机会上演一出了! 杨易一把抽出长安刀,这时,这迎亲的队伍也已奔到身前,杨易还未劈出刀,就傻眼了。 一个个身穿红绿喜服的人,甭管是敲锣打鼓的,还是撒花的,就连那一顶大红花轿,也一起从自己身上一穿而过。 他们,仿佛就像一阵风,形同无物!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第三十五章:萤火岭遇黑袍 杨易不信邪,长刀往刚从自己身上穿过的这迎亲队伍追劈而去,刀光映月如雪,从队伍当中劈落。 嗯哼? 什么事也没有! 迎亲队伍依旧前行,杨易目瞪口呆地看着眼前这一幕,这,实在太过匪夷所思! 就在这时,耳边的鼓乐声,歌声蓦然消失,再听不见任何响动,迎亲的队伍也从杨易眼前猛然消失不见。 杨易回身一看,只见萤火岭上光影闪动,依稀中,见到一条黑影提着灯笼狂奔。 “何方宵小,装神弄鬼!” 杨易大吼一声,提上长安刀,全力施展轻功追风十三步,点地而飞,直奔萤火岭追击黑影。 追到萤火岭时,扑鼻便是令人作呕的腐烂气味,遍地凄凄草木中,荒坟乱石,断碑,纸钱,坟吊,狼藉一片,半空浮着无数绿芒萤火,将整个萤火岭都染成幽幽色彩。 岭上多为黄土,地面有些潮湿泥泞。 无心此间萤火唯美,杨易眼中只有越来越近的黑影。 因那黑影提着灯笼,又有萤火光芒照亮,已看得前面仓乱奔逃的黑影,乃是一个全身裹着夜行黑袍,头上脸上裹着蒙面黑巾的人。 “兀那宵小鼠辈!” 杨易吼一声,低头瞥了一眼地上杂乱的脚印,自己脚下速度又提快了几分。 追得越来越近,眼看就要追到距离黑影五步之内,突见黑影扑身一跃,跳进前方一个隆起的土包后,消失不见。 杨易不作停歇,五步奔至,稳住身形一看,这隆起的土包原来是座荒坟。 其上草高三尺,杂乱丛生,脚印到了这坟头便消失不见。 奇了怪了,莫非真是撞鬼了?明明看到是个大活人,怎么到了这坟头就不见了? 再联想那诡异的迎亲队伍,不禁后背发寒,猛起鸡皮疙瘩,难道,自己方才追的,正是这坟中鬼! 正大惑不解,突然瞥见坟头无字石碑前散了些黄泥,再一看石碑,暗道一声“有猫腻!” 寻常坟墓立碑都是竖立,而这石碑,竟然是横立的! 事出反常必有妖! 近前,手往石碑上下胡乱摸索,微光中,也不知道摸到了石碑哪个地方,耳中突然听得咔嚓一声,随即脚下一轻,整个人直直下坠。 不及细细思索自己怎么突然就从坟前下坠,只道此间原来暗藏玄机,墓碑上定是设有机关。 追风十三步轻身,黑暗中,人在半空强行扭身作燕子回巢,突觉脚下厚重,已然落地。 掏出腰间火折子吹亮,放眼一看,原来此间是个地下深坑,眼前是条地道,黑乎乎的,不知通往何处,而地面上,赫然是黄泥脚印。 原来真是人作祟,哪里是什么鬼! 将三尺长安刀压在胸前,以防不备,手握火折子举步进了密道。 密道狭窄,只一人能过,人在里面黑隆隆一片,若非手中有火折子,杨易断定,纵然自己内力深厚,视力比之常人要厉害得多,在这里,也定然双眼麻黑,目不能视。 借助火折子的微弱光亮,觅着脚印,小心翼翼而行,密道狭窄,自然不能再放足狂奔。 姑且不说路况不熟,最为要紧的是,奔跑状态下,若遇机关暗器,容易躲闪不及。 七拐八拐,大概一个时辰,走得杨易都有些烦躁起来,眼中终于看到亮光。 寻着亮光,又走了十数步,终于看到十步开外的一方石门,门上挂着一盏白惨惨的灯笼,正和方才所追击的黑袍人手中所提的那盏一模一样! 脚印,也一直延至石门前。 吹灭火折子,正要上前推开石门,突然轰隆声响,石门自行开启。 杨易向后一步跳开,与此同时,突然感到一股危险的气息冲面而来。 咻咻! 抬眼一看,只见一道银芒破空射来,在此电光火石之间,仰头倒地,左掌撑住地面,右臂抡刀而劈,将射到身子上空的银芒一刀劈落。 拍地而起,定眼一看,身旁地面上被劈落的却是一支白羽箭,已被斩作两截。 “暗器伤人,鼠辈!” 提刀冲进石室,却不见半道人影,只见室内有烛台灯笼,地面上散了一地杂碎。 刀尖挑拨地上的杂碎一看,却是一些戏班子唱皮影戏用的纸皮人,花花绿绿,每个纸人都画上了喜服。 但脚印一直延伸到了一旁的墙角里。 墙角,三团光芒闪动,杨易近前一看,却是两面铜镜,还有一些半透明的碎片。 这些碎片似是刚打碎不久,似琥珀,又似自己在二十一世纪时随处可见的玻璃,分不清到底是什么材质。 将这些杂碎一把收进布囊,留待回去之后再细细研究。 此刻,杨易一头雾水,黑袍人到底去了哪里? 脚印明明进了石室,到这里便消失了,奇了怪了,莫非飞天遁地走了不成? 飞天遁地! 猛然心头大惊,急急两步后退,就在这时,一道黑影似夜行蝙蝠一般,自上空斜身一掌劈下,劈至杨易胸前。 如此千钧一发之际,内力尽数灌注右臂,催发刀罡,一刀直劈打来的手掌。 “天罡正气!” 这一刀乃是系统兑换的玄级武功秘籍《天罡刀法》里最强的一招,杨易三年来,跑马江湖缉盗,纵横南北,靠这刀法无往而不利,不知已斩了多少穷凶极恶之徒的首级。 但黑袍人却并不畏惧杨易这又快又猛的一刀,电闪雷鸣之际,掌化作指,往上一接。 叮! 一声脆响,长安刀竟已被黑袍人的两根手指紧紧夹住。 这人的手,莫非是铁石做的不成?杨易微微愣神。 二者拼杀,最忌晃神,这是武者最不能犯的致命错误! 趁杨易愣神的机会,黑袍人另一只手已出一掌,不待杨易还手招架,已把长安刀劈落于地。 杨易也并非等闲之辈,没了长安刀的右臂,浑然一抖,内力尽数凝聚,勾手一记重拳,重重砸到黑袍人胸口。 嘭! 被轰碎裂的却是黑袍人身后的石门! 隔山打牛? 不,杨易并不会这等奇妙功法。 此刻心头已然大骇,这黑袍人竟然能已自身躯体为介,御力而出! 自己汇聚三个甲子内力的一拳,打到的就好像不是他,而是那道石门。 这,是什么诡异功法!这黑袍人竟然如此恐怖! 第三十六章:春风不度玉门关 但黑袍人何曾给杨易机会,趁此良机,五指成爪,快过电闪雷鸣,一把捏住了杨易的喉咙。 身怀三个甲子内力的杨易岂能这般束手就擒,全身内力猛然爆发外放,内劲外放。 黑衣人始料未及,没想到杨易还留有后手,大意之下,被杨易爆发出来的内力罡气震退数步。 “凡武境圆满?倒是有些资质,在灵气匮乏的当下,也算得上万中无一了,可惜对我来说,太弱了!” 黑袍人开口,声音透满沧桑感,又带着烟嗓的沙哑,蒙面黑巾没有遮住的双眼盯着杨易,凝眸如鹰。 尽管这双眼睛充满了阴厉狠辣的杀气,但不知为何,杨易竟然从中看到了一丝熟悉。 似乎,自己曾经与这双眼睛对视过。 “便让你见识见识凡武境以上的力量!” 就在杨易绞尽脑汁,回想自己到底曾在何时何地,见过这双眼睛的时候,黑袍人已冷喝出口。 声音还在石室内回旋尚未落定之时,身上的黑袍无风而起,腾腾黑气自全身蒸腾。 右手只伸出两根手指,骤然两指点出,两道耀眼黑光从他指尖涌出,朝杨易射来。 恐怖! 杨易此刻只有这么一个念头,他从未有过这样的危机感。 他能感受到这两道黑光中蕴含着势不可挡的恐怖力量,似乎可以崩山裂地! 如此关头,自己就算使尽全身内力,恐怕也无法招架这两道如刺的黑光。 这,难道就是凡武境的尽头?竟然恐怖如斯! 闪! 面对如此恐怖的未知力量,杨易第一个念头便是躲闪,毕竟,总不能拿自己的小命开玩笑。 可惜,杨易身子未动,黑袍人射出的黑光已至额前。 这样的速度,简直堪比闪电,甚至,比起闪电还要迅疾! 完了!这次看来真的要凉到他姥姥家的西瓜田里去了! 杨易已然从惊恐变为绝望。 “囚!” 以为自己就要被两道尖刺一般的黑光刺穿额头时,突然听到黑袍人暴喝一声。 随即,只见额前两道黑色光刺光影大作,变成两条黑色光链,缠住自己全身。 被两条黑色光链缠住,杨易不仅发现自己全身动弹不得,更为致命的是,自己全身的内力好像也被抽空了一般,已完全消失不见! 这是什么力量,这光链,又是什么东西?莫非这黑袍人真是妖祟不成! “你觉得这样的力量很强大,很玄妙是么?但我告诉你,这样的力量,根本微不足道。” 黑袍人似乎看穿了杨易的心思,一边不屑地说着,一边走到被轰碎的石门口,抬手取下上方的灯笼,走了回来。 看也不看被束缚住的杨易,开口道:“它已经回来了,它们,已经开始苏醒,他们,也已经在归家的路上,好戏才刚刚开始,而我,只是一个引路人。” 杨易不知道这黑袍人说的它和它们,还有他们到底是谁,是人还是什么? 急忙喝声道:“休要装神弄鬼,陆家的案子,还有抚安司关押的犯人,是不是你杀的?” 轰隆隆~ 黑袍人并没有回答杨易,而是走到一旁的墙壁前,手往墙上一按,墙壁哗哗而开,开出一道门来。 “真不知道袁天罡为什么会选了你这样的蠢货,想来,是因为他被困在西域楼兰白龙堆里,病急乱投医吧。” 黑袍人说完,就要转头走进石门中去,迈进去半个身子,突然又回过身来。 如鹰的双眼盯住杨易的眸子,开口道:“你的眼睛,有时正是用来欺骗你,用来蒙蔽你最为有效的东西。” 说到这里,眼神扫了扫杨易腰间的布囊,继续道:“贞观初年,春风不度玉门关。那年,我曾在万年县见过一件十分俗套的事,一个风流倜傥的公子哥,在灯市上遇见了一个美丽善良的女孩。” 这一刻,杨易又从这黑袍人的眼中看到熟悉感,就好像,这双眼睛曾经无数次这样看着自己。 终于禁不住喊问道:“我们是不是见过?” 黑袍人听此,眼神骤然一凝,冷冷道:“记住,万物有灵,力有限,气无穷。” 甩下这么一句话,转身走进石门内,提着灯笼离去。 石门隆隆而响,闭合成墙。 没了灯笼,黑暗的石室内,只留下动弹不动,一脸茫然的杨易。 他当然不会傻到朝黑袍人离去的石墙大吼大叫,诸如什么“快放了我,否则你吃不了兜着走”这样的狠话。 当人家是姥姥家西瓜田里去年表弟卖不出去的瓜皮么,既然把你捆住,傻子才会因为三言两语把你给放了。 同时,去恐吓一个比你强大无数倍的人,这种事,若是说出来,恐怕猪圈里的老母猪都能笑到起来跳舞。 但眼下,缠绕在身上把自己捆住的黑色光链却是极为棘手的麻烦,杨易根本不知道这到底是什么东西,也不知道到底要怎么做才能解开它。 此时,可真是又急又没有办法,就像一样四十岁的老光棍,好不容易娶了个如花似玉的新娘子,刚拜完天地,新娘子就暴毙了。 你能怎么办,顶多臭骂一句老天无眼。 越急越出大问题,杨易突然觉得自己的脑袋变得愈发沉重起来,昏昏欲睡,而困在身上的光链也越发变得黯淡。 盯着光链的视线,变得越来越模糊,终于偏头昏厥过去。 不知过了多久,耳中突然听得嘈杂十分的喧闹声,杨易猛然睁开双眼,醒了过来。 发现全身上下已行动自如,全身内力已尽数恢复。 掏出腰间的火折子吹亮,捡起地上的长安刀,走到黑袍人打开石门离去的石壁前上下摸索,寻找机关。 嘈杂的喧闹声正是从这石壁外传来。 不知道石壁外面到底是什么地方,心中只希望自己昏迷过去的时间不是太久,还能追到那黑袍人。 手在石壁上上下左右一顿乱摸,石壁平滑,虽然有些冰凉,但手感还不错,没有扎手的疙瘩。 好一会儿,才摸到一处凸起,用力一按,耳中听得隆隆作响的声音,石壁哗哗向两边退去,开出了一道石门。 杨易急忙闪身迈进石门中,眼前,原来是一条只一人能过的狭窄通道。 顺着通道,走了十步不到,又是一堵墙横在眼前,喧闹声入耳更为清晰。 “来来来~买大买小,买定离手,钱财身外物,富贵全在天,贱命,烂命,王孙命,尽可搏一搏啦!” 外面的声音,杨易听得出来,却是富贵赌坊里,那摇骰子坐庄的柜主。 第三十七章:偏信此刀不信命 石壁上有一手掌烙印,杨易只看一眼,便知这是开门的机关,倒也不怕其中藏有暗器机关之类,因为他明白,以黑袍人的恐怖的实力,若是想取自己性命,在石头室就不会放自己一马。 正因如此,现在又添了诸多疑窦,这黑袍人到底是谁,为何自己会从那双眼睛里看到了一丝熟悉感,他为什么要引自己来萤火岭,难道只为了告诫自己知难而退? 这些问题,杨易无一得解。 心头疑窦丛生,思绪乱如麻,但眼前的石壁这时已经豁然打开,瞬间亮光大作,杨易走出来一看,原来,天色已然大亮,自己竟然足足昏迷了一夜! 眼前,是座白墙院子,自己方才走出来的石壁,却是院中一座假山。 院子虽然宽敞,但也能一眼扫尽,墙头约有两丈来高,这高度,寻常人难以攀爬,哪怕是一般飞贼,也难以翻越。 院门卧着两条大黑狗,正在打盹,所幸杨易从假山里出来时没有弄出大动静,未将它们吵醒,不过,就算杨易弄出大动静来,这两条大黑狗恐怕也听不见,因为院子后面的吵闹声实在嘈杂,都是些下注、呐喊声。 院墙之下,是一排排漆黑大铁箱,杨易扫眼数了一下,足有十七口。 为防两条黑狗发觉,杨易放轻脚步,小心翼翼地走到这些箱子前,拔出长安刀,用刀尖轻轻撬开身前这口大箱子,瞬间心头大骇,呛味刺鼻,箱子里装的,竟然全是清一色的硝石、硫磺和木炭,这,是火药! 相继打开整整一十七口大铁箱,里面满满当当,全是火药! 如此数目的火药,便是炸掉半个长安城,也足够了! “站住!你是何人?” 就在这时,身后突然响起一声暴喝,富贵赌坊的柜主领着六个持刀大汉,从院门走了闪了进来,迅速将杨易团团围住,院门那里,两个大汉抬着一口沉重的大铁箱跟了进来。 “原来主人说得没错,真有只猫混进来,我道是谁,原来是大名鼎鼎的风火麒麟,既然来了,那就别走了!” 柜主冷声而喝,随即吹响一声口哨,听得脚步声大作,数十个持刀大汉奔进院中,将杨易层层围住,只待柜主一声令下。 对方人数虽多,杨易却不慌张,长安刀横在胸前,盯住富贵赌坊柜主沉声怒斥:“千手罗,你私藏这么多火药,意欲何为?” 这柜主姓罗,摇得一手好骰子,人称千手罗,久在长安,杨易对这些三教九流甚为熟悉。 “与你何干,既然撞见了,就把眼睛留下来吧,杀!” 千手罗显然不想和杨易过多口舌之争,挥手下令。 一众持刀汉子挥舞明晃晃的宽刃短柄快刀,蜂拥而上。 两条大黑狗狂吠连连,张开血口,咧着獠牙,亦扑咬过来。 杨易反手握住长安刀柄,旋身一刀,内力灌注下,催发的刀罡之气,化作刀光耀眼,近前来的十几个汉子尽数倒地痛叫连连,竟然连杨易周身一步都未曾近得。 他们原本握在手中的短刀已经连同整条手臂一起,齐刷刷地被杨易一刀斩断。 两条大黑狗更是命丧当场。 而后面的一众汉子,也被刀罡之气直接震退四五步,直欲跌身倒地。 又见前面一干断臂的汉子,在地上打滚叫痛,哭天喊地。 顿时心生畏惧,不由得又朝后退了退,不敢再轻易上前。 显然,杨易这一刀的威力已经吓住了他们,这情况,谁上谁先死啊! 但他们却不知道,似这样威力巨大的刀气,杨易目前的内力也只能劈出三刀,毕竟,内力催发刀罡,消耗太大了。 此刻劈出一刀之后,其实额头已沁出细汗,体内只剩下五成不到的内力了,再劈出一刀之后,自己必定也会变成强弩之末。 不留余力,过刚易折的道理,杨易并非不懂,只是,当前不得不这么做。 千手罗的手下人数众多,近百条汉子,就是车轮战慢慢磨,也能把自己内力磨光,只能一击制敌,展现出足够的威慑力,正所谓不战而屈人之兵。 “恭喜宿主罚恶成功,活得罚恶点五百点,恭喜宿主……当前累积罚恶点为六千点,兑换成赏善点,宿主当前拥有三千点赏善点。” 杨易脑中,系统林芝琳的声音一连重复了十几声,最后获得的赏善点竟然达到三千点! 赏善罚恶系统,惩罚恶人会获得罚恶点,罚恶点可以转换为赏善点,用来兑换系统奖品,但罚恶点的价值,只相当于赏善点的一半。 赏善罚恶系统的初衷是要宿主行善积累赏善点,并不主张宿主以暴制暴,赏善为主,罚恶为次。 但是面对那些穷凶极恶,坏事做尽的亡命之徒时,杨易可不管什么狗屁以德服人,毕竟,怙恶不俊才是最为可怕的。 “废物!” 千手罗见一干手下退怯,一脚蹬飞退到身前的一个大汉,大骂一声。 眸眼如蛇,盯住杨易,冷冷道:“不愧是风火麒麟,确实有两把刷子,不过,我此刻只需吹一声哨令,外面立即就会有人去给羽林军报信,你莫以为罗某对你无法奈何!” 杨易听此,忍不住笑了,反手拍开身后铁箱,道:“哈哈哈,千手罗,你莫非当杨某是三岁小孩?你这里私藏数量如此巨大的火药,羽林军若是到了,第一个抓的,必定是你千手罗!” 此话一出,满脸杀气腾腾的千手罗,眉头猛然一皱,双眼咕噜噜转定,咬牙切齿道:“鱼死网破,顾不上许多,老子就是死,也要拉你做垫背的!” 杨易掏出腰间的火折子,向千手罗晃了晃,也冷声道:“若想鱼死网破,那就来吧!”说完,作势要吹燃手中的火折子。 “等等!” 见杨易掏出火折子,千手罗急声喝止,细眼滴溜一转,终于咬牙打定主意,道:“罗某想和你赌一局,敢不敢?” 杨易当然不是想真的来个鱼死网破,问道:“如何个赌法?” “赌命!” 千手罗冷冷大声,从腰间抓出骰盅、骰子,接着道:“一局定胜负,你若赢了,罗某不仅会放你安然离开,更会送你一份天大的礼物!” “什么大礼?” 杨易追问,他实在想不出这千手罗会送自己什么天大的礼物,万贯钱财?金银珠宝?还是美人豪宅? “一个人,一条命。” “什么人?” “抚安司豹字号牢房捕员,你的叔父,杨平。” 什么?叔父杨平此刻正被关押在大理寺大牢里,千手罗竟然敢大放厥词,难道他是想劫狱不成? 杨易一直凝视着千手罗的眼睛,看其神色信誓旦旦,并不像是在诓人,当即脱口而问:“你想劫狱?” 听得杨易此问,千手罗冷哼一声,冷笑道:“我千手罗的赌注永远不会那么不入流,既然和你赌,便会还你一头清清白白的‘花脸豹’,而且,我还会告诉你一个能够解救你们抚安司这些臭猫的消息!” 这,确实是一个天大的礼物! 杨易实在想不出千手罗的自信从何而来,但千手罗既然如此笃定,只能说明富贵赌坊背后的人,权势滔天,足以左右掌管大唐典狱的大理寺! 这样的人,为何会铤而走险,私藏如此多的火药,他,到底想要干什么? “怎么样,信不信你自己的命,敢不敢赌?” 但千手罗根本不给杨易多加思考的机会,已又咄咄追问。 杨易扫了扫围在自己四周的数十条持刀汉子,又看了一眼天日,旭日东升,知道自己不能再多做耽搁了,今日,乃是抚安司众人提审论罪的最后一天! 昨夜被那黑袍人引到萤火岭,在地道里耗了一夜功夫,若真如李乘风所说,过了今日,抚安司忘忧蛾一案的真凶还未归案的话,抚安司众人恐怕真的要被推出来平息天子大怒,纵有冤情,也定会被强行盖棺定论,这,正是那些高堂之上的人,惯用的伎俩! 知晓事情不能再作耽搁,杨易刚想应允下来,但转念一想又觉得不对劲。 千手罗既然能抛出这么大的赌注,那么,他想要赢得的东西,自然非同小可,他,到底想从自己身上得到什么东西? 如此一想,张口便问:“我若输了,该当如何?” “说了赌一条命便是一条命,但我要的,却不是你的命,而是礼部尚书上官承的命!” 千手罗说完,把手中的骰子往头顶上空一抛,骰子落到胸前时,手中骰盅就势一扫,将三枚骰子尽数收进骰盅内,拔地而起,凌空翻身,落地身子如弓,单臂一砸,将骰盅重重扣定杨易身前的地面。 “柜主好身手!” 一众持刀大汉不禁拍手叫好连连。 千手罗起身冷冷一笑,紧盯杨易双眸,道:“天作骰盅地为盘,我们,全是方地圆天里的骰,点子大笑全是命,你敢不敢看看自己的命数!” “命?杨某缉盗追凶三年,纵横南北,偏信此刀不信命!” 杨易猛拍长安刀,三尺长刀归鞘,抱刀在胸,盯着地上的骰盅。 他也不知道骰盅里到底会开出什么点数,但却明白,赌,这种事,十赌九诈,有赌便有局,既然是局,自然有人做手脚。 所以杨易从来不赌,他觉得只有愚蠢至极的人,才会去赌,去信命。 人,从来都是靠自己的双手! 但此刻,已然骑虎难下,这局,已不得不赌,只为了抚安司渡过现下难关。 “天命无常,富贵分大小,你是赌大还是赌小?” 千手罗冷笑着发问,看其神情,俨然一副胜劵在握的样子。 杨易把眼睛从地上静悄悄的骰盅移开,盯住千手罗皮笑肉不笑的脸,拍了拍胸前长安刀,沉声道:“杨某说了,偏信此刀不信命,向来都是你做庄,今日,便让你赌一赌自己的命!” 说完,单脚跺地,震得地面尘土飞扬,骰子骰盅从地面浮起,杨易伸手一抓,手举骰盅过顶。 疾速摇骰,众人只听得哐哐当当的骰子骰盅相撞之声不停。 千手罗神色一紧,闭起眼睛,专注聆听骰盅内的点数。 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赌骰的高手,可以依靠双耳辨别盅内骰子的点数,千手罗既然号称千手罗,常年浸淫此行,自是此中内里行家老手。 “定!” 杨易甩手一砸,将骰盅扣到地面。 千手罗猛然睁开双眼,自信笑道:“你必输无疑!” 原本的点数就是他自己摇出来的,经此细听,已从骰子的转速和撞击的次数听得清楚,将点数听了出来,红点三个四,正好三个死! 杨易不为所动,只对眸沉声而问:“你只需赌大或赌小!” “罗某生平只赌大,向来不问小,大!徐昆,给老子滚出来开盅!” 千手罗大吼一声,一个持刀大汉屁滚尿流地从后面跑了出来。 对赌有讲究,开盅第三人。 这是为了防止对赌双方有人在开盅时做手脚。 得了杨易和千手罗点头应允,徐昆弯下了身子,准备去开盅。 “你们说是咱们柜主赢还是这风火麒麟赢?” “废什么话,这还用猜么,咱们柜主的赌技,长安至今无敌手。” “说得对,你们忘了么,这杨易的叔父杨平,乃是众所周知的烂命,逢赌必输。” “我看未必,上一次,咱们柜主不是输给那烂命鬼了吗。” …… 在汉子们的聒噪中,徐昆已把手按到了骰盅上。 “开!” “开!” 杨易和千手罗同声而喝。 骰盅被徐昆一把提开,三个骰子叠在了一起,顶上,鲜艳的四个红点,四点! “罗某说过,天地作钟人作骰,一生赌大不赌小!” 千手罗看着红色四点,脸上已露出胜利的喜悦。 面色已然苍白的杨易,看着点数,拍了拍胸前的长安刀,走到叠在一起的三枚骰子前,蹲下身子,沉声道:“杨某也说过,偏信此刀不信命,命运如刀!” 第一枚骰子被他拿开,第二枚骰子还是四点朝上。 第三十八章:变成你心里的样子 这一刻,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眼睛直愣愣地盯着杨易身前的骰子,就等着杨易拿开第二枚骰子。 尽管他们心里已经笃定第三枚骰子也一定是四点,杨易输定了! 但人嘛,在事情没有盖棺定论之时,都不会死心。 第二枚骰子终于也被杨易拿来,确实是鲜艳的红色点数,但,却是一点! 四四一,九点,小! “我说过,命运如刀,说吧,你怎么救出我叔父,又是什么消息可以救抚安司众人。” 杨易起身跺地一脚,骰盅咔嚓一声,碎裂开来,三枚骰子尽数碎成粉末。 这一脚以后,他体内已只剩下半成不到,但这一脚,也足已吓得千手罗与一众汉子面色大变,他们何曾见过这样深厚的内力。 杨易见自己敲山震虎已经起到效果,心里暗暗送了一口气,抱刀静待千手罗回答。 “杀死孙千和马啸风的,是魏浩,用的乃是早已失传的忘忧蛊,至于他从哪里得来的蛊虫,云容楼上那个人,或许知道,你走吧。” 千手罗一声令下,一众汉子退至两旁,给杨易让出道来。 此时不走,更待何时,杨易虽然还有几个问题想问千手罗,但自己内力的情况自己清楚,不宜在此多作停留,抱刀昂首而走。 待杨易走出院子,千手罗当即令人将这些装满火药的箱子抬进假山里的密道。 直至最后一口铁箱被抬进去,千手罗才松出一口气,喃喃自语道:“我说过,天地骰钟人为骰,老子向来赌大不赌小,莫以为你用点儿小把戏就赢了,我不过是要用一用你这把刀!” 杨易穿过富贵赌坊嘈杂的赌档,出了门时,心里虽然松出一大口气,为自己方才瞒天过海而侥幸。 也庆幸并未被赌客们认出来,如若不然,自己价值一千钱的通缉捕文,对那些赌客来说,可是不小的诱惑。 但他哪里知道,这其实是千手罗早就打点好的结果。 此刻还在为自己方才在摇骰子时,用内力打进骰盅混淆千手罗的视听而得意。 刚才摇完骰子时,其实他的内力已所剩无几。 不过,他现在也不知道千手罗所说的是真是假,如果是真的,那么,身为抚安司司丞的魏浩,官居三品,为何会舍下自己的前程性命,去杀两个死囚? 这一点让杨易很是疑惑,但眼下最要紧的是赶回丝竹居,换一身衣服,再乔装打扮一下。 自己此刻身穿夜行衣在街上晃荡,无异于寿星公吃砒霜。 这般想着,脚下加速,从富贵赌坊闪进一旁的小巷,绕开云容楼门前的大路,赶回丝竹居。 进了丝竹居,却不见李乘风和杨山兄妹,只有嫚儿一人,正在院中舞剑。 见到杨易慌里慌张地闯进来,也没有停下来。 杨易无心耽搁,径直往西厢奔去,将那身青衫换上,又收拾一番,把昨夜里捡的皮影纸人铜镜一股脑地装进另外一个布囊里,随意扔到床上,抓起画有小猪佩琪的纸扇就想出门。 但是这时,猛然发现,自己根本不懂乔装易容之术,也不敢轻易使用神行百变,顿时不知所措。 终于还是硬着头皮,走出房门,对院中舞剑的嫚儿问道:“敢问嫚儿姑娘是否懂得易容之术。” 嫚儿闻声止住身形,宝剑归鞘叮咛一声,转头看了看杨易,一言不发,回了屋去。 这一下,弄得杨易无比尴尬。 “宿主当前累积三千赏善点,兑换或者储存,请选择。” 好在系统林芝琳的声音响了起来,缓解此间尴尬。 系统能兑换的奖品,杨易先前早就看过了,除却自己已经兑换的神行百变,现在就只剩下纳元诀,小葵花妈妈点穴手,和百草经。 这三件奖品,杨易都不怎么有兴趣,当下就要下令将赏善点储存,但转念一想昨夜那个黑袍人,还有李乘风,实力都远在自己之上。 本来觉得自己已经够强大了,但是现在看来,武功远在自己之上的,大有人在! 另外,黑袍人所说的凡武境之上,此刻对杨易也充满了诱惑。 系统升到最高五阶等级,找到重回地球二十一世纪的契机,这些当然是头等大事。 但是,一切的前提是,自己得保证自己能够活下去,要是丢了命,还怎么升级系统! 思索再三,杨易决定还是先兑换一个甲子内力再说。 当即对林芝琳下了令:“兑换一个甲子内力。” “兑换完成,宿主当前累积赏善点为零。” 兑换完成的提示音响起的同时,杨易已经感知到自己体内凭空增加了许多内力,丹田里由于先前内力耗尽的饥饿感瞬间消失不见。 “你想变成什么模样?” 突然,嫚儿的声音在耳边响起,杨易偏头一看,原来嫚儿已抱着一个木盒走了过来。 杨易方才被弄得好不尴尬,此刻突然想戏弄一下这个金发碧眼的美女,微微一笑,直视嫚儿的碧眼,道:“变成你心里的样子。” “坐下吧。” 嫚儿脸上看不出喜怒,走到近前示意杨易坐下去,她自己则把木盒打开,里面满满当当的,全是易容用的东西,诸如什么假胡子之类的。 我欲将心比明月,奈何明月照…照你姥姥家的西瓜田。 面对一脸平静无比的嫚儿,郁闷十分的杨易一屁股坐到门槛上。 但是,有求于人,不能发火呀,舔着笑脸问道:“嫚儿姑娘的巧手是什么模样都能变么?” “休得油嘴滑舌,别仗着我家公子令我全力助你,便如此放肆!” 嫚儿冷哼一声,脸色转作冷淡。 一连吃瘪,杨易也懒得再去纠缠,响起自己在大学时曾经看过的武侠小说,正色道:“就请姑娘将我变作四条眉毛的男人。” “何为四条眉毛?”嫚儿一脸不解。 “便是这样。” 杨易抬手把大拇指与食指往鼻尖下的上唇一抹。 嫚儿会意,为杨易贴了假胡子,又把杨易本来消瘦的脸化得略微胖了一些,把杨易向来喜欢尽数束起的长发,放下鬓角,又是一番折腾。 终于抓起铜镜,递给杨易,淡淡道:“好了,你看一下,可还满意?” 杨易接过铜镜一照,瞬间只想大喊一声:卧槽,这还真特娘的是陆小凤! 放下镜子,起身向嫚儿道谢,嫚儿似乎并不领情,收拾了木盒,转身就要走。 杨易摸了摸腰间,急忙对走出三四步的嫚儿喊道:“请嫚儿姑娘留步,杨某还有一事相求。” “何事?”嫚儿停下脚步,转身来。 “呃…这个,也并非是什么大事,就是想跟嫚儿姑娘那个…那个啥…借钱!” 杨易颇为不好意思,一个大老爷们开口向女孩子借钱,简直逊到没边了,但是没办法呀,自己要去的可是云容楼,长安第一销金窟! “拿去!” 嫚儿解下钱袋抛了过来,脸上还是不见喜怒。 杨易伸手,悻悻地把钱袋接到手中,尴尬一笑,道声谢,出了丝竹居。 第三十九章:天上地下长安 出了丝竹居,摇着扇子向云容楼赶去。 长安城的早市已然喧闹,一眼看不到头的长街,人头攒动。 一路嗅着飘香诱人的羊肉汤味,杨易挤过人群,来到云容楼下。 云想衣裳花想容,十六层云容楼傲然屹立,杨易举头而望,一时有些不知所措,不知道自己该怎么从那匹马嘴里把消息挖出来。 长安四匹马,溜风马马力仕,阴风马马回春,追风马塞上雪则是杨易的坐骑白马,而第四匹马,正是云容楼的主人,道上人叫他马王爷,但他到底姓不姓马,无人得知,正如云容楼为何能在长安屹立不倒,也无人知晓。 人们唯一知道的,便是马王爷掌握着长安地下世界最为准确的消息,但是,若想从马王爷嘴里得到消息,简直比登天还难,全凭马王爷愿不愿意告诉你。全看马王爷想要什么。 长安,坊间有云:地上姓李,地下马王爷。 既然已看到希望,终归是要搏一搏的,大不了,绑了这马王爷,杨易咬咬牙,紧了紧手中纸扇,打定主意,走进云容楼。 刚走进云容楼,杨易就看见一道熟悉的身影从铺满红毯的楼梯闪身上了二楼,不是别人,却是上官逸,但此刻身负要事,不便相认,杨易并未出声喊住。 却猛然想起一件令自己后背一凉,心惊不已的事,自己与上官逸初次见面,是在长孙府,当时靠着神行百变,完全变了模样,冒名苏东坡,待第二次见面,出城得上官逸相助之时,自己并未施展神行百变,上官逸在马车上竟然直呼自己为苏兄,上官逸他是怎么看出是同一个人的! “给爷儿见早!请问爷儿雅登还是平步?” 一个肩上搭着一条跑堂白毛巾的小二奔来迎客,点头哈腰,脸上堆着热切。 雅登,自然就是上高层听曲儿看戏,饮酒作乐,花销数额自不用说。平步,则是和此刻一楼大堂里的众人一样,寻常吃饭,吃的也只是些普通饭食,只为填饱肚子,花不了几个钱。 “既不雅登,也非平步,欲开三只眼。” 传闻马神马王爷有三只眼,而这云容楼的那位,号称马王爷,杨易此话的意思,便是向小二言明自己来云容楼,是要找马王爷。 杨易话中的三只眼,这三个字一出口,身前的小二神色一凝,直起身子,奔到曲尺柜台,与掌柜的耳语一番,身形微胖的掌柜从柜台后走了出来,走到杨易面前,直视杨易双眼发问:“朋友走的那条道,夜里行船还是白天赶路,何事开三眼?” 被掌柜如此直视,杨易不露慌张,手往唇上的假胡子一抹,食指按在鼻梁上像极了影视剧里的楚留香,淡笑道:“天下路,通南北,大丈夫行万里路。在下凤留楚,白日挂帆,夜里停船,只怕头疼脑热,开眼只为分西东。” 二人用的都是黑话,杨易已向这掌柜的通了假姓名凤留楚,又言明了自己家里是开药铺的,找马王爷乃是有事相求。 微胖掌柜又上下仔细打量了杨易几眼,看杨易神色自然,点点头,道:“凤留香是吧,跟我来吧。” 跟着微胖掌柜一连爬了十六楼,好在内力深厚,杨易并不觉得气喘,令他诧异的是,身前领路的掌柜,尽管身形臃肿,但爬了十六楼,竟然不见丝毫气喘。 看来,此人也是内力浑厚之人,云容楼果真卧虎藏龙。 云容楼的顶层,第十六楼,只有一间屋子,朱漆木雕门前,站着两个汉子,单从他们眼中留转的精光,杨易已看出这两个汉子绝非等闲之辈,最少也是凡武境一个甲子以上内力的高手。 不仅如此,杨易还感觉到四周隐藏了数十道不压于这两人的气息,云容楼,的确不容小觑。 “禀告主人,有客求见,欲开三只眼。” 微胖掌柜对门躬身禀报。 “主人另有贵客,今日不开三只眼。” 里间传来的却是一个少女的声音。 听闻此言,掌柜折回身子对杨易道:“客不凑巧,我家主人另有贵客,马王爷今日不开眼。”说完,伸手做了个请的动作,逐客之意,很是明显。 瓢了个瓢的,这是要吃闭门羹? 杨易犹不死心,朝里间喊了一句:“忘忧蛾!” 但屋内静悄悄的,并没有回应。 “客请,莫要你我难堪!” 掌柜的神色一冷,已没有了先前的客气。 就在这时,朱漆屋门打开,一个身穿红裙的少女,怀中抱着一只黑猫走出,一步一响,叮叮当当,杨易抬眼一看,却是少女手腕上系了一串铃铛,瞬间愣住了。 此女容貌,竟然和自己在万年县五尺巷遇到的猫九狸一模一样! 喵~ 黑猫大叫一声,突然从少女怀中窜飞出来,似乎把杨易当成了仇敌,张牙舞爪扑咬过来。 “小狸~回来!” 杨易正准备出手,少女怒斥一声,摇晃手腕上的铜铃,黑猫身在半空,强行落地,碧幽幽的双眼狠狠瞪了杨易两眼,这才不甘张嘴喵叫一声,跳回少女怀中。 “小狸顽皮,客勿见怪,里边请。” 少女作出请的姿势。 “猫九狸?” 杨易有意无意地故意喊出口,暗暗注意少女的神情,但少女脸上不见波澜,只低头抚摸怀中黑猫。 看不出端倪,杨易暗暗留了神,抬脚迈进屋中,少女把屋门紧紧关上。 进屋便看见了屋中八仙桌旁坐着的上官逸,还有一道屏幕后带着青色三眼面具的人,此人,想必就是云容楼的主人,马王爷。 “坐吧。” 屏风后,戴着青色獠牙三眼面具的马王爷开口,声音很是沙哑,就像是喉咙发炎,得了风寒之人,但可以听得出,是个男人。 杨易走到八仙桌前,坐了下来,无视上官逸,朝屏风后的马王爷道:“在下凤留楚,欲求马王爷开第三只眼,看看忘忧蛊的源头,出自何人之手。” 一旁的上官逸听到忘忧蛊三个字时,眉头一皱,偏过头来,打量着杨易,杨易故作一副自然神色。 “长安,天上,地下,你我他,你们要问的事,乃是地下事。” 马王爷回着话,手握毛笔,不知道在写什么。 第四十章:长安今夜有大雨(上) 听到青面马王爷的话,杨易不禁抹了抹唇上两撇胡须,看向上官逸,上官逸竟然和自己一样,也在找忘忧蛾的根源? “你们要的答案,我有!” 屏风后,马王爷话音一冷,搁下笔,挥手一甩,屏风推开,人走了出来,甩手一挥,屋子左侧窗扉无风而开。 “你们可以再看一看长安,以后,这样的机会,恐怕再也没有了。” 杨易与上官逸起身走到窗旁俯瞰,十六层云容楼,站在此间,繁华长安一览而尽,皆入眼底。 “长安固然繁华,但有趣的,却是地下。” 马王爷悠悠叹出一口气,走到杨易二人身旁,青幽幽的面具上,画得栩栩如生的三只眼睛,盯着杨易与上官逸。 道:“忘忧蛊,出至巫蛊奴之手,却是长孙飘絮带进了长安,你们要的答案就是这样,猫儿,送客。” 马王爷说完话,退回屏风之后,抱着黑猫的红裙女孩走过来,下了逐客令。 比起弄明白长孙飘絮为何会指使魏浩杀掉孙千和马啸风,此刻杨易最好奇的是,向来不肯轻易开眼的马王爷,此番竟然从始至终都没有提及获得这个消息的代价是什么,就这样轻而易举地把消息吐了出来。 终于还是忍不住问道:“你不要价?” “呵呵,有时,不问价才是最大的代价,猫儿,送客。” 尽管诸多疑点,杨易和上官逸还是走出了房间,临出门,杨易忍不住又多看了红裙少女几眼。 杨易二人下了第十六层楼以后,马王爷摘下面具,将写好的纸条弹到少女身前,对抱着猫的少女下令道:“通知千手罗,一切可以开始了。” “是。” 少女将纸条接到手中,放进黑猫的嘴里,摸了摸黑猫的头,黑猫跳窗而去。不知会落到谁家的屋顶。 从云容楼下来,杨易与上官逸不曾有过言语交流,并非二人不是善谈之人,而是此刻各自心怀鬼胎,出了云容楼,便分道扬镳。 虽然得了消息,但杨易总觉得一切好像哪里不对劲,一路寻思着问题出在哪里,,不知不觉已走到丝竹居。 李乘风已在院中,见到杨易进来,便开口道:“你回家去吧。” 弄得杨易不知所以,怎么,莫名其妙的,就被人下了逐客令呢,这李乘风端是了得,自己这样乔装打扮,竟然没有瞒过他的眼睛。 “嫚儿的易容术都是我教的,抚安司已经无事,你的通缉捕文已撤销,你叔父杨平也已经放出来了,难道你还想赖在这里不成?” 李乘风满脸笑意地看着杨易。 “这到底怎么回事?” 杨易怎么也想不明白,自己脚底都快跑穿了,兜了一圈又一圈,到头来,什么也没做,你却告诉我没事了? “魏浩已经认罪,抚安司没事了,怎么,你不开心?”李乘风似笑非笑。 “只是心中尚有诸多谜团。” 杨易边说边把唇上的假胡子扯下,将脸上贴的假皮抹掉,恢复了本来的模样。 这时,嫚儿已把杨易的东西从西厢房收拾出来,打了一个包袱,走到杨易面前,将包袱递给杨易,杨易接过包袱查看,发现东西都在,点点头,将钱袋解下,扔给嫚儿,道:“原物奉还,分文未取,多谢了。” 絮儿将杨山和杨鱼儿带了出来,二人见到杨易,兴高采烈地奔着过来。 “长安今夜有大雨,明天,或许你会来找我。” 杨易带着两个孩子临出门时,李乘风突然悠悠地来了一句。 这两日,总感觉李乘风话里暗藏玄机,杨易每次听到,都是一头雾水,此刻亦是如此,不作多想,心中只想奔回家中,与叔父团聚。领着两个孩子出了丝竹居。 到了家门,门上的封条早就被撕掉了,进门,叔父杨平早已在院中藤椅上半躺着,见杨易进来,叔侄二人抱作一团,互诉冷暖,自不用说。 杨易把杨山与杨鱼儿的事与杨平一说,杨平自然欢喜十分,他如今年岁不惑过半,已近花甲,又妻室早亡,至今最大的遗憾就是未曾有一儿半女。 杨家本来就只有杨铮杨平兄弟俩,自杨铮沙场未归,杨易的母亲和婶婶芳年早故之后,整个杨家就只剩下叔侄二人相依为命,杨易算是杨家唯一剩下的独苗了。 此刻见到两个孩子,杨平眼中充满慈爱。 杨易把杨平的神色看在眼里,微微一笑,对杨山道:“你二人叫我一声杨大哥,我知你二人是有心报恩,这位,乃是我的叔父,膝下无儿女,你二人又自小孤苦伶仃,不若,拜我叔父为义父,也好做实你们口中这声杨大哥。” 本以为杨山会欣然答应,出乎意料的是,杨山眼中全是难以抉择之色,犹豫了好一会,才对杨平正色道:“杨大哥于我兄妹二人恩重如山,有杨大哥这句话,我本该应允才是,只是......” 说到这里,又吞吐了下来,转头看着鱼儿,倒是鱼儿口快,张嘴道:“我想念我阿爷了。” 杨易这才明白,原来二人放心不下杜少丘,这也难怪,自杨山与杨鱼儿入长安,已有两日,但杜少丘却一点消息没有,说来也怪自己昨夜被黑袍人诓去萤火岭,未能去长孙府打探。 念及于此,开口笑道:“你二人不必心急,我已得了你们阿爷的消息,今夜便去打探你们阿爷的生死。” 杨山听此,当即下跪,直呼:“多谢杨大哥。” 杨易将身子一偏,正色道:“我早跟你说过了,你的膝盖,跪天跪地跪父母,你若想跪,不若跪我叔父吧。” 杨山心思玲珑,岂会听不懂杨易的意思,扭身朝着杨平,拉下妹妹鱼儿,二人跪下磕头,唤道:“杨山,杨鱼儿拜见义父。” 此间皆大欢喜,杨易在为叔父与杨山兄妹开心之余,心里更多的却是沉重,终于还是打破一老两少,向杨平问道:“叔父,大理寺定案了?” “废话,若未定案,你我叔侄能在此相见么,魏司丞认罪了,对杀掉孙千二人,造成长安恐慌的事,供认不讳,已签字画押。”杨平满脸慈笑,对新收的义子义女很是满意。 “可有说过他从何处得来的忘忧蛾?”杨易追问道。 “不知道,你若想知道,自己去大理寺问他好了,不过,你得赶快,不然,明日午时三刻,他便死了。” 杨平回着话,从怀中掏出一块铁牌,递给杨易,道:“这是在大理寺牢房里,他偷偷托我交换给你的,同时,他让我给你带一句话,说‘并不是所有的事情都必须要真相大白’。” 第四十一章:长安今夜有大雨(下) 铁牌入手,杨易只看一眼,就看出来这乃是自己当初追捕孙千、刘浪时,从刘浪身上所搜获的那一块云图狼头承字令牌。 “并不是所有的事情都一定要真相大白。” 杨易皱起眉头,仔细咀嚼这一句话,魏浩到底知道什么,想要隐瞒什么,到底是怎样天大的事,会令他这样一个三品要员不顾生死清白,极力去隐瞒。 “怎么?本是喜庆时刻,易儿为何愁眉不展?” 但见杨易闷闷不乐,杨平凝脸而问,显得极不开心。 杨易这才意识到自己此时颇为不合时宜,脸上堆上灿烂,笑道:“叔父莫怪,诸事尚有许多疑点,侄儿心中一时茅塞难开。” “纵是天大的事,哪有我们一家团圆来得重要,去去去,赶紧去街上打二两酒,买些卤味羊杂,咱们一家今晚不醉不休。”杨平笑骂一声,挥手吩咐。 杨易回以一笑,暂时压下心中诸多疑团,回屋换上玄色公府,悬刀于腰,出了门。 走到街上羊肉摊前,才猛然惊觉,瓢了个瓢的,没钱呀! “杨兄请留步~” 正在无奈之际,羊肉铺旁的棚子里,传来一声喊话,天底下姓杨的多如牛毛,杨易本不以为意,刚转过身走出两步,肩头被人轻轻拍了拍,回过头来看,却是上官逸。 这反而把杨易心头吓得一惊,自己此刻可是真实面貌,这上官逸有蹊跷!压住心中诧异,故作不识得上官逸的样子,抱拳道:“这位朋友,咱们素昧平生,为何唤住在下?” 上官逸意味深长一笑,道:“杨兄,你说上官是该称你为凤兄还是苏兄,或是马表弟呢。” 说完,玩味之色一收,正色低声道:“明人不说暗话,杨兄可否借一步说话?” 上官逸有诸多蹊跷,杨易正好也想打破砂锅,见此点了点头,跟随上官逸进棚子里的桌子旁坐下。 “七叔,再来一碗羊肉汤,多放些薄荷。” 上官逸喊出一声,卖羊肉汤的老头应和而去,上官逸又使了使眼色,一旁两个家仆打扮的汉子点头站起身子,走到棚子外望风。 上官逸这才笑道:“杨兄可曾听闻寻龙诀?” 当然听过,‘摸金寻龙看缠山,一重缠是一重关,关门若有千斤重,必有王侯居此间。’你杨易哥哥怎么会不知道,毕竟在大学时,也曾是某粉。 “传闻,昔秦王登台,遥见海外仙境,有蓬莱、方丈、瀛洲三座仙山,自此数次东巡,终于派人远出海外寻药,欲求长生不死,所遣心腹徐福,禁尉军数人,带着童男童女组成出海寻药船队,穿过茫茫东海,历经海险天灾,瘟疫,死伤无数,包括徐福在内,最后只剩下五人,终于到达蓬莱仙岛,寻获不死药,还有一本仙籍。” 说到这里,低头吸溜一口羊肉汤,心满意足地啊出一口热气,继续道:“五人回到中土大秦,献上仙药仙籍,但不知为何,秦王服下仙药以后,依旧没有躲过轮回,长生梦碎,但那五人,却已销声匿迹,有人说,秦王服下的不死药,是假的,真正的不死药,早已被那五人偷偷分食。” “寻龙诀。” 杨易见上官逸絮絮叨叨,并没有说到寻龙诀的事,忍不住出生打断。 “杨兄莫急,且带我慢慢道来,对了,羊肉汤来了,先尝尝吧,正月长安,春暖万物复苏还有些时日呢,羊肉汤祛寒岂不美哉。” 上官逸笑笑,又低头端起碗,吸溜起羊肉汤。 这时,被唤作七叔的老头,也把羊肉汤端到杨易面前,吆喝一声“客请慢用”,又忙活去了,杨易看着面前这碗飘着薄荷叶的羊肉汤,端起来吸溜一口,热汤下腹,舒舒服服。 上官逸已又开口:“徐福带回来的那本仙籍,正是寻龙诀,传闻,学得寻龙诀,可观星望气,独断龙脉,也有人说,得此书者便得了长生之谜!” 扯什么牛皮呢,怎么不说得了这本什么寻龙诀,蚂蚁一拳撂倒一万头大象。 杨易强忍住笑意,道:“不过是些传言碎语吧了,无从考证,况且,与我何干?” “忘忧蛾。” 上官逸只轻飘飘地吐出三个字。 听到这三个字,杨易心里起了波澜,忘忧蛾在秦时消失灭绝,难道,真与这传言有关? “当年寻药归来的人,其中一人,正是九灵山玄真宫的开山祖师,亦是上官的祖师爷。” 上官逸又再次开口,终于已把他面前的羊肉汤喝光。 抹了抹嘴,道:“此事本与杨兄无关,可惜,杨兄抓了孙千,杨兄可知孙千为何杀赵泰?” “素问兵部尚书的外甥赵泰赵公子仗着家中钱财阔绰,舅父王铎手握重权,一向放浪形骸,目中无人,无法无天,孙千杀赵泰,或者谋财害命,或者仇杀。”杨易不假思索。 上官逸摇头道:“非也非也,赵泰本只是个一无是处的二世祖,不足为提,不过,他看见了自己不该看见的事。” “什么事?”杨易当即追问。 “足以令人指示孙千杀他的事。” 上官逸意味深长一笑,避开此事不再提,继续道:“令尊杨铮,陇西银甲军先锋,银甲军奉令镇守玉门关,为何会不明不白地死在楼兰阳谷关,尸骨无存,杨兄难道不觉得其中有猫腻么?” 杨易凝眉道:“叔父与我说过,当时西域诸国集兵阳谷关,欲对大唐不轨,陇西军奉命前去平剿,银甲军由于孤军深入,援兵无法增援,致使全军覆没,只逃得我叔父一人。” “明人不说暗话,看来,杨兄依旧对上官心存戒备,不愿敞怀,众人都说银甲军乃是在阳谷关全军覆没,但我上官却知道,银甲军本来可以逃出来,但是,时任兵部尚书的长孙靖,严令制止援兵出关,银甲军才遭此灭顶之灾。” 紧接着又道:“长安的地下,不仅白骨累累,更掩埋了西周至今,整整一十二朝秘密,杨兄可知这些秘密是什么?” 杨易本在寻思杨铮之死,听此,急忙追问:“是什么?” 上官逸斩钉截铁地说道:“龙。” 说完,突然接着开口道:“惊蛰雷动,潜龙升渊,去岁今朝。” 果然,这上官逸也是不良人! 虽然早有猜测,但此时听到上官逸把不良人的暗语吐出,杨易还是觉得有些惊讶。 不良人,一般多是身负恶迹之辈,比如杨易,乃是因为杨铮杨平身负逃兵之名。 再或者,是那些出于贫苦的人,自愿奉上生死,讨一口饱暖。 似上官逸这样,身为礼部尚书的公子哥,锦衣玉食,又有长安第一才子之名,怎么甘愿加入不良人? “其中诸多巨细,杨兄所想知道,明日来府中,上官此刻还有要事,告辞。” 上官逸说完便起身,迈出一步,突又回头道:“长安今夜有雨,必定地动山摇,到时,杨兄若觉得雷声不对,答案就此这里。” 说完,手指垂直指着地面,不待杨易发问,带着两个家仆就要急步离去。 第四十二章:我知道你不是你 撩出火来才说你现在不方便,有这么便宜的事么,瓢了个瓢的!但大庭广众之下,人家要走,你也不能用强啊! 此刻哪里还管得上买什么羊头狗肉,放下手中大碗,抓取长安刀,悄悄尾随上官逸三人,也不知上官逸有意还是无意,脚步不紧不慢,始终与杨易保持十步左右的距离。 不一会,过了热闹街市,拐个弯,过了一条巷子,来到一座府宅前,上官逸与门口两两个家丁道了一声,进入宅中去。 杨易藏在巷子里,把头探出去,抬眼看那府宅,宅门上一块大匾,上书周府二字,原来是太子监周崇的府邸。 上官逸身为长安第一才子,与周崇这等名儒有所交集也属正常,杨易不做多想,正要转身,突然看到斜地里几个大汉抬着一顶轿子来到周府门前,从轿中下来一个女子,这女子戴着垂纱斗篷,看不见面容,也进了周府。 杨易觉得这女子有些熟悉,自己好像在什么地方见过,觉得周府必有蹊跷,折了小路,绕到周府后院,施展追风十三步,跃至墙头,借力上屋顶,轻声贴瓦而行,摸到周府正堂,掀开一片瓦,往屋内看去。 屋内除开上官逸与那蒙面女子和周崇,还有一白须飘飘的老者,此人,杨易见过,正是那夜献仙灯的玄真宫云霄子,云霄子的身旁,是个面容和蔼的黑须老头,身穿青褐宽袍。 还有一人,最让杨易吃惊,竟是丝竹居的李乘风! 屋内,周崇长叹道:“明日魏丞相出殡,必将满城惊动,诸位千万小心,长安不能乱。” 云霄子接话道:“这是自然,只是,龙泉已满,灵气泄漏已有百年,百年以来,我玄真宫虽然尽力护住九灵龙气,但幽冥府的人屡屡从中作梗,若非老夫在上元夜在城中洒满曼陀罗花香,那些畜生,恐怕早已爬出地面,祸害苍生,涂炭生灵。” 杨易趴在屋顶,听得屋中对话,一句也没听明白,什么灵气,什么幽冥府,闻所未闻。 而这时,屋内李乘风已开口道:“若非袁师兄未卜先知,将驭灵箫交给我,云道友却是好心办了坏事,西域曼陀罗,一花生两物,花香固然可以镇住幽冥太攀,但却对忘忧蛾充满了诱惑力。” “说到这,确实是云某大意了,多谢李道友出手,不然,长安满城必将万劫不复。” 云霄子道谢一声,转头朝那斗篷女子道:“霜儿,你在幽冥府的人身边,可打探到什么有用的消息?” 戴着斗篷的女子回到:“那冥心假扮的长孙飘絮和魂影假扮的长孙靖一起,已掌控整个长孙府,而那长孙无常,本来就不是什么好东西,又觉得魂影真是他的父亲,一直不留余力地为魂影办事,长孙府地下,不出今夜,恐怕就能挖到龙穴所在了。” “梁上君子,你应该听够了吧,想听就下来吧。” 云霄子抬袖,两道甩出一道绿光,朝杨易打来。 杨易暗道不妙,原来自己早已被人发觉,想要翻身而逃,却发现自己动弹不得,被云霄子打来的绿光直直击中脑袋。 瞬间,整个人从头到脚都被这光团绿了。 整个人不受控制地从屋顶滑落院中,一屁股摔到地上,这才觉得身子一轻,恢复了自由。 “进来吧,本不该让你知道,不过,你已经卷进来了。” 李乘风的声音从屋中响起。 杨易拍了拍身上的灰尘,按住长安刀,走进屋中,被人用一种看大傻子的眼光盯着。 “坐吧,我知道你不是你,或者说,你不是原来的杨易,虽然你也叫杨易。”李乘风笑意盎然。 什么?丫的这么牛皮,连你杨易哥哥是穿越者都知道! 杨易吓得一屁股坐到板凳上,按自己看过的网络小说套路,不应该是没人知道自己的穿越者身份,然后自己可以靠着系统,一路扮猪吃老虎么? 这,你姥姥家的西瓜田,剧本不对啊! “你不用诧异,你能来到这里,全拜我与袁师兄所赐,是我和袁师兄通过推背图布下九灵玄阵,想要将龙眼封住,防止龙气继续泄漏,可惜,天机难测,我与袁师兄终归算错一步,致使真龙逆鳞破阵而出,功亏一篑。” 说到这里,李乘风盯住目瞪口呆的杨易,继续道:“我与袁师兄无奈,只好自舍半生修行成果,靠推背图推算出下一个不良帅的人选,好帮助我们抓回逆鳞。得益于时空紊乱,死于非命的你,到了这里。可惜,你现在还太弱了,凡武境,只是武者最低的层次。” 云霄子接过话茬,道:“便让老夫来告诉你吧,这里,叫作九灵大陆,你也可以理解为你原本所在九州大陆的镜象,这里的一切,就像是你所在的九州大陆的影子,但这里发生的一切,不会对你原来所在那个地方的历史产生任何影响,二者,完全处于平行时空。” 也许是知道杨易一时间接受如此庞大复杂的信息,会很吃力,云霄子故意缓了缓。 好一会儿,才又对正皱着眉头绞尽脑汁的杨易道:“你是不是觉得自己这里,与自己原本的认知有很多熟悉的地方,但又存在很多不同?” 杨易听到这里,点了点头,云霄子说得没错,自从自己来到这里开始,便已发现了古怪,国号大唐不假,天子却不是李世民,诸如秦琼等等许多隋唐名人也不闻其人。 此刻听了云霄子和李乘风的话,终于找到了原因,但还是对这样的奇妙时空充满了未解,开口问道:“莫非,你我众生都只是影子不成?” 云霄子笑着答道:“哈哈,非也,你我都是活生生的人,九灵大陆与九州大陆平行,但也有出入,两者不会互相影响,换言之,这里有一个杨易,九州也有一个杨易,二者一模一样,但二者却一点儿关系都没有,都是一个单独的,活生生的人。” 这就是说,此大唐并非自己在二十一世纪所了解的那个历史上的大唐,而是一个形同架空的大唐。 杨易听到这里,已有些想明白了。 也终于明白了李乘风这两日那些云里雾里的话,什么画龙不点睛,天上的明月与水中明月,无一不是在暗示自己,这显然就是怕自己一时间接受不了如此骇人听闻的信息。 但心里还是觉得一切太过不可思议,问道:“你们既然有这许多天大的能耐,为何不自己去抓逆鳞,那逆鳞既然那么厉害,我一个弱小的凡武境武者,又能如何?” “我们压根就不想选择你,是天机选了你,当时,我与袁师兄被困九灵阵中,刚推算出命格天煞孤星的杨易,他就被人活活打死了,只有天煞孤星才会找到逆鳞,所幸,你并没有改变杨易的命格。” 李乘风一副哭笑不得的模样。 “那怎么没见你们有培养过我?”杨易对李乘风嫌弃自己的样子,感到十分不爽。 “放屁,这些年,你逢案必破,若不是我在暗中屡次三番帮助你,你真以为自己有这天大的能耐?” 没想到一向儒雅的李乘风,此时也爆了粗口。 难怪呢,我说这上官逸怎么每次都能认出老子,原来你们全是一伙的。 杨易此刻郁闷至极,到头来,原来自己一直是蒙在鼓里的傻瓜,瓢了个瓢的,这瓜,它不甜! “过了今夜,你记住,以后你就是长安乃至整个大唐的不良帅,大唐的,甚至可以说整个九灵大陆的安危就交给你了。” 李乘风恢复了一脸正色。 杨易见四人八双眼睛尽数盯着自己,有些受宠若惊,问道:“我需要做什么?” “匡扶正义,除暴安良,抓回逆鳞,上官与霜儿会帮助你,逆鳞生与龙穴,受制于天地法则,只能躲着偷偷吸食龙穴泄漏出来的龙气,却不能直接投身龙穴,那样形同自投罗网。 令人头疼的是,近几年以来,江湖中出现了一股叫作幽冥府的势力,不知道用了什么办法,竟然找到了龙穴所在,正在极力破坏龙穴,为首自称幽冥府主,实力高深莫测,又神秘非常,神龙见首不见尾,亦对龙穴虎视眈眈。” 回答的却是云霄子。 “这些事你们怎么自己不做?”杨易反问。 “并非我们不想做,而是有心无力,没时间了,今夜,我们便赶往西域,助袁师兄一起护住九灵阵,不然,九灵阵一毁,龙眼爆裂,九灵大陆将万劫不复。只有抓回逆鳞,我们才能出阵。”李乘风义正言辞。 “我有什么好处?” 杨易追问,他可没心思做什么救苦救难的大英雄。 “没有好处,你能得到的只有长安,一城长安,天下长安,世世长安。” 李乘风顿了一顿,狡诈一笑,道:“不过,也并非完全没有好处,等逆鳞归位,真龙开眼,九灵大陆时空恢复正常,你可以通过九灵阵回到你原来的世界。” 正所谓蛇打七寸,李乘风这些话,正正地打到了杨易的七寸,杨易最关心的,便是回到二十一世纪。 第四十三章:天上掉下个大馅饼 不管是做英雄还是做大侠,杨易都没有丝毫兴趣,但是听到可以回家,杨易心动了。 尽管在刚获得赏善罚恶系统时,就已经知道系统如果升到五阶,将会出现重回二十一世纪的契机。 但杨易无比清楚,系统升级到五阶将有多困难,或者说有多漫长。 自己豁出性命拼了整整三年,只让系统升到了二阶,距离五阶还有三个阶段,这意味着自己最少还需要十年左右的时间,才能让系统升级到五阶。 而且,这十年里,还必须保证自己每一次缉捕盗匪都能成功,赏善罚恶所向披靡。 若是以前,杨易绝对有自信,但是,自从遇到李乘风和黑袍等人以后,他已经发现,在九灵大陆,这个与自己原本所在的九州极为相似的地方,比自己厉害的大有人在,而且这种差距,并不是一星半点。 念及于此,杨易盯住李乘风的眼睛,一字一句问道:“我想知道凡武境的尽头是什么。” “武学,永无止境,力的尽头,是气,凡武境之上,是丹元境。简而言之,你当前是凡武境圆满,以凡武境来算,应有三个到四个甲子内力,四个甲子往后,内力养丹田,丹田生元气,元气越浓郁,你的实力越强,内劲转为丹劲。到了丹元境,武技,已是外物,最决定胜负的,根源为元气,或者说,是丹劲。” 李乘风娓娓道来,抖袖一挥,掌心瞬间凝聚一团紫气。 开口道:“至于丹元境的力量,想必已不用我多作累诉,上次你接我那一杯茶,我连半成丹劲都没用。” 什么?半成丹劲不到,自己三个甲子内力,竟然不是半成丹劲一合之敌! 杨易这才知道凡武境与丹元境之间的差距,简直可以用天差地别来形容! 盯着李乘风手中的紫气,杨易感受其中蕴含着一股令自己心惊肉跳的力量,说不出具体是什么感觉,只觉这种力量让自己在些许恐惧之余,更多的是好奇而向往。 出口问道:“丹元境与凡武境如何分辨?” 李乘风挽起衣袖,沉声道:“丹元武者,臂布七星。” 杨易定眼一看,只见李乘风的小臂上,七点红点紧布,彷佛七星聚首。 “好了,该说的我已经了与你说了,帅令芙蓉玉也早就给了你,至于做不做这不良帅,全看你自己的选择,你若愿意承下这维护长安乃至整个大唐,整个九灵大陆的责任,明日,你自去先上官逸,你有什么不解之处,也可以向上官逸和霜儿询问,你走吧,今夜长安诸事,你还插不上手。” 李乘风说完,抬袖一拂,凭空生风,把杨易整个人直接卷起,甩出了周府。 人在半空,杨易本以为自己会甩个狗啃屎,突然身子一轻,卷住自己的风涣然而散,但脚下依旧有一股力道托着,整个人轻飘飘地落到周府门前。 看了看天日,已是正午,唯恐叔父杨平和杨山兄妹等得急了,不再耽搁,一路琢磨着方才听到的种种骇闻,往家中赶回。 离家门还有些距离,杨易已赫然发现自家院门口停了一顶大轿,轿子旁站着两排羽林军,左右各自六人。 这顶轿子,杨易却是认得,这乃是大太监马力仕的专属轿子! 难道,尽管魏浩已然认罪,但马力仕依旧还是不想放过叔父杨平,特地跑来此间刁难寻事?杨易有些忐忑。 “看,长安侯回来了!” 突然门口的羽林军兄,有一人看到了走来的杨易,放声大叫一声。 杨易停下脚步一看,出声之人,不是别人,却是自己那日蒙混出城时,遇到的王姓骁卫。 不等他问话,王骁卫已奔上前来,一把拉住他的衣袖,喜道:“长安侯总算是回来了,赶紧进去,圣旨等着呢!” 长安侯? 觉得莫名其妙的同时,杨易更觉有些哭笑不得,自己身为抚安司一个捕员,虽然大有可能就要晋升捕侯,但依旧只是个连品阶都没有的不入流小吏,和侯爷可谓是相去甚远。 当即笑骂道:“王骁卫开的天大玩笑,切莫折煞卑职。” “长安侯说的哪里话,陛下都已下旨啦,您尽管进去接旨,便知真假。不对,王?长安侯如何知道小人姓王?” 王骁卫初时嬉皮笑脸,突然满脸诧异,盯住眼神,细看杨易。 “母猪补药碧莲!” 王姓骁卫讶然出声的同时,杨易也笑道,此刻已不是价值一千贯铜钱的通缉犯,也就没了顾虑。 杨易进院一看,只见叔父与杨山兄妹站立门口,身旁的藤椅上,大太监马力仕竖起兰花指,手捧茶杯,翘着二郎腿,似涂满颜值水粉的白面脸,凑在茶杯上,正轻轻吹着茶气。 见杨易进来,放下茶杯,不阴不阳地说道:“哼,长安侯可真是天大的面儿,管叫咱家好等!” 因为王骁卫先前已透了口风,杨易知道这什么长安侯多半是指自己,当即抱刀合拳,略微低头道:“卑职不知马公公大驾光临,有失远迎,还请马公公海涵。” “哼,杨易接旨!” 马力仕冷哼一声,从藤椅上起身,抓出一卷黄布。 杨易虽然不曾上朝,却也识得这便是皇榜圣旨,当即躬身道:“草民杨易接旨!” 因为自己目前的身份尚未入品,圣旨面前,只能自称草民。 “奉天承运,皇帝诏曰,抚安司捕员杨易,三年来破案如神,大小一百零七起大案要案,无一不破,屡建奇功,保卫长安稳定,朕念其劳苦,特旨擢升杨易为抚安司特职捕侯,可令抚安司三班四房,另授杨易长安侯,赏一千贯,可入宫面见天子,可不跪朝臣,不跪王孙,只跪天子。可着紫蟒侯衣,另授唐卫鎏金腰带,金鞘长安刀,斩天下奸佞,诛世间恶邪。三日后,进宫面圣,望卿再接再厉,卫我长安,护我大唐,钦此!” “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杨易领旨。” 马力仕端着个马脸,将圣旨一合,递给杨易。 另有两名羽林军捧着紫色蟒衣,金鞘长安刀,一千贯铜钱,进来。 杨易接过圣旨,看了看蟒衣金刀,心里却已暗暗寻思。 天子李世这是唱的哪一出? 抚安司特职捕侯,号令三班四房,这跟抚安司司丞已无多大差别,只差一个称谓而已,算得上是实打实的好处。 加上这什么长安侯,天子以下,不跪他人,还有蟒衣金腰带,另有相当于自己以前听说过的尚方宝剑的金鞘长安刀。 这,是个天大的馅饼! 但杨易可不相信什么天上会掉馅饼的事,纵然会掉馅饼,怎么会砸到自己这么一个小吏头上? 这一切,实在太过奇怪。 莫非,是不良帅袁天罡与天子约好的一出戏?自己这是被安排了?赶鸭子上架,让自己不得不担下长安不良帅这吃力不讨好的差事? 思来想去,也只有这么一种可能了,不良帅与这长安侯不正是异曲同工么。 看来,袁天罡早有布局。 想到这里,还是不太明白这长安侯到底是干嘛的,当下抬头向马力仕问道:“敢问马公公,这长安侯是何官职?有何品级?” “长安侯便是长安侯,不是官,也没有品。”马力仕似笑非笑。 瓢了个瓢的!他大姨妈和小姨妈的茄子,我道是个天大的馅饼,原来是个画出来的馅饼! 杨易瞬间有些郁闷,还以为自己得了这劳什子长安侯的称号,从此可以在长安城横着走,没想到,却是个虚名! “好啦,圣上的旨意,咱家已经传到,长安侯记住了,三日后,入宫面圣。” 马力仕拍拍屁股,甩袖迈着鸭子步,肥硕身躯一步一颤,往院子外的大轿走去。 杨易这才意识到这溜风马过来传旨,尽管自己对其心生厌恶,却不能失了礼数,白白得罪这个阴阳人。 急忙出声道:“公公请留步!” 马力仕刚走到院门,闻言眉头一挑,回过身来,尖声问道:“怎么,长安侯还有何指教?” “指教谈不上,只是公公远道而来,一路幸苦,杨某该设宴款待公公,公公洗一路风尘。” 没想到杨易越说,马力仕的脸上越难看。 待杨易最后一个字落定,马力仕突然抬起右手扶住额头,哎哎哟哟起来,直喊头疼。 看得杨易一头雾水,纳闷这马儿,怎么说说头痛就头痛起来了。 却是杨平心思玲珑,急奔回屋,出来走到杨易身旁,眼睛朝那羽林军捧着的钱盒上飞了飞,使了个眼色。 杨易这才恍然大悟,原来,这马儿是老毛病又犯了。 “早闻公公常犯偏头痛,公公可要保重贵体呀。” 杨易抓了两串贯钱,藏在袖口,几步跨到马力仕身前,偷偷将钱塞到马力仕手中。 马力仕乃是此中老手,娴熟无比,接过两串两百贯钱,藏进袖中,脸上已堆上了笑。 开口道:“宫里头还有诸多杂事等着咱家,就不打扰了长安侯了。” 言罢,像只开心的老鹅,出门上了轿。 随着一声“起轿!”,轿子和一干羽林骁卫逐渐远去。 院中只剩下捧着刀衣和钱盘的两个骁卫,杨易又是一番打点,把两人送走。 至于叔侄二人,以及杨山兄妹如何欢喜交谈,又如何个中分析前因后果,不值一谈。 一番折腾下来,吃过饭,已是黄昏日暮。 杨易决定前往大理寺,见魏浩最后一面。 第四十四章:从床上滚落的杨易 大理寺的牢房既阴暗又潮湿,空气中弥漫着腐臭,昏暗角落里,甚至还传出老鼠细细碎碎的吱声。 魏浩被关押在最里间最昏暗的那间牢房里,并没有像杨易想象中那么狼狈不堪,相反,他的短须还像在抚安司时那么井然,整个人也完全没有临死之人的恐慌和颓然。 杨易见到他时,他正盘膝闭目养神,在昏暗牢房中,仿似入定的世外高人。 “魏司丞~”杨易晃了晃路上买来的酒。 听到杨易的声音,魏浩才缓缓睁开眼睛,待看清是杨易,突又闭上了眼睛,不冷不热地说道:“你走吧,酒留下。” 面对魏浩如此一副拒人千里之外的作态,杨易心里咯噔一下,更加笃定了魏浩想要隐瞒着什么。 但魏浩这已经表明了死不开口,杨易一时间也感到十分无奈,不知该如何撬开魏浩的嘴。 只好把新买的两坛屠苏放到地上,自己也坐了下来,将其中一坛酒推进牢房内,酒坛不是太大,刚好可以从铁栏的缝隙穿过。 “入长安至今三年,多亏有抚安司的屋檐避雨,此酒,杨易多谢司丞三年里多加担待。” 杨易说这话,拍开酒坛子封布,屠苏的酒香瞬间弥漫开来,惹得隔壁牢房里的恶徒们疯狂吞咽口水。 唉~ 魏浩长叹一声,终于还是睁开了眼睛,拖着脚链走到铁栏前,抓起酒坛。 “抚安司往后,靠你支撑了。” 魏浩撕下封布,仰头便饮。 啊~ 舒服地吐出满嘴酒气,突然笑道:“魏某年方不惑,未知天命,天命却已难违魏某,哈哈哈!” 听得魏浩狂笑,杨易越发觉得魏浩杀孙千铁定大有隐情,出言问道:“孙千、马啸风真是司丞所杀?” “没错。”魏浩直认不讳。 “为何而杀?”杨易追问。 “该死自然该杀。”魏浩语气很平淡,似乎杀死孙千二人只是一件不足为提的事。 这种平淡令杨易顿觉好奇,如果魏浩是因为孙千、马啸风是十恶不赦之徒而想要杀之后快,还当带着愤怒和喜悦才对,不该如此平静。 同时,魏浩的话,似乎话里有话。 “来,喝,临行一壶酒,此生忘断肠,多谢长安侯来送魏某最后一程。” 魏浩却提起酒坛撞到杨易的酒坛,也把杨易的思绪打断。 但杨易却更加惊讶了,魏浩是怎么知道自己被授予长安侯称号的? 各自灌下满满一喉咙烈酒,杨易还是忍不住问出了口:“司丞如何得知杨某被圣上授予长安侯称号的?” “哈哈哈,你的长安侯是魏某求来的,魏某岂能不知?” 魏浩狂笑,接着道:“一杯鸩酒换长安侯一身蟒衣,魏某不亏,往后,希望长安侯撑住抚安司的屋瓦,尽心为长安遮风挡雨,魏某泉下有知亦死而无憾矣,长安侯切记,陆家大案不可再查,言尽于此,干!” 说完,提坛过顶,仰头哗哗而灌,将半坛酒一口饮干。 “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哈哈哈!” 摔碎酒坛,大笑着往牢房深处走去,再也不看杨易一眼。 “司丞~司丞~” 不管杨易再怎么呼唤,再也不回只言片语,只背对着杨易,面壁闭眼静坐。 杨易无奈,只好放下酒坛,走出大理寺大狱。 按理说,魏浩杀气孙千、马啸风这两个死罪匪徒,算不上罪,魏浩的罪在于致使长安上元恐慌,但也罪不至死,但如今,却已被判死罪。 加之魏浩方才所言,杨易觉得魏浩之罪,其中猫腻必定牵扯颇大,或许,魏浩之死,乃是圣上的意思。 难道,陆家大案与天子李世有关? 细思极恐,杨易猛地打了冷颤。 如果陆家大案背后的凶手真是李世的话,那么,当时身为县令的长孙靖,不顾一切去掩盖这起冤案也就可以说得通了。 还有,长孙靖从那以后,平布青云,步步高升,从小小一县之令,爬到兵部侍郎这等高位,也就说得过去了。 但是,如果凶手真是李世的话,他为什么要杀死陆九璃?难道只是因为陆九璃的美色? 天子后宫佳丽三千,多少美人等着被翻牌宠幸临恩,因色杀人,这一点,实在是站不住脚。 还有,杨山所说的的那个蒙面人又是何人,又与陆家案是什么关系? 杨易越想越迷糊,理不出头绪来,不知不觉,已出了大理寺。 因为来时已与大理寺多人打了招呼,一路上倒也没人阻拦。 此时,夜幕降临,华灯初上,但街上依旧热闹非凡,长安向来如此,只要还没到宵禁时刻,夜市比之白日,繁华不遑多让。 杨易看了看街上喧闹的夜市,紧了紧手中长安刀,决定回家换上夜行衣,去长孙府一探究竟。 到家时,杨平正带着两个孩子认字,杨易也不想打扰他们,轻声回房换了行装,出门而去。 长孙府戒备森严,硬闯无异于有去无回,这点杨易早就见识过,绕了整整一圈,才在长孙府西南墙外站定。 把耳朵贴在墙上听了好一会儿,确认墙内安静无人之后,才纵地施展追风十三步轻功,翻墙而入,借力墙头两度发力,飞上长孙府屋顶,身子贴在屋瓦上,扫眼观察长孙府。 长孙府很大,前院后院,左右两边又各自两个大院,屋舍林立。 前院并无异常,走廊里亮着灯笼,十步一哨,每哨各有两个护院把守。 倒是后院有些奇怪,一队队人进进出出,每个人怀中都抱着一个大坛子,也不知道坛子里装的是什么东西。 “小姐,老爷让小人来传话,说万事俱备,何时点火?” “等风来,听雷响。” “是。” 杨易此刻趴在左边院子最高的屋顶上,正准备摸到后院那边去那些人在搬什么东西。 突然听到身下屋里响起话语声,其中一道声音,正是长孙飘絮的话音。 “小姐,热水已经备好了” “知道了,霜儿,你也退下吧,让望叔注意府里的风吹草动,今夜务必不要放进来一只蚊子。” “是。” 霜儿? 白天在周崇府里,那女子虽然头戴斗篷蒙着脸,但杨易记得当时李乘风与云霄子一口一个霜儿地叫,这个霜儿和那女子会不会是同一个人? 杨易轻轻掀开一片瓦,探眼往屋中看下去,瞬间热血沸腾,心潮澎湃。 屋中,大浴桶里,一个面容绝美的女子正弯着腰,把脸埋进水中,背上一朵曼陀罗花刺青遍布全身。 突然哗啦啦水声响动,一朵绝美芙蓉出水,仰头闭目,把后颈贴在浴桶边沿。 这便宜了杨易,所有能看不能看的,都看了个遍。 正看得乐在其中,那女子眉头皱了皱,突地猛然睁眼,目光如蛇,正对杨易如饥似渴的眸子。 瓢了个瓢的!色之头上一把杀猪刀! “既然还未看够,那便下来吧!” 女子抬手一甩,带出一片水花,曲指一弹,一粒水珠泛着烛光疾速朝杨易射来。 杨易暗道不妙,侧身一滚躲开,拍瓦弹身而起,就要跃下屋顶。 此刻哪里还管它什么出水芙蓉还是芙蓉姐姐。 人在半空,突然脑后冷风呼呼而来,不及回头,长安刀出鞘,看也不看,反身一刀,只听得唰唰布条撕裂的声音。 “来了还想走?” 身后一声暴喝,屋瓦翻飞,随即咻咻破风之声充耳不绝。 杨易原地拔身后翻,落到屋顶,单脚立在飞檐之上,双手握住长安刀刀柄,向朝自己射来的道道紫芒劈下,劈落一瓣瓣曼陀罗花。 眼睛盯住此刻身上披着一件薄纱的美人,想也不用想,就知道这人正是长孙飘絮,或者说,是幽冥府的冥心。 “抓刺客!” 此处的动静已惊动长孙府的人马,府中瞬间火把灯笼大亮,人影闪动。 轰隆隆! 突然天空一声响雷,随即电闪道道,耀眼闪电撕裂苍穹,紧跟着,一声声怒雷炸响乾坤。 “来的可真是时候!” 冥心恨恨地怒喝一声,竟然纵身一跃,落进屋中,舍下杨易不管。 咻咻咻! 杨易正纳闷这芙蓉姐姐怎么就跑了,突然道道破风之声向自己射来,扫眼一看,原来院中一群群护院已在搭弓射箭。 不做多想,挥刀劈落射来的第一波箭矢,纵身一跳,落入冥心的屋内。 屋中却早已没了假长孙飘絮的身影。 “快,上~床!” 突然身后一声娇喝,不及细看,已被一道身影拉住手臂,带起扑上挂着纱帐的床。 电光火石之间,听得咔嚓一声机关触动的声音,身子一空,从床上滚落,落地却是一条暗道。 再看身旁之人,不是别人,正是有过一面之缘的霜儿。 “不要说,不要问,见人尽管杀!” 霜儿冷冷开口,从袖口抽出一把黑光铮亮的匕首。 瓢了个瓢的萝卜青菜红辣椒,你带我上的床,还不准我说话? 杨易有些郁闷,但见霜儿神情十分凝重,一副如临大敌的模样,心中也暗暗留神,不敢马虎。 可是,终究还是开了口:“话虽如此,霜儿姑娘能不能先松开杨某的手?” 原来,杨易握着长安刀的右手还在被霜儿的左手拉着。 霜儿闻声俏脸一红,甩开杨易的手,向前探路。 两人还没走出两步,突然轰隆之声大作,地面震颤不已。 “遭了!幽冥府的人已经动手了,快,要是晚了,龙泉被炸,龙穴里的龙气尽数泄漏,这个世界即将大变!” 霜儿惊声而言,不顾地面震颤晃动,起身向地道深处冲飞出去,杨易见此只好飞身跟上。 第四十五章:让开,这箫我来吹 轰隆之声依旧不绝于耳,地面依旧震颤,杨易紧跟着霜儿已奔了十步左右,同道豁然开朗,变成足以四人并肩而走的宽敞大道,两旁墙上有烛台。 “小心!” 但杨易突然觉得一股危机感迎面而来,道道杀气迎面冲来,急声唤住霜儿,疾奔中的霜儿,经此一喝,放缓了身形。 就在这时,一阵冷风迎风拂来,通道里的烛台闪烁一下,灭了大半,猛然腥臭扑鼻,昏暗中,一道道窸窸窣窣的声音从通道一头不断涌来。 “不好,是铁尾毒蝎!” 听得前方霜儿大吼一声,随即匕首寒芒瞬闪连连,斩落一团团黑影,蝎子刺耳的尖叫充耳不绝,杨易看不清来袭的铁尾毒蝎是什么怪物,但见霜儿如临大敌的模样,已知非同小可,奔出一步,来到霜儿身旁,还来不及出声相问。 腥臭扑鼻,团团黑影已向自己扑来,不敢小觑,长安刀在手,劈刀如风,劈落团团黑影,记不得劈了几刀,直到筋疲力尽,黑影落了满地,才缓过气来。 身旁的霜儿也弯腰大口大口地喘着气,显然,也已筋疲力尽。 杨易掏出火折子一照,只见满地的断肢残臂,全是一只只四分五裂蝎子。 这些蝎子通体黑色,尤其翘起来的长长尾针,黑得铮亮,寒芒闪闪。 “这叫铁尾毒蝎,剧毒无比,若是被它们的尾针刺中,当场毒发身亡,一只铁尾毒蝎,足以灭掉百匹狼群!” 霜儿说着话,也掏出火折子,将烛台点亮,通道里瞬间明亮起来,杨易也把这些毒蝎看得更清楚了。 四分五裂的丑陋毒蝎散了满地,杨易大概估算一下,这些毒蝎子的数量绝不下于一百只。 霜儿虽然说得吓人,但杨易心里却有些不以为然,不禁怀疑霜儿的话,倘若这些毒蝎子真有那么厉害,岂能如此轻而易举就被自己二人杀了个全军覆没。 轰隆! 突然凭空一声巨响,地面剧烈震颤,整个通道都摇晃起来,随着震颤越来越强烈,墙壁开始裂开一条条裂缝,砖石尘土,松动滚落纷纷,不多时,杨易身后的通道已塌了一大半。 眼看整条通道就要尽数坍塌了! “噗噗~活见鬼,走,再不走要被活埋啦!” 杨易吹了吹劈头盖脸的尘土,也不管霜儿作何感想,拉起霜儿的小手,放足狂奔起来。 可惜,地面震颤太厉害,又有落石纷纷,二人忙着克制地面震颤,又忙于躲避下落的砖石,奔速并不够快。 好在通道的尽头已近在眼前,却是一堵艳红胜血的大门,仿佛是用鲜血浇淋出来的一样,诡异至极。 由于还有些距离,杨易分不清这红艳艳的大门到底是什么材质。 “还看什么,你想死在这里么!” 霜儿沉声一喉,甩开杨易的手,对着杨易的屁股就是一脚。 这一脚力大无比,杨易只来得及在空中哎哟一声,整个人就飞了出去,身旁落石滚滚,墙壁一片片坍塌倒下,只觉身后一阵疾风,霜儿的身影已跟了过来。 好在身怀四个甲子内力,杨易也不是吃素的,人在飞行中,气沉丹田,强行稳住身子,在即将撞到大门时,扭身一翻,稳稳落地。 一旁,霜儿的身影也已飞到,正瞥过眼来,不咸不淡地说道:“倒有些本事,袁帅也许没有看错人。” 说着,一脚踢开血红大门,没想到九尺来高的大门,却不过霜儿一脚之力,缓缓打开。 花,花海,紫色的曼陀罗花海。 杨易从未见过如此一片花海,放眼望去,看不到头,全是紫色的曼陀罗花。 在花海的中心,四根巨大的红柱撑起一座圆形高台,这四根柱子,全是血红之色,但却不是静止的红,而是流动的红,似鲜血在流淌,每一根柱子都像是一根通红的大动脉! 而在柱子上方的高台,竟如一个祭坛,此刻,上面正有数道黑影盘膝而坐。 “跳!” 霜儿冷哼一声,当前跳了下去,落入曼陀罗花海中。 杨易回头看了一眼身后,整条通道已然坍塌,坍塌之势眼看就要到达大门这里。 回过头来看脚下一人来高的高度,轻功在身,这点高度自然不在话下,纵身一跳,也落进曼陀罗花海中。 曼陀罗花树很高,直至杨易胸口,杨易站在此间放眼望去,更是看不到头。 霜儿紧紧攥着匕首,眉头深锁,额头沁满西汉,一副如临大敌的神态,杨易不知道她哪来这么大的危机感。 咝咝咝! 唰唰~ 突然,曼陀罗花海中,传来无数振翅之声,似急雨洒落一般,其中还参杂着一阵阵咝咝声,好像是毒蛇蜥蜴吐信子的声音。 似有千万只长翅膀的飞虫,还有无数毒蛇,全都从一颗颗曼陀罗花树之间,向自己和霜儿袭来。 杨易正要弯腰探头去看来的到底是什么东西。 这时,突然浓香扑鼻,一朵朵曼陀罗花绽放,紫色的花海似泛起层层细浪。 随即,一朵朵曼陀罗花中,无数道红光闪烁着升空,红芒耀眼。 杨易抬头一看,上空无数点红芒闪烁而来,振翅之声直欲穿破耳膜。 “忘忧蛾!” 不禁脱口惊声大呼,急忙从腰间掏出碧玉长箫,一把将霜儿拉到身后。 沉声道:“躲在我身后,忘忧蛾非同小可,老子要吹个箫!” 碧玉长箫贴唇,就要吹响驭灵箫,抵御铺天盖地而来的忘忧蛾。 “你看,下面有蛇,是幽冥太攀蛇!”身后霜儿突然大叫一声。 杨易低头往一颗颗曼陀罗花树中看去,吓了一跳,只见一条条全身布满银色细鳞,长着两只猩红双眼,手臂一般粗的怪蛇从花丛中扭着身躯疾速冲来,数目不下三千条,看得杨易头皮发麻。 “退!” 霜儿大叫一声,抓住杨易肩头,两人拔身而起,跃上血红大门前,想要推开大门退回通道。 然而,大门已紧紧关上,想是外面的坍塌已不知堵了多少乱石落砖。 两人对眼一点头,使尽全身内力汇聚于手,同时挥拳轰击大门。 轰隆! 大门不知是什么材质,竟然不见一丝裂缝,更没有半分能够开启的趋势。 而此时,身后成片上万的忘忧和幽冥细鳞太攀蛇已冲到二人脑后。 瓢了个瓢的,李乘风吹的牛皮那么大,说驭灵箫箫声可驭万灵,也不知这箫是不是真那么厉害! 此刻也只能死马当作活马医了,杨易一咬牙,抓起碧玉长箫贴唇,转身闭眼一吹。 静,比宝宝想要静静的静还静。 振翅嗡嗡声,毒蛇咧着毒牙吐信的瘆人声音,统统消失了。 杨易睁眼一看,密密麻麻的忘忧蛾,落在一朵朵曼陀罗花上,紫色花中点缀着红,一条条银色太攀蛇在下方挤得满满当当,不断蠕动的身躯令人全身鸡皮疙瘩。 嗡嗡~ 咝~ 正想着这些吓人的毒蛇为何不进攻,突然,一只只忘忧蛾已又从花间飞起,一条条毒蛇又吐着信子,弹身涌了上来。 匕首寒芒如月,霜儿眼疾手快,将先扑上来的两条毒蛇斩成两截。 对杨易骂道:“快吹你的驭灵箫,在想什么呢,难道还等我来吹?” 杨易这才猛然惊觉,原来方才是驭灵箫起到了效果。 不假思索,长箫贴唇便吹,呜~ 他根本就不懂什么音律,正和他唱歌五音不全一样,李乘风将驭灵箫交给他的时候,也没教他什么曲谱之类,此刻只顾着瞎几把乱吹,反正有声音就行了。 说来也怪,驭灵箫属实厉害,虽然不成曲调,但只凭借杨易瞎几把乱吹出来的呜呜咽咽,忘忧蛾和幽冥蛇竟然停在了原地,没有再进攻二人。 轰隆隆! 但远方花海中的祭坛处,就在在此刻传来了巨响,随即地面一阵震颤。 昂~ 随着轰隆之声落下,一连十二道龙吟之声响起。 “遭了,幽冥府的恶鬼们已经炸开了龙泉,龙穴里的真龙之气泄漏,九灵大陆,要大乱了!” 霜儿咬牙切齿怒吼,双眼恨恨地盯着远处花海中的祭坛。 杨易闻声一边吹着驭灵箫,一边抬眼望去,只见花海中的祭坛,四根柱子红光大作,十二条巨龙虚影从四根血柱上前赴后继,绕着血柱,扭着身躯向上而升。 祭坛上已又一道黑袍人影站起了身子。 “九灵大陆,西周至今十二朝气数,今日尽归我幽冥府,彼岸花开,花神降临人世,往生极乐,全新的时代,哈哈哈!” 黑袍人影仰天肆意狂笑,手中握着一根红色权杖,一把抓起其身前盘膝而坐的一道人影,抛上半空。 这时已有一条黑色巨龙虚影爬上祭坛,长吟一声,冲进被黑袍人抛到上空的那个人影身上。 “你到底会不会用驭灵箫,拿来,我来吹!” 霜儿见得祭坛风云突变,面色凝重,听见一旁杨易曲不成调,箫声难听至极,臭骂一声,一把躲过碧玉长箫。 霜儿一吹,箫声立刻变得悦耳起来,忘忧蛾和太攀幽冥蛇,纷纷掉头朝祭坛方向飞去。 杨易虽然不通音律,但也觉得这箫声好听,张口便问:“霜儿姑娘,这是什么曲子?” “渡灵引,别说话,抱紧我!” 霜儿回了一句,一把拉过杨易的手,环住自己的腰,飞身而下。 杨易被这突如其来的幸福吓得一哆嗦,差点没抱住,好在身子即将下坠之时,回过了神,手臂一紧,抱住霜儿。 两人落到曼陀罗花尖,箫声不停,霜儿脚点曼陀罗花瓣,二人在曼陀罗花海中,踏花而行,向祭坛飞去。 人在半空,杨易突然惊觉自己体内的内力正在不断翻滚奔腾,丹田,奇经八脉,似乎都在发生着变化,整个人的武功,好像找到一条条新的道路! 第四十六章:杨易拖刀砍花树 霜儿与杨易踏花向祭坛飞去,突然,祭坛上一道黑影飘身而下,手中一把长剑,亦向杨易二人飞来,凛凛杀气腾腾。 而在这时,祭坛之下,四根血红柱子上的十一道龙影,又有一条爬上祭坛,朝祭坛上空漂浮着的那个人扑去,连同先前的黑龙一起,融进那人的体内。 “玄真宫的人?找死!” 这时,从祭坛上下来的黑衣人已踏花飞来,正对上冲向祭坛的忘忧蛾与幽冥蛇,手中漆黑如墨的长剑横在身侧。 霜儿的箫声陡然一转,曲调升高,箫声变得急促起来。 忘忧蛾与幽冥蛇如听号令,铺天盖地地向那黑衣人冲杀而去。 那黑衣人却十分了得,单足点立花尖,持剑傲立,从腰间掏出一个红埙,吹响埙声。 原本向他劈头盖脸杀去的忘忧蛾,顿在了半空,任凭霜儿如何吹奏驭灵箫,都无动于衷。 而地上的一条条幽冥蛇,双眼红芒闪闪,弹地而起,跃上曼陀罗花尖,两两自相残杀起来,互相撕咬对方的皮肉。 不多时,把对手皮肉吞噬完毕的幽冥蛇,尖叫连连,背生双翅,变成一条条飞蛇。 “糟糕,幽冥蛇进化,驭灵箫已对它们无用,现在只能指望那些忘忧蛾了!” 霜儿惊呼一声,拍开杨易抱住自己腰枝的手,重新吹响驭灵箫。 这一次,箫声已经变得沉重,每一声都充满肃杀之意。 “我能帮什么忙?” 杨易问出口,心中也已急了,知道自己不能坐以待毙。 “忘忧蛾与幽冥蛇同是伴随着曼陀罗花所生,算是同根之物,想办法把这片曼陀罗花全给烧了,母亡子衰!” 霜儿喊出口,继续吹响驭灵箫,随着箫声大作,空中的忘忧蛾不再停顿,全都拍打着双翼,扑向那个吹埙的黑衣人。 黑衣人自然不会束手就擒,埙声大作。 得了埙声的号令,一条条飞蛇尖叫着,杀向忘忧蛾,二者杀得不可开交。 忘忧蛾扑到幽冥蛇身上,瞬间起火,但已经进化的幽冥蛇却强悍无比,全身燃火,却没有当即焚烧而死,反而张开血口,吞下一只只忘忧蛾。 而杨易这边,跳到曼陀罗花丛中却有些懵了,首先,这些紫色曼陀罗并不是干草纸张,怎么去点燃它们。 最为关键的是,若是把这些曼陀罗花都点燃了,那么,自己和霜儿身处花海,不也是会被烧死么! 一时头大如斗,不知该怎么办,盯着十数步开外正在吹埙的黑衣人,当即咬牙,把心一横,提起长安刀,跃身踏花冲杀而去。 瓢了个瓢的,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烧个锤子花,是兄弟就去砍他! 黑衣人本在吹埙,以埙声控制幽冥飞蛇,同霜儿控制的忘忧蛾厮杀。 但见杨易提刀冲杀过来,初时心头一慌,但很快,便稳住了心神,隔着蒙面布,嘿嘿一笑,甩手射出长剑。 长剑来势如风,剑气纵横,所向披靡,转瞬便已射到杨易胸前,杨易不敢托大,仰身往后一倒,同时,长安刀反手上劈。 叮! 刀剑相交,火花四射,黑色长剑被长安刀劈飞。 “天罡正气!” 杨易鲤鱼翻身,就势以刀带人,升空一刀,斩向黑衣人。 这一刀汇聚四个甲子内力,刀气腾腾,刀光闪如烈炎,霸气凌然,朝黑衣人脸面劈下。 本以为黑衣人会被劈成两半,谁知,这黑衣人身法奇快无比,就在刀光即将斩落头顶之时,身如鬼魅,移形换影,竟然硬生生地飞到另一丛曼陀罗花上。 丫的这什么武功?移形换影? 杨易自付自己方才那一刀,按李乘风所说,凡武境里无人能挡,这黑衣人竟然如此轻描淡写地就躲了过去。 这,只能说明此人最少是丹元境的高手! 咻咻! 黑衣人可不会给杨易发愣的机会,埙声不停,但右手伸出两根手指,往杨易一点,射出两道黑色剑气,咻咻破风而来,直指杨易额头。 瓢了个香蕉皮!这是弹指神通?还是六脉神剑? 杨易眼见两道指剑来势汹汹,心头大惊,不敢小觑,足尖踏花,急急后退两步,点花腾空而起,险险躲过两道剑气。 突然头顶上空嗡嗡剑抖之声大作,抬头一看,一道黑光向自己直刺而下,却是黑衣人的长剑。 他大姨妈的高跟鞋,这是什么武功,凭空御剑? 来不及多想,身在半空,强行燕子三抄水,刀引人行,避开长剑,落地横刀旋身而劈,刀气砍倒一片片曼陀罗花树,瞬间花瓣满天翻飞,纷落如雨的花瓣中,刀气直劈向黑衣人。 “啊!” 突然,祭坛上被两道龙影入身的黑衣人痛叫一声,却是个女子的声音。 原来悬浮着的身躯,直立起来,全身笼罩着黑白两道光芒,缓缓落到祭坛上。 这人,却是长孙飘絮,或者说,是幽冥府的冥心! “哈哈哈,神女大成!接下来,魂七,该你了。” 黑袍人狂笑一声,一手抓住身旁跪着的一个黑衣人,甩上半空。 此刻,血柱上已又有一条龙影爬上去,露出一个头。 而霜儿这边,一条条幽冥蛇把一只只忘忧蛾吞入腹中,原本密密麻麻的忘忧蛾,此刻已没了大半。 再说杨易的刀气,此时已劈到黑衣人身前。 这一次,黑衣人不闪不避,全身猛然爆发腾腾黑光,形成一个光罩,杨易的刀刀劈到黑色光罩上,瞬间消失不见,而黑衣人,分毫无损! “笨蛋,你凡武境的修为怎么可能伤得了丹元境的高手!快把曼陀罗花树全砍了,那祭坛的血柱全靠吸食曼陀罗花根从龙泉吸收的灵气,从而吞噬龙魂,快断了它们的根!”霜儿娇喝一声。 杨易闻声不多言,拖刀而行,在花海中狂奔起来,每过一处,曼陀罗花倒下一大片。 随着曼陀罗花一片片倒下,祭坛下的四根血柱,光芒变得越来越黯淡,空中的幽冥飞蛇也渐渐燃起了火,被烧得痛叫连连,从空中纷纷掉落到花丛中。 正所谓无巧不成书,杨易原本不知道该怎么点燃这些曼陀罗花,这下倒好,天降大火。 不多时,从空中纷纷掉落的那些烈焰焚身的幽冥蛇,就把一片片曼陀罗花点燃起来,火势迅速蔓延。 “鬼五,杀了他们!幽十三,灭火!” 黑袍人一边挥舞权杖,一边下令。 从祭坛上飞下一道黑影,而原本吹埙的黑衣人,将红埙手下,伸手一招,长剑飞来入手,腾身刺向霜儿。 第四十七章:十万骷髅祭府主 人未至,剑先到,黑衣人的长剑比他自身还快,锋闪黑芒,对着霜儿的喉咙汹汹而来。 霜儿却也了得,先是闪身避开刺来的长剑,人在半空,收下长箫,身如脱兔,手拿匕首挥舞出道道银芒,与黑衣人缠斗在了一起。 而从祭坛上飞下来的鬼五,亦是黑衣蒙面,初时连连掌劈,掌风拍灭一丛丛燃烧起来的曼陀罗花。 但很快,他就发现无济于事,因为这边刚灭掉一片火,那头,杨易已连连砍倒一片片花树。 “拿命来!” 索性冷声而喝,舍了一丛丛正在燃烧的曼陀罗花,杀向杨易。 “大道争锋,幽冥降世!” 不知从何时起,祭坛上的黑袍人已捧着一本黑色封皮的书,口中念念有词,每念一句,血柱上就有一道龙影升到祭坛上,融入他手中的权杖。 权杖从蓝色变成绿色,光芒大作,待那一句幽冥降世喊出口,权杖爆发无比耀眼的绿光。 黑袍人一挥权杖,瞬间,绿色光芒以祭坛为中心,迅速向四周蔓延,顷刻,此间天地,尽数变成了绿色。 包括正在和黑衣人鬼五打斗的杨易,也被绿了。 “鬼五,幽十三,归位,迎府主!” 黑袍人手举权杖,大声下令,与杨易和霜儿打斗中的两个黑衣人听令再也不管此间打斗,折身而去,飞到祭坛上。 并非杨易和霜儿不想留人,而是根本就留不住,这两个黑衣人的身法奇快无比,又十分诡异。 待祭坛上总共五个黑衣人按各自方位落定,双膝跪地,双手交叉贴在胸前,黑袍人将手中书本甩手一抛,黑皮书本无火自燃。 轰隆! 曼陀罗花海的尽头传来一声巨响,紧接着,声声龙吟震耳,随即一道道七彩光芒冲天而去。 因为离得太远,杨易不知道这一道道七彩光芒的源头是什么,只听得身旁不远的霜儿哀叹一声:“完了,泉眼已毁,龙穴里的龙气尽数曝泄,云霄子师伯和李先生终究没有守住!” 霜儿话还没说完,地面猛烈震颤起来,这突如其来的震动,令杨易一个踉跄,站立不稳,差点儿跌倒。 低头一看,瞬间面色大变,只见脚下的土地裂开一条条缝,似有什么东西正从泥土中钻出来。 而曼陀罗花的火势已在不断扩大,正向杨易这边烧过来。 “走吧,去潜龙渊找云师伯!” 霜儿全身猛然爆发恐怖气息,抓住杨易肩头,脚点还未燃烧的曼陀罗花飞行,向花海尽头飞去,二人身后火势迅速蔓延,一丛丛曼陀罗花燃起了熊熊烈焰。 待二人飞到花海尽头一个深不见底的渊坑前,回头一看,原本的曼陀罗花海,已变成一片火海。 “我以我血唤九灵,十万生灵祭府主!” 火海之上,祭坛上的黑袍人和五个黑衣人却好像不怕被烈焰焚身。 黑袍人大喊一声,往手中绿光万丈的权杖喷出一口鲜血,权杖绿芒又变得耀眼几分。 这时,火海中浮起了一颗颗头骨,密密麻麻,数不清到底有多少颗。 “丧尽天良的幽冥府,这些,可曾经都是一条条活生生的人命,平康坊三千信徒,各地各县失踪的人口,尽数埋骨于此!” 霜儿咬着银牙,破口大骂。 但杨易此时却无心细看祭坛那边的变化,而是盯着眼前脚下,从深渊中爆射出来的道道七彩光芒。 这些光芒给他一种十分玄妙的感觉,其中似乎蕴含着无穷无尽的力量。 正对这些七彩光芒心驰神往,突然感到深渊下有有一股恐怖的力量正在缓缓上升。 往后一步跳开,急声问住霜儿:“霜儿姑娘,这深渊的下面是什么?” 霜儿转过身来,盯着被如同彩虹一般的七彩光芒笼罩,深不见底的潜龙渊,开口道:“西周至今十二朝气数尽数在此,潜龙渊,真龙十二条,皆尽埋骨此间。” “我感觉到一股恐怖的力量正从渊底涌上来,那是什么东西?” 杨易问出话,手已紧紧按住长安刀刀柄。 霜儿还未答话,声声马啸已从渊内传出,随即,两匹高头大马拉着一架马车,马车上是一具高约五尺,宽合五尺,长过十尺的巨大黑棺,在一队手持战矛战钺的士兵簇拥下,从七彩光芒中显现出来。 这些人,这些马,还有马车和棺材,全都是石制的,但此刻却都如同活物一般。 兵马俑? 杨易初看一眼,心里已翻江倒海,这些人马,尼玛不正是自己在二十一世纪见过的兵马俑么! 而令杨兄心惊不已的恐怖气息,正是从那石棺之内传出。 那里面,到底是谁,嬴政大佬?还是秦朝哪一位将军?杨易不禁暗暗猜测石棺内到底是何方神圣。 不知为何,在心惊的同时,他总觉得石棺内传出的气息,既让他胆寒,又令他向往,更奇怪的是,他从这股气息中感觉到了一丝微不可查的熟悉。 但这只兵马俑队伍却根本没有看到下方的杨易和霜儿一样,在杨易二人头顶上空的七彩光芒中踏空而奔,直往浮着数万骷髅的火海中驰去。 眨眼之间,就已停到火海中的祭坛上方,缓缓而落。 “府主归来!府主归来!幽冥盛世!” 黑袍人与五个黑衣人极为兴奋,狂笑连连。 “走,幽冥府主既然已经出世,说明云师伯他们多半凶多吉少!” 霜儿拉住正望着祭坛上的石棺愣愣出神的杨易,直直跳进深渊。 等杨易一回神,身子已经在开始往下坠落,深渊内七彩光芒太多闭眼,眼睛根本睁不开。 哎呀,瓢了个瓢的,小娘皮害我! 这么深的一个坑,是只鸟也得累死! 更何况,杨易是人不是鸟,没有翅膀啊,至于轻功,轻功又不是凭空飞行,再高的轻功,也必须要有借力点。 而此刻,哪里来的借力点,空气咩?这么落下去,不摔个粉身碎骨才怪! 杨易心中郁闷无比,刚才一愣神,竟然就被霜儿带飞了一波,这一波可真是带你装必带你飞了! 虽说有个美女一起死也不算太亏,关键在于,老子还不想死啊! “不想死就赶紧摸!” 杨易正在心里臭骂霜儿,霜儿冷冷的声音就在耳边先臭骂了一声。 听到霜儿的骂声,杨易更郁闷了。 摸?摸什么?有这么玩的么?你三番两次强行牵我的手也就算了,如此生死攸关,你竟然还提这么无理的要求,摸个锤子摸,现在哪有心思摸,更何况,你让我摸我就摸,我不要面子咩! 不过,作为两世单身的男生,我要讲绅士风度,既然女孩子提出这么无理的要求,尽管心不甘情不愿,但我还是满足你吧。 杨易心里这么想着,手就伸了出去。 “你想死么,让你摸墙壁上的绳子!”霜儿破口大骂。 呃… 有些尴尬,不过,问题不大! 脸红?不存在的,男子汉大丈夫,除了喝酒,还有什么事需要脸红? 杨易收回了手,顶着刺眼的七彩光芒,眼睛微微眯出一条缝,看到渊壁上果然有一根根绳子,手往绳子上一抓。 两个人顺着绳子下落,身子有了缓冲的余地,心头的石头也总算是落地了。 第四十八章:满城尽戴白素衣 而此刻,地面上的长安城中,经过一夜暴风雨的洗礼,混乱不堪。 是个晴天。 但此刻,天际挂着一道弯弯的彩虹,十分显眼。 若在城中抬头,就会发现这一道彩虹斜跨了整个长安城。 天亮以后,人们就发现了这道彩虹,从清晨到此刻正午,这道彩虹不曾消失过,相反,彩虹的七彩斑斓变得越发显眼,越发强烈。 初时,人们诧异而好奇,惊叹连连,议论纷纷,但过了一个上午,到了此时,这股热切已经冷了八成。 不是因为昨夜一夜的滚滚怒雷使得他们心有余悸,也不是因为今早还在持续的雷声,这种晴天霹雳让他们惶恐不已。 而是因为今日,乃是魏征的出殡之日,这,本就是他们心头最响彻云霄的晴天霹雳。 大唐第一相,贞观最透彻的明镜,一生充满传奇的魏征,薨! 他出身草末,几多江湖,归于庙堂,终于也要长眠地下了。 满城百姓,或头缠白布,或臂戴白花,皆俱神色凄然,往城北的魏府行去。 城北,桂秋街,一排排桂树后,座座高楼大宅林立,这里多是王孙贵族,达官贵人的府宅所在。 若是秋季,这里桂花香飘十里,是大唐长安的特色之一,比之大雁塔和钟鼓楼也不遑多让。 但是今日,整条街都是白色的,从街头一直到巷尾。 排排高楼的尽头,一座矮矮小小的府宅显得格格不入,门上牌匾的“魏”字极为显眼。 魏征,一生正直,朴素节俭。 唢呐声从魏府传出,响彻了整条街。 唢呐,从来都是如此奇妙的乐器,悲是它,喜是它,或可催人肠,或使合家欢,难怪有人说千年琵琶万年筝,唢呐一响人断魂。 每一声都敲打在人们的心坎上,直到拍出泪珠和涕浪。 羽林军们早已从魏府门口分两边排开,一直蔓延到街头,把前来送魏征最后一程的百姓们隔开,以防发生民乱意外。 “起棺!” 从魏府内传出一声唱喊,随即唢呐声大作,先是披麻戴孝的孝子孝女开路,然后一身白衣的汉子抬起一具黑木棺材从府门出来,纸钱被撒得满天纷飞。 呜呜呜~ 满城哭声瞬间大起。 “魏先生一路走好~” “送丞相~” …… 百姓们泪流涕下,梗咽着将每一声喊出口来。 某处高楼上,天子李世负手倚栏而立,望着满城白素衣的尽头,那一具黑木棺材被抬着慢慢往城门出城而去,眼中亦有泪花闪烁。 魏征出殡,如此大的阵势,正是出自他的皇令特许。 “朕失魏征,失一镜矣,大唐失魏征,失一帆矣!” 李世哀叹一声,狠狠地拍了拍身上的楼栏。 “陛下切莫伤心过度,咱们大唐还需陛下劳神~” 一旁的马力仕出言宽慰,弓着身子过来搀扶。 “魏征与朕说过,百姓如水,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在朕看来,魏征于朕而言,恰如这水浪中的船帆,正是他鞭策指引朕时刻顺水而行,随时注意水急水缓,魏征与朕,几度敌我,朕曾有无数次恨不得生啖其肉,待他与朕君臣同舟共济,无一不是推心置腹,他与朕,不只是君臣,更是知己!” 李世终于止不住流下泪来,曾与他同袍沙场的那些旧友,终于一个个都找他而去。 从来君王是孤独,在此刻,他才感到自己面对这种孤独时,原来与寻常百姓,也并无不同。 而这时,出殡的队伍终于也在满城哭声中,出了城。 李世将凄然神色一收,脸色冷了下来,对马力仕道:“那杨易可曾收到朕的旨意了?” “启禀圣上,老奴昨日已传圣意。”马力仕跪地而答。 “那就好,朕那老友不知为何会极力举荐这么一个无名之辈,还有魏浩,临死之前唯一的请求竟然也是推荐这个杨易,朕明日倒要好好看看,这杨易到底有何神通,回宫吧。” “喏~” 但人们没发现的是,从昨夜开始,城里城外的花草树木发芽吐绿,今年的春天,好像已经比往年来得早了许多。 与此同时,天下武林各门派,许多武功修为禁锢多年的人,猛然发现自己的瓶颈已发生了松动。 蜀中,唐门禁地,一处密室内,一个鹤衣白发的老头猛然睁开双眼,喃喃自语道:“属于武道的时代到来了!” … 天山之巅,一人盘膝坐在冰雕之上,白发童颜。 突然山下一声撕破长空的鹰唳传来,一只雪鹰从空中冲飞下来,停在此人肩头。 这人从鹰爪处取下一支卷信,看完,指尖突然生出一团蓝色火苗,将信纸焚烧。 “是时候出去走走了!” 此人飞身腾空,足尖点在雪鹰背上,一人一鹰,破风飞去。 … 终南山上,玄真宫,一男一女望着天际的七彩虹桥,男子叹气道:“终于还是来了,希望云师兄能躲过此劫。” … 而在东海,一支挂着黑帆的船队从海上乘风破浪而来。 … 云容楼上,戴着青面獠牙面具的马王爷从屏风后走出,对手腕挂着一串铃铛的少女下令道:“猫儿,传信江南二十四桥人马,火速赶来,另外,请巫蛊奴出山!” … 塞外,中原,各方风云涌动,各谋其局,目标都直指长安。 但这些,杨易都一无所知,此刻,他与霜儿已然落到潜龙渊底。 看着眼前倒了一地,横七竖八的尸体,还有空气中的硝烟味,杨易才知道自己之前听到的轰隆之声,原来不只是雷声,还有此间爆炸的响声。 狼藉的尸体尽头,是一个巨大的水池,正咕咕噜噜地冒着无数七彩水泡,而这些水泡,正是那些升空七彩光芒的源泉。 “云师伯!云师伯!” 霜儿满脸焦急,一个个地翻着满地的死尸查看。 杨易已听了出来,也顾不上去看那水池,藏着霜儿在尸体中寻找起云霄子。 两人一直找到七彩池子边,把所有的尸体都翻了个遍,都没有看到云霄子和李乘风。 “霜儿姑娘,他们会不会在这池子下?” 杨易指着被七彩光圈笼罩住的水池,向霜儿发问,因为他此刻已感受到池子底下有无数道恐怖的气息。 第四十九章:潜龙渊上大厮杀 “不可能,你可知这池子叫什么?” 听到杨易的话,皱着眉头四处查找云霄子的霜儿立马一口否定。 废什么话,要是知道还用问你?你又没胸,你凶什么凶! 杨易也不知道自己哪里得罪了霜儿,以至于这小娘皮从来没给自己好脸色看。 郁闷归郁闷,还是问出了口:“自然不知,敢问霜儿姑娘,这池子叫什么?有何来历?” 霜儿收回目光,看了一眼七彩池子,开口道:“这叫龙泉,九灵大陆九条山脉纵横南北西东,每一条山脉,便是一条龙脉,而长安,处于九条龙脉的交汇处,称为龙穴,龙穴之下有灵泉,便是这龙泉,乃是九灵大陆所有灵气的集散点,西周至今,共有一十二朝建都长安,正是因此。” 听着霜儿的话,杨易想起上官逸说过的秦皇不死药传说,盯住池子上喷射升空的道道霞光,问道:“传闻此间有不死药的秘密,还有寻龙诀,不知是真是假?” 霜儿咬牙切齿道:“若非真有此事,幽冥府的人又怎会在此弄出诸多风雨,他们的目的,正是寻龙诀和不死药,也是龙泉里的灵气!” 杨易追问:“什么是灵气?” 霜儿将匕首收回袖口内,缓缓道:“天地始于鸿蒙,混沌分阴阳,五行得而衍生,混沌精粹,五行升华,便是灵气,世间万物因此得以繁衍生息,不过,对我们武者而言,灵气,便是我们修练的根本,以凡武境来说,内力正是武者通过自身修练,吸纳灵气在体内的沉淀,而内功心法功法,其实不过是吸纳炼化灵气的方法和思路。” 接着又道:“听师伯说,幽冥府从隋末唐初开始活动,尤其大运河开挖之时,无数河工神秘消失,据传便是遭了幽冥府的毒手,有人说,幽冥府是受暴君杨犷的致使,欲为暴君炼以活人不死药,也有人说,他们是在秘密寻找寻龙诀,独断天下龙脉。 但据我玄真宫祖师说,幽冥府的人,并不受命于暴君杨犷,他们只是为了唤醒他们的府主幽神,从而控制九灵,一统四海八荒!” 杨易觉得有些难以理解,这幽冥府既然如此强大,为何历时如此之久才炸破长安龙泉,若说玄真宫一直与之对抗才使其难以得手,这倒也说得通,关键在于幽冥府主到底有怎样的通天之能,让这么多人为其疯狂。 “昔,始皇派人出海寻不死药,只有五人得归,我玄真宫祖师与幽冥府主,都是那五人中之一。”霜儿已又开口。 什么?不死药竟然真的存在! 杨易第一次听上官逸提起时,觉得是天方夜谭,但此刻经历一系列事情后,又想到自己魂穿九灵的事,还有系统林芝琳,知道自己不能再以从前的思维逻辑来理解这里的一切,但听到不死药,难免还是有些吃惊。 而这时,龙泉上的七彩虹芒已渐渐变得黯淡下来,终于消散。 嘭嘭! 池中炸飞两层冲天水浪,水浪中飞出两道人影。 “云师伯,李先生,原来你们真去了下面!” 霜儿惊喜而呼,两道人影飘飘落地,但李乘风此刻的模样狼狈极了。 脸上青一块紫一块,眼中神色,尽是颓势,白衣上全是血迹。 云霄子也好不到哪里去,白发白须尽数散落,肩头鲜血淋漓,却不是剑痕刀伤,而是一排排的齿印,触目惊心。 杨易无法想象,云霄子到底是被什么怪物所咬,以至于如此狼狈。 霜儿上前扶住云霄子,问道:“师伯,到底发生了何事?” “唉,世间从此难太平,天下无处觅长安,出去再说。” 云霄子拍地而起,带着霜儿向潜龙渊上飞去。 “小子,还在想什么,走吧,往后,幽冥府就交给你这个新任不良帅了!” 李乘风一把抓住杨易肩头,二人紧随霜儿与云霄子之后。 出了潜龙渊,四人却不得不停了下来,因为黑袍人领着一干黑衣人已在渊口等候。 而那些石人石马,还有那具石棺,连同假扮长孙飘絮的冥心已经不知去向。 “云老狗,你可算是上来了,杀,一个不留!” 黑袍人桀桀而笑,不由分说,手中权杖绿芒大作,道道绿光直射杨易四人而来,与此同时,四个黑衣人一同发起攻势。 绿了绿了,古天乐……呃…不对,是不只杨易和李乘风,此间天地尽数笼罩在黑袍人手中的权杖的强芒中。 李乘风一步上前,劈掌生光,掌光化作一道道白龙虚影,与黑袍人射来的绿光对接,嘭嘭之声不绝于耳。 降龙十八掌?还是加强版的? 杨易看着李乘风奇妙的掌法,不禁响起某电视剧。 “凡武境的蝼蚁,去死吧!” 而斜地里,一把黑色长刀已向他劈来。 如此千钧一发,杨易自然不敢掉以轻心,翻身而退,人在半空,腰间长安刀拔鞘而出。 星~ 道声清脆,刀光如霜,形如弦月。 “天罡正气!” 四个甲子内力尽数灌输,催生刀气如烈焰,斩向劈刀而来的黑衣人。 一金一黑,两道刀气相交,爆然而散,杨易与黑衣人各自朝后退了五六步。 “你真是凡武境的修为?” 黑衣人显得难以置信。 “拖刀式!” 杨易怎会与其啰嗦,反握长安刀柄,拖刀而奔,冲向黑衣人。 天罡刀法六招三式,这乃是终极一式,借助拖刀之势,抱必杀之心,若非生死相搏,不会轻易使用,因为这一式,杀敌一千,自损八百,对杨易自己也消耗巨大。 以人带刀,刀尖拖地,带起一路火星四溅,杨易六步如飞,冲到黑衣人身前。 星~ 刀锋向上人冲天,升空劈刀直砍黑衣人的天灵盖,烈焰金芒的长安刀在半空划过一道火弧。 叮! 火星四射,长安刀劈在黑衣人举过头顶来挡的黑色长刀上,长安刀的刀气将黑衣人脸上的蒙面布震碎。 长孙靖! 仇人见面,分外眼红,杨易手上加重,长安刀死死地往下压。 长孙靖,不,应该说是魂七,紧咬着牙,整张脸都被压得扭曲起来,直欲把腮帮崩碎,双手持刀,苦苦撑住杨易的长安刀锋! 他此刻实在无法理解,凡武境的这小子到底是吃了虎鞭还是枸杞,哪来这么大的劲。 长安刀一点一点往下而压,离魂七的额头越来越近,魂七整个人的双腿都已被压弯。 “小子,便让你见识见识凡武境与丹元境的差距!” 魂七被压到双膝跪地之时,突地舍刀拍地,在杨易劈刀至顶的一瞬间,身子横移,翻地而起。 站起身子倒退数步,身上落下数枚银针,原本臃肿的身形似漏气的皮球一般,咻咻射出道道黑气,摇身一变,已变成一个干瘦的汉子。 双眼凹陷,整张脸,皮包骨,就像是骷髅头。 原来,这才是他的真实面目。 杨易看清魂七这幅尊容,才想起李乘风几人说过,幽冥府的人假扮长孙靖和长孙飘絮。 原来是用的银针封穴位的办法,倒和自己的神行百变有异曲同工之妙。 “老子穴位已开,小子,受死吧!” 魂七凹陷的双眼爆射森然杀意,抬手一吸,黑色长刀入手。 感受到魂七全身气息陡然暴增,杨易有些诧异,但可不会畏惧,提刀而上。 随即,长刀对长刀,刀光纵横交错,叮当之声与火星一样,纷飞不绝。 而一旁,霜儿已然重伤倒地,被云霄子护在身后,但云霄子也不好受,被四个黑衣人围攻,苦苦支撑着。 李乘风则与黑衣人一人对战,但他们俩的战场却已转移到火海上方的祭坛上。 “废物!灵使,带着小鬼们退下,西域事急,解决袁天罡才是大事!” 突然火海深处传来一声女子的怒喝,石人石马拉着石棺从火海中踏着烈焰奔出,至众人头顶停住。 从棺材内飞出三团紫光,形成曼陀罗花的模样,高速旋转,分三个方向,向李乘风、杨易、云霄子和霜儿打来。 黑袍人和五个黑衣人听令飞身而去,冲向西北方向的角落,齐齐发力,打开一个巨大的口子,前后闪身而去。 兵马俑们拉着石棺亦踏焰离去。 杨易和李乘风四个人来不及去追击,因为此刻,那曼陀罗光影已然迎面射来。 只觉道道劲风扑面,心中肉跳不止,感受到紫色曼陀罗花光影中恐怖的气息。 杨易想要后退躲开,退出六步,却发现自己已退无可退,因为身后就是潜龙深渊! 但那紫色曼陀罗却像是安装了导航定位,自带天眼一样,随着杨易的闪避变换飞行轨迹,速度不曾变缓,朝杨易射来,眼看就要打到杨易的胸口。 瓢了个瓢的,人死鸟朝天,好男儿拼它个雕大! 杨易见退无可退,躲无可躲,咬牙把心一横,举刀去挡这光团。 叮! 只一声脆响,长安刀断成两截,杨易只觉自己脸上的皮肉被劲风吹得直欲纷飞,随即似有千万根毒刺射入体内一般,剧痛难耐。 尤其丹田绞痛阵阵,感觉全身内力尽数飞散。 “啊!” 只来得及仰天痛叫一声,双眼翻黑,直直倒下。 第五十章:可惜我不是药神 魏征下葬之后,长安又恢复往日熙攘。 人,向来如此,活着,拼命活着。 但羽林军却忙如搬家蚂蚁,因为城外的萤火岭一夜之间已然面目全非,方圆十里塌陷,遍地狼藉。 羽林军便是奉令彻查此事。 这事,本是抚安司负责,但抚安司刚刚经历动荡,司丞魏浩已被赐死,新的司丞也要明日才上任。 所以,这份差事便落到了羽林军的头上。 此时黄昏近晚,挂了一天的彩虹终于从天际消失,取而代之的是烧得辉煌灿烂的晚霞。 朝霞不出门,晚霞行千里,明日,又该是个晴朗的好天气。 长安城内,丝竹居厨房里,嫚儿端出了刚熬好的汤药,小心翼翼地往西厢房走去。 西厢房的床榻上,裸着上身的杨易平躺着,面色苍白,紧皱眉头下,紧闭着的双眼四周,青黑乌紫。 床前,一身青袍的孙思邈捏着刚从灯芯上炙烤过的银针,手指按住杨易腹侧,将一根根银针刺进杨易胸腹。 不多时,已把杨易全身大**位插满银针。 一旁面容憔悴的李乘风,双眼神色凝重,紧张地问道:“请问药神,此子是否还有活命的机会?” “放心,有老夫在,他就是想死也难,只是…” 孙思邈插完最后一根银针,话说出口却有些吞吐。 “只是如何?”李乘风急忙追问。 “他中的,乃是早已失传的上古蛊术,花蛊,蛊毒早已渗透奇经八脉,更为致命的是,曼陀罗花毒已把他的丹田侵蚀,老夫能救他的命,但他从此以后,恐怕就只能是个武功尽失的废人了。” 孙思邈开始将银针一根根拔出,每一根银针都带出缕缕黑气,针尖带着黑血,银针变得尽数漆黑。 “唉,以虫为蛊寻常见,以花为蛊最难缠,幽冥府主果然可怕,隔着石棺轻描淡写的一招,甚至都没有露脸,竟让你我如此狼狈,李道友,九灵危矣!” 面色同样苍白无血丝的云霄子,看着身边同样重伤的霜儿,长吁短叹。 李乘风深深地看了一眼床上躺着还在昏迷中的杨易,眼中流露一丝犹豫,终于还是咬牙道:“幽冥府的人此刻想必已赶往西域白龙堆,袁师兄危在旦夕,还请云道友尽快传讯玄真宫派出人马驰援,你我也即刻动身吧,至于此处,就请药神多费心了。” 孙思邈和云霄子闻言,点了点头。 杨易醒来的时候,屋里已经掌了灯,嫚儿趴在桌上灯烛旁打着盹。 但杨易无心去看金发碧眼嫚儿的睡姿,因为他此刻已发现自己全身没有了一丝内力。 咿呀~ 房门打开,孙思邈抱着一本书有进屋来,看到杨易已经苏醒过来,张嘴笑道:“你醒啦,快回家去吧,你身上的毒,老夫已经帮你解了。” “前辈,我的武功是不是?” 虽然心底已有七八分猜定,但杨易还是抱着一丝侥幸。 “没错,花蛊噬丹田,你全身奇经八脉,还有丹田,都废了,老夫虽然用针灸之法将蛊毒逼出你体外,但是治标不治本,只能保住你的性命而已,你往后余生,再无法动武了,否则,经脉和丹田里的隐毒爆发,必定当场身亡,到时,就算是老夫,也无能为力。” 孙思邈一字一句,都像是一道晴天霹雳,轰在杨易的心头上。 废了?废了! 真正面对事实,杨易没有吵闹,也没有泪流,因为此刻脑中已经一片空白。 不说以后再也无法成为北市街上豆腐西施梦里的男人,也无法成为东市街上最靓的仔。 最关键的是,自己没了武功,还怎么缉捕盗匪,还怎么行侠仗义,除暴安良。 这意味着想要赏善罚恶系统再升级,将会难如登天。 没了武功的自己,顶多也就去街上多扶一扶跌倒的老奶奶,还要祈求那些老奶奶不会讹人。 不,也许是自己摔倒还需要老奶奶扶起来! 也许,从此以后,哪怕撒尿,也得扶着墙了。 “你放心,你除了不能再动武,其他与常人无异,回去吧,院里有个少年已等了你多时了,说是你叔父派来寻你的。” 孙思邈似乎看穿了杨易的心思,开口淡然而言,似乎只是在说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 “你们不是要让我做不良帅么,你不是药神么,李乘风呢,云霄子呢,难道真的已经没有办法了么!” 如此晴天霹雳,缓过神来的杨易,实在难以保持理智,从床上翻身而下,终于还是咆哮出口。 但由于大伤尚未痊愈,动作又太大,一个踉跄,差点儿跌倒下去,幸好被苏醒过来的嫚儿眼疾手快,抢过一步,把他扶住。 “对不起,我不是药神,至于做那不良帅,有丹元境的上官逸助你,你有没有武功都一样,不过,你放心,我会尽力想办法,看看能不能找到根治的办法,你去吧。” 看着杨易愤怒的双眼,孙思邈叹了声气,话出口时,声音也柔和了许多。 “滚开,老子还没到走路都需要人扶的地步!” 杨易一把甩开嫚儿的手,跌跌撞撞,似一个醉酒的人,冲出了屋子。 “唉,让他静一静吧,静下来就好了。” 孙思邈看着杨易的背影,叹息一声,坐了下来,在灯下翻阅手中药典。 出了西厢房,来到院子,失去理智的杨易不管迎面冲来,喜悦高呼的杨山,冲出了丝竹居。 杨山不知道杨易武功尽废的事,紧追杨易身影而去。 街上夜市繁华热闹,但所有喧嚣声入了杨易双耳,都只变成四个字:武功尽废! “酒,酒咧~屠苏春暖孟婆酿,一杯愁解千杯忧!” 不知胡乱走了多久,杨易渐渐冷静了下来。 这时,一个挑着担子卖街酒的汉子,从杨易身前吆喝着路过。 似这样挑着担子沿街卖散酒的脚商,长安城大街小巷,随处可见。 杨易正向叫住这卖酒的汉子,买一杯烈酒浇愁。 哐当,啪! 突然,汉子的担子上,一个盛满酒的坛子从竹担上滚落摔碎,酒水淌了满地,但那汉子却头也不回,顾自往前而走,吆喝着。 “等等,兀那卖酒的兄弟,你的酒坛子摔碎了!”杨易终于喊出了口。 被杨易喊住,那汉子顿了一顿,回头笑道:“我知道,爷儿可是要买酒?” 杨易走上前,十分不解,问道:“你既然知道自己的酒坛子摔碎了,为何不停?” 卖酒的汉子眉开眼笑,道:“哈哈,爷儿切莫说笑,小人挑担卖酒已有七八载,走南闯北,可从未因此而回头过,担子有轻有重,脚下路不一定平坦,摔碎个酒坛多大点儿事,停下来回头看了又能怎样?还不如继续往前走,多卖几杯酒,把本赚回来,反正小人这担子关系着一家老小的饭碗,总要挑在肩上的。” 听着卖酒郎的话,又看其此刻黝黑却很灿烂的脸,杨易的心潮逐渐平息下来。 从腰间掏出几枚铜钱,往卖酒郎的货担上一扔,抓了一坛酒,开口道:“你的酒,应该还不错。” “谢了客官爷儿,酒咧~酒是英雄胆,酒是男儿泪……” 卖酒郎收了铜钱,道谢一声,继续吆喝着,涌进人潮中去。 “大哥,回家吧,义父等了一天都不见大哥,此刻已急得团团转。” 少年杨山来到了杨易身旁。 第五十一章:这次真的蛋碎了(求推荐票!) 杨易与杨山回到家中时,叔父杨平正在院中来回踱步,显得十分急躁。 直到看见杨易走进来,才喜出望外地合掌一拍,喊道:“易儿可算回来了,你可急死我了!” 一日未见,杨平何以至此? 看着急色于脸的杨平,杨易觉得很是奇怪,暗想莫非有什么要事,出口问道:“叔父寻孩儿,莫非有急事?” “可不是嘛,抚安司玄班的班头钱虎下午三番两次托人来寻你,说是抚安司新上任的司丞要找你有要事相商。”杨平回道。 “哈哈哈,叔父何至于此,如何圣上封我为特职捕侯,又给了个长安侯的称号,虽然这长安侯只是唬人用的,但特职捕侯却是实实在在的,整个抚安司,就算是司丞,也得敬我七分,咳咳咳~” 杨易大笑而言,却因大伤初愈,止不住咳嗽起来。 杨平这才注意到杨易面色不对,急忙问道:“易儿这是?” 杨易不想杨平为自己担忧,以喝了酒为借口,笑着敷衍过去,因为手中提着新买的酒坛,杨平倒也不再多问,叔侄二人又寒叙一番,杨易找了个借口,回了自己的屋。 将屋门反扣,于床前坐下。 此刻孤身一人,愁绪上心头,拍开酒坛封布,也不顾身上还有伤,灌酒浇愁肠。 虽然已经想通了,即使自己没了武功,往后依然可以有所作为,尤其卖酒货郎的那些话,令杨易心中豁然开朗许多。 既然目前事实已经如此,只能去接受它,想办法克服它。 不过,想着容易,真要做起来却显得难寻头绪。 等一坛酒下肚,双眼已开始恍惚,脑袋沉重,昏昏欲睡。 咔嚓!咔嚓! 就在这时,不只是幻觉还是真的,听得床上那个自己昨日出门之前扔下的布囊中,传出两声碎裂响声。 杨易偏过身子去,抓起布囊,拴住布囊口的绳子才刚解开,突然一黑一白两道光影向自己左右胸口射来。 没了武功,杨易的反应比从前迟钝了许多,躲闪不及,被两道光影射进胸中。 瞬间感觉到全身经脉有两股奇怪的力量在飞速流动,酥酥痒痒的,周而复始,在奇经八脉中循环,最后汇聚丹田。 因为大伤未愈,又独自喝光了一坛烈酒,尽管体内正发生着奇变,终于还是不胜酒力,一头歪到床上,睡了过去。 这一觉,一直睡到天光大亮才悠悠醒来。 如同往常,一股脑从床上一跳而起,准备洗漱一番,换上衣服,带上长安刀,去抚安司。 等等,好像哪里不对? 正往脚上套鞋的杨易,觉得自己好像忘了什么特别重要的事。 “鱼儿,快起来啦,义父说了,今日带我们去学堂见先生。”杨山的声音。 “死鬼,你昨晚怎么这么没用,不痛不痒的,什么感觉也没有就结束了。”巷子尾马寡妇的声音。 “你懂什么,老子是为了蓄势待发,不信你现在来试试!”街头王泼皮的声音。 “老头子,早餐我已经做好了,还是你最爱的白玉粥,快起来,年近古稀了,还像个孩子一样贪睡,趁着早市,我要去卖瓜了。” 这是街坊那卖瓜的王婆婆年迈的声音。 “知道了知道了,唠唠叨叨,你这个老太婆,越老越啰嗦,真不知当年我长安第一帅是怎么看上你这糟老婆子的。” 这是王大爷的埋怨声,王大爷向来臭美,年轻时常常自诩长安第一帅,毕竟你大爷到底是你大爷,老了依旧自信满满。 … 不仅杨山的声音,还有杨平的鼾声,甚至左领右舍,街坊邻居清晨的碎碎念,竟然都无比清晰地传入杨易双耳。 王大爷家离自己家只有四五步,杨易还能理解,但马寡妇家离此至少百步! 这,莫非自己是千里耳不成? 杨易猛然大惊,再一查看体内,瞬间膛目结舌。 去你的药神孙思邈,不是说我杨易此生不能再动武了么,哈哈哈! 杨易止不住大笑出声,因为他已感觉到自己全身有使不完的劲,此刻就算把他当牛使,一百亩的田地犁完也绝不喘一口大气! 当然,这世上只有累死的牛,哪有耕坏的地,另外,杨易也不是牛啊。 全身奇经八脉无比充实,尤其丹田之内,更是充满了一股奇怪的力量,这种力量不是自己先前的内力,但杨易却能感觉到,它远比内力强悍百倍。 那种气息,就像自己修练从系统兑换的《望气诀》时所感知到空气中的灵动一模一样,也和自己第一次在萤火岭遇到那个黑袍人时,锁住自己的那条光链所流露出的气息一样。 自己的修为,好像比起之前拥有四个甲子内力的时候,似乎强了不止一星半点! 难道,自己已经晋升丹元境? 念及于此,杨易急忙察看自己的手臂,按李乘风所说,丹元境武者,臂布七星。 然而,手臂上除了些以前与人厮杀留下的刀疤剑痕之外,哪里有什么七星,就是一星也见不到。 倒是左右肩膀下的胳膊上,有两道刺青,左边是条两指来宽的青龙,右边是只食指长宽的白色壁虎。 这两个刺青竟然是一夜之间突兀出现的! 这一切,到底是怎么回事? 杨易挠破头皮也想不出所以然,眼睛瞥到了打开的布囊,突然响起昨夜自己睡倒之前的那一幕。 急忙抓过布囊扯开口子一看,只见布囊里彩色的蛋壳狼藉。 这次,蛋真的碎了! 自己回想,看来,自己因祸得福,和这两个碎裂的彩蛋脱不了干系,昨夜冲进自己体内的两团光影,大概就是从这彩蛋内破蛋而出的。 至于到底是什么东西,杨易此刻无从知晓,反正它们可以让自己恢复修为,想必不是什么坏事,往后再慢慢寻找答案也不迟。 心情大爽,杨易伸了个懒腰,换上抚安司的制衣,想要找长安刀却找不到,突然想起自己的长安刀已在那地下世界损毁。 恰好眼睛瞥到窗前刀架上,圣人御赐的金鞘长安刀和挂在一旁的长安侯蟒衣。 一步跳到,双眼滴溜一抓,勾嘴一笑,换上蟒衣,抓起金鞘长安刀,扛到肩上。 踢开屋中地上狼藉杂乱的书籍,打开房门。 我左青龙,我右白虎,我杨易今日要做整条街最靓的仔! 第五十二章:抚安司最靓的仔 身穿玄色蟒衣,肩扛金鞘长安刀,招摇过市,杨易此刻拉风极了。惹得路人侧目纷纷,不知这是哪家的公子爷,而稍微有些见识的,见到杨易这般拉风,更是不知长安城何时冒出啦这么一个新贵。 直到某些得了消息的人,瞪目膛舌大呼:”这位,便是圣上新封的长安侯,抚安司特职捕侯,杨易!“ 于是人们开始七嘴八舌地议论起来,言论多是嫉妒羡慕之意,其中尤以三个吨位很足,头戴红花珠钗的五花肉最为夸张,不仅对杨易频频抛来媚眼,更是高呼此生非长安侯不嫁,吓得正踩着王八步伐的杨易赶紧仓皇而逃。 不过,这样的效果,正是杨易所要的。 他现在已经想明白了,李世和李乘风等人既然要将自己磨成长安城里的一把刀,其中用意,无非就是将自己推上风口浪尖,朝中各方势力,难免对自己这把刀持静观态度,少不得有些人想将自己这把刀折断。 既然如此,自己何不趁机拿住李世给的鸡毛当令箭,扯起虎皮,做它一场秀给那些宵小看看。 有时,锋芒毕露,就是最好的藏拙。 到了抚安司,一众往日的同僚已经换上了热切的嘴脸,多是恭维道贺,尤其是豹字号牢房的房头,鹰钩鼻吴亮,还有直管豹字号牢房的玄班班头,长着两颗龅牙的张大牙,一个劲儿嘘寒问暖。 没办法,杨易以前在抚安司乃是号称风火麒麟,逢案必破的神捕,在整个抚安司,风头无二。 俗话说,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尤其吴亮与张大牙,作为杨易的顶头上司,唯恐被杨易抢了饭碗,平素对杨易虽不至于处处刁难,但也从来没有过好眼色。 但今时不同往日,这头麒麟已经乘上了风,他们已经压不住了,不仅压不住,反而还要担心会不会被杨易记恨,所以,只能尽力去讨好。 而另外三班的班头,脸上也堆满了野菊花一般的灿烂。 ”长安侯今日穿着可真气派,不知要到何年何月,我吴某人才能像长安侯这般风光,恐怕此生无望咯。“ ”是呀是呀,尤其是长安侯手中这把金鞘长安刀,上斩奸臣,下诛邪匪,什么叫长安刀,这才是真正的长安刀,比起我等手中这三尺凡铁,可真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呀!“ ”抚安司往后有长安侯坐镇,必定风光无限,我等往后可还全指望多仰仗长安侯多加挂怀了~“ ...... 马屁这种东西,一个两个是挺香的,若是多了,不仅会变酸,还会变臭。 在场的,其实都知道这个道理,也看到了杨易从开始的笑脸客套,变成了皱眉厌恶,可是没办法,马屁这种东西妙就妙在尽管容易变臭,但该拍的时候,你如果怕臭而不去拍,那你往往会连拍臭屁的人都不如。 前日,圣旨早就已经降到抚安司,大家都知道,从此抚安司,杨易就是真正的话语人! 如今,他杨易就是整个抚安司里最靓的仔。 虽然还有个司丞,不过,杨易既然能够号令抚安司三班四房所有人马,权力比起司丞来说,也差不到哪里去。 而此刻,抚安司众人正是在等待新司丞到来,按上头传下的消息,新司丞会于今早上任,但这新司丞到底是何人,姓甚名谁,众人无从知晓,因为抚安司是皇权特立,人事任命,全由宫里头的圣人说了算,三省六部,乃至大理寺,都没有对抚安司人员人事起降的权力。 见众人的臭屁终于消停下来,杨易脸色变得好了许多,抱刀拱手向张大牙笑问道:”请问张头,新司丞不是昨日已经到任了么,弟兄们这是?“ 张大牙急忙连连摆手道:”嘿,长安侯该改口啦,如此称呼乃是折煞卑职,卑职玩玩不敢当。“ 因为张大牙是玄班班头,杨易以前都是称呼他为张头,如今虽然被封了特职捕侯,按理说,职位等级已经压过了张大牙,但杨易并非得势猖狂无度,目中无人之辈。 虽然对张大牙并没有多少好感,但毕竟往后还是要在一个屋檐下共事,没必要处处给自己树敌,当即笑道:”张头客气了,还有各位弟兄,咱们从前怎么称呼,往后照旧,待杨某进宫面圣过后,今晚云容楼,杨某做东,请各位兄弟务必赏光,也好庆祝咱们抚安司浴火重生。“ 众人自又是好一番客套,应允下来。 ”哈哈哈,长安侯做东,难道忘了此间还有一人?“ 众人正在与杨易奉承恭维,七嘴八舌之际,门口突然传来一声爽朗笑声。 随机,一人迈进抚安司大堂。 绯色官袍,驴耳乌纱帽,翠玉腰带,昂首挺胸,气宇轩昂。 ”见过司丞!“ 单凭这一身穿着,众人就看出这位,便是抚安司新任司丞。 杨易却没有跟着众人恭迎,反而一脸笑意地看着来人,只因这位抚安司的新司丞,乃是杨易所认识的老熟人。 “怎么,杨兄见上官似乎有些不开心呀。“ 新上任的司丞不是别人,正是礼部尚书之子,长安第一才子,上官逸,此刻正一脸似笑非笑的挪榆深情,看着杨易。 见到新司丞是上官逸的那一刻,杨易心中已然想明白了七八分,李世这是要把抚安司尽数交到不良人的手里,看来,李世果然无比信任袁天罡。 二人相视一笑,上官逸又把上头的公文宣读一通,将抚安司各项工作安排下去,并无多加变动,大部分人的工作和以前一样,只是重点强调了杨易的特职,倒也没有问起杨平为何没有当值。 安排妥当之后,上官逸才拿出一份盖了官印的案头,正色道:“昨日剑南道传讯,巴蜀之地近来多发怪案,男婴女婴接连被盗,已使巴蜀人心惶惶,剑南道各府衙派人追查,不仅毫无线索,派出去的人更是下落不明。此公文已经呈交圣人过目,圣人旨意此事交予我抚安司彻查,诸位,谁愿往巴蜀剑南道破案?” 话是在问众人,眼睛却盯着杨易似笑非笑。 瓢了个瓢的,新官上任三把火,丫的这第一把火是要你杨易哥哥来烧啊! 对上上官逸的眼神,杨易已经明白了,上官逸这是想让自己领命,不过,这也是好事,正愁没地方赚赏善罚恶点呢,只要抽得开时间,杨易恨不得抚安司所有的案子都能交到自己手里,当即笑道:“此案既然已入圣人耳目,看来非同小可,自然不能怠慢,卑职请愿前往剑南道彻查此案。” 杨易此话出口,众人却无一人反对,这不是因为杨易长安侯的身份,而是大家心里都明白,抚安司最能破案的,当属风火麒麟。 另外,从上官逸话里,众人已听出此案诡异,尤其是办案人有去无回这一说,更令众人胆寒,况且,剑南道路远,长途跋涉的辛苦自不必多言。 “既然杨捕侯自愿领命,此案便交由杨捕员,大家退下各司其职吧,本官刚刚上任,尚有生疏,往后还要仰仗各位同心协力,多多支持。” 上官逸挥手下令,众人退出大堂,杨易也要跟着众人出去,准备进宫面圣。 “杨捕侯请留步!” 却被上官逸唤住。 第五十三章:锦衣白马出长安(跪求推荐票!) 杨易停住脚步,回头问道:“司丞还有何吩咐?” “借一步说话。” 上官逸偏了偏头,示意杨易往后堂说话。 到了后堂,才从袖口取出一封信,交到杨易手中,正色道:“云师伯与李先生已动身前往西域,相助袁统领,李先生托我将此信交给你,特意嘱咐,说剑南道之事多数与幽冥府有关,请杨兄务必多加小心,另外,李先生说此信,杨兄到了剑南道之后,才能打开。” “既然与幽冥府有关,必定凶险万分,难道上官兄不与我同去?另外,昨夜我出丝竹居之时,明明是个武功尽失的废人,他又是如何得知我能恢复过来?” 杨易有些郁闷,当个劳什子不良帅可真憋屈,李乘风和袁天罡,还有玄真宫的人,一个个的都想要当甩手掌柜。 另外,他也觉得十分诧异,昨日自己中毒武功全失,从丝竹居跑出,李乘风是如何未卜先知,知晓自己会渡过难关,难道,他昨夜悄悄去自己家中刺查看? “因为李先生用推背图为杨兄卜了一卦,窥得天机,哈哈。” 上官逸爽朗一笑,二人又互相调侃一番,杨易出了抚安司,往皇宫而去。 到了皇宫,也许是因为李世已经下过令,杨易又是一身长安侯穿着,羽林骁卫与一干太监并未多加阻拦,知晓杨易来历,另有一个小太监领路,不多时,来到大明宫前,肥鹅一般的马力仕迈着鸭子步缓缓而来。 见到杨易,仰着下巴,阴阳怪气地扯开嗓子道:“圣人已在后花园等候,长安侯请给咱家来吧。“ 去你的菠萝大香蕉,昨日还收你家爷的钱银,今日却已又是另一副嘴脸! 面对马力仕这般狐假虎威,杨易也懒得和这等阉人计较,只道一声有劳公公,跟在马力仕身后,向御花园走去。 不过,也不怪马力仕对杨易摆谱,实则平康坊强拆一案,主犯白虎帮帮主马啸风被杨平抓进抚安司大牢,还被忘忧蛾烧得尸骨无存,作为马啸风的舅舅,马力仕明面上虽然不敢冒着大唐律例迁怒于杨平,但心里始终还是有个疙瘩,所以对于杨易,自然也很难有好脸色看了。 杨易走进御花园时,天子李世一身金黄龙袍,正在石桌前逗弄笼中鹰,一身紫衣的太子李承,恭身在旁,低着头一言不发。 而石桌子上的笼里的,两只全身雪白,头上一撮金毛的金顶雪鹰正各自叼住一块淋漓血肉,鹰眼里尽是贪婪,盯着李世用竹签挑起来的另一块肉。 “草民杨易,拜见圣上,见过太子。” 杨易把金鞘长安刀交到负责御花园防护的骁卫手中,走上前去行礼。 “你和它们一样,不愿称臣?” 李世没有转身,把肉块送到鸟笼前,话音出口,不咸不淡,听不出喜怒。 笼中两只雪鹰尽管嘴里还叼着肉,但见肉块,瞬间尖叫一声,欣喜若狂,一同扑向肉块,撞到了一起,反而把嘴里的肉片弄掉。 李世的语气虽然不重,但杨易不傻,听到这样的话,知晓李世已有些不太高兴,当即心思急转,恭声道:“承蒙圣人隆恩,杨易惶恐,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臣是民,民,亦是臣。” 闻言,李世终于缓缓转过身子,比之鹰眼更为深邃的两只眸子盯着杨易上下打量了两眼,浓眉之下,脸上突然荡开和熙笑容,道:“你比它们聪明,你看,它们太过急躁,到嘴的肉反而吃不到了。” 这一前一后,不怒而威,此刻虽然笑着,笑容背后却又像是藏了雷霆万钧,就连一旁的马力仕也已噤若寒蝉。 难怪有人说,伴君如伴虎,雷霆雨露,实在难测。 杨易见李世身上这种气势,虽然不至于被吓得心颤腿软,但也不禁有些不寒而栗,同时也有些佩服眼前这中年男子,虽然其双鬓已见些许风霜,但身上这种君临天下的气势,另杨易对这治下贞观盛世的男子,打心底里佩服。 李世做到石桌前的板凳上,将两块肉扔进笼子里,顾自对两只雪鹰笑道:“吃吧,大唐的繁华,你们也有份,只要不心急,该是你们的,迟早会给你们,朕并非吝啬之人。” 转头瞥了一眼身旁的太子,才对杨易继续笑道:“朕知你来意,你要的答案,朕有,但现在却不是告诉你答案的时候,带你从剑南道破案归来,到时,关于万年县,关于银甲军的答案,朕会亲自告诉你。 另外,朕授意上官逸令你南下剑南道,命里查婴儿失踪案,暗地里,你还有个任务,据剑南道不良人传讯,蜀中唐门近来多草动,大肆炼制暗器毒药,还有,有人曾见过半年之前,长孙靖父女在剑南道唐门势力范围内出现过,你好好查一下他们的下落,同时查明唐门意欲何为。 大唐,庙堂不能乱,江湖亦要安稳,必要时,你的不良帅令可调剑南道兵马。 退下吧,朕今日见你,只是因为想见你,想见当年故人之后。” 听到李世此话,杨易不再多说什么,他很不喜欢与李世直面的感觉,实在太过压抑,自己的心思,似乎都能被李世看穿一般。 本来想好要问一问陆家的案子,也问一问陇西银甲军,杨铮一干人,当年去西域楼兰阳谷关的原因,还有兵部当年为何不驰援,甚至不开玉门关放银甲军入关,但天子李世却先发制人,把话堵死了。 同时,又感觉到李世旁边的太子李晨有意无意地向自己投来充满敌意的目光,杨易不知道自己何时得罪过这位超级官二代,只觉有些莫名奇妙。 但此时此刻也不好相问,当即告退,在马力仕的带领下,出了皇宫。 回到家时,已是正午时分,艳阳高照。 并未见到杨平,想是带着杨山、杨鱼儿去学堂找先生办理入学事宜去了,杨易将行囊收拾好,修书一封,向叔父严明自己去向,咬指吹响口哨,唤出白马追风塞上雪,牵马出门。 沿街购买干粮水袋,又托人向抚安司众人严明今晚无法请客之事。 待出了城门,翻身上马,突然听得身后马蹄声响,回头一看,只见霜儿一身锦衣,戴着斗篷,纵一高头黑马,拍马出城追来。 “霜儿姑娘这是要与杨某纵马江湖,红尘作伴么?” 看着勒马在旁,脸色冰冷的霜儿,杨易不禁打趣道。 “遵我玄真宫宫主之令,协助不良帅行事。” 霜儿还是一副冰冷模样,回答一声,拍马绝尘,一马当先,一骑绝尘,甩了杨易一脸灰层。 你没胸你凶什么凶!小娘皮挺有个性,不过,你杨易哥哥就喜欢这个味,早晚会成为你梦里也得不到的男人! 杨易呸呸两声,吹开飘到脸上的飞尘,随手捞起悬在马腹上的斗笠戴上,张口喊道:“霜儿姑娘请慢些儿,不然,杨某可追不到!”拍马追去。 但是跑了好一会,却追不上霜儿,反而,距离拉得越发远了些。 “傻子,你已突破凡武境,空有丹元境初期修为,不会使用凝气轻身之法,却还要你的马儿平白受苦!” 前方的霜儿嘲笑一声,黑马奔势不减。 什么,我已经是丹元境修为了?! 杨易大喜过望,暗暗打算待到远离长安,寻客栈打尖时,定要向霜儿好好了解一下丹元境的知识,不然像现在这样空有大米却是个拙妇,真叫人憋屈。 不对,是拙男,纯爷们! 第五十四章:落霞岭夜宿风来店 一去二三里,烟村四五家,亭台六七座,草木山水策马甩飞在马蹄后的飞尘中,又转入官道扬蹄。 至黄昏,倦鸟归林时刻,杨易与霜儿已出了长安地界,从官道转进偏道,离长安,已有近千里之遥。 白马追风塞上雪与霜儿的黑马,都是万里挑一的千里良驹,脚程很快,一日千里,再驰三日,便可到达剑南关,过了剑南关,往南便是剑南道的巴蜀之地,再行两日,就可到达成都府,也就是杨易此行的目的地。 不过,眼下天色已晚,马不停蹄奔驰了大半日,二人早已人困马乏了,得找个地方落脚,歇息一晚,待明日天明再继续出发。 可惜,二人为了减短行程,择了小路,早已脱离了官道,此刻前不着村后不着店,却在一条荒凉土路上,想要找个落脚点却不容易,所以二人继续策马前行,不过,速度却缓了下来,二马并头而行。 这条路,本是前朝的官道,不过后来荒废了。 穿进一片树林,突然听得前方有车轮马蹄声,不多时,杨易就看到前方有一辆大马车,路过马车时,赶车的是个大汉,戴着一顶大斗笠,斗笠压得很低,但还是能看到他凶光凛凛的双眼,与他脸上从眼测延伸到下巴触目惊心的刀疤一样渗人。 马车上盖着篷布,鼓鼓囊囊,不知道拉的到底是什么。 杨易已从此人身上感受到森森寒气,知道此人绝非等闲之辈,定是个内力深厚之人,但萍水相逢,又无瓜葛,也懒得去徒生事端,与霜儿继续拍马前行,过了这赶车的大汉。 等把那马车甩远,也已出了树林,又遇到一个奇怪的人。 或者说,是一块行走的石碑。 及近,才发现是一个背着石碑的青衫年轻人。 遥看这石碑,目测不下三百斤,但这青衫人却走得昂首挺胸,大气不喘,端是十分了得,听闻杨易二人马蹄声,既没有回头看一眼,也没有躲闪,就这样直直地走在大路中间,手中竟然还捧着一本书。 “吁~” 倒是霜儿先勒住马绳,气恼骂道:“嘿!你这人,怎么也不躲闪一下!” “天下路,天下人走,江湖路,江湖人尽可行,为何要我让你。” 此人甚为倨傲,看也不看霜儿一眼。 “你!” 霜儿吃瘪,正要发作,被杨易挥手示意拦住,倒不是杨易乐于看到霜儿吃瘪,而是此人背负巨碑行走如常,绝非等闲之辈。 如此小事,杨易觉得没必要给自己惹下麻烦,从马背上放眼去打量此人。 只见此人一张脸不长不圆,是极为好看的鹅蛋形,两条剑眉,可惜双眸中却堆满了沉郁,脸上也胡子拉碴。 本该是大帅比,却糟践了自己。 腰间挂着紫金酒葫芦,腋下夹着一柄长剑,而背上的石碑,则是用两条很粗的麻绳与他自己捆在一起,石碑上密密麻麻,刻满了名字。 但见此人年岁与自己相近,杨易翻身下马,抱拳开口笑问道:“在下杨易,方才马儿奔势过猛,万幸没有撞到朋友,给阁下赔罪了,敢问朋友,近处可有落脚打尖之处?” 方才倨傲十分的青衫人,见杨易向自己赔礼,倒也洒脱,摆手道:“江湖路远,萍水相逢便是兄弟,小事一桩,不足为提。” 将手中书本一卷,插进腰间,继续道:“过了前面山头,有一小岭,名为落霞岭,岭上有一野店,叫做风来客栈,不过,在下奉劝杨兄一句,杨兄与嫂子,今日最好不要去风来客栈,胡乱寻个能遮风避雨的地方将就一夜吧。” “谁是你嫂子!” 霜儿听到这青衫剑客将自己误认为是杨易的内人,瞬间不乐意了,板起脸冷哼一声。 “朋友切莫见怪,内人自小娇生惯养,骄横惯了,前些日子,在下又纳了一如花似玉的小妾,故此,她心里憋着气呢。” 杨易当即向青衫剑客解释,顺杆而爬,有便宜不占的是香蕉西瓜青菜胡萝卜,白花花的豆腐,该吃就得吃,面对女孩子,谁要脸谁是乌龟那个蛋! 霜儿气得猛拍马背,黑马扬蹄一冲而去。 杨易见此也顾不上细问青衫剑客,为何那风来客栈今日去不得,告辞一声,翻身上马,追霜儿去。 过了山头,果真见到前方有一小岭,岭上空旷,只有一间不高的客栈沐浴在夕阳和晚霞的金晖下,而霜儿早已冲到那山岭下,牵马上岭。 这一路上,关于丹元境的知识,杨易还只问了不一半,了解到丹元境,修气为主,可外放丹劲一百步,伤人碎物所向披靡,到了丹元境中期,学会驭气之法,可使丹元随心化形。 至于丹元境的修炼方法和驭气之法,以及丹元境后期和往上境界的相关知识,还有自己为何到了丹元境却没有臂布七星,杨易还没问到,当然不能真的得罪霜儿,又要一起共事,念及于此,当即拍马追上去,终于在岭上半坡追上霜儿,至于如何赔礼道歉,事关男子汉脸面,不好多说。 终于来到客栈前,随着晚风飘扬的栈旗上,黑色的风来二字尤其醒目。 门前,一个枯瘦的汉子正在磨刀,看其年岁大概而立之年,身旁一只被捆住双脚的鸡正在地上拍翅扑腾。 见杨易二人上前,这汉子抬起头,额头上一道道的抬头纹下,是光秃秃的眉头,其下,是一双斗鸡眼,斜着看了看杨易和霜儿,一言不发,只伸手去门侧拉住一条满是污渍的绳子。 “叮铃铃!” 清脆的铜铃声从杨易头顶上空响起,杨易抬头一看,原来二楼挂着个拳头大小的铜铃。 “来啦~欢迎贵客,远来风尘,快里面请~” 铜铃声落,从客栈里奔出一个妇人,半老徐娘,风韵犹存。 最为醒目的是她眼角一颗豆子般大小的黑痣,将她整张脸的美色减去了大半,多出许多市侩气息。 “呸,笨手笨脚的,杀个鸡磨磨蹭蹭,老娘真是倒了八辈子霉,跟了你这哑巴!” 这妇人瞪了那汉子一眼,淬骂道,接着又是一副灿烂笑脸,对杨易道:“两位客官是打尖还是住店?” 换脸简直比换皮还快。 杨易见此不以为意,笑道:“挑两间最好的上房,好酒好菜只管上。”将马绳往老板娘手中递过去。 “客爷儿说笑了,山野小店,哪有什么好酒好菜,只有些粗茶烈酒,不过,肉管饱。” 老板娘笑着说出口,牵着两匹马往马槽前的木桩走去,一走一扭,甚是婀娜。 “啊~喔~” 突然一声哀嚎,原来那汉子已经一刀宰了那只鸡,被汉子扔到地上公鸡扑腾不止,血撒一地狼藉。 但那汉子却不知从哪里拿出了一支白色蜡烛,就地点了起来。 杨易见此,觉得很是疑惑,又非逢年过节,这汉子难道杀鸡敬神不成? 故此向正在拴马绳的老板娘问道:“老板娘,莫非今日家中有故?” 老板娘回过头来看到汉子正在点蜡烛,明白了杨易在问什么,眼角的黑痣抖了抖,笑道:“嘿,人点烛,鬼吹灯,咱们这儿呀,前不着村后不着店,见了血,总要敬一敬土地山神,也向地下的乡亲打个招呼,好求个安宁。” 说完,已经将马绳拴好,走了过来,继续道:“这儿呀,本来是个村子,叫做落霞村,几十年前遭了一场瘟疫,村里人全死光,只有我与这笨汉子活了下来,在外面飘了几个年头,终于还是舍不下故土,便又跟这笨汉子回来开这劳什子风来客栈,讨一口生活。” 顿了一顿,又说道:“客官您二位夜里过了二更天可切莫点烛,也不要出门,听到什么响动直管闷头睡觉就行了,咱们这儿,夜里有些不干净。” 说着,引杨易二人进店。 莫非那青山剑客说风来客栈来不得,就是因为这个? 杨易略微一想,也没有过多地放在心上,跟着老板娘进店。 第五十五章:青衣剑魔李青衣 店里已坐了三桌客人,临近曲尺柜台前的桌子上,放着一把三指宽的青锋无鞘弯刀,桌前坐了个斗笠遮面的汉子,一身褐衣,右边的袖子从肩头直直垂下,随风乱摆,却是个独臂人,正在低头喝酒,因为斗笠压得太低,杨易看不见其全部面容,只见得其瘦消的侧脸。 南边靠里的两张桌子却热闹许多,围着十来个汉子,清一色黑衣,衣胸口绣有两个红色的“镇远”二字,领头的是个中年汉子,鹰钩鼻搭配丹凤眼,神采奕奕,抱着一杆大银枪,笑看众人猜拳喝酒。 像是一群走镖的镖师。 杨易与霜儿随意找了一张靠里的桌子坐下,正好与那群汉子隔着一张桌子,这也正是此间仅剩的两张空桌之一。 “两位客官稍候,酒肉马上就来~” 老板娘招呼杨易一声,就要往后堂走去。 砰~ “风来姨,大爷们要的鸡怎么还没好,没有鸡,喝个酒就淡出他姥姥的水来了,没劲!” 突然猜拳的那两桌汉子中,一个胖乎乎的光头大汉猛拍桌子叫嚣道。 叫鸡还这么理直气壮,纯爷们! 杨易看了看那光头大汉,置之一笑。 “嘿,爷儿多担待,山野小店,您要叫鸡还得再等等,正在杀呢。” 老板娘风来姨笑着解释,折身回来,走出们提着那只已被放干了血的死公鸡进来,与那哑巴进了后厨,而那光头大汉倒也没有再继续叫嚣,一干汉子又猜拳喝起了酒。 叮! 突然一声脆响,随机如雪刀光一闪。 杨易只觉耳畔一阵冷风吹过,偏头一看,只见一道人影飞出客栈大门,却是那原本一个人独坐喝酒的独臂汉子。 “像条臭狗追了老子三个月,今天就送你去跟李南风那废物团圆吧!” 这时,外面传来一道沙哑的声音。 李南风? 听到这个名字,杨易脑中首先想到的就是江南青衣山庄的庄主李南一,号称江南武林第一人,一手青霄剑法独步天下,又为人仗义,深得武林中人推崇。 杨易两年前去江南追盗时,对这个名字可谓是如雷贯耳,可惜,无缘得逢一面。 而此刻再听见这名字时,按那话里的意思,李南风竟然已经死了? “岭南独臂刀狂骆十三,有好戏看咯!” 那抱着大银枪的镖师笑声出口,抱着那杆雕龙大银枪起身往门口走去,一众猜拳喝酒的汉子也停下喧闹,跟着走了去。 “两年,八千里路云和月,我父亲的墓碑上还差你独臂刀骆十三和唐门唐凌天和二十四桥冷老狗的名字,青衣山庄的血仇,你们三十六人,一个也跑不了。” 又是一道声音传进来,杨易突然觉得这声音有些熟悉,当即提起长安刀,跟在一众镖师后面,准备出门一看究竟。 出门一看,正好看到风来客栈外的岭头上,两个人杀气凛凛,相对而立,大战一触即发,其中一人乃是方才风来客栈喝酒的独臂刀客,而另外一人,正是杨易在路上见过的那个背着巨大石碑的青衫剑客。 “狂妄小儿!” 独臂骆十三大吼一声,弯刀刀光直升百丈高,身如雄鹰展翅,飞空一刀,百丈寒芒朝青衫李青衣当头劈下。 “丹元境初期,丹劲外放,催生刀气。“ 霜儿已走出到杨易身边。 杨易何曾见过如此刀光百丈的场面,正感叹骆十三的强大,听得霜儿的话,才知道,原来骆十三是丹元劲的修为,暗想,自己目前也是丹元境的修为,是否意味着自己也可以这般,但是到底要怎么丹劲外放?看来,回头还得向霜儿讨教。 “这青衫小子完了!” 突然身旁一个镖师大叫出口。 正在思量回头如何向霜儿套话,听得身旁镖师惊呼,杨易抬头一看,只见劈天盖地的百丈临头,青衫剑客躲也不躲,直直地站在那里,手中长剑也没有出鞘,眼看就要被弯刀劈成两半。 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青衫剑客身上猛然爆发一圈青色光罩,百丈刀芒正好劈到青色光罩上,却怎么也劈不下去,青色光罩瞬间青芒大作,骆十一反而被震飞倒退,喷出一口鲜血。 “李青衣,原来你这小野种已经悟出了剑意,难怪有持无恐!” 骆十三落地擦拭嘴角血迹,双眼如蛇,恶狠狠地盯住青衫剑客。 “什么?此人就是近来闹得江南血雨腥风,一人灭掉三十四个门派的青衣剑魔李青衣!难怪呢,听说去年青衣山庄一百二十口一夜之间被人灭门,包括庄主李南风都未能幸免。”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谁让李南风得了天下第一暴雨梨花针的图谱。” “你们懂什么,听说李南风当初得到的可不止暴雨梨花针的图谱,更有寻龙诀。” “什么?寻龙诀!不对,传说寻龙诀不是跟随秦皇长眠长安地下了么?” “切,所以说你王麻子孤陋寡闻。” “都闭嘴,自己想死别给镇远镖局惹麻烦。” 杨易身旁的一众镖师瞬间炸开了锅,最后被那抱着大银枪的汉子喝声制止,才都悻悻地闭上了嘴巴。 “走了走了,继续喝酒去,李青衣既然已经悟出剑意,骆十三死定了。” “对,喝酒去,剑意,那是多少人梦寐以求的东西啊!” 消停没一会儿,一众镖师又甩头叹气连连,转身进屋。 显然,在他们眼里,青衫剑客李青衣已经赢定了。 叮! 果然,一声清脆,没有剑影,没有磅礴气势。 谁也不知道李青衣是怎么出手的,但他的剑确实已经出鞘,二指宽,大约三尺半,细长,很好看。 但更为漂亮的是此刻剑尖上凝着的那朵血花,映着夕阳余晖,深红里透着金黄璀璨。 呼~ 直到李青衣吹落剑尖的血花,骆十三脖子上一动不动的人头才咕噜滚落于地,像一个蹴鞠,滚到李青衣脚边。 李青衣看也不看一眼,就像踢蹴鞠一样,将其踢飞出落霞岭。 解开腰间绳结,将背上的石碑放下,抱住石碑飞空,落地狠狠地将石碑往地上一栽,石碑入土一尺,稳稳立住。 而石碑开外,地面上条条裂缝像蜘蛛网一般蔓延,看得杨易目瞪口呆。 李青衣这才抓起腰间酒葫芦,走到骆十三的尸体旁,用紫金酒葫芦接下几滴鲜血,仰头猛灌一口,大笑道:“两年,八千里路云和月,父仇不雪不立碑,快了快了,父亲,还剩下最后两人,咱们青衣山庄的血仇就得报了!” 又灌下一口血酒,手臂一抖,长剑龙飞蛇舞,在石碑上刻下骆十三的名字。 然后才将石碑拔地而起,抱着石碑一步一步向风来客栈走来。 这一幕,看得杨易有些恍然失神。 这李青衣虽然行事偏执狠辣,近乎魔道,不过,好男人该当如斯! 杨易自付自己目前做不到这样样的快意恩仇,自己还有太多牵绊,心下不由得对李青衣多了几分佩服,想要结交此人。 就在这时,马车声响。 杨易抬眼看去,路上遇到过的那个汉子,驾着马车出现在落霞岭头。 也在此时,突然,鼻头嗅到了一股曼陀罗花香。 第五十六章:午夜凶铃鬼吹灯 那辆马车越近,曼陀罗花香越浓,直到马车来到风来客栈前,杨易已能确定曼陀罗花香来至盖着篷布的马车之上,于是暗暗留了个心眼。 “酒要烈酒。” 这时,李青衣已把石碑狠狠地栽进风来客栈门前的空地上,对跑出来迎客的风四姨笑道,露出洁白的牙齿。 这样灿烂的笑容,让人很难接受他方才还是一个杀人不眨眼的剑客,也很难让人联想到他就是那个一人独灭三十四个门派的剑魔李青衣,更让人无法相信如此璀璨的笑容背后,他竟然背负着血海深仇。 但他此刻确确实实在笑,而且还掏出了腰间那本破旧的书。 “好嘞~客官里边请。” 风四姨热切地招呼一声,她可不管来的是王孙贵族还是杀人狂魔,只要有钱银赚,就是贵客,所以她的眼睛盯着李青衣的腰间不放。 李青衣当然也不会误认为风四姨如饥似渴的双眼是看上了自己腰下另外一件宝物,把手往紫金酒葫芦旁的黑色钱袋一摸,从中掏出一串铜钱,抛给了风四娘。 抬头看着杨易笑道:“原来是杨兄,你终于还是来了,这里,你不该来的。” 杨易抱刀爽朗笑道:“原来兄台高姓李,杨某见过李兄,杨某记得,李兄说过,天下路,天下人走,好男儿顶天立地,哪有什么地方来不得,欲请李兄喝一杯酒,权当给路上马儿失惊之事赔罪,不知李兄是否赏脸?” 听到杨易的话,李青衣双眼一亮,回以一笑,道:“好男儿四海天涯,酒便是知己,岂有推脱一说!” 二人于是一同走进风来客栈,霜儿虽然还是冷着脸,但见识过李青衣的威风后,也不敢再轻言发作。 “震远镖局的人,你们的货到了,出来接镖!” 马车声响在风来客栈门前戛然而止,取而代之的,是一道沙哑阴森的男子声音。 一众镖师鱼贯而出,不多时,抬进来两口黑乎乎的大棺材。 浓郁的曼陀罗花香从棺材里弥漫出来,使得正与李青衣喝酒的杨易,鼻尖抽了抽。 放下酒碗,眼睛扫向那两口棺材。 这两口棺材比寻常棺材差不多大了一倍,里面不知道装的是死人还是什么,看样子颇为沉重,六个镖师龇牙咧嘴才抬动一口棺材,显得极为吃力。 “哎呀呀,大爷大爷,活人在世,棺材不进屋,这可使不得,万万使不得呀!” 从后厨跑出来的风四姨恰好看到镖师们把两口棺材抬进屋,瞬间大喊出口,奔了过去,急声劝阻,一口一个大爷。 “少罗嗦,拿去!” 抱着雕龙大银枪的领头镖师怒骂一口,推开风四姨,将沉沉的钱袋抛了过去。 风四娘接了钱袋,已又是一番嘴角,眼角的黑痣一抖,双眼眯开春天里的荡漾,谄媚道:“轻点儿,轻点儿,切莫磕坏喽。” 向被银枪镖师迎着的赶车刀疤脸大汉招呼道:“大爷快请里边坐,好酒好肉马上来咯。” “酒尽管上,牛肉切三斤,至于你那死人肉,莫要拿上来恶心老子!” 刀疤脸双眼阴森森地扫过风四姨,冷哼一声,随着银枪镖师入座。 李青衣见杨易一直盯着那被放门后两侧的两口棺材看,饮下一口烈酒,笑道:“不过是些死物,杨易何必纠结,喝酒喝酒!” 杨易闻声回过头,也举起酒碗,与李青衣对碰,哐当一声,两只酒碗里的酒液溅洒出来几滴。 两人又开始喝起酒来,不过,杨易心里已对两口棺材和那刀疤脸留了神。 毕竟,曼陀罗花,他再也熟悉不过。 一旁的霜儿也是如此。 此刻,天色已压了下来,暮色苍苍,不出一时半刻,天色就该全黑了。 待肉食小菜上来,杨易和李青衣已各自喝光一坛酒。 烈酒最能敞开男儿胸,话若投机,大江大河。 杨易本就是恩怨分明之人,遇上快意恩仇的李青衣,自然很快打开话匣子。 期间,杨易已了解到李青衣本来是一个读书人,虽然贵为青衣山庄的少庄主,却无心习武。 至于后来怎么学会这通天剑法,还有关于家仇的事,却只字未提,只说了此行乃是去巴蜀唐门。 他不说,杨易自然不会问,朋友相交,最忌哪壶不开提哪壶,这一点,杨易还是懂的。 倒是聊到了剑意,李青衣说,剑意心生,剑意小成者,同境界可跃阶杀敌,若至大成,跃境界杀敌亦非难事。 听得杨易心神俱往,感叹剑意非凡。 “今日已喝了半斤八两,恐夜里有两短三长,就此歇息吧,反正往后剑南道成都府还会相逢,到时再不醉不休。” 杨易本来还想请教关于剑意更多的知识,但李青衣已抱拳,言下之意是要去睡觉了,杨易也不好再做纠缠,抱拳回礼。 “对了,人点烛,鬼吹灯,常闻此处不太平,杨兄今夜若是听到什么风吹草动,只管闷头大睡,切莫好奇身动,小心惹祸上身。” 李青衣走出两步,突然折回身子,熏红的脸上,分不清是酒气还是真切。 “李兄此言何意?” 杨易也喝得有些量,三番两次听到如此奉劝,不免心生疑惑。 “无事,只是善意提醒罢了。” 李青衣甩了甩头,抱着长剑上楼。 此时,天色已完全黑了下来,一众镖师还在猜拳喝酒,好不热闹。 杨易喝了几口茶水,也和霜儿上楼,各自寻房睡觉去。 并非他不想和霜儿大被同眠,关键是有贼心也没贼胆啊。 因为喝了酒的缘故,睡得很香,一直睡到二更天左右,梦里正和几千个美少女探讨人生哲学。 叮! 一声清脆的铜铃声响。 因为这间房间乃是靠近二楼铜铃悬挂的位置,床头窗子外就是那拳头大小的铜铃。 被这一声清脆的铜铃声打破了美梦,杨易从梦中抛下那些美少女,睁开了双眼。 屋里还亮着烛灯。 楼下那些喝酒的镖师早就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消停歇息了,风来客栈静悄悄一片。 瓢了个瓢的,谁她姥姥的西瓜皮,三更半夜来投宿? 起身往窗外看去,窗外风来客栈四周,四下黑乎乎的,并无异动。 只当是自己梦中出现了幻听,重新躺下来,闭上双眼,准备再去找一找那些美少女,完成进行到一半的哲学讨论。 叮! 没过多久,尚未入定,突然耳边又是一声清脆的铜铃声响,这次杨易听得清清楚楚。 起身一看,窗外铜铃晃动,一丝冷意透窗袭来。 原来是起风了。 瓢了个瓢的,都怪李青衣白天说得那些话,害得老子疑神疑鬼! 杨易暗骂一声,重新倒头而睡。 叮! 没过多久,又是一声清脆铜铃声响,有了风吹声响的前次,杨易这次不以为意,只当又起风了,继续闭眼寻找入梦的契机。 刚刚放松心神,突然,感觉到一股气息从窗外袭来,心头一紧,一把掀开被子,抓住枕边的金鞘长安刀,弹身而起。 喵~ 就在这时,一道黑影从窗外一闪而过,原来是只黑猫! 我瓢你个葫芦! 三番两次都无法安然入睡,杨易郁闷至极。 “人点烛,鬼吹灯,风来风来,归来兮!归来兮!” 还没臭骂完,窗外就传来了女子尖细的喊声,声音神神叨叨,就像是在喊魂招魄。 杨易凑近窗子一看,只见风来客栈外,黑乎乎的落霞岭岭头,正燃着一团火。 一个全身红衣的女子躲在地上,竟然正在烧纸钱! 而此刻,房间里那盏杨易睡前忘记吹灭的烛灯,闪烁不停,像是在做最后的垂死挣扎。 “过了二更,切莫燃烛亮灯,咱们这儿呀,夜里不太干净!” 杨易突然响起白日里风四姨的话。 咚咚咚~ 与此同时,门口出现一道黑影,敲门声随之响起。 第五十七章:中毒好像能练功 呼~ 挣扎着的蜡烛终于熄灭,与此同时,楼外的马儿追风塞上雪昂嗤嗤嘶鸣一声。 白马通人意,相伴三年,杨易无比熟悉,这是追风嗅到了危险的气息所发出的信号,当下心头一紧,大吼一声:“何方鼠辈,鬼鬼祟祟!” 喊出口时,只觉胸口发闷,身体疲软无力,头重如铁,眼皮似铅做的一样,昏昏欲睡,只想倒下去,心中已然明了自己是中了迷烟一类的毒雾。 “倒也!” 听到门外这一声冷笑的时候,终于倒了下去,但很快,感觉到自己双臂一热,丹田突生吞吸之感。 “白泽哥哥,这黄级毒雾你不要和我抢啦!” “青麟,你怎么每次都这样,上次那些玄级花毒,我多半都让给你了。” “哎呀,白泽哥哥,你就让让人家嘛,大不了以后回到澜域,人家让朱婆婆送你几个混沌果便是了。” “好吧好吧,真是拿你没办法。” 杨易不知道自己是出现了幻听还是怎么回事,竟然听到脑海里有两道声音在争吵,是一个男童和一个女童的声音,最后听到男童男童妥协时,两道声音同时消失。 随即左臂肩头下的胳膊一热,猛生一股暖流,顺着经脉,汇进丹田,丹田于是形成一股吸力,随着这股吸力的持续,自己身上的疲软之感逐渐消失,身体恢复如常。 不仅如此,随着疲软之感消失,竟然感觉到自己丹田内得气流变得充盈了许多,自己的丹元似乎增长了一些。 老子不仅免疫毒雾,中了毒还能增长功力? 杨易在惊愕的同时,更多的是发现新大陆的窃喜。 瓢了个瓢的,真要是这样子的话,那以后行走江湖,岂不是横着走?也不用怕打不过别人了,满大街找砒霜吃不就行了!实力肯定蹭蹭往上涨! 就在这时,一道黑影从门口闪进了屋。 到底是何人,如此装神弄鬼,意欲何为? 杨易将计就计,假装作已经被迷晕的样子,抱着金鞘长安刀躺在地上,紧闭双眼。 黑影进屋看到杨易这幅模样,也许是出于对自己所用毒药的自信,近前也不多加查探,踢了杨易一脚,弯身将杨易扛到肩头,臭骂一声“沉得像头猪”,出了屋子,径直下楼。 臭流氓,不仅迷晕人家,还说人家重得像头猪,你才是大猪蹄子呢! 杨易心中暗骂,微微眯眼,发现虽然漆黑一片,这人却对风来客栈无比熟悉,摸黑行走自如,正扛着自己往后厨房走去,待进了后厨,这人往灶台后得墙上摸了摸,墙壁开出一道暗门。 进了暗门,眼中就有了亮光,却是个宽敞得地下室,点着烛台灯火。 地上已经躺了七八个镖师,全都昏迷不醒,杨易也看清了,扛着自己的人,正是风来客栈那杀鸡得哑巴,当然,他现在已经知道这哑巴乃是假装得。 “呸~比肥猪还重,还有八个猪猡!” 哑巴将杨易一把摔到横七竖八的镖师中,落地痛得杨易暗暗咬牙切齿。 待这哑巴从地下室走出去以后,才睁开双眼观察四周,却被头顶血腥得一幕惊得只想呕吐,只见头顶上,全是一具具血淋淋的骨架,看样子,既像是猪羊的骨架,又有几分像人的骨架! 莫非。这风来客栈是劫财害命,以人肉当作猪肉的黑心店?简直丧尽天良! 杨易抱紧长安刀,握紧拳头,准备等那假哑巴和风四姨进来时,趁其不备,为民除害,不过,很快又压下了这种冲动,想看看风四姨这对黑心夫妇到底想搞什么幺蛾子,反正杀人就只是咔嚓一刀的事情,弄清楚真相才是首要的。 不多时,一身红衣的风四姨先进来,往人堆里查看,直到翻到杨易时,满意地点了点,顾自道:“这小子够帅,神使应该会满意。” 这时,哑巴又抗进来一人,却没有摔下,而是温柔地轻轻将其放到杨易身旁的地面上,杨易微微眯着双眼,看到躺在自己身旁的正是霜儿。 心中立马一紧,再不敢大意,因为他知道,霜儿既然能看清自己和骆十三的修为,说明她的修为最少在丹元境中期,但这样的修为也逃不过被那毒雾迷晕的下场,意味着风四姨夫妇所用的毒不容小觑,能使出这样的毒雾,指不定还有什么更为厉害的手段也说不定,大意不得! “牛班,将这小子扛出去给神使享用,至于这女的,也一并扛出去,就给咱们的风来当媳妇吧。” 风四娘吩咐哑巴,原来这假扮哑巴的汉子名叫牛班。 “骂骂咧咧,真当还是在白天,规矩忘了?晚上就得给老子服服帖帖的!” 牛班恶狠狠地瞪住风四姨,臭骂一通。 看这情形,原来他们俩定下过规矩,白天牛班假扮哑巴受气包,晚上才恢复一家之主的话语权。 “行了行了,少废话了,神使已在外面等候多时,迟了只恐神使动怒。” 风四姨絮叨一声,抱起霜儿,抗到肩头,牛班则大手大脚地一把抓住杨易肩头,甩到肩上,粗鲁至极。 风四姨见此,淬骂道:“你轻点儿,大手大脚的,万一把他弄疼了,苏醒过来怎么办?” “呸,狗屁,怕什么,我唐门的黄级秘毒神仙倒,就是大罗金仙也得服服帖帖。“ 牛班不以为然,大步流星,当头从地下室走进密道。 “说得也是。” 风四姨自言自语一声,跟了上去。 出了风来客栈,来到落霞岭头风四姨烧燃的纸钱堆前,牛班将杨易放到地面,从腰间掏出一支白蜡烛,就火点燃,插在杨易身旁的地上,风四姨这时也把霜儿扛了出来。 放下霜儿,朝山岭下唱诺道:“细鳞神,您的子民已为您献上最珍贵的血液,风来,风来,领着神使归家吧!“ 她刚唱完,岭下瞬间亮两盏大红灯笼,随机大红灯开外,一对对绿油油的眼睛猛然亮起,朝岭上奔来,诡异至极。 眯着眼装死的杨易,听着道道呼啸上岭的风声,暗暗将手按住怀中长安刀的刀柄。 第五十八章:中毒真的会变强 唰唰唰~ 鳞甲与地面摩擦的刺耳声音越来越近,两盏大红灯笼也愈发近了起来,眨眼间便已爬上落霞岭,高挂当空。 杨易不看不要紧,看了差点儿吓一跳。 哪里是什么灯笼! 却是一条水桶一般粗的大蛇,全身布满银色细鳞,在黑暗中,映着纸钱火堆的亮光,银银闪闪。 而那两盏大红灯笼,分明是它高高昂起的头颅上,那一对猩红巨眼! 而那些绿幽幽的眼睛,却是一种杨易从未见过的生物,似猴非猴,直立行走如人,全身猴毛,但却长着狼头,碧眼獠牙。 这些怪物总共十七头,簇拥着银鳞大蛇,对躺在地上的杨易和霜儿,虎视眈眈,垂延三尺,口水顺着獠牙留下! 只有不远处的黑暗中还有一双绿幽幽的眼睛闪烁,躲在黑暗中,不敢上前。 “伟大的细鳞神,请接收你最忠诚子民的献礼,风来~风来~” 风四姨对着大蛇虔诚而跪,口中祈祷。 大蛇似乎听懂了风四娘的话,两只灯笼一般的巨眼垂直下落。 杨易只觉腥风扑鼻,恶心不已,一道黑影从自己头顶掠过,却是大蛇吐出信子嗅察他的气息。 似乎对这样血气方刚新鲜血肉颇为满意,大蛇仰头怪叫一声,声音刺耳难听,直欲撕破杨易的耳膜。 听到大蛇的尖声,那对躲在黑暗中绿眼似乎极为喜悦,奔奔跳跳,冲了过来。 杨易眯眼一看,近前来的,又是个怪物,但这怪物与那些猴身狼首的怪物不同。 竟然是个孩童模样,但是长着一对獠牙,一双碧幽幽的眼睛,面容与风四姨竟有几分相似。 一头扎进风四姨的怀中,蹭个不停,就像一个撒娇要糖的孩子,嘴里咿咿呜呜。 风四姨抚摸着这獠牙孩童的头,将地上的蜡烛拿到孩童眼前晃动,脸上已挂满了泪,泣声道:“风来别怕,你看你看,娘在这呢~” 啊呜~ 那獠牙孩童也似乎对烛火甚为喜欢,龇牙咧嘴,跳个不停。 风四姨说完,向着大蛇跪地磕头,求道:“伟大的细鳞神啊,请赐予您的恩泽吧!” 而牛班已转身往风来客栈走去。 大蛇听到风四姨的祈愿,竟然点了点头,怪叫一声。 孩童风来舍了烛火,跳到大蛇身旁,低头抱住蛇身,甩头将两颗白森森的獠牙往大蛇身上叮去,随后便是如饥似渴的吮吸声,就像是饿极了的汉子在吞吸混沌汤。 而牛班这时已从客栈里扛出一个中毒昏迷中的镖师,一把扔到那些狼首猴身的怪物前。 这些怪物瞬间一拥而上,茹毛饮血,群起而分食! 杨易算是看明白了,风四姨夫妇这是和这些怪物达成了某种约定,为这些怪物寻觅活人为食。 而这叫风来的獠牙孩童,多半是她的儿子,不知什么原因,变成了这模样。 岂有此理,以活人为食,简直丧尽天良,此时还装个屁,砍她! 杨易义愤填膺,热血沸腾,拍地而起,人在半空,金光一闪,拔出金鞘长安刀,往离得最近的大蛇砍去。 一切只在风雷之间,风四姨反应过来,惊叫出口时,长安刀已劈到大蛇身上,差点儿砍到那个茹毛饮血的风来脑袋上。 哐当! 火星四溅,大蛇的银色细鳞却坚固无比,杨易第一刀并没有如想象中一般将大蛇拦腰劈成两段。 倒是把大蛇和一群怪兽惹怒了,大蛇头上巨眼红光大作,瞬间将黑暗照亮,映得四下红彤彤一片。 张开血盆大口,尾部抖动不停,竟然发出嘤嘤嘤的响声,直欲震穿杨易的耳膜,脑袋嗡嗡轰鸣。 嘤你姥姥乔碧萝殿下的西瓜皮,你又不是响尾蛇! 杨易大骂一声,虽然不知道怎么动用丹元境的丹劲,但此刻哪里还顾得上三七八十一还是九九二十一,像以前动用内力那样,全身力量汇聚于手,催至长安刀刃。 跃进怪物群中,就像砍西瓜一样,一刀一个小猴子,刀刀霸气凌然,一连十来刀,砍落一颗颗狼头。 “恭喜宿主击杀一头玄级凶蛮,获得罚恶点两千点。” “宿主当前累积罚恶点已达两万点。” …… 系统黑泽志,不对,系统林芝琳的萝莉音提示不断在脑中响起。 一头头狼首猴身的怪物倒下,恶臭的绿血遍地。 杨易正砍得不亦乐乎,此刻哪里顾得上查看系统赏善罚恶点,也顾不上去思考兑换什么奖品,砍完再说! 突觉脑后腥风扑鼻,回头一看,银鳞大蛇张开血盆大口扑咬而来。 瓢了个瓢的,老子今天要学许仙! 眼看来不及闪躲,转臂挥刀,迎蛇而上,凶狠一刀,直劈蛇头。 噗~嗤! 金芒闪闪的长安刀砍落,一声巨大气泡破碎的响声,大蛇头上的大红灯笼瞬间灭了一盏,无数恶臭难闻的液体溅射杨易满身。 原来是一刀砍碎了大蛇一只巨眼。 “白泽哥哥,快,好东西,地级中品毒液,美味的大餐!” “别抢别抢,这次咱俩都能吃个够!” 一刀斩瞎巨蛇一只眼,杨易本来要趁胜追击,势要将大蛇砍死,突然脑中响起了男童女童的声音。 左膀右臂瞬间发烫,随着手臂温度的升高,惊奇地发现自己体内丹田里的气息层层之上,从未有过的力量感变得越来越强劲。 一时,反而愣在了原地。 去他大姨妈的麻辣条,原来老子中毒真的会增长功力! “住手!不想她死就赶紧住手!” 却在这时,风四姨的大喝一声,手已成爪,扣住正昏迷不醒霜儿的喉咙。 “该住手的是你!” 突然风来客栈里传来一声冷笑,同时一颗黑乎乎的头颅飞了出来,滚落在地,却是瞪着双眼死不瞑目的牛班。 看来,叫牛班的并不一定牛班。 风四姨还来不及回头,一刀血红剑影已飞至兽该风来额前停下,长剑嗡嗡而响,看样子,随时都能将风来头颅斩落。 “放了她,饶你不死!” 一身青衫的李青衣,提着一盏灯笼慢慢悠悠地从风来客栈门口走出,一脚踢开门边已没了头颅的牛班尸体。 咝~ 突然,瞎了一只眼的大蛇吐信长啸,蛇身如雷动,蛇尾一甩,巨大蛇尾划过夜空,朝杨易劈头砸下。 第五十九章:累积五万罚恶点 劲风呼呼扑面,眼见巨大蛇尾拍来,杨易跺地飞闪到一旁,蛇尾落地,尘土飞扬,砸开地面长长一道深坑。 但见没有砸到杨易,银甲大蛇变得越发愤怒起来,红彤彤的独眼闪烁不停,怪叫连连,蛇身动如山崩,扑咬向刚刚站稳身子的杨易。 杨易并非不像挥刀砍蛇,此刻实在是头大如斗,脑中充斥着那个叫白泽的男孩和那个叫青鳞的女孩,喋喋不休。 不仅如此,左膀右臂变得越发滚烫,竟然发出莹莹光芒,右臂浮现白虎虚影,左臂浮现出的虚影尤为奇特,似龙非龙,四脚青鳞,龙头蝎尾,像极了传说中的守宫! 最令杨易头疼的自己全身经脉和丹田的变化,似有万千气团在内不断地收缩膨胀,感觉到自己的力量也随之层层暴增。 身上先前砍碎大蛇眼睛而被溅射满身的毒液竟然已经一滴都看不到,衣服上干干净净的,就好像从来没沾过什么毒液一样! “白泽哥哥,要是能吃到那条大爬虫的胆毒就好了。” “青鳞,别那么贪心,现在灵气已能正常吸收,这种地级以下的毒液对我们的提升作用并不大。” 脑中又响起了男孩女孩的对话,杨易不知道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但看到两只手臂上的异象,再联想自己中了武功恢复之后,曾看过自己胳膊上那两个刺青。 心中已有猜测,这些多半与那两个彩蛋有关,虽然还不知道这具体会对自己有些什么影响。 不过,目前看来,这些异变不仅清除自己所中的花蛊之毒,令自己恢复武功,更惊奇的是,自己如今好像已经免疫毒药,中了毒反而可以增加功力! 如此看来,可谓是百利而无一害,唯一担心的是这男孩女孩到底是谁,自己是否真的会百毒不侵? 但此刻生死攸关,并非是深思探索这些的时候,小命要紧! 也在这时,大蛇的巨尾也已拍来。 昏迷中的霜儿被风四姨拿捏手中,杨易本来有些投鼠忌器,好在瞥眼看去,李青衣已经将那长着獠牙的兽孩风来拿住,风四姨也已放开了霜儿。 还怕什么,当然是一个字:砍! 跺地两脚,斜斜划开,正好躲过巨蛇拍下来的水桶一般尾巴,在尘土飞扬中,转臂抡起长安刀,飞身跃直大蛇头顶,对准巨蛇另一只眼就是一刀。 长安刀插进蛇眼,瞬间恶臭的液体四溅,黑暗中分不清是蛇血还是毒液。 左膀右臂当即光芒大作,拳头大小的白虎虚影与守宫虚影从手臂上扑向长安刀,顺着长安刀,融入蛇眼内。 大蛇痛叫连连,疯狂扭动身体翻腾,想要把杨易甩落,但杨易紧紧攥住长安刀柄,人悬于空。 只觉两道暖流不断地涌进自己的手臂,顺着手臂上的经脉流淌,汇入丹田内,感觉到自己的丹元在飞速增长。 “白泽哥哥,等吃完这爬虫的毒液,我应该可以突破脱胎期了。” “我也是,没想到,现在还能遇到玄级太攀蟒。” “白泽哥哥,你忘了么,这里的龙气从十七年前就开始泄漏了,而前几天又直接大爆炸,这些沉睡多年的低等遗虫,当然不会放过这样的良机,只是它们没想到会成为我们的嫁衣,哈哈。” 脑中两道声音显得极为喜悦,闹腾了好一会儿才消停下来,杨易松出一口气,想要翻身拔刀去劈巨蛇天灵盖。 可是刀身闪着青白两色光芒的长安刀,就像扎了根一般,根本拔不动。 突然,感到双腿一重,整个人在半空飞速甩动起来,天旋地转,只听得耳中风声呼呼。 停下来时,已全身都被布满细鳞的蛇身缠住,全身骨头被箍得直欲碎裂,呼吸难耐,几乎想要断气。 要命的是,杨易这时看到,一道黑影带着又腥又臭令人作呕的气息,朝自己头上卷来,想也不用想,就知道这必定是大蛇的信子。 杨易猜的没有错,正是久久不能把杨易从头上甩落的大蛇,将身子卷成一团,盘了起来,把蛇头也缩进盘起来的身躯中,就想要滚滚勒死杨易。 此刻也许是心急了,伸出细长的信子,想把杨易从头上卷落下来,吞入腹中。 眼见腥臭的信子卷来,杨易却被箍得动也不能动,心头大急。 突然,感觉到大蛇身躯的力道送了几分,长安刀上两道虚影飞回左膀右臂,体内力量瞬间又爆涨了几分。 “啊!老子今日学许仙,暴躁老哥在线砍蛇!” 感到体内无穷无尽的力量,杨易暴吼一声。 握住长安刀的双手齐齐发力,搅动插在大蛇巨眼中的长安刀。 咝!咝! 大蛇张开血盆大口,仰天痛叫长啸,信子也痛得缩回了口中,松开杨易。 杨易就势一把拔出青光爆闪的长安刀,还没落到地面,身在半空以刀带人。凭空一扭,劈刀朝大蛇七寸砍去。 痛叫中的大蛇岂会善罢甘休,嘴里两颗大毒牙,向杨易喷射出道道毒液,溅落在地的些许毒液瞬间将那些猴身狼首的怪物尸体腐蚀成一滩滩脓水。 但如此强悍的毒液,喷到杨易身上时,非但没有让杨易步了那些怪物的后尘,反而使得杨易全身的力量,经脉丹田的丹劲层层直上,将长安刀催发出更为耀眼的青光。 一刀下去,直接破开大蛇的银色鳞甲,将大蛇劈成了两段。 杨易并未停下,一刀紧接着一刀,一连抡臂劈了七八刀,直将大蛇大卸八块,死的不能再死,方才作罢。 “恭喜宿主成功斩杀玄级赤毒太攀蟒,获得罚恶点三万点!” 累得有些气喘的杨易,刚抽回长安刀,还未插入刀鞘中,就听到系统提示音在脑中响起。 发财了,这一波,血赚! 第一个念头就是自己这一次发达了,加上之前斩杀那些狼首怪物,目前自己已经累积了五万点罚恶点! 要什么自行车,一波别墅靠大海! “本来,该我出手的,不过,杨兄今夜算是做了大英雄了。” 李青衣似笑非笑,提着兽孩风来走了过来。 第六十章:你亲她一口试试 说你大姨妈的风凉话,方才劳资累死累活,差点被那怪蛇吃了,怎么没见你出手? 杨易心里臭骂一顿,但还是将长安刀归鞘,客套一声。 毕竟,李青衣终归是救了霜儿,避免让自己投鼠忌器。 风四姨早被李青衣封住了穴道,定在原地,双眼只盯着李青衣手中的风来,脸上挂满泪花,被李青衣手中的灯笼光芒照得透亮。 杨易走到风四姨身旁,将霜儿扶了起来。 见霜儿依旧昏迷不醒,心中一怒,甩手一把捏住风四姨的喉咙,冷声道:“解药!” “没…没有解药。” 风四姨没有被封住哑穴,尤能开口说话,但喉咙被杨易捏住,一句话说完时,脸色已涨得发青。 “没有解药?” 杨易一字一句把话咬了出来,手上的力道又加重几分,直欲将风四姨的喉咙捏碎。 “唐门神仙倒,与无毒门的神农醉并称天下第一迷药,确实没有解药。” 李青衣淡笑出口,五指成抓,扣住风来的天灵盖,疼得风来咿咿呜呜,面目狰狞,奈何被李青衣如老鹰捏小鸡一般拿住,摆动不得。 看着眼中全是急切和泪花的风四姨,李青衣向杨易笑道:“杨兄能否暂留她一时半刻,在下还有些话想要问她。” 急也不是办法,杀这风四姨不过一刀的事,不在乎这一时半刻,眼下最要紧的是怎么解开霜儿身上的迷毒。 念及于此,杨易松开了手。 “李大侠,求求你风来一条生路,我来生做牛做马报答你的大恩大德!” 风四姨当即涕泪俱下,哭声而求。 “大侠?我李青衣第一次听到有人将我称为大侠,哈哈哈,有趣,实在有趣!至于做牛做马,哼,牛马或许比你更有良知,不过,这些我都不关心,你既没有对我下毒,我也不想为难你,我只要你给我一样东西。” “什么东西,但凡小人能提供的,一定不敢藏私,只求李大侠放了风来!” 若是没有被点住穴道,风四姨此刻一定会下跪磕头。 “唐门老狗贼,唐凌天当年派人将我妹妹偷走,使得我父亲走火入魔,我知道,后来唐凌天把雨儿交给了你,雨儿如今是生是死?说!”李青衣冷声出口。 风四姨并没有立马回答,挂满泪水的脸上全是犹豫之色,双眼不敢对上李青衣的目光。 见风四姨迟迟不肯吐出话来。李青衣隐隐猜测,自己当时年幼的妹妹多半已经遭了不测,但还是有些不死心。 叮!长剑出鞘,剑光一闪。 “不要啊,风来!” 在风四姨的悲呼中,李青衣的长剑已然重新归鞘。 但风来的两颗獠牙也已被斩落在地,风来满口鲜血,昏死过去。 “风来~风来!哈哈哈,李青衣,你害死我的孩子,我做鬼也不会放过你!” 风四姨看着自己的而已倒地满口鲜血,双眼通红,竟然流下一行血泪。 “你难道还想他继续靠太攀毒蛇的丹液续命,以后做一个茹毛饮血的怪物?你的故事我知道,我向‘江湖万事通’春秋书生买过你的消息。” 李青衣蹲下身子,一指点住风来的穴道,风来嘴里往外冒的鲜血这才消停了下来。 起身接着道:“你叫风四月,这里曾经有个落霞村,落霞村也的确因为瘟疫几乎全死光了,你丈夫也是那场瘟疫死的,只留下你和这个当时只有一岁的孩子。 可惜,不久,这孩子也得了瘟疫,命在旦夕,绝望中的你,遇到了唐门弟子牛班,也是他给了你不死药,又教你用这样的法子维持了你孩子的命。 但你知不知道,这些怪物,他们曾经都是人,都是唐门的药奴,它们之所以变成这样,是因为早年被唐门喂下不死药,你的孩子,最终也会变成它们这样!你有听他叫过你一声娘亲吗?” “不!不可能!牛班不会骗我的,为了我,他背叛了唐门,冒着欺师灭祖的骂名,偷出唐门不死药来救风来,甘愿和我在这荒芜人烟的鬼地方隐姓埋名。 神使也不会骗我的,他说过的,细鳞神的血可以消除不死药的毒,只要定期给细鳞神补充新鲜的血液,等风来成年了,就可以像正常人一样了,你在骗我!” 风四姨血泪横飞,满脸狰狞,近乎疯癫地嘶吼。 “骗你?哼,看看到底是谁骗你,那条蛇,不过是唐门饲养的玄级遗虫,看看你的风来!” 李青衣长剑出鞘,一剑划开风来的肚子,瞬间,密密麻麻的虫蛹从风来的肚子里爬了出来,在灯笼光芒下,爬了满地,就像粪坑里的蛆。 风来的皮肉迅速枯萎,整张脸凹陷下去,顷刻之间,整个人变成了一层干瘪褐皮包着骨架的干尸。 “看看,你的孩子,他早就死了!神使?那是唐凌天假扮骗你的,你的孩子,本来能躲过瘟疫,却被唐凌天借你的手炼成了蛊虫的母体!唐凌天看上的,不过是你的孩子能扛过瘟疫的体质!” 李青衣把话冷冷甩出口,一指点开风四姨的穴道。 血泪满面的风四姨一步踉跄扑到风来的尸体上,任那些蛆虫向她身上爬来,只抱着风来的骨架痛哭流涕,声嘶力竭。 也许,她的母爱,是自私的,也是她给自己编造自欺欺人的童话。 又或许,她真的只是一个傻到可笑的母亲。 但无论如何,这些都无法变成她草菅人命,害死无辜旅客的理由。 好就是好,坏就是坏,善恶对错,是非黑白,永远不能颠倒。 也许,这样的下场,本就是她罪有应得。 “不,即使风来只是虫蛹的母体,即使他终究会变成怪物,但是,只要我能看到他一天天地长大,哪怕他永远无法开口叫我一声娘,但他会扑进我的怀里,他知道谁对他好,我的风来,他是人,是我的骨肉,是你杀死了他!我要你血债血偿!” 本来泪下如雨的风四姨,突然疯了一般,一头扑向李青衣,双手要去掐李青衣的脖子。 “自寻死路!” 李青衣冷哼一声,看也不看一眼,一剑封喉,紧接着一脚,风四姨的尸体划过半空,从落霞岭滚落下去。 从此以后,每逢落霞漫天的傍晚,打落霞岭路过的人,常常会听见女人的哭声,伴着一声声呼唤。 风来~风来~ 不过,这些都是后话了。 却说当下,杨易扶着霜儿一筹莫展,但见李青衣一剑杀死风四姨,想喊一声剑下留人已经来不及了,因为李青衣的剑实在太快。 这下子,更加不知道该怎么解霜儿的毒了。 看着走过来的李青衣,突然双眼一亮,脑中灵光一闪。 不用想也知道风四姨和牛班放毒烟的时候,肯定是对风来客栈里所有人都下手了。 但李青衣却安然无恙,这说明李青衣肯定有对付唐门毒药神仙倒的办法。 想到这里,立马问出口来:“敢问李兄,是否有这神仙倒解毒之法?” “办法自然有,不过,现在没了,去岁家师赐予一瓶六薇帝凰丸,可解百毒,可惜,最后一颗,方才已经服用。” 李青衣从腰间掏出一个玉瓶,拔开瓶塞一倒,空无一物。 “请问尊师可在近处?”杨易当即追问。 “家师向来洒脱,云游四海,去岁一别,至今,在下也不得仙踪。”李青衣摇头道。 “笨蛋,你的丹田就是世间万毒的克星,不信你亲她一口试试。” 听到李青衣的话,令杨易大失所望,突然脑中响起了那个叫青鳞的青鳞的女孩的声音。 第六十一章:憋说话,吻我! “你是何人?” 再次听到这女孩的声音又在脑中想起,杨易当即发问,然而,并没有得到任何回应。 不过,看多了戒指里住着白胡子老爷爷的类型小说,杨易岂会被吓到,一把搂起自己袖子,只见左膀右臂上的刺青已变得大了一些,尤其是那青色守宫,身躯已延伸至小臂。 看着这些变化,杨易心知这白泽和青麟定与自己胳膊上的刺青有关,不过眼下最要紧的是先解了霜儿的毒,其他事,只能暂时压住。 亲她一口试试? 男女有别,授受不亲,这可怎么办才好呢? 尤其像杨易这样的正人君子,又没有接吻的经验,要他平白无故毁人女孩的清誉,这样为人所不齿的事,实在......实在是千载难逢的良机啊,还能怎么办,当然是亲她呀! 捧起霜儿的脸,杨易深吸一口气,把嘴嘟成香肠,闷声稳了下去。 看的一旁的李青衣一愣,叹道:“如此时刻,杨兄却有好兴致!” 无暇搭理李青衣,杨易此刻已感到自己双臂一热,丹田内生成吸力,看见道道黑气从霜儿的脖子涌了上来,一股脑爬上霜儿薄唇,冲进自己嘴中,随即,体内的功力好像增长了一些,但很快就停了下来。 还在感受体内的变化,突然看到霜儿的睫毛眨动,嘤咛一声。 杨易心头一急,刚要拿开自己的嘴,霜儿的清澈双眼已然睁开。 当场四目相对,一对眼里全是火焰,另一对眼珠子里全是做贼心虚的闪躲。 虽然口中甘甜让杨易有些痴迷,不过,他比谁都明白霜儿的性子,自己这次恐怕是要凉了!当即挪开嘴,一步跳开,急忙解释道:“霜儿姑娘,你听我说,这个那个杨某实在是迫于无奈呀!” 噗~ 不知为何,李青衣竟然把灯笼给灭了,凤来客栈虽然还亮着些许灯火,但与此间有些距离,光芒照射不到,黑暗瞬间笼罩住了杨易和霜儿。 没有气急败坏的嘶吼,没有怒火中烧的谩骂。 沉默,只是死寂一般的沉默。 这样的沉默,让准备了一大堆说辞的杨易,瞬间尴尬在原地,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 李青衣已在黑暗中向风来客栈走了回去,只留下杨易在黑暗中像一个等待家长开刷的孩子,感受着霜儿在黑暗中传来的呼吸,心也随之七上八下。 啊喔喔~ 倒是凤来客栈传来一声鸡鸣,打破了这令人窒息的沉默,将近五更,天快亮了。 瓢了个瓢的,吻都吻,好男儿敢作敢当,横竖不就是个锡纸烫么! 实在受不了这种沉默,杨易心一横,大声道:“本来是为霜儿姑娘解毒,不过,杨某既然吻了姑娘,往后余生,定对姑娘负责!” 说得大义凛然,颇有凤萧萧兮,壮士一诺兮,驷马八马都难追的气概。 沉默,还是沉默。 黑暗中看不到霜儿到底是何表情,只听得见呼吸。 这让杨易彻底没辙了,不知自己还能再说什么,又等了一会儿,还是没听到霜儿有何回应,心中郁闷至极,简直比被霜儿拿剑追着砍还难受。 “霜儿姑娘?” 久久没有回应,杨易试探性地喊了一声。 “别说话,吻我!”黑暗中,霜儿终于应了一声。 ??? !!! 是王八长了翅膀想要骑太阳,还是老母猪发情要找隔壁老王?杨易蒙圈了,还以为自己出现了幻听,抖着嘴唇向黑暗中问道:“霜儿姑娘此言当真?” “少废话,让你吻就吻!” 霜儿怒声大起,朝杨易扑了过来。 杨易来不及躲避,就被霜儿一把捏住了双颊,然后,四片嘴唇就贴到了一起。 堂堂丹元境高手,堂堂长安侯,堂堂新任长安不良帅,就这么被强吻了! 感受着体内丹田生出一股股暖流,爬上胸口,顺着喉咙,向嘴里涌上来,全身的内力也好像随之流失不少。 杨易不仅有口难言,但是大惑不解,不知道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愣愣出神中,还来不及去咀嚼来自霜儿的甘甜,就已被霜儿一把推开。 “奇怪,为何这废物吻我会让我有丹元增长的状况?奇怪至极,莫非,你是天地灵宝幻化或者转世不成?难道这就是袁天罡选择他原因?” 黑暗中,听得霜儿自语自语,杨易越发困惑了,难道,自己的丹田不仅能够吃毒练功,还能亲一口就让人增长功力不成? 若真是这样,以后还做什么不良人,当什么不良帅,抚安司也不用去,满大街乱逛,但凡遇到受人欺负的女子,上去亲一口不就行了,这也算行善了呀,嘿嘿嘿。 想到这里,美得杨易忍不住想要笑出三百斤的样子。 但很快,又压下了这些想法,冷静了下来。 丹田经脉到底能不能吃毒练功?又是否任何毒药都能增长功力?与人接吻到底是不是真的能让人增长功力?吻女人可以,吻男人行不行?体内这一切变化又是怎么一回事,尤其是那男孩和女孩的声音。 而且,自己目前已累积五万点罚恶点,也该好好看一下系统的奖品有没有值得兑换的功法之类的,这些才是当务之急。 杨易决定天亮以后,等到了剑门关,定要将这些弄得一清二楚,不然,如芒在背,浑身不自在。 叮! 杨易正想着这些,突然耳畔听得利器出鞘的脆响,眼角瞥见一道银芒极速向自己刺来。 躲闪不及,全身丹元丹劲尽数运势爆发,身体周围瞬间浮起一圈金色气罩。 看这这些光罩,杨易自己也不知道到底是什么鬼东西,但见银芒匕首刺到金色光罩,便再也分寸难进,倒是金色光芒耀着霜儿铁青小脸上的双眸发亮。 我去你小姨妈的冰糖葫芦,就亲你一口,第二口是你丫的强吻我,至于要我以命相赔?而且还偷袭,老虎不发威,你真当老子是忍者神龟! 见霜儿一声不吭就要取自己性命,杨易本来的愧疚一挥而散,取而代之的腾腾怒火,身上金色光芒砰砰爆发,左臂上守宫青影一闪,左手成拳,弯臂就要一记左勾拳朝霜儿招呼过去。 “丹元罡气!你竟然已经晋升丹元境后期!” 拳头还未打出去,全力爆发的金芒罡气便将霜儿整个人都震飞倒退出去,重重地摔到地上。 但开弓哪有回头箭,杨易只把转臂,狠狠一拳朝远处黑暗虚空中打去,青黄相间的拳罡之气,奔腾而去,不多时,听得远处轰隆一声,罡气消失不见, “这,这是麒麟?难道这就是师傅说的远古神通麒麟臂?” 霜儿虽然被震飞,但除了落得一身灰头土脸,倒也没受什么伤,刚爬起身子,就看到杨易手臂上的青影和杨易打出的一拳,原地惊呼出口。 而此时,杨易打出一拳之后,感觉身体就像被抽空一般疲乏,身上的罡气也就此溟灭。 他本就无心杀霜儿,不至于下死手。 第六十二章:追踪车印反中计 拍了拍身上灰尘,甩头便往风来客栈走,再不看目瞪口呆中的霜儿一眼。 “‘命里无常麒麟臂,世上无毒不丈夫’,李先生和袁先生的推背图推演得没错,是他,确实是他!他就是那个可以收服逆鳞的人!大师兄有救了!” 霜儿突然双眼爆射光芒,一脸喜悦,不知道的还以为她得了失心疯。 不过,这一幕,杨易可就看不到了,因为他此刻已走进风来客栈。 李青衣已从柜台后翻出两坛酒,见杨易进来,随手抛了一坛给杨易。 “青山不改绿水长流,江湖路远,四海八荒,有缘再见。” 酒坛碰撞的时候,李青衣的话也出了口,伴随着脸上若有若无的笑意。 “或许成都府重逢也不一定,李兄,后会有期。” 杨易仰头,烈酒入喉。 李青衣拂衣出门,将是被拔出地面,背着石碑大步而去。 目送李青衣被破晓之前的黑暗淹没,杨易收回目光,走进地下室,看着地面上横七竖八的镖师们,不知该怎么给这些人解毒,面对这些挫汉子,实在无法下嘴呀! “唐门神仙倒,三日自解,你不用管他们。” 正无从下手,霜儿已冷着脸走进来。 没等诧异中的杨易问话,紧接着道:“等剑南道的事情了结,我希望你跟我去一趟终南九灵山,只要你能够将大师兄救过来,今夜诸事,我不再提。” “好。” 杨易不假思索就答应了,管它是救大师兄还是二师兄,哪怕是沙师弟,也无所谓,总之霜儿主动提出口,省下了诸多麻烦和尴尬,何乐而不为呢。 又扫了一眼震远镖师的镖师们,暗想既然霜儿说了这些镖师所中的迷药在三日后会自动化解,那么自己也不必多加纠结了,反正此间隐蔽,应该也不会再有什么怪物野兽进来。 想到这里,甩了甩头,走出地下室,出门点燃冲霄雷。 啾~嘭! 冲霄雷拖着紫红火焰,飞天爆开。 近处城镇的不良人看到这信号,就知道此间有事,会辨向来寻。 杨易这才转身回屋,上了风来客栈二楼,查看风来客栈的房间,以防还有被迷晕的人遗漏。 但发现所有的房间都已经空无一人,那银枪镖头和刀疤脸不知道去了哪里。 那两口大棺材! 杨易心头一跳,方才进客栈时,也没注意那两口棺材还在不在,此刻想起来白日里的曼陀罗花香,急忙跑下楼,但原本放在客栈门后的两口大棺材,如同银枪镖头和刀疤脸一样,早已去影无踪。 难道他们没有被迷晕,已经悄悄运走了棺材?若是这样,马车必定已经不在,想到这里,抓起柜台上先前李青衣点亮的烛火,出门一看,本来停在风来客栈前的马车,果然已不翼而飞! 这到底是什么蛇皮操作,诺大的两口棺材,一辆马车,若是走了,必定会有响动,自己竟然毫无察觉? 这不可能,定会留下蛛丝马迹。 杨易手拿烛台,就着烛火,贴地四下细看,终于在院门外发现两道崭新的轮印往东南方向而去。 “你在找什么?” 霜儿见杨易跑上跑下,终于忍不住问出口。 杨易折身回来,一边解开白马追风的马绳,一边回答:“白天,那刀疤脸运来的两口棺材诡异,恐与幽冥府的人有关系,此刻又凭空消失,少不得其中有猫腻。” 说完,将烛台往地上一仍,翻身上马,拍马就往东南方向冲飞出去,霜儿亦拍马跟来。 “吁~” 心急则乱,快马奔下落霞岭,没了风来客栈的灯火,杨易勒住马绳。 瓢了个瓢的,黑灯瞎火的,人在马上,哪里还能看到什么西瓜皮车印。 只好翻身下马,掏出火折子吹亮,牵马寻迹。 好在不多时,天色已渐渐露出鱼肚白。 待觅至一片树林前,天光已然明亮,晨风微凉。 但车轮印与马蹄印却突然无迹可寻,就在此处消失不见。 难道是刀疤脸和银枪镖头到了此处突然担心被人追踪,用布包住马蹄? 不对,若是那样,车轮印不可能消失,厚布包马蹄可以避免马蹄留印,但这个方法却不能用在车轮上,车轮若是裹了厚布,车速还不如人徒步而行。 真是妖精骑泥马,奇了泥马的怪! 抬头看了看十步开外的树林,暗想会不会是布裹车轮进了树林藏匿? 不敢大意,一把拔出金鞘长安刀,脚抬到半空,却又落了回来,看着脚下的车车轮印。 心头一跳,暗叫一声:不对,中计了! 急忙顺着车印往回狂奔,把霜儿弄得一头雾水,不知道杨易到底在发什么失心疯。 待跑到车轮开始变得模糊的地方一看,果然,另有两道深深地车印往西北方向而去,不见马蹄。 果然是中计了,好一出“南辕北辙”的戏! 杨易只暗叹自己因为天黑,粗心大意,被人使了障眼法。 看来,刀疤脸二人早已看出自己是官府中人。 长安刀归鞘,杨易看了看自己身上的衣服,穿得这么刺眼,傻子都看得出来自己是公门中人。 不禁拍额,暗自打算,等到下一个城镇,定换一身行头,不能再这么高调了,如此实在不便行事。 不过,心头倒也有些窃喜,刀疤脸和银枪镖头既然唱这么一出,正是做贼心虚的表现。 如此说来,自己踩住这条线并没有错,顺着这条线摸下去,指不定还会有什么意外之喜。 哒哒哒~ 霜儿此刻已策马追了上来,杨易将心中想法知会一声,也翻身上了马。 “那刀疤脸若是幽冥府的人,为何会运两口棺材去枫林渡干嘛?” 霜儿目光望远,喃喃而语。 枫林渡? 杨易这三年来纵马南北缉盗,去过不少地方,但却第一次听到这个地名。 当即开口问道:“请问霜儿姑娘,前面叫枫林渡?” 霜儿依旧目光望远,答道:“没错,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翻过那个山头,正是枫林渡,可惜,未至秋黄,枫叶未红。” 紧接着又开口道:“走吧,看来,那两口棺材里面装的,恐怕不是死人那么简单。” 言毕,拍马上前。 第六十三章:千里运尸沉江水 杨易拍马跟上,翻过山头,便是一片枫林,可惜,枫叶未红,林立的树干上,只是早春的脆嫩。 今年,春天好像来得比去岁早了许多。 出了枫林,就看到了一条青悠悠的大江从对门山崖下奔流往南,江面船只,江畔屋舍,星散如蚁,袅袅晨烟弥漫。 “此处便是枫林渡,乃是青衣江与大渡河、岷江三江汇流之前的渡口,往南而去,只需一日光景。” 霜儿指着袅袅炊烟,淡言相告。 杨易点了点头,二人拍马向枫林渡驰去。 “快快,真是倒了八辈子霉了,也不知哪一路神仙抽风!” “依我看,哪里是什么神仙,分明是妖魔!” …… 还未进入枫林渡就听到喧闹嘈杂之声,杨易驻马抬眼一看,只见远处镇内车马往来,人头攒动,或挑或运,牛车上满满当当,好像全是石头。 及近,下马一看,众人从镇子那头搬运来的,果然是一车车石头。 还未上前,已有一汉子奔上前来拦住。 “客不凑巧,此路不通,还请移步,或者暂作歇息,待我等疏通道路,再走不迟。” 这汉子皮肤黝黑,五短身材,穿着无袖短衫,袒露胸膛,说着话的时候,胸前结实的肌肉一鼓一鼓的,甚是劲爆。 只看两眼,杨易便知此人定是常年卖气力的把式。 抱拳笑道:“敢问兄弟,此路何处堵塞?” 汉子侧过身子,指着排排屋舍尽头的山崖,笑道:“嘿,昨夜四更时分,不知是哪一路瓜神仙醉酒,一拳把咱枫林渡的后山崖轰塌,落石滚滚,一直到天亮才消停,不仅堵了青衣江上行船,也堵了咱们走马的大道啦。” 一拳砸碎一座山?开什么玩笑。 听了汉子的话,杨易有些哭笑不得,忍住笑意,开口道:“兄弟切莫说笑,哪有一拳轰塌一座山的道理。” “嗨,要不怎么是神仙呢,客莫要不信,当时老六我正起夜大便,听到轰轰隆隆天崩地裂的响动,吓得即将入坑的黄泥又给收回去了,抬头一看,只见天际飞来一只金色拳头,化作神兽麒麟,将整座山崖踩塌,那般场面,还以为做梦呢。” 这汉子却是个健谈的主,说得神乎其神。 金色的拳头?这泥马不会是劳资昨夜打出来的那一拳吧! 杨易心中骇浪惊涛,摸了摸鼻尖,虽有这猜测,但总不至于跟这汉子吹嘘,毕竟这实在太过骇人听闻,说出来恐怕也没人相信。 见这汉子健谈,当即有意无意地问道:“昨夜可有车马入镇?” 杨易这话一出口,汉子没有回答,反而笑了起来。 在杨易不明所以中,才停住笑声,道:“客定是第一次来我们枫林渡,咱们枫林渡最多的便是往来车马与行船,南来北往,自西向东,不管是水路还是陆路,最便捷的就是过咱们枫林渡这条路了,若非此刻道路堵塞,绝对车马船只不停。” 听到这里,杨易大失所望,若真如这汉子所言,那么,刀疤脸和两口大棺材到了这里就像银针入海,线索跟断了也没什么区别。 眼睛瞥到来往运石的人群,瞬间眼睛一亮,水陆皆堵,刀疤脸二人除非长了翅膀,不然,定也躲在这枫林渡等道路疏通,自己只需在这里调查寻找就行了。 想到这里,当即向汉子问道:“请问兄弟,近处可有歇马喝茶的地方?” “进镇左侧尽是酒肆客栈,枫林渡虽小,但占一个南来北往的便利,客请自寻。” 汉子说着话,脸上洋溢身份本地人的自豪,看来,枫林渡占得水陆交通的地理优势,当地人的生活也比其他地方要富足许多。 说完,抱拳告辞,甩头往搬运石头的队伍走去。 待汉子走远,杨易才低声道将自己的想法告知霜儿,霜儿点了点头,表示应允。 进镇,因为少不了要在此处耽搁一两日,二人寻了一家叫做归帆居的客栈,订下房间,领了各自的房牌,将马儿交由客栈喂养,出门分头行动。 枫林渡虽然只是个小镇,但占尽地理优势,又因为道路被落石堵塞的原因,街上除却那些来往搬石的汉子,街道两旁各种货铺、客栈,酒肆,尤其那些酒肆里,坐满了酒客,热闹非凡。 杨易放眼一看,这些人的穿着,看起来更多的是被耽误行程的过客,还有不少身穿黎桶短衫的乌浒人,不由得有些疑惑,乌浒人多于南诏与岭南,为何会在此间出现? 不过,转念一想,枫林渡临近南诏,又是水陆交通枢纽,乌浒人在此出现也正常,多半是来此行商。 置之一笑,寻了一条小巷,四下查看确认无人之后,从腰间掏出冲霄雷引爆,抬脚便走,沿路用长安刀在巷墙上刻下芙蓉标记,转进另一条偏僻小巷,抱刀等候。 不良人遍布大唐各行各业,此地定然也有不良人的暗桩,既然被赶鸭子上架,做什么不良帅,这样的资源不用白不用,好过自己像没头的苍蝇乱转。 他故意支开霜儿,就是怕不良人的手段过多暴露,毕竟霜儿背后的玄真宫他并不了解,更谈不上什么完全信任。 没等多久,听得脚步声入巷,一个驼背人拐进小巷,见到杨易在抱刀等候,又把头缩了回去,往身后看,确认无人跟踪之后,才走到杨易面前。 四四方方的脸上,红彤彤的酒糟鼻上,那对绿豆眼滴溜一转一定,盯住杨易,开口道“惊蛰雷动。” 杨易听到这驼背说出暗号,回以一笑,从腰间掏出不良帅令芙蓉玉。 不良帅令芙蓉玉,见令如见帅。 驼背见令面色大惊,沉声道:“此间并非说话之地,跟我来。” 二人顺着小巷七拐八拐,出了巷子,已到江畔,跳进一艘小船中。 驼背将船帘放下后,急忙单膝跪地,抱掌道:“风陵渡不良人徐坤参见袁帅。” 却把杨易当成了袁天罡,这也正常,不良人何其多,各地不良人都有头领,并不是每个人都能见到不良帅。 杨易懒得与之解释,只问道:“起来吧,徐坤,我且问你,此处昨夜可曾有人运进两口黑木大棺材?” “何止是一口,上元至今,夜夜有人从长安方向运棺材来,目前恐怕已不下一百具!” 徐坤起身回答,紧接着问道:“袁帅莫非在追查明月楼?” “明月楼?” 徐坤这一问,反倒让杨易迷糊了。 明月楼他当然知道,‘二十四桥明月夜’,明月楼乃是九灵大唐最大的漕帮组织,遍布江南与沿海地区,设有二十四桥主,大小舵主堂主百余,帮众更是不计其数。 明面上是漕帮,实则靠行船走黑货暴利,至于水面上打家劫舍的恶举更是家常便饭,但明月楼最不为人知的,其实是杀手组织的面目。 至于名字,听说楼主叫作明月,是个天下第一的女杀手。 从那曼陀罗花香,杨易本来断定刀疤脸和银枪镖头运的两口棺材定与幽冥府脱不了干系。 可是此刻听到徐坤的话,这其中又牵扯到明月楼二十四桥? 看来,事情远比自己想象的要复杂得多,绝不能掉以轻心。 徐坤见杨易没有回答,还以为杨易没听明白,补充道:“那些棺材,全都运到了飞鱼帮的码头上了,明面上,说是与成都府的棺材生意往来,实际上,那些棺材一具也没有运走,全都藏在了青衣江水底。” 杨易越听越觉得奇怪,追问道:“倒是说说这飞鱼帮,怎么和明月楼扯上了关系?” “禀告袁帅,飞鱼帮乃是枫林渡的漕帮,枫林渡十七个码头,其中十六个,尽数掌控在飞鱼帮手中,但飞鱼帮其实就是明月楼二十四桥里奈何桥的分舵之一。 飞鱼帮的帮主叫作杜少丘,是个下肢瘫痪的少年郎,说来也奇怪,那么一个双腿尽废的少年郎,竟然可以号令飞鱼帮两百多人,真不知他到底是如何服众的。” 杜少丘! 杨易心头一惊,这杜少丘该不会是自己一直在寻找的杨山的义父吧! 若真是同一个人,可就他姥姥跳大神,邪门到他姥姥家了。 不对,徐坤话里说的这杜少丘乃是个少年郎,应该只是个陆家案中的杜少丘同名同姓而已。 当即看着徐坤,问道:“杜少丘又是何人?” 徐坤倒下一杯茶,递了过来,开口道:“年纪约莫十八,长得清秀,可惜终日以轮椅代步,具体身份,小人也不知,只知其在三年前来到枫林渡以后,便接手了整个飞鱼帮。” “你可知那些棺材里装的是什么东西?” 杨易再次发问,他可不相信棺材里装的是什么死人,除非这飞鱼帮吃饱了撑的,才会千里迢迢从长安运一群死人来,连人带棺扔进青衣江里。 “死人!” 令杨易大跌眼镜的是,徐坤斩钉截铁地吐出了死人两个字。 瓢了个瓢的,莫非这飞鱼帮,这明月楼,真是一群死变态不成,不远千里运一群死人来沉水。 “但是这些死人很奇怪!” 好在徐坤又继续开口说道。 第六十四章:大观纳元修丹气 听到徐坤此话,杨易当即追问:“到底有何端倪?” 徐坤回道:“重!异常沉重,寻常死尸也就百余斤,合着棺木一起,最多不过两三百斤,但这些棺木,每一具都不下于五百斤,小人因在飞鱼帮的码头上做事,曾与他们一起搬运棺木,故知一二。” 接着补充道:“另外,封棺用的也不是桐油,而是一种小人从未见过的古怪液体,似是一种花香,异香无比。” 果真有猫腻!看来,少不了要下水一探究竟了,不过眼下天色尚早,要摸进飞鱼帮的码头下水,难免会被发现,只能等天黑再做行动。 心中有了主意,杨易微微一笑,对徐坤说:“你下去吧,今夜子时,我自来此处寻你。” 徐坤点头应允,杨易掀开船帘,跳上岸,择路回到枫林渡街上,搬运乱石的那些人还在热火朝天,看这样子,没有一天光景,恐怕是无法疏通道路了。 顺着街道走,杨易此刻就想找一家药店,买点砒霜什么的,尝一尝,试试自己的丹田是不是真的可以噬毒练功。 差不多走回到落脚的客栈前,就看见了一家药店,门上挂着仁心堂的牌匾,店门大开,杨易站在街上就看到其内一排排药柜,药柜前,一个五短身材,戴着一顶铜钱眼暗绿色四方帽的中年正在给人拿药。 “要我说呀,宋吉你还是要节制些,这个月你可没少从我这买枸杞了。” “嘿,王掌柜你还说我呢,我看你自己才要节制,家里这么个如花似玉的美娇妻。” 也许是没注意到杨易进店,那五短身材的中年只顾着一边抓药,一边跟抓药的枯瘦汉子扯皮。 杨易见此,压下尴尬,干嗽一声。 五短身材的王掌柜这才抬过眼来,有些不好意思地笑道:“客要抓些什么药?” 杨易走近柜台,看了一眼那前来买药的枯瘦汉子,掏出钱袋往柜台上一放,向王掌柜开口笑道:“把店里的毒药都拿出来,我尝一尝。” 此话一出,吓得王掌柜一哆嗦,还以为自己听错了,砸巴着嘴,问道:“客官要买毒药?” 看这王掌柜的神情,杨易才意识到自己有些冒失了,谁特么有病上药店尝毒药,当糖果吃呢? 未免太过匪夷所思,想到这,转口道:“家里近来闹鼠耗,掌柜的这里可有治耗子的药?” 王掌柜大松一口气,笑道:“原来如此,治耗子,砒霜管用,不过,客官要买砒霜还得登记籍贯,毒药不是儿戏,可不敢胡乱使卖。” 瓢它个芝麻绿豆花生米,自己却忘了这茬,大唐律例明文规定,凡毒性药品买卖,必须用户籍身份实名登记购买,谨防用于害人性命无据可查。 想到这里,杨易有些犯难,若是在长安,大可胡乱登记一个,但在此处人生地不熟,基本的地名都不知道,拿什么造假。 况且枫林渡并不大,自己若是谎报本地籍贯,人家一眼就能看出真假。 “客官您请登记。” 但王掌柜哪里知道杨易的难处,已拿出登记册子,放到柜台上,推至杨易身前。 旁边有现成的笔墨,杨易抓笔入手,硬着头皮往登记册上,下写一通,推到王掌柜面前。 万万没想到,王掌柜看也不看一眼,合上册子,朝里间喊道:“金蓉,有客官要抓鼠药~” 原来不过是走个过场,徒叫杨易心虚,丢雷个瓜皮! 不多时,从里间走出一个妇人打扮的女子,手里提着一个牛皮纸裹成的药包,走到王掌柜身边,将药包从柜台上推到杨易身前。 十分好看的桃花眼,向杨易眨了眨,如春带媚,软软糯糯道:“鼠药在此,客官自取。” 话虽如此,听到杨易耳朵里,这“自取”二字甚为勾人,好像自取的并不是药,而是另外妙不可言的东西。 杨易何曾见过这等水性杨花的媚态,心头大叫吃不消,抓过药包,从钱袋里掏出铜钱付下。 转身出门之前,怎么看那王掌柜的帽子怎么觉得不对劲。 回了客栈,问过小二,知道霜儿还未回来,回房间把门反扣住。 坐到塌前的四方桌旁,这才急忙取出药包打开,但却愣住了。 泥马下蛋,真要尝毒,很难下口呀,这相当于拿自己的小命开玩笑。 虽然有蛇毒例子在前,但谁能保证自己真的百毒不侵,如果只是对蛇毒和那曼陀罗蛊毒有效,那么自己这一口下去,岂不是寿星公上吊! “吃吧,你怕个锤子,砒霜连黄级毒药都算不上,你怕什么!不过,即使你吃了也不用增长功力,因为你已经晋升丹元境,玄级以下的毒药,对你的修为已经没有作用了,想要增长功力,就去找玄级以上的毒药,比如地级,天级,若是能吃到圣级毒药,保准你一举晋升灵清境,也许还能升到绝尘境也说不定!” 正在为难,脑中响起了那叫作青鳞的女孩的声音。 吓得杨易一跳,急忙反问:“谁?你到底是谁?” “我叫青鳞,至于什么身份,你不用管,以后自然会知道,总之,我与白泽哥哥就藏在你的手臂里,等你晋升灵清境,自然就能感知我们的存在了。” 青鳞的声音甚为俏皮。 听到此话,杨易不知道这白泽与青鳞藏在自己的手臂内,到底有何企图,冷声问:“你们为何要藏身我的手臂上?” “还不是因为…” “青鳞,别忘了黄爷爷的交代!” 青鳞刚要脱口而出,话说了一半,就被白泽严声制止,二人好像对那什么黄爷爷很是忌惮,当即闭了嘴。 任凭杨易再怎么叫唤,都再无声音。 这特么的,就跟被人QJ了还不知道到底是谁干的一样,杨易郁闷至极。 不过,目前看来,青鳞与白泽似乎对自己并没有恶意,相反,还帮了自己。 另外,从青鳞的话里,杨易也听出来了一些信息。 比如,毒药品级从高到低,分为天、地、玄、黄四级,而在天级之上,还有圣品。 还有,武者突破凡武境以后,到了丹元境,丹元境之上,最少还有灵清境和绝尘境。 目前来说,这些信息对杨易极为有用。 杨易目前最为迫切需求的,便是对于武者突破凡武境以后的修练知识,这不仅关乎他对于将来修练方向的把握,也关乎他可以认清自己的实力状况,还有了解将来要面对的每一个对手。 看着桌上的砒霜,甩了甩头,重新将牛皮纸包了起来。 那青鳞既然都这么说了,傻子才会去吃砒霜,反正已经知道它毒不死自己。 定了定神,也该进赏善罚恶系统兑换罚恶点了,不然,过期不兑换可就是白白瞎忙活。 “林芝琳,打开系统。” 当即向林芝琳下命令。 系统应声打开,杨易发现奖品还是跟上一次一样,并没有更新。 《神行百变》已经被自己兑换过,现在就只剩下《小葵花妈妈点穴手》、《百草经》 “兑换《纳元诀》,其余赏善罚恶点尽数储存。” “功法《纳元诀》已兑换,剩余赏善罚恶点储存完毕。” 林芝琳的声音尽管温柔萝莉,但内容一如往常,呆板冰冷。 真是他丫的莫得感情! 《纳元诀》庞大的信息量瞬间涌入杨易的脑海。 “瓢了个瓢的,这次终于见到宝了!” 初步看了几眼,杨易不禁拍手叫好。 这纳元诀名字普通,但内容却十分精妙,不仅有关于武者突破凡武境以后,修练的基本理念,修练方法。 最让杨易窃喜的是,里面还有一套叫作《奇毒八脉神剑》的神奇剑法。 看了剑法的简介,杨易心中只有两个字:卧槽! 这《奇毒八脉神剑》,正如自己看过的武侠小说里,六脉神剑的加强版! 据《纳元诀》所述,武者,后天练体,先天练气。 后天,即凡武境,多为健体强身,加之武功招式,剑法刀法棍棒招式尔尔。 而先天,转体练之劲存内,先是,凡武境称之为内功,往后,称为丹元,实则皆是练气。 所谓人活一口气,上古有大能一气化三清,武者以心观气。 小观观星,大观观气,初始,看山是山,看水是水,进而,山外有山,水罗万象,至大成者,看山依旧为山,看水依旧是水,心如磐石,返璞归真。 则气有所成,丹生内劲,朝丹元转化。 何为丹,何为元,丹,顾名思义,即武者丹田,实则不止,武者除却丹田,周身奇经八脉,皆是存元炼气化劲的容器,武者自身,便是丹。 元即气,外练精气神,皮,肉,骨,血,内练五脏六腑,奇经八脉,以气炼穴,致使三十六个死穴转为活穴,生出内劲,反哺丹田,形成周天,丹田生元气。 这就是说,凡武境界往后,要感悟天地灵气,以天地灵气练自身,外练皮肉,内练肺腑丹田经脉。 另外,《纳元诀》记载,若是突破到了灵清境,元气化实,外放劈山断海,威力巨大无比! 第六十五章:奇毒八脉神剑 不仅如此,杨易越看越觉得熟悉,这《纳元诀》与自己早前兑换过的养神功法《大观诀》颇有异曲同工之妙,似乎互为子母,互补相兼,原来自己空有宝山不知宝! 《纳元诀》主张炼体存劲,《大观诀》主张炼神融虚。 一个强大的武者,不仅需要强大的力量,还必须要有敏锐的洞察力,出色的反应速度。而《纳元诀》便是能教导武者修炼出强大力量的功法,《大观诀》则是提升武者神识敏锐的秘籍。 《纳元诀》的修炼分为分为三个境界,一是炼筋炼骨,二是炼皮肉血脉,三是以气炼穴。 寻常武者,丹元境以下武者,筋骨皮肉已炼化完成,而从丹元境开始,便是炼血脉经穴。 但《纳元诀》的修炼与之不同,从丹元境开始,武者从后天突破先天,才算是真正的武者,修炼才刚刚开始,着力修炼筋骨。 第一层叫做筋骨境,若修炼至疏筋活骨,则算小成,飞檐走壁,轻身如燕,这相当于凡武境轻功高手,待修炼到铜筋铁骨层次,刀枪不入,则是大成,要是将筋骨境修炼圆满,自身筋骨便是最为坚硬,最锋利的武器,碎石斩铁,不费吹灰之力。 第二层叫做血脉境,不断提升自己血液经脉的韧性,能吸收容纳更多灵气丹境,境界圆满时,一人之力,碎山裂地倒海,轻而易举。 第三层叫做丹田境,与第二层大同小异,区别只在于炼化的对象已从经脉血液转为周身穴道,而对于武者来说,丹田为百穴之首,是最为重要的生死关,不管是凡武境还是往后境界,丹田都是武者得意习武的重中之重。 按纳元诀第三层的修炼宗旨,便是炼化自身丹田,至大成者,吸纳炼化天地灵气从而生出丹元丹境的速度,快于常人十倍。 若把《纳元诀》修炼圆满,不仅同境界无敌,越阶挑战更是家常便饭! 而《大观诀》,杨易以前以为只是寻常修身养性,屏气凝神静心的养神功法,跟终南山那些牛鼻子批发的某某仙法一样,所以一直也没怎么修炼。 此刻细细看来才发现,他大舅他二姨的葫芦瓢,是个宝贝! 正是《纳元诀》第三层丹田境的补充功法,吞吸天地灵气炼化,配合体内丹劲元气,打穴炼穴。 开卷一句“小观观星,大观观气”,简单明了。整部功法只分为上下两层,上层叫做“观星”。 天上星,身上穴,人体身上一百零八重要穴位,其中七十二活穴,三十六死穴,正如天上星罗棋布,遍布人体周身。 武者之所以异于常人,便是因为在七十二活穴的基础上,强化了三十六个死穴,而凡武境,也就止步于此。 若想突破凡武境,必须打通任督二脉。 由于长期以来,灵气匮乏,可以打通任督二脉的武者少之又少,丹元境高手屈指可数,大多数武者,穷其一生,也无法迈过任督二脉这一关。 不过,九灵大陆龙泉暴涨以后,灵气泄露已有多年,隐藏中的凡武境以上高手定不在少数,前些日子,长安龙泉灵气大爆炸,七彩灵气如虹,指不定又有多少武者捅破了先天,晋升丹元境,更别说还有一些潜伏多年的老怪物。 说回大观诀,上层引气炼自身穴道,大成者,死穴活穴转化,穴穴相通,自成周天,气劲生生不息。 下层叫做“观气”,修炼目标已经转到神识上,对于神识,便是武者的洞察力和反应速度,一般武者,耳力、目力和感知力,都会比普通人要强,一个甲子内力的人,对于周身五步开外的风吹草动是一清二楚的。 像杨易现在初步晋升丹元境后期,两百米以内,四周有什么风吹草动,完全可以掌握。 所谓“观气”,观的不是灵气,而是以灵气滋养自己的神识,从而提升感知力,在大观诀下层功法中,已经把寻常武者“气沉丹田”的修炼线路作了改变,重新诠释人体周身星穴,尤其是丹田。 除却寻常武者都知道的下丹田黄庭,更重点突出了两眉间的上丹田,位于心下的中丹田,三穴同炼。 小成可以內视,进而可以看穿他人境界,不仅可以查看比自己境界低的人,比自己高出两个层次以下者,皆可察看。 把《纳元诀》和《大观诀》总体阅览一遍,心里有大体的把握,杨易对自己的情况以及今后武道一途要走的方向,有了初步既定,准备着手修炼这两门功法。 但在此之前,最迫切的乃是修炼《纳元诀》中的《奇毒八脉神剑》,因为经过几次失利,杨易发现自己的手段还是太少,只有一门《天罡刀法》,若是在凡武境,仅凭这一门刀法,就可以立于不败之地,但面对丹元境高手,天罡刀法六招太过刚硬,过刚易损,容易气衰而竭,没有后战之力。 换言之,六刀砍完,要是没把人砍倒,自己也就没辙了。 所以看到《奇毒八脉神剑》的时候,杨易欣喜若狂,看来,赏善罚恶系统的奖品,自己往后都必须要多留点心,不然,指不定会错过什么。 看完《奇毒八脉神剑》,杨易发现这功法对自己来说并不难修练,可以说这剑法就是为目前的自己量身定做的。 而且,杨易觉得,这世上恐怕也就只有自己可以这功法,因为想要练奇毒八脉神剑,首先,必须全身经脉乃至丹田都得是淬毒。 从一脉练起,最终修至八脉,以丹元气劲为剑,一脉一剑,一剑一毒! 若非百毒不侵的经脉丹田,寻常人谁又能够扛得一脉一毒,更别谈八条经脉,八种毒。 所以说,这功法,只有杨易可以修练。 十分玄妙,以脉存毒,以毒化剑。 详细看完奇毒八脉神剑,杨易不禁想起自己看过的武侠剧,里面段某使用的六脉神剑。 按功法记述,这不就是六脉神剑的加毒进化版本么。 而练成第一脉毒剑时,就类似于一阳指这样的功法。 看完思定,杨易决心开始着手修练这功法,不过,这第一步却令他有些头大。 第六十六章:段坤我吃定了 这奇毒八脉神剑乃是将体内奇经八脉各炼一剑,通过手指催生剑气,隔空伤人,指切河山,威力巨大。 道理虽然简单,听起来也足够唬人,但修习此剑法的第一步却十分刁钻。 竟然要以毒淬脉,脉为胚,毒为源,一毒一脉,一脉一剑,一剑一毒,经脉所淬的毒越强,丹劲元气越雄厚,则剑气威力越强! 进而调动毒脉里的丹元内劲冲击左右双手除却无名指以外的四根手指经络,打开手指的少商、商阳、中冲、少冲少泽八个穴位,以穴纳毒元,催生指剑。 这让杨易有些不知从何下手,虽说自己百毒不侵,可是人在这客栈里,上哪找毒淬脉去?按青麟所说,诸如砒霜这些毒药,根本上不了台面,自己既然要练这奇毒八脉神剑,自然要练最强的形态,不然,何必浪费功夫。 “大笨蛋,自己的经脉已经淬过太攀与曼陀罗花蛊毒,两者虽然都只是玄黄品级,但互为子母,一者拥有拥有迷惑麻醉功效,吞噬腐蚀之能,二者相融,却也勉强算是地级奇毒,若中此毒,纵然是灵清境的高手,也会短暂失去战斗力,而丹元境以下,则直接被腐蚀吞噬内力,化为脓水。” 正纠结,青麟的声音又响了起来,另杨易心惊不已,这青麟竟然能够知晓自己所想?这意味着自己不管想做什么,青麟都会提前知道! 杨易更加担心的是,以后,这青麟和白泽,会不会可以左右的思维与行动,若是那样,自己岂不是会变成傀儡! “你不用担心,我与白泽哥哥之所以能够知晓你的心意,是因为我们早已认你为主,你的丹田只所以可以吞噬万毒,也是因为我与白泽哥哥为了吞噬奇毒改造的,你放心,这样的改造不会对你有什么不好的影响,相反,你还平白得了洗精伐髓和万毒不侵的好处。” 青麟能够通晓杨易心意,知道杨易的担忧,急忙又解释。 “你们到底是谁,为何又会认我为主?” 杨易可不会单信青麟一面之词,当即追问,不把事情弄清楚,他始终觉得自己随身携带了两个定时炸弹,而且是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引爆的定时炸弹。 “我们是......” “闭嘴,就你话多。” 青麟又被白泽严声打断,白泽似乎在故意隐瞒什么秘密。 在杨易即将再次追问之时,白泽又说道:“我们的身份你还不能知道,你放心,我们不会对你造成什么不利的影响,相反,你还可以利用我们帮你做事,我们能从你身上得到的好处就是在你吞噬毒物毒液增长功力之时,我们也会成长,待你到了绝尘境,我们自然会脱离你的身体化形,这篇心法口诀你拿去,用它就能感知到我们的存在,让我们为你行事。” 无数信息涌进杨易脑海,杨易定身阅遍,果然是一篇驭兽的秘法,不多时,已经融汇于心,运使口诀,果然感知到自己左膀右臂里有一头迷你的白虎和一只青鳞守宫,但却无法将二者召唤出体外。 “你不用折腾了,你目前是丹元境后期,不到绝尘境,是无法将我们召唤出体的,因为我们也没到化形期。”白泽似笑非笑。 至此,杨易暂时也算是认下了白泽青鳞,没办法,自己就算不想认,也拿它们没辙,说起来,它们还算是自己的救命恩人呢。 又经过与白泽、青麟的交流,杨易了解到,很久以前,九灵大陆灵气充足,那时,武者突破凡武境以后,依次分为丹元境、灵清境、绝尘境、羽化境,五个境界,各分前中后期,隔阶如隔山。 丹元与凡武的区别在于内力外放,开始可以吸纳天地灵气,灵清与丹元的区别在于对灵气的运用,灵清境高手,灵气化形,随心而用,灵清境后期高手,御空飞行,碎山裂地,一人屠城乃至屠国,轻而易举。 到了绝尘境,已经转气为意,意生为域,域化成宇,刀有刀意,剑有剑意,哪怕是拳头,也有拳意,意、域、宇也分别对应绝尘境的前中后期。 而羽化境,只存在于传说中,谁也不知道羽化境到底是怎样的存在,有人说可以长生不死,有人说可以横渡虚空。 了解到这些,杨易感到很是困惑,李青衣可以隔空御剑,说明他已经可以用气,应该是灵清境,但他又有了剑意,难道他是绝尘境高手不成? “那小子不过领悟半成剑意,还是魔意,他的实力,不过灵清境初期,离绝尘尚有十万八千里,因你丹田经脉淬毒改造过的原因,若你练成了这奇毒八脉神剑,那小子也不是你的对手。” 白泽突然老气横秋地说道,听起来,语气甚为不屑。 诸事了解完毕,杨易盘膝而坐,按照奇毒八脉神剑的功法指引,运势全身丹劲元气,忍住全身经脉的奇痛,不断冲击两手中指厥阴经脉,感觉到手指上的经络一次次撕裂,又一次次重合,人也几近痛到昏厥。 一直咬着牙齿坚持,直把牙龈都咬出血来,不知道是冲击了多少次之后,终于感觉到两只中指突生一股吸力,随即,全身丹元内劲疯狂涌进两只中指中。 咔!咔!咔! 听得中指关节接连三声咔嚓脆响。 “指响功成,节节高升”,杨易知道自己的中指脉络已然打开,奇毒八脉神剑第一脉剑算是练成了。 睁开双眼,杨易盯住自己的中指看,却发现什么变化也没有,就与往常一样。 莫非这奇毒八脉神剑是诓人的? 决定试一试刚刚练成的中指剑,屏心静气,将右手其余手指折握,只伸出中指,调动全身丹元汇聚中指,一指点往桌上的茶杯。 咻~叮! 茶杯周身应声而碎,杯底被刺穿指头大小的洞,茶水撒淌满桌。 “谁特娘的在楼上撒尿!” 楼下传来突然一声粗犷的怒骂,随即是一片嘈杂。 杨易低头一看,除开茶杯,桌子和地板也穿了个洞,湿漉漉的茶水正顺着破洞滴落楼下! 算了算时辰,自己也该到了吃饭的时间,悻悻地挠了挠头,从包袱里取出青衫换上,准备下楼吃点东西。 来到一楼,只见一群人围在靠墙的一张桌子前,议论纷纷。 “娘希皮的!跟我阿爷路过此地,吃个饭差点儿就没命,掌柜的,今儿个,我段坤定要你给个说法!” “客官您咱可要讲理,这飞来横祸,怎么能怪到我们呢,你要说法,就去找楼上撒尿那位去,不过,估计也没辙,谁撒的尿能有这么大威力。” “我不管,我在你们这吃的饭,吓得我阿爷的头发都白了,你看,连这瓷杯都被吓碎了!” “瓷杯被吓碎了?我看,你是想碰瓷吧!我告诉你,这儿可不是你撒野的地方,老子的外甥,乃是飞鱼帮的人,我开这客栈,全靠飞鱼帮罩着!” “什么狗屁飞鱼帮,我段坤行走江湖,除了我阿爷的爆栗子,别的就从没怕过!” 其中一个魁梧大汉扶着一个满头银丝的老人,嘴里叫嚷得十分厉害,听口音,应是江浙一带人士。正是杨易方才在楼上听到骂声的那位。 客栈掌柜的正与这汉子纠缠。双方吵得不可开交。 杨易近前一看,被人群围着的,地面上狼藉一片,桌子面板不知是被火烧的还是被什么东西腐蚀,毁去了大半,饭菜食物狼藉其中。 最为触目惊心的是地面,不知什么原因,就像被人泼了最强力的硫酸一类具有腐蚀性的东西,石头泥土被腐蚀去了一大片,形成了个坑,从楼上滴落下来的水滴正断断续续滴进坑里。 抬头看看,发现这位置正好正对着自己的房间,低头看了看自己的中指。 瓢了个瓢的,难怪特娘的在二十一世纪时,有那么多人喜欢竖中指呢,尤其一些小太妹,原来中指的威力这么大! 得给它取个名字,既然是淬了曼陀罗花蛊毒和太攀蛇毒所成,细鳞太攀蛇又伴曼陀罗花而生,那便叫做曼陀罗吧,没办法,咱好歹也是个大学生,取名啥的,必须文艺。 “谁敢在我舅父面前吵吵!你叫段坤是吧?好,诸位看好,段坤今日我吃定了!天王老子也包不住他,我张伟说的!” 杨易刚暗暗给自己刚练成的中指毒脉神剑取好名字,一个身穿银色劲服的汉子提着一把刀,风风火火闯了进来,扒开人群,把刀一横,语气嚣张。 双方的火药味瞬间极为浓烈,爆炸一触即发。 第六十七章:我王进泽死也不开钱 作为此事的始作俑者,杨易只能静看段坤父子与王掌柜的外甥剑拔弩张,傻子才会这时候冲出去说这些事情是自己干的。 只要不闹出人命,爱打打去,这段坤看着也不想什么善茬,而这张伟,气焰更是嚣张,恶人自有恶人磨。 虽然冲过去制止此事可以赚到一些赏善点,但杨易宁愿不赚那点赏善点,也不愿趟这趟浑水。 不过,眼下想要在这里吃饭恐怕是吃不成了,只好扭头走出帆归客栈,意欲另寻别家。 此刻已近午时,艳阳高照,好在枫林渡临近青衣江,近水则凉,又是早春,倒也不觉得炎热,寻了一家酒肆,叫了三两小菜,一壶精酿好酒文君酿,这酒可是大有来头,传说,起初乃是卓文君与司马相如初识之时,宴席所饮用的酒,后来酿方子流传出来,风靡巴蜀,正所谓“一曲凤求凰,素手文君酿”,声名远扬。 坐下来喝酒吃菜时,细细品味文君酿时,杨易才猛然想起霜儿一直没有回来。 不过转头一想,霜儿最低也是丹元境中期高手,只要不遇上幽冥府的人,万事多加小心,应该不会有事,也就不以为意,继续喝酒吃菜。 这酒肆里甚为嘈杂,靠内有三个乌浒人正讲着土话,杨易邻桌则是五个身穿银色劲服,衣胸纹有飞鱼的汉子,尽数配着鱼头刀柄的短刀。 看这行头,不用多想,就知道这些人是飞鱼帮的人,正在划拳喝酒。 “抓住它!别让它跑了!” 突然外面街上喊声大起,脚步声乱。 “是刘堂主的喊声,兄弟们,抄家伙!” 本来猜拳喝酒的五个飞鱼帮帮众,抄起短刀,夺门而出。 “大爷大爷!您还没给钱呢!” 酒肆老板是个精瘦汉子,一步奔出,拉住了飞鱼帮最后一个冲到门槛的汉子。 “滚一边去,看准了这身衣服,你还要老子结账吗?” 被酒肆老板拉住,飞鱼帮的汉子回过头来,满脸怒火,瞬起一脚,将精瘦汉子踢倒在地,呸了一口,淬骂道:“结账,也不看看你是在谁的手底下混饭吃,你想要结账是吧,老子告诉你,我王进泽自从加入飞鱼帮,就没有哪一次吃饭是要自己掏钱的,我王进泽就是死,也不会开钱,老子赊账!” 伴随着浓痰落地,甩下这么一句话,扬长而去。 “赊账赊账,这半个月天天上这儿吃饭,次次都说赊账,倒不如直接说吃霸王餐。” 待飞鱼帮王进泽走远后,酒肆老板才骂骂咧咧地爬上身子,看样子是打算自认倒霉了。 杨易将这一切都看在眼里,心中对飞鱼帮极为反感,先有张伟癞蛤蟆口气大过天,现有王进泽吃霸王餐。 看来这飞鱼帮在枫林渡,平素便是鱼肉乡里,欺行霸市的地头蛇。 正寻思着,突然感到疾风从身后袭来,因为是背对着门的原因,转身看到追来的一群飞鱼帮人马时,一道金色的影子已钻入自己的桌子底下。 杨易瞥眼一看,却是只金毛猴子,毛手里抓着一只玉钗。 “在那里,抓住它,它偷了杜帮主的宝贝!” 十来个飞鱼帮人手蜂拥而上,围住杨易,眼中似乎没有杨易,问也不问,一把掀翻杨易的桌子,扑向桌子底下的金毛猴子。 美酒佳肴全都随着桌子翻飞,幸好杨易及时起身躲开,才避免了一身狼藉。 瓢了个瓢的,你杨易爷爷正好看你们不顺眼,你们倒好,不知死活往枪口上撞。 当即握紧拳头,一拳两个,一脚三个,三下五除二,眨眼间撂倒了这十来个飞鱼帮的人。 十来个汉子倒地,抱着身子咿咿呀呀,痛叫连连,再也起不来。 被人揍不可怕,可怕的也不是是倒地以后才发现痛扁自己的倒地是谁,而是明明看到是谁,自己却已经起不来了。 “抓到那猴子没有!” 就在这时,脚步声大乱,王进泽领着五个汉子冲来,近前才看到这一幕。 “ri你个仙人板板,龟儿子拿命来!” 飞鱼帮在枫林渡不可一世,何曾吃瘪,经过短暂的呆愣,王进泽与四个汉子,一把拔出短刀,大叫着向杨易砍来。 杨易目光一冷,这些凡武境的汉子在他的眼里此刻就像幼儿园的小朋友。 长安刀连刀带鞘,向当头冲来的王进泽拦腰拍去,其后四个汉子瞬间被气劲击飞出酒肆。 转手一把捏住王进泽喉咙,冷冷地盯着王进泽的眼睛,沉声道:“开钱结账!” “开…开什么…什么钱?” 因为被杨易捏住喉咙,王进泽整张脸憋得通红,额头青筋爆出,说出话来也不利索,吞吞吐吐中。全是颤抖。 “你说呢?” 杨易目光一凛,手上的力道加紧了几分,将王进泽提离地面。 直觉喉咙快要被捏断了,呼吸更是奢求,王进泽在恐惧之余,又觉纳闷,自己怎么就得罪了这么个硬茬,而且还是个超级硬的恶茬。 双腿胡乱扑腾,挣扎着像一只待人宰杀的小鸡,急忙颤抖着声音道:“开…开…小人有眼不识泰山,多少钱都…都开。” 杨易甩手一扔,王进泽被甩到地上,像溺水重新上岸的旱鸭子,仰着头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 但杨易对这等狐假虎威仗势欺人的东西岂能有好脸,带鞘长安刀一横,贴到王进泽的脖子上。 王进泽再傻也知道自己此刻该干什么,手往腰间胡乱摸了个遍,突然面如死灰,但又不死心,再次摸了一遍。 鼠目一般四处闪躲的双眼终于还是定了下来,可还是不敢对上杨易冰冷的眼神,怯怯懦懦地向杨易道:“小…小人没…没钱。” 没钱你丫的出来装什么币,杨易紧了紧手中长安刀。 或许是感觉到了贴在自己脖子上的长安刀力道不对劲,王进泽这个人精,急忙爬起身子,跪地求饶,一口一个大爷饶命。 呼~ 突然,金光一闪,方才在混乱中不知多到哪里去的金毛猴子闪身而出,猴收往王进泽的眼睛一掏。 “啊~我的眼睛!” 王进泽抱着头,捂着眼,在地上打滚,痛叫之声,简直比杀猪还难听。 金毛猴却窜身一闪,跳上酒肆房顶,不知去往何处。 此间骚乱,惹得路人围观纷纷,但见飞鱼帮吃瘪,无不暗暗叫好,喜形于色。 “恭喜宿主完成凡级罚恶任务,获得罚恶点五百点。” 系统林芝琳的声音提示。 五百点罚恶点转化为赏善点要折半,不过是小小的两百点赏善点,杨易不以为意,直接下令林芝琳进行储存。 就在这时,杨易突然注意到内里那三个乌浒人交头接耳,说了几句杨易听不懂的土话,起身出了酒肆。 看其方才说话的神态甚为鬼祟,好像要去干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 杨易心生疑窦,准备悄悄跟上去,看看这三个乌浒人葫芦里到底卖的什么蛇皮药。 “没用的眼睛,瞎了也好!咳~咳~” 还未动身,外面传来一声冷喝。 随即,三颗头颅翻过半空,飞进酒肆中,落地咕咕噜噜而转,鲜血淋漓。 吓得酒肆老板一屁股跌倒在地,面如死灰。 杨易凝眸而看,一众飞鱼帮服饰汉子拥着一个双眸如星,浓眉似剑的俊俏少年郎而来。 可惜,这俊俏少年却坐在轮椅上,脸色也带着病态的苍白。 这么一会儿功夫,却已接连两声咳嗽,看来有病缠身。 “参见帮主!” 先前被杨易打倒在地的飞鱼帮喽啰们,终于恢复些气力,挣扎着爬起来,向坐着轮椅而来的少年郎跪地而拜。 原来,此人便是飞鱼帮的帮主杜少丘! 第六十八章:棺材店遇忘忧蛾 杜少丘? 看着坐在轮椅上的俊俏少年,杨易来了兴趣,一是因为此人与自己一直想要寻找的杜少丘同名同姓,二是因为此人开口说的话。 按理说,自己教训了这些飞鱼帮的人,此人身为飞鱼帮帮主,应该兴师问罪才对,没想到,此人一开口确实呵斥自己的手下。 “水上飞,带人前去追那三个乌浒人,其余人等,跟我来!” 杜少丘却好像对杨易没有丝毫兴趣,下令行事,直到又被飞鱼帮帮众推走,看也不看杨易一眼。 因为晚上要去打探飞鱼帮的底细,此刻不便与飞鱼帮多做纠缠,虽然不知道杜少丘为何对自己教训帮众的事情不闻不问,但既然他不管,杨易也懒得去自找霉头。 待众人散后,回了客栈。 到了客栈才发现霜儿依旧还没有回来,心中有了些担忧,暗想霜儿该不会是出了什么事情吧,这枫林渡是飞鱼帮的地方,若是霜儿落入飞鱼帮的手里,自己先前又与飞鱼帮结下梁子,那么事情可就棘手了。 倒不是畏惧飞鱼帮的势力,只是担心霜儿会遭了飞鱼帮的毒手。 正准备出门寻找霜儿,打开房门,正好对上归来神色匆匆的霜儿。 “找到那两口棺材的下落了。” 不等杨易开口,霜儿低声道。 什么?找到那两口棺材的下落了! 杨易心头一跳,按照徐坤所诉,那两口棺材应该被沉入青衣江中了才对,怎么却被霜儿找到了? 急忙开口问道:“在何处?” “跟我来。” 霜儿冷着脸出声。 二人出了客栈,霜儿于前带路,顺着七拐八弯的小巷转了好几道,终于走到一家棺材店前。 棺材店紧关着门,只两只黄皱皱的灯笼悬在门上摇晃。 霜儿上前一脚踢开棺材店的门,瞬间,浓浓的血腥味扑鼻而来,杨易皱了皱眉头,进屋一看,只见棺材店内的房梁上,悬着两具死不瞑目的尸体,不是别人,正是那在风来客栈见过的刀疤脸和镖头! “你杀的?” 杨易并未细看,还以为这两人是先前被霜儿所杀,以霜儿丹元境的身手,杀这两人倒也不是什么难事。 霜儿冷言道:“我来的时候,他们早已气绝,而且,你看他们身上并没有伤口。” 杨易近前拔刀割绳,两具尸体落地,走近一看,两具尸体身上果然没有伤口。 莫非,这两人是寿星公吃砒霜,嫌命长,自己上吊寻死不成? 显然,这是不可能的,昨天还活蹦乱跳的两人,千里迢迢运两口棺材来这里上吊,难道他们是给自己运的棺材么?这万万不可能。 对了,棺材! 杨易暗叫一声,想到了此行的目的,找到那两口棺材才是重点,当即放眼扫射屋子,看到两口黑乎乎的棺材,不偏不倚,正对着大门而放,霜儿就在两口棺材旁。 这里本就是棺材店,如此摆放,倒也没有什么奇怪之处。 “霜儿姑娘请让一下,倒要看看棺材里有什么猫腻!” 走上前去,拔出长安刀,刀尖顺着棺材盖与棺材之间的缝隙一划,单手抓住棺材盖,沉力往上一翻。 不好! 棺材盖掀飞起来的瞬间,杨易感到一股危险冲面而来。 咻咻咻! 瞳孔中只见三束银芒朝自己脸上射来,大叫的同时,双腿拔地而起,身子往后一翻,在这电光火石之间,险险躲过银芒。 咚咚咚! 头顶三声脆响,抬头一看,三道银芒打在房梁上,入木三分,却是三根铮亮的棺材钉。 好险! 杨易心惊不已,若是自己躲闪不及,此刻脑门上铁定已破开三个血洞,一命呜呼! 还在暗叹方才危险,突然感到脑后劲风袭来,来不及回头看,只觉腰间一痛,当即运使全身丹元,震退近身之人。 嘭! 一道人影倒飞出去,摔在房壁上跌落,杨易回身一看,倒飞出去的不是别人,却是霜儿,手往自己后腰一拔,拔出一把匕首。 找死! 万万没想到霜儿会对自己下手,杨易火冒三丈,长安刀金芒一闪,刀带人飞,眨眼之间,已贴到刚跌落在地的霜儿的喉咙间。 “说,你到底是谁!” 杨易凝眸如炬,手往霜儿脸上一捏一扯,扯下一块人皮面具,眼前之人哪里是什么霜儿,分明是个陌生女子。 被杨易持刀相胁,女子眼中闪过一丝决绝,奋力一咬,鲜血自其口中溢出,却是咬舌自尽了。 瓢了个瓢的,刺杀自己不行就自杀!谁特娘的与自己有这么大仇? 杨易臭骂一声,点住自身腰间穴道,止住血,一脚踢开假霜儿的尸体,重新走到棺材前,探头一看,瞬间头皮发麻。 只见棺材内密密麻麻,半个棺材全是蛆! 这些蛆甚为奇怪,并不似寻常所见的尸体腐烂而生出的白蛆,而是金色的,蝉蛹大小,数目不少于万,恶心地涌动着! 千里运蛆?这刀疤脸是脑抽么? 杨易实在想不通这刀疤脸为何会千里迢迢运两口装满蛆的棺材来这里,而且,还不明不白的死了,这些蛆到底有什么古怪? 强忍住恶心,杨易走到墙角,一脚将咬舌自尽的女子踢飞进棺材。 瞬间,那些金色蛆蛹就把女子尸体吞没,女子的尸体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被吞噬干净,而那些蛆竟然在那么一会的时间里,长出了双翼、牙齿,竟然变成了一只只忘忧蛾。 这些蛆,原来全是忘忧蛾的幼虫! 瓢了个瓢的! 杨易眼见一只只忘忧蛾开始长成,心头一慌,顿时有些手足无措,暗骂自己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他自己倒无所谓,如今丹元境的修为,这些忘忧蛾根本无法奈何他。 但网友蛾不死不灭,他根本没有办法彻底消灭,若是让这些忘忧蛾飞出去,枫林渡的人,恐怕就大祸临头了! 这可如何是好,杨易顿觉头大,不知道该怎么对付这些忘忧蛾。 思来想去,想不到更好的办法,心头一横,掏出了御灵箫。 他姥姥的西瓜皮,看来只能这么办了! 第六十九章:白虎寨 此刻,天色已近黄昏,夕阳西下,整个枫林渡被夕阳余晖映得金黄。 青衣江上,一条条船儿排列成行。 突然,人们听到一阵箫声想起,随即,只见一个男子吹箫飞过一间间屋顶,身后跟着一片火云,直往飞鱼帮的地盘而去。 不多时,随着那男子落地。 飞鱼帮瞬间变成人间炼狱。 飞鱼帮内,一道道哭喊声撕心裂肺,令人胆寒,一个个火人纵身跳进江中,但也于事无补,在水中依旧燃着熊熊火焰。 “唉,没办法,只能让你们做一做好事了。” 杨易站在飞鱼帮的一艘船顶,看着眼前这一片惨状,叹息一声,为自己这祸水东引的损招叹气。 “朋友这一招可不地道!” 身后响起一声冷喝。 杨易回身一看,只见杜少丘坐在轮椅上竖眉头冷眼。 而,此刻,长安城外白虎山,白虎寨。 “报!点子已进网!” 马尚未进寨门,马上的汉子突然一手把缰绳一勒,也不去管那马,马绳往旁一抛,左腿抬过马背,翻身下了马,奔了两步,半膝跪地。 “黄旗!” 寨内传来洪亮的令声,不多时,一个半赤上身的汉子奉着一面黄旗跑了出来,递给跪地的汉子。 “得令!” 跪地的汉子接到旗子,口中喊着得令的时候人也又翻身上了马。 “哒哒哒”,往西急驰而去,不一会儿,就隐入了那西边的密林中去。 半盏茶不到,哒哒的马蹄声去而复返,人还是那个人,手里也还拿着旗子,只是,原本黄色的旗子变成了红色,被血染红的! “大~大~当家,点子扎……” 说没说完,马依旧朝寨门奔去,人却落下了马,气绝身亡。 “嘭”,漫天的血雾溅得寨门猩红一片,冲寨的快马应声而倒,这时,一把大刀也出现在了寨门口。 “谁吃了熊心豹子胆了,敢在白虎寨的地头上扎眼,还动了我白虎寨的黄旗。” 拿刀劈马的正是白虎寨的二当家雷虎,满脸横肉,秃噜着头皮,双眼凶光毕露。 “张三李四,牵老子的轻风骏来,带两队红旗,随老子来!” “是”,寨门内侧两边守门的两个汉子应声而去。不一会儿,刷刷刷,带着左右两队各二十个背刀汉子跑步而至,为首的张三牵着一匹通体黑毛的宝马,此马高大强壮,鬃长尾直,一眼便知是匹千里快马。 “咳咳咳,雷寨主好大的阵势,不愧是关中第一虎,小生算是见识到了。” 一个书生打扮的青年,从去往密林的那条黄泥路上,慢慢地往白虎寨走来。 他一瘸一拐,左手弯负在后腰,右手拿一书卷,一边咳嗽一边走来,走得很慢很儒雅。 除了瘸脚的走姿以外,像极了那些读书的酸腐。 “你是何人?点子可是你做的手脚!”雷白虎一声爆喝。 “咳咳……咳咳”,书生突然剧烈地咳嗽起来,似乎要把自己的肺全都咳出来才肯罢休,背着的左手已捂到了嘴上。 果真是个弱不禁风的臭穷酸。 “雷寨主稍安勿躁,我只是个读书人,只喜爱诗词,并不喜欢杀人,我今天来,也只是请你读一读这‘蝶恋花’,特别是其中有一句,我甚是不解。” “哦?你且说说是哪一句。”接话的并不是雷虎,而是刚从寨内走出来的一个中年男子,细眉鹰鼻长脸,双臂抱刀于胸前。 刀,是雕金阔刃齿背刀。人,正是白虎寨的大当家,白枭。 “正是那句‘昨夜西风凋碧树’,你说昨夜既然吹的西风,天恐怕已经凉了,哪来的碧树,你说写词的人是不是疯了呢,咳咳咳~”书生看也不看雷虎和白枭一眼,又在那里开始捂住咳嗽。 “他奶奶的,哪来的病痨,天凉不凉老子不知道,但是老子知道你的血马上要凉了,给我~” “慢!” 雷虎的“上”字还没出口,就被白枭一把拦住。 白枭盯着眼前这病书生,看了半天,确认这书生自己绝没见过,这才开口:“苏逐浪是你什么人!” 书生停住了咳嗽声,听到白枭这一问,嘴角勾起一丝笑容,缓缓开口:“小生可不认识什么苏逐浪苏追花的,就是想请二位读一读诗词,为小生讲解一下,哦,对了,顺便向两位讨一样东西,二位借的时间有些久了。” “什么东西?”雷虎和白枭异口同声。 “命!”书生的声音瞬间凌厉起来。 “找死,杀!” “杀”字一落,四十个汉子一齐动了,顿时,破风声、漫天刀光、向书生罩来。 书生却没动,直到刀光离他头顶半拳距离,他往后一倒,脚连蹬两下,身如落叶朝后轻飘一步,突又似那鲤鱼摆尾,平地鱼跃龙门,凌空一翻,人已跃到半空,脚点在刀光之上。 书生右手把书一合,腑身蜻蜓临水,右手抓书作刀,身如灵蛇出击,清风拂杨柳,从那几十个汉子喉咙间划过,一气呵成。 瞬间,四十二个汉子的刀纷纷脱手落地,叮叮当当,“哧”,脖间血喷如泉,齐齐倒倒地。 雷虎和白枭哪里还沉得住起,大刀、齿刀一起闪动,一上一下朝书生的头、腿砍去,只见书生凭空将身子横放,端是一身好轻功!两脚虚空交叉一踢,正中雷虎的胸,白枭的肩,二人被踢得各朝两边后退半步。 白枭先稳住身形,暴喝一声,抽刀以齿背作刃,右肩一沉,又是一刀朝书生左肩劈来,势大力沉。 书生见这一刀来得凶猛,也不硬接,弯腰身子一侧避过,这时,雷虎以刀为剑,从书生后背朝着后心刺来,书生跺地后翻,纵过雷虎头顶,下落借势一脚踢到雷虎后背,雷虎吃踢稳不住势,朝前倾去一步,正中白枭的刀尖。 刀尖穿胸三分,血溅刀身。 “啊!”,白枭暴跳如雷,失了理智,顾不上去管雷虎,运力一把将刀从雷虎胸口抽出,左右双手一并握住刀柄,两腿沉力蹬地,朝书生劈刀而去,左三刀,右三刀,横竖胡乱一顿劈砍,待力劈尽,才发觉脖间一凉。 喉咙已被划过一条红痕,人也直挺挺地倒了下去,血却还没喷出来。 “哎呀,看来你的血,果真是凉的,这样也好,不然这书又要弄脏了”书生看也不看满地的尸体一眼,顾自用衣袖擦着自己的书。 然后打开书,翻到其中一页,嘶拉一声,撕下一页,抛到地上,纸张飘飘忽忽,落地时,恰好贴到白枭的胸口。 白枭的脖子也正好在此刻喷出了鲜血,瞬间溅红了纸张,唯独“昨夜西风凋碧树”那一句没有被染红。 “咳~叫你好好读一下诗词,欠了人家的东西就早点儿还,何至于此,咳……” 书生一瘸一拐地往密林的方向走了去,还和来时一样慢,一样儒雅,手里也照样拿着书卷。 第七十章:长安城中云容楼 长安,上至朝野,下至江湖,最近发生了许多变化,尤其是城中的三教九流,还有越来越多的江湖人士。 但抚安司最近却撒不开手来过问这些江湖中的风吹草动,新任司丞上官逸现在正因为圣人下的一道圣旨焦头烂额,忙于着手清洗长孙府的残局。 云容楼,云想衣裳花想容。 自三只眼的马王爷不知所踪以后,云容楼的访客少了许多。 幸好,这里还有能歌善舞的妓,胡琴琵琶与羌笛,黄鹂曲嗓,飞燕绕指。还有满樽的酒,葡萄美酒夜光杯,波斯佳酿,雕玉金杯。有文人墨客的题笔,有富贾贵胄的锦衾蟒袍。 白花花的肉体,白花花的银锭行钞,他们乐此不疲,它们流连忘返。 他们放浪形骸,但他们不敢放浪不羁,他们大手大脚,但他们不敢没分没寸。 因为云容楼最近来了两个新的主人,月明和明月。 她们长得一模一样,一样绝美和妖娆。不同的是,月明爱赌,而明月喜欢做买卖。 月明在二楼,三楼有明月,鼠狗在一楼。 二楼的月明与人对赌,就赌一楼的鼠狗们,鼠有鼠的赌法,两鼠撕斗,赌的是谁输。 狗有狗的规矩,二狗相争,压的是谁赢。 你只需要用你身上最贵重的一个东西做赌注,就可以和她对赌,如果赢了,不仅可以得到万贯金银,还能享受月明那芙蓉帐里的一夜春宵,而且你可以一直赌下去,直到身上再也没有可以做赌注的东西,所以他们乐此不疲。 月明够美,她的赌注也够大,可惜,她却从来没有输过。 输光了怎么办?别怕,还有命,在这里输光了的人,命最值钱了,也最不值钱。 三楼的明月喜欢做买卖,她的买卖也只买命,一条命抵十局注,这么看来,命好像有些便宜,但他们却觉得公道极了,赌徒的眼里,命远远比不上手里的筹码,命,只不过是他们手里的筹码之一。 这样看来,月明和明月并没有什么可怕的?那是因为你没有坏了明月楼的规矩,如果规矩坏了,明月就不再是个生意人,月明也不再是个赌徒,她们会杀人,包括所有和你沾亲带故的人。 不相信的大有人在,上一次不相信这些的人,是纵横关外的漠北双雄,然而他们的尸体早已经进了鼠狗们的肚子里,难怪它们斗得那么残暴血腥。 明月楼的赌徒们果真好笑至极,但现在,比他们更好笑的人,似乎出现了! “我的赌注是一句词…咳…咳”,说话的是个书生,一脸淡然。 没有人知道他是什么时候进来的,明月楼毕竟太吵了些,他的咳嗽声并不能钻进赌徒们的耳朵。 何况他的样子,也不算出众,但他现在脱口而出的话,再也无法不钻进这些人的耳朵。 “哈哈哈,竟然有人把一句词当作赌注,哈哈,笑死我了”,“我看这病唠是穷疯了吧,真踏马笑死人了”…… 书生的话语落地,围观的人哄堂大笑。 书生却不以为意,依旧稳稳当当地坐在桌子的另一端,脸上挂着浅浅笑意,看着月明,泰然自若。 “你再说一遍!你的赌注是什么?”月明的盯着书生,眼睛已经凝了冷意。 竟然还有人敢来明月楼找碴! “姑娘先别生气,我绝对不是来闹事的,我的这一句词可贵重得紧。”看到月明收缩的目光,书生缓缓开口,对周围的哄笑声视若无物,脸上还是那副不咸不淡的笑容。 月明终究不是一般人,见书生从容自然的表情,猜他必定不是无的放矢,她压住心中的火焰,反而对这书生好奇起来。 好奇的不止她一个,明月显然也来了兴趣,从三楼缓缓下梯而来,一袭白裳,倾国倾城,人未落座,口已先开。 “我倒很好奇,你要说的那一句词到底有多贵重?”明月也是一脸笑意。 “它值两条人命,咳……”书生又咳了起来,惹得周边人纷纷捂鼻,生怕这唠鬼把病传染给自己。 “哈哈哈,有趣,你知不知道,我们这明月楼里,最不值钱的是什么东西?” “知道,但这两条命不一样” “有什么不一样?” “因为这是你们俩的命” 听到此话,月明头一甩,青丝铺散,“咻咻咻”,三根刺尖的玉簪已从月明的发梢飞出,朝书生的额头破空射去。 书生不闪也不躲,抬起手中的破书一从左往一扫,三支迅疾的簪子应扫而落,掉在赌桌上,竟然全都断了。 看似云淡风轻,月明心里却已是惊涛骇浪,她知道,自己遇到高人了。 书生解了月明这一招,将手里的破书放在赌桌上,脸上还是那副笑意,竟然不气不恼。 看着惊呆的月明,声音依然慵懒,“玉簪很漂亮,可惜了,你也很漂亮,也可惜了,可惜性子不如你姐姐稳重。”突然,慵懒变成了冰霜,“下一次,断的绝不会是簪子!”。 “你!”月明的性子确实不够稳重,又想拍桌而起,还好,起到一半就被明月摁住了。 “阁下何必与我妹妹计较,我现在实在很想知道我们姐妹俩的命到底值得哪一句词。” 明月这时候竟然还是一脸迷人的微笑,喜欢做生意人果真不简单! 书生看也不看她一眼,低着头翻他那本破书,突然,好像翻到了他要找的内容,指尖顿在书页上,喜声道:“杨柳岸,晓风残月。” “你,你!李南风!”明月和月明齐齐惊呼出口,脸色已然惨白。 “原来你们还没有忘记,青衣山庄虽然已不复存在,但有人托我来告诉你们,你们俩十多年前欠下的东西该还了。” “怎……怎么…还?” 明月的嘴唇颤抖着,吐字已经结巴。 “很简单,找一个人,李青衣,找到他,救他。” “哈哈,以青衣剑魔李青衣的武功,谁要杀他?谁又能杀得了他!” “二十四桥明月夜。” “什么?!哈哈哈,这不是叫我们去送死么?” 明月和月明笑得很凄然,她们比谁都清楚二十四桥,因为她们正是二十四桥中第九桥,暗月桥的堂主。 这病书生竟然叫她们去杀自己人! 可她们并不觉得可笑,因为她们在加入二十四桥之前,确实欠过别人的东西,而且是最为珍贵的东西。 书生已把桌上的书卷起,站起了身,盯着明月。 “去,有可能会死,不去,我敢保证你们现在就会死,谁让你们欠了别人的东西,去与不去,你们自己选。” 明月和月明对视一眼,突然朝对方点了下头,就好像彼此已达成了什么约定,然后,还是明月开了口:“去。” “咳…看来这一局我已不用赌就赢了,对了,差点儿忘了问你们,当年那颗蛟珠现在何处?” “枫林渡,青衣江中,水下宫。” “也许,我们还会再见。” 书生丢下这一些话后,转身径直就往下楼的楼梯口走去,头也不回。 咳嗽声,又响了起来。 第七十一章:二十四桥冷无生 书生撂下这最后一句话,拂衫迈步,踩阶下楼,再也没有停过。 看着书生下了楼,就要离门而去,月明突然牙齿一咬,袖口划出一把银闪闪的短匕,玉掌倒握匕首,就要起步跟了上去。 这时,明月眼疾手快,一把拉住了自己的妹妹,双眼滴溜一转,什么也没说,只是对着月明摇了摇头。 转瞬,脸上又布满了笑容,“各位爷儿继续,玩得尽兴,刚才我们姐妹俩和故人闹了些误会,现在已经没事了,各位继续继续。”说完,弯膝盈盈一礼,转身,拉着月明上楼而去。 没了月明的对赌,加上刚才的插曲,二楼此刻虽然依旧热闹,但是对于明月楼的常客们来说,已没了太多趣味,幸好还有美酒、小曲儿、和那些白花花的肉体。 “你刚才难道想去送死?我们不是那病唠的对手。”到了三楼内厢,明月冷冷地盯着月明的眼 “可是,我们还没有出全力,只凭那一招怎么就……” “你知道这病唠是谁么?若我所料未差,他便是当年“姑苏三狂”中,年纪最小的孟长歌!他的那本书你难道没有听说过?” 明月皱着眉头说道,她实在想不清楚,“姑苏三狂”竟然和青衣山庄有关系! 孟长歌这三个字从明月口中说出时,月明再也无话可说,这三个字已经足以让她闭嘴。 孟长歌是个讨债的主儿,专门讨人情债,活债必收,血债血偿! “姐姐,那我们要去救那个李青衣么?” 沉默过后,月明抬起头问明月。 明月坐了下来,拿起桌上的青瓷茶壶倒了一杯茶,饮了一口茶,才慢悠悠地开口。 “去,我们姐妹俩的债,是时候该还给李南风了,只是如今有两个难题,第一是不知道李青衣如今身在何处,第二是我们可能要和桥主交手,桥主的手段,不用我说你也清楚。” 月明突然莞尔一笑,开口道:“找人的事,姐姐不用担心,即使我们手底下的这些鼠狗没办法嗅到李青衣的踪迹,但有一个人绝对会知道青衣剑魔的下落。” “你是说黄四娘?”明月也眼睛一亮。 “姐姐猜得没错,除却马王爷以外,江湖上恐怕还没有她黄四娘找不到人。”月明斩钉截铁地接言。 “事不宜迟,咱们现在就去找黄四娘打探消息。”明月对着月明点了点头,转身走进内厢,不一会儿,手里拿着两个布包出来,一个抛给月明,另一个则背到了自己背上。 月明似乎早知道布包里装的是什么东西,看也不看,直接侧背到背上。二人再无二话,一前一后,从后窗翻身而去。 距离萤火岭不远,隔着一座山,有一条小溪,静静流淌,神奇的是,早春方至,溪边却已开满了鲜花!花的尽头,一间篱笆墙围起来的矮屋,那就是黄四娘的家。 屋内,黄四娘此刻正在煮茶,红泥小火炉,泥陶褐罐轻蒲扇。 黄四娘喜欢喝茶,而且只喝普洱,她既不喜欢龙井的小家碧玉,也不喜欢铁观音的厚重,唯独偏爱普洱的回甘,苦到彻底,然后一瞬间又醇得剔透玲珑,温喉绕鼻。 “娇莺,来客人了。”黄四娘嘴上说着话,手中依旧扇着火。 “知道啦,姥姥,我这就去。” 黄四娘身后的垂帘掀动,走出一个十六七的少女,长得精致乖巧。 少女上前打开屋门,果然就看到两个女子,一黑一白,背着布包,从桥头正往这边走来。 少女走出了屋门,来到篱笆前,待那两人走近,这才看清,原来两个女子一人穿着黑色劲装,一人穿着白裙。 这两人,正是前来打听消息的明月姐妹。 “贵客来访,有失远迎,敬请见谅。” 少女见明月二人近得前来,抱拳一礼,口吻极为老道。 明月和月明本来见篱笆前站着一个少女,不以为意,听到这少女的语气,不由得一诧,然后相顾一笑,果然,人不可貌相。 “敢问黄前辈可在,我俩有事请教黄前辈,劳烦女……女侠相告。”明月一时之间却不知道该怎么称呼眼前这个少女了。 少女听到明月说出的“女侠”二字时,捂嘴“咯咯”笑了起来,声音犹如黄鹂,甚是好听,直笑了好一会儿,才回道:“我还未出过这方圆百里,竟然就已成了女侠,看来江湖人的眼里,侠字果然真是又廉价又随便,咯咯咯。” “娇莺不可无礼,快请客人进门。”黄四娘的声音从屋内传出,淡然散漫,丝毫没有责怪的意思。 月明见此听此,脸色瞬间铁青,隐隐想要发作,却被明月暗暗地压住了肩膀,这才忍下了一口气。 少女这时已打开了篱笆门,顾自朝屋子走了进去,明月对着月明摇了摇头,也跟了上去,月明心里虽有恶气,但也不是没了理智,知道自己这次是有求而来,咬了咬牙,硬生生吞了这口恶怨,随了上去。 “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明月二人进得屋来,黄四娘依旧蹲在茶炉前煽火,背对着明月二人,头也不抬,犹如自言自语般开口道。 明月倒真是好心胸,受黄四娘如此怠慢,也不生气,把背着的布包解下,放到屋中的四角桌上,在桌前坐了下来,月明见此,也解下布包坐了下来。 明月等月明坐定,带着微微笑意,开口道:“前辈相请,莫敢不从。” 黄四娘这才转过身来,笑道:“二十四桥第九桥明月堂的堂主果然有点儿意思,倒是二堂主少了点儿意思。娇莺,摆杯。” 少女听命走进了内屋,端出一盘杯子,四大四小,似玉非玉,鎏金雕的杯把做成对耳样,杯身晶莹剔透,少女把这漂亮的杯子摆成了一排,转身又进了内屋。 黄四娘这时已用湿毛巾裹着茶壶把臂,端了过来,先是往大杯子里倒茶,每个杯子里倒了一半,搁下茶壶,将小杯子放到大杯子中,这才坐了下来。 明月和月明正看得云里雾里不明所以,黄四娘就开口笑道:“我已知晓你二人来此所为何事,我的规矩你们应该听说过。” 明月回过了神,打开了桌子上的两个布包,两个布包里整整齐齐地装满了珠宝。 “价值二十万钱,一分也不少,请前辈解惑。”明月开口。 黄四娘淡淡一笑,把小杯子从大杯子里取出,一边倒着茶水,一边开口说道:“你们要找的人,在蜀中,不过,听老身一句劝,二位还是不要趟这浑水为妙,因为昨日已有人来问过老身同样的消息。” “谁?”明月和月明异口同声。 “‘二十四桥仍在,冷月无声’,你们二十四桥桥主冷无生。” “桥主!”明月和月明瞪大了眼珠。 “是。” 黄四娘已倒好了茶,风淡云轻地开口回答,桌上,茶气渺渺。 复而开口道:“你们若是现在出发,兴许在枫林渡能赶上他。” ...... ...... 枫林渡,火势终于消散,但青衣江中已漂满了尸体,那些忘忧蛾不知是沉入水底还是潜伏在这些尸体中。 但杨易此刻却无心去看,因为他的双眼已紧紧盯住杜少丘,还有站在杜少丘轮椅旁的黑袍人。 第七十二章:你的茶要凉了 这边,杨易与杜少丘和黑袍人之间,大战蓄势待发。 而在蜀中,唐门所在的凌云山下。 孟婆又把热腾腾的茶水倒了满满一碗,用她干瘪如老树皮般的手,轻轻地推到客人面前,这个客人,是她这间位于滇城外的小茶栈中,今天唯一的客人。 今天过往的行人很多,比平时要多了几千上万倍,他们有的骑马,有的步行,有的仗剑,有的两手空空,有的锦衣玉帛,有的粗布麻衣。高矮胖瘦,他们各不相同,但他们都行色匆匆,就好像他们是要赶着去搭救处在水深火热中至亲的人,但又好像比这还要重要万分。 “茶哎!一文钱一碗的好茶~” 他们走得很着急,骑马的,阴天里卷尘。步行的,汗如雨下。 可以看到他们眼中的雀跃和脸上的狂喜,他们路过孟婆茶栈的时候,孟婆已扯破了嗓子去喊,但他们似乎根本听不见,当然,也没有人停留。 竟然没有人愿意为便宜的好茶停留,孟婆觉得这一切实在是不可思议,看着他们的行色,孟婆突然觉得他们现在更像一群从四面八方涌出来的蚂蚁,然后变成饿极中嗅到肉食的豺狼虎豹,但他们明明是双脚走路,有鼻子有眼的人,明显,热茶不是肉食,所以,没有人停留。 尽管没有人停留,孟婆还是扯着嗓子喊,因为这生意,已是她和她的孙女生存下去的唯一凭仗。 活着,拼命活着,保持着希望。 终于,她的希望来了,希望只有一个,就是茶栈内现在唯一坐着喝茶的客人。 他是径直走过来的,他的脸上也没有丝毫着急的神色,反而一副云淡风轻。 他走过来以后,将背上巨大的石碑解下,也不用孟婆招呼,自己就找了最靠路边的桌子坐下,然后掏出一铜钱,推到桌子中心,一句话也不说。 然后,孟婆的热茶就推到了他的面前,他接过了茶碗,扭转了身子,把右腿放到左腿膝盖上,面朝大路,手中端着茶碗,就这样一边看着行人,一边有一口没一口地饮着手中茶,脸上莫名其妙地开始露出了笑容,然后是不屑,愤怒,最后变成了一声短叹。 “续!”他的嗓音厚实而有力。 所以,孟婆倒茶的速度既快又稳。 “杏花!快些儿倒一壶新茶过来,快些哩!” 孟婆的喊声一落,从后面奔出一个少女,塌鼻豆眼,蛤蟆嘴,头上的发丝少得可怜,真是奇丑无比。 喝茶的客人转过身来拿茶碗的时候,正好就看到了这丑陋的少女,他突然笑了起来,张口道:“你叫杏花?小楼一夜听春雨,深巷明朝卖杏花,这名倒是取得妙极。” 少女羞怯地低下头,不敢说话,孟婆抢出一步,笑着说:“少侠请勿怪,我这苦命的孙女,幼年受难,导致这副尊容,只恐惊吓了客人,请爷儿莫怪。” “无妨,杏花,你过来。” 他哈哈一笑,摆手示意孟婆勿急,又招手去唤那少女,少女只好怯生生地近了他桌前,他指着匆行如蚁的那些人说:“杏花,你看他们,都要去凌云山上挖宝,你为何不去?” “我...奶奶不许我去...我自己也不想去。”杏花有些颤抖吞吐。 “哦,你为何不许她去?”他扭过头来,看着孟婆,眼色深邃。 “老身只这么一个苦命的孙女,她若去了,就再也没人帮老身煮茶哩。”孟婆答得坦然。 “哈哈,你这老妇人,白活了这么大把年纪啦,寻到了宝藏,你们哪里还需要干这卖茶的苦活儿!”他笑了起来。 “少侠说笑了,正因为老身活了这大把春秋,已习惯了卖茶的辛苦啦。”孟婆答完,不再说话,提壶进了后侧煮茶的炉子旁,添了一把柴火,折身回来,走出栈外,又扯起了嗓子喊客。 “杏花,你给我说说,你为何不想去寻宝。”他转头又问起了杏花。 “杏花不知道宝物是什么,也不知道宝藏有多少,杏花只知道,杏花如果离开了奶奶,杏花会伤心,奶奶也会,杏花不愿意奶奶伤心,所以杏花不想去。” 杏花说得自然多了,因为她已发现这个客人其实并不可怕。 “哈,杏花儿,谁说你长得丑,你可比他们漂亮多了,至少千倍万倍,你去帮你奶奶煮茶吧,哈哈。”他指着行人大笑,又挥手示意杏花退下。 他,便是入蜀寻仇的李青衣。 他之所以放出暴雨梨花针图谱是藏宝图的消息,就是为了引唐门的人出来, “茶!热茶!....” 孟婆的嗓音并不减弱,这一次,她又看到了希望,来的是两匹快马,一红一黑,马背上是两个清瘦的年轻人。 “呀,我等的人来了。”李青衣笑着大叫一声。 他这一声,也已被纵马而来的两个人听到,两人听得这喊声,在马背上也看见了茶栈内这人,翻下马背,走进茶栈,开了口:“你在等我们?” “我等的,是停下来喝茶的人,你们难道不是来喝茶的?”他眼含深意。 “茶自然要喝,但我们却不是单纯为喝茶而来。” 先下马的白衣公子已先落了坐,和那人同一张桌子, 后下马的光头汉子却站着,紧紧盯着李青衣的眼睛,双手死死按住袖口的暗器筒。 “你为何紧紧抱着你的手臂不肯坐下?”李青衣笑着问那人。 “因为我怕死。” 那人开口的语气,冷冰冰的,没有一丝感情。 “哈哈,大名鼎鼎的唐门器堂分堂主吴三爷也会怕死么?” 那人没有回答,反问道:“你为何背着墓碑?” “你的茶,就要凉了。” 果然,孟婆早把桌上的三个茶碗倒满,现在,茶气已淡了许多。 “茶凉了。可以续,心急了,可收不住脚。” 接话的却是那白衣公子。 话落,银光起,点点寒芒射向李青衣额头。 李青衣头也不抬,那些银芒在他额头前纷纷落地,然后他的双眼一眨,全身爆发滔天剑意。 于是,那两个新来的客人,唐门器堂的分堂主和那白衣公子就已身穿百孔,死不瞑目。 “杀了你的第九个儿子,看你出不出来!” 李青衣遥望凌云山唐门方向,转而抓起茶杯,细饮一口,叹气道:“算一算时日,信也该到了。” 第七十三章:李青衣的表弟 与此同时,扬州,不见三千杨花纷落雨,不见烟雨画桥,不见面碗上婀娜多姿的白气升空,只见早春垂杨柳。 孤帆远影碧空而来,身后长江滚滚流,一个满脸胡渣的汉子跳下船,从二十四桥上抱刀走过,穿过瘦西湖的枯柳成行,打东关街头的青石街面一路走过,一头扎进飞絮山庄里。 纵地一跃,飞上屋顶躺下,看着天际夕阳,看着飞絮山庄的片片屋瓦。 江湖?是刀还是剑?或者是兵不血刃? 刑问已然不知道,他只知道江湖好像已经越来越远了,但又好像一直就在自己身边。 正如他的刀,依旧抱在他的怀里,以前,他有两条手臂可以紧紧抱着它,现在,他已只有一条手臂了。 飞絮山庄以前很热闹,家丁护院三千,门客一千,歌妓婢女五百,谈笑有名侠,往来常戚戚。 他们来,他们留下,都因为刑问怀中这柄阔刀,那时,这柄阔刀背在刑天成的背上,只要它背在刑天成的背上,江南黑白两道就得仰望它。 江南一刀一剑,刀是刑天成的刀,剑是李南风的剑。 他们,也曾是八拜之交。 但现在,青衣山庄和飞絮山庄都已名存实亡。 树倒猢狲散,山鸟各自飞,刑天成这棵参天大树一倒,没了乘凉的便宜可占,那些人,自然就都跑光了,跑的时候,顺便把飞絮山庄所有值钱的东西搬空,刚好可以发泄他们失去靠山的愤怒。 所以飞絮山庄已只剩下屋瓦楼柱和锦鲤池旁的千棵柳树。 其实,若不是当时刑问抱着刀直愣愣地站在柳树下,也许,这些柳树也会被他们挖走。 他们开始数落刑天成的罪行,大骂刑家曾是无恶不作的草寇,不仅为害乡里,也给武林中人脸上抹了黑,甚至,有些人还建议防火烧了飞絮山庄。 那时,他们摇身一变,人人都变成了道貌岸然的大侠。 人,发起狠来就是毒虫猛兽,也一直习惯于落井下石踩在别人的头顶上来彰显自己的高度。 刑问当时只抱着刀站在柳树下,一言不发,盯着他们看,任由他们搬,抢,打,骂,但已记住了他们每个人的脸。 所以后来,他亲手将他们每一个人的鲜血浇灌到怀中阔刀的锋刃上。 飞絮山庄的屋楼,现在依旧很高,但已变得空荡荡,它们往日里的威风已变成晚风,刷过每一片瓦时,落在屋檐的风铃上,叮叮咚咚,清脆的声音正在向刑问哭诉。 初春的夕阳炫丽又夺目。 刑问低头看了看怀中的刀,转而将眼睛停顿在那些风铃上。 它们,是母亲留下来的唯一。 听到风铃涤荡,躺在屋顶夕阳烘暖了的瓦片上,刑问此刻突然又感觉到家的温度,正和身下的屋瓦一样金碧辉煌。 “少爷,有信来!” 山庄内,锦鲤池边,千株柳下,一个佝偻的老人正艰难地扳过他被岁月流沙压驼了的背,举头向屋顶上的刑问呼喊。 老狗,飞絮山庄当初唯一一个愿意留下来的人,刑问不知道他为什么要留下来,但却知道他为什么叫作老狗。 “因为老爷当年在乞丐堆里把我捞回来的时候,说我长得像条老狗,一定会很忠心。” 当时,老狗告诉葛鹰这些的时候,胸膛就如同老风箱一般一起一伏,舌头一吐一缩,气喘不停,果真如一条生病了的老狗,但他当时却笑得灿烂,裂开的嘴角就如同一个熟透了的石榴,竟然对这个名字引以为荣。 人,有时候也莫名其妙,莫名其妙的可爱,尽管你说不出为什么。 所以那时候,刑问只好笑了笑,又多唤了两声“老狗”。 “少爷,有信,是表少爷的信!”柳树下的老狗生怕葛鹰听不见,又喊了一遍。 李青衣的信? 刑问双眼一亮,弹身而起,纵身跳下屋顶,他虽已断臂,但一身丹元境界的武功并未荒废,身子骨打下的根基也还在,这点高度的轻功自然不在话下。 “蜀中唐门,父仇。” 信很短,就六个字。 “老狗,我要去蜀中凌云山,这老宅,你变卖了吧,好有些养老的钱,以后,我也许不会回来了。” 刑问收下信,沉声道。 “老仆也随少爷去。”老狗一说话,又开始喘。 “你为何要去,你又没有牵挂的人在那里,况且,你又不会武功,这么多年以来,你连鸡都不敢杀。” 刑问笑道。 “老狗在哪里都没有牵挂,但少爷去了哪里,哪里就有了老狗的牵挂,而且,有时候杀人可比杀鸡容易多了。”老狗依旧在喘,但喘出来的话并不像在开玩笑。 “你呀,还真像一条老狗,但以后不要再叫我什么少爷了,你看我哪里还像个少爷,这天下,恐怕也很难找到断臂的少爷。”刑问晃了晃右肩空荡荡的袖子。 “嘿嘿,习惯了,改不了口,只要少爷眼中的刀还在,少爷就还是少爷。”老狗嘿嘿笑着的样子,确实如同一条老狗。 刀确实还在,就抱在刑问的怀中。 “你决意如此,那便打点行囊,出发吧。”刑问举头看着夕阳,夕阳正好把他的眸子染成漂亮的金色。 “少爷稍等,老仆去收拾一下行囊。”老狗说道,佝偻着背,走进了屋子里。 老狗的行囊很简单,抱在怀里就走出了屋子,只是一只水烟筒,被他抱在怀里就如同抱着自己这辈子相依为命的老伴。 刑问突然觉得老狗抱着烟筒的样子就跟自己抱着阔刀的样子一模一样。 “走吧” 走出飞絮山庄的庄门,走进夕阳里,走过青石街,跳上小船。 一片孤帆入江流,浸在浪花中,荡在碧波上,沐在夕阳里,渐行渐远,渐远渐行,甩开身后的扬州城,高楼金瓦的飞絮山庄。 刑问站在船头,听着浪涛拍船,就仿佛听见了旧日扬州的欢歌想送,就仿佛身后烟花漫天杨花舞。 但他并不想回头,他抚摸着怀中阔刀,突然又抬头看着天际江波映夕阳,笑着连喊两声:“老狗!老狗!” “哎,嘿嘿!” 老狗坐在船舱里,应了一声,然后又勾下头来,咕噜咕噜地吸着水烟筒。 烟雾弥漫,婀娜,挣扎,然后随风而散。 春,东风,扬州入蜀,逆流。 第七十四章:青衣江大战 杨易现在不敢有丝毫松懈,紧紧握住长安刀的刀柄,双眼锁住杜少丘身旁的黑袍人。 因为上一次在长安城外萤火岭吃过大亏,他无比清楚这黑袍人的实力,尽管自己现在已经晋升丹元境,但恐怕依旧不是这黑袍人的对手。 “短短几日不见,竟然已经晋升丹元境后期,倒要看看你身上的秘密!” 黑袍人的声音依旧沙哑,如同两块砂石之间摩擦出来一般,话出口,带着冷笑,更透着不把杨易放在眼里的不屑。 “你是谁?” 杨易同样冷声而问,他现在很想知道这黑袍人到底是什么人,为什么上一次在萤火岭会放过自己,并且,似乎想要告诉自己一些什么。 “我是谁,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要知道你自己是谁。” 黑袍人从腰间掏出了一块银闪闪的甲片。 陇西银甲军的甲衣! 只一眼,杨易就认出了这甲片。 哗啦啦! 就在此刻,突然身后青衣江水声震耳,杨易回头一看,只见一道数丈高的白浪自远处奔涌而来,水中不知是什么怪物,奔势如此之快,竟然带起这翻天水花。 眨眼间,竟已冲到岸前。 嘭! 水面炸开层层巨浪,停泊江面的船只翻飞如雨,杨易跃身避开巨浪余波,落地抬头一看,但见一道巨大的青影从白浪中抬头。 龙,不,是蛟,青蛟! 此刻,长安城外白马镇。 来了一群不速之客,自称刀十二。 刀十二不是刀法,不是一把刀,也不是一个人,而是十二个人,十二把刀,每一个就是一把杀人的刀,天山白衣宗宗主徐放鹤打造的刀。 徐放鹤有十二把刀,也有十二个影子。 刀十二很少下山,但刀十二的凶名已响彻武林。 不过,刀十二现在已只有十一把刀,因为其中一把已在三年前被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捕员杀死。 那个捕员叫做杨易。 刀十二此番下山,正是找杨易报仇。 所以,严格来说,刀十二现在只算得但十一。 但他们此刻要先在白马镇的马三茶栈里吃着牛肉,喝着酒,十一个人,清一色白袍,清一色短刀,他们已赶了十天的路,肚子确实饿得不行。 坐在长方桌对着门中位的那个国字脸,浓眉虬髯的汉子,正是他们的大哥,刀一。 刀一撕开一块牛肉,左手把牛肉皮丢到桌子上,右手掐着精瘦牛肉送到嘴里,腮紧牙动,吧吧唧唧嚼动起来,喉结上下滚动,把肉吞下了腹中。 左手端起酒碗,往嘴里一倒,灌下烈酒后,“啊哈”一声,舒服地呼出一口白气,这才开口说话:“赶紧吃,吃完继续上路,报完仇,还要去完成宗主交代的任务。” “大哥放心,误不了事。”围桌的其余几个白衣汉子纷纷应着,十一个人,又开始埋头大吃大喝。 突然,“呼”,一股冷风吹开了马三茶栈的门布,涌进屋内。 门布翻开的时候,一个瑟瑟发抖的小乞丐就站在门口帘布下,脏兮兮的小脸冻得苍白,冻紫的嘴唇打着颤,两道鼻涕长长地挂到上唇,鼻涕想要掉到地上时,被他吸溜一下,又给吸了回去,吸完还伸出舌头抿了抿嘴唇,真是又恶心又滑稽。 滑稽而奇怪,如此天气,虽说还有些早春的微寒,但总不至于把人冻得像冬天的松鼠。 莫非,这小乞丐有病不成? “哈哈哈,大爷们吃肉喝酒,小叫花吃鼻涕。”刀一看到这又脏又滑稽又奇怪的小屁孩,不禁笑出了口。 “去去去,快滚,哪来病怏怏的小叫花,不要在这里恶心大爷们。”马三眼皮子灵光,恐这小乞丐坏了那几位爷的兴致,急忙跑上了前去,挥手驱赶小乞丐。 “可…可…可是…我…饿…饿。”小乞丐抬头眨着黑溜溜的眼睛,结结巴巴地对马三说。 “哈哈哈”,他不开口还好,这结结巴巴的话一出口,被刀一等人听到耳中,又是一阵哄堂大笑。 “饿?哼,你他娘有钱吗,没钱饿死了活该,这年头饿死了的人,两只手的手指头去数都数不过来,谁在乎多你一个?快滚!”马三被这小乞丐惹得气急而笑,伸手就要去推,但看到小乞丐这一身污秽,恐脏了自己的手,又缩了回来。 “我…我…我爷…爷…”小屁孩这“爷”后面的内容还没结巴出来,他的马大爷就给了他一脚,马三这一脚直踢得小乞丐身子踉跄,跌出了门外。 小乞丐倒在地上,捂着小腹咿呀哼痛,好一会儿,才挣扎着爬了起来,恶狠狠地剜了马三一眼,然后转身抱着手臂,缩着脑袋,瑟瑟发抖地向大路走去。 “呸!”马三看得小乞丐转身离去,虚吐一口唾沫,回身返到屋中,随手放下了门布,跑到柜台,端起茶壶,跑到刀十一众人桌前,一脸热切地倒起了热茶。 “哈哈,奴才打狗,倒也精彩。”刀一灌了一口酒后,出言嘲讽。 马三听得出这位白袍大爷是在嘲笑他马三是“奴才”,也丝毫不以为意,他爱说就说呗,吃东西给钱就行,至于尊严,马三早就忘了那是什么东西, 马三觉得,只有钱,才能给人安全感,人若是一直饿着肚子,尊严,它就连个屁都不是! 马三的茶才倒了八杯,门布又被掀开了,还是那个小乞丐,还是那副样子,还是站在那里。 “嘿!你这小叫花存心找死是不是?看来你马大爷今天免不了要请你吃一顿马拳马脚了。”马三放下手中茶壶,左右手相互挽起了袖子,满脸煞气,朝小乞丐走去。 踢起腿,照着小乞丐的腹部踢去,只踢到一半,就再也踢不出去,因为他踢出去的腿已经没了。 连脚带鞋,掉到了小乞丐身前,血喷一地,小乞丐的身后,现出一个和小乞丐一样脏兮兮的老乞丐,身上的衣服又脏又破,花白头发,脸上除了污垢以外,全是皱纹,一对眸子却炯炯有神,手里提着一把锈迹斑斑的破刀。 “啪”,老乞丐从脏兮兮的衣兜里掏出一把铜钱,丢在了马三身前,开口阴侧侧地说道:“马脚既然已经露出,我便替我孙儿买了,他实在已经快饿昏了。” “啊!”马三倒了下去,断脚之痛瞬间让他哭天喊地,现在,他的眼中哪里还顾得上去看那些钱。 看来,有时候,不要尊严也未免就是好事,就算丢掉了尊严,有了钱,有些东西也买不到,比如,马三现在就不可能买来一只完好无损的脚。 老乞丐看着哭爹喊娘的马三,眼中的冷意不减半分,扬起手中的破刀,犹自对着马三说:“你说的,要请我这孙儿吃马脚马拳,现在,马拳还没吃到。” 话落,刀落,马三的左手也离开了身体,他甚至都来不及痛呼,晕死了过去。 砍下马三的手脚后,老乞丐拉着小乞丐来到刀十一桌前,盯着刀一,开口说道:“人长了眼睛,是为了看到更美好的色彩,是为了看到眼前别人的高度和远方山水的秀丽,而猪狗们,长了眼睛却是为了方便它们的舌头能够准确地舔到屎尿,你们说,这样的眼睛和舌头,还有必要留着吗?” 老乞丐近前来的时候,刀十一的刀已经握在手中,待老乞丐说完话,十一个人刷刷站了起来。 “哈哈哈,如果那样的眼睛和舌头配了一双拿刀的手,那么,它们就是不留也得留,何况,配的是十一双拿刀的手。”刀一不屑一顾地开了口。 “乖孙儿,到外头等爷爷,爷爷要开始屠狗了。”老乞丐拍了拍小乞丐的肩头,一脸慈爱,小乞丐依言转了身。 小乞丐刚转身,十一个人就倒了下去,谁也不知道这老乞丐是怎么出的手,正如谁也不知道这是一个汉子为何连一声惨叫也没有。 “乖孙儿,走,爷爷带你去找你杨叔叔。” 老乞丐扔下刀,看也不看一眼横七竖八的尸体。 第七十五章:苏见寒与徐放鹤 而此刻的江南,西楼顶层,黄昏近晚,楼栏处,俯靠着一个人,正在看那奄奄落日,残阳如血处,西北,正是长安的方向。 斜辉射到朱漆楼柱上,反出一抹金光,映在那人的眸侧,这人被夕阳耀住了眼,低叹一声“夕阳无限好,哪怕近黄昏。” 转过身来,背对夕阳而坐。 他的眸子,沧桑而且忧郁。 这在他把头上戴着的那顶破破烂烂的斗笠摘下来时,尤为明显。 他的腰间,一炳长剑,一支竹箫,相依相伴。 他身前的矮桌上,是一方棋盘,盖着棋布。 只见棋布上,九道直线和十道横线交叉纵横,构成九十个交叉点,两条线粗线,一黑一红,构成长格,恰似护城河,左右各书“楚河”、“汉界”,将棋布划分两边,一边红格,另一边黑格。 象棋,传说始于韩信。 此人看着棋盘,似乎想起了什么,暗暗失神,突然,“蹬蹬蹬”的脚步声响起,楼阶口奔上来两个少女,穿白衣,怀中抱着两个玉盒,跑上前来,一言不发,只顾着打开玉盒取物。 原来,一个玉盒中装的是棋子,一个少女一边取出棋子,一边往棋布上摆棋,另一个玉盒中装的却是茶具茶壶,另外那个少女开盒取壶,摆具倒茶。 不多一会儿,两个少女退去,这人定睛往棋盘上一看,只见上面已布满了棋子。 最上沿,两边至中,依次是“軍”、“马”、“象”、“士”“帅”,田格往下,两边各安一“炮”,再往下,临河一格,自左往右,置满了“兵”、“卒”。棋子亦分黑红,两边加起来,总共是三十二枚,不多也不少。 布已展平,棋已摆定,此刻茶香弥漫,白气缭绕,这人的剑突然凭空发颤,碰撞着桌沿,咯咯细响。 “哈哈哈!昔年,故人西辞黄鹤楼,今朝又聚西楼,时也!命也!一别二十载,苏兄别来无恙否?”楼阶口走上来一人,边走边开口,却是个鹤发童颜的老者。 身穿纹鹤宽袍,长须至胸,在那人的对面坐了下来。 “滚滚黄沙红尘事,滔滔白浪江湖人,有人活着,有人死去,生也好,死也罢,无非都是命运使然,这二十年,你一如往昔,又何必来问我是否别来无恙,有恙无恙,已是陌路。”这人头也不抬,轻轻按住长剑,似在安慰一个受了惊吓的孩子。 鹤衣老者坐定,抚须一笑,又张口道:“这一盘棋,我俩整整等了二十年,如今也该分个胜负了,苏兄乃是经历过沙场洒血之人,想必对于两军对垒之事,所知甚透,先请!” 此人听言,脸无表情,也不矫情,食指点棋而推,他的棋刚推定,鹤衣老者也立马着手置棋。 炮二平五,炮八平五。马二进三,马八进七。 车一平二,车九进一。马八进七,车九平四。兵三进一,马二进三。马三进四,车四平七。 马四进三,车四平七。马三进五,象三进五。 二人你来我往,你进我退,你退我守,下得干脆果决,一时间,杀得难分难解。 鹤衣老者突然哈哈一笑,指着棋局,对那人说道:“车迟开,一车士子寒。马躁进,孤马离群遭横祸。炮轻发,贪小利而轻出则必毁,师弟,这么多年以来,你一点儿长进也没有,下三步,你已凶多吉少。” 那人脸面不见波澜,低声道:“未必”。 起手推“車”近河,棋局瞬间变成了中炮巡河车对屏风马的局势,白鹤老者见此,不紧不慢地往河线推进一卒,黑棋顿时变成了三“卒”守河,牢牢控住了巡河线。 这一手过后,这人的局面上,自己的“马”,已是断腿马,“兵”,已是单兵,“軍”不通路,“炮”隔两山。 即将陷入死局,恰如霸王临乌江,兵少食尽,突闻四面楚歌,军心瓦解,大局溃糜。 心头,仿佛已听见项霸王“力拔山兮气盖世,时不利兮骓不逝。骓不逝兮可奈何,虞兮虞兮奈若何!”的慷慨悲歌。 “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苏见寒,我的好师弟,你如今可知项羽他为何不肯过那江东否?老夫如今已稳坐钓鱼台,局中诸子,尽是竿下鱼虾,纵是霸王当世,老夫要他死,他何以为生!这一局,老夫谋定了!”鹤衣老者满脸得意地看着吹箫客,又瞥眼去看那如血残阳落处,一副稳操胜券的样子。 原来,这人叫做苏见寒。 听到鹤衣老者的话,苏见寒咬牙垂手,自棋局中拾起河旁“軍”,往黑棋“卒”前一放,送“軍”上门,自寻死路。 嘴上沉声道:“徐放鹤,你休要得意,生当做人杰,死亦为鬼雄!我今日倒要学一学那西楚霸王,自刎给你看!” 棋局顿时变得微妙起来,黑棋如今只要动“卒”吃“軍”,便会马上变成翻山炮塔,“将”危矣!如果不吃,那么下一步就白白地被“軍”一口吞下,枉送性命,局势依旧要垂危。 苏见寒这一招“霸王别姬”,可真是一步置之死地而后生的绝妙好棋! “哈哈哈,雕虫小技耳!送你一‘卒’求生路又何妨。” 老者徐放鹤放声大笑,拾‘炮’中定。 狂呼一声:“将军!” 苏见寒见此,嘴角勾起一抹微笑,划“軍”来挡,徐放鹤见此却毫不犹疑,以“車”赶“軍”,不料,苏见寒此时眼疾手快,边“炮”沉底。 “将军!” 棋子已死,棋局已定! 苏见寒站起身,提起宝剑,转身面对斜阳,悠悠开口:“徐放鹤,鱼虾生于江湖,游于江湖,自然是由江湖而定,而不是你这野心勃勃的局外人用一根鱼竿而定,局中人在局中局,而你,何尝不是在局外之局!数百年前,乃至二十年前,我就已跟你说过,局由天定,变数人为!如今,这一局你已输了,请遵守我们的约定。” 话毕,身动,踏栏而去,荡进夕阳里。 盯着棋盘一脸不可置信的徐放鹤,听得苏见寒的话,看着苏见寒离去,突然抬手一掌朝棋盘劈下,盘裂棋散,起身盯着夕阳,哈声狂笑。 “局是老夫所布,要它如何便如何!这一局让你又何妨,老夫的大局未输,岂是你三言两语能左右的,至于那小鱼儿,已经被牢牢地勾住了嘴,姑且放他再扑腾些时日又怎样!老夫要钓的东西,翻江倒海也定要到手,将军!老夫全力以赴时,谁又能反将老夫一军!袁天罡不行,李乘风不行,你苏见寒也不能。” 说完,朝身后打了个响指。 一道黑影不知从何处飘来,跪地道:“主人。” “影奴,如今风声如何?” 徐放鹤冷声发问。 “禀告主人,江湖已经起风,二十四桥的冷无生已经动手,幽冥府的人已经赶往西域,至于那李乘风和终南九灵宫的人,则已赶去西域搭救袁天罡。” “我们从天山来此,已有半月,天机残铁和山河图的下落找到了没有?” “回主人,当年银甲军将近全军覆没,只活下来两个人,一个叫作杨平,小人已派人去长安,不日,定能将其抓来,另一个叫作刑问。至于山河图,听说李南风死后,连同暴雨梨花针的图谱被蜀中唐门抢了去。” 影子一样的黑衣人恭声回答。 “巫蛊奴呢?” “据影子回报,巫蛊奴此刻正在蜀中唐门,似乎在密谋什么大事。” “退下吧,我要去蜀中见一见这个老朋友。” 影子没有退下,而是颤抖着开口道:“主人,刀十二死了。” “谁杀了他们?” 徐放鹤闻言,瞳孔一缩。 “刑问!” 第七十六章:姑苏燕子飞 姑苏城。 清晨暖阳把柔和的鹅黄洒到孟记酒肆门口时,正好落在一左一右的两个大酒缸上,泛出缕缕金光,正如孟秀儿的眸子。 孟秀儿刚把酒缸的封布掀开一角,就看到了那个老酒鬼正一瘸一拐地提着他的那个大酒葫芦从城门口向这边走过来,他每天都来,也每天都是这个点,只要孟记酒肆开门做生意,他保准风雨无阻。 “奶奶,那个老酒鬼又来了!” 孟秀儿朝身后喊了一声,她很讨厌这个老酒鬼,倒不是因为这个老酒鬼有多么令人讨厌,而是因为他每次来打酒都要赊账,做生意最讨厌的就是遇到赊账的人。 喊出了这一声,孟秀儿竟然有些隐隐期待自己的奶奶会给自己一个关于赶走老酒鬼的答复。 “你打给他便是了,老规矩,他要赊账你就只管给他记上,不要为难他。”孟 婆的声音从屋内传出,已能从嗓音中听到她所历经的岁月和走过的山水。 很遗憾,孟秀儿的期待变成了事与愿违。 可是,他已整整欠了我们五十两纹银没还,孟秀儿嘀咕一声,并没有大声说出口,她始终想不明白,奶奶为何会对这老酒鬼这般宽容。 “呀,丑丫头又长丑了几分呢,看来这辈子只能嫁给那卖猪肉的李屠夫家那个黑小子了。” 老酒鬼已来到摊前,一如往常,把他那大酒葫芦放到摊子上,眼睛盯着大酒缸就像新婚燕尔的汉子盯着床榻上凤冠霞帔的妻子看,狂热却又温柔。 他这一开口,关于孟秀儿讨厌他的另一个理由,就已显而易见,云想衣裳花想容,女孩子,谁又喜欢天天被人唤作“丑丫头”呢。 孟秀儿接过酒葫芦,嘟囔着嘴,不去理会这老酒鬼,只顾着低头打酒。 但这老酒鬼的脸上却没有半分尴尬之色,嘻笑着说:“老规矩,先记账。” “哼,我长这么大,从未见过你这种酒鬼和尚!” 孟秀儿已打好了酒,忍不住开口而问。 “天下之大,足足十四州,你这丑丫头没有见过的东西多着呢!” 老酒鬼嬉笑着,一把提过已经打满的酒葫芦,在孟秀儿心不甘情不愿的画账中一瘸一拐地折身走了回去。 老酒鬼是个瘸子。 和尚一出城门就遇到了手提一条死狗的老乞丐,脸色瞬间狂喜,开口道:“九指清风果然通天的本事,竟然弄到了如此美味。” “哪里有你了尘老瘸子赊酒的一半本事。”清风道人抚须笑道,神色颇为自得。 瘸子晃了晃自己的酒葫芦,又伸手去摇了两下清风腰间的葫芦,笑道:“幸好你也打了酒,如若不然,有了这顿美味,恐怕单凭我手中这一葫芦酒,是不够庙里那尊大神解渴的。” 庙里那尊大神是个男人,他的眸子明亮无比,藏有满天星辰,他的年龄并不大,二十出头的样子,但唇上已长出一层又黑又密的胡子。 他喝酒,但他的酒葫芦永远是空的,所以清风的酒葫芦总要分一半给他。 他吃肉,但他向来身无分文,所以了尘的狗肉总要分一条腿给他。 他喜欢吟诗作对,但出口的却只有一句“月是故乡明,酒满离人肠。” 细问他那一句是何意义,他又瞬间哑口无言。 他哑口无言的时候,了尘还和清风就会哈哈大笑,往往这个时候,他就会原地舞动剑鞘。 他用剑,但却只背一柄剑鞘,他杀人的时候也不用剑,有时是一截树枝,有时是一张纸片,有时是瓦石泥块,有时甚至就是他的手指。 这一切,在他来到这座寺庙那天,山贼下山抢劫路过此处时,清风与了尘就已看得明明白白,明明白白地看出他果然是个用剑的年轻人。 明明白白的还有他的话,他明明白白地告诉过了尘,他有一柄绝世无双的宝剑,就在远方,他也一直在寻找自己的那柄剑,然而,他又一直说不出来到底是什么地方。 很明显,他的明明白白又变成了不明不白。 所以了尘只好问他另外一个问题,那就是关于他的名字。 “名字?你有名字吗?了尘?那大概并不是你的名字。” 没想到他竟然反问起了尘,并且问得了尘无言以对,因为了尘的确已记不得自己原来叫什么名字,就连“了尘”这个称呼也只是别人叫顺口了而已。 所以了尘只好笑道:“我为什么就不是个和尚呢?” “因为你睡觉的时候,总会梦呓一个叫作‘孟萍’的人,我想,这大概是个女人,也许曾经还和你有过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又或者你们只是萍水相逢,甚至你和她大有可能只是惊鸿一瞥。 反正,你是有故事的,显然这个故事还和一个女人有关,真正的和尚是很少记挂过去的,更不能总记挂关于女人的故事。” 他挤眉又弄眼,分明在取笑了尘。 了尘哑口无言,涨红了脸去看自己的酒葫芦。 这时,庙门屋檐下飞来两只春燕,也许是在打量和思考即将要悬泥安家的地方能否遮风挡雨或者适合安身立命。 当然,它们的意见肯定产生了分歧,所以两口子叽叽喳喳,吵闹不停。 那人抬头看了看,对着了尘,笑道:“你非要问我名字,不如,就叫我燕子飞,既简单,又顺口,春暖而来,随风而去,多自在呀。” 于是从此,了尘和清风便开始把他叫作燕子飞。 “燕子飞,你要到哪里去?”清风道人曾经问过他。 “去长安啊。”燕子飞回答的时候,笑容灿烂如整个春天的花开。 那一刻,他的眸子里似乎绽放了一簇簇海棠。 “你为什么要去长安?” 燕子飞把背上的剑鞘取下来,一寸一寸地慢慢抚摸,笑道:“长安有最烈的酒,有最悦耳的歌喉,你非要问我为何去长安的话,倒不如先去问问那些文人士子。” 这时,了尘往往会从庙门外走进来,手里提着一条死狗,笑问道:“那你又从何处来?” “也许从大漠孤烟最直处,也许从长河落日最圆处,也许就在这江南小桥流水人家中,可是我仔细一想,我自己也已忘了我从哪里来,也许,只是下了一场春雨,然后我就破土而出,就如同清风老道最喜欢吃的竹笋一样,哈哈哈。” 燕子飞笑起来的时候,露出一排洁白整齐的牙齿。 “那你现在为何还不动身?莫非要等把我吃穷了再走?”了尘故作一脸嫌弃。 “哈哈哈,原来你曾有过富裕的气息么?” “哈哈哈”三人同声而笑,但燕子飞其实没有告诉了尘和清风,他其实在等一个人,那个人也许明天就会来,也许今夜,也许永远不会来。 就这样,一座破庙,一个瘸子,一个丐,一个不知从哪里来的浪子,呆在一块已有半月。 了尘和清风回到寺庙时,燕子飞果然又和往日一样,懒洋洋地躺在屋顶上呼呼大睡。 了尘和清风对此已经习以为常,相视哈哈一笑。 “清风,你笑什么,莫非你家的牛鼻子今日要倒骑青牛来接你去往无上仙宫?”懒睡的燕子飞却已经醒了。 “有人哭就有人笑,想哭就哭,爱笑便笑,老君来与不来,我清风倒不是很关心,我笑是因为我已看见你狼吞虎咽的模样。”清风道人提起手中那条狗晃了晃。 “狗是一条好狗,只是不知道酒又如何?” 燕子飞已跳下屋顶落地,盯着酒葫芦,仿佛已看见美人轻解罗裳。 “还是孟婆酿,还是秀儿舀。” 了尘和尚脸色颇为得意,这种得意带有一丝春天的气息,蝴蝶翩翩起舞的影子,蜜蜂采花的振翅。 “哈哈哈,果然不是个正经人,我怀疑那个满脸雀斑的孟秀儿是你的私生女。” 燕子飞素来口无遮拦,还好,笑的不只是他自己,还有清风,就连了尘自己也已把嘴咧到耳垂下。 但此刻,有人却怎么也笑不起来,张安,姑苏张府的大管家。 他之所以如此惶恐愁眉,只因老爷最心爱的护院神犬“威武将军”不见了。 张安知道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自己一家老小的人头大概已经离落地不远了,因为“威武将军”不仅是老爷最心爱的狗,也是大公子最喜欢的犬。 大公子的秉性,他张安比谁都了解。 第七十七章:白衣张公子 落霞与孤鹜齐飞,春水共长天一色,江南二百八十寺,三千楼台烟雨中。 不过,比起烟雨楼台,姑苏最美的却是雁归湖,尤其秋天,雁落湖畔万千成群,胜过朵朵芙蓉出水。 但春天的雁归湖也不遑多让,日出江花红胜火,春来江水绿如蓝。 比如此时,黄昏近晚,彩霞映在湖面,不兴洪波,参杂着琼楼玉宇和嫩柳垂条的倒影,湖面仿似人间仙境。 一片孤帆自天际浮来,飘飘荡荡,不一会儿就靠了岸,从小船上跳下来两个人,一个白衣公子,手抚一把白扇,白衣飘飘,一个黑袍人,黑袍把身子脸面裹得严严实实,只露出一双如鹰的眸子,跟在白衣公子身后。 刚一上岸,早有三百家仆恭候,齐声喊道:“恭迎大公子!” 张安自三百人中战战兢兢地走出,跪到白衣公子身前,吞吞吐吐地开口道:“启禀公子,神威将军不……不见了。” 白衣公子本来一脸笑意,听到张安的话后,脸上的笑意更加浓了,笑道:“我道何事,不过是丢了一条狗而已,大管家不必大惊小怪,速速起来。” 他这话一出口,本来只是跪着的张安立马脸色变得煞白,一个劲儿磕头,直呼“公子饶命”。 “你既然喜欢磕头,那便磕吧,从此处到府门,足足一千二百三十六块青石,你若少磕一块,你全家妻儿老小明日便去与你共饮黄泉汤。”白衣公子依旧笑着,暖如晚霞,迈动步子上了前去。 家仆紧紧跟随,身后只留下张安卖力磕头,每一下都重重地磕到街石上,换得头破血流,一边磕一边高喊:“谢大公子手下留情!” 白衣公子刚走进城主府,迎面跑来一个九岁左右的男孩,喜笑颜开,大声喊道:“昨夜梦里,我梦见大哥今日归家,今早醒来方知是梦,骗我空欢喜,恼怒周公诓人,不曾想,大哥今日竟然真的回来了!” 白衣公子微笑着一把拢住男孩肩头,笑道:“我回家你为何如此高兴?” “因为只要大哥回来,我就可以随大哥去那杏花楼,见到杏雨姑娘,自从大哥入京以后,杏雨姑娘就再也不愿见客,可急死我了。”男孩高兴地说道。 啪! 白衣公子甩手一巴掌扇到男孩脸上,男孩瞬间被扇倒在地,脸颊冒出五个指印,捂着脸泪哭叫痛。 “混账东西,小小年纪,心头只记挂青楼女子,不思进取,该打!张家的种,没有你这般燕雀之人,你可知,京城里,莫说杏雨这等败柳残花,就是比她美艳百倍千倍,才华远甚于她的女子,也有千人万人!你难道一辈子都想呆在这孤苏城浑浑噩噩?你还有脸哭,张家的人,永远不能有眼泪!”白衣公子满脸怒云,气极而骂。 这时,从大堂里走出来一个妇人,年纪大概四十左右,但一张脸苍白无比,一副病怏怏的样子,撑着拐杖,在两个丫鬟的搀扶下走了出来,想必是男孩的哭声惊动了。 “咳……我儿久未归家,何故一进家门便与自己兄弟大动干戈,莫非是嫌弃为母久不咽气?”那妇人说得有气无力,但一双眼睛却如毒蛇般盯着白衣公子。 白衣公子回身见是自己母亲,立马跪地说道:“君桀不孝,惹母亲生气,请母亲降罪,只因弟弟君傲贪玩,孩儿一时生气,故打骂于他。” 妇人咳嗽两声,举臂捂住胸口,叹了一口气,说道:“君桀快扶你弟弟起来。咳……长兄如父,你哥哥如此待你也是为了你好,君傲你也不要记恨在心,你们兄弟俩快随我进屋,莫让下人看了笑话。” 倒地的男孩听得妇人言语,虽然依旧满眼泪花,尽显委屈之色,但也止住了哭声。 白衣公子起身弯腰一把扶起男孩,三人进了屋。 吩咐下人准备吃食,母子三人坐于堂前,妇人饮过一口茶水,笑道:“君桀随你父亲入京六月,前月乃父来信说你屡有建功,已被陛下封为御前一等侍卫兼羽林军黑甲骠骑统领,不好好在京中奉职,何故归家?” “母亲却是不知,前些日子,京城发生了大变,我们大唐曾经的护国英雄冠军侯,已被满门抄斩,一家老小三百六十六口,除了常年在钟南九灵习武的小儿子燕流儿以外,无一幸免,孩儿此次归家,一则因为想念母亲与君傲,二来,正是奉旨捉拿反贼余孽燕流儿。” “什么!”妇人大惊失色,她怎么也无法相信,深受百姓爱戴的冠军侯竟然会造反? 张君桀饮下一口茶,看着母亲一副难以置信的样子,嘴角斜勒弧度,笑意深长,开口道:“母亲不必大惊小怪,其中玄机,满朝文武皆知,冠军侯这样的下场再也正常不过,所谓狡兔死,走狗烹,飞鸟尽而良弓藏,冠军侯自当年一战之后,声威大作,百姓只知冠军侯这个大英雄,却不知当今陛下,木秀于林而风必摧之,冠军侯这个莽夫,哪里知道他已成了陛下心头的肉刺,落得如今这般下场也是活该,大唐如今,只想要富贵。” “唉,‘但使大靖冠军侯,不教风雪过白鸥’只是可惜了这满门忠烈,伴君如伴虎,前车之鉴,你们父子俩在京城也要多加小心。对了,君桀既然奉旨捉拿燕流儿,终南山距此数千里,我儿为何却到姑苏来?” 妇人面色露出一丝不忍和疑惑。 “据探子回报,那燕流儿早在大军去的前一天就已逃来姑苏,其他城池我已派人去查,唯独孤苏有母亲在,我正好顺道来此。”张君桀起身走到门槛。 此刻,院中已爬进来一人,额头脸面血肉模糊,奄奄一息,正是大管家张安。 “把他剁了抛到雁归湖喂鱼虾,赏他一家老小一百两纹银,赶出我张府,自生自灭。” 张君桀指着鲜血淋漓的张安,话出口时,语气轻描淡写。 “谢……大公子。”额头血肉模糊张安气息奄奄犹在道谢,他当然要道谢,大公子不仅开恩放过了他一家老小,还赏了百两纹银,莫大的荣幸。 瞬间,冲出一队甲兵,架起地上的张安出府而去,不一会儿,传来声声撕心裂肺的惨叫。 张君桀听着惨叫声,随手一挥打个响指,原来上岸时随在他身后的黑袍人瞬间如同鬼魅般出现在院中。 黑袍人一出现,张君桀沉声冷道:“黑袍,你立刻带人全力追查搜捕,但凡有任何屠狗的蛛丝马迹,宁可错杀,不可放过。” “我不是你家的狗,当然也不会为你家那条狗做事,你另请高明吧。”黑袍人鹰眼如霜,嗓音沙哑无比,话一出口,院中如同冬至,温度骤冷。 张君桀从黑袍人的眼中看到了杀机,但却视若罔闻,从腰间掏出一块上面刻着一条五爪神龙的金色令牌,冷冷开口:“现在呢?” 神龙令,君命如山。 黑袍人看到这条金龙,眼中的两团火苗挣扎着,跳跃着,最终却在摇曳中熄灭了,抬手紧了紧罩头的黑袍,一言不发,纵身如风,消失不见。 “哼!”张君桀看着黑袍人消失在夜空下,冷哼一声,吹了一声响哨,随着哨声荡着月光散去,一个跛脚的黑影走来,脖下胸间不知挂了一截什么东西,银光闪闪,停在府门口。 张君桀只说了四个字:“铁索横江。” 跛脚黑影转身一瘸一拐而去。 而长安的这些变故,杨易如今尚未得知。 第七十八章:男人的友情 皓月当空,星灿如眼,春风渡过雁归湖,烟笼湖水月拢沙,吹过垂丝柳芽儿的面庞,飘飘荡荡,然后爬上破庙的屋瓦上,声如风铃,清脆悦耳。 躺在屋瓦上的燕子飞打了个惬意的酒嗝,也把白日里吃下的狗肉燥气呼出,望着当空明月,又哼出一句“月是故乡明。” “放你娘的狗屁!” 不知从何出传来一句笑骂,骂声响起来时,月色中飘来一盏红彤彤的大灯笼,飘到燕子飞的身旁落下,然后爆来,灯笼内的烛火熄灭,飞出三五只蝙蝠,呼一下子,纷纷扑翅向明月飞去。 “你既然来了,就上来喝一杯吧,我已等了你足足十五天。”燕子飞看也不看那盏灯笼和飞出去的蝙蝠,开口如同自说自话。 然后,一个黑衣人就踩着那些蝙蝠的翅膀而来,落在瓦片上,像一只极其突兀的蝴蝶,走过来时,已又变成一只蝙蝠。 “我们有多久没有见面了?”他一走到燕子飞的身旁,就开口发问。 “十年了吧,十年两个月零三天,自楼兰一别,再也没有见过。”燕子飞连看也不看他一眼。 “你为什么记得如此清楚?”黑衣人已坐了下来,这时,清风把他的发丝吹动,明月把他的眸子映如两颗黑玛瑙。 “因为我惦记着你家里那位如花似玉的姐姐。”燕子飞的语气尤其轻佻。 “你还会娶她么?” “恐怕已经做不到了,我已没了七彩祥云,只有刀山火海,我就算还想娶她,大将军也不会同意。” “放你娘的臭狗屁!”黑衣人显得很生气。 “我娘已经不能再放屁了。”燕子飞话语粗糙,但声音却无比忧伤。 “唉,十年生死两茫茫,世事无常,诸多风云呀。”黑衣人也突然变得矫情。 “放你娘的臭狗屁,你何时跟那些穷酸学了这半吊子?尽说些风马牛不相及的事。”燕子飞的语气又变得轻快起来。 “哈哈,现在不都这样么,练武的学穷酸,穷酸们又在偷偷练武,说白了不都是在放臭屁。”黑衣人也笑了。 “你这句话说得最最好。” “你接下来有什么打算?” “我想回长安。” “长安你恐怕已经不能再回去,伯父的尸体,我已帮你收敛,风光大葬。另外,追捕你的人也已经追到了姑苏,骠骑将军张君桀。” “那个不阴不阳,不文不武的御狗?” “正是他。” “竟然不是抚安司当的差事?” “抚安司近来焦头烂额,曾经声名大噪的一级捕员杨易也不知所踪,哪里还有闲暇来管这事。” “谢谢你,竟然敢在风口浪尖上帮我安葬一家老小。” “你该自罚三杯了。” “可是没有酒杯。” “那就用坛。” “干了!” “好!” “好?” “喝酒。” “燕流儿。” “嗯?” “没事,我只是想确定你是否还记得自己的名字。” 酒已喝干,明月清风依旧,但屋顶上,已只有燕子飞一人,黑衣人走的时候,带走了燕子飞的一声叹息。 “老朋友,十年前银甲军的账也该翻一翻了。” 燕子飞自言自语,飞身跳下屋顶,钻进破庙里去去。 “我要走了。” 燕子飞走到正在下棋的了尘和清风面前,缓缓开口。 “去长安?”了尘把棋子放下的时候,灯花闪了一下,落下一片棉灰。 “去巴蜀。” 燕子飞笑道。 “巴蜀如今乃是非之地。” 大和尚抓起一枚棋子,捏在指尖,敲击桌沿,漫不经心。 燕子飞笑了:“巴蜀有烈酒,更劲爆的妞,也有更腥爽的狗肉,这些理由已经足够了,至于是非,你现在竟然也关心是非?看来你还需要再多吃两条狗,多喝两壶酒,才能找到你的因果。” “哈哈,也许吧,有来就有去,有去方会来。” 了尘将手中把玩的棋子重重地按到棋盘中心,落盘,那枚黑子就已身陷白子万马千军层层合围。 “春暖燕子来,秋黄大雁归,飞花落叶,归鸟虫鸣,天道有常,大道始末,来来去去或者去去来来,想他来时他便去,任他去来又何妨。只是你此刻恐怕还不能走。” 清风抓起两枚棋子,盯着庙门,弹指连珠射出指尖两枚棋子。 燕子飞恐怕一时半会是真的走不了了。 因为一个黑袍人已抱着一把银光闪闪的宝刀站在庙门口,两枚棋子射到他他身前时,他才缓缓抬起袖子,刀光一闪而过,两颗白子轻飘飘如雪落地。 “棋是好棋,可惜下的不是时候,落的不是棋盘,老朋友,好久不见。” 黑袍人的声音沙哑得像喉咙里塞了一块磨刀石,开口的时候,那双如鹰的眼里燃起了两团火苗,越烧越旺,最后映在他抱在怀里那柄宝刀的锋口上,掺杂着明月的皎洁一起张牙舞爪。 “后会无期。” 在清风盯着葫芦的一脸不舍中,燕子飞对清风道人和了尘道别一声。 然后从背上解下他一直背着的剑鞘,系上腰间已顺手捞起清风放在桌旁的酒葫芦,走出门,来到院子中央明月最明处,才抬起头去看堵在庙门的黑袍人。 “老朋友,好久不见。” 燕子飞也笑着说了一模一样的话,纵地飞身跃过墙头,荡着月光,一路起落,最后落地站定柳树下,黑袍人当然也已紧随而来。 “你是来抓我的?” “没错。” “为什么?” “在庙堂之高,因为我是一条狗。处江湖之远,因为你吃了一条狗。” “如此说来,终归就是因为一条狗,这样的理由,我好像已无话可说。” “没错。” 夜有凉风湖有雾,刀光挽明月,破空斩如虹,刺穿片片柳絮,劈到燕子飞头顶三指距离时,燕子飞的剑鞘才从手中缓缓举起,但却不是去挡劈来的刀,而是放到背上,迅速拴紧了两条草绳,剑鞘,又被他背了起来,那柄来势汹汹的宝刀,也停顿在了他的额头前。 “你不躲?” “我为什么要躲?” “难道你不怕死?” “怕,这世上哪有不怕死的人,尊贵的人求仙问药,玉石炼丹。贫贱的人,烧香拜佛,血肉草木。我是人,自然也怕死。”燕子飞又露出一口白牙笑了,笑容灿烂,语气却颇为自嘲。 “那你为何不躲?”黑袍人已又把那柄刀抽出去,抱在他的怀中,如同抱着他最心爱的姑娘。 燕子飞盯着黑袍人怀中那柄刀,然后伸出手指,指着那柄刀开口道:“因为我不仅是人,而且是你的老朋友,也是它的老朋友。” “明月清风,可惜少了一壶老酒,时光荏苒,沧海容易把桑田倾覆,从前的京城三杰已经各自换了一副容颜,你已经长了胡茬。” “这是我今天第二次听到有人说我的胡子。”燕子飞摇晃腰间方才顺手抓起的酒葫芦,其中自然已无美酒。 “还有人说过?” “有,就在你来之前。” 燕子飞笑望着明月,月光映在他的眸子里,瞳孔里黑影似两只猩红眼睛如灯笼的蝙蝠。 “原来他已来过,你走吧,从我披上这件黑袍开始,我的胡茬已比你多长了好些年,老朋友,这一次,是我最后一次如此叫你,再相遇时,不问交情,不论对错,只看刀剑。” 黑袍人把面罩扯下时,果然露出了满脸胡茬。 “放你娘的臭狗屁!” 肆意。 “放你娘的臭狗屁!” 沙哑。 两人仰天大骂出口的时候,似乎又回到了十年前的京城华荣街上,醉醺醺的三个少年把臂并肩,摇摇晃晃地从大街上走过,望着京城第一风雪场所春风楼上正在吟诗作对的文人才子们怀中搂抱的胭脂水粉。 冠军侯府小侯爷燕流儿笑道:“她们好像东头那满街的海棠。” 一左一右两个少年听此同时吐出一口浓痰,大骂道:“放你娘的臭狗屁!海棠开在粪堆里。” 于是,“哈哈哈,放你娘的臭狗屁!”三个少年一起喷出满口唾沫,楼上的穷酸和庸脂纷纷侧目,却敢怒不敢言,因为楼下三个少年,单单是小侯爷燕流儿一人,他们就招惹不起。 狗屁也许还和当年一样酸臭,但胡茬已涤过岁月刀锋。 黑袍人又把面罩套了起来,手指湖畔左侧,说:“你走吧,船就在那边第十八棵柳树下,一路向西,出了雁归湖,转入白浪江,再行两日,便到巴蜀地界,到时,天高任鸟飞,海阔凭鱼跃。” “你知道我要去巴蜀?” “这天下之大,却已无你容身之地,唯有巴蜀唐门,朝堂不问江湖,也许你可以立锥,前提是你不能暴露自己是冠军侯之子的身份。这道理我懂,和我一起来的那条挂牌的御狗自然也懂,所以,你最好现在就动身,因为我和它都不想再次面对老朋友。” 黑袍人低头看着怀中的宝刀。 “多谢。” “放你娘的臭狗屁。” 十八里路千柳依依,清风为信,明月作伴,一片孤帆荡湖随波去,岸上月影拉长黑袍人越来越远的影子,传来声声吹叶入耳,吹的是柳叶,吹的是一曲《折杨柳》。 再相逢时,不诉当时年少怒马鲜衣,老朋友,我只会带一壶老酒而来,只求不醉不罢休。 燕流儿立在帆下船头,朝虚空挥了挥手,月光也将他的身影拉长,一颗泪珠从月光最明亮处顺着他的脸颊滚落,落到湖面,随了湖波皱开,随波逐流浪里去。 大唐再无燕流儿,江湖从此多了燕子飞。 第七十九章:江南第一刀 天际甩开鱼肚白,红彤彤的朝阳从江面上爬出半个身子,把原本慵懒的片片朝霞烧成一块块通红的烙铁,突然又颦眉倦作羞答答的新娘子,红唇隔空吻到江面上,吻痕似朵朵杜鹃花落瓣。 江面上安静祥和,昨夜靠着桅杆睡着的燕流儿睁开惺忪睡眼,就看见远处一叶白帆迎面飘来,白帆下垂直的桅杆前,挺立一人,一动不动似雕塑,身着麻衣,消瘦如猴,头戴一顶烟熏蜡黄色草织斗笠,遮住眉眼以上,左手搭在冒着白雾的旱烟枪杆上,烟枪搭在唇沿。 从来只有顺水的船,何曾见过逆风的帆,何况,他的样子又不像是在掌舵,如此逆水行舟却又行得稳稳当当。 一个人,一条手臂,麻衣斗笠,显然,他也不是掌舵的命,因为他胸前明晃晃的东西分明是一截用铁链悬挂的断刀,形同皱菊的脸上挂着一颗浑浊不堪的独眼,凹陷的脸颊顺下突兀尖起的下巴上,挂了几缕荒坟上拔高的野草,只须等风一吹,它们就要摇头晃脑。 越来越近,那如雕塑般的老人突然一瘸一拐地拖着右边身子空荡荡的袖子走到舱前拽出锚绳掷入江中,船,停了下来,也挡住了燕流儿的去路。 “大江大湖何其宽广,您老何故非要挡在此处。” 燕子飞一直盯着那人看,见此,又伸手去把帆绳系牢了几分,以防即将入江要面对的大浪,眼见这老人抛锚挡路,不由得有些恼怒,说出口的话,尾音就环绕在了唇沿。 “江湖路广,但很多路,别人走得,你却走不得,而且你现在该停船了。” 老人抬起左手取下斗笠,随意往身后一抛,露出来的整张脸果然还是皱菊一般干瘪,头上仅剩的几根白发果然也如长在沙漠里突兀的芦苇,简直不可思议。 “岸还尚远,何故劝我停船?”燕流儿哪里还看不出来者不善。 毒蛇一般的独眼盯着燕流儿,独臂解下脖间铁链悬挂的半截银光,把断刀拿到手上,仰头看了看天,说:“起风了,要变天了,水面上摸爬滚打的行家里手都知道,这是要下雨了,在江湖中行船,冒雨前行可不是什么明智之选。” “逆水行舟也不见得有何高明,况且,此刻晴空万里,老天爷再大的能耐,也左右不了江湖,莫非您老常常诓人?”燕流儿笑了。 “朝霞不出门,晚霞行千里,连拖着鼻涕的黄口都晓得。” 老人的话才刚荡到湖面,本来平静无波的江面突然就皱起层层波圈,晴朗的天空风云突变,一团团棉花凑成层层乌云,遮天蔽日。 风,东南风,从小家碧玉的水乡女子变作饱饮黄沙的西北大汉。 起风就有浪,何况是狂风,船摇摇欲坠,桅杆连帆欲倒,吱吱呀呀的声音已被风声吞噬。 雨,就这么下来了,开始连成线,然后倾盆倒扣。 碧波转白浪,层层而叠,狂风夹暴雨,拍打帆船欲裂,燕流儿一只手紧紧拽住桅杆,另一只手抓住解下来的剑鞘,死死盯着老人手中的断刀,不敢有一丝一毫松懈。 “我叫段缺,你也许听说过我。” 老人的声音没有被风雨淹没,它比风雨更响亮。 燕流儿自然听说过他,尤其是他的刀。 独臂刀段缺,江南第一刀,大唐第一刀! 一柄断刀,抽刀断水水更流。 抽刀断水不难,难的是断水不起浪花,这需要刀够快,手够快,心够狠,内力够强,至少也要丹元境的高手! 本以为是个凶神恶煞的壮汉,谁料竟是眼前这个形同枯槁的老人,跛脚,独臂,独眼,断刀,果然天残地缺,贴合他的名姓。 燕流儿的脸色已变得煞白,他知道自己绝对不是段缺的对手,单论内功,自己就绝非段缺的三招之敌。 轰隆隆,响雷轰下明亮的闪电,将天际撕裂。 刀光比闪电更明亮,弧度漂亮得像一道彩虹,斩开层层白浪,粒粒雨珠,燕流儿耳中只听得清泉流响般的悦耳之声迅速充斥,凌厉霸道的刀光就劈到了眼前,躲闪已来不及,只能倒神双脚勾住桅杆,挥动剑鞘往上一提。 虎口一麻,剑鞘掉落,肩头吃痛,双眼昏花,身子变得一轻,整个人连同被斩断的桅杆倒飞而去,砸进江水中,瞬间被狂风暴雨吞噬,白浪掩头淹没,意识开始变得模糊,身子不受控制地往下沉,双眼一片黑暗。 在黑暗往水下沉落,突然又感觉到肩头被人抓住,一把提起带出水面,再睁开眼时,已被重重地摔到船板上。 风消雨歇,天已又恢复晴朗,一弯彩虹弧挂大江天际,江面还有些波浪挣扎。 身旁的独臂段缺吐出一口浓浓的旱烟,烟味辛辣刺鼻。 “风停了,江湖依旧还有余波,前方的路,风雨恐怕少不了,你既然醒了,现在就走吧,用我的船。” “你不杀我?”燕流儿看着自己右肩破烂衣服下触目惊心的刀痕,实在想不出来段缺刀下留情的理由,以及将自己捞出水面的原因。 “你应该听说我的规矩。”段缺一瘸一拐地走到船沿,又吐出一口浓浓的烟雾。 “当然,独臂刀段缺,一刀不二,但你第一刀已在手下留情。” “我其实并不是永远只出一刀,也不是非要出刀。” “但你已经出刀。” “因为二十四桥令,也因为君命如山。你没死是因为冠军侯爷当年曾经放过一个打家劫舍的草寇,仅此而已,但这一刀以后,段缺依旧欠燕家二十六条人命,这其中,包括冠军侯的项上人头,你是燕家的种,一年也好,十年也罢,等你有把握让段缺劈不出刀的时候,尽管来取,我等你。” “原来,绿林草莽,英雄豪杰,也不过是朝野的鹰犬而已,呸!”燕流儿怒目而瞪。 “你最好现在就走,浪涛从不等人,风雨也是,张君桀的追兵应该快到了。” 段缺摔下这句话,从江里抽回原来抛下的锚绳沉铁,丢到船板上,纵身跳下船,脚蹬船沿,跃到断桅的船上。 捡起那柄剑鞘射来,然后飞身入江,独臂背在后腰,踏浪而行,几个起落间,追到了那根被砍断入江的桅杆,单掌拍江起数丈高浪,桅杆如箭,带着他的人,疾射而去。 远了,没了。 帆船经他方才那一蹬,船头帆向调转,缓缓前行,正如燕流儿来时一样,一路向西。 余浪拍船,哗哗作响,它因风起于江河湖海,又因风逐流,没有人知道它是在挣扎呐喊或是哭泣,也许是咆哮,也许是狂欢,也许在记挂风的恩情,也许在记恨风的愚弄,但它,终归身不由己。 遥远的天际灰蒙蒙的,似乎又下起了雨,燕流儿的头顶却依旧晴朗,东边日出西边雨,道是无晴却有晴。 燕流儿抓住落在身旁的剑鞘,挣扎着爬了起来,看着段缺人影消失的方向,咬破了嘴唇,眸沉如水。 是日,黄昏,终于到达巴蜀地界。 但燕流儿却瞪大了双目,只见远处江中,一条巨大的青蛟破水而出。 这里,叫作枫林渡。 第八十章:姑苏刀狂沈啸 姑苏城外,寒山镇,午时一刻。 “轰隆隆”,凭空一阵响雷,闪电瞬间将乌云密布的天空划开一道又深又长的伤口,然后,豆大的雨珠倾盆而下,雨声敲打着瓦片、石街,唰唰作响。 雨声大,但马蹄声更大,三骑疾马自寒山镇的东边飞驰而来。 “哒哒哒”,马是三匹快马,大宛的种,枣红的色。马头冲破雨帘,马蹄踏飞一街流水,马尾恰好把溅起的水花甩到身后,前腿跃起,后腿蹬地,裹夹风声、雨声,水花、落雨。 纵马的三人,一身蓑衣,斗笠将整张脸遮了大半,露出来的那一小半,全都一模一样,同样是一道疤,由腮到唇,狰狞可怖,是刀疤。 刀,他们三人的右手都握着刀,刀鞘漆黑,只空出左手来控住马绳,娴熟的骑术。 三匹马刚奔过街心四米,“吁”!当头的人吁呼一声,手勒缰绳,快马刹时嘶鸣扬蹄而顿,“吁!吁!”,身后的两骑紧随他后。 “他在那里!” 当头马匹上那人扬手一指。 顺着他手指的方向,街心朝北的巷子里,有一个人,站在那里,想必就是他口中的那个“他”。 这人,也披一身蓑衣,绿蓑衣。 也戴斗笠,青箬笠。 也遮了半张脸,也有刀,但他的刀没有鞘,就那样光着刀身,双手把刀抱在怀里,那是一柄长如剑的刀,刀身通体漆黑。 “你知道我们要来?” 马上之人的语气寒冷。 “知道,钱塘三煞拿了别人的银子就一定会帮人办事。” 那人不紧不慢地开口。 “你不逃?” “为什么要逃?我在等你们,哈哈。” 那人突然笑了起来,露出的半张脸正好能看到他洁白的牙齿。 “你不怕死?莫非你不知道江南第一刀都已经命丧我们的刀下?或者说你自认自己的刀法比刑天成更厉害?” 三道狰狞的刀疤已紧皱起来,愈发狰狞恐怖。 “怕,怕得要命,但我更怕麻烦,所以我宁愿拼命也不愿留着麻烦,虽然,你们三个还远算不上麻烦,至于刑天成,他的死,跟你们三个狗腿子根本没有半分钱关系,你们,呸!” 那人说完,朝身前吐了一口痰,那痰又浓又稠,恶心极了。 这恶心的浓痰落地随流,正好流到马蹄上。 “哈哈哈,浓痰配走狗,妙极!”,那人见此,颇为高兴,张口狂笑。 “传闻姑苏三狂中的刀狂沈啸最为狂妄,果然如此!杀!”在马上说话的那人,挥手虚劈示意。 话音一落,三人齐身而起,足点马背,身作鹰扑,空中抛鞘拔刀,漆黑的刀鞘里却是明晃晃的轻刀,雪白明亮。 唰!唰!唰!三道刀光带着煞气,朝那小巷劈去。 那人抬起头,见三道凌厉刀光劈来,刀气铺天盖地。眼中寒芒一凝,左手掀飞斗笠,带起水珠飞溅,蓑衣绳解,露出了一身紫衣,原来是个偏瘦青年。 紫衣青年人脚底生风,右手握刀,竖刃落地斜成半角,刀尖拖地而奔,“哗!”,划开两道水花,啪啪啪啪!踏破一巷积水,迎着三道刀光而去。 这时,三道刀光也劈了下来,一左一右,朝腰肩而斩,而中间的一刀则直取青年人面门。 青年顿身翻刃破雨,切开一粒粒水珠,“嘡嘡嘡!”,黑色刀刃硬生生地挡住了劈来的三刀。 黑刀与钱塘三煞劈来的三刀相接,紫衣青年挡刀的瞬间,沉肩使力,黑刃翻转,搪开三把刀。 人却继续朝前奔去,直奔出一米开外,突然一歪,蹬住左边的巷墙,半空中借力,鱼跃龙门,空翻回身,人未落地,又一脚蹬在右边的巷墙上,左右左右,去时如雷,来时如风。 人未至,掷刀先行,待刀飞到钱塘三煞身前,人也到了。 握柄,横刃,脚如生钻,人刀在空中不断极速旋转,宛如一朵绽放的黑莲在高速回旋。 黑莲旋过钱塘三煞,瞬间停了下来,落地生花,恰好在先前被抛飞的斗笠前绽放,“花”,自然就是紫衣青年。 紫衣少年看也不看身后一眼,捡起地上的斗笠,拍拍斗笠上的雨水,又戴到了头上,刀,又抱到胸口,慢慢悠悠地朝巷子里走了去。 啪!啪!啪!漠北三煞同声而倒,脖子上的刀痕又深又长,喷出来的鲜血被雨水击落,随洪而去,随洪而淡,终了无痕。 此时,风消雨歇,一弯七色彩虹挂到紫衣青年离去的巷子尾,弧度和色彩都足够精美。 夏季的风雨就是如此,来时快,去得更快,青箬笠,绿蓑衣,斜风密雨不须归。 紫衣青年走出巷子就再也走不动了,因为他的眼前挡着一个人。 女人,绝美的女人,全身湿透了的绝美女人。 他对女人从来就没有免疫力,特别是漂亮的女人,何况,这个女人不仅美丽,而且还性感。 更要命的是,她还对着他笑。 “糟了,真要命”,他心里顿时咯噔一下,知道自己再也没有办法再走了,脸上唇角不禁一抖,脸色都瞬间苍白了起来。 “咯咯咯,大名鼎鼎的沈啸也有害怕的时候么,这可真有趣。” 这女人不仅笑,还开了口,眼睛里充满了挑衅和戏谑。 紫衣青年将斗笠放了下来,他的脸色果然很苍白,看着眼前的女人,很不自然地开了口。 “沈啸也是人,而且还是实打实的男人,任何一个正常的男人,遇到你这样的女人也会害怕。” “哦,难道,我会吃了你们么,咯咯咯。”这女人又笑了起来,银铃般的笑声可真要命。 “你当然不会,但百花门的凤姐儿她会,不仅吃肉,连骨头也吃,我可怕得紧。” 沈啸已将抱着的刀递到女人的面前。 女人接过沈啸的刀,笑着说:“很不幸,这次正是凤姐要吃了你,你敢不敢去?” 沈啸自嘲一笑:“我虽然害怕女人,但我又对女人充满了兴趣,所以,就算是非常害怕,对于漂亮女人,我还是会选择不要命,所以,刀已经递给你。” “来人,备轿,请沈公子!” 女人的话一脱口,从街南冲出了一顶红木朱漆大轿。 六个漂亮女人,抬着大轿奔飞而来,一转眼,就到了沈啸和那女人身前,赤、橙、绿、青、蓝、紫,加上沈啸跟前这女人的红衣,宛如彩虹。 轿子落定,沈啸也不多话,径直钻入了轿中。 “起轿!” 七人一轿,朝镇南飞了去。 第八十一章:凤姐江南第一美 春方至,彩凤楼第一层的花儿却已开得灿烂,千朵万朵压枝低,独缺了那流连的戏蝶翩舞和娇莺恰啼。 不对,狂蜂浪蝶们都在二楼,因为二楼有更漂亮,也更迷人的花儿和娇莺。 交杯换盏,嬉笑娇嗔,昏歌艳舞,除却白花花的某些东西之外,还有白花花的银两和数以万计的钱贯。 果然是个吃人的地方! “来了来了,各位爷儿,艳绝江南,才冠天下的凤姐来了!” 一个龟奴从三楼奔了下来,一边跑一边叫唤。 在他身后的楼梯顶阶,露出一对白鞋,鞋上是藕般的玉踝,一步一阶。 女人,白裙着身,白纱遮面,曲线玲珑,步生莲容,抱一方墨漆古琴,下了楼。 正是这彩凤楼的头牌,也是这彩凤楼的老板娘,更是江南第一用毒高手,百花门的门主,彩凤凰! “好!”,楼上宾客们顿时掌声雷动,万众瞩目。 凤姐却对这些掌声和叫好声视若罔闻,顾自走到楼中心的歌台上坐下。 摆琴,焚香,落帐。 “铜壶更漏残,红妆春梦阑,江上花无语,天涯人未还。倚楼闲,月明千里,隔江何处山。” 红唇缓启,齿舌切气,唱的是一曲“后庭花·拟古”,曲唱罢,琴声起。 先是《春江花月夜》开弦,搁奏又转《梅花三弄》,突然拔弦《阳春白雪》,转瞬之间,起调《十面埋伏》,紧弦暗扣,指缓音慢,已变成《汉宫秋月》,上弦余音未消,葱指一捻,下弦转曲《广陵散》。 众人听之,方陶醉在春江明月初升,一叶扁舟,一点渔火,在月下随水漂浮的自在,突然,就看到了寒梅迎霜傲雪,疏影弄月,暗香轻度,清奇挺拔的桀然,心潮瞬间一紧,不料,却又听到了离乡背井,凄凉中夹杂着离别后的思念,如泣如诉。宾客感如己遭,不禁黯然神伤。 就在这时,琴声突转,已是那身陷十面埋伏,耳听四面楚歌,空有拔山之力,可惜英雄气短,别姬自刎,痛何如哉的愤然恼羞。 众人愤然于胸,热血翻滚,立马听到了聂政刺王的侠肝义胆,上三下三,弦荡绕梁。 众人正听得如痴如醉,突然,琴声戛然而止。 “怎么回事,大爷我正听到精彩处,怎么就不弹了,这彩凤楼的生意是不是不想做了!”台前的宾客中,一胖乎乎的中年男子拍桌而起。 “聒噪!”,凤姐嘴里吐言,手指翻动,作那兰花捻,中指触弦一弹,“叮!”,琴声带着白光破风而去,刹那间,就到胖子身前。 “噗!” 胖子喷出一口鲜血倒下,刚才还叫喧的喉咙,已经破了个洞,正往外溢着鲜红的血液,凤姐中指上玉玳瑁也没了踪影。 这时,一红衣女子抱着一柄无鞘黑刀跑上了楼,奔到歌台前半跪而禀:“门主,人,我们请来了!” 凤姐听到红衣女子的禀告,葱指夹弦扣琴,头一抬,冷冷吐言:“请他上来!” “是!”红衣女子正欲转身。 “百花门凤姐高超的琴艺沈某总算见识到了,尤其这广陵一曲,当真如嵇康再世。” 沈啸已上了楼来,看着歌台抱手而言,话虽恭维,语气却淡极了。 “此处人多,请沈公子移步楼上。” 凤姐走出了歌台,也不去看沈啸,径直走上了楼阶。 走到一半,突然停住了脚,回身对着红衣女子说:“茶儿,叫人清理一下,还有,将刀还给沈公子,沈公子的狂刀,你抱不动!” 说完才又继续抱着古琴朝楼上走去。 “是!”红衣女子听命奔到沈啸身前,双手恭敬地将黑刀递到了沈啸面前。 “哈哈哈,有趣有趣!漂亮的女人果然很有趣。” 沈啸笑着接过了刀,也踏上了楼阶。 不一会儿,奔上来几个龟奴,把那胖子的尸体拖走,留一个龟奴,手中拿着水盆毛巾,把那些血迹擦得干干净净。 这里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宾客们又继续了狂欢,在彩凤楼,这样的事,他们早已司空见惯。 沈啸上得楼来,楼上原来是个厢阁,弥漫着幽幽兰香,恰若女儿香,不禁缩鼻闭目深嗅。 “啊” 他舒服地长吁一声。 “哼,刀狂沈啸原来是如此一副狗熊样,看来我是请错了人!” 凤姐已从内里走了出来。 沈啸听到凤姐出言相讥,也不气恼,顾自走到桌前坐了下去,给自己倒了一杯茶,哈哈开口。 “即便是狗熊,即便你是看错了,但你已把我请来了,而且,我这人有个臭毛病,看见了女人就绝对挪不动腿了,特别是像你这样蒙着面的女人,如果看不到真容,我就算是死了,也绝不会走的。” 沈啸的话说完,凤姐就把脸上蒙面的白纱取了下来,眼如星灿,眉如炭描,鼻挺唇薄,腮生浅霞。 凤姐果真是个绝美的人儿! 沈啸见到这绝美的脸蛋,眼睛已经瞪直了,笑着说道:“难怪人家都说姑苏寒山有条吃人的美女蛇,你这脸,只看一眼,我的魂就被勾了去,只怕真会被你吃喽。” 凤姐对沈啸的话语不以为意,薄唇弯勒,嫣然一笑,来到桌前,在沈飞浪的对面坐下,缓缓开口。 “你已不必再故作登徒浪子,我请你来,是要你代我去一个地方。” 果然,无事怎会请人登这三宝殿。 沈啸听言眼神一凝,嘴上却依旧是漫不经心的语气,侧头反问凤姐:“去哪里?” “竹生桥。” “去干嘛?” “杀人。” 沈啸和凤姐一问一答,突然变得急促。 “杀谁?还有,帮你杀人的好处?你知道的,我这人,从来都是在杀人与被人追杀中徘徊,我为我要的东西杀人,他们也为他们想要的东西来杀我,所以,我只在乎你这里有什么我想要的东西?” 沈啸的话,慢了下来。 “我要你去帮我杀了二十四桥的花满溪,你想要的东西我也有,女人,你梦寐以求的女人。” 凤姐也慢了下来。 “你知道红药在哪?” 沈啸瞬间坐直了身子,脸色认真了起来,眼睛里散发了熠熠光彩。 凤姐见此,低哼一声,戏谑一笑,红唇启齿:“当然知道,你要找的红药,现在就在竹生桥桥主花漫溪的床上!” “但我很好奇,你为什么要杀李青衣?而且,你已经把红药的消息告诉了我,就不怕我不帮你么?” 沈啸并没有因为得到消息而失去理智。 凤姐神色一冷,盯着沈啸,“我要杀他,是因为他偷了我的东西。我也敢确定,你一定会去,因为你是沈啸,而且,红药在我们手里,你不得不去,你要想弄清楚你叔叔沈路十年前为何会在楼兰不明不白地死去,就一定要找到红药。” “我果然已经被你这条美女蛇吃定了,告辞!” 沈啸抱刀起身,走出了厢房,他却没发现,他转身以后,凤姐的嘴角勾起了一抹诡异的弧度。 第八十二章:当年楼兰江南故 明月夜,短松冈前,二十四桥之一,竹生桥,竹生阁前,一片潇湘竹林,细枝金节,月光下,叶影重重。 竹生阁中,红烛昏罗帐,花漫溪此刻正躺在挂着罗帐的榻上,一身的酒气。 他的怀里搂着一个娇艳的女人,这女人却没有睡着,用手指尖来回抚划着花漫溪的胸口玩,似乎,这是她极大的乐趣。 突然,红烛光影摇曳,罗帐扬角,“呼”,一阵风吹进了竹生阁内。 “公子,起风了,公子,起风了!” 女人轻轻地摇晃着花漫溪的脑袋。 花漫溪睁开了眼睛,按下女子的手,弯臂将女子一把搂进怀中,低下头来,深深地嗅了一下女子秀发中的清香,开口说道:“红药,这是这个月的第几次了?” 把头埋在他胸口的女子抬起眼,乖巧地回答:“公子,第二十三次了。” “哈哈,红药你可真有能耐,自从带回了你,这二十三次里,哪一次都差点儿要了我的命,乖乖,你可真是我的克星呀!恐怕我,早晚要因你而死。” 花漫溪笑着打趣,惹得红药羞红了脸。 这一个月以来,二十三个人,全是冲着红药的性命而来,但都已倒在花漫溪剑下! “来了!”花漫溪嘴上虽然说笑,耳朵一动,听风入耳,拨开红药,掀开被子,鲤鱼打挺,横空一翻,已破开纱帐,下了榻,一把抄过榻前的衣裤、腰带,一边穿鞋,一边侧头对着红药说:“乖乖在这里等我,还是和以前一样,我去去就来。” 竹林,月色皎洁如水,花漫溪走进来的时候,沈啸已经站在了那里,他的影子和竹影搅在了一起。 沈啸看到花漫溪走开,用嘲弄般的语气说道:“你和我有一样的臭毛病!” 花漫溪停下脚步,看着沈啸,缓缓开口,“男人,谁都有这样的臭毛病!我知道你是谁,我听说过你的刀,你走吧,我不想和你交手。” “恐怕走不了,你已看到我的刀,我却还没见到你的剑。”沈啸的语气突然一冷。 “我的剑,只给该死的人看!这里,这一个月以来,已有二十三个人见过,而且,他们以后也不会再有机会去见别的东西。你,还不该死。”花漫溪的语气也冷了下来。 “我人既然来了,也见到了你,狂刀总该见一见潇湘剑。”话说完,刀也握在了手中。 突然,原本明月当照的夜空,飘来一朵黑云,云遮月,竹林瞬间一片漆黑。 刀光,斩着竹影而来,影影绰绰。剑影,荡着竹叶而去,影如梭织。一黑一银,缠绕,撕咬,角劲。 “叮”!刀剑相接,电闪星火。 乌云飘过,明月又露出了皎光,夜,凉如水,七八个星天外,两三点竹影前静,突起蛙声一片。 狂刀已见过了花漫溪的潇湘剑。 凶满江湖的二十四桥潇湘剑,原来是一柄竹剑,潇湘竹。 “我杀不了你。” 沈啸的刀又抱在了怀中,他这一次竟然不再猖狂。 “我也奈何不了你。” 花漫溪的竹剑也已挂回腰间。 “那么,我们为什么不坐下来喝一杯,除非你的竹生阁中并没有酒。”沈啸笑着。 “酒确实已经没有了,这一个月以来,我的剑给人看一次我就喝醉一次,整整醉了二十三次。就在今天清晨,我已把最后剩下的一坛竹叶青也喝了个精光。不过,茶好像还很多,特别是苦涩的普洱,我历来只喝它,不知道你有没有兴趣。” 花漫溪口中说着话时,人已转身朝楼阁走去,沈啸摇头一笑,紧随其后。 入喉苦,回甘醇,突香返鼻。 “好茶!”一盏普洱已落入了沈啸喉咙,泡茶的是花漫溪,倒茶的却是红药。 沈啸喝下了一杯茶,盯着红药,开口道:“我来此,是为了红药姑娘而来,特有一事相询。” 花漫溪微微一笑,举起茶杯向沈啸示意,然后自己饮了下去。 “你已不必问,我知道你想问什么,就算问了也没用,因为我自己也已问了她不下十八次,她只记得箫声。”花漫溪放下了茶杯。 沈啸急忙问道:“箫声,什么样的箫声?” 花漫溪对着红药点头示意,红药也才开口: “我已记不清了,只记得是两个姓杨的银甲兵将我拖出白龙堆。” 红药说到这里突然哭泣了起来,掩面抽抽涕涕好一会儿,才停了下来。 沈啸待她停止哭泣,又开口问道:“可知那箫声吹的什么曲子?” “隐约听得,好像是那‘碧’啊!” 碧后面的内容还没来得及出口,红药已经倒在桌上,气绝而死,后背插着一支玉玳瑁。 “唰”,一道黑影从楼栏处一闪而下。 谁!花漫溪动了,沈啸也动了,两人一前一后,跃出了竹生阁,直追出了二十米。 却哪里还有黑影的半点儿踪迹,只有明朗的月光星光铺满一地。 “不好!调虎离山!”花漫溪大叫一声,抽身折返奔了回去。 沈啸听到花漫溪这一声大叫,瞬间也意识到中计了,当即紧随而奔。 两人回到楼上,果然,红药的尸体已经不见了! “到底是谁,竟然能在你我眼皮底下来去自如!”花漫溪看着沈飞浪说道。 沈飞浪也是一脸困惑,眉头紧皱,突然,他眼中精光一闪,沉声道:“我也不知道是谁,但我却识得那玳瑁,跟凤姐今天弹琴时手指上戴的一模一样!” “走!”花漫溪也不废话,招呼一声,先动了身,两人乘着月光,一路奔到彩凤楼前。 奇怪!本该热闹非凡的彩凤楼,此刻却黑灯瞎火,悄无人息。 沈啸和花漫溪推开门,走了进去。 “卟,卟…” 门顶上落下好大一阵灰泥,正巧落在沈啸的身前。 沈啸瞪大了眼睛,借着月光,他看到房中到处结满了蜘蛛网,桌椅板凳,楼阶窗台,全是厚厚的灰尘。 这可真是见了鬼了!自己离开之时,这里还一片歌舞喧哗,怎么,才离开了一天不到,突然就变成了废置多年的破楼!难道,自己在做梦? “啪”,他朝自己脸上抽了一下,疼,火辣辣地疼,这,不是在做梦!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你确定你今天是从这里出去后,找到的我么?”花漫溪转头回来正好看到沈啸的举动,强忍着笑声问道。 沈啸听花漫溪这一问,瞬间就噎住了,缓了一下,才开口回答:“我确实是从这里出去的,当时这里一片喧闹,不知道怎么回事,现在,却已变成了这个样子,难道,蜘蛛能在半天的时间内结这么多网!还有这些灰,从哪儿来的!” …… “真是活见鬼了!”沈啸说完还补了这么一句,低头思索。 鬼!没错,他这句话一说完,他就见到了鬼,而是还不止一个。 呼,凭空吹来一阵阴风,三个鬼齐刷刷地出现在了他身后,七窍流血,披头散发,脖子上是一道又深又长的刀痕,手里还提着三盏灯笼,冒着幽幽绿光的灯笼,七星灯笼! 钱塘三煞排成一行,直挺挺地就站在他的身后!花漫溪不知道什么时候已消失不见。 沈啸感觉身后一股阴凉,猛地一转身,就看到了这三个鬼,不惊反笑。 对着“钱塘三煞”说:“想来阎王爷也不喜欢长得太丑的人,所以你们三个又跑了回来,你们回来也就算了,为什么还每人都偷偷带回了一只缩头乌龟。” “去你姥姥的沈啸,你他娘的才是缩头乌龟”中间的那个鬼竟然张口说话了! 沈啸脸上的笑意更浓了,指着开口的那个鬼,笑着说:“只有缩头乌龟喜欢装神弄鬼,可惜,我从来都没有装神弄鬼过,所以,‘缩头乌龟’这响当当的名号我可担不起,只好让给‘诡面三狐’了。” “算了,他娘的,不好玩。” 三个鬼把脸一抹,露出了真容,原来是三个面瘦嶙峋的老头,中间那老头笑嘻嘻地问起了沈飞浪:“你怎么知道是我们,难道是我们三人的易容术出了毛病?” 沈飞浪哈哈一笑,指着三个老头说道:“你有见过从鬼门关回来还提着七星灯笼的鬼么!” “原来是这灯笼!”左边的老头晃了晃手中的灯笼。 沈飞浪看着三个老头,突然一个劲儿地摇着头说道:“奇怪,奇怪!” “奇怪什么?沈啸莫非疯了?”右边的老头看着沈啸的样子,不禁出口想问。 “一天的时间都不到,楼会完全变了样,半年不见,狐狸竟然变成了走狗,这难道不奇怪么?” 沈啸还在摇头叹息。 三个老头这下总算听明白了,沈啸原来在变着法地骂他们三人。三个老头也没有因此而气恼,不约而同地苦笑一声。 中间的老头叹过气后,接着对沈啸说:“唉,如果狐狸被人喂了药,莫说变成走狗,即使变成饿狼也没什么可奇怪的,而且,说不准还要把自己的老朋友吃掉。” “你们竟然被唐门的七星老人喂了毒?” 花漫溪竟然已凭空地出现在诡面三狐身后。 先前说话的老头转过身去,面色一紧,嘴角抽动。 “没错,要不然谁会愿意提着这么一盏灯笼来见自己的老朋友!” 花漫溪走到沈啸身旁,斜眼瞥着三个老头,问道:“他为什么要给你们下毒。” “因为他。”中间的老头伸出手来,手指指着沈啸,紧接着又对着沈啸继续说道:“老朋友,你可知道,你的命现在已经抵得上我们三条命。” 沈啸听他这么一说,笑着反问:“那你们想不想要我的命。” “想,当然想,但我们宁愿不要命,也一定要自己的朋友,活着的朋友。你现在说说,这世上还有没有这样的缩头乌龟?”左边的老头开口的语气显得颇为自嘲。 “再也没有,只是可惜了,我恐怕马上就要失去这样的老朋友,你们看看身后。”沈啸的刀,已拿在手中,眸凝精光,盯着诡面三狐身后的街道,那里,烟雾霭霭。 那里,躺着一具棺材,鲜红艳丽的棺材,红如血,艳如绸!对着沈飞浪的棺头上,画着七颗黑星,排成勾子形状,和诡面三狐手中所提灯笼上的一模一样,令这一具棺材更加诡异阴森。 更为诡异的是,不管是沈飞浪还是花漫溪,还有诡面三狐,谁也不知道这口棺材何时来到了这里! “不想死的话,十年前楼兰的事就不要再查,能活着,就该感到庆幸,也该珍惜!” 女人的声音,声音凄厉阴森,竟然是从棺材里发出!花漫溪耳垂一动,这声音,他很熟悉,是红药的声音! “红药?” 花漫溪试探地问了一声。 突然,黑雾翻滚,变得浓密起来,把红棺裹得严严实实,棺材凭空浮了起来,“咻”地一声,黑雾裹着棺材,疾速向街头飞了去。 “追!” 沈啸和花漫溪异口同声,说时迟那时快,话起身动,两人一前一后,腾身追了出去。 黑雾棺材的速度奇快无比,沈啸和花漫溪借脚发劲,轻功使了全力,依旧只能看到黑影不断地缩小,最后隐入月色中,消失不见。 沈啸见此也不再打算继续追,脚蹬身下的墙头,空中神龙摆尾,燕子回巢,一个翻身落到了地面。 他刚落地,唰,花漫溪衣扫风,轻身落足他的左侧。 “我听得出那是红药的声音。”花漫溪人刚落地,话音就起来。 沈啸侧过身子,看着花漫溪,眼神猛地变得凌厉起来,沉声问道:“我关心的是,你和那位红药姑娘的关系。” 听到沈啸这一问,花漫溪突然笑了起来,撇了撇嘴,笑着说:“你不必紧张,我认识她,是因为每个男人的臭毛病。但我买回了她,却是因为我家丢了东西,而且丢了整整二十年。” “什么东西?” “人。” “什么人?” “我的姐姐,花弄月!” “这和红药有什么关系?” “红药是当年最后一个在楼兰见到我姐姐的人。” “谁告诉你的?” “凤姐。” “她怎么肯告诉你?” “因为我偷了她最贵重的东西。” “什么东西?” “她的心,我偷了她的心,却又不想娶她,这,就是她要杀我的理由。” 沈啸问,花漫溪答,问得快,答得也快,不假思索。 沈啸的刀又抱在了怀里,脸上的凌厉已经消失于无,取而代之的是困惑不解。 花漫溪反而一脸云淡风轻,开口说道:“其实,我和你应该已经绑在了同一条船上,这也是早前我不想和你动手的原因。” 其实他的心里已经疑云丛生,小小百花门竟然敢得罪天下第一杀手组织,二十四桥,其背后,到底有什么依仗? “但我实在想不通,你姐姐的失踪,和我沈家大案有何关联。”沈啸依旧满脸思索之色。 花漫溪不紧不慢地开口说:“现在,我们只有一条线索,诡面三狐,七星老人!” 诡面三狐,他们并没有跟上来! “走!”沈飞浪话一出口,转身抬腿欲奔,右腿刚离地,左腿就再也提不动,花漫溪也一样。 因为,他们刚转过身就看到了女人。 绝美的女人,凤姐! 站在那里,手里提着一盏灯笼,七星灯笼! 第八十三章:男人养蜘蛛 万万没想到,艳绝江南的凤姐,竟然也是七星老人的走狗,可真让我难以理解呀。”沈啸摇头苦笑。 花漫溪却一言不发,反而是凤姐她自己开了口:“因为彩凤凰是女人,而且是个爱钱如命的女人,更是一个被乌龟王八蛋骗了的女人!” 她的声音变得尖锐,特别是“乌龟王八蛋”这五个字,分明是撕裂喉咙,咬牙切齿,才磨出来的,犹如一柄利刃,直刺花漫溪的心脏。 被刺了心脏的花漫溪,缓缓抬起头来,看着凤姐,眼神复杂。 在他看向她的眼眸中,有责骂,有嫌弃和鄙夷,有愤怒,有欲望……唯独没有爱,没有暖,没有阳光,没有人间的四月天! 花漫溪终于还是咬了咬牙,推开沈啸,走到了凤姐的面前,抽出环腰的软剑,一手递到凤姐身前,开口道:“我欠你的,你现在尽可以全部拿去。” 凤姐昂着头,“呸”出一口唾沫,完完全全地喷在花漫溪递剑的手臂上,突然眼神一凛,迅手接过软剑,反手就往自己的脖间抹去。 银光一闪,割下一撮秀发,抬头将秀发一缕一缕地朝花漫溪脸上撒去,突然就笑了起来,笑声起来的同时,脸庞滚下一颗颗泪珠。 “从今往后,再见问刀戈。” 凤姐的嗓音没有哭腔,而是笑意,酸透了的笑声,她扔下软剑,提着那盏七星灯笼,转身朝街头走去。 这一刻,风也潇潇,月也悠悠,星散夜阑干。 “精彩,精彩至极,哈,看来,凤姐不仅弹得一手好琴,更是演得一手好戏!” 不合时宜的是,沈啸竟然在此刻鼓起了掌,开口讥笑。 “你说什么?” 花漫溪刚蹲下去捡起宝剑,就听到沈啸在身后嘲笑自己,瞬间转过身来,满脸黑气,眼神冰冷地盯着沈啸,握剑的手已经青筋暴涨。 沈啸的刀,却依旧抱在他的怀中,对花漫溪欲动刀兵的姿态,视若无物,用不咸不淡的语气吐出话来:“我说你被骗了,你自己好好看看自己手。” 花漫溪抬手一看,手指尖已变得色彩斑斓,宛如彩虹,竟然是彩凤凰独使的百眼蜘蛛的剧毒!花漫溪试着一运内力,哪里还提得起半分,只觉体腹虚绵无力,心脏跳得噔噔扑撞,隐隐还有一股钻心的疼。 百眼蛛毒,噬心掘脉,七日而亡! “你,为什么不早点儿告诉我?”花漫溪的语气瞬间变得有气无力。 “我为什么要跟你说?我已经救过你一命,就当还了你请我喝的那杯普洱的恩惠。”沈啸淡淡地回道。 对呀,他为什么要跟自己说,他们是朋友吗?当然不是,甚至连一起站在这里的原因,也只是因为他们要找同一个人而已,刚才如果不是沈啸在此,彩凤凰根本都不用演这么一场戏。 看着花漫溪的一脸颓然,沈啸笑道:“现在,你有两个选择,一,去追你的老情人,给她跪下磕头求饶,也许她见你可怜,念在旧爱欢情上,会给你解药。” “那我宁愿去死。”花漫溪已将软剑围到腰间。 “那么,你只能选第二条路了,蜀中唐门。”沈啸说完这句话,抱着刀,自己走了去,看也不看花漫溪一眼。 “蜀中唐门,好地方,我们也要去。”从巷子里闪出三个身影,却是诡面三狐那三个老头,朝沈啸跟去。 沈啸突然停住了脚步,回过身来,指着花漫溪,笑着说:“你们三个老乌龟要去唐门求解毒,却为何跟着我?你们应该跟着他。我只是又饿又困,想要去找一家客栈吃饭睡觉而已。” “难道你不去?” “我去唐门干嘛,我又没有中毒,更何况,蜀中最近已经够热闹了。” “狂刀沈啸难道就是这么对待朋友的?” “也不全是,得看是什么样的朋友,对待装神弄鬼的朋友,沈某向来如此。”沈啸说完,头也不回地继续往前走了去。 “说到底还不是怪我们三人为七星老人办事。”三个老头腹诽喃怪不已,终于还是没有跟上去,而是转头走到花漫溪身前。 花漫溪看着三个老头,苍白的脸上勉强挤出一丝笑容,开口道:“你们其实错怪了他,你们中了毒,跟着他反而更危险,至于他的仇人有多少,你们应该比我更清楚。” 花漫溪言尽于此,不说二话,顾自朝街尾走了去,正是入蜀的方向。 诡面三狐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终于跟了上去。 富贵客栈。 沈啸拐过两条巷子,转个弯,就看到了这四个字,挂在一盏昏黄灯笼下的栈帷上,随着晚风荡荡忽忽。 “掌柜的,一间上房,喂,掌柜的!” 沈啸刚走进门,就看到柜台前站着一个身形魁梧的大汉正伸出手去摇那趴在柜台上睡着的掌柜。 “他娘的,哪来的蜘蛛,真晦气!” 只见那大汉迅速抽回本在摇晃客栈掌柜的那只手,往地上一甩,甩落一只拇指大小的蜘蛛,通体漆黑,背甲和绒毛在烛光下闪闪发亮。 那黑蜘蛛一落地,八足齐动,背甲迅速朝沈飞浪脚前冲来,距沈啸约莫半米,瞬转首尾,向沈啸的大腿射来一团绿液。 早在进门之时,沈啸就已觉得此间古怪,见那大汉把蜘蛛甩袖而出时,已在暗暗提防。 此刻见这蜘蛛射液而来,不敢大意,长刀落手刺地,右手撑刀,宛如牛尾甩蝇,离地而起,整个人,头下脚上,撑刀悬在了空中,躲过那绿液。 不作迟疑,右手拔刀,身子在垂倒时,猿猴荡树,空中翻滚,落地一刀,劈向那黑蜘蛛,黑蜘蛛甚为灵活,八足撑地而弹,躲过了这一刀。 沈啸抬脚便踩,又被蜘蛛避过,爬到那汉子身前,钻进那汉子的裤腿中,再不敢出来。 “狂刀果然名不虚传,沈家的刀法果然精妙。”大汉盯着沈啸,语气却不阴不阳。 沈啸也紧紧地盯着这汉子,冷冷开口:“看来,不仅女人会养蜘蛛,男人也会养蜘蛛,就连不男不女的东西也会养蜘蛛,难道,毒物比男人好玩?比女人有趣?比男女更刺激?” 那汉子没有回答沈啸,紧唇拢嘴,吹了一声低哨,哨声一响,方才那黑蜘蛛,从他的袖口爬了出来,附在他的指尖擦足磨背,他用另外一只手温柔地点抚着蛛背。 这才抬眼看向沈啸,依旧是不阴不阳的语气开口:“因为蜘蛛有时比女人还娇柔,比男人还勇敢,比男女之间更为透彻,最重要的是,它可以帮我取了你的命!” 第八十四章:人面不知何处去 “那么,你是想要沈某的这条命咯?” 沈啸似笑非笑地看着这玩毒蜘蛛的男人,心中已然明了,此人想必就是江湖中凶名赫赫的唐门五毒堂堂主飞天蜘蛛朱弑。 “非也,凤姐托我给沈大侠带话,你想找的杨家后人,此刻正在剑门关不远的枫林渡,你若去得及时,或许可以救他一命。” 这人甩下话来,拔身便走,沈啸倒也不拦。 得此消息,他此刻只寻思红药说过的话,那姓杨的两个银甲兵。 凌云山下,李青衣手刃唐门二人之后,忽然收到一封飞鸽传书,背起石碑,转身往枫林渡方向而走。 枫林渡。 但见巨大的青蛟破水而出,朝自己扑来,杨易汇聚全身力量,猛劈长安刀,直面青蛟。 叮! 火光四射,青蛟竟然毫发无损,与此同时,后背一冷,却是黑袍人劈掌而来。 “小小丹元境,便让你见识见识绝城境的厉害!” 话未落,掌已至。 “我来助你!” 杨易被黑袍人掌劈倒退之时,青衣江中突然响起三声暴喝,三道人影飞身而来。 正是沈啸、刑问,和李青衣。 四人瞬间与黑袍人缠斗一块,却无法奈何黑袍人半分。 就在四人即将落败之时,一道黑影飞身而来,与黑袍人对上一掌,黑袍人落地提起杜少丘,飞身青蛟头顶,二人一蛟,顺江而去。 四人来不及去追,黑袍人已消失在视线里。 “我叫楚独孤,跟我来。” 救下四人的是个黑衣老者,自称楚独孤。 四人随楚独孤而走,到了一个叫做渡剑山的地方,楚独孤将事情来龙细脉一说,原来却是沈啸和李青衣的师叔。 李青衣也才知道自己与沈啸竟然是师兄弟,皆是从孙思邈,想来孙思邈神龙见首不见尾,浪迹江湖,不知收了多少弟子。 在渡剑山待了三日,刑问似乎有什么心事,告辞离开。 但杨易三人却留了下来。 杨易留下来是因为楚独孤说要教自己领悟刀意。 拜师之后,一连好几天,杨易心烦意乱,在楚独孤的草庐前踱步,一来是听到刑问带来的消息,挂念远在长安的叔父安危,二来是婉儿至今下落不明。 下雨天,雨扣茅檐,滴滴答答,淅淅沥沥的小雨连成线,绵如帘,把天地笼成一片灰蒙蒙,山水尽数黑白。 茅草屋旁的瀑布依旧川流不息,悬崖落泉,空谷流响。 此时已是四月光景,人间四月芳菲尽,但飞来峰是个宝地,位高而暖,瀑布旁的十来株桃花依旧艳丽,此刻飘雨纷纷,却起花香阵阵。 杨易收回看花的目光,站在茅屋矮檐下侧身抬眼望去,只见前方松林旁的剑冢里,碎石残碑中,一个锦衣人半跪在雨中,正在扒石掘土,在他的身旁,黑面雨伞的旁边,摆着一个漆黑的长条木盒。 任凭雨水淋湿面庞头发,从他满是胡须的脸庞划到下巴滴落,只顾低头掘土。 但看此人衣服,想来,也是渡剑山弟子,瞬间来了兴趣,不顾细雨纷纷,提步走上前去。 “不想死就站住,春眠剑内十步,近身者死!” 半跪在泥石里的那个人突然扭头一喝,这一下,杨易看清了此人面容,除了满脸的胡茬外,浓眉大眼,面似刀削,倒是个长相俊俏的人,可惜被那乱如杂草的胡须一盖,加上眸中的哀伤之色,倒显得整个人都是颓废沧桑的气质。 不待杨易细看,那人甩手射出一块碎石,碎石奇快无比,直朝杨易喉咙而来。 瓢了个瓢的,杨易气不打一处来,这人实在可恶,哪有如此霸道的道理,自己尚未说话,此人竟然一出手就想取人性命。 手往肩头一探,无形中握住长安刀,人在半空拔刀,劈向那人肩头。 杨易的光光劈去,却只使了三分力,那人猛然一掌拍地,身旁的木盒浮地而起,杨易只听身后茅屋中铛啷啷古琴声响,而这时,那人起身抱住木盒,脚尖勾起地面上的黑色雨伞,一把抓住,飞身倒退三步避开杨易刀芒,伞骨收拢,单手执住一抖,雨珠纷飞,伞柄作剑。 雨中,杨易一刀劈空,来不及变招,就见一点黑芒向自己的胸口刺来,电光火石间,仰身一倒,抬手扬刀,听得叮一声脆响,砍落一截黑乎乎的东西,却见头顶上空一道人影升空甩下木盒。 “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 空中人影出声时,一点桃红于空中乍泄,随即一抹飞红变作千万片桃瓣纷纷而下,却是道道剑光,向杨易劈头盖脸而来。 如此生死攸关之际,杨易却一点儿战意也提不起来,直挺挺地倒了下去,流出泪来。 此刻,他仿佛看见了一对深情恋人在桃花林中挥手道别,桃雨纷纷,女子的面庞梨花带雨,男子甩手毅然决然,踏马而去。 心头止不住的悲伤,杨易根本看不见道道剑光已快落到他身上。 “住手!” 就在杨易即将被桃红剑光吞没时,茅屋内琴声戛然而止,楚独孤的声音怒喝而出,伴随着一道湛蓝色气浪,把漫天桃红搅了个粉碎。 杨易这才醒悟过来,一看,那满脸胡茬的师兄从空中坠落下来,落地半跪,吐出一口鲜血,喷到他手中握住的一柄粉色长剑。 “钟南忘你这个疯子,你真的无可救药了,素未平生,出手就要取人性命!我问你,你既然已经离开,为何还回来?” 楚独孤从茅屋中走出,满脸雷霆,牛眼直瞪那胡茬男子。 “近我春眠剑者,死!我回来,只是为了葬剑,只是为了看看无夕和她种下的桃花,你未将我逐出师门,我为何回不得?” 那人捡起木盒,又用自己的衣袖去一点一点地擦拭手中宝剑,直擦得干干净净,才郑重地把宝剑放进木盒中盖上,拖着身子,颤颤巍巍地往最左侧的茅屋中走去。 楚独孤却也没在管他,一双老眼中流露出来的全是无奈和惋惜。 此刻,雨已停了,唯有茅檐还在滴滴答答,水珠落地脆响。 “楚前辈,他是?” 杨易站起了身子,望着走进茅屋的背影发问。 “唉,他叫钟南忘,是老夫收的徒弟,也曾经是为师最引以为傲的徒弟,他本已悟到剑意,可惜呀,后来疯了。”楚独孤摇头叹气。 “疯了?为什么?”杨易不禁感到万分奇怪,此人虽然性情古怪,但看其模样并不是完全没有理智的人。 “还不是因为一个情字,世间多少男子汉,都是废在这情上。”楚独孤流下眼泪。 一边说话,一边走进茅屋。 经过一番交谈,杨易才从楚独孤口中得知钟南忘的故事,不禁鼻头发酸,为之黯然,这个钟南忘,却也是个可怜人。 也得知自己与方才与之交手时,那致使自己无法反抗,甚至出现幻觉的莫名力量就是剑意。 那是钟南忘的剑意,钟南忘当年悟出那剑意时,将其取名为“忘川”,只因他当时是为了忘记一个人而悟出那剑意的。 吃饭的时候,杨易特意留了一份饭菜,想要送去给自己的这位钟南忘,楚独孤没有阻拦,反而是一脸似笑非笑等着看好戏的样子,杨易一看楚独孤的神情,又想到那钟南忘的性情,瞬间有些心虚起来,但最终还是咬牙端着饭菜前去。 不为别的,就像套一套关于剑意的知识,倒也不怕钟南忘会再次与自己动手,先不说楚独孤在此,料想钟南忘不会任意造次,单凭自己丹元境的修为,自保也没问题。 方才只不过是因为没有防备,又留了七分丹元力,才差点吃了暗亏。 “站住!” 果不其然,离茅屋还有十步左右,茅屋中就传出钟南忘的喝声。 杨易本来是想跟钟南忘化干戈为玉帛的,这一声呵斥,心头又冒起了火,瓢了个瓢的,老子好心好意,这位大爷倒却是这般态度。 随即将饭菜放到地上,朝茅屋道一声:“在下并无恶意,只是饭时想到钟兄并未进食,又受了伤,故送来饭菜,饭菜放在此处,钟兄爱吃不吃,告辞!” 转身返回,决定去瀑布旁再悟一悟属于自己的刀意。 那钟南忘心中有情,深记桃林生离死别,故剑意含情,这就是说剑意如心意,那么。自己心里有什么呢? 杨易端坐瀑布旁的一块巨石上,放空心神思索刀意。 第八十五章:长安刀意问昆仑 无数次的思索推测,脑中关于来到长安之前以及来到长安之后的一幕幕重演,尤其长安街上杨平为自己受胯下之辱的那一幕,杨易愈发思念地球的亲友。 长安!长安! 只有自己足够强大,才敢妄论长安,才足以让自己想要保护的人得以长安! 杨易越是如此想,胸中越是热血沸腾,体内那些经过楚独孤灌输的剑气翻涌交织。 这时,从他的茅草屋中飞出一道金光,却是长安刀,飞到头顶上空漂浮。 杨易猛然睁开双眼,弹身而起,飞空握住长安刀,眼中爆发道道金芒,衣袖玦带无风自抖。 “纵有万马千军,吾心似铁,濯世间万般剑影刀光,任天惊鬼泣,血流成河,拔刀!换你一世长安!” 全身爆发无可匹敌的气势,拔刀而斩,在空中带出一挽金色长虹,挥袖一甩,长安刀化万丈金芒,劈到瀑流上,瞬间,瀑布竟然被拦腰展开,时间,仿佛在此刻静止了。 直持续了三个呼吸的时间,长安刀飞回,瀑布重新哗哗啦啦地垂下,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 杨易抓刀飘身落地,就在这时,轰隆隆,天际炸响春雷,乌云滚滚,天色瞬间暗了下来。 紧接着,轰隆隆连炸两声响雷,一道金色闪电撕裂天际,从空中朝杨易直直劈下来,杨易拔出长安剑迎着金色闪电而去。 他悟的刀意就是千万人吾往矣的毅然决然。 刀身光芒大作,从中飞出千万柄宝刀虚影,把杨易层层护住,似一座巨山,金色闪电这时也已劈到,只见空中火星如烟花缤纷四射,金色闪电将无数柄宝刀劈碎,散落纷飞如雨,花花绿绿,似一道道彩色流星陨落。 但第二,第三......七道闪电接踵而至,不分前后一起劈到护住杨易的刀山。 “这小子这到底是悟了什么刀意,竟然惹来如此恐怖的九九天雷劫!” 楚独孤跑出茅屋抬头看见天空中正与劫雷搏斗的杨易,大惊失色,一张老脸紧绷,全是担心和慎重。 七道金色闪电合击的威力非同小可,直把护住杨易的刀山尽数劈碎,残留一道手指粗细的金色闪电,劈到杨易胸口,这才消散。 那手指粗细的金色闪电劈到苏浪胸口,化作缕缕金光散开,在杨易的胸膛中胡冲乱撞,四处搅磨血肉,杨易吃痛不住,连人带剑,身子直线跌落进瀑布之下的深潭中,沉到水底,水面咕噜噜地冒出阵阵水泡,重归于于平静。 “唉,终究没有迈出那一步,可惜了。” 楚独孤眼见杨易被劈落潭中,摇头叹息,并不是他不想帮忙,而是这天劫遇强则强,自己进去劫区只会让劫雷变得更加强大,那样子,不但帮不到杨易,还会惹怒天道,适得其反。 轰隆! 但此刻天雷并未事罢干休,随着怒雷声响,一道更为粗壮的金色闪电抽空所有乌云,朝水潭直劈下来。 “完了!” 楚独孤见这恐怖闪电劈来,悲声高呼,他知道这下子杨易是死定了。 呼声一落,风往南边来,刮起桃林花瓣翩翩,似一双双缠绵共舞的蝴蝶,水潭开始咕噜咕噜地冒着水泡,而谭边地面上开外,散落漫山遍野断剑碎铁开始剧烈地抖动,似蜜蜂振翅,然后无数残缺铁片尽数浮起,飞到水潭之上,汇聚一起,形成一把巨刀,模样和杨易的长安刀极为相似。 金色闪电划破苍穹劈下,眼看就要劈到水潭。 哗啦! 杨易破水而出,而空中的长安刀的碎片就在此刻散开,化为道道光芒,汇聚杨易手中。 “一刀长安!” 杨易挥剑冲向金色闪电。 楚独孤只听得噼里啪啦乱响充斥双耳,但见空中杨易一人一刀的影子闪动,劈碎点点金芒,那金色闪电竟被杨易杀得节节败退。 而杨易手中的金色长刀似有无尽吞吸之力,把那些被劈开的点点金光尽数吸纳。 “天道欲置苍生化枯芦,我代苍生问天道!” 杨易人在半空狂笑连连,似一个睥睨天下的君王,将金色闪电劈开,劈碎。 “劈刀求长安,我自笑昆仑!” 杨易狂声大笑,突然舍弃手中宝剑,徒手去抓那金色闪电,撕扯,捏碎,竟然将那点点金芒尽数塞进嘴里,大口大口地咀嚼。 直吃了满满的三五口,全身尽散金光,整个人,如同披上一身金甲,随后,无数金芒汇聚额头,形成一道指头大小闪电形状的印子,射出缕缕耀眼光芒。 到了这时,天空已然云淡风轻,一切异象尽数消失。 杨易这才从半空中飘然落地,长安刀已不见踪影。 “哈哈哈,恭喜杨兄弟悟得刀意,寻得自身大道,却不知这刀意叫何名字?” 楚独孤立马飞身前来,大笑道贺,一张老脸笑成了深秋野菊,看得出来,他这是真的为杨易高兴。 “晚辈愚钝,全拜前辈教导有方,此道皆因晚辈心念故乡故人而悟得,晚辈唤它‘长安’。” 杨易躬身行礼,体面的话,他当然不会吝啬。 “哈哈,看来,剿灭幽冥府指日可待!” 楚独孤毫不掩饰此刻的喜悦。 而那最左边的茅草屋门也在这时打开,钟南忘抱着他的木盒走出,直往剑冢碑林而去。 先前杨易闹了那么大动静,钟南忘从始至终却置若罔闻,漠不关心,一直待在那茅屋里。 一连五日,杨易都沉寂在无我悟刀之境,巩固自己的刀意,楚独孤每日都进来密室查看,见到杨易在感悟,就没有打扰杨易。 刀如人,亦有喜怒哀乐,锋芒随心,心随气,气强而锋盛,气在意,意动而气变,天子执剑一怒则伏尸百万,英雄执剑虽千万人独往矣,意在杀而气所伐,在攻在守,在平在陡,意所在而气所成,则锋所指。 气无定形,剑有所型,身随心动,剑随身动,秋枫卷落叶,春风拂杨柳,则飘则柔则缓,怒浪卷涛三千雪,磅礴而疾,快慢强弱全看剑气所指,意至而剑至...... 杨易经过连日连夜的领悟,终于对剑意有了更清晰深刻的理解。 这一日,楚独孤又进到密室,杨易已睁开眼。 “杨兄弟,十日之后,咱们该去唐门了,这两日你好好休息。” 楚独孤一脸凝重,虽然教了杨易关于刀意的领悟,但他一直不肯承认是杨易的师父,心中似乎有什么忌惮。 “发生什么大事了么?” 苏浪站起身子。 “唐门与巫蛊奴已经准备动手了。” 楚独孤面沉如水。 第八十六章:不夜城有猫腻 反正还有十日光景,杨易决定出去透透风,自己实在已太久没有呼吸新鲜空气。 也不知道李青衣和沈啸最近如何,是否还在渡剑山,若是有机会,杨易倒是挺想与这两人一起大醉一场,不知为何,他总觉得那两人身上有一种自己很喜欢的气质,或许,那叫做江湖气。 走出密室,走出草庐,是个晴天,空山新雨后,晚来夕阳照。 “春眠不觉晓,往事云烟邈,终南望,终难忘!” 阴雨之后,雷霆消尽,晚阳又挂西山头,飞来峰因杨易雷劫导致的狼藉一片,在金黄的绒晖中,显得一片萧索,松树林歪倒了大半,桃花林里满地落瓣断枝,到处是碎石,好在杨易当时是在水潭之上,劫雷的中心离茅屋还有一段距离,又有楚独孤保护,是故茅屋得以完好。 尽管遍地狼藉,但瀑布依旧垂响,哗哗啦啦,夹着新泥的芬芳。 杨易走出茅屋的时候,钟南忘已把宝剑葬好,人也已蹲在满地落瓣的桃林中,正在用手把那些残瓣从碎石断枝中扫拢到一起,似乎并不在意那些碎石已割破他的手掌。 “你欠我整整一十八株桃树,无夕当年种了十八天,我希望下次我回来的时候,你已种好了桃树,不然,休怪我不念师父恩情。” 钟南忘头也不回,脱下了他的上衣铺到地上,把那些桃花捧进衣服里,包好,抱在怀里,起身就要往山下走去。 “钟兄,保重!” 稍作迟疑,杨易终于还是道出了珍重,已从楚独孤口中听得此人的故事,他现在只觉钟南忘既可怜,又可爱。 “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 钟南忘弯身捡起地上一片桃叶,吹的不知是什么曲子,呜呜咽咽,如泣如诉,吹叶声连同他的背影渐远,终于消失在山道上。 自此,一连三日,杨易再也没有见过钟南忘。 “杨兄弟!” 这日黄昏时分,杨易在密室里练完从系统得到的天罡刀法,刚从密室走出,就听到了沈啸熟悉的嗓音,走出茅屋一看,只见山道上走来两个人,身上衣物一黑一青,青衣人背负石碑,正是沈啸和李青衣,但看两人的步伐沉稳有力,身形自若,便知二人这些时日以来,武功又有所长进。 “放肆,没大没小,我如今师从楚长老,你们该唤我为师叔!” 杨易久未逢得故友,心头自然无比高兴,但他有心戏弄二人,故作一脸严肃。 “额,这个,那个” 沈啸本来一脸的热切变成了窘迫,经杨易这么一唬,瞬间僵在了那里,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突然双眼咕噜一转,笑道:“杨兄此言差矣,家师与楚长老乃是师兄弟,你我同辈矣!”。 “噗,哈哈哈!” 杨易再也憋不住,嗤笑出口,他倒真的忘了这一茬。 孙思邈和楚独孤是同辈,沈啸这骚包拜张漂芦为师,论资排辈,和自己一样。 李青衣也露出了难得一见的笑容。 沈啸突然笑道:“杨兄尽可诓我笑我,待你下了飞来峰,恐怕就笑不出来了,此刻飞来峰下就已堵了百来个师兄,都等着和你一较高下,若不是楚长老堵在山门,师兄们早冲上来把你这怪物开膛破肚啦。”一脸幸灾乐祸。 却原来,自那日杨易悟得长安刀意,引来渡剑山史无前例的天劫之后,加上之前的剑冢奇观,上至各峰峰主,下至渡剑山打杂扫地的,都想要上飞来峰一探究竟,看看到底是何等人物能引来如此惊变,好在楚独孤往山道上一趟,谁也不敢越雷池半步。 经沈啸这么一说,杨易顿感头疼,他也不想这么惹人注目,关键是实力不允许。 并不惧怕这些人寻上门来,只是这人数一多,处理起来肯定麻烦棘手,现在只能指望自己的楚独孤可以只手遮天,把这些事压住了。 “哈哈哈,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雪来明日扫,管那么多干嘛,倒是你们俩,不会也是前来寻我比试吧?”杨易故作洒然一笑。 沈啸将原本的嬉皮笑脸一收,正色道:“那倒不是,而是唐门近来有了动静,咱们该下山了,不过,当前最要紧的是你这里有没有酒,沈某已经快要渴死了。” 这可把杨易难住了,楚独孤这老头平时又不饮酒,飞来峰莫说美酒佳酿,就是粗制滥造的烧刀子也寻不出半滴。 “算了算了,此处无酒不打紧,你我三人何不下山去痛饮一番,说来惭愧,自入门以来,常为家师打酒,渡剑山下有一小城,名唤不夜城,多次往来,沈某对城中酒肆都已熟络。” 沈啸笑道。 于是三人一起往飞来峰下走去,令他们奇怪的是,山下并非和沈啸先前说的一样,此刻只有楚独孤坐在那山道上闭目养神,却不见什么百来个弟子,想来,是楚独孤使了什么手段。 杨易将自己要和好友下山之事知会楚独孤,楚独孤也没有加以阻拦,只叮嘱几句注意安全,不要忘了十日后启程前往唐门的大事。 便放三人离去,倒也正常,巴蜀六百里地界,皆是渡剑山眼目,算是十分安全。 下得千层阶,又行了不到半里路,就已到了沈啸说的不夜城。 不夜城不算很大,入城就是一条长街,沿街两旁而去,全是酒肆、青楼、客栈、商铺之类的楼铺,此刻华灯初上,花花绿绿的灯笼满街都是,倒有几分不夜城的意味。 沈啸轻车熟路,带着杨易二人径直就往一家唤作“忘川居”的酒楼走去,三人刚走到忘川居门口,还未进门就已听见里面的吵闹声,似是有人在打骂另外一人。 “来了,您嘞,贵客三位!” 这时已有一个店小二打扮的精瘦男子跑出,点头哈腰,沈啸素来阔绰,自怀中掏出一贯钱,抛给那小二,道:“春暖的屠苏,八月的秋玉露,窖沉的易水寒,都给爷各来三坛,爷儿今要不醉不归!” “明了,爷您三位里边请,暂坐稍候!”小二得令而去。 第八十七章:不夜城主钟南忘 “你这个逆子!” 杨易三人刚迈进忘川居的门,就听到楼上的呵斥之声,随即,就是桌椅杯碗摔碎的响声,然后是女人的哭泣。 杨易抬头一看,只见二楼正中间的厢房,一个身穿白衣的年轻男子气呼呼地摔门而出,捂着自己的左脸奔下楼,扬长而去。 把杨易三人看着一愣,不明白这是发生了什么事,倒也懒得多管闲事,寻了靠里一张桌子坐下,店内其他吃客对此熟视无睹,好像早习以为常。 “来嘞客官,上好的酒!” 这时店小二已从曲尺柜台后抱出酒坛而来,因为沈啸点了太多,这一趟他只抱住了三坛。 “请问三位爷儿还要点些什么下酒的碎细?” 店小二把酒坛放下,又承上三只酒碗。 “先来两碟花生,些许牛肉下酒,牛肉紧挑秋膘的黄牛。另外,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水里游的,尽挑你们店里最拿手的菜都上三两样,爷儿有的是钱,只管下去备菜。” 沈啸把腰间沉甸甸装着银子的顺带拍到桌上,彰显他曾在渡剑山胯下海口,说自己是整个江湖所有少女的梦想的气质。 店小二埋好菜单应声而去,杨易和李青衣对沈啸此骚包行为早就习以为常,会意一笑。 却未注意到墙角有一双滴溜溜的眼睛正紧紧盯着沈啸的钱袋。 不多会儿,菜已陆续上到桌面,三人正准备海吃海喝,突然一阵怪风从门外刮进来,时日春暖近夏,这风却是冷风。 随即“叮铃铃”三声铜铃响声传来,一盏绿油油的灯笼似鬼火一般飘飘忽忽,飘进这忘川居内,飘过苏浪三人头顶,往那曲尺柜台落去。 店小二见此大惊失色,端在手里的最后一碟菜“啪”一声掉到地上,店小二却不去管那摔碎的菜碟,神色慌张地急急忙忙往楼上奔去,嘴里直呼:“掌柜的,收夜税的来啦!” 店小二刚奔上楼,店门口阴风阵阵,走进来两个干瘦汉子,身衣一黑一白,手中都提着一盏灯笼,也是一黑一白。 “城主收税,闲人让路!” 那黑衣汉子进门将黑色灯笼往门上一挂,白衣汉子开口声音沙哑低沉。 店内的食客们纷纷起身往门外跑去,显得很是害怕这两人。 “原来是黑无常与白无常二位大人大驾光临,未曾远迎,小的该死!” 一个大腹便便的中年男子自二楼奔下来,去迎那黑白两个汉子,竟然边跑边抽自己嘴巴。 “少和我兄弟俩玩这些虚的,张富贵,老子且问你,你儿子在哪?三日之期已到,若是不将你儿子送上城主府,就把你忘川居的地契和房契拿来,除非你想死!” 黑衣汉子的“死”一出口,白衣汉子手中的灯笼“嘭”声而爆,从中飞出数十只黑乎乎的飞虫,扑向那店小二。 “啊!” 店小二只来得及呼出这一声凄厉,到底瞬间没了气,而那些飞虫尽数附在他身上咔磁咔磁地咬食起血肉,只这么一会儿,一条活生生的人命就喂了虫腹。 “岂有此理!” 大唐盛世,竟然还有这等横行霸道的事,还有如此心狠手辣的恶人,杨易义愤填膺,拍桌而起。 “哟,还有不怕死的留在这里呢,怎么,你们嫌命长?就想学人行侠仗义么!” 黑衣汉子扭头来,双眼如蛇,盯住杨易就像盯住一个死物。 杨易还未出手,沈啸的刀已经离开怀抱,刀光顺闪似黑夜雷电,眨眼间就已劈到黑白无常身前。 黑白无常却也了得,就地仰身一倒,接连后翻而去,避开沈啸射出的锈刀,趁锈刀回旋之际,黑无常弹指往门上黑色灯笼一射,瞬间,自灯笼内飞出十来只乌黑蝙蝠,连同白无常先前啃食店小二血肉的飞虫,扑向苏浪三人。 杨易起身甩袖一震,长安刀意爆发,道道金光闪耀,店内宛如白昼,那些飞虫蝙蝠瞬间纷纷掉落地面死绝。 黑无常定身一瞥脸色一变,急声道“点子扎手!”,拉起白无常,甩手往地面摔下一团黑物。 滚滚黑烟就地而起,弥漫整个屋内,待黑烟一散,却也没了黑白无常的身影。 “追!” 杨易喊声就要拔足,却被那掌柜张富贵拉住手臂。 “求三位爷放过小的身家性命吧!”张富贵已全是哭腔。 “我说你这老儿好不识好歹,我兄弟三人好心好意救你,怎么反倒成了害你!” 沈啸拍桌怒骂,直瞪那张富贵,这还不解气,又抄起那椅子狠狠摔碎。 “三位爷有所不知,您三位这下可算是害死小人啦,不夜城主不是人啊!”张富贵松开杨易衣袖,一把鼻涕一把泪。 “沈兄但听他有何言。” 杨易但看这肥头大耳的张富贵哭得如此悲凄,似有难言之隐,示意沈啸稍安勿躁。 他自己也奇怪,这大唐治下,只听过县丞县令之流,何时听过什么城主,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于是,张富贵把事情一五一十地托盘道出。 却原来,这不夜城主与楚独孤,或者说与渡剑山大有渊源。 十年前,不夜城还叫普平城,突然来了一个少年人,那少年背着一柄长剑,提一笼子,笼子里关着的是一条粉红小蛇。 那少年对小蛇极为疼爱,日夜都带在身边,还常常对着小蛇自言自语,似是对他心爱的女人一般。 这一切倒也没什么,可是后来有一天,那少年不知道发了什么疯,竟然放下话来,要普平城每家每户没日没夜都点上灯笼,不准熄灭,普平城改名不夜城,那条小蛇就是不夜城的城主。 这就已经够不可理喻了,但更为离谱的事还在后面,这少年竟然说每一年都没在城中找一个十八岁的男子献给城主,说是献,其实就是杀生祭蛇,而今年,张富贵的儿子张俊就被选到了,难怪张富贵这副样子。 “荒唐,无稽之谈!这人既然如此胡作非为,你们难道就任人鱼肉?这里是渡剑山管辖的地界,难道渡剑山就熟视无睹?城中这么多户人家,为何偏偏选了你家儿子?你儿子既然已经被选到,你为何还放他出门?” 沈啸指着张富贵大骂,当张富贵在诓骗他们三人。 “小人怎敢欺瞒,爷您有所不知,那人可大有来头呢,莫说不想反抗,只因打不过他!”张富贵又继续与杨易三人解释。 张富贵细细讲完,杨易大惊失色,原来,当年的少年不是别人,却是钟南忘,再又联想到曾从楚独孤那里听来的故事,一切了然于胸。 当即问道:“可知不夜城主现在何处?” “并不在城中,却在城外西南一里的阑珊寺。”张富贵如实回答。 杨易不再废话,眼神示意李青衣与沈啸,三人各自提上一坛好酒出门而去,徒留张富贵唉声叹气。 第八十八章:迷雾林中斗无影 穿过花灯琳琅街,出了不夜城,月已上得柳梢头,上弦月,倒扣的芽儿,悬在七八个星天外。 季已近夏,夜有萤火阑珊,尾灯闪烁。 “如此夜色,倒让我想起在江南时,常随师姐去的秋鸣山,萤火也是这般醉人。” 李青衣已把酒坛喝空,略有几分醉意。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李青衣这番自言自语已被沈啸和杨易,听进耳中,不由得出口问道:“李兄莫非想起了伤心事?什么秋鸣山,却不知在何处?” 李青衣这才意识到自己说漏了嘴,索性笑道:“不瞒三位,我青衣山庄的事,三位想必也有所耳闻,其中诸多巨细待我与你慢慢道来。” 于是将事情的来龙去脉说与杨易二人,他此刻已有几分醉意,对于交心之人又历来不喜欢遮遮掩掩,所谓朋友贵在坦诚,既然已把杨易和沈啸当做朋友,也就不再顾虑。 “唉,江湖多秋风,千帆浪寻龙。” 沈啸叹息一声。 酒酣胸胆尚开张,杨易微微一笑,顾自举起右手指天笑道:“我杨易今天欲与二位兄长义结金兰,自此有福同享有难同当,齐荣辱,共悲观,割心换肺,兄弟事,一肩挑,如违此誓,直教天雷轰个碎骨粉身!不知二位可否赏脸?” “李青衣亦然!” 李青衣将酒坛一摔,举手笑道。 “哈哈,倒被李兄抢了先,沈啸共誓!” 沈啸也举起了手。 对月指天盟誓,略有三分酒气的三人,就这么突兀地结拜成了兄弟。 沈啸年长李青衣月余,拜做大哥,杨易年岁最小,排末。 江湖儿女向来如此,交的就是一个对脾胃,哪管你什么有没有过生死患难。 “话说回来,二位贤弟且说说,那钟南忘虽说与楚前辈有师徒关联,但他如此行事,天怒人怨,你我兄弟皆是习武之人。当以行侠仗义为己任,此番上阑珊寺该当如何?” 沈啸难得如此正经,但杨易听他如此一说,只是笑笑,道:“先去探个风口。” 李青衣将石碑背了起来,跟上了杨易的步伐,沈啸见此,也就不再多问,跟上了两人。 越往前走,萤火越发多了起来,待转进一片树林中,萤火扑扑闪闪,三五成群,月芒竟然被这些绿莹莹的萤火盖住了,林中除了凉风惊动一团团的黑色树影婆娑,更有夜鹰布谷。 本来安静祥和一片,待三人入林十步左右,突然,林中顿起浓雾,阴风阵阵,月色完全黯淡了下来,入耳只有风声树枝唰唰直响,入眼全是迷雾,周身三步开外已看不见东西,苏浪肩头的长安无影剑就在此刻发出阵阵炙热。 “不夜城里寻常见,凌云山前几度闻,正是巴蜀好风景,落花时节又逢君。” 轻吟声中,伴随着呜呜咽咽的低沉箫声惨淡,浓雾里,数十盏绿幽幽的灯笼,拥护着一盏翠红七彩的花灯,向杨易三人疾速飞来。 “大哥、二哥小心!” 杨易喊声一起,数十盏灯笼已来到身前,原来是数十个提着灯笼的蒙面人,衣着有黑有白,唯独提着七彩花灯那人身穿血红赤衣,没有蒙面,是个身段有致,面色姣美的女子,左手提灯,右手端一七彩琉璃碗,扬着下巴,神色清冷。 最为怪异的是,灯笼光芒下,这女子竟然没有影子! “黑无常、白无常,你们说的可是这三人?”女子瞥过杨易三人一眼,侧头朝身旁黑白两个蒙面人发问,眼神凛然。 顿起冷风,震落两人蒙面黑巾,这两人正是在不夜城中与杨易三人打过照面的黑、白无常。 “正是这三个猪猡,我兄弟二人本可以将他们拿下,只是...只是...”黑白二人跪地而禀,声音发抖,至后面,吞吐起来。 “只是何事?吞吞吐吐作甚!” 女子脸色一变,手指自那七彩琉璃碗中一弹,射出一点红芒,射到黑无常额头,黑无常瞬间倒地凄厉惨叫,身子连同面容的皮肉迅速溃烂,冒出缕缕黑烟连着恶臭,顷刻间,化为一滩脓水。 “姑奶奶饶命,非我兄弟二人贪生怕死,实则这三人乃是渡剑山弟子!”白无常跪地磕头求饶不止。 “聒噪,废物!”女子随手一弹,白无常躲都来不及躲,就步了黑无常的后尘。 “岂有此理!” 杨易本来静看好戏,暗暗提防,又凝神去搜寻箫声来源,但沈啸此刻忍不住暴喝出口,拔刀而出。 “不知死活的猪猡,赶来我鬼雾林寻事!动手,抓活的!正好给城主今岁的祭生做三个添头,倒要请尔等尝尝本姑奶奶手中无恨碗里的忘忧汤!” 无影女子话落手起,七彩琉璃碗光芒大作,弹出点点绿芒,似一道道萤火,铺散满天。 呼呼!林中阴风大作,浓雾变得更浓,那些蒙面人纷纷将手中灯笼摔到地面,灯笼炸开,从中飞出黑乎乎一片飞虫,浓雾中分不清是蝙蝠还是什么怪物,呜呜啊啊,发出乌鸦一般的怪叫,全部扑咬向苏浪三人。 与此同时,呜呜咽咽的箫声越发清晰,浓雾中,随着箫声大起,哗哗声动,似有巨大爬虫正向这边爬来,又夹着毒蛇吐信的滋滋声。 杨易忙着招架那些怪物,扭头一看,只见浓雾中两团大灯笼一般的红光正向这边驶来,同时感受到一股恐怖气息,暗叹不妙,飞身升空,长安无影剑出鞘,金光大作,引剑垂直下刺,搅作金色旋风龙卷,把扑来的蝙蝠怪物一一击落。 落地时,被女子洒出的如雨绿芒淋身,突觉胸口发闷,喘不过气来,身子发软摇摇欲跌。 “哈哈,好毒!” 这时,丹田升起暖流,游贯全身入脑,脑中恢复清明,感觉到自己的奇毒八脉神剑第一剑又充实了不少,杨易大喜而呼。 “不想你的朋友死就乖乖束手就擒!” 杨易像个没事人一样,正要劈刀,听得那女子呵斥之声,侧身一看,原来李青衣与沈啸已成了那无影女子的阶下囚,二人紧闭着双眼,却是昏迷了过去。 就在这时,腥风扑面,巨大的青色蛇头从浓雾中扑出,两盏红灯笼一般的蛇眼上头顶,盘膝坐着一满面胡茬的男子,手执一柄翠玉长箫,怀中抱一小笼子,笼中盘着一条赤红小蛇。 此人,正是杨易在楚独孤的草庐前见过的钟南忘! 钟南忘与青蛟一起出现,难道,钟南忘也是二十四桥的人? 钟南忘看了一眼杨易,淡淡道:“看在师父的情面上,饶你一命,无影,放他们离去吧。” “是,无影得令!” 那女子应声弹指点到李青衣与沈啸胸口,瞬起两脚,要将二人向杨易踢来。 “嘿嘿,二弟,戏演够了没有?” 就在无影的脚即将提到沈啸胸口时,沈啸猛然睁开双眼,一把抓住无影的脚,而一旁,李青衣也已抓住无影的肩头。 第八十九章:箫声入梦 无影被李青衣和沈啸拿住,原来二人并没有中毒,只是演戏罢了。 钟南忘见无影受擒于人,冷笑一声,掏出长箫。 箫声骤然而起。 箫声入耳那一刻,杨易瞬间变得晕晕乎乎,然后,仿佛自己做了一个梦。 梦里,叫做南凉的地方,接近妖兽山脉有一小国,名唤南诏,由赫连部落统治,都城大理,左邻山顶常年积雪的苍山,右靠名为洱海的美丽湖泊,大理城往西,是以往花香锦簇的上关,以东是常年暖风如潮的下关。 大理城中有一口清泉,名唤蝴蝶泉,泉水清冽,周围芳草野花遍地,四季常有蝴蝶缠绵共舞翩翩于泉上,传说,这里的蝴蝶,公的为梁,母的为祝,部落中的青年男女成婚时,都要到蝴蝶泉举办仪式,共饮蝴蝶泉水。 但此刻,年关将近,大理城却非往年的景象。 苍山雪融,洱海水枯,上关不见花开,下关风热如火,蝴蝶泉边散落一地的蝴蝶尸体,已被日头晒得干枯,土地撕开一道道伤口,寸寸皲裂,更别说还有什么草长莺飞花香浓。 一个叫做赫连阿诗玛的少女打开家门时,就看见一个少年赤着上身躺在炙热的街角处,这等要人命的鬼天气,地面就像烧红的烙铁,这人竟然就这么躺在街角,阿诗玛觉得好生奇怪,却也没有上前询问。 因为她现在有更为重要的事情,听作为赫连部落首领的父亲赫连霸讲,明日,部落里集结的二百勇士就要进入妖兽山脉,猎杀那该死的夕兽,正是这该死的夕兽从妖兽山脉再次来到南诏,致使南诏天无雨,日如火,草木庄稼枯萎,水断流,南诏子民惨遭荼毒。 而自己的三个哥哥,还有定下婚约的情郎阿飞亦在二百个勇士的队列中,阿诗玛手中紧紧攥着一条项链,正是要去寻阿飞,将自己去岁在蝴蝶泉边神庙与灵婆求来的玛瑙项链送给爱郎,护佑他明日得胜凯旋。 路过那躺在街角的人身边时,阿诗玛不禁又多看了这人两眼,只见这人裸露着的两条胳膊甚为奇特,左臂是白色,仿佛整条胳膊都是死肉,右臂却是赤红,就像上了朱漆,他的额上有道疤,像弯弯的月牙儿,模样不算很俊美,却显刚毅。 “你是中洲远来的客人吗?” 阿诗玛被这人深邃诡异的眸子盯着时,终于还是忍不住停下来出口相问,看见这人下身穿的裤子,倒像往年来此的中洲人。 阿诗玛问了话,这人却没有回答,只盯着阿诗玛,眸沉如水,看不出喜乐。 讨了个无趣,阿诗玛只当这人是个哑巴,不再停留,甩头而去。 到了大理城演武场时,二百个部落勇士都聚集在那里围观大祭司和两名铸剑师铸造射兽弓箭,阿飞就站在最前排,看到阿诗玛走来,立马冲出人群,拉住阿诗玛的手,兴高采烈地取下肩头一柄弯弓,笑道:“阿诗玛,你看,这是大祭司为我铸造的射日弓!” 射日弓赤红如火,只有搭箭口缀裹了两片碧玉,绷紧的弦漆黑如墨染,整张弓精美而又劲爆。 阿飞把手搭在弦上,咬紧腮帮拉满弦,大喝一声:“射!”,放手弦惊,阿诗玛只听空气咻咻而去,把场边矮墙射穿了个窟窿,这还是凭弦空射! 阿诗玛喜出望外,有了这张射日弓,夕兽何愁不能射杀。 “哈哈哈,厉害吧,大祭司说这是仿制远古射日弓战士后羿的武器,故名射日弓。不过,更厉害的还在后头,大祭司说了,待明日出发之时,他会把他历经多年打造出来的九幽箭赠送给我,到时,九幽箭搭配这射日弓,那才叫如虎添翼。大祭司说那九幽箭是专门为射杀夕兽准备的,夕兽生有九首,九幽箭一共九支,每一支都是为了射杀下夕兽的一个头颅。”阿飞显得尤其兴奋,一边说,一边指手画脚。 阿诗玛自然也高兴,但她一想到父亲形容那夕兽的恐怖样子,心中还是止不住担忧,眉头的皱意为消,出口道:“阿飞,明日进林除夕,若是不能射杀怪物,你一定要平安归来,打不过就赶紧跑,知道么。” 她的话本只是关切,并无恶意,没想到阿飞听后,一把甩开她的手,满脸怒气吼道:“在你眼中,难道我是个懦夫!” 阿飞这突如其来的一吼,把在那边围观的勇士们的目光给吸引了过来,一时议论纷纷,阿诗玛只觉自己莫大的委屈,掩住落下的泪花,扭头就往家中跑去,阿飞也没有去追。 “成了成了!第九支回炉重塑的九幽箭矢成了!阿飞,快来滴血认箭。” 这时,大祭司大喜的声音传来,阿飞,是他唯一的儿子。 而此刻,街角那里,那个少年依旧趴在那里,耳朵动了动,嘴角勾起一丝不屑,显然是听见了些什么,又感到不值一提,懒洋洋地把腿伸出去,舒展了一下懒腰。 没想到,阿诗玛这时奔了过来,好巧不巧,只听“啊哟”一声,阿诗玛就被这少年给绊倒了,一头栽了下去,这下子,本来就布满泪水的一张俏脸,沾满了泥尘,又起了个包,活像一只花脸猫。 阿诗玛本就生着闷气,这一下无异于火上浇油,爬起来也不管这人是谁就是一顿乱踢,奇的是这少年既不叫痛,也不喝骂,任由阿诗玛踢打,就像一个哑巴,脸上古井无波。 倒是阿诗玛踢了几下之后,脚尖火辣辣生疼,这哑巴的腿就像一块铁板。 “死哑巴,臭哑巴。” 阿诗玛骂骂咧咧,虽然面对的是这少年,骂的更像另有其人,叫骂几声,也不见那哑巴少年有回应,自讨了个没趣,阿诗玛扭头往家中奔去,一路上又在咧咧什么死阿飞,臭阿飞。 第二日一早,烈日不减,方圆百里依旧如在火炉中,赫连部落二百个勇士集结在大理城门口,每人手中皆端酒碗。 族长赫连霸和大祭司点人发话完毕,大祭司从背上取下一个长条箭筒,郑重地交到领头的阿飞手中,眼有泪光闪动,开口道:“儿子,你我父子碍于族中规定,平常总是以身职相称,我已好久没有叫你一声儿子,你也好久没有叫过我一声阿爹,临行前,你叫一声于我听听吧。” “阿爹!” 阿飞强忍住哽咽,跪了下去,终于把这一声叫出口,自父亲从中洲归来以后,他们父子确实很久没有亲昵称呼了。 这时,所有人似乎才都意识到这一次进山除夕,是九死一生的任务,若非棘手万分,族长也不会让部落内二百个青壮力尽数出动,就连他自己的三个儿子,还有和他女儿订下婚约的大祭司唯一的儿子也不例外,众人尽显悲戚之色。 “我南诏生死,皆尽交到你们二百儿郎身上了,自入冬以来,常年深居妖兽山脉的夕兽突临我们南诏,天旱无雨,河泽枯裂,夕兽残暴,常常从夕兽山下来,以我们南诏子民为食物,夕兽一日不除,我们南诏永无宁日,儿郎们,你们肩上扛着的,是我们南诏的生死存亡,你们背负的,是父老乡亲,族兄姊妹的性命,一切,拜托你们了,干!” 赫连族长完毕,举杯仰脖将碗中酒一饮而尽,把酒碗恨恨地摔到地上,四分五裂。 其余二百来人,尽数举碗痛饮,摔碗怒吼。 “除夕!除夕!”…… 这时,阿诗玛从家中跑出,跑到阿飞身前,将一条项链甩给阿飞,扭头又跑了回去,显然,昨日里受的委屈还没有消去。 阿飞把项链挂到脖子胸前,链是剔透的玛瑙串,坠是琥珀玉,琥珀内有两只蝴蝶,一黑一白,缠在一起,显然,至死时,它们依旧难舍难分。 “出发!” 阿飞一声令下,二百勇士浩浩荡荡。 “记住,九幽箭中有神力,一箭藏有一重天!”大祭司对着离去的队伍喊道。 街角那少年从始至终都斜躺在那里,看着勇士们离去,脸上看不出情绪波动,直到听见大祭司最后的喊声,眼中才闪过一丝异样。 “昂!” 就在这时,远山传来似龙非龙的怒吼声。 第九十章:似曾相识的少年 一日。 两日。 整整过了十五日,大理城未见一人得归。 赫连府中,赫连霸与大祭司二人坐在大堂眉头紧锁,脸上不仅有悲凄,也有满满的愁云惨雾。 “赫连,这次,我们南诏恐怕难逃此劫了,孩儿们,恐怕已经葬身兽腹。”大祭司打开窗子,望着远山,显得惆怅万分。 “唉,天要亡我南诏,如今之计,也只有带领部落中的人背进离乡了。”赫连霸气势颓然。 “倒也不是没有办法,若是那人愿意出手,那夕兽根本不是问题,只是那人……”大祭司一脸无奈。 “你是说那街角的少年郎?”赫连霸问道。 “正是,那人身上虽然没有释放灵力波动,但我却感觉得出来他是个修士,我在中洲时,遇到许多修士,那感觉,就像他一样,而且,他给我的感觉比起我遇到的那些人还要更为恐怖。不过,我看那人的眼睛,却不像什么良善之辈,我们又怎么请得动他呢。”大祭司也变得颓然起来。 “难怪你一直告诫我别去招惹那人。”赫连霸叹道。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 赫连霸和大祭司这对话却被路过的赫连阿诗玛听了去。 阿诗玛前些日里,每日以泪洗面,心上人久不归家,生死未卜,十有八九已经葬身兽腹,她怎么能不伤心。 前番虽然生阿飞的气,但那也只是小女儿家心性罢了,归根结底还是因为在意阿飞。 近日忍住了心中悲凄,阿诗玛暗暗发誓,定要去寻阿飞,活要见人,死要见尸,自己既然已与阿飞订下婚约,就生是阿飞的人,死是阿飞的鬼,作为妻子,自己定要找到心上人的尸身。 偷听到阿爹的话,阿诗玛决定去求那哑巴,他既是高人,定能带自己找到阿飞,即使他不愿去,只要他能教自己一点本事,阿诗玛觉得,自己也可以杀死夕兽,寻回阿飞和三位哥哥的尸身。 阿诗玛来到街角时,那少年一如往常,还是斜躺在那里,这些时日以来,他的唇上却已长了些许胡茬。 “你回去吧,我知道你想干什么。” 阿诗玛走到身前时,这人面无表情淡淡说到,原来他不是哑巴。 但阿诗玛还是扑通一声跪了下去,求道:“我听阿爹说您是尊贵的仙人,求您收我为徒,教我本事。” “仙人,哈哈,这世上本事大的就是仙人?教你本事?本事从来不是别人教出来的,而是自己学出来的,我叫杨易,来这里已差不多有一个月,所见所闻与我在大唐时,除却刀光剑影之外,也没有什么不同,都是疲于奔命而已。” 这人竟然自称杨易,难道自己不是在做梦? 浑浑噩噩中,杨易有了一丝清明,分不清这到底是不是自己。 “求仙人授我本事。” 阿诗玛长跪不起,连连扑通磕头。 但杨易却置若罔闻,闭上了双眼,后来许是觉得烦了,干脆背身对墙,呼呼而睡。 直到夜幕降临,阿诗玛依旧跪在那里磕头。 杨易终于站了起来,淡然道:“你别跪了,你就算跪到死我也帮不了你,因为一些特殊原因,我不能在这里动用灵力行事,你若真心想去救你那情郎,求人不如求己,要知道,这世上,若是自己不够强大,根本没有人会怜悯你,我这里有一门武功,名唤星辰箭法,只是寻常武功,你若学会了,也许可以射杀那九头夕兽,言尽于此。” 杨易随手点出一道黑光,射到阿诗玛的额间,他终于还是没有丢掉心中的善念。 信息涌入阿诗玛脑海,终于求得这高人相助,阿诗玛千恩万谢,站了起来回家研习江麒麟这随手瞎弄的劳什子星辰箭法去了。 “你帮她却是害她。” 一个黑袍人突兀地出现,冷笑道。 他身上的袍子,与冷无生身上一模一样。 “生死有命,她既然来求我就应该考虑到这个后果,不怪我,想我在大唐时,又有何人助我,那黑衣女子救我亦在谋划害我,至于赵铁匠,救了我却莫名其妙地把弄到那棺材中去,现在也不知道他到底安的什么心。”杨易淡然而言。 接而淡笑道:“你说我若想结丹,必先入凡,但我来此已几乎有一个月,却一无所获,难道是因为我心中始终还放不下善念?” “非也,无论是魔,或者是道,都并非无情无义,也不是十恶不赦,嗜血杀戮,需要你自己去悟,你若真心想悟,待那女子进山寻人时,不妨跟上去看看人世悲欢离合。”黑袍又开始幸灾乐祸。 杨易瞥眼去看那赫连府,道:“唉,那女子学了我胡乱鼓捣出来的狗屁神功,进了山多半也是自寻死路。” 黑袍接道:“那倒未必,人是最为奇妙的东西,求仙也好,求魔也罢,世人皆言凡事七分看命,三分靠自己,但从我们无双魔道来言,天道就是狗屁,我们的道,是自我极致,无双尽头,天也枉然,这就是我常说的大道三千,无双不取一瓢,真魔是什么?是大逆不道,先是敢于大逆,再而不从他人大道。” 杨易笑道:“行了行了,你总说得这么云里雾里,细问时你又叫我自己悟,懒得和你多嚼舌根。” 而此刻,夕兽山上遍地烈火,一具具尸体已被烧焦烧糊,只余下二十来人拼命奔跑,阿飞就是其中一员。 却是被人扛着,气若游丝,背上还背着那柄弓和九幽箭筒。 他那日壮志满怀,待进了夕兽山,见到那九个头颅的夕兽怪物,瞬间就吓得腿软了。 堂堂南诏第一勇士,空有天生扛鼎的神力,却变得弓也拉不起来,更别谈搭箭射杀夕兽。 “快跑!” 喊声刚响起,只见一头身躯庞大如楼房的怪兽已经追了上来。 这怪物四腿有蹄如马,毛色如同烈焰,牛背马尾,所过之处,带起滔天火焰,奇特的是长了九个丑陋的火红头颅,似蛇非蛇,每个头颅都像一个水桶一般大小,头颅有些像传说中的九头虫。 张口一吐,九团火焰似九只金乌扑咬向正在逃命的众人,奇快无比,顷刻间,就有九个人被火焰吞没,凄厉惨叫被焚烧致死。 第九十一章:勇士射箭除夕 光影流转,已变成另一番景象。 白昼翻山越岭,黑夜接踵而来。 阿诗玛自从杨易传下功法后,天天习箭练武,废寝忘食。 而杨易,早已离开了大理城。 这夜,南诏月明星稀。 但夕兽山依旧火光冲天,滔天烈焰直欲把天际烧出个窟窿,方圆百里热浪滚滚,从大理城中望去,远山如同层层叠叠的巨大烙铁。 看来,二百勇士已经皆俱埋骨远山,夕兽将至! 南诏的百姓,无一得以入睡,皆尽神色慌张地收拾着自家行囊,准备从明日开始的背井离乡,颠沛流离。 妇泣孩啼,凄声一片。 大理城头,阿诗玛的父亲,赫连霸,手执一支黑色鎏金霸王枪,注目远山,满脸决绝。 爱妻早已故去茫茫十年,三个儿子也已葬身远山,唯一的女儿阿诗玛,今日也已不见人影,赫连霸不用多加思考也知道自己的女儿恐怕是去远山寻那夕兽报仇雪恨去了。 “赫连霸无能,愧对列祖列宗!愧对南诏我族万千子民!” 赫连霸仰天长啸,转身面向城中跪地涕下,连磕九个响头,站起身来,提上铁枪走下城头,向远山步步走去,毅然决然。 “赫连兄,等等我。” 突然身后传来喊声,赫连霸止住脚步转身一看,月色下,从城中奔出一人,却是阿飞的父亲,大祭司,手提一柄长剑赶了上来。 “因为我沐刚除了阿飞,也已一无所有。” 大祭司看到了赫连霸眼中的错愕,笑着说道,原来他的名字叫沐刚。 于是,两个一无所有的老男人,并肩向夕兽山前进,每一步,似乎都把月光踩出一个脚印,而影子,正好是男人的宽度。 夕兽山的边沿,火势比其他地方小了些,两块被烧得焦黑的滚烫巨石间,燥热十分,架成一个能够容纳两人的缝隙。 唇焦舌燥的阿飞正趴在这缝隙里,赤裸着身子,只有下身还剩半截烧皱的布片遮羞,身上布满了豆大的汗珠,全身仿佛涂抹了油,光秃秃的脑门,眉毛也已全部脱落,双眼混浊而颓然。 干裂的嘴唇连同被火光映得通红的鼻尖还有喘着粗气,他醒来时,已在这里,二百勇士,也只剩下他一个人,外面三具烧得焦黑的尸体正是阿诗玛的三个哥哥。 “昂!昂!昂!” 接连三声狂啸,九团火球滚滚而来,幸好被巨石挡住,阿飞紧紧攥住脖间的琥珀,艰难地爬了起来,捡起身旁的射日弓和九幽箭筒。 阿飞才走出巨石外,庞然大物的夕兽就从山中火光最盛从奔来,说是奔,不如说是走,它实在太过庞大了,每落下一步都震地发颤,全身燃烧着火焰,所过之处,沙石通红,土地焦黑,好在夕兽山如今除了还在燃烧的树木,已没有幸存可燃的草棵。 就在这时,数支铁箭咻咻咻连珠,射向夕兽,箭虽迅猛,却哪里能伤到夕兽分毫,只见箭矢即将射到夕兽时,那怪物的九个头颅齐齐喷出烈焰,竟然瞬间烧融射来的箭矢。 “阿诗玛!” 箭不是阿飞射的,而是阿诗玛射的,阿飞竭尽全力向远方还在弯弓搭箭的阿诗玛呼唤,而这时,恼怒的夕兽止住了身子,九个头颅一起扭转向阿诗玛,昂昂声响,喷出九道火焰,与此同时,九个丑陋的头颅上突然生出更加丑陋的肉瘤,它的尾巴也在那一瞬间迅速变长起来。 磁啦一声,尾巴如铁鞭,撕划地面,带起一路火星四溅,形同火链,甩出劲风呼呼紧随九道火焰,拍向阿诗玛。 阿诗玛离夕兽有一段距离,本来是可以避开的,但她听得阿飞这一声呼喊,发觉阿飞依旧活着,不禁喜出望外转头看来,一时晃了神,这一愣神,九道烈焰已喷到身前,夕兽的火尾巴也已拍来,再要躲开已来不及,眼看就要被熊熊火焰吞没,烧成焦炭飞灰。 即使侥幸,也会被夕兽的铁鞭拍成肉泥。 阿飞还未奔到,斜地里冲出两道人影,一道把阿诗玛撞开,被火链拍个正着,倒飞一旁,另一道人影手提长剑冲向了夕兽。 正是刚好赶到的赫连霸和沐刚。 “阿爹快退!” 眼看自己父亲冲向夕兽,奔到一半的阿飞急忙出声大喊,这种飞蛾扑火自取灭亡的惨烈,进山以来,他已目睹了太多。 但已来不及了,沐刚也已意识到夕兽近不得身,强行止住身子,却被夕兽如同火链的尾巴狠狠甩到腰间,拍飞似断线风筝朝阿飞这边跌飞过来。 再说赫连霸,撞开阿诗玛的时候挨了夕兽一铁鞭,滚地吐血不止,后背衣服已被烧去一片。 阿诗玛爬了起来,才看清救了自己一命的是自己的阿爹。 夕兽哪里管什么父子父女,尾巴拍地,九个头颅张开血口,喷出滚滚黑烟,罩向阿诗玛四人,随即又喷出火焰。 “跑,快跑!” 吐着血的赫连霸拼命喊出声,落地的沐刚亦在此刻艰难地对阿飞摆手示意阿飞逃跑。 说时迟,那时快,两人出声时,火焰也已烧至,瞬间,沐刚和赫连霸就被烧成了火人,凄厉痛叫。 两个火人却如同事先约定好一般,都向夕兽爬去。 枪成火棍,剑脱手而落,两个火人再也动弹不得,只变成两团滋滋炸燃的火球。 “阿爹!” 阿诗玛和阿飞异口同声,声嘶力竭。 弓入手,弦拉如月,九幽箭筒拍开,箭矢搭在弦上。 这一次,阿飞没有退缩,没有颤抖。 “这一箭,是勇气!” 阿飞撕心裂肺,唯一没有被蒸干的一颗泪珠滚落至指尖。 惊箭去,咻!形同一道蓝色闪电,眨眼间就射向夕兽最右边的头颅。 夕兽也意识到这箭矢与众不同的力量,尾巴甩来,想要拍落阿飞射出的箭,却哪里比得上蓝色箭矢的速度。 “昂!” 随着夕兽爆发极其刺耳难听的痛吼,九幽箭射穿夕兽最右边的头颅,箭矢带出一只翅膀金色,形如乌鸦的飞禽。 夕兽痛吼连连,但阿飞的第二支箭也已射出。 “这一箭,是仇恨!” 第九十二章:为爱化蝶 仇恨二字落地时,这一支九幽箭矢如黑色闪电,又射落夕兽一颗头颅。 “愤怒!信仰!责任!亲情!智慧!” 弦满月,勒指溢血染箭羽,同弓而射,五箭连珠。 阿飞的吼声,仿佛撕破喉咙。 赤橙黄绿紫,五支疾速飞箭,五道闪电,射向愤怒的夕兽。 昂!昂!昂! 射落夕兽五颗头颅,本就愤怒非常的夕兽,吃痛倒地长嚎三声,嘭! 阿飞抽出最后两支九幽箭矢,正要搭弦射箭,这时,倒地的夕兽尾鞭拍地,如同一座小山的身躯滚地而起,四蹄跺地,全身火红的毛发根根竖起,剩下的中间最后两颗头颅张开血盆大口,咬向对方。 顷刻间,最中间的头颅把另外一颗头颅吞噬干净,其他八个头颅再次生长出来,昂昂怒嚎,一改原本丑陋的样子,九个头颅皆变成了火红色的狮子头。 呼! 最中间也最巨大的头颅仰天喷出冲天火焰,似乎在发号施令,其他八个头颅齐齐扭转,头颅上十八对铜铃兽眼同时盯住阿飞和阿诗玛,四蹄狂奔,九道火焰同时向阿诗玛二人喷射而来。 这一次的火焰炙热无比,比之前的要强上无数倍,火还没喷到,滔天热浪席卷大地,焦石炸裂,啪啪碎响。 阿诗玛的头发瞬间被融卷一团。 “跑!” 阿飞一步狂蹿,拉起呆愣着的阿诗玛就要跑,但这时,火焰已经喷到。 没奔出两步,一瞬间,射日弓和九幽箭掉落地上,两个人儿变成了两个火人,齐齐倒了下去,痛声凄嚎,在地上胡乱打滚扑腾,却无济于事。 终于,在爬到一起抱成一团时,没了声响,只有两个人身上的火苗在升高炸裂,终于被燃烧成灰。 最后两箭终于还是没有射出去。 “每一种情绪和感情的极致,都是一股强大的力量,但也不过如此么?终究难逃命运,戏看完了,该走了。” 远处,杨易一直默默看着这一切,心中好像有什么东西裂开了一条缝来,但也仅此而已。 “好戏还没有结束呢。”黑袍的语气意味深长。 杨易再去看阿飞和阿诗玛被烧成的两堆灰,摇头苦笑,人都死光了,哪还有什么好戏。 不对! 只见两堆灰的中间还有一团顽强的小火苗在燃烧,扑扑闪闪,如同正在和冷风争斗的烛焰。 却是那条阿诗玛送给阿飞的项链上的琥珀,正在燃烧融化,小火苗越烧越旺。 遍地是火,夕兽当然不会注意到这团毫不起眼的火苗,四蹄狂奔,往大理城冲了去,地面颤动不已。 这时,凭空吹来一阵风,将两堆灰刮到一起,挥挥洒洒,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而琥珀也中燃烧殆尽,里面的两只蝴蝶一点一点地被焚烧成飞灰,待最后一片蝴蝶翅膀被焚烧完。 突然,风从南方来,即将熄灭的火焰中,飞起一只黑色的蝴蝶,翅膀带着火光,在火尖上翩翩起舞,流连不肯离去,似乎在等待着什么。 噗! 南来的风,愤怒一扑,火苗反而莫名地窜高了许多,就在这时,一只白色蝴蝶从灰烬中飞了起来,飞到黑蝴蝶身边停住。 于是,两只蝴蝶,一黑一白,从火焰上不断升高,相伴相随,翩翩而去。 “心若在灿烂中死去,爱会在灰烬里重生。”黑袍悠悠叹道。 “天道要你们死,我偏偏要你们活,我的道,就是大逆不道!天道掌生死,吾心求我不求天!无双魔起证无极!” 杨易大吼出口,飞身追上那两只蝴蝶,拂袖一探,把两只蝴蝶抓到手中,落地迅速掏出一块块灵石布阵。 他要布的这个阵名唤“九幽囚灵无双阵”,就是重聚人的三魂七魄塑其形,利用阵法短暂改变生死轮回的两极规律,变有极为无极,偷梁换柱,逆天改命! 这也是他所学的无双典第二层关于阵法最为难学的阵法! 不过,杨易现在布置的,只是此阵的皮毛,相当于最为粗制滥造的仿制品,一来,是因为他的修为不够,二来,此阵需要的材料都是世间极其罕见的,用灵石替代根本无法达到想要的效果。 阵法布置好的一瞬间,杨易把手中的两只蝴蝶放出,两只蝴蝶在阵内飞舞相随,来回翩翩。 “谁说的入凡不用修为,谁定的规矩,谁画的方圆,我的道,就是随心肆意妄为!” 杨易双臂一振,本就赤裸着的上身,青筋暴露,属于筑基后期大圆满的灵力释放无遗,额上月牙儿绽放紫色光芒,周身一里方圆沙石炭火皆尽浮起。 额上月牙儿的紫红光芒射进九幽囚灵无双阵中,形成一道弯弯的虹桥,两只蝴蝶碰撞到一起,触角互相缠绕在一起,顺着虹桥越飞越高,直飞到虹桥顶,化作一黑一白两道光芒,冲破天际。 与此同时,地面上的射日弓和两支九幽箭颤动不停。 这个时候,夕兽已经奔到大理城墙前,尾鞭一甩,把城墙砸开大个口子,九个火红狮子头一起张开血盆大口,就要往城内喷去滔天烈焰。 这时,九幽囚灵无双阵内,黑白两道光芒的尽头,两道人影抱在一起,从天际缓缓落下,却是阿飞和阿诗玛。 两人一落地,射日弓和九幽箭矢脱离地面,飞到二人手中,抱在一起的两个人,同弓同箭,一起拉满弦。 “爱与希望!” 咻咻! 两支九幽箭离弦化作一粉一蓝两道光芒,杂揉交融,射向夕兽正中间最为巨大的头颅。 夕兽还未来得及做出反应,就被九幽箭矢射穿头颅,轰隆!庞大的身躯倒了下去,溅起沙石炭火尘埃万丈。 轰隆隆! 天空炸雷,风云突变,一瞬间就乌云密布,随着一道长长的闪电将乌云撕裂,倾盆大雨哗啦啦,成丝成线,天地变作蒙蒙。 雨把夕兽山方圆百里的滔天火焰一点点尽数浇灭,而庞大的夕兽也在那时化作寸寸飞灰,到最后,从腹中位置,奔出一只狮子模样却只有小狗大小全身火红的怪物,冲向杨易。 “貔貅!小子,你的机缘来了。”黑袍大喜出声。 杨易立刻把储物手镯空间打开,貔貅冲到的时候,正好冲进储物手镯中去,立刻打上禁制。 “谢谢,谢谢前辈。” 光芒中的阿飞和阿诗玛跪地向杨易拜了下去,又看着对面,微笑着,而他们的身子,变作一点点光芒在消散,最后化为两只蝴蝶,翩翩而起。 为爱,化蝶。 嘀嗒! 杨易流下了眼泪,魔,不是无情,魔道有情。 在他的丹田内,那朵莲花散发着紫黑光芒,一片片莲瓣开始松动。 魔道第一重天,炼心境出现了裂痕! 飞身而起,追上两只蝴蝶,打开储物手镯,把两只蝴蝶放了进入。 一切风消云散,杨易也感觉到了心中的裂缝正在咔嚓咔嚓,逐渐变大,知道自己结丹的契机来了,不再停留,往妖兽山脉飞身而去。 从那天以后,苍山顶终年积雪,洱海漫漫,上关四季花香,而蝴蝶泉边常年有颜色各异的蝴蝶成双结对,在蝴蝶泉边还有一个雕像,斜躺在地,却是个少年模样,至今犹存。 也是从那开始,南凉故地的人们把苍山唤作白头山,把蝴蝶泉唤作情人泉,还流传下来一句话:“苍山白头无须洱海寻桑田,蝴蝶听泉莫忘鸳鸯不羡仙。” 也流传下来一个习俗,每年的这个时间段,人们就会举行隆重的泼水节日,纪念他们曾经的那个善良而坚强的公主和勇士。 第九十三章:决心入忘川 光影再转,杨易已出现在光线暗淡的洞内。 顾不上去管储物手镯里的貔貅,因为他现在最要紧的是冲击金丹期,机会稍纵即逝,再难寻求。 把洞口打上禁制,开始盘膝运功,无双魔功全力运使,准备冲击金丹期。 从筑基到金丹,结丹就是要把丹田内的九瓣黑莲冲击碎裂,得以重聚灵力,结成金丹以后,原本筑基期的灵气便会化作灵液,归于气海,气海转变成灵液之海,金丹浮于灵海之上,源于不断,除非灵海枯竭。 杨易现在要做的就是利用无双魔功的力量,把从黑莲中流淌出来的全身灵气逆行倒施,去冲碎黑莲。 一边运使无双魔功,一边回忆这段时间所看到的一幕幕,特别是阿诗玛和阿飞除夕的事情。 想到两个凡人用九幽箭矢射杀夕兽,每一支九幽箭矢都是一种力量的极致,最后依靠爱与希望的力量,得以除掉夕兽。 而这些力量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它们都离不开人,无论是仇恨也好,愤怒也罢,或者是爱情和亲情,或者是信仰与希望,它们都是人的力量! 这说明,即使是凡人,并不是一定会被天道全部左右,有极的力量也是有限的,无极并非触不可及。 而魔之所以为魔,就是要把丝毫的可能,甚至是把不可能变为有可能,这正是天道无路魔有路,魔路生在无路中。 念及于此,杨易下定决心,感觉到自己的魔心又变得坚固了许多,不断地冲击黑莲。 丹田内,随着无双魔功的一股股灵力旋风狂卷,九瓣黑莲上的裂痕变得愈发明显起来,但杨易付出的代价也极其惨烈,全身已经渗满了血汗,双眼以及额头上的魔眼也流出了血泪,双臂的血管暴突欲裂,特别是胸膛,裂开了碗口大小的洞,血肉模糊,可以看见其中紫黑光影交织闪动,整张脸因为疼痛,变得扭曲起来。 无双典,练气如炼体! “愤怒!仇恨!” 不断回想着自己在大唐的一幕幕,杨易忍痛大吼出声,无双魔功属于筑基圆满的力量带起一阵阵灵力旋风,搅动着丹田气海里的黑莲,咔嚓,终于,两叶莲瓣碎裂脱落,沉入气海,升起两颗黑光闪闪的珠子。 杨易继续冲击着黑莲,把自己能想到的每一种情绪都发挥到了极致,不知道经过多少次冲击,直至感觉自己快要气尽力竭时,七叶莲瓣纷纷脱落,十颗珠子浮于丹田内,五黑五白,但江麒麟却没有感受到任何一丝结丹的气息。 又反复尝试了无数次,直到一道灵气旋风卷过气海被十颗珠子散发出的古怪力量吞噬,依旧没有任何进展,杨易终于放弃,他决定进入自己的识海问一问黑袍,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小子,你不用问我也知道你在困惑什么。” 黑袍从白塔内飞出,一脸笑意,落到杨易身前,才又开口说道:“你这段时间虽然明白了至情至性的尽头是很强大的力量,但你只知其意,不明其髓,一切都是因为你没法感同身受,这也正常,你年岁尚幼,历经的事情又能有多少,你在碧海彼岸的那些遭遇,只能让你懂得愤怒与仇恨,还有一丝亲情的力量,到了中洲,也只懂得宗门残酷,因为几次欲被他人夺杀而懂得怨恨,但其他东西,你又能够体会到几分?” 听及黑袍言语,杨易静心一想,确实如黑袍所说,自己一路走来,虽经历了些许风雨,但心性却也不够老辣,毕竟只是十六岁的少年郎罢了,更别谈什么尝遍人生百味,人情冷暖。 “你现在结的魔丹,是十颗假丹,徒有金丹的形,没有金丹的意与力,处于筑基与金丹的分水岭,你真当魔道三重天的第一重天如此好破?那无双典岂不是烂大街的白菜,还谈什么第一魔功。” 黑袍一边说着,一边挥手打出道道黑白交织的光印,不一会儿,随着黑袍打出的光印,识海上卷起千层浪涛,那些浪花,竟然定格在半空不落,一朵朵,有黑有白,海面上,仿佛一片花海。 花海定格,黑袍手指朵朵浪花,道:“小子,莫说老夫不帮你,得了你识海中这座古怪白塔的好处,老夫的修为恢复了一些,此阵,就是老夫为你结丹所布置的。你现在若是想要结成真正的金丹,有两个选择,一是多熬些年月,体会人生冷暖磨炼心性,需要的时间嘛,也许会是一辈子,得看你自己。二是魂入忘川,魂体求魔,炼魂到极致,以魂魄入魔,自古魔鬼同气连枝,若你能够魂炼成王做新鬼,返回人间结丹自然水到渠成。” “不至分神,无以入冥界,前辈你所布置的莫非是无双典中记载可以瞒天过海的上古遗阵‘舍身渡灵阵’!”正为黑袍布出这古怪阵法而瞠目结舌的杨易,听到黑袍这些话,大惊失色。 “没错,老夫目前能帮你的,也只有这么多了,你要想清楚,冥界比起人间更为残酷,那里,是鬼咬鬼,魂吃魂的世界,一切,只看谁最后可以把自己吃成个魂王,等你吃成魂王,魂魄圆满,重返人间时,结丹自然可结,不过,老夫必须提醒你,去到冥界,凶险万分,你如果被别人吃了,就只能落到个魂飞魄散身死道消的下场,谁也救不了你,去与不去,你自己决定。”黑袍神色严肃。 “但不知我如果顺利炼成魂王,需要的时间是多久?” 杨易知道,自己现在最为需要的就是时间和实力,紫金秘境的开启倒是小事,关键是父母和大哥的下落至今不明,爹娘很可能在雷音山,他远不能等下去,但又不能凭现在的筑基修为去以卵击石,自己已遁入魔道,这是改变不了的事实。 不用别人说,他也清楚,雷音作为修道圣地,素以正道自居,自古仙魔不两立,若是自己这等魔修贸然前去,无异于自投罗网,没有自保的能力,只能被人当做砧板上的鱼肉,谁会听你什么寻亲之类的理由。 黑袍淡然笑道:“天上一日,地上一年,地上一日,地下三年,此阵我可维持三日,你的时间当然充足,若是冥界五年以内你不能成为魂王,无法成鬼,那结果只有一个,就是你已被别的魂体吞噬,关于冥界的残酷,等你去了自然会知道。” “好,我去。” 杨易一咬牙,做出了决定,富贵险中求,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既入魔道,淬炼魔心,岂会轻言惧怕凶险。 “入阵,踏浪而行,顺流而去,什么也别管,尽管往前而去就是了,等你看见无数七彩鱼儿,就说明你已经到了冥界北域,也就是北冥,若你炼成了魂王新鬼,自然会有魔光天降,将你接回人间。” 黑袍又打出黑白结印,渡灵阵爆发耀眼光芒,其中无数浪花跳跃不停。 杨易不再停留,飞身入阵。 第九十四章:忘川渡河见无常 天上银河,地下忘川。 银河如月色,忘川似镜子。 忘川之水无尽头,因为速度快到了极致,相对静止,忘川河中没有时间的概念,永远在奔流。 “记住,身入忘川变魂鱼,三魂为眼,七魄为鳞,你将会是一个全新的自己,想要活命,就要变得心狠手辣起来!我在布阵时,用了此阵瞒天过海的本事,和别的魂体被抽掉最为重要的灵智不同,你将会保持清醒,而且不会被发现。” 在黑袍的叮嘱中,杨易踏着浪花一直走,不知道自己到底走了多久,浪花消失,周身全是白茫茫的一片,能听见水流轻微的响动,但脚下又似乎踩的不是河水。 终于有一天,再也没有一丝力气,身子跌倒进河中去,却没有沉下去,而是浮在河面上,一点也动弹不得,再也感觉不到自己有任何一丝灵力,顺流漂泊。 又是漫长的漂泊,有一天,在光洁如镜的忘川河倒影中,杨易惊讶地发现自己已变成了一条小鱼儿,或者说是一条怪物。 身子是鱼的模样,却长了三只眼睛,一左一右,各在脑袋两侧,而第三只眼睛就长在鱼头的额心,全身都是七彩灿烂的鳞片,身子两侧各有一对鱼鳍,一黑一白。 所过之处,又浮无数虚影,似往事历历在目,有自己在百桑村的一幕幕,也有进城学艺的种种,还有大唐长安的事…… 目光所及,这些场景都飞向了自己,然后杨易的脑袋里就全都是这些画面,挥散不去。 原来,忘川河中,真的可以看到自己过去的一切,好的坏的,全在这条镜子一般的河中倒影。那是 不知道漂了多久,白芒寸寸消失,入眼尽是黑暗,在黑暗的尽头,有一绿油油的光团悬浮在天际。 越来越近,才发现那是一艘小船上,船头桅杆挂着的一盏灯笼。 一个头戴竹编斗笠,双眼目色沧桑而又满脸皱纹,身披黑褐蓑衣的老者站在灯笼下,弯腰捡起一张黑乎乎的渔网,甩手撒进河中来。 愈发近了,江麒麟发现自己的四周已有许多大大小小和自己长得几乎一模一样的鱼儿,但它们都目光呆滞,也只有两只翻白的眼,倒像一条条死鱼。 “忘川,忘川,从哪里来咧往哪里去,魂无所归兮魄无言,鱼儿鱼儿小鱼儿,招魂灯影幻如澜,收网咯,上船吧,听吾河伯艄公渡,竞西归!” 老者唱着悠长的调子,一把拉起才撒下不久的渔网。 杨易只看到那盏绿灯笼的光芒在扑朔不停,就和其他鱼儿一起,被老者网上船来。 这才发现船上有大大小小好几个鱼篓,每个鱼篓上面都贴了一张符纸,有的符纸上写了“善”,有的写了“恶”,有的写了“愚”,有的写了“慧”…… 老者把兜住许多鱼儿的渔网随手一扔,蹲下身子,开始从网中解下一条条鱼儿。 嘴里嘀嘀咕咕着什么“善、恶、忠、良、奸……”,把解下来的鱼儿各自往不同的鱼篓中扔去,又快又准,极其娴熟。 待抓到杨易时,老者停顿了下来,盯着江麒麟,皱起了眉头,自言自语道:“魂鱼三只眼,倒是第一次见,这小鱼儿身上的魂息似恶非恶,该扔哪个篓呢?” 杨易依旧动弹不得,任凭老者拿捏在手。 老者又盯着杨易看了好一会儿,转身去看身旁大大小小的鱼篓,叹道:“既然看不穿,那就听天命。” 说完转身背对着鱼篓,把杨易往身后空中随手一抛。 杨易在空中,想摆动一下身躯也做不到,随后身子迅速下落,掉进鱼篓中,也不知自己到底落入贴着哪个字的鱼篓,但能看到这个鱼篓里只有自己孤零零的一条三目七彩鱼。 又过了好一会儿,只听见老者唱道:“西归!西归!渡河上岸奈何桥,前尘往事已忘川!” 然后感觉到船身在动,又是漫长的漂泊,分不清到底过了多久。 直到有一天,船停了下来,抬眼顺着鱼篓边沿望去,天际全是幽光。 这时,老者干巴巴的皱脸映到鱼篓上空,笑道:“一条也没少,这一批新死的人终于送到岸了。” “鱼大,这一批,又打了多少新魂?” “多着咧,总共六百四十八条,但是很奇怪,比你那无常薄上记着的多出了两条,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嘿,有什么大惊小怪的,这年头,枉死的冤魂每天都有,一条两条的,实在正常不过,料想多出来的是新死的可怜人,我大哥来不及做账而已。” “说得也是,你快些把铁链钩子放下来,将它们都吊上去吧,我还赶着去捞下一批新魂,迟了恐怕会耽误阎王府的差事。” “好咧,倒是你有什么话需要我带给九公主么?你知道的,孟公主现在每日在那奈何桥上煮汤,时时在念叨着你咧,她的汤虽然可以让新魂旧鬼们忘记前尘,却始终无法治愈她对你的相思。” “唉,你知道的,我在忘川河中,永远不得上岸,我一上岸就会灰飞烟灭,正如你们不能下忘川一样。我和她已不可能再有机会了,你叫小孟把那个碗摔碎了换个新的吧。” “我早见她摔过多少次了,但那个碗却怎么也不会碎,就是鬼王亲自出手用七七阴燚鬼火焚烧也没用,唉,算了,你们这样也好,至少都知道对方还存在。” 杨易在鱼篓中听得老者与另外的男子声音在交谈,但却听不懂他们在聊什么。 就在这时,一条黑乎乎的铁链带着一弯银色钩子垂落到鱼篓中,老者的脸又再次罩住鱼篓上空,伸出枯枝一般的手爪,把银色铁钩勾住鱼篓。 然后鱼篓慢慢升空,杨易这才发现,原来自己正在被人从忘川河中的船上吊到一座桥上。 也看见了方才和老者说话的人,是个脸蛋皮肤白皙,长得很俊秀的年轻男子,倒像是个公子哥。 “鱼大,我走咯,大哥等着我回去对账呢,这批新魂也该送到九公主那里喝汤做鬼了。” “好的,无常你下一次来时,记得替我到小孟那里偷些酒来,实在不行,也可以偷你大哥的。” 又听得二者对话,然后一路颠簸,杨易能感觉到,方向还是往西而去。 第九十五章:不喝孟婆汤 “哼!二弟,此番怎么误了时辰?可知阎王爷这次炼鬼事关我们北冥的存亡,你我兄弟若有懈怠,倒是可不是魂飞魄散这么简单。” “大哥莫要动怒,我这次同鱼大多说了些话,这才误了时辰,再说了,阎王爷要怪罪下来,也轮不到你我兄弟这等鬼使扛雷,嘿嘿。” “废话少说,把新魂送到九公主那里灌它们喝下孟婆汤,忘尽前尘往事,然后赶紧选一批送进幽冥池,别误了大事才好,别怪做大哥的没有提醒你,那个鱼大既然已被阎王爷贬谪,恐怕是没有翻身的机会了,你我往后少和他接触吧,快把无常簿拿来给我。” “是,我都听大哥的便是了。” 直到这种颠簸停了下来,天空依旧还是绿幽幽的色彩,杨易听得外面两个声音对话,不一会儿,又是一路颠簸,停下来时,就被那俊秀公子哥从鱼篓中一把抓起,扔进一方臂展大小的圆池中,落入水中,才发现池子里已有许多七彩鱼儿,皆尽目光呆滞,浮在池中。 “孟姐姐,这一批新魂总共六百四十八条,皆尽在此,你快倒些冥酿,将它们化形,待他们喝下忘忧汤后,一一取名登记造册完毕,我挑选二十个送进幽冥池,其余的,便让他们过奈何桥去投胎吧。” “是了,白无常,你这次见到鱼大时,他可有托你给我带回什么话?” “鱼大只叫我告诉你,把你那个碗快些摔碎吧。” 杨易在池中,瞥眼去看,只见离池子不远的地方,是一座被蒙蒙雾气笼罩的拱桥,看不到桥的那头是什么,这边桥头横着一方长条木,摆成寻常摊子模样,摊子前有一火炉,正冒着绿幽幽的鬼火,炉子上面摆了一个周什么全是密密麻麻符文的鼎,大小足有两人合抱的样子,里面哗哗直响,似是一大锅汤已被煮沸。 火炉旁站着一个女子,身着绿罗裙,模样甚是绝美,但一张脸上全是哀伤之色,那模样俊秀的男子就站在她身前,方才正是他们二人在交谈。 呜呜呜,呜呜呜! 突然,那女子莫名其妙的就哭了起来,她一哭,桥上的雾气就变得浓郁起来,不断地翻涌,杨易只觉这哭声刺耳极了,恨不得把耳朵捂得严严实实,奈何他现在没有手,也没有任何灵力。 而那姓孟的女子哭泣时,脸上落下来的一颗颗眼泪,顺着脸颊滴落到那哗哗煮沸的大鼎中,直哭到声嘶力竭才停了下来,那口鼎也停止了声响,冒出一阵阵白气。 “人的眼泪是死亡,而鬼的眼泪是重生,孟姐姐你可真是奇怪,我们北冥数千万个鬼魂里面,也就只有你一人会落泪。” 白无常走到池子边,随手捞起一条七彩鱼儿,笑着打趣。 “休得贫嘴,快些儿把冥酿倒进池中,等它们化形,便排队来我这里喝下忘忧汤,让他们投胎做人去吧。” 孟姓女子依旧满脸忧伤,说话间,从长案后拿出一个拳头大小的黑色瓶子,抛过来给白无常,白无常接住瓶子,神色一正,扒开瓶塞,开始往池中倒下殷红如血的液体,想必这就是他们口中的冥酿。 杨易发现,随着冥酿的灌入,池中距离白无常近些的七彩鱼儿纷纷浮到上空,摇身摆尾,落地冒气阵阵黑烟,变成了一个个人,有穿得破破烂烂的,有锦衣玉带的,有男有女,有老有少,但都目光呆滞,仿佛一具具行尸走肉。 “忘川水冷,忘忧汤暖,前尘忘尽,来生有极。” 随着孟姓女子重复吆喝这一句话,那些目光呆滞的人儿似乎听到了指引,排成长长的队伍,直至那摊子前,白无常则左手拿白色封皮的本子,右手拿一只白毫毛笔,站在孟姓女子身旁,没当排到最前头的人来到他身前,就把他手中那支毛笔玩那人额上一划,不知道写的什么。 只听得他叫唤些什么“猪、马、牛、羊”或者“富贵人家”、“耕夫走卒”之类的,似乎是在给那些人定下投胎的门路。 而那些被他定下门路的人,仿佛恢复了神智,想起了自己在忘川河中所见到的生前往事,皆俱嚎啕大哭,一时,呜呜啊啊,当真是鬼哭狼嚎,不过,他们并不是鬼,只是介于投胎之前和成鬼之间的魂体。 更令杨易感到奇怪的是他们落下的眼泪竟然全部漂浮着,纷纷流动飞向孟姓女子身旁的鼎中落去,正是古怪至极。 杨易双耳听的全是这些哭声,真是又烦又躁,恨不得找个地方躲起来,用棉花堵住双耳。还好,这些嚎啕大哭的人,在接过孟姓女子递到身前的碗,喝下汤后,就又恢复了呆滞,往那桥上走去。 这时,杨易感觉到身躯一股莫名燥热,随即便被一股神秘的力量拖到空中,身体里似乎有什么东西在疯狂生长,脑胀欲裂,落地时,才发现自己已变成了人形,偷偷往池中一瞥,倒影中,自己的模样和在人间时并没有什么两样,也是在这时,突然发现池中有一对鱼眼在盯着自己。 吓得杨易起一身鸡皮,再去看时,又全都是漂浮着的死鱼,不禁感到奇怪,又想到先前在鱼大口中听得的话,暗暗猜测,恐怕其中还有人和自己一样瞒天过海渡忘川。 此时,孟姓女子的喊声依旧在重复,传到江麒麟耳中,脑子里一直回旋着这呼唤,似有无穷魔力,吸引自己前去。 杨易真想找黑袍问问这到底是什么古怪,但他现在是魂体,找黑袍是万万不可能了,黑袍交代过,在冥界,一切只能靠自身。知道不能多加停留,以免引起白无常和那女子的怀疑,杨易假装一副呆滞模样,混到排队等着喝汤的队伍中去。 排了好久,才终于轮到江麒麟。 白无常甩手玩杨易身上点出两笔,落笔处,白光一闪,杨易只觉脑中的疼痛感愈发清晰,愈演愈烈,忘川河上看到的一幕幕在重演,在挣扎,在撕咬自己的身躯,整个人痛到想放声大哭,根本提不起来任何一丝逃跑的欲望,只想放开自我,彻头彻尾地痛哭哀嚎。 好在他本就不是真正的死人,又得大阵瞒天过海的帮助,意识尚存一丝清明,但他知道自己如今怎么也得把戏演出来,索性学起那些人的模样,放声痛哭起来。 白无常又提笔上来,就要往杨易额上画,却又突然停了下来,喃喃道:“这小鱼儿真奇怪,要他投胎做畜生吧,又比畜生聪明了许多,要他投胎做人吧,身上的魂息又好像畜生不如,难呀难呀!” 听到白无常这么说,杨易此刻恨不得跳起来把白无常撕碎,但碍于自己本就是鱼目混珠,强忍着心头怒气,依旧装作一副呆愣模样。 “算咯,算咯,就不给你定下门路了,看你这魂形,身前想必也是个身强力壮的汉子,送你进幽冥池吧,往后指不定会混成个和我一样的鬼使,不过,给你取什么名字好呢?嗯,有了,就叫鱼鲲吧,‘北冥有鱼,其名为鲲’,没办法,我白无常生前是个秀才,即便是死了也控制不住这浑身的才气啊。” 白无常颇为风骚地挥舞手中笔,在本子上写下鱼鲲二字,又在两个字后面加上一行字,写的无非是杨易何时来到奈何桥,如何发配之类的,这被装傻的杨易看得清清楚楚。 “忘川水冷......喝汤吧” 孟姓女子把碗递到江麒麟身前,阵阵绿雾自那碗中弥漫出来,笼向杨易,绿雾临身,瞬间,脑子里原本锥心的疼痛在一点一点消散,手臂恢复了自由。 那碗中的绿汤配合孟姓女子的呼唤,似有无形魔力在控制脑中神智,心中只有一个念头,喝了它,喝了它就能忘却一切痛苦,杨易这才知道那些原本嚎啕大哭的人为何会乖乖地接过汤碗。 但现在却为难了起来,要说接下这碗汤吧,自己又不是死人,喝什么忘忧汤,谁知道这汤到底有什么古怪,若是真的能让人忘却所有,自己喝下去岂不是和死人没什么两样。 要说不接这碗汤吧,这戏还怎么演下去,不暴露才怪,接也不是,不接也不是,一时愣在那里,并没有伸手去接,只顾假装大哭。 “咦,魂体都会流泪,这鱼儿哭声如此凄惨,怎么没有眼泪?” 久久不见杨易接碗,孟姓女子停下呼唤,盯着杨易的脸看,惊讶出声。 “小鱼儿你还要继续演么?”白无常走上来一把按住杨易肩头,笑道。 光影又一次变换。 “水伊!” 苍穹惊雷滚滚,一个青年怀中抱着一个已经死去的女人,声泪俱下,终于手持金刀,拔身而起,对抗道道金色闪电。 第九十六章:忘川之上 再一次的光影流转,杨易依旧身处幽冥。 天上银河,地下忘川。 银河如雪,皑皑苍穹之上。忘川似镜,茫茫幽冥南北。 忘川河,像一道长长的镜子,从南渊冥域蔓延至北冥绝域,一泻千里。 从中,你会看到你所有的过往,悲欢离合,爱恨情仇,历历在目,却无法抓住分毫。 近在咫尺,如隔天涯,它只是在告诉你,你的过往已经被剥离。 人死后,做鬼的路,必经忘川,也将生前的所有往事尽抛忘川水底,像一条光溜溜的鱼。 北冥忘川两岸无边无尽的黑暗天色中,偶会传来凄厉猿啼声,如泣如诉,若有人往来,必定闻啼沾裳。 幸好,这里并不是人的来往,就连鬼,也只是以魂鱼的形态到来。 直到左右各自两片茫茫深红前,天色才会豁然明朗。 有光,像阴霾天的昏暗,不见天日,永远都是这样子。 再往前,就是无极渊。 无极渊,是忘川的尽头。 忘川水流从南渊冥域而来,自此,便会陷落下去,形成方圆百里的巨大漩涡,黑乎乎的漩涡似巨魔张开的大口,吞噬着忘川永不断流的银色水流。 谁也不知道这旋涡深渊因何而成,深有几何,通往何处。 风打南方吹来,呼呼而啸,却无法将忘川如银似汞的水流吹皱半点涟漪。 此刻,在如镜的水面上,一叶孤帆自北边而来,顺水行舟,飘忽荡漾,距离无极渊越来越近,终于来到两岸深红前。 小船上,一身形瘦长的人,傲然而立。 身穿蓑衣,头戴斗笠,斗笠压得很低,遮了他的眉眼,露出来的半张脸上,玉面无须。 却是个年轻人。 任凭如刀的冷风吹乱他从斗笠中垂到肩上的长发,立船而来。 阴风依旧猛烈,但飘飘荡荡的小船却停在河中央不动了。 两岸的深红,是遍地灿烂的彼岸花,花形如牡丹,颜色却是杜鹃一般的殷红。 此刻遍地艳丽鲜红的彼岸花海里,阴风把它们如血的花瓣吹得漫天飞舞,盘旋当空,似一只只浴血蝴蝶在随风翩翩,奇怪的是,竟然没有任何一片花瓣落入忘川。 那人依旧直立船头,但看的并不是满天花瓣,而是水中自己倒影的样子,似乎那些倒影比起满天花瓣更为精彩有趣。 也许,他看的是自己生前的离合悲欢,但忘川之中并无他的倒影。 这人突然叹了一声气,把斗笠蓑衣取下,抛到一旁,扭头朝船舱低声道:“十五,已过无极彼岸,出来撒网吧。” 这时,冷风吹着他左肩垂下的空荡荡衣袖,摆动不停,原来他只有一条手臂。 “得嘞,公子请进舱,要起风了,您的身子要紧!” 一个驼背老者应声自船舱中探出头来,佝偻身子拖着一张金丝渔网的模样,活像一只背着重重坚壳的四脚蛇,一张老脸又瘦又尖,眼上眉头却是光秃秃的,看不见一根眉毛,整张脸就像年老却无法蜕皮的斑驳蛇脸。 “彼岸花美,忘川秋水,何惧这点小风小浪,也不是第一次渔魂了,尝尝阴风魂雨又何妨!哈哈哈,一帆烟雨任平生,快了快了,抓了这一批魂鱼回去,我杨易归乡之日就不远了!” 年轻人肆意狂笑,丝毫没有把老者的劝言当一回事。 他叫杨易,却不是先前那几个人,但又似乎和先前的那几个杨易都是同一个人! “唉,只怕鹰犬们未必能轻易放少爷归乡,上面那位也势必不会事罢干休,更何况,还有......也不知道无影那丫头有没有把冥液收齐了,再过十年,就到了百年日月同辉的时刻,恐怕......唉,少爷本是那样的人物......” 驼背老者叹着气,把那一张金丝网撒入忘川河中去。 “十五,我感受它又在呼唤我了,它只要一哭,我就能感受到,这是近四十年里,它第四次哭诉了。” 杨易皱着眉头看向无极渊的方向,额头眉心处涌现出指头大小鱼鳞一般的光点,双眼突然爆发出缕缕金光,冲向那无尽的旋涡里去,但那些金光却如泥牛入海。 “还是看不到,唉,算了,鱼儿来了,北冥有鱼,全是魂儿,哈哈,又将是一场各自的造化。” 看着那些冲进旋涡的金光一丝也没有回来,杨易摇头苦笑,又看了一眼随风摇摆的空袖,面色变作忧伤。 老十五一手托着网头的渔线,神色担忧道:“少爷,老奴有一事不知当不当问?” “我知道你想问什么,你放心,只要那人没有开口,在这北冥,酆都鬼帝也不敢动我!” 老十五还是苦着脸道:“老奴担心正是上面那位。” “不必多虑,他虽然夺了我的宝贝,但他绝不敢明目张胆,我们至少还有十年光景。” 话音未落,嘭!哗啦啦,无极渊巨大的旋涡喷出冲天水龙,无数手掌大小的七彩鱼儿自空中纷纷落入忘川,溅起水花如雨,风吹得越发猛烈,入耳尽是呼呼狂啸。 被风刮得面色苍白无比的杨易咬紧了腮帮,在狂风中苦苦坚持着,口中念念有词,独臂不断地打着古怪结印,每一道光印都形成黑白相间的太极图,朝两岸点去,落地生成一黑一白的两道龙卷风,互相缠绕撕咬。 两岸漫天飞舞的花瓣经那龙卷风的吸扯,一一飞来汇聚一处,一分为二,形成两个飞速旋转的血红光球。 砰砰!接连两声爆响,高速旋转的光球猛然爆裂开来,射出点点金色光芒,散落忘川河中。 杨易收回独臂,苍白的面庞上,咧开有些乌紫的两片唇,勉强挤出一丝笑容,道:“十五,唱一曲渔歌吧,我已很久没有听过故乡的芬芳。” “青箬笠,绿蓑衣,斜风细雨不须归......” 于是,驼背的老十五就开口唱了起来。 歌声中,随着金芒落入忘川河,那些七彩鱼儿瞬间变得狂躁起来,鱼眼全部变得猩红诡异,身子膨胀起来,鱼身全部变成一半黑色一半白色,鱼嘴足足大了两倍左右,长出锋利的狰狞利齿,一一扑向身边的同伴,开始互相撕咬吞食,将对方的血肉连着鳞片一起大快朵颐。 忘川之中,水花四溅,扑腾一片,苏帆闭上了眼,驼背十五却看得津津有味。 血腥的厮杀一直持续了大概半盏茶时间才消停下来,船前四周的忘川河中,已是血红浑浊一片,除了那些死鱼翻白的尸体,还有正在咕噜噜冒着的血泡。 “哼,活着的时候不如人,死了也做不了鬼,十五,起网吧!” 杨易扫了一眼河面的死鱼尸体,没有丝毫怜悯。 驼背老者点头应承,拉住渔网的线头,弓着身子咬紧满是鱼尾纹的眼角下被干皱得像老树皮的面皮所覆盖着的腮帮,双臂齐用,一点一点地把渔网往船上拖。 金色渔网一点点地被拉出水面,已网住了大大小小的黑白鱼儿,全都在摆尾扭身挣扎着,每一尾都龇牙咧嘴,但却无法挣脱渔网上金丝缠成的孔。 待渔网全部拖到船上,驼背老者开始一一点数鱼儿的数目,不一会儿就数完了一遍,但双眼却眯了起来,光秃秃的眉头皱成了两道弯,又再次去数一遍。 “不用数了,七七四十九尾没错,少了的那一尾魂鱼就是我等的那个人,以佛门的做派,他不会以魂鱼的形态进入冥界,我想,此刻他已见过无影了。哼!九为数之极,定死亦存变,秃驴们的棋子已经落盘了,有趣得紧!回去吧。” 杨易说完就要转身进船舱,突然目光瞥到一片血红的彼岸花瓣从左岸飘飘荡荡升空,然后就朝船上飞来,不一会儿,飘到他的身前,打着旋儿不肯落地。 “生死有常,命里无常,你这小东西也和我一样不信轮回么,倒是有趣得紧,既然如此,便带你做一回浪头上摸爬滚打的弄潮儿。” 杨易淡笑着,探手将那一片彼岸花瓣接到手掌心,轻轻撕作两半,启唇轻轻一吹,两片彼岸花瓣似两只蝴蝶,其中一只顺着忘川翩飞而去,而另外一片则旋在他的头顶上空不肯落地,也不肯离去。 望着飞远而去的血红蝴蝶,又抬头看了一眼不肯离去的花瓣,苏帆蹲下身子,仅有的一条手臂往驼背老人的肩头轻轻拍了拍。 对回过头来满脸不解的驼背老者道:“十五,你可以走了,你跟随我的年月也已不短了,如果当初可以选,我绝不会在十五的明月之下把你救回来,这么多年以来,你欠我的恩情早就还清了,归乡去吧,那个人既然已经来了,局就是我与他们的局,你留在此间也无济于事,若是有缘,将来我们也许还会重逢。” 老者听此,摇了摇头,咧开干巴巴的面皮,笑得就像一朵夕阳下即将枯萎的随风野菊,道:“少爷在哪,哪儿就是十五的故乡,少爷若执意让老奴离去,老奴自当谨遵,只是,恳求少爷允许老奴陪少爷再走上一程,以免少爷这一路风冷孤独。” 呼! 忘川的阴风不曾停止,无极渊依旧张开黑乎乎的巨口,旋涡中的黑暗和水流一起叫嚣着,这种狂妄的背后,又像是在密谋着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 而那只远去的鲜艳蝴蝶,也终于没了影儿。 旋在上空的那只蝴蝶也终于摇曳着,斜斜地落到杨易肩头。 第九十七章:桥上对弈 风铃渡口,忘川自此上岸。 岸上就是奈何桥,奈何桥很平常,就像人世间常见的青石拱桥,桥有七个石孔,每个孔都有人的头颅大小,风打南边而来,穿孔而出,声如风铃。 桥头左右各开两扇门,门上各挂一黑一白的纸糊灯笼,此刻,天色漆黑,灯笼朦胧的光影下,左边门前熊熊炉火上的漆黑大锅此刻正汤沸鼎然,汤雾缭绕婀娜,灯光和火光缠绕在一起,至死不渝。而右边,红泥小火炉上,也是一口同样的大锅,只是其内并无动静。 中间,是一口半人来高的巨鼎,鼎旁一张八仙桌,其后一条长凳上端坐着的蓝裙女子,手中此刻正端着一只空荡荡的青花瓷碗,她的模样,竟然就是孟无影! 孟无影把手中的青花碗往身前古朴的八仙桌上一放,轻轻往前一推,轻声道:“尊客远来风尘,忘川水冷,换一口暖汤忘忧而去吧。” 她的对面,八仙桌前,此刻早已端坐一人,却是个脑袋光秃秃的年轻俊秀和尚,合十的双手大拇指与食指之间,套了一串玲珑剔透的佛珠。 “无夕非鬼,自然无泪,换不起姑娘这一碗温暖,既然为忧而来,怎舍因果。” 年轻俊秀和尚单手拿住佛珠,另一只手搭到八仙桌上,将身前的空碗往孟无影面前推了回去。 “既然无心忘忧,何必到此奈何!”孟无影瞪起双眼,直视这和尚,又把空碗推了过去。 “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地狱何时渡空,小僧何时归乡,此处奈何,自是奈何而来,小僧等的,是一个人,也是一个奈何,一个因果。” 和尚笑着回话,再次把青花碗推回孟无影身前桌上。 此刻,半空中一点红芒扬扬洒洒,如同艳红蝴蝶的彼岸花瓣飘忽落下,落在无夕和尚摆在八仙桌上还未抽回的手,恰顿掌心,无夕和尚弯腰低头去,轻轻一吹,这片花瓣又再次翩翩起舞,旋在他头顶上空,不肯离去,也不肯落地。 “地狱永远不会空,既然身入地狱,任你渡空鬼魅,地狱依然存你。不若,先渡了你自己去吧。” 风铃渡口,帆船靠岸,杨易人在船上,就看见了桥上的和尚,于是抬头轻声笑道。 杨易自然识得这和尚,活着的时候,就已认识。 无夕和尚偏头看到了船上的杨易,笑着回道:“航客靠岸,因果已至,你我的局,开始了。” 杨易跳下船来,向奈何桥走去,正眉沉声道:“此处格局太小,恐怕另有棋盘。”名唤十五的驼背老者拖着沉甸甸的渔网紧随其后。 “棋在局中,局在盘中时,当局者易迷,局外有棋,盘外有局,则观局者亦迷,谁是棋子谁执盘,尚未可知。” 杨易坐到八仙桌前时,无夕和尚已把他的话说出口,话说完,他转动佛珠的大拇指也停了下来。 “公子,酒尚温。” 杨易尚未接无夕和尚的话,孟无影就已从右侧的大锅捞出一个酒坛。 “红泥小火炉,能饮一杯无?” 杨易接过孟无影递来的的酒坛,开封就往青花瓷碗中倒酒,倒了满满一碗琥珀色的酒液,把酒碗往无夕和尚身前推去。 “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 无夕和尚这次没有拒接,接碗入手,端碗贴唇,仰头咕噜咕噜,一饮而尽,现在,他不像是一个和尚。 看着无夕和尚已微醺的脸,杨易把碗接回,一边倒酒一边笑道:“一定要去浮屠塔?” “非去不可。” “再饮一杯?” “罢了,因果已沾,此酒留待十年后再与山水郎共饮。” “它呢?”杨易指着无夕头顶上空起舞的蝴蝶。 “缘来,就随缘去,走吧。” 无夕和尚起身,打开左侧汤声鼎沸之后的那扇朱红大门,露出一片灰蒙蒙,上空的彼岸花瓣轻轻地落到他的肩头,无夕侧头看了一眼肩头似已安然睡去的花瓣,微微一笑,抬脚往门内走了进去,一步一步,消失在浓雾中,从始至终,不曾回头。 杨易目送无夕离去,只待无夕消失在茫茫浓雾中,才挥手示意,孟无影心领神会,把朱红门扇拉回,紧紧关上。 这才沉声道:“十五,放魂炼鬼吧,这盘棋,开始了。” 驼背的老十五点了点头,从渔网中解下一条面目狰狞的黑白鱼儿,捏住鱼鳃,随手一抛,准确无误地掷到桥头左边门前的大锅中,滋滋!滚油炸裂的声音瞬间从那口黑乎乎的大锅中传出,随即是鱼儿挣扎的扑腾声,撞击着大锅闷响。 呜呜呜! 扑腾停止,凄厉的哭声从锅中传出,苏帆、老十五连同孟无影对此似乎早就习以为常,全都面无表情,杨易依旧自酌自饮,孟无影恭立其旁,而老十五还在解鱼入锅。 入锅的鱼儿越来越多,呜呜的哭泣呐喊声,乱做一团。 杨易把酒喝光,将碗倒扣,抬起独臂指着酒碗笑道:“你看这个碗,它又大又圆,你看这个板凳,它又长又宽,你看这个锅,它又吵又闹,无影,你可觉得有趣?” 孟无影盯着桌上那只碗被灯光和火光拉长扭曲的影子,又把目光抽回,看着自己周身地上的空荡荡,接着去看杨易的四周,也没有寻到任何一道影子,但转头去看解鱼的老十五,其身侧,黑色的影子虽然也是驼背模样,却显得那么高大。 终于垂头丧气,失落道:“公子若是觉得有趣,无影自然觉得有趣。” “准备你的无忧汤吧。” 杨易看出孟无影的失落,轻轻一拍桌面,那只碗却弹到桌子上方,再次甩袖出手一拍,青花碗旋转着飞到孟无影身前,孟无影极为娴熟地把青花碗接住,转身朝左边温酒的大锅走去。 老十五也把最后一条鱼扔进了大锅中,杨易转身抬起独臂,往额头眉心一抹,如鳞光点闪现,双眸金光爆射,射进那口大锅中,锅中凄厉哭声停止,飞出一只只萤火虫,尾灯扑闪着幽幽荧光,排成队,往孟无影所在的左门前而去。 一一落地,化成人形,清一色的魁梧汉子,个个高眉阔目,脸上布满长长短短的刀疤,但却双目呆滞,似一具具行尸走肉。 杨易瞥了一眼这些汉子,重新坐回八仙桌前,笑道:“果然,来北冥的都是恶魂,也只能做恶鬼,无影,赐汤。” 孟无影听言将碗玩锅中一舀,舀出满满一碗先前温酒用的潲水,甩臂一洒,满满一碗潲水被泼到空中,纷落如雨,那些目光呆滞的行尸走肉瞬间如同找回了魂魄,双眼放光,伸出舌头如狗,去接那些纷纷落下的潲水,接到潲水的人立马呵呵傻笑,然后倒了下去,而没有接到的,就爬到地上去,伸着舌头去舔那些潲水落到地上形成的污秽,这才心满意足地傻笑着昏睡而去。 直到最后一人昏倒而去,杨易才站起身子对安静地待在一旁的老十五说道:“你的路走完了,回家去吧。” “地府风冷,少爷请多保重。” 老十五说完从桥上直接跳下,不偏不倚,正好落在那小船上,扬帆而去。 杨易收回视线,瞥见肩头贴着的彼岸花瓣,突然好像想到了什么,眉头一皱,捻下那片血红花瓣,轻轻一吹,花瓣朝着老十五的方向翩飞而去。 这才对门前的孟无影轻声道:“回去吧,我们的路还很长。” 孟无影点头,转身走到巨鼎前,不断地拍打着,巨鼎发出嗡嗡的刺耳响声,杂乱不成曲子,但那些倒地的汉子听此身子不断收缩,终于幻化成一只只萤火虫。 孟无影从袖中掏出一只玉笛,贴唇吹奏,笛音深远悠长,曲调忧伤悲戚,尽是招魂之意,空中的萤火虫听了笛声,一一飞进巨鼎内,等最后一只萤火虫飞进去,孟无影收起笛子,口中念念有词,不知道念的什么咒语,随着她的咒语出口,那巨鼎不断地缩小,最后变成拳头大小,孟无影把那只青花瓷碗往上一盖,拿到手中,随着苏帆推门而去。 而忘川河上,那一叶孤帆又再次飘到彼岸花海前,端坐船头的驼背老十五回身望了一眼风铃渡的方向,目光坚定,躬身一跳,跃入忘川之中,往无极渊游去。 忘川之上,一点深红,随着他飘飘荡荡。 第九十八章:孟婆卖梦 奈何桥左门之后,提着灯笼穿过浓雾笼罩的长长青石路,尽头,就是不夜城。 不夜城并不算大,在北冥酆都治下十八座鬼城中,是最小的城,但位置特殊,乃是新死的恶魂要进入北冥的首要关口。 城墙五颜六色,就像死人下葬时纸糊的房子墙面,城门上挂两盏白纸灯笼,灯笼下,一黑一白两扇光门,紧紧合拢成太极图案,门前静立着两个影子一般的蒙面鬼,也是一黑一白,全身裹得严严实实,活像端午的大粽子,只有空洞的双眼露出来,手中各提一条通体赤红的铁链,铁链的两端,是布满倒刺的镣铐。 自小船上岸,杨易走到门前时,伸出手指往两个鬼人眉心一抹而过,两个鬼人空洞洞的双眼立即恢复明光,却瞬间跪地低着头毕恭毕敬道:“恭迎城主。” “守好鬼门。” 杨易冷冰冰地下令,两个鬼卫得令起身各立一旁,至始至终不敢看一眼杨易的眸子。 杨易往太极光图中瞬点出三指,光门波纹一荡,黑白光影各朝两边退散。 挂满花灯的长街跃然眼前,街上阴风呼呼,吹得沿街的花灯摇摆不定,五颜六色的花灯下,一簇簇黑影似一群群蚂蚁,这些,都是足不沾地的鬼魂们在成群游荡,模样和凡人一样,但都长得歪眉斜眼,面目可狰。 他们有人哭,有人笑。 哭的,不见眼泪,笑的,不知所谓。 琳琅满目的花灯尽头,一座三层的楼阁傲然而立。 隔远就能看得一清二楚,高楼第一层的门顶上竖挂一方牌匾,上书“不夜楼”三个金光大字。 那里,就是城主府,也是苏帆的住所。 苏帆在前,孟无影跟随其后,一走进城门,喧闹的街道上,鬼魂们瞬间变得鸦雀无声,各自低头退开到街道两边,让出宽敞大道出来。 主仆二人穿过花灯长街,直到进府,所过之处无人敢抬起头来,杨易进府之后,身后才又恢复熙攘。 府门亦有数个鬼卫把守,在他们的头顶,挂着两盏纸糊灯笼,进门便是一弯横拦整个楼层的曲尺柜,柜身画有黑白分明的太极图,柜台的两端,各自摆了一盏烛台,跳跃的烛火正催促着蜡白烛身垂泪,柜台后,有一把着了黑漆的大椅子。 除了这柜台,整个楼层空无别物。 孟无影绕到曲尺柜后的椅子坐下,把手中小鼎放到柜台上,将扣鼎的青花碗反了过来,变成碗口朝上而碗底盖鼎。 “半夜三更,时辰到!” 孟无影用指头从青花瓷碗的碗口弹了三下,叮叮叮!清脆如铃的声音传出门外去。 杨易已提步上楼。 不一会儿,一楼就变得门庭若市,本在街上晃荡鬼人儿,相继排着队进府,排到孟无影端坐的曲尺柜台前,噤若寒蝉。 孟无影将柜台上的青花瓷碗和小鼎往前推了推,从碗旁那沓高至她肩头的账簿上抓下一本,盯着书封跃然纸上的“无常”两个大字,眼神一凝。 翻动账簿,轻微抬起头,看着柜台前排在队伍第一个的那个大腹便便的胖鬼,将碗往前一推,冷冷道:“想买什么梦?” 那胖鬼咧开嘴,脸颊两边的肥肉挤成一团,声音猥琐道:“回孟掌柜,欲觅春梦,前次我已花三滴眼泪在无常谱上看到自己生前的遗憾是光棍,至死从未尝过女人香,如今就想去往阳人梦境中尝一尝云雨巫山,嘿嘿。” 说着,芝麻绿豆般的双眼眯了起来,吐出肥厚的舌头往唇上一抿。 “先在无常谱上登记,价码和排号,等会儿自会唤你,滚一边去。” 孟无影从柜台下抓出一支黄橙橙的毛笔,厌恶地往柜台旁的墙角一指,那胖鬼乖乖听言行事,登记好后,走到墙角蹲下,乖乖等待着。 而此刻三楼,杨易盘膝坐在矮桌前,背靠着楼栏,楼栏外,是不夜城满城的花灯彩光。 在他的对面,一个身穿青衫的青年亦是盘膝而坐,矮桌上摆了一方棋盘,但棋局早已经过厮杀,互为均势,此局当下,谁也奈何不了谁。 青衫人手执一枚白子,眉头紧锁,紧紧盯着棋盘,思考手中棋子该落何处,杨易亦紧紧盯着棋局。 博弈向来如此,总要分出输赢,方可称为局,一着不慎满盘皆输,谁也不敢掉以轻心。 青衫人苦思无果,捻着棋子的手悬顿在半空,本来紧绷的脸面却突然一笑。 “山水郎果然了得,纵使到了地府,亦能翻云覆雨。” 杨易淡然摆手道:“不过借势而为,顺了秦先生的风。” “各取所需罢了。” 二人四目相对,相视一笑,各自都明白对方眼中瞳孔所收缩的色彩。 “公子,今夜想要买梦的鬼已经全部登记完毕,请公子定下价码。” 孟无影走上楼来,走到楼梯口,就看见青衫人,瞬间瞳孔收缩,迈出来的右脚也急忙抽回了楼梯口,不敢再往前半步,站在原地向苏帆低头请询,话的尾音已细如蚊丝。 杨易侧头去,摆手道:“按老规矩,把价格调到白日梦的一半,另外,把秦先生送来的新魂连同今日我渔来的新魂一起丢进幽冥鼎,明日,我这片帆正好借一借秦先生的风,下去吧。” 啪! 青衫人突然把手中白子重重扣到棋盘上,然后双眼放光,尽是得意之色,哈哈大笑:“山水郎,大局已定!终归胜你半子!” 杨易回头一看棋局,果然,原本势均力敌的局势已完全扭转,自己的黑棋,俨然死气一片,这局,看来是定了。 突然,目光瞥到棋盘旁散落的一黑一白两枚棋子,探手将黑子抓到指尖,面对洋洋得意的青衫人,微微一笑,道:“非也,此间格局太小,恐怕局外有局,先生莫忘了盘外尚有弃子。” 青衫人深深地看了一眼孟无影下楼而去的背影,点头道:“山水郎所言不错,棋随局变,局外有局则变数未定。” 又露出一脸似笑非笑,看着杨易道:“山水郎倒是做得一本万利的好买卖。” “事关全局,同样是借秦先生的风。”杨易摆手,不以为然。 孟无影下得楼来,重新端坐柜台后,满屋买梦的众鬼也已把无常簿中自己的生平憾事看过。 “一个一个来,奉城主口令,按老规矩,白日梦是五滴冥液,夜里的梦调到一半,舍余不取,两滴冥液一个梦,同时,噩梦的价格加倍,把冥液哭到我的忘忧碗中去,开始吧!” 孟无影说完把那青花瓷碗连同小鼎往前推了推。 “感谢城主阴德!祝城主阴冥千秋!” 众鬼纷纷转身朝楼梯跪拜下去。 阴间的鬼,每年只会哭出一滴鬼泪,有时在清明,有时在中元,由他们自己决定,但只要哭出一滴眼泪之后,无论他们如何撕心裂肺,都只能声嘶无泪,所以,鬼的眼泪珍惜无比。 很多鬼为了买一个梦,都是存了好几年的眼泪才能实现,所以他们对城主的降价感恩戴德。 每一个鬼,喝下孟婆汤,过了奈何桥后,会把生前刻骨铭心的事情统统忘记掉,但这并不意味着这些记忆会永远消失。 相反,关于生前的记忆,会一点一滴重新恢复,这对鬼来说,是极其痛苦的,特别是北冥的鬼。 来到北冥的鬼,生前大多是奸恶狡诈之辈,皆非善类。 这一类鬼最大的特点是死不瞑目,生前尚有诸多未了事,但他们又无法冲破十八层浮屠塔的镇压和封印,自然无法重回阳间,只能寄希望于梦境。 而梦境,则由掌管不夜城和忘川的苏帆控制,孟婆的忘忧碗,既能盛忘忧汤,也能从忘川三千弱水中瓢出梦魇的眼泪。 梦魇的眼泪是梦境的根源,把梦魇的眼泪滴到用冥纸折成的纸鹤上,将梦境希望写到纸鹤的翅膀。 每当阳间七月半,将那些纸鹤放进忘川,随流进入无极渊,便可通梦。 梦魇与彼岸花相生相伴,从彼岸花中生,到忘川河中死,死的时候会流一滴泪,悬浮于忘川水面之下,不融不化。 鬼身不可以下忘川,若下忘川,便会灰飞烟灭,纵使是掌管地府的酆都大帝也对此无可奈何。 只有一个例外,那就是杨易。 第九十九章:似为龙棺 盘龙山,大靖江南最为有名的山峰,青葱翠绿,山形远看似一条盘龙,因此而得名。 盘龙山下,孕育大靖万万子民的清澈漓江就此而过,江边有一小镇,名唤卧龙镇,镇里人都以烧窑为生,是天下四大官窑之一,盛产青花瓷。 但这里烧的可不仅仅是陶瓷,烧得更多的却是砖瓦。 入镇经过镇口那刻了“卧龙”两个古朴篆文的石牌坊,便是一条青石铺成的长街,街道两旁层层叠叠的青砖构成一栋栋房子,屋墙上的青苔水渍显现出它门已铭刻了太多年月,其上攀墙上瓦的藤蔓又为这些斑驳增添了生的绿意。 厚重的百年砖,正如始终没有被风霜雨露压弯脊梁的烧窑人,卧龙镇的人,一代人倒下,新的一代人又将会接过鼓起烧窑烈焰的风箱拉杆。 但到了沈师傅这一辈,已呈现出青黄不接的黯淡,后生们虽然被逼迫着学这些“老掉牙”,但大都囫囵吞枣,应付了事,自然也就只得了皮毛。 沈师傅如今已是镇里资历最老的人,那些与他同辈的,大都已被黄土掩面长眠。 作为辈分最高的老师傅,卧龙镇大大小小的活儿,不管是起炉还是开窑,都得经过沈师傅点头。 而且,瓷器烧制的画工活儿也只有他能做得来,因为后生们已没了匠心。 可惜,卧龙镇已有很多年没有开窑烧砖或者烧瓷了,沈师傅的那些传统手艺也已荒废了许多,唯独对于火焰的敏锐把控还保留着。 从那一年官府送来一具石棺之后,按照圣旨的命令,沈师傅只得终日带着一干烧窑人去烧那具石棺。 石棺就摆在镇子中心的晒瓦场上,这里,从前本是镇里晒瓦堆砖的空地。 时节虽已夏末,蝉鸣不再知了,但天空,依旧挂着如火烈日。 无风,毒辣的日光把晒瓦场上的青石耀得铮亮,耀眼反光中,青石如被蒸出缕缕黑烟,可惜不是蓝田日暖玉生烟,不然倒不失为一番景致。 烈日下空旷的晒瓦场中,那具半人来高的长方石棺就置身于此,石棺四角各有一个大碗口一般的青铜环,并没有被雨露风霜惹恼出铜绿的铜环上密密麻麻,刻满了细如蚊脚的古字。 棺身则被九条手臂粗细,黝黑泛光的铁链捆绑得严严实实。 石棺内装有什么,镇里人谁也不知道,也许是什么猛兽恶煞,以至于只有靠这些铁链将其捆锁住。 但沈师傅知道里头的东西,绝对不寻常,非但不寻常,而且绝不是什么良善物事,因为这石棺不仅是官家派重兵送来,明文严止打开的,而且沈师傅也早已从七姑口中知道了这叫九龙囚煞。 也正是这些铁链遮住了石棺表面绝大部分的石刻,那些歪歪扭扭如同老树皱皮露出来的古怪石刻痕迹,只是其中的冰山一角。 这些古怪石刻就像镇子里经常装神弄鬼跳大神的七姑在黄纸上画的符文,但又比七姑画的那些要繁冗了许多,所以这到底是不是符文,卧龙镇没人知道,官府送来石棺的时候也对此只字未提。 整副棺材被四根胳膊一般粗的铁链锁住四角铜环,连到按九宫八卦上双极阳、下双极阴的方位所排列的四根石柱上吊了起来。 在棺材底下的地面,十来个汗流浃背的光膀汉子分别在三个火炉前轮流拉动风箱鼓火,火炉中正燃着熊熊火焰。 被熊熊火焰焚烧的石棺就如同正在接受严刑拷打却依旧绷紧腮帮子,紧闭牙关的铮铮铁汉。 三座火炉,三丛烈焰,各自不同,从左到右,分别是青、红、白三色,焚烧石棺的底、中、头部。 按沈师傅的说法,这些火焰叫作“三味真火”,只有焚烧世间最为坚硬的东西才会使用这种火焰。 照圣旨指示,这具石棺要足足烧够五十年,这五十年里,每个月的中旬,都必须用三味真火焚烧,直烧够三天三夜才能停下,期间,火势不能减半分,更不能断。 到如今,已整整持续了四十年,沈师傅这辈子大半的年华都葬送在这石棺上了。 此刻正在火炉前监工的沈师傅,已年逾古稀,头上的花白已脱落得差不多了,剩下的那几根,现在正顽强地随风摆动,它们的这种顽固,却比不上沈师傅那满脸皱纹也遮不住的老年斑所展露出来的蛮不讲理。 沈师傅不知道自己还能不能熬到焚棺完成那一天,若是自己走了,也不知道小辈们还能不能完成这个任务。 这控制三味真火的活儿实在是太难了,若是出了什么差错,卧龙镇上下千余条人命恐怕就要喂了官家的侩刀。 “从此世上无真龙,天地不仁,苍生愚昧,人人竞做屠狗辈,可笑至极!” 沈师傅正敦促着那些光膀子拉风箱的后生们,身后就传来了那疯道士的声音。 沈师傅转身一看,果然,那疯道士和往常一样,提着酒葫芦颤颤巍巍,又是一副醉醺醺的样子。 看其容貌,这疯道士年约花甲,但具体年龄谁也不知道,就连与他能说上一两句话的沈师傅也对其一无所知,只知道他自称什么南山翁。 南山翁是十年前来到卧龙镇的,来的时候就是如今这般疯癫醉态。 对此早已司空见惯的沈师傅上前笑道:“南山呀,你又喝多了,让我徒儿扶你回去休息吧。” 说罢就要挥手示意火炉前暂时得以休息片刻的徒弟沈石上前来搀扶南山翁。 没想到,不等沈石上前去,颤颤巍巍的南山翁双膝一弯,扑身跪倒下去,对着正被烈焰焚烧的石棺呜呜哭泣。 “晚了,终归晚了,世无真龙,全是老奴的错,老奴的错啊!” 老泪纵横,哭得撕心裂肺,又是磕头,又是咒骂自己,似是对那石棺忏悔。 不仅沈师傅和一干后生对此见怪不怪,就连场边数十个全身黑甲的执刀官兵也对南山翁如此作态熟视无睹。 第一天来到卧龙镇时,南山翁就是如此作为,每天除了因为醉得不行而睡着,就是像现在这样,跪在石棺前痛哭流涕,好在他并没有干涉众人办事,所以沈师傅等人也就懒得管他了。 “咔嚓!” 就在这时,棺材底部传来一声脆响,这如同有东西炸裂一般的响声,四十年来,每过十年就会出现一次,这次乃是第四次了。 但谁也不知道到底是什么东西被烧裂了,因为那石棺经过这么多年的烈焰焚烧,加上风吹日晒雨淋,根本没有丝毫变化,就连棺材底部也没有被烟火熏黑半点。 “哼,老奴倒是要守在这里,看看到时谁敢从老奴身上夺去您的东西!哈哈哈,红尘来去,恩怨难消,悲也悲也!” 南山翁又开始疯疯癫癫地说着众人不知所云的话语,站了起来,深深地看了一眼石棺,这才摇摇晃晃而去。 至于他要去哪里,谁也不知道,谁也不关心,反正明日他又会来。 哗啦! 无风,镇口却突兀地响起漓江水浪拍岸声,三两片如雪的水花飞到岸上,落地成了一滩水渍。 卧龙镇本就是小镇,镇口离此不过百米,沈师傅转头一看,就清清楚楚地看到空中一只血红蝴蝶从镇口翩飞而来,落在走出十来步的南山翁肩头上,停留不过半息,再度翩翩而起,飞过沈师傅的头顶,无惧熊熊火焰,直往石棺上飞去,最后在石棺的上方停落下去,然后消失不见。 “它已经到了。” 不夜城中,依栏紧闭双眼的杨易猛然睁开双眼,紧皱的眉头也瞬间展开。 对面的青衫人微微笑道:“棋还下么?” “当然要下,但不是这一盘。” 杨易说罢,从棋盘上拾起一枚白子,随手往楼外扔去,接着道:“明日,我便会动身前往酆都,料想秦先生你应该也是近日归府,是否与我同行?” 青衫人盯着杨易那条空荡荡的衣袖,淡笑道:“我知道你去酆都是想要寻回什么,但我却不会与你同行,这盘棋,我也是弃子,能让出的棋子我已为你开盘,往后路上风霜你自冷暖,先行告辞!” 青衫人话毕,也随手抓了一枚黑色棋子往楼外扔了出去。 随即,一拂青衫,脚尖点栏凌空飞去。 青衫人刚刚离去,孟无影便走上楼来,先是探头扫视,发现青衫人不在之后,这才走到了杨易身前,低头禀言:“公子,梦已卖完,按您的吩咐,春梦、官梦、发财梦这些不切实际的梦,价格低,卖得最好,团圆梦、噩梦价高,但也有鬼愿意买,您要的冥液已收集齐了。” “好,人喜欢做梦,鬼便趁虚而入,顺我一本万利的好买卖。” 杨易喜悦不已,言罢挥手示意孟无影下去准备。 忘川,一黑一白两颗棋子自空中前后落入水中,随着水流卷进了无极渊。 第一百章:笑看狗咬狗 孟无影去而复返,端着小鼎,每一步都走得小心翼翼,鼎上的青花瓷碗中,已有满满一碗蓝盈盈的液体,走到杨易跟前,轻手轻脚地将小鼎放到矮桌上,又青花碗取下,恭恭敬敬地退到一旁候立。 “阴阳有极,乾坤无极,取我灵血,唤我无双,幽冥鼎,开!” 杨易暴喝一声,咬破食指,随即食指中指并拢竖起,往额头一抹,血液沾额,形同鱼鳞的金色光印重现,但却掺杂了妖诡的猩红,金红光芒从额间射到矮桌上的小鼎,小鼎迎光而长,顷刻之间就已变成变成半人来高,大染缸一般的巨鼎。 鼎内密密麻麻,原本那些萤火虫早已没了踪影,取而代之的,是数十上百尾金红鲤在鼎内翻涌。 杨易看着满满一鼎金红鲤,又去看身旁的孟无影,本来壮志踌躇的脸,突然变得有些哀伤,重重地叹出一口气。 缓缓道:“人的眼泪是死亡,而鬼的眼泪是重生,既要重生,先舍自我,无影,往后风霜,你可后悔?” “无影本就是活在公子影子里的一缕残魂,幸得公子垂怜,从忘川河中捞回,又得公子天玄大法炼化,方得以成鬼,无时无刻不拜公子恩德,如今公子大局已开,为公子舍身,无影无怨无悔!” 孟无影言毕,一颗钻石一般闪亮晶莹的泪珠从她眼角溢出,顺着脸庞划落。 一丝丝皱纹,似一条条蜈蚣、蚯蚓,自孟无影的鼻尖开始蔓延,半息不到,洁白无瑕的整张脸瞬间变作沟壑纵横的荒丘。 孟无影原本的满头青丝,已变作三千落雪。 那颗在她下巴悬着的泪珠,终于滚落,到半空时,就被她一把接住,恭恭敬敬地低头走到杨易面前,摊开自己的掌心,道:“无影穷尽四十载阴冥,五百年魂元,尽数在此。” 那颗眼泪,竟已变成指头大小的圆珠。 “你半妖半鬼,与我半魂半鬼一样,本不同于这阴冥众鬼,但如今交出魂元,魂散魄虚,已彻底为鬼,往后,再不会记得半点过往,多谢你为我如此。” 杨易又叹了一口气,不再说话,从孟无影掌心抓取那一颗闪亮剔透的圆珠,往幽冥鼎中抛去。 一把扯开自己胸口衣物,露出左胸血肉模糊的血洞,口中念着咒语法诀。 “无极破有极,天地逆阴阳,影归无双!” 暴喝出口时,孟无影全身猛然爆发道道黑光,喊出声声凄厉的惨叫,点点黑芒,飞进杨易胸口的血洞。 等所有黑光全部飞进胸口血洞,苏帆合上衣物,地面上,已有了他斜长的影子。 而孟无影却已变成一个身形佝偻的老太婆,双目空洞,痴呆在那里。 杨易一指点到孟无影的额头,眼神坚定道:“得你魂元冥力,我可以做一些事情了,你且为我奈何,终有一天,我自来寻你。” “奈何,奈何...” 苍老的孟无影似乎听懂了杨易的话,嘴里重复念叨着这一句话,转身一步步走下楼去,出府,入街,往城门而去。 杨易看着孟无影佝偻的背影消失于街,突然想起那年桃花林中,那片落在自己自己身前的羽毛,还有雪国那人回眸的一抹嫣然。 而在浮屠塔的底层,身旁环绕着各种面目狰狞恶鬼却闭目诵经的无夕和尚,猛然睁开眼睛,停下口中咪咪嘛咪哄,笑道:“大局已开。” 言罢,继续闭眼诵经,手中洁白无瑕的佛珠闪闪发光,一只只恶鬼抱头痛哭,痛苦不已。 酆都,一统北冥十八座鬼城的酆都鬼帝负手望天,手上掐指不停,终于停下,皱眉道:“他终于还是忍不住了,这里还是终究困不住他。” 皱着来回踱步,终于咬了咬牙,从怀中掏出一页黄纸,随意揉成一团,往空中一抛,吹出一口气,纸团变作一只长着猩红双眼的蝙蝠,在空中扑翅打着旋儿。 “去吧。” 蝙蝠展翅往天际扑飞而去。 酆都鬼帝看着蝙蝠消失天际,打了个响指,朝身前一片空荡荡沉声道:“牛头马面,金枷银锁,去请不夜城主来见我。” 虚空中没有人答话,但有哒哒蹄声渐远。 正准备着手炼鬼的杨易,眉头一挑,朝天际看了一眼,冷笑一声,回过头来,将桌上青花碗中满满的蓝色冥液往幽冥鼎内一倒,小小一碗冥液,竟然把半人来高的巨鼎灌满。 独臂入鼎搅动不停,直把鼎内冥液与鱼儿搅成旋涡,才停了下来,而鼎内随着旋涡快速旋转的鱼儿,已有大半变成了绿色。 红鲤鱼与绿鲤鱼在鼎内开始厮杀起来,说是厮杀,其实是吞噬,在旋涡内互相吞噬。 “杀吧杀吧,本来就是弱肉强食的世界,适者生存,活着的时候你们不如人,才会来到这里,想做鬼,你们也要出类拔萃,只有活着的,才有资格做鬼!” 杨易看着鼎内,笑得狰狞可怖,单臂抓住幽冥鼎口,缕缕黑气从他的胸口沿着手臂涌向鼎内,随着黑气不断涌进幽冥鼎,他的脸色也变得越发苍白起来。 “咳...此间不够畅快,得了我本命精血,且让尔等更加尽兴,魂鱼化狱犬!” 咳出一口血,喷进鼎内,单手抓住巨鼎的一条腿,举过头顶,沉肩一甩,将鼎内的红鲤鱼与绿鲤鱼尽数朝楼下倾倒下去。 鱼儿们落地便幻化成一条条狗,身上狗毛有红有绿,龇牙咧嘴,狗吠不止,追着城中那些来往游荡的鬼魂们撕咬,汪声满城,倒像阳间凡世节庆时舞狮的场景。甚为喧哗。 场中瞬间乱作一团,狗儿们也不分谁谁谁,谁离得近就对谁下手,撕咬着,追逐着,茹毛饮血,但凡倒下的鬼魂,顷刻间就被狗儿们撕开皮肉,分而食之。 鬼魂们被这些恶犬追得东奔西跑,满城乱跳,但却无处远逃,因为不夜城本就是封闭式的,不到百年冥力的鬼使修为,无法飞身,只能像凡人一般踏地而行,城墙高有百丈,这些小魂小鬼,如何跃墙逃脱。 “求城主饶命!” 还幸存的鬼魂们,索性跪地求饶,反正它们又跑不过那些恶狗。 杨易看也不看一眼,继续倚栏静看狗咬鬼。 “去你祖宗的狗屁城主,丧尽天良!”... 见城主毫无一丝怜悯,买梦时还感恩戴德的鬼魂们,气急败坏,开始破口大骂。做人的时候,他们就习惯如此,做鬼,又有何例外。但他们却忘记了一件事,当初来到不夜城时,他们也曾经像这些,咬死一个个鬼魂,吞掉一个个同伴,才得以成鬼。 很可惜,杨易依旧没有丝毫回应,只静看狗儿们又扑倒一个个鬼魂。 怜悯?做人和做鬼,凭什么去要求比你强大的人来怜悯你。 杨易不屑一笑,抬头遥望天际,暗定决心,你们等着,以牙还牙,以血还血! 不一会儿,狗儿们把满城鬼魂尽数咬死魂飞魄散,吞食,又开始扑向自己的同类。 “不夜城主排得好一出狗咬狗,精彩至极!” 一匹牛头马面的怪物从天而降,口吐人言,落到不夜楼杨易身旁,但见它牛头马面,身形有些像驴,但又不是驴。 杨易指着楼下街上,呸出一声,不屑道:“哼,大道逐苍生,本就是人吃人,鬼咬鬼的世界,和狗有什么区别?我当初正是心怀怜悯,才会如此下场,他们,该受一受教训了!” 然后偏头看了一眼这怪物,似笑非笑道:“倒是鬼使从酆都远来我不夜城有何贵干?” “自然是来看这一出好戏,做鬼实在无趣。” 怪物津津有味地看着街上狗咬狗。 第一百零一章:撑伞遮天 光景再次流转,这一次已显得缓慢,似乎正是它最后一次。 天青色等烟雨。 沈师傅的眉头皱得比晒瓦场边沿那几片等雨的芭蕉还要急切。 大靖已然多年未见大雨,据说,这是因为大靖天子触怒了龙神,不过,龙神这种子虚乌有的事,不过是人们茶余饭后的编造罢了,谁又曾见过龙神。 卧龙镇本也是有龙王庙的,就在盘龙山顶,但早就破落荒废了,后生们只信胳膊上的拳头,拜神不如拜自己,早没有了什么敬畏之心,况且,谁也没过神龙显灵。 不仅卧龙镇如此,大靖国全国上下都是如此,大靖本来是以龙为图腾的,但多年以前,一场百年无一见的大旱席卷,天子举全国之力,带着文武百官祭龙求雨,最终没有求来半滴雨露,气急败坏的大靖国人,纷纷砸碎龙王庙里的神龙雕像,从此不再信仰。 后来,从海外来了一位年轻人,自称是神龙的使者,带领百姓挖井掘水,大靖才得以渡过那次难关,皇帝大喜,欲下旨封赏那少年郎,但那少年郎却已消失无踪。 话说回来,按理说,久旱有望逢甘霖乃是天大的喜事,更何况,此刻看天空乌云翻涌的架势,这势必是一场酣畅淋漓。 若是庄稼人,当然会欢喜雀跃,就连漓江畔此刻,也已蛙鸣鸱叫。 但沈师傅不是青蛙,卧龙镇的千余条人命也不是那些张口就来的蛙叫。 这场雨意味着什么,沈师傅比谁都清楚,暗青色的天光下,官兵们腰间的弯刀虽然还没有拔出来,但其中的雪亮,已经溢出了刀鞘。 风已经开始把地面的灰尘旋卷起来。 看着石棺下把火炉围得水泻不通的后生儿郎们,沈师傅流下两行浊泪。 他知道,卧龙这一次算是彻底完了。 这场暴风雨一旦来临,即使护住了炉火,石棺也会被淋湿,今年焚棺必定失败了。 “贼老天!不早不晚,偏偏挑今日要下暴雨,死了你的亲娘!呸!” 满脸死灰的沈师傅骂出了口,把对自己无能为力的愤满寄托在一口浓痰上,呸到脚尖前的地面,又恨恨地往上踩上一脚。 他现在,也只能够如此了。 人在苍天面前,显得如此渺小,就连挣扎的余地也没有。 四十年来,如有天助,每当应该焚棺的时日,总是晴朗天日,这让沈师傅和卧龙镇的人感到老天爷对他们无比眷顾。 但今天,这种怜悯似乎已经到了尽头。 苍天,何曾饶过谁! 呸!直娘贼! 刚骂完的的沈师傅显然还不不够解气,又指着天际呸出一口。 人在无能为力的时候,越愤怒越显得渺小,越显得滑稽。 轰隆隆! 忍受过一次挑衅的老天爷终于再也沉不住气,炸雷一声,金色闪电将黑沉沉的天际撕开长长一道口子。 暴风雨,要来了! “石头,带着带着大家伙跑吧,能走一个算一个,怎么也得留我卧龙镇的一根火苗儿!” 沈师傅对正和汉子们一起用身躯围护住炉火的沈石说道,声音有气无力,全是悲凄和绝望。 说完,整个人直接瘫坐到地面上,一脸颓然,风把他头上那几根为数不多的花白吹得杂乱,像极了荒野坟冢上的孤独。 “我看谁敢跑!” 刀光比闪电还要明亮,齐刷刷地从官兵们腰间拔出。 “雨下吧下吧!长大长大!火也烧不尽你,石头也拦不住你!你是天的遗孤,你是地的弃子,但你是泥土的灵魂!是故乡的倔犟!” 醉醺醺的疯子南山翁显得尤其开心,指着晒瓦场石缝中长出来的一株小草肆意狂叫。 把抱在怀里的酒葫芦塞口拔开,仰头就往喉咙里一个劲儿狂灌,也不管酒水把他胸口的脏兮兮的道衣淋湿一大片。 啊出一声畅快,又手舞足蹈,抱着酒葫芦往那株小草上淋酒。 癫狂道:“你看看,天也遮不住你,地也囚不住你,你才是天地间的英雄!” 原本剑拔弩张的场面,被这疯狗一般的南山翁一搅合,官兵和沈师傅等人反正愣住了。 “不过区区天雨,有何忧哉,我这把伞,便可遮天,畜生,不想死就滚回去!” 一叶扁舟自漓江靠岸,跳上岸来秀才打扮的中年男子,身旁跟着一个粉雕玉琢的女童,女童怀中抱着一把油纸伞。 这中年秀才方脸长须,浓眉高鼻,一脸正气。 但此刻却没有读书人儒雅的作态,伸出食指,从镇口走来时,就指着癫狂不已的南山翁。 癫疯的南山翁听到中年秀才如此呵斥,扭头一看,面色大惊,脖子不自觉地缩了缩,活似山中突然受到惊吓的老猿。 “还不滚!” 中年秀才走到打瓦场,再度对南山翁呵斥一声。 这一次,南山翁只深深地看了一眼石棺,便歪歪扭扭而去。 嗒! 最为心急的豆雨已砸到瓦片上。 中年秀才淡淡道:“知了,圣命在身,撑伞吧。” “爹爹,知了。” 小女孩点头,奶声奶气地应答,原来她的名字叫做知了。 中年秀才于是抱起那粉雕玉琢的小女孩,甩袖一送,小女孩就被抛飞出去。 小女孩人在半空中飞行,蜡黄的油纸伞却已打开。 如踏在风头上一般,飘飘忽忽,连人带伞稳稳当当地落在石棺上。 哗啦啦! 狂风开始大作,暴雨终于倾盆,远山天色尽是灰蒙蒙一片。 官兵们也已一个个都淋成了落汤鸡,但沈师傅他们却安然无恙,一滴雨水也没有溅到他们身上。 狂风的呼啸听的清清楚楚,却没有吹动他们的任何一根头发。 因为他们就在火炉前,石棺底下。 而那小女孩,就撑着伞直直地站在石棺上方。 这小小的一柄油纸伞,竟然遮住了如此猛烈的暴风雨! 要知道,石棺周围足有十步方圆! 更让沈师傅惊愕的是,那一脸正气的中年秀才虽然人在雨中,却也全身干燥。 明明,能够看到雨打在他身上! “爹爹,雨什么时候停?” 棺材上撑伞的小女孩问出口后,又紧紧咬住嘴唇,苦苦支撑,而她抱住伞柄的两条小手臂,此刻正冒着缕缕紫烟。 “雨始终会停的,不过,撑伞可能是一辈子,或者永远。” 中年秀才向小知了笑了笑,弯腰把那株小草拔出了地面,随手扔进水流中去。 水流淹没了小草大半,只叶尖的绿还浮出水面,随着洪流,伴着污秽泥垢,追逐前方的水流,渐流渐远,最终滚进养育大宋的漓江中。 “斩草不除根,春风吹又生,见到一棵就得会拔光一棵。”中年秀才自言自语。 撑伞的小女孩盯着脚下,突然开心道:“爹爹,这里有一片蝴蝶的翅膀,已经被烧焦了大半,却不知它死了没有。” 说道“死”的时候,她的声音已透露出哀伤。 “飞蛾扑火,本就自取灭亡,活该,知了知了,你何时才能知了!” 中年秀才猛然瞪着小知了。 小知了被他这么一瞪,本来满脸的欢喜,瞬间变成畏惧,不再说话,只死死地撑着头顶上的伞。 但目光却不断地偷瞥着脚尖那片蝴蝶翅膀。 雨,渐渐小了,不一会儿,终于停了下来。 “我已经输了一招,他吃掉我一颗棋子,已占得先机,这一局,往后越发难了。” 楼下的厮杀还在继续,但杨易已无心观战,喃喃自语,甚为黯然。 牛头马面的怪物也转回目光,盯着苏帆道:“时辰到了。” 哒哒哒! 这时,急促的马蹄声突然响起。 “枷爷和锁爷来了。” 牛头马面似笑非笑,因为它的脸本就牛头不对马嘴。 城门那头的街上,两匹枣红马上骑着两个无头将军。 左边那人身穿金甲,手中提着金枷。 右边那人则身穿银甲,手中挥舞着银锁。 这两个无头将军,正是和牛头马面一样同属鬼帝属下当差的鬼使,金枷和银锁。 “也许,是你的时辰到了!” 杨易再次盯着街上一片片倒下的疯狗尸体,此刻还能厮杀的狗儿已为数不多。 第一百零二章:地府钟馗 撕咬中的狗儿只剩下两条,一黑一白。 “好!” 牛头马面的怪物出口叫好,看那架势,仿佛恨不得扬起四条腿拍蹄。 汪! 两条狗儿扑向对方,狗嘴大张,上颚两边的狗牙又尖又长,竟然变得白亮如象牙,狠狠朝对方的脖子上咬去,势均力敌,扭滚成一团,谁也不肯松开嘴,汪声也呜咽成闷嗷。 “无趣!” 漆黑夜空中,传来一身怒吼,一个身穿红色官袍的铁面虬髯大汉抱着一支胳膊粗的大笔飞来,挥笔朝正在厮杀的两条恶狗洒墨。 这正是铁面判官钟馗。 墨滴洒到两条狗身上,瞬起黑烟滚滚,笼罩住两条恶犬,黑烟眨眼间就消散一空,但两条恶犬已变成一只不知道是什么的怪物。 两个身躯并作一个身躯,一半是先前白狗的,另一半则是先前那黑狗的,恰好白狗身上黑,黑狗身上白。 但脖子只有一条,其上两颗狗头连成一体,一个在前,面朝下,一个在后,面朝天,犹自龇牙咧嘴,恨不得咬向对方,但这显然已做不到了。 “钟判官好手段。” 杨易挥袖一招,双头怪物连同那个璀璨一起飞上楼来。 铁面虬髯大汉抱笔落到楼上,沉声道:“秦先生托我送来半阵风。” “却不知另一半何时能到?”杨易看着钟馗笑问。 “你...你们...秦广王竟然和你勾结了!” 牛头马面的怪物瞪起马眼,满脸的不可置信,蹬起四蹄,就要凌空飞去,而街上的两个无头将军亦勒转马头,欲往城外奔逃。 “哪里走!” 钟馗挥笔朝怪物脖子直刺,怪物尚未全部起身,就被刺穿了喉咙,钉到地上,马眼呼噜噜乱转,却没有死,只是动弹不得。 但方才喊话的并非钟馗,而是此刻人在半空,挥笔画成两道红芒刺眼符印朝那两无头将军打去的中年人。 两个无头将军手中金银枷锁光芒大起,但也仅此而已,就被红芒符印打到马屁股上,连人带马就这么被定在了原地。 “哼,任你冥气化马,终归跑不过我鬼笔画符!” 半空中那人飘然落到楼上,穿着与钟馗一般无二,也是绯袍长笔,但面容可比钟馗要俊秀了许多。 “原来是崔府君。”杨易淡笑道。 崔珏抱笔拱手道:“遵秦先生所命,特来送山水郎半阵风。” 钟馗盯着崔珏怀中长笔,皱眉道:“同样为秦先生办事,为何崔兄此笔远胜我怀中阴阳判,难道崔中的笔尖乃是取自冥荒混沌泥牛的神毛?” “正是,此笔又称泥牛笔,不过,我之所以能够一举擒两,却是取了巧,符纸拍到了它们的死穴,钟兄请看。” 崔珏直指被定住的枷锁二将,满脸坏笑。 杨易和钟馗顺目看去,只见两页黄纸正正地贴在马屁股上。 钟馗满脸恍然大悟道:“原来是拍到马屁上了!” 崔珏盯着钟馗怀中大笔:“钟兄怀里的阴阳判也属实了得,一举便让这牛头马面动弹不得,笔毛又粗又长,若我所料不错,笔尖应是取浮屠塔中万年幽冥犬毛所制吧?” “没错,说来也算是老狗笔了,惭愧惭愧啊。” 钟馗嘴里说着惭愧,面色却颇为自得。 杨易笑看这两人互相恭维,不以为意,这两人生前就是读书人,互相吹捧素来是读书人的一大爱好。 抹额念咒,街上那被钟馗洒墨凝结的怪物似听到召唤,犬吠两声,往楼上奔来。 杨易这才倚栏坐了下去,笑道:“二位判官共同前来,并非只是送风吧?” “山水郎所料不差,我在阳间时,本是终南山进士,谁料御殿上那老儿说我相貌丑陋,有失皇家体面,直接弃用,其坐下众狗皆尽言语侮辱与我,致我含羞撞柱而亡,可恨!听得秦先生所言,山水郎有回阳之法,不知是否为真?” 钟馗看着杨易,一脸急切之色。 “我在阳间时,身担一府之君,爱民如子,两袖清风,谁料,一次为我含冤的结义兄弟平反时,触怒了国舅,竟被那狗皇帝问斩于东街,可恨至极!若是重回那方小世界,我定将其戳骨扬灰!” 不待杨易回答,崔珏抢先把话吐出了口,说完狠狠地跺脚,朝楼下呸出一口。 杨易皱了皱眉头,严肃道:“想来,秦先生已将诸多巨细诉与二位,我确有回阳之法,不过,二位要去的地方,我却无能为力。” 崔珏摇头道:“唉,也对,我与钟兄要回去的地方,却已不在山水郎袖中。” 钟馗也摇头跟着叹气不已。 杨易扫了正在摇头叹气的两位判官一眼,暗自得意,看来,自己这招欲擒故纵已然奏效。 也假装叹出一口道:“但二位若想回去那里也并非全无办法,只是…” 说到这里,他就不再往下说了。 “只是如何?山水郎有话直说,但凡我二人能办的,绝不含糊。” 果然,性急的钟馗已被吊足了胃口,双目炯炯,满脸急切地盯着苏帆发问。 杨易微微一笑,计上心头,道:“我那办法尽在忘川岸上的彼岸花,那花本就是冥界阴阳造化所生,左岸为阴,右岸为阳,相生相伴,形成冥界大道,是北冥众鬼赖以为生的源泉,二位想想,若是它毁了,冥界会怎样?” “山水郎莫非是想要烧了彼岸花海!” 钟馗和崔珏异口同声,皆俱大惊失色。 杨易冷笑道:“没错,北冥如今就差这一把火!” 这一下,崔珏二人面色犯难,纠结了起来。 就连被钉在地上的牛头马面那咕噜噜乱转的马眼也呆滞了下来。 “钟兄?” 崔珏看着钟馗,面带询色。 钟馗虎眼一转,咬紧腮帮,踢了一脚身旁地面上的牛头马面,道:“干了!” “却不知要我等如何?”崔珏看向了杨易。 “彼岸这把火还不足以令整个冥界大乱,我这些年以来,抓魂炼鬼,目的就是要炼出最凶狠的恶鬼,替我搅乱南渊冥域,到时,南北齐动,我自能浑水摸鱼,诸多事情也好办得多。” 停了一下,看着钟馗二人阴晴未定的面色,杨易继续道:“如今恶鬼已快炼成了,万事俱备,只差一件东西。” 杨易指着身旁吐着舌头的那只双狗头怪物。 崔珏也盯着双头怪物,朝苏帆问道:“所差何物?” 杨易站起身子,望着远空无边无尽的漆黑,冷道:“二位的项上鬼头。” “岂有此理,我二人受秦先生所托,诚心来助你,你却戏耍我二人!” 钟馗猛然拍桌,站起身子,满脸雷霆,指着苏帆破口大骂。 崔珏却沉稳了许多,将满脸怒气的钟馗拦下,看着一脸笑意的苏帆道:“钟兄稍安勿躁,我料山水郎还有下文。” 杨易缓缓道:“我要二位押我去酆都,但如今二位判官打伤了鬼使,到了酆都,势必凶多吉少,保不准会丢掉鬼命。” “我吃了它!” 钟馗和崔珏相识点头,钟馗冷笑一声,跳到牛头马面身前,全身黑气滚滚。 杨易急忙出言制止:“且慢,这奴才尚有用处。” 第一百零三章:此城奈何 杨易闭目盘膝,双手催动蓝色幽火祭炼幽冥鼎。 “还请二位以千年判官修为助我共炼此物。” 杨易此刻已面色苍白无比,知晓自己的冥力修为不够,开口向钟馗与崔珏求助。 钟馗二人不说二话,盘膝发功,催动冥力相助。 “成了!” 过了一炷香不到,杨易收功,松出一口气,他体内的冥力与魂力也已耗空。 “喵!喵!” 一只黑猫,一只白猫,相继跳出幽冥鼎,绕于杨易膝边,额头都有一个小小的太极图。 “得了冥液的好处,又吞食了买过凡人梦境的众小鬼,且披了牛头马面的牛皮和马皮,你们似狗不是狗,像猫不是猫,倒是天大的造化,不负我为你们取的无常名姓,无常无常,蒙蔽了天机,果然无常!” 杨易抚摸着黑猫白猫的额头,苍白的脸上勉强挤出一丝笑容。 飞身落到街上,从被定住的两个无头将军手上取下金枷银锁,返回楼上,将金枷套在黑猫脖子上,把银锁套在白猫脖间。 抱起黑猫站了起来,遥望天际开口道:“去吧,黑无常,南渊冥域才是你的世界,那里的鬼,都是怯怯懦懦的老鼠,吃了它们,吞光它们,从此,阳间的瘟疫鼠患蝗灾,将由你左右,把这冥界,把那凡间,搅混搅破,越乱越好!” 黑猫从杨易怀中跳到楼栏上,弓着身子,喵一声,跳下楼去,在街上蹿几下,消失不见。 “而你白无常,洞晓凡世梦境,熟透他们最丑恶的一面,就留在北冥吧,去浮屠塔中,随着那和尚,终有一天,你会让世人知道,做了亏心事,半夜鬼敲门!” 白猫把脸贴在杨易裤脚蹭了一蹭,亦弓身跳出楼去,消失于夜。 “终有一天,你们走完了自己的路,会把我要的东西送到我面前。” 杨易收回目光,走到幽冥鼎前一看,里面却还有一颗牛头,一颗马头,瞬间脸色大喜。 “无常,果然无常!” 抓起牛头与马头,飞身下楼,落到那两个无头将军马前,一脚踢倒两匹冥马,将两颗头颅按到无头将军脖子上。 咬破指头,指化笔走,飞速在牛头人和马头人额间画下两个金色太极图。 “封起魂开!” 喊声落,牛头人和马头人相继睁开眼来,跪倒杨易面前。 却已被杨易种下封印种子,生死尽在杨易一念之间。 “天助我也!牛头马面,你们随黑无常去南渊冥域吧,闹得越大越好,你们和黑白无常一样,若以后能够寻到我,自然还尔等自由身。” 杨易话落,牛头马面翻身跨马远去,钟馗与崔珏飞下楼来,不知道杨易这是在干什么。 杨易看出二人脸上的疑惑,笑道:“二位的疑问,以后自会揭晓,此间事了,我们也该上路了。” 崔珏却还是发问:“我有一事不明,上面的世界,本就属于山水郎,山水郎为何要如此?” “凡人没有了敬畏之心,就没有了禁忌,失去了正确的信仰,就会变得贪婪,变得肆意妄为,胆大包天,他们,是时候吃一吃苦头,受一受教训了,哈哈哈。” 杨易笑得肆意,笑得畅快,他已很久很久没有如此痛快过。 天色变得黑沉沉的,不夜城的花灯们,一盏接着一盏碎裂熄灭,不一会儿,整座城都变得漆黑一片。 “唉,真的是一座鬼城了,可惜了此间花灯美景。” 钟馗有些怅然若失。 杨易不以为意,轻笑道:“钟铁判果然不服阳间时的进士才名,风雅长存,不过,钟铁判放心,凡人无论好坏善恶,富贵贫贱,终究难逃生老病死,地府永远不会空,不夜城也将会迎来新鬼,除非浮屠塔内那和尚他成了佛。” “唉,真叫人奈何,罢了罢了,不若改名为奈何城吧。” 崔珏手提判官笔,飞近不夜楼牌匾,挥笔写下“奈何”两个大字。 “走吧,答应秦先生的事,我已布置完毕,酆都之后,我也该归家了,秦先生要的是这阴冥,但我要的东西,还离我很远。” 杨易收了幽冥鼎和青花瓷碗,打开鬼门,三人不再多言,准备踏上了酆都之路。 “奈何,奈何…” 出了鬼门,还未起身前往酆都,杨易与钟馗崔珏就听到苍老的声音。 杨易扭头去看,原来奈何桥上,身形佝偻的孟无影正抱着桥栏,对着茫茫银色忘川,喃喃自语。 “罢了,那和尚说得有几分道理,缘来且随缘去吧。阴阳碗予你,能寻回多少记忆,全看你的造化了。” 杨易自袖口取下那只青花瓷碗,轻轻放到孟无影身旁的桥面上。 酆都,鬼帝坐在黑色塌椅上,手中拿着一方玉盒。 玉盒已经打开,玉盒内有一片金光闪闪的鳞片,似鱼鳞,又似蛇鳞。 举头望了望上空,目光似乎能透过头顶上宫殿的梁檐瓦片,终于叹气道:“主人,我已帮不了你了,他回来取他的东西了,你们俩,我谁都惹不起,就让你们自己斗去吧。” 大靖极东,是苍茫无垠的大海,人们叫它东海,传说,在海的那边,是仙人的国度。 这天,苍茫大海上,早上就浓雾阵阵,一直到了黄昏时分,浓雾才散开许多。 住在海边的人们,顺着落日余晖,惊奇地发现大海中多了一座岛屿,岛上似有琼楼玉宇,金碧辉煌。 “蓬莱!是蓬莱仙岛!” 人们惊呼不止,奔走相告,消息很快就传到了皇宫,崇威皇帝大惊失色,散了早朝,急急奔进密室禀告正在炼化鼎内宝珠的红袍人。 “大惊小怪,那只不过是只年老没用的老鳖,退下吧。” 红袍人满脸不屑,挥手示意崇威退下。 崇威面色犹豫,退到一半,终于还是咬了咬牙,道:“主人,自他死后,大靖已多年不曾风调雨顺,不知……” “滚下去,我自有分寸,你难道后悔了么?开弓没有回头箭,你就算后悔也已来不及了,想要做一个真正的人上人,你就必须比全天下都要狠!” 没想到,迎来的却是红袍人的怒斥,崇威缩了缩头,战战兢兢地退了下去。 “你那奴才既然已经出来,想必你也已经按耐不住了。看来,该是时候去江南了。” 红袍人甩手将巨鼎化小,连同湛蓝宝珠收进袖口,站起了身子。 第一百零四章:卧龙风动 卧龙镇前些日子来了两个奇怪的人,一老一少。 年老的自称逍遥散人,在晒瓦场边,终日摆摊卖字画。 另外一个,是个长相清秀的少年郎,却是个算命的,摊子就摆在逍遥散人的旁边。 这二人常有说笑,显然是相识的。 自他们两人到来以后,那日一伞遮天的父女俩,似乎找到了乐趣,终日混在那少年郎的摊子前,与之闲聊吹嘘。 总说些什么“神龙”、“惊蛰”、“大道机缘”之类的,沈师傅与卧龙镇后生们一句也听不懂。 但自从那一老一少来了以后,卧龙镇比以往热闹多了,尤其是那少年郎的算命摊,常有未出嫁的少女来算命。 镇里人不比大户人家,没有闺中不得抛头露面的忌讳,自凭喜好。 “此卦难解,还请小姐将手递过来,待小生好好看看小姐的手相,好作斟酌。” 面容俊秀的算命郎眯着双眼,嘴角微微勾起的弧度,意味深长,对摊前正在求卦的一名少女说道。 少女羞答答地将手递了过来,眼睛又忍不住偷瞥了一眼一眼这眉清目秀的算命郎,她和镇里的许多少女一样,来此算命的一个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多看这俊秀的郎君,他的模样可远比镇里烧窑的汉子们好看得太多太多。 算命郎抓住少女的柔荑,胡乱摸索,眯着的眼睛却偷偷瞥住少女胸前的高山不放。 故作高深道:“深不可测啊深不可测,此卦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命格不硬不敢担啊,小姐命里的有缘人必是个虎背熊腰的真汉子。” “先生,手…” 少女声细如蚊,一张脸早飞满了红霞,桃眼闪烁,欲拒还休。 算命郎这才意识到自己还抓着少女的小手,松了开来,脸不红,心不跳地把签筒往前一推,笑道:“小姐再摇一签。” “可是要另付银两,小女子囊中羞涩,还是…还是…” 那女子吞吞吐吐,嘴上说着没钱,眼睛却盯住签筒不放。 算命郎将女子这般模样尽收眼底,装作一副慷慨模样,说道:“小姐此言差矣,钱财乃身外之物,亦为万恶之源,小生这是在为小姐消灾解难呀,既然小姐今日有所不便,不若明日再来。” 他把“来”字的尾音拖长,目光早已瞥住了女子头上的银簪。 “滚开,小骗子,又想占我家妹妹便宜!” 求卦的女子正要解下发簪,斜地里风风火火,冲来一膀大腰圆的肥胖女子,身上肥肉龙蛇摇摆,步步地动山摇,震得算命郎的摊子巅颤不已。 “此卦不取你分毫,实乃大凶之兆啊,小生告辞!” 算命郎拉住摊子上那块蓝布的两端一卷,收摊飞也似的跑了出去,连桌子也不要了。 “哼,算你跑得快,老娘见你一次揍你一次,臭算命的!” 那胖女子眼看算命郎跑远,站在逍遥散人的字画摊摊前双手叉腰,骂骂咧咧。 “有趣有趣,堂堂玄天宗的圣子,竟然如此狼狈。” 字画摊后,正与逍遥散人对弈的中年秀才笑意盎然。 “张兄小心,我已占尽先机。” 满头白发的逍遥散人一脸淡笑,将手中白子往棋盘中一按。 “知了,知了。”中年秀才抚着短须思索。 他的女儿,那小知了提着一白瓷壶走来,为二人身前的茶杯续上热茶。 “老爷爷,你背上卷起来的那幅字画可否解下来给我看看?” 小知了倒完茶,指着逍遥散人背上的画筒问道,一脸的兴致勃勃。 逍遥散人笑眯眯地盯着小知了道:“不可不可,老夫此画含江山,不可轻易示人,况且,这并非老夫之物,只是友人暂托,不得他的应允,怎可擅作主张。” “小气鬼,不给看就不给看,尽吹牛皮,我爹爹那伞可以遮天,莫非你这画比我爹爹的伞还厉害不成,你且说说你那友人是何方神圣,敢说比我罗浮宫第一剑还厉害?” 小知了气呼呼地放下茶壶,指着逍遥散人的指点问道。 “知了,不可无礼!” 被中年秀才怒眼一瞪,小知了才放下自己的小指头。 “哈哈,无妨,童言无忌。” 逍遥散人笑呵呵的,又接着对小知了说道:“你想知道我那友人是何方神圣?不必着急,他叫张择端,你很快就会见到他。” “没听说过,这什么狗屁张啊择的,小气鬼,不给看就算了。” 小知了犹自生气,站起来就往算命郎那桌子走去。 “咦” 突然瞥见桌上一枚竹签,抓到手上一看,只见上面写着“阴阳本就混沌变,月老曾拟梁祝蝶。” 小知了皱着眉头,不知这是什么意思。 “大凶啊大凶。” 那算命郎却又跑了回来,但见知了拿着竹签,眼睛偷偷瞥了一眼知了胸前的一马平川,大失所望,摇头道:“当我没说过。” 一把夺过知了手中的竹签,笑嘻嘻地说:“天机难测,勿沾姻缘啊。” “啪!” 小知了气鼓鼓地朝桌子甩下一颗晶莹剔透的石头,瞪着算命郎道:“姑奶奶就要你为我解这一卦。” 算命郎盯着桌子上那颗石头,喉结上下滚了滚,咽下喉咙间的口水,转作满面春风笑道:“有钱能使鬼磨,纵是神仙也枉然,解,必须解。” 抓起那支竹签一看,眉头却深深地皱了起来,突然眼睛滴溜一转,已又是满脸灿烂,大笑道:“此乃上上之签也,小姐此生的有缘人必是万万中无一的真龙呀!” “哼,算是识相,赏你了。” 小知了起手一抛,把那晶莹剔透的石头甩进算命郎怀中,喜笑颜开地跑了出去,跑到一半,忍不住从怀中拿出那日捡到的蝴蝶翅膀。 逍遥散人和中年秀才依旧在棋盘上苦苦厮杀。 沈师傅等人围着炉火,不敢有丝毫松懈,炉火上的棺材还是老样子,看不出什么变化。 而官兵们则在一旁喝酒吃肉。 南山翁自那日被中年秀才呵斥之后,再也没有来过。 “此女竟然命中有我?看来,我此生与大凶无缘,悔也,恨也,我的大凶啊!” 算命郎苦笑连连,脑中不断浮现着方才小知了胸前的一马平川,欲哭无泪。 “不对不对,定是天时不对,卦象混乱,我且为自己算上一算。” 算命郎将签筒抓到手上摇晃,揺下一支竹签,满带期许地抓起竹签一看,脸色简直比白面粥里吃了老鼠屎还难看。 “不对不对,再来!” 又抓起签筒摇晃,在无数次苦瓜脸中折腾后,终于垂头丧气道:“一连十六卦,卦卦皆有你,我的大凶啊!” “尔来此间一百年,犹见青山盘卧龙,山水郎,为兄终归晚来一步矣,倒是那和尚命好,随了郎君前去。” 此时但见卧龙镇口走来一中年,方脸长须,白衣纹鹤,背上负有一柄剑,怀中却抱着一筒卷起来的字画,每一步都走得飘飘逸然,眼睛却盯着那石棺。 “择端兄来了,清明上河图还你。” 逍遥散人扭头笑道,轻轻甩肩,背上那副字画飘飘而去,被那中年人接入手中。 第一百零五章:我答应你 与不夜城不同的是,酆都有勾栏,也有酒肆,这里的街景,就像大靖国最繁华的都城一般,这里的鬼,就像凡人一般活着。 但他们活着,又并非像凡人那样活着,他们活着,只是一口气,能够维持他们这一口气的只有冥石,产与阴冥矿脉的冥石。 其中蕴含了天地间最为纯净的阴气,这种阴气可以滋养他们的鬼气,也就是他们的生命。 阎罗殿,酆都鬼帝的宫殿,悬浮在酆都正中央的半空中,被那些烛台灯笼包围着,众星拱月,像阳间的官邸,比起皇宫要小了一些。 杨易和钟馗、崔珏刚进入酆都,从阎罗殿中就飞下来一个身形高大的人。 他一出现,空中的烛火就摇曳不停,火光变得黯然失色,几欲泯灭。 他和钟馗一样满面虬髯,但一双眼睛却是绿色的,身上披着一件宽大的黑袍,腰间别了一柄长剑。 这就是北冥的王者,酆都鬼帝。 “山水郎终归还是来了。” 杨易站在街道上抬头的时候,鬼帝就已飘飘落地,话也说出了口,绿色的眼睛盯着杨易的袖口。 杨易感到有一些可笑,这鬼帝明明就是派牛头马面去抓自己的,如今看其语气神色,反而像等了自己很久一样,不由笑着问道:“莫非我不该来?” “不该,但你却非来不可,你的鳞片还你。” 鬼帝竟然满脸笑意,向杨易抛来一个玉盒,玉盒还未入手,杨易就能感受到内里的跳动,是雀跃欢喜,是老友重逢的久违。 自己的逆鳞,终于回来了!他如今剩下的唯一! 杨易将玉盒打开,金色的鳞片就从玉盒中飞出,化作一道金光,直入杨易眉心。 “幽冥鼎还你。” 幽冥鼎从袖口滑落,杨易甩手掷向鬼帝。 小鼎旋飞至鬼帝身前,鬼帝却没有伸手去接,反而似笑非笑地盯着杨易看了两眼,转头去扫杨易身旁的钟馗和崔珏,目光如炬,全身瞬间黑雾腾腾。 原本就一直低着头颅的钟馗和崔珏,被鬼帝这万点针芒般的目光一扫,全身如坠冰窖,忍不住打起了颤,双腿不听使唤地颤抖起来,直欲弯曲下跪,脸上已然痛得扭曲。 并非他们俩害怕,这是实力压制,鬼帝已然动用万年冥力施压,但二人不管是在阳间还是来到了这地府,向来刚正不阿,此刻依旧死死咬着牙关,不曾哼声叫痛。 杨易眼见钟馗二人正在受苦,这其中又与自己有大干系,正要出手相救。 “哼!” 鬼帝甩手挥袖,腾腾黑雾似两条巨蟒,直扑向钟馗、崔珏,杨易抬起独臂,想要上前阻拦,却发现自己动弹不得分毫。 “啊!” 被两条巨蟒缠绕,钟馗与崔珏痛叫出口,只片刻之间,缠绕他们的黑雾便消散一空,空中浮着的烛台也瞬间熄灭了千百来盏,听远处凄厉鬼哭一阵。 “哈哈哈,五千年冥力,终于到达五千年冥力了!感谢鬼帝恩德!” 钟馗二人竟然喜笑颜开,显然得了鬼帝莫大的好处。 这让杨易感到莫名其妙,鬼帝实在太反常了,先不说轻轻松松地就把鳞片还给自己,单论钟馗二人杀了牛头马面,金枷银锁,他就该将钟馗二人千刀万剐,这下不但没有责怪,反而还帮助二人提升了冥力修为! “不用怀疑,你要做的事正是我想做的事。” 鬼帝走到杨易面前,将幽冥鼎递送到杨易手中。 什么!杨易这下可真的不淡定,别人不知道酆都鬼帝的底细,但杨易可是一清二楚,他竟然会背叛那个人! “小秦说得没错,几万年过去了,我为那个人守着北冥这千千万万的老鼠,但我始终只是一只为他受鼠的猫,始终只能四条腿走路,我不甘心,我也要做人,我也要两条腿走路,头顶着天,脚踏着地,我想脱下这黑袍!” 鬼帝全身爆发蓬勃气势,酆都天际黑雾滚滚,空中的烛火跳跃不停,似在欢呼鼓舞。 鬼帝摇身一变,竟然真的变成了一只比人还高大的黑猫,猫眼闪烁着绿光。 “所以,我做的一切你都知道?” 杨易紧紧盯着黑猫绿幽幽的眸子。 “当然,北冥任何的风吹草动,又怎能逃过我的双眼,比如你炼出来的四个怪物,我也一清二楚。” 黑猫平地一跳,半空中摇身,又变回鬼帝的模样。 落地阴森森地笑道:“我知道你死前的身份,知道你以后想做什么,所以我相信你可以赢下这一盘棋,你不必去南冥寻鬼火了,这满城的命灯,借你点燃彼岸花,我还会助你将浮屠塔移到无极渊,破开你身上的封印。到时,你自回家,而我,将会开启属于我的时代,外面的世界已安逸得太久了!哈哈哈!” 白捡的便宜,不要白不要,把幽冥鼎收下,杨易已然明白,鬼帝说得如此冠冕堂皇,其实无非是此间地府已无法满足他的野心罢了。 杨易现在已经能够想象得到外面的世界,以后将会面临怎样的血雨腥风,但他才不会去怜悯这些人,自己以前正是因此而葬送了性命。 但他又意识到不对,鬼帝如此言语,看似大义凛然,但绝不可能平白无故这么帮自己,其中恐怕还有什么自己不知道的小算盘。 于是试探着问道:“你如此帮我,难道没有想从我这里得到什么好处?” 鬼帝并没有立即回答,转身朝半空中一招,一盏灯笼从宫殿内飞出,这灯笼却是红色的。 把灯笼接到手上,鬼帝轻轻地抚摸着灯笼,像慈父抚摸孩子的脑门,语重心长地说:“你在谋划,我亦在拟盘,要知道,人算不如鬼算,虽然你已是半魂半鬼。你只需你发下神魂誓言,答应我,如果有一天,你还能回到这一方小世界,我要你不择手段也要帮助小秦登顶,或者,你把他带离这里。” 把灯笼递给杨易,叹道:“活着的时候,他总以为我对他最为残忍,所以他穷尽一生都在和我作对,即使到了这地府,也要与你合伙算计我的帝位,他是个绝顶聪明的人,但他也是个稀里糊涂的孩子,他永远不会知道,父爱并不在于开口服软。” “我答应你。” 杨易没有犹豫,因为他已看到鬼帝眼中那一瞬间的闪烁,当即发下神魂誓言。 神魂誓言是天地间最为恐怖的誓言,无论你是人是鬼,只要发下神魂誓言,一旦违背,将会被天雷劈到形神俱灭,想做鬼也是不可能了。 第一百零六章:去往新的时代 我永远都会忘记,我在无常簿中,并没有记下关于你的事。见杨易发下神魂誓言,鬼帝飞身直上空中,掠过一盏盏烛火,每过一处,拂袖一甩,将烛火一一扫落在地,直扫落千余盏烛火才停下。 烛火落地并没有熄灭,反而将苏帆和钟馗、崔珏围了起来,地面成了火海。 鬼帝随后落地,落到杨易身前,左手接过那盏红灯笼,竖起右手食指贴额,口中急急念动咒语,右腿跺地不止,全身黑雾爆发,突起阴风阵阵,将黑雾卷成漩涡,吸扯着地面上的一盏盏烛火。 漩涡卷起团团鬼火融合,城中顿时鬼哭一片,鬼帝对此不管不顾,犹自引导着漩涡将鬼火融合成一团头颅大小的绿色火团,火团分出三道火焰,随着漩涡浮在半空中。 纵然杨易是半魂半鬼,此间亦觉得灵魂深处隐隐发颤,似有一股力量要将自己内心的不屈和叛逆全都剥离出来。 而钟馗与崔珏这两个判官,却已鬼帝痛哭,和酆都满城鬼魂一样,哀嚎不止。 鬼帝起身一跃,捻下三道火焰,弹进红色灯笼中,空中的火团和漩涡同时消散。 杨易这才觉得恢复了自然,而钟馗、崔珏和满城的鬼魂,也停下了哭声。 把灯笼重新递给杨易,鬼帝咧开嘴笑道:“我能帮你的,尽在这里了,千鬼命灯炼阴燚、冥炎、魂焱三种冥间最为强烈的鬼火,足够你点燃彼岸花了。” 杨易接过灯笼,转身便走,他当然不会去感谢鬼帝,这本就只是一场各取所需的交易罢了。 “你们留下来,你们还得随我一起去搬浮图塔,要不然,我为什么平白无故送你们俩千年冥力,哼!吃里扒外的东西。” 鬼帝指着正要随杨易离去的钟馗与崔珏,冷哼出口。 杨易当然不会去干涉提着那盏灯笼就转身,但他没发现,就在他出了酆都城门时,鬼帝的嘴角突然勾起一丝冷笑。 杨易从酆都回到不夜城时,按阳间的时日来算,其实已经过去了月余。 阴冥其实没有昼夜之分,时间在这里是极为缓慢的,因为根本没有参照的东西,其实也不知道到底有多慢。 鬼魂也不用遵循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规律,至于向杨易买梦的鬼魂们,其实是按杨易定下的时辰。 杨易能分辨阳间的时辰全在于他的眼睛。 在他大概估算下,地下一日,地上最少也是一个半月。 “奈何,奈何……” 目光呆滞的孟无影,依旧在桥上吆喝,那只青花瓷碗已被她捧在手中,她现在,就像阳间的一个老乞婆。 杨易从她身旁路过的一刹那,她的吆喝声竟然停顿了那么一下,抬起头来看了杨易一眼,但也仅此而已。 打开奈何桥上门,杨易走过奈何路,来到鬼门前,两个鬼卫一如往常地守着鬼门,他们俩,是不夜城如今不算孟无影以外,仅剩下的两个鬼了。 懒得多言,杨易一指打开鬼门,入城飞身直上不夜楼,在焚烧彼岸花海之前,他必须得先将自己的无常簿炼化出来。 抓魂鱼炼鬼造无常,他做了这么多,其实无非就是为了无常簿,他比谁都清楚,等自己把冥界的封印打开,投身忘川入无极渊以后,再世为人,所有的记忆都会丢失。 但如果有了无常簿,那就不一样了,无常簿既含每个人的阳间过往,又载鬼魂的阴冥史历,一半阴,一半阳,浑然天成,不会受轮回的左右。 那些无常簿是当初约定好的时候,秦广王送给自己的,至于它们的来历,杨易也不知道。 自己只需要将自己所知晓的事情记在无常簿上,然后将其与自己融为一体,即使回到那里重生为人,自己也可以根据无常簿找到一些东西。 把一楼那一沓无常簿铺开,苏帆抓起其中一本,将自己对于那个地方所能掌握的信息一一记下。 “雪山之巅藏魔刀,北海深底埋魂骨……” 记载完毕,扯开胸口衣服,杨易咬牙忍着疼痛,把左胸那个伤口撕开,将无常簿打进胸口,盘膝打坐,额上的金鳞乍现,层层金光笼罩着他的全身。 一直持续到胸口的窟窿愈合成一道弯曲如小蛇的伤口,才睁眼收功。 这些对他来说其实并不难,他生前本就是这一方小世界的绝顶,掌控此间菏泽山丘,是着大靖国的守护神,若不是遭那红袍人连同多方势力算计,又一时心慈手软,也不会沦落但如此田地。 那时,他的龙神九变早已修练但第六变,有了凭空造物的能力,又把玄天宗的天机算练至小成,能断阴阳,窥得一缕乾坤,一身修为早就达到道元境,可惜,这一切都一朝尽毁,全因自己太信任那个卑鄙无耻的畜生。 “时机到了,还让你们尝一尝我的愤怒了!按那和尚说的话,你们种下什么因,就得吞下什么果!但我不信因果,事在人为!” 站起身子,杨易举头望天,咬了咬牙,提起那盏灯笼,往忘川而去。 卧龙镇,天气晴朗,入了秋的晴天是极为令人舒爽的,尤其像卧龙镇这样山清水秀的小镇,早有大雁成群落在漓江两岸,为秋水添上纯粹的白。 但沈师傅却并不舒爽,拉了一轮风箱下来,累得直喘粗气,上了年纪,他现在已不得不服老。 把目光偷偷瞥向晒瓦场边上的那几个外来人,中年秀才和他的女儿正在那买字画的老头摊子后面饮茶。 而那年轻的算命郎和往日里一样,在他的桌上鼓捣着签筒,丝毫不顾风秋风把他头顶上那面写着“人算不如天算”的帆旗吹得反了过去,已变成“算天如不算人”。 倒是那后来的画师,安安静静地坐在算命摊右侧,拿着一只画笔,不知在画纸上描绘什么。 而在镇口,一个红袍人端坐在刻有“卧龙镇”的石牌坊上,他是前不久才来的,从不与任何人说一句话,只盯着沈师傅他们头顶上那具石棺。 曾有镇里的两个后生看不惯他坐在石牌坊上,上前去呵斥了几声,但下一秒,那两个后生就全身起火,被烧成了灰。 官兵们对此不管不顾,从此,谁也不敢招惹那个红袍人。 沈师傅早在中年秀才第一次以小伞为石棺方圆遮风避雨时就明白,这些人,恐怕就是传说中的仙人,只顾着私下里盯住镇上的人千万别去招惹这些人。 “时机到了!” 算命郎突然将手中的竹签一拍,站起了身子。 红袍人也从石牌坊上跳了下来,喝茶的父女俩将茶杯倒扣,逍遥散人从摊子上抓起了一幅画。 只有那画师依旧在描绘他的画作。 “咔嚓!” 一声清脆的碎裂的,清晰无比地传入每个人的耳朵。 第五章: 石棺裂开了一条长长的缝隙,隐隐能见棺内流光闪动,但也仅此而已,就再没有任何声响和异动。 “玄天宗是想跳起战事么,莫非忘了大道约定?” 红袍人冷冷地盯着算命郎与逍遥散人,二人被他这么一盯,满脸无奈和苦涩,算命郎咬着牙,重新坐回摊上后。 只有那画师,至始至终不曾抬头看一眼红袍人,只顾着描绘手中的画作,红袍人似乎对他也有一些忌惮。 逍遥散人突然双眼喷着怒火,对着红袍人吼道:“若不是有大道制约,岂容你如此放肆!” 红袍人对此鼻哼一声,颇为不屑,看都不看逍遥散人一眼,转头看着逍遥散人身旁的中年秀才,还是冷冷的语气,道:“你罗浮宫最好记住当初的约定,不然,休怪我辣手无情,整天与这些欺世盗名之辈厮混,落了你们的名声。” “你!” 中年秀才满脸怒气,但也仅仅只是把这一个“你”喷出口来,又垂下头,抱起小知了,再不看红袍人一眼。 而此时,杨易已又折回奈何桥,看到桥上的孟无影,突感一丝悲戚,停下了脚步。 “很快,我就要走了,也许,以后我会想起你,也许,” 杨易颇为自嘲地笑了笑,孟无影依旧呆滞着,反复念叨“奈何”。 杨易这时才想起,孟无影已没有记忆和灵魂,之所以还存在,只是因为自己当时没有完全把她吞噬,如今就要离开了,看着这人不人鬼不鬼的孟无影,突然觉得有些伤感。 毕竟,陪自己到最后的,始终是这只小小的麻雀,还有那只已经离去的老鳖。 “算了,多年朝夕,再帮你一把,往后的路,你好自为之。你若能寻回记忆,便会知道我去了哪里,你我自会相见。” 杨易咬破舌尖,喷出一滴鲜血,浮在半空中,被他一指点到孟无影眉间。 不再停留,提着灯笼飞身忘川河面,迎风而去,直到彼岸花海前上岸,灯笼脱手而出,三道冥火从灯笼中飞进彼岸花海,点燃三团火苗。 呼呼,星星米粒,迎风而长,火势瞬间变得大了起来,滚滚黑烟冲天,打了旋,相继涌向无极渊,不知道到底去了哪里。 而此刻,南冥,一只古怪的黑猫四处奔波,逢鬼便咬,咬死一个啃食一个,把南冥搅得乌烟瘴气,群鬼惶惶,乱作一团,南冥鬼帝派出鬼使鬼卫无数,却还是抓不住那只黑猫。 浮屠塔内,无夕的身旁,已卧着一只白猫,似在听无夕念经,无夕周身开外,密密麻麻,全是狰狞恶鬼,獠牙垂涎,盘膝而坐的无夕,对此视若无睹,犹自闭目转动手中佛珠,不停地念诵佛经,身上佛光大起。 但整座浮屠塔已经开始摇晃,却是外面被北冥鬼帝与钟馗、崔珏分三角拔起,向忘川移动。 无极渊前,已是火海一片,杨易离火海不过百米,抬头望着天际滚滚而来的庞然大物,知道是北冥鬼帝搬来了浮屠塔。 反手将那盏方才点燃彼岸花的灯笼甩飞出去,拿出幽冥鼎,念动咒语,幽冥鼎往忘川中飞去,变作高楼一般大小,罩向忘川河,绵绵不息的忘川水流,竟然停滞了下来。 空中的浮屠塔就在此时直落下来,罩住无极渊,但无极渊实在是太大了,纵然浮图塔也是庞然大物,却还是让无极渊空出了一个口子。 “忘川静止,阴阳已乱,冥界法则不存,阴间与阳间的封印已然解开,鬼帝,你可以带着你北冥众鬼出去群魔乱舞了。” 杨易飞身冲向浮屠塔,停在塔前,看了一眼高达万丈的白色浮屠塔,又开口笑道:“和尚,我本想再见你一面,不过,于你而言,见与不见,或许没有什么区别,这棋,我已经先走一步,不知你何时才能把这万层浮屠炼化到十八层,我要走的路,要去的地方,却不是你要创造的轮回,后会有期!” 言毕,投身忘川,逆流而上,陷落无极渊。 浮屠塔内,无夕和尚睁开眼睛,淡然笑道:“谁说没有区别,也许,也少一场宿醉,你不信轮回,不讲因果,以为舍弃所有记忆就会忘记因果循环,但你终究难逃因果,因为它根本就一直存在。终有一天,你我会在那里相见,到时,这场博弈才会见分晓。” 无尽的滔滔黑烟,依旧涌进无极渊,但杨易早已消失在无极渊内,至于他到底去了哪里,鬼帝不知道,钟馗与崔珏也不知道。 无夕也许知道,因为所有的事物在他眼里,都是去往轮回。 “我们也走吧。” 钟馗与崔珏相视一笑,跳进无极渊,他们俩也要去找寻他们的因果奈何。 “从此,将会是一个全新的时代!” 第一百零七章:真龙出世 鬼帝双目深邃,盯着无极渊无穷无尽的黑暗,突然又冷笑:“你以为操盘了这里的一切,殊不知人算不如鬼算,我又怎么会做你的一枚棋子,这一方世界,是我的!” 腾身而起,往酆都而去。 无论是南冥还是北冥,鬼魂感觉到全身一松,脑中涌进无数关于生前的信息,在鬼殿来回踱步的南冥鬼帝停下身子,双手一合,咬牙道:“罢了罢了,就与这大世争一争锋芒吧,也该堂堂正正地用两条腿走路了!” 被杨易舍弃的那盏红灯笼在空中飞着,又回到了酆都,被一个蓝衫人跃空抓入手中。 蓝衫人落地遥望天际,沉声自语:“你走了,这里的残局,却留残局给我,但我非要等你回来收拾这残局。” 杨易入了无极渊,就发现全身不受自己控制,入眼全是混沌一片,什么也看不见,最令他心惊的是,这种混沌正在一点一点地吞噬他的意识。 突然一股锥心刺骨的疼痛贯彻全身,他知道,大靖的风雨开始了。 它也将面临着属于它的苦难。 这么想着,他的意识也终于全部涣散。 ... ... 此时已是秋日的正午时分,卧龙镇却蛙鸣一片。 漓江内,鱼虾乱跳,一只只螃蟹从漓江内爬上岸来,横七竖八,遍地乱爬。 密密麻麻的蚂蚁从地下爬出,炸了锅一般,蔓延晒瓦场和房屋墙壁。 镇子里鸡鸣犬吠,老母猪疯狂用屁股去拱墙,公猪四脚朝天,原地打滚,流泪哀嚎,牛马抱作一团。 从四面八方飞来一群群鸟雀,叫声嘶空,充满了悲愤、凄然和绝望,前赴后继地撞死在卧龙镇的街道、小巷、房前屋后,屋瓦颤声沙沙。 “柱子妈,快抱着柱子跟隔壁他王叔跑,大事不好啦!”,“李大牙,你赖在老娘身上干嘛,没听见外面的响动么,跑!你个鳖玩意儿,还穿个屁的裤子!”...... 卧龙镇的人儿也乱做了一团。 “轰!” 听得盘龙山顶一声巨响,似是什么巨大的东西坍塌撞击地面,正要往家里跑的沈师傅和徒弟沈石,听得这一声巨响,抬头一看。 只见天空中,不知道什么时候飘来了一朵乌云,竟是狗头模样,天色渐渐暗淡下来,那朵狗头形状的乌云逐渐靠近太阳,舒展开来,却似张开大嘴,一口一口地在啃噬太阳。 突然之间,呼呼狂风从漓江上起,惊起白鹭纷飞一边,四散逃向远山,浪花不断拍打江岸,卷起千堆雪,风云突变,一层层乌云奔涌,将天蓝完全吞噬,那狗头状的乌云也在这时,把太阳最后一点余晖啃食干净,一瞬间,黑云压城城欲摧。 沈师傅和沈石,正在四散乱跑的后生们,以及官兵们,都被狂风吹得站不稳身子,几欲跌倒,天色昏暗,五步开外看不见人,双耳尽是呼呼风声。 茫茫漓江尽头,天际升起一轮血月,月色妖艳的猩红,一群黑点从血月中涌出,朝卧龙镇飞来,却是一只只蝙蝠,一一扑向石棺,去咬吊住石棺四角的铁链,咝咝声响,令人牙酸,铁链晃动不停,吱吱呀呀,刺耳磨牙。 “天狗食日,碧海升血月,蝙蝠日行,青天已死!逃命呀!” 沈师傅被沈石单臂拽住胳膊,拼命抱住顶着石棺的柱子,稳住身子,撕裂喉咙喊出声来。 这是他活着七八十载岁月从未见过的异象,纵然是傻子,也看得出来,这绝对不是什么好兆头,卧龙镇,恐怕是要完了!此刻哪里还顾得上什么狗屁官兵。 “来了来了!” 红袍人站在狂风中肆意狂笑,将沈师傅他们吹得几乎跌飞出去的狂风竟然连他的袍子也吹不动。 “卦象天成,天机难测,但我,定要搏一搏,以谢你当年恩情!” 算命郎抓住那面幡旗,盯着石棺,目光炯炯。 中年秀才和他的女儿小知了已撑起那一把油纸伞。 逍遥散人站在那画师身边,低头看画,画师依旧在勾勒,他们俩的周身,亦无风动。 一个穿着一身黑白相间袈裟的和尚自漓江上踏浪而来,两道白色眉毛比他垂到胸口的白须还要长,手中托着一金钵。 “普渡山的忘尘大师来了。” 中年秀才着踏浪而来的老和尚,满脸喜色。 “滚开!本想用凡火炼你,瞒过家里那位,看你死灰复燃,如今已顾不上许多了,取你三爪,得我扶摇直上九万里!” 红袍人将套住头脸的袍帽取下,沉声怒喝,整张脸的肤色,连同眉毛头发,竟然全是火焰一般赤红,尤其那一对眸子,似两团燃得最炙热旺盛的火团。 双手食指中指并拢成指剑,自他额头一抹,擦出两道火焰随指而燃,甩手就朝石棺点去,火焰在飞行过程中,迎风而长,眨眼间冲到石棺前,瞬息就把正在啃食铁链的蝙蝠们烧成飞灰,但火焰不减反增,笼罩着石棺。 “不够!逆鳞开!真龙至尊炎,起!” 红袍人双手交叉,两条手臂掌尖腾腾冒出熊熊烈火,额间现出一片赤红鳞片,爆发耀眼红光,一道如血的火焰自其额头喷涌而出,连同手上的两道火焰一起,往石棺冲去。 三道火焰交织成火海烈焰,焚烧石棺。 咔嚓!啪!啪!嘡! 石棺上的铁链一一碎裂,棺盖炸飞,撞到房檐屋瓦,落入漓江。 “昂!” 一声卧龙镇人从未听过的长吟声冲破天际,直奔九天云霄,随即,血色月光下,从石棺中飞出一只只色彩斑斓的蝴蝶,有红有绿,有蓝有紫,缤纷满目,飘飘而舞。 随即,从石棺内飞出八条奇怪的腿,其上布满湛蓝色的鳞片,更叹为观止的是,这八条腿全部生有金色三爪,它们才从石棺浮出,就被蝴蝶们簇拥着。 轰隆!哗! 盘龙山尘土飞扬,山石滚落,草木翻飞,它,竟然变成了一条山岳一般大小的蓝色巨蟒! 巨蟒身上有九个触目惊心的伤口。 昂!昂!昂! 接连三声长吟,蓝色巨蟒飞上空中,蝴蝶们拥着八条怪腿与之汇合。 巨蟒再次嘶空长鸣,张开滔天巨口,本来汹涌澎湃的漓江,越发疯狂起来,水流从江中突起,形成一股巨大的喷泉,冲天水流被巨蟒不断地吞食。 八条腿尽数与巨蟒融合,左前身却还是留有一个触目惊心的伤口,蝴蝶们全部飞进巨蟒体内,巨蟒摇身一边,竟然长出了鹿角、鱼尾。 “这是...龙...真龙!” 正被沈石背着逃命沈师傅,只看了一眼天空中的巨龙,双眼一黑,昏了过去。 “还等什么!” 红袍人扭头朝忘尘大师和中年秀才大喝出口,被呵斥的两人却不敢有任何怨言,纷纷飞身。 老和尚人在半空,道一声佛号,将手中的金钵一掷,金钵飞上天穹,越来越大,倒扣而下,笼罩万万里河山。 中年秀才将油纸伞一拢,那伞却变成一柄黑光流萤的长剑,浮空而起,中年秀才跃地踩住剑神,咻一下,向空中巨龙飞去。 空中,老和尚与中年秀才正在与巨龙激斗,红袍人自袖口取出小鼎,不断催发火焰,炼化鼎中湛蓝珠子,又不时分出目光去瞥天空中的巨龙。 巨龙属实了得,以一对二,不落下风,摆尾连连,利爪挥舞出道道耀眼蓝光,甩向老和尚与中年秀才的脸面,又张开巨口,喷出水花冰棱。 中年秀才二人苦苦招架,撑过三个回合,就被巨龙甩尾拍到腰身,双双落地,再也起不来,中年秀才的长剑已破开了好几个缺口。 昂! 巨龙冲天而上,咚!一声震透山河的古钟巨响,天空被撞开了一个小缺口,巨头摇身直上,不断撞击那个缺口。 第一百零八章:曾与天地对决 砰”一声,鼎内的那颗湛蓝珠子碎裂开来,变成一粒粒萤火一般的光点,被红袍人一一吸入口中,红袍人平地而起,飞上天空,一手抓住巨龙的尾巴,抡臂松手,把整条巨龙甩向地面,砸碎山丘无数。 巨龙痛声嘶鸣,身上的光芒黯淡下来,全身碎裂成光点,重新升上半空,光点聚合变成了一个人。 这个人,竟然就是苏帆的模样,但其眼神空洞呆滞,似没有灵魂一般。 红袍人紧闭着双眼,再一睁开,眼中的火焰燃得越发强烈,势要冲出眼眸。 “本来水克火,但如今龙珠已被我吞噬,你不过是一具躯壳,又没有逆鳞,还被我废了一条腿,龙不具九足五爪,还不如一条蛟,哈哈哈! 你只是龙与人的杂种,是一条卑劣下贱的逆龙,只配做我成功进化五爪的垫脚石!” 双眼尽是熊熊火焰的红袍人伸出食指指着天空中的苏帆,眼神轻蔑,姿态轻佻,甩袍迎风,起身一变,化作一条火龙升空,扑咬向苏帆。 这条火龙九足三爪,全身燃着火焰,高昂着龙头,威风凛凛。 苏帆整个人散开成光点,再次聚成蓝身金尾巨龙,与火龙缠斗撕咬。 天际两道龙吟交织不绝,响天彻地,卧龙镇的人,还有那些官兵,早就逃得远远的。 逍遥散人与算命郎站在画师两侧,眼中全是愤怒的火焰,却不敢轻举妄动。 画师对此间诸多乱象不闻不问,熟视无睹,犹自挥舞手中画笔,在画纸上龙走蛇兴,一丝不苟。 随着一声令人心肝尽碎的痛鸣,蓝色巨龙败下阵来,被火龙疯狂吞噬,不过片刻,便已被红龙吞噬干净,只掉下漫天的蝴蝶尸体。 昂! 火龙在空中翱翔,身上竟然已长出只金色爪子,原本的三爪,已变成四爪,摇身摆尾,一飞冲天,冲破层层黑云,遁入九霄云外,再不见半点儿踪影。 狂风消停转作微风,血月落了下去,潮水褪散,乌云层层散开,太阳重新露出憔悴的脸面。 卧龙镇的屋舍已然倒塌成片,断壁残亘,碎瓦新泥,微风把遍地散落的蝴蝶尸体吹得四散,就像一地的樱花海棠落瓣,一一落入漓江。 随波逐流,也许并入他乡湖泊,也许困于沼泽,也许奔向大海。 中年秀才抱着小知了,撑起那把已经破了好几个洞的油纸伞,一瘸一拐地向远方走去,老和尚双手合十,念了一句“阿弥陀佛”,弯腰捡起破了个洞的金钵,对嘴角上的血迹不管不顾,转身离去。 “结束了,算尽天机,仍不敢与天意为敌,终究无法帮你挪半步棋子,玄天宗有愧于山水郎!” 算命郎跪地流泪,逍遥散人亦脸色黯淡,满脸的皱纹也无法掩饰他的悲伤,这一瞬间,他似乎又老了许多。 “开始了。” 画师停下手中的画笔,抖擞衣袖,站起了身子,画纸上,已有山丘湖泊,花草树木,蓝天白云,一条金鳞巨龙盘身天际,占据了画纸的三分之一。 “什么开始了?” 算命郎与逍遥散人齐齐看向画师,画师看着茫茫漓江,微笑道:“我说山水郎已经踏上他要走的路。” “难道,他还活着?” 逍遥散人与算命郎满脸紧张,紧张中是无尽的期待,双眼放光,就像在令人绝望的洪流中,看见了救命的稻草。 “顺流或者逆流,他都是回家了,他本就不属于这里,只是遭受排挤,被贬至此,与那火龙一起守护这小小凡人国的风火雷电,湖泽山丘,春夏秋冬,花开花落,所以他叫山水郎君。唉,贪念使人膨胀,人心不古啊,奈何奈何!” 画师长叹一声,将原来的那幅画作与新画好的那一幅,铺开在一块。 逍遥散人看着满地疮痍,叹道:“你说的我又何尝不知,若非大道有规,人族不得干涉龙族之间的争斗,我恨不得助他一起斩了那条火龙,他如今已被那火龙斩杀殆尽,你说这些又有何用,你有通天本事,为何不出手救他!” 突然又满脸忿然,指着天空骂道:“狗屁的天道,所谓机缘竟是唆使他们残杀自己的守护者!” 画师不以为意,淡笑道:“大道使然,没有对错,这里对于龙的信仰早就消失了,即使他们不杀他,龙气也迟早会散,这也许,就是他的命吧,不破不立,也不尽是坏事,况且,他早已在此间布下大局,他的路,我不能去左右,因为我和他是朋友。” 算命郎弯腰捡起一只蝴蝶,看向画师,问道:“他的故乡在哪里?” “不知道,潜龙在渊,终归止步山水,所以潜龙勿用,但只要那一片逆鳞还在,他终归会以山岳为躯,大江大河润色其眸,聚气成爪,羽变金鳞,扶摇直上,际遇风云,呼风唤雨!我想,他应该是去了那里,他会在那里寻到最为不屈的血脉,最顶天立地的脊梁!” 画师手指东方,两张画纸无火自燃,灰烬纷纷扬扬,相伴相随,往东方飞去。 “感谢你当年割须赠我,这两幅画,算是老朋友馈赠回你,希望重逢时,你会笑道一句‘老朋友,好久不见’,走吧,逍遥兄,这里很快,也会和海的那边一样,不适合我们这种闲云野鹤。” 画师紧了紧手中那支金毛画笔,拂袖而起,衣玦飘飘而去,逍遥散人紧随其后。 算命郎看着两人远去,取出自己的签筒,双手握住摇晃,摇落一支竹签,弯腰捡起,只见签上写道“金鳞岂是池中物”,瞬间脸色大喜,仰天狂笑三声,目光坚定地看着东方天际,转身狂奔而去。 是夜,海水倒灌,狂风暴雨,大靖全国遍地出现各种各样的毒虫鼠蚁,蝙蝠毒蛇,不分人畜,见到活物便咬,又洪灾泛滥,一夜之间,哀鸿遍地,殍尸如鱼,这样的惨状,一直持续了三天三夜,直到圣心宫一干儒生与崇威皇帝自刎于龙王庙前,才消停下来。 海中的那座仙岛不断扩大,绵延至大靖陆地,从中喷出渺渺仙雾,无数功法丹药如泉喷,散落大靖各地,许多练武之人,惊奇地发现,自己多年无法突破的瓶颈,竟然有了松动。 灵气!这是灵气!我们这片废土已恢复了灵气! 有些人翻阅古籍,拍桌甩书大笑不已。 天地已经洗过牌,属于这里的全新时代,在大难过后,开始了,到底谁能争锋问鼎,谁又将会成为森森白骨枯罢无冢,一切不得而知! 漓江中,散布江面的蝴蝶尸体里,突然飞起一只血红的蝴蝶。 它只有一半的翅膀,但它依旧奋力往东方翩飞,风儿似乎就是它隐形的翅膀。 不知道过了多久,不知道飞跃多少河山,错过多少花香。 来到一片飞雪漫天的山川前,它终于缓缓下落,停在江水中的一个花篮上。 花篮中,朵朵紫色曼陀罗与深红变化开得灿烂,紫色与红色交错中,静静地躺着一个婴儿。 第一百零九章:大梦未醒 “怎么样,启灵箫声中,你看到了多少个自己?我想,大概很精彩。” 在一声冷笑中,所有光影消失,杨易睁开了双眼,正好对上钟南忘阴寒的眼睛,钟南忘的箫声尾音也在此刻消散一空。 “那些,都是我?我到底是谁?” 杨易此刻头痛欲裂,脑袋混沌一片,他实在无法相信,那在九幽阴曹地府的杨易,还有那在夕兽山帮助阿斯玛的杨易,那个化龙的杨易,到底是不是自己。 如果说,那都是自己,那么,这一切到底又是怎么回事? “你或许听过,九灵大陆就像一面镜子,我们这里的人,就像是另外一个人的影子,如果我说,另外一个世界,或者说,在其他无数个世界里,还存在着无数个你和我,换个说法,我们的影子曾经逃走了无数个,你相信么?” 钟南忘把长箫收进腰间,从巨蛇身上跳下。 继续问道:“从你突破丹元境开始,是不是发现自己的记忆,乃至历经的事情都很混乱?你想不想知道为什么?” “为什么?” 就算钟南忘不问,杨易当然也想知道,自己好像一直浑浑噩噩了很久很久,此刻头痛感慢慢消散,心中的疑惑却早已遍布。 “自幽冥府的人将龙泉挖通,龙气蔓延九灵,天地间的灵气早已复苏,似你我这般,万千武者已步入全新时代,很多被封印的东西也已经找到破开封印的契机。” 钟南忘答非所问,令杨易更觉一头雾水。 还好,钟南忘当即又开了口:“紫色曼陀罗,是上古时期,唯一存活下来的物种,它不靠灵气而活,因为它自生灵气,所以忘忧蛾得以生存至今,但曼陀罗最大的奥妙却是重生!” 钟南忘说到这里,见杨易还是一脸懵懂,不禁笑了一笑,道:“十多年前,一具神秘棺材从天而将,落到楼兰一个叫做白龙堆的地方,引起诸国兴趣,大唐派出了当时镇守西北边陲的银甲军,当众人打开棺材那一刻,整个楼兰,一夜之间消失不见,而那些前去夺宝的人,也只有三人生还,一人,是你叔父杨平,另外一人,是二十四桥的桥主冷无生,最后一个人,就是你自己。 从那天起,大唐才有了不良人,也是从那天起,才开始出现了神秘的幽冥府。” “但这些,你又从何得知,如此天方夜谭,单凭你一面之词,不过是诓人的鬼话罢了。” 杨易凝眸紧盯钟南忘的眼,暗暗握住了长安刀,不知为何,他总觉得钟南忘不怀好意。 钟南忘对此却不以为意,笑道:“再给你讲个故事,秦时,始皇帝派人出海寻不老药,由徐福领队,三千余人最后只剩下六人,历经万苦千辛,终于到达仙岛蓬莱,没有人知道他们在蓬莱仙岛上到底见到了什么,当他们回到大秦之时,确实带回了仙药,但人们不知道的是,他们还带回了一本书,一幅画,一柄长剑,还有一具石棺!” 接着道:“始皇帝服下所谓的不死药,但却没有长生不老,相反,很快就一命呜呼,有人说,真正的不死药早就被徐福和另外五个人偷偷吃了,但徐福和那五个人就像人间蒸发了一样,再也没有人知道他们的下落,与他们一起消失的,还有那本书,那把剑,还有那具棺材。那五个人,一个和徐福一样姓徐,一个姓袁,一个姓李,一个姓刑,还有一个,姓杨!” “父亲,我定杀上唐门,屠尽唐门!” 突然,一声大吼从身旁不远处响起,杨易转头一看,只见李青衣披头散发,腾地而起,双眼猩红,手中胡乱挥舞着剑,似疯了一般。 另一旁,沈啸紧闭双目,歪头在地昏迷不醒,唯独不见孟无影。 “阴险小人,原来在施暗算!” 杨易拔刀而出,全身丹元涌动,长安刀意瞬间迸发,狠狠一刀朝钟南忘劈去。 “哈哈哈,我并非骗你,终有一日,你会发现我今日所言句句属实!” 刀从钟南忘身上斩过,将钟南忘劈得粉碎,但他的声音却从四面八方响起。 瓢了个瓢的,邪门了! 杨易不信邪,朝四面八方一连劈出数刀,刀光飞出身外却如同进了无底洞一般,很快就消失不见。 当即飞身而起,但无论怎么折腾,直到累得筋疲力尽,却还是在这方寸之间。 莫不是遇上了鬼打墙? 此间,杨易百般折腾。 而阑珊寺中,钟南忘却拿着一幅画,看得津津有味。 “主人,此画真有那么厉害?” 孟无影端来了一盆清水。 “山河图,尽收山河,纵是真龙,缺失逆鳞,也难逃其间,这本是属于他的东西,可惜了,他没有那个命。” 钟南忘淡淡而言,将画纸一拢,收进袖中。 轻轻捧起清水,往脸上一抹,满脸的胡须刺啦掉了一地,而盆中倒影,他的面容竟然与杨易有几分相似。 洗完脸,走到寺庙院中的古井前,低头看着井中月,自言自语道:“离归家的日子,不远了。” 突然眉头一跳,转身朝荒废的寺庙外笑道:“朋友原来风尘,临门为何止步不前?” “我在等花开,咳~” 一个瘸子手捧一卷书,咳嗽着走了进来,正是那病书生孟长歌。 “此处哪有花开?” 钟南忘盯着孟长歌。 “你在看水中月,我为何不能等雾中花。” 孟长歌微微一笑,摊开手中书卷,轻轻撕下一页,吟道:“花开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 “你吟诗的样子像极了娘们!” 钟南忘突然面色一冷,双眼之中布满浓浓杀机。 而此刻。 多次尝试无果,杨易放弃了折腾,飞身落在李青衣身旁,出指点住李青衣,又摇晃昏迷中的刑问,但刑问依旧不省人事。 冷静,此刻需要冷静! 杨易摇晃脑袋,定了定神,知道自己此刻最该做的并不是像一只没头的苍蝇的一般胡乱折腾,而是冷静下来,仔细思考诸多事情的前因后果,斟酌钟南忘以及自己所经历的一切,其中真假。 第一百一十章:刑问的刀 长安城外,月黄星稀,夜雾朦朦,没有风,但绝不安静,乌鹊拍翅,蝙蝠用猩红的眼睛死死地盯着月光中来往的蚊虫,。 一座破庙里,老梧桐干枯的树干被这昏黄月光射到地上,就成了又长又深的黑影,交错杂乱。 刑问一马当先,一道人影,一个人,一柄刀,就直愣愣地站在这树影上。 一人一剑,另一道人影就站在那屋顶上,傲然而立。 刑问以前杀人只是因为他喜欢杀人,从不需要理由。 但今晚刑问要杀的人却是该杀的人,至少在他自己看来是这样的。 只因这人杀了不该杀的人,而这不该杀的人正是刑问的父亲刑洛。 尽管刑问自己也曾多次想举刀杀了刑洛,但他自己想杀是一回事,别人所杀又是另外一回事。 刑问也早知道了自己不是刑洛的儿子,而是他的侄儿。这是刑洛那天带着独臂一脸颓然地回到飞絮山庄时亲口对他说的。 刑问并不意外,九岁那年母亲病死后葛天成就总是没来由地折磨他,他早有所怀疑。 但刑问在看到刑洛的脖子喷出鲜血那一刻,突然感觉到自己好像并没有意料中那么恨刑洛。 尤其是看到刑洛不肯闭合的双眼和听到刑洛死绝之前拼命张唇吐出的“问……儿”这两个弱弱的字时,刑问竟然没来由地想哭。 毕竟这二十年来,是刑洛把他养大! 江湖人,谁又不是可怜人! 刑问看到那黑衣人一剑了结刑洛,然后从刑洛怀中掏出一块玉玦后,还十分不屑地一脚踢开了刑洛的尸体,那时,他恨极了,愤极了。 所以,刑问从江南到巴蜀,又从巴蜀到长安,追了他十天十夜。 “你不是我的对手,我也不屑杀你,杀你对我没有任何价值,带着你的狗命滚吧” 本在房顶上的黑衣人,脚尖点着屋瓦,似蜻蜓点水般,接着空中一个惊鸿翻身,飘然而落,语气冰冷不屑。 刑问的刀比刑问的人还要冷酷许多,从来不多说半句废话。所以它现在已带着一道寒芒虎啸而至。 刑问的人自然也不是啰嗦之人,握刀的手更是如此。 饱含无限恨意的一人一刀对着黑衣人照脸劈下,奇快无比,势大力沉,霸道万分。 “不知死活” 话音未落,黑衣人已经动了,刑问的刀很快很重,但黑衣人更快,一个侧身,单脚踏尘,一个回旋,仿佛背生双翅般,原地飞起,刹时生风卷尘,一柄雪白的剑鞘已定在刀上,一点一弹,刀飞手麻。 刑问只觉脑后生风呼呼作响,未及回头,已被一脚踢飞。 “噗……”一口鲜血洒然飞舞,恰好散在这树影中。 人,恰好跌落刀前。 “哼,蝼蚁耳”,黑衣人俏然而落,带下的劲风吹得衣玦飘飘。剑,甚至未出鞘! 刑问不愧“猎血苍鹰”的名头,受了这一脚暗伤倒地丝毫不以为意,一把抹去嘴角鲜血,一个鲤鱼打挺翻身而起,抄起阔刀,虎足蹬地,势同风雷已又杀至黑衣人身前。 左左右右,上上下下,顷刻间已劈下三十六刀,待这第三十六刀劈下,刑问定眼一看,哪里还有黑衣人的半分人影! 说时迟,那时快,只觉头顶阴风阵阵,葛鹰抬头一看,只见头顶一道黑影带一条银光自高空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急剧而下。 正欲举刀相挡,银光落刃已至,刑问的肩、臂、胸、腹、腿已然吃痛,瘫倒在地,再也无力爬起来。 “落雪惊风!你……你是阮……!”话未说完,一头歪去。 黑衣人见葛鹰此般,如看土鸡瓦狗般,“呸”的一声重重地吐了一口唾沫,三步两纵,越墙而去。 雨,纷纷扬扬,绵绵细雨,斜风卷着枯叶裹进那污水泥流中,避雨的野狗自那水中奔过,跑至一堵矮墙下,狗头摇晃抖擞出身上的水珠,然后伸出冒着热气的舌头去舔一张脸。 一张并不英俊的男人的脸,长出胡茬,布满泥污和血迹的脸,刑问的脸。 狗眼里充满了渴望,口水已掉到了地上,只待这张脸的主人断气死绝,便可以饱餐一顿。 让它失望的是,现在这张脸还有温度,抱着阔刀的手臂上,手指头也还在跳动。 然后破庙的门就被推开了,一个樵夫放下肩头的柴担,走进庙来。 才进得庙门就看到了这狗,这人。 “天杀的,真晦气躲个雨也能遇到死人野狗,老天爷你如今果真比鞑子还绝情”骂完还吐了口浓痰,野狗连忙扑闪而去,就地舔了起来。 野狗,终归还是野狗! “咦?这人还有气”樵夫骂归骂,还是上了前来伸手探查。 过一会儿,风停雨顿,一道七色彩虹已自天的那边挂到山的这头。 樵夫瞥了死狗般的刑问一眼以后,终是低叹一声转身出得苗门挑了柴去。 这年头,自己的死活都保不准了,谁还去管别人的死活!至于行侠仗义救死扶伤那些事,留着那些个自命大侠的人去做吧,老百姓的事,管好一家老小柴米油盐就行了。 不一会儿,彩虹渐消,野狗舔完浓痰正欲回身去找刑问的时候,庙门再次被人推了开来,却是樵夫去而复返。 “遇上我算你走了大运,猪狗们自做猪狗的肮脏事,俺老张却不能睁着眼睛见死不救,就当老张上辈子欠了你的恩德吧”樵夫骂骂咧咧走到葛鹰身前。 伸出手去试图将阔刀从刑问怀里拿开,却哪里拿得开,刑问的手就如同在刀柄上生了根,任凭樵夫使尽了全身的力气也无法撬开半分。 “你这死狗,人都快死了,还想抱着把破刀一起下那阎王殿做那耀武扬威的事情么?呸,你们这些刀客剑士活着的时候有哪一个是用这些破刀破剑去保家卫国救苦救难的?呸!”樵夫见掰不开刑问的刀,气极了。 但终于还是连人带刀拖着刑问出了庙门往山下去。 重!重得要命,重的不是刑问,刑问本就长得枯瘦。 重的是刑问的刀,又沉又重! 第一百一十一章:李青衣的剑 刑问的刀又沉又重,像头猛虎,猛虎伤人是明目张胆的。李青衣的剑却是又轻又灵,如一条灵蛇,灵蛇攻击往往淬不及防。 但李青衣至少有一点和刑问是一模一样的,那就是他现在也不喜欢说话。 他的剑当然也不喜欢说话,他的剑来得又慢又绵,恰似清风拂杨柳,咫尺如隔万重山,可从来没有人敢小觑这慢吞吞的剑,因为这又慢又绵的剑足够精妙,也足够准确。 准确地插入人的喉咙,带出朵朵血花,灿烂绽放,就像秋暮的晚霞,烧得通透,嫣得强烈,殷的浅,红的深,孟冲喜欢这样的花朵,也喜欢人临死前的目瞪口呆。 但他每次还是要强忍着不能笑出来,因为他是青衣剑魔,杀人的时候是不能笑的,何况被他杀的这个人并不能算是一个十足的恶人。 这可真让人难受! 还好杨易比他可要难受多了,因为杨易现在就已经目瞪口呆,他目瞪口呆的不仅是自己的李青衣的剑向自己喉咙刺来,直欲将自己的喉咙开灿烂的血花,更是因为刺出这一剑的是李青衣。 杨易信任的人并不多,李青衣恰好就是其中之一,八拜九叩,歃血为盟同生共死的誓言仿佛就在昨日。 “二弟!”好在沈啸醒了过来。 所以尽管杨易还没有出手,李青衣的剑就缓了下来。 看来,李青衣喜欢血花的程度要比喜欢兄弟情义来得轻了许多。 剑回,归鞘。李青衣还是一言不发,如同一个哑巴。 这个哑巴只是走上前去,从怀中掏出了一块铁片,这块铁片一点儿也不好看,更没有贵重的感觉,就是这样的一块铁片让李青衣对杨易动了手。 铁片拿出来的时候,一道黑影也飘落三人身后的树林。 李青衣已看到了黑影,也看到了黑影的雪白剑鞘,但他那又绵又慢的剑依旧稳稳当当地待在剑鞘里,因为他们是认识的。 “你的父亲已经死了”黑影说得不紧不慢,李南风的死显然对他也不值一提。 “银甲军杨铮真是还是我父亲的凶手之一?” “没错” 黑衣人说得斩钉截铁。 “二哥,醒一醒!“ 杨易大吼出口。他知道李青衣已经神志不清。 月落,星隐,茶凉,人各两散。 长孙靖现在很慌张,他知道那个人一定会来找自己,因为他知道自己演的戏根本不可能瞒得过那个人,也知道一旦被那个人找到,自己的下场是什么。他其实并不是那么怕死,但他有个老母亲,更要命的是他的母亲眼睛已经瞎了,如果他死了,他的老母亲恐怕也活不下去了,而且他还有个儿子和女儿,尽管的儿子和女儿已经不知下落。 所以他和他的母亲现在躲在山中的小屋里,连灯都不敢点,尽管点不点灯对他老娘来说也没有什么不同。 奈何他已经听见了屋外的风,也听见风里的呼吸声,低沉而平静,尽管离得不是很近。 “娘,我去外面找些柴火回来,等会儿我们烤火,这鬼天气实在是太冷哩”他终是咬牙作了决定。 “可是,你不是说不可以点灯么”年迈的老母哪里能听到风里的呼吸。 “灯...灯...不点灯是因为您的眼睛看不见”他胡乱的撒了个谎,起身抓起自己的短刀出了门去。这刀,还是前些日子做屠夫杀猪用的那把刀,这谎,是他生平第一次对自己母亲撒的谎。 曾经的兵部侍郎,沦落至此,真是荒唐可笑。 “我给了你时间”那人显然不是哑巴,虽然他说话的语气和他的剑一样又慢又沙哑。 “但我却不可能谢谢你,大哥,我叫你最后一声大哥,玉玦我可以给你,为什么你就不能放我一条生路”长孙靖双眼已经发红了。 “话好像太多了”那柄慢剑又慢慢悠悠地向长孙靖刺来。 长孙靖从那剑尖中看见了儿时奔跑的稻田,金黄色的稻穗,南归的大雁,潺潺的流水。也听见了扬帆的船,荡起的桨,母亲倚门的呼唤,还有父亲醉酒的谩骂。 他的短刀停在了半空,那人的剑,刺得又精又准。遗憾的是这一次,并没有刺进长孙靖的喉咙,也没有绽放出鲜艳的血花,虽然长孙靖和以前那些人一样目瞪口呆,但那人自己也已经目瞪口呆。 因为一顶斗笠已经稳稳地抵住了那柄剑,斗笠破破烂烂,显然是已经历了多年的风雨,可就是这样一顶看着一点儿都不牢固的斗笠牢牢地抵住了那人的剑,无法再进半寸,长孙靖的喉咙恰好就在半寸以外。 斗笠是怎么抵住剑尖的,谁也没看清,正如它的主人什么时候来的也没人发觉,但他确确实实已站在了这里,斗笠也横在了那里。他长得一点也不特别,不高也不矮,贴合他的不胖也不瘦,但他的脸可特别极了,胡茬丛生,更特别的是他的眼眸。 他的眼眸很沧桑,你只要看见他的眸,你就看见了流浪和孤独,看见了惆怅和思念,看见了雨打芭蕉,花谢黄昏,一勾新月天如水,佳人折了传信鸽,才子落了京师榜。也看见了惊涛拍岸,万马奔腾,千骑雄师卷尘沙,战士染了马蹄印,将军奉了死战令。 如此特别的眼生在满是胡茬的脸时,就成了他这特别的脸。特别的脸上那不特别的唇张开只是淡淡地说了一句话:“他的命,我保了”。嗓音可真沙哑,但却不容置否。 “为什么?” “因为我欠了别人的人情,我也不是个喜欢欠人情的人,奈何一直没有机会还了那人情,现在,是我的机会。” 那人再也说不出什么,只好转身朝那黑暗里隐了去,他心里很清楚,自己的剑是没有办法刺穿那斗笠,幸好那人不是一个嗜杀的人,不然自己恐怕真的要变成彻彻底底的哑巴了。 斗笠又回到他的头上,他从始至终都没有跟长孙靖说一句话,连看都不看一眼,果真只是还人情罢了,但长孙靖自己却不记得自己有见过这个人。 “大浪哟,搅破河江多少里,飞了船帆折了鸳鸯,红窗台,轻轻叹,谁家月儿又下那个高枝哟鹧鸪啼,铁打的汉子钢烧的刀,故乡的酒茶浓哟那个浓,侬呀侬,一捧黄沙掩它多少背井客……”他的歌声并不好听,沙哑散漫。他的箫声也充满了惆怅,在长孙靖的欲言又止中渐渐远了去。 长孙靖听着渐远的歌声箫声,突然想到了一个人,一个他的老朋友。 第一百一十二章:曾经的故事 而在山河图中,杨易的眼前猛然出现一道光幕,光幕中,杨易看到一幕幕故事重演。 三万里雪山此起彼伏,似一条亘古未见的巨大雪蟒盘身,蟒头便是最高的雪峰,名为昆仑顶,屹立东方。 与之相呼应的,西、南、北三个方向各有一座高峰,分别是洛神峰、凌绝峰与天山,但比起昆仑顶的高耸入云,这三座雪峰要稍逊一筹。 四座高峰,分别是四个部落的神山。 盘蟒其内,却是广袤无垠的雪原,叫作雪域,生长着各类耐寒的花草树木,生活着各种生物,有人,有妖,有兽。 这里没有四季,只分春冬,凛冽寒风,常年充斥,停下来的那短短两个月,便是雪融的时刻,就是这里的春天。 外面的人,称这里为世外桃源,分不清这是讽刺还是别有深意。 但这里的人,习惯自诩遗忘之乡,他们觉得这里是被神遗忘的土地,而他们,是神的弃民。 昆仑顶下,居住着一个名为凤栖的部落。 凤凰,是他们的图腾,部落下有九十九个村落,这在雪域四个部落中,是最为弱小的部落。 最高大的神峰之下,却居住着最弱小的部落,显得有些讽刺。 其实不然,所谓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凤栖本来是最为强大的部落,但后来,其他三个部落联合起来,一起对抗凤栖,经过无数年的争斗,凤栖反而变得最为弱小。 当然,这其中最重要的原因,还是在于凤栖自身。 凤鸣村,凤栖九十九个村落之一,不大不小,六百余人口,是距离昆仑顶最近的村落,村子后面,就是高大的昆仑顶,村子前,是一片苍茫雪原。 时逢春暖,雪原上已长出新绿野芳,夕阳斜斜地垂在雪原尽头,即将完美交接它又一天的使命,金色余晖把皑皑雪原映得灿烂辉煌。 灿烂中,一群白点疾速奔腾,向凤鸣村驰来,卷雪纷纷扬扬,却是一群雪狼。 驰奔的雪狼群里,当头的是一匹高如牦牛的雪狼,青绿深幽的狼眼上,两丛倒竖的金毛迎风而摆,狂奔的四肢上,被雪白狼毛覆盖的健硕肌肉随奔抖颤。 显然,它是这群雪狼的狼王。 “呜呼!嚯!回家咯!” 一个皮肤黝黑的少年,年岁约莫十三四岁,面容不算俊秀,偏国字的脸型,加上黝黑的皮肤,显得普通寻常,但一对眸子璀璨如星,炯炯有神,显得整个人极为精神,坚毅。 背着一个用麻布盖得严严实实的药筐,踩在雪狼上,右手挥舞一支墨玉短笛,显得高兴无比。 雪狼如风狂奔,他却依旧稳稳当当,显然,已深谙骑术,熟能生巧。 左手却按着腰间那一株用绳子紧紧绑着的艳红药材,显得极为重视这一株药材。 及近,雪狼群才缓下了奔势,少年翻身一跃,从雪狼背上跳下,整个人刚好与雪狼一样高。 少年抬手摸了摸碧眼金眉雪狼的下巴的蓬松狼毛,嘻嘻笑道:“到家了,谢谢狼王爷爷。” 雪狼似乎听懂了他的话,碧眼中流露出来的竟然是疼爱的色彩,扭头领着狼群往村落后的昆仑顶下退散而去。 “有了这一株炽血灵芝,哥哥的风寒顽疾必定能痊愈。”少年自言自语,蹦蹦跳跳,就往凤鸣村跑去。 “航儿回来啦,今日晚了些时辰,你又贪玩了,明日就是开魂大典,开了魂,你就是成年人了,可不能再这么贪玩咯。” 少年刚跑进村门口,就被一个胡子花白的佝偻老头叫住。 老头的话说得有些责备意味,但语气却尤为慈爱,慈眉善目的脸也是笑意盎然。 少年名叫苏航,他爹爹希望他和他的哥哥苏帆一样,永远如帆随浪,航在潮水浪头上,做自由自在的弄潮儿。 同时,扬帆起航嘛,本就同根生。 但他常常怀疑自己的老爹到底有没有见过真正的浪花和船帆,毕竟雪域里除了常年溯溯的飞雪和冰川,可没听说过有大海。 苏航停下脚步,露出一口白牙,嘻嘻笑道:“我知道啦,多谢村长爷爷,但我今天可不是贪玩,我在落霞谷遇到了一株灵药,采摘多费了些时间,有了这一株灵药,定能治愈我哥哥的顽疾,这一次,我哥哥定然也能参加开魂大典,对了,村长爷爷您可见到我爹爹?” “唉,你爹爹还能去哪,和往常一样,铁定在你家药炉帮你哥哥炼药呢。” 村长说到苏航的哥哥,神色变得黯然,叹了一口气。 “好的,村长爷爷再见。” 苏航笑着,蹦跳向村子的尽头跑去。 “记住,明天开魂大典不要迟到,巫祖每年可只会显一次灵,错过了可就...唉,这孩子!” 村长看着已经跑远的苏航,摇头苦笑。 眼看就要到家门,苏航却停了下来,因为他身前已拦住了两个身形比他高大许多的少年。 这两个高大少年一个叫项宇,另一个叫吕步,是表兄弟俩,都是凤鸣村的后生,年纪与苏航一样。 项宇指着苏航嘲笑道:“小黑炭,你可真差劲,去年我们兄弟俩历练时,每次都只用半日就从落霞谷返回,你竟然用了整整一天,我看呀,你和你那捡来的哥哥一个德行,都是软绵绵的娘们样,表哥你说对不对,哈哈哈。” “对,尤其是你那额头长鳞的怪物哥哥,都十七岁了,还没有开魂,简直丢我们凤鸣村的脸。”吕歩也嗤笑起来。 苏航本来黝黑的脸,被二人说得涨红,因为这两人说他也就罢了,但嘲讽他哥哥可不行。 哥哥打小就对自己很好,有什么好吃的、好玩的,总是让自己先选,等自己挑完了,才捡剩下的。 在他还小的时候,因为皮肤黝黑,常常被小伙伴们耻笑,疏远。 而同样被耻笑的哥哥总会为他和那些人争得面红耳赤,甚至大打出手。 苏航和哥哥打小感情就特别好,不是亲兄弟,胜似亲兄弟。 现在,项宇二人如此言语侮辱哥哥,苏航怎能忍,双手紧紧握成拳,就要冲上去,照着项宇的鼻子,狠狠地来一记重拳,虽然结果很可能是自己被胖揍一顿。 “你们两个小崽子又在胡闹,赶紧滚回家去,我方才可是见到你们的阿爹打了两头蛮牛回来。” 苏航还未出手,村长却蹒跚走来,呵斥项宇二人。 听到“蛮牛”,项宇和吕歩双眼放光,顾不上再和苏航纠缠,撒腿就跑了出去,苏航只好松开拳头,对着跑出去的两人淬呸一声。 这两人,是苏航在凤鸣村最讨厌的人,平日里总仗着身形高大,欺负村里的小伙伴,尤其是他,可没少受这两人的欺负。 “走吧,正好,我找你爹爹商量一下开魂大典的事。” 村长上前来,拍了拍苏航的肩膀,他比谁都清楚,项宇和吕歩这两个小崽子,之所以这么尿性,不过是受了他们爹爹的影响。 他们的爹爹,项尚峰和吕重山,与苏航的爹爹苏归平一样,都是凤栖部落里为数不多五星白巫。 但在凤鸣村,苏归平的威望可要远胜于项尚峰和吕重山,因为苏归平当年可是随巫主征战过的副巫。 当然,项尚峰和吕重山自诩能力不在苏归平之下,对此耿耿于怀。 第一百一十三章:叫做苏帆的少年 进了院,苏航与村长绕到房子后面的药庐,苏归平果然就在药庐中,身旁一只半人高的木桶,桶中白雾缭绕,其内坐着一个赤条着上身的少年。 苏归平正一瓢一瓢地往木桶中加水。 少年双眼紧闭,浓眉紧紧皱着,消瘦的面容有些憔悴泛白,谈不上器宇轩昂,但也清秀十分,配上那两道剑眉,显得很有灵气。 可惜,面色上的苍白,令其逊色不少,尤其此刻,嘴唇抿在一起,整张脸都有一些扭曲,布满豆大的水珠,分不清是汗珠还是水汽。 显然,他正在承受某种痛苦。 但让人瞩目的,是那少年的额头之上,竟然生了一片指头大小的金鳞,像个胎记,浑然天成,同时,少年的锁骨间,有一块桃花瓣大小的蝴蝶状印记。 这就是苏航的哥哥,苏帆。 苏帆?杨易只觉这叫苏帆的少年,似乎就是自己,这一幕幕,似乎就是自己的曾经! 苏帆比苏航大了三岁,是被苏归平从昆仑顶雪融的冰河中捡来的。 当时,小小的苏帆,就躺在一个花篮里。 “老爹,我今日采到一株炽血灵芝,哥哥的的顽疾痊愈有望啦!”苏航拿着那朵灵芝,兴高采烈地奔上前。 苏归平接过灵芝,拍了拍苏航肩头,笑道:“回来了就好,放心吧,等会我就把你采回来的灵芝炼成药水。” 他嘴上说得轻松,其实只是不忍心挫伤自己的儿子,对于苏帆的寒疾,他比谁都清楚,那是天疾,不可能靠这些灵草灵药治愈的,除非,有九星巫宗能够以本命巫火常年蕴养,否则无法根治。 “小帆这是寒毒又发作了么?”村长也走上前来问道。 “唉,老毛病了,这孩子小时候受了冰河里的寒气,每个月总有那么几天,只能靠我以药汤驱寒,缓解寒痛。九叔,您请坐,航儿,去烧一壶寒山茶。” 苏归平拖过一只铺了兽皮的凳子给村长,又吩咐苏航下去烧茶,凤鸣村里,大多是祖上就沾亲带故的,也都常以叔伯相称。 村长坐到兽皮凳上,从怀中掏出一本册子,缓缓道:“今日我已把符合开魂的孩子挨家挨户登记了,项尚峰和吕重山那里,我也已安排过,我知他们二人与你素来不对脾气,但我们凤鸣村是一个整体,应该同气连枝,明日你三人合力祭祖,可千万要团结,莫误了给孩子们开魂的大事,他二人脾气差了些儿,你多担待。” 苏归平又舀了一瓢药汤倒进木桶内,这才坐下,爽朗笑道:“九叔说的哪里话,我们凤鸣村血脉相连,他二人只不过对我当年力压他们得以随巫主出征的事心存芥蒂,实则我们三人并没有什么深仇大恨,我当然不会与他们计较,况且,明日开魂大典是大事,他们心中应该有数,巫祖面前,量他们也不敢胡乱造次,节外生枝。” 苏航这时已烧好热茶,寒山茶,与寻常茶叶不同,甘而香甜,产于落霞谷。 雪域遍地皑皑,常年飘雪,只有落霞谷甚为奇异,那里四季分明,鸟语花香,茶树得以生长。 村长接过苏航倒好的茶杯,饮了一口,深深地看一眼木桶中的苏帆和木桶旁的苏航,叹声道:“归平啊,那些黑巫近来又蠢蠢欲动了,听说,蛮族也与他们勾结在了一起,我料不出十年,我们凤栖与其他三个部落的休战协议就要失效了。 到时,你肯定要随巫主出征,小航明日开了魂,也是一个勇士了,我倒不担心,只是小帆这身子,至今还未开魂,唉,恐怕到时难以在战乱中自保啊。” “明日,让帆儿再试一试吧,帆儿并非什么废物,这十几年来,他虽没有开魂,但随我修习巫蒙术却一日千里,尤其是唤灵方面,比航儿这榆木疙瘩不知快了多少倍,可惜他天生寒疾,一发作起来,体内的祖气就消散一空,又受这恶疾侵扰,无法承受巫祖洗礼,才无法开魂。让他再试一试,这孩子自小就倔强,处处不愿服输,我相信他迟早能熬过这一关的。” 苏归平看着木桶中苏帆,眼神充满慈爱和坚定,显然,对自己这个儿子充满了信心。 “啊!天道有常,命里无常!” 苏归平的话音还未全部消散,木桶中苏帆突然抱着头痛叫连连,盛满热水药汤的木桶,其边沿竟然瞬间结了一层冰。 只痛叫几声,苏帆便偏头昏了过去。 “唉,每次寒毒发作,这孩子都会胡言乱语,醒来又全然忘记自己说了什么。” 苏归平摇着头叹气,站起身子,自袖口取出一个洁白玉瓶,倒了一颗蓝盈盈的药丸,送进苏帆嘴里。 砰!砰! 突然,一连两声巨响传来,随即,离苏家不远的两间房屋内,升起一红一紫两道刺眼光芒冲天。 两道光芒升天后,在天空中形成了一头全身燃着烈焰的雄狮,还有一头紫眼白毛巨虎模样,空中隐隐有虎啸狮吼之声。 “是魂影!竟然是巫影录里记载万里无一的烈焰雄狮和紫眸白虎!有人开魂成功!而且是自然开魂!这方向,莫非是项宇和吕歩那两个小子?” 村长目光大喜,顾不上与苏归平道别,拔起老腿勾着腰向那个方向奔去,活像一只被人撵着屁股的老鹅,看得苏归平有些忍不住想笑。 这两个混蛋竟然已经提前自然开魂了?哼,且让你们逞一时威风,苏航把为苏帆擦身的毛巾放下,走出药庐,盯着天空上已在渐渐消散的两道兽影,目光坚定。 “唔...” 苏帆缓缓睁开眼睛,醒了过来。 “大哥,你终于醒了,疼不疼,痛不痛,痒不痒......坐了这么久,腰酸肩酸了吧,我给你捏一捏...” 苏航上前语如连珠,竟然伸手去捏苏帆肩头,把刚醒过来的苏帆弄得有些哭笑不得,自己这个弟弟,向来如此,有些儿烦人,有些儿可爱。 “不疼不痛也不痒,每个月总有那么几天,习惯了。” 苏帆弹开正在自己肩头乱捏的苏航的手,跳出木桶,换上干净衣物。 苏归平眼看天空中的虚影已完全消散,咬了咬牙,似乎做了什么决定。 转身走回药庐,正好见到两个儿子嘻闹,假装清嗓干咳一声,苏帆兄弟俩听此见到父亲过来,停下了嘻闹。 “明日开魂大典之后,无论成不成功,你们兄弟一起去月光之城学习吧,这是信物,大祭司见到这狼牙,自然懂我的意思。” 苏归平从脖间取下项链,把项链上两颗洁如白玉的狼牙分别交到苏帆与苏航手中。 第一百一十四章:吕步和项宇 两颗狼牙交到苏帆和苏航的手上,苏归平把那根如银的项链重新慎重地挂回脖子上,看样子,他对这条项链极为珍爱重视。 兄弟俩接了狼牙,不明白父亲这是在干嘛,苏归平拿来两根黑绳,将两颗狼牙串起来,挂到兄弟俩胸前。 笑道:“战乱将起,到时我随巫主出征,就顾不上你们了,你们兄弟一起去月光之城,我昔年与大祭司有些交情,他会照拂你们的,若是有机会,走出雪域看看,也许会有你们母亲的音信。” 苏帆比苏航大了三岁,年已十七,心智趋近成熟,此时哪里还不懂苏归平这是对战事没有信心,在未雨绸缪。 当即扑通一声跪下,道:“孩儿不走,哪怕战乱,孩儿亦随爹爹左右。”声音已带哭腔。 苏航也已反应了过来,跪将下去。 苏归平一手托住一个,将两个儿子拉起来,笑骂道:“起来起来,都是男子汉了,还哭哭啼啼,成何体统,男儿有泪不轻弹,尤其是你做哥哥的,又不是让你们俩永远不回来,而且老子也还没死,哭个什么劲,诸事明日开魂之后再说。” 是夜,吃过晚饭以后,兄弟俩并肩坐在药庐屋檐下,苏帆听着苏航讲述白日里随狼主外出历练的事。 凤鸣村的孩子,到了规定的年纪,都要同村里的契约妖兽一起外出游历,早出晚归,一连七日。 一来,长长见识,二来是为了磨练孩子们的心智和胆量。 今日,苏航已完成了他为期七日的最后一次历练,那雪狼群,正是凤鸣村的契约妖兽。 而那金眉碧眼狼,乃是雪狼群的第五代狼王,年岁已有二百多年,不知带过凤鸣村多少孩子出去历练过了,就连苏归平当年都是它带出去的。 雪域各个部落里,人们在开魂之后,觉醒自己的巫影,能够沟通天地间的阴阳五行祖气,修练祖巫之法。 但祖巫又分黑巫与白巫,二者都可以利用巫影的力量,锻骨淬血,破开桎梏,得问大道。 黑巫主战,偏向攻击,白巫主愈,着重治疗。 不过,二者殊途同归,除了手段、目的不同,实际上修炼路数大同小异。 不管是黑巫还是白巫,觉醒巫影之后,都必须找到与自己巫影相融的契约妖兽,才能算是正式踏上祖巫一途。 踏上祖巫之道后,分巫徒,巫师,巫主,巫宗,巫祖,每个层次又分九星,星阶越高,修为越强大。 相传,到了巫宗之后,不仅可以生死人活白骨,更能移山填海,纵横天地,但苏帆兄弟俩可从来没听说过雪域里有巫宗。 “你总说那落霞谷有多美,到底有多美?” 苏帆将正在吹笛的苏航打断,这笛子和曲子,是母亲留给他们唯一的东西,苏帆也有一支。 “哥,落霞谷那可真是太美了,漫山遍野都是凤凰花和杜鹃花,有最美的晚霞,有会唱歌跳舞的石头......里面还有个仙女姐姐,唉,总之很美很美,你当初历练之期寒毒发作,没能去,实在太可惜了。” 苏航开始滔滔不绝,说到最后才意识到自己说了不该说的,悻悻地闭上了嘴。 苏帆却对此不以为意,笑道:“那到底是落霞谷美还是你那仙女姐姐美?” “都美都美。”苏航满脸嬉笑,接着脸色一正,沉声道:“今天项宇和吕歩那两个王八蛋又骂你了,总有一天,我要把他们俩揍到他们老娘都拍手叫好!” “哼,两个跳梁小丑,没必要与他们争一时高下,我们兄弟俩的目光,应该放出凤鸣村之外,放出凤栖,甚至整个雪域之外。” 苏帆嘴里虽然这么说,其实内心已经暗暗下定决心,有机会,定要海扁项宇二人。 以牙还牙,以血还血才是他的风格。 不过,苏航还小,他可不想苏航变得和自己一样心狠手辣。 “你们兄弟俩还在打什么屁呢,赶紧滚去睡觉,明日是开魂大典,不能迟到。”苏归平走出来,给了兄弟俩两个爆栗。 兄弟俩各自回房休息,苏帆躺在床上辗转反侧,难以入眠,他比谁都清楚,自己已经十七岁了,若是过了今年的开魂,哪怕以后自己能够开魂,往后修炼也会大打折扣。 但是,这一关自己到底要怎么抗过去,苏帆毫无头绪。 越是这般想着,越是心烦意乱,那些支离破碎的片段又开始充斥着他的脑海,熊熊火海,各种面目狰狞的鬼怪,这些只有在寒毒发作时,自己才能感受到的碎片,在脑子里胡冲乱撞,似乎,是自己的某种记忆。 一瞬间,苏帆有些头昏脑胀,瞬息之间,这种感觉又完全消失,苏帆再去寻思,却已什么都记不起来。 只好静下心来,暗想明天无论如何也要抗住巫祖开魂那一关,沉沉睡去。 天刚蒙蒙亮,苏帆就被苏航摇醒,苏归平也早已起来,父子三人来到村后昆仑山下的巫祖台前时,村长已领着两个魁梧大汉等候在巫祖台前。 他们身后跟着一群孩子,大约二十来个,都是凤鸣村今年到了开魂年纪的后生。 巫祖台不算很大,青石砌成的,台上是一座冰雕。 这雕像却是女子模样,琼鼻大眼,玉唇轻启,身段曲线玲珑,极为漂亮,目光略微下倾,似在盯着自己的左臂。 微微抬起的左臂上,雕了一只凤凰,雄鸡大小,似孔雀开屏,脚尖与女子的手臂雕连在一起栩栩如生。 凤凰眼睛斜斜抬起,与女子的目光交接,同样的凤凰,在这女子右肩上也雕了一只。 而在女子的右臂则弯到胸前,摊开手掌,掌心朝下,指尖停了一只小巧玲珑的蝴蝶冰雕。 这冰雕就是凤鸣村的巫祖,哪怕春暖日出,冰雕四周依旧森寒一片,更不见冰雕有丝毫融化迹象,这样的冰雕,在凤栖部落,每个村子都有。 相传,巫祖曾是凤栖最美丽善良和智慧的女子,教会了凤栖子民巫术,带领凤栖对抗严寒,打败荒兽。 在数千年前,为了帮助凤栖抵御昆仑雪崩,利用一身巫术,护下整个部落,但她自己也被冰雪封魂,下落不明,只留下无数冰雕,每年春暖凤凰花开时,才会显一次灵,帮助凤栖的孩子们开魂。 巫祖台的左侧,是一座小庙,也是青石堆砌而成,庙中别无他物,只有一具香案,上顿三个香炉,香炉四周已落厚厚一层香灰。 这小庙,是凤鸣村为了供奉巫祖,专门盖的。 庙前有两尊高至成人胸口的三足大鼎,鼎身遍布已染了岁月的铜绿。 这是古老的凤栖人在祭祀时,用来装祀牲灵血献供给巫祖的,每一口大鼎都重逾千斤。 “哟,苏副巫好大的架子,却叫我们一群人都等你一人,不愧是随巫主南征北战过的大英雄,端是好架势。” 村长左侧那个黑衣大汉斜着眼来看苏归平,话说得阴阳怪气。 他本来长得高眉阔目,又人高马大,颇具几分豪气,但这一番刻意之下,倒显得有些不伦不类。 这人正是项宇的父亲,项尚峰,一身修为与苏归平一样,都是五星巫师。 “哼!” 村长右侧那个紫衣大汉只是冷哼一声,到没有出言相讥,但紧绷着干巴巴的脸,显然也对苏归平有几分不满。 他便是吕歩的父亲吕重山,也是五星巫师,身形同样高大伟岸,尤其那鹰钩鼻,显得他很是精明,比起项尚峰要多出几分城府,但也减了几分爽朗气概。 “额呵...” 村长眼见苗头不对,假装咳了一声。 苏归平领着苏帆、苏航上前去,笑道:“帆儿昨日寒疾发作,今日晚睡了些时候,倒是让九叔和两位兄弟久等了,实在抱歉,还请大家海涵,好在祭祖开魂的时辰还没到,没误了大事。” “今日开魂,七叔你带这个病痨来干嘛,难道他还想再出一次丑?若侄儿所记无错,这是他第三次了吧。” 老的消停,小的却冒了出来,跟在项尚峰身后的项宇走了出来,一脸似笑非笑看着苏归平身侧的苏帆。 看似粗莽的项尚峰此刻却有三分手眼,瞪着项宇沉声道:“你已觉醒了万里无一的焰狮巫影,今日只是带你来参观而已,少给老子咋咋呼呼,没大没小的。” “姨父说得对,表弟,我俩已觉醒了巫影,犯不着跟一些往后只能抬头仰望我们的阿猫阿狗计较,那两尊大鼎听说重逾千斤,祭祀往来搬动太难,不若,我们兄弟俩为凤鸣做一番贡献,将它们移到巫祖面前吧。” 吕歩站了出来,话说得体面,实则少年心性,觉得自己和项宇自然觉醒了万里无一的巫影,有心卖弄一番。 他把话说出口的同时,还似笑非笑地朝苏帆兄弟俩挑了挑眉头。 “什么!” 众人顿时哗然一片,这千斤鼎,就算是四五个成人一起,也挪不动,项宇和吕歩二人竟然妄想单人移开,而且祖庙到巫祖冰雕冰雕,少说也有十步,这二人是在开玩笑么! “你!” 苏航的关注点却不在这里,他现在满肚子火气,怎能忍受这二人挑事,就要发作,被苏归平按住肩头,拦了下来。 苏帆被如此挑逗,带着病态的苍白脸上却看不出忿然,但一双手已经暗暗捏紧了拳头。 他实际上已在满肚子火气爆发的边沿,不过,他心智要比苏航成熟一些,知晓如此场合不宜大动干戈。 而且,他也有心先看看这两个猴儿要耍什么戏。 “宇儿、步儿,不可胡闹,那鼎重逾千斤,岂是你们俩能够移开的。” 项尚峰话说得谦虚,眼神里却全是对二人的信心。 吕重山同样如此,偏头去向村长问询可否。 村长点了点头,对此并没有反对,他也想见识一下巫影录里记载万里无一的焰狮魂巫影和紫眸白虎有多强大,是否如同记载中那么惊世骇俗。 项宇走到千斤鼎前,双臂一振,全身爆发红光,似团团烈焰缠身,整个人似一尊烈火战神,随即一道红光自他天灵盖冲天,形成烈焰雄狮虚影,狮吼响彻天空。 项宇弓身单膝跪地,把脸、胸贴住千斤鼎身,双手分别抓住巨鼎一条腿,“嚯!”,沉声怒吼,脖子青筋暴突,腮帮鼓起面肌,沉肩抱着巨鼎,缓缓站了起来。 “哇,这...这...太不可思议了!”、“宇哥威武!”、“举世无双!”“不对,绝世双雄,你们看,吕歩也起身了!” 众人被项宇惊得都快要掉了下巴,这时才发现,旁边的吕歩也抱住巨鼎缓缓站了起来。 第一百一十五章:祖巫时代 “嚯!” 项宇和吕歩鼓紧腮帮,手臂、脖子青筋暴突,项宇率先迈动第一步,喀嚓!他第一步落地时,地面上铺的青石板裂开数条裂缝,千斤鼎,不负千金之名,吕歩已扛鼎迈出了第一步。 一步,两步,三步,四步,五步! 足足走了五步,踩裂五块石板,项宇和吕歩才停了下来,但依旧扛抱着巨鼎,紧咬牙关。 静,每个人的呼吸声都听得一清二楚,村长连同一干后生已把心卡在脖子眼上,就连苏归平的内心,此刻也已波澜激荡,他算是凤鸣村里最见多识广的人了,但如此强悍的巫魂,是他生平第一次见到。 强,实在太强大了!凤栖复兴有望了!凤鸣村这是要出两个绝世无双的英雄! 村长直欲惊呼出口,这力量型的魂兽巫影,竟然可以让十四岁的少年扛起千斤巨鼎,迈出五步,不对,看这样子,项宇和吕歩还能继续! 村长此刻无比开心,他看到了凤鸣村的希望,甚至可以说是整个凤栖部落崛起的希望。 饶是苏帆与苏航对项宇二人心有不爽,此刻也不得不佩服。但兄弟俩又是各自不同的心情,苏航心底升起了浓浓战意,而苏帆则对开魂之事越发向往,巫影的加持力量竟然如此恐怖,暗定此次无论如何,自己也要熬过巫祖洗礼这一关。 原本没有到场的凤鸣村人,此刻都已奔到这里,但是那两道巫影就已足够让他们不淡定,此刻又见场中情形,更对项宇和吕歩惊为天沈下凡。 “啊!” 众人犹在惊愕愣神,项宇却怒吼一声,空中烈焰雄狮亦狮吼大作,然后,项宇竟然扛着巨鼎跑了起来!一步两步...足足奔出八步! 轰! 只见项宇奔到巫祖台前,顿住身形,沉肩一甩,巨鼎轰然落地,砸起尘土飞扬,石板碎裂,而在他身后,吕歩亦不甘示弱,身上白芒闪闪,双眼紫光扑烁,随着空中的白虎连啸三声,吕歩也扛着巨鼎跑了起来。 如出一辙,巨鼎落地,二人甩下巨鼎后,都双手叉腰,大口大口地喘起粗气,空中两道巫影也渐渐黯淡消失。 直到飞扬的尘埃落地,场中众人才从惊愕中回过神来,爆发雷鸣般的掌声,实在太匪夷所思了!项尚峰和吕重山昂扬起了头,凤鸣父老乡亲们纷纷对项宇和吕歩赞声不绝,又恭贺起项尚峰与吕重山虎父无犬子,一门二英豪之类的赞誉。 此处正陷入对项宇二人的惊叹和佩服中,而在洛神峰下,三个面容阴翳的中年人拥在一张八仙桌前,他们身上全都穿着胸口纹有三个紫色星星的黑袍,这黑袍彰显了他们尊贵的身份。 黑巫,三星巫主!这在整个雪域来说,都是一流绝顶高手了,而这三人,也正是洛神峰、天山、凌绝峰三座神峰下三个部落的巫主,统领蛇影、天狼、金乌三个部落十万民众,比起凤栖那两万不到的人口来说,简直是天壤之别。 但三人此刻却敬然端坐,全都对上首那披着红袍的老者作出洗耳恭听的姿态。 这红袍老者满头坟头枯草一般的杂乱头发,面皮干瘪,眼眶凹陷,其内那对眸子精光流闪,鼻子又长又弯,鼻尖勾成的弧度正如此刻停在他肩头的黑鹰嘴啄一模一样。 右手握着一柄鹰头蛇身的血红权杖,身上那件红袍的胸口,纹有五颗金色星星,这说明了他的修为是恐怖的五星巫宗,这在整个雪域,仅略逊于于凤栖大祭司的六星巫宗。 这老者,正是金乌部落的大祭司。 “昨日的天象你们也看到了,方才,那天象又起,不用我多说,你们三个小娃娃也知道这意味着什么,事不宜迟,不能让凤栖再苟延残喘了。” 红袍老者声音沙哑无比,似喉咙卡在磨盘中才发出声来,将一方罗盘从怀中掏出,往桌上一放,随手一转,罗盘飞速旋转不停,老者只伸出枯枝一般的食指,随意一按,罗盘立即顿住,而老者的手指正好按在“乾”位上。 “哈哈哈,天助我也,这次,谁也救不了凤栖,孩儿们,赶紧与蛮族把那些蛮牛和奴隶买过来,天际快到了!” 他笑起来的声音,刺耳无比。 “时辰已到,开始吧。” 日头已然升起,巫祖台前,众人早已从惊呼中平静下来,至于项宇二人,自然抱臂高扬着头,十分臭屁。村长点燃三柱长香,插进小庙的香案中,走出来对苏归平和项尚峰以及吕重山点了点头。 苏归平将身上所穿那件胸口印有五颗星星的白袍袖口挽起,走到巨鼎前,项尚峰与吕重山也不再与众人恭维,紧随苏归平身后,他们本来也有一件和苏归平一样的象征五星巫师的白袍,但部落有规定,每逢大事,除非是为部落作出杰出贡献的巫师,否则不得披袍,这也正是他们俩对苏归平一直暗暗不爽的原因之一。 三人分列巫祖台前两口巨鼎周身的三个方向盘膝坐下,双手弯到胸口前,摊开手掌,左掌在下,右掌在上,双掌掌心相对。 “巫影现,无火燃,以我祖法,燃我血脉,唤我祖灵!” 三人异口同声,身上同时爆发三道光芒冲天,形成三道巫影,而在三人双掌之间,都燃起了一团火苗。 苏归平巫火是一团碧绿幽火,而在他的头顶上空,巫影则是一片荷叶,项尚峰的巫火则是红色的,巫影像一朵火红灵芝,吕重山的巫火却是黑色的,巫影与苏归平二人不同,却是一匹黑马。 所谓魂兽巫影,并非只有兽类形态,天地万物都有可能,但在白巫之中,大多是植物巫影,兽类也有,但大多是寻常家畜家禽之类的,因为白巫自古修行就偏向温和,也着重治愈取向,植物类更贴合他们祖传的血脉,所以项宇二人的巫影在白巫中更显得珍贵罕见。 三人掌中巫火同时离掌而出,汇聚一处,形成一道焰心深红,内焰泛黑,外焰幽绿的火苗,涌向两口巨鼎下,瞬间炸开一般,燃起熊熊幽火,三人不断地催动自己的巫火,以保持火势。 身穿八星白袍的村长见此,走上前去,从腰间抽出一把小刀,把左手中指割开血红,将鲜红的血液分别滴进两口巨鼎内,然后对着巫祖冰雕跪下,大呼:“凤栖第六十八代不肖徒孙凤承九祈唤祖灵!”,恭恭敬敬地磕下三个响头。 这才站了起来,转身朝一干后辈们沉声呼道:“行万万里路勿忘脚下,着麻衣,系锦袍,常思家乡井,谨遵祖训,血脉同源,凤!凤!凤!” 一干后辈们皆俱对着巫祖雕像跪下,将村长的话重复了三遍,一一走到巨鼎前,割指滴血,孩子们自小对祭祖耳濡目染,谁都清楚礼节次序。 待孩子们全都滴血入鼎,退开到一旁,村民们相继抬来一桶桶事先准备好的祭祀牲血,倒入鼎中,直把两口巨鼎灌满。 村长盘膝坐地,催发自己的巫火,与苏归平他们一起催动鼎下火团,他的巫影却是一颗小树。 随着火团越燃越旺,两口巨鼎内的鲜血开始沸腾,升起一股股白气,往冰雕飘去,而冰雕女子手上和肩上的两只凤凰身上的羽毛开始呈现出不同的色彩。 一直到鼎内的血汤落到一半,两只凤凰身上已色彩斑斓,凤眼眨动,竟然活了过来,那女子的双眸,也开始有了蓝盈盈的色彩。 “到巫祖台前盘膝坐好,巫祖要显灵了!” 村长沉声一喝,孩子们乖乖听言行事。 咻!咻! 两只凤凰一齐飞天展翅,发出两声嘶鸣,响彻长空,回翅盘旋与众人头顶,张嘴喷出纷纷白雪,场中瞬间气温下降,苏帆和苏航只觉得自己此刻如同全身被冰块裹住,呼吸难受,全身毫无知觉。 那冰雕女子的双眼就在此刻完全变成蓝色,启唇吹出一道长长的白气,升空变得越来越大,形成团团浓雾下落,将孩子们一一笼罩住。 “聚精会神,去感悟你们的巫魂,巫祖显灵只有两个时辰的时间,在这段时间内,若是无法催发你们的巫影,则说明开魂失败!” 苏帆正在苦苦支撑体内体外刺骨冰寒的侵袭,耳中听得村长话语,突然又听见身旁一声“我成功了!”,却是村里二狗子的声音。 第一百一十六章:影子传说 二狗子觉醒的巫影是一颗小草,绿油油的,巫魂觉醒之后,他的全身也变得绿光一片,尤其头顶,如同顶着一丛绿草。 一一有人开魂成功,至于项宇二人,早就在场面抱臂看戏,冰冻催发巫影的洗礼,对于他们这种已经觉醒了巫魂的并没有效果,寒气也影响不到他们。 一个时辰很快就过去了,场中的少年少女们大多已开魂成功,现在除了苏帆和苏航以外,就只剩下四个了,而苏帆和苏帆的身上,已结了一层冰,整个人都被冰封。 苏归平等人已受了功,巫祖既然已经显灵,就不再需要他们催动灵血。苏归平此刻一脸紧张地盯着自己的两个儿子,对于苏航,他倒不是很很担心,他担心的是苏帆,因为苏帆本就身具寒疾,此刻接受冰封洗礼,若是出了什么岔子,伤及性命,那可比要了他苏归平的老命还难受。 砰! 只见苏航身上冰层炸开,一道白光冲天。 喵!喵!喵! 一连三声猫叫,冲天白光形成一只骨瘦如柴,身上秃毛的小猫,卷缩成一团,偏偏猫脸上的眼睛还睁不开,这也就算了,猫眼角竟然还清晰无比地凝着几粒眼屎。 “哈哈哈,妙,实在太妙了,病猫,小黑炭配病猫,还有个病猫哥哥,哈哈哈,笑死他二大爷的小姨子了!” 项宇指着半空中的那只瘦小猫咪,肆意狂笑起来,吕歩则捂着肚子捧腹大笑,腰都笑弯了,不仅他们,场中那些已经觉醒了巫魂的少年们,也都忍不住笑了起来。 就连苏归平自己,看到这猫咪,一张老脸也忍不住红了起来。 “好事,好事,终归是觉醒了巫魂,虽然这...这猫我也不知道是什么。” 村长倒是个和事佬,走过来拍了拍苏归平的肩膀,又转头去瞪正在大笑的人群,孩子们这才悻悻地停下笑声,但还是捂着嘴偷笑。 苏归平把目光收回,紧紧盯住还在冰封状态的苏帆,眉头紧紧拧成一团,神色越发紧张起来。余下的四个少年相继开魂成功,都是寻常的植物巫魂,场中现在只剩下苏帆一人还没有丝毫动静。 “千万要成功啊”,“平安无事就好”... 苏归平心中不断默念着,从最初的希望苏帆成功开魂已渐渐变成祈求平安,天下父母心,都是这样。 苏帆此刻已完全感知不到外间是什么动静,也没有其他任何感觉,只有痛,漫无边际看不到头的痛,锥心刺骨的痛,寒气如一根根尖针,疯狂地刺进他的血肉,心脏,在血液骨髓里肆意蹂躏,尤其丹田,似已千穿万孔。 但他依旧苦苦撑着,只靠一股执念在支撑着他,别人可以,我也可以,绝不让父亲丢脸,以父之名! 两个时辰眼看就要到了,天空中的两只凤凰已经飞回巫祖冰雕的手臂、肩头,巫祖的眼睛也已全然恢复冰雕模样。 “唉,这孩子,命里无常啊。”村长已在摇头。 “散了吧,有什么好看的,这肯定又和去年一样,等冰融了,像个死人一样被他爹背回家去泡药汤,十七岁的人了,真丢脸。” 吕歩毫不掩饰自己的嘲意,人们随即也炸开了团,一一散了,苏帆开魂失败的事,他们早就见识过两次了,有什么好看的。 “你姥姥的瓢了个瓢的,吕歩、项宇,你们欺人太甚!” 苏航握紧拳头,双眼喷火,就要扑向吕歩,被苏归平一把拉住,苏归平瞪着苏航,骂道:“已经开魂了,还像个小孩子,大家都是血脉相连的宗亲,别人可以不在乎自己的血脉,我苏家的种可不能忘了根。” 他这话说得巧妙,明里是训斥苏航要与族人团结,暗里却给项宇二人扣上了个忘祖的帽子,意指项尚峰二人教子无方。 这还了得,项尚峰可不是什么蠢人,这点软刃还是听得出来的,正要破口大骂,被吕重山按住了肩头,吕重山盯着被冰封的苏帆看了一眼,笑道:“走吧,得回去准备准备,兴许明日村里要办丧事呢。” 人群已经几乎散空了,巫祖台前除了苏归平父子俩和摇头叹气的村长,就只剩下还在冰封中的苏帆,日头已上三竿。 “两个时辰到了,帮他融了冰层,带回去驱寒吧。”村长上前来拍了拍苏归平的后背。 咔嚓!咔嚓! 突然,苏帆周身的冰层一一裂开,眨眼间就碎裂飞散,一道青光从他的天灵盖上冲天直上九万里,这还不止,自其左胸飞出一团黑光,紧随青光之后。 而他的肩头,亦冲出一道红光。 青光与黑光实在飞得太高了,苏归平等人根本看不到其形成了什么巫影,只听得天际一声昂吟。 而那红光,悬在半空,形成了一只鲜红如血的蝴蝶,飘飘起舞,似在花丛中漫游,似在春风里撒布花香。 “果然像个娘们,兄弟俩觉醒的都是什么玩意儿,尤其这熬了十七年的病痨,哈哈哈!” 还未走远的项宇、吕歩两对父子也已看到了半空中的蝴蝶巫影。 但谁也不知道,在云巅之上,一条青龙正在遨游,一本黑封古书正发着熠熠黑光,尤其书封“无常”两个大字,而巫祖掌心的那只冰雕蝴蝶,触角竟然动了一下。 “咳...咳...” 巫影散尽,面色苍白不见血色的苏帆睁开眼睛,缓缓站了起来,眼神坚定。 “哈哈哈,帆儿终于开魂成功了。” “大哥,你可算醒了,你是不知道,刚才我那个心啊,它扑通扑通的,我那个肺啊,它布灵布灵的...” 苏归平与苏航急忙奔上前去,随即,父子三人笑作一团,这一关,总算是熬过去了。 苏帆走到两口巨鼎前,抬头看了一眼巫祖雕像,收回目光,转头向苏归平和村长道:“我想,这两口鼎应该分立巫祖左右。” 话说完,甩袖瞬拍出两掌,打到千斤鼎身,两口巨鼎划着地面刷刷分退两边,相距一步左右,恰到好处,苏帆展开双臂,左右各自抓住两尊巨鼎的鼎耳,咬牙振臂一抬,将两口巨鼎举到台上巫祖两侧轻轻放下。 “这..这这这...我凤栖有福!” 张大嘴巴的村长,待苏帆放鼎回到苏归平身旁时,才从失神中缓过来,结结巴巴,只能蹦出这么一句。 “哈哈哈,回家回家,今晚教你们两个小崽子喝酒!九叔您也来,不醉不归啊。” 苏归平显得无比高兴,左右各搂住两个儿子的肩头,父子三人走得昂首挺胸。 看着这一幕幕,杨易更加觉得自己与那叫做苏帆的少年就是曾经的自己,难道,钟南忘说的事情,竟然是真的?自己曾有无数个过去,或者说,曾有无数个影子逃走? 那么,苏帆是影子,还是自己是苏帆的影子? 第一百一十七章:曾见百鸟朝凤 光幕里的故事还在继续。 月圆正好,皎洁映白雪,一地清澈。 坐在药庐前的圆石桌,恰好可以眺望远方,天地苍苍,苍茫的尽头,是朦胧依稀。 苏归平满脸熏红,他已很久没有如此畅饮过,村长已把头歪到桌子上,埋进东倒西歪的空酒坛中,打起了呼噜。 苏航亦是如此,尽管黝黑的脸上看不见醉潮,但那只是因为他的脸太黑了。 他们四人已从午间喝到此刻月出,村长上了年纪,不胜酒力,苏航是第一次喝酒,也醉了。 苏帆虽然也是第一次喝酒,但就连他自己也不明白,自己竟然可以撑得了这么久。 “倒酒倒酒,哈哈,明日为父就带你们两个小崽子去寻属于你们的契约巫兽。” 双眼已有些许混浊的苏归平,指着桌上仅剩的那坛酒,向满脸通红却还没趴下的苏帆吩咐。 苏帆此刻只觉脑中有无数颗星星在跳动,双眼已有些模糊,口干舌燥,喉咙下至胸膛,似有火焰在燃。 今天是他第一次喝酒,这种感觉,很难受,但又令人痴迷。 把苏归平的酒碗倒满,推送至苏归平身前,苏帆又忍不住给自己倒了满满一碗。 “来,干了!” 父子俩碰碗,苏归平仰头一饮而尽,有样学样,苏帆也端起酒碗就猛灌。 但酒一下肚他就不好受了,这种喝法,和他先前小口小口慢饮可是大为不同,肚子里瞬间就升起一团火,猛蹿到喉咙,燥热无比。 “啊!” 他只好张大嘴巴,伸出舌头,哈出一口长长的热气,以驱散舌尖的辛辣与胸间的火热。 “哈哈哈,不错不错,你算是学会喝酒了,好男儿就是要大口喝烈酒,大步走天涯,广交朋友,谨慎许诺。” 苏归平看着苏帆的爽朗大笑,抓过酒坛去,自己倒了一碗,端起碗贴唇,这次却没有一口闷掉,只是轻啐一口。 举头望着空中那一轮满月,“唉”出声来,重重地叹了一口气。 苏帆被父亲突兀的举头弄得不知所以,但他心思敏捷,看父亲这般形态,应该是想起了某些伤心无奈之事。 揉了揉自己的太阳穴,定下神来,开口问道:“父亲莫非有什么烦心事?” 苏归平收回目光,看着正愣愣望向自己的儿子,从脖子上取下那一条项链,悠悠叹道:“月是故乡愁,酒乃男儿泪,尤其月明时,你还小,自然不懂。” 见苏归平取下那条项链,苏帆总算是明白了过来,如此月圆之夜,父亲这是又想起了母亲。 想到母亲,苏帆的脸色也变得有些黯然起来,但他自小倔强,强忍住眼中的柔软,把自己的酒碗又倒满,双手端起酒碗去敬苏归平。 道:“父亲且宽心,孩儿如今已觉醒巫魂,往后自当加倍努力,尽早修练到巫主修为,随父亲杀出落雁关,回中土找寻母亲。” “月有阴晴圆缺,人有离合悲欢,此事古难全。” 苏归平喃喃自语,捏起酒碗与苏帆略微一碰,这次又是一饮而尽。 抹了嘴角酒水,咧开嘴笑道:“你长大了,很好,放心吧,我们一家四口早晚会团聚的,只要我们父子在一起,那渡剑宗再强大,也拦不住我们父子三人。” “对!” 本来倒在桌上的苏航,突然拍桌抬起了头。 这小子却是酒醒了,这把苏归平和苏帆吓了一跳。 “臭小子,咋咋呼呼,何时才能像你大哥一样稳重!” 苏归平嘴上骂着,脸上却舒展开来,仿佛沐在春风里的所有灿烂此刻都已扎根在他脸上。 直灿烂了好一会儿,才正色道:“你二人已开魂成功,明日村长和我,还有项尚峰他们,就会带领你们这群小崽子去落霞谷旁的百兽山寻找自己的契约妖兽,找到妖兽以后,你们也就正式成为一名巫徒了,从今往后,肩上也要学会挑起责任,知道么?” “知道了。” 苏帆和苏航异口同声。 苏帆突然想起自己白日里觉醒巫魂时,感知到的那些东西,向苏归平开口而问:“父亲可知什么是‘冥力’,还有无常簿?” “冥力?无常簿?” 苏归平被问得噎住了,这是他从未听说过的两个词汇,只好笑道:“你且说说你为何会问这些问题。” “孩儿今日开魂时,感觉到左胸常发寒疾处有一股力量正在复苏,似乎,正是这一股力量导致孩儿多年来一直受寒痛折磨,当时,孩儿下意识地就把它们叫做‘冥力’,似乎,孩儿本就应该知道这些东西一样。” 苏帆说到这里缓了一缓,接着道:“至于那‘无常簿’,却是孩儿觉醒了另一个巫影。” “什么!你竟然觉醒了两个巫影?” 苏归平激动之下,手臂倒一只空酒坛,摔到地面,“啪”一声,碎作斑驳月光,四分五裂。 “没错,孩儿正是觉醒了两…唔…” 苏帆话没说完,就被一步奔过来把嘴巴紧紧捂住。 “这件事,以后除了我,对谁都不要再提起,一个字也不能提,我要你守口如瓶,知道么,这不仅事关我们父子三人的安危,甚至关乎整个凤栖,乃至整个雪域。” 苏归平一边眨眼摇头示意,松开捂住苏帆的嘴,此刻的他,哪里还有半分醉态,只有满脸的紧张。 “百合花…百合,我凤九对不起你呀,当时年少不懂爱情,悔不该送你去见隔壁村老宋哦,百合花儿,我的百合花儿。” 随即“啪啪”两声,又有两个空酒坛落地摔碎,却是村长九叔在喃喃醉话。 苏归平把手指放到醉唇前,做了个“嘘”声动作,拉住苏帆兄弟俩,就要往房中蹑手蹑脚走去。 奈何兄弟俩浑身绵软,身子歪歪扭扭,苏归平只好俩二人分左右夹住,带回房中,施功催去兄弟俩的酒意。 又反身把门掩住,这才回头正眉对苏帆低声道:“什么也不要问,记住我刚才说的话,你往后除非万不得已,不然不要在别人面前展露你另外那个巫影,还有你,把方才听到的全当没见过,务必牢记。关于巫影的控制方法,待会儿我只会教给你们兄弟俩。” 他却不知道,其实苏帆觉醒的是三个巫魂,他若是知道,必定连夜就要带着兄弟俩能跑多远跑多远,因为这里面,关乎一个惊天秘密。 苏帆与苏航听到苏归平的话,又看苏归平这谨慎万分的神情,郑重地点了点头,同时也把准备告诉苏归平自己觉醒三个巫魂的话咽下了肚。 “对了,爹爹,我那小猫咪到底是个啥?我咋越看它越不像猫呢。” 苏航眨巴着眼睛转移了话题,他这一问,苏归平一张老脸瞬间就比吃了刚从粪坑里满载而归的绿头苍蝇还难看。 第一百一十八章:神奇猫咪 “爹,你这是怎么了,那猫咪到底是什么呀?” 苏航看到自己父亲这番表情,越发觉得不对劲,对于想知道自己那猫咪巫影来历的心情更为迫切起来。 这到底是什么妖物,竟然苏归平如此表情,苏帆也好奇了起来,兄弟俩齐齐抬起头来等待父亲的回答。 “猫就是猫,有什么好问的,猫有九条命,厉害得很呢,滚去睡觉,我也要送你们九爷爷回家去了,明日一早就要出发百兽山,赶紧睡。” 苏归平甩下这句话,开门走了出去,不一会儿,就听到他把村长扶着出去的响动。 此刻月色越发明朗,雪域鲜有蛐蛐夜虫鸣,四下一片静谧,只隐约听得远山传来三两声断断续续的夜鹰。 凤鸣人本就都习惯早睡早起,明日又是孩子们去寻契约妖兽的日子,睡得更比平时要早了些而。 猫有九条命,很厉害?真是这样么? 兄弟俩大眼瞪小眼,苏归平方才甩下这些话时的表情,可看不出来丝毫高兴之色,很明显是在敷衍。 “算了,睡觉吧,反正明日寻到契约妖兽就知道了它到底是何方神圣了。” 苏帆拍了拍苏航的肩头,表示宽慰,兄弟俩遂各自回房睡觉。 苏帆将自己的房门关好,坐到床上,将上衣脱掉,盯着自己左胸口思索那冥力到底是什么,无常簿又有何用。 突然瞥到窗前小木桌上的黄纸和毛笔,这黄纸毛笔乃是常见的祖巫修士练习唤灵用的巫纸巫笔,其旁还有一只小碗,里面装了小半碗苏归平取妖兽血炼制成的巫血。 也许,这和唤灵有关? 苏帆抱着试一试的想法,起身走到桌前,抓起巫笔,探进碗中淬了些巫血。 笔走龙凤,在巫纸上画下一只小蚂蚁,一气呵成。 所谓唤灵,乃是利用血脉之力,转血气为灵,将巫力赋予所画之物,死物得灵变为活物,祖巫修为越高的人,所能唤醒的物体越高级,持续的时间也会越久。 这些基础知识,苏帆早就跟苏归平学得通透,但他以前无法开魂,即使如今开了魂也还没找到自己的契约魂兽,还算不上真正踏上祖巫之道,也就只能一只小蚂蚁之类的低级动物,持续时间也不过半息。 把手指按住巫纸一角,苏帆闭眼念动跟苏归平学来的咒语,从手臂上流出一道青光,流过手指,涌进巫纸上。 只见巫纸上那只小蚂蚁跃然纸上,动了动触角,爬了三步不到,又变成纸上起物,与以往并无区别。 看来,和唤灵无关,苏帆极为失望地搁下笔,甩头回到床上,索性不再想,偏头而睡。 辗转反侧了好一会儿,才进入梦乡。 梦里,全是白日里项宇二人那可恶的嘴脸。 睡梦中的苏帆升起一个念头,若是自己能在那两个混蛋的梦里大闹一番,搅得两个混蛋不得好梦就解气了。 他这么想着,一道黑光便从他的胸口飞出,飞到那巫纸上,巫纸瞬间燃成一团指头大小绿幽幽的光点,飞出窗外,不知去往何处。 次日,苏帆醒了个大早,起床了就发现桌上的那一页巫纸不见了踪影,但也不以为意,只当是被风吹落哪里去了。 洗漱过后,把还在赖床的苏航摇醒,到药庐见了正在把行囊打包的父亲苏归平。 父子三人吃了点东西便往巫祖台行去。 “到底是何人,竟然如此神力,能将两口千斤鼎提到巫祖两侧!” “难道是项宇哥和吕步哥昨夜里偷偷来搬的,对,一定是,只有他们才有这等神力!” “不,肯定是巫祖显灵!” “胡说八道,巫祖每年只会显一次灵,肯定是项宇和吕步!” … 苏归平父子三人到了巫祖台时,大半的少年们已经到齐,正围在巫祖台前对着两口巨鼎议论纷纷。 竟然有几个少年吵了起来,面红耳赤。 直到苏帆兄弟俩上前,少年们才三三两两有人打了几声招呼,又向苏归平问了声好。 而争吵着的那几个却没有停下来,犹在喋喋不休。 有几个打了招呼的,一脸善意地朝苏帆苏航笑了笑,都是一个村子的,平时虽有些小打小闹,但他们并不像项宇、吕步二人那么排斥苏归兄弟俩。 又过了一会儿,村长才姗姗来迟,他昨日饮醉了酒,此刻的气色不是很好,面露疲态。 奇怪的是项尚峰父子和吕重山父子却还没到。 又等了大海半柱香,才见他们两领着儿子走来。 项宇和吕步跟在二人身旁,聋拉着脑袋,头发蓬松,走得松松垮垮,整个人显得无精打采。 待他们上前来,众人哈哈大笑起来,却原来,昨天神勇无比的两个少年郎,此刻正顶着大大的熊猫眼,就像那些夜里被女人夹断腰杆子的汉子们一样。 “项宇,你莫不是昨夜做了春梦?被老母猪给骑了吧,还有你吕步,哈哈哈” 二狗子捧腹大笑起来,他素来就是这般口无遮拦。 “不想挨揍就滚一边去,老子昨夜是做梦了没错,梦里他娘的有团黑影一直追着老子跑,要一口把老子吃掉,真实无比,就是想反抗也反抗不了,只能一直跑,吓得老子都尿…鸟他姥姥的坟头草了!” 项宇那熊猫眼中的眸子瞪住二狗子,忿忿不平。 二狗子被他这么一瞪,缩了缩头,闭上嘴巴,他可不认为自己能打得过项宇。 “对了,项宇哥,那两口巨鼎是不是你和吕步哥昨夜偷偷提上巫祖身旁的,咱们凤鸣村也就你们俩有这么厉害的神力了。” “对呀,肯定是这样,难怪项宇哥和吕步哥夜里做了噩梦,定是把千斤鼎举上台劳累过度。” 小柱子和胖虎争相开口。 “放屁,明明是……” 苏航听此忍不住了,正要大喊出口,被苏帆捂住嘴巴,并摇头示意他不必多言。 “那是,昨日我与表哥回家后觉得不妥,千斤鼎应该分立巫祖两侧……” “对对对,我与表弟也是为了我们凤鸣往后开魂和祭祀更方便,那千斤鼎说是千斤,其实也不过我随手一提。” “对啊,昨日,我并未用全力,我若是是尽全力,一只手,不对一根手指头就能举起这鼎。” 项宇和吕步开始大肆吹嘘起来,越吹越离谱,就差说到自己吹口气,放个屁,就能把巨鼎嘣上台了。 村长眼见这吹的实在没边了,清咳一声,笑道:“差不多得了,昨日我在场,这两口巨鼎乃是苏帆一人举上台的,你们这些小崽子少胡乱打屁,赶紧准备好,要出发了。” 什么?一个人?这病怏怏像个娘们的苏帆?怎么可能! 还是二狗子率先向苏帆问出了口:“真是你?” 苏帆摆手笑道:“不过拂袖之间举手之劳,不足为提。” 眼睛却瞥向此刻脸色已变得比猴屁股还要红的项宇和吕步。 第一百一十九章:当年茶花 这一个小插曲并没有持续多久,在村长九叔的领头下,一干人集结在一起,站得整整齐齐,日头也出来了,日光烂漫柔绒洒大地。 村长自袖口取出一支短笛,贴唇一吹,听得呼呼风响,雪狼群在狼王的带领下,纷纷冲进村内,来到巫祖台前。 村长上前摸了摸狼王,笑道一声“老伙计,又麻烦你了”,狼王抖了抖双耳,弯膝放低身子,村长上得狼背,转头朝已纷纷爬上雪狼背上的少年们沉声道:“出发!” 于是,村长当中,苏归平在左,项尚峰与吕重山在右,四人当头先驱,苏帆、苏航和项宇、吕步以及一众少年紧随其后,数十人的队伍浩浩荡荡驰骋出村。 八千里路白雪冰川,朝阳把大地映成嫣然一片,驰如风,卷雪纷飞似鹅绒,将地面上斜长杂乱的人影狼影一一抛弃身后。 这是苏帆十七年来第一次出远门,紧紧抱住狼脖,一路领略雪域冰川风采,胸中说不出的畅快舒爽。 一旁的苏航艺高胆大,踩在狼背上一路迎风,项宇和吕步见此当然不甘示弱,也站起身子,负手傲立。 三人这番娴熟骑术,惊得一众少年夸赞不绝。 直奔了半日,一眼览尽的平坦就到了尽头,地势突转,却是一片此起彼伏的雪原林海。 “离百兽山已然不远,地势不平,大家务必坐稳注意安全,千万不要跌下狼背掉队。” 奔在前头的村长回头训斥,狠狠地剐了一眼站在狼背上的三个小鬼头,三人老老实实地坐了下去。 穿过林海雪原,转进一道冰山峡谷,狼群奔速缓了下来,天色骤然转暗,倒不是天气大变,而是因为这峡谷实在太高,呈一线天。 两旁高耸的冰崖遮天蔽日,又陡又峭,全是光溜溜的冰崖,谷口风声呼呼,飞雪漫漫。 “哥哥,过了这猿泣崖,前面就是落霞谷啦,到时你铁定眼界大开!待会儿给你介绍我的好朋友。” 苏帆身旁的雪狼背上,苏航兴高采烈,苏帆会意一笑,他倒也真的想认识认识苏航常跟他吹嘘的那块会跳舞的石头。 一行人穿过昏暗的猿泣崖,眼前豁然开朗,阵阵芳香入鼻,听得鸟雀私语叽喳,水流潺潺,悠悠鹿鸣。 举眼望去,只见前方不远处翠意芳鲜,一道如银的瀑布下,漫山遍野的七彩花儿如画布一般铺展开来,一条哗哗而响的溪流蜿蜒辗转,一直蔓延到层层叠叠的青山前。 隔远犹能看到满山乱跑的野鹿山獐,林间成群的鸟雀。 “落霞谷已到,落霞谷左侧其后就是百兽山,全都下来,步行!每十人成一个小队,分别跟在你们三位叔父身后,进了百兽山,处处毒蛇猛兽,怪蔓妖滕,凶险万分,千万不要掉队!” 村长指着远山那茂密青山,神色端严。 “吼!” 村长的话说完,少年们纷纷跳下雪狼背,还未站定,突然百兽山的方向传来一声震天虎啸,把苏帆吓得抖然一激灵。 “嗷!” 村长身旁的老狼王仰天长啸,以作回应,余下的雪狼一一蹲下两条后腿,跟着老狼王仰头啸天,一连啸了三声,百兽山中的虎啸也回了三声,空谷流响,久不绝耳。 “好了,狼王已与兽王打过招呼了,走吧。”村长挥手示意众人出发。 苏帆和苏航自然紧跟父亲身后,苏帆在雪域活了十七个年头,平常都是见到一些枯草老树,飞雪冰山,第一次见到如此美妙绚丽的景色,一时双目前眺,失神陶醉。 “现在还不是落霞谷最美的时候咧,黄昏夕阳西下时,整个落霞谷像个披上凤冠霞帔的新娘子,那时才是她最漂亮的时候,比起仙女姐姐也毫不逊色。” 一旁的苏航夸夸其谈,说得神采飞扬,苏帆还未接话,倒是前头的苏归平转过身来笑骂道:“小崽子,你见过凤冠霞帔的新娘子么,懂个屁,净瞎咧咧。” 苏航虽然看得出父亲这是开玩笑,却不乐意了,扬起脸来回道:“咋没见过,去岁秀儿姐出嫁的时候,我在她家窗台偷偷看过她的样子呢。” “看来弟弟是想娶媳妇了,哈哈哈。” “小崽子,路子挺野的,好,有老子当年的风采,想当年,凤栖九十九个村落,老子第一帅……” 父子三人有说有笑,尤其苏归平的吹嘘,听得一干少年侧目不已,一行人很快就走进了落霞谷。 苏归平却突然停了下来,叫住了前头的村长,上前去与村长耳语一阵,只见村长点了点头,苏归平走回来把行囊背到肩上,对苏帆兄弟俩道:“你们跟我来,待会儿我们再追上他们。” 村长领着队伍继续前行,苏帆二人跟着父亲岔进一旁的小路,路边青草野花遍地,上得一个小土坡,右转却是朝着那瀑布之下走去。 “爹爹这是要带我们去看那三棵茶树,前段时间我才来过,对了,也许待会儿我们还能遇到仙女姐姐呢。” 苏帆正不知道父亲这是要干嘛,好在苏航及时说了出来。 踏过野花星罗棋布的草地,走进落英缤纷的桃林,踩着满地花瓣穿过鸟雀成群的桃林。 尽头就是那瀑布,瀑布之下是一潭落泉,水流漫出潭外,就是那条蜿蜒溪流的源头。 水潭旁有三丛翠嫩,却是三株茶树,其上已挂满了茶花花苞,同一株茶树上的花苞却颜色各异,有花有白,有蓝有紫。 茶树前竖起一方小石碑,直到走上前,苏帆才看清石碑上刻有“十八子观音茶树忆故里冷暖酸甜,花满溪遥思。” 花满溪?苏帆一愣,这不正是母亲的名姓么,难道,这些茶树乃是母亲栽下的?苏帆对于母亲的记忆还停留在三四岁时,那个一身粗布麻衣为自己四处寻药的模样。 至于苏航,就更不用说了,打他记事起就没见过母亲的模样。 苏归平从行囊里解下一个玉瓶,从玉瓶中小心翼翼往三株茶树根倒出蓝盈盈的液体。 苏归平收起玉瓶转过身来,道:“好了,灌了固本培元液,足以令它们熬过接下来的一年了,你们二人上前来拜一下你们的母亲吧,我们一家四口已有十几个年头没有团圆了,现在也算是睹物思人吧。” 苏帆与苏航上前跪拜,磕了三个响头,站起身子拍下膝盖裤腿的泥巴。 “帆儿,当年,我和你母亲正是从那水潭中将你捡回去的,当时你躺在一个花篮里,唉,一晃都已十七个年头了,走吧,迟了恐怕跟不上队伍。” 苏归平指着那一汪水潭,神情有些苦涩。 就在这时,叽叽喳喳的鸟鸣声大起,紧接着,扑翅声充耳,苏帆转头一看,只见桃林中飞来一群群颜色各异的鸟儿,更有七彩蝴蝶成群结队翩翩而来。 全都停在茶树四周,上空,也把父子三人三人一起给围住了,并没有被三人的话音和身形给吓到。 “哈哈哈,倒是赶上了好时候,恰逢花开,难道你们母亲也感应到我们此刻正思亲么。” 苏归平爽声大笑,苏帆一看那三株茶树上的花苞们,此刻正在一一展瓣吐蕊,瞬间清幽茶花香阵阵扑鼻,鸟儿们喜啼不绝,显得极为开心,看得苏帆暗暗称奇。 “走吧。” 苏归平领头迈动脚步,苏帆不再流连,举步跟上。 他们却没有发现,再他们走后,一个一身白色长裙的女子从那瀑布中飘身而出,来到了三株茶树前。 鹅蛋脸上,弯弯柳叶眉下双眸剪秋水,琼鼻高挺,但薄薄的嘴唇显得十分清冷,好在右侧眼眸卧蚕之下那一颗小小美人痣,为她多添了三分烟花。 第一百二十章:凤凰祖先 “哥哥,可惜了,没机会带你去见我那老朋友,只能等返回的时候再去了。” 苏归平在前带路,苏航紧跟在苏帆身旁,又滔滔不绝起来,苏帆这才想起苏航说的那石头,笑道:“你那石头朋友到底在哪?” “哎呀,忘记说啦,哥哥你是不知道,就方才那瀑布后面却有一个水帘洞,游过水潭就能看见那洞口,我那朋友就住在石洞后面的花海里,那地方,远比这里还要漂亮多了。” 苏航绘声绘色地跟苏帆讲起来,听着他的描述,苏帆也不由得对此心生向往。 一路有说有笑,不多会儿,父子三人就追上了正百兽山森林口等待的村长一行,项宇等人满脸的不耐烦,见到三人上前,阴阳怪气地哼哼唧唧,被村长一瞪,才消停下来。 远看青翠苍苍的百兽山,原来丛林茂密,入眼全是参天古木林立,站在入口就能闻到林中泥土的芬芳,是那种枯枝败叶常年累积的厚重和潮湿。 “进了百兽山,分头行动,尚峰与重山各领十人,二十匹雪狼开路,我与归平领十八人,只带狼王足矣,无论是否寻到契约灵兽,天黑之前务必到此汇合,开始行动吧。” 进入丛林,眼前却是个三岔口,村长令下,三支小队分头散开,项尚峰和吕重山都是老把式了,轻车熟路,领着队伍各从两边的小路隐了进去。 村长与苏归平也不再停留,带着队伍从中间这条路前进。 苏帆低头扫视周围茂密的藤蔓荆棘,又抬头看遮天蔽日的林尖,从叶缝中洒下来的碎细阳光正好散在层层落叶上。 并没有发现什么异常,更看不出哪里有什么危险,有些想不通村长为何两次三番提醒大家小心。 有了狼王开路,一路并无波澜。 正走着,突然听得一声长鸣,随即头顶掠过一道黑影,奇快无比,苏帆刚抬起头,那黑影却已消失不见,然后耳中听得扑翅风声呼呼,各种鸟儿的鸣叫嘈杂起来。 “大家放慢脚步,咱们遇到百鸟朝凤的喜事啦,传闻,只要遇到这一森林幸事的人,接下来整整一年都会好运连连,哈哈。” 苏帆第一次听说这“百鸟朝凤”,正边走边寻思着,一不留神就装上了前头已停下脚步的苏归平。 顺着苏归平的目光抬头一看,只见一只身形巨大的大鸟高昂着头,站立在前方不远一棵参天古木的树枝上。 它全身长着雪白羽毛,唯独翅膀上的长羽七彩斑斓,头上长着鸡冠,长长尾羽翘起来弯成彩虹的弧度,高长的两条腿被雪羽覆盖,其下金色长足生有三爪,紧紧抓在树枝上。 其模样有三分像野鸡,但比野鸡要灵动雄伟许多,有三分像孔雀,又比孔雀更为高大挺拔,有三分像凤凰,却比凤凰多几分戾气。 十分俊美灵脱,居高临下,扬着鸟头。 “啾咻!” 异鸟抖动头上鸡冠,展喉长鸣,声音如凰似凤,又如鹤唳鹰泣,曲调悠扬婉转。 随即一群群林鸟飞过苏帆等人的头顶,飞到那参天大树底下,扬起脖子头颅,似在伫耳倾听,似在顶礼膜拜。 “这是凤凰?” 苏帆第一次见到如此奇异飞禽,问出了口,其后一干少年也瞪大着眼珠子,等待村长与苏归平解惑。 “那是雪鸾,并非凤凰,与我们凤栖巫祖的契约妖兽冰晶凤凰乃是近亲,说起来,也与我们凤栖有几分干系。” 村长笑盈盈地抚起他下巴为数不多的山羊须。 “这叫做百鸟朝凤,但凤凰在多年前已随祖巫不知所踪,这鸾也就成了林中百鸟之王了。” 苏归平也笑着解释,正说着,鸾鸟的悠扬歌声已唱罢,树下群鸟开始一一提喉啾啾回应,似在纷纷祈求鸾鸟再唱一曲。 鸾鸟再度开嗓,但这一次却已是呜呜咽咽,断断续续,如泣如述。 苏帆听得入神,心情跟着鸾鸟的曲调,没来由地低落至极,几欲落泪,再一看高枝上的鸾鸟,眼中晶莹闪烁,竟然一边唱着一边落泪。 而身前的村长,也已扬起袖子抹泪,苏归平亦满脸悲凄,再转头一看,一众少年皆尽神色黯然,就连平时最为大嘴巴的二狗子,此刻也在流泪。 再抬头时,已见鸾鸟歌罢,张嘴一吐,自其嘴里吐出满口鲜血,喷落如细雨,洒到群鸟们的头顶身上,群鸟们瞬间全身泛起隐隐红光,转瞬而逝。 鸾鸟飞身拍翅远去,群鸟一一飞身追随而去,但鸾鸟的歌声依旧在林中回荡着。 “唉,异鸾又想起了祖先,呕心泣血,反倒成全了鸟儿们多添一载寿命,只希望它们得了好处之后,莫忘祖先。” 村长唉声叹出一口重气,这时,异鸾的歌声才消散一空。 好! 一干少年却纷纷拍手叫好,苏帆也拍起了手。 “哥哥,你能听懂?” 众人拍完手,苏航却满脸不解地向苏帆发问,这小子,方才并没有拍手叫好。 “不能。”苏帆笑了笑。 “那你还鼓掌鼓得那么起劲!” “因为他们都拍掌了,只要他们都在拍手,你就要跟着拍起来,而且要比他们还要起劲儿。” 苏帆笑着戳了戳苏航的肩头。 “为什么?难道他们都听懂了?”苏航还是满脸困惑。 “这倒未必。” “真奇怪,你们明明都听不懂,却显得一个比另一个还要陶醉。” “这就叫作艺术,就跟听曲儿一样,都喜欢听个弦外之音。” 兄弟俩正你一言我一语,苏归平转过身来一脸严肃地骂道:“少胡乱嬉闹,真也好,假也好,关于祖辈的敬畏要保持,你们还笑,听不懂也看不懂这百鸟朝凤很正常,但不要胡言乱语,惹了笑话。” “异鸾泣血糊涂恩,百鸟朝凤莫忘根,走吧,正事要紧。” 村长叹声气,率先迈动了脚步,众人跟上。 “吼!” 忽然前方传来一声虎啸,平地风声大作,树枝摇曳沙沙,林间落叶飞扬,狼王冲飞了出去。 “大家小心!” 村长刚喊出话来,前方又是一连数声虎啸。 第一百二十一章:白虎出现 杨易看到此刻,越发觉得苏帆就是自己,也是那日在忘川河上渔魂的独臂少年。 但杨易却依旧无法分辨这其中到底是轮回还是影子。 关于九灵只是一面镜子的念头,在他心里愈发强烈。 李乘风为何会出现在每一个故事,他真实的身份到底是谁,又意欲何为? 另外,他也不知道,自己此刻到底身处何处,这神奇的光幕又因何而来。 而光幕中: 十七个年头弹指间,飞花尘埃碾红泥。 自苏帆身入忘川,无极渊封印解除,北冥大乱,众鬼们不走轮回,纷纷回阳。 北冥鬼帝对此视若无睹,取了忘川河中幽冥鼎,终日固步酆都,却是在把幽冥鼎炼制分化,分成十樽小鼎,日夜自鬼魂命灯鬼火淬炼。 “铸我十鼎,分封十殿阎王,统我幽冥迎大世!” 鬼帝暴喝连连,不断催动鬼火炼鼎。 浮屠塔中,恶鬼恶魂依旧无数,无夕和尚已从底层走到第九百九十九最高层,身旁跟着一只白猫,而他的肩头,依旧卧着一只血红蝴蝶。 “我佛释意大慈悲,普渡六道觅轮回!” 这日,身着洁白袈裟的无夕和尚正在闭目诵经,一只只恶鬼化作金光纳入手中佛珠。 突然,眉头一皱,诵经声止,手中佛珠咔嚓一声断裂,一颗颗佛珠滚落满地,吓得身旁白猫“喵”叫一声,弹开身体。 “你已经到了。” 无夕自语一句,拂袖一扫,满地佛珠一一遁进其袖口。 念一声佛号,众鬼纷纷抱头鼠窜,无夕飞身出塔,白猫紧随其后,飘然落地,立于忘川之上。 扬起袖口甩手,数十颗佛珠飞天汇聚而散,化九头背生紫色双翅,又分两头青牛在前,身形如山岳的雪白猛虎落到浮屠塔四周。 无夕将那根原本串起佛珠的红绳打了一个小结,随手往天上一抛,红绳迎风而长,变成红光闪闪的巨大绳套,将浮图塔紧紧套了一圈。 “从哪里来,回哪里去!” 无夕暴喝一声,身上涌现九轮金光于顶,整个人原地暴长,身形万丈,一瞬间比浮屠踏还高大,一掌压至浮屠塔顶,浮屠塔爆发阵阵幽光。 塔内传来万万鬼哭,忘川白浪翻飞。 “尔来佛中物,何处逆轮回,勿须言昊天!” 巨大手掌压着浮屠塔,浮屠塔内鬼哭愈发强烈起来,无夕收回手掌,双手合十,朝塔神打出一道呈“佛”字的金印,印在浮屠塔身。 浮屠塔一变再变,缩成只有十八层。 无夕这才把红绳线头分出九道,一一圈住九头猛虎和两头青牛脖子,身形恢复常人大小,转头往奈何桥上走去。 “奈何,奈何……” 双目空洞的年迈孟无影坐在八仙桌后的长条凳上,青花瓷碗顿在身前桌上,只呢喃着奈何。 无夕端坐下去,看着呆滞的孟无影,笑道:“上次你想渡我,这一次,不若还我渡你。” 说着,抓过桌上的那只碗,反身下了奈何桥,来到忘川河边,看着忘川中自己的倒影,淡笑道:“弱水三千,取你一瓢。” 弯腰将青花瓷碗往忘川中轻轻一舀,舀上半碗银色河水,忘川河中他的倒影瞬间消失不见。 “苦难或者慈悲,尽在这一瓢,因果有轮回,取舍全在这一瓢,随遇,自便。” 无夕将青花瓷碗往孟无影身前一推,站起身子,推开鬼门,拂袖而去,白猫紧紧跟随。 忘川河上,九头猛虎拍动巨大双翅,将浮屠塔连根拔起,九虎二牛拉动浮屠塔原地浮起上天,飞空随着着无夕的方向而去。 “七七之数,四九万恶鬼冤魂已被那和尚渡去,而山水郎那边,已寻祖源,大势已起,我该有所作为了!” 酆都治下生死城,生死殿中,鬼烛摇曳,一盏盏绿幽幽的烛火摆成七星之势,青衫人盘膝其中,身旁一盏红灯笼,身前一页黄纸,一支黑身金毛大笔,笔身刻有“生死”两个金色字样。 开口之时,双目已然睁开,抓住大笔一挥,在黄纸上写下一个“道”字,独缺了左旁走形头上一点。 瞬间七星烛火纷纷闪烁熄灭,大红灯笼飘然浮起,青衫人抓住那一页黄纸,往灯笼中借火点燃,顷刻化为灰烬。 “希望崔珏、钟馗能赶回来助我一臂之力,大势所趋,白云苍狗垂泪,起!” 青衫人浮身而起,踩上大红灯笼,漂浮出殿。 大靖海的那边,九州大地偏南,距离雪域十万八千里,终南山下有一白石冢,又称活死人墓。 墓前有一道观,观名“星风”,但观内并无道士,只有一个年轻俊秀的算命郎。 这日,算命郎刚把从近处前来求卦的少妇们打发走,忽听得观在哒哒马蹄声,一匹白马奔驰而来。 算命郎出抬头一看,进观的白马马头后挂了一个紫金色酒葫芦,瞬间面色大喜,叫唤道:“李乘风师兄既然遣了白马送酒,何不出来相见。” 他话音一落,门外传来爽朗笑声,随即一个模样同样俊秀无比却满头白发的道士走进道观来。 这年轻道士背着一把长剑,浑身仙风道骨,边走边笑道:“一连十七载,望风观星测天道,独不见你这颗天狼星闪烁,原来你楚玄机在此逍遥。” 算命郎解下马头上的酒葫芦,迫不及待地就往喉咙里灌,连喝了好几大口,才把塞口封上,嘻嘻笑道:“师弟我哪里是在逍遥,而是在此等候九师兄出世归来。” “你是说老九到了这里?”李承风入观就石凳坐了下来。 “没错,九师兄自当年那件事之后,被封印幽冥,十七年前,我于他生前守护的凡世中算得他必回故土,故来此等候。”算命郎又拔开了酒葫芦的塞子? “唉,山水郎身份特殊,那件事实在冤屈,我们只能等他自己归来,却无法干涉天道,真是憋屈!对了,你可见过逍遥前辈与张仙长?” 李乘风一把夺过算命郎手中的酒葫芦,仰头往口中一倒,瞬间满脸苦涩,却原来,已只滴下一滴酒液。 算命郎嬉皮笑脸道:“李师兄既然送酒来,小弟只好却之不恭,勿怪勿怪。” 李乘风无奈一笑,开口道:“快说正事。” 算命郎满脸苦涩道:“张仙长那日焚了山河图与清明上河图之后,便与逍遥前辈飘然而去,不知去往何处,正是他把那两件宝贝烧了才难为了我,九师兄虽身在此方,恐怕魂在山河图中!” 李乘风一拍大腿,叹道:“呀,这可如何是好,寻不到张仙长,我与袁师兄那推背图里如何完善玄机,就此拜别,我去寻张仙长啦。” 说着,站起身子就要往星风观外走,与他一起来的白马却卧在道观墙角,不见起身。 算命郎将李乘风送到门口才注意到那白马,当即喊住前脚已迈出门槛的李乘风。 指着白马道:“李师兄,你这白马不带走?” 李乘风看了一眼白马,笑道:“哈哈,白马非马,而是自然,我这个老朋友就赠予你作一阵扬帆风,也许能助你寻回老九,反正我也从来不骑马,就做个顺水人情吧。” “你不骑马,为何常常带它出门?”算命郎笑着问道。 “老马识途,平时我为它引路,待我无心问路时,就由它领我逍遥,岂不快哉!” 李乘风言罢迈出门槛,大笑而去。 算命郎一头雾水,反身回到石桌前,瞥了一眼白马,掐指不停,不一会儿手指一停,笑道:“原来起风了!” 而在雪域百兽山,苏帆紧随在苏归平身后,小心翼翼地往前走,才走了了二十步不到,身前的村长大呼一声“小心!” 苏归平猛然停住脚步,身上白袍荡然浮动,巫影升空,巫气外放成罩,罩住一众少年。 吼! 一头身形巨大的白虎扑身而来! 第一百二十二章:黑巫现身 紧接着,狼王的身影随后而至,护在众人身前,二兽四目相对,吼声连连,僵持了下来。 “奇怪,雪虎素来与狼王互相忌惮,只要我们不进入百兽山深处,它一般都不会干涉,它今日为何会出来阻拦我们?” 光圈内,村长转头来问苏归平,满脸不解。 苏归平一边催动巫气护住少年们,另一只手从怀中掏出两块椭圆形如龟甲,满是裂缝斑点的卦刀,往上一抛。 卦刀落地一左一右,苏帆往地上卦刀看去,看不出什么所以然,但苏归平却已面色大变,收起卦刀,郑重其事地说:“卦落东南,各占乾坤离火恨水,大凶!” 村长听言面沉如铁,取出一页黄纸,袖口滑落一支巫笔,笔尖往舌尖沾了一点口水,全身猛然爆发血红巫光,执笔往巫纸上蛇走龙凤。 大喝一声:“影观符,起!” 巫纸无火自燃,血红光芒大起,众人身前升起血红光幕,光幕中,一群上百头雪虎正在围攻项尚峰与吕重山的队伍。 项尚峰二人正在催发巫气光圈苦苦支撑,一旁的雪狼与雪虎正在厮杀缠斗,而在距离他们的不远处,一个全身套着胸前八星黑袍的蒙面人正一脸冷笑,其怀中抱着一只小白虎。 村长面色大变,喊出声来:“糟糕,是黑巫!” 吼! 众人身前的狼王与虎王就在这一刻扑向了对方,二兽一扑而分,谁也没有占到便宜。 再次獠牙相向,狼王这次速度快了许多,先发制人,后腿一蹬,白虎才刚弹离地面,身在半空就被已然扑到的狼王狠狠一口咬到后背,咬下一嘴虎毛,带出血肉模糊一片。 雪虎落地吼声大作,愤怒无比,甩头振身一抖,全身浮起一层白光,与此同时,它的眸子变成了妖异的紫色,张开血盆大口,朝众人出滚滚冰霜寒气。 寒气所过之处,草木泥石瞬间被冰封住。 “妖气!这是雪虎王的本命妖气,威力堪比五星巫师的全力一击!” 村长和苏归平面色瞬间变得沉重起来,手中不断结印,把巫气光圈催得更加严实。 眼看铺天盖地的冰霜寒气就要喷到苏归平与村长结成巫气保护光圈,老狼王后腿反身一蹬,跃到半空,啸声震林。 全身雪白狼毛瞬间尽数火红,火焰遍布,张嘴一吐,熊熊火光喷出,与雪虎的冰霜寒气碰撞,僵持不下。 喵! 苏帆正盯着两个兽王龙争虎斗,为老狼王暗暗提心吊胆,突然听得身旁一声慵懒的猫叫声。 偏头一看,只见苏航身上白光闪耀,随即一道白光重出圈外,顿在半空,却是苏航的无影,那只又瘦又丑的小猫咪! 半空中,小猫咪喵叫一声,慵懒地伸展了一下瘦小秃毛的身板,慢悠悠地抬起前爪,揉了揉猫眼。 喵! 猫眼睁开,缕缕寒光自它眼神中爆射,盯着正在僵持的两个兽王,小小的满嘴一张。 瞬间,雪虎和狼王喷出的寒气与火光尽数被小猫咪吸入口中,两头兽王怦然落地,皆尽匍匐在地,不敢抬头。 小猫咪吸完两道,身上眨眼间长出了两丛红白相间的细毛,伸出舌头舔了舔小嘴,重新闭上了双眼,化作一道白光,飞回光圈内,遁入苏航体内。 匍匐在地的雪虎这才如释重负地站起身子,甩了甩头,飞也似地逃遁,眨眼间,隐入茂密丛林中去。 “这!这蚕猫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厉害了!” 村长瞪大着眼睛,显然不敢相信方才这一幕,又何止是他,场中众人此刻都愣住了。 就连苏航自己都傻眼了,缓了好一会儿,才摇动苏帆衣袖,一脸难以置信地说道:“哥,我出现了幻觉?” “哈哈哈,我知道了,我们都看错了,这哪里什么蚕猫,明明是它!跟花娘一样,花娘,我们的两个儿子都是好样的,没有给你丢脸!” 本来在惊愕中的苏归平,收了光圈,突然肆意大笑起来,不断地拍着苏帆苏航的肩膀。 “走吧,支援他们去,大家多加小心,前方有一个八星黑巫,不容小觑!” 正事要紧,村长开头,领着众人前进,准备去救援正被围攻的项尚峰等人。 突然,正在奔跑的苏归平,腰间一道红光闪烁不停,苏归平把村长叫住。 停了下来,解下腰间那枚雕有凤凰图样的红色小螺号,把螺号放到耳边一听,眉头皱成一团,沉声道:“九叔,巫主凤螺传音,命我速速前往凤驻,恐怕战事将起了!” 凤螺乃是凤栖部落专有的传讯灵器,可万里传音,共九十九枚,只有当年跟随巫主出征的九十九个副巫才被巫主赐予。 “什么!快,先把尚峰他们救出来,速速回村安排诸事,孩子们的灵兽之事,往后再从长计议了,事不宜迟,走!” 村长拔足而奔,此刻哪里还有七老八十的暮态,苏归平亦火急火燎地跟上,苏帆与少年们也已听得事关重大,紧紧跟着跑起来。 转过两片密林,就看见面容惨败的项尚峰和吕重山正在苦苦支撑着圆形光圈,嘴角都还有未干的血迹。 地上倒了十数匹雪狼和雪虎的尸体,鲜血、碎毛、皮肉,狼藉十分,到一旁还有十数匹雪狼正在和几十头雪虎苦苦缠斗。 而那个黑袍人身形枯槁,黑布蒙面,只有一对眼睛露出来。 怀中抱着一头小白虎,正盘膝在地,紧闭着双眼,身旁有一盏灯形如一颗骷髅头的提灯,灯内绿光摇曳。 从那些死去的雪狼和雪虎尸体中,流出一缕缕红光,纷纷涌向黑袍人的提灯,然后从提灯骷髅头的双眼和嘴巴,冒出缕缕黑烟,被黑袍人一一吸入口鼻之中。 雪虎王在其身侧不远处,虎眼盯着黑袍人怀中的小白虎,眸子流露悲伤、无奈、愤怒,极其复杂。 “原来是金乌族卑鄙无耻的黑巫,抓了紫眸雪虎王的虎崽,驱虎屠狼,吸食妖气修练,可恶!” 村长指着黑袍人破口大骂,自袖中取下巫笔,苏归平亦将自己的巫器,那两片卦刀取了出来。 “又来了一群送死的,好好好,吸了你们,老子今天就能突破桎梏脉,一举步入巫宗期!” 黑袍人睁开双眼,黑袍一抖,提住那盏骷髅灯,站了起来,黑光自他体内破体冲天。 听得一声鹰唳,黑光形成一只黑鹰,展翅盘旋当空。 喵! 众人还未反应过来,一声猫叫,苏航身上又冲出一道白光,正是那只丑陋猫咪。 第一百二十三章:惊现石猴 小猫咪一奔出苏航体外,升空直往巨大的黑鹰扑去,黑鹰拍翅来扇,想把这小东西一翅膀扇飞。 谁料小猫迅捷灵活无比,摇身一扭,避开黑鹰巨大的翅膀,一连三个跟斗,转作虎扑状,扑到黑鹰背上,紧紧抱住黑鹰脖子。 喵叫一声,挥爪如风,竟然把黑鹰头上到脖子的羽毛一根根拔飞,黑鹰不断扭身拍翅,想要把白猫甩飞。 但小猫如同在黑鹰身上生了根一般,骑在黑鹰背上,任凭黑鹰如何挣扎,顷刻间就把黑鹰头上的毛全给拔光,黑鹰变成头顶光秃秃的秃鹫,哀鸣连连。 小猫似乎更加得意了,突然猫眼凶光大露,猫头一订,狠狠咬到黑鹰的后脖上。 “孽障!岂有此理!” 黑袍人暴跳如雷,再顾不上怀中的小老虎,甩手把小白虎砸往身旁地面,提起骷髅灯甩到半空,双手齐齐催出黑色巫火打到骷髅灯上。 骷髅灯瞬间绿光大作,从中射出八条绿光如长蛇,箭一般射向白猫。 雪虎王见小白虎落地呜呜叫疼,飞身如闪电,一扑叼住小白虎转头而去,正在与雪狼缠斗的雪虎们见此退散跟随虎王撤退而去。 “趁他无法分心,动手!” 村长说话的同时,催发自己的巫影,却是一匹全身燃火的天狼,手中巫笔一挥,挥出一道红光,斩向黑袍人。 “老伙计,看你的了!” 老狼王点了点头,啸天一声,空中的火狼轰然落下,落进老狼王头顶,老狼王双眸瞬间红光闪闪,如同燃了两团烈火,纵身一跳,扑向黑袍人。 苏归平与刚缓过一口气的项尚峰、吕重山齐齐吹响一声口哨,催动巫影。 苏帆只听得耳畔风声呼呼,更有快速爬行的沙沙之声充斥,又听得一声狮吼。 突然,一条全身长满倒刺,上面又长数夺粉色小花,手臂粗细的青藤,一条全身青如竹叶展臂来长的青蛇,一头高大胜牛的金毛狮子,三者同时奔至。 那青藤,正是苏归平契约灵妖,名唤凤栖藤,坚韧无比,若是被其捆住,就算是一般的巫主修为也难以挣脱,更为恐怖的是上面的倒刺和小花,更有麻醉使人魂不守舍的功能。 而那青蛇,则是吕重山的灵兽,名唤竹叶碧,剧毒无比。 那金毛狮子名为炎阳狮,模样虽然凶猛,实力却一般。 三人的巫影从空中同时落到各自的灵兽灵妖身上加持,三者同声而动,配合老狼王围攻黑袍人。 此时,空中的八条绿光也已射到鹰背上白猫身前,小猫咪喵叫一声,松开正咬住鹰脖吸血的猫嘴,抬起瘦小的猫头,面色竟然如人一般,诡异一笑。 张开猫嘴,把那八道绿光吸入口中,满意地打了个饱嗝,两只前爪同时一抓,扣住黑鹰的双眼,黑鹰立刻惨叫一声,带着背上的小白猫斜斜下坠,一头撞到地面,消散一空。 小白猫挥舞两只前爪向黑袍人耀武扬威一阵,化作一道白光,飞回苏航体内。 一藤三兽正好此刻扑到黑袍人周身。 “滚开!” 黑袍人怒声大喝,抖袍一甩,一藤三兽瞬间被甩飞出去,撞倒树木一片。 黑袍人咬指吹响一声口哨,天空中传来一声比鹰鸣更为高亢尖锐的长嘶。 一片黑影如同一朵乌云般飘来,却是一只模样七分像鹰,一分像雕,两分如乌鸦的怪鸟。 这怪鸟长着金色鹰翅,翅膀上金光奕奕,身上羽毛却是乌鸦一般墨黑,金足如雕,生有三爪,鸟头却是丑陋的乌鸦头,唯独一双眼睛怪异无比,却是金红色的。 “金乌!是金乌!你根本不是八星黑巫师的修为,你究竟是金乌的什么人?” 村长面色大惊,指着黑袍人发问,他此刻心中已生怯意,这黑袍人实在太恐怖,因为他知道,金乌部落只有修为在巫主七星以上的,才有资格与上古蛮兽金乌结成契约。 而一旁的项尚峰和吕重山早已倒在地上。 方才他们本就是强弩之末,把最后的巫气催发出来召唤灵兽前来,此刻灵兽被黑袍人一招甩成重伤,他们体内的巫气也已耗尽,无异于雪上加霜,再也支撑不住。 苏归平也好不到哪里去,一张脸沉如青铁,嘴角已溢出鲜血。 “哼,一群不知死活的东西,就让你们见识见识巫主的力量!死亡之气,炎起!” 黑袍人把半空中的骷髅灯一把抓下,口中碎碎念起巫语,整个平底浮起,团团黑色巫火浮在周身,道道黑光爆闪,涌向空中的三足金乌。 三足金乌得了黑光灌体,一对金红眼,爆发缕缕金光,全身黑羽蓬起,根根变作焱红,张嘴厉声长鸣,扑翅朝众人拍下团团烈火。 村长与苏归平早已祭起光罩护住众人,但团团火焰纷纷砸到光罩上,眨眼间就把光罩砸出条条裂缝。 村长和苏归平齐齐喷出满口鲜血。 “爹爹!” 苏帆、苏航见苏归平俨然已经受了重伤,齐声大呼,奔上前把苏归平扶住。 “苏航,快把你那小猫放出来啊!” 项宇、吕步喊出声的同时,已催出自己的巫影,一狮一虎才刚离体而出,在半空就被金乌一翅膀拍散,二人也瞬间跌倒于地,吐血不止。 巫影于巫师本就同气连枝,同本同源,同命相连,伤一发而动全身。 “那猫,我也叫不出来啊,每次都是它自己想跑出来就自己跑出来,我不知道怎么控制!” 苏航面色不急,连连以脚跺地。 但天空那金乌可不给众人喘气机会,张嘴吐出滚滚黑烟,拍翅扇下十数火团。 苏帆见此,已顾不上许多,正准备催动自己的巫影。 “滚出你爷爷的地盘!” 突然,一声稚童声音从众人身后的树林中传来。 苏帆停下催发巫影的咒语,回头一看,只见一块石头,不对,应该说是一个石头人从林中奔来如风。 这石头人身高如垂髫童子一样,说是人,更应该说是猴更为贴切,因为它的模样长得就跟猿猴一般无二。 “哥哥,是我那朋友!” 苏帆正暗暗称奇,一旁的苏航大叫出口,惊喜无比。 第一百二十四章:石猴凶猛 原来这就是苏航常挂在嘴边的朋友,那会唱歌跳舞石头。 猴尾如铁鞭,拍地震飞落叶漫漫,甩尾拍落射来的团团火焰。 石猴灵活十分,不作停顿,荡空前翻两个跟头,身在半空,拳头爆发湛蓝色强芒,往斜下方的黑袍人一拳砸下。 蓝芒如月,速度如风,直斩黑袍人门面,猴尾一抖,瞬间变长数倍,弧勾击打空中的三足金乌。 “哪里来的畜生,放肆!” 黑袍人抖袍祭起黑色光罩护住自己,想要挡住石猴那一拳打出的蓝色月弧形光刃。 噗! 血洒如雨,黑袍人如同断线风筝一般,倒飞跌去,撞倒一棵腰粗的古树,泥土翻飞,黑袍人也跌到了地上。 一拳!就一拳! 黑袍人怎么也无法相信,自己堂堂八星巫主修为,竟然挡不住这石头疙瘩一拳! “咳…这是什么力量?难道,那个传说是真的!” 倒地吐血的黑袍人突然好像想到什么恐怖的东西,瞪大了眼珠,猛地一掌拍地起身,顾不上去擦嘴角的鲜血,飞身急急而逃,头也不回,那金乌和骷髅灯亦随着他转瞬逃去。 “哈哈,土鸡瓦狗,不过你袁爷爷弹指之敌。” 黑袍人跑得比兔子还快,石猴却也不追,哈哈大笑,一个后空翻,落回苏航身前。 众人包括苏帆在内,此刻都不知道该说什么了,这石猴,到底是何方神圣,竟然如此恐怖。 “咦,小黑炭,他是谁,我感觉自己和他好熟悉啊。” 落到地面,石猴突然指着苏帆向苏航发问,一双芝麻绿豆猴眼盯着苏帆上下打量,滴溜溜乱转,猴爪抓耳挠腮不停,可惜他身上没有猴毛,如若不然,定要被它抓落一地猴毛。 苏帆看这石猴颇为有趣,此刻滑稽模样比之方才一拳打飞九星巫主的凶悍想比,简直判若两猴,亦在好奇这石猴到底是什么来路,想要打一声招呼,却不知该怎么称呼这怪物,总觉得不管是叫猴子还是石头都不太贴切。 正在为难之际,看到这石猴额上有一小小“袁”字,开口笑道:“袁兄好厉害,竟然一拳就打跑了九星巫主,令苏帆拜服不已!” “石猴子,这是我哥哥,名叫苏帆,比我年长三岁,自然也比你大。”苏航也开口介绍起来。 村长、苏归平和项尚峰,还有一干少年,也凑了上来,杂言乱语,都在向石猴感谢相助之恩,没想到这石猴跺地一脚,震得尘土飞扬,也把蜂拥过来的一群人给震得东倒西歪,众人却不敢动怒,没办法,这石猴拳头硬啊! “聒噪得紧,尔等叽叽歪歪,吵得爷爷实在烦躁!” 石猴把众人震倒后,板起脸一呼,这才把捂住猴耳的两只猴手放下,转而笑嘻嘻地朝苏航道:“小黑炭你休得胡说,老子已有五百年寿元,论年纪,是你们的爷爷的爷爷的爷爷!” 它这一脚看似鲁莽,却暗含玄机,众人东倒西歪,唯独没有伤到苏帆苏航兄弟俩,倒退出去的人却也没有受伤,明白了这古怪猴子的意思,苏归平等人只好悻悻地扭头去救治受伤的雪狼们。 苏航却没有害怕,反而丝毫不给这石猴面子,指着石猴嬉笑道:“石猴子你又在吹牛,上次和你在仙女姐姐的茅屋前唱歌时,你还说自己只有八岁,才几天不见,就已长了五百岁啦,哈哈哈。” 苏帆虽然为这石猴子的恐怖实力感到震惊,但也看得出来,这石猴无心伤害众人,又看弟弟与其俨然老相识的样子,只微笑着看两个活宝斗嘴。 石猴被苏航这么一说,又急急抓起了猴头,尖声道:“你懂个屁,爷爷我虽然只是八年前才恢复了身形自由,但老子确实活了五百年了,若不是当年在灌江口被那画画的牛鼻子诓骗进这山河界,困了老子五百年,老子现在早就把那秃驴的脑袋拧下来放到紫霄宫的门前当尿壶!” “你吹母牛皮的本事倒比公牛还熟练!若你这般天大的能耐,还会在这里瞎混?” 苏航不甘示弱,只顾贬低这石猴,但苏帆却听到石猴话里的玄机,画画的牛鼻子,山河界,秃驴,紫霄宫,这都是苏帆第一次听到的东西,若这石猴说的是真的,那牛鼻子得多么恐怖,而且,石猴话里的玄机恐怕还不止于此! 石猴被苏航这话气得跳脚,破口大骂道:“老子还不是为了......”,突然停住了话头,滴溜溜的猴眼玩苏帆身上一定,复而笑道:“天机不可泄露,多说无益,倒是你,苏什么帆什么船的,少跟爷爷我称兄道弟,文绉绉的酸气儿跟我姑奶奶一个德行,真没劲儿!爷爷我今天来这里,是受我姑奶奶所托,给你送这玩意儿的,若你以后想起什么来,就到桃花坞寻我姑奶奶,小黑炭识得路,老子去也!” 石猴从耳朵里掏出一团黑点,入手黑光一闪,变成一张狰狞的面具,抛到苏帆手中,一个空翻,身在半空扔下话来,紧接着凌空又一个跟斗,身如光影一闪,翻出林子,形影无踪。 来时如风,去时胜风,两个跟斗只留下话语余音荡在林中徘徊。 苏帆接了黑色古怪面具,还待问话,石猴却已消失不见,只好望林叹息一声,低头去看手中这怪猴送来的古怪面具,这面具造型狰狞,除了眼睛和嘴巴部位镂空,其余部分雕成奇怪模样,像狮子头又不是狮子头,倒有几分像蛟蛇,有几分像虎脸,又有几分像传说中的麒麟,但一端详,又四不像。 拿在手中,略觉寒意,苏帆不知这石猴在弄什么玄虚,还有它嘴里那什么姑奶奶,到底是什么来路,又为何给自己送来这古怪面具,一切毫无头绪可言。 苏帆这里寻思无果,苏航却一脸狂热地盯着苏帆手中面具,喃喃自语道:“这可是仙女姐姐的宝贝,竟然送给了哥哥。” 他这一脸痴迷,被苏帆看进了眼里,顿时觉得有些好笑,将面具扣到苏航手上,笑道:“你喜欢就拿去玩呗,玩够了再拿给我。” 苏航来不及雀跃,村长与苏归平等人围了过来,他们已把受伤的雪狼救治好,白巫的优势就在于此。 “事态紧急,大家集合,立即赶回村中,战事将起,你们抓契约灵兽的事,只能以后再说了!” 村长一声令下,一干人打道回府,途中气氛很是沉闷,就连平时总多嘴多舌的二狗子,也沉默着,至于项宇和吕歩,除了开始时,盯住苏航手中的面具深深地看了几眼,一路上也没惹出什么幺蛾子。 因为此时,大家心里都知道,凤鸣乃至整个凤栖最大的难关来了! 第一百二十五章:与子同袍 是夜,月走下弦,昏暗熏黄。 凤鸣灯火通明,村民们无论男女老少,皆俱举着火把,在巫祖台前集合,苏帆与苏航亦在其中。 苏归平又穿上了他那件五星白袍,与村长一起站在一个身穿九星白袍的中年男子身旁,手中握着那枚半拳大小的凤螺。 那男子从面容上看,年岁和苏归平差不多,一张孔武的方脸上长了些许虬髯,手中也握着一枚凤螺,身上的白袍彰显了他九星白巫的尊贵身份。 在众人回到凤鸣村时,这男子早已在村中等候。 三人高立巫祖台上,台下最前方,由项尚峰和吕重山一左一右各领着举火把的凤鸣村民们,二人各抱着由牛角制成胳膊粗的巫号。 “呜!呜!” 项尚峰与吕重山同时吹响深长鸣远的号角声,人群听闻号角声响,瞬间安静了下来。 “想必,大家对于我凤十七已经很熟悉了,阴险恶毒的黑巫们已经撕毁百年停战协议,战事已起,巫主特命我前来凤鸣带领我们凤栖勇士儿郎,前去与其他九十八个凤栖村落挑选出来的勇士汇合,驱逐黑巫,护我家园!” 九星白袍凤十七从村长与苏归平中间走了出来,对着台下沉声重言,一对虎眼鼓起眺望远方,横眉冷脸。而远方的天际,已能看见火光闪烁,似晚霞,却比晚霞更为凄然壮烈,尤其在这残月夜里。 “滴呜!” 苏归平吹响手中凤螺,村长上前一步,面沉似铁,庄严如山,侧身朝巫祖雕像跪了下去,长吟道:“唤我魂兮,慰我凤族,燃我血兮,护我巫灵,挖我心兮!掏我肺兮!灼我骨肉,焚我发肤!卫我家园,存我根骨,续我血脉,守我族胞!” 唱罢磕了三个响头,脸上已是老泪纵横。 “岂曰无衣,与子同戈!岂曰无衣,与子同袍!” 台下千余村民不断举起火把,喊声喧天,这一刻,年老的想起了多年前为部落存亡战斗时,倒在血泊中的同胞,年幼的,诸如苏帆与苏航,则想起父辈口耳相传的故事里,那些用身躯为他们扛下来这一片生存土地的先辈。 战事一起,难免家破人亡,但活着,又岂能苟且!这一刻,他们比谁都清楚,面对黑巫来犯,原本就弱小的凤栖,只能同仇敌忾,一起拿起武器,拼死守住凤栖这个大家,才能护得诸如凤鸣这样的小家,以及千万个母慈子孝的欢乐。 “上酒!每户最少出二丁,上不封顶,全看自愿,其余的,在后方听候调动,做好后勤,但是,此战关于我凤栖存亡,大家做好思想准备!” 村长凤九站起身子,神色悲壮之余,多了一份凄然。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 村民们再次举动火把,有四个汉子把两大缸酒抬上了巫祖台,另有四五个妇女挑出几筐碗来,一一取出摆成三排,火光下,台上密密麻麻的三排土色大碗泛着幽光,足有二百余只。 村长上前沉声喝道:“请勇士!” 自人群中,一一走出一个个汉子,接着,又有一个个少年走出,到后来,身后的人群,只剩下一些妇孺病残。 有眼泪,已然泛滥如雨,但没有哭声,尽管不少妇女已经掩面。 苏帆与苏航紧挨在一起,也已站到了前方的队伍中,台上的苏归平紧紧盯着兄弟俩,忍住了眼眶中的璀璨。 他想偷偷地把兄弟俩送到月光之城,但他最终并没有这么做。 人非草木,岂能无情,谁又能没有私心,这一战,意味着死亡,哪有哪个父母不想让自己的孩子得一线生机,谁会亲自葬送自己的孩子。 但是,不止苏归平,凤鸣任何人都清楚,若是这一战不全力以赴,天下之大,四海之宽,孩子们即使暂时活了下来,却又能在哪里安身立命,这一战,为父兄,为母亲,为同族,为家园,为了活着!谁都义不容辞! 苏帆此刻并没有对战事有恐惧之感,相反,还隐隐有些期待,不仅是他,凤鸣一众少年郎皆是如此,因为他们都没有去过战场,并没有真正见识到战争的惨烈,反而觉得将会有趣,将会热血沸腾。 “祝酒,出发!” 凤十七抓起地上首排第一只碗,往酒缸里舀酒仰头灌喉一饮而尽,摔碗大喊一声“必胜!”,迈步上前,紧接着,队伍前列的众人一一出列,抓碗饮酒摔碗,大喊必胜,跟到凤十七的身后,两大缸酒,不一会儿就空了,队伍也排成了一条的火龙,只余下一干妇孺老弱被村长带在后方。 二百余人的队伍就这么出发了。 “必胜,呜呜呜...” 村长眼看着出村的队伍火光渐行渐远,呢喃一声,热泪盈眶,一干妇孺再也忍不住,哭声呜呜。 苏帆跟在苏归平身后,身旁紧跟着将那古怪面具背在身后的苏航,听着后方越来越模糊的哭声,心头猛然升起一丝凄然,看着身前苏归平伟岸的身形,终于有些明白父亲常挂在嘴边的那一句“男儿横刀立马”的话。 “帆儿,航儿,如果这一战,为父不幸饮恨,记住,你们一定要找到你们的母亲,告诉她,就说我苏归平,终于得归平生志,替我与她说一声对不起。” 正走着,苏归平突然回身按住兄弟俩的肩膀,语重心长。 “爹爹别怕,我那猫咪厉害得很!况且哥哥有三个....” 苏航却没心没肺地扬起拳头,被苏归平一把捂住了嘴巴,生怕他把苏帆三个巫影的事说漏了嘴。 “还未战,父亲何故说着等丧气话,我们父子三人在一起,定能杀出一条血路。” 苏帆被父亲这没来由的突兀言语吓住了,父亲这话显然已是在托付身后事,心头突然觉得苦涩非常,眼眶顿起热意,开口已带哭腔,但他比苏航要成熟了许多,话语转作安慰。 “也对,打虎亲兄弟,上阵父子兵,我们凤栖人父子同心,其利断金!” 苏归平脸色一松,拍了拍兄弟二人的肩头,话虽转成了鼓舞,转过身去之后,眼底的苦涩了凄然却败露无遗。 但苏帆虽然看不到苏归平此刻的神色,也也猜得一两分,不过也明白苏归平这是不想影响自己与苏航的心境,也不道破,看了一眼身旁鼓捣面具的苏航,继续闷头跟在苏归平身后随着队伍前进。 第一百二十六章:力能扛鼎 走了半夜,穿过凤骨、凤临、凤帜三个同属凤栖的村落,汇合了三支近千人的队伍,离凤栖部落巫主所在的凤栖村已然不远,只有半盏茶的路程。 凤鸣二百余人依旧在队伍的前方,由凤十七和苏归平、吕重山、项尚峰四人开头,其后诸如苏帆、苏航和项宇、吕步等少年,连同凤鸣勇士,紧随其后。 路面多是积雪,但对于在雪域长大的众人来说,这种路况早就是家常便饭,残月已然落下,火把的光芒照路前行。 苏帆一边走,一边透过人群缝隙看了一眼四周白茫茫的雪山,尤其前方形成虎口之势的两道山崖。 “过了这虎跳峡,就是我们凤栖的大本营,你们小心一些,这里传闻有三阶紫眸妖虎出没,三阶紫眸妖虎听说力大无穷,威猛无比,又善于夜行,就连寻常五星巫师对上它也极为吃力!” 苏归平停住脚步,转过身来对一众少年警言相告,众人点头应了下来,各自多提了几分警惕。 “吼!” 刚又走了十数来步,突然头顶一声虎啸,苏帆抬手一看,只见上方山崖上纵下一团巨大的黑影,奇快无比,落在队伍前方。 “怕什么来什么,大家小心,是紫眸妖虎!” 苏归平巫气外放,对众人沉声警告,眼睛却紧紧盯住前方那头大老虎,一虎当关。 这老虎高大雄壮如牛,全身的毛色黑斑与黄斑相间,水缸一般的虎头上,额顶白毛长成一个“王”字,这是它全身上下唯一的几撮白毛,一对铜铃大小的虎眼中,虎眸正散发着妖异的紫光。 更为奇怪的是,它的虎口两侧,各长出了一根小臂长短的剑齿,泛着白光,显示其锐利。在它的背上,竟然生有一对雄鹰羽翅,布满黑羽。 就这么虎踞峡口,俨然万夫莫开之势。 “凤栖何以沦落到任你这畜生挡道,待我擒了你!” 凤十七艺高人胆大,仗着自己九星巫师的修为,不把这紫眸妖虎放在眼中,呸出一口唾沫,甩袍起手,催出自己的巫火,就要上前。 “恳请巫将大人允许我擒了它,我感觉到它与我有很大的渊源!” 不等凤十七发动攻击,吕歩突然自人群中奔出,行礼请求,话虽然是向凤十七说的,但他的眼睛余光已经锁住那紫眸妖虎,跃跃欲试,眼神中既有浓烈的战意,又有说不尽的狂喜,他那巫影也已浮现,隐隐有要冲出体外的趋势。 凤十七把吕歩这神色看进眼中,又深深地看了一眼吕歩的巫影,立马哈哈起来:“对,这是老天爷送给我们凤栖的一份大礼啊,你觉醒巫魂是紫眸白虎,和这紫眸妖虎倒是大同小异,你且去试试,我帮你掠阵。” 得了凤十七的应允,吕歩神色愈发大喜,双臂握拳一振,催发自己的巫影,巨大的紫眸白虎巫影浮到他头顶上空,整个人冲向了紫眸妖虎。 虎乃山林百兽之王,尤其这紫眸妖虎,更是山林妖兽的王者,无上威严岂能容它眼中视为事物的这小小人类来挑衅,甩头张开血盆大口,长啸出一声震耳欲聋的吼声,背上双翅瞬间展开,两条后腿一缩一蹬。 同时,羽翅拍地起狂风,卷飞积雪泥石纷纷,虎身凌空而起,在半空中朝地面上两个拳头正泛着紫光的吕歩虎扑下来。 吕歩被紫眸妖虎的狂风吹得直欲离地倒飞,但空中他的巫影白虎吼声一起,他身上的紫芒愈发强烈起来,双脚重重一跺地,竟然在狂风中稳住了身形,似足底灌了千斤。 好在紫眸妖虎拍翅之时,凤十七就已催动巫气护住众人,要不然,此刻队伍铁定已被狂风吹得东倒西歪,火把也早就熄灭了。 苏归平也已收了巫气,有凤十七在场,队伍后头还有另外三个九星巫师修为的巫将,自己方才倒是有些谨慎过度了。 此时,紫眸白虎已扑到吕歩脸面,虎爪在昏暗夜色中撕划,寒芒如闪电,这是想要一举撕碎吕歩,但吕歩却像傻了一般,直直地站着不动。 苏帆看着到这一幕,也不由得暗叹此刻凶险,只道这吕歩实在狂妄, “小心,大意不得!” 吕重山急急地喊出声来,一干人也纷纷出言提醒吕歩,紫眸妖虎的虎爪距离吕歩额头已不过一掌,两根剑齿也朝吕歩脖颈间叮了下去。 “来得正好,我吕歩就让你见识见识什么才是百兽之王!” 吕歩终于动了起来,身子往后一倒,避开虎爪虎牙,倒地的瞬间,仰身双腿勾住紫眸妖虎腹间,拳头松开成掌,猛然拍地,身子借力而起,翻到虎背上,这一切只在瞬息之间完成。 左手成爪,紧紧揪住紫眸妖虎后脖上的虎毛,右臂弯成弓,抡拳狠狠一拳砸到妖虎后脑,紧接着第二拳,第三拳,一气呵成。 他自觉醒巫魂以后,与项宇一样,力能扛鼎,每一拳都有千金之重。 这就是兽巫魂的好处,多为攻击型加持,有力量加持,有速度加持,有空间掌控,甚至还有时间掌控,也有一些兽巫魂是领悟力加持的,当然,也有一些上古巫魂是多者加持能力共具的,但这实在太罕见,反正,雪域之中,从未听说过有人觉醒这等逆天的巫魂。 而吕歩的紫眸白虎,是力量与速度同时加持的,这在雪域巫影录里,已是举世无双的巫魂。 但紫眸妖虎身为三阶妖兽,本身就得天独厚,肉身坚韧无比,尤其头骨,更为坚硬万分。 受了吕歩这三记重拳,紫眸妖虎浑然无事,啸声连连,背上羽翅不断拍打,凌空朝雪崖飞去,竟然想要想背上的吕歩撞到雪崖上。 吕歩却也不恋战,当机立断,松手从虎背上纵身一跳,白虎巫影化形,在空中将他接住,落到地面,白虎就想往追身而来的紫眸妖虎扑去,吕歩却沉声一喝,制止白虎,白虎只好不甘地重新飞到上空。 紫眸妖虎这时已扑到,但却先落到地面,紫眸光芒闪闪,背上的羽翅瞬间收缩,肉眼可见的速度隐入虎身体内,紫眸妖虎的身躯变得越发高大,比起野象也不遑多让。 洁白的两颗剑齿虎牙不断变长,瞬间横长起来,成掌宽四尺长短,上面浮现两团金光,熠熠生辉,却像是两个巫文,齿尖直对着吕歩,倒像是战车上的突矛。 “不好!是黑巫,这紫眸妖虎剑齿上有黑巫印记!” 凤十七眉头一皱,喊声出口时,紫眸妖虎已拖着长长的剑齿奔至吕歩身前,吕歩不慌不忙,横移一步,侧身出手,双手抓住紫眸妖虎的右边剑齿,身上爆发最为强烈的紫芒,这是巫影加持到了当前极限的表现。 “啊!” 喊声如雷,身形庞大的紫眸妖虎直接被吕歩抓住剑齿举了起来,紧接着,嘭嘭嘭!吕歩癫狂一般,把紫眸妖虎一次又一次地举起,摔下,直摔得紫眸妖虎气息奄奄,再也动弹不得,这才停了下来。 “收!” 吕歩爆喊,空中巫影下落,一道紫芒射向紫眸妖虎额心,紫眸妖虎有气无力地呜呜两声,却已被吕歩签下了契约。 “就叫你貂蝉吧,难道你原来的主人就叫貂蝉?” 吕歩抚摸着趴在地上紫眸妖虎的剑齿,眼睛盯着两颗剑齿上的“貂”字和“蝉”字。 第一百二十七章:祖巫辛秘 随即,巫影完全融入趴在地上的紫眸妖虎“貂蝉”体内,吕歩与妖虎貂蝉的眸子同时紫光一闪,妖虎爆啸一声,站起了身子,一扫之前那垂死的模样,歪下虎头,往吕歩的胸口蹭了蹭,这说明吕歩与其已成功签订契约。 呼! 吕歩掌心猛地冒出一团紫色火焰,紫色火焰已浮出来,光芒愈演愈烈,把吕歩整个人都笼罩在火焰光圈内,吕歩人在圈内紧闭双眼,弯臂合掌,浮在周身的紫光火焰不断地灌入他两侧的太阳穴与头顶天灵,直至所有紫光火焰全部被他吸进体内,他的额间眉心浮出一拇指大小的凤羽紫印。 “成了,步儿成功催生巫火,得承凤铭,正式成为一个巫徒了!” 吕重山欣喜地喊出口来,一旁的项尚峰和项宇也雀跃十分,脸上全是灿烂,凤十七和苏归平也点了点头,表示祝贺。 苏帆看着吕歩如此一幕,突然觉得自己体内有一股力量正在觉醒复苏,正在躁动,想要破体而出,但又好像还没有到那个临界点。 雪域四大神山下的四大部落,每个部落都有自己的图腾,凤鸣为凤,金乌奉金乌,蛇影承荒蟒,天狼部落则是天狼。图腾,是人们的信仰,是力量的源泉。 而祖巫之道,与图腾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天地始于混沌,混沌开出阴阳二气,即为灵气,祖巫之道,正是炼化天地灵气,以阳气破开自身桎梏,以阴气沟通万物万灵,所以祖巫又分为两个部分,一是鼎真,二是唤灵,只有二者同时兼备,才能算是真正的踏上祖巫一途。 鼎真唤灵,相辅相成,五壁一铭,得破祖巫大道。鼎真便是以自身为鼎,炼化阳气,破开人体的五大壁障,一是楚逆壁,二是乾井壁,三是阴泉壁,四是白虎壁,五是桎梏壁,破开五壁得以长生,得以掌握图腾最为强大的力量。 每个祖巫修士,都必须先破开楚逆壁,比如吕歩此刻,得了契约灵兽,便是已经破楚,成为一名巫徒,能够掌握最基本的祖巫力量,不仅可以驱使契约灵兽战斗,而且可以召唤普通阳物阴灵,运用灵气化形。 而唤灵,即沟通天地阴气,召唤万事万物,阴灵阳灵为己用。 但鼎真的前提是体内能存祖巫之气,苏帆此前因为受天生寒疾的侵扰,无法储存巫气,所以一直没能觉醒巫影,步入鼎真,虽然在唤灵上已初入冰山一角,能召唤一些最低等的灵物,但算不得祖巫修士。 唤灵的关键在于“一铭”,铭指巫铭,就是图腾巫祖的灵魂铭印,是唤灵的媒介,比如凤栖部落,是为凤铭,金乌部落是金乌铭印。 如果说巫影是加持,那么,巫铭就是强化,只有人和巫影与契约灵兽三者心意合一,才能得到巫祖降下的巫铭,不过,只要找到自己的契约灵兽,基本都能得到自己部落祖巫图腾神兽的巫铭。 只有苏帆是一个例外,他还没有得到凤铭,但却已能够唤灵,至于这是为什么,他自己和苏归平都不知道。 不过,能够破开五壁的人,少之又少,甚至绝无仅有,闻所未闻。 破开二壁的,便是巫师修为,比如凤十七,苏归平和项尚峰、吕重山,都是二壁巫师修为。破开三壁的,是为巫主,而破开四壁的,整个雪域四大部落,只有四个人,那就是四个部落的大祭司,是雪域修为最为强大的四个人。 到了巫师层次,可以御物飞行,灵气转为巫火,二者互通,巫火一燃,可焚千里作飞灰,巫火随着修为层次越高越强大,传说,凤栖巫祖的凤凰巫火,可以焚天。 另外, 而破开三壁的巫主修为,比之巫师层次更为强大,可以带人飞行,巫火可焚万里,到了破开四壁的巫宗层次,窥得时间空间玄机,移山填海不在话下。 像吕歩如今已觉醒了巫影录中所记载的万万里五一的罕见巫魂,又找到了自己契约灵兽,只要得到祖巫之道的修炼法门,又有雪域特产的冰晶作为修炼资源,只要不夭折,往后最少也能步入巫主层次。 但冰晶珍贵无比,其中蕴含天地间最纯洁的巫源,与天地灵气异曲同工,只产于冰晶矿脉,冰晶矿脉罕见十分,整个雪域,只有四大神山之内各存一条。 这也就是四个部落之间发生战争最为重要的原因之一,抢夺资源,永远是战争的最大诱因。 昆仑山是雪域最大的神山,其中有最大的冰晶矿脉,所以百年前,凤栖是雪域最为强大的部落,但一切,随着凤栖巫祖的消失,发生了转变,其他三个部落趁机打压和掠夺,导致凤栖如今这般田地。 另外,黑巫与白巫虽然修炼方法大同小异,但黑巫一般都是剑走偏锋,行事大多不择手段,所以与白巫往往势同水火,一脉分支,相生相克,这也是凤栖被其他三个黑巫部落打压的原因之一。 “继续出发,事不宜迟,不能贻误战机!” 吕歩回到队伍,凤十七打断正在贺喜的众人,一声令下,众人这才把思绪拉回当下乃是部落生死存亡之际,继续浩浩荡荡地朝凤栖出发。 苏帆随着队伍行进,心头却乱成一团麻,就在方才吕歩得到凤铭那一刻,他感觉到了自己额头的鳞片印记与锁骨那蝴蝶印记,好像在雀跃,还有胸口处,似乎有一股力量正在觉醒,挣扎,欢呼,雀跃。 苏帆虽然不知道这股力量到底是什么,却能感觉到它的阴寒和恐怖,更为奇怪的是,自己竟然嗅到了一丝久违的熟悉,这种感觉就像那些即将觉醒的力量是自己与生俱来的。 他清楚地感知到,一旦这些力量在自己体内完全觉醒,自己将会触摸到很多从未听闻过的东西,但具体会是什么,他又无法去定义。 一路心不在焉地跟着队伍行进,身旁一直很跳脱的苏航,自从吕歩契约灵兽以后,却一路沉默着,不知道在思考什么,苏归平走在前头也是一路沉默。 而吕歩和项宇竟然也一改往日风范,一路只顾着低头赶路。 看来,这一场即将开始的浩劫,在凤栖众人心头都是最为沉重致命的石头。 穿过虎跳峡,转进雪原,至黎明鱼肚白时,终于到达凤栖村。 第二百二十八章:风起云涌 凤栖村比起凤鸣来说,足足大了四五倍,说它是村,倒不如说是一个石城。 村子外围是清一色的青石墙,呈半弧弯,设有五门,左侧两道,右侧两道,中间的正门最为宽敞,足有四马并进之宽。左右每一道门都有一对身穿银甲的勇士把守,而中门,则是分左右两队身穿赤炎红甲的勇士把守,这些勇士手中皆俱握着长矛铁枪,头上戴着一顶红盔,盔上插有白羽,白羽的数量各自不一,有些是一根,有些是两根,但他们都皆俱面目孔武,神色肃穆。 还未进入凤栖石城,苏帆就已听到村内的喧嚣声,大多是一些宣誓喊口号的汉子声音。 凤十七和这些守门的勇士显然是老相识了,打了个照面,守门的勇士便放跋涉而来的千余人队伍进门,苏帆在路过那些勇士身旁时,突然觉得勇士们身上所穿的红甲上很是奇异,似乎有些古怪,但又想不出来到底是什么。 进了门,迎面就是一片宽敞辽阔的空地,场上已经站着密密麻麻人,分队列前后一字排开,人潮如蚁,俨然有序,正中间空出一条宽敞大道来。 苏帆正是顺着这空出来的宽敞大道举目看去,只见在密密麻麻的人群前面,是一方高台。 高台两侧插满旗子,左边一排是红色旗子,右边的旗子则是白色的。 高台上左右两根石柱上的火盆正燃着熊熊烈焰,柱身雕满图文,两根石柱的中间位置,站着两个人,一人身穿黑色袍子,身形高大挺拔,另一人则身穿蓝袍,身形佝偻。 高台的最后方,是一座比起凤鸣村那一一座要大出一倍的巫祖冰雕。 不待细看,凤十七领着队伍上前,于台下站定,台上的黑袍大汉挥手示意,喧闹的人群瞬间安静下来。 队伍后方走出三个穿着与凤十七一样的汉子,四人一起上前去,半跪禀道:“凤十七,凤十六,凤十八,凤十五各领我族村落勇士面主,听候差遣!” “了然,归队。” 苏帆人在队伍靠前位置,抬头一看,回话的是那个身穿黑袍的大汉。 这大汉浓眉豹眼,不怒而威,高鼻方脸,显尽坚毅,下巴留有短须,又添上三分霸气,头上一顶半银半红的插羽头盔,头盔左边红色部分与右边银色部分,各自雕有一只凤凰图案,能从头盔缝隙窥得两鬓有些霜白,但看其整个人的模样,年岁却和自己的父亲苏归平差不多,四十出头, 身上的黑袍纹有七星,彰显其七星巫主修为,手中握着一杆红绫黑色长枪,枪身纹凤,枪头亦是凤嘴模样。 苏帆知道,这便是常从苏归平口中听说的凤栖巫主,拥有七星巫主修为的凤炎。 “凡年岁在双十以下者,出列!” 凤炎抖枪震地,声如洪钟。 得苏归平点头示意,苏帆并着苏航,走上前去,各个方队的少年们也纷纷出列上前,排成一个三千余人的方队。 一众少年组成的方队站定,凤炎伸手抖袖,手掌徒生吸力,将一面白色旗子吸入手中,朝台下喊道:“凤十七听令!命你执白凤旗,领我族三千后辈退至一旁。”言毕,甩手将那一面旗子射下台来。 台前的凤十七急忙单膝跪地,双手举至额前,那一面纹有凤凰图案的白旗来时如风,落时却轻飘飘的,像一片秋风卷起的落叶,准确无误地落到凤十七手上。 这一手,足以见得巫主凤炎对于力量的完美把控,快到了极致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快慢随心可为。 “得令!” 凤十七接了白凤旗,起身抱拳低首应了一声,侧身呼令少年方队,带领队伍退到广场最左侧邻墙的位置站定,苏帆站定之后,这才瞥到凤栖巫祖台后凤栖村的一隅,尽数青褐色石头堆砌的矮房。 收回视线,再看巫祖台上,只见巫主凤炎取出一枚洁白如玉的凤螺,贴唇脆响三声螺号,收螺大呼:“凤螺鸣,巫主令,副巫出列受白袍!” 他的声音嘹亮有力,震地荡风,似音波传开,直入每个人的耳膜,苏帆只见自己的父亲苏归平举步上前单膝半跪,每个方队人群中亦三三两两走出与苏归平一样穿着白袍的人,有男有女,约莫二百来人。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又逢新袍换旧衣,凤鸣昆仑,卫我祖巫!请大祭司授袍!” 凤炎话毕,朝身旁蓝袍老人躬身行礼,老人点了点头,巫祖台后走出一队勇士,双臂捧着叠得四四方方的白袍,至台前站定成一排。 “大祭司!大祭司!......” 台下瞬间沸腾了起来,就连苏帆他们这些少年,也欢呼起来。 这时,凤炎身旁那身形佝偻的蓝袍老者,轻轻地抬起手示意,人群瞬间鸦雀无声,再无人喧哗造次,老者这才拄着手中那支杖头雕成凤头模样的冰晶拐杖,缓缓走下台来,一干捧着白袍的勇士跟在他身后。 这老者面上皱纹沟壑纵横,斑驳的年月不仅卡在这些皱纹里,也爬上了他头上的稀松发丝,就连两条垂到眼角的长眉和垂到胸口的胡子,也未能幸免风霜的摧残,都已染了沧桑。 但他每一步都走得稳稳当当,看不出丝毫蹒跚,那支高至他肩头的冰晶拐杖反倒像是个摆设,最为显眼的是他身上那件湛蓝袍子,那胸口处纹着的一弯金色月弧图案。 只凭这一件袍子,雪域任何一个人,都不敢把他当作一个年近土掩的风烛老人,相反,人们会低下头,低下眼,尊敬他,畏惧他,尤其是凤栖人。 因为他不仅是六星巫宗修为,整个雪域仅有的两个纹月巫宗强者之一,而且,他是凤栖的大祭司,守护凤栖的大英雄,凤沧! 只有修为在五星巫宗以上的强者,才有资格移星换月,将巫袍上的纹案从星星变成月亮,也只有纹月巫宗,才有移星换月的恐怖能力! 而这样的强者,整个雪域,除了凤栖大祭司白巫强者凤沧,就只有金乌族的大祭司,黑巫强者楚独孤。 好在有天道制约,巫宗强者无法正面加入部落之战,否则,他们弹指间就能翻云覆雨,部落的人众瞬间就能灰飞烟灭。 至于天道制约,谁也不知道因何而成,但都知道不能触犯,二百年前,金乌族上一任大祭司就是加入部落之战,被天道金雷轰得个神形俱灭的下场,这也是凤栖得以残喘多年的原因之一。 第二百二十九章:凤栖风骨 大祭司凤沧走到半跪着一字排开的二百余巫师最左侧,正好靠近苏帆他们所在的少年方队,深深地看了一眼少年方队。 转头朝一干勇士与巫师开口道:“我凤栖自部成落,处事多善,奈何匹夫无罪怀璧其罪,黑巫常怀虎狼,今岁又来进犯,欲图染指昆仑矿脉,儿郎们,你们只管奋勇杀敌,我自前去与楚独孤周旋,若尔等不利,哪怕舍了这一身皮肉,我凤沧定会护我凤栖血脉周全!” “凤栖!凤栖!” 呼声如雷,一浪高过一浪。 大祭司自身后勇士手中取一件白袍,手中冰杖光芒大作,金色光芒洒在白袍上,纹印成五颗闪闪金星。 身前半跪的巫师恭恭敬敬地接过白袍,大祭司随即走到下一位巫师身前,如出一辙,但这次印上的星星多了一颗,原来,巫师们的修为层次对于大祭司来说,了如指掌。 待若有巫师都被授予崭新的巫袍,大祭司重新走回台上,对巫主凤炎点头示意,凤炎随即上前高呼:“披坚执锐,鸣号!” 先前那一队勇士从巫祖台后推出一车车红甲白甲,还有无数刀斧枪矛。 与此同时,两个魁梧大汉各抱一只黝黑牛角上台,仰头吹角。 呜!呜!~ 牛角声沉重绵长,吹角声起,苏帆听得石头墙外风声呼呼,脚步声如暴雨洗瓦,只一会儿,左右四个门,连同大开的中门,冲进来四支雪狼队伍,领头的都是各自狼王,凤鸣村的金眉碧眼狼王亦在其中。 此刻,凤栖勇士已尽数穿戴好盔甲,分红甲和白甲两个方队,每个方队万余人。 “急报!黑巫与蛮族连军已过霜花岭,距离我族地界凤门关不足五里!” 凤炎正要开嗓,一头雪狼以风驰雷电之速从中门奔进来,一个白甲汉子自狼背上滚下,来不及稳住身形,自背上解下一面白色凤旗,奔至台前,双手捧旗呈上台去。 凤炎接旗点头,将旗子恭敬地递给大祭司,大祭司接旗一甩,凤旗飞上半空,大祭司手中的冰杖突发蓝色光芒,射到半空的旗子上,旗子瞬间燃烧起来。 生成一片光幕,光幕中,画面里只见一群群黑压压的蛮牛如同蚁潮奔腾,其后是密密麻麻的黑袍人和黑甲人,参杂着头戴牛角的光膀汉子们。 光幕持续四个呼吸不到,消失一空,凤炎眉凝如铁,抓起胸前凤螺一吹,听得空中一声长鸣,一只巨大的鸟儿荡空飞来落到巫祖台中。 这巨鸟身上羽毛似火赤红,双足金爪,头如鹰雕,方才身在空中如一片小云,此刻落地似一座小山,台上一干人都高不到它的胸口。 “二大爷,孩子们就拜托您了。” 凤炎向大祭司弯腰鞠了一躬,抓起长枪朝台下大呼:“挂旗,出征!” 翻身飞上巨鸟背上,台下一众勇士巫师,纷纷骑到雪狼背上,挂旗鸣号。 崩!崩!崩! 呜!呜!呜! 鼓声三长,牛角声三长。 巨鸟风嘶唳一声,拍翅冲飞出去,一飞当先,台下雪狼门亦拔腿从五个石门奔驰出去,卷起广场积雪纷飞,几个呼吸之间,就已听得响声渐远。 “孩子们,跟我走吧,我得先带你们去月光之城。” 大祭司把手中冰杖一甩,冰杖自台上向苏帆等人飞来,落地变成一面红毯。 “走上红毯,爷爷带你们飞。” 大祭司慈眉善目的脸虽然带着笑,苏帆却看出了其中的几分强颜。 此刻终于明白巫主和父辈们为何会把自己这样的后生们单独分出来。 原来,巫主和父辈们对这一战都已抱着必死之心,却是要留下凤栖的血脉和希望。 因为,月光之城意味着什么,苏帆早已自苏归平口中得知。 月光之城很大,是雪域唯一的净土,或者说是雪域唯一可以躲避外间仇杀与恩怨的地方。 在那里,有许多巫师,有通往雪域之外的传送门,最重要的是,那里有城主的庇护。 月光之城的城主,一个从来没有露过面的人,一个不是雪域中人却足以让整个雪域都忌惮的人。 “老祖宗,我们不走红毯,走了红毯又能怎样,若父老皆故,天下何处可安家?坐那苟且偷安之辈,不如洒血沙场,染我凤栖风骨!” 苏帆正要躬身恳求,倒被项宇抢先一步向大祭司跪了下去,开口豪言。 这一刻,苏帆突然觉得这个项宇突然没有那么令人讨厌了。一旁的苏航亦目瞪口呆,他也无法相信平素一副滚蛋模样的项宇,此刻竟有这般气概。 “对,老祖宗,我吕步如今已成为巫徒,上阵杀敌自负不惧那些黑蛮,请老祖宗带我们上阵!” “请老祖宗带我们上阵!”~ 一众少年郎跪拜了下去,大祭司看着这些后生们,突然热泪盈眶,他虽然活了二百余年,但当初,也曾是少年,也有过这样满腔热血的同袍。 此刻,他又想起了那一个个早已被黄土掩埋的他们。 尽管历经岁月摧残,有些东西,他依旧无法古井不波,抹了一把鼻酸,大祭司叹了一口气,咬了咬牙。 终于狠下心来,甩袖一挥,红毯平地飞起苏风,眨眼之间将一众少年郎笼罩住。 探手一吸,把少年方队装在里面如同一个布袋的红毯,不断收缩,变成一个香包大小,被大祭司吸到手上,挂到腰间。 苏帆人在布袋中,只觉如同在外间一样,呼吸与行动并没有什么束缚,但脚下不管怎么动,都如同原地踏步。 其余少年们亦是这样,大伙儿都在惊呼连连,突然感到一阵动荡,身子一轻,脚虽然还踩着地,却已感到自己身在空中。 凤门,两边雪山冰崖如同凤嘴对勾,呈牛角之势,凤门之外,一马平川,是辽阔无边的茫茫雪原。 这里,是凤栖部落地界与三个黑巫部落的分界之地,亦是凤栖此战的生死之关。 此刻,巫主凤炎与凤栖三万巫师勇士已到达此处,已看到浩浩荡荡的蛮牛自远处奔来,密密麻麻,如同层层黑色浪潮。 第一百三十章:乌镇过往 眼看凤门大战一触即发,光幕一闪,却已是九灵大陆。 终南山下,有一小镇,名为乌镇,镇子虽小,却繁华十分,南来北往的江湖跑马客,刀客剑客,上终南山求卦的香客,三教九流鱼龙混杂。 这镇子,杨易认识,两年前缉捕盗匪水上飞时,有去过。 这日,天一大早,镇里最大的酒楼杏花楼的掌柜崔斗金就腆着便便的将军肚,吹着口哨,迈着螃蟹步向屠户赵一刀家走来,身边跟着两个小厮,各自挑着两只空箩筐。 “赵大个,上次与你说好的肥猪,今日宰与我去,手脚利落些,我再多加一倍的银两,明日我家探花郎祭祖进京可是大事!” 隔着十数步,身形臃肿的崔斗金就扯开了破锣嗓,屠夫赵一刀此刻正在自己的猪肉摊上埋头剔骨,这些骨头,是昨日终南山上下来的一位年轻道爷给定好了的。 听到崔斗金的话,赵一刀放下手中那剔刀,也不顾袖口上的油渍,径直抬袖抹了一把额头的汗珠,笑着回道:“恐怕你多加的银两已买不到我那头肥猪。” 经满是油污的袖口一抹,他宽大的额头越发显得敞亮起来,其中甚至还沾了些许肉沫,但赵一刀却浑然不以为意,又低下头去,准备继续剔骨。 “好你个赵一刀,咱们做买卖的,讲究的就是个诚信,上次与你说时,你已应下这事儿,怎地今日又突然变卦,你莫非不知道我崔斗金将是戴帽儿的主?” 赵一刀的冷淡劲儿把崔斗金气得一哆嗦,来到猪肉摊前收了螃蟹步,叉腰指着赵屠夫骂骂咧咧,脸上的肥肉胡乱颤个不停,活像只被人偷走了蛋的肥鸭。 但他这一略显滑稽的模样却没有吓到赵屠夫,赵屠夫放了剔刀,手往蓝褐色围腰布上擦了擦,咧开浓密胡须覆盖下的嘴,嘿嘿笑道:“崔胖子你莫对我指手画脚,我自然晓得你家崔珏公子爷儿中了榜,往后父凭子贵,你保准也能混个戴高帽的员外耀武扬威,但却压不住我这等草莽市井,再者,与你抢这头肥猪的不是别人,正是翰墨书院钟夫子,他往后保不准也是戴高帽的爷儿,你俩谁也踩不到秤心。” “再说了,做买卖讲的不仅是个诚信,还得看个价钱,我赵一刀杀猪卖肉,谋的就是个营生,看的只是个价钱,谁出得高,我那猪就杀给谁,你崔胖子加了一倍也只是一百两,但钟夫子却出三百两,这价钱已足够我往后三两年的酒钱,也足够怡红楼的小娘皮每日唤我一声‘赵大爷’。” 赵一刀不管此刻面如墨染的崔掌柜,顾自倒着话筒里的豆子。 崔斗金黑着脸,绿豆眼滴溜一转,咬了咬牙,自袖口掏出一张银票,往猪肉摊上一拍,咬牙切齿道:“原来是那老穷酸,他家钟馗虽与我儿一起中榜,但凭他那粗鄙长相,定也登不上大雅之堂,他能给你三百两,我崔斗金给你五百两,休得啰嗦,快些将拿肥猪拉出圈来宰与我去,活该你赵大个发财,一头猪卖出这等天价。” “属实有趣,一头猪卖出这等价钱,你看,道爷我是不是没有骗你,快将骨头包与我,我六师兄早已饿极了。” 这边崔斗金眼睁睁地看着银票被赵一刀那只沾满油腻的手抓住,放进衣兜,心头犹如滴血,身后却响起了颇为洒脱的话音,语意略带嘲弄,回头一看,只见一身穿道衣,肩扛卦幡的算命郎正吊儿郎当地甩着手中一只黑色小布袋走来。 其身后跟着一匹白马,这马儿全身没有一根杂毛,洁白如雪,鬃毛顺长,线条俊美,高昂着的马头上,两只马眼却是宝蓝色的,宛如两颗罕见的玛瑙,被朝阳一照,更显斑斓。 “得咧,承了您的劝,发了笔横财,这是您要的脆骨,权当我孝敬您。” 赵一刀见到这算命郎,双眼立马发光,急忙将砧案上那些剔好的骨头将荷叶拢起一包,从摊后奔至算命郎身前,恭恭敬敬地递上荷包。 算命郎接住荷包,笑了笑,转身朝身后的马儿笑道:“六师兄你受些委屈将就着吃吧,这里没有灵兽,只能吃些凡物了,莫让我在李师兄那里落下了话柄。”说罢摊开荷包,递到马嘴前。 那马儿哼哧一声,打了个响鼻,显得很是不满,但还是张嘴往荷包上吃起了猪骨头。 这一刻,不仅赵屠夫和崔斗金,以及崔斗金身旁那两个小厮,就连路过的一百八十斤重的刘婶也惊呆了,见过上树的老母猪,见过跳舞王八,但还真是第一次见到吃猪肉的马儿! “相逢即是缘分,道爷我送你一卦,接着。” 崔斗金等人犹自愣在哪里,那算命郎不知从何处掏出了一枚竹签,甩手随意一扔,竹签不偏不倚,插进崔斗金腰间挂着两块鹅黄玉的绳孔中。 “走吧,六师兄,昨夜星象迷离,但见天狼星北移,我们要找的人,恐怕已快要出来了。” 一人一马只迈出了小小的一步,却原地消失无踪。 仙人!一定是仙人! 崔斗金惊呼了起来,将腰间的竹签小心翼翼地拿了起来,翻到掌心一看,只见竹签上一句小诗“钟声催人老”。 看得云里雾里,不明所以,但念及方才那算命郎和白马那番神奇,只叹自己福厚,竟然得到仙人指点,加上家中独子高中皇榜,只道是锦上添花,双喜临门,对这竹签更是视若珍宝,郑重地收了起来。 “杀猪杀猪,哈哈哈。” 又喜笑颜开地对赵屠夫扯起破锣嗓。 赵屠夫得了五百两银票,哪里还会再说二话,屁颠屁颠地应承下来。 不多一会儿,只听得一声惨痛无比的猪叫哀嚎,响彻这一条巷子。 崔家书房里,一个俊秀的公子哥听到这一声猪叫,放下手中的书卷,打开轩窗,皱眉遥望天际。 翰墨书院中,一个面生虬髯的黑衣书生把手中棋子放回棋盅里,对坐在他对面中年人开口笑道:“父亲请见谅,孩儿要走的路,恐怕已不在京城。” 第一百三十一章:一叶障目 还是终南山下,小镇,天青色等烟雨。 镇上潜龙巷,巷尾是三个矮屋围成的破落四合院,花草凄凄,年久失修的院墙被岁月剥落了白灰,水渍藤蔓青苔。 院中,年已十七的李长安从老榕树下那口古井中摇上来半桶清澈的水,抓住用红绳悬在榕树干上的半边葫芦瓢,解绳扯下,提着水桶艰难地挪到院子西北角。 这里有一株高至他胸口的海棠树。 西府海棠,花中绝品,枝上布满大大小小的花苞。 整整十七个年头过去了,这一树海棠年年含苞,却不曾绽放,任凭寻常花开花落,雨露风霜。 “见鬼,莫非真如杜少丘所说,井中有妖邪,这水怎么越来越重了。” 李长安擦了一把额头上的细汗,喃喃自语。 按理说,小小半桶水不过十来斤,对于十七岁的李长安来说,毫不费力,但奇就奇在这水如铅似汞,半桶竟重逾百斤,若非李长安自小在师傅的敦促下,每日提水浇花,绝对提不动这半桶水。 当当当! 镇子东南方传来三声悠长钟鸣,这是凌云书院放早课的钟迅。 李长安却对钟声置若罔闻,抓住暗黄的半片葫芦瓢,从水桶中舀出满满一瓢水,小心翼翼地往海棠树根浇去,看着含苞待放的海棠树,双眼逐渐潮湿。 “长安啊,海棠朝北,一世长安,将来你若有机会,替为师带这一树海棠去长安,将其种在大明宫中,师傅我便此生无憾矣,待西府海棠香飘十里,你我师徒或许还能重逢,为师走后,每日浇花之事不可轻怠,半桶井水,不可多也不可少,切记切记。” 老魏头临终的话语犹如在李长安耳畔,但其人已故去三载,无丘无坟,随江而去,正如当初随江而来的李长安。 不同的只是李长安当初被魏老头捡回来抚养长大,而魏老头冰冷的尸体却躺在一片竹排上,随波逐流。 李长安不知道师傅为何对长安情有独钟,就连给自己取名也叫作“长安”,虽然师傅解释过,这是寓意自己一世长安。 但是,李长安总觉得长安城一定埋葬了师傅的一段往事。 毕竟作为大唐的国都,长安城属实繁华万分,车如流水马如龙,那样繁华的城,所埋葬的往事,定不会比烟雨朦胧的江南逊色,也不会比云雾缭绕的巴蜀嘉州浅显。 嘉州是岷江、青衣江与大渡河三江汇流处,水路四通八达,远客跑马,北往南来,多如牛毛。 尤其井月镇,恰好就处在三江交汇的汇点,虽然只是小镇,却也嘈冗十分,三教九流汇聚于此。 但近半月以来,却沉闷十分,只因一连下了十来天的雨,三江洪涛泛滥,水路再也不敢行船,这不仅断绝了远来的船,也困住了归乡的帆。 而今日,眼看又是一场暴雨蓄势待发。 人们都说是因为当朝天子当初斩龙续命,惹恼了龙王,所以三江里的三条恶蛟,作怪报复。 坊间传闻,太宗李世民寿元将尽之时,得宰相魏玄成梦中斩泾河老龙,夺取龙珠龙元为太宗续命,太宗因此又得二十年寿元。 重获寿元的太宗,自那以后,励精图治,攘外安内,治使国泰民安,外邦来贺,百姓富足,诗文鼎盛,大唐天下一时繁华无比,史称“贞观之治”。 可是,这却惹怒了四海龙王。 泾河老龙虽然只是龙族小小的旁枝末系,但也算是龙族的一员,魏玄成将其斩杀就是藐视龙族威严,龙族于是暗中驱使三江恶蛟为妖作怪。 导致贞观以来,巴蜀一带,常有水患,尤其三江所过之处,洪灾更是时有发生。 后来,魏玄成临终之际,特意嘱托后人,定要在嘉州岷江南岸,造佛镇压三江妖祟,方能保万世长安。 不过,这些只不过是镇子口听风茶楼上,那算命的周姓老瘸子胡诌乱编罢了,李长安根本就不信这些神神鬼鬼的事,正如他不信魏老头曾吹过的那些牛皮。 倒是建造大佛确有其事,而且已经凿建了无数年,就在嘉州城外岷江南岸的乐山。 至今,竣工之期将近。 “长安啊,为师这一葫芦瓢,可舀三千弱水,一瓢舀尽三江四万里。” “长安啊,你只要每日浇花,到海棠花开时,你将得获一份惊天动地的机缘,往后逍遥长生,诛仙斩魔,三界无人可撼。” “想当年,老夫一人独挑蓬莱三千剑仙,只是甩袖之间,好不快哉,想来真是怀念蓬莱阁前的海棠花海”...... 想起魏老头吹过的那些牛皮,李长安原本黯然的脸色,突然破涕而笑。 若是魏老头尚在人世,那该多好呀,看着瓢里水中自己并不算特别出众的面容倒影,李长安叹息一声,终于把最后一瓢井水浇灌到海棠树上。 浇过水的西府海棠并无变化,满树花苞尽管欲裂,却不见任何松动,李乘风已然习惯。 这海棠树年年如此,从未见过花开,倒是一连诓去李长安长达十七个年头提水浇花的劳累。 “长安今日未去学堂,陆先生又再次问起,为兄只好将贤弟躲在家中浇花之事如实相告,长安莫要责怪为兄不仗义。依为兄看来,长安何必白费功夫,魏先生当初不过为了缓解你心头悲痛,为你存一分念想罢了。况且,一连十来日雨,此刻眼看又是一场甘霖,此树岂贪贤弟这半桶井水。” 李长安刚把瓢放进木桶中,就听得脑后响起熟悉的声音。 转身一看,说话之人果然是刚从学堂归来的杜少丘。 杜少丘身着一尘不染的白衫,手执白纸折扇,剑眉星目,俊秀儒雅,一如往常。 李长安把瓢挂回古榕树上,将红线系好,对杜少丘笑道:“少丘所言在理,长安并非不懂,只是,师傅故去不过三载,愚弟心中余痛未消,实难专心致学。” 杜少丘走进院中,来到李长安面前,就井口坐了下来,皱着眉头道:“可惜了,长安素来聪敏,博闻强识,秋闱已然不远,若无法通过秋闱,便不能参加春闱,更不用说殿上搏得甲乙。为兄看你终日荒废学业,自废天资,实在痛心。唉,长安莫非忘了当初在那翰墨池旁,陆先生问话时,你我口中长安城夺榜的豪言?” 听到杜少丘这一问,李长安沉默了,抬头看看了古榕树上一片片脆嫩的树叶,抬手扯下一片,将脆嫩的树叶盖住右眼,抬头眯着左眼看天。 看了好一会儿,才放下手,将那一片树叶捏在指尖,笑道:“少丘,我大唐有多大?这天下又多大?” 杜少丘被他弄得有些莫名其妙,回道:“大唐之大,东西南北各去千万里,天下之大,四海八荒。” “师傅说,天下再大,终归天下,苍穹何其宽广,却不过一叶可遮之!天下再大,或读万卷书,或行万里路,明日,愚弟便要远行长安,多谢少丘多年坦怀相待。” 李长安撒手一扔,树叶轻轻飘飘地往地面旋落下去。 这四合院本就是杜少丘的家业,杜家本也是书香门第,有过一门父子三进士的底气。 可惜,后来家道中落,至杜少丘的父亲时,已然破落不堪。 到杜少丘七岁之时,二老因瘟疫撒手人寰,只留下这破落院子和一亩三分田地。 为了求学,杜少丘又将一亩三分地让给了凌云书院的郑夫子,如今,已只剩下这破落屋舍。 十年前,年幼的杜少丘身患重疾,无药可治,恰逢魏玄机带着李长安来此,妙手回春,救了杜少丘性命,至此,杜少丘感恩,便把空出来的两间房屋借给魏玄机师徒居住。 是故,李长安才在方才的话里头感谢杜少丘多年担待。 飘然的树叶即将落到地面,杜少丘眼疾手快,探手一抓,将这片翠绿的树叶抓住。 继而抬手将树叶遮住左眼,仰头望着天空,只见灰蒙蒙的天际昏昏沉沉,一副即将下雨的模样。 放下树叶,再次举头望天,天空上的情形与方才用树叶遮眼时,并无异样。 放下手,树叶脱手而落,淡然笑道:“长安所言,不过是一叶障目。” 轰隆隆! 凭空一声炸雷,随即古榕树叶沙沙,被杜少丘抛下的树叶也被风卷起,飘飘荡荡,飞出了院墙。 “起风了。” “将是一场暴雨。” 二人不再言语争执,各自进屋,一左一右。 李长安刚进屋门,雨就下了起来,雨滴敲扣屋瓦,声声急弦。 春末的瓢泼,夏至的前奏。 听着屋外雨声,李长安突然有些担忧起住在龙王庙里韩子期。 这样连续多日的暴雨,破烂的龙王庙恐怕受不住雨水洪流的冲击。 李长安的朋友并不多,除了杜少丘之外,就只有苏忆帆和韩子期。 李长安之所以能和韩子期成为朋友,大概是因为两人都是自小孤苦的原因,但李长安觉得自己明显要比韩子期要过得幸福些。 至少,自己还有师傅魏玄机的照顾,而韩子期却是自小就无亲无故。 井月镇的人们至今还记得,那年秋季的清晨,一个衣衫褴褛的小乞丐背着一柄锈迹斑斑的铁剑来到镇上,匪夷所思地打跑了住在龙王庙中的地痞流氓。 至此,那小乞丐便在龙王庙中住了下来,打渔为生,也无人敢去叨扰他。 只因当时被他打跑的张三和李四言辞凿凿地说过:“小乞丐是个妖怪,全身长满鳞片,会吃人!” 这些话从两个泼皮口中说出来,原本无人相信,但自从镇上原本的屠户,那不信邪的王五,前去龙王庙寻事有去无回以后,谁也不敢再轻易去触霉头。 李长安之所以会和韩子期有交集,是因为杜少丘。 或者说,是因为杜少丘祖上传下的那支笛子。 因为韩子期那天突然上门,二话不说就跪在杜少丘脚下,只为一睹那支笛子。 那天,是李长安第一次见到韩子期背上那柄锈迹斑斑的长剑,也是李长安至今为止,唯一一次见过杜少丘的玉笛,听过那笛声。 就在青衣江畔,虽然只是短短的一声,却让满江鱼虾跃水而出,当时江面鱼跃虾贯的壮观,至今还在李长安的脑中回放,记忆犹新。 至此,韩子期便口口声声称杜少丘为公子,哪怕杜少丘一次也没有应承过。 韩子期对杜少丘那态度却不以为意,常往杜家宅院跑,时日久了,反倒和李长安成了朋友。 看着光幕中的这一幕,杨易心惊不已,这李长安,竟然长得和自己一模一样。 同时也在猜测,九灵大陆既然是一面镜子,那么,这李长安所经历的事,目前光幕中的一切,是不是就在某个平行时空进行着,而自己和李长安,乃至苏帆,到底是怎样的关系? 然而,光幕中的故事还在继续。 第一百三十二章:龙不点睛 瓢泼的大雨一直下到傍晚,犹然不见颓势,积水洪流沿着街面两旁的水沟欢呼。 周瘸子撑开漆黑如墨的纸伞,从茶楼门口走出,弯下他本来就已经像一张弓的驼背老腰,从哗哗流响的洪流中抓起一片翠嫩的树叶。 “大水冲了龙王庙,立春时候的惊蛰就不安分,看来,将会是个多事之秋,倒是你有先见之明,躲过了一劫,去吧,随波逐流。” 周瘸子喃喃自语,分不清他是一叶知秋的感叹,或是年老成瘾的絮叨。 只见他脸上的老年斑被皱纹挤成褐色嶙峋的岁月疤痕,道道斑驳,皱在一起,狰狞而丑陋。 偏偏,他下巴的一缕白须被风飘飘吹起,竟然让这份丑陋中多添了几分道骨仙风,极不合衬。 言毕,将掌中那片绿叶重新弹到水里,绿叶随着流水哗然而去。 目送绿叶随流渐远,周瘸子这才打着伞,一瘸一拐地朝凌云书院走去。 蹒跚佝偻的模样,活脱脱像只暴雨中渡江的千年老鳖。 陆先生似乎知道周瘸子要来,早已摆好了茶具,所以周瘸子在进门的时候,就闻到了属于清明新芽的清雅。 这不是西湖龙井,也不是滇南普洱,能拥有这股淡雅清新的,只有陆子良栽培多年的十八子观音。 茶树花开十八朵,整个嘉州,有且只有这么一株,甚至整个大唐,也只有这么一株。 对于茶,周瘸子的鼻子比狗还要灵光。 他不饮酒,唯独嗜茶如命,用他自己的话说,叫作“酒含肝胆,而茶,互探冷暖,肝胆即使在胸,常不自知,余生平独喜茶道,冷暖自知。” 所以周瘸子咧开嘴笑:“十八子观音新芽,赶上了好时候。” 听雨堂中,陆子良抬头微微一笑,对进门而来的周瘸子道:“但我却嗅到了西府海棠的芬芳。” 周瘸子没有接话,将纸伞合拢,放到门后,这才沿着长廊走到陆子良案前。 盘膝坐下,自来熟地抓起冒着袅袅热气的茶壶,往玲珑的青花瓷杯中注了半杯茶,放下紫砂茶壶,举杯至鼻尖,闭眼深嗅。 好一会儿,才缓缓开口道:“那海棠,想必要开花了,鱼虾们已经长大,陆剑君收网的时候到了,正好魏玄机那老鬼大劫将至,可谓天赐良机,那几个小虾米的机缘,我们取而代之吧,只怪他们自己福薄。” 陆子良端起茶杯慢饮一口,拿着茶杯的手悬顿在半空,突然双眼一凛,全身陡然升起冷峻气势。 双眉皱如剑锋,冷冷道:“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大道求孤,谁人不是屠狗辈?机缘!道有所生,人有所求,仙如此,凡如此,从来不是天定,谁抢到了便是谁的,正所谓道可道,非常道。” 此刻的他,哪里还有半分儒雅夫子学究的风采,反倒像是一个历经人屠的喋血枭雄。 “看来,九问魔宗此番对那仙剑是志在必得喽?” “非也,诛仙在即,我九问魔宗只求剑胚。” “果然如此,‘圣境之下,不得诛仙’,陆剑君果然也志在诛仙!可惜,此事我蓬莱阁断然不会拱手相让。况且,这份机缘出于蜀山,蜀山也断然不会视而不见,道玄宗更是已经占得先机,道兄莫忘了,潜龙勿用!” 这时,草堂外走来一青衫书生,长得十分秀气,剑眉星目,端是翩翩公子。 青衫书生直前,拱手作揖,向陆子良拜道:“先生,棋局已摆定,是否入弈?” 陆子良看向周瘸子,淡然笑道:“道兄可否赐教?” “既然已品过清明雨上的香茗,便破一破你九问魔宗的格局又何妨!”周瘸子放下茶杯,应承下来。 暴雨持续到后半夜才偃旗息鼓,屋檐尚在滴答,夜如墨染,远山蛙鸣阵阵。 但在蜡黄的灯光下,周瘸子和陆子良的对弈犹在继续,一旁的青衫学子犹自双目炯炯地盯着棋盘,生怕错过棋盘上一步一杀的博弈。 棋盘上,黑子占尽上风,白子寥寥无几,大势已去。 周瘸子捻着一枚白子,皱眉深思,久久不肯落子,额头上竟已沁满细汗。 占尽上风的陆子良反复搓捏手中的白子,一脸淡笑,显尽悠然,俨然一副稳坐钓鱼高台的模样。 见周瘸子迟迟不肯落定,陆子良扭头朝一旁观战的青衫学子开口一笑,问道:“忆帆可见端倪?” 正聚神观战的青衫学子苏忆帆,听到先生发问,咽了咽口水,眼中神色一转一定,神色瞬间恢复自然,摇了摇头。 然后拱手回道:“弟子愚钝,不觉秋毫,若是长安与少丘在此,定能详解一二,他二人的棋艺远在弟子之上。” 将苏忆帆的神色尽收眼底,陆子良淡然一笑,点了点头,道:“书院里诸子,尽戏言你苏忆帆为苏三,诗书六艺,事事尽输李长安与杜少丘一筹,依为师看来,言不尽然,少丘逢棋必争,长安心中无局,倒是你苏忆帆宠辱不惊,不形于色,实属难得。” “弟子愚钝。” 苏忆帆双手作揖,面色平静。 思索许久仍然无果,周瘸子垂头丧气地将棋子掷回棋盅内,站起身子,盯着陆子良的眸子冷冷道:“无处落子,此局已定,我输了,告辞。” 言罢,转身而走,走出三步,突然回头深深地看了一眼陆子良身旁的苏忆帆,眉头一挑,转而对陆子良笑道:“陆道兄赢了此弈,未必就占尽天机,切记潜龙勿用。” 这才扭头而走,过了长廊,抄起门后的雨伞,以伞为杖,一瘸一拐地出了门去,佝偻身形消失在漆黑夜色中。 陆子良淡笑着目送周瘸子离去,从始至终,未出一言挽留。 苏忆帆终于忍不住向陆子良问道:“夜黑路滑,先生为何...” 陆子良低头看着棋盘上为数不多的白子,曲折蛇形,似一条盘龙,唯独龙首处空出一个格子。 瞬间双目流光一闪,原本悠然的面色一收,变得严肃起来,沉声道:“龙不点睛却说无处落子,好个周野,不愧为蓬莱仙阁的三圣之一!尽管夜黑路滑,他心中已有格局明灯,何须为师挽留,纵然相留也留不住,谁言下雨天是留客天!” 苏忆帆被陆子良风云骤变的神色吓得心头一凛,陆先生今日种种,与往日学堂上的儒雅翩翩可真是大为不同,仿佛换了一个人似的。 苏忆帆转而低头细细琢磨棋盘上的战局,心中瞬间大愕。 原来,陆子良已经输了! 看似黑子占尽上风,统率全局,实则白棋七星化躯,九子成爪,成一盘躯亢龙,只需在龙首上的格子落下一子,盘龙点睛,呼风唤雨,白子瞬间便能起死为生,一往无前。 陆子良拂袖一扫,将棋盘上的棋子扫乱,“事事为棋,处处为局,凡事余一子,留一步,方是大格局,难怪周野后于我入凡,却先于我突破剑君修为,不过,有问天尺在,纵是剑君又何惧,那两个剑胚,我九问魔宗要定了!” 一把黝黑的铁尺自他袖口滑出。 第一百三十三章:井下石棺 苏忆帆收拾完陆先生和周先生对弈留下的残局后,护着那盏摇摇欲坠的油灯走出听雨堂时,屋檐还在滴答,微弱灯光下,书院空地上暴风雨过后的狼藉依稀能辨。 “李长安的字,杜少丘的诗画,苏家白帆诸事皆老三!” 这是凌云书院平日里学子们常挂在口头的戏言,此刻在苏忆帆脑中不断回旋,不断地撞击苏忆帆的心。 这对于堂堂井月镇首富苏家的公子爷苏忆帆来说,是难以释怀的奇耻大辱。 但从苏忆帆的脸上,人们只能看到和熙的笑容,就像春日的暖阳。 秋闱将至,此次我必定折桂,好堵住你们酸臭的嘴! 苏忆帆紧了紧牙关,抬脚想要迈出书院的门槛,但提起来的左脚却悬顿在半空,没有落地。 只因昏暗灯光下,凌乱的地面上有一片晶莹闪烁。 苏忆帆弯腰将这一片晶莹捡起,凑到灯下一看,原来是一片沾满水的榕树叶。 看到这一片榕树叶,苏忆帆突然想起了婢女绿儿,那个他从乞丐堆里捡回来的小妮子,那个几年前就莫名失踪了的小女孩,她只要一笑起来,就会像春天所有的绿叶一般,洋溢着最可人的生命力。 ...... 清晨,梨花清香就飘满了整个井月镇。 杜少丘打开窗子伸了伸早起的懒腰,深嗅飘窗而来的梨花香,准备洗漱一番,然后赶去凌云书院。 突然,往院子里随意一扫的双眼就定住了。 白处无瑕,玉洁冰清,似月如霜,比雪多了灵韵,是凡世的十月寒。 粉朵儿柔嫩,像少女怀春的双颊霞染。比桃李华丽,比杏梨荣贵,比芙蓉韧毅,比牡丹清远,是人间的四月天。 仙气,烟火,尽在这一树芬芳。 十七年了,这铁树,在一夜春雨后,在万树梨花香中,终于开花了! 杜少丘从未见过这样的花开,所以,高声大呼:“花...开了!长安,西府海棠开花了!” 杜少丘的喊声未落,李长安的房门嘭一下打开,人影奔出门时,并不是朝西府海棠花跑去,而是一头扎进了古榕树下的古井,身如鱼贯。 只听得“扑通”一声,李长安整个人影就在杜少丘眼前落入古井中去。 这突如其来的一幕,把杜少丘吓坏了,愣住了好一会儿,才缓过神来,破口大喊道:“救命啊!有人落井了!” 在左邻右坊闻声赶到的时候,杜少丘已趴在井口喊哑了喉咙,但井中只有杜少丘自己的声音回荡,听不得李长安有丝毫回应。 这口井有多深,里面有什么,杜少丘都一无所知。 自他出生之日起,杜家大院中早就有了那古榕树,树下早就有那口井。 它们到底历经了多少个年头岁月,不仅杜少丘一无所知,就连杜少丘的父亲也无从知晓。 杜少丘只知从这古井打上来的井水奇重无比,另外,月圆之夜常有蛙声古井中传出。 除却这两点,古井其余与其他寻常水井并无不同,倒也没有像说书先生们常挂在口头的故事那样,凡有古井处,必有鬼祟妖魅。 “呱!” 慌乱的街坊们正七手八脚地结绳搭梯,准备派最大胆的王老三下井去搜救李长安,突然,井口传出一声震耳欲聋的蛙叫。 随即,听得井中咕咕噜噜,似乎有井水要往外冒,杜少丘抢先一步,趴到井口一看,只见井中团团黑气翻涌上来,吓得急忙仰头向后一倒。 就在这一瞬间,冲天黑气从井口喷射出来,直上青天九千丈。 “妖......妖怪!”、“跑呀!”...... 院子里的人们瞬间被这冲天黑气吓乱一团,屁滚尿流,四散而逃。 腾腾冲天黑雾逐渐聚拢,在半空中凝成庞大无比的一朵乌云,遮天蔽日,整个井月镇瞬间变得昏暗压抑。 “孽障放肆!” 凌云书院中,陆子良抓住黝黑的问天尺,自听雨堂前纵地而起,飞上听雨堂的茅檐上,负手而立,盯着空中的巨云,昂首傲然。 而在听风茶楼上,说书先生周瘸子远眺乌云如墨的天穹,眉皱如铁,抓起身旁的伞,一瘸一拐地朝楼下走去。 …… 岷江南岸,高耸挺拔的乐山巍然屹立,但此刻,半座乐山早已被数千个工匠镂空,镂空的半座山在石匠们的齐心合力下,被雕成一尊巨大的佛像。 佛成按膝端坐姿态,膝下江流奔腾,浪花席卷,冲击至大佛膝前,瞬间白浪三千如雪,却终归难过大佛膝盖。 大佛肩与山齐,佛首高出山顶,圣态横生,双眸望远,睥睨众生。 此刻,大佛头部上,密布无数个黑点,这些黑点正是凿雕大佛的工匠们,此刻攀爬在大佛头部四周,或雕刻,或运石,或提浆……密密麻麻,像蚂蚁一般。 他们正在完善大佛雕刻的最后工程,叮叮当当的凿石雕刻声响彻半空。 整尊大佛,只差头部两侧双耳的耳垂部分尚未完工! “快,加把劲,今日是最后期限,误了工期,咱们都要掉脑袋的!” 山头上,负责监工的胡四海扯着嗓子催促石匠们,身后跟着一众官兵。 一旁,挑石拌浆的苦力们正在泥泞中忙碌着,昨日那一场暴雨令他们平白无故又多吃了一份苦头,好在这个月已下过多次这样的暴雨,他们也已吃尽了苦头,反倒习以为常了。 “姥姥的,真是见鬼了,还未入夏,老天爷就管不住自己的裤腰带了,没完没了地下雨,幸好这工期没有耽搁。” 胡四海扯过一嗓子以后,摇摇头,淬了口唾沫,清了清嗓子,嘀咕道。 其旁一个年老些的官兵指着正在忙碌的工匠们,叹道:“唉,倒是让他们受苦了。” “是呀,可是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出了差错,莫说他们,咱们也是要掉脑袋的!” 胡四海也忍不住叹了口气,俯首朝山下白浪滔滔的岷江看去。 来嘉州监工大佛修建的这几年里,他已在此目睹了太多死于非命,太多家破人亡,但他也无能为力。 突然,胡四海的眼睛一定,呆住了。 只见,山崖下,巨大的佛雕前,浪涛汹涌澎湃的岷江中,一叶竹排定在浪涛卷起的漩涡中,高速旋转,漩涡竟然没有将这一片竹排吞噬! 竹排上站着一个少年郎,这少年郎相貌平平,衣衫褴褛,全身上下没有任何出彩的地方。 非要说让人觉得不同的地方,那就在于这个少年郎的背上,他的背上背着一把锈迹斑斑的长剑。 …… “西府海棠花开时,你我师徒井下重逢,或许,都能逃过一个大劫,到时,打开祭仙棺,切记。” 李长安牢记师傅临终前的嘱托,一跃跳下古井,瞬间就被井水淹没,口鼻难以呼吸,好在自小跟师傅修习过纳气术,不至于在水中窒息。 被井水吞没,身上如负千斤,难以动弹。 不知道下沉了多久,突然感到身侧一股巨大的吸力,无法扭头去看,就被这古怪的吸力吸纳而去,却是个半人来高的石洞。 被吸入洞中,耳目恢复自然,浑身猛然一轻,自半空中摔落下去,浑身散了架一般,火辣辣的痛。 抬头一看,四周哪里还有井水,却是一间石室,宽敞十分。 正前方的空地上,两旁各是四座巨大的蛤蟆雕像,每一只石蛤蟆都张开巨口,双目圆瞪,如汞一般的银色液流自每头蛤蟆口中流出,于地面汇聚一处,然后流向正中。 在正中,是一圆形池子,池子有一人来高,呈太极图分成两半,一黑一白。 两半池子已灌满了黑白两色的池水,形如太极阴阳鱼。 水池往后,是一樽比人还高的石龟,这石龟模样尤其怪异,头如蛟蛇,尾如龙,四条巨腿上鳞片层层密布,栩栩如生,如银似汞的水流从其口出流淌出来。 落地沿着地面上的沟壑规律太极图模样的水池,把太极图中的黑色阴阳鱼灌满,这才汇同那八只石蛤蟆口中流出在池中灌满黑色那一半的黑水,交织着溢池而出,向石室外流去。 李长安总算看明白了,自己每日浇花时所用,那奇重无比的井水,原来是如此而来。 再举眼而看,却发现那石龟背上无壳,而是一尊青色的石棺。 石棺很是巨大,足有两个人平躺的宽度,两侧各被三条手臂一样粗的黝黑铁链拴住,连接到两旁高大的蛤蟆石雕上。 石棺的首尾各栓着一条同样的铁链,连到石龟的首、尾,石棺正中心亦是一条铁链,另一端则订在石室的上空。 “师傅,西府海棠已开花,弟子来了!” 李长安挣扎着爬起来,盯着石棺,一步步走去。 呱!昂! 突然,石龟口中黑色液体断流,取而代之的是一股浓浓的黑雾,从中喷射而出。 而光幕前,杨易此刻却盯住了石棺,这石棺的样子,竟然与苏帆化龙那石棺一模一样,也与长安城长孙府地下龙泉飞出的那具石棺一模一样!难道说,它们本来就是同一物? 第一百三十四章:再见魏征 李长安躲闪不及,被气势磅礴的黑雾冲飞,撞到石室洞口上方的墙壁上,身子吃痛,闷哼一声,喷出一口鲜血。 却也在这一瞬间,看到石棺上方,棺盖上的奇观,竟是一个剑形的凹槽,纵贯整块棺盖,足有男子平躺大小,剑柄处,似平躺之人展开手臂,左边漆黑,右边银白。 整个凹槽光芒熠熠,十分耀眼,李长安还待细看,身子失去重心,猛然一轻,直直坠落下去,重重地砸到地面。 虽然李长安自小修习师傅口耳相传的纳气术“渡剑诀”,但终归只是一介书生,皮肉与寻常人无二,甚至比常年做体力活的人还要柔弱许多,两次摔地令他双眼直冒金星,嘴角已溢满鲜血,胸腹五脏六腑更是乱作一团,只觉七荤八素翻涌,全身剧痛无比,提不起气力,此刻只靠意志强撑着,才不至于歪头昏厥。 又以手臂撑住地面,想要站起身子,终于还是吃力不住,再一次趴到地上,李长安盯着高大的石龟石棺,牙齿咬得嘎嘣响,但脑袋却越发沉重起来,全身刺骨的疼痛感不断侵蚀他的大脑。 师傅,弟子无能,恐怕无法打开石棺了! 心头默念着,意识几欲涣散,此时此刻,他才明白自己是如此的渺小,如此不堪一击。 呱呱呱~ 就在李长安即将失去意识之时,耳畔突然蛙鸣大作,八只石头蛤蟆齐齐发出怪叫,瞬间呱声一片,震耳欲聋,即将昏厥的李长安经此蛙声冲击,意识恢复清明,往前一看,只见八只石蛤蟆口中纷纷吐出一粒拳头大小,赤红的珠子,红光耀眼,浮在石蛤蟆头顶半空,石室内立即变得炙热十分。 八颗赤红珠子汇聚一处,融合成一个圆球,瞬时爆裂开来,变成九条火焰,扑向栓住石棺石龟的九条铁链,眨眼之间,九条铁链尽数变得透体通红,一一剧烈抖动。 与此同时,石龟背上的巨大石棺棺盖震颤不已,其内似有什么东西势要破棺而出。 李长安此刻唇焦舌燥,难以呼吸,感觉身体里的血液和水分被石室内的炙热不断抽离,身上原本锥心的疼痛感反倒失去了,不知这是因为要命的炙热使得身体麻木,还是因为别的原因,但身子犹自没有丝毫气力。 这让李长安甚为惶恐,如此趴在地上坐以待毙,自己迟早要被烤成人干,偏偏此刻全身绵软无力,徒叫奈何。 更令李长安惊恐的是他突然看到那石龟紧闭的双眼竟然眨动了一下眼皮,还以为是自己的幻觉,定睛再一看,只见石龟的眼睛猛然一睁,双眸猩红如血染,随即八只石蛤蟆一一爆裂,石龟发出一声怪叫,首尾一缩一伸,四脚浑然而动,拖着八条铁链向李长安缓缓爬来。 铁链拖在地上哗啦作响,尤其刺耳。 巨大石龟一步步爬来,耳中充斥着铁链与地面摩擦的刺耳声,李长安心弦绷紧,已经想到了自己即将面临的事情,此刻自己动弹不得,下场只有一个,那就是被这巨大石龟踩成肉泥! 李长安已心如死灰,闭上了眼睛,不料,等了好一会儿,却没有等来石龟庞大的身影,睁开眼睛一看,石龟停在太极池子前,背上石棺正中连到石室上空的那条通红铁链绷如紧弦。 咕噜咕噜! 李长安还来不及侥幸,就发现太极池中黑白两色池水咕咕噜噜沸腾不止,不断翻涌的水泡在挣扎喧嚣。 被铁链牵制住的石龟显得急躁无比,四脚不断拍地,想要将背上那条铁链挣断,直拍得地面石板寸寸碎裂,但那铁链不知是用什么铸成的,坚韧无比,经石龟如此折腾,竟然不见丝毫断裂征兆。 挣脱无果,气急败坏的石龟前脚猛然砸地,猩红双眼光芒一收,低头朝太极池中骤然喷出滚滚黑雾。 咕噜作响的池水瞬间暴涨,哗啦啦!水雾纷飞,石室内的炙热缓解下来,李长安惊奇地发现自己恢复了力气,一骨碌站起了身子,撒腿就跑。 此刻哪里还顾得上什么打开石棺,师徒重逢,小命要紧呀! 才奔出五六步,还未跑到洞口,只觉脑后哗哗作响,回头一看,来不及做出任何反应,瞬间就被一黑一百两道水流席卷全身,紧紧箍住。 两道水流却是从太极池中喷出,形同两条水龙,将李长安卷起之后,交织一起,把李长安托到石龟驮着的石棺上。 咻咻! 石龟吸溜两下,将黑白两条水龙吸入口中。 没了水流支撑,李长安失去重心,跌落到石棺棺盖上,不偏不倚,正正落入凹槽中,瞬间,被无形中一股奇异的力量捆绑着,身子再也动弹不得。 但能感觉到自已胸口心脏跳动的频率骤然加剧,似乎想要破胸而出。 同时,能感觉到全身七经八脉里的血液正在不断地奔流,腹中丹田似有什么东西正在疯狂增长,吮吸着体内的气血。 更要命的是,额头眉心奇痛无比,似乎血肉正在撑裂绽开,脑海里似有什么东西要从额头破飞而出。 “渡剑一百七十年,入凡养胎十七载,八只莽炎朱蛤入阵,万年玄龟为阵眼,斩龙仙剑为引,至尊骨,老夫终于将你炼化了,如今剑胚归位,本君的诛仙剑也该大成了,单凭此剑,本君定能一举入圣,纵横仙凡!” 李长安被束缚在棺材盖上,感知身体上令他无比恐慌的异变,突然听得下方话语声,却是属于魏玄机那无比熟悉的声音,当即大喜,高声喊道:“师傅,是你吗?救救徒儿!” 下方却突然变得静悄悄的,久久没有回应,李长安低眼只看到自己手臂上,还有胸前的皮肉正在慢慢干瘪下去,心脏跳动的频率愈发快了起来,每一下都很重,直击大脑。 突然又听得下方魏玄机的声音说道:“罢了,终归师徒一场,便救你一命!” 魏玄机的话音还在石室回旋,李长安尚未开口相问,就连同棺盖一起往后滑动。 咻! 棺盖被挪开,道道金光从棺材打开的口子喷射而出,一根金光熠熠的骨头从棺材内飘出,浮在半空。 杨易对着光幕瞪大了双眼,这李长安的师父魏玄机,竟然和自己在长安城见过的魏征长得一模一样! 第一百三十五章:石棺出江 金色骨头很长,像巨龙的脊椎骨,金光闪闪,自它浮出石棺,棺身拖着的八条大铁链就颤动不已,寸寸碎裂,化为铁灰,唯独悬在上空的那一条,犹自通红坚韧。 “不愧是当年令整个修真界躁乱厮杀的至尊骨,不愧是至尊境神兽的遗骨,这八条铁链乃是本君取九十九种天阶炼材,用三昧真火淬炼七七四十九日所成,剑君之下,无人能断分毫,面对至尊骨,竟然如此不堪一击!” 李长安瞪大眼珠,看着空中悬浮的金色长骨,听到下方魏玄机惊叹连连,急忙大喊道:“师傅!” “乖徒儿别怕,为师来也!” 转而听到魏玄机暴喝一声,随即一道人影手冲飞上来,落到石棺上,李长安定睛一看,来人白须黑发,手提一柄血红古剑,正是三年前尸骨已入青衣江的魏玄机! 但不同的是,魏玄机此刻身穿一袭黑袍,以前杂乱无章的长发已用布条束得整整齐齐,倒是雪白的长须一如往常,飘飘欲仙,皱眉如剑刃,整个人,气势凛然,凌厉霸气。 这是李长安在过去的十七个年头里,从未在魏玄机身上见到过的气势。 尽管是熟悉的眉眼,但李长安实在无法相信这个人就是与自己朝夕相伴的师傅,以为自己看错了眼,他实在无法将眼前这人与那嗜酒如命,日日伶仃大醉的又脏又臭的老头联想到一起,更无法相信这是同一个人,使劲眨了眨眼,再一看,人还是那个人。 此刻心头对于师傅为何死而复生的疑惑已被冲淡,更提不上师徒重逢的喜悦,终于还是忍不住开口吞吐问道:“师...师傅?” 魏玄机却只是将目光瞥下,居高临下,冷冷道:“凡世百年尘,修真无岁月,十七载光阴与我,不过弹指间,往后殊途,你我缘尽于此。” 听到魏玄机冰冷无情的话,李长安止不住一阵心酸,回想过去的十七年里,师徒二人一起吃过的风霜雨露,林林总总,历历在目,瞬间喉头难止哽咽,开口声带哭腔,问道:“师...傅,这...这一切究竟是怎么回事?” 魏玄机却没有立即回话,而是盯着李长安的额头看,被魏玄机如此盯着,李长安这才重新察觉到额头皮肉直欲撕裂的生疼,腹中丹田的吞吸感和血脉中的流失感变得越来越薄弱,反倒是整个脑袋变得极其沉重,脑海里那挣扎着的东西就要破额而出。 胸口的心脏跳得慢了许多,但却变得每一下都沉重十分,扑通!扑通!似在作最后的蓄力。 魏玄机一拂黑袍,端然坐于石棺上,冷冷地看着李长安,转头看了一眼浮在半空的金色至尊骨,突然玩味一笑,道:“罢了,你为本君养剑十七载,诛仙剑能成,你的功劳不小,本君便告诉你始末。” 缓了一缓,继续道:“你生于长安,却出自蜀山,乃父与本君是一生的夙敌,却也算是一生的至交,唉,‘道玄机,剑逍遥’,而今思来,没了他李逍遥,倒真寂寥无比!” 长叹一声,复而开口:“乃父本有入圣得破长生的机会,可惜,他在入凡时,于凡世长安城,遇到了你的母亲,毕生止步,他怎么也不会想到,他的儿子会为我渡剑十七载,剑君之后,端是天生的好剑胚!哈哈哈......” 昂! 魏玄机的话还没有说完,身后空中那根金色至尊骨金光大盛,幻化成一条金龙,龙生五爪,张口爆啸一声龙吟,转头扑向魏玄机。 “剑骨化形,时机到了,诛仙!诛仙!哈哈哈!” 眼见五爪金龙扑面而来,魏玄机不慌不急,提起血红古剑,直面五爪金龙,竟然哈哈大笑起来,笑声犹在石室回荡,魏玄机甩袖将古剑抖飞出去,沉声大喝:“斩龙为引,万剑归宗!” 周身爆发无数血红光芒,每一点光芒变成一柄小剑,紧随那柄血色古剑,齐齐射向五爪金龙。 叮叮~ 火花四溅如雨,万点血芒组成密不透风的剑阵,却无法将五爪金龙击穿,但也将五爪金龙困在半空。 “只差剑心与剑魂了,起!” 魏玄机转身面目狰狞,单掌一吸,整块石棺盖连同李长安,被吸到他身前,魏玄机二话不说,一指点到李长安额头,瞬间,李长安就感觉到自己的额头上,血肉撕裂,点点蓝芒从中鱼跃而出,汇聚一起,形成一柄蓝色小剑。 李长安脑中混沌一片,双眸黯淡,满嘴鲜血,有气无力道:“十七载养育之恩,今…今日尽数归还师傅,师…师傅,西府海棠开…开花了。” 说完,意识涣散,歪头而去。 “花开堪折直须折!那花,是你母亲的挚爱,关我何事!剑心!” 魏玄机脸色冰冷,并没有事罢干休之意,沉声一呼,掌变成爪,一手刺进李长安的胸膛,抓出一颗玉石一般玲珑剔透,跳动着的心脏。 把这玲珑心脏抓在手中,魏玄机眼中突然流露一丝不忍,但又被他迅速抹去,转而将玲珑心向剑阵内抛去。 “果然是一颗浑然天成的渡剑玲珑之心,端是天生的剑胚,天纵之才,又修习我道玄宗天阶功法渡剑诀,若不是为了诛仙神剑,你倒真有作为本君弟子的资格,可惜了!” 随即,蓝色小剑亦被他挥手拂向剑阵,连同玲珑心一起,二者瞬间被血红剑阵吞没。 自那玲珑心脏被魏玄机挖出,李长安身上的皮肉已肉眼可见的速度干瘪下去,头上的黑发也根根寸变,自发根到发端,变成霜染的病白。 直到李长安整个人变成一个皱纹满面,皮肤枯瘪,满头霜染的丑陋模样,这种恐怖的变化才停止下来。 “本想留你一命,奈何天机不候,我魏玄机算尽七百七十七个年头,定要胜天半子,独断玄机,一举入圣!休怪我心狠手辣,大道使然!” 魏玄机冷哼一声,单掌一拍棺盖,李长安似一滩肉泥,软绵绵地脱落带石棺中去,紧跟着,棺盖重重地合上。 魏玄机再不看一眼,飘然落地,盘膝而坐,托掌于膝,一道道血红剑气至他身上喷发而出,加入剑阵中去,只听得被血光笼罩的剑阵内传出声声龙吟,其内光影闪烁。 持续了大概半盏茶时间,伴随着剑阵内一声沉重的低吟,剑阵轰然而散,魏玄机吐出一口鲜血。 抬手擦拭嘴角血迹,魏玄机双眼精光熠熠,站起身子,看着半空中漂浮着的紫金长剑,大笑起来。 “诛仙已成,入圣长生!” 飞身而上,一把抓住剑柄,落地盯着手中长剑,寸寸抚摸,爱不释手。 咝! 突然,怪叫一声,长剑自他手中脱手而出,飞向洞口,而他的手指上已破开长长的口子,点点献血滴落。 “好!不愧是至尊骨,纵然已炼成剑,依旧傲然噬主,配得上此剑诛仙之名!” 魏玄机大笑一声,飞身追去,临出洞口时,突然从自己的额头捻下一束银白光芒,抛向石室内的石棺。 “这一束半圣之气,足以保你凡世长安荣华,莫说大道无情!” 白光隐没入石棺内,空中那条铁链哐当一下,自石室上空断裂,整间石室轰然倒塌,落石纷纷,水花从四面八方奔涌而来。 石棺内,那道银光钻进李长安额头的血洞中去,瞬间,李长安的脸上,皱纹层层褪去,恢复了正常,身上的皮肉也见了血色,只满头的白发依旧不见变化。 石棺外,石龟睁开猩红双眼,四足显现一块块青褐色的鳞片,竟然活了过来,除了体型巨大,别的与寻常老鳖一般无二。 驮着石棺,随着汹涌水流而去。 第一百三十六章:神笔马良 大渡河岸,一个童子牵着一头青牛站在河畔,遥望河心。 这童子扎着两个冲天辫,身穿一红色褂子,腰间却别着一支黑色长笔,只笔尖是雪一般净白的狼毫。 童子转而抬头看着黑沉沉的天穹,摸了摸青牛的下巴。 嘻嘻笑道:“牛儿牛儿,你随我马良自蓬莱到此,渡过九万里汪洋,为何面对这小小的大渡河止步不前?” 说完伸出两根嫩葱一般的手指,勾住青牛鼻孔,骂道:“我靠这极品灵器神来笔,以天阶符纸作画,又跟小薇师姐借来两颗极品灵石,才催动你这笨牛,此刻竟然如此怯懦,再耽搁,就要被小薇师姐抢先了,可恶!” 竟然甩手抡臂,将高过他头顶两倍的青牛摔来砸去。 若是有人在此,见到此番情景,定会惊呼妖怪,屁滚尿流而逃,吓得他姥姥的小姨妈都不认识他。 青牛被童子摔得哞声哀叫连连,却无法挣脱半分。 直摔了好一会儿,童子似是累了,一把将青牛砸到一旁,一屁股坐在地上,双手托腮,望着茫茫大渡河,愁眉苦脸。 “公无渡河,公竟渡河,堂堂蓬莱仙阁的圣子,金丹后期修为,翻江倒海,御剑驰骋无所不能,为何偏偏与一傀儡青牛置气?” 正在发愁的童子突然听得身后话语声响,回头一看,却是一个全身黑衣的秃脑袋和尚。 这和尚面容俊秀,全身黑色僧袍,偏偏胸前的大佛珠是纯净的白色,他的脑门上却没有任何一道戒疤,倒是额心有一朵血色莲花印记,显得诡异无比。 尽管这和尚模样妖异,自称马良的童子却显得很不耐烦,淬骂道:“哪里来的妖僧,我与自家笨牛打架,干你何事?滚滚滚,休要惹恼大爷!” 黑衣和尚微微一笑,开口道:“修真界人人称道蓬莱仙阁圣子马良乃是天纵之才,先天筑基,五岁结丹,十岁得勘元婴大道,贫僧今日看来,与乡野童子并无区别。” “哇呀呀,哪来的妖僧,气死爷爷了!” 被和尚出言相讥,马良就像被引爆的响雷,腾腾两下,翻飞而起,一把抽出腰间长笔,抛至半空,合掌于胸前,就要大念口诀。 谁料,那和尚不急不忙地从袖口抽出一粒散发着莹莹紫光的珠子,一脸笑意地看着气炸了的马良。 “九品妖兽内丹!” 马良停止口诀,收回空中长笔,盯着黑衣和尚手中的圆珠,舔了舔嘴唇,眼中的贪婪之色一览无遗。 “区区九品妖丹,就当小僧为方才言语不当之处向圣子赔礼了。” 黑衣和尚笑着甩袖,将紫色珠子抛到马良身前,马良眼中狂喜,将珠子接入手中,急忙打进食指上那枚古朴的戒指中去,心底却对和尚腹诽不已。 区区九品妖丹?区区?好个狂妄无边的和尚! 要知道,九品妖丹在修真界那可是可遇不可求的好东西! 单单是三品妖丹,就足以令寻常修士打破了头颅去争抢,更别说九品妖丹。 九品妖兽无一不是修练了几千年,上万年的恐怖妖兽,道行不下于人族元婴后期修士,即使遇到了,如果你没有分神中期以上修为,想要将其斩杀,那是万万不可能的,因为妖兽一般都有独特的一项异能,诡异无比。 到底是哪里来的妖僧,如此大的手笔,九品妖丹就像白菜一样随手而扔,听其话语,显然还认识自己! 放出神识往和尚身上一探,只觉自己放出的神识如泥牛入海,没有半缕回来,瞬间大惊失色,这,是个元婴修为以上的大能! 马良之所以能如此断定,是因为自己独有的神识术。 原本元婴期以下,神识不可外放,但马良作为蓬莱仙阁的圣子,集万千宠爱于一身,宗门资源更是为其所用,这神识术名为“咫尺天涯”,乃是其母鱼芊亲传,在金丹期就可以外放神识。 眼见自己放出去的神识有去无回,马良心里打着鼓,不断猜测,双眼滴溜溜一转,笑嘻嘻地抬起头问道:“和尚如何称呼?从哪来,要到哪里去?” 俗话说,吃人嘴软,拿人手短,马良得了这天大的便宜,话出口也客气了许多,不像方才那般一口一句“你爷爷”了,况且他也不傻,那和尚修为高深,若是将其惹恼,自己可没有什么好果子吃。 黑衣和尚淡淡一笑,对马良放出神识的事了然于心,显然不想与马良计较,开口道:“和尚南忘,自然从和尚庙里来,走了九十九万里路,一步一个脚印,路途遥远,染了一身尘埃,想要借你的牛儿下水洗一洗这一身尘埃。” 马良小眼咕噜一转,暗暗寻思,自己在修真界可从未听过“南忘”和尚的名头,难道,此人常年隐居? 没登马良接话,南忘妖僧已先行开了口,指着茫茫大渡河,道:“你要渡它,但它却已先来渡你。” 马良顺着南忘和尚的手指方向,扭头朝大渡河看去,只见远处大渡河中猛然翻起冲天水柱,滔滔白浪层层翻飞,待浪花水柱落定,一点黑影浮出水面。 那黑影越来越大,竟然向这边漂浮而来,越来越近,马良终于看清那黑影是何物。 却是一只体型巨大的老鳖驮着一口石棺! “石棺!是爹爹说的石棺!哈哈哈,小薇师姐这下子可要被我抢先一步了!” 马良拍掌大笑,雀跃而起,狠狠一脚踹到身旁匍匐在地的青牛屁股上,将青牛踹进河中,飞身落在牛背上,倒骑青牛,嘻嘻笑道:“南忘和尚,多谢你的九品妖丹,眼下有大事,这牛儿我却不能借给你了!” 青牛驮着童子马良,渡水朝石棺游去。 南忘和尚对马良的话语不以为意,盯着漂河而来的石棺,喃喃自语道:“本该我来渡你,如此倒也省心,李逍遥,你的恩情我已还清,缘尽矣。” 言罢,自胸前的佛珠摘下一粒佛珠,向石棺抛射而去,佛珠疾速无比,从倒骑青牛的马良耳畔呼啸而过时,马良只听得风声咻咻,想要放出神识查探时,一切早已消失于无。 那佛珠触及石棺,变成一道紫光,隐入石棺内,没入棺中昏厥而躺的李长安胸口,那位置,正是被魏玄机挖出玲珑心的地方。 轰隆隆! 骤然,天穹惊雷阵阵,电闪雷鸣,道道闪电撕裂苍穹,一道金光自井月镇杜家宅院冲飞上天,其后跟随一道人影,正是诛仙剑与魏玄机。 “渡苍生易,渡自我难,小渡民生疾苦,大渡我佛如来!” 南忘和尚抬头看着冲天的剑影和人影,又见一道人影向苍穹上的剑与人追去,手执一方铁尺。 飘身而起,向井月镇杜家宅院飞去。 第一百三十七章:圣僧南忘 苍穹似能够拧出墨汁来,人群一哄而散,杜少丘想要从地上爬起来时,还未站稳,井口哗哗声响,随即一道冲天紫光从井口处冲天而去,其后跟着一道黑影,二者带出水花狂风,把刚刚站起来的杜少丘再次刮倒在地,被漫天如雨的井水淋成落汤鸡。 紧接着,天穹炸雷阵阵,闪电如刀,杜少丘只觉身下地面猛烈一颤,来不及叫疼,就听到吱吱呀呀声响伴随在春雷轰隆中。 电闪雷鸣之间,看到庞大的黑影向自己劈头盖脸笼罩而来,抬头一看,古井旁的巨大古榕树连根而起,正向自己砸来,吓得杜少丘唇齿发颤,胆生恶寒,急忙连滚带爬,向外逃去。 可惜,巨大的榕树倒塌速度太快,杜少丘才逃出三步不到,榕树已然砸到头顶,只叹吾命休矣! 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一道人影似银光乍泄,从杜少丘眼前一闪而过,然后杜少丘有就看到砸到自己头顶上方的古榕树又缓缓退去。 定睛一看,十人合抱的古榕树下,站着一个黑衣俊秀和尚,正一脸笑意地看着自己。 这和尚,正是先前在大渡河畔的南忘和尚。 大难不死,逃得一劫的杜少丘,心中犹在后怕,双腿有些发软,细看这和尚穿着与容貌,妖异至极,暗想此人绝非良善之辈,又见这和尚轻而易举便把巨大的古榕树挪回去,心头又惊又骇。 但既然得了这和尚的救命之恩,身为读书人,最不能失的便是礼数,是故拱手作揖,向南忘拜道:“多谢圣僧救命之恩。” “我此刻救你,你又怎知不是害你?那条小泥鳅已经来过了,你往后再也不能做这凡世的一粒尘,有些人,生来就属于大海,哪怕几个轮回,都无法改变,有因便有果,方是极乐来回。也许将来,你会后悔今日被我所救。” 南忘洒然一笑,转身从古榕树上解下那李长安以往用来浇花的半个葫芦瓢,拿在手中,双指轻轻一捻,那根拴在瓢把儿上的红线竟迎指而断,随风飘飞而去。 南忘拿瓢在手,举头望天,看着冲上云霄的紫色剑影和黑衣人影,还有那紧追二者的执尺人影,轻声笑道:“‘道玄机,剑逍遥’,没了李逍遥,也就你魏玄机还能与我争一争这大道,至于这九问魔宗的后生,还不够格!” 低头看了看手中紫金色葫芦瓢,走到院子西北角落西府海棠花前,手中凭空出现一粒翠绿丹药,往瓢中捏碎成粉,单掌凭空一吸,自坍塌的古井口乱石中,硬生生吸来一道水流,注入瓢中。 将一瓢井水浇到西府海棠上,看着满树芬芳,长叹道:“李逍遥啊李逍遥,弱水三千,你为何偏偏独取一瓢,徒叫我此刻睹物思人,好不黯然销魂。相识一场,一粒天阶碧元丹,足以保它十年风雨无忧,罢了罢了。” 突然,双眼盯住了花树另一侧,两瓣海棠之间,那随风摆动的红线,眸色流转,大笑道:“原是红尘牵的线,却惹月老种的缘,有心栽花花不成,无心插柳柳成荫,可惜呀可惜,蓬莱的海棠,有花无果。” 杜少丘一直看着南忘,又听南忘自言自语,不知这和尚到底意欲何为,只道此人疯癫,但见此人可以凭空取物,诸多手段甚是诡异非凡,心中早已十五个吊桶七上八下,既想向南忘和尚讨问这些闻所未闻的法术,又暗暗猜测这和尚是不是来抢夺自家祖传的那支玉笛。 突然,他眼中疯癫的和尚手中光影一闪,紫金葫芦瓢消失不见,一朵紫莲从他身上飞出,迎风而长。 “放心,我来此只为取回当年赠人的渡化钵,顺便看这一树海棠花开,对你家那笛子无意,也对你这半步圣品的剑胚无意,将来若是遇到李长安,替我带话,就说‘无可奈何花落去,似曾相似燕归来’,无论仙凡,每个人生来就有一柄剑,井月凡世有仙缘,尔等四把剑胚本来得天独厚,可惜,李长安没了玲珑剑心,又丢了剑魂,已成废胎,此生万万不可再踏足修真界,否则万劫不复,便让他在这凡世间一世长安吧,切记!” 南忘和尚身子如生双翼,踏风飘然而上,落在紫色莲台上,紫莲迎风暴长,高速旋转。 眼看南忘踏莲扶摇直上,瞬息之间,已上青天九万里,再也看不见踪影,呆愣住的杜少丘缓了好一会儿,才回过神来,心底惊涛骇浪。 这世上,真的有仙人! 轰隆! 瓢泼大雨倾盆而下,苍穹依旧电闪雷鸣。 “公子,暴风雨已来,归乡的时候到了。” 冷冰冰的声音从院门口传来,把呆愣在雨中的杜少丘惊醒,顺眼看去,来人正是先前在岷江旋涡上负剑观佛的韩子期。 ...... 苏府,看着窗外瓢泼,苏忆帆咬了咬牙,转身对坐在堂前的说书先生周野作揖行礼,谢道:“多谢先生提点,往后风雨飘摇,忆帆自当步步为营。” 周野只是略微点了点头,向苏府门外蹒跚而去,淹没在狂风暴雨中。 ...... 大渡河上,马良将石棺棺盖一脚踢飞,看着棺内的仿如一具尸体一般的李长安,骂骂咧咧道:“也不知爹爹在寻思什么,竟让我千里迢迢来取这么一个废人,还特意叮嘱必须要用青牛渡他上岸,若不是为了爹爹应承过的莽荒须弥果,哼!” 徒手一吸,将李长安从棺内吸立起来,甩手将李长安抛到青牛背上,不耐烦道:“牛儿,渡他上岸等我。” “咦,这深海玄龟倒也算是个好东西,此行不亏,哈哈哈。” 突然双眼放光,盯着石棺下的巨鬼大笑不止,手上猛然爆发道道红光,飞身而上,抽笔凭虚画出一红色太极印,向石棺石龟打去。 河中石龟眼见太极印像自己打来,吓得缩头缩尾,急忙向水底潜去,可惜,太极印来势如闪,石龟才刚潜下水面,背上石棺就被轰成碎末石屑,炸飞层层浪涛。 挨了马良所画的太极印结结实实一击,石龟浮出水面,体型不断缩小。 马良肆意狂笑三声,手中神来笔游走如龙,画下道道符影,落在石龟四周,将石龟团团困住。 “锁元阵能囚万年龙,你这三千年道行的小龟,还不快快臣服!” 马良将长笔一收,以指为剑,点出一道赤红灵气,直射阵中。 第一百三十八章:蓑笠翁 “让你看看上一世的故事。” 杨易还想看看马良和那个与自己长得一模一样的人会发生什么,突然,苍穹传来钟南忘的声音。 随即,光幕变成混沌一片,再出现时,其中场景,已焕然一新。 春雨绵绵,斜成线,洒在江面上,皱起点点漪愁,却蛙鸣一片。 一半是惆怅,一半是狂欢。 原来不过都是孤独。 暗夜无月,几条船停在风铃渡,黑乎乎的影子就像从江里面想要爬上岸的怪物。 江心孤零零地亮着一盏渔灯。 挂着渔灯的一条小舟,定眼细看,船头渔灯下,一个人正蹲在那里,蓑衣斗笠,手执一根鱼竿,雨滴拍在斗笠蓑衣上,刷刷作响。 突然,手中的鱼竿剧烈抖动,这是鱼儿咬钩的征兆,但这人并不着急,只紧紧攥住鱼竿,任凭水中绷紧的鱼线被鱼儿拖着东摇西摆。 钓鱼提竿有讲究,如果时机把握不好,要么鱼儿脱钩,要么鱼竿折断,或者鱼线绷断。 正所谓过刚易折,操之过急反而适得其反,这和放长线钓大鱼的道理异曲同工,放长线不仅仅是因为大鱼在深水区,也因为长线利于大鱼挣扎力道的缓冲。 不多一会儿,水中挣扎的鱼儿没了力气,终于停下扑腾,这人才慢慢悠悠地把鱼线往船上摇,带出一尾锦鲤。 这人伸出右手,双指扣住鱼鳃,左手从鱼嘴取下漆黑细小鱼钩,动作极为娴熟。 显然,这是一个水面上摸爬滚打多年的老手。 用食指从鱼嘴勾到鱼鳃,提着这一尾巴掌大小的锦鲤,这人走进船舱,解下蓑衣斗笠,抛到舱门旁,将鲤鱼扔进装了半桶清水的木桶中。 没了斗笠遮盖,这人的面容显露出来,沟壑纵横的额头上,眉毛稀疏,只几根斑白还在倔强。 稀疏的眉毛下,双眼饱食风霜,眼角也开了鱼尾。 这是一张被风霜洗礼过的沧桑面庞,至少也已过了花甲。 但这张脸并不慈祥,也没有风烛残年的颓暮, 相反,一道刀疤,从眼底斜到腮帮以下,像开了一个口子,像旧衣裳上缝补的线痕,触目惊心,狰狞可怖。 船舱正中心的篷顶,用麻绳吊起一盏纸糊灯笼,随着小船摇摆晃动。 摇曳的灯影下,舱内西南角,有一架小火炉,火炉旁是一方矮桌,上有砧板、刀具,有碗筷、调料。 把火炉堆炭拢起火,刀疤老者从木桶中把鲤鱼抓出来,提到火炉旁的矮桌上,抓起一刀宽刃短刀,翻起刀背,朝鱼头狠狠一敲,鲤鱼直来得及摆动一下尾巴,立马双眼翻白。 扣掉鲤鱼内腮,老者一手抓住鱼尾,一手持刀反刮,翻过鱼身,故技重施。 然后割开鱼鳃与鱼身相接的地方,反手从从鱼背脊梁骨处,从头至尾划下一刀,刀锋极为锋利,只一刀就划开了鱼身。 放下短刀,勾住鱼嘴往上一提,手臂一抖,刷刷啦啦,鱼鳞连同鱼的内脏一股脑儿地掉落下来。 这和寻常杀鱼手法从鱼腹入手完全不同,更显得这老者是个中老手。 将鱼洗净剁好,扔入火炉上的陶罐里,老者这才洗手,收拾地上的杂碎。 “呜~” 船舱的东北角落传来一声微弱的痛呻,似梦呓一般。 一道人影用手臂撑着船舱木板,慢慢地爬了起来。 咳咳~ 这人面色苍白,眼底淤黑,嘴唇还有些乌紫,用手捂住胸口,咳嗽起来。 这人竟然又与杨易长得一模一样,但杨易又明显感觉到这人与自己不是同一个人。 老者把地上的蓑衣斗笠挂到舱壁上,背对着醒过来的这人,淡淡道:“醒了就好,不愧是后辈中声名最盛的鹤衣郎叶寻,中了唐门的七绝毒也能挺了过来,再有三个时辰,就到家了。” 原来,这个与自己长得一模一样的人,名为叶寻。 叶寻停下咳嗽,双眼一扫,又感受到脚下的晃动,听得外面的雨声、水声,已然明白这是在船舱之内。 听到老者的声音,叶寻这才知道自己中的是七绝毒,难怪白日里自己竟然毫无察觉。 七绝毒无色无味,寻常人但凡中了此毒,七日之内,必定内力散尽,毒发身亡,纵是华佗再世也徒叫奈何。 运使内力,发现自己内功未失,叶寻在心安之余,心头更多的却是疑窦,不知为何自己中了七绝毒却没有散功。 定眼一看,看到老者消瘦的背影,不知对方是敌是友,但叶寻心中已有分寸,明白了自己多半是被对方所救。 微微拱手道:“多谢前辈救命之恩,敢问前辈高姓大名?” “不必多言,老夫只是受人所托,忠人之事罢了,你可以称呼老夫为蓑笠翁。” 老者回过身来,轻描淡写地摆了摆手。 叶寻这才看清老者的面容,也看见老者脸上狰狞的刀疤,心头不禁骇然。 “坐吧,汤快好了。” 老者走到矮桌旁,盘膝坐下,自桌子底下掏出一物,拿到手中看了一眼,甩手抛给叶寻。 沉声道:“好手艺,可惜捏错了人。” 叶寻把老者抛来的东西接到手中一看,不是它物,却是个泥娃娃。 捏塑的是个女人模样。 “前辈识得这泥塑是何人?” 叶寻坐到老者对面,急忙出口想问。 这时,船身猛然晃动一下,灯笼摇摆晃荡,扑朔的灯光下,老者的双眼突然爆发两道精光,但很快,就又古井无波。 “老夫在长江上摆渡,南来北往渡江的人千千万,如此漂亮的女子,也许见过也说不定,可惜,现在已经记不起来了。” 老者说完,将火炉上陶罐的盖子打开,鱼汤香气瞬间弥漫船舱,但老者的嘴却已闭得严严实实。 鱼汤香味扑鼻,叶寻从老者的神色看出老者已不愿再继续这个话题,似有什么难言之隐,也识趣地岔开话题。 笑着道:“所谓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敢问前辈,是何方高人托前辈前来搭救晚辈?” “老夫也不知道,老夫向来只为钱办事,老夫救你,只是因为一觉醒来,就有一千两黄金和一封书信放在船头。” 老者依旧一副不以为意的神色,用湿布包手,抓起陶罐,往桌上泥色的土碗中倒下鱼汤。 唰唰唰! 外面的雨,下得大了起来。 船身开始剧烈晃动,但陶罐中倒出来的鱼汤不偏不倚,正正注入土碗中,一滴也没有洒。 好内力! 叶寻这下子再也不敢小觑这老者,单凭这一手,叶寻就能推断这老者的内力已不亚于当世一流高手! 武功有高低,内力有深浅,习武之人分上下,内功的深厚直接决定了整体武功的强弱。 叶寻还是有些不死心,追问道:“书信可还在?” “烧了,你不必再问。” 老者的声音变得冷了几分,将那碗鱼汤推到叶寻身前,冷冷道:“休再多问,不想变成武功尽失的废人,就闭上你的嘴巴,乖乖喝下这碗锦鲤熬成的鱼汤。” 讨了个没趣,叶寻不再哪壶不开提哪壶,接汤吹了一会儿,分作三大口喝下,只觉腹中暖流升起,全身一阵舒爽,头脑也多了几分清明。 放下土碗,对着鱼汤多了几分好奇,笑问道:“这汤叫作锦鲤汤?” “非也,其名为跃龙汤。” 老者的声音终于不再冷漠,多了几分自得。 “鱼跃龙门,倒是好名字,前辈每天都捕鱼?” 话出口,叶寻双手附在丹田,运使内力,偏头张嘴一吐,吐出一口腥臭,这是体内的余毒。 但见叶寻排出余毒,老者只微微瞥了一眼,淡然道:“并不是,老夫每日都掌船,无论刮风还是下雨。” “为何?”叶寻接问。 “长江滔滔,南来北往,东去西归,总有人要渡江,也总得有人摆渡,仅此而已。” 老者起身把炉火浇灭,走出船舱,将那盏挂在船头的灯笼提了进来。 此时,外面的雨已停了下来。 当~当~当 三声钟鸣从外面传入叶寻双耳,叶寻面色一喜,他对这钟声极为熟悉。 “已到姑苏城外寒山寺,你上岸吧,江湖夜雨十年灯,后会有期。” 老者将灯笼同船舱内原来那一盏挂在一起,淡淡而言。 叶寻听言站起身子,走出船舱,天已蒙蒙亮,见得不远处朦胧中,白墙泥瓦,已是寒山寺。 折身朝走出船舱的老者行了一礼,开口道:“大恩不言谢,他日若有机会,定报前辈救命之恩。” 言罢,从船头跳上岸,再回身一看,骇然失色。 只这一跳的功夫,那原本靠岸的小船竟然已离岸百步,端是鬼神使然! “鹤衣郎,故人托我带与你一言,‘百尺竿头进一步,白首不惊是江湖,六道轮回问因果,沧海一栗凤囚凰’,另外,你手中那泥娃娃,若是遇见本尊,当躲得越远越好,切记!” 话音落尽,船已入江心,隐入朦胧之中,眨眼之间,黑点远去。无影无踪。 而看着光幕的杨易,竟然觉得这老者的话猛然击中自己心里某个东西。 光幕中,叶寻不知道老者话里是何意,摇了摇头,将身上衣服摆弄一番,回身朝寒山寺外的小路走去。 穿过这条小路,并入官道,再行百来步,便可进入苏州城。 “世有百般路,奈何尽风尘,阿弥陀佛。” 突然,耳畔传来话语,声音似笑非笑,虽以佛号收尾,语意却是在嘲弄叶寻风尘仆仆。 叶寻已听得这是谁的声音,面色一喜,抬头往寒山寺门口一看。 只见一身穿洁白袈裟的年轻和尚站在门口,双手合十,正一脸笑意地往这边看来。 “好你个无夕,半载不见,却已学得这般巧舌,莫不是这段时间偷跑出寺,与观前街上那豆腐西施学来的?” 叶寻笑着开口,脚下加快几分,几步便走到寒山寺门前。 “善哉善哉,鹤衣郎可知你已大祸临头?” 无夕依旧一脸似笑非笑。 杨易再次惊骇,这无夕,与钟南忘,还有圣僧南忘,以及苏帆在忘川遇到的无夕,长得一模一样! 第一百三十九章:大凶之兆 “和尚你说什么?大祸临头?哈哈哈” 叶寻不以为意,只当无夕在诓自己,指着无夕哈哈大笑。 此时,天色愈发明亮起来,寒山寺旁边的紫竹林中,已传来鸟鸣啾啾。 “阿弥陀佛,出家人不打诳语,鹤衣郎印堂发黑,小僧说你有大凶之兆。” 无夕和尚收拾脸上的笑意,一本正经起来。 这世上,有那么一种人,他只要一正经起来,别人却怎么看都觉得他不正经。 无夕就是这一种人,尽管他把眉头锁起来的样子,加上光秃秃的脑袋和如水一般宁静深邃的双眸,颇有几分得道高僧的神韵,但薄薄的嘴唇弧度总有那么一丝邪魅,尽管并非他故意为之。 将肩上竹娄的布带紧了紧,无夕继续开口笑道:“鹤衣郎若是不信,只管回家一看便知,也许正有一碗热乎乎的豆腐花正等着鹤衣郎归家,小僧昨日焚香诵经,向佛主求得一签,乃是上上之签,鹤衣郎到时可凭此签解难。” 说着,从袖口掏出一只蜡黄色的竹签,递到叶寻身前,叶寻置之一笑,接了竹签放进腰间装有你娃娃的布囊里,看了一眼无夕背上那用金竹编成的背篓,嘻嘻笑问道:“和尚这是要远行?竹娄里装的什么。不会是豆腐西施送来的闺房宝贝吧?” 无夕抖肩,把背篓上晃了一晃,竹娄里面空无一物。 站定瞪着叶寻,面色一紧,显得有些恼怒道:“鹤衣郎莫再说笑,众生皆苦,我佛普度众生,小僧这竹娄里,装的是世间疾苦。” “哈哈哈,好你个不正经的和尚,明明是观前街上那豆腐西施赠与你的竹娄,却非要说成‘负众生苦,行万里路’。” 叶寻笑得前俯后仰,实则是故意挑逗无夕,只因他上次与无夕比试轻功,输了一坛十八年的佳酿,心中实在不甘。 “哈哈,和尚正不正经,那得问普慈庵的昙心师妹,豆腐西施怎会知晓,实在不行,也可以问一问贫道呀。” 无夕被叶寻说得一脸恼怒,还未反驳,寺内就传出一声轻笑,一个身穿蓝色道袍的年轻道士叼着一根狗尾巴草,一摇二晃地从寒山寺内走出门来。 这道士瘦削脸,杏大的眼,左眉中间秃了一截,似刀疤剑痕,却是断眉,发端插了一支小竹枝,身上的蓝色道袍有些发皱,背上也背着一个竹筐。 这人也是叶寻的老相识,名唤简离,道号青松子,乃是龙虎山上申虚道长的得意弟子,年纪轻轻,已得龙虎山八成真传。 但叶寻不知道素来无夕和简离这吊儿郎当的道士怎么混到了一块儿,按理说,龙虎山距此千里之遥,二人本不该同在一处。 “善哉善哉,时候差不多了,鹤衣郎,告辞,切记那是上上之签呀。” 无夕显然已无心再与叶寻纠缠,侧了一眼简离,抬脚走了出去,简离道士嘻嘻一笑,道:“鹤衣郎好久不见,可惜,贫道要去蜀中寻美酒咯,他日再叙,不醉不归呀。”抬脚跟上了无夕。 叶寻还待问话,无夕二人却已拔身而起,踏着江岸上的花木而去,转眼间就已消失在朦胧之中,叶寻只好摇头苦笑,顺着寒山寺外小路,往官道行去。 也已知道无夕和简离是去往蜀中,想必是去参加追龙大会,提前赶路。 咚! 寒山寺内传来一声钟鸣,天色已然大亮,叶寻也已走入官道。 由于苏州城外的官道多是碎石砂砾,又因为昨夜里的那场雨,空旷的官道上干干净净,除了道路两旁的泥坑中尚有积水,路面倒也还算干燥,但脚上的鞋沿因为方才走过那条小路,已沾了新泥。 苏州城门口,两个守门的官兵抱着黑鞘官刀,靠墙拉拢着脑袋,似小鸡啄米般,拼命还未尽兴的睡眠。 直到叶寻走上前来,城门左侧那个年老一些的官兵才抬起头来,“咦”了一声,身子一正,开口道:“探花爷儿回来了,您还是快回家中看看吧,这几日,叶府可算是鸡飞狗跳了,您若是再不回来,叶老爷恐怕要悬梁自尽啦。” “好你个李二,嘴里含了窑姐们的洗澡水,会不会说话,当着我的面咒我父亲,信不信我现在就把你剁碎了扔进太湖里喂鱼!” 叶寻被这守门的李二说得有些恼怒,皱眉直盯着李二的眸子,杀机大放,他倒不是真的想杀人,只是吓唬吓唬这口无遮拦的李二。 李二缩了缩脑袋,弯腰舔着笑道:“爷儿您别动气,小的昨晚被明月楼那新来的姑娘多灌了几杯,脑袋还在炸雷,方才嘴巴开了缝,胡说八道,但爷儿您真的快回家看看吧,贵府来了个闹海的哪吒。” 他是土生土长的吴中人,素知“青衫纹白鹤,姑苏探花郎”叶寻虽然平日里吊儿郎当,却最为古道热肠,万万不会因为这点芝麻绿豆的屁事来害自己性命。 “是呀是呀,公子爷您快回家看看吧。” 一旁的张大麻子也出言为李二解围,他一说话,炊饼大脸上更像洒满了芝麻,正在翻滚,跳跃。 但看李二和张大麻子若有其事的神色,不像是诓人,叶寻揪住李二的衣领,似老鹰抓小鸡一样,向上一提,把李二提离地面,再一松手,李二跌晃着连连后退两步,这才挨着墙站定,面如霜打的茄子。 “你的舌头适合喝明月楼的花酒,不适合说话。” 甩下这一句话,叶寻就往城内走去,不再看身后惊魂未定的李二一眼。他这叫小惩大诫,以儆效尤,目的不过是为了吓唬吓唬李二,免得他往后再口无遮拦。 叶府大宅坐落在苏州城最中心的位置,临着苏州城最繁华的观前街,只隔着一条井月巷,旁边隔着三户人家,便是沈家大院,那是当年大明第一富商沈万三的故居,如今已被官府封闭,门上打着泛黄的皱旧封条。 那里,曾经是沈江南的家。 井月巷子往里,尽头是一颗参天古榕树,榕树下是一口古井,名为马蹄井,传闻,这口古井乃是当年大宋第一英雄,杨家六郎纵马所过,马蹄踏出来的,因此而得名。 马蹄井往后,转个弯,便是叶府大宅。 叶寻走进井月巷,隔着老远,就听得家中方向传来吵闹声,走到马蹄井旁,驻足细听,只听得什么“好个不要脸的叶寻,提了裤子就不认人,亏我家表妹还对他死心塌地,如今我家表妹挺着大肚子,以后可怎么活呀!” 糟糕!这声音是豆腐西施的声音,话里的意思,这是,这是自己喜当爹了?! 叶寻吓得心头一紧,浑身顿起鸡皮疙瘩,头皮发麻。 掏出布囊中那无夕给的竹签一看,只见竹签上“豆腐”墨点两个小字。 去你丫的上上签,写的什么玩意儿,叶寻拔腿就要原路而逃。 “少爷,您回来啦,谢天谢地,您可算回来了!” 刚一转身,却被身后年老的声音唤住,这声音,是家中年轻时就跟随爷爷叶开左右的忠伯。 第一百四十章:惊喜当爹 叶寻只好停在了原地,转过身来,对从拐角处跑来的忠伯,悻悻道:“忠伯,我回来了。” 忠伯中等的身材,但脸却十分瘦削,皱巴巴的面皮贴着眼下突出的颧骨,头发已染霜色,加上下巴那一撇微微翘起的山羊胡,整张脸倒和山羊有几分相似。 但一双眼睛却精光流转,彰显他不俗的内功修为,在苏州城,乃至整个江南一带,谁也不敢小瞧这位已过花甲之年的老人。 叶寻也不例外,但叶寻并不是畏惧他,而是尊敬,因为忠伯把他数十年的光阴都奉献给了叶家,只为报叶开年轻时的救命之恩。 忠伯原名葛铭忠,年轻时,江湖绰号“夺命流星剑”,是江南最有名的杀手,一手流星剑法又快又狠,一次被仇家追杀垂死之际,正好被游走江湖的叶开偶然所救,至此,忠伯发下毒誓,誓死追随叶开左右。 后来,叶开厌倦江湖纷争,在苏州定居,忠伯也随着安定了下来,成为了叶府的管家。 名为管家,实际上,就连叶府如今的主人,叶寻的父亲叶归平,也要敬忠伯七分。 忠伯一生未娶,把年华都埋葬在了叶家,不仅是叶寻,就连叶寻的父亲叶归平,都是忠伯看着长大的。 忠伯站定细看,确认是叶寻后,眼睛弯成月牙儿,内有闪烁,脸上的皱纹荡开,一脸慈祥,笑道:“回来就好,离家半载,小猴儿瘦了些,到显得更加精神了。” 说着话,声音带有半分哽咽,向叶寻走来,步履有些蹒跚。 叶寻不禁有些心酸,以前不觉得,此刻才发现,忠伯真的老了,再没有当年将自己举过头顶哈哈大笑的中年风采,上前迎了一步,扶住忠伯的手臂,开口道:“倒是忠伯又瘦了三分,您老可千万保重身体,小猴儿还等着您给小小猴儿取名呢。” “哈哈,好你个小猴儿,半载不见,嘴巴又多抹了几层蜜,唉,你若有了小小猴儿,该当由老主人给取名才合规矩。” 忠伯开怀一笑,干瘦的面容更显慈祥,无论年轻时多有锋芒的人,历经岁月洗礼之后,也会归于平静,归于慈祥。 但说到后面,忠伯的神色却又黯然下来,叶寻知道忠伯这是想起了失踪的爷爷,宽慰道:“忠伯取名也一样,反正都是我叶家的小猴儿,哈哈。” “唉,说到小小猴儿,走,赶紧回家,府里倒真的有人送来了你小子的小猴儿,你小子在外沾花惹草,这一次,看你怎么收场,哼。” 忠伯面色一正,哼了叶寻一声,叶寻知道他这是佯装恼怒,嘻嘻一笑,不予辩驳,任凭忠伯在耳边唠叨。 二人一路絮叨,走进叶府大门,门口的四个家丁见了叶寻,自然点头呼道:“恭迎公子回府。” 叶寻来不及与家丁闲叙,因为他已看到大堂里双手叉腰的豆腐西施,身旁一个同样双手叉腰扬着头的女童。 豆腐西施鹅蛋脸,身穿褐色布衣,头上的青丝用一灰布条挽起,柳叶眉,桃瓣眼,琼鼻小嘴,模样颇具江南女子的小家碧玉之美。 但此刻叉腰的模样,却哪里有半分温婉,她不叉腰还好,此刻叉腰扬头的姿态,布衣也包不住她胸前的野蛮,直欲爆裂。 和尚说得没错,果~果然大凶之兆! 这豆腐西施,叶寻倒不陌生,只要是苏州城的人,都知道观前街上最漂亮又最能骂街的女人,是豆腐西施凤十娘,堪比五百只最能叫唤的鸭子的凤十娘。 “天杀的叶寻,欺辱我家表妹一走了之,苍天无眼啊,没有降下五雷,把那无耻的淫贼轰成肉渣,好让老娘下酒!” 凤十娘又开嗓骂了起来,言语难听,气得坐在对面的叶老爷一张胖脸涨成个猪肝色,恼道:“凤十娘,一连三日了,休得在此胡搅蛮缠,寻儿在外,又无人目击,你所说之事,无处查证,只是你一面之词,莫要再挑衅老夫的忍耐!” “哼,人在做,天在看,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你家叶寻有胆做那无耻之事,却无胆承认,枉称男子汉,还不如宫里那些没蛋的驴儿!” 凤十娘却不依不饶,犹自唾沫星子漫天狂舞。 站在门口的叶寻眼见不可开交,轻轻地咳了一声,向大堂走去。 “寻儿,你可算回来了!” 叶归平见叶寻走来,看到了救星,面色大喜,扭着胖乎乎的身子,奔出大堂,来到叶寻身旁,只拍了一下叶寻肩膀,悄声道:“自己摘的花,自己埋去。” 说完,向忠伯道了一声,带着几个家丁奔出府门去。 呃~叶寻此刻有些凌乱,可怜鹤衣郎在江州城又是坐牢又是中毒,刚回到家却遇到这么个事儿,就连老爹也不相信自己。 “爹爹,爹爹,你可算回来了,快去救救娘亲,还有娘亲肚子里的弟弟,呜呜呜~” 叶寻还在凌乱中,大堂中那女童脚步如飞,奔了出来,来到叶寻身前,不由分说,一把抱住叶寻的大腿,一把鼻涕一把泪的脸,在叶寻裤腿上擦来蹭去。 这女童头上用红线扎着两个冲天辫,小脸嘟嘟的,弯弯的眉毛鼻子翘,眼睛似两颗闪亮的玛瑙,此刻目含泪花,更加扑闪灵动,身上穿着打了好几个补丁的破旧衣服。 呃~这~我当爹了?孩子都已经这么大了?还是个这么粉雕玉琢的女儿!貌似还有个没落地的! 叶寻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什么了,当爹不可怕,关键是自己连孩子她娘是谁都不知道啊! “天杀的叶寻,该死的负心汉,你可算是回来了!你还不赶紧找个郎中,去救被你抛弃的可怜人儿!” 凤十娘也骂骂咧咧地走了出来,忠伯装作看不见,顾自朝内堂走了去,门口那几个家丁只捂嘴偷笑,他们知道自家公子爷素来风流,这事保不准是真的。 叶寻见这女童哭得真切,不似作假,又看凤十娘一副得理不饶人的架势,瞬间头都大了起来,悻悻问道:“豆腐西施,你倒是说说,孩子的娘亲是怡红院的秋素还是粉居楼的香姐儿?或者是烟雨楼的冬雪?难道是明月楼的知画?” 他这时心里也没了准头,这些年纵横风月,倒也确实没能片叶不沾身。 “哼,你去城外淮宁乡十里亭一看便知!小知了,看好你家爹爹,莫要让他再跑了!” 凤十娘扬着头,双手叉腰,胸前荡漾,那高耸的气势比起脸上的气焰更加嚣张,怒眼瞪着叶寻,女童犹自哇哇大哭,原来她的名字叫做知了。 看来,想要弄明白这其中是否有误会,只能前去一探究竟了,叶寻无奈地摇了摇头,蹲下身子,摸了摸女童的头,用衣袖为其擦拭脸上的泪水,安慰道:“不哭不哭,我马上去找郎中。” 小知了得了叶寻的应承,慢慢地止住哭声,哽咽着,懦懦地点了点头,把脸埋进叶寻肩头。 叶寻无奈,只好抱住女童,转身像门口的家丁打了个眼色,家丁会意,奔上前来。 “去把飞絮牵来,然后带着她们二人先去十里亭,我去找郎中,随后便到。” “是。” 家丁应承,往后院后面的马厩奔去,不多一会,牵着一匹全身雪白的高头大马出来,这马和沈江南那匹雪灵极为相似,乃是当年叶归平从大宛花万金买来的一对双胞,后来,叶寻把其中一匹赠与沈江南。 这才有后来京城中榜“公子纵白马,满城红嫁衣”的佳话。 家丁带着愤愤不平的凤十娘出门而去,凤十娘临走之前还恶狠狠地放下话来,说什么叶寻但凡不去,明日她会来把叶府弄个天翻地覆。 叶寻置之一笑,折身回屋,穿过大堂,来到后院,上了他在家中的住所鹤临阁,换上一身干净衣物,还是纹鹤的青衫,又从床头的衣架上把夹层插有七炳寒芒如霜的飞刀皮带系上。 这七枚飞刀乃是爷爷叶开传给他的,每一枚都是用天外陨铁打造,吹毛断发,锋利无比。 下楼之时,再次看了一眼相距不远的锦绣阁,不见里面有响动,料想母亲是受不了豆腐西施吵闹,去了云容号衣铺里,不再停留,回到前院,牵马出门,准备去妙手堂找神医段缺。 第一百四十一章:三条腿的段缺 三条腿的男人遍地都是,但这世上绝没有哪一个男人的第三条腿比段缺更硬。 因为段缺的第三条腿是用东海玄铁打造的,它接地那一头,削得尖尖的,既能刺穿坚硬的铁板,也能凿通最厚的铜墙和铁壁。 被他夹在腋下拄着一瘸一拐地行走时,那模样,像极了传说中的八仙“铁拐李”。 但段缺最厉害的并不是他这根铁拐杖,而是一手生死人活白骨的医术。 神医段缺,靠着一手祖传医术,专治各种疑难杂症,专治各种不服,比如水土不服之类的。 曾经京城十四王爷得了无名顽疾,药石不灵,宫里头的御医们都束手无策,眼看十四王爷就要一命呼呼,恰好,大臣徐阶在街上偶遇游走的段缺,抱着死马当作活马医的心态,请段缺去医治,段缺只凭徐阶的言语描述,就轻描淡写地写下一副方子。 徐阶按照药房下药,一碗药汤下去,就要断气的十四王爷便醒转过来,隔了一日便能下地,到了第三日,就已生龙活虎,与常人无异。 可是,当十四王爷带着重金前去拜谢段缺时,段缺早已不知所踪,不过,至此神医段缺名满天下。 段缺再出现时,已是十年之后,拄着铁拐,已瘸了一条腿,谁也不知道他的腿是被谁打瘸的,正如谁也不知道,他出神入化的医术竟然无法医好自己的腿。 但从那以后,段缺就在苏州城定居下来,真可谓大隐隐于市,后来宫中来人请他,每以身有不便推脱,久而久之,官府也不再叨扰,倒是民间前来拜访求医的人,数不胜数。 叶寻来到妙手堂时,妙手堂来往寻医买药的人早已络绎不绝,但坐堂的却不是段缺,而是段缺的弟子,二八年纪的马回春,他年纪虽小,已得段缺几分本事,号称“小神医”。 见叶寻进门,被人群簇拥着的马回春大呼道:“鹤衣郎,师傅让我传话,他老人家知晓你会来寻他,已先行一步了。” 叶寻听罢,不禁暗暗称奇,段缺竟然知道自己会来找他,而且还知道自己来找他的目的,叶寻根本不相信什么未卜先知,玄鬼神算。 看来,段缺必知此中隐情,一切,等待会儿见到段缺,一问便知。 打定主意,与马回春说了句客套话,翻身上马,纵出城去。 淮宁乡在苏州城外北面,距离苏州城有二里来路,处在太湖下游,乡民多以种藕打鱼为生,而十里亭,则是其内一个村子,并不大,只百来户人家,叶寻两年前与燕流儿去太湖赏荷花时,曾路过此地。 路程虽不算远,但多为泥巴路,有些泥泞,是昨夜那场雨的缘故,翻了新泥,沿途又多草木,日头方斜,还未来得及将这些泥泞烘干。 白马“飞絮”久在马厩,今日终于得见山水,显得有些亢奋,嘶鸣连连,昂首扬蹄,背上如生双翼,疾驰如风,蹄踏新泥纷飞,惹得沿路浅草娇羞低头,野芳惊魂失色。 叶寻心情一阵舒爽,一路纵马疾驰一里来路,路过烟村四五家,亭台六七座,踏皱八九十枝花,终于看到家丁叶安、叶福驱赶的马车,马车旁还有个倒骑毛驴的矮痩老头。 这老头坐在驴背上,屁股后边驴脖子处,左边挂着药箱晃荡,右边挂着铁拐,手里抱一橙色葫芦,正有一口没一口地悠然慢饮。 正是三条腿的神医段缺。 “段神医!” 叶寻大喜,高呼一声,轻拍马股,追了上去。 赶车的叶安勒马向叶寻见好,叶寻笑着回了几句,吩咐叶安继续赶路,在马车内传出豆腐西施凤十娘的冷哼声时,叶安驾车上了前头。 “见过段神医。” 叶寻人在马背,拱手行礼,胯下飞絮白马脚步放缓下来,正好和毛驴的速度持平。 驴背上的段缺将酒葫芦放下,抬眼盯着叶寻腰间的布囊,双眼满含深意道:“鹤衣郎印堂发黑,近日必定遭逢大凶之兆啊,只有历经两个大波,随后方可一马平川,前途坦荡。” 段缺说的简直和无夕和尚一模一样,这把叶寻逗得一乐,朝驴背上的段缺笑道:“素闻段神医医术高绝,原来对于星卜望气,相面玄测也有涉猎,失敬失敬!” “鹤衣郎不必拐弯抹角,老夫知晓鹤衣郎想问何事,老夫赶来十里亭,实则受人所托,其中巨细,到了十里亭,老夫再与你细述。” 段缺话毕,嘴里弹舌打了个“得儿”,毛驴通晓人意,奔了出去。 叶寻见此,拍马跟上。 又行了一里路,但见前方有一池塘,杨柳依依,池塘内荷叶婷婷,池塘中心有一飞檐小亭,池塘后,屋舍俨然,坐落成群。 十里亭,到了。 “呜呜呜~娘,娘你快醒醒!快醒醒呀!”、“雨荷,雨荷,你快醒醒呀,你这一去,让知了往后怎么活下去啊,天杀的叶寻,狗屁鹤衣郎,都是你造下的孽,老娘要宰了你!”...... 叶寻翻身下马,就听得池塘后面第一户人家传来哭声一片,其中凤十娘的声音最大,心头一跳,暗道不好,恐怕是来迟了。 不再多话,往那户人家疾奔,身后段缺滑下驴背,拄拐一瘸一拐地跟上。 才一进门,就看到破落的屋子里,正堂房梁上吊着一身怀六甲的孕妇,身穿绿色长裙,腹部隆起似一座小山,被打成死结的布条勒住脖子,悬在半空。 想来凤十娘等人也是前脚刚到,还来不及将这上吊的妇人放下,叶寻自腰间拔出一枚飞刀,甩袖射出,飞刀化一道寒芒射去,将布条割断,钉到房梁上。 叶寻眼疾手快,上前一步,将坠下的妇人接住,小知了犹在嚎啕大哭,凤十娘骂骂咧咧的气势愈发强烈,但叶寻无心去搭理,毕竟救人要紧。 段缺这时背着药箱走进屋来,上前伸手一探叶寻怀中妇人的鼻息,又将手按在妇人隆起的腹部上方,指头抖动不停。 “怎样,段神医,可还有救?” 叶寻无暇细看段缺手上无名指已断了半截,急忙开口相问。 “腹中胎儿尚有救,这妇人,唉,恐怕回天乏术了,除非......” 段缺收回手,摇头叹气连连。 叶寻此刻像热锅上的蚂蚁,心头七上八下,却见段缺不紧不慢,瞬间更加焦急了,急忙追问道:“除非什么?如此关头,您老就别再卖关子了。” 段缺一边打开药箱,一边说道:“除非现在有明月楼特制的檀香‘姑苏寻味’,此女如今乃是假死,只要有明月楼檀香浓郁的香气熏陶刺激,缓过一口气来,就好了。” “别物不成?”叶寻追问。 “不成,只有那檀香,味烈而性柔,才不会伤她肺腑。”段缺答道。 叶寻不二话,飞身上梁,拔下飞刀,出门撇一木块,飞速写下字,将飞刀与木块一并绑在飞絮白马头上。 咬指吹了一声口哨,白马会意,扬蹄狂奔而去,疾如旋风。 叶寻返回屋内,安慰宽解小知了和凤十娘,段缺在一旁捣药。 趁此机会,叶寻细细端详昏厥中的孕妇,这女子模样秀丽,颇有几分姿色,但叶寻怎么也想不起来自己有在哪里见过,完全是一张陌生的面孔。 不出半柱香,听得蹄声哒哒,白马去而复返,脖子上挂了一个精美的盒子,叶寻一眼就认出了那是明月楼转用来包装檀香的盒子,心头大喜,奔出屋子解下盒子。 “好了,你们出去吧,这里交给老夫便可。” 段缺接过叶寻递到手上的盒子,挥手示意,一干人等退出屋子,叶寻轻轻掩上屋门。 不一会儿,屋内弥漫出阵阵浓香,又过了半盏茶时间,传出一声有气无力的咳嗽。 然后是撕心裂肺的呻吟叫痛,持续了一炷香左右,直到日上三竿,正午时分。 “哇~” 传出一声新生婴儿啼哭,在屋外焦急得来回踱步的叶寻等人,终于松出一口气,心头的石头总算落地。 “母子平安,凤十娘,快进来收拾收拾。” 段缺打开屋门喊道,一副老怀大慰的神态。 屋中,那女子早已醒了过来,诞下一男婴,此刻满脸苍白的她,正抱着男婴流泪。 若非段缺医术高明,即使没有先前上吊之事,单单是分娩之苦,她恐怕也熬不过来。 叶寻瞥了一眼屋内,知道那女子刚历经分娩,多有不便,顺手关上门,与段缺一起坐到篱笆院内的稻草堆上。 “老夫之所以知晓这一切,乃是有人去妙手堂相告。” “何时何人?” “昨夜三更,一个戴着青玉面具的女子,口音不像本地人,但老夫听不出她是哪里人。” “那玉面女子可曾另有所言?” “不曾,只与老夫言明此间事情,又说鹤衣郎会来,对了,倒是拖老夫将此物转交鹤衣郎。” 段缺从袖中取出一根小指长短的银针,递给叶寻。 接住银针只看一眼,叶寻就看出了这是唐梨雨的暴雨梨花针! 第一百四十二章:一枝独秀 叶寻还待思索唐梨雨和此间诸事到底有什么干系,回头一看,凤十娘搀扶着那叫雨荷的女子走到门口。 因为刚经历了产子之痛,面色苍白如纸的雨荷无法抬脚迈门槛,在凤十年娘的搀扶下倚着门,开口说话时,有气无力,怀中抱着那新生的婴儿。 叶寻从稻草堆上站起,笑道:“豆腐西施,你的这出戏还待演到何时,能帮的我已尽力啦。” 自己的伎俩被叶寻戳破,凤十娘面色一窘,但还是有些不甘心,死鸭子嘴硬,扬起下巴嗔道:“你怎知是我诓你?” 叶寻微微一笑,道:“女子怀胎,十月产子,纵然快些也得八九个月,你可知八九个月前我身在何处?” “在何处?”凤十娘还是不松口。 叶寻摸了摸从屋内跑出来,已是一脸喜悦的小知了的头,笑道:“九个月前,我与你日夜挂念的无夕和尚受诸葛神机之邀,在塞外飞雪山庄做客,逗留月余,断然不可能与江南女子有染。” 缓了缓,接着说道:“况且,倘若我真与你表妹有染,惹下这事,按你的性子,当初就该打上我叶府,怎会到现在才去吵闹。哈哈,你说吧,设下这局想要我帮你做什么?” “‘青衫纹白鹤,姑苏探花郎’,不愧是中了皇榜探花的鹤衣郎,果然心思缜密,原来你早已看穿,只是在顺水推舟而已。” 凤十娘终于松口,但那妇人却开始抽泣起来,哽咽着说道:“多谢恩公相救......” 原来,一切都是无夕和尚的鬼主意。 这妇人名为赵雨荷,双亲早故,丈夫也已在十个月前,被太湖上的水匪巨鲨帮所害,留下孤儿寡母,还有妇人肚子里的胎儿,身怀六甲的赵雨荷多次报官无果,又苦无生计,绝望之下,几度寻死。 这事被刀子嘴豆腐心的凤十娘知晓,素来热心肠的凤十娘,想要帮助赵雨荷母子,奈何自己的豆腐摊收入微薄有心无力,无奈之下,只好去求无夕。 只是寒山寺中清一色的和尚,不能收容赵雨荷母女二人,无夕计上心头,给凤十娘定下这一计策。 无夕这局设的,倒让叶寻无端喝上一碗不是滋味的“豆腐花”。 “好个不正经的和尚,果真是一支上上签。好了,你们母女三人,日后每个月,以这把刻有我名姓的玄铁飞刀为信物,去我叶家钱庄领十两银子,以作生计,待你身子康复,便去我母亲的云容纺学一些针线活,工钱照样支付予你,好为往后找条出路。” 叶寻将布囊中写有“豆腐”二字的竹签扔掉,掏出一把飞刀,知道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的道理,对把飞刀递到妇人手中。 这才重新开口道:“至于那巨鲨帮,待我一位朋友到来,我自有打算,此间事了,我还有要事,保重!” 说完,在妇人声泪俱下的感谢中,翻身上马,朝段缺拱手道:“段神医,待您老回城,再登门拜谢,亦有些杂事想要向您讨教。” 段缺只是一笑,挥手道:“鹤衣郎只管去吧,你我乃是忘年之交,无须多礼。”折身进了屋,他还得为赵雨荷开些调理的方子。 叶寻和家丁回到府中后,又将此事巨细与父亲叶归平,母亲陆雁秋一一道尽,二老一阵欷吁,只叹世有离合悲欢,人有旦夕祸福,平安团圆可贵。 至掌灯时刻,一家人开宴,尽享天伦。 用过晚饭,叶寻决定前去明月楼调查那流星耳坠之事,与二老和忠伯打了个招呼,便出门去。 他已从家丁口中得知,明月楼新来了两个妙人,与自己早年见过的那佩戴玉钗银坠的哑女多有干系。 明月楼高休独倚,姑苏风暖莫戚戚。 明月楼,处在苏州城最繁华的地段,楼高瓦绿,是苏州城最豪华的歌楼。 明月楼有五香,一是女儿香,二是酒香,三是菜香,四是书香,第五则是真香。 顾名思义,便是明月楼的姑娘们,人美歌甜,酒菜可口。 值得一提的是那“书香”和“真香”。 明月楼和寻常歌楼妓院不同,楼分四层,一层和二层当然就是些庄注对赌,皮肉勾当,登楼在此娱乐,是为“俗登”。 但第三楼,乃是卖艺不卖身的清倌人们登台卖艺的地方。 第四层,则藏有无数书籍,囊括经史子集,名家名作,还有野史杂话,评书娱文,甚至还有一些各大门派允许外传的浅显武功籍谱。 这里分作很多厢房,各有雅号,来此楼层者,与厢房内焚香读书,好不惬意。 明月楼的香,那可是宝贝,是从岭南千里迢迢运来的榆树皮,还有各地采购来的花粉研碎成粉,加上海外购来的香料,与天生带有幽香的潇湘锦竹一起,制作而成。 这香名为“姑苏寻味”,每一盒都价值白银三百两,盒子里只有三截拇指大小的香块。 可谓是价值千金,不是寻常人家能够焚烧得起的,这便是明月楼的“真香”。 而登上明月楼三层和四层的,称为“雅登”,但即使登上第三层,也少有人能登第四楼,因为那实在是太贵了。 叶寻对于明月楼可谓是熟得不能再熟了,刚踏上楼前洒满花瓣的台阶,还未迈过门槛。 明月楼半老徐娘的鸨头九姨就挥着红色丝巾迎了出来。 “哎呀呀,今儿个吹得可真是春风,一大早就听得喜鹊儿叫门,这可不,探花郎就来了。” 体态丰腴的九姨挽住叶寻衣袖,眉飞凤舞,两张红艳艳的嘴唇,早就练得出神入化,人鬼难分。 说的全是些体面话,尽在恭维奉承叶寻,这也难怪,叶寻可是苏州城最大的金主,向来又出手阔绰。 “已有半年不曾来过,没想到九姨还心存挂怀呀,可惜,今日却无暇讨得九姨三十年的佳酿了,今早白马求香之事,多谢了。” 叶寻早就见惯了这些风雪场面,嬉皮笑脸道,任凭九姨将胸前的温柔,往自己的胸口乱蹭。 九姨这等人精,怎会听不出叶寻的言下之意,明白叶寻不想与自己多加纠缠,媚声笑道:“哪儿敢忘了咱苏州城的探花郎,公子爷莫要见外,那檀香不过小事一桩,况且取银交香,爷儿并未占了明月楼半分便宜,话说,公子爷今儿个还是雅登?” 叶寻以往来明月楼都是上的三层四层,九姨已经先入为主。 “先上三楼听个小曲儿,求幅画,听说明月楼新来个妙人儿,能以针带笔,绣得一手好画,不知可有其事?” 叶寻轻轻拂开九姨的手,挑明来意。 “原来是来寻琴儿、秀儿,公子爷来的可真是时候,恰逢琴儿、秀儿登台,您请!” 九姨作出一副请客登楼的姿态,与守住楼梯口的两个小厮使了个眼色,喊道:“叶公子,雅登,前排!” 两个小厮急忙退到一旁,让出路来。 “还是老规矩。” 叶寻抛下一句话,洒然抬脚上楼。 九姨喜笑颜开,吩咐柜台写下账记,又扭着腰肢出门迎客去了,她当然不会担心叶寻赖账或是开不起钱。 开什么玩笑,苏州第一富贾的公子爷哪里会开不起钱,和以往一样,只需拿着银票去叶记钱庄对账提银就行了。 轻车熟路,撇开一楼二楼的嘈杂,叶寻上得三楼,早有小厮为他在前排拖椅开了座。 叶寻坐下,抓住桌上早就备好的酒壶,顾自倒了一杯酒。 他身前三步开外,是一歌舞台,但台上此刻并没有舞女歌姬,只一女子上台道:“素琴与锦秀两位姑娘即将登台,可有贵客点曲购画?” 这少女,名唤萝儿,叶寻倒是识得,是明月楼的老面孔了,半年未见,面容却没有多少改变。 “我出一百两!” 喊话的是叶寻邻桌一个胖子。 “我出五百两,各位不要与我抢了,今晚三层的消费由我赵誊买单!” 胖子刚完话,前排最左侧的一个紫衣公子哥摇着白扇起身。 他一喊出话来,原本跃跃欲试的众人都止住了声,今晚有个冤大头买单,白吃白喝的便宜,不占白不占。 叶寻微微一笑,缓缓抬起手来,笑道:“萝儿,我出一千两黄金,点一曲平湖秋月,求一幅春景。” 什么?一千两!黄金!只为听个曲儿,买幅绣画。 楼层一众宾客瞬间哗然一片,那赵誊也愣住了,待看清喊话的是叶寻,众人纷纷闭上了嘴。 苏州城坊间有一句话,叫作“不与蕃郎比贵贱,不同寻郎比富贫。” 意思就是说,不要和当朝内阁首辅严嵩的儿子,人称小阁老的严世蕃比显贵,不要和叶府的鹤衣郎叶寻比有钱,因为你都比不过,自会自取其辱呀! 萝儿识得叶寻,微微欠身,记下叶寻的话,退了下去。 不多一会儿,一个模样绝美的白裙女子,和一个模样与其简直一模一样的黄衫抱琴女子登上台,两个女子身后跟着四个婢女。 叶寻盯着两个女子的耳垂细看,却不见有耳坠耳环,心头不由升起一丝失望。 看来,那流星坠的线索暂时是断了。 萝儿再度登台,从黄衫女子身前拉起屏风,又提上一筐针线,走到白裙女子身侧轻轻放下。 白裙女子被婢女搀扶着坐下,几个小厮上台,在白裙女子身前支起衣架一般的木架,又在木架上挂一块洁白无瑕的白绢。 萝儿这才附在白裙女子耳畔道:“姑娘,诸事就绪。” 说完,朝台下的叶寻低声道:“爷儿,请听曲儿待画。” 琴声起,弦分轻重,声成远近高低,曲转悠扬,听之如同置身湖畔,赏天际满轮圆月。 而那模样清雅脱俗的白裙女子,眼睛直勾勾地看着前方,手上却不含糊。 捻针引线,葱指如梭,在白绢上针穿线引,换针取线,又是指走线穿,或红或绿。 不到半盏茶时间,琴声重弦落定,余音旋耳。 绣作已成! 众人抬眼一看,那一块白绢,上绣蝴蝶翩翩,下绣落花残红,中间部分,灰蒙蒙的雨雾中,有一条小溪,显眼的是,小溪岸上,一只青蛙探出半个头,鼓着大眼睛。 “切!这等绣画,不过寻常耳!” 前排一抚扇秀才看着绣画,嗤之以鼻,夸夸其谈。 “是极是极,不过寻常耳,五岁稚童可为之~探花郎的眼光也不过如此,倒是被这女子诓骗了...” 与他同桌的几个士子打扮的男子,纷纷附和,言语之意都是嘲讽杜秀儿手法拙劣,又似在嘲讽叶寻人傻钱多,为这么一副作品豪掷千金。 台上那白裙女子,双眸平静,脸上神色坦然,似古井无波,不见喜怒,俨然宠辱不惊的神态。 叶寻只看了一眼绣画,点了点头,起身微微抱拳,笑道:“多谢姑娘大作,今日得获贵宝,感谢非常,不知姑娘可否赏脸焚香饮茶?” 那女子双目平静地看着前方,听了叶寻的话,并不回答,只莞尔一笑,起身在一个身穿绿罗裙的婢女搀扶下,朝屏风后走了去,方才抚琴的女子也跟着退了下去。 “不对,春有花开花落,上绣蝴蝶,下绣落花,正是春起春消,此绣画已绣尽春意!但更妙的是那青蛙,只露出半个头来,说明夏季也已即将到来!妙呀!” 这时,后排一个公子哥突然指着绣布高呼。 “咦,经赵公子一指点,倒真是妙手佳作啊!”、“然也,然也”..... 方才语带嘲讽的那几个秀才,满脸恍然大悟的神态,扶额大叹。 对此,叶寻只是笑笑,他方才早已看出了这一切,倒也懒得和这些附庸风雅的酸人作口舌之争。 在看客的议论纷纷中,一个少女走上台,将绣布整整齐齐地折好,冲台下横眉哼道:“你们这些穷酸,向来热衷于乱嚼舌根,哪识得其中妙处,可知方才两位姑娘,抚琴的是耳不能听,绣画的双眼失明。” “什么?那姑娘竟然有目疾?双眼失明竟然能绣出如此妙作!” “此乃天绣也!” 台下看客们,瞬间哗然。 少女跳下台来,走到叶寻座前,双手恭恭敬敬地将白绢绣布递给叶寻,低眉道:“鹤衣郎慧眼识珠,我家两位姑娘拜谢探花郎慷慨,有情公子爷移步明月阁饮茶。” 叶寻笑着应了一声,随萝儿让了四楼,走过长长的走廊过道,来到走廊尽头的厢房前,萝儿打开房门,请叶寻入内,自己却在门口停住了脚步。 叶寻进屋就看到白裙女子临窗而坐,手中捧着一块白绢,身前是四脚八仙桌,上有香坛,香雾渺渺,檀香四溢,却未在屋中见得黄衫女子。 “鹤衣郎出价过高,杜秀儿感激不尽,另以此作答谢。” 原来这女子名为杜秀儿,叶寻接过画布,故意在身前顿了一顿,盯住杜秀儿的眸子,以确认杜秀儿是不是真的双目失明,好一会儿,不见杜秀儿有何异样,心头笃定这女子果有眼疾,这才坐到杜秀儿身前桌子旁的椅子上。 久久不闻叶寻开口,杜秀儿淡淡问道:“鹤衣郎觉得此绣如何?” 叶寻展开白绢,上面绣的是一枝傲雪红梅,艳红如血的梅花栩栩如生,跃然枝头,赞道:“寒梅凌雪,妙,一枝独秀。” “秀儿未绣雪,红梅何曾傲寒?”杜秀儿巧笑嫣然。 叶寻笑道:“这正是此作妙处,白绢为雪,不绣胜绣,自然而然,一枝红梅成天秀。” 杜秀儿报以一笑,接着道:“不负‘公子纵白马,满城红嫁衣’的美名,鹤衣郎是明白人,此刻也该说明白话。” 这杜秀儿几次三番以鹤衣郎称呼自己,这让叶寻感到有些奇怪,随即问道:“姑娘识得叶某?” 杜秀儿答道:“小女子虽然目不能视,但也听过‘青衫纹白鹤,姑苏探花郎’的大名,况且方才登台时,已听得萝儿呼唤求画者名姓,方才公子进屋时,脚步轻细,进屋之后,呼吸均匀坦荡,放眼整个苏州城的年轻一辈,也就鹤衣郎有这等深厚内力。” 好个心思玲珑细致入微的女子。 叶寻洒然回道:“秀儿姑娘看得却比许多人还要通透,明人不说暗话,叶某今日来此,实则想问姑娘,听闻杜姑娘与‘千手琵琶’花影乃是表亲?” “公子所寻之人已远去,所问之事尽在画中,言尽于此,秀儿身体不适,不能多陪,公子请慢走。” 杜秀儿说完侧过了头,显然下了逐客令。 她不愿多说,叶寻也不好强求,收下白绢,道一声别,退出屋子,却在走廊遇到神色慌张的黄衫女子回来,差点儿撞了个满怀。 黄衫女子中抬头看了一眼,便挤开叶寻,跑进杜秀儿的屋子里,把屋门哐当一声关上。 第一百四十三章:弯刀四海 叶寻从明月楼下来的时候,子时已过,丑时到来。 本来皎洁的月色已现颓势,静悄悄的观前街上,夜风徐徐,夜市已散得差不多了,只有井月巷子口还有个卖馄饨摊子,亮着昏黄灯光和炉火,炉子上煮馄饨汤的大锅白雾漫漫。 摆摊的是个老婆婆,身形佝偻,叶寻却不认识,想是新来不久的外地人。 摊子前的矮桌旁坐着两个汉子,正在吃馄饨,发出吸溜吸溜的喝汤声。 隔着百来步,叶寻就认出了那两个汉子,是苏州城负责打更的更夫,一个叫王平,人称王大痣,嗜赌如命。 另一个叫刘安,外号刘扒皮,两人都是本地人,早年都在叶家名下的富贵赌坊做过事。 两人各占桌子一角,挨着坐,桌上除了两大碗馄饨,还有打更的用具,而在他们的脚旁,桌子底下,有一被黑布蒙着的箩筐,里面不知装的什么。 “两位客官行行好,早些吃了去,官府明文规定,过了子时,街上不得摆摊,违者罚收纹银五十两,老身这馄饨摊本小利薄,实在不敢冒撞。” 佝偻的老妪叹气连连,一边央求着,一边收拾摊子上的杂物。 嘴角长了一颗黄豆大小黑痣的王大痣不以为意的摆手说道:“老东西休得聒噪,你放心,衙门里那负责巡市的王全,与我是本家,断然不会怪罪于你。”他说起话来,黑痣上那根沾了馄饨汤油腻的黑毛被月光映得铮亮。 坐在他旁边,长着两撇老鼠须的刘扒皮端起碗,吸溜下一口馄饨汤后,也开口笑道:“大痣哥说得对,老东西你莫再罗里吧嗦,喏,惹恼了老子,你以后别想在苏州城里讨饭吃了!” 老妪被刘扒皮说得一颤,重重地叹了一口气,扶住摊子懦懦不敢再说话。 刘扒皮说完,将桌子底下箩筐上的黑布紧了紧,道:“话说大痣哥,那人到底还来不来,咱哥俩这几日在枯草岭遭的罪,莫让他放了鸽子,全打水漂咯,差点儿被那些狸子掏了眼珠子,我现在还在后怕呢,那鬼地方可真够瘆人的。” 王大痣喝下一口汤,放下碗,抬起袖子抹了一把嘴,开口道:“富贵险中求,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怕什么,有了钱,鬼也敬咱三分。” “话是这么说没错,就怕仇三爷出尔反尔,害得咱们空欢喜。” “嘘,别乱说话,小心舌头闪了嘴,脑袋就飘了,仇三爷的弯刀可不是开玩笑的,巨鲨帮不是咱们能够招惹的,你放心,听听仇三爷这次是要把这东西带去蜀中,送给唐门的三少爷,但收货的却是京城里来的一位爷,听说那位爷手眼通天,咱哥俩的二百银子跑不了。” 叶寻躲在转角处的一家酒楼的墙边,一直听着二人的话,听到什么枯草岭、唐三公子,还有京城里来的大爷,正待往下听,王大痣却止住了刘扒皮的话头。 枯草岭是苏州城外西边的一处荒丘,乃是一片乱葬坟地,叶寻作为土生土长的苏州人,自然知道那个地方。 这时,叶寻听得二人脚边的箩筐里突然传出呜呜吱吱的响动。 来不及细看,只觉一阵冷风从耳边袭过,天上的月色被不知何时飘来的乌云遮了大半。 叶寻抬头一看,隔远隐隐约约地看到井月巷的尽头,月光收缩着,隐入那参天古榕树下的古井。 一切只在瞬息之间,叶寻再一细看,井月巷空荡荡的,却又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叶寻只当自己看花了眼。 再往馄饨摊那里看去,那老妪已把王大痣二人吃下的狼藉收拾干净,而王大痣二人则坐得端端正正,眼睛直盯着观前街东边那一头。 叶寻想要顺着他们目光的方向看去,奈何被墙挡住,只好屏住呼吸,气沉丹田,灌输双腿,吊住一口气,横身踏墙上得酒楼屋顶,趴在屋瓦上。 从头到尾没发出一声响动,他这一招是跟无夕和尚学来的,叫作般若千渡轻身诀,乃是寒山寺高僧慧尘大师的看家本领。 侧眼往东面街道上一看,只见昏暗的街道上,一个中等身材的黑衣人抱刀缓缓走来。 这黑衣人并未蒙面,但戴着一顶宽大的斗笠,斗笠的帽沿压得很低。 叶寻在屋上看下去,被斗笠遮住,更是看不见这人的面貌,但已认得黑衣人怀中的刀。 刀身弯如下弦月,长不过二尺,无鞘,刀锋开作鲨齿嶙峋,刀柄下弯,雕成虎头,这样的刀,对敌又快又狠。 这是巨鲨帮堂主专用的虎头鲨齿刀,但并不是每个堂主都能用这样的刀。 巨鲨帮作为太湖上最大的匪帮,设有四堂三舵,却只有一个人有资格用这样的刀,那就是白虎堂的堂主,一身武功堪比六大门派一流高手的仇四海。 仇四海在巨鲨帮中,是排名第三的高手,仅次于帮主葛啸天和副帮主孙海棠。 故而,道上的朋友多尊称他为仇三爷。 仇四海走到馄饨摊前,瞥着王大痣,冷冷道:“我要东西呢?” “在这呢,三爷您可算是来了,这畜生闹得紧,我们兄弟俩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摁住了它,这两日里整天提心吊胆,谨防那老妖婆找上门来,真是一天觉都没能睡,要了小命啦。” 王大痣桌子底下拖出那用黑布盖得严严实实的箩筐,点头哈腰,一脸谄媚。 “少废话,拿来!” 仇四海却不给他好脸色,冷哼一声,伸手就要去夺那箩筐,被眼疾手快的刘扒皮抢先把箩筐拉到一旁。 刘扒皮舔着脸道:“三爷您莫说小的不识趣,这事先可是说好的,二百两,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我们兄弟俩赔了性命去的枯草岭,还您抬抬手,赏小的一碗饭。” “哼,好,王八螃蟹一起上了岸,一个尽学一个横着走,看来,我仇四海的弯刀已经落了尘,天大的笑话,从来只有我巨鲨帮收人钱财的份,今日倒有吃了熊心豹子胆的王八撑了头。” 仇四海将怀中的弯刀拿到胸前,弯刀映着月光雪亮。 箩筐里的呜呜吱吱声更加急促,显得很是焦急烦躁。 “跑!” 王大痣见势不妙,大呼一声,撒腿就跑,刘扒皮也一把捞起箩筐,冲飞出去。 咻咻! 刀如月轮,皎如霜,划过半空,斩下两颗头颅,打个回旋,又飞回仇四海的手中,仇四海低下头将刀锋上的血液轻轻吹落。 直到刀锋上的血花落地,没了头颅的王大痣和刘扒皮在奔出五步之后,终于栽倒下去。 抛飞到半空的头颅也终于落地,像蹴鞠一般在街面上乱滚,直滚出七步开外。 “哼,自寻死路!” 仇四海冷哼一声,扭头撇了一眼已已吓瘫在地的老妪一眼,一字一句道:“你什么也没看见。”吓得说不出话来的老妪只点头。 仇四海一掌拍碎摊子前的矮桌,走到刘扒皮的尸体前,蹲下身子,将箩筐上的黑布掀起,冷笑道:“小东西,走吧,三爷送你去享福。” 叶寻这下看到了箩筐里东西,却是一只全身如雪的白狐狸! “梁上君子,还未看够么!” 仇四海把黑布盖回去,站起身子,朝叶寻所在的方向沉声冷喝,手中的弯刀已又离怀。 第一百四十四章:月夜白狐 弯刀如月弧,呼啸而来,叶寻知道自己已然被仇四海发现,抓起一片屋瓦,翻身而起。 人在半空中,甩手射出手中的拱形瓦片,瓦片迎着弯刀飞去,在半空中撞击出火星四溅。 叶寻从屋顶跳下,飘然落地,笑道:“原来是‘混江龙’仇三爷,巨鲨帮的买卖已做到我苏州城来了?” 仇四海伸手接住回旋的弯刀,打量着叶寻,冷冷道:“青衫纹白鹤,我道是谁,原来是大名鼎鼎的鹤衣郎,我巨鲨帮在太湖上可从未动过叶家商号任何一条船,大江通四海,咱们各上各的岸,鹤衣郎若想多管闲事,仇某说不得要领教一下飞刀绝技。” “哈哈,仇三爷稍安勿躁,我叶寻的臭毛病一大堆,唯独没有多管闲事这一条。” 叶寻哈哈笑道,从腰间掏出一枚飞刀,抓住飞刀一端系住刀柄的刀穗,甩在手中打旋,走到馄饨摊前。 扶起瘫倒在地的老妪,有意无意地沉声道:“唉,刚喝过明月楼的好酒,想要下来吃一碗蟹粉馄饨,可惜,没有坐的地儿!” “你!” 仇四海恨恨地道了一声,斗笠下的半张脸,绷得铁青,又瞥见叶寻手中来回甩动,映月闪闪的飞刀。 终于咬牙切齿地从怀中掏出一锭银子,往叶寻抛来,提起箩筐,咬牙道:“老东西,你走了大运,这十两纹银赔你桌子,山水有相逢,鹤衣郎后会有期!” 说完,提上装有白狐狸的箩筐,就想飞檐而去。 “留步!” 开口的却是叶寻身旁,那卖馄饨的老妪! 嗷!嗷!嗷! 突然,城外传来夜狼啸月之声,一连三下,凄厉十分。 叶寻抬头一看,只见月亮下方,有几道黑压压的蝙蝠影子掠过,随即听得街头西面脚步声响。 顺眼看去,只见四个短小精悍的黑衣蒙面人抬着一顶黑色轿子奔来,四个黑衣人脚步如飞,只片刻之间,就已奔到摊子前。 “主人,少主不见了。” 四个黑衣人跪地向老妪禀告,老妪走出摊子,随意地摆了摆手,道:“不打紧,玲珑向来贪玩,听到沧海珠的消息,定然不安分,不过,她的小狐狸被人抓到这里,她肯定会来寻。” 说完,朝仇四海冷冷道:“拿来!” 话一出口,气势如霜,充满杀气,哪里还有半分先前的佝偻。 “哈哈哈,可笑,方才看在鹤衣郎的面子上,饶你这老东西一条残命,没想到你如此不知死活!” 尽管老妪气势凛然,仇四海却丝毫不放在眼里,狂笑一声,手中弯刀顺臂一劈,刀气陡升,光芒闪作月寒。 噗! 老妪只甩头噗出了一声,就像吐出浓痰一样,仇四海就倒了下去,额头上一个核桃大小的血洞,半截核桃仁从血洞中露出,鲜血从血洞喷出,血雾如雨。 叶寻从未见过这样的杀人手法,百步开外吐桃核杀人,杀的还是兵器谱上排名第三十的仇四海,纵然是以暗器独步武林的蜀中唐门,也没有人能够做到。 这只能说明一个问题,这老妪的内功,深不可测! 至少也在先天之上,先天以上的高手,自叶开等人消失以后,江湖中已很久很久没有出现过了。 “年轻人倒也不负‘公子纵白马,满城红嫁衣’的美名,可惜,很快就没命了,后会无期。” 叶寻来不及开口,也来不及飞身躲开,无形之中,似有什么束缚住了自己的双手双脚,就这样直愣愣地看着老妪枯瘦的手掌从自己眼前拂过,然后就倒了下去。 再醒来时,发现自己正斜伏在马蹄井的井口,半个脑袋埋进井口中,天已蒙蒙亮,井水倒映着自己略显憔悴的面容,脑袋发沉,隐隐作痛。 呜吱~ 突然听到一声低叫,感觉有什么东西正在咬着自己的靴子拖动,回头坐直身子一看,却是一只全身雪白的小狐狸正咬着自己的鞋尖。 这,不正是昨夜里那被人装在箩筐里的小狐狸么! 叶寻甩了甩头,回忆昨夜的一幕幕,顺着井月巷看去,观前街面上空荡荡的,既没有王大痣和刘扒皮的尸体,也不见仇四海的尸体。 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叶寻正大惑不解。 那小狐狸却呜吱一声,跳到叶寻怀中,伸出舌头就往叶寻脸上舔。 “去去去,边儿去,苏州第一帅岂是你一小狐狸可以随便占便宜的。” 叶寻拂开小狐狸,站起身子,拍了拍身上衣服。 “少爷,原来你在这里和狐狸精缠绵,府上出大事啦!老爷正派人四处寻你呢。”叶安气喘吁吁地从巷子里奔来,满头大汗。 叶寻瞪了一眼奔到身前的叶安,呸声道:“慌里慌张的成何体统,到底出什么事了?” 叶安左手举袖抹去额头上的汗,右手抚着胸口顺气,道:“大概半柱香前,府里人都还在睡觉,突然听到有人疯狂拍门,小的当时正在梦里和明月楼的凤姐缠绵呢,被这拍门声惊醒,好不气恼.。” “呸,说正经的!” 叶寻气不打一处来,朝叶安的脑袋敲了一个爆栗子,怒眼一瞪。 叶安吃痛捂住了头,经这一缓,方才奔跑的气喘劲儿也缓了过来。 不敢再废话,恭声道:“那拍门的是咱们叶府名下云容坊的账房赵先生,赵先生说,昨夜听得几声惨叫,云容坊六个女工一起消失了,这保不准是六条人命的官司,夫人现在正在发愁呢。” “报官了没有?”叶寻边走边问。 “老爷早已派人去府衙知会,也派了府里的人前去寻找,小人正是被老爷拍出来的,恰好遇到了少爷。”跟在身后的叶安回道。 叶寻停下脚步,摆手道:“好了,此事我已知晓,你快去寻找吧。” “是!” 叶安应声转身而去,叶寻正要抬脚继续往家中走,突然觉得自己的右脚一重,低头一看,原来是那小狐狸在咬住自己的裤腿。 脑中灵光一闪,回想昨夜那老妪,仇四海,还有偷听王大痣和刘扒皮说话时,见到马蹄井的奇怪现象。 加上自己莫名其妙地昏睡在马蹄井旁,隐隐猜测,这和云容坊女工失踪会不会有什么联系?这小狐狸又为什么会莫名其妙地跟着自己? 弯腰抱起小狐狸,笑道:“小东西,你想跟着大爷喝花酒是吧。” 抬脚便往家中走,小狐狸伏在他的肩头,也不挣扎,也不闹腾。 第一百四十五章:惊现黄大仙 叶寻一进府门,就见正堂里那迎客松画幅下的香案上,那尊财神爷雕像前,那把镀了漆的黄花梨木大椅上,坐着一个头戴乌纱,身穿绯红官袍的中年胖子。 只看了一眼,就认出那人正是苏州府伊,大腹便便的张青云。 暗附一声,有便宜可占,这胖子倒是来得挺快,走进正堂。 张青云正端着杯茶,慢慢悠悠地饮下一口西楼雨尖的龙井。 直到叶寻上前拱手道:“叶鹤衣见过知府大人。”他曾是皇榜探花,见官无须行大礼。 张青云这胖子放下茶杯,装模作样道:“原来是鹤衣郎回来了,不必多礼,来,坐。” 话毕,又从身前桌子上的盘子里抓起一块酥饼,一口吞掉。 嘟囔着嘴说道:“万福记的酥饼不愧是咱们苏州的一绝,好吃好吃。” 坐在他对面的叶归平急忙顺着话头,赔上笑脸道:“大人喜欢就好,待会儿小民让家仆亲自送到大人府上,只是,关于云容坊一事,还劳大人多费心。” 张青云又抓了一块酥饼,听到叶归平的话,小眼一转,满含深意地瞥了一眼刚坐下的叶寻,将咬了一口的酥饼放回盘中。 手往太阳穴上一揉,偏着头唉声叹气道:“唉,春日多雨,刚晴了两日,本府这老毛病又犯了。” 叶寻看着盘中那还有恶心牙齿印的半块酥饼,又看装模作样的张青云,微微一笑,不作言语。 叶归平摸爬滚打多年,能搏得如今苏州首富的名头,早就是个人精,此时哪里还不明白知府大人的意思。 急忙舔着脸笑道:“素闻大人一心为民,夙夜在公,致使偏头顽疾缠身,前日,小民特地托人从蜀中带来一支千年血参,正准备送去大人府上,不想发生了这等事情,一时耽误了。” “哦…使不得,万万使不得,千年血参价值千金,老夫授受不起呀。” 张青云口头上推诿,眼睛却已放光,但手还在揉着太阳穴。 叶归平看着还在扶额的张青云,继续道:“大人说的哪里话,大人乃我苏州父母官,为大人解忧实属小民分内之事,听闻三日之后,乃是令堂高寿之喜,小民已备下薄礼,只待到时登门拜寿。” 听了叶归平这番话,张知府眼中一亮,但手还是扶在额头上,吞吐道:“这个…那个…叶老爷的心意本府领了,只是叶老爷的这个意思嘛…那个本府意思是云容坊的事情它比较有意思。” 叶寻有些坐不住了,这张胖子还真是会顺竿而上,不禁开口问道:“那大人的意思是?” 被叶寻这么一问,张知府可就不太乐意了,把茶杯的盖子重重一扣,绿豆般的小眼一眯,盯着叶寻说道:“鹤衣郎这问的可就没意思了,本府自然想查个水落石出,身在位,谋职为民,这个担子可不轻呀,你懂本府的意思吧?哎哟哟,头疼头疼。” 说完,又一个劲儿地轻拍自己的额头,似乎真的头痛非常。 “大人可真有意思。” 叶寻忍不住又接上话,却被叶归平拍了拍肩头,叶归平呵呵笑道:“大人的意思,小民能懂,恳求张大人宽限些时日,云容坊女工失踪事关重大,小民定会配合好调查适宜。” 说到这里,略作停顿,才又继续道:“听闻大人对字画深有钻研,小民正好收藏了一批颜柳真迹,今晚欲带字画登门向大人请教,好为小民指点迷津。” 张青云听了这话,这才放下扶额的手,脸上的肥肉一颤,笑道:“这偏头之疾,来时如暴雨,去时如风,倒让二位见笑了。” “岂敢岂敢,大人这是为民操劳过度。”叶归平接话奉承。 “食君之禄,与君分忧,万岁恩重,万万不敢轻心,尽职尽责罢了,好啦,眼下本府要回去安排人调查云容坊一事,就不叨扰了。” “恭送大人,叶福,带上点心,送知府大人。” “是。” 目送张青云的马车离去,叶归平这才转身,脸上的笑容一凝,眉头锁了起来。 叶寻再也忍不住了,急忙问道:“父亲为何与那张大嘴低三下四?” 叶归平坐回椅子上,饮下一口茶,叹道:“今时不同往日了,沈大人入狱以后,京城里严阁老已然一手遮天,这张青云虽然脓包,却是严阁老的门生,咱们府里眼下出了事,就怕他从中作梗。” 叶寻却不以为然,笑道:“父亲莫慌,前几日,臭铁与孩儿约定好在此间汇合,算一算时日,也该到了。” 叶归平面色一喜,问道:“你是说江南要来?” 叶寻把桌子底下的小狐狸抱起来,回道:“没错,江南正是来追查致使沈大人入狱的宫里失宝一事。” 小狐狸方才躲得快,并没有被张青云和叶归平发觉。 叶归平盯着叶寻膝盖上的小狐狸道:“好呀,不过,一码归一码,眼下燃眉之急是把女工失踪一事查明,你赶紧带人去云容坊看看,对了,你这小狐狸是从哪里买来的?狐狸乃是妖魅不祥之物呀。” “嘿,昨晚在明月楼遇到一好友,托孩儿暂带两日罢了,如此,孩儿先行告退,去云容坊看看其中猫腻。” 叶寻摆手一笑,放下小狐狸,站起身子就要出门,叶归平只说了声“去吧”,转身进了后堂。 叶寻出了门,一边走一边寻思。 皇宫失宝,江州入狱,青竹林中毒,到现在的云容坊女工失踪,其中似乎有着同一条线,有同一个人在操控。 但具体是何人,又为何这么做,叶寻一时间拿不定主意。 但好像,都和玉面人有关系。 一路思考,就走到了云容坊。 因为出了事,云容坊与往日百架纺车运作时的嘈杂喧闹不同,今日显得冷冷清清。 只工头孙勇和账房先生赵敬,同三个小工一起,愁眉苦脸地坐在纺车前那大染缸池边唉声叹气,直到叶寻走近池边,这五个人才抬起头,站了起来躬身道:“少爷。” “黄…黄大仙!” 叶寻还未来得及与这五个人打招呼,就听到一架架纺车后面,那些用竹竿串起来晾晒,花花绿绿的的染布后面,传来尖叫! 第一百四十六章:云容坊生疑 黄大仙又称黄皮子,其实就是黄鼠狼,黄鼠狼生性狡诈,又颇为诡异,人们觉得那是成了精的,故称之为黄大仙。 黄鼠狼擅长掘土打洞,在塞外、关东很是常见,不过,在江南一带却很少见,尤其是苏州这样的鱼米水乡。 听得这一声尖叫,叶寻三步并作两步,张勇、赵敬等人亦随其后,众人奔过纺车,扒开层层染布,来到云容坊大院西南角的墙根前,只见一道黄影嗖一下,越过土墙,窜飞出去。 “呜吱~” 叶寻肩头的小狐狸呜吱一声,从肩头跳下,后足一蹬,跃墙而追着黄影而去。 “绣...绣花鞋!翠...翠花....黄...黄大仙~” 瘫倒在地的是云容坊的一个小工,名唤马四,正当而立之年,昆山人,在云容坊做了十来年的染布工了,叶寻识得此人,上前喊道:“马四!” “绣....绣..花鞋,光身子...翠花...鬼..鬼!没有头...黄大仙...血!” 马四却犹自颤抖呢喃着,仿佛听不见叶寻的喊话,双眼直勾勾地盯着面前的土墙,额头布满细汗,面色苍白,任凭张勇等人怎么摇晃,犹是这般痴傻呆愣。 翠花!这是失踪的六个女工之一,马四刚才到底看见了什么? 叶寻顺着马四的目光看去,土墙上除了墙角有一小片湿漉漉,别无他物,走到墙角,一股重重的尿骚味扑鼻而来,心中有了答案,微微一笑,走回马四跟前,二话不说,伸手就是一个大耳光朝马四脸上呼去。 这耳光直扇得马四的脸上肿出五个手指印,“哇呀”一声,双眼恢复了清明,捂着脸怒骂:“谁他娘的打老子!”待看清眼前的人是叶寻,才懦懦地捂着脸低下头低声喊道:“见过少爷。” 叶寻拍了拍马四肩膀,似笑非笑道:“你被黄大仙的尿给迷了,按理说,该找童子尿滋醒你,不过,在场可没有童子,所以我只好请你尝一尝五姑娘的威力。” 张勇见马四已恢复理智,看着马四脸上的五指印,笑道:“哈哈哈,马四,你刚才疯疯癫癫的,到底是怎么一回事,赶快说说。” 于是众人七嘴八舌与他解释,马四一边听着,一张脸害臊得涨红起来,倒把巴掌印给盖住了。 待众人说完,才悻悻地上前一步,垂着头,朝叶寻低声道:“多谢少爷相救,昨夜里出了事,大家伙儿都无心干活,小人当时尿急实在憋不住了,就跑到这里想要解手,刚解下裤腰带,来不及一泄如注,突然感觉到有水滴到头上,天又没有下雨,哪里来的雨,小人正觉奇怪,抬头一看,只见一只全身金黄的黄鼠狼双足站立如人,站在墙头上张牙舞爪,竟然...竟然在朝小人撒尿!” 说到这里,他的脸色更红了,显然感到自己被一黄鼠狼尿到头上的事,很是丢脸,话也停了下来。 话正说到关键,就这么停了下来,向来急性子的张勇有些发恼,虎掌一拍马四肩头,骂道:“小赤佬,裤子脱了一半,小娘子说月事正红,愁死老子,快说快说,后来如何?” 张勇的口音很重,叶寻按耐住心底的发笑,静待马四继续,但赵敬和三个小工实在忍不住了,哈哈大笑起来。 马四涨红了脸,恼怒道:“催你姆妈的葫芦瓢,那畜生撒尿倒不可怕,关键是它爪子里抓着一只绣花鞋,那绣花鞋我认得,是翠花昨日里穿的,鞋头绣了一朵大牡丹,我看得清清楚楚,要知道,翠花昨夜消失的时候,她那双绣花鞋也不见了!” 什么?众人瞬间炸开了锅,莫非,真是黄大仙成了精,找女子吸**魄! 叶寻倒是保持了冷静,盯着马四的眼睛,问道:“后来呢,你说什么光身子无头女鬼,到底怎么回事?” 议论纷纷的众人,听到叶寻发问,止住了声,齐齐看向马四,被众人这样像盯着光身子的大闺女一般看着,马四却一脸茫然,抬眼看了看叶寻,一脸困惑道:“什么无头女鬼?小人记不得了,小人被那畜生尿倒以后,再醒来就看到少爷了。” 但看马四说话时,双目正定,不似作假,叶寻反倒有些困惑了,如果说那是马四被黄大仙的尿给滋出来的幻想,那绣花鞋又是怎么一回事? 呜吱! 叶寻正在寻思,一道白影跃墙而来,落地就往叶寻的怀中跳上来,叶寻弯过手臂抱住,正是方才追黄鼠狼而去的小狐狸。 低头朝怀中的小狐狸一看,叶寻不禁心头大愕,因为小狐狸嘴里正叼着一只红艳艳的绣花鞋!鞋头绣了一朵牡丹,这,不正是马四话里所说翠花的绣花鞋么! 这! 马四双腿一软,就要瘫倒下去,被一旁的张勇扶住,但众人已然面如死灰! 难道,真是黄鼠狼成了精,黄大仙作怪? 叶寻虽然感到震惊,但也不至于被这些神神鬼鬼的事蒙住了心,但是心头疑窦丛生,首先,白狐狸莫名其妙地跟着自己,紧接着云容坊女工莫名失踪,方才自己刚赶到云容坊,就遇到黄大仙一事,这其中,看似风马牛,实际上都在围着自己。 这一切,都是从昨夜里在观前街上遇到仇四海和那神秘老妪开始的,仇四海已经死了,那么,能够安排这一切的,就只有那老妪,但是那老妪到底是何人,又为何这么做,叶寻无从寻思。 定了定神,叶寻从张勇等人口中将云容坊女工失踪的来龙去脉细细问清,知道女工失踪是在昨夜三更时刻,除了听到惊呼,别无异样,再者就是那些女工失踪之时,穿着衣服鞋子,这在夜半三更人们熟睡之时,很不寻常。 呜吱~ 怀中的小狐狸张嘴一松,绣花鞋落地,被叶寻一把接住,看着小狐狸,叶寻双眼一亮,枯草岭! 那老妪当时因为小狐狸杀了仇四海,据王大痣的话,这小狐狸是他和刘扒皮在枯草岭抓到的,那么,这小狐狸和那老妪定与枯草岭有着莫大干系,看来,得去枯草岭走上一遭。 与张勇、赵敬说了一声,安排众人开工,叶寻走出云容坊,决定前往枯草岭那乱葬岗一探究竟。 第一百四十七章:枯草岭秘事 出了云容坊,走在观前街上,街市正当热闹时段,各种小吃的香气弥漫,这些香气扑鼻,叶寻也觉得腹中饥饿,准备先吃些东西,填饱肚子再出发,正所谓天大地大,五脏府的胃王爷最大。 事情紧急,懒得回家,正要找一吃饭的地,突然肩头被人拍了一下,回头一看,瞬间大喜,笑道:“跑了和尚,跑了道士,正愁无人共饮,倒是遇到了酒中馋虫。” 拍叶寻肩膀的这人,衣衫褴褛,乱糟糟的头发连同花白胡子一起,好比坟头枯草,倒是脏兮兮的脸上,一双眼睛炯炯有神,明亮十分,看其面容,年级约已知天命。 手中拿一根高至胸口的竹棍,腰间系着一个黑漆漆的大酒葫芦,往下,破破烂烂的裤腿下,黝黑的双脚不套一鞋一袜,就这么光着脚丫子,倒是脚踝上套了一串已生铜绿的小铃铛。 此人不是别人,正是叶寻的老相识之一,丐帮九袋长老,号称“万里追风”的吴万里,一身举世无双的轻功,比起轻功独步武林的燕流儿和无夕也不遑多让。 此刻正笑意盎然地看着叶寻怀里的小狐狸,听得叶寻的话,嘻嘻笑道:“探花郎素来喜做花间客,怎会无人共饮,奇哉怪哉。” 吃了老叫花的调侃,叶寻不气不恼,倒是感到有些奇怪,丐帮人多众广,遍布两京十三省,但总舵却在凤阳府内,凤阳与苏州有千里之遥,隔着应天府,吴万里作为九袋长老,不远千里跑来苏州,定是丐帮在江南有大事。 早年听闻丐帮帮主鲁天南在江南一带神秘失踪,难道与此事有关? 但具体是不是这件事,自己又不方便打听,以免老叫花心存芥蒂,只好压下这疑惑,笑着回道:“酒肉随处寻,难觅至天明,臭和尚与臭道士去了蜀中,诸葛神机远在关外,那该死的燕子偷了皇宫重宝之后,不知道躲到哪个女人的房间里逍遥快活去了,沈江南那块臭铁又还没到,一时间,还真找不到共饮之人,万万没想到,能在此间遇到你这向来神龙见首不见尾的老酒虫。” 老叫花拍了拍腰间酒葫芦,嘻嘻笑道:“小猴儿这是看上老叫花的神仙酿了,可惜呀,这酒你恐怕不敢喝,因为老叫花约好一起喝酒的是枯草岭恶鬼。” 他虽一直盯着小狐狸看,却只字不提,小狐狸在叶寻怀中倒也安分。 听得老叫花话里的枯草岭,叶寻心头又加重疑惑,这老叫花竟然与自己一样,要去枯草岭,话里的意思还约了人,看来这枯草岭确实有意思,自己这一趟可真是势在必行。 打定主意,咬指头吹一声口哨,笑道:“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江湖逐浪,能一起喝酒的都是朋友,我叶鹤衣向来最爱交朋友。” “好,老叫花我先行一步,就在枯草岭煮一锅神仙汤等你。” 吴万里说完,提着手中的竹棍,挤开人群,往城外走去,街上人潮虽然拥挤,但见这脏兮兮的老叫花,都怕被他弄脏了自己,纷纷让开道来。 叶寻目送老叫花的身影出了城门,听得脑后哒哒马蹄,知道是白马飞絮听见自己的哨声赶来,回身一看,果然是飞絮从观前街东头踏蹄而来。 白马至前,叶寻伸手捋了捋马头,抱着小狐狸朝城门走去,白马跟随其后,路过豆腐西施的摊子前却见空荡荡的,豆腐西施并未出街摆摊,料想豆腐西施正忙着安顿雨荷母子,不以为意,继续朝前而走。 守城门的还是李二和张大麻子,吃了上次的教训,见了叶寻,只点头哈腰问好,不敢再多话,叶寻也懒得去搭理,只点头示意,翻身上马。 马儿扬蹄之后,才听得身后李二小声嘀咕,说的什么“黄大仙吃人”。 枯草岭在苏州城南数十里,已近吴县,是个矮丘,荒草萋萋,灌木矮树杂乱生长,石碑林立。 这里本是一处大族坟地,也有一小村落,但在前朝时候,鞑子铁骑下江南,烧杀掳掠,挖坟掘墓,无恶不作,此处未能幸免。 至靖难之役,两军与此有过激战,血流成河,死伤无数,战死的兵将不乏异乡之人,尸体无人认领,便于此处暴尸腐烂。 久而久之,这里便成了个抛尸荒地,其中包括客死无人认领的异乡人,本地因瘟疫、天花等天灾病死的,暴毙的家畜等等。 本来还有一间义庄,但自从三十年前那个孤苦伶仃的驼背老人死后,再也无人愿意来此荒郊野岭守庄,后来又传闻此处闹鬼,更是无人敢来,义庄也就荒废了下来。 说起那驼背老人,和纸人张还有些渊源,两人都是做扎纸的生计,师出同门,可惜后来不知为何,闹了分歧,各谋一处了。 白马至岭前,还未上坡,叶寻就闻得腐臭之味,怀中小狐狸怪叫一声,挣脱叶寻手臂,蹦了出去,落地如闪电,窜进路边的深草丛中去。 一眼望去,漫山遍野除了草木,全是荒坟,一座挨着一座,大大小小,有些连碑文都没有,更有甚者,连墓碑都没有,只是隆起的小土包。 叶寻翻身下马,也懒得去管这小狐狸,它本来就不属于自己,来去也无需自己管束,况且,放它离去,也许有意外收获也不一定。 这里草木茂密,又加上是个阴天,沿途地面有些潮湿,散满纸钱和稀碎坟吊,狼藉一片,倒不是谁家又添了新痛,而是因为清明刚过去不久,这里虽然荒坟遍地,但也有些坟墓还有后人在世,清明时节还会来撒一把纸钱,尽管已寻不到自己的祖坟是哪一座,但聊胜于无。 上得土坡,叶寻便看到那破落的义庄,也看到了庄门前坐在石碑上翘着二郎腿的老叫花,令叶寻感到奇怪的是,老叫花的对面还坐着一个人。 佝偻枯瘦的身形,花白的头发,坐在石碑上的模样,像极了一只黄鼠狼,这人不是别人,竟是杀死仇四海的那老妪! 第一百四十八章:又是棺材 义庄的门口,是一片空地,因为此处荒废已久,已长满了凄凄野草,散布杂乱无章的断石残碑,这在荒坟丛生的山岭上,是难得的净地。 老叫花和那佝偻老妪正是坐在草地的石碑上,听得叶寻走动的响声,老叫花偏头笑问道:“枯草岭上十里坟。鹤衣郎可还习惯?” 叶寻大步上前,就一横着的半截石碑坐下,淡笑回到:“如此荒郊野岭,坟地凄凄,自然难语舒爽,不过,就凭前辈的神仙酿,晚辈必定不虚此行。” 他说着话,眼睛却暗暗打量那老妪,老妪与昨夜里在街上见到时并无多大区别,脸上布满层层皱纹,小鼻子,小眼睛,此刻阴冷着脸的模样,更像一只年老的猫。 尽管叶寻就坐在老叫花旁边,但她从未抬头看一眼叶寻,只低头,一副从未见过叶寻的样子。 叶寻偷偷打量了四周,突然觉得有些奇怪,遍地杂乱的断石残碑都是清一色的大理石,在草地上狼藉遍地,看似毫无章法,实际上,好像是按什么阵法布置的,尤其每一块石碑上都密密麻麻地刻满了碑文。 按理说,枯草岭荒芜多年,这些石碑饱受风吹日晒,碑文早该被侵蚀风化,纵使刻得深些儿,也该变得模糊了,但叶寻扫了一圈,每块石碑上的碑文还很清晰,字迹能辨。 其中最显眼的是老叫花坐下那一块和老妪坐在上面的那一块,那两块石碑比起其他石碑要大了许多,其中一块碑头刻着醒目的“玄”字,往下密密麻麻碑文被老叫花盖住了大半,认不出刻写的是什么,老妪坐下那一块,则刻着“地”字,也是被她遮挡着碑文。 仔细看了看自己坐着的这块石碑,只粗略扫了一眼其上刻满的蝇头小字,叶寻感到更加奇怪,这些碑文却是一篇佛经,名为“往生极乐大悲咒”,是佛门超度逝者常念诵的,因与无夕常有磋论,叶寻对佛经略懂一二。 “年轻人,你的眼睛似乎很不安分,当年,也曾经有人如你一般,但他现在,坟头草已长三丈高,你可以看看。” 老妪冷冷开口,顺手一指西面,叶寻顺着她的手指方向看去,只见草地西面的尽头,隆起一个土包,俨然是个坟头,上面已长满野草,杂乱的野草高达三丈。 明白老妪话里有话,叶寻感到有些莫名其妙,这老妪未免也太霸道了些,不过,他知道这老妪武功深不可测,不宜针锋相对,所以收回目光,淡笑道:“死有埋骨处,何俱苦独孤。” “呀,我的神仙汤!小猴儿,快快快,随我进去。” 眼见二人话头不对,老叫花大呼一声,拉着叶寻,直往义庄里跑。 义庄不算大,建成四合院,年久破落,院子里长满了杂草,只正中一条青石铺的路还依稀能辨,左边的房子已然多出坍塌,屋瓦塌漏好几个洞,右边那房子相对而言,倒要好了许多,不过,房檐窗台都落满了灰,房门上挂了一把锁,锈迹斑斑。 不给叶寻细看的机会,老叫花拉着叶寻直奔正中的房子。 进了屋,叶寻就看到这屋子里的东南墙角前,有一火塘,火塘里正燃着熊熊火焰,火堆上吊着一口铁锅,里面煮着汤,黑乎乎的,汤声沸腾。 屋中到处结满蜘蛛网,屋瓦倒是不见破漏,西面角落里有两口落满灰尘的棺材。 屋内其余物什,与一般农舍无二,想来是以前那守庄人的居所。 倒是正堂案上有一尊泥塑,引起了叶寻的注意力,这泥塑是雕的很是奇怪,兽首人身,头部模样形似狐狸,又有几分像黄鼠狼,还有几分似狸猫,身如弥勒盘膝,大露肚脐,身上衣物却雕成道袍,整个雕塑半人半兽,半道半佛,诡异十分。 更让叶寻觉得奇怪的是这泥塑肚脐上面,被镂空处一个窟窿,这窟窿有棱有角,却呈人形,叶寻只看了两眼,心头一跳,不由按了按腰间布袋里泥娃娃。 老叫花奔到火塘前,抓住锅里的汤勺一搅,嘻嘻笑道:“成了成了,就等老鬼的麒麟肉了。” 叶寻看了一眼锅中汤,黑糊糊的,顿觉有些反胃,碍于老叫花在前,不好表露,强忍住腹中不适,朝老叫花笑问道:“前辈,晚辈有一事不明,还请前辈指点一二。” “什么也不用问,不该说的不要说,待会儿只管低头喝汤,想要解开你心中的疑惑就按我说的做,至于那老妪,不要招惹,切记切记,这事关你我生死!” 老叫花一改嬉皮笑脸,一脸正色对叶寻沉声而言,眉头锁着慎重。 但看老叫花神色,叶寻知道其中必有隐情,但老叫花子不直言相告,自己也不好发问,按耐住心中的好奇,点了点头,同老叫花子一起蹲坐到火塘边。 不多一会儿,听得屋外脚步生动,老叫花子面露喜色,笑道:“老鬼来了。” 话音刚落,来人就已走进屋来,是个同样穿得破破烂烂的老乞丐,比吴万里要胖了些,额头有道斜斜的刀疤。 鹰钩鼻,倒八眉,三角眼,蛤蟆嘴,看着不像什么好人。 手里提着一个系了口的麻袋,鼓鼓囊囊,不知道里面装的是什么,提着麻袋的右手手腕三套着一只黝黑的铁环。 身上穿的破烂衣服虽然褴褛不堪,却缝了九个口袋,每个口袋的颜色都不一样,花花绿绿。 仅凭这九个口袋,叶寻就看出此人在丐帮的地位不亚于吴万里,同是九袋长老。 果然,这人近前就盯着叶寻看,完全不把一旁的老叫花子放在眼里。 直看了好一会儿,才冷着脸朝一旁的吴万里问道:“老酒虫,这小子是谁扎的点?” 老叫花子却也不恼,朝叶寻使了个眼神,笑道:“胡老鬼,他是我请来的,他身上有我们需要的东西,至于他的身份,你可别告诉我你认不出他身上的衣服。” 听了吴万里的话,姓胡的老乞丐依旧冷着脸,充满了敌意,沉声问道:“我自然知道他是和他祖师爷李寻欢一样,于兵器谱上排名第三的叶鹤衣,我的意思是我们这次要办的事情他也要插一脚?” “你放心,我请他来喝神仙汤只是因为昔年与他有故,又因为我打听到泥人罗的东西已经落到他手里,至于那件事,他并不知情,别再啰嗦,麒麟肉带来没有?” 吴万里说完就朝姓胡的老乞丐手中那麻袋抢去,老乞丐也不闪躲,任他将麻袋夺了去。 叶寻自姓吴的老乞丐进屋后,并未多言,只暗暗打量此人,直到方才从吴万里与其对话时,才猜出此人身份。 丐帮姓胡的九袋长老只有一个,“锁魂环”胡千里! 江湖有言,丐帮之内“千里万里,吴胡不分,追命锁魂”,说的正是吴万里和胡千里。 二人都是轻功超绝的高手,不过,胡千里比起吴万里要略逊一筹。 但胡千里最厉害的是他的锁魂环,传闻,可以千里之外,取人首级! 叶寻不禁又暗暗盯住胡千里手腕上的黝黑玄铁环看了两眼。 吱呀! 突然,屋内西南角落两口棺材的棺材板发出声响。 第一百四十九章:再见石棺 吱吱呀呀的声音一响起,棺材颤动不停,紧接着,叶寻只觉地面一颤,整个屋子都摇晃了起来,似地底下有什么庞然巨物猛然翻了个身,屋中落灰纷纷。 这异变来势如风,去时更快,只三息不到,就又恢复了正常。 “那畜生醒了。” 老叫花显然知晓这一切是何缘由,拿开遮住铁锅的麻袋,走到一旁抖落灰尘,言语清淡。 胡老鬼走到两副棺材前,拍了拍棺材板,回头朝老叫花吴万里问道:“人呢?怎么还没到?” “你见过白日鬼行么?他们自然是天黑才出来,再等等吧,倒是那老狐狸,你可得看紧了,她若是不讲道义,你我都不是她的对手。” 吴万里把锅中的大汤勺一搅,舀上几块黑糊糊的肉,肉香瞬间弥漫开来。 肉香扑鼻,叶寻的肚子止不住发出一声咕叫,他从清晨到现在,眼看就要天黑了,还未进过一粒米饭,可真算是饥肠辘辘。 听到叶寻腹中胃王爷的吵闹,吴万里嘻嘻一笑,朝叶寻道:“哈哈哈,鹤衣郎莫着急,老叫花我向来行万里路,吃百家饭,第一次请人喝酒吃肉,却怠慢了你。” 叶寻倒也坦然,本来就腹饿难忍,胃王爷闹腾实属正常,又有何窘迫,但此刻已从老叫花和胡老鬼的话里听出他们在等人,而且,等的似乎还不只是一个人,一切似乎和刚才的震颤有关。 也隐隐有了猜测,这老叫花把自己约到这枯草岭,恐怕并非喝酒吃肉这么简单,其中定有所图。 在这屋中待着实在有些压抑,叶寻准备出去走一走,也好分散此刻饥饿之感,顺道,查看一下四周,看看枯草岭到底有什么猫腻。 对上老叫花笑嘻嘻的目光,笑道:“两位前辈担待,晚辈出去走走。” 随即,走出屋子,本想进去左边那屋子看看,但由于那屋子破落太严重,门柱已倒,屋瓦房檐坍了大半,上面全是沉年老灰,蜘蛛网层层缠缠,不便进去。 站在院子里,就已看得其中大概,里面有几口破落棺材,年代久远,棺木已腐朽了大半,只半截棺材头埋在尼瓦碎木中,落满了灰。 这屋子,想是以前义庄停落尸体和棺木的房间。 叶寻觉得此间无趣,转身走到右边屋子的房门前,屋内静悄悄的,听不见一丝声响,房门上了一把锁,斑驳的铁锈为这老把锁渡了层层外衣,屋门窗户都是紧闭的,看不见里屋情景。 进不去也看不见,叶寻只好作罢,往义庄外走去,到了义庄门口,那老妪还坐在石碑上,只低着头一言不发,知道此人性情古怪,叶寻也懒得与之纠缠,抬脚就走。 此时天已近暮,想必不出一个时辰,天色将会黑了下来。 “小子,不用再瞎琢磨了,你要的答案在巨鲨帮,不在此处,把那泥娃娃交给老身,待会儿老身保你不死。” 叶寻才走出五六步,身后的老妪突然冷冷开口,话出口时,人也已经动了。 叶寻身后冷风袭来,叶寻想不到这老妪一言不发就要动手,来不及多做寻思,侧身一倒,借势滑飞出去,至一块石碑前,左手抓住石碑,右手往腰间一探,旋身射出一柄飞刀。 咻! 只听得飞刀破风啸响,去势如闪胜风雷,寒芒如霜,空气瞬间变得凛厉,气温骤然变冷,瞬息之间,追身叶寻的老妪根本无暇躲闪,便已被飞刀刺进喉咙。 飞刀卡在老妪的喉咙,但,老妪并没有倒下! “小李飞刀,例无虚发,果然了得!只可惜,你的内力不及李寻欢当年,也没用叶开万刃开芒,根本破不开老身的铜喉铁骨。” 老妪甩了甩头,伸手接住掉落的飞刀,原来,叶寻方才射出的飞刀,被她用下巴与喉骨卡主,并未刺进喉咙! “九阴锁玄!原来是终南山古墓派的前辈,失敬失敬!” 叶寻这下子总算知道了这老妪的来历。天下武功,能把内力淬骨,练到这般刀枪不入的田地,只有古墓绝学九阴心经。 传闻,九阴心经传女不传男,唯有处子之身方可修练,并且必须自幼开始修习,内功提升速度奇快无比,不仅可以快速提升内力,更能将自身内力融汇奇经八脉,淬炼骨骼,使得自身骨肉坚韧无比,大成者,刀枪不入,更能缩骨换形! 但九阴心经并无没有弱点,修练此功法的女子,无论老幼,但凡心中萌生男女情愫,必遭内心反噬,不仅内功每日下跌,更会抽空修练者的生计,直至武功散尽,生机了无。 这意味着,修练九阴心经的女子,一辈子都不可以有男女之情,不然,必定死无葬身之地。 老妪手里拿着叶寻的飞刀看了两眼,冷哼一声,道:“倒还算有几分眼光,没白长一对眼珠子,拿来吧,看在叶开的面子上,老身不杀你。” “哈哈,堂堂古墓长老龙七婆婆,竟然欺负一个晚辈后生,强取豪夺,自诩冰清玉洁的古墓派,也不过如此!不过,这东西,老夫要了!” 初时,声音似在千里之外隔空传音,叶寻才一回头,就见一个身穿蓝衫作老学究打扮的老者自山坡头乱坟中的泥巴路走来,一步一走,慢慢悠悠,腰板挺得笔直。 这老者虽然满头白发,却十分讲究,梳得很整洁,用一条金黄绸布绾起,只鬓角垂下两缕白丝,高鼻,白眉,下巴垂下的长须却乌黑如墨,也是整整齐齐,整个人的样子颇具道骨仙风,可惜,一对鹰眼如炬,徒增狠厉。 令叶寻瞠目结舌的是,这老者背上背着一块高过头顶的巨大石碑,那石碑目测足够竖掌厚度,整块石碑预测不下千斤! 但背在他身上竟然如若无物,腰板笔直,每一步都走得泰然自若,步履不见轻浮或者吃力。 加之方才传音玄妙,此人内力深不可测!叶寻一眼就得了结论,暗暗提防起来。 古墓派这龙姓老妪双眼如寒霜,冷冷地盯着走来的老者,杀机尽现,开口道:“我道是谁,原来是终南山上的老东西,怎么,宋终南,你这牛鼻子也想插手争夺天玄经?” 轰隆隆! 突然,地裂山崩,一具石棺破土而出,棺身纹着九龙,竟然与苏帆的那具棺材,马良等待的那具石棺,也与长安城下随幽冥府之人而去的那具石棺一模一样! 就在杨易为光幕中出现的这一具石棺震惊的同时,光幕一暗,消失无踪。 第一百五十章:梦见太白 光幕完全消失,杨易回想着从光幕里看到的一幕幕,仿佛那都是自己所经历过的一切。 头痛感猛然袭来,愈演愈烈,终于倒在地上。 昏倒中,做了个奇怪的梦,梦里有一道深远的叹息。 越来越清晰,听得出来,叹息的声音苍老而惆怅。 然后,脑海里突转一番光景,杨易看到一座城。 城,是长安城的模样。 樱如雨,花满天,城砖漆青光,长长的街道上,行商走贩如牛毛,随处可见抚扇的才子士人,就连小姐佳人的红轿花轿也望街可见。 哒哒哒,一个身穿狐裘锦衾,模样俊秀的少年郎,纵马穿过城门,来到一家热闹非凡的歌楼前停下,翻身下马,一把抓下马背上的白鞘宝剑,飞身上了歌楼。 此刻,歌楼上的才子佳人们正在吟诗作对,被这少年郎的突兀出现吓了一跳,尤其是那些歌女舞妓,纷纷吓得花容失色。 转瞬,楼上原本吟诗作对的才子佳人们,个个满脸怒气,从中走出一黄袍蟒带的青年,手指飞身上得楼来的少年郎,怒喝道:“大胆狂徒!今日,这清风明月楼已被我包下,你竟然私闯,御林军,给我拿下!” 瞬时,冲出数十甲蔚盔羽的兵士,将少年郎团团围住。 那少年郎不慌不忙,对着黄袍青年微微一笑,开口道:“风花雪月之地,何故行此无关风雅之事,楼是天下人的楼,你上得,我李太白为何上不得!” “你也姓李?”黄袍青年突然来了兴趣。 “我也姓李!”狐裘少年眸沉如水。 黄袍青年挥手示意,羽盔军士们退到一旁,黄袍青年把桌上的酒壶拿起,往杯中浇满,弹指把酒杯弹射向狐裘少年,冷言道:“此杯敬你七分胆,尚留三分送你下黄泉,你方才既然说到风月,那好,我倒要听听你的风雅!” 酒杯射到身前,狐裘少年探手稳稳抓住,杯中酒一滴未洒,仰头一干而净,弹指将酒杯射回,一把抽出手中白鞘宝剑,三尺青锋耀满楼。 “将进酒!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 吟到此处,剑舞一停,怒眼直瞪黄袍青年,狂道:“倒酒倒酒!” 黄袍青年正被这几句诗慑得称奇不已,不料,吟诗舞剑的少年郎停了下来,直冲自己吼倒酒,当下笑道:“你既然喜欢喝酒,何必拘泥于杯盏!”说罢,抓起桌上的酒壶,抛向少年郎。 少年郎接壶灌酒,不去看场中众人一眼,灌了满满的一口,惬意地打了个“啊”声酒嗝。 身又动,剑又舞,口中又开始吟唱起来:“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狐裘少年吟唱之声一顿,举起手中酒壶,脸上已有三分醉态,对着黄袍青年笑道:“将进酒,杯莫停,来干来干!”不待黄袍青年作何反应,已自己举起酒壶猛灌,咕咕噜噜,酒下喉头,酒湿胸襟。 把喝空了的酒壶往地上一砸,开口唱道:“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岑夫子,丹丘生,将进酒,杯莫停。与君歌一曲,请君为我倾耳听。钟鼓馔玉不足贵,但愿长醉不复醒。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陈王昔时宴平乐,斗酒十千恣欢谑。主人何为言少钱,径须沽取对君酌。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 歌声越来越响亮,剑舞得越来越快,剑剑凌厉,带起风声呼啸,场中只见到少年郎的道道残影漫舞。 “好!好一句杯莫停!好一句千金散尽还复来!好一句与尔同销万古愁!” 黄袍青年抓起桌上另一壶酒,狂灌不止,场中众人亦叫好连连,那些歌女舞妓也拍手不绝。 待黄袍青年将酒壶中的美酒喝光,肆意舞剑,高声狂歌的少年郎也停下了身影,而楼中的桌椅楼栏红柱上,已是道道剑印。 好精妙绝伦的剑法剑气!黄袍青年看着这些剑印,心惊胆战,他意识到自己方才差点儿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若是这少年郎方才有心伤害自己,自己的这些护卫军士,恐怕根本就不是一剑之敌! 狐裘少年将宝剑插进剑鞘中,盯着黄袍青年说道:“我来此,只为向你借一物?” 黄袍青年被盯得浑身如坠冰窟,寒意刺心,哆嗦着问道:“何……何物?” “借尔玉玺加三千龙气,借尔盛世繁华,渡我回故乡!”狐裘少年说得斩钉截铁不容反驳。 画面一转,已是秋风萧瑟,碧海漫漫无尽头,在海边,万马千军围着一个人。 被围着的那个人,正是那狐裘舞剑少年,此刻,面容已成熟了许多,唇上已现密胡,唯独那双眼睛,依旧锐利如初。 一手持剑,另一只手里握着一方碧玉玉玺,一脸云淡风轻,剑指千军万马护住的黄袍中年人,怒喝道:“休得再追,我不想妄造杀孽,玉玺只是暂借,待我回了故乡,自会还你盛世大唐!” 言罢,挥手斩剑,剑影割破天际,瞬间电闪雷鸣,劈下道道闪电,把临近他的那些兵马劈成飞灰,瞬间,马嘶鸣,蹄乱舞,万马千军溃如泥。 而那叫李太白的剑客,飞身入海,落在一方小船上,再也不看海边溃散的千军万马一眼,甩手扬帆,白帆破浪,飞速逆浪而行。 “长风破浪正此时,直挂云帆济沧海!” 剑客李太白的吟唱之声夹着浪涛之泣,在滔滔白浪里渐行渐远,消失在视线里。 黄袍中年看着海尽头那撕开的天际,叹道:“算了,他不是凡人,而是天外谪仙!” 画面再转,变作苍茫模糊一片,杨易再也看不见什么。 “你刚才看见了什么?”脑海里又响起了那苍老的声音。 “长安城,李太白,一曲长歌,一剑销魂!”杨易答道。 “你没有看到另外一柄剑?” 那苍老的声音变作长叹,消失不见。 “看不见。” “唉,罢了。” 苍老的声音戛然而止,杨易再去追问和找寻时,眼前依旧是苍茫模糊一片,似乎,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三弟,快醒醒!” 杨易睁眼一看,朝阳已洒进林间,头部还是有些隐隐作痛,沈啸正一脸焦急地盯着自己。 原来那些不过是梦一场。 但是,真的是梦吗?杨易再去细想看过的种种,那一幕幕又清晰无比,如同亲身经历过一般。 那李太白究竟是何人? 一时无解,索性暂放,翻身而起,当前最要紧的是找到钟南忘。 这种种怪事,定与钟南忘脱不了干系。 第一百五十一章:长安刀殇 而在千里之外的长安,正发生着另一件事。 “他没有骗你,少爷,夜里霜重,往后江湖路远,多加珍重。” 老狗已经睁开眼睛,但他的眼睛里现在已可以看到夜风中的烛火,然后这两点即将泯灭的光就被从天窗偷偷爬进来的熏黄月影吞噬。 春日,哪里来的霜,但老狗也没有欺骗邢问。 苟残舛原本并不是苟残舛,一条胳膊的邢老爷子将他捡回刑家的时候,夫人已诞下一个粉雕玉琢的女婴,所以高兴的刑老爷子就给这半道风雪中捡来的婴儿取名叫做逢喜。 逢喜打记事起,每天都是在叮叮当当的打铁声中渡过。 刑家的炼锋号是新安镇上唯一的刀铺,也是方圆百里最好的刀铺,威名响彻江南。 刀每天都在打,正如逢喜每日都要和师兄一起跟着一条胳膊的师傅学刀,也如新安镇每天都有南来北往的刀客。 但打出来的刀不一定就有人买,就像逢喜也不是每天都可以见到师妹。 江湖是什么,那时逢喜并不懂,只有当那些前来买刀的刀客们闲坐下来时,把腿搁在矮凳上,一只手放到桌子上的茶杯旁弯起来支撑住半个脑袋,身子斜靠在桌沿上时,逢喜才听到一些诸如“跑马江湖,酒要烈,路要多走,朋友要广交”这样的话语。 但只这些话,就足够逢喜对江湖充满了向往。 所以学刀的进展越来越慢,早被师兄甩出十万八千里。 还好,师傅并不在意。 师傅在意的,从来都只是屋中正堂“天地国宗亲师”牌匾下祖师牌位前端放的那把断刀。 那是一把被擦拭得雪亮的刀,尽管它已只剩下巴掌来长的刀身,连着刀柄。 “刀法除了最后一招,我已尽数教给你们,铸刀的技艺你们也已学去,往后我再也没有东西可以传授给你们了,至于我刑家刀法的最后一招,叫做‘见龙卸甲’,没有招式,只能靠你们自己去悟。” 忽有一日,师傅放下话来。 逢喜本就无心学刀,这一下正合他的心意,但师兄的眼中却有了火焰。 而这一年,逢喜十七岁,师兄二十,师妹刑秋雁十六。 也在那天,师傅与一个苏姓的富商远行楼兰,再回来时,已是半年之后,冰冷的尸体躺在牛车的木板上,连同那把断刀。 师兄提着师傅的断刀去了楼兰。 师妹去了姑苏,要寻那苏姓富商。 师兄没有回来,师妹回来了,但一起回来的还有一个刀客。 师妹披上嫁衣时,逢喜没有阻拦。 从那一天起,他把自己的名字改成苟残舛。 苟延残喘,他觉得这是最适合他的。 那个刀客果真帮师妹报了大仇,苏姓富商全家性命只有一个在天山剑派习武的小儿子侥幸逃脱。 老狗的故事讲完了,眼中的两点烛火也熄灭了。 “哈哈哈,可笑至极,当年那刑老爷子与苏家乃是曾经八拜之交的生死兄弟,远上楼兰乃是探寻秦时宝藏。荒唐!可笑!报错了仇犹不自知!” 黑衣人突然哈哈大笑起来。 但老狗已听不见这些话,躺在刑问怀里,蜡黄的月光正好洒到他的眼皮上,他死去的样子竟然如此安稳慈祥。 也许直到现在,他终于悟到了见龙卸甲。 但谁会关心呢,错还是对,真或者假,生下来,活下去,这就是人的一辈子,江湖大概也就是如此而已。 刑问把自己的上衣脱了下来,盖住老狗的尸体。 “老狗,老狗,老狗。” 连着低唤了三声,他现在并不知道老狗讲这故事想要告诉自己什么,也懒得再去追究,毕竟老狗也已经死了。 “哈哈哈,江湖江湖,有鱼有虾,吃了老的盯着小的,挑了肥的还要捡瘦的,何其乐哉,见龙卸甲!关武圣败走麦城,张飞夜遭毒手,锦马超英年早逝,黄忠一生勇武犹不得善终,常山赵子龙一生未尝败绩,终却凤鸣山解甲,不见天子不卸甲!未见真龙已迟暮!驰骋沙场还是仗剑天涯,管你英雄狗熊,任你大侠飞盗,逃不过啊逃不过,最后活下来的,才是最可怜的人!” 黑衣人还在胡言乱语大笑着。 他疯了吗? 邢问并不关心,刀就在手中。 这时,突兀的吹叶声又响了起来,吹罢一阵,低沉梗咽的箫声就想起来。 邢问听这这些曲子,落下两颗泪珠,滴到刀谱上,身子就动了起来。 练刀并不是非要手中有刀,心中有了刀,走到哪里都是锋芒。 “杀人容易诛心难,男人如果有了执念,尤其这个执念正好还是一个女人,要他如何见龙卸甲,如何见龙卸甲啊!” 黑衣人疯了一般,一直重复着这些话,终于沉沉睡去。 月色隐没时,邢问突然停下手中的阔刀,因为一片柳叶从那天窗上飘飘忽忽落下来。 也因为黑衣人已被他剁成肉泥。 但更多的黑衣人又从屋顶跳了下来。 然后声音也从头顶传了下来,却不是邢问想听到的声音。 邢问又不认识花上官逸,自然也不想听上官逸的声音,但他现在又不能不听,不仅要听,还生怕错过每一个字。 “你要的答案,杨铮知道,但他早就死了。” 上官逸说得很自然,似乎在说一个毫不相干的噩耗。 “他怎么死的?”邢问目眦欲裂。 “呵呵,楼兰的消失,其中多少秘密,我又如何得知,你不如去唐门问一问,唐门门主当年也去过楼兰。”上官逸竟然在笑。 “明天我就会放你出来,不过,你要帮我杀一个人。”上官逸接着道。 “杀谁?”邢问咬牙切齿。 “抚安司捕员,长安侯杨易。”上官逸说得斩钉截铁。 邢问笑了,任谁听到这样的话也会笑。 “你不相信我?明天你就会信了。” 上官逸说完以后,邢问再也没有听到他的声音,因为他已被押进牢房。 但天亮的时候,牢房的铁门果然打开了,可惜,邢问没有看到上官逸,进来的是一个高眉阔目,满脸严肃的中年男子,提着邢问的阔刀,进来就把刀扔到邢问面前。 邢问抱着老狗的尸体走出牢门时,朝阳已然升起。 牢房外的空地上,一个老态龙钟的老太婆靠在一把黄梨木椅上,眯着眼睛,像是睡着了,身旁两侧一字排开,全是扛刀的魁梧大汉。 “我也要你帮我杀一个人。” 老太婆缓缓睁开了双眼。 “你是谁?”邢问紧盯着她,其实他已大概猜出这老太婆的身份。 “你叫我花婆婆吧,楼兰的事情我知道。”老太婆说得漫不经心。 “你如何得知?”邢问嘴上这么说,眼里却爆射出奕奕神采。 “你不必知道!” 老太婆冷哼出口。 第一百五十二章:画龙难以点睛 长安,太子东宫。 夕阳将金碧辉煌的皇城耀得越发雄伟。 东宫中,书房里,一个身穿纹蟒紫袍的太子李乾手握狼毫,龙飞凤舞,一气呵成。 他,是大唐将来的天子。 他身前的长案上,原本洁白无瑕的宣纸,一条栩栩如生的五爪金龙已跃然纸上,但又好像少了什么。 “还是不行,点睛,如何点睛!” 虎背熊腰,面容威仪的李乾怒吼一声,一把扯过宣纸,狠狠地撕成两半,宣纸上的那条龙也被他撕得身首分离。 把候在两旁的两个小太监吓得面容失色,懦懦不敢吱声。 细看那被他撕成两半的宣纸,原来,他画的这条龙,并没有眼睛。 “你说,如何一气点睛?” 太子李乾一把扯过左侧那个小太监的衣襟。 “殿下饶命,奴…奴才不知…” 小太监嘴唇打着颤,面如死灰,气不成声。 右侧的小太监也早已跪倒在地,头贴到地上不敢出声,害怕下一秒大祸临头的就是自己。 “唉,我问你们两个奴才又有什么用,你们又如何能懂。” 李乾送开小太监的衣襟,竟然面露颓然。 “殿下何必急于画蛇添足,时机到了,必能点睛。” 一个学究打扮的白须老者缓缓走进书房来。 这人,正是圣心学宫的宫主张仁浦。 圣心学宫,乃是太子监特设。 “圣师也觉得朕画的是蛇?”李乾紧眉直瞪张仁浦。 张仁浦淡笑道:“龙不点睛,无以观风云,不识惊蛰,终使五爪,只在水中戏虾,何以上云霄,与蛇何异?不过徒有四脚。” 李乾直视张仁浦得眼睛,冷声追问道:“圣师且说说,如何点睛?” 张仁浦微微一笑,意味深长地问道:“殿下不妨再画一幅。” “铺纸。” 李乾一声令下。 两个小太监急忙将新的宣纸铺到长案上。 崇威皇帝奋笔疾勒,还是一气呵成,但也还是卡在了眼睛上,犹豫了一下,终于还是在龙额添上了两笔。 张仁浦上前扫了一眼,淡淡道:“所谓成竹在胸,殿下心中有江山,得以成龙身,心中有凌云志,得以成龙爪。只是,心急,龙眼无神韵,所以难以落笔。” 李乾将狼毫搁置案上,问道:“自古帝王皆孤寡,若非如此,何以承其重,圣师何必拐弯抹角,还请直言相告如何点其睛。” “天时、地利、人和。”张仁浦依旧语气淡然。 李乾举头往书房外的天空望去,叹道:“只怕上面等不到惊蛰。” 张仁浦笑道:“殿下莫慌,幽冥府来的使者已下江南,二十四桥也已派了人下来,保准万无一失。” 李乾把手中狼毫搁到案上,将宣纸揉成一团,往篓中掷去,回过身来问道:“唐门那边呢?” “也已着手,如今除了抚安司的不良人,十年前参与那事的各方势力,都已经派人相助,万事俱备只欠东风,不知殿下当初说的东风何时能起?” 张仁浦说到这里,伸手往地面一指。 李乾见此,摆手不屑道:“圣师勿忧,下面我早有布局,他本就是死局,又如何还能兴风作浪。” 反身坐到长案后的椅子上,才又接着开口:“至于那抚安司,父皇曾受过袁天罡的恩缘,倒是有些棘手,不过,谅他们也不敢加以干涉,待父皇远征高句丽,东风将起。” 张仁浦抚须笑道:“既然如此,殿下何必急于一时,东风一起,惊蛰一到,这龙的眼睛,自然可点,不过,当下还需殿下请那位添一添蛇足。” 是夜,东宫飞来三只蝙蝠,遁入一处房舍中。 而东宫密室内,太子李乾低着头,恭恭敬敬地候在一个红袍人身旁。 这红袍人盘膝于地上蒲团,全身从头到脚,都被红袍裹住,只眉眼露出,眉是如剑锋一般的浓眉。 双眼却紧闭着,身前一尊古鼎,这鼎四四方方,三足四耳,鼎身纹有九龙,竟然与杨易三番两次从光幕中见到石棺上那九条纹龙一模一样! 鼎内有一颗拳头大小的湛蓝珠子,浮在鼎中,蓝芒奕奕。 “自古水火不容,有我无你,我就不信我的真龙燚炎不能炼化你这杂种,炼化了你,我便可扶摇直上!” 红袍人猛然睁开双眼,眸厉如鹰,口中念念有词,双手催出两道烈焰,烘焚古鼎,鼎内的蓝色圆珠不断撞击着古鼎,似在挣扎,却无法跳脱鼎外。 “下去吧,废物,一点小事都办不好,看来,我只好自己动手了。” 直过了半盏茶左右,红袍人收回双手,厉声呵斥李乾。 “是,主人。” 李乾自始自终不敢抬头,唯唯诺诺着,听此如蒙大赦,弓着身子打开密室石门退了下去。 李乾走后,红袍人抬起手臂往石墙一伸,石墙如若无物,红袍人的手臂竟然穿墙而去,再抽回来时,手中已抓住一只蝙蝠。 顶着猩红双眼的蝙蝠,被红袍人抓在手中动弹不得,红袍人张嘴朝蝙蝠一吹,蝙蝠变作一团皱巴巴的黄纸。 红袍人将纸团展开,皱眉自语道:“得李乘风相助,袁天罡已破囚龙阵,看来,我真得自己动手了。” 言罢,指尖突然生出火焰,将那黄纸烧成灰烬,又继续催火焚鼎。 楼兰,白龙堆。 平地一声怒雷,一身玄衣的袁天罡破阵而出,落地白须飘飘。 开口向一旁的李乘风道:“灵气全面复苏,大时代来了,也不知道杨易那小子现在如何,有没有找回真实的自己,希望你我在他身上种下的种子已经生根发芽,不然,单凭你我之力,很难粉碎徐福的阴谋,大唐危矣!” 李乘风笑道:“袁师兄不必担忧,徐福野心勃勃,阴谋必定不能得逞,至于那杨易,身边还有三颗种子,况且还有钟南忘和那书生,定坏不了事。” “但愿如此,自蓬莱归来之后,已是多少沧海桑田,走吧,咱们也该会一会徐放鹤和那几个老朋友了。” 二人拔地而起,身如星光远遁,转瞬就已消失在虚空中。 第一百五十三章:当年曾服不死药 阑珊寺外的鬼雾林中,下起了纷纷小雨,润物细无声,连绵七日,。 人说春雨贵如油,纷纷七日的晚春之雨令人又看到了希望。 哪怕这天下即将乱做了一团,这天下的泥土即将卷成黄沙。 活着,拼命活着,就是人们的唯一。 恰好,这一场雨,让人们又看到了活着的希望。 但是,希望这种东西,是最容易幻灭的东西。 自光幕消失以后,杨易浑浑噩噩,仿佛自己正在做一个梦。 在梦里,自己置身一座名为蒙城的孤城。 没有等来万物随春归,没有等来雨润禾苗嫩,铁骑就已经在纷纷细雨中来到,马蹄声比雨声更密更急,在领头的将军一声令下时,骑兵们将整座城都围了个水泄不通。 凡有井水处,骑兵们就开始挖掘,掘地三尺犹继续。 直到第八日,一个白衣纹鹤的老人到来,这样的情况才停止。 他自称徐放鹤,说自己是当世神仙,已经活了近千年。 但是,孤城里的百姓,迎来的不是安宁,而是屠杀。 城头上,徐放鹤鹰眼睥睨整座蒙城,脸色一寒,手指孤城片片屋瓦,对身旁的白盔将军命令道:“杀!一个不留,老夫故意放出消息,就是要引那些妄图起义造反的乱匪前来,一网打尽,蓬莱仙宝?乱贼,老夫这一竿,钓的就是一举两得,钓的就是大隋的安宁永固!” “国师果然深谋远虑,下官佩服。得令!来人,屠城!”那白盔将军从腰间掏出金令,命令道。 “是!” 一个个骑兵,一把把雪亮的弯刀抽出,冲向一间间民宅。 霎时,妇泣孩啼,鸡飞狗跳,血流沿街成河。 雨,依旧淅淅沥沥,蒙城新雨洗新尘,也把苦难洗刷干净,流到泥土里的也许埋了种子,也许终将会生根发芽,然后挣扎着,破土而出,也许,将来。 流到河沟里的,参杂着污垢,向远方奔赴,不知最终是汇聚黄河,还是葬身长江,最终,一定是去往那两条神州大地的血脉里,然后浇灌出一颗颗剧烈跳动的心脏。 又将会孕育出一捧捧滚烫的鲜血,蒸腾成雨,一如此刻的春雨,洒遍山河湖海,洒向故乡,洒向庄稼,洒向石头,洒向刀口和浪尖。然后,红了樱桃,绿了芭蕉,怒了耕牛,喜了农夫。 到了那时,所谓伊人,就会撑一支长篙,从月光里,自漫溯处漫溯,缓缓而来,打开乌蓬的草帘子,跳上岸来,她一定头戴满天星光,一定身披皎月软衾,一定脖围雪白狐裘。 然后,无论身在天涯或是海角,在庙堂之高还是处江湖之远,都能够听到故乡晚霞下的牧笛,会看见缕缕炊烟伴随着母亲的呼唤越升越高。 也许,那时蒙城依旧下雨,但刀兵,一定已铸成了犁头,埋进泥土里,带出盎然生机。 但是现在,苦痛依旧苦痛,悲凄也更悲凄,还好并不是没有人去怜悯。 比如此刻正在呜呜咽咽的箫声,它在哭诉,它在嘶吼,它在咆哮。 但它的主人就只是安安静静地坐在屋顶瓦片上,戴着破破烂烂的斗笠,淋着细雨微风。 徐放鹤瞪大了眼睛,他实在无法相信眼前的这一切,这个人,竟然还活着!自己明明已在秦末杀死了他,后来又查探过他的的荒坟。 但他现在已不得不相信,因为屋顶又飘上来一道红影,坐在那吹着竹箫的斗笠人身边,她的怀里抱着一个琵琶,梨木银弦。 “大浪哟,搅破河江多少里,飞了船帆,折了鸳鸯,红窗台,轻轻叹,谁家月儿又下那个高枝哟!鹧鸪啼,铁打的汉子,钢烧的刀,故乡的酒茶浓哟那个浓,侬呀侬,一捧黄沙掩它多少背井客,故乡呀,月牙湾,弯不过长城砖,弯不下烧窑人脊梁,九州明月终还圆,再毋须离别。” 她把头靠在他肩膀,箫声、琵琶声交织而鸣,微风细雨中,两个人把弄潮儿谣完完整整地唱完。 徐放鹤满脸乌云,却隐忍不发,眼睁睁地看着他和她唱完歌谣,飞屋而去。 他不是不想动,而是不敢动,自己这位小师弟的武功,远胜于他。 然后他猛然惊醒,自己吃过不死药,师弟师妹同样也吃过,也许,是她救了他。 徐放鹤想到此,突然又阴恻恻地笑了起来。 然后大笑道:“苏师弟,云师妹,别来无恙呀,不知道你们从蓬莱带回来的小虫子现在怎么样了?” “无耻!” 三道人影缠斗一起。 画面一转,已是大河岸边,苏师兄和云师妹站在一具石棺前。 “师兄,我们这么做,真的值得么?” 云师妹张嘴吐出一颗蓝色珠子。 苏师兄不作答话,回以一笑,张嘴也吐出一颗红色珠子。 直到两颗珠子一起落入石棺中,苏师兄才开口笑道:“天赐的机缘,就留给天赐的命运,或许有一天,会有一个人能带我们回家。” “是呀,原本就是他的东西,我们早该还给他了,也许有一天,我们还会与他重逢呢。” 云师妹也如释重负。 “愚蠢,仙缘遇者而得,你们两个蠢蛋竟然白白舍弃自己的仙缘!” 赶来的徐放鹤怒声大骂,想要去打开石棺,但无论他使劲全身气力,再也无法打开哪怕一条缝隙。 相反,石棺离地而浮,飘进河中。 石棺入河,随波荡漾,不知留了多久,终于沉入水底。 “千年一轮回,服过不死药,我能等你重新开启!” 徐放鹤对着石棺仰天长啸。 沧海桑田,不知过了多久,河水干枯,石棺落处,已成沙漠,黄沙之中,却长着一朵朵紫色曼陀罗花。 “大哥,依我看,那有什么宝贝,定是楼兰这等小国自吹自擂。” “少废话,我们只管奉命行事,挖。” 两个银甲兵挥动锄头。 却是杨平和另一个模样与他有几分相似的人。 “石头棺材,大哥,这是一具石棺。” 杨平抛下锄头,大喜而呼。 石棺终于被打开,但杨平却目瞪口呆在原地,棺材里躺着一个婴儿,正对着他笑。 第一百五十四章:梦见大佛垂泪 六月已逝,七月流火。 听过丽江的纳西民乐,领略过苍山洱海的温柔,从香格里拉走来,未曾带过哪怕一片梅里雪山的恩赐。 路过成都的老街酒馆,又荡上一叶孤帆,卓尔终于停在了这里。 他停在这里,是因为叶知秋曾说过喜欢这里,三江并流,蜀中秀丽,更有山体成佛。 耳畔拂过青衣江、岷江与大渡河三江汇流杂融的风,看着碧波粼粼一望无尽的江面,卓尔抱紧了怀中的坛子。 这坛子里,装着他最心爱的人。 “卓尔,如果我死了,把我的骨灰洒在长江吧。” 叶知秋的临终笑容,属于西安女孩病态苍白中的璀璨,此刻在卓尔脑中不断绽放,然后又迅速枯萎,终于拧出两朵璀璨的泪花。 但叶知秋的最后一面,他终究没有见到,这些,也只不过是他自己的想象。 “卓尔,卓尔不凡,小时候院长给你取这名字就是祝福你成为一个不平凡的人,果然,你现在成了救火英雄啦。” 这是卓尔最后一次见到叶知秋的时候,叶知秋的笑容,就像整个春天的花开。 叶知秋哪怕是躺在病床上,也永远像小时候在孤儿院一样,天真,善良。 她选择用温柔去包裹住这世界的坚硬,也教会了同样孤儿院出身的卓尔去选择柔软。 “卓尔,等我病好了,我们一起去旅行,大理,丽江......” 往事一幕幕涌上心头,眼泪也终于划过卓尔的脸庞。 世界上最容易被辜负的,往往是善良。 如果上次自己没有去西藏,如果自己遇上藏民朝圣的时候没有多做耽搁,或许就能陪叶知秋度过最后的分秒。 但世上没有如果,他也必须要去,服从命令是他的天职。 最少这一次,他又从火海里救出了两个孩子。 但有时,错过一眼,便是一辈子。 “阿刁,住在西藏的某个地方...记得带上卓玛刀...你是自由的鸟~” 手机铃声一直响了很久,但卓尔并没有去接,不用去看他也知道这是护士嘱咐他吃药电话。 临了,最关心自己的竟然是医院,哈哈,多么讽刺! 他的病,他比谁都清楚,吃不吃药已经无所谓。 一个月,最多只有一个月的时间。 但是现在,即将完成与叶知秋的旅游愿望,他也已没有太多遗憾。 顶着刺眼的阳光,抬头看了一眼屹立江畔,高达数十丈的乐山大佛,卓尔从胸口掏出项链,对项链上吊着的贝壳和小铁片,低头深深地吻了下去。 咬了咬牙,对摇船的张俊道:“就在这里吧。” 张俊点点头,小船停在了江上。 这贝壳,是去年叶知秋去厦门时带回来的。 她说,那天看见了金色的浪花,彩虹落在鼓浪屿的海面上,一只长着彩色翅膀的海鸥将这枚贝壳叼到她的手上。 “贝壳里有海浪和礁石撞击的声音,有最温柔的风声,人在吹骨笛,有人在唱歌,卓尔,你听见了没有?” 那一天,当贝壳贴近卓尔的耳朵时,叶知秋又笑得像个孩子一样,话说出口时,正如她在幼儿园里给孩子们上课讲童话故事一样,脸颊荡漾着梨涡。 而这小铁片,则是上次卓尔从火海救出两个孩子以后,两个孩子的奶奶从手臂上取下赠送的,说是她们祖传卓玛刀的残片,可以驱邪避难,保佑人一生平安。 “扎西德勒,卓玛保佑最善良的孩子,保佑我们的英雄卓尔。” 那位老卓玛双手合十,脸上荡漾着刚从神山岗仁波齐朝圣回来的幸福,也荡漾着大火过后,自己两个孙儿平安无事的幸运,更充满了对卓尔的感谢。 摘下项链,打开骨灰坛,卓尔转身抬头仰望大佛,呢喃一声。 “扎西德勒~” 回过身,骨灰一捧捧撒漫江上,顺着正午阳光的辉煌灿烂,沉入粼粼江水之中,叶知秋这个长安女孩,终于完成了她生于黄河,埋骨长江的愿望。 从此,她将顺着岷江,一路南下,沐浴在江南的暖风里。 “嘿,咿呀咿呀伊哟~嘿~咿呀咿哟~” 将叶知秋的骨灰撒完,把厦门贝壳贴到左耳边,闭上眼睛,面带微笑,手中握着卓玛刀铁片,这一次,卓尔终于听到叶知秋说的歌声。 “甜言蜜语说给卓尔听。” 闭眼回忆着与叶知秋的一幕幕,听着江上风吹进贝壳内回旋的声音,在泪眼婆娑中,卓尔终于放下手,从项链上把厦门贝壳取下,往茫茫江面上奋力抛去。 “师兄,你看,大佛圣光!” 张俊突然惊呼出口,仰着头,眼睛直愣愣地盯着卓尔身后江畔乐山大佛的头顶。 卓尔闻声转身一看,正午的烈日正好移到大佛头顶的苍穹,因为是仰视的角度,太阳就好像停在大佛头顶,佛光万丈,金芒闪闪。 但是,大佛的眼睛却好像在流泪。 “大佛垂泪!师兄,你看大佛的眼!” 张俊的高呼声未落,突然小船剧烈摇晃,风不知从何而起,呼呼而来,江面上瞬间风浪狂涌,卷成两条水龙缠绵,水龙之间,浮着一团白光,像是卓尔方才抛出去的贝壳。 与此同时,江畔上地面剧烈震动,整座凌云山栖霞峰都在摇晃,漫天落石塌土,轰隆之声不绝于耳,地震了! 直觉庞大的黑影劈头盖脸而来,卓尔只来得及一脚踢开张俊,凌云山与大佛就向小船崩砸下来。 嗒~ 双眼翻黑之前,卓尔看到铺天盖地的黑影中,一点金芒向自己额头飞来,似乎是从大佛眼中掉落下来的眼泪,紧接着,手中卓玛刀片一热。 只叹一声:“大佛垂泪,地裂山崩,生于黄河,死于长江,也算死得其所。” 瞬间被黑影笼罩,整个人的意识陷入无边无尽的混沌中,毫无目的地漂浮着,失去了自我的意识。 “恭喜宿主获得赏善罚恶系统,您是本系统的第一任宿主。” 不知在混沌里漂浮了多久,自我意识开始一点一点恢复,终于有一天,卓尔清醒自我的时候,就听到了系统的萝莉音提示。 第一百五十五章:第一任宿主 九州大陆,大楚,秋。 稻黄麦收的季节,天际霞染,人字形的大雁之后,一只掉队的孤鸿,长鸣撕空,奋起直追。 夕阳余晖下,一匹黑马拉着一辆曲辕马车在沧州城门前停下。 “李兄真的不留下歇息两日再走么?” “圣都大比在即,事关前程,在下不日便动身前往圣都,准备一个月后的大比,时间紧迫,就不叨扰卓兄了。” “既然如此,祝李兄一路顺风。” 马车渐远,驶出沧州,转进官道。 这时,赶车的马夫终于忍不住朝车厢里一身锦衣的青年问道:“世子,小人实在不明白,卓家早已落魄,自卓东来中毒以后,整个卓家已经连一个大剑师修为的人都没有,早就不复当年‘沧州霸主,大楚四虎’的风采,退出圣都之后,如今在老家沧州城都处处受排挤,连二流家族都排不上,小人还听说,沧州百家争名在十日之后就要举行,以卓家如今的实力,这次恐怕要被其他家族夺了剑令,赶出沧州。 再说这卓尔,资质平平,在凌云书院这三年来,修为不进反退,从原本的剑士中期直接倒退到剑徒中期,更为了一个馒头被人揍得半死,像这样胸无大志目光短浅的丧家之犬,与如今早已小剑师圆满的世子您相比,简直就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世子为何还对那废物卓尔如此客气?” 锦衣青年微微一笑,想起刚进凌云学院那天,在食堂里,头破血流的卓尔紧紧攥住馒头时的眼神,开口向赶车的马夫道:“莫以一时论长短,一叶或许知秋,一叶也能障目,李三,这便是你止步剑徒修为的原因,我李长歌看人,向来不会走眼,不凡剑君的后人,岂会如此不堪。” “少爷教训的是。” 李三乖乖闭上了嘴巴,继续扬鞭驾车,但心中却对自家少主口中所述不以为然,大楚谁人不知“沧州霸主,大楚四虎”的卓家,早已成为一个天大的笑话。 但脑中也不禁想起了那个男人,当年大楚四剑君里强力最强的不凡剑君,卓不凡。 尔来四万八千剑,不予秦塞留人烟。 一人一剑,凭借一己之力击退大秦、胡塞二国五十万联军,拯救大楚于危难中的英雄,卓不凡。 不过,这些早就是老黄历了,自卓不凡在雪域消失以后,如今已有几十近百年,当年在大楚风头一时无二的卓家,早已被挤出圣都,不仅如此,就连在老家沧州,都已经难觅立锥之地,无法偏安一隅。 这一切,既因为皇族萧氏的打压,更因为卓家青黄不接,后继无人。 卓家现任家主卓东来,本也是天资卓绝之辈,早在十年前,而立之年突破大剑师修为,达到半步剑君的层次,放眼整个大楚,也是数一数二的高手。 可惜,流年不利,时逢秦塞联军卷土重来,再举进犯大楚,卓东来在那一战里中了奇毒,丹田经脉受损,修为与日俱退,如今已跌落至大剑士修为,这样的实力,在大楚来说,连二流都算不上。 卓不凡本有七子,但在第一次对抗秦塞联军时,五子战死,未留下一男半女,只幸存了个老六卓南归和当时年岁尚小的老七卓东来,老六卓南归虽然留下一条命,却也成了个双目失明、双腿尽断常年以轮椅代步的废人,孑然一身,终日与酒作伴,郁郁寡欢。 诺大的卓家,到了卓尔这一代,竟然就只剩下卓尔与卓飞兄弟两人。 卓飞年纪尚小,刚满五岁,稚不更情。 卓尔如今即将年满十八,资质平平,三年前被送进凌云学院,和定远侯世子李长歌一样,是凌云学院的一名学子,可惜修为不进反退,本来还是中规中矩的剑士中期修为,现在竟然倒退至剑徒修为,连圣都大比的资格都没有,这在凌云学院,可谓是有史以来,最大的笑话! 说起凌云学院,乃是凌云宗在凡世中为招收弟子设立的学院。 九州以武为尊,遍地剑修,凡世诸侯、王国、家族林立,但在这些王国家族的背后,都屹立着一个庞然大物它们才是九州真正的霸主,比如大楚、大秦、胡塞三国背后的靠山,便是凌云宗,不过,凡国之间的竞争,凌云宗不会干涉,凌云宗要的,只是剑元石。 能拜入凌云宗的人,在凡国中,万众敬仰。 能拜入凌云宗,是无数人的梦想,不过,梦想往往只是梦想,真正能拜入凌云宗的无一不是惊才艳艳的人中之龙,大楚、大秦、胡塞三国,乃至外邦异族,数以亿计的人里,能够拜入凌云宗的寥寥无几。 因为凌云宗每年只会招收一千人,这一千人必须经过三国各地设立的凌云学院院比胜出之后,又进行各国的都城大比,胜出者才可以前往凌云宗参加入宗大比,层层遴选,最终胜出者,才能正式拜入凌云宗。 不过,对于卓尔来说,连院比资格都不具备,因为院比必须是二十岁以下剑士修为者,才可以参加,卓尔三年来,修为掉到了剑徒修为,根本没有资格参加院比。 父子俩都是越学越回去,卓家两病猫,这造就成了大楚人尽皆知的笑话。 目送马车去远,卓尔整理了一下衣裳上的褶皱,顺着夕阳晚照,入城往家中走去。 每一步都似双腿被灌了铅一样,他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将自己修为倒退的事情告诉父母,自己当初不惜与父亲发誓立约,才求得前往凌云学院学习剑道的机会,但是三年来,自己却成了个彻头彻尾的失败者! “卓少爷回来啦,恭喜卓少爷!” 迎面对上城里卖茶叶蛋的张二叔,张二叔喜笑颜开,一边收拾摊子,一边向卓尔打了个招呼。 卓家在沧州城虽然式微,但与街坊素来和善,左领右舍但凡有求上门,能力之内,大多慷慨解囊,又有卓不凡与卓东来为大楚所作贡献在前,是故卓家虽然落魄,倒也不至于人人都来踩上一脚。 “张叔好。” 卓尔收下脸上烦闷,礼貌地回了一声,但见张二叔脸上的笑意,又听得张二叔话里的恭喜,不知何意,自己何喜之有? 刚想要一问究竟,但张二叔此时已把摊子收拾完毕,扛着桌椅板凳进屋,只好就此作罢。 甩头苦笑一声,一边走,一边寻思,思来想去,不知不觉已走近自家门口。看见门口停了一顶崭新大轿,轿子左右侧立的几名轿夫家仆,手里都捧着礼盒,面容却是十分陌生。 看那架势,像是来下聘礼的,卓尔见此心头一颤,暗道不妙,恐怕自己最担心的事情真要发生了! 这时,门口奔出一个虎头虎脑的男童,穿着红褂衣,扎着牛角冲天辫,圆乎乎的脑袋东张西望,终于看到了卓尔。 “哥哥~哥哥回来啦!” 男童大呼着奔跳而来,一头冲到卓尔身前。 “回来了,一年不见,小飞又长高了,想必用不了多久,就能与哥哥我一般高咯。” 卓尔笑着摸了摸弟弟圆乎乎的脑门,自上次中元节回过一次家,他已有整整一年未曾回来,此刻见到虎头虎脑的弟弟,心中烦闷顿消不少。 卓飞闻言小脸神色一正,跳到卓尔身前站定,脚尖对着卓尔的脚尖,挺直了小身板,使劲伸长脖子,又偷偷踮着脚尖,小手从自己额头上朝卓尔身上移去,越近越往上移,却还是只能够到卓尔腰间,终于眉头一皱,苦着脸道:“哥哥骗人明明长矮了!” 当真是童言无忌,人哪有越长越矮的道理。 “哈哈~” 卓尔被逗得开怀一笑。 “你会长高,你哥哥当然也会长高,岂越长越矮的道理,你这孩子~” 从门口走出一个中年妇人,身穿青蓝宽裙,眉眼间依旧能见年轻时的风采,她正是卓尔的母亲。 “喂,三弟,天亮了,快醒醒!” 杨易犹在梦中,想看一看卓尔会是怎样的人,但却猛然被人摇醒。 睁开眼睛,沈啸就在一旁,李青衣也在,三人身前,昨夜燃的火堆里,灰烬之中还有些许火炭,被晨风一吹,飞起三三两两的火星子。 “赏善罚恶系统至今一共历经两任宿主,第一任宿主,九州卓尔,第二任宿主,九灵杨易。” 系统提示音在脑中响起。 杨易揉了揉脑袋,开始整理近日来的种种。 第一百五十六章:大梦方觉醒 而此刻,玄门关之外,距离楼兰不远,十万里雪域苍茫,一座座雪峰此起彼伏,形似苍鹰,面目峥嵘,众星拱月般,将一座冲天而起的高大冰峰围绕。 这巨大挺拔的雪峰,名为龙凤山,形似游龙绕凤。 峰下有一形似祭坛一般,由冰雪堆砌而成的圆台,台上有八座冰雕,六男二女,栩栩如生,皆是年老模样,尽数围着冰台盘膝而坐。 关于龙凤山的由来,生活在雪域的雪灵族中,流传着一个故事。 传说,千年之前,九州由九个部落分管,经年混战不休。 在无休止的战乱中,战死了仅存的十个武圣,忽有一日,从无垠之海升起十个太阳,每一个太阳都炙热无比,火辣的阳光荼毒九州圣灵,致使九州寸草难生。 那时,九州没有白天和黑夜之分,没有月亮,只有十个太阳,常年炙烤大地,九州人族面临着灭顶之灾。 就在这时,人们终于放下干戈,停止战乱。 也是那时,凤栖部落和死敌青玄部落里,分别出现了一个惊才艳艳男女,都拥有一身精妙的射术,并且同时达到武圣巅峰,为救苍生,二人放下前嫌,相约共同对抗十个太阳。 费尽万苦千辛,这对男女终于射落八个太阳,但剩下的最后两个太阳竟然融合在了一起,威力巨大无比,二人怎么也无法将其射落,反而在对抗中,遭受太阳巫燚之光灼烧,受了重伤。 忽然有一日,两个太阳融合而成的第九个太阳,光芒和温度突然变得温和,六个时辰一升,也每隔六个时辰就落进无垠之海。 九州开始有了白天黑夜之分,也突然有了月亮。 龙凤山也是在那时突兀地出现在九州极北,自它出现以后,方圆万里冰封,常年落雪飘飘,偶有武者路过此间,听得雪峰之中,传出龙吟凤泣。 有人说,这是那对男女葬身埋骨之地,也有人说,是那对男女感动天神,赐下龙凤山为九州降温,众说纷纭。 时如沧海,人若草芥,龙凤山依旧屹立雪域,但九州当初的九个部落,早已时光淘沙,如今只剩下为数不多的雪灵族,也只有他们适应雪域的酷寒,得意延续至今。 那夜,天降流火于九州,众人都看到流火落向云州,却无人知道,其实龙凤山也发生了一件大事。 是夜,明月从无边无尽的冰雪尽头升起,皎洁的月光洒在平洁的冰原上,座座雪峰之下,整片冰原仿佛是一面镜子,将正在其上奔跑的万匹雪狼身影倒影。 成千上万的雪狼似乎正在追逐明月,四脚如飞,卷雪纷纷,跟着正往龙凤山移动的明月狂奔。 明月终于停在了龙凤山峰顶,狼群也终于停在雪峰之下,密密麻麻。 嗷~嗷~ 长得最为高大的狼王跳上八座冰雕围着的冰砌祭坛上,举头啸月,随即,狼群纷纷效仿,万狼齐啸。 天上的明月似乎能听懂群狼的啸声,月光瞬间变得明亮了许多,照得整座龙凤冰山闪闪发亮。 嗷!嗷!嗷! 此时狼王变得愈发兴奋,举头连啸三声,慷慨激昂。 狼群仿佛听到了最为至高无上的号令,齐齐举头狂啸不止,啸声震得大地颤抖,无数雪山开始崩塌,雪落纷纷。 明月向龙凤山射下一道强芒,落在龙凤山顶,然后开始从山顶一泄如瀑,仿似银河落九天。 龙凤山开始剧烈震颤,山上的积雪冰层纷纷脱落,山腰猛然打开一道光门,一具冰雕的棺材从中飞出,落到祭坛上。 狼王见此身先士卒,一头撞到棺材上,瞬间脑浆迸裂,鲜红的狼血洒在冰棺上。 嗷~ 狼群再次举头啸月,但这一次,啸声凄然,似在为死去的狼王哀悼。 啸声还在雪峰之间回荡,但一匹匹全身如洗的雪狼已开始效仿狼王,纷纷撞死在冰棺前,直到鲜血将整具冰棺染成血红,剩下为数不多的狼群才开始前蹄跪地,将头埋在双腿之间,发出呜呜的低鸣,似在呼唤着什么。 突然,从冰棺内传出声声长鸣,似鹤非鹤,似鹰非鹰。 竟是两道不同的鸣叫声,似在争吵。 冰棺炸裂,从中飞出一只全身玲珑七彩的怪鸟,还有一只全身散发着金色光芒,但双眼血红充满戾气的巨鸟,两只怪鸟缠斗在一起,越飞越高,向着明月而去,声声怪叫,撕裂长空,响彻苍穹,终于消失在月光深处。 为数不多的狼群,从堆积如山的尸体中,叼出没了头颅的狼王,退散而去。 待狼群退去后,祭坛中心突然散发道道青芒。 咔嚓~ 沐浴青光中八座冰雕表层的冰雪开始一点一点裂开融化。 “唉,千年已过,封印解除,九州危矣!武圣之下,果然于事无补!” 冰层最先融化完的,是一个身穿纹有鲜红火焰图案的老者,睁开眼睛,长叹一声。 “果然是你萧老鬼最先醒来,看来,你的武源力比我们要高了不少,炎武君成圣在望啊!” 蓝袍老者身旁,一个白袍老者也睁开了双眼。 “纵然成圣又如何,血金乌之魂已然破开封印,此刻虽有凤魂缠着,但恐怕撑不了多久,待血金乌恢复元力,九州将会面临千年浩劫。莫说武圣,纵是武尊也枉然,没有凤祖的凤衣追云,没有青祖的玄甲龙脊,就算是武神,只怕也不是血金乌的对手。” 蓝袍老者哀叹一声,其余众人也纷纷醒来,他们,正是五十年前奔赴雪域的八大武君。 就在这时,满天火光大起,点点流火缀满天空,纷飞如雨。 “‘世无真龙,流火证道,天启浮屠,龙吟凤泣,玄甲凤衣龙脊,追云虎泣,射天狼!’雪灵族的预言真的应证了!” 白袍老者看着满天流火,张嘴惊呼。 “九州将面临超前的考验,但武道也将迎来新的时代,血金乌既然出世,它们的爪牙定然也不会安分,想必蛰伏多年的浮屠宫,此间正在蠢蠢欲动,咱们还是抓紧时间回复源力,尽早后赶回各自的州地,为对抗血金乌和浮屠宫做准备吧。” 青袍老者开始盘膝闭目,运转自身功法,恢复自身武源力。 “这方向,是云州!流火落处藏祖宝,萧老鬼,看来你的云州要热闹咯,只是不知流落云州的到底是青祖的龙脊还是凤祖的追云。” 白袍老者的语气满是幸灾乐祸,但也开始盘地闭目养神。 而青袍老者,闻言眉头微微皱了皱,却还是继续稳坐如泰山。 第一百五十七章:云州练功 杨易与李青衣二人分道而行,这日终于来到剑门关外云州的井月坊市。 他来此,既是想找传说中的三味老人,也是为了利用赏善罚恶系统增强武功。 华灯初上,月上梢头,井月坊的街道还残留着白日里的果皮碎屑狼藉。 隔远,杨易就看到三味书楼的孤灯。 其实他对三味老人充满了好奇,他实在想不通如此风烛残年的老人,是如何在偌大的云州撑起这样一座书楼。 书楼里不仅包罗无数凡级武技,而且还有玄级功法,按理说,这是令无数武者眼馋的宝藏,但就是这么一个看似将被岁月掩埋的老人,经年下来,竟然从未有人来此寻滋生事。 他,或许是隐居的世外高人?他到底又有怎样的故事? 他本该家财万贯,为何常年一身布衣,他赚的银子都去了哪里? 杨易走进三味书楼时,看着灯影下半眯着眼的老者,突然很想开口相问。 “老规矩。” 但三味老人却率先开了口。 三味书楼的老规矩,欲上二楼,先压十块武源石,倘若拿不出,就只能交十两银子作定金,乖乖在一楼的凡级武技里寻书,要是最后没有购买任何书籍,十两银子就当期间阅读书籍的费用。 刑问掏出十两银子按在曲尺柜上,忍住了喉头险些出口的唐突,转身往一排排书柜走去,也是在他转身那一刻,三味老人半眯着的双眼又多睁开了一条缝,闪过一抹意味深长。 《烈火掌》、《梅花步》...萧青烽从书架上随意取了六本,走回柜台前,本来就只是要拿这些武技去分解,根本什么好好挑选的心思。 “术业有专攻,杂而不精,武者大忌。” 就在杨易准备支付银两时,三味老人难得主动开口说话,这令杨易感到有些意外,于是问道:“前辈也是武道中人?” “五十两。” 三味老人十分冷淡,没有回答杨易的问题。 讨了个没趣,尴尬的萧青烽只好乖乖掏出银两,抓取六本秘籍转身而走,三味老者古里怪气,他不想自找无趣。 “玄甲凤衣龙脊,追云虎泣,射天狼!平生塞北西凉,归来华发苍颜,天武沧桑。” 就在杨易迈出门槛之时,身后突然响起三味老人沙哑的声音,似在喃喃自语。 只当这古怪老者在追忆似水年华,杨易不以为意,甩头而走。 “流火降世,天启浮屠,它醒了,而你却还在蛰伏,凡人看山就是山,看水就是水,但山有十万年寿命,水更久远,天若下雨,它将永生。” 看着杨易远去,三味老人从怀中掏出一片残片,涡旋的纹,泛着鳞光。 四菜一汤,两副碗筷,都还在桌上未动,萍儿又在对着账簿绞尽脑汁,直到萧青烽进门,才放下账簿,二人用过晚餐,萧青烽找了个借口搪塞,躲进屋中,他现在还不想把秘密告诉萍儿。 “今天,又是充满希望的一天,分解六本凡级武技功法,需消耗宿主五百点善意值,是否分解请指示。” “分解。” 分解六本秘籍竟然只要五百点?看来,这次的秘籍比上次那三本,质量要差了不少,那么分解到的碎片会不会比上次少了许多?杨易隐隐有些担忧,生怕出什么幺蛾子。 “分解成功,恭喜宿主获得玄级功法碎片*10,当前宿主拥有玄级功法碎片*15,可融合获取玄级下品武技降龙十八掌,需消耗宿主四百点善意值,是否融合?” 还好,碎片刚好足够融合降龙十八掌,但这需要的善意值数目实在太多了,自己本来就只有一千零四十点善意值,方才消耗了五百点,此刻又要消耗四百点,意味着只剩下一百四十点,可谓是辛苦奋斗十余年,一朝回到解放前! 不过,事情分主次,畏手畏脚不是大丈夫,杨易当即下令:“融合。” 辅助器上的紫色星星亮起紫光,突然,第二颗黯淡无光的星星闪了一下,亮出一道蓝光,但很快,又再次熄灭,只有紫色星星还在闪着紫光。 不多时,赛丽亚的萝莉音再次响起。 “融合成功,恭喜宿主获得玄级下品武技,降龙十八掌。宿主运气爆表,触碰辅助器进阶星芒,引动海蓝星闪灯,奖励宿主武技七伤拳,奖励宿主功法九阳玄经。” 听闻系统的提示音时,杨易激动万分,只差拍床而起,这下子,自己总算有了可以修练内功武源力的功法了! 虽然系统没有将七伤拳与九阳玄经的品级报出,但作为曾经的武侠迷,杨易知道七伤拳这门功法不可小觑,而九阳玄经,只听其名,就知道定是不亚于九阳神功的功法。 况且,作为辅助器的奖励,它们岂会太差! 与此同时,关于降龙十八掌和七伤拳,还有九阳玄经的无数信息量涌进脑海中。 降龙十八掌,十八掌降龙,拟龙形,悟龙魂,十八招,每一招皆有降龙之威。 七伤拳,损心伤肺摧肝肠,藏离精失意恍惚,一伤七伤。 九阳玄经,太极紫气意盘龙,金刚阴阳观静动,武源阴阳。 杨易将信息量整理完毕,发现九阳玄经果然是一门内练武源力的功法,而且,是一门远胜于九阳神功的功法!而七伤拳也并非自己原以为的七伤拳,或者说,仅是当前与自己意料中的七伤拳一样。 这两本作为辅助器奖励的秘籍,之所以没有品级,是因为这两本秘籍,可以随着武者修为层次不断进阶。这意味什么?意味着自己目前拥有了两门至少可以达到天级高阶的功法! 虽然,目前不知道它们处于什么品级。 平息内心激动,作出决定。 掌练降龙,拳走七伤。 但首先要做的,是先试一试九阳玄经对自己提升武源力有没有效果,若是有,那么往后,九阳玄经就算是自己的基础功法了。 修炼九阳玄经,最重要的是对体内阴阳二气的炼化,这与杨易以前在武侠小说上所了解的九阳神功不太一样,九阳神功炼阳不炼阴,利用燥热自焚之苦灼烧锻造自身穴位经脉。 但九阳玄经不仅炼阳,也炼阴,九阴九阳,齐头并进,淬炼周身奇经八脉,汇聚丹田阴阳交织,不仅使得经脉扩张到寻常武者的十倍,更使丹田对武源力的存储量扩大到寻常武者的无数倍。 修练者处于武者境界时,是寻常武者的十倍,武师,则是百倍,武宗为千倍,到了武君,已达万倍! 不能只光眼馋心动,说干就干。 杨易脱掉外衣,盘膝于地,按照九阳玄功开始运行体内武源力,静心凝神,按照功法指引,小心翼翼尝试地将体内武元力凝聚成太形状。 在一次次失败之后,终于感受到从丹田引出的武源力形成了旋力,萧青烽狠狠一咬牙,将这股旋力向经脉中引去。 痛!仿佛被千万针芒同时扎进血肉里。 第一百五十八章:玄功练成 成大事者,能忍常人不能忍之痛楚! 杨易咬牙,继续凝聚气旋冲击全身经脉,在一次次非人的折磨中,几欲昏厥,分不清是第几次凝聚气旋,只觉丹田一空,再也无法凝聚出武源力形成的太极旋。 瞬间,全身开始燥热起来,迅速贯彻全身,紧接着,整个人就像身处烈焰火海之中,每一寸皮肤,每一块血肉,都好像要被蒸发脱离身体。 忍受着烈焰焚身之苦,哪怕萧青烽一遍又一遍地提醒自己坚持,也控制不住自我意识逐渐涣散。 与此同时,全身奇经八脉寸寸爆裂,殷红的血液从七窍流出,从身体的每一个毛孔沁出,随着丹田传来清晰的破碎感,所有意识也尽数涣散。 再没有疼痛,再也没有一丝感觉,只有无尽的黑暗,缥缈的混沌。 就这么结束了吗?给了我第二次生命,让我看到希望,但最终,还是像从前那样,就仿佛一个玩笑,未曾在世界上留下任何一丝属于自己的烙印,就又再次剥夺我生命的权利么! 弃婴,孤儿院,唯一敬重的院长患癌而逝,二十岁的年纪,有莫名其妙被人当街砸死? 天才?废物!傻子!难道我要步那些俗套的后尘? 是天?还是命运?凡人一生,终究只是天道任意摆布的傀儡? 不,人生于世,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直立行走天地间,脊梁骨的方向,永远顶天立地! 祖辈们靠双手双脚对抗一次次的自然洗礼,在一次次灭顶天灾中,跌倒,站起来,生生不息。武者的双脚,应该将万万里河山踏平,武者的双手,应该撑起压在芸芸众生头顶的天。 武道自强不息,武者,不跪天地不跪神! 无边无尽的混沌之中,私有一道声音在不断呐喊,不断挣扎。 痛,冰寒刺骨的痛! 杨易又醒了过来,意识复苏那一刻,不仅感到寒霜入髓的痛,也发现自己全身的血脉尽数凝固,自己就好像深处冰窟之中,眨一下眼的气力都没有。 正是这种寒痛,不断刺激着自己的神经,促使自己保持着清醒,清醒地面对如此恐怖的凛寒。 还好,很快丹田中又升起燥热之感,那种烈焰焚身的感觉再次席卷全身。 在冰火两重天中,一次次昏倒中苏醒,又在一次次苏醒后昏厥,直到第十八次之后,九阴九阳对奇经八脉的淬炼完成,体内奇经八脉分左右升起一暖一寒两股气流,原路而回,流向丹田,只觉丹田不断充盈,武源力迅速暴涨,全身充满无穷无尽的力量感,平放在胸前的双掌掌心猛然光芒一闪,迅速消失不见。 九阳玄经第一重,成了! 杨易睁开眼睛看着左掌心小痣一般的蓝点,再看右掌心的红点,面色大喜,他知道这就是九阳玄功第一重阴阳境修成的标志。 九阳玄级分九重,没一重功成,掌心都会各自出现一个功印,左就阴,右九阳,直到第九重无极境练成,阴阳调和,功印才会尽数消失不见。 不过,让杨易有些头疼的是,玄功虽成,却不知道目前处于怎样的实力层次,他感觉自己现在的内力已非丹元境可以比拟,若在世家大族里,倒有专门测试武源力的试源碑,但在此处却无处寻之。 算了,有时间再去测试一下吧。 杨易甩了甩头,起身清理身上的狼藉,决定先练一练降龙十八掌和七伤拳。 月挂当空,客栈的人已然睡下,四下静悄悄的,只有夜虫在低鸣。 杨易把脑中关于降龙十八掌和七伤拳的信息重新整理过一遍,开始按照功法打完一遍降龙十八掌,又打了一遍七伤拳,最终停下来眉头紧锁。 有了原本习武的根基,加之两门武技的招式并不难,但拳掌功夫,不仅只有其形,重在其意,杨易发现自己尽管将招式都打了出来,但就是触目不到两门武技的精髓,只能空有其表。 尤其降龙十八掌,更别谈什么打出一条龙。 就在这时,也许是此间动静的缘故,隔壁的房间亮起灯火。 杨易见此只好作罢,欲速则不达,武道一途,外练筋骨皮,内练精气神,博大精深,既讲究勤学苦练,也重在一个悟字,并非一朝一夕就能一步登天。 “客官尚未入睡?” 掌柜披着薄衣,掌灯敲门,柔声而问。 杨易举头向窗外望月,笑道:“明月照天下,万里共婵娟,本该入梦,奈何夜太美。” 他确实有那么一丝思乡了,虽然在二十一世纪的时候,无亲无故,但终归还是有那么一丝怀念,这或许就是故土情怀吧,如今身处九灵,难免有些背井离乡的凄落感。 “中秋将至,客官这是想家了,早点歇息吧。” 掌柜的微微一笑,退了出去。 将掌柜的神情尽收眼中,明白掌柜的心有猜忌,杨易洒然笑道:“这便歇息了。” 话虽说得轻快,心里却在暗暗猜测,此处距离唐门已经不远,少不得有唐门的耳目,或许这掌柜的也有鬼祟。 但也不点破,因为他知道,自己完全没有必要去惹不必要的麻烦。 待掌柜的退下,杨易开始回想离开长安之后的种种经历。 尤其关于鬼雾林中的一幕幕。 他现在已有七分相信,从光幕里看到的那些,与自己脱不了干系,或许正是自己曾经经历过。 如果按钟南忘所说,还有李乘风曾经提起过的话。 九灵大陆是一面镜子,但这镜子显然并不是只有一面,或许是六棱镜,或许不只六面。 而每一面,都是一个独立的世界,每个世界之间,是平行存在的。 但钟南忘也说过,人的影子会逃走,按此说法,如果自己是苏帆等人的影子,或者苏帆等人是自己的影子,那么,为何自己完全想不起来他们经历的种种,这其中,到底是什么原因? 还有一点,那一具石棺,无论在光幕里发生的每一幕,它都会出现,它到底藏有什么秘密? 杨易依旧记得,当时在长安地下,那具棺材是从龙泉里飞出来的,当时,还有随从兵马俑,但最后,它们随着幽冥府的人消失了,了无音讯。 第一百五十九章:杨山打铁 蜀中唐门,是江湖上最为神秘的门派,无人得知它从何时成立,也无人得知它从何得到哪些神秘古怪的功法,它就像雨后春笋一般,一夜之间,突兀地冒了出来,又迅速席卷巴蜀。 而唐门最令人闻风丧胆的,就是暗器与毒术。 唐门暗器,不仅做工精良,威力非凡,而且,最令人胆寒的是唐门弟子的暗器手法,狠快险怪。 唐门奇毒,如果没有唐门独家秘制解药,世间难寻解毒之法。 最锋利的暗器,淬最奇特的毒药,加上最厉害的手法,成就了唐门特殊的地位,不仅独霸巴蜀,即使放眼天下武林,也无人敢轻易招惹唐门弟子。 这日,杨易已过剑门关,正在赶来唐门的路上。 唐门所在的凌云山下,锻夫城,十夫九锻,说的是这里每十个男人里面,有九个就是铁匠,锻夫城就是因此而得名。 铁匠们打的当然不只是犁头、锄头或柴刀,这些玩意儿并不足以维持锻夫城上百个铁匠的生计,他们打的乃是刀兵,走镖的,赶趟的,官兵侠客,山贼草寇,都喜欢到这锻夫城买武器,只因这里有张三锤。 也因为这里有赵哑巴。 张三锤打的刀,吹毛可断,张三锤打出来的剑,削铁如泥,这是人尽皆知的事情。 至于赵哑巴,是个奇葩,他不打刀兵,只铸农具,农具自然没有多少油水,好在锻夫城打农具的也就只剩他这么一家,而且他打出来的农具也确实不错,生意倒也还可以。 锻夫城不大,进城入耳尽是哐哐当当的打铁声,入目全是大大小小的铁匠铺。 这日,一辆盖着黑色篷布的马车驶进锻夫城。 马车来到一座紧闭着门的矮屋前停下,车夫跳下牛车,去敲门,朝屋里喊道:“哑巴,人我给你带来了,快起来!” 不一会儿,屋门从里面打开,一个胡子拉碴的中年男人从里面走了出来,身上还有着浓浓的酒气,瞥眼淡淡问道:“是冷桥主吩咐下来的那个人?” “没错。”车夫回答得干净利落。 “叫什么名字?” “杨山,杨鱼儿。” “鱼…鱼儿。” 赵铁匠的眼中突然涌现出悲痛之色,声音也颤抖了起来,缓了一缓,才又开口问道:“我知道了,你退下吧。” 车夫再也没有说什么,顾自驾车离开。 赵铁匠把被绑着手的杨山兄妹带进屋。 杨山除了脸上有些伤,其他无事,但杨鱼儿却已气息奄奄。 屋子不大,弥漫着酒气,麻雀虽小五脏俱全,火炉、风箱、淬池、锤、铁、炭......一应俱全。 屋子正堂是一具香案,案上摆了三个香炉,其上屋壁竖挂一副牌匾,上书浓墨鎏金大字“天地宗亲师”,往下,是一块小木牌位,写着“恩师赵山河”几个字,这些是屋里最为体面的东西了。 赵铁匠点了九柱香,每个香炉里各插三支,转身道:“跪下磕头吧,三百六十行,行行皆靠老天爷赏饭,所以天大地大,光靠老天爷给的饭碗还不够,还要感谢宗亲父母的骨肉恩情,要铭记感恩” 接着漫不经心地说道:“至于这最后的师字,你们随意吧,跟我学艺,能学多少本事全看你们自己,我想教的自然会教,我没教的就算问我,我也不一定会告诉你们,你我挂这个师徒的名头只因我欠了二十四桥的钱,一年以后,别管学了多少本事,你都给我滚蛋。” 杨山似乎一句也没有听进去,只看着气息若有若无的杨鱼儿。 “跪下磕头拜师,你放心,我自有办法救她。” 杨山咬了咬牙,哭声求道:“我想寻我大哥。” “你大哥是谁?”赵铁匠反问。 “长安抚安司杨易。”杨山回答。 “江湖人,不管长安事,什么杨易马易,没听说过。门口有块磨刀石,你去,把那些生锈的柴刀磨一磨。” 赵铁匠指着炉边堆积如山的柴刀。 白驹过隙的时光里,一天天过去了。 杨山除了每天磨刀拉风箱,啥也没学到,倒是身子愈发强壮起来,个头也长高了许多。 不知赵铁匠用的什么神奇办法,杨鱼儿果然醒了过来。 说起这磨刀,一把两把还好,若是多了久了,手臂发酸,腰肩生疼,尤其是手指和手掌,僵硬麻木,起了血泡结了痂,不等疤落,又起新的血泡,这样经月累日重复着,愣是磨出了满手的死皮。 杨山无数次吃痛不住,想要逃走,但一想到妹妹,还是咬牙坚持了下来。 久而久之,那些血泡破了又起,起了又破,双手变得麻木起来,疼痛感也日渐微弱,到后来,杨山已习以为常,只是心里对赵铁匠一直没有教自己打铁的事情耿耿于怀。 这段时间里,锻夫城的人们也就只是知道赵哑巴收了个每天磨刀的小徒弟,仅此而已。 赵铁匠一如往常,每天除了打铁就是坐在门槛上对着夕阳喝酒,喝醉了就睡,绝不多说一句话,至于杨山磨刀的进度,他总是不闻不问。 生意不温也不火,但赵铁匠好像什么都不关心。 所以。除了知道祖师的名号叫作“赵山河”以外,杨山对赵铁匠的事一无所知,对师门底细更是无从知晓。 这一天,杨山终于把最后一把柴刀磨好,开心地跑进屋中,把柴刀摆好,对着正在烧得通红的炉子旁挥锤哐当打铁的赵铁匠道:“师傅,刀已经磨完了。” 赵铁匠说过,刀磨完的时候,妹妹的病也就该痊愈了。 打铁生戛然而止,赵铁匠转过身来,冷道:“把手给我。” 杨山不知道师傅要干嘛,伸出了手,被赵铁匠一把拉过摊开,手上指节虎口和掌心已全是死皮硬疤。 赵铁匠点了点头,道:“不错,已经是一双足以握锤的手,人也是个能吃苦的人。你是不是在心里责怪我从来没有教你真本事?” 杨山抬头一看,只见赵铁匠的双眼眸沉如水,似乎能把人的心事看穿,顿时不敢撒谎,如实答道:“是。”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老天爷赏下来打铁这一碗饭,没有一双结实的手,没有一颗坚定的心,是端不住这副碗筷的,你以后就会懂我说的这些话,从明天起,你什么也不用做,就站在这炉边看我,用眼,用耳,用心。” 次日,杨山起了个大早,没想到,刚进屋就看到平日里喜欢睡懒觉的赵铁匠今天起得竟然比自己还早,已站在炉子前。 “打铁技艺全看锤法,锤法在于气,我教你的,叫作‘雷公十三路’你看好了。” “沉肩、甩腰,绷臀而紧腿,深吸气,抡锤气贯全身,出锤时,气不可呼尽,所谓做人留一线,打铁存一分,就是这么个道理,捶重捶轻,力深力浅,打出东西的好劣全看这一口气。” 赵铁匠一边演示,一边说道。 “锋芒十分水三分,水温太凉则锋软易钝,太温则锋脆易折,跟做人一个道理,千锤百炼,最后时刻的好坏全在这淬字上,记住了,凉五分,温五分,对半水温舌可舔。” 赵铁匠说着,竟然真的伸出舌头去舔淬池中的水。 杨山一边看一边思索,只觉赵铁匠讲的颇有道理,心痒难耐,恨不得去亲自挥锤试试。 “用眼、用心,不必我多说你已明了,现在用耳听好了。” 赵铁匠用钳子抓起刚锤好的通红柴刀,丢进水池中。 杨山只听得滋滋响声急促而短暂,池中柴刀沉落处冒出一股白气,迅速而散。 “去把你磨好的柴刀取一把来。”赵铁匠把柴刀夹出。 杨山依言而行,待拿来柴刀,赵铁匠又指着刚出水的柴刀道:“砍它。” 杨山抡刀砍下,喀嚓一声,只见刚出水的柴刀被自己砍裂了一道缝,暗暗称奇不已。 “过刚易折,淬水太急,承不过孩童之力。” 赵铁匠又开始哐哐当当挥锤,不一会儿,又打好一把柴刀。 这一次,手拿钳子夹起柴刀,不急不忙,慢慢淬到水中,冒出的白气在半空中聚而不散,待全部淬水完毕,赵铁匠徒手抓起柴刀,又拿过江麒麟手中的柴刀,刀刀相砍。 哐当一声,火星四溅,杨山定眼细看,两把柴刀竟然分毫无损,连刀口也不见半点钝折。 “心急吃不了热豆腐,心急出不了好铁,记住了。”赵铁匠随手将两把柴刀一扔,竟然不偏不倚地插进了刀架上。 这一手,把杨山看得目瞪口呆,但这种目瞪口呆很快就被热汗吞没,因为赵铁匠已让他开始练习。 第一百六十章:嘉州听曲 嘉州,距离剑门关不远。 嘉州的戏素来是精彩的,尤其是花楼的戏,尤其是今晚,嘉州夜如昼,倚翠湖水影绚丽多姿。 今晚,“海棠”来了! “海棠”并不是一个人的名字,而是十五个人,刚好凑成了一个戏班,而“海棠”,就是它的名字。人们并不知道也不关心海棠从何而来,更不关心“海棠”里面是否有个叫“海棠”的人。 他们如今只在乎海棠会在何时何地绽放,毕竟自打十五年前的某一天,梨园突兀地出现了这海棠以后,梨园众粉难争春,“海棠”的戏足够精彩! 偏偏,海棠一年只会开一次,下一次又要等熬过又一个春夏秋冬,江湖人,又有多少人能熬过又一个秋冬呢?而今晚,海棠将在这花楼绽放,所以人们欢呼雀跃,他们已不必再熬下一个秋冬。 欢呼雀跃的可不仅听曲看戏的人,那些不通音律也不懂戏艺的人也在欢呼。你如果非要问为什么,没有理由,更多时候,他们欢呼雀跃只是因为看到别人也欢呼雀跃。 李青衣来了,背着他的石碑。 他还是穿着一身青衫,还是和过去一样消瘦,脸蛋也依旧俊美,但他不是专程赶来听曲看戏的,他来,只是因为他和沈啸要在这里等杨易。 其实他们从那阑珊寺赶来这里,已花了不少时间,他一边赶路,一边悟剑。 经过鬼雾林一事,他对祖传《青衣剑谱》有了些感悟。 剑招易练,心诀却极其难悟,特别是其中的“以意驱剑,以心出剑,心意相通,剑我两忘”,以前李青衣怎么悟不到。 他的长剑和石碑让他显得更加消瘦,更加出尘,因为他的长剑比起那古传的那些神剑并不逊色多少,至少它现在死死盯着台前第一排,那个和他一样清瘦的人,就不会轻举妄动。 要不人们怎么会说十八般兵器刀、枪、剑、戟、斧、钺、钩、叉、鞭、锏、锤、抓、镋、棍、槊、棒、拐、流星锤里面剑是君子呢。 但君子有时候也会是伪君子,那个和他一样清瘦的人就是一个伪君子。 这个伪君子是谁呢,就是唐门的门主唐啸天,曾经青衣山庄的常客。 他现在正在和武林侠客们拱手道违,他的笑容和蔼可亲,他的白发苍苍如雪,他现在也像极了德高望重的武林前辈,显然他也很喜欢自己现在的样子,以至于都忽略了有一人一剑正在盯着他。 刑问也来了,抱着他的刀,他的刀依旧显得又宽又阔,又沉又重,比起那汉末桃园三结义时,张飞命人打造的宝刀“新亭侯”更加寒冷。 新亭侯最后得为主人报了仇,多少能有些温暖,但刑问的这把刀很明很亮,透着渴望,显着饥饿,仿佛充满了仇恨。 倒更像那十六国时,夏国国王赫连勃勃所铸的宝刀大夏龙雀。只是,它没有名字,刑问也没有想过给它取一个名字,毕竟不管叫它“阿笨”还是“阿拙”都不太合适。 但刑问的人现在显然不太好,满面尘霜,双眼浑浊、灰暗,透着一股死寂。 李青衣已认出了站在灯火最灰暗处的刑问,但他并不打算上前去打招呼,本来,他们就算不上是熟人,更不是朋友。 “咚咚咚隆咚咚镪”随着一阵急促的锣鼓声入耳,李青衣抬眼看了台上,却是好戏开场了。 只见台上掀幕走出一青衣,迈着莲花步,左右并着两个小旦,这青衣竖抱琵琶,琵琶是紫檀木琵琶,凤尾头,曲颈梨箱,色呈鸡血,六相四十二品的四弦。左右两小旦各抱一筝一琴,琴呈黑色,筝显鹅黄。青衣并着两个小旦足点青莲,缓缓走至台中长条凳前,左中右排身坐定。 “嘡嘡...嘡...” 只见青衣左手按弦,右手戴一金色玳瑁,玉手从那琵琶簧板上迅挥而过,五指扫撇,却是《武林逸韵》开声,紧跟着八声的凤点头,夹扫,夹滚,夹弹,捻疏而劲,轮密而清,慢而不断,快而不乱,音不过高,节不过促。仿如曹妙达再世,裴神符当奏,台上琵琶声响,台下掌声、喝彩声连连,阮红梅听之亦觉此人技艺非凡,不由得心驰神往。 待那青衣最后一道“夹滚”奏毕,左边的琴,右边的筝,瞬时同声而起,刹那间,急弦的琵琶轻点的琴,夹着那厚弹的筝,三人共奏,三器同曲,交织错杂。 李青衣已分不清哪一道是琵琶,哪一声是筝是琴,本来掌声雷动的台下已变得寂静无声,观众看客们都已听出了神。 琵琶筝琴戛然而止,所有人意犹未尽之时,青衣和两个小旦已起身施礼往那后台走去,幕帷抖动,只见一小生轻摇纸扇,踱至台前,咿咿呀呀顾自唱了起来。 李青衣不懂戏曲,沈啸却是其中行家。 细耳聆听,唱的却是那南戏《琵琶记》中“蔡伯喈考中状元后被要求与丞相女儿结婚,虽不允,但牛丞相不从而依之,欲辞官回家,朝廷却不允”思亲念妻的选段,凄凄怨怨。 李青衣看得那小生出场,,听得这咿咿呀呀的悲调,响起青衣山庄的往事,好一阵心烦意乱,已没了兴头。 瞥目一凝,想要察看唐啸天和刑问的动态,却哪儿还有唐啸天和邢问的身影! 直急得拍头暗叹自己听曲晃神忘了正事。正欲从人群中抽身而退,下楼去寻人,才刚转过头来,就再也走不动了。 刚才还在台上的那青衣,此刻竟已站在他眼前不远处的梯口倚栏旁,一脸笑意地看着他,那处灯火明亮,尤其显眼,这青衣脸蛋长得绝美,没了刚才在台上的浓脂艳粉,一脸清新脱俗,李青衣看之心里直叹秒人儿! 不待他说话,青衣玉手一挥,葱指一弹,一道白光从人群细缝中射到身前,周围人依旧看戏喝彩,竟无一人察觉。 李青衣信手一接,只觉柔柔软软,掌心打开,却是一截丝绢,上面写了“倚翠湖”三字,下面画的是一朵梨花,栩栩如生。 这是唐门的标志。 李青衣见此,正欲上前细问,只见青衣转身腾地,空中一招春燕回檐,翻过了倚栏,自梯阶口隐了身去。 李青衣二话不说,暗使一分内劲于臂,拔开身前人潮,纵步追了出去。 三步跃下楼来,举目四下环顾,大街上除了那些摆摊叫卖的行商走贩和灯火笼烛,哪里还有那青衣的半道人影,倒是空气中弥有一股幽幽的女儿家胭脂水粉味儿,又香又怡,尤其好闻。 李青衣和沈啸闻得这气味,心中暗道一声“不妙”,只觉脑中顿时天旋地转,整个人都变得恍恍惚惚,周围的东西也都模糊抽象起来,看得一片鲜艳的红色从那灯火辉煌处向他袭来时,全身瘫软,双眼一黑,倒了下去。 第一百六十一章:沈啸的猜测 李青衣醒来的那一刻就发现自己被人点了檀中穴,欲动不能。珠扫眸转,入眼就看到朱漆的床沿,鹅绒的暖被,嫣红的罗帐和串珠的帘,绣花的屏风上映着血红的烛光。 然后这映着烛红的画屏后就传来了声音: “有人花了大价钱让我请你来听戏,所以我就将你请到这里来。” 李青衣隔着帐帘和屏风无法看到这人的模样,只瞥得一道黑影,但已听出这声音,即便它和在台上唱曲时略有不同。 那人说完就起了身,然后李青衣听见了窗台被打开的声音。 接着耳中就传来了唱戏的声音,细绵的女腔,阮红梅挂耳聆听,只听那女腔唱道: “灶中之米,难忍这腹中饥,阵阵心虚。舂谷米剩下了这糠秕,且拿来充饥饿挡一挡急。糠和米本是两相依,谁人拆散恁两处飞?谁人石臼舂杵你,谁人簸箕簸扬你。千辛万苦皆经历,一贱一贫两分离。净米入锅飘香饭,糠秕弃地无人惜。好比奴家与夫婿,天各一方见无期。夫君啊,你便是那香米么,如今在哪里?奴便是糠秕,怎让糠秕充肚饥”。 沈啸辨得出那正是琵琶记里“赵五娘糠饼充饥”的选段,原来接的是自己刚听过的那戏台上的“琵琶记”。 那细绵女腔最后的一个“饥”字刚唱完,紧接着是一粗阔武旦嗓唱道: 辕门外三声炮如同雷震,天波府里走出来我保国臣。头戴金冠压双鬓,当年的铁甲我又披上了身。帅字旗,飘入云,斗大的“穆“字震乾坤。上啊上写着,浑啊浑天侯,穆氏桂英,谁料想我五十三岁又管三军。都只为那安王贼战表进,打一通连环战表要争乾坤。宋王爷传下来一道圣旨,众啊众武将,跨呀跨战马,各执兵刃,一个个到校场比武夺帅印。老太君传下来口号令箭,文广儿探事进了京门。 王伦贼一马三箭射得准,在旁边可气坏了他们兄妹二人!他两个商商量量才把那校场进,同着了满朝文武夸他武艺超群。我的儿一马三箭射得好,我的小女儿,她的箭法高,她箭射金钱落在了埃尘。王伦贼在一旁他心中气不愤,他要与我的儿论个假真。未战三合那个并两阵,小奴才他起下一个杀人的心。 回马三刀使得也怪准,刀劈那个王伦一命归阴。王强贼恼怒要把我儿捆,多亏了天官寇准一本奏当今。宋王爷在校场把我儿问,小奴才他瞒哄不住表他的祖根。 他言讲住在河东有家门,杨令公是他先人,他本是宗保的儿子杨延景的孙。曾祖母佘老太君,穆桂英我本是他的母亲。我的儿他表家乡那个泪珠滚,在校场可喜坏了那些忠良臣。 宋主听此言欢喜不尽,他知道咱杨门辈辈是忠臣。刀劈王伦他也不怪,又把那个招讨帅印赐与给儿身。我的儿欢天喜地把府进,我一见帅印我气在了心。 我本当进京辞帅印,小女儿搬来了老太君。老太君为国把忠尽,她命我挂帅平反臣。一不为官,二不为宦,为的是那大宋江山和黎民。此一番到在两军阵,我不杀安王贼我不回家门! 却是穆桂英挂帅的“夺帅印挂帅出征”。 听罢这一戏段,沈啸身不能动,口不能言,两只眼睛瞪得圆大,两条青筋冒出了眼角,血气冲脑,心潮汹涌。 那人影从窗台旁走了过来,待她来到床前,李青衣和沈啸一看,尽管隔帐朦胧,依然能认出,果然是那青衣! “你是不是有很多问题想问我,不过,很抱歉,我只是一个唱戏看钱的主,只要有人给了我钱,我就会帮他办事,我也不会傻到会去打探雇主的信息,所以你不用问我,除非,你也可以给我一大笔钱”青衣毫不顾忌,掀开了床帘罗帐,一脸笑意地看着李青衣二人,朱唇轻启。 青衣把罗帐挽到帐定前端扣好,坐在李青衣的腿侧,接着又一脸媚意盯着李青衣说:“另外,那人托我给你唱个曲儿,你听好了” 说完,神色一正,开口唱了起来。 “怒发冲冠,凭栏处,潇潇雨歇。抬望眼,仰天长啸,壮怀激烈。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靖康耻,犹未雪;臣子恨,何时灭?驾长车,踏破贺兰山缺。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待从头,收拾旧山河,朝天阙!” 看着柔柔弱弱的青衣,这岳武穆的“满江红”从她口中唱出竟然亢昂有力,字旋句荡。 李青衣一头雾水,沈啸听完,却不禁双眼通红,流出了泪。 岳武穆的悲,岳武穆的愤,恨,豪壮,洒脱,如历眼前,仿佛自己就是那被十八道金令逼迫回朝饮恨未能完成平寇救国之志的岳飞。 可恨!奸臣佞贼可恨如斯! 倩何人唤取红巾翠袖,揾英雄泪!国破山河碎如絮,如今的人却是麻木如任人宰割的土狗!江湖人眼中只有宝藏,美人…… 人,疲如狗! “戏,我已经请你们看了,曲,我已唱给你听,现在,还有最后一件事” 青衣说着话的时候,衣裳上的扣子也已去了两颗,李青衣已看到那藕做的臂膊,羊脂凝的肤,也仿佛看见了春天的花粉和蝴蝶,看见了青年听雨歌楼上的红烛昏罗帐,看见了汗,看见了皱眉和酒窝,看见了旭日东升的海潮,还有鸳鸯戏水时荡漾的水波。 然后他就看到了一朵紫色曼陀罗,画在这名青衣的背间股上。 “雇主说了,你看过之后自然会懂。现在,诸事了结,后会无期,你的穴道半盏茶后自会解开,你中的也只是疲筋软骨的迷迭香而已,已然过了药效” 青衣对着沈啸话说完,衣也扣好,原本盈盈笑意的脸突然就成一脸冷漠,走至窗前关好窗子,走出门槛单手一把将门带上,没了脚步没了声响。 沈啸眉头深锁,他明白那朵曼陀罗花的意思,那青衣的雇主,原来是花满溪。 他不明白的是花满溪为何莫名其妙费尽手段请自己来听戏听曲,却不肯现身,意义何图? 他有一种隐隐的猜测,难道花满溪和自己还有杨易一样,也是个穿越者,倘若不是,他为何会知道岳武穆的事! 沈啸暗暗做了个决定,等杨易来到嘉州,自己应该将同为穿越者的事告诉他了。 第一百六十二章:客栈遇唐见霜 沈啸和李青衣一连等了两日,杨易还是没有来到嘉州,不免有些心急。 是夜。 风,风声,一道黑影从窗户掠了进来,带着夜风,烛影摇曳。 然后李青衣就被点住了穴道。 一个黑衣人,夜行衣,黑布蒙面,李青衣看着他的眼,这双眼睛,似乎在哪见过。 下一秒,他就想起来了自己是在哪里见过这双眼睛,因为黑衣人已经自行摘下了面巾。 唐门“哑巴毒剑”唐见霜。 唐见霜并没有说话,只是盯着李青衣,一如他原来的“哑巴”作风。 李青衣见唐见霜摘下面巾,并没有太意外,毕竟自己当年在青衣山庄立雪楼,已见识过唐见霜的剑。 所以唐见霜尽管身穿夜行衣出现,但却有恃无恐。 他只是想问一问唐见霜,为什么会找到自己,难道唐啸天一直派人在跟踪自己? 所以李青衣瞪着眼睛,挤着眼皮,抖着睫毛。 “你想说话?”唐见霜开了口,还是和那年在立雪楼见过他时那样沙哑。 “你想知道我为什么会到这里找你是么,还想知道我为什么知道你在这里对不对?” 唐见霜说到这里就住了口,背身走到屏风后,然后搬来一张椅子,抱着自己的剑坐下,翘起了二郎腿,盯着李青衣,也不说话。 李青衣见唐见霜如毒蛇般的眼神盯着自己,心里不由得一阵发毛,既不知道唐见霜想干嘛,又有种不祥的预感。 唐见霜仿佛一眼看穿了李青衣的心思,嘴角勾起,诡异一笑,开口说道: “你不用再猜了,自从你进了巴蜀,你的一举一动就没有逃出过我的眼睛,包括你在看戏,青衣给你传信,不过,我暂时还不会要了你的命,现在,听我给你讲一个故事” 唐见霜说到这里并没有接着讲他的故事,而是起身把马窗户关好。然后转身回来坐下讲他的故事: “你见过萤火虫么?我是说点凌云山的萤火虫,不对,我忘了,你应该没有去过凌云山,呵。” 唐见霜说到这里颇为自嘲地笑了一下,但他笑起来并不怎么好看。 似乎也知道自己笑起来不好看,唐见霜马上又接着开口说道: “凌云山的雪很漂亮,它很薄很轻,它来的时候既温柔又多情,特别是落地的时候,就像翠红楼那些花花草草一样,会一点点慢慢地,从你的眼,从你鼻掠过,路过你的胸口,对着你的耳朵吹气,最后才会一口把你咬住,融化。 但我不是说它是花花草草,我是说它跟它们一样又多情,又细腻,又娴熟。 而我,就是在那样的雪中被我师傅养的狗叼回去的,怎么样?呵呵。” 唐见霜也不知道是在问李青衣还是在问自己,话突然就停了下来。 “但是,我这辈子见过最漂亮的东西,是凌云山的萤火虫,它们没有忧愁,没有悲伤,眼里只有星星,它们一只跟着一只,扑扑闪闪,就像顽皮的孩子提着灯笼到处乱跑,飞过草尖,跳到树梢,停在师妹的头顶、手尖。” 他又停了下来,抱着头,似乎极其痛苦,直过了好一会儿,才又抬起头来,眼角竟然有泪痕! 杀人不眨眼的毒剑也会流泪?但李青衣更诧异的是,原来唐门第一杀手并不是哑巴。 于是,流泪的哑巴,又继续讲他的故事。 “师妹,没当那个时候,师妹就会开心地转起圈圈,在我身前又跑又跳,‘咯咯咯’地笑起来,你知道么,师妹笑起来的时候,两条眼缝就弯成了月牙儿,可爱极了,那时候的萤火虫可真漂亮啊。” 唐见霜又停了下来,这次他没有抱头,而是盯着李青衣,眼睛里充满了火焰,就好像李青衣成了他不共戴天的仇人。 “可是!可是这一切都变了,变了!变了!就因为那该死的楼兰石棺,我的师妹就那样被扔进石棺里面!为什么?为什么!师傅他真是瞎了眼!师妹肯定不是自愿的,肯定不是的!” 唐见霜又抱起了头,牙齿紧咬,腮筋暴突,整张脸都扭曲了。 “我刚才是不是很狼狈,哈哈,这么多年来我一直都这么狼狈,你信么?你是不是在纳闷我为什么要给你讲这些事?因为你爹,我要你爹身上的东西。” “对了,你恐怕还不知道暴雨梨花针图谱的秘密吧,我告诉你,是长生,哈哈哈,师父说那是长生,拿自己的女儿做实验,真是天底下做好的父亲。” “哼,可笑!大师兄,师父说了,你该说的话说得差不多了,如果不想竖着走出去就叫我们把你横着抬出去,现在,你做选择吧。” 唐见霜的话还没说完,门外突然传来女子的声音,冰冷阴恻,李青衣听得出来并不是那青衣的声音,但却好像在哪里听过这嗓音,一时却又想不起来。 唐见霜何时有受过这等侮辱,脸色大变,抓起自己的剑,正要拔剑冲门,可惜,这剑拔了一半就再也拔不出来了。 香,是曼陀花香。 李青衣又闻到了这香味。奇怪的是,自己这次却没有头晕目眩的感觉。 “不用怀疑,雨后的曼陀罗,对同一个人只会发挥一次效果,而且,你也不用装了,我知道以你的功力,穴道早已经解开了,主人在等你,你想不明白的那些事,去了自然知道。” 门外又传来那女人的声音,她至始至终都没有进来,李青衣连她长什么样都不知道。 但李青衣听她这一说,也不好再装,他的穴道确实在唐见霜坐下来后就解开了,他只是想知道唐见霜到底在弄什么鬼玄虚,才装作还被封住穴道的样子躺在床上。 瞥了一眼被迷昏的唐见霜,觉得有些好笑,唐门弟子唐见霜竟然会被迷晕? 也懒得去管,推门而出,门外空荡荡的,那女人已不知何时走了,哪里还有半个人影。 不多作耽搁,李青衣直接奔下楼,下得楼来才知道,原来这楼就在倚翠楼的对面,难怪自己原先在这里听戏听得清清楚楚! 而此刻,杨易已在半道上遇到了与人交战中的刑问, 刑问已经是第八次挣扎着爬起来,脸上,嘴里,鼻孔里都是血,但是他的眼里,依旧有光,有火,有芒。 尽管,他已拿不动自己的刀! 第一百六十三章:途遇刑问 刑问已握不住自己的刀,不仅因为他的刀太重,也因为他已是强弩之末,但他依然竭尽全力,左臂撑地,右臂支膝,左膝着地,然后他又站了起来,风掠过他的脸,他的发,他的胡茬。 “啊!” 他怒吼了起来,奋不顾身地往黑袍人冲去。 黑袍人当然不会给他机会。 双眼一凝,黑袍一震,劲风卷土飞扬,左手一抬,连剑带鞘横至胸前,大拇指从剑柄处一挑,剑已应挑出鞘,右手抓剑,身动如捷豹,招招似毒蛇,剑光如闪电,顷刻,剑尖引带着人破虚刺去。 黑袍人的剑,速度很快,芒如游龙,密,剑影如伞收,猛,剑风如凝落雪,雪落才又惊风,刹那间,已刺出整整一十八剑,往刑问的全身上下刺挑。 黑袍人的第十八剑刺完时,刑问又再次倒在了地上,他再也站不起来,身上的剑痕已比他的衣服还要多。 黑袍人收剑归鞘,昂着头,右手负于后腰,衣袍伴着落雪随风飞扬。 他的衣,白如雪,须发,白如雪,剑穗,白如雪。 双眼至上往下,瞥着身前的刑问。 刑问已如一条死狗,连伸出舌头的力气也没有,而且,是一条斑点狗,他的身上脸上,除了伤口和血痕之外,还有泥尘。他原本还充满火焰的眼睛也变成了灰暗。 “哼,自找死路,死狗一条,我本懒得理你这蝼蚁,奈何你这条尾巴实在烦人,玩也玩够了,我现在就送你上天!” 黑袍人的话语比这夜风还要冰冷,话说完,身已动,脚尖一铲,一勾,刑问整个人就被他从雪地里踢起抛飞。 紧跟着,刑问的身子尚未落地,黑袍人弯起膝盖,往上一提,正中刑问的腰脊,刑问又被抛飞至半空,然后黑袍人纵地而起,破风而上,跃到刑问之上时,聚力于腿,朝着刑问的胸口,沉脚一踏。 “啪”,刑问重重地落在地上,溅乱一地尘土,身体里最后一丝力气也化作最后一口鲜血,溢出嘴角,腰也折,气也尽。 黑袍人也飘然而落。 “啪!” 黑袍人刚落到地上,就听到了拍手的声音。 “玄府主果然好功夫,好手段,佩服,佩服至极” 黑袍人的身后突兀地响起女人的声音,熟悉的声音。 这一刻,黑袍人原本云淡风轻的脸色已变得凝重,眉也皱,瞳也集,唇紧而腮崩。 他转过身就看到了这说话的人,身穿红衣的少女,猫九狸,一身红衣,满头银丝,站在这风中,满脸笑意。 只是这笑容。现在进了黑袍人的眼里,就像一头恶魔,一点一点吞啃着黑袍人的灵魂。 黑毛睡在她的怀里,她的手,现在在慢慢地拍着掌。 “你想干什么?” 黑袍人现在很紧张,但他还是开了口。 “马王爷想见你。” 猫九狸停止了拍手,脸上的笑容也没了,她的脸依旧可爱,但已没了感情,满头黑发突然变成银丝,被浮躁得像登徒浪子的风卷乱,她伸出手将它们捋过耳沿。 然后才又开口:“马王爷说了,千年未见,老朋友该聚一聚了。” “他在那里?” 黑袍人瞳孔深缩,露出了恐惧。 “自然在你们阴曹地府!” 猫九狸的声音变得凄厉起来,披头散发,在这风中,可爱的脸蛋变成了厉鬼。 厉鬼突然又变成了美人,而且还笑了起来,她一笑起来,躲在暗中的杨易就觉得心里慎得慌。 还好猫九狸笑完以后。只是又继续开口说话而已。 “走吧。” 短短两个字。 两道人影就这样消失在夜色中。 杨易走出来的时候,刑问还有呼吸,他的阔刀就躺在他的身边,似风雨同舟的妻子。 杨易本想为他输送元力救治,但手却顿在了半空,因为他已看到刑问腰间的木牌。 属于抚安司捕员的身份令牌,上面清清楚楚写着“杨平”二字。 而此时,长安。 在大理寺大狱提审房里,炉火烧得正旺,把火炉上的烙铁烧得通红,直冒火星子,但这样的炉火并不能将此间的阴冷烘散,无关正月的长安本就春寒料峭,这里,一年四季都是如此阴森寒冷。 陈列着排排刑具的前壁前,摆了一条老虎凳,四脚长条凳的尾部,垂直竖起一架“十字”木桩。 大唐贞观至今十七载,这把老虎凳还从未用过。 这种刑具,十分残忍,行刑时,把犯人绑坐在长板凳上,上身和双手被绑在背后连着长板凳的木架上,双腿在凳面上伸直,脱掉鞋子,膝盖以上的大腿用绳绑在凳上。 于小腿与板凳缝中或脚跟下置放砖块,使受刑人的双脚向上抬起,通过牵拉腿部的关节韧带,给受刑人造成巨大的痛苦,导致肌肉撕裂或是瘀血,轻则导致受刑者双腿成残,重则当场死亡。 但更为残酷的是另一种行刑手段,把受刑人一双手臂反拧到背后,用绳索捆住并高高吊起,使受刑人的上身最大限度向前弯曲,脚下通过垫砖使受刑人的脚尖也逐渐抬高。 最后使受刑人的头和脚几乎相贴,造成全身性的痛苦,这样的行刑手法,最轻也会致人腰折脊裂。 这些,都是对于咬死不招的犯人,严刑逼供所用。 不过,当今大唐,圣人开明仁德,轻刑宽狱,此间虽有这等刑具,但开朝至今,尚未动用过。 老虎凳的对面,摆了长案,长案后此刻坐着的正是大理寺少卿李正,寺丞郑则,还有记事王宁,三人都皱着眉头,拉着苦瓜脸,提审抚安司,这可真是令人头疼的事。 “提上官逸。” 李正终于还是向一旁的狱卒下了令。 不多时,随着哐哐当当的铁链拖地声到来,李正见到了自己曾经最为得意的门生,现如今,抚安司司丞,上官逸。 上官逸手脚都戴着镣铐,发须凌乱,双眼之中却全是自信和坦然。 “上官逸,本官问你,太子状告你抚安司不良人实为谋反死士,藏有谋逆之心,是否确有其事?” 李正将惊案木狠狠拍到桌子上,沉声而问。 第一百六十四章:兄弟重逢 上官逸拱手向自己这位昔日的恩师行礼,凝眉正色道:“长安危矣,大唐危矣!” 而在嘉州,李青衣和沈啸已见到了花漫溪,还有请他们来的那个人。 那个人就坐在桌子旁,喝着酒,身边还有一个脸上长满雀斑的小女孩,猫九狸却已经不知道躲到哪里去了。 “知了,请客人坐下。” 那个人开口。 “是,父亲。” 小女孩应声,原来她叫做知了。 于是,酒又倒满了三碗,为什么是三碗? 因为麻雀姑娘的父亲已经有了酒碗。 他长得很斯文,偏瘦一身青衫干干净净,唇上的短须排得整整齐齐,一点儿也不像江湖中人。 “我知道喝酒这种事情,从来不会嫌人多,所以我就请你们来了。” 麻雀姑娘的父亲可真是个聪明人,已经为自己找到了一个好借口,可即使他不找借口,李青衣和沈啸,还有花漫溪,也不会说什么,毕竟,他们现在有很多问题想问这个人。 “唉,看见你们身上穿的缎子,我突然想家了,江南好,风景旧曾谙,日出江花红胜火,春来江水绿如蓝,能不忆江南?小知了,你想你娘亲没有?” 他却已经表示了这里并不是他的家,在他把酒碗端到唇边停顿时说出的话里。 “当然想,娘亲此刻想必已把窗台上的花盆搬到了院子里,但她一定不会去动那盆红药,娘亲知道爹爹你最喜欢红药。” 麻雀姑娘突然变得黯然神伤,站在桌子旁眨巴着大眼睛,红药原来已开在她的眼里。 李青衣和沈啸终于确定了这麻雀姑娘的名字就叫作知了,倒是个好名字。 两人于是仰头头喝着酒,静待这个人的下文。 “唉,知了啊知了,你何时才能知了,国不复,家何以全,我们恐怕再也回不去烟雨朦胧的江南了,你也不必再去怀念那些亭台楼阁和依依杨柳啦,若我死了,你一定要想办法把我的骨灰带回太湖畔,洒在你娘亲的坟头上。念桥边红药,年年知为谁生,这一生,倒是愧对了你们母女,时也,憾哉!别眼泪妆浓,去年剪秋风也!” 知了姑娘的父亲一口饮干碗中酒,幽幽长叹。 “但你还和从前一样,只会唉声叹气,所以你亏欠的,还有你自己。” 门口走进一个背刀的汉子,模样长得和知了姑娘的父亲有几分相似,他走进来的时候,晚风就吹了进来,月光也照了进来。 “但这一次,我已经有了把握。” 知了姑娘的父亲脸色涨红着辩解道。不过,他脸上的涨红,更像是酒虫的嘲弄,因为他又给自己倒了一碗酒。 酒倒满后,他才扭过头来,对李青衣说:“我说了这么多,也许你一句也没听,但我其实就是说给你听的,因为我的目的和你一样,也要去凌云山唐门。” 他说这些话的时候,咬牙切齿,每个字都好像是从牙缝中钻出来的。 “你知道我要去唐门?” 李青衣突然觉得这人很有意思。 “当然,路过嘉州的江湖人,只有两种人,一种是想杀唐啸天的人,另外一种,是为唐啸天卖命的人,而你,和我一样,都是前一种,因为你的眼睛里,有我熟悉的东西。” 知了姑娘的父亲说得斩钉截铁。 “可惜,你找错了人,我既不忆江南,也不爱红药。” 李青衣确实从他的眼里看到了仇恨,可还是拒绝了他,又不是第一次第一次行走江湖,防人之心不可无的道理,他体会得比谁都要深。 “鄙人易江南,不才会些奇门遁甲,青衣剑魔莫要急着拒人于千里之外,如果没有我的帮助,莫说杀了唐啸天,恐怕你想要找到唐门所在都是问题。” 知了姑娘的父亲原来名唤易江南,他现在已变得一本正经。 李青衣放下酒碗,看了一眼沈啸,然后斜过眼去一言不发的花漫溪。 开口道:“我想问你,看阁下武功匪浅,为何会找我合作,另外,我听闻凌云山下有一小镇,常年遭受唐门祸害,你既常在巴蜀行走,为何不出手相助?” “为什么要去帮驼铃镇的人,他们除了妇孺之外,也有汉子爷们,也身强体壮,他们完全可以自己拿起武器来保护自己爱的人,完全可以!为什么他们可以装作手无缚鸡之力就能理所当然得到别人的保护!我也曾是书生,也曾眼睁睁地看着心爱的人被马踏尸,又有谁曾帮过我!” 回答他的还是易江南,或者不是,因为现在的易江南已变得激动万分,粗红的脸脖已能看出不再是酒虫的玩笑。 “酒!” 花漫溪却在这个时候拍桌而吼,吓得知了姑娘抱在怀里的酒坛脱手而落,啪!陶瓦碎一地,酒水四溅,水漫地湿,反射月明。 李青衣正好顺着月光从酒水倒影中看见了自己的脸,比之当初,竟已长了不少胡茬,风霜何曾饶过谁! “可惜了好酒。” 沈啸盯着地上的酒悠悠而叹。 “好酒碎了可换坛,热血冷却谁英雄?难道,生来就该如坛碎?” 站在门边那人终于开了口。 李青衣站了起来,一言不发,抓过柜台上一坛还未开封的酒,直到走出门口时,才又回过头来,笑着说:“然而,你说的,好像和我并没有关系,这地方,突然变得好闷。” 说完,掏出一锭银子,甩手抛到方才喝酒的桌子上,侧身走去解开马绳,抱酒翻上马背,拍马飞奔,冲入夜色之中。 这马,也不知是不是易江南的马。 那汉子想去追,却被易江南示意停下。 月拢夜色漫似海,夜风卷雾轻如烟,纵马踏风如破浪,李青衣顿觉心情好了许多,关于青衣山庄的惨事回忆也平息不少。 正要拍马而回,从月光中掠过道道黑影,却是一群蝙蝠朝他飞来,从他头顶快速飞过,然后,李青衣就看到了背着刑问的杨易。 兄弟二人见面,刚寒暄完,还未将这几日各自遇到的事情互诉。 夜色中,一个红衣少女,一步一步,向二人走来,及至马前,杨易面色大惊。 她,竟然是自从枫林渡一别之后,再未见过的霜儿! “霜儿姑娘!” 本来从惊愕中开始欣喜若狂的杨易,刚叫出口,瞬间身子如坠冰窟。 因为霜儿转过身来,右手寒芒闪烁,刺出一把匕首,直取杨易的心窝! 第一百六十五章:嘉州酒肆 霜儿的匕首刚出袖的时候,杨易其实已经看到了,他之所以没有第一时间去挡,是因为他无法相信眼前这一切,霜儿竟然要杀他! 所以,匕首刺破胸衣的时候,他还在惊愕中,直到胸口渗出殷红血液,他才清醒过来,但李青衣已经反手虚探,从马背上一把抽下长剑,反身使出了青衣剑法第一招。 同时,杨易已感觉到身后劈来的刀意,尽管这刀并不是劈向自己。 劈刀的是方才被杨易放到地上重伤的刑问。 刑问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劈出这一刀,他原本想将这一刀劈在杨易身上,但“斩虚”一刀劈出来时,却是朝着霜儿劈去。 刀罡剑气与匕首相接,横卷尘土半丈,瞬间又刀消剑回,三人各退一方。 “她,是我的旧相识!” 杨易的话里并没有杀气,却有冷意,他知道,刑问和李青衣是想救他。 “抱歉。” 刑问又抱着刀往一旁走去,月光把他的身影拉得又长又瘦,渐渐地,埋到黑暗里去。 “霜儿!” 杨易再转身时,霜儿却已走到了月色最明亮的地方,一身白裙被月色映得忽明忽暗。 杨易只好运起全身功力,朝霜儿追去。 很可惜,霜儿消失的速度明显比他的轻功要快了很多,他飞落地面时,霜儿如同不曾来过一般消失得无影无踪,脚前地面上中,凹出一个小坑,却是遁地跑了。 李青衣来时意兴阑珊却纵马饮酒,回时现在返回虽有兄弟重逢,却怅若失心。 酒已空坛,三人,一马,人牵着马。 走进嘉州的时候,城门风铃叮叮当当地响个不停,夜风偏执。 “我想,咱们又要喝酒了。” 沈啸从柜台上抛过来一坛已启封的酒。 酒入手时,洒了些许,溅在杨易手背,杨易举坛疯狂灌喉,竟一口气饮了半坛。 手把唇边一抹,笑道:“这酒,不够烈!” 但他现在笑起来可真难看,因为心中已有太多谜题未解。 “可是,月色又太美,星星也很灿烂,可惜了,巴蜀雾重,不见萤火虫。” 沈啸用手支着脑袋,侧卧在桌子上上。 星空确实灿烂如花开,月明皎作白玉盘。 李青衣甩手扔了马绳,进来,就桌子坐了下来,背靠着杨易,抬起头来看星空,开口道:“该去唐门了。” “我突然也和那易江南一样,怀念起了江南,往年这个时候,轻易山庄的柳树应已嫩上枝头,那是我最开心的时候,因为我母亲还活着的时候,她会把柳芽儿做成松嫩可口的春饼,那是我这辈子吃过的最美味的东西,你一定没有吃过。” 李青衣已坐起了身子,把一条腿放到墙壁上摇晃,这时候,他的眼睛竟然有了色彩。 “我确实没有吃过,也第一次听说还有这样的饼,我这些年以来,似乎从未吃过令我难忘的东西。” 杨易扭头去看刚走进来的刑问,沈啸和花漫溪也看见了刑问。 但他们都一言不发。 坛子里的酒,已被他们喝了个精光。 “你有朋友吗?” 刑问突然开口问向杨易。 “本来没有,但现在,已有了两个生死同誓的兄弟。” 杨易笑了起来,沈啸和李青衣也笑了起来。 这一次,他们是实实在在的开心。 “你很幸运,我却只有它,但它也已经离我而去,有时候我都忘了我为什么还活着。” 刑问拿出抱在怀里的阔刀,用手指从刀锋轻轻划过,一点一寸,温柔细腻,如同在与自己的恋人耳语厮磨。 “二哥你有过喜欢的女人吗?或者很在意的女人?” 杨易顺着话题问李青衣。 “女人?” 李青衣突然沉默了起来,眼前苍茫的夜色,瞬间变成了漫天飞舞的柳絮,柳絮中,两只纸鸢慢慢升空,越飞越高,越飞越远。 两个孩童拉着线,跑过扬州城的大街小巷,嬉笑不停。 “烟花三月下扬州。” 他突然叹出这么一句。 “我们现在好像已多了一个朋友。” 杨易已站了起来。 “我也是。”沈啸坐直了身子。 杨易盯着茫茫夜色,转而盯住刑问的眼睛,将手中属于杨平的抚安司腰牌晃了晃,开口道:“也许,待会儿我又将失去一个朋友。” “但我其实不想失去三个朋友。” 刑问也盯着茫茫夜色。 驼铃声越来越清晰可闻,牵着骆驼走来的人影,也越来越清晰。 这样的驼铃,这样的骆驼,若在关外,不足为奇,但在巴蜀,却显得突兀而神奇! 他走得很慢,很优雅,让月色也变得柔和了许多,他手中拿着的,好像是一本书。 “大哥!” 沈啸已经叫出口,他的声音一传出去,那道身影停顿了一下,传来声音。 “原来是三弟!” 这人爽笑一声,却是病书生孟长歌。 酒肆的门还未关闭,小知了把柴火送进炉内,火烧得更旺了几分,炉子上温着的酒壶就开始冒出白气,于是,小知了又换上另一壶新酒。 杨易、李青衣和沈啸,和那个牵着骆驼而来,时不时咳嗽的孟长歌,还在酒肆中。 易江南不知去了哪里,自从杨易到来,就没有见过他。 “花大哥你真是酒鬼里的神仙,都喝了一整天了。” 知了嘴上这么说,脸上笑得灿烂,显然,她很喜欢花漫溪。 众人这才主意到了一直在角落里喝闷酒的花漫溪。 “怎么样,少侠,我与你说的那事?” 易江南也还没睡,杨易三人坐下来的时候,他正好从后堂走出来,手里还拿着一本书,他的兄弟也跟在他身后一起走了出来。 “唐门的‘迷踪阵’我已研透,保准能破解。” 不待李青衣答话,易江南又再次张嘴,说得自信无比。 “哦?你且说说这‘迷踪阵’怎么解。”倒是孟长歌先来了兴趣。 于是,易江南拿着书,又坐了下来。 “知了,快倒酒,再去热几个好菜。” 他坐下来却不急着讲解令人颇为自豪的事情。 直到知了把酒倒满四盏,他才把手中的那本书翻开,往桌子上一放,道一句:“各位请看!” 第一百六十六章:七人结拜 众人将目光扫向易江南的图纸,果然是大阵图解。 杨易对阵法不太了解,倒是病书生孟长歌和沈啸深谙此道。 一番讨论之后,大家也接纳了易江南,把酒言欢。 “唉,忆江南,易江南,烟花三月下扬州。” 喝到兴处,易江南突然没来由地自言自语,神色凄然。 “烟花三月下扬州?” 李青衣听至,亦自言自语嘀咕一句,他开始想起了自己的从前,关于烟花三月。 扬州三月,处处飞杨柳。 这一日,暖阳沐沐,从运河上飘来一叶画船,一个小女孩就是从那画船上跳下来的,蹦蹦跳跳,从东关街头跑进飞絮山庄。 “表哥,我来啦!” 她的喊声一落下,从屋中跑出一个男孩,手拿两只纸鸢。 边跑边开心地说:“表妹,昨日里我已把上次答应你的春燕做好了。”说完,扬着他手中的两只纸鸢,脸色颇为得意。 于是,两个孩童,扯着线在青石街上一路狂奔,直到两只纸鸢高高地飘在天上。 几年后,瘦西湖畔,二十四桥上,一个青裙少女含着泪眼,拉着一个少年的手尖,开口说:“表哥,我明日便要随父亲出海。” 少年带着哭腔开口:“难道,姑父非去不可?你就不能留下来?” 少女没有回答他,只是摇着头。 执手相顾泪眼,竟无语凝噎。 隔日,一片白帆随波去,少年伫立黄鹤楼上,看着那片白帆越去越远,越远越去,孤帆远影碧空尽,唯见长江滚滚流,流下来的还有少年眼底的两行清泪。 “自她去了海外,我和她,再无音信。” 李青衣悲声而言。 此刻,月坠东边,星两两,一缕残风从夜色中刮来,撞到店门口的铜铃,叮铃铃。 杨易从李青衣的神色看出,方才恐怕已勾起了李青衣的伤心事。 易江南顿时有些愧意,犹豫一下,还是开口问李青衣。 “李少侠可知,你表妹一家当时去往何地?” “无从知晓,她只与我说要去海外,却不曾提起欲往何派。”李青衣回答。 “我知道。” 刑问转身,往城中走去,抱着他的刀,背影寂寥而孤独。 杨易和李青衣见此,正要跟随而去,门口突然响起驼铃,两人转身看去,只见夜色中奔来一匹白骆驼。 骆驼背上坐着一人,白衣潇洒。 孟长歌面色大喜,此人正是他的结拜兄弟,姑苏三狂之一的酒狂赵康。 孟长歌喜声而喊:“大哥,我与三弟在此!” 白骆驼驰来停住,赵康跳下骆驼背,欢声道:“来时见有蹄印,果然是二弟先至!让二弟与三弟苦等,心有歉意呀。” 沈啸哈哈一笑,出言道:“自家兄弟,怎说起两家话语,快来,一路奔波想必已饿了,咱们兄弟四人畅饮一番。” 孟长歌也在一旁帮言“是呀”,三人把臂言欢,走进易江南的酒肆中。 此时,天已将明,鱼白翻身。 易江南和小知了,自孟长歌几人进来时,料想三人是好友知己,易江南知道自己有意与李青衣合作,看来免不了与这两人打交道,当下换着笑脸上前去,杨易和李青衣却早已在坐着喝酒,桌上已堆了不少空酒坛。 三人也不另择他桌,就与杨易同桌而坐,知了已端上了热茶,易江南出了门去,许是去寻他那位兄弟。 饮下一杯热茶,孟长歌突然开口说道:“大哥、三弟可知,长安出了大乱子啦。” “哦?二弟且说是何大乱子。” 赵康显然来了兴趣,放下茶杯出口相询。 杨易听闻长安二字,也竖起耳朵静待孟长歌的下文。 “抚安司的司丞和捕员,尽数被大理寺给抓了,说是抚安司有谋逆之心。” “抚安司!” 杨易只听到“抚安司”三字时,立马拍桌而起。 心中想到那黑袍人的话,惊呼出口,这一下,倒把众人吓得一愣。 杨易于是将黑袍人的事说与众人听。 沈啸也把自己和李青衣还有杨易结拜的事告诉孟长歌与赵康。 众人一拍而合,当即称兄道弟。 孟长歌将茶杯一顿,向杨易开口笑道:“看来,杨兄你此次是想躲也躲不过喽。” “哈哈,无妨,只要我们三兄弟共进退,就连唐门的猪狗窝都要去闯一闯,那长安之事,纵使龙潭虎穴,我们兄弟也要去搅它一搅!” 沈啸豪言道。 “我也去。” 竟是抱刀而回的刑问开口。 没想到刑问会出此言,众人不禁一愣,大多不识得刑问,不由多看几眼打量,看到刑问那双死灰眼睛,心底叹道,竟然有人可以沧桑至此。 “我去,是因为烟花三月下扬州” 刑问已又开口。 杨易已知晓李青衣的伤心事,不忍再去问,沈啸虽然不知,但看两位兄弟面色,也知其中空有恻隐,也默不作言。 “这位兄弟若也同去,倒是多了一份力量,如若有何不测,也能多一把手,自然是好事。只是,还得再等些时日,因为我与大哥、二哥还要先去唐门,了一桩心头事。” 杨易说道。 “我也去。” 杨易的话才刚说完,刑问又是一句。 “邢兄有所不知,我们兄弟三人上唐门是为了报仇,此去生死未卜,邢兄何必要?” 杨易虽然隐了“要”字后面的话,但大家都心知肚明。 刑问端起知了刚拿上来的酒坛,反问:“我们是朋友?” “是。”杨易答得肯定。 刑问接着又问:“我是个贪生怕死的人?” “当然不是” 杨易依旧答得肯定。 再无对问,此刻天已大亮,众人人喝酒吃菜,笑谈各自烟云。 刑问虽还是寡言少语,但眼神已有了新的色彩,他感觉到,自己的刀,好像又有了温度。 喝到兴处,众人又称兄道弟起来。 “大哥、二弟,我有一言不知当不当讲?” 沈啸顿杯而言。 赵康与孟长歌四目相对,同时哈哈一笑。 孟长歌对着沈啸说:“三弟不必再说,你欲言何事,我与大哥已然成竹在胸,此事,你得问杨兄李兄他们四人。” 杨易一头雾水,正要出言相问何事,沈啸已开了口,“三弟,我们兄弟三人虽认识的时日尚短,重在意气相投,今日识得邢兄、花兄,甚为同趣,此刻意欲与诸位兄弟同誓,不知杨兄意下如何?” “酒要最烈,茶饮最粗,兄弟自然要拜知趣!” 杨易说完,已自己跪地拜向赵康,口呼大哥,众人也随之就地结拜,盟誓割指,滴血入酒,共饮一坛。 “江南好,风景旧曾谙!” 刚进门得门来的易江南,看着四人结拜这一幕,突然没来由地吟出这么一句。 第一百六十七章:高歌而杀 易江南吟出此句,想必是因为他又想起了书生意气、挥斥方遒的当年,叹恨流年花鬓染风霜。 七人结拜完,因杨易年岁比刑问和花漫溪要长了几月,花漫溪拜作老七,刑问为老六,杨易排作老五,赵康年岁最大,自然是大哥。 二哥孟长歌却把易江南话里的“江南”二字听入耳来,突然脸色一正,抓住杨易双肩,开口道:“五弟,我有一个消息要与你说,望你听后切莫激动。” 杨易自从与孟长歌相识以来,何曾见过孟长歌如此严肃过,单看脸色,便知孟长歌要说与自己的绝非什么好事,好在他自幼饱食冷暖,一颗心早渡风霜,也已不惧怕再多风雨,于是,面色一正,对着孟长歌点头说道:“二哥有事但讲无妨。” 犹豫一下,孟长歌还是开了口:“前些日里,我去往长安办事,救下一人,自称抚安司捕员,名为杨平,应该是你叔父,另外你的妹妹与他一起,我已托人安置在长安城外,但你那弟弟却下落不明。” 杨易的心头一紧,万幸,叔父无事,但杨山下落不明,茫茫人海,该去哪里寻找? 但眼下要去唐门,只能等唐门事了,再去寻找。 后来,刑问将自己所知与李青衣一说,原来,李青衣的表妹一家当年正是坐刑家商船出海,半路遭了海匪,无一生还。 朝阳已经斜挂东山,昨日夜里还是寒风,今日的阳光却已变得温暖曦柔,爬过酒肆的门槛,射进屋里来,投到李青衣的手臂上,变成了绒绒的鹅毛,攀进眼眶里的时候,已又变成刺眼的金黄,越来越暖,越来越亮,越来越痛。 最后变成一朵朵鲜艳的李青衣,开在纷飞的白雪中, 他孤独,冷血,青衣山庄的下人们,没有人愿意接近他,他们之所以照顾他,只是因为畏惧他少庄主的身份,也为了钱,甚至背地里,他们都在讨论他的身世,最后达成一致:他是个野种。 然后,是青衣山庄的血案。 愤怒,怨恨,开始扭曲,杀人是最好的出口。 李青衣想到这些的时候,照在他脸上的阳光就开始扭曲,变成一个个张牙舞爪的妖魔鬼怪,但很快,他就想起了结拜之事。 那是他多年来,第一次知道爱的感觉,家的温暖,他又有了六个生死同誓的兄弟。 “噗!” 李青衣吐出一口黑血,他心里这么些年的恶气和魔鬼,随着这口黑血落到了地上。 “四弟!” 沈啸几人惊呼出口,满脸关切地看着李青衣,杨易一步上前。 “我没事,大哥、二哥、三哥,五弟,我能不能求你们一件事,这一次上唐门,你们可不可以不要去?” 李青衣把嘴角的血迹擦干,他现在很害怕自己会失去这几个兄弟。 孟长歌看着沈啸和杨易,众人目目相接,同时哈声大笑,在阳光中,开成最灿烂的花儿。 杨易抓住李青衣双肩,笑着说:“我们知道四哥你在想什么,但你不要忘记了,我们兄弟七人方才跪地时,发的誓言,患难同当,休戚与共,生死携程!” “对!” 另外几人也振臂高呼。 李青衣也不再矫情,洒然一笑,开口道:“我又想痛饮一番了。” 七人各抱一坛酒,坐在店门铜铃下,肩挨着肩,看着眼前嘉州长街,举坛狂吼“干!”同时举坛仰脖而饮,直到把酒坛喝空,酒意已有了四分。 起身,托易江南买了马匹干粮,把酒、水、干粮等物装好,放到马背上,待易江南叮嘱好女儿知了,加上易江南兄弟两,一共九人翻上马背,准备去往凌云山唐门。 凌云山下,马儿到了这里就不敢再向前。 “大哥,看来,我们还得算一笔账。” 杨易抽出背在身后的长安刀,开口道。 “早该如此!” 刑问也把自己的阔刀握在了手上。 “看来,我们兄弟七人,免不了要做一回锄强扶弱的大侠!” 最左侧的沈啸扭头看向自己的几个结拜兄弟。 “哈哈,同生死,共进退,杀它个地暗天昏又何妨!只是不知易兄你二人,意下如何?” 赵康转脸去问最右侧的易江南、易江北二人。 “某虽不济,亦能荡寇!” 易江南难得口出豪言。 迎面而来的正是唐门守山的弟子,密密麻麻不下百十人,个个手持弯刀,杀气腾腾,当头率众的是个个光头。 光头不说一句废话,掏出短笛一吹,怒喝一声“杀!” 汉子们纷纷挥刀奔跑而来,霎时尘土飞扬。 与此同时,四周响起了淅淅索索的爬行声,滚动似浪潮。 蛇、蝎、蟾蜍、壁虎、蜈蚣,五颜六色,大大小小的五毒,纷纷跳出地面,从四面八方向九人袭来。 “酒!” 李青衣突然怒吼一声,杨易从马背上拿出一坛酒,拍封痛饮一口,抛给李青衣,右手挥刀,双足踏马背,先冲了出去。 李青衣痛饮满喉,又把酒坛抛给沈啸,放下一直背着的石碑,也拔剑而去。 沈啸、赵康、孟长歌、刑问,花漫溪、易江南、易江北,酒已饮尽,人也飞身而出。 李青衣纵深如燕,旋回似风,书页从他周围的唐门汉子们的喉咙一一划过,割开,杀得兴起,大声唱起来: “笑苍天,几番风雨,还渡残阳,净染英雄血! 笑苍生,浪涛逐流东去尽,竞夺黄纸金银! 笑河山英雄,锦绣万里着胡衣,泣不尽,杜鹃啼! 剑舞,马惊,义字刻丹心。剑也去罢,刀也来罢,衣襟酒洒,胸胆尚开张! 道不尽,笑不穷,歌不休,谁人敢问是英雄!” 杨易听之热血沸腾,又想到此上唐门凶多吉少,定是破釜沉舟背水一战。 再想起这些年在长安的种种,愤怒和豪气顿生。 将长安刀从一个汉子的胸膛抽出,大声笑道:“好一句‘谁人敢问是英雄’,四哥独唱难免孤单,不如兄弟同乐!” 沈啸和刑问也听到李青衣的歌声,胸膛激荡,肺腑血潮翻涌,也出言道:“对极!” 于是兄弟七人飞身一处,一边拼杀一边跟着李青衣大唱:“笑苍天......谁人敢问敢问是英雄!” 歌声震土飞扬,夹着血雨飘洒,唐门还没倒下的汉子,幸存的毒虫,早被杀得破了胆,失了魂,纷纷弃刀四散而逃,毒虫们们也遁地而逃。 四兄弟加上易江南、易江北,停下手中刀兵,也不去追,指着鼠窜龟爬的汉子,哈哈狂笑。 第一百六十八章:遇狼群 “四哥,却不知该曲何名?” 眼见唐门弟子狼狈而逃,杨易脱口而问。 “三笑歌,一笑江湖沧桑,二笑人如草芥,三笑英雄如刍狗!” 李青衣饮下一口烈酒。 “妙!就叫三笑歌,就这天下英雄狗熊!” 孟长歌狂笑而呼,拍起胯下马,冲了了出去,余下五人见此,也扬尘紧随其后。 “笑苍天……” 卷尘滚滚,歌声响彻山野,夹着沙烟烈日,奔腾,嘶吼。 穿过漫漫沙海,草木变成了一片青嫩,如此夏日,竟是处处春意盎然,乱花渐欲迷人眼,浅草绿可没马蹄,日光也变得柔和起来,洒在草尖,嫩成鹅黄。 春色虽好,但九人的马匹不止奔速,无情的马蹄,狠狠地践踏着这一片春意,一往无前。 直到黄昏时分,距离凌云山主峰已不足百米,在马背上,已能望见前方的山头,一座座楼台,连绵不绝,高耸入云,直插天穹。 “快了!” 奔在前头的赵康大喊一声,身下的马却怎么也不肯继续向前,随后而至的杨易等人正在纳闷赵康为何停了下来,突然,所骑的马儿把头一甩,齐齐发出啸天的嘶叫,也停了下来。 杨易一行人纷纷跳下马背,落定去看自己的马,马儿们竟然四肢发抖,跪倒了下去,懦懦不敢起身。 这时,天空一声鹰鸣撕空,然后,天际飞来长长一排黑影,鹰啸长空不绝,直掠而下,竟然是一只只白首黑身碧眼的雪鹰,张开翅膀,滑翔而下,尖利的爪子和嘴钩,次得风声煞煞,朝那些马儿扑来。 这群雪鹰滑下时,“嗷嗷嗷!”三声狼叫,赵康的前方闪出道道白影,却是雪狼群,瞬间奔来,把杨易六人团团围住。 把九人围住以后,从中走出一匹高大健壮的狼王,通身雪白,只有狼头上,双眼之间长出一撮黑毛,又黑又亮,把狼眼中的凶狠衬更加恐怖,也把本来就高大的狼身托得更雄猛,咧开锋利的牙齿,垂涎三尺。 “大哥,是天山雪狼!” 易江南把话呼出口的时候,脸色瞬间变得煞白,天山雪狼的恐怖,他比谁都清楚。 天山雪狼的凶猛,一匹堪比一个内力十载的习武之人,而且胜在数目众多! 现在围住他们的竟然是一群,而且还有雪狼王! 天山雪狼素来只在天山深处活动,现在不知为何,竟来到了巴蜀之地,它们,是怎么入关的? 这让杨易困惑不已,也暗叹自己一行人真是倒了八辈子的霉运。 突然,本来瘫倒在地的马匹们,不知哪里来力气,纷纷站起四散而逃。 可惜,还没奔出几步,雪鹰们扑翅而去,落到马匹身上,锋利的爪子割开马匹皮毛,刺进马背,一划,撕开深长的血口,紧接着,长长的鹰嘴订进马儿血肉中,勾嘴撕出片片血肉。 三五成群,攻击一匹匹马,茹毛饮血,唳叫连连,勾住马脖子的那些雪鹰,爪子不断撕扯划拉,一头头马儿倒地喷血。 目睹这一番惨烈血腥,杨易等人却不敢轻举妄动,因为围住他们的雪狼群正在磨牙蹭足。 “二哥,现在怎么办?” 沈啸看向孟长歌问道,他的额头已沁出一层细汗。 孟长歌把书卷紧紧地握在手中,一双眼睛紧紧盯着拦在面前走来走去的雪狼王,沉声道:“大家不要轻举妄动,狼群在和我们磨耐心,这些畜牲比人还狡猾,你们快向我靠拢过来,不能给狼群抓住我们落单的机会。” 众人听言,一步步,小心翼翼地往孟长歌靠去,背靠着背,盯着狼群。 面对狼群最忌慌乱轻举妄动,更不能拔足而跑,只因此处地形光秃,脚无踏点,不像树林或者乱石中,可以运使轻功借力而逃。 马儿一匹匹接二连三地倒下,断喉气绝,雪鹰们犹如一只只吸血鬼,附在马匹尸体上撕肉,饮血,狂欢,变成了一个个刽子手。 这是属于它们的狂欢,属于血肉的盛宴! 雪狼王围着众人走了一圈又一圈,碧眼里的凶光越来越浓烈,再次转到易江北面前时,停了下来。 果然聪明!它也看得出来,众人里面,就易江北武功最弱。 场面形势瞬间刻不容缓,谁都看得出来,狼群的攻击蓄势待发。 李青衣握紧手中长剑,沉声问赵康:“大哥可有办法?” 赵康侧眼瞥着雪狼王,咬牙哭笑道:“此地空旷无物,还能有何办法,于今之计,唯有血拼!” “嗷!” 雪狼王显然已经磨光了耐心,对天长吼一声,狼群听令瞬间聚拢成“十”字阵形,字头对准了易江北。 “擒贼先擒王,制敌先机,兄弟们,集中劈了雪狼王!” 孟长歌大吼一声,纵身展臂,手中书卷开成扇状,向雪狼王飞身打去。 人动,狼亦动。雪狼王不愧为狼群之王,狡猾无比,见势退身跃到狼群后方,举头啸天。 一匹匹雪狼跳身舞动獠牙利爪,合围冲来的孟长歌。 杨易知道这种时候万万不能让二哥落单孤军,飞天拔刀。 李青衣也瞬使出剑招,刺向围攻孟长歌的狼群,沈啸、花漫溪和刑问等人进随其后。 剑尖刀锋刺砍在狼背上时,竟如砍到了铜墙铁壁,哐当声响,雪狼们却毫发无损,只被力道击退落地,落地又纷纷飞身攻来。 “糟糕,中计了!” 孟长歌惊呼一声,四人扭头一看,果然,易江南兄弟俩已被雪狼群团团围住。 尤其易江北,本就武艺平平,对付一匹雪狼已经吃力,靠易江南衬护才苦苦支撑。 李青衣心知易江南是破阵关键,不能让其兄弟葬身狼腹,但现在又想不到该如何去搭救二人,一时心急如麻。 “围魏救赵!” 正在心急,突然听到杨易高呼,立马明白过来,扭头盯住狼群后方的雪狼王,咬了咬牙,打定主意。 跃地升空,剑指苍穹,身在半空翻如浪,墨麟宝剑侧锋反臂而旋,双手抓住剑柄,使出全身内力,人剑合一,刺向雪狼王。 这一招,既如二月飞花,又如一剑西来,剑尖抖成天女散花,似鹰翔,似鹤影,似蛟龙,快如星而芒如月,力劈华山而意指江河。 落下点点剑意,散作星辉,绽放月寒。风不动,气也不凝,春风化雨润物细无声,刺得自然,刺得惬意,轻描且淡写。 剑雨如枫! 第一百六十九章:破庙夜事 剑雨如枫作为名震江南的青衣剑法第一招, 果然强悍!长剑破开匹匹雪狼,刺到雪狼王头上双眼之间长出黑毛处,刺出片片血花。 李青衣连人并剑,刺带着雪狼王滑地数米停下,雪狼王已经头颅裂成两半死绝。 嗷嗷嗷! 与平常狼群王死而散不同的是,雪狼们纷纷调头哀怒长嚎,瞬间,漫天狼影,一匹匹雪狼飞天朝李青衣纵来,势成围攻。 现在面对雪狼群攻而来,身负石碑的李青衣,反而陷入进退维谷之境。 幸好,沈啸等人这时也已飞身来助。 可是,雪狼的皮肉坚固无比,刀剑无法劈开,除非招招皆似李青衣方才那一招带着剑意的“剑雨如枫”,但谁又能有那么深厚的内力修为! 这雪狼可比唐门外门弟子那些土鸡瓦狗难缠多了。 一时,九人与狼群鏖战相持不下,雪上加霜的是那些雪鹰竟然也已盯着鏖战中的九人唳啸连连,如同看见了比马匹血肉更加美味的猎物,似乎,下一秒就要群起而攻。 千钧一发之际,突然传来一声似笛非笛的长号,雪鹰纷纷展翅飞天,啸空而去,围攻九人的狼群也停了下来,每一对碧幽的狼眼中都闪动着痛苦的挣扎,终于,群嚎一阵,纷纷退去。 杨易看着狼群退去,收刀走向李青衣,一脸关切地问道:“四哥,你可还好?” 耗尽内力,脸色苍白的李青衣终于支撑不住,瘫坐在地,艰难地抬起手,轻轻一摆,开口道:“五弟放心,我休息一会儿便好了。” 他嘴上虽然这么说,但众人谁都看得出来,他哪里是随便休息一下就没事的样子。 “如今没了马匹,带的干粮水袋也已被那些雪鹰抓毁,此处空旷,我看不如这样,我们再往前行些路程,找一找有没有可以遮风避寒的地方。” 赵康把手臂放到眉处,朝四周远处环视一遍,开口而言。 “大哥所言极是,方才那些鹰狼听号而退,料必有人在暗中指挥,此处太过空旷,不宜过夜,我知道前方再行百米,山脚下有一破败山神庙,我以往常在那里避风歇脚,只是,李兄弟这身体不知能否行动?” 易江北看着李青衣,担忧不已。 李青衣这时已缓过气来,苍白的脸上也已有些血气,听到易江北的话,以剑作拐,撑地艰难地站了起来,嘴角勉强挤出一丝笑意,开口道:“但行无妨,我虽暂时内力耗尽,倒也不至于走不动路。” 于是,杨易搀扶着李青衣,一行人徒步走了去,此时,天色也渐渐黑意近晚。 行了百十来米,十里不同天,到了山脚下,已是寒风飘雪。 凌云山竟然如此神奇。 但更神奇的是,原本近在眼前的唐门所在主峰,竟然越来越远! 杨易看了看,想起易江南说凌云山有什么大阵,果然所言非虚。 又行白来步,果然见到一座破败的山神庙,庙门已经腐朽败烂,围庙的土墙破破烂烂,一截截断垣残壁,破庙屋顶上也盖着厚厚一层蜘蛛网。 进入庙内,除了一尊布满尘埃的山神像,别无它物,处处是蜘蛛网和灰尘,风一吹,窗瓦吱呀作响。倒是那尊山神石像有些特别。 狼首人身,眼睛却是鹰眼,并且有三只。 全身虽布满灰尘,依旧能从灰尘中看到隐约绿漆,眼睛栩栩如生,碧中露黄,瞳如花开,从上俯视而下,使人不寒而栗。 这山神庙虽然破败不堪,但也好过露宿风霜,九人在石像下清理出一块空地,杨易将李青衣搀扶坐下后,起身去到庙院中拾来了些朽木柴枝,燃升起一堆火。 九人围在火堆旁,面面相觑,突然不约而同大笑起来,沈啸站起身子,狡谑一笑,说道:“看来大家都已饿了,眼下此处莫说食物,连只老鼠都没有,不过,我倒是有一美味,不知诸位敢食乎?” 众人的眼睛立马放出光芒,孟长歌喜言问:“三弟快说,是何美味?” 沈啸作势要出门,回过头来笑道:“先前四弟刺死的那雪狼王,岂不美味?大哥,你们稍等,三弟我去去就来。” 说完,转头飞身出门,两个起落,瞬间消失在夜色中。 不一会儿,靠近庙门的杨易听得庙外有脚步声响,以为是沈啸去而复返,扭头看去,见到的却是数条黑影闪动,定眼细看,竟是早前遇到的那些雪狼,正向此处奔来。 心中一急,呼出一声“大哥!”,就被孟长歌捂住了嘴巴,孟长歌捂住杨易嘴巴,对着杨易摇了摇头,沉声对众人说:“诸位小心,定是火光吸引了这些雪狼,大家速速把火扑灭,躲好,静观其变。” 待众人把火扑灭,择处藏身好,那些雪狼却只停在庙墙外,不一会儿,黑夜中闪来一道人影,看不清脸,黑影走进庙院中,正要往庙门走来,突然停住转身。 这时,黑夜中又奔来一个人,也看不清容貌,倒是其手中所持的白扇极为亮眼。 两人显然是互相认识,白扇人顿住身影,冷声道:“唐宇,门主此次所托之事,你可办好?” 那黑影回道:“大师兄放心,门主之命,莫敢不从,长安之事已安排妥当。” 顿了一下,接着又说道:“大师兄,我另有一事相告,我今日偶然中见到有九人朝凌云峰而来,其中一人,容貌与门主交代我等寻查之人极为相似,只是可惜,被他们毁了我一匹雪狼王,可恨!” “哦,后来如何?”白扇人问道。 “后来,谁!”黑影大吼一声,闪出墙外。 却原来是沈啸去而复返,正好遇到这两人,来不及躲藏,只能反身而遁。 孟长歌等人见此,一一闪身而出,沈啸听得声响回头一看,见自己大哥二哥等人已出来,把手中雪狼王尸体就地一抛,抽剑反身回过头来,与孟长歌等人对白扇二人形成夹击之势。 杨易等人这下子看清了这两人的容貌。 白扇人是个清瘦中年,一对剑眉又浓又密,正是沈啸和李青衣遇到过的唐见霜, 而那唐宇,长得极为精壮,唇上两撇富贵须,一双眼睛里全是阴寒。 那白扇人定睛细看两眼杨易,笑道:“果然是他!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此番少不得大功一件!唐宇,唤你雪狼来助。” 唐宇当即从袖口中抽出短笛,就口一吹,那些雪狼从黑夜中纷纷跳出,把众人围了起来,瞬间,狼嚎四起。 第一百七十章:勇斗唐门弟子 嚎声起,狼围而至,天山寒月照乾坤。 杨易目光如蛇,盯着白扇人问道:“阁下认得我?” 白扇人将扇子一拢,冷笑道:“我自然识得你,抚安司捕侯,长安侯杨易,你的画像已在我们唐门传遍了,活抓你回去,便是下一任门主人选。” “哈哈哈,没想到我杨易如此值钱,贵门主可真看得起我。”杨易抖转手中金鞘长安刀,狂笑起来。 “大师兄,跟他废话少说,动手吧!” 枯瘦那人开口道,拿起笛子吹一声短号,从袖中滑出一截银爪,挥起银爪奔步飞身跃起,抓向李青衣。 瞬间,一匹匹雪狼跃空扑身朝杨易九人,倒是那白扇人甩手打开手中扇子,虚扇几下,笑道:“坐看狼虎杀!”,飞身落在墙头,拂扇扫去积雪,施然而坐,静看场中乱战。 枯瘦之人挥爪劈在半空,冲着李青衣开口道:“老子乃是唐门飞鱼唐宇,报上名来,留你个全尸。” 话定爪落,劈到李青衣的黑穗长剑上,李青衣踏地拔身,剑从爪上刺啦划出,反身右手换作左手,左手斜地里刺出一剑,正刺唐宇胸口,唐宇挥抓弹开,侧身避过。 宝剑刺空,李青衣落地哈声大笑,剑指唐宇说道:“我姓李,名青衣,或许我的大名已经在你们唐门传遍了,现在,你可以跪下来叫声大爷饶命了!” “狂妄之徒!” 唐宇怒骂一声,挥起银爪,飞天作雄鹰展翅,爪成鹰爪,滑下而勾,直勾李青衣喉头。 李青衣就地一倒,以剑撑地,翻腿瞬出一脚,正正踢中翔身而下的唐宇脚尖,唐宇吃力顺势朝前飞扑,银爪劈在墙壁上,划出三道触目惊心的刮痕,扭身转头,脚踢墙壁,借力飞回来,银爪在空中挥作道道银光,罩向李青衣全身。 “功夫倒是好功夫,身法如飞鱼,只是人却狗屁不如!” 李青衣鄙夷一声,原地拔剑飞身,半空舞动宝剑,大喊一声:“月寒星辉!” 剑光斩作月芒半弯,劈向飞来的唐宇,同时,人、剑如一体,快如风,追着月芒直刺,残影似一条矫身银龙。 唐宇半空中止住飞身之势,旋身翻滚,如飞鱼跃湖时,在半空的翻身,避开月芒。 但这时,李青衣的剑已刺到,唐宇想再躲闪已来不及,只好挥爪来接,没想到,银爪一触到剑尖,立刻被弹开,李青衣的剑速不减,直刺唐宇左胸。 眼看唐宇就要被这一剑穿胸而过。 飞鱼不愧是飞鱼,盛名之下无虚士,唐宇不知哪里来的力气,虚空中,侧身而扭,翻作头下脚上,躲过剑尖,双脚就势一踢,如鲤鱼摆尾,踢中李青衣握剑的手臂。 这一下,反倒是李青衣吃了亏。 “哈哈,看来,三师弟的功力有长进。” 坐在墙头上的白扇唐见霜,摇扇而笑。 李青衣落地握住了手臂,手臂上竟然渗出鲜红血迹,再定眼去看唐宇的脚,原来鞋子上一排阴刺闪闪发光。 李青衣这下子是真的怒不可言,杀气怒气顿起,剑起左手,斩月刺星,又想起自己所领悟的剑意。 瞬时,脑中只有滔滔不绝的怒意杀意,甩手朝唐宇射出宝剑,脚步胜马蹄狂奔,身子后发而至,追到宝剑,左手拉住剑柄,横剑围身,人旋转作飞花落地,眨眼睛,挥刺出整整二十四剑,剑剑怒气杀意,瞬间剑气纵横,劈刺向唐宇。 “剑意!不妙,三师弟有难!” 墙头上的白扇唐见霜见此,看出李青衣此招不可匹敌,立刻从墙头跳出,飞身来救唐宇。 可惜,李青衣的剑,实在太快,剑意怒意由散而聚,凝在剑尖,转刺作劈,在唐宇来不及反应之下,一剑劈到唐宇左肩,唐宇整条手臂被齐刷刷地砍落。 断臂落地手指一拢,血漫于地,唐宇肩膀断臂处,血喷洒作月中雾。 这才“啊”声痛叫出口,被飞身来救的唐见霜一把抄起,挥指点住穴道止血。 唐见霜扶着唐宇,抬起头来,眼神如鹰,冷冷开口:“川绝峰唐见霜恭候各位大驾,诸位记得抗好棺材上山!” 言罢,夹着唐宇,转头飞身翻墙荡离而去。 再说赵康和沈啸这边,这些雪狼甚是难缠,皮肉坚固无比,刀剑根本劈不开,虽靠蛮力震死了几头,但还有数十头,依旧前赴后继地扑向众人。 沈啸几人,一时也拿它们没有办法,只能硬拼。 怎么办呢怎么办呢,众人一时无计可施。 杨易用长安刀劈退一匹雪狼后,正向用领悟的长安刀意斩狼。 突然灵光一闪,这世上的毒虫猛兽,身上都有一个死穴,那就是腹下七寸处。 顿时开口大呼:“大哥、三哥,攻它们腹下七寸!” 手中横出金鞘长安刀,双膝跪地而滑,滑至扑身而来,飞在半空的雪狼身下,举刀直劈,正中雪狼腹下七寸,抽刀带出狼血。 果然,那头雪狼被劈落地,倒身哀嚎一声,歪头死绝。 众人见此,脸色大喜,依伎施招,招招直取雪狼腹下七寸,一头头雪狼应声倒地死绝,剩下十来匹,夹着尾巴奔雪而逃。 众人本就空腹肚饿,经这一番厮杀,更觉饥饿难耐。 提起几头雪狼尸体,走进山神庙内,重新生火,将雪狼剥皮洗肚,架在火上翻烤。 杨易盯着火上被烤得金光的狼肉,开口道:“二哥,方才那两人必是雪鹰门的人无疑,只是他们所说的长安之事,还有唐门不知为何,突然想要活抓我,这其中,定有天大阴谋,恐怕也与长安之事有关。” 孟长歌眼神一凝,向杨易说道:“五弟所言极是,看来,此番上了唐门,若是有幸宰了唐啸天,那长安,咱们兄弟几人,必须得走它一遭。” “二哥、五弟莫要担心,眼下要紧之事是明日一早,上得唐门,杀了唐啸天,好了却四弟心头恨事。” 沈啸笑着开口。 刑问用刀从火上割下一条狼腿,开口道:“错,眼下要紧的是吃饱了睡觉。” 难得一向沉默寡言的刑问,也会说这等趣话儿,众人一齐哈哈大笑,纷纷割狼肉,伺候胃王爷,狼肉味美,只是可惜无酒。 一夜再无波澜。 第一百七十一章:初识遁甲奇门 凌云山之绝,峰峦叠岩,一览众山小,平山而望,净色苍茫天地阔,山中有山。 这里没有春、秋,更没有仲夏,只有漫无尽头的苦寒严冬,飘雪、冰川、霜棱,是这里唯一的美景,瀚海阑干万丈冰。 杨易站在山腰半道,举目而望,陡峭入云的山道依旧看不到尽头,暗探如此绝地险境,竟然还会有门派在此立足,怪哉! 更惊讶的是,这一路走来,竟然历经了春夏秋冬不同景色,一山分四季,真是人间奇山! “翻过此山,就进入凌云山腹地了,从那开始,才是真正的唐门所在。” 走在队伍最前面的易江南回过头来,对众人说。 众人也不多话,继续沿山道而行,山路渐渐陡折,路面变作冰层,滑难踏步,众人以刀剑为杖,手足并用,又爬了小半日,终于爬到山顶。 入眼皆是冰棱雪峰,日光浓洒,处处金光,除了呼呼风雪满灌入耳,周天廖无人烟,果真是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 再行数步,天变连连,四面八方尽不同,东北方向是烈日,西边却是黑影阴漫,东南川棱,西南狂风怒啸,西北漫天乌云,雷声滚滚。 不待杨易叹奇,只见易江南把罗盘平端于手掌,不断旋身寻位。 口中念念有词:“乾一,兑二,离三,震四,巽五,坎六,艮七,坤八。,乾三连西北天开,坤六断西南八地,兑上缺西方双泽,巽下断东南无风,艮覆碗东北齐山,震仰孟东方四雷,离中虚南方真火,坎中满北方六水。” 身子一顿,抬头观日,手指翻动掐结,突然跳起大喝一声:“金龙引路盘星开,水火阴阳定乾坤,血滴子,分!” 手拿罗盘正砸地心,咬破手指头,往罗盘上滴出一滴鲜血,滴在罗盘正中心,弹身退开。 阳光射到罗盘上,罗盘中心的血滴翻滚在阴阳鱼眼上,如煮沸热水般蒸跳不止,突然散作八条细小血流,分流罗盘八方,血流尽,罗盘金光大作,金光一起。 众人周围的风雪竟然顷刻间静止似无,金光散作星印四射,飞天合聚成一条金龙,龙昂声响,往西北与西北方中心点腾飞,转瞬没入一座雪峰中,顿消于无。 易江南双眼一凝,单手指着金龙没入的雪峰,大喊出口:“金龙已引路,诸位,死门正是此峰!” 沈啸与李青衣听此喜色于形,拔足就要动身。 “且慢!” 孟长歌把二人拉住,接着开口道:“三弟、四弟莫急,并非我不相信易先生,只是如今,我们兄弟以身涉险,诸事皆要小心。” 转过身来,抱拳作揖,对易江南道:“易先生海涵,得罪了。” 易江南却也不生气,开口道:“既然孟兄弟心有疑虑,那我就从头至尾与你们细说。 乾为西北,坎为北方,艮为东北,震为东方,巽为东南,离为南方,坤为西南,兑为西方。此等罗盘八卦方位浅显,不用我说,想必孟兄也能知晓一二。” 孟长歌点点头,易江南又继续说道:“天乾南地坤北,日出东方为离,日落西方,没有太阳就是代表坎位,即月亮所在的地方,西北艮位昆仑为尊,东南兑位碧海万万里,西南巽位风狂如刀,东北震位雷霆滚滚。 也就是说坎卦在北方,离卦在南方,震卦在东方,震卦对面的西方是兑卦,东南是巽卦,东北是艮卦,西南是坤卦,西北是乾卦。” 他把地上的罗盘捡起来,端在手掌心,指点罗盘,开口道:“诸位请看,乾兑金生坎水,坎水生震巽木,震巽木生离火,离火生坤艮土,坤艮土生乾兑金。然后,乾兑金克震巽木,震巽木克坤艮土,坤艮土克坎水,坎水克离火,离火克乾兑金。 五行相生相克,周天八面四方转换不停,但万变不离其中,乾三连,坤六断,震仰盂,艮覆碗,离中虚,坎中满,兑上缺,巽下断。 八卦所属五行本质不变,星罗盘上,中心阴阳鱼眼不动,聚四方而观八面,我方才以血激活,鱼眼顿开唤神龙,乾坤化宇定周天,此处西方正是众山脉灵所在,既是死门,又是生门,生死往复,正是进入雪鹰门的路口所在。” 杨易听得云里雾里,他对八卦五行一窍不通,听易江南此番言论,仿如天方夜谭。 倒是孟长歌已然明悟,开口道:“易先生博学,道行高深,经易先生点拨,仿如醍醐灌顶,茅塞顿开,方才却是得罪了。” 说完躬身一拜。 易江南胸襟颇为开阔,不作矫情,一把扶起孟长歌,哈哈一笑,招呼众人,手持罗盘当先引路往那雪峰而去,众人紧随其后。 行至雪峰前,赵康傻眼了,就差揪起易江南衣领,甩两个耳光,大骂一句“狗娘养的招摇撞骗!” 原因无它,这雪峰在远处看时不高,近前才发现,原来高耸入云,山面尽是悬崖峭壁,冰层白雪,莫说生路死路,根本就没有路! “诸位莫急,稍安勿躁。” 易江南却一副成竹在胸的样子。把手中罗盘按在崖前,身动如影,脚踏术士方步,停下来时,伸出两根手指,插进地面雪层,抽出来时,伸出舌头往指头一抿,顿时眉头深锁,直呼“奇哉!” 站起身子,故技重施,咬破指头,将溢出鲜血的指头往罗盘上鱼眼点抹,大喝一声:“黄泉泪,开!” 喝声一出,罗盘上的阴阳鱼如同活过来一般,逐头咬尾,旋转不停,血影腾挪。 反射阳光,荡出缕缕金红之光,洒在崖前左侧九尺九寸处。 “九九天龙栖身处,诸位,机关便在那里!” 易江南声调狂喜。 杨易走近金红之光洒处,蹲下身子,双手扒开雪层。 果然,露出一石盘,上刻九宫八卦,伸手去胡乱按动“离”位,突觉心头一颤,升起不详的预感。 “后退!” 被易江南大声喝止,杨易就地翻身后退,跃至半空,“呼!”,冲天烈焰从石盘处喷射而出,正好从他身前飞溅而过,火光落地滋滋而响,却是滚烫的火油。 好险! 杨易后怕不已,暗怪自己鲁莽,若非躲闪及时,此刻双眼恐怕已被灼瞎! 心中对奇门遁甲之术多了几分敬畏。 易江南走上前来,自言自语道:“世人只知天山、昆仑自古为龙脉,天山为龙尾,昆仑为龙首,但却鲜少有人知晓巴蜀为逆鳞,首阳尾阴,乾三下,坤三下,离一坎一艮一,合九破阴阳,神龙摆尾麒麟窟!” 说着,手往石盘从诀而按。 轰隆隆! 悬崖绝壁底部,顿开一道石门,响声充耳,从石门内闪出幽幽绿光。 第一百七十二章:玄门机关八大金刚 李青衣见崖壁开出石门,喜出望外,拔足就要飞奔而经,被杨易拦下,李青衣本来并不是毛躁之人,只是如今心头记挂家仇,心浮气躁。 杨易道一声“四哥莫慌,万事小心为上”,捡起地上一块石子,往门内掷去,石子撞击石壁的声音响动无异样,这才招呼众人进入石道。 一进来石道内,除了幽幽绿光以外,昏暗无比,石室通道深长,仿佛无尽头,摸索着行了两炷香时间左右,走在最前面的杨易突觉阴风扑面,急思转脑,就地一扑,朝身后大喊道:“趴下,有暗器!” 众人才刚倒下身子,幽暗的通道前方风声呼呼,箭矢破风射来,从阮红梅头顶擦过,射到众人身后的石壁上,火星四射,叮当而落。 随即,不待众人起身,通道内绿光大盛,接连飞射来五盏碧绿灯笼,悬在众人头顶。 易江南脸色大变,大叫一声:“快闪!五鬼锁魂!” 喊声未落,众人都还来不及翻身离地,瞬间感觉到身下一空,身子一轻,坠落而下,一一摔落。 好在几人都身具武功,落空过程中虚空里强行扭身转作龙搅,稳稳落地。 落地才发现,原来落到了一个圆形空阔的石室中央,有惊无险。 石室内尽是烛台油灯通明,安安静静,但是,众人的脸色却更凝重了,因为此刻耳中已听到头顶方才掉落下来的坑口响声突起,两块巨石,一黑一白,各从两边朝中对拢闭合,哐当一声,紧紧地合在一起,密不透风,竟然构成太极阴阳图状! 瞬间,室内全是机关石齿、铁链搅磨的声音,声音越来越响,突然“砰”的一声,场中四面八方炸开滚滚黑烟,只觉地底震颤,听到石块打开的声音。 然后,八盏红艳艳的灯笼从地底突兀地冒出地面,缓缓升至黑烟中,冒着刺眼朱光。 “九只蝼蚁,管叫尔等死无全尸,好报我断臂之仇!哈哈哈。” 狂笑如妖魅,声音不知从何处传来,但杨易听得出,这正是飞鱼唐宇的嗓音。 “藏头露尾的鼠辈!” 刑问祭起阔刀,朝黑烟中胡乱劈出一刀,劈中一盏红灯笼。 只听哐当一声,刑问的刀气如同斩到了铁石一般,灯笼应声而灭。 滋滋声响,黑烟消去大半,灯笼现出真面目,原来是被八尊石像抱在怀中,八尊石像刻画得栩栩如生,是那八大金刚:金刚手菩萨即降三世明王、妙吉祥菩萨即两臂六头六足之大威德金刚明王、虚空藏菩萨即大笑金刚明王、慈氏菩萨即大轮金刚明王、观自在菩萨即马头金刚明王、地藏菩萨即无能胜明王、除盖障菩萨即不动尊金刚明王、普贤菩萨即步掷金刚明王。 八大金刚露出真容这一刻,孟长歌和易江南脸色唰一下变得煞白,大呼一声:“危矣!”。 易江南双唇颤抖,接着说道:“方才五鬼索魂,我就知道不妙,果然,我等此刻已陷入八卦六合七星七杀绝阵!” 易江南的话,杨易不解,出口问道:“易先生可否详细说说此阵?” 易江南把自己的那方罗盘拿到手中,目光时扫八大金刚,时而盯这罗盘,开口道:“八卦六合七星七杀绝阵就是将诸葛孔明所创的八阵图祥解精化,结合七星阵与七杀阵,演变成死阵,按遁甲分成休、生、伤、杜、景、死、惊、开八门,天覆阵、地载阵、风扬阵、云垂阵、龙飞阵、虎翼阵、鸟翔阵、蛇蟠阵八阵齐出,本来乾位生门可破,但是,结合了七星阵,七尊金刚按北斗七星方位排列,其妙处是每次发招,皆能一招化作七招,串成北斗星座,整齐划一,连绵不绝,无懈可击,防住了生门。” 他把手指往八大金刚脚底一指,说道:“诸位请看,八大金刚脚不沾地,恐怕内含机关,待会儿机关启动,恐怕七星八卦移形换影,互有彼此,想要破阵,有死无生!” “何不趁现在机关未动,先捣毁这什么八大金刚?” 李青衣抽出宝剑就要前去。 “不可!” 孟长歌把李青衣拦下,手往八大金刚怀中灯笼一指,开口道:“四弟稍安勿躁,大家快看石像怀中红烛灯笼,可看出有何不同?” 杨易等人朝八大金刚怀中灯笼细看,才发现这灯笼内的红烛并非直状,二是蛇形,竟如活物,一条条黑蛇舞动身躯。 奇哉!怪哉! 孟长歌接着说道:“六弟方才已铸成大错,本来此阵并未完全形成,可是六弟方才那一剑,斩死一条烛蛇,此刻,八蛇变作七蛇,七星转成七杀,八大金刚分立乾位、坤位、坎位,震位、离位、兑位、巽位,被劈死的那尊正是在艮位上。八大金刚身形相仿,灯芯相通,芯芯相印,机关一旦启动,纵横合击,彼此呼应,威力将会大增,金刚乾、坤、生、死、水、火等六门同开,眼与心合、心与气合、气与身合、身与手合、手与脚合、脚与胯合,六合成阵,难进生门!” 他的话刚说完,场中烛光跳跃闪动,条条烛蛇乱舞,八声爆裂同响,八大金刚石像怀中灯笼炸开,突出长长的一截锋利铁刺,齐齐而动,结阵成网,疾速向六人罩来。 说时迟,那时快,就已冲来围住六人,场中烛光同时一灭,漆黑一片。 “受死吧!哈哈哈......” 飞鱼唐宇的笑声还在充斥耳中,八大金刚的铁刺光芒已经闪动,六人退开各朝一方,纷纷祭出武器,运使内力灌注全身共抗绝阵。 杨易把长安刀倒握,眼中漆黑,只看得见铁刺锋芒朝自己刺来,不作思疑,翻手划刀去劈铁刺,刀锋与铁刺相碰,火星满天飞舞,铁刺竟然来势不减。 杨易心想,铁刺坚固,石像未必,倒翻身子,甩手出刀朝前方铁刺寒芒尽头劈去,感觉到长安刀劈到硬物,反震手掌户口酸麻,只见火星依旧四溅,左右前后铁刺来势并无变化。 再要躲避已无空间,眼见就要被四根铁刺穿胸贯背! 第一百七十三章:破阵又陷阵 斜地里穿来一把刀挡住,刀光如月芒,铁刺来势缓了一缓,黑暗中看不见是谁,但杨易已认出这是刑问的阔刀。 刑问以刀作撑,暂时挡住铁刺,杨易趁这空挡,手往黑暗中刀光柄处顺手一提,两人翻身跃过铁刺。 从空中直刀刺劈到铁刺尽头,叮当两声,无法砍动分毫。 “燃烛!” 听得黑暗中孟长歌的声音大喊,杨易把刀尖点在铁刺上,刀身一弯而弹,借力往外飞去。 刚一落地,黑暗中又是两根铁刺冲来,从怀中掏出火折子吹亮,借着微弱火光横身踏墙再飞,把烛台重新一一点燃。 场内重获光明,李青衣、孟长歌和刑问借光翻出石像阵。 石像阵中,只见易江北一身血痕,额头脸上青筋欲爆,手脚各死死地撑住两尊石像,被他撑住的两尊石像上的铁刺,前后距离易江南的胸、背不过半指。 邻近的沈啸见此,身子如灵蛇钻洞,从铁刺阵下缝隙划来,双手抓住易江南双脚,往上一提,易江南借助力道翻身出铁刺阵。 也在这时,易江北终于支撑不住,大叫一声,双手一软,两尊石像疾速对冲,两根铁刺芒尖对芒剑拢刺。 “二弟!” 易江南只来得及朝易江北喊出一句,两根铁刺就把易江北的胸膛后背刺穿。 易江南见此目眦欲裂,泪断肝肠,不管不顾,大哭着就要朝石像冲去,被沈啸拦腰拉住。 而其余六尊石像擦身旋转,铁刺转锋,形成一排,齐齐向众人冲来。 “二哥!怎么办?” 李青衣急道。 “此阵恐怖之处在于石像铁刺坚不可摧,同时这里是密时,无处可逃,我们只能被这狗屁八大金刚慢慢消磨而死,我也无计可施!” 孟长歌一脸无奈。 孟长歌说得没错,这八卦七星七杀六合绝阵的恐怖之处不只在于八大金刚互为攻守,衔密无间,也在于这八大金刚坚不可摧,砸不烂也砍不翻。 “二弟!” 这一晃神,易江南挣脱了沈啸,挥着罗盘就往石像铁刺冲去。 “不好!” 眼见易江南就要被铁刺穿胸,孟长歌一把夺过李青衣手中长剑,奋力掷射而去,剑柄打在易江南小腿,易江南吃痛弯腿倒地,铁刺从他肩头划过,石像群撞带着他的身子冲来。 他手中的罗盘摔落地上,一滴鲜血点落乾位,被孟长歌看到,瞬间脸色大喜,张口大喊:“救人,四弟、五弟随我来,全力攻击乾位金刚脚底!” 李青衣手中已没了长剑,只好调动全身内力,贯聚手臂上,瞬间,手臂拳头金光隐隐,原来他不仅剑法了得。 三人一起飞身冲向直刺而来的石像群,孟长歌、李青衣单掌撑地,身子旋转作飞花入江流,脚尖勾出易江南、易江北,手掌拍地而翻身,一把抄起被脚交勾带出来的易江南兄弟俩,翻过石像群落地。 而杨易挥刀直击乾、坤两个位置的金刚石像脚底,本以为仗着内力浑厚,能劈碎石像。 没想到全力一击之下,石像竟然纹丝不破! “兄弟齐心,其利断金!” 孟长歌大呼之时,把长剑扔给李青衣,手臂交叉一抖,毕生功力尽凝。 而赵康、沈啸、花漫溪三人应声过来,手掌附在孟长歌后背,运起体中内力,同时灌与孟长歌。 孟长歌顿时体涨两倍,脸赤如火灼,全身都冒着蒸腾白气。 “兄弟同心,敢移七星换乾坤!” 孟长歌大喝一声,冲身挥拳,打出山呼海啸般的两拳,拳劲排山倒海,直打在乾、坤两尊金刚脚底。 众人气尽纷纷瘫软而倒,石像群却依旧来势不减。 完了!众人已然绝望。 突然,石像群冲到一半,咔咔两声脆响,乾、坤两尊金刚停住,咔咔响声越来越强烈,八尊金刚石像胡乱移动碰撞,乱成一团糟。 “嘭!” 两具金刚石像爆裂成粉,紧接着,嘭声连响六下,剩余的六个金刚纷纷爆裂开来,八卦七星七杀六个绝阵破! 易江南挣扎着试图爬起来,有气无力地开了口:“孟兄弟如何知晓此阵破解之法?” 孟长歌苍白的脸上勉强撑起一丝笑意,开口说:“我本也无解,方才见血滴罗盘乾位,突然想起诸葛孔明五丈原点七星灯之故,才有所悟,常人破阵只求生,却忘了八卦生死互通,生即是死,就是那卧龙先生,也未勘破生死,执迷于生,破不开自己的命理八卦,倒让我误打误撞,纯属侥幸!” “大……哥。” 易江南还未来得及道一声原来如此,身后的易江北吐血不止,眼睛一翻鱼白,死绝而亡。 易江南爬到易江北身前,把易江北紧紧抱住,眼中泪如泉涌,口中却凄笑不绝,对着死去的易江南道:“二弟,你我二人从唐门炼尸池里逃出,好不容易苟延残喘得以立足,亲人又被唐啸天那畜牲屠尽,只因我无意中撞见他的秘密,你放心,易家的血海深仇,我定要他唐啸天这个畜牲血债血偿!” 难怪易江南兄弟要上天山,原来竟有此等血海深仇。 杨易等人这下才知道易江南的苦衷。 “此处既然能燃烛火,唐门门的走狗又能传声,必有出口!” 易江南停住凄声,凝眸皆是坚定之色。 众人此刻也回了两三分气力,听言立刻明悟,纷纷起身用武器敲击地板墙壁。 杨易手持长刀,逐墙分寸而敲,一直敲到一处烛台下,“叮”声变作“咚”声,脸色大喜,喊道:“原来在此!” 挥拳怒砸,墙石被砸碎,露出个头部大小的圆孔,孔内一个罗盘一样的石盘。 这次没有再鲁莽,等众人上前来。 易江南走到圆孔前,仔细端详一番,折身去捡他原来的那个罗盘,回来与石盘比对,皱眉沉思半刻,眼中一亮,开口道:“八卦七星七杀六合,两双两单,一复二孤,正是星宿七星北斗折身西北望天狼,勺口作勺尾,单数变作双数,乾坤移位,九九归一破生死!” 孟长歌把易江南的话听明白了,眼疾手快,手往石盘上的乾、坤各按动两下,一拳打在离位上。 瞬时,哗哗声响如水流,然后石室顶上那两块巨石咔咔而动,各朝两边移开。 众人见此纷纷纵身飞身而上,易江南深深地看了一眼易江北的尸体,咬牙决断,也飞身而上。 几个人刚回到那条绿幽幽的通道上,头顶石壁上挂着五盏绿灯笼,通道内突然红白之光大作,迎面就又跳来五盏灯笼,三红两黑。 众人定眼一看,蹦跳着的竟然是五具僵尸!手臂上格挂一盏灯笼。 “这才是真正的五鬼锁魂,退!” 孟长歌大喊,几个人刚一转身,身后轰隆巨响,滚下来一块黑乎乎的巨石,把通道堵住! 第一百七十四章:崖底洞天 巨石正好把通道全部堵住,众人合力去推,巨石重过万钧,哪里能推动丝毫,运使内功全力拳掌刀兵击打砍砸,内力如同泥牛入海,巨石火星闪溅却安然无恙,这一次,真是无路可退了! “唐门如此滔天本事?不止深谙奇门遁甲,亦熟通如此诸多阴狠怪绝手段,弄出此多奇物!” 孟长歌不由得叹谓恨言。 杨易把长安刀横出,凛然道:“二哥毋须感叹猪狗,纵他有通天本领,你我兄弟合心,是天也要翻,是地亦可覆,难道畏惧这五个死人不成!” 他说得豪气,可五具提灯僵尸哪里还等他多言,通道中浓烟滚滚,阴笑鬼泣不绝,阴风阵阵,五鬼已冲到众人身前,悬挂灯笼的两条手臂朝众人直插而来。 这五具僵尸是僵尸不假,却又不是一般僵尸,寻常僵尸身体直起直落,手脚关节无法折叠伸展,可是这五鬼,却如生人一般,面皮白得吓人,双眼空洞无神,手脚身躯却如寻常人一样灵活,倒更像是活人被祭炼化而成! 此处空间不大,李青衣引以凭靠的青衣剑法有诸多不便,只一招清风拂面边刺边避。 “哧!” 长安刀劈进红灯鬼身,如同刺进棉花团里一般,轻飘飘,软绵绵,空若无物,不见丝毫血液。 而红灯鬼煞白的面皮无一丝异常,任凭宝刀贯胸,双手成爪,合抓直取杨易脖喉。 惊愕之中,杨易一脚踢到红灯鬼肚腹,一把抽出长安刀,红灯鬼被踢倒地上,与此同时,另外四鬼纷纷被踢倒一处,五鬼倒地再不动弹,灯笼散落地上,三红两黑。 一旁的沈啸笑道:“哈哈哈,倒令我等虚惊一场,原来不过如此,不堪一击!” 就在这里,浓烟翻滚得越来越急,众人头顶的五盏绿色灯笼飘落地面,瓦瓷碎裂声响,灯笼内的烛火滚地。 与此同时,那三红两黑的灯笼聚拢一处。 “糟了,跑!” 易江南大喊一声,当先飞身跃过地上五鬼。 众人不明所以,但见易江南此举如临大敌,纷纷飞身紧随,刚跑出一小段距离。 身后嘭声炸响,杨易回头一看,拔腿就喝令众人逃跑。 地上灯笼一一炸开,地面燃起滚滚烈炎,飞出一只只忘忧蛾,钻进五鬼身上,五鬼纷纷站了起来,身上燃着熊熊烈火,带着火浪直追杨易等人,滚滚火浪势同洪流浪涛。 杨易等人慌不择路,只顾着脚底狂奔。 火浪越来越近,眼开就要吞没跑在最后的花漫溪。 杨易见此,突然响起驭灵箫,掉头往后一把将花漫溪往众人抛去,掏出御灵箫。 箫声起,然而这一次,忘忧蛾却丝毫不受控制。 杨易只能转身拔足闷头猛冲,只觉眼前大亮,跃身往前一扑。 嘭! 杨易扑倒地上埋首闭眼,火浪从头顶呼啸而过,转瞬熄灭。 睁眼一看,原来已出了通道,眼前白茫茫一片,尽是冰雪,地上除了自己大哥几人趴着以外,还有五具烧得漆黑的尸躯,扭头一看,洞口通道浓烟熏天。 五人纷纷站起身子,去看那身上依旧燃着余焰的五鬼,却已一动不动。 虚惊一场,终于得见天日。 杨易有种劫后余生的侥幸感。 转头去问易江南:“在通道石室内时,隐隐听有水流声,恐怕是地下暗河,通道内诸多机关,料想就是靠那暗河之力。既然有河,那说明近处必有水源,早前易先生说过,唐门门所在必是水源处,是否说明就在近处?” 易江南把罗盘拿出,踱步看来看去,好半天才指着十几米开外的冰川断崖,开口道:“没错,此处空旷,也无雪峰也无棱,日奇月月奇同出,二奇断处定然在此!” 兄弟几人走近崖口,面面相觑,同时哈笑起来。 沈啸止住笑声开口:“易先生莫要说笑,这雪崖看起来深不可测,且白雪白雾苍茫一片,窥不见底,即使唐门在崖底,你我五人如何下去?” “我道你等兄弟四人为一时豪杰,看来,也不过是贪生怕死之徒而已!先行一步!” 易江南说完此番话语,原地起腿拔足,朝悬崖奔来,来到崖前,速度不减,纵身一跃,如同潜龙入渊,跳入雪崖中。 杨易等人被这突如其来的一幕惊得措手不及,回过神来时,易江南的身子已隐入崖渊中的滚滚白雾里。 此刻天暗无日,阵阵乌云奔腾,苍茫的雪山冰海里突起啸风,卷雪扑面,吹乱四人发丝衣襟。 李青衣把长剑抱住,后退三步,突然凄然一笑,开口道:“诸位兄弟!多谢……” “不必多言!” 他的“谢”字后面的话语还未出口,就被花漫溪摆手喝止,花漫溪将宝剑插进剑鞘中,笑道:“四哥无需多言,我知你欲言何事,可还深记我等结拜之时所发誓言?” “寒风起,潇潇兮,憾无烈酒夕阳!心所安兮义所铭,风何所狂,渊何以深?生有所欢兮死何惧!” 孟长歌狂笑而吟,走到李青衣身旁,单臂把住李青衣肩头,杨易和沈啸也笑着走了过来。 七人手把手,肩并肩,站成一排,扭头互视一笑,同时大声狂笑三声,唱道:“生有所欢兮死何惧!” 脚底跺地奔步,同时并肩而跑,齐齐飞身跳崖。 杨易只觉耳中风声呼啸,冷风如刀刮面,无法睁开眼睛。 只感觉到肩头有只手在紧紧抓着自己,突然身子、脸面一痛,水浪掩身没面,灌耳冲鼻,身子直砸进水底。 知道自己恐怕是掉进一方湖泊中,手脚并用,挣扎着往水面上涌游,哗啦,出水声先后而响,七人想继游出水面。 崖底果然别有洞天! 游上岸时,易江南已在岸边升起一堆火焰,见七人上来,拱手笑道:“不妄我与二弟拼死前来,你等兄弟七人倒也确实有胆,我方才言语过激,抱歉!” 七人烤火烘衣,孟长歌笑道:“易先生不必多想,我等兄弟几人比起先生你,终归稍逊一筹!” 不再矫情客套,几人哈笑一团。 杨易举眼扫射四周,只见此处与崖上截然不同,山清水秀一片,山峰重峦叠起,皆着翠衣,再不见半片飘雪冰棱,湖如海阔,湖水漫漫无尽头,皱起的波纹和寻常春波一样明媚。 还待细看,遥望见远方碧波湖面上点点白帆飘来,白帆荡湖越来越近,已能看清帆旗,白帆画着一头雪鹰,栩栩如生,跃然帆旗中央。 在帆队前头,有一黑点,疾速而行,却是一个人,踏水而来。 这人白发白须,白衣纹鹤,脚底水面一截蒲苇,一苇渡湖,点波踏浪! 第一百七十五章:激战唐啸天 “唐啸天老猪狗!” 仇人见面分外眼红,唐啸天尚未飞身上岸,李青衣大喝一声,抓起长剑,竖剑拖沙石,脚底如风雷,奔势带起一路泥石狂卷。 杨易、沈啸、易江南等人亦拔足飞奔相随,杀气凛然。 “我还道派人寻你,不想你等自投罗网,竖子不知死活!” 唐啸天已近得湖岸,眼见众人冲来,阴笑怒吼一句,两臂手掌翻动,朝湖岸本来的八人劈出两掌,掌风胜飓风,拍起层层巨浪惊涛,水花翻作卷天云,白浪卷飞泥石直盖阮红梅五人而来。 “蛟龙出海,破!” 李青衣人飞到半空,剑指湖中唐啸天而刺,破开水浪泥石,剑尖生出焰色,一人一剑,如同天降星陨。 身后七人亦各显神通,易江南本是五人之中武功最弱的,但此刻是最不要命的,手中那一方罗盘咔咔声响,中间的阴阳太极鱼图案收缩,形成一个握柄,而罗盘沿围则生出满排锋利的齿刺,罗盘已变成银闪闪的刺轮。 八人破开泥石水浪,直取南山放鹤胸、喉,眼见刀、剑、轮就要刺劈刮到唐啸天。 唐啸天竟然不躲不闪,立湖面如履平地,左手拂白衫后摆,双眸凝作霜刀冷剑,气势瞬变万马千军,右手漫不经心抬起,一掌,只一掌,看似春花秋月绵绵无力的一掌,却劈退了近身的八人。 刑问、易江南、花漫溪倒飞摔在岸上,刑问稍微好一些,他的内功并不弱,倒飞至之时,身子强扭而翻,稳落岸地。 杨易只觉一股势不可挡的冲击力迎面而来,连人带刀不由自主就往身后倒去,好在内力深厚。 李青衣杀红了眼,只是他不懂得如何全部运使体内高深内力于剑招剑势而已,人倒飞至一半,身子借倒势倒翻一圈,身在虚空中,蹬足两下,竟于空中使出纵云之术。 身子垂直升空,剑横于手,从高空垂刺而下。 正是青衣剑法中的“一剑西来”,刺到一半,专作“天人散花”,剑尖抖成飞花,朵朵剑花凛杀意,散作四月落樱,缤纷多彩,射到唐啸天所立湖面,落樱入湖,炸起水花如雨,水珠如箭,密无缝隙。 恢复了一些理智,剑意加身,抖散令人眼花缭乱的剑影忽又聚作一条火龙烈焰,人剑合一直直刺下来。 唐啸天一脸云淡风轻,轻轻拉起衫摆,随手一拂,宛若清风拂杨柳,扫开射来的粒粒水珠,脚跟轻轻踢到水面,身子向赶来的帆船队倒退而去,脚尖划出两道白浪荡飞身子两侧。 至船前,一个倒空翻,稳立帆下舱头,拾起地上一根鱼竿。 李青衣快如流星的这一剑,刺了个空,剑连人身,直刺进湖中,溅起水花两瓣,湖面又归于平静,似乎,一切不曾发生过。 唐啸天冷眼扫过湖面、岸边,朝身后怒喝一声:“见霜,杀!除了湖底小鱼儿,一个不留!” 声音寒胜腊月霜,眼神凝作无毒蛇。 他的命令一下,五艘白帆船中,风声阵阵,闪出二十来个白衣唐门门弟子,手提明晃晃的短刀,踏水飞身向岸上八人冲去,唐见霜和独臂唐宇亦在其中,岸上瞬间喊杀声一片,刀兵相接砍杀声响彻崖谷。 “谁钓寒江雪?谁钓湖中鳖?我执鱼竿钓山河!鱼儿!鱼儿!争渡!争渡!惊起一滩鸥鹭!” 唐啸天狂笑而呼,飞身帆顶而立,白衣飘飘,将鱼竿一甩,甩出金丝无钩鱼线,脚尖带身旋如风,瞬甩无数竿线,条条金丝拍碧湖,拍出湖面道道白浪三千雪,卷如浪,吼作涛,湖中无数鱼虾被拍死落岸。 突然,船前水中出现一道旋涡,越来越大,越来越急。 嘭啪! 李青衣人剑破湖而出,卷水作柱成水龙,人立水柱龙头,双手握剑,墨麟爆发出枫黄之色,翻身朝帆顶的唐啸天劈出一剑。 这一剑,挥挥洒洒,歪歪斜斜,既不惊天地,也不泣鬼神,只如春雨,对,就是春雨,又婀娜,又多姿,温柔,风情万种,善解人意。 只像歌楼茶肆里弹琴唱曲儿弱不禁风的娇美人,但它足够美,美到唐啸天退无可退,也没有理由去拒绝,因为唐啸天根本也没有把它放在眼里。 可是,唐啸天忘记了一件事,女人心是海底针,娇滴滴的大美人也许就是最致命的毒蛇。 这美人在靠近唐啸天的时候,就变成了狂风暴雨,剑意杀气纵横,切开船帆、船舱,直欲将唐啸天切成两半,方肯罢休。 秋枫细雨无声,青衣剑法最后一招! 砰砰!帆船四分五裂,木屑短板纷飞,散满湖面。 但唐啸天的人,已经飞到高空,整个人犹如一只白鹤展翅,美中不足的是,这只白鹤拿了一根长长的钓鱼竿。 “争渡鱼儿有点儿意思!” 身在高空的唐啸天把肩头血迹擦去,白衣上已有一条血痕,齐肩至腰。 血拂去,身子下落过程中,白须飘飘,脸色转冷,握住竿尾的右手一紧,左手握住竿首,对折弯竿成弓,西北望,射天狼。 左手一送,弯竿转直,咻咻咻! 竿上金丝线成疾箭,射向水柱上的李青衣。 线射身前,李青衣右手握剑,左手成掌,一掌下拍,把水柱劈作两条纠缠不休的水龙,朝唐啸天咬去,而人和剑,迎着射来的金丝,刺破一粒粒水珠而去。 叮!金丝射到剑尖,竟然如蛇缠剑,寸寸而进。 李青衣身子横旋,一人一剑如海燕掠潮,剑转金丝,不退反进,如同骑在水龙上一般,刺向唐啸天胸口。 唐啸天翻手抖竿,直直的金丝弯成曲线,飞身移形换影,快不可分,空中只有道道残影。 李青衣手中的长剑刺空,剑尖从右转左,反身回刺,刺中唐啸天喉头,心中大喜。 不料,定眼细看,却只是唐啸天的一道残影,举目去细扫,入眼空荡荡的,哪里还有唐啸天的半点儿人影。 突然,身子一沉,一看腹部,已被一条金丝牢牢捆住。 金丝勒身,控制不住,拿剑去割,却无法割开分毫,身子被拽而落。 啪!直砸湖面。 与此同时,水面破开,唐啸天破水而出,执竿拖线,踏湖水上飞,一路拽拖着被捆住的李青衣,又拖,又砸,风中只听得咻咻丝线响声。 只见得李青衣连人带剑,忽被甩到空中,忽又被乱砸到水面,湖面瞬间水花高溅,纷落如暴雨。 “争渡!争渡!可笑鸥鹭!谁要渡河?谁竟渡河?” 唐啸天狂笑不止。 第一百七十六章:唐啸天力擒七子 而此刻岸上,刀光剑影,血洒如雨落,地上倒了几个雪鹰门的弟子,皆是被沈啸的阔刀和易江南的刺轮击杀,但还有十来个白衣短刀汉子围着易江南和沈啸。 另一边,沈啸的对手还是唐宇,断臂唐宇现在已不再用爪,而是用刀,短刀正好适合他的独臂,他用起短刀已没有用抓时那么灵敏,和沈啸交手,落尽了下风。 孟长歌面沉似水,经过一番交手,他已不再小觑唐见霜,唐见霜那一把白扇子甚为怪异,似铁非铁,坚韧无比,倒和孟长歌的古书卷有异曲同工之秒。 白扇翻飞回旋似蝴蝶花舞,灵巧轻盈却又不失凌厉,书卷翻响声如豆撒铜盆,见招拆招,对上白扇也毫不吃亏,两人你来我往,一时难分伯仲。 但孟长歌此刻心头焦急万分,因为他已看到李青衣被唐啸天摔来摔去,生恐自己的好兄弟被唐啸天折磨而死,暗暗决心速战速决。 好在此刻,随着惨叫声连连,杨易和赵康已经劈倒了围着他们的雪鹰门弟子,沈啸也已一剑刺破唐宇的肩头,瞬起一脚把唐宇踢翻而飞。 三人现在围了过来,欲同孟长歌一起,对唐见霜形成了合围之势。 与唐见霜对击一掌,倒退定身的孟长歌,从古卷中撕下一页,抛作雪花一片,飘飞唐见霜身前,唐见霜伸手而接,定眼一看,书页上是两句唐诗:正是江南好风景,落花时节又逢君。 将书页揉成一团,丢到地面,冷眼盯着孟长歌,开口道:“要打便打,你这是何意?” 孟长歌双手抱在胸前,笑道:“我现在已不想和你打,因为我曾经有个朋友,他也用扇子做武器,他那把扇子,和你的一模一样。如果你还记得姑苏城外寒山寺,也许你就会想起他是谁。” 听了这一句姑苏城外寒山寺,唐见霜就看见了深秋的夕阳,看见了两个衣衫褴褛的少年乞丐,瑟瑟发抖地靠在寒山寺的庙墙角落,共吃一个馒头,你一半,我一半。 唐见霜的脸色瞬间变得极其痛苦,但这种痛苦只是一闪而过,取而代之的是冷漠,冷漠的,还有他的声音。 “抱歉,道不同不相为谋!” 再也没有多余的话,扇子又开始翩翩起舞。 杨易、沈啸、赵康和易江南等人也已围了过来,孟长歌叹息一声,将古书放进了胸口衣襟内,挥拳而上。 他这本书,是诗词,也是账本,但这一次,这个人,并没有欠他的债。 双拳难敌四手,更何况,唐见霜原来就只是和孟长歌平手而已。 如今,被六人合攻,四面受敌,渐渐不能招架,气势颓然,被花漫溪一剑刺到小臂,白扇脱手而落,又被刑问阔刀刀背砸中肋骨,倒飞出去。 易江南手持刺轮正要乘胜而杀,人飞到一半,空中一道黑影朝他砸了过来,是李青衣。 李青衣的身子还未落地砸到易江南,易江南就直直地倒了下去,一根金丝从他的额头刺穿到脑后,鲜血沿着金丝一滴一滴而落,如同细雨扣杨柳枝叶,既温柔,又风情万种,尽管它是艳丽的红色,缺更甚妖媚的彩虹。 易江南没有立刻死去,他依旧还能呼吸,贴在地面的脸上,那双眼睛,依旧瞪着手执钓鱼竿慢慢飘来的唐啸天。 于是,这双瞪着的眼睛里,愤怒和仇恨退隐而去,取而代之的是秋雨,是梧桐,是寒冬腊月的箫声。 知了知了。 嘴唇哆嗦着闭合,易江南终于还是没能说出这句话来,也终于还是没能手刃仇人。 江南好,风景旧曾谙。 咻咻!唐啸天手抖竿转,金丝从易江南脑中抽出,随着金丝抽脑而出,鲜血开始喷射如箭,易江南脑中的画面,永远定格成了自己的女儿,知了姑娘的脸,他唯一的牵挂。 眼角滚下两颗既滚烫又惆怅的泪珠,温柔地滚落地上泥土中,出于温柔,归于温柔。 唐啸天却不肯善罢甘休,冷笑一声,脚尖勾住易江南尸身,起脚一提,将易江南的尸体带离地面,身子半翻旋,狠狠地瞬踢出一脚,把易江南踢飞空中,抖竿甩线,金丝咻声而去,绕住易江南脖子,缠了好几圈,执竿一拽,易江南的整颗头颅,被金丝绞割而断。 身首分离,各落一边。 “老猪狗!” 刚落地被孟长歌接住的李青衣,目睹这一幕,愤怒地爬起,抓住长剑,一瘸一拐地拖剑而行,眼中恨意滔天,直朝唐啸天而来,孟长歌等人见此,紧随其后。 “哼,小小鱼虾,不知死活,若不是你对老夫暂时还有用处,老夫早已让你如方才那蝼蚁一般身首分离死无全尸!” 唐啸天抖竿出金丝,金丝变作数条,条条金光闪闪,反甩金丝入江,拍起道道白浪,再一甩竿,金丝如箭射,射向李青衣等人。 来得奇快无比,几人只好侧身避过,正要纵地飞身,没想到,金丝刚过腰间,竟然就回旋缠绕,还未反应过来,就被牢牢捆住,正欲挣脱,唐啸天身动胜疾风,留下道道残影,围着众人而跑,移形换影。 顷刻间,金丝已把七人结结实实得捆住,唐啸天把鱼竿扛在肩头,狂笑一声“渔樵满载而归乎!” 起身一飞,点波踏浪,拖拽着七人在湖面荡来荡去,飞回岸上,狠狠地甩竿而抛,七人被重重地砸到地面,吐血不已。 突觉胸口一疼,全身一麻,已被唐啸天点了穴道,内力再无法调动半分。 这还不止,唐啸天又翻起手掌,阴恻恻地笑道:“今日让尔等尝尝唐门绝学化功掌的威力!” 说完,连拍四掌,分别痛击七人后背,转头对一旁的唐见霜和挣扎爬起的唐宇喝道:“两个废物,给老子把这七条小虾米关进唐门绝狱,十日后,祭花神,老夫自有用处!” “是,谨遵师父圣名!” 唐见霜和唐宇应声而动。 唐啸天转身朝湖中掷射手中鱼竿,飞身点波踏浪,白衣飘飘,追上鱼竿,踏竿荡湖而去。 第一百七十七章:雪隐神功 唐啸天渡湖而去,唐见霜和唐宇找来绳子,把被封了穴道的杨易七人绑得结结实实,又一掌掌劈到杨易七人的后颈,将七人劈昏过去,拖到仅剩的还未被方才打斗所摧毁的一艘帆船上,掌船随唐啸天而去。 杨易醒来时,是在冰冷刺骨的地牢中,身边已不见了孟长歌等人,只有李青衣还在一旁。 牢房的角落里,蜷缩着一个瘦小的人,侧躺在地面,蓬头垢面,苍白而又乱糟糟的头发把他整张脸都遮盖住,如同已经死去一般,一动不动。 杨易走上前去,轻轻地拍了一下,那人依旧一动不动。 把手放在那人的脖子动脉上一探,还有温度,还有脉搏,说明这不是一个死人。 既然人没死,杨易也懒得再去打扰,管他是昏迷也好,生病也罢,自己如今已是泥菩萨过河自身难保,哪有心思去管他人死活,唯一担心的是沈啸等几个结拜兄弟如今怎样。 突然,丹田一阵绞痛,一股莫名的气浪在不断地吐噬着其中内力,随着这气浪的蚕食,感觉到自己的内功在不断流失,瞬间又痛得死去活来。 在地上不断地挣扎滚爬,终于无法忍受这种刺痛,昏死过去。 李青衣醒来时,月光恰好斜照进牢房,也照到那在地上躺如死尸的人身上。 月光一照到那人胸口处,那人竟然突兀地坐直起来。 “喂!” 李青衣试探着喊一声,那人扭过头来,打量了昏迷中的杨易好一会儿,突然发疯般,向杨易扑过来,杨易正好在这时醒来。 若是平时,杨易只需扭身一闪,便可躲开,只是如今丢失了大半内力,肺腑经脉又奇痛无比,莫说闪躲,就是动一下也困难,被那人结结实实地扑到。 那人紧紧抓住杨易双肩,又是细细打量一番,然后松手,扒开遮脸的乱发,一双眼睛热泪盈眶,看着杨易,悲声喊道:“杨将军,是你么,将军!” 杨易这下总算是明白了,想必这老人是把自己错认成了某个人,恐怕,其中恐怕有何陈年旧故的伤心事,这才如此激动。 看着那人老泪纵横,一副肝肠寸断的伤心模样,杨易到了喉头的喝骂无礼之话也就不忍心再出口,叹息一声,开口道:“老人家,你恐怕是认错了人,我叫杨易,乃是长安抚安司捕侯,并非什么将军。” “不,你一定是杨将军,一定是!你这模样,明明就是我们银甲军的杨将军!” 那老人又哭又笑,像是疯了。 杨易想要开口解释和劝慰,突然肺腑经脉又传来激烈的刺痛,那古怪气浪又开始作孽,疼痛难耐,只得滚地惨叫不止。 “杨将军!你怎么了?” 那老人闪身过来,把滚地的杨易抱住,伸出枯瘦的手,一把抓住杨易手腕,挽起杨易手臂上的袖子,眼神闪过一丝犹豫,终于还是扣指探脉,气愤怒道:“化功掌,又是那畜牲造的孽!” 手指翻动,结成指剑,出指快如星痕,连在杨易胸口、后心和小腹点了九指。 老人的九指点完,杨易顿觉疼痛感消减大半,体内那作怪的气浪也消停了下来,似乎,已变弱了许多。 “多谢前辈相救。” 杨易有气无力地道谢,这也是他现在仅有的气力了。 那老人听到杨易的道谢,悠悠一叹,走到牢房铁栏前,伸手去接那斜照进来的月光。 背对杨易,突然转身一闪,瞬间冲到杨易身前,一把捏住杨易的脖子,开口道:“方才为你探脉,你的手臂上没有七星印记,你果然不是杨将军!” 突然又叹气一声,松开手,盯着杨易说道:“唉,说吧,你和杨铮将军到底有何关系,为何长相如此相似。还有,你是不是唐啸天那畜牲派进来探秘密的走狗,如果是,你死了那条心吧,雪隐神功和石棺下落,我一个字也不会告诉你!” 杨易抬眼正对这白发如杂草的老人,眼神挣扎,终于还是咬牙道:“杨铮正是家父。” “什么!你是杨将军的儿子?”那老头一脸不可思议。 转瞬,又变作一脸颓然,喃喃自语道:“二十二年,整整二十二年!” 杨易对老头的嘀嘀咕咕不明所以,咳出一口黑血,有气无力地问道:“前辈莫非识得家父?” 老头听到杨易的问话,竟然突兀地笑了起来,却没有回答杨易。 而是反问道:“你且与老夫说说你是如何被关进这唐门绝狱。” 杨易于是把事情一五一十都诉与老头听,那老头听完,摇头叹息一声,道:“果然又是这畜牲造的孽,当年在楼兰,正是他让银甲军全军覆没!” 突然,又冲身过来,抓起杨易的手臂,扣指探脉,不一会儿,哈声大笑,道:“哈哈哈,天助我也,你体内已无武元力,正好修炼雪隐神功,你只需答应老夫三件事,老夫便传你神功,助你逃出天山绝狱!” “前辈但说何事。” 杨易被这老头弄得一惊一乍,不过,这老头方才救过自己性命,想必也不会害自己,心里定了下来,开口问道。 “第一,你学得神功逃出去以后,需为老夫手刃唐啸天。第二,替我找到你的父亲,将此物交与他。第三,找到花神石棺,万万不可让他落入奸人之手!你若都能办到,此刻,就跪下发誓!” 、老头说完,不知从何处掏出了一块墨绿色的花形玉佩,抛给杨易。 老头说的第一件事,本就是自己要做的事情,至于第二件事,自己却无法完成了,因为杨铮已经死了,还有这第三件事,自己连花神石棺是什么都不知道,恐怕也是无法完成。 杨易只好摇头哭笑道:“有负前辈厚望,晚辈恐无福得练神功。” “哦?你且说为何。” 老头一脸诧异,同时也有点儿欣赏起杨易的为人,一般心有鬼胎的宵小之辈,面对这等事情时,就算心知自己无法完成也会编造谎言来诓骗欺瞒。 于是,杨易把事情原委一一托出。 老头听到杨铮已死的消息时,突然扑地嚎啕大哭,哭声撕心裂肺。 哭声停止后,老头爬了起来,老眼依旧血红,看着杨易道:“老夫名唤赵靖,与唐啸天一样,都是银甲军一员,都是你父亲杨铮的部下,当年我们银甲军奉命前去楼兰,找到了天降之物,却是一具石棺。” 说到这里,停了下来,看着斜照进来的月光,哀叹一声,继续说道:“当石棺打开那一刻,里面睡着一个孩子。” 说到这里,老头握拳狠狠地砸地,气道:“唐啸天那畜牲,平素里与人交好,万万没想到,自你父亲打开石棺,仙人异宝出现那一刻,唐啸天的狼子野心开始暴露!” 接着说道:“这么多年来,他天天对老夫严刑拷打,无所不用其极,但是,老夫就是不告诉他!哈哈哈,这畜牲休想从老夫这里得到雪隐神功和花神石棺的消息,老夫宁可死了也不会助纣为虐。 你是不是很奇怪老夫为何白天像一具尸体,到了晚上月出时刻,却又活蹦乱跳?老夫告诉你,这就是雪隐神功的厉害之处! 只要将雪隐神功练至大成,内功强大无比,刀枪不入,即使受了致命重伤,只要还有一口气,在极冷之地就能体冻成冰,自动愈合生机,破冰而出,生龙活虎,换言之,只要是在极寒之地,学会了雪隐神功,就相当于不死不灭! 老夫只练到小成之境,不仅压制住了体内当年所中的无药可解之化功寒毒,而且在那畜牲多年来的万般折磨中安然无恙,只是可惜,因为体内有寒毒,只有月出夜寒时刻,体内的雪隐神功才可运使。” “前辈,那唐啸天如今练到了什么境界?”杨易不禁出口而问。 赵靖冷笑一声,道:“他?哼,只拿到上半层,如今恐怕连小成之境都不到,而且,如果他执迷不悟继续修炼下去,没有下半层的功法,迟早走火入魔而死!” 杨易不禁暗暗称奇,那唐啸天只学了雪隐神功上半层,自己与李青衣等人加起来竟然不是其一招之敌,这雪隐神功果然恐怖! “小子,我的时间不多了,待到月落,我又将陷入浑浑噩噩的状态,到时,就算你要学,恐怕老夫也无力教你,快说,你可否发誓答应老夫的条件。” 赵靖双眼如蛇,盯着杨易而问。 “但有所命,义不容辞!” 杨易说完,跪地对天发下毒誓,又朝赵靖磕了三个响头,行了拜师礼。 待杨易磕头行完礼,尚未抬头,赵靖从袖中掏出一枚黑乎乎的丹药,丢到阮红梅身前,冷言道:“小子,并非老夫不信任你,按理说,你是杨将军之子,与我有故,但是,人心隔肚皮,所谓知人知面不知心,这是五绝毒丹,解药炼制之法,世上只有老夫一人知道,你服下吧,待你手刃唐啸天后,老夫自然会告诉你解毒之法。” 杨易没有说什么,赵靖的顾虑他理解,况且有赏善罚恶系统在,有恃无恐。 将毒丹抛进嘴中,吞下腹去。 第一百七十八章:脱身唐门 次日天一亮,果然冰窟牢门就哐当一声打开,独臂唐宇和白扇唐见霜一起提着铁链走了进来。 杨易装作一副气息奄奄的样子,躺在牢房里。 “师兄,这小子估计已经快没气了,看那样子,估计到不了长安,半路上就得蹬腿。” 唐宇看着地上气息奄奄的杨易,说话的语气竟然有丝许担忧意味。 “少废话,快打开牢门,把这小子拖出来,师父叫我们送人,我们就只管送人,至于这小子是死是活,那可就不是我俩的事。” 唐见霜指着牢门横眉怒眼而道。 唐宇被他这么一瞪,心头有些发秫,除了唐啸天以外,他就怕自己的这位大师兄,这位大师兄平日里一副文人雅士的模样,可一旦发起狠来时,生啖人肉毫不皱眉。 喏应一声,唐宇从腰间掏出一把钥匙,打开了牢门。 两人走进牢房里,司空寒走到杨易身前,淬一口唾沫,朝杨易小腹狠狠地踢了一脚,对角落里如死尸一般的赵靖却看也不看一眼。 可能,他对赵靖那“尸体”早已司空见惯,踢完一脚,蹲下来阴笑道:“小子,若不是师父有令,老子早就将你这杂碎生吞活剥,好报断臂之仇!” 说完,站起转身背对杨易,要去接唐见霜手中的铁链来绑杨易。 杨易吃了他一脚,忍痛不出声,已在暗运内功,等的就是这个一举诛杀的时机,正要弹身起地拍掌而出时,唐宇就直挺挺地朝他仰倒了下来,小腹上插着一把短匕。 然后,手中沾满鲜血的唐见霜趁唐宇还未喊痛出声时,手臂翻动,欺身上来,一把掐住唐宇喉咙,手指成抓,如捏鸡脖一般,指紧而转,一举捏碎唐宇的喉咙。 “走吧,你已不必再装这副模样,你大哥他们已在外面等你。” 唐见霜杀死唐宇之后,转身开口就走,看也不看目瞪口呆的杨易一眼。 虽不知唐见霜葫芦里到底卖的什么药,杨易和李青衣还是跟了上去,他现在最担心的就是大哥赵康几人。 三人一路一言不发,出了冰窟,七歪八扭拐了好几处屋楼走廊,进入一个地窖,唐见霜拿出火折子一吹,点亮了地窖内一盏油灯,手在地窖墙壁上上下摸索。 不一会儿,咔嚓一声,墙壁打开一道口子,不大不小,正好足够躬身而进,唐见霜拿过那盏油灯,当先躬身钻了进去,杨易和李青衣跟着唐见霜钻进打开的通道,行了好一会儿,豁然开朗,天光大亮,却是个山洞口。 扒开洞口树枝落叶钻了出来,一片山色葱郁,春深绿意,眼前是一片树林。 杨易往树林中一看,就看到马匹绑在树上,孟长歌、沈啸、刑问等人倚树而靠,心头顿时狂喜,喜呼“二哥!” 孟长歌几人见到是李青衣和杨易,顿时喜狂奔来,七兄弟紧紧抱在了一起,喜极而泣,直哭了好一会儿,七人才松开各自臂膀。 才一松开,李青衣的眼泪就又涌了上来,因为此刻他已看到了大哥、二哥、三哥的脸色,也感觉到了三人的气息,孟长歌三人已然功力全失,形同凡人,不,看起来比一般普通人还要羸弱许多。 扑通一声跪下,泣道:“大哥、二哥、三哥,是四弟害了你们!” 话刚说完,就被孟长歌一把提起,沈啸和赵康也围了上来,几人看着泪泣如豆的李青衣笑道:“四弟可知苍天日月还在否?” 李青衣被问得一头雾水,止住了哭声,答道:“苍天日月自然还在,三位哥哥何故问此童稚戏言。” “日月既然尚在,你我兄弟四人对天直着日月发下的誓言难道已不作数?”孟长歌一脸微笑。 李青衣这下明白了过来,泪水再次倾覆面庞。 杨易皱眉道:“诸位哥哥可否答应我一事,此次长安之行,诸位哥哥能否不去?”他知道自己这几位兄弟的脾气,若是执意而求,必定适得其反,所以语气转作柔和相商之气。 “罢了罢了,二弟、三弟,我们走吧,五弟这是嫌弃我等已成废人,徒增累赘。” 赵康一边说着一边就要转身而走,孟长歌和沈啸亦如此。 杨易哪里肯放他三人这般离去,抢先一步,抓住三人衣袖,哭道:“三位哥哥明鉴,五弟并非嫌弃哥哥,而是此次长安之行必定凶险万分,大有可能有死无生,乃是担心三位哥哥有何闪失,定叫五弟难继此生!” “唐门上得否?长安何故去不得?岂曰无衣?与子同袍,与子同仇!岂曰无衣?与子同泽,与子偕作!岂曰无衣?与子同裳,与子偕行!”孟长歌转身笑道。 杨易再也说不出什么,孟长歌一句“与子同仇”已然胜过万语千言,自己已不可能劝得动这三位哥哥,也罢,到时若遇凶险,自己拼死也要护住三位哥哥。 再无二话,兄弟几人把臂解绳牵马。 翻身上了马背,孟长歌在马背上拱手抱拳向唐见霜谢道:“承情谢恩!” “你不必谢我,我只是为了姑苏寒山寺那半口馒头,自此,你我再无瓜葛,下次相见,定分死活,路线我先前已与你讲过,后会无期!” 唐见霜转头飞身,两个起落,遁入山洞中。 此时,朝阳初升,耀透每一片绿叶,春的气息夹着生的希望,在阳光下尽情吞吐。 再无他言,兄弟七人掌拍马背,马蹄扬起晨露未染的泥尘,一路高唱“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策马往湖岸而去,下了马,上了船,扬帆起航,暮时靠岸,已近剑门关。 转作步行,天黑透时,行至一座村落。 令杨易好奇的是,村子里却无半点灯火,死寂一片,仿佛一座荒村,只道其中有诈,心头暗暗提防着。 “小心!” 果然,继续走了十数步,走在前头的杨易已听到黑暗中的数道呼吸声,正从四面八方向此处围来,立马朝后挥手低声提醒孟长歌等人。 突然,呐喊声四起,四面八方纷纷亮起了火把,冲出几十来人,举着火把,个个手握扁担棍棒,把阮红梅四人围住。 第一百七十九章:银甲少将军 这些人将杨易七人围住后,从中走出一个高眉阔目的大汉,一张蜡黄面皮的脸,方方正正,面相显得极为坚毅,显然是这群人的头领。 汉子将手中扁担一横,指着杨易道:“直娘贼的,这几人故意将身上穿着弄作破烂模样,定又是细作,抓起来!” 原来,杨易几人因在唐门遭遇诸多磨难,原本的衣物已破破烂烂,偏偏面皮干干净净,倒真有点儿佯装意味,也难怪会被这汉子认作奸细。 听这汉子如此一说,杨易明白了过来,原来是被人当成了细作,放下了手中金鞘长安刀,对那汉子笑道:“好汉莫要误会,大水冲了龙王庙,却是自家人撞了自家人,我乃大唐抚安司捕侯。” 杨易说得恳切,那汉子却如若惘闻,扁担依旧指着杨易,冷笑道:“听你说话倒也溜溜顺,不似作假,不过,鬼叫花素来狡猾,待我大哥前来,便知你等真伪。” 他的话刚说完,村落深处又亮起了十数火把,杂乱的脚步声顿起,不一会儿,十数个汉子拥着一个魁梧大汉来到,这魁梧大汉的长相,和用扁担指着杨易的汉子有几分相似。 杨易知道,正主来了,这应该就是那汉子的大哥,果然,那魁梧大汉细细打量了杨易几眼,脸色瞬间大变,问道:“在下赵丑,乃是青龙堂护法,不知阁下可识得银甲将军杨铮?” 什么?这就是今年来,巴蜀一带闹得沸沸扬扬的水匪青龙堂头领之一的赵丑? 杨易有些难以置信,只因眼前这几人,除却这汉子兄弟二人以外,更像是一伙乌合之众。 另外,从这自称赵丑的汉子方才言语中听来,他似乎识得自己那便宜父亲杨铮,而且还称杨铮为什么银甲将军。 杨易琢磨半刻,还是决定实话实说,正好套套这赵丑的口风,道:“杨铮正是家父。” 他这一句“家父”出口,赵丑脸色变成煞白,扑通一下,就朝杨易跪了下来,扭头怒喝举扁担棍棒指着杨易的汉子们,骂道:“瞎了儿孙们的狗眼,竟然敢对少将军无礼,还不快都跪下请罪!” 赵丑一声令下,举着火把的这些汉子齐刷刷地,皆尽跪了下来,口中直呼“请少将军降罪!” 杨易已呆在原地,少将军?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还好,赵康为人比较老成,已看出了杨易的疑惑,上前一步,朝那双膝跪地的赵丑笑道:“你如何断定我五弟就是你们的少将军,而且,即使我五弟真是你们少将军的话,你等只顾跪地请罪,却不寻思我们兄弟七人风尘仆仆,早已肚饿难耐,我五弟如何有心思搭理你们,你们要请罪的话,还不如快些儿起身,好酒好肉伺候。” “少将军还未责罪,我等不敢起身!” 、赵丑却如同没有听见赵康的话一样,依旧跪地。 孟长歌趁此,扯了扯杨易的衣袖,挤眉弄眼示意。 杨易明白了过来,颇为别扭地朝赵丑说道:“你们起来吧,我不怪罪你们便是了。” 赵丑这才缓缓站起了身子,朝跪在一旁的弟弟和跪倒一片的汉子们喝道:“不长眼的东西,还不快站起来谢过少将军!” “谢少将军!”汉子们这才起了身,直喊三遍。 在杨易的示意下,众汉子喊声消停,赵丑舔着笑脸开口道:“我之所以认出少将军,是因为少将军与银甲将军的相貌实在太过相似,就仿佛是同一个人。而银甲将军素来不常露面,只我与大护法郭虎二人偶能得见真容,是以这些兄弟们方才才会冲撞了少主。” 众人拥着杨易七人,进了一间农舍,端上酒食,赵丑这才把事情一五一十地说了出来。 原来,赵丑和郭虎也曾是杨铮银甲军的一员,当年楼兰之行,因为身体抱恙,没有随军楼兰,倒留下一条性命。 至于他们二人如何如此敬重畏惧杨铮这“银甲将军”,赵丑并没有讲,只说当年杨铮对他们如何恩重如山。 杨易正待细问,突然门外脚步声躁动,冲进来一个汉子,跪地气喘吁吁对赵丑言报:“报护法,有秘信!” “呈上来!”赵丑一改面对杨易时的热乎劲,转头对那跪在地上的汉子冷脸而呼。 那汉子站起身子,躬身呈上一封卷纸,赵丑展开卷纸而看,不一会儿,哈哈大笑,突然跪倒杨易桌前,高呼:“恭喜少将军,贺喜少将军,银甲将军来信,明日,大计可行!” 杨易被赵丑这突如其来的言行弄得一头雾水,杨铮不是死了么?从哪里冒出个银甲将军! 问道:“什么大计可行?” 赵丑站了起来,笑道:“少将军有所不知,银甲将军已在长安埋下大业,只待明日我等赶去会和,到时,嘿嘿,天机不可泄露!” 笑着端起酒杯,递到杨易胸前,道:“偶然得遇少将军,实乃赵丑三生有幸,亦是这里一干兄弟的幸事,也是我银甲遗魂的天大喜事,这一杯,恭祝少将军来日君临天下!” 屋中众汉子亦随着赵丑呐喊不停,杨易虽不明白赵丑话中“君临天下”是何意,更不知道此中有何玄机,碍于众人热情,只好接过酒杯仰头一饮而尽,赵丑又倒了七杯酒,一一敬过沈啸几人。 直喝到第五杯时,杨易突然觉得头昏眼花,身子绵软无力,瞬间明白了过来,自己兄弟七人没了警惕,恐怕是中了赵丑的奸计! 怒吼一句“贼人害我”,又喊一声“大哥小心!”,摇晃着要去拿桌旁的金鞘长安刀时,孟长歌三人已想继倒在桌上,他自己也终于支撑不住,瘫倒了下去。 “发现毒液入侵宿主体内。” 赏善罚恶系统的声音也响了起来。 “得罪了少主,金甲将军有令,不得不从。” 赵丑厮道一声,挥手示意,门外冲进来一个汉字,手中拿着一根锈迹斑斑的铁链,将阮红梅绑好,又翻出一条麻绳,将古啸京几人绑住,赵丑厮领头,一众汉子扛着阮红梅几人奔入黑夜中去。 第一百八十章:银甲将军 杨易醒来时,已身处一座寺庙的大雄宝殿中,殿中香雾缭绕,一尊金色大佛端坐佛坛,坛前两个黄布蒲团,蒲团前是两个木鱼,四周安安静静,阮红梅身上绑着铁链,倚靠着殿角红柱,头还隐隐作痛,内力却已经恢复了,奋力一挣,却无法挣脱铁链。 这时,门外脚步声响,只见一个光头汉子跟在一个戴着遮面斗笠的男子走了进来,戴斗笠的男子看不见其容貌。 但杨易已猜出他是谁。倒是那光头汉子有些另类,下身穿的僧人白色绑腿裤,上身赤裸着,额头之上六个戒疤整整齐齐,却是满脸凶相,丝毫没有僧人的祥和气质。 “天一亮,举大事,恐生意外,我知你必会去长安,那会坏了我的大计,只好委屈你了。” 果然,带斗篷的男子一开口,嗓音就是杨平独有的沙哑和沧桑,似乎知道杨易已猜出他的身份,杨平说完话,一把取下了戴着的遮面斗笠。 杨易一言不发,只瞪起眼睛盯着杨平,好一会儿,才开口开口道:“你为什么要演这么一出戏?” 杨平已看到杨易眼中的火焰开口道:“你恨我?有很多问题想要问我?我只能告诉你,我所做的一切,只因佛,佛普度众生,终有一天你会明白,不信你问郭虎。” 杨平把手指着身旁的那光头汉子。 郭虎双手合十,笑道:“是极是极,银甲将军所言不错,我佛方能解救苍生,我佛普度众生,善哉善哉。” 说着,走到佛坛前,取了三支香,着烛点香。 杨易见杨平从始至终连一句亲近的话也不提,面对自己就仿佛是在和陌生人说话一般,只顾讲他的佛,心头的怒气顿时倾巢而涌,惨然一笑,朝佛坛吐出一泡口水。 “你们的佛,是阿弥陀佛还是西天如来?是观音菩萨还是泥菩萨?你说佛渡众生,那他为何不渡我?你告诉我,佛在哪里?你到底瞒着我在做什么!” 杨易头也不抬一下,嘴上嘶吼着,欲把牙齿咬碎。 郭虎将手中的黄粉红木香插进金色佛像前的香炉里,转身笑道:“佛,无处不在,银甲将军忍辱负重,实乃救苦救难的当世菩萨,还请少主莫要胡言乱语。” 杨易竖起眉头,咬牙切齿道:“无处不在?那到底是在庙堂之高还是在江湖之远?灾旱税负把一个个老百姓压进泥土中的时候,瘟疫把一缕缕炊烟拆散的时候,洪水将骨肉分离的时候,你们的佛,他高高在上,在众人分项诵经中昏昏欲睡,他,从未至那高处走下来。你们的佛,渡你们的众生,但他,从未渡我!我只知道日出日落,天道有常,万事万物自有轨迹,我也没有普渡众生这等宏远的志向,我求的,只是一次来自母亲的拭泪,父亲的责备和安慰,一家人在一起围着红泥火炉吃饭,就这么简单,你的佛,给不了我,更别说你这令人作呕的假和尚!” 然后,又扭头朝一旁的杨平吼道:“在我濒临死亡时,在我孤独落泪时,在我羡慕别人有父母疼爱时,在我一次次把伤口舔干净时,佛,他在哪里?你们的佛,是你们用来伪装肮脏时所渡的一层铜黄,是你们为自己的利益熏心所编织的绝佳谎言,仅此而已,他在我眼里,狗屁不如!” 杨平顿时满脸怒气,抬起手臂,对着杨易的脸颊,一巴掌狠狠地拍了下来,怒道:“放肆!不知天高地厚,乃父苦苦隐忍数十载,难道在你眼里竟如此一文不值!你懂什么,只要天一亮,长安事起。不日之后,大哥便可自立为王,振臂一呼,这大唐,就要改名换姓,变成我们杨家的了,你就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皇太子。” “哈哈哈,这就是你的真是面目,这就是你的佛!还有你这满嘴解苦救难的假和尚,你瞧瞧你浑身上下,哪里有半点佛家气质,倒更像一个杀人越货的草贼,你们的佛,果真可以渡你们往生极乐!呸,往生极乐!” 杨易狂笑不止,运使全身内力,想要挣脱锁住手脚的锁链,没想到,这锈迹斑斑的铁链,看似普通,但以他雪隐神功小成的内力全力而震,竟然无法震碎。 杨平任由杨易折腾,笑道:“你不必白费力气了,这是星陨寒铁,就算你有通天的本领,没有我手中这把钥匙,休想挣脱它,我来见你不是为了说服你,只是想看一看你,如此而已。” 杨平停住挣扎,眼泪再也忍不住,滴落如雨。 哭了好一会儿,才擦着眼底泪,开口道:“我不管你们什么佛渡众生,也不管你到底是为了解救受苦受难的百姓还是为了满足自己的熏心权欲,长安我一定会去!” 杨平又把斗笠戴了回去,朝殿外而走,走出殿外才回过头来说:“你在此好好待着,过了明日,花神降世!” 又沉声道:“郭菩萨听令!辰时三刻,若未见我得归,点燃埋下的火索,炸毁长安!” 郭菩萨听此脸色不变,急声道:“银甲将军未出龙渊,火索一燃,埋下的霹雳子一一而炸,莫说宫殿坍塌,恐怕其中所有人都要葬身地下,到时银甲将军恐怕也……” 话没说完,就被杨平给打断了,杨平甩手射来一枚银令,沉声道:“不必多言,军令在此,我意已决,既然说佛渡众生,就要效法割肉喂鹰,倒要看看,我与大哥杨铮隐忍这么多年的一切,是否值得一句‘往生极乐’!” 说完,出门而去,只留下郭虎看守杨易。 杨易心思几转,想明白了一些事情,但还有很多事情没有想通。 目前看来,杨铮尚在人世,而且与杨平密谋了十年,就为了谋夺大唐天下。 但他们好像又不只是为了天下大权这么简单,似乎还有更大的阴谋。 当年楼兰银甲军到底经历了什么? 花神降世又是什么? 一切,好像都与那个石棺脱不开关系,而那石棺,好像又和自己有千丝万缕的关系。 第一百八十一章:李青衣遇故 郭虎接住令牌,知道杨平心意已决,只得跪地喏一声“将军保重!” 再无二话,杨平出门消失在黑夜中,此刻,天已过了三更。 郭虎将令牌别在腰间,转身返回佛坛前,跪在蒲团上,敲起了木鱼,念起了经文。 杨易也懒得去理会他,此刻心头百转千回,他万万没想到,杨平竟然是如此之人。 不过,他现在并不关心银甲军和大唐李家之间,最终鹿死谁手,更不关心什么虚无缥缈的“皇太子”。 他现在最关心的事情是怎么挣脱这铁链,还有大哥他们三人下落如何,还有自己的六个兄弟。 从殿门在吹进来一阵凉风,把杨平如麻的心绪吹得冷静了几分。 “你不要怪他,你自己应该也能想明白,他其实是害怕你有什么闪失而已,因为他知道,这一次,定是一场你死我活的厮杀。” 霜儿和凉风一起走了进来。 寺庙另一处,李青衣手上戴着镣铐。 已经泪流满面,因为他见到了日思夜想的人。 她还是穿一身艳如腊梅的衣裳,模样也依旧美艳,但李青衣已看见了她鬓角的几根银丝,还有她眼角处皱出来的那几道岁月。 这是李青衣第一次这么仔细地看自己的母亲,看着看着,心底就开始发酸,鼻头开始发痒,眼泪,终于决堤。 “娘!” 所有的愤恨和委屈,数载风霜雨露,几度冷暖悲欢,都随着这一声“娘”倾泄了出来。 喊出这一声,李青衣突然觉得自己再也不是那一根浮萍,再也不是什么青衣剑魔。 从此又有了依靠,从此又知道了自己从何而来,从此知道了什么叫温暖。 再强大的人,在自己母亲的面前时,永远不堪一击,不论你是顶天立地的男子汉,还是牙牙学语的鼻涕虫。 他,终归也只是一个渴望母爱父爱的孩子,只是一只寻找港湾的船儿而已,哪里是什么江湖中人。 只听到这一声呼唤,温如玉的眼泪也已泛滥,万语千言敌不过这一个“娘”字。 温如玉将李青衣紧紧地抱在怀里,母子俩哭成了一团。 最终,还是温如玉先止住了哭泣,擦干脸庞的泪珠,轻轻地拍抚着李青衣的后背,开口道:“孩子,别哭了,是娘亲对不起你,你听娘给你从头讲一讲。” 李青衣依旧有些哽咽,依旧伏在自己母亲的怀中。 “我与你父亲相识,是在姑苏城最大的青楼,明月楼。那时,他的眸子还没有沧桑,陌上如玉,公子世无双。那时,我弹的琵琶也还是春花秋月何时了,我从那双眸子里看见了蓝天,看见了花朵,看见了我一直想要去寻找的阳光。 后来发生的事情,你也早有耳闻,青衣山庄变故,我与你父亲,确实死在了唐啸天的暗器之下,但是,我们遇到了银甲将军。 银甲将军拥有仙法,将我们从阴曹地府拉了回来。 我与你父亲早已定下了一个报仇的计划,借助银甲将军的势力,屠尽唐门。 但银甲将军提出了一个条件,要你父亲舍弃自己的脸,换上当朝兵马大元帅李定的脸。 你父亲当时身负大仇未报,本不想去理会此事,可转头一想,那李定贵为大唐的统帅,手中掌管万马千军,若是拥有了李定的一切,兵踏唐门轻而易举,所以就答应了下来。 但后来,银甲将军却让你父亲先随他前往楼兰。 在楼兰返回大唐的途中,他们遇到了唐兵的围杀。 面对唐兵多次围剿截杀,银甲军被杀得四分五裂。 你父亲知道如此下去,银甲军必然会被剿杀殆尽,正一筹莫展,恰在那时,银甲将军打开了他们从楼兰挖出的石棺。” 说到这里,温如玉抬头看了看佛坛前的赵丑,正好看到赵丑回过头来报以一笑。 这才继续说道:“这,便是你父亲的随从李丑。” 这便是当年常跟随在父亲身边的仆人李丑? 李青衣觉得难以置信,听完这一切,还是没有明白了这其中的诸多原委,也不明白父亲母亲既然活着,为何抛下自己不管不顾,犹豫再三,还是决定开口问一问。 “娘……” “我知道你想问什么,你的父亲,如今身在长安。唉,其实娘也是身不由己。” 李青衣的话没完全出口,就温如玉给打断了。 温如玉开口道:“我与你父亲,是银甲将军利用白蚁噬魂蛊救了回来,他也正是以此来要挟你父亲,他是个野心勃勃的人,他要的是大唐朝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至高权利,他的手段你也了解,娘不是不想和你相认,不是不想来见你,而是如果那样,只会害了你,可惜,躲来躲去,你终于还是卷入了这场纷争中来。” 一切水落石出,李青衣跪了下来,向温如玉求道:“娘,求求你打开铁链放我走吧,我想去长安。” 温如玉又掉下了眼泪,今日,她这么多年来,第一次听见自己的孩子开口叫出了“父亲”和“母亲”,他们一家等这一天等了太久太久。 “娘,我们一家三口,从来没有好好地在一块过,我想,就算是死,也要一家人死在一起,我已经很久都没有家,如果往后余生依旧和过去一样,那么,生亦何欢死亦何苦,我以前恨你们无法给我一家,恨你们抛弃我不顾,但我现在已明白,一家人之间,永远没有仇恨,有的只是原谅与被原谅,理解与相互理解。娘,求求你放开我,我想去到他身前,唤一声‘父亲’。” 温如玉见到自己的母亲已然动容,又开口求道,两眼泪汪盈眶。 “好,你说得对,娘和你一块去,我们一家人,即使是死,也要在黄泉路上同行!”温如玉开口道。 她也已不再执着,她比谁都清楚,如果李青衣有什么不幸,自己恐怕也无法继续独活,到时,自己的儿子,又将会孤零零的一个人。 既然如此,何不拼一拼,也许,结局没有那么坏。 而且她也已受够了这些年的折磨,白蚁噬心的滋味实在恐怖。 第一百八十二章:风起剑门关 天,露出了鱼肚白,剑门关之外马蹄声响如雷滚,甲胄抖如仲夏雨。 一排排铁骑快而有序,一对对士兵俨然成矩,骑兵后面跟着步兵,步兵之后,军资器械的前头,一辆最高大威武的战车上,挂了一面帅旗,帅旗下的战车中,端坐着一个短须浓眉,方头大脸,鬓角却已花白的男子。 此人,正是整个剑门关的脊梁,剑南道守将李锦! 眼见李锦的兵马到来,城头上奔下来一年轻将军,正是那日在李锦的副将程松,他乃是李锦的乘龙快婿。 “末将程松拜见大将军!” 程松冲出城门,跪拜军前,大声而禀。 三军立马让开一条道,战车冲出,来到程松身前停下,李锦居高临下,威目下瞥,开口道:“程将军请起,国师可在城中,为何独见你一人前来?” 军中无父子,亦无翁婿,李锦开口之间,只以军职相称,显得格外冷漠。 程松知道自己的岳父素来以严厉治军,对此番言语冷淡毫不放在心头,起身恭言而禀:“禀元帅!国师知元帅自西域远来疲困,正在城内城主府设宴以待,好为元帅接风洗尘,特命小将前来接见!” “哼!若不是念在他手中掌握长安军机,单凭他此番怠慢,老夫早就宰了他,好让他知道,剑门关是谁的地盘!” 李锦冷哼出口,自战车上跳下,又朝战车旁一员大将冷道:“传令三军,原地修整待命!分出两百兵马随我进城。” 那员大将听令,策马奔呼“将军有令!原地待命!” 李锦朝程松道:“走吧,带老夫去会一会这圣人新封的狗屁国师!” 于是,程松带领两百兵马,拥护着李锦进了城去。 与此同时,剑门关城以西,密林中,一身银甲金盔的杨平,骑在一匹高头黑马上,威风凛凛,身后千余兵马,头上皆尽穿着银甲。 “待到秋来九月八,我花开罢百花杀,冲天香阵透长安,满城尽带雪银甲!今日,暂且借那黄巢诗句一用,暂且将这剑门关当作长安,定要剑门关尽带雪花甲!” 杨平豪言出口,身后士兵瞬间高举手中兵器,同喊“杀”声。 这时,林外奔进来一匹快马,马上之人落地跪禀:“禀将军,赵丑将军的人马已在东边集结完毕,郭虎所率领的江湖义士也已埋伏在南边,只待将军一声令下,三方齐动,攻进城去,夺取剑门关!” “莫慌!你且退下,众将听令,凡家有妻儿老小者,出列!” 杨平勒马回头朝军士们沉声而令,军中却静悄悄的,竟无一人走出。 “将军,我等皆知将军所令何意,即使是家中尚有妻儿的,此番也定不退缩,只因银甲军十年血仇未报,何以言家,何处可安家!与其苟延残喘,倒不如拼个痛快,不枉好男儿胸无热血,枉来这世上走一遭!” “枉来这世上走一遭!” 从军中奔出一大将,身板瘦瘦弱弱的像个书生,说起话来,却掷地有声,中气十足,他一说完,军士们纷纷随和。 杨平见此,双眼湿红,举起手中宝剑高呼:“岂曰无衣,与子同袍!好,好一句好男儿胸中无热血,枉来这世上走一遭!你等既然已下定决心,我杨平也不矫情,生死由命,富贵在天,好男儿头颅掉了碗大个疤,十八年后又是一条铁骨铮铮的好汉子,银甲血仇,人神共诛!” “银甲血仇,人神共诛!” 众将士随和,响声不绝,绕林震叶。 杨平挥手示意,喊声骤停,杨平抬头看了看天日,朝身边一小将命令道:“燃一柱香,待一柱香燃罢,传令东南两路,攻城!” “得令!” 城中此刻,李锦已进得城主府,见到唐啸天,两人对坐桌前。 “老夫虽然久居沙场,但天下间江湖武林的风吹草动亦在老夫胸中,国师莫非不知近来武林风声?” 李锦将茶盏放在桌上,盯着唐啸天冷冷开口。 唐啸天饮下一口茶,笑道:“丞相高见,近来武林中人多有异动,奔长安而去,我亦知道此番风传唐门先秦遗宝之事定有蹊跷,许是那些草狗布下的圈套。元帅是明白人,这同时也是我们将这些江湖草狗一网打尽的大好机会,所谓人想渔我,亦是我在渔人!” 他对李锦既不称下官,也不称民,而是以“我”自居。 李锦脸上腮帮的肌肉一跳,眼底闪过一丝杀意,却又被他快速掩去,笑道:“国师既然已知其中蹊跷,可有何对策?” “天机不可泄露,只待到时,元帅便可知晓。” 唐啸天却不肯透露一言。 “大胆!大将军面前竟然如此放肆,隐瞒不报!” 李锦身旁一个小将顿时拍桌而起,一把抽出腰间弯刀,怒指唐啸天。 可惜,他的弯刀最终割破的,是他自己的喉咙。 “好手段,好功夫!国师难道觉得可以一己之力对抗老夫的五万兵马?” 李锦鼓着掌,盯着刚一刀杀掉那个小将的唐啸天,声音冷到了极致。 唐啸天扔掉弯刀,坐回桌前,一副无事发生的云淡风轻,笑道:“元帅莫非要为了这样一个无名小将,舍弃诛杀银甲余孽,剿灭反贼的良机?” “哼,你少在我面前故弄玄虚,你有何计谋,速速道来,你最好能给老夫一个满意的答案,老夫的耐心是有极限的!” 李锦将手中茶盏重重地扣在桌子上,唐啸天杀的不是一名小将,杀的是他李锦的颜面。 唐啸天也不着急,又拿起茶盏慢慢悠悠地饮下一口,才把头附到李锦耳边,贴耳细诉。 “果然妙计!不愧是陛下新封的国师,妙也!” 李锦听完唐啸天的耳语,抚掌大笑,此时,那名小将的死,对他而言,早已抛到九霄云外。 拿起筷子,夹起桌上盘中一块带肥带瘦的牛肉,指头一抖,牛肉翻飞成一条漂亮的弧线,落入他嘴里,唇腮齐动,嚼得津津有味,喉结咕噜噜滚动,将牛肉吞下腹中去,朝唐啸天道:“肥而不腻,瘦而不筋,刚刚好,吃得舒服,国师备得一席好宴,备得一桌好菜!” “报!关外十里井发现的古井,井口已然挖开,井下发现一道石门,上布九宫八卦,刻画花草奇兽,无法破开,请国师定夺!” 李锦吃得满嘴流油,从外冲进来一小兵,跪地禀告。 咻! 李锦眉皱成剑,头也不抬一下,双指捏住手中一根筷子,随手一甩,筷子破空射去,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插进那名小兵额头,那名小兵连惨叫都来不及,就歪头倒地,瞪着大眼珠子气绝而亡,鲜血染红眉心钉着的筷子。 “规矩!” 李锦抹了一把嘴上油污,站起身子,朝门口挥手,沉声道:“程松听令!传我号令,城外三军分一半进城埋伏城中东、南、西、北四个城门,另一半换上布衣,率来见我!” 程松听令行事,唐啸天目睹李锦飞筷杀人,从始至终笑而不语,只在一旁暗暗捏紧指头。 第一百八十三章:剑门战事 剑门关,嘉州城,十里井处,古井已被唐兵们把井口挖开,落地十丈,皆已燃烛挂灯,明亮如井外天日。 李锦与唐啸天共同来到井口,唐啸天的眉头却紧锁不开,暗暗寻思道,迟迟不见唐门来人,恐怕已生了变故,那条小鱼儿若是逃了,倒是一件棘手的事,本还想靠他使杨平投鼠忌器,现在恐怕已不行了。 下得井底,只见地面正中铸有一石蛙,呈坐井观天之势,全身殷红如血,正是价值连城的鸡血石,单凭这石蛙的价值,就足够寻常百姓的几辈子富贵荣华。 “井底之蛙坐井观乾坤,偏一隅竟断言乾坤大小,物是宝物不错,就是这造型,真是狗屁不通,浅俗至极!” 李锦夸夸而言,双眼放光。 管中窥豹可见一斑,只看这石蛙便知此处宝藏不仅真有其事,恐怕还真的抵得上富可敌国这四个字,李锦哈哈大笑,指着地上石蛙,朝身后程松下令道:“挖出来,给我挖出来!” 被唐啸天及时制止,唐啸天围着石蛙转了一圈,将烛台放到地面石蛙前,开口道:“不可,元帅万万不可,若是挖了这石蛙,你我皆成了这井底之蛙。此处铸造这珍贵石蛙,以老夫所料,其一是为了使无名宵小见财起意,得之而返,只见此蛙而不见真正宝藏,正如井底之蛙目光短浅。其二,此中石门既按八卦九宫设置奇门遁甲,恐怕,这石蛙如此突兀地铸在井内正中,事必蹊跷,元帅请看石蛙腹下,明珠蒙尘,正是九宫八卦之离火杀机!九宫八卦奇门遁甲环环相扣,牵一发而动全身,若是动了此蛙,触发杀阵,到时先不论你我能否逃脱,只怕其后宝藏会被受此牵连而毁,元帅万万不可因小失大!” 李锦和程松往石蛙大嘴下边的腹下仔细端详,果然发现一缕明光,轻轻抚开尘土,一颗鸡蛋发小的石珠跃然眼前,石珠中间镶有一颗拇指大小的夜明珠,没了尘土遮盖,闪闪发光。 李锦和程松经唐啸天方才提醒,见了此珠,虽有贪欲,但也不敢轻举妄动,只得心不甘情不愿地吞了吞喉中口水,把那点儿心思暂时咽下腹中去。 三人行至石门前,石门果然如那小兵所说,上布八卦九宫格图,左右石壁各是两幅画,木华靖上前全力一推,石门纹丝不动,似有万力千钧阻隔。 再一看,左边一副石画的是八个男子跪在一个锦衣华服男子身前,以刀割指,歃血为盟,八个男子腰间皆凹陷下去,凹陷处成玉玦状,如同八个男子腰间本该悬半块玉玦一般,端坐的那个华服男子,手中持一本古书,刻画得栩栩如生。 唐啸天从怀中掏出八块玉玦,聚合一处,玉玦得以破玉重圆,幽光闪闪,光芒散尽,玉玦缝隙处竟然拢成八个字,分别是“南、北、西、东、二、四、六八”,又将玉玦分开放进石画凹陷处。 待八块玉玦全部放入,石画咔擦而裂,光芒发作,待耀眼光芒散尽,再一看石画,已连同玉玦碎成粉末,取而代之的是另外一幅画,画的根本不知道是个什么东西,画中之物白虎头,玄武壳,朱雀脚,青龙鳞,四像四不像。 唐啸天和李锦以及程松称奇不已,谁也看不出这到底是何异兽。 再看右边石画,十二生肖画龙在首,画蛇于底端,左边一勾弯月,右边满轮红日,中间除开其余生肖,又有一条大江,蜿蜒曲折,奔去大海天际,江的两岸尽是片片牡丹,一切看似风马牛不相及,不明所以。 倒是那条当空天龙甚为奇怪,所谓画龙点睛,而这条龙,却只有一颗眼珠,另一颗眼珠凹陷着,如同被人活生生地挖掉,有眼无珠。 唐啸天看着天龙缺眼处,越看越熟悉。 “那个珠子!” 唐啸天脑中灵光一闪,想起那石蛙腹下的夜明珠。 没想到,这时,李锦和程松异口同声,惊呼出口。 三人又折了回来,来到石蛙前,却有些束手无策,只因害怕动了这石蛙会牵连机关,导致功亏一篑。 “嘭!” 井外地面上,传来一声巨响,瞬间,喊杀声四起,一名小兵滚落下井中,惶恐道:“将军,发现银甲军余孽!” 李锦和唐啸天听此却同时面色大喜,唐啸天开口笑道:“鱼儿鱼儿,上钩了!” 此刻,剑门关正门前,一身银甲的杨平一马当先,挥舞手中宝剑,纵马领头冲锋,身后千余兵甲尽束黄绸,紧紧跟随。 杨平纵马率兵冲破城门进得城中时,已然发觉不对劲,只因这城门大开,进得太容易,暗道不妙,勒马挥手下令后撤。 只听得吱呀声响,然后一道“嘭”声,身后的城门已被人从外面紧紧关上。 东门,一名方脸大汉领头,此人正是赵丑。 赵丑远身先士卒,朝城头不断喊杀,手中一把黑漆大弓,一边喊杀,一边朝城头弯弓射箭,身后一干兵甲头上尽束银甲。 前赴后继,架梯攻城,滚石落木潇潇下,火油箭矢满天飞成雨。 哭爹的,喊娘的,愤怒,嘶吼,惨叫,哀嚎,血与眼泪融成一片。 南门,一个个黑衣人,一一飞身跃上城头,不幸的是,脚尖刚一踏到城墙,就飞来一排排密如雨珠的箭矢,将他们射落城下,很快,又飞上来一批新的黑衣人,又被射落,但也有几个黑衣人没有被射落。 没被射落的黑衣人,冲向射箭的元兵,手起刀落,砍下一颗颗头颅,捧飞一片片热血。 渐渐地,上得城头的黑衣人多了起来。 就在这时,牛角号声大响,从城头前后暗道中冲出一个个手持唐刀的魁梧唐兵,两拨唐兵成前后围攻收网之势,合剿城头上的黑衣人。 而杨平这边,城门已关,正待寻思对策。 突然城中哈笑声起,唐啸天和李锦率领万余兵马冲出,一下子就把杨平的人马围成瓮中之鳖。 唐啸天骑在马上,居高临下,瞥着杨平冷笑道:“师弟,这一局,今日胜负可见分晓,如今看来,我执鱼竿你为鱼耳!” 第一百八十四章:错杀 此时,朝阳已上城头空,杨平将手中宝剑一横,剑锋耀得日光闪闪,怒道:“我看未必,鹿死谁手尚未见分晓,唐啸天你休要猖狂!” 话虽冲着唐啸天说,眼睛却已变成毒蛇,仇人相见分外眼红,紧紧盯着唐啸天身旁高头大马上的李锦,一副恨不得将脱脱生吞活剥的样子,使人不寒而栗。 “我的好师弟,你莫非还指望援兵?实话告诉你,东门、南门也已布下天罗地网,你且看看你军中,赵丑可还在?哈哈哈!”唐啸天放声大笑,得意洋洋。 杨平扭头一看,赵丑果然已没了人影,知道赵丑那狗贼已然反叛,也知道当下并非深思动气的时候,要紧的是如何帮身后这群兄弟突出重围,还有,最要紧的是手刃李锦这个老狗贼,好报血海深仇! 李锦也已注意到杨平眼神里的滔天杀意,却想不起来自己是否见过此人,挥起手中武器狼牙大锤怒指杨平喝道:“汝这草狗,何故见我面露杀机!” “哈哈哈,滑天下之大稽,我是何人?我是取你狗命的人,你这老狗莫非忘记了当年楼兰银甲军血案不成?” 杨平话说完,身已动。 “杀了他!” 李锦一声令下,唐兵如潮,挥刀围了上来,李锦和程松还有唐啸天急急退身而去。 这时,城门外一声琵琶当啷骤起,同时,马蹄声疾似暴雨扣青瓦。 两道人影飞天跃过城头而来,霎时,马作的卢飞快,弓如霹雳弦惊,弦气似刀锋,音魅如鬼幻,箭如雨下而琵琶声化雷,数十个唐兵瞬间倒地死绝。 “射死他们!” 李锦一声令下,万名唐兵弯弓射箭,稠密的箭矢射空,箭头的银光耀上金色日光,点点锦簇花开缤纷。 两道人影身旋似月,荡开一支支利箭,飘然落地。 正是李青衣和温如玉,母子二人一落地,便冲杀至杨平身前。 杨平身旁一个银甲汉子扭头一看,见是母子二人,气极转运无奈,对着温如玉叹一声:“这又何苦!” “何苦?苦何?打仗亲兄弟,上阵父子兵,国有多大我不知道,血恨我也不明白,但我知道,家就在这里,爹,你和我娘,少一个都不行,如今,我们一家人在一起,纵然是死,也要在一块,永不分离,只争朝夕!” 回答银甲大汉的是李青衣,手中长剑黑光闪闪,浑身杀气凛然,宛若一尊地域归来的修罗煞神。 “父……父亲!” 银甲大汉喃喃自语,这一声“父亲”似有万种千般魔力,只简单的两个字,李南风听之就看见明月清风,看见了花香满楼,看见了小桥流水人家,夕阳炊烟共牧笛,看见了红泥火炉团圆饭。 李南风和温如玉同时双眼有泪欲盈眶,家,李青衣一直失去的,他李南风和温如玉又何尝不是在孤独。 若在平常,李南风也许会摸一摸李青衣的头或者拍一拍其肩膀,说一句“孩子,你长大了”。 但是,此刻正是生死攸关时侯,稍有不慎便会死无全尸,大意不得。所以,脱口而出的只是一个“好”字。 突然,城门外喊杀声大作,城门被撞开,两道白影并着五匹枣红马领头当先冲来,身后尽是黄绸束发的汉子。 正是明月和月明姐妹俩,还有赵康、孟长歌和沈啸,以及刑问和郭虎杀来。 “四弟!”,“恩人!”,“将军!” 同声不同语,同时大喊出口。 李青衣一看,是自己大哥等人,喜悦之余,存一丝担忧,大哥几人已武功全失,刀兵无眼,如今此处凶险万分。 赵康似乎知晓李青衣心头担忧,人在马上,洒然高呼:“四弟勿忧,自结拜之日起,你我兄弟四人已将脑袋别在同一条裤腰带上,好男儿生来洒热血,武功虽已没了,热血依旧滚烫,手脚尚全,还能生撕猪狗肉,笑饮猪狗血!” “唉,你二人又是何苦呢!”赵康话音落时,杨平也已看到明月二人,叹气道。 明月将马头一勒,挥动掌中匕首,人在马上笑道:“恩人不必多言,我与妹妹虽是一介女流,但是,自古便有花木兰替父从军,巾帼何曾让须眉!况且,有些东西一旦欠下了,这辈子恐怕就再也没有还清的说法!” 杀!刀光剑影晨光下,枪头舔着鲜血,一颗颗大好的头颅飞天落地,银甲军汉子大都受过军事训练,心头又抱着视死忽如归的决心,这一战,破釜沉舟,由杨平起,从上之下皆是当年一副不破楼兰誓不还的气势,手被砍断了就用脚,武器被打落了就用牙咬,用头撞。 一时间,几千兵马竟然把几万唐兵杀得瑟瑟发抖。 剑门关虽然宽敞,但银甲军加上几万唐兵,瞬间满城密密麻麻全是人影和尸体,厮杀一片乱如麻。 此刻大战激烈,那些灰烬又被搅得满天纷飞。 “好!好得很!正好将尔等一干草狗一网打尽,程松听令,推出三架雷武大炮,轰死这群土狗!” 李锦看着杨平越杀越近,挥手下令。 “是!” 程松听令行事,转身奔去,不一会儿,就推出三架战车,战车上三尊大炮,漆黑发亮的炮口对准了城门口厮杀乱做一团的众人。 “点火!” 下令的不只是李锦,杨平也开口朝郭虎沉声令道。 郭虎翻身飞跃,遁到城门左侧,手往墙根一阵摸索,拉出一条火索,掏出怀中火折子一吹,点燃火索。 同时,程松那边,三架雷武大炮也已点燃炮身引线。 砰砰砰!唐军在城内埋下的霹雳子引爆,三架雷武大炮也同时轰炸。 尘土泥石砖墙,屋舍木屑,都被炸飞满天,正在厮杀的人群,不管是唐兵还是银甲军,只听得轰鸣之声不绝于耳,好些人甚至还反应不过来到底是怎么一回事,瞬间就已被炸飞,身首分离。 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杨平知道如此厮杀下去,唐兵人多,银甲军必定会被耗剿殆尽,为今之计,只有拿下李锦此人,方有一线生机。 打定主意,脚动如脱兔,身轻如雨燕,纵身脚踏正在厮杀的一颗颗人头、肩头,也顾不得去看谁是谁眼中只有李锦那老狗贼的身影。 杨平向李锦飞去时,李青衣和李南风也飞身随上,他们此刻只想宰了李锦身边唐啸天那个老猪狗的人头。 上阵父子兵,同仇敌忾! “来得好!” 李锦和唐啸天二人不躲不避,反而飞身迎上。 李青衣人在半空时,长剑已祭起,青衣剑法最强一招“一剑西来枫化雨!”,剑引人刺,身似惊鸿逐日朝阳里,一剑挽破长江大河,踏破万水千山,荡身西来,刺意,杀意,灌剑如龙人如风。 刺到唐啸天身前,唐啸天眼神一凝,袖口滑下一柄匕首,还未来得及举起匕首,就被长剑穿胸而过,口吐鲜血,眼睛直愣愣地看着李青衣,却双目无神。 刺穿唐啸天胸口时,李青衣已看到那柄匕首,悲声痛呼一声“娘!” 放下长剑,接住倒下来的唐啸天,紧紧抱住,痛哭着,手往唐啸天脸上轻轻一撕,撕下一块人皮面具,正是温如玉那苍白的面容。 第一百八十五章:困境 山水褪尽浓墨花无色,春日暖阳如寒风,喊杀声,刀兵声,是哭或笑,痛与悲欢,天地已然不在李青衣的眼耳口鼻。 娘! 他又痛声喊出口,回答他的依旧是苍白的面庞,溢出鲜血的嘴角,空洞的眼神,还有温如玉胸间依旧往外冒着的殷红。 直到假扮温如玉的唐啸天狂笑着从城中飞出,一掌劈到李青衣后背,李青衣吐出满口鲜血,身子被劈飞时,依旧抱着温如玉的尸体发愣无神,撞到墙壁而落。 “老夫布下的棋子,从来没有任何一步是废棋,这天下,满江大湖大海尽在老夫股掌之间,凭尔等几条小鱼小虾,也妄想兴涛作浪!” 唐啸天一掌劈飞李青衣,对着正在激战中的李南风、杨平和李锦三人狂笑不止。 李青衣被劈到墙角落地时,脖子间那块玉佩也被震碎成两半,散落在李青衣身前,一看到这玉佩,李青衣的眼睛恢复了色彩。 刚赶到剑门关的杨易,正好看到这一幕。 雪隐神功,对,雪隐神功一定可以救温如玉! 当即朝李青衣大喊:“四哥莫慌,我有办法!” 李青衣的世界又有了山山水水,又看到了无边黑暗尽头的一缕曙光。 杨易运转全身功力,将全身功力灌注于掌,手掌贴在温如玉后背,发了疯似的,将自己所有的内功传输到温如玉体内。 谁料,物极必反,他这一番狂灌猛输,反而让本就垂死的温如玉变得气若游丝。 叮叮当,铃儿响叮当,一匹老驴慢慢悠悠地从城门踱来,所过之处兵甲齐退,驴背上两个人。 一人正是李乘风,另一人,带着面具,腰间挂一葫芦。 只见酒葫芦翻飞如锤,砸飞一个个唐兵,来到李青衣身边停下。 青铜面具人翻身跳下驴背,伸手一把制止正在传输内力的杨易,将手中葫芦的嘴封打开,朝温如玉口中小心翼翼的灌了一口葫芦酒,这才舒出一口气来。 “小子,你这样做只会适合其反,你且去助你叔父一臂之力,此处有我,此能保住此女性命。” 青铜面具人也下了驴背,一边说着,手中一边打着古怪结印,手指翻动,朝温如玉身上快速点去九指,封住温如玉心脉。 杨易不知道此人医术高明,但明白自己即使在此,也无济于事,另外,叔父杨平那边此刻身陷围攻。 犹豫一下,将怀中温如玉交给青铜人,提起金鞘长安刀,飞身而起。 此刻剑门关内,银甲军虽然英勇,奈何唐兵人数太多,已被杀得只剩三三两两残兵,赵康和明月几人已被唐兵团团围住。 眼看就要被乱刀加身,突然地面颤动,嗞嗞声响刺耳,令人不寒而栗。 一条身粗过柱的蛟蛇冲破城门,蛇形如风,所过之处风卷残云,蛇尾一摔,唐兵排山倒海,大蛇瞪起灯笼般的双眼,吐出红绸信子,张开血盆大口,咬向一个个唐兵。 杨易转身一看,却是一条形似细鳞蛇的凛蛟。 唐兵被凛蛟杀得瑟瑟发抖,败退节节,程松见此,扭转雷武大炮炮头对准凛蛟,点燃火线。 嘭!雷武大炮轰在凛蛟身上,炸飞块块鳞片,凛蛟身上被炸的地方瞬间血肉模糊,却没有伤到凛蛟性命,反而惹怒了凛蛟。 仰头长啸,撕声竟如龙吟,扭动身躯如风,直向三架雷武大炮旁的程松冲来。 “哈哈哈,唐门猪狗,人神共诛!” 正在激斗的李南风也已看见凛蛟,狂笑出口。 此刻,李锦已围了上来,还好,杨易也已赶到。 城头,一身红衣的霜儿从天而降,坐在城墙上,怀抱琵琶眸凝霜,指翻飞花,弦抖乾坤。 当啷啷,一曲荆轲刺秦壮士赋! 苍天何曾悲世人,尽作绉狗,皆为鱼虾,人的命运,握在人的手中,不作鱼虾钓鱼虾! 这一战,同仇敌忾,背水三千里,视死忽如归,岂曰无衣,与子同袍,岂曰无衣,与子同泽! 琵琶声抖作密雨秋霜,剑影刀光浴血嘶吼中,孟长歌和沈啸同时惨笑一声,两人的右臂被唐兵的唐刀一刀砍断。 “便让你们见识见识招魂曲!” 城头上的霜儿怒吼一声,抖指速度如疾风,琵琶声声皆似连珠箭矢,射到唐军中去。 霜儿朱唇启开,喉嗓如莺,时而天籁靡靡,如裙舞,如扇抚。时而杀机潇肃,如秋霜,如冬棱。 城中近处唐兵瞬间纷纷抱头倒地,哀嚎不止,七窍流血而死。 “放箭,射死她!” 程松一边躲闪凛蛟攻击,一边挥手下令。 弓弯月弦,箭矢齐飞,箭雨射向城头的霜儿,霜儿临危不乱,眼定似山沉,指拨如浪,琵琶声似惊涛拍岸涌洪波,震落一支支迎面射来的箭矢。 突然,咔擦一声,琵琶银弦断裂,声音戛然而止,霜儿心头哀叹一声,琵琶舞作铁板,足踏墙头纵身展臂,人在空中红衣飘飘,突又身旋如风,在日光下似一道彩虹拂过,落在李乘风和面具人身旁。 另一边,李青衣和李南风父子同仇敌忾,加上杨易、杨平,联手共击唐啸天和李锦二人,杨易本来内功深厚,独自拼杀唐啸天不在话下。 奈何方才因为温如玉一事,胡乱传输内力,体内肺腑已有损伤,内功大打折扣,导致如今这般,四人对上两人僵持不下的局面。 “程松快将雷武大炮全推出来,唐啸天,你还等什么,快将你的人马叫来!” 激斗中的李锦弯腰险险地避过李青衣刺吼一剑,怒声大喊出口。 被凛蛟追得抱头鼠窜的程松听令拉过身旁一名唐兵,就手往凛蛟一抛,趁这一空挡,遁进关墙内,不一会儿带人推出了无架雷武大炮,调动炮口对准孟长歌等人,点燃一支冲天烟索,“咻”的一声,烟索冲天砰砰两声炸开绚丽的烟火。 与此同时,唐啸天合指贴嘴吹一响哨,瞬间,空中如乌云密布,却是密密麻麻的茹肉雪鹰。 城门外脚步声、马蹄声和盔甲抖动声混成一片,唰唰似暴雨。 而此刻,南门的银甲军已俏俏退去,城东攻城的那些黑衣人也已被屠杀得只剩百来人。 剑门关,已成死局。 第一百八十六章:惊天变 凛蛟依旧横扫千军,扭身蛟尾一甩,把原来那三架雷武大炮扫落下战车,张开巨口,吐出猩红信子,往唐兵中一探一卷,拦腰卷回两个唐兵,吞到血盆大口中,上下两对白森森的毒牙合拢,刺进那两个被卷来的唐兵身躯中,血溅如泉涌,一切只在顷刻之间。 咬死两个唐兵,凛蛟不作停留,身躯蠕动似暴雨前夕的乌云,两盏灯笼般的双眼爆发出血红猩光,昂首长啸似龙吟,张嘴吐出滚滚白气,气寒如霜,所过之处,瞬间冻住一个个唐兵。 “放!” 李锦避过杨平刺来的剑锋,又将手中巨锤搪开霜儿冲脸砸来的琵琶,抽身而闪,退到城主府前的红柱前,挥手下令。 城主府门口的程松得到此令,立即举火而扫,同时点燃已装好火雷的雷武大炮。 嘭嘭嘭! 声如晴天霹雳,炸雷滚滚,响彻云霄,其中一枚火雷燃着刺眼焰芒,光速轰到李南风夫妇身旁,尘翻石飞,尘屑飞石夹着滚滚黑烟弥漫全场。 另外的几枚火雷,已炸到其余银甲军众人身前,炸飞一个个银甲军士兵,也把城墙炸开大个口子。 “娘!” 正和唐啸天打得难解难分的李青衣瞥眼看见这一幕,只来得及痛呼一声,舍了唐啸天,欲要飞身前往。 这正是他心神不宁,漏洞百出的时刻,唐啸天哪里肯放过这等良机,翻手顺出一掌,隔空射出凌然掌气,飞身翻空,跃到城主府房顶,踏瓦而行,从层层瓦片中探手一抓,抓出他的那根金丝金钩鱼竿,甩手射钩。 只觉脑后风声呼啸,李青衣不及回头,人在半空中强行扭转身子一偏,肩头吃痛,却还是中了唐啸天的掌气。 身子一重,往地面斜斜栽落而去,尚未落地,耳中又听得疾风冲耳畔而来,只得任由身子下落,挥手举起墨麟宝剑一挡。 叮!耳畔一声脆响,火星顿起,唐啸天甩手射来的金钩正正地打在墨麟剑身上。 李青衣暗自侥幸躲过了这致命一钩,身子栽落地面,直滚了两滚停下,忍住肩头疼痛,宝剑拍地起身,定眼一看,身旁一男一女重伤在地,正是自己的爹娘。 突然,城门大开,一层层的元兵堵在城门处,弯弓撘箭,瞄准城中。 “报!城东反贼已退!” “报!城南反贼已被尽数剿灭!” 两个唐兵纵马奔来,人未下马,已同声高呼而报。 “哈哈哈,杨平、李南风,你还不束手就擒!” 唐啸天傲立屋顶,手指鱼竿,纹鹤白衣飘飘,一副睥睨天下的气势,居高临下,肆意狂笑。 李锦也当下重锤,立在雷武大炮旁,抚须大笑。 李青衣蹲下身子,左右手各自紧紧地抱住自己的爹娘,双眼通红,平时异常泛滥的眼泪却没有掉下,他害怕流眼泪的时候,关于家的温度就会从自己怀中不翼而飞。 “好,你长大了。” 李南风气若游丝,却强撑出一丝笑意,然后又艰难地开口道:“你俩耳朵贴上来。” 温如玉的眼泪终于又再次决堤,滴滴殷红,滚落到地面,溅成朵朵红梅。 “城门左侧离地三尺处,第……第三块墙……墙砖。” 李南风说完,双眼突然焕发出奕奕神采,此刻,它已不再沧桑忧郁,它只像寻常父亲的眼眸一般,慈祥中带着严厉,明明想要表扬却故作鞭策。 “若……若是有……一天这……天下太平了,所有人都能……能安居乐业……家祭无忘告乃……告……翁。” 话音犹在李青衣耳畔回旋,但那双眸子已变得灰暗,扑闪,挣扎,不甘,不舍,释然,终于黯淡无光,结束了它回光返照的使命。 “爹!” 李青衣撕心裂肺,这是他第一次把这个字喊得如此痛快,也是最后一次。 这一声喊出口时,还来不及喊出一声“娘”,温如玉就已歪头随李南风而去。 她被炸得血肉模糊的面庞却依旧能看得出她在微笑,她也许已经无比满足,这一生,死在自己心爱的人身旁,死在自己儿子的怀中,对她来说,也许已算死得其所。 “放炮!” 李锦已没了耐心,眸如鹰厉,怒声下令,瞬间几架雷武大炮同声炸响。 电光火石间,阮红梅抱起父母的尸体飞身退到古啸京等人身旁,凛蛟也冲身而来,嘭!巨响震耳欲聋,浓烟中,凛蛟赶到,用身躯护主了众人,原本青鳞闪闪的身躯,全都被炸得血肉模糊,气息奄奄。 有时,畜牲果然比人更可敬,只因一点恩泽便会舍生忘死。 李青衣知道生死攸关刻不容缓,顾不得去看凛蛟伤势,将父母尸体托给明月姐妹二人,大喊一声“朝城墙破开的那个缺口逃!” 身子弹地射向城门左侧,众人已借着凛蛟掩护逃奔。 “哼,想逃?继续放,炸死他们!”唐啸天飘身落地。 雷武大炮再次炸响,李青衣此刻也已落地,探手去摸索城墙,摸到李南风说的那快墙砖,重重一按。 轰隆隆巨响,与雷武大炮同时炸响,只觉地面剧烈震颤,瞬间下陷一尺。 随着这一声巨响,十里井下,井壁坍塌,井的唐兵还来不及反应,就被乱石坍土砸死掩埋。 与此同时,那只鸡血石蛙腹下的夜明珠大亮,凭空射到石门石画上的龙眼上,神龙有眼,那条龙如同活过来了一般,在画中游动一圈,钻进石门内。 而地面,原本阳光晴朗的天空,风云突变,层层乌云突如其来,乌云压城城欲摧,雷声滚滚,电闪在雷鸣中,撕裂天际,九道闪电带着暴雨狂风,劈到那条凛蛟身上。 昂! 真真切切的龙吟之声冲霄而起,凛蛟被九道雷电劈到,血肉横飞,只滚出一颗寒光闪闪的珠子,升空裂开,从中飞出一条手臂大小的五爪金龙,全身燃着熊熊烈炎,冲上云霄,转瞬消失不见。 到狂风暴雨却未停止,直刮飞那几架雷武大炮,淋湿所有霹雳子,而城门口那些唐兵,因为离凛蛟比较近,被天雷劈死一大片,没被劈到的人也已被吓丢了魂魄。 轰隆之声不止,又降下三道闪电,劈到十里井口,劈翻泥石尘土,将十里井口掩埋盖住。 李锦和唐啸天连同程松早在雷电劈下来之前闪身退到府门内躲避。 李青衣几人趁机逃出蒙城,夺了那些吓傻的元兵的马匹,狂风暴雨中纵马逃命。 “唉,终归还是被老天爷将了一军!” 唐啸天甩袖愤愤不平,突然又满脸煞气,跳上屋顶,鱼竿指天怒骂道:“贼老天,够胆再来雷电,老夫倒要与你斗上一斗,与天斗,其乐无穷!” 第一百八十七章:李青衣的表妹 “表哥!” 一道人影自那高崖斜落而下,电光火影之间已坠入了那湖中,“啪”,一时溅起十丈波。 冷,冷极了,如坠冰窟。热,热透了,如在丹炉。 阮红梅正是在这样忽冷忽热的冰火两重天中悠悠醒来。头顶流声响动,耳畔寒风刺骨,他张开眼睛发现自己已置身石洞,右手的灵芝和左手的小蛇已没了踪影。 她从海外赶回中原,就为了见表哥李青衣,没想到在这里遇到了伏兵。 这石洞潮湿得紧,四周皆是钟乳怪岩,身侧左边五六米处水光莹莹,阮红梅上前探看才发现,这原来就是洞口,洞口外急流澎湃,水流深不可测,抬头望去皆是白流奔腾无尽,奇怪的是这水却不曾拐至这洞中,洞口俨然成了分界线,真是又奇又秒。洞口的左边三四米也是个黑乎乎的洞,此刻刺骨的寒风正是从那黑洞中奔涌而出。 看来自己已置身水底了,外头水流汹涌,莫说游上水面,恐怕一出去就已被水流卷飞。再者自己如今没了内力,哪经得起长时间在水中屏气,估计还没浮到一半就已气绝身亡了,这可怎么办呀! 呼呼呼,阮红梅还在埋头思索该如何出去,阵阵寒风又从那黑洞刮面而出。 风!有风说明这洞有同样外面的出口!这水中是万万不可能生风的,阮红梅脑光一闪,盯着黑洞发愣。 只是这洞黑漆漆的,恐怕其中会有什么凶禽猛兽,自己如今如果遇到了,只怕是送食上门。 差点儿被小蛇取了性命,阮红梅现在可后怕不已。 长时间待在这里也是不行的,单凭没有食物这一点,不出十天半月,自己早就饿死了。 闯!龙潭虎穴也只能硬着头皮去闯一闯了,如今这洞已是唯一的生路! 在外看着黑乎乎的洞,进入其内竟然目犹可视。洞壁长满了不知名的潮苔绿藓,正在散发着绿幽幽的暗光,阮红梅正是凭借这些微光摸索着前进。 七拐八转,本以为凶险万分的黑洞,一路上却顺利得出奇,除了那刺骨的寒风刮得人难以稳当立足和路途湿滑。 行了不知有多久,洞道骤然开阔了许多,阮红梅喜上眉梢,想是出头不远了。接着又走了一会儿,阮红梅已经看到前方一片空阔,却又是一溶洞。 突然,一股腥臭自身后袭来,同时“沙沙”之声逆风彻耳,阮红梅回头一看,只见黑暗中两盏红彤彤的灯笼急疾向他驰来。 跑!来不及细看细想,阮红梅拔腿就跑,才冲进溶洞口。 刺啦刷一下,腿部已被落石砸中,吃痛不已,阮红梅哪里还跑得动,一个跟头栽倒进洞口。 扭头一看,一条腰粗大小全身银色的蛇状怪物已在他头上张开血盆大口,刚才看到的哪里是什么红灯笼,明明是这怪物的两只眼睛! 阮红梅哪里还有时间去想其他,出于本能地往前爬了一步,全身刚好都进得洞内,刚进得洞来,“嘭”地一声,脚后地面已被怪物砸出个大坑。 说来也怪,这蛇形怪物似乎对此洞颇为忌惮,停在那洞口瞪着灯笼似的凶目,“嗞嗞嘶嘶”吐着信子不敢上前,好像对阮红梅身后特别惧怕。 难道身后有比它还凶猛的怪物?阮红梅转头一看,自己身后三米开外,洞中心,一柄漆黑如墨的宝剑直插入地,锋刃寒意闪闪。 怪物徘徊了一会儿,惧于宝剑之威,悻悻转头,来时快,去时更快,唰唰几声,隐入了那黑暗中去了。待得怪物退去后,刺骨的寒风又向洞内涌来。 惊魂未定的阮红梅哪管得了这寒风,拖着伤腿向宝剑匍匐爬去。 果然是把好剑,剑宽三指,剑身一半没入土中,露出地面的部分延至脸柄皆是漆如墨染,唯独两侧剑刃银芒烁烁。 嗯?目光穿过宝剑,阮红梅看到一座石台,石台上却是一具骨骸,骨骸上还有几片未腐化的衣布,这洞内阴潮,适合尸体防腐,但看这骨骸和衣片已朽成这样,定是有了不少的年头。 “想吾半生洒脱,行走江湖难觅敌手,好交喜友,仗义疏财,临了却是被至交好友和红颜知已害了性命,清秋曲,可笑可悲可恨矣” 阮红梅爬到石台前就看到石台前刻了这段小字,刻得瘦深凌厉,想必是用那宝剑所铭。只一眼,阮红梅顿觉心头被一股寒意刺过,心惊颤颤。 唉,看来此人也和我一样是个可悲之人!都是被那清秋曲所害,同是天涯沦落人,清秋曲呀清秋曲,你是害了多少江湖人!阮红梅不由得心头一叹,噓怨悠悠。 前有怪兽待食,后无出去之路,这洞中又阴冷无比,自己想必用不了多久也将步了这骨骸的后尘。只是心间尚有诸多困惑未解,终是不甘心! 算了,相逢一场,趁我还有一口气在,姑且帮你免了这尸骨无埋之悲吧。 阮红梅依着石台,艰难地站起来。伸手去收拾那骸骨,骨骸碎布才收了一半,他就又看到了一排小字: 汝既收吾骨骸,必是心存善念之人,吾亦可放心而托,吾名段啸苍,江湖人称‘滇南客’,黑麟剑身侧一米入地半尺,吾平生所学尽埋此处,留待有缘人,若汝学成,前往滇城寻那苏姓之人为吾雪恨,黑麟剑亦可取去,切记切记。 阮红梅收完骨骸碎布后,用自己的上衣包好。依言掘土,果然挖了半尺就见到了一本旧籍。 “秋枫剑诀”书的封面上四个大字俨然而跃。翻开古籍首页:剑法,意也,吾于秋暮观枫而悟……再往后翻,皆是剑招心法。 直至卷尾才有一段用血所书的小字:此处那蛇形怪物唤作凛蛟,乃是伴赤焰血莲而生,以血莲之燥养驱自身体寒,视莲如母。吾当初取两瓣血莲疗伤时见其年幼,不忍杀之,后人执剑心诚亦可驱之。 阮红梅苦笑不已,若是以前,他定是惊喜不已,只是如今,经脉废断,内功全失,这剑谱对自己来说根本就没用! 倒是这宝剑,‘滇南客’既说“执剑心诚可驱”,必能震慑那蛇形怪物,也许自己能依靠它逃出去。 阮红梅上前双手握住剑柄,使尽全力“哈”地一声往上一拔,宝剑浑然未动,阮红梅自己反而摔了个狗啃泥。 摔倒的阮红梅似有所悟,爬起来对着用自己上衣包好了的骸骨恭恭敬敬地磕了拜师礼的九个响头。 第九个头刚磕完,身侧的宝剑顿时黑光大作,宝剑有灵! 第一百八十八章:水底 阮红梅见此,上前握住了剑柄,再次发力拔剑,宝剑依旧如同在地底生了根,岿然不动。 世间奇兵重宝自身有灵,若想使唤,需滴血认主,阮红梅虽知此剑灵异,却不知道还有这个理。 屡拔不动,直气得他咬牙切齿,欲弃之又又奈何此剑是自己出逃的唯一凭仗,拔又拔不出来,一时间急得他团团转。 再看刚才还黑光大作的宝剑,此时剑光也淡隐消去了,漆黑如故。越看越气,气上心头,阮红梅走近上前对着剑柄就是一脚踢去。 无巧不成书,就在他脚踢宝剑那一瞬间,脚上被石头砸中的伤口开裂,渗出的血滴恰好溅至那剑柄剑身。 宝剑顿时再次泛起闪闪黑光,一阵人剑心意相通之感顿时跳上他心神,阮红梅再上前轻轻一拔,宝剑破土而出,阮红梅目瞪口呆,暗自称奇。 就在宝剑出土那一刻,“嗷昂”之声自黑洞传来,仿似龙吟,又如狮吼,直听得连吼了三声,震耳欲聋,洞响不绝。响声犹在震耳,两盏“红灯笼”已又从黑洞奔闪而来,不一会儿,那凛蛟已去而复返,蛇盘洞口,挺着凶狞的怪头,吐着猩红的信子,两盏“大红灯笼”紧紧盯着阮红梅,甚是恐怖。 阮红梅宝剑在手,有了依仗,胆气壮了不少,把剑谱放到包骸的布包中,又将布包往身上一系,正欲横剑震慑,哪知原本不敢进洞的凛蛟,突然银鳞翻滚,尾部一拍,血盆大口喷出一股黄雾,排山倒海而来。阮红梅不及思索,已被凛蛟连人夹剑带风卷起,瞬时腥气盖脸,冰寒刺骨,呼吸难受,只觉自己将要窒息而亡,冰冻成尸,双眼抹黑目不能视,几欲昏厥。 凛蛟卷了阮红梅,也不做停留,转头往黑洞一扎,首尾鳞次栉比,寒风啸啸,翻蠕而去。阮红梅目不能视,耳不能闻,只鼻中嗅着那腥臭的气味,感觉天旋地转,南北颠倒,腹中作呕,刹那间又是水流掩面,疾浪拍顶。 转瞬身体只觉一松,呼吸顺畅,眼前明光大作,头昏眼花,肩头股背吃痛不已,“哇啦”一下吐出一口黄水,已被凛蛟重重摔在地面。 却原来凛蛟已将他从湖底带出了水面,还在惊魂未定之际,凛蛟张口一吐,一颗鹅蛋大小散发着淡蓝幽光的珠子从它口中缓缓而出,直逼阮红梅而来,看那意思竟是要将此珠赠给阮红梅。 见原本凶神恶煞的凛蛟突变如此,阮红梅一时之间反被弄得一头雾水,不明所以。但这恶蛟不伤害自己终归是好事,管它是何原因。 阮红梅却是不知,凛蛟本就是天地灵兽,甚通人性,幼年时得墨麟剑下之恩,怀恩图报,墨麟之主亦如它的恩人。墨麟认红梅为主,心意相通,红梅此刻亦如它的恩人。 宝珠近身的一刻,阮红梅怀中的墨麟黑剑光芒大作,表露出了强烈的战意。 墨麟乃至阳的绝世宝剑,凛蛟内珠却是至阴的异宝,阴阳两极,势同水火,难怪墨麟如同见到了天敌。 这倒为难了阮红梅,这宝珠取也不是,不取也不是。 沉思了一下,他终于还是决定将此珠还给凛蛟。畜牲尚且如此,人怎能昧了良心,毕竟凛蛟也算是他的救命恩人了,若非凛蛟相助,自己恐怕要困死水底了。 信手一抛,宝珠又向凛蛟飞去,只见凛蛟张口一接,宝珠已又隐了腹中去。 凛蛟见红梅不贪宝珠,灯笼大眼似有泪雾,感动不已,转身一头扎进了湖中去,溅起好大些水花,水滴漫天。 水滴尚未落尽,湖水搅腾,凛蛟已去而复返,跃出了水面,张口一吐,两团红影掉至阮红梅脚前,红梅俯首一看,其中一物正是那麒火灵芝,另外一物却是一朵殷红如血的莲花,耀耀红光。 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靠异兽恩。 阮红梅捡起两株灵药,取了灵芝血莲各一瓣,又将两株灵药抛还给凛蛟,他却也不是个贪得无厌的人。 凛蛟见此,仰天长啸一声,响彻山谷,张嘴一接,转身“啪刺”一下钻入了那湖中去,水波旋定,湖面再无波澜。 恰在这时,阮红梅身侧突现一道细小的红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缠上了他的左臂,却是之前采芝遇到的那赤红小蛇。 小蛇缠上阮红梅的手臂后,细齿一咬,已叮上了原来的伤口。 阮红梅正待举剑作那壮士断腕,顷刻之间,小蛇已松开他的手臂,同时,两道黑血自那伤口喷射而出,奇臭无比,随着黑血喷出,阮红梅顿感气清神明,脑袋里的肿胀感一消全无,舒爽无比。 而那小蛇,原本通体赤红,此刻已暗淡无光,翻身落地,朝那湖中扎头而去,消失无影。 阮红梅这才明白,原来这小蛇是为自己解了之前的蛇毒。 热泪盈眶,果真万物有灵,心诚得知,这世道,兽反倒要比人来得纯粹许多! 阮红梅却想不到,将来有一天,这两条蛇又将再次救了他的性命,此乃后话也。 且说当下,几经折腾,暮色已悄然而至,天边尚存半片落霞,聚灵谷中一派祥和。 一股凉风袭身,顿知冷意,阮红梅摸了摸身上所系的布包,方觉‘滇南客’的骨骸还被自己所负。 环顾四周,发现南边隆起的土坡芳草萋萋,面湖而立,背崖而突,是个埋骨佳处。 宝剑掘土,赤手捧泥,不一会儿就挖了个土坑,这才解下布包,取了剑谱,将骨骸碎布放入土坑中,掩土而埋,又找来一方形石块,用剑尖刻上“先师段啸苍之墓”七个大字,含泪三拜九叩。 做完这一切,这才拖着伤腿一瘸一拐寻了回去的路。 此时天已尽黑,缺月未出,四下漆黑得紧,幸好有磷磷星光,依稀犹可辩路。 阮红梅方出得聚灵谷,突然身前树丛中现出一道白影。 衣玦飘飘,脚不沾地,披头散发看不见脸,手里提着一盏幽光白纸的灯笼,定在阮红梅的身前,张嘴吐出三个字: 拿命来! 第一百八十九章:药童 拿命来…拿命来…声音凄厉无,披头散发的鬼脸瞬间压到阮红梅脸,阮红梅灰心一笑,一招单臂擒虎,右手斜地里翻转上来,死死拿住了女鬼的肩头,顺势一拌,女鬼惯性而跌,灯笼也掉在一旁。 “哎哟”一声,哪里是什么女鬼,分明是那胖药童,正一脸气急败坏地扯白衣假发,捡起灯笼。 “你这顽童,在此装神弄鬼吓我作甚”阮红梅的声音冰冷。 “爷爷见你天黑未归,恐你遭生意外,故派我前来寻你,你倒好,摔得我好生吃痛”药童脸色难看极了,既有吃瘪的委屈,又有疼痛的歪曲,倒和那唱戏的丑角有几分相似。 阮红梅对这顽童的印象可不太好,盯着他道:“要不是我经脉受损,武功全失,现在你已是一具尸体矣”。 “你这人怎地如此无情,且不说你住我家吃我家的,我一孩童你竟也作此凶神恶煞…哼…果真是白眼狼”童子犹未气消。 阮红梅听言一想,倒也是,自己与那老道非亲非故,如此叨扰人家,这童子虽顽劣了些,实际上也没做啥伤害到他性命的事情,只是些童性恶趣罢了,倒是自己与一童子计较显得丢了气量。 当下开口同药童道了歉意,人说童稚的脸六月的天,阴晴不定,气来得快,消得更快,药童听得阮红梅诚意道歉,气也消了。 笑嘻嘻地吹了个口哨,不一会儿,身后树草沙沙,闪出了那红头白身的灵猴来。药童见灵猴到来,这才提上灯笼对阮红梅道了句“走吧”,遂自往前开路。 及至草庐,已是夜深,缺月卧在那远方的山头昏昏欲睡,群山云雾缭绕,一片静穆。 老道却还没睡,点着豆油黄灯,等在那屋内,待阮红梅拿出了灵药,放下了宝剑,听得红梅讲述这寻药奇遇,连叹“缘当如此”。阮红梅向他问及“滇南客”,他却也不知,聊罢各自分榻睡去。 第二天一大清早,阮红梅就已醒了,是被那药童摇醒的。 “起来起来,大笨猪,快起来,爷爷说你还想要命的话就快起来!”药童左手揉着惺忪的眼,右手摇着阮红梅一个劲地喊,明显很不耐烦。 阮红梅起来出了茅屋就在门前见到了正在打着拳的老道。 老道见阮红梅出了门来,呼喝一声,白须飘荡,道袍一扬,手回脚拢,收了功法力劲,定下身子。 笑眯眯地对着阮红梅道:“公子既已起来,快与我那孙儿回屋提了木桶去取那无根之水吧,恐迟了耽误时机。” “何为无根之水?”阮红梅一头雾水满脸困惑。 “自然是这晨曦之间的甘露,晨露乃天地之间的五行之气交织自然而成,天不足以作父,地不足以为母,既无父,亦无母,岂非无根也”老道一脸笑意。 阮红梅这才了然于胸,知道这无根之水事关己身,当下也不废话,回屋寻了药童木桶,两人两桶收取露珠去了。 这山山高雾重,树多草杂,露水甚是好取,旭日方才东升,阮红梅和药童便已满载而归。 老道见二人得归,回屋取出了一乌黑药鼎,又叫药童生火架鼎。先是烈炎焚鼎,直烧得药鼎遍体通红,啪啪作响,这才吩咐阮红梅将无根之水倒入药鼎中。 露水倒入鼎中,刹时白气蒸腾,呲呲作响。煮沸,冷却,煮沸,直反复了七七四十九次,待得药鼎中只有壶盛的量。 老道才叫阮红梅取出灵药投入那药鼎中去。两株灵药才入药鼎,顿时“嘭”地一声,冒出阵阵黑烟,然后药鼎整体红光阵阵,颤颠连连。老道双手犹如铁制,绕着红鼎连连打出奇怪的掌印。 直至日射人斜,老道方停下身子,满头大汗,对着阮红梅高声呼道:“公子速度滴血入鼎。” 阮红梅听言,不假思索,提起宝剑轻轻割破手指,将那渗出来的鲜血滴入那药鼎中去。 血滴入鼎,原本通红震颤的药鼎顿时白气一冒,定了下来。 老道见此,喜道:“灵药成矣。” 只见一粒通红的灵药自那药鼎中缓缓而升,老道连忙从怀中取出一玉匣,一把接住药丸,装入匣内。 “万事俱备,只待今夜月出之时,公子服下此药便可解了那蝉蛊之苦”老道说完原地打坐闭目回七。 在阮红梅焦急万分的等待中,夜幕终于降临,月亮也爬上了山头。 老道取出玉匣对着阮红梅吩咐:“闭目凝神,气守丹田,引气至少阴少阳”。 阮红梅依言行事,“张嘴”,老道沉声而呼。阮红梅方自张开自己的嘴巴,突觉一滚烫万分的圆物已飞射入嘴下喉落腹。 顿时唇焦舌燥,全身燥热无比,直烧得脑晕目眩神志不清。与此同时,丹田中,一股寒气开始蠢蠢不安。 不一会儿,只觉那寒气仿佛变成了蠕动了蝉蛹,而那药丸变成了一条赤红的小蛇,一阴一阳,一蛹一蛇,在阮红梅体内斗得不可开交。一会儿阴盛阳衰,一会儿阳强阴弱,争锋相对,一时间谁也奈何不了谁。 这可折磨得阮红梅够呛,全身经脉寸寸崩碎,身体一下肿胀欲裂,恨不得扎自己几个窟窿放气。一下又骨肤霜结,只盼能在那火海中打滚烤炙。 不仅如此,他开始出现了幻觉,一张张熟悉的、陌生的脸,狰狞恐怖而来,一声一声索命的呐吼,然后是无限的恨意,对外公的恨,对那不知道是谁的父亲的恨,对生不逢面的恨,对那人人欲求的清秋曲的恨,对戏耍自己的药童的恨……披头散发,目眦欲裂。 “心守固本,气凝护元”就在他即将迷失自我的时候,一道洪亮的声音打进他错乱的脑中,却是老道见他几欲癫狂,以内功汇聚声喉,吐言相助。 阮红梅听得老道出言相助,神智逐渐回身,慢慢冷静下来。而他的体内,小蛇也已占尽了上风,蛇信一吐,红躯电闪,缠住了那寒蛹,死命绞箍,直至二者皆散于无。 阮红梅睁开了眼,脑中虽还胀痛,胸口乃至全身已然轻松无比,甚至能感到自己丹田内真气充盈无比。自己的武功经脉,似乎已经恢复了! “恭喜公子蛊毒得解,还增了半个甲子的内力,可喜可贺,哈哈哈”老道看着阮红梅得以脱险,抚须大笑。 阮红梅听此才知自己不仅恢复了武功经脉,还平白涨了三十年内力,倒真是因祸得福! 滇城,三年之约,诸多难题,我阮红梅定当全力以赴!阮红梅双目瞬时炯炯有神。 而此刻,滇城,一场生死之战已蓄势待发。 第一百九十章:灵猴 夜,幕已拉帷,静,风卷落叶能入耳。山里的鹧鸪显然已蠢蠢欲动,早把喉儿磨响亮,却不知是求偶的悸动还是猎食得归的窃喜。“咕……咕……咕”衬得这夜凭添了几分不安和诡异。 却不是黑夜,有月昏缺,有星怜怜。缺月的蜡黄夹带着星光的靡靡从屋顶破了好几处的窟窿落入屋内,正好洒在破床上躺着的阮红梅那张苍白的脸上。 这张惨白的脸上,此刻已布满了汗珠。他已意识到药效开始发作,雪蝉也开始不安分。 痛!阮红梅现在只有一个感觉,刺骨灼心的痛。全身内外从上到下都奇痛无比,特别是胸口和小腹,万蚁抓心,千蛆噬骨,百虫挠肝。不仅如此,脑袋里还如有成群的蝇蚊飞舞,一会儿左一会儿右,晕头乱向,嗡嗡作响,折磨得他两眼直犯昏。 他现在已经快要奔溃了,若是能扑到地上打上几个滚或者站身子用脑袋狠狠地撞墙,哪怕是可以抬起手奋力抽自己几个耳光之类的都足以转移自己的注意力,兴许会好受得多,偏偏自己现在全身动弹不得,真比吃黄连的哑巴还苦上万分。 比疼痛还要来得可怕的是明明能感受到疼痛却无能为力,并且还要清清楚楚地感觉疼痛是如何一点一点地把你侵吞。绝望感,往往是最致命的东西,凡事最怕的就是丢失了勇气和希望。 不幸的是阮红梅此刻已快把他的勇气和希望耗尽。死了算了,何必去挣扎,这样的念头从他起了苗头之后就越发不可收拾。“死了算了,死了算了……”这道声音强而有力地在他的意识里回旋,奔腾,咆哮。 是呀,死了算了,反正在这世上也已无亲无故,阮红梅的眼神已经开始涣散,原本漆黑的瞳孔已经开始翻白。 “死了算了……无亲无故……”他的唇颤抖着,试图呢喃出这几个字,遗憾的是就连这基本的事情他也无法做到。就在他眼睛里仅剩的最后一丝光芒即将涣散的时候,他突然看到了胸口上那封信上的那朵红梅,红,艳透了的红,这一朵红开始一点一点地扩散,一寸一寸地放大,最终汇聚成一身红衣的女人。 “红梅”她的声音温柔又婉转,和天底下所有的母亲一样慈爱又温暖。 “娘~”阮红梅依旧看不清她的脸,依旧喊不出声音,终是两眼一翻昏死了过去。 不管是怎样的夜,总不至于太漫长,新的一天准会到来,不早也不晚。 新的一天,是个雨天。 雨是故乡愁,雨是佳人泪,雨有时候果真是这世间最牵情的东西,也是最慷慨的东西,绿了芭蕉,红了花蕊,惊喜的老农带着孙儿下沟抓泥鳅。 但雨有时候也果真慷慨过度,不可理喻,甚至冷酷无情。掀了船帆,推了河坝,避洪的人儿如蝼蚁。现在,它就很慷慨。 通过几个窟窿,诸多漏缝,它就把自己的慷慨送到阮红梅的身上,脸上。 阮红梅却真的必须要感谢它的慷慨,正因为它的慷慨浇灌,阮红梅现在已苏醒过来,不仅如此,他还发现自己的四肢也有了力气,尽管胸口和小腹还隐隐作痛。 阮红梅现在可顾不得那些疼痛,信,醒来第一件事他想到了信,信也还好好地躺在他的胸口,雨滴并没有慷慨到它身上。 阮红梅咬着牙齿用左手撑着床板,艰难地坐了起来,把上半身斜靠在屋壁上,这样雨水就暂时没办法对他慷慨了,这才拆封打开了信。 信的内容让他失望无比。没有透露任何写信人的消息,也没有丝毫的有用信息。寥寥数字:三年后,九月,月满翠湖西楼。连个落款都没有。 唉,看来只能等三年后前往滇城翠湖一探究竟了。阮红梅心底暗叹无奈,把信又装封放进自己的贴身衣襟内收好。他的眼睛这才有了余闲观察四周,这屋子比起破床的寒碜也不遑多让,连桌椅板凳都没有,四面泥壁,这破床就是它的全部,幸好它还能“遮风挡雨”。 万幸,刚才还慷慨无比的雨,现在已风消雨歇,只有那些屋檐上和树叶上的水珠还余尽未消,隔屋犹响,滴滴答答。 阮红梅突然想起了吹箫人,这个神神秘秘的人去了哪里,他为何蒙面,难道他认识自己,思前想后但都毫无头绪。但他记住了吹箫人临走时说的话,体内的蛊毒已刻不容缓。 他最终还是定了定神,暂时把那些想不明白的事情抛在了脑后,眼下,蛊毒才是当务之急。阮红梅蹒跚地走出了屋子,才发现这茅草屋子是搭在半山腰上,屋前三两棵叶子大得出奇的不知名矮树。雾,好大的雾,又浓又大,三米开外难以见物。隐约中定睛细看,才能够分辨出来此处三面都是悬崖绝壁,唯独东边一条蜿蜒曲折的羊肠小道,绕山而折,潜入了雾里,也不知是通往何处。 “咕噜”,五脏府的几位爷明显已经不乐意阮红梅再东张西望。可,那屋子里面别说吃的,就是想抓只老鼠也找不到,阮红梅只能抚着肚子自嘲地歪了歪嘴。 正在无计可施之际,阮红梅突然发现矮树的叶子上此刻凝聚了不少水珠,吃的虽然没有,但这喝的,眼下看来是有了。 没等阮红梅喝下几滴这“天地的恩赐”,几个通体湛蓝的果子就滚到他的脚边,与此同时,一个长满赤焰红毛的猴头就从浓雾里现了出来。 尖嘴凹腮,又小又塌的豌豆鼻上两粒芝麻绿豆眼珠子滴溜溜乱转,脸上没长毛的地方比起它的红毛也逊色不了几分。猴儿似是通了灵,尖嘴咧成石榴缝,“咯咯吱吱”却是在嘲笑阮红梅。 阮红梅倒也不恼,只是盯着脚下的果子。人说虎落平阳被犬欺,他现在被猴欺可比“被犬欺”强多了,何况这猴儿虽长得丑陋,这一头赤焰红毛却甚是奇异。 猴儿见阮红梅盯着果子不吃,似乎是急了,两个跟头“咯吱”一下便从浓雾间窜到阮红梅身前,抓耳挠腮围着阮红梅转,显是很着急。阮红梅这才看清这猴儿并非通体红毛,脖子以下却是一身雪白,难怪刚才它在雾中就一个猴头显眼。 这红头白身的灵猴突然好像想到了什么,滴溜溜的绿豆眼一定,毛茸茸的猴手一手扯着阮红梅的裤腿示意,另一手抓起地上的一个果子放进嘴里“叭吱叭吱”地咀嚼起来,直吃得满嘴果汁果屑,这才满意地松开猴手原地翻了个跟头。 阮红梅这下明白了红头猴子的意思,弯下身来也抓一个果子放进嘴里咬了一口。 只一口,阮红梅就瞪大了眼睛,心头称奇不已。这果子入口酸涩,下喉却甘甜清香,及腹突升一股柔和的暖流,自丹田向全身七经八脉扩散而去,全身说不出的松展舒服,却是养经润脉的灵果。 第一百九十一章:箫人 滚滚红尘江湖事,多少头颅刀下魂,争名逐利也好,行侠仗义也罢,江湖儿女正如那割了又长的韭菜,所疲于奔命的到底图的是什么,谁也说不出,谁也看不破。恰如现在天边那半抹斜阳,朝升夕落,它也不知道自己到底为了什么,但现在,它又要结束了今天的命。 阮红梅不知道那晚他昏死过去之后发生了些什么,他现在只看白茫茫的一片雪,天空中也是纷纷扬扬的雪花,风呼呼地吹卷着,风,是西北风。一个红衣女人手拿一束梅枝就那么直挺挺地站在那风雪里,任凭风雨卷乱她的发。她好像在微笑,在呼唤阮红梅。 但阮红梅怎么也看不清她的脸却觉得她就是自己的娘亲。“娘……娘……娘”阮红梅直喊得声嘶力竭,而那个红衣女子仿佛什么也听不见,无动于衷,依旧站在那风雪中,“娘”阮红梅伸出手去却又什么都抓不到。 阮红梅醒来的时候,天已近暮,落日的余热尚且温着床板,直到感觉到那温度,他才意识到自己原来只是做了个梦。但又不像梦,那感觉真实无比。 娘?那弹琵琶的女人会是自己的娘吗?尽管知道自己的娘已埋在那梅林里,阮红梅还是忍不住升起了一丝侥幸和希求。 床破得可以,以至于都不能称之为床。三块木板拼凑,盖了层薄薄的茅草,正是阮红梅现在所躺的“床”,而这床实实在在太隔应人。 阮红梅醒来便听见了箫声和歌声,箫声断断续续,隐约却能听得出吹箫之人所吹的是那《折杨柳》,离人手折杨柳枝,又送江湖不归人。君当纵马凌云志,何惜酒暖他乡枕……好不惆怅喋喋。 箫声停时歌声起,歌至一半箫又鸣。“大浪哟,搅破河江多少里,飞了船帆,折了鸳鸯,红窗台,轻轻叹,谁家月儿又下那个高枝哟,鹧鸪啼,铁打的汉子,钢烧的刀,故乡的酒茶浓哟那个浓,侬呀侬,一捧黄沙掩它多少背井客……”歌声并不好听,男人的声音,沙哑散漫,胜在歌词别致,听之使人心头不由得起了那思乡念故,感怀悲凄之情。倒和“雨打芭蕉”有异曲同工之妙。 幸好阮红梅没有家也没有故乡,梅谷?外公?已算不得他的家乡故人。 但阮红梅还是十分好奇,到底是怎样的一个人会有如此思乡之情,念故之切。到底经历过什么样的肝肠寸断之事?暂且不得而知。 所以他艰难地睁开了沉重的眼皮,这已耗光了他现在仅有的气力。胸口火辣辣地疼,腹中偏偏还翻江倒海地绞痛着,可惜他现在四肢根本动弹不得,连呻吟一声的气力都没有,所以,仅有额头的细汗汇聚在一起形成了晶莹剔透的汗珠,然后不费气力地划落了下来。 汗珠滚到唇边的时候,箫声并没有停止,但吹箫之人已走进屋来。直到他走进屋里,箫歇歌罢。 “你不用谢也不必问,因为我这个人既不喜欢回答别人的问题也不喜欢欠别人的恩情,这也是我救你的理由,只因为我以前欠了别人一个承诺。不用猜也不要问我是谁,我只是一个该死却没能死掉的未亡人罢了,只须记住我不会害你”说到这些,吹箫人好像心头牵动了什么,顿着沉默了好一会儿。 阮红梅动弹不得所以并不能看到吹箫人是高或矮,是胖是瘦。就连吹箫人的样子也看不到,因为这人戴着一顶黑纱遮脸的斗笠。 “现在,我有一个好消息和一个坏消息要告诉你,你只管竖起耳朵听好便是了”吹箫人已平静了心头的波澜,接着说道。 吹箫人的嗓音异常的沙哑,如同喉咙里放了一块砂石,说话的时候声音就是磨着砂石出来的。让人听之只觉又难受又发秫。却也能听得出来是个中年人。 “还是先说坏消息吧,坏消息就是你如今已全身经脉尽断,武功全失,我虽用万年雪参把你从鬼门关拉了回来,但也只是保住了你的小命。还有,你体内的雪蝉蛊并未得解,一个月的今天后将是蛊成之时,蛊成不取的下场想必你很清楚,到时你的死活我可不管,因为我欠那人的承诺现在也已算是完成了。……唉……”吹箫人突然深深地叹了一口气。 叹过气,他又重新开口。“好消息就是我这里恰好有解决坏消息的办法,但我不会帮你,一切之事,你且好之为之吧” “雪蝉蛊并非无药可解,这世间药毒同理,药可治毒,毒可入药,万物以五行之气而养其质,五行相生相克,不破不立。这雪蝉本是世间至阴至寒之灵,只需找到赤焰血莲和麒火灵芝这两味世间至阳至刚的灵药,以无根之水引药,月圆之时,雪蝉大成,那是它最得意也最虚弱的时候,那时入药,烈炎灼阴,破极而生,便可解你雪蝉之蛊,也能帮你重塑断废的经脉,至于以前的武功,却是不可能再恢复了”。 “而这两味灵药恰好在我的一位故交那里就有,后山东去二百里便可见到他的草庐。能不能求到就看你自己造化了” “你体内的尚有万年雪参的残存药力,待今夜药力全部融入血脉,虽不能帮你续经接脉,却可保你能如普通人一般下床走动。对了,有人托咐我把这东西交给你,言尽于此,后会无期。” 吹箫人说完这一切以后,自怀中掏出一封信将之轻轻地放在了阮红梅胸口,转身又走出了门。他人出了门,箫声歌声又响了起来,“大浪哟……不…归人…”却是越来越远,终于随同天色消失在了黑幕里,夜幕,已然漆黑。 阮红梅拼尽全力翻转着眼珠子,终于看到吹箫人放在他胸口的信的封面。除却“红梅亲启”这四个仓健俊秀的黑墨大字外,字底还有一个显眼的图案标志,却是画的一朵梅花,殷红如血,栩栩如生,如同是有人把梅谷的红梅折下后放在这上面一样。 阮红梅看到红梅的刹那间,脑海里突然莫名其妙地就想到了那个弹琵琶的女人,会是她写的吗?她到底是谁?娘亲? 他有一种预感,这封信对他至关重要,也许很多困惑他的难题答案就在这封信里面。 第一百九十二章:青牛宋布衣 是日,九月初六,秋凉已深,许是昨日一雨成秋,屋瓦已结薄薄一层寒霜,被晨曦拨弄,剔透晶莹。 雾未散尽,长安井月坊的长街上,已有不少人在扫土铺石,清理昨日留下的狼藉。 留下这些狼藉的始作俑者,乃是云州霸主萧家,可没有人寻思去触霉头,所以,他们只好默默地收拾这些烂摊子。 人,向来如此,生下来,活着,拼命活着,逆境里扬帆,刀尖上行走。 哪怕明知最终逃不了死亡的宿命,但他们依旧保持着胸膛里的热血,对抗天地自然法则。 或许,与天斗,其乐无穷。 百草堂门口,萍儿送走了最后一个摇头不止的郎中,顿时面如死灰,神色凄然。 公子虽然还有呼吸,但一连请了云州十八位郎中,皆言束手无策。 “相命算卦,妙手回春,左手独断天地玄机,右手专治疑难杂症!” 当人们把最后一块青石板铺到街上,当萍儿准备转身时,井月坊的尽头,一头青牛摇摇晃晃踱步而来,牛脖子上挂着褡裢,左右各自垂下打满补丁的布袋,鼓鼓囊囊,不知里面装着什么。 牛角上悬着一个紫金葫芦,牛背上倒骑着一个灰色布袍老头。 乱糟糟仿似坟头草的染霜头发下,三道沟壑一般的抬头纹,再往下,是两道又弯又长的雪白眉毛,与颔下长须一起,垂直胸口。 本是一副仙风道骨的高人模样,可惜,脸上的熏红酒态,还有那双闪着猥琐和狡谑的眼睛,加上那身被污渍涂得发亮的灰袍,令他整个人更像是落魄江湖的老酒鬼。 从他的吆喝声中,人们有些诧异,本以为是个算命的,没想到还兼职狗皮膏药。 青牛踱步至井月坊那口古井旁的古榕树下停住,卧下身子,头靠着古井而睡,只牛尾晃荡,似乎颇为惬意。 布袍老头抓起紫金葫芦猛灌一口,心满意足地打了一个长长的酒嗝,从青牛背上滑落,顺手抄起布袋,从布袋里掏出两面竖幡,扬手一挥。 幡旗无杆而立,既无绳挂,也无木撑,就这么凭白当空而垂,端是神器十分。 幡旗上的字眼也夸张无比,上书:“算尽乾坤玄机造化,包治世间百态疾苦。” 但摆弄完算命摊之后,老者却倒头靠着青牛呼呼大睡,既不吆喝,也不揽客,浑然一副太公钓鱼,愿者上钩的作态。 即使如此,他还是迎来了第一个客人。 三味老人,这位多年来一直足不出户,只待在三味书楼的老者,行至摊前,席地而坐,随手从插满卦签的竹筒里孽畜一支竹签,笑道:“求签问卦。” 晨风拂过古井旁的榕树,树叶沙沙作响,一片落叶飘飘乎乎下坠,青牛哞叫一声,打了个通透的响鼻。 正是这一声响鼻,将落叶往井口震去,落叶即将坠入古井中时,被老酒鬼一手接住。 摊开手掌,布衣老酒鬼眯开眼睛,对三味老人微微一笑,开口道:“惊蛰龙动。” 三味老人眉头一皱,双眸爆射寒光,盯着布衣老者,冷言道:“宋道友不远万里,横跨山河而来,原来也是为了龙脊。” 布衣老者回以冷笑:“苏道友苦守枯井十三载,难道不也正是为了它?” “青祖遗宝,岂是你们浮屠宫可以染指的!” 三味老人双眼爆射的寒光瞬间变成两道火焰,瞳孔之中燃起两团怒火。 似两道淬火的利刃,直欲插进布衣老者的眉心。 布衣老者也不甘示弱,灰袍迎风而抖,须眉飘飘,捏起手中落叶横在眼前。 屈指一弹,落叶如流星,钉在古榕树上,咻一声,燃为灰烬。 “三味真火只其中两味,半步武君,终归不是武君,你伤不了我。” 布衣老者从牛角上抄起酒葫芦,仰头灌酒。 三味老人铁青着脸,将手中竹签甩进古井中,转身就往云州内城走。 至萧家府门前,沉声而喝:“萧红炎速速来见我!” 而古井旁,布衣老者盯着三位老人远去的身影,冷笑道:“你们天武道场不要的弃子,老夫倒要好好瞧一瞧,正好老夫手里有唤龙之水!” 将手中酒葫芦一甩,葫芦倒悬,清冽的酒水往外咕噜咕噜直冒,落入古井之中。 “君不见,唤龙之水天上来!” 葫芦越飞越高,直至肉眼看不见,只古井之中尚有水落之声哗哗作响,疑是银河落九天,却看不见落井酒水。 布衣老者狠狠一脚踢到青牛后腿,青牛痛叫一声,一头扎进古井中。 布衣老者这才抄起褡裢袋,大摇大摆往百草堂走去。 萧青烽醒来的时候,已是次日午时,布衣老者早已离开百草堂,萍儿正在炉前熬药。 试着弯一弯手臂,又抬了抬腿,竟然可以使得上劲! 怎么回事?自己不是被萧红炎挑断手筋脚筋了么? 很快,他就看到了自己胸口画着一只血色金乌,紧皱眉头,想要开口呼唤萍儿,却先咳出一声,重伤过后,身体实在虚弱。 好在这一声咳嗽,也惊动了正在院中熬药的萍儿。 “呀,真遇到神仙啦!” 萍儿急奔进屋,心中又是欣喜,又是惊骇。 没想到,云州十八位郎中都束手无策的伤,那穿着脏兮兮灰袍的老头只是在公子胸口随意一画,竟然真的见效了! “萍儿姐姐,这是怎么回事?” 看着萍儿双眉之间,指头大小的金乌图案,与自己胸口一模一样,萧青烽有种不好的预感。 萍儿将布衣老者施救一事尽数道来,萧青烽听完,眉头皱得更紧,平白无故出手救人,不图一丝回报,这天底下真有这样的人? 当即脱口而问:“你说那老前辈就在古井旁?” “没错,老神仙说了,他要等下完两日后的一场大雨,才会离开云州。” 他怎会知道两日后会有大雨,莫非真是神仙不成? 萧青烽现在很想去见识见识萍儿口中这位老神仙,一来是他对自己有救命之恩,二来,也想看看此人意欲何为。 并非他怀揣小人之心,而是因为他深知一个道理,暂时的无偿,往往是为了更大的图谋! 两日后,也正是萧青烽与云烟儿的婚期。 第一百九十三章:雪域奇观 西域,十万里雪域苍茫,一座座雪峰此起彼伏,形似苍鹰,面目峥嵘,众星拱月般,将一座冲天而起的高大冰峰围绕。 这巨大挺拔的雪峰,名为龙凤山,形似游龙绕凤。 峰下有一形似祭坛一般,由冰雪堆砌而成的圆台,台上有八座冰雕,六男二女,栩栩如生,皆是年老模样,尽数围着冰台盘膝而坐。 关于龙凤山的由来,生活在雪域的雪灵族中,流传着一个故事。 传说,千年之前,九州由九个部落分管,经年混战不休。 在无休止的战乱中,战死了仅存的十个武圣,忽有一日,从无垠之海升起十个太阳,每一个太阳都炙热无比,火辣的阳光荼毒九州圣灵,致使九州寸草难生。 那时,九州没有白天和黑夜之分,没有月亮,只有十个太阳,常年炙烤大地,九州人族面临着灭顶之灾。 就在这时,人们终于放下干戈,停止战乱。 也是那时,凤栖部落和死敌青玄部落里,分别出现了一个惊才艳艳男女,都拥有一身精妙的射术,并且同时达到武圣巅峰,为救苍生,二人放下前嫌,相约共同对抗十个太阳。 费尽万苦千辛,这对男女终于射落八个太阳,但剩下的最后两个太阳竟然融合在了一起,威力巨大无比,二人怎么也无法将其射落,反而在对抗中,遭受太阳巫燚之光灼烧,受了重伤。 忽然有一日,两个太阳融合而成的第九个太阳,光芒和温度突然变得温和,六个时辰一升,也每隔六个时辰就落进无垠之海。 九州开始有了白天黑夜之分,也突然有了月亮。 龙凤山也是在那时突兀地出现在九州极北,自它出现以后,方圆万里冰封,常年落雪飘飘,偶有武者路过此间,听得雪峰之中,传出龙吟凤泣。 有人说,这是那对男女葬身埋骨之地,也有人说,是那对男女感动天神,赐下龙凤山为九州降温,众说纷纭。 时如沧海,人若草芥,龙凤山依旧屹立雪域,但九州当初的九个部落,早已时光淘沙,如今只剩下为数不多的雪灵族,也只有他们适应雪域的酷寒,得意延续至今。 那夜,天降流火于九州,众人都看到流火落向云州,却无人知道,其实龙凤山也发生了一件大事。 是夜,明月从无边无尽的冰雪尽头升起,皎洁的月光洒在平洁的冰原上,座座雪峰之下,整片冰原仿佛是一面镜子,将正在其上奔跑的万匹雪狼身影倒影。 成千上万的雪狼似乎正在追逐明月,四脚如飞,卷雪纷纷,跟着正往龙凤山移动的明月狂奔。 明月终于停在了龙凤山峰顶,狼群也终于停在雪峰之下,密密麻麻。 嗷~嗷~ 长得最为高大的狼王跳上八座冰雕围着的冰砌祭坛上,举头啸月,随即,狼群纷纷效仿,万狼齐啸。 天上的明月似乎能听懂群狼的啸声,月光瞬间变得明亮了许多,照得整座龙凤冰山闪闪发亮。 嗷!嗷!嗷! 此时狼王变得愈发兴奋,举头连啸三声,慷慨激昂。 狼群仿佛听到了最为至高无上的号令,齐齐举头狂啸不止,啸声震得大地颤抖,无数雪山开始崩塌,雪落纷纷。 明月向龙凤山射下一道强芒,落在龙凤山顶,然后开始从山顶一泄如瀑,仿似银河落九天。 龙凤山开始剧烈震颤,山上的积雪冰层纷纷脱落,山腰猛然打开一道光门,一具冰雕的棺材从中飞出,落到祭坛上。 狼王见此身先士卒,一头撞到棺材上,瞬间脑浆迸裂,鲜红的狼血洒在冰棺上。 嗷~ 狼群再次举头啸月,但这一次,啸声凄然,似在为死去的狼王哀悼。 啸声还在雪峰之间回荡,但一匹匹全身如洗的雪狼已开始效仿狼王,纷纷撞死在冰棺前,直到鲜血将整具冰棺染成血红,剩下为数不多的狼群才开始前蹄跪地,将头埋在双腿之间,发出呜呜的低鸣,似在呼唤着什么。 突然,从冰棺内传出声声长鸣,似鹤非鹤,似鹰非鹰。 竟是两道不同的鸣叫声,似在争吵。 冰棺炸裂,从中飞出一只全身玲珑七彩的怪鸟,还有一只全身散发着金色光芒,但双眼血红充满戾气的巨鸟,两只怪鸟缠斗在一起,越飞越高,向着明月而去,声声怪叫,撕裂长空,响彻苍穹,终于消失在月光深处。 为数不多的狼群,从堆积如山的尸体中,叼出没了头颅的狼王,退散而去。 待狼群退去后,祭坛中心突然散发道道青芒。 咔嚓~ 沐浴青光中八座冰雕表层的冰雪开始一点一点裂开融化。 “唉,千年已过,封印解除,九州危矣!武圣之下,果然于事无补!” 冰层最先融化完的,是一个身穿纹有鲜红火焰图案的老者,睁开眼睛,长叹一声。 “果然是你萧老鬼最先醒来,看来,你的武源力比我们要高了不少,炎武君成圣在望啊!” 蓝袍老者身旁,一个白袍老者也睁开了双眼。 “纵然成圣又如何,血金乌之魂已然破开封印,此刻虽有凤魂缠着,但恐怕撑不了多久,待血金乌恢复元力,九州将会面临千年浩劫。莫说武圣,纵是武尊也枉然,没有凤祖的凤衣追云,没有青祖的玄甲龙脊,就算是武神,只怕也不是血金乌的对手。” 蓝袍老者哀叹一声,其余众人也纷纷醒来,他们,正是五十年前奔赴雪域的八大武君。 就在这时,满天火光大起,点点流火缀满天空,纷飞如雨。 “‘世无真龙,流火证道,天启浮屠,龙吟凤泣,玄甲凤衣龙脊,追云虎泣,射天狼!’雪灵族的预言真的应证了!” 白袍老者看着满天流火,张嘴惊呼。 “九州将面临超前的考验,但武道也将迎来新的时代,血金乌既然出世,它们的爪牙定然也不会安分,想必蛰伏多年的浮屠宫,此间正在蠢蠢欲动,咱们还是抓紧时间回复源力,尽早后赶回各自的州地,为对抗血金乌和浮屠宫做准备吧。” 青袍老者开始盘膝闭目,运转自身功法,恢复自身武源力。 “这方向,是云州!流火落处藏祖宝,萧老鬼,看来你的云州要热闹咯,只是不知流落云州的到底是青祖的龙脊还是凤祖的追云。” 白袍老者的语气满是幸灾乐祸,但也开始盘地闭目养神。 而青袍老者,闻言眉头微微皱了皱,却还是继续稳坐如泰山。 第一百九十四章:酒暖 阮红梅做了一个长长的梦。 梦里,那个地方叫作九州,正处大元王朝。 酒,有人用它肆意狂欢,有人用它浇灌愁苦,有人用它洗涤藏污纳垢的肺腑,也有人用它淋漓温烫原本已然沉寂的血脉。无论你身处风花雪月还是断垣残壁,大漠孤烟或是烟雨楼阁,它都可以接近完美地出现。 月色经往处,就是江湖人的故里,酒香荡漾时,便是江湖人的乡味。江湖人的刀口剑鞘,江湖人的夜,江湖人的寂寞或悲欢,那些儿个过去的流浪,现在的挣扎,以后的茫然,那些儿个错过的容颜,得到的皱纹,名也好,利也罢,恰好足够温一壶老酒。 酒,果真是个好东西,以至于平时沉默寡言的人破天荒地谈山谈水,以至于李寡妇对镜贴起了花黄,以至于平日里怂包的王麻子敢为二两酒钱扇了婆姨两大嘴巴子。 所以他的婆姨现在已经躺在冰凉的地上,不肯闭合的眼睛依旧直勾勾瞪着要了她小命的绳子和房梁。但王麻子并不知晓,他现在依旧在来福客栈,毕竟,酒确实是个好东西。 来福客栈的酒,绝非什么醉仙酿、杏花露、临江清诸如此类的金汁玉液。浑浊,细看还能发觉其中悬浮的谷糠渣末,恰好足够说明它果真是粮食之精,但也足够暴露了它粗制滥造的根底。 但凡大富大贵之人,谁不是对它嗤之以鼻,就连落魄的书生秀才也是不屑于此,宁可借亲求友饮一杯精雕细琢的花雕,也不愿到此一亲芳泽,体面人自然有体面人的品质。 这酒不受待见的原因除了它粗制滥造的浑浊不堪以外,更因为它俗气的名字让人听而止步,好东西自然是需要好名字,就比如一个大美女叫翠花、如花之流的名字,难免是让人不适,反之,叫什么雅、素、嫣这样的,即使不够漂亮,已让人保持了一定的兴趣,人只要有了足够的兴趣,大多事情也就愿意去做的,所以叫翠花的美女嫁给了贫穷耕夫,而叫雅叫嫣的丑八怪们现在正在灯火辉煌的高处卖弄风骚。 这是王麻子除了酒以外,说得最多的话题。不过,他的话题很快就终止了,因为满满一碗“刘二锅”已倒在了他的桌前。 “刘二锅”,它的名字,因酿造它的人姓刘,又每次准能用酿一锅酒的粮食量酿出两锅酒,刘二锅和他的“刘二锅”就此而得名。 刘二锅姓刘,这是他自己亲口说的,至于叫刘什么,人们并不关心,他自己也早已不在乎,反正也习惯了人们叫他刘二锅。 有人说刘二锅的酒是掺了水才能酿出这么大的量,他没有承认也并不否认,反正他们乐意买,是,他们确实乐意买,不为别的,便宜。 这年头,“便宜”这两个字比命都重要。蒙古鞑子入住中原以后,烧杀猎夺,这大元朝的汉人,谁不是在水深火热中拼了命地和贫穷一起挣扎。 蒙古人喜欢的东西它就必须贵,更何况是忽必烈喜欢酒,所以这天下的酒不论优劣,它想不贵都难,它不贵的地方,蒙古骑兵的弯刀就开始狂欢。 所以,酒这东西,它就贵到了现在。 这来福客栈的老板倒是个胆儿大的主,冒着弯刀吻脖的危险也敢卖这“刘二锅”。其实也正常,这“便宜”既然比命还重要,钱自然是重要的,命是比不上行钞的。 所以此刻,十五条人命就伴随着行钞躺在屠二那油腻臭旧的衣襟内侧里,整整齐齐。但屠二这人可真是个奇葩,酒对他来说,显然是比行钞还重要。要是不能喝到酒,要这行钞有个屁用,活着还有个鸟劲儿!这是屠二常常说的,也许是为了显得他的粗矿与众不同。 所以他现在背着十五条人命坐在这来福客栈喝这“刘二锅”,对酒这样的热爱劲儿,王麻子是比不了啦,这样的胆量也是来福客栈的老板所甘拜下风的。 屠二喜欢酒,却是喜欢劣酒,特别是这来福客栈的“刘二锅”,也许劣酒燃烧脑神经的刺痛感恰好可以让他忘却每一次宰杀牲口时的不适。 但用他屠二自己的话来说,却是苦难人早已习惯了苦难,喝不得那些个细腻的玩意儿,那玩意他奶奶的就像大户人家的小姐,只会抽抽涕涕,就连床上也不得劲儿。说得就好像他有睡过大户人家的小姐一样,还好别人听了他这样近乎谬论的言语以后也就只当是个笑话。 穷,他们知道,撇开那些冠冕堂皇的理由,喝这“刘二锅”的人,哪一个不是因为穷?苦难人,有苦难人的活法。 说得也不尽是全然,此刻在这里喝“刘二锅”的人,里面偏偏就有一个体面人。 葛鹰确实和“穷”这个字眼没有半毛钱关系,单是他飞絮山庄少庄主的名头,已足够买下一整座来福客栈。也足够把张大富吓破了胆,所以来福客栈的老板张大富现在在柜台后面瑟瑟发抖。 张大富并不怕死,所以敢卖这“刘二锅”,但他怕葛鹰,因为葛鹰的手段比死要可怕得多了。 “猎血苍鹰”的名头已在武林中成了催命符,葛鹰杀人的手法只有一种,也并不高明,但足够残忍,他会用刀一刀一刀慢慢地放尽你的血液,但不会让你立马死绝,他喜欢看你逐渐干瘪的皮肤、深陷的眼窝,你瞳孔里慢慢放大的挣扎和绝望,还有你最后想要抽搐而又无力扑腾的不甘。 幸好葛鹰暂时是对他张大富没有兴趣的,葛鹰现在的眼睛紧紧盯着桌上的“刘二锅”,他想不明白一个常年甘愿喝这混浊不堪的垃圾的人从哪里来的魄力去拿了十五口人的性命,更何况那是连云堡堡主段阔海的一家上下。难道,这“刘二锅”真有那么神奇的本事?所以葛鹰决定尝尝这“刘二锅”。 葛鹰端起酒碗的时候,屠二已将满满一碗酒灌进了自己的脖子里,上下滚动的喉结和涨红的脸脖恰到好处地说明了酒虫在他身体里的雀跃。 待一碗酒从喉咙翻滚着落入腹中以后,酒虫显然还没有得到足够的安慰,可屠二已经打了一个舒舒服服的酒嗝,“唔……呃……哈”。顺道还哈出了长长的一条白气,这条白雾也宣告了这鬼地方的十一月果真他娘的阴冷。 但更阴冷的声音突然就从来福客栈门口传来,尽管这声音的内容是俗套的打趣。 “阁下一口气喝了这么大一碗酒,太急太猛,晚上恐怕是会头痛的”。 屠二已经呆愣在了桌前,葛鹰也已握住了刀把,张大富早躲到了柜台下,喧闹的来福客栈已鸦雀无声。 这声音,他们仿佛看见了鲜艳的红梅,一朵,两朵,三朵……凑在一起就变成了一张要人命的脸。 第一百九十五章:酒馆 这张要人命的脸走进来福客栈的时候,王麻子已经倒在了自己的桌上,和喝高醉倒的人并没有太多不同,差别只在于王麻子现在已经忘记了呼吸的感觉,他的记忆定格在了这一张要人命的脸上,他甚至都没有机会去后悔自己出门时扇了婆姨的那两个大嘴巴子,因为他现在已经看见了红梅。 红梅,一整片的梅林,成片的红梅宛如一群俏皮的女娃儿在嬉戏打闹,可凑到一起就变成了一个摄人心魄的绝色美人,偏偏这个绝色美人却莫名其妙地躺在了白苍苍的雪地中,显得格格不入,就和它们的主人一样。 不过,它们的主人已经和它们睡在了一起。刻着“阮梅红”三个字的墓碑已经提示得再明显不过。 阮梅红确确实实是个绝美的人儿,至少在她大着肚子回到梅香谷之前,人们是这么认为的。遗憾的是从那以后她就变成了偷男人怀野种的代表,而她的父亲,阮雪生,也成了武林的笑话,堂堂武林盟主的千金偷跑出谷怀了个野种回来,倒真是个天大的笑话。 但那一天,阮雪生并没有责骂他的女儿,天底下的父母原来都是这么伟大,总对自己的子女保持了无限的宽容。 他只是用一如往常的平淡语气问了他的女儿一句话。 “曲谱到手没有”。 阮梅红并没有立刻回答这句话,她用明亮的眼睛和她的父亲对峙着,右手温柔地抚摸着自己隆起的肚子,这才用不容置疑的口吻撬开了自己的牙齿。 “照顾好我的孩子”。 “我保证”。 阮雪生顷刻间已回答了她的要求,斩钉截铁。 半本琵琶曲谱这才通过阮梅红颤颤巍巍的手递到阮雪生身前。 阮雪生一把夺过曲谱,映入眼帘的“清秋曲”三个大字让他的眼睛瞬间就迸发出狂热的光芒。 “清秋曲!清秋曲!你终于还是落入了我阮雪生的手中,哈哈哈,十年啊,整整十年!武林至尊啊武林至尊!” 但阮雪生很快就停止了自己的癫狂,因为他已发现了曲谱只有一半。 “另一半” “二十年后,自然会有人送到这个孩子的手中”阮梅红用天底下最温情的目光低头看着自己的肚子。 每一个母亲看自己孩子的目光,果真是这世间最漂亮的眼神。 但漂亮的眼神并没有持续多久。 终于还是因为这个笑话,在生下自己的孩子以后,阮梅红用一把剪刀结束了人们的唾沫。于是她就躺在这白雪中的梅林里,从此她和她所爱的东西已血肉相连,再也没人能够使她们分开。 她爱梅花,尤其是红梅。 只是这一切对于阮红梅来说,是没有任何记忆的,他只有在每次到梅林看母亲的坟墓时才会痛哭一场。而这些眼泪也大多是因为对自己无父无母的愤恨,愤恨他的母亲弃他而去,甚至他都没见过她一眼,他只知道这里埋葬的人是他的母亲。更愤恨他到现在都不知道姓甚名谁的父亲,他无法理解这世间竟然会有抛妻弃子如此绝情的男人。 从小到大,他只有外公一个亲人,但外公除了每月十五以外绝难见到他的人影,就好像阮红梅的死活与他本不相干。 他的外公,阮雪生,每当十五月圆的时候都会准时出现在院子里,但不是看阮红梅,他看的是天上的月亮,就好像天上的圆月才是他外孙的脸蛋。 所以阮红梅每次想要问自己的身世,往往都是不了了之。 所以十九岁的阮红梅已活成了一个怪物,一个性格孤僻而喜欢杀人的怪物。 但他杀人的手法可比葛鹰高明得许多。他杀的人也比葛鹰杀的人要该死得多。甚至他杀人还有自己的规律,只在每年红梅开放的时间段杀人,只杀八个人,一个也不会多杀,当然也一个都不会少,只因他母亲坟前那棵梅树每年都会准时地开八朵。 他今年已杀了六个,而第七个,就在他走进来福客栈的时候已经倒下了。 葛鹰杀人的手段固然可怕,但远比不上阮红梅,葛鹰喜欢让人在痛苦中死去,而阮红梅却可以让你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死的。 现在,阮红梅还有最后一个人要杀。 “这阴寒干燥的鬼天气喝些酒暖暖身子倒是不错的选择,来,屠兄,红梅敬你”阮红梅却已在屠二桌前坐将下来,自顾地倒了一碗“刘二锅”。 而刚才还上下滚动雀跃着的喉咙,此刻已呆在原地,但屠二还是端起了酒碗。“干……干了”屠二果真是个好胆的汉子,竟还能说得出话。 “你家中唯一的老母我已为你安顿好,我到你家的时候,刀口离你母亲的心口恰好还足够我救下她,现在,可以说说他是谁了”阮红梅已又开了口。 ‘谢谢’这两个字有时候还真的又容易又很好使,别管承了别人多大的恩情,一句谢谢就可以让人心安理得。 屠二现在就很想说出这两个字,他万万没想到自己会受了这江湖中凶名鹊起的“折梅郎君”的恩情。 但‘谢谢’这两个字有时候可真够难开口的,屠二现在就是这种情况,他已经没有机会把‘谢谢’说出口了。 死人确实是再也说不出话。屠二没来得及闭合的眼珠子还瞪着面前还剩几滴的“刘二锅”,似乎是对来不及将他们倒进喉咙的不甘心,但他肚子里的酒虫此刻想必也已安分了,不安分的只有他衣襟口露出半张脸的行钞。 阮红梅突然转身盯着葛鹰,这让葛鹰更加紧张起来,握刀的手心也渗出了更多的汗。葛鹰自然也是怕死的,这朵红梅他不敢摘,就连他的老子葛天成也不敢。 “屠铁沧不是我杀的”阮红梅却只对葛鹰说了这么一句话。 屠铁沧,屠铁沧!葛鹰现在知道了这喝劣酒杀猪为生的屠二为什么能够杀了飞云堡堡主段阔海一家十五口。 十九年前,行风镖局总镖头屠铁沧受邀赶往飞云堡参加堡主段阔海的新婚大礼之后,回到家时,发现行风镖局已是人间地狱,全镖局除了他屠铁沧一人,上下八十六口人已全部死绝,这其中包括他刚会开口说话的儿子,后来由于找不到凶手,事情也就不了了之,屠铁沧从那以后也从武林中消失了。没想到,竟成了杀猪的屠二。 “我现在对飞絮山庄有了兴趣。” 阮红梅的话犹如一盆冷水将惊呆的葛鹰从对屠二身世的诧异中泼醒了过来。 “阮……兄”葛鹰的称呼还没说完,阮红梅已走出了来福客栈的门,于此同时,葛鹰恰好瞥见了屠二胸口行钞上飞鹰标记,正是自家钱庄的标识,所以葛鹰来不及多想就站起身子追将出去。 可还没走出来福客栈的门,他就又退了回来,因为门口现在已出现了一个人。 第一百九十六章:九州 时如沧海,人似轻舟,转眼侧畔千帆。 十三年,弹指间白驹过隙。 青州,演武广场,天青色等烟雨。 “武元气,十级,元气满满!” 洁白如玉的验测魔石碑上显现九个鲜红大字,见此,石碑前,身穿青衫的少年郎两道浓眉下的大眼顿时绽放璀璨光芒,但按在石碑上的双手并未抽离。 “什么?这小妖怪的武元气竟然先天圆满!” “妖孽,绝对的妖孽!先天元气满满,这在整个九州也是闻所未闻!” 人头攒动的青州城演武广场上,人们顿时七嘴八舌,侧目纷纷。 “武魂,无,属性,无。” 在人群骚动中,石碑上已又显现六个黑色大字。 看到这六个大字,浓眉大眼的少年郎直觉晴天霹雳,脑袋空白一片,终于将按在石碑上的双手抽离,掌心已不满细汗,双眼之中,原本的璀璨也被显而易见的灰暗取代。 “萧燚,武元气,十级,属性武魂无!” 雪上加霜的是,石碑旁的中年男子冷冰冰地将碑上信息公布出来,并且故意提高了分贝。 这一嗓子出来,瞬间引爆全场,先前的种种难以置信瞬时消散一空,取而代之的,是一声更比一声高的冷嘲热讽。 “哈哈哈,原来是个中看不中用的银样镴枪头。” “简直是天大的笑话!没有武魂不就是个废物么!” “看他那不可一世的爹还怎么嚣张,青州第一高手却生了个废物儿子,虎父犬子呀,嘿嘿。” “恶有恶报呀,当年就是他这个扫把星让我王家祖屋一夜烧成灰烬!” “早说他就是个灾星,七月半出生的不祥之人,根本就不是什么好东西。” 广场上,七嘴八舌,一个更比一个像被偷了蛋的鸭鹅,那些喧嚣也越来越难听。 雪中送炭难寻,落井下石常见。 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如今已是青州城最富有的萧家,在青州城虽然不曾为非作歹,更不曾横行霸道,但面对能够踩上萧家一脚的天赐良机,这些人无不拍手称快。 萧家,终于变成了落水狗! 人,总是如此,热衷于将比自己处境更好的人拉下云端。 好不容易看到处处比自己优秀的人终于露出弱点,怎么能放过如此千载难逢的机会。 恰如杀猪,捡一把猪毛,沾一点血,也已足够同侩子手一起分享屠宰的喜悦。 在众人的嘲讽中,青衫少年郎凝眸咬牙,握紧拳头,默默走出人群,背对聒噪而走。 “王腾,武元气,二级,武魂形态,九尺钉耙,金属性。” “哈哈,我儿王腾有大帝之资!” 身后,中年男子又公布了另一人的测试信息,声音刚落下,石碑前的小胖子顿时雀跃欢呼,被他肥胖的老爹一把抱住举抛,父子俩满脸得意。 方才正是他们父子俩对萧燚嘲讽得最厉害,也不知是不是还将当然焚纸钱造成祖屋火灾的原因归到萧燚头上。 尚未走远的青衫郎,闻言又将手上握拳的力道加紧了几分,直欲将短短的指甲摁进掌心血肉,腿上如同灌了铅,一步千斤重,默默往家中行去。 离家越近,头垂越低。 原本阴沉的天,突然金鳞阳光拨开云雾,已近午时。 呵,多么嘲讽,青衫少年微微抬头,对着乍泄阳晖苦笑。 “少爷好。” 两个门卫点头哈腰,但萧燚却未回应,只顾低头而走,若是往常,他定少不了与这萧平、萧安二人扯皮一番,但此刻,他哪里还有心思,他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将这测试结果告诉爹娘。 “不就是测试结果不理想么,燚儿何必如此,来,到娘这里来,看看伪娘给你新做得青衫,娘还有个喜事告诉你哩。” 知子莫若母,眼见萧燚垂头进门,尽管脸上并无过多丧气之色,但正在前院绣衣,早已年过三旬的夏婉已猜知一二。 绣衣这种事,她本没有必要亲自动手,但她和天底下所有的母亲一样,总觉得子女身上衣,终归要出自为母手中线才踏实。 看着母亲一脸笑意地放下针线和青衫,又瞥见母亲眼角初见端倪的鱼尾纹,萧燚鼻头一酸,蹲下身子,坐到母亲藤椅前的石凳上,凄声道:“娘,孩儿没有武魂,此生恐怕......恐怕不能踏足武道了,更...更别谈去参加五天后的青岚宗新弟子招收测试!” 无论有多坚硬的孩子,在自己的母亲面前,永远都会柔软得不堪一击。 “嗨,多大的事,今年不行,还有明年,明年不行,还有以后,男子汉大丈夫何必与人一日论长短,鸿鹄但有凌云志,不与燕雀争朝夕,来,站起来试试伪娘给你做的新衣裳,若是合身,正好晚上穿着见贵客。” 夏婉慈祥一笑,拍了拍萧燚肩头。 世间所有的母亲都一样,她要的并不是你功成名就,她要的,只是你平平安安,快快乐乐。 话虽如此,但夏婉心里也清楚,十三岁还没有觉醒武魂,往后,恐怕也已不可能了! 她之所以这么说,不过是为了安慰萧燚。 “燚儿回来了,今日的测试结果怎么样,有没有一鸣惊人呀?” 萧燚刚换上崭新的青衫,正向母亲比划,身后响起了父亲萧烽的爽朗声音。 原本心情已有好转的萧燚,闻声面色一怔,转身看到十几年来已留了短须的父亲,正进门健步走来。 顿时眼中闪过一丝挣扎,终于还是低着声道:“父亲,孩儿先天武元气圆满,但却没有武魂。” 虽然难以启齿,但男子汉终究要磊落坦荡。 说完,眼中紧守的花朵终于绽放,泪水滴答到崭新的青衫上。 先天武元气圆满,如此天纵之资,这简直是生平第一次听说,但没有武魂,就意味着根本无法修炼! 哪怕只是觉醒五行属性中最弱的木武魂也比没有武魂强呀,那样最少还具备迈进武道门槛的基础。 萧烽闻言一愣,看着满脸泪花的儿子,顿时虎眼一瞪,沉声骂道:“哭什么,抬起头来,挺直胸膛腰板,拿出我萧家儿郎脊梁骨的样子,男子汉哭哭唧唧成何体统,天塌下来还有老子帮你扛着,莫忘了去岁成年礼上,你对着祖宗牌位发过的誓!” 我,萧燚,即日起,明德,重道,做个顶天立地的好男儿,绝不愧对萧家列祖列宗! 去岁成人礼上,在祠堂面对萧家列祖列宗灵位发下的成人誓言,此刻在萧燚脑中不断回响,于是,眼中泪水停了下来。 “不过区区武魂觉醒,老天爷不给你,老子给你!跟我来。” 萧烽抖袖沉声一喝,抓起萧燚肩头,作势要往后院而去,却被夏婉起身拦住。 “烽哥,你难道是想要用…用那个办法?” 夏婉凝着眉,双眼死死盯住萧烽的双眸,满脸的紧张。 但见夏婉神情,萧烽咬了咬牙,启齿道:“没错。” “万万不可!” 夏婉大惊失色,一把拉住萧烽手臂,摇头不止。 “有何不可,儿郎此生万里路,为父当作引途人,燚儿是你我骨肉,我有这份责任,我意已决,你不必拦我!” 萧烽虎眸如铁,颔下短须被正午阳光映得铮亮。 言罢轻轻拂开夏婉的柔荑。 第一百九十七章:细嗅蔷薇 萧家后院,层层假山之中,萧烽不知按了什么机关,假山深处开出一道暗门。 目瞪口呆中,萧燚被父亲一把拉进暗门中,原来此间,却是一处密室,内有灯台,更有无数书籍。 “盘膝于地,气沉丹田,抱元守一,什么也不要想。” 萧烽沉声而言,亦盘膝于地,双掌掌心猛然燃起两束火苗,一蓝一黑,头顶上也浮起一束白焰火苗,身后浮现一头赤焰猛虎的虚影。 “老天爷不能给你的,为父给你,本命烽火,燃!” 萧烽大喝一声,猛虎虚影咆哮一声,震得密室内烛火闪烁,直欲熄灭。 与此同时,萧烽两条手臂燃烧起道道烈焰,双掌一合,掌心两束火苗连同头顶白焰一起,变作一团,赤红焰芒照亮整个密室。 这火,叫做本命火,每个人从出生起,便拥有天赐命火,分别是天赐蓝色神火、凡世白色烟火和阴冥蓝色鬼火,三者合一,便是人的本命烈焰。 九州武者,一般到了十三岁,都会觉醒武魂,若是十三岁没有觉醒武魂,基本宣告此生与武道无缘。 想要踏足武道,一是必须觉醒武魂,二是必须要能够吸收天地间的武元力,武魂或有器武魂,或有兽武魂,或有植物系武魂,其中,器武魂最为强势,兽武魂次之,植物系最弱,但总体分为金木水火土五行属性,其中以金属性和火属性主攻,最为霸道,水、木、土主防,相对较弱。 这就是为何在广场上,王腾测试出金属**武魂时,尽管只有二级武元力,王家父子却欣喜若狂的原因。 不过,五行相生相克,武魂属性没有绝对最强的说法,每个属性的极致都是最为恐怖的存在。 而要觉醒武魂的关键,就在于点燃本命天火。 一般武者,年至十三,本命天火自燃,武魂自然苏醒,若是命火不燃,泯然众人,只能做个凡人,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无缘踏足武道。 简言之,是否觉醒武魂,决定一个人是否可以成为武者,而先天武元力的级数则决定武者此生的上限,先天武元力最高可达十级,但寻常人,一般也就能够一两级,偶有个别先天五六级的,无一不是人中龙凤。 萧烽当年测试时,便只有一级武元力,却仗着火属性兽武魂,至今修至大武师巅峰修为,位列青州一流高手行列。 经过后天多年修练沉淀,终于达到大武师巅峰,他如今的武元力已达到四十九级,距离武宗,只差一级之遥。 武者以武元力区分实力,十级武者,十级至三十级武徒,三十级至五十级为武师,五十级至七十级为武宗,七十级至九十级为武君,百级成圣。 同一境界,除却武圣以五级分大小,武圣以下,每十级分大小,也就是二十级武元力者,成为小武徒,二十级至三十级称为大武徒,以此类推。 至于百级之后,已上九天,传闻,九天遍地武圣,武圣乃是最弱小的存在。 但在九州,从未听过有人破圣上九天,哪怕是武圣,也只有九个。 九州,一州一宗,一宗一圣,互相牵制,维持平衡。 而在青州,背后的庞然巨物便是青岚宗,青州唯一的武圣,青霄武圣,就是青岚宗的太上长老关霄,关武圣。 话说回来,萧燚之所以不能命火自燃,其实是因为他在重生之前,为了重拾记忆封存,自燃十万鬼气,化身魂鱼走阳关投胎有关,鬼火燃尽,人本命三把火中天火、凡火与鬼火,他已没了鬼火。 觉醒武魂有两种办法,一是命火自燃,二是移灯点烛。 所谓移灯点烛,其实就是一个武师以上的武者以自身主动燃烧命火去为点燃他人命火,从而唤醒他人武魂。 萧烽此刻正是要用这种办法帮萧燚点燃命火。 除却萧烽,九州至今鲜有人会用这种办法去帮人点燃命火,因为这种办法有一个弊端,那就是自燃命火之人,无论成功与否,不仅此生修为将原地踏步不前,而且会丢掉大半生机,年至花甲,必死无疑! 对于武者而言,长寿乃是毕生追求之一,一般大武师修为,最少也能活两百岁,萧烽此举,就是要以自己二百年寿命加上此生武道前途去为儿子燃火。 若是萧燚知道父亲此刻要做的竟然是这样的事,定然不会同意,但他这半个先天武者,至今还未踏足武道,对这些知识一无所知,只当父亲是掌握什么秘法。 “记住,无论有多痛苦,坚持住!” 萧烽沉眸而言,将掌心赤焰推至萧燚额前,火苗一点一点沉进萧燚眉间,却不曾烧掉萧燚任何一根毛发。 “啊!” 随着火焰一点点隐入额间,紧咬牙关的萧燚痛叫一声,被火焰映得通红的脸上,腮帮青筋暴突,一颗颗豆大的汗珠顺着脸庞滑落,浸湿胸前青衫一片,双眸之中浮现三道火苗。 黑、蓝,白,交织缠绕,挣扎反抗,闪烁跳跃。 痛,胜过烈焰焚身。 在这种锥心刺痛中,萧燚无数次想要放弃,又无数次对上身前父亲如铁深眸,眼睁睁地看着父亲双鬓之间的发丝寸寸染霜。 “燚儿,功课切莫落下,好男儿行万里路亦读万卷书!” “燚儿,为父知道街坊对你多有偏见,大丈夫磊落光明,凡事但求问心无愧,我们萧家儿郎的脊梁骨永远都要顶天立地!” “爹爹,王家那小胖子说我是恶鬼投胎,是个不祥之人,他们四个人一起打了孩儿,呜呜呜!” “闭嘴,男儿泪胜却胸膛血,不要哭,别人可以骂你,污蔑你,但你不要把眼泪留给他们看,留着将来痛揍他们的时候,变作一口浓痰,朝他们的脸上吐!” “别人可以认为你是妖怪,是恶魔,是牛鬼蛇神,但你自己一定要明白,你是一个人,是你娘含辛茹苦,怀胎十月生下来的人,将来,也要做一个立地顶天的人!” 十三载往昔历历重演,严父的责骂却变成了融雪暖阳。 他已隐约感知到父亲在做什么,想要放弃的念头也愈发强烈起来,眼中三团火苗的挣扎之势愈强,眼见就要熄灭。 “坚持住,莫让为父前功尽弃!” 知子莫若父,他的神色和想法,怎能逃过萧烽的眼睛,萧烽冷声大喝。 经父亲痛声呵斥,对上父亲坚定中透着近乎渴求的眼神,萧燚心神一正,重新咬紧牙关。 额间火焰终于全部沉没,萧燚瞳孔里的三束火苗终于停止挣扎,平放在膝上的双掌掌心和头顶,同时燃起三团火焰,霎是,三团火同时飞到胸前,汇聚成两团火焰。 其中一团赤红,与萧烽的命火一模一样,另外一团则是缠绕着丝丝黑气,绿幽幽的阴冥鬼火。 两团命火显现的同时,背后青光大作,一只三足双耳的小鼎浮现,散发着浑厚的古朴气息。 呼! 瞬时,室内所有烛火摇晃,烛焰竞相脱离烛台,朝古鼎飞涌而来,更不知从何处飞来万千灯柱火焰,冲破密室通风口,皆尽涌向萧燚头顶的古鼎。 小小古鼎,却将飞来的数以万计的火焰尽数吞噬。 而此时,密室之外,夜幕早已降临,原本万家灯火通明的青州城,顿时漆黑一片。 “这怎么回事!” 所有人家都不知道什么原因,明明无风无雨,自家灯烛竟然凭空熄灭,萧家更是首当其冲。 “大家快看,流火!” 漆黑中,不知是谁大喊一声,青州万家万户抬头一看,只见天际瞬时通明,点点流火往青州坠落。 “祥瑞,绝对的祥瑞!天降流火与青州,我们青州要出武圣了!” “对,大家还记得数百年前的那个传说么,青岚宗天才弟子,问天峰大弟子萧燚渡圣劫的前夕,便天降流火!” “萧燚?不会是咱们青州城里的那个灾星吧?” “瞎说什么呢,不过走了狗屎运,与那位天才同名同姓罢了,那恶鬼投胎的小妖怪十三岁连武魂都没有,说他能招来天降流火祥瑞,还不说老母猪上铁树导致铁树开花呢!” “对,我儿王腾有大帝之资,轮也轮不到那扫把星。” 青州人对这一场流火众说纷纭。 萧燚作为万家灯火来朝,天降流火作贺的始作俑者,此刻却满头雾水,因为古朴小鼎,四面鼎身其中一面已浮现一头异兽。 龙头、鹿角、马蹄、牛尾、狼额,身上披五彩鳞甲,全身燃着滔滔烈焰。 萧烽身后的猛虎虚影见到此兽一出,立即缩着脑袋,逃也似的潜进萧烽体内。 这,难道是传说中的可以掌控四海八荒所有火焰的荒古神兽火麒麟? 萧烽骇然大惊的同时,又感到大惑不解,萧燚如今拥有两团命火,又觉醒一鼎一兽两个武魂,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这在九州,可从未听说过。 而且,这双生武魂到底是器武魂为主还是兽武魂?火麒麟从那小鼎鼎身浮现,应该算器武魂为主。 沉思好一会,萧烽才有了答案。 突然,眉头一皱,急忙朝萧燚道:“不好,燚儿快将武魂收起来。” 他虽不知这古鼎和麒麟到底将会为萧燚带来怎样的神奇能力,但通过之前的动静,也知道必定非同小可。 俗话说,匹夫无罪,怀璧其罪,若是让人知晓此事,自己的儿子,以及整个萧家,恐怕都会成为众矢之的。 但他却不知道,其实古鼎的另外三面此刻亦在隐隐发光,其内似乎有什么东西想要冲出来。 可惜,萧燚此刻已将武魂收起。 “父亲,您...孩儿...” 终于觉醒了武魂,但萧燚却梗咽在吼,双目触及父亲双鬓的斑驳霜雪,鼻头止不住发酸。 “哈哈,无妨,为父此生,早已过半,而你的路,才刚刚开始,走吧,该出去,不然你娘该担心了。” 萧烽爽朗一笑,转身却把即将出口的咳嗽死死摁住,狠狠咽下喉咙,稳住有些轻飘乏力的双腿,故作稳健,大步流星,出了密室。 父爱如山,心有猛虎,细嗅蔷薇。 父亲,燚儿此生必定不负山恩母慈。 看着父亲背影,又低头看了看身上新衣,萧燚暗暗握紧拳头,举步随父而出。 第一百九十八章:阿四 九州,大唐,叶落城。 燕尾剪,柳抽芽。 水暖鹅白,桃红杏粉,云淡风轻。 春。 “杏花,杏花咧!” 阿四走到叶府门口的时候,街角的秀儿还在叫卖篮中新摘的杏花枝,但阿四现在根本无暇关心秀儿何时才能把她那一篮子春意换上二两银子。 二两银子,不多也不少,有时只是王孙贵胄随手探来的一樽美酒,有时,也是关乎人命的几包药草。 阿四现在手中紧紧攥着的,正是二两银子,从城南走到这里,已被他捂热,但温度,远不及他心头的暖暖,因为他心中此刻全是那日清晨,百草堂药铺前那如沐春风的笑容。 仔细整理已经发皱且满是补丁的衣服后,阿四才伸出左手,抓住两扇朱漆大门上的黄铜环,扣了扣。 门从里面被打开,一个满脸横肉的大汉探出半个头来,一看见扣门的是阿四,那张本来就凶横的脸,变得更凶了。 骂骂咧咧道:“我说你这小哑巴,不仅不能说话,恐怕还是个聋子吧,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几次三番找上门来,我家小姐是你想见就能见的么!看来上次揍你揍得轻了是吧?去去去,今天叶府来了仙人贵客,老子懒得打你,快滚!” 阿四吱吱呜呜,手脚并用,指着手中的二两银子比划。 “福安,一大清早的,吵闹些什么,兄长今日归家,护送兄长的听说是问道宗的仙人,关乎我拜入问道宗的大事,切莫让仙人看了笑话。” 温婉悦耳的声音从里间传出,听到这声音,阿四就呆愣在了原地。 “小姐,是城南那落魄秀才沈青的儿子小哑巴又来了,咿咿呀呀瞎比划,小人也不知道他要干嘛,这是他近些日子里来的第三次了,前两次小姐不在,都被小人给打发走了。”被叫作福安的大汉回道。 “想必是为去岁秋时,在百草堂里他为病重母亲抓药时欠下的二两银子来的,你且回他,那二两银子就不必还了,权当我布下善心吧。” 叶府千金叶知秋的话语显得漫不经心,也许,在她看来,这种鸡毛蒜皮的小事,若非阿四找上门来,早已忘却。 阿四虽然是哑巴,但却不是聋子,已听到了这些话,人也已转身而走,但二两银子,放在了叶府门口。 走出了一段距离,才又停了下来,转身抬头仰望已经紧紧闭合的两扇朱漆大门上鎏金的“叶府”两个大字,嘴巴一张一合,想要说什么,也许是“谢谢”,但说出口来时,只是呜啊一声。 “阿四阿四,你等等我,赶了春趟,我今日卖花赚了些银两,张员外家的公子慷慨,多给了足足五钱,走,我们去找我娘打上半斤酒,再去买些卤味儿,讨得你爹爹欢心,说不定他会许了你进学堂的事来,可别说做哥们的没帮你喲!” 阿四走过街角时,被孟秀儿追了上来,孟秀儿显得很开心,她一开心起来,就更像一个假小子了。 但阿四似乎并没有听见秀儿的话,只顾低头无精打采地地往前走去。 “阿四,你听到了没有?” 孟秀儿见阿四并不搭理她,有些生气地拉住了阿四的袖子,但阿四并没有因此而停下,反而狠狠地甩开孟秀儿的手,跑了出去。 “去你的小哑巴,死阿四,坏江南,不识好人心,再也不理你了。” 孟秀儿只好气嘟嘟地往孟婆酒摊走去,一路上骂骂咧咧。 “秀儿,是不是小哑巴又欺负你了,娘说你也真是的,整天和那小哑巴缠在一块干嘛,快,帮娘把里间的酒坛子搬出来。” 秀儿没有搭理她娘,所以孟婆自己就把酒坛子搬了出来,酒的名字颇为有趣,就叫孟婆汤,喝过的人都知道,酸酸涩涩的,并不好喝。 但那落魄秀才沈青就喜欢喝这样的酒,他也只喝得起这样的酒,而且,常常赊账,所以,一来二去,孟秀儿和阿四也成了朋友。 秀儿闷闷不乐地进了屋,阿四方才那一脸的不开心,已被她看进了眼里,虽然她知道阿四的开心并不是因为她,但也正因如此,秀儿现在也已变得很不开心。 朝阳已升高了许多,爬上秀儿的窗沿,自孟婆的摊前向阿四家漫溯,回头一看,正好印在叶府门上的大匾,像雾像雨又像风,也许像极了爱情。 “百无一用是书生啊百无一用!” 阿四刚进门的时候,就听到了父亲的声音,显然,这一大早,他已又喝醉了,自前岁因为饮酒题下讽刺朝政的诗而被革了秀才功名之后,他每日都这样,阿四已经习惯了。 “江南回来了,银子可还给叶员外家的知秋小姐了?” 正在织布机上织布的娘亲见到阿四进来,出口想问,但手中的活并没有停下,梭穿引线,脚踩手动,这一台织机,正是一家子生计的来源。 听到娘亲的问话,阿四抬起两只手比划了一下,点点了头,走进屋里去,娘亲已明白他在说什么,所以一滴眼泪就滚落了下来。 阿四名叫沈江南,这名字才能让人想起酒鬼父亲沈青原来是个秀才,但现在,人们也已忘得差不多。 至于“阿四”这个名头,乃是因为他是爹娘第四胎生下的,前面三个兄长,都已夭折。 名字再好听,终归也只是个哑巴,尽管小小哑巴勤快又孝顺,也很聪明,识文断字,织布做饭都不在话下,但他不会说话,仅凭这一点,就已足够别人在看他的时候把头扬起来,目光向下瞥。 有人说,沈青夫妻俩铁定是上辈子造了天大的孽,才会折了三个儿子,最后生下来这么一个额头上有个月牙弯的小哑巴,小怪物,他是恶鬼投胎来作孽的。 以前别人这么说的时候,沈青会撸起袖子,出口成章,与人数论,但自从没了功名,沈青就再也没有那个气魄了,因为他自己,也已变成别人嗤笑的对象。 但阿四的娘,陆氏,却不会善罢甘休,毕竟是自己十月怀胎滚落下来的心头肉,甭管是好是坏,自己说得,别人却玩玩说不得,特别是这种添油加醋的舌根子,每次都要拿起剪刀就要与人拼命,一来二去,街坊邻居暗地里会数落嘲笑,但谁也不敢再明里嘲讽。 阿四把板凳搬了出来,坐到织机旁,低着头为母亲把线头裹好装进梭子里,沈青的鼾声已经响起。 “阿四,你如今年已十二,娘寻思着,要不你就去寻你舅舅学一门裁缝手艺,往后也好谋个出路,你自己怎么想的,能不能和娘说说?” 阿四没有回答,依旧低着头摆弄手中的活儿,陆氏看着低头闷闷不乐的儿子,不禁鼻头发酸。 “阿四!阿四!快来呀,仙人来了咱们寒山城,听说此刻正在叶员外家要测试灵根体质招收弟子呢,这次不论出身,只要有灵根,都能拜入仙门,我们也去瞧瞧吧。” 孟秀儿人还没到,声音就已传进门来,本来一言不发的阿四,听到秀儿的声音,眼睛猛地就亮了起来。 第一百九十九章:送碗 孟秀儿跑了进来,拉起阿四就跑,陆氏对于秀儿的大大咧咧早就习以为常,看着二人跑了出去,只是摇头苦笑。 仙人,又岂是她们这样的寻常百姓敢想的,何况,自己的儿子又是个哑巴。 跑过街角时,阿四停了下来,因为王公子又躺在了那里。 每天,日头高些的时候,王公子就会躺在那里,他身前的那只破碗永远是空荡荡的,但他从不叫唤,总是单手撑着头,看着来往的行人傻笑。 也许,他从来没有把自己当作一个乞丐,正如从来没有人愿意给他施舍。 王公子已经四十好几了,但人们依旧叫他王公子,不仅出于嘲讽,也因为他以前确实是个公子哥,一门三进士,如此门楣,是当得起公子爷的名头的。 但如果一个男人爱错了一个女人,往往,会毁掉他自己原本拥有的一切,尤其这个女人还是他父亲的小妾,王公子正是这样的一个男人,所以人们总觉得他不配得到怜悯。 当然,人们也早就忘却他王公子曾经见过塞北的风沙,关山的冷月,也曾一帆出海,也曾茶马南国,即使在这江南,他也有过会须一饮三百杯,蛾儿雪柳黄金缕的壮举。 可他现在每天躺在这里,活脱脱就是个要饭的,而那些过往,也就不值一提,非要提起来,反而是种累赘。 这个故事只有一个人听过,这个人就是阿四,也只有阿四可以成为王公子的朋友。 哑巴,不会胡乱嚼舌根,小孩,分不清对错,这样就够了。 阿四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喜欢听王公子的故事,也许只是因为自己也没有几个朋友,但王公子偏偏是那个最喜欢搭理他的人。 咿咿呀呀,指手画脚,孟秀儿不知道阿四在和王公子表达什么,但王公子已经明白了。 “小楼一夜听春雨,昨夜星辰昨夜风,花开啦花落啦,马快极了,酒,朋友走四方,烟花三月下扬州!” 孟秀儿不知道王公子在说什么,其实阿四也没有听懂,但却看懂了王公子的挥手。 在孟秀儿拉着阿四来到叶府的时候,没想到,自阿四送来银子离开后,只这么一会儿,叶府已变得很热闹,挤满了寒山城中十六岁以下的孩童。 大多是阿四熟悉的面孔,比如药堂胡掌柜的儿子胖虎,米行的铁柱...... 但阿四现在只盯着站在一个白须飘飘的老者身后的叶知秋看。 可惜,叶知秋并没有注意到这双盯着她看的眼睛,她此刻只顾着和身旁一脸傲然的青年说笑,这青年,是她的二哥。 叶知寒,是寒山城名噪一时的天才,因为寒山城几百年来,也就只有叶知寒一人能够拜入了仙门问道宗。 “小家伙们,想要测试的就乖乖排好队,等会儿,只要把手放在这玉牌上,秉心静气,想你们所想,是否符合我们问道宗招收弟子的标准,我自会判断。” 老者坐在一把太师椅上,笑眯眯地说道,光芒一闪,一块玉牌突兀地出现在他手中,也不知是从何处取出。 阿四盯着那块碧绿的玉牌看,玉牌不大,老者单手托着,只见上面分上下两排刻了十颗星星图案,却是白色的。队伍依次排好,孩童们们按顺序上前去测试,首先第一个测试的当然是叶知秋。 叶知秋测试,阿四当然目不转睛,只见叶知秋上前托住玉牌,闭目凝神,突然,手中玉牌上的星星一一而亮,红光闪闪跳跃,足足亮了七颗。 “七星之质!而且红色,千年不遇的鸾凤七星体!师弟,你们叶家可真了不得!往后师兄可要仰仗于你了。” 那老者腾一下直接从椅子上站了起来,惊呼出口,双目放光,拉住叶知南的衣袖,盯着叶知秋就仿佛盯着时间绝无仅有的宝贝疙瘩。 “师...师兄,失态了。” 叶知南北老者拉着衣袖,有些尴尬地开了口,老者这才回过神来,神色故作镇定,宣布叶知秋通过测试,阿四虽然不知道怎么回事,但看老者神情,又听老者宣布,已猜出叶知秋在仙人眼中恐怕很了不得,自己也为叶知秋高兴,咧着嘴呜呜啊啊在那里傻笑,气得孟秀儿嘟起了嘴。 “小哑巴你傻笑个什么劲,又不是你得了仙人的夸奖,活脱脱像个癞蛤蟆!”阿四身前的胖虎可就不乐意了,只因阿四傻笑的时候,有些唾沫星子已喷了出来。 “就是个癞蛤蟆,小哑巴也来测试,这不是自取其辱嘛,哈哈哈。” 铁柱向来是胖虎的铁哥们,当然要出言相助了,反正小哑巴历来被他们俩揍的次数也不少了,哪次不是站起来又被揍倒下来,再站起来又倒下来,连一句喊声也没有,最后鼻青脸肿地回家去,竟然都不敢告诉他父亲,不过,即使说了,对于小哑巴的酒鬼父亲,铁柱当然也不会怕。 直到后来又一次,被小哑巴咬破了耳朵,铁柱了胖虎就再也不敢胡乱欺负他了,但梁子,算是结下了,正如铁柱左耳上的伤疤现在还挂着。 好了伤疤忘了疼,铁柱和胖虎早想再揍一次小哑巴,但年岁也已长了许多,做事也就多了分寸,小哑巴虽然好欺负,但也不能没来由地欺负了,毕竟再有三两岁,也是该娶媳妇的年纪,传出去可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欺负一个小哑巴,也绝不能彰显他俩的英勇。 只是,怨恨这种东西,有时候会随年轮增长,出言嘲讽,也许宣泄这种记恨的颇为不错的选择。 对于胖虎二人的嘲讽,阿四当然不会无动于衷,拳头已经捏紧,但却被孟秀儿抱住。 “下一个!” 好在这时,老者又开了口。 从叶知秋以后,上前测试的人,再也不见玉牌星星闪光,老者神色悠然,这一趟,在这九州大陆穷乡僻壤般的寒山城收了个鸾凤七星资质的弟子,他已心满意足,至于别的,他已不再奢求,任谁也想不到,他这次会为宗门招收到如此天才弟子,等回了宗门,不仅脸上有光,恐怕得到的奖励也会不菲。 终于轮到了胖虎,胖虎把手放在玉牌上,磨蹭了好半天,才终于亮起五颗绿星。 “绿了绿了!胖虎哥绿了!”铁柱兴奋得跳起了脚。 “还算可以,一旁候着吧。”老者微笑着抚须,灵玉测资,十颗星星亮得越多说明资质越好,一般,四星勉强入仙门,五星及格,同时,也要看星星的颜色,黄、绿、橙、蓝、红、紫。黄颜色最次,只勉强具备修炼体质,紫色最强,被称为灵彩,但紫色千万中无一,就连红色,也是百年一见的,一般修者入门测试时,多以绿色橙色普遍,至于灵玉无星光,自然就是谁这人没有修炼的体质了。 胖虎扬起了头,因为自己绿了,从此以后,自己就要称为一名仙人,飞天遁地,御剑千里,想想就威风,看着阿四,他撇起了嘴角,挑衅的意味再明显不过。 铁柱上得前去,迫不及待地就把手放在玉牌上,折腾了半天,玉牌不见半分起色,记得他直冒汗。 “心静下来!”本来一脸笑意的老者出言喝道。 铁柱这才老老实实地闭上眼睛,于是,玉牌也亮起了五颗绿星。 “哈哈哈,绿了绿了,我也绿了!”铁柱高兴无比,当然,也免不了要挑衅阿四一番。 铁柱站到一旁后,孟秀儿上了前去,闭眼按住玉牌,七颗蓝星亮起,自然也是高兴非常,高兴之余,她又看了一眼阿四,然后去看叶知秋,眸沉如水。 老者的眼睛又亮了,这一趟,赚大发了,鸾凤七星加上碧幽七星!回了宗门,自己这是要晋升长老的节奏呀。 终于轮到阿四,碍于仙人在旁,胖虎和铁柱嗤嗤而笑的时候捂住了嘴,不仅是他们俩,多数测试后还未散去的孩童也都笑了起来,在寒山城,这小哑巴有谁不知道,比他名气大点的也就是他那醉鬼老爹和街角那臭要饭的王公子了。 龙生龙,凤生凤,废物老爹养出个克死三个哥哥的小哑巴,这小哑巴竟然也想拜入问道宗跟仙人修习仙法,简直可笑。 任凭他们冷嘲热讽,只要叶知秋没有出言相讥就好了,别人,阿四不在乎。 走上前按住了玉牌,阿四闭上眼睛,什么也不想,只觉身体中有一股暖流源源不断地从手掌流向玉牌,睁开眼睛时,就被耀眼的黑光罩住了。 玉牌上,整整十颗星全部亮了起来,而且看那势头,如果还有第十一颗星星,似乎也会亮起来。 “这…这!” 老者已经变得结巴起来,先不论十颗星都亮起来是他从未见过的,就是这黑色,他也闻所未闻,黑色,到底是代表天纵之才还是什么,他现在也不知道。 所有人都呆愣在了原地,就连孟秀儿也不敢相信阿四会如此厉害,竟然亮了十颗星。 “先退到一旁候着吧,你的体质,老夫现在也看不出好坏,你能不能成为我们问道宗的弟子只有等回到宗门后,再请长老定夺,若是无缘,到时老夫自会送你回家,去与不去,你自己决定。” 老者看着阿四,阿四呜啊一声,重重地点了点头,又扭头去看叶知秋,叶知秋微笑着,很礼貌,但这,并不是阿四想要看到的色彩。 于是,测试通过的人,一一到老者身前问答登记名姓,到了阿四时,由于是个哑巴,问答就被老者免了,阿四抓住笔,在薄字上写下了“沈江南”三个清秀俊逸的字。 老者看着这漂亮的字迹,不由抬头多看了这小哑巴几眼,心中对阿四又多几分好奇,加深了印象。 下午才会出发,孟秀儿开心地拉着阿四跑出叶府,两人要回家与父母拜别了。 到了街角,孟秀儿就先跑回自己家去了。 阿四停了下来,因为王公子还躺在那里。 呜呜,啊啊。 阿四蹲下来,坐在王公子身边比划着。 “镜中乱花影如风,不识少年知情浓,再见了,小哑巴,再见咯,阿四,期待你直挂云帆济沧海,会当凌绝九霄来,沈江南!” 王公子竟然一本正经起来。 沈江南站了起来,沐在阳光里,笑了起来,他一笑起来,额头上的胎记就荡成一钩新月。 他本来,也是个灿烂的少年。 “小哑巴,你要走,我也要走了,以后,我也没有朋友了,我没有别的东西,这个碗本来对我很重要,但现在我已不在乎了,就送给你吧,你若是不喜欢,等我走远以后,就把它丢了,你若是还记挂我这个朋友,每当月圆之夜,就往碗里倒些酒啊水的,也许你就会看到我。” 就在沈江南要转身时,王公子把他手中那个破了一个缺的碗递了过来。 破碗古旧,虽然碗身的青花已着了年月的斑驳,但里面却光滑而干净,在底部,画有两条小鱼,一黑一白,在几叶荷花间首尾相随,栩栩如生,戏跃荷间,趣味十足,若只看这里面,还以为是大户人家的珍器,绝没有人会认为它是如同乞丐一般的王公子手中之物。 沈江南盯着两条小鱼,觉得它们很是亲切,亲切之余还有一种莫名其妙的感觉,似乎那两条鱼儿是活的,又看到王公子眼中隐隐有泪花闪动。 突然也觉得鼻头发酸,想哭,但又怕自己的呜啊惹了笑话,只好咬紧腮帮,任凭阳光和眼中的红丝缠绕在一起,不再犹豫,接过王公子递来的碗。 把这青花瓷碗拿好,郑重地对王公子点了点头,泪珠滚落时,人就已往家中跑去。 自从这天开始,寒山城中再也没有人见过王公子。 送碗。 送晚。 送挽。 此刻叶家,来了一个名为杨易的客人。 第二百章:强势 出了内城,路过古井,发现原本在古榕树下的布衣老者已没了踪影,唯独两条幡旗垂挂在哪里。 不过萧青烽此刻无心其他事,如今有了善意值,只想赶回百草堂,将气血丹融合出来。 实力,永远是做一切事情的凭仗。 临近百草堂,却发现来了个不速之客。 一辆盖着红帘的大马车就停在百草堂门口,马车旁,一身红衣的云红抱剑而立,另有四五个家仆跟在一旁。 萧青烽对云红没什么好印象,不知云红为何突然造访,难道是因为被自己当街震飞一事,来找麻烦? “小姐,那人回来了。” 云红却已看到萧青烽,朝马车内恭声禀报。 红帘掀开,云烟儿下得马车,一身玄紫裙,鹅蛋脸,薄唇,琼鼻,满头黑发用一条紫色绸带竖起,整个人既显清秀,也显干练。 与六年前相比,无多变化,甚至没有看到年月浸染过的痕迹。 萧青烽稍微瞥了一眼,暗自思量,不知道云烟儿来此有何目的。 “把东西搬出来。” 云烟儿向家仆下令,走到萧青烽面前。 哐当! 第一口大箱子在萧青烽面前打开,满满当当,全是金银珠宝。 “价值十万两,足够你一辈子锦衣玉食。” 云烟儿横着脸,并不正眼看萧青烽。 萧青烽看着装满珠宝的箱子,冷冷一笑,并不作答,静待云烟儿的下文。 “打开!” 并没有从萧青烽脸上看到渴望,云烟儿微微感到失落,手指第二口箱子,两个家仆听令将箱子打开。 箱子里并不是珠宝,而是一块块竹牌,约有二百来枚,萧青烽一眼便认出了这些乃是奴牌。 九州以武为尊,很多走投无路的人,为了生存,入奴籍,投靠强者,依附大势力,持有奴牌者,便是他们的主人。 “二百个武奴,足以保你一世平安。” 云烟儿终于盯住萧青烽的眼睛,这一次,她有信心从萧青烽眼里看到欲望的火焰,钱财加上权势,她就不信萧青烽会不动心。 “说吧,你想干什么?” 可惜,萧青烽只是冷冷发问。 尽管萧青烽没有表现出激动,但听到这话,云烟儿眉头一跳,知道萧青烽肯定已经心动。 当即从鼻孔轻哼出两道不屑,开口道:“明日便是你我婚期,我希望你撕毁婚约。” 原来是这事! 萧青烽心思急转,从云烟儿的言行分析出另一层信息:以自己目前的处境,在云家面前根本不足为提,云家若想悔婚,云烟儿没有必要如此大动干戈。 这说明,云烟儿此举仅代表她自己,甚至家主云啸根本不知情。 那么,这里面就有大学问了,先是云啸自降身价上门催婚,如今又有云烟儿前来利诱退婚,意味着云家很有可能在围绕自己图谋什么,而且云啸与云烟儿的意见不统一。 自己想要知道这背后的阴谋是什么,云烟儿就是一个突破口! 有了主意,萧青烽挑眉一笑,道:“钱财虽好,终归身外之物,武奴虽多,但无法保证忠心,你的筹码还不够。” 云烟儿面色一冷,甚为不喜,还以为萧青烽这是借机压榨。 走到第三口箱子旁,抓住箱子上的铜环一提,冷声道:“只要你答应,这些也全是你的!” 随着箱子打开,她的神色也变成了志在必得的模样。 满满一箱下级武源石,展露在萧青烽面前。 武者可以吸取武源力的武源石,吸收如此数量的武源石,完全可以让一名武者晋升武师! 萧青烽这一次是真的心动了。 钱财,甚至武奴,自己拥有辅助器,唾手可得。 但是武源石,却是自己无法通过辅助器获取的。 看来,云烟儿这次真是下了血本! “怎么样?” 云烟儿终于从萧青烽眼里看到了摇曳的苗头,心中一喜,从怀中掏出一本古籍。 咬牙道:“你若是答应,这本云家玄级下品武技秘籍云影步也归你!” 她不信,再把这罐油浇到萧青烽眼中的火苗上,还吃不定这被萧家抛弃的废物,玄级下品武技,整个云州也不多见! 看到云烟儿将秘籍拿在眼前摇晃,萧青烽心头一跳,反应过来。 自己如今要这些武源石有何用,下级武源石,武宗之上无效。 自己如今拥有的善意值和丹药碎片,至少可以提炼出十枚气血丹,也就意味着自己现在隐藏着十级武源力。 待今晚再分解出凡级丹药,明日要赚取善意值也不难,大有可能明日就能达到武师甚至武宗境界。 至于玄级武技秘籍,那就更没有多少价值了,有了辅助器,只要碎片与善意值足够,区区玄级秘籍,批发都没问题! 于是微微一下,径直就往百草堂走去,再也不看云烟儿一眼。 “站住!你还没有回答我。” 云烟儿将身一横,作势要抓萧青烽肩头。 萧青烽轻轻一扭,避开抓来的手,转身朝云烟儿笑道:“慢走不送。” “你是嫌筹码不够?” 云烟儿冷冷盯着萧青烽的眼睛,铁青着脸,紧紧咬住的嘴唇,直欲咬出血来,终于狠狠一咬牙,掏出一本秘籍。 恨恨道:“这是我云家最好的武技,玄级上品武技云龙手,除我以外,云家年轻一辈,无人得阅,你若答应,秘籍归你!” 话出口,像是作了一个天大的决定,看样子,十分肉疼。 “小姐,万万不可,若是被老爷知道你将家门绝学送给这废物,后果不堪设想!” 云红抢出一步,作势要拦下云烟儿,甚为急切。 “我做事,还轮不到你指点,我意已决,滚开!” 云烟儿一把拂开云红。 还真舍得,家传绝技都拿出来了,哼! 看着云烟儿手中的两本秘籍,萧青烽冷笑一声,缓缓开口:“财富,权势,以及自身实力,从来都不是靠人施舍。” 直对云烟儿的眸子,接着道:“你的筹码确实不够,因为你觉得自己的婚姻,甚至你自己,不过与这一箱珠宝、两百个武奴,还有两本秘籍对等,这样看来,你也没那么高贵。” 说到这里,顿了一下,接着大笑道:“不过,我还是会娶你,不仅要娶,我还有睡!” 说完,走进百草堂,再不管脸上乌云密布的云烟儿。 第二百零一章:炼药 云烟儿到底是怀着怎样的心情离开,有没有计划报复,萧青烽并不关心,倘若云烟儿就此暴跳如雷,从而对自己展开报复,正中他的下怀。 人,在愤怒的时候,往往会失去理智,从而露出破绽,自己正好从中撬开云家背后的阴谋。 不过,眼下婚期在即,倒是一个大问题,没有足够的实力,就没有面对变故的底气,气血丹势在必行。 把百草堂的门紧紧关上,回到房间,当即召唤辅助器。 四百二十七枚玄级丹药碎片,两千一百三十点善意值,提炼一枚气血丹需要十枚碎片,两百点善意值,那么,自己现在至少可以提炼十枚气血丹。 将辅助器储存情况阅览一遍,萧青烽有了计算,但并不着急于将十枚气血丹提炼出来。 十枚气血丹意味着将获得十层武源力,而自己目前是武徒巅峰修为,这十枚气血丹只能突破到武师初期,还是远远不够! 看来,还是得卖药! 提炼凡级丹药虽然消耗不多,但终归离不开善意值,所以,善意值肯定不能一次性消耗完。 目前最好的计划是保留一半善意值,用来提炼明日出售的凡级丹药。 “提炼五枚气血丹。” 打定主意,毫不犹豫。 辅助器的紫色星星光芒大作,比之以往强烈许多。 “消耗一千点善意值,消耗五十枚玄级丹药碎片,成功提炼五枚气血丹!” 随着紫色星星光芒褪去,辅助器响起提示音,五枚鲜红的丹药浮出槽口,散发着淡淡红芒。 萧青烽面色一喜,抓取五枚气血丹,收回辅助器。 当即盘膝吞下五枚气血丹,随着丹药下腹,丹田升起五股暖流,正要向全身扩散。 突然,丹田又冲出一热一寒两股力量,瞬间追上气血丹的丹力,一举吞噬。 随即,丹田反复收缩膨胀,阴阳二气蔓延全身,感觉到自身血液在沸腾,毛孔沁出滴滴细汗,蒸发出袅袅白烟,整个人如同置身蒸笼,力量感层层叠加,直到丹力完全消化,才恢复了正常。 睁开眼睛,捏着咯吱响的拳头,感受着丹田的充实和体内蓬勃力量,萧青烽此刻说不出的舒爽。 明显感觉出来,自己增加的恐怕不只是五层武源力,经过九阳玄经的强化,气血丹效果好像增加了许多,但自己具体到了什么境界,他又无法确定,只能断定已非武徒层次。 同时也发现了一个问题,修炼内功武源力的功法,或者说,自己修炼的九阳玄经并不因为有了增加武源力的丹药,而变得形同鸡肋。 接下来,该着手凡级丹药的提炼了。 但走到药柜前,萧青烽却傻眼了,经过自己两次提炼,百草堂如今剩余的药草已经为数不多,倒是平白得到的翠灵草还剩下一袋。 不过,这不是什么大问题,反正现在有的是银子,凡级药草的采购并不难。 一直折腾到天黑之时,才把所有药草提炼完毕,并将得到的丹药分好类各自装入瓷瓶中。 最后只剩下那一袋翠灵草,好在善意值还剩下七百五十点,按照上一次对翠灵草的提炼消耗来看,完全足够支撑对这一袋翠灵草的分解提炼。 “分解提炼当前数额翠灵草,需消耗宿主五百点善意值,分否分解提炼,请指示。” “分解。” 萧青烽性格使然,既然有了计划,绝不犹豫。 紫色星闪耀,分解成功。 萧青烽正要通过辅助器三维画面查看一下自己的收获,突然,辅助器第一颗星星的紫光不再闪动,原本黯淡无光的第二颗星星骤然亮起绿光。 “宿主累积消耗善意值已达三千点,触碰进阶星芒,绿星已点亮,辅助器自动进阶二星,即将刷新功能机制,宿主即将获得一次善意馈赠!” 赛丽亚的声音播报完毕,紫色星和绿色星同时闪耀光芒,紫光紧随着绿光,游走七星,最终定格在第一第二颗星星,脑中三维画面闪转更新。 “辅助器进阶完毕,机制已更新,宿主当前拥有一次善意馈赠获取资格,是否使用,请指示。” 来不及细细阅读辅助器刷新出来的页面,赛丽亚已响起声音。 “使用。” 指令下达,脑中三位画面一转,变成自带问号的七颗星星图标,依次排列,颜色各异。 “请宿主择星选择。” 到了此刻,萧青烽有些犯难,善意馈赠到底是什么,他虽不甚清楚,但望文生义,也能猜出大概是辅助器的奖励机制之一,难题在于七颗星星各自隐藏着怎样的奖励,价值高低等等,他都无从得知。 思来想去,结合辅助器进阶规则,越往后排的星星,级别越高,这大概也意味着第七颗星星的奖品价值越高? 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当即下令:“选择第七颗星。” 其余六星瞬时消失,第七颗星开始旋转,停下来时,问号图标消失,亮起红色光芒,紧接着,红光破碎,再次凝聚成一瓶通体火红色的药瓶。 “恭喜宿主获得赤炎星奖励,炎魔丹三枚。” 丹药落到萧青烽手中之时,脑中浮起关于炎魔丹的文字说明,萧青烽浏览一遍,顿时狂喜,暗暗咬牙。 有了此丹,云州萧家,何足挂齿! 将炎阳丹收好,打开辅助器刷新的三维画面,开始查看辅助器刷新之后的信息。 列表里,丹药类一栏,可融合得到的丹药,又增加了四种丹药。 功法一栏,也增加了三门武技,分别是天霜拳、排云掌和风神腿,皆是玄级绝品武技。 另外,又多出来了一个物品拦,预备物品有绝世好剑、血饮狂刀和麒麟铠甲,但都没有品阶说明。 萧青烽双眼一眼,因为他从中得出一个结论:辅助器晋升二星之后,自己不仅可以通过它进行丹药和武技融合,也可以通过它得到武器和防具! 但问题也随之而来,善意值才是根本,想要得到更好的丹药、功法和武器,自己不仅要拥有足够的碎片,还要拥有足够的善意值。 并且,辅助器目前只是二星,若想升到七星,铁定需要海量的善意值。 萧青烽第一次感觉到,云州,太小了! 明日之后,但有命在,也该离开云州出去闯一闯了,好男儿,志在四方! 第二百零二章:吃瓜 云州地处九州南方,此刻虽是正午,阳光并不毒辣,所以百草堂所在的井月坊市依旧热闹,到处充斥着叫卖吆喝声。 “卖瓜,又甜又大的瓜咧~” “豆腐!杨二嫂的豆腐白又嫩,便宜可口最诱人!” 其中当属豆腐西施杨二嫂的嗓门最为响亮,死死压住了摊位就摆在她旁边的王婆,以至于原本不甘示弱的王婆只能在吆喝尾音中,附送充满无奈的咳嗽声。 显然,年迈的王婆婆并非输给了杨二嫂,而是输给了岁月蹉跎。 萍儿因为要在百草堂照顾生意,萧青烽只能独自一人上街,这反倒正中他的下怀,目前,他还不想把自己的秘密告诉萍儿。 并非他不信任萍儿,而是因为他知道,在自己没有足够的实力之前,拥有逆天辅助器的事决不能露出蛛丝马迹,匹夫无罪,怀璧其罪的道理,他很清楚。 “不想死的赶紧闪开!” 就在萧青烽距离王婆卖瓜的摊位尚有十步左右,身后响起恶狠狠的斥骂声。 回头一看,只见满脸横肉的光头郑二爷,光着膀子,带一个持刀小厮招摇过市,膀子上的虎头纹身尤其醒目。 许是那身穿粗布的路人挡了他的道,被他一脚踢出个狗啃屎,抱着肚子在地上咿咿呀呀。 过往行人纷纷让道,避之如虎狼,只敢侧目,不敢声张。 萧青烽微微皱起眉头,这郑二爷他并不陌生。 郑石更,白虎帮二当家,武徒气血五重修为,力能扛鼎,人称食人虎,但他喜欢自称郑二爷。 这在整个云州城,并不算高手,但他有一个好大哥,白虎帮帮主,武宗修为的郑山关,人称关山虎,乃是云州城数一数二的武道高手。 郑石更仗着郑山关的势,加上白虎帮人多势众,平素就欺行霸市,尤其在这萧家、云家与白虎帮三不管的井月坊市,更是气焰熏天。 百草堂往日可没少遭其惠顾,全靠萍儿忍痛割肉喂狼,用银钱打发,又因为百草堂多少与萧家有些关系,才得以维持至今。 是故,萧青烽对此人不可谓不熟,但以前浑浑噩噩,哪知道什么惦记仇恨。 说巧不巧,众人纷纷让路,反倒令萧青烽此刻有些尴尬,大街正中就他一人站在那里,正好挡住迈着六亲不认步伐的郑二爷。 “哟,这不是百草堂的萧傻子么,怎么今天一个人也敢上街了?不怕被人拐卖去洪州挖矿?来,你郑二爷这里有糖,学两声狗叫,二爷便赏给你了。” 众人皆乖乖让路,郑二爷本来十分满意,正准备往王婆摊前收保护费,但才迈出两步尽显王八之气的步伐,就看到了此刻甚为扎眼的萧青烽。 顿时脸上横肉一抖,虎眼一瞪,开口嘲弄,平日里他就经常这般羞辱萧青烽。 因为自身资质有限,这辈子能达到武徒中期,还多亏了他大哥用大量的丹药和资源揠苗助长。 像此刻这样,将一个昔日的天才压在脚下的感觉,郑二爷总觉得特别舒爽。 另外,他现在如此肆无忌惮,也是因为前些日里得了某个人的吩咐,正想将萧青烽杀之而后快。 不过,因为萧青烽毕竟是城主萧威的儿子,虽然已经被逐出萧家,萧威对这个儿子也向来不闻不问。 但倘若自己明目张胆地杀死萧青烽,谁又敢保证萧威不会念及父子血缘? 武宗三重的萧威,就连他大哥郑山关都不敢轻易得罪。 因此,明面上,郑石更也只敢逞些口舌之快。 但见郑石更如此,萧青烽懒得与之理会,这种人,还不配自己以报仇的心态去对待。 转身不再看郑石更一眼,就沿着大路中间,拂袖大摇大摆继续往前走,他此刻最想去杨二嫂豆腐摊后那铁匠铺旁的三味书楼。 三味书楼是云州城最大的书楼,其内书籍包罗万象,既有医书,也有寻常凡品功法秘籍等等。 “站住!克死自己娘亲的傻子也敢无视你郑二爷,我猜你娘肯定没少浪过,才生出你这么个白痴。蔡坤,上,给二爷好好帮那傻子松松筋骨!” 感受到萧青烽赤果果的无视,郑石更眼中冒出滔滔怒焰,凶光毕露,向身旁的小厮下令。 骂人不辱娘,更何况是跟一个被自己认定为是傻子的人,郑石更此刻实在无耻。 不过,无耻这种东西对于郑二爷来说,向来都是家常便饭。 那持刀小厮得了郑二爷的命令,眼中凶光大作,挥舞手中短刀,飞身朝萧青烽砍来。 干草喂泥马,找死! 萧青烽转身紧眉凝眸一冷,握紧拳头,就要给给冲过来的蔡坤来一记还你漂亮拳。 “闪开闪开!” 就在这时,哒哒马蹄声急乱如暴雨,一道白影带着一道红影自萧青烽身旁冲飞而过。 只听得蔡坤哎呀痛叫一声,整个人倒飞出去。 “驭~” 白影红影停下身形,原来是一个红衣少女骑在一匹白马上。 马上的红衣少女对自己爱驹踢飞一人之事似乎漠不关心,回头从马背上俯视萧青烽。 冷哼道:“原来你在这里,我家小姐正好要找你,这下正好!” 这少女长得颇为漂亮,琼鼻蛾眉,但此刻趾高气扬的模样,甚为倨傲。 定眼一看,这人这马,萧青烽却是认识,正是云家大小姐云烟儿的婢女,云红。 这马叫作飞絮,是云烟儿的坐骑,在云州素有“马中飞絮,人中如烟”的美誉,就是夸云烟儿和她的爱驹美丽俊俏。 从云红的话里,萧青烽不知道云烟儿突然要找自己做什么,但也不关心。 “找死!” 而此刻,郑二爷又从云红身上再次感受到了无视,人说打狗还需看主人,你把劳资的手下踢飞,竟然看也不看你郑二爷一眼! 这让郑石更气不打一处来,属于武徒武重的武源力尽数运会于拳,飞身半空,抡起砂锅大的拳头,泛起白光的拳头带着咻咻劲风,朝云红一人一马砸来。 昂呲呲~ 就在这电光火石之间,云红勒紧马绳,白马嘶鸣,扬蹄扭身,一人一马险陷避开郑石更砸落下来的拳头。 拳头砸到街道地面上,直接轰碎厚重的青板,地裂三寸。 咔嚓! 裂痕一直蜿蜒至王婆摊前才停止。 原来,这就是武道的力量,萧青烽看着街面上的裂痕,总算见识了武道的力量。 同时,也在暗暗激动,才拥有五层武源力,武徒中期的郑石更尚且有这等威力,而通过辅助器融合灵液以后,目前拥有十层武源力,相当于武徒巅峰的自己,到底拥有怎样的武道力量? 萧青烽很想试一试拳脚,但问题在于自己目前根本不会武技,这还要怪原来那个只有十岁的萧青烽在萧家时,萧家的规矩是武者之下不得学习萧家武技。 “哼,太岁头上动土,敢在你姑奶奶面前班门弄斧!” 云红差点儿吃了大亏,满脸雷霆,从白马背上跳下,摆裙扬臂,朝郑石更冷冷道:“让你见识见识武徒中期与武徒八重的差距!” 话声起,人已动,挥臂成掌,掌心泛着红光,一掌朝郑石更拍去。 郑石更不甘示弱,拳头迎着云红的手掌打来。 咔嚓! 指节掌骨与手臂骨头碎裂的声音清晰入耳,郑石更整个人倒飞出去,落地发出杀猪一般的哀嚎,方才出拳的整条右臂,已然只有软绵绵的皮肉,其内骨头竟然被云红一掌拍碎了! “跟我走,我家小姐在等你!” 云红再不看郑石更一眼,转身就来抓萧青烽肩头。 岂有此理,你让我走我就走,我还有面子咩? 萧青烽运转体内武源力,定如泰山。 “咦?” 云红见抓不动萧青烽,有些意外,手上加了三分力,沉力一扯。 本以为武道尽废的萧青烽会被自己扯飞,然而,萧青烽却依旧像在地上扎根了一般,纹丝不动。 “姑奶奶就不信,武徒八重的两千斤力量会提不动你一个废物!” 两次都无法奈何萧青烽,在这大街上活生生吃瘪,令云红怒上眉梢,再也顾不上自己全力出手会不会弄死面前这废物。 或者她本来就觉得自己即使弄死这么个废物,也没什么大不了。 全身武源力尽动,揪住萧青烽肩头,奋力一扯。 萧青烽本来只是单纯想试一试自己的力量而已,但面对云红如此出言不逊,心里顿生怒气,全身武源力尽数运转。 嘭! 志在必得的云红,非但没有把萧青烽扯飞出去,反而自己被震飞,在大街上摔了个四脚朝天,嘴角溢出殷红血迹。 “我不想见她。” 萧青烽只淡淡吐出这一句话,转身朝三味书楼走去。 路过王婆的摊子前,随手抓起个瓜,笑问道:“王婆婆,您这瓜甜不甜?” “甜着呢,饱食雨露风霜,到了丰收的季节,哪会有不甜的瓜。” 王婆咧开满脸皱纹下,那干瘪的嘴唇,露出为数不多的几颗老牙。 “那行,给我留一个,待会儿来取。” 萧青烽报以一笑,朝三味书楼走去。 第二百零三章:危机 直到萧青烽走进三味书楼,街上依旧鸦群无声。 静,静得出奇。 百草堂的萧傻子不傻了?不仅不傻,而且还恢复了武道修为! 关于六年之前青山郎的种种,再次从人们心里燃烧,然后从难以置信变成了剧烈的震撼。 难道说,这个六年来一直遭人白眼,受尽冷落与嘲讽得青山郎,一直在隐忍? 心有凌云志,一蓑烟雨任燕雀! 而此刻最感到震撼的显然是云红与郑石更,二人各怀鬼胎,不顾身上伤势,顾自择路而去。 云家,一身红衣的云烟儿正煮着家仆从西南锦州千里迢迢带来的茶叶,就在她把冒着茶气的紫砂壶往青花瓷杯中倒茶时,看见了狼狈不堪的云红归来。 “红儿莫非是骑术不精,失足落马?” 云烟儿看到自己的贴身婢女如此狼狈,放下紫砂壶,抬起茶杯轻轻吹气,轻笑出口,言语少不了几分嘲意。 “小姐切莫再取笑于小婢了,那萧青烽已经恢复武道修为!” 茶杯停在云烟儿薄薄的唇前,缭缭茶气扑面,却无法盖住云烟儿难以置信的双眼。 “你...你说什么?那傻子恢复武道修为了?不可能!” 茶杯终于落到茶案上,由于力道过重,里面琥珀色的茶水溅洒到云烟儿葱白的手指上,但云烟儿却似乎没有被烫到的痛觉,只瞪大双眸等待红儿的回答。 在她看来,那傻子还能修练,无异于痴人说梦,噬灵丹的威力她比谁都清楚,武宗强者以下,中了丹毒还想恢复修为,除非大罗金仙下凡! “小...小姐,萧青烽真的已经恢复了,而且比以前更加厉害,奴婢与他交手,毫无还手之力!” 面对自家小姐这幅神情,云红有些吞吐,但还是还事情一五一十如实奉告。 静,静到云红的呼吸声都能清晰可闻。 缓了好一会儿,云烟儿才重新捏起茶杯,冷笑道:“恢复了又如何,他丢掉的六年,早已物是人非,当初修为还不如他的我,如今已是武者六重,更别提红炎哥哥如今已是武者后期层次,距离武师也不过只差临门一脚,如此天上地上的差距,他萧青烽永远也别想赶上,一朝废物,永远废物!” 说完,抬眼朝云红吩咐:“你去萧家帮我给红炎哥哥带句话。” 白虎帮,白虎堂。 郑石更拖着重伤的身体走进堂中时,正好遇上自己的大哥郑山关。 “荒唐,可笑!我郑山关的弟弟,竟然打不过云家一个小小的婢女,简直丢脸丢到大姨妈家了,平日里让你多练功,你却只会花天酒地!” 郑石更本来打算求大哥为自己找回场子,没想到,当头迎来大哥一顿臭骂。 一直骂道气喘吁吁,郑山关才坐了下去,用恨铁不成钢的眼神瞪住郑石更,问道:“你说那小婢女被百草堂的萧傻子揍了?” 眼见大哥有所缓和,郑石更立马对上比哭还难看的笑脸,回道:“没错,小弟亲眼目睹,要说那傻子也真是厉害,小弟都没看到他怎么出手,云家那小浪蹄子就倒地吐血,依小弟看来,那傻子定然得了什么宝贝,要不然怎么会突然这么厉害!” “滚下去疗伤吧!” 郑石更还想再表演一番自己的口才,却被郑山关恶狠狠的眼神剐住,只好悻悻而退。 那小傻子竟然恢复了修为,人也不傻了?这突如其来的变化倒有些出乎意料,不过,小小武徒,无足轻重,无伤大局。 萧家,我吃定了,武圣也保不住他,我郑山关说的! 郑山关凝眸一冷,像一匹恶狼,貂皮下结实的手臂一抽,拳头把指节握得咔咔响。 而萧青烽此刻,已身处三味书楼的书山中。 原来,九州大陆并非只有九个州。 除却云、锦、平、洛,江、海、凉、楚八州和天都之外,极北还有雪域冰原,西有无垠之海。 而无垠之海的背后,是否还存在土地,至今无人得知,因为从来没有人能穿过无垠之海,正如九州至今还没有出过武圣强者一样。 九州以武为尊,世家宗门林立,游侠武夫遍地,天都,是九州武者的圣地,因为那里有天武道场,有九州硕果仅存的巅峰武君,平海武君韩霄云。 萧青烽放下手中的《九州简录》,对九州有了基本认识,原来,放眼天下,云州不过弹丸之地! “老先生,您觉得无垠之海的背后,还有武者吗?” 随手抓了三本凡级武技功法,萧青烽走到柜台前,向正在柜台后托着腮小鸡啄米的灰袍老头问道。 并非他不想把三味书楼的书全买下来,关键是穷啊! 三文钱缠死英雄汉,他出门前,只跟萍儿问了五十两银子,此刻心里对以前那个萧青烽屡次被人诳骗腹诽不已,要是那些银子没有白白送了赵四,自己此刻就可以大手大脚了。 但也别小看五十两银子,这已经是普通人家一年的开销。 不过,在三味书楼,就算你有银子也无济于事,顶多能买到凡级武技功法,比如萧青烽此刻手里拿着的《混元掌》、《擒龙手》、《凝元功》。 这些只不过是些寻常武技,难登大雅。 凡级以上真正有价值的玄级功法秘籍,银子是买不到的,必须要武源石。 武源石和玄级功法一样,是稀有资源,只有高阶武者和世家大族手中才有,因为武源矿脉几乎都牢牢掌握在这些人手中。 “三本凡级秘籍,一共五十两银子。” 老头微微抬起坟头草一般的乱发前,那仿似沟壑一般的抬头纹下,惺忪的双眼,懒洋洋出口,并不回答萧青烽的问题。 言罢,又闭上了眼睛打盹。 偌大的三味书楼,只这么一个老头看管,人们向来习惯称他为三味老人。 见老者没有回答自己的问题,萧青烽也不以为意,付了银子,谢过三味老人,走出三味书楼。 “老朋友,你说世无真龙,我看未必,惊蛰一到,潜龙出渊。” 直到萧青烽的背影消失在门口,三味老人才重新眯开眼睛,喃喃自语。 路过王婆的摊位时,萧青烽并没有见到王婆,只见满地的瓜皮碎屑狼藉。 显然,这里方才发生过什么乱事,但王婆不在此处,豆腐西施也已经收了摊。 无人可以问话,萧青烽甩了甩头,提着三本书径直往百草堂走。 萍儿坐在百草堂的柜台后愁眉苦脸,直到萧青烽进门,才收住嘴里的唉声叹气。 萧青烽不用问也知道萍儿这是因为生意惨淡而发愁,也不点破,与萍儿打了声招呼,从药柜上随手抓了两副药草,走回自己房间。 关上房门,准备召唤出辅助器,实验一番自己心中的猜测,看看辅助器是不是什么东西都可以分解提炼,融合强化。 要是药草可以提炼强化,那么,百草堂经济困境就可以得到改善。 说到底,自己目前面临的问题实在太多,首先是没钱,必须找到生财之道。 然后是没有武技,没有修炼功法,以前十岁之前在萧家学的那些功法,仅限于武徒境界。 再者,这副身体荒废了六年,必须要想办法强身,好身体才是做事的本钱呀。 而最为重要的,则是目前面临的危机,首先,从今日云红之事来看,云家来者不善。 另外,自己今日在大街上的所作所为,恢复武道修为的消息此刻定然已传遍云州城,那么,萧家一直以来对自己多加排挤打压的那些人,肯定已经坐不住了。 诸多难题都在向萧青烽表明一件事:留给自己的时间不多了!实力,足够强大的实力,才是最根本的凭仗! 思前想后,定了主意,萧青烽聚精会神。 “今天,又是充满希望的一天...” 赛丽亚声音响起,萧青烽直接下了命令:“召唤辅助器。” 第二百零四章:及时雨 “收到宿主指令,初阶辅助器准备就绪。” 随着赛丽亚的声音响起,萧青烽面前出现一道光幕,光幕中,形似分解机的辅助器召唤出体。 萧青烽将手中的两包药草放进漏斗形的辅助器进口,只见辅助器身上的紫色星星当即亮了起来。 赛丽亚的声音再次响起:“提炼凡品低级安神药白石英与合欢花,需消耗宿主五十点善意值。 提炼之后,宿主可获得凡级上品安神药定元丹两枚,可获得玄级丹药碎片*1,是否进行提炼,请宿主指示。” “提炼。” 这一声令下,萧青烽拥有的善意值已只剩下七百五十点,这也让萧青烽有些心疼,因为今日上街,由于云红一事,并未发现获取善意值的方法。 同时,现在也发现了自己这台辅助器的一个特性,那就是进行分解或者提炼的物品等级越低,消耗自身善意值的数额越少,这也反向意味着,物品越高,善意值的消耗越大。 辅助器上的单颗紫色星星闪烁,两包药草从漏斗嘴落尽辅助器内,不多时,紫色星星光芒一定,两粒三折蓝色弱光的药丸从另一边漏斗嘴浮出,想来这就是定元丹。 “提炼成功,恭喜宿主获得定元丹*2,获得玄级丹药碎片*1,碎片已自动存储。” 萧青烽大喜,伸手一抄,将两枚丹药抓到手里。 事实证明,辅助器可以提炼药物,虽然不知道药效如何。 并且,加上那一次分解体内丹毒,目前自己已经拥有玄级丹药碎片三枚,而想要通过辅助器获得玄级丹药洗髓丹,最少也要二十枚碎片。 对萧青烽而言,目前最需要的就是洗髓丹,这副身体荒废了武者最宝贵的六年,奇经八脉羸弱,只能通过洗髓丹洗精伐髓来弥补。 现在虽然只有三枚碎片,但并不是问题,百草堂别的不多,药草可不少。 把定元丹装进瓷瓶中,萧青烽抓起桌上的茶杯,扔进楼斗嘴。 他这么做,就像看看辅助器到底能不能将茶杯分解,自己又会得到什么,若是连茶杯也能分解出有价值的东西,那么自己就可以随时随地空手套白狼了! “无效物品,无法分解提炼。” 可惜,随之响起的声音,给了他当头棒喝,辅助器上的紫色星星也没有亮。 但萧青烽没有气馁,这本来就是实验而已,将茶杯取出,抓起那三本凡阶功法,扔进辅助器内。 紫色星星再次亮起紫光,赛丽亚的声音依旧温柔:“分解三本凡级武技功法,需要消耗宿主三百点善意值,是否进行分解,请指示。” 竟然一次性消耗三百点!萧青烽嘴角一抽,感到有些肉疼,若是进行分解,自己的善意值就只剩下四百五十点了,关键是现在还不知道怎么获取善意值呀! “分解。” 不过,扭扭捏捏不是他的性格,善意值没了还可以在想办法,大丈夫做事不可前怕狼后怕虎,略加犹豫,终于还是咬牙下令。 “分解成功,恭喜宿主获得玄级武技功法碎片*5。 目前可供宿主融合的玄级武技有:降龙十八掌,玄级下品武技,融合需玄级武技功法碎片*15。 独孤九剑:玄级中品武技,融合需玄级武技功法碎片*50。 北冥神功:玄级上品功法,融合需玄级武技功法碎片*500。” 赛丽亚的提示既令萧青烽激动万分,又有些震撼。 同样是玄级武技,上品的融合所需竟然是中品的足足十倍! 可想而知,若是想要得到玄级以上武技,付出的代价非同小可。 降龙十八掌? 着眼于现实,饭要一口一口吃,路要一步一步走,萧青烽知道自己现在最现实的是先获取武技降龙十八掌。 一来,所需碎片较少,二来,他以前在医院天天天龙八部电视剧,对降龙十八掌为什么能打出一条龙的原因,好奇不已。 当然,最重要的是,这是玄级武技啊! 在云州,玄级武技可是世家大族核心子弟才有机会学习,而且是有机会,并不是一定! 算了一下,自己目前通过消耗三百点善意值,分解三本凡级武技,得到五枚玄级武技功法碎片。 如果自己想要融合得到降龙十八掌,就必须还要具备至少六本凡级秘笈,还有六百点善意值。 这还没有把融合的代价计算进去,辅助器没进行一项操作都需要消耗善意值,按照操作一次需要一百点来算的话,自己必须要保证拥有最少七百点善意值。 武技秘笈还好,可以通过银子去三味书楼买,尽管目前自己处于经济危机状态,但辅助器既然可以提炼药物,那么自己也算找到了生财之道。 关键在于善意值,现在只剩下四百五十点善意值,还差着二百五十点! 本来还打算试一试辅助对铁器等金属物的分解效果,但显然善意值已经伤不起了。 看来,必须要先找到获取善意值的办法,好解决燃眉之急。 打定主意,将辅助器召唤回体内,抓起定元丹,准备与萍儿吃饭之后,继续上街溜达一圈,找找获取善意值的办法。 “救命呀,见鬼了!撞邪了!” 刚从房间走出,还未走到百草堂药堂,萧青烽就听到了豆腐西施杨二嫂专属的破锣嗓在叫唤。 待至大堂,气喘吁吁的杨二嫂正好冲进百草堂,那火急火燎的模样就像身后追着一匹色狼。 “杨婶婶有话慢慢说,先喝杯茶,缓口气儿。” 萍儿向来体贴,倒了一杯茶,推到曲尺柜上。 “哪儿还有什么心思喝茶,快,赶紧抓一副安神药,我家那口子撞邪了!” 杨二嫂说到撞邪的字眼时,额上的汗珠从猛然变得煞白的脸上划过。 萍儿一边抓药,一边搭讪,三言两语间,杨二嫂已把事情全盘托出。 杨二嫂的丈夫叫做杨平,做的是死人买卖,也不是别的就是开了间棺材铺,不仅卖棺材,也会做棺材,也卖些纸人纸马,同时也做些收棺入殓的阴事。 今早天刚蒙蒙亮,白虎帮突然派人到棺材铺,说是有大买卖照顾杨平,要杨平去白虎帮赶制棺材,并且出手阔绰,一下子就拿出二百两纹银作为定金。 财帛动人心,尽管白虎帮在云州城的名声并不好,但白花花的银子摆在面前,杨平哪能不心动,再者,若是不做这趟买卖,也怕得罪了白虎帮,往后日子不得安宁,于是同意前往。 杨二嫂今日的豆腐摊生意很景气,早早就收摊回家,准备做最拿手的西施豆腐等丈夫回家。 谁成想,才半天功夫,丈夫被白虎帮的人送回来时,就变得神志不清,嘴里来来回回只絮叨着什么“女鬼穿红衣,男鬼头朝下”。 杨二嫂只道丈夫中邪了,这才有火急火燎跑来百草堂抓药的事。 定元丹的商机来了! 萧青烽眼前一亮,有了主意,但却默而不语。 “那为何不找郎中看一下呢?” 萍儿一边抓药,一边发问。 “嗨~倒了八辈子霉,城里的郎中今日全被云家大小姐请去了,说是什么贴身婢女受了伤,说来,这事还得怪...” 杨二嫂说到这里,才发现萧青烽正在一旁,也猛然想起自己在街上看到的那一幕,不敢再乱嚼舌根,害怕惹得萧青烽不痛快,毕竟,这位爷如今已不是人见可欺的大傻子! “我跟你去看看吧,小时候从家慈留下的医书中,学了些岐黄之术,也许能派上用场。” 但见杨二嫂躲闪的眼神,萧青烽淡淡而言。 这真是天公送来及时雨,自己要打响百草堂的名声,凭杨二嫂这张嘴,就是再合适不过的代言人。 况且,人说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自己若是用定元丹治好了杨平,也算好事一件,正好看看能不能就此获得善意值。 “杨婶婶莫非忘了?我家凤夫人在世之时,可是咱们云州城数一数二的女神医。” 萍儿急忙出言相助,看到自家公子有了谋生的打算,她心里比谁都高兴。 “你?若是从前的青衫郎,我倒有几分相信,现在嘛,这个...” 杨二嫂欲言又止,眼中充满了质疑,一个傻了六年的人,要出手治病救人,能行?谁信呀! 第二百零五章:救人 杨二嫂还是半信半疑,但萧青烽也懒得与之多作口舌,倒是萍儿苦口婆心。 仗着萍儿平日里的为人,杨二嫂半信半疑,本着死马当作活马医的心态,同意让二人前往。 此刻是黄昏,街上行人已稀。 黄昏的云州,沐在金灿灿的夕阳余晖下,天边挂着绚丽晚霞,一行白鹭自远而归,横过云州千家万户青砖泥瓦的上空。 夜幕降临前,喧闹了一整天的云州城,此刻难得这一时的安静。 杨二嫂的家就在井月坊市的的尽头,是极为普通的民舍,此刻,屋前围着四五个街坊邻居,窃窃私语,探着头往屋里看,却都不敢进屋,似乎颇为忌惮。 “玉棺材,金棺材,女鬼穿红衣,男鬼头朝下,啊,不要杀我!小麻雀别怕,爹爹在这里!” 还未进屋,萧青烽就听得屋子里传出男子的嘶吼声,话语颠三倒四,不用猜也知道,发出这疯言疯语之人,定然是神志不清的杨平。 “呀,他二嫂,你家这口子是中了邪,你不去请马大仙来跳神,也不请郎中,怎么反而把这傻...请来了?” 看到杨二嫂回来,还带着萧青烽和萍儿,最靠外的一个尖嘴妇人讶叫一声,但很快就把话头收住。 想来,萧青烽今日当街震飞云红的事,已传到她的耳中,此刻对往日里她所不屑的傻子充满了忌惮。 “嗨,这不城里的郎中全被云家请了去,至于那马大仙,早在月前就去锦州了,傻...萧公子说他懂些医术,我正好请他来试一试。” 他?看病救人? 众人由于今日街上之事,虽然不敢明言嘲讽,但眼中全是质疑和嘲讽,傻子能为人治病,谁信呀,除非老母猪种树。 萧青烽只微微扫了一眼众人,懒得去理会,他与这些街坊虽然没有什么深仇大恨,但这六年来,也没少受到他们的白眼与嘲讽。 进屋,果然看到一个皮肤黝黑的中年汉子被人用麻绳绑在柱子上,披头散发,乱发之下,双目呆滞无神,印堂发黑,口水从嘴边刺拉到下巴,滴湿胸前的衣物,想来这便是传言撞邪的杨平。 看杨平此番模样,倒真有几分像是真的撞鬼了,但萧青烽觉得并非如此。 一来,杨平此人做棺材生意,同时又做收殓的阴事,常年与死尸打交道,一直以来都没事,为何去了一趟白虎帮就撞鬼了,难道说,只有白虎帮死人才变鬼? 这其中,恐怕白虎帮少不了猫腻,但到底是什么猫腻,只有杨平清醒过来才知道,而那猫腻,也才是白虎帮的鬼。 “你若真的懂医术,就看吧,被我绑着,他伤不了人。” 杨二嫂甩下这句话,扭头就去熬药了,看来,在她心里,从始至终都不觉得萧青烽能治什么病。 事实胜于雄辩,萧青烽知道自己若是把杨平治好,效果比此刻与众人争个面红耳赤要强千万倍。 暗暗摸了摸腰间装着定元丹的瓷瓶,现在的希望,全寄托在这定元丹上。 因为杨平双手双脚都被绑得严严实实,萧青烽倒也不怕徒生事端,再者,自己目前武徒巅峰的武道修为,对付杨平这等凡夫,轻而易举,走上前去,将并拢的食指和中指扣在杨平的腕脉上。 萧青烽确实略懂一点岐黄之术,毕竟他的母亲可曾经是凉州有名的女神医,但那些医术只是萧青烽十岁之前,从医书中囫囵吞枣,不得精髓,连基本的望闻问切,也不甚精通。 当前如此装模作样也只不过是虚张声势,为使用定元丹造势罢了。 “今天又是元气满满的一天,辅助器发现毒药夺魄草残余毒液,分解需消耗宿主五十点善意值,是否进行分解?请指示。” 万万没想到,手指刚刚扣住杨平手腕,属于辅助器专属的赛丽亚声音立马在脑中响起。 果然如此,看来,白虎帮真有鬼。 萧青烽眉头一皱,方才对于白虎帮做了手脚的猜测得到应证,但也心声疑窦,白虎帮到底在做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为了防止走漏风声,竟然舍得花如此手笔对付一个平头百姓! 小时候看过母亲凤仪的医书,又久居百草堂,对于夺魂草,他可是一清二楚,夺魂草乃是实打实的毒草,虽不致命,但却麻痹神经,吞噬人的气血,腐蚀心肺,致使中毒之人出现幻觉,引发癫狂之症,逐渐失忆。 但奇就奇在这中了夺魂毒的人,根本看不出任何中毒症状,而且夺魂草十分罕见,是故,其价格不菲,一株夺魂草,可卖一千两纹银! 分解还是不分解呢? 萧青烽有些纠结,不为别的,就因为善意值现在对自己来说,实在太重要,而自己剩余的善意值也仅仅只有四百五十点。 算了,大丈夫行于世,有可为,有可不为,善意值没了再想办法,这杨二嫂夫妇虽没有帮过自己什么,但也没有欺辱过自己。 反正距离融合降龙十八掌,还差它个二百五,债多不压身,负债是大爷,区区五十点,为了打响百草堂知名度,赚到雪花银买凡级功法,豁出去了! “分解。” 打定主意,萧青烽向系统下令。 “分解成功,恭喜宿主获得玄级丹药碎片*1,宿主救下一条人命,善意值+100.” 两息之间,赛丽亚的提示音又响。 善意值加一百点?曹了DJ。 古人诚不我欺,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不对,善有善报啊,这一下反而还赚了五十点! 自己干脆做郎中去算了,按照这种形势,用不了三两天,赚它个千儿八百善意值不是轻轻松松么! 但是很快,激动中的萧青烽就冷静了下来。 首先不说随时有要死之人让自己去救,最关键的问题是辅助器的消耗和善意值回报,到底是不是每一次都如此悬殊还是个未知数,毕竟这只是个例。 而被萧青烽解毒的杨平,嘴里的絮叨逐渐停了下来,眼中的呆滞渐渐退散,看来很快就会清醒过来。 此时不出手还等什么,萧青烽眉头微微一挑,掏出瓷瓶,倒出一粒定元丹。 故意将蓝盈盈的丹丸露给众人看,笑道:“此乃我百草堂秘制神药武灵丹,包治百病,杨二叔这等小病,只需嗅一下神丹药气,就可无事。” “真的假的,这姓萧的莫不是又犯傻了。” 众人窃窃私语,全都在表示质疑,尤其那尖嘴妇人,嘀嘀咕咕,直接怀疑萧青烽又像往日一般犯傻了。 但所有人的眼睛却都盯着萧青烽手中的蓝色药丹,等待萧青烽出糗。 萧青烽不以为意,众目睽睽之下,将丹药凑到杨平鼻尖,停了半息不到,又迅速将定元丹收进瓶中。 第二百零六章:催婚 天亮以后,并没有去萧家,因为百草堂来了不速之客。 作为云州三大巨头之一,云啸的身上却看不到上位者与生俱来的威厉,相反,还显得尤其儒雅。 纹着云图的蓝衫,比萧青烽的青衫也华贵不了几分,倒显寒酸,干干净净的黑须垂在颔下,头上的纶巾,加上手中的羽扇,令他像极了一个中年儒生,若他自称是天都浩然学宫的文士,定然会有不少人相信。 但双眸中流转的精光和微微鼓起的太阳穴,已在无形之中向人宣告,这是一位武道高手。 白色的瓷瓶和青色书封的武技就放在檀木端盘上,也已被云啸推至萧青烽身前。 “许久不见,今日听闻贤侄重拾武道风采,可喜可贺呀,这是丹极门炼制的玄级绝品纳源丹,武宗之下,一粒可增五年武源力,权当老夫近年来忙于修炼不曾拜会贤侄的赔礼,还望贤侄勿弃礼薄才好。” 萍儿奉上茶水的时候,云啸又把丹药和秘籍往前推了推。 但萧青烽没有伸手去接,看着端盘里的丹瓶和武技,他想不通云啸葫芦里在卖什么壮阳药。 同时也暗暗告诫自己提高警惕,人说无事不登三宝殿,又说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堂堂武宗强者亲自登门拜访,还带着足以令寻常武者癫狂的厚礼,定然图谋不小。 问题就出在这里,萧青烽实在不知道自己身上到底有什么东西值得云啸如此,百草堂?似这样的店铺,云啸成百上千个。 难道是因为自己恢复修为,云啸觉得自己还是当年的天才? 断然不可能,十六年的武徒虽不至于遍地都是,但也稀疏平常,荒废的六年,令自己在武道一途已泯然众人,连云烟儿都已晋升武者中期,更别提武者境巅峰的萧红炎。 云州天才的名头,早就与自己相去甚远。 “这是老夫早年偶然获得的玄级武技天霸动霸拳,老夫近来寻思,唯有贤侄这等天资卓绝之辈,方能配得上它,放眼我云家子弟,竟然找不到一个适合修炼此拳法之人,实在可悲呀。” 云啸见萧青烽不接礼物,双眼一转,再次开口劝道,像极了一头老狐狸。 萧青烽觉得有些好笑,云烟儿不是都已经武者中期了么,还说什么云家无人,真想说一声“老伯,您撒谎的样子像极了鸡你太美”。 况且,如今身怀辅助器,玄级丹药、功法,根本对萧青烽构不成诱惑。 但碍于仅剩的那么一点情面,伸手不打笑脸人,还不到与这等武宗强者撕破脸皮的时候,只好推辞道:“伯父言重礼更重,小侄承受不起,伯父有话但讲无妨。” 言下之意很明显,你丫有话快说,有屁快放,别云里雾里的,当这是秋名山啊! “贤侄此话有些见外了,你我很快就是一家人了,还有五日,便是贤侄与烟儿的婚期,老夫此番前来,一是挂念贤侄,二是想看看贤侄对于婚事,准备得怎样,婚姻乃是大事,儿戏不得,尽早准备为好呀。” 云啸捋着胡须,羽扇翩翩,语重心长,像极了为儿女婚姻操心许久的老丈人。 这是催婚来了?! 萧青烽闻言心头一跳,不对呀!按理说,自己如今这般境地,云家躲都来不及,云啸这是唱的哪一出? “前日老夫本要让烟儿亲自与你商量此事,好让你们尽早完婚,不曾想,云红那贱婢不失礼数,竟然当街冒犯贤侄,也活该她吃了教训,不过,往后咱们就是一家人了,俗话说一家人不说两家话,贤侄可千万别因此对烟儿心存芥蒂。” 云啸絮絮叨叨,倒真像因为即将嫁女而犯愁的父亲,话里全是为女儿幸福考虑的良苦用心。 这使得萧青烽愈发蒙圈,他可不会相信云啸如此好心,若真这般不计前嫌,过去这六年里岂会对自己不闻不问。 但又想不明白云啸意欲何为,目前的自己,对云家来说,哪还有什么价值。 “好了,贤侄尽快着手准备婚事,稍后自有下人送来大婚事宜所需杂物,老夫也该回去叮嘱烟儿,以免过了门还不知道身为人妻的规矩,贻笑大方。” 云啸言罢起身,就要出门。 “伯父请留步。” 萧青烽抓起药瓶和武技,递到云啸手中,笑道:“伯父的心意,小侄心领了,至于完婚之事,婚约本是家父当年订下,不若等他从长计议。” 他这一口回绝,是想看看云啸的反应,最好能露出点狐狸尾巴,得见端倪。 可惜,云啸接过药瓶武技,爽朗笑道:“如此也好,反正你与烟儿完婚之后,我云家的东西也就是你的东西,至于令尊那边,不必多虑,青烽关捷报,不出两日,令尊即将凯旋。” 说完,在云家家仆跟随下,出门而去。 不显山,不露水,全然就是个婚前来慰问的好岳父。 这也让萧青烽失望不已,完全看不出任何端倪。 算了,是狐狸早晚会露出尾巴,萧青烽目送云啸的身影消失,准备着手再弄一批丹药,善意值依旧是当前最迫切需要的东西,辅助器也是自己最大的凭仗。 无论发生什么事,只有自己的拳头够硬,才有资本去谈接受或者拒绝。 “公子,既然咱们今日不去萧家,不若先把井月村佃户李大伯的银子结了吧,别人的银子可以先缓一缓,李大伯那可不行,他一家老小,全指望那两亩药草过活呢。” 萍儿把账簿和银盘端了出来,话出口,眉梢却有些忧郁之色,不知道是因为公子即将完婚,还是因为百草堂尚有不少债务。 萧青烽接过账簿翻开一看,百草堂果然还欠着井月村佃户三十两药草收购费,除此之外,还欠着其他商铺不少银两,但令他最意外的是,账簿所记,竟然还欠着霓裳楼二百两纹银。 霓裳楼是井月坊市最大的青楼,萍儿乃女流之辈,断然不可能去那种烟柳之地,那就只能是自己去的,可是自己完全不记得有这么一回事啊。 只好开口问萍儿:“萍儿姐姐,那欠霓裳楼的银子是怎么回事?” 第二百零七章:胡说 “公子莫非忘了,那是上次赵四将兔窝...冬虫夏草卖给公子,公子请他喝花酒。” 萍儿眼神躲闪,她心知当时萧青烽神智愚笨,白白吃了哑巴亏,此刻将事情说出来,无异于揭其伤疤。 萧青烽仔细一想,终于想起了这茬,也想起了关于极元废丹的来路,不禁嘴角一抽,从前可真没少干糊涂事,同时,也打定了主意,找时间该让那赵四把旧账全吐出来。 “青衫郎可在?” 好巧不巧,就在这时,门外突然响起赵四那独特的公鸭嗓。 好呀,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来投,正想找你,倒自己送上来了,萧青烽凝眸寒光一聚,暗自咬牙。 “哎呀,青衫郎,天大的宝物呀,老哥我又来照拂你咯,价值万金的整整一车翠灵草!” 只听得车轮咕噜作响,停在百草堂门口,赵四迈着云州舞王的专属步伐,一摇二晃,走进百草堂,脸上的黑痣翻滚,话语连珠,八字眉下的三角眼发着光,看到萧青烽,一步上前,一口一个老哥。 萧青烽心里猛然警惕,这赵四果真好胆,自己已经恢复武道修为的事情他不可能不知道,但就凭他只会些花拳绣腿的凡夫拳脚,竟然敢如此明目张胆上门,就算他脸皮再厚,也不至于到不怕死的地步吧。 况且,上次那废丹,可是害了自己的性命,说得严重些,赵四也算是自己的仇人,难道,他真的不怕死? 其中,必定有鬼,而且最大的可能是他背后有什么足够撑起这份自信的凭仗,倒要看你想弄什么幺蛾子! 萧青烽这般想着,打算请君入瓮,静观其变,冷冷道:“赵老哥此番又有何事照拂于我?莫不是像上次一样,拿废丹来诓人?” 敲山震虎,他就是想看看赵四到底如何自圆其说。 “嗨,说起那事,老哥我也是深受其害呀,白白丢了一千两纹银,丹极门那些畜生,本来说得好好的,没成想,竟然拿废丹骗人!这不,老哥今日上门就是特地给青衫郎赔礼道歉来了,五百两,原数奉还。” 万万没想到,赵四脸上黑痣卷毛一抖,毫不犹豫地从腰间接下鼓鼓囊囊的钱袋,推到桌上打开,满当当的五百两银子,貌似原封不动。 咦!铁公鸡拔毛?踩狼虎豹割肉喂鹰?这简直比隔壁坊市戚寡妇夜夜尖叫还令人百思不得戚姐。 不过,事出反常必有妖,管它狐妖猫妖,早晚都得露尾巴。 萧青烽并不着急,一把抓过钱袋收下,冷笑道:“不知赵老哥到底有何事照拂?” 眼睁睁看着钱袋被拿走,使劲吞了吞喉咙里的口水和眼中的饥渴,赵四尽量把这丝不甘盖住,舔起笑道道:“老哥我前夜路过卧龙山,正值天降流火落我云州,说来合该青衫郎走运,老哥我站在漫天流火之下,竟然看到一大片翠灵草,这不,运过来与青衫郎共发大财嘛,来人,搬进来。” 赵四说得有鼻子有眼,煞有介事的样子。 关于翠灵草,萧青烽知道,对于武师境界以下的武者舒筋活脉、补血壮源,甚有奇效,并且稀少难寻,是故价值不菲,一斤翠灵草最少也能卖出一千两银子的天价。 这时,两个小厮扛着两个大麻袋进来,麻袋比人还要高,落地打开,里面全是散着淡淡绿芒的翠灵草。 萧青烽上前抓出一把翠灵草一看,瞬间眉头大皱,完全不对啊,按理说,挂羊头卖狗屎才是赵四的风格才对,但这确确实实是翠灵草不假。 难道内藏玄机?萧青烽扒开表面的绒绒乱草,手往深处探去,手指一扣一抓,只觉有些潮湿粘稠,收回手指,带出一把杂草,依旧是绿莹莹的翠灵草,竟然还有些许露水,仿佛是新采割下来的一般。 “呀,好大一麻袋!” 刚从内堂走出的萍儿,何曾见过如此数目的翠灵草,不禁目瞪口呆,即使在萧家时,医库药草仓里也没有这么多的翠灵草。 “怎么样,青衫郎,老哥我没有骗你吧,一麻袋就足以比得上别人家的医库了。” 赵四上前,打开另一袋翠灵草,一脸自得。 好大一麻袋,医库?萧青烽越是寻思越不是滋味,感觉有些熟悉,似乎曾在哪里听过这样的话。 “上!抓了小偷,郑二爷赏你们百两白银!” 突然,门外响起一声大喝,随即,无数杂乱的脚步声向百草堂涌来。 光头郑石更抱着柱子一般粗的两条胳膊进门,一眼盯住两袋翠灵草,身旁跟着一个脸面纹有虎头刺青的汉子,其后是数十个白虎帮的帮徒。 萧青烽扫了一眼,心中终于明了,但见郑石更身旁那虎头刺青汉子,心知这是云州凶名赫赫的虎卫。 “好呀,我说是谁吃了熊心豹子胆,敢在我白虎帮头上动土,原来是你这傻子胆大包天,竟然伙同他人,偷窃我白虎帮药田里的翠灵草!” 郑石更龇牙咧嘴,怒目直瞪萧青烽。 “翠灵草乃是赵四运来,你若有事,自与他说,百草堂今日不做生意,二位慢走不送。” 萧青烽冷笑一声,懒得与郑石更多做口舌之争,他已然明白,这分明是冲自己来的一个套。 想想又觉得有些好笑,以白虎帮的行事,想找自己的麻烦,何必多此一举? “郑二爷明鉴呀,翠灵草全是他萧青烽指使小人干的,他萧青烽仗着武道修为,又有往日银两为由,以死相挟,小人家中尚有八十老母猪,下有妻儿,实属被逼无奈啊!” 好个赵四,翻脸比翻书还快,方才还一口一个老哥,此刻竟已一把鼻涕一把泪哭诉,这是要拿感动九州第一人的殊荣,净睁着眼睛说瞎话。 “哼!你还有何话要说?” 郑石更放开抱在胸前的手臂,攥起拳头。 唱的好一出双簧,萧青烽不屑与这两个跳梁小丑争辩,暗暗看了一眼郑石更身旁的虎卫,侧身对萍儿笑道:“此间狗多,还请萍儿姐姐暂避内堂。” “找死,谁也跑不了,给我杀!” 郑石更一声令下,一众白虎帮挥刀向萧青烽砍来。 第二百零八章:大结局 杨易现在很惶恐,他无比清楚地感觉到赏善罚恶系统正生出一股恐怖的力量。 这股力量的恐怖之处在于明明可以感知到,却无法躲避。 终于,随着脑中咔擦一声,一道低沉浑厚而性感,透着忧郁与哀愁的男子声音响了起来。 “杨易我儿,我给你无上系统,本指望你为我踏平四海八荒,揽尽天下钱财,奈何你不争气,月入一元!今日,我便毁了你!” 随着话声落定,杨易只觉胯下一凉,随即,蛋碎之声响彻双耳,锥心的疼痛感瞬间蔓延全身。 “你…你到底是谁?” 挣扎着最后一口气,杨易问出话来,语气尽是不甘。 “我叫滇邪,我已经吃不起饭了,也没法再养你了。” 原来是作者君! 话音落定,杨易也终于闭上了双眼。 这一刻,他开始悔恨。 为什么自己就不能为作者君多赚钱,为什么自己不踏足八荒,称霸诸天寰宇! 但这种悔恨,此刻已是徒劳,根本无力回天。 与此同时,九灵大陆以长安为中心,开始崩塌炸裂,整个世界陷入了永夜。 天空,下起了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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