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在线书库《www.tianyabook.com》 《彭城中药铺》 第一章 荒唐的死法 炎炎夏日,连风都是热的。 很多人都会在夏日的中午喝上一杯凉茶,然后午睡,再然后起来上班。 但即使这很简单的生活,也是很多人享受不到的,恰巧于木便是这其中的一员。 身披黄马褂,头顶皇冠,哦不……应该是黄色的帽子,餐餐大鱼大肉,不过那大鱼大肉却是给别人吃的,这就是于木的工作——一名资深的外卖小哥。 顶着烈日,吹着热风,带着耳机,骑行在滚烫的城市之中。 耳朵里不断传来订单时间的提醒,那声音仿佛魔咒一般,催促着他尽快赶往下一个目的地。 恩……? “妈的,居然是红灯,可恶,为什么这个红灯时间这么长。”到了一个路口,于木停下了他的战车,看着那长达九十秒的红灯,无奈骂道。 还有三分钟,他的订单就超时了,超时意味着罚钱,罚钱意味着他这一单仅有一半的收入,这还不是最可恶的,最可恶的是,他所送达的地方是自己对面的妇幼保健院,其实这么近,系统上是允许点送的,但他不敢,一但提前点送达被客户投诉,那就不是扣几块钱的事了。 他本想打电话跟顾客说声,但想想这么近,打个电话还要浪费电话,也就算了。 这一切不是因为别的,只因为贫穷…… 终于,红灯变成了绿灯,于木骑车战车飞驰而过。 可是,当电车骑到路中央时,他忽然发现右手方向突然开过来一辆救护车,再左右盼顾一下四周,恐怖的事情发生了,他发现路两旁的行人和车辆居然没有一个向前的走的,再抬头看看前方的交通信号灯,他发现那哪里是什么绿灯,分明就是红灯。 砰…… 思考的瞬间,救护车撞上了电动车,紧接着一阵阵拖拖拉拉的声音传来…… 刹那间,于木倒地,但身体还在前行,不过他却不是骑着电动车前行,而是被救护车拖拉着前行。 他的身体与火热的地面亲密接触,他的脖子与车子似乎被什么东西牵扯着。 呼……好痛! 怎么喘不过气…… 这该死的司机怎么还不停下,难道他没发现撞到人了吗? 嘶拉…… 似乎是绳子承受不住大力量的拉扯,于木脖子上的东西终于断了。 呼…… 他妈的,终于停住了…… 于木艰难的爬了起来,他拍了拍身上的灰尘,准备追上去看看救护车的车牌号,然后秋后算账,捞点赔偿金什么的。 虽说是自己不遵守交通规则闯了红灯,但对方在撞了自己仍然开车飞驰,那就不是不遵守交通规则那么简单的事了,那是蓄意谋杀,是犯罪,是要受到法律制裁的。 只是当他起身后,他发现自己身旁居然趴着一个人,那人身披黄马褂,浑身是血,脖子上似乎还缠绕一条白线,而那鲜血正是从脖子上流出来的。 这白线是啥?不是耳机线吗? 这谁啊?居然被耳机线割死了,真是搞笑,话说这耳机是哪个厂家生产的,质量那么好,以后我也去买一条。 心里虽这么想,但于木并没有傻乎乎的去把地上的翻过来,而是快速的往路边靠去。不为别的,只因为他怕啊!这可是死人! 和平年代又有几个接触过鲜血遍地的场景,更何况睡在地上这家伙,似乎还是被割喉而死。 “这家伙死的可真惨!” “怪谁呢?自己闯红灯,自己滑到,结果还被自己脖子上的耳机线割死了!” “怪谁呢?难道怪耳机质量太好,又或者怪地太滑了。” 于木站在路边的人群中听着人们议论纷纷,他心里也在为地上那哥们悲哀,居然会这么荒唐的挂了。 这时离他最近的一个妇女弯下了腰,她伸着手在地上捡了一个证件,然后念到。 于木:男……一九九二年…… 嗯?喊我干啥? 于木答应着,可是却没人理他。 他伸手去抓那妇女手上的身份证,却抓了空,原因去并不是他没有抓到,而是他的手在抓身份证的时候,竟然穿过身份证和女人的手。 这……这…… 于木结巴了,他内心恐惧极了,自己居然变成了一道影子。 再看看路上那鲜血横流的年青人,他发现那人的背影是那么的面熟…… 哦不,那不是面熟,那就是自己。 原来自己死了,那躺在地上的正是自己。 不…… 我不能死……我不甘心! 我还没过上自己想要的生活…… 我 不 能 死 ! 他拼命的喊着,灵魂拼命的向自己躯体覆盖,可是任他怎么钻,自己的灵魂就是钻不进去。 人死如灯灭,灯灭了,承载灯的器具还在,可是如论如何那灯也亮不起来了。 除非有人给它加上油,重新点燃。 可就算灯燃了,那灯还是原来那盏灯吗? 古话说得好,阎王让你三更死,谁敢留你到五更…… 紧接着就是警车和救护车相继到来。 救护车上,下来三个护士和一个医生。 “喉管已断,他已经死了,先拉去殡仪馆等待警察通知死者家属到来吧!”医生宣告于木的死亡。 “他妈的,我没死啊!你再抢救抢救!”于木的灵魂在旁边撕心裂肺的呼喊着,可奈何就是没一个人理他。 阴阳分隔,谁又看得到他…… 路边的人还在唏嘘感叹着,因为他们觉得这件事太过匪夷所思,太过荒唐了,一根耳机线居然成为了凶器…… 在他们的谈论中,可以清楚的知道,那辆撞飞他的救护车自始至终都没出现过。 …… 此时,在离事发现场不远的一处小区的楼道储存室里,一个老妪样子的黑影喃喃自语:“你终于死了,叫你破坏我的好事,害的我和我儿都死了。” “哎!人在做天在看,巨头三尺有神明啊,也许这就是我的报应,哈哈,不过我死你也活不成,等着吧,你和你的家人很快就会在黄泉路上相聚。”老妪疯癫似的自语,可惜声音再大,也没一个人能听见,只以为这发出声音的老妪,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厉鬼。 此时在老妪这栋楼的一个房间里,一个年轻的女人守在床边,在床上躺着一个脸色潵黄的年轻男人,那男人已经没了呼吸,分明就是一个死人。 女人在床边守着,也不哭,但若仔细看她的脸色你会发现,她的表情很复杂,似乎在哭,又似乎在笑,但更多的却是解脱。 好像床上男人的死正是她想要的结果…… 第二章 原来真的有鬼 人死了,也就死了,世间的一切也就与他没有任何关系起了。 俗话说的好,人死鸟朝上。可惜他死的时候,鸟是朝下的。 讽刺不,不讽刺,至少人家用自己的死法打破了古语! 每个人死了以后都会去阴间,于木也不列外,在救护车上的医生将他的尸体搬到车上的那一刻,他就莫名其妙被一股吸力疯狂的往下牵引着。 也不知下了多少米,直到四周开始变得昏暗,方才停下。 此时在他的脚下,是一片红的发黑的泥土地,举目向前,正前方是一条羊肠小道。 在路的两旁则是茫茫无际的枯木,一眼望不到底。 这时一个声音森然响起:“黄泉路上无客栈,快走……” “看来我真的死了,只是没想到这世间真的有阴间,生前我还在猜想世界上是否有鬼!”于木内心嘀咕着,脚下却不敢停步,因为此时那鬼差正手拿哭丧棒站在他的身后。 越往前走,前面的人,哦不,应该说前面的鬼越多,那些鬼五花八门的,总之都是把生前的死相带到了地狱。 不知怎滴,看到这一幕,于木突然想起四句打油诗来: 黄泉路茫茫, 万鬼行中央。 生前多富贵, 死后都一样。 不管你生前有多富贵,死了以后都是平等的,都是要来黄泉路走一遭的。 就这样一直走着,也不知道走了多久,前方突然出现了一个岔路口,那口子一个向左,一个向右。 在路口处,站着两个衙差,他们手里拿着哭丧棒指挥着众鬼分道。 走近了,于木才发现左边的路口立着一个石碑,石碑上刻着“望乡台”三个字,右边的路口也刻画着一个石碑,石碑上写着“奈何桥”三个字。 而黄泉路上那么多鬼,似乎只有少数的去了奈何桥那条路,大多数则是被分配到望乡台那条路。 “这是怎么回事?怎么还分两条路!不是说,人死后要走完阴间十三站才会去转世投胎的吗?”于木想起在阳间时所看的古籍传说。 这时衙差的一句话,解答了于木心中的疑惑:“富贵者,走十三,亲不予者,一站到底。” 这句话并不是说,你在阳间有多少财产,就能走阴间十三站,而是在于你在阳间的亲人,在你死后给你烧了多少纸钱。 烧的多的,可以走完阴间十三站,而后再根据你在阳间所行的善恶来决定你的轮回,至于那些穷鬼,则只能一站到底,直接入轮回,随机分配了。 “可恶,家里的死老头子居然没给我烧纸钱!”于木心里大骂着,随后想想,他也就释然了。 因为他已经离家整整一年了,在这一年当中,他没有和家里的老头子有过任何联系。 所以他的死,可能家里的老头子还不知道。 想着走着,他也就跟随少数鬼的脚步来到了奈何桥这条路, 又走了一会,前面出现一座石桥,石桥险窄而光滑,桥面上长满了青苔,呈深绿色且湿淋淋的。 奈何桥上有三人,两个鬼差立于桥两端,一老妪立于桥中央。 那两端的鬼差穿着黑色的长袍,长袍中间绣着两字,一为“日”,另一为“夜。” 至于那中间的老妪,则穿着灰色的布衣,在她所站的地方立着一口大锅,奇怪的是那大锅竟没有任何支架承载,而是凭空而立。 大锅里似乎在煮着什么东西,里面的温度很高,偶尔能看见锅边沸腾出的汁液。 “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孟婆汤!”于木心里嘀咕。 此时在他的前面排着四个鬼,三男一女,他排在第五位。 于木歪头前望,他看见最前面的那个鬼,此时正端着孟婆给的碗喝着孟婆汤。 “前程往事一汤尽,来生还做阳间人!”孟婆口中喃喃,随后又开始接待下一位。 下一个鬼,是个女鬼,她走的有点慢,似乎不愿意去接老妪手里的那碗汤。 终于,她还是到了孟婆跟前,但是她还是没有接孟婆手中的那只海碗,而是鼓起勇气的问道:“大人,小女子阳间事还未了,可否不饮这碗汤?” 听闻此言,孟婆耷拉她一眼道:“一入奈何意不喝,丢入黄泉生死波,若能黄泉三千渡,送你阳间三百寿。” 说完之后,孟婆猛地伸出干枯的手掌掐住女人的脖子就往桥栏边按,只是孟婆这一动,女鬼身后包括于木在内的四只鬼,也跟着趴在桥的栏杆之上往下看,刹那间众鬼看到桥下尽是昏黄的河水,那河水泛着无比的腥臭之味,隐约可以看到河里翻腾着无数白骨和虫蚁蛇兽。 “你是选择喝这碗汤,还是入黄泉水呆三千年呢?”孟婆厉声问道。 “我……我……”。女鬼因恐惧而结巴,竟说不话来。 “看来你还在犹豫,那就下去喂猛兽吧”!孟婆似乎是没有耐心继续听女鬼说下去,竟提着女鬼的脖子,一把将她拎起,扔进了黄泉之中。 噗通…… 无声的水花泛起,于木看到那被丢入黄泉之水的女鬼,刹那间被无数白骨爪撕抓,仅仅一个呼吸便消失不见。 “还有谁?”孟婆再次问道,只是她这次发出的声音是愤怒的,也似乎由于她的愤怒,那锅里的汤竟响起“咕喽咕喽”的声音。 “不敢,不敢!”桥上的四鬼整齐的回答,生怕孟婆一生气将他们全部丢入黄泉之中。 队伍继续前进,他们像乖宝宝一样在等候老师发作业,但他们要完成的任务却不是老师交代的寒假作业,而是喝掉那碗忘掉前世记忆的汤。 终于还是轮到了于木,他上前端着碗,灵魂里划过前世二十六年的各种记忆,他眼睛里流露出各种不甘。 “我特么就这么不明不白的死了,真特么草蛋!”于木内心嘶吼着。 终于那不甘化作了勇气,他将海碗放在地上,然后跪下来磕了三个响头道:“婆婆,我能问一个问题吗?” 孟婆听其言,脸色一本,而后又舒缓下来道:“看在你磕三个响头的份上,你说吧!” “我是怎么死的?”于木抓住了机会,眼睛里透露出犀利道。 “哈哈,你这个虫子居然问这么愚蠢的问题?”孟婆一脸的嘲讽,随后继续道:“天机不可泄露,快些喝了这汤水,去轮回吧,再耽误老娘的时间,老娘将你丢到下面喂鱼!” “麻痹的,死老妖婆!”于木站起身来,内心大骂着,但手上却捧起了那碗汤。 他可不敢再说什么了,万一真被这老鬼婆子丢到下面,自己可就真的没有转世投胎的机会了。 碗到嘴边,正当于木想一饮而尽的时候,奈何桥上竟突然刮起了黄色的飓风,紧接传来声声巨响,那巨响中传来一个飘忽不定的声音:“还有我,还有我……” 第三章 诈尸重生 阴森的奈何桥上,黄风阵阵,那是黄泉之水奔涌在空中的颜色。 还有我……还有我…… 一道道震耳欲聋的声音响起,惊掉了于木手中的海碗,那黄色腥臭的河水,打湿在于木的灵魂之上,刹那间,他觉到撕心肺裂的痛,就像是肉体被泼上一大盆的浓硫酸一般。 还有我…… 还有我…… 恐怖的声音继续传播着,似乎在回应,之前孟婆所说的那句“还有谁?” 伴随这恐怖的声音,奈何桥桥下的黄泉水彻底沸腾了,紧接着无数的白骨以及猛兽竟顺着桥壁爬了上来。 啊! 黄泉暴动! “夜游神,你快去通知十殿阎罗,我和日游神在这里守着!”孟婆对着那个衣服绣着“夜”字的鬼差大叫,她突然想起来一件事,那是上一代孟婆告诉她的。 上一代孟婆在交接时曾言:“在这黄泉河水中,镇压着一位大凶!” 那位大凶曾经闹得地府崩裂,最后被天地两界的头目联手,镇压在这黄泉之中。 阴风怒号,血月横空! 黄泉下的怪物彻底暴动,他们像发情的疯狗,疯狂的冲向奈何桥上的孟婆。 黄泉无情,阴司有法,震! 孟婆嘶吼,将那口大锅直接拎起,对着冲上桥上的怪物就是一顿猛砸。 神仙打架,凡人遭殃! 那些怪物的攻击好似无差别的,将于木也笼罩在内,无奈之下,他只有向来的路上跑! 只是他刚跑到桥头,就被一股黄色的气浪直接掀翻,晕了过去。紧接着一股黑气从黄泉里涌出,裹着他冲向黄泉路。 慌乱中谁在会在意一个鬼的消失。 奈何桥上的打斗还在继续,随着时间的延迟,黄泉里的妖物越来越多,他们冲向桥上,有的继续攻击孟婆和鬼差,有的则冲向其他地方。 “该死的,怎么阎王他们还没到!”孟婆大叫,此时处于劣势的她,早已没了之前的从容! 轰! 一声巨响传来,一块巨大的石头从天而落,砸在黄泉河水之中,那荡起的余波直接将暴乱的妖物化为飞灰! 那块落下的石头呈椭圆形,石中间刻着“三生石”三个字。 石上站着一中年男子,男子虎眉星目,他穿着黑色的长袍,手持一方玉玺。 “起!”中年男子大喝一声,三生石立刻缩小回到他的手中。 他左手持玉玺,右手持三生石,凌空虚步来到奈何桥上。 孟婆和日游神见到男子,立刻躬身行礼道:“拜见酆都大帝!” “免礼平身,此事,吾已知来龙去脉,你们继续在此守候,本尊还要解决事情的源头!”话音刚落,酆都大帝化作一阵阴风,消失不见…… 在酆都大帝消失之后,孟婆和日游神起身看着大帝离去的方向,脸上尽是惊恐道:“那是黄泉血海的方位。” …… 喧嚣的城市,车轮滚滚。 烈日照在彭城这座古老城市的地面上,让人感觉仿佛活在一座火炉之中。 这座城市还是昨天那座城市,只不过让人感觉,冥冥之中似乎又少了什么。 还是昨天那个路口,绿灯与红灯仍然交替亮着,至于昨天死的那个人,谁还会记得?最多沦为见证者的茶余饭后的谈资而已。 绿灯下,于木发呆的站着,他又莫名其妙的回来了。 他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没有人能看到他,烈日虽炎炎,但他却感觉格外的冷。 他很想找一件衣服穿,可是世间哪有卖给灵魂穿的衣服? 他漫无目的的飘荡着,他也很想找一具尸体钻进去,把别人的身体当做衣服来穿。 他感觉自己就像一个皮球,性命被地府莫名其妙的收了去,又莫名其妙的给踢了回来。 也不知道以这样的状态飘了多久,也许很长时间,又或许许很短。 此时的他,感觉冷极了,仿佛灵魂结冰一般。 虽然他的状态木讷,但是他能感觉到自己灵魂正在变淡,似乎很快就会消失。 终于他发现了一个可去的地方,那是一个年轻的尸体,此时那尸体正安安静静的躺在床上。 人都是自私的,当你即将被冻死饿死时,哪还会顾及那么多的仁义道德。 在灵魂即将消散的刹那,他钻进了那具可以给他温暖的身体之中。 紧接着,他的灵魂居然与那具尸体开始慢慢重合,似乎一切都是那么的顺其自然,一切都是那么的理所应当,仿佛这具身体原本就是他的,他就应该借着这具身体重生。 一个昏睡的人是对时间没有概念的,当他再次醒来时,已经到了第二天的上午。 睁开眼,入眼的是一块带有医院特殊味道的白布,自己此时好像躺在担架车上,正被别人推着行走,耳边偶尔传来“呜咽”的哭声,那哭声似乎来自一个老头。 他那哭声夹杂着抹鼻涕的声音,让人同情之余又感觉一阵反胃。 透过遮盖他脸上白布的缝隙,他模糊的看见一个六十多岁的老头正跟着另一辆担架车行走,边走边痛哭着。 “这两个年轻人可真惨啊!才二十多岁就这样死了!” “可不是吗?人死了也就那么一坨灰,所以活着的时候一定要及时行乐。”推车的工作人员小声谈论着。 “这是要把我火化啊!”于木吓得一激灵,立马从担架上坐了起来。 只不过他这一动,可着实吓坏了身边的人,霎时间仿佛鸡飞狗跳,工作人员立马惨叫着往外跑:“闹鬼啦!诈尸啦!” 就连隔壁那老头也吓得不再哭泣,他丢下担架上的亲人,也跟着向外跑去。 “什么闹鬼了?这是哪里?”于木假装什么都不知道,坐在担架上呼唤着。 过了一会,一个工作人员才小心翼翼的探了探头,在确定是真人后,方才敢走进来。 也难怪他们害怕,试问,有谁见过快要火化的尸体突然活了过来? 见工作人员走了进来,于木刚想有下一步动作时,一个带着眼镜的年轻女人突然双眼通红的冲了上来,抓着他的领口大叫道:“王泽,你他妈怎么还不死,这么还不死!” 她抓着于木领口,疯狂的撕扯着,眼睛里全是滔天的恨意,似乎眼前的男人,是她不共戴天的仇人。 对于女人的疯狂举动,于木没有做出任何的抵抗,此时他的眼睛全神贯注的盯着一个人-----之前那个痛哭的老头。 那是多么熟悉的面孔,多么熟悉的气味,他还是那么的邋里邋遢,还是那么的一无是处,这个老头不是别人,正是他的亲爹--------一个他极其痛恨,却又没有任何办法的男人。 自己上一世那么努力的挣钱是为了什么,还不是想还清他的养育之恩,还不是想与他切断父子关系。 刹那间,属于于木自己前世的记忆全部复苏,他哭了,又笑了,只不过他的哭和笑却是无声的。 也许这次的死是摆脱他的唯一机会,你生我养我,我现在把这具身体还给你,咱们两清了。 也不怪于木这样恨他父亲,因为他的父亲曾经毁了他的家和他本来幸福的一生。 挣开了女人的拉扯,于木从担架上走了下来,他可没有功夫去想王泽与女人的恩怨,他要再看一看自己的尸体,看一下自己究竟是怎么死的? 第四章 死因及摇晃的尾巴 也许是还没有彻底与王泽的身体融会贯通,于木的动作有些迟缓慢,他走到隔壁的担架车旁边,取下那块遮盖尸体的布。 或许是众人还没从刚才的恐惧中走出来,此时包括他那可恶的父亲在内,没有一个人上来阻止他。 担架车上,于木自己前世的尸身,穿的是一套劣质的西服,尸体的脸色呈蜡黄色。 用手翻开西服的领子,于木看到一道长约十公分的切口,在切口皮肤下面是被耳机线割断的喉管。 即使现实摆在眼前,可是于木怎么也不相信自己竟然是被耳机线割死的,试问世界上哪有那么好质量且廉价的耳机! 之所以说它廉价,那是因为,那条耳机是于木,在电子城批发市场花五块钱买到的。 左手抬起尸体的脖子,于木双眼紧闭,而后又睁开,就在这一睁一闭之间,一团黑色的亮光在他眼眶笼罩着,紧接着他看到脖子的左右两侧各有五个手指掐痕。 其实在刚才苏醒的一刻,于木就发现他自己的眼睛里,似乎存在着一股奇异的力量,能让他看到别人看不到的东西,只不过刚才是怀疑,而这次随着自己的念想,那股力量居然被调动了,所以他更加肯定自己的眼睛异于常人。 自己在地狱里,昏倒之后又发生了什么? 自己又是怎么来到阳间的? 难道说这股力量是灵魂从地狱里带来的? 一切的一切,好似天荒夜谈般在他的身上发生。 未知总是可怕的,总是让人恐惧又让人忍不住的去探索。 想到这些,于木甩了甩头,他压住心底更多的疑惑,又仔细看了看脖子上的掐痕才喃喃道:“看来这才是真正的致命所在!” 心里有了底,便离开了自己的尸体,他可不想看到自己化成飞灰的场景。 从此以后,我就是我,而之前那个我,就再也不存在了,不过这个仇,自己肯定会报的。 念头通达的一瞬,他感觉自己的灵魂与王泽身体的切合度更加紧密了。 回过身,他没有在乎别人的眼光,向外走去,而就在他即将收起眼睛里特殊力量的时候,他竟然看到自己老爹的背后似乎趴着一个毛茸茸的动物。 那动物将头藏在老爹的背后,只漏出一个尾巴在那里左右摇晃。 “呼”! 于木喘着粗气,揉了揉眼睛,他不太敢相信自己所看到的,自己家老头子身上居然会沾染到那些玩意。 真没想到自己重生归来,竟然会看到这么多有趣的事情。 不敢再去多想,也不敢再去深究,因为现实不允许他去这么做。 收起眼睛里的那股力量,于木感觉头晕目眩,就像第一次抽烟一般。 咬住牙,强忍着晕眩,他靠着一股念力支撑,没有昏倒过去! 戴眼镜的女人坐在地上仍然大哭着,她的眼睛里流露出滔天的恨,在那恨中又夹杂着无限恐惧。 “快扶我回去!你要是恨我,回去咱们就离婚。” 不知道怎么回事,借体重生的于木,仅从这具身体上得到一些片面性的回忆,所以对于身旁这个女人,他并不了解,仅仅知道她的名字叫“宋箐。” “看来,以往小说中那些借体重生的主角,拥有原来主人的全部记忆都是假的!”于木内心嘟囔。 “你又想玩什么花样?”宋箐咆哮着,她根本不相信于木的话,因为她太了解王泽了。 自己的丈夫,那是一个阴险狡诈的男人,食言而肥那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 于木没有理会宋箐的咆哮,他缓缓的走到她的身边轻声道:“我失忆了,以前的那个王泽死了,你明白了吗?” 听到这句话,宋箐愣了愣,她实在不明白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什么叫以前那个王泽死了? 宋箐思考着,她深深的吸了气,尽量让自己变得平静。 慢慢的,她的情绪变得平和,恢复了她往日的高冷,她的双眼紧紧地盯住于木的双眼。 四目相对,宋箐发现,自己丈夫的眼睛,与以前相比,少了一丝凶戾,多了一丝真诚。 “好!先回去吧!”宋箐挽着于木的衣袖,走出了殡仪馆。 近距离与宋箐的接触,让于木产生原本平静的心,产生了一丝别样的感觉。 这个女人可不简单啊! “难道说,自己所占用的这具尸体,是被这女人弄死的。如果真是这样,那就太可怕了!”于木内心才想着,他觉得古人所说的“最毒妇人心”,并不是没有道理的。 出了殡仪馆,宋箐打了一辆出租车,带着自己的男人回家。 于木之所以选择让宋箐送自己回家,并不是想占她便宜,又或者想跟她发生点什么,实在是他不知道,王泽的家住在哪里。 出租车司机开的不快不慢,一路上两人都没有说话,场面很尴尬。 最后还是于木打破这种局面,没办法啊,空腹几天的她,肚子咕喽喽的响了起来。 “师傅,到前面的奎山街道停一下车吧!”宋箐微微笑着,对出租车司机说道。 她的声音轻柔,给人一种邻家小妹的感觉。 透过出租车玻璃的反光,于木发现他的妻子,哦不……应该说是王泽的妻子,还挺美的。 她的皮肤白皙,长发飘飘,身材也是那么的啧啧…… “唉!人比人气死人,真不明白这家伙有这么美的老婆为什么珍惜!”于木微微一叹,通过短暂的接触,她感觉眼前的女人并没有想象中的穷凶极恶。 下了车,宋箐付了二十块钱给出租车司机,这并不是于木小气,而是他实在没钱啊! 试问,一个即将快被火化的人,身上会带钱吗? 司机师傅带着鄙视的眼神离开了,那眼神似乎是说:“吃软饭的家伙,连乘车费都要女人掏!” “我带你去吃饭吧!前面那家混沌可是你最爱吃的。”宋箐道。 “是吗?我失忆了,不记得了!”于木面色平静的回答,他知道这是女人在进一步的试探他,可是他不在乎,他太饿太累了,他只想饱饱的吃一顿,然后回去睡一觉。 “那你还记得什么?”宋箐也不生气,只是继续追问。 “大姐,我们先吃饭好不好,我快饿死了!”不理会宋箐的追问,于木冲进了混沌店。 “老板,来两碗混沌!” “咦,王先生,你可好几天没来我家吃混沌了。”店老板热情的打着招,似乎王泽经常来他这里吃混沌。 “哦,这几天有点事情去外地了,这不刚回来吗?”于木随口说道。 一顿饭下来,于木整整吃了五碗混沌,方才感觉肚子踏实,这着实惊呆了店老板。 若是不知道的还以为,这是哪个从此黑煤窑逃出来的,好几天没吃饭的矿工。 在于木吃饭期间,宋箐就坐在旁边看着他,也不发表任何言论。 待于木吃完以后,她递了一张纸巾过来,然后又低下头深思了一会,才道:“我累了,前尘往日恩怨,就让它化作飞灰吧,明天咱们去民政局把婚离了。” “对了,这是你家的还有你那中药铺的钥匙都在里面,你自己回家吧!咱们明天彭城民政局见。” 说完,宋箐就自顾自的走了出去,当然了,这顿饭钱仍然是宋箐掏的。 “能等一下吗?能麻烦你带我回家吗?我忘记回家的路了?”见宋箐急着要走,于木赶忙追上,在其后方尴尬喊道。 第五章 天黑莫上山,夜半鬼上门 对于于木的回答,宋箐着实有点懵。 我都说了明日去民政局办手续,从此再无关系,他怎么还在这里装失忆呢? 如果真的让于木知道宋箐的这种想法,他一定会大声的对宋箐说:“姐姐哎,我可真没有装失忆,我是真的失忆了。” “好吧!我送你回去,不过我只能送你到小区门口。”宋箐推了推眼镜无奈道。 “好,谢谢!” 一路无话,十分钟后,宋箐将榆木送到他所在的小区,并将他所住的详细信息告知,而后转身离开。 在宋箐走后,于木根据宋箐给的地址,轻而易举的找到了王泽的家,而后一头栽倒在床上,呼呼大睡…… 此时的他太累了,身心俱惫。 他只想痛痛快快的睡一觉,至于那些心中的谜团,就让它在睡梦中统统见鬼去吧。 他是痛快的睡了,可是他不知道的是,此时在他隔壁客厅的墙上,正有一个老妪睁着双眼望着他…… 那个老妪不是人,也不是鬼,而是一张黑白照片,可她此时就像活了一样,双眼紧紧盯着卧室的方向。 那老妪不是别人,你猜猜她是谁? 黑夜总会让人充满恐惧,,因为世间所有的肮脏邪恶之事,基本上都是在黑夜发生的。 夜的颜色是黑色的,它可以掩盖很多东西,这也是杀人犯选择黑夜作为作案时间的原因。 犯罪的人虽然喜欢在黑色出没,但是世间还有一种东西比犯人更喜欢在黑色出没,那种东西就是常人看不见摸不着的鬼。 在彭城东南方向与皖省的交界处,有一村庄,名叫小李村。 在小李村的村南,住着一户人家。 主人家姓于,六十多岁,由于岁数大了,村民们就摒弃他的名字,亲切的称他为“老于头。” 老于头生性懒惰,年轻时更是不务正业,到了三十多岁也没讨到老婆。 眼看着再过几年岁数更大了,更难讨到媳妇,于是他就花了一些钱,拖村里的人贩子到四川拐了一个过来。 拐来女子姓王,名彩霞,是个神经有问题的女人。 只不过再有问题,她也是女人,是可以生儿育女,传宗接待的。 于是就这样,一个神经病,一个懒惰邋遢的人结合了。 婚后,二人生了一个男孩,取名于木。 男孩三岁时,其娘病更重,在一次出游中走丢了,从此便无了音讯。 也许是遭受了生活的打击,自那以后,老于头更加的懒惰和邋遢,在此后的十多年里,爷俩基本上都是靠政府的补贴,勉强度日。 于木从小聪明伶俐,他知道自己是穷人家的孩子,所以读书时特别用工。 可奈何经济条件不允许,读到高中时,他便下了学去大城市里打工。 那一年他十六岁。 由于在单亲家庭长大,又摊上这样一个老爹,所以他的内心是自卑的。 于木在大城市里,摸爬滚打了两年,挣了些钱,也找了个女朋友。 对了,他的女朋友还是个护士。 十八岁那一年,他带着挣到的钱和女朋友南下广州创业。 创业初期,生意极差,但是他没有放弃,继续坚持着。 他要挣到钱,因为只有挣到钱,才能让自己的女朋友和老爹过上好的生活,才能有机会去寻找自己生死不知的母亲。 靠着自己坚韧的信念和才智,他很快成功了,也赚到了人生的第一桶金----------三十万元。 这时他把他的老爹,也就是老于头接了过来,准备让他享享清福。 刚过来时还没出什么事,可是好景不长,没过多久就出了一件大事。 他的老爹在出租屋内,喝酒抽烟竟不慎将房子烧了。 一场大火烧光了于木多年的财产,也烧光了他的爱情,更燃烧了这么多年他对父亲积压着的恨。 自那场大火以后,老于头就回了家。 这一年老于头是自己过的春节,他的儿子于木并没有回来。 到了第二年的春节,于木回家了,并丢下二十万转身离开。 第三年春的节,老于头没见到儿子,不过存折里却多了十万。 第四年春的节,他还是没见到儿子,不过卡里又多了十万。 第五年开始了,也就是今年,他期待着这一年的春节儿子能回家,能陪他好好过个节。 只是天不遂人愿,就在昨天,他收到了儿子死亡的噩耗,然后连夜赶了过去。 第二天中午他回来了,而且还带着他的儿子回来了。 只不过他带回来的儿子不是活的,而是一摊骨灰。 回到家中后,他将骨灰盒放在堂屋中央,然后默默坐着,手里还不停地烧着纸钱。 他就那样一直坐着,从中午坐到了晚上,从上半夜坐到了下半夜。 凌晨两点中,他终于撑不住了,昏睡了过去。 在他昏睡的一刹那,一阵阴风裹着一道黑影飘了进去。 黑影冲进大厅之后,停在了他的身边,紧接着阴风消失漏出了黑影的模样。 那是一个老妪,约有六十多岁,这个老妪不是人,而是鬼,因为……因为在月光之下竟没有她的影子。 老妪面相憎容可怖,他站在老于头的身边,一挥手将骨灰盒打翻在地,然后又举起她那干枯的手掌去掐老妪头的脖子。 “哼,谁叫你儿子害的我母子俩身亡,你也下去陪他吧,哈哈哈哈哈……”老妪疯狂,残忍的大叫着,似乎在发泄她的滔天恨意。 …… 此时的老于头睡着了,他并不知道身边正有一个女鬼要掐死他,他只知道自己做了一个梦,在梦中他看见了他的儿子,他的儿子满身是血,而且还冲过来掐他的脖子,喊着要报仇。 一瞬间,老于头感觉自己喘不过气来,那双手掐的很紧,似乎不置他于死地,绝不会罢休。 人世间最悲催的事也莫过于此吧,儿子居然化鬼在梦中以身弑父。 可这又怪得了谁呢?人世间又哪有这样糟蹋儿子的父亲! 大厅中,老妪的鬼爪早已摸上了老于头的脖子,她的手指甲狠狠的掐入皮肤之中。 老于头吃痛,拼命挣扎着,嘴里还啊、啊的叫着。 “叫吧!叫吧!你叫的声音越大,老妇我越开心,只有这样才能解了我的心头之恨!”老妪狠狠的叫着,只是空气中并没有她的声音,只有阵阵阴风飘过,仅此而已。 老于头还在拼命挣扎,老妪化身的厉鬼还在狠狠的掐着,他们都在很认真的做着自己想做的事,孰不知这时恐怖的事情发生了,一只毛茸茸的利爪正悄无声息的接近老妪的脖子…… 第六章 鬼和妖碰上了 那利爪上长满黄色的短毛,指甲部分在接近老妪脖子的时候,突然变得幽黑而尖长。 唰! 它像一把钳子,突然发难,抓住了老妪的脖子,而后狠狠握在利爪之中。 老妪吃痛,凄惨大叫,这一击直接将她浑身的鬼气击碎了大半。 利爪的主人,掐住老妪的脖子,然后将她的头颅掰了过来。 四目相对,老妪的面前出现了一张毛茸茸的脸,一双隐藏在皮毛之下眼睛发着绿光,正直勾勾的看着她,那分明就是狐狸的面孔。 啊…… 老妪大叫,开始反击,她的身体和四肢开始变大,头发也披散了下来。 她的双眼暴裂,眼球也掉落在了地上,紧接着她的脖子“砰”地一声炸裂开来,头颅与身体彻底分离。 在炸裂的瞬间,她那变大的身子也从利爪之下消失不见,在出现时,她已经站在了十丈开外的位置。 “呦呵,你还知道发怒!”一个嘲讽的声音传来,发出声音的是一只狐狸,此时它正站在老于头的身上。 “冤有头,债有主,你这狐妖,可不要多管闲事!”无头老妪有些恐惧,但她还是厉声警告。 只是奇怪的是,此时的她已经没有了头颅,却仍然可以发出声音。 “哈哈……你可真是找死,区区厉鬼,不仅敢动我的弟子,还敢威胁本大仙。”狐妖以大仙自称,继续嘲讽道。 老妪听了狐妖的话,不以为然,她那没有头的尸体,咯咯的笑了两声道:“冤有头,债有主,子债父还,他儿子害得我和我儿子惨死,老妇我化身厉鬼,就是要报这个仇!” 言毕,老女鬼突然发难,她的两只胳膊变得粗长,手掌变得像蒲扇一般,带着一股阴风直直的向狐妖的身体扇去。 见女鬼的攻击迎面而来,狐妖眼睛发绿,它双腿一蹬,往左一闪,避其锋芒。 在闪让的同时,它的尾巴突然横空一甩,砸在虚空之中,刹那间一个张着嘴的头颅从虚空掉落而下。 “早知道你没憋着好屁,本仙怎能不防。”狐妖落地,龇牙咧嘴,眼睛里尽是得意之色。 呜呜…… 正在这时,大厅的门突然开了,紧接着阵阵阴风呼啸而来,在那阴风中似乎隐藏着什么巨凶之物。 还不待狐妖细思,女鬼突然转身后退,并朝着窗户的方向飞去。 “啪”的一声,窗户的玻璃碎了,女鬼消失在茫茫夜色之中。 女鬼虽消失了,可那阴风还在刮着,那些隐藏在阴风中的东西,正在集中朝狐妖攻击而来。 “啊!这是尸蛾……”。狐妖惊诧,但却不恐惧。 只见它原地不动,嘴巴突然变大,而后猛地一吸,竟将那攻击而来的飞蛾,一个不拉的吸入口中。 “好久没有吸食血食了,虽然有些恶心,但还是可以勉强入口的。”狐妖自语。 紧接着它走出房门,看着有些幽的暗月色自语道:“这个厉鬼生前不简单啊,居然会苗疆的控蛊之术,只是她想不到,这区区的毒物却是难不倒的本大仙的!” …… 后半夜人的睡眠一般都是很好的,对于疲惫的人来说,那就更好了。 于木回到家中后,呼呼大睡,仿佛一个死猪一般! 若是有人在此时入室盗窃,估计他也不会醒的。 他太累了,也正是由于太累,又或者这具身体的原因,他竟然打起了呼噜。 午夜三点,外面夏风悄然吹过,一个不速之客从阳台的窗户飘了进来。 借着月光可以看到,那黑影进来之后竟然直接站立在于木的床头,直勾勾的看着于木的脸庞。 她的脸庞枯瘦,头发散披,在看到床上的身影后,她的脸上满是震惊。 就好像床上的人不该出现在这里,这个批头散发的黑影不是别人,正是从小李村败归而来的老妪女鬼。 而此时躺在床上的,正是他那晚他一步过逝的儿子。 只是睡梦中的于木,永远都不会想到,自己竟然会重生在杀身仇人儿子的身上。 他更不会想到,自己前几天的一次小小举动,竟然害得这对母子惨死。 老妪站在床前像个幽灵一般,她虽是个厉鬼,但却还带着生前的人性。 此时她的灵魂里充满了疑惑,自家事只有自己知道。 在她的印象里,自己和自己的儿子还有之前交手的狐妖,绝对是这个世界的异类。 自己年老体衰,生机尽败,在弥望之际与自己的儿子采用蛊术中的禁术,也没得已重生,反而化为了厉鬼,而自己的儿子也在施法中,遭受虫王反噬,命丧当场。 自己的儿子绝无生还的机会,又怎么可能出现在自家的床上,呼呼大睡呢? 想到这里,老妪癫狂了,因为她猜到肯定是什么孤魂野鬼借尸还魂,占用了自家儿子的躯体。 可是想想又不对,这借尸还魂哪是这么容易的?如果真是这么容易,自己当初也不用煞费苦心的搞出那么多名堂,直接找个刚死的躯体附身就行了。 再三思索之后,老妪的手搭在了于木的肩膀之上,然后她竟然化为一团阴气,钻进了于木的鼻孔。 就在老妪进入鼻孔中的那一刻,睡梦中的于木突然醒了。 醒了的他,发现自己竟然站在一片荒野之中,而在自己的对面居然站着一个批头散发的老太婆。 老太婆死死的盯着他,半久后才从她的嘴里崩出来一句话:“你不是死了吗?怎么回来的?” 于木愕然:“这个秘密是他重生在这个世界上的最大秘密,她怎么知道自己是从地狱里回来的!” “不对,不对……她怎么知道自己已经死了,难道说是她杀死自己的。”想到自己尸体脖子上的掐痕,于木冷声道:“是你害死我的,你不是人,你是鬼!” 咯咯咯…… 老妪发出渗人的笑声,继续道:“你小子还不傻,居然知道我是鬼,不过吗……” “不过什么?” “是你先害死我的,还害死了我的儿子!” 听到这句,于木发怒了,咆哮了,他死死的盯住老妪枯瘦的脸庞,一字一句的说道:“我……他……妈……的……什……么……时……候……害……死……你……的?你……少……熊……啊!(方言,少脑子)” 奇怪的是,听到于木的恶言,老妪反而不那么气了,她平静道:“你还记得八月十三号的黄昏,你到这个小区送外卖吗?” 八月十三号,这个小区……这个小区是? “奎中小区。”老妪如实回答。 于木听到小区的名字,仍深感疑惑,他扶着头无奈道:“我到这个小区又怎么了,难道这就是你杀我的理由,还有我特么的到底怎么害死你娘俩的……” 新人新书,感谢名字不用太长,差不多就行读者的六章推荐票。 还是那句话,好好写书,对得起你们的支持! 第七章 噬魂 听了于木这句话,刚才还平静的女鬼立刻变得暴跳如雷:“你特么智障啊!老妇我都提醒的这么清楚了,你还不知道。 “你才智障,你全家都智障,老子与你素不相识,你居然变成厉鬼也要杀害我,什么仇,什么怨啊!” “你可记得那日来奎中小区送外卖,无意间敲了一扇门,还看见了一个死人,那个死人就是我,本来我能复活的,都是你,你那一打岔,不仅害的我不能生还,还连累了我的儿子,你说说,你是不是凶手!”老妪娓娓道来。 经过老妪的提醒,于木恍然大悟,那天他还真到这个小区送过外卖,也真的敲过一扇门,当时他还觉得晦气,因为门开的瞬间,他看见一个和他年纪相仿的年轻人,正守着一具尸体,一动不动。 从干外卖到死,于木总共干了一年零八个月,在这一年多的时间里,他早已对彭城的大街小巷熟悉的八九不离十,可唯独奎中小区例外。 奎中小区修建于上世纪七十年代,至今已将半个世纪,上面的楼号早已模糊不堪。 对于这样不好找的老小区,于木一般都是查看楼道贴的水电表单子,来确认地址,可那天碰巧的是,这栋楼的水电表单据居然被人全部撕掉了,无奈之下,他只好随处找一处人家,敲门问个清楚,可他万万没想到的是,居然看见了死人。 “怎么样?现在想起来了吗?”老妪一反常态,居然对着于木微微一笑,随后她也不等于木开口反驳,继续道:“你是不是想说,你不是故意的?又或者想说,开个门怎么能害死人?” “没错,我承认那天开门确实打扰您,是我的不对,可我又怎么会害死你?”于木反问。 他看着自己手掌,又摸了摸自己脸,他实在想不到,自己重生居然重生到,自己仇人儿子的身上,这不是认贼作母,瞎了眼吗! 可是一切都是那么的巧合,一切又是那么的顺理成章,他就像故事里的角色,被作者提前安排好了命运,至于他是不是主角,就没人知道了。 老妪没有回答于木这个问题,而是意味深长的用手指,指了指于木的身体,然后才说道:“你能从下面上来,就应该能想到这个世界远远没有表面上的那么简单。” 我跟你费了这么多口舌,无非就想告诉你,往事已矣,咱们就不用追究了。 你现在只需告诉我,你是怎么回来的,我就可以原谅的杀身之仇,往后咱们还可以做母子,我还可以给你很多钱,至于我那死去的儿子,就让他见阎王去吧! 废话一堆之后,老妪终于说出了最终目的。 “呵呵!”于木干笑一声,他还真不知道怎么回答这个问题,因为就连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来的,又是怎么莫名其妙的重生到了王泽身上的。 再说了,老妪的这番话,又有几分真,几分假。 常言道,鬼话连篇也莫过如此吧! 当然了,他也不会傻乎乎的回答不知道,看着对面老妪凶神恶煞的样子,于木顿了一顿,又深深的呼了一口气,假装很感激的样子道:“大娘,您说的是真的吗?只要我说了,您就可以放过我,给我很多钱吗?” “对,没错,谁叫你是我的儿子呢?”老妪很会配合的回了一句,其眼神也变得亲切无比,似乎对面站着的年轻人,真是她的亲生骨肉。 如果这个场景,这段对话,被哪个大导演看到,一定会认为,这两个人绝对是,演戏中万中无一的高手,并以钻石般的价收之麾下。 于木看着老妪亲密无间的眼神,那叫一个恶心,可是他又不能拆穿人家,毕竟现在还没到撕破脸皮的时候。 于是他就捂着胸口装作痛心疾首的样子道:“我下了地狱,阎王不愿意收我,说我在阳间做了不少好事,此等好人,怎能让其英年早逝,然后就遣我还阳,让我继续在阳间做好事,来的时候,还是牛头马面两位鬼差送我来的,不信你去问问阎王?” 听到这里,老妪再不明白怎么回事,就白活了人鬼两世。 一瞬间,她气到极点,大怒道:“小子,你敢耍我,你信不信,我能杀得了你一次,就能杀得了你两次!” “我不信!别以为我不知道这是编造的幻境,说白了就是一个梦!”于木丝毫也不胆怯,更何况对面还是自己的杀身仇人,怎能服软! “哈哈……不说,你就毁灭吧!看我能不能杀的了你,让你彻底消失。” 老妪疾步上前,枯瘦的手掌立刻朝着于木的脖子掐去,在攻击间,她的指甲也变得犹如那狐妖利爪一般。 “哼!”于木不服软。 幻境里,大家都是鬼,谁特么怕谁? 他举起硕大的拳头,一下打在老妪的脸上,于此同时,老妪的手指甲也紧紧的掐住于木的脖子。 砰! 老妪的脸上出现一个拳印,当然了,于木也感觉到自己难以呼吸。 “这幻境怎么跟真的一样,还有疼痛感!”于木心道。 一瞬间他感觉事情不对劲了,也许她真的能杀死自己。 心里虽然这样想,不过他手底下可没闲着。见老妪用手掐自己的脖子,于是他也举起双手,狠狠的掐住老妪的脖子。 砰砰砰…… 两人倒在地上,双腿互踹,就像两个市井无赖一样打架…… 二十回合以后,两人仍难分胜负。 这时老妪急了,自家事只有自己知,之前与狐妖的一番打斗,自己早已伤了鬼身,很多神通都难以挥发,若是在耽搁下去,那结果可就…… 一番思索之下,老妪突然撒手,而后掰开于木的手掌,一口咬在他的肩膀之上。 “既然你不愿意说,那我就吃了你!”老妪呜呜大叫。 啊! 于木吃痛大叫,双手抓住老妪的头发用力撕扯,可那老妪就像疯狗似的,任他怎么撕扯,就是扯不下来。 老妪一口一口的咬着,这一口刚咬完,另一口又接了上去。 虽然有间隙,但是她还是能咬得上去。 只不过让老妪感觉无奈的是,这小子的鬼身似乎与别的鬼不一般。 别的鬼,她一口下来,都能撕掉一大块,可是到这小子身上,半天才咬掉两口。 若是此时不是生死相向,她真想对于木说,你可真硬啊! 那么难咬。 随着时间的推移,于木越发的不安,这女鬼就像个狗皮膏样一样,一口一口的咬着自己,怎么打都没用。 无奈之下,于木闭上眼睛,张开嘴,一下子朝着老妪的后背咬了过去。 嘶拉…… 一道似白布破裂的声音在幻境中响起,睁开眼的瞬间,于木发现自己嘴巴里竟然含着老妪的半个后背。 对于这个结果,于木惊呆了,不过也恶心极了。 呼…… 他刚开嘴,想将嘴里的东西吐掉,可这时他的灵魂里突然涌起一股奇异的力量,竟将他口中后背吸入腹中。 更令人惊诧的是,那股奇异的力量似乎是有人操控一般,竟趁于木张嘴的瞬间,一股脑的将于木身下的老妪全部吞噬…… 第八章 异变 茫茫荒野之中,于木痛苦嘶叫。 老妪被他杀了,彻底杀了,她消失于幻境,消失于世间,再也无转世轮回的可能。 那股里力量在于木的灵魂里翻腾,它吞了老妪的灵魂之后,彻底爆炸。 轰! 一声惊天的震响,在于木的灵魂里炸开,紧接着他的灵魂开始膨胀,此时他就像一个被充了气的气球。 随着时间的推移,他很快就到了碎裂的边缘。 “啊!”他撕心肺裂的大叫着。 痛! 很痛! 非常痛! 他感觉自己坚持不住了,即将被这股力量崩碎,消失在这片天地。 就在这即将走向毁灭的瞬间,一团团黄色的液体突然出现在他的灵魂表面,那液体覆盖他灵魂的全身,使劲压缩着。 嗷…… 他更痛苦了,这两股力量像是在拔河一样,谁也不服谁? 终于,他的灵魂撑不住,昏死了过去。 不过它虽然昏死了,可是那两股力量还在继续爆发着。 也不知过了多久,黄色液体散发的力量终于还是技高一筹,打败了于木灵魂里的另一股股力量。 紧接着两股力量彻底在他的灵魂里平静下来。 唰…… 两股力量消失的一瞬间,躺在床上的于木,彻底苏醒。 睁开眼,首先感觉到的是疼痛,这种痛,痛入骨髓,痛入灵魂。 他大叫着,吼着,用双手狠狠地抓住自己的大腿,头也埋在裤裆下面,紧闭着双眼,脑袋极速摇晃着。 他的牙咬的死死的,嘴角也溢出了鲜血。 他的眼睛虽闭着但仍控制不住的流泪,眼泪杂夹着鲜血浸湿了他的脖子,其模样恐怖至极。 这种疼痛足足持续了半个时辰。 再次睁开双眼,入眼的是满地鲜血和满床的杂乱。 那鲜血不仅来自于他的嘴角,更多则是来自他的左大腿。 看着自己左腿五道深深的伤口,再看看自己的左手掌,于木的眼神震惊至极。 处于极度疲惫的他,也不知哪里来的力气,竟一下子从床上直接蹦了起来。 “这不可能?我的左手怎么会变成这样?”于木自语,脸上的震惊之色久久不能退去。 他的眼睛死死地盯着左手,一动不动。 那哪里还是人的手掌,分明就是鹰的爪子,只不过与鹰爪不同的是,它的颜色是炭黑色的。 “这是怎么回事?难道是那个梦?” 打开灯,看了下挂在墙上的挂钟,此时已是五点,外面也有些亮了。 于木在床头柜找到一包烟,然后取出一支,点燃。 他坐在床上,背靠墙,深吸一口烟,看着自己那变异的手掌,开始思考。 如果那个梦都是真的,那自己这变异的手掌绝对与那两股力量有关。 想到这里,于木突然下床,冲到镜子旁边,认真的看着镜子里的自己。 “果然没错!原来那女鬼说的都是真的!看来自己真的无意间害死了这母子。”于木掐灭烟头,又再次看了看镜子里的自己,方才转身。 镜子里的自己他认识,就是那天送外卖看见的那个年轻男子-----王泽。 不过他虽然害死了这母子,可是他却不会有负罪感,不因为别的,因为那死老太婆,已经杀死过自己一次。 “看来这就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于木嘿嘿自嘲。 活到最后的才是赢家,这是从古到今的真理。 不过那死老太婆说的的确对,这个世界远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简单。 “唉!可是我该怎么将这该死的手掌变回来呢?”于木叹气,他可不想带着一只鹰爪出门,那还不被别人当成怪物。 “砰!” 烦闷之下,他用那鹰爪一拳打在地面上,刹那间地砖碎裂,整栋楼都震了一下。 卧槽……卧槽…… 于木大叫,这一击他还没怎么用力,没想到威力这么大。 看着自己炭黑的鹰爪,于木还想再试一次,不过他隔壁的邻居可不愿意了。 “隔壁拆房啊!还让不让人睡觉了?”一个粗狂的声音从隔壁传来。 “算了,改天找个没人的地方再试吧!”对于这个技能,于木还是满意的,也是兴奋的。 只不过兴奋过来却是深深地眉头紧锁。 这该死的手掌到底怎么才能收放自如呢?难道说与体内的那股力量有关? 想到这里,他盘膝坐了下来。 对于这股力量的存在,于木虽不知道它到底从何而来,但却能感觉到它的存在。 “难道说它的使用方法跟使用眼睛的方法一样,哦不对,好像眼睛的功能也跟这股力量有关!”于木自语。 随后他心念合一,看着自己的手掌道:“收!” 唰…… 手掌变了,又变回了原来那个模样。 变…… 手掌又变回鹰爪。 “果然如此!哈哈……”于木大笑。 他深深的感觉到,似乎自己的这次死亡,也不是什么坏事…… 又尝试了几次,在失去新鲜感之后,于木方才停下。 将全屋的灯全部打开,于木开始参观他的新家。 这是一套三室一厅的房子,小区虽老旧了些,但屋内的装修还不错。 主卧里挂着一张结婚照,上面有一对男女,女的肤白貌美,男的高大英俊,真是郎才女貌,天造地设的一对。 这对男女不是别人,正是王泽和宋箐。 “唉!多美的姑娘,怎么就嫁给了这个畜生!”于木自言,随后又后悔的打了自己一巴掌。 现在骂他畜生,可不就是骂自己吗?毕竟自己现在明面上是叫王泽! 虽说他母子俩是邪门歪道,不过这小子长得着实好看,就像演黄飞鸿的那个明星。 “啧啧……可惜宋箐明天就要与我离婚了,要是她能……那也是不错的!” 于木看着结婚照上的宋箐,有些惋惜,但随后他竟开口大骂道:“这该死的王泽,死了还不利索,居然把这么龌龊的思想留在身体里!” 这是王泽的灵魂不在这里,若是真的在这里,定会开口大骂于木无耻至极,杀了自己,还抢自己的老婆……更把这龌龊的思想赖在自己身上。 当真是一点痹脸都不要啊! 第九章 坛子里的金虫 天已亮,夏风清凉。 吹在人的脸上,让人感觉极其清爽。 然而这几天发生的事,却让于木自身,从里到外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也刷新了他对这个世界的认知。 以前在农村,他经常听见一些邪乎事,可那时他总是嗤之以鼻,现在回想起来,他觉得那些事也许都是真的。 所谓眼见为实,耳听为虚,道听途说的事,又有几人能真的相信? 但是当你真正经历,绝对又是一番见解。 将王泽的家翻了一个遍,于木找到现金八万,银行卡三张,手机一部,身份证一枚张以及各个证书数十本,只不过那些属于王泽的银行卡和手机,他却不知道密码。 看着摆在面前的一本本证书,于木自语道:“看来这小子以前是学中医的,听那宋箐说,他好像还开了一个中药铺子?” 想到这里,他走到床头,拿起昨天宋箐给他的钥匙看了看,然后又装回裤袋。 对于开中药铺,于木是不感兴趣的,也是没能力的,毕竟他自己可是对中医一窍不通。 再则是真的没时间,他眼下要办的事情有很多,首先要与宋箐解除婚姻关系,然后找回身上的银行卡密码,最后则是回家看看,那在自己老爹后背上的,究竟是什么东西。 握着手里的八万现金,再看看银行卡和药铺的钥匙,于木有种翻身农奴做主人的感觉。 前世的他,虽手里也握过几十万现金,可那些钱不是赔了,就是打给他的老爹,自己过得日子,可是着实的清贫。 至于生活上的享受,也许在广州和女朋友做生意的那段日子,才是他上辈子最幸福的时光。 想到此些的种种,再看看手里的财富,他兴致高昂的哼起了一首经典歌曲。 雄鹰啊展翅飞翔 高原春光无限好 叫我怎能不歌唱 高原春光无限好 叫我怎能不歌唱 …… …… ***啊红太阳 救星就是共产党 翻身农奴把歌唱 幸福的歌声传遍四方 小曲哼着,他悠然自得的继续在房间里转悠,寻找王泽留下的遗产。 搜寻了一遍又一遍,再没发现什么,至于客厅里老妪的照片也被他顺手丢进了垃圾桶。 洗了洗手,换了身薄薄的运动短装,于木决定先去吃早餐,然后再去彭城民政局。 可是正当他想出门时,一声声断断续续的“砰砰”声,突然从卧室传来。 那声音不大,但却很奇怪,就像是用筷子敲击碗的声音。 寻着声音,于木小心翼翼的走到卧室。 砰砰砰…… 声音再次响起,这次于木找准了它的位置,那声音来自于床底下。 手扶着床边,于木蹲了下来,紧接着他的脸紧贴地面往床底下看去,这时他看见,床底下放了七八个高二十公分的酒坛子。 而那奇怪的声音正是从其中一个发出来的。 “这酒坛子里面装的到底是什么东西?”于木自语。 随后他将床,使劲的往阳台的方向推,待床彻底移过去之后,八个有些陈旧的酒坛子尽收眼底。 找出那个发出声音的酒坛子,于木将它拿到阳台,仔细查看。 酒坛子的封口处,并不是用油纸包裹,而是用橡皮封住的。 在不知里面到底是什么鬼东西的情况下,于木并没有慌然的打开盖子。 砰砰砰…… 里面的东西继续撞击着,似乎很想逃离这个狭小的空间。 “这里面究竟是什么玩意?”于木使劲晃动着酒坛子。 “砰砰砰” 声音又响了,似乎在回应于木的晃动。 不行,我得看看。 于木走到厨房,取出一根筷子。然后又用刀将筷子头,削的笔尖,方才回到阳台。 看着阳台地上的坛子,于木右手持筷子,一用力,将橡胶盖子扎出一个细小的窟窿。 扎破盖子的瞬间,一道金黄色的光突然迸发而出,直射房顶,竟将房顶射出了一个细小的窟窿。 “靠,这什么玩意,威力这么大!”于木吓了一跳。 低下头,看着那个坛子,在确保没有东西出来,于木才趴下去,朝着盖子上的孔看去。 这不看还好,一看又下了一跳,坛子里面装的竟是一只金黄色的虫子。 虫子不大,仅有拇指般大小,可奇异的是,那虫子竟然长了两只双角。 它通体金黄,犹如黄金灌注,一双芝麻粒大的双眼此时正透过小孔看着于木。 四目相对,于木有点懵,怎么这小虫子好像还有灵性? 呲…… 于木做出一个龇牙的动作。 噗! 小虫子直立而起,竟快速的吐出一道金线。 危险的一刻来临,于木直接用手指堵住了小孔。 之后,坛子里再无声音,不过于木手指却破了一个口子,鲜血也顺着小孔流进了坛子里。 望着坛口的鲜血,于木不敢再有其他动作,他快速的将筷子插进小孔,堵住了出口。 “真痛啊!差点刺到骨头了。”于木龇牙咧嘴、又将坛子摆在原来的位置。 “这到底是什么东西,怎么攻击力这么大,看它像蚕,可又头生双角!” 这王泽母子俩身份可不简单啊! 看来自己有机会,真的得向宋箐问问,好好了解了解这母子俩生前的身份。 至于那剩下的坛子,他也没敢再去探究。 鲜血还在一滴滴的淌着,好在伤口只深不大,一会儿血液就凝固了。 抛开诸多杂念,于木下了楼,他要去吃早餐,然后再去彭城市民政局。 此时已是早晨六点,外面已经大亮。 走在小区里,于木呼吸着新鲜空气,一瞬间,他觉得活着真好! 找了附近一家卖油条辣汤的早餐店,草草吃了早餐后,于木又到文化宫买了一部华为手机,方才打车赶往彭城市民政局。 彭城市民政局位于城南汉风路132号,离文化宫约有八公里的路程。 它所坐落的位置,乃是彭城市近年来开发的新城区。 于木坐在车上,司机师傅是一位中年大叔,见于木要去民政局,司机师傅便随口问道:“小伙子你这是要去离婚吧,可别冲动啊,现在娶个媳妇多不容易啊!” “咦,师傅,你怎么知道我是要去离婚的?”于木边刷着手机,边回道。 “呵呵!你见过谁家办结婚证是一个人去的……” “那倒也是。”回了这句之后,于木就再也没有搭理司机的劝说了。 他坐在车里,把玩着手机,正尝试着登录自己以前的微信号。 四十多分钟后,于木到达了目的地,也见到了宋箐。 可他万万没想到的是,宋箐对他说的第一句话竟是,我今天不想离婚了,先带你去你的中药铺吧! 第十章 相爱相杀(上) 在这个世界上有一种生物叫做作“女人”。 而女人又有一种心,叫作“海底针”。 你永远都不可能知道,女人的想法什么时候会变,更不会知道,她们下一秒会做什么! 宋箐的回答,让于木一下子找不到方向。 这昨天明明还闹死闹活的要离婚,今天怎么又突然改变了主意? “怎么了?怎么又突然改变了主意?”于木微微一笑道。 看着于木微笑的脸庞,宋箐道:“先去中药铺吧,在路上,我们边走边说。” Taxi…… 于木刚想打车,却被宋箐叫了回来。 “我开车来的,上车!” 车上,宋箐开着车往汉风大道北方向行驶,于木坐在副驾驶的位置刷着手机。 过了一会,见宋箐仍然一声不吭,于木这才开口道:“你有什么想对我说的?” 宋箐不说话,半久后,才开口:“你把我的裙子掀开,看一下大腿?” “什么?” 于木傻眼了,这是什么操作,难道他后悔了,想分我的家产。 “这个……这个,在车上做这些不太……不太好吧!”于木有些结巴。 也不怨于木多想,孤男寡女共处一车,宋箐又长得模样俊俏,皮肤细白,身材高挑,乃是一当之无愧的美女。 再加上于木自从与女朋友分手后,一直忙于挣钱,来偿还父亲这么多年养育之恩,他哪又有时间来处理个人的感情问题。 “你想多了,我是想让你看看我腿上的伤口?”宋箐害羞的脸颊通红,似乎又回到了与王泽刚认识的那个纯真年代。 “哦!” 于木答应一声,也把心放得坦荡,他伸出手将宋箐的裙子掀到膝盖处。 入眼的不是白皙的美腿,而是一块白色的纱布,纱布中淤血点点,泛着一股浓重的酒精味。 “这是怎么回事?”于木道。 “掀开纱布看看吧。” 小心的,将一层层纱布取下,至此宋箐的右腿彻底暴露在空气当中。 至于那泛着淤血的伤口,也完完全全的呈现在于木的眼前,那是一个一毛硬币大小的圆形伤口,伤口周围的皮肉呈青黑色,仿佛已经坏死。 伤口正中心流着腥臭的淤血,刺鼻难闻,若不是有消毒水的味道覆盖着,于木险些呕吐。 “这是怎么弄得?”于木急切问道。 “这是怎么弄得?你居然问我?” 一听这话,宋箐的怒火立刻燃烧了起来,她大声吼道:“你居然问我!” “好吧,看来是我弄得了!”于木低头委屈,此时他已经猜到,宋箐身上的伤口定是自己的这具躯体——生前的王泽所为。 “不,不是你,这是王泽做的。”宋箐脸色一本,非常认真的回答道。 “嗯?看来你似乎明白我昨天说的话了!” 宋箐没有回答于木这个问题,她一只手握着方向盘,另一只手撩了撩额头前的秀发才继续道:“我与王泽在高二相识,真正谈恋爱是在高考前五天。” 我们生活在同一个城市,记得那天晚上他手捧着一朵玫瑰来向我告白。 为了和我不分开,他在志愿书上填上了我所报考的那座大学——西南医科大学。 只不过我俩选择的科系不一样,我是学西医的,他是学中医的。 大学的时候,我们一起学习,一起吃饭,一起看电影,一起踏青。 他长相英俊,文质彬彬,才华横溢,在中医方面更有自己的建树。 所以在大学四年里,很多女孩子都喜欢上了他,并跟他表白,但是他总是直接拒绝,并告知自己心有所属。 每一年的生日他都会送我礼物,变着花样的哄我开心,他曾经对我说,要让我做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 二十三岁那一年,我们毕业了,在毕业的前一天,他来到女生宿舍楼下,手捧钻戒向我求婚,那一刻我决定,此生非他不嫁。 毕业后,我们浪迹天涯,大半个中国的山山水水都留下了我们的足迹。 回来后,我参加了工作,而他则开了一家中药铺。 16年5月20日,我们结婚了,那一天我们的恋爱长跑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 婚后,我们没有要孩子,因为我们还年轻,想多过两年二人世界。 他的医术很高,中药铺没开多久,就治愈了很多病人,也积攒了很大名气。 他开中药铺卖药,很多药都是医药公司配送的,只有极少数是自己收购的。 原先他收药都是在门口贴个高价收购,不过后来发生的一件事却令他改变了。 有一天晚上,他突然跟我说,要去西南苗疆接他母亲。 他母亲也就是我婆婆,她本是滇南苗族人,自我们结婚没多久,她就回了娘家,说是等我们有了孩子再回来。 可是自从这件事之后,他就经常去滇南,每一次给的理由也都是以收药为名。 只不过随着一次次的去收药,我发现他变了,变得我不认识了。 他变得沉默寡言,冷酷残忍,行为上也是怪异之极。 我追问过他,发生了什么,可是他总是以沉默相对,后来被我追问急了,他竟然打了我。 那一次,我们大吵一架,我搬回了娘家。 本来我以为他会主动认错接我回去,可我没想到的是,他就好像变了个人似的,对我不闻不问。 我气不过,在一天晚上主动去药铺找了他, 到药铺的时候,他不在,只有一个店员在那里值班,当时店员告诉我他去收药了。 既然他不在,我也就决定,等他回来跟他好好谈谈,可是在不觉间我竟走到了药铺的后院。 也就是在那时,我发现了他一个重要的秘密。 王泽竟然在后院摆了几十个酒坛子,只不过那些坛子里面装的却不是酒,而是养的各种剧毒之物。 要说中药铺有五毒我也可以理解,毕竟是中药铺吗,可是他那毒物全部都是活的,这就令人发指了。 更可怕的是,我还在他的后院发现了一些,死狗死猫…… 说到这里,宋箐的脸上流露出恐惧的神色,似乎以前发生的事给她留下了巨大的阴影。 不知什么时候,宋箐的车,早已停靠在路边,此时她的脸上也已泪流满面。 那哭是无声的,那心是被伤碎的。 没有人知道一个女人从爱到恨,到底经历了什么? 更没有人知道,她那段日子是怎么过来的? 第十一章 相爱相杀(下) 宋箐回忆着过往种种,心里五味杂陈。 于木在边上给她擦着眼泪,却不吱一声。 此时无声胜有声,不知不觉间间两人的关系又近了一步。 “刚才你说到猫狗的尸体,那些尸体怎么了……”。见宋箐情绪稍微见好,于木便迫不及待的问道。 “那些尸体……那些尸体全身无血,只剩下皮包肉骨,若不是被耗子挖了出来,我也不会看到。” 后来我本想等他回来问个究竟,可是当我再次去药铺时,我却发现了一个更大的秘密。 他竟然……竟然用人血去喂食那些毒物! 当时我恐惧极了,以为他是被人要挟才做出这样诡异的事,为了挽回曾经的感情,我当时就追问他。 可结果…… “可结果,他不仅不告诉你,而且还用那些毒物咬你,所以你腿上才会有这道伤口。”于木一言便猜出后续的发展,与此同时,一个“蛊”字,突然出现在他的心里。 蛊术传自于苗疆,与湘西赶尸术,南阳降头术并成为东南亚三大邪术。 《赤水玄珠.虫蛊》曾言:“蛊以三虫为首,彼蛊证者,中实有物,积蓄以久,湿热生虫。” 这是于木前世读书时,博览千卷,从书中所了解的,当然了,那时候只当做一种文化,一种对神秘事物的好奇。 “你说的对,不过你只说对了一半。”宋箐道。 “一半?” “没错,你是只说对了一半,他那个畜生不仅用毒虫咬我,更是不知用什么方法,居然让那毒虫钻进我的身体。” 后来,他还威胁我说,若是我敢说出去,他必杀我全家。 我是学医的,自然对这种东西多少有点了解,所以我不敢声张,更不敢告诉父母,我怕有一天,我自己会突然杀死自己父母。 说着说着,宋箐忍不住趴在于木的怀里,呜呜的哭了起来:“那毒虫每日在我体内钻来钻去,可是我却不敢自杀,我怕父母承受不了这个结果。” “私下里,我也去找过民间术士,可均都无功而返。” 后来实在没有办法,我便决定与他鱼死网破,同归于尽。 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前几天他母亲病重,通知我前来探望,于是趁此机会,我便下手杀了他…… “是你下手杀了他?”于木吃惊至极,他没想到王泽的死,居然还跟宋箐有关系。 “是不是很奇怪,我一个弱女子怎么能杀得了他?” “没错!要知道他可不是一般人!”于木道。 宋箐听了这句话,擦干脸上眼泪,大有深意的说道:“别忘了我的职业,医可救人,更可杀人!” 此语字字诛心,像是叙述,又像是警告。 虽听着有些不悦,但是于木却没有害怕,都是死过一次的人,岂会对区区几句威胁而怯于脸面。 “你跟我说这么多,肯定还有别的意思,但讲无妨。” “我能问你真正的名字吗?”宋箐微微一笑,似乎又变回之前的温柔姑娘。 看着宋箐真诚的眼神,于木伸出右手微笑道:“很高兴认识你,我叫于木。” “嗯,我也很高兴认识你!我叫宋箐。”宋箐伸出双手紧紧地握住于木的右手,继续说道:“自从王泽暴毙而亡,留在我体内的那个虫子也生机尽去,若是我明天动手术失败了,请你帮我照看一下我的父母。” 说着,她从包里取出一张银行卡,接着道:“这里是三十八万四千,密码是三个六三个七,至于这车子,回头我也把钥匙给你。” “等一下,我想问你一个问题。” “你怎么就那些相信我不是王泽?又怎么这么相信我呢?”于木好奇问道。 听着这句话,宋箐眨眨眼睛,展颜一笑:“经历王泽的事情,我知道这个世界远远没有表面上的那么简单,再说了,我跟王泽相处十年有余,我对他太了解了,至于相信你,你可以当作是女人的直觉!” “你说我说的对嘛,于大哥?”宋箐俏皮的走到于木身边,然后竟紧紧的抱住他。 刹那间,一丝春波在于木心中荡漾,故而脸色红润,双手也不知放在哪里才好! “抱住我!”宋箐轻语。 此情此景,美人在怀,于木若是再不知道该怎么办,那就可成了,天字第一号的大傻瓜。 一手拥抱着宋箐,另一手握住她的手掌,于木尝试着沟通体内的那股力量,来探查宋箐身体的情况。 滋! 他成功了,一丝细若游丝的力量通过手指传进了宋箐的身体,刹那间宋箐的身体颤抖了一下。 “于大哥,你这是……”宋箐急切问道,她知道她赌对了,这个霸占自己丈夫躯体的人,果然深藏不露。 “找到了!”于木暗呼一声,松开了宋箐的手,问道:“它是不是在心脏的边缘。” “是的,于大哥,你怎么做到的?昨天我去医院检查,ct显示它确实是在心脏的边缘。”宋箐喜出望外,她觉得于木有办法能治好她。 只是她想不到是,于木的下一句话,给她泼了一盆冷水。 “我虽有特殊的方法,能感知它的位置,却毫无办法将你治好,这一点还要靠现代医学的力量。”于木如实回答。 “不过,俗话说得好,吉人自有天相,我相信你能走过这一关的!” 于木安慰说道,此时他除了安慰,还能做些什么呢? “谢谢你,于大哥,走,我带你去药铺吧,让你见识见识那些毒物!” 说到毒物,于木一下想起了,早上那只金黄色的虫子,难道说那只也是蛊虫? “这王泽和老妪养蛊制蛊,一定与苗疆有着莫大的关系,说不准还会留下一些东西,看来待会在药铺,可要好好搜寻。” 于木分析,那中药铺必是王泽的养蛊窝点,在那里肯定能发现关于金虫的秘密。 上了车,两人又恢复到之前那种不咸不淡的关系。 对于宋箐,于木肯定是有些好感的,如若不然,刚才也不会做出那些亲密举动。 毕竟谁不喜欢美女呢! 再加上宋箐,敢爱敢恨,勇敢机智,又有才学,哪个男人见到不得两眼放光。 只不过眼下正值多事之秋,他可没有闲心来关注儿女私情。 至于王泽和宋箐相爱相杀的爱情,于木只能说,这世间的情比小说更有戏剧性,也更悲惨。 打开车窗,点燃一根烟,深深地吸了一口,于木靠在车坐上,闭上眼睛,内心开始慢慢整理这两天发生的事情…… 第十二章 金蚕蛊王 车子一路向北,一路上,宋箐专心开车,至于于木,则老老实实的坐在车里,闭眼休憩。 半个多小时候,车子行至户部山西门停下。 户部山位于彭城古城之南,又称南山。 公元前206年,西楚霸王项羽定都彭城,曾在山顶搭建戏马台,而成为彭城的第一胜迹。 在户部山的南面则是彭城市中医院,其山内古建筑群参差而立,一条步行街贯穿其中,已成为彭城一处繁华商业圈。 下了车,两人从西门而入,前行数百米,来到一家门面店。 此店也是仿古而做,背靠其山,店的门头挂着一块招牌,上面书写着五个大字--------彭城中药铺。 行至门前,于木左右观望了一下,才开口道:“你丈夫可真会选择开店,居然将中药铺开在了中医院旁边,这里的租金可不便宜啊!” “这我可就不知道了,这中药铺是她母亲给他一手操办的!”宋箐说。 取出钥匙,于木打开卷帘门,率先进入,宋箐紧跟其后。 进入店内,于木首先看到的是一层层装药材的红木格子,店内的左右墙壁上挂满了数十道锦旗,锦旗上的字均是些,称赞医术高明的标语。 在药格子下面是一排红木柜台,柜台正中间有着一扇铁门,只不过此时的铁门,早已经上了锁。 “这个钥匙,你有没有?”于木转过头,指着门上的锁询问宋箐。 宋箐摇摇头道:“这门的钥匙,自从我发现他的秘密后,他就随身而带,可奇怪的是,直到他死,我都没找到钥匙。” “等我一下!” 于木走出门外,随手找了一块砖头,而后“砰”的一声,将锁打掉。 正所谓功夫再高,也怕砖头,更何况是一把锁! 门开了,走进去之后,于木才发现门的后面,是一间储藏室。 “走,先去后院!” 宋箐在前头领路,于木紧跟其后。 入了后院,于木发现,后院居然连接着山体,在山体之上则是一排排古建筑物和被美化的绿化带。 “看,那就是他养的那些毒物!” 时至今日,宋箐仍有些恐惧,她的手指向那些坛子时,还是有些发抖。 于木上前,走到坛子边蹲了下来,他耳朵附在坛子上,认真听着坛子里的动静。 经历早上的事情,他可不敢慌然开坛,若是再跳出几只厉害的毒虫,那就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宋箐站在一旁,不敢上前,她看着于木蹲在那里,半久不动,于是开口问道:“有什么发现吗?” 于木回身,站了起来:“里面的东西是活的,还在动!” “那这些东西,你准备怎么办?” “怎么办?” 思索了一下,于木才答道:“找个时间,我把它烧了,这东西留下来是个祸害。” “嗯,这样处理,最好不过了,对了,于大哥,接下来你有什么打算吗?” “打算?暂时还没有,等我这两天想好再说吧!”于木看了看宋箐又接着说道:“你要是没什么事,就先回去吧!我想在铺子里坐坐。” “嗯,好。”双方留下电话之后,宋箐推门而去。 刚走到门口,她停了一下道:“你晚上有时间吗?能过来我家,陪我爸妈吃个饭吗?” “啊……这个,这个我晚点回复你吧!”于木不好意思道。 “好吧!那我先走了,不过,我希望你晚上能来!”留下一句话,宋箐的情绪有些低落。 待宋箐走后,于木立马把门反锁,然后像官府抄家似的将药铺里里外外的翻了一个遍,就差掘地三尺了。 功夫不负有些人,在这间四十多平方的药铺里,与木还真发现了一些东西。 点燃一支他最喜欢的“紫树”牌香烟,于木拿起了桌上的一本房产证。 翻开一看,房产证上的名字,正是“王泽。” 再往下翻,则是一张张电脑打印的交易手续。 嘿嘿…… “这家伙可真有钱啊!居然花三百多万将这店铺买下。” 于木偷乐,现在王泽入了黄泉,他老娘也被自己搞得飞灰湮灭,这些财产尽归他所有,他怎能不乐? 此时此刻,于木飘了,他感觉自己的人生似乎已经达到了巅峰,已经达到了高潮。 他已不是之前那个,过着风雨交加生活的外卖员,而是成为名正言顺的“于老板。” 这堆东西是他在储藏室找到的,除了房产证以外,剩下的就是些医书了。 这些医大多数都是古代的,有《神农本草经》,《黄帝内经》、《伤寒杂病论》、《本草纲目》等、不下数十本。 医书虽多,但其中最引人瞩目的则是一本无名书籍。 这本书籍乃是用牛皮作书凤,宣纸作书页,用上好的鱼线穿织而成。 翻开封面,里面的纸张上并没有字,仅有一张张奇怪的图案。 那图案乃是手绘而成,画的是一个个奇形怪异的虫子。 “看来我终于找到我想找的东西了!”于木自语。 书上描绘的虫子,除了五毒之外,他皆不识。 毕竟在那些虫子底下没有备注文字。 一页一页的翻着,终于在倒数第二页的时候,于木停住了。 倒数第二页上,画着三只蚕虫,第一只与普通蚕虫无异,乃是青色的。 第二只呈淡黄色,体型稍大。 至于第三只则是金黄色的,且头生双角。 在图的底下,则是一行备注的文字。 金蚕蛊王,其形如蚕,头生双角。 制作:选上好金蚕种加以蛊纹,封印坛中,饲百毒,历三期三百四十九日,后而以死婴养七七四十九天,方成。 “看来,今天早上那只就是金蚕蛊王了!只是不知道这金蚕蛊王,有何用处?”于木自语,他知道王泽和那老妪肯定知道这金蚕蛊的用法,只是这二人,都已不在人世,自己如何才能得知,这金蚕蛊王的秘密呢! “也许与老妪的复生有关。” 灵机一动,于木突然想起梦中,老妪跟他讲的复活之事。 用手摸了摸,第三只金蚕王的双角,于木翻到最后一页。 最后一页画的是一只三条腿的蛤蟆,在蛤蟆下面也仅有十六个小字的备注。 三足金蟾,虫中之王。 若寻金蟾,西北甘陕。 “这三足金蟾不是道教的神物吗?怎么会出现在他苗疆的蛊术里?” 难道这三足金蟾又真的存在? 正像世间所言:“两条腿的女人好找,三条腿的蛤蟆可不好找啊。!” 看着书上的手绘图片,于木突然发现,自己似乎不认识这个世界了。 这一切不因为别的,只因为他还是他,但他已不是他…… 第十三章 (一更,今晚通宵三更) 当所见打破真理,传说成为现实,你是否还认为之前所见的种种是否虚假? 这就像是叫花子,永远都不知道富人的生活,是什么样子的。 这几天、由生到死,再由死到生,吃了女鬼,手掌变异、遇见毒虫,如今又发现无名书籍上的金蚕蛊王和三足金蟾,于木真不知道自己还会遇见什么? 不过嘛,人生在世当及时行乐。 否则的话,就对不起身后这堆财产,更对不起死后的王泽。 貌似这么不要脸的想法,只有像于木这种,真正死过一次的人,才会想到,也会做到。 没死过,怎么会知道活着的快乐! 即使你转世投胎了,可你的记忆呢?那活着的人还是你吗? 烟灭了,于木站了起来,他伸伸懒腰,然后将地上的东西,重新收起放回储藏室。 顺手将储藏室的门带上,于木找了把椅子坐了下来。 再次点燃一支烟,于木的眼睛看向后院的方向,他在思索着何时将那些毒虫烧掉。 对于蛊术,于木原先虽不太了解,但是经历早上的事情之后又加上看了王泽的那本无名图籍,他知道这玩意绝对不是什么好东西。 也许王泽的死主要原因就是因为这东西。 再想想老妪化为厉鬼,居然拿亲儿子的死,来作为重生的筹码,于木就更加肯定心里的猜测了。 “还是等解决老头子的事,再回来处理吧!”于木起身,他准备用掉今天剩下的时间,去银行将密码重新更改。 可是这时,一阵“砰砰”的敲门之声,却打断了他的思路。 有人?会是谁呢? 打开门,门外站着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人,于木刚想开口问其何人?那人却抢先开口道:“王老板,这几天你母亲好点没?咱这中药铺可好几天没开门了。” “嗯?这人难道是我的店员?”于木有些懵,这宋箐走的时候,居然没告诉自己店里的情况。 他这话还好只是在自己心里发发牢骚,若是说出来且又被宋箐听到,定会骂他个狗血林头:“凭什么我宋箐要主动告诉你,你自己不会主动问啊!” “哦,她癌症晚期,已经死了,前天刚办完的丧事。”于木敷衍道。 “死了,那不好意思,我不知道!”中年男人一脸愧疚,继续道:“那老板准备什么时候营业呢?” “营业?看来这家伙还准备继续在这干,这可不行,谁知道他与那王泽是什么关系?” 于木低着头思考,而后作出一副很伤心的样子道:“我最近心情不好,中药铺不准备开了,对了,我还欠你多少钱?” “什么?心情不好?不准备开了?这特么的是什么理由,有钱人都那么任性吗,都不用过日子吗?” 中年男人心里大骂,但脸上却不敢发作,他装作很惋惜的样子道:“老板,你不考虑一下吗,我们中药铺,救死扶伤,治好过很多人啊……” 男人还想继续说下去,不过却被于木打断了。 “说吧,多少钱?我意已决,这个中药店不想开了!” 男人见于木一口否决,也不再唠叨,他开口道:“您还欠我一个半月的工资,总共一万二。” “什么一万二?”于木大吃一惊,现在的中医先生工资都这么高吗?老子干外卖,一天累死累活的也就两百多块钱。 想来想去,于木想明白了,归根结底还是开药店挣钱,毕竟药房是不讲价的,爱吃不吃,不吃拉倒。 水涨了,船也就高了。 “怎么了,老板?难道您忘了当初给我开的工钱了?”男人有些着急,他怕于木赖账,不给他钱。 “奥,没事!”于木掏出口袋里的钱,很心痛的递了过去。 “哎!为什么我现在已经很有钱了,怎么还会心痛啊!” 中年男人接过钱,道了声谢,然后说道:“老板,你再考虑考虑,如果哪天回心转意,再给我打电话,我还会回来的!” 男人说完就走,不再停留,于木也转身回到了店里,还没来得及坐下,他就隐约听到男人的抱怨。 “这老板今天怎么那么抠门,像变了个人似的!看来有钱人都是扣抠门的,往我以前还夸他大方。” 男人走远了,去寻找工作了,他只是个中医先生,并不是什么有钱人,一家老小还等着他,赚钱养家糊口呢! “哎呦,我去,居然说我抠!”于木愤愤不平,但也没有过多计较 将电里的灯全部关上,于木锁上门,走了出去。 此时离午饭时间尚早,他准备趁着银行还没下班,抓紧去处理银行卡的事情。 一个人的习惯一旦养成,就很难改掉,这不刚出门没走几步,他就觉得那么的不自然,于是就到附近的一家电动车专卖店,买了一辆高配版的“小牛”电动车。 对于小牛牌电动车,于木可是情有独钟。 前世送外卖的时候,于木总听人家说,小牛电动车是如何如何的好,自带定位系统,轻装锂电池,坐垫舒服。 只不过它的价格却是普通上班族难以承受的,一辆高配的市值八千大洋。 以前没钱的时候,不舍得买,现在有钱了,他岂能不满足自己的愿望! 骑上电动车,驰聘在火热的马路上,一瞬间,于木感觉自己仿佛又回到了从前,唯一不同的是,他的车上少了外卖箱,身上却多了几张银行卡。 万恶的某团,我终于和你分手了,终于不用被你压榨了。 对于外卖,对于某团,于木相信,若是干外卖的骑手,有一丁点办法,都不会去做这个行业…… 一切都源于贫穷,都是为了生活…… 只有干过的人,才能体会那其中的无奈! 现如今科技发达,自从有了微信支付和支付宝支付,银行的业务也就相对减少了很多。 可即使这样,三张银行开的补办程序也足足耗了他三个时辰之久。 虽然补办过程繁琐,又耗时间,但是他的脸上却是满脸笑容,合不拢嘴。 因为他发财了,这三张银行卡的资产,加起来足足有两百多万。 如果再算上药铺和家里两处房产,那他就是名副其实的千万富翁。 这可是普通人一辈子都挣不到的啊!而他却拥有了。 哼着小曲,骑着小牛,于木准备大大的破费一下,可这时他的手机却响了。 打开手机一看,上面有条信息。 “你在哪里?晚上过来吃饭吧!我已经买好菜了。” 第十四章 (二更) 在这个世界上,平凡的人最缺两样东西。 一个是财富,另一个则是和谐美满的家庭。 于木的前世,从生到死可以不吝啬的说是,没过上一天好日子。 本以为自己挣更多的钱可以还清老头子的养育之恩,然后一刀两断,开始自己的新生。 上辈子自己最大的愿望除了挣更多的钱之外,还有就是找一个心爱的女人,成立自己的家庭。 与其说,他是单亲家庭出身,更不如说他是没家的! 与其说,他是老头子含辛茹苦养大的,更不如说他是受大的,别人有父母的疼爱,可他却反其道而行之。 宋箐的一条短信,勾起了他对梦想中“家”的思念。 “还是答应她吧!她也挺凄惨的!”于木极力说服自己,可他自己心里却清楚,自己是不想去的。 至于原因吗?只有他自己清楚! “你家的住址在哪?”于木不好意思的回了条短信。 “哦好吧!云龙官邸b区3栋楼2单元303.”宋箐发了条具体地址,看信息的意思,也知道她很无奈。 试问哪有姑爷不知道老丈人的家在何处? 看着宋箐发来的信息,于木心里有些惊诧:“没想到自己这个老丈人家还挺有钱的,居然住得起云龙观邸这样别墅房!” 骑着小牛,顶着饥饿,于木来到一家超市门口,买了些礼品, 第一次去老丈人家,这点礼数他还是懂的。 至于为什么顶着饥饿,那只能说于木见钱眼开,只想着快点找回银行卡里的钱,所以他并没有顾得上吃中午饭。 云龙官邸位于云龙公园西边,中间隔着一条苏堤路,以前送外卖的时候,他经常从这里路过,所以这里对他来说,是轻车熟路。 按理说他现在也有钱了,本应该打车来的,可他这人有个毛病,那就是晕车。 你说晕车就晕车吧,可他偏偏只晕轿车,即使换了身体,可那种感觉依然存在,这也是他一直没考驾照的原因。 小牛速度很快,一会儿就载着他来到了云龙官邸。 进了门,找到宋箐所在的楼栋单元后,于木给宋箐发了条信息。 两分钟后,宋箐穿着裙子,披着一条绣着荷花的围裙走了下来。 “你来了,于大哥?”宋箐脸色微红,也不知是热的,还是害羞。 “嗯,来了!伯父伯母都还好吧!”厚脸皮的于木,此时竟变得有些腼腆。 “身体好是好,不过他们对你可是有很大的意见,你待会上去,言辞方面可得……” 剩下的话宋箐没有说完,不过于木已经明白了。 这王泽与宋箐私下的血海恩怨,宋箐父母可能并不知晓,但两人长久的不合,却是表面上不争的事实。 “好,我知道了。” 言毕,两人拎着东西一起走进了电梯。宋箐父母住在三楼,电梯眨眼的功夫就停了下来。 电梯门开了,开的瞬间,于木听到303传来一阵争吵的声音。 “你们叫那个畜生来做什么?他都一年多没来看我这个老丈人了,而且还打我女儿……” “别说了,老头子,这女婿不是大难不死,已知悔改了不是?” “悔改?还不如叫他去死,哼……居然敢打我的女儿,我自己都不舍得打……” “好了……好了,你快别说了,他们马上来了!” “这……这我怎么进去?”于木有些尴尬。 都说这女儿是父亲上辈子的情人,这可真不假,这还没进屋呢,他那老丈人就对他喊打喊骂,若是真让宋父知道,王泽以前对宋箐做的事,那还不得立刻摸着刀冲出来砍他。 “没事,看我眼色行事!”宋箐给他一个放心的眼神,然后握住他的手,敲了敲门。 香手在握,于木顿时脸色发红,春心荡漾。 “这小手可真柔软啊……都说少妇有三好……啊呸,这该死的王泽……”。当于木还在无限yy的时候,宋母打开了门。 “小王,你来啦!来,箐儿快带他进来!”宋母开口,面露微笑,似乎一点也不怨恨王泽的所作所为。 这句话本听起来没什么问题,可是到了于木耳朵里,他却感觉特别的别扭。 还好王泽是独生子,若是他是家里排行老八,那你岂不是要来一句:“小王八,你来了……” 进了屋里,迎面而来的是一只拖鞋,那拖鞋来自于一个男人,正是宋箐的父亲丢的! 此时宋父正一脸暴怒的站在沙发之上,一只手拿着另一只拖鞋,另一只手指着于木的鼻子大骂道:“你个小王八蛋居然敢打我的女儿,别以为时间过去了那么久,老子就不跟你算账。” “得嘞!心里想什么,你就来什么?还好老子不姓王。”对于宋父的责骂,于木并没有放在心上,他反而很羡慕宋箐。 “若是自己家的老头子,能这么对自己……” 宋父发怒,宋母则慌忙上前制止,这时宋箐也开口为他讲话了,她挡在于木的前面道:“爸爸,榆木哥哥已经认错了,以后不会那样了,你就原谅他吧,女儿求你了。” 说着,宋箐竟拉着于木的手,跪了下来。 于木无奈,也只好跟着跪了下来。 “什么榆木哥哥?这小子怎么死了一次之后连姓名都改了!” 宋父此言一出,于木才发觉,宋箐这丫头刚才好像确实称呼他为“于木。” 他的手掌微挣,刹那就想站起来问个清楚,可这时宋箐却紧紧的握着他的手掌,并抬头对着宋父说道:“爸爸,他最近写了一本医书叫《彭城中药铺》,所用的笔名就是榆木哥哥,女儿觉得这个好听,称他为榆木哥哥,有什么不好的?” “写书?这臭小子写什么书?”宋父脸色仍有些难看,但却主动上前将二人扶了起来。 “我去,这便宜岳父居然给我来了一个下马威!”于木内心鄙视,他没想到这老东西做事还挺有一套的。 不过要说最聪明的,还是宋箐,她知道自己不愿意被称作“王泽”,居然想了这么一个办法,来顺应自己的心。 这也说明了,这丫头在心里承认自己是于木,而不是王泽。 “臭小子,问你话呢?怎么还在发呆!难道非要老子打你一巴掌,你才肯说。”见于木还在发呆,宋父心里得意极了。 “这臭小子肯定是被我吓到了,竟然发呆于老夫的淫威之下,果然这么多年的班主任不是白当的!” “哦,伯父是这样的,家母的事你也知道,她走以后,我心伤痛,刻不能安,于是立下志来写本医术,对后世也算是一种贡献。”于木张口就来,活脱脱的一个老戏骨,这都是干外卖,被顾客逼出来的功夫啊! 第十五章 推倒,哦不,应该说是最美的邂逅(三更) 此时握着于木手掌的宋箐,听了这句话之后,她的嘴唇紧闭,眼睛也一眨一眨的,似乎是强忍着不让自己笑出来。 “看来他比想象中的更加风趣!” 宋母见气氛缓和下来,便开口道:“你们聊,我去做饭,今晚你们爷俩,好好喝一杯。” 宋父此时也没之前那么凶了,他走到于木的面前,拍了拍他的肩膀道:“著书育人固然是好事,但是你可不能出什么差错,否则的话,就是人命关天的大事。” 于木点点头。 “还有啊,就是你以后再敢欺负我的女儿,看我怎么处置你!”宋父凶巴巴的道。 “爸,他不会了,你说是吧,榆木哥哥。”宋箐扯着父亲的胳膊撒娇,眼睛却含情脉脉的盯着于木。 “是的伯父,于木以后再也不敢了。” “古语说的好啊,嫁出去的姑娘泼出去的水,这丫头胳膊肘就从来没往里拐过……哎,你这臭小子是不是还生我的气,怎么喊我伯父?”宋父佯装生气,对着于木笑道。 听到这句话,于木沉默了一下,而后又看看一脸期待的宋箐,才开口道:“爸,您说哪里话?我这不是在外面官称别人习惯了吗?您老可不要生气啊!” 此句一出,于木立刻便觉得浑身甚至整个心灵融化了一般,眼睛里似乎也有些湿润。 “难道这就是家的感觉?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温暖?” 最普通最纯洁的亲情到了这里,对于于木来说却变成了传说,可想而知他有多少年没喊过爸,又有多少年没喊过妈? 这时宋箐也发现了于木的异样,她走了过来,右手紧紧地握住于木的左手,对着父亲说:“爸,以前是榆木哥哥的不对,您就原谅他吧,以后我们俩会好好孝敬您的!” “老家伙,你看你的乖女儿嘴巴多甜,你若是再难为小王……哦不,再难为榆木作家,那你的女儿肯定不会跟你拉倒的。” 宋母端着菜从厨房里走了出来,边走边对着宋父笑骂道。 “好啦,不谈这个了,我们吃饭!”宋父大笑,招呼女儿和女婿开始入座。 今天晚上的饭菜很丰盛,气氛也很融洽。 待到酒过三巡,菜过五味,宋箐父母开始跟敞开话题,唠起家长里短来。 他们强烈要求两人快些造人,让他们尽快抱上外孙, 听这话的时候,两人又是一阵面红耳赤。 “难道这就是家的感觉?难道这就是温暖?”虽然于木知道这是在演戏,但仍然触动很深。 这顿饭足足吃了一个多小时才结束,于木的头有些晕,饭间,他与便宜岳父都饮了不少酒,也对这个家庭有了具体的了解。 宋箐是个独生女,其父母都是教师,所以从小到大,父母都非常疼爱宋箐,唯恐她受一点伤害。 酒足饭饱之后,于木被留了下来,他本来是要找机会走的,可是一看宋箐那期待的神情和即将噙满泪水的眼睛,他的心一下子就软了。 厨房里,宋箐与母亲正字洗碗,而沙发上的宋父和于木则一起喝着茶。 可能是酒力太过刚烈,没一会宋父就躺在沙发上睡着了, 宋母见其丈夫在沙发上“呼噜噜”的打呼噜,便对于木说道:“你们洗洗澡,休息吧,我来照顾你爸,他今天是太高兴了,才喝醉的。” 这时,宋箐很会配合的拉着于木的手,进了卧室。 “于大哥,今晚就将就你在这睡一晚,配合我演戏了。”宋箐有些不好意思道。 “好吧!不过你不怕我吃了你吗?”趁着酒劲,于木双眼一睁调侃道。 “就怕你不敢!”宋箐争锋相对。 唰…… 于木一把抱住了宋箐,亲吻着她的额头低语道:“明天的手术有几成把握!” “三成。”宋箐没有挣脱,她的眼睛里流出一抹泪水。 “这个男人的拥抱好温暖!好想被他一直抱着。” 于木抱着她,用手掌给她擦了擦泪水。 “乖,不哭!一切都会好的……” 卧室里两人四目相对,她踮起脚吻住了他的唇,他反手将她推倒在床上,刹那间干柴对烈火……(此处省去一万字,自己脑补。) 月光如水,照亮在卧室的床上,这一夜很疯狂,也不知道两人究竟缠绵了多少次,方才停下。 他抱着她,她在他的怀里,靠着他的胸膛,听着那一声声“砰砰”的心跳。 她如银铃般悦耳的声音,调皮的来了句:“你不会还是个初吧,回头给你包个红包吧,嘻嘻……” “你感觉呢?”她抚摸着她的秀发。 “累吗?”她在他的胸口画着圈圈。 “你说呢?” “你不行了?” “你说什么?再说一遍。” “我说你不行了!” “耻辱啊!你居然说我不行!” 于是战争继续上演,卧室里一阵足疗室里捏脚的声音接二连三的响起…… 这一夜,他们相互拥抱着,像两个受冻的人,找到彼此的火炉, 这一夜他们谁都没有做出什么承诺,也没有太多甜言蜜语…… 夜深了,她做梦了,似乎又梦见那个恶魔对她做出的伤害,但是她不怕,因为她抱着他,他可以给她安全感。 这一夜,他属于她,她也属于他。 仿佛命中注定般,她必与他相遇。 他们抛开一切杂念,拥抱着对方。 尽管两人都知道,以后可能没结果,但是他们还是紧紧地抱在一起…… 只要此时彼此拥有着对方,这就足够了。 今晚对于别人而言,或许没有那么美,但对他们来说,却是最美的夜。 夏风透过窗户,包裹着月光,吹到两人的身上,吹散了一段情,更吹响了心中的爱慕之情! 但这爱只是今夜的,她明天要去鬼门关一趟,他也要去一趟。 两人都要去,如果有区别的话,那就是时间的不同。 她上午去,他晚上去。 她有三成的把握回来,他却一丝都没有…… 两个都即将要亡命的人,却在今晚相遇,谁能说,他们没有缘分呢? 第十六章 阴司来人 时代变迁,互联网科技发展的极其迅速,十年之间造就了无数富豪。 但若问什么行业最挣钱,什么行业利润高,那么煤矿绝对是所有行业中的老大哥。 在甘陕交界处有一座方圆百公里的大山,大山中有一处宝地,名曰:“郭家河。” 为什么说“郭家河”是一块宝地呢? 那是因为它里面蕴藏了丰富的煤矿资源。 郭家河煤矿,由徐矿集团开采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也正是由于这矿产资源的开发,所以原先贫穷的山区,在经历这么多年的发展之后,也变的繁华起来。 矿区周围到处都是可以下酒的馆子。 煤矿工人虽然工作危险,但工资很高,他们在忙碌一天之后,经常喜欢去附近的馆子吃地锅鸡。 权改耀和孙兴民是一对把兄弟,去年的时候,他们跟随徐矿集团来到郭家河工作,至今已有八个多月。 今天是开工资的日子,二人领完工资后,又像往常一样来到煤矿北边的“炜哥”地锅鸡。 饭桌上,两人开怀畅饮,喝的那叫一个痛快。 夏季的天气比较炎热,所以他们喝的是冰镇啤酒。 酒足饭饱之后,二人来到饭店后面的山上小解。 至于店主,在他们走后,也就关门打烊了,毕竟时间已经很晚了。 远处煤矿里的矿灯照 在山上,由于距离太远,光线显得有些昏暗。 权改耀站在一片杂草之中,只留下一个背景。 孙兴民小解的动作比较快,早早的就在一旁抽着烟等候他。 “骚五,你怎么这么慢,是不是有前列腺啊!”孙兴民抽着烟,在一旁喊着权改耀的外号,调侃道。 “唠叨四,我马上就好,快别唠叨了,跟个娘们似的!” 权改耀嘴里说着话,手上提着裤子,准备和孙兴民一起回去。 可就在这时,在他的前方十几米处,一股黑色的气体突然从地升起。 “他娘的,这是地下煤炭太多了,还是天气太热了,怎么会冒出黑色的气体,难道说是因为天气太热了,煤炭都气化出来了。”权改耀看着前方,骂骂咧咧。 这不骂还好,只是他这一骂,更奇怪的事情发生了。 那团气体像是有灵性一般,似乎听懂了男人的辱骂,它突然飘了起来直接冲向权改耀,钻进了他的身体。 噗通…… 权改耀直挺挺的摔在了地上。 “骚五,你怎么了?都说不让你喝那么多,你偏偏不听,这下可好了,还得老子背你回去!” 孙兴民以为自己的兄弟喝多了,于是上前去扶趴在地上的权改耀。 可就在这时,异变再次惊起,在孙兴民弯下腰的瞬间,一股黑气再次从刚才的地方飘出,直接钻进了孙兴民的耳朵里。 噗通…… 他也倒了下去,倒在了自己把兄弟的身上。 之后,他们的身体开始抽搐,吐着白沫,眼睛也渐渐的开始翻起白色的眼球。 他们四肢挣扎犹如被医生洗胃的患者,毫无意识,但却疯狂的发泄着全身的力气。 五分钟后,两人停止抽搐,昏死过去。 十分钟后,骚五站了起来,紧接着他身边的唠叨四,也跟着站了起来。 不过此时的两人,早已不是之前的两人,他们全身散发冷气,就像刚从冰箱里拿出的雪糕。 他们拍拍身上的泥土,目光盯着远处矿区,嘴里喃喃道:“原来这就是人间!” “大哥!你有多少年没上来了?”唠叨四站在骚五的身后,手里拿着一张工号牌问道。 “有三十多年了吧!自从到地府任差以来,我就没上来过。”骚五一脸怀念。 “大哥,你以后在人间的名字就叫权改耀了,而我则是孙兴民!”唠叨四指着他大哥胸口上的工牌道。 “嗯,没错,这以后就是我们在人间行走的名字。” “对了,大哥,按理说这次应该是提刑司的鬼差上来才对,怎么会轮到我们查察司。”唠叨四狐疑问道,他只是查察司的一个小吏,所以对具体的细节并不清楚。 骚五看了看远方的灯光道:“前几日的阴间暴动,你可清楚?我听大人说,奈何桥上跑了一个阴魂,酆都帝君用三生石将整个阴间找了个遍都没有找到?” “那也不应该是我们部门的人来?直接叫提刑司的人抓回去,不就得了?”被鬼差附身的唠叨四不屑一顾。 可能是在阴司呆习惯了,初到阳间的他,感觉特别的不舒服,那种不舒服并不是身体上的,而是灵魂。 似乎整个阳间,都对他的鬼身有着不可容纳的排斥。 “哼?你知道个屁,这次牵扯甚大,你想想从你到阴司任职开始,有几个阴魂能逃离得了地府,再次返回阳间。” 这次大人不惜赐下净化过的黄泉水来保护我们的鬼身,否则的话,我们怎么能那么容易的来到阳间。 再说了,事实不明,上面的大人物怎么可能直接叫提刑司的鬼差来拿人? “大哥,你的意思是?大人居然拿我们哥俩当做炮灰来探坑?”唠叨四试探问道。 “也不能这样说,来的时候大人曾告诉我,若是把这件事办好了,就提拔我做吏长?”权改耀说道。 “哼!上面的人,勾心斗角,出了事情,就知道派我们来,而他们自己却不敢上来?” “兄弟,这话可不能乱说,他们不是不敢,而是不能,毕竟阳间有阳间的规矩,若是他们真的上来了,阳间的那位,岂能善罢甘休。” “大哥,你说的对,我都听你的行了吧!反正他给我们的时间也不多,一旦时候到了,管他查不查的出来,咱们都回去!”唠叨四道。 “不,此事虽然危险,但也是个立功的机会,咱兄弟俩一旦查出原因,若是可取的话,咱二人直接将他缉拿,到时候,为兄在大人身旁美言几句,定会为你谋得一个好差事,若是牵扯甚大,咱兄弟俩就回去如实禀告,想必大人也不会说些什么?”权改耀道。 随后他就像变戏法似的,从口袋里取出一块绿色的玉石,放在额头之上。 “这是追魂玉?”唠叨四惊诧万分,他没想到,上面居然将这块东西赐了下来。 也难怪他奇怪,因为以往别的鬼差出来办事,上面都是将生死簿上的信息直接交给下面的小吏,然后他们再根据地址去查。 可这次,上面不仅提供了信息,还赐下这锁定魂魄位置的追魂玉。 “没错,这里面有那阴魂的一丝味道,我们可以根据追魂玉的指示来追查。”权改耀解释道,随后他的手指向正东方向。 “我们还是先到彭城再说吧,现在距离太远了,追魂玉的作用并不大。” 二鬼差附身在矿工身上,商量完之后便下了山,然后借着夜色他们爬上了去往彭城的运煤卡车…… 至始至终都没有人发现这里发生的怪事,可怜的权改耀和孙兴民两兄弟,就这样在不知不觉中,被鬼差侵占了身体。 第十七章 恐怖如斯的金蚕 今晚的月色很美,而在这月色下的黑暗之处,每时每刻都在发生着一些不为人知的事情。 可这一切都与宋箐和于木没有任何关系。 这一夜他们相拥而眠,睡得很香,似乎放下了心中所有的羁绊。 清晨,一缕阳光透过窗户射在了床上。 他醒了,她也醒了。 两人相视一笑,然后再次拥抱着对方……久久不愿放手。 吃过早饭,两人一同出门,于木将宋箐送到了彭城市第四人民医院,然后转身离开。 临行时,他对她说,我今晚要去做一件很危险的事,也许会危及生命。 听了这句话,宋箐眼眶湿润了,她道:“我们要相信自己,都会平安归来的。” “嗯!” 离开医院以后,于木骑着电动车回到了家里,然后抽出一颗烟,点燃。 对于昨天晚上的温柔乡,于木还是比较享受的,毕竟和女朋友分手以后,这还是第一次和别的女人邂逅。 对于宋箐,他还是喜欢的,但是他却不敢轻易做出承诺。 这并不是说他想逃脱责任,更不会因为宋箐曾经是王泽的老婆而介意她的身份,一切都因为一种直觉。 他感觉自己以后的人生肯定与正常人大有不同,这种感觉并不是空穴来风,是有根据的。 地狱就像一个关押杀人犯的死牢,一旦你进去了,就休想出来。 可是他却回来了,莫名其妙的回来了,如果真把地府比作天牢,那他就是越狱的通缉犯。 对于通缉犯,有关部门的处理办法,一般都是抓过来之后,直接枪毙。 所以至始至终,他都没有对宋箐说过一句承诺的话。 他相信以宋箐的聪慧也一定会明白,自己并非是普通的男人。 “哎,说起来,其实自己还是比较负责人的男人,不仅替别人照顾家产,还替别人安慰他的女人,试问世界上哪有这样的好人?”于木不要脸的毛病又犯了,居然开始自夸。 只是不知道,他这句话若是被九泉之下的王泽听到,会有什么反应? 香烟很快烧到屁股了,抽烟的习惯起始于几年的大火,却不知何时终结。 “也不知道那老头子后背上的东西究竟是黄皮子还是狐狸?”于木自语,他猜测自家老头子身上的东西,肯定不好对付。 “听闻民间有出马大仙,也不知这只是不是?” 何为出马大仙? 民间有传言,就是有些得道成精的妖物借助凡人的身体在人间行善,积累香火,积累功德,有助于它们的修炼。 将烟蒂丢掉,于木刚想起身去洗个澡,却突然觉得脖子上有些痒,于是伸出手掌去抓。 可是他没想到的是,这一抓,竟抓到一只软绵绵的东西。 “这是什么东西?”于木自语,然后放在眼前一看,他惊呆了。 他抓到的竟是昨天早上坛子里的金色虫子。 “妈呀!这是金蚕蛊王,这玩意怎么跑出来了。”于木一惊,将虫子丢在了地上,然后伸脚便想去踩。 这时更惊人的事发生了,在他伸脚的瞬间,金蚕蛊王的背上竟伸出一对翅膀直接飞了起来。 它飞到于木的眼前,小眼睛一眨一眨的,然后围着于木转了三圈,又停到原来的位置。 嗤嗤…… 它的翅膀拍动,眼睛眨着,嘴巴发出一种特别的声音,似乎在说:“这混蛋为什么要踩我啊!” “咦,这玩意怎么变了,昨天还凶巴巴的攻击我,今天怎么这么温和?”于木自语,见金蚕似乎对他没有敌意。 他慢慢的伸出胳膊,对着金蚕说道:“来,趴到我的胳膊上来?” 嗤嗤…… 小金虫叫了两声,非常愉悦的飞到了于木的胳膊上。 “咦,还挺听话,!” 于木双眼放光,认真的盯着小虫的全身,他发现金蚕的背部似乎长着一种神秘的铭文,这种铭文呈一种曲线纹路,每当小虫翅膀震动时,那些纹路就会发出金黄色的光芒。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它又是怎么从坛子里跑出来的?”想到这里,于木走到床边蹲了下来。 他低下来头,看着床底下的坛子,这时他发现那个坛子的口,似乎崩掉了。 伸出手,于木将坛子取了出来。 放在眼前观看,首先入眼的是坛子口的血迹,其次才是坛子里的坛璧上刻画的铭文。 “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滴血认主!不过这铭文有时间却要研究一下。” 为了验证自己的猜测,于木将坛子放下,对着金蚕说道:“小东西,叫两声。” “嗤嗤……”见主人笑着对它说话,金蚕兴奋的叫了起来。 “去,将那个板凳给我打碎?”面向金蚕,于木的手指指向客厅的一个凳子。 砰…… 金蚕吐出一道金光,瞬间射在客厅的板凳之上。 “停,回来。” 金蚕飞了过来,又停在于木的胳膊上,合拢了翅膀。 于木走到客厅,拿起被金蚕攻击过板凳。 嘶…… 于木倒吸一口冷气,板凳上有丁子大的缝隙,通过板凳的正面,他居然能看到地面,而且那地面上似乎还有一个一公分深的凹陷小坑。 “还好昨天攻击我的时候,他没用那么大力,否则我这只手掌就废了!”想起昨天的事情,于木仍感到后怕。 不过这一点倒是他猜错了,昨天并不是金蚕手下留情,而是它实在没力气了。 原先王泽培养它的时候,它还是个金蚕虫子,在吞噬了诸多能量之后,又经历了很长时间的沉睡,它才苏醒。 于木到来的时候,它才进阶没多久,再加上坛子的铭文封印,耗费了它很多力量,等到攻击于木的时候,它的力量实在所剩无几,所以才侥幸在机缘巧合之下被于木认主,否则这样的无主之物,只要逃脱了,绝对是一个大凶之物。 “嘿嘿,这下爽了,以后再出去遇到什么危险的东西,就直接将它丢出去,绝对能达到出奇制胜的效果。” “嘿嘿,你还没有名字吧,小东西!”于木双眼放光的盯着金蚕,然后用手指轻轻的抚摸着金蚕的双角。 金蚕表现出享受的表情,它躺在于木的胳膊上翻滚着。 “嗯?你全身如黄金浇铸,以后你就叫黄金吧!” 金蚕听着主人给它起的名字,虽不知好坏,但却知道这是主人以后对自己的称呼,于是很高兴的飞了起来,围绕于木转圈圈。 “黄金,来……” 黄金飞了过来。 “黄金去……”于木手指指向客厅的大门。 金蚕又按照主人的要求,飞到了门上。 “对了黄金,你飞过来,让我看看你是公的母的?” 金蚕:“…………” 第十八章 危险在逼近 房间里,于木与金蚕玩得不亦乐乎,当然了,这只是于木自己的感觉。 至于金蚕,它早就累了,可谁叫自己有这么个二货主人呢? 一个多小时,于木终于停下了对金蚕的研究,对于这个宠物,他还是甚为欢喜的。 因为这玩意太好用了,既听话,又小巧,可随身携带,最主要的是它攻击力还强。 “只是不知道这小东西吃什么东西?” “你去玩吧!不准出这个屋子。”于木对着金蚕道。 而后他拿出两步手机,一部是自己刚买的,另一部则是王泽的。 王泽的那部,早在昨天办理银行的卡时候,于木就顺便到手机店将密码解锁了。 先拿起自己的手机,于木重新注册了一个微信号,然后将前世的那个微信号里的钱全部转了过来。 至于自己上辈子的微信,qq、他都不敢再用了,因为他知道,自己死去的消息肯定已经被很多人知道,若是还用之前的号,一不小心发了个信息出去,那结果可就吓人了 试想一下,如果你的同学或朋友出车祸死了,有一天你打开微信,却发现他还在更新朋友圈又或者突然给你发了条信息,你会是什么感觉? 将一切搞定后,于木又将那个破碎坛子拿了过来,仔细观察着上面的铭文。 铭文呈曲线状,是用刀子刻在坛璧上的,由于坛子已经破碎,所以上面的曲线并不连贯,都是断断续续的。 将坛子的碎片重新排序,之后,于木又取出纸和笔,开始描绘坛璧上面的铭文。 半个小时候,一副完整的铭文曲线图出现在纸上。 “这是什么铭文,怎么这么诡异?”于木望着纸上那一条条曲线,顿时心里觉得一阵膈应。 纸上的曲线铭文,连起来之后像是一个圆圈,可是在那圆圈上却凸出来九个倒刺,在圆圈中心还有一个个似半s形的小曲线,一眼望去让人觉得怪异之极。 “这应该是封印“蛊”的一种巫纹,只是不知道自己怎样才能利用起来?”于木自语,他觉得床底下和药铺里的那些蛊,暂时不用烧掉,说不准以后还能用得到。 收起铭文纸,又将破碎的坛子用塑料袋装起来藏好,于木便带着黄金走了出去。 晚上他还有重要的事要办,所以下午必须去打探一番。 对于自家老头身上的东西,他还是比较感兴趣的。 虽说此行祸福不知,但如今以自己的本事,在加上新收服的金蚕,他还是有些把握的。 关于妖这种东西,于木以前也经常听说过。 它们自深山老林里修炼得道,而后下山选择红尘弟子,用红尘弟子之身为人去灾解难,积累香火功德。 古籍上称之为“出马大仙”,“堂仙”、“坐家仙”。 民间俗称“跳大神的”,“神婆”,或者“神棍”。 传说这种东西,以狐黄白柳灰五种为主,均出自东北长白山一带。 下了楼,于木去箱包店买了一个包,然后去银行提了二十万现金,方才打车前往自己老家-----小李村。 …… 喧嚣的车鸣,毒辣的太阳,让整个彭城市暴晒在烈日之中。 也就在于木刚打车出发之时,他的药铺门口却来了两个不速之客。 这二人身穿蓝色的工服,一胖一瘦,工服上印有“徐矿集团”四个字,正是昨天附身在矿工身上的鬼差。 此时那身材胖的男人,手持一块绿色的玉石,玉石上隐约闪烁着绿色的光芒。 “那个阴魂曾经来过这里?”胖子道。 “大哥,那我们……” “先进去看看,里面有什么线索,小心使得万年船。” 言毕,那瘦子直挺挺的走向药铺的大门,看样子是想破门而入。 不过这时,身边的胖子却以更快的速度拉住了他。 “你傻啊!这里是阳间,我们不能这么大张旗鼓的进去。” “那怎么办?”瘦子询问。 胖子摸了摸额头,表示无语,他伸出手指了店铺的后边。 而后两人一起绕道药铺的后面,翻墙而入。 砰…… 落地之后,瘦子做出一副怪异的动作,他像个警犬似的弯着腰闻来闻去。 “大哥,你有没有闻到什么怪味?” “哼,还用闻?你看那……”。胖子回应,然后他的手指向墙边的坛子。 “啊!这是……这家伙的身份果然不简单,居然是蛊师,这下可麻烦了!”瘦子一脸惊恐,似乎想起了什么恐怖的事。 “没事,你怕什么?蛊只对活人管用,而我们是下面上来的,所以只要我们小心点,应该不会出什么问题。” “大哥,你说他会不会有那种蛊?” 胖子一听这话,脸色顿时一寒道:“噬魂蛊哪是那么容易炼制的?” “走,咱们走!” 随后,这二人又根据追魂玉的提示来到了于木所在的小区。 “嗯?在那栋楼。”胖子眼睛直直的盯着手中的追魂玉,此时追魂玉上的光,闪烁强烈。 他猜测自己要找的阴魂,可能就在这栋楼的某一房间里。 瘦子听到大哥吩咐,小心翼翼的搜寻。 只是刚到一楼,他的鼻子再次闻到了“蛊”的味道。 “原来在这里?”瘦子心里有些兴奋,他没想到这么快就找到了这个阴魂。 “你好,家里有人吗?查水表的!”瘦子敲着门大喊道,通过对自己这具尸体的记忆,瘦子也对现在的阳间,有了大部分的了解。 屋里没人回应…… “您好在家吗?我们是收水费的?”瘦子再次喊道。 屋里还是没有任何声音。 正当瘦子还想再敲门时,一个中年男人,操着粗狂的声音,从隔壁房间走了出来。 “喊什么喊,他刚才出去了,刚走没多久。” “不在?那我等会再来!”瘦子回了一句,然后将这里的情况报告给胖子。 胖子闻言,没有作声,紧接着他拿出追魂玉,放在额头,闭上眼睛。 唰…… 追魂玉飞了起来,指向东南方向。 “在那边,我们去追……”。 “大哥,咱先去吃点饭吧!咱是不饿,可是这具身体承受不了啊!”瘦子埋怨,他感觉自己的大哥做事情太认真了。 好不容易来阳间一趟,都没怎么转悠,竟忙乎上头交待的差事。 “好吧!不过你有钱吗?”胖子反问。 说实话他自己也感觉肚子饿了,昨天慌忙附身在权改耀这具躯体,可没想到这家伙竟然喝了酒,后来身体与灵魂暂时融合的时候,反应太激烈,肚子里的东西,全部一股脑的吐了出来。 再加上昨日到现在着急赶路,中间可是一点东西都没吃过。 “你看这是什么?”附身在瘦子身上的鬼差,嘿嘿一笑,手里顿时出现一砸冥币…… “你小子,小聪明还挺多的吗?” “那当然了,走,大哥,咱去下馆子去……”。 第十九章 黄皮子 危险正在隐于无形之中,一步一步向着于木靠近。 它像黑暗中的利刃,随时准备出击,在于木的脖子上,来上一刀。 至于是否能割掉他的脖子,那就要看手持利刃的主人,是否有足够的速度和力量。 车子一路奔驰,承载着回忆,带着他回到小李村。 彭城离小李村的距离并不远,可是他却整整一年半没有回家了。 此时于木站在村口,心里却出奇的平静,再没有之前的怨恨和悲伤,似乎今天来这里只是为了处理好那件事。 除此之外,他与这里再无任何关系。 包里的钱是切断父子关系的费用,他终于不用再像一只可怜的母鸡一样,被人一而再,再而三的,拿走自己下的蛋。 中午的饭,他是在小李村街上吃的,除了比几年前价格更贵一些,其他再无区别。 吃完饭,再点燃一根烟,深深地吸一口,这似乎已经成为了于木的日常。 坐在街头的拦路石上,于木拿出手机看了下时间,此时是下午两点十分。 手机屏幕上有一条未读的信息,来件显示是宋箐的名字。 “如果手术顺利,我会喜欢你,如果我死了,你还活着,请不要忘记你答应我的!” 这是宋箐手术前给他发的最后一条信息。 其实宋箐心脏边缘的毒虫并不难取出来,它致命的地方在于,毒物对身体的感染。 摸了摸口袋里正在熟睡的黄金,于木大步向自己的老家走去。 村子里这几年发展还是不错的,原本坑坑洼洼的土路,如今也变成了真正的水泥路。 至于这水泥路,能用到几年?那就要看看村支书贪的多与少了。 路两旁的路灯也是崭新的,看样子是水泥路刚修好没多久才装的。 走在路上,他看到了许多熟识的相邻,有的与他相仿年纪的,也都已成家立业。 十分钟,他来到自家门口。 红色的有些掉漆的大铁门从外面紧锁着,左右两扇贴门上贴着两张白纸,这是农村家里有人过逝的标志。 门口满地的羊屎蛋散发着一股羊骚味,水泥地上还未蒸发的黄色羊尿刺鼻难闻,让人心生厌感。 “看来他还是老样子,真是一成不变啊!”于木自语。 他从小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下长大,对于有这样的邋遢父亲,他心里感觉到的是,深深的耻辱和自卑。 左右看了下,确定四处无人之后,他悄悄的从羊圈翻墙而入。 羊圈的隔壁,是用砌块和石棉瓦搭起来的简易厨房。 厨房的门没有锁,还未进去,就能闻到一股浓浓的劣酒味道,酒味重夹着着腐坏食物的酸臭之味,实在让人作呕。 于木捏着鼻子,走进厨房,首先入眼的是黑压压的一片苍蝇,这些苍蝇嗡嗡的叫着。 它们趴在天花板上,电线上,食物上,比比皆是,仿佛这个厨房就是它们的家,一个让他们死也不会离开的家。 平心而论,这已经不是一个厨房,而是一个专门养苍蝇的养殖场。 “唉……”。 深深的叹了口气,于木突然想起自己的前任女友对他说的话。 “你是我遇到的最好的一个男人,我们的分手,谁都不用怪,要怪就怪你那个邋遢酒鬼父亲!” “也许她的选择是对的吧!”走出厨房,于木来到自家的客厅。 客厅里的地面肮脏不堪,烟灰与烟头充斥着整个房间,桌子底下一个个白酒瓶子,横七竖八的倒在地上。 大厅的墙壁上挂着一张黑白色的照片,那不正是自己吗? 溜达完大厅,于木没有上楼,他站在原地不动,眼睛眯起,再睁开时他的眼框里已经弥漫着一团黑色的光。 左右张望,于木并没有发现任何蛛丝马迹。 正在这时,一阵噼里扑通的声音,突然从楼上传来。 家里没有其他人,楼上肯定是…… 顺着楼梯,于木蹑手蹑脚的走在台阶上,与此同时,他的左手化为鹰爪状态,右手也紧张的捏着金蚕。 若是情形不对,这两手措施定会打对方一个措手不及。 终于,他上去了,那种声音还在响着,可是他愣是什么都没看到。 “不对,应该在东边的屋子。” 二楼的布局跟一楼相差无几,也是中间客厅,东西各一间卧室,如果爬上楼梯,首先看到的就是二楼的客厅。 如今二楼的客厅什么都没有,再寻着声音寻找,于木可以肯定,那种东西就在东边的卧室。 他继续小心翼翼的向前走着,不过他却没有去开门,而是通过客厅走到阳台,绕到卧室的窗户。 他的头一点一点的向上抬起,待到眼睛到达窗台的位置,透过玻璃,他看到了屋里的场景。 卧室里,没有床,在卧室的墙边摆着一张八仙桌,八仙桌上放着一顶香炉,香炉上方的墙壁上挂着一张观音送子的年画。 桌子下面放着一个大号的红色塑料盆,盆中金光闪闪,那是一个个金箔纸叠的元宝,此时元宝下面似乎有什么东西在快速跑动着,致使那些金元宝上下翻腾着。 “盆子里到底是什么东西?” 为了查清事实,于木的头再次抬高了些,这次他看到……他看到,盆子里有两只黄皮子正在你追我赶的转着圈圈。 一瞬间,他感觉头皮发麻,全身冷飕飕的,胳膊上也起了鸡皮疙瘩! 这并不因为胆小才有的反应,而是身体对诡异未知东西的一种生理现象。 若是正常人青天白日的见到这一幕,恐怕早已落荒而逃。 但是于木是谁,他是一个经历死亡的人,岂会逃之夭夭。 呼了一口气,于木没有闯进去,因为他心里知道小不忍则乱大谋。 这两只黄皮子的尾巴,与自己那天见到的有明显区别。 那天见到的那只,尾巴比这两只粗很多,也长很多。 悄悄的退了出去,于木心里思量着,那天见到的那个东西肯定还伏在老头子的后背上,如今只有等他回来,才能见到。 再次从羊圈翻了出去,整个下午于木都在村里溜达,最后他来到村口的一颗大树下坐了下来。 这里是老头子回家的毕经之路,他寻思着,来个守株待兔,先暗中查探清楚,那到底是个什么东西,再做打算。 时间一点点的过去,下午五点的时候,小李村街口来了两个陌生人。 这两个人东张西望,行为怪异,其中的一个手拿绿色的玉石,另外一个嘴里骂骂咧咧,似乎对炎热的天气,讨厌至极。 这二人不是别人,正是跟着追魂玉指示找来的阴隶。 第二十章 贪婪的双眼 “大哥,你看追魂玉闪烁强烈,这下没跑了吧!”瘦子跟在胖子的身后,盯着正闪烁绿光的追魂玉问道。 “是的,没跑了,不过你我二人还是躲在暗处比较好,我敢肯定这个阴魂已经还阳了,否则他不敢这么正大光明的出现在闹市口。”胖子眼睛里泛着寒光,阴森道。 “没错,大哥,你说的对,咱还是先隐匿调查,不要和他碰面,谁知道这家伙手里究竟有什么法宝!” 胖子听了这句话,突然冷哼一声道:“你还知道害怕,那中午怎么还那么鲁莽,去敲人家的门?” 瘦子无语,中午只想着早日完成任务,然后在阳间溜达几天,倒是没想到这一点。 “好了,走吧!小心行事……”。 …… 于木坐在村头的树下,等了一波另一波放羊的经过,期间有黄金陪着,倒也没有那么无聊。 终于在第四波的时候,于木等到了自家的老头子。 他还是那个样子,浑身脏兮兮的,抽着两块五一包的劣质香烟。 也许是因为自己死的原因,老头子的双眼有些红肿,眼角边还挂着两撮眼屎。 “来了。”于木心中暗道。 当羊群和老头子从自己身边经过的时候,于木的双眼刹那间泛起一团黑光,这次他清楚的看到,自己老头子后背上的东西。 那是一条黄白相间的狐狸,此时它正伏在老头子的后背之上,尾巴一甩一甩的。 “居然是条狐狸!” 自语之音未落,于木发现那本来一动不动的狐狸竟突然转过了头颅,一双泛着绿光的眼睛深深的看着自己。 那是一双怎样的眼睛?怎么样的眼神? 眼睛里泛着凶狠,透露出极度的贪婪,似乎对面的于木已成为他的猎物,早晚都要被他吃掉。 若是再仔细观察可以发现,其实它的眼睛并不是盯着于木,而是盯着于木身上的金蚕。 就好像金蚕是它眼中的仙丹,只要吞下,就可以让它成仙。 慌忙撤去了眼睛里的力量,于木装作若无其事的盯着羊群,裤兜里的金蚕也不知受了什么刺激,竟疯狂的抖动翅膀。 “你在发怒?它对你有威胁!”于木用手抚摸着黄金的身体,表示安慰。 金蚕点头,表示同意。 “你先留在这里,我再去打探打探,咱晚上干了它如何?” 黄金再次点头,眼睛一眨一眨的,似乎在说,本蚕王正有此意。 丢下了黄金,于木大步向前,跟着自家的老头,至于眼睛里的力量早在刚才就已撤去。 轻车熟路的尾随到家门口后,于木发现,此时自家门口正站着两位身穿蓝色衣裳的青年男子。 这两人一胖一瘦约有三十一二岁,在于木到来后,他们便转身离开了,所以于木并没有在意,只当是停脚的过路人。 砰砰砰…… 于木敲响了自家的大门。 “谁啊?”院子里传来老头子的声音,其声音里面还参杂着咩咩的羊叫声。 “大爷你好,我是某团公司专门负责员工保险的员工,您儿子前几日不慎遭遇意外身亡,我公司表示深切的悲痛,并送来了二十万赔偿金。”演戏方面,于木绝对是一流的天才。 不要问为什么?这都是某团的功劳,也是某团外卖员工必会的送餐技巧之一。 老头子听到外面的呼唤,打开了门,于木走了进去。 在详细的介绍自己来历之后,于木取出了二十万现金,放在了老头子的手里。 老头子对此表示感谢,且悲伤的说了一下自己儿子过往。 他鼻涕一把,眼泪一把的擦着,这倒让于木心中好受了一些。 不管他有什么恶习,又有多么的懒,可他毕竟是死去儿子的亲爹,这种血浓于水的亲情,还是不能抹去的。 听着自己老头子的悲痛诉说,于木表示深切问候和理解,但是没过几分钟他就找理由离开了。 他必须离开,他怕自己忍不住暴露出来。 走出红漆门的一刹那,他回头看了看二楼窗台暗道:“今天晚上,就让我为你办最后一件事,从此谁都不欠谁的?” 在于木离开不久后,胖子和瘦子两个阴隶悄悄的,从不远处的一个厕所里走了出来,他们看看老于头所在的院子,又看看于木离开的方向。 良久,胖子才开口道:“这户人家不简单啊!那个阴魂更不简单,居然敢孤身一人来这种地方,只是不知道他来这里到底有什么目的?” “大哥,这户人家,不就是个普通的放羊老头吗?”瘦子不知所以,开口问道。 胖子听了大怒:“你个憨货,睁开你的狗眼,好好看看这户人家到底藏着什么?” 瘦子一听这话,刚想去探查,却被胖子拉了回来,道:“别节外生枝了,里面这东西的道行不低,我可没有把握拿下,你若是找死,千万别拉上我。” 瘦子:“……”。 也许是天气炎热,又或者是受刚才的影响,虽到了晚饭的时间,可他却一点都不饿! 返回村口的大树之后,于木带上黄金去了东边的山上,静等深夜的到来。 点燃一颗烟,坐在山石之上,吹着清凉的山风,于木双眼望天发呆,目光久久不能离开。 黄金在一旁飞舞,追着萤火虫玩耍,逮到一个吃一个。 烟灭了,他又抽出一根,继续点燃,继续望天…… 远处,一片阴暗的杂草之中,两双眼睛正在紧紧的盯着于木。 “他似乎在等时间?”其中一人道。 “不对,应该在等人……”。另一人道。 之后,便再无声音。 终于,深夜来了,可是于木还是一动不动,至于金蚕早就玩腻了,它趴在于木的头发里,跟随着于木的目光一起望天。 呼…… 山风袭来,鼓动着于木的衣服呼呼作响…… 可他还是一动不动,似乎在等待着什么! 远处,阴暗杂草里的,瘦子阴隶早已等得不耐烦了,原因无它,只因晚饭未吃,腹中饥肠辘辘。 “这家伙在等什么?” “别吵吵,耐心……” 呼…… 又一阵山风吹过,离于木不远的一处杂石堆里,突然传出一阵异响,紧接着一个黄皮子从中跑出,直奔于木家的方向。 “嘿嘿,要来了,咱先干掉一个……”。 在黄皮子跑出的瞬间,于木嘴角露出一丝诡异的微笑,他沟通身体的黑色力量,左手变成鹰爪,以最快的速度,直奔那处杂石堆。 唰…… 在离杂石堆还有十几米的时候,另一只黄皮子突然冲出,以极快的速度朝着反方向逃离。 边逃离的同时,黄皮子屁股还升起了一团黄色的雾气,雾气中杂夹着奇臭无比的味道。 砰砰砰…… 沙石飞起,于木敞开了步子追赶,可奈何两条腿的人,怎能跑过四条腿的畜生? 正在这时,一道金光突然从他的头顶飞起,以极快的速度,直刺黄皮子的肉身。 这显然是黄金出手了。 噗通…… 喳喳…… 黄皮子鲜血横飞,跌落在地上惨叫着。 待于木追到黄皮子的时候,黄金早已在黄皮子头顶飞来飞去。 砰…… 见黄皮子还在叽叽喳喳的惨叫着,于木手持鹰爪一把将黄皮子拍昏了过去。 对于事后补刀这种事,于木还是比较擅长的。 鹰爪状的左手拎起黄皮的一瞬间,于木倒吸了一口冷气。 因为此时的黄皮子居然少了两只腿,一只前腿,一只后腿。 黄金得意的在于木的头顶。欢快的飞着,似乎在向于木炫耀自己的本事。 其实黄金的想法很简单,你不是跑的快吗,那我就弄断你的腿。 “嗯?不错!干的不错!回头我给你找只母蚕。”于木调侃。 黄金:“我本来就是母的,偶不是百合!” 可惜它这兽语,于木却是听不懂的。 收拾完黄皮子之后,于木带着黄金继续坐在刚才的山石之上,继续看着他的月亮。 其实刚到山上的时候,黄金就发现了异常,并悄悄的告诉了于木,这才有了刚才的一幕。 这并不是说,黄金比于木聪明,而是一种本能,一种对于天敌的本能。 第二十一章 倒霉的鬼吏 收拾完黄皮子之后,于木带着黄金再次回到原来的山石之上,等候狐妖的到来。 他知道那狐妖一定回来,否则也不会派两只黄皮子,偷偷跟着自己。 原先,于木是打算等到夜深人静的时候,让黄金去将狐妖引过来。 可他没想到的是,那狐妖竟主动出手了,这倒省了他一番布置。 此时那断去双腿的黄皮子,被于木丢在脚下,一动不动,显然是昏死了过去。 金蚕仍然趴在于木的头顶,不过它此时的眼睛,却是盯着不远处的山道上。 今晚的月亮很圆,山风也出奇的大,颇有一种山雨欲来风满楼的气氛。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间就到了凌晨两点中。 这时风停了,山中不知因何原因,竟起了大雾。 大雾起的很快,也变得越来越浓,渐渐地遮盖了月光的笼罩。 按理说此时乃盛夏之际,山中应明朗才对,可它就偏偏起了雾。 所谓事出反常必有妖,这个道理于木还是明白的。 将黄皮子的尾巴系在自己的腰间系带上,于木背靠着身后的一块山石,眼睛里黑光涌动,至于左手也早已变成了鹰爪之状。 呼…… 雾气中,气流涌动,似乎有什么东西,在奔跑着。 “哼!装神弄鬼……。”于木对着雾气大喝,看似沉着冷静、勇猛无比,其实内心却慌的一匹。 自从重生后,这可以说是真正意义上的,首次参加非人的战斗,实在是没有任何经验啊! 砰…… 突然,一声轰响从背后传来,紧接着山石开裂,于木被一股巨大的反震之力轰了出去。 “不好!” 翻滚在地上的于木大叫一声,他知道自己犯了轻敌之错,一个能从普通狐狸修炼到成精的地步,又岂是那么好对付的? 浓浓的雾气中,于木虽翻滚在地上,但他的左手却是挡在了自己的脑袋之上,泛着黑气的眸子,也紧紧的盯着刚才的位置。 只是一刹,他看见一个体型如猎豹大的身影,正挥着一只巨大的爪子,飞快的向他拍来。 砰…… 措不及防之下,于木又被拍翻在地,顿时他只觉得体内血气翻涌,脑袋也嗡嗡的作响。 不过那狐妖也不好受,一击之后的它,在空中惨叫了一声,地上也残留一些它洒下的血迹。 “哼!妈的,再来啊!”于木发狠,给自己打气,他借着狐妖惨叫的空隙,快速的躲到一颗大树之下。 紧接着于木伸起左手挡在胸前,右手则提着昏死的黄皮子,对着空气中说道:“想必你也开了智慧,我来这里主要是向你打听些事,你若再不知好歹,我可就杀掉它了。” “哼!你居然敢威胁我,快把你手上的小妖放掉,再把那个金蚕交出来,本大仙就发发善心,饶你一命!”雾中传来狐妖阴森缥缈的声音,也不知它究竟隐藏在何处。 “我去,这狐狸居然修炼到了能开口说话的地步,这下可麻烦了。” 虽然不知道狐妖能修到口吐人言代表什么,但是于木心里清楚,这个狐妖比之前干掉的那个黄皮子,绝对是天差地别的存在。 紧张的望着前方,于木左手的鹰爪成散开状,横于胸前。 只要发现狐妖的身影,他这只鹰爪绝对能狠狠的插进狐妖的脖子。 嗡嗡…… 正在于木防备间,本来不动的金蚕突然垂直飞起,它口中吐出一道比之前还要粗两倍的金光,直击大树上的树枝。 砰…… 一只狐狸从树上掉落,砸在树枝树叶上砰砰作响。 于木眼观六路,耳听八方,趁此机会迅速补刀,一把将掉落空中狐妖抓在鹰爪之内。 紧接着他以更快的速度,左右交换,右手掐着狐妖的脖子按伏在地,左手鹰爪插进狐妖的肚子。 轰…… 地上尘烟飞起,鲜血横飞,大雾也在不知觉中开始消散。 吼…… 狐妖惨叫着,可是它却逃脱不了,因为此时那只鹰爪正抓着它身子抡起,狠狠的向地面砸去。 一下…… 两下…… 直到砸了十几下之后,于木方才喘着粗气,将狐妖扔在了一片山石之上。 一番战斗一下,此时的于木已是精疲力竭,他坐在地上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 可就在这时,一团亮光突然从狐妖落地的地方出现,紧接着,狐妖的身体竟被亮光笼罩着,缓缓飘了起来。 “我靠,它还有战斗力!” 于木暗道一声不好,他拖着疲惫的身子,快速冲向那亮光升起的地方,边冲的同时,他还招呼着金蚕快速攻击。 砰…… 黄金的攻击率先而至,可当金光再次击到狐妖的时候,却被那团亮光所挡,紧接着一声似打铁的“当”响在空中响起。 “不好,它这是要放大招!” “黄金,快跑……。” 见已失去最佳的攻击机会,于木心中后悔万分。 “早知道有这番变化,刚才就应该一爪将它的头颅切下。” 紧接着,于木使出全身的力气,朝着山中奔跑,至于金蚕,在发现攻击无效,听到主人的呼唤之后,也紧随其后…… 身后的那团亮光还在缓缓上升,它包裹着狐妖,上升道十几米的高空方才停下,也就在停下的一刹那,原本处于重伤昏迷的狐妖突然睁开了双眼。 紧接着狐妖的身躯开始变大,一丈、两丈、五丈……十丈。 直到它身躯变成一间房子大小,才停止下来。 轰…… 它落在地上的刹那,沙石飞起,妖气纵横,四周的山石被崩的轰轰作响。 看着远处还在奔逃的于木,狐妖立马追了上去。 “哼,能逼得本大仙使出法相真身,你这可恶的人类也算死得光荣了。”狐妖口吐人言,对着空中大吼。 它速度极快,一奔之下就是十几米远,仅几个呼吸之间就追上了还在奔逃的于木。 仇人见面,分外眼红,追上于木的狐妖,二话不说就是一爪子拍了过去。 砰…… 于木被它拍倒在地,地上也炸出一个两米多的深坑。 砰砰砰…… 又照着于木的身躯,连拍三下,狐妖才大胆的走到坑边。 俯视而下,想象中的肉泥并没有出现,迎接狐妖的是一双摄人的黑瞳和一张已经不是人脸的怪物。 他的头颅长满了黑色的羽毛,一双瞳孔鬼气森森,尖长的嘴巴似鹰似凤,完全变成了一个鸟头人身的怪物。 “你打够了没有!”他开口平淡,不带一丝愤怒。 “我……我……。” 狐妖结巴,仅这一句“你打够了没有,”竟让它恐慌不已,它那巨大身躯开始忍不住的颤抖。 它想后退,可是却做不到,终于它发现了,一切的一切,都源于对手的太过强大,根本与它不是一个级别的。 “你打够了,就该我了!”鸟头人身的于木,继续他那一成不变的平淡语气。 紧接着他伸出已经变成鹰爪的左手,薅住狐妖的前腿就是一顿猛砸,与之前于木的操作极其相似。 不过他这番动作,看起来毫不吃力,就仿佛成年人抓住一只鸡仔一般。 “一下……两下……。”边砸,他嘴里边数着数。 直到砸到四十下,他才停下对着奄奄一息的狐妖说道:“看见没,这才叫血肉模糊,这才叫十倍偿还!” 狐妖奄奄一息的眸子耷拉着,看人形怪物的于木,听着他的调侃,它却不敢,也不能有任何动作。 此时它的内心是极度恐惧的,妖体几乎接近残废,它心里清楚自己今天可能真的难逃一死。 可是它却不明白,对面这个怪物那么厉害,却为何还要扮猪吃老虎? 只不过不管有多少疑问,显然对面的人形怪物是不会回答他的。 鸟头怪物的于木,在调侃完狐妖之后,并没有再下杀手,而是走向了附近最高的一块山石之上。 他站在那块山石之上,黑色的瞳孔看向远方,嘴里则对着空气冷哼道:“既然敢惹我,那就不要回去了。” 言毕之后,他的一双黑色瞳孔射出两道恐怖的黑气,黑气直冲下方百十米远的杂草,刹那间两个人影被黑气一扫而出。 “逃……。” “分头逃……” 两个人影被发现后,慌忙逃跑。 这二人不是别人,正是一直隐匿暗中的鬼吏。 可是一切都是徒劳的,人形怪物在扫出他们之后,突然伸出那只鹰爪,对着虚空就是一抓。 “摄魂”。 下一秒,人身倒地,身体里的两个鬼吏被他掐着脖子,抓在爪中。 “我们是阴司界的……”两个鬼吏脸色恐惧,大声的说出了自己的身份。 只不过他们的垂死挣扎却是徒劳的。 人形怪物听了之后根本不予理会,他抓着两个鬼吏来到狐妖的旁边,然后当着狐妖的面张开鸟嘴,一口吞下了两个阴魂。 可怜的两个鬼吏,就这样在刚到阳间的第二天,稀里糊涂的送了命。 这真是月有阴晴圆缺,鬼也有旦夕祸福啊! 第二十二章 你变态啊 空旷的山岗,四周杂草丛生,几棵还未成年的青松,在月光的笼罩下显得影影绰绰。 大坑里,狐妖望着刚吃掉两个阴隶的人形怪物于木,心里顿时一颤。 “你吃就吃吧!还当着我的面吃,我的命都在你手上了,你还吓唬俺做什?” “怎么样?有什么想法?”人形怪物站在坑边,对着坑里的狐妖平淡说道。 他的脸狭长,全部被黑色的羽毛覆盖着,看不出此时是喜是悲。 狐妖抬起头,睁开眼睛看看怪物,然后又闭上,但是却不说一句话。 “怎么,你看不起我啊?居然没想法?” 他好像很生气,后而直接跳入坑中,右手掰开狐妖的眼睛,让狐妖看着自己。 然后张开鸟嘴将自己的左爪伸了进去,紧接着他的左爪竟从嘴里拉出一个半截残躯。 “现在有想法了吗?”他把那半截的身躯在狐妖的眼前晃了晃,问道。 “妈的,你变态啊!命都在你手上了,你还玩我!”狐妖心中大吼,但嘴上却不敢这样说。 看着怪物爪中晃荡的半截躯体,它艰难的从坑里爬了起来,然后两只前腿突然往地上一跪大哭道:“大爷,你就杀了我吧,别吓唬我了,小妖我胆子小啊!” 听到这句话后,怪物似乎对这个回答极为满意,他拎着鬼吏半截的身体再次晃了晃,然后张开嘴,又重新吞下,才继续道:“早这样子,不就行了。” 狐妖:“……” 怪物调侃完狐妖之后,就暂时没理会它了。 他“唰”的一下,像个猿猴一般跳到坑边,然后举头望天,鸟嘴嘎巴嘎巴自语道:“还是阳间好啊,早晚有一天我会重新归来的!” “至于你这小妖吗?就帮我好好照看这具身体,扶持他成长!” 说着,他突然转回身来,鹰爪直接对着狐妖的额头就是一吸,之后一个迷你的小狐狸出现他的鹰爪之中。 咒…… 他的双眼泛起浓厚的黑气,黑气中散发至阴至邪的恐怖气息,仿佛天下所不容的脏邪存在,全部纳入其中,直射狐妖魂魄的眉心。 颤抖…… 妖魂剧烈的颤抖,本来清明的妖魂,刹那间被这股黑气笼罩。 之后,黑气压缩,变化成一个指甲盖大小的车轮印记,停在狐妖的眉心。 紧接着再挥手一拍,妖魂纳入狐妖的身体之中。 也不管狐妖是否醒来,他的左爪继而又是往那狐妖的身躯一按。 也就在这一按之间,一股极强的力量进入狐妖的身体。 说也奇怪,那股力量进入狐妖的身体后,一阵阵噼里啪啦的声音在其身体内响起,渐渐的、狐妖的气息开始变的雄厚起来。 轰…… 一声巨大的声音在狐妖的身体响起,如炸雷一般,之后,它竟退了皮毛,幻化成一个十八九岁,赤裸的男子。 再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怪物像池塘被抽尽水一般倒了下来。 而狐妖却从坑里站了起来,他挥一挥手脚,晃动晃动自己的脖子,双手又不可置信的摸了摸脸了头发,最后低下头看了一下自己的胯下。 “老子化形了!”他一蹦老高,像个千年老妖刚出世一般,在深夜里嚎叫。 但是接下来,他却悲剧了。 由于刚化形的身体还不熟悉,这一蹦之下,竟直接栽了个大跟头,满嘴啃的竟是碎石泥土。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啊!”狐妖纳闷自语,他虽然欣喜,但却不明白自己是如何化形的。 他冲到坑边,看着地上昏死的人类,开始回想起刚才的事情。 刚才似乎被这怪物抽了妖魂,然后就被他抓在爪中昏了过去,再之后,就是醒来以后的事情了。 “难道说,是这怪物帮自己炼化了身体的横骨,才得以化为人身。” “可是他有这么好心吗?” 狐妖心中疑惑万千,坐在于木的旁边抓耳挠腮。 “要不要一爪子拍死他?” 这个想法刚在脑袋里闪过,狐妖就感觉自己头疼欲裂,仿佛无数毒虫在他的脑袋里乱钻。 似乎他只要再敢上前一步,他脑袋里东西,就会将他的肉体加魂魄一起吃掉。 “不不不……我不敢了,你是我的大爷还不行吗?我以后再也不敢有害你的想法了!”似乎是想起了什么,狐妖也顾不得什么尊严了,直接跪在地上,连连求饶。 “咦,不痛了。” 磕了十几个响头之后,狐妖神奇的发现自己不痛了,又看了看于木头上昏死的金蚕,他身体不自觉的打了个寒颤,再也难起一丝暗害之心。 “哎,本大仙真是吃鸡不成反被草,好好的在阳间积累点香火多好啊!非得贪心抓什么金蚕蛊王,这下可好了,成为人家的狗腿子了吧!自己真是贱啊!”狐妖悲伤自语,他一巴掌一巴掌的,拍在自己的脸上“啪啪”作响,像是在给自己赎罪。 最后,狐妖还是无奈的背起他那又爱又恨的人类,赶向自己的老巢。 月光下,一个赤裸的年轻男子背着一个比他大几岁的年轻人,在山道中奔跑。 这是一个多诡异,多令人浮想联翩的画面啊! 可惜的是,此时山道空无一人。 若真的有人能拍到这一幕并发到网上,那么第二天各大新闻的热门绝对是:“深夜,赤裸男子背着一个年轻男子在月光下奔跑,是世俗的羁绊,还是人性的变态,才让他有如此行为……”。 …… 第二天上午,小李村东山上,发现两个身穿蓝色工服且神经有问题的男子,之后被送往彭城市精神病院…… 也同样是第二天,小李村老于头的家里出现了两个陌生人。 这两个陌生人,一个丰神俊朗,另一个死气沉沉,仿佛就是一具尸体,没有了任何的活人身上的征兆。 第二十三章 囚笼 这是一个昏暗的世界,四周看不到边界,只有茫茫的黑色雾气充斥着整个空间。 抬起头看天,天上无月,低头望地,地上无影。 在这片世界的,不知何方位的地上,矗立着一个十平方左右的囚笼。 囚笼的造型似古代死牢一般,一根根木棍直直的插在地上,仅留一个一人多高的上了锁的牢门为囚笼的出口。 此时囚笼里关了一个约年纪二十五六岁的年轻男子。 男子面容消瘦,眼睛不大,眼角的鱼尾纹比正常人稍深一些,似乎若是一笑,都能夹死蚊子。 这个男子不是别人,正是于木。 当狐妖的法相真身一爪子拍下来的时候,于木突然发现自己失去了对身体的控制权。 紧接着他就被一股巨大的力量,拉到了这个地方。 刚来的时候,他在囚笼外面。 不过后来,那囚笼里走出了一只一人多高的似鹰似凤的大鸟。 大鸟走出来之下,一爪子将他抓住,丢进了囚笼里。 然后将囚笼的门关上,上锁。 “你进来歇会,我出去一会,咱替换一下。” 大鸟口吐人言,尖长的嘴巴嘎巴嘎巴作响,也不等于木有任何话语,大鸟走进了茫茫的雾气中。 在大鸟消失的那一刻,处在囚笼里的于木,突然感觉自己在外界的身体动了。 紧接着就是三下五除二的干掉了狐妖,和藏匿在暗中不认识的两个阴隶。 至于自己在外面的,那一番对狐妖的调侃,他也真真切切的听到了。 “这是什么地方?难道说就是这个怪物把自己从阴司带了出来?”于木内心思量,他猜测自己似乎成了一个阶下囚,一个被别人利用的阶下囚。 高兴的时候,就放你出来一会,不高兴的时候,就让你在牢狱里呆一会。 也许成为阶下囚,最好的结果就是自己现在还活着。 茫然…… 无知…… 不知所措,充斥着他的脑海里。 一切都超乎到难以理解,甚至不敢想象的地步。 正在这时,那个大鸟回来了,跟他一起回来的还有两个身穿阴司官服的鬼吏。 大鸟回来后,打开牢门,一把将两个阴隶丢了进来。 然后他自己也跟着进来了,最后就是关门,上锁。 很自然的动作。 囚笼里,两个阴隶被丢进来以后,他们躲在一个角落瑟瑟发抖,不敢言语。 于木自己也躲在一个角落,但面色古井无波,似乎在等待着制裁。 至于那大鸟,则收起翅膀,“哐当”一下坐到了囚笼的中央。 “你可真没用,连个小妖怪都打不死,甚至还让这两个家伙跟踪了这么久。”大鸟用它锋利的爪子剔着嘴巴里的牙板对着角落里的于木说道。 “……。”于木低着头,双手抓着自己的衣角,像个受委屈的小媳妇。 他没有回答大鸟的话,也实在不知道怎么回答,毕竟这辈子和一只鸟面对面交谈,还是头一次。 “你是我救上来的,否则你现在还不知道轮回到哪里呢?你是不是该跪下来给爷磕几个响头,然后再叫几声恩公!” 听到这句话,于木抬起了头,他平淡的着大鸟道:“你救我上来,是因为我有用,又或者说当时奈何桥上只有我一个阴魂,你别无选择……” 砰! 听着于木的回应,大鸟“唰”的一下冲了过去,一只利爪直接掐着于木的脖子,将他拎了起来。 “你不怕我吃了你,然后再找一条狗,帮我咬人。”大鸟的嘴嘎嘣咯嘣,语气阴森无比。 “你是说那两个鬼差吗?”于木似乎并畏惧的大鸟的威胁,他眼睛看向躲在角落里的两个鬼吏,一字一句的说道。 “哼,说说为什么?”大鸟放下了于木,两只眼睛直直的盯着于木。 在那双眼睛里,于木看到暴戾,残忍,噬杀,毁灭…… 但他并不害怕,因为他知道自己猜的对。 “这大鸟怪物,好不容易将自己从下面带了上来,还没利用自己,怎可能轻易杀害?” “还用我说嘛?说透了就没意思了,傻鸟?”于木一脸无所谓的回答,似乎已将生死置之度外。 “你刚才叫我什么?”大鸟愤怒至极,这一声“傻鸟”,似乎将他最悲痛的记忆勾勒了出来,刹那之间他再次将于木提了起来。 这次他的爪子更加用力的掐着脖子,嘴巴也长得大大的,似乎于木下一句的回答,只要让他不满意,他就会把于木吃进肚子里。 傻 鸟! 于木一字一字的吐了出来,然后他就被大鸟吞了进去。 被吞进口中的一刹那,入眼的黑暗和刺骨的劲风,那劲风不知是何力量形成,竟如刀子般割自己的肉。 这一刻,于木终于体会到了凌迟的酷刑。 而就在他感觉自己快要彻底消失的时候,那种痛感却消失了,然后睁开眼看到的又是光明。 原来大鸟又把他从嘴里拉了出来。 “害怕吗?快叫大爷,叫了,我就饶了你!”大鸟再次问道,不过这次语气却不是愤怒,而是得意的调侃。 “傻鸟……” “嗯?我怒了,彻底怒了,最讨厌别人喊我傻鸟了!” 于是,口吞阴魂的把戏继续上演,之后又再次取了出来。 “还喊吗?” “傻鸟……” 大鸟:“……” 吞,取,……动作再一次发生,似乎开启了无限循环模式。 囚笼里的另一个角落,两个阴隶看着这荒唐一幕,想笑却不敢笑,只能低下头死死的咬住自己的胳膊。 终于,在不知道这种动作循环多少次之后,大鸟终于停了下来,语气有些失落对着于木道:“怎么说你也是我救上来的,你能不能对我尊重点。” 于木:“好吧!那你是不是应该跟我解释一下?” “解释啥?看透不说透,才是好朋友,这不是你刚才自己说的吗?” “……”。于木有点憋屈,居然被一只鸟怼了。 大鸟看着于木脸上无奈的表情,终于嘎巴嘎巴的笑了起来。 “看好了。” 他走到两个阴隶旁边,一爪子抓过来一个,对着阴隶的头颅直接就是一嘬。 阴隶的头颅掉了,被他津津有味的吃到嘴里。 “以后,不管吃人还是吃鬼,都要从头开始,这叫从头再来。”大鸟像个教官一样,在于木身边演绎吃鬼的教程。 之后,他又将断了头的阴隶,嘬成三段,全部吃了下去。 “该你了!” 吃完第一个阴隶之后,他又将剩下的一个阴隶抓了过来,继续表演着刚才的吃法。 这一刻的大鸟仿佛西餐大师,正在教农村土包子,如何吃牛排。 于木蹲在角落,看着大鸟口吞鬼差的把戏,他双手摸着胸脯,剧烈的咳嗽…… 第二十四章 我不是你二大爷,我是你二姥爷 虽然眼前并没有血肉横飞的画面,但看着大鸟生吞鬼吏,于木还是觉得恶心至极。 说到底,那鬼吏还是人形的样子。 “看清楚了吧,以后得罪咱的,咱就把它吃掉,管它是什么玩意!” 大鸟得意的嘎巴嘎巴嘴,然后又用锋利的爪尖剔了剔牙板,一脸意犹未尽的样子。 “呃……那个傻……神鸟阁下,咱是不是谈谈正事。”于木尴尬的打断了正在陶醉的大鸟。 大鸟一听这话立刻来了精神:“你有什么想法?” “咱俩现在应该是在同一条船上的人,如果我死了,你也不好过吧!” 于木一语道破,直言事实。 “你在威胁我?”大鸟用爪子扒拉着地,声音低沉。 “不是威胁,这是事实,阴司的人还会再来,下次可就不是什么小喽啰了。”于木道。 “我可以给你力量,但是你要帮我收集魂魄,不管是妖魂,还是鬼魂,又或者是其他能吃的,统统给我收集过来。” 大鸟并没有告诉于木,它的来历。 他的一双眼睛盯着面前的牢笼继续道:“待到我有力量打破这个牢笼,就是还你自由之时。” 于木这次没有出口讽刺,他看着面前的怪鸟笑了笑:“你记着,我只想自由的活着……” 后面的话,于木没有说下去,但是他相信大鸟绝对明白。 宁为玉碎,不为瓦全,与其做一只被牵着链子的狗,倒还不如彻底消亡。 这倒不是说于木无知,而是性格使然。 死就死了,反正都死过一次了,虽然活着很好,但是若不能顺着自己心意活着,那还不如死了。 “嘎嘎,说完了吗?这个条件我答应你了,你该走了!”大鸟似乎不想再理会于木。 他打开牢门,伸出爪子,一下子将于木拍进了茫茫的雾气之中。 “哼,敢威胁我,先让你吃点苦头再说。”大鸟关上牢门,恨恨自语。 ----------------------- 于木在被大鸟扔进迷茫的雾气之后,他茫然了。 因为他并不知道自己该如何离开这个地方,想回去问问路吧,可是怎么找,也找不到那个囚笼。 “该死的傻鸟,也不说怎么出去!” 无奈之下,他只有漫无目的向前行走。 可是前方无路,后方无门,怎么走就是回不到现实。 要说这走路,累到不累,可是心里没底啊,时间长了,心里顿生一股乏力之感。 也不知走了多久,于木实在走不下去了,他“砰”的一声坐在地上,开始思考。 “难道是这样?”他低头自语。 然后盘膝而坐注,意力集中,此时他的心中只有一个信念,那就是“出去。” “嗯?没用!” 之后,于木用了头撞地,呐喊,狂扇自己嘴巴子等诸多方法,可都没有任何效果。 最后,他实在无奈了,只有静静的躺在地上睡觉。 孰不知,这时在不远处的迷雾里,一只大鸟正在手舞足蹈,狂扇着翅膀偷乐着。 “叫你威胁我,叫你对我不尊敬。” 也不知过了多久,于木放下了一切,他在这片迷雾的世界睡着了,可正当他睡的正香的时候。 突然,一只爪子突然从地底钻了出来。 没错,就是从地底钻了出来,直拍他的屁股。 刹那间屁股开花红灿灿,于木飞上了天,消失在这片世界。 紧接着睁眼,苏醒,恢复了知觉,也恢复了对身体的控制权。 睁开眼睛,入眼的是一片白色的天花板。 然后耳边就传来一句惊叹的称呼。 “嘿嘿,二大爷你醒了……” 一个丰神俊朗的白面小生,正点头哈腰的站在床前。 如果把他的发型换成中分,再配上一套黑色的便装,于木毫不怀疑身边的男子绝对是抗战时期的汉奸。 “你是?”于木狐疑,昨天狐妖化为人形的事,他并没有亲眼看见。 在大鸟返回囚笼的时候,他便失去了对外面的感知。 “我是您收服的小妖胡大祥啊!您不记得了,二大爷!”狐妖仍点头哈腰。 至于“二大爷”这个称呼,是他昨日求饶时对怪物的称呼,当时他觉得对方似乎对这个称呼很满意,所以今日仍然以此相称。 “原来他昨天没有杀这妖狐,难道说,是他与这狐妖有亲戚,才放他一马,要不人家怎么会称他二大爷呢?” 想到这里,于木恶趣丛生道:“你二大爷不在,我是二姥爷!” “二姥爷?难道这家伙喜欢更涨一辈的称呼?罢了,命都是人家给的,二姥爷就二姥爷吧!” 妖狐一脸原来如此的表情,后而恭维道:“二姥爷,您都昏迷两天了,您饿不饿,小的去给您弄吃的去?” 此话一出,于木突然感觉,自己此时就是一山大王,但一听到时间,他的双手立马开始摸自己的口袋。 可是口袋里,啥也没有。 “二姥爷,您是在找这个吗?”说着,胡大祥递过来一个屏幕稀碎的手机。 “你去弄吃的吧!我歇会。” “好嘞,您等着……” 望着屏幕稀碎的华为手机,于木深深地感觉到国产手机的强大,在那种力量之下,这手机还能存在,简直是国产界的良心之作。 打开手机,输入密码,上面有一条宋箐发来四句诗词。 九死一生待君归, 君若不归妾心碎。 待到年年重阳时, 衣冠冢上妾相随。 “这丫头终于挺了过来!”不知觉间,于木似乎已经开始心系宋箐的安危。 回了条“君安,勿念,”的信息之后,于木下了床,打开了卧室门。 “这不是我家吗?”看着狼藉的客厅,闻着熟悉的气味,于木才反应过来,这是自己的家。 站在客厅之中,看着满院的羊屎蛋子,于木突然之间有些想不明白,自家的老头子手里应该有不少的存款,怎么还干这放羊的营生? 院内无人,大门也是敞开的,院子里几只小羊羔在欢快的蹦跶着。 “黄金……”似乎不见金蚕的踪迹,于木呼喊了一声。 嗡…… 紧接着一只长着翅膀的金蚕从楼上飞了下来,紧跟其后的还有一只小黄皮子。 只不过小黄皮子在见到于木之后,瑟瑟发抖,眼神里也尽是恐惧。 它慢慢腾腾的走到于木跟前,直立而起,前腿作揖,对于木深深的鞠了一躬。 “过来,黄金。”没理会小黄皮子的作揖,于木伸出右手,示意金蚕飞到自己掌心来。 金蚕很聪明,它闻其言,观其行,便知主人其意。 然后“唰”的一下便飞到了于木的掌心。 只是它刚飞到掌心,一股邪恶的力量就朝着它铺面而来,紧接着它被那股力量包裹着,瑟瑟发抖,全身抽搐…… 于木不知道怎么回事,他只知道,黄金似乎受到了伤害,而这一切都源于自己的手掌。 情急之下,于木将手掌翻转而下,金蚕掉在了地上。 没理会掉在地上的金蚕,于木将手掌放在自己的眼前,仔细观看,这时他看到自己的掌心之间,有一枚黑色的车轮印记。 第二十五章 那把火是他故意放的 黑色的车轮印记古朴而精致,它半径仅有两公分长,像个纹身一般样,藏在手掌的皮肤之下,泛着一股邪恶的气息。 若不是刚才金蚕飞上去,于木还真是暂时发现不了它。 古语有老虎的尾巴摸不得,如今却是于木的手掌碰不得。 “这肯定是傻鸟留下的!看起来威力还很大,既然摸不得,那以后就称你为“bmw”吧!” 于木心里明白,最不希望自己死掉的就是傻鸟,如果自己死了,傻鸟就会暴晒在烈日之下。 虽到现在还不知道傻鸟的真正身份,可是一个能从阴司逃出来的怪物,又岂非等闲之辈? 再次看了看已经自己右掌,于木低下头思考。 “如今钱财具备,又有不惧鬼怪的实力,我也有机会去干我想干的事了……” 在他心里,一直有一件事不能释怀,那就是自己的母亲。 前世的时候,自己虽势单力薄,但也曾去找过,可是什么都没查到…… 如今有了本事,他怎能不调查清楚? 生恩之大,大于天。 生要见人,死要见尸,这是于木的信念。 至于帮傻鸟搜集魂魄,于木心中也有了些眉目,那就是继续把中药铺开下去。 远了不说,就现在而言,人们生病以后的习惯是,首先去看西医。 其次才是中医,若最后还看不好,就只能死马当作活马医,去找些神婆,神棍之类的去看。 如今这个法治社会,公然以神力救人,绝对会当做传播封建迷信,受到法律的制裁,这样就多了不必要的麻烦,乃是下下之举。 以现在的条件,中药铺是接触病人最多的地方,说不准就能碰到一些鬼魅作祟。 思考间,老于头和胡大祥从大门拎着酒菜跑了进来。 “二姥爷,酒菜来了!”胡大祥点头哈腰,毫无节操的叫唤着。 “那个老于头,你也把客厅弄干净点,你看看脏成啥样了?” 说实在的,以前胡大祥是狐妖的时候,确实没感觉到这个家这么脏,可如今化为了人形,才感觉到这里的环境真是连城市的厕所都不如啊! 老于头听见了胡大祥的话,出奇的没有搭理他。 要知道以前狐妖说什么,他就做什么,这也是作为出马弟子的正常操作。 他阴沉着脸,走到于木面前看着他,眼睛里竟是恨意道:“我儿子的死是不是与你有关?” “老于头你疯了,我都告诉你了,你儿子是被那女鬼所杀。”于木还未开口,狐妖胡大祥便立刻挡在了于木的前面,开口训斥老妪头。 胡大祥的心里很清楚,眼前这位是什么人?那可是吃鬼不眨眼的主,若是惹恼了他,说不准马上就给你一爪子,将你拍的稀巴烂。 “你凭什这么说?”忽略了狐妖的存在,于木面无表情的问道。 “哼哼……我老头子虽是一介凡人,也没读过什么书,但是某团的口碑我还是知道的,想拿到他们的赔偿金比登天还难,更何况还是主动送上门的?”老于头道。 听到这句话,于木哈哈大笑讽刺道:“亏你还记得你儿子的死,他生前你是怎么对他的?本来好好的一家人,还不是你搞得家破人亡!” “你是谁?你到底是谁?你怎么会知道的这么多?” 老于头的神情大变,他有些佝偻的身子站在原地剧烈的颤抖着,一双枯瘦的手掌死死的抓住于木的衣领。 “哼,我是谁?我是他的好兄弟,他的事情我全知道。” “知道我为什么给你送来二十万吗?那是我帮他付的断绝父子关系的钱,这是他生前的梦想。”于木大声吼着,将这些年心里的积怨全部吼了出来。 “不……这不可能,他不应该这样对我,当初那把火确实是我故意放的,可是,我那是为了他好?” “为了他好?亏你说的好听,你毁了他的幸福你知道吗?”于木扯开老于头的手,继续大声吼道。 “幸福?幸福个屁?那个女娃根本不能怀孕,更不能为我老于家传宗接代,所以我只能出此下策,让他们一拍两散。” “你凭什么说她不能怀孕,你儿子跟我说过,他们在一起过得很幸福。” “哼,凭什么?当年他们在一起那么久都没怀上,而且那女娃子经常吃药,那些药我找人看过,别以为我不知道。”老于头似乎不愿承认自己的错误,激烈争辩着。 听到这里,于木笑了,发自内心的笑了。 不过他笑的不是自己的老爹,而是自己。 他笑自己可悲,摊上这样一个父亲。 原来从头到尾,他就是被这种无知,老观念,害的死死的。 当年自己的女朋友,有段时间确实吃药,不过那是因为子宫内膜脱落不全,才吃的调理药,并不是什么大病,更不会影响生育。 至于没要孩子,那是因为自己当时把事业放在第一位。 “你笑什么?你到底在笑什么?”老于头听到于木的笑声,仿佛入狂一般发问道。 “我笑什么,我笑于木有这样一个父亲,我替他感到可悲!” “我还有最后一个问题问你,问完我就走,于木的母亲究竟是怎么回事?”于木抛出了心中的最后一个疑问。 他实在不想呆在这,哪怕是一秒的时间。 “这是我的家事,我凭什么告诉你,有本事你杀了我?” “哈哈……杀了你,你想的美,你还是活在这,无尽的悔恨和愧疚当中吧!总有一天我会替我兄弟查明他母亲的去向。” 于木脸上尽是嘲讽和悲伤,而后他一转身向门外走去,身后只留下他冷酷的回音:“我们走,回彭城。” 走在乡间的小路上,于木拿出烟,点燃一支。 身后,狐妖胡大祥低着头默默跟着。 至于金蚕,他似乎知道主人的心情不好,并没有去打扰,而是老老实实的趴在于木的头发里。 不知不觉,一支烟已吸到尽头,此时他也走到了去彭城的官道上。 并没有急着打车回去,于木找了一石板坐了下来,而后,他招呼着狐妖也一起过来坐。 再次将一支烟叼在嘴上,且递了一支给胡大祥,他才慢慢开口道:“你来这里多久了?你的名字又是谁起的?” 第二十六章 外八门 去往彭城的官道上,车轮滚滚。 胡大祥听到他二姥爷的亲切召唤后,立刻飞奔而去,在于木的身边坐了下来。 他接过于木递过来的烟,学着于木样子,也将烟点了起来。 听到于木的发问,他刚想回答,谁知这时一股烟竟从他的鼻孔冒了出来,直呛得他咳嗽连连。 “算了吧,不会抽就丢掉。” 胡大祥讪讪的丢掉手中的烟,有些不好意思道:“以前只闻些香火,还没抽过这烟,怪呛人的?” “行了,说正事?”于木脸色一寒,打断了胡大祥的唠叨。 至于为什么问胡大祥问题,一来是想多了解了解这只妖,普及一下非人类的知识。 再则是自己确实想要知道一些东西。 咳咳…… 胡大祥的回答,果然也没让于木失望,他清清嗓子道:“二姥爷,我来这里有十年之久了,要说我的名字那可是大有来历?” “大有来历?怎么回事,你说说看。”于木问。 那二姥爷就听我细细道来。 小妖我修炼至今,已三百年有余。 十多年前,我才炼化了口中的横骨,方能开口讲话。 在我们狐妖一族中,只有能达到口吐人言的境界,上面才允许出山修行,才配有名字。 而一般来说,我们的名字都是由太祖爷,按照辈分所起的。 但我的却不是,我的名字是族中一位前辈带我下山时,请一位“金点”所起的。 “金点?金点是一个人的人名吗?”于木发问,对于这古怪的称呼,他还确实不知。 “不是,金点不是人名,而是对一种职业的总称。” “职业,什么职业?” “就是看卦算命的!”停顿了一下,胡大祥继续道:“我曾听族中前辈说,古有三百六十行,归拢大千世界芸芸众生间做工的所有行当。” 但是在这三百六十行之外,却另有八门。 不过这八门属于偏门,人称“外八门。” 外八门包括盗门,蛊门,机关门、千门、兰花门、神调门、红手绢门和索命门。 而金点正是外八门,千门中的一种称呼。 当时族中前辈直接把我从东北大山里带到了天津,在见到那位先生后,他直言我的祥瑞之地在彭城一带,并给我起了一个大祥之兆的名字。 所以从那开始,我就叫胡大祥了。 “现在想来那位金点还真是高人,本来我化形起码还要一百多年的时间,可是遇到您之后……” 剩下的话,他没说下去,不过于木却已经明白了。 望着侃侃而谈的胡大祥,于木问道:“若是现在,你还能找到那个算命的吗?还有,你那族中的前辈还跟你讲了什么?” “现在倒是找不到了,因为那个金点是个云游野鹤的人。” 至于下山的时候,族中前辈确实交代过一些东西,他曾讲在红尘中打灾解难,一定要小心千门和蛊门的人。 因为这两门,有杀鬼灭妖的本事。 “至于其他的吗?嘿嘿……”说到这里,胡大祥得意一笑,才继续道:“神调门,兰花门都被我们收购了,剩下的那些虽厉害,但还不至于让人闻风丧胆。” “啊,收购了,这两门具体是做啥的?”于木有些惊奇,这行业还能收购。 “嘿嘿,一个是请神上身的咒语,另一个就是官妓,用现在的话就是高档会所,spa……” “要不我哪天带你去耍耍,二姥爷,您可不知道那些被我狐族调教过的女子……啧啧,那技术……。” 胡大祥一脸猥琐,点头哈腰的在于木耳边献着殷勤。 “行了,说正事!”于木脸色一本,此时他心里还有诸多疑问,哪里有闲心去谈这些风花雪月的事情。 “我再问你,你那天为何主动找上我?” “这个……这个……。”谈到这个问题,胡大祥有些结巴,似乎不愿意说出实情。 “快说,否则我送你见二大爷去。” “这个,还不是因为它,我才冒这么大的风险。”胡大祥一脸幽怨的将手指指向于木头上的金蚕。 至于那句“送他见二大爷”,则被他理解为,于木要吃掉他。 “它?它不就是一只有点灵性的金蚕吗?”于木不解道。 “二姥爷,您不是蛊门的人啊?”胡大祥答非所问的说道。 “呃……此话怎讲?” “我见到这个小家伙的时候,一眼便认出它是金蚕蛊王,金蚕蛊王最大的用处不在于它的攻击力,而在于它的本身,它乃是增加修为甚至救命的最好灵药。”胡大祥看着仍在于木头沉睡的黄金,讲出了他出手的理由。 “原来他把我当做蛊门的人了,看来以后要小心点了,毕竟那两个玩蛊的母子俩,是死在自己的手上。”于木心中暗暗思量。 想到死去的王泽母子俩,于木脑海中又出现了一个问题,于是开口道:“你怎么知道,老于头的儿子是死在女鬼手里的?” “哼,我当然知道了,那天晚上那个女鬼曾来暗杀过老于头,不过却被我打跑了。” “对了,我现在想起来了,那个女鬼也从用过蛊,她生前肯定也是蛊门的人,咱可得小心点。”胡大祥道。 “放心吧!那个女鬼已经去见你二大爷了。” 听到这句,胡大祥打了一个哆嗦。 孰不知在以后的日子里,“二大爷”这个词成为了他心中一个魔咒。 “我还有一个问题,你可要好好回答了?”说这句话的时候,于木的脸色极其认真,看得那胡大祥一愣一愣的。 “你在于家呆了十年之久,知不知道他家的女主人,是因为什么原因离开的!” “二姥爷,这可就难为小的了,小的在老于家的时候,除了打灾以外,就是修炼,哪里会关心红尘弟子的家务事?”胡大祥心里有些奇怪,难道这就是人类的感情,自己的二姥爷居然可以为死去的兄弟,付出这么多。 听着狐妖的回答,于木沉思了一会,嘴角漏出一丝耐人寻味的微笑,才开口道:“知不知道已经无关紧要了,不过我相信以你的本事,肯定能调查出些东西来……” 胡大祥点点头,算是接受了他二姥爷给他派发的任务。 随后于木又问了些其他事情,方才带着刚幻化成人形的胡大祥,打车赶往彭城。 第二十七章 蚕毒救箐 在去彭城的路上。 坐在出租车里的胡大祥,东张西望的透过车窗看着外面,活像第一次进城的土包子。 以前为妖,住的是荒山野岭,行的是避人之道。 可如今初化为人,外面的世界对他来说就像一个新大陆,他怎能不好奇? 车行半小时进入市区,道路也开始拥堵起来。 这时,于木扯了扯胡大祥的衣袖,指了指一家写字楼门口的一个送水工人。 胡大祥顺着于木的手指方向看了过去,紧接着他的表情变得很复杂。 有愤怒,有尴尬,但更多的却是无语。 “嘿嘿,知道我为什么问你的名字了吗?这就是原因。”于木嘴角一撇,偷乐道。 也不怪胡大祥看了那送水工人之后,有这样的表情。 一切只因为那送水工人,工服上的一句广告词------胡大祥矿泉水,百姓放心水,值得您的信赖。 “该死的造水商,该死的金点……。”他恨恨的低声骂着 本以为自己的名字乃是祥瑞的象征,可到头来竟成了一句广告词。 此时胡大祥的心里有一万只“草泥马”奔腾而过…… “师傅,直接去彭城市第四人民医院。”不再去理会一脸懵逼的狐妖,于木对着司机师傅喊道。 “好嘞!”司机师傅答应道。 下午四点多的时候,于木带着狐妖,顺利抵达医院。 在服务台询问护士之后,于木找到了宋箐所在的病房。 见面的那一刻,两人都很有默契的微微一笑。 “你来了,事情办得顺利吗?”宋箐躺在病床上,刚做过手术的她,身体还是比较虚弱,所以说话的声音比较轻。 “有惊无险!”于木坐在床边,身后站着一言不发的狐妖。 做为一名出色的狗腿子,在这一点上面,胡大祥还是很合格的。 “医院怎么说,还要多长时间出院?” “手术还是比较顺利的,不过心脏旁边的组织有些感染,目前还只是用药物控制着。”宋箐道。 其实关于此次手术,宋箐心里明白,取出心脏边缘的毒虫只算完成了一半,最重要的还是消除那些感染的病菌。 若是真的消除不了,她自己还是难逃此劫。 总的来说,如今的宋箐只是暂时保下了性命,至于能否完全康复,她心里可是一点底都没有。 这时,于木刚想出口安慰两句,不料却被身后的狐妖打断了。 狐妖用手指捅了捅于木的后背,示意他出去说话。 跟宋箐打了声招呼,于木带着狐妖来到楼梯口,才道:“你发现了什么?有什么想说的。” “二姥爷啊,那位姑奶奶是不是中了蛊?”胡大祥点头哈腰,似乎猜到她与自己的主子关系不一般,所以以“姑奶奶”相称。 “嗯?你还会看病?” “略懂一二。”狐妖得意一笑继续道:“我刚才偷偷的释放出一丝妖气进入那姑娘的身体,感知到了蛊毒,至于医院的药,只能暂时控制它的蔓延,却完全治不好她。” “你能治?”于木脸色一寒,无一点高兴之意。 此话一出,胡大祥立马感觉一股杀意迎面铺来,刹那间他明白了主子的不悦。 他知道自己犯了一个错误,不应该偷偷对主子身边的人下手,即使是好意,也应该得到主子的同意。 低下头,眼睛望着脚尖,胡大祥怯怯回应:“小的,下次不敢了!” “行了,这次就算了!快说,你有什么办法?”知道自己的警告已达到预知的效果,于木便再没有为难狐妖。 狐妖抬起头,看着藏在于木发丝里的金蚕,才说道:“办法就在它身上,它能治。” “此话何解?” 将还在沉睡的黄金拿在手中,于木一脸不解,他实在不知道这个小东西还能看病。 “二姥爷,它乃是蛊中之王,这些普通的蛊毒对它来说就是毛毛雨,咱可以让它钻进中蛊者身体,吞噬那些残留的蛊毒……”说到这里,胡大祥再没有说下去。 于木走了,转身向病房走去。 胡大祥跟在身后,走的有点慢,他的英俊的脸庞上竟是疑惑。 他实在不明白,自己主人明明是蛊门的人,却为何连这最基本的常识都不知道? 到了病房,于木坐在宋箐的身边,轻轻的握住她的手,眼睛真诚的看着她道:“你相信我吗?” “嗯。”宋箐点头。 “相信我,咱这就出院,我有办法治好你,这里人多嘴杂,不方便出手。” 宋箐没有说话,她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证明了对于木的信任。 出院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简单,因为此时的宋箐还处于危险治疗期。 当医院的主治医师和护士知道这个消息后,那是百般阻挠,最后还是宋箐和于木同时在免责书上签了字,医院才同意出院。 当然了,于木不可能签自己的名字,只能以王泽来代替。 抱着宋箐,打车回到家中后,当着胡大祥和宋箐的面,于木唤醒了正在沉睡的金蚕。 金蚕不明其意,但也知道主人肯定有事需要自己去做,于是它在于木的眼前飞着,等候主人的命令。 宋箐躺在床上,看着神奇的金蚕,眼睛里尽是震惊和稀奇的神色,她还从来没有见过这么神奇的蚕虫! 身体不光是金色的,头上居然还长角,更厉害的是------它会飞。 “它叫黄金,等会治你的病,可全靠它了。” 于木给了宋箐一个放心的眼神,而后走到她小腿的位置,把包裹在腿上伤口的纱布取了下来。 看着于木的举动,黄金虽不会说话,但却很聪明的领会了主人的意思。 待那纱布取下的一刻,金蚕“嗖”的一下飞到了伤口之上,然后在三人的注视之下,它的翅膀开始慢慢的合拢。 紧接着它趴在伤口之上,嘴巴一鼓一鼓的动着,而随着它嘴巴的鼓动,那些黑色坏死的皮肉和泛着腥臭的淤血,竟神奇般的慢慢消失。 仅一会的功夫,伤口上的淤血就被蚕食得一干二净,露出了鲜红的血肉,紧接着它又顺着伤口钻进了皮肤之中,直接向心脏的位置钻去。 在此过程中,宋箐的脸上尽是狰狞,显然是承受了极大的痛苦,但她却没有哭,而是咬牙坚持着。 于木蹲在床前,紧紧握着宋箐的手,眼睛则一动不动的盯着宋箐的胸口。 一片白皙之下,皮肉之中,金蚕在里面小心翼翼的动着,那里是刀口的位置,也是毒虫最后的丧命之地。 似乎知道自己治疗的这位,对自己的主人极为重要,所以它并不敢像攻击别人那样,大刀阔斧的施展自己的能力,只能慢慢的去吞噬残留的蛊毒。 时间在紧张中度过,于木的脸上也冷汗连连,这种神奇的医治方法,他还是第一次看见。 虽然与金蚕意念贯通,可是他却看不见皮肉之下的具体情况。 终于,金蚕还是不负众望,在十多分钟后,它成功的从宋箐腿上的伤口钻了出来。 之后,它展开双翅在空中飞行,嘴巴则不停的朝着空中吐出丝丝黑点。 也就在金蚕功成的一刻,床上的宋箐终于坚持不住,昏了过去…… 第二十八章 重整中药铺 黄昏已过,暮色渐临。 时间在宋箐的昏迷中,悄然度过,在此过程中,于木一直守在床前不曾离开。 至于胡大祥,在探查宋箐的身体确认无碍后,就被于木放出去,熟悉外面的世界去了。 晚上八点多的时候,宋箐醒了。 醒来的她,脸色虽仍显苍白,但眼睛里却是有了些神采,与之前相比是大不相同。 “你感觉怎么样?”于木道。 “好很多了,只是感觉有些乏力而已。”宋箐伸手抓住了于木的手掌,久久不能松开。 “你好好休息,我去给你煮粥喝!” 在宋箐温柔的眼神中,于木去了厨房。 在于木离开后,宋箐从自己的口袋里拿出了手机,而后她泪流满面的开始删除一条条编辑好的,还没发出去的十多条信息。 这些信息中,一部分是准备发给父母的,剩下的一部分则是留给于木的。 晚饭很简单。 两个人,两碗清粥,一叠小菜。 十点多的时候,胡大祥兴高采烈的从外面逛了回来。 一进门,于木就看见他左手拿着一只烧鸡,右手拎着一瓶啤酒,嘴里嚷嚷着外面的世界真好。 “他是你什么人?”宋箐坐在床上,背靠着枕头,小声的向于木询问。 “他是……。”于木刚想回答,谁知这时狐妖竟从客厅走了进来。 显然,宋箐细小的声音没逃过胡大祥的妖耳。 “姑奶奶,我是二姥爷老家的后辈。”胡大祥嬉皮笑脸道。 “哦对,这是我老家的后辈,这次回来,我想重整中药铺,所以让他过来,当个跑堂的伙计。”于木尴尬的笑了笑。 宋箐看着两人一唱一和,她嘴角一撇,显然是不相信两人的鬼话。 不过她也没再去问什么,而是尊重了于木的选择。 夜里,宋箐独居次卧,于木和狐妖同在主卧休息。 第二天一早,天刚亮,于木便带着狐妖去了铜牛劳务市场。 他准备找些工人,把药铺后院的那片空地盖成二层小楼,顺便再把药铺装修一下。 药铺虽与奎中小区不远,但来回折腾,于木还是感觉有些麻烦。 到了铜牛市场,入耳的是喧嚣嘈杂声,看见的是人山人海。 每天早上来这里接活的人很多,寻找工作的人也是五花八门。 总之都是为了钱,为了养家糊口。 晃晃悠悠转了半个多时辰之后,于木找到了一位老工匠并相聊起来。 老工匠很实在,在建筑一行做了二十多年,他告诉于木,要先去现场勘察以后,才能算出相应的工费。 在留了相互的联系方式之后,他们约好九点在户部山西门相见。 解决了手上的重头戏,于木则带着胡大祥来到一家早餐店门口,吃起早餐来。 从早上出来到现在胡大祥一句话都没说,他的任务只有听,看,记,学四个字。 这是来时于木给他下发的任务指标,务必以最快的速度学会在人间生活。 吃罢早餐,于木又打包一份,方才折回家中。 回到家的时候,宋箐还在睡觉,轻声唤醒她,并留了早餐,于木又再次带着胡大祥走了出去。 上午九点,于木骑着小牛,带着胡大祥如约来到户部山西门。 此时那老工匠早已带着两个年轻人等候多时,双方见面之后自然少不了寒暄了一番,之后众人才跟随于木来到中药铺的后院。 半个多小时候后,老工匠报出了包工包料,预算二十万的价格。 之后,老工匠又提出,让于木这两天尽快办理好楼房准建证,他们才能动工。 至于那些坛子,于木则以中药材为名,搪塞了过去。 双方谈好之后,于木付了些定金,老工匠才带着人离开。 之后,于木则带着胡大祥开始处理坛子和地下的猫狗死尸。 一上午的时间都在忙碌中度过,直到中午两人才买了些饭菜赶回家中。 午饭过后,于木带着宋箐又重新回到第四人民医院做身体复查,至于胡大祥则被留守家中,镇守家宅。 直到下午三点,宋箐的检查报告才全部出来,结果显示她的身体除了有些虚弱外,其余各项指标都恢复正常。 医院里的主治医师和院长护士们,在得知这个结果后,都啧啧称奇,惊叹不已。 五天以后,建筑楼房的各项手续才完全办齐,这中间自然少不了走后门,塞红包。 第六天,也就是阳历七月二十一日,老工匠带着七八个建筑工人们,开始按照于木的指示,着手施工。 第十天的时候,宋箐完全康复,但却没有急着上班,而是陪着于木在彭城市四处游玩,享受劫后的悠闲。 对此,于木没有拒绝,只是告诉她,上班以后,两人尽量不要走的那么近。 对此,宋箐没有生气,更没有质问。 她是一个聪慧之人,也隐约猜得到于木这么做的缘由。 “一个可以借助别人身体重生的人,身边又有神奇的金蚕,他平时所接触的又岂会是简单的角色!” 软香在手,佳人相伴。 这段时间,于木过的很快乐,也很满足。 似乎这就是他前世梦想中的生活。 一座城 两个人 三间屋 若是再添个孩子,那此生就无憾了。 可是梦想毕竟是梦想,这样的生活对于现在的他来说,还是遥不可及的。 若是强行为之,说不准哪天就会坠入黄泉,再无翻身的可能。 一切只有等真正的活着,才能有追逐梦想的资本,获得幸福的权利。 二十多天后,药铺的装修彻底完工。 在这期间,于木曾趁着深夜回到原来跑外卖时租住的房间,取回了自己的行礼。 这一天下午,宋箐陪着于木来到中药铺验工,同行的还有丰神俊朗的胡大祥。 看着焕然一新的中药铺,还有后院精致的小二楼,于木颇为满意的笑了笑。 这时老工匠手拿一张收据明细表走了过来,道:“老板,后面的小楼是按照您设计的来装修的,这工钱可超出了之前的预算。” “没问题,超出多少我给你!”也许是真的有钱了,又或许是对老工匠的杰作比较满意,于木哈哈一笑很大方的答应着。 待结完工钱,老工匠走后,于木站在药铺的大门口对着胡大祥说道:“如今万事俱备,只欠东风,去,把咱的招聘启事贴在门口。” 胡大祥得令,嘿嘿一笑,从口袋里拿出一张招聘中医的广告贴了上去。 宋箐见此,疑惑问道:“之前药铺里不是有一位中医先生吗?你何不把他召回来?” “这个就不必了,我跟他不熟,再说了,我这次想招聘的可不是普通的中医先生,我需要一位头脑灵活的,胆大的中医先生?”于木道。 此言一出,正在贴招聘启事的胡大祥一愣,随即偷偷笑了起来。 “可不是吗?一个药铺,两个都不是人,还有一个隐在暗中的蛊王,不找胆大的能行吗?” 第二十九章 邪医李无用 夕阳西下,一缕缕火红色的余晖映照在“彭城中药铺”这块匾额之上,似乎寓意着重新开张的中药铺,以后的生意大红大紫,又或者此地以后将血雨腥风。 中药铺旁边也是两家稍大的档口,一家以经营茶叶为主,至于另一家开的则是连锁酒店------汉庭宾馆。 三人在工匠走后,又忙乎了一会,方才离去。 为了庆祝中药铺重新营业,今天晚上于大老板可是出了大血,特地请宋箐和胡大祥去了市中心的“海底捞”,海吃了一顿。 在去市中心的路上,宋箐似乎有什么心事,一字未言。 直到点好菜,即将开吃的时候,她才缓缓开口道:“你招聘中医先生这事,我倒是有个不错的人选,只不过那人有些怪异,我怕你请不来,所以刚才还在犹豫要不要告诉你。” “不错的人选?你说道说道。”于木递给宋箐一块西瓜,脸上尽是微笑。 胡大祥闻言,也在一旁好奇的等着下文。 宋箐接过西瓜,小抿一口,才缓缓开口:“那人姓李名无用,家住彭城西五十里处的韩庄,江湖人称“邪医李无用”。” “邪医李无用,挺奇怪的名字?具体说说。”于木继续问道。 “要说这邪医李无用还要从中医说起。” 中医诞生于原始社会,至春秋时期中医理论已基本形成,后经汉,唐,宋等多个时期的发展已成为国医之术。 我曾在一篇中医理论杂文集看到过这样的理论,据说这中医不仅能治理人身体,本身的毛病,还能治妖治鬼。 那篇杂文集也不知谁著的,不过里面却详细写到了,中医治鬼邪附体的说法。 此说法分两部分,一种叫中妖,另一种叫中邪。 中妖是指有形的鬼怪害人,比如狐狸,黄皮子,刺猬,蛇,在修炼有成以后下山害人,这一种中医就能治。 至于中邪,就是指那些无形的恶鬼,阴魂之类的脏东西,这一种,中医也能治。 不过殊途同归的是,会治这两种病的人,必是掌握鬼手十三针的中医先生。 “可这仅仅是一些野史记载的,怎能让人相信?可这李无用就是这传说中的,能治妖鬼之病的存在。”宋箐道。 “能治妖鬼?那想必他的医术也相当高明了。”胡大祥插嘴道。 他可不相信什么中医先生能治妖鬼,毕竟他自己就是狐妖。 “这点你倒是说对了,他除了有这种传说中的能力外,医术也是相当高明,至于别人为什么称他为“邪医”,我也是从我那位介绍人口中,才听到一些关于他的传说。” 介绍人曾跟我讲,曾经他那村庄里有个村民得了一种怪病,去哪里看都看不好,最后找到这李无用,一下子就治好了。 “怪病,什么病?”于木问道。 “好像是脸疼?” “脸疼,这是什么病?”胡大祥再次好奇的问道。 其实作为出山修炼的胡大祥来说,他也经常利用异能治病救人,可那一切都基于自己有着特殊的能力。 “哦,这怪我没讲清楚,据说那得病的人乃是一放牛郎,有一天他在河边放牛,天热了,就去河边洗脸,可谁知洗完脸后,他的脸竟开始疼痛起来,到哪里都治不好。” 据说后来找到李无用之后,他使用了鬼手十三针,才将那人治好。 “你们猜,治好那人之后,病人的脸上出现了什么?”宋箐的脸上尽是神秘之色,正如当初她的介绍人给她讲解的时候一样。 “什么?哎呀,姑奶奶,你就不要卖关子了!”胡大祥急不可耐的追问。 “嘿嘿,治好之后那人的脸上竟然出现了一层蛇皮。” “蛇皮?” “对,就是蛇皮。”宋箐肯定道。 从那以后,找他看病的人,越来越多,关于他的传说也越来越多。 所以他也就有了“邪医”的称号。 而且我还听说,他原本不叫李无用,而是叫李景堂,只是后来发生的一件事,他才给自己改了名字。 “发生一件事?什么事?” “据说在他出名后没多久,他的孙女得了一种怪病,没撑过三天就死了。” 他这一辈子救人无数,却唯独救不了自己的孙女,从那以后他就给自己起了一个“无用”的名字。 “至于我去求他看病,他只是替我把了把脉,然后跟我说了一句话,就让我离开了……。” 说到这里,宋箐喝了口水,清了清嗓子才继续道:“到现在我都记得他跟我说的话,他对我说,我身上的病非妖非鬼,乃是人为,是他惹不起的存在,让我自求多福。” 压抑的气氛在包厢里至这一刻方才停止,于木看着狐妖,狐妖也看着于木,两人对了对眼,似乎心里都有着同一种想法------李无用才是他们要找的中医先生。 “你们可以试试请他出山,至于成不成就看你们自己的本事了!”宋箐抚了抚额头上的青丝,结束了她的话语。 “好了,先不谈这个了,咱们开吃。”于木拿起筷子招呼着两人道。 随后三人开始大快朵颐,那吃的叫一个痛快。 饭后,胡大祥自先回家了。 至于于木和宋箐,则手牵手漫步在灯火霓虹的夜色之中。 “你明天就要上班了,要不要再修养两天。”于木搂着她的小蛮腰,打开了话匣子。 “不用了,我现在已经完全恢复了,倒是你,是不是明天要去请那位中医先生。”宋箐道。 “有这个想法,不过今晚咱不谈这个……” 夜色霓虹,夏风拂过。 吹得宋箐的连衣裙微微摆起,她长长的头发披肩而起,三千青丝散着一股清香如月中美人。 “箐儿,你真美!”路灯旁的大树之下,于木抚摸着她的头发,迷离称赞。 “真的吗?那你爱我吗?”宋箐温柔以对,一只手指俏皮的勾着于木的下巴。 “想爱啊,但却不敢,怕你把我榨干了。” 于木坏坏一笑,一只手绕过蛮腰,在宋箐的翘臀上捏了一把。 “哼,你还说,是你把我榨干才对,那晚过后,人家可是痛了好几天呢!”宋箐双耳微红,娇羞无比,呼吸也明显比刚才粗了一些。 随后,二人趁着夜色一同钻进了如家宾馆。 今夜不知道哪张床又要遭殃,也不知道又要浪费多少tt…… 第三十章 鬼手佛心 第二日,日上三竿。 宾馆里,于木缓缓的睁开双眼。 床头的桌子上放了一杯豆浆和几个包子,那是宋箐上班前,给于木买好的早餐。 回味昨夜的缠绵,于木舒服的伸了个懒腰。 吃完早餐,给胡大祥发了条信息,便在此静静等候。 今天,于木准备带着胡大祥去韩庄走一趟,去会会那传说中的“邪医李无用。” 这些天,胡大祥跟着于木东奔西走,已渐渐适应了人类的生活,至于手机这些现代通讯工具也被他玩的滚瓜乱熟。 于木在如家酒店门口抽着烟,等了没多久,就看见胡大祥从远处走来。 今天的胡大祥穿着一身白色的长袍,扎着长长的发髻,手里还装模作样的拿着一把扇子,以一副古人的装扮出现在于木的眼前。 “你今天抽什么风,怎么这副打扮?”于木上下打量,还别说,这一看一下倒发现狐妖还真有一番古人的气质。 “二姥爷,这你就不知道了,自从入世之后,我发现钱真的很重要。”胡大祥一脸认真的答道。 “好吧,可是这跟你这副打扮有一毛钱关系吗?” “有啊!我最近在某平台开了直播,小姐姐们可打赏我不少,他们说我这样打扮最拉风。”胡大祥一脸风骚的甩了甩手中的扇子,引得路旁的行人驻足观望,议论纷纷。 “好吧!那你不热吗?”于木好奇问道。 胡大祥:“我们妖,不怕热。” “……。”于木。 交谈一番之后,于木再次看了看地图上韩庄的位置,方才离开。 韩庄位于彭城西五十里处的一处山脚之下,需过了韩庄隧道才能到达。 对于稍远的路程,于木还是选择嘀嗒打车,因为这样可以省下很多车费。 上车以后,司机师傅的眼睛在胡大祥的身上,多驻足了几秒,才开始启动车子,按照系统上的导航路线行进。 一路上,胡大祥不停的拿起手机自拍,然后就是不停的修图,最后发到直播平台上。 车行半路,司机师傅终于忍不住,开口道:“哥们,你们这是去拍段子吗?” 于木没有吱声。 胡大祥坐在后面,一甩扇子,很风骚的回应道:“是的,怎么,你平时也直播吗?” “不不,我从来不直播,那玩意不是我这种老实人能玩的。”司机话里有话,但之后他也没再说什么 一路上,司机认真开车,于木闭眼休憩,至于胡大祥,还是在那里专心忙着他的美颜事业。 车行四十分钟后,他们经过韩庄隧道。 又过了十多分钟,他们才到达韩庄村口。 下了车,看了下时间,已是上午十一点五十三分,于木决定先去吃点饭,再去拜会那个中医先生。 随后,二人并行,来到村口路边的一家家常菜馆。 入店后,于木点了两个热菜,两个凉菜,然后静坐等候。 这时的胡大祥也早已把手机收起,他的双眼望着门外,良久后才道:“二姥爷,你有没有发现什么不正常的!” “不正常的?什么不正常的?”于木好奇问道。 “你看门口的那根电线杆上怎么贴着一张白裱纸?”胡大祥手指指向外面。 这么多天对人类生活的熟悉,他已经很清楚人间的很多习俗,这白裱纸代表的寓意,他岂能不知。 顺着胡大祥手指的方向,于木看着路边的电线杆。 “胡大祥说的没错,那里确实有一张白裱纸,眼睛再往上看,于木发现白裱纸的上方居然挂着一条白帆。” “咦,这不是家里死人,才会贴白纸,挂白帆吗?怎么有人会把这不吉利的东西弄在路口的电线杆上。”于木不解。 这时店里的老板娘端着两盘凉菜从厨房里走了出来,她看着坐在店里的两位顾客眼睛直往外望,于是开口道:“是不是很奇怪,那里挂着白帆?” “是啊,这家里死人,不是应该把白帆挂在自家门上吗?怎么会挂在村口,莫非是村里的某大户人家死了人,为了多收点份子钱才这样做的!”于木道。 “您可别胡说了,这是村高官允许这么做的,至于死的这位……咦,不对,你们是外乡来的吧,要不这里发生这么大的事,你们怎么都不知道?” “没错,我们是从皖地来的,到这里办点事。”于木敷衍道。 那老板娘听到于木的话语后,她将手上的凉菜放在桌上,又看了看外面的白帆,深深的叹了一口气,才开口说道:“唉!真是好人不偿命,祸害遗千年,我们村的一位大善人死了。” 老板娘面露哀伤,看其样子,似乎也受到过她口中大善人的善举。 “大善人?那看来他肯定帮过不少人?”胡大祥插口道。 “唉,他岂止是帮人这么简单,他救过的人没有上千,也有八百。你们顺着门口向前走百米,就能看到,路两旁全是花圈,那些可都是附近十里八村,他曾经救过的人送来的。”老板娘道。 不知道为什么,听到老板娘口中的“救”字,于木心里突然有了一种不好的预感, “那他究竟是什么人?又是做什么的?怎么会救过那么多的人,你给我们好好说道说道,我们也好去瞻仰一番。” 见自家的二姥爷不说话,似乎在思考着什么,胡大祥站起身来行了一个古人之礼,向老板娘询问着。 “他就是鬼手佛心,人称“邪医”的李无用。”不知什么时候,老板端着两个热菜,从厨房里走了出来插嘴说道。 “什么?死的居然是“邪医”李无用。”狐妖惊诧。 他和于大老板这次前来,为的就是请李无用出山,可这人还没见着,他就死了,这还玩个屁啊! 于木坐在一旁,心里咯噔一下,暗想自己刚才所猜的果然没错。 “哎!要说这老天的眼睛也是瞎了,这么好的一个人,居然让他死在车祸之中,那叫一个惨啊!”老板一脸悲叹道。 “什么,死于车祸?”于木闻言,一下子站了起来,他突然想到自己前世的死…… “是啊,听说他昨天早上去给人瞧病,然后回来的路上就被一辆大货车给撞了,当场死亡,死相极惨。” “若不是现在有死后遗容修复,估计他都没有一个全尸,更奇怪的是,那开车的司机竟逃过一劫,你说奇怪不奇怪?” “二姥爷,这事有点门道?”胡大祥将板凳挪了挪,靠近于木耳边低语道。 于木:“先别说话,等吃完饭咱去瞧瞧。” 这顿饭吃的很慢,不因为别的,只因为于木想从老板口中了解更多关于李无用更多的事情。 但这小店老板毕竟只是和邪医同村,并不算亲近之人,所以除了刚才那些之外,他也仅仅知道,这李无用一家乃是世代行医,一脉单传。 不过关于李无用能治妖治鬼的传说,于木倒是从老板口中得知不少…… 第三十一章 震撼 出了饭店,前行百米,于木看见的果然如店主所讲,路两旁尽是由花圈组成的白色长廊。 一眼望去,看到尽头。 每一个花圈上都有送来者的凭吊之词,其意也大都相同,均是些感恩感伤之词。 “看来身后百米的空缺,也迟早会被填上。”胡大祥颇有感触的说了一句。 两人在村道上行的很慢,唯恐破坏了这种肃然的气氛。 一代邪医救人无数,却横遭车祸惨死,怎能不让人感伤? 从此在这世间少了一位救死扶伤的大医,那些需要求助的人又该欲望何处? 走着走着,也不知走了多远,两人停了下来并抬头向上,在他们目光的斜上方赫然挂着一幅白色横幅。 “鬼手佛心,医病救人,医魂不朽,与世长存。” 当于木缓缓的念出这十六个字,他的心被震撼了,比起如今大医院里的医生,这才是真正的大医。 他可以想象在那个怪异的“邪医”称号之下,李无用究竟救了多少人,又得罪了多少邪。 邪医即是邪医,可何尝又不是医邪? 传说他救了很多人,可唯独救不了自己的孙女,这是怎样的悲哀! 也正是这种悲哀使他自诩“无用”的称号。 再往前面行走,可以看见一些袖绑白布的人,他们有男有女,有老有少,尽管职业不同,可他们来这里的目的却是相同的。 那就是怀着一颗感恩之心,来凭吊瞻仰曾经救过自己的邪医。 呜咽之声传来,前来祭奠的人们,有的忍不住哭出了声音。 他们在感伤,感伤邪医离他们而去。 有的人死了,但他还活着。 邪医虽然不在了,但他的医魂仍永存世间。 越往前,人越多,哭声也越密集。 胡大祥虽是狐妖,但此时也被这种肃穆的气氛感染了。 他下山修行本来也是打灾救人,可那最终的目的却是为了香火功德,为了修行。 他断然做不到邪医这一步。 “也许此行,这才是最大的收获,不过这邪医的死,可不是那么简单!”于木看着这震撼人心的一幕,低头自语。 他猜测邪医的死,定与灵异有关,若是真碰到害人的厉鬼,也不介意顺手除了去,还邪医一个公道。 …… 邪医灵堂的位置在村道的最后方,设在邪医平时看病抓药的医馆。 医馆由三间瓦房和一个农村小院组成,这是孝子按照其父生前的心愿所设。 院子门口停放了一张摆事桌子,桌前坐着一人,此时正持笔记录前来凭吊者的人名。 于木上前招呼了一声,通报了自己的名字,然后才和胡大祥一起走进院子。 此时院子里已经站满了很多人,他们排成长长的两队,按照先后顺序去瞻仰邪医的遗容。 “待会下点功夫,查查他的真正死因。”于木对着狐妖低语。 “嗯,这个自然明白。”胡大祥道。 其实此时胡大祥的身体并不舒服,这个不大的院子人满为患,再加上人心的一致,已形成一种正义的气场,震慑他这种妖邪的存在。 若不是他道行精进,化为人形,胡大祥此时恐怕早已逃之夭夭。 等了很久,才轮到于木和狐妖上前瞻仰。 在灵堂前上了三炷香,他们二人才被主事人带到堂屋。 进屋后,入眼的是一口黑漆漆的大棺材。 走近棺材,探头望去,棺材里躺着一个六十岁左右的老头,老头身着一身灰色的长袍寿衣,双眼紧闭。 他的头发微长,像个道士一般,头顶上扎着发髻。 他的胡须灰白,长三指之宽至脖颈处。 遗容及身体修复的虽好,但却逃不过于木的双眼,棺材里的一丝血腥味,彻底暴露了邪医死前鲜血淋漓的场景。 遗容瞻仰完毕之后,二人又从堂屋绕过灵堂,深鞠一躬后,出了院子。 找了一偏僻之处,于木拿出香烟,递给狐妖一支,然后自己点燃。 缓缓将口中的烟吐出,于木才看向狐妖,脸色阴沉道:“发现了什么?” 狐妖挠挠头,也学着于木那样吐一口烟才尴尬道:“抱歉,我失手了,什么都没发现!” “不是你失手了,他确实是车祸死亡,两条腿都被撞断了,肚子也破了个大洞。”于木徐徐道来。 跟狐妖认识后,他也从狐妖身上学到了不少关于对力量的运用。 刚才临近棺材的时候,他也释放出一丝力量探查,可除了车祸导致的伤口外,其他的什么也没发现。 “这事情恐怕比想象中的还要复杂,走,咱去找邪医的儿子问个究竟。” 扔掉手中还未抽完的香烟,于木走在前头,重新来到院子门口询问桌前的主事人,邪医孝子何在? 那主事者乃是一五十多岁带着眼睛的中年男人,他看着于木和胡大祥道:“你们是孝子的朋友吗?找他有什么事?” 于木向院里的灵堂看了看,道:“我们是他的朋友,找他有重要的事,怎么他没在灵堂呢?” 于木虽不认识孝子,但属于孝子该穿的特殊丧服,他还是认识的。 “咦,晌午前还在呢?那个谁,大龙啊,你带这两位去孝子的家里。”主事人喊着灵堂旁边一位三十位左右的年轻人,吩咐道。 “好嘞!”大龙答应一声,后而走到于木身边道:“哥们,跟我来!” 邪医李无用有一个女儿,和一个儿子。女儿早已出嫁,儿子也成家立业。 灵堂所设的位置乃是李无用平时医病救人的地方,离邪医儿子李不医的家相隔不远,二人跟着名叫大龙的年轻人,没走几分钟就到了。 此时李不医家的左右大门之上,贴着两张白裱纸。还没入院,于木二人就听见里面传来了一阵呜呜咽咽的哭声。 入了院后,于木看见院子里搭着一块巨大的帆布凉棚,在凉棚之下坐着十几个头戴孝帽的人。 他们有男有女,年龄不等,均在悲伤的哭泣着。 “三叔,这位是来找不医的,您老接待一下,我先出去忙了。”大龙说完之后,便出去忙乎自己的事了。 大龙口中的三叔,是邪医李无用的本房,按辈分来说,他与李无用是同辈,名唤王洪天。 王洪天头带一顶孝帽,看着于木和胡大祥道:“二位是……?” 于木一拱手回道:“我们慕名而来,想了解一下李先生的生平事迹。” 胡大祥站在一旁,也一同拱了拱手,不过他却没说话,一切以于木马首是瞻。 “走,咱们内屋谈。”王洪天见怪不怪,从昨天无用去世,到今天中午,来上门拜访的人太多了。 对于于木二人,他也只当做普通的拜访者而已。 说罢,于木二人跟着王洪天朝客厅走去。 入了客厅,于木看到客厅的墙上挂满了锦旗,胡大祥围着客厅的桌子,举目张望,看到那些锦旗的时候,他心里再次被震撼。 “来二位,先喝口查。”王洪天用一次性杯子,泡了三杯凉茶,招呼着于木二人。 两人入座,刚想举杯饮茶,可谁知这时一声“啊”的惨叫,惊翻了三人手中的茶水…… 第三十二章 合力灭杀鬼婴 那声惨叫尖锐而青涩,似孩童口中传出,让人听得头皮发麻,冷汗直流。 不用想都知道这惨叫之人,定受到了极大的痛苦。 惨叫虽不能制止疼痛,但却能发泄心中的恐惧。 一瞬间,这声惨叫划破白日青空,让本来嘈杂的院子变得寂静无比。 王洪天顾不得其他人的想法,他似乎想起了什么,直接扔掉手中的茶水,向二楼狂奔着。 于木与胡大祥紧跟其后,至于院子里的人,也都纷纷冲进堂屋。 上了二楼,于木紧跟在王洪天后面,直接冲进一间卧室。 此时这间卧室里已有五人存在,两个妇人趴在床边哭泣,另外两个男人则站在床边似乎在用手掌极力按着什么。 走进一看才知道,那两个男人的双手此时正按着一个十岁左右男孩。 男孩趴在床上,剧烈挣扎着,在他的背上插满了密密麻麻的银针。男孩的力量极大,好似中邪一般,即使两个男人用了很大的力气也难以制服他。 王洪天似乎知道什么,他冲了上去,双手使劲按住男孩的双腿。 于木站在后方,看着这诡异的一幕,刚想动用瞳孔的力量去观察男孩的后背,可谁知这时扎在男孩身上的银针突然迸发,直刺上空。 眼看着离男孩最近的一个男人就要遭殃,这时一个白影突然闪现,用两根手指夹住了那根银针,出手的正是白衣狐妖。 “快,他背上有东西。”于木在后方大声提醒。仅这一瞬,他看见了,男孩的后背趴着一个二十多公分的黑色婴孩。 黑色的婴孩趴在男孩的后背,一双细小带着鲜血的手掌此时正掐着男孩的脖子,不过那些银针死死的钉住了他,让他动弹不得,无奈之下,婴孩的背部剧烈膨胀着,似乎想挣脱银针的束缚。 此时床前太挤,再加上于木变异的手掌不方便在白日现形,所以他只能提醒离男孩最近的狐妖出手。 胡大祥闻言,一挥手推开了身边的三个男人,而后他双手一抓男孩的后背,银针刹那间散落在在地,至于那黑色婴孩则被牢牢他抓在手中。 啊…… 婴孩吃痛,愤声怒吼,空气中顿时发出一声渗人的惨叫,但却看不到是谁吼出来的。 紧接着,婴孩的一双小小的手掌,掰住了狐妖的双手拇指,他的头颅低下,嘴巴张开,一口咬在了狐妖的手腕之上。 狐妖受击撒手,但他的一双眸子却突然散发两道绿光,直射黑色婴孩的周围。 这是狐妖施展的幻术,他准备先困再杀,定要除掉这只鬼婴。 说时迟,那时快,眼见狐妖有些不敌,于木突然穿过众人,冲了上去。 与此同时,他掌心车轮印记浮现,散发着一股邪恶的力量,直拍即将拖掌的黑色婴孩。 砰! 婴孩拖掌的那一刻,狐妖绿光射出的那一刻,于木的右手手掌拍在了鬼婴的天灵盖上。 这时于木感觉手中的车轮印记转动了,它像一个绞肉机一样,搅碎了鬼婴的身体。 啊…… 鬼婴惨叫,只剩一个头颅的他,显得更加狰狞恐怖。 他想逃,但他逃不了。 下一刻,车轮印记继续转动搅碎了他的头颅,他彻底化为一团邪恶的黑气,被于木手掌内的印记吸附在内。 “干的不错!多日不见,你长进不少。”在鬼婴被彻底被消灭的那一刻,于木的身体里传来这样一句声音。 “哼!还不是你逼得。”于木心底回了句,便没有理会身体里的傻鸟。 他疾步走到狐妖身边,看看狐妖的手腕,问道:“有没有事?” 狐妖摇了摇头,表示并无大碍。 这时楼下的人,早已冲了上来,不过因为房间门太小,所以也仅有房间里的几个人看见了这诡异一幕。 不过他们是看不见鬼婴的,只能感觉是有东西在作祟,毕竟那鬼婴的惨叫声,他们可是真真切切的听到了。 见楼下人群已经拥挤了上来,这时被狐妖刚才推倒的男人中,一个最消瘦的男子站了起来,他对着王洪天打打眼色。 王洪天知道此事内幕,晓得不宜外传,便招呼着众人出去。 待众人离开后,消瘦男子又对着身边的两个妇人和另一个男子道:“妈,姐,姐夫,你们先出去,我有事跟这两位先生说。” 三人闻言,均是朝着于木二人鞠了一躬,然后才走出房间,关上房门。 噗通! 在房门关上的那一刻,消瘦男子对着于木二人跪了下来,道:“感谢二位先生救命之恩,如若不是刚才二位先生在,那小儿的性命可就彻底没了。” 于木向前扶起了消瘦男子,然后他又看了看床上的男孩,才道:“先看看你儿子怎么样了?我们在讲其他。” 消瘦男子感激的看着于木,然后起身,将床上的男孩摆正平躺,他伸出右手,三指摸在了男孩的脉搏上。 半久后,消瘦男子缓缓的吐出一口气,道:“邪气入体,需要调养,但已无性命之忧。” 说着,消瘦男子再次向于木鞠躬表示感谢。 “走,咱们去隔壁房间谈,孩子需要静养,我们不能打扰他。”狐妖摸着自己的手腕,此时那手腕之上还有一圈淡淡的黑色牙印。 关上门,入了隔壁房,消瘦男子拿出香烟给于木二人点上,并道:“二位恩人怎么会来我这里,难道你们是家父的朋友?” 于木手指夹着香烟,缓缓地吐出一口烟气,并没有回答消瘦男子这个问题,而是反问道:“你家里怎么会沾上这玩意,是不会与你父亲的死有关。” “就是,这鬼婴可不是普通的鬼,它乃是还未出世的婴孩所化!怨念极重,根本不是普通人所能对付的!”狐妖附和道。 以前带着老于头出门打灾治病时,他可是从没遇到过这样的角色。 若是在空旷无人的地方,以自己如今的道行,倒也能收服得了此煞。 可今日空间狭小,凡人众多,许多神通并不方便施展,所以刚才才着了鬼婴的道。 “这个我实在不知道,因为我父亲从来都不让我插手他的事,我虽从小跟他学医,尽得真传,可他一直都不让我给人瞧病,为此他还给我取名叫“不医”。”李不医悲伤叹气,随后又继续道: “若不是自家孩子招了脏东西,我根本不会出手,更不会拿真传的鬼手十三来作践自家的孩子。” 听了李不医的解说,于木内心思量:“鬼手十三,看来这一家单传果然与普通中医先生不同,居然能发现脏邪的存在。” “先不说这个,你先讲讲你父亲死亡的经过吧!” “对,你就讲讲吧!其实我们二人今日前来,就是为了你父亲而来的……。”狐妖道。 其实胡大祥在说这句话的时候,心里也产生了另一个想法。 “你父亲没了,你不是还在吗?我们现在是请不起你父亲了,但是请你,应该没多大问题吧!” 第三十三章 辞灵惊魂之你被抛弃过吗?你死过孩子吗? 韩庄李不医家院子里,楼下凉棚嘈杂声纷纷,都在议论着刚才的惨叫。 楼上,三人白日长谈。 通过李不医的叙述,于木了解到邪医的一生以及邪医的死因。 邪医原名李景堂,后经历孙女死亡事件改名李无用。 他生于建国后的第六年。 自幼随父学医,熟读各种医药著作,在那个物质匮乏,医疗条件极差的年代,他跟随父亲救助了很多不相干的陌生人。 在随父学医期间,他在尽得真传鬼手十三式的基础上,创造出鬼手十三灭鬼灭妖的针灸钉魂之法。 他悲天悯人,医者仁心,遇见穷困患病者总是分文不收,有求必应。 一九八三年,邪医成婚,取了落难之女穆无双为妻,后生下一女一子。 婚后他还是秉持着自己遇病必救的原则,前后帮助了成百上千人走出病魔的折磨。 在死之前的前几年,他因救人惹上了麻烦,致使自己的孙女惨死,从那以后他便更名为“李无用”,劝告自己不要多管闲事,以免再次惹祸上身,祸及家人。 前天早上,一位老兄弟的儿子上门求救,他于心不忍,终于答应再次出手,可没想到在回来的路上却惨遭车祸,死于非命。 一代大医的一生,就这样以一场车祸结束了他的医者生涯,是救了不该救的人受到的天罚,还是他阳寿已尽,命该如此? 天道昭昭,命运之事,于木不知,若知晓,他前世今生也不会落得这个下场? 由于盛夏天气热的原因,邪医死后就立刻被送了回来,放在棺材之中,待到今晚辞灵一过,明早便火化安葬。 下午,于木和胡大祥没有离开,他们准备到明天邪医下葬后,再回彭城。 这也是于木对邪医一生的敬佩,以送他最后一程来表示自己的心意。 四点钟的时候,唢呐声响起,灵堂附近的人也越来越多,有韩庄本村的,也有外乡来的。 晚上七点的时候,丧宴开席,在这压抑的气氛中,入席人们都草草吃点了事,便开始收拾桌子准备辞灵。 八点的时候,天已彻底黑了下来。 戏班里的两个唢呐手,胳膊上各系着一条白布,开始进入灵堂所在的院子。 咚…… 一声鼓声响起,随后一个沧桑的声音在灵堂下供桌旁响起。 “众位男女老少,孝子,孝女们,快快进去灵堂后,准备辞灵。” 听闻鼓声响,唢呐也开始悲鸣,随后死者的家属以及村邻也开始鱼贯而入。 进入院后,首先入眼的是灵棚下邪医的遗照,其次就是供桌上的贡品十二道。 晚上辞灵又叫晚祭,是给死者在人间吃的最后一顿好饭,为的就是让死者下地狱以后安心投胎,不在阳间胡作非为。 此事宜有三名主事人,供桌左右各一人负责端供,灵堂旁有一人敲鼓报号。 如若晚辈是男子的上前,则敲一下,若女子上前则敲两下。 …… 鼓声响起后,不到五分钟的时间,院子里已经站满了人围观,于木也在一旁看着。 这时那报号鼓手见众人已齐,他看了看时间,随即大鼓一敲喊道:“报鼓一下,孝子上前。” 声音响起后,李不医身穿孝衣,头戴孝帽拄着一个哭丧棍从灵堂后,哭着走了出来,跪立在灵堂前地上的草席之上。 见孝子就位,那站于左边的端供人,立刻喊道:“孝子上前,速来拜祭。” 李不医闻言,跪伏在供桌之下,手也开始接过端供者举起的酒盅。 嘀嗒……酒洒在地上,撒完后,他将空酒杯双手捧上,俸给右边的端供者…… 辞灵是一套庄严肃穆的习俗,它代表生者对死者的敬意。 若是死者子嗣不多,晚辈较少,那一般也就半个小时就结束了。 但若是门户较大,人丁兴旺,那可是要一两个小时才能结束的。 随着时间的推移,李不医之后就是他的姐姐李倩,在之后就轮到他的姐夫…… 当辞灵进行到半小时的时候,异变突然发生了,只听到一声“当”的轻响,随后整个院子陷入一片黑暗之中。 “是谁踩到了电线,碰倒了插头!”敲鼓报号人,大声喊叫。 咚咚…… 人们还来不及回应,紧接着有些嘈杂的院子就被两声敲门似的声响刺激了神经。 “咦……这是什么声音?”左边端供人疑惑自语。 “快看地上有血……。”灵堂旁边的一位年轻人,开启手机的手电筒照着供桌底下惊叫道。 咚咚咚…… 又是一连三声响起,这时人们终于发现了,那声音似乎是从棺材里传出来的。 呼呼…… 呜呜呜呜…… 不知什么时候,黑暗的院子里起了阴风,一阵阵哭声抽噎响起,不知从何处发出。 “啊……” 闹鬼了! 异变惊起,胆小者大叫,飞奔而逃。 咚咚咚…… 声音越来越响,空气中的血腥味也越来越重,阴风夹杂着哭声,回荡在整个院子的上空。 刹那间人仰马翻,尖叫声起,庄严的辞灵仪式彻底中断了。 前来观看辞灵的村民们在这一刻飞奔而逃,再也顾不得什么同情敬佩。 砰! 正在这时,屋里突然传来一声巨大响声,紧接着一条鲜血淋漓的泛着腥臭的大腿穿过灵堂的帐篷砸在了供桌之上。 “不好!有煞……”。于木大叫,遂自发而前,在黑暗中冲至堂屋门前。 在冲上前的时候,他的左手在黑暗中早已进入鹰爪状态。 狐妖不慢,紧跟其后,在阴风呜呜的黑暗中,他释放出强大的妖气。 呜呜呜…… 阴风继续刮着,吹翻了贡品,打翻了灵堂。 原本摆放在供桌底下的纸钱,这时也不知怎的,居然燃了起来,它泛着绿色的火苗,胡乱在空中飞着。 砰…… 另一只大腿,带着鲜血从棺材飞出,直冲于木面门而来。 于木伸爪迎击,一下子将血腿拍了回去。 在这血腿被拍回去的瞬间,于木的双眼看见,那棺材边缘之上,正矗立一个人影。 此时那人影的双手正伸进棺材之中,扯着棺材里的尸体,一件一件的往外扔。 呜呜呜…… 你被抛弃过吗?你死过孩子吗? 本想看清人影的于木,突然被恐怖的哭声和这样一句话语打断,转回头的瞬间,于木发现院子的四周突然飞来了上百个人影, 那些人影都挺着大肚子,每一张脸上也尽是愤恨狰狞,他们一起张口,嘴里也始终重复这那句-------你被抛弃过吗?你死过孩子吗? 第三十四章 血河尽头有铁门 阴风怒号,鬼泣之声缭绕不绝。 此时李家小院里,前来观看辞灵的村民,跑的跑,昏迷的昏迷。 村民冲出院子后,发现外面也尽是黑暗,好像整个村庄都停了电。 无奈之下,他们只有向各自家的方向跑去。 于木站在堂屋门口,挥手击飞那条断腿后,就听见无数鬼泣声响起。 回过头,他看见数百个人影正飘在院子的上空,那些人影均是年轻的女人。 她们有的挺着大肚子,有的身边则跟着婴孩,不过那些婴孩极小,还连着脐带,他们不能站立行走,只能爬在母亲的身边。 “这些都特么是厉鬼吗?”于木爆了句粗口,此时他感觉自己头皮发麻,因为他从来没想过,有一天能一下子面对这么多鬼。 砰! “你眼睛瞎吗?分不清好坏吗?你没被抛弃过吗?没死过孩子是吗……”。 堂屋内棺材彻底崩裂,紧接着一道充满恨意的尖叫声响起。 唰…… 一个没有双腿的半截身体,滴啦着有些腥臭血渍,从堂屋里飞了出来,不过这次它倒没有砸向于木,而是越过头顶,落在了供桌的正中心。 “哎呀!要不要搞得那么恐怖,有啥招直接使出来就是。”于木心里鄙视,虽然屋子里的那位,已经超越厉鬼化成阴煞,但以自己如今的本事,却也没什么可怕的。 呜呜…… 你没有被抛弃过吗?没死过孩子是吗…… 你眼睛瞎是吗?分不清好坏是吗…… 在屋内那句声音传出来之后,院子里上空的上百道人影,也纷纷喊出了这句话。 不过唯一不同的是,屋子里的那位是带有感情的,而外面的这些则是如复读机般生硬无比。 “擒贼先擒王,这都是阴煞搞的鬼?”不知什么时候,一道白影突然冲进院子大喊。 来人正是白衣小生胡大祥,原先辞灵的时候,他并不在院子,而是找个地方搞自己的直播去了,直到停电的那一刻,胡大祥突然发现自己的手机没有了信号,再加上天生对邪物的敏感,他猜测肯定是灵堂出了问题,所以才马不停蹄的赶了过来。 “咯咯咯……看来你们的眼也瞎,男人没有一个好东西,既然这样,那你们都去死吧!” 就在胡大祥的话音刚落,屋子里的正主不知什么时候冲出了堂屋,她飘在院子上空,数百道身影的中心,咯咯笑道。 她身材修长,穿着一件湿淋淋的血衣,肚子上烂了一个大洞,还在源源不断的流着鲜血。 在她此句一出后,那些面无表情的身影中以及爬行的婴孩,突然极速落地,冲向院子里的于木二人。 在落地间,那些本来还挺着大肚子的女人,肚子突然崩开一道血口,紧接着一个个带血的婴孩竟从女人们的肚子里爬出。 鲜血刹那间铺红大地,带血的婴孩在破肚而出后,在地上爬行着,他们的脐带还没有挣断,就那样拖拉着流血女人的身子,缓慢前进着。 杀…… 空中的血衣女人,一声令下。 霎时间,地上的身影,走的走,爬的爬,均都张扬舞爪的冲向于木。 砰…… 于木的左手早已化成鹰之利爪,他的右手掌心的车轮印记也在这一刻极快转动,左右开工之下,冲在最前的一个女人直接被拍到在地,而后被右手车轮印记吸收。 狐妖在旁也不闲着,他的双拳虎虎生风,逮住攻击来的女人就直接锤成一滩血水。 鲜血,残肢…… 阴风,鬼泣…… 堪比末世丧尸出行的场景,在这个不大的院子肆意上演着。 空中漂浮着的女人,她的的肚子还在一直流着鲜血,且越流越多。 再加上地上鲜血的积累,不知觉中,鲜血的深度已到达于木的脚裸。 砰砰砰…… 一连三声的拍击之声响起,于木又干掉三个,可奈何这些鬼物太多了,他的右手根本来不及粉碎吸收,就被其他的身影围了上来。 啊…… 一个婴孩趴在地上,咬了他的脚面,痛的他一声惨叫。 随后他一伸脚,将那婴孩踢飞了出去。 “这到底是什么玩意?不是鬼吗?怎么会那么多血。” 随着时间的推移,于木越发的不安。 虽然那些女人被他杀掉了不少,可不知怎滴,院子里的鲜血却越来越多,仅这一会的功夫,其深度竟到了他的腰间。 更令于木心慌的是,本来和他一起战斗的狐妖,竟失去了踪迹。 “黄金,还不快出来帮忙。”于木急了,召唤出还在头发里睡觉的金蚕一起攻击。 哗哗哗…… 血水成河,无表情的女人在血水里站着缓慢行走,至于那些婴孩,则漂浮在水面上。 砰…… 金蚕吐出的金光似乎是这些鬼物的克星,一击之下,竟然直接将一个鬼物化为飞灰。 于木也不曾闲着,他挥动着鹰爪,直接将站在血河中女人抓了过来,然后右掌拍击在女人的天灵盖上,粉碎,吸收。 时间在一分一秒的过去,血水还在不断的上涨着。 当于木和黄金解决完最后一个鬼物的时候,那血河已经到了他脖子的位置。 “该死的,这到底是什么东西?恐怕这邪物早已脱离阴煞的范围了吧!”于木喘了口气,本来他以为那屋子里的正主乃是比厉鬼更凶狠的阴煞,可这一番打斗下来,却让他也怀疑自己之前的推测。 “也不知这该死的狐妖哪里去了?” 嗤嗤嗤…… 正在这时,黄金发出了叫声,它在离于木几米远的上空挥动着翅膀。 于木闻声看去,这一看之下惊呆了。 这哪里还是什么院子,分明成为了一片硕大的血河,至于之前的那些房屋瓦舍早已消失不见,更别提什么血衣女鬼和胡大祥了。 看着这匪夷所思的一幕,于木眼睛一转,他猜测这肯定是幻境,要不然这一切就太难解释了。 黄金挥舞着翅膀朝了一个方向飞去,它“嗤嗤”的叫着,示意主人跟着它。 于木不傻,他知道金蚕肯定发现了什么,于是在后面划着水跟着。 “这到底是什么幻境,你就不能说句话,指点一下吗?”于木自语,对着身体的那位说道。 可是那位似乎不在,并未出声。 “喂,我这是为你工作,那就大方点呗!” 可惜还是无人回应…… “这该死的傻鸟,关键时刻掉链子!看来只有靠自己了。” 于木像个精神分裂者似的,边游边自语着,血水打在他的头上,浸湿了他的脸和头发。 刺鼻的腥气味传进他的鼻孔,一切都显得那么真实,根本不像幻境。 也不知游了多久,反正于木已经感觉很累了,这时,黄金停了下来,它挥着翅膀,再次叫着。 看见黄金停了下来,于木便不在划水,他站立好后,眼睛看向黄金停下来的地方。 这时他看到,黄金的前面有一堵很高很高的围墙,围墙之上嵌着一扇铁门。 没错,就是一扇铁门,而且还是一扇没上锁的铁门。 至于铁门后面有什么,那还需要他进去看看才知道…… 第三十五章 门后的故事 后方是无际的血河,前面是现代的石墙以及一扇未上锁的铁门。 一切都都是那么的虚幻,却又那么的真实。 让人不得不相信它的存在。 轻轻地推开那扇铁门,门闪开了一个半扇空间,但是那些血河之水却没有涌进门去。 回头看了看身后的血河,于木将金蚕重新放回了头发里,后而转过身毅然走进门内的世界。 呜呜…… “你打吧,打死我吧,反正我已经受够了!我怎么当初就瞎了眼,能嫁给你。” 啪啪啪…… “老子在外面输了钱,不要烦我,否则我就打死你。” 呜呜呜呜…… 啪啪啪…… 你打吧!不打死我,你就是孬种! 爸爸妈妈,求你们,不要打了,娇娇害怕…… 还没彻底看清眼前的场景,于木耳边就传来了一对夫妻的争吵大骂声以及一个六七岁小女孩的凄惨哭声。 小女孩站在房屋的门口,扎着一对马尾辫,她上身穿着一件花棉袄,下身穿着一条校服裤子,脚上则是一双白色的雪地鞋。 呼呼刺骨的冷风,吹在她的脸上,吹干了她的泪,只留下泪痕还清楚的印记在她那有些干裂的小脸上。 “我是谁?我从哪里来?我要到哪里去。”看到这样的场景,于木的头脑一瞬间划现出,自古只有唐玄奘大师才能回答出的三个哲学性问题。 进入门后的世界,一切都变了。 眼下的房屋早已不是鳞次栉比的高楼大厦,而是一排排四五米高的矮小瓦房,路上也不是什么水泥路,而是纯天然的土路。 红瓦矮房,烟囱炊烟,老式饮水井,一切都仿佛回到了九十年代的生活。 小女孩哭着哭着,用手抹着眼泪,她无助的看了看屋里还在争吵的父母,然后伤心的跑了出去。 “难道这个小女孩就是……。”看到小女孩向外跑出去的刹那,于木的脑海划过一道身影,然后两者开始慢慢重合,成为一个身影,他不由自主的跟了出去。 小女孩从院子跑了出去,她来到向西百余米的河边坐着,看着河面,眼神发呆。 冷刺的西北风,吹在她的脸上,再次吹干她的泪水,之后她再也没哭过。 不知觉间,天竟渐渐的阴了下来,然后开始飘起了雪花。 她就那样静静的坐在雪中的河边,一动不动。 当家已经不是家的时候,似乎只有这漫天的雪花,才是她唯一的亲人。 一场大雪之后,她大病了一场。 当她再次醒来时,父母离婚了。 母亲改嫁他人,至于她只有跟着父亲生活。 童年中,她没有朋友,总是一个人上学,放学。 如果真的有朋友,那只有冬天中漫天的雪花。 每一次寒冬飘雪的时候,她总喜欢坐在河边,一个人看雪。 但是从第一次大病以后,她学会了坚强,学会了照顾自己。 在以后的每唱大雪,她都没有再因寒冷,而感冒发烧。 在父母离婚后没多久,他的父亲又娶了一个。 像很多小说故事狗血情节一样,她的母亲对她并不好。 十六岁那年,于木这个旁边者跟随女孩远离她的家乡,来到市里的一所高中。 这一年,女孩成功考上了市重点一中,她也是这一届的全省文状元。 虽然获得荣耀,可她家里的父亲和继母并没有因为她的出色而大力支持。 他们认为女孩子早晚都是别人家的人,还不如早早嫁了,给家里挣点彩礼。 不过他们也没怎么逼女孩,毕竟真正大学出来的女孩比普通女孩更值钱。 女孩上了高中后,很少回家,她也不问家里要钱,靠着自己打零工和奖学金来补足自己的学费。 三年高中的刻苦学习,终于迎来高考的一天,这一战她赢了,考上了名校。 带着好消息,她兴高采烈的回到家里,希望能得到家里的一些资助,可换来还是一盆冷水。 暑假两个月,她去打工了。 她要挣钱,她要读书,她要给自己的未来加油。 开始读大学了,一切环境都是陌生的,可她并不怕,因为她已经习惯了。 大学里,她学的是建筑设计,这是她的梦想,她要为自己的将来盖一座温暖的房子。 大二的时候,她已经二十一岁。 这一年,她也由原先的泪痕小姑娘成为一个亭亭玉立的大姑娘。 学校里追她的人很多,但因为她冰冷的性格很多人都知难而退了。 一年又过去了,刚入大三的时候,她在学校里有了一个响当当的外号-----冰山美人。 她的冷像万年玄铁,没有一个男生可以打破防护,进入她的世界。 可谁又知道,在这冰山的内部,又存在着怎样一颗柔弱的心? 这一年寒冬又来,学校里飘起了雪花,虽然已是寒假,但她却没有回家。 坐在学校的操场里,女孩于雪中作画。 她画的是一栋普通的小二楼,还有一个不大的院子。 院子里的墙边画着一些花圃还有一个狗舍,中央有两个孩子在嬉戏玩耍。 这时天上的雪飘落在纸上,她似乎想起了什么,又在院子中间画了两个大人。 这两个大人,一男一女,那女的就是她,至于男的,她只画了一个轮廓,并没有添上五官。 之后,她再也没有画下去,因为她病了,得了急性肠胃炎,在雪中疼的昏倒了过去。 当她醒来时,她发现自己已经躺在了医院。 送她来的是学校的一名男生,在这个寒假他也没有回去过年。 男生很体贴,把她送到医院,并付了医药费。 在住院养病的那段期间,男生天天带着饭菜来看她,晚上则给她讲故事,哄她入睡。 康复出院的那一天,男生害羞的将那张画着二层小楼的纸递给了她。 但此时的那张画早已发生了变化,那没有画上五官的男人轮廓,早已被男生补上了双眼和嘴巴。 而男生所画的正是他自己,因为他喜欢女孩,看到女孩受伤他会很心疼。 雪纷飞 与君遇 一眼心动 再眼犹怜 若能今生与君守 雪落之时常伴君 落款:彭城康天宇 这是除了补上五官之外,男生留的另一样东西。 从医院回来,路途中,女孩眼睛一直盯着这张画,虽然她的样子还是冷冰冰的,但是她的内心却已经融化了。 晚上,女孩将那张纸用石头压上,从新放回了操场上。 只不过此时的画,比之前又多了一首词: 雪纷飞 君不畏 一世恋人 三世恋人 君能今生与妾守 年年雪落妾随君 落款:山东历城古娇。 第三十六章 房子塌了 望着空荡的大学操场上,女孩的一举一动,于木知道了这个女孩的名字,她叫古娇。 在女孩走后,没多久,男生来了。 也许是缘分,又或许是心有灵犀,总之他找到了石头底下的那张画,并得到了自己想要的答案。 自那以后,二人以这张画为定情信物,相爱了。 男生名叫康天宇,是彭城人,因其父亲做的是建筑行业,所以他也遵循父亲的要求,来到这所大学,学习建筑设计。 四年的大学时光转眼即逝,毕业后,二人相约一起到康天宇父亲的建筑公司工作。 不过,在这之前,古娇告诉康天宇,他要回家一趟,将这个好消息告诉父亲。 分别后,女孩独自乘车回到了历城的农村老家。 几年没回来,家里也早已变了样子。 原先矮小的瓦房已成为二层小洋房,门口的土路,也修成了宽阔的水泥路。 而原先清澈的河水,却早已变得浑浊不堪,垃圾遍布。 回到家后,古娇的父母一改常态居然对她极为热情,如亲生女儿一般。 这突如其来的亲情,让古娇觉得人都是会变得,可以由好变坏,也自然可以由坏变好。 晚饭的时候,古娇的弟弟回来了,那是继母与父亲结婚后生的孩子,现今十七八岁。 在饭桌上,古娇向父亲说起了自己大学四年以及恋爱的事情,可他没想到的是,当父亲听说这件事后,却突然变的冷淡至极并反对她的恋爱。 本以为父亲是不想自己远嫁才反对的,正当自己想解释的时候,继母的一句话,却打破了她原先美好的认知。 继母告诉她,她的弟弟马上就要结婚了,需要一大笔彩礼钱,若是拿不出彩礼钱,就娶不成老婆。 父亲也在一旁帮腔,说帮她在附近找了一户好人家,对方是个生意人,很有钱,自己嫁过去会很幸福,过几天就去相亲。 女孩听到这个消息后,当场与父亲吵了起来,但却没有任何效果。 饭后,古娇一个人回了房间,性格再次变回年幼时代的自己。 虽然失望,但她不怕,因为她还有陪她看雪的恋人。 第二天上午,古娇趁着父母不在家,拿起行礼买上车票,赶往康天宇所在的城市。 不过在离去前,她还是到河边静静的坐了一会。 从历城到彭城并没有多远。 晚上的时候,古娇到了彭城车站。 在车站来接古娇的除了康天宇之外,还有康天宇的父亲康建功。 再之后,二人就到了康建功的建筑公司上了班。 至于自己走后,山东历城老家会发生什么事情,古娇就不会在乎那么多了,因为在她心底,康天宇这里才是自己真正的家。 入了公司以后,凭借自己的才华和聪明,古娇和康天宇很快上手,并成为了康建功的得力助手。 一年后,公司名气越来越大,接到了不少大订单,也挣到不了不少钱。 而在这一年多的时间里,古娇虽然和康天宇没有结婚,但却有了自己的家。 那个家在城郊,正是按照他们当初设计的那样,建了一个二层小房子,花圃,还有狗舍。 如果真的再生两个孩子,那么他们曾经的梦想也就全部实现了。 温暖,甜蜜,幸福,快乐,无时不刻不在古娇的心里充斥着,她感觉自己多年努力的愿望就要实现。 于是,在一天月光如水的晚上,她偷偷的将康天宇的防护措施撤去了。 她想个要孩子,她想要幸福,她想实现自己的愿望-------有个如画中的家。 两个多月后,古娇怀孕了,而且怀的是双胞胎。 可正当她想将检查报告单给康天宇看时,康天宇却给她说了一个坏消息。 那天下班吃过晚饭后,康天宇说自己父亲接了大单,天地房地产公司在城南买了一块地,准备与自己家公司合作。 对方出地及建筑材料,而自己一方只需要出设计图纸和工人,在房子建成后,二一添作五,将卖出去的房钱两家平分。 不过天底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为了增加两家的信任,对方要求两家联姻,将未嫁的女儿许配给康天宇。 当古娇知道这个消息后,她认真的看着康天宇问其想法,本以为与自己倾心的康天宇会义无反顾的拒绝,可康天宇却给了她一个意料之外的答案。 康天宇告诉古娇,这是他建功立业的好机会,如果此事成了,那他们以后就可以衣食无忧了。 至于如何处理自己和古娇的关系,康天宇则是抱歉的说,暂时委屈古娇,待事成之后,他便以夫妻不合提出离婚,之后再与古娇结秦晋之好。 古娇一气之下,将手中的检查报告单丢给了康天宇,康天宇看后虽心中欢喜,但嘴上却仍是劝古娇以事业为重。 之后,两人开始争吵,热战,再到冷战。 在这期间,康建功以及他的老婆也来劝古娇先委屈自己,以大事为重,并要求儿子康天宇写出了承诺书,发誓以后只对古娇一个人好。 时间在争吵中度过,没过多久,两人开始分居。 转眼离事发之期又过了两个月,康家人终于还是不顾古娇的感受签下了合作条约,并以康天宇与天地房产老板的女儿结婚之期作为开工之时。 婚礼的那天,古娇挺着六个月的大肚子来到婚礼现场并以表姐的身份参加了婚礼。 婚礼上,她很平淡,没有闹,更没有宣扬自己与康天宇的关系。 只不过在其拜完天地的那一刻,古娇哭了,留下了无声且伤心的泪水。 这一刻她知道自己心中的房子塌了,被画中的那个男人亲手给崩塌了,至于那定情的两首词也成了可笑的臭狗屎。 “名利真的这么重要吗?为什么可以夺走自己心爱的人?” 又或许他根本没爱过我? “难道当初在一起,只是为了可怜我?” 这些想法一一在她脑海中闪过,看着自己渐挺的肚子,古娇的眼中一片灰暗。 她实在不明白,这一切为什么会发展到这个地步? 婚礼后,古娇给康天宇发了一条“你会后悔”的短信,而后悄然离开。 房子塌了,可以再盖。 可心里的房子塌了,却只能守着一堆废墟生活,这并不是古娇所想要的。 于是她决定盖一座吞噬万恶的魔堡。 在古娇离开婚礼之后,康天宇给她发了很多短信,也打了很多电话,可惜的是她已经看不到了。 那部承载着甜美记忆的手机,在发完短信之后,就被她扔进了下水道。 古娇离开后,独自找了一个出租屋住着,她每天不出门,也不与人交流。 至于吃饭,除了外卖以后,便再无其他。 她每天无所事事,只是坐在房间里发呆,时不时的摸着肚子,眼睛里泪光闪烁。 “既然这个世界这么黑暗,那我们就吞噬黑暗!”她呢喃着,对着肚中的宝宝自语着。 这样的生活足足持续了两个月,此时天已入三九寒冬。 又过了十多天的时间,外面下起了漂泊大雪。 也就在下雪的这天中午,她挺着即将临盆的大肚子,买了一张回家的车票。 车上,她看着返乡过年的务工人员,眼睛流露出无限的羡慕。 再次摸了摸肚子,她开始实施自己的复仇计划。 到了历城,已经是晚上。 她没有回家,而是只身一人来到小时候经常去的那个河边。 此时雪已经下了一天,整个村庄及河两岸都被皑皑白雪覆盖着。 一片银装素裹,将整个天地化作洁白。 可惜的是,即使这雪再大,它也无法落在人的内心世界,净化人的心灵。 望着天空中的雪花及平静的湖面,古娇“咯咯”的笑了起来。 其声音悲寒凄凉,成为了苍茫天地间的伴奏。 而后她从包中取出一根绳子,将一块石头用绳子绑在了自己的身上。 素裹绘银装, 痴女无情郎。 携子堕幽冥, 易鬼杀彷徨。 杀杀杀…… 口中念出积攒的滔天恨意,古娇脱掉身上的棉袄,露出康天宇给她买的白色裙子,毅然走向承载她儿时记忆的那条河。 临到河边的时候,她嘴角露出一丝微笑,然后回头看了一眼后方。 那目光像是看向家的方向,又像是看向旁边者的于木。 “你没必要这样做的,想想你的孩子。”没有管古娇是否看得到他,又或者听的到他的声音,于木这个旁观者还是冲了出来,大声的吼道。 可惜回应他的,只有“咯咯”的笑声。 古娇在那回头一望后,带着身上的石头,直直的向河中间走去。 此时河面上已经结了冰,虽不太厚,但也足以承载她的重量,在河面行走。 一步,两步…… 走到河中间的时候,古娇双手搬起携带的那块石头,用尽的全身的力气,砸向冰面。 砰…… 冰破河水现,由于冰面太滑,古娇跌了下去。 刹那间,刺骨的冰水淹没了她。 没有挣扎,没有呼救,有的只是鲜红的血。 那血是滑下去的时候,冰锥刺破了肚子而造成的。 古娇死了,跟随她一起沉入河底的除了腹中没出世的胎儿,还有那块帮她解脱的石头。 天上的大雪继续下着,很快填满了这个窟窿…… 可它永远永远,也填不满古娇心中的愿望…… 第三十七章 去找爷爷 数九寒冬,天寒地冻,可比这更冷的似乎只有人心。 古娇死了,带着滔天的恨意死了,死在这个鹅毛大雪的晚上。 于木站在河边,呆呆的望着河面。 大雪落在他的身上,竟穿过他的身体,落在了地上。 他只是一个品尝悲伤的旁观者,又怎能改变故事的结局? 第二日清晨雪停了,河面的冰已经有三指之厚,冰上覆盖着一层洁白的雪,好似出丧的孝衣,在为古娇送行。 吃过早饭,村里的孩子们,开始到河面上滑冰,陪行的还有他们的家长。 只是孩子们刚走到冰上,却又突然的跑上了岸,他们兴高采烈的告诉父母,冰下有鱼。 孩子们的家长听到这个消息,跑过去一看,他们惊呆了。 此时冰底下的河水里,到处都是一条条二三斤重的大鱼,它们统一的飘在冰底下,全部失去了生机。 大人们欣喜,而后均都回家找来锤子,渔网等工具,来收获这些大鱼。 冰底下有鱼被冻死的消息很快传了出去,于是乎来的人越来越多,到最后整条冰面上都站满了捞鱼的人。 最后,鱼被捞完了,可谁都没有发现水底还躺着一具死尸。 古娇虽死,但幻境并没有随着古娇的死而消失,反而继续存在着。 于木就这样一直在河边上带着,也不着急,因为他知道,故事还没有结束。 冬去春来,温度上升。 很快,河面上的冰化了,上流的水也开始流了下来。 一天中午,平静的河面上出现了涟漪,而后两只在浮水的麻鸭突然沉了下去。 等它们在浮上来的时候,已经变成了两只死鸭。 水下暗流涌动,两个小小的身影在欢快的游着,他们见到活物直接上去就是撕咬,不死不休。 鲜血染红了他们的嘴巴,只留下一条条死鱼飘在河面上。 时间长了,上流的生物似乎知道下流有凶物,也都不敢漂流而下,到最后这段河流像是被截断一般,河水直接变成了黑色,且泛着一股腥臭之气。 期间,也有村民垂钓者等前来嬉戏,可最后都被这怪异的一幕吓得直接逃离。 在那之后,村子里谣言四起,什么样的说法都有。 有人说,是人们乱丢垃圾致使环境污染造成的,也有人说,是河神发怒了…… 最终人们给这条无名之水起了个名字,叫“死河。” 从春风铺面到夏日炎炎,时间很快又过去了三个月。 一天晚上,月亮出奇的圆,皎洁的月光洒在水面上,看不到任何东西。 那光就好像被河水吞噬了一般。 夏风拂过,水面上荡起一片涟漪。 咕咚咕咚…… 突然,水面上响起了冒泡的声音,而后两个婴孩从水里钻了出来。 婴孩高约五十公分,长着稀疏的头发,他们浮出来之后,手牵手的飘在水面上“咯咯”的笑着。 听其笑声,可以辨认出他们的性别,乃是一男一女。 “哥哥,妈妈让我们去找爷爷,你说我们该去哪找呢?”女婴挠了挠头,扯动着哥哥的小手问道。 “嘿嘿,妈妈不是说了,一路往西,你跟我走了就是,我知道爷爷长啥样子。”男婴回答到。 随后男婴牵着妹妹的手,一溜烟的消失在水面上。 “这种还未出世就惨死的婴孩,化作怨灵果然恐怖,只是不清楚这古娇用什么办法才做到这一切的。” 这一男一女婴孩正是古娇肚子里的那对双胞胎,虽说冤死之人成为厉鬼,怨灵的机会较大,可那也不是百分之百,想到这些,于木猜测古娇肯定对她隐瞒了一部分。 没有再去想更多的东西,于木一路向西紧紧跟随着。 此时他就是一个观影人,既然有人给他买了这张电影票,那他的责任就是好好的将这部电影观看完毕。 婴孩西行的速度很快,像一阵风一般。 都是幻境里的于木,速度更快,他如仙人踏空飞行,想去什么地方转瞬即到。 婴孩西行,最后来到一处建筑工地方才停下。 此工地很大,盖了很多楼房,楼房分为四个区域,上面分别标注着一期,二期、三期、四期。 其中一二三期都已经建好,只有四期还未完工。 婴孩在工地门口停了一下看了看,然后飞向二期区域一层高楼。 他们从阳台而入,飞进了一间装修精致的卧室。 卧室里虽然没有开灯,但借着月光可惜清晰的看到,卧室的床上躺着一个五十多岁的男人和一个三十岁左右的女人。 婴孩进入卧室后,站在床前,歪着脑袋看着床上的两个人。 这时那个女孩说话了,她好奇的问男孩:“哥哥,这个就是爷爷吗?可爷爷身边的那个是谁?她是奶奶吗?怎么他们跟我们一样,都没穿衣服呢?” 男婴似乎一下子也不知怎么回答,他挠了挠脑袋想了想道:“这个就是爷爷,他长得跟妈妈说的一模一样,至于爷爷旁边的,我也不知道他是谁?” “不知道,那咱就当她是鱼好不好?”女婴天真的说道。 “好,我最喜欢跟鱼玩了,玩够了,我就咬断它的喉咙,嘻嘻……。” 说完后,男婴慢慢的爬上了床上,坐在女人的胸脯上,他用他那肉嘟嘟的小手拍着女人的脸道小声道:“鱼儿,鱼儿,快来追我。” 说完后,也不管女人有没有回应,他则跳下床去,朝客厅走去。 说也奇怪,那女人被男婴拍了之后,竟直直的从床上坐起,而后光着身子下了床,跟在男孩的屁股后面追着。 男孩围绕着客厅的桌子转圈,她也就围绕着桌子转圈。 在转圈的时候,女婴时不时的伸出小腿,在女人的面前绊她一下…… 随后,女人磕到,额头碰在桌角上碰出了一个口子。天涯在线书库《www.tianyaboo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