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在线书库《www.tianyabook.com》 《学霸老师的爱情》 改:第1章 帝君归来 第一章:帝君归来 湖莹水清,秋岚暑兴。远处山黛云曛,白雪点润了尖顶;近处草绿苇摇,野鸭粼光中浮沉。 凡域白霜帝国,赵谷城官道。 三名劲装骑士押着一辆马车缓慢行驶。车厢内一名年轻的书生慢慢坐起,他遍体鳞伤、破衣烂衫,原本清矍的面庞上几道触目惊心的血痕。 他扫了眼周围,马车有些破旧,厢顶指宽的缝隙透着阳光,身下陈旧的软垫上大片血迹。 “五年了,我终于回来了!” 他的眼中闪过一道寒光,整个车厢仿佛都变得冰冷。 “你们想不到我还能活着吧。” 他看着窗外的天空,声音阴寒。 在神域,他的名字叫天离恨,是顶级存在的十大帝君之一。在修炼霸天神功第九层时,被神域三大帝君联手偷袭。幸亏最后时刻,贴身灵宠暮烟舍身救主,为他赢得机会用秘法逃脱至凡域,并成功附身于书生的躯体,否则他早就化为一缕青烟了。 “暮烟,等着我,我会拿他们的人头来祭奠你”天离恨的眼中满含坚毅。 身躯的真正主人李小剑,体弱多病生性善良。他被骑士殴打地命悬一线,只残留一点意识强撑于脑海。而六年前,他完全不是这个样子。 天离恨摸了摸左胸,那里断了一根肋骨,他扫印了李小剑的记忆后自语“寄于你体必有回报,接下来你的名字将会震惊整个世界。”经过一番浩劫,天离恨的修为几近于无,但是医治小小的凡人之体还是不费吹灰之力。李小剑的身躯不一会就变得生龙活虎,连相貌都更为英俊几分。 可惜了纳戒,在跳跃空间时丢失了。千万年搜集的宝贝可都在里面,尤其是各种神兵利器,随便留下一件都能在凡域称王称霸。纳戒被他下了禁制,若是他的修为还在,一定能感应到它在何处。现在一切只能从头开始。 他看了看窗外,那三名骑士不知道车厢里发生了什么,仍在肆意地谈笑。 “两位兄弟辛苦了,拖到午后进城把李大废一交,大长老还有重赏。”说话的骑士三十岁左右,名叫李虎,大长老一系掌柜李基的儿子。 叫张欢的骑士欢欣雀舞,叫马六的骑士则有些担心,“虎哥,剑少毕竟是族长之子,我们这么做是不是有些过分?” 李虎看着他“小六子,不用怕。族长修为虽高,但连续失踪了两个儿子早就心灰意冷。这个废物小儿子更是占用了大笔族产,让他丧失了家族话语权。眼下只要能保得住那废物的性命,他就心满意足了。更何况只要捱过午时,李族就是大长老的天下。我们只要跟紧大长老,荣华富贵指日可待。”李虎信心满满。 张欢拨马上前“虎哥说得对。这个,我能否再揍李大废一顿?殴打族长少爷的机会可不是随时都有的啊。”身处荒郊野外,他言语无所顾忌。 “小欢子,你怎么这么过分?族长少爷怎么能随便殴打?我们不过是和他切磋而已。哈哈”李虎假装一本正经,自己也憋不住了。 “对对,虎哥所说甚是,谁敢殴打族长之子?我要和他切磋一下,哈哈哈”他们大笑起来。 李小剑小时候也曾专心修炼过意力,初期甚至可以说有点惊艳。但莫名生了一场小病后,他就不能再吸收灵气,原有意力也是一退千里。之后不管他再怎么拼命努力,也只能维持在二段意之力,还不如一名普通武士。重伤濒危的天离恨就在那时附身于李小剑,并一直沉睡至今。 在意士为尊的凡域意念大陆,李小剑多年原地踏步已等同于废人。大长老一系长期觊觎族长之位,明里暗里打击族长势力,既有身份又无实力的李小剑正是杀鸡儆猴的最佳目标。偏偏李小剑表面敦厚,骨子里却异常倔强,因此更是受尽了折磨。 皮肉之苦也就罢了,最为屈辱的是他还接连被退了五次婚。并且五次都是刚下好聘礼定好婚约,就被人毁约退聘。 这其中若说没有人作梗,连小孩都不会相信,但查来查去始终没有结果。 一年前族长李中义终于接受长老们建议,送李小剑去写意阁碰碰运气,以后没准能成为一名学士。 凡域的学士意士是文武之道的双极。 文道,低级的为文士,诗词歌赋、为官做吏;高级的则是意士,可以炼丹药、制法器,是各大势利相争对象。 武道,低级的为武士,拳打脚踏、刀砍斧劈;高级的则是意士,以意控物,长寿延年,甚或羽化飞升也不是没有可能。意士的修炼,就是从天地万物中吸收灵气修炼,从而提升意力。 学士虽然尊贵却颇为难得,所以意念大陆更为推崇意士。 李小剑能去写意阁,说是长老们提议,其实还是族长厚着脸皮硬讨来的。无他,写意阁一年的学费就要一万两白银。李族文脉不显,出一个吟诗弄月的书生都很费力,更别说名震一方的学士。长老们给族长面子同意李小剑去写意阁厮混一年,也好就此绝了他妄想的心。而族长因为此事在族中处境愈发艰难。 天地自有其道,万物自备其律。道法相依格律相承,方可产生灵气。灵气自是奇珍异宝中最为浓郁,但奇珍异宝可遇不可求。而珍籍孤本中的文字符号暗合天理大义、道破宇宙之秘,也能产生一种特殊的灵气。这种灵气,没有特殊体质的凡人根本无法吸收,而天离恨是帝君之资,尽得其利。 之前在赵谷城,灵气虽有却极其匮乏。写意阁的经典书籍汗牛充栋,灵气浓郁似海,天离恨如鱼得水。就是这样,也是经过了整整十个月他才苏醒过来。 “大长老你欺人太甚,就从你们开始吧”看着窗外,天离恨,不,李小剑的眼神给他们下了死亡判决。 张欢催马靠近,猛地一拍车厢,吓得车夫一个哆嗦“废物,醒了没有?”。 这种虾兵蟹将,李小剑懒得答理。 张欢拍完后,趴在窗上往里看,“醒了还不吭声?欢大爷不再揍你一顿,你就不长记性啊。停车!”张欢冲车夫吼道。车夫惶然,连忙勒住马。“给我滚开”张欢一脚踢开车夫。 “废物,快出来,省得你欢爷爷动气。”张欢冲着车厢叫道。 李小剑不想打坏马车,挑开门帘轻轻跳下。他的脸上虽然还有些血污,但是神采俊逸、气质轩杨,甚至隐隐还有丝威仪。 李虎奇怪他怎么这么快就好了,但感应到他的实力和以前一样,所以也没有深想,大不了再打伤他一次。 李小剑看了眼张欢,又看向李虎。李虎两眼一瞪,“看什么看?再让你嘴硬,怕了吧?来,给爷爷我磕个头,我就放过你。” 李小剑还没说话,张欢下马凑过来“虎哥,和这废物有什么好说的。还敢骂我是贼奴才,你他妈也配”张欢比李小剑矮了不少,简直就是跳起来指着他在骂“废物,欢大爷再给你加深下印象”说着,张欢一掌向李小剑挥来。 李小剑的身体根本没动,只是意海微振,一道意箭就穿过了张欢的心房。张欢抬起的手定格在了空中,他不敢相信地看着李小剑。李小剑的眼神更加阴戾,蚍蜉撼大树,可笑不自量,本帝君成全你。 好一会张欢才扑通一声摔倒在地,这时他的胸口才嗞嗞地射出一条血线。 李虎一愣,随即破口大骂,“李大废,你这个卑鄙小人,竟敢暗箭伤人。”李小剑因为顶嘴,被李虎一巴掌打昏,若不是身藏暗器,他着实想不到别的原因。 李虎说完从马上一跃而下,动作娴熟潇洒“既然活腻歪了,大爷我就送你一程。看招!”李虎是四段意之力,七八名普通武士不是他的对手,一般暗器根本不放在眼里。 李小剑轻轻一避躲过了,问道“是大长老让你杀的我?” “哎呦,还敢躲?死到临头还那么多废话,让你看看虎大爷真正的厉害”李虎双手一握,两眼一瞪,意力就汹涌而来。 李小剑仍是长身而立,闲庭看月般,只是那眼中阴冷更甚三分。 李虎雷霆之势,刚冲到李小剑面前,就见胸口几道血箭肆意喷射。 “你,你……”李虎的眼中满是惶恐,然后往后一倾,扑通一声摔倒在地。 李小剑转脸看向马六,马六瘫软在马背,裤管淅淅沥沥,散发着骚臭。李小剑皱着眉头说,“念你对本少还有点尊重,今日先不杀你。把他们的尸体带回去,听候族长发落。”李小剑说完对呆若木鸡的车夫招招手“走。” 改:第2章 不知死活的卫队长 第二章:不知死活的护卫队长 紫藤醉墙、酷夏氤楼,李宅门口安静肃穆。数十名白衣人三岗五哨,戒备极其森严。 新任护卫队长李隆志得意满地踱来散去。一辆马车止步,下来一位清瘦的少年书生。书生打发马车离去,就往大门走来。 “剑少爷请留步”李隆拦住了李小剑。李宅门口,李小剑多少还能受到点尊重。 “你是何人?既然认识我,为何还要拦我?”李小剑阴沉着语气。 “剑少爷好,我是护卫队长李隆,四长老的表侄孙,以前在百草园当值,是以少爷不认识我。厅中正商量大事,族人只出不进,还请谅解。”李隆拱手后介绍自己。 李小剑神识感应出李隆的实力只是六段意之力,比原来的护卫队长李中会要差上许多。四长老与大长老交好,想来都是大长老搞的鬼。李小剑没时间深究,他不理李隆抬腿就往里迈。李隆见了往他面前一闪。 “隆队长,你在此是专门拦我的吧?”李小剑刚缓和的眼神又阴狠起来。 李隆根本不怕,他不置可否地说“剑少爷,安心做一名学士不好吗?” “滚开!”李小剑骂道。 “剑少爷,学士不该这么无礼的”李隆根本没拿李小剑当少爷看,言语中更没拿自个当下人,反而出言教训他。 “李大废,你他妈找死,敢在隆队长面前撒野。”李隆从百草原带来的手下李开,见上峰被骂,怒不可遏地跳了出来。 李小剑斜瞅了眼李开,完全没有印象。 “翻什么眼?我把你眼珠子抠出来”李开不似李隆顾忌较多,言语间毫不客气。李隆听了没啥反应,默许了手下的放肆。 李开见此也骂骂咧咧地冲上了前,抡手就要给李小剑两个大嘴巴子。他的手刚高高举起,就发觉身体动不了了。李小剑醒来后这一路实力又上涨了不少,他催动意力轻意控制住了普通武士李开。李小剑的名头,李开早听闻多次,百草原无聊时大家就会拿李大废来开涮。他不明白怎么动不了了,正疑惑时听到一阵沙沙声,像风吹过杏林还带着一丝腥甜。李虎的胸前两条血线喷射地肆意。 李隆大惊“你,你,用了什么法器?哼,不管用了什么法器,也不能随便杀人。”李隆说完意力一催,跳起一拳就向李小剑砸来。 李小剑一侧身轻松躲过。李开扑通倒地,气绝身亡。 李隆一击未中,又快速打出两拳,李小剑都轻松躲过。他看着李隆似笑非笑“还敢说我是废物。再让你几打拳,看能否碰到我的衣角。”说着,李小剑抖了抖他的破衣裳。 李隆连打几拳都被李小剑避开,气得哇哇大叫“李大废,有能耐别躲”,李隆着急上火。说完他正要打出第四拳时,李小剑间不容发一拳直捣他的小腹。李隆哦的悲嚎一声,噌噌退出好几步蹲在了地上。 李隆一时反应不过来。李小剑去年还是二段意之力,今年撑死也就三段,怎么能躲过我的拳头还趁机反击? 李隆直盯着李小剑的双眼。李小剑从容淡定地看着他。 李隆心有不忿,缓了一口气又冲上来。这次李小剑不待他出拳,一脚加力踢向他的胸前。李隆顿感一阵刺痛,身体矮了半截,他的肋骨断了一根。那些侍卫们都看呆了,李大废,不,剑少爷怎么如此威风?护卫长可是六段意之力啊。 “看在四长老的份上,饶你一次”李小剑说完准备往门里走去。 “李大废看招,一剑群峰!”李隆全身凝出剑状透明包裹体,直往李小剑斩去。 “不可,不可”侍卫见李隆使出意技,忙大声呼叫。 “剑劈天下”李小剑毫不为惧,在空中凝出一把冰棱巨剑,要较李隆的大上一半。 “轰”的一声,巨剑正劈中透明包裹物,迟疑一下又抖动几次就双双不见。这一切其实发生在电光火石间,待护卫们反应过来,李隆已半躺在地,嘴角汩汩流着血,满脸的不相信。 “谁还敢拦我?”李小剑声音低沉地扫了一遍护卫们。没有人敢出声,谁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只不过一年未见,曾经的李大废一招就杀了李开。李开虽只是名武士,但战斗力之强连二段意之力都望风披靡。这也就罢了,李小剑还打得六段意之力的李隆毫无还手之力。只有一年啊,怎么可能?他不是去做学士了吗? 若护卫们知道大半个时辰之前,李小剑还被李虎打得昏迷的话,他们恐怕更会魂飞魄散。 李小剑哼了一声昂头迈进府邸。 议事大厅,数百名族人分两旁坐好。大长老李右沧激昂陈辞“中义,你儿子已不可能再走武道,为了家族长远计,你必须要尽早挑选接班人进行意力传助。” 族长李中义并未说话,其亲弟李中仁站了出来“适不适合走武道,要到十八岁才能决定。就算李小剑同意放弃族长继承人资格,那挑选新的继承人及何时挑选,也是族长之责,岂容他人置喙。” “李中仁,什么时候有你插嘴的份?意力传承自是越早越好,否则以后不可能成为意大师。中义,这点你是明白的。而且敔山五百年庆典在即,早点选定继承人前去参加,也能多结识些帝国人脉。”四长老李右东见族长不说话李中仁却跳出来搅和,他忙上来接招。 赵谷城赵、谷、李三大家族。赵谷两氏,人多势众,财大气粗。李氏能位列其一,是因为族长是意大师级别高手。赵谷城目前有三位意大师,另两位是城防大人和隆中堂主事。城防大人和隆中堂主事随时可能调走,所以李氏族长就是赵谷城最强的存在。李族同一时期也仅有一位意大师高手。因为这个高手,需要上代族长意力传输助阶提升。上代族长意力传输三次后,实力就会下降直至泯然众人。所以族长都是父传子、子传孙,甚少有人愿意传助外支。 “好了,不要吵了。现在剑儿刚十五岁,我们不能替他决定,需要他亲口放弃资格才行。大长老,这一节你是知道的。”族长话语权渐少,但事关儿子他不轻意退让。 “中义,若是小剑不好意思回来,我们还是要给他留点情面。按照上次族中大会约定,今日午时三刻他不到家,继承人资格自动取消。信函一个月前就已发出,现在他还没出现,时辰也差不多了,你就给他留点面子宣布吧,也让大家早点回去吃饭。”大长老很为众人着想的样子。他话一说完,附和声一片。李中义也很是纳闷,按说这么久儿子早该到家了,怎么到现在还不见人影,儿子文弱但不是贪生怕死之辈啊。 “中义,李小剑已经废了,这你不承认也不行。你也不光是你们一系的族长,更是我们合族数千人的族长,不能目光狭隘、自私自立。你就宣布他放弃继承资格吧,否则时间一到也是一样,还会很难看。”大长老弟弟李右海的话先已很难听。 “谁说我废了的?”一个声音突兀地响起,众人向门口望去。 改:第3章 议事大厅的争斗 第三章:议事大厅的争斗 一身黑衣、高高瘦瘦的李小剑迈入大厅“原来是右海爷爷啊,怎么着,要考较一下侄孙的意力?” 李右海不防李小剑突然出现,一时怔住,脸上青一块白一块的。四长老、大长老互看了一眼,不明白李小剑怎么能回来的,他们可是按排了两拨人马,随便一拨都可以将李小剑肆意蹂躏。 “李大废,你狂什么,就你那点意力连看家护院都不够,又怎么能领导我们?族长就是助你,你也不可能升为意大师。”暴躁的声音出自李之星,李右海的孙子。身为四大主支少爷,他一点情面不留。 李小剑哼了一声,向族长行礼,“父亲大人好,请允许孩儿出手教训一下这目无尊长的家伙。”李小剑倒打一钉耙。 李中义看见儿子回来很高兴,听了他的建议却有些吃惊,李之星可是五段意之力啊。 李之星也当机立断向李右海拱手“爷爷,让我查验一下这个废物有没有长进。”李右海被挤兑地正不爽,答应地毫不迟疑。 李小剑见族长犹豫,宽心道“父亲请放心,对付这种无名鼠辈,不过牛刀杀鸡而已。”说完,他也不待父亲同意就走向厅中。李中义和李中仁对望了几眼颇为不解,李小剑自信不假,但从来不狂妄啊。 两人刚站好,李之星骂了一句“废物,看招”就催发意力急速地冲上前。 李小剑正眼都不看他,意随心动一股雄浑大力漫卷而出。李右海感觉不对,刚大叫一声“之星小心。”李之星已倒翻几个跟斗半躺在地上。 “之星哥哥,到底谁是废物啊?”李小剑低着头俯视着他。族人都在疑惑,这李小剑窝囊了五六年,怎么突然雄起了?那写意阁确是文道学堂学士之府? 李中义兄弟俩倒是一阵惊喜。他们猜测李小剑莫不是被写意阁哪个富贵女同窗相中,给了他几件法器定情。他们对李小剑的容貌一向信心满满,只是他怎么看起来这么狼狈,衣服破了脸上还有血污。 十六岁的李之星自是不会服气,他迅速站起,“一年前,你还是二段意之力,现在最多也就是三段意之力。偷了谁的法器,还是吃了秘药硬提实力了?哥哥再陪你练一会,看你能撑多久。一剑群峰!”剑状包裹物站立厅中。李中仁有些紧张,李中义虽然纳闷儿子实力的提高,却不担心他受伤。李小剑一出手,他的神识就感应出儿子至少是七段意之力。 这次李小剑倒没有托大,他大手一挥,更大一股雄浑意力又山崩而来。李之星显然没有料到李小剑比刚才更强,刚感到惊恐就被一掌拍翻在地。他艰难地抬起头,“噗”地一声吐出一口鲜血。 “李小剑,你怎么如此歹毒?”李右海一看孙子受伤口不择言。 “右海爷爷,技不如人还有什么话说?以前你孙子可对我一直这么不仁慈啊”李小剑反唇相讥,还挑衅道“右海爷爷不服,要不劳驾下场指教一下侄孙?” 李右海是一段意教,高了李小剑三阶好几十级,自是拉不下老脸。他气鼓鼓地刚要冲族长发飙时,李之亮跳了出来,“右海爷爷,让我来教训一下他。”李之亮,大长老李右沧的二孙子,十七岁,六段意之力。 不知是遗忘还是故意,守在门口的六段意之力李隆都没挡住李小剑,大长老和四长老竟然没有阻挡李之星李之亮下场。 “剑弟,小心了。剑劈天下!”话音未落,李之亮的头上凝出一把冰棱巨剑。“剑劈天下”是族长绝技,大长老祖上也曾是族长候选人,所以他们一支也有得传。 “亮哥,客气!”李小剑好整以暇静静地等着。 “那就得罪了”李之亮的冰棱巨剑兜头就向李小剑砍来。惊鸿一瞥间,李小剑后发先至,也凝出一把冰棱巨剑,看样子比李之亮的还要大上不少。大长老、四长老心中一沉。 两柄巨剑轰隆一声撞击在一起,尔后雾消云散,李小剑和李之亮两人静立几息后,李之亮一个倒拔杨柳重重地倒向身后。李之亮没有伤筋动骨,但五脏六腑翻腾,嘴角到底还是沁出了血丝。 “还有哪位哥哥不服?”李小剑嚣张地站在大厅中央。没有人回答,所有的人都觉得不可思议。李之亮还想再战,大长老阻止了他。大长老和四长老突然觉得强召回李小剑时机不对,或者当初就该直接投票取消他的资格,哪怕事后再多给他点财物补偿好了。事已至此,大长老仍不认为己方已败。 四长老清理了下嗓子“恭喜贤侄孙意力恢复。不用再比了,除了之明,族中十八岁以下当没有你的对手。”李之明,大长老的长孙,是李右沧大儿子所生,比李之亮大上半岁,九段意之力已一年之久。除了李之明,还有几位少年超过李小剑,不过身份没有李之明显贵,不在长老们考虑的范围之内。 李小剑不理四长老,面对父亲郎声说道“孩儿不愿意放弃族长继承人的资格。”说完他又转过身“所有长辈及兄弟姐妹,我李小剑在此郑重宣布,不放弃族长断承人资格。” 议事厅死一般的安静,李中义扫视了一眼刚要宣布,李右沧抢先说话“此前大家已公认李之明为继承族长之位最好的人选,现下李小剑不愿放弃族长继承之权,是否也给李之明一个机会,让他们比试一下?” “对,对。我们不能让另一个精英灰心,一定要给李之明一个机会”四长老及他们的亲近之人鼓噪。 李中义不好说话,他望了望儿子。 “之明哥哥去哪了?若是不服,小弟也愿与之一战”李小剑蛮不在乎的说。 “什么,这李小剑是不是疯了?”“这真的是李小剑吗?他刚才展现的实力好像只有七段意之力啊”“就是,李之明可是我们李族的骄傲啊”“李小剑曾有过惊艳,可也只有一点啊,后来不一直是废物吗?怎么不见好就收呢?”连李中仁都有些责怪李小剑的幼稚了,说句不放弃继承权不就行了嘛,管那些老家伙干什么。 大长老面带微笑看了一眼四长老。四长老心领神会,“之明和二长老、三长老出门历练,十天后就会回来。到时你们就可比试一下。”十天而已,李小剑就算真是意力恢复了,他还有能耐十天升两段不成? “这不公平,要比试起码得等一年之后。”李中仁叫道。他本想说等两年,考虑到李之明已十七岁多,再等就成人了,不好与李小剑比试,否则太无耻了。 “多谢二叔。请四长老转告之明老哥,洗干净了脖子等我”李小剑婉拒了李中仁的好意,对四长老嚣张地一笔划。 族人多摇头不止。这李小剑意力刚恢复点,就开始目中无人了。 他们不知道李小剑目前战斗力远超同级对手,就是面对比他高几阶的意士,也可以用帝君保命法与之一战。只是保命法每用一次,都要修炼好久才能恢复。 树托晓月,云绕角楼。 李小剑与父母促膝而谈半夜。李中义听儿子说可以从书本中吸收灵气,不禁两眼发亮,如此不就可以省下每年高昂的学费?为了上万两银子,他可没少给族中老人们数落。大长老还曾以家族再支付李小剑两年学费为条件,诱惑李中义选李之明为族长接班人。李氏合族一年利润也不过才十多万两白银,为了夺得族长之位,大长老不惜代价。 李小剑摇摇头说普通书籍根本无用,必得是经典史籍或孤本珍藏等。李中义想了下说有些世家的藏书楼也可一借,李小剑也想到了此点,只是世家的藏书楼不随便外借。末了李中义还叮嘱他不要将这个能力告诉他人,以防不测。李小剑点头称允,心道族长如此待他,日后修为恢复了,也当指点一下他。 一家三口直到鸡叫数遍才各自回屋休息。 次日,李小剑先去了本族藏书楼,再次确定了它的平平无奇。家族藏书和写意阁相比简直就是天上人间,整个赵谷城估计只有谷家书库才能媲美一二。而谷李两家向来明争暗斗,李小剑只得从长计议。 改:第4章 救下一名女孩 第四章:救下一名女孩 水云街人声鼎沸。李小剑双手别在身后,修长的身材在一众族裔中鹤立鸡群。他边走边感应灵气之源,看能否有意外之喜。 走到街尾时,他看见赵离、赵强堂兄弟拦着一胖一瘦两个普通族裔女孩。瘦的姿容绝色,胖的其貌不扬。赵离头上受伤,缠着白色的布带却丝毫不影响泡妞追女。赵离也看见了李小剑,很知趣地侧着头。赵离是赵族族长的小儿子,年过十七,五段意之力。 李小剑有些纳闷,这不似他的为人啊。不过,他也懒得管他们的破事,目不斜视地从旁走过。赵强看见李小剑刚要大叫,被赵离伸手拉了一把。李小剑的余光看见了,一阵冷笑,事出反常即为妖,不过你们不招惹我,我也不会招惹你们。赵强埋怨了赵离几句也就作罢。 李小剑刚走过去,就听那个胖女生说“剑英,别理他们,我们走。”他不由地停下了脚步。剑氏是依附于李族的小族,李小剑不好放任附族被欺负不管。 赵强见李小剑停下,也想到了这节,当下不管赵离拉他是什么意思,大咧地说“李大废,要不要为你们附族出个头来个英雄救美啊”赵离听了连连跺脚。 李小剑一看赵离的德性,心道倒要看看你们玩什么花招。 “那是当然了。敢欺负我附族之人,真是狗胆不小”李小剑比以往还有担当,只是以前说完这句话不一会,他就要说“要打要杀随你的便,皱皱眉头李大爷就不是英雄好汉。” 赵强熟悉这个套路,马上说道,“小妞,让你们见识下强哥的风采。”赵强身体强壮,才十七岁就满脸横肉。他是六段意之力,和赵离臭味相投,常结伴欺男霸女。 赵强跳到路中心,指着李小剑说“废物,今天可要撑久点,否则老子打残废你。” 李小剑摇摇头,“又碰到一个不知死活的人。” “咦,你说谁呢?你这个蠢猪,十四五岁还是个二段意之力,还说别人。你怎么不去死?”赵强撸袖伸腿指着李小剑骂。 李小剑不吭声,定定地看着他。 “你以为不说话,强爷就不打你?强爷打得就是你这装叉货。”赵强过完嘴瘾后,一挥拳头风驰电掣地冲了上去。 剑英急道“公子小心!” 李小剑待赵强快要冲到眼前时,一拳照准他的左脸打去。赵强意力只比李小剑低一段,李小剑一出手他就知道不妙,一边伸手抵挡一边往边上跳离。不料李小剑的拳头如影随形,他刚站好就打了过来,咚地一声两眼直冒金星。 “走吧,我还有事情。”李小剑甩甩衣袖准备离开。赵强是远系旁支,和李小剑冲突不多,他不打算过于为难他。 “你他妈的,你找死。”赵强却不愿就此收手,他和张欢一样觉得逮着个嫡系少爷揍一顿的机会不好找。他扬了扬拳头又冲了过来。 李小剑一伸腿正踢中赵强下巴。对于嘴臭之人,李小剑还是要惩罚的。 赵强一愣。堂弟说李大废从文了,身手怎么反而变好了呢。赵强看向赵离,赵离也是不解的样子。赵强的下巴现在才无比剧痛,他捂着嘴哼了一会。赵强虽不知道怎么回事,但是也不怕李小剑。一年前的二段意之力,赵谷城少爷们的出气包,就是再有进步又能如何?更何况刚才他是大意了。 “李小剑,你,唔,你这是找,找死。本来我还只想和,和你玩玩的,没想到你这么不,不识抬举,那就让你爹给,给你收尸吧”赵强强忍着剧痛说完,催发了全部意力,大吼一声猛地扑了过来。 李小剑打完两下觉得和赵强耗下去没意思,也懒得出言警告,就待他身势已老不好中途变招时,猛地一拳对上了他的拳头。这一下,他催发了大部分意力。赵强只听咔嚓连声,一条胳膊就软搭搭地垂了下来。赵强的眼睛猛然睁大,数息之后才“嗷”地一声大嚎,声如鬼哭。他的右臂膀从手指到肩窝粉碎性骨折,就是能医治短期内也不可能复原。 李小剑冷冷地对赵强说“你的好兄弟赵离都那么老实,你看不出来吗?若是再有下次,小心你的狗命。” 赵强也是强悍角色,他嚎了几声后大叫道“李小剑,我要你的命。赵离,上。”说完赵强催发全部意力,在空中凝出一颗虎头。只是因为他受了伤,那只虎头虚幻地很。赵离被父亲警告,这段时间不要寻衅李家。他见赵强要拼命,也只得催发意力加入。 李小剑说了句“两个废物加起来就是一对废物”也催发全部意力迎上。 赵强赵离两人联手,意力冲天而起。不料李小剑的意力全部催发后,更是遮天蔽日。“轰”的一声,赵强赵离向后飞出,双双跌倒在地。好在以一对二,他们伤得不是太重。 李小剑已警告过他们一次,当下也不心软,不但又催发全部意力还使出了意技“剑劈天下”。一柄冰棱巨剑银银耀眼,裹挟着滚滚意力威压而至。赵离大骇,忙狂呼救命。 “轰”地一声巨响后,李小剑倒退一步。剑英也受到意力波及,往后一倒。站得稍远点的胖女孩倒是啥事也没有。 一名棕衣中年男子站在李小剑和赵离兄弟中间“剑少爷请息怒,倒饶人处且饶人。” “怎么?赵家护院副头领也要指教一下侄儿?”李小剑语调缓慢,但怒气明显。棕衣中年男子,赵家护院副头领,名赵厉,二段意生。关键时刻,他出手挡了一下李小剑。否则赵离兄弟俩,死倒不至于,重伤肯定跑不了。 “剑少爷说笑了,赵厉再不要脸面,也不会以大欺小。还请给小人一个薄面揭过此页”赵厉只是出手挡住李小剑,若是和李小剑对打,传出去赵家可要大丢其人。 赵离被父亲警告后,总感觉有不好的事情发生,早上赵强邀其出门时,他要求赵厉暗中保护,果不其然。 李小剑看了眼剑英。剑英被胖女孩扶起仍然虚弱,零星外逸的意力也不是普通族裔所能承受。“我倒没什么,只是我附族被人欺负了怎么办?”李小剑盯着赵厉。 “我族愿出白银一百两给剑英小姐赔个不是,不知剑少爷意下如何?”一百两白银,够普通族裔生活五年了。赵厉态度诚恳,何况还是叔辈,李小剑瞪了会眼只得答应。 李小剑见剑英虚弱,就叫了辆马车亲自送她回家。 剑英指挥着马车,三拐两绕地进了一个胡同。李小剑本打算送至路口就回,剑英坚邀其回家一坐。李小剑是主族少爷,若是太过拒绝,他怕附族会有不好的想法就跟随下了马车。 还未近剑宅大门,李小剑就感应到灵气暗涌。他心中一动,不动声色地跟在剑英身后。 改:第1章 帝君归来 第一章:帝君归来 湖莹水清,秋岚暑兴。远处山黛云曛,白雪点润了尖顶;近处草绿苇摇,野鸭粼光中浮沉。 凡域白霜帝国,赵谷城官道。 三名劲装骑士押着一辆马车缓慢行驶。车厢内一名年轻的书生慢慢坐起,他遍体鳞伤、破衣烂衫,原本清矍的面庞上几道触目惊心的血痕。 他扫了眼周围,马车有些破旧,厢顶指宽的缝隙透着阳光,身下陈旧的软垫上大片血迹。 “五年了,我终于回来了!” 他的眼中闪过一道寒光,整个车厢仿佛都变得冰冷。 “你们想不到我还能活着吧。” 他看着窗外的天空,声音阴寒。 在神域,他的名字叫天离恨,是顶级存在的十大帝君之一。在修炼霸天神功第九层时,被神域三大帝君联手偷袭。幸亏最后时刻,贴身灵宠暮烟舍身救主,为他赢得机会用秘法逃脱至凡域,并成功附身于书生的躯体,否则他早就化为一缕青烟了。 “暮烟,等着我,我会拿他们的人头来祭奠你”天离恨的眼中满含坚毅。 身躯的真正主人李小剑,体弱多病生性善良。他被骑士殴打地命悬一线,只残留一点意识强撑于脑海。而六年前,他完全不是这个样子。 天离恨摸了摸左胸,那里断了一根肋骨,他扫印了李小剑的记忆后自语“寄于你体必有回报,接下来你的名字将会震惊整个世界。”经过一番浩劫,天离恨的修为几近于无,但是医治小小的凡人之体还是不费吹灰之力。李小剑的身躯不一会就变得生龙活虎,连相貌都更为英俊几分。 可惜了纳戒,在跳跃空间时丢失了。千万年搜集的宝贝可都在里面,尤其是各种神兵利器,随便留下一件都能在凡域称王称霸。纳戒被他下了禁制,若是他的修为还在,一定能感应到它在何处。现在一切只能从头开始。 他看了看窗外,那三名骑士不知道车厢里发生了什么,仍在肆意地谈笑。 “两位兄弟辛苦了,拖到午后进城把李大废一交,大长老还有重赏。”说话的骑士三十岁左右,名叫李虎,大长老一系掌柜李基的儿子。 叫张欢的骑士欢欣雀舞,叫马六的骑士则有些担心,“虎哥,剑少毕竟是族长之子,我们这么做是不是有些过分?” 李虎看着他“小六子,不用怕。族长修为虽高,但连续失踪了两个儿子早就心灰意冷。这个废物小儿子更是占用了大笔族产,让他丧失了家族话语权。眼下只要能保得住那废物的性命,他就心满意足了。更何况只要捱过午时,李族就是大长老的天下。我们只要跟紧大长老,荣华富贵指日可待。”李虎信心满满。 张欢拨马上前“虎哥说得对。这个,我能否再揍李大废一顿?殴打族长少爷的机会可不是随时都有的啊。”身处荒郊野外,他言语无所顾忌。 “小欢子,你怎么这么过分?族长少爷怎么能随便殴打?我们不过是和他切磋而已。哈哈”李虎假装一本正经,自己也憋不住了。 “对对,虎哥所说甚是,谁敢殴打族长之子?我要和他切磋一下,哈哈哈”他们大笑起来。 李小剑小时候也曾专心修炼过意力,初期甚至可以说有点惊艳。但莫名生了一场小病后,他就不能再吸收灵气,原有意力也是一退千里。之后不管他再怎么拼命努力,也只能维持在二段意之力,还不如一名普通武士。重伤濒危的天离恨就在那时附身于李小剑,并一直沉睡至今。 在意士为尊的凡域意念大陆,李小剑多年原地踏步已等同于废人。大长老一系长期觊觎族长之位,明里暗里打击族长势力,既有身份又无实力的李小剑正是杀鸡儆猴的最佳目标。偏偏李小剑表面敦厚,骨子里却异常倔强,因此更是受尽了折磨。 皮肉之苦也就罢了,最为屈辱的是他还接连被退了五次婚。并且五次都是刚下好聘礼定好婚约,就被人毁约退聘。 这其中若说没有人作梗,连小孩都不会相信,但查来查去始终没有结果。 一年前族长李中义终于接受长老们建议,送李小剑去写意阁碰碰运气,以后没准能成为一名学士。 凡域的学士意士是文武之道的双极。 文道,低级的为文士,诗词歌赋、为官做吏;高级的则是意士,可以炼丹药、制法器,是各大势利相争对象。 武道,低级的为武士,拳打脚踏、刀砍斧劈;高级的则是意士,以意控物,长寿延年,甚或羽化飞升也不是没有可能。意士的修炼,就是从天地万物中吸收灵气修炼,从而提升意力。 学士虽然尊贵却颇为难得,所以意念大陆更为推崇意士。 李小剑能去写意阁,说是长老们提议,其实还是族长厚着脸皮硬讨来的。无他,写意阁一年的学费就要一万两白银。李族文脉不显,出一个吟诗弄月的书生都很费力,更别说名震一方的学士。长老们给族长面子同意李小剑去写意阁厮混一年,也好就此绝了他妄想的心。而族长因为此事在族中处境愈发艰难。 天地自有其道,万物自备其律。道法相依格律相承,方可产生灵气。灵气自是奇珍异宝中最为浓郁,但奇珍异宝可遇不可求。而珍籍孤本中的文字符号暗合天理大义、道破宇宙之秘,也能产生一种特殊的灵气。这种灵气,没有特殊体质的凡人根本无法吸收,而天离恨是帝君之资,尽得其利。 之前在赵谷城,灵气虽有却极其匮乏。写意阁的经典书籍汗牛充栋,灵气浓郁似海,天离恨如鱼得水。就是这样,也是经过了整整十个月他才苏醒过来。 “大长老你欺人太甚,就从你们开始吧”看着窗外,天离恨,不,李小剑的眼神给他们下了死亡判决。 张欢催马靠近,猛地一拍车厢,吓得车夫一个哆嗦“废物,醒了没有?”。 这种虾兵蟹将,李小剑懒得答理。 张欢拍完后,趴在窗上往里看,“醒了还不吭声?欢大爷不再揍你一顿,你就不长记性啊。停车!”张欢冲车夫吼道。车夫惶然,连忙勒住马。“给我滚开”张欢一脚踢开车夫。 “废物,快出来,省得你欢爷爷动气。”张欢冲着车厢叫道。 李小剑不想打坏马车,挑开门帘轻轻跳下。他的脸上虽然还有些血污,但是神采俊逸、气质轩杨,甚至隐隐还有丝威仪。 李虎奇怪他怎么这么快就好了,但感应到他的实力和以前一样,所以也没有深想,大不了再打伤他一次。 李小剑看了眼张欢,又看向李虎。李虎两眼一瞪,“看什么看?再让你嘴硬,怕了吧?来,给爷爷我磕个头,我就放过你。” 李小剑还没说话,张欢下马凑过来“虎哥,和这废物有什么好说的。还敢骂我是贼奴才,你他妈也配”张欢比李小剑矮了不少,简直就是跳起来指着他在骂“废物,欢大爷再给你加深下印象”说着,张欢一掌向李小剑挥来。 李小剑的身体根本没动,只是意海微振,一道意箭就穿过了张欢的心房。张欢抬起的手定格在了空中,他不敢相信地看着李小剑。李小剑的眼神更加阴戾,蚍蜉撼大树,可笑不自量,本帝君成全你。 好一会张欢才扑通一声摔倒在地,这时他的胸口才嗞嗞地射出一条血线。 李虎一愣,随即破口大骂,“李大废,你这个卑鄙小人,竟敢暗箭伤人。”李小剑因为顶嘴,被李虎一巴掌打昏,若不是身藏暗器,他着实想不到别的原因。 李虎说完从马上一跃而下,动作娴熟潇洒“既然活腻歪了,大爷我就送你一程。看招!”李虎是四段意之力,七八名普通武士不是他的对手,一般暗器根本不放在眼里。 李小剑轻轻一避躲过了,问道“是大长老让你杀的我?” “哎呦,还敢躲?死到临头还那么多废话,让你看看虎大爷真正的厉害”李虎双手一握,两眼一瞪,意力就汹涌而来。 李小剑仍是长身而立,闲庭看月般,只是那眼中阴冷更甚三分。 李虎雷霆之势,刚冲到李小剑面前,就见胸口几道血箭肆意喷射。 “你,你……”李虎的眼中满是惶恐,然后往后一倾,扑通一声摔倒在地。 李小剑转脸看向马六,马六瘫软在马背,裤管淅淅沥沥,散发着骚臭。李小剑皱着眉头说,“念你对本少还有点尊重,今日先不杀你。把他们的尸体带回去,听候族长发落。”李小剑说完对呆若木鸡的车夫招招手“走。” 第5章 连升5段 第五章:连升五段 剑家前面正房,后面有院,内外两进,做为普通族裔也是殷实人家。只是年岁已久,宅地漆落纸黄,墙角屋脊也长了不少杂草。 剑英父母双亡,家中唯有一位爷爷名叫剑丰。 剑丰听孙女说了经过,长揖在地感谢李小剑。双方闲聊片刻,李小剑装作无意地问“听您谈吐不凡,祖上定是鸿儒巨擘吧?” 剑丰谦虚道“书香门第都算不上,更不可能是鸿儒巨擘了。不过家中有些藏书,年轻时经常翻看而已。” “那小生能否借阅一番?”李小剑眼中闪着亮光。若是宝贝还不好明借,珍籍书本则可大大方方。 剑英已恢复的差不多了补充道“爷爷,剑少爷现在是写意阁高徒,以后要成为大学士的。”剑英以前不认识李小剑,但花费上万两白银去写意阁的事,她可是一清二楚。好长一段时间内,这事都是赵谷城茶余饭后的谈资。只是她不清楚绰号李大废的剑少爷今天怎么如此神勇。 剑丰刚还在想主族少爷应该是意士,怎么想起看书来了。听了剑英的话,他仿佛找到了知音,二话不说就在前面带路。 李小剑一进西房就眉开眼笑。横支竖架层层叠叠,到处都是整齐码放的书,虽然灰蒙沉旧但是灵气浓郁,阵阵股股凝结地如霜如露。李小剑高兴之余也有疑问,普通族裔怎么会有如此藏书?难道是超强势力联络点? 李小剑随便聊了些文理名句、才坛佳话,就向剑丰请求单独阅览。剑丰早觉相见恨晚,当然无不同意。李小剑又说他修炼过意力,几餐不吃都没事,不管阅览多久都不要让外人打扰他。至于什么联络点,李小剑现在没工夫细究。 剑丰爷女一离开,李小剑就盘腿而坐。 架上一本厚厚古书徐徐展开,扉页半张之时,一股更浓灵气肉眼可见地如水柱般直冲而来。李小剑没想到书籍灵气如此之足,惊喜之下猝不及防地猛吞了两口。他忙潜心用意密密查看,没发觉有什么不妥。 而这一口猛吞后,李小剑体内的意海剧烈旋动,意力飞速攀上。他强大的神识也探明周围都是普通人家,超强势力联络点的可能性较小。李小剑原世来自神域,会有意无意高估凡域的力量。 渐渐平复心情后,李小剑面上一片威仪,帝君气质遮掩不住。他心里对剑英说了句谢谢,就毫不客气地大吸大修,仿佛饿了三生九世。 满屋书本掀掀抖抖,像有许多人同时在极速阅览,一排排一本本,飞快地翻动合揽。端坐其中的李小剑,衣服慢慢膨起,脸色红润丝丝。与此同时,他的身上圈圈萦绕起细细金光,像族裔家中所挂的仙佛年画。 红日由中而西,血洒山头,又没入天边。皎月由东而升,过梢掠屋,南天银盘中挂。 午夜时分,李小剑体内意力疯狂运转如大洋深漩。上面一圈,惊涛骇浪边旋边吼。再往下,圈小却水急,流光溢彩声爆连串。如此直至最底,水速极致却细旋成线,无声无浪又光芒一片。 突然,深漩乱颤,边绕边抖。要升级了,李小剑忙屏声凝气。 深漩暴躁,上面几圈,似乎海啸来临变圆转为平移。中里几圈,宛如大堤决口直冲激荡。最下细脉,牵线纸鸢无主随风。 李小剑成竹在胸,像一名驯兽师慢慢导引着意力,平移就迁就一下平移,然后再悄悄回转,直冲就听命于直冲,再默默召回,随风就旁观于随风,再慢待它归来。 如此盏茶时间,深漩平定,波稳浪笃水细流微像时空之眼,整个海面雨后清新般美丽怡人。 八段意之力,升级成功,李小剑微微一笑,应该还能升级。不一会,深漩又怒,他忙严阵已待。又是急骤暴雨,须臾之间,九段意之力。 李小剑丝毫感觉不到劳累,反而精神抖擞。他知道今夜好事未了,轻吐一口浊气,继续运转意力。 书本在最初的灵气外涌翻动之时,抹去尘埃焕然一新。眼下它们早已不动,似乎也享受着灵气外涌所带来的舒适。此时屋内灵气最为充裕,股股缓流脉脉颤动,仿佛置身玫瑰柔露之间,不是吸入而是吞咽。 果然又有提升现象,而且是跳过九段直接进阶! 意之深漩风高浪厉,像万年沉睡怪兽突然苏醒,低吼一声山川微摇,再低吼大地震动。整个深漩转动着、低吼着,低吼着、转动着,不知几何,不知未己,猛然飞起、飞起、再飞起,由水而气直到与云牵手、与日共辉。而这一刻,气漩虽转却已静宁,像霓裳仙子在云日交融中正翩翩起舞,分不清面容具微只留下珍丽,认不出裙裾衣袂只有美婉。 一段意生!不错,凡域的灵气也不是想象中那么少。 一直守候在外的剑英爷女不知道李小剑体内巨变连连。他们实在有些担心就端着蜡烛轻轻推开窗户偷看。李小剑如老僧入定般端坐不动,神奇的是屋内倒窗明几净了许多。 意力仍在迅猛提升,深漩落下又飞起、飞起又落下,二段、三段、四段。 东方初亮,院内丹桂疏影横斜于窗前。 李小剑睁了下眼又闭上。欲速则不达,凡人的身体筋络不可贪之过多。他深吸一口气,继续催动意漩。意漩渐小,但意力愈纯。四段,三段,他在散去不扎实的意力,最后层级停留在意生二段。 李小剑站起,身轻体沛,这感觉好久没有了。 屋内灵气仍然浓郁,还可修炼一到两次。李小剑心中再次感谢剑英,没想到这具身躯又重回意生,又有了意芒。 意芒?我的意芒呢? 意芒,如人之元神,与人一体甚或更为重要。人之受伤易医,芒之受伤难复。意力越高,意芒越强。意芒越强,反之哺体,二者相得益彰。 李小剑的修炼和凡人终归有些不同。不过也好,没有意芒的弊端暂不清楚,但好处却显而易见,一般意士感觉不出他的虚实,更有出其不易的效果。至于弊端,李小剑相信自有水到渠成时。 第6章 城防大人的女儿 第六章:城防大人的女儿 该出去了,李小剑站起身来打开门。 “李,李少爷,你好了?你,你?”剑英和爷爷趴在院桌上正巧醒来,她惊奇地看着李小剑。一夜未眠,李小剑本就俊美的脸庞,非但没有灰暗憔悴,反而更加如玉丰神。剑英刚满十四岁,却也心如鹿撞。 “好了,有外人在你们叫我少爷或者公子,私下里你们叫我阿剑,或剑哥都行。我呢,也不和你们客气,就叫小英和丰爷爷。就这么定了,否则我可要生气了。”李小剑占了大便宜,心中颇为感激。 “好的,剑哥哥!”剑丰还在犹豫,剑英已甜甜地叫了。 “小英,你过来”李小剑向剑英招手。 “剑,哥哥”剑英见小剑招手,不知他什么意思,面红耳赤地走了过去。李小剑伸手握住了她。 一只柔弱无骨,一只温厚质良,剑英面色更加绯红,娇艳艳、欲沁欲滴。正害羞时,一阵凉爽从手心传来,慢慢上行扩散,直至全身,如同春日融冰时的不冷微寒、清湿顺滑,别有一番难语舒适。剑英情不自禁地闭上了眼。 剑丰则惊奇地看到孙女面庞渐渐丰润,肤白凝脂、发乌丝锻的,整个人精神美丽了许多。他明白李小剑正用意士特有的意力替剑英驱除疲劳。若非至亲之人,没有意士愿意将辛苦修来的意力传输出去。剑丰很是感动,只是不明白剑少爷不是要做学士了吗? 李小剑告别剑宅还没走多远,一声娇叱传来“李大废,你终于敢露头了。”一名十七八岁的女孩从巷子里跳了出来。女孩一身干净利落的短衣,发髻和剑英一样,两角归总向后,额前刘海乱颤,正是含苞半放、青春方显时。 “段家姐姐,现下你可不是我的对手。”李小剑侧着头想起这个冤家了。 女孩名叫段莫言,赵谷城防大人段天赐之女,年方十七,八段意之力,数年前随段天赐赴任来此。段莫言是曾让李小剑臭名远扬的几个主角之一。四五年前,李小剑无意中闯进女厕,从此后段莫言没事就找她切磋。 “哈哈,小流氓,不得不说你进步神速,但小小的七段意之力也敢大吹牛皮。看招!”段莫言已经知道这两日李小剑大放异彩的事了,她没有像以前那样只用近身格斗,而是在招式中催发上了意力。 段莫言一招白鹤亮翅,李小剑就一招猛虎掏心。段莫言一招横扫千军,李小剑就一招仙人指路。这些寻常功夫,他们都手到擒来,以前的差距就是意力的高低。 李小剑和对方拆了几招,往后一跃停手,“段家姐姐,你现下知道不是我的对手了吧。” 段莫言惊讶无比,以前的一合之将,竟能和她周旋数招不落下风,这混蛋应该没有说谎。难道他没有去写意阁,而是去了南菁学院或是典范英宗?不可能,从来没有听哥哥说起过赵谷城还有其他人能去南菁学院的,更不可能有人去典范英宗。可若不是去了南菁学院,怎么可能一年就从二段意之力提升到了七段?眼下看来八段都不止。亦或是李氏族长假公济私,给他的儿子配了什么高级丹药? 段莫言瞬间转遍无数个念头,哼了一声“小混蛋,看来你不是学了秘法,就是骗了人家女孩的法……”她觉得言语不妥,忙结束话题“闲话少叙,你这个小流氓,看我的意技,梨花带雨!”段莫言手上摆了个结印。 一段透明体在空中凝现出梨树的样子,仿佛随风摇摆的树叶,好似暗香浮动的白花,密密匝匝、挤挤闹闹,阳光下开放的干净清爽。 意技“梨花带雨”,原名“万剑归宗”。五百多年前白霜初立,帝国朝廷别出心裁地命令将意技改名,由原来的霸道凶悍变为文雅清丽,希望消除世上戾气更有利于统治。愿望虽好,结果却不美妙,一群大老粗意士明显心有余而力不足,“万剑归宗”改为不伦不类“梨花带雨”的例子层出不穷。好在“万剑归宗”的表呈也有些梨树影像,勉强合规。而李赵这样的家族先祖,在赵谷城尚可称雄,放眼白霜帝国不过一群乡巴佬,起名表字尚且困难,更别说标题意技了,于是就这么拖了下来。谁知无心之下反而保留了原名的强悍霸气。 李小剑第一次见段莫言出手意技,点头赞许了一下,也不催发意力只原地静候。 那一树白花绿叶刚还摇曳生姿,却在下一个瞬间化为万千雨点,直冲李小剑奔来。雨点极光劲射,意力滚滚而欺。 眼见李小剑就要万洞穿身,他神识一动意力轻催,一柄白银巨剑凝出,晃然锃亮。“剑劈天下!”他轻叫一声。 “轰”一声巨响,巨剑与雨点对攻,银光与雨花纷飞。段莫言下意识地叫一声糟糕,尚未做出反应,已哭丧棒般直挺地往后飞去。她想站起,不料周身穴道紧闭,一丝意力也催发不出。 二段意生非同小可,李小剑连三成意力都没催发,就打得段莫言周身穴道紧闭。他忙上前弯腰给她推宫过意。须臾,段莫言一跃而起,“小流氓,你给我等着,我哥哥就要回来了。” 足足两日,李小剑没有出门,安心在家陪伴族长夫妇。李中义身为族长知道男儿志在四方,不算婆妈。族长夫人则爱儿心切,恨不得一时也不离开。这两日,李小剑平时交好的堂妹李之莹、堂兄李之昌等也都来探望,让他也不得不虚与委蛇。 第三日意力巩固了,李小剑就打算再去剑英家。机会难得,他不能浪费。出大门时,他看到以前的护院头领李中会又回来了,点头打了个招呼。 李小剑走到水云街尾,看见赵要带着赵强、赵离兄弟在等他。赵离的绷带已拿掉,赵强的胳膊包裹地严实。赵要,赵离的哥哥,赵族族长的二儿子,将满十八岁,九段意之力。 第7章 赵家子弟 第七章:赵家子弟 “李大废,站住”赵强语气仍然强硬。 李小剑看着他们,摇了下头,这些小虾米也够难缠的。他轻蔑地对赵强说“伤了一只胳膊还不够?”赵强听了怒气满面,赵要轻轻拍了拍他的肩头,转向李小剑“剑兄弟,之前是我家兄弟不对。在此,赵要给你赔个不是。” 李小剑知道他话没有说完,定定地看着他。 “不过,你也过于歹毒,怎么把我兄弟的胳膊都废了?闲话也不多说,我们赵家败得太惨,所以我代表我族中年轻一辈向剑兄弟讨教。”身为一代帝君,李小剑已够克制了,否则这不长眼的赵强岂止伤一只胳膊那么简单。 李小剑对赵要印象则不坏,但此时人家要打他,他也没啥好脸,“在家势上,我们李族不能与你们相比。在意力上,你们败于我族不是正常的嘛?家父一个人就可以碾压你们一族!我打你们几个兄弟也易如反掌。”李小剑稍有吹牛,李中义碾压赵氏一半不成问题,碾压一族很是勉强。 赵要还没有说话,赵强又插嘴骂道“你他妈不吹牛你会死啊?你偷袭了老子。老子早打听过了,你不过七段意之力而已。” 李小剑实在不想答理赵强这个废物,他远没有赵离那么知趣。 赵要一伸手阻止了赵强,“伯父神勇,小侄景仰。但剑兄弟若说打我们兄弟几个也属正常,为兄不才,倒要讨教一下。” 李小剑强大的神识感应到赵要还是九段意之力,应该和李之明一样卡在关口了。他现在是二段意生,哪怕没有意芒,也是赵氏三兄弟联手都无法对抗的。他理了下额前散发,真诚地看着赵要“你不像赵离赵强那么混蛋,我实话告诉你,我是二段意生。” “你个王八蛋,吹牛不看地方,谁不知道你是七段意之力。”赵强的胳膊不知能否复原,心中憋火地很。 赵离大概看他二哥在场,也一反常态“李大废,你当你是谁啊?老子让你见不到明天的太阳。” 果然不知死活,李小剑冷冷地看了赵强赵强一眼,转身对赵要说“想打可以,把赵厉也叫出来一起上吧。” “剑少爷明察秋毫”赵厉从屋后跳出。 赵要点了下头也不再多言,一拱手“虎啸山林!”一只老虎凝在赵要头顶。李小剑艺高人胆大,只是默默地注视。 “剑兄弟,请出招吧。”赵要见李小剑不动提醒他。 “对付你根本不用意技”李小剑漫不经心地说。 “太狂了,二哥打死他”赵强对李小剑恨之入骨。李小剑又瞥了赵强一眼。倔强的赵强突然觉得心中一股莫名的威压,好像面对着一位宗师。 赵要闻言不再答话,双手轻轻一抖老虎纵跃而来,其势如虹、其压若山。李小剑暗中催发意力,猛地向前一排。赵要只觉一股意力雄浑大气、连绵不绝,尔后就不受控制地倒飞向后方。赵要凝出的老虎仿佛有了灵气,它的眼中满是恐惧,愣了愣就迅速消失了。 李小剑对赵要只是略施惩罚,并没有伤害他。 “赵强,想打死我?那就废掉你另一只胳膊。”李小剑转向赵强,凝催意力直捣向他的左臂。赵强实力与李小剑相差悬殊,眼睁睁地看着另一只胳膊也要被废掉,突然斜刺里一股意力袭来,是赵厉出的手。 李小剑早就防着赵厉,攻击赵强只用了三成意力。与此同时,赵要眼见堂弟要遭毒手,大叫一声“不要”也催着意力迎上李小剑。 轰轰两声,击向赵强的意力为赵要化解,而赵厉与李小剑则双双退了几步。 “果然一起上了,那就来吧”李小剑不给赵厉辩解的机会,雄浑意力期然压到,而且比刚才似乎还大了许多。赵厉来不及言语,双手忙催发着意力挥上。“轰”地一声,他猛地退后十几步,最终到底坚持不住,啊地一声吐出一口鲜血。 赵厉被击退后,李小剑掉转头来攻向赵要三兄弟。赵要赵离勉强一挡,赵强又是喀喀连声,左胳膊也断成数截。他痛地大叫不止,这一下近似于全废。若不是李小剑还要留神赵厉,他们三兄弟不会有一个全身而退。 赵要瞪大了双眼,不敢相信李小剑实力已至如此。赵离更是面如死灰,这辈子都有了阴影。 李小剑制服赵要三兄弟后,一转身又压上了赵厉。李小剑对赵要三兄弟还有留情的话,对赵厉就毫不客气,一个下人敢三番五次地捣乱,是可忍孰不可忍。赵厉刚喘了口气想解释,不料李小剑的雄浑意力又欺压而至,他忙使出“猛虎下山”意技,刚凝出个虎形,就“轰”地一声,被打飞了十几米。赵厉勉强站起,哇地一声又吐出了一大口鲜血。 李小剑升为二段意生初次出手打得酣畅淋漓。他一击得手,又意力猛催再攻向赵厉。 赵要眼见赵厉就要命丧当场,忙大喊道“手下留情,我们错了、错了,手下留情。”少爷之间打斗,赵厉插手确实不妥。 李小剑哪会听赵要的,反而势头更猛。赵厉拼尽全部意力抵挡,又是轰地一声,他又退后十数步,数人环抱的大树被他一撞而断。 同为二段意生,帝君李小剑岂是赵厉可挡。 李小剑深吸一口气,意力又催发而起。 “剑兄弟,我给你跪下,求你饶厉叔一命!”赵要见李小剑誓不罢休,也不顾及颜面,扑通一声跪下了。李小剑意力倒退这些年,赵要倒是一直没有难为过他。李小剑收了意力,看了过来。 赵离迟疑了一下,也扑通一声跪了下来。李小剑看向赵强。赵强嘴唇动了动,什么也没说,最终也跪了下来。 “少,少爷,我,技不如人,死有余辜,请少爷站起”赵厉铁骨铮铮,见少爷下跪,内心感动莫名。能得少主如此对待,就是死了也无悔今生。 李小剑又转向赵厉。赵要忙大喊,“剑兄弟,剑兄弟,别听他的,哥哥求你了。”说着赵要咚咚地磕起了头。 “忠仆义主,倒也有点情义!起来吧”李小剑淡淡地说。赵要不敢相信刚还杀人魔王似的李小剑真地放了手,跪在那没敢动。李小剑见了头一昂,“难道非逼我杀了赵厉?”他的语声不高,但威势压人。那一刻,赵要三兄弟,还有赵厉,都感觉面前站了一位无上帝王似的。 打发了赵要诸人,李小剑还没走多远,就被李之莹追上。李之莹十四不到,五段意之力,虽与李小剑同族,但已出了六伏。其父与族长交好,两家倒比近族来得更为密切,她更与李小剑一起长大,青梅竹马。 李小剑初回时,李之莹不方便打扰,这几日她就来得勤了。刚吃过早饭就来找剑哥哥玩耍,不料他出门了,她又一路问询找来。 李小剑想吸收灵气也不在一时,就陪李小莹在街上逛下,看能否再有意外收获。 店铺林立、铭牌风摇,谷氏领地青果街上一片热闹。 李小剑牵着李之莹的小手,在熙攘人群中穿梭。他们也不买东西,就是东看西瞧,李之莹不时地咋呼几声,“剑哥哥,糖人有了新花样”“剑哥哥,看那个蝴蝶风筝多大啊”。 李小剑偶尔嗯几声的敷衍她,两眼继续四处查看,见到书摊就飞奔过去,感受一下是否有灵气,尤其是那些号称古书奇书的展位。 没有教不好的学生,只有请不起的老师。 李之莹见李小剑突然如此好学,心道以前连闲书都不看的人,花了一万两学费后居然满大街地找起古书。有名师指点,果然非同一般。 李小剑找了半圈,结果和他想的一样,路边小摊只能聊以消遣,捡到真迹微乎其微。书籍字贴不行,那文物古董呢?文艺不分家,反正那个人还没来,姑妄试之。 他在古玩摊位左瞅右看,认真搜检的模样,连摊主都忍不住笑了。摊主认识城中几个少爷公子,他低声说道:剑少爷,我还要做生意呢,你去别处玩吧?改天我送你一只石桥画眉。 李之莹已笑出了声,她突然就想起了“沐猴而冠”的成语,哥哥以前的名头着实不怎么样啊。 “李大废果然走了学士之路”一阵阴测测的声音传来。李小剑心道,果然来了。 第8章 约战 第八章:约战谷遥 李小剑的右后方,一群少年皮笑肉不笑地看着他。少年们都是白衣黑鞋,衣服的袖口有两道黑边,后襟绣着大大的“谷”字。领头的公子哥瘦瘦瘪瘪,腮上颧骨很高,像长了两只小角。 “谷兄,好久不见。”李小剑冲领头的瘦瘪青年拱手道。青年名叫谷遥,二十岁,一段意生,赵谷城盛传谷族族长的接班人选。李小剑以前惊艳时基本得罪光了赵谷城的骄傲少爷,偏偏后来还意力下降了,所以他相信只要适时的露脸,就会有人过来想出他洋相。李小剑在谷氏街坊转悠,就等着谷家哪个倒霉蛋上钩。 “谷兄也是你叫的?”一个叫谷锦的少爷跳了出来“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什么东西。” 李小剑皱了下眉头,他很不喜这种骂街式的说话方式。 “哎呀,还敢给脸子”谷锦手指着李小剑,转身向谷遥道“大哥,这种角色,先让我来练练手。” “谷锦,不要不好意思啊,要打得他连他妈都不认识。”几个少年鼓动道。一年未见,他们见李小剑越发文弱,显然真是一名书生了,言语就放肆地很。 李小剑扫了一眼谷家少年。少年们心中一个咯噔,没来由地一阵害怕。 “谷兄,真要切磋,就让闲杂人等退了吧”李小剑望向谷遥,他今日心情不错,不想大开杀戒。 谷遥还没说话,谷锦又骂开了“你个李大废,还配大哥出手。来,让锦大爷会会你这脓包。”谷锦说完,往前走了几步。 不想开杀戒,不代表不能开杀戒,李小剑动了杀机。 “切磋?你也太高看自己了。说吧,让我几合打败你?”谷遥拉住谷锦,他早就得知李小剑升到七段意之力,然则不过哑巴换个聋子而已。 “谷遥,打了这么多年,再想打的话,就要有个彩头”李小剑放过谷锦,对谷遥漫经心地说。 “想送钱给哥哥花?”谷遥不知道李小剑安的什么心思。 “三招为限。三招内,你打败我,我送你一千两白银。三招内,我打败你,借谷家藏书楼一阅。”李小剑下了重注。赵谷城最大的藏书楼,一定灵气四溢,李小剑志在必得。 谷家少年们两眼冒出了绿光,“遥哥,揍他,一千两啊。”一千两白银,谷遥两年的用度。若是积攒的话,五年都不一定存得下。 谷遥能风传为族长接班人,肯定不是废物,他大叫一声“闭嘴!”银子也就罢了,借阅藏书楼什么意思?鬼才相信他走了学士之路就老实从文。谷遥不怕李小剑偷学谷家意技功法,因为两家所练不同,他怕李小剑对谷家另有所图。 “李小剑,你觉得可能吗?赌注不对等。谁输了给胜方一千两,另借阅各家藏书楼,但主家可以随时查看。”谷遥也心动那一千两银子,更知道要满足李小剑的需求。 “成交!”李小剑为人和善,但一遇打斗时从来都是倔强到嚣张。他一贯的表现蒙蔽谷遥。 李小剑和谷遥各自找好位置。谷家少年们色迷迷地盯着李之莹,李之莹恶狠狠地说“是否也要和老娘打一架?”谷家少年忙转过头。 李之莹的修炼天赋也不差,但是年龄偏小。狂揍李小剑,没有以大欺小的心理负担,毕竟这个人渣以前都有吊打谷遥的时候。而欺负小女生李之莹,则有可能引起李家震怒。 “你们不服,待会也可以和我对打,来者不拒,一起上也行”李小剑狂妄地要上天。众少年心道,这不要脸的脾气一直没改啊。 “剑弟,出手吧”一段意生谷遥大方地很。 “恭敬不如从命”李小剑也不催发意力,大咧咧地向谷遥冲去。谷遥一见李小剑虚浮的步伐,内心一阵好笑,这一年写意阁生涯算是彻底废了他。 还距谷遥三四米时,李小剑突然催发了意力。谷遥一惊,忙向后退去,快如疾电。谷家少年见了谷遥的身法都垂涎不已。 谷遥飞快,李小剑更快。他没退几步,李小剑已一拳打中了他的肩头。李小剑给了他面子,没有一巴掌扇在他的脸上。 谷遥噌噌退了几步,心神不宁地站定。谷家少年更是张目结舌,亏得没有提前给谷遥喝彩。李之莹见证了他们之间多次的打斗,也看呆了。议事厅时剑哥哥才七段意之力,这才几天就能一招逼退一段意生的谷遥了,她还以为和以前一样要搀扶剑哥哥回家。 “只是切磋而已,你输了我不要你的银子就是,没必要损害自己的身体”谷遥以为李小剑为了赢他,服了秘药急速提升意力。秘药对身体的损害是无法逆转的。 “哈哈,遥兄多虑了。我八岁就进阶过意生,更何况我都十五了”李小剑笑道。 谷遥一想也是,李小剑常出人意料,也许他那族长父亲早强行对他意力助推了。不过三四天就从七段意之力进阶到意生,总是不太稳固。 “既然如此,那我就不客气了”谷遥说完就催起意力。谷遥衣未动、发未浮,但身边的人都感觉到一股雄浑意力层层排放。这就是意生的实力。 李小剑仍如凭栏迎风,静静地站着笑意盈盈。谷遥心道穷人乍富挺腰大肚,也不待李小剑准备好,叫了一声“小心”就催动意力直推而来。 谷遥意力将要及身时,李小剑的意力瞬间倾巢而出。两股大力猛地相撞如高山崩倒,先是死一般的安静,然后快要刺破耳膜的音爆轰地响起。 李小剑退了两步,而谷遥则狂退十几步。谷家少年和李之莹彻底惊呆了,这是去年的李大废吗?竟能力压一段意生谷遥? “还有一招”李小剑风轻云淡地说道。 谷遥暗运意力查看身体,除了气息不匀外倒也没有受伤,“好,那就试试谷家意技,谷幽兰若。” 谷遥说完,他的衣裳不易觉察地细微一动,兰花样的透明水纹就弥漫开去。啧啧,真是漂亮,围观之人无不赞赏。谷幽兰若,这四不像的武学名字,改得勉强契合。 “一剑群峰”李小剑也随口念了本族意技名,相较而言,这名字就土地要掉渣。 谷遥并未使出谷家极招,李小剑也就祭出了家学中颇为寻常的一式。 “还是遥哥厉害,李家那小子连个剑形都凝不出来了”谷家几个小辈议论着。 李小剑一惊,这才发觉意力催动之下竟然没有凝出剑形,尽管他自我感觉意力充沛。 李之莹也惊觉到了这点,谷遥这次可不似往前那样手下留情,她急得大喊,“住手!”但为时已晚,一阵馥郁香气急速四溢。谷遥已冲到了李小剑的面前。 在谷遥的眼里,李大废实至名归,就算偶有惊艳也改变不了最终的结果,与其让他受罪还不如给他个痛快,再痛快地拿上一千两银子走人。至于借阅李家藏书,谷遥完全没有兴趣。 “剑劈天下!”李小剑来不及多想,条件反射似地就使出了李家族长绝技。 一柄硕大的透明宝剑,光芒四射直直地向面前的摇曳兰花砍去。众人只听“轰”“啊”两声。兰花先是四射迸裂碎碎香香,尔后仿佛白云风起渐渐消散,直至无影无踪。 好一会,众人才从惊愕中回过神来。谷遥,未来的谷氏族长单腿跪于地上,像是诚服于对手。而他的嘴角则有殷虹鲜血细细下流,如玫瑰刺肤般艳丽。两人同是意生,一个一段,一个二段,级别相差不大。谷遥对敌经验更为丰富,修炼的意技相对高级,若非他心中先入为主的大意,也不会被打得如此狼狈。而李小剑暂时也不明白“一剑群峰”时,他怎么凝结不出剑形,或许是意技级别太低不适合他的帝君之姿。 第9章 大长老之孙 第九章:大长老之孙 谷家少年们本打算再次欣赏下李大废的丑态,谁知谷老大三招都没用完,就干脆利落地败于对方了。他们像盛夏中午被热晕了头的一群小猪,目光滞滞的一动不动。 围观的众人原本也以为会你来我往几十个回合,或者起码是趣味的吊虐,万没有想到两三招就结束了。他们面面相觑,场冷得都能结冰。 “恭喜剑弟、实力、恢复!”谷遥运转调息一遍,已能慢慢站起但说话断续。 “遥大哥,对不起”李小剑也一拱手。谷遥手下留情,他却全力一击,尽管及时止住了。 谷遥摆摆手,“钱我会筹……给你。借阅书楼,我和族长……说一声,想来……也不是难事。”谷遥说完转身就要走。 “遥大哥”李小剑出言叫住谷遥“钱就算了,书能借就借,不借也没什么!”多年争斗,二人惺惺相惜,尤其是这次李小剑还心怀鬼胎。 “剑弟放心,我不会欠你的”谷遥感激不尽,但言语坚决。一千两银子怎么买得了谷氏继承人的信誉。谷家少年也叫嚣“就是,把我们谷氏当做什么人了。” 李小剑看向他们,“你们要替遥大哥分担这批钱?”“我,我们……”谷家少年支吾着说不出个张王李赵。李小剑厌恶地看了他们一眼,就转向谷遥“遥大哥”他还是更近一层地叫着“钱真地不着急。我想交你这个哥哥!”天离恨能成为帝君不光光是修为强大。 谷遥闻言转过身。 李小剑上前一步“除非遥大哥,看不上我这个废物”,他的脸上有着真诚的笑容。 话已至此谷遥再推脱就虚伪了,“好,今日得交李小剑兄弟,人生一大快事啊!”谷遥双手伸向李小剑,二人真情拥抱。谷遥趴在李小剑耳边轻声说道“兄弟小心,你们内部有人和赵家联手,想不利于李家。”李小剑一怔却并不吃惊,只是没想到外应竟是赵家,但赵家一定不是最大的黑手。 “谢谢遥大哥!”李小剑又紧抱了下谷遥。化干戈为玉帛,谁也没有想到是这么个结局。 爪槐肆意,桃杏无言,紫藤衣满灰墙。院中西南有一小桌,青石所刻,水划凉幽。一女孩悄坐桌旁,星洁装扮、静谧典雅,宛若峭壁晨露下的绛叶微草,离尘绝世。 她时而颔首颦眉,时而腮红抹笑。剑少爷又在屋中一日一夜滴米未尽,意士修炼果非常人可比,不知日后我能否得缘修炼。不需意生、意教,只要能够修炼,几段意之力就行,那样也许能陪他一起浪迹天涯。念及此处她腮上更红,仿佛思绪也跟着五彩。 “小英”门不知何时开了,李小剑走进院中轻声叫道。他已是四段意生。 “少,少爷”剑英音低声颤的忙上前行礼。刚才的非分之想,不知少爷能否感知,听说意士到了一定级别有这个能力。剑英更加害羞,那浓浓的小女之态重重地坠弯了她的腰。李小剑狐疑这小妮子怎么了?软得像个泥鳅。 意士是能够感知人的意念想法,但那是要到一定级别。什么级别?那么高深的事,李小剑从没思考过。 “剑哥哥”李之莹不知何时跑了进来。剑英离凡绝世,李之莹绝世离凡,二者风华初露,站在一起很是赏心悦目。 “小莹”李小剑点点头打过招呼。 “堂兄李之明已经回来了,你何时回去啊?”李之莹不喜欢李之明,但规矩不改。 李族议事大厅人头攒动。 “听说明哥在外得到了高人指点?” “李小剑的好日子到头了?” “不好说吧,李小剑一年升了五段,没准这十天又升了几段呢。” “怎么可能?当年的第一高手童天地也不能十天就升了几段啊。” “也对,一年升五段已然很妖孽了。哎,可怜的李小剑,得罪什么人不好啊。” 赵家人自是不会宣传李小剑的威武,谷遥虽和李小剑交好,也不方便将被打败的丢人事说的人尽皆知,李之莹倒是偶尔会讲起剑哥哥的神通,但大家都把她当做小迷妹替情哥哥吹牛,没人当回事。而且李族之人还没有完全接受李小剑一年升了五段意之力的事实。太恐怖了,一年升个一段就足以让人羡慕,一年升个两段简直就是天人,更别说一年升个五段,梦都不敢这么做。 “剑剑老弟,你在写意阁深造,定然精通玄语,能否告诉我那鹦鹉叫唤什么?”挂在檐下的鹦鹉似通人意,适时地叫了两声“啾啾,啾啾!”问话之人眉浓鼻高,左眼角有一小痣,正是大长老之孙李之明。 李小剑没想到李之明还有这份闲心,“明明老哥,那畜生在说‘小心、小心’”他实话实说。这等初级兽语,哪怕在写意阁混日子的都懂。 李小剑像是指桑骂槐,但是自个挑的头,李之明不好发火“剑剑老弟,听说你一年就升级到了七段,真是可喜可贺。但我劝你还是放弃族长继承人资格吧,你的实力太不稳定,万一大敌当前时,你再掉了几阶,我李家岂非不保?” 李小剑笑了笑“不劳明明老哥操心,我就是掉下几阶,应该也比你强上不少。”李之明还在九段意之力,李小剑有这个资格嘲笑他。李小剑得了没有意芒之便,大长老及族长感应不到他的实力。 “嘴上说得好听没用,那我们就别婆婆妈妈了”李之明说着催动意力。一年多的九段意之力厚重弥坚,族中高手忍不住的赞叹,尚未成年就有如此成就,若是假以时日,前途定然不可限量。大长老拈须微笑,族长和李中仁有些紧张。 李小剑也不想浪费时间,他意海微动只催发了一段意生的实力,庞然意力如雪崩似山滑,足有李之明的两倍大小。厅中意生以上族人嗷地一声惊呼不已,这李小剑意力怎么如此之高?难道真的是偷食了秘药吗?疯了,为了短暂提升意力,就饮鸩止渴杀鸡取卵。大长老的手在微微颤抖。 李小剑仿佛没有看到众人的反应,静静地站在那,长长的身影愈发挺拔。 “李小剑,果然够狠!”李之明的眼光逐渐变寒,话刚说完他的意力也是暴涨一倍。 第10章 冰意散 第十章:冰意散 “不可,你们都是李族精英,岂能如此自残?”族长一见两个后辈意力瞬间都提升到了意生级别,料定他们都吃了秘药。 “族长不要偏心,你儿子都提了几次了?要不就让你儿子乖乖放弃继承人的资格”大长老也发了狠,你儿子实力暴涨你不吭声,现在倒想做个便宜好人。孙子能够为他们一支孤注一掷,他老头子还有什么好犹豫的。 为防万一,李之明提前吃了秘药但没有引发。而今他一见李小剑的实力不止七段意之力,甚至远远超过自己,当机立断引发了药性。李小剑的修炼不能以常人度之,李之明本来只是有备无患,没想到却真的用上了,他暗暗叹口气,走出这一步就没有办法回头了。 李中义不好再说什么,眼光关切地望向儿子。 还没有交手,李小剑不好确定李之明的实力是否秘药提升。自己有特殊的修炼方法,李之明正常情况下不会有,但不能掉以轻心,凡域毕竟曾出过像童天地似的人物。 “哈哈,怕了吧?李小剑看招!”李之明也不剑剑老弟暧昧地叫着了,他催发着意力就往李小剑冲来。我吃了秘药,你也吃了秘药。但我是九段意之力吃了秘药,你是七段意之力吃了秘药,等药效一过你就等着下辈子在床上度完余生吧。 李之明冲到半途,轻吟一声“剑劈天下”,一柄冰棱巨剑在空中熠熠生辉。 “剑劈天下”李小剑同样一柄冰棱巨剑凌空出世。 “轰”长长的连声过后,空中两柄巨剑消失,二人都站在原地不动。意生以下的族人只觉耳鼓暴响,身上酥软无力。李之莹挽着一个姑姑的手才不至于摔倒。 意生实力恐怖如斯,出乎族人的预料。 “明儿”“剑儿”大长老和族长都站了起来。 “李小剑,我倒是小瞧了你”李之明说完擦了擦嘴角的鲜血。李小剑确定李之明是吃了秘药,一击之后他的实力衰退的厉害。 “承让了”李小剑波澜不惊。 “明儿?”大长老爱孙心切。 “承让?你怎么知道我失败了呢?”李之明的脸上竟诡异地露出笑容,然后在众目睽睽之下,解开上衣纽扣露出脖子上的一个银色项圈。 “法器乾坤圈?”有人认出来了。 “不公平,不能用法器”李之莹一听就当先大叫。族长看向大长老。事已至此,大长老也只能厚着脸皮顶下去,假装不知道族长在看他。 李之明不管别人议论,意力一贯启动了法器,瞬间达到意师实力。使用法器虽然不地道,但双方并没有约好不能使用法器。 你不仁莫怪我不义,大不了族长不当了。李中义冷冷地看着场中,准备随时出手。意生、意师、意教、意大师,远高两阶的李中义有傲视群雄的资本。 李小剑强大的神识感应到李之明的暴涨实力,忙将意力提升至极致准备全力以赴。厅中一片寂静,院内落叶的声音清晰地传来,大家都紧张到了极点。李之莹、李中仁等脸上满是悲哀之色,求救式的望向族长。而大长老一系人马却也知道羞耻,纷纷低下了头,偷眼瞧向场中。 “李小剑看招吧,剑劈天下!”随着李之明张狂地声音响起,比之前大了一倍不止的冰棱巨剑威风凛凛地凝结在空中。 李小剑也不说话,极尽所能的催发意力,一柄冰棱巨剑也凝现空中,虽然个头也挺大,但是相较李之明的就要小上许多。 果然还留有后手,李之明轻蔑地一笑。 二人互看了一眼,就催动宝剑对斩而去。两柄宝剑一经接触,李小剑只觉气息一滞,所凝宝剑喀的一声小了一半。 李中义全神戒备,一旦李之明要下死手,他就毫不客气。为了一个族长之位,大长老一系豁得出去,他李中义良善却也不是任人揉捏之辈。 喀喀之声连响,眼见李小剑的冰棱巨剑就要消失,谁知他的意力猛然暴涨,冰棱巨剑也突然扩大一倍。轰地一声,李之明仰天望空,飞出十几米后重重落在地上。李小剑的帝君之资凭空加持让他的意力也抖然涨了一番。 厅中鸦雀无声,谁也不知道李小剑是怎么反败为胜的。李之莹李中仁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李之莹兴奋地大叫剑哥哥好棒,李中仁双手合十不停地感谢祖宗保佑。 “之明”大长老失声叫道,脸上有了悲哀之色。李中义则暗暗松了一口气。 “哼哼,呵呵”李之明抖动了几下,半抬起头笑盈盈地看着李小剑,“怎么样?意力还能催发吗?” 李小剑不明所以,偷偷运转了下意力,流畅自如、催停随意,并没有什么啊。 “不好,我的意力怎么催发不了了?”“哎呀,我也是。”厅中一片惊呼声。 族长李中义听了众人之言,也暗催了一下。糟糕!他的意力大部分深锁意海,竟如结冰般也催发不了。而就在刚才不久,他还能运转随意的。除了大长老,另外三个长老脸上也是一片惊慌。 “大长老,你们干了什么?”族长吃惊归吃惊但风度未失,他仍然威严十足地逼问大长老。 大长老没有说话,李之明强撑着身体站起,“族长,诸位族人,可曾听说过冰意散?” 冰意散,北方蛮族所制,无色无味,一经入芒就能冰封意力。意教以下级别,闻之就会意封穴闭;意教以上级别,稍不留意也会被部分封住。冰封时间,至少半个时辰以上。冰意散无药可解,时效一过自会解封。而高手相斗,莫说意力被封,就是稍不留神都有可能命消玉陨,更别说足足半个时辰任人宰杀。冰意散制作极难,其中一味极寒之地三阶以上玄兽的血丹,就非一般炼丹学士所能拥有。它在黑市已炒到五万两银子一枚,若事出紧急十万俩银子都不一定能买得到。 李之明突然亮出法器,成功吸引大家的注意力后,偷偷释放了奇毒冰意散。 李小剑没有意芒,所有针对意芒的毒药或法器对他都没有作用。他就是有了意芒,也不是一般毒药所能毒倒的。 “李之明,你有何所图?让你的帮手出来吧。”李小剑不动声色地问。他知道凭李之明的实力是没有办法拥有冰意散的。 “李小剑,你是聪明人,知道我所图的不仅仅是族长之位,不过我要先得到族长之位。别急,我的帮手就快到了。”李之明费力地站起。他不仅受了伤,意力也为冰意散所封制。 “李之明,你吃里爬外!”二长老性子火爆,若非意力受封,早就一跃拍死这个忤逆。 “哈哈哈”李之明还没有说话,一阵大笑从外传来。赵族大长老赵破军领着十数名赵氏子弟进入,“李族长,几位长老,近来可好啊?老夫这厢有礼了”赵破军嘴上说着,手上根本没有动作。两臂缠满布带的赵强也赫然在列,他应该是巴巴地想来看笑话,若是可能再猛踩李小剑两脚。 李中义看着他们沉声问道“是你,还是赵霸在搞鬼?”然后不待回答,他又侧过脸“李右沧、李之明,你们投靠赵族有什么好处?以你们的修为及财势,恐怕都不够赵家塞牙缝的吧?” “中义,对不起,我也有苦衷”大长老低下了头。而李之明则不屑地说道“投靠赵族?不不,我们是平等的,以后要联手统治赵谷城。” “联手统治赵谷城?就凭你们?”李中义的语调平静至极。 “当然不是。反正你们也死到临头了,就是告诉你们也无妨”李之明一副无所谓的样子。与大长老一系较为疏远的族人心中一寒,今日看来凶多吉少了。有几个血性火爆的族人已开口大骂,“李之明,你个王八蛋”“李右沧,你个老不死的”“爷就是做鬼也不放过你们。” “赵爷爷,侄孙意力受封,多有不便,还请帮我赏他们两耳光。”李之明淡定地说,好像对待什么动物似的。 “没有问题”赵破军进来之前,冰意散已挥发完了。他根本不用看,意力一催隔着几十米远就听啪啪几声。厅中没有人再说话了,那被打的人也不再吭声。杀便杀了,被人打耳光可就太丢人了,没有人自取其辱。 “族长伯伯,我们接着说我们的。您听好了。我们和天血宗已经谈妥,他们负责让隆中堂及城防府保持中立,我们和赵家负责统一城中大小家族。赵爷爷能来,说明赵家已唯赵爷爷马首是瞻。” 厅中族人听到“天血宗”三字就倒抽一口凉气,别的根本没有听进。 第十一章 天血宗 天血宗,几百年前崛起的黑暗势力,豢养童男童女定期抽取血汇集产生灵气,吸收后用以提升意力。一个儿童最多可吸血两年,身体肌理就会衰竭而死。当时白霜帝国西部屡有儿童失踪,民情激愤之下,帝国军方联合南菁学院及各大家族,历时近两年才将天血宗首领及一干护法围歼于摩天崖。最后只有天血宗少主西门无常重伤逃走,数百年来再没有音讯。真没想到,它竟然又在世上出现。 “李之明,你知道天血宗做过什么伤天害理的事吗?”李中义面容冷峻地看着他“他们和畜生没有什么区别。本族长念你年轻,若是及早回头,可不追究此事。” “李之明,别费话了,我们已搞定赵族。李族长,不用拖延时间,这冰意散要半个时辰方才失效。另外,你们的大长老可真是骨肉情深啊,竟然舍不得亲自动手抓你们。那就由老夫来料理你们。诸位李族兄弟,天血宗已不是以前的天血宗,虽然他们仍以童血修炼,但是他们豢养一名儿童最多一年,然后用药补好他们的身体,再奉送些金银完壁送还给他们的父母。许多贫困家庭的孩子,若没有天血宗的帮扶,根本就没有生还下来的希望。所以是天血宗救助了他们,是天血宗给了他们第二次生命。而我们加入天血宗,用天血宗的秘法修炼,每一个人都可以轻松达到意大师的级别,甚至还有可能达到意爵。好了,大家现下可以选择。为了方便计数,不愿意加入天血宗的,报上名号。” 厅中一片寂静,众人都望向族长。 李中义望向大长老“李右沧,你不怕天打五雷轰吗?你的孩子愿意被抽血一年吗?我李中义以族长的名义宣布除去李右沧李之明及其党羽的族籍。同意的出声?” “同意”李中仁力挺哥哥,当先喊出了声。数息后,“同意”“同意”,厅中喊声一片,连四长老都高举双手赞同。李右东倒不是有多么正义,只是这么重要的事情,大长老竟然没有给他通个气。 “看来护法大人说得对,李族长比我们赵族长要顽固地多啊。那就委屈一下李族长,虽然你岁数大了点,但也勉强能做一段时间血奴。赵猛,请李族长到地牢里休息。”赵破军说完,从他身后走出一名中年人,高声应了个喏。 名叫赵猛的中年人刚往前走了几步,就觉一股意力袭来,他仓惶间挥掌而出。不料那股意力初始好像不大,其后却绵延不绝、滚滚而满。赵猛啊地一声被震翻在地,虽未受伤却也狼狈不堪。 “小小一名二段意师就想对我出手,赵破军你也太自不量力了吧”李中义坐在太师椅上,正气凛然。 “果然是意大师,中了冰意散还能打败我赵族一名意师。看来只有老夫亲自出马了。”赵破军年过六十,意教五段。赵族没有意大师,却有二十多名意教,赵破军是除族长赵霸之外的第二高手。 赵破军意力一催,李中义忙挥意顶上,轰地一声后二人岿然不动。赵破军轻哼了一声,意力又是一紧,李中义就动弹不了了。冰意散虽不能完全封住他的意力,却也导致他无法对抗赵破军。他的穴道被封,意力彻底无法运转。 赵破军转身昂然向众人“还有谁不服?” 厅中一阵骚动,随即一声大骂“操你妈的,老子不服,有能耐你杀了我”。有了第一声,“日你奶奶的,赵破军,老子也不服”“老子就是做鬼也不会放了你们”等等骂声络绎不绝。 赵破军心中愤怒,但也颇为尴尬。若是就几个人不识相,他会当场毙了他们,可这么多人,他总不能全给杀了,护法大人可是点明了要的是血奴,不是死人啊。他看向李右沧,希望他能吱一声。李右沧到底还要点老脸,低着头不吭声。赵破军骂了句老杂毛,又示意李之明。 李之明年轻但不乏阴狠,他扫了眼众人就转向李小剑“李大废,你服不服?” “服又怎么样,不服又怎么样?”李小剑反倒往李之明走近两步。 “服,一切好商量,荣华富贵我们兄弟共享。不服,你就先行一步,追寻你两位哥哥去吧。”李之明威逼道。李小剑大哥二哥失踪多年,许多族人猜测他可能早就不在人世了。 “若是不服,必须得死吗?”李小剑的意思似乎害怕,但语气又显然不是。 李之明没听出他话语的不同,对道“是的,必死无疑。你若真是不服就自尽吧,省得麻烦赵家兄弟帮我动手。”李之明简直咬牙切齿“你知道,你若不死,别人会更不服。反正你这个废物死了,也能省点粮食。” “父亲,二爷爷、三爷爷、四爷爷,你们可听见了?我若杀了他,你们以后不会说我不顾手足之情吧”李小剑对着上首挨个看过来。 “杀了不过是清理门户。不过小剑你还年轻,留待以后有机会杀了他。”二长老不知道李小剑没有被封住意力,劝他不可妄动徒增牺牲。三长老、四长老也是这个意思。四长老更是气愤到了极点,恨不得亲自下场灭了他。这大长老竟然把他给抛弃了,亏得还给他鞍前马后这么多年。 李之明听了哈哈大笑、以为李小剑被吓得精神失常了。冰意散之下,你还能奈我若何?李之明的意力因为有乾坤圈护身没有被完全冰封住,除此之外他还有一队赵家兄弟在随时可施以援手。 李小剑不再和他废话,旋动意海将意力催发至极致。 李之明一见李小剑的眼神不对,忙催发意力启动乾坤圈。却不料李小剑的意力铺天盖地千钧压顶,他连呼救一声都没来得及,就被一波拍打在地上。 李之明低头看去,小腹凹陷了瓷碗一块大小,“你,你,李小剑,你……”还没说完,他的脑袋往边上一歪,再也不动了。 “之明……”坐在位子上的大长老大叫一声,就如傻掉了一样,眼神空洞的吓人。 “好好”“死不足惜”义愤填膺的族人很是解气,骂着骂着都想开怀大笑。今天看来凶多吉少,但临死时能看到李之明这个小王蛋先死,也是人生一大快事啊。有几个人隐隐想到不对,李小剑怎么可以一击就把爆涨意力的李之明打败。但总比被李之明打败好,他们想不明白也懒得想,总之李之明死了比会什么都好。 “放心,这种吃里爬外的蝼蚁,还不值得我杀。我更不会让他死得这么痛快。刚才我只不过打断了他的脊柱,废了他的意海。等这事过了后,一切候族长家法从事。听说这罪该受千刀万剐之刑。”李小剑的语调平静。众人一听李之明没死都有些遗憾,下一刻脑中又浮现李之明被一小条一小条地切肉挫骨,又顿感毛骨耸然,也更为解气,这王八蛋竟和天血宗勾结,坏我族的名声。 赵破军看了几眼李小剑眉头大皱。他竟然感应不到他的实力,难不成他也身怀秘法,或藏有能避开冰意散的法器?赵破军往前走了几步,仍是什么也感应不出。 “果然是英雄出少年啊,李小剑你身上藏了什么法器?冰意散竟然对你完全没有效果?”赵破军不好确定,干脆直接开口问询。 “哈哈,我是修炼天才,赵爷爷你忘记了吗?赵强也没有和你说过?那赵厉多少会对你透露一点吧。”李小剑索性吹了一下牛,反正也不用真当他是长辈。赵强听了李小剑的话,看着被废的两只胳膊,大声地说“大爷爷杀了他,替孙儿做主。”赵强确实对赵破军说过,但那时李小剑撑破天也就是个意生实力。而以他刚才的表现来看,恐怕意师级别都不止。 “真是活腻歪了。大长老,这种鼠辈由我来料理好了。”赵猛刚才在李中义那吃了个瘪,见李小剑也敢这么嚣张,就要来将功补过。 赵破军点了点头。 赵猛大叫一声“李小剑,我给你个痛快。”说着他裹挟着全身意力,电光火速地向李小剑冲去。 第十二章 帝君保命精血的燃烧 李小剑待赵猛快到面前时,意力突然猛地一催。赵猛招式用老,只觉一只如车大锤砸来,既不能收意也不能变向,只得双手往前阻挡。那只大锤毫不迟疑地将他两只胳膊砸成肉泥,又直砸向他胸口。“轰”地一声后,赵猛大叫了一声“啊”,就躺在地上再也没有出声。赵猛除了头部完好,整个身体被砸得稀薄就如同一张纸片。过了好一会,他的尸体才滋滋地四下开始喷血。族人李之明还因为家法能多活一会,外人赵猛就只能早死早投胎。 众人虽没说话,但心中一阵寒意。赵族人不解这李小剑到底是修炼天才有了真实强大的意力,还是借助了隐藏的法器。李族人则更多了层简单想法,管他意力还是法器,能打死大长老一系及赵家这群王八蛋随便什么都行。但同时,不管是意教还是意生,他们心中对李小剑都有了隐隐的害怕。太惨了,一言不和就被砸得稀巴烂。 “李小剑,你小小年纪却如此歹毒。赵猛、赵强,我替你们报仇。”赵破军没想到十拿九稳的情况下,竟然还死了名意师。他恶狠狠地看着李小剑,猛催意力挥掌上前。 “阿剑小心”族人大叫。李中义穴道被封,连话都说不出,急得都要咬碎了牙。 李小剑见赵破军真地不要老脸地要杀他,突然双手一握,整个衣服膨胀起来。初段意之力才会衣服膨胀,这李小剑起码意生实力,怎么也衣服膨胀。赵破军也只这么一想,人就冲到了李小剑的面前。 “轰”两股巨大意力相撞,整个议事厅为之一震。赵破军嗖嗖地后翻了十几个跟斗,李小剑则噌噌地直退了十几步。赵破军只觉意海翻涌,却并未受伤,而李小剑却从嘴角鼻中沁出了缕缕鲜血。 厅中没有人出声,一个六十几岁的意教,竟然厚着脸皮对一名十几岁的意生出手,而那名少年却没有当场毙命,太诡异了。 “好小子,再受我一击”赵破军很佩服十五岁的李小剑能承受他这名五段意教的攻击。但看到李小剑受伤,他也趁热打铁,决不手软。 赵破军将意力集于双掌,边跑动边向李小剑拍来。李小剑坚定地看着他,衣服又攸地膨起。 “轰”地一声,赵破军又是后翻了十几个跟斗,但这次他的嘴角也流出了血。而李小剑噌噌退了十几步后最终没有止住,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整个大厅死一般的沉静。十五岁的李小剑,十天前刚回来时还是七段意之力的李小剑,竟能硬生生接住五段意教的两下重击。这也太妖孽了吧? “李小剑,我还真是舍不得将你格杀了,果然是赵谷城数百年罕见的修炼天才”赵破军嘴上这么说,动作却没有丝毫停滞,又是双掌齐齐而来。这次他将意力催发到了极致。 李小剑根本还没来得及起身,就躺在地上和他又硬对了一掌。李中义都把眼睛闭上了,他实在太怕那个结局。 “轰”地一声,由硅贝石所筑的地面竟然有了裂纹。而赵破军又是二十几个跟斗翻出。已然三击,赵破军感觉意力耗损不少。他擦了擦嘴角,向李小剑望去。 李小剑竟不可思议地慢慢站了起来。 “李小剑,受死去吧,虎啸山林!”赵破军发起了狠。他万万想不到竟被一个十五岁的少年逼得使出了意技。 “你今天别想活着离开,剑劈天下!”李小剑不仅衣服膨胀,连头发都飘了起来。 冰棱巨剑与下山猛虎,嗷呜撞在一起,几分之一息的时间就听“轰隆”一声巨响,紧接着乱石穿空而来。众人忙遮脸抱头,防止被石块击中。 待猛虎巨剑不见,烟也消云也散,众人看到厅中有一个大坑,赵破军七窍流血地躺在那气若游丝。 李小剑虽然再次跌倒,但喘了几口大气后,竟然又慢慢站起。 赵家那些子侄终于反应了过来,也来不及看大长老伤势,齐喊“他受伤了,我们一起上,灭了他。” 李小剑也不说话,双手又是一推,一柄冰棱巨剑凝现,咔嚓猛劈之后,冲在最前面的三名赵家子侄当场毙命,一个个躺在地上身体扭曲地可怕。 赵强因胳膊受伤,并没有往前冲。他见李小剑与大长老对攻之后,竟然一击就杀了赵家三名子侄,当即吓得昏了过去。 李小剑并没有停手,剑劈天下又向赵家余下的七八位子侄砍去。赵家子弟惊慌间,都有人燃烧了血脉直接抵抗,但似乎完全没有用处。李小剑越战越强,一击之后当场又死了四位,另外三个则倒在地上也活不了多久了。 “还有谁不服?”李小剑双手放在背后,缓缓望向四周,一副睥昵天下的气势。那份威仪,任谁见了都忍不住要下拜伏贴。 没有人表示不服,最后只一击就灭了赵家四名意生并重伤三名意师,谁活腻歪了敢不服?原本与李右沧亲近的族人把头垂地更低了,生怕李小剑点到自己。 赵族大长老是意教,整个队伍除了他之外,没有人再是意教。整个大厅再也没有人能够抵挡实力突然暴涨的李小剑。就是多几名意教也于事无补,因为李小剑燃烧了一滴帝君精血。若是他的实力再恢复些,帝君精血的力量会更完美地爆发,莫说区区几个意教,就是意大师、意爵高手又能如何?虽然事后他要修炼好久才能补回那滴帝君保命精血,但在精血燃烧之时凡域有几人是敌手? 李右沧面如死灰。 冰意散失效后,族长李中义亲自带队赶往赵族,将赵族不愿同流合污的族长一脉解救。两族各自清理门户。 城防大人前往敔山行省开会,并没有见到天血宗护法。几日后他回来通知各族,大家抓紧选拔优秀子弟,敔山五百年庆典提前。 隆中堂主事去总堂述职,也没有见到天血宗护法。他半个月后才姗姗而归。 而天血宗护法除了留给李赵两家两枚珍贵的冰意散,以及他还会回来的话之外,没有人知道他的去向。 两日后,谷宅门前。 李小剑、李之莹和剑英静静地看着高大门楣,匾牌上“谷府”两字虬劲苍雅,据说出自省城某大家之手。 不一会,门卫领着谷遥急急而来。 “小剑老弟好”谷遥一脸兴奋。 “遥大哥好”李小剑还以礼数,李之莹也跟着叫了声“遥大哥好”。剑英则躬了躬身,轻呼“谷少爷好。”双方礼毕,谷遥引领他们入内。 谷家财大气粗,非李家可比。进入大门百米多远才是正堂,穿过正堂然后左转进入一个花园。园内曲径通幽、花香四溢,中间有一个大大的湖泊,光此湖面就快有半个李家府邸那么大。谷遥领他们穿亭过榭、掠花惊草,来到一个十几层的高塔面前。这就是谷家的藏书楼。 书楼正门左首有一谷家子弟名谷成,持械挺身而立。他见了谷遥一行,微笑点头示意。 “这是李家客人,我和族长说过了,领他们借阅些杂书”谷遥解释道。谷成早就接到了通知,他点下头伸手拍拍身后的石柱。急三下、缓三下后,原本整体雕刻而出的石柱从及腰处突然像抽屉一样,慢慢伸出一块。 第十三章 谷家书楼 “请滴血验石”谷成手中拿着一根银针。 大家贵族重要建筑都由黑曜石掺杂搅拌所筑,筑好后先由族长滴血印记,确认为家族所有,余下族人再如法炮制。以后族中每有子弟出生,满月之时就会由父母宗亲抱来滴血,也算是认祖归宗。 李小剑毫不犹豫地接过银针,轻扎指尖然后扬指而滴。血一沾上石块,就与黑色融为一体迅速不见。 谷家子弟又取出一根银针递与李之莹。李之莹咂咂嘴,有些踌躇。不过一些闲书罢了,有何好看? 李小剑看见堂妹迟疑,冲她轻轻点了点头。李之莹知晓家族重地概不外漏,哥哥能进是因为力挫谷遥,自己能进则是对方礼仪。既然如此,那就不可失了礼数,遂咬咬牙轻扎手指。身为意士,扎指取血的小事都要皱眉闭目,李小剑笑了笑。 “老弟,请”谷遥一举手。李小剑兄妹双双而入。剑英却顿足不前。李小剑知道黑曜石对普通裔民没什么禁制,而剑英显然不懂,她还以为受了慢待,隐隐不快。他向剑英解释清楚。剑英有些尴尬地看了看谷遥和谷成,稍顿了下就抬腿迈过高高的门槛。 “底层社会人文、二层兵法政治、三层书法篆刻、四层园艺农桑……”谷遥边走边向他们介绍。李小剑感慨连连,谷家藏书果然丰富,就是和写意阁相比,也不妨多让。 “多谢谷大哥了”李小剑由衷感谢。谷遥轻轻一笑。此类杂书,家中子弟没有几人会感兴趣,偌大楼层基本上看不见人影,还没有刚才路过的花园人多。 “剑弟客气,八层以下随便观看,两个时辰后我来接你们,中午就在舍下用餐。”李小剑客气了两句,谷遥坚持,李小剑就答应了,否则显得太过生疏。 八层以下随便观看,八层以上想来就是谷家秘密,或是高深意法或者家族隐史。外人进入,血融一气,也就两个时辰,过了时间,塔楼就会嗡鸣发出警告。 谷遥走后,李小剑从一楼阅起,之莹和剑英两个小女生则直奔七楼文学戏剧。 果不出李小剑所料,谷家书楼对修炼大有好处。剑丰藏书虽仍灵气汹涌,但对李小剑却用处不大了。李小剑的修炼是借助书籍,则自有书籍的道理。修炼时,所著书籍内容多半能记住的话,那修炼效果则大大减弱,若内容全部能记住,则对修炼就毫无用处。如果是同样内容,换了本新书,仍是有修炼作用。最重要的秘诀就是不能是同一本书,而书的质量必须上乘。 进了书楼,自然满眼全是灵气。李小剑选一僻静之地,面前摆了本书做做样子,就盘腿端坐,轻催意力。 星级提升渐高,李小剑的深厚意念已如漫卷白云、棉包花椰,先是深凝不动,随着灵气潜入,就如日头偏西,光照煦移,慢慢转动。那如山白云随着转动,鼓鼓胀胀的棉包花椰,就点点消散、渐渐抚平。不过须臾,就如光如镜,远观祥和,以为不动;近视微颤,高速飞转。 中途时分,门口的谷成进来过,李之莹剑英也下来过。他们只看见李小剑面前放了一本书,双目微闭盘腿而坐,像是修炼,又像瞌睡。他们轻轻离去,没有打扰他。李之莹剑英认定李小剑勤奋辛苦,谷成却认为李小剑瞎子点灯白费工夫。当然意力反复不定的人还这么执着,他多少是有些钦佩的。至于谷遥与李小剑对阵一合就败,他认为谷遥只是一时大意,李小剑可能有点意念之力,不过也不会太强。而天血宗之事,谷家目前只有族长知道。 李小剑知道他们来过,却没有出声招呼。意力提升机会难得,尤其是他这种可以从书籍中吸收灵气的人,他要珍惜时间。珍宝难求,书籍孤本也不易得。 随着意力提升神识增强,李小剑已不需要催动意念隔空掀开书籍了。神识弥漫如开天眼,那书虽然未动,却宛然张张翻动,灵气喷涌。而外人看起来,李小剑就静静地,在静静的书楼里盘腿打坐。 谷遥来得稍晚了点,李之莹伴着嗡鸣的警告声飞快地跑出了藏书楼。而李小剑和剑英,跟着李之莹的步伐,一前一后也走了出来。说是两个时辰就是两个时辰,要对谷家尊重。但是当李之莹后脚刚出,李小剑和剑英前脚未迈时,那嗡鸣警告声戛然而止。谷成注意到了这点,他一脸悲悯的看着李小剑,李氏族长之子宛若普通族裔,书楼都不发出警告了。而谷遥也注意到了这点,但他重剑无锋,就当什么也没有发生。 一顿饭宾主尽欢。谷遥将李小剑送出门口好远仍没有停步。李小剑知道谷遥有话说,就让之莹她们往前先走。 “老弟,怎么不带些书籍出来?你知道,谷家藏书楼不能随便进入。”谷遥轻声说道。 “大哥,不瞒你说,藏书楼对我修炼大有好处。这点还请你保密。”李小剑压低嗓子。 “学士,意士?”谷遥好像知道什么似的。 “都有。” “那,怎么办?”谷遥思索了一会。李小剑肯定想长期进入藏书楼了,但家族重地一次两次尚可,或书籍外借也行,怎么会让外人像家一样,长来长往? “大哥不要为难,我出钱如何?”李小剑也思索了会。 谷遥面相瘦削,看似诡邪却十分义气,隔日就向族长求好了情允许李小剑付费进入谷家藏书楼,只是费用不菲,每次一千两银子。李小剑听后咂舌不已,他每年的零用钱也不过才四百多两,写意阁一年学费也才一万两。谷氏族长不知道李小剑为何不外借书籍,只愿待在藏书阁,但多年人生阅历告诉他,事出反常即为妖,更何况八楼还有一个大秘密。他本欲直接拒绝,无奈谷遥对战输于他人。为了家族精英的荣誉,他只得出此下策,希望对方知难而退。 最后李小剑满脸堆笑地接受了。家族重地,不是有钱就行的。他感激谷遥保密了他修炼的秘密,否则出资再巨,谷族长也不会答应。赵谷城三足鼎立,锦上添花、举手之劳无所谓;雪中送炭、心腹大患不可为! 李小剑的存款还算多的,不过也就三百多两。李之莹骂了几句谷家黑心后拿出了积蓄,只有四十多两。李之莹不知道哥哥需借助书籍修炼,只是觉得哥哥有些败家。不过学士嘛,喜欢书籍是正常的,爱护哥哥的李之莹如此开脱。剑英听说此事,虽是普通裔民,也翻箱倒柜偷偷拿出十多里银子。李小剑坚拒几次,无奈接受,但是告诫李之莹剑英不得将此事外传,以免引来不必要的麻烦。毕竟几日就能升跃一段的修炼,就算没有意芒,也会让许多人垂涎不已。匹夫无罪,怀璧其罪。李小剑目前还不太想惹麻烦。 既不能让外人知道,又面临财政困难,李小剑被迫向父亲求救。李中义倒是二话不说直接拿出几张银票,一共五千两。他还叮嘱道钱不够再问他要。 李小剑故作欣喜地疯狂点了点头,李中义看了也笑了,满脸慈爱。李小剑是家族功臣,区区五千两银子算什么。更让李小剑意外的是一向大手大脚的叔叔李中仁,不知如何攒下了三千多两,也送了过来。 第十四章 豢养灵宠 李小剑感叹良久,要尽快提升实力,炼些紧俏丹药或制些高端法器去换钱。 谷家书楼,李小剑随便取了本书坐下后,谷成奉上香茶离去。李小剑轻轻一茗,味香醇而不烈,色明青而有透,极品的敔山芃郁。他转过身看着谷家子弟下楼的背影,微微一笑。 剑英、之莹除了初始几日跟随,后来就嫌烦恶燥不再前来,更何况谷家明码标价她们也不便占这个便宜。此时她们若在场,看李小剑在花卉烹饪中留连,不知会不会惊奇地杏眼倒竖。 除了最顶一层,谷家书楼已被李小剑强大的神识探知的一清二楚。上面几层确实是谷家意技意法功决等,在神域这些都是相当低级的,甚至可以说没有修炼的必要。若不是其中多少有些灵气,李小剑都懒得多顾一眼。现在就是这最低级的修炼法则也深印李小剑脑海之中,他还有点小苦恼,万一一时大意说漏了嘴,为这些垃圾成为人人喊打的盗艺贼就不合算了。 书楼最顶层被设了高级禁制,应是谷家先祖或谷家请的高手所设,谷家现有人员是没有如此能力的。李小剑虽心有觊觎,奈何神识不够,突破不了。 他饮了一口茶后,若无其事地催发意力。数息之后,灵气急涌,气漩转动。李小剑已是九段意生,本来昨日就该越阶,他谨慎小心留待今日升腾。 气漩如清晨觉醒,先是慢慢转动、左右摇晃,继而越转越快,却渐渐安稳。周边天地,附近乾坤,白云随簇,朝霞染边,原本美丽却些许紊乱。随着气漩稳圆时光渐定,云融渐平心我本一,霞匀徐淡悄悄齐洁。 芃郁首泡时刻之后,气漩渐渐升起,安定静宁慢慢向四周散去。 要越阶了!李小剑屏声凝气,丝毫不敢大意。 气漩越来越高,心灵越来越轻,整个人像飘起来一样。刚刚匀淡了的朝霞,像水绞乳缠一般,渐渐五彩起了气漩。气漩继续飞升,颜色徐徐变浓,眼看就要飞上极天,美到极致,却突然失去控制、急速下垂。 糟糕!越阶失败!幸亏李小剑早有防备,他忙吞气吐纳,将意力渐渐散去。 他睁开眼,面前成排书柜,一杯香茶热气袅袅。窗外树静日足,草丛中蝈蝈尖叫,一切像是未曾发生过。 他长吁一口气,打算过几日再来。他目前毕竟是肉身凡胎,越阶相对凶险,轻则身残人疯,重则命殒人无,还是小心为妙。他正要起身而去,又想起一千两银子的门票,心道还是要节约才是。于是李小剑又躬身而坐,正打算运功重吸灵气之时,却发觉身体自动吸收起来。 李小剑心道,这要是不停不止地吸收起来,经脉体格恐怕承受不了,说不定未己就会身爆而死。李小剑闭眼打坐,旋转意漩仍如刚才一样,升至半空猛然跌落。李小剑又试几次后,还是如常一样,并且心口隐隐作疼。他强行止住,不敢尝试。李小剑知道,这是燃烧了一滴帝君精血尚未复还的缘故,如果要越阶还需一次集中更多灵气冲关。 连着几日,李小剑都在赵谷周边转悠,看能否再有奇遇。李中义见儿子忙碌,知道他有事,就问他是否遇到了困难。 李小剑看着为自己殚精竭虑的族长,思索良久还是将意力不再升级的事告诉了他。 李中义脸色沉重。不再升级也就罢了,不说意念大陆白霜帝国,就是小小的赵谷城,这种事情也司空见惯。只是不升级还自觉吸收灵气增加意力,这就前所未闻了。稍有点常识的人都知道意力太多,而又迟迟不能升级提纯,那自爆或自燃是早晚的事。 “孩子,写意阁读物中可有过类似记载?”李中义尽量平和语气。 “没有。”李小剑摇了摇头。 “那你最近观阅吸收的典籍中可否有过这类记载?”李中义又问。 李小剑一凛,这两个算是一个问题了,难道是族长发现了真相?不可能,绝不可能,李中义能猜测地出他有奇遇,绝猜不出他的内里是另一个人。解决赵李两族大长老反叛之乱后,李小剑曾对族长解释说在写意阁遇到一位隐居高人,教给过他一个保命法。他还说师父不希望有太多人知道他的存在。李中义很是理解,告诉他别人再问就让他来找自己。 “只记载有自爆自燃之事,但没说是什么原因,更没有记载解决办法”李小剑思索了下说。这是实话,凡域碰到此事自是无解,但他可是神域十大帝君,这种小事不过只是延缓一下而已。 李中义凝视苍穹。斜桂香逸,弦月病美。许久转过身来,“不能升级那就不要升吧。在学士之途上大放异彩也不错。”他故作轻松。 李小剑知道族长对他关爱,点了点头,心中一股暖意升起。这一刻,他认定了李中义是自己的家人。 “至于意力自加,你可尝试下能否传给同门中人,或是花草树木,只要不留在体内,想来也无无大碍。”族长建议。 李小剑沉默了一会说可以试试,反正他若想越阶,需得一次集中庞大灵气,平时累积无用,还不如做个人情。 每一个意士都想提升意力,只是他不知道凡域的生灵能否承受得住,否则他不介意再养个初等的灵宠。 “孩子,你再好好思索下,你脑中是否有意士前辈高手记载适合你现在修炼的功法,不求对敌只求自救。”李中义又提醒道。李小剑心中又一惊,他盯着李中义的脸看了好一会,没发觉什么不同。 能力提升虽说最终还是要靠意力修炼,但有高阶功法相助对敌之时也是如虎添翼。李小剑可越级对战那是铁板钉钉,若是功法高级越阶而战也不是不可能。 李小剑感叹族长为人精明,连他早打算好的事情都想到了,“多谢父亲大人,写意阁倒是记载过风苇度意技,一般意生不适合,但适合没有意芒的意生。这是对战时加速身形的步法,我对战能力不足,只能用它来逃跑了” 风苇度在神域很初级,在凡域可就非同一般了。掌握此技,就是面对意王、意皇级别,也有几线生机逃离,而不用时刻准备燃烧帝王精血。 “风苇度,微风吹苇、一苇渡江,世事难料,早点学会吧。”李中义说完不再言语,走出书房。适合没有意芒的意生,他不知是该难过还是该高兴。 隔了日子,李小剑早起去集市买了五株花草,还有四只小乌龟。李小剑试过将意力输送给族长,堂堂的意大师竟然头晕脑胀。李小剑的意力一般,但是神识太强,人族头脑发达,极易受到影响。 李小剑不想白白浪费意力,凡域也有许多奇珍异草可望不可即,他希冀用意力输供养出几株来,可以早日炼制灵丹妙药。买了花草后,他又想花草虽有生命,终归灵动欠加,不如直接买些不惹眼的小动物。他对灵宠幕烟念念不忘。动物之中只有乌龟好养,它喜静不言语,万一输供意力之时有什么不对,也不会大喊大叫,顶多挤眉弄眼而已,引起不了别人的怀疑。再说了,乌龟耐饿,忘记上三五个月也不会死亡。 李中义提醒道,植物无妨,动物要小心,一不留神会反噬主人。传说中的童天地,一身修为世无匹敌,最后却在被围攻受伤后让自己豢养的藤甲兽给生吞了。一代神级宗师却以这样的方式谢幕,着实让人唏嘘。 李小剑想到乌龟狰狞着,一口咬掉一根手指,吧唧了下嘴说,再来一根的情景就笑了。有他的帝君鲜血印记,虽不是帝君精血,灵宠们也不会反抗,要不然反噬的先是自己。 第十五章 活泼的小乌龟 把那五株花草随便搬放窗台,李小剑将手指割破,用意力将几颗血珠托起,对准面前四只乌龟飞去。须臾之间肉眼可见,血珠就随着意力注入乌龟壳上,再被吸收不见。而乌龟此时就如遇到什么成亲洞房大事,瞬间四脚狂趴,在瓮里快速爬动起来。李小剑对幕烟还是一往情深,给四只乌龟只输了点普通鲜血,连神识意力都不曾加持。这样,它们以后再强悍,也不会与之为敌,至于是否认他这个主人,他倒不以为意。 幕烟,等着我! 窗前花草多半已死,唯有一株天仙子枝繁叶茂。 天仙子的花朵少且羸小,浓绿之中数点洁白,有着悠然仙气。花香虽淡却能提神醒脑,常置于薰笼案前、厅里舍内。它的叶子圆润,若研磨入口可舒神缓意,是医馆重病疼痛之时的必用药物。 这一株因为被李小剑灌输了意力,不仅香味尤烈,且醒神极佳,如热日冰水敷面,舒适清明。李之莹和剑英凑头狂吸不止。 李小剑看着她们贪婪的模样,笑了笑摇摇头,继续伏案读诵兽语法则。 “哥哥,剑哥哥,快来看,快来看”剑英、之莹转到了瓮前。 这有什么好看的,不过是有只乌龟输了意力之后,表现特别活跃而已。四只乌龟不像花草,倒是都还活着。刚开始输入意力后,四只乌龟像突然转了性,在瓮里爬得飞快,还时不时前蹬后踢地打起了滚,其中有只居然还翻起了前空翻后空翻,像个杂耍小子。李小剑看了也只是一乐,以他现在对凡域的了解,光省城大点的贵族人家都养了好多奇珍异兽,像能吐丝结字的金丝天蚕,能吹弹乐器的碧眼灵猿等。只是这些年,不知是捕猎过分,还是别的什么原因,这些奇珍异兽越来越难寻觅,如今一只金丝天蚕动辄都要数万两银子,不是真正的大家贵族根本养不起。 “剑哥哥快来啊,乌龟在作揖呢”剑英边叫,边冲李小剑招手。 李小剑心中一动,这乌龟有灵性了。他忙奔至瓮前。四只乌龟如搭人梯一样,皆扶壁站起,一只踩着一只的肩头,最上面那只赫然就是杂耍小子。只是今日它斯文地很,两爪相抱,作揖不止。 李小剑看了一眼,不明乌龟有何深意。那乌龟做了会辑,抬头看看光亮,爪指向外。莫非它知道什么巨额财宝,想领我们去寻找用它换回自由之身? 李小剑的脸红了,堂堂帝君也成财迷了。他刚想随便找个话题,然后接着读书,之莹说话了“哥哥,它会不会想给我们献宝换身啊?”李小剑有点小尴尬,果然不愧为同族之人。 “哥哥,带他出去转转吧”“是啊,剑哥哥,带他去吧”剑英、之莹软磨硬泡。李小剑想了想,也罢,就当游玩,也没啥损失。他压上书纸,抓着那只乌龟出门。剑英、之莹忙把另外三只乌龟带上。 走到门外,瞅人不注意,李小剑翻过手,把乌龟放在手心。大概是李小剑走路幅度太大,乌龟像喝了酒一样,踉跄几下才站稳。它瞅了瞅太阳,指向南面街市。而剑英、之莹拿的另三只乌龟依然如常,头缩在壳里,怕东怕西。果不其然,只有杂耍小子才能更好吸收李小剑的意力。 三人在街市上走了好大一会,李小剑时不时地取出乌龟观看。乌龟仍坚定地指向前方。李小剑取出乌龟后,很快又会盖上,路人没有看见乌龟的动作。有认识的人又觉得李大废吃饱了撑的在招摇过市,稍像点样的少爷谁会拿个乌龟把玩。 走出集市后,乌龟仍爪指向南。普通乌龟天生哑巴,只靠气味肢体交流,偶有高级点的靠龟间神识,若是玄河长龟就好了,小时即通龟语,大了若升阶足够都能说人话。李小剑不能深入了解乌龟意思,但事已至此半途而废颇有不甘。他转身让剑英和之莹先回,下面还不知要走多久。剑英和之莹怎肯。之莹是五段意之力,这点劳累根本不在话下。剑英是普通族裔,认识李小剑后早锻晚炼,身强体壮有目共睹。 李小剑无奈点头,他们又携手向前。 路旁蒹葭苍苍、菖蒲摇曳,正午日头炙烤的蝉鸣都生烟嘶哑。 三人气定神闲,但腹中微有小饥,尤其是剑英,身体发育后饭量更大。李小剑心想,日后有钱,定当先买个纳物法器可随身携带物品,就算大点也行。想吃啥,取。想用啥,拿。 纳物法器,外越小、内越大,越值钱。譬如纳剑,外表一把长剑,可格斗自卫,更可携物运件,内里玄空一般有马车大小。纳镯,外表手镯,自是装饰美观,内里玄空常如一间房屋大小。纳戒,外表戒指,美观有之,携带更便,内里玄空起码数间小院。纳剑,数万两银子。纳镯,十数万两银子。纳戒,数十万两银子。 李小剑记得东面数里有一酒肆,店不大,时却久,自李小剑记事起就在那了。 李小剑领着二人往东走去,杂耍小子却不乐意了,百般抓挠他的手心。李小剑托起它,慢慢说道“小龟龟,我们吃完饭接着走。”说完,李小剑又对着杂耍小子扭了几下身体,活像只王八在跳舞。剑英、之莹哈哈大笑。李小剑有些狼狈,本想解释下这是龟的交流方式,想想又算了。有几个生灵像人这样聪明,能言会道,还会猜忌胡闹?又有几个生灵像乌龟这样好养,扛饥耐饿,几十年不吃不喝还能活灵活现? 杂耍小子好像真地明白了李小剑的意思,也缩头缩脑,蜷在一起保持元气。 酒肆生意清淡,眉檐的酒幡无精打采地搭拉着,酒保正坐在桌旁美美地打着瞌睡。 李小剑点了几个小菜就叫上饭。他边吃边四下张望。一年多未来,屋中陈设依旧,他随口问道“周大叔不在?”酒保知道他问的是老板,懒懒回了句“出门了,要两三天才回。”李小剑看他的样子,也不想多聊。吃完后,三个半大小孩就结帐出门。李小剑摸出乌龟,说道“杂耍小子,我们出发了。”剑英和之莹怕乌龟闷坏了,也从随身小包掏出它们。之莹边弹着龟壳边说,“小龟龟,快出来了。”剑英则一手托一只,对它们吹气逗弄,希望他们也能精神点。 酒保见了荣光焕发,这么多天总算有件趣事了。他冲他们大叫着,“我也有,我也有。”说完他跑进厨房抱出只小锅般的大甲鱼。那甲鱼不似李小剑的小龟们胆小怕事,它急伸腿快扭头,差点咬着酒保。李小剑三人哈哈大笑离开。 他们回到正路,杂耍小子又坚定地爪指向前。前面甚少人家,偶有农田,更多的是丛林杂草,远远的几百里外是蜿蜒的敔山行脉,还不知道要走多远。 李小剑侧脸对剑英、之莹说“我带你们跑快点,你们不要告诉别人。”李小剑习好风苇度,还从没在野外尝试过。剑英、之莹不以为然,又不是私奔,还不要告诉别人。想完她们脸瞬间红了,不过仍是轻轻点了点头。李小剑很是不解,难道她们就这么想告诉别人?都把脸憋红了。 第十六章 巨大的黑鳞 李小剑左手托着杂耍小子,右手抓住李之莹,又让李之莹牵住剑英,说了句“走了。”剑英、李之莹同时啊啊两声。剑英啊地一声,是因为李之莹抓她的手,突然快速收回,她一把没抓住,一个趔趄差点摔倒。待她站好后,李小剑兄妹已不见了人影,像凭空消失了一般,又啊了一声。李之莹啊的一声则是像被人猛敲了一棍,眼前金星之冒,待她凝神静气好不容易发现原来是剑哥哥带着她狂奔向前,快如光速。待她明白这点,也啊起了第二声,还发现没有牵住剑英。 李小剑听到李之莹大叫,回头一看,剑英不见了,他忙忙停下。 剑英就看见南面数里之外,两个影影绰绰的人影,不是李小剑兄妹又是谁?不由得她边挥手边大叫,全然没思索他们怎么到了那么远。她叫声未停,李小剑兄妹又出现在眼前,吓得她叫得更是大声。 李小剑安抚了好几声,剑英才停止叫声回过神来。李小剑收好乌龟,一手牵李之莹,一手牵剑英,正要运起风苇度,李之莹又啊啊大叫起来。刚才剑哥哥带她奔走到数里之外蓦然停住,她往后一瞥,仿佛看到剑英小小身影,眨眼间剑英又清晰地到了眼前,她以为是眼花,现在才反应过来是李小剑哥哥奔跑速度之快,不由地也是惊叫连连。 来去数里,瞬息就至。对意士高手来说是雕虫小技,对普通人或低手来说,则是惊世骇俗。 李小剑好不容易让她们都安静了,才带着她们风苇度。 他跑了一会,停下来拿出小乌龟看看。杂耍小子可能早习惯了晕头转向,一到李小剑手上就爪指向南。剑英、之莹两个小女生则不时作呕。要不是照顾她们,李小剑早一气奔往敔山了。风苇度是战神绝技,逃生一流,若是高手施展,几百里外的敔山也是刹那可至。时跑时停几次后,李小剑发现龟爪向北了,他知道跑过头了。如此往返几次,他们终于停在一条河流旁。 河旁杂花生树,河岸密林成阴。小乌龟的爪子放下了。李小剑把小乌龟放下。小乌龟对着大河,已泪流成串。剑英、之莹也拿出了另三只乌龟,它们也是满头泪光。 李之莹心道,难道这是它们乌龟父母去世的地方?它们只是想来祭拜。既然是祭拜,那就没什么宝物可言了。李之莹心中有些懊恼,她看了眼剑英、哥哥,似乎也是如此着想。 李小剑则静静旁观。四只乌龟落地后很自然地排成了品字形,杂耍小子在前,另三只在后。杂耍小子尤其悲痛,两腿后蹬,前爪跃起又放下,放下又跃起,嘴巴快速地张着,却发不出声音,腮旁眼泪如溪而下。有泪无声,谓之泣,心中悲痛无言说,更是悲痛复几何。李小剑没了刚才心思,心里同情起了小龟。杂耍小子伤心欲绝,李小剑明白他在叫着妈妈,我想你之类的话。另外三只虽也十分难过,表达的意思却是主上,大王之类的。看来在龟群中,杂耍小子也是头龟或龟长之后,当然也有可能是龟王。看小龟花纹,虽也棱角分明,却是普通无奇,估计还是普通龟群之后。想来最近几日,李小剑输送的意力,不仅提升了它们的强壮,也多少唤醒了它们的一点神识。 剑英、之莹没有李小剑想得多。在她们看来,这就是几只普通乌龟的普通场景,街坊集市中多得是。她们虽不懂兽语,好歹看多了乌龟。 乌龟哭泣一会,李小剑突然拉着剑英和之莹一飞上树。剑英刚想开口询问,李小剑伸手做了个嘘的动作,之莹身形一晃忙一把抓住哥哥,杏眼圆睁,正要恼问哥哥为什么放手,突然一阵地动山摇的轰鸣声起。 李小剑忙催动意力调整神识,才在树干上站稳。 十数米宽的河流突然从中间突起,水流哗哗四散,像是巨型泉涌。李小剑留心看去,那四只乌龟早肃穆不动,静静看向河中。河涌虽缓却巨,如瀑倒挂,似雪崩塌。水流渐尽,黑物露出,身披巨鳞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李小剑惊诧不已,虽说之前不知是敌是友,但想来该是巨龟出现才对,怎会有这巨大黑鳞之物。剑英、之莹早已冷汗如雨,紧紧抓住李小剑的臂膀,连颤抖都已忘记。 黑鳞顺流而起,慢慢浮出水面,首先是圆睁巨眼,光芒四射,尔后是大张莽嘴,颗颗一人高的白牙,阴森恐怖,最后是慢慢浮起的整个身体,张爪粗尾,足足有八十米那么长,快要塞满河道,阻断水流,居然是只轩辕乌鳄。 轩辕巨鳄,曾经的兽族八强之一,只是数百年前甚至更遥远之时就已灭绝,唯在书本中才有所记载。 李小剑有些震惊,非但是因为这本已灭绝的乌鳄突然出现眼前,更是因为乌鳄那如剑巨眼,正死死地盯着自己。李小剑知道此时再走已然来不急,索性定下心来看是何方神圣。那四只小乌龟也趴立不动,看不出是怕还是喜。脱了龟壳,似乎它们真地很像啊。难不成乌龟的先祖就是轩辕乌鳄? 这么大只高阶的乌鳄,就是对战人类意王、意皇,也是不落下风。难不成这几只小乌龟竟敢带我们来送死?枉我狂输意力,让你们这几个榆木疙瘩变得如此聪明伶俐。李小剑暗暗戒备,帝君精血不多,保命足矣。 乌鳄怒视,意生淡定,两道目光交视,寒意在枝叶间凝霜。 “哥哥”李之莹突然附耳轻声叫他。 李小剑嘘了一声让她保持安定,正要拉着她们俩施展风苇度,之莹接着说,“它是不是死了?” 李小剑一愣,又观察片刻。那巨鳄如前一样,虽仍是怒目而视,却一动不动,还随着旁溢水流往下游飘远了一点。 “剑哥哥,我们下去看看?”剑英也附耳说道。 李小剑没有说话,继续小心展开神识探视。半晌,他终于确认,乌鳄身躯巨大,神识意力却无丁点。这可能是它修为高深,将痕迹隐匿了。若说它死了,虽然可能性很小,但也不是没有可能。李小剑不明白四只小乌龟为什么带他们来看这只死鳄,难道是为了它的血丹? 第十七章 轩辕乌鳄 异兽奇珍到了一定品阶,都会孕育血丹,如同人族意芒,都凝聚着本身的强大力量。只是血丹有形有意,意芒有意无形。血丹因为有形所以用处更多,尤其是吸收之后可以直接提升意力。若同时有高手助阵,甚至可以跃阶提升。只是血丹殊为难得,因为它是力量之根本,也就是说是生命之本,异兽定然以命相护。异兽层阶越高,血丹越为有效。高阶异兽,血丹珍贵但是实力更强,动辄如同人类意王意皇级别,绝大多数人根本是无格置喙。就算有高阶异兽将逝,通常身旁都有同类近宗子孙陪伴左右,直至最后一刻时由异兽选一子孙,进行血丹传承。血丹只能由高阶向低阶传承,同阶之间作用不大。当然也有异兽终其一生都不曾修得血丹,却天生神力仍非普通意士能敌。既是宝物,自然可取,若不可取就是祸害。人族取得血丹之法,要么恃强凌弱,高阶意士对低阶灵兽;要么以多攻少,车轮战术。 以李小剑目前的实力,他对血丹全无想法。乌鳄这种灵兽,体型巨大级别超高,所孕育出的血丹更是物华天宝,非寻常人所能持有。实力不够,拥宝就相当于找死。 拥宝不成,但观赏总要的。李小剑携着她们的双手,如羽飘落轻轻而下。他们三人又远远看了乌鳄几眼,还是李之莹好奇胆大,她双脚一顿,已跃在乌鳄巨大头颅之上。李小剑大吃一惊,刚想叫回,一个苍老的声音响起:“小女娃,好大的胆子。”李之莹欣喜之色才露又生生收回,满面惧意地四看。李小剑看向乌鳄,仍是巨眼圆睁,仿佛动也未动,但他料定就是这巨鳄出言。 “别看了,以你们的实力怎么能感知我的神识”那个声音很是嚣张地说道。 李小剑面对乌鳄执礼拱手,回过神来的剑英及已跳回的之莹忙也跟着照做。面对强者,没有几人不是礼貌有加的。 “说你们的实力差,没想到差到如此地步,转过身来”,李小剑暗叫一声惭愧,实力还是太低了。谁能想到明明身前巨物出言,却偏偏要往后转去。瞻之在前,忽焉在后。 李之莹剑英战战兢兢转身,李小剑则古井无波。数步之外,一墨绿着装老人须发皆银,皮肤却洁白光滑,真正的鹤发童颜。尤其是一双大眼睛和年龄极不相称,全无老年人的混沌,亮晶晶水灵灵,让人一眼就能确认他和身后的乌鳄脱不了干系。 “老爷爷,您好!您,好伟大啊”李小剑三人又鞠了一躬。听说天涯高人都不欺负懂事的小辈,所以李之莹表现出了堪比溜须式的尊重。 “小娃娃不错啊,你们是谁家的孩子?”老人很吃这一套,手挼长须,努力做出了和蔼的一面。 “我们是李族和剑族的孩子”老人的和蔼没有白废,之莹果然觉得可亲起来,李小剑想阻止都不行。 “哦,李氏、剑氏,不错,久仰,久仰!”老人一边客套,一边猛转鳄鱼大眼,想不起这是什么名门大族,这可有点尴尬。 “无名小族,无名小族”李小剑更是尴尬。还好之莹没报出他们父辈的名字,否则更是贻笑大方。 “小娃娃,谦虚谨慎,将来必成大器!”老人由衷夸赞。 “老爷爷,您”李小剑看了看老家,又回头看看一动不动的巨鳄,“魂魄?” “切,小娃娃啥都好,就是见识太短了啊”老人家啧啧道“这是我的意识体。” “果然厉害”意识可以化体,李小剑知道对方起码是五阶以上的玄兽。 “当然,到了一定级别,意识自然可以化形。嗯,不对”老人家仔细看了看李小剑说道“你的神识、意识和你的意力完全不匹配。这是怎么回事?你意力提升不了。” 在意识都能成体的高手面前,实力还弱小的李小剑无所遁形。他微微叹了一口气。 “什么?你老糊涂了吧?”李之莹很是不买帐“剑哥哥可是我们族里的天才,甚至是敔山行省,乃至白霜帝国的天才。你竟然说他的意力提升不了,别人几个月提升不了一段,他一个月可以提升好几段。”族长向族人解释李小剑天赋异禀,经过一番磨砺后终于展现。李之莹深信不已。 乌鳄老人看着牙尖嘴利的李之莹,胡子一翘一翘,“你个小毛丫头懂什么?” “之莹,不要胡闹。他说的是真的”李小剑佩服老人的眼力,明人面前不做暗事。李之莹半张着嘴合不拢。 “小娃,别丧气。对了,你叫什么?”老人转向他。 “姓李,名小剑”李小剑拱手回答。 “哦,小剑剑,好像不好听,那小李子,好像也不好听”老人一时不知如何才能让彼此间更亲密些。 “叫我小剑好了”李小剑说道。 “小剑,阿剑,不错,这么叫就好多了。剑,飘逸高贵,灵秀有之,又不至过于脱俗,还是这个好”老人摇头晃脑,“你们就叫我墨爷爷吧。” “墨爷爷好”李小剑三人又行礼。李之莹一经失态立马恢复,三人中最为恭敬。七八十米长的老鳄鱼可不是那么好惹的。“您老人家,怎么?”李小剑眼瞟向身后,又转了回来。 “哎,说来话长!”墨爷爷低头看了眼四只小乌龟。小乌龟们早吓得抱成一团。这不是你们喊出来的大佬吗?李小剑心下纳闷。 老人转过身冲着小山似的乌鳄:“快出来吧,别躲着了,我不打你。” 李小剑看看老人看看乌鳄,如果墨爷爷不是乌鳄?那又是谁? 乌鳄一动不动,仍是巨眼圆睁。 “快出来吧,老东西,几百年动也不动,你想化成石头啊”老人继续冲着乌鳄叫着。 李小剑突然感到一阵晕眩,像是土地突然极快极短地抖了一下。他狐疑地四下望了望。之莹和剑英也正望向他。地震?不像。头晕?可能。而那四只小乌龟,却似人一样地站直了身体,耷拉着两爪,嘴向前突着,仿佛万分渴望什么。 李小剑望向乌鳄巨体,乌鳄似乎又飘了回来。在它的身后对岸,几株树上突然扑愣愣飞出些鸟。 第十八章 玄河长龟 李小剑的神识终于感应到了,他牵着剑英和之莹又想拔地而起,刚离地半米左右,却顿感失力,又轻轻落了下。 “小娃娃,跑啥?老家伙敢欺负你,看我不好好揍他一顿。”墨绿老人很随意似地说道,李小剑发觉自己动不了了。这老家伙,果然高深莫测。 “鳄鱼皮果然是世间无敌神甲,绝对够厚够坚”又一个苍老的声音,像是从另一个时空传来,幽幽灵灵的。 与此同时,原本躺在水中动也不动的乌鳄,四爪快速拨动倒退,离原地几十米后,突然纵身一跃。李小剑只觉一片硕大的阴影铺天盖地而来,他不自觉地闭上了眼,又不自觉地睁开眼看个究竟。而那乌鳄凭空一跃后,金光一闪,不见了。李小剑本该见怪不怪,却仍是大吃了一惊。他望向自称墨爷爷的老人,蓦然发觉他和刚才不一样了,具体怎么不一样,他也说不清,或者说变得更真实了。 李小剑还在思索。河中、对面,突然喀喀而响,只见水流又是两边翻去,这次势头更大,连带对面几十米的岸坡也跟着折伏起来。 玄河长龟! 又是兽族八强之一,种族甚至比轩辕乌鳄还要高贵。 赤日炎照,一只硕大乌龟高矗眼前,十几层角楼高的脑袋上长着三只肉冠,水淋淋、湿乎乎,正亮晶晶地耀眼。而它背上则是横七竖八的树木和浮土,夹杂着来不及逃走的几只松鼠蹦蹦跳跳! 李小剑看向那四只小乌龟。乌龟顶上虽然没有肉冠,但颜色明显较深,之前倒是未曾留意。玄河长龟,算不上远古神物,但也是相当稀少。怎么会一下就可以买到四只?李小剑正踌躇间,那四只小乌龟又如人般跪了下来。这回看来没有认错。 玄河长龟见四只小乌龟冲他磕起了头,本傲然睥昵的眼神渐渐温润慈祥起来,旋即竟然落下几颗泪珠,忽忽带风追日般直落入河,如石坠岩塌般溅起几米高的浪头。李小剑三人忙屏气息声。现在他们躲无可躲,藏无可藏,只得硬着头皮迎接满头水波。 “老东西控制下情绪!” 李小剑睁眼一看,他们三人四周一片光圈。他知道定是墨爷爷施了禁制,保护了他们没有被泪水浇个透心凉。 玄河长龟一愣像是明白了什么,对着四只小乌龟哞哞几声,状如老牛。李小剑接触这种几百年前的兽语较少,只大概听得懂是安慰的意思,并让四只小乌龟站起。那四只小乌龟又深磕了头后,直起了身子。 “不好意思,小娃娃”玄河长龟开口对李小剑他们说。 “没事,没事。还好有墨爷爷在。”李小剑三人忙客气道。现在不知是友是敌,还是殷勤点好。 “墨爷爷?你们都攀上亲了啊。”玄河长龟向那墨衣人笑道。 “好了,你这个老家伙,快缩小点吧”墨衣老人仿佛颇为不耐烦。 “好,你们让开点啊”玄河长龟说完,也不待他们回答,也是金光一闪。只见那些倒树松土纷纷跌落河中,几只抱在树干的小松鼠惶恐地叫了几声后,发觉树木往岸边靠去,急忙跳上实地逃走了。 溅起的水浪依然没有淋湿到李小剑三人,撞击在光圈上后纷纷反流回河里。那几只小乌龟也没有湿到,不知是轩辕乌鳄还是玄河长龟施了禁制保护了他们。 “小娃娃,你认得我们?”一个黑衣老人闪现在右首,弯腰托起了四只小乌龟。 “认得,轩辕乌鳄和玄河长龟老前辈”李小剑老老实实回答。 轩辕乌鳄、玄河长龟,以及其他古老种族,数百年前在意念大陆上俯拾皆是,若不是那场白霜大战,直至今日他们仍是寻常可见。胜者为王,败者为寇。一场混战,最后胜利的当然就是今日的白霜帝国。失败的物种,从此后大多销声匿迹。有的是种族灭绝了,有的也有可能远遁他界了。总之,从那之后凡域人族前所未有的兴旺。 李小剑能够借书修炼,自然知道这些,所以他现在还有点奇怪,他们可是敌人啊。剑英、李之莹不知道这些,初时还有些害怕,现今见了他们和蔼慈祥的样子,完全放松了警惕。 “不用害怕。各为其主不伤及无辜,更何况这么多年过去了。”玄河长龟神识强大,早洞悉了李小剑的想法。“就是他,以前也是老夫的死对头”说着,长龟老人手指向乌鳄。 李之莹、剑英一呆。他们虽是一前一后,可也算联袂而出,没想到居然是对头。 “说到这点,老夫倒是要感谢你手下留情了”墨爷爷一脸郑重。 “哪的话,墨兄真要拼命,我也抵挡不住啊。”长龟脸上全无虚伪。 “哈哈,还是你胜过我啊。光这份气量我就比不过”墨爷爷转身看向李之莹和剑英,最后还是转向李小剑。虽然他们三人岁数看上去相差不多,但明显李小剑和他们不是一个层级的,“小剑,能看出我们的实力不?” 李小剑回答道“看是看不出。不过,以您老人家能够意识化形,想必已是五阶高士了。” “小娃娃不错啊。你叫小剑?你们以后可以叫我玄爷爷了。”玄河长龟接口道。 轩辕乌鳄,玄河长龟,都是五阶神兽,相当于人族的意王。差别就是阶段的高低。轩辕乌鳄,五阶中级,相当于人族的意王四五级。玄河长龟,五阶高级,相当于人族的意王八九级。 “玄爷爷好”李小剑三人忙恭身施礼。 “以你的见识,想必也猜得出来我是大限将至了”玄爷爷仍然轻描淡写,好像说得根本不是自己的事。 “玄云昌,别说得那么可怜!你就是靠着血丹,再活个几十年也没有问题。万一,你要是越阶了呢?不是又可再活几千年?”“墨青老弟,我已活了几千年了,就是再活几千年又如何?你相信还能越阶吗?你再看看我这些旧伤每况愈下,还是把机会留给年轻一辈吧!” 第十九章 长龟的血丹 玄云昌边说边轻抚那四只小龟。小龟像离家的孩子突然回到了父母的怀抱,很是享受血缘的受抚。李小剑三人不便插话,默默注视玄云昌刀痕遍布的手腕。 “是啊,你还有后代”墨青神伤了,刚才他还在劝别人。 “别难过,也许他们全躲到玄天里面或者去了别界。”玄天,就是大的玄空。强大种族会自造一方世界,让族人安全居住。别界,就是别的世界。非人造,乃天然形成。只是进入别界太难,传说中童天地是最后一个有史记载进入过的。 “小娃娃,你们叫什么?”玄云昌问道。 “李小剑、李之莹、剑英!”三人依次拱手回答。 “你们是兄妹亲戚?”玄云昌看向李小剑、李之莹,“都是一家人?”又望向剑英。 “是!”三人应道。剑族依附李族,也可算是一家。 “李小剑,名字不错,既响亮又不高调。你神识这么强,想不想提升下意力?”玄云昌也是一眼看出李小剑的缺憾所在。 李小剑心头一热,有谁不想提升意力?尤其是他,急需提升意力。 “老东西,你可要想清楚!”墨青着急了。 “墨老弟,我大限随时将至。就算靠着血丹,稀里糊涂地、活不活死不死的硬撑些年头也无甚意义。这几十年来,我定时散发我族特殊意识,总算来了几个后辈,已没有遗憾了。”玄云昌说着说着,眼圈又是一红,但面上微笑如春“这么多年较量下来,我已将老弟引为至交,还望以后对我的后代多加照顾!” 那四只小乌龟也是伤心难过,不住地用爪抹泪。尤其是那杂耍小子,抱着玄云昌的大拇指哭得死去活来,只是他不能出声,让人见了更是无言心碎。 “我和你有那么深的交情吗?还托付后代给我。”墨青老人嘟哝着,眼睛也是湿润了。 “好了,没那么多时间了,估计现下我们已被人发觉了”玄云昌说完,看向李小剑“李小剑,你们带着凌寒来见我,请受点老夫的感谢吧!”他知道李小剑最为特别。 墨青闭眼广施神识,然后开口“现下很难有人发觉,只是你一旦催动意力就不好说了。” 玄云昌放下四只小乌龟,让李小剑三人也盘腿而坐。他对墨青笑了笑“麻烦老弟帮着护下法。”墨青无奈地叹了口气。 李之莹剑英二人很是高兴,尤其是剑英,做为一名普通族裔真是喜从天降,虽然还不知道这是喜是什么。那四只小乌龟落地后,很自觉地各自爬开一段距离。 大家刚刚坐好,李小剑就感觉玄云昌的意识绵绵而来,温暖轻缓触及他的所有脉脉络络,然后接踵而来的就是无尽意力,在经脉里流转充实,渐渐带动意漩转起。 不过数息之间,李之莹面色就红润晶莹,嘴角漾起月牙微笑。她已升一段,现下已是六段意之力,在同龄中人已算佼佼者。若不是玄老助力,她起码还要等上半年。她睁开眼,对玄老点点头,以示感谢。玄昌云微笑回意。李之莹知道欲速不达,提升不能过于着急。她站起来走到边上帮助护起了法。 接下来是杂耍小子。他颤颤微微,摇摇晃晃,突然长大,宛若一个大磨盘。怪不得他们要爬得远点。他应该就是叫凌寒吧,属他接受意力最快。接下来又过了一会,另外三只乌龟也瞬间长大。他们趴在地上缩手缩脚,远看圆圆的像四只绿黄色大蘑菇。只有头上已然显示的三只肉冠表明了他们与众不同的身份。 李小剑和剑英仍是端坐不动。 李小剑体内气漩已飞速运转,只是数次跃起后又重重跌下,那种飞升的美感往往换来下跌的痛苦,好在李小剑已经习惯。又是数次失败后,李小剑用神识告诉玄老,谢谢他了,不要在他身上浪费时间和精力了,他需要的意力太多。玄老神识笑道,现在放手才是浪费时间和精力呢。 剑英基本上感觉不到什么意力。虽然和李小剑认识后,她也练习打座修炼身强体壮,但意士之门尚未能窥。玄老的意力一入剑英体内就如泥牛沉海。他沉思:剑英虽为普通人族,经脉脆弱却能狂噬意力。若非意士血脉过于稀薄,就是另有缘故了。玄老再试一次,这次意力倒没有消失,但是玄老仍然快速停手。意力在剑英经脉中游行,须臾就让剑英面红耳赤。经脉毕竟太过脆弱无法承受,这让她疼痛不堪。玄老住手后,剑英脸色慢慢如常。 李小剑额上冷汗直冒,意漩再至半空,数次欲坠都是玄老强行托住。关键时刻一着不慎满盘皆输。李小剑不敢强催神识恳请玄老放手。其实携带小龟来此,对李小剑来说,只是无意好玩之举,并非刻意帮助他们相见。 玄老睁眼看了一下。剑英舒适欢畅,已然熟睡一般。四只小龟也是百般享受,沐浴在意力笼罩之下。只有李小剑体内凶险万分,面上却深遂不惊。不过也并非全无益处,李小剑的神识正在笋开花绽层层攀升,须臾已达意爵。而这还是他万分谨慎,若是全力放开就是达到意王也有可能。 墨青也注意到了这点暗暗称奇。同时,他也神识提醒玄云昌,有几股势力往这奔来,虽然还很远。 玄云昌冲他点了点头又注视了会李小剑,像是下了很大的决心自言自语道:“小兄弟,如果将来你有所成,希望能庇佑我族!” 李小剑明白这句话的含义,心道不要不要,却既不能言语又不能神识传递。李小剑虽急需提升意力,却不想欠别人人情。 一颗血红圆球从玄老头顶缓缓升起,血腥却让人亲近,圆润却无比霸气。李之莹见了由衷震撼,这就是血丹? 血丹慢慢移至李小剑头顶,如雾如水散发阵阵红晕直潜而下。须臾,李小剑紧张谨慎的神色就消失不见,代之以安详和谐。 硕大意漩随着血丹精气注入,转速飞升也更加平稳,让人昏然入睡欲好梦连连。李小剑忙凝神聚气。意漩稍稍稳定后,血丹精气向身体内部更深一层。 第二十章 四只小龟幻化成人 李小剑意识空明,内视更甚,血丹精气所到之处,所有的血管经脉,分分毫毫纤维必见。几个周天运转之后,李小剑惊愕地发现,血管之外又生血管,经脉之外又多经脉。这血丹居然给肉体另造了许多血管经脉。有了更多血管经脉,加上血丹灵气一直输送不停,李小剑顿觉意力暴涨。涨啊,涨啊,越过半空,涨啊,涨啊,弥漫近杳。突然,整个世界一片虚无空旷,李小剑的神识在蓝天白云间飘逸游荡。 神识如风,或温或凉了舒适。意力如食,无饥无渴了惬意。李小剑成功升阶已至意师。而顶上那枚悬空的血丹,蓦然小了一半。 李小剑睁开眼睛。玄老神色萎顿许多却仍在输送意力,那枚血丹又回至玄老体内。 又过一会,李小剑神识向墨青“墨爷爷,远处好像有许多人来。”墨青看了李小剑一眼,虽然他知道李小剑神识提升飞速已至意爵,但真切感受到了李小剑的警示后,还是难掩惊讶。当真后生可畏! “料无大碍,放心吧,有我在!”墨青意识探寻完后,又盯向玄老。 那四只大乌龟再次摇晃震动起来。李之莹忙向后闪去,李小剑本想带上剑英,见玄老墨老神色如常就自行退远。 乌龟摇晃震动后金光连闪,没有变大却变成了两个女孩和两个男孩。两个男孩虽然相貌平平,却都孔武有力。两个女孩姿色却是不凡,尤其是杂耍小子明媚照人。李家之花李之莹,自诩绝色之容,先是震惊这么短时间内就能小龟化人,然后再见她们的容颜就是一副明显嫉妒味的不屑!杂耍小子居然化做美色女孩玄凌寒。 李小剑想到曾经把凌寒当做宠物把玩,面上微微生热。玄凌寒倒不觉有忤,她走过来欠身施礼,李小剑躬腰回礼。他们都没有出声。剑英还未醒来,只是面庞更加白皙,显得分外好看。 玄老睁开了眼。剑英普通族裔,意士血脉过于稀薄,意力提升殊为不易,他另有打算了。停止意力输送后,剑英幽幽醒来。虽然她未曾提升意力,但容光焕发。意士与族裔的差距,不说是天壤却也巨大。 “剑英”玄云昌说道“我送你一把玄空剑。” “玄空剑?”剑英不知此剑有何奇异,但料来比较珍贵“不不,小英十分感谢爷爷帮我提升,我现在浑身充满力量。”剑英说着,屈了屈胳膊伸了伸细腿。 傻子,李之莹暗叫。一把玄空剑,起码几万两银子。如果是她,她宁愿不提升意力也要一把玄空剑。意力可以等个半年,玄空剑等上十年都不一定能够买得起。有一把玄空剑,可就相当于随身带个大仓库啊。这等珍贵之物,赵谷城三大家族都不一定有,就算有也都当震族之宝,防护严密不会轻意示人。若不是李之昌去了趟省城回来和诸兄妹闲聊神侃,李之莹可能都没听说过世上有此宝物。 李之莹想浅了,玄老用精纯意力帮她提升,不仅提高了她的速度,更是为她打下坚实的基础。她以后的修炼更会简单平缓,岂是一把玄空剑可比。 玄云昌本就担心剑英年纪尚小不知宝剑的妙处,故意把纳剑称为玄空剑,没想到剑英仍然不懂。他又耐着性子解释了一遍后,不待剑英回答,一把逞亮白晶的宝剑凭空出现。剑鞘花纹轻灵,剑周仙气四逸,煞是好看! “离星剑?”剑英探询“玄爷爷,您真好。我真地不需要了。您给我传输意力,我已十分感谢了,你们,怎么,这么看着我?” 大家看她的眼神像盯着一个十足的怪物,就是刚才小龟化人大家都没有如此惊奇。“你竟然识得离星剑?”玄云昌由衷感叹。李小剑初始也是一惊,后来想到她家中藏书丰厚,定是书中所学。其实原因不止如此。意念大陆,人人都想成为意士。真地成为不了意士,也可以通过想象过一把干瘾。如此便在说书群体中催生一大批靠鼓吹意士、阵法、法器、宝物的先生。剑英除了偶尔翻翻家中藏书,更多知识反而是从路边茶肆听来。虽然大部分是瞎编乱靠,但有时也会有些真章实说。玄墨二老与世隔绝数百年,四只小龟刚为人形,李之莹忙于修炼,他们自然很少知道这些市井流传。 剑英解释了后,玄云昌更是惊奇。明知是宝却不取,此女虽幼弱且为裔民,但见识胸襟已然不凡。他看了眼后代,心道凌寒果然有福缘,遇见的都不是一般人。 剑英不要,玄云昌却是一定要赠送的。身为玄河长龟一族的头人,奇珍异宝自不在话下,更重要的是他要为后代子孙好好铺路。 剑英推辞不下只得接住。她看了看离星剑,又看了看玄云昌,有点难以启齿地问道“爷爷送了给我,我可否送给我的朋友?”“那是当然,送你的就是你的,你喜欢送给谁就送给谁。”玄云昌只要她收下领了他的情,至于再送给谁,他就不管了。莫看她只是族裔,重要的是她的朋友是意士。 剑英躬身谢过,转身走向李之莹。李之莹心跳加速。 “之莹,你是我的好朋友,感谢你平时对我的关照。我一直想送你个礼物,只是没有拿得出手的。今日幸亏玄爷爷送了我这个宝物,我就借花献佛了。”说着,剑英就把剑递了过去。 “这,这,不,不”李之莹满脸胀得通红,嘴上说着不要,手却不由自主地伸了出去。 “之莹,你就拿着吧,我全无意力放在我手上也保不住,不是吗?你是意士高手女中豪杰,宝剑赠佳人。”剑英真切地回答。 “这个,这个”之莹机械地接了过来。奇宝,虽奇但也是祸。之莹心中纠结万分。最后她想了个好主意。 “哥哥,你帮我保存着这把剑吧。以后我练剑时就来取。”说着,之莹就把离星剑递给李小剑。 李小剑苦笑地接了过来。 玄云昌看着他们,也笑了。如此珍贵到危险的离星剑,送给他们一定得有所偿“凌寒,还有你们,还不好好谢谢人家。” 第二十一章 告别 玄凌寒带着那三小龟人,深深对剑英三人鞠了一大躬。剑英不知道他们是谁,看着他们是四个人,突然又发现不见了小龟,心中明白了,不免有些恐惧。凌寒看她的神情,知晓她的心思,对她微微一笑。这一笑,却让剑英更为害怕。后来相处久了,剑英看她了无恶意,才慢慢消除惧意,甚而怀疑是否曾有过四小乌龟的事。 “好了,希望你们以后永远都是好朋友。凌寒,你过来一下。”玄云昌说完往边上走去,凌寒跟上。走了一段距离后,玄云昌拉着凌寒交待了什么。凌寒先是听着,后来则不住地摇头。玄云昌先是劝慰,后是面色冷峻。凌寒艰难地点了点头,泪水止不住地流。 李小剑没有用神识偷听。一来不礼貌,二来他也看得出玄老是在托付后事。玄云昌大限本就要到,又给他们几人传输了这许久的意力。尤其是让四只基本上没怎么修炼的小龟直接化形成人,不知要耗费多少意力。 玄云昌更是明白,若不是李小剑以他特殊的意力让小龟们开启了神识,他没有那么容易将它们化为人形。 玄老和凌寒回来了。凌寒身上多了许多小饰品,特别是右手中指上一枚耀眼的黑戒。 “老伙计,我要休息了”玄云昌满脸欣慰,仿佛心事已了。 “爷爷,呜呜”凌寒再也忍不住,双手掩面大哭起来。余下那个女孩和两个壮男也不禁垂下了泪。 “你可以好好休息了。只是以后想再见你,要麻烦了。”墨青神色凄迷。肉体消失,若是神识强大,那灵魂还能存活一段时间,但终究不如有血有肉的好。李小剑知道他们所说的是什么意思。没有几人愿以灵魂之体相见,除了有诸多限制,其实和死了又有多大区别?他感同身受。 “孩子们,很高兴认识你们,再见了”玄云昌说道。 “玄爷爷”李小剑三人除了施礼,不知说什么好。 “爷爷”凌寒一把抱住了玄云昌的腰。 这么多年,玄河长龟一族日渐凋零,高手逃的逃、死的死。白霜大战爆发时,凌寒刚出生没多久,她的父母战死,爷爷不知去向。在族中几位高手的保护下,她逃至敔山行省。本以为山高地远,却也只安稳了几年就遇到敌人围袭。几位族中高手面对强敌自知无法逃脱,为了公主的安危、玄河长龟一脉的延续,他们毫不犹豫选择了集体自爆,与敌人同归于尽。族中高手在自爆的同时,也炸裂了时空,将公主及一些族裔传送了出去。 那些族裔虽然普通无法修炼,但他们深知公主的重要性。长龟一族能否和人类一样,成为高慧生灵,就看公主的血脉能否保全,所以他们拼命地保护公主。起先,他们褪回原形,隐藏于江河之中。每当有敌人或渔夫打捞,避无可避之时,总会有几名族裔冲进网中满足他们的需要。凌寒见了太多次这样的分别。每一次,当网中的族裔含笑向她挥手告别时,凌寒都哭得死去活来。而别的族裔都会拼命捂住她的嘴,在耳边告诉她要坚强、坚强,千万不要让族裔们的牺牲毫无价值。 长龟一族最后一批族裔在赵谷城被全部抓获。好在多年下来,他们适应了环境,单从外表看起来已和普通乌龟没有多大区别。每当客人要挑选凌寒时,别的乌龟都会拼命爬动翻滚,表现自己的与众不同,以此来吸引顾客目光。如今,这个族群已知的个数只有四名了,另外三只都比凌寒要小,但他们仍然时刻准备着为公主牺牲。看着比自己要小上许多的同类,凌寒觉得不能再这么自私下去了。他们的父母兄弟姐妹,都为自己慷慨赴死,不能再让他们为自己牺牲。既然注定要消亡,那么就让族裔们也享受下活着的时光,也感受一下长龟一群舍己为他的崇高精神。长龟一族可以灭亡,但玄河的精神要永远留存。 而那三只小龟虽然意识混沌,但也是说什么也不同意。他们生下来就被教导,公主是种族的希望,他们要为公主付出所有,包括生命。如果玄河长龟一族注定要消亡,那么最后一个消亡的应该是公主,否则那就是长龟一族的耻辱!玄河长龟可以消亡于现实,但一定要永生于历史! 当长龟们已坦然面对最终的命运时,却被李小剑一下子买走。而且幸运的是,李小剑还用意力输供他们,让凌寒的皇族血脉觉醒,感受到了玄云昌的招唤。 这么多年躲躲藏藏,看着族裔一个个死去,这份痛苦与绝望无时不在折磨着凌寒与小龟们,直到今天他们突然发现了爷爷的存在。长龟一族很久以来都是减丁,何曾多人?尤其是多了一位神通广大、英明神武的统领。凌寒本以为从今以后有了依靠,再也不用过着颠沛流离、寄人篱下的生活,再也不用过着心惊胆战、惶恐终日的时光。可谁能想到,他们才相认半日,爷爷就要仙去。 她难掩悲伤,哭得痛快,无所顾忌。 “乖孩子,我也不是马上就没了,你能感应到我的”玄云昌嘴上虽然安慰着,但脸上却也老泪纵横。 “玄老哥,该走了。来人越来越近,虽说没什么高手,却也不要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墨青老成持重。种族利益,世上没有永远的敌人,却能找到永远的朋友。昨日拼命相斗,今朝惺惺相惜。 玄老擦了把眼泪,用手摸了摸凌寒的头发,身体慢慢变得模糊,最终化为一缕青烟。玄云昌一定藏在凌寒身上某个玄空中,但是肉体却真地消失了。 “啊呜,爷爷,大人”凌寒和那三个族人放声大哭。 “好了,孩子们,此地不宜久留,我们走吧!”墨青劝慰他们,又对李小剑说“你们也回去吧,今日之事,千万不要对外人说,否则小命不保。”李小剑三人点了点头。 第二十二 京城风家的高手 “想走?没那么容易。”一阵尖厉的声音传来。怎么会有如此高手? 话音刚落,数十米外,一清瘦男子出现。这等无声无息,突然出现,该是何等高手。李小剑微微侧目。 那男子面如冠玉,身着白底青衫,看似年岁不大,二十七八的样子,却又饱经风霜。一双刚毅眼睛,山水不显,但李小剑感应得到男子杀气弥漫。 “嗯?怎么还有人族?”那青衫男子望见李小剑三人,疑惑地问。剑英,普通族裔;之莹,意力尚弱;小剑,没有意芒。青衫男子先前只感受到两股强横意力空间横荡,全然没有认真感应三个弱小的人类。他心道,虽然他们实力很弱,但自己还是大意了。 “他们只是路过”墨青上前一步。 “轩辕乌鳄?”那男子一眼看出墨青本形“我们当年也曾是同盟,还请不要插手。”他此言一出,在场之人都明白了,玄河长龟是他们的目标。 那二男一女往凌寒面前一站。 “你也知道是曾经啊?我们乌鳄一族也被你们杀得差不多了吧?”墨青面罩寒霜。 那男子也懒得与他纠缠,不屑地哼了一声“看来你是想与我对战了?” “后生可畏!老夫一生征战,技可能不如人,但胆从未输过人。”墨青傲然道。 “佩服。小生风拈叶,不知前辈高名?”那男子自报家名。 “原来是风家高足,难怪气势不凡。老夫墨青。”墨青一拱手,举止之间勃然一股英气。 “可是多年前令蛮族闻风丧胆的墨老前辈?”风拈叶一脸景仰。 “陈年旧事,不提也罢”墨青面无表情。 风拈叶拱手致敬,拿出一只铁球往空中一抛:天地为室,出入由我。他转向玄凌寒等人:“我设了禁制,方圆数里无人能入。若我侥幸赢了墨老前辈一招半式,你们乖乖跟我走,我会保证你们的安全。若我输了,你们从巽位走出,十天之内不会有人找得到你们。十天之后,你们好自为之。” “多谢风公子给老夫薄面”墨青还礼。 风拈叶点点头,对这位对抗蛮族的英雄,骨子里他还是不忘尊重“墨老前辈得罪了!”话未说完,李小剑就感觉风拈叶的周围“咻”地一亮,仿佛雨后清新,空气被净化了一般。风拈叶实力起码在意爵之上,再辅以风家独门法器禁制,足以与墨青五阶高士对垒。 风拈叶低吼一声“和日丽!”整个世界仿佛又亮一层,树上阔叶、脚边小草,都染满了光晕。 这招和日丽,乃是风家祖上在北方苦寒之地与蛮族对战之时突然领悟而出。那次风家祖上落单,被蛮族数名高手围至极雪岭。 极雪岭,天寒地冻、苍茫一片。风家祖上筋疲力尽,饥寒交迫。眼见蛮族高手将至,大限不久,他不禁想起家乡日丽风和的日子,与友朋吟诗泛舟,与妻儿插花纸鸢。心随意动,身随心行,风家祖上在极雪岭翩翩起舞,沉浸在往日美好之中。 蛮族高手近前,见风家祖上自娱自乐,冷笑一声齐齐围攻。谁知风家祖上放下心头一切,反而却创出了一套高深意技——和日丽,并且直克苦寒。蛮族猝不及防,瞬间损失惨重。风家祖上冲出重围,领兵回杀,大破蛮族。 和日丽,不仅美好温馨,更具家国热血,一经施用,李小剑及围观众人立觉蓝关沙洲、荡气回肠。 墨青见风拈叶上来就使出这一招,就知道风拈叶提醒他与风家祖上同为抗蛮英雄,一来怀念,二来致敬。 墨青再次拱手,即敬那段金戈铁马的岁月,也别那段同仇敌忾的时光。轩辕乌鳄几近灭族,他怎能无视?墨青退后一步叫道“滴石穿!” 乌鳄一族,每每进食后,体内多余养分即由眼中泌出,如泪一般。吃完你后再流泪怀念。人族开始不解其意,以为鳄族虚伪残忍,所以有“鳄鱼的眼泪”之说。 多余养分要重于一般泪水,长此以往,乌鳄先祖就凝出养分水弹。意力催发,水弹齐射,如强弩箭雨,无避无闪。 遇见故人之后,身为一族宗师的墨青自然也无法痛下杀手。滴石穿,并没形成漫天弹雾,而是凝结一处,拳大水球在两人之间熠熠生辉。 “墨老,小心了”风拈叶暗叫一声。明媚春光极速向前移动,所过之处叶茎脉躯焕然荣光。 墨青微微点头。滴石穿,水球缓缓向前移去,虽慢却极有威压,让人忍不住想臣服赞颂。 二者相碰,无光暴闪无声突响,水乳交融一般,天地依然万载无变。 “承让!”“长江后浪推前浪!” 风拈叶退后一步低吼:“起云涌。”天地瞬间变暗,仿佛乌云密布、力压城廓。玄凌寒四人手手相挽,小剑兄妹相扶相依,剑英却无感巨压只有恐惧,双手抱着肩头瑟瑟发抖。 “春潮生!”墨青忙结出手印。风家后辈,意力惊人,意技更强。意念之压下,墨青连长辈的场面话也没有办法说出口。玄墨二老重见人间,周边意士高手早已知觉。寻常之辈自是不敢前来,能来定然不是寻常之辈。 墨青初始见来的只是一名年轻后辈,虽然能无声无息潜到眼前,仍是认为他不过仗着家学渊远,本身实力终有顶板。谁知一招之后,才发觉对方比自己想得还要强大。前一招和日丽,使得老到练达,当年和他并肩做战的风家前代也不过如此。这一招风卷云,相比风家前代,则更胜一筹。以他几千年的修为,即便折合人族寿限也有几百年,竟然也顿感气息凝滞,意力翻涌。 墨青感觉对方棘手,风拈叶也轻松不到哪去。风拈叶,在风家乃至整个京城,都是佼佼者,莫说在青年一代中敌手不多,就是在成名老辈里也能占得一席。意念大陆上,他除了蛮族甚少前往,别的族氏地盘,可以说是想来就来,想走就走。打未必打得过,逃却必定逃得走。 第二十三章 高手对决 今日一战,他再次想起太爷爷的话:“你是强,但风家更强。”言下之意,风拈叶虽意力深厚、意技高深,但风家更是树大根深、盘根错节。与人对战,对方要考虑他不仅仅是一个意爵,或是意王,更要担忧他背后站着一个庞然大物——京城风家。所以,一直以来,他不骄不傲,就算小有得意,也是暗藏心底。眼前这位乌鳄前辈,显然就没有拿风家当回事,出手喂招间毫不客气。刚才那拨滴石穿,若不是他对战经验丰富,最后关头将和日丽尽缩一体,俱消于球,他早就受伤了。春潮生,正对他的起云涌。风起云涌,不怒自威。春潮群生,声势惊人。 旁观的李小剑等人全然不知二人心思,雄鹰搏兔之间,他们就双双交上了手,电光火石下,他们又齐齐退开,闭眼锁眉站立当场。 墨青气息翻涌、经脉错乱,调息了好一会才回复如初。风拈叶年轻气盛,但意力终归相差一筹,只是九星意爵。他发觉喉间阵阵微甜,心知内腑渗血,他强运意力,生生压迫下去。内里污血,吐出为妙。奈何少年心性,逞能表现是本性。只是这一击,他也深知墨老果非一般兽族,轩辕乌鳄能为上古灵兽,自是有其特殊之处。 风拈叶取出两颗丹药,一颗丢进嘴里咀嚼吞服。另一颗丢给墨青。墨青接过并不吞食。风拈叶面上微微变色。他不是气恼墨青嫌弃他的丹药,既然接住就不会嫌弃。他惊奇的是墨青意力深厚,这么短时间内又恢复如常,居然不需要他的丹药。墨青气息其实尚未调匀理顺,只是他寿老谨慎,先意力循环运行一个周天,然后再吞食丹药。 风拈叶见墨青吞食丹药后,非但没有自释,反倒好强心起。 “墨老前辈,请留神!”风拈叶说完后,突然意力大涨,直达意王巅峰。墨青大叫一声“不可!”风拈叶使了秘法使意力迅速提升。短期内功力大增,却于身体大大有害。用过一次,要好久才能复原,甚或一直不能复原。 “你们退后点”风拈叶转头对李小剑他们说。其实不待他说,李小剑他们和四小龟人早往后闪了去。神仙打架,凡人遭殃。 “摧枯拉朽”风拈叶一声大叫后,如同飓风来袭,株株并排的树木刷刷弯起了腰,层层密生的杂草早已起地飞舞,身后的大河水流滚滚不向前却向上。 “漫雨凉冰”墨青不敢耽搁,双脚微微分开,双手半收横放胸前。 弯腰树木喀喀齐断,飞舞杂草全现黑土,滚滚水流却断开两分,露出了河底蹦跳的小鱼、蠕动的河蚌。 李小剑他们已在百米开外,仍觉风吹在脸如刀割刃划。风拈叶,如此年轻就有如此身手,凡域也有如此人才,李小剑起了结交之心。李之莹凌寒本有些害怕,一见李小剑淡定的样子,心里也多少宽慰些。 断木杂草飞石水流,团团一处直击向墨青。墨青仿佛老僧入定,保持双腿微分双手横放的姿势不变。眼见团团黑物就要击中墨青,李之莹忍不住大喊,“小心!” 说也奇怪,那团乱物飞到墨青一尺远近时,突然猛地一停,然后纷纷落地。李小剑放下心来。“漫雨凉冰”,既为雨,那定是润物细密,潺潺而来。既为冰,则为严寒苦旅,死静无生。 风拈叶见杂物不能向前,头微微一倾,意力再催。杂物又起渐变,慢慢成铺天盖地之势,块块飞向墨青,虽有跌落却也渐近。 墨青见来势凶猛,也不敢有所隐藏,身躯一震意力勃发。杂物虽未跌落,却慢慢退却,倒向风拈叶。 风拈叶一惊。强行提升意力,只能一时,却不能长久。这位墨老前辈,意力深厚气息幽远,拖得越久反而对他越为有力。风拈叶强行提升意力,其实高下已分,只是一来他年轻气盛,好胜心炽;二来也不是切磋提升,实为捉拿钦犯;所以他只能全力而为。眼前杂物在墨青的逼迫下,正缓缓向自己攻来,风拈叶来不及多想,忙意力取药。几颗五颜六色的丹药缓缓飞至风拈叶口中。风拈叶快速吞咽后大睁双眼。李小剑见了颇为惊愕,风拈叶这是不死不休啊,他的双眼已然红如两个火球,全无眼白眼仁之分。 “摧—枯—拉—朽”风拈叶一字一顿地说。 杂物飞旋、沙石风起,整个天地黑茫一片,声势蓦然大震。李小剑们忙忙后退,那些飞舞的断木碎石已不分目标轻重地飞逸开来。 墨青有苦说不出。他多年未与人动手,和玄老最后只是相互印证。如今年迈已近枯头,本以为硬抗一会,等风拈叶意力提升时效一过,就能携手走人,没想到他后手层出不穷。 受人之托,定当竭力。眼前杂物又近,黑黑的已不辨天日,墨青长叹一口气,眼神复杂地看了眼四小龟人,就强打起精神,“漫雨凉冰!” 刚近身些的杂物生生被阻,落下又升起,升起又落下,形成一个强大气漩。 “摧—枯—拉—朽”风拈叶面目狰狞,又低吼一声。杂石乱土威势又大,已将墨青圈圈围住。 “墨爷爷”玄凌寒有些担心,想往前冲却被另三小龟人拉住。 “哥哥”李之莹害怕“我们偷偷走吧!” 李小剑摇了摇头。四周已被风拈叶设下了禁制,若是他不让走,或者他没死,想走?痴人说梦啊,以他们的实力是走不了的。而不到万不得已,李小剑不想再燃烧帝君精血了。这次若不是机缘巧合遇到玄云昌,他升阶不会这么快,他要留此以待出手相助。 墨青见前后左右黑幕离自己越来越近,都快贴到身上了,不禁摇了摇头。他想了想,意力传音“小剑,他们就拜托你了!” 李小剑想阻挠却知目前人微言轻,双方肯定都不听自己的。不阻挠,实在又不想看他们两败俱伤的样子。李小剑难得体会到一个普通武者的纠结。 墨青闭上眼睛,一个壶样大小的血丹在他头顶缓缓升起。 第二十四章 雨后初凉,别院微潮 李小剑大惊,再不顾得自己实力低微,哪怕再燃烧一滴帝君精血,为这有情有义的老头也值了。他喊道:“墨爷爷不可,风前辈还望三思!”没人理他,意爵级别的争战,他这刚入门的小小意士太不受人重视,甚至张了嘴那声音也微乎其微,似乎根本不能传送出去。 那血丹的红气渐蒸周边趋暖,慢慢地向前缓缓地向下,最后渐渐凝至墨青双手之上,“漫雨凉冰!”墨青低吼。 杂物乱石渐渐后退,墨青身形愈加清晰。 顶上血丹红润温馨,一派王者威压兼有长者厚爱,徐徐漫向四周。 李小剑再度大叫“墨爷爷,不可!”“风哥哥,快停手吧!”李小剑身为帝君,称呼难免会乱。 而玄凌寒则一边大叫着“墨爷爷”,一边往前冲去。墨青是为保护他们才不惜以命相搏的,她也要拼命助阵。谁知她刚冲出了四五步,就咚地一声撞到了气墙被反弹了回来重重地跌坐在地。她愣了愣,抬眼看了下,就又抑制不住地放声大哭,“爷爷,爷爷,快出来帮忙啊,有坏人!”玄云昌刚沉睡没多久,哪是这么容易叫起的,何况他现在只是意识状态。玄凌寒知道无用,偏自己又无办法,只能哀号大哭。 “好个漫雨凉冰”风拈叶大笑一声,只见拇指一粒大小的金色丹药,从他袋中飞起入口。须臾,风拈叶整个人如同火球一样熊熊燃烧起来“摧——枯——拉——朽!”那些被意力催动的杂树乱石跟着也红旺了,如同森林大火,疯狂涌向墨青。 威压抖增,墨青抵挡不住,闷哼一声嘴角沁出血来。他向凌寒她们看去,“对不起了。” “墨爷爷!呜呜,墨爷爷!”凌寒哭声更厉。 “玄老头,看来我要先走一步了”墨青人老已伤却豪气大盛,他一挺胸膛,眉发皆张,“漫——雨——凉——冰!”话音刚落,顶上血丹散溢加快,眨眼间只余一小半。而那漫天火势,威力虽大却再也无法前进一步。 “摧——枯——拉——朽”风拈叶再催意力,他低吼刚毕喉咙一抖,扑地一口鲜血喷出。 “漫——雨——凉——冰”墨青毫不示弱,血丹拼命溢注。 李小剑觉得炙烤难耐,刚想退上几步燃烧一滴帝君精血,却发觉眼前模糊,重影迭迭。 “不好,快走,空间已错裂”知识广博的李小剑知道这意味着什么,他忙扯上李之莹剑英后退。那三个小龟人也不是呆傻之辈,跟着李小剑拉起凌寒就往后跑去。既要阻止二人大战,还要修复空间错裂,一滴帝君精血已然不够,李小剑理性地选择了退出。 “推枯——拉朽”风拈叶意力狂催,口中已猛喷鲜血。“漫雨——凉冰”墨青血丹只余鸡蛋大小。火势更威,杂物更跌,时空更加承受不住,碎裂渐大。突然,它再也承受不住,“轰”“隆”如巨瀑冲石,又如万雷击空,阵阵连响后火势杂物突然增大又突然变小,直至缩小不见,整个世界猛然清静了。只是那些断树、乱土提醒着李小剑他们,这里刚刚进行过一场殊为激烈的打斗。 李小剑首先冲了回来,他大睁双眼,身躯灵动,四处探视情况。另外几人也飞快地跑了回来。他们一起扫视,断树、水流、杂土,偶尔夹杂些鸟鸣兽语,除此之外,什么也没有发现。风拈叶和墨青不见了。 莫非二人进入了他界?李小剑心下疑惑,他界就这么好打开? 正当李小剑胡思乱想之际,耳边突然隐隐传来一句话“这帮混蛋,让人不得安生!” 雨后初凉,别院微潮。 李之雷拉着李之强来找李小剑,“剑弟,阿强因为肖梅被赵家兄弟打伤,我等都不是对手。” 李小剑看向李之强。李之强身体虚弱,但眼神仍是桀骜,若不是被李之雷强拉,他都不一定愿意来。李小剑神识轻探就发现李之强的意海被人打破,他不禁皱了皱眉头。 李之强,年近二十,四长老近支,意海未破之前是八段意之力。李之雷,和李之强同龄,三长老嫡系子孙,八段意之力。他们实力相仿,年龄相若,关系较别人为好。大长老出事之后,四长老积极向族长靠拢,但李之强仍对族长一系不太亲近。 兄弟阋墙,外御其侮。李小剑明白李之雷是想让他出头,也知道肖梅和赵离的事,他说道“赵家真是忘恩负义,上次天血宗事件,若不是我们李家,他们就该从赵谷城除名了,这才几天。强哥,身为李家之人,我不会袖手旁观。” 李之雷补充道,罪魁祸首不是赵离,是他从省城来的表哥奚闻。奚闻对肖梅动手动脚,让李之强撞见了,怒不可遏地出了手。奚闻为人歹毒且意深技高,一招就将李之强意海打破。 李小剑进内室交待好玄凌寒她们,就带着李之雷李之强前去找奚闻。 奚闻在赵家酒楼“美食山”,与一帮纨绔子弟左搂右抱正不亦乐乎。他见李小剑三人闯入,对陪坐的赵离说,“你们家酒楼怎么待客的?快让护卫把他们赶出去。” 赵离尴尬地很,他没有见到李小剑格杀大长老,但曾三次让他灰头土脸的教训不可谓不深刻。他斟酌着措辞“表兄,这是李族未来族长李小剑。”希望奚闻能多少理解他的苦衷。 “什么狗屁未来族长,现任族长又怎么样?”奚闻是省城奚家少爷,刚十九岁就已是七星意生。他在省城就横行惯了,别说小小的赵谷城。 “赵离,你们家亲戚都是这样的货色吗?”李小剑不理奚闻,看向赵离。 赵离除了猛咽口水,完全不知道说什么好。奚闻看着赵离的神情,知道这个怂货表弟肯定被他欺负过,就拍着他的肩膀说“有表哥给你做主,不要怕,表哥今天给你出出气。阿泰!”话音未落,隔壁走出一个强壮的男人,黑塔似的。他一拱手,“小的在。”“把他给我丢出去。”“遵命。” 阿泰转身,满脸横肉,“三位,请出去吧。” 第二十五章 奚家少爷 李小剑不理他“奚闻,你打伤我李家之人,我们技不如人没有什么好说的。今天我来挑战你,还望不吝赐教!” “你也配?阿泰,我让你把他们扔出去,你客气个什么劲?”奚闻见李小剑稚气未脱,还不如李之强沉稳,根本就没看上他。 阿泰闻言不再搭话,伸手向李小剑抓去。李小剑一伸手扣住了他的手腕。阿泰不慌不忙,催发意力想要挣脱。 阿泰,全名奚泰,原名陈泰,他的曾祖原是奚闻曾祖的护卫,因为救过主人一命被赐姓奚。他现在是奚闻的护卫,二段意生实力。 李小剑若无其事,冷冷地对奚闻说“我们还是不要在这动手,免得伤了其他客人。”阿泰大骇,他催发了几近全部意力,李小剑竟然纹丝不动。奚闻知道阿泰的实力,他有点惊奇“我倒是小看了你,竟然能扣住阿泰的脉门。” “放开我,有胆和爷爷放手一搏”阿泰挣扎不开,骂起了粗话。他责怪自己怎么这么大意,上来就被人扣住了命门,让他的意力不能催发。 李小剑哼了一声把阿泰胳膊往下一沉,咔一声,阿泰一声尖叫,他的胳膊脱臼了。李小剑轻轻往后一带,阿泰差点摔倒,捧着胳膊怒视李小剑。阿泰也是个狠人,额上满是冷汗却不再哼叫一声,还靠着栏杆向李小剑叫嚣,“小子,偷袭我。给我到门口来,我要让你见识下爷的实力。” 李小剑没有搭理他,一直盯着奚闻看。奚闻脸有怒色,边点头边发狠地说“好,好,好”。他站起身往外走去,赵离缩着脑袋跟在后面。 李之雷见过李小剑的厉害,一直以为他有秘药或是秘法可快速提升实力,上次对打赵族大长老时尤其明显。他现在能风轻云淡地对付奚泰,让李之雷有些费解。他在奚泰手下可是一招都走不完的。 “小屁孩,本想放你一马,但你得罪了少爷,就别怪我不客气了。”奚泰扶正胳膊揉了几下复位,就催发全部意力往李小剑猛冲过来。李小剑虽然年轻,但比李之雷厉害多了。奚泰毫不藏拙。 李小剑待阿泰冲到一半,意力一催滚滚排前。阿泰就觉一股大力袭来,还没来得急惊叫,就一叶扁舟似的被倒拍躺地。阿泰愣了几息随即爬起,可还没站好,李小剑强大的意力又猛击而来,“咔嚓”一声,小腿断了。阿拳抱着小腿啊啊在地上打滚,这次可不仅仅是脱臼了。奚闻连忙上前点了阿泰腿上几处穴道。阿泰倒抽着凉气,但是已能忍住了。他恨恨地看向李小剑。 “李族的族长是吧?我们这个仇结下了。”奚闻的眼中都要冒出了火。 李小剑看向奚闻“奚大少爷,就不要让这些小虾米来丢人了。你一招打破了我堂兄的意海,看看我能否承受你一招。” 省城来的奚家少爷,实力不是小小的赵谷城所能比,可惜他遇到了天离恨附体的李小剑。奚闻看向李之强,李之强实力不济,但丝毫不惧,眼中同样冒着怒火。 奚闻也没有想到和他岁数差不多大的李之强实力竟然低弱如斯,一招就让他打爆了意海。是以他面对更年轻的李小剑,干脆就让护卫出手,省得回去后让一帮朋友耻笑就会欺负土著。 两人相隔十米站好。 “小子,你想找死那可别怨我。来吧”奚闻说完催发意力,等着李小剑进攻。这个李小剑实力确实不弱,但再是不弱,和我奚少还是不能相比。 李小剑哼了一声,也催发意力。他人也不动,只凭意力向前。奚闻七段意生不是浪得虚名,他一感应到对方意力浪涌波翻而来,也推石屯土的顶上。“轰”的一声,两人身体都是微微一晃。赵离一看,心中那份忐忑小了许多。李小剑的真实实力原来和奚闻表哥伯仲之间啊,而表哥的实力虽然也是灵药珍宝助升,但那可是扎扎实实的意力啊。 奚闻还没说话,李小剑开了口“奚少,不过尔尔。”奚闻听了心中一怒,刚半斤八两而已,就不知山外有山人外有人了。 “奚少,我们就此罢手如何?”李小剑问道。李之强李之雷微微侧目。李小剑接着说“只要你出资将我堂兄意海修复,我就既往不咎。”李之强李之雷这才明白他的想法。修复意海,没个几十万两银子想都不要想,就算有了银子也不一定能请到高人或买到灵药救助。李之强心道若是意海能够修复也还不错,他看向李小剑的眼神和气多了。 “血债就血偿给你好了,少废话”奚闻恼怒李小剑的嚣张,再次催发意力,双手摆出个印结。空中慢慢腾腾、晃晃悠悠,凝出一把巨斧。那巨斧不但斧刃宽厚圆润,而且斧背斧端直生两尖,下可砍、上可挑,前可刺、后可钩,是战场上北方蛮族闻风丧胆的不世重斧。 人群中有人轻声说出了口“天啊,不世重斧!” 奚闻自鸣得意,在这偏僻小城竟还有人识得奚家绝技,看来奚家功高盖世、威名远扬,连乡野村夫都知道啊。乡巴佬们,今天就让你们见识下不世重斧,也不枉你们为人一遭。奚闻意念一动,巨斧悲鸣落下。 “意技虽好,可惜意士不怎么样”李小剑根本没放在心上,待那重斧快要落到头顶,李之雷李之强大喊小心时,他意力猛地一催,重斧像进入了另一个空间,慢慢地直至连根不见。 意技使来何等迅雷不及掩耳,这等肉眼可见的缓慢,显然是李小剑意力掌控下的威胁。李小剑后手再多神通再大,也不能凭空变出几十万两银子来。为了堂兄,他只得出此下策希望奚闻能够见好就收。 奚闻愣了愣,却认定李小剑是防御有加攻击不足。他哼哼冷笑两声“小子,看你能撑住几招。” 李小剑知道他的好意浪费了,也就不再客气,不待奚闻再度凝出重斧,一柄冰棱巨剑横空出现。奚闻一愣,忙要施展不世重斧,那冰棱巨剑却急速飞来,让他反应不及。围观之人看来,奚闻傻傻地像根木桩,就待巨剑将他一劈两半了。 第二十六章 赵家回归的高手 奚闻魂飞魄散,大白日见了鬼了,十四、五岁的少年竟然让他无法反抗。奚闻只得闭上眼睛,催发全部意力硬扛。“轰”地一声后,奚闻半跪在地,口中吐出一口鲜血,脸上却挂着笑意,心道爷爷送的护身符确实不错。 赵离见李小剑为李之强出头,又见奚闻也没有禁起李小剑一击,心中悲苦,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李小剑看着奚闻,半晌说道“怪不得有恃无恐。” 奚闻从脖子上掏出护身玉符,上面有了一条裂纹。李小剑这小子确实厉害,不过还好,这块护身符还能撑上几次。奚闻默念了几句爷爷好后,把玉符郑重地贴身藏好。 “真没想到,赵谷城竟然有人够胆让我受伤”奚闻嘴角流着血,说起话来平添一丝恐怖。 “恐怕不是受伤那么简单吧。看你的玉符能否保住你的意海。”李小剑话音刚落,雄浑意力又山压而去。奚闻却是不慌不忙,待意力将近,右掌突然向李小剑挥来。他的掌心中光芒一片,像一个小太阳一样耀眼。而随着光线射来,一股更大意力怼向李小剑。 李小剑一见他没有使出意技就觉有异。奚闻手掌一翻,李小剑已风苇度闪往几十米外,只在原地留下一幕残影。随之就是轰的一声,残影完全消失。 奚闻一惊,好快的身法。李之雷吓了一跳,以为李小剑被打没了,直到看见李小剑在不远处才心下大定。 奚闻现在明白李小剑是真的想让他医好李之强,否则以他的实力若全力而为,他早就喋血街头或至少也是重伤在身。亏得每次出门,爷爷都让他随身携带许多法器。奚闻思绪活跃,手上更是灵活,掌心镜法器又向几十米外的李小剑照去。 “剑劈天下”李小剑全力催发下凝出的冰棱巨剑,比街旁的美食山酒店已小不了多少。围观众人大气也不敢出,这李小剑意力何时如此之高了。 “轰”地一声后,整个大地晃动,围观众人不觉跟着摇摆。法器所施意力与李小剑所催意力,堪堪打成了个平手。奚闻一见自保无虞,刚想说几句场面话,李小剑却又凝出巨剑向他劈来。奚闻忙挥镜而照。 “轰”地一声后,奚闻发觉李小剑催发的意力很小,正疑惑间李小剑不见了踪影。奚闻大叫一声不好,就见李小剑在他几步远的地方出现。李小剑再次使用上了风苇度,岂是奚闻所能看得到的。 近身在侧,李小剑连意技都没用,催发着意力就向奚闻攻去。奚闻慌忙中挥出意力抵挡,不料动作太慢几乎全无用处,所有攻击基本又全压在了护身玉符上。奚闻清晰地听到一声崩裂,玉符上不用猜就知道又多了一条纹路。这该死的赵离,不是说肖梅是个三流家族庶女,她未婚夫在家族中也是旁系偏支嘛,怎么招来了个这么厉害的对手。 奚闻叫苦不迭中,李小剑已连续攻击了八次,第九次后玉符终于“当”的一声碎成两半。而他手中所持的掌心镜除了头两次,就再也没有用得上。 “奚闻,受死吧!”李小剑大喊一声。“赵家愿出资”赵离见事情紧急,忙大喊一声。 “哼,晚了,利息总要收”李小剑手上根本没有停下,雄浑意力结结实实地打在奚闻后背。奚闻猛地飞了出去,扑通一声趴倒在地,啊啊地吐出几口鲜血。奚闻刚艰难地翻过身,李小剑已一飞而至,右脚踏在他的胸口,随时可以震断他的心脉。 李小剑看向赵离,赵离忙大声喊“赵家愿意出资医治强哥,赵家愿意出资”。若是奚闻死在了赵谷城,李家不知道会怎么样,赵家肯定存不下去了。 “剑少爷,息怒,剑少爷,息怒”赵家二长老得到酒楼通知,急急地赶了过来。 赵族最终承诺出资三十万两白银帮李之强医好意海。 三十万两,虽然不会让赵族倾家荡产,但绝对可以让他们伤筋动骨。李中义帮助赵氏清理门户那份恩情,许多赵族人认为这次就算还完了。两家安稳没几天,刚刚从外地产业轮休回来的赵元又挑起事端。 赵元连那份恩情都不打算承认,他以争当敔山庆典赵谷城青年领袖的借口向李族挑战。 赵元,二十七岁,二段意师,赵族之中同龄层次天赋最高者。可惜他出身支族,否则绝对有问鼎族长的实力。而因为没有资格问鼎族长,所以赵元为人张狂、行事高调,在族内也为多数人所不喜。此次他盲目向李氏挑战,也有赵族放任的结果。 赵元接连打败李氏几名同辈中人,无形中反倒提升了李小剑的威望。在武道上,李族已无人对李小剑有异议,但总有人认为武道优秀,在文道及运筹帷幄上剑三少爷未必能够领先。而赵元的逼迫凸显出了李小剑的无可替代性,那就是一切要以生存为基础。 李家族产水云街广场。 “赵元哥哥,你确定要和我动手?”李小剑被二叔李中义匆忙请来,差点露了四小龟人的行止。李中仁喊来了他,就无聊地和街边茶座老板吹起了牛。 “哥哥的称呼不敢当,剑少是李族未来之星,在赵谷城冠绝一时。我若不向剑少挑战一下,敔山庆典时无人诚服我这赵谷城青年领袖。另外,还请不要介意我以大欺小。”赵元虽然态度谦虚,但骨子里的自负无法遮掩,自封为青年领袖。若是真能成为赵谷城青年领袖,日后闻名于省城诸大家族,对他的发展及前途确有不可估量的好处。 “好吧,请指教”李小剑知道多说无益,催起意力就滚滚压向赵元。赵元心下警觉,想不到李小剑果真是意师实力。他嘴角轻挑,你再厉害,比我还是要差上一截。 赵元意海起旋,也催起意力,还拱了下手“不客气。” 赵元和李小剑一样,表面上什么也没有做,但催发的意力让他身边的几个赵族小弟,瞬间感到了威压的惊惧。那是战场上无数次厮杀与对决,无数次受伤与流血才能形成的强大杀气所培育出的霸气意力。 第二十七章 悬赏杀人 李小剑强大的神识感受到了这点,对赵元也生出了由衷的钦佩。李小剑不过是意力低弱时受到些嘲讽,而赵元却因为出身的卑贱却时常要面临生死的考验。他在努力着活得幸福点,他在努力着能够活下去。 “剑劈天下”“猛虎下山”一柄冰棱巨剑阳光下闪耀,一只斑斓猛虎微风中怒视。 围观之人迅速远离。看那凝出的巨大印象,谁也不想被磕碰着连医药费都没有人出。 巨剑、猛虎仿佛如人致敬一样,在空中稍一停歇,尔后就骤然前击。众人只觉眼前一亮,随即一声巨响传来,地面猛烈抖动,广场边粗大树木沙沙做响,正青翠欲滴的树叶四下飞舞。 李族的一段意师,实质是蛰伏的帝君。赵族的二段意师,经历过生与死的淬炼。一击之后,二者堪堪持平,李小剑微微含笑,赵元面色冷峻。 虽然是蛰伏,但帝君所表现出的实力,不是普通意士所能相比。莫说只不过相差一段,就是相差三四段,李小剑也能从容应对。除却他能远超同类的神识,他还有一个可媲美意王的风苇度绝技。 李小剑给了赵元足够的尊重,既催发了相当的意力也秉承着点到即止的原则。赵元从血雨腥风中走来,又如何不识? “剑少果然名不虚传。不过,我可不会手下留情!”赵元点出了这点,其实已经承了他的情,说到不会手下留情,不过是一个底层人士想上位的无奈。 “尽请赐教!”李小剑双手拱礼。 “虎出平阳!”赵元轻轻地说出意技的名字。李小剑和赵氏几个子弟脸色为之一变。虎出平阳,取虎落平阳却不想被犬欺之意,即宁死不屈与敌人拼个你死我活的招式。施用之时,连意芒都要被调动催发。 “元哥不可”“赵兄不可”李小剑与赵氏子弟急忙劝阻。但赵元拼搏上位心态又是常人所能理解? 空中一只血腥虎头凝现,虎面除了一贯的王气,虎眼中更有了视死如归的凶戾,而那意力却也凭空增长了一半。 赵元冲李小剑不易觉察地一笑,尔后意力一催,老虎洒血掉肉地向他冲去。 李小剑满脸凝重,冰棱巨剑早严阵以待。老虎冲至,巨剑猛地一挥。光亮与巨响同时而来又同时而去,李小剑与赵元各倒退一步。众人只觉眼晕耳鸣,好不容易才平静下来,地面又猛地抖动,让他们不自觉地跃起,又狼狈地落下。好在他们都没有受伤,急忙忙地爬起。 李小剑没有受伤,内心翻涌却难免,他稍运行了下意力就调停了内息。赵元强催意力后意海翻腾地厉害,站在那神色变幻莫测。李小剑看他拼命的模样暗自摇头,你决定不了你的出身,但是可以决定你的出路。赵元的一搏,几年寿元的减失是在所难免的了。他为赵元的做法感到不值。 “我低估了你”赵元终于调整好内息。 李小剑不说话,怜悯地看着他。可怜的赵元,太急功近利了。 “看你能否再抵挡我一次。虎困平阳!”赵离说完,又在空中凝出血腥虎头,而且虎头仿佛见风就长,瞬间就大了一辈。赵元竟然燃烧了血脉。 李小剑冷冷地摇了摇头。赵元已不是简单地想分出胜负,而是想要李小剑的小命。李小剑看着他,什么也不做只静静地等待着赵元的进攻。他要让赵元知道,他李小剑,神域的帝君,不是一个个小小的意师所能冒犯地起的。 赵元催发着血腥猛虎嗷呜一声,直扑李小剑。 众人知道李小剑意深技高,但见他不以为意地静站着,心中仍是惊惧不已。这可是赵族年轻一辈中意力最高的赵元啊,是用血脉燃烧催发的搏命意技啊! 李小剑待全身已笼罩在虎嘴中时,意力猛地一催,轰地一声后,一只冰棱巨剑洞空虎头。紧接着,李小剑退了七八步,赵元只退了两步。但李小剑毫发无损,而赵元却猛地吐了一大口鲜血。 赵元也不调整内息,又燃烧起血脉想再做最后一击。李小剑看了他一眼,语气冰冷地说道“够了!” 众人突然不见了李小剑,正疑惑间却听赵元“啊”地大叫一声,然后整个身体平平地飞了出去。李小剑施展风苇度绝技,趁赵元血脉刚开始燃烧,出其不易猛地全力出击。李小剑不想频烦地施展风苇度让太多人知道,但他的耐心让赵元耗完了。 赵元还没有落地,李小剑就飞到了他的面前。“扑通”一声闷响,赵元艰难地抬起头,脸上却露出了微笑,“谢谢你,让我,赚了一万两银子。” 李小剑一愣旋即明白,心中怒气猛然而生。一直在不远处吹牛的李中仁好像也突然醒悟了,他跑过来一脚踹在赵元的脸上喝道“他妈的,悬赏打杀我李族之人吗?”李中仁只有三段意之力,赵元虽说受伤却也能挨得了他一脚。李中仁意力低弱,仗着是长辈及族长弟弟的身份也安然地活到现在。 “阿剑,给这帮鼠辈一个教训,然后我们杀向赵家,看赵霸这个王八蛋怎么说。之雷,你回去通知族长。”李中仁豪气干云。 李小剑心中早就动怒,叔叔一发话他催发着意力就往赵家那些跟随之人拍去。啊啊的痛苦连声后,赵家几人全躺在地上翻滚。 “叔叔,你和之雷哥哥一起回去禀告族长招集人手,这事八成是奚闻那混蛋干的。我先和这小子去赵家,到时恐怕照顾不周您老人家。”李小剑随手封住了赵元意力,一手提着他像提着只鸡崽。 李中仁可不是死要面子活受罪的人,自己这点微末道行确实会是累赘。他说了句“还是阿剑考虑周到”就和之雷及几个子侄一起离开了。 李小剑正急步走在大街上,冷不丁又被谷家谷洪拦住。谷洪和赵元身份相似,都是修练易于常人但出身卑微空有凌云之志无法施展。谷洪的目标是赵元,他不似赵元那么莽撞。对他来说,只要打服名声在外的赵元就已足够。 第二十八章 奚家的大师级高手 至于赵谷李三家的嫡出少爷,他根本不屑于和他们争斗,也以此来表明他庶出人员的清高。谷洪在青云派苦苦修炼三年,也想借着敔山庆典大出一把风头,所以回家后第一件事就是去找赵元。却不料赵元去挑战李族了,他一路问询过来。 李小剑把赵元往地上一丢,“洪兄,若想和他切磋,请自便。”说完,李小剑扬长而去。 “李小剑,你太猖狂了。赵兄败就是败了,你怎么可以如此折辱于他?”谷洪一看赵元像死狗似的被李小剑丢了过来,气从心边起。 李小剑闻言停下,“怎么?谷家之人什么时候学会不问青红皂白了?你也想试试本少爷的手段?”李小剑懒得和他解释前因后果。 “哼,试试又如何?”谷洪回来的迟,还以为李小剑仍是几段意之力,仗着什么法器将早迈入意师级别的赵元制服。谷洪赵元同病相怜,谷洪见了赵元的惨样,物伤其类,想出手教训不知天高地厚的李小剑顺理成章。李小剑是族长的儿子,但不是谷族族长的儿子。谷洪礼让他是情份,不礼让是本份。 “我低调地太久,竟然什么人都想教训我一下”李小剑昂起头看向谷洪“出招吧,大爷,我倒看看你有什么能耐。” “好,剑少得罪了。其余人等快快散开。”谷洪说完后,意力一催。谷洪比赵元大一岁,今年二十八岁,之前和赵元不相上下,在青云山栉寒沐暑受尽非人训练后已是意师四段。 “把你的四段实力全部施展出来吧”李小剑假扮了许久的谦虚,渐渐露出了帝君的本性。 谷洪一愣,李氏情报这么厉害,他刚回来实力就被人摸清了?不可能,一定是武秋山那小子给我泄露了。谷洪已被人揭破,索性摧发全部意力,让赵谷城人知道他才二十八岁已然是意师四段。 “准备好了吗?”李小剑话语嚣张,但看起来更像是一名柔弱书生,浑身没有一点意力散发。 谷洪点了点头,他都懒得和这个纨绔多说一句。 李小剑见他点头,施展风苇度变换了下方位就欺了上去。谷洪一见李小剑消失心中暗叫不妙忙严阵以待。李小剑从他左面一掌击了过去。谷洪比李小剑到底高了三段,又持防御状态,所以受了一击后,除了有些狼狈并没受什么伤。李小剑一击之后并没有停手,又连续攻击了四五次,最后一次更是剑劈天下横向谷洪。谷洪意力再强,若只是被动防御也没有好下场。他好不容易硬扛住“剑劈天下”,却也受了内伤。他将已涌至喉口的鲜血强咽了下去。 李小剑冷冷地看了他一眼,掉头就走。 “剑少真是阔气,连价值昂贵的百里扣随手都能掷出四五枚”谷洪见李小剑要走也不打算追赶,讽刺地说了一句。 百里扣,一般超级大户人家才有的保命法器,不一定能将人瞬间传送百里,但最高级别的传送个几里问题不大,之前在意念大陆倒是颇为盛行,后来因为制造材料的稀缺已渐渐消弭。谷洪若不是在青云山听同门师兄弟谈及天下法器,也不会听说有如此奇物。 李小剑想了一下,才恍惚记得在写意阁读过的“法器大全”中见到过类似法器。风苇度被人当成了百里扣,也好,以后有个借口遮掩了。他回身“不服?”谷洪还没说话,李小剑又是风苇度急来,剑劈天下使足了意力斜斜劈来。若说之前李小剑还只是出手教训一下谷洪的无礼,这次就是要让他彻底害怕自己了。 “轰”地一声,谷洪摔倒在地,肋骨断了几根。 “正面硬攻,你也许不错,但出其不易,你只有挨打一途。小爷我今天没空和你废话。你若是不服,就想想你已快三十岁了,我才十五岁。蠢货!”李小剑说完就走。 谷洪坐在地上,看着李小剑提着赵元奔走而去。是啊,他才十五岁,不管怎么样他赢了,我已然二十八了,怎么还好意思和他动手呢? 李小剑没有想到无意中竟然打消了谷洪争强斗狠的心思,让他重回山中安心静气地修炼,数十年后竟然成为一大高手,也成了谷族的保护者,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尊重。 赵族议事大厅。 “李小剑,你族有恩于我族。但我赵族岂是你可随便闯入的?”赵族外事主管赵光,满脸通红地指着李小剑。 “你既然护着奚闻,就别我不客气”李小剑说着意力一催,猛怼向赵光。赵光四十多数,是赵族家族生意的主管,今日回府向族长述职。族长赵霸听闻李小剑提着赵元上门问罪,让人将他们带入议室厅。奚闻大大咧咧地坐在族长之侧,他喝着小酒假装什么也没有听见。在他身后站着奚泰和一名老者。 “轰”地一声后,两人各退数步。赵光经商在行,修炼一般,目前只有意师三段。拳怕少壮,一击之后李小剑就试出赵光的实力,连风苇度都懒得使用,铁桥硬马地硬攻。只两下,赵光就跌落在地气喘吁吁。 “姨父,你们家怎么尽养些饭桶?”奚闻放下酒杯很是不客气地说。 赵霸铁青着脸,言语颇为不善“我赵家旁门小户,怎么好和你省城奚家相比。”奚闻听出姨父的不悦也不在乎。若不是小姨瞎了眼嫁给赵霸,母亲又爱护小姨,奚闻才不想每年都假惺惺地来住上几天,好像多亲似的。他转向身后那位老者“四叔,麻烦你让姓李的那小子见识下我们奚家的厉害。本以为花点钱就打发了的事。”那位老者闻言回道“没问题,闻少。” 赵霸却吓了一跳“宋先生,他还是个孩子,就不劳你出手了。” 那位姓宋的老者却看也不看赵霸“少爷有令,老朽只得听从。”说完,一步一个台阶走了下去。李小剑就感到他的意力从零,尔后意生、意师、意教、意大师,意大师一段、意大师二段、意大师三段。一个三段意大师高手,在奚家竟然只是位仆从,看来奚家能立足省城还是有两把刷子的。 第二十九章 剑劈天下发威 李小剑静静地看着三段意大师向他走来,脸上全然不惧让奚闻颇为纳闷。 莫说区区一个意大师,就是意王、意皇,若是惹急了李小剑大不了再燃烧一滴帝君精血,然后找地方躲起来修炼个一年半载再回来。已见识过玄龟及乌鳄两大凡域高手,李小剑没法再把一个意大师放进眼里。 “小娃娃,看招”宋四根本不按常理,走着走着招呼都不正规打,就催发意力进攻。 李小剑在他话音还未落时就施展风苇度,瞬间没了踪影。宋四显然没想到还有这一出,但他艺高人胆大,老在神在的站在原地等李小剑出来。 李小剑一露头,宋四一掌就拍了过去,李小剑瞬间不见。如此几下,宋四是打不到李小剑,李小剑好象也没怎么着宋四。而宋四在屡击不中后,反而拿赵族人撒起了火。李小剑刚从一个赵族人面前消失,他的雄浑意力毫不收制,肆无忌惮地就打了过去。那名族人禁受不住,大叫一声直直地就倒飞出去。亏得他还站得较为靠边,并没有实实在在地受到击打。赵霸见了猛地捏紧了拳头。奚闻除了李小剑刚躲闪时有些惊奇,余下时间就熟视无睹继续喝他的小酒。 李小剑也不逃走,耐心地寻找着破绽。在他又一次消失时,宋四雄浑的意力却被人硬生生地顶了回来。李族族长李中义赶了过来。 身为赵谷城三大高手之一,他见到宋四这样的身手很是吃惊,但更愤怒于他对儿子李小剑每次的进攻都下了死手。以李中义同为三段意大师的能力,尚需全力击发才能将宋四堪堪顶住。 “赵霸,你这无耻之徒!”李中义骂了这一句话后再不多言,全力击向宋四。宋四一见有人和自己旗鼓相当,忙打起十二分精神应战。随后二长老、三长老也赶到。他们见宋四竟能和族长打个平手,这要是晚来一会,那李族未来族长岂不要命丧当场?他们骂了几句后也加入战场。 二长老跳过去和族长一起合攻宋四。三长老则大叫着攻向赵霸。余下的李家高手,与赵家之人捉对厮杀起来。赵族本来意教高手比李族多得多,但因为大长老叛乱,或陨或走了一批,实力现在远逊于李族。 而李小剑一见父亲带人杀到,精神为之一振。他扫了一眼议事厅,发觉奚闻和阿泰正准备找机会开溜,就冷哼一声欺上前。 二长老李右恩,意教三段,与族长和宋四相差整整一阶,加入却并不盲目开战。他站在他们身边不远,一直催发着意力保持着对宋四的威慑。宋四一面应对李中义的进攻,一边又要分心应对李右恩的偷袭,颇为挠头。若是李右恩着急上火的加入战团,宋四一个顺手就能把他解决,可他偏偏只在边上游走,只待抽冷子阴宋四一把。家族高手平时协同训练多次,显然比临时拉来的帮手要强上许多。而宋四长久分心自然导致落了下风,被李中义几招剑劈天下攻得狼狈不堪,勉强能招架却远不能还手。 三长老李右德,也是意教三段,一招“一剑群峰”,剑状包裹物直劈向赵霸。赵霸也不含糊,虎啸山林使得风生水起。 赵霸,意教四段。不知是他还未从上次天血宗事件恢复过来,还是另有隐情。前几招,他和李右德还你来我往互有胜负,五招之后似乎就气力不逮频频中手。第十一招时,李右德一式“剑冲云宵”,赵霸大叫一声狂吐一口鲜血倒在了地上。李右德见赵霸不支,马上转身怼向宋四。 奚闻见躲不过,只得硬着头皮与阿泰二人挥掌击向李小剑。李小剑意力催发了一半,生生地改变方向,在空中一纵。奚闻主仆二人击打在黑曜石所建的石柱上,柱子左右摇晃了一下又恢复稳定。奚闻只是七段意生实力,但刚才打向李小剑那双掌意力至少要意师三段。至于阿泰,那是可有可无。省城阔少奚闻又施放了不知名的法器。 李小剑哼了一声之后,催发全部意力猛攻而上。 奚闻也不施展意力,就是双掌齐推。“轰”地一声响后,李小剑和奚闻双双退后几步,而实力较弱的奚泰则是后翻了几十个驴打滚。 李小剑和奚闻二人也不打话,双双又是意力对攻。 宋四偷眼瞧过来,奚闻和李小剑正旗鼓相当,他心下稍安。而这一分神,二长老和三长老齐齐向他施展“剑冲云宵”,两柄冰剑仿佛从地底斜出,直插向他的五脏六腑。宋四忙意力对攻,刚对消那两柄巨剑,李中义的剑劈天下又迎面而来。宋四若是再硬怼,必然会受伤。危急之下,他猛地矮下身子,像只蛤蟆蹬水一样,双腿一点就贴着地皮滑了出去,哪有意大师的风范。 李小剑层级只是意师一段,但意力远较同级为厚,战斗力则更高几段。他仗着意力深厚,矛对矛盾对盾对奚闻连劈了三招。奚闻有法器护身安然无恙,而原就有伤的奚泰在第三招之后终于倒地不起。 奚泰一死,奚闻顿时紧张,虽然法器还能再承受李小剑几次攻击,但若是宋四不能摆脱纠缠,他这条小命早晚要断送在李小剑手中。奚闻不知道李小剑为什么意力这么高深,不管是真材实料,还是另有加持,只要他不比李小剑长久,那他就凶多吉少。 宋四也是心中悲苦。本来以为李家只有一个意大师,他一人可应对,然后赵家意教众多,双方合力不说完爆赵谷城,但对付一个小小的李家应是小菜一碟。谁知道,四段意教赵霸不过几个回合就被人打翻在地,真是中看不中用。而他本与大长老赵破军关系良好,谁知这次赵破军竟然完全不露面。他之前听说赵家出过事,曾当面问过赵霸,赵霸含糊其辞,看来赵破军真地是凶多吉少了。 李小剑与奚闻对了六招后,第七招风苇度飘闪至奚闻左侧,猛地一招“剑劈天下”打出。奚闻竟能快速转过方向,硬硬地对上他。 第三十章 忠仆 奚家为保护孙儿花了大本钱,这等全方位无死角的防御法器真是罕见。既然偷袭不成,那就正面硬捍。十大帝君又怕过谁? 第十二招过后,奚闻终于力有不逮,他暗藏的法器意力衰竭了。 宋四在李中义及二长老、三长老的围攻之下也破绽大露,额头鬓角被打开了口,伤得不重,满脸是血看起来也挺吓人。 赵家其余人等见族长被打倒,稍事反抗后就三三两两地退出了战团。他们围坐在一起,由李家几个小辈看守。 李小剑又是一招“剑劈天下”直劈向奚闻。 奚闻越打越弱,李小剑却是越来越强,一柄冰棱巨剑,越发冷艳锋利。“轰”地一声后,奚闻虽未摔倒但口中吐出了血沫,眼中也含了深深的恐惧。 李小剑毫不手软。这种心狠手辣之辈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竟然买凶杀人,若是不幸落在他的手里定然没有好下场。李小剑退回几步,将意力全部催发集中,“剑劈天下”,巨剑发出寒冷的死亡气息。法器无法撑过这一击,奚闻机械地举起双手,眼中满是绝望。一个地方再小也能藏得下龙卧得了虎,这一刻,他后悔招惹了李家。 “轰”地一声,李小剑却倒翻出几个跟斗。宋四在危争时刻,不顾一名意大师两名意教对自己的围攻,硬拼着后背受击,强抢在了奚闻面前。奚闻显然没想到宋四不顾性命地来救自己,愣愣地看着宋四。宋四半身是血,也不耽搁抱起奚闻就往外冲去。 李中义一见,一招大力劈掌挥出,猛地击中宋四后背。斩草不除根,春风吹又生。至于怎么应对省城奚家,那是以后的事,否则谁都可以买凶杀人。 宋四仗着多年修为又硬挨了一下,同时将奚闻抛了出去,“快去隆中堂,让他们还奚家的人情。” 李小剑刚想追出,宋四一掌挥来。宋四虽受重伤,但是意力也不是平常状态下的李小剑所能承受。李小剑后翻了几个跟斗卸去意力。 李中义又是一掌打去,轰地一声,宋四又退几步。二长老、三长老在边上掠阵,防止宋四自爆。 宋四没有自爆,他堵在门口,能多拖一会是一会。李中义双掌猛挥,雄浑意力连番攻击。宋四又顶几掌后,喀喀连声,肋骨寸断,但他依然死战不退。 “四叔”奚闻跑了几步,回头看到这一幕不禁泪如雨下。 “快走”宋四大喊道“给我报仇。不世重斧!”宋四拼着最后意力,强凝出不世重斧意技。宋四曾是奚闻爷爷的部下,也与蛮族浴血奋战过。他知道大限已到,最后一招使出了不世重斧意技,既向将军敬出最后的军礼,也表现了一名老兵的不屈。老兵不死,只是凋零。 李中义与李右恩李右德,一见宋四最后时刻凝出不世重斧意技,都明白了这点。他们互看了一眼,选择齐齐出手,保持了对这位曾经战场英雄的致敬。也许他后来为虎作伥,但他曾经的战场浴血永照白霜。 “四叔!”奚闻一见宋四一直没有施出意技,却在最后一刻施出不世重斧,他停下了脚步不再奔逃。 “轰”地三股大力击向宋四。宋四的身体像面团遇到了棒槌,猛地塌陷了十数个凹坑,然后整个人飞了出去。 “四叔”奚闻一跃而起,接下空中的宋四。宋四余力未衰,奚闻跟着在地上滚了十几下。 宋四见是奚闻抱住了自己,脸上露出了笑容,“阿闻,怎么不走?我对得起你爷爷了……”说完,他的脑袋一歪,死了。“四叔,呜呜”奚闻哭得伤心。李中义、李小剑及长老和李族人等,此时都默立当场。奚闻及宋四再可恶,在生离死别之时,也要给他们一些时间拥有最后的尊重。 奚闻也明白这点,他哭了一会就站了起来,擦了擦眼泪对赵家子弟说“我死后,麻烦转告奚家,把我和四叔葬在一起。” “李小剑,错在我。不过你现下就算放了我,我以后还是要杀了你。所以,你不用可怜我”奚闻此时倒是铁骨铮铮。 李小剑当然不会放过他。他们的主仆情值得钦佩,但他们的所作所为也经不能原谅。 “剑劈天下”“不世重斧”二人各施意技。李中义及长老们则袖手而站,旁观他们的最后一战。 “轰”的一声音,冰棱巨剑、不世重斧猛地相撞在一起。李小剑原地未动,奚闻倒在地上,口中狂喷鲜血。这次他完全没有施用法器,虽然施用了多少有点效果。 奚闻抖抖擞擞地想爬起,却挣扎了半天仍然瘫软在地。 李小剑看着他,说道“我送你一程,让你死的体面点!”奚闻点点头,说“谢谢。”李小剑闭了一下眼,深吸一口气慢慢催发意力,任由宽大的衣摆如旗招展。 “剑公子,手下留情”赵霸的夫人奚语不知从哪冲了出来“剑公子,手下留情,求求你看在我老太婆的份上,手下留情!”赵夫人跪在地上,抱着奚闻“闻儿,闻儿啊,你让我怎么向你娘交待啊。” “小姨,对不,起。但,别,求他!”奚闻硬气地很,不愧为省城奚家出身。 李小剑缓缓凝出冰棱巨剑。可以给出尊重,但绝不留下后患,帝君没有妇人之仁。 “世侄,请留他一条小命”赵霸不知何时醒来。李小剑神识一探,他的伤势微乎其微,看来他真地在放水。 李小剑却没有理睬他,奚闻已经不起哪怕一点意力攻击,但李小剑仍然凝出了“剑劈天下。”奚闻,尊重我已给你,但后果你要承担。 “剑儿,留他一条小命吧”三长老也求起了情。他和赵霸对阵,明白赵霸的所作所为。赵霸也是看奚闻主仆不顺眼,无奈不好当面指责。 “剑公子,我保证奚家不会报复,还请手下留情,婶婶给你磕头了”奚语刚要磕头,被李中义意力托住。 “剑儿,我们已杀了奚家两人,可以留他一条小命。但死罪可饶,活罪难逃!”李中义看李小剑没有停手的意思也说了话。 第三十一章 李小剑被人劫持 李小剑想了一想,脸色一顿,“剑劈天下”猛地挥下。奚闻“啊”地大叫一声昏迷过去。奚闻的右胳膊被斩下,同时意海也被打破。 “婶婶,你只能阻止奚家一时。奚闻受了我的惩处,起码二十年内不能为非作歹。暂且就先这样吧。”二十年恢复,李小剑是以他帝君经验判断的。事实上,在白霜帝国若是意海被毁,机缘极其巧合的情况下,没准数年后勉强也能恢复,但肢体再生却基本上没有人有此手段。有些手段的都是顶级之人,基本上不屑于帮人再生肢体。李之强意力本来就不高,大不了从头修炼,但更重要的是有了三十万两银子的赔偿,就算他成为不了意士也能保证以后几代衣食无忧。 “多谢贤侄!”赵霸一揖到地。 水云街。 李小剑被李之莹和剑英叫住。上次李小剑燃烧了一滴帝君精血,导致所需意力巨大一时难以升级。后来在玄云昌的帮助下越过升阶大关,他又想前去谷家书楼一试。李之莹数日没见到李小剑,想他多半是在陪同玄凌寒,心有不快拉着剑英做同盟一起找来。李之莹没告诉剑英,她还硬着头皮请教过段莫言怎么让哥哥待她依旧如常。段大小姐好像过来人似的,神秘兮兮地告诉她,女为悦己者容,男人都喜欢温柔的女人,最好是那种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李之莹当时觉得不可思议,不都说要相敬如宾的吗?哪有人讨打讨骂的?她当面骂了段莫言一句神经,回来后却仍不自觉地这么操练。每日对着铜镜挤眉弄眼,按自己设想的那套妩媚练习。现下,她微笑得自己都觉得能迷死人。 既来之,则安之。李小剑带着她们一起去谷家。李之莹本想去集市逛逛,但想到要做个温柔的女孩,只好硬着头皮答应了。 李小剑看着李之莹一扭三拐的,以为她不舒服。李之莹心里大骂了一句段莫言狗嘴里吐不出象牙,尽出馊主意,男人哪里喜欢发贱的女生啊。她恢复了平常模样,顿觉走路轻松多了。剑英却看着李之莹的扭法挺好,非拉着她要学。两人一路嘻哈,引来路人驻足旁观,她们也不介意,仍是叽喳地开心。李小剑摇了摇头,无意中竟有老气横秋的感觉。 剑英和李小剑已熟悉,可以偶尔撒个娇卖个萌了,她让李小剑学第一次见她时的纨绔走法,王八舞。 所谓王八舞,是李小剑在写意阁排演戏剧时学来的。他运气不好,抽到个恶少的角色,要被一个放牛娃英雄救美,泼一身牛粪。英雄救美的应该是王子或者土豪,最不济也得是帅哥,不知道写意阁的老师们哪来的创意,非要安排个放牛娃做高大上的主角,还硬让美女哭着喊着非他不嫁。老师说此剧表达的意思主要是宣扬平等。李小剑那时正灰头土脸,不敢说什么怪话,早练晚舞的给学会了。 那天遇见剑英,他故意嚣张走法原打算震慑赵离赵强的,没想到却被她记住了。相熟之后就问他,李小剑想了半天才反应过来。王八跳舞的比喻是同剧中演女主角的那女孩说的。还别说,真是惟妙惟肖。 李之莹没有看过李小剑的王八舞,听剑英说得好像有趣的样子,也跟着起哄要看。 演戏也要看环境啊,哪能随便就来,这不让人看笑话嘛。李小剑坚辞不允,剑英和李之莹则哥哥长、哥哥短的非要看。李小剑被缠地没法,加上心情还算不错,就勉为其难地答应了。 他们走到一处人少点的地方,李小剑仍然心怀戒备地四处瞅了一下,见没啥熟人,就甩开膀子踢起了腿。剑英和李之莹见了哈哈大笑,尤其是李之莹第一次见到,更是快笑岔了气,她气喘吁吁地说“哪家,少爷,会,这么,走,和无赖似的啊,哈哈。”剑英听了李之莹的话,笑得也更厉害了。上次正是李小剑要耍威风的紧张时刻,她见了只觉得奇怪,没感觉什么好笑,风平浪静时再见确实颇感滑稽,不愧为戏剧。写意阁老师排舞时,要的就是这种夸张的效果,让人在发笑中深省。 剑英李之莹一笑,路人又都翘首以待,李小剑忙停下来。堂堂帝君虽说不会一直板着脸,但出洋相总不能一个人。李小剑说,除非她们和戏剧中一样,假扮受气包似的侍女,否则打死他也不干。剑英李之莹本来玩心就大,当即同意。 宽阔的水云街道上,李小剑张牙舞爪地毫不藏技,剑英李之莹半弓着腰一脸小心翼翼,生怕挨揍似地也卖力十分。三个半大小孩就连想带猜的演起了白痴衙内。还别说,傻了巴几的样子还挺像。赵谷城地处边疆,经济繁荣但民风尚武,十分嚣张跋扈的衙内一般很少出现。这要是与邻国西夜发生纠纷,人家才不管你是谁家的祖宗,逮着就会按孙子来伺候。 三人边走边乐,路过一个胡同时,突然从树后跳出一个粗壮的女子。那女子欺近李小剑,一个硬硬的东西顶在他的腰上。李小剑完全没有感应到危险,那个粗壮的女子就如普通族裔一般。看那女子的面相,也不是意力高深之人。若是意力高深,身体会自动修正,甚少出现过于丑陋或粗鄙的人。 那丑婆在他耳边低语“不许动,否则我杀了你。”李小剑摸不清情况,这粗壮丑婆就是拿着十把刀也奈何不了他啊。他纳闷地问“大娘,你是不是认错人了?” 从树后又走出一个女子,这个女子倒是貌美如花。虽然她刻意朴素装扮了一下,仍难掩她的天生丽质。 “没有,我就是要找个小少爷,借点银子花花。”粗壮女人见李小剑不反抗,把刀拿开。 “你疯了,光天化日下敢抢劫。”剑英喝斥道。李小剑微微侧目,剑英这普通族裔倒比李之莹见多识广啊。李之莹见剑英骂人,才反应过来,剑哥哥被人劫持了。不是她反应慢,而是她实在想不到意力高深的剑哥哥还能被人劫持。不过,现下正是表现的好机会。她一催意力,衣服轻轻摆动。 第三十二章 蒲类帝国的公主 “小姑娘住手”那个美貌女子开了口“她身上有毒。若是意士中了,只能束手待毙。” 那个粗壮丑婆嘿嘿笑了两声“很配合嘛,早这样该有多好。” 李小剑挥了下手,李之莹拿着剑英往后退去。李小剑看了看她们两人,对那美貌女子说,“你被绑架了?”女子点点头。 “你他妈哪那么多废话?把银子拿出来,银票最……”粗壮丑婆凶悍地说。 李小剑意力一催,那丑婆半截话噎在嘴里,她啊啊地想说话。李小剑笑了笑,“你不用说,我替你说。你是想说你是毒体,能冰封意芒,毒倒意士吧?”粗壮女子和美貌女子明显一惊。 “不要放毒,否则我杀了你。这种比冰意散高级不到哪去的毒药对我没有用处。我身上没有法器,你身上倒是有一块,但是你能感应得到我的意力吗?”李小剑警告她。丑婆闻言又是一惊,这小白脸竟然知道冰意散。她倒是真想毒倒一片,反正这一路她已杀了不少人了。 李小剑盯着那丑婆的双眼,暗暗催加意力紧扼住她。丑婆怒视一会低下了头,李小剑让她开口。她仍低着头“我的法器确实感应不出你。你怎么做到的?” “我没有意芒”李小剑诚实地很。丑婆眼神一跳,然后又黯然了,“要打要杀随你的便,我已尽力了。” 李小剑轻轻一扼,丑婆昏了过去。美貌女子不敢相信事情就这么解决了,许久她才长吁一口气高兴起来。女子让李小剑近一步说话。李小剑让剑英和李之莹看着那粗壮丑婆,就和女子往边上走去。 美貌女子是蒲类帝国公主,丑婆是北蛮奸细,在公主府假扮多年侍女。丑婆将自身炼成了毒药,联合早就潜伏下来的北蛮人,将侍卫们毒倒后掳掠了公主。北蛮人分成几批,引开追兵。丑婆带着公主没有直接往北回北蛮,而是往东南方向白霜帝国逃窜。丑婆释放毒药,不仅能冰封意士,还能毒杀普通人。公主反抗几次后,留下一地尸首。公主知道了丑婆的厉害,不忍一路杀戮就开始配合她。丑婆的普通毒素其实早已放完,连冰意散的功效都快消耗殆尽。公主配合,正合她意。穿过边境时,丑婆将银子全部行贿士卒了。进了赵谷城,她们刚好碰到了假装纨绔的李小剑她们。丑婆以为逮到个肉头谁知却是个硬碴,连反抗的机会都没有。 李小剑不想掺合他们的事,回府让李中会把公主和那个丑婆送往蒲类帝国白霜办事处。公主说要报答他们,李小剑坚持说不要说出这事就是报答他们。那可是北蛮啊,岂是他们一个小小李族能惹得起的。实力未复之前,李小剑明哲保身。公主沉思一会答应了,但也坚持说时机成熟时,她会报答。 这一折腾,李之莹和剑英也不再跟随李小剑,他独自去了谷家。 谷成为今日轮值感到十分开心,财神爷李小剑又来借阅书籍了。他对李小剑千恩万谢,李小剑微微点头,“谷锦,和你说过,你我同辈都是兄弟,不用这么客气。这点小钱,不过略表心意而已。” 谷家藏书楼对得起李小剑对谷锦的打赏,不过一个时辰他就是意师二段。 当成功升级时,他面带微笑自语道,是时候开办束修馆了。 束修馆是开展课后教育的地方。当学生在学馆或私塾学完后,因学习效果不理想,父母再将他们送往束修馆进行查漏补缺,或者父母没有时间也没有能力陪伴或监督孩子学习温习,也会将他们送往束修馆。 谷锦看着李小剑远去的背影,心中突然生出强烈的跪拜念头,直到他转弯不见了,那种感觉才慢慢消失。 “阿剑,怎么这么严肃?” 李小剑边走边运转初升的意力,有人叫他。他抬头一看,是李之昌。烈日炎炎之下,长身玉立的李之昌,英俊潇洒,宛若夏日一味清凉。 “大哥,你回来了?”李小剑快速奔了过去和他拥抱在一起。李之昌是李中仁的儿子,从小对他关照有加。李小剑回来后次日,李之昌就被族长安排押送一批货物去省城。说是押送,其实就是历练。押送队伍没有因为增加他这个七段意之力而减少人手,反倒因为多了个少爷而庞大了一倍。 李之昌这趟没白走。他告诉堂弟省城大街小巷遍布束修馆,专门为那些成绩较差又家庭富裕的学生,提供课后辅导。收费一般从一个时辰一两到六十两不等,有厉害的学士大师甚至可以收到一百两一个时辰,同时教授十个学生的话,一千两银子一个时辰就能到手。 李小剑没想到凡域的束修馆这么赚钱,他本来只是想增多灵气而已。 炼丹药、制法器,虽说收益颇非,但相当于零售,受众人群稍窄,特殊人才方能从事。开束修馆、招学生,利薄但众多,相当于批发,受众人多,复制性更强,更容易操作。零售一向干不过批发。李之昌一趟省城之行,俨然就是一个合格的大掌柜,说起来头头是道,这让李小剑对这个天赋一般的堂兄刮目相看。 几个路人听到这弟兄俩的对话都惊奇不已。两个堂堂大家族的意士,不好好修炼意力,却探讨俗不可耐的赚钱,真是辱没了意士的称谓! 李小剑兄弟俩全不管别人异样的眼神,聊得唾沫横飞击掌拍节。 上智之人不与下智之人闲聊,因为下智之人会认为对方吹牛胡侃,而上智之人也会觉得是对牛弹琴缘木求鱼。 李小剑好不容易冷静下来,前后思索了下。身为意士,不过意师级别,若说开门授徒,自己就能把自己大牙笑掉。身为学士,写意阁所教虚无飘渺,若非殷实人家,谁愿意肉包子打狗? 不过束修馆在省城能够如林而立,在赵谷城肯定也能占有一席。或者真心想学,或者跟风随流,总归有人需要。 大家子弟修炼之余上的是家学,修炼不成又去的是写意阁。他们当然不需要去束修馆。束修馆所面对的人群就是富足的裔民。 第三十三章 开办束修馆 李小剑和李之昌又聊了会闲话,就各自离去。李之昌大上两岁,已不能如李小剑那般随心所欲,他是真正地要学习为家族分忧了。而李小剑则全无帝君风彩,一步三蹦地跳到了剑英家。剑丰见剑少又来找孙女,喜忧参半。喜的自然是孙女与少爷两情相悦,忧的是门不当户不对未免有些自惭形秽。 李小剑和剑英单纯的如早雨暮露,他们肩并肩、头抵头。 男孩浅缎软绸、方巾包发,微挑流彩若剑若苏;正视玉润肤白如瓷不忍,侧颜千柔青丝过耳戏风;遥以君兰沐露青石写意,默念竹笛悠扬林樾晚照。 女孩月白长衣、青带束腰,如馥兰倚墙扶风;乌发顶上成角、顺下额后披肩,拟黛莲、懒娇冉、轻点漾水;更兼幽染双眼,忽闪漪于薄曦微霭、灵动弱出静逸凡尘。 “需要课外补习的确实挺多,陈晓就是如此”剑英看着李小剑,因为离得近,眼睛显得更大,水水幽幽。 陈晓父母开了几间杂货铺,家境还算殷实,一直想给女儿找个课外老师。无奈赵谷城太小,有限的几个学士全在各大家族之中,难得漏网的又价格高昂。他们想几家合请,又一直找不到人联手。 趋利避害人之常情。学士在大家族中,底资八百两一年,还有额外打赏。吃喝自然不愁,同时依附庞大家族,更有保障兼具荣耀。寻常百姓除了出手不似家族那般阔绰,而且没有背景权势,很难攀附上学士。 听剑英一说,李小剑思路更加清晰。赵谷城十几万人口,除了几千意士,余下人中就算千里挑一,也能收到百八十个学生。不能太低,也不宜过高,热假之时,学生没事,正是狂吸铜臭之时。先办一期,十五天,办完后敔山庆典也快到了。每天一个时辰,一个时辰八两银子,若是能收到十个学生,一期就是一千二百两,五十个学生就是六千两。李小剑的本义当然不是赚钱,但顺便能赚点钱那是再好不过,一文钱难得英雄好汉的事神域凡域都一样。 奶奶的,这他妈是抢钱啊。开几个讲座就能赚钱,李小剑不免也粗鲁一把。而在神域,能开坛讲座的无不是一方名宿,谁会想到收个束修之资。 “少爷,这钱并不是谁都能赚的”剑英听了李小剑的粗语,颇觉好笑,善意提醒他。 意念大陆意生之后,方为真正的意士。成为意士后,潜力巨大者继续在修炼之路上升级越阶;资质平平的则渐渐专心家族事务,数代之后成为普通族裔。余下的才有些不食人间烟火的转投学士之门。所以意士虽少,学士更精。没有哪个人好不容易成为意士后,愿意转投学士。更何况除了极个别确有学士天赋之人,在学馆就能成才,一般的意士还是要去写意阁之类的专门学校,方有可能成为真正的学士。否则大多数也就只能勉为其难的称为文士。 左算右算,意士成为学士是个亏本的买卖。千算万算,学士的稀少又无形中提升了它的价值。 有钱能使磨推鬼,李小剑细算了帐后更为积极。他委托剑丰租了院子买了桌椅,向李之昌尽可能询问了细节,又四处打听了流程,短短三天后束修馆就开张了。 先是剑英、陈晓撺掇怂恿了班上四名学生,那四名学生不到半日竟然又招来了十六名同伴。 李小剑上午修炼。趁着家族对他大力支持,他有事没事就去谷家书库转悠。谷家藏书众多,远非剑丰可比。李小剑去了多次,楼中灵气未见稀少反而愈加浓郁。那书楼就如沃土,万千苍植,长久以来孤生寂灭,无稼无穑,而今突然有人进入耕耘,多年累积就一夜暴发,到处硕果累累。 中午稍事休息,下午还没到束修馆,李小剑远远就听见一阵莺歌燕语,“听说剑少爷一拳就把赵离打得魂飞魄散”“赵离算啥,六段意之力而已,他哥一段意生,不,可能是五段意生,在剑哥哥手下都没走上一个回合”“呀,还剑哥哥的叫起来,你酸不酸”“怎么,你嫉妒啊?”寻常族裔听得一鳞半爪添油加醋地神吹胡侃。 李小剑听了微微一笑,仿佛看到族中守旧老人横飞的唾沫。 身为族长之子,去年意士修炼无果,今年学士未窥门径,这都罢了。刚为家族立点功劳又开始不务正业,为赢头小利大丢意士之人。若是赚钱为家族出力倒也无可厚非,但这明摆着就是中饱私囊。就算是中饱私囊,反正都是你们的私房钱,但这种招蜂引蝶,乌烟瘴气之举,实乃家门不幸啊。 “老师来了,安静”李小剑刚到门口,剑英就一声大喝。 屋内花枝招展,清一色的女生正顾盼流连。 “同学们好”李小剑说完,一鞠躬行了个礼。 “老师好”学生们吱喳但是礼数不缺。 “今天,我先给大家讲下九章三义”李小剑冷着面孔一板一眼地说。屋内炙热的目光在他脸上来回逡巡,他怕一个回应就要引爆教室。 “老师哥哥,第一次上课,不介绍下自己吗?或者先给我们讲讲写意阁也行啊”一个娇滴滴的声音传来。李小剑闻声看去,屋子西北角一个女孩正放肆地盯着他看。这还用介绍?早先废物名声在外,你不想宣传都有人帮你吆喝。这些天废物逆袭,真真假假更是传遍大街小巷。何况剑英陈晓在招生时,八成还要夸张杜撰些好吸引人眼球。 “赵燕,你比老师大,还哥哥,酸不酸?”陈晓呛她道。赵燕是陈晓拉来的。陈晓和剑英同龄,正情窦初开。陈晓介绍来的学生,都比自己至少大两岁,也就是都比剑少爷大。陈晓对李小剑有着亲近,她天真地认为姐姐们不会对剑少爷有别的想法。但从目前来看,陈晓引狼入室了。 “小陈晓,你懂啥,老师再小,那也是哥哥”赵燕说着站起,挺了挺胸部。陈晓虽胖,却没有发育。她明白赵燕的意思,却只能杏目圆睁毫无办法。 第三十四章 课外辅导班 李小剑轻轻拭去头上一层密汗。束修馆与传统行业不同,是先收费再教书。这点真是要命。若没有收钱,那几千金币不过是镜花水月,族长大少爷见多识广,当然不会心为所动。可先收了钱,除了实实在在沉沉甸甸的诱惑,更大的问题是不能半途而废。 “老师,给我们讲讲修炼吧?”关键时刻,剑英的建议起了作用。对裔民子弟来说,修炼就是另一个世界的事,她们曾听过见过,却不曾听人详细讲解过。谁会对裔民讲解修炼呢? 何为裔民?本是一祖同宗,百世千年后渐渐分流隔层,意士归意士,裔民归裔民。失去修炼天赋的族人就是裔民。意士可弱化成裔民,那裔民能否强化成意士? 这对李小剑来说倒是小菜一碟。 一般说法,随着传承,后代子孙中祖宗血脉会渐渐稀释。保留多的继续是意士,稀释薄的就渐成裔民。 事实上,每代子孙血脉传承差不了多少,真正影响你能否继续成为意士的因素是后天的努力。即对于绝大多数人而言,你的努力程度,远达不到拼天赋的地步。 所谓:习惯决定成绩,坚持成就未来。 简言之,意士努力拼搏;裔民懒惰松散。如果裔民能像意士一样,早晚辛苦修炼还兼博学识,那想不成为意士都难。 李小剑整理了一下思路,侃侃而起:“所谓修炼,就是冥思苦想从易入难,从引导意念在经纬脉胳里运行,再导出意念在周边天地里穿梭。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冥思苦想幻变为意力实质。” 李小剑扫了眼教室,接着说“修炼简单,坚持太难。若是诸位姐姐妹妹,早上能等晨曦沐身,夜晚可待星汉拂面,从桃杏无言到梅雪泥炉,日复年继修炼不辍,成为意士不过水到渠成之事。” 屋内安静,羞愧弥漫。其实她们都知道意士与裔民的区别。意士,自律严苛持之以恒,如苦行僧般修行,如裔民般行走于世。裔民,散漫放松自我开脱,如走肉般满足,如意士般执着空想。 这是意士与裔民的分别,更是我们与剑大少爷的差距。那些本还花痴般垂涎的少女,一个个低下了头。 “好了,诸位不要气馁,你们现在不过是和我几年前一样,鬼迷心窍突然没法修炼而已。我相信,大家只要坚持,就会和我一样慢慢走回意士之途,就算不能登峰造极,也对得起自己的内心”李小剑见气氛尴尬,赶快拿自己开涮,“现在我们讲一下九章三义。” 不知道是李小剑确有为师天赋,还是难得有意士强大榜样作用,那帮学生知耻而后勇,总之,第一节课效果好得出奇。女生们都暗暗佩服,有几个不那么矜持地更是连连夸赞,老师哥哥才高八斗,还帅气倜傥,不愧为意士高手,写意阁高徒。 再丑再穷的女生都有闺密,更何况上得起束修馆的女生哪有丑穷?当日晚上,每个女生家里都围满了环肥燕瘦的同龄人。 “剑少爷,真的帅到没朋友?”一个女孩尖尖瘦瘦敢骂敢想。 “不仅是帅,更是有才”女生说完回忆课堂情景。蝉鸣添静、乔叶送凉,惊为天人的剑老师正娓娓而谈“给你一个圆,怎么找圆心?拿尺子量?猜?找到直径,两条直径交结点就是圆心,那直径怎么找?今天我们就学下一个定理,直径所对的圆周角是直角。反言之,直角圆周角所对的弦就是直径。如果想找圆心,就用直角三角尺,在圆上画出两个直角,分别连成直径,交点就是圆心。” 大家听完女生转述不谋而合:从书本走向实践,从理论走向生活,果然简单好记,比学馆那些老学究强上百千倍啊。 束修馆的生意迅速火爆,没几日学生飙升至一百多名,剑丰帮忙换了更大的教室。 上午修炼下午教学,相较裔民,李小剑身强体壮不觉一点劳累。 他每晚兢兢业业备课批改。脑中诸多记忆交织,既有修炼实战,更有学习参悟,激发意海最大程度震荡。如此,吸收灵气比他人特别,修炼速度也更为可观。别人升级,一修经年甚至数年,而李小剑则几日一升,速度之快,让他有时都感到恐怖。为小心起见,每次升级,李小剑从不强催,有时甚至自我减速。这就是李小剑开办束修馆的原因。 李小剑执教名声远播。许多本地师爷及外地同行,脸皮薄点的会夹杂于隔壁家长室中旁听。脸皮厚的则直接窗外半坐,炯炯而视。初始,李小剑颇不习惯,看在开门做生意的份上,只得忍耐开导自己向好的一面看齐。而那些观望家长或敌视同行,在听了一段后,脸上频现折服之色,倒也让他好感渐起。 观看人中有一青衣男子,弱冠年纪,蓝带束发,衣着虽然朴素但是英气逼人,看似文弱又轩昂气宇,尤其是颌下一点黑痣更显清矍卓睿。 李小剑第一次看到能令男人心动的男人,就更不用说堂下那诸多女生了。许是太过耀眼她们不敢仰视,又因太过蛊惑她们愈加用心。教室内回荡着抑扬顿挫的讲解,细微轻索的翻书,以及老师隐隐小发的醋意:女人,移情别恋如此之快。可是我也为之着迷啊,难道我堂堂帝君有龙阳之兴? 那男子毫不为意,似见多不怪,从始至终含蓄温文的隐立人群。 下课玲响学生三两走散。李小剑对窗外人群点头致意,而那男子早不知去向。李小剑不知那人是谁、更不知来自何方,见他不声不响走了,心中颇为怅然。 次日上午,李小剑仍去谷家修炼。谷成专门申请当值,他对李小剑佩服至极。谷家子弟很多人认为李小剑每次付一千两银子看杂书乱篇愚蠢至极。谷成则不这么认为,他觉得你聪明你怎么付不起一千两银子呢?李小剑开办束修馆的事人尽皆知,谷成以为之前的钱也是李小剑自个赚来的。他才十五岁啊,就日赚千两了。 谷家子弟话语不屑实则嫉妒,谷家老人直接怒气冲天。李小剑一人犯傻就算了,还带动了谷家一群人都跟着犯傻。 三十五章 风一样的男子 看在每日一千两的门票费,及热假短暂的份上,谷家老人互相劝慰,马上就要结束了,马上就要结束了。谷家老人之气,也是李家老人之气,甚或是赵谷城所有意士老人之气。几大家族,难得的意见统一一回。 李小剑无暇他想,只知机会难得要抓紧修炼,不一定非要升级,但一定要吸收。他的特殊修炼之法,不怕别人知晓就怕别人阻挠。他在极力压制之下,都已升级为五段意师,而神识更早达意爵极致。 次日那男子又出现在人群之中,李小剑心下甚慰。 廊下穿堂,风清意凉,男子如蕙兰狭叶,潇雅俊舒、蕊韵尘逸。李小剑向他点头致意,尔后严肃面孔面向堂下。 如脉如流,束修接近尾声。李小剑的意力修炼还算正常,而神识却突飞猛进,明面已是赵谷城第一高手。高处不胜寒,身为帝君的李小剑也需要与人倾诉。有些话,太近之人,不能说,相仇之辈更不能说。陌生之人,尤其是曳尾烟火、匆匆一见的陌生人反而是最好的选择。他可以说出秘密,他听得懂秘密。萍水相逢,去留无意,也许今日只此一见。那青衣男子让苏醒后的李小剑有了强烈倾诉的念头。 李小剑想好了,束修结束之时他要邀上他痛饮几杯,虽然他对酒水无喜,但他一定要邀请他,为他破例一次。不问他是谁,从哪里来,只要邀请,他相信他会接受。如兄如姐,如凡间俗人,又如出世仙人,听他唠叨听他倾诉。有时,就是这么奇怪,只是看了几眼,就如前生定缘。花间一壶酒,快意恩与愁。 本期最后一课很快到来,束修馆内人头攒动,学员家长全部来场。能上得起束修馆的都是中等以上家庭,换言之,他们都是族裔之中的“意士”,或者至少意士之中的“族裔”,经济实力不错,礼仪规范更是不缺,齐齐前来参加谢师礼。 李小剑环视了一眼。那位青年男子已然来到,他轻摇纸扇,静立一旁,说不出的儒雅风流。他见到李小剑向自己望来,点头示好。李小剑也微笑回礼,又向诸位家长示意。尔后,他轻抚心口,那里有些隐隐作痛,又清了清嗓子,先说些愉快感谢的开场白,就又重申了重中之重: “之前,我和大家讲过,今天我再给你们重复一遍,希望大家能够记住并以此激励自己。学习有两个境界:一、每天学了多长时间的习。二、每天还有多长时间可学习。具体地说,良好的学生每晚反思:今天休息,我额外学了两个时辰的习,可以安心地玩了。学神学霸级的人反思:我今天看闲书看了半柱香,浪费了半柱香的时间,也就是说我有半柱香的时间可用来学习。发呆发了一刻的时间,也就是说还有一刻的时间可以用来学习,以后要抓紧,不要浪费时间。如果每一位学生,能够每天坚持问问自己还有多少时间可以用来学习,并在以后不断抓紧,我相信在不久的将来,大家都能成为学神、学霸,成为人人向往的意士。” “好”门外突然传来一声大喝“果然不愧为数万两银子培养出的欺世盗名之徒!” 人群向两边闪开,赵离带着一蒙面人士进来。那人跋扈嚣张,一身蓝底紫衣映衬下,两臂晃动如茶壶落地,左闪右摆。 “剑大少爷,这是,这是天血宗展护法,听闻贤弟大名,特来拜会请教”赵离的语气颇多无奈,仿佛被人挟持。 “和这小子这么客气干嘛?”展护法满脸不屑“我给你报仇。无名鼠辈,吃我一记。” “大家快闪开”李小剑神识强大,惊觉那人是二段意教。听他声音也不过二十六七岁的样子,没想到竟已达二段意教。这修炼速度能让赵谷城的少年才俊们全部羞愧而死。 众人忙四散而开。 展护法似乎很满意这场面,他慢悠、晃藤,在空中凝出一把铁钩。那铁钩圆润锋利,在尾尖还带着倒刺,仿佛传说中黑白无常的勾魂钩。 人群中有人轻声说出了口“天啊,阎王钩!” 展护法初始还为没人听过天血宗有些气愤,现见有人说出他的意技很是受用,在这偏僻小城竟还有人识得天血宗绝技,只能说明天血宗的威名远扬。乡野村夫,今天就让你们见识下阎王钩,也不枉你们为人一遭。 李小剑心中悲苦,他的意力不如对方,若是独斗或独逃都不成问题,可还有这么多依赖他的学生与家长在场。纵然不能保护每位学生,但逃跑的念头却从首先被化除。 展护法意念一动,阎王钩悲鸣落下,眼见就要尸横满院三尺,断瓦残砾数重,突然斜刺里飞出一凳直击向阎王钩。铁钩体大其力也雄,被木凳一横,漫天威势却如冰遇日无声消融。而那木凳承受千钧巨力之后,非但不损分毫,还在空中停留片刻,仿佛一大家高人出手教训了地痞无赖,再接受下众人致意欢呼,然后才缓缓落下安放如初。 “谁?”展护法声音虽大,却难掩恐惧。 李小剑也四顾看去,二段意教的攻击可不是随便开玩笑的,能随手化解二段意教的攻击更是匪夷所思。刚才展护法强大威压之下,李小剑出言警示众人后躲避不及,被意气笼罩后全身难以动弹。那一刻他脑海中已连篇浮现再次被迫燃烧帝君精血,尔后意力又一滞多时的景象。 “滚或死!”声音低沉却威严地入密传来,展护法瞬间大惧。这展护法意力高强,却冷血更甚,上来就要无辜族裔陪着流血飘橹。他知道惹了高人。 那人用神识专传展护法,全场应该只有他听得到。没想到李小剑意力虽弱,神识却异常强大也能听见,他侧头看向西墙。那里站着一个矮胖中年男人,面善却有威如酒楼掌柜一般,刚才木凳就是他所抛出。李小剑深吸一口气,五段意大师,比父亲还要高上二段。而且他身上藏着掩饰实力的法器,若不是出手,李小剑一时也感应不出他的强大。 第三十六章 天血宗的展护法 那个中年男人站在青衣男子身旁,而看男子神色,似乎对此心知肚明。李小剑感应不出那青衣男子实力,想来不是掩藏就是登峰造极。 展护法呆了呆反应过来转身就跑。赵离不知谁出的手,但明白连展护法都要夺路而走,自己算哪棵葱敢往猪鼻子里插着装象。就算被挟持,他也跟着跑了,省得再生事端。 家长学生们难得见此四两拨千金的场面,都呆立当场,又像回味无穷。 “你,很好!希望在学士之路上坚持下去。”那名男子走上前来,声音如晚春杨花,说不出的亲近幽香。 “多谢出手”李小剑恭敬行礼。那名意大师亦步亦趋跟在男子身后,竟然只是他的一名仆人。 “举手之劳”那男子说完伸手牵住李小剑。李小剑感觉手中多了一个东西,抚形摸意是一块腰牌。腰牌冰凉舒适乃是水晶所做。男子并不明送,李小剑也就暗收,假装甩一下衣袖就放进了内兜。“此处我们已不宜久留,有缘再见!”说完他不待李小剑回话,点头微笑一下就转身离开。 “大哥,如何称呼?”李小剑急问。 那男子信步而前,并没有回答。胖掌柜入密传音:“我家少主,姓千名笔谈。如有急事,可将意力贯注墨牌,不过只能一次。” 李小剑神识接收,心头一颤:关键时刻,这个说不定可以保命啊。他忙弯腰,深鞠一躬。 夜笼四野、案几书砚。 李中义手抚墨晶腰牌沉思不语。千笔谈,不知和京城千家是否有联系。京城千家原来是白霜帝国世袭豪门,十几年前牵入皇族内斗已然势威力弱,族人更是低调行事,渐渐隐匿不出。赵谷城怎么会有千家人出现呢?李中义想不明白其中缘由,只得郑重地对儿子说:“那人入音传密于你,显然是不想暴露行踪,这个你一定要收好,日后若有人问起此事,你要坚称与对方并不相识,只是你上课,他旁听。” 李小剑点了点头。 “墨晶对修炼颇有好处,你可随身携带。”李中义把墨牌递还儿子叮嘱道。这点不说李小剑也知道。墨晶甫一入手,丝丝灵气沁入身体,温凉适意神清明朗,似乎比书籍灵气更纯三分。墨晶不仅外释灵气,还能对拥挤而来的异种灵气净化,尔后一起交融入体,确是不可多得的宝物。 李家前院。 一只硕大巨鹰仰首挺胸、趾高气昂,黄色的眼珠严厉地扫视着围观的人族。 李之昌对李之莹解说:这叫摩天鹰,专为军方提供运输服务。 赵谷地处白霜西北边陲,山多林密城小人零,甚少出现军方的摩天鹰。而它却又是东西交通的必经之地,因此走私盛行偷渡猖狂,造就了它的畸形繁荣。赵谷对面是邻国西夜,接壤处更是崇山峻岭,连戍卒边骑都少。 李之莹不住点头称奇。她看着鹰背上木架锦锻搭成的排排小屋,十分渴望上去小坐片刻。李小剑也是首次见到真物,站在其后看着巨鹰硕大的屁股赞叹不已。 摩天鹰似乎知道李之莹的想法,巨大足爪轻轻一抬再往下一扣,地面晃晃一震,围观人员不由地跳起。李之莹后背沁出了冷汗。三层角楼大小的巨鹰发怒,恐怕意大师都不是对手。 敔山庆典提前,据说有皇室重要人物出席,总督特派摩天鹰接送以保证各方人马准时到达。 众人正围观间,族长李中义带着李之雷走出大门,后面二、三长老跟出相送。族人见了躬身行礼。李中义点点头,族人起身。他四下看了看,向李小剑招了招手。李小剑急急走了过来。 “小剑,这次敔山庆典,你和之雷跟我一同前往。快去收拾东西,马上就要出发”李中义面色如常。举贤不避亲,以李小剑目前的实力,他理直气壮地很。 李家选拔庆典人选很顺利。无论从哪方面讲,李小剑是铁定参加。别的年轻族人去了既有长见识的好处,也有做陪衬的弊端,所以没人积极要求,全凭族长做主。 这段时间,李小剑为四小龟人的安排伤透了脑筋,可巧敔山庆典来了。 他听完冲族长拱了下手,族长轻轻一笑,意味深长。 李小剑飞快地冲回书房,四小龟人正焦急地等待。 那日李小剑带着众人走出禁制,快至赵谷城时,他停下脚步望向玄凌寒。 玄凌寒看了他一眼,又扫了眼身后三个小龟人转身向他,“剑少爷不用担心我们,我们就此别过吧!” 李小剑笑了,“你想哪去了。我既然答应了老人家就一定会信守承诺,你们放心跟着我。李氏虽弱,却无贪生怕死之辈!” 玄凌寒有些脸红,她的血脉骄傲在李小剑面前成了娇情,“是我不对,误会了!”剑英、李之莹听了李小剑老气横气的话一脸崇拜。 “我只是想问下,你们有没有什么好办法掩盖身份。人兽虽然并列于世,但赵谷毕竟小城小郭,居民多是乡野村夫,好奇成性,不至伤害却会徒增烦恼。”李小剑认真地说。 “这点,请剑少爷放心。长龟一族躲藏多年,掩藏身份自是一把好手。更何况在高手面前也掩藏不了。普通族裔看不穿我们的身份,意士高手看穿却见多不怪!”玄凌寒解释道。 李小剑点头称是“以后我们称呼就不要这么见外了。我叫你凌寒,你叫我小剑,或者按照人族寿命,你叫我剑哥、剑哥哥都行。” 多年以来,玄凌寒尽管疲于奔命,但左右一直称她公主殿下。这称呼尊贵却也徒添距离。今日多一哥哥,玄凌寒鼻子一酸,扑上去抱住哭道“哥哥,哥哥,呜呜,寒儿以后有哥哥了。” 李之莹站在他们旁边吹胡子瞪眼。让你叫剑哥哥就不错了,居然还直接叫哥哥,还扑了上去,把我放哪了? “好了,凌寒妹妹,来见过之莹姐姐、小英姐姐!”李小剑想不到凌寒情绪波动如此之大,只得一边轻拍玄凌寒的后背,一边介绍她们认识转移下注意力。剑英闻言有些尴尬。 第三十七章 摩天鹰 “姐姐好”玄凌寒放开李小剑又抱起了李之莹。李之莹本来挺讨厌她的自来熟,待她一抱紧却突然起了怜惜之心。这么可爱的妹妹,是该有人好好照顾啊!她也回抱向她,安慰了她好几句,然后让她认识剑英。 玄凌寒和剑英一拥抱,就确定她果然是普通族裔。她身体强壮,却无意力。莫非和剑哥哥一样,内有乾坤,外无峥嵘?不待他人说,玄凌寒自个就笑了,天下哪有这么多的奇事。 玄凌寒礼毕后,把三小龟人也介绍给他们。 三小龟人存世早过百年,以人族寿命计却只有十三四岁。小小年纪,就饱受颠沛流离之苦,着实不易。 两个男孩,一叫玄阳,一叫玄宇,都为普通族裔,长相略有憨厚,却是忠实可靠,他们适应了人形后愈显强壮。那个女孩,虽是长龟普通族裔,却也非寻常人家。她是宰执之后,气质不凡娇小可爱,名叫玄莫丝。莫丝,三角莫丝,水草之名,叶大且柔,水中漂摇尽显弱韵,却又别有诗华,正如其人。 李小剑带着四小龟人回家后先去见族长。途中所遇之人对此皆见怪不怪。这段时间李小剑声名远扬,各方奇人异士、高朋显贵结识了不少。他带几个同龄人进宅,大家都以为是新朋友。 待厅内无人,李小剑把前因后果详细和族长说了。李中义相当震撼,他细细看向四小龟人。四小龟人外表和常人无异,尤其是玄凌寒,就是个小美人胚子,李中义甚至都动了引为儿媳的念头。若不是身为意大师,他都感应不出长龟的微弱意力和人类不同。 四小龟人见族长望来,齐齐点头致意。玄凌寒还好,另三小龟人眼中含着许多期待。 李中义知道他们心中所想,正声道“你们但请放心,有伯伯在,定能护得你们周全。” 玄凌寒站起来施礼,“有劳伯伯了。”大恩不言谢,她也没有客气地称李中义为族长。 接下来的几日,四小龟人甚少出门,也没打算远走。以他们的修为,就算跑了几日,与风拈叶同行之人估计几个时辰就能追上。风拈叶掉进了他界,谁知道什么时候能出来,那承诺算不算?又怎么能保证那些人中只有一个风拈叶式的高手?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他们平安地等到了敔山庆典的召开。 玄凌寒将三小龟人收入纳戒之中,又咬破手指滴上离星剑。离星剑已印上李小剑标记,非经主人同意,他物不能进入。有意力的人想入,非但需剑主同意,更要寄主滴血认证。待得血干痕净,玄凌寒遁入离心剑中。 李小剑收拾好出来之时,前院已热闹非凡。数匹骏马夹杂几辆马车,赵家、谷家来到,他们将乘坐摩天鹰,一起前往省城。 赵家,族长赵霸领队,带着赵要、赵久。谷家,族长谷润领队,谷遥、谷洛依左右。李家,族长李中义领队,李之雷、李小剑随侍。赵谷两家和李家原因相同,有着逆天存在的佼佼者,他们可争可不争全凭族长做主。赵家二子众望所归,十八岁以下意力最强者。赵久,赵家三长老嫡孙,十七岁,八段意之力。谷家男女,谷遥殊无悬念。谷洛依,十六岁,谷家大长老之女,天赋异秉却生性淡泊,对意力修炼不太重视。这些年她一直在南方歌柳山修行学士,难得回来。李家李之雷、李小剑,前者扎实厚重、实力偏上,一般意士都知。后者则匪夷所思,看似普通族裔毫无意芒,突然出手却能技惊四座。 众人欢送声中,赵谷三族纵跃而上摩天鹰。看着他们潇洒轻盈的身姿,那些心怀不满的子弟这才浇灭嫉妒心理,光这般自如跃上飞鹰都不能。 鹰卫长黄有鹏清点人数后,报告鹰吏杨作宪。杨作宪发出一声长啸,啸声未落,摩天鹰长鸣声起。那长鸣满是威压,王气自显。围观众人心头凛惧几欲拜倒。摩天鹰缓慢伸直双翅,如墨松染的翎羽,春晓冬静般无声无息。稍作停顿,就上下轻摇,原地扑闪,发出了阵阵罡风。 送行人众只觉身动意摇,难以站稳纷纷向后退去。 摩天鹰似乎很享受众人的表现,又是一声长鸣后,两翅炫闪,巨大身躯垂垂直上缓缓升起,却稳若华表,滴水沙漏一样稳然有序。翩翩升至数百米高空后,它突然向前直射,几息之间就成了一个黑点,随后不见。众人纷纷感叹,果然是国之利器。 鹰背宽阔,所置房间众多,三族入住尚有许多空余。李小剑担心凌寒憋闷,就对父亲和堂兄说要出去逛逛。李中义心知儿子有事,点头同意。李之雷也想出去参观下摩天鹰房,见李小剑说了,反倒不想去了。在他心里,李小剑意力再强也只是个少年,半大小孩。小孩子有好奇心,他这个成人则要保持稳重。 李小剑寻到一无人房间,把门轻掩又注意了下动静,就对着离星剑神识玄凌寒:要不要出来? 玄凌寒闪现。她一眼瞥见身在高空,忙离窗口远些。 李小剑见状,替她解嘲道“刚升空时,我也挺害怕的。现在才好点。” 玄凌寒点点头,面上一抹红晕,煞是好看。 “要不要让莫丝他们三个都出来?”李小剑征询道。 “不要,人多会坏事。纳戒空间也挺大的,够他们走上几天几夜不重样。”玄凌寒边说边抚摸着黑戒。 “也好。上不连天,下不连地。还是安全为……快进去”李小剑突然神识到有人走近。 不一会有人敲门。 “请进,门没锁”李小剑随手拿了本前人笔记闲看。 开门的人是谷洛依。李小剑站起施礼“谷姐姐好。” “剑弟弟好,一个人在这里?”谷洛依瞅向四周。房间不大,一张桌子,几张椅子,还有一架双层床,无处可藏。 “读会书,以后也要成为学士了”李小剑笑着回答。 “学士好啊,少了许多争强斗狠。”谷洛依不喜世俗争斗,和李小剑颇为谈得来。尤其是李小剑意力倒退那几年,谷洛依早劝晚说开导他不少。 第三十八章 谷洛依小姐姐 所以赵谷三族明争暗斗,这对姐弟倒是个例外,除却相谈甚欢更兼情坚意笃。两年前,谷润族长见谷洛依实在无心意士,他又不愿浪费了这棵好苗子,就送她去歌柳山修行以期成为学士。歌柳山执事年轻时即和谷润交好,老友所托当然义不容辞。谷润其实希望她在品尝学士的酸甜后,能够再返身意士正途,否则这次出门也不会带热假的她出来见识。 谷洛依修行学士,那是欣然向往。李小剑修行学士,则是被逼无奈之后才不得不欣然向往。 两人谈兴正浓时,黄卫长突然推开门,大大咧咧地走了进来。旅程需要一天多的时间,年轻人无聊就舱内走动各房乱窜,以此打发辰光,他们不觉有异。黄卫长见到谷洛依,明显愣了一下,旋即又恢复跋扈神态。 李小剑知道这黄卫长是冲自己来的了,却不知道什么原因。一来他本身年弱,二来也甚少出远,除了赵谷城的几个家族,应该不会得罪什么人。赵谷李三族争斗,李谷多是暗斗,李赵倒是明争。如果非要二选一,那么赵家嫌疑大些,毕竟赵离几兄弟对他仇恨不已。但李小剑想不明白,赵家何德何能,竟让省城的鹰卫长对自己虎视眈眈。莫非是长龟乌鳄的事外泄了? 谷洛依也看出事有蹊跷,她比李小剑年长一岁,就站了起来:“不知卫队长大人有何指教?” “这是我和剑大少爷的事,还请小姐不要插手。”鹰卫长态度蛮横,全无引领众人登鹰时的平和。 “不知鹰卫长找区区有何指教?”李小剑外表年轻气场却足,那份稳重让谷洛依暗自吃惊,和刚才与她闲谈的剑弟弟判若两人。 “尝闻剑大少爷是修炼天才,但又有传闻剑大少爷乃狐假虎威之徒,本身并无多少修为,全仗身边高人维护。我想讨教下,以正剑大少爷威名。”鹰卫长阴阳怪气。 李小剑斜睨了眼黄卫长,冷笑一声。黄有鹏也算年轻有为,二十左右的年纪,就能在珍贵的摩天鹰上执掌侍卫队长之位,就算他是贵胄之后若无真才实学也难得此差。 黄卫长见李小剑不说话,嘲讽道“怎么了剑大少爷?觉得小可不配?”说着他解下悬挂的腰牌,往桌上一放,鹰卫长的意力蓬勃而现。 李小剑一凛:六段意生,如此年轻已属不易。从登鹰开始,李小剑一直模糊神识鹰卫长实力在意生阶段,具体级别却又不明。他以为黄有鹏和他一样,修炼之途与众有别,现在才知原来是那块腰牌的干扰。黄有鹏比谷遥等不过大上岁把,说不定还要小上一些,却已达到六段意生,确实有骄傲的资本,但远够不上跋扈。 “怎么会呢?”谷洛依赶紧接上话茬。谷洛依天赋极高,奈何年纪尚小,不过刚突破九段意之力。尽管外界盛传李小剑意力惊人,她却感应不出也怕他伤心,所以没有询问过。此刻她护弟心切,忙挺身而出,“大人,您真是说笑了。” 黄有鹏年纪不大,职位却是实打实的,谷洛依对他言语尊重。 李小剑见有长岁之人出头,自然乐得逍遥。当务之急,他要把玄凌寒他们安然带离赵谷。他感激地冲谷洛依点了点头。 “看得出你很爱护他啊,小情人?”鹰卫长说道“不过放心,我不会伤了他的。” 谷洛依刚要说什么,却发觉手脚完全不听使唤,身不由己地退回坐下。黄有鹏驱动意力控制了她。谷洛依和鹰卫长实力相差甚远却毫无畏惧,坐那怒瞪双目,半晌从嘴里蹦出一句“无耻!” 黄卫长淡然一笑看向李小剑。 李小剑面罩寒霜,一字一句地说“放开她,否则你会后悔!”鹰卫长听了不敢置信,随即哈哈大笑起来。刚笑两声发觉不妥,又压低嗓子“小子,想英雄救美吗?也太早了点吧。”李小剑在二十岁左右的青年面前,确是要稚嫩许多。 李小剑不再说话,提着离星剑一步一步向鹰卫长走去。鹰卫长对他的近前毫不在意,感觉不到一丝威胁的人,有点意力又如何?他一直警惕的是李小剑手中的长剑,那可是货真价实的纳剑。从情报来看,这小子年纪轻轻,就能连挫几位少年高手,若无外力支撑实在无法解释。现在大家身处半空,外援高手自是难来,但是宝物法器仍要小心为妙。 “还不放开?”李小剑和他只有两拳之隔,近乎面贴面。 黄卫长冷笑他装腔作势的能耐不小,刚想出言讽刺两句却猛然发觉脖子被无形的手给扼住了,他忙调动全身意力抵抗。 黄卫长一被控制,谷洛依就解脱了。她愤愤跑过来,对准鹰卫长的脸啪啪就是两巴掌“无耻之徒,以大欺小,鲜廉寡耻!” 鹰卫长毫无反击之力。李小剑现在是意师,对付意生自然手到擒来,尤其是嚣张的意生更是不费吹灰之力。他催动意力缓缓加压,不一会,鹰卫长就面如猪肝气若油丝,更暗骂起哪个王八蛋送的情报。 谷洛依何曾受人控制过。如果对方是个轻薄之徒,那她一辈子都完了。她越想越气,越想越是后怕,于是愤愤地连扇不停,直至数十个巴掌甩出才善罢甘休。黄有鹏意力比谷洛依深厚,若是平时,别说吃了几十个巴掌,就是几百几千又能如何?无奈他被李小剑死死扼住命门仿佛一个废人,那几十掌吃得相当结实,整个头脸胖了两圈,像被马蜂蜇过一样。 谷洛依打够了,坐在边上还呼呼生着气。她抬眼一看,鹰卫长已双眼翻白、白沫乱吐。她吓了一跳,这个剑弟弟虽说也常与人争斗,但心地淳厚、与人为善,向来是得饶人处且饶人,怎么今日上来就是如此死手?眼神更像换了个人,阴狠决绝。 “弟弟,快放手,要出人命了!”谷洛依大喊道。 第三十九章 鹰上战斗 李小剑却加大了力量,并冲谷洛依吼道“快出去!” 谷洛依一怔,茫然地看着李小剑。李小剑面色冷峻,她好像突然明白了,撒腿就往外跑。谷洛依刚跑到走廊,就听背后轰地一声闷响。一股强劲意力破墙而入,木做的隔板四下而飞。谷洛依大叫一声“小心!”那如山洪瀑发的强劲意力直冲向李小剑。而李小剑好像全无感觉,仍意控黄卫长,动也不动。谷洛依吓坏了,眼见他就要碎尸当场,忍不住地想要闭上眼睛,却发觉面前突然又多了个李小剑。谷洛依大张着嘴,一声也发不出。而留在原地的李小剑承受了重重一击后,慢慢散去。有风苇度护身,李小剑原地留个残影让敌方过了把瘾。 “好小子,竟然能躲开我这一掌”杨作宪从破墙中走出。李小剑因为全力施展风苇度,放开了鹰卫长。杨作宪看了眼倒在李小剑身后的黄卫长,黄有鹏顶着硕大脑袋眼歪口斜,已然失去知觉。杨作宪意力轻轻一催,鹰卫长咳嗽几声醒转过来。“蠢货,和你说过多少次,人外有人天外有天。去帮助其他人!”杨作宪骂道。黄有鹏低着硕大脑袋爬起来快速跑了,边跑边喊“上峰有令,动手!”外面随即传来轰啊噼啪的打斗声。 谷洛依想去看看谷润谷遥,又担心李小剑。杨作宪刚才那一击深不可测,远超她这个连意生都没达到的人的想象。 “洛依姐姐,你先去帮谷遥大哥,我能自保。”李小剑信心满满地说道。其实他这话说得不轻松,刚才能够借助风苇度成功逃离,那是因为杨作宪完全没有想到李小剑还会这一手高超意技。现下在空中,风苇度再快,也只能在鹰背上周旋。以李小剑现在意爵的神识,他清楚地知道鹰吏的实力是五段意大师。他可不想随便就燃烧帝君之血,如此之说,只是让谷洛依去找族长,或找机会先逃离这危险之地。 现在逃走既然不便,那就正面迎敌吧。虎落平阳被犬欺,实力没有恢复之前这都是没办法的。李小剑手握离星剑,轻吟一声“剑劈天下!”。气流涌动气场成形,一柄透明巨剑闪现。 “花拳绣腿!”杨作宪轻蔑地说了声,手轻轻挼了几下胡须。整个摩天鹰尽在掌控,鹰吏毫不介意谷洛依的离开。他为人谨慎,深记宁可击杀一个,也不损伤十人。这个年轻人所表现出的实力也就是意生意师之间,在他这个五段意大师面前不堪一击,但他仍要确保一击就中,否则情报不会着重点明这个年轻人。 鹰吏等李小剑准备好,摆足了意大师身份就轻吼一声“霹雳暴雷!”晴天霹雳,随着他意力驱动,隆隆不绝传来。 李小剑心头一动,声系修行者,能化气为声至收放自如、轻缓慢急境界,果然不愧为五段意大师,就是败在他手上也不算太丢人。 “小子,能死在意大师的手上,是你上辈子修来的福气!”鹰吏不算大言不惭,“结束吧!”他大叫一声隆隆声响直击向李小剑。 上辈子?若是我上辈子修为恢复,你算哪根葱?李小剑手举离星剑,凝身尽力往前一冲。“轰”的一声,李小剑被弹了回来。他只觉气息翻涌内腑巨痛,强忍下后仍是哇地吐出一口鲜血。这是他第一次硬扛意大师,虽然借助了离心剑的防御,但只吐了一口血已让他十分满意。 “不错嘛,再接一招”杨作宪话未说完,意力漫卷而至。李小剑尝试一招后,仍是施展风苇度周旋,瞬间不见了踪影。杨作宪的雄浑意力仍是轰地一声打得结实。 李小剑定眼看去,李中义站在他原来的位置,深吸了几口理顺气息。 “你现在才赶过来”对李中义的出现,鹰吏毫不奇怪。 外面已杀声震天。剑劈天下、炎炎四野、谷幽兰若,暴喝之声此起彼伏;千岩万谷、雷霆一击、虎啸山林,绝技奇招你来我往。 “我们都是奉总督之命前往参加庆典,不知鹰吏大人为何从中……阻挠”李中义斟酌着措辞。对方是五段意大师,级差不大却终有级差,刚才一击他气息为之一凝,对方却表现如常。这等强人,能不招惹尽量远避。 李小剑擦擦嘴角的血,靠近李中义。李中义摸了摸他的头,把他拉到身后。上阵父子兵,实力尚弱的儿子在身边,李中义却如同吃了定心丸。 “奉总督,哪个总督?再吃我这招雷霆一击!”周围又是隆隆而响,与刚才不同的是,响声并不是四方而来,而是一处而奔。鹰吏都懒得和李中义解释,二话不说又杀将过来。 “剑劈天下!”李中义长袍鼓起,飒飒做响。李小剑从未见过父亲与人对敌时衣服像普通意生一样鼓鼓而动。他知道父亲已全力对阵,忙举起长剑后闪两步为他护法。 好多房间墙倒洞穿,谷润、赵霸他们和侍卫打成一团。这些侍卫深藏不露,对付意教级别非但不落下风,还招招压制。 “噗”李中义、鹰吏两大高手对决,他们气息相撞意力相搏,发出的声音却异常轻微,尔后紧接着就听“轰轻轻”几声连响,整个房舱被掀了屋顶。意大师的意力对攻,后劲十足。 众人发摆裳响,全都裸露在外。大家稍一迟疑,互相看了看又对对抢攻。摩天鹰训练有素,只是长鸣一声继续扑闪双翅向前。 鹰吏退后一步就稳住身形,站在最边沿,脚下地板嘎嘎做响。而李中义则连退三四步方才止住脚步。 “雷爆天柱”鹰吏看了看周边形势,使出更高意技。天空叭叭脆响由远及近,极目处白云泛乌滚滚而来。“剑冲云宵”李中义怒目低吼,一柄遮阳巨剑凌空出现,刚翻滚泛乌的白云又大片大片分开。 “着!”两位大师低叱一声又攻在一处,只见一团光亮极度耀眼,随着轰的一声后四散出去,好像佛光普照,紧接着是嗡嗡鸣声低沉晕脑。大家全停了手,蹲下身子抱住头。李小剑也丢掉长剑,双手掩着耳朵。 第四十章 乱臣贼子 许久许久,众人感觉如同过了个轮回,那光亮音响才渐渐散去。一片破败呈现眼前,勾檐添角的房舱几为平地。看起来摩天鹰仿佛背了只大平木板在飞行。 这就是意大师的实力!众人仰视着杨作宪和李中义。杨作宪脸苍色白,刚才一击没有受伤,但意力损失巨大。李中义嘴角微血,他的级别稍低,但是面临生死唯有拼命一搏,如此受伤倒是没有想象中那么严重。 赵霸再次暗道侥幸,他知道意大师实力超群,但没想到会是如此惊天动地。志得平时没有强硬对阵李家,否则早不知死了多少回了。 鹰吏环顾四周,己方实力占优,但对方也不是白吃混死。他长叹一口气下定决心,从口袋中取出一粒丹丸吞下。赵霸心中一凛,这是要强行提升实力。就算身体暂时受损,但眼前却能快速取得胜利。他紧张地看向李中义,希望他也有这种应急之法,不过又担心急功近利会使他身心受损,以后再遇张敌就没有了屏障。李中义除了面色更加凝重,没有什么举动。 服下丹丸后鹰吏实力暴涨,李小剑苦恼地发现杨作宪已是一段意爵。众人神识虽弱,但也明显感应到鹰吏狂暴的意力在疯涨。 谷润站了起来“杨大人,晚辈今日死不足惜,只是死前能否让我等明白,这是为什么?” “为什么?因为我不想你们为虎作伥,成为总督的走狗!”杨作宪阴狠地说。 “可总督大人爱民如子、侠义仁政,闻者都众口交赞,怎么会为虎作伥?”谷润不解地说。 “是嘛?既然你们这么爱戴他,那就先替他去鬼门关探探路吧”鹰吏说完不再废话,慢慢施展意技“雷爆天柱!”,响声连连乌云滚滚。 李中义向众人扫视,最后目光停留在李小剑和李之雷的脸上。 李小剑觉得是时候燃烧一下帝君精血了。他盯着杨作宪,暗骂了句晦气,就退回几步暗暗催动意力。摩天鹰突然一震,跟着仰天长啸,李小剑心道糟糕。 杨作宪看见李小剑的反应也颇为惊奇。 摩天鹰被杨作宪种了极核,而且是破坏力极大的双阴极核。一旦杨作宪自爆,摩天鹰随之也会自爆。极核引动的一瞬间,李小剑强大的神识就感应到了。杨作宪没想到李小剑的神识如此强大,奇怪他到底什么来头。 此时燃烧精血打杀杨作宪及所有侍卫都没有问题,却不能阻止摩天鹰的自爆。如此高空,除了李小剑,别人几无生还之理。就是李小剑,以他现在的修为,不死也得脱层皮。 李小剑只得先用神识控制极核的暴怒,再看事态发展做决定。杨作宪仿佛明白李小剑的两难,轻蔑地笑了。 这边厢,李之雷见族长望了过来,不觉落下了眼泪。 “孩子,别哭!死则死矣,但求磊落光明”李中义伤感但豪情地说。李之雷忍不住抽搐起来。李中义看着这个晚辈,虽说天赋一般,但别的方面还不错。他叮嘱他,“之雷,你和小剑是兄弟。兄弟同心,其利断金,以后要互敬有爱。” 以后?难道我们还能逃过这一劫吗?呜呜,李之雷哭得更厉害。 “墨迹完了没?”杨作宪实力碾压,却风度犹存没有偷袭暗算。 李中义又扫向赵霸、谷润他们。他们面色沉重。李中义微微一笑转过了头,“多谢杨大人容我告别!” 鹰吏冷哼一声大叫“雷暴天柱,去!”一波强大的冲击,由声而色、白光目炫,排山倒海而来。 “剑冲云宵”李中义低吟,全部意力集结。 “哼”杨作宪很是不屑,受死吧,乱臣贼子。“轰轰”两股意力相撞,李中义却没有如人所想的一飞而出。鹰吏看着李中义,顿觉不可思议。李中义满脸通红,眼神坚毅。鹰吏马上明白李中义燃烧了血脉。这不但是永久性的创伤,而且会大减寿元的,但一般燃烧了血脉就没有再想活下去。 “父亲,你,你不能”李小剑一见族长自杀式攻击,眼眶湿润了,突然间觉得他好像就真的是自己的父亲。若不是为了孩子,有谁会如此无畏生死?身为帝君,李小剑也珍惜这种亲情之爱,他内心莫名感动。死亡谁都怕,但直面死亡,发现最怕的却是亲人的死亡。 “叔叔,呜呜”李之雷的哭声不可扼制。平日对族长叔叔有些不敬,但那是平日。一旦面临生死存亡,他才蓦然发觉族长的伟大,他像山一样庇佑他们这些小苗。 “谷兄、张兄,控制摩天鹰。剑儿、雷儿就拜托你们了。”李中义想支开赵霸谷润,叮嘱完后大叫一声,往前踏步继续燃烧血脉。杨作宪明白李中义决心和他一起跌落摩天鹰同归于尽了。 “不,父亲!”李小剑猛然跳起,双手推向李中义,将意力源源不断输送,也不管他是否头晕了。而他的神识仍然不敢擅动。与此同时,赵霸谷润也跳了过来“剑兄,撑住!”李中义的血脉已燃烧近半,再燃烧下去就无可挽回。当此生死一线时机,三大家族撇开恩怨并肩作战。李之明,谷遥、赵要等,也飞速跃来。李小剑双手抵住李中义后背,赵霸一手捏诀、一手和谷润联合,双双抵住李小剑后背。余下晚辈再分成两队,双手抵前,呈人字形排开与杨作宪对阵。诸人联手,意力自是大增,弊端却是一着不甚就会全体消亡,一个也跑不了。再怎么危险,相对神域,李小剑总能生存。而其他人,则真的是视死如归。 杨作宪本强行提升的意力,在这诸多意士联手之下直落下风,身体不由自主地往后退去。他对着鹰卫们大喊“你们还不动手?”鹰卫们成环状包围,却都呆立不动。杨作宪见他们不动,气急败坏地冲着黄有鹏大喊“快动手!”形势岑岑可危,他半只脚已悬空,一不小心就可能跌落。他后悔刚才太过大意,没有往里面走几步。 第四十一章 铮铮赵谷男儿 年轻的鹰卫长顶着猪头一样的脑袋,不知道说什么。另一个年岁稍长的侍卫,看穿着应该是副卫长却往前走了一步,“计划不是这样的,只是抓住他们!” “你们,你们”杨作宪气急败坏却又无可奈何。他长吁一口气抬眼望上,冲着天空大吼“帝国不灭!”尔后他的意力又飞速提升,猛一催动,“轰”地一声,惊天动地。李中义他们噗地齐齐狂喷了一口鲜血,然后向后猛飞,四下跌落。他们不敢耽搁,喘着粗气互相搀扶着赶快站起。李中义最靠前伤地最重。而杨作宪面目狰狞,脸色血红,他也燃烧了血脉。 “拿命来吧!”杨作宪更耽搁不起,他疯狂燃烧血脉,只求迅速消灭赵谷家族。 “凤舞九天!”面对急速攻来的杨作宪,受伤最轻的赵霸一跃而起。众人也在此时明白,怪不得赵家个个都在修炼族长绝技“虎啸山林”,原来赵霸早有更高意技。众人神思只是电光火石间,只见一只浴血凤凰,展翅冲向杨作宪。 杨作宪不以为然,这等刚刚修炼初层的凤舞九天,施展只会自取其辱。果不其然,在雷暴天柱攻击下,赵霸的肉躯全部硬接住了雷暴天柱的攻击,只听喀喀连声,他的胸前肋骨片片寸断。但是赵霸却没有被打飞,反而冲了上去。 “赵兄”李中义和谷润大叫。 赵霸拼着又受了几击,从后面抱住杨作宪,杨作宪的脸色仓惶。赵霸想直接自爆和他同归于尽。赵霸意力太低,同归于尽杨作宪不太可能,但是重伤他绝无意外。众人刚想到这点,赵霸已喊道“赵谷城不能在我们手里堕了威风。我们一个一个自爆。余下的,请代为照顾家中父老!”赵霸刚说完,耳孔、嘴巴等七窍就开始冒烟。杨作宪大惊失色,刚奋力挣脱一下,赵霸就已爆炸,血肉四下横飞散如雨下,尔后忽儿不见无影无踪。杨作宪扑通一声往前扑倒。“轰”爆炸余波袭来,赵谷众人全部后仰过去,站在稍远点的侍卫也都往后退了几步。摩天鹰也受到震动,加加地也怪叫几声。 “爹”赵要泪如雨下,大叫一声猛地向杨作宪扑去。杨作宪半坐在地上右手一挥,赵要就倒飞回来。杨作宪承受了自爆的绝大部分冲击正运功调息,否则赵要的小命当场就会没了。 “我跟你拼了”赵要又待要上,却被谷润拉住了“我来!”谷润拉住赵要后,转身对众人说,“燃烧血脉,按年龄大小自爆,直到他灰飞烟灭!”谷润说完后,率先燃烧血脉。李中义接着说,“说得是,拼了,今日我们就算全部葬身此处,也不能堕了我们赵谷家族的威名,要让我们的祖先荣耀,让我们的后代自豪!”众人听了,豪气顿生。他们迅速原地坐好,屏声静气。不一会,大家都面色绯红,而意力也持续暴涨。李小剑看着这一切想起了暮烟,泪眼朦胧。赵谷亲朋们,从现在起,你们就是我的家人,此次不能挽回,但日后我会为你们报仇。暮烟,你也会认同我的吧? 杨作宪已经站了起来,看着众人的决绝知道事无挽回。他恨恨地说“爆吧,爆吧,我一命换九命,对得起帝国了,帝国万岁!”杨作宪大吼一声,燃烧全身血脉。他像一个大火球在移动,一步一步向赵谷家族走来。火球未到身边,而炙热已能让人昏迷,这就是五段意大师的恐怖实力! 杨作宪此时最气愤的就是千算万算,没想到那些手下竟然作壁上观;没想到平时勾心斗角的赵谷三族,最后时刻竟能不计前嫌团结对外;更没想到的是,他们与他做对,竟都不惜燃烧血脉甚至自爆。想到此点,杨作宪恼怒又很欣慰:能与此等英雄族群同归于尽,也是一件不世荣耀! “剑兄,我先走一步”谷润说完一跃而起。看着冲向自己的谷润,杨作宪脸上露出了微笑。虽各为其主,却英雄相惜。谷族长,你先走一步,他们随后就来,我也会跟着他们一起来的。杨作宪知道谷润挡不住自己,谷润也知道自己挡不住鹰吏。但是李中义能够慷慨赴死,赵霸能够决然自爆,我谷润也是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何惧肉身毁灭,更喜精神长存。 杨作宪不过前进一步,那强大的威压已令众人无法呼吸。面对重压,李中义和众人不谋而动,要爆就一起爆吧!他们刚催动意力就觉眼前一花,副卫长已冲至谷润身后。他手一拉,谷润一不留神向后倒去,已燃烧的血脉熄灭大半。他忙要重新燃烧,却见鹰吏已然自爆,刚只是个比人大些的火球,瞬间就扩展到近百米范围,火光一片,连响阵阵。摩天鹰再天生神力,也抵挡不住这波冲击,它立立两声,身体猛地一斜,众人迅速侧滑,快要跌落时,摩天鹰才稳住身子。 众人未及自爆就骤遇死境,突然又转危为安,都手抚胸口喘着粗气。杨作宪自爆,威力巨大破坏无限,但赵谷众人却都没事,他们望向副卫长。 关键时刻副卫长冲上前来,一道天然屏障在他手中打开。众人知道他开启了法器,虽不知道他用的什么法器,但都知道一定是绝世法器。 副卫长也差点滑倒,他吐了口气后,把手中拇指大小的铁球收了起来,对着鹰吏刚才自爆的方向看了看,神色凄然。他和杨作宪交好,最不想他落到这种尸骨无存的地步,但职责所在,他可以扣押赵谷三族,却不能让他们在自己的手中毁灭。 广阔的敔山总督府广场,起起停停几十只摩天鹰。赵谷众人在侍卫的搀扶下,鱼贯走了下来。他们衣裳褴褛、灰头土面,所乘坐的摩天鹰也是焦羽乱扎、灰毛秃尾。不过,他们却没有觉得尴尬,因为满广场的摩天鹰倒有一小半如此。 来往宾客中有些旧交,谷润李中义和他们互相点头致意却不敢深聊。迎接礼官则如临大敌,招呼众人快速进入总督府。赵谷众人被引至后院西北角的小院中安息,鹰卫们由军方接走。 第四十二章 前朝余孽 稍坐片刻后,就有下人送来饭菜、换洗衣服等。谷润拉住一个管事的人问问情况,那人深蹙眉头,似乎苦不堪言。谷润只得将之放走。 大家吃饱喝足,各自散去歇息,只有谷润、李中义还在座中。 “此次遇袭,李兄怎么看?”谷润凑近。 李中义神识周边扫探,没有发现什么人,也凑向谷润“此事恐怕牵扯到前朝。” “是的,我也如此想。那鹰吏口口声声喊着帝国万岁,多半是前朝。本朝歌舞升平,一片祥和,自是不用拼死捍卫,似乎也只能是前朝旧人所做之事。但看那鹰吏修为年寿,应该是本朝所生,照理说不该这么拼命才对啊,这真是让人费解。”谷润小心字眼,牵扯到谋反,别说参与,连议论都不应该。 意力修为越高,寿命越长。如果能一直保持意大师实力,寿命最高可达三四百年。而白霜大战距今已然五百年以上。 白霜帝国建立之后几年,敔山行省成立,今年就是敔山行省五百年诞辰,所以总督大张旗鼓地庆祝。 谷润分析地有道理,李中义陷入沉思。良久他提出个假设,“莫不是和我李氏一样,需要传输意力给他人自我降阶?实际上原来的层级是意爵或意王?”李氏传输升阶,而传输人降阶之事在赵谷无秘密可言。实力一直保持在意大师,寿命最高可到三四百年。但绝大部分的意大师在层级不再上涨后就醉心于享受,所以寿命远远达不到那么久。李族为了传承,则早早就会进行意力传输。 谷润思索一会,觉得这个答案不算太离谱。两人又闲聊几句就各自回屋,一切静等事态发展。 李小剑进入自己房间后唤出玄凌寒。玄凌寒躺卧在地,脸上血汗一片,憔悴不堪。李小剑吓了一大跳,忙俯身查看她的伤势。两人血脉浸伏入离星剑,一内一外息息相连,当李小剑受到强大攻击时,玄凌寒也会受到余波伤及。摩天鹰上大战时,玄凌寒也数次为李小剑传输意力抵抗鹰吏,虽然她的意力较弱,但聊胜于无。李小剑却没有想到她会伤得这么严重。 玄凌寒摇手说没事,只是吐点血破点皮。李小剑神识扫了下离星剑,从中取出几粒药丸递给她。这些药丸都是李族自家炼制,可固本培元、活血去淤。 长龟公主见多识广,这些补药相当低级,若不是看在李小剑对自己如此关心爱护的份上,她连闻都不会闻一下。瘦死的骆驼比马大,王族之后岂是小城小族可比。她含笑吞下以示谢意,苍白的脸上绽放出几抹妩媚。 也许是吸收了玄云昌一半的血丹,李小剑对品级还低的长龟们有着绝对的压制。危急关头,玄凌寒几次要带着三小龟人冲出助阵,都被李小剑强行制止。李小剑多坎坷、满崎岖,但那不过就是强弱或者好坏而已,长龟一族可就大为不同,动辄就是生死考验。 受人所托,他不想她们危险。已然不易,他不想他们牵连其中。离星剑是稀世宝物,如同重装铠甲或无敌堡垒,保护长龟平安绰绰有余。摩天鹰上李小剑打定主意,一旦最后关头他就将离星剑抛出远掷。有着离星剑的保护,就是从再高的地方摔下,玄凌寒们都不会受伤被创。在离星剑的玄空里,除非有强大意力输入,否则那里永远都是一个温馨的港湾。 玄凌寒颠簸流离多年,分得清真情假意。多数的人族,生性狡诈、虚伪,就算偶有善良朴实之辈,也是未曾诱惑,未遇选择。而李小剑不是这种人。风雨过后,平淡是真。雷电过身,善良为心。他虽没有迭遇生死,可也命运多劫。尤其是今天,就算面临生死,也不忘受人所托,努力保其周全。 李小剑感受到了玄凌寒的善意,一脸尴尬地陪笑。如今广博的他,早就认识到了丹药的不足。若是实力足够,他早就自制丹药了。实力,一切都是实力,没有实力,什么都是妄想。 “剑哥哥,小妹能认识你,已是三生有幸”经此一役,玄凌寒不自觉地对李小剑又亲近一层,怎会在意这等小事。 “哪里,哪里”李小剑面色绯红,他不由地又想起当初把她们当宠物买来的事。 “剑哥哥,你能修炼我族的一些功法吗?”玄凌寒连本族秘法对李小剑都不再保留。 “这我倒是不清楚,要试一试”李小剑没有做作。他刚想仔细询问时,突然感到李之雷向他们房间走来。李小剑的意爵神识,寻常意士早就无法隐瞒。凌寒快速躲了起来。 “老弟,有事吗?没事出去走走?”李之雷推开门。庆典在后日举行,他们时间很宽裕。李之雷年长不了多少,故作深沉却十足年轻人心态,尤其是劫后余生。另外他也想和堂弟拉近下关系。 大家刚经历过一场生死,李小剑不想去也不好拂了他的面。 他们顺着墙角弯廊边走边聊。 李小剑余光瞥见园中假山旁,一个像兔子一样的动物飞速跑了过去。诡异的是,那兔子样的动物还对他嘲弄地一笑,李小剑一愣。那兔子觉得李小剑似乎瞧见了它,也是一愣,尔后脚不停顿跳入墙角花丛不见了。 “雷哥”李小剑叫道“你看见那只兔子了吗?” 李之雷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去,一片灌木,数株花茎掺杂其中,株摇叶动如风掠过,哪有什么兔子? 李小剑看着李之雷的表情,确定他什么也没有看见,就摇了下头说没什么,可能看错了。他话音刚落,突然又是一只兔子窜进了花丛中。这只兔子倒是没笑,但看到李小剑盯着它看也是一愣。 “雷哥,这次看见了吗?”李小剑很是奇怪,总督府虽大可不荒凉,怎么会有野兔窜入。 花随叶摇,叶随风动,李之雷还是什么也没有看见。他看向堂弟,堂弟不似说假话的样子。他心里一动:莫非他又像以前一样出现幻觉了? “你没事吧?”李之雷关切地问。一场大难让李之雷更深体会血浓于水的道理,“你,太累了吧,要不,我们回去休息一下?”李之雷询问道。 第四十三章 远古八族之追月獾 “没事,没事。可能是头有点晕。”李小剑微笑回答,他明白堂哥想多了。他确定自己确实看见了两只兔子,只是不知道李之雷为什么看不见。这明显不是幻觉或是意识体,他能感觉得出。就算他神识境界稍高,也不会出现这种情况啊。 李小剑心中满是疑问,却没对李之雷细说,被人当做怪物对待的滋味可不好受。 “那我们回去吧”李之雷拉着堂弟就要回去休息。 “不用,不用,难得来一趟省城,不出去逛逛,怎么对得起自己呢。”李小剑做出很向往的样子。 “那,好吧”李之明又看了看堂弟,看他没啥事就答应了。 虽然从偏远小城前来,但身为意士总也有点气度,兄弟俩穿梭在大街小巷倒也挺像对快活惬意的公子哥。 不愧为省城,建筑雄伟,人流如织。远处城墙,摩天鹰、穿云鸢此起彼伏,东西街道,翅尖马、云霞兽来往不绝。 坊市热闹、铺面栉比也就罢了,更让人赞叹的是各种法器丹药大模大样地摆在台案上,各种大小魔兽也随意关在路边铁笼中。 做为公子哥,气度有了,银子兄却太少。他们只能流连在坊市里东看西瞅过过干瘾。李小剑尚可,没见过也读过,所以只是欣赏并未惊喜。 李之雷则瞠目结舌,心中不停默念天外有天,人外有人。他想起以前自我感觉也是年轻一辈中的佼佼者就不免脸红。就这水平,不说那该死的鹰吏,就是刚才笼中那只长得像猴子一样,叫什么碧眼灵猿的玄兽,他都不一定打得过。李之雷只是凑近了点,想看清它的眼珠是否确为碧绿色,没想到就惹恼了碧眼灵猿。它狂暴地冲了过来,双爪直直地伸向李之雷。 李小剑叫了一声小心,一把拉过李之雷。 碧眼灵猿虽小,可也有近一阶玄兽的实力。再加上它是兽类,本体力量巨大,综合实力远超人类意生。 当那碧眼灵猿双爪快要伸至栏杆时,铁笼突然发出刺眼光弧,如雷电一样击打得碧眼灵猿哇哇乱叫。 李小剑才知道铁笼被设了禁制,不禁感叹凡域省城也算一定程度奢靡与强大。这种禁制在赵谷小城,只有家族重地才能偶尔窥见。 一路走来惊奇不断,李之雷偷眼看向堂弟,李小剑面色如初见怪不怪。李之雷暗暗折服他的从容,暗道幸亏以前没有像李之明李之亮那样向他挑衅。转念又想,他再厉害也是我们李家之人,未免又有些小小得意。 回到住处后,李小剑给父亲请了安,待李之雷走后,他对父亲说了下午在园中看见兔子的事情。李中义沉思一会,想不出什么原因。现在他的神识见识都比儿子要低,只能从经验上帮助分析。 “你现在神识已达意爵?”李中义问道。 “是的”李小剑不隐瞒。 “会不会是你神识比较高,所以能看见兔子?” “应该不是,否则以总督大人的意王实力,怎么能发现不了园中有兔子?而且那还不是普通的兔子,真实名称应该叫追月獾!”李小剑思索了下所吸收过的书籍知识,肯定地回答。 追月獾,远古兽族八强之一。就算普通獾类,因其腹底较低,皮厚肉实,所以防御性较强,又因其腭部咬合之力非凡,所以攻击效果又极佳,如此獾类攻防兼备,在一般兽类中罕有敌手。只是普通獾类个头较小,大型动物虽不能将它们痛快击杀,可要防御却是简单许多。直接按住它,不让它攻来便是。而追月獾已是玄兽级别,除去原有的攻防兼备,更是行动迅速,急如风、快如电,披星赶月,是名追月獾。 李小剑有些不解的是兽族八强不是已然灭绝了吗?一念及此,他又想起轩辕乌鳄和玄河长龟。他笑了笑,就算没有灭绝也接近灭绝,只是不知是好运还是恶运,十几天内竟然接连遇上三族。 “你说得甚是”李中义挼了挼自己的胡子“会不会是你修炼了风苇度,所以能看清较快的移动?” “啊”李小剑一拍脑袋,他不是忘记了这点,而是一时忘记他的帝君身份,能力超出凡人岂是一点半点。 李小剑修炼了风苇度,速度和追月獾棋逢对手,甚至还要快上一筹。那两只追月獾自小到大,仗着身快形速从未被人族发现,今日一见李小剑的眼神,就明白被他看个正着,因此也是吃惊不小。 追月獾的问题,李中义给不了他太多指点,建议他趁人在省城放出玄凌寒,就说是省城认识的朋友,以后有问题也可以咨询下她们,好歹她们也有几百年的阅历了。李小剑点头称是。 晚饭后,李小剑溜了出去,在一偏僻小巷放出四小龟人。玄凌脸色仍是有些苍白,但已大体复原。莫丝、玄宇、玄阳反倒胖出不少,鸟语花香的玄空颇为养人。 李小剑和她们编好说法定好同盟,就安排她们住进了旅店。李小剑原打算回总督府居住,又怕李之雷谷遥等怀疑,更担忧起四小龟人被人认出,再加加玄凌寒盛情相邀,就在玄凌寒的隔壁也开了个房间。 李小剑安排好后回总督府和父亲知会一声。路过园角时,李小剑想起追月獾,几次想过去瞅个究竟,最终还是强按住好奇之心。有些事暂时还是不知道为好。 李小剑走后,谷洛依到处找他无果,遇到李中义才知道他去会写意阁的的学友了。知道对方是女生,心中生出一丝不快,她很是纳闷,剑弟弟会学友是很正常的事情,我为什么不开心呢? 李小剑回到旅馆时发现玄凌寒在等他。他们进入房间后,对面而坐。玄凌寒伸出右手,李小剑迟疑不决。玄凌寒又将手往前伸了伸,手中赫然就是长龟宝物——纳戒。 “这是你们族的宝物,岂能任由我的意识或本体随意进入?你要考虑清楚,少一些人知道就会多几分安全。”李小剑提醒她。 “剑哥哥,你说错了。我族濒危,很可能只剩下我和莫丝他们三个了。多一些人知道,反而会多几分安全。否则我们灭绝了连个传讲的人都没有。”玄凌寒郑重地说。 第四十四章 长龟宝藏 李小剑知道若再拒绝就是怕担责任了,就说道“好吧!”他意力轻催,大拇指甲划向食指肚面,挤出一滴血。玄凌寒用纳戒接住鲜血,刚想压制住纳戒原有印记反弹,不料李小剑的血自动浸入纳戒,迅速霸道。数息之后血意交融,李小剑的神识毫无阻碍地进入了纳戒的玄空,长龟一族还是挺富裕的。 玄空中良田广袤、楼阁丛隐,几处湖泊圈绕密林,仿若一个缩小版的赵谷城。 玄凌寒神识道“虽然生机勃勃,却缺乏高级生物。”李小剑听得出她的苦涩。 玄空内植被繁茂、鸟鸣鹿叫,一派生机勃勃,却全是些低等生灵,既无人类,也少兽族。这片世外桃源,若没猜错,应是长龟年轻一代学习修炼的秘密场所,本该由族长或族中强者守护,现在却戴在一个小姑娘的手上。 他神识归位安慰她“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我相信你们长龟一族,终有一日会遍布意念大陆。” 玄凌寒听了努力地想笑一笑,却越笑越难看,最后泪水汪在了眼眶里。李小剑有些过意不去,他伸出手轻拍了几下玄凌寒的头。凌寒猛地往前一扑,抱住李小剑就痛哭。李小剑忙轻拍她的后背“乖,别哭,别哭,会有人听见的。”同是天涯沦落人啊。 “哐”门被推开了,是莫丝、玄宇、玄阳三人。他们分住在隔壁,听见公主哭声,护主心切,想都没想就冲了进来。他们傻傻地站在那看着,摸不清这是什么情况,最后还是玄莫丝看出了些端倪。她招呼玄阳玄宇出去,把门带上后就站在门外警戒。公主身份特殊,虽然尽量掩盖了气息,但省城藏龙卧虎,被人识破也不是没有可能。 玄凌寒也知道利害,哭了一会就收住。她看见李小剑胸前满是泪水痕迹,不好意思地笑了,忙岔开话题“能找到玄空书库吗?我们的意法意技全藏在那里面。” 李小剑也尴尬不已,忙回答:“我再进去看看。”说着,神识又探了进去。 一如人族,长龟书库也是重中之重,在亭台楼宇中最为高大坚实,李小剑毫不费力地就找到了。昔日繁华之所,如今杂草丛生,他站在高大书楼前感慨。他想代为清理,奈何本体在外,意力嫌弱,进入的神识只能观看感应。李小剑现在的形状,在意士眼里不过是个虚幻模糊的身影,在普通人的眼里就是一团空气,感应不到存在。他不禁艳羡起乌鳄老人的意识成体。 李小剑的神识向书楼近前几步,就感受到了空气波动,这是长龟一族的禁制。他停下步伐,闭眼思索记忆中有否记载破解之法。 “剑哥哥,进去吧”玄凌寒的神识也进入了纳戒。 李小剑睁开眼,玄凌寒的体形倒是比他清晰多了,到底是长龟的地盘。 李小剑依言又往前走了一步,波动更加厉害。李小剑不敢再往前,他现在的实力远远不够。一般的禁制就能让人皮开肉绽,厉害点都能让人魂飞魄散,而最厉害的禁制反而是能够隐藏物体,让你来去自由却丝毫不能发现。这显然不是那最厉害的禁制,李小剑已经感觉心头有些浮躁,只是碍于脸面没好意思退出。玄凌寒把本族至宝毫无保留地展现在他的面前,这份信任何其珍贵必得尊重。 玄凌寒发现了禁制的波动,伸出手刚要牵着李小剑时发现波动停止了。李小剑也发现了这点,他看向凌寒发现了她前伸的手,满怀感激地点了点头。玄凌寒不想随便承情,她解释道“你吸收了爷爷半颗血丹,而且也滴血认证过,刚才禁制大概一时没有认出,现在你可以随便进入了。” 李小剑心道禁制应该是感应出他的帝君之体,自觉臣服。禁制久了也会有灵性。不过他仍装作恍然大悟的样子。玄云昌就在这个玄空之内,只是虚弱的厉害,不知道身在何处。凌寒笑了笑示意李小剑进入书楼。 长龟书楼不像人族底层会放些杂书,而是一进正门入眼的就是各种意技功法。想来这是玄空世界,能放进来的除却必需品就是珍贵物。 李小剑望向玄凌寒,眼神征询了一下她的意见。玄凌寒轻轻地点了点头,正要带着李小剑前往高阶意技功法摆放处时,却发觉那些书本自动打开,一页页、一本本快速翻动。 玄凌寒大吃一惊,与此同时她还能感受到李小剑的意力在突兀增长,尤其是他的形状若隐若现闪动不停。玄凌寒虽然借助玄云昌的意力输送提升了级别,但因为本身实力太低,所以就算提升也不过是一阶玄兽而已,最高也就相当于人族的意生一段,很大可能还突破不了意生。以她的实力原本是感应不到李小剑的意力变化,不过纳戒已将二者信息相融,且正在纳戒之中,所以她能清晰地感受到李小剑的意力暴涨。 世上还有这种修炼之法,玄凌寒吃惊之余不免羡慕,若是自己也有这专门从某一种物体上吸收灵气的修炼之法,那不也是日进千里? 吸取山川之灵气、日月之精华,说起来好听,其实杂大而虚泛。每个意士都能如此修炼,那修炼效果能有多强?而像剑哥哥这种,吸收书本灵气,目标明确行动直接,专而快、精而纯,才是修炼的上乘之道。 玄凌寒还有一点想不到,李小剑不仅能吸收书本的灵气,还能吸收书本里的知识。而书本之所以有灵气,概是因为知识的高深或语言的优美暗合了天道自然。如果玄凌寒知道这一点,相信她都要嫉妒成仇。 玄凌寒出于感激,让李小剑进入玄空。她认为长龟家学渊远,高阶绝技众多,就算李小剑想全部学会,那也得有那么多的时间和精力。她觉得李小剑会挑上一两本高阶功法意技慢慢领悟参详。就算他想学全学多,那总归要花上个数十年时间,如此倒更显玄家大方真诚:有哪族愿将家族宝库几十年向外族敞开?或者近似于永久敞开? 第四十五章 意技“变身” 而李小剑只要待上个三五天或最多一两个月,就能全部掌握长龟所藏。尽管限于意力级别,大多意技功法只是停留在理论,短期内并不能修炼,但这仍相当于把一座书楼拱手送人,这可是长龟一族几千几万年的积累啊。 李小剑意力飞速提升,却没有找到一本适合修炼的意技。意力提升是基础,着急不来越稳越好。意技用以防御或进攻,则是越快越好。 李小剑停顿下来望向玄凌寒。玄凌寒见他停了下来,还道他如常一样,灵气虽然吸收,却不能稳固。玄凌寒刚才一直回忆未变身时,李小剑给她输送意力。非亲非故还不是同类,李小剑肯输送意力给他,定是意力不能稳固,或是意力多了转换不了有害处。世上之事,不如意十有八九。李小剑前段时间不能升阶之事,玄凌寒不甚清楚,就是在玄云昌为他化解血丹时,玄凌寒也没有深思但猜得出来。至于爷爷为什么那么做,他总归有道理的。 “凌寒,你觉得我该学下哪方面的意技呢?”李小剑很是茫然地问道。 玄凌寒心中轻喜。送人礼物,那人一见就明,多没乐趣? 她想了想“剑哥哥,你就学下变身吧。以前族中尚有高手存在时,一遇危险或有所需求时,他们就变身。” “变身?”李小剑大喜,“那就是想变什么就变什么?大树,青蛙都行?”变身,这在神域也要跻身正途才有的能力啊,在凡域就是到了传说中意圣意尊级别还不一定会有。没想到长龟一族还藏着这么个惊天的秘密,只是这么高级的意技,怎么就起了“变身”这么直白的名字。 “不,不”玄凌寒解释道“变身,不是变成别的样子,而是变小。剑哥哥修炼之法奇特,一般意士感觉不出你的实力所在,如果你再能够变身,藏于更小物体之中,岂不是更加出人不意?” 李小剑有些遗憾,刚还奇怪长龟一族有此神技怎么会接近灭绝,原来只是个身量变小啊。对于意士而言,身量变大变小都没有影响,意力层级就那么高,身体怎么变,意力不变也没啥用。若想进入窄小事物中探查,直接意识出窍就行了。 希望越大,失望越大。李小剑淡淡地说了句“还有别的吗?”“别的也有,只是剑哥哥,你的实力,现在可能修炼不了。”玄凌寒说得是实话,却因为顾及到李小剑的面子而有些结巴。 玄凌寒一结巴,李小剑不好意思起来“变小,这也不错,以后我可以神不知鬼不觉溜出去玩了。对了,追月獾,你知道不?”李小剑突然想到追月獾住在地下洞窟中,以后他身形变小后,没准能到地下走上一圈。当遇上高手,意识出窍容易被人觉察,而本体向前一般人倒不会太过在意。身形变小可当最好伪装,既能示弱保护自己,也能扮猪吃只大老虎,妙哉!不过不管去哪,最好还是要有一定的实力,就算去追月獾的洞府游玩也当如此,否则碰到个像玄老或墨老那样的高手,见到自己这个异族潜入,通情达理还好说,凶神恶煞那就是有十个脑袋也不够搬家的了。李小剑告诫自己。 “知道,兽族远古八强。怎么?他们还存在着?”玄凌寒冰雪聪明,未点就透。 李小剑就把在总督府园角发现追月獾的事告诉了玄凌寒。 玄凌寒想了想说了句“最危险的地方往往最安全!”然后情绪就低落了下来。远古八强,竟然沦落到需要借助别人的花园来掩护躲藏。同为八族之一,命运感同身受。 “那我现在就开始学习变身吧,你帮我护法”李小剑见玄凌寒情绪不佳,忙转移话题。 “好!”玄凌寒点头称允,李小剑实力越强,她就越安全。凌寒退出玄空守在店内。 李小剑神识找到“变身”意技。玄河长龟一族身为兽族八强,高阶子弟当然屋房随盖与人无异,他们不愁住所。但低阶子弟能力低弱,又需要常年游历修炼,因此常常居无定所衣食无着。好在他们经年生活的江河湖海,暗洞遍布陋窟满眼,既能藏身也能觅食,所以长久下来,他们在低阶之时首先修炼的就是变身之法,也即变小之法。大洞自是无需变身,直接入住就行。若是运气不好,就变身小洞挤挤,甚或有时得与河蚌寄蟹共处一壳。 几个弹指李小剑就已吸收记牢变身意技,就其难度只要操练几下便可掌握。既来之,则安之。难得一见这些新书,若不多吸收点灵气就是暴殄天物。李小剑找了个借口就继续吸收。 意力之漩缓缓开起,稳稳当当、清清洁洁,随着书本灵气吸入,慢慢加快变大,白云雪棉一样煞是养眼。 李小剑心中再次感谢长龟们。 玄凌寒认真地看着李小剑的本体。一个时辰过去,又一个时辰过去,子夜时分,李小剑的意识还未归体。玄凌寒有些无聊地望向门口,门纸上透出几个人影。她叫道“进来吧!”玄莫丝三人推门而入。玄阳将灯芯剪了剪,屋内瞬间亮了许多。 “小姐,家族宝库,就这样敞之外人?”玄莫丝有些忧愁。为安全起见,她们背地里也称呼玄凌寒为小姐而不是公主。 “你有更好的主意吗?”玄凌寒反问道。 玄莫丝神情黯淡了。小姐血脉虽然强大,但修炼总归要有时间,何况以长龟寿命而言,她的修炼速度已然匪夷所思。只是和人族相比,她也就比一般意士强个一星半点。莫丝、玄宇、玄阳,普通族裔,本就不具修炼天赋,若非玄云昌意力输送,他们这辈子都不可能化形成人。现存于世的长龟一族,所能知道的只有他们四人,若不寻个妥当之人托付,万一有个闪失,长龟一族就要从这世上消亡了。 不过玄莫丝仍是不甘心。多年以来家族人丁多半死于人族之手,就算李小剑对他们有输送意力之恩,但是用整个家族的未来做为报酬,她感到得不偿失。 第四十六章 飞快的修炼速度 “我们不能找个兽族共图复兴大业吗?”玄莫丝建议道。兽族虽然也矛盾重重,但那是明刀明枪、一诺千金,绝不像人类两面三刀、尔虞我诈。 “我何尝不想?如果能找到兽族同类,那是最好不过。就怕兽族还没有找到,我们就已魂飞魄散”身为公主,玄凌寒考虑地显然要比她的族裔更为深远“人族名言,疑人不用,用人不疑。既然爷爷和我们已选择了剑公子,那我们就最好毫无保留地信任他。若是他真地背叛了我们,那也是长龟命中该绝!”玄凌寒看向李小剑,眼里有着异样的神采。玄莫丝见了有些狐疑,不过最终她什么也没有说,而是坐了下来一起为李小剑护法。这一护就是一夜。 当朝阳的光晖映在窗格之时,李小剑的意识归位。他的本体睁开眼睛,看见东倒西歪的凌寒她们,心中一惊,还以为出了什么事,再听到细微的打鼾声,原来是她们累了。 李小剑走过去想要把她们扶正睡得更舒服些,玄凌寒醒了“剑哥哥回来了,修炼可不能着急。反正纳戒在我这,你想修炼随时都可以来。”她急切地劝说着。一去就是一夜,着实有点长。 “还好还好,已然习惯了”能够持续高效地吸收灵气,就是再多待一会又有何妨。 “剑哥哥,那变身要诀可都记好了吧?”玄凌寒站起来问。 “差不多了,再练几次就该能用了”李小剑回答。 “什么,你已经开始练习了?”玄凌寒相当惊讶。本族意技,她心知肚明。这几日,她也开始修炼了,只是她连口诀要法还没完全领悟。李小剑居然说再练几次就能用了,她将信将疑。 “没开始练习,我的意识一直在纳戒中,只是把要诀方法及注意点多想了几遍。我现在试一下,你给我指点指点。”李小剑很诚恳地说。 玄凌寒也想看看爷爷相中的人到底修炼天赋如何,她点了点头。 李小剑闭眼思索一会,说了句“变!” 玄凌寒只觉眼前一闪,剑哥哥整个人矮了下去。她低头一看,一尺大的李小剑正尴尬地提着衣领护在腰间。李小剑忘记把衣服变小,所以身体变小后,整个人就光溜溜地从领口钻出。关键时刻,他忙把滑落的衣服提好。 玄凌寒面上一红又觉好玩,咯咯地笑了起来。 李小剑大窘,忙思索口诀再变大回来。不料,他人是变大,但衣服瘫在地上,他手提着衣领,脚踏到了衣摆,咣当一声摔倒在地。莫丝她们三人醒来,刚好看到李小剑躺在地上,上半截身体光着,下半截裹在衣服里,双手拼命提着。玄凌寒这下更是忍耐不住,哈哈大笑起来。这么多年了,玄凌寒第一次笑得这么开心。 玄凌寒笑了几声后,看见莫丝她们醒来,知道不妥,忙摆正面孔让他们出去准备早点。 身为兽族,玄阳玄宇几天之前还光着身子到处跑,他们很是纳闷这有什么好笑的。莫丝年长点,明白了些人族的伦理,脸红红地走了出去。 莫丝她们走后,房间内只留下玄凌寒和李小剑,气氛突然诡异起来。玄凌寒面红如樱、娇嫩欲滴。 李小剑还躺在地上,犹豫几下轻轻地对凌寒说“可否转过去一下啊。”玄凌寒刚就害羞,这下更是羞得无处躲藏,那脸色就如新娘的红盖头一样。 李小剑穿好衣服后,又闭眼念动口诀,这次连衣带身缩小如瓦罐大小。他还不放心,又练了几次,每次都是整体缩小,再没有出现顾此失彼的情况。 “好了,转过来吧!”李小剑高兴地说。 凌寒转身四下扫看,发现矮小的李小剑站在地上,不由地感叹“只不过才一夜,剑哥哥就能领悟变身,还能变得这么小,小妹着实佩服。” “巧合,巧合”李小剑嘴上谦虚,心中也很是高兴,虽然对敌时不一定有大用,但是一想到以后可以抓只猫或鹅骑上穿行于灌木低空之间,都不用找什么飞行神兽,他的嘴都要乐歪了。李小剑本体十四岁多的青春年纪,对天离恨多少有些影响。 李小剑上前一步要施礼感谢,谁知一脚落下,只听咔嚓一声,他直接踏进了地板中。 李小剑看向玄凌寒,玄凌寒也正看向李小剑,尔后几乎同时明白了:李小剑身体缩小,力量反而增强,他如常踏出一步后,增大了几倍的落地力量直接就踏穿了地板。真是意外惊喜啊!玄凌寒坐下来矮着身子催着李小剑“快试试意力增加几何?”长龟一族修炼变身后,基本上不会出现这种情况,就算偶有增大也不会如此明显。 李小剑也正想试试。他意随心动,眼前的桌子椅子就团团随着他们转动起来。以他平常的意力水平,也可以催动外物,但那是同一个方向,直直的或者前后或者上下,绝不可能像这样让物体圆圈转动,属于在平面里可随意改变方向。李小剑想了想,把桌椅放回原处。他试试用意力将茶壶和茶杯用端起,凭空倒茶,就像意大师父亲所做。茶壶茶杯是端了起来,可是倒茶时,茶壶倾斜,茶杯也有点歪向同样的方向。李小剑心道还不到那个层次,就换了小点的茶盏。这次虽然颤颤威威,却也勉强倒入了。李小剑知道自己的大概层级了,中级意教。 人不可贪心,已然不错了。五段意师因为变身,凭空升了近一阶可对阵中级意教,这是常人想都不敢想的事情,可比蚕食秘药借助法器方便多了。 李小剑疏忽的是经过一夜狂吸灵气,意力大增只是时间问题,只不过他比较谨慎,暂未升级而已。否则以他五段意师的实力,这么短时间内怎么可能掌握“变身”之法。 玄凌寒大张着嘴,口水都要流了下来,若不是这段时间和李小剑已相熟相知,她都怀疑他本身就是兽族。这逆天的修为啊! “再试试神识呢”玄凌寒催促道。 李小剑点点头,神识出位。许久他转了回来,有些懊恼地说“神识没变。”玄凌寒有些失望。“还是意爵”李小剑补了一句。玄凌寒又没有形象地大流口水。 第四十七章 段莫言的苦衷 “这还叫没变?”玄凌寒反问道“剑哥哥,不带这么打击人的!” 李小剑愣了下,明白凌寒对他的意思不清楚,解释道“我的神识一直就比意力层级高,天生如此。” “天啊,世上怎么有这么不公平的事啊”玄凌寒抓着李小剑的两只小肩头拼命摇着。李小剑虽然意力大涨,可也不好用在玄凌寒身上,他被摇得有些不好意思,忙念着口诀复原。这一下猝不及防,玄凌寒双手像搂着李小剑的肩,两人面面相对,只差了根手指就要贴在了一起,呼呼地都感受到对方的喘息。气氛再次尴尬,好一会,李小剑觉得有些不舒服,轻声问“能不能先放开我?” “哦”玄凌寒刚正常的脸色又红彤彤地可爱起来。 李小剑吃过早饭兴冲冲地往总督府走去,边走边想,写意阁果然是福缘之地,否则他还不知道要睡到何时,待庆典一过,他也该去上学了。 回到总督府时,他发现李之莹也来了。李之莹告诉他,她和段莫言武秋山昨晚一起到的省城。她强调是段家姐姐邀请她来的,说完还向他吹嘘乘坐摩天鹰的兴奋。李小剑有了不好的预感。 省城澄江中路东都商街。 李小剑百无聊赖地等候李之莹。 东都商街是省城著名书行集散地。李小剑在李之莹眼里文武双全,武道她插不上嘴,就在文道上投其所好,没聊几句就请哥哥逛书城,顺便看看有没有不适合女孩子看的书。李之莹的私心是反正是剑哥哥带她去的,她假装一不留神误入了歧途。 李小剑觉得这主意不错。去写意阁太花钱了,若是寻常商街就能找到灵气之源,那真是捡了大便宜。 李小剑兴致盎然地转了一圈大失所望,一本有用的书籍都没找到。那些乱七八糟只为娱乐大众博人眼球的杂书,别说灵气了甚至还隐隐还让人感到不适。至于文玩古董奇珍异宝之类,偌大省城还不如赵谷多,毕竟靠近边境走私盛行。 李小剑不再做白日梦,有机会还是去写意阁或大家藏书楼之类的场所。他要走,李之莹正看的津津有味哪舍得。李小剑等了她一会,她越看越痴迷全无走的迹象。李小剑纳闷这妹子啥时转了性了,走过去一看,她正在翻一本《孽缘记》。他偷偷瞅了几行,讲的都是小姐公子你思她想的事,枯燥异常。李小剑不解,问李之莹这有什么好看的。 李之莹冷不丁被吓了一跳,平稳了下心境,指着里面的诗词歌赋说陶冶陶冶情操,显得更像大家闺秀。李小剑一想也是,这个妹妹整天花拳绣腿的,多读点书,腹有诗书气自华,就说道既然这么喜欢就买下吧。 李之莹忙把书丢了,连连回答:书非借不能读也,若真是买回家了反而不珍惜,也不会看。李小剑定定地看着李之莹,一瞬间有了冉冉香莲待露开的感觉。李之莹见哥哥目不转睛地望着自己,好像被看穿了心事,脸色都红到了耳根,活像只被煮熟了的螃蟹。 李小剑刚想再夸奖李之莹几句,却瞥见段莫言从街口奔来。他心中一凛,这灾星果然阴魂不散。李小剑现在一根手指就能打得她鬼哭狼嚎,但仍是怕她。虽说是本体当年看光了她的大腿,但天离恨得接着这笔烂帐。 李小剑拉着李之莹的手就要走。 段莫言也看见了他,大喊道“李小剑,你站住。”李小剑假装没听见,李之莹却说“剑哥哥,段家姐姐在叫你呢。” “快走,快走,离这扫把星远点”李小剑催促道。李之莹想起他们之前的绯闻,知道哥哥讨厌她,也跟着跑了起来。 段莫言一见他们跑得飞快,耍起了无赖,大喊道“李小剑,你不是说愿意为我赴汤蹈火,死而后已吗?”街上的行人都向李小剑看去。李小剑没停,段莫言又喊“你这个负心的男人,占了便宜就想跑吗?”大家都停下手头之事,齐齐看向前面牵着手奔跑的李家兄妹,也有人看向段莫言,这女孩的心可真大,被占了便宜还敢乱说。街上行人众多,又身在省城,李小剑不好催发意力快逃。他只得停住了脚步,脸红脖子粗地转过身。 李之莹情窦初开,却还不太明白赴汤蹈火、死而后已是什么意思。其实段莫言也是一知半解,觉得朗朗上口就大叫了出来。李之莹凑向李小剑,“哥哥,为她赴汤蹈火是什么意思啊?引火烧水洗澡?”李小剑的脸绷不住了,扑哧一声笑了。 段莫言已跑到他们俩人面前,在街口又有一名青年带着几名仆人飞奔而来,李小剑明白她为什么要平白扯谎了。那名青年名叫武秋山,是隆中堂赵谷分堂大主管武飞的儿子,今年十九岁,一直喜欢段莫言。但段莫言对他却很反感。 隆中堂富可敌国,在整个白霜都赫赫有名,它们经营着当铺、药店、钱庄、拍卖行等各种黑白生意,什么赚钱做什么。隆中堂各地分堂能位列主管级的人物,都是各方势利争相拍马拉拢的对象,是以隆中堂各大小管事都行事嚣张,连带他们的子女都举止跋扈。武秋山自是不能例外,他虽然才十九岁,却吃喝嫖赌样样俱全了好几年,不仅段莫言讨厌他,就是赵谷城防大人段天赐也不喜欢他。这次庆典,他们籍着官府与隆中堂的势力,也来凑凑热闹。 两年前武秋山撒泼打滚,非让他爹武飞向段家求亲。城防大人官不大,但毕竟是一城主事。武飞知道儿子什么德性,被缠得没法,也只好备份厚礼硬着头皮前去提亲。城防大人婉转地推说女儿还小,过上几年再说。武飞做为父亲尽了责,心道武秋山该死心了。不料武秋山自提亲之后,自顾自就将段莫言当成未婚妻,整天绕前围后地献殷勤。武秋山知道李小剑闯进女厕的事后,也曾叫嚣着要教训一下他,一见面发现他只是小屁孩,只得无奈地放弃这个大献殷勤的机会。武秋山虽然无恶不作,但是还有底线,不欺负小孩。 第四十八章 武秋山的追求 “你们小两口的事,与我何干?”李小剑乐得看笑话。段莫言将他们拉往一旁,躲着武秋山。 “好弟弟,帮帮姐姐”段莫言罕见地亲热,挽着李小剑的胳膊连李之莹都推不开她。 “段姐姐,别这样,你这画风突变让我心里很忐忑”李小剑抓着段莫言的胳膊,想把她推开。段莫言好不容易逮了根救命稻草,哪能轻意放开。 “干嘛,又想人家摸你大腿啊?”李之莹懵懵懂懂年纪,见她旁若无人地挽着哥哥,就不知轻重地挖苦她。 段莫言一愣,看了李之莹两眼,数息之后咕哝了句“黄毛丫头懂什么”。摩天鹰一路,她们的关系还是一般。段莫言一转脸,又对李小剑谄媚道,“剑弟,我的好弟弟,以前都是姐姐的不对。今天你帮我,以前的事一笔勾消,怎么样?” “没事献殷勤,非奸即盗。再说,明显吃亏的事,还不知道帮你什么呢。我看,我还是叫声武姐夫,没准还能赏我几张银票,嘻嘻”李小剑的笑容很欠揍,假假的要探出头叫武秋山。武秋山知道段莫言躲在这条街上,正带着随从挨家店的找。 “哎,哎,好弟弟,你帮我一次,以后我帮你一次,不,三次,行不?”段莫言抓着李小剑的手,很是急切。 “哎不是,段姐姐,前段时间你还恨不得要杀了我,怎么今天……”李小剑满脸不解,啥事需要他这半个仇人来帮忙。 “好弟弟,你知道我讨厌他,以前我自个就能打得他满地找牙,可他出去了几个月,不知怎么的,意力就比我强了。要不是我见机地快跑了,就被他抓住了,说不定非礼了呢”段莫言一副楚楚可怜的样子。 李之莹被人无视在边上生闷气,听到这忍不住插句嘴“段姐姐,啥叫非礼?老听人说呢?是不是亲嘴?”李之莹正是好奇时期。 段莫言听这不知羞耻的问话,怼了她一句“你长大就懂了。” “长到多大?”李之莹不依不饶。段莫言却不再理她了,“剑弟,求你,你知道他向我提过亲,我父亲拒绝地也不干脆,真要被他欺负了,我这辈子就只能跟着他了。” 周边的摊贩听他们东一句西一语的,觉得有热闹看,手头明显慢了许多。 “可是,你哥哥不是很厉害吗?你打不过他,我也不一定能打得过他啊,再说,我被打伤了还好说,万一他被打伤了,那隆中堂就那么好惹?”李小剑不怕招惹隆中堂,但目前招惹它明显不理智。隆中堂,整个帝国都赫赫有名的大势力,未来的堂堂帝君可不想被搞得灰头土脸。 “我哥不是学院临时急训嘛,再说了,我哥和他关系好像还挺好。求你了,要不,我以后嫁给你好不?反正你都把我看光了。”段莫言真地很讨厌武秋山,着急之下连这些话都说了出来。 “你别占我便宜。我哪把你看光了,你上面还穿着衣服呢。再说,又不好看。”李小剑立马严辞警告。开啥玩笑,堂堂帝君那是随便就能赖上的。“就是,你怎么这么不要脸?抢我的男人”李之莹见段莫言不理她,也义无反顾地帮着剑哥哥,只是有些话语,因为年纪小着实学得不伦不类。 “我不管,你不帮我我就大喊,你占我便宜,让我爹再把你浸猪笼。”段莫言瞪着李小剑,根本不理李之莹。段天赐曾吓唬李小剑,说要浸他猪笼。李小剑倒是不怕侵猪笼,但是和一个老女孩纠缠不清却让他头大,尤其是这老女孩现在还想嫁给她。帝君时代他沉迷于修炼,感情方面的事他纸上谈兵的多,现在丝毫没有被人追嫁的虚荣感。 武秋山走在街中间指挥着下人挨门挨户寻找,他大叫道“段莫言,你跑不掉的,你是我武秋山的老婆,跑到哪里我都能把你找出来。” 段莫言听了武秋山的叫声,恨得牙痒痒。武秋山可和李小剑不一样。被李小剑扛着送回家,大家也只是当笑料,并不相信他们之间真会出什么事。若是和武秋山联系上,别说被扛着送回家,就是和他在城里安静地走上半条街,那她段莫言的清白可就没有了。谁会相信淫棍武秋山会让她带着清白安全离开?这种臭名远扬的男人,你和他在一起就是不自重的表现,没事都会传出事来。所以,段莫言一看打不过武秋山,连摞句狠话的时间都不敢耽搁,拔腿就跑。 “你以后真的不再找我麻烦?”李小剑发觉周围的摊贩都在掩面而笑,知道他们三人被当笑话看,他可不想再傻傻地扯皮。 “真的,一定一定。你以后就是我的好弟弟,以后谁欺负你,你就来找我,我罩着你。”段莫言为了李小剑能帮她,拼命地乱许愿。 李之莹听了直撇嘴,“切,就你还罩着别人。” “好了,你说怎么帮?去找茬揍他一顿吗?”李小剑的帝君气概越来越远,心里竟然想着有点不好动手,就因为武秋山从没有欺负过他的本体。当然,若是段莫言铁了心要揍他,他就当替天行道了,大不了事后再给武秋山赔个不是,只要以后段莫言不再纠缠自己。恢复实力当然重要,没事找事那就浪费时间了。 “不用揍,那样会没完没了的。陪我演个戏,你就当我的意中人,让他死了这条心。”段莫言的条件好像挺简单,李小剑和李之莹同时出声“意中人?”李之莹是不太确定,李小剑却是吓一跳,这平白无故就多了个老婆出来啊,他本体还未满十五,她都十八了,虽然个头比她高,但她也太老了吧。 “就是你假装是我的相公,我假装是你的娘子”段莫言以为他们俩不懂,还一本正经地解释。 李小剑一脸黑线,李之莹倒兴奋了“我也要演戏,我也要当娘子。” 周围的摊贩实在忍不住了,一个个笑得肚子都疼。李之莹还有些莫名其妙,段莫言却是脸上发烧。她再痴迷武道也已十八了,就算不是实足年龄,也懂得蛮多的了。 武秋山见这面一阵哄笑,赶了过来发现了他们三人。 第四十九章 意中人 “记好我刚才说的”段莫言顾不得别人的笑声,趴在李小剑的耳边叮嘱。 “我也要做娘子,我挽着这面的胳膊”李之莹可不想哥哥的便宜全让段莫言给占了去。 “你个黄毛丫头添什么乱”段莫言瞪着李之莹。李之莹根本不怕她,“你不同意,我就告诉武家哥哥,说你们是假的。” 段莫言又瞪了李之莹一眼,却什么话也说不出来。李之莹哼地一声,一副“你咬我啊”的表情。 武秋山看了看李之莹,看了看李小剑“段莫言,这个男的是谁?你敢背着我勾三搭四。” “哈哈、哈哈”摊贩连生意都不做了,都在看这几个少年的热闹。武秋山情场老手,一听众人的笑声就知道出了岔子了。他盯眼一看,眼前比自个高许多的男子,好生面熟,他是,他是,他是李小剑?李家被称为废物的人?他来省城干嘛? 武秋山知道众人私下对他的评价,所以对同样有个不好绰号的李小剑,倒是有着天然的亲近。而且他回赵谷刚一天就又赶来省城,还不知道李小剑连赵族大长老都能灭了的事。 他一拱手说道“李家弟弟,你也来了?” 李小剑都摆好了愤怒的造型,活像某个郎君要教训调戏自家娘子的无赖,万料不到武秋山这么客气。他也只得收起架式,拱手弯腰道,“段家哥哥好,我也刚来没两天。” “真是巧,我也昨天刚到,倒没听之莹妹子说起啊。哎,段莫言,你抓着李家弟弟干嘛?弟弟,她是不是欺负你了,以后再欺负你,你和我说,还反天了。”武秋山拿眼瞪向段莫言。这么多年,他虽然喜欢段莫言,可也没少挨她的揍,如今他靠着隆中堂的力量提升了意力,回来就想去找他媳妇,却听说段莫言要去省城。他随便找了个下人就安排和段莫言同行,不料段莫言却找了李之莹这样的电灯泡。这女人还真是三天不打上房揭瓦。李小剑这才知道他们为什么来省城。 摊贩和一些客人,连生意都不做了,都盯着他们看。有些后来的客人,还打听他们之间到底有什么纠葛。 武秋山说出那句,“再欺负你来找我时”,大家都笑翻天了。还有几个人竟然去买了杯茶端着,摆明看戏的姿态。 武秋山来得晚,不知他们前面说了什么,但从围观众人连番哄笑中,知道此地不宜久留,否则会转着圈的丢人。他和李小剑客气完,就想抓着段莫言离开。 李小剑早就想走了,就对武秋山说,“武家哥哥,我们换地再叙。” 段莫言可不想走,众人看他们的笑话,她也刚好借这机会向世人表明:她段莫言,是绝对不喜欢武秋山的,也绝对不会让他癞哈瘼吃了天鹅肉的。她把李小剑往后一拉,胳膊挽得更紧,“武秋山,睁大你的狗眼。李小剑才是我的意中人。” 武秋山有点蒙,看向李小剑。李小剑尴尬不已。若是武秋山不对他客气尊重,他就可以横眉冷对地配合段莫言了,现在他感觉很难做人。 李之莹仿佛怕落了人后,也大声说道“对,我也是剑哥哥的娘子,我小,是他二娘。”说着也拼命挽着李小剑的胳膊,全然想不到二娘和二娘子有什么区别。若光看个头,段莫言和李小剑还勉强般配,可实足年龄十三周岁的李之莹明显矮了一大截,这算怎么回事,玩过家家吗?再有涵养的人都笑出了声。 武秋山和几个仆人面面相觑。 “武家哥哥好。”李之莹见武秋山发呆,还不忘问声好提醒他。李之莹一直纳闷,武秋山听说不是好人,但摩天鹰上对她挺中规中矩的啊。武秋山寻花问柳,哪看得上李之莹这样的小屁孩。 段莫言恨不得踢李之莹两脚,她好好的计策让她搅和地像儿童胡闹,偏偏现在她还只能假装不在意,硬着头皮地演下去。她趴在李小剑耳边说道“说话算不算数?还想我以后找你麻烦是不?你不帮我,我以后天天去你家,找你父母,我就不信他们不要我这儿媳。” 这哪跟哪啊,李小剑的头都要炸了,不过也只好昧着良心对武秋山说“武哥哥,我是段莫言的意中人,请你,请你以后离她远一点。”话还没说完,他的后背已出满了汗,太丢人了。 武秋山看看段莫言,又看看李小剑。李之莹看李小剑不再说了,小声提醒他,“哥哥,你还没说完呢。” “嗯?”“我也是你的意中人啊。” 刚平静的众人又大笑起来。李之莹看大家笑了,不以为羞反以为傲,脑袋昂得高高的。 “好好,你们都是他的意中人。李家弟弟,改天我们空了再聊啊。我和你段姐姐还有点。”武秋山看出来这都是段莫言搞的鬼,而李之莹那个小丫头明显没被说通,也不太懂,在跟着瞎胡闹。他才不会傻到将半大小子李小剑当做情敌。 李小剑传密段莫言,“段姐姐,他不信,我也没办法了。”李小剑五段意师的实力,可以对段莫言传音入密。 段莫言不放弃,又附在李小剑的耳边“你要是帮我对付了他,我让我爹帮你们抢到为守军打造兵器的生意,就你们一家打造。” “真地?”李小剑连传音入密都不用了。赵谷地处边疆,守军众多。为守军打造兵器,除去各方面的成本及打点,每年净利润至少在十万两银子以上。目前为守军打造兵器的是赵谷两家占去大头,李家只接了些可有可无的活。李小剑曾听父亲和几位大长老谈过此事,每次脸上都是艳羡不已。这要是一家独享的话?李小剑心里乐开了花,帝君也是要花钱的,谁让他的储物戒指丢了呢。 “当然是真的,不过起码要他半年不骚扰我才算数。”段莫言也不是傻子,这么大的诱饵,父亲再听自己的也不敢拿这事卖人情。她敢这么说,是偷听了父亲和幕僚之间的谈话,知道守军有意将此笔生意专交给李家。 第五十章 比武招亲 相对而言,李家更需要那笔钱,也更会对军方感恩戴德。所以,段莫言才敢大胆对李小剑许诺。李小剑才不怕她撒谎。若是没有把握的事,她敢乱说肯定会留下个家属干政的不好传言,就等着她爹被罢官吧。就算她不乱说,官府里他爹的对头都想替她乱说两句。 “没问题,包在我身上”李小剑见钱眼开,早忘记武秋山对他的友好,“不过,要听我的,这人太多,传出去实在不好看,我们换个地方。”李小剑全程传密。段莫言也只好听从。 “武哥哥,听你的,我们换个地方”李小剑全没了刚才的纠结,干脆地要命,顺手又卖个人情给武秋山。 一行人浩浩荡荡地离开。那些摊贩和客人意犹未尽,若不是对方是一群小孩,他们就腆着老脸跟上去看看结果。 武家仆人在前面带路,段莫言半搂半抱着李小剑,故意搔首弄姿。武秋山古井无波,心道我倒是要看看你们搞什么鬼,反正你们也跑不了。 城墙根下有一处很大的广场,平时没有人来,破破烂烂的,就成了决斗的好地方。一行人分两面站定,李小剑很自觉地抽出胳膊,一把搂住了段莫言的腰。段莫言的脸腾地就红了。她搂人,和人搂她,感觉是不一样的。 “武家哥哥,实在不好意思。段家姐姐愿意做我的老婆,而且还不管我多几个老婆。”李小剑有在写意阁戏剧小组的经验,信口开河的有模有样。但他怕万一弄巧成拙,真地娶了个老女人,所以还加了句不止一个老婆。帝君时代,他倒没经历过这些生活情趣。 段莫言不好影响李小剑发挥,只得讪讪笑着配合她。这段戏太高级,李之莹完全插不上嘴,只能站在那做陪衬。 武秋山当然不会信一个小孩的胡扯,他满脸悲天悯人状,这李小剑在族中该是多么不受待见啊,被段莫言几个糖果就收买了。武秋山除了这个理由,实在想不出李小剑为什么要演这么拙劣的戏码。 李小剑见武秋山不相信,就加重戏份,把手往下一滑,抓了下段莫言的屁股。段莫言一惊,差点叫出声,这个李小剑长大了也不是个好东西。李小剑一摸之下,手感异常不错,让他一下忘了下面的词。李之莹没看见李小剑在干嘛,见他半天不响,轻声叫道“哥哥?”李小剑才回过神,面上大窘,恨不得一溜烟地有多远滚多远。 武秋山看不见李小剑的手在干嘛,但以他情场老手的经验当然明白发生了什么,他眼珠子都要瞪出来了。这李小剑,真地是废物吗?当年,他十四周岁时还对这些一知半解啊。武秋山出了戏,他的几个仆人倒是称职地很,忙大喊道“嘿,小子,你敢动我们主子的女人,活腻歪了。”“欠揍还是怎么着,大爷我一巴掌拍死你。”主人不方便说的话,仆人说起来没有一点心理负担,若是演过火了,大不了挨主人一顿骂,反正主人事后会补偿的。 “嘴巴放干净点”李小剑思路正常了,一身正气凛然不可侵。那些仆人像被震住似的,都老实地禁了声。 武秋山备感滑稽,泡妞居然泡出这种事来。段莫言啊,你找人当挡箭牌,我理解,可找谁不好,找个半大的小孩,你要做童养媳吗? 武秋山不明白段莫言的心思。她找个小了几岁的少年,别人会当她胡闹着玩,要找个同龄人或稍大点的人,没准就会弄假成真,前门拒狼,后门引虎。再说了,一个赵谷城就没有一个男子入了她的眼。你进不了南菁学院,好歹也能进下皇家铁卫团吧?进不了皇家铁卫团,进入帝国铁卫团也行啊。没有,除了本家哥哥之外,一个都没有。 “李家弟弟,别闹了行不?你有啥苦衷给我说说,武哥哥帮你解决。你知道隆中堂的实力的。”武秋山仍不太想和李小剑为难,同是纨绔的代表,他惺惺相惜。 “这个……”李小剑很想听听武秋山开的什么价码,但又深知人心不足蛇吞象,刚想好措辞要回答,屁股上却是一阵疼痛。他知道是段莫言怕他反悔,拧了一下提醒他。报应来得这么快。李小剑传密她“知道,知道,我没变卦。” 李小剑断续说“武家哥哥,爱情是说不清道不明的。我和段姐姐突然就相见恨晚了。您也知道,以前她一直看我不顺眼,可能不是冤家不聚头吧。”李小剑越来越佩服自己的无耻了。 武秋山像大白日见了鬼似的,眼神都直的可以做晾衣杆。这是一个废物说的话?果然江山代有才人出啊。不知怎么的,他一点也生不起气来,他潜意识里一直认为李小剑在胡闹。 “武家哥哥,你就成全小弟吧。以后,我给你找个……”说到这,他没啥词了,东瞅西望的掩饰,无意中扫了眼李之莹。李之莹马上跳起来,“哥哥,你不是想把我送人吧?”“送人?送什么人,你都这么大了,哪有人愿意养个白眼儿狼,以后再跑了。”李小剑的思维太跳跃了,没懂李之莹说啥。武秋山和几个仆人看他们的样子,不知是哭还是笑。 而段莫言连想死的心都有了,这对活宝兄妹。她低下头悲叫一声,然后一咬牙抬起头来“武秋山,你要是能打得过李小剑,我就,就答应先和你交往着。”她实在看不惯他们蹩脚的演技了,尤其是李之莹这个小祖宗还在添乱。她亲自披挂上阵。 李小剑一听觉得还是直来直去的好,认赌服输,谁也怨不得谁。他还幽默地传密给段莫言“段姐姐,武家哥哥实力如何?我若是打输了,那你说的事还准不?” “放心”段莫言咬着他耳朵“他打不过你。但你要是放水,故意输了,我什么也不会承认。”李小剑耸了下肩,赵家大长老的事段莫言看来一点也不知道。 武秋山听了段莫言的话,早臭美地不知道姓啥了:莫言还是喜欢我的嘛,只是做为女孩子,她不好意思承认,所以才找了这么个理由,这和白送有啥区别。莫言啊,我真是爱死你了。 第五十一章 可惜不在我隆中堂 武秋山一高兴,更不把他们的卿卿我我放在眼里,忙一口答应就怕她反悔。 二人走到中间站好。李之莹加油的声音有些单薄,武家仆人倒是家风很高,没有仗着人多起哄。在他们眼里,这就是脱裤子放屁,喜欢我家少爷就直说嘛,还弄一个小孩来比武,知道啥叫欲盖弥彰不? 南天直射的阳光下,武秋山玉身而立。平心而论,武秋山长得还算帅气,白净光滑的皮肤,一双女子才有的眼睛水灵深邃。尤其是当他屏除杂念,专心对决之时,更是别有一份俊逸。可惜了他这份好皮囊,流里流气的,不过骗些未见过世面的小姑娘还是无往不利。 为了报答族长的厚爱,李小剑也是郑重对待。他面南背北,肃严站立,头上几根散落的长发迎风而扬。 “武家哥哥,请。”“李家弟弟,请。”赵谷城两大臭名远扬的公子,彬彬有礼地让人以为他们又要出什么坏水。 两人稍候片刻,见对方都没有主动出手的意思,相互点了下头同时催发起了意力。武秋山意力翻腾,如黄沙漫漫、风尘滚滚。李小剑意力沉稳,如云拥雾弥、瀑落潮起。 段莫言惊诧武秋水曾经酒色淘空的身子,仿佛梦幻般的不真实。武秋山则更可怜李小剑木秀于林、风必摧之,这么有天赋的修炼少年怎么会是废物?李家只能在边远小城耀武扬威不是没有原因的,一帮鼠目寸光的家伙。 武秋山与李小剑,双双感应到对方的不俗,都将意力尽情提升。武秋山,二段意之力,十九岁的年纪,虽远谈不上惊艳,但对付段莫言却是小菜一碟。看来他还真是深爱着段莫言,竟然没有用强。李小剑的意力,武秋山开始还能感应到线性增长,到后来只觉意力雄浑,完全感应不出高低。他看向李小剑的眼神一片赞叹,心道他若是在我隆中堂前途定然不可限量。 “李家弟弟,碧海潮生掌,请指教”武秋山言语客气。碧海潮生掌也是改过的名字,原名惊天碧海掌,改动不大。 “武家哥哥,剑劈天下,见笑了”李小剑给了他应得的尊重。 李之莹还好,定定心地看他们出手。她的级别太低,总觉得高手热场时间久点,才能显得意技的博大高深。段莫言则腹谤道,李小剑也就罢了,这武秋山假扮什么斯文,墨迹地要死。不过,终归还是开始了。 武秋山的面前,一副移动的画面徐徐闪现。无边汪洋的边上巨石嶙峋,排排怒涛由远及近层层拍打在岸边,发出阵阵惊天的吼声。 武家仆从这才发觉少爷已今非昔比。他们不太懂意力,但看得明白这活生生的意技外显,若没有一定的造诣,根本不可能凝现这堪称逼真完美的画面。他们都一阵后怕,亏得以前糊弄少爷的时候较少,否则东窗事发,不用老爷就是少爷都可以称杀他们。他们同一时间下定决心,以后要好好伺候少爷,努力做一个合格的仆从。 李小剑的面前,自是凝出寒寒一把大剑。剑巨锋利,自是非同小可,但比碧海潮生却是明显落了下乘。 一个如同大师所画的传世之作,那画里画外的惊涛,让人见了不由自生一股力量。另一个则是年少即有其才,虽凛凛生寒却终归是崭露头角,还有待打磨。武家仆人不由而生一阵自豪。 碧海潮生、巨剑凌空,二者凝现后缓缓向前推动,仿佛两个老人在手谈。随着意力搏近意技相接,巨剑与碧海相遇,空中仿佛泛出阵阵水花,一个炸裂,轰地一声之后就连着画面一起慢慢消失。 武秋山只觉意海骚动,百骸丛生,端地无比舒服。李小剑意力高出许多,仿若什么也没有发生。两人对视一笑,一个心中怜爱之心大起,一个暗想白花花的银子有我的一半,也有你的一半。 段莫言则着急上火,若不是传密功力不够怕被别人听了不好意思,她都要许诺再让李小剑抓几下屁股好让他狂揍那只苍蝇。李小剑刚才出神时,那份色迷迷的样子,她可是看得一清二楚。 武秋山平静了下心情,知道李小剑有所保留,也是少年心起,就希望他不要保留余力,让他感受一下这一趟出行,到底收获多少。 段莫言一听心头郁闷一扫。武秋山,这是你自个找死啊,你就等着被打成一堆烂泥吧,这小色狼会给你一个大大的惊喜。李之莹看见段莫言强忍着笑意,眨巴着眼没懂怎么回事,场中两人好像胜负未分啊,她高兴个什么劲? 李小剑自也是求之不得,刚才那下平分秋色,段莫言可是会不认帐的。而现在确定了武秋山的实力,对他的好感也更盛,贸然出手也有点不好意思。但他又不能不出手,一年十万两银子的额外收入,开啥玩笑,若是成功了他就是一辈子待在写意阁也没人说三道四。 “武兄之令,小弟怎敢不从”李小剑开开心心地催发起意力。 “少爷,你们是在打赌啊”武家仆人关键时刻提醒武秋山。武秋山刚才一击打得开心,和李小剑英雄相惜,差点都忘了这茬。 而李小剑一听武家仆人提醒,本还打算慢条斯理让在场的人都好好见识一下天才少年的回归,现在马上激起四段意生实力不分青红皂白地打了出去,生怕自个手软。 重现的巨剑突然变大了数倍,武秋山惊觉李小剑的意力如泰山压顶,他完全避无可避。那一刻他暗骂自己,找死也不看时间,现在就是直接被打死,隆中堂都不能找李氏的麻烦,谁让自己那么嘴欠让人揍他呢? 说时迟、那时快,眼看巨剑就要劈到武秋山头上时,斜刺里突然一股意力横来,“轰”地一声大响,众人只觉大地晃动,气浪翻滚,大家硬挺了数息,还是不由自主地向后倒去。李小剑虽只催发了一小部分意力,也明显感到一阵威压,有意爵级别的高手在场。 第五十二章 师父出手 尘埃落定大家定睛一看,从东南角走来一中年男士,他头戴方巾,脚踏短靴,唇上两撮八字胡,甚是精神。 武秋山惊魂未定,战战兢兢地站起,向来人施礼叫道“师父。”武家仆人也相互扶着爬了起来。 段莫言更是面色苍白,感情之前这李小剑就没有使出全力,否则她还哪能完好地在这站着?这小子,若是岁数大点也不错嘛。段莫言不知道自己怎么会有这想法,暗骂了自己一句。而李之莹虽然摔得灰头土脸,却是一脸骄傲,看,这就是我家哥哥,厉害吧,我可是他的娘子啊。 那中年男人没有回应武秋山,他走到李小剑面前四五步处站定。武秋山以为他要对李小剑不利,忙说“师父,都是我自个要求的。”李小剑心中好感大起,日后定要与武家哥哥推杯换盏一番。那中年男人哼了一声“我知道,他已手下留了情,否则我再出手,你也不能毫发无损。”说着,他又转向李小剑“小兄弟,意力不错嘛,请问师承哪个宗门?” 李小剑见问,恭敬回答“我没有宗门,家学赵谷城李氏。” “不错,日后若有闲暇,可来找我。我叫胡浩然,就在城中隆中堂。”中年人说完后,转身就走了,飘逸洒脱仙气弥漫。 武秋山和李小剑目送着他。段莫言走进李武二人中间,瞅了瞅两人“这就完了?接着打啊。” 武秋山凶巴巴地说“还打啥?小剑弟弟意力那么高,你想谋杀亲夫吗?”“哎,谁亲夫?那你是认输了,你输了可不能赖帐,以后不能再纠缠我?”段莫言想赶快坐实这事。 “输了怎么了?你又没说输了怎么了?你就说我要是打赢了小剑弟弟,你就和我交往。现在我没打赢,我们一切照旧。”武秋山抓着段莫言话中的漏洞,理直气壮。他刚才就注意到段莫言话说得不圆满,所以这一仗无论输赢他都不吃亏。 “哎,你这人怎么这么赖皮?”段莫言气得脖子上青筋暴出。 “谁赖皮?别瞎说毁我名声。好了,我先走了。明天再找你。剑弟,改天喝酒。”武秋山多少有点底气不足,抓紧机会开溜,防止段莫言再逼着他打一场。这李氏人眼中的废物,可端地不好惹。李小剑怕段莫言不乐意,偷偷地向武秋山拱了拱手,以示后会有期。 “你,你,别走!”段莫言气急败坏,武秋山就嫌少生了两条腿,还会有不走的,眨眼间就带着仆人跑远了。 李小剑见武秋山走了,拉着李之莹的手对段莫言说“段姐姐,多谢了啊,以后李家就仰仗城防大人的照顾了,我们也走了。” “你,你……”段莫言急火攻心,对蛇鼠一窝的两人完全不知道说什么好。李小剑拉着李之莹拔腿就跑,他虽然不怕段莫言翻脸不认人,但最好也别让她找出别的理由。 “等等我,一起走。喂,哪有留一个女孩子在这的道理。”段莫言终于言语正常了。李小剑一想也是,虽然这里是城墙根,但远离正门和荒郊野外也差不多,只得不情不愿地留下来等她。路上,段莫言又是一阵鼓动李小剑,哪天遇着武秋山,再好好修理他一顿。守卫兵器的事还没最后敲定,李小剑不也太得罪段莫言,只好嗯嗯吱吱的应付着。段莫言看李小剑应付他,又威胁说要做他们家童养媳。李小剑的脑袋大了三圈。 与段莫言分开后,李之莹还不想回家,兄妹二人就在集市随便吃了点午餐。意力越高,对饮食要求越低。李之莹的意力层级稍低,五段意之力,对饮食的依赖就要高些。另外,女孩子一般都是吃货,就是修炼了意力,也多少不能免俗。 庆典正日。 李中义带着李小剑和李之雷出门右拐。李中义看儿子步履轻盈,实力似乎又有提升,不知是喜还是忧。 赵要赵久兄弟俩面色悲戚地站在门口。李中义走过,伸手在他们的肩上拍了拍,“孩子,坚强些,你们现在代表的是赵谷赵家。”顿了一下,李中义转过身“跟叔叔走,我们去参加庆典。” 赵久眼圈一红,一颗硕大泪珠落了下来。赵要则刚毅果决,他躬身施礼“以后还望李叔多提携。”又冲李小剑抱拳“我家弟弟不懂事,还望剑兄弟多多包涵。”李小剑拱手还礼“好说,好说!”。李中义看着他“你们都是孩子,没事,闹闹而已。你是大哥对他们管教是正常的,以后这些话不要再说了。”赵要也是孩子,可没了父亲的孩子,一夜之间就顶天立地了。赵要昨天已对之前发生的事向李中义再三道歉,当时没有见到李小剑,所以他又郑重道歉一次。虽说父亲是为了赵谷三族自爆,其行为可动天地、可惊日月,但死了就是死了,赵族少了一大顶梁柱是不争的事实。 李中义带上小剑、之雷、赵要、赵久又折回找到谷润他们,一同前往庆典大厅。 沿路树梢、栏杆已系上各色丝带,回廊、屋角都挂上大红灯笼。妙龄女侍淡妆轻抹,孔武侍卫盔甲鲜明。 正厅大门两旁各搭一小篷坐满乐手,吹拉弹唱喜气洋洋。紧靠门边站着几个引领官,正收名贴验身份。庆典并没有因为发生了几起路袭事件就有所变化。 李中义走上前,“赵谷城,赵家、谷家、李家前来报到。”为首的引领主事听完报诵,面无表情地向后吩咐“赵谷三家到,领入席。” “奚家前来祝贺!”远远有人喊了一声。李小剑注意到对方说得是来祝贺,而不是他们所说的报到。他转脸看去,引领主事满面堆笑小跑着迎了上去,“欢迎奚大人,请跟下官来。” “引领大人客气了”为首的一个高大中年男子还礼,顺手拿了张银票塞入主事手中“给兄弟们喝点茶,还望不要推辞。” 引领官面泛桃花,喜开颜笑地说“还是大人挂念小的啊。” 第五十三章 挑衅的奚家 奚家众人跟着主事走至门前时,那高个中年男人看到赵要停了下来“闻儿的事和你们无关。以后有需要可以直接来找舅舅。”高大男子名叫奚流,奚家现任家主之子,领游击将军衔。路途遇袭之事,稍有点地位的人都知道了。李小剑听他说到闻儿,眼睛不禁一挑,竟然真遇到了。 赵要还礼说了声“谢谢。”语气哽咽。 奚流身后跟着几个年轻子弟,瞅着李小剑的眼神中满是杀气。李中义、李之雷则冷眼看着他们。 主事见赵谷三族还没进去,刚想发火,见奚流和他们认识就满脸堆笑“请大家一起入内落座吧。” 正厅颇大,几亩见方,由高大柱子撑起。柱上雕龙画凤,柱顶帷幔下垂,整个镏金抛银,说不尽的尊贵奢华。通道两边放了数百张长桌,桌上摆满果馔佳肴,美酒琼液。 每张长桌上各竖三个铭号,分别写着众人的名字。赵谷城小排位靠后,反而离门口最近,进来人等都看得清楚。 李家谷家在族长引导之下一一落座。赵家只有两人,但仍占一桌。赵要看着父亲的铭号走了一会神,最终抬起头望了一眼厅顶,轻叹一声入了席。 谷润、李中义看了眼赵家席位都默默地转过了头。他们虽然意力受损,但毕竟还活着。 不一会,众人陆续入座,其中不少空位,有的缺一人,有的缺两人,也有连缺三人的,甚至有一小片几桌都没人。那些是被鹰吏们劫持成功的,也有可能是直接被鹰吏们所杀害的。但是总督大人并没有忘记他们,庆典之上仍留着他们的席位。 众人进场后,虽不至大声喧哗,却也交头接耳。诸人尽管尊卑有序,但都是一方豪杰,多半相熟之下不太拘于小节。他们互相见礼后,就攀谈起来。这是个难得的结交场所。 “哎呀,这不李大废吗?”新进来三人中束着紫色发带的年轻人冲李小剑叫道。李中义李之雷面有愠色,李小剑则想不起是谁。 “陈杰,不得无礼,见过李叔叔”为首的中年人训斥道。陈杰还算听话,对李中义恭敬行礼,见李小剑一脸茫然地盯着他,笑道“怎么这么快就忘记我了?你差点成为我的妹夫啊。” 李小剑想起来了,这是第四个退他婚的暨阳陈家。 “多亏陈兄退了婚,否则我儿还不能安心修炼,以至有今日的成就”李中义强忍怒气,但说到李小剑时,那份骄傲自豪又让人动容。李小剑倒没什么,但看李中义的神情,心中还是感动那份天伦。 陈杰对李中义尊重,但毫不掩饰对李小剑的不屑,他撇撇嘴耸耸肩一副你高兴就行的样子。陈杰十八九岁,一段意生,修炼天赋不弱。中年人是他的父亲,名叫陈勇,倒也是意大师一段。 李小剑见陈勇对他儿子放纵,微微一笑意力轻催,陈杰就觉颈部一紧两眼翻白。陈勇初始没有感应到李小剑的意力层级,还以为李中义爱儿心切信口开河。李小剑一出手,他马上感应出他的实力远超陈杰,忙喊道“贤侄住手。”李中义站在旁边,陈勇不敢贸然出手阻止。 “怎么还不往里走?”引领官吼道。李小剑松开陈杰,陈杰咳咳地边回头看边往里走去。 除了邻近几人,没人发现出了什么事,大家都忙着结交。 正当众人心怀鬼胎称兄道弟时,门口的引领主事大喊一声“公主驾到!”众人慌忙屏声凝气站起。门口一阵莺歌燕舞,当先两名宫中侍卫分立厅门两旁。侍卫身披黄金铠金,在斜进大厅的阳光照射下,光彩烨烨煞是好看。尔后公主带着两位贴身女侍出现在门口。 众人行礼,齐声高喝“参见公主!” 公主轻轻一挥手“免礼!”众人应了声“喏”仍站直身子。赵谷众人离门最近,看得最为真切。公主年纪不大,看上去和谷洛依相仿,虽凤冠霞帔满身宝气却毫无庸俗之感,只觉清丽无比。 李之雷偷偷捅了下李小剑“老弟,你有没有觉得公主很是眼熟?”李小剑也觉得好像在哪见过,只是一时想不起来。李中义轻咳一声“安静。”之明小剑兄弟俩忙安身站好。 公主站在门口并不前进,她微微让在一边。 “总督大人到!”主事又是一声高叫。话音未落,一身穿华服的黑须男子走到门前。看其相貌刚三十有余、又似五十不到,头上戴着圆方礼帽,银线珠缀,柔光微现中尽呈高贵。他的面上含着微笑,轻轻抹抹地看向厅内,目光如禅香绕兰,善意似霞霭垄岫,说不出的圣洁宁和。 厅中大小家族身不由己地躬身,齐齐尊称“参见总督大人!”总督大人轻轻颔首,还礼道“从家兄弟辛苦了。”音亲郁馥,入耳氤氲,全然没有架子。 李小剑也和众人一样,仿佛一瞬间掠过了函谷,明晓了信仰,真心实意地对总督行了大礼。他自然也明白总督大人修炼深厚,面上难掩年轻,实际年龄应该过百有余,但那随身气场仍是惊现世纪深蕴。 总督大人走至公主身边,微弯腰一伸手“元诺公主请!” 公主稍一欠身,“总督大人请!” 两人不再客气,并肩前行。厅底正北主位,高出地面约两米有余,上有两张精致长桌。总督和公主缓缓走上台阶。总督雍容华贵,公主仪态万方,二人到了各自长桌前并未着急下坐。 “请公主主持!”总督大人一拱手。 “总督大人客气了,本宫年幼还是劳烦大人。”元诺公主推辞,她也知道总督大人不过客气一下。 总督大人点下头也不再客气,对着众人说“诸位兄弟姐妹,都坐下吧。”又面向元诺“公主请坐。” “宣礼官,开始庆典”总督大人一声令下后也自坐好。 先是祭拜天地、诵告事迹,再是各方献礼、舞娥歌姬,尔后大家推杯换盏,交错觥筹,不大一会厅内气氛就热烈起来。既然热烈,难免就会有人助兴,一提助兴多半就是挑衅。 第五十四章 京城风家 奚家一名后辈一步三摇地向李小剑走来,从最上席走到近门口,他不管别人的目光,开门见山道“剑小兄弟好,在下奚道。舍弟技不如人败在你手下,要打要杀奚家没有怨言,但你不该如此折辱他。为兄不才,还望小兄弟能够赐教。” 李小剑像傻了一样地坐在那,两只眼睛动不也动,对奚道的话全无反应。 李小剑年纪尚小,没有与诸人开怀畅饮的兴趣,也不便与左右随意交谈。无聊之下,他就意识出体在纳戒中看看野史孤料,顺便吸收下书本灵气就当打发时间。反正他没有意芒,一般人感应不出他的意力或意识波动。奚道前来,他的神识早感应到了,只是这种小角色,他懒得答理。 李小剑的修炼天赋惊呆了玄凌寒,促使她决定将家族纳戒交由李小剑保管,这样既安全又能让他随时修炼。莫丝她们还反对时,玄凌寒反问若是李小剑硬抢的话,能挡得了吗?她们默然了。 纳戒颇为贵重,以李小剑现在的实力不敢戴在手指上招摇,他穿了根绳系在脖上藏在衣服里。奚道冲他挑衅时,他正吸收得不亦乐乎。 “喂,李小剑,有人向你挑战要好好表现,没准能在这找个好老婆。”不远处的陈杰幸灾乐祸。厅内静了一下,突然暴发出一阵哄笑。 奚道二十一二的岁数,已然是九段意师,不管他是天生便有天赋,还是家族助力,若在赵谷城也是百年不遇的天才级别。 李中义忙站了起来。儿子虽也突破了意师,却是最近几天的事,就算他再有奇遇,也不能每次都占了便宜。 奚道怕别人说他欺负边远小族,上来就不怕揭丑的说明奚闻曾败于李小剑之手,而且言里言外似乎还受了侮辱。奚道的话一说出口,众人的反对声渐小,反而一片嘀咕“没想到赵谷也有如此高手;”“真是人不可貌相啊;”“天下之大,无奇不有;”“只是找老婆是怎么回事?”“听说被人拒了五次婚;”“那不就是个废物吗?”“原来奚家在找借口啊;”“稍安勿躁,看热闹”有热闹看,大家都很高兴。 “奚少爷说笑了”李中义听过主事叫他们奚大人,想来称呼奚少爷应该没错“我这孩儿已转投学士之路了,若是学问上切磋下尚可,意力比拼,小儿万万不是对手,还请奚少爷大人有大量。”省城不比偏远的赵谷,藏龙卧虎,要低调些。 “奚兄,一切都过去了。何况剑兄弟已专攻学士了”赵要也站了起来。 奚道有些吃惊,像不认识赵要似的。李中义给儿子缓颊他还能理解,这赵要是抽的哪门子疯?他看了几眼赵要,又向下看到了赵霸的铭牌,自以为明白了,“表弟莫要担心,你的身上也流着我们奚家的血,不用惧怕这老小子。” 大庭广众之下,还有父亲及几个兄弟在场,奚道不怕有人暗中捣鬼。 “表哥,你误会了……”赵要还想解释,被奚闻挥手打断。 陈杰刚才莫名被扼住,越想越起疑李小剑用了什么法器,若不是奚道抢了先,他都要上前挑战。庆典本就是各路少年英杰争奇斗艳的地方。他见李小剑在那一声不吭还道他法器失灵怕了呢,“喂,李大废,想光棍一辈子吗?” 陈勇这次一声没吭,任由儿子胡闹。若说之前退婚,他对赵谷李家还心有愧疚,但刚才李小剑当面对儿子的折辱,让他羞愧全无反而更有一腔怒火,打狗还得看主人,他一个意大师被小辈完全无视了。 “怎么,以为挂个学士头衔,就可以装缩头乌龟了?”奚道往李小剑面前又走一步。 李小剑还沉浸在吸收兴奋的余波中,实在不想搭理他。若是昨天碰到奚闻他还不一定是对手,而今他修了龟族变身之法那是稳赢。只是变身之法不能轻意施展,以免漏了长龟一族行踪。偌大厅中见多识广之辈定然不少。 “难道在奚大少眼中,学士就是缩头乌龟的代名词吗?”一声娇叱传来。 众人抬头望去,在总督座下不远处,一黄衫少女站了起来。那少女秀眼细眉,别有一番美丽,此刻正在微怒,更是异样的英气勃发。 总督和公主坐在席上对斟细聊,对席中之事见怪不怪。 “风小姐,您说笑了”奚流站了起来“道儿不是那个意思。” “奚流将军好,晚辈有礼”风小姐先行见礼。 风小姐全名风书雅,与风拈叶是同族,同属白霜八大权贵之家。风书雅有一定修炼天赋却不喜武道,和谷洛依一样,喜欢文道梦想成为一名学士。风家长辈开明,而且她是女儿身,所以就随她去了。但白霜毕竟地处意念大陆,且学士成功太难,百里挑一都算好的,所以风书雅修行学士后在上流同辈中不受待见,好听点的说她孤芳自赏、曲高和寡,难听的就说她娇生惯养,天生一个女纨绔。风书雅性格倔强,听到这些评论,更加潜心修学、奋发图强。 风书雅先行研究法器阵法,以期更好保护自己并教训那些不肖之徒。有家族雄厚财力支持,又兼自身努力刻苦,短短数年之后,风书雅攻防实力超群,各种法器可以说层出不穷,每每将那些意士高手打得鬼哭狼嚎。奚家虽也是名门大族,但和风家这种豪门相比,还是逊色不少。 奚道平时甚少见到风书雅,就算见了也未必认识,何况他现在要挑衅的是李小剑,一时出言不逊反噬了自己。但风书雅的大名,他们父子可都是知道的。奚道听了风小姐的话后,血气方刚不由一怒,待听得父亲的警示后又执著当场。借机教训李小剑,是他们父子之前商量好的。现在横插了个风书雅出来,父亲又如此郑重对待,他还真怕风书雅丢出个什么厉害法器让他难堪。但闭口不言,颜面上又着实过不去。 第五十五章 蓝衣少年 奚流却深知不能得罪风家,尤其是风家掌上明珠风书雅。就算没有家庭背景,不要说奚闻这九段意师,就是他这个意大师也未必能在风书雅手上讨了巧。 风书雅手上有很多独门法器,完全是她一个人研制的,别人连如何操作都不知道。据闻白霜军方都有意采购风大学士的杰作,给军队批量换装以提高战斗力。更有传闻,连虚无飘渺的学士圣地都愿意请她去授业解惑。 “雅儿,奚道少爷也是一时不慎,不用着恼。”说话之人是风书雅的族叔。敔山五百年庆典,各大家族总要出席一下,只是由于身份地位不同,各家族所派人员等级也不一样。如赵谷等边远小城都是族长亲自带队,省城奚家家主虽未亲来出席,但是选派嫡子奚流代替也是非常郑重。而京城风家带队人员则仅是名族叔,除了辈分稍长,在家族之中远非核心成员,风书雅若不是恰巧在敔山游历都懒得参加这种聚会。 “好吧,我当你是无心之过”风书雅说完之后坐了下来。风书雅更不想给别人留下咄咄逼人的印象,只是身为学士动辄被人误解,她难免气愤。奚流将军亲自解释,族叔说了话,这点面子还是要给。 奚道大张了几次嘴,内心尽管并不相信那些传闻,终究还是没敢说什么。但众目睽睽之下无异于当众搧他一个大耳光子,他却连话都不敢对一句。奚道着恼万分,只能将怒气撒往李小剑“喂,小子,你不是说我们省城家族都是酒囊饭袋嘛?” 奚道盛怒之下不讲原则,胡编乱造挑起了省城大族对李小剑的仇视。 李中义看向李小剑,不知是真是假。以儿子谨慎性格当不会出此恶言,但少年争强好胜心性一时气急失语倒也是有的。 李小剑已完全收回意识,见李中义看向自己,知道再不说话误会更大,“奚少爷,想教训小可,尽管约战就是,干嘛血口喷人挑动诸位英豪对我李氏仇恨?我赵谷小族,何德何能,敢螳臂挡车、蚍蜉撼树?” 众人听了感觉他说得也没错,再看奚道又不似说谎,一时倒是难以决绝。不过相对刚才的敌视心理,他们对李小剑的态度明显要平和地多。 “不管你有没有说过。你折辱舍弟,让他生不如死。今日我向你约战,你断无拒绝之理吧?”奚道双手抱肩,一副大义凛然的样子。 “奚少爷,那次并非是我出手,是有高人暗中相助。我想,你应该能感应到我的实力吧”李小剑不想引起众人关注。 众人这才发觉这小子竟然意力全无。他们对奚道投来鄙夷的目光。 “大家不要被他骗了。他这人很有古怪,修炼不出意芒,但是有意力的。”奚闻大叫道。 众人一听面色各异,大多数的是替李小剑悲哀。修炼不出意芒才选的学士之途,就算有点意力也是非常有限的。也有极少部分人心中称奇,意力不能凝结成芒,还能打败奚闻,那小子可是七段意生啊。他们都想知道李小剑是如何打败奚闻的。奚家乃军方重族,家中秘法无数,你这个边远小族有什么呢? “我说的是打死你们家宋四是有别人相助,没说打败奚闻。奚闻那两下子在省城诸位高门大姓中都上不了台面吧?就是你奚道的水平想称雄省城也不是那么容易吧?”以彼之道还施彼身,李小剑的话让对奚家不满的省城大户心情说不出的愉悦。 奚道还没说话,通道对面的一个蓝衣少年开了口“剑兄弟,你就出手,让我等见识一下纸上谈兵的家伙水平到底如何。”按其坐位算比,蓝衣男孩也是来自偏远小城。李小剑知道他们也和赵谷一样受大城大族人之冷落,颇想有人能代表他们证明家族虽边远,实力也强悍,只是没想到他敢那么明目张胆地讽刺奚道。 李小剑苦笑了一下,边远小族毕竟是边远小族,既无势又无财,哪有什么实力和省城大族比拼。看着蓝衣男孩期待的眼神,李小剑却又不忍直说。 蓝衣少年说完后近旁有又几人附和,他们无一例外都是偏远小族。 李中义看看众人,又看看总督和公主,不知何时他们也关注起了这面,但显然他们都无意阻止。 “不想比试可以,给我磕个头就行”奚道斜眼看向李小剑。 李小剑眼中寒光一闪。族虽小,我却不小,奚道你自取其辱。 “剑儿,那你就陪陪这位奚兄练练吧,技可以不如人,但胆气我们向来不缺。”李小剑刚要说话,李中义开了口。他也很是恼怒奚流将军的漠然不理,甚或扇风点火。 “是啊,剑儿,向奚大哥学习一下,输在九段意师手下也不丢人”谷润先行铺垫,若败了希望大家少讥笑一下。 “好,我就领教下奚兄的高招”李小剑不卑不亢地走上宽广的通道。他打定主意,奚道悔悟了,他就不让他太难堪。若是逼得厉害,就偷偷尝试下变身之法。玉不琢不成器,人不打不成才。 奚闻往后退了几步拉开距离。 奚流冲儿子喊道“道儿,点到为止。”总督庆典他不怕儿子会打坏家具墙壁什么的,因为高手众多能秒控他的不下百人。他怕就怕逼得众人出手防护秒控教训儿子,那奚家就颜面无存了。 奚道虽然想让李小剑当众出丑,可也知道庆典重地由不得他胡来。若不是他早探听李小剑实力不高不需要大动干戈的话,他才不会这么大张旗鼓在庆典之日挑衅李小剑。总督大人位重权重,是封疆大吏,本身还是名意王意力。捣乱庆典,不是出丑李小剑,而是挑衅总督。奚家不惧总督大人,但也没必要招惹这么厉害的角色。而以一名九星意师的实力挑战一名一年前才二段意之力被人五次退婚的废物,却是给庆典增加点娱乐活动。总督大人非但不会怪罪,还会对奚家增加好感。 第56章 小试身手 “兄弟,请”奚道大方地说。 “奚兄,请”李小剑拱手,他比奚闻矮上一指,一看就知道年岁差上许多,但座下似乎没有人指责奚道以大欺小。李小剑腰挎宝剑却打算空手对付奚道。意士们都知道,与人对垒之时身上有多余之物是非常大的累赘,除非你意力层级远高对方或脑子抽疯不好使。也有不少人认出那是离星剑,心道这叫李小剑的小子果然古怪,几无意力的边远小族却有如此宝剑在身。 “不世重斧”奚道可不管那么多,双手摆出一个结印,一柄重斧悠然而见、正气十足。众人生头涌上一丝钦佩。奚道乃军人之后,那高悬的重斧凛凛生威,让人眼前不由得浮现金戈铁马、浴血家国的激情岁月。 “剑劈天下”李小剑也凝现了一把白灵宝剑。剑虽飘逸,有贵族之风,但和战场上的厮杀相比总是少了些厚重。 “兄弟,注意了”“恭候奚兄指教。” 奚道意力只用到了一段意师。厅中诸人不由得夸赞起奚道果然是名门之后,对曾侮辱他们家族的人也能风度不改。 李小剑则知道奚道没安好心,虽说他未用全力,但上来就用意师实力想自己一击而倒或者直接不治,另一方面还能给留个好名声。 若是只有两人在场,李小剑定要通过变身提升实力,不能让这种阴险之徒命丧当场,也要让他一朝被蛇咬,十年怕麻绳。但在众人面前,为了保全长龟一族,他也只能斩时忍耐。当下他也使出一段意师实力,与奚道硬对而上。 “轰”地一声轻响过后,两人各退一步。 李小剑面色如常说了句“多谢奚兄手下留情”就打算下去。 奚道则面色大变,一年前的二段意生怎么能接得住意师的一招不世重斧?看他的样子既没有使用秘法也没有使用法器,似乎还保留了后手。 座下众人神情和奚道相同,赵谷小子意力明明感受不到一点,怎么出手就能和意师相抗衡,奚道可是奚家的未来之星啊。莫非他大摇大摆地挎了支宝剑上来,不是因为少不更事而是真地就没瞧上过眼奚道。 “好,好”对面的蓝衣少年拼命鼓起了掌。他没想到李小剑有勇气接受大族名门的挑战,更没想到一招想来竟然不分胜负。来了省城几天,他可没少受这些大族望户的白眼。 众人都向那蓝衣少年看去。蓝衣少年发现偌大个厅中只有自己鼓掌,脸上有了些许尴尬,拍了几下就收回了手。 李小剑冲他点头一笑,少年感受到了李小剑的和善,也回以微笑并悄悄地竖起了大拇指。 “别啊,还没正式开始呢”奚道还未出言,观看众人就起哄道。刚才一击,实在出乎奚道意料。奚道乃大家少爷,不是普通纨绔可言,本想也就此收手好歹博个高风大度的美名。哪个边远小族能挂着离星剑到处走?谁知道他还有没有后手。 李小剑也明白他挂着离星剑还是有些招摇了,幸亏还没有把纳戒戴出来。 “我认输,若不是奚兄手下留情,我恐怕要命丧当场了”李小剑见奚道不说话,打个了圆场。但神态倨傲,显然对他不屑一顾。 奚道可管不了那么多,正求之不得忙说“剑兄弟客气……” “谁刚才说学士是缩头乌龟的啊”奚道的场面话没说完就被风书雅打断了。风书雅见李小剑以普通族裔身份轻松挡住意师攻击,料想他也有诸多法器在身,同为学士她要为李小剑说几句话。她也不想想,有几个人像她的家族那样势大财粗,法器如同碗具一样可以败家似地使用。寻常学士别说法器,就是有些伤身但能短期提升实力的秘法都甚难见到。 “就是,真是丢奚家祖宗的脸”和奚家有些芥蒂的人趁火打劫。 “奚兄,不要留情,否则真当我们怕了这些边远小族”也有和奚家交好的人力撑。 奚道有些尴尬,看向父亲。奚流也没想到会是这种情况,他之前再三确定李小剑意力,儿子拍着胸脯保证最多只有意生实力。他见儿子看向他,众目睽睽下只得硬着头皮点了点头。 总督和元诺公主又聊到了什么趣事,根本不关心场上。 “好吧。我知道兄弟未尽全力,请放开手脚,让哥哥好好学习一下。”庆典之上,奚道说话点水不漏,全然不见刚才的嚣张。 “客气,还是请您手下留情”敔山省城龙盘虎距,李小剑可不敢大意,他可不想阴沟里再翻船了。 “不世重斧”奚道催动三段意师实力。一把重斧更加雄浑,斧鸣愈加透耳,在场意士层级太低的忙催动意力相抗。 “剑劈天下”李小剑虽然结出个手印,却微微下蹲姿式和以前大为不同。李中义和之雷见了暗暗称奇,他又得了什么奇遇?李之雷还偷偷看了眼族长,揣测族长教给儿子绝技也就罢了还另开了小灶。李中义瞥见了李之雷的目光也不为意,淡淡说了句“我没教过他这个。” “轰”,声音比刚才微大。李小剑退后一步,奚道动也未动。但奚道明明白白感受到了李小剑不下于八星意师的实力。李小剑退后一步,半晌未出声嘴角流下了点血水。 其实李小剑根本没有受伤。他刚才摆出下蹲姿式,就是让身形看起来小一点,然后待奚道击来时偷偷变了下身,将意力提高。奚道就见李小剑被击中后,猛地蹲下去很快又反击过来,压根没想到李小剑其实是缩小了一点。就算看见李小剑变小,他也以为是眼花。在场众人都关注不世重斧与巨剑的对抗,没人关注他们的本体。 李小剑一退之后,想到再这么硬抗下去奚道肯定会使出全力,他就偷运意力催吐了点血,好给奚闻一个面子结束比试。至于自己,以大废退婿的身份对抗了两次意师的攻击,传出去也是美名不断,绝不会有人耻笑。他演戏到位装出难过的样子,对奚道说“我输了” 战斧长剑消失,众人意犹未尽,看到李小剑已然受伤,都知道这场比试结束了。 第57章 白霜陵 “慢,咳咳”奚道伸手阻拦,轻咳一声也吐了点血。李小剑瞪大了双眼。身为当事双方,他知道刚才一击只不过吓唬他绝无可能打伤他,若是没有隐疾的话,那他就也是装的?他本想骗骗奚道,没想到真骗到了,以为是硬提的意力?奚道确实如此着想,觉得有机可乘反而骗起了围观众人。他这么做恐怕不会简单地只想击败自己了,想到这点,李小剑有些愤怒。 “这小子什么来历?竟然能让意师受伤?”众人大惊。李中义倒是看出了其中的诀窍,但因为身份又不能说出来,否则就成了诬陷奚道。李之雷则大张着嘴,又一次佩服起了堂弟,还很嫉妒地看向族长。李中义瞪了他一眼,最后还是解释了句“我也不会这个。” “好,好”这次不仅蓝衣少年鼓起了掌,他身边几桌人也跟着鼓起了掌。边远小族能和省城大户打个平局,这是何等的美谈。风书雅看看奚闻,又看看李小剑,倒是什么话也没有说。 “奚兄弟,这次就此打住吧,来日方长”和奚家交好的人劝道,显然他们也被奚道骗了。 “多谢诸位厚爱。我和剑兄弟还没分出胜负,想必剑兄弟胸中也颇为不服吧?毕竟能让宋四叔陨落的人物。”奚道又在恶毒地抬高李小剑。 李小剑懒得解释了“随便你吧,不过只此一击,别没完没了如何?”奚道显然不想轻意结束。李小剑已然受伤,就算再有秘法也很难提升。眼前大好机会,他怎么能放过? “还请总督大人和公主示下”李小剑见奚道不说话,直接上告了庆典主人。 毕竟是庆典,娱乐可以,结仇就不必了。总督大人转脸开口“我敔山少年才俊层出不穷,真是可喜可贺。大家切磋助兴可以,切不可伤人记仇。既然这位小兄弟如此说了,那奚道小公子就不要太为难他了。再一次,不管结果都结束。”总督大人虽见过几次李中义,却不认识李小剑,而奚道他就见得多了。 “遵命”既然总督大人发话了,奚道也不好违背。他一拱手行完礼后再不搭话,轻吼了一声“千锤百炼!”奚道的头顶慢慢闪现无数斧头,浩气振天。不世重斧,一经闪现就如一名百战将星,面对无穷蛮族浑然不惧、浩然正气。千锤百炼,无数战斧更像万名热血男儿,为保家卫国不惜生死,威势冲宵。 “剑劈天下”李小剑还是这一招,一柄长剑在漫天斧影中显得如此孤单,却又如此骄傲,甚或还有一点划空悲壮。 众人都知道,奚道全力以赴了。他们不禁为李小剑捏了一把汗,就是和奚家交好的人也不免担心起李小剑,或许是他身上那种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胆气感染了他们。 “轰,啊”一声。众人定睛一看,奚道大张着嘴不相信他的眼睛。在他面前几步远的地方有一个小坑,李小剑站在边上毫发无损。 奚道拼尽全力一击,本以为李小剑也会殊死抵抗,却不料一击落空,如恨入深潭全无回应。而那一瞬李小剑还不见了。为了不击毁大厅,他强行收力但远未不到收放自如境界,仍是将地面砸出桌面大小的深坑。他正疑惑李小剑哪去的时候,李小剑又突然出现了。同为意师修为,李小剑在高段意师攻击之下断无轻松躲避的实力。就算变身后他比奚道层级要高,但同为意师他也只能硬抗打趴下奚道绝无躲避之理,否则反噬会更为严重。但,李小剑就是躲开了。 座中高手也都发现李小剑有一瞬消失,他们终于明白李小剑的实力远在奚道之上,刚才嘴角的流血恐怕也是装出来给奚道一个台阶。由李小剑的年龄,他们猜测他的意力层级不会太高,应该是修炼了高阶意技。不过他们也感激奚道逼出了李小剑的实力,以后说不定能从这偏远小族上得到些意想不到的好处。 没有实力,别贪大宝。弱肉强食,世之王道。小子,你的高阶意技乖乖地给我交出来。 “奚道,怎么如此无礼?”奚流大声训道,又转向总督大人“请大人恕罪,小儿才疏学浅,破坏了大厅。” 总督大人看看两名少年又看向奚流,“无妨,那位小公子艺高惊人,我们都没有反应过来,这个不怪闻儿。”听到总督大人的话,站在门口的引领主事低下了头,以他意教的实力完全可以防护地面的安全。他也和众人一样,惊讶于李小剑的突然消失,忘记了他的职责。 “诸位兄弟姐妹,我提议先敬我们的先贤先烈敬一杯。没有他们的付出,就没有今天的敔山行省”总督大人说话很是客气,但威严不容置疑,座下诸人纷纷站起,奚道和李小剑也急急回座。 “敬先贤先烈!”大家跟着总督大人喊道。李小剑虽不擅酒,为了表示对先贤先烈的尊敬,也尝了一小口。 “此次前来庆典,有宵小之辈捣乱。我们也为这次维护敔山尊严而不幸去世的兄弟姐妹们干上一杯。敬逝去的英烈!”总督大人举杯,偷偷对边上公主说,“公主身娇,不必多饮,意思即可!” “不能如英烈一样上阵杀敌,感怀敬酒还是能够做到的”说着公主也高声道“敬逝去的英烈!” 众人都举杯“敬逝去的英烈!”那些失去父辈兄弟的人声音哽咽,但语调高昂“敬逝去的英烈!”赵强举杯喝完,眼泪已布了满面。 几轮酒敬下,场面悲壮亢奋起来,总督大人接着宣布的一件事更让群情振奋,“经老夫数次奏请,帝国终于同意开启‘白霜陵’,我敔山行省有近水楼台的便利,可先行进入观摩学习!” 白霜陵是前朝开国皇帝所创建的他界。白霜大战开始后,前朝皇族一路退却,最后退入白霜陵中,妄图负隅顽抗。白霜联军为绝后患,不计成本地攻入他界。所以白霜陵是前朝与白霜帝国最后也是最大一次决战之处。他界有高级防护,前朝靠此殊死抵抗,所以无数高手于此战陨落。 第58章 暨阳陈族长的偷袭 意士身或死但魂不灭,随身诸多宝物留下,再加上前朝几千上万年所累集的财物珍品、高阶意技意法等,白霜陵简直就是一个超乎想象地的大宝藏。 既为宝藏,前朝灭亡后还能完好数百年,自是另有他因。决战时,前朝皇族眼见势不可挽就集体自爆,引发他界主人灵魂苏醒开起终级防护,打破白霜联盟各种禁制法器,将意师之上人等尽数杀死,意师及以下则尽数抛出,偶有遗漏的,也被前朝遗魂所追杀迨尽。联军统帅桂晚辅眼见下属损伤惨重,急令停止攻击同时集合所有力量起动重手,将他界封住让它不可潜移。如此,他界不能动高手也进不了,就这么一直僵持了五百年。五百年来,因为岁月迁移他界防护产生漏洞,有些胆大低阶之士不顾禁令强行闯入,居然也有个别人等能安全进出。出来之人无不暴富,但死去的更多,这让帝国不得不加派人手严加防范。而越是防范,越能激起人们的好奇之心。 最近,守护他界的总督感应到他界异动连连,内部不稳随时有崩陷的可能。总督可惜其中所藏的意技功法,就第一时间上报帝国希望派遣少年才俊进入查看。帝国上层考虑良久同意总督请求,并叮嘱此事不可声张,先只限敔山名族少年进入。所以总督大人就籍着敔山庆典操作此事,皇族也派出元诺公主前来以示郑重。 总督宣布白霜陵第二日开启,众人各回住地准备,明日到厅中集合一起出发。 庆典结束总督许川路过李小剑身旁时说了句“风苇度,后生可畏!”李小剑一愣,果然不愧为意王高手。 白霜陵让李之雷兴奋连连,却让李小剑意兴阑珊。那么多心怀鬼胎的人进入,搞不好宝没找到命却先丢了。一个多月的时间,从二段意之力提到五段意师,虽然做为帝君这速度着实慢地可以,但考虑到这是在凡域就一切可以理解了。富贵险中求,但不是让你送死。 李之雷却不是这么想。从族中还算有前途的少年,哪怕这个族再小,也是鸡头不为牛后,堕落到给二段意之力的堂弟提鞋都不配,那种失落痛苦所带来的对实力和成功的渴望不是三言两语就能说得清的。就算没有超越堂弟的非分之想,却也有一颗上进的心。 李中义则明确表明,要去兄弟俩必须一起去,关键时刻有个照应。血浓于水的道理,当血脉甚多兄弟成群时显不出来,当只有三三两两置身一群人时则尤为突出。你就一个兄弟,这唯一的兄弟,你置之不理,或暗中使绊,以后还有谁会相信你?所以关键时刻,一定要有与自己血脉相连的人在一起。上阵父子兵,打虎亲兄弟。 李之雷不能一人前往,只好恳求李小剑一起前去。李小剑再三向堂兄解释,白霜陵之行定然凶多吉少,否则这种好事怎么能轮得上他们这种边远小族?如果确实大有裨益,不说本省大家,就是别的行省的豪门富户也会挖空心思把子弟往这送啊?段莫言和武秋山也在省城,他们怎么不去?你相信他们另有要事吗? 李中义也同意儿子的说法。李之雷神色古怪,分明在说你们父子意力惊人,就不顾其他族人的前途。李之雷这么想却不敢这么说,只是一个劲地哀求。恰在此时,赵要兄弟俩及谷家三人都来相邀。 在实力面前,赵谷两家低调异常。 白霜陵对意师及以下人没有伤害。谷润是意教无权进入白霜陵,希望后代能进去历练一番,寻不到宝物也能增加见识将来接任族长。谷遥想进入那是必然绝然,谷洛依也想进入就有点出乎意料。她笑着解释没准陵里有些绝世好文或法器制作原理等,不去寻访一番终觉得对不起人生一世。 赵久争强好胜一定要进入。赵要自父亲去世后责任重大,增强实力也是势在必行。 他们四人都要进入,但也知道世上没有这么便宜的事情。李小剑在庆典宴会上的表现再次震惊了他们,如果李老弟愿意带队那就是有备无患。李小剑除了意力高深,见识也颇为广博,偶尔冒出的话语让谷遥和谷洛依深以为然。内心里,他们早把他当大哥看待,他们甚至不约而同地决定,若是真有奇遇奇宝先任他挑选,他们只要跟着沾点光打打秋风就行。 谷遥赵要四人来求,谷润也从旁说情,李小剑为难了,李中义也不太好办。李之雷见堂弟不再直言反对,知道事有希望,招呼另外四人就要给他下跪,吓了李中义一大跳。 李中义当然不会让儿子折寿,一挥手拦住了他们五人,并狠狠瞪了李之雷一眼。李之雷强人所难,理亏地低下了头。 “剑儿,明天就陪几位哥哥姐姐走上一遭吧。” 李小剑见父亲也开了口,只得点头答应。 几人正在闲谈,陈勇前来相邀李氏三人赴宴。李小剑本不想去,这种势利小人看着实在令人作呕。奈何李中义抹不下面子,陈勇又再三赔罪,他们只得跟随。 四人分乘两架马车来到一座酒楼。 酒楼宾客盈门、高大气派,李之雷微微有些兴奋。 大家走进酒楼,陈勇引着又往后而去。酒楼别有洞天,其后竹落墙白,许多小院隐藏其内。李中义连说陈兄客气,太奢华。陈勇大手一挥:李兄说哪的话,小女之事实在身不由己,还望包涵。 两人边说边行至最里一个院落。陈勇对门外的侍女说你们都退下,我们有要事相商,未经招唤不得打扰。侍女说了个是就躬身而走。 院子不小,红枫黄明、禅意素心,靠近正堂侧首有一座假山。陈勇关好院门,假山后面走出一青衣飘带的中年男子,正是游击将军奚流。 奚流面含微笑,“李族长,又见面了。”李中义刚要施礼,却听李小剑大叫一声“小心。”陈勇从背后偷袭,猛击向李小剑的后背。李小剑意力虽弱,奈何神识强大异常,他轻松躲过。 第59章 泥佛遇水 陈勇一时错愕,他是五段意教,万不料到刚意师级别的李小剑竟有如此能耐。庆典上他见过李小剑的表现,否则不会不要脸面以意教之尊行偷袭之事。饶是如此还图劳无功,这要传出去会被人笑掉大牙。 李小剑一直对陈勇厌恶,见此处如此豪华早就起了疑心。是以陈勇一动手,他就施展风苇度避过。 李中义气急“陈兄,你这是为何?” 陈勇根本不打算回答,哼了一声不理他。奚流却一掌击向李小剑,奚流是意爵高手,意力一经发动非同小可。李史义一见儿子受到攻击,也不顾实力相差悬殊,往他们中间一跳,一记“剑劈天下”攻向奚流。 “轰”的一声,剑散刃落,李中义倒飞出去撞到院墙上。院墙由硅贝石和黑曜石混建,被撞之后也晃了几下,可见这一击之力的巨大。李小剑跳过去扶起李中义。李中义脸色苍白,嘴角有一丝血迹。他身受内伤,肺腑中喷出一口鲜血被他生生地咽了下去。意大师在意爵面前,不过鸡卵对石、泥佛遇水。 奚流一招得手,意力猛催一招又来。李小剑拉起李中义,施展风苇度险险地避过一击。奚流显然没想到李小剑带着一个人,身形还能如此之快。一愣神间,李小剑托起李中义抛向陈勇,“爹,你对付陈勇。” 陈勇打不到李小剑正懊恼,突然一股大力袭来,身受重伤的李中义对付五段意教仍是绰绰有余。陈勇无法躲避,只得双掌硬顶,轰地一声,他在地上滚了一圈迅速爬起。他怨恨地看了李中义一眼,啐了一口,唾沫中满是血迹。 “果然有两下子,哈哈”奚流旁若无人地笑道。李之雷已站在边上吓傻了,神一样的族长在奚流手上竟没有走上一招,而且奚流连意技都没有使用。 “陈兄,奚家于我有仇,我无话可说。但我李某自问没有对不起你”李中义一击打伤陈勇后,内里翻涌正运功调息。 “你没有对不起我?你给我女儿下聘就是对不起我。你为什么要找到我们家?”陈勇眼神恶毒。 李中义刚要追问,奚流插嘴“好了陈勇,和他们不用多言。你对付李小剑,我对付他老子。” “两个老废物,我一个人对付你们就足够,不用我父亲出场。两个一起来,还是一个一个来?”李小剑截住奚流的话头。他对打实力不足但脱身足够,目前他要想办法让族长和李之雷先走报信。他们都是总督请来的客人,他不信总督会放任不管,尽管他也没想到奚流真地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在庆典期间就对他们出手。 “不用激将法,我给你个机会,你先和陈勇打,若是侥幸得胜再由本大人接上。不过可以告诉你,今天你们必死无疑,我奚家之人岂是任意阿猫阿狗都能欺负的。”奚流说完退后几步。 李中义看了眼李小剑,李小剑点点头。李中义也退后几步,冲李之雷使了下眼色。李之雷呆呆地,好像什么也看不见了。李中义只得作罢。 “李小剑,你狂什么狂?你也就逃跑速度快点,若是敢和老夫正面相抗,老夫连意技都不用,一掌就能拍死你。”被李小剑骂为废物,陈勇心中气结。 奚流说完后转身进入内堂,他不屑于看意教意师级的耍猴。 “陈勇,你这个卑鄙小人,看你李大爷的意技,剑劈天下!”李小剑见奚流进屋,忙抓住时机将意力全部催发。 陈勇就见李小剑蹲下身体,双袖一摆在空中凝出一柄冰雪棱巨剑。巨剑不小,但他的姿势颇为猥琐。陈勇不禁一笑,李大废果然名不虚传,施展个虚头八脑的意技还得摆出个大便的造型。他也不进攻,只将意力催发至一段意教,就耐心地看着李小剑要如何丢人现眼。 李小剑催发着巨剑兜头而来,意力初始只是五段意师级别,待巨剑快要接近陈勇时,突然增至五段意教。与此同时,陈勇只感觉李小剑身形一小。他来不及细想,双掌猛地推出。然而一切都晚了,李小剑猝不及防催发出的五段意教,却蕴含着八段也不止的意力,“轰”地一声击打在陈勇身上。 陈勇“啊”地一声倒撞向门柱又掉了下来趴在地上。他翻了个身,就见胸前凹了一个大坑,迅速汪了一滩血水。他艰难地抬起头,眼神阴毒地看着李小剑,手指着他“你,你……”,话未说完,眼神慢慢地就散了,眼睛也没有闭上就那么直直地大睁着。他很不甘心,曾经被拒绝为女婿的人,而且级别明明只是意师,怎么可能突然变成意教,而且杀伤力就是意大师也不一定有吧? 李小剑双手扶着膝盖也气喘吁吁。掌握“变身”后第一次全力实战,虽然效果还没有完全发挥出来,但他也累得不轻。李之雷刚缓过神又云坠雾里,堂弟回来才一个多月,竟能当场格杀暨阳陈氏族长,这是堂弟吗?李中义跳到儿子身旁“剑儿,你还好?” 李小剑看着李中义。李中义满脸关切,对儿子的深爱展现无遗。 天离恨很小的时候,神域发生了一次大的时空爆炸,他被时空风暴裹挟摔打直至昏迷。待到醒来后找到生活的地方,他发现整个小城都不见了。从那之后,他就再也没有见过父母和亲人。逃到凡域苏醒后这段时间,李氏族长和妻子对他无微不至甚或溺爱的关心,尤其是摩天鹰之事,都深深打动了他,让他在不知不觉中将他们当做父母看待。 李小剑的眼睛有些湿润,“父亲,我,我很好。” “孩子,别怕。有父亲在,不会有事”李中义平时刚毅的脸上慈爱泛滥。 奚流听到动静感觉不对,跑出来看到陈勇躺在地上脸上一惊,一名意教就这么死了?他看向李中义,李中义的脸上满是坦然,不可能是父子二人联手。当然,更不可能是那个叫李之雷的废物动的手。那么,就是李小剑那乡下穷小子,真从写意阁偷了些法器了。 第60章 李之雷自爆 “真看不出来啊,贫穷不可怕,但人品却这么差。由本大人来领教下你的法器”奚流说完郑重地走向院中。 李小剑一听就知奚流想什么了,也懒得和他争辨。李中义则一把将儿子揽向身后,“阿剑,阿雷,能跑就跑,不要管我。” “父亲,你们先走,我对付得了他。”既然已从内心认可了李中义,李小剑就不再让他涉险。 “大伯,呜呜”李之雷终于回过神大哭起来,他的身上却软软的,一步也挪不动。 “阿雷,别哭,快跑”李中义喊了一声,把李小剑往墙上一推。李小剑怎么会走,他踢了下墙又跃了回来。李中义已施展意技,向奚流冲去。 “你也知道心疼儿子,当初废了我儿子时,怎么想不到这点?”奚流恼恨至极,一股雄浑意力向李中义滚来。 又是剑散刃落,李中义倒飞撞墙跌到了角落。奚流刚要再击,一道剑气斜劈而来。李小剑从纳戒中意识出离心剑,正向他挥砍。奚流不知道纳剑有什么厉害功能,他谨慎地向后跃去。 “爹,你带着雷哥快走”李小剑持剑指向奚流,左手一摆。 “孩子,身为族长,我不会抛下我的族人,更何况你还是我的儿子。父亲已经老了,你走吧。阿雷,别哭,我们挡着奚流,让阿剑逃走,他逃走我们李族就有希望。”李中义强撑着走了过来,向李之雷招手。紧要关头,李中义当机立断。李小剑带着李之雷逃走不现实,与其都折在此处,不如拼却两人性命保得一人。李族虽小,但从不畏惧生死。不畏生死,但也不无谓牺牲。 李之雷哭哭啼啼,一点点向李中义挪去,“大伯,我不怕,呜呜,今日不知怎么了,呜呜”。李之雷独自面对强敌时,绝对不会如此狼狈。他是因为见到一直无敌的族长突然被人打伤,心中失去信仰才整个人如此瘫软。他渐渐地恢复了过来。 奚流仍警惕地看着李小剑。离星剑在宴会上他已见过,本以为平平无奇,但刚才那一下却让他感到了无上的威压。离星剑虽然坚固,却没有那么厉害,刚才奚流所感受到的威压,不过是李小剑帝君之资的无意显露。 “爹,要走一起走,要留一起留。再说,区区一个意爵算什么。”李小剑倒不是信口开河,升为五段意师后,燃烧帝君精血威力更甚一层,意爵虽高,却也并非不能一战。 “阿剑,走啊”李之雷终于恢复了状态,和族长一样审时度势,三人中一定要走一个,族长说他老了,他倒是年轻,但显然剑弟更有前途。 李小剑没有说话,只是看了眼李中义,那眼中满是依恋。李之雷熟悉那眼神,那是至亲之间才有的真情流露。 “大哥,早说了我们兄弟出马就行了,闻儿也是我的侄子啊”正屋又走出一中年男子,相较奚流年纪稍弱,他叫奚浪,实力比奚流稍低,是意爵一段。 李小剑脸色一沉,他万没有想到正屋里竟然还藏着一个意爵。奚家为给奚闻报仇,真是下了血本。 李中义听了李小剑的话,本以为还有一线生机,见奚浪出来彻底绝了念头。儿子最近一个月得遇机缘突飞猛进,但人力有时穷。奚流是意爵,他的弟弟比他也差不到哪去。当断不断反受其乱,李中义腾地燃烧了血脉,意力突然暴涨至意爵。 奚流及奚浪明显一愣,三段意大师烧烧血脉实力竟能轻松提升至一段意爵。 “伯伯,雷儿给家族丢脸了,但雷儿会用行动表明雷儿终究是一名合格的李族之人”李之雷的语调悲伤,但平静之极。摩天鹰上哭泣还情有可原,这次不仅哭泣还浑身瘫软,李之雷回想起来备觉汗颜。 “雷儿,好样的,我们一起燃烧血脉。只要阿剑逃得出去,我李族终有崛起的那一天”李中义忍受着蚀骨的痛苦,怒视着奚流和奚浪。 “大伯,你不走剑弟不会走的,他不会丢下父亲不管的。你们一起走吧,代我照顾我的父母。李族不灭!”李之雷最后一句突然提高了嗓门。 “雷儿!”李中义突然意识到了什么。“轰”的一声,李之雷原地自爆了。李之雷只是八段意之力,他的自爆对诸人影响不大。李之雷也没有想炸死或炸伤别人,他是自寻死命,让李小剑李中义不再有牵挂奋力冲出重围。他死了,对他们才是最好的帮助。 “雷儿,伯伯为你报仇!”李中义两眼血红地看着奚流“恨不当日将奚闻碎尸万段!”李小剑也被李之雷震憾了,血浓于水,这才是血脉之情。 李中义冲向奚流,一柄巨剑空中凛凛生威。奚流奚浪二人当即联手,四掌推出“轰”地一声,奚流兄弟倒退数步后脚一蹬站稳了身子。而李中义又撞向院墙,特制的院墙终于被撞塌了一块。 李小剑瞬间跃起抱住李中义。李中义半躺在地上胸前一片血迹,口中还在不停地吐血,“孩子,爹,还能,还能挡他们,两三击,你,你快走!” 李中义受伤极重,若不是血脉还在燃烧,恐怕就如同一个普通族裔了。李小剑感受不到他任何意力,却又有充满能量,随时都可以自爆。 “你知道我有保命法的!”李小剑语调哽咽。 “我更知道你是我儿子!”李中义听他一说,沉默了一下。 “你知道我发生了什么吗?”面对重伤的李中义,李小剑不想再隐瞒下去。 “我只知道不管发生了什么,你都是我的儿子!”李中义满口血污,却双眼含笑。 李小剑一时语塞。原来这一切都瞒不过李中义,但是他爱他,因为他是他的儿子。 “冷却血脉,进入纳剑,我带你离开”李小剑的语气不容置疑。 李中义笑了笑,一点头“好!”他乖乖地停止了燃烧。儿子长大了,不管这个儿子发生过什么,儿子终归长大了,他也可以歇一歇了。 第61章 总督出手 他太累了,接连失踪了两个儿子,这第三个儿子终于长大了。他不知道这样妥不妥,他也考虑不到妥不妥,他只知道那一刻他特别乐意听儿子的。 李中义意力接近于无,不用滴血认证,纳剑也不会伤害他。李小剑安置好父亲,缓缓地站起身,一如玉山矗立。奚流奚浪兄弟看着李小剑,如同面对一位绝世宗师,不由自主地就想下跪。 李小剑慢慢运行意力,准备燃烧精血。虽然对方是两名意爵,但李小剑浑然无惧。堂堂帝君岂能受此凌辱,大不了再沉睡过去,一切从头再来。凡域不排除有人能将他毁灭,但一定不会是这次。 李小剑一步一步地向前走去,奚流奚浪只感那股无名威压巨山斜倾。 “胆大包大!”一声斥骂由远及近,话音未落总督跃进了小院。 酒楼小院设定了禁制,但庆典期间省城加大巡逻。李中义那一击,终于引起了总督的警觉。 李小剑暗叹一声可惜,若是总督早来一会,李之雷也不会死了。他收敛血脉,静候总督处理。 总督扫视了一眼,不用人说已明白了事情的大致经过,他冷冷地盯着奚流和奚浪,“你们俩谁是主谋?” “我。不关,我弟弟的事”看得出奚流很怕总督,但他也有担当不连累弟弟。奚浪低着头一声不吭。 总督长袖轻轻一抖,就听啪啪两声脆响,奚流跪倒伏地。他的两条腿已被打断,同时意海震动,意力层级直降为意师。“若不是看在你父为国立有大功,今日定要将你诛杀。你可曾有怨?”总督冷冷地训问。 奚流疼痛至极,脸上冒着冷汗但仍然努力回答“侄儿没有怨言!”奚浪也噗通一声跪下。 “你父亲呢?”总督知道刚才三股意爵之力撞击,另一股定属燃烧了血脉的意大师。 明人面前不做暗事,李小剑意识出李中义。李中义接近昏迷,李小剑搀扶着他,他一见总督,强打起精神要行礼。总督一挥手制止了,从胸口掏出一粒药丸隔空抛出,李中义一张嘴接住。药丸一入口,李中义如急水泻潭般迅速恢复了原样,他冲许川一抱拳,“多谢总督大人。” “这也是我治下不严,还请包涵”总督不待李中义回答又转向奚浪“送二十万两银票给李族长安排族人后事,至于陈勇怎么处理,你看着办。三年之内不得再为此事争斗,三年之后若还想报仇不要在我的辖区之内。” 李小剑李中义父子虽然悲痛李之雷的离开,可也长舒了一口气,他们至少能保三年的平安。李小剑更是揽下责任,“冤有头债有主,奚闻是我废的,想报仇就来找我。” 奚浪低着头一声不吭。 总督向李小剑近前一步上下打量他“后生可畏!刚才那种丸药对你们族人应该大有好处,白霜陵里应有尽有。” 李小剑眼神一跳,总督大人怎么知道他不想进白霜陵。现在李小剑承了他的大情,还救治了父亲,他想不去都不行。 总督大人说完后不待众人反应,原地留下个残影就飘远了,其速度丝毫不压于风苇度。 经此一役,李小剑终于认可了族长。亲情不分年龄,关爱跨越种族,他甚至隐隐有些庆幸潜落凡域。 (感人点) 李中义回总督府告诉李之莹准备进入白霜陵。李之莹听了李之雷最后勇敢自爆的事泣不成声。 李小剑则去了客栈将明天要进入白霜陵的事告诉了玄凌寒。他将离星剑和纳戒解下递还,玄凌寒又帮他系上,“剑哥哥,你觉得我们会和你分开吗?” 李小剑抬起头,玄凌寒直直地盯着他。先有玄云昌输送他半个血丹提升意力层次,后有玄凌寒将纳戒给他保管,如果他李小剑真地出了事,长龟一族在这世上会有多难?玄河长龟一族不管老少,都把希望寄托在李小剑的成长之上了。如果他有个三长两短,她们的种族还有复兴的希望吗?如果种族不能复兴,那她们就算活着又有什么意义呢? 李小剑看向莫丝玄阳他们,他们眼中对他表现出的不仅仅是郑重,更是虔诚与托付。 李小剑重重地点了点头,“好,要生我们就一起生,要死我们就一起死!” 玄凌寒转身看向莫丝、玄阳、玄宇。“属下愿意和小姐与公子,生一起生,死一起死。”“好,我们就和剑公子一起,要生我们就一起生,要死我们就一起死。” 次日清晨玄凌寒和玄莫丝等四人一起进入了纳戒。相较离星剑的玄空,纳戒的他界可是又大又舒服。 督府门前人声鼎沸,各路英雄少年齐聚于此。谷遥赵要他们巴巴地看见李小剑来了,心里一块石头才放下了地。这位小兄弟奇遇不断,他自己无所谓,我们可在乎得紧。他们想想不出李小剑被逼走学士之路的痛苦。 须臾总督大人驾到,众人低头行礼,总督含笑挥手。引领主事向众人宣读了几项注意事项,就给每人发放了只鸽卵大小的木球,告之大家当在陵中遇到无法承受的凶险之时,迅速捏碎木球,白霜陵就会自动将人移送出来。 谷洛依陷入沉思:这白霜陵是前朝他界,本朝是依据什么原理造出的保命木球呢?主事告诫大家,非前朝血脉在他界中只能待上三天,所以大家不要贪图小便宜,要合理运用时间尽量拥有更大收获。 赵久偷偷问赵要,大家一起进入,若是有仇家趁机动手怎么办?赵要心想也是,他看向李小剑。李小剑余光看到他们的神情,“赵兄是担心小弟下手吗?那干嘛还要求我一起前来?” 李小剑古井无波的脸上阴阴冷冷,有着与年龄极不相称的城府。赵要赵久煞白了脸,忙解释道“既然要求和剑兄弟一起进入,定然是相信剑兄弟的为人。剑兄弟这样,就是看不起我们哥俩了。”李小剑听了未置可否。 第62章 开启白霜陵 赵要想了想,还是要将话说得清楚点“我是担心,毕竟我们是边远小族,若是省城那些大族见我们发现了宝贝,他们人多势众,硬来抢夺怎么办?”李小剑本想反唇讥讽赵家和奚家不是亲戚嘛,他这个外人才该担心才是。后来他想奚道挑衅时,赵要还出声阻止过,就强收起因为李之雷的去世而收发的怒火。 隔了一会,李小剑偷偷传音入密他们俩“刚才是我的不是,请两位兄长见谅。也请两位兄长放心,明面的敌人越是进入陵里反而越会保护我们,就算不保护我们也不会加害我们。毕竟双方师长都看到我们进入,一旦有了变故第一嫌疑人就是和我们交恶的人。既然在外面不能明目张胆,进入陵中更会小心谨慎。大家要防备的是那些表面相好实则两面三刀的人,以及陵中所谓的隐魂及其他不知名的生物等等。 木球发放完毕,各族长或长辈再次叮嘱各家子弟。李小剑扫视一眼,发现昨天厅中少年除了风书雅基本上全来了。李小剑暗赞,不愧是学士之杰,这点蝇头小利入不了她的法眼。只是谷洛依这位学士姐姐怎么会如此执迷不悟? 蓝衣少年见李小剑向他看来,忙微笑地点头致意。蓝衣少年比李小剑大个岁把,为人朴质实诚,李小剑对他早有好感,心道进入陵中有机会定要结交。李中义也叮嘱了他们几句,尤其是对李之莹,告诫她千万不要贪心,一有不对就赶快捏碎木球。谷润则再三对大家说,一定要听李小剑的话,他年纪虽小,但见识广博意力高深,能力早非一般高手可比。这不用叮嘱赵谷晚辈也得照做,实力摆在那谁也没有怨言。他们想的是回赵谷后,也要缠着父母或族长送他们去写意阁锻炼两年。他们已全然忘记族中前辈学士落魄的样子,坚持认为他们没有认真学习,若是换做他们那结果定会大大不同。 总督大人待众人稍安,大声说道“大家排成三列跟在我身后,敔山的荣耀就要在你们手中发扬光大!” 少年们依令排成三列,族中长辈高手们掌声一片。 总督和主事一前一后走在最前面,大家鱼贯跟上。 进入角门走过回廊,李小剑发现他们是去往追月獾出没的地方。到了围墙对面,总督大人和主事两人,双手合十深深鞠了一躬。众少年见了,也依样学样鞠了一躬,不过心中甚是纳闷为何对着空中叩拜。 总督直起身子却闭上双眼,空中念念有词。 围墙脚沿灌木丛生、蔓藤缠绕,往前几座假山嶙峋勾断、点绿其间,远看颇有气势。再往前是一潭小湖,半面荷叶、篷摇花开。小湖过来就是长廊,众人绕廊而站。 莫不是入口不在墙边,而在湖中?可追月獾明明就是在灌木丛中消失的啊。李小剑有些不确定。 总督大人念了好久才睁开眼睛。湖静林平,什么也没有发生,李小剑这才明白总督大人不是念咒读符,只是在祭奠先。接下来,正式打开仪式才开始。 只见总督前臂微抬,手掌向上张开,蓬勃的意力就雄浑而出。随着意力外泄,众少年如坠春晨,乍暖还寒舒服异常。这就是意王的实力?总督大人形若常人,众少年才俊也仿若无事,完全不像一般意士催动意力之时,要么须发皆张,要么衣袍飞涨,甚或还有沙石乱飞的。意王催动意力,似这等潜移默化,如那般年轮生长,刻意根本感受不到,无意才能窥见一斑。众少年情不自禁地发出了感叹,脸上也瞬间堆满了敬意。李小剑感慨这比昨天打伤奚流更为不易。 春意醉人、风暖熏身,李小剑和众少年都翩翩入睡之时,突然发现湖边小草,假山苔藓,都嫩绿蔓延开来。天啊,总督大人的意王实力已能让枯草丛生、顽石生藓。就算木系修行者,也仅仅是生出这种幻象而已,哪能像总督大人直接成片地孕育生命、改变自然。李小剑又想到输送意力给长龟时,只能一个一个专专心心,哪像总督万片万堆,随随意意。他内心里更为折服。 在众人惊讶未已时,围墙灌木之上突然银光一闪,凭空出现一个光门。那光门仿佛见风就长,刚刚还碗口大小,须臾就是一人多高。 “进去吧!”总督大人慈祥的脸上满是微笑。 光门后面就是白霜陵吗?总督府建在白霜陵上就是为了更好地防护吗?如果曾有人偷偷进入,总督府戒备如此森严,他是如何偷入的呢?甚或还有别的门进?李小剑一瞬间转过多个念头,众人也不知如何作想,总督话后好久没有人行动。 为什么没有人进入?未知最可怕。 眼前只有一座光门,炫彩耀眼、银光灿灿,谁也不知道里面是什么样,可能亭宇楼阁、仙气迷漫,也有可能杀机四伏、危险重重。 赵久看看赵要,看看李小剑。赵要面无表情,李小剑陷入沉思。他忍了忍,终归没动。省城诸家大族,互相瞅看也没有人动。这种时候可没人管你是边远小族,还是省城大族。总督大人事先没有透露任何口风可能他也不知道内部确切信息,省城大族甚或与帝都有联系的豪强也不知道,亦或知道了在此情势之下也不愿做那出头之鸟。 主事见此情形勃然大怒“一群废物,如此大好机会摆在面前却不知道珍惜。尤其是你们,所谓的省城大族、名门正派,平时占东占西,有点好处就奋勇直前,没有好处也想挤上揩油剥皮,今天怎么不给你们口中的所谓边远小族做个表率?” 李小剑愕然,这引领官全不似当日所见的溜须拍马风格啊,那些大族少年被骂得狗血喷头却全无恼色。 气恼?开啥玩笑,这可是白霜陵,当年帝国多少高手折身在此,不少自家前辈就陨落其中。安全处喊打喊杀慷慨激昂,危险地摇旗呐喊推三阻四,他们炉火纯青。 “别急,他们还是孩子”总督大人仍是慈祥满面。 第63章 望烟男儿 “快点进去,你们不知道这样很消耗总督大人的意力吗?”主事没有顾忌总督大人的话,原来是在担心总督大人的身体。李小剑暗道这马屁拍得高明,有此部下夫复何求。 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夹在人群中的奚道瞅了一眼李小剑,就准备跃进去。李小剑刚想跳跃见奚道看过来就停住了,你想先入就先入吧。 “好样的,望烟男儿!”奚道和李小剑对眼间,蓝衣男儿已纵身而起。他轻轻一跃就进了光门。一段意生能有如此飘逸身手也是世所罕见,主事出声褒奖,面色缓和许多。李小剑心道:原来是望烟城的公子,怪不得胆识不同,这个朋友一定要交。 望烟城在白霜帝国北疆,与蛮族隔境相望,是由军人军属所组成的城市。帝国与蛮族对抗多年,众多将士沙场牺牲,军方担心他们的妻儿老小无人照顾,就将之接到边境安全地带安置。英雄战场上可以流血,黄泉之下却不能再流泪。而更多的将士征戍期满后也选择留在安置之地,他们很多人的生命都是战友用牺牲换来的,兄弟生死之情永不遗忘,照顾他的家人则份属应当。 而当蛮族入侵之时,防线燃烟为号互通警戒。安置之地靠近边境,经常能看见狼烟四起,久而久之就被称为望烟村。随着人众增多、面积增大,就由望烟村改名为望烟城。望烟城由军人及军人后代组成,所以居民血性豪情,参军保国自是争先恐后、封狼居胥也非罕事稀见。如此代代相传下来,望烟城就以其热血侠义在白霜闻名,以其袍泽深情受世人景仰。 当然也无法避免,偶有像奚道这种纨绔子弟门缝里看扁人。 蓝衣少年姓卫名孤烟,长河落日、大漠孤烟,既纪念望烟不朽传奇,也彰表大漠苍凉丹青。 卫孤烟领先一跃后,别族只得静候其余望烟男儿跟入。他们和卫孤烟一样,都是身姿飘逸、步伐轻灵,一见就知是战场上锻炼出来的。 富贵险中求,有人抢先就有人后悔,万一有什么奇珍异宝也会被别人抢得。接下来大家就积极地多了。赵久眼见众人踊跃心痒不已,无奈李小剑和赵要宠辱不惊,完全不动声色。 终于等到大家都进入了,李小剑向总督一拱手,总督点头回笑。李小剑也不耽搁,纵身一跃进入光门,余人按序也纷纷跳入。 李小剑只觉心头空灵异常,仿佛置身于冰天雪地,却无朔风呼号,又如沐身花海晴空,却无白云飘荡,整个世界宁和静谧,苇叶滴露轻坠时,晶莹潜逝久不达。 前朝他界果非纳戒玄空可比。 不知过了多久也许只是一瞬,李小剑感到微微一震,双脚落上实地,眼前也攸尔一亮。 粗痕林蔼、淡描青山;叶叶如湿,丛丛如润,风掠过阴影悄悄,树摇时响萦耳膜,一只别鹤山尖眉黛,凫水亮闪。 近前不远,微低处幽篁成林,如水浮萍,清新草味。稍远开外,山间平地高大殿宇树阴叶杂,山水尽显,王者霸气。 画亦如何?仙亦如此。 “剑弟?”谷遥见李小剑留恋不走轻声提醒他。李小剑面上一红,此情美景当是人间凡域极致,若无大仇就是身老此处也是福气。 “我们也走吧”李小剑说完带头向前迈去。景物虽美,凶险难免,李小剑义不容辞。谷遥赵要则有些不好意思,平安无事是仍要小弟开赴在前,他们都是要强的人。 竹林愈静,偶有鸟叫,李小剑循着先入之人走过的痕迹急行向前。刚走百米不到,就见卫孤烟和两名少年背靠着高竹呼呼喘气。 李小剑侧身向卫孤烟他们走去。赵久怕耽误了行程,犹豫了几下方才忍住。 “卫兄怎么了?”李小剑蹲下身子细细查看。卫孤烟脸色惨白,眉心一抹淡淡剑痕,身上倒无明显外伤。那一抹血红淡痕非但不影响其原本刚毅容貌,反令让他平添几分英挺气概。另两位少年较卫孤烟受伤为重不过也无大碍。卫孤烟对李小剑举动颇为感激。 望烟三人跃入他界正遇前朝幽魂,猝不及防,双方二话不说就对攻在了一起。 幽魂,只是一缕魂魄,淡淡悠悠。意力深厚意识强大的意士,在一定条件下肉身散后还能保留部分生前实力成为幽魂,白霜陵中的幽魂大多是前朝意士。而今几百年过去,幽魂心中坚强信念早已变微,意识消散也不太远,他们正在化为混沌魑魅的虚弱之时骤遇外侵,自是惊恐异常。 望烟三人血性满身、阳气十足,但终归人少年零,猛然见到魂魄之类的传说之物也是耸惧不堪。 双方对攻几次后,望烟男儿倒地,幽魂也更为稀薄。而后续之人又鱼贯而入,幽魂更是不敢羁连,得手之后匆匆溜之大吉。 而那些后进之人对他们都视而不见,就算有些之前的相识也目不斜视,他们都急忙忙、慌匆匆地往他界深处奔去,生怕走得慢了奇珍异宝为他人所夺。唯有李小剑这一行,非但停下脚步,而且还想替他疗伤。 “刚被几个幽魂勾搭了一下,劲头太足大吃不消,多谢仁兄”卫孤烟尽量说得轻描淡写。 “小事一桩,不用客气”李小剑回礼,心中却是感慨那些幽魂。他们生前起码都是意爵层次,否则根本不可能成为幽魂。而身散魂留后却连意生之人都不能一击而亡,人生无常啊。 “仁兄今年贵庚?”卫孤烟和李小剑互相介绍了后,还是忍不住地问起了他的年龄。李小剑表面看来与自己年纪相仿,意力意技却高出天壤。他既有如此逆天修为,那岁数就不应是看起来那么年轻。意力足够高深,非但年寿增长,容颜亦能常青,卫孤烟知道这道理。 “小可今年已然十五,仁兄呢?”李小剑回答。 “你才十五,哇哇”卫孤烟觉得耳朵是最大的骗子,另两个望烟男儿也觉得不可思议。“你怎么可能还不到十六?哦,人小艺强,少年天才啊”卫孤烟意识到自己的冒昧了,忙改变语调,“愚兄我今年十八了,老了老了”卫孤烟颇为自嘲。 第64章 奇草蓄意菇 “你有十八了?”李小剑也是惊奇不已。卫孤烟纵是英雄之后,然则望烟地处北方苦寒之地,生活环境完全不能和同为边疆的赵谷小城相比,因此他长得不但面黄肌瘦,还人矮个挫。李小剑的身量又为偏高,于是两人外看起来年龄相若,实际却差了三岁。 “你才十八?”李小剑刚还惊奇他的年纪蛮大,前后不过数息又惊奇起他的年龄之小,十八岁的一段意生也殊为难得。 卫孤烟知道李小剑惊奇的原因颇为自得,一会又想到李小剑比他小上三岁修为却是更高便又讪讪。其实更为羞愧的是谷遥赵要他们,尤其是和卫孤烟年纪相近的赵要,而李之莹则一脸自豪。李小剑这种不能以常人思维对待的也就罢了,一个来自苦寒之地黑不溜秋的望烟男儿,岁数还要小上一点也如此匪夷所思,真是令人崩溃。 李小剑输送了点意力后,卫孤烟精神痪发,对他更为感激。身为意士,他当然懂的意力对一名意士的重要性。李小剑又要输送意力给另两个望烟男儿时,卫孤烟出声阻止了。他对那两个男儿说“澄江、利港,我已承了剑兄大情,你们实力还弱年纪也小,就不要再让剑兄受损了。此地尚有许多凶险,就是进来同类中也多阴险之辈,你们就此出去吧。”澄江、利港俩的名字显然是由地名而来,不知是出生地还是籍贯。望烟男儿,为国奉献。李小剑对他们的好感又近一层。 “是,大哥,那您保重!”澄江、利港有点吃力地站起来和卫孤烟告别。 卫孤烟出言阻止,李小剑也不好太过坚持。对外输点意力没有大碍,但最近这次越阶得到长龟一族帮助很大,若是随便予人对长龟一族也未免不敬。而且得了长龟之助后,他的意力对同类输出也不会让人头晕脑胀了,摩天鹰大战时他就发现了这点,从那后他对辛苦修来的意力也比以往珍惜。若不是卫孤烟受伤,他又对他有好感,他才不会如此大方。 澄江、利港对卫孤烟言听计从,这省却了李小剑的麻烦。他们非但对卫孤烟没有埋怨,反而还很关心他的安全,数番拜托李小剑谷润他们照顾好卫大哥。在他们眼中,李小剑实力已然如此,而年岁明显更大容貌也更奇伟的谷遥修为应该更为惊人。李小剑也没想到他们如此爽快,对他们的兄弟之情未免艳羡。 澄江利港捏碎木球后平空消失。赵久看着他们消失的地方,替他们惋惜,就算不能找到意技意法什么,好歹去宫殿搬几箱黄金白银,可以出去买意法意技啊。亲眼目睹李小剑开束修馆大发一笔后,赵久对有钱能使唤磨推鬼的感知更深一层。当然,若是赵久知道李小剑开办束修馆另有目的的话,他会觉得他连艳羡都不配。 (十一) 脚下青草、路边竹叶,露凝光熠、清新芳熏,正是清晨微阑之季。 李小剑一行几人继续往里走去,前面枝繁叶茂,只能影约看见少数人影。李小剑启动神识,数百少年多以城分区、以族为伙,四散开来往前。少年虽然分散,但人多势众,尤其正是阳气十足的年纪,那些幽魂林间迂回、草丛闪挪,纷纷避让。 约摸盏茶时分,左前方有人兴奋大叫“云碟花,看,我找到了云碟花。”赵久听了嘴角抽动一下。这云碟花可是精贵之物,不仅强身健体还能延年益寿,若是挖上几株送给父母可是大有裨益。云碟花每一株在赵谷城都要卖到三百两银子以上。赵久只在族长书房见过一次,那沁人心脾的花香让他终生难忘。 其余众人无甚反应,只有卫孤烟看见赵久表情颇感诧异:这等寻常补品,北疆阴山不说随处可见也是间天就有。 “接骨灵,好多的接骨灵!”又有人大叫。 接骨灵,顾名思义接骨很灵。意士修养重在培养意力,但也要练习意技。既然练习难免就会摔打磕碰,接骨灵正对其症。伤筋动骨一百天,喝了接骨灵所熬制的补药,也就三两天的工夫就能恢复如常。接骨灵在赵谷城的标价是白银一千两,并且谢绝还价。众人除了李小剑都有些动容,赵久轻轻地叫起了赵要“哥?”赵要竖起食指挡唇,以几不可闻的声音“嘘!”了一下。 进入白霜陵的敔山弟子行动迅速,但都以常力奔走,没有人施展意力。他们如此小心,有的是怕错过宝物,有的则是为了确保安全。李小剑这一行是后者,谷遥、赵要也有寻宝之心,无奈行前答应要唯他马首是瞻,所以也只能跟在他身后目不斜视的急行。 “蓄意菇,天啊,蓄意菇!”一个声音惊叫,赵谷几人闻言也是一变。他们已听总督府中各色人等风传白霜陵中秘宝无数,没想到半个时辰不到就能发现蓄意菇这种级别的宝物。 蓄意菇不论生吃还是熟食,都能增强人的意力,能省却少则数月多则一年的修炼时间。尤其是生吃,效果更佳,能在一年之内升级两段。这就不是钱的问题了,简直可遇不可求。谷遥曾记得族长说过城防大人愿为其子出白银两万两购买而不可得。 这一下不仅赵久赵要按捺不住,连李小剑都心动不已。唯有卫孤烟眨巴着眼惊奇不已地看着他们:这般营头小利,赵谷公子们就如此欢呼雀跃?真是下里巴人啊。 赵久看见卫孤烟的神情明白他内有嘲讽之意,当下说道:“你长年在山沟荒岭的,怎会知道蓄意菇的宝贝之处?”这话说得相当不客气了,你一个山沟里的穷小子,没见过世面,拿夜壶当古董,拿古董当夜壶,鼠目寸光。 “是啊,这些东西山沟荒岭都有啊,我们那的阴山里虽不能说是漫山遍野,却也不是什么稀罕物。”卫孤烟不以为讽,反倒认真地解释。 第65章 龙门女杰 是了,他们倒忘记卫孤烟生长之地苦寒却也宝物众多,尤其在蜿蜒高大的阴山山脉之中,奇珍异宝、稀草罕花,只比陵内为多,不比陵内为少。无奈山高坡陡又有玄兽出没,寻常佣兵团队难以轻易得手,所以价格高昂。而望烟由军人之后组成,壮男少年常结伴山中寻宝。他们意力不一定有多么高强,但贵在章法有度、进退开合,完全以军法阵势得协同之力,所以每每所获要较佣兵团队为多为易。但望烟男儿又多不擅或不屑商贾经营,只为增强自身实力,所以流传出来的宝草珍药也较少。 赵谷众人这才明白卫孤烟何以年纪尚轻,意力修为就较诸位为高,感情他家门口就看着个灵药铺啊。他们也明白了澄江利港为何对卫孤烟言听计从尊重有加,那是在长期的生死战斗中形成的浴血情谊。 阴山虽美,奈何太远;白霜有宝,正在眼前。众人艳羡一会望着前方出神。 谷遥和谷洛依向李小剑近前一步。谷遥说道“剑弟,我们是否也去凑凑热闹。”李小剑其实颇为心动,嗟叹几次却出乎意料地说“还是等等看吧,此间凶险,宝物不是那么好要的。”说完他有些歉意地看向谷遥。谷遥虽对他颇为尊敬,但领头资格毕竟是暂时的,李小剑比谷遥还要年轻几岁,平时受到他的照顾也满多。 谷遥倒没觉得什么,笑了笑就退了回去。谷洛依给双方缓颊“蓄意菇好是好,但谁知道附近有没有厉害的幽魂啊。”赵要听了谷洛依的话眉毛倒竖,心道你这个学士怎知我们意士修炼地辛苦,真是说得轻巧。碍于情面,他倒没好发作。 “轰轰,啊啊”前方突然传来一阵打斗之声。 “你,你,你们敢抢我们的蓄意菇。”愤恨的声音传来,仿佛为了验证谷洛依的英明。赵要讪讪地,偷看了众人一眼就低下了头。如此宝物,幽魂还没出手,人族自己就先抢上了。 “小王蛋们,知道我是谁吗?我们是王家。王家知道吗?京城龙家家主是我的亲姨夫,华士郎总督也是我们家亲戚。”一个嚣张的声音跋扈在竹梢。 “你,你,京城,京城龙家怎么了,就可以,就可以……”那人似乎也颇为忌惮京城龙家。王家他们可以不在乎,但白霜九大家族,他们可不能等闲视之。 “你敢对龙家不敬!”王家子弟声音传来,威慑十足。 “算了兄弟,走吧”另一个声音劝解被抢了蓄意菇的人。 赵谷众人和卫孤烟,除了谷遥都义愤填膺。光天化日,明抢豪夺,这还有王法吗?亏得他们还是什么王家,还狐假虎威什么龙家。就是龙家又如何?难道可以无法无天了吗? “龙家,惹不起”谷遥见了众人神态解释道“我们情愿得罪皇室,也不愿得罪龙家。” 白霜九大家族都是当年立朝之族,其中尤以龙家付出最多。 最后决战,双方精锐尽出,齐聚敔山。白霜陵前,军旗烈烈、马蹄声声,各大家族不是上阵父子兵,就是对敌亲兄弟,唯有龙家当是时全是女人挂将为帅,因为所有成年男子或在前朝为官时冤屈而死,或在后来历次战斗中浴血而亡。大战之前,龙老夫人将家中几个襁褓中的男婴,托付给了领头的元家女眷。元老夫人泪眼婆娑,拼命苦劝她们留在后方,一起抚养孩子成人。龙老夫人断然拒绝。龙家所有成年男子皆已捐躯身亡,他们的遗孀要扛起他们的大旗,继承他们的遗志,为了白霜帝国,为了龙家氏家族,以身赴死,为国家除贼去奸,为亲人报仇雪恨。龙家但有一个人在,就要和前朝血战到底、不死不休。 出征之时,龙家所有存活之人,自龙老夫人之下,不管老少主仆、将帅士卒,全部头束白带、身穿素衣。连元老夫人手中所抱婴儿,也是白带缠头在朔风中飒飒做响。 龙老夫人挨个抱了抱自己的孙辈、重孙辈,一抹脸面转身竖毅地说“上马!”龙将女将霍霍上马,统齐划一;虽满面泪水,却悲壮艰忍。 元老夫人也擦了把眼泪,大吼一声“恭送龙门英杰!”。言罢她一膝半跪,目视前方。余下女眷和留守人员齐齐下跪,高声大呼“恭送龙门英杰!”声震云霄。 “出——发!”龙老夫人语调潮湿,但中气十足。随着龙老夫人的令下,呜昂……军号吹响,万匹骏马、无数兵勇,重装行甲、长声漫起,掀起滚滚红尘。 龙老夫人刚擦过的眼泪又流了下来,但她坚决没有回头。儿媳、侄妇等,为了国仇家恨,刚做母亲就抛下幼子,虽是巾帼了得却也万分不舍。她们默默念道“孩儿,娘亲对不起你,但我们是龙家的人。龙家的人,可以死亡,但是不会低头。你的爷爷、父亲、叔叔、哥哥,他们已然不屈而去。娘亲要和奶奶、婶婶们,一起为龙家讨回公道,要用鲜血让他们明白,龙家绝不可以被侮辱;要用生命让他们永记,龙家绝不会灭亡。” 分配攻击方向时,龙老夫人坚决选择中军,直接对阵前朝鸢氏末皇鸢霸。鸢霸残忍无道,但本身修为亦高,为五段意皇。他虽败至敔山,但气焰嚣张,仍然认为天下为我所有,世人为我所属,想杀就杀,想灭就灭。就算你不愿为我所杀为我所灭,但你们又有什么能力不让我杀、不让我灭?鸢霸众叛亲离,阵中高手甚少,一向目中无人的他竟亲自披挂上阵。 龙老夫人身为二段意皇,但接连失去丈夫儿子孙子,精神每况愈下,若不是她身有意皇修为,恐怕早就经受不住打击而撒手人寰。 鸢霸看到对方阵营中全是女人为将乐不可支,“你们这帮半老徐娘还想使用美人计吗?哈哈,荒谬!你们是想知道什么叫屠杀吧?朕今天就让你们见识见识。所有逆臣贼子,一个不留,杀!”。他在阵前狂妄地大叫然后带头冲锋。 第66章 鸢飞在天 “诸位兄弟,今日不成功便成仁,为龙元帅报仇,杀!”龙老夫人手持金刀一马当先。 龙家女将见老夫人奋勇杀出,也挥剑在前带领各属兵马向前冲去,边冲边大叫道“为龙将军报仇,杀!”手中长剑斜插云宵,寒光闪闪;身上白袍风中扬起,翩翩做响;座下骏马四腿狂迈,嘶嘶雷鸣。 龙老夫人都如此冲锋陷阵,我辈不以死相报岂不愧为天地男儿?龙老元帅帐下诸军纷纷打马追上,“为龙元帅报仇,杀!”“为龙将军报仇,杀!”“为白霜将士报仇,杀!” 双方将士,如潮向前。最后决战,无人畏死。道义人伦,全抛脑后。 他们知道,若无生命,何谈道义?若无生命,何谈对错?最后的决战来了,杀!杀!杀! 龙老夫人和鸢霸首先对上,相隔一百多丈,二人同时催动意力施展绝技。 “鸢——飞——在——天”鸢霸额头微倾,目射凶光。一只白色巨鸢迎空而见,气势威严。在这威严之下,身旁士卒自觉分开往斜前方冲去,须臾就在鸢霸身边形成数百米方圆大小空地。 “老身前来领教高招”龙老夫人一语未完也从马上飞起,手中金刀携天地之威猛向前劈“龙吞八荒!”一条黄金巨龙凝结而成,它一只前爪直直伸出,两只龙眼怒火万丈。 龙家老少将卒一见龙老夫人这般岁数还如此刚猛,不觉心头更是一震,豪情也蓦增数倍,杀!杀!杀! 白鸢金龙空中一闪,瞬间已攻击碰撞,只听“轰”地一声巨响,两兽相交之处万丈白光突现,如千年血刃直刺人眼。众人在不自觉闭上眼的最后一刻,也发现周边空间出现了剧烈扭曲,身旁不管是战友还是敌人的脸,都狰狞地可怕。意皇对决,空间破裂。 众人还未及细想,双耳又突然钻心锥骨地疼痛。意皇冲击波涌气翻,更有少数人的耳膜直接破裂,倒在地上翻转打滚的哀号。 白鸢金龙一击之后迅即分开。鸢霸好整以暇飘飘落地,若不是知道他凶残成性,看他潇洒万分的样子,还以为是个博学倜傥的书生。龙老夫人毕竟低上三段又兼悲痛伤身,被鸢霸雷霆一击震地直直后飞,脚踏实地后又倒退数步,直至她将金刀往后一撑方才止住了踉跄的步伐。 龙老夫人一击而退后,龙老元帅的部将士卒却蜂涌上前,他们嘴中大叫着“为龙元帅报仇!兄弟们,杀!”“杀!”“杀!”,他们或骑马或奔走,急急地向鸢霸冲去。龙老夫人大惊,忙叫“不可,不可!”。只不过对击一掌,龙老夫人就知鸢霸意力深不可测,但已然晚矣。对付这些未曾修炼过意力,或者只是低阶的意士,鸢霸根本就没有施展意技,他只是鄙视地嘿嘿一笑,无上意力磅礴而出。正前冲的勇猛将士只觉胸前一滞,面前仿佛有一厚墙再也前进不得。明明面前空无一物啊?他们正纳闷之际,忽尔看见从心脏位置有一股细细血箭射出。那一刻,他们甚至听到了血液喷出破空时的沙沙声。一支刚刚射出,又一支血箭从臂膀射出,臂膀处血箭射出后,突然全身无数血箭射出。他们刚大张着嘴吃惊不已,就惊觉肉体衣饰也跟着血箭四飞出去,然后整个人仿佛升至天空,俯视着偌大战场,心中再没有悲愤,世界也与己无关并且慢慢化为虚无。 意皇的恐怖实力众多将卒还没明白,血肉已然飞溅元神也随之陨灭。 “不”龙老夫人大叫一声,又提刀冲上前。他们只是普通的士兵,纵然视死如归,也只是普通的士兵。死可以,但不能无谓地死。“让开,这是命令!”身在半空的龙老夫人怒吼。 众多女将也跟着大声叫道“将对将,卒对卒!”蜂涌而上的龙家将士愤愤地瞪了眼鸢霸,忙调转方向进攻前朝部队。 “龙吞八荒!”龙老夫人低声怒吼。对付鸢霸这种级别的人物,龙老夫人别无他想,上来就是龙家绝技。这招龙吞八荒,自从龙老夫人嫁入龙家,夫君就亲手教导,已然浸淫大半辈子。龙老夫人使出这招龙家最大绝技,杀气惊天也情贞意坚。老头子别急,我杀了这个暴贼,就来与你团聚。 鸢霸见龙老夫人又从天杀来,嘴角轻蔑一笑,刚才一试他已知对方实力,讥道“这等花拳秀腿、败絮枯招,竟好意思一而再、再而三地使出。”鸢霸嘴不饶人,动作却也不慢“鸢飞在天。”龙老夫人意力虽弱却也是意皇级别,鸢霸不敢大意,仍是皇氏绝技硬顶。 白鸢金龙对击,龙老夫人又急退数十米,待终得站定嘴角已缕缕沁出鲜血。 “老婆子”鸢霸的语气突然悲天悯人,“还是快点燃烧血脉吧,或者直接自爆得了,你那点微末道行,没的辱没龙家先祖。”在绝对实力面前,鸢霸闲庭信步,不过内心也骂起剩下的那些为数不多的拥护之臣,一群废物区区几个叛逆都不能剿平,累得寡人亲自出马。还有你们这些叛贼,若不是我们鸢家,你们哪来的荣华富贵?我不过是小施惩罚几个多嘴之徒,你们就要反叛我。杀你们几个人和我们鸢家给你们的相比,又算得了什么?待此事平定,必将你们这些忘恩负义之辈一个个剥皮抽筋。 “多谢提醒了”龙老夫人知道他们有差距,但没想到差距会如此之大。己身已然受伤,对方却安然无恙。非但安然无恙,每次自己都全力以赴,对方却是漫不经心。龙老夫人明白必须燃烧血脉或直接自爆,否则这个杀神万一掉转矛头,其他人又有谁能匹敌万一? “龙吞八荒”龙老夫人金刀往前一指,安步当车慢慢行进,而神龙巨爪直直向前。那龙爪甫一出现就威气十足,金光光、明晃晃。随着龙老夫人前进步伐重若千金,那光彩愈加明亮也愈渐厚重。 “正该如此方能一战”鸢霸看见龙老夫人在快速燃烧血液,鸢氏战魂也在他体内复苏,汩汩热血沸腾脉络。 第67章 龙吞八荒 龙老夫人不再搭话只是燃烧血脉强催意力,那腾空巨龙由刚开始的意识形态,渐渐坚硬血肉实化身体,只见片片鳞甲大如锅盔,长长犄角势如小山。 龙家女将见了心中默念“娘,孩儿不孝!”她们心中羞愧万分,老母在拼杀御敌,自己却无从帮忙,真是枉为人子。 “鸢飞在天”鸢霸轻吟浅唱。一只白鸢从容不迫,缓缓而起定于半空,也渐渐凝结成实。 “老身无礼了”“寡人恕罪”话音未落金龙白鸢短兵相接,龙爪向前、气吞天下,鸢翅高展、震慑六合。 一息不动、二息不动、三息不动,突然金光大盛,又伴随着雷鸣山崩之势,紧接着白鸢往后倒飞,而巨龙则翻滚退后。 龙老夫人喉咙一紧,一口鲜血狂喷而出,她忙倒插金刀,手扶长柄嘘嘘喘气。 鸢霸脸色苍白,屏气凝声后长舒一口气,眼中对龙老夫人满是赞叹之色。意力修炼愈上愈难,意生意师之类升级,好比拾阶而上登高一览;意王意皇级差,就如同生命轮回次次都是新生。鸢霸没想到区区二段意皇燃烧血脉后,竟能让他意力为之一滞,虽然他也只使出了四成之力。 鸢霸见龙老夫人一时不能出手,就放眼四看不禁大吃一惊。除了身边这点范围,本朝军队全落下风,只能招架完全无法还手。 “大胆反贼,当我菖兰帝国无人”鸢霸怒气冲天,双掌一翻“鸢飞在天”直冲向东翼龙家将士。 东翼由龙家大儿媳林甘露带队,她正与菖兰一名偏将性命相搏,猛然间感到一股强大意力直推而来。她心叫不妙脚下早一蹬腾空而起。林甘露虽然也是意力高手,但在鸢霸面前仿若手无缚鸡之力的废物小姐。她刚腾空十几米就被强大意力猛掀向后,跟斗连翻。还没有落地正在翻滚之时,内脏就已破裂,鲜血像水龙一样喷出。而其他低阶或普通士卒,又是血雨肉风滴滴散落于地。 偏将见圣上发威,精神大震,嗷嗷大叫着领兵冲来。刚才他被这个视死如归的寡妇压着打,身上多处皮开肉绽好不狼狈。偏将心中怒火万分,有此机会怎能放过。 林甘露又在空中翻转一会,终于重重落地。她强撑身体坐起一看,除了自家姐妹和几名修有意力的将军唯余一口气躺在地上哼哼连声,身边的众多士卒已然不见。 “鸢霸,我就是做鬼也不会放过你”林甘露银牙暗咬,再催意力准备站起。后面将士冲了过来对战上偏将。 鸢霸一击得手,又面向西翼。西翼由林家大女儿龙清清领队。父兄惨死、弟侄蒙难,龙清清势如猛虎如入无人之境。鸢霸冷笑一声,弥天意压伴随着“鸢飞在天”的怒吼滚滚而来。眼见西翼众多将士就要死于非命,龙老夫人又拖着伤体从天而降,一招“龙吞八荒”生生对上势不可挡的“鸢飞在天”。金龙白鸢相搏,金龙虽豪气干云,奈何实力不济,在白鸢威压之下身形日见虚渺。 “龙大嫂,你还不自爆吗?”鸢霸嚣张之下对龙老夫人倒是保留了一份尊重。 不是龙老夫人不想自爆,而是人老恋孙母性骤增。她抱定必死信念,但是不怕死和要去死不是一回事。自己死不足惜,可又怎么舍得女儿媳妇也去死?如果老身自爆,能与鸢霸同归于尽,那自是极好;若是技弱一筹,鸢霸仍然活着怎么办?以女儿媳妇的修为定然无法抵挡。就算她与众女都死了,那孙儿们真地要自小就没了亲人吗?哪怕能留下一个也是好啊。出征之前,龙老夫人本打算留一女儿或媳妇照顾孙辈,没想到她们没有一个愿意留下,就算强制要留下一人,那被留之人却当场要拔刀自刎。她们高喊:龙家没有怕死之人,血债要用血来偿。 龙老夫人悍不畏死,怕的是亲人们死,她的实内心深处希望能多多拖住鸢霸一会,待桂晚辅他们消灭各自敌人后赶来汇合,大家齐心协力对付鸢霸。龙老夫人本以为自己的二星意皇实力纵然不敌,也能和鸢霸纠缠半个时辰。只要等到桂晚辅他们赶来,哪怕当时就是身死,众女及媳妇的命也能保全。谁知万没有想到,意皇一星差距就是如此明显,三星差距根本就是天渊难跨。自己只和鸢霸对上三掌,最后一掌还是燃烧血脉的情况下,就已然高下已定,甚至可说生死已分。 “鸢霸,人在做天在看,报应不爽”龙老夫人拼命燃烧血脉,而鸢霸显然减小了意力威压,就等着龙老夫人自爆。 “龙大嫂,你也相信报应不爽啊,哼”鸢霸冷笑一声“快快自爆吧。我敬重你也是个巾帼英雄、娥眉豪杰,让你死得轰轰烈烈。否则莫怪我全力一施把你打成一堆烂肉。” “娘,要生一起生,要死一起死。”“娘,待我等助你。”“老夫人,我是元帅的大头兵,我也来助你。”别处战斗都是压倒性的优势,龙家女杰和数个将军慢慢向龙老夫人处汇集。 鸢霸看也不看她们,一群虾兵蟹将也想坐堂为王。鸢霸实力之强,可一边“鸢飞在天”势压龙老夫人,一边意力分化猛击西翼。就是这分化出来的意力都能让西翼将士重伤连连。 龙清清大怒,仗剑向前同时也是意力猛催,也是一招“龙吞八荒”对向鸢霸。鸢霸轻蔑一笑,“我堂堂菖兰大帝,真地是什么阿猫阿狗都可以挑衅的吗?”说完,他额头微低,眉毛倒竖,从眉心处射出一道白光直击龙清清。 “清清小心”龙老夫人大惊。这鸢霸果然高深莫测,非但可以意力成体,还能凝结成剑,分身而出直击向前。 龙清清焉能感受不到这急速飞来的凌天杀气,但意王实力在意皇面前和蝼蚁又有多大分别?龙清清也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意剑穿喉而过,又过了数息才感觉鲜血极喷而出。那一刻血离身凉,如溪绕苔石、水润漴漴。龙清清无限眷恋地转过头来。 “清清”龙老夫人心下大恸。 第68章 九龙成仙 “娘,我先走了”龙清清看了眼龙老夫人轻轻倒了下去。她的眼中满是泪水,身为女儿,母尚在,我先死,未尽孝,徒可悲! “大姐”“清清”龙家女将哭声一片“鸢霸,我要杀了你!”“杀!”龙家女将提刀举枪往前冲去。 “慢”龙老夫人大叫。她一分心意力不稳,空中那只巨龙身形愈发见虚。 鸢霸不再理睬她们,只手对龙、意力击人。皇帝也要有手下,眼见部众愈来愈少,他愈发感到孤家寡人的滋味不好受,他要保护他们。 “九龙成仙”龙老夫人低吼道。 “娘”林甘露心有不忍。 九龙成仙,龙家对敌最后一招,家族意士因血缘相近,所以血脉相通;因血脉相通,从而意力共融;因意力共融,即可联体自爆,威力比单个自爆累加还要多上数倍。母尚在,儿怎能死?就算儿与母同死,儿又怎能让母与己同死?龙家后人都是一个心思。 鸢霸脸色微变。自爆是一个意士与敌共亡,九龙成仙则一个家族与敌玉石俱焚。 “九龙成仙”龙老夫人加大了声音,眼中老泪扑朔成河。龙老夫人已经放弃幻想了,桂晚辅他们也有难处。菖兰帝国虽内忧外患,但将士却无废柴,桂晚辅的压力也不小。为了减少牺牲,龙家必须做出牺牲,而且还要当机立断。要快,更快,否则被鸢霸逆天实力各个击破的后果难免。 龙家女将看见龙老夫人坚毅的眼神,知道最后的时刻来临了。她们齐齐低吼“九龙成仙”,八九条金龙或大或小出现在她们头顶,齐齐向龙老夫人的巨龙飞去,然后融为一体。本来虚幻至极的金龙蓦然真实,金光照亮大地。龙家女将的血液飞速燃烧至巅。 鸢霸压力速增,面色苍白至极。九龙成仙果然名不虚传,融合众人之力,不仅生生提升意力,翻倍碾压之势更为明显。 而鸢霸也不愧为一代枭雄,在如斯压力之下毫不畏惧。他催动所有意力,白鸢由刚才的几渐招架不住,又振奋过来与金龙堪堪齐平。 白鸢实力增强,而金龙也不妨多让,在众女将的意力催发交融之下,威势又直线而上。 鸢霸数催意力不能改变颓势,他转头看向他界,脸上难得的露出了和蔼的微笑。他的所有家人,除了长子都躲藏在他界之中,幼子、娇妻、重病的老母。他只笑了一笑,就又转过头微微闭上双眼。 鸢霸在燃烧血脉。龙家女将看见了,心头却是莫的大解气。你也有今天! 龙老夫人命令“以血饲龙”说罢第一个咬破舌头,一条血箭向巨龙喷去,巨龙蓦然一振。鸢霸继续燃烧血脉提升意力。龙家准备自爆,意力也极速凝聚,但高手总有快慢之分。为了赶在鸢霸之前将意力凝至最巅,龙家女将纷纷以血饲龙,巨龙如嗷嗷连抖,一副兴奋之极的样子。龙家女将脸上露出一片欣慰之色,虽然都要死,但带着对方死和自己死却是区别巨大。 鸢霸以命相搏,龙家视死如归。战场上突然一片死静,双方战士都停了手,他们呆呆地看着各自的主帅。 “父皇”身后传来一声哭腔。鸢霸转身睁眼,十几岁的大儿子满身是血地从远处奔来。 “别过来!”鸢霸大吼一声。意皇层次的生死对决,方圆百米意力凶悍,不说磕着就死,碰着就亡,但是受伤却是在所难免。 菖兰帝国太子鸢意,一直镇守边关对抗蛮族。一则有太子守国门的说法,二则却是鸢霸知道帝国危机四伏,鸢家不能被人一网打尽。鸢意在国内四乱之时,初还能定心职守,后来闻听父皇已被人逼至祖宗他界。他再也顾不得什么一网打尽了,忙领兵直冲他界而来。算他运气较好,一路上没碰到什么高手,竟能一直杀到这里。 鸢霸看着儿子心翻五味。皇家无亲,那是没到忧患时。鸢霸生气太子的擅离职守,让鸢家连翻盘的机会都没有。鸢霸也欣慰儿子的前来,他挂念父亲,竟然不远万里,不顾敌众一路血杀过来。 事已至此,多说无益。鸢霸看了两眼太子命令:“退入他界,保护好弟弟和奶奶……”他还有半句没说“若事不可为,周全生命为要。”其实这就是说,为了活命你们可以选择投降。但他身为帝王,在大庭广众之下,岂能说出如此不符身份之话?只可意会,不可言传,他深情地看着儿子。 空中白鸢和金龙在各自意力鲜血饲养下,身形几乎大了一倍。 鸢意愣征了片刻,眼泪无声细流,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世事何至如此?我们鸢家有亏待过你们吗?他看向龙氏家族的眼神,慢慢有了杀气。 鸢霸转过头不再看向他界。 龙老夫人苍老的声音传来:“鸢霸,妻离子散家破人亡之苦,今日你也品尝到了吗?” “少废话”鸢霸加速燃烧血脉“龙绿洲死有余辜。我皇家岂能像你们这些鼠辈,报三拉四,儿女情长。我们都是铁血男儿,以天下为心。鸢意,快退入他界保护好亲人。” “父皇,孩儿来助你杀贼!”身后两个稚嫩的声音细细传来,虽然相隔近百米,但意皇修为如近耳边。 鸢霸一愣神,忙转身。他的两个小儿子,七岁的鸢笛,六岁的鸢柏,头戴金冠、身穿银甲,人手一只红樱铁枪,在宦官的陪同下,正急速地向自己这面跑来。宦官们阻拦不住自己的小主子。 鸢霸眼眶一酸,一颗泪珠摇摇欲坠。这情绪只是稍一波动而已,他忙急喊:别过来。那面鸢意早一手一个抱住两个弟弟。意皇意场,能避多远就避多远。 鸢霸喊完那句后突然胸口一闷,热血涌喉,他转脸愤怒地看向龙老夫人。 鸢霸没想到六七岁的鸢笛鸢柏,小小年纪竟敢冲入血肉横飞的战场,一震惊一着急就分了心,意力就弱上许多,龙家忙趁机加压。生死对决之时,一点小小的疏忽就能影响战局。 第69章 菖兰皇太子 现下是鸢霸只能苦苦招架,而对方意力势威则越来越大。 罢了,罢了!看这情势,只是燃烧血脉已然不够,没想到九龙成仙,不仅能将意力联合,竟还能几何翻倍。龙老夫人集合几个意王、意爵,竟然达到六七星意皇实力,而且这实力还在持续上涨中,不知道上限在哪。鸢霸知道夜长梦多,再不抓紧结束,待桂晚辅他们赶来,那就真地要全军覆没九族俱无了。鸢意鸢笛鸢柏,我鸢家热血男儿,又定然不会任由他们的父皇被人欺负,自己反而先躲进他界。孩子!为父为你们要好好地清理下战场了。 鸢霸内腹一缩,所有意力沸腾,刹那间身上冒出丝丝白烟。鸢霸也要自爆了,五星意皇实力,自爆也是如此与众不同。鸢霸白烟萦绕,如梦如幻。 “爹”“爹”“爹爹”生死存亡之际,龙家三子真情备露,叫起了寻常人家的称呼。 鸢霸没有回头,心中默念“孩子,爹要先走一步了!” “哈哈,鸢霸,黄泉路上,你就陪着嫂子吧!”龙老夫人说完之后闭上眼睛。龙家女将终于全部准备完毕,她们身上白烟四起,龙老夫人周遭更是火苗四窜。 “宵小之辈”鸢霸说完之后,也不再搭话,身上腾地一下燃起冲天烈火,而空中白鸢也随之一声戾叫,双翅猛地往前一扇,数百米之内的将士只觉空气瞬间灼热。鸢意初始还站在原地,坚持一会后忙向他界退去,一二百米后方勉强站住,定定地望着上方。 而巨龙已然如人直立,两只前爪伸出,龙吟阵阵。 众人只觉那白鸢金龙越来越大,周围越来越热,而空间扭曲越来越严重,半空中鸢龙四周已然出现了细细黑纹,空间要破裂了吗? 随着鸢龙速涨,周边空气也是嗡嗡不断,让人头晕脑涨。有不少低阶之人两手抱耳抵挡,却无法止住嘴角流血。 众人只觉就要承受不住之时,就听两声断喝“着”“去”穿透耳膜。与此同时,空中已大涨了十数倍的白鸢巨龙突然化为一个光点,渐渐缩小直至不见。而地上诸人也是火光猛地大亮一下,也是消失不见。 “龙老夫人?少奶奶?大小姐?”“爹?”“皇上?”众人未及哀叹之时,白鸢巨龙消失之处猛然一声惊天动地的轰鸣,紧接着又有诸多异世之电,层层如伞齐射向空间。 鸢意边急射后退,边启动全身意力罩全两个幼弟。两边诸将也是忙启动意力自我防护。普通士兵则全无防护之法,那如伞电光所到之处,皆是瞬间化为虚无。尚有自保之力的诸人无不目瞪口呆,更加拼命催发意力往后飞逃。 说也奇怪,那如伞电光范围越趋越大,其势非但不减,威力反而更足。那些凭空消失的将士如同食物,让电光实力更增。 眼见在场诸人全无活命之机时,空中突然又响起连连暴喝,数股强大意力抵住光爆。众人大叹一声侥幸,俱都抬头望去。统帅桂晚辅、带着胞弟桂晚托、风家之主风丹露、崔家之主崔大课、羡家之尊羡岁寒等,在空中正大力挥掌泄出滚滚意力,以消弥自爆所带来的巨大冲击波。 虽然他们都是意皇意王身份,但意皇也只是初级,岂是五星意皇自爆和九龙成仙可比。所以他们在挥掌数次发觉只能部分抵消电光之威,于事无补的情况下,忙飞身转下向己方诸将挥去。那些将士本以为桂晚辅他们这群意皇到来,就会性命无忧正乐哉悠哉,全没想到他们也是抵挡不住,刚升起的希望又破灭,长叹一声都闭眼等死。闭上一会后,将士们发觉身体轻悠悠向后飞驰?心念难道我这就是死了吗?感觉不太像啊,他们大胆睁眼一看,诸位意皇正意力携带他们逃命,不禁又长吁一口气,心里也升起对他们的感激之情。有如此统帅,岂能不以命相搏? 鸢意他们见对方有人相救,正自哀叹之时,突然发觉他们也腾空向后飞去,直至他界门口方停。鸢意向空中看去,眼泪顿时飞了出来。鸢霸身为五星意皇,肉身已爆但灵魂尚在。他飘浮在空中,满脸慈爱地看着孩子们和誓死追随的手下。 而那如伞电光终于势尽力弱,又击伤靠近的一些将士后,跳动了几下蓦然不见,仿佛没有来过一样。只是方圆数里大小的地方,一片狼籍。意皇自爆破坏之力,可见一斑。 鸢意刚想和鸢霸说话,突然发现桂晚辅他们急急而回,其中夹杂的一个虚幻身影赫然就是龙老夫人,而龙家女将则则齐齐消逝。鸢霸也感觉到了,忙转身应对同时命令“所有人等,快快速进他界。”“皇上,爹!”鸢意和所余将士悲声高叫。 “不要让我白死。鸢意,你现在就是菖兰帝国皇帝,保护你的子民退入他界,来日为爹报仇。”鸢霸虽已只有灵魂,但皇威仍是不可触犯! 鸢意咬了咬嘴唇,忍住悲痛下令“全部将军退入他界!” “想走没那么容易”只剩一缕幽魂的龙老夫人,一个寸闪冲到了眼前。 鸢霸一掌挥出,虽为灵魂体但意力仍是相当雄浑,更何况这次是为了给儿孙断后,所以他想也未想一出手就是竭尽全力。龙老夫人虽也为意皇灵魂体,但早就油尽灯枯,被鸢霸一击而中,刚还肉眼能见的一缕幽魂几成透明状,若不是桂晚辅等皆为意皇实力,都快感应不到她的存在。 龙老夫人知道她就要去了,转过脸来对桂晚辅说“桂世弟,请转告元世兄,请他好好照顾我龙家后代。” 龙家为白霜联盟付出巨大,不仅之前成年男子全部战死,这次除了几个幼婴更是举家赴难。换作任何一家前来与鸢霸对阵,都不会比龙家更好,而其他七家是否有勇气前来还是个未知数。龙老夫人二星意皇实力在己方是最高存在,她们若不主动出头,谁又能强迫?但是为了白霜大战成功,为了元桂等其他七家,龙家义无反顾倾其所有。 第70章 玲珑幽冥花 杀伐决断绝胜千里的桂晚辅也动了真情,“嫂子,请放心。不光是元世兄,就是我等也会好好照顾龙家之后,视他们为己出。只要我们七家不亡,龙家就不会亡!” 龙老夫人满意地点了点头,就此消失不见。 “白霜将士听令,为我们的兄弟姐妹、家人朋友,报仇血恨、一个不留!”桂晚辅说完,带上风丹露、崔大课几个意皇向鸢霸冲去,而羡岁寒、崔晚托等则直追鸢意。 蟾宫折桂!摧枯拉朽!鸢飞在天!数名意皇意魂直接对攻。桂晚辅等虽仅是意皇初级,但鸢霸只是灵魂体。在数位意皇联手之下,鸢霸没有当场魂消魄亡,修为已是逆天。 而那面羡岁寒则拦住了鸢意等。 鸢霸回头看了眼儿臣,他们脸上都是视死如归的表情,连最小的鸢柏脸上也浑然无惧。鸢霸甚感欣慰。他知道和八大家已是不死不休,他们不斩草除根是绝对不会罢休的。既然如此,那就死得壮烈点,对得起鸢家列祖列宗,让鸢家名传千古,就算数万年后,让世人想起这个姓氏都满怀敬意。 “菖兰子民,今日我们一起血洒沙场、名扬百世。”鸢霸朗声说完集聚全身之力,他知道他也就只能再承受一击了。够了,有如此孝顺刚强的后代,有如此忠心耿耿的子民,我鸢霸这一生足矣。 “弟弟们,与哥哥一起,奋勇杀贼!”鸢意目视着羡岁寒,沉稳地对弟弟们说。 “是,臣弟听令!”七岁的鸢笛,六岁的鸢柏双双退后一步,扬起红樱铁枪。 枉晚辅催起意力,“鸢霸,鸢氏一族,好生让人钦佩,但我们也是有亲人的。”“少废话,来吧!”双方意力催动,疯狂前涌。马上就要结束了,马上就要结束了。 “如此不成器!”当滔滔意流横冲直撞,一切行将结束时,无比苍老的声音很突兀空洞地传来。鸢霸和鸢意他们突然不见了。 桂晚辅心道深藏他界中的鸢家祖魂出现了。事已至此,当不可废。桂晚辅毫不迟疑地命令杀入他界。 听闻龙家有如此事迹,李小剑他们都沉默了。爱情如此感人至深,亲情如此动人肺腑,龙家如此可歌可泣,这样的家族世上又有几家?谷洛依轻轻拭去眼角泪水。赵久没有听进浴血奋战的感人,却神往起意皇对决的俾睨天下,方圆百米寸草不生,方圆数里一片狼籍, 白霜帝国建立之后,皇帝元问带领群臣祭祀忠贤,当着众人的面封龙家长门一系为帝国亲王,帝国恒在,亲王永存。 “龙家满门忠烈,岂能为宵小之辈所污蔑!”李小剑想冲出去教训教训这不长眼的王家,就算他们乃省城旺族又如何?旺得过帝君,旺得过天理? “剑弟稍待,你有所不知”谷遥继续说道。龙家祖上确实人直身正,其行可动天地,其义日月同辉,后代却鲜而不如。龙家之后,少时就如孤儿,虽有皇室照拂七强相携,拥有无上荣华,但无至亲相陪,无尊长相教,从那一代起就纨绔了,直至今日更是变本加厉。 前代忠烈,后代纨绔,亲王纨绔?赵谷一行长年居于边疆,省城之事所知不多,更莫说京城之事了。纨绔,无外乎斗鸡走狗、欺男霸女。 “保护自己终归要靠自己,我们纵是能保护他们一时,也不能保护他们一世。这也是很好的磨炼,何况身在白霜陵中,大家总是不能太过分。剑弟,我们接着走吧。”谷遥望向李小剑。 李小剑心中已平静许多,以他目前的能力,还是带领赵谷少年们安然回归为要。他点头应允。大家接着向走,卫孤烟自言自语道“同人不同命啊,别说欺男霸女,我们望烟男子就是见个母猪都要垂涎三尺。”众人面面相觑。望烟男儿都是忠良之后,这大家知道。可你也太直言不讳了。赵久撇撇嘴,满是不屑。 绕竹穿草、曲径藏幽,一路走来竟是相当平安。赵久不免心生焦燥,腹谤好东西都被人抢完了。谷遥等人则雅性盛起,慢享微品,沐浴他界灵气。 又行里许,林中有一空地,满是红花嫩蕊,香气四溢扑鼻。奚闻几人伫立一旁,似是恭候多时。谷洛依女孩天性,看见满地红花,本想采撷几朵鬓角耳边自美一下,却见奚道等人肃然而立,只得忍住不前。 李小剑谷遥暗暗戒备,该来的还是要来的。宴会受辱,奚道不会善罢甘休。 奚道看了一眼李小剑,转向赵要“此处凶险,表弟采些玲珑幽冥花就出去吧,就当是敔山一行,表哥送你们的纪念品。”说罢,奚道等人绕过红花,继续往里走去。 李小剑愣住了,这算怎么一回事?自己都暗催意力,打算好好试下变身的威力,他却走了,我上哪再去找这么好的人选? “多谢表哥”赵要拱手谢过,赵久也拱手同谢。这一路憋得赵久都快成了胀气青蛙了,现在得来全不废工夫,还是有个富人亲戚好啊。赵久刚要去扯上几把,赵要一把拦住,他面向众人,“这玲珑幽冥花有什么好处?” 李小剑还在心疼奚道这么的称手的陪练跑了,谷遥谷洛依也在思索奚道之举,难道他对表兄弟这般情真意切。唯有来自苦寒之地的卫孤烟误人子弟了:玲珑幽冥花,救命之花,意爵之下,不管受伤多重,只要尚有一口气在,就能生肌长肉起死回生,缺点就是一生只能用一次。 不管受伤多重,都能起死回生?赵久嘴张大圆,果如青蛙转世。谷遥洛依也是微微侧目,当真有如此神奇功效?一直保持沉默的李之莹更是心动,颤抖着手就想抓上一把。她人小力弱,难得进入白霜陵一直没好开口说话。 至于一生只此一次,谁还想一生多次不成?一次足矣。 “没啥副作用吧”赵久见赵要小心,忍不住问。玲珑幽冥花的效果如此震古烁今,它的价值恐怕已不是能用金钱来衡量的了,一株就极为难得,何况有此一片啊。自己食用一株就行,余下的打包些出去兜售,瞬间就可富可敌国,尔后美女如云、妻妾成群。赵久小脸一红,真是丢人,还身为意士,幸亏没有说出口来。 第71章 伏地蟒 “有副作用。刚不是说了嘛,一生只能吃一次,再吃估计比人参也强不了多少。”卫孤烟很是可怜同为边远小族的赵谷同行,几株蓄意菇、幽冥花就能让他们如此激动,这该有多穷啊! 再吃和人参一样也是副作用?谷遥赵要看向卫孤烟:这苦寒之地的小子真该早出来走走,人穷点没事,见识可不能短啊。他们也生出对他的同情之心。 而赵久早左抓了一把塞入裤袋,右抓了一把斜入胸前。 幽冥花名字吓人形状却美,小小圆瓣,细细密匝、层层环绕,如龙鳞卧列、像莲子拥偎,又腻腻柔柔、嫩嫩润润。一经采下,断茎处清水微沁,更浓幽香伴随灵气阵阵外溢,果真是物华天宝。 谷洛依也上挑下选,摘了只最为红润鲜艳的幽冥花插入耳边,拉着李小剑的手让他看美不美。 李小剑从思绪中回过神却叫道:“帮我护下法,我要升级。”说完他盘腿而坐。 升级?这是说来就来的?不要意力冲关?望烟男儿一副不可思议的表情,其实心中更为嫉妒。 谷遥、李之莹知道事情非同小可,李小剑可是他们的保护神啊,实力强大对大家都有好处。赵要赵久眼神复杂,他们本想夸耀下表哥所送礼物宝贵,化解奚闻与赵强等所犯之错,也给自己长长脸面壮壮身腰。没想到他们话还没有出口,李小剑却坐地升级。升级是好事,可你不能选个别的时候?多好的宝物也不能和随地升级相比啊。 李小剑本就临近升级,只是缺少机缘。刚才他看见奚道,以为他要出手,忙全神贯注、全力催意。不料奚道守护在此,只是想送表弟一份大礼,连带着众人也沾光靠亮。他刚放下戒备,赵久又采花折茎灵气外溢,他身体自动吸收,于是升级不请自来。 一柱香后李小剑神清气爽地站起。谷洛依问“意师二段?”谷洛依实力弱得多,经过摩天鹰一役她也只知道李小剑实力强大,具体层级还是他曾含糊提到的。 “意师不假”李小剑有些不好意思。 “什么?意师?”李小剑还没有回答,谷遥、李之莹、赵要、赵久,包括见多识广的卫孤烟,莫不大吃一惊。他们早就知道李小剑意力不低,但没想到他已是意师,或者说他们早知道李小剑是意师,但他都不亲口承认,谁都不愿意相信。能对抗奚道意师,光靠密法不行。 “不,不”李小剑摇头道,面色更加腼腆。 众人心下大安,旋即却又有点失望,你怎么能达不到意师二段? “意师七段”李小剑谦虚地说。 “什么?一下就升了好几段?”对李小剑多少知点根底的谷洛依两眼睁得贼圆。赵要赵久他们四人嫉妒地都想死。知道你意力修为惊人,可也不能这样欺负人吧。就算关系再亲近,同为意士,说不嫉妒那是骗人的,更何况他还逮着人就说自己是学士。 “是的,升了两段”李小剑想了想说道“我的身体有点不太正常,一升就两段三段,若不是刚才强压下去,可能升得还要多,对身体不好。哎,洛依姐,你怎么这么凶,卫兄,你,你怎么了?”李小剑挖空心思编些瞎话希望他们心里能好过点,万料不到更是伤人。 谷洛依正儿八经的学士,在他这个学士弟弟面前都能妒忌发疯。惹什么别惹女人嫉妒。来自物华天宝苦寒之地的卫孤烟,则大张大合着嘴巴狂磨着牙齿,好像随时都能扑上去啃李小剑几口。什么蓄意菇、幽冥花,这赵谷小帅哥才浑身是宝。 丝丝、轰轰,当众人正感叹命运不公时,突然不知从哪传来连绵细微之声。 李小剑手一抬,众人一声不吭。他神识一探,意爵的敏锐体现了出来:“蟒蛇?大蟒蛇?伏地蟒?大家快离开这里。”李小剑神情刹那三变。 伏地蟒?白霜帝国哪来的伏地蟒?谷洛依一惊,这种西大陆沙漠中才会有的巨型生物怎么会在白霜陵出现? 学士谷洛依知道伏地蟒的厉害,一刻不敢耽搁飞快地退入竹林。其余人等虽不知伏地蟒到底与寻常的蟒蚺之类有何不同,但见李小剑不似一般言语的警告,以及谷洛依全然不顾女孩形象的狼狈奔逃,也知道事出反常忙不迭地也跟在谷洛依身后四散进了竹林。 李小剑待众人都逃出玲珑幽冥花地,一纵身施展风苇度隐匿在一棵翠竹之上,恰在卫孤烟的附近。几棵修竹因人附其上,无风轻摇、煦照叶索。英勇的望烟男儿像见了鬼似的望着李小剑,瞻之在前、忽焉在后,这是怎么回事?就算速度再快、意技再高深,你也该有个残影什么的,哪能冷不丁地平空闪现? 李小剑见了卫孤烟的表情,还不解地四下看了看,以为他也神识到了不该见的东西。 “哞!”一声如牛吼声召回了众人的注意力。 幽冥红花中央,一只嫩黄蟒蛇拔地而出,两三人合抱的巨身不知还有几许深藏地底。它昂首而立,硕大的脑袋上泥土纷落,最后还有几株小花在头顶摇晃。蟒蛇警惕地向李小剑诸人方向扫视,车轮般大小的眼睛,眼白漫多,土黄色的瞳孔只有拳头大小,充满了阴森恐怖。 赵谷众人大气也不敢出。如此巨物就是阶别再低,光靠本身蛮力普通意士也不是对手。大家都暗骂奚道阴险卑鄙,说是送礼实则是送灾星。赵要赵久心里苦涩又有一丝侥幸,表哥用心如此险恶,亏得刚才剑弟升级成功多了助力,否则邀功不成还要被众人责骂,甚至还要命丧于此。 那蟒蛇轻轻转动脑袋,四下看了一圈又轻轻转回,仍旧对着李小剑等众人方向。大家寒蝉冬熊一样噤鸣息声,生怕引起蟒蛇注意。 蟒蛇似乎侧耳倾听没有发觉异常,又如人一般长吁呼、气丝丝吐起了信子。那嫩黄肤色、滑腻细鳞,本是极美搭配,却造出了瘆人恐惧之感。 第72章 空谷传声 蟒蛇又观察一会,头颅就微微低下。李小剑以为它要缩回地下,它却突然抬起头猛地张开大嘴,只见血盆大口里几颗巨型牙齿尖尖耀耀,长长的舌信如带乱舞。众人还未从惊诧中回过神来,就听伏地蟒的哞哞吼声又连绵传来,紧接着威压骤至如意大师级的雷霆暴怒,让众人摇晃不停。李小剑离得最近,好不容易将身形稳住。哞声未息,又是一股浓重腥臭之味传来,李小剑的胃部激烈翻滚,作呕要吐几欲昏倒。 李小剑凭借七段意师修为还能勉强顶住,而其他人等已然无法坚持。李小剑斜眼看过,卫孤烟像喝醉了酒的鼹鼠,抱着竹子闭上眼睛摇摇欲坠。李小剑忙暗运意力扶住卫孤烟,才险险地让他没有掉落被蟒蛇发现。李小剑刚轻吁一口气,却听见身后扑扑数声。谷遥他们在蟒蛇嘶吼与腥臭双重打击之下再也抵挡不住,一个个接连从树上掉下。他们重重摔到地上又急急起身,对着草丛狂呕不止。李之莹连身都不起,直接侧头大吐。好在口味虽臭却是无毒,不过也能让人不慎之下短暂失去战斗力。 李小剑见大家旁若无人的呕吐捶胸,心道不妙正要纵身而下,蟒蛇巨嘴却已出现在眼前。李小剑不及多想,风苇度施展险险地躲到不远处。伏地蟒身形巨大动作还如此灵敏,李小剑感应它没有意力,本体力量不过一阶高级、二阶不到,相当于人类意师最多也就意教的水平。它的实力不高,李小剑却很是谨慎,面对九段意师奚道,他也没有这个样子。概因为伏地蟒天生威感接近灵宠,更何况眼前这只尚属幼年。 伏地蟒哐当咬了个空气愤至极,到嘴的小鲜肉说没就没了。它没有发现李小剑,恼怒地大吼一声又向谷遥众人追去。谷遥等大惊,忙起身要逃却蓦然发觉身体完全没法动弹。伏地蟒异于常兽,天纵其才,仅凭天生威压就能让谷遥等坐以待毙。 眼见谷遥等就就要丧身蟒口,李小剑大叫一声“剑劈天下”,一只巨型光剑就闪现在空中。伏地蟒的臭气对李小剑倒是用处不大。 李之莹感叹哥哥意力更为精进,意力形成的巨剑虽仍是虚幻状态,却已然金光亮闪,寻常意士说不定几十年也无法达此高度。 巨型光剑砍在伏地蟒身上,像有人挠了它一下,稍迟滞就又追上。谷遥趁那一滞拉起身旁谷洛依和李之莹,纵起就能跑多远就跑多远。跑了一会觉得不妥,他们停下转身来看。 伏地蟒不再追击他们,正在戏弄卫孤烟和李小剑。它已全身出洞,连头带尾皇皇然近百米之长。卫孤烟和李小剑一前一后,前面躲避伏地蟒的巨头攻击,后面躲避伏地蟒的巨尾扫荡。如此巨物,巨头一点就是大坑一个,巨尾一扫,就是犁倒一片。赵久家境一般,见满地玲珑幽冥花零落成泥,内心巨痛无比。卫孤烟和李小剑左支右挡,狼狈不堪。而伏地蟒点一下扫一下就抬起身子看着他们,还微微晃起了脑袋,一副耍猴的得意表情。 “兄弟们上”谷遥大呼一声。李小剑和卫孤烟舍命引开伏地蟒,他们也不好意思作壁上观。大家已从腥臭麻痹中完全恢复,谷遥抢先冲上前,“空谷传声!”众人只觉脑袋一嗡,然后又清醒过来,发现谷遥已冲至伏地蟒前。他弓步稳站,双手对准蛇头全力猛推。蟒蛇转过了脑袋。 空谷传声乃谷家族长保命绝技,一经使出敌人意识会混乱为之一呆,虽然只有数息时间,不过高手过招一息就足以致命。这和伏地蟒的腥臭攻击异曲同工。谷遥从未在人前施展过,几个月前和李小剑街头比拼,也只是使出寻常一招谷若幽兰。就算是输了金钱还要借书一阅,谷遥都没有使出这一招,为的就是危急时刻攻奇不备、出奇制胜。 今日面对伏地蟒,刚一上手谷遥当机立断就用上了。谷遥看得出卫剑二人疲于应付,尤其是卫孤烟数次被蟒尾扫中,看似只是尾尖轻划却非一般人所能承受。幸亏苦寒之地的卫孤烟长年在深山野岭采药打猎,一身筋骨相较常人结实异常。 李小剑意力高出谷遥甚多,对空谷传声的厉害之处不甚明了,但看到蟒蛇明显分神,他忙施出变身之法,身形略小了一些又是一招“剑劈天下”挥出,正中伏地蟒的左眼。 伏地蟒很是惊奇,转身正向李小剑。这小小人类的攻击,眨眼之间变得如此之强让它玩心大起。 白霜陵禁制开启,意师以上的人概莫能进,意师及以下的就算能进也挡不住幽魂与玄兽的攻击,不是身死就是退出。时间一久,就再也没有像样的意士进入。伏地蟒正是幼年,不具备多少聪灵意识,能在白霜陵中自在生存。它出身高贵、兽性天然,平时所见幽魂或玄兽对它避之不及。以前难得见到几个盗墓者,不是闻风而逃就是一合而败,好不容易又遇擅入人,它数击之下不曾得手反倒不急不紧。 李小剑一击之后慌忙退远,伏地蟒定定地看着他。李小剑明白对方艺高胆大,正猫戏耗子地礼让他进攻。 李小剑深吸一口气,对众人朗声说道“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可能是我们动了玲珑幽冥花,它才钻出来。我们也绕不过去,现下大家联手,能斗就斗,斗不过能抓点幽冥花带走最好,抓不到我们就直接捏碎木球潜出陵去。” 众人齐声点头。大家都看出伏地蟒一身蛮力更兼威压,不是那么好对付。若是拼斗不过,能带点玲珑幽冥花那是最好。实在不行,逃命要紧。但看这样子,伏地蟒好像恶意不大,大家都暗藏着侥幸心理。 分位站好,诸人互递了个眼神就一起出招。 “剑劈天下”“虎啸山林”“空谷传声”等等,众人各催意力各施意技齐向伏地蟒攻去。伏地蟒除了对李小剑稍加防备,对另几个人直接就是不管不顾。 第73章 收伏伏地蟒 它头一偏用脖子硬挨了下“剑劈天下”,巨尾则甩起,大开大合猛扫一圈。除了谷洛依站得稍远,余人都被扫中,嘭嘭往后跌去,身上剧疼难忍。李之莹首当其冲,腰骨几欲断裂,伏在地上眼泪都快流了出来。 谷洛依惊吓之下往后急退,又见伏地蟒没有趁胜追击,舒了口气大着胆子又回来把众人拖扶远。谷洛依与李之莹赵要他们从小认识,拖起就走毫不扭捏。她搀扶到卫孤烟时,望烟男儿饱经风霜的脸庞却为之一红,中中呐呐地说道“谢谢!,十分谢谢!” 众人多少都受了点伤,却无人愿意捏碎木球。那满地的幽冥花随便扯几把,大富不贵不敢说,衣食无忧那绝对是板上钉钉。就算现在受了重伤半死不活地,随口啃几口马上就能生龙活虎。待在此地,有百利而无一害。幽冥花的功效,他们都是道听途说却不妨碍深信不疑。更何况,他们中的顶尖高手李小剑还在与伏地蟒周旋。万一李小剑打败了伏地蟒,那不是皆大欢喜?别看他现在似乎拿伏地蟒毫无办法,但他可是个天才,在他手上,一切皆有可能。 李小剑见众人一击之下非伤即倒,稍一沉思就让谷洛依扶他们远走,不要让他分心,他要全力以赴与伏地蟒较量。众人都想看他如何与伏地蟒搏斗,但听的语气若是大家不离开此地,他像马上就要捏碎木球潜出白霜陵似的。 李小剑更多的是不想让众人知道他身怀“变身”之术,他要为玄河长龟一族的安危负责。 谷洛依与另几人互相携扶要走,李小剑又叮嘱若是太久不见他回来,就捏碎木球出去,留在此处凶多吉少。李小剑怕变身后意力提升被排出来不及通知他们,或者说变身后仍不是伏地蟒的对手,他要捏碎木球先行离开也来不及通知。 伏地蟒极有耐心地等候李小剑与他们一一交待完毕。 “你能听懂我说什么吗?”李小剑在众人隐进竹林,确信看不到他们后抬头问伏地蟒。伏地蟒盯着他,虽没有攻击但阴狠的眼神不变。 “哦,呜,丝,呜”李小剑说起蟒类兽语。伏地蟒的头轻抬了一下就再无反应。李小剑有点失望,本以为它个头巨大,灵智多少有所开启,这样写意阁辛苦一年他引以为傲的兽语就能大放异彩,没准闲聊下来还相见恨晚,无以他赠唯有满地幽冥花。万不料它中看不中用,连简单地问候之语都不明白,智商还不如族中议事厅前的那只鹦鹉,真是白长这么大个了。 “哞”伏地蟒没想到这群人中意力最强,见识也可能最广的人居然如此婆婆妈妈,站在那能巴巴个半天不停。它再也忍不住低吼一声一头铲向李小剑。李小剑明白伏地蟒粗野的动作,风苇度下哪能容它逞强。伏地蟒眼见就可大块朵颐这个小鲜肉,他却攸儿不见,让它收势不住又是一口喷香的污泥。伏地蟒吐掉口中杂泥,四处寻找李小剑,又一头拱了过来。李小剑如法炮制,伏地蟒又痛快地啃上一口。如此连续几次,伏地蟒没有变乖反而更急厉,巨头猛点不算,十几米长的粗尾更是横扫着要山崩地裂。 李小剑弹躲几次后决定不再容忍。此行若是只有他一人,他早轻松过关,无奈还有几位兄弟姐妹跟随。答应带他们同进同出,自要履行承诺。另外伏地蟒若是某位高人所属,他忍让半天也算尽了礼数。当然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这半天下来李小剑发现白霜陵珍宝远较想像地丰富,入宝山而空手归那是大不敬。 李小剑身形微晃只小上一圈,就觉意力突兀充沛。七段意师再使出变身之法,他的意力轻松达到九段。他深吸一口气低叫“剑劈天下!”巨剑凌空出现,虽未变大却质感更强。 伏地蟒见李小剑再次出招颇为欢腾,全然没有发现对面的人类变小了。它眨巴下眼,张开大口猛地又向他咬来。李小剑正要试试升级又变身后威力到底如何,就毫不客气结结实实地猛砍向它的血盆大口。 “轰”地一声,李小剑猛退几步,虽未受伤却受震不小。伏地蟒保持着大张其嘴的姿式却是动也未动,白眼褐珠饶有兴趣地看着李小剑。 李小剑吃惊不小,白霜陵禁制是不是只针对人类不清楚,但对兽类的禁制明显没有那么严格。这伏地蟒本身蛮力虽大,天生意力层级也是不小,起码意教却还能自在生活在陵中。 若是刚才李小剑对奚道只是有些恼怒,现在则恨不得生吞活剥了他。这还远未到正殿,里面说不准还有什么奇珍异宝,他用些玲珑幽冥花就能把赵谷众人生生拦住。当然这也有众人井蛙窥天未见过市面的原因,看见幽冥花就把控不住引来了伏地蟒的阻拦。 李小剑慢慢将身形小了一半,意力充盈地快要把身体爆掉。李小剑悲喜交加,喜的是变身能让意力暴涨跃阶至五段意教,还没有被白霜陵排出。悲的是意力暴涨太快,身体经胳有了酸痛,若是催动意力就怕突破身体极限,搞不好不用白霜陵就要乐极生悲。 伏地蟒似乎也很是惊奇,这人类身量竟能变化,远超蟒类吃饱喝足与饿瘪空腹的差别。 “剑劈天下”李小剑个头变小,步伐也沉重许多,一步一顿像一个巨人走来,震动地泥飞草颤。 伏地蟒也不再等闲视之,脑袋先向后缩了一缩,攒了更大力气猛地往前一冲。 “轰”地一声两相对撞,李小剑后退两步,伏地蟒的巨大脑袋也往后弹了弹。伏地蟒没有受伤,但那一招五段意教的剑劈天下却也让它吃痛不起。它嘶嘶地狂吐长信,一个劲地舔舐着上腭。 不过如此!李小剑心下有底,咬了咬牙又将身形缩小一圈,意力飞涨身体也更加酸痛,尤其是经脉如火烧烟烤一般快到极限。 第74章 摇篮曲 对历尽浩劫的帝君来说,疼痛不算什么,要命的是他发现身体开始虚幻,他知道白霜陵禁制起了作用。他跃至五段意教时白霜陵禁制没有起动,但他持续变小等级飞速上涨,禁制终于承受不了刺激要将他排潜出白霜陵。 李小剑忙将身体变大一些,意力随之降弱,身体又有了质感。 白霜禁制果然名不虚传,可也不能一直和伏地蟒在这耗着,李小剑若若思索曾经遇到过的情况。 “剑哥哥用神识攻击!”纳戒中的玄凌寒与李小剑意识联接。 李小剑闻言觉得可以一试。他放松身体收敛意力,让神识飞出。伏地蟒显然知道了危险的到来,低吼一声飞速地向李小剑头铲尾扫,一波接着一波。李小剑催发一点意力施展风苇度,虽不似全力催发时那么迅捷,但躲避攻击绰绰有余。 “剑哥哥,它的神识不强,滴血入脑控制它的意识,以后你就是它的主人”玄凌寒继续提醒道。 李小剑心下大喜,若是能收伏伏地蟒就相当于多了个意教级的保镖,出门在外自是要方便许多。李小剑神识成针只奔蟒头而去,不料蟒皮坚硬如铁,他的意爵级神识竟全无用用。 “进入它的嘴里”玄凌寒大喊道。 李小剑有些迟疑,离着八丈远都腥臭的不行,若真是进了嘴里,恐怕要被臭萎了。 “快啊,剑哥哥,怕什么”玄凌寒激将李小剑。李小剑知道她的小伎俩,笑了笑意识了个白眼给她,深吸一口气一纵身闪进伏地蟒的嘴里。 伏地蟒正摇头晃脑地攻击,突然发现那个小小人类不见了踪影,正纳闷间觉得嘴中一痛。李小剑进入后二话不说神识直钻蟒腭,眼见就要入脑突然感觉被人拦腰抱住。他一低头,身上一圈红红肉卷包裹,定睛一看那红红肉卷正是伏地蟒的长长舌头,腥湿滑腻、恶心无比。他刚认出来就狼狈地被甩了出来在地上打起了滚,他忙呼呼地喘了几口气。李小剑变身之后非比寻常,若不是他嫌腥怕臭屏住呼吸限制了手脚,伏地蟒怎能卷裹住他。 李小剑喘了几口气又腾地施展起了风苇度,而他刚趴下来的地方赫然又是一个大坑,伏地蟒满嘴的泥巴。伏地蟒虽尚未开化可也不是笨蛋,刚才不一留神被人跑进了嘴里,这次一击不中后忙闭紧了嘴巴,连泥巴都不吐出来。 李小剑看它拼命闭着嘴,走到他面前一蹦一跳,希望逗引它再咬过来。而伏地蟒只是看着,大眼睑半天不眨一下。李小剑想了想,又跳过去抓住幽冥花疯扯了起来,伏地蟒仍是不动。李小剑不免急燥,这满陵的宝贝就真地与我无缘吗?或许我先该进去拿点宝贝出来,再分点给谷遥他们。李小剑有点脸红,堂堂帝君沦落至此,在外面还义正言辞死活不愿进来,好像他有多么清高,多么视金钱如粪土似;现下只不过才见到蓄意菇幽冥花,就打算脸都不要了。 “剑哥哥,你会唱摇篮曲吗?”玄凌寒问道。 “什么?”李小剑不相信这是玄凌寒意识传送出的。让我对伏地蟒唱摇篮曲,有用吗?摇篮曲这种简单曲目,他光在谷家书楼就吸收了几十首,简直就是信手拈来,若非脸皮太薄,早就滔滔不绝了。 “剑哥哥收服它,以后你就有个保镖了!”玄凌寒诱惑他。李小剑不禁心动,他现在层级太低,动辄就要燃烧帝君精血,这冷不丁有只意念大陆没准就一只的伏地蟒做保镖兼宠物也不错。 不就是摇篮曲吗?哥就给你来一曲。李小剑打定主意张口就来:娘的宝宝闭上眼睛,睡了睡在那个梦中…… “停,停,剑哥哥,停,您,还是哼吧”李小剑刚唱两句,玄凌寒就大叫了起来。李小剑一想就明白了,他诸般都会,就是天生不是唱歌的料,在谁面前唱都能算贻笑大方。 李小剑刚想哼,不料那伏地蟒却冷不丁地猛咬过来。李小剑意随心动忙风苇度飞进了蟒蛇大嘴。这下李小剑有了防备,在蟒口中左突右闪,没几下就神识穿脑。他迅速地挤出一滴鲜血弹射进入蟒脑,然后又神识散化,将其深深地印记在伏地蟒的意识里。真是有心栽花花不开。 李小剑跳出蟒口恢复常态。那伏地蟒愣怔一下,异常温顺地叶出蛇信猛舔李小剑。李小剑忙摇摇手瞪了它一眼,伏地蟒满眼委屈。李小剑在凡域初次收到如此巨宝宠物,未免娇溺了它一些,见伏地蟒好像不高兴忙又冲它咧了咧嘴。伏地蟒见主人笑了,又凑上来舔舐李小剑。李小剑只得耐着腥臭味,任一大长条肉块在身上口水滴答,还不得不轻拍拍他显示友爱。等这一切功课做足,臭不可闻了才把它收进纳戒。 玄凌寒很是高兴,一个劲地给李小剑道谢说多了一个玩伴。李小剑忽然想起,玄河长龟和伏地蟒虽生活在不同大陆,但想来应该也是近支,这倒真不知道是给自己收了个保镖或宠物,还是给玄凌寒收了个玩伴。 他正遐想间,玄凌寒意识问他“剑哥哥,你说刚才伏地蟒是不是也觉得你的歌声太动听?”“什么,你?”李小剑窘迫难当,玄凌寒却格格地笑了“谷遥哥哥他们会不会等急了?”李小剑刚想追究玄凌寒,听她一说觉得也是。 收了伏地蟒尝到了甜头,再想让李小剑退出白霜陵可就没有那么容易了。李小剑有了变身这等瞬间提升意力的绝技,在白霜陵中几可说已无敌手,就算禁制对幽魂或玄兽没有那么严格,若遇见了厉害角色打不过逃跑还是没有问题的。李小剑对意技风苇度的相信难以复加。 那我们就去找谷遥赵要他们吧!李小剑刚打定主意,就感应到伏地蟒在他界内极其躁动,几乎同一时间玄凌寒意识他说伏地蟒似乎有什么事未了。 第75章 白水晶 李小剑心一动放出伏地蟒。伏地蟒不再急躁,飞快地向花丛深处游去,沿途一些未曾破坏的幽冥花被压得支零破碎。此时没有外人在场,李小剑毫不掩饰地直砸嘴。伏地蟒游了一段见李小剑没有跟上,停下来瞅着他。李小剑明白他的意思赶紧跟上。 伏地蟒游到刚才钻出的洞口前,李小剑跟了过去。他看看伏地蟒,再看看洞口。洞口原本没有,伏地蟒深藏地下感应到幽冥花香外泄拱破泥土钻出形成,外翻的泥土新新软软,再往下一两米才是滑溜的洞壁。 李小剑抬起头疑惑地看着伏地蟒,伏地蟒点着头示意他进去。 底下有什么?一条母蟒或是几只小蟒?还是有什么奇珍异宝?若是有你的同族,你唤上来就是。若是有什么奇珍异宝,不经历一番打击就能轻意得到?李小剑贪心但贪婪,白捡的便宜肯定要占,但不奢望天上会掉馅饼,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此时没有大敌,玄凌寒毫不遮掩地感应外界情况,她意识李小剑:哥哥下去,伏地蟒对主人最是忠诚,肯定不会害你。 李小剑闻言没有着急往下跳,展开强大的神识深入地下。洞内三环两绕,却干净清爽、温暖适中,全然不似一般地穴潮湿不堪、臭乱不已,果然是玄兽所居。李小剑的神识潜下几十米后,突然感觉有阵阵灵气游溢。李小剑想也未想把神识开足急速下潜,那原本丝弱的灵气愈发浓厚精纯。李小剑大喜,难道这地底下收藏了什么万古奇书,伏地蟒诚心诚意地送给新主人以示友好?他忙蹲在洞口,闭上眼睛手持印结,全力散发神识。越往下灵气愈发浓郁,下潜至两三千米时,灵气已浓郁地有如汤粥一般。李小剑暗暗吃惊,什么奇书深富如此灵气,就是称为天书也不为过吧。伏地蟒个头巨大,地下洞穴自是不小,蜿蜒几千米尚不到尽头。 “剑哥哥发现什么了?”玄凌寒见李小剑只是神识探询,未免有些着急。 “还没发现什么,不过洞内灵气浓郁,像是什么奇书之类的宝贝”李小剑传密她。 “快进去取了吧,防止夜长梦多。”玄凌寒催道。 虽是最后进入白霜陵,理论上没有人在李小剑他们身后,但谁知道先进去的人会不会半道折回摘了桃子,就算没人来抢,谁又能保证没有什么厉害的幽魂或玄兽冲来巧取豪夺?这可是白霜陵,可是帝国最为神秘的几处所在。 李小剑确信伏地蟒不会伤害他,站起来抬头看了眼它。阳光下,伏地蟒大大的眼睛清澈无邪!李小剑一纵身,意力催发直往灵气最深处掠去。他怕遗漏宝贝,没有施展风苇度。 洞内初始还有些亮光,下潜几十米后洞转穴折渐渐地就黑如漆墨,什么也看不见。李小剑开启神识,防尖避角穿梭自如。灵气愈深愈深,几如在水中穿行。李小剑心中大乐,祖宗保佑。他又行一会拐过一段弯角,眼前突然一亮,一块晶莹透明的空间呈现在眼前。 李小剑停住脚步观察一下慢慢上前,用手轻轻抚上那方透明空间,一抹清凉由手入心丝丝润滑,仿佛心脉叶瓣都在慢慢盛开。李小剑瞠目结舌状如傻子。这是水晶,纯天然的白水晶,绚丽通透、洁白无瑕,经过亿年孕育、万年成长,天地精华为之吸收,日月灵气为之凝纯,已然带有初智,仿若浩宇元婴! 李小剑欣喜若狂,抚着意外之喜不忍释手,伏地蟒所守之物恐怕不是外面的玲珑幽冥花而是这块白水晶。 白水晶,珍贵难得,人间至宝之一,对意士冲阶入关,意力精炼更有无上妙处;又兼有吸收意力特性,还可防御保护。室中房内置一小块,可保一定范围建筑家俱、人畜生灵不受损坏。据传赵谷城防督办公干之所就内置拇指大小的白水晶,一般意力攻击不会破坏搅乱帝国文件官府文书。当然,因为水晶太小,若真有高阶意士前来,不光是公干之所无法保护,就连督办本人都会逃之夭夭。 “哥哥,快收了宝贝!”玄凌寒见外面半晌没有动静,知道李小剑兴奋过头了。 李小剑忙忍住当下就要打坐修炼的念头,运用意力掘土挖晶。才挖了几下李小剑就发觉这块白水晶比想象的还要大。他停住意力,双手紧贴水晶,提醒玄凌寒注意了。纳戒玄空的前厅突然多了一块近三人高的白水晶,晶莹剔透、莹润光洁。玄凌寒见了也忍不住大叫一声,如此大的宝物水晶,若非亲眼所见根本不敢相信。 “寒妹,试下吸收水晶灵气,看能否提升意力。”李小剑叮嘱道。 玄凌寒收回兴奋之情,毫不见外地坐下吸收。水晶灵气四溢,玄凌寒能吸收得却是微乎其微,和直接从天地间吸收得差别不大。“哥哥,我没你那么逆天的修炼天赋,只能按部就班啊。”玄凌寒多少有些沮丧。 “寒妹不要着急,哥哥以后一定能找到灵丹妙药助你升级越阶。”李小剑安慰道。玄凌寒不知李小剑是不是随口一说,心里仍是一丝甜蜜。 李小剑收了伏地蟒,又找回谷遥他们继续往白霜陵深处走去。 谷遥、赵要几人看着李小剑暗暗纳闷,这小子不知得了什么好处或有什么机缘,脚下步伐轻快、脸上志得意满,全不似被人软磨硬迫进来动辄就打算开溜的不耐烦样。不过他们也很是高兴,每人满满地揣了几大兜玲珑幽冥花。 终于穿过竹林,眼前是一山口。山前地上崖边草伏枝倒稍嫌凌乱,想来众人皆是从此进入,甚或有些打斗也不太稀奇。 李小剑马不离鞍、脚不停步,继续往里急急走去。谷遥本想劝李小剑探明情况再进不迟,后来想到他神识强大定是边走边探了。确如谷遥所想,李小剑步子未停,神识也一直戒备。这山口是附近唯一内进之道,往里探识里许都是风静草阑,所以李小剑才放心大胆往里行去。 第76章 师祖童天地 山道两面,花开馥郁、草绿清新,间或有采挖的痕迹。赵强禁不住又难受起那些宝物被人捷足先登了。 又行小半个时辰,前面路边远远有一石台,上坐一人似乎磕睡难当,正摇摇摇晃。 众人不知是敌是友都凝神戒备。又走片刻,石台渐近人影渐暗,虚虚幻幻飘飘渺渺,众人定睛一看,这才发觉前面所坐的乃是幽魂。那幽魂恬淡怡然,如雪中垂钓老翁,又似松下对弈隐士,雅雅文文,诗华自显。若非身处白霜陵,众人都要以为遇上了世外高人。那幽魂好像专候赵谷众人,待李小剑他们到前后,悠悠站了起来,一双眼睛虚幻却难掩锐利。李小剑心道,这幽魂神鬼莫测,在白霜陵中多年竟然神智俱在,生前实力定是非同小可。 “你们是最后一拨人了吧?”幽魂开口问道。 李小剑等人虽猜到幽魂神智俱全能言会思,不过甫一出口仍是震惊不小。“应该是了,不知前辈所属菖兰还是白霜?”李小剑行过礼后问道。幽魂若是白霜帝国前辈,那非但不会为难赵谷后生,而且很有可能还会照顾指点一二。幽魂若是前朝菖兰帝国英雄,那就要小心对待,防止一言不合就打杀过来。 “小小的白霜算什么”那幽魂很是不屑。李小剑等人心头一紧,不由自主地退后一步。 “不可一世的菖兰也亡了好几百年了吧”那幽魂仍是睥睨天下的神情。李小剑等人心里疑惑,难道他不是幽魂而是高手的意识体?李小剑想起了追月獾。 “那前辈是?”谷遥小心地问。 “前辈我是不服天不服地,自由自在的陵中人,也可以说是陵主人”那幽魂说得话没头没脑。白霜陵乃是前朝开国皇帝所建,幽魂既不属白霜也不属菖兰,却自称陵主人,想来定是不愿透露行踪,随口所编瞎话。 “前辈原来是陵主,晚辈见过陵主,还请陵主大开方便之门,让我等过去与先行的世兄们汇合。”谷遥不再纠缠直接想过去。幽魂在此等候半日,定不会让他们轻松通过的。谷遥的话和下了战书也没甚区别,我们要过去了,别阻拦我们。 “过当然可以,但要能在我手下走上一招”幽魂很是自信。 “好”谷遥转向李小剑“剑弟,让愚兄先来试前辈高招如何?”幽魂毕竟是幽魂,谷遥浑然不惧。 李小剑拱了拱手,“那就麻烦大哥了。” “谷幽兰若”谷遥轻叫一声,头顶兰花随风摇曳。 幽魂扫了谷遥一眼,一挥手“过。” “什么?”谷遥还打着结印,一时没有反应过来。 幽魂翻了翻虚幻的白眼,像阳光斑斓,“让你过,你不想过是吧?” 谷遥有些迟疑,李小剑说,“谷兄先过,我等领教完前辈高招后,马上就来。”谷遥闻言小心翼翼绕过石台,走到幽魂身后停住。 “快点抓紧时间,一个一个来”幽魂颇不耐烦。 李小剑等心道这幽魂不知何因在此摆下小擂台,或受何人所托拦查众人,但也太不敬业了吧,如此吊儿朗当和放水有何区别?若不是他声音有些许苍老,真要怀疑他是不是英年早逝或者少年夭折,貌相心智齐全却稚嫩俨然。 接下来赵要、赵强、李之莹、洛依也是刚摆好姿势就被幽魂不耐烦的挥手打断,让他们不由得怀疑幽魂是不是实在过于无聊,在那虚张声势地消遣他们。 卫孤烟走上前,他虽也心存蔑视但面上却没有表现出来。他握紧拳头,一前一后,嘴中念道“请前辈赐教,霸王神枪”。卫孤烟说完,什么事也没有发生。 幽魂瞅了瞅他,“干嘛呢?怎么傻站着?” 卫孤烟很是纳闷,“不让我过吗?” “过什么过,老子还没看你的表演呢”幽魂语气中满是不耐烦。 卫孤烟自觉受了轻视,满腔郁闷夹杂股股不快,虽不敢明言诘问却冷面罩霜“霸王神枪!”他话音未落,一杆铁枪威风凛凛地凝结出现。 幽魂咦了一声,好像正视了起来,“望烟人士?” “正是”卫孤烟神枪在握心下嘀咕,难不成这幽魂与我望烟有着渊源? 一眼被人认出了望烟城技,卫孤烟亲切之感油生,那份不快早就不知云宵。 “拿出兵器吧,让我看看你真正的实力”幽魂退后一步,诡异的是身上衣衫却飘动了一下,全不似幽魂的虚幻仿若有了实体之感。 卫孤烟有些奇怪,他收了意力拱手向幽魂硬着头皮解释道,“前辈有所不知,我等意士修炼要待意力达到一定层级,才能在兵器上浸淫。晚生学有不逮,离那层境界还有相当距离。” 幽魂不解地望向李小剑,这白面小子腰上可是悬了把绝世好剑啊。李小剑知道幽魂误会了,说道“此乃友人所赠,非小生随身兵器。”李小剑看着幽魂不可一世又明显做腔做势的样子,本不想答理他,不知什么原因还是躬身回答了。内心里,李小剑也许可怜他是个幽魂吧。 幽魂点点头,对卫孤烟说“尽最大意力攻击我。” 卫孤烟虽是少年,修为却是不弱,许多二三十岁人的意力层级也不过如此。他见幽魂如此小视未象又有些生气,心道幽魂的实力我刚进白霜陵就领教过了,那时猝不及防,现在就让你尝尝小爷全力搏杀的厉害吧。“霸王神枪”卫孤烟大吼一声,挥拳直捣。除了李小剑,赵谷众人均觉心头一凛,望烟男儿果然名不虚传,刚刚十八岁的年纪,一招霸王神枪,朴实无华却威压重重,貌似简单拙劣实则无懈可击。谷遥等人均想,若此时对阵的是我,当是对无可对避无可避,不说任他宰割却也相差无几,难怪幽魂对我等不屑一顾。 “孺子可教也”幽魂大是赞赏,却毫不避让也不出招。卫孤烟本不想伤人,只是想亮出绝技吓唬下这弄虚作假的幽魂。万不料幽魂闪也不闪躲也不躲,此时全力出击,箭在弦上收势不住,卫孤烟大叫,“快让开。” 第77章 幽魂皇帝 而幽魂恍然未闻仍是含笑而站。就算你是幽魂,也无法抵挡意念之力的进攻啊。幽魂、意念之力,都非实质,有异曲同工之妙。李小剑等不由自主地要闭上眼睛。对这个神智俱全的幽魂,虽说不上喜欢却也不是讨厌,尤其是他全无还手只是束手待搏时。卫孤烟也懊悔道,怪不得他要我亮出兵器,若只用刀刃不辅以意力怎会伤他。 众人皆感叹之时,谷洛依大叫“咦,这是怎么回事?”众人闻言望去,卫孤烟从幽魂身体穿透而过。幽魂仿若阳光或阴影,完全不阻碍人之穿行移动。卫孤烟收住攻势,抹了下额头全是冷汗。他生于望烟,血腥屠戮早就见怪不怪,只是不想手上有冤死之魂,尤其是与他没有过节还坐以待毙的冤魂。 “不错,很好”幽魂依然虚幻浑然若前,他冲卫孤烟挥了挥手“你也可以过去了,你来吧。”他看向李小剑。 “前辈请赐教”李小剑微微弓步。 “厉害,果然是货真价实的七段意师”幽魂再次确认了下李小剑的意力层级,心存感叹,此子这般岁数就有如此修为,世家子弟果然奇药多多。他完全想不到李小剑实实在在就是个边远小城的普通家族小小少爷,更想不到他是帝君之体天离恨的蛰伏。 李小剑微微一笑,意力初催,幽魂马上感应出这是实打实吸收灵气、步步为基修炼出的意力,而不是靠灵药秘方速催出来的镜花水月。 “剑劈天下!”李小剑头顶,一柄银光微闪的巨剑凝现。 “来吧,拿出你的全部实力”幽魂大加赞赏。 李小剑前腿又再弓上一弓,实则暗中施展变身之法将意力悄悄提升。他听到幽魂话语也不答话,双手一竖,巨剑就向幽魂砍去。幽魂刚才对阵卫孤烟时,李小剑就知道他实力非同一般,因此也不客气,非但意力全催还借变身更上一层。 “好”面对骤至眼前的李小剑,幽魂心头一紧却忍不住喝彩,而他的身体则不像刚才对对卫孤烟时那般托大,早急急忙闪向一旁。李小剑全力之下巨剑直劈向山脚石堆,只听轰地一声,乱石穿飞花草纷飘。众人忙挥袖跳跃,吹走泥尘、拢落乱石,而被巨剑劈中的地方赫然一个数丈大小的巨坑。陵中顽石何等坚硬,谷遥等面面相觑,那满脸的羡慕都成了汁,心道不知何时才能有如此意力。 “前辈?”李小剑不意幽魂竟然躲开了他,大惑不解。众人这才想起,幽魂刚才对他们是完全不放在眼里,就是实力稍高点的卫孤烟也任他穿身而过,碰到李小剑的“剑劈天下”才避让一旁。这幽魂实力该有多强悍,李小剑老弟实力该有多高,我等心情又该有多么难受? “又一少年英雄”幽魂慨然感叹,对李小剑的话恍若未闻。他转身正面朝向李小剑,“我受人所托,在此考验路过之人实力。你年纪如此之小意力就如此超群,日后前途当不可限量。老夫劝你捏碎木球早早潜出白霜陵,不要将大好时光虚度于此。就此别过,他日有缘再会!”幽魂说完就飘然而走。这番话,幽魂没有传音入密,是明明白白、清清楚楚对着李小剑讲的,实则也是对着众人讲的:世界之大机缘无穷,不要在一个死人埋葬、幽魂游荡的地方过于耽误时间。 李小剑收了伏地蟒得了白水晶,就是现在就走也没有太大遗憾。而众人情形却是不同,正在好奇进取之时,岂能因幽魂几句话就走?幽魂长年累月在此,自是瞧不上陵中种种,可你这个饱汉子怎知我们饿汉子饥? 李小剑冲着幽魂离去方向大喊“多谢前辈提醒,敢问前辈高姓大名?” “我姓童名陵”幽魂声音虚虚传来,李小剑忙用心记下,“师祖乃童天地!”众人不由一惊,这想不记住都难。童天地号称自古第一人,传说中的人物,竟是这幽魂的师门之祖。 接下来的行程有惊无险,诸人穿林饶山,一个时辰后来到一片宫殿前。 檐上草无良莠,微微点晃;广场绿被蔽砖,盘根咬节;宫殿年久失修,却仍不失雄伟大气;匠心独运处处呈现,皇家尊贵时时秀览。 李小剑等向着正殿走去,那里悉索有声像是有着不少人聚集。 一进殿门,正中龙椅又端坐着个幽魂,不似童陵那种江湖打扮,而是头戴皇冠,身穿龙袍,虚化的身体威仪尽显。那幽魂颔下黑须三寸,面上双眼细凤,如人之三十左右四十不到的年纪。 殿下两边全是敔山诸家子弟,只是人数大少,约有几十,刚及来时的十分之一。其他人等想必捏木而出居多,可能也有几个不幸之辈葬身在白霜陵。能进之人修为最高不过意师,层级太低,人死如灯灭,恐怕想化为幽魂都是极难之事。 奚家子弟站在右首。奚道见赵谷众人进入,面上一愣,仿佛诧异人穷事多,得了一片玲珑幽冥草还不乖乖退出白霜陵,好回家多置几亩田地享受老婆孩子热坑头。赵要赵强见奚道望来,虽心怒伏地蟒之事,不过毕竟份属亲戚不好当面发作,只得淡淡一瞥就转过头去。谷遥年长,该有风度一应不缺,他虽也心有愤懑见奚道望来,勉为其难地微微点头。李之莹、谷洛依、卫孤烟就没那么客气了,想起刚才的狼狈,心道若不是现在实力不济更兼殿中坐着个不知何方神圣的幽魂,他们早就冲上去谷若兰幽薰几下、霸王神枪捅几下。李小剑也想表现点愤慨或者至少是漠然的表情,无奈他得了大便宜正心花怒放没出言感激已属不错。如此他硬憋着的表情奇怪得很,离他最近的谷洛依很是不解。她怎么能解?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李小剑骗他们说伏地蟒跑了。想知道伏地蟒为什么跑了,李小剑老弟没心思纠缠这个问题。 第78章 龙椅上的幽魂 “诸位都到齐了”龙椅上的幽魂中气十足,让人十分怀疑上坐的是哪位高手的意识体。幽魂顿了一下接着说“欢迎来到菖兰陵。”一句话分出敌我,座下白霜才俊听到此话未免骚动。李小剑偷偷散出神识试探幽魂实力:不知他是鸢霸还是鸢意,亦或另有他人。幽魂仿佛未觉仍自语“诸位少年才俊也可称此地为白霜陵,这些无甚紧要,能够到得此处就是有缘人。”幽魂说完目光往下一扫,一阵温暖缱绻而来。李小剑一惊,这是控制人思维的催眠。他全神戒备,一旦感觉不对就好提醒众人抽身而退。那阵温暖只是云云而来并没有什么不适随之。李小剑又戒备一会才放下心来。那幽魂实力非同一般,只不过随意一瞥就让人意力紊动,舒服却也害怕。 “既是有缘人,鸢某就有些好处赠于诸位”幽魂并未自称朕或寡人,言语倒也符合他现在幽魂的身份。 众人满脸兴奋都默声而待,看这位和蔼的幽魂到底能带来什么机缘。他们早忘了他们是你死我活的对头关系。 幽魂继续说道“诸位少年才俊,实不相瞒,想必大家也看得出来。老夫是幽魂,没有实质身体,需要找一身体强健、神识雄厚的躯壳寄宿,从而达到人魂合一,助我重出菖兰陵!” 几句话让人不寒而栗。寄宿身体,那原来主人岂不要魂飞魄散,就算不魂飞魄散最好的结果也就是成为他现在想摆脱的虚幻幽魂状态。殿中少年终于不谋而合想到,为什么这次只有敔山少年进入,为什么京城大族没有一个前来,好不容易有个参加庆典的风书雅又只在宴会上露过头脸。就连强势组织隆中堂都没有人参加。李小剑未进陵前想到过此节,得了伏地蟒和白水晶后早忘了利害关系。 他们捏紧木球,就待有一个振臂一捏,他们就响者云集而逃。逃跑也要结伴,否则出去了五十步是有资格笑百步的。 “哈哈,哈哈”那幽魂忽儿大笑了。敔山少年都面露不解互相望询。“怎么?害怕了?”那幽魂倾撑着身体,脸上玩弄意味明显。 众人都有些面红耳赤,好不容易来到这里,被人家一句话吓走也太丢人了。幸亏刚才没有捏碎木球,否则家族就要蒙羞了。 “不错,不错,有胆识”幽魂望向众人“有没有想捏碎木球的,现在要抓住机会,否则一旦确定,就不能再捏了。” 这种试探明显的话语,只要不是傻子都听得出来,没人愿做为人所不耻的胆小鬼,奚道还上前一步攀谈几句化解尴尬,“不知前辈,是鸢霸还是鸢意,亦或是别的鸢氏英雄?”鸢氏虽为前朝,毕竟还是皇族,奚道对其仍是尊重有加。 “鸢霸、鸢意这些不肖子孙不提也罢。老夫鸢洋。”那幽魂颇为自得,仿佛鸢洋如何天下闻名,可惜的是敔山子弟无人听过,连博闻强记的李小剑都不知其是谁。谷洛依则直接笑出了声,鸢洋,鸳鸯。别人也听得出这谐音,但不认为有什么好笑。 “不知童天地前辈,您可认识?”李小剑上前一步问道。童陵走后,李小剑一直心存疑惑,童天地的后辈徒孙怎么会成为幽魂的,还是童陵本就是幽魂。 “那小子本身还可以,只是所收弟子着实不成气侯!”幽魂说完看了李小剑一眼。什么?那小子?还可以?敔山弟子心中都是一惊,这幽魂是什么年代的,能称童天地为小子的人该是多么古老啊,这么久的时间过来仍是神智清明,那在未成幽魂之前的实力又该多么惊天动地。众人不禁捏了捏手中木球,现在敌友不分,切不可因小失大贪了便宜丢了性命,搞不好寄宿之说是真的。尤其是意师修为的子弟现在很怕自己就是修为最高的那个,鸢洋要选肯定挑最好的。他们第一次觉得实力高了也不一定是好事。修为低的子弟,也是心存恐惧,鸢洋挑得明显是综合实力,小生意力低点,但琴棋书画可是样样皆通啊。 “既然大家都不愿意走,那就都留下来吧”那幽魂不管众人神色自顾自说完,众人只觉心头一震,仿佛罩身水中一点涟漪轻荡而过。众人心知有恙,手中暗暗加力准备潜出,此刻可不是逞能的时候,那鸢洋只是一价幽魂,若非有庞大实力支撑怎敢如此嚣张。 “别废力气了,空间已被我禁锢,非经我的允许,你们就乖乖待在这吧”鸢洋明白众人的心思,很是“好心”地提醒。 一褐衣少年不信,仍是捏碎了木球,片刻后他仍是伫立当场。他摊开手掌,手心一小摊碎木,木球早就碎了。众人心中一凛,这下真地出不去了,打肯定打不过,就他这一手空间禁锢就让众人望之兴叹。 “都出来吧”幽魂不理众人,冲着侧面命令。门口殿内忽悠涌现许多幽魂,个个头戴方巾,身披坚甲,体内意力滚滚。敔山少年心中叫苦,一个鸢洋已然难以对付,又多了许多帮手,这可如何是好。 “鸢洋,你不怕我们的家族报复吗?”奚家是省城大族,奚道是长门嫡孙,眼见无法逃脱,索性赌上一把搬出家族示威。 “好不容易把你们引进来,做都做了还怕你们报复?我还嫌来得人少呢”鸢洋不耐烦地回应奚道。 “鸢洋,趁早把我们放了,否则京城龙家也不会放过你们”一身穿棕衣的少年向前一步。有了奚道的示范,大家又鼓起了勇气。 “龙家”幽魂有了些兴趣,“你是龙家子弟?” “我,我”那棕衣少年有些呐言“我是王家子弟,但我们与龙家是至亲好友。” “五百年前的龙家确实义薄云天,令人好生钦佩”幽魂满眼怀念之色“现在的龙家,不提也罢。更不要说你这个依附龙家的小小王家。”已然胜券在握,鸢洋气定神闲,他对殿中幽魂命令道“先把他们擒住,你们再按能力大小,挨个选定宿主。” 第79章 鸢声鹤戾 此言一出,敔山子弟心冷至极。刚才许多幽魂出现之际,他们就有不祥预感,鸢洋一说,他们都耸惧不已。感情鸢洋就没打算只挑一个宿主,他们全是宿主啊。 “兄弟们,和他们拼了”奚道大叫一声,又对冲李小剑喊来“剑三少爷,大家齐心协力,方有机会冲出这里。” 李小剑何尝不是如此之想,他虽是帝君,可远未复还啊。鸢霸生前就是意皇修为,鸢洋都对之不屑一提,那么他的生前修为肯定只高不低,至少和鸢霸持平。再看其身形情态,虽是幽魂却也长期修炼,说不定还辅以灵药秘法。 “千捶百炼”“空谷传声”“王道沧桑”,此时此刻,敔山子弟没有藏拙,个个奋勇向前。而幽魂也凛然不惧,手打结印“鸢飞在天”“鸢声载道”与敔山子弟铁桥硬马对战。 李小剑边以一对二,边侧眼旁观。鸢洋端坐龙椅,看似不以为意,实则谨慎小心,难道他在全力维持禁锢,不能分心出手?鸢洋确是如此。他生前实力惊人,但成为幽魂多年能施展天地禁锢已然技惊四座,若再能随心出手当真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李小剑想明白了这点大叫“意师之人围攻鸢洋,打破禁制!”众人一呆,随即明白。而殿中幽魂怎能不明白此节,忙鼓舞全身意力拼命缠住对手。 李小剑暗施变身,意力突然翻倍增长,他猛然一推,面前两个幽魂只觉一股雄浑之力排山倒海而来。他们再也抵挡不住,啊地一声直倒出去撞到殿中大柱,几欲散形消失。李小剑刚腾出手,又有几个幽魂填补过来。“霸王银枪”卫孤烟大吼一声冲了过来替李小剑挡住。李小剑抓住机会,疾射向鸢洋“剑劈天下!”与此同时奚道和三名意师子弟也摆脱纠缠,齐齐攻向鸢洋。 面对五名意师实力少爷围攻,鸢洋却不以为意,嘴中说道“雕虫小技”,右手轻推,“鸢声鹤戾。”一只小小幻影白鸢凭空出现,仿佛见风就长急急向李小剑等飞去。随着白鸢飞来,一声鹤戾也啾啾直冲心灵。鸢声鹤戾,既是意力攻击又是神识冲杀,端的非同小可。李小剑等五名意师只觉时空一滞,挥出的意力先是踪影不见,尔后又有无尽意力反扑,神识也受震,整个人猛地向后飞去直直跌落殿中。 五名意师急速爬起,擦去嘴角鲜血互望了一眼。鸢洋实力非同小可,若是他正经一击,五人恐怕不当场殒命也会重伤不起。他留有余地,想来就是打算留下我们这副好身躯了。就算粉身碎骨也绝不留下肉体受他驱使凌辱,众人不谋而合心思齐定,又都施招抢上“千捶百炼”“王道沧桑”“瑞雪丰年”“春华秋实”“剑劈天下”。 殿中敔山子弟少了五位意师相助吃力甚多,许多已脸上挂彩身上受伤。好在幽魂们要擒拿宿主,并不是以击杀为主,他们才能仅受轻伤。 李小剑使出剑劈天下时,偷偷放出了伏地蟒,以期打鸢洋个措手不及。伏地蟒在殿中禁锢之下,只有一米多长大小,完全没有复原百米巨身。 鸢洋显然没有料到这种情况,他奇道“伏地蟒?你竟然有这西大陆之物?我对你是越来越有兴趣了”他笑意盈盈地看向李小剑。又是一只白鸢飞起,五名意师颓然倒地。他们气喘吁吁,看鸢洋的意思是打算等他们筋疲力尽再一网打尽。 若不是鸢洋说了句伏地蟒,奚道等人以为李小剑随身带条小蛇做宠物。伏地蟒的厉害,奚道等人是听说过,但见那小小的身影实在想不出它能厉害到什么地方去。 “奚兄再打,不要让他有喘息的机会”李小剑又爬了起来。不让他有喘息的机会?你在开玩笑吗?是我们需要喘息的机会啊。奚道等心里如此着想,动作却也不慢,五人施展意力又团团围上。 殿中战局结果已显。敔山子弟疲于应付,幽魂只有一部陪着众人喂招,多出人手把守四方。那捏碎木球的褐衣少年已然被抓,他垂头丧气地被两个幽魂押在一旁,他刚试过了,空间禁锢之下连自爆都是奢望。 “剑劈天下”“哞”。李小剑已顾不得许多,他将变身技法施展到极致,意力层级前所未有的提高,意力实力当世罕见的精纯雄浑,直击向鸢洋。鸢洋咦地一声,“你竟会变身之法。”别的敔山子弟也是惊奇不已,这是什么意技?但大敌当前,谁也没工夫细想。李小剑强提意力已然达到意教,鸢洋不得不小心应对,对空间禁锢操作就不是那么十分灵便。禁锢放松意技受限,李小剑的身形虚幻起来。鸢洋心道要糟,若是这少年跑了,那真是太可惜了。鸢洋内心已预订李小剑是自己的宿主了。 鸢洋身子一闪躲过剑劈天下,左手挥倒那四名意师右手仍是努力维持禁锢。而禁锢显然不若刚才坚固地如天地囚笼,伏地蟒的个头忽忽爆涨至十几米那么长,它哞哞连声头拱尾扫,鸢洋一时狼狈。 “剑劈天下”“千捶百炼”“瑞雪丰年”,意师少年又抢攻而上。尤其是李小剑更是无所顾忌,若是意力层级提升太高,就此将自己潜出白霜陵那就相当于自救。到时告之世人真相,再行营救他人之策。 伏地蟒已然让鸢洋手忙脚乱,他可不知道这伏地蟒就在陵中潜伏,是李小剑刚收的,还以为这是赵谷偏远小族传下来的保护者。李小剑等五名意师又发疯似地拼命抢攻。李小剑意技的“剑劈天下”威力惊人,一剑更比一剑强,又是一招袭来。鸢洋对空间禁锢的掌控已到破碎边缘,那名褐色少年倏然不见了。谷遥见了马上就明白了过来,他大喊“大家快捏碎木球。”众人也都明白了过来,忙拼命一击打退身前幽魂,纷纷取出木球一捏而碎,又有几人消失。 谷遥、李之莹、卫孤烟等赵谷一行却没有捏碎木球,还在与幽魂们勉力搏斗。李小剑见了大叫道“你们捏碎木球,待禁锢失控先行出去,我随后就来。” 第80章 伏地蟒助阵 谷遥等人当然不肯先走,他们现在才明白,原来伏地蟒被李小剑收了。不过,他们没做他想,都认为李小剑肯定不想让我们沾上麻烦,怀壁其罪,有些事还是不知道的为好。 奚道和另三名意师则有些尴尬,他们的同族子弟早就捏碎木球,只待身旁空间失去禁锢,就好第一时间溜之大吉。 李小剑又抢攻一记后,对奚道他们喊“诸位趁空捏碎木球,能走的先走。”奚道心头一热,另三人也是同样想法,但也生出另股豪情“同为意师,我们怎能如此贪生怕死。就算你有秘法绝技,但我们是省城大族,也不全是辛苦磨炼,也有灵药秘法提升的。”大家子弟就是大家子弟,面对李小剑奇绝的技法,毫不嫉妒羡慕。 “要走一起走,要留一起留”奚道恼怒自家子弟的胆怯,此时反倒觉得李小剑是个可交之人。 “好,奚世兄言之有理,我们也不是怕死之人。今日一战,死后定当白霜留名。大家一起上”王姓子弟品行一般,豪气却是不缺。 五名意师仗着鸢洋舍不得重伤自己,也抱着必死信念将意力催发到极致,而且只进攻不防守。 面对他们的凌厉攻势,鸢洋当机立断撤掉大部空间禁锢,一掌挥走伏地蟒,电光火石间又回掌对上五意师。殿中敔山子弟,除了五名意师和赵谷一行及卫孤烟外,全部消失不见。 “够义气”鸢洋面上有了赞许之色,他的禁锢只对眼前五名意师有用。幽魂们早已停止进功,奚道他们不愿先走,都站在原地看李小剑他们对付鸢洋。李小剑他们赢了,自然大家都能走。李小剑他们输了,他们走得也没有意思。 李小剑怎能不明白他们的心思,也很感动最后关头奚道等四人的情谊。他抽空吸出木球,冲大家喊“诸位都捏碎木球,能走的就先走,不要做无谓的牺牲,出去的为留下的人报仇。”说完他带头捏碎木球。奚道谷遥等闻言,稍一迟疑也取出木球。 伏地蟒身形又变大不少,它抢攻上来正与鸢洋纠缠在一起。鸢洋见他们一个个捏碎木球,心急如焚却也无法。空间禁锢不能全力施展,幽魂们也帮不上大忙。 在五名意师和伏地蟒联合威压之下,鸢洋已备显狼狈。谷遥他们已潜出白霜陵,李小剑没了后顾之忧,变身之法施展地肆无忌惮。伏地蟒身形已二十多米长,幸亏殿宽顶高不影响它的腾挪跌宕。李小剑的身形已高不过膝,众人也不觉奇怪。他动作也达极速,只见一道道残影将鸢洋团团围住。 鸢洋也相当了得,以幽魂实力左拒四名意师,右拒变身和伏地蟒,还能腾出部分意力施展空间禁锢。殿下幽魂也开始跳跃绕转,只待哪位意师落单就抢攻而上。那些幽魂的实力对上意师还是力不从心。 鸢洋以一敌六,只有刚开始时因为突然见到伏地蟒与李小剑的变身意法有些手乱脚乱,稍一适应就又渐渐扳回上风。鸢洋舍不得打伤五名意师,对伏地蟒却是毫不留情。他待伏地蟒巨头再次拱过来后,一记鸢飞在天打出,让伏地蟒空中倒飞数十圈撞破殿门,又在广场上滚了十几圈方才渐渐停下。而幽魂则纷纷躲闪,鸢洋之实力可见一斑。 伏地蟒倒飞出去,余人压力大增,暗暗叫苦不迭。 伏地蟒皮糙肉厚,摔在地上呆呆数息,圆目突然大睁、瞳孔则飞速变小,并在瞳仁中间慢慢显出火红深色。它大叫一声“哞”,纵身一弹冲鸢洋直飞而去。 鸢洋不以为意,小小伏地蟒尚未成形,还敢对老夫大呼小叫。他右手稍聚意力,直待伏地蟒飞近前好给他致命一击。小畜生,害不了人却烦人。 伏地蟒毫不畏惧,头微低直飞向前。马上就要进入攻击范围时,鸢洋看着它血红的瞳仁,内心突然一凛,当下不急细想一纵身侧跃而起。而伏地蟒咽喉一紧,一团大火喷射而出,直烧得龙椅灰飞烟灭。鸢洋急慌之下,空间禁锢已大半失灵,奚道等四名意师瞬间消失,只有李小剑一人还在鸢洋控制之下急潜不得。 而喷射烈火才是伏地蟒的厉害之处。 本来伏地蟒尚属年幼,达不到喷火的功力。现下受空间禁锢影响,意力急剧提纯挤压,层级飞速提高反而能够喷火吐烟。这和李小剑的变身有异曲同工之妙。李小剑早就觉得长龟一族和伏地蟒只怕渊源不浅。 大殿中只余李小剑一人,他斜眼向四周看去眼中满是不甘。而幽魂们的脸上更是一片惊慌,他们都是虚妄之体,对阳气畏惧,更不要说伏地蟒的烈天火焰了。李小剑看向鸢洋,鸢洋果然也狼狈不堪,呼呼喘着粗气颇为忌惮地看着伏地蟒。 “伏地蟒,烧死它!”李小剑大叫。伏地蟒能喷出火了也挺兴奋,一听主人命令就大张着嘴邀功似的狂喷起鸢洋。 鸢洋拖着李小剑的禁锢,险险地躲过几次火焰终于支撑不下去。他恨恨地冲着李小剑说道“小辈,今天算你运气好,但你也别想太舒服。”言毕,李小剑突然感觉全身剧通难忍,一股大力像看不见的手在死命地紧握他,李小剑运用全身意力拼命抵抗,但那力道奇大,他的反抗之力只不过杯水车薪,连带着身体都跟着虚幻起来。伏地蟒查觉到主人的危险,忙游了过来将李小剑缠绕保护起来,一边还不忘对着鸢洋喷火不止。鸢洋似乎不再关心李小剑的死活,躲避烈火驾轻就熟,还旁若无人地对着李小剑狞笑。 李小剑叹了一口气,好像放弃了抵抗,但鸢洋看着他却越来越感到恐惧。李小剑的身影虚幻又虚幻快接近透明时,突然爆发出极强的意力,像是自爆一样,先是一小点的极光,然后迅速放大数千数万倍,感觉不到炙热却是极其耀眼。所有的幽魂在失怔的瞬间就只感觉世界只有一片白茫,整个白霜陵仿佛都在光晕跳跃之下为之震动。 第81章 竹界 鸢洋不知道李小剑燃烧了一滴帝君精血才会令整个陵寝震动。李小剑的意力越来越高,精血的威力也越来越强,当然要补回那点精血就更为不易。 当极光继续闪耀,白霜陵快要支撑不住时,“咦”的一声惊叹响起,空洞苍老、威严虚幻。然后白霜陵突然安静,并且好像在缩小,似乎正在将极光压榨。而幽魂们仍是傻傻的,什么也看不见,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李小剑心道也该有一劫了。 帝君精血让他的实力瞬间提高不知多少,但白霜陵的最终禁制也完全开启。而他的实力终归还是太低,连帝君精血的万一威力都发挥不出。最终禁制沉睡了五百年,它缓缓醒来越战越勇,那片极光肉眼可见似的缩小,慢慢的就只有宫殿一片大小被笼罩。 “小子,以后看你的了”李小剑,不,天离恨对小剑叮嘱完,极光又突然重振雄风,那禁制被重新赶回原位,整个白霜陵都为之颤抖不已。天离恨又燃烧了一滴帝君精血。 “啊?”那空洞苍老的声音刚发出一声惊呼,“轰”地一声天地就仿佛爆炸,瓦砾飞舞、火光四起,树木迅燃、河水枯干。 很久很久之后,也许数月,也许数年,残破的白霜陵灰烬中突然伸出一只手,接着一个虚幻的人头出现,那是一个幽魂。 --------------------------------- 竹林觅静,草屋茅黄。屋内翠竹成排为墙,顶上茅草顺铺为盖,中间一根支柱碗口粗细,粗犷竹节上还散出了只青青的嫩芽。一阵微风吹过,竹叶特有的沙沙声响和着淡淡竹香轻轻掠进小屋。 一声极其不耐烦的催促充斥其间,“好了,快醒醒,别睡了!”。 无边无际的黑暗中,李小剑如雾飘行。他无法思索唯有感知,时间点滴流逝,身心恬淡若晨,偶尔还能见到满天繁星,晶莹闪亮遥远孤寂,却不知哪里是个尽头。 正当他毫无意识地悠悠飘荡时,黑暗中传来了阵阵的催促声,如鼓轻擂、点点敲心。随着那催促声持续不停,李小剑的世界慢慢变得温暖,随即光明、继而刺眼。他不得不闭上眼睛又偷偷张开,却蓦然发觉面前一个鹤发童颜的老人,正不耐烦地拍打着自己的脸,“别睡了,快醒醒。” 这是怎么一回事? 李小剑很震惊,甚至大胆猜测他是不是转世投胎正在睡懒觉。他记得李虎马六那三个王八蛋打晕了他,然后像做梦似的他变成了一位微服私访或者蛟龙潜水的帝君,快意恩仇赵谷,纵横睥睨天下。 他想抬起头,发觉全身没有一点力气,意海中的意力也是丁点不存,神识更是不用说了。还好两只眼珠能能晦涩地四下转动。他闭上眼休息一下,脑海中却有一个声音在对他说话: 小兄弟,你记忆里的一切都是真的,我是遭人陷害的神域帝君天离恨。虽然比你大了几千万岁,但在神域我还很年轻,所以日后我们兄弟相称。 我的实力还远远没有恢复,为了保护你的意识和躯体不被毁灭,我燃烧了两滴帝君精血。燃烧两滴帝君精血本不算什么,但奈何还是实力太低。好在我保全了你,日后我们仍有机会。现在我要睡一段时间了,有些话哥哥叮嘱你一番。 以后,你可以用你的身份生活,但可以用我的思想及视角为人处事,如此,你会一步一步走向巅峰。 记住:你现在的实力很弱,但不要害怕强者,因为强者还没有工夫答理你。更不要自卑,首先你要相信你是强者,然后别人才会相信你是强者。只要你敢说你是强者,就会有人敢相信你是强者。当许多人把你当强者时,你不是强者别人也会帮你成为强者。 好了,我太困了,晚安,醒了后见。 “老哥?”李小剑茫然地问,脑海里那个声音却不再出现。 “什么老哥?”眼前那位鹤发童颜老人有点发怒。 “啊啊,老人家,这是哪里?”李小剑回到了现实,颇感安慰,他还活着。 “这里是竹界,臭小子你架子可真大,一睡半年,天天还得我老人家侍候你”那老人报怨道,他双眼灵动,虽是十分生气却频现顽皮。 半年,我竟然睡了半年还能醒过来。李小剑一阵激动,不过还真想知道投胎是个什么情景。 “竹界?”李小剑问道“竹子的世界?” “竹子的他界”那老人好像很是不耐烦回答他。 他界?我怎么还在他界?那我现在是鸢洋、天离恨还是李小剑? 李小剑惶恐,细细检索脑中记忆。还好,除了书本记载并无鸢家隐秘事迹。 “老人家,你可有见过一只伏地蟒?”李小剑挂念保镖。 “你说那条小蛇吗?”老人转身收拾东西,头也不抬“这会不知去哪溜达了。” 李小剑积攒了些力气,偷偷抚摸了下胸口纳戒还在。他长吁一口气,这半年不知道凌寒她们怎么过的。老人回身看见他的动作,“那四个小乌龟为你采药去了。还有你那只离心剑放在外间屋里。”李小剑被人说破心事,小脸微微一红。转念又想,凌寒她们现身,自不用这老人家服侍照顾我,想来这老人家辈高位尊,我借住他的房间,让他感到厌烦了。 “老人家,谢谢你,我想离开他界,还请指教”李小剑认真地说。半年未归,家里肯定要闹翻了,搞不好丧事都办过了。他界份属前朝菖兰,机缘良多,危机也是四伏。既然醒来还是早日离开为妙。这该死的鸢洋,待我出去加紧修炼,日后定重入他界,打得他魂飞魄散,永世不得翻身。李小剑恨恨地想,全然忘记他现在连个普通人也不如。 “什么老人家,什么老人家?我很老吗?”再次被称为老人家,他很是不爽。 “好了,好了”一个温婉女声传来,随即进来一位妇人,年约四十上下“你还不老吗?就是照外面的年历算,你也八百多岁了。”那妇人衣着朴素,气态却是华贵。她手上提着一个罐子,笑意盈盈地看着老人。 第82章 大病初愈 什么?八百多岁?还外面的年历?李小剑大吃一惊。人命为天所定,寿诞有限,若是意力突破层级累高,就可逆天改命、大增寿元。这个老人到底是何方神圣? 那妇人走到床前坐下,“小兄弟,你饿了吧?来,先喝点粥,有点力气,奶奶告诉你前因后果。” 竹界,竹子的他界,各种竹子自是应有尽有,令李小剑没有想到的是竹界与白霜陵并不属于同一他界,而是自霜陵他界中所含的另一他界,为鸢家一位先祖所创。竹界纪年较慢,内里三年外界才一年。 鸢家先祖果然有通天彻地之能,竟然能够他界中再创他界,李小剑听闻对其佩服至极,这可比带着纳戒进入离心剑难多了。可惜书香不能传承,武功也常会断代,他们的后辈如此不肖,先出了个鸢霸做了亡国之君,又出了个鸢洋更是变态至极。 想到鸢洋,李小剑又恨得牙痒痒,好不容易拨开云雾见天日的大好人生,又被这老小子给断送了,若是有机会就算他是幽魂,我也要将他碎尸万段方才解我心头之恨。李小剑一点不埋怨天离恨借用他的身体,他还想着天离恨多借用一段时间,等实力更高些再唤醒他。 意力消失,李小剑倒并不是多伤心,反正也不是第一次,慢慢修回好了。 竹界中原住七人,都是一时豪杰。除却一位,其余六人都是与当时鸢家家主鸢克比武落败后,按照约定进入的竹界。鸢克赢了比赛并不以胜者自居,以礼相待他们。就是去留竹界也不强制。六人都是成名人物,重诺信诚,若非有必要之事,就一直待在竹界静心修炼,以待实力提高再与鸢克一较高下。这点李小剑想得明白,前辈们艺高威重,散居江湖不如留在庙堂更能让鸢家安心。 七人进入竹界之时,都是四五十岁年纪,此后一直精研修炼,意力愈来愈深厚,层级也是愈来愈高,却不料一百多年一直无法胜出。初始他们还常回家中小住,待得后来近支亲人相继离世,他们也就一直待在竹界。 竹界虽是他界中的他界,范围却也不小。漫山遍野竹茂叶盛,房前屋后山溪漴漴,而林间水旁又灌乔生花,一年四季春日常在,如同世外桃源一般,七人身处其间却也自得其乐。 直至五百年前,突然一阵天旋地转的大震动,竹界关闭了。后来他们知道外面发生了白霜大战,白霜陵被鸢家始祖觉醒之魂关闭,连带竹界也自我关闭。以后他们尝试过冲出竹界,在耗尽九牛二虎之力,好不容易打开出口进入时空隧道时,却发觉意力在快速流失。好在他们意力深厚,还能保存力气返回,不过损失也是不小。 白霜大战时,他们已在竹界生活百多年,名利早已看淡,只要能够出去,就算意力全部消失以后沦为废人也在所不惜。再次修炼数十年后,他们竭尽全力再次尝试。那次他们矢志往前不计得失,谁知当意力消失迨尽时,他们直接被他界反抛回来。 三百年前他们恢复了些意力又尝试了一次,仍是无功而返。那次尝试之后不久,竹界又是一次地动山摇的大震动,待一切复归平静他们发觉修炼受到了限制,一直在意教层次徘徊。好在七人都是豁达之辈,郁闷难过一下,就日升月落、闲云野鹤地接着生活。 偶然有些外界的人或物不知怎么闯入了,却非死即伤。死的人骨节寸断、筋脉错乱,唯能留下一副完整皮囊。伤的人也余气不多,说上几句话就撒手而去。 这几百年来唯有李小剑是个例外。虽然他意力全无且长睡不起,但身体却完好无损。 李小剑喝了几口粥有了些力气,就向那妇人道谢。妇人问了下外面的情形,他简单说了下。玄凌寒她们已向七人说过,只是她们东躲西藏而且化人不久所知不多。李小剑年纪虽小,却是学士,脑中还有帝君意识,自是不是小龟人所能比。妇人听完心道外面又要变天了。 那妇人又问李小剑知道他脑中似乎有一块与别人不同吗?李小剑知道脑中有帝君意识,却不敢确定妇人所指的是什么。妇人见李小剑不解,就说妙手先生给他医治时,发觉他意力全无但神识尚在,尤其是当妙手手抚李小剑额头时,能感应到他的神识出乎意料的强大。意识虽说都是随意力增长而出,也多从脑部衍生,但神识之力若不动用都是全身均匀分布的居多。 李小剑心下大安,神识之力竟然还在,可能刚醒来还没复苏。他解释说九岁那年生了场病后有段时间能看见不同景象,却隐瞒了后来帝君之事。 妇人看着他有些不解,李小剑详细解释道。那次病后他脑海中每日数种思绪纷杂、各种记忆交织。有时自己是正常孩童,园中扑蝶、雨中戏水;有时自己是羸弱书生,挥毫拨墨、钟情丹青;有时自己又是一代战神,杀伐决断、快意恩仇;更让他苦恼不已的,有时自己又是妙龄小姐,对镜贴花、灯下织绣。他也时常能见到各种别人见不到的影象,有时就是石凳之上的娓娓老者,有时就是路中成排的威仪士兵。因为脑中身份众多,所见又异乎常人,还想在言谈举止上中规中矩,所以李小剑凡事都要三思、谋定而后动,因此让人感觉反应迟钝、木头木脑,久而久之就得了个“剑大废”的美名。 而在写意阁,随着经史子集渐渐入脑、七索九丘徐徐有意,李小剑的头脑愈加清醒,他的记忆中只存留两个人的身份。一个是熟知毫末的少年之资,那是本身,另一个就是快意恩仇的战神,可能是意皇,也可能是意宗,因为回忆里他经常在天空飘来荡去,这一点李小剑从战神的记忆里就能够得到信息,意王以上就能摆脱肉身束缚,自由翱翔。本身少年之资,随岁而长,记忆倒是变化不大;另一战神往事,却随着读书量增,而有了显著的呈现。 第83章 竹界七雄 李小剑现在想来那战神的记忆片断应该是来自天离恨。 李小剑到了写意阁并没有停止修炼。事实上,每一个来到写意阁的人,都没有放弃修炼。只是绝大多数人在经年的再次毫无进展后,都默默放弃了成为一名意士的奢望,转而专攻为一名也能受人尊敬的学士。 妇人听了思虑一会,不解他一场大病后怎会有这种奇遇。 李小剑不想在这个关乎生死的问题上纠缠,他问妇人“妙手先生是谁?”妇人一笑,“妙手先生就是刚才在这的老人,也是这间屋子主人。”有了妇人照看,妙手老人早溜了出去躲闲。 竹界七人,妙手、冬稼、宵君、文状、夜刺、渔傲、天宗,除却本身意力修为惊人,在各自喜爱领域更有独到之处,端地让人膜拜、令人景仰。 妙手,医界之尊,肉骨生肌寻常之事,招魂还魄也尝有过。 冬稼,农桑为专,贫瘠之地也可生苗,无土之处亦能结果。 宵君,厨艺大家,平淡之食能让人饕餮大餐,美味佳肴更令人欲死欲仙。 文状,文学宗师,锦文锈章凉润有信,经诗典词熨心伏意。 夜刺,刺客大家,高手毙命只在旦夕,宗师束手无言话下。 渔傲,渔家之傲,龟蟹俱跪伏鱼虾齐叩首,丰河产富海珍水族尽邀。 以上六人,已然业界神话,但最最厉害的却是天宗前辈。 天宗,学士大神,琴棋书画雕虫小技,攻防法器集成大家。 那如母般喂粥李小剑的就是冬稼,七人中唯一女性。冬稼是世人敬称,也有七百余岁,面貌却是年轻太多。李小剑称其为奶奶或祖宗过于嫌老,因此按其所现年纪尊之为阿姨。冬稼身为女人,自然乐得答应。 听完冬稼阿姨的介绍,李小剑自是目瞪口呆。能在意力上登峰造极,又在所爱行业上傲视天下,上天对他们该有多么眷顾啊。尤其是妙手老人,能在李小剑熟睡时准确算出他的苏醒时间,可以说是未卜先知、鬼神莫测。若非李小剑亲历且有天离恨附体,打死他也不会相信。 他们正聊时,另外几位前辈前来探视。李小剑一一施礼问好。李小剑喝了些粥有了点力气,意海也在蠢蠢欲动,意力好像慢慢复苏。这让李小剑暗喜不已。 竹界前辈除了天宗在闭关,李小剑见了六人。六人中妙手老人家脾气古怪点,别的都如冬稼阿姨一般和蔼,对他嘘寒问暖关爱有加,好到李小剑都猜测他们是不是想收他为徒。李小剑心里羞涩面上已能喜怒不现,没事人似的一一应对。 样样通样样松,所谓千招会,不若一招精,李小剑深知这一点。能够在意力修炼上专心精研已然不易,何况还要分心有点学士精神。李小剑告诫自己,万不可贪多,能够爽将意力恢复就已实属不易。 他正寻思时四小龟人跑了进来,见到李小剑醒了自是高兴异常。玄凌寒激动地搂紧了李小剑,哭得那叫稀里哗啦,好像一对生死重逢的小情侣。在场诸人都尴尬不已。 悠悠一晃三月有余,李小剑的意力早已恢复。意力初复时李小剑欣喜若狂,竹界六人也高兴不已。这个新来的小哥给他们带来了无限的震惊,吸收水晶灵气竟如喝水吃饭一样简单。也给他们带来了无限的希望,他之意力能如此复涨,我辈何忧? 之后两月水晶灵气仍浓郁馥纯,却无法帮助李小剑再有提升,物力终有穷。 相较李小剑,玄凌寒和竹界六人则从头至尾,几乎无法从白水晶中吸收灵气,至多也就比直接从天地间吸收强些。若无李小剑的对比,白水晶仍为至宝,毕竟能更快帮助人吸收灵气提升意力。有了李小剑则让人心生郁闷,那点加速可有可无。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啊。 不过竹界六人很快适应如常,每天仍是日出随舞、日落入眠,依旧逍遥自在。没过多久,李小剑也习以为常,打坐吸收,虽是无用就当享受。 经大浪、历风雨的玄凌寒倒是有些着急。她对李小剑说:“哥哥何不拜他们为师?艺多不压身,日后出去也多些依靠。” 李小剑回忆刚醒时刻,还想着他们是否有主动收徒之意,不禁莞尔一笑。竹界已关闭了一千五百多年,以外历计算也是五百多年,不知何时才能重见天日,六位前辈已不抱希望,有意在此终老。他倒是年轻,可是希望似乎也不大。这些日子,他连找鸢洋报仇的心思都淡了,除了忆及父母时会黯然神伤,李小剑也适应了这种与世无争的生活了。 玄河长龟寿元渊长,眼前小坎只是过眼烟云,玄凌寒坚持不懈地给李小剑打气鼓劲:眼下白霜帝国明面仍是太平无事,但底下却是暗流涌动。摩天鹰上前朝忠义设伏围攻,白霜陵内幽魂咄咄逼人,你怎么知道他界没有重开机缘呢?他界不开,一切照旧,你没有损失。若是他界重开,你如何复仇,如何保护家人? 玄凌寒为劝李小剑多学意技,早危言耸听多次。她警告他前朝余孽谁也不知道还有没有,奚家更不会善罢甘休,还有个神出鬼没的天血宗。依目前形势来看,李氏族人多半不利。 李小剑到底年少,对未来抱有幻想又兼挚爱家人,当然还有玄凌寒坚持不懈的劝说,他的心思慢慢活泛。修练打坐之余,他留神起竹界前辈的言行举止,希望学个一招半式。李小剑若是意力足够的话,光天离恨的各项本领就够他学上几世,哪还会在乎几个竹界老人啊。 妙手先生脾气虽然暴躁,心地实则善良。他的院中每日常有飞鸟走兽前来,不是看病就是医伤。妙手医治简单粗暴,乌鸦降来,翅折腿瘸,妙手双眼一扫,丢出颗黑色药丸吼道“快滚!下次再和别的鸟打架,直接打死拉倒。”乌鸦状如老人,口衔药丸俯首低羽,蹒跚退后吞食细嚼,不过盏茶工夫就欢呼雀跃,飞至空中频频向妙手挥翅致意。妙手仍是不耐烦地猛挥手“快滚快滚!” 第84章 妙手老人 小鹿蹦来,三腿点地一腿翘起,脚踝处皮开肉绽鲜血淋漓。妙手见了先是照鹿头啪地一掌“又爬崖了,怎不摔死你?”小鹿摆动头茸,虽是躲闪却不后退,大大的眼里满是楚楚。妙手先丢小鹿一粒药丸,又从瓶中倒些白色粉末撒在鹿腿。那腿上伤口就如水浸干土一般,肉眼可见的愈合复还,前后不过半柱烟熏时刻。小鹿再次活蹦乱跳后,前腿下跪对妙手叩谢。妙手抬腿就是一脚,小鹿被踢得七滚八落,爬起来欢快地跑了。 难得有只母猿身背幼崽,哭天喊地捶胸顿足。妙手也难得的没有大声呵斥,而是谨慎接下。小猿脑骨碎裂,脑浆外溢,不见进气只出余丝。妙手双手先是在小猿胸前推抚,继而在其头颅周围轻按。推抚轻按一会,妙手将头骨复位,用木板布带固定,再进入内室从箱内取出一只锦盒,打开锦盒再取出瓷瓶,从中倒出一粒晶莹药丸,和水轻灌小猿口内。过了数息妙手再在小猿胸前后背轻抚几十下,再探脉搏方长吁一口气。老猿见此情景焉能不懂?它伏首磕头咚咚作响。妙手轻挥几下手,又叮嘱老猿几句就进入屋内休息。 受制他界,妙手意力有限,医治过于病重者,他总要休息好久。治病救人意力输送,李小剑不觉为奇,奇的是普通草药一经妙手调制,就能达到起死回生功效,若是再有奇珍灵药,那更是锦上添花、妙不可言。吃喝玩乐,不是世人皆爱;生老病死,却是人之所重。妙手有脾气大的资本。 相对妙手的忙碌,冬稼阿姨却是难得出手。竹界虽然不小,人丁却是不旺,农桑之专没有机会大显身手,只在粮渐少、食无余时才小试牛刀。 冬稼阿姨所住小屋后面有成片稻麦果蔬,它们分段成熟,可保长时无虞。李小剑入住竹界两个月时有幸一睹冬稼阿姨的高技。 那天早晨,李小剑吃完饭正坐在白水晶上打坐,玄凌寒欢快地蹦跳上来,拉起他就往外跑。竹界人少,玄凌寒与三小龟人虽情同手足,不用在意身份,但终归不若与李小剑相交自然。在李小剑面前,她可以充分释放天性,动辄拉他去看鱼捉虾、寻桃摘梨。这次她带李小剑去看冬稼阿姨播种下苗。 他们到时,冬稼阿姨已然开始。 屋前空地摆放几只木制大盆,四尺径宽、两尺高长,里面盛满清水,各色种子沉在盆底。冬稼轻吟一声双手挥向木盆,木盆波澜不惊。玄凌寒见怪不怪,李小剑强大的神识也感受到冬稼雄浑的意力有如阳光普照,瞬间暖暖明明地射进各类种子。竹界里,李小剑的意力恢复后层级不再上升,神识却不受控制,仍是肆意汪洋地可怕。而竹界前辈们层级虽受限制,但意力数量仍是滔滔无比。 冬稼阿姨见他们来了微微一笑仍专注她的事情。 那盆里先是水波静漾,一会就如人吸一般,渐渐见少。李小剑近前一步,清水变少种子却渐渐变大,但不是浮肿而是实在地有如仍在母枝棵头自然成长。 不久清水全部消失,冬稼阿姨长袖轻轻一舞,东南角落的石井中喷出几股水流,稳稳注入木盆。清水又少种粒又长,冬稼阿姨接连挥掌。如此几次后,那种粒翻了数倍,麦子好像花生,花生又如土豆。李小剑心道若是意力升级,或玄兽增长能有此神速该是多好。他又想起了与玄凌寒的初逢,拿着它在手上翻转。他偷偷看了眼玄凌寒,玄凌寒刚好也想到此节,两人对上了眼忙急速挪开,又都忍不住扑哧一声笑了。冬稼阿姨看了看他们,未置可否。李小剑玄凌寒忙收拢笑容,毕恭毕敬站那观摩。冬稼阿姨结束了这个环节,迈步向屋后走去。原来在地上的木盆像几只大鸟一样,凌空飞起跟在她后面也一贯往后行去。 李小剑和玄凌寒暗暗吃惊,他们互相搀着手能感受到对方手心里全是汗。这可不是光凭意力所能达到的效果,而是一种高明的意技。否则以冬稼阿姨目前区区意教实力,怎能有如此翻云覆雨出招?李小剑清晰地记得层级为意大师的父亲才勉强能如此操作,而且还只能操作一个酒壶和几个茶杯。跟在冬嫁阿姨身后亦步亦趋的,可是装着种粮的几只大木盆,每只都不下数百斤。如果这要是操作兵器的话……李小剑神往起来。 冬稼阿姨走到已收割完毕的那小块田地前站好,几只木盆在她身后徐徐落下。冬稼双手一握,那块小田似有人翻耕播种,黑土两相分开如劈波斩浪。木盆紧接又起,一盆一行倾倒播粮,不过顿饭工夫全都耕种完毕。 李小剑惊讶不已,这种意技就是天离恨见了恐怕也不能等闲视之。更让李小剑惊奇的还在后头。播种完毕,他和玄凌寒发觉冬稼还没有要走的意思,就接着观看。 刚覆盖上泥土的田地,悉悉索索抖抖颤颤竟然破土而出了满地的小芽。那小芽又持续生长如炊烟升起般袅袅,须臾就至脚踝。 李小剑和玄凌寒心道,以这速度中午时分就该能吃上新鲜粮食了。他们目不转睛满含期待,不料冬稼却对他们说,走了,今天就到这。 李小剑迟疑地看了眼冬稼,手指着及踝禾苗,“怎么不一鼓作气?这长势如此喜人。”冬稼笑了“小傻瓜,我又不是神仙。我可以帮助它们生长,但不能凭空让它们生长,尤其是不能一直不停地生长。你看之前我喂了它们多少清水啊?就这都不够他们喝的。” 李小剑心想也是,不仅是水分还有光照及土地营养,这些都要不停供给。他这个学士可不白给,那么多本的知识吸收了,只是他被冬稼一时震住了而已。好吧,过个十天半个月再来看看长到什么样了吧,看那种子个头硕果累累不是问题。 冬稼走在前面要进屋时,突然又回过头来对他们说,后天你们如果有空的话,就过来帮我收取粮食。 后,后天?这么快?李小剑和玄凌寒互相看看无话可说。 第85章 冬稼神功 当日下午,李小剑就按捺不住早早来看庄稼长势。只不过一两个时辰,花生叶圆厚绿,稻谷已抽节拔穗。李小剑感叹无比,怪不得鸢克费劲心思又是打赌又是蒙骗地把他们请来当菩萨供着,光凭冬稼阿姨这一手就能让五谷丰登、仓满社足,想不国泰民安都难。李小剑很想知道鸢霸这个奇葩怎么完成那么高难度的手笔,竟把稳如铁桶的江山生生给整没了。 次日再去,满地花生茎高叶满、黄花夹杂,都已长至腰位。李小剑行走其间擦拂翻卷,那浓绿叶片如船分浪,波波现出灰绿的朦胧,还有偶尔露出土地的白白果壳。 左首一侧稻香满地、叶稗纷飞,株株高及李小剑的眼眉。其间蚂蚱抖翅,蝗虫跳跃,此起彼伏的振翼声交合着连绵不绝的蛙鸣,让人不舍徜徉、轻漫留连,慵懒着美丽人生。 第三日,当李小剑和玄凌寒兴冲冲赶到时,冬稼阿姨已先期而至。李小剑往田里一看,马上张口结舌。昨日还高大饱满的水稻与花生已然正常大小。玄凌寒老实听从冬稼阿姨吩咐,这两日都不曾出现,所以没有见到那神奇景象。冬稼阿姨明白李小剑的疑惑,解释道他们习惯吃正常大小的食物,而且稻麦及花生由大及小时,散发多余水分及杂质会让营养更加凝结,口感更为不错。李小剑这才想到竹界中的饭食确实要比外面可口,就连他这个从未下厨之人只要将饭菜煮熟,也是香味四溢。而且他也从未见过有别与常的米谷。李小剑释然一笑,冬稼阿姨和玄凌寒已忙了起来。 仍是有如神助,稻子脱秧而去,花生钻地而出,它们齐齐进入地头口袋。余下稻草和茎叶好像积雪所做,日出就慢慢萎靡变小,直至化成股股浓汁得归大地。 冬稼对李小剑和玄凌寒说,“你们帮我扎好口袋运至各房,应该没有问题吧?”身为意士这还不是小菜一碟,他们扎好后,每人扛上数袋挨处送去。 宵君前辈不似冬稼阿姨那般难得出手,也不似妙手先生那样日日有营,身为厨艺大家,他还是隔三岔五会露技施功的。当然,既能自成一家,每次动火开灶前,众人照例要走一番三请五求之路,以满足厨神的虚荣心理,让他有个更好的下厨状态。自李小剑他们进入后,这番恳求的前奏自然由玄凌寒她们做来。凌寒和莫丝两人,左一句好爷爷,右一句乖前辈,叫得宵君心花怒花,若不是怕众人吃多生厌,他恨不得日日为她们洗手做羹汤。 每次上午巳时刚过不久,宵君就至冬稼房后亲自采撷果蔬,再至林间溪头寻觅佐菜。采摘集齐后,他携带奔至山间小瀑。 瀑布流水如玉四射,淙淙激入小潭。潭深不知,幽暗清凉,成年累月,水去寒留。宵君将果蔬佐菜置入潭中浸放大半个时辰,再取出后只觉绿意新萌、淡香微翼,连质感都清脆嫩生。 午时刚到,宵君回至本房,将果蔬佐菜放于案几就退后几步。这时外人是不得进入厨房的,只能在门边观看。如同冬稼阿姨浸种播撒时好有神助一样,厨房内菜刀连挥、炉灶自起,各种油盐酱醋鱼贯而入。整个过程不徐不缓,宵君站在门旁心无旁骛。直至最后时刻饭热菜熟,宵君才上前一步双手隔空轻挥,本就有些香味的饭食更是浓郁扑鼻,不要说吃了,就是闻了都让人欲罢不能。而这时,院中房顶早停满了鸟禽和走兽。秃鹰和麻雀交叉而站,老虎和兔子比肩而居,他们匍匐低首、虔诚恭谨,如沐福音、如浴天光,只因这绝世惊人的宵君大餐。 此时不用招唤,竹界诸人早围桌而坐。待饭菜上桌,他们对视一笑,就夹筷而食,稍事咀嚼后,或眉头轻锁,或脸颊微舒,品食之尊、享味之美,如落叶浮水顺流而下的淡雅,似雪花沾枝静谧经夜的从容,又如春苗风拂彩带般投影的欢快,更似笋尖破土成长时声音的感动。 餐毕余些食物就分发给外面等候多时的鸟兽。每只鸟兽所分不多,但都躬身接起,或衔或捧,没有一只鸟兽嫌少不耐。他们有的当时即食,有的却珍藏带回给妻儿老小。带走的,一如之前般恭敬,仿如接了圣物。即食的,则如人一样舒服畅快,许多都在地上打起了滚。 众人吃饱喝足心满意足地离开,而门外野兽则有不少就地而睡,呼呼地说不出的香甜。 文状,文学宗师,锦文锈章凉润有信,经诗典词熨心伏意。可惜在竹界中,他是最没有机会施展的。吟诗作赋虽不在话下,却曲高和寡无人欣赏。词曲长文更是优美异常,众人虽难知其义却能知其美,这点也颇令他欣慰。文状博古通今、人情练达,日常倒常与众人开怀释悲,为众人所信赖。 文状之所以为文状,不仅诗书卓绝,更精奇门遁甲、兵法韬略。竹界未闭之前,鸢克常代皇室向文状咨询求教,俨然菖兰又一国师。唯此一条,就够文状大人傲视群雄。 至于奇门遁甲,冬稼阿姨说过一事。事不大,没有什么波澜,却足够诡异。 文状和冬稼受邀参加老友之子婚礼。席到中途,冬稼发觉文状前辈不见了,左等右等宴会都结束了他还没有出现。两人同来不好一人就走,而且身在他家,主人事忙也不便打扰,冬稼阿姨就独自寻找。冬稼阿姨躲家丁避客人,在园林楼宇间穿梭,直至最后在喜楼悬空发现了文状前辈的身影。文状一身白衣和外墙同色,若不注意当真一时难以发现。 喜楼总共三层,第三层乃是新人之房,此刻新郎尚在外应酬,新娘应是独坐室中。冬稼阿姨微微有些不喜,文状啊文状,我等虽说修炼意力,寿元早已大长,青春也极致延长,但毕竟辈份和年龄在那摆着,你怎么就能拉下老脸来偷窥新娘?洞房设在三楼,本就是大户豪门为了防止听床扒窗之人。文状前辈仗着一身无上修为,直接悬空欣赏。 第86章 文状之奇门遁甲 冬稼阿姨是谨慎之人,她静观良久,大红蜡烛映照之下,文状全无猥琐之色,反而有些紧张与戒备。文状虽恃才傲物、自命不凡,但不会堕落下作,定有他因。 冬稼阿姨稍一思索,慢慢飘至文状身旁。两人无物可恃,就那么凭空站在楼窗之外。 文状知道冬稼来了,也不答话只是手往窗里轻指。冬稼脸上一红,你为老不尊,还让我和你同流合污。文状不做解释,只是一个劲地往里指。 冬稼内心轻叹一声,往前一步向窗里看去。这可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若是传出去,非但二老名誉有损,就是新娘的清白也受影响,弄不好那可是要出人命的啊。 新娘紧靠窗口而坐,正全神贯注对镜贴花。冬稼心下生疑,此时尚未洞房,新娘怎么就自取盖头,而且重新梳妆打扮?这风格装束似乎与意念大陆也有些不符啊。 新娘离窗虽近,却似梦游一般,对身外之物视而不见,好几次都看往这面,冬稼阿姨都感觉到她们眼神相对,而新娘却一直毫无反应,一双美目灵动不缺却是不识一物。 冬稼阿姨心急,想下去找人上来看看,被文状阻止了。他神识传音给,不能声张,否则会害了新娘,稍安静观事态发展。 “那她是怎么了?”冬稼也神识询问。 文状手指斜点,冬稼望去。新娘身后不远,一道红绫从空悬垂。整个新房披红染金,若不留神真不知这里突兀地栓了根红绫。 冬稼再往上看,房顶横梁上有两根铁钩倒竖,红绫正系其上。冬稼愈加奇怪,新房不管是装饰花板,或是裸露木梁,哪家会倒挂两个铁钩? “这房子有一定年头,应该好久没有住人了,之前可能闲置暂做库房,现在公子成婚,刚好装饰一新做了婚房。”文状仿佛知道冬稼的疑惑解释道。 而那道红绫两端各扣一个铁钩,无风起舞倒挂如秋千。 “啊!她要自杀?”冬稼险些惊叫出口,她自己都吓了一跳,忙捂上了嘴。 “是啊”文状一副见怪不怪的样子。 饶你饱经风霜见多识广,这人命关天的事你怎么这么轻描淡写呢?“老,老文,你怎么就趴这看见死不救”冬稼责怪他。 “你救吧。”文状仍是处变不惊。 冬稼看了文状一眼,尔后用力向新娘挥起了手。新娘仿佛一个瞎子,什么也看不见。若不是担心喜楼基石所藏的黑曜石发出警示声,冬稼早一股意力涌进。 冬稼四下看了看,跳到围墙边的高树下,折过一根树枝挼去树叶,只余光秃树杆,又跳了回来。 冬稼捏着树枝掀起纱帘,透过木制围栏直直地向新娘戳去。她连戳几下,新娘浑然不觉,仍专注地涂抹着口红。 “你往哪戳呢?”文状神识冬稼。冬稼都戳在新娘的胸口,一戳就陷下去一大截。冬稼身为女人倒是没有意识到这点,听文状提醒未免又是脸红一片。 “文兄,这怎么办?”冬稼不戳了。 “等着!”文状还是轻描淡写一句。 文状焦急万分却也只能默默等着,同时心里祈祷新郎千万别来,谁愿意娶个诡异的新娘。 终于新娘化妆完毕,对镜左顾右盼了一下,似乎十分满意就站起转身。在转身那一刹,冬稼感到新娘似乎看了她一眼,很短的时间,眼神冷淡但更透着阴森。冬稼不自觉地抱了一下肩头。 新娘将刚坐的凳子往红绫下移了移,而那红绫好像染色一般,渐渐泛白直至全白。冬稼的心都快跳出了嗓眼。大户人家的喜楼戒备森严,意士不可冒然靠近。如果是意士靠近,能够在当今两大高手监视之下仍然无声无息,那他的实力绝对是冠绝古今。若不是意士高手,那又会是什么?冬稼不敢想象。 新娘全然未见红绫变白,她两手伸开保持平衡,一脚上踩另一脚用力一蹬,稳稳站了上去。整个过程一板一眼,全然没有将死之人的犹豫,一副视死如归的样子。 她站上凳子之后,两手抓住白绫就把脖子往里伸去。 “不要,不要”冬稼已然看见白花满堂听到哀乐重起,她不自觉地就要施展意力破窗救人。 新娘的脖子马上要套进白绫时,一根树枝先伸了进去。仿佛那白绫不是扣在铁钩,而是早有人在房顶等候,一手拿着一根专等人头进来,那白绫违反常识地猛地往起一紧,将树枝连着新娘的双手牢牢缚住,足足有三息时间,然后又是猛地一松。与此同时,冬稼仿佛听到了句粗语,还说了句“套错了”。冬稼睁大双眼,屋内除了新娘空无一人,她浑身汗毛倒竖。 随着白绫的松开,新娘咚地一声从凳子上摔了下来。冬稼这才发觉文状所捅树枝正是刚才自己下去所取。如果我不取树枝,文状怎么解救呢?这时,洞房门外传来脚步声。 而文状早把树枝取出夹在掖下。他手拉着冬稼就往外飘去。由于力道突然,冬稼差点从空中直摔倒地。 冬稼不放心地回头看了一眼,那一眼又让她魂飞魄散。只见那白绫自动从铁钩上解下,幽幽地正往下飘,边飘边变为大红,而新娘刚站立的地方有一个黑影正定定地看着她。 那影子也不是全黑,灰灰的,月光折射出来的一样,分不清面目衣带,只是一团,又能看到或感到两只眼睛处,血红血红的。全不是意识体或幽魂那样,虚幻但分明。 从那天起足有一周的时间,冬稼常常半夜惊起,浑身上下冷汗湿透甚至在白天也感到阵阵发冷。文状也警告冬稼,千万不要对新娘和她家人说起那晚的事,省得没事找事。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不可全信也不可不信。冬稼也不想那晚的房上白绫挂到她的屋里,自不会说。 冬稼终归害怕,她大着胆子问文状,那晚听到有人说“套错了”吗?问他有看到血红眼睛盯着我们吗?文状总是对她说,是你被惊吓了产生幻觉,心里没鬼不怕半夜鬼敲门。这是哪跟哪啊。 第87章 刺客之王 冬稼问他那晚怎么知道要往绳索里套树枝,这个老家伙说把头套进去也行。文稼逼问急了,他就说奇门遁甲都是这么做的,或者放个别的东西也行。 上吊的人可以如此解套,我呢?怎么解决白天晚上总感觉有个血红眼睛的影子在背后盯着我呢?冬稼相当苦恼,身为意士高手,她还没法多对外人说。 文状建议冬稼去寺院找个灵婆。冬稼瞒着众人远远地独自找了一圈。灵婆没找到,倒是有许多大师,但是大师的路数还不如冬稼高明,用意力催动符堪来糊弄冬稼,被冬稼打得头破血流。最后冬稼找了个通点法术的大妈。 大姐不认识冬稼,告诉冬稼一定要放松,放松再放松,不要咬牙硬挺。看起来,她架式正规手法专业,还念念有词。大妈就对着冬稼横放在桌子上的胳膊猛拍了起来,噼啪连声。 冬稼没有用功抵挡。前几次她意力催发,打得大仙们抱头鼠窜,事后猜想是不是影响大师发挥了,所以这次她打算好好配合医治。这一配合,她就疼得大叫轻点、轻点。大妈说忍会就好。大妈不知道眼前的年轻少妇实则比她大多了,做其奶奶都绰绰有余。 不一会,冬稼的肘部内侧连带着部分前臂后臂,黑黑紫紫的一片。大妈真是狠啊,冬稼身为意士高手,长这么大从没被人这么打过,因此哭得梨花带雨也就情有可原了。冬稼给李小剑讲这些时倒是开心地很,以她的年纪这些都算是少年往事,自然温馨快乐。 大妈给冬稼递了绢手帕,待她擦完眼泪,还问还害怕不? 被打成这样,再有什么事也忘得精光啊。冬稼怕她再打忙不迭地摇头,“不怕,不怕了,就是想象那双红眼在眼前也不怕了。” “这是鬼箭,鬼射的箭。鬼见你漂亮就跟定你了。这是色鬼。看,鬼血被我打出来了,你明天就好了。”大妈边说边擦了一把汗。冬稼听说是色鬼看上了她,心里更加不害怕了,相反还有些小得意。 冬稼往大妈手里塞了些钱,说些感激话就就走了。事后,冬稼则越想越不对劲,好像花钱买了罪受被人当做傻子了。 最后,冬稼仍是从文状那求得了妙方。文状一听冬稼真地去寻找大师灵婆了,看了看她然后终于憋不住哈哈大笑起来。冬稼也面红耳赤,文状明明一句玩笑之语,她这意士高手、农桑之专竟然就信以为真了。 文状说,这世上如果真有鬼,那鬼找人一般是根据气息,不是看人相貌的。 那这么说,那晚血红眼睛看着我也是白看,鬼他看不到?可那要不是鬼呢?冬稼怔怔地想。文状看她的表情,就知她刚听了一句就走神,自然又将她骂一通。 文状说,鬼闻着人的气息而来,一般当你感觉浑身冰冷时,鬼就伏在你的背上。为什么没有着急把你带走,因为他还要再闻一下确定是不是他要带走的人。所以,一旦你感觉脊背发凉时,一定要屏声凝气憋上一会,能憋多久就憋多久。鬼闻了一会,不见有气息传来,他就以为自己闻错了,从而走向别处,毕竟现在有那么多人啊。 从那后,一感到凉气传来,若确定不是敌人,冬稼就尽力憋气。直憋到满脸通红、头晕眼花,再呼呼喘气时,凉气已不见踪影。 李小剑听到这段,笑到前俯后仰。他年纪虽小,也听出冬稼对文状前辈心思很不一般。他也想到六岁时他所经历的事情。这个世界真地有鬼? 夜刺,刺客之祖,古往今来刺杀之术的集大成者。他身怀绝技,虽有意力也有意芒但能将之掩盖迨尽,非但如此连气息也隐藏地滴水不漏。再加上他那超凡脱俗的易容之术、无与伦比的模仿之技,自成名以来从未失手。 璜土一霸,无恶不作,方圆数百里无人能制,官军数次出手围剿,都是无果而终。当地乡绅长期遭受勒索、妻女屡被奸淫,忍无可忍之下,集资五万两白银悬赏寻找刺杀英雄。 重赏之下,勇者不绝,前后有十五位著名刺客领命伏击。无奈璜土一霸功高意绝,十五位刺客无一幸免,皆被砍下头颅挂于山寨门口。 这十五人中有一人是夜刺的同门师兄。夜刺其时尚未出师,听闻此事后感念师兄平日的照顾,就偷偷下山为师兄复仇。 他星夜出发赶到目的地,趁看守换防之际,搬走山寨门前一块巨石,自己乔装打扮成巨石,一待就是一个月。这一个月夜刺不吃不喝,仗着意士修为将生命撑至极限。 这一个月的忍饥挨饿让夜刺收获颇丰。每至子夜时刻,璜土一霸就会和几个随从来到寨门巡视。他们望着悬挂寨门的十五颗头颅微笑不语,然后再转向他地查看。 数次之后,夜刺发觉一行人中璜土一霸意力不是最为雄厚,虽然他举止嚣张、目中无人,但意力意技也只寻常高手之列,万没有可能将天下十五位著名刺客一一击杀,自身反而毫发无损的实力。 期间又有三名刺客前来,其中一位就在寨门与璜土一霸相遇。那位刺客同仁修为不低,璜土一霸当场虽不至落败,却也只能疲于招架。刺客另有助手,制衡山寨其他人等。在璜土一霸眼见不支时,突然一股意力无声无息击向刺客。刺客身形一滞,璜土一霸趁机反杀,形势一瞬间逆转。 伪成巨石的夜刺感受出那出手之人乃璜土一霸的随从之一,平时不显山不露水,关键时刻给人致命一击。夜刺知道若想杀掉璜土一霸必得刺杀此人,而且很有可能真正的璜土一霸就是此人,眼前的不过是个障眼法。 又忍半月光景,夜刺除了神识,身体已进入休眠状态。他们再次出门巡视,那位随从终于离巨石最近之时,夜刺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全力一击。那随从猝不及防,一击命中要害。 第88章 渔傲 不过他意绝技高,临死之际一招反杀打得夜刺重伤两月。亏得他师门绝学逃跑工夫绝佳,其他人等终归没有追上。 夜刺养伤之余就听闻璜土一霸毙命的消息,他本还打算伤好后再去打探虚实。 刺客虽是暗杀职业,品行却光明磊落,非常重视诚信,否则谁还敢有重托?他们盘问访查,终于确定被杀的璜土一霸乃是他人假扮,真正的璜土一霸早被夜刺所杀。夜刺一战成名。 能够隐忍月余,只等璜土一霸最为靠近自己,时机最为成熟之时方痛下杀手,光这份耐心、这份心理素质当世能有几人可及?重伤之下能够逃脱数位不下于自身修为的高人追杀,他之实力经验又有几人敢为小觑? 真正让夜刺被刺客奉为行业之祖的事情是诛杀长泾之王——罗灭军。罗灭军是菖兰帝国东南地区世家之一的家主,其祖上也曾为菖兰元勋,受封无数。到罗灭军这一代,更是繁华似锦、烈火烹油。这也间接造成了他的骄奢淫逸。 罗灭军看中一位小家碧玉,要强抢明夺。姑娘早有意中之人,又厌恶罗灭军人品,所以誓死不从。罗灭军财大气粗、意力卓绝,在东南一片说一不二,连当地总督都要对其礼让三分,岂能受这姑娘之气?他朗朗白日就将姑娘抢夺,并且当街令仆人搭建帐篷,就在篷内夺去姑娘贞操之身。 当是时,街上游人如织,姑娘惨叫连连,见者无不骇然,闻者无不愤懑。罗灭军吃干抹净,没有如寻常恶霸般一走了之,或者将姑娘卖至青楼楚馆,而是将姑娘筋脉震断,丢入猪圈,让畜生糟蹋,令她生死不能。这还不算完,他又将姑娘老父及意中人捉住,砍去他们双腿,让他们当街乞讨。意中人年轻气盛,不堪受辱,当场自杀。意中人的家庭舍家上告,竟被罗灭军抢先一步,直落得满门皆灭。 罗灭军之事人神共愤,却无人敢于出头,一则罗家乃豪门之后,亲戚故旧遍布天下。二则罗灭军本身意高技强,菖兰东南一片几无敌手。 意中人年轻,自杀了事。姑娘父亲却老而弥坚,每日趴在地上乞讨,坚强生存。直到有一天,他的面前出现一位龙章凤姿的年轻男子。那男子慢慢蹲下身体,没有施舍铜板也没有给予饭食,他轻轻地说“老丈,给我擦下鞋!” 老人看看干净如新的鞋面,再奋力抬头看看俊秀的男子,一瞬间明白了,他笑了,老眼纵横。老人郑重地轻轻地摩梭了年轻男子的靴面。男子起身离开。 老人对着他的背影,不易觉察的拱手一谢。当天晚上,老人气绝身亡。次日早晨,众人发现老者时,他直直坐在地上,面含微笑,空空的裤管坐于身下。有人用手轻轻一碰,老人扑通后倒,嘴里流出鲜血。老人之血,竟是一夜未干,何其冤,何其雪。 老人虽是蓬门小户,眼界却是不窄。年轻男子没有施舍老人却让他为其做事之时,老人就明白有高人愿意出手助他了。男子先受他滴水之恩,再对他涌泉相报,好出师有名帮他杀掉罗灭军。合乎规矩,得乎方圆。 男子大恩无以回报,老人却也明白事理。当夜,他咬牙自尽,想以一死保存擦鞋之秘密。他心满意足了无牵挂地死了,他相信男子。 男子就是夜刺。数日后,长泾城出现一绝色女子,罗灭军心痒难耐,故态再次萌发,只是这次是他身死。 罗灭军意技意力虽较璜土一霸为高,警觉性却差了许多,刺杀罗灭军远没有想象中那么困难,只是无人敢于刺杀。 夜刺成功后,并未如侠客一样昭告天下,行刺者某某人。他是一名刺客,千里杀一人,百年不留名。但夜刺还是出名了,他不似一般侠客之愚伟,男子做事一人当;也不似一般刺客之势利,见钱眼开。他既见钱眼开,又正义灵活;他以刺客之身,却能与侠义之举完美结合而出名。 出乎意料的是,那次帝国并没有深究其责,反是总督顺手推舟,捎带捞了个为民除害的美名。 李小剑身体正恢复时,夜刺就将其引为知己,这小子竟然天生没有意芒。没有意芒是李小剑的心头之患,生怕辛苦修来的意力一夜之间无影无踪,如果那也算辛苦的话。而夜刺则求之不得。 每每潜伏隐藏之时,夜刺要耗费相当多的精力在掩盖意芒之上。掩盖若需十分功力,则掩盖意芒就要耗费八分,若是没有意芒,显然要省却多半力气,刺杀效果事半功倍。 渔傲、渔家之傲。渔傲前辈和冬稼阿姨有异曲同工之妙。龟蟹俱跪伏自不必说,鱼虾齐叩首也属自然,丰河产、富海珍,水族尽邀也是天经地义。渔傲前辈更有一绝令人神往不已,即他能够沐水而居、潜水而行。 渔傲生于海边,自小与水同长,天然喜欢水文。 渔滶成年后,有次驾船远离大陆捕捉鲍鱼,被风吹错了方向,在深水珊瑚礁洞中发现一长须老者盘腿打坐。虽是浸在海底,老者却头发束齐、胡须不乱,唯有衣袍随着暗流轻轻摆动。 渔傲一惊,以为遇到海葬之人。他怕唐突了老者的沉眠,忙急急作揖赔罪,心里却道,这海葬之人,鱼虾不食、龟蟹避远,当真古怪。而长须老人并未身死,他本是名水系修行者,又另学了水系高深意技,正在修炼吸收之时突然感到有异族入侵,睁眼一看竟是活生生的一个人。老者久不见人,一见渔傲有些惊喜。渔傲见老者睁眼看向自己更是恐惧,大张着嘴喝了好几口水。亏得水中不好发声,否则渔傲狰狞的叫声能吓死成片水族。 渔滶刚想逃跑,被老人伸手拉了下来。老人开口和蔼声音传来,“你是谁?”能在水下说话,渔傲以为见了鬼。老者连问几声,渔傲自不能答。渔傲不能逃走,见老者也没有害己之意,胆子就大了点,手指嘴巴张合了几下,吐了几个泡出来。 老者恍然大悟,这只是个普通渔民,就算曾有修炼也不过是微末道行。他在水下生活良久,看人都如己一般。 第89章 天宗 老人带着渔傲,也不见他游,却如鱼一般嗖嗖往上直窜。上了岸后,渔傲大口喘着粗气。渔傲修为太低,能在水下小半个时辰已是人族中的佼佼者。 老人问渔傲,以他的水中游技、海上经验,以及相较很低的意力修为,怎会到这偏远之处? 渔傲脸红了,他老实地承认这次贪杯喝大了,任凭风吹雨打一睡不起。更因为他游技不错经验也足,所以就是醒了,见天气暴虐也懒得起床,更是放心大胆地长睡休息。后来醒了还是因为船破沉水。 当他刚没入水中时还没有当即醒来,直至感到越来越为憋气才发觉沉睡海底,忙急急地游动。渔傲很是纳闷,怎么会一睡不起。再之后,渔傲发现了这个光秃的珊瑚礁就游了过来。他饥饿难耐就下水寻找食物,碰巧就遇见了正在修炼的老者。 老者长期离群索居,闲来无事突见有人也很是高兴。渔傲一时回不了意念大陆,无聊之下就和老者学习意技。老者一身水系技法令人拍案叫绝,他时常伏于鲨鱼海豚脊背来去数千里。 几年下来,渔傲将大法习了一半,更适应水下岸上,在二者之间转换自如宛若两栖族类。相较而言,渔傲更喜水中生活,他向师父学习,将居所安置水下洞窟,入口看似凹凸嶙峋,抚上礁石却光润冰洁。 每日醒来,几剑阳光直泄海底,幽幽暖暖从不刺眼;眼前水草更是柔美,细细软软的身骨,海水轻拂下千娇百媚;五颜六色的小鱼在身前无声游动,它们摆动翼鳍,时而向前、倏忽静立,畅意非凡。 行在水中,全不似岸上走动甩膀踢腿、铿锵有声,而是轻歌而来、曼舞而去,飘飘而至的样子更似梦似幻。 数年后,老者又想重新觅块秘地独居幽静。他不便说烦躁徒弟的骚扰,对渔傲只说要去云游一番。渔傲洒泪与师父做别。 渔傲绝技已得窥门径,待师傅走后招了几只海豚轮换骑乘赶往意念大陆。途中累了就与海蚌共挤一壳,饿了捉些小鱼与海豚分食,渴了更不用说,他可以直接饮用海水。 回来后,渔傲又将师父所传意技勤修苦炼,不仅让自己意力高强,更使家乡水族快速生长,渔业极度繁荣,实现了小时造福一方的梦想。而从那之后,他再也没有见过师父。 渔傲讲到海中生活时,李小剑羡慕不已,说到师父离去时也跟着神伤,他想家了。 竹界七人中最后一位天宗前辈,李小剑从未见过,冬稼阿姨说他一直在闭关修炼。天宗在竹界也有几间草屋,李小剑和玄凌寒骑着伏地蟒去过,每次都是空无一人,家俱陈设却是纤尘不染,好像常有人打扫一样。 冬稼、夜刺等六人已是业界神话,而天宗更是神话中的神话。让李小剑颇感意外的是,前六者都是意士高人,唯有天宗却以学士成名。天宗也修行意力,不过一直都是意教。他界内外、竹界封开,他都是意教级别,外界环境变化对他本身修行没有什么影响。 如果以为他只是一名普通意教就可以随便拿捏的话,那真是狗眼看人低了。七人巅峰时分,另外六人就是一拥而上也未必是天宗的对手。无他,天宗层出不穷的法器禁制就能让六人绝望。防御无懈可击,攻击更是滴水不漏。他不仅拥有诸多法器,还能制造各种法器。就算他法器一时用完,要不了多久他又能制造出许多法器,更何况他还常备众多法器。身为学士,他又对天文地理星象占卜等,无所不通无所不晓,让闻者折服、令见者观止。 天宗是唯一一个主动进入竹界的,否则比试起来菖兰境内真怕难有敌手。学士长期钻研努力下来,似乎无所不能。然则尺有长短、寸有所长,学士有一个最大的弊端就是寿命的延长颇为不易。意士只要突破层级,寿命就会与级俱加,如冬稼、妙手等七八百岁之人,虽然稀少却不是绝无仅有。而对学士大陆的人来说,修炼意力殊非专长。所以群体之中能发现个超过三百寿命的那就是大神高照,像天宗这种也活了七八百岁之人简直就是人间奇迹,举世难找。 天宗是学士大陆之人,让李小剑更为感兴趣的是,天宗是“优优”束修馆的创始人之一。 与菖兰皇室平起平做的一个人物,竟也对束修馆大感兴趣,李小剑觉得真是匪夷所思,当然他也听得津津有味。炼制丹药、制造法器等固然是大买卖,却超出了李小剑的能力范围。创建束修馆这种辅助普通裔民学习,顺便赚些零用的生财之道正合李小剑的脾胃,当然这也有利于他的修炼。 天宗师出孝陵学院。在学院就读的第一个热假,天宗在家闲来无事,被开束修馆的表姐叫去帮忙。表姐与表姐夫同为学馆老师,两人在学馆工作认真负责,回家后也是努力拼搏,因此短休及热假期间均开办束修馆。 因为两人的认真、讲课的风趣,导致学生暴满。他们就分了十几个学生让天宗教授。天宗虽然年轻,经验欠缺实力却是雄厚。表姐与表姐夫,都是四阶学士,天宗却是六阶初级。 严格说起来,六阶之前都不能算是学士,其中五阶被称为准学士,四阶被称为学士前或四阶文士。但是因为四阶文士就已少见,所以在普通大众眼中他们都是为学士。像李小剑这种级别的,只是准备将来做学士,现在连学士前都算不上,顶多属于预科。 六阶学士出手,果然非同凡响,学生们是兴趣盎然,家长们更是交口称赞。当时收费标准,一个学生20天,共收费一两半白银,10个学生,一共收15两银子。虽然相较李小剑而言,那纯属小巫见大巫。 但是考虑到几百年前,普通人的月钱也不过5两左右,而且学士大陆的学士也不是那么珍贵,所以刚成为学士的天宗能够月赚他人3倍收入就相当可观了,他被誉为商界奇才。 第90章 铜臭 天宗虽是六阶学士,不过还在学习阶段,没有收入来源全靠家族供养。突然多了15两银子,那一年他活得就快活。 第二年热假不待他人招唤,天宗自个就开始广收门徒了。天宗开束修馆可不是简单地 找个地方,放个鞭炮就算开张大吉了。他印了许多传单,骑着头小毛驴走街串巷、挨家挨户做起了宣传。 许多山里人家一看花花绿绿的宣传单,第一次知道原来除了学馆之外,假期还有束修馆可以授业解惑。他们看看价钱还能承受得起,顺便也能解决假期孩子在家惹是生非的烦恼,于是踊跃报名。这年热假,天宗赚了100多两银子,那年的日子他更潇洒。 第三年热假,天宗身在外地的堂姐召唤天宗。堂姐嫁在春申的一个小镇,本身职业也是学馆老师。堂姐开办束修馆比表姐更为疯狂,曾将学馆整个班的学生招集家中,完全不用像天宗还要骑个毛驴翻山越岭走街串巷的宣传。 堂姐招唤天宗正是因为太过疯狂,被春申衙门警告不得再从事束修馆营生,她才让天宗过来接手。 春申较为富裕,人均收费3.5两,天宗轻松赚得了300多两白银,差点被学院除名。 有了300多两银子撑腰,六阶学士最后一年,天宗过起了花天酒地的生活。他整日不是呼朋唤友推杯换盏,就是招伙引伴游山玩水,导致各门科目集体大亮红灯。好在他悬崖勒马,及时赶工加点,最终在毕业考试中涉险过关。 完成学业后,天宗不打算再去深造,也实在是不愿再受几年清贫之苦。他更不打算进入衙门,每日卷宗高垒头晕眼花,消磨几年后再想办法加官进爵。他一头扎进已操练三个热假的束修馆大业。 说干就干,天宗毫不含糊。那年热假,天宗拉了两个同窗好友,招集了一大批六阶学士新生,在春申的各个小镇开办起了如火如荼的束修馆事业。大干第一年势不可挡,天宗和两个好友,开办了27家束修馆,热假结束,每人分得一万多两白银。 说到这里,文状前辈两眼放光,仿佛他就是天宗本人,正沉浸在那热火朝天的青春激情中。 李小剑也深受感染,一股豪情也是油然而生:若是有朝一日能够出去,他也要开办束修馆,并将束修馆开遍白霜帝国。有此雄心,自然要未雨绸缪。李小剑向文状前辈细细讨教,天宗前辈哪来那么大本钱,一夕之间开了27家束修馆。想想自己,为了去谷家书楼就开一家束修馆还东挪西凑的。文状和天宗相交甚久,对其诸事了如指掌。 天宗开办27家束修馆,每家合计总成本,包括房租、桌椅及学士新生的报酬,平均约100两银子一家,即总成本约三千两银子。这三千多两银子并不是先拿出来的。天宗也是普通人家出身并非豪门大贵,一下拿不出这么多钱。 不过,这难不倒聪明伶俐的天宗。用文状前辈的原话来说就是:热假快要到来,天宗骑着匹租来的白银天马,身揣坑蒙拐骗来的几百两银子就大摇大摆地在春申各个小镇上招摇忽悠。 天宗每到一个小镇,就去学馆附近或居民密集之地找附近的商家、住户、甚至宾馆洽谈。天宗说要开办束修馆,先付对方一两银子做定金,余钱在一周内付清。若是一周内他不付足,那定金就不要了。 各店家或住户由于房屋众多,二层一般空着。他们一看对方付了定金,反正房子在这 也跑不掉,对这意外之财无不欣然同意。文状记得天宗最少的时候,三个束修馆的定金才付了1两银子。 谈好地方后,天宗又去订购桌椅。订购桌椅时,天宗也和对方约定,只用一个热假,用后再低价将九成新的桌椅回收给他们。桌椅老板自然愿意。 搞定硬件,还有软件。 天宗对着学士师弟师妹们慷慨激昂。大意无非是跟着他在商海开疆拓土,要不了几年就功成名就,比毕业后按部就班、醉生梦死不知要强上几倍之类的。 那帮两耳不闻窗外事的学弟学妹,显然经不起天宗振奋人心的蛊惑,尤其是边上那匹高价租来的白银天马还时不时地嘶吼几声,更让他们热血沸腾、如癲似狂。 当时学弟学妹们不仅争先恐后地要跟随大师兄们共图大业,甚至有许多手头稍微宽裕的殷实子弟掏出数十两银子,哭着喊着要求入伙同举。 接下来的又一年,不用想像都知道,天宗更是气贯长虹,在亲朋好友拼命阻拦下还开了50多家束修馆。而就是这一年,春申大地雨后春笋般,先后冒出几百家束修馆,连带着隔壁的无铁、全广等州县也是馆馆林立。 这一季下来,天宗他们所赚虽不似想象那般豪多,各人分下来也有近万两白银。这万两白银也是常人几十年辛苦未必能够得到的,所以仍是利润丰厚。 次年,也是就是天宗从事束修行业的第六个热假开始。依照事前总结,好事不会一人独享,竞争乃是正常之事。天宗这次没敢扩大范围,仍如去年一年,开了50家。但这一年,天宗非但没有赚到钱,还把之前所赚全部赔了进去,两个共同起事的兄弟也离他而去。 如此暴利行业,自然群雄纷入。各地场所主人眼见学士们疯狂搂钱,也趁机坐地起价,房租非但高涨数倍,还要全额付清。各学院眼见每到热假学士就无心学习,也加大管理力度,热假不开始谁也不许离校。 而之前,天宗一声招唤,这些学士们就算临近考试,也蜂涌而出。街头宣传,街尾讲解,干得不亦乐乎。等到学士们热假开始,再辗转来到各自场所,突然发现场所附近冒出了许多本土束修馆。 那些先期毕业的学士,早趁着他们没来,把学生收得差不多了。像之前邻镇没有开办束修馆,家长再三恳求天宗次年去开办的情景再也没有出现过。 第91章 瀑布顶端 本土束修馆因为长年扎根,可信度更高,另外还有人脉乡情更是天宗他们所不能比的。所以天宗他们基本上没有收到学生,而前期已然付出许多,连桌椅在束修馆生意暴火后,都不能再退只能当劈柴卖。天宗赔得差点连那匹刚买下来的白银天马都要贱卖。 那年天宗虽亏得血本无归,不过由于起步较早,好歹还不至于外欠多少债务。有的跟风之人不仅亏得底裤朝天还负债累累,顺带把那些学士新生也坑得惨不忍睹。 许多新租店家看着眼馋但没有经验,只能等着事后结算房租。跟风之人见风头不对,也来不急收手,都悄没声息地逃走了。那些受雇来的六阶新生就这样白忙乎了一个热假,非但报酬没有领到还被店主抓住补上房租。跟风投入之人早销声匿迹不知逃哪去了。 房东店主抓住这些新生,不交钱就要把他们扭送至衙门。堂堂六阶学士怎能丢那之人?可怜这些尚未走上江湖的天之骄子,就只能一个个向父母伸手要钱补贴上房租。虽还不是江湖中人,却已然领略了江湖的残酷。 其后两年,天宗在春申一个小镇上守着家小束修馆得过且过,每日不是斗鸡走狗就是大醉酩酊,直到遇到一位叫顾凉的同道中人。 天宗与顾凉相见恨晚,两人一交流觉得热假束修馆仍是大有搞头,尽管当时束修馆已是常年开设之态。 天宗第九年,两人转战无铁。无铁更为富裕,虽有许多束修馆但远未达到春申那种挤挤挨挨,比邻而居的程度。两人再次开设了五十家。五十家成环状排列,天宗骑着他那匹稍显瘦弱的白银天马,从早到晚飞跑一遍去收钱。一季下来,虽不如之前动辄上万两银入,也有五六千两了。 而同一时段,有一位女学士开设了200多家,收入为5万多两银子。有盈利在前,又有榜样在旁,天宗认定这个模式还是相当不错,今年他们是开得少了,明年一定要大干特干,开个300家。要么楼上楼,要么楼下搬砖头。 天宗第十年,果如他愿楼下搬起了砖头。 不过,天宗毕竟是毕业于孝陵学院货真价实的学士。又沉浸一年后,他痛定思痛,审时度势开起了全年候的束修馆。天宗十二年左右,他陆续开出了第二家、第三家束修馆,并正式起名“优优”。之后数年,他纵横捭阖,或与人联手,或收购并组,逐渐成为束修界一大劲旅。 又过去许多年,天宗出走游历四方,寻求破解学士寿命受限之法,并凭借自身无上修为,最终成为鸢克的座上宾。 听完天宗荡气回肠的故事,李小剑感慨连连,没想到在意念大陆让人蔑视诟病的束修行业,在学士大陆竟然如此风起云涌,真是让人振奋不已。 文状看着李小剑兴奋神往的表情,更猜出他内心深处世俗的想法。他有些讥讽地说道“小子,你以为以学士之尊,开个束修馆就是为了赚点钱花?”李小剑忙肃然起敬“当然不是,钱财乃身份之物,学士大人是为开启民智,普渡众生!”文状听完,甩了个不屑的表情走了。 ================ 房前花开、溪后花落,竹界四季如春、寒暑不明,忽忽也已一年而过。 六位前辈的绝世意技,李小剑已然掌握,虽说威力稍嫌不足却也似模似样。李小剑吸收水晶灵气速度让人惊叹不已,学习之速更让人深深折服。 竹界六人多年未起波澜的内心难免浮想联翩:李小剑行走天涯时,除暴安良造福一方,世人皆纷纷打听,是谁教导出这么惊艳的徒弟?冬稼、妙手等闻言谦答,哪里,哪里,稍加指点而已。面上越是谦虚,内心越是骄傲。 有如此高徒,就是当时身死也足慰九泉。他们全然想不到身在竹界根本就出不去。 玄凌寒四人自建竹屋,李小剑则一直与妙手同宿。自李小剑表现出惊人的修炼天赋后,妙手对他越来越喜欢。很多次,他都不想让李小剑叫他师父而是改称义父。师父那么多,义父可是独一份啊。其余人等自是不肯答应。 竹界沉静五百年,来了几个少年热闹许多。以往做饭,冬稼为主宵君为辅。后来宵君心起,每每抢班夺权,整日操持各种菜肴。亏得他意技独门,就是日日吃来也不嫌腻烦。 其余老人也不再无聊,每日盯着李小剑练功,喜看他惊人的提升是莫大的享受。没有轮上之时,他们也会去指点四小龟人。只是除了玄凌寒尚有进步之外,另三小龟着实不是修炼的料。他们的身体越发强健,但意力则时有时无。 竹界六人教教也就慵懒了,只在李小剑和玄凌寒身上下工夫。而另三小龟人倒是如释重负,欢欢喜喜地做些缝补烹煮粗活。 辰末巳初、阳光翕张,瀑源山顶之上,一大片溪水款款流动,诸多圆润顽石分布其中,夹杂菖蒲水草摇曳戏水。 李小剑打坐在一块石岩上,白水晶在身后半浸,冰凉剔透、耀耀生辉。不远处,伏地蟒游弋潜凫,时不时抬头看向主人。竹界日久,伏地蟒本原愈小,虽说他还可增大或变小,但是平时身长也就只有几米。 李小剑双眼微闭,额上几根散发随风轻摆。伏地蟒看他一会正打算再去游耍片刻时,忽然瞪大双眼怔怔不动。 溪水流速慢慢见缓,菖蒲青草也不再摇摆,阳光中直立倒影。瀑布隆隆之声渐小渐弱,最后消失不见。原本喧嚣的世界突然安静,大地仿佛沉睡,间有的虫鸣鸟语如同轻轻的鼾声,更显深谧。 伏地蟒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它向主人游了过来,身后流下人字形的水纹。游着游着,不由自主,水波推动着它前行。伏地蟒惊吓不已,哞哞地轻叫。它刚叫几声,就见水波升起,围着主人层层盘旋而上。它第一次见到这种景象,连叫唤也忘记了,大张着嘴巴耷拉着长信,迅速转身远离。 第92章 天宗出世 李小剑要升阶意教了。在他界中的他界,连睡带醒,满打满算一年半的时间,李小剑竟然能够冲刺意教,这份天赋羡煞旁人。 外面只是水流盘旋,如龙卷风过围着他由下到上,渐粗渐细像织一个数人可抱的纺锤。而内里则是意海滔天,狂风巨浪在数里范围咆哮旋转,如堤坝绝口劲冲蚁穴,如江河断落几折盘回。 妙手等六人感知到异变,悄悄来到瀑顶。冬稼手牵着玄凌寒,暗施意力抚慰她的惊惶。他们从没有见过能够内外同修的升阶状态,尤其是外部,能令瀑布断流销响,溪水盘旋直上。 除了惊奇更是惊喜,虽然他们知道竹界之中没有外人干扰,仍是不放心地在李小剑周围挑好位置,一一站好为他护法。 李小剑包裹在层层水雾之中,因为没有意芒,又加冬稼等人现今只有意教层次,所以他们无法感知他的意力波动。不过看着平滑旋转的水锤,他们知道升阶正在平稳进行中。 外界平稳,内里却是翻腾。那些狂风巨浪,越转越急、越转越大,在中间行成一块广袤的空地。 狂风巨浪,如同相斗的两个猛兽。狂风呼啸、巨浪怒吼,两者边走边斗,厮杀震天。直至半个时辰之后,二者不知谁赢,不知谁输,亦或共赢,亦或同输,渐至风平浪缓。水流层层绕行,远远看去不见移动,仿佛一个静止的巨坑边缘。 再过半个时辰,如制陶做瓷,海水徐徐绕中升起,如外界溪水一样形成一个巨大的容器。如果是别的意士升级,这容器中间定有一个小小意芒在贪婪吸收。而李小剑意士却是空空如也,唯有吸收更为贪婪。 海水仿佛知道中空正在吸收,很是不情愿地想远避他走,无奈吸力巨大,它们只能亦步亦趋地缩小容积。 内里感觉一个时辰已多,外界却觉只有盏茶工夫,不过仍是大超普通意教升级时间。 冬稼等人不明觉里,她们面面相觑,灵气不够升阶要功败垂成?他们正想间,突然感觉那块白水晶蓦然一亮,以肉眼可见的涌动,将灵气层层输往前面那个水锤。 玄凌寒岁数虽长、思维却幼,紧张地抓紧冬稼阿姨,手心全是汗水。 有了水晶灵气输入,绕成纺锤的水波旋速增快变大,一条水柱直冲上天。而众人也感受到水锤的恐怖,自身的意力被吸引,仿佛要外泄。他们急急远离。 非是他们不愿以自身意力相助李小剑越阶,而是在这情况不明时直接以人族的意力相助,若是能够通融自然极好,若是相克反倒害了他。 他们刚远远站好,就见已外露的溪底水草瑟瑟抖抖,犹豫徘徊一下就全部腾空向水锤跃起。冬稼她们暗暗心惊:他界中的他界对人升阶影响如此之大,单是吸收灵气已然不行,连近旁灵物之生气也要吸收,这也反映出李小剑的升阶之道如此霸气。他们陷入沉思。 正想之间,从断崖之处传来隆隆巨响,他们刚一转头,就见洁白巨浪铺天盖地而来。李小剑已将附近水源吸收干净,强大吸引之力竟将瀑底深潭之水吸上。巨浪顺着河道,离地飞翔,直入水锤。 随着这波巨浪加入,那巨大纺锤好像志得意满,大吼一声猛然炸开水花四溅,露出了里面的李小剑。众人猝不及防,个个都如落汤小鸡经雨寒鸭,湿漉漉潮答答地卖萌耍呆。 李小剑虽然仍闭着眼,却是神采奕奕。他衣发俱干,脸上连一颗水珠都没有。身后不远处一块大石之上,刚才不知躲在何处的伏地蟒正抬头接咬下落的各类大鱼,一口一只吃得津津有味。 李小剑睁开眼,看见河沿上的众人很是惊奇:“诸位前辈怎么,都来了?”李小剑看见天稼她们潮湿拖拉的样子,本想问大家是不是刚游完泳。他可想不到,以他们意教的实力还会有躲不过的浪花。 妙手不答反问:“升阶成功了吧?”众人虽未说话,却是一样的期待。 李小剑感受了下说,“好像是的。”那神情好似不以为意。众人却不管他那表情是否做作,全嗷地一声欢呼了起来,玄凌寒直接擞着冬稼的脖子跳了起来。竹界甚是无聊,他们总得自娱自乐下。 “烦死了,烦死了,吵什么吵?”一个中年男子的声音,故作不耐烦地传了出来。 众人全都一愣,互相对视几眼后,冬稼试探着问了句“天宗大哥?” 离李小剑十几米的地方,空间渐虚渐幻,仿佛太阳炙烤下的光线偏离。尔后一个高大清质的身影微悬空中,渐渐凝实。冬稼众人齐身施礼,“天宗大哥好!” 那人身上黑袍袭脚、头上乌发散束,精致的面孔棱角分明几成模板,举手投足时难掩的潇洒、无言的俊逸,尤其是他的皮肤仿佛已被岁月遗忘,细嫩弹破下隐透着刚毅,光洁柔影里满溢着蛊魅。 李小剑看傻了,世上何时有了这等让人心动的男人?如此绝色,又如此亲切。李小剑不由自主地往前走去,足入溪水一阵清凉,他才醒来。这一清醒,李小剑蓦然回忆起一个人————千笔谈! “贤弟惠妹们好!”天宗还礼,看着多年未见的众位兄弟姐妹如此湿头潮尾,强忍着没有笑。 天宗闭关多年只为探寻出去之法。 竹界身在白霜陵中,是他界中的他界。天宗就再造一小他界,进入其中以身试法。当然,为防妙手冬稼等担心,他只说要闭关修炼,功成后自然出来,不用找他。冬稼等信以为真,只是这关闭得也太长了,一闭就百多年。 若不是天宗住所一直清清爽爽,让人感应到他的存在,他们真要以为他出了什么意外,或者自个偷溜了出去而不来找他们。 天宗意力一般,本是无法创造他界,尤其是这种白霜陵内竹界中的三重他界。但他法器众多,拼却大半法器终于创造了第三重他界。天宗进入他界后,苦思不得其法,这时再想出来,发觉剩余法器威力已然不足。 第93章 三重他界 若非是天宗早有准备,随身纳镯中带有种子刀具等物,这么长时间饿也饿死了。就是现在,虽然他表面光鲜,其实内里虚弱地厉害。天宗不太擅长农桑。 天宗本以为要孤老终死他自创的他界,不料李小剑意教升级吸引了瀑顶溪旁太多的灵气,导致此处竹界对内里禁制不足。而天宗的小他界刚好转回此处,灵气又被李小剑吸收部分,自制也有所减小,于是天宗的小天界塌了方。天宗再从里猛催意力,从而连冲带排地潜了出来。 他界塌方,对天宗有些影响,不过他界终归是他创造出来的,影响也不是很大,虚弱的天宗还承受得住。 众人皆问天宗,避关多年所得如何?天宗嫩脸一红,轻叹了一口气说,所得不多不过也并非一无所得。他告诉了众人一个渺茫但令人震奋的消息。 虽然无法出去,但他找到了他界塌方时可以自保的方法。他界因自身原因塌方时,可将内部活物排潜出去。若是由外部或内部人为打破,那就会带来灭顶之灾。 天宗等七人在竹界内多年未出,除了竹界封闭,委实是因为对自身意力不够自信,怕万一打破了竹界,竹界塌方就能要了他们的老命。待时日一长,他们想拼死一搏时,又发觉意力退化地厉害,别说塌方时自保,就算打破竹界都没那个功力。 天宗在他自造的三重他界中,又自制小他界,仿佛大圆内套小圆,再套小圆,努力地套下去。只是这小他界真地比较小,说是玄空也不为过。天宗说,第四重他界小归小,创造起来更为困难,把他所余的法器损耗地差不多了。 他在三重他界中培育了些兔子,然后将所余法器改造组合为一体,收缩后大小有如吊坠。他将兔子捆绑严实,又将吊坠栓在兔子腿上,就把它丢进了四重他界。兔子在四重他界内不能动弹,他就从外对着兔子掉落处意力猛攻,直至四重他界塌方一角。 第一次时,从那塌方一角排潜出的是血水裹挟着吊坠。天宗对法器进行不懈改造,后来慢慢就有了残肢,直至最后有活着的兔子出现。 天宗已尽可能将这段血腥史简化,天稼和玄凌寒仍有呕吐的感觉。 吊坠法器已然完美,天宗却是意力不足,仍是无法打破三重他界排潜而出,那时他常常后悔将三重他界打造地有些太大了。天宗绞尽脑汁无法打破他界,无聊之下就将随身携带的纳镯,仿照法器进行改进加固。加固到令他满意后,天宗就将兔子收进纳镯,然后把纳镯丢进四重他界如法炮制,数次后兔子也能毫发无损。 众人都知纳器保护力强,却从未试过在他界中互排之时效果如何。有时,机会只有一次,一次不中一切完完。天宗无聊甚至无奈之下,替世人尝试了解了:纳器在他界互排时,死物没有影响,活物却是难逃;而他改善增强的纳器却在一定程度上能保护生命的延续。 保护之法有了,突破之术却是难得,是为希望渺茫。 竹界禁制及其自我维护之下,诸人意力断崖式下降,直至意教层次才悬崖勒马,达到竹界之中诸物良性循环。 后入的少年李小剑灵气吸收方式惊人霸道,已能突破竹界自定规则,令瀑布倒落、溪水回流,所以他的意力提升想来不是问题。一年、最多两年,就可达到令竹界一隅塌方的实力。是以令人震奋。 天宗从三重他界塌方之时就知晓李小剑颇有过人之处,再听了众人描述之前种种,也难免信心百倍,对未来充满憧憬。 “前辈,您的房间经常有人打扫啊”玄凌寒冷不丁地说了一句。 众人这才想到,若是天宗被困三重他界,那他的房间又是谁打扫的呢?他们见玄凌寒询问,都住口听天宗解释。 天宗听了也有些奇怪,想了想说,他以为是做梦,难道这不是梦,而是意识? 吊坠法器打造试验好后,他想意力突破三重他界,无奈实力不济却发觉意识里能够看到自己的房间。房间陈设依旧,只是灰尘满布,他就催动意识力清扫了一下。不过也只能清扫灰尘,再重的活他干不了。 他没想到这是意识,一直以为是做梦,或独自呆久了出现幻觉。以后一旦出现这种幻觉,看见桌椅脏了,他就意识力催动让房间窗明几净。 众人忙佐证天宗不是做梦或是幻想,他的房间是非常干净,经常有人打扫,他们还以为是天宗不愿见人,偷偷溜了出来又溜了回去。 真是想不到借助法器,意识力竟能够潜出他界,而学士又有如此惊人修为,可叹意念大陆之人都是坐井观天之辈。李小剑不住咂嘴。 他看了眼天宗转念又想,法器强大意力不足,还是无法出去,意士学士终是各有千秋,不可偏执一方。 “前辈后来呢?”玄凌寒听得入迷忍不住催问。 “后来就没了,我一直在他界出不来啊”天宗笑眯眯地看着玄凌寒。 天宗身体虚弱,和众人小聊一会就让宵君赶快生火做饭。在三重他界中,天宗最为想念的就是宵君,常自言死前能够再吃宵君一顿大餐,就是死个八百回都值了。 宵君当仁不让,他一副舍我其谁的表情把冬稼气了个半死。身在竹界,能够体现自己价值的时候不多,李小剑刚来一年多已然能够深刻体会到冬稼阿姨的失落。 接下来的日子,李小剑理所当然地全力以赴提升意力,以期早日能够打塌竹界进入白霜陵。白霜陵的情形李小剑颇为熟悉,如果禁制设定还没有改变的话,那么竹界几位意教说不定出了竹界就会紧接着被排出白霜陵。 天宗也慢慢了解了李小剑和四小龟人的来历。刚入竹界时,李小剑正在昏迷,四小龟人的身份是想瞒也瞒不住。 天宗和另六人一样,对李小剑九岁时发生的事情百思不得其解,对他修炼不出意芒的事情也是莫名其妙。他安慰李小剑,福祸相依、顺其自然,不要太过纠结,眼下还是抓紧修炼为要。 第94章 输送意力 李小剑修炼劳累休息之余,天宗也把法器制作之法等传输于他。现在虽然没什么用处,将来只要出得去终归有用。天宗也不想自己的一身绝技失传,也希望李小剑将来能够名扬天下。 天宗心下还有另一些话,怕打击李小剑没有说出来:就算李小剑出不去,以后像他们一样终老竹界。但是李小剑年轻,机缘得当的话,也能活个七八百岁,这其中没准又会掉进些年轻的意士也是说不准的。如此,代代相传,子子孙孙无穷匮也。 匆匆又是半年有余,李小剑仍停留在一段意教层次,虽然他能感受到意力在增长,只是一直无法突破层级边缘。天稼等人初始尚能镇定自若,后来就渐渐有些烦躁不安,全然不像在竹界与世隔绝地生活了五百多年。 七位前辈着急,李小剑更急。自去了写意阁后,除去昏迷不醒那段时间,李小剑升级入阶哪次不易如反掌?别人是求之不得,他有时反倒自求稳妥不愿一次升级太多。而今,别说一次两三级,就是这半年升一级也是可遇不可求。 冬稼等人在一个月前已尝试把意力灌输给李小剑。竹界禁制意教之上的高人出现,竹界前辈同属意教七八段,李小剑只是意教一段,显然还有很大上升空间,那么就不是竹界的问题了。 李小剑的身体初始对天稼等人的意力输入稍有排斥,连试几次后也能慢慢接受,只是七段意教的雄浑意力进入一段意教之身,却如泥牛如海,毫无反应不说,输入者的实力还急剧下降。 李小剑拒绝了天稼等人的意力传输,却还对天宗没法拒绝。学士出身的天宗传输意力后却是下降不明显。每次输入,尽管筋疲力尽却只需休息两个晚上,就会自动恢复。所以天宗仍然坚持给李小剑灌输意力,尽管李小剑相对较小的意海一直波澜不起。 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废工夫。瀑顶圆石之上,天宗不无感慨地想。身为学士,他对意力不是看得很重,却每每灌输后就能自补回来。身为意士的冬稼他们,对意力珍惜若命,却反而不像他这样时丢时有。 “小剑,你和小龟她们认识多久了?”输送意力已驾轻就熟,两人枯坐许久颇为无聊,就闲谈起来。 “也就是进入白霜陵前不久,算来也两年了”李小剑随口答道。 “你确定凌寒是长龟王族吗?她的修炼速度和王族血脉有些不相配啊”天宗疑问。 李小剑一时不知如何回答,他睁开眼眼看了看前方,过了好一会才说“也许是她颠沛流离地太久了,血脉一直没有完全复苏。” 天宗想了想也是,接着说“王族如此,普通族裔也就更加平常了,但是执着的精神却是令人钦佩。” 玄莫丝修炼天赋不足,但学习劲头不减,她没事就缠着天宗和文状学习兽语。兽语种类庞杂,文状虽只会几种,教莫丝却绰绰有余。不过莫丝东学一句,西学一句不成体统,文状就建议她先学个高阶通用兽语,然后慢慢再拓展偏僻小语种。 高阶通用兽语,虽然冠名高阶,却是简单易学,实用性很高,为高阶玄兽们通用,简称玄语,大陆会的人很多。高阶玄兽们会人语的则更多,毕竟人为万物之灵。玄兽已能化身为人,再不会说人语,那实在有些说不过去。 玄语虽然简单,莫丝学起来却甚是吃力,反远不如小龟时代就耳濡目染的人语说得通溜。难归难,莫丝却是不放弃,做完该做的事后就是咿咿呀呀地大声练习。 文状对莫丝的努力不以为然,天宗却是相当欣赏。概因为文状从小成绩优异,一直名列前茅,未曾有过这般吃力,所以自有优等生的骄傲。 天宗却不是一直出类拔萃。小时他贪玩偷懒,无论是在学馆还是学院,都有成绩一落千丈的时候。好在每到关键时分,天宗就闻鸡起舞、发愤图强,那成绩突飙猛进,最后往往遥遥领先。 所以天宗深知后进生的痛楚,看见莫丝每每用功至斯,虽效果极微却也是莫名感动。天宗在忙完和李小剑的意力传输后,也就常常婉言指教下莫丝如何去学习。天宗主要负责李小剑,文状算是莫丝的专业老师,天宗不好太掠文状之美。 “是啊,长龟一族坚韧不拔、从不言弃的精神,着实让人钦佩”李小剑想像长龟一族这五百多年来,从一个世家慢慢消失到只有四个人,而那三名族裔仍是不离不弃、忠心不悔地保护玄凌寒,如果是自己族人发生此事,自己会有这么坚持吗? “小剑,我们尝试下意识传输”天宗突然提议道。 二人从早坐至傍晚,一个郑重打坐,一个认真传输,姿势一动不动,纵使他们是意教级别,吃喝可以不忌,耐心却非无限。天宗突然提议,也是闲级无聊找些有趣事做。 “意识传输?”李小剑愕然想到,天离恨当初是否意识传输运用了他的身体? “是的,意识之力若是高深也可攻击防守,丝毫不弱于意念之力,只是修炼到攻击境界较难。”天宗极有耐心地解答。李小剑是他们出去的希望,他再与世无争,在一个地方待久了也想出去看看。尤其是在一个地方不出去,和在一个地方出不去,这是两码事。 “哦”李小剑含糊一句,才明白自己想的和天宗说的不完全是一回事。若说李小剑对竹界前辈还有秘密的话,这就是最后一个秘密。随着他意力恢复、神识增强,天离恨的诸多记忆呈现在他脑海之中,只是他意力太低,大部分无法领会。 “那就试试吧,也许对提高有好处”李小剑就着天宗的意思说了下去。 “好,你尽量放松思维,不要胡思乱想”天宗叮嘱道。 李小剑闻言闭上了眼。天宗意力传输不断,意识徐徐散发。李小剑放松心情,意识也处于散发状态。 第95章 美啊美 这一放松,犹如开了天眼或起了梦境,李小剑清晰地看到或者说感受到,瀑布顶端,溪流潺潺之中,一位英气俊秀却稳重从容的年轻人正双手抵在前面一位端坐的少年身上。少年清瘦,身高体量已是成人。面貌虽还略显稚嫩,英气却还要胜出后面青年少许。 二人穿着,一黑一白,坐于顽石之上,在绿草红花点缀映衬之下雅洁脱俗。 随瀑而下,水气氤氲,里许就见诸多小房。有的竹隐屋幽,空无一人;有的吱索有声,数人进出。在一处稍微开阔门前,几位中年人士围站一起,正指点谈论场中一劲装少女挥拳踢腿、嘿叱连声。 随瀑而上,蜿蜒杳渺,怪石嶙峋中,荆棘密布杂花;兔径狐路旁,株树隐藏青果。在那山头最高处,伏地蟒时而绕树而上,时面草间游走,欢快地或赶鸟或追蝶。 再远处,山伏丘起、竹摇草长,方圆十数里莫不如是。那情那景,如在眼前似在鼻尖,如此真切。李小剑蓦然发觉他的神识已达意王层级,不受干扰之下已能探寻整个竹界。 李小剑稍一遐想马上回神。他神识霸道,意识也较常人强悍,意王级别对天宗的意教恐有伤害。 水中顽石之上,天宗头顶微漾,如水中鱼过、流速搅动,又像风吹花香、弱徐有意,虽则透明,却能清晰看见。李小剑知道,那是天宗的意识出海正往自己飘来。他将心情更加放松,以迎接天宗的意识。 天宗意识慢慢席卷将李小剑包裹。李小剑的意识谨慎严明,将天宗意识徐徐相融。 若此时有外人看来,二者正入定打座与平常修炼毫无异样,怎么也不会想到他们正在意识传输。天宗从未意识传输帮助过别人,只有意识攻击过敌人,因此他小心翼翼地先将意识散开,观察李小剑的意识之海能否自动开启将他的意识之力完美吸收。 李小剑正要将天宗意识引入海脑,却觉得那透明虚幻里似乎隐藏许多文字与图画。李小剑略一踌躇瞬间明白,那是天宗的意识所携带的记忆。而自己的意识神识又是意王级别,所以不用将其收入脑海,只要在自己的意识神识弥漫中,就能吸收消化天宗的意识之力。 那文字图画一经接触李小剑的意识神识,蓦然一亮更加清晰流畅,仿佛翩舞蝶群绕着二人飞转,煞是好看。那蝶群飞舞一会,前端就扩散进李小剑的意识慢慢变淡消失。后面还有许多丛出不穷,它们前赴后继、连绵不断,飞舞、扩散、变淡、消失。 李小剑欣喜地感受到天宗渊博的法器知识、庞杂的武功体系,正源源不断地输入自己的脑海中。他也清晰地看到天宗如何从一个贪玩少年,成长为一个好学上进的学士,那么多女孩为之仰慕,那么多男子为之折服。 李小剑只感受了一会就自动屏弃,专选知识意技等吸收。人的认知需要过程,精力也颇为有限,现在紧要的是吸收精华。 随着意识与李小剑融为一体,天宗渐觉神清气爽,意力也充沛了许多。 我为人人,人人为我。天宗想不到,他向李小剑传输意识竟能间接提升意力。于是他屏神凝气,更加全神贯注地向李小剑传输。李小剑强大的神识观察到天宗嘴角的笑容,知道传输对双方都颇为有利就放下戒备,心安理得地接受意识传输。 同时,他也感应出,若是吸收天宗意识中知识意技,他们的意识交融就更为流畅快速,若是吸收到些寻常琐事,意识交融就会凝滞慢涩。李小剑明白吸收选择的重要性了,也明白唯有学识才能令二者的意识之力一起提升。 他本想以后冬稼等前辈也意识传输的心淡了。她们的意识能力强大,但知识却颇为不足,和天宗前辈相比就是天壤之别,而且李小剑多半都已学过。或许,文状前辈可以一试。 意识交融,如春水化雪,款款而来。李小剑随意检索天宗的渊博知识,虽能明显感觉有百利而无一害,却有不少是他现如今不能明白的,正如他脑中的天离恨记忆。李小剑却是不急,好东西是不能急于一时的。 如此一个时辰过去,夕阳已浓笔勾勒出金边阴影时,天宗的学识通过意识基本已全部输入李小剑的脑海,而他本人通过如此传输又更新复习了下学识。所以他本人学识非但没有渐少,反而有温故知新的效果,再加上意识之力、意念之力都跟着充盈许多,天宗本就显得年轻的脸,更是红晕满面、雪嫩诱人。 李小剑见天宗的学识基本全输向自己,也礼尚往来看能否互惠互利。他将风苇度意技向天宗脑中倒传过去,却见天宗眉头轻轻一皱似乎颇为不妥。李小剑忙收回心思,静心等候天宗最后的意识传输。意识接受也不是世人皆可啊。 炊烟已起,在傍晚的昏暗里重重一笔。 天宗和李小剑双双起身,他们对视一眼莞尔一笑。李小剑弯腰向天宗施礼重谢。天宗长身而立,待李小剑施礼站直后也躬身弯腰一辑倒地。李小剑也不搀扶,而是待天宗施完后猛地抱住了他,二人狂笑起来。 李小剑已然满腹经纶,虽稍缺经验;天宗也意力鼓胀,随时都能升级,这种感觉已好久没有了。 二人笑完抬脚往回走去,脚步较来时轻盈许多,仿若腾空而踱。他们一天没有吃饭了,就算再有些许日子不吃对他们也没啥影响,不过他们还是习惯一天下来那温馨的团聚时光。 冬稼妙手等早围桌而坐,他们见李小剑二人联袂而回,随意看了一眼打了声招呼转过脸,一想不对马上又转回来,“天宗大哥,你……”天宗笑而不语,径直走向自己的座位。 “意力提升了?”冬稼虽是前辈,在天宗面前仍如少女,按捺不住好奇心。 “是啊”天宗见他们都望过来,也不好大卖关子“没想到和小剑意识……” 第96章 鸢洋闯入竹界 “不好”李小剑突然大叫一声,身形一动已闪至院内,桌旁唯留一道残影。众人一愣,随即也感觉不妙,忙抽身齐射离席。偌大的桌子旁,唯有四小龟人在你看看我,我看看你。 天空正中,皎月扁舟,乌云里隐现;院外四望,竹碎如铡,山倒中卧伏。 竹界要塌陷了,众人不由一惊。他们日思夜盼竹界塌方,好有重新出去那天,只是没想到会有这么快。他们以为凭李小剑的修炼速度,达到能打破他界一角十年用不了,五年肯定少不了,所以配套保护的玄空法器尚没有准备好。就算想准备,天宗也需要一定的时间和材质。 天宗曾加固过的纳镯只能保护一人,顶多两人。长龟纳戒虽好,可除了玄凌寒她们本族人员及伏地蟒这种兽类,只有未曾修出意芒的李小剑能够随意进入,天稼她们就是再压制意力、再屏除气息也无法进入,这点他们早尝试过了。 “大家严阵以待”天宗沉声命令道“小剑,把我们各自收积多年的宝物收好,与凌寒她们进入纳戒。冬稼你再戴上纳戒进入纳镯。我等六人在最外保护好纳镯,待时机一到就冲出竹界。” 小剑闻言,喊出玄凌寒,招来伏地蟒,让她们进入纳戒。她们见李小剑脸色急迫,知道事情紧急想也未想就进入纳戒。玄阳、玄宇还顺手把饭食给端了几盘。 李小剑又飞身拿来离星剑拴在腰上,将屋内一些陈设和诸位师父的宝物扫进纳戒。 冬稼却正和天宗争吵,她死活不愿接受安排,要与天宗等人一起应变。竹界突然塌方,内里无人有此功力,那定是外部入侵。 打破他界可比创造他界要更为困难,尤其是打破他人制造的他界。能够由外及内打破他界之人的实力也定然高出天宗等人甚多。此次凶多吉少,很有可能今日他们就要性命不保。 冬稼与妙手等相处数百年情坚意定。很久之前他们就打算好了,无论福祸共赴生死,黄泉路上也不会寂寞。天宗大骂糊涂,他们已活了七八百岁,就是当时身死也不足惜。只是他们进入竹界之时正当年富力强,没有成家不算也没想到招个一徒半生传承他们那惊世修为。而今好不容易有了李小剑这个好苗子,可以将他们多年所学所想所创,带出白霜陵去发扬光大,让他们的大名在意念大陆上永远流传下去,他们怎么能不千方百计地保佑自己的好徒儿? 纳镯只能保护一人,勉强也能两人,但为安全计,他们只让冬稼进入。冬稼意力不是最强,意技在众人中也不是最为出彩,但她身为女性,有女性的细心与体贴,出去后可保得李小剑等的周全。就算李小剑以后平庸一生,她至少可以让他衣食无忧,快快乐乐地生活下去。 天宗等人已然将李小剑当做自己的孩子。 圆月好像消失,天空代之的是块巨大光斑。竹界渐亮,如晨之将起。四周一片狼籍、瀑布山川不见,溪水竹林已然消失,唯留众人所站之处还在抖抖震震。 天宗妙手等六人不再与冬稼答话,他们尽施意力维护一隅安宁。冬稼站在正中,她手上戴着纳戒,如少女般哭哭啼啼。李小剑也没有进入纳戒,他对众人说,别忘记他会长龟一族的“变身”意技,实力可以暴涨,也许关键时刻能有更大用处。 天宗一想也是,就叮嘱他一旦发现事头不对,就赶快和冬稼一起进入纳镯,然后不要停歇再进入纳戒,越安全越好。 那光斑仿佛是一个大洞,正在撑大,边上慢慢有了交错的裂纹。而天宗等人所处之地已如一个悬岛,周边所有物体都掉落至深渊。李小剑看着昔日熟悉的场景正在慢慢消失,内心万分不舍。而天宗等人已颇感吃力,意力正与竹界塌方所形成的分力在做殊死搏斗。 冬稼牵着李小剑走到天宗身后,紧靠着他站定。一旦事不可违,她们就会瞬间进入天宗手腕上的纳镯。竹界塌方众人被排出去时,只要天宗尚有一口气,她们就能从纳镯出来。滴血认主知期内消除天宗对纳镯的影响已然来不及,所以众人中层级不是最高、但意力最为深厚,也是纳镯主人的天宗当仁不让地保护起了纳镯。 光斑裂纹渐分渐离、嘎嘎连声,似乎无限扩大时突然停止,然后从光斑中飘入许多人影,淡淡微微,蝉翼映墙般。 天宗等人只觉手上一松,塌方分力消失。他们正错愕时,一个中气十足的声音说道“原来你们还没死啊,真是意外之喜。”李小剑一听就知道是鸢洋来了。时隔两年其实外界和白霜陵只不过是七八个月,李小剑还是一耳就听了出来。 若不是这个家伙,他怎么会进入竹界?怎么会提心吊胆地过了这么久?他早该无忧无虑地在写意阁学习了。李小剑的拳头悄悄捏紧。 悬岛之上突然多出了许多人将天宗等团团围住。当中一人眼冒金光,极其贪婪地看着李小剑。天宗等人仔细一看,他们全是幽魂,只是不可思议地是他们意力都极其深厚,远超天宗他们,起码在意大师层次,很有可能在意爵之列。他们都记得李小剑曾说过,白霜陵禁制意师之上都没法进入啊,就算有意教级别侥幸进入也会被排潜出去的。难道对幽魂无用? “请问阁下是?”天宗不动声色地问道。 “天宗大人,几百年不见连我鸢洋都不认识了”鸢洋看了看天宗,嘴里啧啧羡慕“有了身体就是好啊!” “鸢洋陛下,我等是鸢克家主好友”天宗认识鸢洋,施了一礼。 鸢洋看了两眼李小剑,才又将目光转了回来。他说道“我知道,鼎鼎大名的竹界七贤我怎么能不知道呢?菖兰危难时,鸢霸那不成气的家伙还专门请诸位助阵。你们以非菖兰帝国之人,且不参与世俗事物为由,冷眼旁观我菖兰覆灭。这份大恩大德我怎么能忘记?” 第97章 鸢蓝出手 天宗正色道“我们性喜豁达,且进入竹界之前就与鸢克约定不参于你们帝国事务。若我们喜欢世俗事物,那我们也早就成了各方一霸。就算建不成菖兰那般伟业,建一个小帝国恐怕不再话下,又怎么会委身竹界?” “进入竹界,那是你们打赌输了不得不进入吧。”鸢洋并不买帐。 “若是当真有世俗之心,谁会以身家自由做赌,更何况是我等身份地位。士可杀不可辱,死就死了,没几人愿意苟且偷生。再说,我是打赌进入的吗?”天宗语气中一股倨傲,令鸢洋听了极不舒服。 “你们既然没有世俗之心,如此豁达,那就成全下我这些可怜的儿郎,借你们的身体一用吧”说完鸢洋不再看向天宗,而是直直地盯着李小剑。 “鸢老儿,看来你的目标是我了。既然是我,那你让七位前辈离开,不要伤了和气,有什么事就冲我来好了。”李小剑看着鸢洋数次三番看着自己,早已明白鸢洋就是冲着自己来的,只是不明白他是怎么知道自己还活着的。 鸢洋总感觉李小剑和以前有些不一样,具体如何他倒说不真切。以前的李小剑大概有一丝不怒自威,现在的李小剑意力深厚了可威严却少了。他怎么也想不到当初面对的是天离恨。 “陛下不要和小孩子一般见识。敢问鸢克仁兄尚好?”天宗悄悄向李小剑这边移了过来,正挡在鸢洋和李小剑中间。 “那个老家伙好得很,躲在哪个他界中享福呢。你们倒是对了脾胃,他也心硬如铁,竟然无视子孙被人屠戮。”鸢洋语气恨恨。 “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李小剑到底是没有忍住。 “好吧,就让你当个明白鬼”鸢洋实力大增,一点也不怕李小剑跑了。李小剑意芒虽没有,鸢洋却能感应出他刚刚突破意教而已。 鸢洋扫视了眼圈中众人后说“上次让你们侥幸逃脱,害我多年谋划功亏一篑,事后我奏请祖宗们放大禁制,让我等实力更好恢复。今天下午,我突然感应到了一丝陌生神识,再三确认之下,发现居然是你小子的。竹界老旧陈弱,已然封锁不住你的神识,没准哪天就塌方了。你小子运气好,爷爷我就赶快进来救你,可别浪费了你那奇特的身躯啊。”鸢洋曾为菖兰皇帝,官话土话相杂,竟然也爷长爷短地论了起来,让人听了颇觉有趣。只是情势危急,没人能笑出声。 “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你们境界大涨,安知我就原地踏步?”李小剑斜走一步,绕过天宗向前。李小剑看出来了,鸢洋虽意力暴涨,但仍如上次一样施展空间禁锢,这对其牵制极大。 上次他施展空间禁锢是怕众人跑了,这次他施展空间禁锢更大的原因是怕竹界完全塌方爆炸。如果竹界真地爆炸,以白霜陵之能之大,虽不至于与之俱亡,但陵内所有恐怕要被炸得乱七八糟,尤其是祖宗所在的各处小他界也多少会被殃及。 鸢洋虽然狂傲,可还不到目中无人的程度。而李小剑等也猜测到白霜陵既有竹界,定也有别的二重他界,否则每每关键时刻出现的鸢家祖先相聚何处?就算全是幽魂,他们地位尊长,也不能和后世子孙拥挤一起吧。 一个意力虽高,投鼠忌器,一个意力稍低,有恃无恐,二者言语就火药了起来。 几个月过去,鸢洋见李小剑虽仍是少年,比之前少了霸气却多了成熟,心中也甚是钦佩。此子如此年就有如此胆色,若不是需要他的身体,与其做个忘年之交,也是人生一大快事啊。 鸢洋想不到李小剑除了年龄比他小点,学识记忆等远早非他所能比,只是有些还相当生疏,没有完全消化理解而已。 “黄口小儿,大吹法螺”另一看上去也有些年纪的幽魂说道。那个幽魂身份或许为鸢洋为低,不过是同辈中人说话做事倒是随意了许多。全不是几个月前,全是后辈子孙陪同鸢洋,大气也不敢出一个。 鸢洋显然也需要有人打个头阵一探对方虚实。上次那么十拿九稳的情况下,都让敔山子弟给跑了,这次务必一蹴而就。 天宗等人也是同样想法。几百年前他们其中随便一人就能团灭眼前诸人,无奈他们的意力层级下降地厉害。天宗等人也需要知道幽魂到底有多少实力,而看鸢洋的神情,他们虽是对李小剑志在必得,却没想过要伤害他,于是放心大胆地由他叫阵。 “那要不要比试一下?”李小剑又向前一步,语气傲慢地让人牙痒。 “比就比。只是说到比,总要有个彩头”那幽魂语气更为轻松,似乎李小剑已是他的囊中之物,说着他望了望鸢洋。鸢洋微点了下头表示同意。 “好。你赢了,我跟你们走,反正你们本来的目标就是我。我赢了,你们让我们走。”李小剑提出这明显不对等的赌注,输赢对鸢方不伤皮毛,对己可是大为不利。 “那不行”那幽魂岂能不知这其中的不合理,他说道“你赢了,我们让你们走。我赢了,你们全都要留下。”那幽魂看来也想要一具肉体。 李小剑为之气结,本以为己方已做了大让步,万料不到对方如此得寸进尺。竹界众人听了幽魂所言都有些愤怒,而鸢洋则厚颜无耻地连说好。他也想多为家族寻些肉体以加强家族力量。 竹界六人现在虽然只有意教实力,但肉体可都承载过实打实的意王意皇啊。若非竹界,怎会有如此机会,当真千载难逢,若不抓住,必遭天谴。 “小剑,不必与他啰嗦,我等拼却这条老命保你出去。来日方长,日后定能一雪此辱。”妙手提醒李小剑。 “妙手前辈放心,小可能够应付”李小剑与他们朝夕相处两年,就算除却昏迷那段日子,时间也颇为不短,自是舍不得离他们而去。 第98章 大战幽魂 “哈哈,不要癞哈瘼垫床腿,死撑着翻白眼啊”那幽魂倒还幽上一默,只是没人发出笑声,而他自己那边的幽魂同伴则完全没理解这话的笑料在哪。 “一言为定!”李小剑冷静地看着幽魂。 “切,人小鬼大”那幽魂颇为不屑地说“还一言为定。好,那就驷马难追!与你对阵,我只用意力即可,省得别人说我以大欺小。” “那就多谢了”李小剑说完双手往前一放,“剑劈天下!”一柄透明巨剑如水盈盈、波动成形。 众人往后退了一步,那幽魂见空中长剑弱不禁风,难免又哈哈大笑起来,朝李小剑点了点头,勾了勾手,意思明白:小子,放马过来吧! 李小剑也不客气,身体微微一躬,空中长剑向幽魂直劈过去。幽魂动也没动,全身意力笼罩,安然待砍。他没有注意到,长剑初时还颤微晃动,如水拍岸石、激荡跳跃,待到将要及身,突然剑凝刃冷,如冰结钻固。 他一惊之下忙大喊一声“鸢飞在天”,使出家传意技,极其狼狈地抵了李小剑一招,又急急地侧身躲过余势。在场诸人都没注意到李小剑在劈向幽魂时,身躯微微一动已然小上一圈,他的意教实力凭空升了好几段。 “鸢蓝,他虽是小辈功力却是很强,你不用让他。”鸢洋一句轻描淡写的话就将那幽魂的狼狈失信掩盖过去。 而天宗众人却不会轻意让他蒙混过关。文状说道“原来是当年名动天下的鸢家之剑,鸢蓝大师啊。怎么今日一见,却是如此的背信弃义之徒?说是只用意力不用意技,怎么用了意技还不赶快低头认输呢?” 鸢蓝脸上青一块、白一块。虽知文状所说乃是实情,不过事体重大,他可不能因别人挤兑几句就轻言放弃,自己这关好过,鸢洋那里可是不太好受。 “老夫刚才看似有些托大,实乃心存善念,希望大江之浪,后浪推前浪,一浪更比一浪强。现下老夫可不那么客气了。”天宗等人哼了一声,应对了下他的厚颜无耻。 “请您手下留情啊”李小剑也想不到他的“变身”之法运用得如此灵活。在竹界两年,他虽与妙手等前辈时常切磋,不过那是师父与徒弟之间的练习,远不是今日与敌厮杀来得真切。 李小剑说完轻吼一声“剑劈天下”,长剑闪现。鸢蓝不敢大意,“鸢飞在天”。一只白鸢展翅欲飞。天宗等人见鸢蓝所凝白鸢都心道,这老儿脸皮虽厚功力却是不弱,若是能得保身躯自也是一时人杰啊,可惜只是幽魂状态。 鸢蓝毕竟份属前辈,摆好姿势后等李小剑前来进攻。李小剑知道鸢蓝想法也不客气,说了声“注意了”却施展风苇度,绕至他的身后猛劈下去。 鸢蓝还直盯前方守株待兔,不料李小剑突然没了踪影,待他发觉时李小剑已然到了身后。他惊呼一声“风苇度”。虽则他认出了李小剑的移形绝技,仓皇间却不及转身,只得就势一滚滑落旁边,堪堪躲过一击。而头上所凝白鸢没了意力支撑,因为惯性还半闪半留地也跟着在地上翻滚了几圈才不见踪影。 李小剑知道自己仅仅只是意教,就算趁热打铁直追下去,也讨不了太大便宜,不如见好就收显示风度。 果然鸢蓝羞赧不已。他爬起来满脸惭色的看向鸢洋,而其他幽魂也交头接耳,在鸢蓝听来十分不喜。天宗等人倒是没有出声奚落,都在想就是换上自己,也不会用上这等机智打法吧。其实这只是他们以后来的宗师身份所想,在没有大成之前,他们比起李小剑的机智可是毫不逊色,恐怕还要高上几筹。 鸢洋却不以为意。他安慰道“鸢蓝,事不可三,不要再客气了,否则几位大贤会以为我菖兰无人。” 鸢蓝听了鸢洋的话,憨皮厚脸的本性又回归“小子,果然是有几把刷子,爷爷我小看了你,这下我可绝不让你了啊。”说着,他虚空一掌“鸢飞在天”,空间扭曲了一下又回复原状。众幽魂齐声叫好。能一掌打得空间波动,却是让人不能小觑。 “好俊的身手”李小剑衷心称赞了一句“可惜为虎作伥。” 鸢蓝见李小剑话中带刺也不以为意,一招“鸢声载道”使将出来。这招鸢声载道,可比鸢飞在天霸气阴狠地多。这次他不再自恃身份,抢先进攻了。 李小剑见鸢蓝使出这一绝技,毫不惊慌。两次试招后,李小剑对自己信心大增。鸢蓝意力虽然深厚,但是意技显然不若李小剑繁多。有好的意技助阵,那实力暴涨可不是一点半点。 电光火石间,鸢蓝已然攻到,头上那只白鸢不仅扇翅踢腿,还发出声波直捣人的意海。李小剑一见此番阵势就知厉害,他没有依例使出李家绝学,而是迅速往左偏移四步,然后轻叫一声“惊鸿一瞥”,右手成掌直指鸢蓝。 鸢蓝只觉右侧门户大开,一股强大意力直奔臂弯。鸢蓝一招鸢声载道已用上全部意力,本想一击而中,现下却陡遇险境全然无法反击,只得仗着高深意力硬挨李小剑一下,心里也安慰自己,幸亏只是臂弯,就是受伤也无大碍。 “惊鸿一瞥”乃是夜刺成名绝技之一,顾名思义当你看到动作时结果已发生,让你避无可避,防无可防,徒唯兴叹! 而李小剑的意教级意力在刚近鸢蓝身体时,突然暴涨直至意大师级别,而且准头偏斜径冲他胸口而来。鸢蓝这下经受不住,“轰”地一声后,紧跟着“啊”地一声大叫就直飞出去。他的身上阴气四逸,正在魂飞魄散。 这几个月,鸢蓝时常听鸢洋提起李小剑。虽然鸢洋是可惜李小剑非同一般的体质,但也间接将李小剑及李家的信息说了清楚。李家不过一边远小族,李小剑也就是一意力时好时坏的寒门少爷。意力层级才刚意师,年龄也只有十五岁。但这在皇家却也不是很稀奇,万料不到他从哪学来的这些奇门绝学。 第99章 悬壶济世 这些意技在鸢蓝巅峰时刻也不过耳耳,可惜他现在只是白霜陵中的一个幽魂。 鸢洋见鸢蓝形势危急,忙长袖一拂止住他散形化灰。那边厢早有一个幽魂上前,搀扶起鸢蓝看向鸢洋。鸢洋微一点头散去点空间禁锢,那个幽搀着鸢蓝直冲光斑升去。此时,众人又觉气紧,忙运意支撑。光斑微微晃动如水中之月,鸢蓝和那个幽魂就不见了。 鸢洋待鸢蓝走后,重将禁锢完整。众人又觉心头一松,内心都暗自骇然,这鸢洋真是高深莫测,光这手空间禁锢就没几人能施展得出。 “你们老老实实投降吧,我敬你们是个人物,答应只借用你们的身体,而不让你们的魂魄消散。或者助你们成为我这样的幽魂,只要有合适躯壳就能重焕新生。如何?”鸢洋情真意切地对天宗等人说。 鸢洋早就修炼得可借体重生,只是肉体坚强程度不能超过幽魂本身,否则强行合为一体,轻则累赘笨拙,重则危及性命。但太差的身体,他又看不上眼。 之前白霜陵只容意师进入,鸢洋谋划多年好不容易骗得一批少年才俊进入,不料让李小剑搅和地鸡飞蛋打。这次他劝动鸢家祖宗,耗费大量意力意识才将白霜陵禁制提升至意大师级别,可再想骗人进入却比登天还难。 非但无法骗人,白霜陵外围还被加设了层层禁制,他们更难得到外界信息。本以为又得等上几百年才有机缘另寻躯壳,万不料感应到李小剑还活着,鸢洋就急急带人攻入竹界。 一进入竹界又有意外惊喜。没想到五百年过去了,在竹界如此难于修炼的地方,天宗等人居然没有死,也没有变成幽魂。凭空多了几具难得的优质肉躯,鸢洋欣喜若狂。他不想节外生枝最后再有什么闪失,他想好好和他们谈谈,可以的话以后一起重出白霜陵。 “鸢洋,你们说得话和放屁一样,谁敢信?”开口的是一向文雅的文状前辈。李小剑听了都有些不太适应,不免多看了他两眼。 鸢蓝败于李小剑之手,他们本该就能离开,鸢洋却直接不提此事,全当没有发生过。众人虽知道这种阵前允诺只是花花架子当不了真,嘴头讨点便宜却也不错,于是都附和着,“响屁不臭,臭屁不响,你既不臭又不响,果然为皇家之屁,与众不同。” 众人早从李小剑口中得知鸢洋想要借躯复生,万料不到今日一见,竟将主意打到他们头上来了。 鸢洋不以为意,冷笑了一声“兵不厌诈,战场上各为其主,你们不会连这点常识都没有吧?”鸢洋看了文状一眼后,扫视了下众人又接着说“眼下我是以朋友的语气与诸位相商,与人为友当重信坚诚。你们可以选择不相信我,但是我想以诸位老辣的眼光,应该看得出来不是我的对手。我也不想你们别无他法之时毁坏身躯,从而形神俱灭!” “鸢洋,你说得不错。不过,你忘记了,我们都活了七八百年,最小的也六百多岁。在这竹界与世隔绝了五百载,当年的亲朋故旧没死光也剩不下一两个,后世子孙我们又都不认识。你也不想想,我们出去后,两眼一望尽皆陌生,想找个聊天的人恐怕都会被当成疯子。所以我们最不缺的反而就是这条老命,尘归尘、土归土,早死早投胎。人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我们现在最缺的反而就是身前身后名,不管是张狂还是骄傲,一辈子就这么过来了,岂能临到最后再担个贪生怕死的恶名?”天宗娓娓道来,不像与敌箭张弩拔,倒像与友推心置腹。 鸢洋很有耐心地听天宗讲完,对这位当年的绝世人物给予了足够的尊重。 “天宗兄所言甚是。亲朋故旧都已死光,活着又如何?”鸢洋由衷地说道“我辈虽为幽魂,犹自奋斗不已也是为了亲朋故旧。否则我一介幽魂又何必受焚裂散形之苦?白霜陵内有我鸢氏众多子孙,虽是幽魂,却是小小年纪就为国捐躯,我是为不忍。” 李小剑想到谷遥所讲的鸢柏兄弟俩,可能就已成了幽魂,其年不过六七岁而已。 鸢洋继续说道“白霜陵外有我菖兰不少忠臣遗民,他们直至前赴后继、子子孙孙,今日仍为菖兰奋斗。” 李小剑很自然地就想到了摩天鹰吏。菖兰已亡五百年,他们仍是忠心前朝,其精神颇为可嘉,其事迹值得景仰。李小剑好像忘记了他们赵谷一行差点就都命丧其手。非但忘记,他隐隐还有了就算将身躯暂借又如何的想法? “哈哈,说得端的感人啊。你们鸢霸妄自杀戮视天下百姓为粪土时,怎么不见你出来大义凛然呢?”冬稼讥讽道。冬稼为农桑之专,常与普通百姓接触,内心早就将己视为他们的代言人。 “家门不幸、多说无益”鸢洋的声音猛然冷漠起了“你们都曾是菖兰贵客,也是天下达人,今天就让我们鸢氏子孙用战斗来向你们致敬吧!” “恭敬不如从命,老生就领教了”天宗针锋相对。他虽然年龄不小,但外表太过年轻,因此老生的自称有些不伦不类。 鸢洋没时间理会天宗的纠结,他一挥手,八九个幽魂嗖然而上,一只只白鸢空中交错各自寻找目标,还有十几个幽魂继续将天宗等人围成一圈。有了大半年前的失利教训,鸢洋谨慎小心。 这些幽魂层级惊人,最低也是一段意大师,远超天宗等人。悬岛所余地方不多,双方一经交手,腿脚翻飞之余偶尔还斜插一拳帮助别人。 妙手医术高明,意技却明显不足,意力就更不用说了。他的“悬壶济世”使出一半,空中刚见一个壶形就被对阵幽魂一招“鸢飞在天”打得无影无踪。 妙手再结手印,准备二次讨伐,一只壶嘴刚刚显现,那幽魂就一举突破意墙,伸手掐住了他的脖子。妙手啊啊连声,好不容易才调匀了气息,呼呼地粗着气。 第100章 刺杀之王 夜刺正与一个幽魂周旋,猛然瞧见妙手被擒,一招“惊鸿一瞥”无声无息侵到。夜刺意技虽高,若是同级对手罕有匹敌,无奈对方乃是高出一阶的幽魂。而幽魂虽然意力为高,但在夜刺高深意技“惊鸿一瞥”的攻击下,也不得不放开对妙手的控制。 妙手一脱控制忙将意力施至极致,随时准备自燃血脉。妙手成名后从未受过如此大辱,竟被一个幽魂掐住了脖子。龙游浅水遭虾戏,虎落平阳被犬欺,他睚眦欲裂。 已抓住妙手却被逼放弃的幽魂,退回悬岛边缘连连可惜。 哪个幽魂都想找个躯体乘载,尤其是生机勃勃的躯体。所以那个幽魂一经失手,就只得退让一边,将机会让给别的幽魂。 站在他身边的幽魂等候多时,一见妙手逃脱,虚妄的脸上竟显出了笑容。他纵身一跃,随着低喝声“鸢形鹤舞”,一只白鸢空中偏偏起舞,仿若不是争斗,而是助兴。 “鸢形鹤舞”在鸢氏绝技中要弱于“鸢飞在天”,更不要说“鸢声载道”了。先前失手的幽魂一见后者施展如此低阶意技与妙手拖延,心下默然惭愧,自己是太着急了。 妙手与鸢家相识几百年,对鸢家意技自然熟悉无比,一见后者施展如此低技,不免一阵鄙夷,真当我是个肉头啊。 他闷哼一声“悬壶济世”,一只大壶金光闪闪意力十足,突然砸向白鸢。那白鸢仿佛十分害怕,竟然掉头就走。妙手不意如此,忙直追而去。 壶上鸢下,壶左鸢右,堂堂意士虽然只是幽魂竟然出此赖招只躲不打,让妙手不禁一笑。这一笑就将刚才意力全然施为,从接近自燃临界降回普通格斗。幽魂的目的达到了。 幽魂们早已有了不成文的约定,谁抓住的身体归谁,但抓不住不能一味强抓霸占着机会不放,要给别的幽魂机会。当一个幽魂在抓捕身体时,别的幽魂不能硬抢。而且这个幽魂未有明显败相时,可从容抓捕。后来的幽魂显然比先前的稳当,不紧不慢的施展低阶意技,与妙手在场间腾挪跌宕地周旋。 妙手当然明白幽魂的心思,你既投鼠忌器,我就有恃无恐。他“悬壶济世”“妙手回春”“杏林春暖”,一招接着一招毫无顾忌地砸向对手。若不是妙手的意力被竹界消磨,区区意大师幽魂早就被打下九幽地府。 而对阵的幽魂一阵阵心惊,幸亏妙手只有意教层级,否则有多少个自己也不够对方塞牙缝的,还好他还能仗着意大师的实力与之游斗。而幽魂越是吃惊心中亦是越喜,若是得到这具身躯,灵肉结合,那意力层级虽不一定上涨,但肯定不会跌落。念想及此,幽魂越是欢喜,更加小心翼翼。 夜刺助了一把妙手后门户大开,差点被幽魂一击而中。饶是他是杀手之王,仗着身法奇快躲过致命攻击但也被鸢脚扫中,脖颈后面血珠满溢。夜刺回击后站在场中轻抹了下后颈,幸好只是破了点皮,心中叫道好险。 对攻的幽魂却并不趁着夜刺查看伤势而出手偷袭,他盯着夜刺的脖颈也是唏嘘不已。他和妙手的对阵一样,也打算慢慢消磨让夜刺心服口服,乖乖地把身体交出来,起码不至于燃烧血脉,将肉体魂魄一下烧得干净。 夜刺一看幽魂守株待兔不急不慢的架式,也知晓他的意思索性将计就计。你怕毁我身躯,我就孤芳自赏,抓紧时间再想个应对之策,或等天宗文状大哥的招呼。 夜刺也不再“惊鸿一瞥”的处处死手,而是左一招“图穷匕现”,右一式“辣手摧花”的低级意技,绵软温柔还媚气如丝。 幽魂见夜刺轻扭身躯微翘兰指,虽然意技名副其实,可这姿势太过妖娆。以夜刺杀手之王的头衔定不会学如此娘性的意技,那么答案就只能是一个,他在故作姿势地在羞辱我。幽魂想到此处,本有些虚明的脸上,仿佛有了血色,渐渐黑红阴暗起来。 夜刺心道沉不住气了吧?那就和爷爷来搏一把,没准能够冲击鸢洋的空间禁锢。大不了就一损俱损,一了百了,反正爷爷都七百多岁了,早活够了。 宵君、冬稼等四人所遇的对方也是一般心思。双方看似游走不停,其实都在虚以委蛇。 李小剑岁数虽小待遇却高,三四个幽魂围着他打转。他们可是见识过李小剑的厉害,也知道李小剑的身躯早被鸢洋大帝看中。幽魂对他围而不追,只是防备他逃跑,也准备趁机拿下他献给鸢洋。 此时若只有李小剑一人在场,他早破釜沉舟豁出去怒怼了。长龟一族的“变身”意技可不是白给的,没准还能有机会冲破鸢洋的空间禁锢,命气再好点直接就能被潜出去。 现在还有七位前辈在侧,李小剑与他们朝夕相处两年,那份感情却不是想舍就能舍的,更何况天宗前辈吩咐他至少应该和冬稼一起出去。 以冬稼的资质,出去后要不了三年五载,恢复到原来的意王意皇级实力,对自己及李家可以说是大有裨益。如此一来,双方也成了胶着状态。 众人之首天宗这边厢却是大开大合,打得精彩纷呈。 一个幽魂顶着白鸢,无声向天宗袭来。这个幽魂倒没想着活着甚至完好地捉住天宗,他上来就用了七分意力,力求将天宗一击而倒,只要不死哪怕重伤,他都在所不惜。 天宗的名头在鸢家那可是响当当的,当初若不是他自动进入,鸢家几无人是其对手,就算被逼无奈请出遁世多年的老祖宗来也不是那么好相与的。 “好一招鸢飞在天!”天宗赞叹一声手上却是不慢,一投一压之间,从袖间飞出一串同心光圈。那些光圈由小及大,层层向前奔去,活像一个烟鬼吞云吐雾往前放出波波放大的了烟圈。 那幽魂虽不知这是什么,却也不敢轻意相碰。他收了白鸢扭头一侧,身子斜斜飞出躲过光圈。那些光圈穿过前面幽魂,却是没有停步直直向前劲推到悬岛边缘。 第101章 纳镯 边缘上站着的两个幽魂,无避无挡只得双手推出,一个“鸢飞在天”,一个“鸢声载道”硬顶了上去。光圈遇见两只强悍白鸢,前冲之势丝毫未缓。两个幽魂与光圈相持数息,啊啊两声经受不住往后倒去。 鸢洋一直冷眼旁观整个战场,他一见那两个幽魂有难,忙空间禁锢加紧,生生把他们扶了起来。两只幽魂感觉背后仿佛竖起一堵墙,或多了两只手在力撑,否则他们就跌出孤岛。 “好法器”鸢洋赞道“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降魔圈吗?” 天宗见鸢洋能认出降魔圈也由衷佩服,“阁下果然见多识广,连降魔圈都认识。”天宗将对鸢洋的称呼慢慢变更,鸢洋也不以为意。 降魔圈是世上少有的神秘法器之一,输入自身意力和主人声息相通后可越阶攻击。它制作尤为不易,主要材质稀少不说还非常难得,需取西大陆硅贝石冶炼三年出精,再辅以九洋寒水浸泡三年阴柔,最后辅以六阶之上学士的神识之力不眠不休一个月之上才有十之一二的机会成功。 而硅贝石之难寻,九洋寒之难到又非常人所能想象。是以降魔圈向来是有价无市。但凡有人得到,不是留之自保就是送给重要之人。从来没有人拥有降魔圈后再折价出售,除非他是以价逼人做推托之辞,否则根本想都不用想。而事实上拥有者一般秘而不宣,就算鸢氏贵为皇族,连降魔圈的存在都没有几人所能知晓。 “只是听闻,从未见过”鸢洋老实承认“可否让我等见识一下?”他请求道。围在天宗身旁的幽魂也适时停止了进攻。 “难得阁下有如此雅性”天宗左手臂一抖,露出半截白嫩胳膊上戴着个纳镯,又轻轻握拳,在手的背面上闪现个小小金属质地白物。 那白物蚕豆般长短,虽不大却能极清晰地看出是只小鸟。小鸟做工简洁,憨态可掬,既没做出片羽,也没雕出利爪,只是三五笔地粗犷,却去形取意将鸟的灵气极其神韵地展现而出,巧夺天工、人间少有。 鸢洋赞叹不已,暗暗感谢竹界退化了天宗的意力,否则这等宝物怎能轻意示人。 降魔圈是天宗所剩为数不多的法器之一,只能使用几次就会意力枯竭,若想重启需得意力重新灌输。天宗现下意力薄弱完全不能充盈法器,使之重复发挥应有禁制作用,所以他不到一定时候是不太想动用这不多的法器的。 而眼下与他对阵的幽魂显然不若别人的怜香惜玉,上来就给他来个意大师的七成重手。天宗无奈之下本能地一仰手就祭出了降魔圈。 前面的幽魂虽然逃脱,后面硬接的两个幽魂就算有鸢洋助援,也魂弱魄冷虚弱大半。降魔圈的威力可见一斑,这也是天宗敢让冬稼持戒进入纳镯,自己亲自断后的原因之一。毕竟竹界第一人天宗可不是浪得虚名。 天宗在一祭降魔圈后,也惊讶鸢洋的实力恐怖,在施展空间禁锢时尚能有暇救人。这份能耐,天宗自忖不在巅峰状态绝难办到。鸢洋当然也知道自身实力大小,所以才能闲心大发要看看降魔圈法器。 天宗借着鸢洋观看之机,偷偷查看了下形势。竹界六人近似撒泼打赖,鸢氏幽魂则完全占据上风,拥有绝对主动权。李小剑被数个幽魂围困,虽则看起来旗鼓相当,实际上也快成了砧板鱼肉。你就是再强,也不过是意教实力,被几个意大师围攻没有当场毙命已算奇迹。 天宗知道要当机立断了。他左手微微下压,意随心动对鸢洋叫道“看清楚了吧,请赐教。”话未说完,一大串降魔圈就向鸢洋喷去。 鸢洋刚才施展空间禁锢搭救两个幽魂,只是将他们巩固于悬岛,而法器的大部分杀伤力仍要由那两个幽魂承担,禁锢并不能轻意抵消降魔圈的攻击。 天宗向他攻去,鸢洋只得分力抵挡。一只白色大鸢在鸢洋面前凝成,对着滚滚而来的降魔圈左踢右扇,逐一化解。鸢洋一分力,空间禁锢弱化许多,悬岛近一步瓦解,涑涑泥土直直跌入无边深渊。诸人明显感觉气息不足,压力上升。那些幽魂动作也慢上许多,都急急远离悬岛边缘。 天宗接着大叫“血脉燃烧,准备突击!”众人趁着幽魂分神,猛击一招后齐聚中央,将天宗紧围其间。妙手等五人将意力提至极致,随时准备燃烧血脉。李小剑知道众人都是为了自己能够安然出去,也不废话全神贯注躲在天宗身后。 冬稼虽提升意力却泪如雨下,她与六人情深意笃,不忍独活。而现下却不是儿女情长的时候,刚接了几招她就知道对方实力远超己方,就是燃烧血脉也不一定能够帮助李小剑等成功突围。眼下就连天宗都在保存实力,意欲助他们一力,她又怎能婆婆妈妈?可是心中却颇为痛楚,深情难止外流。 鸢洋化解降魔圈后长叹一声。竹界七人成名已久,岂甘受人摆弄。他知事不可违,心道今日还是拿下李小剑为要,其余只能从长计议。 “诸位就此话别吧”鸢洋满脸郑重,说完脸色一变,厉声曰“儿郎们,全力攻击!”鸢洋曾为帝王,杀伐决断不在话下。 随着他的一声令下,幽魂们大叫一声齐齐而上,“鸢飞在天”“鸢声载道”连绵不绝,十数只白鸢在空中交错起舞。 “大家来生见了。冬稼、小剑进纳镯”天宗手一抖,又是一串降魔圈向鸢洋飞去。冬稼、小剑忙屏气凝声,却发觉一息后仍在原地。悬岛已极速变小,方圆已不到五十米,径宽才十米多点。天宗面色一暗,遂又现从容“鸢洋,果然实力非凡!” 幽魂们急扑向场内,鸢洋已没有必要维持那么大的空间禁锢了。他一边化解降魔圈的攻击,一边又封住了冬稼和李小剑的空间跳跃,不让他们进入纳镯。 第102章 空间禁锢 天宗看了眼李小剑和冬稼,脸上满是歉意,“对不起,我老了,不能保你们出去了。”李小剑看着天宗,这位刚还意气奋发的学士大人,虽则相貌没变,神情却似一下苍老了几百年。 李小剑理解他的苦楚,一个人不畏生死,以命相搏最后的努力尚不能成功,那就全然绝望,哀莫大于心死。 “天宗大哥,我们不能同年同月生,却能同年同月死,黄泉路上有人做伴,阴曹府中有人相陪,也是人生一大幸事。”冬稼安慰天宗,脸上全然不见刚才的悲伤。 天宗看了看四周,妙手等五位兄弟在实力差距极大的情况下,瞬间已遍体鳞伤却仍在拼命死撑。他们只待天宗大哥一声令下,就血脉燃烧直至自爆。 自爆其实不可怕,一了百了,怕的就是现在,持续自燃临界状态,身心俱疲不算,还要承受意力炙烤经脉之苦。妙手等都没有怨言,他们信任天宗大哥,这等疼痛都忍耐不了,还算什么英雄豪杰? “小剑,只要鸢洋不损你魂魄,你就答应他暂借你身体一用,待他出去以后寻到新的载体,再行归还你。”天宗对李小剑叮嘱道。李小剑强忍多时的眼泪流了出来,经历了这么多,他以为他早坚强如铁。 鸢洋听到天宗提议,也郑重地点了点头。鸢洋只要借得了身躯恢复实力能够走出白霜陵,那天下优质身躯多得是,到时就怕他还要求着自己借用。鸢洋的敌人是元氏等八大家,区区赵谷小族根本就没有入了他的法眼,所以他答应地痛快。 天宗根本没看鸢洋,他叮嘱完李小剑就取下纳镯让他滴血认主后戴上。鸢洋冷静地看着,待李小剑做完这一切开口说道“天宗世兄,我已答应暂借躯体,以后等到有了替代体,就归还你们。我们双方是否可以罢手?” 天宗哼了一声“我们不在胁迫之下谈判,刚才只是叮嘱小剑而已,和你无关。”竹界诸人牙关紧咬已面红耳赤。自燃临界点的炙烤让人不堪痛苦,而他们都是成名人物,能忍人之不能忍,痛人之不能痛。 天宗深情地望了眼共同生活五六百年的兄弟姐妹,然后斩钉截铁地说道“兄弟姐妹们,来生见!”“来生见!”“来生见!”妙手、夜刺等迅速燃烧血脉,整个人如同火球一样。 鸢洋大急“不是都说好了吗?怎么又要自爆?快快,大家都到我身后。”鸢洋着急招呼幽魂。身为帝王,他不能因一己之私让这些鸢氏幽魂子被自爆炸得魂飞魄散、灰飞烟灭。 但是已然晚了。 诸界六人分六个方位猛飞出去,只听轰轰连响,那十数个幽魂大叫一声后,就与妙手、冬稼等人一起成为缕缕青烟,尔后慢慢消散。 天宗血脉也已燃烧,但他没有冲向四方,而是定定地盯着鸢洋。鸢洋被天宗锁住,他刚分散空间禁锢解救幽魂,降魔圈就一串串一波波打来。 降魔圈中疯狂注入天宗燃烧的血脉和意力,攻击猛然提高数倍,连光圈都大了几番。鸢洋顿觉吃力,只得撤回空间禁锢与降魔圈硬抗。而那些幽魂虽是意大师实力,足足比意教高出一整阶,却因为是幽魂状态,战斗力比人体还是要弱上一些,因此被炸成虚无也是在所难免。 鸢洋眼睁睁地看着那些鸢氏幽魂一个个在眼前消失悲痛难抑,这可都是族中精英啊!可他又苦于被天宗牵制。天宗与鸢洋本来实力悬殊,但天宗有法器相助,竟也让鸢洋一时无可奈何。 冬稼六人自爆冲击余波不停,悬岛支离面积更小。场上现在只剩天宗、李小剑、鸢洋和他两个身旁受创的幽魂。 李小剑没进纳镯,但已在保护之下,毫发未损。他看着照顾自己两年的六位恩师一瞬间就无影无踪,不禁悲从心来,泪水串串而落。师父,你们慢走,我马上就会追上你们。 李小剑答应天宗,当走投无路时他就让鸢洋暂借身体。那只是答应而已,他不忍几位师父受意火焚身之苦,希望他们能够早早解脱。李小剑早打定了主意,待七位师父自爆后,他也跟着自爆。他的帝君见识告诉他,被人借用身体,本身魂魄要不了多久就会退化。这退化还不是简单地如同意力减弱一般,而是连着智力都退化,如同刚进白霜陵时所遇到的那些幽魂一样,最后的日子就像白痴一样。天离恨大哥,这次我们在劫难逃了。此时此刻,李小剑可不会做梦天离恨能出来救他。 文状曾告诉过李小剑,世上有两种幽魂,一种是肉体被打成重伤将要死时,仗着意力意识力强大,被动地灵魂出体;一种是肉体完好但知其保存不久,魂魄主动离壳,意力保存较为完整,然后借助秘法修炼能保持智力不退化。而被借身体,无疑就是前者。 “天宗,你够狠!”鸢洋见己方只余两个幽魂,心中那份愤懑可想而知。他让那两个幽魂先撤,看着天宗大叫道“拿命来吧!”天宗已用完降魔圈,将血脉燃烧至极。鸢洋双眼通红地看着天宗,撤掉大部分空间禁锢,集中意力一招“鸢声载道”向天宗击去。 悬岛急剧缩小,只有一间房子那般面积。李小剑站在天宗身后,在没有了鸢洋的空间禁锢下,他感到威压迫身越来越紧。他明白竹界终于撑不住了,随时都会塌方。 幽魂死伤惨重,鸢洋已将借体一事放下,他全力一击攻向天宗。天宗看了眼李小剑,眼中满是怜爱,然后转过脸来怒视鸢洋,他要自爆与他同归于尽。而鸢洋实力太过雄厚,天宗蓦然发觉,当鸢洋全力对付自己时,他连自爆都没有机会。 鸢洋冷笑一声,心道你想自爆,没门,我不让你死你就死不了,哪怕做为我的囚徒,一直关着你,在漫长的岁月中孤独至死。 天宗面无表情,轻叫一声“开卷有益”,整个身体突然开始碎片化,并从那些遍布分开的伤口中喷出股股血液,让本就燃烧的身体如火浇油,猛然大了数倍。 第1章 亲爱的小河 剑之晶 一、随波逐流的童年 2岁,七岁玩伴我的侄女上小学一年级,不舍,跟随。 上学第一天,侄女侍立一边,我在侄女位上正襟危坐。老师见了让我“滚”,我回骂两句,换回两巴掌。后知老师乃我堂兄,白打。同学大强见老师对我不喜,没事就揪着我饱揍,结仇。 在另一学校任教的母亲补交学费,我得以在教室立足。所谓立足,即没有座位。父亲准备一小板凳,让我坐于侄女身旁。我人小力弱,侄女每天上下学,左手领我,右手挽一板凳。半年后,校长见我求学意坚风雨无阻,遂破格录取,给我桌椅,让我名正言顺登大雅之堂,但没有给我书。堂兄认为我天资聪颖,可博闻强记,有书没书一个样。我当然什么也没记住。 3岁,记忆空白。母亲转述。 见电视上武林高手于山岗间腾挪跌荡,模仿力极强的我有样学样,于奶奶家旁乱石堆上开始了走入武林的第一步。结果,奶奶先在人事不省的我的光头上贴满了火柴纸止血急救,后尖着三寸金莲抱着我往卫生所飞奔。其时正值农忙,卫生所没人,奶奶心急摔跤,我幽幽醒来,扶奶奶回家。 这时,我有了书包,还有了自己的书,祖传的《毛泽东选集》,老爸抽屉里翻的。 4岁,记忆空白。表叔转述。 跟随一女生进入女厕,被骂曰“流氓”,百思不解。后自作聪明,课间先行进入女厕,对后进女生大叫“流氓”。女生盛怒,告之老师,由校长亲自处理。校长对我不闻不问,责怪女生不尊老爱幼。校长是我表叔。呜呼!在这个社会混,还是要靠关系。 书增多了,又有了一本祖传的《资本论》,不过第一天即被堂兄代管,且至今未还。 5岁,被勒令退学。 三年级开学第一天,跟班走的堂兄让我去新开的幼儿园。不从,又是两巴掌,遂含泪屈服。进入幼儿园后,将对堂兄的怨气撒向同学,不久即在幼儿园小班称孤道寡。 这一年我识字。邻居高中生叔叔教会认全了“车(ju)马炮”,还教会我各就各位了。一日,叔叔不在,其二姐,我的二姑,城中幼儿园的美术老师正在做画,她对我不胜其烦,丢给我一张纸,一只蜡笔。我画完了纸,又顺便画了一下她的备课书。 半年后,由于有小学两年的深厚功底,小班老师自惇学识浅薄,不能误人子弟。于是,小班的同学敲锣打鼓把我送往中班。、 从中班一女同学小河那学会了几下新疆舞,回家先跳给妈妈看,妈妈一高兴,奖了五毛钱,再跳给爸爸看,爸爸一高兴,奖了五巴掌。爸爸忧心重重,怕我以后不男不女,遂系统地教了我一个月的武术。(PS:看现在男性跳肚皮舞,年赚一千八百万。要不是我短视的老爸,那一千八百万没准就是我的了。泪奔) 学武半个月后,打遍幼儿园无敌手。 学武一个月后,潜回小学,找大强报仇,大胜而归。老爸将我逐出师门,不再授艺。 6岁,幼儿园大班。 开学第一天,认识插班而来的阿利。阿利大我两岁,好侠仁义,出手相当阔绰。英雄相惜,我与他结成兄弟,从此后零食不断。 偶尔听说老师让班长参加绘画比赛,我跃跃欲试,老师坚拒不允。我暗生怨气,回家提笔做好,让二姑代寄。两个月后收到证书“江苏省少儿组绘画比赛第二名”和奖品一只塑料水壶。这一惊人成绩,我一路吹嘘到了大学,直到碰到全国第一名的同学。他的奖品是八十元钱,合当时工人三个月工资。巧地让我想哭。 二、枯燥的小学 7岁,胡汉三又回来了。 再次进入小学,校长表叔不知我跳级,以为我又跑来胡闹,这次不假颜色,把我赶出校门。我在外面游荡一个月,被家人知晓,又没有人权地被送入小学。 进一年级后,一切照旧,连数学试卷上的鸭蛋都是一样的圆。学年快结束时,班主任丁老师纳闷为何别人是双百,我却总是二分之一百(语文偶尔也能考个满分),就提问五减四等于几。我讷讷不能答。丁老师追我,我信口说五。丁老师再问如何得出的,我又讷讷不能答。老师走下讲台,掰着我的指头教起了基础课。我猛然间就有了醍醐灌顶的感觉。原来我在幼儿园跳级错过了数手指,在一年级第一个月缺席又错过了数棒棒。 期终考试,我有了第一个双百,全班唯一,学校发奖状一张,老爸赏新文具盒一只。 8岁,小学二年级。 听二姑说了一个生财之道——写文章换钱。人为财死,我在二姑的指导下,一月内通读了《格林童话》、《安徒生童话》、《三百六十五个夜》、《天方夜谈》,然后写作投稿。稿投完后,生病一个月。同为老师的妈妈知道了前因后果,把二姑骂了个狗血淋头。康复时,收到稿费两元,高兴之下,请同学吃糖,花了三元。亏本,不再投稿。 认识了新搬来的邻居,小三。 9岁。 三年级开学第一天,发现阿利舍我而去,他留级了,我伤心欲绝。正欲挥泪时,又一熟悉的身影出现在眼前——大强,他坐于教室一角,极有耐心地等了我四年。化干戈为玉帛,我们同桌了,我送给大强的礼物是我的文具盒,大强送给我的是他偷他哥哥大壮的手抄本小说——《少女之心》。我花一个晚上没看懂,第二天送给新出炉的学弟阿利。 10岁。 大强也离我而去,接着留级。我与小三的关系渐渐亲密。 学校组织去铁路边捡石子铺花园,我怂恿小三帮我压钉子做小刀。小三在铁轨上放好钉子,火车来了,愈近,铁轨颠簸愈烈。钉子掉了,我强逼小三回拣。小三无奈,照做。火车狂喷黑烟,轰隆而过。这时,女生哭了,老师叫了,校长傻眼了。待浓烟散过,我看见身边有一黑炭,正狐疑时,黑炭转身向我眨了眨白眼。表叔奔来,见两黑炭矗立道旁,撸袖要打。火车一百米外滑停,司机跳下来破口大骂,就近的堂兄冲过去老拳相向。从此后,与堂兄解除芥蒂,也与小三情坚谊笃。 11岁。 自数年前被逐出师门后,我武术真情不减,发誓自学成才。听小三说到某轻功速成大法,依样画瓢,在墙上通过飞奔来练习。轻功正日进千里时,我摔下,右手小臂骨折。 进医院后,医生表舅在X光下对我的断手,进行无麻药对接、有疼痛治疗。我怕父亲责骂,只敢哼哈连声,却不敢哭泣。医生大为感动,对老爸说:“表姐夫,你儿子真坚强。”爸爸谦虚回答:“他从小就不哭。”我听了,再也忍不住,涕泪磅礴。老爸尴尬:“现在大了,也哭。” 出院后暂时不用上学,我整天吊着胳膊跟大强的哥哥去放牛。几星期后复查,医生说骨头长歪了,得重新砸断,再接。爸爸和表舅商量骨头上夹钢板,穿钢针,转身则对我说铁臂阿童木。我瞄了瞄同来看病的小河,发现她对我一脸崇拜,遂欣然应允。 手术室内,医生将我胳膊切开两刀,砸断骨头,在右小臂内两根骨头上,大骨头打孔,拧上钢板,小骨头从肘部插上一尺多长钢针。听着那并不悦耳的打孔声,心想若是小河在该多好。手术进行九个小时,出来时已是半夜,麻药失效了,我的哭声回荡在人民医院。 出院后在家休养数月,无聊,听遍华人老歌,至今吹嘘一九九二年前歌曲随便点。当然曲是作者谱的,词是自己乱填的。后来刚好相反,词是作者填的,曲是自己谱的。现在成天才了,作词、谱曲、演唱,一肩挑。 小学五年级快结束时,听说有两种选择,学习差的上六年级,学习好的上初一。我想上初中,所以结束超期的休养赶快回校复习。半月后,小学毕业考,我考第二,考第一的是小河。这成绩又让我吹嘘了一个星期,但只有一星期,因为我又要上手术台了。 记起上次的锥心之痛,我先是坚决拒绝取出胳膊中的铁板。妈妈开导说,不取也行,以后一个胳膊大,一个胳膊小,象村后的某某,到时不要后悔。我听了,又含泪屈从。 手术再次由表舅主刀,他把我胳膊上的两个刀疤全部割开,一边顺利取出了钢板,另一边什么也没找到。表舅大急,忙X光照射,才发现是钢针。手术结束后,表舅歉意地对爸爸说,多割了一刀。我无所谓,好象还有些小瘾。术后换药时,我看割的伤口不太整齐,就问表舅能否给我免费再割得好看点。 三、日收五十封情书的中学 12岁。进入初中。 发放生理卫生的书,我又是啥也没看懂,但是记住了两句名言:“哪个少男不怀春,哪个少女不钟情。”(书上印错了)同桌女生看了面红耳赤,我问她笑什么。问急了,她悄悄地说她来例假了。我还是不懂,再问,不答理我了。 古惑仔电影盛行,因手伤停下的习武之心再起。这次没有听小三瞎掰,翻出爸爸的特训教材,正规学习。数月后,力气大长,俯卧撑每晚三组,每组三百次。腿,竖劈(横劈是在地上的一字劈)。 我和小三拉帮结派与别村的学生打架,被带进了派出所。进了派出所后,做警察的叔叔看我夹杂其中,问我来干嘛。我回答看热闹。叔叔大怒,让我滚。我拔腿跑回家,对闯荡江湖产生了怀疑。 这一年,由于小学浪费了时间,学武耽误了时间,成绩垫底。 13岁。 初二下学期。新学期开始,我们班来了一个厉害的数学老师。他出了他认为很简单的测验试卷,规定扣一分罚一元钱。小三需交五十几元钱,我需交七十元钱。两人商议,回家是死罪可饶,活罪难逃,不如北投少林习武,以后打出自己的一片天地。两人一拍即合,趁周末回家时,收拾衣服打点背包,于一午后时间,北上。行至天黑,发觉没带钱。人在江湖,吃在四方,怂恿小三偷鸡。小三业务不精,我俩狼狈而逃。到了半夜,饿得头晕眼花,实在坚持不住,敲开一农户求助。第二天,回家并辍学。 在家里与小三痛痛快快地玩了三个月,直到农忙开始。某天吃完晚饭后,老爸递给我一把旧镰刀,让我磨光它,明天去割麦。我踌躇了。这时,小三高兴地跑了过来,他的手里赫然一把,一把锋利的镰刀。 那一夜无眠,当东方隐隐发亮时,我叫妈妈起床做饭。吃完早饭来到院子里,看见爸爸在早锻,我头一低假装没看见,老爸也当我是一团空气。我跨上自行车骑出了院子。妈妈在后面喊:书包,书包,你的书包。我的江湖梦彻底破灭了。 初三上学期,成绩虽然继续垫底,但有所好转,各门功课偶有及格,只有英语执著地单薄,一位数。这时,我喜欢上了足球,准备以后当个球星。不料,上场三次,踢伤了四个人,其中一人还差点不育。改行学篮球,一个月后可单手扣篮,自此常在女生面前炫耀。但是她们更喜欢那个文化成绩排第一的四眼胖子。 期末考试成绩有所提高,我倒数第二,倒数第一是谁,忘记了。 14岁。 上学第一天,新来的英语老师教我一个笨办法,说每天读半小时英语,一个月后考试可及格。我愤怒,当我三岁呢? 周末回家时,妈妈流泪告诉我,脾气太倔的爸爸得罪了本地的一把手,正被经济调查。爸爸回家后,我问他怎么回事。爸爸面无表情地看了我半天,长叹一口气,教我使用猎枪军刺防身。那一刻,我有了长大的感觉。 请了一周的假,帮爸爸处理一些力所能及的事。回校后尝试英语老师的笨办法。 再次周末回家时,妈妈告诉我,爸爸的老首长说了话,老战友帮了忙,一切皆已过去。我心犹悸悸,加倍苦读。 中考前最后一次模拟,各门功课突飞猛进,英语考了八十一分。试卷放下来后,我怕老师改错了,放在桌洞里藏了一节课。下午,躲在操场的拐角,对着货真价实的成绩掩面而泣。 中考,英语考得不错,如果扣一分罚一元的话,我只用交八元。总分全年级第二,第一名是复读了三年的某老哥。四眼胖子排第十。 收到两份录取通知书时,犹豫了,不知是上高中继续玩几年再考大学好,还是上中专早早出来赚钱好。大强跑来转达他哥哥大壮的话:上中专只能泡本地的妞,上大学可以泡全国的妞。一语惊醒梦中人,我上高中了。 第2章 初吻 初吻 剑之晶 憧憬爱情时,她会如痴如醉;爱情在轻叩心扉时,她会茶饭不思;徜徉爱情时,她会心愉情悦;而当爱情离去时,她悲苦凄迷。 男人是为征服世界而生活,女人是为享受爱情而呼吸。 虽然现在芸芸众家兄弟都叫嚣要来个“八、三”男人节,但是你不能否认这句话的普遍性。每一个女孩子,自她认为早上起来后,“画眉深浅入时无”远比“洗手试羹汤”重要时,她就会憧憬来一份完美的爱情。 憧憬爱情时,她会如痴如醉;爱情在轻叩心扉时,她会茶饭不思;徜徉爱情时,她会心愉情悦;而当爱情离去时,她悲苦凄迷。 既然这有其普遍性,那么也就有其个别性。 很不幸,我就是那个别性中人。爱情对我来说,很多时候它只是个词组。虽然也有一些男人在征服世界的同时,顺便也想眷顾一下我。无奈,其间的距离岂是人鬼殊途可言。 我一直都认为是父母的爱情观影响了我。爸爸妈妈虽然是媒妁之言,却无父母之命,因此算的上半个自由恋爱者。他们的爱情轻风细雨无关,电闪雷鸣相随,就象十番锣鼓合奏中的一副铙或钹一样,动不动就“咣”一声。在我没有出生时候,他们这种乐器中领头作用的爱情,还有一些余音饶梁的别样甜美。而一旦我这个南郭先生的门徒——吹竽的人——加入,在他们时不时发出时代强音的大节奏面前,就不可避免地噤若寒蝉了。所以,小时侯的我是个有点自闭的女孩子。稍大点,认了些字,看了些书,自我调节了好久才慢慢走了出来。 中学时,爱情既不想望也不想及,有点相关的知识也是人云亦云,说句纸上谈兵都有点高抬我。那时,我发奋读书。在豆蔻年华之时,我有憧憬的权利,徜徉的资本,可惜拥有的时候我不屑一顾。好歹毕业了,我也成了大家闺秀,对那点小家子想想的东西就更不留恋了。毕竟还有大学这几年横亘面前。 刚来到西安这个十朝古都时,说对爱情完全地漠不关心,那就该怀疑我的心理是否健康了。但是这么久的时间,竟然没有发现一个能让我稍加侧目的小王子,哪怕象样点的书生哥哥也行啊。 没有爱情的大学就不是完整的大学。这句话不知道是谁说的,现在想想这个人还有点欠抽。无须多言,大家也知道我有点红颜薄命了。不过,我总算有了点小小的艳遇,自我解嘲吧算是抓住了点尾巴尖尖。 这是大学的最后一天或者说是毕业的第一天吧。来自五湖四海的人已陆续飞鸟归巢,我打点好行装也准备东渡黄河回到美丽的青岛家乡。隔壁班的耀是个热心的男孩子,来自广东。在本班男生军团已作鸟兽散的时刻,他帮我搬运两个有半人高的大箱子,而我则和同室的金兰们水漫金山,难分难舍。 坐上火车,我勉强可以装出笑颜了。我把手伸出窗外挥动,对四年的同学说着再见。而我蓦然发现一向没肝没肺阳光到底的耀却是泪眼婆娑。许是别愁离恨吧,我冲他点了点头,心中并未深想,只是大声说“保重、保重”。 火车起动了,想着几年的点点滴滴,我黯然神伤,强忍不看窗外。 突然,手机铃声大起,是耀的号码在跳动。一按接听键,还没放到耳边,就听到他的话语夹杂着黄河决口般的哭声,“亚亚,我喜欢你——”我望向窗外,耀耳边放着手机,跟着火车在跑动,脸上已是泪水纵横。他的身后,跟着我的姐妹们,同样的哭声震天。刚有点淑女形象的我又泪开二度,在泪水迷糊了理智的情况下,我不顾火车已加速时的极度危险,将半个身体探出窗外,拼命地向他们挥手,语拙地喊着“保重,保重”。 邻座的两位大爷拼死拼活把我拉进了车内,我看着月台上的他们,愈发悲从心来,哭声就更不加控制。耀一直在跑着,一直在挥手,他的身影越来越远,声音越来越小。当是时,正是日头西挂、火车东行,本就泪眼迷蒙再迎光而视,看他的身影就更有点模糊。但是那个场景却深深烙在我的脑海里了:灼热的阳光,急驰的火车,拥挤的月台,哭哭啼啼的姐妹,还有边奔跑边挥着手的耀。 为什么有的人直到最后一刻才将那几个字说出口呢? 交通虽然方便,但世界毕竟还是很大,咫尺就是天涯。好多热恋的人心知肚明:毕业了我们就分手。而耀,这个我认识了四年的男生,在我的印象里真的是不显山不露水,偏偏要在各奔东西的时候通过这种语不惊人死不休的方式来让我记住他。 我不清楚他的目的何在,以及他接下来要干什么。现实中的我过早脱离幻想的时代,当舍友崇拜着某位歌星或影帝的时候,我在努力学习着法律,并在大二期间就拿到了律师证书;当美丽的姐妹们看着隔壁宿舍一窝窝恐龙们都争相出门寻猎,并且时隔不久个个都挽着蟾蜍而归,何况其中也不乏骑着白马的青蛙时,她们也开始魂不守舍了,当然最外在的后果就是化妆时间猛增,而我则整天青头紫脸准备着“雅思”、“加依”的考试,这让我有幸在毕业前夕得到了德国某所大学的录取书。风月似乎与我无关,爱情绝对与我背道而驰。本以为生活千年不变,多少年后我会按部就班结婚生子,谁知道这个最后呼声的家伙非给我添点小“麻烦”。 说真的,我说不出是喜悦,还是难过。当时的离别场面,我的泪水无止境,而耀的表白则有推波助澜的作用,让我更加肆无忌惮。但是,我明白,我的眼泪不是因为他,我的感动不是因为爱情。 火车上,接连不断收到他的短信,都是“我喜欢你”。人已远去,城市也消失。初遇棘手问题的我选择了静观其变。接下来的一段时间相安无事。 话又说回来,对自己大声说“喜欢”的男孩子,在我心目中与普通朋友还是有些区别的。等待出国的日子里,那个场面在脑海里不挺地回放,最后简化成阳光下一个男孩在奔跑,渐行渐远最后与太阳融为一体。因着自己的现实或对爱情的不感冒,我差不多十几天后就暂时忘得一干二净了。 大概在毕业后一个月的时间吧,我突然接到耀的电话,已工作的他说要到济南出差并说要到青岛来看我。我有些高兴,毕竟同在一个大学里,而且还就在隔壁班的,因为怀念大学就爱屋及乌了,不知道有没有月台相送的原因。不过我倒是害怕他真的来我家,有些不好收场,因此我决定去济南看望他,对家里就说去堂兄那玩。 再见时,他仍是那么死皮赖脸地阳光十足,而且还有些大大咧咧,看来他是忘了那件事情。我舒了一口气,还真害怕他再说些什么,不知道怎么面对。 晚上我和他及他的同事,两男三女一起在咖啡屋里闲聊。中途他和一个女孩子出去好久没有回来。我心想,这家伙果然是没心没肺,才一个月就勾搭上了别的女孩。很奇怪的,我没有一点嫉妒,反而有种庆幸的感觉,呵呵,呵呵,小女子才高八斗,差点阴沟里翻船折煞了名头。 当十点多钟的时候,接到他的电话让我到门口。没有多想,我径自出门。在咖啡屋门口,灯火通明白昼一般,他站在那儿,微笑着,身边树着个一人多高的大纸包。明显感觉到虽然他极力想气定神闲,还是掩饰不住有点气喘吁吁。这家伙,去哪火并了半天? 待我站定,那仁兄一挥手,边上的大纸包竟然动了起来向我靠过来,我吃惊不小。耀全然没有注意到我的神情,他伸手抓住大纸包一扯,“霍”的一声,我只觉眼前一片耀眼的红。定睛一看,我的嘴不自觉成了0型,估计眼睛也差不多。 摆在我面前的,郁郁葱葱、挤挤挨挨全然一座玫瑰的小山,一千朵,不,足有一万朵。刚刚采摘下的玫瑰,还带着自然清新的强烈气息,扑面而来。花上布满了露珠,在灯光的照射下,象满天的星星在腾挪跌宕。一万朵玫瑰组成的红艳象在燃烧,让周边的空气跟着沸腾,令人窒息。那一刻,我目瞪口呆,心脏都快停止了跳动,整个人感觉在膨胀,而内里的思绪和灵魂却飘到了玫瑰花上,与之共同跳跃飞舞。 边上几多情侣和一些过往行人同一时间也风度全无,发出了最原始野蛮的“嗷,嗷”声。 耀似乎很满意他带来的惊世骇俗,胸有成竹地来到我的面前,抓住我的手又来了句老生常谈:“亚亚,我喜欢你”。我还在瞠目结舌,神游太空,想来是无动于衷的表情了。 玫瑰山很配合地转身。原来花中暗藏机关,一部小巧的推车隐匿其中,而耀的女同事则满头大汗的藏身山后,只能凭着感觉及耀的口令行动。她有点艳羡地告诉我:“九千九百九十九朵玫瑰”。 耀拉过玫瑰山,把一精致的彩拉带放入我的手中。哎,古今中外只听说过抱玫瑰花的,还没见谁推或拉过玫瑰花。 周围的起哄声音更大了,我能感觉到男士在耀面前的汗颜及女士在我边上的艳羡。 也许是效果过于良好,耀的感觉也跟着飙涨。他半拥着我接着对我说:我真的很喜欢你,做我的女朋友”。仅限于此还好,但是路人给了他百倍信心,我的惊诧让他武断独裁起来。 他低下头对尚被惊诧地有些神志不清的我吻了下去,或者说根本不算吻,蜻蜓点水般,风驰电掣地接近又迅雷不及掩耳地离开。 人群又爆发了天塌地陷的掌声。我一瞬间好象诸神归位,眼泪刷的流了下来。 我不知道我为什么会哭,或者说知道的不确切,就是到今天我还是这么说。也许换做别的女孩子,碰到这种如此煽情的场面,即使对方恶贯满盈,恐怕也会芳心暗许,从此后与他同声相应、同气相求地浪迹天涯。 我虽然有些清高,但绝对不是不食人间烟火,对爱情我有着自己的定位,自己的理解。爱情虽然离我很远,很多的时候我也会对它大加鞭笞,但我也不是那种明日其臭,暗品其香的人,远是远但不会不着边际,鞭笞是鞭笞但不主张青灯古佛。 有时我想并不是我太排斥它,或者我多么不开窍,而是它在我的心目中过于神圣,象西天的如来,或行于水面的上帝,有一种敬而远之的效果,而平时我是不会想的到他们的。 我也尝用古人遗训,对爱情也采取居安思危,思则有备,有备则无患的方法。当然差点以往的记忆里也有些许诗意的爱情。静谧,一如玫瑰花蕾。絮语,对着朝阳的清新。爱情的脚步那么轻盈,我不知道他已来临。 而现在呢? 我哭,我还是哭,我连哭的理由都没有想出来。我拉着玫瑰花车象无助的小孩,受了天大的委屈般。 当周围人以为理解了我,以为我是莫名感动时,耀看出了点端倪。他趴在我的耳边小声说:“别哭,亚亚,明天给我一个答案好吗?”当是时,虽然我不知道为何而哭,但是仍然哭的非常投入,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办,或者就没想要怎么办。 他的同事都出来,刚要表示出错过世纪求爱场面的遗憾时,耀制止了他们。 最后,耀雇了辆小卡车,载着花跟在的士后面送我去堂兄那。 仅大我两岁的堂兄看见玫瑰山先也是带点喜欢的非常惊讶,当再看到我梨花带雨时,他不禁愤怒,以为我被人欺负,想对耀们抱以老拳。耀的同事解释了半天,而我也哭着阻止了他。 耀走后,我慢慢平静了下来,向堂兄说了前因后果以及自己的感受。早工作两年的堂兄有着一份理性的认识和感性的觉悟,加上旁观者的清醒,他对我说了如下的话: 爱情是快刀斩乱麻的事情,要的是果断。如果心有所愿,那就早点皆大欢喜。若是明知不可,切不能得过且过。锦城虽云乐,不如早还家。不论内心感受的只求曾经拥有,还是分清酸甜苦辣的终生相守,虽有点踌躇但必须决断。 那一晚泪水伴我眠。 我思前虑后,还是认为堂兄说的是金玉良言,我要告诉耀,我不是他要找的女孩子。当第二天我告诉他的时候,耀选择了沉默是金的做法。 一段边缘爱情就这么夭折了。 我直言,初吻对我来说不是美好的。它与初恋脱节,孤零零地立在脑海里。离开它的载体,它只能是遗憾。我没有感受到电流全身的酥麻,更没有心飞九天的晕眩。而我的初吻确实就这么不见了。 一个男孩吻了我,蜻蜓点水的吻在我的唇上划过,象流星一样,瞬间消失无影无踪。我没有感受到男孩排山倒海的阳刚,也没有感受到自己心如鹿撞的羞涩。初吻远不如阳光下一个男孩在奔跑的画面给我的感受来得真切。 是的,也许内心深处另一个我已默默准备了好多年,希望在理想的场景下,与心爱的人沐浴焚香后两情相悦倾心相吻。没想到最后猝不及防,连留恋的心理准备都没有就匆匆消失了。因此,我哭,我哭,我还是哭。不过,我也感谢他。他给了我女孩时期最无与伦比的经历,让我的人生因那玫瑰山而更加绚烂多彩,虽然这与爱情无关。 初吻必须由初恋而生,并相辅相成才能美好无比,它不可以孤立存在。 第3章 青梅竹马 青梅竹马 剑之晶 我是河,你是岸,河与岸是不分开的。没有了河也就没有了岸,没有了岸也就无所谓河。 (一) 和我能说得上是青梅竹马的女孩子很多,因为邻居同龄的多是女孩子。男孩子要么大的可以抱着我去看戏,要么小的我可以抱着他们去看戏。但是如果青梅竹马只能是一个的话,那绝对是小河。 认识小河大概是在我记忆最原始的时候。那时我还穿着开裆裤,夏天来的时候干脆坦承见人,一丝不挂。而小河则要文明的多,即使热得骆驼也冒烟,她至少也穿着衬衫和短裤。因此我总笑话她,傻河傻河。而她总是少年老成的说,等长大了就知道我们谁傻。那一年我两岁多,她四岁。 我最先认识的女孩子不是小河,那是爸爸战友的孩子。小河之所以能够后来居上,完全是因为她的哥哥————大洋。大洋那时十岁左右的年纪,正是热衷于刀剑情仇的阶段。而我的爸爸,一个传奇的人物,据说十米之外空手就可取人性命,寻常人等三、五十个近不了身。这是后来大洋告诉我的,可惜我从未见过。如果非要说爸爸露过几手的话,那只有我的屁股能做证。大洋听来的消息,不知经过几番道听途说了,可是他信,所以他就经常找各种理由往我们家跑。而做为哥哥,大洋必须带着他的妹妹小河一起玩。 已有过和女孩子打交道经历的我,没多久就和小河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大洋也求之不得,这样每次他就不必费尽心思编各种理由到我家来,只一句小河要来就做个顺水人情。大洋每天还得上学,而我和小河则整日无所事事,正是光明正大游手好闲的时候。于是大洋上学期间,我和小河依然在两家之间穿梭。 大多数的时候,我和小河只是在两家附近玩耍。那时我们喜欢蝴蝶,每天总是拿着小网兜蹦来蹦去,捉来的蝴蝶就养在蚊帐里面。可是附近的蝴蝶总也太少,而且不如小人书上画的色彩斑斓。我不知听谁说顺着麦田往西走,有一个大大的湖泊,在湖边上,各色各样的蝴蝶应有尽有。这对我来说是个致命的诱惑,我就极力怂恿小河与我同往。小河没了往日的默契,总是以各种古怪的理由来拒绝,而且还不同意我去。我恼怒了,一个人前往。 顺着麦田走的时候,我发现小河远远跟在后面。我还在生气,不理她,假装不知道。而她跑了上来,拿过我肩头的小网兜放在自己的肩上。她那时比我个高,也比我力气大,有她相伴,我一百个放心。我高兴了,费力地搂住她的脖子,象一个小考拉熊,吊在她的身上并肩向前。 那个地方真远,远到我走得对蝴蝶完全失去兴趣,只想着一屁股坐在软软的草地上时,还没有看见。而这个愚蠢的建议偏偏又是我提的,我还只能硬着头皮走下去。否则我又该傻河,傻河的大叫。 终于、终于,远远的看见了那碧波如镜的大湖,我象得到解脱一样,就势躺在地上。去他的蝴蝶吧,我可要好好休息下。小河看见我的样子,偷偷地笑了。不料被我发现,我想起身追打,无奈一点力气也没有,只得说声,待会报仇。 老天生气我的小肚鸡肠,在我还躺着的时候,就满脸堆起了乌云,瞬间又狂风大作。小河一惊,叫道要下雨了,拉起地上的我就往回跑。还没跑两步,那雨就劈头盖脸地砸在身上,紧接着天边一道耀眼的弧光,一声炸雷就在耳边响起,我“哇”的一声哭了出来。 小河一边拉着我跑,一边安慰我“别怕别怕”。 那雨如此之大,象天上的黄河决口一样,浇泄下来,我们走得象浸泡在逆流而来的水中一般艰难。我睁不开眼晴,也叫不出来,一张嘴,那雨水就商量好地向我嘴里猛灌。我只知道小河在牵着我,我不分方向地跟着她跑。但是我知道我在哭泣,因为我真的很害怕。 这也只跑了一小会,我就跑不动了。刚才就浑身无力,休息了下本就没复原,若不是因对暴风雨的恐惧,我连这点路都跑不了。我趴在地上,任凭小河用力拉扯就是没有力气站起来。那雨打在身上很疼,那风吹在身上很冷,我直打着哆嗦,何况此时我还一丝不挂。面向下趴着时雨水暂时放弃了对我嘴巴的入侵,我得以不受控制地哭叫。 小河见我哭得伤心,她也哭了,在我耳边叫道“快起来,快起来,要生病”。我不管别的,只知道那雷声一打就伴随我没命地哭喊。小河见我不再跑动,她抹了一把脸,甩去些雨水,然后蹲下身子把我拉上她的背。 我紧紧抱住她的脖子,很怕她扔下我不管。而她就在这大雨滂沱里,深一脚,浅一脚背着我往家的方向走去。 很多年后,每当下雨时,我总会想起那个画面。一个四岁的女孩背着两岁多刚会走路的小男孩,在那哗哗的大雨中朝着家的方向迈进。眼睛睁不开,是水;路不好走,是水和泥;人走不动,那是背上有个我。我把她当成了我的依靠,平时的任性刁蛮全然不见。我在她的背上,脑袋紧贴着她的脸。雨虽然大,但已再那么让我感觉无情。我虽然害怕,但已不是刚才那般恐惧。雨再大,那个小女孩的背负,那个小女孩的不离不弃,就让我感觉到的全是温馨。 小河虽然背得动我,但毕竟也是只有四岁的孩子。又踏上一个水坑的时候,她身子一歪,自己躺在泥里。而我则被甩了出去,脸摔在石头上。我的小脸皮马上裂开了十几道口子,血象一个个小泉眼一样涌了出来。那血夹杂着雨水,顺着我的脸流到了地面。我哭得更大声了,这次是因为疼痛。 小河象一只泥猴一样爬了起来,被雨一淋马上又干净得全身只剩水。 她看见我一脸的血,大惊失色,马上过来扶起我,想继续背我。我因疼生恨,全然忘记她刚才对我的情谊,粗暴地把她推开。血越来越多,地上一片红。我想到了死亡。 她的果敢就在此时显现,不知她哪来的力气,一把抓起我放在背上就走。雨丝毫没有减弱,雷还是一个接着一个,我已无畏惧,唯一担心的就是我会不会死。再次想到死,我难过起来了,心里怨恨小河把我摔得要离开这个人世。 在小河的背上,我已不是嚎啕大哭,而是因为死亡要来临了在悲伤。想着我也许就要离开人世,我不由得对小河气愤不已。我已看不见雨顺着小河的头发、脖子往下流。我已忘记了小河在背着我,艰难地行走。我只挂念脸上火烧的疼,只对眼前的人充满了怨恨。我不想让她背,我想下来。 小河的力气很大,我在她的背上左摇右摆下不来,就对着她的肩头一口咬了下去死不松口。“啊”的一声,一向文静的小河突然一声尖叫吓得我魂飞魄散。我忘记再咬,老老实实趴在她的背上。她大叫了声后就不停地哭泣,但是仍背着我前行。 这时一个很大的身影向我们盖了过来,一把大伞置在我们的头上。爸爸来了,他穿着雨衣,带着大伞来找我们了。爸爸看到小河背着我,眼里有了赞许,再看见我的左脸一边血糊,脸上有了着急。 爸爸右手拿着伞并抱着我,左手抱着小河。我见爸爸来了,满肚子的委屈,又大哭了起来。而小河也在低声啜泣,显然是因肩上的疼痛。 到家里后我被送去了医院,在脸上处理了一番,该擦的擦,该涂抹的涂抹。而小河也让家人接回了家。我们都感冒了,各自在家休息。 感冒我不怕,打针吃药也不在话下,但是对我涂满红药水的脸却是非常在意。每每看到镜子里的阴阳脸,小小年纪的我就懂得美丑,知道没有人再喜欢我,也没有人再陪我玩了。我总是伤心地大哭,哪怕父母拿来什么再高级的玩具。我觉得我以后的日子只能待在家里而不能出门一步了,想到这些全是拜小河所赐,我就对小河愤懑无比,如果再让我看见她,我要拼命地打她,让她也有个阴阳脸。 几天后,小河的病好了,她竟然有恃无恐地来了,手里还拿着一小包东西。仇人相见分外眼红,我扑上去撕打她,而小河不反抗。我全然忘记了小河大着我两岁,每一次的摔跤我都不是她的对手。爸爸拉开了我,又在我的屁股上验证了下他那高深莫测的功力。于是我哭了,小河也哭了。 还有小学时的那个晚上,男孩和女孩亲了嘴,却不知道那是吻的意义。 (二) 妈妈看看我们,什么也没说,把小河送回了家。 我捡起地上小河丢的袋子,打开一看,是大白兔奶糖。我很英雄,拿着小袋子要还给小河,刚走出家门口,想了想又折了回来。 第二天在我刚刚吃完最后一颗奶糖时,小河又来了。她站在床边看着我,我拿眼瞪了她半天,最后我问了句“还有大白兔吗?” 她笑了,我朝她招手,她爬到我的小床上和我对坐着,然后从口袋里变戏法样又拿出了两颗大白兔。 我们和好了。 我们依然在一起玩,依然跟在他哥哥后面满村地跑。只是我们不再爱捉蝴蝶,而那小网兜也丢在传说中蝴蝶满天飞,最后却让我血肉横飞的大湖边。还有,我时常会在意我的脸,那时我最讨厌的就是照镜子,可偏偏每天都要照个不停。 我们一起上了幼儿园,一起上了小学。幼儿园的时候,我还会经常趴在她的肩上看那次大雨中我咬的印迹,边摸边问还疼吗?而她随时让我看,还总不忘开玩笑地说以后一定要咬回来。小学一年级的时候,她就不再那么爽快,总是在没人的时候才让我偷看一眼,也不再开玩笑说要咬回来。 小学二年级了,我们还是一起学习,一起玩,因为我们是学习对子。还因为我总是认为别人不会和我玩,因我半脸的伤痕。一次晚上和小河一起看电视的时候,节目里一个很丑的男人总也没有女孩子愿意嫁给他,那个男人很伤心,最后跳楼了。 我也伤心了,就不再看下去,出门转转。而小河就跟在我的身后。那时我早就原谅了小河,但是我还是会很难受,我觉得一个半脸伤痕的孩子是那么惹人讨厌,连我自己都不喜欢自己,还会有别人喜欢我吗? 小河是知道我的心事的,我们在一起玩了四年多了。每当我不开心的时候,她总是会说长大了就没有了,说这话时一脸的坚定,就象当年第一次见面,她说长大了就知道我们谁傻一样。 而这次小河没有劝我,她只是跟在我的身后,陪我走在乡村的小路上。这条小路我已不知道走了多少回,因为那是通向瓜果飘香的农场,连路边草丛中的小虫想来都该熟悉万分。今天,我走在这条小路上没有欢喜,只有惆怅。不知道走了多久,反正小河叫我的时候,我才停下脚步转过身。 小河走到我的面前,告诉我,你脸上的伤已越来越少了,基本上看不见。也许是这几年我每天都要看上几遍,所以太熟悉了,以致于我根本就没在意那些伤疤在慢慢变小。所以当时,我对小河的话是不信的,依然愁容满面。 小河不再说什么,她突然抱住我的头,在我的嘴上亲了一下。我条件反射下双手想推开小河,而小河已很快地放开我,退了开去。我们不谋而和地一起用手使劲擦着嘴。 虽然我当时还小,但也隐隐觉得有什么不一样的地方,我们就这样互相看着,谁也不说话。 过了好一会,我开口问小河,你干吗亲我的嘴?小河的脸在月光下有点红,很是可爱。她纠正我说,“那不叫亲嘴,那叫吻。”她还说,她不会嫌弃我难看,如果将来长大了,没有女孩子愿意嫁给我,她就会嫁给我。刚才的吻就是对我的承诺。 我傻傻地点了点头,心里也有着一点感激。毕竟我不会象电视里的那个丑男人,去跳楼了。我高兴了一会,问小河:嫁,到底是什么意思? 再之后我认识了越来越多的男孩子,再加上同学们一个个都小大人一样,说谁和谁一对,我就很少和小河在一起了。我们上了初中后,虽在一个学校却不在一个班级,见面更难。但我知道她的情况,她是个成绩很优异的女孩子,深得老师的欢心。而我则被爸爸不信言中,开始了一段我的土匪岁月。 初三时,我浪子回头,苦读了三个月,竟然混了个省重点高中,这让每一个认识我的人都吃惊不小。而小河则随着大势,进入了一所远在千里之外的中专。 从那后我们就没有再见过。高中时,陈慧琳莫名的红了,好多男生都把她当作梦中情人,整天地念念不忘。只有我不以为然,因为小河长得就象她那个样子,而且要比她还好看。 我安安稳稳地混进了大学。当我在大学里风花雪月、琴棋书画的时候,我早已忘记了小河,只是偶尔听人说起,她工作了,并出色着,然后去了韩国的总公司。 工作后的几年,我遇见些女孩子,但不是天天火拼不已,就是冷战不休。再次和女朋友分手后,我为了散心回了一趟老家。 在县城新华书店内,我正在翻着一本日语大纲。“小剑,小剑”,有人叫我的名字。我顺声看去,见是一打扮时尚的女孩。我思索了半天外加她的提示,终于想起来了,她是小于。 小于是我和小河共同的小学同学,只是四年级的时候她才从别的学校转来。小于也是中专毕业后和小河去了韩国。小于告诉我,小河结婚了,嫁在了韩国。我听了没有什么反应,只是象征性地表示了一下祝贺。 小于接着说,“我以为你们会成为一对,因为我第一天来到那个小学的时候就发觉你们不是一般的好,虽然你们怕别的同学笑话而故意互不理睬。但我相信我的眼光,我觉得你们长大了一定会在一起。” 我有些尴尬,笑着说,“那是小学时的事情,都是小孩子啊,朋友而已。” 小于也笑了,“是啊。后来直到小河快结婚了,我才知道她真正喜欢的不是你。”我松了口气,背上全是冷汗,可又隐隐有些失落。 她结婚之前的一段日子,经常让我陪她喝酒。每次她总是喝得大醉,然后就哭着喃喃自语,可是来来回回就那么几句。“小岸,你怎么不来娶我?我是要嫁给你的。你还记得我肩上的疤痕吗?还有我的吻,那是我的承诺。小岸,你怎么不来娶我?” 我的眼睛一瞬间潮湿了,早已积满灰尘的记忆又重新清晰。二十多年前,那个大雨倾盆的夏日,一个小女孩背着一个小男孩,走在泥地里,虽然吃力,但是无畏。 而那个男孩因为自己的顽皮,让两个人都遭了暴雨的袭击。非但如此,他还不顾女孩的背负,只因自己的疼痛,就在女孩的肩头留下了永远的印记。 还有小学时的那个晚上,男孩和女孩亲了嘴,却不知道那是吻的意义。小女孩还说过,等长大了就知道我们谁傻。 这些小于是不知道的。 她还不知道小岸是小河给我起的名字。小河说,我是河,你是岸,河与岸是不分开的。没有了河也就没有了岸,没有了岸也就无所谓河。 第4章 兄弟,我们为你报了仇 兄弟,我们为你报了仇 剑之晶 从小到大,家里有过好多只狗,但那都不是我的,我只养过一只,而且是我们家的第一只。 小三家的大花终于做了妈妈,我乐不可支,因为我早早就和小三说了,到时小狗要归我一只,尽管小三并不同意。 我每天都要去小三家,而以前是小三找我玩的。因为小三还有两个哥哥,在家里讨不到便宜。而他在我身边,好歹还能当个老二。 小狗一天天长大了,也一只只被人抱走了。抱的人不是小三爸爸的朋友,就是小三哥哥的朋友。所以我加紧了逼迫的步伐,先是兄弟长短的论着,再着危言耸听地吓着,但是这奈何不了小三。那时的我再厉害,又怎么能和他“凶神恶煞”的爸爸或者“如狼似虎”的哥哥相提并论? 我想了好久,痛下决心,带上爸爸给我买的玩具汽车去了小三家。那时这个玩具汽车大概一个村子只有我一个人有,可想而知它对小三的诱惑力。看着小三的眼睛直直的,口水都要流了下来,我暗自得意,心想小狗马上就要归我了。哈,那时的我想必有一副小人得志的嘴脸。 “不行”,小三咬了咬嘴唇同样也下了很大的决心。那一刻,我失望至极,差点就蹦上去掐死他。小三,小三,你真是个王八蛋。 但是我不能生气,我必顺冷静下来,因为外间屋小三的两个门神哥哥在啊。我想了想,“小三,我们来换着玩吧,你把小狗抱出去给我玩,我把汽车给你玩?” “……” “好吧,我们就玩一会啊,玩完了,我再还你,行吗?”我巴巴地等小三说话,但是这个平日象丫头样啰里八嗦的混蛋,此刻却玩起了深沉。 “行不行啊?你说话啊……不行,我走了”说着,我假装要离开。 “有个条件”,小三说完这句,又玩起了深沉。 “好吧,什么条件?”我强忍怒火。 “小狗要还给我,但汽车不还给你”说这话时,小三比刚才还坚决,一对死鱼眼不知往哪看。 我简直要爆炸了。黑,小三,你真黑,你别糟蹋了“小三”这个名字,你叫狗屎吧,狗屎就是黑的。 心里虽恨得要命,但为了得到小狗,我豁出去了。 “行。” 小三一听这话,咸鱼大翻身,死鱼眼马上活灵活现的。他抢过我手里的玩具汽车摆弄了起来,都不让我多抱会。最后,在我的催促下,他才依依不舍把它放在一个小箱子里,然后去抱狗。 我们过关斩将偷出小狗,跑到我们常去的一片小树林里。 我已将刚才的不快忘得干干净净,抱着小狗乱亲。一会抓着它的两只前爪让它学走路,一会抱着它的小腰在空中转圈练习飞行。 而小三就在边上焦急地看着,动不动就问玩好了没?我当然说没有了。小三由于拿了我的汽车也不敢逼我太甚。一直到了快吃晚饭的时候,小三没了耐心,说,“快还给我,我要回家了。” “你自己回去吧。” “小狗呢?” “当然是跟我回家了。”我气定神闲。 “你,你,你耍赖”小三刚才的深沉一点都不见了。 “这又不是你的狗,看它和我多亲”,说着我还抱起小狗在我的脸上蹭了下。 “好,好,我不要你的汽车了,你快把小狗还给我”,小三都要哭了,想来爸爸的南拳,哥哥的北腿已在他的脑海里闪现。 “小三,你别忘了,大强家的葡萄是谁偷的?”我改变策略威胁他。 “我是跟你去的,你偷的比我多,你吃的也比我多”,小三不服。 “我是吃的比你多,但大强他爸是我堂叔,我们是一家人”,我有恃无恐。 小三有点蔫了,沮丧着不说话。我一看,也软声说,“小三,你看我对你多好,我有什么好吃的,都给你吃,我的玩具都给你玩,你怎么连只小狗都不给我啊。下次我有好玩具再给你玩,我那汽车就送给你了。” 小三不象刚才那么敌意了。 “小三,你哥哥给你玩具吗,你爸爸给你买玩具了吗,是不是我对你最好啊?” 如此这般半天,小三终于觉得我是对他最好的人,我就是他的兄弟。既然是兄弟,一只小狗又算得了什么呢? “那要是爸爸问我呢?” “你就咬紧牙说什么也不知道。你可不能出卖我啊”,我叮嘱小三。 “哦”小三答道。 我们回家了,走了一会,小三问“什么时再去吃葡萄?” 到家刚好赶上吃晚饭,我把小狗放在桌子上让它和我“共饮一江水”。爸爸问哪来的小狗,我说是小三送的。妈妈说小狗太脏了,让我放下去,并帮我重新找了个碗。而我以前专用的小花碗就成了小狗的御具,我竟然一点也不心疼。虽然我不愿意小狗一个人吃,但我知道爸爸妈妈不喜欢小狗,这个结果已经不错了,所以我最好闭嘴。 晚上我把小狗抱上床,紧紧搂在怀里。也许之前我天天去小三家晃悠,小狗已把我当成家人,在我怀里温顺的象只小猫。 第二天早上在我还与小狗同床共枕的时候,冷不丁被人从被窝里揪着耳朵提了出来。我疼得大哭,睁眼一看原来是爸爸。屋里好些人。妈妈也在边上,她骂我是败家子。这时还不光是我一个人哭,因为我看见了小三,他的鼻涕好长好长。 小三明察秋毫的爸爸和哥哥当晚就发现小狗不见了,而且还发现了我的玩具汽车。最终,小三的牙没咬住,自己饱受一番皮肉之苦不算,还把我也供了出来。 小三的爸爸把玩具汽车递给我爸爸,爸爸没接,说,小孩子喜欢就拿去玩。他爸爸把车丢在我床上,然后和我爸爸到外间说话去。妈妈也跟着出去了。小卧室里只有耳朵肿大的我和“脱胎换骨”般的小三。 我不哭了,小三还在抽泣。我下床来,掀起小三的衣服,看见后背上都是藤条的印子。小三的爸爸已是三个孩子的父亲,在教训小孩方面比我爸爸有经验。 我把小三扶上我的小床让他趴了下来。我又翻箱倒柜拿出珍藏已久的一颗水果糖,那糖纸已有点破损。我剥下糖纸,将糖放进小三的嘴里。小狗一直待在床上,它不明白是怎么回事。这时,它爬了过来,舔小三的脸。小三也不推开它,任小狗涂了自己一脸的口水。我也趴在床上,看着小三。 小三说,“对不起,太疼了,我出卖了你。”我伸手轻轻地摸小三的后背,不知道说什么。 “小剑,你说我是哥哥的亲弟弟吗,他们怎么老是不带我玩。你说我是爸爸的儿子吗?他怎么那么用力地打我?”我听了,想到了我的耳朵,心里难受,又哭了出来。小三也哭了。小狗在我们两人脑袋之间,它一会过来舔舔我的眼泪,一会过去舔舔小三的脸,而且它还很难受地呜呜叫着。 那一刻,我和小三同时加深了对小狗的好感。小狗不会抽小三的藤条,小狗也不会拎我的耳朵,它只是象现在这样,很乖地陪伴在我们的身边。 小三的爸爸回家去了,爸爸和妈妈有事也出去了。小三的爸爸没带走小三和小狗。大人们让我们自己在家里玩。 趴在床上,我和小三执手相看泪眼。 我和小三都认为我们俩才是兄弟,因为我们再闹,再打,也没有忘记分吃一个偷来的西瓜。我不会忘记小三爬树摘苹果给我吃时腿上蹭掉的皮,虽然最终也没有摘到。小三也不会忘记我发现表叔家好多葡萄,谁也没说,单单只告诉他一起来偷。我和小三决定结拜,以后称兄弟。小三说他大,我是弟弟。我说这个我们早就说好了,我长得高,我是老大。小三不说话,同意了。 小三又说,小狗也对我们好,它也是我们的兄弟。还不太懂得兄弟含意的我什么也没说就答应了。我说,从今后我们三个是兄弟,我老大,你老二,那就叫它小三吧。小三一听不乐意,说,人家都叫我小三,小狗也叫小三,分不清,而且我也不想让它叫小三。我想了想,那就叫它小四吧。 那一年我四岁刚到,小三四岁半,小四才两个月。 为了庆祝我们兄弟三个的团聚,我们又帮表叔消化了点葡萄。 从那后,我们做什么都会带上小四。每次吃饭我会先喂饱小四,每晚睡觉我都会把小四抱在被窝里。有时小三也会在我家留宿,我们兄弟三个就会打闹一夜。小四不会咬我们,它只轻轻撕我的头发,轻舔小三的脖子,让我们哈哈笑个不停。我每次都将妈妈给的零食分成三份,小四的那份最大,因为我们知道,小四是我们最小的弟弟。小三也会为了打扮小四,偷拿他哥哥的红领巾给小四带上。这回小三比较坚强,被他哥哥发现后,他没有出卖小四,却累得我的耳朵又做回印度瑜珈。 小四长得比我们都快,还不到一年的时间,它比我和小三都高。小四早就不和我睡一床了,半夜它一个打滚,就能把我给滚下去。爸爸给它做了个窝,它每晚都在自己的窝里舒舒服服。虽然小四有时也会上床来和我嬉闹,但是它不想再和我共枕而眠,我也觉得还是一个人睡舒服。 在这一年里,我和小三都学会了骑着小四纵横驰骋。我们在小四背上的时候,小四总是小心翼翼,很是怕我们掉下来。这一点让同龄的孩子们非常羡慕,也让大人们惊奇不已。 在这一年里,我和小三都上了幼儿园。我们不能整天陪着小四,只有在晚上的时候才能和它玩耍一会。刚上学的头几天,我们学了几个生字,晚上就轮着教小四说话认字。因为妈妈说长大了不识字要没有饭吃,所以要去上学。我们不知道长大了没饭吃和上学有什么关系,我们只知道小四也要学。妈妈说我们不到一岁会说话了,小四也一岁了,所以我们教它说话。小四,总也不专心,我和小三教了它那么久,它还只会汪汪的叫。妈妈告诉我们,小四是不会说话的。我和小三就很悲哀,小四原来是个哑巴,我们要好好爱护它。 幼儿园是村办的。我和小三是住在村南的,男孩子只有我们两个,而村北的男孩子则有十几个,因此我们总是受到他们的欺负。但是一放学我们就溜回了南村,我们都有哥哥或者堂兄什么的,回到我们的小地盘,我们什么也不怕。 不巧的是,有一次小三的爸爸让小三去村北杂货铺给他买香烟。小三不敢违抗,又害怕村北那群地头蛇,就叫上了我。我们两个一路提心吊胆地来到村北。怕什么就会来什么,我们买了烟在回来的路上遇见了他们。他们见我和小三胆敢越境挑衅,都向我们围了上来。我和小三掉头就跑,他们跟着就追。我们慌不择路,竟跑到了一个废弃的小院子里。这下可好,被他们堵个正着。我们在院子里展开了一场混战。不言自明,我们挂彩挺多。小三人小灵活,竟然让他跑出了包围圈。我看着小三渐远的身影,暗骂,小三,小三你真是个王八蛋。 他们对小三的离去不以为意,都向我包抄过来。 可怜的我,被后村的两个孩子架着胳膊带到了院子中间。那些被我脚踹下,手挠下的孩子来找我报仇。不一会我就号啕大哭。他们又学着电影上的样子,要把我绑起来挂在树上,可惜没找到绳子。他们就让我承认我是叛徒。我虽不知道叛徒什么意思,但是也不愿意听他们的话。自然身上又多挨了几下,我就哭得更厉害。他们就这样把我折磨了好一会。 正当我哭得悲痛欲绝的时候,我听到小四的叫声。我知道小四来救我了,我大声喊着,“小四,小四。”我的话声刚落,小四就威风凛凛地出现在小院的门口。我叫道“小四,过来,咬他们。”小四毫不耽搁,直冲向我们。 第5章 兄弟,我们为你报了仇 架我胳膊的两个孩子,哇的叫一声就跑了。这下院子里乱了套,到处是乱跑的人,到处是哭声。他们越跑,小四追得越厉害。我觉得复仇的时刻到了,从地上摸起根木棍追打起北村的孩子。眨眼功夫,已有几个孩子被咬中,躺在地上直叫唤,那血顺着裤管直流了下来。我象杀红了眼的战士,死命敲打那些刚才的暴君,也打趴了几个孩子。我和小四在快意恩仇,是的,只有小四对我最好,在我最需要帮助的时候,是小四及时出现了,而不是小三,动物永远比人可靠。 还有一半的孩子在奔跑,这时我看见小三也拿着根大棒,气喘吁吁地出现在小院门口。我冲着他骂道,你不快点,我差点被他们打死了。小三还没来得及回答,就被人推到一边去了。一群大人冲了进来,他们一看院子中的场景惊呼一声。院子里基本上没有孩子在奔跑了,一个个躺在地上,有的大哭,在地上打滚,有的不知道死活,一动不动,那血已经洒满了一个院子。而小四站在中间,象个得胜的将军,舌头慢慢舔着嘴角的血,它冷冷地看着那些大人,眼睛里满是孤傲。 看着院内的情景,我已不象刚才那么狂热,在一边发呆,而小三的眼也睁得大大的,直视着刚才还把他当猴耍的村北小孩们。 原来当我和小四进行着我们的“屠杀”时,十几个孩子的哭声也惊动了周围的人,他们迅速赶了过来。这些人不是北村孩子的爸爸就是叔叔,看到儿子或侄儿横七竖八躺在地上,而小四还若无其事舔着嘴角的血,他们大叫一声,向小四冲过去。小四毫不畏惧,勇敢地面对他们的拳打脚踢。他们象我和小四刚才对付北村小孩一样死了命的踹向小四。小四左冲右突,身上被踢了无数脚。但是大人也没有占到便宜,有几个人的衣服就象柳絮一样在飘荡。 几个青年不知从哪找来了铁锹、草钗,也围了上去,场上的形势立马逆转。 小四已没了刚才的神勇,它有些恐惧。几个青年毫不手软地抡起了铁锹。小四开始还能退后躲闪,但是人太多了。终天有几铁锹砍了小四的身上。小四毛茸茸的皮,象拉链一样几个大血口子就张开了。小四大吼,在狂怒,向铁锹扑了上去。但是小四哪里会是敌手呢?渐渐地,它的大吼变成了悲鸣,它的步伐明显变得呆滞。我和小三也反应了过来,哭着求他们别打了。而他们哪管得了我们两个比小四还要矮小的人呢。我们要去抢下我们的小四,可是一个大人一只手一个,就让我们动弹不得。 又一记重重的铁锹落在小四的头上,小四象被突然抽去了骨头,犹豫了一下,又犹豫了下,轰地倒在了地上。随之又有几铁锹补在了小四的身上,小四不动了。大人们这时不再管小四,抱起地上的孩子,急急向村卫生所跑去。不一会院子中就剩下我和小三,还有躺在地上的小四。 我和小三跑到小四的面前。我抱着小四的头,小三抱着小四的腰,我们想让小四站起来。可是小四硕大的身躯躺在地上一动也不动。我们哭着喊,小四起来,回家了,小四,起来了,回家。 小四还没有死。它听到了,从喉咙里发出了“呜呜”声。小四的头趴在地上,眼睛看着我们,大滴大滴的泪水落了下来。我伸手给小四擦眼泪,却擦了一手的血,小三还抱着小四的腰。 小四突然在抽搐,一抖一抖的。我们知道小四冷了,都脱下自己的衣服盖在小四的身上。我们的衣服盖不下小四的身体,小三又在附近的草跺上抱了些稻草严严实实将小四盖了起来,只露出个脑袋。 小四的泪流得越来越多,我和小三都大哭着,一边哭一边给小四擦眼泪。 “快去叫爸爸来”,我反应过来冲小三叫道。 小三不肯去,我跳起来吼,快去。小三过来抱住小四的头,把脑袋紧贴了下小四,然后跑出了院子。 小四望着我,眼里含满了泪水。我俯下身子继续抱着小四的头,象一年前第一次抱着它睡觉一样。我轻轻地抚摸小四的背,小四一动不动,只是饱含深情地看着我。我哭得更厉害了,小四你要不是哑巴,肯定有好多话和我说吧?小四,小四。 小四好象明白这是最后的时刻了,它一眼也不眨地看着我。它的嘴里开始流血了,我伸手给它擦去。我擦完,血又流出来了,我就又给它擦。又一次擦完的时候,小四伸出舌头在我的手心舔了一下,然后舌头就搭在了地上,上面满是血,还在流。小四的眼神也不象刚才那么凝视了。 它死了。 我无所顾忌地大哭,双手在眼上乱抹。小四,我的兄弟,它死了,它死了。 小三回来了,小三的两个哥哥和爸爸也来了,我的爸爸和妈妈也来了。他们都知道村北打死了一只“疯”狗,料不到竟然是我的小四。得到小三的报信,他们都跑来了。 爸爸抱起我,我搂着他的脖子哭,小四死了,小四死了。那一刻我想我明白了兄弟的含义,因为我的心好疼好疼。我身上是小四的血,而小四的血又沾在了爸爸的身上。小三也哭了,他跑上去摸着小四的头。 最后,小三的两个哥哥拆了院子的破门板,把小四抬在了上面。我和小三仍然把我们的衣服盖在小四的身上。爸爸要抱着我,我没有愿意。我和小三每人握住小四的一只爪子,跟在两边往家走。 小三的一个哥哥说,这下好了,可以吃狗肉了。小三听了,第一次不把哥哥的权威放在眼里。他跑到路边捡起块石头就向他哥哥扔过去。他哥正中后背,哎哟一声,扔掉门板就想过来揍小三。他爸爸过来,“啪”的就给了小三哥哥一巴掌。小三哥哥不敢说话,老老实实回去抬着小四继续走。 小四放在我们家里一夜,它躺在自己的窝里,而我和小三则陪了它一夜。第二天爸爸把它给埋了,我和小三把我们昨晚给它盖的衣服仍然盖在它的身上,我和小三都认为地下冷。我拿出玩具小车,征求了小三的意见,也放进了小四的墓穴里。临埋上的时候,小三问我爸爸,“叔叔,要不要留个孔给它喘气,万一它活了呢?”。爸爸拍了拍小三的头,没说什么。 幼儿园中班只剩下了女生,我、小三,还有村北的男孩子都一个多星期没有上学。村北的孩子都伤得不重,虽然留了好多血。小四只是吓唬他们一下而已,那时乡下还没有狂犬疫苗的说法。不久他们陆陆续续上学去了。 我在家里躺了两周还不想上学去。小三来找我去上学,我开始不想去。小三说,给小四报仇。我一听就跳了起来,跟小三去上学。 那帮孩子都好了,也知道小四死了,正等着我们呢。我们一去,双方就开战了。我们虽然人少,却是怀着刻骨的仇恨,是拿命在搏,所以双方打得不亦乐乎,吓得女生哇哇地哭。 老师赶来把我们全提到操场上罚站。都打累了,我们在老师眼皮底下,约定明天再战。 晚上,我和小三偷了家里的钱和烟去给我们的堂兄们、哥哥们,大点的邻居们,只要我们能拉得动的人,我们全拉来了。第二天放晚学的时候,我们就把那帮村北的孩子围住狂殴了一顿。 第三天我们和我们找的一帮大孩子又被村北孩子的堂兄、哥哥什么的狂殴了一顿。如此这样,惊动了双方的父母,我们又免不子一顿铁板鱿鱼。最后双方约定,不许找帮手。虽然对方人多,但是我和小三为了小四,决定吃下这个亏。因此每天我们又浑身酸痛地回到家。还好约定不准打脸,否则又要被爸妈揍了。 几天下来,我们觉得这样不行,就央求爸爸教我们武术。爸爸经不住我和小三的恳求,也没见我们这几日惹事,就随便指点了几下。我和小三做事从来没有这么认真执着过,每天晚上就那一个动作也要练习到半夜。 一个月下来后,村北的孩子吃不消了。我和小三每晚都会去小四的坟前,我们告诉小四,今天我们又痛殴了谁,我们在为你报仇。 村北的孩子终于求饶了,让我们出条件,什么条件他们都答应,只要以后别再打了。 那一刻,我和小三突然一阵轻松,我们相对笑了。小四是为我们死的,我们给小四报了仇。我和小三突然又想哭,但最终我们忍住了。 什么条件呢?我和小三的脑壳不够用,最后我让他们在小四的坟前叫四哥。 那个晚上,我们都来了,一群五六岁的孩子来到小四的坟前恭恭敬敬叫了声“四哥”。我和小三听到那一声“四哥”,终于哭了,那群村北的孩子也哭了,为我们这近两个月的争斗。那,也是为我们的小四。 后来爸爸又买了几次狗让我养着,每次我都无动于衷,他自己倒是乐此不疲了。小三家的大花死了后,也没有再养狗。小三也没有再提过养狗的事情。因们在我和小三的心目中,只有小四。它虽然是只狗,虽然在结拜的时候我们并不懂兄弟的含义,但是从那后,我们就知道了,小四就是我们的兄弟。 兄弟,不论姓氏,超越血缘。兄弟,不论所属,无关种群。兄弟,是和平时,对彼此的互相关爱;兄弟,更是危险时,对死亡的挺身而出。兄弟,是活着时,快乐无边的朝夕相处,兄弟,更是临死时,最后一眼的无边情谊。 小四,我们的兄弟。 第6章 华北电力大学点滴 华北电力大学的往事 剑之晶 我很帅,可是却没人爱 进大学第一天,我最先认识的是来自江西的上铺。当时,他鬼鬼祟祟地趴在我的耳边说:“你很帅,以后肯定有好多女孩子会追你。”我一听,心里立刻就把他引为知己。此后四年我们的关系如胶似漆。 有了他这一句话垫底,我好长时间内都不把本校里先天不足、后天畸形的女生放在眼里。那时偶有些女生因为客观原因和我搭讪时,我都摆出一副置人于千里之外的冷酷表情。可是,我等啊等,一直等到大三开始了,依然没有女孩子给我抛个秋天的波菜。 要知道,那年头,你若想成为一名合格的大学毕业生的话,必须通过三项硬性指标:计算机二级、英语四级、恋爱若干次。前两项还好说,这最后一项,大学都念一半了,我还是小哥独处,可怎么得了啊? 我气急败坏下,就问上铺:“刚进大学时,你不是说会有好多女孩子追我吗?” 上铺昨晚约会到凌晨,正睡眼惺松。他眯着眼好半天才明白我的意思,然后极不耐烦地来一句:“当时我看你和你家里人刚分开,心情不好就随口安慰你一句,你以为你真帅啊,切。”说完他把脑袋往墙里一转,继续千秋大梦。 不是说在正确的道路上坚持,是执著;在错误的道路上坚持,是固执吗?我不再冷酷到底了。 两年后,我顺利毕业。 绰号 进了大学后,大家都喜欢按着年龄排出个大小。本宿舍,我最小,当年芳龄十七。而老大来自陕西,既是我们宿舍的老大,也是本班的老大,并且绝对名副其实。他长我五岁,身高一米八六。可是说到体重,他就寒酸了点:毛重五十三公斤还差一点。他的绰号叫“拉长”,读“la zhang”,听起来好象工厂里的段长什么的,其实读法是“la g”,来自机械学中一个金属由短粗拉到细长的名词。 老大岁数虽长,但是在谈情说爱方面却真的是十年长八岁、越长越败类。一次午后,他兴冲冲地跑回宿舍冲我们大喊:“华山那面有人在亲嘴。” 我不屑一顾地说:“华山那么有名的风景区,看见几个亲嘴的有什么稀奇,没准更精彩的也有。” “你这个笨蛋”老五骂我道“华北电力大学的假山简称华山。” 噢…… 隔壁宿舍有一位林主席和何主席。林主席,得益于林彪。何主席,凭的是真才实学,其羽毛球水平全校无人能出其右,所以官拜校羽毛球协会主席。 再隔壁宿舍有一位仁兄叫“水桶”。小时候一看到书上描写女人身材差就说如水桶一般,我总是百思不得其解。这水桶又细长又苗条还光滑,该是多少女孩梦里寻它千百度啊,怎么会差呢?不解归不解,我当然不会傻到去触老师的霉头,否则搞不好就要背着“色狼”的头衔跨入大学校门了。我没带着头衔只带着疑问参加了入学一个月后的体检。我们按次序量完身高、体重,就轮到那位老哥了。只听助理医师向主医师报道:胸围一百、腰围一百、臀围一百。房间里安静了几秒钟,突然爆发出一阵爽朗的笑声。想来,那一刻豁然开朗的不止我一位。 自此,他就顶着“水桶”的江湖名号在学校里招摇了快四年。毕业前夕,我们发现经过他四年对曼妙身材的不懈追求努力,再叫他“水桶”就不实事求是了。于是,经大家商议后,我们一致同意改叫他“酒坛”。 点名 因为教授有名,选修他课的人也多,所以上课就在一个大教室中。上铺去听了一次后就觉得教授是盛名之下,其实难副。以后一遇到教授的课,上铺就躲在宿舍里睡觉。 一次刚开课,教授说我们有个平时分,我今天就抽名点下,到的人加十分,没到的人就扣十分。可巧抽到了上铺的名字,我硬着头皮站起来替答了一声“到”。可下面又点到我的名字,我忙拉起坐在我边上的老二救了一下场。老大在边上见了,嘿嘿地笑。他还没笑完,又点到老二了,他又被老二给拖了起来滥竽充数了一回。老大刚坐下,又听到教授点他的名。这下老大脸红脖子粗了,边上没一个认识的了,无产阶级的友谊发扬不下去了。我们端坐在下面,眼睁睁地看着老师低头在花名册上划了一笔。 老大如坐针毡地在座位上熬了一节小课,然后趁着课间休息,他就象竖着的箭一样飞快地射回了宿舍,把上铺直接从床上给揪了下来。上铺跟随老大气喘吁吁地跑到教室,他问教授:“老师,你刚才点我的名了吗?我没听清,我就是某某。”说着,上铺指了指花名册上老大的名字。 扑克 大二时,我们开始迷上了扑克八十分。每天早晨,若是有人伸头问下今天什么课,立马一屋子声音:“扑克。”许多个中午,太阳照得人昏昏欲睡时,我们宿舍在牌桌前精神抖搂,其中四个人鏖战,剩下两个做狗头军师。多少个夜晚,别人在花前月下乱啃时,我们宿舍每人出五毛钱买两副一元的扑克再去称一元的瓜子,然后足不出户直到要挑灯夜战。更多的时候,为了宿舍的荣誉,我与老二还会搭档去挑战或者应战隔壁屋的两个主席。只要课不是太重要,或者老师查得不太严,我们这铁四人组不是他们来我们宿舍就是我们去他们宿舍,一打就是一个下午,有的时候甚至耽误了考试。 那次我们正在隔壁宿舍客场做战时,突然电话响了。何主席边出牌边歪着脑袋夹电话:“什么考了多少分,通没通过?不知道。我正在忙,一会联系。”说完他继续全神贯注地出牌。一会他突然丢掉牌,然后一把抓起电话回拨了过去。 “那门课什么时候考试?什么?前天下午就考完了?”同样的课,他选的老师不同,所以考试时间也和我们不一样。 我们三个在边上听了很尴尬。前天三缺一,我们拉着他打了一下午的扑克,连晚饭都没来得及吃。 又过了三、四天,我的搭档也有一门试要考,我们就劝他别去考了,因为前一门他考得很惨。这也不怪他,试卷太难,据说那场试诸多考生中若有一个人能通过,那就是华电祖坟冒青烟了。老二是准备修双学位的,有一门不过那别的考得再好也是浪费。 林主席说:“这门课我们知道你学得不错,但是前一门你又过不了,这门你考得再好不也白搭?” 我点头附和道:“就是,你这门若是考得分高的话反而更伤心。再说,我找别人合作不如和你配合默契啊。” 老二看了看我们,还有些犹豫。 “我为了陪你们打扑克,连主修课的考试都不参加”何主席有点愤愤地说。 “洗牌”,老二把笔、尺子什么的往床上一丢。 又过了两天,和老二同报双学位的一个同学过来问他“你怎么不去参加考试?” “有什么好考的,我打扑克放松一下。”老二一副无所谓的样子,手中不忘出牌。 “报名费那么贵,你说扔就扔了?”同学很是惋惜。 “哎,我也不想扔啊,前一门不是通过不了嘛。拿分”老二看见牌桌上有十分,“啪”的一声甩出一张大王。 “你过了啊,就你一个人通过了啊”同学很是惊奇。 坏了,老二家的祖坟冒青烟了,看他的脸色就知道了。 事后为了让老二的脸色恢复正常,我们三人请他吃了不下五次的饭。 谁偷了我的被子 还有半个小时就要熄灯了,我们铁四角还在牌桌上斗得你死我活。水桶站在边上看得手痒得要命,一个劲地问我们谁累了换他打一把过下瘾。我们兴头正醋,哪能轻易让位。打着打着,我突然想起被子还挂在外面晒着,就让在一边没事干的水桶帮我把被子抱回来。 水桶好不容易才等到能上场的机会,怎么会轻言放弃。他直说他不认识,让我自己去抱。无奈之下,我只得让他接下手。水桶欢天喜天。 我到了晒被子的地方一看,别的被子都被抱光了,只剩一条。可是这条怎么那么脏,而且号码也不对。一种不祥的预感在我心头升起:老子的被子被偷了。 我一路骂骂咧咧地回宿舍,奶奶的,这么冷的天让我怎么过。 舍友都安慰我,说今晚就和谁将就挤一夜,明天再去买一床新的。我想想也只能如此,生气也没用。看见离熄灯还有点时间,我就叫水桶下来换我上阵。水桶正打得不亦乐乎,哪肯下来。他怂恿我:“不是还剩一床吗?人家偷你的,你就偷别人的。” “什么?”我不相信自己耳朵似的看着他,这就是现代的大学生? “那你就当是别人抱错了的,然后你也抱错了吧”水桶回头看了我一眼,马上又埋入牌局中。 “万一我的真是被人偷去了,不是被人抱错了怎么办呢?”天下乌鸦一片黑,我也立场不坚定了。 “那你也把它抱回来,反正别人偷你的,你就偷别人的。两不亏欠。”水桶倒是理直气壮,然后又鼓励我道:“快去吧,这么冷的天可不是闹着玩的。” 我心一横,该谁倒霉谁就去倒霉吧,反正也不是我想偷的,要骂就骂那最先偷被子的人。我三步两跳的就跑去把被子给抱了回来,刚进门就熄灯了。 大家各自散伙回屋,水桶尤是满足。 我强忍着恶心钻进那条散发着怪味的被子中,还不到一分钟,就有人猛敲我们宿舍的门。同一时间,水桶的杀猪嗓音直贯耳膜:“老剑,你刚抱的被子号码是不是98—0750?” 第7章 过年 过年 剑之晶 平常时间老爸还算通情达理,可是一到过年这个时候他简直就是个比我歌喉还要粗的大粗人。 人活于世,最高的修练境界“吸日月之精华,集山川之灵气。”小时候我牢记祖宗良训,每日专挑月最圆日最高时,在田头地沟、房前屋后,不是吹牛扯皮,就是捉迷藏过家家。如此科学地利用所学所知,在我老爸的眼里却是个十足的败家祸害。 日最高当然是午时三刻了,再不起就要日落人也饿,猴般瘦弱不经冷风吹。月最圆的时间多是凌晨三点之前,再不睡就要月垂眼也黑,熊猫多得扎成堆。那么别的时间我也好学不辍,鄙人师从加菲猫。它老兄有句名言,“今日的‘梦’想决定你明日的前程,还不快睡觉。” 大年夜,炮竹声声,人人快乐。我们这些个“**华、集灵气”的半大小子们比以往更要卖力,如此一来拥抱梦想的时间就要长些了。这样大年初一,当我还在为未来使劲梦想的时候,老爸就蹑手蹑脚走进我的房间,伸出两只手指象铁夹子一样揪住我的耳朵妄想给我造成“耳大是福”的既成事实。而每次为了梦想我都是与暴力顽抗到底。 我们象是在拔河,我的耳朵就是界绳,老爸努力想把我拉出被窝“金蝉脱壳”,我也不甘示弱用力缩在被子里“藏龙卧虎”。如此总是旗鼓相当,老爸却不肯认赌服输,还每每大出老千。他要么就猛掀被盖,让我的横陈玉体在寒风中瑟瑟发抖,要么就西藏秘宗大手印着我的屁股,让我顾此失彼下哀嚎连连。 老爸见胜利在望,不免要软言示好,“看,你一出生的时候就伴随着一声啼哭,现在新年第一天还忙着回味。” 我不置可否,只想问问我的语文老师为什么一年之“季”在于“疼”? 好歹穿戴整齐了,我坐在桌前看着自已的青花小碗,总觉我的饺子比妈妈的少,于是乎非要替妈妈分忧,换个碗。妈妈说我的饺子是最好吃的,她总会把最好的给我。吸了这么多的日月精华,我更加相信自己的判断,非嚷着要换。军阀一样的爸爸又专制了起来,“让你吃你就吃。”我看了看他,念在他让我耳大是福的份上不再吭声。 我低头大嚼了起来,突然咬到一个硬硬的东西。哈哈,是硬币。你可别小看这一枚不起眼的硬币啊,那可是我一生的祝福,没准以后我就富可敌国,天天可以“梦”想。我得意地举了起来,向想骗我的老妈和军阀一样的老爸炫耀了起来,“看,再不给我换,眼热了吧。”一副小人得志的嘴脸。 而爸爸妈妈显然后悔末及,忙要和我换剩下的饺子。哪有这种好事,我一把护住青花小碗,象老牛护住了小犊。 幸亏我坚持没换饺子,要不然就愧对上天的美意了。真没想到我吃的每一个饺子内都有硬币,一共吃出了十一个。而老爸老妈加起来才三个。我在得意之余也财大气粗了起来,“爸、妈,等我发财以后你们就不用工作了,想吃什么就吃什么,想去哪玩就去哪玩。”爸妈听了直夸我孝顺。反正我是铁定的超级富翁,人逢喜事精神爽,早把那场耳朵拉力战给忘光了。 我在吃出了一堆硬币保证了将来幸福的同时,也没有忘记现在的“劳动”。吃完了早饭,看爸妈收拾妥当,我孝顺至极地一个响头磕在地上,说了声“祝爸爸妈妈新年快乐”,然后就直挺着身子不起来。世事洞明皆学问,老爸深谙此道。他拿出钱包,在一堆大小不一的钞票中挑了半天拿出两张不大不小的来。我一看之下,把孝道发挥至极致,打算再跪半个时辰。 “一年到头就再给两张大的吧”,妈妈也不满地说起了爸爸。人情练达皆文章,看妈妈多聪明,知道将来我要腰缠万贯,现在就在维护我了。 爸爸听了后,好象很不情愿似地又给了我两张最大的。我象弹道导弹一样弹射出了门,嘴里大叫着谢谢爸爸,心里却唱着世上只有妈妈好。 劳动起来,我一向兢兢业业。从奶奶家到叔叔家,我一路虔诚地磕了下来,提前进入腰缠万贯的时代。接下来,小伙伴们聚在一起,我们拿出自己的荷包比了比重量。嘿,还是我的最重啊。我又得意忘形起来,“我天生要做大富人的,今天早上我一下吃出了十一个硬币”。同伴很是不信,他们才吃出两三个而已。一个同伙忍不住问道,“小剑,你吃了多少个饺子?” “十一只啊,每只都有硬币的,我爸爸和妈妈总共才吃出了三个硬币”。一想到早晨我光芒万丈的胜利,我又乐不可支地笑了。 同伴们呆一下,突然也大笑了起来。我丈二和尚摸不到头脑,真是莫名其妙,莫非是在搞笑? 一个同伴笑够了说,“小剑,你爸妈那是替你准备好的。你不知道还瞎高兴,真够笨的。”我一听气坏了,心想这群大笨蛋,大我好几岁,还和我上同一个年级,竟然好意思来笑话我。 我一扭头就走了。 回到家爸妈已等我好久,他们要去朋友家拜年。我一听换了件自以为很帅的衣服就跟着出了门。这一天下来我是赚个钵满盆盈。晚上回家后有些累了,第一次没有充分吸收完月光就睡了。 爸爸说我睡着的时候留了一枕头的口水,手里的荷包却死活不松手。 第8章 怀念老猪 怀念老猪 剑之晶 老猪是我的大学老乡,华北电力大学环境工程系98级的高才生。 老猪和从安徽凤阳出来的那个皇帝一个姓。刚进大学的一帮人,乳臭未干就开始故做稳重老成,称呼某人定是“老某”。我老乡初被人称呼“老朱”,后来渐渐的熟识的人都利用谐音,称其为“老猪”。这点小伎俩当然瞒不过他的法眼,但是高人就是有点特立独行,老乡不以为杵,反而欣然接受,QQ、MSN等上面赫然自称“老猪”,于是就这么叫开了。 环境工程最近十几年在国外是如火如荼,因此一班成绩棒的不象话,同时思维也远远走在同时代学生前面的高人们,好象脑袋上安个圆锥,屁股上装个火箭筒似的拼命往里挤。可想而知,N个独孤求败、中神通、扫地神僧在一起,怎一个人才济济能形容万一?而老猪竟然还能成为这个系的高才生,该是如何的来之不易。同是亚欧大陆桥东桥头堡来的,我的老乡让我连汗颜的勇气都没有。 大学在我的心目中,说好听点叫人生如此多彩,敢不尽情享受?说直白点就和1949年的感觉一样——解放了,要好好玩啊。呵呵混日子。而老猪则扎扎实实地学习,稳稳当当地努力。他的生活如果可以象水一样凝缩凝缩再凝缩,那就只有两个字了——自习,连吃饭睡觉都可以忽略了。每天只要有空,我就抱着篮球,或拿着乒乓球,或推着破车准备出去,以此忙着给我的人生面板上色。而每一次我都会看到老猪去上自习,他背着的超大书包,随着走路一上一下击打着屁股,有点象十年前的我们——小学生。老猪随便找个地方摆开用品就可开始学习,真如一武林高手,并不需要名兵利器,飞花就可绝命,摘叶就可封喉。老猪是不用规定时间、地点就可学习,而这“双不规”的精神,我到现在还只是学个皮毛。 他天生就是个学习的料,真正做到了一息尚存,学习不止。大一时,老乡聚会,师姐现身说教。我们,不,准确的说应该是我,多是问一些生活情趣、大学情调,亦或哪有名山哪有大川之类的话题。而老猪则是非常谦虚地问如何学习,学习上有哪些疑难杂症,以及解决它有哪些祖传偏方什么的。高下立辨。 因此,大一结束时他拿了个一等奖学金我没有感到什么惊奇,还请我、同学阿杜、老军、老方改善了一下伙食。那时在座的我和阿杜是一双脚上的的两只袜子,绝对的臭味相投,都是一样的懒惰,极不喜欢学习的。老军成绩也是相当出色,只是社会关系差点,因此综合实力相对老猪稍逊一筹。那时的饭店还记得是在校东门的老四川,当是时吃的是尽欢颜,如今再让我去吃,想必和吃一把香灰也差不多,无甚滋味。 大二暑假,我悠哉地用投资小赚来的钱买了一架1000多元的相机回家避暑。而老猪在那个假期参加了全国的数学建模比赛,他获了奖,而且是第一名。 大三暑假我们都在准备考研,不同的是我待了几天又回家避暑了。“考研”就成了蒋介石反攻大陆的口号,多是叫嚷几句而已,直到老蒋Game Over了,到现在大陆还不是完好无损?而老猪一如既往地用功,是毛老人家说的“宜将剩勇追穷寇”,或者朱总司令发出的“对日寇的最后一战”,努力、刻苦、玩命。 大四考研结果出来了。付出的终归有回报,老猪如愿以偿考中了中科院的硕博连读,其中有两门是满分——数学和一门专业课。由于成绩比较优异,面试的教授没见面就直接催他去学校报到。而我瞎猫碰死耗子,也找了个据说是薪水相当不错的工作。 由于临近毕业,我在替他高兴的同时,自己也黯然神伤。毕业之时,真如生离死别,连我这个斗鸡走狗的小小男子汉也哭地一塌糊涂。那么多的同学来自全国各地,海边的、山尖上的哪都有,也许这一辈子再也见不到了。我沮丧地收拾了自己的行李打道回府,学生时代就这么结束了。而老猪通过自己四年如一日的努力,又要继续去深造。想起不久就要物是人非,各种滋味齐涌心头。 大学时,劝我学习的人很多,我也不是很笨的人,所以诸位都是点到为止,好好学吧,不要那么贪玩了。没有那么多的夸夸其谈,什么为了党,为了国家,为了人民全省略,就是为了自己。老猪不厌其烦地也劝了我很多次,语言非常朴实,虽然那时我懒惰成性,但是听来仍不失为金玉良言,也曾感动过,还老老实实地和他上了几天自习。然则,最终劣性难改,拉开了盖个阿房宫的架势,最后连间茅房也没盖好,虎头蛇尾草草地收了场。现在想来,老猪对我仁至义尽,而我也无可救药,因此我也只能无奈地等待毕业。 人都有七情六欲。表面上看来,老猪是不能免俗。而在我看来,老朱之意志坚定出乎我的想象,时时会让我拿德国那个最后在总统府地下室自尽的人和他相比,因为前者老是高呼意志的胜利。说老猪是柳下惠一点也不为过,然则他又不是非常的古板,甚至可以说幽默风趣,远不是木讷之辈,聊起天来也是云遮雾里,水漫金山的。 老猪似乎曾对一李姓女同学颇有好感,这在他们班传播极广,是人人皆知的秘密。而那位小姐,阿杜的老乡,我也曾细看过。人长的还是有点姿色,但说到能够让人一见钟情,似乎也不大可能。我亲口问老猪,老猪则回答,只是无意中说了句这个人长的不错,于是他们班的好事之徒就小题大做、以讹传讹,添油加醋不算,还加了不少自己的主观臆测,有点戏说的味道。我听来的就是老猪如何中意谁了,怎么茶饭不思,为伊消得人憔悴了。其实仍是天下本无事,庸人自扰之。自然,老猪也为了他的清白,面红耳赤地辩解过,只不过徒增一些笑料罢了。 说起来,我也不是省油的灯,常说他和他们班某一女孩子有一腿,那女孩绝对是个才女,在大学里她的成绩也总是被称为变态的好。不过,她只能被称为“才女”了,原因是她和诸葛亮的老婆颇为相似,有满腹经纶,却无一分姿色。这么说吧,即使是猪八戒看见了她也得暗暗庆幸自己出家做了和尚。外表与内在形成反比,这似乎成了个定律,越丑的人,才气越高。当然,我也没有说漂亮的女骇都是枕头啊。 而老猪在矢口否认的情况下,又不忘对那女孩赞美几句,这愈发有点说不清楚,于是我更加胡搅蛮缠,老猪也是着急加无奈。反正那时我口头给他撮合的女孩,不是连牛头马面见了都要攀亲的,就是骑上扫帚就能飞上天的。哎,那时我是多么庸俗无聊,当然也见证了我曾经以貌取人的陋习。爸妈虽然没给我卡西莫多的外表,可我当时的言行却足可以和卡西莫多的脸蛋相媲美。 虽思进取,却不见行动,这是我和老猪最大的区别。因此在学业上,我失败了,而他成功了,一个崭新的国家栋梁诞生了。 同学老韩曾经对我说过,看你老乡有空就背着书包自习去了,你见他玩过吗? 我呢? 老猪真的象头只会待在圈里的猪一样,除了闲着可上自习的教室外,他哪也不认识,而我闭上眼就可以把那个城市的大街小巷给勾画出来。 未考研前老猪也去过招聘会,练过滩。他不用说话,把厚厚的一摞证书一丢,主管立马起身相迎。而我每次总是想法设法堆砌华美辞藻,千方百计鼓动我的三寸肉舌方有些许成功。 老猪去继续他的求学之路,鲲鹏展翅扶摇直上了。 我却有点破舟渡江,顺流直下。 老猪读完硕士后,告诉我不想读博了,我心下纳闷。旋即他告诉我想去美国留学了,我立马释然。8个月前某天他告诉我一切准备就绪,就要登机。真的是鲲鹏展翅。他竟然约我美国见,我一个劲地祝福祝福还是祝福。 现在我也看了些各方面的书,得知:猪,自然界相当智慧的动物,现在多有国家训练其破案、看护孩子、病人等。老猪啊老猪! 老猪,真名朱孟强,1980年生,江苏连云港赣榆县沙河镇人。 第9章 怀念工作时的一篇演讲 同志,请你不要自私 剑之晶 (一个高危行业职工的心声:你的生命不仅仅属于你自己,它还属于你的家人,你的朋友,你的同事,以及所有关心爱护你的人,所以工作生活的时候,你不能自私地把生命据为己有,从而玩忽职守、麻痹大意。) 晨曦微露,小区门口,娇妻、幼儿关切的目光在远送着谁? 华灯初上,繁华路边,爱人、孩子急切的眼神又等待着谁? 灯红酒绿,奢华或者糜烂,毕竟一片繁荣。 歌舞升平,书生或者黎民,难得到处平安。 办公室内,你我谈笑风生,明天或者更远的未来时刻显示着美好。 施工场地,大家配合默契,工作或者偶尔的休息处处洋溢着情谊。 而这一切的一切,要求你——同志,请你不要自私。请你不要因为一时的便利,就“逃避”自己做父亲、丈夫的责任。 同志,请你不要自私。请你不要因为一时的侥幸,自己做了无声无息的阴间电使,却留给人世间悲天怆地地痛苦悲伤。 同志,请你不要自私。你可以无视自己的天空阴雨连绵,但是请你考虑我们——你的同志和兄弟——需要一方艳阳高照的晴空。 一直以来,我不愿意开安全会议,也许有人认为坐在办公室里无风无雨有着一份舒适,但是我却宁愿连天搭夜得挥汗如雨。我不愿意听长篇累椟的事故报告,也许有人认为一周辛勤劳累后难得有一份品茗听书的惬意,但是我却宁愿听枯燥的教条式训导。我见不得那哭天喊地的场面,也许对某些人来说早已有见怪不怪习以为常的麻木,但是对我那永远是心灵与肉体地狱烈火般地煎熬。 而这一切全是因为你。 有着几十年的工龄,规章制度似乎已了然于胸,过度熟悉的工作也许已成习惯,安保在此时大概也就可有可无了。有着这么多的似乎、也许、大概,那么出事也就成了必然。 因为你习惯性的违章,因为你对自己责任的逃避,因为你无视我们的欢言笑语,所以我没有了那一份舒适,所以我没有了那份惬意,所以在草长莺飞的日子里我却有一遍又一遍的痛苦回忆。 我不愿记住那个日子,可是它却如与生俱来般,时刻让我铭记。那是1998年4月6日,风轻云淡,阳光舒缓地照在身上,止不住让人感叹,生活的美好,人生的幸福。于大多数人而言,这一天是普通的也是美好的,可是于我们而言,这一天却如梦魇一般。 我不想记住那个地点,可是它总是不请自来在我脑海重复闪现。那是在陆桥配电所,周围是日日相伴的铁塔与钢线,身边是朝夕相处的同志和兄弟。一切让人备感亲切。于别人而言,此地再是平常不过,俯拾皆是。可是于我们而言,这个地方犹如朝圣之所,从此后变的凝重无比。 我不想记住那个场面,可它就象一个幽灵,埋在我理性最薄的的地方,意味着简洁之后的深刻,遗忘之后的复现。几十米的高空,违规的保险带就象栓在身上的一根稻草,它的无用是如此的显而易见,因此不可避免的事情自然而然就发生了。整个人直直地落下,伴随着刺耳的尖叫。接下来是重重的击地之声,整个世界仿佛一瞬间死亡,高塔钢线,还有朝夕相处的同志加兄弟似乎也同时成了你的殉葬品,那一刻,死亡如此之近。也许那只有短短的几秒,可在我们的人生篇章里这一刻因为你而成了永恒。 你可以漠视自己的生命,可是我们却不能。瞬间的心灵窒息后,整个工地忙碌起来,叫救护车的拨打电话,实施急救的包扎伤口,同志们的情谊也在这一刻发挥的淋漓尽致。但是这一切已然徒劳,一切都结束了,你就象一片叶子在人生的正午随风而去。 世界是公平的,与生活工作息息相关的电也是一样。你对它循规蹈矩,尊重有加,它对你就会春风和煦,回报甚厚。你对它视而不见,蔑视一毫,它马上就会六亲不认,无情报复。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对自己的严格约束,就没有在工作中的轻松自如,就没有在生活中的平安幸福.墨非定律说:如果你觉得某个隐患有可能发生,那它就一定会以某种方式发生。 因此你要采取行动。你要知道播下一个行动,你就会收获一种习惯;播下一种习惯,你就会收获一种性格;播下一种性格,你就会收获一种命运。 人生如果没有计划,就计划着失败。用电如果没有规则,就规则着伤亡。 同志,工作中当你认为还有待完善的时候,请你再费神费力,不要忘记你还有父亲丈夫的责任。同志,当你认为已万无一失的时候,请你再仔细检查一下,因为我们不需要悲天怆地的痛苦悲伤。同志当你无视自己的天空阴雨连绵,但是请你想一想我们——你的同志和兄弟——需要一方艳阳高照的晴空,而这晴空同样也需要你一起来支撑。 同志,为了你的家人,为了你的朋友,为了我们大家,请你不要自私。 同志,请你不要自私。 第10章 放火 放火 小的时候经常吆五喝六和同伴们去野地里纵情烧上一把,好多时候竟还有些意外收获。 冬天,田野中满地一片黄色,草干枯着,一堆一堆地没及膝盖,间杂些庄稼的叶子,也是同样的干黄且厚实。这个时候,随便有一个火星,再来点小风,马上就可以成燎原之势。 寒假中的一天,百无聊赖,一小伙伴提议去放火。其时附近的野草已被烧光,而打谷场上的草剁,烧来无趣,也怕被父母责骂。所以,主意虽好,却有些无用武之地。正当大家冥思苦想之际,又一伙伴提议去水库边放火。我们面面相觑,因为那水库离我们好远,在儿时的印象里大概需要半天的时间才能到达。 但是那个小伙伴要长我们3、4岁,因此英雄气概就有了些。他鼓动我们说:“要放就放得大点,轻轻一着就完了,有什么意思呢?”我们就想到绵远无边的枯草落叶象沙漠一样,任我们纵横驰骋。看火在蔓延,听劈啪的声响,望一股股浓烟滚滚升起的景象,我们不知该有多么欢畅。烧完后整个野地虽然是黑色的,但是视野要辽阔地多,身材不高的我们站在田野中也可以极目远眺,什么蚂蚱、鹌鹑再也不能欺负我们而故意躲在深草里面了。我们边放着火边躲着火的追踪,那笑声会传及十里八乡,那欢快应该延及整个寒假,那份童趣则会终生铭记。 意见统一后,由于路途稍远,大家先回家准备些必用东西,然后来路边集合。我们各自偷拿了火柴,收集了些废旧的塑料纸,掰了些稍长点的树棍,还背上小水壶,带了些干粮。由于放火如此有趣,而且可烧的东西如此多,信息在伙伴间传的很快,最后竟集结了20多人,那时小学一个年级的学生数也不过如此。 我们在最长的伙伴带领下浩浩荡荡向水库边进发。路途远,大家脚力不同,前后队伍竟有半里之遥。我们不走正路,穿麦田,爬沟槛,在感觉再也没有力气的时候终于到达了目的地。离水边还有100米的地方,我们停了下来。不远处碧波如镜,几只鱼鹰在水面上不甘心的套着圈,总想某个鱼儿露出水面透透气。而水库与我们之间这块地段就是我们今天要疯狂的乐园。看那一堆堆的野草顺躺在一边,枯黄枯黄的引诱着我们,大家都按耐不住。我们与水边保持着100多米的距离摆起了一字长蛇阵。不用吩咐,大家已开始行动。 拿出一根树棍,将废旧塑料在上面随意缠绕一下,也不扎起来就先放在边上。然后拿出火柴点着一块枯草,待火稍大点,将树棍一头覆了塑料纸的放在火上燃烧,不一会塑料烧着了,很自觉地全贴在树棍上。再一会塑料熔化带着火,一滴一滴地掉在了草上,而掉下一滴就是一个火种。然后我们顺着河边朝一个方向跑去,身后的火焰就一个个冒了出来。 很快后面的人就和前面的燃烧地带接上了头,整个水边的草就被包围了起来。一些没有尽兴的人继续向前、向内或向外奔跑着。有的伙伴拖着火把在身后画出了个大大的“8”字,有的两者交叉对跑,要烧出个叉字。当一人与另一人火迹相遇时,趁火不大轻轻一纵而过。大家叫着,跑着,谁也不甘示弱,每个人都是普罗米修司,每个人都是共工,叫声笑声过后就是一点一点的助威火头燃起。而有的则丢开火把远远的跑开去,看火是如何把野草给吞没,看别的伙伴如何在野火环绕下尽情表现他们的勇敢。 由于开始大家沿着一条线跑后就各自分开,纵横交错,因此外圈总是能找到烧过的路出来。最后,那些奔跑的家伙也尽兴了,就奔了出来和别人汇合顺便把道路封死,于是整个草场就连成了一片火墙,前后几达3里那么长。 初始火较小,大家还在边上看着嬉闹着,慢慢火也向外蔓延,大家纷纷后退,来到了麦田。冬天的麦子正忙着过寒,灰绿色的烧不着,而且还有软绵绵的感觉,大家一声中吭地全部席地而坐。望着西面我们的杰作,每个人都兴奋不已。 那火到了田边不再向我们蔓延,而火另一边的声威则越来越壮,忽忽的喘着大气向水边围剿,那火焰窜到了7、8米高的样子,象一大片一大片的红绸在抖动,再上面就是一垄垄的黑烟直冲云霄。而燃烧过的地方,有些还在冒着小火苗,更多的则是一屡屡的白烟向上,象家里做饭时拿开锅盖后的样子,鼻子里仿佛闻到了一丝淡淡的香味。大家有些饿了。 “野兔,野兔”,一个伙伴兴奋的大叫了起来,我们循声望去,就看见火墙里面一个黑影在纵上窜下,分不清东南西北的飞速转着圈,不是野兔又是什么?每个孩子都同时想到了兔肉的清香,于是谁也不拿出干粮,就等着烤全兔。“那儿也有”“那儿也有”,伙伴们纷纷叫着,果然就看见十几个地方都有野兔在惊慌失措地奔跑。 “不要让它们跑出来。”不知谁叫了一声,大家立刻拿出未用光的小树棍跑到了火边大叫大喊,防着兔子跳出来。兔子在火墙西面往南,我们也往南,兔子往北,我们也往北。终于有兔子冒着被火烧死的危险纵越火墙了。我们看着真切,跟着就追过去堵截。大冬天的兔子养的肥肥的,那毛亮亮的,象浸了油一般,遇火就着。当兔子噌的一声跳出来的时候,那火紧跟着就附在了身上。几个大孩子追了上去,一路喊打。初时兔子远远将人抛在了后面。而兔子跑得越快,那火着得就越旺,远远看去,就一个火团在奔跑。渐渐地,兔子步伐慢了,大孩子也累的不行了,只能远远地跟在身后。最后,兔子脑袋一歪——死了。过了片刻,一个大孩子终于走到了兔子的面前,他用脚把火踹灭,然后用树棍得意地挑了回来。 而更多的兔子则缺乏跳出圈子的勇气,寒冷的冬天的也鼓不起勇气往冰冷的水里跳,就只能在内里打着转。可是烟很大火很旺,没多一会,它们就一个个的停止了跳跃。而此时我们只能耐着性子等待火熄灭或变小后再进入。 终于火小了,大部分到水边停了,我们欢呼雀跃着争先冲过去打扫意外得来的战利品。很幸运的,竟然有20多只野兔,另外还有十几只笨鹌鹑。一些是被熏倒了,但是烧的还不太熟,而有一些则被烧得焦的不成样。我们把焦的扔掉,又废了老半天的力气才找到点未烧光的干草把半生的也烤熟了。最后瓜分完毕还多余两只鹌鹑,大家很自觉的把它们分给了两个最小的孩子。 不用客气,大家拿着自己分到的野兔或者鹌鹑坐在田埂上,就着自带的饮用水香喷喷地吃了起来。既没有作料,也不是名师烧烤,我们却都吃得津津有味。看着大家吃得黑手黑脸,我们都高兴的互相叫着刚从电视上学来的名词,“北丐,北丐。” 我一直在想原始人焚荒开地的最初动机也许并不是谋生,而是基于一种原始的兴趣。 直到现在我仍然认为放火是件兴趣盎然的事情,看到一些少数民族篝火晚会之类,就会想到那大概是遗留下来的,放火的另一种乐趣表现。 从那后,因为父母的阻挠或者一些别的原因,如此大规模的放火再也没有发生过,有的也只是零星的自得其乐。但这次的乐趣足足让我们过瘾到了夏天还会每每提起。 第11章 今晚喝粥 今晚喝粥 剑之晶 很多年了,我已经习惯在外面吃饭。 中学、大学时,我吃在食堂。工作后,我或者独自在小饭馆炒个菜,或者有事情和朋友灯红酒绿一番。 我发现这个城市的人晚上如果没有特别的事情,都喜欢喝粥。 小的时候我也喝粥,不过是在早上。对于我们来说,晚饭应该丰盛点,因为一天的学习工作结束了,饭桌上是我们谈天说地的理想场所。这一天发生的开心事,倒霉事,都会在这个时候拿出来和亲人分享。大家或者哄堂大笑,或者替你出谋划策,也因此好多回忆是在饭桌上,或者说该吃晚饭的那个时间整理的。如此可想而知,晚饭过于单调、量少的话,一家人三下五除二就吃完了,然后一个个守着空碗干坐在那儿该是多么地没劲。 另外,孩子总是嫌吃饭麻烦,若不是肚子的强迫,他们哪怕整日整夜的不归也不会想在家里待上一会,毕竟小伙伴的友谊异常重要。因此,有了丰盛的晚饭,还可以早早吸引他们回来,让父母多享受一下天伦之乐。 上学住校了,晚上有晚自习,而且还在长身体的时候,粥的能量有多大呢?早早就会被吸光了,所以我晚上还是不喝粥。 刚工作的时候,顺着多年的习惯,虽然晚上已没有太多的事情,但是我还是象以前那样中规中矩地吃着正餐。 现在的工作比较辛苦,客户看见我们在阳光底下挥汗如雨,每每还加班加点让他们早日完工,因此感动之下每个中午都会好好犒劳我们一番,生猛海鲜、扎啤黄酒那基本上是不缺了,而且一吃就要吃到午后两点。我保持了20多年的标准身材就这样渐渐地成了回忆。开始我还是象以前一样正视晚餐,可后来发觉,油水太足后,晚上休息时跟着变成了脂肪。更无法忍受的是,每日中午荤腥太多,晚上再看见油花花的东西就有些倒胃,所以晚餐就总是挑着素菜了。 这个时候,我发现南方生活的习惯是如何地适应本地了。很久以来南方就比较富裕,每日中午的大餐,造就了晚上泡饭的盛行。而这泡饭应该和我们说的粥同属一个范畴。 不过我不会做饭,也可以说懒的做饭,因此我是没有粥可喝的。偶尔去同事家做客,主人总不能拿粥来招待吧?如果你非要坚持的话,那可就宾主两不欢了。 忽儿有一日,同病相怜的同事告诉我,今晚不去那家老湘菜馆,我们去别的地方喝粥。我自心下高兴,跟着他七拐八拐钻进一个胡同里。这胡同小归小,可是人来人往还挺热闹。粥店就座落在小胡同里面,是一户人家。房子没有临街而建,前面有个七、八平方米的院子正对路边。屋里摆了三、五张桌子,院子里也摆了几张。由于背着阳光,下午的院子并不热,而且视野还比较开阔。 每次去的时候就在院中挑个位子,自己盛上两大碗粥,拿两个实心无馅的馒头,再来一小碟子咸菜或茴香豆,那感觉真是妙极了。粥是大锅里煮的,大米里放些红豆,那颜色看着就食欲大开。米煮的很开,一个个大大的,软,但是不烂,含在嘴里下肚的时候,缺少了油腻之感,却多了些自然清新熨帖的舒适。那粥不是滑下去的,而是带些轻微的磕绊,带着米香泛着田野气息进去的。那馒头无馅,自然缺少了蔬菜或肉类对面粉的干扰,闻着是一股清淡,吃着是一丝亲切,不会太不合口味,让你眉头大皱;也不会过于美味,让你味觉大幅工作,有的就是清淡、亲切。人在太劳累,或太休闲的时候都不会感觉惬意。惟有秋天里,劳累后闭眼站在田野里感觉天籁的召唤才是最真切,最能在心底留存的感觉。 小碟子里的咸菜或者茴香豆起的是调剂,没有几个人的胃口是一样的,可是我们却可以用它调剂出一样称心如意的自然清新。 也因为是小吃,不需要太在意彼此的形象,不需要太在意这顿饭的意义所在,只要知道,我饿了,需要喝粥。因为饿而吃,那才吃得最美。 今晚喝粥。 第12章 祭奠爱情 祭奠爱情 剑之晶 人最难改的是习惯。好久已经习惯两个人的日子,突然间孤零零了,说不出的落寞、抑郁、又有些颓废。 自从朦胧懂得爱情时起,就一直追逐有自己的一份完美爱情。可是直到如今,方明白自己连爱情是什么都不知道。话说来,明白了又能怎么样呢? 我不知道爱情确切什么时候来到我的身边,可是我知道它现在已远离我而去。我固执地认为,爱情可以让你快乐,爱情可以让你奋发有为。所以,爱情如果带来梦魇,爱情如果让你迟滞不前,那它就是撒旦的金色榴莲。 爱情不一定是两个人在一起,它可以存在自己的心里。你可能是一个独身,你也可能在暗恋一个女孩,而那个女孩已是别人的女友或者早已是爱人。但这不能说你没有爱情,不能说你的爱情死去,不能说你的爱情根本没有来临。 爱情却又必须是两个人,因为你心中有了她,在没有工作的时候,你不会无所事事,你会想着她,惦记她此时在干嘛;累了的时候,你不会哀怨命运,你会想着她,想自己最喜欢她的那一面,那一面就会呈现在你的眼前。这样,你不会觉得无聊,不会觉得疲惫。气候无常的时候,你首先担心的是另一个人,下雨的季节,不会淋到你的身体,只能让你的心里潮湿,因为你不知道她是否有一方晴空;寒冷的时候,不会让你紧缩身体,只能冷冻你的思念。而你的心情最终会晴空万里,你的思念也会慢慢地解冻,因为你想着她,你心里有个她,所以,最终你会感到温暖。 而我,既没有陪伴的人,也没有可想念的人。 我那知之不详的爱情已经死亡,或者说它根本就不曾存在过。但是我要祭奠它,如果爱情真的存在,那我会立个碑,如果它不曾发生,那我也许只有一个爱情的衣冠冢。但是,我仍要祭奠它。 因为,我觉得我现在没有它,很多时候会潜意识里的去思念它,想象它。 爱情象一个过世的朋友或者亲人。你想它了,那你就要去它的坟前看看它,祭奠它。因为你好久没有来看它了,它就通过各种各样的方式让你知道,所以你也要适时祭奠它。 它的方式真的很多,可归根到底它是从心理影响你。 上班,你会无精打采,你会不知所做为何?下班,你会魂不守舍,你会不知生而为何。雄心已离你远去,壮志也不再光顾,你会变成另外一种超脱。你不会注意自己衣着是否光鲜,你也不会在意衣服是否冬少夏多带来的寒暖,你更不会在意自己的饭桌上是否有美味佳肴,很多的很多的时候你会忘记自己需要吃饭。你会想这几十年来你所做的是为了什么,你得到了又能怎么样,你得不到又有什么关系呢?什么人生、理想在此刻似乎一无是处。你也不再关心你的朋友,你的家人,曾经的生命之重,已是无关痛痒。 可是,你又清楚地明白,你必须有雄心壮志,你必须野心勃勃、生机盎然。你不能再这么颓废,你不能再这么落寞。你必须感叹光阴的苦短,所做的事情又多不胜数,因此,你必须分秒必争,你必须干劲冲天。 这是你该有的现实,可是你的感觉告诉你一切都无所谓。现实和你的感觉背道而驰,让你痛苦不堪,而这都是爱情的亡灵在纠缠。 你确定你没有爱情吗?可是你在受着它亡灵的纠缠,哪怕它是你臆想出来的。那祭奠它吧,让它在另一个国度里安然自得。 是的,你要现实。 今天,我把落寞当作芳香的美酒,把抑郁看成丰盛的佳肴,把多日来的颓废化为一把枯萎的玫瑰,去祭奠我的爱情。爱情你带走它们,享用它们吧。 第13章 拉面人生 拉面人生 剑之晶 现在稍微上点规模的城市都有拉面馆的开设,而开馆的回族人就依着这些类似同乡会的店铺在全国流动。我的住处附近也有个小拉面馆,三十多岁的老板带着一位伙计经营着。因其物美价廉,又近在咫尺,所以我经常光顾。 一来二往我就和伙计麻乃熟识了。麻乃年纪不大,与我第一次远离家出门读书时差不多,十六、七岁的样子,甚至还要小些,因此看着他不觉就有些亲近,好象看到自己当年的影子。而他也把我当成可信赖的兄长,喜欢和我说些家常。老板大多数的时候都不在,面馆里里外外基本上就靠麻乃一个人张罗。 麻乃与老板是同乡,由老板的朋友介绍过来的。麻乃的老家在甘肃的一个山沟里,那里人的思想还不太开放,土地也非常贫瘠,一年下来倒是有八个月需要政府的救济,而那救济的物资也仅是维持着生命,远谈不上解决温饱。老板店里伙计走了,他托人回家乡物色一个新的,飞来的运气就这样落在了麻乃的头上。介绍人告诉麻乃,他要去的地方是一个远在近万里之外的城市,那里是真主安拉都喜欢的人间天堂。在介绍人鼓动三寸不烂之舌将那个城市尽其想象的又描述了一遍后,麻乃就有些迫不及待了。我可以想象得出他知道自己将要出远门闯天下时的兴奋样子。 在那个夏天,介绍人送他上了火车。他就一个人怀着对未来的无比憧憬,同时又有些忐忑不安的心情,踏上了人生的第一次征程。他在绕有兴趣地研究了车厢后,就开始每隔一段时间就打听什么时候到终点站无锡。被问的人在无数次回答的后终于无法忍受,最后一次耐着性子告诉他还有七站地,就让他自己记好不要再问,否则就要揍他。 麻乃害怕,没敢多事,在与睡神的较量中,他隐隐约约算着到了七站,就半睁着眼,随人群下了火车。过检票口的时候,车站服务人员问他还没有到无锡怎么就下来了。这时他方知自己提前下了火车,这里是常州。 他先是有些惊慌,待他用半生不熟的汉话询问得知还有一个小时就能到无锡后,又不以为然了。 麻乃问清无锡的方向后就迈开脚步出发。他坐火车来的,知道顺着铁路就一定能到无锡。他走啊走,两个小时过去了,不见有城市的影子,心里就有些着慌,想着该不会走错了吧。这么一想,他就觉得有必要再仔细问一下。 在铁路边有着铁栅栏,一眼望去除了铁轨就是路边的杂草。麻乃翻过铁栅栏,又走了一个多小时才在一个村落里发现位老太太。当他连说带比划终于表达清意思时,老太太的吴侬方言又让麻乃发愁不已。老人没法,只好用树枝在地上写了起来。而麻乃没有上过学,会写的汉字就是自己的名字。老太这招是对牛弹琴。 麻乃又去村里问了下,仍是无人能给他个满意的答复。现在想来,那时年青人大概都在外面工作,剩下的都是老弱病残的留守兵团,而他们的普通话又实在不够地道,所以无人能为麻乃解惑。他想了想,临出门时老爸告诉他,有事找警察,在这个小地方显然那是不现实的。最终,他决定还是回常州打听一下,以节省时间。 麻乃此时饥渴难耐,看见一小外部,就去买了瓶矿泉水带在身边接着上路。他边走边从身上背的袋子里拿出方便面就着矿泉水吃了起来。方便面是上车的时候妈妈买的,一元钱三包。麻乃在火车上吃了几袋,觉得是天下最美味的食物。现在距上一包方便面进腹的时间快七个小时了,而且其中还徒步了三个小时,麻乃当然就明白了饭为什么是钢的意思。 麻乃怕迷路,因此原路返回,先找到了铁轨,又沿线折了回来。这一来又是三个小时。下午一点多下的火车,当他再返回常州时已是万家灯火。好在路上的交警正是兢兢业业的时候,麻乃没费吹灰之力就找到了三个,问了三次后终于确定了方向及所需时间仍是一个小时。麻乃得到了答案后,想着天黑了,不知道这有没有野兽什么的,寻思着天亮再出发。 麻乃又花了一元钱,买了瓶矿泉水解决了后顾之忧。他在路边找了棵看起来粗大点的树,就径自爬了上去,象鸟一样睡了一夜。 城市的早晨总是醒得很早,麻乃在一片车水马龙声中下得树来,惊得边上扫大街的两个环卫工人半天没眨眼。 他又去买了瓶矿泉水带在身边。这下钱不多了,妈妈给的四元零花钱只剩一元了,他得节约着使用。迎着朝阳,麻乃打起背包走天下。顺着昨天走过的路,他又下去两个多小时。那铁轨总也走不完,前面还是没有尽头。想着自己从小吃不饱,也许力气不如天堂之地的人大,别人要走一小时,他得走三个小时。这么一想,又过了一个小时,还是没有介绍人所描绘的高楼大厦呈现眼前,麻乃又踌躇了。 他故伎重演,又翻栏而过。这次麻乃运气好,碰到一个普通话说得比他们村长还要好的年轻人。这下麻乃不仅知道自己走得没有错,也知道了车站服务人员和交警说的一小时,是指坐火车或者汽车的时间,而他行走的话,要一天的时间还差不多,毕竟有一百里地啊。普通话说得比村长还要好的年轻人,这时看起来比村长也要和蔼,他得知麻乃要步行而去时,就掏出二十元钱让他坐车。这可有点天文数字,麻乃连忙谢绝,解释说他常走山路,这点平地不算什么。刚出山沟的麻乃记得无功不受禄,诱惑虽大,但不是自己的就不能拿。 看着半天又过去了,麻乃得抓紧时间赶路。他告别了这个热心的年青人,又翻栏越沟来到铁轨旁。由于确信自己没错,麻乃的心情轻松了起来,他吹起了口哨,还对路过的列车挥起了手。可不是嘛,那天堂般的城市现在已确手可及了。 麻乃又吃了方便面,将剩下的水一饮而尽。他雄纠纠气昂昂,迈着方步向前方。是的,人生有了希望,就充满了力量。走到下午两点钟的时候,路过一个小站。铁路在这由朝向东南方向,变成正东方向。麻乃想,那三个交警和比村长懂得都多的年轻人说得都是东南方向,怎么到此会改变呢?是了,待会路肯定要折回来。可怜的麻乃自作聪明,以为火车跑的路和汽车跑的是同样的方便,都可以随便地拐弯。 第14章 拉面人生 麻乃在自己智慧的指引下,离开铁路,抄小道捷径而去。 两个小时后,麻乃就发觉了自己的愚蠢。他不得不又沿着来时的方向返回。这次他倒是不记得原来的路在什么地方了,只能又用歪腔走调的普通话边走边问。终于,在他头晕眼花、口干舌燥的时候,他又发现了铁轨。 现在是又饥又饿,方便面还有些,可是水倒是让他囫囵吞下图个痛快了。他想喝点河水什么的,一闻铁路旁那水沟的腐臭,他情愿渴死也不能被臭死了。钱还有一元,可是这附近也看不见人家,不是农田就是小山。这时麻乃感慨道,钱有时真的是毫无用处。天早黑了下来,麻乃晕头转向的情况下也不辩东西南北。为了少走点冤枉路,麻乃决定等到天亮。 这一夜,麻乃一直在臭死还是渴死之间做斗争。天亮了,麻乃既没有臭死也没有饿死。这一夜火车在耳边响了一晚,蚊子把他当成日本大和战列舰,轮番轰炸。 太阳出来后,麻乃拖着被炸了一晚的残体,选定方向晃悠悠走了起来。整个上午,他都在艰难跋涉,步子是越来越慢,眼是越来越花,甚至某个时候他一度询问自己来的目的,他开始想念他那一年四季漏风的小土屋,他也开始怀念那似乎永远都不能吃饱的稀饭。 当他只是想念从前,还没有到出现海市蜃楼的情况下,又一个小站出现了。他象抓住了救命的稻草,用尽力气奔了过去。 最后的一元钱派上了用场。麻乃喝着水又在感慨,钱还真是个好东西。 麻乃恢复了点力气,又上路了。这次他老老实实地顺着铁路走去。快天黑的时候他终于到了一个大的火车站,一问,是无锡。麻乃流泪了。 他很容易地找到了一家拉面馆,同是回族人,都是自家兄弟,老板让他吃饱喝足。在拉面馆伙计的帮助下,他打电话给他的老板。那老板急得不行,得知他的消息后大大舒了口气。 麻乃在无锡拉面馆干了一个月,赚了点钱来到了江阴。 我问他怎么早不打你老板电话呢?他说他当时就没想到,也不会打电话。 麻乃每个月拿四百元工资,包吃包住。干了一年他也知道了薪水的太少,因此像每一个打工的人一样,开始骂老板的黑心。他领我去他睡觉的地方看了下。四根棍子支撑一块薄薄的铁皮,墙的材料更是五花八门,塑料纸、硬纸板,砖头等。床是木板所搭,床下放着煤炭,因此整个地面黑黑的。床上的被子也和煤炭储藏室的身份相符,同样的黑黑,屋内的灯泡暗的让我想到爱迪生之前的时代。 我问他,老板对你这么不好,你干嘛不换一家,反正象这样的店很多啊。他想了想说:我赚得再少,但毕竟是因为老板我才能走出山沟,不管他做了什么,我感激他,不会随便离开。我听了,突然间不知说什么。 有的时候说到未来,我含糊说要比现在好上十倍。他则会两眼发光的告诉我,有一天,他要有自己的拉面馆,大哥可以天天来吃。他笑了,我也笑了,说,那你要加油啊。 我手上带着个家乡产的黄发晶手链,每次他都盯着看上半天。他问我很贵吧,我想了想把一千元回答成一百元。他说很漂亮,想买一个女孩子带的,送给以后的老婆。我笑了笑说,等你有老婆了,我送一个给你。他就嘿嘿地笑。 他干了一年半后,存了点钱要回家。我知道了,送了个滴水切面式的白水晶手链给他。他本来以为我开玩笑,没想到我真地送给了他。那晚他很高兴,给我做了店里最贵的一种拉面,量多地我只吃下一半,而且他死活不要我的钱。我没有坚持,答应了下来,他就象孩子一样地笑了。 我告诉他,最近我要出差,走的时候不能送他,保重。说完我就走了。到门口的时候,他叫住了我,然后跑了过来抱住了我。我有点诧异,但是也抱住了他。许久,我们分开,他说,大哥,我会想你的。眼里分明闪动着泪花。 那一刻,我想,不管谁赚的钱多谁赚的钱少,我们都是出门在外谋生的人,谁都不容易,面对的很多是人情的冷漠、职场的欺诈,整天生活在冰冷的世界里。虽然冰冷,但我也从来没觉得和他是一个世界的人。虽然我会和他聊会天,会送一些小东西给他,但是我从没有把他当成我的朋友,一个可以信赖的朋友,而他对我却从不设防。都说劳动者不分贵贱,但是现实中真正能做到这点的又有几人呢?在这寒冷冬日里,一个满身油腻的小伙计对我真情一抱,让我为以前的一些想法感到羞愧,也让我感受到久违的温暖。 我的眼里也开始闪动泪花。 他走后让别人给我写过一封信,还邮寄了些我说不出名字的坚果。信里说,他结婚了,第一次与女孩见面的时候,他送给她那个白水晶手链,第二次与女孩见面的时候,就是在他们的婚礼上。现在他仍然要出去打工,做拉面。他说他一定要有个自己的拉面馆,到时大哥可以天天来吃,不要钱。 我在默默地祝福:麻乃,你不仅会有自己的拉面馆,还会有更精彩的拉面人生。 第15章 我的贤弟 我的贤弟 剑之晶 贤弟小我六岁,我雄鸡一唱天下白,他猛虎下山百兽惊。 贤弟出生的时候,外面白茫茫的一片燕山雪花大如席,而他秉承与天斗其乐无穷的光荣传统,夜来眠漆凳,秋水共长天的肤色,是黑上加黑。 贤弟小时候头大如斗,他细长的脖子撑不起硕大的脑袋,因此耷拉在前边整日颔首不已,给人感觉象个驼背的小学究。 贤弟4岁的时候上了小学。半个学期下来,老师家访,说字不认识几个,算术也没学多少,倒是有了一技之长——叠纸飞机。于是,满教室都是贤弟的杰作。贤弟豪情万丈,要叠一千个纸飞机许个愿,天天可以吃冰激凌。当然了,做飞机的原料就是他的书本。所以,一千个飞机还没完工的时候,弟弟就恳求上初中的我,借几本书满足他求知的欲望。我初始不明,以为真的是书非借不能读也,于是,很爽快地将我的地理、历史、美术什么的副科统统转手。又是半个学期后,看见满天的纸飞机,我欲哭无泪。 贤弟一年级结束的时候,我问他考试考了多少分,够不够两只手数的。谁知他一副不屑一顾的语气告诉我:数学一百,语文二分之一百。我差点没听明白。呵呵,数学不错,语文还要努力。 贤弟小学二年级的一个晚上,他班上同学到我们家告诉我爸妈,“你们家小亚被老师批评留在学校了。”爸妈问怎么回事,那个小朋友罗里八嗦,总算说明白了点。原来,贤弟与人打赌,谁敢对他们班那扎羊角辩的小姑娘说“我要与你结婚”,谁就可以得到一个冰激凌。贤弟比同学一般小上两、三岁,这时觉得自己出人头地的机会到了。他马上自告奋勇毫不含糊地对那小姑娘说了。结果,小女孩哭着去找老师,而贤弟则英勇地被罚站。为了给予更加严厉地惩罚,让他能够深刻反省,以期接受血的教训,冰激凌交公。 我很钦佩地问贤弟,“你知道结婚是什么意思吗?” 贤弟很诚实地说“不知道,但是冰激凌好吃。” 什么样的女孩能让尚不解风情的贤弟如此勇者无畏呢?我微服私访了一下,发现那小女孩确实扎了两小辫,还有些情况,贤弟没有交代。就是她一口黄牙还掉了一半,鼻子下面黑糊糊的,好象是灰尘混合着鼻涕。 从那后,我就称呼与垃圾共眠的女疯子为贤弟妹。 贤弟三年级的时候天天求我教他游泳,我自然懒地理他。一次,我与伙伴又去某清水河畅游时,贤弟尾随而来。他赤条条站在河边,先暗暗窥视我一番,想等我叫他同游。我佯装不知,然后他好象下定了决心一样,眼一闭,“扑通”跳了下来,马上入水不见踪影。 啊!我大叫一声,赶快招呼伙伴们打捞。 快一分钟还不见踪影,我傻傻地不知如何是好,同伴们已经大喊救命。突然河对岸传来嘿嘿地笑声。我一看怒从心头起,恶从胆边生,那小子从水底下走过了河,竟然还在那笑话我们。记忆里好象霍元甲也这么干过。我游过河,赏了他几个耳光。于是,风含情水含笑。 从那后,贤弟不再怕水,而且不久就游的象浪里黑条。 快到冬天的时候,饭桌上妈妈说今天听到小亚唱歌了,是“数学97,全班第一。”我们切的一声,明显地不以为然。贤弟急地面红耳赤,从书包里掏出一张试卷,我一看眉额“江苏省小学竞赛第一套模拟题”。贤弟接着说,全班就我及格了。哦……以后谦虚。 第二天妈妈又说今天听到小亚的同学唱歌了,是“语文37,全班倒数第一”。我故意小声又能让大家听见地问“是不是这次全班就你一个没及格?”贤弟不响,看看我们,低头继续吃饭。哦……以后加油。 贤弟小学四年级暑假的一个下午,风大。我站在家里前排房顶乘凉,远远望见贤弟和邻居一初一学生互相用手指指戳戳,然后就互打了几下并快速地滚在一起。我一惊,那初一学生大我弟弟近五岁,高我贤弟快两头,他如何是对手。我直接从房顶跳下,朝他们奔去。待我到了面前,他们两人已鸣金收兵,各站一个角落,梨花一支春带雨,眼泪横飞还互不服气。两人都鼻青眼肿,贤弟脸上肿的大些,而那初一小哥,胳膊在出血,呵呵,让贤弟虎牙咬的。 回家后,贤弟生了一会闷气,出门。一会我家后窗户被那初一小哥给砸了一块玻璃。我心头火起,心想和我差不多岁数的人,打一小弟弟还好意思再惹事生非,正要出去教训他。他爸爸抱着我挣扎不休的贤弟从前门进来了。原来我贤弟先砸了人家的一块。 第二天早上,家里接到电话,那初一小哥的爸爸打来的,说贤弟在他们家,让我们快去。我和爸爸赶快往他们家赶。我们到时,发现贤弟拿着一把菜刀把那初一小哥逼在墙角呜呜直哭。我一看,想笑不敢笑。贤弟拿了我在学校演小品时的道具,要不是尾部有我做的标记,几可以假乱真。爸爸大声呵斥贤弟,放下刀,回家。贤弟也听话,转身要走,我一伸手,他乖乖把刀给我,我就势往怀里一藏。 老爸给人家赔礼道歉,那邻居说,还有窗户。我一看,晕,贤弟把人家前窗全砸了。那以后,初一生就没再来找茬,路上见我弟弟饶着走,实在饶不过,就叫一声小叔好(我家辈份要长一些)。 初一贤弟住校,第一个星期回家。爸爸问学了什么了,弟弟说新开了英语课,学了“黑泥鳅,白泥鳅。”(how are you? Fihank you.) 初一上半学期结束,弟弟政治考了满分,全校不及格率百分之七十五。于是,贤弟声名鹊起,人称“小秀才”。语文也第一次万岁,超过了60分。 初一下学期,他某个晚上溜到我的中学找我,又来借书,这次就要高中物理。我正高考复习,听到这荒谬要求,又想抽他。贤弟忙说,这次不做飞机,物理挺有意思,初中的看完了,反正课程不多,想先看看高中的。我将信将疑,也懒的跟他烦,最后告诉他,等我高考完了再说。 高考结束,爸爸帮我把书、被褥什么的拖运回家。贤弟在旁帮忙,尽数收了我的物理书、习题集、趣味物理、自己动手记等。那个夏天我的随身听被五马分尸,家里的电视也过早夭折,音响若不是老爸抢救及时,也要遭了毒手。 贤弟初二了,我上了大一。那时email远不如现在普及,多数还是鱼素纸绢的飞鸽传书时代。我闲来无聊,为了向贤弟表示一下兄长无微不至的关怀,就在给同学写信的时候顺便也给他来了一封。信写的比较酸,开头:贤弟如何,如何,落款:愚兄。从那后,他在我面前就自称“贤弟”,当然也很尊敬地称我为“愚兄”。试举一例,他现在说话一般这样:愚兄,贤弟最近手头紧,能否救济一下? 又是初二下学期,贤弟无意中听说初一有个小男生的名字和他愚兄一样。于是,他慕名前往。一见之下大失所望,他心目中偶像愚兄的圣名竟然让这个人给糟蹋了。他用了一连串的成语来形容那孩子的尊容:獐头鼠目、尖耳猴腮、贼眉鼠眼、豁唇裂嘴、歪瓜裂枣、五短三粗、减之一分则好看,加之一分则顺眼,胖之三分则少抱怨,瘦之三分则多称赞。 我又晕。 贤弟还仗着自己师兄的身份命令实际年龄要远大于他的师弟改名,最终结果贤弟又光荣地为全校师生站了两个小时的岗。 还是初二,弟弟因成绩的突飞猛进,威望与日俱增。其时班中有一小伙对我贤弟佩服的五体投地,凡事皆要请示回报。一次,他又有了苦恼事,向贤弟求援。原来他喜欢了班中某一小姑娘,又有些自卑不敢表白。贤弟就为朋友两肋插刀,他拐弯抹角、左右迂回、正面攻击终于打听到此小女生对他死党也有一定情谊。贤弟一看只差东风了,就张罗替他们约会了。 话说那个中午,千里和风、万里无云。贤弟把他们约到了操场。两人虽在班里抬头不见低头见,但是遇到这种事,都羞答答的玫瑰静悄悄地开。贤弟急燥,就做了那东风。他左手抓死党的一只手,右手抓小女孩的一只手,把它们往一起一握,大功告成。 那一年贤弟12岁。 初三了,学习日益繁重,贤弟忙里偷闲喜欢上隔壁班一个小女孩。 事后,我见过那女孩的照片,只能用一句话形容:这女生若是生在古代,定是祸国殃民。 贤弟为此茶饭不思了几天,终于在某一个早上痛下决心,去表白,并说到就抓紧时间做到了。贤弟在早自习的时候,一脸严肃地走进那班的早读室。一屋子学生见突然闯进来个不速之客,刹那间安静。贤弟面无惧色,一字一顿的说:某某,我——喜——欢——你。 我问结果如何。贤弟说她当时什么也没说,就是把头低下来。我又问,那你呢?他回答:我说完了,也走了。愚兄,我发现爱一个人的感觉,就象核弹放在发射架上时最有威力一样,放在心里不说,折磨地我日日打盹,夜夜失眠,说出去后,就什么感觉也没有了。 贤弟倒是没什么感觉了,只是高中、大学时代经常收到那女生的来信。 贤弟中考费了九牛二虎之力考进了一所所谓的国家级重点中学,在他们那所初中部是唯一。妈妈听人转述了一件事:几个和贤弟同龄的小学毕业生私下议论:那家伙和我们一样大,考了个什么中学,是不是有点变态? 这个暑假,我与贤弟坐车,要买两张票,售票员使劲瞅了瞅贤弟,最终一锤定音:小孩不要票。 贤弟那时13岁,再小也不能称呼为不买票的小孩啊。于是从那天起贤弟就异乎寻常地刻苦锻炼了起来。 高中军训了,中间休息的时候,每个人要表演个节目。看着能歌善舞的同学们博得一阵阵掌声,有着破锣嗓子的贤弟也按捺不住了。但他多少有些自知之明,无奈又很想出出风头。左思右想之下,他决定如此如此,这般这般。 贤弟自告奋勇了,他往中间一站,张嘴就来了一组英文RAP。 那个时候,英语口语绝对不普及,因此整个操场上的学生都目瞪口呆。从此,贤弟奠定了他的江湖地位。 贤弟高二那年的冬天,班上一个小女孩与他开玩笑,将自己的帽子扣在贤弟的脑袋上,贤弟一甩手丢下了5楼。那个小MM僵立当地,满脸通红。也是从那天起,贤弟开始收到成堆的情书。 贤弟初中同学的妈妈也是我们的邻居,问自己的儿子:小亚人不大,怎么那么多大龄MM喜欢他。贤弟同学回答:他成绩好,人又长的帅,难道没人爱? 贤弟高考了,出分填志愿,与心目中所想甚远。清华、北大是没指望了,南大或许有戏,投档线是够了,可是所报专业太热,于是弟弟以高出一本线80分的成绩被二本录取。爸爸问,你年龄还小,复读否?贤弟不愿耽误自己的青春,决定进校后考个清华或北大的研究生。 等开学的日子里,贤弟闲极无聊,于是决定招生赚零花钱。广告上写:本人高考完毕,欲招中小学生教习英语,高考英语成绩141。广告发出后,家里电话就不停。先期招收30人,根据各人情况编制不同小组。 这样,贤弟开学时给自己买了个手机,想买电脑,钱不够,打算寒假再如法炮制。 贤弟大二时,一次打电话给我说:我现在喜欢一个女孩子,不是我们学校的,她每天都来唱歌给我听。 我想了想回答:到了时间,该来的总是要来,看你怎么把握了。你可以留下一段大学里浪漫的风花雪月,但是清华怎么办呢? 贤弟幡然醒悟,学习更加卖力。 贤弟快大四了,可能是学的太多觉得考研太容易,或者是多少有点夜郎自大,他告诉我不想考研了,想直接出国。 不管怎么样,贤弟,愚兄祝福你。 第16章 骑单车的女孩最可爱 骑单车的女孩 剑之晶 男孩成长为男人,而女孩则永远是女孩。爱情超越长青,永不会老。女孩则被岁月遗忘,永远女孩。 我一直喜欢骑单车的女孩。 骑单车的女孩涉世未深,眼睛里是纯真,脸上显现的是清纯,内心更是单纯地恍如隔世。 她骑着单车,不紧不慢,面容上没有一丝疲惫,有的只是生活无忧无虑的那份恬然。或许她并不富裕,但是她有一颗随遇而安的心。她不会羡慕纸醉金迷,也不屑于歌舞升平。她只在意今天的学业完成了,晚上回家不用赶急,随着人流惬意地徜徉在街头。她只在意今天的工作保质保量,不繁忙但是充实,她可以放心的在晚饭后听听自己喜欢的音乐。她要的是平淡但不失快乐的一天。 她不象坐着小车来去的女孩,脸上满是遮盖真诚的浓妆淡抹。坐在小车里面看着窗外的众生,那些女孩有着优越或是生来的麻木。她也不象还没有坐上小车却拼命想坐上小车的女孩,一段短短的路,每日却早早起来赶那趟不准时的班车,只为了不让风吹坏花一个早上整理出来的仪表,能够忠实地透着妖娆。 骑单车的女孩能够因你陪她吃一顿廉价的晚饭,而高兴得彻夜不眠。她会想你在忙,在拼搏,连吃饭的时间都是奢侈,她在透支着未来的快乐。坐小车的女孩多半会不介意你筋疲力尽时,还在抽空陪她,在让她享受二人的甜蜜世界。她更在意随你步入的地方是否透着优雅,辛勤工作后脸上是否保持轻松,以配合她浪漫的从容。想坐小车的女孩更不会介意你这一顿饭后是否要过上半月茹毛饮血的生活。她要的是你点的菜名听起来闻所未闻,有一种天上人间的高深莫测;吃起来是十大酷刑的折磨,偏还要装出一种烧香拜佛才可换来的陶醉。她更在意你掏腰包时是否有暴发户的一掷千金,而不管票子上是铜臭连连还是血迹斑斑。 其实,骑单车的女孩何止千千万,我并不是都喜欢她们。其实,我很可能不喜欢大多数的她们。 骑单车的女孩,能有几个甘心整日蹬着轮子,能有几个乐意风吹日晒,能有几个将爱情放在心间? 我知道,我心中的女孩子,是她不那么功利,有着一份爱心,少却一份金钱衡量的世俗;有着一份平常心,少一份当贵妇人的庸俗。我心中的女孩不要金钱堆积的生活坟墓,她要的是爱情铸就的快乐人生,哪怕箪饮瓢食。 而她的不功利、平常心,她的简单快乐、伟大关怀,她的近似于零的索求、无法胜数的付出,得到的将是一个男人的真心,也会是一个男人为她真心的付出。 面对诱惑,男人的心里会想起有个人在默默地等他。不管他走得多远,不管他回来得多晚,她都会在等他。她是毫无怨言,有的只是牵挂一片。 男人会尽可能地陪她度过每一天,与工作轻闲无关。他会想起这个人曾经面对别人出双入对时,没有任何哀怨,只想着你工作完了能有个充足的睡眠。 男人会尽可能陪她吃上每一顿饭,与饮食好坏无关。他不会忘记同吃一碗拉面时,女孩总会吃得特别慢,只为他能多吃上一点。她不会在意自己事后拿白开水来充饥,她此时想到的是他会不会饿,她对他的辛苦是内心的不舍。 女孩见证了男孩的成功。从一碗拉面的风花雪月到瑶池琼浆的缠绵悱恻,从一辆单车的情窦初开到神鹿为骑的爱情无价,女孩不离不弃地陪他悲欢离合。 男孩成长为男人,而女孩则永远是女孩。爱情超越长青,永不会老。女孩则被岁月遗忘,永远女孩。 那样的女孩子一定是安心骑单车的。 我喜欢骑单车的女孩 第17章 爱情的童话 童话 我的细胞从面颊开始星星之火,一瞬间就让我的整个面部熊熊燎原。刚还女强人般的我现在浑身无力,任由他拥着,两腿象征性地在地面拖动。我不知道那时我有没有闭上眼睛,反正周围的一切我什么也看不见。不过恍惚中我又看见了好多东西:现代化的城市已变成花的海洋,过分人文的气息替代为纯自然的阳光普照。那花儿无边无际,黄白相间,在微风中慢慢摆动,而更多的花儿并不安分守己,它们在满天空中漂浮,整个世界是花的主宰,到处充斥着沁人心脾的花香。 (一) 北欧常年冰天雪地、气候寒冷,人们多围炉而坐,终一个冬季足不出户,这样的环境出不了名篇大作,却是美丽童话的盛产地。 和石头认识在哥本哈根大学的法律班里。 现在虽然华人遍布全球,但是在这块冬天连企鹅都不敢涉足的地方,华人还是有些凤毛麟角。有时候我甚至认为,在哥本哈根大学,大概聚集了百分之八十的丹麦华人。 女人性属阴,与寒冷倒是颇有些渊源,所以我们班女生居于多数。而大多数女生家庭条件相当富裕,来留学也不是她们自己的意愿,因此整日里呼朋唤友、异服加身、插花游街,不亦乐乎。我的家庭也早早步入大康生活,但是我是以全优的成绩申请留学,靠奖学金生活,额外再打些散工赚些钱买点针头线脑的人。因此我在这帮胭脂里面是个另类,很多时候茕茕孓立就是我的写照。我自然也不屑与这帮不学无术的纨绔姐妹在一起,她们浪费她们的青春,我珍惜我的时间,鸡犬相闻,老死不相往来。 这也许就是所说的顾影自怜,它始终是和孤独相伴的。我虽然要强刻苦,骨子里看不起玩世不恭,声色犬马之徒,但我毕竟害怕孤独。尤其是在这常年冰天雪地的地方,出了校门就是千里无鸡鸣。这种孤独与日俱增,开始我还让自己超负荷的学习,以此排遣人生地不熟的内心悲凉,渐渐地,我已无法抗衡孤独给我带来的折磨。很多时候,我觉得自己都在堕落的边缘游荡,整日里思考着生有何幸、死有何哀的遗世问题。是不是向她们学习游戏人生呢?还是得过且过,顶多一了百了呢? 我现在明白了,一个人迷失在荒野,最终让自己崩溃的不是自然,而是内心的孤独。所以鲁滨逊在岛上,几十年没干出什么特别的事情,只是让自己能够还正常地活着,而这就足以让他傲视寰宇。是的,能够击败荒岛的孤独、寂寞,岂仅仅是个人的成功?那是人类挑战极限的代表。 哥本哈根大学就象一座孤岛,而我就是那居住在此接受炼狱考验的人。这一切直到石头的出现才改变。石头高我一级,老早我们就同在一个学校。只是我整日里与人格格不入、作茧自缚,方才半年后才认识他。 石头黑黑的、瘦瘦的,第一次看见他笑的时候,牙齿惨白的吓人。我喜欢说他是哥本哈根茅房里的石头——又臭又硬还黑。当时他还韩国泡菜般来了一段酸酸的话。 北欧的雪已开始下,美丽的公主你是否还沉寂在童话。 我是受了诅咒的玫瑰王国的小王子。 黑色是我苦难的证明, 黝黝的光泽是我对童话女孩的承诺。 来吧,牵起我的手,抚摩我黑色的面颊, 勃勃的脉搏能感受内心的狂热, 那强有力的声音是要爱情永远存活。 茫茫白雪中,一个黑色的王子骑着高头黑马, 如雕塑般宁静, 等候、等候、 等候前世今生的牵挂, 那个美丽的公主来自童话。 我表面上不置可否,内心窃喜:一个精神病九段加天生脑瘫。尔后相处久了,竟然渐渐喜欢这种健康地有些恐怖的肤色。他黑到什么程度呢?这么说吧,伸手不见五指的夜晚,一般的黑人闭上那口白牙你会认为秋水共长天,绝对地与黑夜浑然一体。而石头则不是,不论多么黑的夜晚,你总是一眼能发觉他身在何处,因为他比黑夜还要黑上三分。无论从哪个角度,都会看见金钢一样矗立眼前的墨影。 认识不久后,假期到了,我回家,他则去波罗地海发疯,没准还真能让他捡到颗二战水雷,嘿嘿。刚到家时,前几天家人见面,分外高兴。尔后由于朋友们多已工作,偶有不工作的也在陪妻伴夫,家人也有自己的事情,所以我竟然有些百无聊赖。一天,我又看电视打发假期,突然电话铃响了。接起来,一个小伙子的声音传来: “请问是王韵菲家里吗?” “啊,是的,是的,我就是,请问你是?” “我是小区门卫,这有一封丹麦的快件,请您过来领取一下。” 丹麦来的,一听就知道是我的,我少的可怜的狐朋狗友们还知道惦记我这个孤家寡人,回丹麦后一定赏赐他们些板鸭。本是了无生趣,突然有人牵挂心中自是甜蜜无比,因此那声音就欢快了许多。 “我马上去,我马上去。” 说完我就想挂上电话,以超约翰逊赶刘翔的速度直奔大门口。 “嘿嘿,嘿嘿” 电话那头却传来带着邪气的笑声。我不禁有些火起,哪招来的门卫,素质如此之低。我本不欲理睬,可是那头的笑声更加放肆了。惊诧于他的放肆,反而我倒不生气了,看他能笑出个什么名堂来。 终于电话那头恶作剧的笑声结束了,说话也正常了。 “亲爱的菲菲小姐” 真是越来越不象话了,我强忍住怒火,看他狗嘴里面能吐出什么大牙来。 “你不记得我了吗?” “……” “我的声音就是丹麦来的快件,电话是国际长途,我是石头”。 啊!啊!啊!我一阵气差点没有憋过来,紧接着就是丢尽我女孩子脸的狂笑不已。 “哈,哈,哈,哈……”那笑声绝对赶的上夜猫子的毛骨悚然。 接下来,鸡毛蒜皮的事情我们也聊的津津有味。 虽然当时我很是失态,但是我是打从内心的开心,不需要太多的理由,不需要太大的满足,远方朋友的一个问候就让我阴云尽扫,笑颜逐开。生活的压力,学习的负担,对梦想的患得患失,对未来的忧心重重,所有这些沉重的话题,远不如那个午后一个四两拨千斤的小小玩笑来得开心彻底,让我至今回味无穷。人活一世,简单的才能快乐。 后来回校后,因那一次电话事件接触多了起来,我渐渐觉得他如此博大精深,象一个黑洞,再渊博的你都会被吸入其中不见踪影。那黑暗也要让之三分的石头,就靠着这黑洞般的吸引力,让我渐渐有点意乱情迷并最终为之不可自拔。 黑洞般的石头学习是猛吸,满腹经纶自不必说,难能可贵的是他在那帮同为不学无术的男同学那里还有着说一不二的领袖风范。 但是,反过来在丹麦这个地方,这却是一种不小的硬伤。我的导师麦奇女士——象母亲一样照顾我的人——对他就颇为不满。因为在丹麦追求的是真诚、人性的本来。他们可以容忍小偷小摸,而却不能忍受象石头这样的人:一方面学习刻苦,是两耳不闻窗外事的典型学究,另一方面又无法无天,好象过着风高放火日、月黑杀人夜的恶魔生活。他们认为小偷毫不掩饰自己的本性,虽然可恶但那是真诚。 因为麦齐女士的首先表态,我的女同学们立马响者云集,大家前仆后继地给我灌输石头的种种十恶不赦,平时看来对我漠不关心的人突然间就热心百倍了。 我平静地听着同胞们对石头的申讨,内心深处却是不可遏制的鄙夷。麦齐女士他邦人士可以理解,而她们和我一样都是受中华几千年文化熏陶的人对好学上进、成绩优异的石头也好意思大加鞭笞,也不看看她们数着米粒下锅的分数,切。 第18章 爱情的童话 它虽初,却没有过早地发生,它的羞涩因着成熟得到了更好的诠释,它不需要无疾而终或痛苦结束来衬托它青涩的心痛的甜蜜。我的初恋因为最终美好而会更加美好,因为总要甜蜜而更加甜蜜。我的初恋,它如此照顾着我,来的不前也不晚,在我最能感受它的时候应时出现,它的美好,它的甜蜜,它羞涩的回忆不会有一丁点的浪费。 (二) 从上学第一天就养成的对成绩优异者崇拜的习惯,再加上对别人控诉的逆反心理两者相结合,让我这个从未儿女情长过的女生主动表白了起来。 那天是个阳光有点明媚、白雪皑皑的午后,我把他约在操场上对他说:“我很喜欢你,做我的男朋友好吗?”第一次谈恋爱,内心之镇定、神情之从容、语句之直接让事后的我每每想起来都汗颜不已。但是我也知道,父母可能要有些不满,也许是对他的年龄吧,因为他比我大上四岁。我可爱的、尊敬的父母一直认为男孩比女孩大上两岁才是真正的绝配,他们担心的是三岁一个代沟,以后我们的日子要么出现烽火连天的直接火并,要么就是这里的黎明静悄悄的冷战对峙。 女追男隔一层薄如蝉翼的纱,经典。在一片白茫茫世界里显的有点特立独行的黑石头微笑着点头答应了。 我们都没有太大的激动,书读多了,生老病死、悲欢离合在脑海里已彩排过多回。但是我们内心都感觉有一丝甜蜜,两个独在异乡的人情投意合终归是一件美事。我们都已进入理性的年代,但是我们不拒绝感性带来的快乐。 后来我把顾虑也告诉了石头,并告诉他如果我的父母当面反对的话,我会当场答应他们以后再慢慢解释,曲线救国。因为我爱他们,不希望他们难过,也因为我爱你,所以希望最后我们永远在一起。 石头真是太可爱了,连这个稍微有点荒唐的要求都答应地毫不含糊,并且说: “你是我童话里的公主,王子要和心爱的公主在一起,不披荆斩棘拿生命相搏一番就已经是上帝的恩赐,更何况这小小的旁敲侧击、左右迂回战术?” 当是时,我的心象一大缸蜜被猛地搅拌了一下,甜的直冒泡泡。 终整个中学、大学时代,我就象草木一样无情,觉得男孩外是臭皮囊,内也是腹如草莽。因此,面对那时不时也能飞来的约会之纸条、表白之信件是如此的不屑一顾,总是认为人生苦短,莫等闲,白了少年头。 在那人生最美丽的时代我没有能够留下一点风花雪月、儿女情长的回忆,现在想来多少有些遗憾。 种一棵树,最好的时机是20年前,第二好的时机就是现在。有一段刻骨铭心、今生无悔的爱情,最好的时机是几年前的豆蔻年华,第二好的时机也是现在。但野心勃勃的我,不承认现在是第二好的时机。爱情的开始由我们说了算,什么时候开始,什么时候就是最好的时机。爱情不单单要给我刻骨铭心的甜蜜之感,而且要将这种甜蜜幸福感觉延续终生,因为我们是童话里的王子和公主。 相对于未在爱情小河扑腾之前,我们见面的次数是多了点,但是功课多的让你不分昼夜,而留学的期限又少的不近人情,因此在别的情侣眼里,我们的接触频繁度也不过如普通朋友。 但是我们也是有机会出去旅旅游、踏踏青什么的。那是相爱之后的三个月,我们去浪漫之都巴黎。在凡尔赛宫,一直对绘画痴迷的我,眼睛好好饱餐了一次。而对建筑同样钟情的石头也没放过这次机会,好好享受了一下多种风格带来的感官巨大冲击。虽然我们的爱情之旅,更象两个艺术系的学生陶冶情操,但是我们愿意。只要开心,谁还会墨守成规,对爱情按规章办事呢? 回来的时候我们决定乘坐“欧洲之星”,沿途欣赏一下美丽的欧罗巴风光。在巴黎火车站,我们正排着队鱼贯而入准备登车的时候,突然一群衣服上印着米字旗的英国球迷蜂拥而入,此时的大不列颠臣民绅士形象全无,也忘了“lady first”的千古良训,把我挤得东倒西歪。正当我风雨飘摇之时,一只大手一把牵住了我,顺势把我揽在了怀里,是石头,刚才还一叶扁舟出没风波里的我,顷刻就驶到了遮风挡雨的爱之港湾。我那瘦小的手掌攥住在他的蒲扇里,真是小巫见大巫,我本就娇小的身躯缩在他的怀里真有点蚍蜉撼大树;这让我感觉到了黑石头顶天立地的高大以及触之厚重的安然。 很是不好意思,恋爱已经一个季度了,我们还是不可思议的相敬如宾,刚才的牵手就是我们第一次肌肤之亲。 我突然象十四、五岁的小姑娘羞涩地不知所从,我的细胞从面颊开始星星之火,一瞬间就让我的整个面部熊熊燎原。刚还女强人般的我现在浑身无力,任由他拥着,两腿象征性地在地面拖动。我不知道那时我有没有闭上眼睛,反正周围的一切我什么也看不见。不过恍惚中我又看见了好多东西:现代化的城市已变成花的海洋,过分人文的气息替代为纯自然的阳光普照。那花儿无边无际,黄白相间,在微风中慢慢摆动,而更多的花儿并不安分守己,它们在满天空中漂浮,整个世界是花的主宰,到处充斥着沁人心脾的花香。已经没有了重力之说,石头和我象花一样失去了稳重成熟,我们也漂浮在花的海洋中。石头仍是从后面拥抱着我,脑袋靠在我的耳边,我还是那么懒惰,整个人放松,不多花一丝力气,只是默默地随心去感受。石头的气息在我的耳边吹拂,弄的我氧氧的、酥酥的,心里却是莫名的陶醉。是的,我醉了,我醉的已分不清是人间还是天堂。我们继续漂浮着,随着花儿飞向远方,飞向那一块光线最最耀眼的地方,能感觉到那越来越近,风在耳边已有了飒飒的响。蓦然间,风消失,鲜花不见,石头也不知所踪,但是我不着急,我知道一切都在我的身边。果然,不久,我看见了石头,整个人笼罩在一片光洁中,头上有一个光环,背后还有一对天鹅绒般柔软的翅膀在微微挥动。啊,天使,这是天堂吗?从鲜花到天堂,从石头到天使,这一切的变化如此天衣无缝,让我没有感觉丝毫的不妥,也许内心深处这是我掩藏了二十五年的梦想,石头就是我不知不觉等了二十五年的天使。他的到来是命中注定,他对我的关怀是上辈子就该奉还的。 啊,这就是我的初恋。它虽初,却没有过早地发生,它的羞涩因着成熟得到了更好的诠释,它不需要无疾而终或痛苦结束来衬托它青涩的心痛的甜蜜。我的初恋因为最终美好而会更加美好,因为总要甜蜜而更加甜蜜。我的初恋,它如此照顾着我,来的不前也不晚,在我最能感受它的时候应时出现,它的美好,它的甜蜜,它羞涩的回忆不会有一丁点的浪费。是的,我就是这么的贪心,初恋也要百分百。哈哈,谁有意见呢?谁敢有意见呢?因为我有天使在爱护。 第19章 爱情的童话 精卫填海、杜鹃啼血皆是泣的代表,那心中苦痛致使死后千年不化。而今我又是个泣的典型,抛弃这份爱情会让别的情谊也跟着退化,我的人生也将由此苍白。从此后,酸楚会与我陪伴,泪水会为我清面。 (三) 欧洲之星和我一样已飞驰了好久,我才慢慢地从天堂下凡。 石头坐在边上,正关爱地看着我。我忽然感觉有点不自然,刚才还象前世债主一样享受他保护的我,愈发有些不好意思。 “没有挤到你吧?” “没有,没有。”我忙不迭地回答。 “放心好了,有我在你身边,我就象一个大黑天使,张着双手,长成翅膀守护你。” 哦,是的,天使,天使,我心中的天使。他倒是蛮自豪他的黑。 那之后,繁重的学业又象雪崩一样追赶着我们,为了活命,我们必须撒开双腿啊。不久后又是一个寒假,石头先我回国,我在忙完了考试后也赶紧回归。 那一天是圣诞节,在上海机场降落的我,按照事先约定在候客室内等待石头的迎接。感觉时间很长了,周围的人一个个被接走,我内心就有些委屈了: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来时各自飞,我们还是甜蜜的恋人呢,接个机都要放我鸽子。 耶酥诞生的节日,机场里打扮一新,彩带气球琳琅满目,好多工作人员也穿着圣诞老人的衣服来回穿梭,一些小孩子也打扮成天使的模样东奔西跑。这节日的热闹欢快气氛衬托的我愈发落寞。 根据相对论而言,也许时间并不长,但是我还是没有了耐心,推起我巨无霸的行李箱自行离去。这时边上一个过分敬业的圣诞老人也推着一个工具车,上面覆盖一层白布有点白雪茫茫的味道。他向我兜售:小姐,在主降临的日子,你要买朵花既献给主又让自己愉悦吗? 我本就因石头的未至而闷闷不乐,哪有心思和耶哥心情交流。但是鉴于孔子的“敬鬼神而远之”的警告,我还是礼貌地拒绝了:谢谢,我不需要。 说圣诞老人敬业他还真来劲了,执著地非让我给西方的菩萨供点香火钱,我不禁火起,大圣人的劝戒也忘之脑后了“说不要,就不要,离我远点。” 这位老兄似乎也没想到我会凤颜大怒,嘴唇嗫诺着牵动满脸的大白胡子也跟着抖动,仅露在外面的双眼也有些慌乱。我看着,心有不忍,何必呢?石头不来,就让他下山——滚蛋去吧,干嘛要对陌生人发火。 我说:“我要一束,送给神,也送给我自己。” “那就都给你了”他突然把覆盖在工具车上的白布一下全扯了下来,猛地给我来个姹紫嫣红,布下面都是花啊。 我愤怒又很是吃惊,强买强卖啊。 “都是送给你的。” 我不禁又纳闷了,不过转念一想,黄鼠狼给凤凰拜年,安着“吃天鹅肉”的心,哼。 也许是我一瞬间的表情千转百回,引得面前这位“德高望重”的圣诞老人“嘿嘿”之笑。 “嘿嘿、嘿嘿、嘿嘿” 我觉得莫名的耳熟,抬眼盯着他,发觉他眼神里全是整古成功的坏意。不知道怎么想的,我一把扯下他的大胡子,一张黑炭的脸漏了出来,大嘴咧着还带着阴森森的大白牙。 “你这个大坏蛋”我提起我两只小拳向他猛击。“打死你,打死你”我象发怒的小牛犊勇往直前。 “哈哈,嘿嘿,哈哈”石头一边大笑,一边躲闪。“亲爱的,别打了,亲爱的,别打了。”他向我求饶了,我才不管,谁让你让我久等,谁让你捉弄我。 最后,石头一把抱起我,轻松地象抱个大布娃娃,并且束住我双臂。我还是挣扎不已。 “王韵菲,我爱你”,石头用他气吞山河的嗓门让整个候客厅都激动到直抖。刚下机的人员还有边上的工作者,先是疑惑的看一个道貌岸然的女疯子袭击圣诞老人,再是圣诞老人抱住疯子并伴你一声爱情大吼,一下象明白个中蹊跷一样,同时鼓起了掌。 我不再挣扎,石头在我的额头亲了一下,更让我面色绯红。他把我放下来,从花丛中拿出一朵最大最美的玫瑰放在我的左手中。尔后,石头右手推着工具车,左手牵着我得意洋洋到向出口走去。当是时,我尽显女儿态,那走姿定是娉娉袅袅。 “哎,先生,还我的工具车,圣诞老人服。还有,你女朋友的行李不要了吗?”看着我们要走,边上一工作人员大煞风景地追了上来。 周围人,倒。 我住的城市是十朝古都南京。从上海到南京要4个小时的路程,石头开车载着我,一路上有说有笑,倒也不觉得乏味。但是我这个人是个路痴,高速上还好说,有个指示牌,顺着那方向走就不会错了。可是到了南京我就犯糊涂了,我家门是朝哪我都不清楚。测算起来我的智商也快160了,真的不想在寻路这件小事上丢下我多年“雅典娜”的头衔。自尊心作祟,我骗石头说,先带你游览一下我梦里千百度的地方。石头在我的指挥下向我依稀记得的家园奔去。还好沿途虽说都是民宅,但偶尔有些名胜古迹夹杂其间,尚可以说上游览。 因为着急故乡在何处,我双眼象雷达一样搜索。石头瞧见我对故乡百看不厌的神情倒也不疑其中有诈。就这样,我们穿街走巷足足三个小时直到天黑,幸亏车上有些零食,要不然就该去地府找小\日\本\鬼\子讨血债了。 最后到家的时候,爸爸妈妈看见我哈哈大笑。我把石头介绍给父母,然后让他坐下休息会。和客人寒暄过后,知道我何时到了上海,父母告诉我他们打赌。父亲说:本来,我打赌你忘记回家路线了,但是你妈妈也赌这个,没办法,我赌你不会打电话回家询问的,这下子你妈妈输了,她要打扫一个月房间了。哈哈。 石头满脸狐疑地看着我,我脸上火山爆发,红的熔铁化钢,急忙拖起行李回屋。 我的黑天使在我家客厅里睡了三个晚上后打道回他苏州老家去了。在这三天里父母象解剖大师一样,对他了解了个透彻,最后得出的结论惊人的一致,石头不适合我。想着这大半年来与石头的交往,一向乖乖女的我也反抗了起来,我的下半辈子我自己决定。 而父母好象还挺民主的,“我们不帮你找男朋友,你有决定权,我们有否决权。你决定哪些人适合你,带回来我们帮你参谋,不合适的就否决。” 我哭笑不得,决定不理不睬。每天我和石头都要通几个电话,商定什么时候去看他父母。直到现在都让我感到遗憾的是,我没有在电话里说实话,而是自作聪明的告诉他,我父母很喜欢他,有空我就会去他们家。 虽然我在反抗,但是我知道母亲的身体不是太好,所以也没有做出太出格的事情,因此,我还是希望等到父母同意后再去拜见未来的公婆。 我们先是每天的电话打不完,再后来石头看见我迟迟不去苏州拜访,言语里就有些失望了。 而母亲越来越少言语,同时脸上的血色也少了起来。终于,一个晚上父母再次逼我摊牌的时候,在我顶撞了两句后,妈妈住进了医院。 我陪在病床边,眼泪一直不停地流。爸爸也没有责怪我,只是一个劲地叹气。我望着躺着的妈妈,心里悲苦。短短的一个月,妈妈已是瘦的撑不起了衣服。本就身子骨弱的她,这时更是纤弱。 第二天中午妈妈精神稍微好了点的时候,爸爸回家帮妈妈取一下生活必需品,病房里只有我和妈妈两个人。看着妈妈憔悴、苍白的脸色,再想象我和石头的恋情面对地坎坷,我不禁悲从心来。而妈妈看着我,好几次欲言又止,最后终于下定决心似的,抿了抿嘴开口道: “菲菲,妈妈就你这一个女儿,当然是舍不得你受委屈。天底下哪有母亲不希望子女快乐的呢?我和你爸爸也是大半辈子了,吃的盐比你吃的饭还要多啊。女人一辈子要找个依靠,并不是什么大富大贵。一个丈夫不仅仅是风平浪静时候的甜言蜜语,更应该是惊涛连连时的挺身而出。石头这孩子别的不错,就是有些言语闪烁,平时或者还好说点,一旦把你的将来托付给他,爸爸妈妈实在心里没底。你就听妈妈这一回好吗?” 我操劳了大半辈子的妈妈直直地盯着我,竟然有些眼泪巴巴、可怜兮兮的酸楚。我怎么那么好轻易下决心呢,苍天你干吗这么折磨我啊? 妈妈,妈妈,我何尝又不是只有您一个妈妈呢?我何尝又不想让您开心呢?可是,妈妈您怎么如此不理解女儿呢?我的终生幸福难道就要靠您“莫须有”式的眼光判断吗?我的一生快乐要建立在你并不十分肯定的经验主义上吗? 妈妈,我爱你!没有你,就没有我今天的一切。为了你,我可以牺牲一切。为了你,我可以亲手把我的终身幸福扼杀在你“莫须有”的眼光面前,来换取您的康复;为了你,我可以亲手将我一辈子的快乐终结在你似是而非的经验主义面前,来换取您的幸福。 可是你真的会快乐吗? 你是爱女儿的,你希望女儿终生无忧,希望女儿终日喜笑颜开。而今你的女儿要亲手扼杀自己的幸福,亲自终结未来的快乐。今天或许一遂你愿,您会有些许快乐,但是,您的女儿不会快乐。女儿还没有胆量敢去恨你,其实更直接地说,女儿不想恨您,女儿可以没有自己的幸福,可以让眼泪陪伴终生,那条件必须是妈妈您永远开心。也许命中注定我的爱情不是恋爱双方两个人的选择,而是由“情”串接起来的各种势力的角逐。亲情、父母的阻挠;友情,同学的反对;师生情、麦奇女生的劝说;爱情、本该最主要的却排在最后。 妈妈女儿不会快乐,你会快乐吗? 很是遗憾,对妈妈的爱造成我在爱情面前严重地懦弱。所有这些,我不敢大声疾呼,只在心里和着心痛周转轮回不已。而颜面上,悲苦却彰显地淋漓尽致,眼泪在无声地流个不停。 妈妈看我半晌不语,忽然脸面青紫,我大惊之下,马上说“我分手,我分手,我现在就给他打电话啊”,那声音饱蘸泪水,那语调浸渍黄莲。 我拿出手机拨了号码,两日没有联系,石头的言语中满是焦急。我看了眼妈妈,她在等待着。一咬牙,我说了今生第一次谎话。 “石头,我不喜欢你,我们分手吧,保重。” 那边的石头显然是一楞,恐怕一时也不知道如何应对。而我伪装的冷血在脸面上将要被我内心的疾苦揭穿,为了继续保持刚才那绝情的效果,我不得不快速挂掉电话。 这时爸爸来了,妈妈的面色也好了许多,甚至有一瞬间我看到了红润。她伸手拿过我的手机关掉了,又对了我说了些话,我什么也没有听到。眼睛已剥夺了我其他感官的作用,泪水已代替了我的感觉,无声无息,泉涌般下。 何为泣?有泪无声。 精卫填海、杜鹃啼血皆是泣的代表,那心中苦痛致使死后千年不化。而今我又是个泣的典型,抛弃这份爱情会让别的情谊也跟着退化,我的人生也将由此苍白。从此后,酸楚会与我陪伴,泪水会为我清面。 第20章 爱情的童话 “你是我童话里的公主,王子要和心爱的公主在一起,不披荆斩棘拿生命相搏一番就已经是上帝的恩赐,更何况这小小的旁敲侧击、左右迂回战术?” (四) 妈妈出院了,我是父母的乖乖女儿,古时少女的风范在我身上重现。我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父母在时,我时时问候,笑脸相迎,;父母出门,我独睡床上,一躺就是一天。有人时,我尽量做点高姿态,没人的时候就是我的真实世界,我可以悲哀,我可以颓废,我可以整日整夜地不睡。 不可避免,我会想起石头,想起他对我说的话,想起来自丹麦的快件,想起巴黎火车站的第一次亲密接触。我已不再哭泣,我学会了不打扰别人自己默默地麻木;学会了忘记现实,而在记忆中象桃花一样纷飞。啊,石头,我的黑色天使你在哪里? 有时候,我的懦弱也会暂时消失,会偷偷地拨打石头的号码。可是,第一次就被陌生的声音告知他们一家已移民加拿大。发过电子邮件泥牛入海,询问同学也无人知晓。 石头走了,我的黑色天使走了。 可是对他的思念却越来越强烈,他的点点滴滴,不经意的言语,偶尔划过的神情都在我脑海中如昨日重现。 “你是我童话里的公主,王子要和心爱的公主在一起,不披荆斩棘拿生命相搏一番就已经是上帝的恩赐,更何况这小小的旁敲侧击、左右迂回战术?” 石头,我不是事先已告诉过你了吗?我们可能会碰到些挫折,但是你会旁敲侧击、左右迂回啊?可是,你为什么就此消失呢? 你可知道,菲菲喜欢你,菲菲爱你,菲菲要你的守护,要在你的大翅膀下过一生啊! 短短一个半月的假期就要结束了,我的体重先是别人梦寐以求的瘦削轻灵,然后就是人人惟恐避之不急的皮骨半成品,已完全没有了肉。不管如何,我还得回丹麦,那个美人鱼为了爱情,变成哑巴姑娘最后化成一堆泡沫的地方。我还比较幸运,只是身体借助一阵微风就能腾云驾雾而已。 走的那天,爸爸妈妈送我去机场。临上飞机的时候,我努力扯起嘴角给他们一个微笑。爸爸在点头,而妈妈突然抱住我失声大哭,我安慰道:“我几个月后就回来了,别难过,妈妈,要注意你的身体啊。” “孩子,妈糊涂,让你受苦了。看着你都瘦地脱形,连现在都要坚持不下去,还说什么以后的幸福啊。都是妈不好啊!孩子,你长大了,拿自己的主意吧,不管你如何选择,妈妈都祝福你,家是你的港湾,你永远都会有我们的爱。去追寻你的幸福吧,我再也不会强加给你我的意志了,孩子,去追寻你的幸福,把握住它,好好呵护它吧。” 仿佛早已是石器时代的眼泪,又穿越时光百倍多地回归了,我瘦小的脸好象隐藏在瀑布里一般,水流飞溅。 随风而去的刚强象日月精华一样又普照在身上并为我吸收。我突然间豪气干云,隐隐有飒爽的英姿。我爱着妈妈,我也是爱着石头的。虽然他在我心目被我刻意地越来越遥远,但是他永远在我心中,我心灵的一声呼唤,他又向着心的中央进发。 可爱的爸爸妈妈我还能说什么呢? 回到丹麦后,我立刻发动我认识的所有老师、同学、朋友去打听石头的下落。终于石头的一个兄弟告诉我,毕业前他要回来交论文。那位兄弟帮我发了邮件,说了不少好话,石头让他转告我,会在毕业时见我一面,但不再有爱情。他大我一级,那么是半年后了,虽然还是感觉有些遥遥无期,但毕竟还有个日期。虽然他说没有爱情,但那责任在我,一向所向披靡的石头让我伤害了,我也该受这个惩罚。 于是,我满怀憧憬地等待假期的到来,当然也是他的毕业期,谁让他是我的天使呢?我一时被撒旦迷了心窍,他会救赎我的。哦,我的黑天使。 每天我都把我的思念写在本子上,告诉他我今天又分析了几个案例,丹麦语考了多少分,麦奇女士如何夸奖我了。如此鸡毛蒜皮,那般针头线脑我都细致入微写入日记本,自然更多的是对我的黑天使的等待之情,相思之意。 那一天终于来了,也许是等得太久,也许是对自己所做的内疚,我竟然有些害怕见他。 萧伯纳说:“世上有两件事最痛苦,一见是非常想得到,可就是得不到;另一件就是非常想得到,竟然得到了。” 我是哪一种呢,也许两者都有。但是现在我还是要见他,因为我向往这一天已是整整半年了。 在学校的咖啡厅包厢里,我们对桌而坐。半年不见他竟然有些苍老的感觉,这让我鼻子一酸。当年古灵精怪的石头长大了,稳重了,成熟了,彬彬有礼了。而这有些恍如隔世。 我们先是有些客套地问候彼此,渐渐地我的爱情复苏。我告诉他前后发生的一切,告诉他,我如何与家里斗争,妈妈如何住院,以及最后如何又鼓励我寻找你等等,都告诉他。我不停地给他道歉,希望他能谅解,希望我的黑天使再回来守护我。最后,我又哭得稀里哗啦。 而他没有了昔日的年少轻狂,多了绅士的尊重有礼,一直微笑地说“过去的就让他过去吧!” 我不依不饶,我这半年多的委屈爆发,我需要他的守护,我的哭声震天——这惊动了厅里的服务生,最后麦奇女士闻讯赶来劝说我。 而他也终于后退一步,说让他考虑一天,明天晚上给我答复,这期间不要打扰他。 那晚我一夜未眠,第二天我又一粒未进。晚上我终于忍不住了,自己去男生宿舍找他。 而他,我的黑天使走了。 他的兄弟转给我一封信,并告诉我一些事情。石头在莫名接到我的分手电话后,好几天没吃东西,偏偏有一晚煤气又没有关好,中毒了,好在一直提防他的叔叔、阿姨发现及时,抢救了过来。阿姨,也就是他的妈妈,哭天号地倒是见多不怪。叔叔,也就是他的爸爸,军人出身当时倒是没有什么表情。而事后石头听邻居说,出事的第二天邻居聚会,他爸爸喝着酩酊大醉,大哭着:“我差点没有了儿子,我差点没有了儿子……”。他爸爸在他面前一直罕见言语,那之后依然如此。他爸爸以前滴酒不沾,那之后每天却要来个半斤。 而这些也不是石头告诉他兄弟的,他是无意中在电话里从石头妈妈那里得知的。 不知道什么时候,我的泪水又流满了脸。 第21章 爱情的童话 人,有时候错了一次,就会错过一生。但是,也该记住,爱情是没有重量的,不要给对方负担。 (五) 回去后,我打开那封信,没有联系方式,也不长: 菲菲: 我已不喜欢你了,我有了女朋友。 你可以说我无情,因为我就是哥本哈根茅房里的石头——又黑又臭还非常地冷硬。 ‘有我在你身边,我就象一个大黑天使,张着双手,长成翅膀守护你’,你听说过黑天使吗?即使有,也是邪恶的。 石头 2004.7.5 哥本哈根大学 我也许不明白我自己,但是我明白了石头,听了他兄弟的讲述就更加明白。 这封信是如此的自欺其人,谁也不知道石头有没有女朋友,也许他自己也不知道,但是 他告诉我他有了新的女朋友,以此告诉我你是如此的薄情寡性吗?以此让我离开你吗? 我明白,煤气中毒事件给他们家带来的伤害:阿姨的号啕大哭,叔叔的“我差点没有了儿子啊”。 我对不起阿姨,我对不起叔叔,我更对不起石头。是的,我差点害了石头,我差点毁了一个家庭。再深的爱情对于在鬼门关面前转过一圈的人也许业算不上什么了,他变的如此理性,他知道该珍惜什么了。他还有爸爸、妈妈,他爱他们,就象我爱我的爸爸、妈妈一样。 也许他可以接受我,但是他不愿他的父母再受伤害。也许我也愿意他接受我,但是我也不愿意让他的父母看见我这个曾差点杀了他们儿子的人。也许他的父母会不在意他接受我,但是他会因他父母而介意,因为他爱他们。也许他的父母会不介意我的出现,但是我也会因为他的父母而不出现,因为我也爱他们,还因为我也爱着你,石头。 2004年底的时候,突然满大街放起了光良的《童话》: 忘了有多久 再没听到你 对我说你最爱的故事 我想了很久 我开始慌了 是不是我又做错什么 你哭着对我说 童话里都是骗人的 我不可能是你的王子 也许你不会懂 从你说爱我以后 我的天空星星都亮了 我愿变成童话里 我要变成童话里 我会变成童话里 你爱的那个天使 张开双手 变成翅膀守护你 你要相信 相信我们会像童话故事里 幸福和快乐是结局 一起写我们的结局 那个下午在音像店里,我一直在听,听那令人为之迷醉的旋律,想那波罗的海边上的大学,回忆我的天使,黑色的天使。 有人扯了我的裤脚,一个小女孩,问:“姐姐,你不舒服吗?你怎么哭了?” 我擦了擦眼睛,蹲下腰抱着她说:“姐姐没有哭,姐姐是喜欢听这首歌。你知道世界上会有黑天使吗?”我怎么会问如此小的孩子这个问题呢? “有啊,非洲孩子的妈妈就是黑天使啊。”我一楞,接着问: “那你相信童话里有个天使会保护你,陪你玩吗?” “我当然相信,我现在就有啊,妈妈就是我的天使,她的胳膊就是翅膀,可以抱着我啊,好温暖的。”说着,小女孩指了指不远处一气质高雅的女士,她冲我点了点头,走了过来。 “姑娘,你怎么了?哭了好久了。” 我冲她笑一笑,说,没什么,真的没什么。 她看了我一会,然后告诉我: 人,有时候错了一次,就会错过一生。因此,你会难过,你会伤心,你会流泪。但是你还应该知道,爱情是没有重量的,不要给对方负担,更多的是互相祝福。当已失去爱情的时候最好忘记它,毕竟你爱的人会重新有自己的爱情,自己的生活,你的思念会破坏掉他的生活。同样,将过去的爱情藏于心底或者干脆直接忘掉他,你开心起来,也会让他对你放心,这也是对他的幸福生活一定的支持。 是啊。人,有时候错了一次,就会错过一生。但是,也该记住,爱情是没有重量的,不要给对方负担。 我向她点头致谢,她微笑了一下,抱起女儿走了。小女儿抱住妈妈的一只胳膊对我说:“姐姐,看,天使的翅膀”。 那天回来后,我就把以前他买的东西都收了起来,不再摆在我的床头桌边。那本写满相思的日记本,我咬了咬牙,烧掉了。爱他就不要给他负担,我一时放不下,但是我必须坚定地为他减负。 石头你要知道,天使也有黑的,只要有爱,黑白又有什么关系呢。 朋友你也要明白,童话里不会骗人的。 第22章 爱情,没有硝烟的战争 爱情,没有硝烟的战争 剑之晶 爱情于我,不是情投意合,不是对方的一诧那笑意,就拨动我柔情似水的心弦。爱情于我,是喝醉了的丘比特,一箭射出五行,挑战了三界众神的尊严,让我用痛苦偿还。 爱情,本该是甜蜜的天堂,可是爱错了一个人,那你就等着地狱的折磨。像儿时的悲惨遭遇已成了终生的印记,当你触景生情时,你不可自拔,那痛彻心扉的感觉,让你颤抖连连,死亡做赌注你都不会眨眼。当你梦中惊醒时,那直坠深渊的恐惧,那痛苦回忆的窒息,让你欲生不能,欲死无望。死,并不可怕,它只有一次。可怕的是死亡一样的折磨,它辗转千百回。 两年前认识小茹,不铭记她的容颜,只因为她公交车上为一位老人让座,而自己站了近四十站。她的爱心在那一刻温暖了一个老人的心,也点燃了一个男孩的激情。 我本以为命中注定的那个人终于出现了,不早也不晚,恰恰在时间、地点,一切仿佛都天衣无缝的时候。 我曾兴奋得整夜盯着手机,希望她无眠的时候给我个电话,不为别的,就问一句“你睡了吗?” 我曾设想了多少次隆重婚礼的开始,中式的,西式的,现代的,古代的。无论哪一种表达我的喜欢之情都是那么苍白,哪一种预示我的幸福生活都是那么无力。 我已痴迷,我已不知道风往哪边吹,或许也是我不愿意那么清醒。她也许开始有点任性,可是我把它当可爱。她也许本来就有些只知现在,不考虑将来,可是我把她当单纯。她也许本来就有些随口无心,可是我认为那是女孩子特有的迷人。 然而我错了。 我只知道爱一个人,就要让她感到温暖,让她在你的世界里永远晴空一片。因此我努力,我拼搏,我每天休息五个小时,只为周末陪她可以尽欢。我工作,我勤奋,我一个月瘦下二十斤,只为了将来若是我不幸死去,她仍可以衣食无忧。我爱她,她就是我的一切。我爱她,却希望只让她分担我的一半。这一半就是快乐。 我坚信爱情是可以相互理解的。我的奋斗,她看在眼里,会记在心里,会象我爱她一样爱我。而她则忧虑我这种奋斗,她说她怕我忙碌成了习惯,以后的日子我会留她一个人在家打发那无聊的时光。她让我停手,说现在的收入对我们已足够。我笑了笑,以为是她心疼我,变着法子让我不要那么劳累。 她见我非但没有收手的意思,反而更是忙得象卫星的运转,不敢稍有停留。她开始在我忙碌的时候给我电话,一次次让我的工作等于锻炼身体。我解释了很多次,总是没有起到应起的作用。她的忘却总是恰到好处。 她开始怀疑了,认为我不会爱她那么深,她不相信我那么拼搏,是为了我们今后的生活。 她说我总是那么忙,在担心我是否移情别恋。她开始检查我的一切信息,朋友、通讯。她总希望能发现些蛛丝马迹,找到我对不起她的证据。我在努力理解她,劝说她:如果真的不爱,发现了又能如何?你找到了你想要的东西,是打算分手还是怎样?你做的努力是为了分手吗? 我这时觉得,也许上苍和我开了个玩笑,恰到好处的邂逅,是为了成就另一段姻缘,而我的突然出现,让上苍也措手不及,不知怎么发展。缘,已乱了。 可是我又不想那么快地放弃,也许是上苍给我的一点磨炼,想从他那得到幸福怎么也得经过些小小的考验吧。 好吧,我不忙了。只要以后我们能在一起,穷点、苦点、累点,那不过是生活的调味剂。谁不知道下雨天,躲在被窝里看本小说给个皇帝也不干?谁不知道饭后走一走,神仙也羡慕? 我又错了。她反问我,一个男人怎能没有自己的事业?一句话,就让我呆立当场。 好,那我再披挂上阵。谁知不久,故伎又重演,就是这么矛盾。我在反复中明白,我不是她要等候的人。 先已有了争吵,此时更是吵闹不断。她每天也要上班,我不知道她哪来那么大的精力和我练习口才功夫,整夜整夜的向我叫板。我妥协,就骂我无用,不配合她训练。我对吵,更是火上浇油,她吵得更欢。我闭嘴,她东家长、西家短全算在我的头上。好,釜底抽薪。我关机,睡个安稳觉。开机第一时间,她就打了过来,还得意地笑:怎样,我打了一晚上。 开始没几天就把分手挂在嘴边。我不以为意,一笑了之。她似乎也不以为意,一会就忘记。渐渐地真的成了分手,我就在忙得腰也直不起的时候逗她开心。我牢记“肯定是我的错,就算是她的错,也是我引起的”,这句不知谁说的混帐话。 又一次,冬日里,外面冷得企鹅也要哆嗦,还下着大雨。她在我这玩耍的时候,不知怎么又生气,抓起雨伞就跑了出去。可怜的我,正穿着单衣在健身。来不急穿上外套,我就追了出去,她早已不见了踪影。我冒雨半个多小时寻找。那次在外面我见证了冬日寒冷的嚣张。 我不找了,我感冒了。她出现了,还带着笑意。 我决定放弃了,不管是上天的注定,还是阎王的安排,都见鬼去吧。她哭了,她一直哭,说着悔改的话。 我信了。 是的,我妥协了。我又幻想终于拨开云雾见天日了。事实证明,我又错了,而且刚是错误的开始。 每一次吵架,都是她哭泣结束,然后又说着廉价悔改的话,而我就一次次奢望这是最后一次。 偶尔不“下雨”,只是“阴天”的时候,她会问我“亲爱的,我喜欢和你吵架。你说,如果我不和你吵架,我们的生活该有多么的枯燥?” 罢了罢了。 痛苦、痛苦、还是痛苦。 很多时候,我觉得自己就象个政府,而她就象个勇敢的社会不满分子,时不时出来挑起事端。声东击西、左右迂回,敌驻我扰、敌进我退,她运用得要比你我想象得好的多。偏偏做为政府,我还得关注更多的吃喝拉撒。当政府真的下定决心、消除隐患的时候,她又会老实、忏悔,让你奈何不得。 是的,我们的爱情就是没有硝烟的战争。我不知道她是否快乐,但是我确信她已不在乎我的快乐。 政府下定了决心,事情解决了,我们最终分手。但是战争是没有真正胜负的,双方都在得不偿失地损耗。 爱情,没有硝烟的战争。 战争,不要轻起开端。爱情,不要轻意牵手。战争,一旦开始就要全力以赴。爱情,一旦牵手就要用心经营。 战争,最好的结果,是引以为戒,永不再战;象瑞士,中立,却也富足无比。 爱情,最好的结局不是永远地结合,是快乐幸福;象《泰坦尼克号》中的杰克和罗丝,短暂,却永恒。 第23章 “好工作”不如“工作好” “好工作”不如“工作好” 剑之晶 人都有惰性,谁都希望自己有个好工作。有人喜欢安顿,每日办公室内说几句家常,品几口香茗,阅几份报纸,日子过得滋润又惬意。有人活泼好动,今日名山上有我的风采,明日大川旁有我的回忆,路程紧凑又乐此不疲。总之有好工作的人似乎不管做什么,钞票总是大大的,生活的艰难总是远远的。 但是好工作太少,是可遇不可求的。除了个别受祖宗荫蔽,再加上极少数确有真才实学又兼机缘巧合的人有份好工作外,绝大数人的工作都是鸡肋。做吧,心有不平,每日怨天尤人;不做吧,又信心不足,难下决心出去拼打一番,外面说不定连这样的鸡肋都难求。每天上班力有余而心不足,下班则三五成堆说说这个的隐私,骂骂那个的多事。人以群分,大家都颇有怀才不遇之感,说三道四的水平堪与诺贝尔奖匹配,实际技能却是不觉间逆水行舟,一日落个千八百的。 这时若有某个同等身份的人不声不响,似乎对这非人的剥削逆来顺受,工作时兢兢业业,工作后还会不计报酬的多干些份外之事。那么他无疑就会成为众矢之的,茶余饭后也会顺便被提及几句,只是被提及时会被用尽心酸之话语,极尽嘲讽之能事,仿佛我等皆醒他独醉。 就这样,一日复一日,一年复一年,牢骚太盛愁肠断。而某一天一觉醒来,发觉青春已逝,韶华不再,面对外面的世界更充满了胆怯。更糟糕的是那个被众口一辞说成傻瓜加笨蛋的人,此时或是前呼后拥,完成了鲤鱼跳龙门,或是颐指气使,经过了化蛹成蝶。于是乎,各种说不出的滋味齐涌了上来。 而这某个人就是工作好的人,当然也是没有好工作的人。 现任肯德基总裁,第一份工作是在肯德基擦卫生间。未来的总裁把擦卫生间当成自己的事业,没有任何怨言,全身心的投入。于是,他管理的卫生间动辄成为连锁店的典范。一个巡视主管发现了这个年青人的认真与实干,于是破格让他参加经理培训。从此后他的好运一个接着一个。而未来的总裁先生仍是把一个个的“卫生间”擦得干净漂亮,直至成为总裁。而同时期的人,不说那些整日抱怨擦卫生间的人,就是地位高许多的人又有几个能有这样的成就呢? 如今红透中国,已成为春晚压轴节目表演者的赵本山,当初刚进铁岭剧团的时候是个级别最低的临时工。想来那时团内的一级、二级演员们对这个半路出家的人不会感冒,就是烧锅炉的老汉也未必就能正眼瞧他一眼,好歹人家都是城市户口。而老赵同志不以级别低,薪酬少为意,一门心思扎进艺术的殿堂。当年同为临时工的尚不止老赵一人,他们觉得自己才高八斗,反受人冷落,因此整日顾影自怜,总觉得生不逢时,对艺术的追求就不那么执着。最后,到现在我们连他们的名字是什么都不知道。而老赵同志却在三年后成了剧团的团长,再到现在,简直就是一代宗师。如果统计下春晚到底有多少人是为了赵本山而才坐电视机旁的话,那可能要让绝大多数的明星们难堪。 李瑞环年青时是个木匠。五、六十年代,军人、机关工作人员是个受人崇拜的职业。说是劳动者平等,其实木匠有点不入流,而李同志不以为意。下班时,铃声一响,别的木匠们如退潮的海水,瞬间就把沙滩给露了出来。而李同志却象个贝壳,不来个三五遍海浪哪能让他回归。他每每废寝忘食,刻苦钻研,直到看门的人三催四催后才收拾东西下班。后来,李同志独创了木匠界李氏绘算法,让工程效率一下提高了好几倍。五六十年代有部电影叫《青年鲁班》就是以他为原形拍摄的。最后,他的成就大家也有目共睹了。 说了这么多,还是一个意思。好工作固然人人想得,但是工作好却无所畏惧。有了好工作而不努力工作的话,最终好工作还是要离你而去。而工作好的人,即使开始的时候没有个好工作,但是不久就是好工作任你挑。 切记,“好工作”不如“工作好”。 第24章 鸟语花香的圣诞 鸟语花香的圣诞 剑之晶 周五英语角,我一改往日华灯初上才姗姗来迟的懒散做派,早早登堂入室萍水阁。 萍水相逢阁,相逢就是缘分,因英语我们萍水相逢,因英语我们共享人生。 今天要给耶哥过生日,行祝贺之名,有朵颐之实,我能不快乎?毕竟小民以食为天啊。下午三点半我到时,不料已有三人比我更是迫不及待,早捷足先登。一是梅子,另两位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而且是极为重要的,掌管三岁看老的,幼儿园的老师。 梅子全名梅子来了。第一次闻其大名,就铭记心上。原因一,其颇有姿色,很是望梅止渴。另一条则是我爱屋及乌。莫文蔚在《大话西游》里骑着小毛驴,打着蹩脚的遮阳伞,行走在茫茫沙漠上,一副过门小媳妇的别样潇洒,立马让我生出行万里路以演绎一段浪客剑心的远大理想。小媳妇见到一帮山贼,报上大号来段自我介绍:梅花过处,寸草不生。看到这段我更是神往,莫名为小媳妇的霸道折服,顿时有了娶媳当如此的感慨。而梅子的适合出现填补了我偶象空虚的时代。人类没有偶象,世界将会怎样。及到后来这段公案为梅子所知,她告诉我是“桃花过处,寸草不生。”轰,偶象倒塌了,我看到了撒旦的微笑。又得知,其名花早有主,这样倒是保全了我“视美女如粪土”的江湖雅号。 两个孩头正在全神贯注于室内布置,多才多艺展现无遗。一颗大五角星凝聚了路路的智慧,也见证了她的骄傲。看把她美的,你就不能说是我做的?也满足我一下心灵手巧的虚荣。哎,这年头为民服务都说给别人听了,为我做回嫁衣裳都不行。SNOWDARK,你也很过分啊,把那圣诞树整那么流光溢彩干什么?让我边上的几个英文拼写画,明显营养不良。听说还有人夸你们活**,**同志就只知道把场地搞得荣光焕发,让我一员竟显邋遢? 算了,猛男不和弱女斗,谁让此时桌上摆的美食让我生不起来气呢。 当我正在琢磨着如何名正言顺拿食物出气时,LEAF左手一只啥,右手一只哪的进来了。 LEAF,在江阴英语角素以灵魂人物而著称,被认为是最接近“神”的一员。英语和其已融为一体,人英不分,鬼神莫测。现代英语自不必说,早已俯首称臣;古代英语也对他尊重有加。别忘了半神的人物,什么事干不出来?标准英语早被他纳入后宫;方言英语,偶尔流落民间者,多也是战战兢兢。普天之下,莫非王土,没准哪天又被这老小子看中,收入紫禁城内。照理说以“一LEAF落而天下秋”闻名的人,当是穿铁鞋以增重,负铅块以稳身的纤细少年,怎会佛祖般心宽体胖?是了,这老兄人心不足蛇吞象,谁让你学那么多英语,长得象仙人掌的肥叶片,活该。 “JINGOR,过来尝尝我买的这些好吃吗”,半神在向我招手。 “NO PROBLEM”,还是半神知我心啊,想不爱你都难啊,呵。 六点半PARTY开始。主持人,霸道的梅子上场,走起路来却娉娉袅袅。另一位,BOB。 BOB,师夷长技以制夷。在英语上也是称霸一方的人物,最佳战绩:曾受邀至英联邦为日不落帝国的后代补习母语。此人年青时被称为天才少年,不满二十岁即学成归来,现从教于一中,继续他的天才之路。其过人之处也尽彰显,君不见其有着和LEAF一样贪得无厌的身材? PARTY在此两人的掌控下,别人自是敢怒不敢言。小样,这要的是实力。先是一篇热情洋溢的感谢辞,从头至尾,主角、配角、灯光、音响各类人等俱被提到。可怎么就没我的名字?好歹我还跑了跑龙套啊。本想上前理论,一看BOB的威严,哎算了,也该无名一次了。 第一个节目是吃。一干人等早就眼冒绿光,听一声令下,谁不争先恐后。这时英语老师FAY当我们全是她的小学生了,指挥我们顺时针围桌子转了起来。这个园丁早趁人未来全之前就狼吞虎咽了,这会倒是摆出一副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饱而饱的高格调。 抢也罢,偷也罢,反正没谁饿着,都肚大腰圆。 第二个是娱乐节目。梅子这小脑壳,不知什么做成的,竟想出了如此之多的馊主意。看,一个猛男被拉出来模仿星爷的“哭小强”精典片断。这家伙似笑非笑,单膝跪地,手捧一桔子,鬼哭狼嚎倾诉“……白发人送黑发人……”。当其正自己陶醉,我等受罪时,一美女突然冲上前去伸出九阴白骨掌对着他就狂抽,叫你再侮辱我的偶象。 最后评比,此君表演以假乱真,有当年陈强演黄世仁,差点被八路士兵喂颗花生米的风范,故得一等奖,奖品:钥匙扣一个。 又一段表演什么“女人没有错,就算有了错,那也是男人考虑不周引起的错”。梅子当仁不让了,亲自上台。早知道这丫头会假公济私。 此段时间我一直和一叫ROSALINDA的美眉窍窍私语。这姑娘那个诱惑,架个眼镜还挡不了她祸国殃民的美啊。也不知道她是否有人同种胡麻了,呵呵管他呢,这个夜晚不设防。正当我和她聊的不亦乐乎的时候,主持人宣布下面挨个唱歌。这可是我的强项,英语上受尽屈辱,这回该是我扬眉吐气了。正当我跃跃欲试时,又一小妹妹DAISY快我一步。这年头,什么都要速度。不是说,速度够快,石头都可以飘起来吗?好吧,就让你做回石头。 她一开口,再来点肢体语言,我这点可怜得自信又不知哪睡觉去了。DAISY,传说军人出身,她一举手一投足,无不英姿飒爽,她一蹙眉一启齿俱是英气逼人。 其后DAVID老将出马,曾是大内文工团顶梁柱的他,一开口就获得满堂喝采。无奈刚唱了两句,就生生把我们的莫大享受给掐断了。对音乐执着的他,因一时忘词而不愿欺骗他的听众,遂绝意下台。看,这才是艺术人生,音乐是不掺假的。 PIPE也是老当益壮,唱了首早期红遍世界的什么歌,大师风范现人间。可是我才疏学也浅,别人听得如痴如醉,我却象只牛,听PIPE在弹琴。 茶阁老板出场了。这位成功人士几个月前还和我一样,一副国泰民安的身材,现在忽儿马瘦毛长了起来。不行,我得问问他如何减肥的。 老板秀完后,一个叫游牧的肥头大耳的家伙被提了出来。 游牧,管理员,论坛的最后仲裁者,学富五车,三坟五典无所不知、七索八丘无所不晓。 有人投诉,别人唱歌时,他老在底下提示出错了。好,那就让你展示下绝世风采。唱吧——唱吧——唱啊,你倒是唱啊。晕,这么大的人物还怯场啊。 最后一人,SPAIN跳了出来。 SPAIN,英语学校校长,据说曾创下全国口语比赛至今无人能破的三连贯。四年前认识他时,其已在英语界纵横多年。这几年更是日进千里,当世罕逢敌手。 他抢了话筒,声未至,先学嵇康发了一番羊角疯,腾娜跌荡倒是有板有眼。尔后一段熟悉的《上海滩》旋律响起,顿时喝采声此起彼伏。一些人早已跟随哼唱了起来。这是我们童年记忆最深刻的电视剧主题曲,曾有多少人逃课罢工,只为一睹许文强为程素素撑一把小伞。我的眼角有些湿润,相信好多人也和我一样,心底最柔软的地方被触动了。 真的感谢你,SPAIN,你让我们又回到了儿时那无忧的岁月。人会老,可是我们的心,不会老。 演唱结束,下面是蹦迪狂欢。 刚才还有点委糜不振的ROSALINDA一瞬间精神抖搂。劲爆音乐响起的时候,她早除掉外套,忘我地跳了起来。你还别说,真不是盖的。她一下场,大家伙就围着她转了起来。果然受过专业训练,那骨头象是弹簧一样,怎么弯都行,还充满了反弹的劲力,让人目瞪口呆。刚才还眼高于顶的英语霸主们一个个和我一样,只会象狼摇尾巴一样的生涩。又一女同胞跳出和她对舞,同样的精采纷呈。这下男同胞的脸丢的差不多了,大家伙齐声呼唤高人快从天而降。 这曹操还真一叫就灵啊。一小伙赶来救场。 此君自我介绍过,杨SIR,我过耳不忘,不就是扬色吗,发扬好色,好记。他说英语时,让我想起《武林外传》的一个谜语:有十只羊,九只羊蹲在羊圈,一只蹲在牛圈,打一成语。谜底:抑扬顿挫。 现在这家伙跳舞也是“一羊蹲错”,章法是乱了点,不过总也聊胜于无,鼓掌鼓掌。趁这功夫,我早去找专业美眉传我曼妙舞姿了。 群魔乱舞了会,我这外强中干的身体实在吃不起这个折腾,赶紧退一边歇着去。看着场内的人们还在疯狂,我不由想,明年我要学会跳舞。 奇怪了,今年还没结束,我怎么就开始憧憬明年了。 谁说不是呢,美好的东西你不想周而复始永不停止吗? 朋友们,快来一起努力,为了我们的英语角更精采,为了我们的人生更绚丽,加油,加油,再加油。 鸟语花又香。 第25章 喝酒醉死,同席之人不负责任? 喝酒醉死,同席之人什么责任? 文/剑之晶 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希望大家引以为戒。 年前赴约,同席中有素未谋面的饮者醉死。许多得知消息的朋友关问结果,也有许多有过类似经验的朋友,或网络杂志看过相关报导的朋友,帮忙出谋划策、建议献策。事情今日已完结,我把完整过程写下来,希望大家以后注意避免发生类似情况,若实在避免不了也好有个应对措施,不要惊慌失措。 赵钱孙李周武郑王,八人同席。(名字不要对号入座,只为好称呼。时间略久,记忆可能稍不准,但绝大部分符合事实。) 赵某请客。钱某、孙某、李某三人相识。周某、武某相识,武某带一刚大学毕业的亲戚郑某。死者王某。王某只与赵某认识,其余人等皆是第一次见面。 王某性格内向,不善言辞,一时高兴,多饮了几杯。饮完三五分钟后,王某酒劲上头,昏睡于座席,几次要跌倒,被邻座之人扶好。最终摔倒,邻座之人拼好座椅,扶其躺好休息。钱某见多识广,让众人将其侧躺,说防止吐酒堵塞气管。 注:醉酒后应让其趴下,仅侧躺还不够。 钱某、周某等建议将王某送往医院。赵某联系王某老婆张某。 其后不久,众人转战KTV。赵某是组织者,不便离开。周某,即剑之晶本人因行业特点,耳闻目睹过多种惨剧,所以也没有离开。等王某老婆张某来后,剑某至少五次提及送王某去医院,或帮助张某将王某送回家。 张某说没有关系,他每次都这样。王某开始呕吐,已从鼻中开始出水。剑某再次提议将其送往医院,张某仍说没有事情,并用手机拍摄说待他醒来后,让其看看什么德性,让其再喝。张某又让赵某、剑某离开,说没事了,她看着就行。 剑某最后一次提议送往医院被拒后,要求张某一定要将赵某手机号存好,有事情随时拨打其电话。剑某不知赵某通过什么方式联系上的赵某。张某听言,将赵某手机号存好。 赵某、剑某各自回家。半小时后,赵某电话剑某,说王某危险,已送往医院。剑某赶到后,说人已不行。剑某、赵某去派出所做笔录。后得知张某非死者老婆。死者是离婚人士。 王某不治,王某家人来澄后,行为过激,被派出所拘留数人。后王方与赵方至法律援助所调解。调解结果:赵某赔偿五万,其余人等人道主义每人两千。 调解人员告之剑某:赵某愿赔五万,并愿付另几人赔偿费用用。问剑某愿意来签字不? 剑某此前曾有事请求法律援助,援助所几位大爷无人愿意答理剑某。是以剑某说会联系赵某。剑某与武某相识,不好独自做出决定,与其通话,皆同意以后补偿赵某。赵某当时可能心情不好,剑某一日内数打其电话,不接。 王方于是决定打官司。 第一次审理时,小范围调解。法官方说剑某、武某等无过错。剑某、武某等出于人道主义,答应可以每人补偿两千。剑某、武某等表示,若判决过多,会将官司一直打到底。法官说再与原告方协商,协商不成,下次直接宣判。 一个月后,第二次审理。剑某开车晚到,车上接法官电话,是否仍然愿人道主义补偿2千。剑某同意。到法庭后,剑某见到原告,死者父亲及几个亲戚。赵某钱某等四人有代理律师,武某有事未及时赶到。 死者父亲,典型的中国老实农民形象,身上所穿还是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流行的蓝色衣服。所以当法官说赔偿3千如何时?剑某看了一眼死者父亲,同意。当庭转账付钱签字。 剑某将当时自己所作所为,一五一十告之对方。死者父亲及亲属对剑某所做之事,及今日能够出庭表示感谢。组织者赵某赔偿五万余,其余人等大体相同。武某与赵某协商。 总结:A、饮酒是中国传统文化一部分,但开怀畅饮时,切不可过分劝酒灌酒。 B、发现对方有醉酒行为时,要及时送往医院等处置妥当,尽到自己的责任。哪怕事后绝交。 C、将醉酒之人,一定要交付直系亲属或配偶,或者其可靠朋友。 D、醉死之人,绝大部分责任在个人,所得赔偿有限,且不少属于人道主义。所以饮酒之人一定要控制好自己,对坚持劝酒之人,可以绝交。 E、万一不幸出事后,死者亲属切不可有闹事等鲁莽行为。中国虽然各种问题很多,但法制方面一直是在进步。打闹后,会让有关人员敬而远之。所以,出事之后,首先要和平地协商。协商不成,再走他途。 F、主要相关人员事后积极处理此事,与之协商。若对方蛮不讲理,就可走法律程序,但姿态要摆出来。 注:苏锡常地区,法制进步惊人,领先全国。此前苏州龙哥砍人事件,受害方为正当防止,就是莫大的进步。 第26章 华盛顿还不如一个县长的权利大 华盛顿还不如一个县长权力大 文/剑之晶 崇洋媚外的人多不胜数,我也勉强算其中一个。但我所崇的是外国人的勇敢、拼搏、自立、博爱等精神。 国人当然也是勤劳善良的,优点就像天上的星星一样多,缺点嘛有几条,譬如:打日本、打美国,那是热血沸腾,让他举报个村长就在那装死,而且还理直气壮地说,别人都不去为什么我要去?要打日本人时你怎么不说呢。面对这些人,我这个做家教的,有现成例子:某学生告诉家教老师,我们学校老师说这道题不用写,家教老师反问:你们学校老师有没有说让你考个100分啊?这怎么记不住? 言规正传。面对社会不公,国人不去自己争取,就幻想着有个华盛顿式人物,干了几天不想干了,让他来做个瘾。这种青天大老爷式,等着别人恩赐的想法根深蒂故。我们不再渴求有个康熙微服私服记,那太丢人了,居然想做奴才。我们与时俱进,却奢望起有个华盛顿,自动下台。其实万变不离其宗,自己胆小懦弱,就别再挂羊头卖狗肉地宣称现代了。 华盛顿若是靠自己的组织与能力,带领美国人民独立,并且确实大权独揽、说一不二,然后潇洒地退位的话,那他当之无愧的是一代伟人,值得我们盲目地崇拜,可惜事实并非如此,要让大家失望了。 首先,华盛顿号称大陆军总司令,你知道大陆军有多少人吗?看下下面的数字,前面是年份,后面是人数,多时四万多,越快独立时越少一万多。 1775——27,443人 1776——46,891人 1777——34,820人 1778——32,899人 1779——27,699人 1780——21,015人. 1781——13,292人 1782——14,256人 1783——13,476人 人越来越少,可不是战死了啊,那是觉得人太多,而且大多是民兵,还有后勤什么的,相当于凑数的,没啥用还浪费粮食,裁撤了。否则我淮海战役六七十万部队,加上一百五十万小车队,那就是二百多万人马了。那么如果算是真正骨干的话,撑死也就五千人。 如果觉得军队人数比较让人诧异的话,再对比下美国刚建国时的人口,二百万,也就是一个大县的规模。一个县养得起几十万名军人吗?就这一万多人还比较吃力。你可别说全民皆兵啊,那是菜刀都是战场主要火力的年代。 另外,如果是华盛顿带领这一万多人打败了日不落大英帝国,那也是相当厉害的,值得全世界吹嘘一番。我们可是和大英交过手的,被人打得牙都找不到。而美国当然吹嘘了,他这就如同朝鲜一样,时常不要脸地说抗美援朝时,美国是他们打跑的,和我威武雄壮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没啥关系。 猜得对,美国独立战争,也有人帮忙,而且不是志愿军,是正儿八经的正规部队——法兰西帝国部队。 法国支援美国,可不光光是给钱给装备啊,那可是实打实地出枪出人,绝对是主力中的主力。签署独立宣言时,看看三个代表中为什么有两个法国人就更明白了。 1779年,美军最惨,华盛顿手里只有凑数的4000人部队,法国罗尚博将军那一次就带领5000精锐部队前来支援。华盛顿就和诸葛亮当年一样,怕东吴知道自己的实力,或者像刘备去投降曹操,赵云临时招了几百个家伙壮势一样,根本不敢让法军知道虚实,省得打击法军士气,他只管用嘴忽悠。 海军方面,美国就几条渔船,是真的渔船啊,不是说美海军人少,是事实上就没有。英国舰队大兵压境,他们兵多将广,船坚炮利,我们美军怎么办?指望美国连海军带陆军的那点人马还不够塞牙缝。千钧一发时刻,伟大的法兰西帝国派出十万海军,以牺牲一半子爵的代价,成功地干退了大英,也把路易十六给打穷了,成功地上了断头台。若是没有法国呢? 独立后,美国又挑衅了一把大英,这次没有法国人帮助,大英部队一路高歌猛进,打得美军抱头鼠窜,还一把火把白宫都烧了。这和我们的火烧圆明园有何区别? 独立战争中,美国就是个花瓶。外部如此,那内部是不是华盛顿一支独大呢?非也非也,不说富兰克林、托马斯这些牛人,就是十三个州的代表,那也是不买华的帐,说翻脸就翻脸的。战争结束时,当时的议长还设置了一套程序,让华盛顿点头哈腰毕恭毕敬地把权利任命书给上交,他要让他明白,在美国,我才是老大,你就是个大头兵。 选举总统时那是闹得不可开交,后来几拨人一看,华盛顿为人比较低调,好吧那咱都别干了,就选他吧。就这样,还是有许多牛人觉得代表们心思太多,万一华得票太低过于难看。这可不是瞎猜的啊,当时已明确表示不竞争总统的托马斯,还收到了近一半的票。那么华盛顿是怎么当选,而且还当选地挺好看的呢?聪明的美国人设计了每人需投两票,即选两个人出来的程序。你不是托马斯杰斐逊的铁杆吗?好,你可以选他,但是还有一票呢,你看华盛顿同志平时是不是对您挺尊敬的,要不给个机会?好吧,那小子见我时挺有礼貌,我睡觉还亲自给我站岗,选之。当选举结果出来时,托马斯吓了一跳,这老华怎么那么高的得票率?后来明白了还有这种操作,骂了几句粗话也就了事,反正自个也不想当。 华盛顿的总统也就和我党张闻天当总负责差不多,而更牛的牛人多的是,他不过是个妥协的产物。这个总统想干什么,掣肘那是肯定的,就是想给自己炖份红烧肉都被勒令自个掏钱。有老华这个老好人在台面上撑着,下面人该怎么爽就怎么爽。可想而知华盛顿这个总统当地有多憋屈。两届后,你再让他干试试?他死也不干了。 他一不干,托马斯又被推出来当老好人了。时至今日,美国的成功让世界人民眼势,但华盛顿的伟大和他的实际付出严重不成比例。 美国的成功,不是某一人或某几人所造成的,而是许多先贤与普通人一起努力创造出来的。尤其是那众多的普通人,他们不畏强权,不怕牺牲,时时准备起来捍卫自己权利的决心,更是让先贤们在正确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第27章 老鼠洞里落花生 落花生 剑之晶 北方农村小学在农忙秋收的时候,总要放上两周假,称为忙假。一方面是因为那时老师还多有土地,放假两周回去伺弄田地;另一方面也是学校找个借口创收。虽是放假,学生倒是不轻松,假期里不仅要完成老师布置的功课,还要完成教委下达的任务:根据年级不同,每人上缴一定数量的花生。 我的同学多是勤快懂事的孩子。一部分家中种有花生的,就给家里打个下手,换取父母的支持。假期结束时,父母代交所需花生。另一部分家中没有的,或者是早已收取完毕不需要帮忙的同学,则只能象个拾荒者一样挎个小篮子,带上三齿小耙去那些已收取完花生的地里,采集被遗忘者。 而我这个懒的连吃饭都嫌累嘴的人,自然每日家中大睡。偶尔想出去玩耍一下,无奈同龄人都到田里体验生活去了,偌大个村子竟然就看不见人。天天睡懒觉昏昏沉沉也甚感无趣,于是我这个懒人也演义了一回太阳打西面出来的天文现象。 “妈,我要到田里收花生”,我说道。 妈妈狐疑,爸爸也纳闷,但是不久他们就明白了我是闲着无聊,于是也就不奢望我能给家里做出什么贡献。既然去了,装备得齐全。我也象模象样地提着小菜篮,拿着小耙,跟在大人后面翻捡土地里遗漏的花生。父母怕我糟蹋,没采摘过的土地是不允许我上前的,但是收集过的实在落下不了几颗,感觉还真象鸡蛋里挑骨头。 如此两日下来,偶尔捡拾到的花生被我顺手去壳吃掉了,竟然颗粒无收。算了,我也不装模做样,每日就在田野中闲逛。秋天的田野对孩子来说是有莫大的诱惑力的,我一会到田头小河里摸只鱼,一会去捉串蚂蚱,要不然就找堆枯草点燃烧花生吃。 一日,我又在地里乱逛,希望找点什么宝贝的时候,发现田地里遍布鼠洞。我想了想,一个小主意冒了出来:挖鼠洞,捉老鼠,顺便看鼠洞里什么样。 我把怀疑是一个巢穴的临近几个洞口用野草塞紧堵起来,再挑了个看起来做工比较精细的鼠洞就开工。那鼠洞周围土壤稍微结实,看来此处出行多些。我趴下伸头朝洞内看去,洞内光滑,和灶台的夯土极为相似,都是下过一番工夫的。开始的时候,我把团在一起的野草尽可能深地塞进洞里,防止挖掘时泥土落入其中堵塞通道迷失方向。接着我拿着小耙挖起洞穴,边挖边把泥土扔到不远处。待挖到野草团的时候,再把野草往洞里塞深点,继续开挖。竖着下挖有半米左右就发现洞变成横向的了。这下要省点力气了,不用下挖横向展开就可以了。我横着如法炮制,眼见身边堆起了一溜土丘。 又横着挖了半米多,我突然听到吱吱声,只见一只灰黑色的硕大田鼠顶开草团,“嗖”的一声窜了出来,三两下就不见了踪影。紧接着,又是几只跑了出来。我提起小耙照其打去,无奈功力相差悬殊,田鼠们早逃之夭夭。 跑了和尚,跑不了庙。我继续挖下去。 又挖了20厘米左右,洞内出现枯草树叶之类的。我估计挖到老巢了,就更加小心翼翼,一点一点的清扫泥土。洞里继续传来吱吱声,但是不见老鼠出来。我放下小耙,开始用手清理,又怕被老鼠咬到,先跑到父母那找了副厚实地橡胶手套带上。我慢慢地扒开杂土,一层一层去掉洞上厚土,最后将剩下的那点土盖一下掀开。啊!豁然开朗,一群白嫩嫩的小老鼠拥挤在一起吱吱乱叫,都还没有睁开眼睛。它们身下铺着厚实的树叶和枯草,想来十分暖和。 这时再没有大老鼠出现,看来它们遗弃了自己的孩子,这就是没有鼠类。我用小耙把小老鼠连窝给端了出来,本想一脚踹死,但是看着白生生的小老鼠闭着眼乱叫,倒是有些不忍。算了,我把小老鼠提远点,放在另外的一些洞穴旁,心里念叨着,先让你的叔叔阿姨代养下吧。 清理完老鼠的婴儿房后,我继续我未尽的事业。老鼠是别抓了,看看鼠洞是如何的错综复杂吧。 又前进了30厘米左右后,发现洞穴里竟然有一些花生壳铺落在鼠穴里。我心头火气,奶奶的,花生都让你们给偷来了,怪不得我在后面捡不到。我把你老窝给抄了,看你再偷吃我的花生。这么想着,我挖得更起劲。 一会,洞竟然越来越宽,但是却有向下的趋势,挖起来较先前难了好多。我挖了半天,已没了刚挖时的新鲜感,就琢磨着该收手了。 又一耙下去的时候,发现工具带上的泥土里夹杂些白白的东西,我捡起一看,是花生,完整的花生。本要放弃的我,马上精神十足。我又挖了两下,这下子挖出来的全是花生。 哈哈,我乐坏了,赶紧把泥土都挖出掀开,这时露出了脸盆大小的范围内是白花花的一片。我挖到了老鼠的粮仓。 我不再挖老鼠洞了,大呼小叫着让爸爸快来帮忙收集花生。全捞出来后,皇皇有半口袋啊。我背不动,让爸爸提回家后,一过秤竟然有35斤。当时我小学3年级,要交花生30斤,我一个老鼠洞就挖够了。我把那袋属于我的花生上用毛笔写上我的大名,又怕人偷吃,特地注明老鼠洞内取出,上有病毒。长大后,才明白,放在老鼠洞里的和粮仓中贮藏的花生沾染病毒几率是不相上下。 我兴奋得不行,当晚就把这个意外收获告诉几个要好的伙伴。那几个伙伴前几天还是按照传统方法,都四日过去了,采集的还不到8斤。他们听了我这个消息后,都摩拳擦掌,表示第二天一起去挖。 此后一段时间内,我们就相约挖老鼠洞,收获颇丰。这样不仅完成了任务,还可以在一起玩闹,怎不开心?又一个小伙伴无意中用水灌老鼠洞,发现也有少许花生漂浮出来。于是大家就交相使用这两种方法,一个忙假过去后我们都有了200斤花生的贮藏量。 我们本打算都上交学校,以赢取老师的夸奖,好在同学面前耀武扬威几天。可是各自的父母都强烈反对。我父母说交50斤足够,剩下的帮我卖了,给我买个牛皮篮球。 最后大家交到学校的都只有四、五十斤,看来天下的父母都是一样的。但就这点,相对于那些兢兢业业的伙伴们,我们的优势还是非常明显,自然老师就发出了向我们学习的号召。 至于牛皮篮球,父母一直到我上了初中后才兑现。 第28章 泛舟 泛舟 剑之晶 凉爽的西风裹着和煦的阳光,象春日的柳絮般一阵一阵地吻过我们的肌肤。耳边静静的,偶尔远处一声不知名的鸟叫,划破天际,象炊烟一样有着袅袅。湖上是无风有浪,水波象液化的阳光折射一样,软软地柔柔地轻拍着小船。我们就跟着船,和着西风的节拍,在奏着一首秋日的大自然之歌。 大四那年去石家庄平山电厂实习。电厂设在郊区,这下把我们这些在城里快憋坏的学生哥乐坏了。每逢周末我们就成群结队,四处出击,偷几个地瓜,掰几个玉米,还美其名日“亲吻黄土地”。 一个周末,我和同学带着相机背着行囊,向东面继续亲吻。 我们翻过几个丘陵,穿过几个玉米地,七拐八拐后,眼前豁然开朗:茫茫一片,无边无际————好大的一个湖。我和同学都是水乡泽国出来的,在河北这个半沙漠地区,不经意间能让我们与梦里家乡邂逅一番,自是兴奋难当。放眼四望,不远处小舟边靠,密密的不下百只。同学早见了,不等我招呼就直奔而去。 到了后,发现岸边一棵两人合抱的柳树下,坐一鹤发童颜的老奶奶。老人家手上拿着一个小学生用的作文本,正念念有词地在读。我看了眼,好象是抄录的赞美歌之类。同学搭讪,“老奶奶,您是看船的吧?我们可以划一会吗?” 老人家停下来,看看我们说“娃,我是在这看着的。但是划船不行啊,湖里风太大。” “老奶奶,我们就玩一会啊,我们不白划”,同学说着拿出一张五十元钱来。在我们看来公园里的小船划一次也不过才五十元,这儿应该不会更贵。 老人家看着钱一愣,接着笑了起来“娃啊,奶奶不要你的钱,风大啊,危险的。” 老人家很慈祥,说话也很和蔼,但是言语里却显而易见,有着不容置疑的坚定。 同学无奈,看着我。我想了一下,说:“奶奶,我们都是从几千里外的南方来的,我们那到处都是湖啊水啊的。自从来到了河北后从没发现一个稍大点的小河。今天突然看见了这么大的湖,我们就象回到了自己的家乡,心里痒痒的。奶奶,你就让我们划一下吧?就一会。” 老人家听了后嘴唇动了动,没说话。我一看她不再那么坚决,就接着说:“奶奶,你放心好了,我们就在边上划几下,高兴会就上来。” 看她仍不言语,我趁热打铁“奶奶,我们都会游泳,我爸爸以前承包水库的,我小的时候没事就去船上玩的,你放心好了。” 同学也在边上可怜巴巴地附和,恳求她老人家。 老人家犹豫又踌躇了一会,最后,象是决定什么联合国开战的大事样说道,“好吧,但是不能划太远,一个小时内回来。” 我和同学一声高呼,就冲向一艘小船。而老人家还在背后大声喊,不要划太远啊,不要划太远啊。她话音未落,我和同学早把小船推下了水,唱起了渔家傲。 小船借着刚离岸的冲势,滑行了十几米。当冲力尽消的时候,我叫同学快过来划船,谁知这老兄来一句,“我从未下过水,不敢划。” 我一愣神差点没反应过来,但看他那神情好象不是在开玩笑。 “我说起来还算不上南方人,你可是正而八经珠江边长大的,怎么不会水?” “我爷爷这边,我外公这边,十几个表兄妹就我一个男孩。所以管得严了点,没下过水”,他低着头,有点不好意思。 “呵呵,那你也敢下来啊,刚才跑的比发情的小公兔还快。你说现在我要是打个电话给你爷爷或是外公什么的,要个三、五十万不算过分吧?”我揶揄他。 “别瞎扯,你来划吧”,他说道。 我听了他的话,半天没动。水会游点,船可从没划过,公园里倒是有船,不过那都是脚蹬的。 “哦,哈哈,原来你也不会啊,哈哈,你还说你爸爸承包水库的。那水库有你洗脸盆大吗?你们家卖洗脸盆的?哈哈”。 到这份上了,只能赶鸭子上架。我摸起双桨就照着平时见到的样子,依瓢画起了葫芦。没干过这活,你还真不知道,这平衡太难掌握。我想往前,它老是给我拐弯,我想拐弯,它给我原地打转。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敢情考的是舵手的能耐啊。好歹我们都到了杀个人就会判死刑的年纪,多少懂点人情世故,所以这时我们只能扮猪吃老虎。 我装做一边四处看风景,一边好象又心不在焉地摇桨。其实内心着急的要命,别让老人家看出个破绽来,让我们再摇回去。 我同学这时就显出他虽然是个宝贝疙瘩,但还不笨来了。他一会说,‘这水真绿啊,和江南差不多’;一会说,‘哇,还有鱼呢,和老家的河没有什么两样啊’,以此来掩盖内心的慌乱。 我听了暗笑,这个在家象皇太子一般被保护起来的人演起戏来倒是还真有一套。 就这么着,我们渐行渐远,直到离岸一百多米的了,方才松下一口气。 估摸着老人家听不到我们的话语了,我们就无所顾忌地互相取笑了起来。哈哈,皇太子,小公兔,风景如何啊。哪里哪里,打鱼世家,你划船的姿势也够经典啊。你刚才的表演不错嘛,可得个金鸡最差奖了。一般一般,多亏你的配合,只是埋没了你的奥斯卡最烂男主角啊。哈哈。 我们说了会,闹了会,就躺在船上闭目享受起秋日的爽朗。 此时是初秋,已近正午。凉爽的西风裹着和煦的阳光,象春日的柳絮般一阵一阵地吻过我们的肌肤。耳边静静的,偶尔远处一声不知名的鸟叫划破天际,象炊烟一样有着袅袅。湖上是无风有浪,水波象液化的阳光折射一样,软软地柔柔地轻拍着小船。我们就跟着船,和着西风的节拍,在奏着一首秋日的大自然之歌。 第29章 泛舟2 在歌声中徜徉不知多久的我们,隐约听见有人喊。我和同学起身,看见老人家在岸边急速地挥手,只是那身影太小了些。我们大吃一惊,西风不紧不慢地把船推的离岸有一里之遥。 此时那风已失去柳絮的轻柔,倒有点象柳条一样抽在身上,隐隐地疼。皇太子看着我,脸上已是雕栏玉彻朱颜改。我们都没见过这情景,看样子要起大风了。不管如何,回头是岸。我抓起桨拼命地摇了起来。之前虽然划了几下,但是现在却没有一点手熟的感觉,更兼内心慌乱,那船就更是乐于戏弄我们,竟在湖心跳起了圆圈舞。 皇太子哆嗦着安慰我,“没关系,剑、剑、剑阁,这点小湖,哪在我们眼里,比珠江差远了,比长江更是,更是不在,不在话下。” 我看了看他的猪肝脸,什么也没说,继续兜着圈子。 而边上老奶奶的声音却顺风清晰地传了过来,“娃,别急啊,慢慢划,没事的”。 我经过一番折腾总算又手熟了些。船要右倾投降时,我右手马上加力,船又改回正向。船要左倾冒进时,我左手加力,船又会拨乱反正。就这么晃晃悠悠终于快靠近了岸边,已经能看见水草了。而那风已象木棍样,敲打在船沿梆梆地响,好的是现在风向有些改变。 此时我浑身无力,再也划不动了,趴在船边上呼呼喘气。同学强打精神,过来接过双桨。不料他一挥动,船又往湖心跑去。 老人家一看,大叫,“别划了,我过来”。 此时离岸边虽然不足二十米远,但是水至少还能漫过一人。我和皇太子纳闷,她难不成会水上飞?正在我们胡思乱想间,老太太已经踏进水里。我们接着纳梦,难不成她还会游泳? 说时迟,那时快,她湿漉漉地已爬到我们船上来,摇起了船,熟练程度好象只比我强点。 到岸边后,她和皇太子把我这个“渔民”的后代给搀扶了下来。我躺在树下她刚才坐的草席上闭目养神。她从边上一只包里拿出只八成还是文革时的军用水壶,拧开口,倒点水递过来给我喝。我为了不让皇太子变成龙太子,着实出了把力,拼命把船给摇回来了,现在正是饥渴难耐。她递给我水,我不客气地接过来都喝了。她又从包里给我拿出一只馒头来,我更是二话不说,接过就咬。长这么大,还从没感觉馒头这么好吃啊,真的是大姑娘坐轿。 我吃的正香的时候,看着老人家和皇太子在围观,就有点不好意思。尔后我想起了什么,问老人家,“这是您的午饭?” 老人家点了下头,笑着说,“吃吧,吃吧,娃,补充点体力。” 我心下不胜感激,却不能再吃下去,忙把那有点干的馒头还给老奶奶。老奶奶执意不要,我也不好将我吃剩的半个馒头硬塞给她。这时我一转脸,发觉皇太子贪婪地盯着我手里的半个馒头。我一笑,把手伸过去说,“小公兔,来吃点”。同学死命地摆手,说,“你吃吧,你吃吧”。嘿!这小子还有点义气。 我突然想起我们自己带着食物,忙问同学“我们的包呢?”同学也反应了过来,“在船上,在船上,我去拿。” 同学利索地拿下包取出餐布,不一会上面就堆满了牛肉干、面包、香肠、饮料。我们很自然地邀请老奶奶一起共进有点晚的午餐。老人家象孩子似的竟然有点羞涩,她说自己不饿。她把自己的午餐让给了我们,我们怎么可能让她饿着呢?我们撒泼耍赖的相劝,她终于答应和我们一起吃。 湖里的浪一个接着一个,白花花的向岸边涌来。岸边的芦苇开始还有些飒爽英姿,一根根结伴而立。丛生的苇叶象小孩子的手一样不老实,互相挠着痒痒。而这会,它们早没了那份闲心,象个潜泳高手,一会露出个饱蘸湖水的苇樱,一会又藏入水中,屏气凝声。 我们这才发觉,身边这棵树坐落在一个天然的小港湾里,风吹不着,日晒不着,水更是够不着。我和同学都在暗暗庆幸,多亏早点上岸,否则真要扁舟出没风波里了。 老人家拿着一片面包轻轻地咬了一口,然后抿了一下嘴,说“真甜”。我和同学笑了,忙让她多吃点。 同学一脸羡慕地问,“奶奶,你会游泳?” “哦,小时倒是常在水里玩,不过奶奶笨啊,连个狗刨也没学会。” “啊!”我和同学同时惊呼,“那您刚才……” 她停下正吃的面包,看了一眼我们,然后若无其事地说“哦,这个地方我熟,好多次娃们打鱼回来,船太重,都是从那跳下去拉上来的。不过,说实话,我还不知道那里能漫过人,还好,我一纵就抓到你们的船了。” 想起刚才我们在船上,她沐水走过来时眼看着要浸到下巴了,突然往前一纵,人向前急速冲了下,整个人抬高了点,然后劲道没了,整个人又下沉没入水中;不待我们反应,她又嗖地一声从水里冒了出来,手一伸就抓住了船舷。这整个过程可以说是一气呵成,当时我和同学不自觉中都把自己托付给了她,哪知她却不会水。 “奶奶”,同学的话音已带着哭腔,眼睛红红地望着她。 “没事啊,娃,没事的,娃”她边说边理了下湿乎乎的白发。 我唏嘘不已,心中说不出的感觉。 “奶奶,你不怕吗?”问完后我自己都觉的这句话有点多余。 “哦,刚才没想那么多,看你们有点怕,别吓着啊,就把你们给拖了上来”,她说话时的神态,真的就象面对自己的孙儿。 同学象是突然间大彻大悟一样,没了平日纨绔子弟的玩世不恭,静静地坐在草席的一角。我干咳了一声,想说些有趣的话题。 “奶奶,你在这看船,村里给你多少钱一月啊”,我笑嘻嘻地问。 她不说话,微笑着竖起了一个指头。 “一千啊,挺多的”,我有点惊奇,想不到在这已经穷山还差点恶水的地方,看一下船比城里看个仓库还要赚钱。 第30章 泛舟3 “不……”,她边说还边摇着头。 “什么,只有一百啊?” 放心,我肯定不会往一万上想,否则这大学还有谁上啊?那肯定是一百元一个月了。我心里愤愤不平,心想看船虽然是个轻松活,可一百元一个月,怎么吃啊?还不如回家哄个孙子,蹲在墙根唠个嗑。正当我在腹内组织措辞,斟酌着该如何发挥这几年所学,鼓动她回家享受天伦之乐而不要为这一张老人头栉风沐雨时,老人家开口了: “不对,是十元”。 我的思维突然短路,同学已轻呼了一声。 “多少,多少,十元一个月?”想当时我和同学肯定睁大眼睛,前伸着脑袋,一副傻兮兮的样子,真的怀疑耳朵是不是还在湖里随波逐流。 “十元一个月”,老人家仍是气定神闲的样子,“乡里乡亲的,好多都是我看着长大的娃啊,有点就行了,多少才算多啊。反正我在家也没事干,不如出来活动下,身体也好哩。”她笑眯眯地看着我们。 我和同学从没有象今天这样如此“深情”地互看个不停。我们都是男人,可是现在我们又不由自主地互看了起来。平时伶牙俐齿的我们,插科打诨、调笑闲侃,从来都是互不相让,而现在我们却都在盼望着对方能说出点什么,来结束这尴尬的沉寂。 风不知道什么时候小了许多,湖面趋于平静,偶尔的波纹象矜持的少女不经意间看见白马王子时,脸上绽现出羞赧的笑,一晃就不见了。一个带着斗笠的,肤色黑黑的中年人向我们走了过来。 他看见老人家还有些湿的衣服,不解地问“二娘,你掉水里了?”他边说边看向我们。我和同学再次深情对望。 “没事,没事”,老奶奶忙说。 我和同学坐不住了,看着时间也不早了,就起来收拾东西要离开。 老人家得知我们要回电厂,而且刚才是披荆斩棘过来的,就对那中年人说,“三胜,你回去顺便给他们带个路,那样近点。” 中年人爽快地答应了。同学拉着老奶奶的手许久不愿放开。 有人带路,我们不到一个小时就走到电厂的附近,中年人说“你们现在看到那条路了吧,直走下去就是了,我也要回家了。我家就在这个村,有空到村上玩啊。”说着他指了指左首的一个村庄。村子不小,却不甚整齐,东一户,西一户的草房子掩映在绿树丛中。 他拔脚要走的时候,同学再也忍不住,问“你们怎么一个月就给老人家十元钱?” 中年人停住脚步,看了看我们,有些疑惑,旋即想明白了,哑然一笑道:“是的,十元钱一个月,不多,但是那也没进她的腰包,她给小木的孩子上学用了。小木和他老婆两年前在湖里遇到大风,打的鱼又太多,船就翻了,两口子再也没到岸上来。小木的孩子先在村里免费读小学,现在上了中学没有钱,我们都捐了钱。小木的孩子也是我们村的孩子。二娘她岁数大了,也没什么钱,但是她也在尽力。都是乡里乡亲的。”。 他说话时也是很平静,我和同学却已在流泪。 =================== 洗澡 剑之晶 我在北方上的大学。本宿舍六大哥哥有五人来自中原或西北地区,剩下的那个来自革命老省——江西。相对于我们而言,他就是个不折不扣的南方人。 他来的时候颇多习惯与我们不同,譬如每日都要洗澡。夏天也就罢了,冬天也是勤洗不辍。我们就开玩笑说他有洁癖,他辩解说他们那地方的人都这样。我们就更笑话他,洁癖又不是什么难堪之事,干么非要把自己的父老乡亲也拉上来助阵? 一哥哥则根据他的话大胆推测起来:南方人普遍个头矮小,就是因为每日都要过一遍水,身上新陈代谢的细胞还没长好,就被付之东流,长此下来,你不矮怎对得起清澈的生命之源? 我们五人一致认为,每周洗一次或两次的澡是最为科学合理的,既能防污去垢,又能保证营养,让我们茁壮成长。 他听了则不以为然还反唇相讥,说我们的身体外面都由泥垢结成一个盔甲,象兵马俑。我们的身高只是污垢的堆积,要是多洗几次澡的话,肯定会象盐山一样缩小,搞不好分崩离析。君不见我白脸如此,哪象各位哥哥不是张飞就是李逵,偶有个不黑的也是关公。 我们听后哈哈大笑。 时间久了,却发现南方的白嫩小生不再坚持自己的传统美德,也入乡随俗,每周难得去几次浴室。我们自鸣得意,真理就是真理,经得住考验的。 “嗨,你看你现在个头长高了吧?” “我现在正是长个的时候,和洗澡有什么关系”,这家伙还是嘴硬。 毕业后我也到了南方工作。开始是夏天,每天要洗两遍澡,不足为奇。及至到了北风瑟瑟的时候,每天去浴室还是我的必修课。我就心下琢磨,难不成真是北方的甜瓜到了南方成了苦菜,一方水土养一方人? 偶有一两次我工作太晚,懒于洗澡倒头便睡,那一夜就分外难熬。虽说累得人仰马翻,可脑袋里总觉得一件重大事情没有完成,不能安睡。于是以后不管多累多晚,我总要把自己洗涮一遍,哪怕就是入水泡一下就出来,也不能省了这个程序。 习惯发生太大改变,我总不能闻不问。可是左右人等,早就认为每日洗澡天经地义,我这一问,反倒显得我如何的另类。没人替我解惑,我只得自行研究。翻了点书,网上搜索几下,再触类旁通些,就有点明白了。 南方为热带及亚热带气候,空气中含有水分较多,相对北方而言较为潮湿。冬天的时候,常有东北的人来到南方说这里比冰天雪地的北大荒还要冷。这个道理和一百度的开水没有同是一百度的蒸气烫人痛是一个道理。蒸气需要释放热量先变成同温度的水然后再降温,而南方的冬天则是先吸收人身上部分热量变成气体然后再将气体加热,需要的热量显然要多,因此会感觉比真正的北方还要冷些。 而习惯了本地既潮湿又有些炎热气候的南方人,体毛明显增多。在大学时期,我每每发觉南方来的哥哥总是毛人一般,两腿象狼牙棒样布满了黑且硬的钢针。那时总是会笑呵呵的说道,果然是南蛮子,还未进化好。及至到了南方,我又被人认为女性化,浑身光溜溜。好的是,我还算高大威猛,这个谣言没有多大市场。 空气潮湿了,则灰尘的附着能力增强,另外又加上排汗系统发达,所以每日不洗一遍,总觉得浑身湿乎难受。即使有些人士不是每日都要过水,洗浴次数相对于别处而言仍是要高出许多。 现下也明白了点,当年林彪四野南下时为什么多烂身疾病,严重的部队差点失去战斗力。四野弟子多北方人士,常常日夜奔袭,哪顾得上每日水中一游,而且也不适应南方的气候,难免就生出些不该的事端,当时还以为是乌烟瘴气太多。不知道更久之前秦军五十万进攻总人口尚不及五十万的南越千般艰难,是否也有这个原因,不敢妄言。 如此这样,便形成南部独特的浴室文化。在南方,不管大城小市,也不管大街小巷,总是不乏为数众多的休闲中心。而这些休闲中心又以洗浴为主体文化,并由此延伸外延各种娱乐。所以在这儿,朋友之间除了饭馆小撮,更多的则是洗浴休闲。 洗浴要比请客吃饭更能拉近关系。酒桌上大家称兄道弟,倒也热乎,但常被人称为酒肉朋友。而浴室内大家至少在肉体上是裸身相呈,坦荡相对,更显得有一丝真诚。二战之时,输了老本的邱吉尔急急跑到美国,准备向罗斯福借些枪炮回去再和德国一较长短。但是山姆大叔对自己无利的事情哪能轻意答应?当晚老邱同志郁闷异常,躺在浴缸内想着如何让美国人伸出援手,突然得报罗斯福同志来访。由于老罗突然闯入,大英帝国的首相来不及穿衣遮丑,就光着屁股出来了。双方尴尬异常,最后还是大英帝国够老牌,邱吉尔看了看自己的天体,对罗斯福说:“看,我们大英帝国对阁下如此坦承,阁下还有什么好犹豫的呢”?结果美国出枪出炮,还出人。英国保住了。 现在躺在浴室的时候,我就会想,以后可不能一知半解就觉得自己无所不知。对某些事妄加评头论足,轻则贻笑大方,重则不知又要犯上些什么错误。 第31章 保猪记 保猪记 剑之晶 世风日下,人心不古,连猪的主意都有人打。而且随着科技发展,做案的手法也层出不穷,所以如此庞然大物也难逃梁上君子的赃手。 高中的某个暑假,村上人家接连有猪丢失。联防、警察、民兵,所有共和国的力量都出动了,就差搬出人民军队。但是一番搜索、侦察下来,线索非但全无,而且猪们还是接二连三地莫名失踪。一时间人心惶惶、怨声载道。 自力更生吧。一些认钱不认命的主就搬床携被,耐着冲天臭气与猪共眠。人猪共眠的土办法倒是也将就保了一时平安。可是时间一长,有些不够精壮的父老乡亲就头晕目眩了,原来是猪粪挥发氨气让他们中毒了。无法,人之直面死亡的时候,猪命倒是其次,马上回屋调养去了。说来也怪,象是有第五纵队一样,主人回屋当夜,又有肥猪不翼而飞。真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敢情是打上游击了。 但是乡人最终还是明白猪是怎么被偷的了,这还要归功于一个醉汉。 且说一晚那仁兄又喝得委蛇委蛇,左寻右探找不到家门,就在村里摸索。这么晃到下半夜,看见一人家猪圈旁几点光柱乱照,他就像飞蛾一样被吸引了过去。只见三五个人打着手电,一人拿着根连着电瓶的棍棍。那人把电棍往猪身上一捅,那猪就地一躺,无声无息,没去找它祖宗天篷元帅也差不多。 醉汉歪头沉思了一会,恍然大悟。“你们怕人偷猪,半夜转移?” 啊?那小群人吓一跳,差点四散而逃。末了还是为首的有大将风范,他看了醉汉一眼,发现他酒气熏天,摇摇晃晃地厉害,就不以为意,用鼻音回答了他,同时让手下继续工作。醉汉虽然贪杯,但是古道热肠,他二话不说,就上前帮助将猪抬出猪圈。离圈后,那几人抬猪接着向前。醉汉心有余而力不足,只能目送他们远去。不一会就听到三轮机动车的发动声渐行渐远。 醉汉一番折腾,筋疲力尽,就倒地而卧。天明时他被人摇醒,坐起来一看,发现原来就睡在自家门口。他老婆正指鼻而骂,人丢了能自己回来,猪丢了却只能丢了。他一惊,想起昨晚种种事情,方大梦初醒。他由于本能,摸到自家门口尚且不知。真是被人卖了,还帮人数钱。当天下午,村人就津津乐道此事,另外也更增加了忧虑。听起来,对方是兵团作战啊。 我们家也养了些天篷的子孙,而且数目还不在少数。初时,我家的小猪们平安无事,老爸也觉得那些鸡鸣狗盗之徒尽是些雕虫小技,怎敢打我家的主意。后来一听那醉汉奇遇,方知大意不得。对方显然不是乌合之众,而是分工合理,组织严密。老爸冥思苦想半天后,拿定主意。 他找了些钢管、木板、弹簧、火药、铁珠等,自制了几个土地雷。然后围猪场结了几根连线,将土地雷设置成定向,炸向死角,让它雷声震天响,却不见铁雨纷纷下。老爸只想做天篷后代的守护者,可不想做个惹麻烦的刽子手。吓唬一下,不战而屈人之兵方是上上策。 老爸白天拆掉引信,不使地雷空对日,晚上再安装就绪,严防死守。 怕此不保险,老爸更是让我晚上陪他睡在前排楼顶,并每人床边放杆猎枪。老爸反复交待晚上有事只能对天空射,白天则妥善收藏。反正是夏天,房顶凉快,我也乐得捡个保民一方的小英雄做做,就每日与他枕戈待旦。我得此殊荣,上小学的弟弟艳羡不已,整日围着我溜须拍马,希望瞅父母不在的时候我能让他放上一枪,也好在小伙伴面前吹嘘一番。我当然让他做了几日无用功,这可不是闹着玩的。 头两晚一宿无话,反正我夜夜学老庄梦蝴蝶。第三日,老爸为了防止枪走火,做了两个枪架。晚上我将猎枪置于架上。那枪口朝上,走火也不伤人。然后我把架子拖到床头一伸手就能扣着扳机的地方。 如此四晚过去了,我以为太平无事,第五晚就更是放心大会庄之蝶去了。 半夜时分,我正睡得像刚开瓶的五粮液那么浓香的时候,“轰”地一声地动山摇,土地雷被哪个倒霉鬼给引爆了。我一睁眼还有点迷糊的时候,就本能地伸手搂了扳机,与刚才那声响遥相呼应了一下。与此同时就见我二百多斤体重的老爸一跃而起,提枪跳凳两个箭步就冲下了楼,那几下真是兔起鹘落,让我忍不住就想大喝其彩。 正当我为老爸英雄不减当年而愣怔当地,并想将那剩下的“五粮液”品完再作打算之时,我那贤弟倒是跑到了房顶,大叫“哥,快下去追啊。”这小子看来比我积极啊。 我提枪也下了房,贤弟顺手帮我抓了几颗子弹,紧跟着也下来。 下了房后,只见大小照明工具齐亮,附近白昼一般。邻居好多都已起来,提锄扛锹的,间或也有猎枪鸟铳的,都风一样的向南面大路追去。我往前一瞅,依稀可见大路最前面的是一三轮机动车在狂奔,车后几个身影正惊慌失措地急急向上爬。再后面一群,就是穿着大裤衩,赤着双脚的村人,手里提着五花八门的武器。其中一个稍显肥胖但不失灵活的显然就是老爸。他们齐声呐喊,“站住,站住”“抓小偷,抓小偷。” 我也跟着跑,但是我的光脚显然没练到火候,几个小石子一垫就疼痛难忍。再加上后面还跟着个雨来式的小小英雄要我照顾,我只得放慢脚步。这小雨来倒是勇气可嘉,一个劲地怂恿我追上前去痛打落水狗,被我呵斥一句后还颇为不服。但是他不敢不听我的话,只能老老实实跟在我身后。估计他心里想着哥哥是个十足的懦夫。 我懒得理他,向猪圈走过去检查下哪个机关被触动了。 “谁?”弟弟打颤地叫了声。同一时间,我也发现一个人影躲在猪圈的阴暗角落里。贤弟嗖地窜至我身后,我当时也是一下没了主意。穷寇勿追这些道理我还是懂的,如今他可别狗急跳墙。我暗想,这回够呛了,弄不好我英雄没做成,先成烈士了。 他在那角落里站着动也不动,我们就更害怕。 “哥,哥……哥,枪,枪,打他”,在我身后吓得不轻的贤弟,说话象打印机打出来一样,叭叭的。 这下提醒了我,“快出来,不出来,我开枪了。”我胆子顿时为之一壮,豪气就上来了。 那黑影听我一叫,真的走出来了。我一看他是朝我走来的,又害怕了,一紧张扣动了扳机。“轰”地那声巨响时,我就想到手里拿的是双响猎枪,在房顶已让我稀里糊涂放了一下,刚才又是一下,现在装子弹已经来不及了,那我手里的家伙如今比烧火棍也强不了哪去。一瞬间,我的一颗心又提了起来。 谁知“扑通”一声,他一下软在地上,直磕头“大哥,饶命,饶命啊。”我大半个心又放下去了。这时家住后面的几个邻居叔叔也到了,他们拿根绳子把那人绑着牵走了。 “我想尿尿,哥”贤弟说。 “那你尿吧,这还用告诉我。” “我已经尿了。” 我一怔,顿时明白。看他那个熊样,真是辱没了雨来的名声,我心下不以为然。 “还是我提醒你开枪的呢。”他好象会读心术一般,竟道出我的心声,还顺便将了我一军。我没理他,向路上走去。 这时爸爸和村人从南面回来了。显而易见,没抓住。吃饭的还是追不上喝柴油的啊,那三轮机动车载着别的人跑了。反正已经收到了警告的效果,而且还有一个运气不好的小偷在我们手里,村人们也没啥可惜的。 那个没跑成的仁兄,让村人吊在树上,派几个人轮流看守着。一些猪丢失的人就赶过来这个揍几拳,那个踹几脚。等到天明警察来的时分,那家伙竟然奄奄一息了,于是警车直接开往医院。随后就是按部就班的审讯,抓同党。 弟弟如愿以偿当了回小雨来,我也做了回少年豪杰。不料没高兴几天,做警察的叔叔跑来告诉老爸,不能私造军火。虽然爸爸认为土地雷不比炸鱼的雷管厉害到哪去,但是为了少点事端,还是拆除了,好在自那后村上再也没有丢过猪。 又过几年,政府收缴枪支,我家的两杆猎枪被叔叔偷去交工,算是完成局里分给他的任务。 第32章 惆怅 有点惆怅 剑之晶 看过一篇有关监狱的文章。一个囚犯说:人不能有怜悯心态。既不要怜悯别人,更不要怜悯自己。因为那样会使你有弱点,而这弱点一旦条件合适,就会演变成人生最大的失败。 说白了,其实就是人不能感情用事,或者说叫不要为情所困。即使你不能完全的变得理智,非常现实地看待情的问题,那么你就避开它。象目前好多疾病一样,其实我们并没有找到好的办法医治它,那么退一步早早就打上了疫苗,或者至少你要对它敬而远之,切记不可有一切顺其自然的想法,感情是没有得过且过的。在感情的世界里,要么你就是幸福无比,如在天堂一样,要么你就是身处地狱,终日烈火炼身。你绝不要奢望如人间一样,多数人是平淡无奇,一辈子就碌碌无为,不为何生,也不为何灭。当然,如果有的人还是比较理性,那就另当别论了。 张飞爱画美人,而且堪称当时的一绝。说起来就是通常情况下缺什么,就会爱什么。张老板为人黑塔般结实高大,落腮胡子差点成了品牌标志。我虽没有张翼德那么威武,但是也远远不是书生般手无缚鸡之力。在古代,八成我也是个末将偏将之类的,在现代我这个稍显粗犷离文质彬彬相差十万八千里的人却真正的是多愁善感、掩面葬花的人物。因此,我的感情世界丰富地象龙王的水袋,动不动就会大雨倾盆。 人生的记忆它不会无缘无故地消失。闲来无事的时候,它躲在某个不知名的角落,让你怀疑它是否存在过,而一旦一个小小的与之相关的风吹草动就会引发一串带着湿气的过去。在那过去里,你会发现一切如此之近,咫尺天涯本来就是不分的。你昨天还那么真实地相信,它已远去,杳无身影。其实它就躲在你的身后,象你脑后的发髻一样,你无论怎么转身摆头,它总是那么安然无恙,你也不会觉的不妥。即使在镜子面前看见的仍是你充满善意或揶揄的眼神和上挑带一点兴奋或下拉有一点沮丧的嘴角。而一旦再给你一面镜子,你就会大镜穿小镜地发现你还有一个不曾留意的角落,纵然它对你同样重要无比。 某些事情真的不会随年代而变淡。记忆和物品总是那么截然相反,当你想忘记的时候,其实你是太想终生铭记,当你想不太在意的时候,其实是它已长在你的心里,而且是最最柔软的心尖尖。 睹物会思人,睹人你则会心痛。心弦上已落满尘埃,虽然它还存在,但是你早已想不起再去拨动它。而人出现了,心弦就会发声,象天籁之音一样,你知道它在出声,但你知道那永远不需要去拨动。因着它出现,就会奏出歌曲,而且带着凄美,让你滴血。 忧伤吗? 有点惆怅。 ==================== 今晚喝粥 剑之晶 很多年了,我已经习惯在外面吃饭。 中学、大学时,我吃在食堂。工作后,我或者独自在小饭馆炒个菜,或者有事情和朋友灯红酒绿一番。 我发现这个城市的人晚上如果没有特别的事情,都喜欢喝粥。 小的时候我也喝粥,不过是在早上。对于我们来说,晚饭应该丰盛点,因为一天的学习工作结束了,饭桌上是我们谈天说地的理想场所。这一天发生的开心事,倒霉事,都会在这个时候拿出来和亲人分享。大家或者哄堂大笑,或者替你出谋划策,也因此好多回忆是在饭桌上,或者说该吃晚饭的那个时间整理的。如此可想而知,晚饭过于单调、量少的话,一家人三下五除二就吃完了,然后一个个守着空碗干坐在那儿该是多么地没劲。 另外,孩子总是嫌吃饭麻烦,若不是肚子的强迫,他们哪怕整日整夜的不归也不会想在家里待上一会,毕竟小伙伴的友谊异常重要。因此,有了丰盛的晚饭,还可以早早吸引他们回来,让父母多享受一下天伦之乐。 上学住校了,晚上有晚自习,而且还在长身体的时候,粥的能量有多大呢?早早就会被吸光了,所以我晚上还是不喝粥。 刚工作的时候,顺着多年的习惯,虽然晚上已没有太多的事情,但是我还是象以前那样中规中矩地吃着正餐。 现在的工作比较辛苦,客户看见我们在阳光底下挥汗如雨,每每还加班加点让他们早日完工,因此感动之下每个中午都会好好犒劳我们一番,生猛海鲜、扎啤黄酒那基本上是不缺了,而且一吃就要吃到午后两点。我保持了20多年的标准身材就这样渐渐地成了回忆。开始我还是象以前一样正视晚餐,可后来发觉,油水太足后,晚上休息时跟着变成了脂肪。更无法忍受的是,每日中午荤腥太多,晚上再看见油花花的东西就有些倒胃,所以晚餐就总是挑着素菜了。 这个时候,我发现南方生活的习惯是如何地适应本地了。很久以来南方就比较富裕,每日中午的大餐,造就了晚上泡饭的盛行。而这泡饭应该和我们说的粥同属一个范畴。 不过我不会做饭,也可以说懒的做饭,因此我是没有粥可喝的。偶尔去同事家做客,主人总不能拿粥来招待吧?如果你非要坚持的话,那可就宾主两不欢了。 忽儿有一日,同病相怜的同事告诉我,今晚不去那家老湘菜馆,我们去别的地方喝粥。我自心下高兴,跟着他七拐八拐钻进一个胡同里。这胡同小归小,可是人来人往还挺热闹。粥店就座落在小胡同里面,是一户人家。房子没有临街而建,前面有个七、八平方米的院子正对路边。屋里摆了三、五张桌子,院子里也摆了几张。由于背着阳光,下午的院子并不热,而且视野还比较开阔。 每次去的时候就在院中挑个位子,自己盛上两大碗粥,拿两个实心无馅的馒头,再来一小碟子咸菜或茴香豆,那感觉真是妙极了。粥是大锅里煮的,大米里放些红豆,那颜色看着就食欲大开。米煮的很开,一个个大大的,软,但是不烂,含在嘴里下肚的时候,缺少了油腻之感,却多了些自然清新熨帖的舒适。那粥不是滑下去的,而是带些轻微的磕绊,带着米香泛着田野气息进去的。那馒头无馅,自然缺少了蔬菜或肉类对面粉的干扰,闻着是一股清淡,吃着是一丝亲切,不会太不合口味,让你眉头大皱;也不会过于美味,让你味觉大幅工作,有的就是清淡、亲切。人在太劳累,或太休闲的时候都不会感觉惬意。惟有秋天里,劳累后闭眼站在田野里感觉天籁的召唤才是最真切,最能在心底留存的感觉。 小碟子里的咸菜或者茴香豆起的是调剂,没有几个人的胃口是一样的,可是我们却可以用它调剂出一样称心如意的自然清新。 也因为是小吃,不需要太在意彼此的形象,不需要太在意这顿饭的意义所在,只要知道,我饿了,需要喝粥。因为饿而吃,那才吃得最美。 今晚喝粥。 第33章 我的贤弟 我的贤弟 剑之晶 贤弟小我六岁,我雄鸡一唱天下白,他猛虎下山百兽惊。 贤弟出生的时候,外面白茫茫的一片燕山雪花大如席,而他秉承与天斗其乐无穷的光荣传统,夜来眠漆凳,秋水共长天的肤色,是黑上加黑。 贤弟小时候头大如斗,他细长的脖子撑不起硕大的脑袋,因此耷拉在前边整日颔首不已,给人感觉象个驼背的小学究。 贤弟4岁的时候上了小学。半个学期下来,老师家访,说字不认识几个,算术也没学多少,倒是有了一技之长——叠纸飞机。于是,满教室都是贤弟的杰作。贤弟豪情万丈,要叠一千个纸飞机许个愿,天天可以吃冰激凌。当然了,做飞机的原料就是他的书本。所以,一千个飞机还没完工的时候,弟弟就恳求上初中的我,借几本书满足他求知的欲望。我初始不明,以为真的是书非借不能读也,于是,很爽快地将我的地理、历史、美术什么的副科统统转手。又是半个学期后,看见满天的纸飞机,我欲哭无泪。 贤弟一年级结束的时候,我问他考试考了多少分,够不够两只手数的。谁知他一副不屑一顾的语气告诉我:数学一百,语文二分之一百。我差点没听明白。呵呵,数学不错,语文还要努力。 贤弟小学二年级的一个晚上,他班上同学到我们家告诉我爸妈,“你们家小亚被老师批评留在学校了。”爸妈问怎么回事,那个小朋友罗里八嗦,总算说明白了点。原来,贤弟与人打赌,谁敢对他们班那扎羊角辩的小姑娘说“我要与你结婚”,谁就可以得到一个冰激凌。贤弟比同学一般小上两、三岁,这时觉得自己出人头地的机会到了。他马上自告奋勇毫不含糊地对那小姑娘说了。结果,小女孩哭着去找老师,而贤弟则英勇地被罚站。为了给予更加严厉地惩罚,让他能够深刻反省,以期接受血的教训,冰激凌交公。 我很钦佩地问贤弟,“你知道结婚是什么意思吗?” 贤弟很诚实地说“不知道,但是冰激凌好吃。” 什么样的女孩能让尚不解风情的贤弟如此勇者无畏呢?我微服私访了一下,发现那小女孩确实扎了两小辫,还有些情况,贤弟没有交代。就是她一口黄牙还掉了一半,鼻子下面黑糊糊的,好象是灰尘混合着鼻涕。 从那后,我就称呼与垃圾共眠的女疯子为贤弟妹。 贤弟三年级的时候天天求我教他游泳,我自然懒地理他。一次,我与伙伴又去某清水河畅游时,贤弟尾随而来。他赤条条站在河边,先暗暗窥视我一番,想等我叫他同游。我佯装不知,然后他好象下定了决心一样,眼一闭,“扑通”跳了下来,马上入水不见踪影。 啊!我大叫一声,赶快招呼伙伴们打捞。 快一分钟还不见踪影,我傻傻地不知如何是好,同伴们已经大喊救命。突然河对岸传来嘿嘿地笑声。我一看怒从心头起,恶从胆边生,那小子从水底下走过了河,竟然还在那笑话我们。记忆里好象霍元甲也这么干过。我游过河,赏了他几个耳光。于是,风含情水含笑。 从那后,贤弟不再怕水,而且不久就游的象浪里黑条。 快到冬天的时候,饭桌上妈妈说今天听到小亚唱歌了,是“数学97,全班第一。”我们切的一声,明显地不以为然。贤弟急地面红耳赤,从书包里掏出一张试卷,我一看眉额“江苏省小学竞赛第一套模拟题”。贤弟接着说,全班就我及格了。哦……以后谦虚。 第二天妈妈又说今天听到小亚的同学唱歌了,是“语文37,全班倒数第一”。我故意小声又能让大家听见地问“是不是这次全班就你一个没及格?”贤弟不响,看看我们,低头继续吃饭。哦……以后加油。 贤弟小学四年级暑假的一个下午,风大。我站在家里前排房顶乘凉,远远望见贤弟和邻居一初一学生互相用手指指戳戳,然后就互打了几下并快速地滚在一起。我一惊,那初一学生大我弟弟近五岁,高我贤弟快两头,他如何是对手。我直接从房顶跳下,朝他们奔去。待我到了面前,他们两人已鸣金收兵,各站一个角落,梨花一支春带雨,眼泪横飞还互不服气。两人都鼻青眼肿,贤弟脸上肿的大些,而那初一小哥,胳膊在出血,呵呵,让贤弟虎牙咬的。 回家后,贤弟生了一会闷气,出门。一会我家后窗户被那初一小哥给砸了一块玻璃。我心头火起,心想和我差不多岁数的人,打一小弟弟还好意思再惹事生非,正要出去教训他。他爸爸抱着我挣扎不休的贤弟从前门进来了。原来我贤弟先砸了人家的一块。 第二天早上,家里接到电话,那初一小哥的爸爸打来的,说贤弟在他们家,让我们快去。我和爸爸赶快往他们家赶。我们到时,发现贤弟拿着一把菜刀把那初一小哥逼在墙角呜呜直哭。我一看,想笑不敢笑。贤弟拿了我在学校演小品时的道具,要不是尾部有我做的标记,几可以假乱真。爸爸大声呵斥贤弟,放下刀,回家。贤弟也听话,转身要走,我一伸手,他乖乖把刀给我,我就势往怀里一藏。 老爸给人家赔礼道歉,那邻居说,还有窗户。我一看,晕,贤弟把人家前窗全砸了。那以后,初一生就没再来找茬,路上见我弟弟饶着走,实在饶不过,就叫一声小叔好(我家辈份要长一些)。 初一贤弟住校,第一个星期回家。爸爸问学了什么了,弟弟说新开了英语课,学了“黑泥鳅,白泥鳅。”(how are you? Fihank you.) 初一上半学期结束,弟弟政治考了满分,全校不及格率百分之七十五。于是,贤弟声名鹊起,人称“小秀才”。语文也第一次万岁,超过了60分。 初一下学期,他某个晚上溜到我的中学找我,又来借书,这次就要高中物理。我正高考复习,听到这荒谬要求,又想抽他。 第34章 我的贤弟2 贤弟忙说,这次不做飞机,物理挺有意思,初中的看完了,反正课程不多,想先看看高中的。我将信将疑,也懒的跟他烦,最后告诉他,等我高考完了再说。 高考结束,爸爸帮我把书、被褥什么的拖运回家。贤弟在旁帮忙,尽数收了我的物理书、习题集、趣味物理、自己动手记等。那个夏天我的随身听被五马分尸,家里的电视也过早夭折,音响若不是老爸抢救及时,也要遭了毒手。 贤弟初二了,我上了大一。那时email远不如现在普及,多数还是鱼素纸绢的飞鸽传书时代。我闲来无聊,为了向贤弟表示一下兄长无微不至的关怀,就在给同学写信的时候顺便也给他来了一封。信写的比较酸,开头:贤弟如何,如何,落款:愚兄。从那后,他在我面前就自称“贤弟”,当然也很尊敬地称我为“愚兄”。试举一例,他现在说话一般这样:愚兄,贤弟最近手头紧,能否救济一下? 又是初二下学期,贤弟无意中听说初一有个小男生的名字和他愚兄一样。于是,他慕名前往。一见之下大失所望,他心目中偶像愚兄的圣名竟然让这个人给糟蹋了。他用了一连串的成语来形容那孩子的尊容:獐头鼠目、尖耳猴腮、贼眉鼠眼、豁唇裂嘴、歪瓜裂枣、五短三粗、减之一分则好看,加之一分则顺眼,胖之三分则少抱怨,瘦之三分则多称赞。 我又晕。 贤弟还仗着自己师兄的身份命令实际年龄要远大于他的师弟改名,最终结果贤弟又光荣地为全校师生站了两个小时的岗。 还是初二,弟弟因成绩的突飞猛进,威望与日俱增。其时班中有一小伙对我贤弟佩服的五体投地,凡事皆要请示回报。一次,他又有了苦恼事,向贤弟求援。原来他喜欢了班中某一小姑娘,又有些自卑不敢表白。贤弟就为朋友两肋插刀,他拐弯抹角、左右迂回、正面攻击终于打听到此小女生对他死党也有一定情谊。贤弟一看只差东风了,就张罗替他们约会了。 话说那个中午,千里和风、万里无云。贤弟把他们约到了操场。两人虽在班里抬头不见低头见,但是遇到这种事,都羞答答的玫瑰静悄悄地开。贤弟急燥,就做了那东风。他左手抓死党的一只手,右手抓小女孩的一只手,把它们往一起一握,大功告成。 那一年贤弟12岁。 初三了,学习日益繁重,贤弟忙里偷闲喜欢上隔壁班一个小女孩。 事后,我见过那女孩的照片,只能用一句话形容:这女生若是生在古代,定是祸国殃民。 贤弟为此茶饭不思了几天,终于在某一个早上痛下决心,去表白,并说到就抓紧时间做到了。贤弟在早自习的时候,一脸严肃地走进那班的早读室。一屋子学生见突然闯进来个不速之客,刹那间安静。贤弟面无惧色,一字一顿的说:某某,我——喜——欢——你。 我问结果如何。贤弟说她当时什么也没说,就是把头低下来。我又问,那你呢?他回答:我说完了,也走了。愚兄,我发现爱一个人的感觉,就象核弹放在发射架上时最有威力一样,放在心里不说,折磨地我日日打盹,夜夜失眠,说出去后,就什么感觉也没有了。 贤弟倒是没什么感觉了,只是高中、大学时代经常收到那女生的来信。 贤弟中考费了九牛二虎之力考进了一所所谓的国家级重点中学,在他们那所初中部是唯一。妈妈听人转述了一件事:几个和贤弟同龄的小学毕业生私下议论:那家伙和我们一样大,考了个什么中学,是不是有点变态? 这个暑假,我与贤弟坐车,要买两张票,售票员使劲瞅了瞅贤弟,最终一锤定音:小孩不要票。 贤弟那时13岁,再小也不能称呼为不买票的小孩啊。于是从那天起贤弟就异乎寻常地刻苦锻炼了起来。 高中军训了,中间休息的时候,每个人要表演个节目。看着能歌善舞的同学们博得一阵阵掌声,有着破锣嗓子的贤弟也按捺不住了。但他多少有些自知之明,无奈又很想出出风头。左思右想之下,他决定如此如此,这般这般。 贤弟自告奋勇了,他往中间一站,张嘴就来了一组英文RAP。 那个时候,英语口语绝对不普及,因此整个操场上的学生都目瞪口呆。从此,贤弟奠定了他的江湖地位。 贤弟高二那年的冬天,班上一个小女孩与他开玩笑,将自己的帽子扣在贤弟的脑袋上,贤弟一甩手丢下了5楼。那个小MM僵立当地,满脸通红。也是从那天起,贤弟开始收到成堆的情书。 贤弟初中同学的妈妈也是我们的邻居,问自己的儿子:小亚人不大,怎么那么多大龄MM喜欢他。贤弟同学回答:他成绩好,人又长的帅,难道没人爱? 贤弟高考了,出分填志愿,与心目中所想甚远。清华、北大是没指望了,南大或许有戏,投档线是够了,可是所报专业太热,于是弟弟以高出一本线80分的成绩被二本录取。爸爸问,你年龄还小,复读否?贤弟不愿耽误自己的青春,决定进校后考个清华或北大的研究生。 等开学的日子里,贤弟闲极无聊,于是决定招生赚零花钱。广告上写:本人高考完毕,欲招中小学生教习英语,高考英语成绩141。广告发出后,家里电话就不停。先期招收30人,根据各人情况编制不同小组。 这样,贤弟开学时给自己买了个手机,想买电脑,钱不够,打算寒假再如法炮制。 贤弟大二时,一次打电话给我说:我现在喜欢一个女孩子,不是我们学校的,她每天都来唱歌给我听。 我想了想回答:到了时间,该来的总是要来,看你怎么把握了。你可以留下一段大学里浪漫的风花雪月,但是清华怎么办呢? 贤弟幡然醒悟,学习更加卖力。 贤弟快大四了,可能是学的太多觉得考研太容易,或者是多少有点夜郎自大,他告诉我不想考研了,想直接出国。 不管怎么样,贤弟,愚兄祝福你。 第35章 祭奠爱情 祭奠爱情 剑之晶 人最难改的是习惯。好久已经习惯两个人的日子,突然间孤零零了,说不出的落寞、抑郁、又有些颓废。 自从朦胧懂得爱情时起,就一直追逐有自己的一份完美爱情。可是直到如今,方明白自己连爱情是什么都不知道。话说来,明白了又能怎么样呢? 我不知道爱情确切什么时候来到我的身边,可是我知道它现在已远离我而去。我固执地认为,爱情可以让你快乐,爱情可以让你奋发有为。所以,爱情如果带来梦魇,爱情如果让你迟滞不前,那它就是撒旦的金色榴莲。 爱情不一定是两个人在一起,它可以存在自己的心里。你可能是一个独身,你也可能在暗恋一个女孩,而那个女孩已是别人的女友或者早已是爱人。但这不能说你没有爱情,不能说你的爱情死去,不能说你的爱情根本没有来临。 爱情却又必须是两个人,因为你心中有了她,在没有工作的时候,你不会无所事事,你会想着她,惦记她此时在干嘛;累了的时候,你不会哀怨命运,你会想着她,想自己最喜欢她的那一面,那一面就会呈现在你的眼前。这样,你不会觉得无聊,不会觉得疲惫。气候无常的时候,你首先担心的是另一个人,下雨的季节,不会淋到你的身体,只能让你的心里潮湿,因为你不知道她是否有一方晴空;寒冷的时候,不会让你紧缩身体,只能冷冻你的思念。而你的心情最终会晴空万里,你的思念也会慢慢地解冻,因为你想着她,你心里有个她,所以,最终你会感到温暖。 而我,既没有陪伴的人,也没有可想念的人。 我那知之不详的爱情已经死亡,或者说它根本就不曾存在过。但是我要祭奠它,如果爱情真的存在,那我会立个碑,如果它不曾发生,那我也许只有一个爱情的衣冠冢。但是,我仍要祭奠它。 因为,我觉得我现在没有它,很多时候会潜意识里的去思念它,想象它。 爱情象一个过世的朋友或者亲人。你想它了,那你就要去它的坟前看看它,祭奠它。因为你好久没有来看它了,它就通过各种各样的方式让你知道,所以你也要适时祭奠它。 它的方式真的很多,可归根到底它是从心理影响你。 上班,你会无精打采,你会不知所做为何?下班,你会魂不守舍,你会不知生而为何。雄心已离你远去,壮志也不再光顾,你会变成另外一种超脱。你不会注意自己衣着是否光鲜,你也不会在意衣服是否冬少夏多带来的寒暖,你更不会在意自己的饭桌上是否有美味佳肴,很多的很多的时候你会忘记自己需要吃饭。你会想这几十年来你所做的是为了什么,你得到了又能怎么样,你得不到又有什么关系呢?什么人生、理想在此刻似乎一无是处。你也不再关心你的朋友,你的家人,曾经的生命之重,已是无关痛痒。 可是,你又清楚地明白,你必须有雄心壮志,你必须野心勃勃、生机盎然。你不能再这么颓废,你不能再这么落寞。你必须感叹光阴的苦短,所做的事情又多不胜数,因此,你必须分秒必争,你必须干劲冲天。 这是你该有的现实,可是你的感觉告诉你一切都无所谓。现实和你的感觉背道而驰,让你痛苦不堪,而这都是爱情的亡灵在纠缠。 你确定你没有爱情吗?可是你在受着它亡灵的纠缠,哪怕它是你臆想出来的。那祭奠它吧,让它在另一个国度里安然自得。 是的,你要现实。 今天,我把落寞当作芳香的美酒,把抑郁看成丰盛的佳肴,把多日来的颓废化为一把枯萎的玫瑰,去祭奠我的爱情。爱情你带走它们,享用它们吧。 =========================== 洗澡 剑之晶 我在北方上的大学。本宿舍六大哥哥有五人来自中原或西北地区,剩下的那个来自革命老省——江西。相对于我们而言,他就是个不折不扣的南方人。 他来的时候颇多习惯与我们不同,譬如每日都要洗澡。夏天也就罢了,冬天也是勤洗不辍。我们就开玩笑说他有洁癖,他辩解说他们那地方的人都这样。我们就更笑话他,洁癖又不是什么难堪之事,干么非要把自己的父老乡亲也拉上来助阵? 一哥哥则根据他的话大胆推测起来:南方人普遍个头矮小,就是因为每日都要过一遍水,身上新陈代谢的细胞还没长好,就被付之东流,长此下来,你不矮怎对得起清澈的生命之源? 我们五人一致认为,每周洗一次或两次的澡是最为科学合理的,既能防污去垢,又能保证营养,让我们茁壮成长。 他听了则不以为然还反唇相讥,说我们的身体外面都由泥垢结成一个盔甲,象兵马俑。我们的身高只是污垢的堆积,要是多洗几次澡的话,肯定会象盐山一样缩小,搞不好分崩离析。君不见我白脸如此,哪象各位哥哥不是张飞就是李逵,偶有个不黑的也是关公。 我们听后哈哈大笑。 时间久了,却发现南方的白嫩小生不再坚持自己的传统美德,也入乡随俗,每周难得去几次浴室。我们自鸣得意,真理就是真理,经得住考验的。 “嗨,你看你现在个头长高了吧?” “我现在正是长个的时候,和洗澡有什么关系”,这家伙还是嘴硬。 毕业后我也到了南方工作。开始是夏天,每天要洗两遍澡,不足为奇。及至到了北风瑟瑟的时候,每天去浴室还是我的必修课。我就心下琢磨,难不成真是北方的甜瓜到了南方成了苦菜,一方水土养一方人? 偶有一两次我工作太晚,懒于洗澡倒头便睡,那一夜就分外难熬。虽说累得人仰马翻,可脑袋里总觉得一件重大事情没有完成,不能安睡。于是以后不管多累多晚,我总要把自己洗涮一遍,哪怕就是入水泡一下就出来,也不能省了这个程序。 习惯发生太大改变,我总不能闻不问。可是左右人等,早就认为每日洗澡天经地义,我这一问,反倒显得我如何的另类。没人替我解惑,我只得自行研究。翻了点书,网上搜索几下,再触类旁通些,就有点明白了。 南方为热带及亚热带气候,空气中含有水分较多,相对北方而言较为潮湿。冬天的时候,常有东北的人来到南方说这里比冰天雪地的北大荒还要冷。这个道理和一百度的开水没有同是一百度的蒸气烫人痛是一个道理。蒸气需要释放热量先变成同温度的水然后再降温,而南方的冬天则是先吸收人身上部分热量变成气体然后再将气体加热,需要的热量显然要多,因此会感觉比真正的北方还要冷些。 而习惯了本地既潮湿又有些炎热气候的南方人,体毛明显增多。在大学时期,我每每发觉南方来的哥哥总是毛人一般,两腿象狼牙棒样布满了黑且硬的钢针。那时总是会笑呵呵的说道,果然是南蛮子,还未进化好。及至到了南方,我又被人认为女性化,浑身光溜溜。好的是,我还算高大威猛,这个谣言没有多大市场。 空气潮湿了,则灰尘的附着能力增强,另外又加上排汗系统发达,所以每日不洗一遍,总觉得浑身湿乎难受。即使有些人士不是每日都要过水,洗浴次数相对于别处而言仍是要高出许多。 现下也明白了点,当年林彪四野南下时为什么多烂身疾病,严重的部队差点失去战斗力。四野弟子多北方人士,常常日夜奔袭,哪顾得上每日水中一游,而且也不适应南方的气候,难免就生出些不该的事端,当时还以为是乌烟瘴气太多。不知道更久之前秦军五十万进攻总人口尚不及五十万的南越千般艰难,是否也有这个原因,不敢妄言。 如此这样,便形成南部独特的浴室文化。在南方,不管大城小市,也不管大街小巷,总是不乏为数众多的休闲中心。而这些休闲中心又以洗浴为主体文化,并由此延伸外延各种娱乐。所以在这儿,朋友之间除了饭馆小撮,更多的则是洗浴休闲。 洗浴要比请客吃饭更能拉近关系。酒桌上大家称兄道弟,倒也热乎,但常被人称为酒肉朋友。而浴室内大家至少在肉体上是裸身相呈,坦荡相对,更显得有一丝真诚。二战之时,输了老本的邱吉尔急急跑到美国,准备向罗斯福借些枪炮回去再和德国一较长短。但是山姆大叔对自己无利的事情哪能轻意答应?当晚老邱同志郁闷异常,躺在浴缸内想着如何让美国人伸出援手,突然得报罗斯福同志来访。由于老罗突然闯入,大英帝国的首相来不及穿衣遮丑,就光着屁股出来了。双方尴尬异常,最后还是大英帝国够老牌,邱吉尔看了看自己的天体,对罗斯福说:“看,我们大英帝国对阁下如此坦承,阁下还有什么好犹豫的呢”?结果美国出枪出炮,还出人。英国保住了。 现在躺在浴室的时候,我就会想,以后可不能一知半解就觉得自己无所不知。对某些事妄加评头论足,轻则贻笑大方,重则不知又要犯上些什么错误。 第36章 天使在人间 天使在人间 剑之晶 你说你很胖,可是我听你的言语,就象植树的季节里坐在山头听风吹过耳边的声音;你说你身上都是肉,可是我发觉看你的眼睛,就象秋天的夜晚在田野里望天上的星星。你会抱怨你很多很多的不是,可是在我感觉都是心灵的清澈与纯净。 ------------------------- 吃粽子的时节,早晨还微微有点寒意,阳光已很和缓地照着大地。几颗露珠在一片嫩绿色的草芽上晶莹晶莹,尔后汇集一处顺着草叶缓缓滑下。 这就是我刚见到天使时候的感觉,那是我们第一次视频。 我不愿意敷衍的说你很美丽,你很可爱。这些词汇用的太多,很多时候反而是一种客套;尤其在不熟悉的人之间,这已成了不谋而合的潜规则。但是我又想不出更好的词语,所以我只能把最初的感觉在第一时间记录下来。是的,这就是我的感觉,她的美丽孕育在自然的早晨中,她的诱惑藏在露珠滑过的嫩叶间。其实,她有的更多的是一种清纯对视觉的呈现,一种天籁对耳朵的爱抚,一种天使在人间对心灵的慰藉。 起先我们在各自的好友录里默默地待了几年,每次她上线的时候对我不闻不问,而我对她也是视而不见。因为我们的QQ上总有几个好友恭候多时,不久我这边就纵横捭阖的潇潇洒洒,而她那边估计也是唧唧喳喳的不亦乐乎。因此,整整四年,我们都只存在对方的角落里。 四年前,我刚刚大学毕业,而她那时应该还在结束骑单车的初中时代不久。一个是小姑娘,一个是叔叔辈的人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就加上了彼此。现在想来,那时大概她初级接触网络,所以龙蛇混杂一锅全抓来了,而我则因为刚毕业,从熟悉的校园走上陌生的社会有些不习惯,因此上网去打发点时间。总之,我们象蝉一样,在地下为邻居四年后,突然一睁眼才发觉同一棵树旁,附近有个彼此。 半年前我们聊了起来,才发觉相互住的很近,也才发觉我们竟然互相加入了四年而没有只言片语。不可否认,她是个没有心机的女孩子,和她聊天你可以畅所欲言。在社会上摸打滚爬多年后,看透了世态的狡诈,本身也不可避免地沾染了些社会的俗气。而在聊天中什么你都可以忘记,你就象一个初生的婴儿,这个世界对你来说什么都是新的。你赞美别人是因为发现了别人的优点,你快乐。你咒骂别人,是因为发觉他没有你的优点,咒骂后,你可以找到快乐。总之,一切对婴儿来说,都是新的,一切对你来说,都是可以快乐的。 你说你很胖,可是我听你的言语,就象植树的季节里坐在山头听风吹过耳边的声音;你说你身上都是肉,可是我发觉看你的眼睛,就象秋天的夜晚在田野里望天上的星星。你会抱怨你很多很多的不是,可是在我感觉都是心灵的清澈与纯净。 这或许就是我比你年长的原因,因为你现在拥有的,都是我已经失去的。在你的面前,我会感觉年轻真好。远离你青春的激荡时,我常会问自己是不是已衰老。 偶尔你会强装着世故,觉得身边那么多姐姐为爱情所累,就认为自己可以借鉴,不让自己重倒覆辙,仿佛看破了红尘。而这更让你显的年轻,更会让你的青涩暴露无疑。因为谁也不敢说自己人情练达、世事洞明。越是年长的人,反而越会觉得自己浅薄。 这个时候,我就会感伤,因为我不能再自大的认为天下惟我独尊,我不可以再狂妄地指点江山。因为这个时候,我比以往更加领会山外有山的千古良训。年轻真好,年轻可以把犯错误当尝试,年轻可以把失败当历练,年轻更可以把某些的早熟当作聪慧,年轻更可以让某些成功成为少年得志。 我痴长几岁,感悟多些,牢骚盛些,因此我的笔头就会繁忙些。你看了我的文章,感觉写得很棒。我哈哈大笑,虽然知道自己的斤两有些注水,但是哥哥这点还是没成熟,喜欢甜美的话在耳边环绕。 后来,你介绍我来到这个网站的吧里。看着名字我就觉得好笑,什么不好叫,叫小猪特工队,一看就是小青头的天下。我很随意地就来了,多半还是看你的面子。 来了后,我就发觉上当了。我可以随意地来,却不能随意地离开了,因为我爱上了这里,我喜欢上这里的兄弟姐妹了。 家就是把一些人维系在一起的地方。大家互相关心,互相友爱。每天都会来打个招呼,问个好,就算没有什么话说,也执著地要来。因为你即使什么事也没有,如果不这么做的话,你反而总会觉得有什么事情没完成。那是对这个家庭的热爱,是对这个家庭的牵挂。不得不短暂离开的时候,反而会惦记吧里的事情,总是要告之大家自己何去何从。当某个人一连几天不见的时候,大家都会互相打听,忙否?病否? 而这个时候,天使你名义上是吧主,实际上是家庭的粘合剂。你不遗余力地把趣味相同的人邀集到此,你全力以赴地为吧里做着力所能及的事情。你会自豪的说这里每一个人都是你的朋友,你也会骄傲地说,好多热门的文章都是你照着杂志一个字一个字敲打出来。于是,我折服了,我相信天使真的在人间。 我看到天使的好多帖,对每一个人嘘寒问暖。你说自己是个开心果,是的,你是为别人带来了快乐。但是你的开心果显然不足以形容你之本性,因为你真正与众不同的地方是善解人意。不要怀疑我的说法,不要说我自相矛盾。 地球另一端的美国举行一次最善良举动比赛,得主是个六岁的孩童。孩子邻居老爷爷的妻子过世了,那位老先生很伤心,谁劝都没有效果。这个孩子去了,不久老人就重新振作了起来。他的妈妈问他是怎么做的,孩子回答:“我看见他哭的伤心,就走过去坐在他的腿上,陪他一起哭”。于是,这六岁的孩子就成了美国最有善心的孩子。 善解人意是有着善良为基础的,和年龄、阅历并不成正比,很多时候那是与生俱来。就象那个孩子,他或许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他只知道那个老爷爷难过,他就陪着他难过。但是这样,他就走进了老人的心里,老人会认为孩子是唯一理解他的人。 这个吧兴旺起来了,天使却离开了。 是的,天使总是出现在最需要她的地方,当这个地方繁华无比的时候,她就会飞回天堂,而把最美好的回忆留给人间。 我们的天使不会飞,她去工作了。每个周末,她回家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和吧里的兄弟姐妹们见面,诉说一周的相思之苦。天上的使者也会定时返回人间,看她曾经待过的地方是否仍然和谐,充满爱,就象我们的天使还牵挂着我们一样。 天使的全称叫“假扮天使”,她认为自己只是个凡人,做着遥不可及的天使梦。但是我们都叫她天使。 是的,你就是我们心目中真正的天使。 天使就在人间。 第37章 那一晚,三句定终身 那一晚,三句定终身 剑之晶 麻麻的感觉瞬间涌遍全身。象置身于一大片一大片的向日葵中,骄阳下黄灿灿的铺天盖日。一阵阵的微风拂过,黄色的浪潮象乳酪一样浓浓的漫山遍野滚动。我先是身轻如叶,象若隐若现的扁舟一样随浪起伏。忽儿,我又象一只不知足的小蜜蜂,在花的波动中跳着八字舞,那里黄色笑脸摆动,空气胶合着稍带灼热的阳光在翅膀下挠着痒痒。 啊,这就是我的初吻。 妻说,爱情发生在互不了解的人之间。如果我对你有丁点了解,而不是仅限于惊鸿一瞥的话,那么……就会少了好多犹豫以及暴风雨般爱情后的惶恐,早早地抱定人生。 我说,世界无岁,人生百年。在漫长的时代变迁中,我们已退化掉许多本能。而有一点永远都不会消失——当你的使命来到时,从芸芸众生中一眼就能发觉她,自己今生来世的守侯。所以,一见钟情如斯。 看起来我们的爱情来得有点太不合适宜,但是上帝并不介意美好的事物与世俗的规章相违背,他仍让它妙不可言,美不胜收。 那一年是在高二。相比初中的毛头小子,我越来越高,越来越成熟。直到某天,我感觉自己足够的高,足够的成熟,成熟的让某些事情的发生看起来是那么的自然。 早早知道英雄会在美人关前徘徊,我希望成为英雄,可惜我不是。但是我也取得了和英雄同样的资格,那就是在同样的关口面前,英雄与平民是不论出身的,一样的折戟沉沙、刹羽而归。 学期快结束的一个晚上,我仍象往常一样,不到最后一分钟不去自习室。在二楼拐角处看见一位同学,倚栏而眺远方,虽然外面夜幕的气息已经很浓。 那是一个颇为吸引人的女生,韵。 高一时,我们同过学,高二文理分科,就君向萧湘我向秦。虽然有过一年的同窗经历,但留在脑海里,除了整齐的刘海旺盛地透出青涩之美外就别无印象。还有一点不可思议的是,就是我们至始至终没有过一句言语的交流。 那个晚上无疑也该被记住,虽然它的成果没有紧接下来几日那么丰厚。 当我们的目光不期而遇时,一向在女生面前用自傲来掩饰腼腆的我,鬼使神差竟大大方方地说了句“哈儿”。不只在当时,就是现在我也心存疑惑,什么力量驱使我主动放下酷哥的伪装打了声招呼,难道顶头三尺真的有神明吗? 如果没有那神来之笔,下面的故事就仍如涂鸦之作,会被收进我记忆的垃圾堆。没有那一句问候,我就会辜负上帝的期望,与刻意为我安排的女子擦肩而过,让我在爱情的世界里继续流离失所。为这,我该翻破五百本圣经,敲穿五百只木鱼。 她微微一怔,转过身来,也回了一句“哈儿”。就这很平常的一声,让冷酷到底的我瞬间冰释,我感觉自己真的象冰块一般,刹那的火热让我融化成水,要瘫软流淌于地。 接下来就有些令人遗憾了,我不知所措机械地上楼进入自己的教室。那会心跳加速,继续“冰,水为之”的过程。 但是,这些遗憾很快就得到弥补。 正如舍友道听途说并借以套用的一样:爱情是你本该看第一眼的时候,却看了第二眼:恋爱在第一晚的邂逅后,就有第二晚的升华。 次日晚,上苍让这个故事继续。和前日差不多,同样的时间,同样的地点,还有同样的两个人,不同的是交谈不再是只言片语,而是两个本该进教室的学生在肆无忌惮地畅所欲言。很是愉快,知道她词锋甚健,让人有点郁闷的是远处传来的考勤老师脚步声,让我们不得不各自归位。 那个晚上,我第一次知道失眠并不都是很痛苦。眼前老是晃动她的影子,一遍遍重复她兰花般清雅迷人的笑容。生性有些愚钝的我也是第一次开始知道思考人生,当然在那时那刻我的思考都是围着她。我不得不承认,我是喜欢上了她。虽然这种感觉来得过于突然,让我连是否早恋的理论知识都不懂的时候,就步入实战阶段。一旦想到“喜欢”这个词,我却夹杂些惶恐地困惑起来,继而左思右考,全然不顾我大脑的承受能力,也因此我头痛欲裂。那个晚上,我也知道“喜欢”也不都是甜蜜的。 白天上课,我脑子如盘古未开之前,恍恍惚惚。内心的挣扎更是生死相拼,不用多说,是师长的教导和内心的真情各不相让。最后,连“酷”都要伪装的我决定做回真正的自己。 思想是思想,行动是行动。感觉俘虏了人的思维,爱情左右了人的意志。 晚上,她仍是谈笑风生,而我则显得口笨舌拙。当老师的脚步声遥遥响起,我们又不得不分开之时,我鼓足了勇气,发出的却是小如蚊鸣的声音“下自习后等我。”然后飞也似的逃掉。 我不知道她有没有听见,总之,我是说了,我不过是否过于仓促,是否有点轻浮,这下如释重负。憋了一天,一下轻松自如的我在凳子上瘫坐如泥。 可没坐多久,我就焦躁不安。三番五次地看表,既想赶快下课,和她相见;又怕下课后,面对人去楼空,失望至极。虽然很多话我没有说,但是我知道自己已深陷爱情其中。爱一个人并不难,难的是等待爱的宣判。 自习终于结束了,快地让我想起那过隙的大白驹,又慢地让我同情负壳的小蜗牛。一步一步走下去,台阶一级一级的变少,心一下一下地绷紧,脚上一下比一下的沉重,发出的声音却一下比一下轻。 台阶不可避免地没有了。心弦已不能再绷,脚不用再迈,声音随之消失。而她所在教室的门口,除了一盏孤灯发出阴阴的黄光之外,什么也没有。一下我天旋地转,几欲昏倒。思想一下停滞,心突然间凉如北寒之水。 第38章 那一晚,三句定终身 完了,她没有听见,或许是她本就不想等我。这两个解释象鬼火一样在我黑漆般的脑海里飞旋。鼻子象被浸在醋缸里面,酸酸的。眼泪已经盈眶在决口的边缘。 “哈儿”身后传来风铃般的声音。 我又一阵天旋地转。 是她,韵。她听见了,而且她也愿意在这等我,虽然只是愿意等我一下。 这时灯熄灭了,只剩下银色的月光照着整幢教学楼。 趁这黑白相交的时刻,我抹了一把眼睛。她走过来,柔揉地问我:“怎么了?”我转过身,不假思索一把抓住她的手,很是冲动。而她也非常迅速地用力挣脱了。我猛然想起,这是在教学楼。 她没有跑,只是用惊恐的眼神望着我,三天培养的熟识一瞬间变成了全然的陌生。 她应该明白,所有一切的一切在刚才那个唐突的举动中已不言而喻。 该走了,马上就要封楼。卤莽过后的我,反而全无刚才的紧张,一时间心平如镜。感觉自己就象个大将军,胜利了自然风光无比,失败了,也是光荣无限,因为已用激情和热血给自己人生谱写了一篇绚丽的诗章。我转身离开,挥手让她随后,这一切是那么地从容。 她跟在我的后面,小心翼翼,保持着一定的距离。我兴奋、苦恼交织。兴奋的是肢体语言表白已省却我口头的辞不达意,虽然有点卤莽;苦恼的仍是卤莽。 “跟我来”,下楼后我说了第一句话。到了操场上,那儿有一些晚锻炼的学生。在离他们稍远的地方,我席地而坐,她看了看我,又看了看地上的草坪,也依样学样。可是离我不近。我走过去坐在她的身边。显然她很是不乐意,但是也没有离开。 很长很长的一段时间,我们都没有说话,只有清风明月化作今晚的一处凉。我一直看着她,看着这个短短的三天就可以改变我人生的人。我在想,人们都习惯于老样子。一成不变的事情大家做起来都是很容易,没有必要,谁也不会推陈出新。而这个我一不留神间就喜欢的女孩子很突然就改变了我的生活思考方式。昨日我还是懵懂少年,需要借着装酷才有一点面对世界的胆量,今天我忽儿就稳重无比,有着一点成熟的魅力。而这瞻之在前,忽焉在后的改变竟没有让我有过多的不适应,一切都是春吹草生、雨后彩虹般自然。 爱情这个美好的极度抽象的字眼,竟然也能在我的人生里有模有样。多年的人生独行轨迹,从此后就会有个美丽的并行。 因着美好的吸引,我追求甜蜜的脚步绝对不能踉踉跄跄。于是,我再一次抓住她的手。这一次她没有挣脱,或许不远处晚锻的人给了她勇气,她要看看这个真正认识才三天的人会做出什么惊人之举。她的眼神甚至流露出一点不屑。 她的手有点冷。 我捧起轻轻地吻了下去。 人的感官如此敏锐,我真切地感觉到她在颤抖,身体慢慢僵硬,眼睛大大地充满了不解,或者什么也没有,只是直直地看着我。 爱情的魔力让通了六窍的我心窍全通。我非但清醒无比,还聪明无比。依着电视里的瓢,我画着葫芦。轻轻地我拥抱住了她,勇敢地迎视她的目光。她脸上看起来是那么的苍白,浑身绷紧。在几十秒毫不妥协地对视中,她苍白的脸上慢慢有了绯红,看我的眼神已没有那么直接,反而在躲闪。 面对怀中娇羞、美丽的韵,我失去该有的矜持,脑中也是一片空白,只看见翕张的唇在散发诱人的光泽。 我低下头,吻了上去。软软的,麻麻的感觉瞬间涌遍全身。象置身于一大片一大片的向日葵中,骄阳下黄灿灿的铺天盖日。一阵阵的微风拂过,黄色的浪潮象乳酪一样浓浓的漫山遍野滚动。我先是身轻如叶,象若隐若现的扁舟一样随浪起伏。忽儿,我又象一只不知足的小蜜蜂,在花的波动中跳着八字舞,那里黄色笑脸摆动,空气胶合着稍带灼热的阳光在翅膀下挠着痒痒。 啊,这就是我的初吻。 它让亘古存在的世界为之迷茫,它使谬论变成颠簸不破的真理。它美好的炙热让我晕迷,它连绵不断地冲击让我窒息,而我宁愿烧焦、宁愿就此死去也久久不愿停止。 …… 风过去了,向日葵依然整齐地立在太阳底下。 在韵的耳边,我轻轻地说“我喜欢你”。这是第二句。面颊滚动着温暖,她的泪水喷涌而下,早已分不清楚杂花生树还是草长莺飞。 面对她毫无羁绊的泪水,我有点不知所措,我不敢转身离去,只能象个做错事的孩子在等待发落,刚刚直白地有些霸气的眼神也不似刚才那么的勇敢。 “啪”她抬手给了我一巴掌,转身向女生宿舍跑去。 那一掌在接近午夜的校园中显的那么清脆,那一掌也让我的勇气再次回归,不管这是在校园之内,也不管还有些人员没有就寝,我大声喊道“韵,我喜欢你,做我的女朋友。”这是第三句。 急速跑动的她在宿舍门口突然停住,转过身,久久地对着我一个难以觉察的微微点头。 …… 这以后就一切顺理成章,我们恋爱了。 再以后她为我披上了婚纱。 再再以后她心甘情愿地给我生了个儿子。 =========================== 软软的,麻麻的感觉瞬间涌遍全身。象置身于一大片一大片的向日葵中,骄阳下黄灿灿的铺天盖日。一阵阵的微风拂过,黄色的浪潮象乳酪一样浓浓的漫山遍野滚动。我先是身轻如叶,象若隐若现的扁舟一样随浪起伏。忽儿,我又象一只不知足的小蜜蜂,在花的波动中跳着八字舞,那里黄色笑脸摆动,空气胶合着稍带灼热的阳光在翅膀下挠着痒痒。 啊,这就是我的初吻。 它让亘古存在的世界为之迷茫,它使谬论变成颠簸不破的真理。它美好的炙热让我晕迷,它连绵不断地冲击让我窒息,而我宁愿烧焦、宁愿就此死去也久久不愿停止。 第39章 “图书馆理论” 有感于“图书馆理论” 剑之晶 图书馆理论:有了图书馆再看书的人,有了图书馆也不看。 此言真的精辟。意思是说,干什么事情都要等到万事俱备或者达到自己所想的条件时候才去干,那么即使真的达到了也未必去做。现实中好多情况如此。 譬如本人,老觉得没有时间学习看书,一直想,等哪个周末了或者哪天比较空了,要拼命恶补一下,读破万卷书。而事实上呢?却总感觉自己没有个真正意义上的周末或者空闲日子,即使有了也总能找出个冠冕堂皇的理由为自己开脱,将读书的日子厚颜无耻地推后。 周末到了,觉得一周好辛苦,难得有个人间二月天,不出去“风吹日晒”一番总觉得对不起大自然。还有些理由听起来就更为理直气壮,什么文物之道、一张一驰了;什么不会休息的人就不会工作了。欲躲懒何患无辞。 偶尔有个日子空闲了,觉得平日忙于工作,疏于同事朋友关系,不和他们神吹胡侃一番,仿佛你眼中金钱至上、六亲不认,只知道ork。当然辩解开,那也似乎无可挑剔,什么现在社会,讲究团队精神,没有个信的过的群,哪来出的去的队;什么聊天是一种不可或缺的取得信息的方式,谁先取得了信息,谁就有了主动权。所有这些,不一而足。 再譬如工作的时候,觉得领导压的太多,对你呼来呵去,让你忙的象个陀螺,而且干的都是鸡毛蒜皮的小事。这时候,就会想,SOB,这样让我怎么安心自己的事情,让我怎么能够将自己的工作发扬光大?而事实上,好多有成就的人就是在这种自身空间被挤占很多的情况甚至更艰难的情况下完成的。 司马迁被宫了后写了《史记》,路遥边干农活边写出了《平凡世界》。现在正当红的什么家之类的,有多少是在牛棚或者猪圈里完成自己的著作或者知识积累的。那时侯他们可得天天忙着赚工分和应付一个接一个的政治运动啊。 这里就不得不说到,压力大,动力也大的问题。 压力大,动力也大,说的其实也就是生于忧患,死于安乐。在艰难的环境下,人被一种来自外部的力量驱动,全身心的投入到学习或工作中,时刻有一种危机感,总是能很及时的查漏补缺,长此以往自然就“国泰民安”了。而条件具备,环境舒适的时候,人们总感觉已经得到,就不会再失去,因此总要先享受一下现时的安逸,而放下其实最该做的紧迫。于是,就GAME OVER 了。而多数人是要外部环境逼迫一下的。 一般说来,总是不分地点、时间争分夺妙学习工作的人,他自身就在慢慢创造自己的图书馆,而不必去等待别人的给予,所以这又有点主动出击的意思。 而等待图书馆的人,总是希望外部尽善尽美之后,才将自己的宏图大志付诸行动。可是这种人往往碰到这种情况,图书馆也与时俱进,他的条件也得跟着水涨船高。于是,图书馆离自己越来越遥远。就算是偶尔能碰到图书馆,那么他也总想着能否再精益求精一下,这样他的计划就会无限期被拖了下去。而此时,主动进取、不在乎条件的艰难、生活困苦的人说不定已替别人建了好几座图书馆。 读党史的时候,其中对***有句评价,“善于独立主动思考”。本来看这一句平平无奇,当时还井底之蛙的想国家出书的人真是理屈词穷。而最近些年,才渐渐的发觉自己的浅薄,真是愚不可及。 别的革命者也会独立思考,但象这样被写进书里当作正式评价的,还是绝无仅有。这普通的一句话,道出了***的伟大之处。刘虽然军队工作经验很少,但在当时一群战功丰厚的开国者面前能够遥遥领先,几成为与***并驾齐驱的伟人,就是因为他能独立主动思考,而且有了自己的一套治国理论。 采访太平洋保险公司老总的时候,他有两句话我印象很深:“一个员工在有客人的时候,要想我还能为您做什么。在没有顾客或者下班的时候,要想我还有什么可以做。”这就是说的主动的问题,而不是等着图书馆去催促他们。 所以,朋友们当你想学习、工作、或者创业的时候,不要等到有了图书馆,再去看书,而要把每个地方都当成图书馆。差点,好点都一样,只要是你看书的地方,那就是图书馆。这样,你就可以尽早发现这个图书馆的不足,而慢慢去完善它。而在这个过程中,你是不是就不知不觉完成了有了真正图书馆才可以完成的事情呢? 妈妈,家乡的饭菜总是梦里最甜 ========== 剑之晶 (注:九年前在北方上大学,五年前来南方工作。) 妈妈, 以前的以前, 我不知道你炒菜的时候放多少盐。 你说,儿走多远, 家乡的饭菜总是梦里最甜。 妈妈, 九年前的前, 当我习惯了北方的粗犷, 回家第一顿饭就说菜太淡。 你笑了, 说,儿走多远, 家乡的饭菜总是梦里最甜。 那以后的日子和以后的假期, 家乡的饭菜在我梦里总是最甜。 妈妈, 五年前的前, 当我喜欢上了南方的细腻, 过年时我说家里的菜太咸。 你笑了, 说,儿走多远, 家乡的饭菜总是梦里最甜。 那以后的日子和以后的节日, 家乡的饭菜在我梦里总是最甜。 妈妈, 几天前的前, 我病了躺在床上不能动弹。 爸爸电话里说,在梦里你总惦记着:孩子挑食,外面没人依着他的咸淡。 您还说,要来到我的身边, 让我的饭菜只有可口,忘记还有盐。 我哭了, 那泪水滑到嘴边有点咸, 可是我记得, 妈妈说过, 家乡的饭菜总是梦里最甜。 妈妈, 我想起来了, 以前的以前, 饭菜没有咸淡, 你和儿子吃得都是最甜。 妈妈, 我想起来了, 九年前的前, 我的饭菜仍是最甜, 可是你却咳嗽连连。 今天,我知道了———— 那是因为你吃了太多的盐。 妈妈, 我想起来了, 五年前的前, 我的饭菜仍是最甜, 可是你只吃少得可怜。 今天,我知道了———— 那是因为太淡让你难以下咽。 而妈妈, 这么多年, 你一直说你吃得最甜, 今天,我知道了———— 那是因为儿子的笑脸总让你觉得心甜。 妈妈, 从前已是从前。 妈妈, 今天之后的今天。 妈妈, 你的饭菜都将是最甜。 妈妈, 那是儿子长大了, 他知道: 有了您, 家乡的饭菜————才梦里最甜。 第1章 我从学渣到学霸:总纲 逆袭:我如何从学渣变为学霸 文/剑之晶 -------注:此文送给成绩一般、基础薄弱,但愿意努力,想提高成绩的学生。如果不想努力,还想得到好成绩,请饶道。如果是家长在看,你的孩子还在小学的话,那赶快负起你家长的责任,严厉地让他努力。中学的话就要注意引导。切记:素质教育,那是对权贵人家的孩子,你的孩子则要老老实实努力。上学不是唯一之路,但却是主要之路。有人不学习,照样考清华。你没学习,你考上清华了吗?有人小学没毕业,照样腰缠万贯。你小学毕业,有几个上市公司了?所以不要心存幻想。你没有资格让你的孩子啃老,那你就要为他茁壮成长提供一份爱的土壤。---------- 正文 有的学霸,从小到大一直是学霸,他们的学习方法对基础薄弱的学生来说有点像镜花水月,看着美好但心存怀疑:对我们真的有用吗? 有的学霸,像我这样的,是从学渣逆袭成学霸,那我的学习方法就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因为我就是活生生的例子,我就是你们的榜样。 我初三寒假英语才十几二十分,三个月后逆袭成90多。我刚上高中,数学一窍不通曾被无数人鄙视嘲笑,但两个多月坚持下来成绩基本上接近满分。物理化学等下过一段时间功夫也曾高居过第一。这些另有文章具体详写,在这给大家讲些基本的方法。 首先,请大家拿出笔来记录下,有些话送给大家。 (1)学习分两步:第一步,改变态度和习惯。第二步才是学习。 改变偷懒、逃避、自我暗示不行的态度,培养认真、自觉、坚持的好习惯。然后才学习。 (2)良好的学生:每天学了多长时间的习。优秀的学生:每天还有多少时间可以学习。 一般良好的学生,觉得今天学了两个小时的习,可以放心大胆地舒舒服服地去玩了。而优秀的学生则会反思,我今天上厕所多用了5分钟,我今天看杂志浪费了20分钟。如果我多那5分钟,我可以背10个英语单词。如果我多那20分钟,我可以记下2个数学难题。哎,我又比我的对手少做了不少题,我的对手肯定不会像我这样浪费时间,明天我要再加油。如果你是这么想的,那么你每天起码学五到六个小时,甚至不知不觉会更多。学霸不可怕,就怕学霸放暑假。 希望大家好好思考这两句话之间的区别,希望每个学生能够做到,每天看自己还有多少时间可以用来学习。等到你到了那个境界,你的成绩想差也差不了。 至于差生,他会觉得自己玩的时间都不够。还在想投机取巧,有没有什么好的记忆法,一劳永逸。还在想为什么要学这个?买菜又用不着。买菜是用不着,但是可以决定你在哪买菜。 (3)A一切知识无非记忆,唯有文明才需创新。 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在研究生之前,也就是一直到你上完大学,你所学的东西都是别人研究好的,不需要你去创新,你只要记住就可以了。不管是英语语文,还是数学物理,只要记住就行,实在不行,可以当语文书一样去读去背去默。有的同学会问,老师如果我不理解怎么办? B理解与得分。 如果你理解了,那问题当然容易解决,难的就是你不理解。 你不理解归你不理解,但不影响你得分。你只要得分就行,你管理解不理解干什么呢?你只要知道按步骤把电脑接好能开机就行,你需要知道电脑为什么这么接,是什么原理才能运行吗?答案是不需要。 举例说明:当你考试前十分钟,你突然瞄到一个填空题答案3。在考试的时候,那题太难,大家都不会,你也不会,你直接填了个3,你得分了。这种情况下,别说理解,你连题目都没读过,但是你能得分。有人说,老师这是作弊。谁告诉你我是作弊了?我在考试前无意中看到了,我考试时又没有抄? 再难点,如果你看到的是一个大题的解法呢?你硬记下来了,考试时你按步骤写下来了,别人没有写出来,你得分了。你考90,别人考50。 怎么,谁不服?我是没你聪明,我是比你笨,我是不是学习的料,但我得了90,你得了50,我上了重点高中,上了重点大学,你上了个大专,或者连高中都没考上。 如果平时,你记住了一百道这样的难题呢?你的成绩会差?不好意思,你每次都比别人分数高,别人还敢说你是笨蛋、傻瓜? 我就是傻瓜,怎么了?我这个傻瓜都能考100,你这个聪明人考50。你就是天才又如何? C如果换了数字怎么办? 有的同学问,老师,如果这个题下次换了个数字怎么办?放心吧,你所记住的就是个题纲题型,如果连数字都能记下来,那你就是天才,根本不会出现成绩差的问题。所以请记好,一切知识无非记忆! (4)想,就是一件事情失败的开始。 图书馆理论:有了图书馆再学习的人,真有了图书馆也不学习。 这句话是指人给自己找懒惰的借口。譬如:今天我头疼,明天再学。今天我心情不爽。我看那个老师不顺眼。这件衣服的颜色太暗了,影响我发挥。随便一个理由都可以找到。 这个想,不是想题目啊,而是瞎想,侥幸地想。 老师,考试时碰到这个问题怎么办? 不好意思,你想得太多了。你现在先把目前的题目搞定,老师教你的都记住,不用看答案都会写,你再考虑考试时碰到这种问题怎么办。 (5)取法其上,得法其中。取法其中,得法其下。 意思是,你的目标要定得远大点,以实现远大目标的努力程度去学习,最后就是实现不了,也比一般人好。以月这为目标,就是失败也是跌落在云彩上。 你平时所做的题目要超出规定范围,譬如一般考100个知识,你要准备120个,只要是书上有的,都有可能考到。书上不一定考的,那也是做了例子让你更好理解。记得多了,有助于理解。 第2章 我从学渣到学霸2 譬如学物理次声波,什么动物能听到次声波?大象,很笨重,所以能听到频率特别低的声音。以后你忘记次声波是什么了,但是你记住大象了,你就可以联想,大象跑得很慢,一分钟才几下。频率呢?也很慢。一分钟低于20下,就是次声波。 (6)不要当自己是天才。 意思是说,今天学的,明天忘了,这是正常的。明天再默一遍,再写一遍。直到确定自己不会忘。 艾斯记忆曲线告诉我们,所记的东西,二十分钟后就会忘记20%,一周后会忘记80%,所以要重复记忆。 在你重复了一个月,每天两三遍,你还没有记住这个知识点的话,那才能证明你确实不适合这个科目。但我们大家有重复一个月还记不住的题目吗?没有,你们一个月内能重复两遍就不错了。 好的学生,觉得一大堆的东西需要学。差的学生,觉得都学好了,都复习好了。一考试,刚好两个极端。 注意:以下情况不要发生。 1、老师,这种题不考。老师,这种题分数很少。 当你说这话的时候,说明你不会做,或者你觉得这题太烦,不想做。你在给自己找借口。 2、老师,能不能给我讲讲方法?碰到这种题怎么办?否则考试中我碰到这类题型怎么办? 答:每种题都有各自的方法,在做题中总结。另外,你现在最先做的是要搞定眼前的问题,把老师出的题目记住会做,不要第二天或第三天一出,就觉得眼熟,但是不会做。 3、为什么有许多人反对“题海战术”? 答:因为你内心里就反对题海战术,你就不想做题,所以你就记住了这点,别的不利的东西你不想记,就算你记住了,你也会假装忘记了。 你怎么不记得“读书百遍,其义自现?”你怎么不记得“好记忆不如烂笔头?”你怎么不记得“学海无涯苦作舟,书山为路勤为径?” 你怎么就记得,老师说这种题型不考?你怎么不记得老师让你努力考个满分?我相信没有老师让你垫底或中等吧? 那么以上那些话是不是错了?我告诉你,那些话没有错,但那些话都是上下文的,不能断章取义的。 譬如,这种题不考。 那是一个优秀的学生,做了大量的题目,完全可以考接近满分了。他有那种直觉了,知道哪些题是超纲。在你没有达到这些分数之前,不好意思,不要把自己当成一个优等生,当成一个天才。 反对题海战术。 也是如此,首先你要先做了题海,你连条题河都没有做到,就在那叫嚣着反对题海?你不觉得你脸皮太厚了吗? 新东方的俞敏洪知道吗?他说过一句话“一年不读三十本书的人还不如一头猪。”很多人感到很受伤,这俞敏洪是什么东西,竟然骂我们还不如一头猪。老子一天工作下来累了个半死,还要读三十本书,难道我就不能看会电视,不能玩会手机,不能出去撸个串喝个啤酒? 不好意思,你自做多情了。俞敏洪这话是对那些每天要思考手下几百几千个员工怎么养活,全市几十万几百万老百姓怎么少骂娘的人说的。他们一天忙到晚,下班了还要去和市长吹个牛,还要去个慈善晚会捐个几百万,还要考虑下如何让满大街撸串喝啤酒人不要骂社会,而要骂骂日本、鄙夷下美国,实在没得说了,可以聊聊范冰冰偷税漏税。俞这话是对这批人说的,你说你是不是自做多情? 有的人说这东西不好吃。那是因为他不饿,能吃的东西太多了。你连吃的都没有,一天到晚都差点要命了,还挑三拣四,你不是找揍吗? 老师,这个题太偏了,不考。你平时连个及格都困难的人,在这大喊大叫,你不觉得可笑吗? 千言万语,在学习上一定要听老师的。就算老师讲得你一时不理解,你也要听老师的。就算你提出了疑问,老师没有改,你还是要听老师的。老师就是百分之百正确吗?当然不是,但老师百分之九十九是对的,而你只有百分之一是对的。我们就取大概率事件。 譬如和老虎打架,你也不一定会死。但你怎么不去做个打虎英雄啊,可以成为网红啊,年赚几千万? 所以,在你成为学霸之前,在学习上就一句话:听老师的。 你问问题时,老师一下反应不过来的题目,就先不着急。因为达到一定难度了,超出你的能力范围,你把基本的先搞懂。难题,让老师课后回去考虑下,下节课讲给你听。然后老师要隔三岔五的将这种难题来抽查学生。 学习,你不是来比谁聪明的,你是来得分的。有的人喜欢没事准备三五个难题,来考老师。老师是不会做,又怎么样?老师又不要得分?所以千万别做傻事,那些小聪明,千万别用。就让别人说你傻子好了,说你死读书好了,反正我上的是重点,你上技校还得走后门,反正我上的是南大,你上职大人家还得考虑。你尽管嘲笑。 老师的主要作用:监督检查学生会不会做。即昨天教过的,前天教过的,之前教过的,再来提问抽查,看你会不会。而不光光是教你怎么做题。光教你做题,你上课也听得懂了,但是事后你再做,你做不出来,不好意思,那你和不会也没啥区别,因为你得不到分。 今天就先讲这么多,还有些注意事项,以后在上课期间会适时补充。 最后送给大家一句话:载一棵树最好的时机是十年前,第二好的时机就是现在。所以,大家赶快努力。 (具体如何学习英语、数学、物理、化学、语文等,请继续点击观看。也欢迎加微442010796,共同探讨。) 初三英语,三个月增长了80分。 高一数学,两个月从不懂到满分。 化学:理科中的文科。 拼音,写作阅读等、 第3章 论学习中的“刷题”与“培优” 论学习中的“刷题”“培优” 文/剑之晶 刷题,也就是题海战术,在学习中很常见,尤其是理科科目,但反对的声音也不少。 在所有科目中,年级越高,会发觉数学的平均分越低,两极分化也越来越严重。到了初高中,满分的学生寻常可见,十几分的也大有人在。本文重点以数学为例,说下刷题的重要性、阶段性,进而拓展延伸到别的科目。 鄙人教学生,首先出一个选择题: 姚明的身高是多少?A、2.3米,B、23米,C、0.23米。 学生毫不犹豫地选择了A,其实A也是错的,真实答案是2.26米,但A比另两个更靠谱。学生为什么会觉得A比较靠谱?因为见得多了,脑中形成一整套社会认知体系。 如同一个对城市道路很熟的人,要去某个地方,那个地方再偏,只要别人告诉他标志性的建筑,他就能在头脑中迅速有个大致方位,很容易就能找到。而一个新来的或者不愿记路的人,若没有电子辅助工具的话,给他画一张图都觉觉得茫然,觉得烦看不下去。 同理,如果我们刷够一定的题,在头脑中会形成一个数学体系,建立起一个个地标建筑,能够判断出题目的大致做法及答案范围。就算碰到特难的题,我们也会按照习惯,先把一些条件列出来,看能推导出什么结果;对一些几何图形,我们也会大致知道辅助线加在什么地方;对最后一两道题目特别长的题目,我们就知道越长的题目前一两问越简单,就是对付那些连题目都懒得看的人;如此,慢慢就会发现解法。 第二个要求是背下两列乘法算式,第一列:11的平方=121,12的平方=144,13的平方=169,14的平方=196,15的平方=225,16的平方=256,17的平方=289,18的平方=324,19的平方=361。第二种:15的平方=225,25的平方=625,35的平方=1225,45的平方=2025,直到95的平方=9025。第二种有规律,后两位是25,前位的数是n(n+1),譬如75的平方,得数后两位是25,前面7*8=56,所以答案是75的平方=5625。 为什么要背这两个?就是帮学生搭建数学地标。譬如学生算题11*12=152,熟背上两类并能灵活运用的会立马感觉不对,因为12*12才是144,那么他会重新再算一遍。同理34*35=1230也不对,因为35的平方才是1225,前式中第一数34比后式中第一数35小,求出的答案怎么会大?小学里要背加法乘法口诀也是在搭建数学框架体系。框架搭好才能精雕细琢,查漏初缺;要是女娲补天阶段,就想培优拔高,无异于痴人说梦。 第三个也是个题目:甲乙两地相距100千米,小红时速9千米,小军时速11千米,两人从两地同时向对方出发。小军带了只狗一起出发,狗的时速23千米。狗往前跑遇见小红立即回头,再遇上小军时又回头,如此,问当两人相遇时,狗跑了多少千米? 很多人碰到此题时,会把注意力放在狗身上,来回算狗在其中的折返。其实此题很简单:100÷(9+11)=5,5*23=115千米,即是答案。 此题是教会学生不要被题目绕晕,要透过表象抓住本质:路程就是时间乘以速度,速度有了,只要求出狗跑的总时间就行。 还有更多题目达到不同要求,在此不赘述。 刷题也如同一个人开车。理论满分,说起交规车况头头是道,但平时若不练习,一开就上高速,那百分之九十要出车祸。就如同定义概念很熟,但很少做题练习,那考试时肯定错误百出。 刷题到一定数量,量变引起质变,学生会思考总结。譬如有了一定驾龄,能够正常行驶,就会琢磨着怎么省油,什么时候不堵车。亦如人类种地,慢慢就会发现春天种下,秋天硕果累累。冬天种下,来年颗粒无收。在有一定的实践基础之上,再吸收借鉴前人经验,否则领会理解不够深刻。 刷题足够后,若想更快更好地提高技艺,就要主动找题,多见识下新题型,多分析这种类型。如同由普通司机成长为赛车手一样。这个阶段就是培优。 想成为赛车手,有的人是自摸经验,有的人就要找教练或请教高手。培优也是如此,能够自主找题最好,但目前社会更多家庭是选择请补课老师,这样可以节省大把自我摸索时间。 在做数学题时并不一定要当场做出来,做不出来背下答案记住思路即可,本来就是开阔眼界,拓展思维。背题目时不用担心下次数字变了学生会忘记,这一般是不可能的事,如果一个大题目连数字都能一点不差的背下来,那恭喜你生了个天才。 反对刷题的家长,很大一部人有侥幸心理,孩子基薄弱希望多见识几个难题,成绩就能飞速提高。通过上面的文字,这部分家长还会觉得有这种好事吗?数学扣分大、让成绩分层的,不是难题而恰恰是那些基础部分。这种题目,你知道怎么列式,但就是计算不对,那和不会有什么区别? 对初高中及高年级小学生来说,100分的数学卷子能称得上难题的也就是10分左右。这10分其中能解出基础部分,也就是说,一张试卷大部分学生可以得到92、3分。而现实中有几人能得到? 当然,对父母来说,自己的孩子总是好的。此时,你扪心自问,你的孩子真的比别人的孩子聪明吗?能够不刷题就能很好掌握基础部分?对孩子判断因为爱的成分,可能会不准,那么我们就问下自己,我们比大部分人聪明吗?是不是收入比大部分人高?还是技术水平比别人高?恐怕大多数都是普通甚至要偏后的吧? 当一个老师说孩子聪明,不是说你孩子比别人聪明,而是说你孩子可以和别人一样学好,只要他愿意努力。家长和学生还会有一个误区,每次考完试,常会说,就是粗心,难题我做上来了。 要记住:对绝大多数的人来说,认真是最大的能力,需要好好培养。学习如是,工作也如是,同一个任务,哪怕是扫地,有的人收拾的很干净,有的人就是东拉一块西丢一处。也就是说,绝大多数的人,远达不到拼天赋的程度。 第4章 高初中数学,两个月不懂到满分 逆袭例子:高中初中数学,2个月从不懂到满分 文/剑之晶 引子 高中数学这么难,2个月都能从不懂到满分。那么只要你愿意努力,你也可以。如果你是初中生或小学生,那只会更容易。 正文 文/剑之晶 注:如果小学低年级相当于每天学1页知识,小学高年级就是每天学2页知识,中学每天学4页,而高中则突然变成每天学16页。任务不是成倍增长,而是翻了4倍,所以有许多学生不适应这种快节奏。 高中数学曾是我的梦魇。开学没多久,还不熟悉的邻桌同学们就并肩给我下了论断:以后你的数学会很差。老师的论断婉转多了:以后你的数学学起来会很吃力。 可怜的我,上课第五分钟起就卖起了萌,也直到那时才相信这世上真地有天书。好不容易装模作样到了下课,忙找几个刚认识的同学聊聊学后感,希望能有个把两个和我一样晕头转向的人。不料这些各个中学考上来的学霸都不约而同地一脸鄙夷,意思很分明:“这么简单,你都不懂?”好在初识不久,他们不知我水深水浅不敢过分放肆,就半不耐烦半带炫耀地给我讲解了。无奈,仍是天书神秘,凡人不可领悟。我在把周边同学烦得都想和我武力PK的情况下,只能去求教老师。老师更是一脸诧异:“这可是最基本的概念啊?”谁说不是呢,若不是被逼无奈,谁愿意来秀智商下限? 那段时间我最常问的还不是数学怎么学,而是“有机会上中专,你去不去?”同学们的回答基本上都是:“去啊,当然去啊,不去是傻子啊!”我听了心里更加苦涩。晚上在宿舍,我按正常习惯做百十个俯卧撑,拉着上下床再来百十个引体向上,最后在同学们的目瞪口呆中耍几个一字码。对面的兄弟一脸艳羡地说:“你学习这么没天赋,怎么不去考个体校中专啥的?”学霸们用词都不一样,还没天赋。三年以后,这位同学如愿以偿去考体育了,也如我所料的,复读两年都没有考上,文科太烂,体育更烂。但出乎我意料的,他卖了两年咸鱼后去鲁南教高中了,而且不久就混成了教研组长。无他,理科棒棒的,高中某次物理竞赛他还多过我一分。此人也是传奇人物,后来嫌教书赚钱少,去开重卡,被爆胎把一只手炸得支零破碎,幸亏医生耐心,给他缝全了,也万幸,他没把脑袋伸进去,否则缝上了估计用处也不大了。于是,他不想教书育人也不行了。 初中前两年半,我相当于只把肉身寄存在教室。中考前几个月,我的元神归位了,豁出去拼了小命破釜沉舟一把,没想到竟然上演了大众都喜闻乐见的逆袭,从垫底辣哥成为中考学霸,考上了那时每个初三生都梦寐以求的中专。现在的学生,一般不理解当时中专炙手可热到什么程度。考不上大学,或者考不上好大学,大不了复读个两三年,要么梦想照进现实,要么走进现实去工作。前者的前者有马云,前者的后者有俞敏洪。而且相对冲刺中专而言,高考复读这种情况算不上凤毛麟角,也是世所罕至。不是说高考难,而是人生苦短,上大学太耽误时间。就算你考上了大学,读中专的都快毕业了。等你快毕业了,读中专的都当了领导了。 初一时,本班有70多个学生,初二只有34个大概,那一半多的人都识时务为俊杰,早早退学农田里做弄潮儿去了。余下的人中,几个是无地阶级的城里人,还有个把像我这样识时务到农田没两天又识时务地逃回学校的,别的大多数都是野心勃勃准备冲刺中专,以后出来想做领导的。而那一大半野心勃勃的人,其实刚进初一我就就发现他们的与众不同了。那是不可思议的成熟,除了成绩上遥遥领先,而且海拔和体重上也是高高在上。当时我是百思不得其解的,直到初三才偶然得知他们已至少把初中上了一个遍。什么叫上了一个遍,就是读完初三,回到初一再从头读到初三。什么叫至少?因为有的人读了两遍。到了初三,本班人数再次超过70,这多出来的人,就是立足初三复读的。人员构成有本校留级的,也有他校转来的。课间常听他们聊:哇,你去年中考时和我一个考场啊。不对,岂止去年,前年我就发现你了。你要是和我合作一把,互相帮助一下,没准我们现在都中专了。就是,就是,今年一个中学了,以后一定要互帮互助。 如果高考之路是独木桥的话,那么中专之途就是走钢丝了。在这种情况下,我竟然逆袭上了中专(具体情况,前文中《初三英语如何逆袭》已述),而且我居然还听信班主任说我年纪小,以后上大学更好的话,放弃了上中专。 刚放弃上中专那会,我虽然没有亲耳听到,但明显脑补地到:这小子,读书读傻了,连中专都不上。看他那熊样,以后有他后悔那一天。就是,不知天高地厚。 好吧,我已然后悔了,上了高中数学课,我就后悔了,我当时是哪根筋搭错了,怎么会来上高中呢?现在高中同学也说不去上中专是傻子,我真是傻到家了。有时候,我是个感情很丰富的人,看着手撕鬼子,裤裆里藏手榴弹都能感动哭的人,偏偏在那段时间欲哭无泪。 半个月后,有一个同学突然不来上学了。他的同桌告诉我们,他的中专录取通知书来了,他去上中专了。而我虽然考上了中专,可已然没有回头之路,我的名额已被人顶掉了。问世间能有几多苦,恰似考上中专没去读。 问人不得要领,看书一脸迷津。我只得延用逆袭英语的方法——读。地不分南北,时不分昼夜,使劲读!疯狂读!拼命读!为什么是读?说读,并不是让你不做题。而是在做题的情况下,要有时间像读英语语文一样读数学。因为读题及答案的速度快,阅读量大,能够复习更多的题目。 第4章 数学的提高2 初三上学期期末英语我考了个吉利数字,18分。英语老师给我的建议原话是:“每天早上读半个小时英语,不一定要记下来,只要读,包你以后能及格。”那段时间我很听话,每天老老实实地读,而且还自作主张每天读两个小时。不认识的单词,能问到最好,问不到就瞎读,反正是拼命读了。不仅读英语,把别的科目也读了,然后配合着做点习题,主要是读。三个月后中考时,英语92,总分年级并列第一,另一位是岁数快比老师大的帅哥哥。 学数学,却没有人给我什么好建议。初进高中,同学和老师,连名字都叫不全,想找个人诉苦都要费下思量。因此,我只能不知死活地自救。 早自习之前,及老师未来之时,交集、并集地大声狂读,不顾别人白眼乱翻。 中午吃完饭就一路小跑至教室,函数、值域地朗朗而言,哪管他人冷嘲热讽。 晚自习后别人走了,我还要点着蜡烛,子集、全集地再吊吊嗓子,已然成为午夜的一道风景。 一个月后的月考,我忐忑不安、聚精会神,虽然大多模棱两可、似是而非,但好歹做完了,写全了,满满的四页纸,而且用时不到一半。剩下的时间我又装模做样的检查了两遍,就百无聊赖地东瞅西看。左面的帅哥,看我不时瞄他几眼,哼了一声,把卷子一盖。我脸上一阵发烧,赶快别头。右面的女孩,耐不住我炙热的目光,小脸慢慢变红,低声说“有老师在!”我脸上更是汗珠成串,忙俯首甘为孺子牛。试卷可是不敢再检查了,本来就不知对错,万一再把好不容易蒙对的题目改错了,搞不好我能嚎啕大哭。 终于考完了,忙贱贱地问这问那的,学霸们当然又是so easy一番。此时我已一改初来时的实在,也不怕雷劈地装起了叉叉,“还好,还好,我半个多小时就做完了!”最后终于问到一实在人。他和我一样的是,左顾右盼占了不少时间,不一样的是,最后他趴在桌子上默写《虞美人》:雕栏玉砌应犹在,只是朱颜改。一遍一遍地,默满了草稿纸,不够还问老师要了一张。这个实在人,在高中政治会考时,最后几大题不会做,秉着必须填满的原则,写了半试卷的宋词。他向我们传授经验:万一批卷老师是个文学爱好者呢?说不定能给我几分。而最后的结果是,他政治会考通过了。我们是理科生,高考不考政治,只要会考能过就行。 两天后,月考出成绩,我和小伙伴们都惊呆了。我的数学成绩居然第一,虽然,又是和一大我四岁的帅哥哥并列。不过,我已成为表情帝:这也能行?这居然也能行? 而那些说so easy的同学则是我们早就习以为常或者亲历亲为的表现:我只不过是粗心、笔下错,巴拉巴拉的。 从那之后,学校的蜡烛脱销,同学之间兴起了一股读书热。冬天很浪漫,满屋烛光,少年的心同桌的你。夏天很天然,窗里蜡烛窗外人,身着短裤任风吹。 最高峰时期,半夜三四点时,校园路灯下就有人开始疯狂读书,让护校员以为之前有不幸蒙冤的学魂,特意回来看看往昔校园。 我深知自己的斤两,像差额选举全票了王白旦的这种好事,是可遇不可求的。于是乎,继续提心吊胆了半年。在这半年里,我在狂读数学的同时,也额外买了数学练习狂做。每天晚饭后不和同学打闹,直接开赴教室,在晚自习之前要做好两套课外习题。 碰到不会错的题目,看不懂的答案,不管别人忙否,乐否,死缠烂打了问完写全。答案一定要详细,详细到你哪天忘光了再看记录时也能够明白。我记答案时,不过记过程,有时连分析及同学给我举的例题都记上。我不信自己是个天才,更深信我今日听懂了,但我两三天后就会忘光。所以我要把答案记详细了,次日早上要多读会,直至印在脑海中再也忘不掉。 同学若是实在太忙,那你就去纠缠老师。放心,正常情况下,就是老师再讨厌你,就是你的水平再差,当他感觉到你是真心实意想学习时,他也会全力以赴帮助你解决问题。一日为师,终生为父,不是凭空冒出来随便喊喊的。切记,一定要让老师感觉到你确实是真心实意想学习,不能让老师一句话,“没空”,“问同学”,就打发了。要坚决发扬死缠烂打的精神,让老师强烈感觉到:我要学习。能问会搞懂最好,不会不懂的话,一定要问完写全,然后第二天狂读,狂读,再狂读,然后再狂狂做。 好在上天有好生之德,这半年内的大考小考,我考得都还行,基本前三。许多说SO EASY的同学撇撇嘴,“不过是死读死学出来的。”我忙诚惶诚恐地承认,是,是,笨人要先走。数年后,当我大学放假,在街上看见一个同学在卖水果,我不等他说,忙先老老实实地承认:我不过是死读死学出来的。他眼一翻,你再矫情,我就再多送你几筐苹果。 有惊无险一个学期,期末考试时,整个地级市,四五个县七八个区联考,出得数学那叫一个难。考完后,我都快崩溃了,真觉得白学了。我有两大题完全没看懂是怎么回事。两道大题啊,100分的试卷就占了近20分。我前面都没心思检查,时间全耗在那两题了。最后,看时间不够,能写多少就写多少,惶惶然地交了卷。这下我没敢问问别人是不是so easy。现在他们都不在我面前so easy了,而我一有类似的询问,他们就诅咒我被雷劈。虽然我的成绩已稳定班级前三,年级十五。但是天地良心,我是真地心里没底啊,每一次都是,尤其是数学。 垂头丧气地回家后,遇见几个初中同学,中考我的成绩可是甩了他们八条街,于是我又阴暗地想找点心理平衡,就问他们感觉数学怎么样。这帮同学一点也不会察颜观色,一窝锋地so easy,而且还给我讲解了起来。 第6章 数学的提高3 你别说,好像还真是那么回事,难道是我想得太多,考虑复杂了?这一想,整个人又不好了。真是不问还能谈笑风声,一问自找难看,我灰溜溜地赶快回家找个地方凉快。 度日如年四天后,我和小伙伴们再次惊呆了,我考了90,老师说整个地级市过80分的都不到30人。我们可是在江苏啊,全国高考看江苏啊。 我拿到试卷直翻至最后,那两题总共扣了5分,近20分的题目,在不会做的情况下,加起来只扣了5分。无则加勉,有则改之。我分析对比,对比分析后,总结如下——步骤得分。 譬如,一个大题分8步。前1、2步,那就相当于“解”“因为”啥的,实在不懂,把题中条件抄下也可以。第3步不会,好,跳过。第4、5步,大概能猜个八九不离十,写。第6步很关键,又不会,跳过。第7、8步收尾,答案有时可以猜出来,就认认真真写,第8步实在不会写就拉倒。8步写了6步,那2步就是不会的。按步得分,那2步单值分高,但和6步比起来算小的。何况,你是不会做的题目,让你写出了6步,得了一大半的分,你有什么不满意的?万一老师一高兴,漏看了几步,直奔答案,对了,满分,那不就美食从天而降? 再简言之。把大象装冰箱需要几步?答案:三步,第一步,打开冰箱门。第二步,装进大象。第三步,关上冰箱门。第一、三步,我们会。第二步,怎么把大象装进冰箱?不会。三步会了两步,共9分,第二步难,4分,扣掉可得5分。运气好,第二步难,但考察的是整体,第二步只有2、3分,那就得6、7分了。 90分的试卷,大题扣了5分,还有5分就在我前面没检查的,也就是我粗心了,笔下错了,巴拉巴拉的。也就是说我在最后那两难题上,花了太多的无用功,如果稍微匀点时间在前面就能多得5分。得1分,超千人。之前,这种易得分,我是一个不丢的。现在大概,事实上,我也有点膨胀,认不清自己,非要把那两大道中怎么把大象装进冰箱给想出来,于是乎,本该地级市几十个高中前5的数学就被我给葬送了。 不过,从那之后,我就算彻底认清了应试教育:你可以不懂,但你不能不做。你可以当时背不下来,但你不能不重复的读。记不下所有的细节,可以大概知晓基本的框架。我不能知晓南京和上海之间的所有小地名,但这不妨碍我沿着大方向到达目的地。 有的人会问,你当时记下的题目,下次还忘怎么办?或者当时费了半天劲,完全记不住怎么办? 我回答,不要把自己当天才,真要过目不忘,一点就透的话,你还会有上面的疑问?我当时读时,并没打算一次记下来,而是每天记一遍,重复很多天。这回记住了,过了一段时间忘了,再记一遍。学习就是重复的过程。几道题,你记一小时没记全,我分六天,每天读个10分钟,你看哪个效是更好?感冒了,医生让你吃三天六顿的药,你非把药攒一起,一顿吃了,有效果?不吃死你就是好事了。记题和吃药一样,第一天十分钟没记下来,没事,第二天再记。你刚吃下药,就开始着急火燎地说无效,要去找医生麻烦?你不是病人,是医闹吧?再说今年感冒了,就指望治好了,以后一直健康了? 有的人会问,题中那么多数字,变了怎么办? 这个是典型的主观臆测了啊。你如果连题目的数字都能记下来,有这记忆,你成绩会差?你小学时最好的朋友,隔个几年没见面,搞不好连叫啥都忘记了,你还能保证你记下个难题把数字一直都记住。你所能记住的就是个典型,相当于记住个公式似的,把数字往里面套。时间一久,你连公式都不一定记得住吧?小学同学,一时想不起名字,但你依稀记得他还欠你五元钱,或者你偷了他一块糖。总之,你脑子中有印象,这人是我小学同学,当年同吃一块咸菜长大的小学同学。再多细节,不好意思,你给我提示下。或者好比南京到上海,路线记得,去时穿的什么衣服你忘记了,换身衣服,就不知道怎么走了? 有的家长会问,要不要提前学习?提前学了开学后会不会上课不认真? 当然要提前学了,就相当于预习一样,有机会不仅学一遍,还要学两遍。小学的知识,其实我们高中还在学,一遍一遍的,加深记忆,加大难度。至于说学会了开学上课不认真,这更是闭门造车,没有经过实践瞎想出来的。你上课不认真,你能保证考一百了?你能保证考一百,你当然可以不认真。你考不了一百,上课还不认真,那不是找骂?再说了,大家都提前学了,老师所讲的内容会不会加深?进度会不会加快?就好像小学才学的拼音,在大班结束那个暑假,谁敢不学?是,我承认是有人不提前学拼音,但老师不会停下来等你的进度,三天不到,学生回家就哭,老师一个电话接一个电话催着教,家长自个就着急补起来了。 综上,所以,首先设定个小目标。譬如:能做题就做题,做题不够,那就只要读,把做过的,记得不深刻的题目拿来读,记不下来没关系。 一定要搞清楚,数学不是常通过做题,刷题才能提高吗?为什么我们要强调读书? 对一些优秀的学生而言,他们基本功扎实,脑海中各种题型、定义已组建了一个数学大厦,他们刷题只是为了查漏补缺。 对一些基础薄弱,成绩一般的学生而言,因理解、动手等各方面综合能力稍弱,而数学知识量又偏大,刷题做题时间不够,那就通过读来弥补,先搭起一个框架,然后再往里面填砖砌墙。 十分钟内可能做不一了一个大题,但是起码可以读六道大题。一周下来,几十个大题就在脑海里有了印象,一个月下来数量更大,再辅助于动笔,效果斐然。而许多学生,因为不会做,呆坐半天,一个题目没做出来,也一个题目没有记下来。就是老师讲解起来都吃力,因为学生好像完全没有印象。既然不会做,那还不如找来详细答案,多读多背。即能写就写,能背就背,实在不行,就多读。不要在意结果,只要抓住过程,你做了就行了。 千里之行,始于硅步。千万不要没事找事干,上来就设置个很难的目标,非要一次性搞懂,非要一次性记住。今天搞不懂,明天搞,明天搞不懂,后天搞。后天还搞不懂,记住步骤怎么做就行。安装电脑,你记得插哪个线,在哪开机这些套路就行。你需要知道开机后屏幕为什么会亮,电能如何到达主机,主机如何调动CPU,CPU如何驱动显卡干嘛?反正电脑亮了,游戏能打了。当然,有的人把原理搞得很清楚,但是你游戏打不过我。数学原理你说得头头是道,考试考不过我。应试之下,然并那啥。 其次,一定要行动。有的人觉得数学差,就逃避,就把数学放最后做,做着做着夜深了,月亮奶奶都跳完广场舞了,余下的扫一眼,不做了,我应该也不会。听过把帽子扔过墙的说法吗?这墙你不一定爬得上去,那就先把帽子丢过去,你就会增加动力,要把帽子捞回来,没准那是某种有特殊含义的礼物啊,丢了有人要拎你耳朵。当然,实在爬不过去就没办法了,毕竟你尽力了啊。所以说,考试时先做简单的题目,做作业时尽量先做难的科目。在你状态最好的时候,先做难的科目,把最好的青春先献给数学,擅长的语文什么的靠边站。 不会的,一定不要放过。这个不放过,不是你大眼瞪小题,一直神游,而是让你跳过。如前文所提,事后,问全写完,多读多背。不要怕当时不明白,你刚出生几个月时叫“妈妈”,那时你就知道“妈妈”这两字是什么意思了吗?只要去做,总有你会明白的那一刻。再说了,明白不明白,又不影响你得分? 再次,会做的题目一定要做对。重点:重复学习、练习,会做的题目一定要对。练习时,碰到会做的题目,一般不要放弃,再做一遍,提高速度及准确率。当然,做过好多遍的,忽略。 当数学科目学好后,别的科目也可以操作,尤其是化学,操作起来尤为有效,一般一个月早读下来,就有如神助,前几如囊中取物。 最后,送大家几句话。 一、自问。一般的学生:“今天学了几个小时的习?”优秀的学生:“今天还有几个小时可以用来学习?”要主动寻找时间来学习。学霸并不可怕,就怕学霸放暑假。可怕的是天赋比你好,还比你努力。 二、图书馆理论:“等有了图书馆再学习的人,有了图书馆也不学习。”不要给自己找理由,非要等条件全具备了再去做事,那条件具备了,你一般也不做。“有点累、吃得太饱、明天更有精神”,这都不能成为阻止你现在学习的理由。想做一件事,一个理由就够了。不想做一件事,一万个理由都能找到。 三、墨非定律:当你觉得某事可能发生时,某事一定会发生。我今天不学习,以后会不会后悔?这个题难点,放过了,以后不一定会考吧?不好意思,一定会后悔,肯定会考。 注:希望此文能对读者有点益处,祝同学们早日蟾宫折桂、上苑探花。欢迎加鄙人微或别的联系方式(微442010796),共同探讨人生! 第7章:初三英语三个月增长了80分 逆袭例子:初三英语3个月增长80分 文/剑之晶 ---------引子:我初三的时候才奋起,最终结果也赶上了。我相信初三的你,或年级更低的学生朋友们,更能够成功逆袭------------ 太多的理想耽搁于争论,更多的目标夭折于犹豫。凡事都要等到面面俱到,那永远也不会有开始的时候。每走一步都想众口如一,那永远也不会有完美的结局。 ————《剑之晶莹》 正文 初三寒假,成绩下发,英语18分,数字很吉利,分值有点低。此时此刻,任你再装疯卖傻,也不能无动于衷 如果你想像不出地狱是什么样子,别急,等到初三的时候,你就会身临其境。如果你成绩很差,那么你就会有幸感受一下什么是高级地狱——炼狱。当然,你如果非自欺其人地说喝了孟婆汤,什么都无所谓,那么恭喜你,你八成投了个苦胎了。不是初三时痛苦,就是初三后痛苦。躲得过初三,逃不过十五。想装疯卖傻?门都没有。 为什么不是高三?在这大学泛滥的情况下,你只要进了高中,闭着眼都能摸到只大学,分数不在高低,有分就行,实在没分有钱也行。而考高中就难得多了,录取率百分之五十还不到。最最可怕的就是这百分之五十的录取率。你要是百分之十的录取率,大多数人没希望,那曲高和寡,没几个人在上面花心思。你要是百分之九十的录取率,那是个人都能上,也没有几个人太在意。就是这百分之五十的录取率,只要努力点感觉谁都有机会。于是,竞争来了。而上了高中就相当于上了大学。上大学不一定能找到好工作,人生也不一定完美,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大学已成了常态,成了标配。大学,就像头发一样,可能用处也不大,但你没有头发试试?诚然,有人光头也挺帅,但你敢光头吗?十来年后,两个失业游民相亲:你什么学历?中专。对不起,我大学,我们不般配。想象吧,同学们,不努力,你连个朋友都没有。家长们,不努力,你连个儿媳都不一定找得到。所以,高中的炙手可热就理所当然了。 想上高中,在这之前,你家里有点钱,有点权,动用点关系,想上哪就去哪。现在你试试?你是市长怎么了?你的孩子是孩子,我的孩子不是孩子?你敢走后门,小心我告你。为了下一代,父母啥不敢干?流血牺牲怕什么?前段时间为高考减名额的事,江苏的家长都敢去堵省高官,别说你小小的市长了。为了孩子,豁出去了。这要是整倒一个权势人物,那我就名传天下了。就算整不倒他们,让他们给整倒了,说不定还流芳百世,泽被子孙了。 言归正规,那年冬天的成绩单满纸绯红,端个全军覆没,我揣着这大红喜庆的家庭报告书,一路哭丧着脸回到了家,连每天必读的金庸、羽生啥的连瞅一眼都没了兴趣。我难过的倒不是我的成绩,而是我的未来,我的人生。顶多,顶多,这无忧无虑的学生生涯还有半年就要走到了尽头,下面不是去做农民就是农民工了,你碰到这事谁不着急上火的。高中是从来没有指望过,中专中技更是想都不用想。那年头和现在刚好相反,高中就好比辆宝马,而中专就是架波音,宝马虽贵,但从不乏见,波音就不同了,只应天上有,中国几回闻,就算有人送你一架,你都没地方停,地皮这么贵。这不是说那时候的大学容易考,而是中专相对高中就比较难,而大学相对中专那更是难上加难,中专是波音,大学就差不多是变形金刚坐的大飞碟了,有钱都没地方买。 未知其实不可怕,可怕的未卜先知。还有半年,你就要成为一个农民了,或者一个农民工了。其他相当一批和我有着相同命运的人,都提前过起了及时行乐的生活。今天旷个课,明天迟个到,七十人的班级,一天到晚给人的感觉就是稀稀拉拉。老师现在也没工夫,更没心思管你。如果他有权利的话,早就让我们土豆下山,滚蛋了。 相对而言,我是个有理想追求的人,我不想做农民或者农民工,而且是个14岁不到的农民或农民工。杀人放火,警察都不一定管你的年纪。这不公平,为什么不让我14岁才上幼儿园呢?那就能无忧无虑地到30岁。想想就美啊。不过,也只能想想。 我的英语为什么这么差,一大半的功劳归我,一小半的功劳要归属我伟大的父亲。我们那会初一才学英语。学了英语两个月后的期中考试,我英语考了75。回家看见我伟大的父亲,我很是不好意思,毕竟小学成绩还不错的。一不好意思了,就没自主表白,而是等他提审发问。伟大的父亲一脸让人捉摸不透的微笑,笑得我浑身发毛。有经验的同学都知道,如果父母阴沉着脸,那多半就是骂你几句,不痛不痒。如果父母满脸愤怒,那顶多也就是揍你两巴掌,然后你干嚎几声,一切该咋过还是咋过。如果父母脸上堆着的是高深莫测的微笑,那么你的炼狱生涯就要提前开演了,他们会把你往死里的揍,这个揍累了,一边歇着,那个过来揍。这个正揍着,那个刚歇了两下,又迫不及待地抢了上来,让我再揍两下。别看电视上说打小孩是犯法的,警察被揍得更多。 当我伟大的父亲这么微笑对我时,我一边偷瞄他的手脚,一边偷瞄向门口,看我那更伟大的母亲藏在哪,是不是随时准备对我围追堵截。 伟大父亲微笑完终于开口了“考了20,还是30?”话音未落,我就感觉满院蓬筚生辉,仿佛天主菩萨下凡,暖洋洋、舒畅畅,和电影特效里的情景感觉等一模一样。 父亲为什么伟大,父亲就是这么伟大。 我一扫阴霾,满面红光,骄傲而且自豪地说“75”,同一时刻我突然想到了父亲26个字母都不一定认得全,就很欠揙地还把试卷拿出来给他看,教他啥叫YES啥叫NO。 第8章 英语三个月增长80分2 在伟大父亲的慈祥笑容里,我真正过了一段无忧无虑的生活。而在他的殷切期望下,我也马不停蹄驷马难追,一个月不到就不及格了,再过一个月就三十四了。英语都差了,别的科目也不好意思太好啊。于是,我的成绩单动辄就哀鸿遍野。 所以,有时候,我们的父母们,我们的可怜成绩不全是我们的杰作,军功章也有你们的一半啊。下一辈,虽然无权指责上一辈,但是你要相信你的孩子,要鼓励你的孩子,不一定要有好成绩,但一定要让他尽力,让他养成一个好习惯,培养一个好性格,以期得到一个好人生。好的成绩不代表好的人生,但是好的习惯、好的品格能代表好的人生。有了好的习惯,好的品格,你的成绩难道不会好? 受时代限制,我伟大的父亲一直想让我做一名光荣的杀猪匠,像樊哙一样,一个杀狗的,列传里介绍,少怀天下志,常操刀以试之。 日子难过,年年过。成绩差也就罢了,还碰到个猪狗交接的春节,真是猪狗不如的岁月。 第二学期开学没两天,同桌的她,老狼非要和我比赛桌球。若我输了,就请她喝一周豆浆,若我赢了,就把老师布置的《琵琶行》背出来,背不出来请她喝豆浆。你说,一个女孩子和我这男生比赛啥桌球,比比身高胡子啥的,不更靠谱?当时,大家都快做农民工了,都没几个人听课,就更别提什么做作业了。 好吧,你想喝豆浆,你就直说好了,还搞这么大形势。然,生为男生,正在青春发育期的男生,那和傻子也没多大区别。在家就不用说了,属于端碗吃肉,丢碗骂娘的。明明一毛钱不挣,吃父母的喝父母的,还天天嫌父母这个一窍不通,那个闻所未闻。在校就更明显了,臭美、义气、追星,这也就罢了,还特别特别喜欢逞能。看隔壁班那个马尾女生不?我敢扎她的自行车。看那个带黑眶眼镜的老师不?我敢当面叫他外号。我能干嘛干嘛,我敢干嘛干嘛。可敢干嘛干嘛,就是不敢把成绩干好。 我明知老狼阴暗的心理,偏偏就还乐意和她一起阴暗。你不就是想喝豆浆吗?我可以让你喝,但我要赢了你的桌球,然后背上那个啥啥行的,然后再潇洒地让你喝。对,正儿八经赢了后再让你喝。这就是大国风度。印度想要我们的地,我们揍他,打赢了,我们主动后退,然后把地让给你。你想要不行,我不给你不能要,我给你才能拿。 桌球,我是轻松赢了,从头至尾,就没让她沾手。背书,我一翻,我英明的土地爷啊,这比中国历史都长啊。大国风度也是要资本的啊。我忙投降,掏出5元零花钱,大方地说不用找了。 大概我前面太嚣张,同桌的老狼翻脸不认人,非要加大筹码,让我每早买了豆浆,还得送到她宿舍门口。这成何体统?我堂堂1米8的小鲜肉,一大早就提前进入农民工角色,给你送豆浆?我祖宗八辈做了什么对不起你的事了?我左思右想,百思不得其解。一直以来都平安无事,其乐融融啊,桌子上连个三八线都没画过。后来,我大胆地想了一下,莫非想和我花前月下,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这一想,我更加恐惧,虽然刚过了年,我虚长了两岁,但我毕竟十四周岁还未满,这么嫩,这么鲜的年纪,就要让一个女孩子给扒拉住一辈子?不能,坚决不能,青春期再傻也不能傻到这程度。我忙严辞拒绝。 老狼听了二话不说,上来就给我来了一口。我大痛,抓着她的头发乱扯。而她和书上宣传的著名共产党员一样,任凭你如何拷打炮烙,就是坚不松口。她拼命咬,我拼命扯。我一米八,她一米六不到,咬着你的肩头,像不像脖子上围了块貂皮,正耷拉着貂尾? 当时可没有这么富贵,我眼圈都红了,幸亏青春期死要面子,还能强忍着没流出来。好不容易拨扯下来后,她披头散发地喊,“你欺负我。”我还没反驳,边上一个看热闹的同学上来问,你怎么辜负她了?是欺负。对啊,辜负啊。欺负。辜负。欺负,滚一边去,我没有欺负她。 最终结果,那晚我啥事也没干,就背《琵琶行》了,像中国历史一样长的《琵琶行》啊。长篇累牍,一气呵成,我当然没那个本事。我一段一段地背。有的一段有点难,我就几句几句地背。这么背完,有个坏处,就是背完一段,得找人提示下段开头一句。没办法,我又把每段开头第一个字串起来。背完一段,我就想想那串到哪了,找到第一个字,理清那一段。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贵。若为自由故,二者算个毛。我豁出去了。最后总算七七八八能背个差不多了。由于背书用脑过度,我拿着《天龙八步》放松一下到了半夜鸡叫。 昨晚那么辛苦,早上自然要迟到,快到中午时分,我终于赶到了学校。还没到教室门口,就感觉到了异样,听鬼故事才能有的寒冷正团团由内飘出。我近前一看,下面溜溜站了数排寒蝉凄切的学生,包括同桌的老狼;上面,溜溜站了一个生无可恋的老师,正吆吆喝喝。老师看见了我,为找到一个新目标而高兴,同学看见了我,为有人分担而庆幸。“李小剑,你还知道来啊?”“这个,昨晚看书,哦,不,背书,背得有点晚。不好意思,有点晚,有点晚”这话说得,连我自个都觉得底气不足。而同学们早就开怀大笑了,有几个女生笑得鼻涕都出来了,忙急急找纸巾。而老师,不愧为老师,我看到他脸上的笑容一闪而过,尔后接着鬼故事似的寒冷:“背书?背《天龙八步》?”啊,怎么这也知道。我一脸发窘。好在老师不等我回答就接着说“你和他们一样,也给我背《琵琶行》,反天了,好几天的作业竟然都没做。” 第9章 英语三个月增长80分3 接下来就是大家喜闻乐见的桥段了。我洋洋洒洒,虽然也偶有疙疙瘩瘩,但不影响整体气势恢弘,如长虹贯日,似银河飞落,把老师、同桌、同学、他们、我们,彻彻底底地,结结实实地给惊呆了。什么叫大国风度?这才叫大国风度,大哥一样的风度。 中国历史一样长的文章,我背完了,鸦雀无声,怎么可以是鸦雀无声?怎么也得来点如雷掌声吧。当然,我可不敢这么作啊。虽然小有得意,但也得强装谦虚,尽管也没人夸我。半张了半天嘴的老师,终于又张了张,张了又张,只吐出几个字“回座位上吧。” 我噔噔地径直走向座位,多少年后,耳边还时常回荡着我回力鞋轻击地面的声音,再多少年后,好像回荡的声音就越来越大,感觉像穿了双打了铁掌的皮鞋。也是很多年后,我知道那天早上语文老师再一次失恋了。 “你们也都坐下吧”语文老师终于恢复了常态“几个月后的中考,你们都将被李小剑踩在脚下”我脸上一阵发烧,这老师失恋都失得糊涂了,但我内心还是有些小激动的,当时可能还因为这一句言不由衷地夸奖流下了几滴眼泪。为什么不能确定是否流泪,因为老师后面还有一句,“虽然李小剑的成绩垫底,你们都是优秀生,但是……”老师,我何时垫底,我顶多是并列垫底好吧? 不过,不可否认,我上语文课时确实要专心了些。语文,好像也不怎么难啊。生字生词会写,多背些成语词语,阅读理解,捡点正能量写写,作文先抑后扬,前面不管怎么写,后面总要歌功颂德一番,感谢国家感谢党,夸夸老师吹吹家长。 语文老师违心地夸了我后,英语老师也不甘人后,毕竟我英语成绩差点就是个位数了。她巧笑倩兮地对我说,真地是巧笑倩兮地,那位英语老师长得活似刘亦菲,只是眼睛比刘亦菲大点,美点,而且从另一件事情更能证明英语老师的美丽,我初中毕业两年后,她不幸因病去世,所谓红颜薄命,人间不配拥有她的美丽。致敬。 英语老师和我说的话是,每天早晨起来读半个小时英语,不需要背,只要读,每天坚持半个小时,我包你中考英语能及格。 能及格?这个这个,光及格有啥用? 我可没傻到反问老师啊,我那18分的成绩还尸骨未寒呢。 虽然我不太相信老师的话,但是礼尚往来。老师你正眼看我,那我就办点正事。多少年以后,万一我的小小剑问我,DAD,你以前怎么学习的啊?我总不能像他伟大的爷爷一样回答,少怀天下志,常操刀以试之。 当天晚上,我读完《倚天屠龙记》后,勉为其难地读了半小时英语。第二天起得早,鬼使神差,又读了半个小时的英语,以后慢慢延长。 这英语,别人是单词都认识,合在一句,不知啥意思。我是字母都认识,合为一词,不知啥意思,当然就更不知怎么读了。想,就是一件事情失败的开始。别管那么多,我只要读就行了,至于读得对不对,那就是另一个层次的事了。读半边你会吗,连蒙带猜你会吗?反正我吭吃大声地读起了连正宗英国乡巴佬都听不懂的英语。 早起了没几天,我就觉得上学路上花得时间太多,向伟大的父亲提出要去学校住宿。住校后,早上读个一小时没有问题。 开始,贵人多忘事。昨天看这个词,这么读,明天看见这个词,又那么读。这多好啊,永远不喜新厌旧,同一个词能读出各种新意。 乱归乱,但这丝毫不妨碍我对单词乃至句子日渐熟练。这个单词好像是昨天见过,前天好像也见过,今天又见到了,搞了半天,原来一本书就没几个单词啊。这个为什么加个S啊,这个为什么加个ING啊?越读,荒腔走板的英语读得越顺,越读翘胳膊伸腿的单词越眼熟,越读发现的疑问越多。而且,最最神奇的,虽然我不知道为什么,但我就是明白这儿就该填这个。为什么?语感。中文,小孩说:我要吃饭。大家都听得懂,没毛病。我要吃饭饭。大家也听得懂,但是有毛病,大人不这么说。 由于住校,时间多出了一大块,我晚上就不读英语了,而是读数理化。没看错,就是读数理化。每晚一小时,每科二十分钟。一个月后,我惊奇地发现,对那些以前畏之如农活的定义概念例题我了熟于心。接下来的白天,我就开始死磨硬泡起各科老师,讲讲各题怎么做,那题怎么做。不管听懂听不懂,我全拿笔详详细细地记下来,就怕以后忘记了。记住,一定是死磨硬泡,成绩烂得一塌糊涂,时间基本所剩无几的时候,没有几个老师是对你有耐心的,能敷衍你两下就不错了,所以,亲,为了你们自己,你们一定要死磨硬泡,让老师见识到你们的决心,这样他们才会被你感动,才会为你付出。 而且更为可怕的是,我突然觉得以前是虚度光阴了。只是一个月,只不过大声读了一个月的书,只不过主动地大声地读了一个月,全力以赴地、持之以恒地做好了这一件小事,你的思想境界就提升到让自己都感觉可怕的层次。你之前会觉得自己在浪费时间吗?你之前会有要把之前浪费的时间夺回来的念头吗?我们之前听过别人类同的故事,只会当做一般的名人传记或励志鸡汤之类的,百分之二百都当作骗子在瞎编乱造,然后傻子再信以为真。而当发生在自己身上时,你才会真正感到古人诚不欺我,世界充满爱。我要加油,我要努力,我要把过去浪费的每一分每一秒都找回来。 别的科目成绩慢慢回升,英语仍是一副行尸走肉的样子,我没有气馁。英语本来就一潭死水,我没奢望它能翻几个五彩泡泡。但我仍然坚持。 第10章 英语三个月增长了80分4 我的坚持,是对自己负责,我尽力了,我不能让未来的自己对过去的自己后悔:你小子怎么不努力,不拼命?你要是努力点,我现在是不是也该有个小城堡?你要是拼命些,我现在是不是也可以在马尔代夫泡泡澡?就因为你小子不努力,我现在喝个酸奶还舔盖,去个超市都不敢要塑料袋。 人生最大的敌人是自己,所以你要为你自己负责,不管结果如何,我已尽了洪荒之力了。当你想放弃的时候,你一定要扪心自问,你是否已完全尽了洪荒之力。学习很难,但有每天知道自己可怕的未来,而坚持不去改变难吗? 初三下晚自习早,高中比我们多一节课。第一个月的后半段时间,我下自习后,先到操场上跑两圈,然后洗个脸,就厚着脸皮蹭到高中教室找个空位坐那默读。刚开学那几天,晚上冷得很,借着井水洗把脸,眨眼的工夫就满脸冰碴。幸亏高中生也有醉生梦死的,不少人早早跑回了家,否则我连个位都没有。 时至今日,我依然记得第一次蹭教室时的惴惴不安。这要是被人轰出去,可得多丢人啊!教室的最前排紧靠着门的位置有两个空位,我在门外看了好久,内心忐忑、面上发烧,数分钟后终于硬起了头皮走进教室,趁那些高中生还没反应过来,马上坐那装模作样地打开书。或许是那些高中生不知我的来头,没有贸然和我说话,或许那些高中生自身就忙,没空理我这小毛头,总之,那晚我硬着头皮坐了下去。一个初三的学生,在一个陌生的高二教室,憨皮厚脸地坐那默读书本。 晚自习结束的铃声响起的第一下,我就赶紧收拾书本走出了教室,我很怕被人赶走,尤其是晚自习结束了,如果走得慢了,被高中生借着由头问话催赶,我不给他们这个机会。亦或万一他们少了东西怎么办? 时至今日,我仍不知我坐的是谁的位子,想来次日,他的同学一定会告诉他,有个陌生的傻兮兮的稚嫩男生每晚都会坐在他的位子上,努力拼搏奋斗,或者弄乱了他的座位,弄脏了他的书本。但我仍然感激他,希望有一天他读到这篇文章时,能够想起当年曾级有过这么一个人。 我也记得以后几天,那些高中生大姐姐,当然还有大哥哥们对我投来赞许的目光,可能也很奇怪我刚用冷水洗完脸的晶莹剔透吧。我也很希望他们中的谁,有一天读到这篇文章,能够想起曾经的我,我们一起并肩战斗的日子。不管我们之后的人生之路是否黯淡或者辉煌,但在那个初三的下半学期,在他们的高二下学期,我们曾经一起为了理想、为了人生,至少在那几个月,并肩战斗、奋力拼搏过,我们的青春没有后悔,我们的人生也因为那段青春而异常精彩。 真的,只要你想学习,就没几个人会赶你,更多的人会给你提供便利。当然,你不能指望每个人都帮你。别人不帮你,那是正常的,别人帮你,你要心怀感恩。 这里所谓真正的学习,是要有诚意的。譬如,你上课听不懂,老师讲完后,总要问下“还有没听明白的吗?”这时你要勇敢地举起手说,“老师,我这个还没有明白,1+1等于多少?”老师一愣,这么简单的问题还有人问?是,就是这么简单的问题,你敢问吗?恐怕很多时候,我们这些差生都在那装傻充愣。别人不问,我问了会不会有人笑我,老师会不会骂我?你成绩差,你还怕别人笑?等你成绩好了,那些笑声自然就会还回去。再说你成绩差,老师骂你,那不是很正常的吗? 你运气好的话,老师会耐着性子给你解答。你运气不好,老师可能不答理你。老师不答理你的话,没有关系,你就一个劲地追问,一定要让他给你个说法。老师如果生气,揍你的话,恭喜你,你有理由找校长了:我想学习,问问题,老师嫌问题简单,不回答我,还揍我,老师歧视我。你觉得会出现这种情况吗?当然不会,你当老师是傻子啊。 老师一般会有如下几种情况。一、让你问同学。此时,你要听话,课后去问同学。同学没时间回答你。你就再接着找老师。二、老师让你课后问他,那你就课后跑去问他。如果你课后不问,觉得好不容易有个课间,跑去玩了,那就表明你不是真正地学习。你去问了,哪怕耽误下节课,下节课的老师知道你是跑去问问题了,他也理解你。记住,锲而不舍,像刘备一样,三顾茅庐。人家堂堂一个刘皇叔都能大雪天在收破烂似的房子前冻好几个小时,何况你一个小屁孩?老师要上厕所。没事,您先去,我等您。老师要接女朋友。没事,您先去,我等您。老师,要去幼儿园领孩子。没事,您先去,我等您。这个问题搞不定,我就一直等您。学校里等不着,我回家电话里等您,或者我直接跟你回家等您。你觉得当你有这种精神时,老师会不回答你?就算自个的老师不回答你,你不会问别的班老师?你问了几次别的班老师,那个老师会不会批评你们班的老师:你这学生这么好学,你怎么不教他?就算没有老师教你,你不会问校长?你不会问局长?你如果能把问题问到局长那,那你不用上学了,你就直接可以做你们学校的校长了。人最怕的就是认真,你这么认真,局长不把那个学校交给你?你就是你们学校所有成绩差,但想学习的学生的救星和榜样,一个十来岁的孩子做校长。这种好事,上哪找?美得你。所以,你就别想了,老师一定会给你解答的。 这之后,还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每天晚上的作业,你东抄西抄,啥也不懂还累个半死,尽做无用功。你要是有这种恐怖的求学精神,老师会不会给你好好规划下?单独给你布置作业?这个太难,你可以不用做。那个也难,也不用做。你就做这几个,慢慢来,别急,老师帮你。 第11章 英语三个月增长了80分-5 所以,你想学习,你想老师教你,你就一定要拿出你的诚意,能让老师强烈地、恐怖地感受到的诚意。 再接着话我当年的神勇。 第二个月开始,光蹭高中的教室显然已不够了,我的学习时间又延长了。当高中教室关门后,我先是去找值班老师,看能不能感受一下办公室的学习氛围。老师对我很是关心,太晚了,要有充足的睡眠,才有更好的学习效果。 很感谢这位老师,但是他事实上是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他以为我晚上吃饱睡足,白天就精神抖擞,日进千里?别做梦了,功课落下这么多,课堂上你能听得懂老师的天书?你还是老老实实按照自己的步子走。 也在这里说一点身体之重要性。在此,要感谢成龙、惠敏、连杰、惠光、倪星、谢苗,以及狄龙、傅声、郭追、樊少皇他爸等。感谢这些功夫巨星让我梦想有一天能够飞檐走壁、一苇渡江,间接让我身强体壮,强筋骨头水泥肉,也因此让我初三发愤图强时,有了革命的本钱。自初中开始,我每晚做三组俯卧撑,三组高抬腿。俯卧撑每组300个,高抬腿每组50个。一字马,回旋踢,要多帅就有多帅。 睡眠多少为宜?特殊情况特殊对待。别听政府瞎忽悠,一晚上睡多少小时为准。计划生划时,还说男二十二,女二十结婚才好呢。现在一看人口老化严重,就改口说十六岁也能结婚。当然,这倒是国际行情,日本、德国等16岁就可以结婚,韩国15岁,父母同意就可以结婚。所以,当你奋力拼搏时,不用管每天多少睡眠,但要有个规定,早上几点钟一定要起床。有这个硬线,那你晚上如果睡太晚,早上会起不来。坚持这个硬线,晚上到一定时候,你想再晚也不现实。其实,你只要时间利用合理,那么清醒的时间用来学习就足够了。初中总共2000还是1500的单词,你要是一天背五个的话,一年就差不多搞定了。我们现在一般从小学3年级就开始了,7,8年时间,平均三天会两个就行了。简单不简单,EASY不EASY?如此拼命学习,会不会头疼脑涨?头疼脑涨是正常的,拼命之际,还想轻松自如,那你趁早断了这条心。所谓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人生的苦是个定额,人生的福却没有上限。早点吃完苦,可以多享福。 老师这么关心地不借地方,我只得买了蜡烛回宿舍,打算熄灯后秉烛夜读,没准还能看到个昙花一现。但只一晚,就发现这不现实。别的同学还要休息,你点着个蜡烛,照得别人心神不宁胡思乱想,这就罪莫大焉。 没法,我只得翻回自己的教室。是翻不是返。 我们班的教室在二楼,每到晚间,勤快的管理员叔叔,就挨个楼梯的锁铁门。我在蹭完高中的光后,就背上书包转换战场。 学习有两个境界,一、每天看自己学了多长时间习。二、每天看自己还有多长时间去学习。第一个月,我慢慢进到第一境界,每天多学了半个小时,一个小时的习,就心满意足地回去睡觉了,哪怕亢奋过头,也不学习,情愿找本小说看看。第二个月开始,我就进入第二个境界了,每天看看还有多长时间用来学习。上厕所的时间是不是太长了?散步的时间能不能再缩短点?小说能不能以后再看?要主动地去寻找时间。 所以,在高中埋头苦读后,我就翻回教室。在半屋那,楼梯拐角处有个小窗,由于长时间没关,它关不上了。每个晚上,我就踩着花栏,抓着窗棂,手一拉,脚一蹬,钻进转台。幸亏那时候瘦啊,搁现在得自备台吊车。 进入教室,点上蜡烛,刚还黑漆麻乌的房间霎时一丝温暖,不过我仍是有点小害怕,忙大声狂读狂背,以期用破锣嗓子壮胆。辛苦一晚,良心大安,我心满意足下楼,不料一不留神头下脚上先是挂上了窗口,正当我打算倒挂金钩一翻而起时,扑通一声却直载进花丛。我往上瞅了瞅,依稀看见窗口有个倒栓,再往下看了看,清楚看见白腿上的红血映照了月光。 我暗叹一声侥幸,没磕到脑袋,否则高中考不上不打紧,搞不好摔成个白痴成了一辈子的笑柄。 我瘸着脚抽着嘴往宿舍走,半道上遇到几个高中生,就跟在他们后面一起,心道我都快赶上高中大哥哥那么拼命了。正想着还没走几步,突然从草丛里,窜出好几个老师,一人一个就把我们拎住了。分给我的是一个小胡子,他一把揪住我的头发:再让你去看录相,咦,这个人面生啊? 啊,那是我们班的。一个老师闻言走了过来。我惶惶然定睛一看,原来是历史老师,真是冤家路窄啊。住校第一天,我刚早起到教室读书时,就撞破他一次梦游,傻乎乎地坐在讲台上。历史老师是英语老师老公,我们私下里都说英语老师一棵小白菜让啥给拱了,估计他也知道我们这么评价他。那天早上他八成被英语老师给关在门外了。 仇人相见分外眼红,我要说我是努力到深夜,估计会被他当傻子奚落几句,就打算啥也不说,大不了挨他踢几脚,难不成还敢开除我。同志们,当你们心中有了伟大目标时,忍辱负重的能力几乎随之即来。在远大的理想面前,这点小小的委屈误解算什么?我们想的是早点结束,早踢早拉倒,别耽误我宝贵的初三最后时光。 果然,那小胡子听说我是初三的,咣的给了我一脚,这么小就不学好。而历史老师好歹还记得我是他的学生,到底说了一句:算了,小孩子,放他一回吧。 闻言,我夹着书就走了。而那几个高中生不仅要被拳打脚踢一番,更要被讽刺挖苦半夜。当年的老师,还是相当负责的。不是说打人对啊,不要给我断章取义。 两个月后的一次英语测试,恭喜诸位猜对了,又到了喜闻乐见的场景了。我的英语考了83分,毫无征兆地一下就考到了83,最近的一次还是40不到。 第12章 英语三个月增长了80分-6 所以,诸位朋友们,不到最后一刻,千万不要放弃,胜利不会突然来临,但高分往往一考而至。如今回忆,那是得意洋洋,而当时那是惊恐莫名。坏了,英语老师批错卷子了。我喜欢高分,但我怕那是别人的高分,更怕没过瘾两分钟,老师就追过来说改错了,然后一点歉意也没有的来一句,你也配。而且更更可怕的是我比同桌的老狼,英语课代表还多了两分。我就是再怎么做梦,也不敢肯定那是我的分数。人,再怎么吹牛,你见过有几个拿成绩来吹牛的?常听人说,如果我是美国总统我就打趴日本。你听几个人敢吹牛,如果我是爱因斯坦,我能发明相对论的相对论?所以,试卷放下后,我瞅了一眼分数,立马塞桌洞里了。老狼看见了,嘴一撇,你还说,这时我感觉她还挺好看。那一节课,真是度日如年啊。开始我怕英语老师追进教室,后来飞鸟掠过留个影我都胆战心惊。 终于下课了,我趁老狼不注意,偷了她的试卷就跑到了操场。我一题题对,一遍遍对,不敢说我真得了83,但是80分肯定有的。我想笑,却觉得鼻子发酸,想哭,却又欣喜异常,最后我是哭笑不得,昂天长啸啊。 现在没有人怀疑我能考上高中,只是不知道我能考个什么样的高中。而我自己倒深深明白,考试的时候一头雾水,做完连对错都不敢肯定,就怕这回是瞎猫碰个死耗子,下次连个鱼刺都一定能赶上。很多年后,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成功的人是谦虚低调的,想成功的人是张狂自负的,啥也不想的人和咸鱼是没啥分别的。我那时不敢说成功,但谦虚低调还是有一点的。 我这谦虚低调持续了一个月不到,在重点高中选拔考试时,故意放水,物理直接一半没做,美美的嚣张地睡了一觉。因为成群的复读生,尤其是复读了三五年的老生,很是推心置腹地和我说,你如果考得太好,那你就被重点高中录取了,然后你就没有资格考中专了,我深以为然。 考完遇见班主任才知他们是一派胡言,你考得好,选择才多,想上高中就上高中,不想上就等一个月后,二次中考准备中专。我一听,脑袋就快涨得像个猪头,这帮老油头,难不成还想让我像他们那样,来个三五年?就是我等得及,我伟大的父亲也没那耐心。他老人家阳春三月就问过我,愿不愿意去读齐齐啥尔警校,毕业后做边防警察。警校,现在听起来感觉好像不错,当然的感觉就像大清朝詹天佑他们这么帮幼童被选派去美国留学,但凡家里能吃口饭的,谁愿意孩子飘洋过海?搞不好挂在半道喂鲨鱼。因此,爱惜生命、兼恐惧体力劳动的我是坚决不同意。 几日后,成绩下发,我居然也能上重点高中,总分在所有应届生中是第一,尤其是英语,破大天的过了90分,在那个年代已然班级前三,我的小小内心不免膨胀万分。半科不考,都能所向披靡,这要是全力以赴,那不宇宙无敌?拼命学习后,我的三观已然巨变,以前觉得捞个高中就行,现在敢觊觎中专了,能考上真是百利无一害。中专当时属于干部行列,直接点就是四年后,我就可以坐在办公室翘着二郎腿领工资了,搞不好还能人模狗样地让这个给我捶捶背,那个给我倒倒茶的。这可比在学校里假装应付学习强多了,连个班长都敢对你吆五喝六的。我已然觉得我是一名中专生了,已然是一名共和国的干部了。 班主任看见我的成绩后,先是嗔怪我物理怎么发挥失常,后又转脸说总分还算可以,上了高中再努力三年就能上大学了,哪怕第一年考不上,复读个三五年都是年轻的。年轻就是好,输得起啊。我忙告诉班主任,我已打算上中专了,还很虚伪地说,早点毕业出来给家里减轻负担。班主任一愣,缓了缓说,我先帮你拿到高中录取通知书,防止你万一没考上中专。后一句警醒了我,万一那帮复读生们保存实力,到时真刀真枪地拼杀,我岂不像小菜一样任由他们砍杀? 闻听老师之言,这一想,我一身冷汗湿答答地像只水獭,忙点头感谢。班主任也不含糊,怕别人怀疑,先找个理由要出一堆学籍卡,把我的夹在其中,说要体检,带我出去晃了一圈,领到高中通知书后,又理直气壮地还了回去。说到这,真是感慨万千,三生有幸,遇到诸多好老师。 第二次中考,我英语92,看起来不高,但是班级第一,总分年级第一,虽然有个复读生和我并列。拿到成绩单的那天,我嘴都要笑歪了,还回家发了一通脾气,这么大的考试你们怎么也不来看看我?只有我姑父给我送了30元钱。我伟大的父亲第一次不好意思地低下了头。三年后的高考,他吸取教训,那么大热的天,他门口一站就是三天。我让他别来,说影响我发挥,他当时听了,答应地好好的,待我一考完,就看他二百多斤的身躯一人占两位的堵在校门口。 考完试后,我就等着上中专了,整天东游西荡,日子好不快活。正逍遥时,历史老师来添乱了。他好像发自肺腑地对我说,上了中专,你四年后就要工作了,不管是坐办公室还是下车间,反正是工作了,不自由了。你上高中的话,三年后,捡个大学上,加起来起码还有7年可玩。一次没捡到,可以多捡几次,那你可玩的时间更长啊。 捡个大学上上,说得多容易啊。这番话要是一个月前说说,我保准感动地涕泪交加。现在,我的三观是,上了中专,从开学第一天起,我就相当于毕业了,完全无学业压力。我就开始在里面毫无顾忌地泡妞把妹了,人生苦短,及时行乐。 历史老师无功而返,没几天班主任亲自上阵也铩羽而归。现在我已成熟了,过了这几个月人不人鬼不鬼的生活,我要扬眉吐气敢把皇帝拉下马了。 最终的结果,我却选择了上重点高中,准备冲刺大学。千没想,万没想,是失恋专家语文老师的一番话,让我醍醐灌顶:上中专,泡的是本地的妞。上大学,泡的是全国的妞。 稍微总结下:学习有两个大过程。一、态度。二、行动。态度端正了,行动就迅速了。具体,从一件小事开始,坚持一个月。理论表明,任何事情坚持二十一天不停,就会形成习惯,你坚持一个月,每天做。譬如读书,放开嗓子,大声地读出来。就先把这一件事情做好。 而行动,又分两大层次。一、看每天学了多长时间习。二、看每天还有多长时间可用来学习。 所谓种下一个行动,就会收获一种习惯,种下一种习惯,就会收获一种性格,种下一种性格,就会收获一种命运。 高中结束时,我考上了全国重点大学,全国的妞与我无缘,因为我上的是纯工科的大学,俗称和尚大学。 毕业没多久,当我的脸皮厚到很需要被某个女孩扒拉一辈子时,我偶遇了老狼。那天,我深情地问她,当年是不是喜欢我?那时你怎么不再勇敢点,不再坚持下?老狼笑得像狮子吼。我不能确定她笑里是藏着刀还是裹着蜜,就接着问,难不成是老师让你唱了个双簧?她眼一翻,切!我又问,难不成赌中有赌,你和我赌的同时,又和别人赌我们如何如何?她接着笑得像只猫头鹰。 差不多同一时间的春节里,我与曾同是天涯沦落人的语文老师喝酒,说起英年早逝的英语老师,我们一阵唏嘘。语文老师忙转换话题,对我授业解惑起泡妞之道,边上的数学老师毫不客气地揪起了他的耳朵。尔后我们又聊起了我曾经罪该万死的英语,数学老师伤感地说,小剑,你知道吗?英语老师的爱人,就是历史老师,在你第一天住校时,天没亮就被英语老师赶去教室陪你,她怕你胆小,没有毅力,坚持不下去。你每天晚上夜读,历史老师都躲在附近,他怕有人刁难你,所以那晚抓高中生时,他也在那里。还有窗口的倒栓,你伤了腿后是不是再也没有见过? 我的泪花伴着心花在怒放。 敬爱的老师们,我敬你们一杯! ------------------2016年9月6日下午春晖路213号2楼一稿 2018年2月7日东都国际大厦405号二稿 附:作息时间表:(差生可看一下,不一定一次达到,可慢慢适应。优生就不用看了。) 5点起床、穿衣洗漱 5点15分,读书。读错的题目难的题目的讲解、笔记、书本概念(顺序不要错)。 6点10分,吃早饭。 6点25分,出门。 6点40分,到校。 学校时间。 晚饭后,先读会书。(刚吃完饭,学习效果不好,读会书,练练语感之类的) 21点30分,锻炼。(争取做完作业,做不完锻炼后再做。太难题不要做,即5分钟不会的题目,就空那,第二天问老师,回家后读背就行。也可以默写或多做几遍巩固。切记,不是一天做几遍,而是几天每天做一遍。) 22点钟:读书。数理化等。从差的一门先读。防止时间花太多,放后面没时间读。最后每晚坚持一个小时。 23点左右洗漱,准备上床睡觉。 注:1、在家里的时间,父母最好全程陪同,监督。一般孩子想学好,但身不由己的不自觉。 2、白天上课,可能会打磕睡。家长和老师沟通下,希望老师理解。因为功课实在太差,上课也听不懂,不如小睡会。当然,为了老师的尊严,尽量不睡。 3、中午饭前可小睡下。吃饭前,睡个十分钟,理论上超过饭后一小时。 第13章 五年级英语10分怎么补 五年级英语10分怎么补? 文/剑之晶 江苏省英语课开得早,一年级接触,三年级正式学,五年级大概相当于别省初二水平。可想而知,五年级学生考个10多分,也就相当于完全不懂,纯粹靠瞎蒙乱猜得点分。 收这个学生时,首先老步骤。 问学生想学不?回答想学。 既然想学,哪怕是嘴上说想学实际被父母逼来的,就可以收。那种老师一问不答理你,虽然被强逼来但不怕父母的孩子,首先要改的是态度,而不是具体学习。 问学生觉得自己比别人聪明吗?回答没有。 学生有自知之明,不比别人聪明,但不代表不聪明。这聪明表示别人可以学好,你也可以学好。问这个问题的目的,是要告诉他学习没有捷径,千万不要心存幻想,否则你自觉不比别人聪明,别人投机取巧不来的事,你为啥就可以?一切听老师的安排。 问家长希望学生多久能学好?学到什么程度?家长说不着急,能看到进步,跟得上大家就行。 有这样的家长,孩子可以收。 若是急攻近利,不顾别的孩子奋斗多年,自己孩子只想奋斗几个月就名列前茅,这样的家长要酌情考虑。也请这样的家长思索下,你比别的家长收入高吗?你多年不奋斗,也可以在短期内腰缠万贯吗?你既然不能,你觉得你的孩子就能?学习是循序渐进、努力拼搏的过程,没有一蹴而就的好事。否则没有人会再努力,成绩差了花个几千几万短时间就能出类拔萃,谁还学习? 学生名小然,初来阶段每天安排一节一对一,即40分钟。一对一不是单独放入一个教室,而是和大家一起有个学习环境,老师坐在他身边,随时关注他。 小然英语基本上没有学,二十六个字母还读不全,一篇文章几乎一个字都不认识,顶多觉得眼熟。 第一天晚上,我告诉他40分钟只要会读2句英语就行,以后慢慢增加。是会读,不是会背或者会默。翻开课文,我先读一句,七八个单词有点太长,他记不下。我对他说没关系,我们一个个学。我读一遍,让他重复三遍。如此,我带着读尚行,不带着想不起来。我对他说,愿意读就很好,下面再教你一招,把单词的发音用汉字标注上(此点另有文章著述,有疑问可点击后面阅读原文,或总章节里查找)。这样,他读得就快多了,第一句约十分钟后,盖住下面发音,能自读了。第二句五分钟左右就可以。我告诉他下面就翻来覆去读这两句就行了。 过了十多分钟,小然告诉我,他已很熟了都能背了,希望我再往下教。我又教了他一句。一会他又告诉我很熟了。我对他说,今天完成的很好,自己还额外增加了任务,加油不错。如果你还想学的话,老师可以告诉你,你自个练习。累了的话,就做别的科目作业。他问英语作业呢?我说英语作业你按照以前的方式来做,能做几个就做几个,我的任务你完成了。私下我对家长说,不要着急完成作业,我们是来提高成绩的,否则就成了我告诉他答案了。那没用,不是他的知识。 第二天,我先让他复习下昨天学的三句。切记,只复习我要求学的三句,自学的先不管。让他感觉轻松,不要压力太大。然后又教了下面几句。 以后几天,他能读的句子越来越多,因为有好多重复的单词在里面。大概一周多后,他整篇课文都会背了。他本人没觉得如何,但他父母和学校老师很惊奇。而且他的父母激动过头,希望能更快提高。此时,老师一定要告诫家长,千万不能操之过急,否则适得其反。也请家长此时要反思上面所提的一些问题,孩子能进步是好事,但千万不要乱提要求,你的孩子或者你有那么天才嘛?你只要告诉他,“只要你努力,不管成绩如何,父母都很开心。”若是成绩上去了,你就鼓励下,多说好棒加油,下次更好。千万不要提具体要求。若是成绩不理想,告诉他,看来有点难,没有考到你学习的地方,没事,加油,你的努力我看在了眼里。 一周半后小然开始默单词,归纳如下。 A在学生记忆最多2分钟后(不宜过长,也不用等全会默。要的就是学生不会,多抄几遍),开始默写。默写错的或不会的,在书上单词后写上三角记号标志。 当出现3个错误或不会写的,最多出现5个,就停下来,翻到本子的另一页将这3个错的或不会写的写上三遍。 写完三遍后再翻回原来默写那页,默写第一次错词难词。对的不用默。翻到原来默写那页,不用担心他看之前默好的一半,原意就是让学生不知不觉抄写几遍而已。 默完之后,再将本次错误的、不会的单词,标上三角号,三角号中写上数字(第几次又错了),然后写上三遍,写完后再默写本次错误。 这3个单词过关后,再往下接着默。 如此,直至所有单词全对。 B全部如上默完即可,当晚不需要过一会再默一遍看有没有记住。 因为记忆是个重复过程。一般当时记住,当天会忘记大半(参考艾斯遗忘曲线)。不用担心其是否真实记住,你就当学生记住即可。难默的单词,学生无形中已写了好多遍,再重默的话,效果会非常差,学生会很抵触。 次日及以后再默,当天不再重默。 C因为成绩太差,可能连着几个不会怎么办?学生说一个字母也不会写怎么办? 答:如果不会的太多,也分部进行默写。一般出现3、5个错的或不会默的单词,就停下来,照A中操作,抄三遍,默写。这样总会默对一个两个,每次默时,单词数量都在变少,最后一遍可能只有一个单词不会,任务简单。当这部分全部默完,再对着单词表,接着新单词默,再出现五个时,再停下来,如此,一部部完成所有。最低可出现两个错时就停下来,但最好是3个以上。 学生在写了3遍后,可能单词写不全,但要努力写,如果太懒说一个字母都不写的话,就让其抄6遍再默,若是尽力写了哪怕就写一个字母,那个单词抄3遍就行。 D默写抄写需要分开吗?为什么? 答:默写时在一页,抄写的在另一页。抄完后,翻回来在原来默写的那页上默写。 在同一页上默写,学生会看到某个单词上次错了什么,对的字母会照抄,错的自己记忆,无形中减轻学生压力。 E在错的及不会的单词后面标上三角号有什么好处? 答:很容易看出哪个单词错的多。次日或以后再默写时,对着标三角号多的默写就行。再默写错时,三角号中仍然写上数字(第几次默错的)。数字中间会出现断号,那是之前默对了,有老师可能又默了一次,然后错了。 理科各种公式等也可按照上述方法操作。 大约两周后,英语一个单元结束,开始学习新课。而小然老课文会背,默写能够一半全对,可以说进步巨大。我们要跟上学校步伐,也开始新的学习,并且尽量赶超学校步伐,每天开始预习。 大概三周后,开始指导小然的的部分英语作业,其时他早发现了英语作业有一大半都是书上的原文,遇到他不会的题目时,他能从书上找到填进去了。 一个月后,小然已适应了,能自主读默,第二个月不用加课时,仍是每晚一个课时。约两个月后,小然的英语测试及格了。但其不来了,家长说每天一个课时一对一费用较高。我告诉父母,方法你们也知道了,下面就是要坚持,大概再坚持两个月,习惯就会养成,就能自主。以后再去辅导班,就不用特别一对一了。 我所教的学生里,小学生的英语都不会太差,因为进入机构后,不管你学数学还是英语,每天有个固定任务。即学校英语新课一开始,当天你就要背诵,三天后第四晚开始默写(具体要求及操作,另加晚辅学习流程)。中学生,主学英语的,适当要求背诵。当然中学生自觉背诵,那是更好。 第14章 化学:理科中的文科 化学:理科中的文科 文/剑之晶 化学是理科中的文科。 如果说物理是理科中的文科,还有人感觉不明显,那么初三开始起的化学就绝对能直接定义为文科,多背多默多记就行。 许多初三学生刚接触化学时会一头雾水,觉得听不懂。 化学是初三刚开始的科目,相当于零基础。大多数的人对未知事物都有一种恐惧,先天的逃避性。当你积极面对时,会发现事情不是想象的那么难。切记:任何一个科目,刚开始学时,都相对要简单。如果上来就让你百思不得其解,那还怎么引导你循序渐进?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由难入易更难。新开科目的开篇都会说某某学科很有趣,千方百度吸引你的兴趣。 学生听不懂的原因,不是因为定义概念太深、太复杂,而是因为定义概念太多,且会和物理混淆。 举个例子。对小剑、小之、小晶三人可以提问的问题:第一种:男生有几人,女生有几人?第二种:身高一米七以上的有几人?第三种:一中的有几人?第四种:外市的有几人? 可以从性别、身高、学校、籍贯等多个角度提问题。其实人还是那三个人,因为角度不同,所以每一个人被贴上太多标签。初中的孩子分辨这些不成问题,如果是小学或幼儿园的孩子呢?他们就会觉得很难,脑中就会混乱。 或像people\human being \person等等称呼,让低年级的学生一下就炸了,但你学过了,慢慢记住了就容易了。还不理解,想想sometimes \sometime\some times \some time有啥区别?想想“戍戊戌”三字怎么读?这三个字有一句顺口溜,“点戍(数音)横戌(须音)戊(务音)中空”,没啥特别,多读几遍你就能联想记忆起。 如果把这些问题,换成化学中分类,譬如单质、元素、混合物、纯净物等等,初中学生就会像幼儿园的孩子一样稀里糊涂。想想前几段的问题,你就会知道,这些知识其实不难,只是量比较大,我们一下记不住,消化不了。而且每天还有新东西,会更快累积,所以我们要尽快记住这些概念名词等。 另外,我们对陌生的东西会想得太多,越想越复杂。譬如“门捷列夫”这个词,如果知识有限但又认识几个字的人会想,这是一个成词或者典故吗?门口敏捷地站着一个夫人还是丈夫? 你告诉他,这是一个人的名字。他又会想,这人姓门?捷这是辈分?或者他爸爸姓门,他妈妈姓捷?这个超出他的认知,他还特想搞明白,于是越想越偏,越想越苦恼。如同学生面对“相对分子质量”“元素的质量分数”,这两个词中都含着质量,看上去就晕。但有的学生就明白前一个词重点在质量,后一个词的重点在分数、百分比。所以有时想多了也不是一件好事。 如果学生觉得实在搞不清,可以买本带答案的练习题做做看。做完后错的、不会的、想多了的,对照着答案检查,把正确的答案写上,会发现你很多时候想多了,然后每天读读背背。 有的问题,你会发觉我知道是什么却却没法回答,此时只要照着答案一写,一背就容易了,譬如:温度是什么? 这个问题百分之九十几的人不会回答,但如果你这次看过答案:温度就是表示物体冷热程度的物理量。你会发觉这么简单,但你如果平时没做过,考试时却碰到了,你就是死活不会。所以平时要做点题,多练多读。 习题买一本通用的就行,一般能放在书店卖的都是实用的,你可以告诉店员你要一本基础的中等难度的习题,对方就会给你推荐。一本习题中就会涵盖百分七八十的考题。若想提高,就告诉店员要求。一般难度高点的习题封皮上会带有“培优”“实验”两字。特难的上面会有“竞赛”或“中考模拟”等字。如果实在没有时间,那就把学校作业做好,碰到不会的问同学老师能搞懂最好,搞不懂就把答案详细记下来,多读多背多记。答案一定要详细,详细到一段时间后,你忘记后再看能够理解。 总结,化学的学习,和物理很像。在学校基础之上,每天额外花十五分钟诵读,不需要背诵。诵读的内容从你今天学的起读,往前翻书读。不能只读今天学过的,因为之前的你也不熟。有时间可以往后预习下,读以后的内容。如此连续一个月的时间,就会初见成效,连续两个月基本上可以说对化学擅长了。 高中化学以此类推。 注意:数理化语英的学习最好结合着看,融会贯通。 第15章 “写作阅读”能力的提高 如何提高“写作与阅读理解“ 文/剑之晶 文无第一、武无第二。关于写作及阅读理解,说点自己的体会。 首先说写作。 一、写作的六个阶段:模仿、卖弄、攻击、被攻击、被卖弄、被模仿。 一个人从事写作所经历过的六个阶段。模仿:刚学写作,基本上一窍不通时,先看一下大家的作品,仿写名人的风采。 卖弄:学到大师高人的一些皮毛,没事说些华词丽句,卖弄一下自己的渊博学识。 攻击:此时具有一定的阅读能力,肚子里也积攒了些文学常识,就会不知天高地厚地评论批评起别人的写作,表现出“好为人师“的弊端。这个是人都在所难所,哪有背后不说人,背后不被人说的。 被攻击:写作水平有了一定的提高,文人相轻,受到了大家的批评评论,这从另一个方面说明你已被人所重视,甚至广知,并且有了点水平。能够被批评,说明不太差,否则得到的就是鼓励。 被卖弄:写作水平有相当造诣,一般人不可望你项背,大家争相传颂你的作品。这时寻常人等不会攻击指摘你的文章,免得贻笑大方。但大家也只是引用卖弄你的文章,并不是完全的折服。 被模仿:写作的最高阶段,你已成为大师,大家深深为你所折服,开始模仿、学习你的风格或手法。 二、写作字数的表现。 由少增多,由多变精。 由少增多:起先,幂思苦想,头脑一片空白,半天憋不出几个字。慢慢,下笔如有神,滔滔不绝,黄河绝口,字数多的收不了尾。此时常会成老太太的裹脚步,又长又臭。 由多变精: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因为肚里有货,言之有物,所以开始用最精简、最形象的话语将心中所想、脑中所感表达出来。 三、多读多说多写。 多读:1、读各种作文书、杂志文章,实在不行,也可以多看看漫画。2、多读名篇佳作,感受别人的语言。譬如:“吃饭“和”吃饭饭“两词,大家都听得懂,小孩会这么说,但是当岁数大了,语言说得多了,就知道正常说话不说”吃饭饭“,否则会被人认为幼稚。同理,写作也是,读多了名篇佳作,也知道哪些该用,哪些不该用。 多说:胸中自有沟壑,多与别人说说,一次次丰富语言,提高表达能力。毕竟,相对于写来说,多说更不受环境限制,更能适时地练习。 多写:有的人吹起来云天雾罩,写起来惜墨如金。不是你不想写,而是你脑子里空白,这就是脑手结合不好。好比一个人打电脑,时间久了后,脑中所想什么话,手指自觉就往哪伸。而电脑不悉的人,还得想想笔画字母什么的在哪。所以,要多写,将脑手协调起来。动得多了,就有手感。 四、注意:1、不要当自己是李白鲁迅,指望一气呵成。让李白鲁迅写几个字,他也得琢磨半天,不像诗句,突然灵感一现,有一句就可以名垂千古了。或者说,四句或八句的诗中,只有一句是神来之笔,别的都是凑数,就是凑数也想思考一会。而这神来之笔,也是日常思考积累的结果,绝不可能凭空出现。要不管好坏,先写完后再修改,或者起码列个题纲。 2、不要觉得草稿没用。这次用不上,下次突然想起里面有个好句,就可以拿来用。而且草稿越多,也就说明练习的越多,其中经典也多。 3、多积累、不用怕忘记。读书,名言名句。不要怕忘记,忘记是正常的,但是你的思维方式,写作习惯,会受到影响。知道如何读起来更通顺,更自然流畅。 4、同一个题材,小学会写,中学会写,高中没准还会写。这也是多练,我们会写得越来越精彩。 五、什么是观察? 举个例子: A一片叶子。 B一片红色的叶子。 C一片红色的样子,半个手掌大小,心形的,边上带着锯齿,在阳光下看得见分明的脉络。 三句话,字数越来多,细节越来越细,就是观察的体现,也可以说是细节描写的一部分。当然,观察也要经常练习,或自练或由别人启发。如果能由几个字表现出细节,那水平更高,譬如形容雪:搓棉扯絮。这在古典小说中经常出现。 六、看了别人的文章自己再写,是作弊吗? 作弊,是直接对着答案抄。若是你记住了,那就是你的东西,你写出来就不是作弊。若不是考试阶段,你翻个书对着参考就不是作弊。 譬如数学,你平时做过的题目,试卷上出个一样的,你记下来了做对了,能说是作弊吗? 当然,写作时,你一字不漏地,连人名、地名都背下来,肯定是不行的,那算不了作弊,但是连基本分都得不到。 七、写作套路。 实在不会融会贯通,那么开始时先按套路来。写出十个大问题若干个小问题,把这些问题回答上,就是一篇文章。 譬如:1、写出人物、时间、地点。 2、描写下天气、穿着、颜色等,字数太少,可以用比喻来凑。 3、一件事情的起因是什么,为什么会发生? 4、发生过程中,肢体动作什么样的,语言什么样的,表情如何? 5、之前有没有发生过?(若字数不够,就说发生过。再简单重述一遍,凑字数),自己没发生过,别人发生过没有?有没有类似的东西? 6、怎么结束的?好的结果如何好?你有多开心,怎么表现的?像什么一样的开样?差的结果呢? 7、从中我们得到了什么教训?说明了什么?启发了什么?从中学到了什么?下次碰到这事应该如何了?如果这么做了,世界会怎么样? 等等。 八、孩子不爱看书怎么办? 我们首先要记住核心,好的习惯都是强迫养成的。在之前,我们是各种引导,利用各种方式。 譬如孩子喜欢玩游戏。那么想玩游戏,就给我好好读作文。如果每天读个两篇,让他复述给你听,譬如要求能从30秒,说到1分钟,再到2分钟。这样子,阅读量会大的惊人。 对于成人来说,在某项事物上每天花两个小时,你就会成为专家。对孩子来说,你每天多做半小时额外的事情,你就会在某上面精通。 九、阅读理解。 写作相对自由,阅读理解则答案更标准点,可以买本习题,每天做两篇,做错了,对着答案改改,看看自己想的和答案差别多少,照答案去揣摩,去记忆。做多了,熟能生巧。写作水平高了,会以作者心态去做阅读理解,效果更好。 十、最重要一点:要去做,落到实处,不要有速成的侥幸心理。如果有的话,就扪心自问,你的孩子比别人的孩子聪明吗?家长尤其要问自己:做为父母,你比别的父母聪明吗?(防止家长不切实际的要求孩子,而不反思自己。) 如果你认为比别人聪明的话,那本篇就不用看了。如果认为至多也就和别人一样聪明,那成绩好的人都努力刻苦,你又怎么能不劳而获呢? 十一、分享:作文前热身。 鄙人写作前会热个身,看看别人的名篇,或者自己所抄写的名句,或者看看昨天写的,找找感觉进入状态。 第16章 一年级家长脾气为什么火爆及相关问题解决 一年级家长脾气为什么火爆及所遇问题解决 文/剑之晶 低年级知识比较简单,尤其是一年级基本上每个家长都烂熟于心。但家长不知道一年级学生的主要任务不是学习知识,而要是养成良好的生活和学习习惯。让学生每天能坚持上学,而不是动辄哭闹装病以为可以不去。或者说每天知道要完成作业,回家后老老实实坐那写字。 一年级学生会自觉或不自觉地以各种方式反抗学习,反抗生活的改变。经过一段时间适应后,他们知道不上学是不可能的,不做作业后果更严重,才会慢慢步入正轨。这时学生之间就会体现差别,有的人很快进入状态,有的人则迟迟在外面徘徊,这有多方面的原因。 原因之一,家长对孩子成绩漠不关心,认为长大了就懂事了,一切都会好。不排除这种情况,但几率很小。原因之二,爷爷奶奶带的孩子娇生惯养,这个不说大家都明白。原因之三,家长很关心孩子的成绩,但过于急攻近利,甚至拔苗助长,最后达不到效果就暴跳如雷,无形中让孩子讨厌学习,拒绝吸收。时间一久,家长会认为孩子不是学习的料,然后也就听之任之。 前两种原因,那是家长的态度问题,最后一种原因是家长的方式问题。在此只讨论最后一种。 当家长觉得一年级知识很简单,孩子怎么教过了还能忘记。在此我们反问一下家长:你上过高中吧?你把等比数列求和公式、莱布尼兹公式之类的给我讲一下呢?你也学过怎么也忘记了?教过了就不忘,那不全是清华北大了吗? 有的家长会觉得我小时候成绩很好啊。你好,你怎么没有考上大学?那时家里穷上不起学。那是你成绩不好,顶多算中等偏上,连班级前十都没有,否则校长都愿意帮你出学费。你要是动辄全校第一,县长都会资助你上大学。 知道面对高中同学时,为什么没有人吹嘘自己成绩好吗? 因为高中或者大学时,基本上成人了,同学对你的底细很了解。 你非说你当年成绩好当年很努力,但是录取率低所以才没考上大学;当年只是没学理科才没考个好大学。你的同学忍无可忍就会告诉你,你成绩好什么,还没有我好。就你还好意思说努力,天天睡懒觉,我四点就起来读书了,喊你死活不起。你还好意思说没上理科,就你那水平,数学考试从来靠蒙的,上理科更丢人。吹牛就相当于打脸。 什么样的人才吹牛?本身实力不强,需要靠吹牛妆点门面,引起别人注意或尊重的人。吹牛的人实力不强,实力强的人不吹牛。初中、小学同学因为年龄尚小,未知性很大,所以吹牛相对多些,高中基本上没有。 我们课外辅导机构因材施教,总结出一些问题及解答,家长们可以揣摩下。 0.2.18小初高老师,需要经验吗?为什么? 答:小学老师要有经验。因为孩子要引导,另外家长会插嘴,觉得孩子应该怎么教。 中学老师,要半有经验。因为孩子大了,半引导,家长能插上嘴的机会不多。 高中老师,不需要经验,掌握度就行,火速培训可以。直接是重点大学本一优秀生都可以。因为孩子懂事了,要学就好好学,不学就走。家长对教学基本插不上嘴。 这里重点说下家长。因为知识层次的构成,小学低年级时,家长还会指手划脚暴跳如雷。初中时基本上对学习不做具体指导,只能打些感情牌,我这么辛苦,你怎么不努力什么什么的。高中时,家长基本一声不吭,难得说几句还会被孩子怼回去:你那烂成绩有什么资格说我? 当然,有的家长学历也很高。高学历的家长就算初期不明白这些道理,但很快就会调整过来。 1.26一年级学生的收费为什么比二年级、三年级都贵? 答:一年级学生不是来学习知识,主要是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一年级学生刚进入正式学习的初级阶段,什么都不懂,没有一定的自觉性,动辄哭闹,老师需花很大精力陪伴,甚至全程陪同。二年级稍好点,但仍是不如三年级自觉。 所以一年级比二年级收费贵,二年级比三年级贵,从三年级之后,学费又开始上涨。整个学生阶段,三年级的收费是最低,越往两头往贵,譬如亲子班和高考班收费就是最贵。 1.26-1许多正规机家教机构为什么不收一年级、二年级学生? 答:A:一二年级学生花费精力太大。一二年级的学生,主要是哄孩子,而不是学习。 一、二年级学生因尚未适应正规的学习生活,所以需要老师在学习之外更多地培养习惯。而培养习惯则常常需要全程跟踪,相当于每天必须一对一。同样的一对一,老师花费精力比三年级及以上孩子至少多出一倍。而一对一收取费用相对较高,大部分的家长不愿意交付。老师和家长,彼此都得不偿失。 B一二年级学生在机构一般不会长久。 一二年级孩子基本上没有上过辅导班,大部分的家长会有个错觉,或故意有个错觉,认为一年级的知识简单,成绩应该很容易提升。因此大部分的家长会对家教机构抱有不切实际的幻想,家长还会对自己的孩子缺乏清晰的认识,会不自觉地想象自己孩子非常优秀,只不过有点不专心,不认真。殊不知,专心与认真才是一个人一生中最为难学的本领。 大部分家长对家教老师也缺乏尊重。因为一年级二年级知识较简单,家长常常不舍得付钱,还特别想有上帝的感觉,对老师指手划脚。因知识比较简单,偶尔也能让家长说到点子上去,这更增加了家长的自信。不管家教老师如何努力,家长都会觉得老师对他的孩子不够用心,最后的结果多半是不欢而散。所以一二年级的孩子,一般在一个机构都不会待太久。孩子不在机构后,家长还会发布不利于机构的言论。 三年级及以上家长,因为孩子上过辅导班,或者家长已对自己的孩子有了足够清醒的认识,不会无理抱怨老师不作为。家长多少知道学习是怎么回事,若孩子不努力,老师是大学教授也没用。老师与家长交流起来容易地多,家长也会有让孩子长期固定于某个辅导机构的想法。 (问题前面的序号是后面问题整体论述时的编号,大家可以往后翻阅。) 说下具体问题解决:一年级学生数学,切记:不要举一反三,要记住一种格式。譬如D题:小明有5个苹果,小红有6个苹果,总共有多少个苹果? 学生如果会做了,可以连续几天出同样的题目。切不可前后几分钟就变成了,E小明有5个梨,小红有6个梨,总共有多少个梨-------会将学生绕晕。一段时间内,就拿苹果做例子,但是数字可以换下。等他记得很熟了,可以开导他自个换水果名。即,一定要让他脑海中有个原始的题目,然后再举一反三,触类旁通。 语文不好的,字不会写,可参考英语默写。譬如按照顺序默写,遇到三个或五个不会的或者错的就停下来,将不会的写上三五遍,再专门默那几个字。重默的如果对了,就不用管,再将五个中默错的那些写三五遍,如此将这五个全默会,再重新开始下面的。默好后今天就不用再默,次日再默。切不可今天默好了,过了一会再试试,这样效果差,还会让学生厌烦。至于背书,可以分段背。背不出,让孩子读个十遍,或者抄个三遍就交差。次日再如此。 对低年级孩子来说,家长只要做好该做的,一切就静待花开。 第17章 当做游戏:史地政生等文科的学习 当做一场游戏:史政地生等文科的学习 文/剑之晶 笔者小时就比较爱财,听说投稿能赚钱,小学二年级就博览群书发表了一篇短文。那次得了两元稿费,一高兴请同学吃糖又倒亏了一元钱,后来就好久不干这亏本的买卖了。但是毕竟发表过文章,没事总要保持个手不释卷的形象,所以多少就得读点闲书以充门面。 那时大家都没什么课外书,难得有几本故事会都传烂了。父亲当过很长一段时间军人,所以无聊的时候还翻过他半个衣柜的红皮书。再后来他又做过很长一段时间土皇帝,还在镇上混了几年,家里定期派发《党建》《半月谈》。杂志里面有多的是时政、古代官员之事,后部还有许多革命先烈的斗争事迹,我就这样接触了历史。于是很小的时候,别的孩子还只能谈论毛大官、朱二官、周三官时,我就在吹嘘潘汉年、李一氓、五十几上将、一百多中将,满嘴洪宪、民国了。 而那些书,我敢保证父亲肯定看得没有我多,甚至都不一定能看一眼。所以我建议父母们没事多买些书放在家里,一方面可以附庸下高雅,另一方面没准孩子无聊了就会翻阅,怎么着也比做习题要快乐吧? 小学高年级时,我就像捡破烂一样,把初高中生堂哥表姐要扔的副科书本拿回家。晚上一时半会睡不着,就会拿着翻看两眼。历史书中一战时出现坦克、二战时卢森堡国小力弱不战而亡那段,看得我热血沸腾,翻了上百遍都不止。 上了初中,多少要装下学习的样子。课余时间数理化那是不愿做的,我没事就做地理历史,反正就是把答案拿过来抄上去,这个简单轻松。后来一次历史课,老师心血来潮说历史肯定没人做习题。我举了举手,谦虚地说老师我做了一点。老师根本不相信,以为我开涮他这个副科老师。他翻了几翻习题本,再看我的眼神就变了,那情景就像电影里一个糟老头对小孩说:我看你骨骼清奇…… 再后来换了个历史老师,说道唐朝9几几年建立。我在底下很不见外地纠正说唐朝9几几年都灭亡了,是6几几年建立的。那时老师很朴实,没给我小鞋穿,第二节课居然还承认讲错了,当然顺便把我夸奖了一番。那时我正在和几个学渣争倒数第一,这夸奖着实让我不好意思了很长一段时间。初中最后一次和历史老师争论就是美国总统两届的问题,我说二战中那个任了四届。进入高中后就不敢和历史老师较真了,这时历史可不光光是副科了,在高一是主科,高二高三文科生中也是主科。 高中功课紧张,跑无可跑、躲无可躲,只得苦中做乐,我很是享受历史地理政治的额外学习时光。所谓额外学习,就是每天晚自习结束后,我在宿舍或者教室点着蜡烛看史政地生时。 首先把最近学的或者要学的通读一下,将老师认为的和自认为的重点用笔划出来,每天看一遍。因为划出了重点,一页书也就几十秒就看完了,每科看个几分钟,就能看十几页。史地政包括后来的生物课程,不是每天都有,但是你每天都看十几二十页,相当于一页你保守估计复习了一周多、十来遍。当然,看的时候我只是看,没想到背下来,可这么多遍数下来,你想不背下来都难。所以那时的史地政生科目,学的那叫一个轻松,和饭后品茗一样。当然,你要想当晚背下来,不好意思,你是自找罪受。 后来文理分科后,我还是持之以恒。以至多年后当大学毕业时,我一个理工科的学生竟然可以被特招去教大学生历史。当然,我这个财迷没看上那时一个月千把元工资的人类灵魂工程师,跑去加入月薪可达数万的电老虎行业。至于在电老虎那搞了个乌龙,可以看看我在山东被打劫的文章。 所以史地政生的学习,就当游戏好了。游戏做得好,当然皆大欢喜;游戏做不好,当然也没啥负担。重要的是持之以恒,你不喜欢玩但每天都陪大家玩,朋友包括游戏都会对你有三缺一的感激。你大半个月玩一次,每次都要新学规则,大家宁愿不玩也不和你浪费时间,游戏会让你更深感受一缺三的痛苦。 祝大家找到学习中的乐点。 附:《三字经》中历史部分,许多孩子小学或幼儿园时就开始背这个了。 自羲农,至黄帝。号三皇,居上世。 唐有虞,号二帝。相揖逊,称盛世。 夏有禹,商有汤。周武王,称三王。 夏传子,家天下。四百载,迁夏社。 汤伐夏,国号商。六百载,至纣亡。 周武王,始诛纣。八百载,最长久。 周辙东,王纲坠。逞干戈,尚游说。 始春秋,终战国。五霸强,七雄出。 嬴秦氏,始兼并。传二世,楚汉争。 高祖兴,汉业建。至孝平,王莽篡。 光武兴,为东汉。四百年,终于献。 魏蜀吴,争汉鼎。号三国,迄两晋。 宋齐继,梁陈承。为南朝,都金陵。 北元魏,分东西。宇文周,与高齐。 迨至隋,一土宇。不再传,失统绪。 唐高祖,起义师。除隋乱,创国基。 二十传,三百载。梁灭之,国乃改。 梁唐晋,及汉周。称五代,皆有由。 炎宋兴,受周禅。十八传,南北混。 辽与金,皆称帝。元灭金,绝宋世。 舆图广,超前代。九十年,国祚废。 太祖兴,国大明。号洪武,都金陵。 迨成祖,迁燕京。十六世,至崇祯。 权阉肆,寇如林。李闯出,神器焚。 清世祖,膺景命。靖四方,克大定。 由康雍,历乾嘉。民安富,治绩夸。 道咸间,变乱起。始英法,扰都鄙。 同光后,宣统弱。传九帝,满清殁。 革命兴,废帝制。立宪法,建民国。 古今史,全在兹。载治乱,知兴衰。 史虽繁,读有次。史记一,汉书二。 后汉三,国志四。兼证经,参通鉴。 读史者,考实录。通古今,若亲目。 昔仲尼,师项橐。古圣贤,尚勤学。 赵中令,读鲁论。彼既仕,学且勤。 披蒲编,削竹简。彼无书,且知勉。 头悬梁,锥刺股。彼不教,自勤苦。 如囊萤,如映雪。家虽贫,学不辍。 如负薪,如挂角。身虽劳,犹苦卓。 苏老泉,二十七。始发愤,读书籍。 彼既老,犹悔迟。尔小生,宜早思。 第1章 学习的坏习惯及各种问题的解决 1.1学生不爱学习怎么办?举例说明。 答:学生不爱学习,要机构和家长配合,由家长占主导,改变学生学习态度。 老师要对孩子家长说:好的习惯都是强迫养成的。趁能管的时候好好管一管,大道理孩子都懂,不要指望孩子自觉。在宽松的环境下,用强迫的手段,要孩子权衡去选择。小学时最好管,中学时再去管就太晚了,基本上管不住,所谓三岁看老。 举例说明:问学生,你想不被学校老师骂吗?想早点回家玩吗?想少被罚做额外作业吗?想不被父母揍吗?孩子在两害相较取其轻的情况下,选择学习。学习完了后,想玩就玩,做自己喜欢的事。 1.1-1有孩子真正喜欢学习的吗?或者对学习真正有兴趣吗? 答:没有孩子是真正喜欢学习的。如果两个选择,一个是去玩耍,一个是去学习他所谓的喜欢科目。孩子一定会选择去玩耍。如果不去玩耍,而选择去学习,家长要考虑下孩子话语的真实性。 孩子对某科目的兴趣,是基于必须选择一门的情况下才有,而不是真正随心所欲的按自己的想法所选择的。 1.2昨天刚教的,今天又不会了。已经教了四遍了,又忘记了。怎么办? 答:上述题目中的话不要说,基本上没有人可以一次性记住,包括老师自己。 艾宾浩斯记忆曲线:刚记完,记忆量100%;20分钟后,记忆量58.2%;1小时后,35.8%;8-9小时后,35.8%;1天后,33.7%;2天后,27.8%;6天后,25.4%;7天后,13%甚至完全不记得了。 过目不忘这种事是有的,但是大部分不存在。由上节数据可知,知识必须要重复复习练习。学生在忘记三十次的情况下,都是正常的。所谓30次,不是指三十遍。而是每次可能几遍,三十次可能需要一个月。所以家长们,你们是不是觉得自己平时没有耐心了? 如果一个知识点,学生在一个月内每天都在努力记,还没有记住,那孩子智商可能有问题,需要看医生。 教学老师不能急,而且我们要告诉家长更不能急。他错了,我们就让学生抄几遍就行。错一次,抄几遍,再错一次,再抄几遍。切不可,一抄就是100遍,200遍的,除了前几遍还能记忆,后面纯粹是浪费时间,完全没有效果。按规定办就行。 老师能记得学生几个失误的地方,因为老师就需要记住学生没学好那一块,但是学生需要记忆的太多,除了你指出的几个失误,还有许多新学的科目知识。除了老师所教的科目,学生还有许多别的科目要学习。也就是说,你只要记得几个学生的失误,同时学生可能需要学习记忆几百个知识点。 1.3家长来学习机构咨询,学生要进入家教中心时,最先问的问题是什么?有什么回答?怎么办? 答:A老师首先问学生“想学习不?”学生回答想学。 既然想学,哪怕是嘴上说想学实际被父母逼来的,就可以收。不管真假,只要他说了想学习,我们就按规章制度,一步步引导学生,让不爱学习的学生,不一定爱上学习,但要会去学习。 那种老师一问,他不答理你,虽然被强逼来但不怕父母的孩子,首先要改的是态度,而不是具体学习。 B老师问学生“觉得自己比别人聪明吗?”回答没有。 学生有自知之明,不比别人聪明,但不代表不聪明。这聪明表示别人可以学好,你也可以学好。问这个问题的目的,是要告诉他学习没有捷径,千万不要心存幻想,否则你自觉不比别人聪明,别人投机取巧不来的事,你为啥就可以?一切听老师的安排。 问家长希望学生多久能学好?学到什么程度?家长说不着急,能看到进步,跟得上大家就行。 有这样的家长,孩子可以收。 若是急攻近利,不顾别的孩子奋斗多年,自己孩子只想奋斗几个月就名列前茅,这样的家长要酌情考虑。也请这样的家长思索下,你比别的家长收入高吗?你多年不奋斗,也可以在短期内腰缠万贯吗?你既然不能,你觉得你的孩子就能?学习是循序渐进、努力拼搏的过程,没有一蹴而就的好事。否则没有人会再努力,成绩差了花个几千几万短时间就能出类拔萃,谁还学习? 1.4学生不用心,做一篇练习,20题错了15题。什么原因,怎么办? 答:A可能是不懂。我们好好教他。次日重做。 B懂了,但是不用心做。我们要当他不懂,仍然耐心地教他。然后次日让他重做,次次日经常让他重做。让他自己意识到,不用心是不合算的。 1.4-1做题时习惯用草稿纸,题目不要空着?数学不会做,不要写最后结果? 答:做题时,尤其是理科要及时拿出草稿纸,多写写多画画。特别是碰到难题,各种方式尝试下,几何图形多画几种辅助线;千万不要只盯着看,只在脑子里想,我们没那么天才的脑袋,会越想越乱,而且会走神忘记干什么了。 再难的题目也要写几步,实在不行抄上条件,或者写分步,不能一字不写。 不理解也可以得分。 两个学生,题目同样不会做,但是其中一个学生,尽可能去做去写几步,譬如把已知条件抄一遍,甚至再往下写一步由条件得出的什么结果。如此,一张试卷下来,有时会差别几十分,因为有步骤分。这个题有几分,那个题有几分,差距就拉大了。 数学考试,有的批改老师会直接看结果,一看结果不对,整个就错了,一分不得。所以,若是数学确定不会做,那就写几个步骤,得到能得的分数。如果有百分之五十的希望,那还是要写完。 1.5学生进入中心,从什么先开始? 答:学生从养习惯开始。每天来了后,自己知道做什么,而不是老师一直盯着他。如此这样,过了一段时间后,再来一个新生的话,老师又可接手,扩大学生数。 学生来了,前面花点时间,习惯养成了,大家都轻松。 1.6每个学生都要收吗? 第2章 学习的坏习惯及各种问题的解决2 答:不是每个学生都要收的。 试学一个月,或免费试学三天,对双方都好。家长认可老师,学生也听话,收。家长认可老师,但一个月下来,学生仍然不改,而且家长不愿意多花费,要求还挺多,那拒绝。 1.7学生分哪几种? 答:两种。A习惯不好、不听话、大怒,影响别的学生的,此种学生和家长说明白,首先要改变习惯,养成个好性格,这个做完了,才是提成绩。如果,家长非要提成绩,无视习惯,那就拒绝这个学生。 B听话,想学的学生。这种学生,基础差,但是听话。可以收。 1.8家长管不住的学生,交给家教中心管,怎么办?具体表现。 答:学习中心不是管教学生,是给学生提成绩的。管教是家长的事,或者另外专门机构的事情。 家长管不住的学生,希望家教中心能管住,这是不对的。在管教上,家教中心只能起辅助作用,家教中心是不能体罚或揍学生的。需要打骂的学生,请家长领回家打骂。 具体:如,老师让学生做某事。学生不做,老师问明原因给他讲下道理。学生还不做,就通知家长。一般是在学生适应两周后,慢慢要求加码。 1.9学生各种毛病、弊端,要详细地告诉家长吗?为什么?注意什么? 答:要全部详细地告诉家长。 每个家长都是爱自己的孩子的,因为爱所以看不到缺点,或者说缩小缺点。我们一定要将孩子优缺点说给父母听,先婉转地说,实在不行就直接地说给父母听:譬如,你孩子聪明是聪明,但是不听话、目中无人、不懂礼物、说脏话,卫生习惯很不好。 注意,说得时候,不能光说缺点,一定要顺带优点。让家长对孩子有正确的认识,心里舒服点可以耐心沟通。还是那个原因,每个家长都爱自己的孩子,很不有家长不愿意为孩子付出。 1.10孩子的缺点,你不好意思告诉家长,是给自己找麻烦吗? 答:对。家长会觉得自己孩子一直不错,会反问怎么在你这成绩上不去? 1.11学生:我不想默这个,我不想做这个。 答:低年级的学生常出现这种情况。新来的学生,我们可以少让他做些额外的,让其慢慢适应。适应一段时间后,学生仍是这个不愿做,那个不愿写的。可以对学生说:“我说了让你做,你可以选择不做。下面我不管你了,等你家长来时,我和你家长说明情况。”我们可以暂时晾一会学生,过会再问,“到底要不要做?”如果学生愿意做了,那皆大欢喜,如果还是不做,再等一。如果等待时间太长,就和家长联系,让家长来帮着教育。家长接到电话后,要尽量第一时间赶到,让孩子知道父母对他的学习很重视。这种让家长来机构沟通的事,在一个月内出现五次是正常的。如果太频繁,那么孩子暂时还没有做好学习的准备。 1.12学生老拿学校老师压家教老师,如何?举例说明。 答:屡教不改的情况下,可以回“学校老师让你考100分,你怎么就考了个50分?”坚持机构原则,灵活处理。 例子:学生小王,拿着试卷对家教老师说:“我们老师让家教老师帮我们订正好。” 其中有他会做的题目,但他自个都不写空在那,让家教老师做。怎么办? 这是不行的,家教老师可以对学校老师保持尊敬,但不能作践自己。人是很奇怪的,你不尊重自己,别人也不会尊重你。你要坚持你的原则,按照你的教学计划走。 所谓的虎假虚威,学生也会借别人的势来压家教老师。这个一定要刹住他的苗头,然后及时与家长沟通,告诉学生,你不会做的可以问老师,但记清楚了,老师不是替你做作业的。问完之后,要把题目按规定抄下来,以待次日及以后重做,达到复习的目的。(具体请见家教班流程) 家教老师不是替学生动手做什么的,而是指导要求学生去做什么的。 1.13为何要培养学生自觉习惯? 答:A学生养成自觉的好习惯,对其一生有益。B学生养成自觉习惯,老师会越来越轻松,学生能独立完成的事,不会再找老师。老师起的是督导与提醒作用。 1.14学生好动怎么办?注意什么? 答:新来的学生,我们坐在边上慢慢提醒,记下一晚上提醒了多少次。几天后,可以告诉他,我们来帮你加深记忆,再做这样动作的话,我们来抄下英语单词,譬如抄10个单词,一个两遍(切记不能多,老师也不能烦,要心平气和地讲)。 “来,不要急,我们知道培养好习惯是很难的,老师也没有要求你一次全改好,只要每天改一定就行了。我们用抄单词或者抄数学概念(哪门差抄哪个)的方法,来帮你改正。” 如果几天后,还需要花很多时间陪伴,建议增加课时,每晚一个或几个。 注意:学生只要愿意做,接受惩罚,就能改好,就是一个好学生。 1.15学生顶撞老师,和老师争辩,怎么办? 答:首先想想原因,学生为什么会顶撞我。 老师指出学生一个错误,学生说是对的。老师不要和学生争辩,在查资料找不到的情况下,拍下照留着,让学生先不要改,等次日到学校,让学校老师批下看,是对的还是错的。如颗是家教老师是对的,如此两三回后,学生就会对家教老师信服。以后再碰到类似情况,老师就可以对学生强硬些,该教训的要教训。 如果家教老师错了,则反省自己,平时注意提升自己。 1.16学生粗鲁语言有哪些? A我怎么知道? B好个屁啊。 C老师再见,再也不见。等等。 1.17学生对老师有不尊重行为时,一定要及时制止,为什么? 答:学生对老师不耐烦,或有不敬言语时,一有苗头,要立即指正。学生会试探老师的底线,如果当时不给制止,学生会加剧。 分清是真骂老师,还是口头禅。 真骂老师的,愿意悔改,可以惩罚。不愿意悔改,让家长领走。 口头禅,惩罚以示警告。 第3章 学习的坏习惯及各种问题的解决3 1.18如果学生不承认对老师不敬? 答:学生不承认,说明他知错了,也知道害怕。老师要大度,说:“这次,就算你没说,以后不要有下次。”一定要其警告,不可当没发生过。 1.19老师对学生太好,太和气,学生会当老师是朋友,会尊重老师吗? 答:不会。想象下小时候,如果老师像对朋友一样,和我们有说有笑,分寸把握不好时,我们是不是也不太听老师的话?甚至拿不听老师的话,当作向同学炫耀的资本? 可以对学生好,但是要是长辈的好。当学生毕业后,你平辈论交,那是以后的事。 对学生严厉,不是大吼大叫,而是要不怒自威。 1.20老师要求学生做的事,学生要用本子记录下来吗? 答:学生要记录下来,因为学生记不住的。除非当时就做的事情,说一下就行。若是长期坚持的事情,一定要记录。譬如,垃圾要带走,保持自己身边范围干净。 1.21字如其人? 答:字如其人,不是说字多好看,而是写得认真工整,让别人好认。字写得认真,做人也是认真的性格。性格决定命运。种下一个行动,收获一个习惯。种下一个习惯,收获一种性格。种下一个性格,收获一种命运。 1.22学生进入家教机构时,需要额外准备什么? 答:机构发放学生守则传单一份。 学生自己准备三本以上笔记本。一本主科错难题。一本其他科错难题。一本惩罚养习惯记录本。 1.23学生成绩差的最大原因是什么? 答:懒! 现代社会没有笨的孩子,每个孩子都很聪明,成绩差的孩子基本原因就是太懒,不愿意复习多背,多做习题巩固。哪怕是上课没有听懂,由家教老师讲解明白了,也不愿意以后隔三岔五的重复练习,就想着做一次就能永远能记住、一劳永逸。还有学生上课听不懂,都懒得问别人。 (弱智的孩子去特殊学校,不在讨论行列。) 1.23-1学生在某科目上没有天赋怎么办? 答:对绝大数学生的努力而言,远没有达到拼天赋的程度。可能有些小初高学生学得慢一点,但只要努力都是能学的好。清华北大不是学出来的,但是南大复旦,985,211是可以努力得来。 1.24成绩越差的学生,是不是越容易提高?提升空间越大?老师压力越小?为什么? 答:成绩越差的学生,每天上一节一对一,或者一小时一对一。每天要学的任务不能太多,要非常少。譬如英语一节课只要会读或背两三个句子,数学只要会一两个应用题,再讲些概念。因为任务少,所以容易记住,容易掌握,也容易提高。 学生就差个2、30分,考到及格是很容易的,提升空间是3,40分。从6,70分提成8,9分,相对较为困难。 老师的压力会非常小。因为学生就考个2,30分,那么家长和老师,对其期望值较低,孩子压力小,每天学的东西也少,掌握也快,所以老师压力就小。若是家长和老师对其期望值太高,可以加以解释或者拒收。譬如学生考2,30分,我们给家长的建议是半年内一般能及格,如果学生很努力,也有两个月及格的例子。但是如果家长要求两个月内及格,此学生不收,因为压力太大,或者加倍收费,由有经验的老师教育。不过切记,一定要有前提条件,就是学生很用功。 1.25父母离异、单亲、尿床、家庭条件不好、发育迟缓、身有残疾等等与一般人不同的孩子,怎么对待?例如? 答:老师要注意,对此类孩子,不要特殊对待,不要当着孩子的面提及他的不同,更要严厉禁止别的孩子提及。若有别的孩子提及,要及时对别的孩子说,这是很普遍的现象,老师只认成绩,只要你们成绩好了,这才是最重要的,别的也都会好。成绩差没有提高,不努力,那什么也不是。总之,要让孩子觉得他和别人是一样的。 老师有义务劝导家长,希望家长以及家长的朋友等也能做到和老师一样:不要在孩子面前以各种方式提及他不开心的事情,要拼命地发现学生的优点,给予他非同一般的鼓励,建立学生的自信。 譬如:不能说“你看小红多厉害,人家没有爸爸也这么厉害的”。要说“小红好棒,你是怎么做到的?可以和老师讲讲吗?” 1.26一年级学生的收费为什么比二年级、三年级都贵? 答:一年级学生不是来学习知识,主要是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一年级学生刚进入正式学习的初级阶段,什么都不懂,没有一定的自觉性,动辄哭闹,老师需花很大精力陪伴,甚至全程陪同。二年级稍好点,但仍是不如三年级自觉。 所以一年级比二年级收费贵,二年级比三年级贵,从三年级之后,学费又开始上涨。整个学生阶段,三年级的收费是最低,越往两头往贵,譬如亲子班和高考班收费就是最贵。 1.26-1许多正规机家教机构为什么不收一年级、二年级学生? 答:A:一二年级学生花费精力太大。一二年级的学生,主要是哄孩子,而不是学习。 一、二年级学生因尚未适应正规的学习生活,所以需要老师在学习之外更多地培养习惯。而培养习惯则常常需要全程跟踪,相当于每天必须一对一。同样的一对一,老师花费精力比三年级及以上孩子至少多出一倍。而一对一收取费用相对较高,大部分的家长不愿意交付。老师和家长,彼此都得不偿失。 B一二年级学生在机构一般不会长久。 一二年级孩子基本上没有上过辅导班,大部分的家长会有个错觉,或故意有个错觉,认为一年级的知识简单,成绩应该很容易提升。大部分的家长会对家教机构抱有不切实际的幻想,家长还会对自己的孩子缺乏清晰的认识,会不自觉地想象自己孩子非常优秀,只不过有点不专心,不认真。殊不知,专心与认真才是一个人一生中最为难学的本领。 第4章 学习的坏习惯及各种问题的解决4 大部分家长对家教老师也缺乏尊重。因为一年级二年级知识较简单,家长常常不舍得付钱,还特别想有上帝的感觉,对老师指手划脚。因知识比较简单,偶尔也能让家长说到点子上去,这更增加了家长的自信。不管家教老师如何努力,家长都会觉得老师对他的孩子不够用心,最后的结果多半是不欢而散。所以一二年级的孩子,一般在一个机构都不会待太久。孩子不在机构后,家长还会发布不利于机构的言论。 三年级及以上家长,因为孩子上过辅导班,家长对自己的孩子会有清醒的认识,不会无理抱怨老师不作为。家长也多少知道学习是怎么回事,若孩子不努力,老师是教授也没用。家长与老师交流起来容易地多。家长也会有让孩子长期固定于某个辅导机构的想法。 (二)初充 1.2.1学生写字太慢,别的动作太慢怎么办? 答:从简单的事物,训练他的熟练度、反应度。譬如写字,可以每天让其抄同一篇课文,慢慢的减少时间,提升他的眼手并用能力。 1.2.2解题时常见问题及需注意事项。 A省步骤。B潦草,觉得老师一定看得懂。C理科解题第一步列式中,出现原题中未出现的数字。 譬如:小红有2个苹果,小明有5个苹果,小蓝有8个苹果,小白有6个苹果,问四人共有多少个苹果? 学生解题:7+8+6=21(个),答四人共有21个苹果。 注:答案正确,但步骤不对,原题中没有7这个数字。是因为学生觉得简单,直接口算出来,写了7,后面8稍难,算不出来,列了式子。 正确解法:2+5+8+6 =7+8+6 =15+6 =21(个) 答:四个人共有21个苹果。 也可以:2+5+8+6=21(个) 答:四个人共有21个苹果。 即:可以省步骤,但是不能把第一步的列式省了,因为那个代表你的解题思路。可以省中间的解题步骤。 同理:几何物化等科目,中间的因果关系不能省。 注意:A省步骤,列式表示解题思路的不能省,可以省部分计算过程。或是纯大计算题,不能省计算过程。 B不能潦草。千万不要觉得你写得草了,或者乱了,老师会看得清,会去帮你找到答案写在哪了。 就算你是空白,老师也知道题目怎么写。老师批改,是检查你掌握的好不好,你写得清不清楚。是考你,不是考老师。 C千万要注意,题中未出现的数字,不能在列式中出现。哪怕是再简单,也要运算下,表明是怎么来的。 1.2.3基础薄弱的学生,学习时如何减压?譬如? 答:不要过于纠结结果,更要注意过程。 譬如,这篇文章,怎么也背不下来。没关系,今天背不下来,只要你背了,尽力了,十几遍下来还不会,可以抄两遍,明天再背。这道理科题目,今天不理解。没关系,把题目记好,明天再做一遍,不会,就抄两遍,一段时间哪怕你还不理解,但是你记住了。我们的目的就是得分。千万不能因为不理解就放弃。 +++++++++++++++++++++++++++++++++ 剑之晶教育——学生日常守则 学生学习两大步:1、先改变态度与习惯。2、再重点学习各类知识。 培养学生习惯:认真、守纪、自主。(适应一周后培养一月。两个月大变样。最迟不超一学期养成好习惯。)需要家长配合,让学生听从老师安排(重中之重)。学生不听从老师安排,上报负责人,负责人处理不了,当时即通知家长,家长第一时间前来教育,或领回教育后,次日再送来(共五次左右)。 学生为什么会来家教中心学习? 答:1、有个学习环境,互相陪伴督促学习。自己在家,一会上厕所,一会喝水,耽误时间。另外不愿多做额外的,做了觉得自己傻,来了家教中心后,发现许多人都做,成绩才会提高,心里更容易接受,和同学们并肩做战。 2、机构对老师有监督作用。督促老师用心辅导,及时解决问题。 一、具体 1、学习习惯:坐姿端正,未经允许,不得随便站立、离位。坐姿端正:优秀的学生坐姿端正,长期保持不动,进入忘我状态,思考时也只是停笔,而不会将笔倒置、敲击等各种玩笔。差生一般趴着、侧着、翘腿、坐腿。思考时,笔倒过来,转起来,咬着含着、放在边上、身体摇晃,手里玩耍小物件等,一动就注意力不集中,浪费精力,需要制止改正。 2、认真写字,英语单词之间要空开(字不一定要漂亮,但要认真,一笔一划。)不会的字翻书或查字典、讲过的难题要在笔记本上记录。再次不会时,先自己寻找。实在找不到,再问老师。问完后,再次记录笔记本上,妥善保存。丢失笔记,会有惩罚。 3、上课做作业学习期间,不得随便和他人说话,或自言自语。有问题举手。若老师没有看见举手,可轻声叫“老师”。若老师在忙,需在原位等候,不得群起围拥。作业有难题,将本科目会做的做完,不会的集中在一起问询。问询时,若老师一时不及解答,可先交上作业,回座位做别科作业或经老师允许看课外书。切不可遇见不会的题就提问,或站在老师边上等候浪费时间。 4、及时将考试、作业等告诉老师。 5、卫生习惯:所有垃圾自行打包带出学习中心,不得丢在学习中心。保证自己周边清洁,不得在桌上墙上乱画,保持教室整洁,学习完毕收拾好桌面地面。(教室内不放垃圾桶,养成整洁习惯。否则学生会以扔垃圾为借口下位乱走) 6、不在学习中心附近乱丢垃圾,引起附近居民反感。 7、不当众吐痰、抠鼻屎等及其他故意恶心别人,引起别人重视的事。 8、在学习中心内,不得吃零食。如确实饥饿,进入学习中心前,将零食吃完,或至厨房吃。 9、道德习惯:懂礼貌,尊重老师、同学。不说脏话及不礼貌话语,或发牢骚,如老师再见,再也不见、这么多,做死也做不完、说个屁等。 第1章 那些年我写的情书 不写情书好多年 剑之晶 十五年前,初一。我写了第一封情书。公主是班上留短发的副班长,王子是大我三岁的死党阿青,我只是个文书。代价:隔壁班常和我练对眼的黑塔,回家赖床一个星期。 答应了阿青后,我翻箱倒柜、索书找籍,几夜奋战后终于皇皇五页的大作新鲜出炉。阿青趁热打铁,片刻也没有耽搁,就拿着他玩命换来的情书就直奔班长大人。班长大人的俊俏小白脸,就慢慢变红,最后成紫里透黑。此时阿青象只待宰的羔羊,只知道瑟瑟发抖,却生不出逃跑的念头。我在边上见了,不由暗笑。真是壮士忠肝犹慕恋,英雄赤胆亦孤魂。 班长的小脸又由紫而红,而白。她轻启玉齿,娓娓道出几句话:“我们还小,谈这个尚早。不过我们可以成为好朋友,希望我们一起努力学习”,说着她对阿青伸出了手。 第一次出手就马到成功,我不由得意忘形。想想也是,刚摘下红领巾的小姑娘哪见过“桃李春风一颦笑,江湖夜雨十年少”? 这驴头对不上马嘴的情书竟能一击而中,怎能让我不开心。不过最开心的还是阿青,直接的证据就是刚回校的黑塔,屁股在凳子上还没热乎就又回家赖床去了。 从那后,在阿青的吹嘘下以及我本人的不谦虚下,鄙人声名鹊起。几乎每天都有一群青春萌动的半大小子,很虔诚地在我回家的路上排起了长队,只求一书。一时洛阳纸贵。 开始我还生搬硬套,老实不客气拿来主义。渐渐地我熟能生巧,什么名言名句、醒世格言,全都信手拈来,再经我一番润色,一篇篇华丽词藻就成了代名者的肺腑之言。如此两年下来,鲜有失手。负面影响就是除了语文我高奏凯歌外,别的科目大红灯笼高高挂。 初三我痛定思痛,不写情书,并苦下功夫,最后终于勉强爬进了一所重点高中。 十二年前,高一。我一方面为能进入高中而庆幸不已,另一方面内心又小有得意:我这么贪玩的人不也照样进高级中学?因此有时我便会忘乎所以。 开始我还小心翼翼,将我的满腔热情寄托在日记本上,及到某次一同学写信给她那当语文组主任的老爸,问我某句诗如何写的时候,我终于按捺不住,越俎代庖,连那封家书也替他包办了。这下可想而知,我重出江湖。 此时的我已够老道了,早不屑于抄袭这种小人行径,再加上此中学内藏龙卧虎,别贻笑大方。于是,我更勉力为之。因为有了以前填鸭式的超强训练,再加上我本人也是情窦初开,对朦胧爱意已不仅是水中望月的瞎琢磨,而是恰如‘柳絮眉梢浮’的实地感受,这样写起来更是得心应手。这样每受聘于人时,我不问长相特征,只问几句性格,就根据自己的主观臆测,描绘起了心中的偶象。如此不论环肥燕瘦,端地一个个声情并茂,投出去的情书象激光制导武器,例无虚发,所向披靡。 可惜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当我的情书横行整个中学的时候,美眉们也不是初出茅庐。她们一个个冰雪聪明,从字里行间反复认证推断,最后得出结论原来幕后黑手竟是我。各种麻烦如约而来,小情人吵架的,兄弟找我摊牌的,也有几个小姑娘把绣球抛给我的,再加上不甘寂寞的老师也进来搅乎,一时间天晕地暗。 这时我也有了心仪的人,全部深情款款的言语都是因为她。而她也感觉到了这点,我们长聊了一次,我出口成章的特长发挥得淋漓尽致。很自然,她爽快地与我达成了协议:拿到高校录取通知书的时候我们才可以了解彼此。此后本来在别人眼里还算融洽的同学关系变成了陌路梨花,空有余香,却又似不为我待。 我在各方压力下,只得封笔,老实应付我的高考,而那个心仪的念头也被我深藏心底。高考之后,我却对那个口头的承诺充满了怀疑,居然没有了一丝渴望,只有点过于草率的不安。原来我并不爱她,只是少年的一时好感。 上帝又对我青了回眼,我进了一所重点大学,但是我高兴不起来。 九年前,大一。在一帮工科生中我显得那么另类,与同学格格不入。瞧他们一个个笨嘴蠢舌,哪有想象中大学生活的绚丽多彩。好在大学是个张扬个性的时代,我不管不顾扎进了图书馆,在三坟五典、七索八丘中做起了自己的风花雪月梦。 拙于表达,却精于算计的工科同学们从我的言行中瞅出了一粼半爪,莫非这小子就是本系硕果仅存的稍有文学细胞的家伙?看起来忙于逻辑换算的工科学生们,却不想在恋爱的乐土中落于人后。于是,几桌小酒喝下来,我又成为别人爱情的奴隶。我草草挥就的几篇,竟被几个同学打印多份,贴于墙头书柜,每日博闻强记。看来他们也与时俱进啊,美眉读出来的感觉显然不如活生生的听哥哥说出来更能让人动容。 大三的时候,我沉寂多年的爱情之心又活络了起来。又一个她进入我的眼帘,我激动不已下为自己写了第一封情书。二十几年的积累在那一刻暴发,我炽热的爱情再也不会无的放矢了。我在七页信纸的最后,向她承诺,“今生有你相伴,世间就再没有你我的距离”。这是我写给她的第一封情书,也有可能是我今生最后一封。 她记住了这点,今生我们是永不分离的,我是她的全部,我将陪她走遍这个世界的角角落落。我们快乐地相伴了两年。在那个阳盛阴衰的和尚大学里,我们绝对是一道风景。众多的美男们连嫉妒的心理都不敢有,生怕破坏了这校园唯一的靓丽后,会成为学校的千古罪人。 毕业的时候,她执意去了西藏支教,她说那里有她们一家三代的一个梦想。而我的父母,吹惯了海风的他们不会允许我跑那么远,只为一个尚未过门媳妇的全家梦想。 最后她拿出两年前的那份情书,“今生有你相伴,世间就再没有你我的距离”。 这段话下面画着粗粗的红线,想来不知道多少个夜晚她对着这句话在微笑。而今她拿着它,眼泪却在腮边滑落。 她看了最后一眼,擦去泪水,然后慢慢地撕扯起来。我的心剧痛,手上却无力去阻扯。她走了,身后的纸片,象梨花一样飘散。 一个月前,我工作近五年。你不经意的出现却必然葬送了我平静的生活,我没法怪你,因为我又在开始琢磨怎么才能表达我不怪你的原因。 我想约你出来相见,然后诉说这个原因,也许我早已不能滔滔不绝,但是我还能保证绝对的真情实意。 我想通过传统的鱼素纸笺向你表白,我害怕面对面会有着遗漏,现在哪怕一点不经意的瑕疵也会让我不能容忍,因为那是你。我要承诺,我会让你放心,选择我是你这辈子最正确的抉择。 但是考虑了几天后,我都不想做了。 现在,我只想告诉你,明天来上班的时候天冷,多穿点。还有,你不用担心睡得太晚而赶不上早餐。因为这个月我已学会了炖绿豆枣泥粥,而且每天早晨上班时都会带一份。 第2章 船坚炮利——船坚 船坚炮利————船坚 剑之晶 “船坚炮利”已走进了历史,但它曾见证了我们的耻辱,如今我们在国富民强的情况下,要永远地引以为戒;它也曾是我们的梦魇,现在当我们醒来的时候,为了美好的清醒我们要坚强地奋斗不息。 某时某刻,有幸和朋友到码头上转了一圈。当我看到那硕大无朋的远洋货轮停在岸边一声不吭,钢筋铁臂的起重机在张牙舞爪时,一个词语瞬间就占据了我的整个思维————船坚炮利。 一提到“船坚炮利”这个词,每个中国人都会马上联想起那段夹着尾巴被人痛打还无可奈何的岁月。这和看见“一衣带水”脑海里就会浮现留着一撮小胡好擦鼻涕,背个枕头随时被睡的小岛邻居情形差不多。 很长时间以来,尽管我们有着漫长的海岸线、宽阔的大洋面,可是我们却没有与之相配的铁甲猛舰。因此在那个海洋的时代,我们就象一个身中剧毒的武林绝世高手一样,备受蟊贼流氓的欺负,空有一身上乘功夫却使不出来。 而我们本来是可以将武功练到百毒不浸的金钢不坏之身的。 中国传说中,黄帝掏空了一段树干,将其丢入水中,然后带上娥皇、女英二妃泛舟湖上。于是最早的船就伴随着伟大的爱情而诞生了。 接下来,随着对鱼肉的需求,及对跋山涉水的渴望,中国的造般业逢勃发展了起来。中国历史上的陆军有过大唐谁与争锋的辉煌历史,也有过两宋豕突狼奔的不堪岁月。 北宋灭亡,徽、钦二宗让人连老婆、女儿都抓到了北国荒芜之地。老九赵构一路施展梯云纵、水上飞等绝活逃过长江。但是赵构这人不厚道,他吹嘘自己是骑着泥马横跨长江的。那既然有了这等连大仙都不敢小觑的神乎其技,造船这雕虫的微末行当自不在话下。还记得初中的历史书么?主要用于航海的指南针就是这时的杰作。 前方岳飞、韩世忠忙着直捣黄龙,后面赵构继续不后道。他骑泥马的神技昙花一现后再也不见其用,而是长期在紧靠都城的大河里准备着二百艘大船。他早准备好了,一旦风向不对跳上船就开溜。哎,帝国的高超造船技术都让他用在这了。 后来忽必烈搞了个两次讨伐一向欠揍的小日本战事。可惜坏人活千年,小日本得益于“神风“相助,安然无恙。帝国的水师在台风面前肢离破碎。本以为这是天不佑我,现代研究却发现是沦陷的大宋子民在造船的时候,偷工减料,以次充好。虽然这一方面表明了大宋子民对蒙古人的痛恨,另一方面也说明了”王八蛋工程”是哪朝哪代都危害不小。 到了大明初期,中国又有了气吞万里如虎的天朝上国风范。陆军拔了蒙古人的大营,烹了他们的牛羊,不过没象我们东边的邻居,爱在女人身上找自尊。水师也是齐头并进,郑和大总管带了百多条当时世上的超级战船,在南洋、印度并少许非洲地段煞是威风了一回。如今,西方人提起这段传奇来仍是心有余悸,幸亏天朝上国看不上眼那些蛮夷之所,否则中国的龙旗就要在那高高飘扬了。不过遗憾的是,朱老四本意并不是去开拓疆土,连耀武扬威都是顺带的。他是去找他失踪的侄子建文帝。 清朝时,马背上的满洲民族对造船更是弃之如屣。但也不能说它就一无是处。好歹被慈禧喻为“大清中流砥柱”的李鸿章还带着从德国进口的巨无霸去恐吓了番日本的小孩。那时小日本刚开始明治维新,但是孩子们却早开始了打“定远号”“镇远号”的游戏。也是这次后,日本的天皇带头节食省钱造船。而李中堂出去晃了一圈后,那心就放到肚子里去了:蛋丸小国的舢板还能飘洋过海不成?由于李中堂的大意及老佛爷的公园政绩工程,十几年后这支曾“亚洲第一、世界第六”的船队就和它的帝国一样,永远失去了东山再起的机会。 自此后,中国的海军就发展缓慢。“船坚炮利”见证了我们的耻辱,也成了我们的梦魇。及至中日淞沪会战的时候,老蒋迫不得已竟在江阴出了“沉船”这一下策。 可怜小日本靠着大船风头出得过分,忘记了自己那时平均不足一米五的身高,竟然妄想做世界的老大。山本五十好几就是这群昏头昏脑家伙中的一员,他带了支船队到珍珠港去打劫。这下好了,没多久,离了水的山本同学就在空中让山姆大叔一炮打得献身大海。再过不久,“大和号”这个庞然大物也被貌似蚊子样的飞机炸成了一堆废铁,而且还沉在水里不能打捞。小日本原就资源短缺,再这么浪费不输才怪。最后,我们的邻居乖乖做他的上岸生鱼片去了。 到了四九年,“日不落”帝国的白日梦还没醒,它竟然在长江里朝要渡江的解放军打了几炮。我们自然没有客气,毫不手软地在不列颠的船上留下几个入水洞。这次他们有着“船坚”,我们却有着“炮利”。 如今,已没有人敢明目张胆地对我们指手划脚。但是,我们仍然要最大限度地走进海洋。是的,“船坚炮利”已走进了历史,但它曾见证了我们的耻辱,如今我们在国富民强的情况下,要永远地引以为戒;它也曾是我们的梦魇,现在当我们醒来的时候,为了美好的清醒我们要坚强地奋斗不息。 ========== 船坚炮利—---炮利 文/剑之晶 军人出身的爸爸给我讲过一些人名的趣事。 他说在战争年代,好多人参军前没有姓名,加入部队后大家就根据他们本身的特征或者职务来称呼,因此那名称就五花八门了。其中一位被如此美其名曰——炮架。这主要是因为他的任务就是扛着炮架。新中国建立后,炮架成了高级干部,但是他没有与时俱进地改个符合身份的名字,仍是敝帚自珍。非但如此,他还泽被后世。于是,他的两位公子,一个叫炮筒,一个叫炮声。 第三章 炮利 船坚炮利—炮利 文\剑之晶 -------说话掷地有声,板板是钉,一诺重千金;做事勇敢果断,一往直前,一举定乾坤。----- 军人出身的爸爸给我讲过一些人名的趣事。 他说在战争年代,好多人参军前没有姓名,加入部队后大家就根据他们本身的特征或者职务来称呼,因此那名称就五花八门了。其中一位被如此美其名曰——炮架。这主要是因为他的任务就是扛着炮架。新中国建立后,炮架成了高级干部,但是他没有与时俱进地改个符合身份的名字,仍是敝帚自珍。非但如此,他还泽被后世。于是,他的两位公子,一个叫炮筒,一个叫炮声。 炮架的称呼类似于“机枪手”,可是要远比枪枪手叫得开。原因很简单,炮看起来就威猛无比,叫起来更是地动山摇,而且在一般部队里属凤毛麟角那类。我党还在山沟唱信天游的时候,虽说缺衣少穿,但是机枪多少还有几挺,可是那大炮往往就有点绝世孤品的意思。也因此,“炮架”的称呼由其唯一,而愈发响亮。而炮的“威猛”形象更是深入人心,让老革命自然倍加珍惜。国父孙中山在国民党内也曾有个绰号叫“孙大炮”。孙本人听了后不以为忤,还深喜“炮”的无往不利。 炮在中国的历史颇为久远。春秋时就有了炮的原形“投石器”,可是直到宋代火药的发明后,才有了现代炮的影子。炮一经发明,它的巨大威力就显现了出来。宋末元初,蒙古大军南进到四川钓鱼城受阻。这一阻就阻了三十六年。但是这还不能让钓鱼城的名字在史册上响亮。由于受阻时间太久,蒙古大汗蒙哥就御驾亲征。这个蒙哥就是忽必烈的哥哥。话说蒙哥自以为命系于天,再加上膀大腰圆,就想着自己天下无敌,于是就跑到钓鱼城下大骂南宋子民以显示自己是如何的英明神武。可惜这次还有个比他更英明神武的大炮。结果就是大炮轻吼一嗓,蒙哥就出师未捷身先死。也是因为大炮这一吼,就帮助钓鱼城穿过时空永载史册了。 无独有偶,大清国的开山鼻祖努尔哈赤英雄一时,也被袁崇焕一炮给打成了孤魂野鬼。 在这个时候,投石器还没有完全退出历史,并且相对于当时野蛮的西方还颇为先进。 马可波罗在中国赚个钵满盆盈,就跑回国想扬眉吐气。只是他命不好,碰上战争被强制入伍了。这还不算,他又被敌方抓去做了俘虏。马可先生大难临头,也想得开了,就开始吹嘘在中国的传奇经历。他说的大部分却也为亲眼所见,可是有些却吹过了头。他竟然说元朝大军进功襄阳城时最后得利于投石器,而且还大言不惭地说“投石器”是他叔父发明的。晕乎。 不过这一吹,马可波罗先生却从阶下囚变成了座上宾。由此也说明了“行万里路”和“读万卷书”同等重要。当然了偶尔适当吹嘘一下也无伤大雅,没准还会有意外收获。君不见三分假来七分真的《三国演义》就是比纯史实的《三国志》要家喻户晓? 后来火炮传到了国外,帮助欧洲人提前结束了茹毛饮血的时代。到了十八世纪末十九世纪初的时候,火炮在国外的运用就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了。此时历史舞台上,一代欧洲强人拿破仑就靠着娴熟的炮兵技术而粉墨登场了。还好,这个法兰西皇帝对老师中国还是保持有一定的尊重。他说“中国是一头沉睡的雄狮”。这句名言让我们当时贫困交加又一心想赶美超英的精英们对拿破仑好感尤深。可是这个皇帝不地道啊,他的话后面还有一半是“可惜它睡着了,而且还要睡很久,我们不要吵醒它”。 在中国得炮之利的人也不少。陈诚终生受蒋介石的宠幸,这除了一部分得利于他曾是黄埔教官之外,另一部分也和他驾驭火炮的能力有关。陈炯明叛变,以二万多兵力对付一千多黄埔学生军。那一次叛变打得蒋眼泪汪汪,有次还幸亏共和国大将陈赓背着他逃了出来。最后要全军覆灭的时候,陈诚就使出平生所学,对准陈炯明的指挥所就是三炮,炮炮中心开花。于是叛变失败了,陈诚升职了。 炮的威力巨大,在共产党的手里更是平添三分凌厉。到了一九四九年,国民党让共产党打得抱头鼠窜。百万雄狮要过大江时,还分不清形势的大英帝国让人民解放军几炮打穿了“紫石英”号。这一打让英国人清醒了,也让世界为之震惊了。后来英国是西方国家中第一个和新中国缔交外交关系的。 老蒋好不容易连滚打爬逃上了台湾岛,还没安稳几天,他的主子美国人又让他放弃金门前线。这明摆是想让台湾从中国分离出去。老蒋打仗是差了点,可在这点上却不含糊,心中自是不乐意,可是美国人又权势熏天。正当他左右为难的时候,***一声令下,向金门开炮。这一炮打死了上过我们初中历史的吉星文。“七七事变”时,吉星文团长打响了全面抗战第一枪。后来到台湾他荣升为陆军副司令,可惜没躲过一炮。不过,老蒋是开心的,因为美国分裂中国的企图又一次失败了。 由上可见,炮真是端地厉害无比。老爸说,做人也应如炮一样,说话中气十足,行动雷厉风行。 老爸又说,新兵怕大炮,老兵怕机枪。炮,声威震震,其势摧枯拉朽。可是有些炮也是雷声大雨点小,譬如北洋舰队的空心炮弹,打出去时也是惊天动地,可效果却等同于猪狗放屁。机枪声小,却打出漫天弹雨,让人避无可避,这来得实在。 因此,我们要做名副其实的大炮。说话掷地有声,板板是钉,一诺重千金;做事勇敢果断,一往直前,一举定乾坤。 第4章 朋友 再见了,我的朋友 剑之晶 注:再过几个小时,我的朋友就要离开江阴回合肥的老家。这几年我们朝夕相处,差不多每一顿晚饭都是在一起吃的,每一个晚上都要吹会牛才能各自回屋睡得踏实。我知道他所有的涕泪笑乐,他也知道我所有的悲欢离合。 认识小明是在非典肆虐的那年夏天。每当这个季节到来,公司都会分来一批新进的学生。晚上闲着没事,我这个早毕业一年的人就挨着宿舍看看新来的师弟们。 夏天,总是与大自然接触最亲密的时刻。宿舍里,小明的舍友在吆喝着楚河汉界,而他本人则穿着短裤躺在床上发呆。那时,他这个刚工作的人一定还沉浸着毕业时的离别悲伤之情。我理解这个。对于我们这些出门在外闯天下的人,大学是我们接确社会的第一站。在那里,来自五湖四海的兄弟姐妹相互扶持着跌跌撞撞走完四年的人生。毕业时的分别应该是我们大多数人面临的第一次重大分别,因为我们来自四面八方,更要散向祖国各地,也许今生都不会再见,所以我们会有直到工作仍存在的巨大伤感。我熟悉他躺在床上时脸上落寞的神情。 年轻人终归有一层亲近,我们不久就熟悉了。后来,他告诉我,刚工作时是他最失意的时刻,因为那时他失恋了。就着这个话题,我们分析了四年的爱情。最后得出来的结论是,爱情也是要生活的。 他虽然失过恋,但是仍不失为一个耐得住寂寞的人。刚来的时候,他平时老老实实上班,周末则安安分分躲在宿舍内成长。而我除了正常上班外,业余时间则有些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味道。我觉得我毕业比别人要早,所以我有大把的青春好挥霍。于是每一个晚上我都和新交的朋友们成群结队,或者打扑克消遣,或者泡泡澡休闲。因此第一年我们的交往少得可怜,仅有的也多是伴随着“将军、支士”的大呼小叫声。 尔后,我觉得青春已被我预支得差不多了,就该痛定思痛,捡起了英语这个科目。我想着也许我可以靠着它走进外企,去拿高一点的工资,让我的青春在金钱的支撑下能够延长些。小明这时与我不谋而合,他也学起了英语。为了钱,我们走在了一起。 我们一起去外国友人的家中和他们对话,我们一起组织英语角,我们也一起参加室外活动。就这样,我们的交流多了起来。 这时,我发觉他远不是外表看起来的内向文静。 当他与我闲谈时,我知道我人生第一个辩论对手出现了。每当有一个分歧时,我们都是各执一辞,为了自己的观点搜肠刮肚些可能有的,也可能是自己现想的道理来试图说服对方。我历史学得还算不错,因此引经据典总想让他心悦诚服。他对社会认知方面要强于我,每每总是拿些现实中的年度大事或著名案例来反问我为什么。那时我总是觉得他太消沉,总是拿一些偶尔出现的个例来以偏盖全。他则十分同情我似地说,富有激情拥有幻想是年青人的特征,但是你已经不小了。 在辩论中学习,从争吵中成长。毕竟我们都是成人,知道虚心学习的好处。所以我们没有结果的争论完之后,都开始问对方的证据何来,理由何在。一段时间后,他的历史知识与日俱增,而我的社会认知也逐渐丰富。非但如此,我们的观点还越来越接近,一旦与别人再言语的时候,我艺术地说了上一句,他在边上则会很完美地为我补上下一句。 在中学的时候,我们的成绩都不俗,因此零五年,我们壮志未酬都报名去考研。但是那一年,他最终选择了更具有现实意义的公务员考试,可惜最后却在面试那一关折戟沉沙。而我则带着我的设计发明全国跑的去参加各种比赛,希望能够将自己的一点聪明才智折合成人民币。如此一来,考研对我们来说至多只是郁闷时慰藉自己的口号。不过,我们最终仍决定要给我们曾经的辉煌有个交待,哪怕这个交待糟糕透顶。 我们带着完成使命的心情好象无所谓似的参加了考研。但是事实上,我们是有所谓的。考场内和我们有着差不多年纪的学弟学妹们,尽管看着稚嫩,可做起试卷来远比我们老辣。我们看着熟悉的很却又无法下手的考题,知道我们可以在分数上得到辉煌,找到自信的时代结束了。 那次我们带着数码相机留了许多照片。虽然照片上我们看不出是开心还是难过,但是在存入电脑的时候,我们都不约而同地给文件夹起了“考研终结篇”的名字。考研对我们来说已成奢侈,研究生很多时候只是听起来悦耳。 从那次后,我们真正不再注重虚名。能够开心地生活比这远远重要的多。 在这四年里,我经历了人生一次非常彻底地失败,那就是给我打击最大的一次失恋。从这后,我知道我的人生经不起太多的等待,更不能承受更大的折腾。我唯有事业成功,夯实了生存的基础,才能在别的人生大事上游刃有余。到那时,风大也罢,雨狂也行,我在温暖的小屋里平静地喝着小茶。 至少名义上我还算出双入对时,也曾想帮助他走出单身的牢笼。可是,我们对现实挑剔,现实对我们更苛刻,他没有成功。从那后,他更坚定了大丈夫成不了万世基业也当独善其身的信念。因此,他更是发奋地多读书,努力地考职称。 在他看来,我长得伟岸,还稍带一点顺眼的英俊,我是不该单身的。 在我看来,他手脚勤快,还会做一手赶上二级厨师的好菜,他更是不该独行的。 在对方的眼里,我们都有着似乎不可比拟的优势,可是直到现在,我们仍是一船明月一帆风的光棍。我曾开玩笑地对他说,小明,你娇小玲珑些,不如做个变性手术,我娶了你。而他则一本正经地对我说,我做了女人一定不会嫁给你。 每天下班后,我们多半的晚饭都是在一家四川人开的酸菜鱼馆内解决的。老板服务员已对我们熟识。每次我们一出现的时候,他们就会习惯地问,今天换哪样菜。我们吃饭只要两个菜,一个荤,一个素,还天天换着口味吃。今天我们的散伙饭也是在这家饭馆内吃的。我们都不太能喝,但是我们举起了杯就一饮而尽,再举就会说少喝点,身体要紧。这个饭馆在我们眼里是周边地段中最物美价廉的。今天我们来这,显然不光是因为它便宜,还因为这里有我们许多的回忆。云南的马加爵被抓了,我们回忆自己的大学时代,然后好象有点不甘被其抢了风头,其实是心有余悸地说,我差点也成了马啊。股票最近一年是疯涨,我们感触道:炒股真不是赚钱,那是抢钱啊。 他拼命考公务员,我就给他加劲,并告诉他:你可要加油啊,当了官,我的水晶也好卖。他则对我说:剑啊,你也考吧。你历史政治对我好的多了。你当公务员比你卖水晶更容易实现些。 明天,他就要走了。我在他的宿舍里坐到十二点,然后说休息吧,明天要早起。他说他的手机号码最近不会变。然后他给我留下了他老家的号码。 我笑了笑说,也许一个月后,我也远走高飞了。他说,对,我们都是没有根的人。唯一的根就在父母那。而在外面工作时,则是哪里适合我们,我们就在哪里待着,一旦不适合自己的发展,又会打起背包走天下。 小明,我的朋友,你走好。也许再见时,你是个政府的高级官员,而我也是个成功的水晶商人。也许再见时,你仍是个为生计拿着小厂工资半死不活,而我也可能仍在走街串巷地继续水晶梦。但是我们都不会再牢骚满腹,我们已经成长,我们学会了在艰辛中微笑,懂得了在逆境中平和。 再见了,我的朋友。 第5章 童年的阿娇 童年的阿娇 剑之晶 那是个和蔼真诚的午后,风不讨厌,轻轻拂着你的脸有点象戏谑,太阳也不生分,暖暖地温柔着大地的心情。 阿娇陪伴着我成长,她是我童年的偶象。 那时候不管我正在做什么,只要阿娇一出现在我的视野里,我就会马上停下手里的活计,急急地趋上前,或是很勇敢地走过去向偶象讨教些成名的绝技,或是胆怯地隔着四五米保持对偶象的崇拜。而当时勇气很少愿意光顾我,胆怯却时常来扣门。因此那年头在乡村的小路上,常常有一个小男生好象图谋不轨一样,紧紧跟着一个比他高半个头的小女孩。 阿娇似乎从来没有生气过,她总是羞红了脸,低着头想快步离去。我就在她身侧歪着脑袋,看她嘴角忍不住地绽开一点小小的笑。那样子,好象六月天里偷吃了涩涩的桃,酸酸着神经,又麻麻地舒服着心情。而她那羞涩地一笑,正如初春的细雨,细腻地洒在粉色的桃花上,让我的心情跟着微微湿润在清新的点点透明中。 我其实并不知道她叫什么,或者说对她的了解除了我父母的几句话做注解外,就是空白。就是阿娇这个名字,也是我童年梦里千百回后,自以为得意地借了电视中一个老爱扎着蝴蝶结的女孩子的。知道阿娇,进而把她当成偶象,再进而想去了解她,看看她与别的女孩有什么不同,这一切都是受我父母影响的。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没几个人愿意把自己的丑事拿出来张扬。而在这里为了让阿娇偶象的名正言顺,我不得不曝下自己不算光彩的习惯,虽然这也有可能是大多数男孩子的通病。童年的伙伴们要么拿着截树枝骑在牛背上假装吹笛,要么在父母做饭时殷勤地帮着加些柴禾妄想着能骗到点零花钱。我比他们真诚也直接地多。我没有音乐细胞,让我吹笛子不是你脑袋不好,就是我有点神经质,因此我坚决不弄虚作假去放牛。我也是爱父母的,会尽量让他们享受孩子带来的快乐,而不在他们工作劳动的时候添乱。我会每日绕在他们的膝前喋喋不休,提着各种稀奇古怪的问题和要求,譬如我要买个铅笔刀顺便又想买点糖果之类。可是我的真诚并没有换来父母的理解。 妈妈忧心忡忡地对爸爸说,小剑这孩子懒得出奇啊,你怎么不管管呢? 老爸的南拳北腿我是见过的,但是我并不害怕。因为我一直怀疑小时候的爸爸还不如我现在这么乖巧伶俐。他八成连绕膝这种孩子的义务都懒得去做,很可能每日吃完了饭菜一抹嘴啊。后来奶奶证实了这点,她说爸爸小时候是养鹰的好手,早早就靠自己的劳动用鹰抓兔子换钱,可从来没给她老人家一毛,全送给走街串巷的小货郎了。 爸爸对我一笑而过,做为教育工作者的妈妈却诲人不倦。 于是一个中午,田里劳作的人们都三五成群地回家吃午时,我被妈妈带到路边期待着什么。 一会过来一家人,两个大人带着一个扛着小锄头的小女孩。这个女孩就是阿娇。 妈妈和阿娇父母打完招呼后,就指着阿娇对我说,“看人家也不比你大多少,都能帮爸妈下地干活了”。阿娇听到这,本来很自然的脸上,突然间一片陀红飞起。那时的我,第一感觉就是这小丫头偷喝了酒。但毕竟当众受到指责,我还是要表现点自己的难为情的,因此我没有戳穿她的把戏:孩子是不能偷酒喝的。 第一次见面虽然不是太愉快,但也没有太难过什么的,总之以后我就留意上了这个叫阿娇的小姑娘。我们家就靠近路边,真是近水楼台啊。以前我每天不是在野外欣赏伙伴们拙劣的笛子表演,就是跑到他们家揣摩他们并不高明的骗术。可是从那后,一到中午或傍晚时分,我就会准时跑到路边目送阿娇的路过。而阿娇每次都是偷喝酒的表情,这让我有了抓住别人小秘密的快感,也让我由初始鬼鬼祟祟地偷窥变成后来理直气壮地欣赏。 我每次都是绕有兴趣地盯着她看,可是渐渐地每次都偷喝酒的她,让我也醉了,而且还有点上了酒瘾。于是,若有那么几天我看不见她的人出现,就会有些失落。我会不厌其烦地对同样“真诚而直接地”小三说起她的点点滴滴,其实来来回回就那么几句。她怎么不嫌累呢,天天到地里干活。怎么会有那么多人夸她呢。你这几天看到她了吗。 就这样在不间断地行注目礼中,我上了小学。而阿娇仍然频繁地出现在我家旁的小路上。初吃上学苦的我,对阿娇能在田间自由穿梭而不必每日在课堂里摇头晃脑充满了羡慕。 谁不知道田间的蝴蝶又大又美,抓住一只时它扑腾的翅膀总是会挥洒出阵阵的香气,让跟随你的伙伴们水灵灵地大眼睛里有着惊奇。谁不明白田野的草地软得无法比拟,连狗尾草的胡须都能让你痒得留连忘返,一个劲地打滚嘻戏。而对上学这件事,老爸没有一笑而过,他粗暴地专政了我。那时我明白了,阿娇是勤劳的,听话的,所以她可以不上学。 她的家应该是与学校同一个方向。因为上学后的我常会在路上与她同行。我虽然胆子大了,可是仍然是只敢近近地跟着她,不敢与偶象多言。很多时候,她会故意想甩掉我,一会快走几步,一会又慢慢地在原地踯躅。只是在做这些事情的时候,她的脸色依然会菲红,多了几抹好看的彩霞,看了象极了偷尝了六月的樱桃,感官为之甜甜地舒畅,心情为之熨贴地愉悦。 我上二年级亦可能是三年级的时候,大概懂了点什么叫骑士风范,就主动地和她交谈过一次。那是个和蔼真诚的午后,风不讨厌,轻轻拂着你的脸有点象戏谑,太阳也不生分,暖暖地温柔着大地的心情。我跟在阿娇的身后,鼓起了好几次的勇气又到关键时刻打起了退堂鼓。 第6章 阿娇 现在快到学校了,我必须象个小小男子汉,做不了骑士,也不能做个逃兵。我豁出去了。 “喂,我叫,我叫小剑,你,你叫什么?”我的语气显然要玷污骑士的威名。 她一愣下,第一次停住了脚步,转过身审视这个跟了自己好多年,快有自己高的小男生。我想那时我肯定是一副很无辜的被冤枉偷葡萄的样子,有点可怜兮兮。但是昨晚我确实和小三光顾了表叔家的葡萄架,尽管表叔家有只比我和小三两个加起来还要壮硕的大狼狗。 “咯咯”,她突然笑了起来,又好象觉得不妥,忙掩上了嘴。我一下放松了,刚想再说话的时候,她一拔腿跑了。我一看急了,跟在后面一边追一边叫,“哎,别跑啊,别跑啊”。她不按正路跑,却拐进了路边的小巷子里。我想也没想,就跟了进去。可是三拐两拐下,她就不见了踪影。我十分懊恼:我没事就追野兔或者狼狗而练出来的短跑竟追不上一个看似弱不惊风的小丫头。由于担心上学迟到,我悻悻地回到了主路上,可是抬头却见几十米开外,她站在路边,脸上满是彩霞纷飞。她见我出来,远远地冲我挥了一下手转身又跑了。那一瞬间,我觉得她脸上的彩霞无限制地美丽弥漫,整个世界在绯红。 可是自那后,我就不怎么热衷于追逐偶象了,再见她的机会好象突然间就少了许多。也许是她错开了与我相遇的时间,也有可能是我错开了。总之,在童年乃至少年的时代,我再见她的次数是曲指可数。而到底最后一次见到她是什么时候,对我来说恐怕永远是个谜,也许我本就不愿记得,也许还有更多地让我记得。 在这几次里,她由一个只扎着小辫子的单薄小丫头,慢慢地长成一个戴耳环的窈窕少女。但是每次偶遇时她脸上的朝霞却总是无法掩饰地一点点绽放开来,那是似乎永远也不会改变地羞涩,却也永远不曾中断地萦绕在我的心头。每当这个时候,少年老成的我就拿出了吹笛子伙伴的伎俩,用不经意的眼神伪装着成熟,用不苟言笑的外表打扮着冷酷。而我看似平静的心湖其实早已有了许多不安分地小蜻蜓,正调皮地用它们的小尾巴不时地点击,那一波一波的感觉,荡漾着就温馨了我的全身,慢慢地就让我融化成潺潺的春溪。 望子成龙是每一对父母的基本技能。我的父母自然也不例外,他们不求我有多大的出息,没有用那既看不见也摸不着的永垂不朽或举世闻名的大人物来鼓励我,让我上进。他们找了一个就在身边常常出现的一位勤劳小姑娘来做我的榜样,希望我至少可以不懒惰点。事实证明,我虽然没有变得更勤奋,但是至少学会了一点执著。我可以几年如一日地跟在一个小偶象的身边,以期弄明白她为什么这么勤奋,为什么会成为大人们众口交赞的小榜样。 还有一点,父母也许没有想到。童年阿娇的羞涩笑容可以陪伴我整个成长年代,而且在我进入社会后,她的那抹笑容在我心中显得更为珍贵。 因为她的笑容里有着无忧无虑童年的脱凡纯净,更有着没有涉世的自然真诚。 这一天 剑之晶 这一天小雨淅淅,我却象个太阳小子一样热火朝天。 早上。最难的事情就是睁开我的千钧之眼皮,抬起我的万斤之脑袋,然后太公碎步,委蛇委蛇地来到洗手间凉水脸上浸,牙刷口中掏。此时就象日之未出,还躺在大海的臂弯里打着香甜的呼噜。而凉水扑面一激,就象冰川骤至把那个太阳挤得生生地跳出了那一片汪洋。于是,我醒了过来。 骑上摩托车出了大门后才发觉今早细雨蒙蒙。 醒是醒了,可是懒的神经还是粗地象我的小蛮腰。我哪舍得停下车来取出雨衣撑起上半身个晴空。算了,管它风吹雨打浮萍去,还是惬意地淋下小雨。我狂飙了两分钟后,驻足而立掏出了两个钢崩递给了街头的大妈。无功不受禄,她忙拿两只大华的包子以货易货。 跨上我的矮头电驴一路不停地往公司跑去,中间偶有两个红灯提醒我最好不要挑战警察的权威。来到公司大门口,门卫嚣张地不给我敬礼,我更是视而不见地一直闯进。我前脚刚踏进办公室的门,后脚进来的领导就说今天下雨不出去为人民服务。 既来之则安之,先喝了我的早茶再丰富下知识看看报。可是翻过了A版到G版,从一面的头条到末尾的广告,怎么都是形式有点不妙但总体大好。那些贪官们不再争着闹绯闻,明星们不再抢着比胸毛。哎,真不负责任,你们不整点事出来,哥哥就一天没有奋发向上的动力。 茶已喝完,报看遍,再瞅瞅有没有什么社会主义的好处没发现。 不怕我偶一想到,就怕我专门琢磨。哎,还真让我发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感觉真是爽。这脑袋久不用会笨掉,打印机长久不活动会坏掉。保护集体财产,人人有责,我就勉为其难将我的大作打个百八十页吧。咦,字打偏了,重来。哎,怎么日期也打上了,扔掉。呀,纸怎么这么少,续上。FUCK,这墨还真不经使,没了。 公司信条,当有客人的时候,要问客人:“我能为你做些什么。”当没有客人的时候,要问自己:“我还有什么能做。” 我还有什么要做呢?对了,我还要送批土特产给一朋友。 来到车棚,我牵出矮头电驴又风驰电掣地赶回兴国公园,旁边我的小窝。土匪下山一样把我的存货搜罗干净,又三步并两步奔往高巷口。交接完毕后,君向潇湘我向秦。 途中接到老妈的电话,说说爱玩的爸爸垒万里长城,聊聊家中的小狗成群结队,谈谈屋内的猫儿三五成党,侃侃外面的世界日新月异,论论各国政要的花边新闻,最后笑笑邻居的孩子十八年华就要喜结连理,单身的我忙说,妈我还在骑着车子冒着雨,再说下去手机电池也不允许。 第7章 鳄鱼的眼泪 中午到了,想去食堂为公司做点贡献少剩点饭,没想到他们竟打击我爱国爱家兼爱公司的积极性。我只迟到了半小时就被剥夺为食堂尽绵薄之力的权利。好吧,我走街串巷把本该留给江苏的GDP送给了福建那个沙县。 解决了食的问题,下面就要为如何更好地去食而努力。我要去乡下的公司谈谈如何把我的脑力变成钱。 我撑起一把小花伞晃悠悠来到杏春站,老远看见去常州的车已出了门。我又是摆手又是呐喊地终于让售票员以为来了个大生意,忙象救我于水火中拉我上了车。我掏出十元告之去南华职高。她正气喘吁吁地高兴,猛然一听失有些失望却也干净利落找了我七块。 到了职高的路口,申港的老板接我去公司。 就过去的发展历程,现实的发展情况,以后的发展趋势,我们真诚又深刻地交换了彼此的意见。定下了以后的战略目标,双边的协作关系后,我又来到了南华的路口。 还没等到回程车的时候,想起有个叫麦子的家伙在职高里已冬眠了好久。春天来了,他发芽了没? 电话打通了却传过来个蜜枣般地声音,难不成这小子偷偷摸摸由单头大麦长成了并蒂莲? 可惜大头麦刚告别单身一分钟,那蜜枣就自报了家门,让他重新一帆明月一帆风。 原来这麦子久旱逢甘霖,不知哪去淋雨了,剩下个半年不叫一回的手机吸引了同事的兴趣,他们也以为麦子也要成为并蒂莲了,接了才知道是个断臂山。 我到了他办公室不久,初春的麦子经不起乍寒的雨折腾,又溜了回来。 这麦子灌了太多的雨,你看那一路水的让我晕头转向。还好空间我是忘了,但是时间我还记得。因晚上另有朋友要见家乡的土特产,我就谢绝了麦子的白玫瑰晚饭。 回来后刚四时多点,时间还有些,我就又回到了温柔富贵乡暂且睡一会。正在花柳繁华梦里逍遥的时候,朋友来了。我七手八脚地穿衣而起,差点就春光外泄。 先吃饭后看货,最后朋友拿了些样品告诉我要征服上海滩。 朋友走后,老想着今天没为食堂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心里总是不踏实。罢了,还是将那份报国心捐给电信吧。三个小时的长途电话下来后,我赶快收线,可别物极必反埋没了我的激情。 洗脚、上床。你们还不给我老老实实地去睡觉。 =========== 鳄鱼的眼泪 剑之晶 “北国的雪”刘朝峰同志二八年华,今日正值其千秋大喜,我等就张罗着让他吃点拉面好寿与龟齐。各色人等,按其专长各有分工。我虽早不是肠肥脑满,可仍然众望所归地被派去买蛋糕。 雪兄毕业到现在惨淡经营了两年,离“五子登科”尚还差着一段距离。我就琢磨着投其所好,搞个吉祥如意,让他先解决五子之一的票子。当然我也藏了个私念,你小子吃虱子怎么也得留只腿给我吧。 来到蛋糕店后,我开门见山地说在蛋糕上给我雕个奶油印钞机。店内工作人员面面相觑,最后老实告诉我,他们连见都没见过那玩意。我听罢,歪着瘦身了的脑袋“咯吱、咯吱,哦哈伊”了一会,“那给我雕个骑毛驴背大钱袋的土财主。”听了我的要求,工作人员又缺氧似地深呼吸了一会。 我失望之余,只得问那你们会雕什么。 糕点师转身拿了厚厚的一摞照片让我挑。我打开一看,春花秋月、冬虫夏草那是应有尽有。可东西做得再美,照片拍得再逼真,也了无生趣。玉帝啊!!!零八年奥运会都开过了,还搞这些稀松平常的东西,怎么跟美帝苏修斗? 我看着十二生肖在向我点头,三十六花卉在朝我骚首,心中待唤奈何。 突然,我象后脑被人一闷棍,满天的星斗绕我飞。我看见了三只憨态可掬的鳄鱼,其中一只沙滩上闲庭信步,另两只海水里吹牛吹得口水乱吐。现在股市红火啊,有多少人梦里千百回希望自己象股市大鳄一样,拼了命地往家里捞钱。 好了,就是它。我又想了想雪兄属猴,那就在边上再放只大胖猴吧。如此一来土洋结合,新老俱有,管你美元值钱还是人民币坚挺,总归跑不出我的口袋。 “那就把猴子放在鳄鱼的边上?”糕点师问。 虽说猴子、鳄鱼只是取个寓意,但终归不惧鬼神敢如来手上嘘嘘的猴子,似乎只听说花果山上五百年前出过一只。算了,想发财也不能一口吃个胖子,小心行船吧。 “你给我雕个猴子骑在鳄鱼背上”,我如是说。 糕点师傅再次瞅着我,对我含情脉脉。我点点头打断了他向我暗送秋波。 晕乎,当年日俄战争时,俄国大兵还骑过四不象对小日本包抄呢。今天雪兄把鳄鱼当马骑好歹也能赖上个“马上封候”的吉利话。这些我一时半会也没法向他解释,估计说了他还当我刚从三院(本地精神病院)翻出来。 师傅的手艺果然不是盖的,奶油刀上舔冰激凌的功力已炉火纯青。前后不消十分钟,就大功告成了。 看着这个凝聚了自己一半心血的杰作,我都舍不得拿去让雪兄糟蹋了。艺术啊,怎么可以用口来欣赏呢?舍不得归舍不得,还是要送过去的。 由于鳄鱼身上多了个大胖猴子导致蛋糕增高好多,极易损坏,我只得一手小心翼翼地提着它,另一只手紧握摩托车把,那样子绝对象端个什么定时的…… 到了集合点后,雪兄和另二位女士已正襟危坐于餐桌前象整装待发的西北军,就等我来了好一齐大刀向桌上的饭菜们砍去。如此虎狼之师,不消一时三刻,饭菜们就象日本鬼子遇到了孙立人师长,干净利落地被我们活埋进了肚子里。 该吃蛋糕了。我满怀信心:雪兄一定会激动万分,那泪八成会和着鼻涕流。 盒子打开后,猴子迫不及待地领着三只胖鳄鱼闯进我们的眼帘。两女士一阵惊呼,其中一位问“这绿色的是不是貔貅?” 呜呼,竟然还有比我更想钱的人,连招财的祖宗都想请过来。 雪兄看见了,呵呵笑着。 不对啊,怎么没见他激动得流出鳄鱼的眼泪?我等了一会,雪兄仍如花五十元中了一块肥皂的小农样。我大失所望,就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抄起一块蛋糕,就往他比卫生间还要光亮的脸上抹去。 第8章 生活在铁路边的孩子 万里陇海铁路第一县的小子 剑之晶 我们是天真的,不过偶尔扮一下深沉也无伤大雅。 我的老家在万里陇海铁路第一县————连云港东海县。生我养我的那个小乡村被陇海铁路一分为南北两半,在铁路两边有近一百米的空地。陇海铁路横贯中国东西,从最东面的连云港上车可一直坐到比利时的布鲁萨尔。 小时候,物质相对匮乏,就样就连小孩子的玩具也稀罕得很。但是我们仍然是快乐的,因为童年是盛产快乐的。我们要么玩着过家家、捉迷藏这种智力游戏,要么玩用泥土捏小动物、用木头削手枪的手工操作。孩提时代的我们总是能找到让我们自己兴趣盎然的东西。 那时,我们是天真的,不过偶尔扮一下深沉也无伤大雅。 我们会成群结队地跑到一个小土丘上,远远地看着那时还冒着浓烟的黑色火车缓缓驶过来。火车路过的时刻,我们总是很安静,哪怕是平时再淘气的小子也会毕恭毕敬地站在那儿,眼睛里满是朝圣似地虔诚。说不出有没有人在这诞生出“走出去,天地宽”的想法,总之看火车的时候是我们唯一显得有心事的时间。 火车虽然离我们很近,可是又感觉很远。那时的我们面对长长的火车总是有一种向往,或者准确点说是对其有一种可望不可及的仰望。当货车来临的时候,那动辄五十多节的长列,就会让每一个刚学会数数的孩子嗫嚅着嘴唇。而同一时刻有节奏的车轮撞击铁轨的声音,远远传来更让我们觉得是来自天那边的问候。间或有着客车时,那绿绿的车壳总能给我们一点惊喜。因为我们记得老师说过春天是绿色的,那载着绿色的火车就会带来永远的春天,让我们即使在本该萧索的季节里也有着内心对美丽的温顺。而客车上的旅客们更是象在电视上或者年画里,看得见却摸不着。也因为有了这远之的距离让他们有了点神秘,这幼年的神秘又给成人的我们留下了回忆的温馨。 我们中胆大的人曾鼓起勇气对过往的火车挥手。令人激动的是,那位带着蓝色压舌帽的司机忙里偷闲,也给我们挥了几下戴着白手套的手。这让虽快乐但也有点单调的童年生活留下了好长时间的一段开心。我们总是时不时提起并争论着,“那天火车上的人在向我挥手”,“是在向我挥手,好不好?” 稍大点的时候,我们也会三五成党的来到铁路边。趁没有火车的时候,我们会在铁轨上行走感受下体操中平衡木的感觉。我们总是晃晃悠悠,象个醉汉要不了几步就找不到平衡点。这时我们总是纳闷,火车的轮子在这窄得不能再窄的铁轨上是怎么风驰电掣的。 虽然火车陪着我们长大,但是胆小的我们在它的轰鸣面前只敢远远地欣赏一眼,哪会傻乎乎地跑到它面前接受天崩地裂般地恐吓。再说了,要是让父母知道我们与火车有着过多的亲密接触,那我们的屁股可要报怨个不停了。然而,孩子终归是孩子,对一些事物总有着好奇。最后,我们中一位大哥级的人物就让我们无比佩服地完成了对这个难题的探究。 那是个夏天的中午,大人们都在蝉的聒噪伴奏下沉沉睡去,外面除了火热的太阳就是有着火样热情的我们。那位老大偷出了三九冬天才需要的大耳朵棉帽,带着我们浩浩荡荡地向铁路开拨。 到了后,老大戴好紧紧包住耳朵的帽子,面无惧色地等待火车的来临。 不一会,一辆大黑头的火车就吐着浓烟“呜呜”地驶了过来。那火车还离我们好远的时候我们就一哄而逃。当我们跑远了回头一看,紧包住脑袋满脸汗水的老大就跟在我们身后,活象一个刚烧过的火把:棍头上冒着烟,棍身还相对光溜的耀眼。 做事要锲而不舍才行,我们又返回到了铁轨旁。这次老大说什么也不勇往直前了,毕竟那传遍十乡八里的火车鸣笛声,对涉世之初又初的我们具有非同一般的威慑力。问题总是有办法解决的。既然缺少勇敢无畏的精神那就来点赶鸭子上架的强制,我们来“剪刀、锤子、布”。很不幸,老大这次又抢了风头。 一位同伴把老大刚想捐献出来的帽子重新扣在老大的头上。我的邻居小三则提议要不要把老大绑在铁路旁的界碑上。此议甚好,我们一起看向老大。老大的脸色惨白,但是最终咬牙点了点头。 我们剩下的人前所未有的积极,跑到不远处打谷场上用稻草编了根长到足以将老大绑成个粽子样的绳子。很快,老大就为了我们光荣地变成了界碑上的粽子。火车还没到,他看了眼我们,示意我们离开。我们互相看了看,就默默地跑到近七十米之外。 又一列火车“忽哧、忽哧”地来了。我们目不转睛地盯着老大。老大象那个送鸡毛信的海娃,有着令人佩服地勇气和过人地坚定。他背靠着界碑一动不动,想必面对急驶而来的火车有着别样的大义凛然吧。而事实上虽然我们都不相信他会象海娃那样勇敢,可是这一刻我们都无师自通地学会了自我欺骗。 “呜……”“啊……”,火车叫声骤起,刚还纹丝不动的老大突然间象装上了电动马达跳起了机械舞,拼命地扭来扭去。他的大棉帽子也擅离岗位,从头上随着他的扭动而掉落在地上。火车象个高音歌唱家,“呜”地高歌了近一分钟之久。而那“啊”的叫声则直到火车远去多时还一声接着一声。 我们跑到界碑前,看着老大还在扭动。他嘴巴大张着继续“啊”,眼睛则拼命地闭着泪水一片,而鼻涕早过了楚河汉界流到了天边下巴。 那个晚上,老大的家人为可怜的老大又是请巫婆,又是请神汉地忙了半宿,后来听了一位老教师的建议才匆匆地把他送进了医院。好在没有大碍,没几日老大又神灵活现在出现在我们的面前,并告诉我们火车的轮子两边有凸起可以扒住铁轨。 而余下的我们,则每人尝了各自父亲的铁砂掌。惟有我邻居小三的父亲,不仅对小三用上了南拳还顺便练习了北腿,或者还有什么别的武林秘芨,总之直到老大都重出江湖半个月了,小三才恋恋不舍地结束床上的日子。 第9章 齐聚黄山湖 文人骚客齐聚黄山湖 剑之晶 “五一”长假,几家欢乐几家愁。有的人憋足了劲,怀揣攒了大半年的钱出去做散财童子或任劳使者。有的人吃糠咽菜好不容易熬个不用再出工出力的时候,就三餐改两顿,糠菜变白水地老实在家养精蓄锐。可怜,小生我就是个数着米粒下锅的人。 可是这世界就没个定数,弼马温都能混个齐天大圣来招摇撞骗一下,何况藏龙卧虎的江阴论坛原创区? 今早我正躺在床上保持元气的时候,忽然就接到云生海楼的电话:原创版黄山湖喝茶。对云生海楼同志,大家可不要发挥你“误会”的才能,他可个是货真价实的成功人士。海楼老兄平时常做旅游式的慈善事情,“五一”这个机会就让给一般的善男信女吧。 我收到招呼,当然二话不说就起床赶往集合地了。 我本以为碰到打秋风这种好事,只有我这个贫下中农最积极,别的小康人员大可踱着方步慢慢晃来。可到了后,却发现厚着脸皮捷足先登的着实不在少数。 先说东方不倒。此人就是那个没事总爱摇头晃脑,老是自言自语‘朕、爱妃、皇上’的总管理员。据云此人小时就颇负盛名,烹炒煎饪、吃喝嫖赌略知一二,琴棋书画、坑蒙拐骗无所不会。一张乌鸦般的伶牙俐齿横扫大半个江阴论坛,没事总爱嘲笑高大英俊的某男,闲着就讽刺貌美如花的某女。不过今天我却有一大收获,就是知道他在贫瘠的黄土高坡上啃过沙,也算整明白了他每日念叨的是“正,爱肥,黄沙”,翻译成信天游大概就是“我正想肥沃在黄沙里”。东方老兄虽然横行江湖多年,却是颇为忌惮正虎视眈眈坐在他边上的素羽。 素羽,别看这名字中带个素字,可人却从来不是吃素的。东方同志为非作歹所倚靠的琴棋书画,她学前班时就深得精髓。东方同志扬名立万所指望的烹炒煎饪,更是她独步天下的不传之秘(有这回事吗?)。但是东方同志也不要灰心,你的坑蒙拐骗、吃喝嫖赌还是冠绝天下,无人能出你右的。素羽为人师表却无老师的严格呆板,谈起话来妙趣横生,做起事来也是雷厉风行。总体说来,素羽属于“高大全”的类型,只是还有一点暇疵。你下次要再往我碗里只放肥肉不放瘦肉小心我放你电瓶车的气。 斜倚幽篁。一看他,我就知道又一个沾了改革开放光的人,既捞着了物质文明,也没跑了精神文明。他身宽体宽,油晃晃的一堆肉证明不是老板就是大款。诗词平仄严格合乎规格,意境深远更不是我辈可妄加揣测。两者相结合,活脱脱一个饱读诗书的员外郎。 心怡,心仪已久。看她的文章就象读她的名字,顺口下有一种不愿说的舒适,心怡里多一番已忘言的惬意。我还非常有幸坐在她的身边,聆听了她非同一般的嗓音。那真是黄莺在超女,云雀在梦想。可惜,她带着女儿和侄女,早早地陪她们离开了。 小雨汐汐。听这名字,一般漂亮的女人哪敢取,非得是绝世的美女才有这自信啊。她家住新桥,一早过华士穿云亭飞车而来,很是辛苦。其不仅精摄影,通绘画,还绝文章,更强外语,英语老师哦。乖乖,上天怎么就这么偏心呢……小雨女士,你身后藏着谁啊?你女儿?哇,这个这个。我上面的话暂时不能给你,得先给你女儿。你看湖边挺凉快,你先那边待着去。 哦咿。这可不是东方半夜偷她女儿巧克力吃时发出的感叹,而是实实在在一个时尚女孩子的名字。她来自湖南,就在雁去无留意的衡阳。要问她文章如何,告诉你,这一堆文人骚客再加上不务正业的本人就她一个是专业:杂志记者。虽然,她来自湖南,却辣妹子不辣,站在那文静的就象午夜偷鸡时分,皇宫中的一棵漂亮圣诞树。 皮蛋。他老先生和我吹了半天牛,直到走后我才知道他是江湖圣手(祖传中医)皮蛋兄。皮蛋和我在水乡里已经黄河改道、长江决堤对冲了N次。在语音时,他狗皮膏药式的嗓音,灵芝人参般的谈吐早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我已神交其若干年。谁知见面后,才发觉圣手先生的还是有一定歌喉的。真是网络害死人啊。 天衣无缝。刚到之时,我就觉得其亲切无比,谈了几句后,这种感觉愈发强烈,好象她是我哪位堂姐。可是鄙人不敢乱认亲戚,为保险起见,就问其尊姓大名。我一问,她却不回答,只是笑吟吟地看着我。这一笑,我就如春风吹到我的短发般醍醐灌顶,原来是天衣姐姐啊。天衣是贤惠得要让长孙皇后让位的人,特别是她的笑。若我是个女人而且还刚好在春秋时代,那我是肯定要躲在门洞里偷偷效颦几下的。 铁骑银瓶。他刚提拔为现任管理员,我还能说什么呢?老大,你长得真是帅啊,好有骨感美。 云生海楼。江阴原创版最后的仲裁者,大成国学的传播人,老成持重的实干家,一成不变的热心人。还是本论坛最具魁力的大哥大,超人气的时代偶象,招惹得若干满腹经纶的中老年妇女茶饭不思,撩拨得无数博闻强记的老头们翘首以待……呵呵,我刚吃了他的晚饭,嘴短。 为了无情打击这种为富不仁特爱与老百姓抢饭吃的恶劣行为,严重警告这些自以为是专爱欺负弱势群体的文人骚客,我在这里不仅点名让他们曝了光,还深层次剖析扒下他们那层叫“道貌岸然”的皮。今天我嘴巴积德,以后若是再有此等好事,胆敢跑得比我快的,我定要你们在江阴论坛青史留名。最后再说一点,你们今天聚餐非但没有等我,还没好好劝我,我的减肥计划被无限期延长了。 第10章 圈友钓鱼 圈友如此钓鱼 剑之晶 东东雅性不浅。他为人豪爽,又温柔体贴。这不,他知道“五一”长假,诸位“圈友”在家闭关修练憋得够呛,就非常善解人意地组织大家出来钓鱼。我一经邀请,连客气一下都懒得表示,就忙不迭地答应了。其他的圈友想必也打着却之不恭的旗号,却乐着正中下怀的事实。可别说我小看了诸位前辈,谁叫咱人以群分呢? 一大早上我和舟舟跑到相约好的西门,等着东东的专车来接送。坦白地说,我这个人既可以说不地道,也可以说热情好客。我不仅自己要去享受一下钓鱼的轻松乐趣,还自作主张地帮东东邀请了下我一个英语角的美女朋友。 东东如约而至。他载着我、明伦、怀师傅、舟舟一路狂奔至钓鱼场。 钓鱼场新建不久,若不是中间一大水池,那摆明了就是黄沙漫漫尘飞扬。大家不用招呼,各拿鱼具、钓饵准备大显身手。而此时一向快人快语,凡事不于人后的东东却悄悄地拿起一份报纸找一稍微干净的池边参禅悟道去了。 东东身为人民高级公务员,在江阴这个小地方也是位高权重,但是他毫无身份地位尊卑之念,处处以“为人民服务”的高标准要求自己,时时不忘“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这一良训。既然你是人民的公仆,那我们也就老实不客气了。仆人先一边待着去,我们先来钓。 我、怀老师傅、明伦,还有东东的朋友王总,人手一杆,静静地站在河边,做深刻缅怀屈原状。仆人东东在边上忙着以知识丰富自己。王总的夫人和孩子自然是他的坚定支持者,拿着网兜等鱼上岸。舟舟暂时还能保持一个淑女的形象,站在那儿象一棵刚浇过水的青青莴苣。 默哀三分钟后,我的虔诚心态就被包了粽子喂了鱼。我四处撒起目光来了。 远处王总仍然站在一块前伸出的木板上,纹丝不动。王总是广电的一位负责人,他气宇轩昂,虽人已中年,但仍不失英姿勃发,估计迷倒三五个小姑娘易如反掌。王夫人天生丽质,穿着一身休闲服饰,怎一个娉袅可言。她八成也是众多男生梦中的女神。于是,这夫妻二人就统一行动,互为保护。若是有哪个小姑娘敢不自量力,王夫人只需妩媚的一笑,就杀情于无形。同样,若是有哪个小男生想蚍蜉憾大树,王总只要摆个马步就会稳如泰山压顶。哎,人长得太靓也受罪啊。 再近一点,怀老伯端着鱼杆,气定神闲,象潜伏许久的特工,就等着鱼儿一出现,给它致命一枪。怀老伯鹤发童颜,老当益壮。他不仅学富五车,还充分发扬活到老学到老的精神,将网络玩得滚瓜烂熟。他身强体壮,每日却不似一般老人以“太极”来苟延残喘,而是浪里白条一个猛子扎到水里游上个三五钟头。怀师傅的最大爱好就是让同龄人汗颜,最擅长之事就是让青年人艳羡。呜呼,这么大岁数了,还争强斗狠。 我转头想再偷偷地看看明伦的战果如何,可巧这位“挨踢”(IT)界的精英也正悄悄地看着我。我们对视哈哈大笑,看来他老兄心也不诚啊。蓝色明伦,江阴IT行业的执牛耳者,公司实力称霸江阴,行业技术独步苏南。其人年轻时仕途一片星光大道,23岁在山东即为厅级以上干部。后来祖先经商的血液在他身上日夜奔腾不息,终于在三十大几时烧得他不得不到海里凉快一番。如今以他的海泳能力穿过半个太平洋绰绰有余。 我和明伦在钓鱼上英雄所见略同,就忍不住跑到边上继续通过神吹胡侃来加深感情。明伦好心将鱼杆递给东东。东东却满脸戒备地问“鱼饵什么的都装好了吗?”在得到肯定的答复下,他才好整以暇地坐下来装模做样地钓鱼。晕,原来公仆是嫌准备鱼具麻烦,才害羞小男生一样的躲在一边和孔老二神交。 我的鱼杆你不用担心。那个莴苣再也没耐心装清秀,早就象鸡冠花一样怒放了开来。在我稍有一点不专心时,她就连逼带抢地接手了鱼杆。莴苣名叫舟舟,其人如她名字的发声,别具美丽韵味。她明眸浩齿,清丽脱俗,又兼此时在证券公司狂捞民脂民膏,所以想不吸引人都难啊。 不料,半日过去,除了王总靠自身的魅力迷上了条寸把长的鱼外,大家都一无所获。最后,号称学贯中西的东东最先忍不住煎熬,他打着接人的幌子把烫手的鱼钓重又丢给了明伦。而莴苣此时也跑到一边象刚上岸的鱼,活蹦乱跳。真是青春无限啊。她的鱼杆让王夫人接手了,看人家才是天生的文静娴雅。 怀老伯审时度势,坚决地提杆跑到鱼塘对面钓大鱼去了。一会,久经风霜的明伦也不在一棵树上挂着,他象个旗手样踱着方步迈到怀老伯不远处。我和舟舟冷眼旁观下,也发觉怀老伯最具钓鱼潜质,因此就怀着分一杯羹的想法也跟随了过去。 到了那后,舟舟不愿暴殓天物,她跑到草丛中搔首弄姿,叫我给她留下些青春倩影。美女有令,我自然不敢怠慢,拿着相机就一路狂拍。 正当她臭美,我也在大拍其马屁时,怀老伯突然大叫快拿网兜过来。我们闻声一看,怀老伯正在奋力扯杆,那杆已有了大大弧度,高高地弓起,水里一只鱼象《大白鲨》一样扯着线画着圆圈。我一见有鱼,毫不犹豫地就把美女撇到了一边,急急忙忙跑去拿网兜。而舟舟也被钓到大鱼的兴奋所感染,丝毫不以为忤,乐颠颠地跟在我身后。 那鱼足有七斤之重,被拖上岸后,还象个亡命徒一样拼命地挣扎。我双手齐上,又兼有舟舟和怀老伯在旁掠阵,方才将其治服。把鱼治服后,我让舟舟快将我勇猛的形象和鱼一起留在相机里。舟舟在帮我拍照之余,一个劲地心疼被我抢到了名垂博客圈钓鱼史册的头名,同时,她也祈祷着某条侠骨铮铮的鱼能让她也青史留名。老天厚爱啊,没过多久,她就如愿所偿。 东东已回来了,他看见怀老伯钓到了鱼,也装模作样地站在河边希望鱼也赏他一个脸。也许是他做假的样子太过逼真感动了上苍,也许是他此次的耐心太大害得鱼活得不耐烦,于是,在一片欢呼声中,东东也打破了自己的零记录。一条漂亮的,但是嫌得过于精致的小小鱼苗夭折在东东的大钓钩上。 如果说怀老伯钓的鱼是大陆的话,那东东的收获无疑就是台湾。不过不管如何,他们都是中国。我们还是把它收进了网兜。 可是舟舟看了看东东可怜巴巴的杰作,实在心有不甘,但又怕再也无鱼愿意上岸散步。最后,她一咬牙,就拿了那条小小鱼摆了个POSE奠定了她在史册上做假的地位。好歹那也是条鱼。 上午就这么过去,该吃饭了。 我和舟舟,在东东司机的招唤下先走。一会,怀老伯和明伦也赶到了饭店。我看了看明伦,关切地问“明伦兄,你钓了多少条鱼?”明伦老老实实地回答“我的鱼还在塘里养着呢。” 这时圈友秋华万里和飘剑也赶来会合。秋华在澄西船厂工作,他让人一看就是儒雅的饱学之士,一身穿着打扮活象五四时的文学教授。大家不妨读读他的大作,那真是让人食之甘味啊。第一次圈友聚会时,他回家键盘一敲,一篇囊尽各人风格,尽显诗歌之美的大作就横空出世。你敢不服? 飘剑,别看这“剑”字显着阳刚,可加了“飘”后就柔气十足了。她文章优美自不必说,那容貌套用我常说的一句老话,就是祸国殃民啊。 东东的表妹也来了,明眼人一看,他俩从小就是对头,因为他表妹叫西西。东东介绍他表妹时,我开口就想跟着叫表妹,可是一问之下,才发觉她不折不扣是我的老姐。看人家长得,让时间忘记她存在,让岁月忽略了她的成长。我刨根问底想知道她是如何俘虏青春的。她嫣然一笑:自然保养的。 席间还有东东的两个朋友,都是非常热情之人,害得我狂灌了三两白酒外加不知几瓶啤酒。 觥筹交错下,我也象鱼被钓上来一样,只扑腾了几下,回来后就一直睡到半夜。 每次圈友聚会,都让我开心异常。下次是哪位牛人做东啊? 第11章 爸爸眼中的“强盗” 爸爸眼中的强盗 剑之晶 从小到大,爸爸对我似乎一直很失望,而最大的失望恐怕莫过于我没有如他所愿,成为一名合格的强盗。 每一个父亲对自己的儿子总有一个昵称,我也不例外。虽说我的昵称不象狗胜、驴蛋那样让人难以启口,但也不是阿龙,阿华那样光彩照人。我拥有过的昵称包括强盗、土匪、阎王等,还曾有幸得过“杀猪的”雅号。 一次邻居家杀猪,那个被请来的大师傅膀大腰圆,一看就知道油水充足得很。他拿着一把尖尖的杀猪刀,威风十足地站在边上,正对一群人指手划脚。人们似乎很怕他,乖乖地按照他的指示去做。他们听令把猪赶出,又听令把猪按好。尔后,大师傅往手心吐了口唾液,提着尖刀飞快地走上前,猛地一抬手,刀就捅进了猪脖子中。那猪就“噢”地号叫了起来,然后血象剑一样直刺入盆中。我从没见过如此血腥的场面,日后据爸爸揭我短时所说,我很有可能哇哇大哭了。但是在我的印象中,我只记得那个大师傅对一干人颐指气使,而受指挥的人大气也不敢出。我记得更清楚的是,事后邻居家的叔叔将一把十元大钞恭恭敬敬地用双手递给大师傅,另外还附送了一条猪后腿。几天后,爸爸带着我参加他的战友家庭聚会,席间当问及每个孩子的梦想时,我想了想,很严肃地回答:“将来要做个杀猪的”。我的回答让满屋子的人哄堂大笑,而爸爸也在笑,并且是笑得最开心的一个。自那后,我就被他战友家的小孩光荣地称为“杀猪的”。 这之中,“强盗”的叫法在爸爸的嘴里最常见。而令我自己都感到惊奇的是,我一直都没有表示过异议,甚至还一度很喜欢。 妈妈让爸爸带我去河里学游泳。爸爸无奈之下答应了,可到了河里后,他却只管和一些叔叔聊天,而任由我自己瞎扑腾。一个叔叔说,老李,别让小剑到深水去。爸爸面无表情。一会,又一个叔叔说,老李,小剑好象呛到了。爸爸仍是无动于衷。再一会,一个叔叔把我提出水面说,老李,小剑好象喝了几口水啊。爸爸看了看我,终于开口了:“将来要做强盗的,喝几口水算什么”。我听了感到气愤难当,就发狠,没你教我也能游。如此一下午,我把肚皮喝得滚圆,但是到了傍晚该回家时,我已在研究是仰泳省力气,还是蛙泳更实惠。 当看到大孩子们骑着自行车飞驰时,我按耐不住心头的痒痒,就推出爸爸那比我还高一个头的二八自行车一蹬一蹬地过起了瘾。爸爸看见了轻描淡写地说了句,别摔坏我的车。他刚说完这句,我就摔倒了。那象山一样的自行车顿时压得我喘不过气,再加上着地时的巨大撞击力也让我吃痛不起,于是我就象被杀的猪一样狂嚎了起来。而爸爸面对这人间最高分贝的噪音,竟能听而不闻,还真有大将风度。他自言自语地说道:果然是个强盗,连嗓门都那么大。最后,我只得一个人挣扎着爬了起来。第二天傍晚时,爸爸不再保持风度了,他和我抢起了自行车。因为我到隔壁人家帮妈妈取回擀面杖时,也要骑车去。 当骑车的持术越来越娴熟时,我喜欢上了超越春风,恐吓毛驴,偶尔还调戏下火车。老爸开始还不管妈妈愤怒的眼神,乐呵呵地说家中的强盗越来越有型了。最后听说我对火车也有不良企图时,他的手掌和我的屁股合力让我通过躺在床上的方式成功地逃了两天课。 我就在他的鼓励下,越来越朝他给我指定的光辉之路走去。小学快毕业那一年,为了更好地完成爸爸让我当强盗地夙愿,我在墙上练起了草上飞。可惜功败垂成,我一个平沙落雁四脚撑地式,生生地被变成了三足鼎立招,顺带我的右胳膊也骨折了。正在不远处忙着的爸爸急忙忙把我送去了医院。当时,我痛得直叫唤,嘴巴张得快放下半个椰子,而眼泪则象椰子水一样,汁液四溅。他轻轻地拍了拍我:强盗连掉脑袋都不眨眼。我不哭了,他的脸色则黑了整整一个月。只是那一个月中,我总也不明白,脑袋掉了还能眨眼? 初二时,我很有前途的强盗之路越来越明朗了。那是一个放晚学的时间,我多看了一个高中生几眼,就被他强说成下了目光战书。于是,他一把将我拎下车,结结实实地和我决斗了一场。这次我没有逃成课,第二天还得乖乖地去上学。而那个高中生因为至少从表面上看有眼角开裂做伪装,所以很顺利地在家睡了两周的懒觉。爸爸了解了整件事情的经过后,大声训斥我。他说我真是笨蛋,打人不打脸的,象我这样就算做强盗也只能当个倒马桶的小喽罗。 进入高三时,也不知是我多读了点圣贤书,还是怕死的天性复活,我不再那么冲锋陷阵。偶有一次校外的青年到班上找同学闹事时,我一马当先踹了领头的一脚就跑,边跑还边喊,‘给我打他们’。同学们一拥而上。爸爸知道这件事后,眼睛里就充满了赞许的目光。看来,我离强盗事业成功的日子是越来越近了。 如此这般,我这个强盗越来越强悍,也越来越找不到打劫的对象了。最后我只好将目标锁定在爸爸的身上。一件事情,他说东面好,我就说西面好,最后只得听了妈妈说中间好。农忙时,家里请了一些人帮助收割麦子。我送水到地里时,顺嘴就和爸爸当着满地人的面为南方种不种麦子争吵了起来。最后,我一生气提起水就往回走,不给他们喝了。爸爸气得脸上白一块红一块,半晌恶狠狠地来一句“好吧,我们分家过”。我听了马上乖乖地把水送了回来。因为那时我偷偷地喜欢上了在女生面前衣着光鲜,可是我不太会洗衣服。另外我压根就不会做饭,为了更好地在女生面前体现我的精神面貌,我可不能空腹上阵。 第12章 黑白无常来敲门 高中毕业,我抱着做个有文化的强盗的心态,考上了外省的一所大学。上大学前的一段日子,我的强盗之路愈发有模有样了,父子的关系僵到了极致,半天三小吵,一天两大吵。最后我天天在同学家玩,除了吃饭那点时间在家。爸爸找不到对手,心下想来也是黯然:本想培养个强盗,没想到成了不归家的无赖!!! 去我的大学时,爸爸和姑父送我,我没有拒绝,毕竟两大箱子的东西远超出我的负重能力。一路上,爸爸提着那个最大的箱子快速地走在前面,偶尔还不忘回头和我拌两句嘴。我在生气的同时,居然还怕他提不动,几次上前帮他,都被他不领情地一把推开。 将我在学校里安顿好后,爸爸和姑父要走了。 我和姑父道别后,转脸看着爸爸,想学电视里那样说点“从今后我就解放了”的独立宣言。可是我什么也没说出来,因为我觉得我的声音哽咽了。而爸爸看了看我,伸手在我的肩上拍了几拍,然后郑重其事地说:“洗衣服时,要在袖口和领子上多放点洗衣粉,那样洗得干净……”。说着说着,他的眼圈红了,一大颗泪珠在眼眶边上摇摇欲坠。 姑父在边上见了,不容我犹豫,猛然推了我一把,“快回宿舍认识下新同学吧”。我转过身就走,泪水一瞬间就滑落了我的脸庞。我没有回头,直到走出一百多米后,心想他们该走了吧,才转过身,却发现他们仍是站在那。姑父默默地站在边上,爸爸一边远远地看着我,一边伸手抹着脸。他们见我转过身,不约而同地对我挥起了手。我也条件反射地挥起了手,脚却向他们奔去。可是我只跨了一步,就见他们转身离开了学校。 晚上我憋到九点钟终于忍不住给家里打了个电话。妈妈接了,我问爸爸回来了没。妈妈说没有那么快,估计要到明晚才能到家。我和妈妈闲聊了一会,突然对妈妈说,爸爸走时,我看见他好象要流泪。妈妈沉默了一会,说:“小剑,你爸爸这段时间,每到半夜都爬起来一边抽烟一边流泪。他说你体质弱,会被人欺负。你不会洗衣服,以后要天天穿着脏衣服了。他说你没有一个人出过远门……”。我已抱着电话筒象个刚学自行车的孩子摔痛了一样,呜呜地哭。 我知道爸爸喜欢喝酒,却从来不抽烟的。我知道小时候我身子骨弱,隔三差五地会被送往医院的。我知道小时候面对比我小的多的孩子,我只会怯懦地站在边上听着他们的数落,偶有勇气大的时候,也只是敢逃回家。我也知道爸爸曾无数次偷偷地对妈妈说,“生子如羊不如生只狼”。这些,我都知道。 我知道他怕我虚弱的身体经不得一点风吹雨打,长大了要累我一生。我知道他怕我懦弱的性格提供出人尽可欺的告示,长大了会痛苦一世。我知道近二十年,他狠心刺激,努力使我由一个文静小子变成调皮捣蛋之辈,从而想让我强盗般身健体硕。我知道近二十年,他违背原则来鼓励,尽量使我由一个优柔的男孩变成胡作非为的混蛋,幻想着我强盗般果敢勇决。这些,我都知道。 我还知道他小时候也有一个外号:他曾被爷爷称为“山大王”。 爸爸,你不要失望,其实我已是个合格的“强盗”。 ================== 黑白无常来敲门,就说我不在 文/剑之晶 人的问题,把它大而化小小到不能再小,繁而精简简到不能再简,最后就只能剩下两个字:“生”与“死”。 一个金发碧眼的老师,饱含深意却又激情飞扬地告之底下一溜毛头小孩:“世界一开始只出现两个人,上帝先是费尽心机创造了一个男人,名叫亚当。接着,上帝又煞费苦心地创造了一个女人,名叫……” “老师”,一个鼻涕还擦得不太干净地小男生也许等的不耐烦了,他站了起来打断说:“我们不想知道开始的两个人是怎么出现的,我们只想知道第三个人是怎么出现的。” 初听这个故事时,小生我捧腹大笑,及后一想,乖乖咙咚,了不得了,乳臭和涕香都不太干的小屁孩居然能问出这么深奥复杂的问题。这小孩不听老师的废话唠叨,而是直奔主题地问“人到底是怎么生出来”。他当时八成想,你说了一圈的亚当夏娃,最后还不知道有没有这两号人物,你还是给我说点正经的吧。我可不想象牛顿一样,解释不了的问题全推给上帝,以致于四十岁之后就与一个糟老头无异了。 如果说外国的小孩聪明睿智,那中国的就绝对是个天才了。我们小时候不仅早开始考虑这个生的问题,而且还将它具体化了,那就是“我是打哪来的”。这时,我们的第一任老师——父母——就会给出几千年都差不多的标准答案:屋后面、篱笆处、村西大沟里,等等。有时也不乏另类的回答:胳肢窝里钻出来的,猪圈里爬出来的。 这种答案自然不会让孩子们满意,于是他们就挖空心思去寻找这个世界的秘密。嗨,你还别说,父母的遮掩倒是无意中提高了孩子的自学与探索能力,虽然这答案有些五花八门:“我在村头找了好几天没找到,说不定我们是风吹过来的”,“我大便时在想我们会不会是大便时出来的,你闻我身上臭吗”,“我大哥说这牵扯到什么染色体的问题,你知道咋回事不”。 碰到这种事情,没有家长的脑袋不大到随便掉哪水里都能漂洋过海。好的是,孩子的兴兴头远比不上袁世凯称帝的时间,要不了多久就能忘的一干二净。然后他们每日又无忧无虑地捉蝶赶蜂,再也不见深锁金秋眉头皱的情形了。 但也有可能这种让你省心的日子也过不长,保不准哪天你的左邻右舍中某位就有被黑白无常拉去喝小酒的荣幸。 第13章 黑白无常来敲门,就说我不在 “我在村头找了好几天没找到,说不定我们是风吹过来的”,“我大便时在想我们会不会是大便时出来的,你闻我身上臭吗”,“我大哥说这牵扯到什么染色体的问题,你知道咋回事不”。 碰到这种事情,没有家长的脑袋不大到随便掉哪水里都能漂洋过海。好的是,孩子的兴兴头远比不上袁世凯称帝的时间,要不了多久就能忘的一干二净。然后他们每日又无忧无虑地捉蝶赶蜂,再也不见深锁金秋眉头皱的情形了。 但也有可能这种让你省心的日子也过不长,保不准哪天你的左邻右舍中某位就有被黑白无常拉去喝小酒的荣幸。 这时,你的心中肉骨中髓看到人家哭哭啼啼的情形,要么与人同悲,泪洒当地,事后却被你骂一句晦气;要么与你同乐,笑声放肆,人前倒被你掴一掌,冠一个不懂事。孩子是不懂了,他小小的年纪怎么就学会七十二变,里外不是人了呢?这是他们接触“死”的情形。 这之后,他们又会有一阶段强说愁的日子,什么生有何幸幸在哪,死有何哀哀何处,或者直接戚戚然,每日抱着玩具失神地量家里的小地板。这你也不用担心,他们这次的时间搞不好还赶不上张勋复辟,要不了几天就成明日黄花瘦了。 无忧无虑的孩提时代一提到生死问题还要小起下波澜,进入青年时代后再想起这回事,那就要电闪雷鸣了。君不见一波又一波的哲学系学生在人前,要么走火入魔般疯疯癫癫,要么看破红尘样行尸走肉。而他们刚入学时的智商个个都接近于两张两人头,什么“家之希望”、“国之栋梁”、“世界之未来”、“人类之救星”等诸多帽子随身带,三五个人凑一起就能开个帽子批发部了。如此天之骄子怎能不让人嫉妒?不过可惜又可惜的是,他们只要一思考到生死的问题时,那近两张两人头的智商就显然不够了。在这些先知先觉的同学眼中,人嘛,生的伟大,死的光荣当然是最好。可是生的伟大也忒难点了,那么死的光荣是否就容易些呢?这个念头只要一闪现,它就会在脑海里生根发芽。 当你稍做出点小成就时,一高兴就会想我难得有这点成绩,若是不能长期保持岂不是丢人丢大了?得,我要是现在就勇敢地光荣回,那铁定是身前身后名全得到了。当你稍受到点挫折,一郁闷就会想我这辈子算是完蛋了,就算去做个打劫的也只能抢个幼儿园学生的棒棒糖。生已无望,那死是否能得到点补偿呢?对,还是找个风景秀丽点的地方,青山埋一把瘦骨顺带着激起一些秋水吧。 这些事情不光光是哲学系的帅哥靓妹独有,社会上失意的、失恋的、失身的、失败的人也多多少少都会有这样的一些想法。不过,也好的是,这类人虽屡见不鲜,却也只是少数。多数人还是平常如斯,碌碌如我。 很多时候,在这个忙得人仰马翻的时代,我们耽于谋个一席之地,累于混个一口之饭,由着本能在努力着怎么才能生存,而来不急思考为什么要生存这个过于高深莫测的问题。经历千辛万苦后,好不容易不愁吃穿了,那就该享受下清福,犒赏下疲我。 什么没玩过就玩什么,什么没吃过就吃什么,管它什么穷人乍富、挺腰大肚,有能耐你也搞个怀孕似的腰身我看看?当我在这个层次混的时候,你还指望我考虑怎么生的问题?至于死,你就更别逗了,我巴不得赛过乌龟气死王八呢。 更多的时候,没有人愿意成为仅被吃喝玩乐牵着走的硕大躯壳,而是在梦想着锦衣玉食的同时,也憧憬着往来无白丁的谈笑风生。琴棋书画不是多少人能够染指的空中花园,更不是可速成的快餐文化,那么每个人在它面前都平等的“生死”问题就当仁不让地被推到了前台。 你一言我一语大家针锋相对不亦乐乎,可争到最后却发现这个问题要么无解,要么就是解释太多。而且还往往当时争论,事后并也不能消停,搞得自己茶饭不思下也为它消得人憔悴。呜呼书读多了,真成了呆子。不过你仍是锲而不舍,每日思考学习不辍。可正当你都准备好皓首穷经时,突然间就醍醐灌顶,嘿嘿,你豁然开朗了。 生的时候,我们稀里糊涂,好象完全是被动地给硬塞个机会。而在这近似混沌的情况下,我们不管是否有轮回这一说,反正我们奋力一跃,就啼哭着来到了这个世界。于是,这时的你就完全是凭着真觉选择了生这条路。而在直觉的情况下,大脑只是个摆设品,决定你的将来的可以说是你的内心,也可以说是你的灵魂。总之你对极了。既然对了,那再考虑生的另一面“死”,不就是多此一举了吗?所以,既然生了,那你该考虑的问题就是该“如何好好地生存在这个世界”。 死的时候,我们多数情况下,无奈的居多。想想大千世界,我所听过见过的尚不及万一;人生短短几十年,还被浪费了一大半,就更是心有不甘。可是无奈有用吗?不甘又能怎样呢?那么死的时候,你就尽量平和一点,不要再想什么重于泰山,轻于鸿毛了,那是你死后活着人的事情。你只要想着那天该来的时候,你就安心等待吧,顶多再穿点上档次的衣服,事前跑去理个发,修个面让亲朋好友看着舒服点就行了。说起来生死并列,可是生却死重要的多了,所以你就用你的死帮下别人更好的生吧。 其实说白了,就是我们这些普通人不要总是考虑生死这种刻舟求剑的问题,而是要多想想如何才能活得更好这种实实在在的事情。开心要生存,难过也要生存,何不开开心心过一生呢?非但如此,你更要乐此不疲地尽量长活下去,哪怕就算黑白无常真来敲门了,你也不妨让人转告下:老朽不在家。 第14章 爷,给妞笑一个 爷,给妞笑一个 剑之晶 我和她坐在屋子里,津津有味地看着电视剧:一个满脸络腮胡子的土匪抓着一个弱不禁风的小姑娘,凶巴巴的一句“妞,给大爷笑一个”。我哈哈先大笑起来,一把抓住她的头发,“柳,给大爷笑一个”。她忍着痛,转过脸来对我强挤出一点可以和哭相媲美的笑容。 说实话,我很喜欢她,喜欢牵着她的手走在落日的余辉里消化一下刚吃的晚饭,喜欢搂着她的脖子借机给犯困的脑袋找一个舒适的肩膀。 当然,我更喜欢对着她柔弱的身躯猛踹几脚,看她满脸憋得通红,却不敢随便地哼上一声,也更喜欢抓着她的头发死命地扯,让她流着眼泪,还无声地在我面前臣服。我之所以更喜欢如此,是因为这不仅让我有一种说不出的惬意,更让我有一种看得见的得意:哼,打不死你。 也是实话,她对我照顾有加,而我则一面享受着她对我无微不至的关怀,另一面又肆无忌惮地对她实施各种我所能想得到的“酷”罚,但我不内疚。不服吗?大爷我喜欢。 她叫柳,当她对我笑的时候,我还不知道“妞”是什么意思,只是有一点奇怪,我的柳什么时候进电视里去了。电视里的“柳”弱不禁风,却也美貌无比。嗯,是她。这小丫头,上了电视也不和我说一声。恼怒之下,我一拳打了过去。于是,柳刚还有点苦涩笑容的脸,一瞬间就真的梨花带雨,“大爷,疼”。那一年我四岁,柳则是我眼里老大不小的七岁。柳还有两个哥哥,不过他们不喜欢带着柳玩,所以柳就只能半主动半被动地陪着更小的我玩。 千真万确,我是柳的大爷,我爸爸也是她爸爸的大爷,我管她爸爸叫大哥,我们家的辈分有点大。而农村人又十分尊“老”爱“幼”,所以柳和她的两个哥哥叫我大爷,自然地估计和叫弟弟也没什么区别。柳的爸爸与我爸爸是合伙人,他们一起承包了几片水库。孩童无疑是喜欢水的,而家里又承包着水库。有了这个得天独厚的便利条件,那一年的夏天,我和照顾我的柳过起了真正的水上家家。 一个午后,柳挽起裤脚在水边捉起了鱼虾。 夏日的阳光带着春日的明媚,温柔地照着浅浅的水光草色,在波光粼粼的摇曳中闪动着难以抗拒的诱惑。光着身子的我踢踢踏踏地就跟着诱惑下了水。 “大爷,你到那边去捉,别吓走了我的鱼”柳看也不看我一眼地说。 好吧,我倒是没甚脾气,乖乖地朝远一点的地方走去。 水带着夏日的明媚,很畅快地浸湿了我的脚,我的小腿,我的肚子。那种畅快由下到上,很容易地用水爱抚的享受,代替了捉鱼满足的诱惑。小小年纪的我,籍着光光身子的方便,毫不满足地继续往深水里走去。 “啊呜”在水漫到脖子的时候,我突然一脚踩空,惊恐的声音刚有一半跑出喉咙,整个人就猛地一下扎到了水里。周围一下陷入一个安静的世界,却是光亮闪闪兼之水草繁茂,我在片刻地愣怔之后开始大口大口地喝水,并伴随着想来是超极速地张牙舞爪。然后,我的记忆就有了一段空白。 过了不知道多少时候,肚子上的痛感先于记忆复活。我微微睁开眼看见爸爸在一下一下地用力压我肚子,并马上也听到了柳的大哭声,她被她的爸爸用蒲扇般的大手拍打着,象拍打沾染多年灰尘的一件旧衣。 我嗓子里一阵酸麻,哇哇地吐出几大口水。 原来,当我正在水里背叛捉鱼诱惑时,爸爸和大哥在船上远远地看见了,还没等他们出声警告,我就在水草中张牙舞爪了。爸爸和大哥以最快地速度赶了过来,他们先是救我,当看到我微微睁开眼时,大哥就和柳算起了帐。 爸爸看我无事了,忙又去拉着大哥。大哥一边无奈地放开柳,一边愤愤地说,不好好看着你大爷,差点让他淹死,打死你也不屈。 淹死?我一下又惊恐起来。柳,你居然想把我淹死。爸,你居然阻止她被打。我,以后要亲自打你。当我还无力地躺在地上时,这几个念头在脑海里已马力十足地转了一圈又一圈。 从那之后,瞅着身边无人的机会,我就会对她拳打脚踢。要是有别人在场的话,我还不敢如此明日张胆,万一要是让老爸知道的话,没准被拳打脚踢的就是我了。刚开始时面对着高我一头的柳,我也不是如此勇猛无畏的。可是慢慢地,我发觉她从不敢还手,只是默默地流泪时,我的胆子就愈发大了,打起她来变本加利。也许她心存内疚吧,管她呢。结果就是,她常常地青头紫脸。不过,这一切她从来没有告诉过别人,就算她妈妈问了,也只是说自己不小心摔的。问我,你看我一脸茫然的样子就是不知道哦。 当然,偶尔有碰到大爷我开心的时候,她也会小习翼翼地问我“大爷,你不是会狗刨的吗?” “狗刨?”我脸色凝重了,“对啊,我怎么当时忘记了呢?” 百思之下,我不得其解,就更加确信是柳要把我淹死,我的手脚又痒痒了。 柳要上小学了,我在家里再想打她就不那么方便了,我忙缠着妈妈说我也要和柳去上学。上学的那天早上,爸爸带着我来到柳家,很郑重地把我交给了柳。柳毫无心机地笑了,还傻乎乎地说又可以在一起玩了。我更是暗笑:柳,大爷我打不死你。 第一天上学情形我已记不大清了,只记得当时班上都是一人一个座位,只有我和柳合用一个。而凳子我是心安理得地自己坐着,柳只能是趴在书桌上。当时的王老师也没有说什么,毕竟小地方,我来上学还主要是给柳的面子,所谓的王老师,我又不认识你,你算老几。 第15章 爷,给妞笑一个 还记得一件事情是当天放晚学后,我和柳在她家里,柳收拾了一下饭桌在做作业,我拿了一只柳的哥哥给我的半只铅笔,坐在边上连纸也没有的就装模作样努力。 做为学界的前辈,已上小学四、五年级的两位柳哥哥们更是拿腔作势。他们问我,“你最爱谁?”“我爱柳”我毫不迟疑地回答,在经过“爱爸爸爱妈妈”的早期“爱”教育下,我自作聪明地以为柳哥哥是问我爱他们三兄妹中的哪一个。我当然爱柳了,柳只会给我打,而不象他们会打我。 “哈哈,哈哈”柳的两个哥哥暴笑如雷。 “他小,不知道;他小,不知道”柳在边上面颊绯红地解释。 哼,就知道你不想给我打,我又暗想。 自从上学后,事实上我就很少打柳了。白天在学校,我是不打她了。虽然我内心不买王老师的面子,连作业都不做,但是表面上我得尊重王老师的尊严,还有他手里的教杆。在家里,我也不能常打了,因为不知是柳缺德的大哥,还是柳无赖的二哥把我打柳的事情告诉了我更以打人为乐的爸爸。爸爸连我拿他的皮鞋去换糖吃都要打上我好几顿,我怎么还会蠢到再主动给他找个借口呢。 一年后,柳上二年级了,我则在爸爸巴掌和王老师教杆的双重威逼下重新上了一年级。我不得不自己坐一个位子了,上课时破旧的桌子显得好宽大,我不禁有些想柳了。好不容易下课了,我一溜烟跑到柳的教室想和她说会话,可是进去后,却看见她高兴地对边上的同学说,“自己坐一个位子真是开心。”我默默地离开了。 由于之前打柳打得顺手了,在柳离开后,我急急地寻找起了替代者。近水楼台先得月,我对座位离我最近的大强挥起了巴掌。大我两岁的大强真他妈的不地道,在没有任何愧疚心理的作用下,他把自己当武松,把我当老虎,骑在身下猛打。我的哭声惊天地、泣鬼神,连老师都感动地把我和大强请到办公室做客。大强在一年级先我体验了老师的尊严,他在屁股上用教杆做了一次初级纹身。 柳不知从哪听到了这事,她虚情假意地跑来问谁打了我。我没理她,边上的同学义不容辞地指了指大强。柳点了点头,好象还笑了下,然后什么也没说的就游哉悠哉地走了。世态炎凉啊! 放学的路上,似乎已忘记纹身的大强向周围刚认识一天的崇拜者们,大吹特吹起了他的战绩。我则在边上大气也不敢出。 “你是大强吗?”柳不知从哪钻了出来,正和颜悦色地问大强。 “是啊,想怎么地?”大强还沉浸在打虎英雄的角色中,一脸蛮相。 ‘啪’,柳伸手就给了大强一巴掌。大强一愣,随即往前一冲,想把弱不禁风的柳当母老虎。“哐”,柳一脚踢出,大强就抛物线了。他躺在地上,忍着忍着,哇地一声就泪花泪花满天飞。 我目瞪口呆地看着柳,并从那后就真的上学使人进步、读书使人文明,我再也不打她了。 如此一晃,我上了初二,还迷上了打桌球,并喜欢加点彩头。当然,这事也只有上初三的柳知道。我和柳都住校,每到上晚自习的时候,我就拿着生活费出去打桌球,而这时柳总是追上了我想拦阻我,可惜她每一次都不成功,也因此她每次都要废话一遍“小剑,我要告诉你爸爸。”在学校里,她已好久不叫我大爷了,而我也很习惯。 对她的威胁,我就当没听见,我知道她不会。而且每当我的生活费不小心都输掉后,她总会在吃饭的时候给我递上饭票。 赌博是魔鬼,我很快就见到了撒旦。 初二下学期一开学,憋了一个寒假的我,带着学费和生活费就去找那些校外青年,所谓的兄弟们打桌球赌钱去了。我的兄弟们非常够哥们,他们丝毫不见外地拿走了我全部的学费和生活费,还非常义气地不要了剩下的欠他们的一百多元钱。 我傻了眼了,和他们商量可不可以先欠着,毕竟那里有我的学费啊,不交学费要不了多久,我打球还赌博的事情就会传到打人已成嗜好的爸爸耳中。 而兄弟们很干脆地亮出了几把匕首表示拒绝。 我欲哭无泪,想想爸爸凶神恶煞地面孔,我更是难过非常。 赌博啊,赌博啊,谁都知道那是一条不归路,只有我还自以为是地当自己是开路师。我悲伤难过,也后悔自责,想着如果再给我重新来一次的机会,我一定不会如何如何。可是再想这些又有什么用。算了,不上学了,算了,不回家了,算了,离开这个地方吧。 我打定主意,收拾了下东西,在临走的时候想着该和柳告个别。柳虽然想到我恶习难改,却没想到我这么快又去玩桌球,而且这次一玩还这么大。她如我所料地劝阻我,不要走。可是劝我又有什么用,能让那些混蛋把钱还给我?对,他们不是我的兄弟了,是混蛋。 我拼命要走,柳死命拉着我。拉着,拉着,我哭了,柳也哭了。十三岁的我抱着十六岁的柳,头靠在她的肩膀上,象弟弟依偎着姐姐,无所顾忌地哭。我已一无所有了,哭还不让我痛痛快快地哭吗?那一刹那间柳给我的亲情关怀让我备感温暖,可是学费和生活费的无着落却又让我备觉心凉。我觉得自己真是无用,那些后悔,以及想重新开始的念头,又一遍遍无用地在心头泛起。可是这真的是无用,对于一个十三岁的孩子和十六岁的半大孩子,七百四十元钱真的是天文数字。那是七百四十元钱啊,是一九九四年的七百四十元钱啊。 柳慢慢地不哭了,她把我推开一点,拉着我的手问我“小剑,你以后还玩桌球吗?” 我摇了摇头。 “你还赌钱吗?” 我睁着泪眼继续摇头。 “那你看,这是什么?” “钱”,我看到她手里用纸帕包的一小叠。 我有些惊喜可是马上又有些想明白似的问:“你的学费和生活费?” 第16章 爷,给妞笑一个 “不,是你的,我的已交了。你的钱是我去向你那帮兄弟们要回来的。不过他们不想再和你玩了,说你这人输不起……” “呀,真的?”我抱着她的肩膀跳了起来,高声欢叫着。 那一刻我想起七年前她一脚就把大强宇宙第几速度的镜头,想来那群小刀客对柳也是要礼让三分的。壮哉,柳!英雄哉,柳!什么哉,柳! 柳还不放心我拿着钱,她拉着我,亲手把钱交给了我的班主任。 那一晚我睡得很是香甜,第二天的课我听得也格外认真,虽然我如往常一样,一句也不懂,但是听不懂也开心。我可能不喜欢学习,但是我喜欢学校。到了中午,我觉得该感谢一下柳,就跑到柳的教室去,想请柳吃饭。但是柳的同学说,她有急事,回家去了。哎,初三毕业班的事情就是多。 不料她这几天一直没回学校来。 好不容易熬到了周末,我急急赶回家,却听到柳去外地打工的消息。我一下怔住了。 妈妈说,柳把学费和生活费都丢了,她爸爸把她吊在树上打。柳的哭声半个村庄都听得见。当你爸爸赶过去时,柳已快奄奄一息了。你爸爸把她放了下来,对她爸爸说,钱丢了就丢了,打孩子干什么,不是你生的啊。 最后爸爸要借钱给柳上学,他爸爸以女孩子家认识几个字不上错厕所就行为由拒绝了。爸爸已不和他合伙承包水库了,水库被污染已没有了鱼,我的爸爸自己搞了一个小小的水晶加工厂,这点钱他还有。 而柳在第三天早上和村里外出打工的人一起结伴南下了。临走时,我妈妈和柳的妈妈去送她,柳对我妈妈说,让大爷好好学习。做老师的妈妈听后点点头,心里有点酸楚:孩子成绩不错,怎么说不上就不上了呢。柳的妈妈开导柳:“不是妈不让你上了,是你还有两个哥哥在读高中,你爸爸,他也是没办法”,说着,说着,柳的妈妈掩面站在一旁。 柳则有了少见的刚毅,她甩甩头对她妈妈说:放心吧,我会赚钱给哥哥们上学。然后柳坚定地,一瘸一拐地走了。 我已泪流满面。 妈妈看着说,叹了一口气说:“也是,你们从小就在一起长大,和姐弟差不多,没见一面难免要伤心。” “不,妈妈,她的钱没丢,是我的钱都让我赌博输掉了”可是当时懦弱的我只敢在心里说给自己听。 一个月后,我收到了柳的来信。她让我不要内疚,说她的家里已负担不起三个孩子的学费了,她刚好下来赚钱给两个哥哥读书。她让我好好上学,争取能帮她圆一个大学梦。 收到信的时候是课间,我放开喉咙象个女生一样趴在桌子上,哭得眼泪鼻涕一袖管。 我没有回信,不是懒,从她走的那天起,我天天写日记;我没有回信,是不敢,对自己犯过的错误,懦弱地不敢承认,对自己能够再上学的机会,自私珍惜害怕失去。 但是我的成绩慢慢地不错,从以前班级的倒数几位名,慢慢地往前爬,直到中考的时候我以全班第一名的成绩考进了重点中学,高考的时候以班级第二名的成绩考进了重点大学。 柳在我初二的时候离家打工,就再也没有回来过,每年她只是给家里寄点钱。而每一个除夕夜她的妈妈对着满桌饭菜都哭得死去活来。 在我拿到高校录取通知书后几天,柳的爸爸和妈妈来我们家祝贺。柳妈妈,也就是我的大嫂递给我一千元钱,说是柳寄给我的,让我买件好的衣服,帅帅地去上学,爷是要有风度的。 那一刻,我再也忍不住了,嚎啕大哭了起来。爸爸笑着说,看你那出息。 我不管爸爸,拉着嫂子的手说,对不起,对不起,我对不起你们。然后我原原本本地把我如何赌博输钱,柳如何用她的钱帮我交了学费,我又如何没有胆量说出真相的事情,一口气全部说了出来。柳的妈妈抓紧我的手,眼里一直含着泪,她说,我们早就知道了,柳的老师和我们说了,只是我们一直没有和你说,让你安心地学习。 而我的爸爸脸上一会白,一会红,最后铁青的时候,他一把抓起挂在墙上的猎枪,向我瞄准。妈妈吓坏了,猛地把我往身后一扯:老李,你疯了。柳的爸爸妈妈则在同一时间向我爸爸扑过去,大爷,你干嘛,大爷,你干嘛。 四年的大学生活一晃就过去了。 这四年里,我尝试着给柳写信,说我的人生理想,谈我的大学生活,给她寄我旅游时的照片,就是不提过去的事情。我也曾想着我是不是该象书里或者电视里说的那样,向柳来一个爱情表白,好对她当年对我的付出有个补偿,哪怕很是虚伪的,毕竟也算是有一个高姿态了。虽然她叫我大爷,但是我们却没有血缘关系。不过,我马上又否定了这个想法。爱情虽然伟大,但是在亲情面情,它又值几何?柳是我的亲人。 柳从来信里告诉我,她报了夜大,她换了个好点的工作,她报名学外语,她又换了个更好的工作。我替她高兴。后来她又告诉我,她有了个爱她的男友,她和她的男友一起组建了一个小公司。我仍替她高兴,不过心里有了一丝惆怅。 毕业后,我打算回家待个几天,就准备去公司报到。 到家后,妈妈很高兴地告诉我,柳回来了。我一听,就想跑到柳家,可是又有些犹豫。妈妈看出来了,她鼓励我说,去吧,现在一切都很好。 我听了就向柳家走去,可是走到门口的时候,我死活迈不动脚步,只是两眼愣愣地看着柳家的大门。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大门开了,出来一个穿着时尚的女孩,青春、阳光还带着深深的成熟稳重。是柳,是她。她也认出我来了,直直地看着我。 我想给她打声招呼,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只剩下泪水在眼眶中打转。她愣了一下后,走上前来,用手抓住我不太长的头发,说:“爷,给妞笑一个”声音哽咽。 我的泪水一下子奔涌而出。 第17章 金庸群侠VS水晶 金庸群侠武功排行VS水晶贵贱 剑之晶 先把我中意的金庸群侠武功排一下(同级别选代表人物):1扫地神僧,2阿青,3独孤求败,4东方不败,5,张三丰,6乔峰结义三兄弟、郭靖等,7王重阳,8丘处机,9江南七怪,10陆冠英程瑶佳等。 水晶好坏: 1、碧玺。2、钛晶。3、发晶。4、紫水晶。5、蓝水晶。6、其它颜色水晶。7、茶晶、白晶。8、粉晶。9、工艺水晶。10、石英。 一、碧玺VS少林扫地神僧(天龙八部) 当乔峰以其天下无人可挡的降龙十八掌,独克当世一流高手丁春秋、慕容复、游坦之时,武林中黑道白道、亲人仇人在由衷佩服的同时,更深深感受到了一种恐惧。而少林扫地神僧甫一出现,就让乔和与乔同等级别的萧远山、慕容博父子、鸠摩智等黯然失色,他们毫无还手之力。这一刻头脑中唯有蚍蜉撼大树这句话或可形容其一二。 少林扫地神僧相对于金书中其他传说中的人物(如黄裳、独孤求败),是以其真实出现时的一手震古烁金的绝世武功为武林排名重新洗了牌,或者说重新缔造了一个不可逾越的神话。 而这个半神似的人物所处的少林寺,虽然在历史上实力有强有弱,但是以其千百年屹立于武林不倒,实力罕有并驾其驱者,造就了它隐隐有超然整个武林之上的威严,而被称为武林皇室。 碧玺号称水晶之王,因其物种极其稀少,颜色非常艳丽,又兼有玄之又玄的所谓压电性和热电性而荣膺水晶中的皇族称号。压电性与热电性一时难以解释,可一见其皇家之气的是因为它的稳定性,在二战之初为测定核武器核暴压力的唯一物质。 碧玺价或有高低,但以其不鲜见的几十万一条的手链就让其他水晶难望其项背。因此水晶中的碧玺可当金书中少林扫地神僧之位置。 二、钛晶VS阿青(越女剑) 《越女剑》中的阿青以其任何高手都挡不了一招,被时人视为菩萨转世的实力排在前茅。但因为《越》书中高手的稀少或者模糊,很难让人众口如一地认同她惊为天人的沙场剑法,又兼扫地神僧过于强悍地水涨船高戳天实力,所以她只能委屈为第二。纵是第二,与第一也在伯仲之间。 钛晶因其含有对人体有益的钛元素而得名,一般为黄色。它同样稀少,并以其超强的消磁性、去辐射性等健康因素,和其特有的母体包含发质结构等特性,让世人啧啧称奇,为之侧目,由此也导致了它血统的高贵及价格的不菲。综上,钛晶家族因其整体实力的雄厚对王者之位构成了不可估量的威胁而暂排第二。 阿青与钛晶以其榜眼的实力在令人感到一丝遗憾的同时,更多的是让人为之神往。、 三、发晶VS独孤求败 独孤求败在金书中没有直接出现过,但是他流传下来的剑及剑招给后世留下了深远的影响。很有可能仅学及其皮毛的杨过、风清扬、令狐冲就为当世顶尖高手。而他要强于黄裳的原因是在《笑傲江湖》、《神雕侠侣》两部书中被直接提到过,并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独孤求败虽只求一败,但是在二十岁时尚有人可与其争锋,这点不及阿青,所以排名第三。 发晶为含发状物水晶的统称,但因其所含发丝稍细于钛晶,在能量功用上稍弱于钛晶,故另归一档称为发晶。虽然功能效用上稍弱,但又因其颜色丰富,色泽美丽而无可争议地排名第三。 四、紫水晶VS东方不败 东方不败虽半男半女,不为人所喜,但是其一心为武的执著精神及蔑视天下的武功让其排第四似乎有些委屈。但是其最高战绩只是以一敌四个天下绝顶高手,并为人所杀,这一点决定了他终究只能排第四。 紫水晶因水晶颜色为紫而得名。在中国紫色为皇家专用色之一,又兼有紫气东来等相关美好祝愿,仅这一条就保证了它的人气与地位。水晶中可排名第四。 五、蓝水晶VS张三丰 金书中越到后来等级越弱,《倚天屠龙记》中仅练了几招九阴白骨爪的周芷若就差点可天下无敌,而她此时的白骨爪功力可能还不如《射雕》中后来的梅超风。梅超风的功夫在《射雕》中虽说仅次于四绝和周博通及裘千仞之后,但是西毒想妙杀她还是异如反掌的,就连身中奇毒的北丐在王府那一段里都差点废了她。由此可想,《倚天》在金书中整体实力不够,能够向张三丰叫板的人能列出一长串,譬如能秒杀梅的六人,譬如乔峰结义三兄弟,譬如王重阳。 但为后世称为一代宗师的张三丰确有其过人之处,他仅凭一人之力不仅创出了当世也是现代的绝学——太极,更是创建了可与少林分庭抗礼的武当派。正是因为功绩,所以他改写了十二世纪后武林的历史,发扬光大了武学强身健体的境界,是武术界一个里程碑式的人物。你的武功可以有高有低,你创的门派可大可小,但是你跨越不了张三丰这样的巨人。于是,第五名也应运而生。 天然蓝水晶在市面上基本上看不到,在火山运动的时候,因为熔点的关系,导致决定水晶颜色的铜离子融入不了水晶之中,因此造成了世上无天然蓝水晶的遗憾事实。但是世事又无绝对,正如公元二零零八年“五一二”大地震改写了许多生命极限纪录一样,蓝水晶也偶有发现。笔者曾亲眼看见一块蓝水晶石,但是其颜色过于平淡,只飘然一股蓝气,稍不留神就会混同于白水晶。而在《泰坦尼克号》中让世人惊羡的透明蓝宝石,如果放宽标准的话,也算是蓝水晶。但因其成分的不纯、颜色的鲜明、功能的欠缺、品种的唯一等几种矛盾的特点,就注定了它是可遇不可求的宝石。 第18章 我真地很年轻 蓝色因其非常感观地秉承了人类忧郁的性格,所以深为人们尤其是年轻人的喜爱,正是因为这种喜爱地追捧,导致市面上合成的蓝色水晶也并不罕见。 综上所述,蓝水晶就与道家仙骨的张三丰齐名。 六、其他颜色的水晶VS乔峰结义三兄弟、郭靖等 乔峰先以丐帮帮主的地位后以辽国南院大王的身份,再辅之以几场巅峰对决的完美,最后借助于人类最伟大的情感——爱情的升华而深入人心。若以其个人格斗能力的强弱及骑士式英雄主义的宣传,毫无疑问地要排名于张三丰之前,但也正如前文所述,他在人类的发展史,及社会的推动史上所做贡献甚小,因此只能屈居第六。另外几位相差无几的虚竹、段誉、逍遥三老、郭靖等也可排在这一档次。 其他颜色的水晶虽然功能不减,但在人类解决温饱之后的第一要求——美学面前,实在英雄气短,不免也会生出既生瑜又生亮的感慨。不过,能生出这种感慨的定也非凡人,所以他们名列第六。其他颜色水晶价值的差别就如乔峰他们一群人的功力强弱一样,已无关排名大局。 七、茶晶和白晶VS王重阳 王重阳贵为五绝之首,但在金书中总的排名他也只能如此了。相对于排名第六的乔峰,他的战绩有些少得可怜,另外,他最大的硬伤是必须假死去诈伤西毒欧阳峰,而并不能一除以绝后患。虽然有硬伤,然而纵观金书中其他人物,能占他为先的又绝无仅有。因此,第七的位子,他坐得是无比坚稳。 茶晶、白晶在中国本土产量最大,质量最为上乘,现横行世界的日本相机镜头的原料就是产自中国江苏的东海。虽说茶、白两色水晶质量最优,透明最高,哪怕功能最强,但是它们和王重阳一样,有一个致命的硬伤就是不够美观,所以它们也只能排在第七。 八、粉晶VS丘处机 长春子丘处机不仅在武林史而且在政治史中,都是威名远播的,知者甚众。但他的武功殊不算高,七子联手才能勉强对抗四绝之一,而一旦落单或年老后,连法王的徒弟霍都都能欺上观中。这一点类似于产量巨大但是价格偏低的粉晶。 粉晶为巴西所产,其蕴藏量之丰富完全不似前面所述之水晶,已摒弃了手工开采,可大规模的采用机器了。由于其产量巨大,致使其价格难以骤升,但若是说贱若草芥,那未免又要贻笑大方。 因粉晶产地的遥远及后天加工的劳力注入,也注定了其价格不会过分低廉。这一点恰于黄蓉评价“年龄都活到狗身上的”丘真人一样,天赋也许不行,但是后天努力过人,又加为人豪气干云,所以在江湖上也是个知名人物。粉晶、丘真人排名第八。 九、工艺水晶VS 江南七怪 江南七怪在黄老邪的眼里是“功夫不高,名头极响的人物”。他们的出现好象是专为引出一代大侠郭靖一样。《射雕》前部中,他们对付几个毛贼、小偷什么的,尚有些威风可言,一里碰到个稍微会点的练家子,只有被人克的份。 工艺水晶不是天然水晶,是石英的加工品。石英和同材料水晶的对比,就象同为皇帝的李世民和光绪差不多,名同命不同,不是一个等级的。工艺水晶的价格不高,但出售的时候和江南七怪与人比武一样,都是群殴,批量地卖。 当然,用来做光纤的纯工艺水晶不在此讨论范围,那个比一般天然的都要贵。 十、石英VS陆冠英陈瑶佳等 陆冠英及陈瑶佳等的武功在金书中,基本上可以算是垫底了,正如石英一样。但是练过的和没练过的就是不同,正如石英还是要贵于一般石头一样。但是不管怎么说,他们也不会麻雀变凤凰了,就象电力、电信、石化等行业一样,没有编制那只有垫底的命。 排名已完,别的高手或已有同级别人代表,或如同水晶中偶尔产生的异类(如一个通体无杂质的白水晶球也可价值连城)一样,可另当别论。特别注明《侠客行》中石破天由最后救人情景在海上一跃五百多米来看,有些超人类,不适合在此类比。 ================ 我真的很年轻 剑之晶 去年秋天,我想买条裤子,于是信步就踏进了边上的服装店里。在挂着令人眼花缭乱说不清是裤子还是抹布的店内,我努力屏神凝气让思绪稳定,专心千挑万选让色味兼备,终于相中了一条深咖啡色的裤子。我叫来一个看起来五十岁左右年纪的阿姨问,“这条裤子多少钱,我想买一条。” 阿姨对我顾盼流连了一番说,“这裤子不适合你。” 在长相上久被人误解的我似乎一眼就看穿她的小肚鸡肠,本想随口就来几句啷啷上口的国骂,无奈尊老爱幼的传统思想最终还是占据了上风,对老人家要客气点:“阿姨,我是看起来成熟,其实岁数不大。” 阿姨听了脸上呈现出与年龄极不相符的巧笑倩兮,有点羞答答地说“你看起来并不大。”一语解春风啊,我心里乐滋滋的。她接着说“可是这裤子确实不适合你这年龄段的人穿,它适合二十多岁的人。”我猛然间就如窦娥,看见了六月飞雪,心哇凉哇凉了起来。 正当我被冻得麻木不仁时,阿姨又接着来一句:“就象我这年纪一样,穿起来肯定好看。” 冰火两重天,我彻底歇菜。 事后一想,看来这社会过于快节奏,谁都忙得人仰马翻,连二十几岁的柔嫩也三级跳似的蹦到了十七八,那么现存的二十多就更迫不及待地人老珠黄了。卖衣服的“阿姨”显然是紧跟时代潮流,而我这德性搞不好还有点闭关锁国似的“年轻”了。 可再一想又不得不佩服鲁迅的伟大了,阿Q精神万古传啊,这年头被岁月所遗忘的大少男比比皆是,被青春所羁绊的老少女更是不胜枚举,谁能想到居然还会有两个老大不小的人在沾沾自喜。 第19章 读《我已经来过》 这篇文章去年就想写,可是由于猴子捞月式明日复明日的精神状态影响,竟然一拖至今。去年,我27岁,说起年轻的话题时豪气干云,偶尔扮老时也掩不住内心年轻的得意。今年长了一岁,再这么说时,就得先酝酿下情绪才能让自己的底气勉强达到十足。 闲着无事来强调自己的年轻,那肯定说明至少外表的老相已到了令人忍无可忍的地步了,什么岁月的无情、人生的阅历那是全在脸上显着呢。尽管你心里咕嘟着是自己不愿学女人那样婆妈,每天用几吨乱七八糟的粉脂在脸上涂鸦,可是终究有几人能真正透过现象看本质呢。 人总是缺什么时就会想什么。 小时候因为上学早,每天跟着一群高两个头的大孩子们同窗共读,在见到低年级的小朋友时,难免就会装模做样的倚老卖老一把。 “喂,小妞,过来帮大爷扫一下楼梯”,在见过同桌屡试不爽后,我也对低一届的小学妹依葫芦画起了瓢。 “什么!你找死”比我还高一头的小学妹杏眼圆睁,扔掉书包就向我冲了过来。而我也早已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往男厕所奔了去。 从此后,在身高尚不占优势的情况下,我虚报了三岁的年龄,并且每每以骗到一两句敬味十足的“哥哥”声而暗笑良久。 进入初中后,我痴迷起了武术,每日里跟着电视勤学不辍,隔日里就和临班的男生相邀切磋。时间一长,我渐渐找到了点当老大的感觉。可是强中更有强中手,比我大个三五岁的男生对我拷背了来的那点荒腔走板的武功多不屑一顾。他们已过了争强斗狠的年代了。 这时我已挺拔地象棵人模狗样的小白杨了,可对他们的行为始终是百思不解。无奈之下,我自作聪明地以为我尚不够成熟,不够老,就格外注重起自己唇上刚长出来的绒毛胡须,当别的同学爱美而把它剃去之时,我则牢牢地守着男人的第二特征。 你还别说,如此扮老的我居然接二连三地收到了情书,也明白了大佬们对我不屑一顾的原因。很自然,在少男虚荣心的作怪下,我紧跟大我几岁同学的步伐到爱河里畅游去了。 结果不说大家都知道,我连呛了几口水后终于明白了“恋爱使人青春,早恋使人成熟,失恋让人衰老。” 在青少年时代,你成绩的好坏、读书的多少并不能说明你心态如何成熟、阅历如何丰富。那充其量只能说明你脑袋的聪明或者愚笨,更有可能顶多算你是不是让人耻笑的乖巧或者让人迷醉的叛逃。 而经历过恋爱的人就不一样了。你可以百倍地夸大初拉女孩手时的心跳加速,让聆听的人神往不已,其实有可能只是无意地相碰;更可以无限制地吹嘘拥抱一个女孩子时的血脉贲张,让好奇的人目瞪口呆,其实有可能只是被一个体壮如牛的女孩背过摔。 这个时候,你在他们眼中的形象就如同平地里岩浆爆发,一会就火山一样高大,而且还在不停地呼呼地往上长。于是,你在生活里找不到的伟岸在这里高大,你在学习中迷失的尊严在这里重现。于是,你亦真亦假地成熟了。 当二十岁时,别人稚气未脱,而你提前成熟。当二十五岁时,别人年轻的成熟,而你的成熟变得有些异样厚重。当过了二十五岁时,别人的成熟里夹杂着活力四射,而你的成熟已越来越接近老气横秋。 因为某些目的,你硬把自己往老人堆里凑时,初始,他们只会笑笑你沐猴而冠,而你自己也会一笑了之,毕竟没有几个人愿意无缘无故地变老,打心眼里你知道自己年轻的插上两根羽毛就能飞起来;而当你日复一日,年复一年说自己老了的时候,先是潜意识里,自己已有了年华不再的心理,再接着举手投足间更有了老态龙钟的前兆。这时,别人也认为你老了,当别人也这么认为时,你突然间就感到了恐慌。你会纳闷,为什么当我说自己老了时,别人没有了善意的讥笑,而是平和地给予了默认呢? 其实别人并不知道你到底有多成熟,或者直白地说你到底有多老。老,是你自己说成的。 如此我就该有个蓦然回首,回望一下自己年轻的脚步,细数一下自己青春的存折。我,二十七周岁,爱情虽是几经周折,不过我要说那只是浅尝辄止,真爱的绚丽你还没有见过它绽放;事业也许荆棘遍布,不过我要说那只是成功的通行证,胜利的喜悦你再坚持一下它就会弥漫你的整个空间。到那时,容光焕发的你看起来将比任何时候都年轻。 年轻,它固然有着年龄的限制,但它更依附于锐意的思想,充天的干劲。 老,是你自己说成的;年轻,也是你自己干出来的。 对自己说一声“我真的很年轻”吧! ===================================== 读《我已经来过》 剑之晶 中国人向来明曰其臭、暗品其香,嘴巴上高风亮节谁也不妨多让,骨子里耳虞我诈半斤八两。 而我直白地说,看书的时候,我从不管思想、灵魂如何,只专注于字句的优美、词语的别致。对还停留在为物质文明而奋斗的人,你让我谈理想,谈灵魂,远不如掏个百八十万的醍醐灌顶来得真诚。所以余月老师的书《我已经来过》一入手,我马上一目十行地寻章摘句了起来。 就象个资深土匪,我把余老师的真金白银,大把大把的往口袋里装。装着装着,我初始的愉悦贪婪渐渐变为现行的恐惧折服。 鄙人常自诩满腹经纶不敢当,“之乎者也”多少懂,将就算个饱读诗书的人。幼时上学较早的孤寂,让我无意间涉猎广泛;大学女生的缺乏,逼得我图书馆文理兼通。这之中我又独精历史,常拿着历史这把倚天剑,向那些文学专业的学生挑战叫擂。由于剑走偏锋的锐利掩盖了自身修为的不足,我俨然就是一个灭绝师太样的江湖高手,杀人妻、灭己徒,就是你文学武功比我高个一点半点,又如何? 第20章 读《我已经来过》 而在《我》书中,我发现佳词丽句随处可见,珠玑兰麝俯拾即是。《我已经来过》,它就这么悄然横在我的面前,就象张三丰突然现身于武当大殿,刹那间群雄为之变色,弹指间灭绝人萎剑飞一样,那一刻,师太明白了江湖混混和一代宗师的差距。 我满怀敬佩地寻章摘句了几十页后,翻书的速度越来越慢,挑拣的兴趣越来越小,直至最后,我合上书本,再打开,从第一页细细读起。 这一看,我就象一个身陷深渊的旅人,理志计划着定量食用这不多的“食粮”,以期让我在无书的绝处中捱到逢生的那一刻,本能又难耐着饥渴,杀鸡取卵地想一刻满足后安乐地死亡。痛苦无边的求生,还是欢快一时的永别?我就在这两种心理煎熬中读完了这部小说。 韩绮梅是当仁不让的才女,世人眼中绝对的秀外慧中。可是她看似琴棋书画的优质生活却深深掩藏着一颗孤寂的心。因为她太出众,所以她有舍我其谁的敏感;因为她太优秀,所以她有祸福两依的矜持。因着这份出众所带来的自负,她对和田君未共度美好生活的未来保持着事实上的被动等候,却有着思想上的主观猜疑。因着这份优秀所带来的孝悌,她对妈妈包办她的婚姻坚忍着内心的苦痛拒绝,却有着表面上的微笑顺从。 性格决定命运,韩绮梅有此生活不足为奇;思想引导行动,韩绮梅终将会有所改变。生活是否会一成不变,改变是否会幸福美满,这全看她内心能否挣破束缚,行动是否与之相辅。 田君未不仅是才高八斗,还是典型的恃才傲物。他对人生的态度与爱情相同,表面上胆大包天,内心里怯懦无比。他运用的新教学方法让人耳目一新,但他只敢在掩藏着他爸爸权威的凌波中学向学生们试验,向权威们发难,却不敢把它写出来告之天下,寻找志同道合的人齐心协力从根本上解决教育的落后现状。他在不屑与人为伍的特立独行时,是否会害怕曲高和寡带来的孤寂落寞? 大丈夫能屈能伸。田君未虽用刚直强硬多少掩盖了惧怕世俗的事实,但毕竟他还有一腔热血,还有令人怀念的耿直以及让人振奋的激昂。 书中李强国的角色,让人很是怜悯。食色性也,李强国是一个上进的普通人,他对爱情有着美丽的追求,对正常的生活也有着普通的渴望。而韩绮梅却用她对母亲的孝道,以及对自己内心的执著,无情地打破了他的平凡梦想。对于他来说,他的一生没有被毁掉真是个奇迹。韩妈妈是一个沉浸于祖上辉煌,总想着昔日再现的人。她对绮梅婚事的安排无可厚非,谁愿意自己的女儿饿着肚子谈论阳春白雪呢?爱情的美好是惊心动魄的,也是短暂的;生活上的丰衣足食虽然平淡,却是最真实,最长久的。李申正虽然沾染了官场的恶习,却多少让人觉得同情。他身为一校之长,却要下受老师的埋怨,上受领导的指责,难道他不想自己的校园内百花齐放,桃李辈出? 陆老师死在自己的办公桌前。她无力改变生活上朝不保夕的窘迫,却坚守着自己业已选择的职业。她不一定能教出多么出色的学生,但是她对这个自己也可能不喜欢的岗位有着职业情操的高尚坚守,却让我为之涕泪横流。在社会生活中,她只是一个弱小的妇人,但是在人们的心目中,她是一位伟大的老师。 全书五十万字,真实再现了大学生在校期间对未来美好的侥幸憧憬,毕业时心有不甘地徒劳一搏,以及工作不久后身心不一地短暂妥协。《我》书还形象描述了湖南某处的风土人情,生动刻画了各色人等的百态生活,让人在阅读中不知不觉地心象幻化,仿佛自己在悲欢离合。 世上人各有不同,世上事千秋不等,我们会为人、为事,扼腕长叹、义愤填膺。不过,很多时候,我们事实上是无权指责的。因为这就是真实的生活,因为真实,我们才会感动。 成大事者,不惟有惊世之才,亦必有坚韧不拔之志。余月老师用四年的时间写出了这部书。四年,一部。 =================== 遭遇骗子种种 剑之晶 现在手机、网络应用广泛,信息流通极快,而骗子这种有一定技术含量的犯罪行为,在见缝插针的普及后,也跟着弱智了起来。 一、海归派的创业。 网络QQ聊天。 “您好,我是海归,在国外学材料力学的,请问您有兴趣参加我们的……” 我一看,非常高兴,平时天天学英语,今日遇到高手了,忙一串英语打过去。对方停顿了一会,发过来: “可以用日语吗?” 我估计是骗子了。 “行,等我装下日语输入法。现在用中文打日语发音啊。” 对方不说话。 “窝他撒挖哎阿娜他” 对方头象变黑。 那句四不象的日语是“我爱你的、”的意思,我就会这一句,还是自我拼凑的。 二、清华大学MBA授课处 这种打着某个名校的幌子开公商培训班的电话极多,有时一天能接好几个,你说了不要,他们还是执著地游说。 某日又接了一个。 “你好,我是清华大学MBA培训班的张老师……” “哦,是回访的吧,上一期我参加了,发现一些问题,提交给你们一份报告,现在解决了吗?培训费什么时候退?” “哦,”对方愣了几秒钟“这个不归我管,祝您周末愉快。” 三、勒索 一日中午正在吃饭,手机狂叫,陌生号码,我以为生意来了,窍喜。 “你是李某人吗?” “是的,您好。请问您是?” “有人出四万元钱买你一条腿,我们兄弟嫌少,不值得。你若是愿意和兄弟私了,那就打一万元钱到这个卡号……” “什么,信号不好,听不清”我猛地提高嗓门“我和公安局的王副局长在吃饭,一会再打给你……” 第21章 员工老板必读:平台的重要性 员工老板必读:平台的重要性 文/剑之晶 国人多数没有信仰,既不敬鬼神,也不尊主义。敬鬼神多半是干了坏事后念叨几句求个心安,尊主义多半是为了男盗女娼而暂时委曲求全。这造就了“马无夜草不肥,人无外财不富”的理念横行。人们为了达到目的,可以不择手段,所谓“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区别就是,一般的人还要注意下人言可畏,极个别的人根本无畏外界的声音。 逐利是人的本性,没有人愿意受苦。机关内尔虞我诈,企业内明枪暗箭,这无可避免。但现代社会单打独斗永远无法做大,凡事没有底线永远无法做强。 从家教机构说起,进而推导其他。 在一个平台内,也就是一个团队内,大家各司其职,术业专攻。有人台前耀眼,有人幕后出力。当你感觉岁月静好时,是有人为你负重而行。这也是许多自我感觉不错的人,为什么一离开团队平台就发展不好的原因。员工离开平台,发展不好。平台损失员工,也会发展不好。二者相辅相承,缺一不可。 国人的劣根性在家教机构的表现就是挖墙角、拐学生、背后诋毁,侧面贬低。 2011年左右,某家教女老板怀孕,管理不及,旗下一中心负责人对家长说机构关门了,如果还想学就跟她走。于是,这家机构就被连锅端了。至于假借应聘老师,上课时要来学生联系方式,将班级整个带走的更是寻常可见。新开机构直接出重金挖老师、偷学生的事也是屡见不鲜。相较而言,机构之间互相攻击、诋毁,都不值一提, 在现行法律无法禁止,或办案成本太大的情况下,家教行业怎么应对此类事情? 江阴本地一些机构率先发起成立教育培训协会,推行三大宗旨:通报不良老师、无德机构、无品家长。人既然是逐利的,那么靠良心道德是无法约束的,只能靠舆论监督来制止,将对社会的损害降到最低。即在现有环境下,将事情公开化,才能达到公正,进而最后公平。 眼镜蛇打架的时候为什么不互相用毒,而只是拿脑袋互撞?民国军阀林立,为什么互相之间不赶尽杀绝,一旦失败就能安做寓公? 做事要有底线,要在规则里运作。要竞争就公平竞争,凭实力说话,不搞见不得光的事情。就算搞了见不得光的事情,也能及早发现让其发展不大,意识到诚信的重要性。这就是更大的平台,一个行业的平台,行业团结起来,求同存异,才能与别的行业竞争。 努力可以累及传延,作恶亦无法一代而止。 具体地说,你怎么挖来的老师,他以后也会理直气壮挖你的老师。你怎么拐来的学生,你的老师更会问心无愧地拐走你的学生。你拐来自教的学生,如果与家长相处愉快还好;如果互相交恶,那家长老早就站在道德制高点上:你这个卑鄙小人,靠坑人起家的愧为人师的东西,有什么资格指责我?甚至更严重的,当你寻找另一半时,另一半会侧面打听:哎呀,没想到他是这种阴险小人,赶快离他远点。再严重点,会祸及子孙:他爸爸当年干了不光彩不道德的事情,所以他才可以有钱请我们吃零食,我妈妈让我别和他玩。 当然,没有谁为谁打工一辈子的说法,每个人都可以选择自己的平台。但离开上一个平台时要和平地、感恩地离开,而不是像蝗虫一样吃干抹净,又去祸害下一个平台,并对上一个平台口诛笔伐。要像游牧民族一样,逐水草而居,但从不涸泽而渔、焚林而猎,做人留一线。 是以通报不良的老师。 而机构即老板压榨员工、克扣工资,不按合同办事,不按事先承诺应对,那不仅可以通报,更有国法劳动法等着。国法劳动法制不了,那就大肆宣传,你走得正行得直,就不要怕他的歪门斜道,让他臭名远扬,没有老师再来加入他的团队;哪怕教得再好,也让家长害怕把孩子品德带坏;让他既损人又不利己。 是以通报不良机构。 部分家长来机构,会把服务机构“当顾客是上帝”的宗旨,错误地当成“我是上帝”的权利,提出各种无理超额的要求。 切记这是服务机构的权利,而不是家长的权利。服务机构想更好,就要严格要求自己。而不是家长想要更好对待,就提出无理要求。具体表现在,有的家长拖欠学费,有的家长以各种超标理由赖掉学费。譬如初中孩子成绩中等甚至偏下,家长非觉得三四个月内没有让孩子拔尖,成为年级前几,就是机构实力不行。问下家长们,别人努力六七年,你花了点钱就想两三个月就追上人家,这公平吗?别人努力两代甚至三代才有一个上市企业,你怎么不努力六七年也创一个上市企业出来呢? 家长或顾客要牢记,你想获得权利或服务,你要有等额的付出。而不是付鲤鱼的钱就想吃鲍鱼。如果有家长坚持想以鲤鱼的代价换得鲍鱼的服务,那就是强盗的行为,那我们也通报,远离这种家长。而家长也要记好,因果循环,希望你做的恶不要累及到后代子孙身上去。 是以通报无品家长。 员工及一些做得不成功的老板,要理解什么是创业。一个成功商人曾告诉过笔者,创业不是去租一个店面或开个厂房招几个员工就是创业。创业是要最大的实现自己的价值。当你需要一个平台时,你去寻找平台总比自建平台要来得更容易。当你寻找不到这样的平台时,你才去建一个理想中的平台。 否则为什么多精英在政府做高官,在企业在做高管?高官市长为什么不去建一个帝国?你比高官市长厉害吗?总裁总监为什么不去建一个BAT?你比总裁总监聪明吗?你显然没有他们聪明厉害。他们找到一个实现自我价值的平台,并很快实现了。你还在不切实际的认为老天愧对你。 第22章 员工老板必读:平台的重要性 当你看不清自己,去重建一个平台时,你会发现你同样需要组建一个团队,这个新团队还需要更多时间与精力磨合。那么有现成的平台,你干嘛再去劳力劳心的重建? 而当你真正去建一个平台,成为一个老板时,你要真诚对待员工,努力为员工谋求福利,带领员工走向更好的未来。你要记住,他们是你的员工,其实更是你的伙伴,甚至他们才是你的老板。你的工资可以不发,但员工的工资必须要发。你的待遇可以降低,但员工的待遇则不能降低,否则你这个平台离分崩离析也不远了。 所以有许多事情,你平时看不清,别人告诉你你也不懂。但是一旦你亲自操作过,你就瞬间明白了许多。为什么皇帝也不能真正唯我独尊,为什么亿万富豪不愿捐钱,为什么清官难断家务事,为什么疏不间密尽量别掺和别人婚姻的事?中层干部奇怪为什么老总那么抠门优柔寡断,为什么员工那么不听话还不踢了他,底层员工也纳梦那个中层就会溜须拍马啥事不干,老板为什么还要他?为什么大公司里有那么多闲人? 如果这家公司确实不行,那证明你的眼光还不错。如果这家公司发展势头还很好,那你要考虑下是不是自己不足。当然,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无则加勉,有则改之。种一棵树最好的时机是十年前,第二好的时机就是现在。 书香门第,百年传承,不是几件善事就行。 千夫所指,遗臭万年,往往一件就已足够。 ============================ 偶尔,我也会伤心一场 剑之晶 我总是不在意蓬头垢面地出现在别人面前,那是因为我觉得我已够洒脱,太多烦琐反而是娇柔地做作。我常会在众人狂笑的时候默默地坐在一边,那是因为我觉得我已够沉稳,过期的笑话已衰老了年轮。 我会冷眼旁观这个喧嚣的世界,让尘事的烟云在眼前慢慢地散去,只为沉浸在自己的天地里做个陪衬。我觉得我已是足够地坚强,象大海中的钢铁巨架,伫立无言,全不需海浪一样,动辄有个滔天来显示自己宽广的臂膀。 手术刀划在皮肤上沙沙作响,我心疼着自己遭受的折磨,另一面却享受着痛苦带来的磨炼,于是在脸上闪现的则是原始森林覆盖积雪的千年宁静。比我还要弱小的人在朝我狞笑,我悲哀着他的可怜,也在骄傲着自己的平和,于是嘴角挂着的是急风骤雨后乌云边上露出的第一抹云霞。曾经幻想着能相守一生的人决绝地离开,我颤抖着身体,冷却着激情,却也咬紧着牙关,一个断言让我豪情万丈:错过我,是你一生最大的遗憾。这是因为你的离去只是消除了羁绊,让我放马狂奔一往直前。 我好象已百毒不浸,情感在我眼里已是上个世纪的稗草,我要让心的轻松长成快乐的禾苗。我好象已金钢不坏,物质在我的字典里已是个可忽略的标点符号,我要让最大的成功占据着自豪的近杳。 我好象已真的只会一往直前,我好象真的已不再牵挂连连。 可是,偶尔,我也会伤心一场。 在尘事已想不起的时候,我脑袋中的空白会让恐惧侵蚀我的睡眠。在大海平静到象个熟睡的婴儿时,钢铁巨架的站立就只有单一的影子在陪伴。 我看着伤口,虽早已愈合,却有一道无法抹平的忧伤。我看着弱者,虽已不再咆哮,却处处弥漫着凄凉。我想着远去的人,虽不再留念,却在成功的心头布满了惆怅。 我不是坚强到不再感情激荡,我也不是脱俗到不食人间烟火的了无欲望,我有很多的偶尔的偶尔,总是会伤心一场。 但是,但是,但是,那伤心终归只有一场。 偶尔的停留中,我会珍惜片刻心的彷徨,让坚强更勇敢茁壮。 一时的驻步后,我会继续努力去劈挡,发誓今生要在成功的大海中乘风破浪。 =============================== 麦子黄了 剑之晶 夏天猝不及防地来了。它的信使不是炎热的气浪,而是那一片片的麦田————麦子黄了。 仿佛一夜之间,那随风波动的绿意盎然就消失得无影无踪,替代的则是安详宁静的金黄世界。这时走在田地间,你不再有快跑高跳的冲动,也不再有俯下身子闭眼嗅嗅芬香的无邪。你只是走在田间的小道上,任脚下的小草按摩着你的双脚,随两边的麦子摩擦着你的裤管。你忘却了身体,融入那金色的地方;你抚贴了心灵,平静在愉悦的海洋。 那黄色的麦田在金色的阳光下,象盛装的小姑娘,大方呈现在你的面前。她们好奇地看着你,露出了一个个笑脸。一阵风吹过,看你更是自然地回笑,她们反倒害羞地微微弯下了腰。但是害羞掩饰不住童心,欢快更是不曾羞赧。听,“沙沙”的声音传入你的双耳,童真毫不迟疑地将你感染。 麦子黄了,天地间是无垠的笑意,但是它却不是那么的放肆无羁。它的田间地头仍有莹莹的绿色伙伴。看,那小草已成熟的懂得了矜持,对你不经意一瞥又马上转眼其它地方;瞧,那柳树愈发显得妖娆,长长的枝条在飘逸地挥舞,满是诱人的楚楚。 你走累了,不挑选什么地方,随意地一坐,就隐在快乐的麦田中。麦田是敏感的,在风的长裙掠过她们的头发滑过她们的颈项时,她们会格格笑个不停。麦田也是顽皮的,当风儿不知去向只有阳光远远陪伴着她们时,她们一方面安静地站着,在夏日里保持着小淑女的风范;一方面又偷偷挠着痒痒,相互间不敢出声破坏了宁静,却怎么也忍不住的小心推推挡挡。你看着她们,有了会心的笑容,也有了置之身外的轻松。 麦子黄了,那是丰收的安然预示,也是生存的充分保证。它藏满了人们的欢笑,盛装了人们的幸福。于是,那天地间望不到边的金黄金黄象多少年来一样,懒惰了我的思维,细腻了我的感觉,更舒适了我的心情。 第23章 青葱岁月 青葱岁月 文/剑之晶 当嘴唇上方长出一层细细绒毛的时候,我的青葱岁月开始。不过我只是生理上象春日里羞答答的一棵白嫩水葱,而心理上却是秋季沉甸甸的一块饱满生姜。青葱岁月的男生女生对爱情都有了一丝企盼,只是这“丝”有的人若隐若现,有的人却坚韧地可以钓上龇牙咧嘴的鲨鱼。 对我,青葱岁月除给了我细胳膊细腿外,就是对爱情的嗤之以鼻,以及对深陷爱情中人地不屑一顾。 小时候得益于周围邻居孩子的十岁差距。当我每天嘴里叨着个塑料奶嘴东游西逛的时候,他们则成群结队偷瓜摘枣。当我动辄用红领巾擦鼻涕的时候,他们一个个看着同龄的女生,津津有味还摸着喉结。 终于,他们一个个不再只是临渊羡那美人鱼儿水中游,而是做起了蹩脚的渔夫等着抓属于自己的那只鱼。你还别说,他们读书不见得有多么高明,这钓鱼的能耐至今仍让我神往不已。他们贼心贼胆都有,却碍于小小的自尊不想自己的贼事业让同龄人插手,只肯让我这个半大小子充当地下交通员。每每他们想和自己钟意的鱼儿在哪个鱼塘约会,就会在一张纸上画上些神秘的字符,然后以一个糖葫芦的代价命我跑腿。这大概是我第一份有偿工作,我整日乐此不疲,早早就知道了“劳动是快乐的”含义。 有的时候,碍于女孩父母的威严,我的邻居就会把我当成个小灯泡,频繁让我在他们约会的时候给他们一点亮光,以此证明他们的光明正大。开始他们只是东南西北的扯上几段,虽然话不着边际,可是还规规矩矩。而我很多时候就在男孩的臂弯里睡着了。过不了多久,邻居的左臂弯里仍是我,而右臂弯里就是女孩。我在感到滑稽的同时也没有多问。我是拿人钱财的,不该说的话我不多说半句。 可是有一次,当我又睡得迷糊的时候,我听到耳边有“孜咂”的声音,象不久前我在吸奶嘴。我睁开眼发觉邻居的嘴和女孩的嘴胶在一起,中间还有口水在滴答。我不由大叫一声,干呕不止。 他们吓了一跳,忙看我中了什么邪。 我好不容易止住了想吐的欲望,说了句“你们真恶心”,就跳起来跑回了家。那天我失业了,再没有糖葫芦吃了。可是我不后悔,而且我也不再想吃糖葫芦了。因为一看见糖葫芦,我就会想起那滴答的口水。 后来,他们最终分开了。因为没有我的帮助,他们的接触显得甚是扎眼,更是因为他们的成绩就象温度计进了冰库,急剧下降。这引起了双方父母的警觉。结果是邻居被他老爸一顿皮鞭抽得草木为之含悲,那女孩被她老妈一顿臭骂哭得日月为之变色。之后,女孩家搬走了,再也没有音信。而邻居的成绩是病入膏肓,再也没有回天之力。初中毕业后,他在自家的田地里做牛做马。老爸因材施教,“看,恋爱的下场就是回家种地”。我虽然不懂什么是恋爱,但是也感到了深深地恐惧。我承认我是害怕干农活的,但这和懒惰与否无关。 “早恋等于务农”的思想在我脑海里根深蒂固好多年,也一直困惑了我好多年。人聪明过我者不可胜数,可为什么仍有那么多人愿意飞蛾扑火呢? 我的红领巾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但是我还不能称为青葱,我只能算是一根韭菜,因为我只上了初中。我爱上了历史,同一时间我多少知道了点恋爱的故事。口水滴答的场面不再那么讨厌,但是也不喜欢。初中三年我已可以把高中的历史倒背如流,这还不算,我借了一本又一本的伟人传。 我沉迷于金戈铁马指点江山那波澜壮阔的同时,也渐渐发觉,伟人们有几多视爱情为大事,放娇妻于心中的? 古。刘邦战场失利,带着家人乘坐战车逃跑。车重则速慢,后追兵渐近。高祖一脚把老婆踹下了车。后来,他的重孙不知又多少辈的重孙刘备玩起这手来也毫不逊色。“女人如衣服”你听说过吧? 今。蒋介石常自诩传统之楷模,革命之先锋。大道理不要深究,就说他的风流韵事。大老婆毛福梅被独自抛在老家,让日本人炸得尸首无存。三老婆陈洁如为了给宋美玲让贤出国留学。 什么,这不足道哉?好,那你知道为什么蒋的二公子玮国有时也称戴季陶为爸爸?让小生说来你听。当年老蒋与老戴东渡日本后,同时与房东女儿恋上了。再后来那日本女人有了两个孩子,而这时两位牛人要回国继续革命。至于两个孩子嘛,一人一个,反正都是儿子,谁也不吃亏。瞧人家根本就不当爱情是回事。 中。太多了,汗牛充栋。 外。普希金够伟大吧?他的诗,尤其是情诗写得可真是惊世骇俗,当为百世师。但是这老兄有个习惯,经常换女朋友。这有个艺术点的说法,叫保持“激情”。看,在大师的面前,爱情只是为了创作的需要。再说一个,文卡拉姆当上印度总统,印度报纸大拍总统的马屁:“总统大人为一学者,在什么什么方面建树颇多,而且根本就不知爱情为何物”。印度人多直接啊。爱情是什么啊?是你成功的绊脚石。 书是人类的好朋友。我的好朋友在我青葱岁月前,早早就告诉了我这些。所以我对爱情嗤之以鼻,我对深陷爱情中的人不屑一顾。 在回家务农受苦和继续学校中享福之间,我坚定了选择了后者。初中的最后三个月,我用满头的乌发换来了高中的录取通知书。我这根韭菜终于长成了青葱。 当一堆青葱聚在一起的时候,青葱的故事上演了。一时间暧昧随处见,情书满天飞。好在邻居用实践、书本用理论把我武装得密不透风。我也不是以往的浅薄,“莫名追求”已变成了“懵懂无知”,“回家务农”变成了自毁前程。但是我不掩视对爱情的嗤之以鼻,对深陷爱情中的人不屑一顾。有朋友不幸中招,我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没想到对方却要和我绝交。算了,众人皆醉我独醒,我开始了两耳不闻窗外事的生活。 第24章 骗子 如此两年,我的成绩遥遥领先,清华北大似乎已在向我招手。我在欣慰的同时,也冷眼旁观身边的青葱们。一些朋友已迷途知返,和我打得比以前更火热。但是还有一些人仍在走着邻居的老路。看见这些我不生气,相反还有点幸灾乐祸。我总是在心里默默地说,你们都谈吧,都谈吧,最好只有我一个人参加高考,蟾宫折桂是我一个人的荣耀。 这期间也不乏对我仰慕的小女生。她们守在我放学必经的路旁趁我过来的一刹那,将一个粉红色的信封在我的车前筐里。而我总是很随意地拿起顺手抛了出去,那封信在空中划过一个还算美丽的弧线静静落在马路边,同时落下的,还有小女生青葱的眼泪。那时我总会自我安慰,“笨蛋,长大了你就会感谢我”。 就这样在可能阴暗也可能有点光明的心理状态下,我开始了高三前的暑假。因为我渴望成功,我喜欢胜利的光环在头上萦饶的感觉。所以在暑假里,我仍会每天上午坚持到学校里学习。学习了几天后,我发觉在隔壁初三的教室中也有个小女生象我一样孜孜不倦。我点头称是,毕竟明智的人不多啊,我喜欢努力学习的人。 又一次我出来散步的情况下,发觉那小女生也在门口站着。她看见我,想说什么又好象不敢说。几次犹豫后,她终于下定了决心,“大哥哥,你可以帮我看一道题吗?” 我一听,自然当仁不让了。初中的题目在我这高中的大哥眼里实在是太简单了。我三下五除二,深入浅出地把它分析了个透彻。 结果大家想必也猜得出来。自此后,整个暑假我都成了她的义务老师。 在最后一天,我坐在书桌前想把最后一页书看完。她来了,什么话也没说,静静地在我面前坐着。我搞不清这个可爱的学生要干什么,刚要问的时候,她突然探过身子,抱住我的脑袋飞快的在我的唇上来了一次口水滴答。然后她转身跑出了我的教室,跑向了校门口,跑出了我的视线。 我呆坐片刻,却开始回味口水滴答,竟然有一股兰花沐晨香在我的鼻间、以及我的心间环绕。奇怪啊,我怎么不讨厌? 桌上不知什么时假多了封粉红色的信。我踌躇又犹豫,最终开启。 信写得词藻华丽,全篇含情脉脉,很难相信出自一个初三小女生的手。信中还说她不是本校的学生,副校长是她的舅舅,她软磨硬泡让他假公济私一回,借了间教室。而她想不到会遇到我,更想不到一个假期过来会喜欢大她三届的我。她知道我们不可能也不应该,但是她想给自已留下点美好的回忆,于是我就成了一个“受害者”。 信没有联系方式,我也没尝试去寻找。 我就这么不知不觉地受到了“伤害”,可是我不生气。我多年的经验一瞬间土崩瓦解,我对爱情少年老成的无师自通也瞬间灰飞烟灭。整个高三我就在回忆、自责、自责、回忆中度过,好的是,我死命扼住了想去找她的念头。 一根初三的韭菜让我这棵青葱变了味。 那一刻我也知道我很难成为伟人,因为我对爱情不再嗤之以鼻,对深陷爱情中的人也不再不屑一顾。 ====================== 遭遇骗子种种 剑之晶 现在手机、网络应用广泛,信息流通极快,而骗子这种有一定技术含量的犯罪行为,在见缝插针的普及后,也跟着弱智了起来。 一、海归派的创业。 网络QQ聊天。 “您好,我是海归,在国外学材料力学的,请问您有兴趣参加我们的……” 我一看,非常高兴,平时天天学英语,今日遇到高手了,忙一串英语打过去。对方停顿了一会,发过来: “可以用日语吗?” 我估计是骗子了。 “行,等我装下日语输入法。现在用中文打日语发音啊。” 对方不说话。 “窝他撒挖哎阿娜他” 对方头象变黑。 那句四不象的日语是“我爱你的、”的意思,我就会这一句,还是自我拼凑的。 二、清华大学MBA授课处 这种打着某个名校的幌子开公商培训班的电话极多,有时一天能接好几个,你说了不要,他们还是执著地游说。 某日又接了一个。 “你好,我是清华大学MBA培训班的张老师……” “哦,是回访的吧,上一期我参加了,发现一些问题,提交给你们一份报告,现在解决了吗?培训费什么时候退?” “哦,”对方愣了几秒钟“这个不归我管,祝您周末愉快。” 三、勒索 一日中午正在吃饭,手机狂叫,陌生号码,我以为生意来了,窍喜。 “你是李某人吗?” “是的,您好。请问您是?” “有人出四万元钱买你一条腿,我们兄弟嫌少,不值得。你若是愿意和兄弟私了,那就打一万元钱到这个卡号……” “什么,信号不好,听不清”我猛地提高嗓门“我和公安局的王副局长在吃饭,一会再打给你……” “嘟嘟”那面电话挂了。 事后和做过警察的叔叔一说,他老人家说我闲着没事干,下次再有这样电话,让我直接挂了。 四、卖处 现在人什么方法都想得出来啊,又一日接到电话。 “吃饭了吗?”一个柔弱的女声传了过来。 “啊,刚吃完。你吃了?”号码是陌生号码,可是语气又显得极其熟络,我一边应答,一边绞尽脑汁想是哪位朋友。 “嗯。最近生意还行吧?” “还好。你是?”我实在是想不起来了。 “我是小王啊,上次我们见过面的。” “啊,小王……”还是没印象。 “是啊,大哥你想起来了啊。最近我有一个朋友的妈妈得了癌症,没钱医治,想卖身,她还是处女。” 这下我算是明白了,又遇到骗子了。 “啊,原来是你啊,你跑哪去了,上次借了张老大五十万元钱就不见了,他满世界雇人找你”我语气凶了起来。 “对不起,我打错了”又是嘟嘟声。 五、传销 还是网络QQ聊天的。 “你好” “你好” 客气几句后,对方突然问我想不想发财,尔后不等我回答,就发了一系列的广告过来,都是有关直销的。我一看,以前被动受到的安利直销教育,这下有用武之地了。 “戴佩洛上次来华现场授课,你去听了没有?” “谁?”对方不知道,估计是一菜鸟。 “安利的总裁啊,也是美国商会的副主席。”这个是真的。 “不好意思,没有。” “乔娜依切身指导会,你参加过没?”这是我编的。 “嗯……” “麦克尔杰克逊的书有没有看?” “啊?”可怜,这家伙连舞王都不认识。 “你,干这个多久了?”我假装很无奈。 “哦,我才干两个月。大哥,你懂得好多,你是做什么的?” “以前是安利的讲师”这个没吹,“现在卖水晶了,给你看看我的创业计划书”我马上发了博客链接过去。半晌。 “大哥,你真是天人啊。水晶利润高不高?” 第25章 阿颜,洗衣为什么这么难 阿颜,洗衣为什么这么难 剑之晶 我一向富裕面对困难的勇气,也不缺乏解决它的办法。可是生生相克,孙猴子能将玉帝的皇冠当夜壶,也会在五指山飞来的时候乖乖地减上五百年的肥。我天天念着“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当然也是这么做的。有锦衣则光鲜,有玉食则祭牙,无之,就箪饮瓢食,你能拿我怎么地?而一到周末,面对堆得象上甘岭样的衣服,我就会象当年的美国大兵一样哀声嚎围耳(艾森毫威尔),“阿颜,洗衣为什么这么难?” 小的时候,我把孩子这身份做到了极致,什么事全由父母包办。唯一的洗手帕,也是“让我们荡起双桨”般在水盆里搅几下。我处处好强,可在洗衣服这活计上我则时时低调,就算有了洗衣机我也从不靠前。不怕你笑话,我唯一一次和洗衣机有过亲密接触是正旋转的上衣内兜里有我忘记的五元零用钱。十四岁之前,伟大的老妈一直任劳任怨地帮我洗衣服。到了高中,我再也不好意思让她待劳,接下来就只能自力更生了。 而阿颜就在这时候走进我的生活,从老妈那拿过了接力棒。 阿颜是我的高中同学,我们在开学第一天就相识。那时家离学校不太远的我,早早就把铺盖放好,站在本班报名处看后来的同学们在排着长龙蜿蜒舞。这时阿颜就向我走了过来。 “大哥,某某宿社在哪?” 我本百无聊赖,这时看见虽质朴但也白嫩的阿颜就义务地当了回向导兼搬运工。此后几天大家见面也就招呼而已,友谊没什么突飞猛进。不过一个星期后这种情况得到了改变,媒介自然是让我头大的洗衣。 那天中午照样骄阳似火,我端了一水盆的衣服象上刑场的死囚,沉重地向洗衣房走去。可巧就碰到了阿颜。大家也算熟人了,我们就边洗衣服边吹嘘初中三年的峥嵘岁月。 阿颜的技法高明,双手交替、上下飞舞,衣服就象拉面样折转拉叠,那一盆盆的水就渐渐由黑而白而更白。真是洗得又快又好。而我要把黑衣服由“荡起双桨”变成“浪里白条”,那难度几可与让我生个孩子来媲美。阿颜此时就显出了可爱来,伸出援助之手三下五除二就灰尘污垢一扫光。 我在感激之余未免心生歹念:阿颜,莫怪这三年我吃定了你。 在临时抱佛脚地研究了三十六计周旋,突击准备了七十二变应付的情况下,我信心十足地向阿颜展开了洗衣攻势。可聪明的阿颜还没等我摆开架势就洞悉了我所有的不良,而且还出人意料爽快地答应了。只是有个条件,我提供洗衣粉还得帮着打水。天下还有这好事,我在面红耳赤地情况下答应得更爽快。 此后一个月,我忠实地履行我的职责,而阿颜总是让我如此清秀挺拔,嘿嘿,毕竟人靠衣妆啊。父母原来还担心一个月回一次家的我就象个越战的逃兵,没想到我更象个得胜的将军,他们不禁疑惑不解。毫无城府的我得意地把整件事合盘托出,老爸脸上有些不悦,而老妈则乐呵呵地让我下次邀请阿颜来我家玩。这个小小的要求却一直到毕业时分才实现。 回校后,我按妈妈的哇咐将一半的零食分给了阿颜。阿颜和我想象的一样,高兴得满脸绯红。 再洗衣服时,我是懒上加懒。先是以某些蹩脚的借口在洗到一半的时候开溜,再过不久就直接把脏衣服丢进阿颜的水盆里。我水不提了,连洗衣粉也不买了。而阿颜显示了良好的素质,什么也没说,,只是默默地把衣服洗完、晾干、叠好,放在我的床头。 我在开心的同时,也怕阿颜离我远去。因此我总是开些空头支票,以此来取悦阿颜。“有一天,我发了大财,我不会忘记你,我吃鱼翅,你绝对不会吃猪肉”,“只要我小剑有一碗饭,我也会分给你一半”。 阿颜听了,总是笑笑却不言语。在阿颜的眼里,不会洗衣服的男生任何的许诺都只能是听听而已。 就这样,在我的胡须大溜、马屁大拍之下,阿颜乖乖地给我洗了三年的衣服。这三年我总是象个小绅士,穿着阿颜的成果在同学面前活灵活现。大家先是对我们的友谊赞赏,继而看我的眼神就有了杀人的嫉妒。 高中结束后,爸爸和姑父送我去上大学。 到了学校宿舍,当着新舍友的面,胖胖的爸爸开始再次给我讲解洗衣服的要领,“洗前要先撒上洗衣粉泡个几分钟”“衣领袖口……”。之前在家的时候爸爸已告诉我好多遍,每次我总是说他比妈妈还烦,而这次我没有再嫌他烦,因为爸爸的话带着哭腔,而我的眼泪已扑嗍嗍地留了下来。一半为要远离父母,一半也为阿颜。 上大学的庆功席上我宴请了阿颜。我不顾阿颜的害羞,搂着阿颜的脖子来到了父母的面前。我郑重其事地把这个为我洗了三年,照顾了我三年的人介绍给了他们。爸爸妈妈说着感谢的话,而这时过来的弟弟看着我们有些不解。 我又搂过阿颜对弟弟说,“我们是好朋友,是哥们的关系,阿颜比我小,你叫小哥哥就好了”。阿颜听了有些不愿意,因为阿颜是大我四岁的。 阿颜对我很好,可是我呢?我是自私地,我心安理得地享受阿颜的关心,从不说谢谢地接受阿颜的帮助。晚自习熄灯后,在集体宿舍我点着蜡烛学习。学着学着,我睡着了,是阿颜帮我吹灭了蜡烛整理好书籍。大冬天我逞英雄用冷水冲澡,高烧得在床上人事不省。是瘦弱的阿颜深更半夜里背着高大的我走了几里路及时赶到了医院。还有许多许多,因此在好长的一段时间里,我总是幻想阿颜和我仍在一个班级里上课,甚至是一个宿舍里再时刻地照顾我。 但是这不太现实了。阿颜没能考上大学,而是走上了社会,两个人就此走上了不同的人生道路。高中刚毕业那几年还会见个面,只是话题越来越少,慢慢地也就不联系了。 寒冬腊月洗衣,水冷刺骨,我又想起了阿颜。以前的一幕幕又清晰了起来,我真该回去看看阿颜了。 我有一口饭,也要分你一半。 (阿颜,我的好哥们,男性) 第26章 影评《画皮》,带着玉佩打仗,也不怕砸了 看电影《画皮》带着玉配打仗,也不怕砸了 剑之晶 昨晚看了一下最近炒得沸沸扬扬的《画皮》。 此剧演员阵容强大:陈坤、周迅,赵薇、周迅、甄子丹、孙俪、戚玉武;画面制作精良:沙漠尘土飞扬、城镇庭院深深;剧情更是与时俱进:玄幻、美女、武打,外加三角恋中恋。 影片开始就气势恢弘,一群武装得象缩微版变形金钢样的中国军人连射带杀,再现了大汉气吞万里如虎的辉煌场面,若不是后来周迅粗着嗓子抓了颗人心的话,我还真以为放错了片。 又过一会,英明神武的丹哥出场,他双手提一大刀,将百把匪徒象砍瓜切菜一样灭得七零八落,这也符合丹哥的一贯招牌亮相。接下来,陈坤出现,他欲语还羞地把镜头引得下拉,下拉,再下拉。咦?一雕工精美、材质罕见的玉配出现了。我当时又怀疑起视频上传者的职业操守,是不是一恶搞电影被他找来哗众取宠了?我忙百度了更多的版本出来,对比一下,发现还千真万确,就是在重装铠甲上挂了个玉配。呜呼!小生是卖水晶的,触类旁通地知道,这玉就是挂在脖子上也要小心翼翼,更何况金戈铁马时挂在腰上,还是铠甲外面。看这电影导的,他倒不怕砸了。 再接着看下去,整个故事就是取材于古书《聊斋志异》,外加点现代商业元素,有点向好莱乌致敬的感觉。美国人极其擅长改编经典故事,他们运用现代手法,再加进些个人想象,在捞取大把银子的同时,也从一定程度上延续了古典文艺的生命力。我曾看过几部,其中印象最深刻的就是《青蛙王子》。 童话《青蛙王子》说的是一个心地善良,又英俊潇洒估摸着还得加上正义与道德化身评语的王子,受了坏巫婆的诅咒变成一只青蛙,最后得异于某位妙龄女郎的一吻,然后恢复人身开始了快乐的生活。 改版《青蛙王子》说的是欧洲某一古国的王子,他生活糜烂、风流过头,对女人简直是人尽可妻。如同苍蝇一样,不管是五星级的酒店还是山野茅房,只要它愿意,哪都能“嗡嗡”几下。 话说因为政治联姻,王子必须与另一国的公主结婚。在订婚仪式上,他们正郑重其事时,忽听不知多少层的楼顶上传来一声女的尖叫,众人忙往楼顶爬去。我们神武的王子一马当先,须臾竟遥遥至众人不见(极度怀疑,若尖叫的是男的话,王子还能不能如此神速)。王子赶到后,见一暴徒欲对一侍女非礼。王子忙拿出泡妞必备绝招——某不知名的高超剑法,三下五除二就干掉了暴徒。这时他看见侍女衣掌不整、酥胸半露,竟然助人之心大起,上前就去完成暴徒之未尽事业。那侍女也够贱,见来者是一王子,连半推半就都省了,直接配合默契。当是时,王子抱着公主靠着大钟,就象堂吉诃德战风车一样,一次次冲刺,而大钟也忠实地履行职责,伴随着侍女的尖叫,一声声响彻云霄。 众人终于赶到,而王子还如一内功高深者,正与钟声一起绵延不绝。 联姻国家当然大怒异常,他们的监国巫师奉命把王子变成了一只——大蛤蟆(青蛙也做不成啊)。与王子同被变为蛤蟆的还有王子的保护者,一个年轻的见习巫师。这段比较搞笑,王子指着巫师大笑,你变成蛤蟆了,巫师也指着王子说,你也变成蛤蟆了。 破解魔咒的方法差不多,都是找一个深爱王子的女孩吻一下青蛙。有点不同的是,童话中的王子被变成青蛙后可能还难过一会,而我们伟大的蛤蟆王子,毫不介意。他对见习巫师吹嘘说以他的音容相貌,要不了半个小时就能解除魔咒。说完后,蛤蟆就大摇大摆地爬走了。尔后镜头一晃,字幕显示:六百年后。 接下来的故事就没什么劲了,蛤蟆被一旅游的小孩无意中抓住,然后打包带回美国开始了现代的爱情故事。 再接着说《画皮》,看完整个电影后,觉得整部片子就是在丑化女人,它以爱情的名义极其残忍地再次佐证:最毒莫过妇人心。 片中最让人动容的是极其仰慕小妖唯唯的疑似蜥蜴精,他一个大男妖为了爱情对小唯鞍前马后,非但每日搞几颗人心侍候心目中的妖公主,还绞尽脑汁地发明了古代电冰箱给人心保鲜。而小唯呢,不但要勾引有妇之夫,还一边安然受之蜥蜴的殷勤,一边对蜥蜴大吼大叫赶他滚蛋。 最最让人愤慨的就是最后,蜥蜴为了小唯让降魔者打得形神俱灭,临终他大喊一声“小唯”。这一声真是天地为之动容,草木为之含悲,剑哥为之落泪。而我们为爱情同样能够拿命相搏的小唯干了什么呢,她对蜥蜴最后的悲情一喊无动于衷,甚至差点还不屑一顾。这也就罢了,她不仅把自己千年修行的内丹用来救有妇之夫,还把蜥蜴的内丹也用来救他的情敌,何其歹毒也。当然了,小唯也是真爱着王将军,还露了半个肩头来色诱王,可惜没有成功。女人,光着身子的魅力永远不如素衣而裹来得强大震憾。可是,这爱情怎么看怎么都只能反应她的极端自私、绝顶无情。 赵薇演的王夫人一副善良大度的形象,似乎深入人心,而她对爱情的生命付出,也好象可歌可泣。但是细分析起来,其实不然。首先看庞勇离军出走那一节,庞主要是看了王生显摆式的挂着玉佩在招摇,才心有所伤以致连与当时的佩蓉姑娘后来的王夫人,道个别都没有就离开了。从后来佩蓉在庞与王之间模糊的首鼠两端(让庞除妖,还用上“只能相信你”的女人柔情秘笈),以及王后来为了佩蓉而宁死不娶小唯等事情上,电影很容易地就引导人想象,是不是佩蓉看上了王的年轻英俊(王比庞帅,还叫庞为哥),而用了比小唯有过之而无不及的温香软玉手段? 第27章 影评《投名状》政客的笑,女人的泪,军人的血,兄弟的情 (接上章《画皮》) 这里,庞勇虽然暗恋佩蓉,不过他后期的表现却可圈可点。庞勇在佩蓉劝他找个好姑娘时,很不领情地说,“你不用替我担心,这些年我一个人活得挺好。”潜台词,你早干嘛去了,现在咸操萝卜淡操心。纯爷们啊,多年独身说明庞对爱情忠贞不二,不假颜色显示其对分寸拿捏得当。 王将军戏分颇重,行动描写、心理刻画,无不俱佳。在庞要离军之时,从王的神情看,他对“抢”了庞的心爱之人内疚不已,而且他还被迫把那玉佩大张旗鼓地挂在腰上昭告天下,去刺激夫人的旧爱庞大将军。很难想象久经沙场的王将军,能疏忽到将爱人的易碎定情之物挂在铁甲片片的腰上东奔西跑,如果这不是王夫人软硬兼施的逼迫就只能怀疑一下导演的智商了。 佩蓉为夫君死过,王生也为老婆自杀过,然则死有泰山鸿毛之分。佩蓉为王生而死,虽然也令人唏嘘感叹,但她那个情况是生死完全不掌握在自己手中,全凭妖唯的一念之差,她再多的慷慨赴义终究要含着一点无奈甚至被迫的成分。而反观王生,虽然也曾心猿意马一段时间,但最终能止乎于礼,并且在明“知道”佩蓉是妖后,还对她不离不弃。佩蓉死后,王生本来打算与佩蓉一起承担“妖”的责任,但这时小唯因看到王对佩蓉的真爱而失望出神,以致被庞一刀砍中身体露出了真面目。王大痛之下,走过来刺了小唯一剑,并求小唯救佩蓉后,从容自杀。而他是可以不死的,因为小唯不会杀她,也因此在爱情中他的形象要更为高大光辉。 而王生那句情真意挚的“但做为丈夫,我怎能将她放弃”,不知要让多少哥哥妹妹为之动容了,也许2008年十大感人话语之一就此诞生:做为丈夫,我怎能将你放弃。 妖唯被王刺了一剑,绝望地大叫一声后面色煞白,很有点白发魔女似的楚楚可怜,这让观者心中多少动了点恻隐。但是随后再看到蜥蜴的悲情一叫,回想起来又不免心生惬意:你也会被人甩啊。 这出恋中恋的纠葛,在一定程度上丑化了女性。但如果让佩蓉也身负降魔者的捉妖神功,与妖唯斗个旗鼓相当,从而在爱情上与王生争得同等的话语权,那不免又显得过于匠气。也罢,有时缺憾也是一种美。 《画皮》在另一个层面上也反映出了“鬼怕恶人”这个事实。剧中好多回放到妖道有成的蜥蜴卖力地腾挪跌宕以躲避官兵的追捕,有一回他竟然还让凡人庞勇追得豕突狼奔。而这些当兵的手上,无疑多数都是有命案的,庞勇虽则和正义什么的也靠点边,但他杀人如麻这个事实我们也是回避不了的。在现代“鬼”片中,一放到猛鬼复出就要叙述下猛鬼之前是如何被抓的,很多的解释就是“在官府的帮助下……”。什么是官府,那可是阶级统治的工具啊,是统治阶级实行专政的暴力组织,主要由军队、警察、法庭、监狱等组成的。至此我想,如果某位村宣传员也在剧中的话,他一定会比降魔者要厉害百倍。因为他不需要又是洒血又是拔剑,只要对蜥蜴或者妖唯说一句:敢跟政府对着干,当时就叫你难看。 ========================= 看电影《投名状》 政客的笑,女人的泪,军人的血,兄弟的情 文/剑之晶 震耳嘶杀、横飞血肉、再加上沉稳肃穆的色调,以及直触心灵的悲壮音乐,电影《投名状》以最原始,最直接,也是最行之有效的方式————战争,雄浑大气地拉开了序幕。 战争是政治的延续。对政客而言,战场上死伤的多少可以忽略不计,他们的笑容只简单地为胜或败而开合。 战争是男人的天下。对女人而言,谁负谁胜她们不会去关心,她们只想着他回来有个舒适安逸的生活。 战争是军人的世界。对军人而言,战后利益的得失考虑太早,他们的血只为不倒的军旗,闪亮的刀剑而沸腾。 战争是兄弟的真情。对兄弟而言,战前的相熟程度从来不管,他们的真情在敌人的鲜血飞溅中得到巩固,在战友的舍命相救中得到升华。 庞青云满脸是血的从死人堆中爬出。他还活着,但是已没有了本该拥有的神勇。他发辫紊乱,面如死灰,如一具行尸走肉,踽踽在萧索的冬天。 他拼杀了三天三夜,当一切安静下来后,他晕倒了。但在晕倒之前,他遇见了一个女人。 这个女人,莲生,一个土匪的老婆。做为曾经受过专业训练的扬州瘦马,她或许以为自己的好日子快到了,她会因为娇好的面貌,迷人的腰身,以及对琴棋书画的精通,而能有幸地被卖给富贵人家做个小妾。小妾,在一些道貌岸然的卫道夫眼中,是和下践相等的,虽然他们从来就愿意跟着下践去做践。而人,活在世上不就是为了更好地活着吗?对于一个普通人,尤其是一个普通的女人,什么能比衣食无忧的安逸生活更重要呢?至于尊严、名声,那只不过是识几个字的人哗众取宠出来好骗文盲的东西,它怎能和生存相比,特别是舒适的生存。 而土匪越二虎,莲生幼时的玩伴,一个青梅竹马的遥远甜蜜回忆,却自作主张地“救”了她,并没有问她愿不愿意。 她是不愿意的,但是懂得报恩,所以她依然跟着他进了山林,做了土匪的老婆。可是庞青云出现了,他满脸的疲惫,一身的征尘,外加一点残存的英武。但是这点残存已足够,对于一个向往外面繁华与安逸生活的女人来说,那点残存还嫌得有点多。于是,她毫无犹豫地许身于他。也许她只是想重温一下曾经的梦,哪怕天亮就醒。可是她没有想到,这个梦居然以后一直跟着她。 庞青云落下了愧疚的泪,他没有与兄弟们同生死;捡起了男人的自信,他要活着完成军人的职责还有男人的理想:不能因为穷就要被人打到奄奄一息。 第28章 电影《投名状》 庞青云去接受施舍,却没有失去将军的风度而和别人争夺。因为他知道早晚会施舍到他的,当然也有可能他什么也不知道。然而他与众不同的态度还有光彩夺目的靴子却轻轻松公引起了土匪二头子,姜午阳的注意与贪婪。一番打斗下来,职业土匪折服于更职业的军人。 庞青云入伙做了土匪,并在随后的一次抢劫中再次表现出了他的职业性。他杀了为首的押粮官,告诉二虎他们擒贼要先擒王。他徒手抓住刺向午阳的刀,鲜血淋漓中,完成了午阳对他的崇拜。他适合出动,挡了押粮官的枪救下了二虎,赢得了一群人的尊重。 抢劫成功,老土匪二虎他们兴高采烈,在大碗喝酒,大口吃肉。新土匪庞青云则冷眼旁观着。 好景不长。别有用心的魁字营做了更大的土匪,他们抢了二虎一伙。二虎悲欢失望时,庞青云站了出来,说投军。 信仰侠义的二虎们和庞青云投名状之后,随着他投军。二虎相信歃血为盟,侠义却也幼稚。庞青云内心更是鄙视这种做法,在他眼里热血沸腾是伴随着功名利禄的,虽然他更可能相信肝胆相照何需多此一举。 庞青云带着他投名得来的兄弟与军机处陈大人全力支持的一千五百名军队去攻打舒城。开战需要敢死队去做挡弹牌,大家鸦雀无声,这时姜午阳挺身而出做了表率,二虎情利兼用起了鼓舞。 午阳带人冲锋,肉身挡弹,明知九死一生仍是勇往直前。在他心中,他的命是大哥庞青云给的,大哥想要可以随时拿回去。二虎看着昔日兄弟接连倒下,心如刀绞,几次欲冲锋都被大哥拦住。大哥说,这群人中只能有一个头。庞青云在冷血的同时也保持了理智。 二虎终于冲锋,下山的猛虎一样左劈右挡,虽然敌众我寡的悬殊。 庞青云转脸看着陈大人支持的一千五百名精兵,告诉他们,这是他们唯一可以翻身的机会。他们无动于衷,庞青云悲愤中抱着必死的决心带着身边几十个随护从侧翼冲向了敌军。 敌军手忙脚乱中仍是如潮而至。很快,庞青云周边几十米只有他一人在力战。 这也许是全剧最能让人感动也是最能让人热血沸腾的一个场面。 庞青云面对着身边如林的长枪,成片的大刀浑然不惧,他左冲右突,踢倒敌人成群,砍杀敌人无数。他一柄大刀抵挡身边几十杆同时压上来的长枪时,眼中满是杀气,脸上却是刚毅无比。此刻他本已高大的形象骤然间更伟岸了起来。他就是勇敢威武的代名词,他就是悲壮神圣的化身,他就是我们已好久不见,呼唤了多少个世纪的英雄。我听得见,英雄出现时,人们发自内心的欢呼。我看得见,英雄重逢时,那激动的人潮。我更感受的到,我的血液被英雄激荡地沸腾沸腾再沸腾,直至要燃烧。 此时,那一千五百名精兵的热血也沸腾了,他们做出了军人该做的事情,无畏的冲锋,英勇的杀敌。 但战争就是战争,以一敌百的庞青云,他是英雄不是神仙,我已准备好接受他的倒下,倒在他的舞台上————战场。 但战争就是战争,兄弟之情的激发,局势瞬间的逆转,投名状们拼死抢救大哥。这时的大哥是大哥,也是他们勇气的支柱,更是他们精神的信仰。 战斗结束时,二虎扶着身上插着枪杆的庞青云在看午阳挥舞着敌酋的头颅,这个场面既不可怕也不血腥,它很安详。战争暂时结束了,他们开始了成功之旅,而我也流下了泪。 随后的一些情节多已是老生常谈,战场上军人的勇敢,兄弟的真情渐渐被朝庭中政客丑陋的嘴脸所替代。庞青云虽然仍是大哥,但已越来越以利益为重,直至他最后杀了二虎,自己也为朝庭所害。 最后一部分非常准确地刻画了人物的心理,它即是庞青云人性蜕变的描述,也是姜午阳狭隘侠义精神的回归。姜午阳有着狼的野性和杀手的狠冷,在内心里更充满着兄弟豪侠之间的义气。他为庞青云所救后,内心由对其的崇拜渐渐地也潜移默化了一点政治才能,虽然这才能少得可怜。他在内心极其痛苦的状态下仍然认为大哥杀降兵的策略无比正确,并帮助大哥阻止二哥赵二虎。他在发现大哥和二嫂的暧昧关系后,忍受着良心的煎熬而不声不响,这时他想得更多的恐怕是跟着大哥好升官发财。 赵二虎的侠义心肠,忠孝本性终于被老奸巨滑的朝庭阁老们所利用,而在阁老的超级政治手腕面前,庞青云是令人心酸的幼稚。他刚羽翼有成就公然在太后面前违背他再造恩人————陈军机的劝说。于是,一个一石二鸟计就形成了。 当姜午阳知道庞青云要杀越二虎时,他的政治欲念则完全消失,侠义精神重在他身上闪现。可惜他狭隘的很,他念着乱我兄弟者必杀的话,把屠刀伸向了二嫂莲生。 莲生这个聪明的女人,她猜到了午阳的目的。做为一个普通的弱女子,她很害怕,但是却没有办法。她临死前,念念不停地仍是明年华美的绸纱,以及潜藏在背后她没有说出来的,能给她绸纱的英武男人。这里我唏嘘不已,甚至生出同病相怜之感。因为战争可以让英雄辈出,但是我们却是和莲生一样的人,我们都是普通人。 姜午阳杀了莲生却没有能挽救二虎的性命。他哭着说他已杀了二嫂,乱我兄弟者已被杀。庞青云也在哭他的兄弟,当他听到莲生被杀的消息时却没有反应。午阳啊,在大哥面前你更是幼稚,冲锋陷阵你可杀敌于马下,但是在政治游戏里,你永远是被杀的。赵二虎的死岂能和二嫂扯上关系?那是朝廷要他死的啊。姜午阳牢记投名状时所说的话,乱我兄弟者,必杀。所以,他矢志不移地刺杀起了二哥。 他们的实力悬殊很大,但是他仍不放弃,他记得必杀。在午阳被打断手脚之后,他仍是执著地追杀庞青云。我想这时,在午阳的意念中,他已不清楚自己是在报仇还是在践约了,他只记得一个必杀,而不管杀得合不合理,有没有意义。 整部电影结束了,很是成功。 它让我见识到了政客的笑,女人的泪,军人的血,兄弟的情。但是脑海里记忆最深的的是庞青云攻舒城时,兄弟同心、其利断金的手足之情,以及他们置之死地而后生的拼搏奋斗精神。 第29章 凡人读《圣经》 凡人读《圣经》 剑之晶 享誉海内外的苏步青教授,不仅在数学科目的造诣上无与伦比,在语言学上的成就也让人惊叹不已,他精通数国语言,而对后者的精通显然是为了对前者更好地研究。伟大的苏教授年少在海外求学时,为了研读某个数学理论的原著,必须通晓意大利文。可是伟大并不意味着富裕,手头相当拮据的苏教授没钱聘请老师,他就四处打听,最后得知他的居所附近有一位意大利籍的神父正在诲人不倦地传播福音。他马上登门造访,非常虔诚地向神父表达想献身神学的愿望。意籍神父大为感动之下对苏教授倾囊相授意语。一年后,苏教授觉得大功告成,就向神父“忏悔”。神父吃惊之下,没有愤怒,更多的是可惜,如此神学上的奇才就这么流于世俗了。可见苏教授天赋之高啊。 个人的私欲会促进公共事业的发展,目的的不纯也能导致某方面的才能突出。此话对我来说前因都是一样的,但是后果稍有不同。 在受了苏教授偷艺精神的鼓舞下,又兼看了林语堂“两脚踏东西文化,一心评宇宙文章”的豪言激励下,我也东施效颦地找了个美国基督徒学起了英语。我不似苏教授那么天资过人,为了能够更好地理解英文圣经,我只能先通读了中文圣经再说。几个月类似脱胎换骨的填鸭式读书酷刑后,我英语原地踏步,圣经知识却突飞猛长,俨然一教中阁老。现在把一些趣事写下来。 世界上目前把圣经当做教义的教派数量颇多,其中最大的是两派,一为基督教,一为天主教,再细分一下,可从天主教中剥离出一个东正教,而基督教也是五百年前从天主教中分离出来的。几个教派纲领有何不同不去细分,只讲一下外在的表现形式。 在基督教中,主要神职人员称为牧师,天主教称为神父。基督教视个人爱心大小,自愿捐款,天主教视收入多少,隐性被动捐款。因此信奉基督教的贫困人口较多,而天主教则贵族成堆,这里美国是个例外,美洲大陆最先涌入的欧洲人种就是新教徒,即基督教。在现在的美军系列中,还有牧师的职位,其功能类似于我军的政委。 在天主教堂大厅正中有一个大红十字架,上面钉着耶稣,十字架两面写着“哈里路亚”或者“以马内利”,意思是主保佑你,主与你同在,类似“阿门”的口头语,大家在看外国电影时常会听到这几句。基督教堂摆设与天主教堂则稍有不同,十字架上什么也没有。 东正教与天主教类似,只是东正教徒在死后摆在墓前的十字架下摆多了一个稍短点的斜横,类似于中国汉字的偏旁“扌”。信奉东正教的以俄罗斯地区为主,如果大家有幸去大连红军墓参观的话,就会见到这种十字架。 圣经的故事或者经文,多平铺直叙,中间又夹杂着艰涩拗口的人名,所以我等凡人读来就十分无趣。从圣经来看,外国人似乎甚少数典忘宗,书中动辄就把祖宗十八代罗列一遍,对此情形我一概略过。 圣经分旧约和新约两部分。 旧约宣扬的是上帝的无上法力,他对地球上人性的邪恶屡屡不满,动辄要将人类毁灭干净,只留下个把他认为纯真无邪如绵羊者繁衍后代。其中挪亚和他的方舟故事流传得较广,甚至于前些年某些人还声称发现了方舟以及挪亚的尸体。另一次人类大清洗的事件,上帝就干得有些不仁道了,他留下了一个父亲和一对女儿来繁衍人类。书中说父亲不愿意和女儿行人礼,而深明大义的女儿为了整个人类的幸福,用酒灌醉了父亲大人。照此说来,世人多为乱伦之后。 上帝对人类厌恶时,也并不总是如此嗜杀,他也曾派出几拨人员前来改造世人。其中颇为有名的一个身具异能、法力高深,在中国就属于神仙的行列了。他曾用一根骨头杀死了几千人,最后撞倒大厅的柱子又压死了几千人。可惜这个外国神仙的法力过于低下,费尽九牛二虚之力杀死几千个人还好意思出来吹嘘,最让人汗颜的居然是撞柱子时顺便也把自己给砸死了。而中国庞大的神仙家族随便拉出一个夸父就能两口喝干长江和黄河,而一个共工就能把天柱给撞塌了。难怪圣经在中国传播得慢啊。 上帝比较青眼的还有另外一个人,他叫雅各。一晚雅各在外面闲逛,遇到一个人向他挑衅。雅阁二话不说就和来人打了起来,他们打了一夜不分胜负。来人求和,并向雅格介绍自己说他是上帝。于是雅格就被赋予了另一个意思:与上帝搏斗的人。雅格现在是一个国家的名字,通俗的叫法是——以色列。 雅格还是个跛子,这样的人都与上帝打个不分上下,实在有损上帝万能的称号。现在世界是有一个更出名的问句:上帝能造出他自己搬不动的石头吗?能造出,说明上帝万能,而造出来又搬不动,说明上帝无能。初读此问时,一时惊为天人。还有一句可相媲美的话就是一位无神论大师所说:“我观察到,最信奉上帝,命由天定的人过马路时也是左顾右盼。” 如果想成为教徒的话,在过去要经过一番洗礼,就是在教堂里用水冲一下脑袋,婴儿就直接放在桶里搅拌一下。在《特洛伊木马》那部电影中,有个无人能敌的战神国王阿喀求斯。开始时他刀枪不俱,所向披靡,但被一箭射中脚部后防御力就大为下降,直至被人射死。在神话传说中,那个战神婴儿洗礼时,神父偷懒,倒抓着他两脚在水里浸了一下就提了出来,因此他的双脚未曾沾上圣水,就不能保护他的性命。凡事要认真啊。 还有一个与洗礼类似的是割礼,就是男人要割去包皮, 第30章 不要让你的大学白上 (接上29章,30章在下面) 这一习俗犹太人至今严格执行,他们的孩子一出生就要施行割礼,据说可以防止多种疾病。世界上还有一些地方施行割礼,不过是割女的,这个是摧残人性的,目的是让女人不能享受到做爱的快乐。闻名世界的十大名模之一黑珍珠就被摧残过。 割礼是神圣的,但是却被人卑鄙地利用过。一个部落流动时与相近的不同信仰的部落发生冲突,这个部落在冲突中居于下风,就派出能言善辩之士游说敌对方信仰上帝。敌对方大受感动,集体信仰了上帝,并且为了向上帝表示决心,所有男人施行了割礼。而当天晚上这些行动大打折扣的新教徒就被灭了门。 在旧约中,天使是经常出现的,不过和我们现在想的或者听说的不一样,天使是男的。 魔鬼撒旦在常人认识中,也许是和上帝平行的另一个机构负责人,但在圣经中他和上帝是不能相提并论的,他只是一个变得不太纯洁了的天使。 新约是从上帝唯一之子耶稣诞生那年算起,主讲的是耶稣与其十二门徒的故事。 很多人认为犹太民族都是那个出卖耶稣的犹大的后代,这不知是哪位仁兄顾名思义出来的。其实上帝一开始就选中犹太人来传播他的福音,所以最早的圣经是希伯来文,即以色列的语言。可惜犹太人不争气,大部分改信了他教。于是上帝就把耶稣给派了下来去改造犹太人,因此耶稣所招的门徒全是犹太人。不过,犹大也没有摆脱遗臭万年的窠臼。至今,西方人的名字大多取自圣经人物,但是从来没有人叫犹大的。 西方人相信上帝是存在的,许多格言都要拿圣经做个比较:世上的真理在圣经里,在女人的胸脯上。 我们在建国之初,中美建交谈判中有一条赫然就是要承认上帝的存在。这与我们的唯物主义截然相反,因此建交之路坎坷崎岖。 圣经与西方人的生活息息相关,在很多严肃或官方的文本中能出现,在日常生活中则更是司空见惯。譬如一个故事,讲一个笃信上帝的人祈祷上帝让他中个五百万。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他痴心不改,祈祷不绝,终于有一日感动了上帝。从十字架上传来一个苍老的声音:“起码,你也去买一张彩票吧。” ============================================= 不要让你的大学白上 文/剑之晶 现在的大学,不管民办还是公办,及目处似乎比比皆是。现在的大学生,不管大专还是本科,放眼量似乎多如牛毛。 于是,在多寡交替、贵贱相背的原理下,许多的大学被冠上三级垃圾的前缀,更多的大学生被戏谑为二流民工的毛坯。 “现代的大学生,什么玩意。”听到人们说这句话时,你就抚着心口偷着乐吧。说起来,他们还把你当个大学生看待,还在内心里隐隐地想让你高人一等。只是,你自己过于不争气,在让大家失望的同时,还顺便带来了愤懑。这时的你,在人们眼里只不过是个个例,他们会咒骂,但不会批判,他们会失落,但不会绝望。这时的他们,还没有那么大的胆量以偏盖全,也不敢多么快地盖棺定论。 “哇,这么多啊,就象大学生一样。”当这个比喻一经流传,不用我多说,不管你哭声响彻九天,还是泪水满过五洋,人们只会当它是司空见惯,谁也不会多望一眼。潜意识里,大家已将你视之为草芥、认之为蝼蚁。这时,他们连鄙视都不愿意施舍给你。 你上了大学,毕业时却直接面对了失业。你会伤心,难过,会觉得几年的青春流水般东去,所留下的仍是流水,会觉得一家人省吃俭用下的几万元钱,也扔在了青春的流水中不知漂向了何方。 难道大学就真的一夜之间由象牙塔的圣洁变成了公厕的光亮?难道大学生就真的一朝之内由天之骄子的荣耀变成苦力次品的浪费? 不,你错了! 你在就业的竞争中失败,是因为你面对着一群和你有着同样经历的人。他们比你更用功努力,更珍惜大学这个机会。不过,你不要气馁,虽然你没有珍惜大学这个机会,但是你毕竟上过大学,那么大学生活就永远是你的财富,你现在珍惜它也还来得急。 人是要往高处走的,但那只是你心态的部分,要的是你的坚韧不拔、一心向上和拼搏精神。现实中你则要将自己低调低调再低调。比你强的人,你一时还竞争不过他们。那么,你就先来到一个能欢迎你,但你内心里可能不太满意的公司。你不要再挂念你的专业了,要知道朱元璋的专业是和尚,可是他却没有努力去做个方丈,而是做了皇帝。毕业了就一切从零开始。在这个小公司里,你所面对的会是艰苦的环境,少得可怜的薪水,但是更可能地是你还面对着一群远远不如你的人。他们没有上过大学,甚至都没有参加过高考。 有幸进入大学的我们,不管进入的是看起来高高在上的清华,还是听起来名不见经传的某个民办,都经历过高中三年的挥汗如雨,都坚挺过黑色七、八、九的人生炼狱。高考是没有成功与失败的,我们都是英雄。金榜题名的,是英雄;名落孙山的,是潜在的更大英雄。你高中了,那以后的路也许会少了些许坎坷,多了许多明媚。你落榜了,会伤心彷徨,吃睡都觉得乏味。但是你不会忘记亲情期盼与自身疲惫间的对抗,你更不会忘记满怀信心与残酷现实间的无情落差。因此,你会更快、更好地成长。 刚工作时,你缺少锻炼,不了解相应的技能,再加上从小到大相对地养尊处优,所以你不可能比那些你看不上眼的人得心应手。出现失误无可避免,面对责骂那是必然。但是当你慢慢适应了这份工作,学会了相关的知识,你就会发现一切情况也在悄悄地变。 第31章 不要让你的大学白上 这是因为你上过大学,所以你知道北大在中国的首都,复旦在经济发达的上海,南大在历史悠久的南京。全国几百所大学,你轻松就能数出一半,然后中心开花式的查漏补缺顺带了解了当地的人文民俗。而他们是不清楚的。在大家都有的低级谋生技能面前,你在大学群体里所有的常识无疑就会被人认为是知识渊博、阅历丰富。 渐渐地,他们就会对你产生信任,碰到新的问题,他们就会习惯地教给你解决。因为你上过大学,所以你知道如何去学习,如何去解决。 大学里,虽然你一时难以学富五车,但是你知道了去图书馆,去网络上查询资料,去请教德高望重的教授,你找到了可以满腹经纶的方法。大学里,虽然你可能对一些事难以胜任,但是你通过有限地实践,不断地在茫然中求知,在失败中总结,你发现了能够学而精专的通途。 在工作中,你渐渐地总是冲在最前沿,总是在解决问题,总是在超强的锻炼环境中成长。那么渐渐地你也赢得了一群人的尊重,你与他们的距离也就拉得越来越远。同时,在大公司高就的,你的同仁们也许面对诸多的高手,只能无奈地躲在一张办公桌上打着文件。也许他们衣着比你光鲜,他们的工作比你体面,但是他们却没有象你一样,在岁月的蜕变中,能力在升迁。 当你已适应了这个社会,成了这个小公司的骨干后,要么你带领着这些完全信任你的一群人,一起为了梦想而奋斗;要么你礼貌地离开,去找个能够更适合你的天地去拼搏。当几番拼搏后,你的财力也许没有增长,但是你的能力早已今非昔比,你就会想着自己去创业。因为你擅长了领导的才能,领会了团队的要义,更找到了快速实现理想的捷径。这时,你原来的同仁们仍在努力为别人工作,以换取高额的薪水,而你已在为自己辛勤地工作,想着给别人发高额的薪水。 当你带着你的团队在奋力拼搏时,你突然发现你的朋友遍天下。 因为你上过大学,你在大学里学会了真正自立的同时,你还学会并赢得了人生最大的财富——友谊。 中学是你考上大学的预备。在这里,你很有可能被剥夺了大部分的思想以及绝大部分的独立。你只能按照师长预先设定好的轨迹按部就班地前进,你不能有自己的思维,不能真正的自立。当你进入大学后,一个人远离家乡,在人生地不熟的地方一待就是数载。饿了,你自己去食堂打饭,冷了,你自己加衣保暖。没有父母在身边的日子,偶尔有人剩下的“饭来张口,衣来伸手”也成了童年或者少年时的甜蜜回忆。你来到了大学这个群体,你学会了与舍友们和睦相处,与同学们团结一致。谁生病了,你不再无动于衷,你会张罗着帮忙送他去医院,陪着打针输点液水。谁心情不好,考试不理想了,你不再事不关己,而是多方开导,想法劝慰。因为,你知道你也会生病。当你生病时,你不是拿着电话对爸妈哭诉几声后只能干躺在床上独自呻吟,而是有本素不相识的人在你身边对你悉心照料。因为,你知道你也会伤心,也会遭遇挫折。你不是一个人对着一棵小树在暗暗发呆,或蒙着被子认为谁也对你不理不睬,而是有同学轮流地对你嘘寒问暖,他们会拍着你的肩头,眼里满是对你重新坚强的企盼。因为,你也知道,你们是一个群体。在这里,自私与无情早已悄然无迹,充满的是互助与鼓励。依赖与等待更不可能存在,更多的是主动与自强。 亲情与生俱来,血浓于水的平淡才是真;爱情耳鬓丝磨,甜蜜中有着美丽的火花;友情将心比心,肝胆相照才能成其伟大。在这里,你学会了如何在一个陌生的环境里坚强地生存,你更得到了友谊这个人生最大的财富。 如此当你创业时,你虽然遇到了数不清的困难,但你也会发现在艰辛中你总是左右逢源。当你奋斗时,你屡屡陷入困境中,但你总会在绝望中得到八方来援。这,全是因为你上过大学,因为你有着五湖四海的同学,他们是你的兄弟姐妹。 袁宝景是一个杀人犯,但也有可能是中国最大的富翁。他被执刑前捐出的一个印尼油田的价值就约四百五十亿。我们不管他为什么杀人,只来看下有关他大学的人生轨迹。袁家很是贫困,他复读了两次考进了中国政法大学。在大学里,为了糊口,别人介绍他替教授抄书,一万个字有两元钱的进帐。这两元钱,他省了又省节了又节,攒够了一辆二手三轮车。他买了二手三轮车,又用它捡起了破烂。于是慢慢地,他的手头越来越宽裕,不仅能养活自己,还可以接济下家人。这就是因为他考上了大学,所以才有人给他介绍了这份学习之外的补贴,教授也才信任地让他抄书,最终才能够让他在学生时代就开始了小型资本运作。 袁大学毕业于一九八九年,他没有坐等国家的分配,而是超前十几年的自投简历,最终被某银行录用。工作三年后,他毅然下海。虽然辞职之初他遇到了所有亲友的反对,但是真的下海后,亲友们又全力对他支持。他连借带贷的共筹了二十万元钱,用十万买了国家专利黑小麦,五万元租了一百亩地,五万元雇了人和自己一起耕种。半年后,黑小麦上市,他轻松赚了二百万。当年被他雇佣的人后来回忆说,在那半年里,袁就是个真正的农民,他没有因为在象牙塔里度过几年金而觉得自己与众不同,也没有因为自己端过几年金饭碗而觉得自己金贵无比,他什么脏活累活都抢着干,他就是个做实事的人。诚然,他适应了这个工种,也具有领导者的才能,并更加明白实现理想的捷径。 第32章 老师待遇偏低、电老虎的厉害,公务员何来 (五百字后是本章内容) 当袁利用他一定的学识,超前的眼光以及艰苦奋斗的精神淘了第一桶金之后,他将钱全部用来投资创业了。在这个过程中,他利用过去的所学,脱离他的原专业,并得益于他的友谊,在一九九六年的时候,就拥有了不下三十亿的个人财富。在我们的眼里,他绝对是个成功者,他可以做农民的事,却具有农民所不具备的眼光。他是个没有让自己大学白上的典型。 记住,你上了大学,所以你经历了常人所没有过的奋斗,养成了你坚韧不拔的性格,哪怕毕业时你仍是对迷茫前途有着害怕。你上了大学,有着外面少见的学习环境,获得了相对常人要丰富的多的知识和更加实用的学习方法,哪怕毕业时你一时没有发现它的存在只觉得自己学了个冷门的专业;你上了大学,拥有了许多志同道合的朋友,有了拼搏世界打遍天下的资本,哪怕毕业时你觉得同是天涯沦落人都有着彷徨。 记住,你的学费不会白白扔掉,它漂在流水中不停地酝酿着奔腾,让青春更加清澈,让生命更加豪迈。你的青春虽在大学中流去了,但那不是流失,更不是停顿,而是一直在穿流不息。 如果,你现在工作得很不顺心,生活得很不如意,那么你一定是让你这些无与伦比的优势在睡眠,并在睡眠中逐渐将它萎缩。所以,朋友们,不要让你的大学白上,要将你的所知、所学、所有,发挥到极致,在艰苦中找到自己的方向,在奋斗中实现自己的辉煌。 大学,它并没有贬值;大学生,我们也没有廉价。我们要做的只是:不要让你的大学白上。 ====================== 老师待遇偏低、何为电老虎、公务员怎么来的 --------光荣的称号与卑鄙的待遇------- 文/剑之晶 比较要在同一规则下进行才是公平。不能东北虎比不过华南虎凶猛,就让东北虎和野狼较量,从而说明东北虎厉害。这对野狼不公平,对东北虎也是侮辱。或者前面一只东北虎可以对付八只野狼,后面变成一只东北虎只能对半只华南虎,以此说明东北虎窝囊了。 上世纪七八十年代,老师的待遇比农民高很多,比工人政府工作人员则略有不如甚或偏低。农民待遇偏低,不是农民没有赚钱的能力,而是被环境和政策限制。别的不说,光一个城市户口就让你高攀不起。 起先农民远出必得村里开条,而且政策没有放开,给你外出也没地方打工或创业。靠着政策的优势,就算是大字不识的工人都比农民活得悠哉美哉,就更别说是腹有诗书的老师了。那个年头,农村的一名代课老师,沾着“老师”的光,都比一般农民活得舒服。无他,每年比普通农户多几十元收入而已。所以那时经常有老师替学生代缴几元学费的事,现在还有几个需要?那时一个城市户口的残疾人就能娶农民一个如花似玉姑娘的事,现在还有多少? 进入上世纪九十年代,经济发展困难,工资时常发不出,社会阶层发生重大变化。首当其冲的就是大字不识几个的工人,能下岗就统统下岗。下岗工人头几年还抱怨,为国家奋斗一辈子,到头来被一脚踢出门。 后来随着农民工的崛起,下岗工人一个个不吭声了。老了都能不怕脏累的奋斗,你难道天生比我们高吗?将相宁有种乎?你要是真为国家奋斗,国家会忘记你?那些高技术人员为什么被国家调走,而你必得下岗呢? 笔者记得很清楚,小时候去国营商店买东西,那售货员趾高气昂的,把鄙夷毫不客气地显现在脸上。笔者考上大学报道时,交一个手续费,同学10元,我20元。我很费解地问工作人员为什么我要多10元。那工作人员很不耐烦地说,人家是城市户口。 这就好比八十年代知青文学突然很火,好像受了八辈子委屈一样。大作家贾平凹对此就怒斥过。 现在知青文学不火了,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农民也识字了,农民大学生也遍地抓了,话语权已不掌握在一方手里了。 上世纪九十年代至新世纪前十年,老师也有许多过得凄惨无比。 笔者09年之前做过一段时间婚介,说是婚介其实也不完全是,只是那时经常组织单身活动,间接帮许多人找到了另一半。记得高峰期半年成了17对,这17对是指结婚的,如果算上恋爱的话那就翻了几个倍。 在这之间,发觉男老师特别难找另一半,原因就是收入奇低。这年头能成为老师,那学历起码要大专以上了。有了一定学历眼界就高了,但是收入却跟不上,于是男老师尴尬了。而女老师因为有了学历,可以做为贤内助,则一直很抢手。 零几年时,我们村里抓了个小偷,凌晨两三点偷玉米的。 抓到后,他说他是老师,眼泪鼻涕一大把,跪那求饶,说是生了孩子,才几个月,没钱吃饭了。到农村偷点玉米,给老婆补补身子。 听到这个故事时,我眼泪都快下来了。斯文扫地,若不是为了家人,一个老师怎么可能去偷东西,而且偷得还是玉米。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而这未来的好坏很大一部分掌握在老师的手里,国家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2009年之后,老师工资开始大幅度提高。但时至今日,老师的工资已翻了数倍,最低平均达到十万左右一年,却仍然无法恢复到往日的荣光。 这是因为一个勤快点的农民工年收入一年十几万二十万比比皆是,特别是装修工、泥瓦工等,远比老师工资要高。有人说农民工辛苦,老师工作舒服,有寒暑假。老师不是一直有寒暑假吗?农民不是一直很辛苦吗?区别就是过去辛苦没钱,现在辛苦可以赚大钱。 钱是人的胆。农民工有了钱,比老师都有钱,甚至花得起钱请老师给孩子补课,就不再对老师敬若神明。 第33章 老师待遇偏低、电老虎的厉害,公务员何来 他们只是孩子在老师手里那一年对老师尊敬,当孩子升级了,他们可能会耻于当初对老师的忍让,变本加厉对老师蔑视。譬如说老师对官员子女有照顾,譬如老师过节收了他的礼。总之,老师在人们的眼里远没有过去神圣。 再从另一个角度看。 借无私奉献来奴役,用神圣光荣来剥削。 以前,我们政府常干这事。因为它利用强权占据了道德的制高点,然后根据自己的意愿给各类职业贴上道德的绑架条。于是在中国,越是神圣光荣的职业,越是艰苦危险的所在。越是默默无闻的职业,越是金银铸就的天堂。 老师职业不可避免,农民职业紧随其上。翻开杂志,打开网络,走出校园,漫步社会,但凡碰到老师这个词眼,莫不是鲜花掌声一片,赞美歌颂成灾。但他们的薪水待遇呢? 需要他们的时候,他们是工程师,能改造人的灵魂。不需要他们的时候,他们就是臭老九,可有可无的废物。 七、八十年代,代课老师、民办老师遍迹中国的角角落落。这时他们是中国扫盲的主力军,是中国前进的发动机。 九十年代,民办老师开始批次退出历史舞台。文明点的,一纸辞呈,附上三五甜枣,打发你离开学校。直接点的,口头通知,三言两句鼓励,啥也没有,你该上哪就上哪去吧。 民办教师如此,那公办教师如何?工资经常拖,福利就没有。你要干就干,要走我不留,就看你敢走不敢走。这从另一方面反应出,相较农民,他们的日子还不错。 政府对待老师,兔死狗烹。社会对待老师,冷嘲笑讽。于是做男老师的连老婆都找不到。看当初,多少怀才不遇的知识青年,不得不娶个大字不识的农村妇女。没办法,你肩不能挑担,手不能杀鸡,还白不能进金,晚不能出银的,你还想干啥? 但社会上对老师,表面上仍是维持着虚假的推崇。看老师,多好,一年有半年假啊。瞧老师,多棒,还有专门的教师节。还节日,劳动人民还有五一节呢。你的学历能力都够,你为什么不干? 如此,在光荣的称号与卑鄙的待遇交织下,有多少高才之士,对老师敬之远之,又有多少走投无路之人,对老师无奈接之。黄鼠狼下耗子,一代不如一代。可就算干上了老师,又有哪一个不天天想着飞出这个鸡窝? 那个时段,为什么我们对教育不注重,对老师不尊重呢?是一群愚民好管理吗? 一只狮子带一群羊面对另一群羊,那么这是一群狮子。如果他们遇到的是另一头狮子带着一群真正的狮子呢?在这个地盘,一头狮子可以管理一群羊,如果隔壁一群真正的狮子打过来,你还占得住你的地盘吗? 二十一世纪后,社会发展了人民有钱了,教育也受到了家长的空前重视了。他们不想自己的孩子成为一只羊,就算不怕外来的狮子吃掉他们,也不想受至本土的狮子奴役。 但他们只是重视自己孩子的教育,并不重视社会上教育这个职业。 你是老师,你要对我的孩子多加照顾,让我的孩子成才,以后不要干老师。 既有求,就会有利。 于是,被无私奉献绑架良久的老师,被神圣光荣坑害多时的老师,在既有点文化,又不乏流氓的先行者带领下,终于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了——课外辅导沙尘黑暴一样涌起。有人说,那是部分老师。但是老师是个特殊的行业。有的行业是篷生麻中,不扶且直。有的行业是驽马入群,众驹堕糜。教师显然属于后者。 你不仁,那就别怪我不义了。不来上我的课,可以。别怪我对你小孩不照顾。不来上我的课,也行,别说我重点没有给你划到。 教师,怎么可以这样?传业授惑,无私奉献的老师怎么可以这样?家长愤怒了,老师也愤怒了,而孩子们就受影响了。孩子们受了影响,国家的未来就受到了影响。 国之根本在动摇,政府还能漠然置之吗? 政府不傻,他们需要干活的人。政府非但不傻,还很聪明,它三两下就让教师今非昔比了。 简言之,当再穷不能穷教育,再苦不能苦孩子,这句话终于能落到实处时,教师们的地位就步步提高了。 诚然!薪水提高,待遇上涨,教师成了人们嫉妒的职业,但,它远未到让人们羡慕的程度。 什么情况下,才会产生嫉妒,伯仲之间才行。 什么情况下,才会产生羡慕,天上人间才会。 如果它让人羡慕了,那人才会不会齐齐涌向教师行业? 不说为国家,为人民,就说为了我们的子孙后代,我们也一定要把教师打造成精英荟萃,龙藏虎卧的群体。 在现有的国情下,学习公务员的两招即可:高薪,高到让人瞠目结舌的薪;裁员,裁到敝帚自珍的员。 公务员,说白了就是现在的或者将来的父母官,不管他现在或以后是横征暴敛之徒,亦或两袖清风之辈。高尚点地说,叫领头人。 老师,传道授业解惑,关系着文化的传承,人类的发展。美其名曰人类的工程师。何谓“高尚点地说”?那就是还有不高尚的说法。何谓“美其名日”?那就是统治阶级宣传的,不给实惠只给荣誉。 朱总在台上经济形势极端不容乐观。最后,他壮士断腕:工人下岗,大学扩招,公务员加薪。 下岗,那是因为国企铁饭碗思想严重,工人多出工不出力,造成效益直线滑坡。下岗之事,那些工人们也沸沸腾腾闹了好多年,最后照下不误。这一点,和贾平凹回应知青伤痕文学有异曲同工之妙。当时城市青年下乡支农时怨声载道,后来返城后一堆人撰文回忆“血泪史”。贾对此的看法是“我们农村青年学识也不比你们低,你们在乡下偷鸡摸狗、眠花宿柳,我们该找谁报怨?” 第34章 天堂里一切都好吗 你还能记得儿子饶膝前后、妻子陪伴左右那看似平常却甜蜜无比的日子吗? 你还能记得上班出门之时,儿子迈着刚学的步伐向你要最后一个拥抱吗? 你还能记得下班平安回家,妻子取过你的外套,那满足又温柔的回眸吗? 你还能记得同事、兄弟们朝夕相处、亲密无间吗? 你还能记得休息室内,谈天说地那欢快的笑声曾经让我们多么流连吗? 你还能记得施工场地,配合默契那会心的点头致意曾让我们多么回味吗? ======= 天堂里一切都好吗? 文/剑之晶 天堂里一切都好吗? 你还能记得儿子饶膝前后、妻子陪伴左右那看似平常却甜蜜无比的日子吗? 你还能记得上班出门之时,儿子迈着刚学的步伐向你要最后一个拥抱吗? 你还能记得下班平安回家,妻子取过你的外套,那满足又温柔的回眸吗? 天堂里一切都好吧? 你还能记得同事、兄弟们朝夕相处、亲密无间吗? 你还能记得休息室内,谈天说地那欢快的笑声曾经让我们多么流连吗? 你还能记得施工场地,配合默契那会心的点头致意曾让我们多么回味吗? 天堂里一切都好吧? 很容易地。只图一时的便利,你就可以不再面对孩子的“顽皮不堪”,你就可以不再忍受妻子的“唠叨不停”。 很容易地。只因一时的侥幸,你就可以做天堂的电使,你就可以给人间留下天塌地陷的痛苦悲伤。 很容易地。你无视自己的天空阴晴如何,却可以很容易地让我们的天空阴雨连绵。 开安全会议时,也许有人认为坐在办公室里无风无雨有着一份舒适,但是我却在想,天堂里此时是不是也没有挥汗如雨。听事故报告时,也许有人认为一周辛勤劳累后难得有一份品茗听书的惬意,但是我却在想,天堂里此时是不是也没有枯燥的教条式训导。我见不得那哭天喊地的场面,对我来说那永远是心灵与肉体地狱烈火般地煎熬,但是我有时也会想这是否会换来你在天堂的安宁? 有着几十年的工龄,规章制度似乎已了然于胸,过度熟悉的工作也许已成习惯,安保在此时大概也就可有可无了。有着这么多的似乎、也许、大概,那么出事也就成了必然。 那么你的天堂是不是一定要以事故来换取? 因为你习惯性的违章,因为你对自己责任的逃避,因为你无视我们的欢言笑语,所以我没有了那一份舒适,所以我没有了那份惬意,所以在草长莺飞的日子里我却有一遍又一遍的痛苦回忆。 那么你的天堂是不是一定要让我痛苦不堪? 不,天堂不是不这样的,天堂不存在于遥不可及,天堂就在我们的身边,天堂存在于妻子儿女的殷殷期盼中,天堂存在于同事们兄弟般的情谊中,天堂存在于阳光明媚的人世间。 有个日子,我不愿记住,可是它却如与生俱来般,时刻让我铭记。那是1998年4月6日,风轻云淡,阳光舒缓地照在身上,止不住让人感叹,生活的美好,人生的幸福。于大多数人而言,这一天是普通的也是美好的,可是于我们而言,这一天却如梦魇一般。 有个地点,我不想记住,可是它总是不请自来在我脑海重复闪现。那是在陆桥配电所,周围是日日相伴的铁塔与钢线,身边是朝夕相处的同志和兄弟。一切让人备感亲切。于别人而言,此地再是平常不过,俯拾皆是。可是于我们而言,这个地方犹如朝圣之所,从此后变的凝重无比。 有个场面,我不想记住,可它就象一个幽灵,埋在我理性最薄的的地方,意味着简洁之后的深刻,遗忘之后的复现。几十米的高空,违规的保险带就象栓在身上的一根稻草,它的无用是如此的显而易见,因此不可避免的事情自然而然就发生了。整个人直直地落下,伴随着刺耳的尖叫。接下来是重重的击地之声,整个世界仿佛一瞬间死亡,高塔钢线,还有朝夕相处的同志加兄弟似乎也同时成了你的殉葬品,那一刻,死亡如此之近。也许那只有短短的几秒,可在我们的人生篇章里这一刻因为你而成了永恒。 你可以追求你飘渺的天堂,漠视自己的生命,可是我们却不能。瞬间的心灵窒息后,整个工地忙碌起来,叫救护车的拨打电话,实施急救的包扎伤口,同志们的情谊也在这一刻发挥的淋漓尽致。但是这一切已然徒劳,一切都结束了,你就象一片叶子在人生的正午随风而去。 世界是公平的,与生活工作息息相关的电也是一样。你对它循规蹈矩,尊重有加,它对你就会春风和煦,回报甚厚。你对它视而不见,蔑视一毫,它马上就会六亲不认,无情报复。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对自己的严格约束,就没有在工作中的轻松自如,就没有在生活中的平安幸福.墨非定律说:如果你觉得某个隐患有可能发生,那它就一定会以某种方式发生。 因此你要采取行动。你要知道播下一个行动,你就会收获一种习惯;播下一种习惯,你就会收获一种性格;播下一种性格,你就会收获一种命运。 人生如果没有计划,就计划着失败。用电如果没有规则,就规则着伤亡。 天堂并不温暖,兄弟,工作中当你认为还有待完善的时候,请你再费神费力,不要忘记你还有父亲丈夫的温馨责任。天堂并不快乐,兄弟,当你认为已万无一失的时候,请你再仔细检查一下,因为我们也不需要悲天怆地的痛苦悲伤。天堂并不风和日丽,兄弟,当你无视自己的天空阴雨连绵,但是请你想一想我们——你的兄弟——需要一方艳阳高照的晴空,而这晴空同样也需要你一起来支撑。 天堂并不是一切都好。 天堂没有温暖,天堂没有快乐,天堂更没有风和日丽。 天堂就是: 你活着。 第35章 动过几次大手术的人 动过几次大手术,小病小灾不算啥 文/剑之晶 十五年前,我动了一次手术。 十四年前,我动了一次手术。 现在我又要动手术了,熟悉而又陌生的感觉。 十五年前,我醉心于飞檐走壁。有光明大道我不走,非要翻墙越沟,以示自己高人侠士。 十数米宽的河上架着外表水泥的暖气管道,直径在半米左右,我骑着自行车,二话不说,雄赳赳,气昂昂就过去了。边上人目瞪口呆。如今想起来,我也感觉心惊肉跳,还好没有直坠入河,一命呜呼。 仍是骑车。回家必穿过一铁轨,一次正远远向轨道行进时,遥望一火车也在飞驰而来。于是,伙伴们打赌,谁能抢在火车前通过公路与铁路交叉处,就如何如何。赌注倒是一般,重要的是好胜心激发,我目测了一下两者距交叉处的距离,感觉有一丝希望,于是断然接赌,飞车而去。 还有近一百米的时候,估计火车司机也发现一顽童急速赶超,拼命鸣号,那声音大的让周围田地的人也驻足而立,纷纷大呼,“停下,停下”。我全神贯注于比赛,哪管边上闲杂人等,继续拼命蹬骑。最终,以0.1秒优势取胜。我迅雷不及掩耳刚过交叉口,火车紧跟着风驰电掣在我身后穿过。我心狂跳,衣裳尽湿。 又一次老爸院外池塘捕鱼,我不院门而出,而是手一勾,脚一蹬攀上围墙。平时,我接着就该是纵身一跃,来个优美的平沙落雁。而这次我见墙边一小草垛,垛上一竹筒,我又想学习一下壁虎游墙。于是,我反骑竹筒徐徐划下。谁知,受力不均,竹筒滚动而下草垛。这下我头下脚上没法操控,重重摔下。老爸闻声见此过程,气不打一处来,走过来要教训教训一下。 我趴在地上,右手支撑不起,才发现自己本该笔直的小臂此时已弯曲,象棍被折断一般。爸爸已到面前,我忙说,我胳膊断了。爸问,瞎说,你怎么知道。我让他看我变形的胳膊。他大惊,立刻会同叔叔们送我去医院。 医生先将我胳膊拉直、对好骨头,用夹板夹住。然后对我父母说小臂内有两根骨头,俱折断了,不太好长,在家不要乱动。 第一天疼痛难忍,我还比较老实。第二天明显减轻,我就不太在意了。正是想玩的年纪,突然不用上学了,虽然胳膊骨折,但是还是非常开心,于是抓住这个机会疯玩。这下好了,半个月后去医院拍X光复查,被告知骨头长歪了,需要重接。爸爸倒吸一口凉气,我却暗自高兴,又可以多玩一段时间。 知子莫如父,老爸看我的性格,就知即使敲断再用夹板的话,没准还是要长歪。于是,他当机立断,用钢板将骨头接上。我当时也是武打枪战片看多了,已有点喜欢那血肉横飞的场面,觉得那够酷。看那些大佬们谁不身上刀疤密布? 老爸象征性地问我一句,是否要动手术,接钢板?我说那当然。当是时,高姿态,勇敢无比。老爸看我良久。 听说麻醉对人有害,我还让少打点,别打多了变傻了。医生也被我的大无畏精神感染,竟然同意了。一动刀我就后悔了,怎么那么疼。 医生先是把我右小臂上部割开,看见上骨,用专用榔头敲断长了个大概的骨头,然后拿出电钻在骨头上打眼。听到电钻转动兹兹的声音,我心下悲哀,感觉象猪一样被人宰割,还反抗不了。但是疼痛不让我有那么多感慨,我终于忍不住了,眼泪一股股地流。好的是上课天天学***、***什么的,我就以他们为榜样,咬牙不吭声,可是眼泪就管不了了。 据后来医生跟我爸说,由于我忍着不哭,他们一方面觉得我勇敢,另一方面觉得我与一般小孩不同,很可怕。哎,非要我大声哭嚷给他们伴奏,他们心里才塌实。 上骨的钢板接好、缝好皮肤,把我胳膊翻个身,又来了一刀。也是先敲断,再连接。下骨没用钢板,用的是钢针。即从胳膊肘部割开一小口子,把尺把长钢针直打进去,将两处断骨穿为一处。而那胳膊处的开口就是为了观察骨折处有没有穿好。 全过程7个小时,也是大手术。出来后见爸妈在外候着,由于等的太久着急脸色都发黑。我再也忍不住了,大哭不已。钢筋铁骨的再接骨法,太他妈痛了。当时就说再也不要动手术了,钢板钢针就放进去得了。 不过最终还是得取出来,一年后,我又得来个脱胎换骨的手术。 由于上次给我做手术的医生是我爸的朋友,虽然调到别的地方了,但是老爸仍带我去他工作的医院取出钢板。 这次更惨。由于上次的英勇表现在他脑海里历历在目,这次都不用那专用的麻醉药,而是用药效更小,但是更不伤大脑的“蒙汗药”。 躺在手术台上刚割的时候,我一下坐了起来,大呼“痛、痛”。边上小护士立刻又往我脸上蒙了一毛巾,我又睡倒了。身体是不听使唤,但是意识很清醒,那痛楚的感觉也丝毫没降低。于是,可怜的我就一直从头哼到尾,还好。为了所谓小小男子汉的尊严,我一滴泪都没流,至少在有人的时候是这样。 出院的时候,老爸的医生朋友又告诉我一个消息,下骨用的是钢针,只要将其从肘部抽出来即可以,不需要在胳膊下再开一刀。他一看我胳膊上下都有刀疤,就给全切开了。然后无比羡慕地对我爸说,“你有个这么勇敢的儿子”。我心里狂骂,你来勇敢试试,把我当尸体解剖实习啊? 最近几天,左胳膊上长了个小肉瘤,开始没在意,现在越来越大,医生说得动手术了。晕,右胳膊上的疤天天在那晃着,现在左胳膊也不甘寂寞了。 又要动手术了,什么时候是黄道吉日呢? 第36章 无趣的人,有趣的事 无趣的人,有趣的事 剑之晶 很多时候,我是个无趣的人。我不喜欢打麻将、扑克,不喜欢抽烟、喝酒,不喜欢大街上无聊地盯着小美眉看,然后吹着口号浪笑而去。 很多时候,我又是兴趣广泛的惊人。我迷恋过武术,曾经是学校的运动员,当然也就有了想离家出走行侠江湖的少年狂妄。我喜爱文学,偶尔有几篇也能让我长长脸面,同时也让老爸在一帮战友面前吹嘘几天。我狂爱过数学,对其一度精通到老师见我也退避三舍。我深爱过历史,语文课上的作文被老师批的狗血淋头,而历史老师却如获至宝,说道未来的政客也许就诞生在此。我还曾对舞蹈情有独钟,老是在同学面前卖弄从电视上学来的一鳞半爪,从而得到些让我陶醉几天的惊叹。说出来你们还别不信,我还曾经沉迷于音乐,虽然我自知,我的歌声可以给恐怖电影配音而不需要任何的润色。但是,我喜欢的是乐器,现在唯一能拿的出手的就是电子琴上还勉强弹的出《世上只有妈妈好》,显然这也只能糊弄一下乐盲们。再告诉大家一个秘密,我从小到大对绘画一直偏爱,虽然学了点皮毛都算不上,但是这阻止不了我的偏执。 我可能画不好,但是我懂的欣赏,而且不是学院派的分经断骨,对字画的来历说的明明白白,对它的风格耳熟能详,从而将一片美丽肢解的支零破碎。我欣赏的是无为,或者说是人性的中庸,不求知道它说什么,不求懂的作者所要表达什么,只要知道,这一刻吸引我眼球的是面前的风景,是它让我感到愉悦,感到欢快,感到生命兴奋的跳动,这已足矣。很多时候,一副画在我面前,我不在意它有名与否,是否出自大师手笔,只是很肤浅地理解到感官的享受,而不对它的内涵深思。有的时候,我又象个现代派的大师,很自觉到透过现象看本质,看到的却不是悲天悯人、歌颂赞扬,而是象三维画一样,一瞥看见的和用心看到的显然风马牛不相及。但是我看出了自己的天地,看出了三界外的美感。 整个画面上一颗小草,浅绿色的,嫩嫩的让人屏住呼吸,怕一不留神的空气流动,就损坏了天成的赏心悦目。从这,我看到了春天,想起小时侯在田野里奔跑,躺在草地上打滚,那欢快的声音传到了很远很远,而我在自己的欢快声中受到了鼓舞,愈发撒欢。风是轻的,地上软的,草是挠痒的,连出的汗都是微微的,大自然如此小心翼翼,生怕精心营造的柔软有丁点的不如意。而今那欢快的叫声,那放肆的奔跑永远只能在记忆里。那是真正的欢快,真正的肆意。什么是无忧无虑?只在童年里昙花一现。 一棵白杨树,枝大叶茂,阳光白辣。无疑,夏天来了。不管什么时候,一看到类似的画面,就感觉后背在发热,汗水要汩汩而出。本来非常平和的心境,隐隐感到躁热,你的全身舒展开,已开始为抵挡炎热做好准备,已努力为化解烦躁想法支招。你的耳边在嗡嗡做响,听,那是蝉声,13年地下寂寞的黑暗,就为了一个夏季生命的呐喊,怎能不卖力? 小河边上水草是翠绿的,水是蓝色的。因着秋高气爽,才有了水蓝色的生命力。天气舒适无比,人也不会慵懒,我们会整日精神抖擞地。愿意活动就四处走走,田野的气息是那么的迷人,轻松的俘虏了鼻子。旷野的美丽是如此毒药,眼睛瞬间病态的贪婪。秋天,总是让你如此留恋。再木讷的人,也会随手从路边掐起一朵野花,不是拿在手里感受秋的恬静妩媚,就是放在鼻尖让被俘虏的鼻子再过些优待。秋天——蓝蓝的天,白白的云,深绿的大地上你在奔跑。 草枯黄了,树叶老早不知躲到什么地方冬眠去了。打谷场上一个草垛在夕阳下拉着长长的影子。冬天一下就迫不及待地来了,虽然它给人感觉象是慢吞吞的慈祥老爷爷。整个世界安静,水面难得的一平如镜。你的思维也随着季节的来临而变的缓慢,不自觉地与世界同拍。冬天的早晨好象永远都很短,回忆里多的是午后及黄昏时的事情。阳光西面斜斜地落了下来,照在几株枯树上,让它们害羞的有些单薄。干瘪的草中规中矩地躺在地上,风来了也懒的动一下,紧紧贴着大地母亲,等着来年的发芽。现在,请不要打扰它们,让它们安睡。 所有的一切,都是几副画面。一夜就行几千里,半晌生老病死几百回。 ======================== 面对劳累,我无技可施。 歪在沙发上,我强撑着睡眼,思绪已停止跌宕。不知道对方在说什么,只是配合地偶尔点下头,漏个笑脸。 我想振作,象个军人一样,挺直了腰杆,努力地聆听。 可是一切都是徒劳。 面对劳累,我无技可施。 茶杯不敢端在手上,怕一不留神,就碎碎平安,还顺便让我的腰包更加寒酸。 谁说茶能提神,敬而远之,还能让我对此有个渴望。品而茗之,却是安心后的放却。 我小心伺候着它,让它平安待在桌上,伸手勉强可及。不能让它离开我的势力范围,因为聆听的时候,你还要让它不时地湿润嘴唇,显示你工作后的恬淡,休息时的安然。 可是我真的劳累的无技可施。 我正是大好年华,可是身体却已萎缩。 我太累了,骨头和关节在崩溃,它们已不足撑起一个顶天立地的我,于是我在萎缩。坚硬的骨头让位给软弱的血肉,雷厉风行的年轻已直面心宽体胖的中年。 可是,我仍在支持,虽然我无技可施。 我的世界该是平平淡淡,真真切切,一切就是安详。 可而今,我更加有点不可思议。 你看,我感觉到地球的自转,它转的我眼花缭乱,它让我周围的物体左摇右摆,它转个不愿停息,直到极限的眼前一片黑暗。 我熟悉这种感觉,也许我终究要睡了。 面对劳累,我无技可施。 我只能任凭思维及身体的自觉,倒在一个稍微软点的地方,让一切放马奔腾,我却纤尘不起。 是的,我该休息了。 和沙发对面的沙发告个别,该走了,先找个舒适的地方。 面对劳累,我无技可施,缴械投降。 第37章 改名 东方晶VS剑之晶 剑之晶 中国人凡事讲究名正言顺,就连杀个人实在找不到理由时,也要以“莫须有”冠之。我起个网名也未敢忘祖宗良训。 我本身是五大三粗地不能再粗的粗人,却总喜欢做附庸风雅地怎么也雅不起来的雅人。东方晶名字的来源就有此原因。 “小时侯,很喜欢看海。希望有一天能够不分昼夜肆无忌惮地看。长大后,才发觉那不过是遁世的先知先觉。而今,我仍然喜欢看海,尤其是日之未出时,东方的那一片晶莹”。 当别人问及网名的来意时,我如上所说。其实根本原因,倒是因为我非常向往不食人间烟火般的隐士生活。 最后,我发觉那只能是一种向往。以我的个性真要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我就会象漂流在海岛上的落难者,虽然生存不虞,但仍然会眼巴巴地盼望能有一艘小渔船经过。既然天生是个激情甚至阳光地有些莽撞的家伙,如果非要本末倒置,学点晋魏遗风,那最后无可避免就会落个邯郸学步的下场。 本就该果敢勇决,偏偏要无病呻吟。时间久了,那自身难免会受点影响。象我的先辈李贺,虽然他才高八斗,可没事偏要去坟场陶冶情操,还得了个“诗鬼”的雅号。可想而知,他老人家二十多岁就一命呜呼。生命诚可贵啊。 我经常听说名人会改个字号,尔后事业生活就会一帆风顺。其人颇多,无需我骜述,重要的是我也明白了点小九九。起个好名字,叫起来琅琅上口,听起来如浴春风,就是自我介绍也远要比未改之前理直气壮地多了。如此,人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那么做事的效率就不可同日而语,随之的成就更有点日进千里。 熊般身体和鹿样柔顺显然不伦不类,更加我明白金戈铁马才是我之根本。因此,我决定改名。 同样的光芒四射,晶莹剔透,我干嘛非要日出花落带点萧索呢?我应该是洪荒大野中,血流成河,尸积成山,在战场正中胜利的旗帜下一柄长剑寒晶四射、摄人心魄,有着一种历史场面地绝世恢弘。或者是十年磨剑,仗之行天下打抱不平后,剑之光芒与日月争辉,同山川比寿,有着个人英雄盖世的豪侠之气。 总之,剑之晶莹,动则无坚不摧,静则圣洁安宁。 于是,从今后,我叫剑之晶。 =================== 深夜,谁会陪我聊天 剑之晶 深夜,谁会陪我聊天?在电脑面前留下点青春语言。 一日的操忙,半身的疲惫,在QQ上流连忘返。 天津的粗犷,外加上豪爽,让我感到他有独具的倜傥。 上海的繁华,掩盖着拼打,同饮长江水却是别样惊讶。 三国的雄风在此展现,各自一点连成一片。 共同在网络上冲锋,然后就不知所踪。 先是沪上的偃旗息鼓, 再是塘沽的丢盔弃甲, 只剩下太湖边的在拼命挣扎。 深夜,谁会陪我聊天?在子时烙下些痛苦无边。 一世的拼搏,半生的缘分,在WORD上跳跃向前。 孤独的身影,外加上惆怅,谁会想起太湖的一味凉。 突然的跳动,带来了昙花,惊喜过度有点不可自拔。 南北朝的对白遥遥相间,京都的出现一瞬间。 刚要上前唱喏,头像就变成灰暗。 眼睛无奈,装作视而不见, 心灵重创,只能继续流浪, 还是我一个人在东游西荡。 线上的人:别离别970(天津)、黑暗中的天使(上海)、我(太湖边) 京都的出现指:心妙(北京) ====== 问问谁在线,在这个钟点。 号称清辉的好象上苍不给面子,乌云密布,正是伸手不见你六指的时候。 自由过了度,就是防碍,聪明的也去被窝里数着违反规矩、自由主义的罚款。 云要生于海楼,吸取山川之灵气,日月之精华,当然要与天地同眠。 铁骑为人师表,想来也不会鸡鸣狗盗,有些梁上君子的高尚情操。 花自羞赧,夜深人静也不会落落大方,街道上招摇。 细嚼马蹄酥,费力的工程,养精蓄锐不会错。 秘密警察,不知道老虎有没有打盹的时候,反正你秘密睡了我也不知晓。 云中舞蹈,和清辉好象相得益彰,连她都在流哈喇子的时候,你也不会独舞,没人看还辛苦。 独坐窗沿,有点可能,但是这个夜晚有点寒冷,开了窗户你还不被冰棍地一塌糊涂? 古代的诺言,只能梦回唐朝,不睡觉怎么梦? 丫头的任性过度,你让她现在起来嚼马蹄酥还要多下工夫。 柳要苏苏了,何况季节也不允许了,凌夜独自开天方夜谈。 天使本该不停清洁,无奈多个无齿之徒抱住她非礼,还不敢让他孤枕难眠。 水盼兰情芳香路,晚上确实好去处,你睡了没?不敢确定。 还有好多朋友也是神龙见首不见尾, 突然发现有一老小子,哈哈,喝了一杯壮阳水,还在东方不倒啊。快来,快来。 =================== 埋在地下的水晶会冒火光 剑之晶 水晶是一种矿藏品,多数埋于地表浅处。 有很多朋友曾问过我,寻找挖掘水晶是否有一种仪器,就象扫雷器一样将水晶逐个取出。每次听到这里,我都不禁一笑。水晶,用玩家的说法它属于玉的一种,古时皇家放于枕边用来安神及避邪的紫玉就是我们常说的紫晶;在学术上,它其实是一种高级石英。石英在我的老家东海是漫山遍野,在别的地方也不少见,许多地方盖房搭桥用的石料就是它。而用于探测的仪器不能说没有,只是过于简陋,它只能用于测石英,可石英又多的不能测,因此只能弃之不用。 在老家,千百年来人们寻找水晶的方法还比较传统,并且听起来还有些匪夷所思。那些挖水晶的村民们常会大晚上的在田野里溜达,你可别以为他们学城里人还有散步的习惯啊。事实上,他们是在找水晶。 当他们远远看见哪个地方有火光冒出来的时候,就记下方位,急急地赶过去,然后脱下外套外地上一罩。罩完后,那光就不见了,但这衣服还要穿上,尔后再在地上做个标志,村民就心满意足地离开了。这整个过程听起来好象充满了宿命迷信的色彩,可是它就是管用。每每第一天村民们那奋力一罩后,第二天就一挖一个准。 我没有见过水晶发出的火光,再加上在学校多年,自然就把这归结为封建迷信那一类了。以前常想,若是再来一次文革的话,这种方法一定会被做为“四旧”而被破掉。 可后来无意中看到一份英文报纸,发现有一篇是讲解水晶的,我就耐着性子又兼查了些专业词典总算把它搞懂了。这篇就是讲解水晶在地下时,地面上能见到火光的事情。外国人说,水晶是有能量的,也即是有磁性的,它会吸附一些易燃的元素,僻如磷等在地表附近。当这种元素聚集到一定程度时就会自燃,此时在远外看到时,就如平地上冒火一样。 这种解释有点类似于“鬼火”了,但是鬼火有时会跟着人跑,而水晶发出的火光却不会。有人研究出鬼火其实也是磷相聚形成,但是这种方法聚起的磷少了点,而且地下无物吸引,当人经过光时,由于空气流动,那鬼火就会跟着人跑。水晶发出的火光不会跟人跑,显然是因为有水晶的吸附了。不过,其用衣服一罩后就会淡了甚至熄灭。想来这也是因为磷被强力驱散的原因吧。 这个世界真是知也无涯啊。 第38章 百强县之首 江阴有感(一)————历史经济 剑之晶 在中国,江苏自古就是鱼米之乡,很久以来就有“苏常熟,天下足”的说法。目前江苏的GDP位居全国第二,仅次于广东,而广东有深圳、珠海等特区优势。因此,无论如何看来,江苏都是一个十分富足的省。 在江苏,又一直有苏南苏北的说法,其经济差异类似于韩国与朝鲜。虽然比喻不无夸张,,但是内容倒也说明了一些实质。任何地方的经济发展都不可能发展平衡,可是象江苏这样仅仅是一江之隔的差异就如此之大,确也绝无仅有。 江阴就是苏南一个县级市,八十年代就出了一个华西村,与天津的大邱庄南北遥相呼应。如今大邱庄的禹老庄主因功高自负,早已身陷囹囫,连带着大邱庄声誉也受损。于是,二者中的江阴华西就硕果仅存,成一只独秀之态,号称“天下第一村”。口气虽狂傲点,但是却无人置疑。 一个村尚且如此声势逼人,那么作为它的直接管辖者江阴市自然也毫不含糊。 江阴的经济,在江南众多富足县中,也许不足为奇。虽然今年位列全国百强县榜手,和随后几名也不过伯仲之间。但是放眼全国,它则完全有资格骄傲。 商朝灭亡的时候,周的统治者不允许首都殷的人从事农耕,只能从事买卖行业,于是干这一行的人被称为商人。本来商人活动于中原地区,但是时事变迁,南方人渐渐有了经商的头脑,就象欧洲的犹太人,且青出于蓝而胜于蓝。长三角区域战国时远离中原,尚是未开垦之地;秦汉之时也属于边缘地带;三国时孙策孙权兄弟苦心经营了大半个世纪有了点起色;东晋之时由于外族入侵,北方人民躲避战乱逃到南方,带来先进的生产技术,江南有了一定的发展;其后南朝时经济发展如何,看看一时声名鹊起的《乐府诗集》就知道个大概了。饭都吃不饱,谁有功夫娱乐?其后,隋、唐时期发展也是平平。宋朝时是个突飞猛进的时代。宋由于军工积弱,必须对外大量交岁币,由于农业满足不了,所以大力发展工商业,因此在中国历史上就出现了这样一个奇怪的现象:一方面国家忍辱负重、备受欺凌,而老百姓又富的流油,生活有滋有味。宋朝没有发生过全国性的农民起义,宋朝面积小,人口少,但是还供养着200万的军队。想一想,如果没有发达的工商业何以支撑如此大的消耗?长江下游经济在这一时期获得了充足地发展,人们也有了经商的意识。元朝短暂,虽对经济破坏很大,但是影响有限。明朝的皇帝虽然轻视工商业,但是资本主义的萌芽确确实实又是在这一区域出现的。清朝时江宁织造,盛极一时。曹雪芹的祖上经营此处,富甲四方,皇帝巡游都要留宿曹宅。以曹自身经历为背景所写《红楼梦》中的大观园极尽奢侈,江宁富足,由此也可见一斑。清末民国初年此地更是声誉日隆。象南通的张謇,无锡的荣氏兄弟,以及后来涌起于上海的各经济界风云人物更是一时齐集,那可真是百家争鸣,落英缤纷。江阴身处其中,也就自然受益匪浅。一代伟人孙中山的题词“让全国的文明从江阴开展起来”更增加了它的知名度。其后被日本人占领一阶段,但不久蒋介石还都,一时又各方人才汇集。随后,蒋鼠窜台湾,此处民生凋敝,和苏北相差无几。六、七十时代也有好多知青插队至此锻炼,可见其当时的条件也相当艰苦。 六十年代后江阴人经商的天赋又慢慢回来了。从那时到现在江阴经历了有名的“三级跳”。第一跳,是六十年代到七十年代末。虽然全国运动不断,但是江阴人在积极投身运动之时,也不忘搞自己的生产。华西村的老支书吴仁宝就带领全村人白干黑干,属于典型的拿“生产压革命”。自然了吴也受到很多冲击,不过老百姓似乎更拿自己的肚子当回事,所以每次吴都涉险过关。文化大革命结束时,他们早早就解决了温饱问题。八十年代的改革开放政策似乎就是专门为江阴人而制定的。如火如荼的各种生产马上开始,完全自发的。很难想象那种热火朝天的情景,唯一可以对照的就如记录片中全民大炼钢铁,家家冒烟时,连中南海都堆了小钢炉那样。不同的是一个浪费资源,一个创造财富。很显然八十年代到九十年代就是它的第二跳。典型场面是华西村有了第一代,第二代别墅,并且90年全村统一买了第一批轿车。同一时期,上海还是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的一个桥头堡,由于缺乏建设,三、四十年代的生活环境保持的相当完好,所以每每成了怀旧电影的拍摄基地。而上海人当年还沾沾自喜。华西在江阴是一个比较典型的例子,而类似的情况也是多不胜数。总之,那时的江阴经济就非常的可观了。 第三跳,当然就是九十年代到现在了。日新月异用在这里仍远嫌不够。江阴经济的发展可不是十年树木——虽能看出发展但感觉并不是很明显——而是春笋被雨浇一般,一不留神就窜天了。此一时期最典型例子就是拥有16家上市公司。 2005年江阴的GDP大概为780多亿RMB。号称万分之一的土地,千分之一的人口,三百分之一的国民收入。这在一个县级市真的是难能可贵的。仅仅从用电量上看,2005年江阴用电量为一百二十亿度左右,而一江之隔的靖江仅为八亿。十二倍啊,仅仅一江之隔,直线距离也就一千多米啊。这简直就是不可思议的事情。更让人唏嘘不已的是江苏北部连云港东海的用电量更少为五亿度。 我的祖籍,江苏连云港东海。沾了苏南经济的光,上学时来自五湖四海的同学一听鄙人是江苏籍贯,就肃然起敬,好感也就油然而生。 第39章 百强 虽然真实情况我心知肚明,但是即使对方知道苏南苏北差异,他们仍然会由衷地发出一串感叹,因为东海好歹也是百强县之一。这点我在北京求学时期就不觉为奇了。每次往返学校坐长途火车途经安徽、河南、山东、河北时,我也会情不自禁地哼起谁不说俺家乡好的小调。沿途多为低矮的平房,茅草房也屡见不鲜,倒是可以再让杜甫来一首《茅屋为秋风所破歌》。而庄稼更是稀稀疏疏,与中学课本描写的仪仗队般的情景简直就是风马牛不相及,活象一个个起了癞头疮的大脑壳。东海虽有“百库之县”的称号——水库众多——仍然不属于南方的河泽之国。而在上学这一路上所见之水竟然仅仅是黄河水,且是在汛期。到学校后偶尔发现校园围墙边有一水潭,虽然极其浑浊,也许恶臭(从未近前)竟也会让我想起白居易的“江南好,风景旧曾谙”。 即便我曾为家乡自豪过,那高高的大大的房子,绿油油密麻麻的庄稼,适宜的生活环境,美丽的旅游风景都曾让我激动不已,而一旦驱车南往之时,忽尔就觉得自己就是枯井中那只小青蛙。我不由想起二站初期一位法国领导人面对自己国家被德军打得晕头转向时所发的感慨:“一直以来,我们已习惯于对付殖民地的大刀长茅,而当德国人来时,我发现我们竟然成了野蛮人。”这里早就没有了平房,代之而起的是一排排,一幢幢整齐划一的楼房,中间散着一些别墅。这里也有长势良好的庄稼,然而装饰性已显然大于实用性,仅仅为绿化做点贡献而已。江阴更是工厂林立,企业遍布,980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已经很少有空闲之处了,处处是厂房,到处是车辆。走在乡下就象进入工业基地,因为这里的工业园比比皆是。我想德国的鲁尔,美国的五大湖区也不过如此了。 连云港东海的历史不可谓不悠久。上古时“东夷、南蛮、西羌、北戎”中的东夷就发自连云港境内。战国早期齐国的孙膑和魏国的庞涓血战于境内的马陵山。秦时在此地设郡名。秦末时,离之不远的宿迁和徐州沛县,一个出了个项羽,一个出了个刘邦。古典四大名著则个个与连云港有关。《西游记》中傲来国的花国山坐落于境内,东海龙王的水晶宫由东海盛产水晶想象出来。《水浒传》提到的宋江,历史上是跑到连云港附近海域被官冰所杀。《三国演义》罗贯中跑到花国山幽静处潜心作书。《红楼梦》和连云港的关系有人考证过,据说渊源还颇深。宋朝苏东坡的诗“郁郁苍梧海上山,蓬莱方丈有无间。旧闻草木皆仙药,欲弃妻驽守世寰。”中苍梧山是连云港的云台山。明朝李汝珍《静花缘》中诗“红紫青碧状非一,空蒙但竟无山川。蓬莱万丈不足数,蜃楼海市谁为传。”所述步入天庭的必由之路小蓬莱为连云港景观之一。此后长期被称为淮口巨镇、东海名郡。解放前日本人修了陇海铁路贯穿东海全境,经济得到了一些发展。西边邻居徐州古代就做为九州之一而存在,现在也是南北交通的枢纽。连云港本身也是五大交通枢纽城市之一,同时港口是中国八大深水港之一。五、六十年代苏南、苏北经济相差不多。 六十年代后,江阴开始了第一跳,而东海仍是越穷越光荣,举家闹革命。八十年代,我老爸老妈结婚,二老去采集石英矿石,三平板车才卖了7元钱。就这样还是正常工作之余偷偷的兼职,惟恐被别人发现。我出生时81年,我爸说那时有些积蓄可以盖个象样的平房,同一时期联产承包责任制推广到我的家乡了,顺便还有改革开放的风也吹了点啊。而我爸说当时不建新房是怕富,而此时南方已是斗富了。可见文化大革命的思想还残留着。于是直到我小学三、四年级仍然住着雨天漏水,晴天飞泥冬凉夏暖的三间草房。大概90年左右,我家推倒旧房盖了六间尖顶平房。而老爸当时想盖楼房,只因他的堂兄说够住了,盖太好别人说闲话就作罢。一年后老爸后悔不迭,又在屋前起了六间一层楼,准备等我结婚时再翻盖第二层。这时的思想已经有点致富了,但仍然远远落后于南方。同一时期江阴人早早盖起了楼房。那一阶段老爸正是四十不到年富力强极具闯劲的时候。我记得盖房后不久他就整天算算划划想办一个小水泥厂,象《平凡的世界》中那个办砖厂的农民孙少安一样。可惜的是,故事中的人物成功了,而老爸忙乎了半年竟然没有下文了。问他人家什么原因,他也是哎声叹气,看来仍是思想问题。 九十年代正是乡镇企业异军突起时,江阴开始了第三跳。我老爸整天忙他那绿豆芝麻官(村支书)的鸡毛蒜皮琐事。当了十年,没有什么轰轰烈烈的事情发生,唯一得到村人首肯的是治安超好,有点老子无为而治的状态了。老爸这时是快乐的,当他完成他每天的工作量时,天仍是早,索性就拿着猎枪打野兔、野鸡。由于老爸做过高级警卫,所以枪法奇准,又兼之猎枪是霰弹,所以每次都不会空手而归,自然是乐呵呵的了。让我感到可惜的是,他错过了整整十年发展的黄金时期。孔子曰:“民不患贫,而患不均”。由于生活水平差不多,各人都自得其乐。如今老爸在家里搞农副业再来点多种经营,日子过的一般。若是在南方老爸也许是普通的再也普通的一员。而在这恰恰相反的是,老爸竟然还小有名气,绝大多数连老爸都不如。老爸的十年应该说代表了东海绝大多数人的十年,自己想发展的时候由于周围的环境影响,再加上自身的素质使他们固步自封。九十年代有一个打工狂潮,轰动全国的电视连续剧《打工妹》描写的就是这一期发生的事情。我们县也有好多人出外淘金。 第40章 一个专利的诞生 村上有一些人去上海,下广东,但是大部分不久后就纷纷归来。出去时壮志满怀,乘车坐船,回来时竟然都逃票爬火车啊。有一件事情说来好笑,实则辛酸,一打工者到家门时大叫“我的煎饼呢”,也是狼狈至极。而江阴则不同,出去打工的人回来后相当一部分自立门户,就是如今活跃在江阴商场一部分的老板们,完成了学生到老师的转换。不同地方相同地位的人同出去打工,而结果却截然不同。 江阴及其周边地区没有什么矿藏,而连云港却是资源丰富。东海水晶甲天下自不必说,东海金红石矿全国最大,蛇纹石矿为上海宝钢配套工程。赣榆雪花白大理石全国最优。 纵观连云港的资源、历史、交通等与苏南诸市相差无几,还甚至于略强点,但经济水平却相差悬殊。毛老人家说过,决定战争的因素是人。现在决定经济的因素同样也是人。商品经济时代,苏南经济发展如火如荼之时,我们不应该把商品经济一直停留在口头上,要付之行动。某些观念也要改变,吃苦耐劳的同时要学习苏南人精明的商业头脑及先进的经验、意识。而每一个外出的学子、打工者、成功人士都应为家乡的发展出谋献策,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愿家乡的经济早日腾飞。 ============ 一个专利的诞生 剑之晶 一 2002年我毕业于华北电力大学.现任职于苏源华电高压电器公司工程技术部.公司总经理对我器重有加,从各方面对我加以培养.为了让我能更好地学习掌握电力二次技术,于2003年安排我到锡能公司继电保护三班观摩学习.公司希望我在老工人的亲自示范下,在师傅的耳提面命中,在一线环境的耳濡目染下早日掌握二次技术,为公司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在学习技术的同时,我也注意观察一下他们的安装步骤.我发现在剖电缆,做电缆头的时候花费时间颇多,而且危险性较大. 在与电有关的行业中,电缆是不可或缺的,电缆将各个设备相连,构成回路.在电缆连接时将电缆头做好又是必不可少的环节.因此剖电缆环节中的危险性高,效率低下也成了时下不可避免的部分. 一般电缆组成由外向内为:绝缘皮、铁绞皮、绝缘皮、铁绞皮,塑料薄膜,内芯。内芯由若干根裹着绝缘皮的铜线绞织而成。用电缆将设备连接起来时要做电缆头,做电缆头需要剖开或者剥下一定长度的绝缘皮与铁绞皮。由于铁绞皮层是绞织在内芯上,所以剥开的时候只需将要剥的根部剪断即可。而由橡胶做成的绝缘皮是整个包覆在电缆上,所以需要多长的电缆就要剖开多长的绝缘皮。传统的方法致使做电缆头的大部分时间浪费在剖绝缘皮上面。 传统剖电缆外层绝缘皮用的是工具刀,类似水果刀或铅笔刀。现在大多数用美工刀。两者作用部分都是刀刃尖端。工具刀耐磨而锋利不够,美工刀锋利有余然耐磨性太差;并且两者都有一个致命的弱点就是危险性很高。用刀时左手握电缆要剖部位稍下,右手握刀顺电缆而剖,剖完一段左手下移,右手跟上,如此反复,直至剖的合乎要求而止。由于电缆为圆柱形,刀不易着力,所以容易滑落伤及左手。左手起的是固定以及引导的作用,因此当剖到电缆膜端时,左手只能将末端持于手中,锋利的刀片就象在手掌中跳舞,所以末端更是危险环节。这时虽然末端只剩4、5公分,但是因为担心划破手所以更需小心翼翼,如此一来一般要划上7、8下才能将其剖开。而一旦一次划不到底,再将刀取出时就很难再找到上次划过的刀槽,造成不连接划开,仍需再费工时寻找两次间刀槽所在,将电缆绝缘皮完全划破。冬天,工作环境恶劣,气温偏低,手常常被冻僵,这时工作难度又凭空增加几倍更容易发生事故。用刀剖时精神高度集中不说还相当费力,剖完后手与臂就会酸麻,如果待剖电缆甚多,就需要额外休息。而且剖时需有另一人在旁协助拉紧电缆,向和持刀者相反方向用力,来固定电缆使其不前后随着剖缆人运动。并且因为所需力气甚大,所以女性员工一般不能做此类工作。 二 由上可见传统方法不仅效率低下,而且危险性极其之高,锡能公司就有一同事因操刀不慎,致使割破手套划破手皮,那真的是血溅三尺。至于划个小伤口的事情那是再正常不过,真是是防不胜防。这种在战略上意图尚未实现,战术上就严重损兵折将的情况,不论从哪个方面讲,都是极其不合算的。 虽然我并不是安装人员,不需要整日面对这种危险的情况,但是那血肉模糊的情景,十指连心的痛楚时时带给我心理上的震撼。那种状况一定可以改变,一定。 首先我询问师傅范建兴是否有更安全,效率更高的方法或者可用别的更先进的工具.师傅回答说没有,目前美术刀是最省力先进的工具。同时也把剖电缆有史以来的方法和工具给我讲解了一下. 为了确定没有更适合的工具,我下班后骑着自行车一星期内逛遍了江阴市大大小小的五金市场,发现确如师傅所说,美工刀是目前最受欢迎的,虽然有时候它很危险。我想也许江阴县级市五金工具并不齐全,周日我又坐车来到无锡大型五金市场。虽然场内五金工具大的、小的、国外的、进口的种类齐全让人看的眼花缭乱,但最终仍是没有找到我需要的工具。 我认为找的范围还不够广,于是我到网上搜索“剖缆工具”不是美工刀就是电工刀。这下我最终确定市场上没有比美工刀更适合的工具了。 既然没有,那我想,我自己可以设计。 第41章 剖缆器 开始的时候我认为造成效率低下,危险性高的罪魁祸首是绝缘皮。我问师傅为什么不用汽车轮胎式橡胶啊,那不是很好割么?师傅告诉我那种橡胶几年就会腐烂掉,而电力电缆的寿命需要一百年也不止。 于是我转而考虑剖电缆工具上的改进问题。先是在一个朋友家他削苹果给我吃的时候,我留意了半天削苹果器,并把它拆开看看,希望能够改进一下适合削电缆皮。研究最终发觉不适合去除绝缘皮使用。我又想起小时侯销铅笔时那种旋转式样的铅笔刀,我买了一个仔细看后,认为即使放大了能够适合一种型号电缆,但是电缆稍微变了型号又得重新配备。显然这个仍然不合适。 为了能够更好的找到感觉,我买了一把美工刀,下班的时候就直接拿一根木棒,或者卷一纸杆当作电缆在上面割“绝缘皮”。 后来我又自己设计了几种方案,画了好多草图都不能令我满意。就这样设计,画草图,割“绝缘皮”足足有半年的时间。 有一天下班后我琢磨了半天仍是一无所获的时候,索性不想了。我把木杆和美工刀都放在右手里面拿着然后在宿舍阳台内来回走动。说是不想了,其实我还是忍不住老往右手看。忽然,就象书里所说的灵光一现:我为什么不能把工具设计成手式将电缆和刀片放在一起亲密接触呢?我大喜,立马坐下画出了草图。尔后修改几次就成了现在的工具——————剖缆器。现在我认为这种工具设计比较简单,但是开始为什么就想不到呢? 由于自己经济上比较拮据,无法生产出来实地检验一下,于是我拿着我的图纸询问了一些五金方面的老师傅,他们回答这种工具很好,并且问我哪里有卖的。我一听感觉有门了。 一些做律师和学法律的朋友告诉我,应该申请专利,这样拿着专利证书更加有说服力。我欣然采纳了意见。虽然申请专利时需要专职代理律师,发费不菲,我仍然认为是值得,还是朋友的话对,有了证书更有说服力。 2004年2月我申请了专利,2005年1月份授权,2005年4月发专利证书. 三 剖缆器发明目的就在于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易着力、省力、节约劳动力,突破性别限制,安全可靠且刀片锋利、可更换、耐磨的剖缆器。 剖缆器包括钳式夹持器,上、下槽式夹片和刀片。上、下槽式夹片树直相向装置于钳式夹持器两钳头上,形成夹子,其中一夹片内嵌置刀片。 剖缆器头部一侧设置夹片代替了左手起固定电缆、不任其随意运动作用。刀片设置在夹子夹口内可避免刀锋偏移电缆,从而绝对避免伤手。剖缆器用力部分设计成钳式手柄利用杠杆原理省力,左手被解放出来可抓住电缆从而节约一个劳动力。 与现有技术相比,剖缆器具有如下明显的优点: 1、工作安全:夹片夹住电缆,防止左右上下运动,增加了固定性,无需左手固定,这样左手远离刀锋,况且刀片内置于夹片内,想伤都不可能。 2、省力气:由于用刀部分利用了杠杆原理,相比用手将刀尖直接压入电缆的直接作用力,显然剖缆器非常节省力气。 3、省精力:传统技术需花费相当经历关注刀锋走向,使其在一个刀槽内不脱离,工作人员虽说不是战战兢兢也得小心翼翼。而剖缆器由于夹式固定不会脱离刀槽,直接省掉这部分精力。 4、节省劳动力:用传统工具刀时需要两人互相配合,现在因为解放了左手,用左手就可以固定电缆的前后方向不动,即一人就可以很方便的操作,也防止因为两人用力不均造成的意外如摔倒等发生。 5、突破性别限制:以往因为传统技术费力、危险,女性工作者被排除在外,而如今男女老少则不限。 6、突破气候天气限制:由于省力安全使寒冷的冬日也能方便操作。 7、没有新老(人员)限制:传统工具新手入门时比较缓慢,影响工作进度,老师 傅长期操作,勉强能得心应手。剖缆器则新老咸宜。 8、节省操作空间:传统工具操作时一人拉住电缆一人边剖边后退需要一活动空间,而剖缆器一人操作原地不动仅手动即可。改线或者抢修时极为便利。 四 最近几年中国经济增长率以平均9%的高速持续发展。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最新研究报告显示,“十一五”(2006年到2010年)期间中国经济将持续保持快速增长,年增长速度将保持在8%左右。如此一来能源需求甚大,尤其是电力资源缺口远远大于供应去年浙江省缺电额几近40%。为救急,浙江省愿出高价向兄弟省市买电,无奈整个华东六省一市家家缺电。连续几年,华东电网年新增发电量才3%到4%,而同期华东省市的年GDP增幅均超过两位数。因此大举快速增加电力设施刻不容缓。 剖缆器有上节所述8个优点,运用其则时间大大缩短。如果以前冬天两个人剖一绝缘皮再顺利时至少也需要一分钟,而现在一个人最多要十秒钟。事实上平均做一个完整的电缆头5分钟时间中有一半花在剖绝缘皮上面,用剖缆器后做一个电缆头要节省大概一半的时间。加上乘数效应经济上产生的效益非同小可。 剖缆器另一个极其重要的优势就是安全。 中国最近几年越来越重视人民的权益。从对中石油川东钻探公司井喷、北京市密云县“2.5”特大伤亡事故和吉林省吉林市钟摆商厦“2.15”特大火灾事故的处理中,无比表明党越来越重视人民的权益。十六大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要求党要执政为民,坚持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坚持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制定政策、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第42章 今晚喝粥 国际外交上,特别是对海外华人安全的重视来看,我国外交正朝着“以人为本”、“以民为本”的方向大踏步前进。国家大事情如此,具体到各个行业各个部门人身安全也被放在了首位。因此剖缆器的安全优势是极其重要和明显的。 由上可见,剖缆器具有着重要的社会效益。 如果投资生产剖缆器它的直接经济效益也非常可观。 剖缆器可用于剖开电缆、光纤、及缆绳等的包覆层。需要这种工具的主要为电力、电信及其相关部门。下面仅以电力部门为例。 需要这种工具的电力部门人员为的二次工作人员,农电工,以及各公司、企业、单位内的电工人员。以农电工为例,约1000人需要1个农电工,那么在中国就有130万个农电工,加上其他所需这种工具的人员保守估计约在160万之间。以150万人计算,每人可赚取利润50元,那么就是7500万元。剖缆器配备一定数量的刀片。以每一剖缆器使用100个刀片为限,每一个刀片以赚取0.1元利润计算,约为1500万元。 某些剖缆器设计成剖绝缘皮层精度要求高的,每只利润当以千元计算。(如现在广泛使用的压线钳等) 若是出口国外,利润当翻倍来计算。以电工刀为例:过内要7元/把,而国外进口的要80元/把。由此可想而知利润空间多么巨大。又因为有10年的专利保护,所以等同于垄断。 国内电力部门算来利润当在1亿5000万元左右,还不包括再生产所得利润。若是加上别的行业需用此种工具和出口效益,那么利润将更为客观。 所以剖缆器有着巨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今晚喝粥 剑之晶 很多年了,我已经习惯在外面吃饭。 中学、大学时,我吃在食堂。工作后,我或者独自在小饭馆炒个菜,或者有事情和朋友灯红酒绿一番。 我发现这个城市的人晚上如果没有特别的事情,都喜欢喝粥。 小的时候我也喝粥,不过是在早上。对于我们来说,晚饭应该丰盛点,因为一天的学习工作结束了,饭桌上是我们谈天说地的理想场所。这一天发生的开心事,倒霉事,都会在这个时候拿出来和亲人分享。大家或者哄堂大笑,或者替你出谋划策,也因此好多回忆是在饭桌上,或者说该吃晚饭的那个时间整理的。如此可想而知,晚饭过于单调、量少的话,一家人三下五除二就吃完了,然后一个个守着空碗干坐在那儿该是多么地没劲。 另外,孩子总是嫌吃饭麻烦,若不是肚子的强迫,他们哪怕整日整夜的不归也不会想在家里待上一会,毕竟小伙伴的友谊异常重要。因此,有了丰盛的晚饭,还可以早早吸引他们回来,让父母多享受一下天伦之乐。 上学住校了,晚上有晚自习,而且还在长身体的时候,粥的能量有多大呢?早早就会被吸光了,所以我晚上还是不喝粥。 刚工作的时候,顺着多年的习惯,虽然晚上已没有太多的事情,但是我还是象以前那样中规中矩地吃着正餐。 现在的工作比较辛苦,客户看见我们在阳光底下挥汗如雨,每每还加班加点让他们早日完工,因此感动之下每个中午都会好好犒劳我们一番,生猛海鲜、扎啤黄酒那基本上是不缺了,而且一吃就要吃到午后两点。我保持了20多年的标准身材就这样渐渐地成了回忆。开始我还是象以前一样正视晚餐,可后来发觉,油水太足后,晚上休息时跟着变成了脂肪。更无法忍受的是,每日中午荤腥太多,晚上再看见油花花的东西就有些倒胃,所以晚餐就总是挑着素菜了。 这个时候,我发现南方生活的习惯是如何地适应本地了。很久以来南方就比较富裕,每日中午的大餐,造就了晚上泡饭的盛行。而这泡饭应该和我们说的粥同属一个范畴。 不过我不会做饭,也可以说懒的做饭,因此我是没有粥可喝的。偶尔去同事家做客,主人总不能拿粥来招待吧?如果你非要坚持的话,那可就宾主两不欢了。 忽儿有一日,同病相怜的同事告诉我,今晚不去那家老湘菜馆,我们去别的地方喝粥。我自心下高兴,跟着他七拐八拐钻进一个胡同里。这胡同小归小,可是人来人往还挺热闹。粥店就座落在小胡同里面,是一户人家。房子没有临街而建,前面有个七、八平方米的院子正对路边。屋里摆了三、五张桌子,院子里也摆了几张。由于背着阳光,下午的院子并不热,而且视野还比较开阔。 每次去的时候就在院中挑个位子,自己盛上两大碗粥,拿两个实心无馅的馒头,再来一小碟子咸菜或茴香豆,那感觉真是妙极了。粥是大锅里煮的,大米里放些红豆,那颜色看着就食欲大开。米煮的很开,一个个大大的,软,但是不烂,含在嘴里下肚的时候,缺少了油腻之感,却多了些自然清新熨帖的舒适。那粥不是滑下去的,而是带些轻微的磕绊,带着米香泛着田野气息进去的。那馒头无馅,自然缺少了蔬菜或肉类对面粉的干扰,闻着是一股清淡,吃着是一丝亲切,不会太不合口味,让你眉头大皱;也不会过于美味,让你味觉大幅工作,有的就是清淡、亲切。人在太劳累,或太休闲的时候都不会感觉惬意。惟有秋天里,劳累后闭眼站在田野里感觉天籁的召唤才是最真切,最能在心底留存的感觉。 小碟子里的咸菜或者茴香豆起的是调剂,没有几个人的胃口是一样的,可是我们却可以用它调剂出一样称心如意的自然清新。 也因为是小吃,不需要太在意彼此的形象,不需要太在意这顿饭的意义所在,只要知道,我饿了,需要喝粥。因为饿而吃,那才吃得最美。 今晚喝粥。天涯在线书库《www.tianyaboo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