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在线书库《www.tianyabook.com》 《大秦孤竹君》 第一章 ‘千年女尸’? 第一章‘千年女尸’? “寻龙分金看缠山,一重缠是一重关,关门如有八重险,不出阴阳八卦形!”墓洞里传来一个少年瓮声瓮气的大吼声。 洞口边站着两个人,一老一少。 老者一身太极衫颇有些仙风道骨的韵味,捋着白须笑眯眯的冲着墓洞里说道“小狗子,这劳动号子听得耳熟,哪便的?” “白爷,这可不是劳动号子,这是最近特别流行的电影台词。”墓洞里探出一个带着矿工帽的脑袋,还有一张满是泥土的大脸。 “狗屁的电影台词。”另一边腿上架着笔记本电脑的少年冷哼一声“寻龙千万看缠山,一重缠是一重关,关门若有千重锁,定有王侯居此间,出自《撼龙经》,台词改的音律不通乱七八糟。” “哦,怪不得听着耳熟,怎么小诩也看过?”白老爷子笑呵呵的看着少年。 少年身材修长,面容英俊,就是表情冷漠了些,敲打着键盘的手指如同花蝴蝶般不停歇,但是最引人注目的是少年的眼睛,他的眼睛中,竟然有两个瞳孔! 古文记载‘重瞳者,帝王圣贤相!’ 历史上有几个关于重瞳的记载,仓颉、虞舜、项羽、吕光、李煜,都是鼎鼎大名的帝王圣贤。 不过在科学高度发达的现代,这种所谓的圣贤相,只是一种叫做‘瞳孔粘连畸变’的潜在白内障疾病而已。 狗子不忿的撇了撇嘴,从墓洞里跳出来拍了身上的土看着重瞳少年“就你懂得多,不过那电影还真挺不错的,王诩,挖到墓门了,有洞,应该被光顾过了,现在下去的话,等下不好交代。” 重瞳少年王诩皱起眉,下意识的摸了摸脖子上挂着的玉璧。 那枚玉璧的品相并不算好,杂质很多,但是上面有两个繁琐的甲骨铭文。 孤竹。 这不是一个竹子的名字,而是上古夏商周时期东北地区一个国家的名字,一个古老而神秘的国家。 也是王诩等人此行的目的。 他那双有些妖异的重瞳,并没有给他带来所谓的好运,反而让他从出生后就被遗弃,被白老爷子捡到时,这枚玉璧就在包裹他的襁褓之中。 王诩自懂事起就跟着白老爷子在文物院工作,也因为玉璧的原因,爱上了考古,后来白老爷子退休后,祖孙三人便成为了民间考古爱好者。 这样一枚镌刻甲骨文的玉璧,堪称国家级文物,可见王诩的身世并不简单,为了查询王诩的身世,祖孙三人探访多年,终于在探听到关于‘孤竹’的消息。 二十多年前,有一伙儿业内有名盗墓团伙,潜入秦皇岛某处挖掘孤竹古国王陵,然后消声匿迹了。 有人说是发了大财逃到国外,有的说是都死在了墓里。 跟王诩的年龄对了一下,白老爷子推断出,这伙盗墓者中,很有可能就有着王诩的父母。 于是祖孙三人便来到了这里,经过三个多月的探测,终于找到了王陵的位置,狗子已经把墓道挖通了,确认了地下的墓被人光顾过,剩下的就是报告给文物院,与考古专家们一起下墓看看。 毕竟他们不是盗墓贼,他们是正经的考古学者,要有国家批准才能考古探查。 看着发呆的王诩,狗子笑了笑坐到他旁边“咋地?紧张啦?” “紧张什么?”王诩回过神轻哼道“无非是两种结果,一种是他们真的死在了墓里,要么就是还活着。” “去给你李叔打电话。”白老爷子踢开狗子,看着假装淡然的王诩笑道“孩子,人生就像是咱们考古发掘一样,如果你不去主动挖掘,文物和历史是不会自己跑出来的。” 王诩楞了一下,有些不解的看着白老爷子。 白老爷子笑而不语,抬头看向天空“人生浩瀚如苍穹,却在苍穹之中,很多事情,没有你想象的那么重要和严重,它只是你人生中的一部分而已。” 王诩有些迷茫的抬起头,也看着天空。 不过还没看到苍穹有多辽阔,反而听到了嘹亮的鹰啼响彻天地,一只苍鹰如闪电般的向他扑来。 在这时代,即便是荒山野岭也很难遇见野生的老鹰,所以这只鹰自然是王诩驯养的金雕,负责他航拍探查地势,下墓传递信息用的。 金雕巨大的翅膀掀起砂石,落地后‘啁啁啁’的叫着扑过来。 王诩笑着摸了摸金雕蹭过来的脑袋,喂给它肉干,顺手把它腿上的摄像机拿了下来,链接到笔记本上,看了下上面的图像说道“周围的地势应该是一体的,没有后期人工的迹象,这片区域应该很坚固。” 白老爷子听后用洛阳铲挖了两锹土“但愿吧,这里的盐碱土质应该是两千年左右影响的,地下是什么情况,从地势上是判断不出来的。” 王诩收起电脑,背上包戴好矿工帽和面具“我下去看看,狗子办事儿我还是不放心。” 白老爷子深深的看了眼王诩,笑着点点头“万事小心。” 王诩点点头,带着金雕跳下墓洞。 白老爷子听着洞口传来的脚步声越来越轻,脸上露出一个古怪的表情,喃喃道“不观生灭与无常,但逐轮回向死亡。绝顶聪明矜世智,叹他于此总茫茫。” 不多时,一声仿佛天崩地裂般的巨响传来。 墓洞,塌了。 风沙弥漫了白老爷子的身影,还有匆忙狂奔过来的狗子。 看着眼前那张清丽的脸,王诩觉得自己应该是在梦中。 但是自己是怎么睡着的呢? 头疼伴随着记忆的节点,开始串联起来。 自己跳下两米多深的墓洞之后,沿着狗子留下的荧光灯往里面大约走了几百米,就看到狗子说的那个陵墓的墓门了,没有清理过的墓门看不到材质和模样,但是在左手边那个明显的盗洞,还是十分明显的。 作为一个考古人员,最痛恨的,就是盗洞了。 因为只要有盗洞,就证明可能有一些珍贵的文物,与他们擦肩而过了。 一个专业的考古人员,在没有得到批准和准备之前,是绝对不会进入墓葬遗址的。 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当时的王诩,像是神使鬼差了一般不受控制,挖开了那个被浮土遮掩的盗洞,进入了未知的陵墓。 王诩到现在还能够感受到进入陵墓之时那种心血来潮的异样感。 沿着盗墓者留下的路径,最终王诩到达了墓穴的尽头,镶嵌在巨大石棺上的宝石折射着探灯的光芒,将墓室照耀成氤氲的颜色,让巨大的墓室显得更加诡异。 身体像是被某种神秘的力量召唤着,王诩走上高高的石阶,轻而易举的推开了看似重达千斤的棺盖。 然后看到了那张清丽的脸。 正是因为石棺中那张栩栩如生,宛若睡美人般清丽的脸,让王诩惊愕的连墓洞坍塌的时候,都来不及反应。 然后他应该被砸晕了。 然后看着面前这张熟悉而陌生的脸,王诩确信自己应该是在梦里。 一个埋葬在石棺中千年的人,怎么皮肤还如此有光泽呢? 即便马王堆女尸出土的时候,皮肤也失去了水分。 而且更不可能眨眼间,也不可能张嘴说话,甚至连声音都如此悦耳清晰。 连摸着自己的手,都有温度。 一定是在梦里,一定 王诩深吸一口气,安详的闭上眼睛,想要从梦中惊醒。 第二章 天命玄鸟..降而大帝? 第二章天命玄鸟降而大帝? 华夏历史上有很多关于梦境的典故。 从庄周梦蝶开始,到南柯一梦,黄粱一梦,邯郸一梦等等,似乎华夏人都比较喜欢做梦,而且都梦的天马行空。 王诩没想到,自己也有王诩一梦的时候。 从他莫名其妙的推开石棺,梦见那个面容清丽的古代女子后,他已经在这个梦境中呆了三天了。 这个梦境真实的让他毛骨悚然,如果不是金雕还有自己的旅行包,笔记本电脑等高科技产物什么的证明着他现代人的身份,王诩真的以为自己应该是个古代人了。 简陋的木质建筑,简陋的服装和简陋的食物。 王诩觉得自己这个梦境可能是因为当初指导了一部关于春秋战国的历史剧落下的后遗症,要不然梦境中的所有东西,怎么都跟出土文物一样古老简陋呢? 这里的人怎么穷的连衣服都穿不上,大多数都包裹着兽皮,小孩子基本上不穿呢? 三天来,除了那个让王诩陷入梦境不可自拔的清丽少女进来给他送饭之外,王诩大多数时间都是抱着金雕发呆,他用尽了办法自残,以为疼痛能够让他醒过来,却发现了是徒劳。 放弃了自残,他开始寻找别的方法。 今天他突然想起了莱昂纳多的《盗梦笔记》,或许自己陷入了里面说的深层梦境之中? 需要完成某些事情才会醒过来? “啾啾啾~”金雕欢快的叫声打扰了王诩的沉思。 王诩回过神看着欢快的扑向清丽少女的金雕,心中冷嘲这货的有奶就是娘。 人家才喂了你两天,就变得这么亲近了?还要不要点雕脸了? 清丽少女将餐盘放在桌子上,从里面拿出一个陶碗放在地上,里面装着剁碎的生肉条,用竹筷挑起肉条喂给金雕。 王诩看着少女优美的下颚线,还有那双笑起来完成月牙的眼睛,以及宽大麻袍包裹的单薄身子。 虽然赏心悦目,但是一想到这是一具千年古尸,他就汗毛倒立,毛骨悚然。 给自己做了心里催眠之后,王诩深意吸一口气,开口道“你听得懂我说话嘛?” 说的是他考据研究了五年之久的上古雅言,也是当前可考的华夏最早的通用语。 王诩突然开口,吓得清丽少女手一抖,有些蜡黄的小脸十分惊愕的抬头看着他,晶亮的大眼睛里闪烁着疑惑。 然后少女手忙脚乱的把陶碗放在地上,脸颊有些潮红的跪伏在地上,开口说了句什么。 王诩想要扶起来少女,但是心里又有点隔阂,尽管像是在梦里,毕竟是千年女尸啊。 王诩皱着眉分析了一下,最终听懂了这句话,这个姑娘有口音啊‘普通话’不标准。 “这里是哪里?”王诩发音尽量圆润放缓,怕少女听不清。 “回禀上帝,这里是孤竹国。”少女伏在地上说道。 王诩身子一僵,脑子有一种被雷劈过的感觉,浑身的血液逆流而上,下意识的摸向脖颈上的玉璧,却摸了个空。 王诩惊慌失措的低头寻找着玉璧,最后在自己心口的位置,发现心口的位置多了一个刺青。 正是那枚玉璧的模样,连上面铭文的‘孤竹’二字都无比清晰。 是机缘巧合?还是命中注定??? 诡异的巧合让王诩浑身发冷,如果自己之前还能骗自己是做梦的话,那他现在很难自欺欺人了。 “现在是什么年月。”王诩脸色发白。 “燕王喜三十三年。”少女回答道。 王诩两眼一黑,又晕了过去。 “上帝!”少女发出一声惊呼扑了过来。 意识消失之前,王诩终于有些好奇,少女称呼自己的是什么。 再次苏醒过来的时候,没有看到少女那张清丽的脸,反而是一张满脸皱纹的老脸,吓得王诩大喝一声。 老者也被吓得惊呼一声,后退跪倒在地上口称‘恕罪。’ 王诩擦了擦额头的虚汗,看着跪拜在地的麻袍老者,和门口跪伏的少女缓了口气。 “你是谁?”王诩沉声问道。 “孤竹国九十七代大巫墨奎,迎拜上帝!”老者高呼道,他的雅言说的比清丽少女正统多了,王诩听的十分清晰。 看来是个文化人啊。 王诩眉头深皱,脑海中还没有理出思绪“你为什么叫我上帝?” “孤竹国永世为殷商之臣!”墨奎满脸肃穆的叩首道。 王诩一怔,怎么又跟殷商扯上关系了? “上帝,孤竹国属民终于等到您了!”墨奎突然痛哭流涕的扑上来。 王诩动作灵敏的躲开这怪老头,跳下床皱眉道“你是不是认错人了?” “不可能,先祖有神谕传授下来,终有一日殷商大帝会从神界降临,带领我族卷土重来,重现殷商荣耀!”墨奎满脸亢奋的喊道,边喊还边脱衣服。 “哎哎哎,老头你干什么?”王诩大惊。 墨奎解开外袍,从身上解开一条麻绳,然后拿出一块兽皮摊开。 王诩瞥了眼兽皮,楞了一下,上面画着一副画。 一个肩膀上架着雄鹰的无脸男站在一个神坛上,下面都是跪拜的人群。 不得不说,上古时期的先人画技,精细程度比后世的不遑多让。 王诩默默的看了眼赖在少女身边的金雕,又看了眼老泪纵横的墨奎,似乎想到了什么。 ‘天命玄鸟,降而生商’ 不过以王诩的考古角度和科学发展观,这幅画应该是孤竹国先祖,为了给后人留下希望而留下的一个善意谎言吧,毕竟怎么可能有神谕这种扯淡的东西呢? 但是为什么偏偏自己会穿越到这里? 是‘善意的谎言’还是‘注定的意外’? 王诩摸着心口处的纹身,突然陷入了沉默。 良久之后,王诩忽然露出微笑。 因为他想起了白老爷子的最后跟他说的那句话。 人生就像是咱们考古发掘一样,如果你不去主动挖掘,文物历史是不会自己跑出来的。 如果自己不去寻找,答案是不会自己找上门的。 想通了这些,王诩坦然了接受现在的一切,不管原因是什么,他首先都得活下去。 既然给了他这个‘大帝’的身份,他就坦然接受吧,因为他很担心如果自己否认了这个身份,会被信仰破灭而崩溃的墨奎杀了。 毕竟看着老头满脸狂热的模样,应该是被洗脑的不轻。 帝这个称呼在华夏文化中有着特殊意义,是人权最高的象征,是统御万民的称呼。 但是实际上,在秦始皇之前,帝这个称呼只是指代商朝的王。 夏商周上古三朝对于部落首领的称呼都是不同的,夏朝的最高首领称为‘后’,商朝最高首领称为‘帝’,而周朝最高首领称为‘王’。 一直到秦始皇统一华夏之后开始,才自封为‘皇帝’。 皇帝才成了华夏最高统治者的称谓。 这个老者自称孤竹国的大巫,大巫是商朝时期的一个官职,负责祈祷与治疗的职业,地位仅次于帝。 因为商朝是一个神权宗教国家,商朝的首领也兼任国家的大祭司,商朝人认为他们是神灵的孩子,每一代的‘帝’都是神灵与子民沟通的渠道,保佑他们无病无灾。 而协助帝的就是大巫了,在商朝大巫的地位有点类似后期的藩王或者侯爵,替帝王镇守四方。 按照之前少女说,现在是燕王喜三十三年的话,应该是公元前222年,这个时候距离商朝灭亡都快过一千多年了。 一个附属国还能对灭亡一千年前的宗主国如此忠心,可见神教国家的洗脑力度了。 等等公元前222年?燕王喜??? 王诩猛然瞪大眼睛,想起了一个可怕的的事情。 秦始皇二十五年(公元前222年),秦王政大举兴兵,派王贲与李信率军攻打燕国的辽东,王贲与李信夺取辽东,俘获燕王喜,燕国亡。 既然孤竹国在燕国境内,那么说大秦的铁骑,应该很快就要踏平这片土地了,到时候面对一统六合,登基皇帝的秦始皇,自己个天上掉下来的‘殷商大帝’,下场会是如何? 王诩不禁吓出一身冷汗,对着墨奎说道“去,把所有战士都召集起来。” 墨奎浑浊的眼睛中绽放出异样的身材看着王诩“大帝要带领我们复国嘛?” “我带领你们卖国。”王诩义正言辞的说道。 “啊?”墨奎一怔。 “快点去,别问那么多,天机不可泄露。”王诩催促走了墨奎,到石床上检查了一下自己旅行包里的东西。 笔记本?平板电脑?手机?这些早就试过了,没有ifi没有信号卵用没有。 不过可以绑在身上当盔甲,毕竟以后世锻造的精钢,这个时代应该很少有能够破防的武器吧。 防御力100 洛阳铲?军工铲?嗯,相当于方天画戟和青龙偃月刀了。 攻击力100 矿工帽?防毒面具?嗯,视野和头部防御100。 剩下的生活用品急救用品什么的都背在身上,整装待发的王诩牵着趴在桌子上打盹的金雕,第一次走出房门。 路过少女身边的时候,停下脚步“你叫什么名字?” 少女愣了下,低头柔声道“臣女墨怜。” 墨怜,王诩莫名的心头一颤,抿着唇走出房门。 第三章 捡了个秦国大佬 第三章捡了个秦国大佬 作为一个考古学者,对于历史自然是了然于胸,不管是专攻哪个朝代,对于主体历史的了解是必备的技能,熟读《二十四史》是基本功。 不管王朝怎么更替,有一类人,总是让人羡慕的。 那就是皇帝,王朝的统治者,尽管有不少并没有话语权的帝王,但是就算在没有话语权,随手呼啦喝去都有后宫几千人供他差遣。 但是看着广场上在墨奎带领下聚集的一百多老弱病残,王诩陷入了沉思。 就这还不够组成一个村的人口,也敢叫做国??? 再环视了下四周的茅草屋。 确实不能叫做村,只能叫做原始部落。 王诩都怀疑,要是来一场大暴雨,这孤竹国的建筑都会轰然倒塌,根本起不到遮风避雨的效果啊。 看着这些赤身赤足,披发兽皮的原始人们,王诩长叹了一口气,改变了策略。 本来他是想带着孤竹国的人去半路投靠秦军,作为引路人攻破燕国,这样的功劳在秦朝至少能够给所有人都换一个爵位。 有了爵位就相当于大秦的正式公民了,倒时候自己再用包里的矿泉水瓶贿赂一下大将王贲,跟他搞好关系,毕竟也算是同姓族人了嘛,然后就可以在秦帝国不看重的东北地区慢慢发展,不参与中原斗争,争取混到汉朝,估计到时候还能先卫满一步,建立朝鲜。 但是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干,就这群孤竹国的老弱病残,估计都走不出方圆百里,就会被山间猛兽给灭了,尤其是看来下墨奎提供的地图,王诩彻底打消了这个计划。 孤竹国先民们在这片土地至少生活了两千多年,对整片辽东地区自然十分了解,墨奎提供的地图十分详细,从这里绕到秦军来的路上,估计至少时秦皇岛到北京的距离。 要是在过去,坐动车四十分钟就到了,但是在走路全靠腿的古代,至少要走一个星期吧。 带着这些人在森林里走一个星期,毫无疑问是去喂狼的。 “怎么就这么点人了?”王诩头疼的问道。 “自四百年前齐贼攻破国都之后,我族便沦为了齐燕的附属,大量族人被当做奴役掳走,还有一些逃亡山林中与蛮族为伍,就剩下我们这支,苟延残喘。”墨奎一把心酸泪的哭诉着。 墨奎一哭,其他族人也哭了起来。 王诩头疼揉了揉太阳穴,看着地图琢磨着还有什么路线可走,听墨奎这么一说,王诩预感越来越不好了,如果不能够在秦军攻破燕都之前投靠他们,那么毫无疑问的会沦为奴隶,然后被拉去修长城,修驰道,修秦始皇陵,修阿房宫 一想到这些在后世称为华夏骄傲的大型工程,王诩的心情很复杂,一方面想参与这些大项目,一方面用自己的血肉铸就它们。 他还很年轻,还不想死。 而且刚刚当上‘大帝’,还没有带领族人发家致富啊。 王诩一筹莫展,下面跪着孤竹国人们哭天喊地,画面很是不祥。 这时一阵急促的哨子声让族人们的哭声戛然而止。 王诩皱起眉。 “有敌袭?可能是野兽。”原本哭的昏天黑地的墨奎突然站起来,脸色肃穆的低喝道。 跪在地上的族人们也迅速做出反应,立马找到自己的武器,神情严峻且戒备,看来还是有点战斗力的。 人群中最高大的男人提着一柄青铜矛向着哨声的方向跑去,其他人在墨奎的指挥下,围住王诩。 这瞬间,王诩感受到了大帝的待遇,同时对这些人也多了一份亲近。 看着身边墨怜紧绷着小脸,手里拿着一把石斧的样子,王诩又心酸又好笑。 沉重的石斧和身材干瘦严重营养不良少女形成强烈的对比,看着有些怪异,但是细想起来又无比心疼。 毕竟墨怜这个年纪的少女,在后世应该在学校学习,享受着社会和大人们的保护,但是在这里,不得不为了生存而拿起武器,还要来保护王诩这个从天而降的‘大帝’。 不一会儿,那名跑出去的头领和另外两个族人就抬着昏迷的人回来了。 看到这个人,王诩瞳孔一缩。 如果在现代,碰见一个浑身铁甲的人,大家会觉得这是个er或者演员。 但是在古代,碰见一个浑身铁甲的人,那么大家不会以为他是个士兵。 因为铁甲这种东西,一直到唐朝依旧是只有高阶将领才有资格穿配的,更不用说在冶铁技术还处于青铜时期的秦朝了。 虽然当年王诩考据过秦朝时期冶铁制铁的技术已经成熟了,但是要打造一件一百多片铁片,以皮革为底下摆用锦绣制成的铁甲,在秦朝来说应该是一个不亚于后世建造战斗机的成本了。 这件铁甲就能够代表着主人的身份了。 王诩都不用去看他脖子上挂着的那枚金锁。 这至少是个大良造以上爵位的大人物。 秦朝二十级爵位,大良造是第十六位,在帝国基本上是举足轻重的可怕存在了。 刚瞌睡就有人送枕头,还在头疼怎么联系秦军,没想到就自己送上门一个大佬。 王诩惊喜的推开其他人走过去,看着已经昏死过去的秦将,楞了一下。 因为这个大良造级别的秦将有点太年轻了,也就十七八岁的样子,感觉比自己年龄还小。 身上的披风残破不堪,铠甲有着血渍和利刃的痕迹,没有武器的打砸的痕迹,应该只是遇见野兽了,腰间只剩下一个剑鞘,应该是跟野兽搏斗过,然后遗失了。 秦朝还有这种少年将军? 王诩不禁疑惑道,让人把他抬进屋里,脱掉外铠和内甲,检查了下伤口,发现他除了腿上有一个两寸长,已经结痂发黑的伤口外,并没有其他伤口。 应该是伤口发炎后,没有及时治疗引起的感染,发烧不退导致的昏迷。 让人去烧了锅开水,王诩把这位大佬扒光了,让族里手巧的妇女好好的擦拭了一下,露出了本尊,是一个眉清目秀,面如冠玉的少年,尽管因为炎症脸色灰暗,但是依旧能够看出他的清秀。 用消毒完的刀子把他腿上的腐肉清理干净,撒上云南白药之后,又喂了他消炎药。 顺便拿起他脖子上的金锁研究了一下,好确认下他的身份。 上面有着一个他很熟悉的秦篆。 王。 这个人也姓王,本家啊。 秦朝王姓的亲戚,小小年纪就有着大良造级别的爵位。 答案呼之欲出,秦始皇最宠信的秦朝大贵族,未来千年大门阀,琅琊王氏和太原王氏的祖宗,王家第三代继承人,王离。 他爷爷是王翦战国四大名将,他爹叫王贲灭魏燕赵齐四国的旷世奇功。 而他也算是打破了富不过三代的魔咒,接替蒙恬长城军镇守抵御北方蛮族,直到中原陷落,与章邯二人力挽狂澜,续了秦朝两年寿命。 无奈与章邯有间隙,在加上对手是霸王项羽,最后饮恨巨鹿,最后在历史上销声匿迹。 活生生的历史大佬出现在眼前,王诩的考古病又犯了。 按耐着把他解刨的冲动,王诩离开了房间想问问在那儿发现这个大佬的。 “墨狼在东林巡查的时候,发现他昏迷的,见他衣着不凡,就带回来了。”墨奎回答道。 “有没有被人追击的痕迹?”王诩问道。 “应该是在林中迷路了,如果是被敌人追击,身上不会只有野兽的抓痕,林中的蛮人都是吃人不吐骨头的。”墨奎说道。 “我说的是燕国军人。”王诩皱眉道。 “更不可能了,燕国边军各个都是骁勇善战,若是追击他,断然不会失手,大帝,他应该是秦将吧。”墨奎问道。 王诩微微挑眉“孤竹国被燕国隔离,你们又走不出去,竟然还知道他是秦将?” “臣等虽然被囚困在此地,但是也未曾与外界断了联系。”墨奎红着脸说道“我族也有族人在外行走的,也会经常回来传递一些外面其他殷商遗民的消息。” “嗯?”王诩微微一惊“你们跟其他殷商遗民还有联系?” 第四章 孤竹国和墨家 第四章孤竹国和墨家 信息传递的重要性,决定着人类文明的进程速度。 人类的祖先们为了在这个星球上延续下去,不断的对信息传递的方式和范围进行着改良,从最早的以声音为主题的方式,到后期以文字为主题的方式。 从烽火,驿站,到飞鸽传书等等人力或者畜力传播,但是依旧都是时间概念的传播。 生活在以无线传输,数字传输等空间传播方式的现代人,很难感受到古代人信息传递的重要性。 商朝被周灭之后,殷商遗民虽然因为武庚叛乱造成了损伤,但是还有大部分没有受到牵连,反而受到了周朝的分封,其中比较有名的就是,宋国,卫国,还有早期逃亡朝鲜半岛的箕子朝鲜。 孤竹国地处东北临海地区,距离宋国和卫国千里之遥,更重要的是中间还隔着堪称无人区的原始森林区域,以当前时代传播的方式和效率,王诩真的很难想象到双方联系付出的代价。 而且更好奇,殷商遗民们不惜代价联系远在边塞的孤竹国是为了什么。 听到王诩的质疑,墨奎连忙解释。 “当然,当年武庚大帝虽然复国失败,但是殷商遗民并没有死绝,我们这么多年都在等待您的降临!相信等到您起事之时,殷商旧部一定会接踵而至的响应!”墨奎说着说着又开始激动了。 王诩不忍戳破墨奎幻想,当年纣王之子武庚联合三监,东方奄和薄姑等国对周朝发动了三监之乱失败后,殷商势力受到重创,而且加上周王朝的大清洗,到春秋时期的殷商遗民已经基本都各自为政了。 可能只有远在东北的孤竹国遗民,还忠心耿耿的等待着他们的‘大帝’。 “两百多年前,我族中还出过一位能人在中原建立不弱的势力,只不过这么多年断了联系,但是只要大帝起事,我们一定会竭尽全力的联系他们的。”墨奎兴奋的给王诩洗脑推销,一门心思煽动王诩造反。 王诩假笑着敷衍道“哦?是嘛?” “当然,不知道大帝有没有听说过,墨家墨翟。”墨奎咧嘴笑道。 王诩手一抖,地图掉在了地上“谁?” “墨翟啊就是创立墨家学派那个,他是我的叔祖。”墨奎被王诩的反应吓了一跳。 “嘶。”王诩倒吸一口冷气,没想到这个都快灭国的孤竹国,竟然跟一个这么大的人物有关系。 墨家或许在后世没有儒家那么大的名气。 但是在春秋战国时期,影响力大到甚至能够圧儒家一头,是影响力最大的学派之一。 《孟子.滕文公》篇云:“杨朱、墨翟之言盈天下,天下之言,不归于杨,即归墨。” 就是说着天下的道理,不是墨翟说的,就是杨朱说的,足以见墨家那时候的影响力了,即便是到了秦末各地起义军里也不乏墨家子弟。 如果真的能够跟墨家攀上关系,造反似乎也不是不可以啊。 王诩摸着下巴思索道,不过很快就打消了这个荒谬的念头。 竟然还想着去跟奋六世之余烈的始皇帝掰掰手腕,真的的穿越带来的后遗症,竟然让自己这么飘,这么膨胀。 “给我介绍下孤竹国的现状吧。”王诩晃了晃头,准备还是做点正事儿吧。 墨奎恭恭敬敬的给王诩介绍了一下孤竹国的状况。 举国一共一百零四个人,二十三个青壮,三十六名妇女,剩下的都是老弱。 孤竹国虽然目前隶属燕国,每年都要向燕国进贡,但是却没有得到合理的庇佑,而且森林中经常会有蛮族和野兽来袭击掠夺,导致了孤竹国一直无法安静的休养生息,青壮的大量伤亡直接导致了国家人口的减少,如果不是山林中的蛮族在这十几年间似乎迁徙了,孤竹国可能早就灭国了。 不但要与恶劣的生存环境抗争,还要与敌人抗争,即便再这么绝望的环境下,孤竹国依旧残喘到了现在,其精神就值得尊敬了。 虽然孤竹国人衣服都穿不上,个个都是骨瘦如柴的营养不良,最强壮的男人也属于后世的亚健康状态,更撑不起带甲之士称呼,但是全国无论男女老少,都是手上见过血的战士。 王诩打量着跪坐在面前瑟瑟发抖的墨狼,觉得墨奎的话水分越来越大了,怎么看也不觉得这是一个曾经单枪匹马截杀十四个蛮族人,也曾带领族人多次抵御狼群的‘百战猛将’。 墨狼是孤竹国的‘大将军’统领着正规军,负责维护国民的安全,身高在一米七五左右,身材精壮,目光犀利,左脸有一道狰狞的疤痕,听说是被一只斑斓猛虎抓破的。 “墨狼啊。”王诩刚一开口,就发现身前的墨狼抖得更厉害了。 “墨狼第一次觐见大帝,难免有些失态。”墨奎满脸欣慰的解释道,丝毫不为自己麾下‘大将军’如此怂的状态感到耻辱,反而从表情看还有点小自豪。 不过转念一想,以商朝的那种神权文化熏陶下,族人能够面见大帝,确实是一种难以言喻的敬畏。 这种敬畏跟面见领导,上位者,甚至后来的平民面见皇帝都不一样。 皇帝至少还是人的范畴,殷商文化的中的‘大帝’已经脱离了人的范畴,是活生生的‘神’。 “墨狼,你最远去过多远。”王诩直接问道。 墨狼依旧跪伏着顫抖,还是墨奎出声后才紧张的回答道“回禀大帝,臣子最远去过东林牛首山,南下渤海虎丘部,也曾跟着国君到过燕都临易。” 看了眼地图,虽然临易是最远的地方,但是因为途经的都是燕国有人烟的地方,而另外两个都是原始森林,尤其是渤海虎丘部,已经接近后世的山海关附近了。 在这个没有热武器,代步工具的时代,徒步走这么远的距离,还是在猛兽横行,蛮人密布的原始森林中,王诩真的对这个墨狼刮目相看了,同时也震惊古人的生存能力。 但是口说无凭,王诩也是想看看他的真实实力。 “你起来,咱们过两招。”王诩起身说道。 “不可啊大帝!”墨奎一下子跪倒在地鬼叫道。 “这是命令。”王诩以前接触过很多宗教徒,知道跟他们讲道理是没用的,他们固执的可怕。 但是如果你是神职更高的人,你的命令对他们来说,就是天条。 王诩说完后墨奎止住了哭声,脸上的表情也一下子变得肃穆起来,带着墨狼做了个古怪的礼仪后,跟墨狼说了些什么,让出地方。 原本不太敢与王诩对视的墨狼,起身后眼神变得犀利起来,虽然嘴角因为紧张而抽搐着,但是身上隆起的肌肉说明已经进入了状态。 王诩也摆开架势,很多人对觉得考古一般都是老学究或者书呆子那种弱不禁风的感觉,但是实际上,大多数考古者,身体素质都很好。 因为考古发掘的工作,大多数都是要考古人员亲力亲为,铁锄头刨地,铁锹抬土,铁铲子挖洞。 因为对于考古人员来说,墓洞遗迹中的任何东西都可能是无价之宝,万一被不懂行的人伤到碰到,他们可能会心疼死,所以只能亲力亲为。 其实考古人员的工作量,有时候不比建筑工人差多少,从小就考古的王诩身体素质自然不用说,后来又跟着院里一个武术大师学了几年套路。 至少打架斗殴这种事情,王诩还是挺有信心的,再加上他一米八二的身高,一百六十多斤的身材,对上墨狼应该还是没什么问题的。 敌不动我不动,是单挑中的首要原则,王诩和墨狼对峙了将近三分钟后,墨狼终于有些按耐不住压力,低吼一声扑过来,身子像是小炮弹一样向王诩冲了过来。 王诩瞳孔一缩,对方来势凶悍不能退,再加上对自己力量的自负,一拳对准墨狼的肩头锤去。 手长的优势就显现了出来,王诩的拳头砸在墨狼的肩头,墨狼的拳头却距离王诩胸口两寸,肩头传来的巨大力道让他身形一晃,然后借力调转了拳头的方向,砸在了王诩的手臂上。 手臂传来的麻木感刺激了王诩的血气,闷哼一声抬脚踹向墨狼来不及后退的侧腰,一脚将他踢翻在地。 墨狼灵活的在地上滚了两圈后匍匐在地,像是一只炸毛的豹子,原本怯怯的眸子此时也变得通红起来,盯着猎物般盯着王诩,准备伺机而动。 王诩忍着手臂是酸麻痛楚,脸上强撑着淡然,一副高深莫测的样子,满意的点点头,丢下一句“还不错”。 然后转身飘然的回了房间。 留下按着墨狼跪地磕头的墨奎。 “你用了几分力?”墨奎见王诩离开,转头问有些晃神的墨狼。 “大帝果然是天神之体!我一拳之力竟然不能伤他分毫,而且弱不是大帝手下留下,第一拳如果打在脖子上,我生死难料。”恢复了理智的墨狼神情憧憬且敬畏的对墨奎说道。 墨奎微微挑眉,捂着心口做了个仪式性的动作,眼眶红润,按耐着激动说道“我们的命运,终于要改变了!” 第五章 鬼禾 第五章鬼禾 任何事情都是有代价的,尤其是装。 本来想试探一下墨狼的战斗力如何,仗着对自己力量的自负和体积的优势,本来以为能够轻松应对。 但是没想到,还是小看了在残酷环境中生存下来的墨狼。 那一拳不但打得王诩浑身发顫,手臂失去知觉,更是打醒了他对这个世界的认知,这个世界的切磋,也都是带有搏命性质的。 墨狼的猎杀本能让王诩现在还有些头皮发麻。 以后一定不要轻易跟这些野蛮人动武,后果难料。 王诩坐在地上缓了很久,手臂才恢复知觉,看着上面已经红肿的伤口,深深的叹了口气。 又看了看石床上昏睡的秦国大佬王离,王诩果断的从旅行包里拿出绳子,走了过去。 “墨狼这样的野路子都这么狠,这种从小生活在军人家庭的大佬危险系数得多高啊。”王诩一边把王离绑好,一边嘀咕道。 王离的身材自然要比墨狼强壮多了,优秀的战士基因,加上从小不缺少营养补充,再有军旅家庭特有的打熬筋骨方式,让这个少年身材堪比后世的职业拳击手。 为了避免再发生肢体冲突,王诩只能趁人之危了 给绳子绑了一死节,王诩满意的拍了拍手,又测了下他的体温,已经开始降温了,估计应该不会死了。 但是之后要怎么处理王离,是一个问题。 王离虽然出身显赫,祖上三代都是秦国勋贵大将,但是由于没有什么太亮点的事迹,被项羽击败后又销声匿迹了,在整个秦汉史中并没有太多记载。 记载最多的可能就是秦始皇带着他跟他爹东巡时的事情。 这样一个出身的二代,要怎么伺候? 这让王诩有些伤脑筋,金雕跳到王诩肩膀上歪着脑袋,陪着王诩一起发呆。 就在王诩愁眉不展的时候,门被敲响了。 “进来。”王诩应道。 “大帝。”端着餐盘的墨怜躬身走进来。 金雕欢快的跳下王诩的肩膀,晃悠着身子像是大鹅一样跑过去墨怜身边。 王诩微微皱眉,感觉金雕这几天好像有点胖了啊。 “大帝,这是您要的食粮。”墨怜把餐盘放在王诩面前。 王诩看着餐盘里十几种不同的植物果实,勉强能认出大豆,也就是是菽,其他的根本分不清是什么,指着其中一个疑似小麦的粮食问道“这个是什么?” “这个是鬼禾。”墨怜回答道“是孤竹先祖们流传下来的粮食。” 王诩仔细的研究了一下这个鬼禾,确认应该是一种东北本土的禾类作物,比稻米小,但是要比小米更大,颜色也发白,尝了下味道,有点甜。 “这个鬼禾种植的产量如何?”王诩问道。 墨怜眨了眨眼“鬼禾一般每亩,能产一区。” 王诩微微挑眉,这个计量单位有些陌生,倒是还不确定,让墨怜比了一下一区的重量后确定了,孤竹国还沿用着周朝或者夏朝的计量标准。 换算成秦朝的单位,差不多一亩地产量在二十斤左右。 (秦朝重量(克):1石=4钧,1钧=30斤,1斤=16两,1两=24铢。 1石=30360,1钧=7590,1斤=253,1两=158,1铢=069) 一亩约等于667平方米的话,这个产量真的是有点低,不过放在没有种田神器金坷垃的帮助下,原始东北严酷的环境下这个产量应该也算不错了。 毕竟汉朝良田的亩产量也就70公斤左右。 “那你们种植了多少?”王诩又问道。 墨怜面露悲戚“孤竹国地处贫瘠之处,周边无泉水可用,只能讲种子洒落在林中,任其自然生长。” 王诩瞪大眼睛惊讶道“这样一亩还有这种产量。” 墨怜怯怯的点点头,不太懂王诩怎么反应这么大。 华夏东北地区在古代因为气候和原始森林原因,一直被当做是蛮荒之地,一直到宋明时期才进行开发,而且还是经过了多次人口大迁徙,比如著名的闯关东等,直到后来建国开发东北,才将‘北大荒’开发成了‘北大粮仓。’ 东北地区肥沃的平原后来肩负着养育华夏半数人口的重任,这片土地富饶王诩是知道的,但是没想到这么富饶,这种没有改良过的原种随便撒就能有这种高产出,要是合理种植,那就有些不敢想象了。 如果这个鬼禾真的有这么大的产量,那么王诩的计划基本上已经完成了大半,只要找到了一片适合种植的区域就行了。 又询问了一下其他的粮食,除了大豆是驯化成功的之外,另外几样都是林间的野生植物,王诩纪录下每种植物的特征后,准备日后研究下有没有种植空间。 一直跟墨怜聊到了天黑,才结束。 外面族人点起了篝火,在墨奎的带领下似乎正在举行什么仪式。 “外面在做什么?”王诩好奇的问道。 “国君在祭祀秋神,希望今年入秋不要太冷。”墨怜恭声说道。 商朝是一个‘神本位’的朝代,在哪个天神还没有拟人化的时候,殷商人在多神崇拜之上信奉一个至上神,那就是甲骨文的“帝”、“上帝”。 商人的“上帝”支配着天、地、人三界的神灵,是宇宙间一切事物的造物主和最高主宰。 不仅主宰日月星辰的运转,也主宰着大自然的变化和人间的收成、福祸等。甲骨文中有“帝其令风”、“帝其令雨”、“帝其令馑”、“帝其降祸”、“帝降食授佑”等等记载。 这是一种最初人类对于自然的敬畏心态演化而成的,商朝的政治体系就是借助这种现象,将部落族长推举成‘帝’,作为族人与神灵沟通的渠道,但是由于‘帝’要管理的事情太多了,祭祀沟通的权利就交给了下面的各个部族的族长,也就是大巫。 看着墨奎带领着孤竹族人围着火堆‘蹦迪’,王诩突然联想到后世依旧流行的‘跳大神’,竟然有点神似啊。 这个巧合的现象激发了王诩的职业病,他倒是想看看,后世东北地区的‘跳大神’和殷商文化有没有什么关联。 不过不等王诩好好琢磨,墨奎手捧着一个龟甲,脖子上挂着各种兽骨,一蹦一跳的过来时发出碰撞时,加上他嘴里喊着神神叨叨的莫名语言,十分诡异的跳过来跪在王诩身前,吓了王诩一跳。 “请帝号令秋神,今年风调雨顺!雪魔退避!”墨奎喊道,身后的族人们也一同跪地呼喊。 王诩嘴角抽搐了一下,本来只是想出来仔细看看热闹,没想到还得参与进来,作为一个长在红旗下的少年,虽然不信这些神神鬼鬼,但是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考古院经常有请各路大仙来辟邪算命。 王诩仔细回忆了一下给他印象最深刻的一个老道士的样子,清了清喉咙“准!” 这一刻,王诩看着自己被篝火照耀的摇曳的影子,仿佛真的有一种神棍的气质。 墨奎疯疯癫癫的叩拜王诩之后,带着狂喜的族人们又回到篝火继续跳舞。 “这样的仪式,经常有嘛?”王诩看着跪坐在地上的墨怜问道。 “在没有大帝指引的日子中,国君和臣民只能通过日日祭拜的方式来祈祷神灵的庇佑。”墨怜那双黑亮的眸子里闪烁着异光,看的王诩有些心虚。 “起来吧,我会带领你们,走出迷茫的。”王诩别开目光,轻声说道。 “感帝恩泽!”墨怜再次拜倒行礼。 王诩嘴唇动了动,最后咽下了嘴边的话。 虽然他并不适应这种动不动就跪拜的礼仪,但是他知道,自己得慢慢适应这个世界的规则,然后再试着改变。 第六章 走出困境的两条路 第六章走出困境的两条路 人类对于自然的恐惧造就了敬畏之心,也是秉承着这种敬畏之心,人类文明才得以在敬畏中思考,然后慢慢发展。 华夏文明是所有文明中唯一文字历史完整的文明,但是确切的信世却是从周朝开始的,甚至夏商时期的历史又带有一些神话因素,这跟早期华夏种族的神权文明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从夏商两朝开国先祖的诞生就能看出,当时华夏文明的神权发展。 夏朝的开国君主大禹,传说是从父亲鲧尸体的肚子里跳出来的。 商朝始祖更是留下‘天命玄鸟,降而生商’的神谕。 在王诩看来,这一切背后的主要原因,都是为了一个统治的合理性,在远古那个未开化的时代,人与人之间的敬畏除了武力,就应该是精神上的震慑,最先开化拥有智慧的那批人,理所当然的借用了自然的力量创造的‘神灵’。 把自己比喻成‘神灵’在人间的代言人,带领着族人繁衍生息,这就是神权社会的初始阶段。 但是随着越来越多的人类开始开化,衍生智慧,这种粗浅的神权政治就会出现很多分歧,这也是造就了华夏神话中神灵越来愈多的主要原因。 直到吸纳了诸多原始部落文化,并且归于一身的周人出现,改变了华夏神权的格局,将统治权正式从‘神灵’手中抢了过来,变成了单纯的人与人之间的利益权衡。 但是即便如此,周人也没有完全舍弃神权带来的部分便利,至少在安抚统领普通人民方面,神权的作用要比皇权更有效。 因为神权的出现,是来源于人类最原始的恐惧,即便是两千多年的后世,文盲率极低的现代,‘神权’的力量依旧让人感到害怕。 孤竹国能够残喘至今,与神权赋予的精神力量,密不可分,王诩知道不能轻易打破孤竹国人的精神信仰,否则后果难料。 因为人类文明发展进程同源同根的关系,远古几大文明中有很多重合相似的地方,尤其是在远古神话中的设定,不管是两河流域文明还是海洋流域文明的神话,设定上都有大量重合,至少风雷雨电这些神邸都是相似的。 但是仔细对比一下华夏的神邸,似乎跟其他文明的神邸有所不同。 希腊神话中,盗取火种的普罗米修斯被宙斯惩罚。 但是华夏神话中,带来火种的燧人氏却成为了火祖,并且养育了伏羲女娲这对儿女。 圣经中上帝为了惩罚人类的贪婪,发动了洪水要毁灭人类,只留下诺亚一家人繁衍。 但是在华夏神话中,共工祝融撞破不周山造成了天陷洪水,作为神的女娲却舍身补天。 其他文明中的神,似乎都带着上位者冷漠无情的制裁,而华夏文明中的神,却是引领帮助人类的存在,换句话说,华夏神话中的神,就是为了人类而存在的。 神灵这个定义,在华夏文明中除了高高在上的神秘之外,更多的是给华夏人的亲近感。 看着外面祈祷完欢呼雀跃的孤竹族人,王诩发现自己找到了心安理得当上这些人‘大帝’的理由。 转头看了看还在昏睡的王离,王诩打开了笔记本电脑,开始寻找能够最快帮助族人们走出困境的方法。 笔记本电脑用处还是很大的,里面装着他这么多年积攒的几十个t的考古资料,是真的考古资料。 虽然里面大部分的资料都是没用的,因为现在才秦朝,后面那些朝代的资料,不是没有出生,就是没有建设。 不过总归有一些意外惊喜什么的。 比较重要的就是地理和动植物资料,这些资料可以让王诩很快的改善族人的生活状态。 迁徙是必须的,现在部落居住的地方并不适合居住,没有适合耕种的地方,也没有充沛的水源,除了周围森林里的野生植物之外,就是靠着打猎果腹,但是如果不在入冬前储存到充足的食物,族人很可能挨不过这个冬天。 现在已经入秋了,天气明显要转冷。 地球气候的变幻对于人类文明的影响是巨大的,甚至能够改变一个王朝的兴衰,历史上几次少数民族南下的主要原因,就是因为全球变冷,草原上没有足够的牧草就没有食物来源,他们只能选择掠夺。 而很不巧,秦朝就是出于冷潮期的朝代,公元前476年至公元前100年,从战国初期一直到西汉,挪威雪线显示世界气温迅速下降,这在竺可桢的气候变迁图上有明确记载。 这也是中原华夏族与四方夷狄蛮羌交融最频繁的时代,比较有代表性的就是东胡,匈奴,柔然等。 而东北沿海地区,更是冷潮期最前沿的受害者,如果不是因为东北地区的气候恶劣难以生存和种田,以东三省的辽阔平原和土地矿物资源,足以支撑起另外一个不弱中原王朝的势力。 能够确认应该还是在秦皇岛地区,王诩用手机查了下地图,最后选了几个适合定居的位置,都是有着温泉附近,这样能够解决部分取暖问题,毕竟王诩现在手里能够御寒的方法并不多,火炕倒是有资料,而且王诩自己也会盘,但是没有那么方便的材料啊。 这里可不是后世,买点水泥自己就能盘了,在弄出火炕之前,王诩还得先把水泥弄出来,后世那种高质量的水泥肯定弄不出来了。 石灰砂浆和糯米石灰浆两者可以选择,都可以替代水泥。 但是短时间内因高智能弄石灰砂浆,虽然强度很差,确实唯一能够实现的,因为它只需要石灰、沙和砾石三种材料就行了。 有温泉的地方自然有火山,渤海周边的休眠火山还是很多的,说不定还能找到没被开发过的火山,捡点宝石什么的。 拿着墨奎的地图和电脑上的地图做了一下对比,最后规划了两条路线,一条是沿着官道走,这样能够确保不会被野兽騒扰,但是风险也是巨大的,因为燕国现在处于战争状态中,如果能够跟抱上王离这只大腿,那么这条路线是最佳选择。 另外一条就是横穿原始森林,根据墨奎的地图,这条路上至少可能会遇见三个以上的蛮族部落,不计其数的猛兽,对于现在的孤竹国人,是一个巨大的挑战。 但是不管哪条路,王诩都希望能够快速强化族人的战斗力和生存能力。 头脑风暴了一下,很绝望的发现,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武装族人装备需要的原材料,他现在一样都找不到,尽管他现在手里掌握着周边地区的矿藏资源图,和冶铁资料。 这种无奈的感觉就像是一个手握神兵的三岁儿童。 绞尽脑汁想办法的王诩突然瞄见堆在地上的铁甲,灵光一闪。 没有铜铁材料,但是有木头啊。 历史上比较有名的非金属铠甲,就是三国时期大名鼎鼎的藤甲兵了。 但是除了藤甲之外,考古界曾经还考据出春秋战国时,一种叫做‘合甲’的铠甲,是在吴国一个陵墓中发现的文献记载,吴王阖闾的父亲诸樊就是穿着这种合甲被箭射死的。 这种合甲是用木片和兽皮制成的,防御力虽然很差,但是对于应付丛林中的野兽和蛮族应该还是很有效的。 而且王诩还准备试着造出一个‘木制移动碉堡’这样在林中穿梭就应该所向无敌了,蛮族的狼牙箭和石制武器,应该很难破防。 让守在门口的墨狼把墨奎叫过来。 “大帝,您找我?”带着族人蹦了一晚上迪的墨奎丝毫不见疲态,苍老的脸上还带着一丝红润。 “族里有匠师嘛?”王诩问道。 “匠师?”墨奎一怔,似乎对这个名词有些陌生。 不过也能理解,要是真的有匠师,不管是木匠还是石匠,铁匠,甚至是裁缝匠人,孤竹国部落的房子也不会如此寒酸。 “算了,当我没问。”王诩摆摆手“那有手巧点的族人嘛?” “有。”墨奎面带愧色“涂山娘子一家不但能够制造弓箭,还可以烧制砖石。” “哦?还有这样的人才啊?”王诩微微挑眉,在这个时代,一个女人能够以姓氏冠名应该确实有些一技之长了。 “涂山娘子祖上曾经是天朝的大匠师,后来被贬到孤竹国建设祖陵,只不过后来祖陵没有建完,周贼就反了。”墨奎愤愤的说道。 “把她叫来,我有事儿问她。”王诩。 墨奎吩咐墨狼去叫人,瞄了眼还在昏睡的王离“大帝,我把这个秦人抬到别处吧。” “不用了,我得亲自照看他,咱们能不能顺利走出这里,他是重要人物。”王诩笑道。 墨奎眯了眯眼“大帝不必屈尊受累,交给我们就可以了。” “就这个环境,想不屈尊也不行啊。”王诩打趣道。 没想到墨奎马上就吓得跪在地上,连声说“恕罪。” 王诩有些头疼,感觉自己以后说话得注意点了,古代人真的是没有什么幽默细胞。 第七章 你,真的是神灵下凡? 第七章你,真的是神灵下凡? 涂山氏,是一个在历史上比较出名的远古氏族。 夏朝开国君主大禹的正妻,就是涂山氏。 也就是‘三入家门而不入’‘望夫石’等典故的女主人公。 这个氏族的特殊在于,它是一个母系社会的氏族,也就是说,夏朝的建立,代表着父系与母系社会第一次正式交融,而大禹能够建立第一个王朝,就是因为做了涂山氏的上门女婿,所以夏朝与涂山氏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而且涂山氏另外一个鼎鼎有名的人物,叫做女娲。 根据后世考古的经历,涂山周围发掘出禹会村遗址为红山文化范畴内,证实了信史中关于涂山氏族的记载。 同时也说明着,涂山氏与殷商发源地红山文化也许有着同源。 当年大禹治水的功劳是与大费平分的,只不过后来大禹当上夏朝的君主,而大费又是后来殷商的始祖,夏商两朝之间的更替变得越发有趣。 而且涂山氏在夏朝代表着当时整个东夷派系,包括后来秦国和宋国的的姓始祖,都是涂山氏族联盟的。 秦国,赵国的始祖飞廉,恶来;还有徐国的得姓始祖若木都是大费的后裔,与商朝王族同宗,而且周朝能够顺利推翻商朝,飞廉的叛变也占着巨大的因素。 看着面前这位身材壮实的妇女,王诩的思绪就忍不住开始飘。 “大帝,这就是涂山娘子。”墨奎小声介绍道。 “罪臣涂山氏后裔,瞻拜大帝。”涂山娘子跪拜在地激动的说道。 “起来说话吧。”王诩回过神“涂山氏乃是我商朝重臣,过往之事不要再提了。” 涂山娘子瞪大眼睛。 “大帝赦免了你族之罪。”墨奎顺势说道。 “别跪了,先来看看这个。”王诩制止又要下跪的涂山娘子,把刚才画的木甲简易图递给她。 涂山娘子擦了擦眼角的泪花,颤抖着接过图纸,心神大震,手中物的材料和绘画方式都让她闻所未闻,不过很快就被上面细细的线条构成的图案吸引了“这这是铠甲?” “有没有办法用木头做出来。”王诩问道。 “木头?”墨奎和涂山娘子同时疑问出声。 “如果有金(青铜)更好,或者铁也行,要是你们这儿有镔铁最好了。”王诩笑着说道。 涂山娘子和墨奎听得冷汗直冒,低着头不敢说话,这些看似调侃的话,到了他们耳朵里,就像是大帝在指责他们无能之罪一般。 毕竟满足大帝需求,是他们这些臣子应尽的责任。 “就是随口一说,不要这么紧张。”王诩笑了笑“涂山娘子觉得用木头与兽皮可行吗?” “臣觉得一试,只不过实木沉重,掏空需要一些时间。”涂山娘子沉吟了下说道。 “大概要多久?”王诩问道。 “制作一套,应该要三天。”涂山娘子正色道。 王诩楞了一下,看着她“三天?确定?” 王诩那双重瞳带着质疑的目光,对本来就心虚的涂山娘子十分有震慑力,膝盖一软又要跪下。 “站着说话。”王诩皱眉说道。 涂山娘子打了个冷颤,一时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回禀大帝,树木沉重又坚固,族里的工具简陋,切割起来耗费时间,希望大帝明察。”墨奎帮忙解释道。 王诩恍然大悟,他又忘记了这里不是后世,这里的采集工具原始的很天然,砍树这种工程,对于用石制工具的族人们来说,确实是一个很好打的工程,堪称滴水穿石了。 “如果用这个,需要多久?”王诩把工兵铲拿出来的递给涂山娘子。 工兵铲是后世从工兵锹衍生出的一种便携式战争工具,本来只是一个作为工兵军备用的随身工具经过神奇的华夏人加工后,就变成了真正的神器。 华夏人将工兵铲的功能开发到了极致,锹、镘、虎钳、剪刀、锯、拖钩、飞锚、开桶器、起钉器、启瓶器、测量尺、管夹、锤子、抠断器、紧固器、扳手、撬断器等等,甚至炊事班的战士往往用这么一个小铁铲可以做美味佳肴。 这样一个解决了所有工具的神奇,在和平时期,在考古界成为了与洛阳铲并重的‘绝代双骄’,是每一个高估人员必备的装备。 在后世都被称为神器的工兵铲,拿到这个炼钢技能都没点的战国末期,自然给涂山娘子造成了巨大的成绩。 王诩看着涂山娘子那双眼睛迅速变得充血猩红,粗糙的手掌摸着铲背,感觉眼睛都要瞪出来了。 “这就是传说中的神灵之铁?”涂山娘子猛地又跪在了地上,神情狂热的看着王诩。 “去试试它的效果吧。”王诩自然不会多做解释。 涂山娘子激动的嘴唇抖了抖,没有说出话,转身离开屋子。 “墨狼,陪着她去。”墨奎连忙吩咐道,然后有些拘谨的对王诩说道“大帝,神兵怎可轻易赏赐凡人之手。” 王诩看了眼神色古怪的墨奎“这个涂山氏,不是孤竹人吧。” 墨奎身子一僵,跪伏在地上颤声道“大帝明鉴!” “说说怎么回事儿?”王诩问道。 “涂山娘子确实不是孤竹族人。”墨奎头抵着地,不敢抬头。 王诩摸着下巴不说话,刚才从涂山娘子的口音和衣着他就看出了问题,墨奎这位孤竹国君穿的都是最劣等的麻衣,而涂山娘子里面那件袍衣袖口竟然是丝绸边的,虽然被磨破了。 丝绸这种奢侈品可不是孤竹国这种破落王国能够享用的,更不要说是在一个普通女族人身上。 “涂山娘子母子是六年前,被一位故友送来的,虽然真实身份不知,但是臣用性命担保,涂山娘子只是对可怜的母子!”墨奎义正言辞的作保。 王诩微微挑眉,越发对这个涂山娘子身份感兴趣了,能够值得墨奎这位国君亲自作保的故友,到底是什么身份? “起来吧,我只是随口一问,孤竹国的事情,你自己处理就好。”王诩笑了笑“他们是母子二人?” 墨奎松了口气,从地上爬起来回答道“是的,涂山子今年十二岁,是一个哑儿。” “哑儿?”王诩皱起眉,点了点头转移了话题“族内粮食储存如何?” “还没有入秋,林内粮食都还没有收获,野兽也还没有贴膘,目前族内粮食应该够族人半月之食,入秋后墨狼会带领将士猎取足够我们过冬的粮食。”墨奎认真的回答道。 “半月。”王诩嘀咕了一声“如果我要带领族人沿着这条路径迁徙,食物够嘛?” 墨奎一怔,看了眼王诩指着的地图位置,神情犹豫“回禀大帝,这条路上不但野兽横行,更有蛮族部落,即便是能够迁徙成功,我们也会损失惨重,望大帝三思。” “我既然提出了建议,自然能够保障带领你们平安迁徙。”王诩懒得多做解释,他现在知道,自己表现的越强势,以后在族内的威望就越大,受到的阻力就越大。 虽然没有当过官儿,但是以王诩对历史和政治的了解,一个合格的领导人,首先就要具备一言九鼎的威信。 而且他总觉得墨奎这个老家伙有些蹊跷,即便是他现在表现的对自己毕恭毕敬,仿佛真的将自己当成了下凡的殷商大帝,但是王诩本能的察觉到了一丝不适,但是又说不出哪有问题。 见王诩如此生硬的回答,墨奎抿着唇跪在地上,悲戚道“望大帝怜惜我孤竹残脉!” 王诩眯起眼,打量着似乎准备用苦肉计来阻止自己的墨奎,指着石床上昏迷的王离说道“你知道他是谁吗?” 墨奎一怔,茫然的看着王诩。 “他是秦国的大良造。”王诩微笑着说道。 墨奎瞳孔猛缩,表情从茫然变得僵硬。 “知道我为什么会降临人间嘛?”王诩表情突然变得玩味起来。 墨奎身子一僵,下意识的往后退了两步。 “孤竹国最后的寿数将近,秦国的铁骑已经兵临燕都辽阳城下,不日将会攻克燕国,而到时候,你觉得孤竹国该如何自处?”王诩凝视着墨奎。 墨奎踉跄着跪倒在地上,浑身冷汗湿透,吓得说不出话。 “王离,要是醒过来了,就不要装睡了,太长时间没有饮水,不渴嘛”王诩不再看墨奎,对着石床方向轻笑道。 墨奎更是吓得屏住呼吸,房间一瞬间陷入了诡异的寂静中,良久后,一个干哑的声音幽幽的传出。 “你,真的是神灵下凡?” 第八章 谁说羡门在世间? 第八章谁说羡门在世间? 神灵的定义太多了,但是本质就是代表着神秘和恐惧的力量。 因为畏惧神灵可怕的力量,人类才愿意卑躬屈膝的侍奉,即便是再有智慧的人,终究逃不过对神秘和恐惧的支配,更何况王离这样一个少年人。 即便他出生富贵,受到的是这个时代顶尖的‘精英教育’,但是当接受到一些超出自身理解能力的现象时,也会本能的产生恐惧。 就像是他现在对于这个外貌怪异的男人。 月光将他那张硬挺的五官显得更加英武且神秘,除了那一头离经叛道不和伦理的短发之外,更让他震撼的就是那双眼只在史书和方士门客口中听闻过的‘帝王圣贤相’的重瞳。 第一次看到活生生拥有这种诡异重瞳的‘人’,让王离开始相信小时候听过的那些神话故事了,那些三头六臂,兽首人身,能够飞檐走壁的神灵,莫非真的存在? 不过越是好奇,越是恐惧。 其实本来王离在天黑之时就已经恢复了意识,只不过还很虚弱,在迷糊间听到了王诩和墨怜的谈话,让他十分震撼,决定等待体力恢复了之后伺机逃跑。 但是没想到,已经用上了师父教的龟息之术制造‘假死之相’依旧没有逃脱王诩的法眼。 难道,他真的是神灵下凡? “我是不是神灵并不重要。”王诩笑着站起身,居高临下的打量着王离那张惨白的脸“墨奎,给我们的贵客喝点水。” 出了一身冷汗的墨奎从地上爬起来,跑出去拿水喂给王离。 因为被绑在了床上不能动弹,王离只能被墨奎那双顫抖的老手,喂了一身的水。 如果是自己的家奴这么伺候自己,早就被砍头了。 不过现在不但浑身无力,而且还被绑着动弹不得,王离只能忍了这口怨气。 带着细沙浑浊的水滋润了王离的喉咙和肺腑,似乎精神也恢复了一些,瞪大眼睛看着王诩。 “你现在的状态吃不了这里的饭食,先用这个垫一下尾吧。”王诩从包里拿出一个巧克力棒,粗暴的塞进王离嘴里。 巧克力融化在王离根本就来不及反抗的口中,一种从未品尝过的味道刺激着他的味蕾,那是一种闻所未闻的味道,根本不私人间的味道! 在这一瞬间,王离真的相信,王诩是一位天神下凡。 除了天神,谁有资格品尝如此美味的食物呢? 即便是大王,也没有这个荣耀吧。 王离感觉自己都要醉了。 王诩看着王离脸上仿佛孩子般的憨笑,嘴角露出一丝笑意“你是怎么穿过燕国的守备,到这里的?” 王离回过神,收敛了笑意,抿着嘴回味巧克力的味道,不准备回答王诩。 “好吧,那我先回答你。”王诩笑了笑“我来自羡门,咱们是本家,我也姓王,我叫王诩。” 王离瞬间瞪大眼睛,死死的盯着王诩,下意识的屏住呼吸,一个激动险些又昏过去。 王诩眼疾手快的掐住他的人中,对于王离的反应,他倒是有点意外。 羡门,就是后世神话体系中‘仙门’的最初发源,也是东周后期诸子百家时期出现的一种玄学派系,只存在于诸子百家的传闻当中,尤其是阴阳家和方仙道学派。 《史记·秦本纪》记载‘秦始皇前往碣石,派燕国方士卢生求访羡门,高誓。’ 其中羡门就是后来的‘仙门’,高誓则是后来的‘高士’或‘仙人’。 王诩本来想用羡门的身份先给王离洗洗脑,没想到这小子心理承受能力这差。 被王诩掐人中掐醒过来的王离双目充血的盯着王诩。 从他的目光中,王诩看出来。 他应该很想给自己磕个头。 王诩虽然没有当过神棍,但是他接触过很多神棍,国内的国外的,各种各样风格的,还有各种高智商犯罪洗脑的案例,所以忽悠王离这样的半大小子,还是没有什么压力的。 “世间真有羡门??!”王离诧声问道。 “谁说羡门在世间?”王诩笑眯眯的抬起手打了个指响,一个橘红的火苗出现在他掌心。 旁边侍奉的墨奎吓得惊惧倒地,要不是被绑住了王离可能也会吓得跳起来。 王诩一脸高深莫测的收起打火机“你若是累了,就先休息吧。” “高誓请留步!”王离惊叫一声,挣扎了下被困住的身子“是小子冒失,冲撞了高誓,请高誓恕罪。” 王诩摇摇头“何罪之有?” 王离抿了抿唇“事关军事,无可奉告,望高誓恕罪。” 王诩微微眯起眼“秦军三十万,取不了辽阳残城?” 王离再次瞪大眼睛,不可思议的看着王诩,震惊的说不出话。 辽阳城距此应该百里之遥,王诩竟然能够知晓秦军数量? 神灵果然如此恐怖?无所不知? 王离好不容易聚起的热量和体力,又随着一身的冷汗散尽了。 王诩不准备继续忽悠王离了,万一真的忽悠傻了就不好了,而且听外面的动静,应该是涂山娘子他们回来了。 果然不一会儿,墨狼咋咋呼呼怪叫着闯了进来,左手拿着军工铲,右手抱着一块一人抱的树干。 “放肆!”墨奎冷喝着训斥闯进来的墨狼。 墨狼吓得一缩脖,转身就要出去敲门。 “算了,小事儿。”王诩挥挥手,看着后面气喘吁吁跟过来的涂山娘子笑道“涂山氏,神兵好用否?” “好用好用,大帝的神兵简直是削铁如泥,这么粗的乔木,我三刀就砍断了!”墨狼用还渗着鲜血的虎口抓着树干,脸上带着兴奋的表情献宝。 王诩皱起眉“如果你下次再这么粗暴的使用蛮力,你这两只手很快就废了。” 墨狼一怔,看着自己渗着鲜血的双手,表情变得有些复杂起来。 从来没有人关注过他身体上的伤痛,国君和族人都希望他能够保护族人,巨大的压力让他早就不在意身体上的疼痛了。 “感恩帝泽!”涂山娘子跪在地上叩拜“有此神器,大帝所需的木铠很快就能赶制出来。” 王诩点点头“既然如此,明日开始,你就选一些族人协助,早日赶制出全族人所需的木铠。” “全族人?”涂山娘子一怔,看了看王诩,又看了看墨奎,恭声应诺“定不负大帝所托。” “夜深了,早点休息吧。”王诩挥挥手。 涂山娘子躬身退下。 墨狼转身也要走,被王诩叫住了。 “这个给你。”王诩拿出一块水果糖,拨开后递给墨狼。 墨狼激动的有些不知所措,伸手去接。 王诩看着他满是血污的手皱起眉“张嘴。” 墨狼想都没想就张开了嘴。 王诩把糖扔进他嘴里。 口中异样的甘甜让墨狼那双鹰隼般的眸子,瞬间涣散的瞳孔起来,这种感觉让他浑身的血液都变得奔腾起来,仿佛一瞬间充满了力量般,无法形容的神秘感,让他大脑失去了思考的能力。 墨奎目光羡慕又复杂的看着癫傻状态的墨狼。 “那个,是仙丹嘛?”王离吞着口水问道。 王诩笑而不语,对着墨狼说道“这把神兵名为‘工兵铲’,暂时交付与你,你要好好协助涂山氏完成任务。” “谨遵帝命!”这一次,墨狼的目光没有下意识的瞄下的看向墨奎,直接对着王诩跪拜道。 墨奎和墨狼都离开后,房间内只剩下了王诩和王离。 被赤身绑在石床上的王离,瞪大眼睛盯着王诩,画面十分诡异。 “早点歇息吧,明天应该是很漫长的一天。”王诩看了眼王离,轻笑着在地上扎起了帐篷。 王离瞪大眼睛看着王诩支起那个古怪的东西,然后带着那只雄健的大雕钻进去之后,那个古怪像是丝绸品的东西里,绽放出了神光! 王离吓得险些窒息,他发誓,自己从来没有见过这种颜色的光芒,跟阳光,火光,月光都不相同的光芒,比见过的所有光芒,都要纯粹,都要神圣。。 这一夜,王离瞪大眼睛一夜未眠,感觉沐浴在神光之下的自己,仿佛来到了仙境当中。 让他飘飘欲仙。 当然,也可能是因为饿出了幻觉。 第九章 中原没有那座城 第九章中原没有那座城 白炽电灯的光芒对于古代人来说,自然是无比玄妙的,在加上帐篷遮光布的衬托,为了能够给王离留下更深刻的印象,王诩只能点了一晚上的蓄电灯。 尽管有着眼罩,但是可能因为忧思过重,王诩睡得并不算太安稳,天刚亮就醒了,再次认真的清点了下包裹,发现里面任何异样东西,都是‘神气仙丹’都得好好利用一下。 水果糖要好好留着奖励,昨天看墨狼那个状态,王诩感觉一颗水果糖,可以换来一个死士的效忠。 肉罐头,虽然有着香料和化学加工,不过感觉并不算太震撼的食物,倒是外面的铁壳子,解决了王诩苦恼了一晚上的问题。 罐头的铁壳子,是做车轴轴承最好的材料啊! 本来还在苦恼‘移动碉堡’的车轴轴承磨损要怎么解决,在没有青铜铸造的条件下,全靠着木制车轴和车轮轮毂,损耗率太大,而且没有润滑度,摩擦力大,行动力会很差。 但是有了光滑的罐头铁罐,就算做一个实心木轮,也能推着穿梭丛林。 不过就是罐头的数量太少了,只有九罐了,撑死能够制作两辆‘移动碉堡’。 所谓的‘移动碉堡’就是全封闭式的四轮马车,理念来源于坦克,技术来源于当初王诩复原的曾侯乙墓群中的殉葬战车。 王诩对于战车复原还是很有研究的,因为当年东西方考古界在战车独立起源问题上有过很激烈的辩论。 《周易》记载:“黄帝、尧舜垂衣裳而天下治,服牛乘马,引重致远以利天下”。黄帝号轩辕氏,显然和车的制作有关。 《古史考》记载:“黄帝作车,禹时奚仲驾马,仲又作车,更广其制也”。 根据记载应该是黄帝发明了车,大禹时代的奚仲又改进了车。那么中国使用车的历史应该推前到4000多年的夏禹时代。 但是西方乌尔王陵出土了一面军旗,上面画着四轮战车的形状,侧面验证了公元前2100年前的乌尔城邦已经开始使用了战车,但是在中国最早的出土文物是殷商中期的殷墟王陵陪葬的车马坑,从文物发掘时间是当时晚与西方战车。 但是为了证明华夏战车的独立性,华夏考古界复原了殷商时期的战车,与埃及战车从车轴到条幅的创造理论都不相同,虽然还没有彻底定论,但是已经推翻了战车是舶来品的理论。 所以对战车制造,王诩还是很了解的。 而且战车与王诩现在的殷商大帝身份也有着奇妙的联系,因为历史上第一次大规模利用战车的战争就是发生在殷商末期。 牧野之战。 周武王就是利用战车的机动性,打了一场闪电战,突袭了商都朝歌。 不过目前没有充分的外力资源,王诩只能做出一些最原始的战车,就是直接采用实木车轮,尽管实木车轮的行动力十分缓慢,但是至少也比也能够为迁徙提供便捷。 毕竟带着一百多个人横穿丛林,没有充足的食物储备,是十分危险的。 钻出帐篷,看到石床上等着赤红双眼脸色惨白如僵尸的王离吓了一跳。 “一晚没睡?”王诩笑着问道。 “神光功效斐然,我感觉我身上的伤口似乎在慢慢恢复。”王离表情有些木讷的说道。 “是嘛。”王诩笑了笑,不准备告诉他,他是因为过度惊怒刺激了脑垂体,刺激了肾上腺激素造成了亢奋而已。 饿了一天又一夜没睡的王离应该没有太大的威胁了,王诩解开他身上的绳子,顺便拆开他腿上的绷带“伤口彻底愈合还要几天,不要乱动,以免影响愈合。” “你不能用神力帮我治疗嘛?”王离瞪大眼睛看着自己腿上的伤口,似乎被针线缝上了。 “你是军人,应该知道什么叫做军令如山。”王诩意味深长的看了眼王离“我既然下凡了,自然要遵守俗世的规矩。” “神灵也要守规矩嘛?”王离眨了眨眼。 “当然,人有人的规矩,神,自然有神的规矩。”王诩笑了笑“这里的环境不算太好,你就担待点,等你能够走动了,我送你回去。” “既然你要守着俗世的规矩,应该送不走我。”王离的智商突然上线了。 “即便是守着俗世的规矩,我也能送走你。”王诩故作高深的轻笑道,然后背着包,牵着金雕离开了房间。 “神灵。”王离看着王诩离开的背景,迷茫的喃喃道。 “大帝!”刚刚点起火堆,准备煮早餐的墨怜被突然出现的王诩吓了一跳。 “去打点水吧。”王诩摆摆手,把石架上的青铜釜拿开,把自己的铁锅放在了上面。 墨怜眨了眨眼,抱着青铜釜去打水了。 孤竹人吃的主食并不是煮出来的,而是炒熟的,把鬼禾和大豆都扔进青铜釜里炒熟就吃了,味道虽然不能说是难吃,但是王诩还是吃不惯。 为什么不用煮的方式,王诩觉得可能主要两个原因,一个是孤竹国部落没有充沛的水源,这里的水都是从远处打来囤积在一口陶池里,而且因为没有遮掩物,与雨水和晨露混杂,水质浑浊不堪。 另外一个愿意可能就是,蒸煮食物的时间比较长,对于时刻处于战争状态中的孤竹人来说,还是炒和烤比较方便。 墨怜是个聪明的姑娘,打来的水虽然还有些浑浊,但是至少没有沙硕之类的杂物,把大豆和鬼禾还有水都放进铁锅里,加了把柴火,王诩看着雾气弥漫的森林问道“你好奇这片森林后面有什么嘛?” 跪坐在一边的墨怜微微一怔,晶亮的眸子里闪烁着疑惑“森林后面?应该还是森林吧,不过我听闻,往北走是燕都,再往西走就能够进入到中原。” 看着墨怜提到中原时越发晶亮的眸子,王诩不禁莞尔一笑“你很想去中原看看?” “嗯。”墨怜抿着唇,脸上带着激动的醺红,认真的点点头“国君说,中原有高百尺的雄城,城墙有着卫兵的守护,城内全是砖石铺成的路,那里的人们都穿着漂亮的服饰,街上有着各色闻所未闻的小吃和美食,不用担心野兽和风雪的威胁,更没有野蛮的蛮族,那里富饶且安全,是世上最好的地方。” 墨怜有些蜡黄的小脸上带着憧憬,声音也变得柔绵起来,试图用她所知道所有美好的词汇去形容那座城市。 王诩微微眯起眼,脑海中浮现了她描绘的那座城池,确实是一个很好的地方,尤其是对于生活在水深火热的孤竹国人。 但是墨怜想要的城池,并不在中原。 尽管中原有很多百尺城墙,但是城墙再高也无法抵挡战火的蔓延,即便是未来十几年建设的天下第一雄城咸阳,终究也会被一个跟王诩同样长有重瞳的男人,付之一炬。 墨怜想要的不是那座城,而是没有战火弥漫和危机四伏,能够让他们安居乐业的一方净土。 “中原没有那座城。”王诩轻声开口,打破了少女的幻想。 墨怜的表情凝固,眸子慢慢变得不解和委屈。 “因为这样的城,只有通过我们的双手自己建设。”王诩露出一个温柔的笑容。 墨怜愣愣的的看着王诩的笑容,脸颊和身子莫名的有些发烫。 心脏传来的狂躁律动衍生了一种从来没有过的怪异感觉,让她坐立难安,低下头不敢直视王诩,局促的攥着自己的衣袖。 墨怜的反应让王诩楞了一下,轻咳一声别开目光,转移了话题,询问了一下关于孤竹国其他的事情。 从对话中能够了解到,墨怜在孤竹国的地位,应该是仅次于国君的,而且出身应该也有讲究,要不然一个女孩是不能拥有名字的。 墨怜是协助墨奎管理孤竹国内政的,但是墨怜又不是墨奎的女儿,而孤竹国似乎又没有其他的王族或者贵族,如果是选定的继承人,选择一个女性当继承人,那王诩对墨奎的理念真的是刮目相看了,不过很显然不是。 王诩真的很想知道她的身份,因为这样王诩或许能够解开自己的疑惑,最后在石棺中看到的这个女子,到底是不是墨怜。 如果是,那跟自己穿越过来,会不会有些联系? 米粥的香气把王诩从发呆中唤醒,掀开了锅盖。 里面橙黄色的米粥让王诩产生了一种熟悉感,舀了一小勺尝尝味道,比意料中的要好很多。 墨怜眨着大眼睛,眼巴巴的盯着锅里的米粥吞口水,长这么大,她还是第一次知道鬼禾原来还有这种吃法。 “尝尝?”王诩又舀了一勺,递给墨怜。 墨怜身子一僵,连忙跪伏在地“臣女冒犯!请大帝恕罪。” 王诩微微挑眉“帝没有那么多罪可定给你,抬起头。” 本能的服从王诩命令的语气,僵硬的抬起头,被王诩塞了一嘴的米粥,温热粘糯甘甜的口感让墨怜不禁湿了眼眶。 这个味道,满足了她对于食物的所有期待。 第十章 古人们的仪式感 第十章古人们的仪式感 古代人的作息时间并不是后世那种早睡早起的概念。 因为粮产量差,除了部分贵族和豪商,剩下大多数人每天都是吃两顿饭,剩下的时间除了必要的劳动工作之外,基本上都是在睡觉。 因为睡眠是人体热量低下时,身体的一种自然反应。 尤其是生活在气候寒冷的东北地区的孤竹国人,一直到上午九点多钟,气温上升时才陆续起来虽然昨天族人们已经正式拜见过王诩了,但是双方的关系还是处于尴尬期。 所有的族人都远远的不敢靠近王诩,神色唯诺恭敬,小孩子们也都被家长拉在怀里,避免冲撞了王诩。 他们早上的饭食都是自己解决的,大多数人都走近丛林里,摘野果野菜之类的东西充饥,粮食和肉只能是每天晚上才统一分配。 在物质产出并不丰富的时候,财产公有化才是能够团结族人的唯一方式,这种方式虽然看似不人权,但确实人类信用结构最基础的形态。 墨狼手持着工兵铲,挑选了几个年轻力壮的族人,雄赳赳气昂昂的走进森林中,族里剩下的就是一些老弱留下做一些手工活,等着其他人给他们带回来吃的。 所谓的手工活主要是编制草绳和磨石头为主。 磨石头是为了制作武器,石制武器的损耗率高的的可怕,但是在没有青铜和冶铁条件下,是他们唯一能够使用的武器。 编草绳不是为了编草鞋草匡之类的东西卖钱,而是把草绳编成草席当成被褥保暖的东西,因为没有锋利的武器能够裁割兽皮,大多数猎物的皮毛都被烧毁了,所以族内保暖的东西都是以草席为主,包括很多房屋的墙壁,都是用厚厚的草席堆砌而成的。 王诩试验了一下草席的质量,发现不只是用茅草当原材料的,还有部分藤条增加了草席的韧性,让草席的密度更密保温性更好。 不得不说,虽然没有科学知识的领导,但是实践永远能够出真知。 感叹之余的王诩忽然又想到了一个点子,这种草席可以当成捕猎洞的最佳掩盖物,而且还可以制作比较原始的渔网。 虽然不能下海打捞,但是在河里捞鱼还是轻而易举的,王诩记得后世秦皇岛地区的河流资源丰富,海岸线东起山海关金丝河口,西止昌黎县滦河口,加上丰富的地下水资源,还有着小三峡之称的桃林口水库,不但能够灌溉土地,更是能够发展与捕鱼业和养殖业。 以现在这个时间段,这边的河流应该是那种往河里扔一块石头就能砸死一片鱼的那种情况,毕竟这里还是未开发的原生态。 这样能够短期的解决食物问题,等到了迁徙地弄到了海盐后,腌制大量的咸鱼,至少度过这个冬天应该问题不大。 把自己的想法告诉墨怜,跟着她和族内几个老人一起试验了小半天,过程比王诩想象的要困难,主要就是藤条的柔韧性太差,编制太长很容易就断掉。 最后王诩只能退而求其次,该编制藤筐。 可惜的是虽然地处孤竹国,周边却并没有竹子可用。 第一个小藤筐被编制出来的时候,围在周边的族人们发出巨大的欢呼声,所有人看向王诩的目光充满敬畏。 尽管不知道这个东西能够做些什么,但是从造型上就给她们带来了强烈的震撼感,她们无法想象藤条树枝还有茅草,除了能编制成草席之外,还能够编制其他的东西。 王诩把刚成型的小藤筐递给旁边的一个小男孩,小男孩脸上带着惊喜的笑容,瘦弱的双手高高举着藤筐,然后传递下去。 藤筐经过每一个族人的手,所有人脸上的表情竟然的相似,动作也惊人的同步,像是在举行某一种仪式一般。 这些古人给王诩最大的印象,就是这种仪式感了。 虽然他们衣不蔽体,食不果腹,但是他们在做任何事情的时候,那种虔诚认真的态度都带着一种莫名的仪式感。 而这种仪式感,是王诩这个早就丧失的敬畏心和热忱感的现代人所缺少的。 所谓的仪式感,其实就是把看似苦难琐碎的平常事情,变成一种能够完全投入认真的过程。 这是一种生活态度上的差异。 就好比孤竹族人在苦难中苦苦求生的中依旧坚持着祈祷和祭祀,就是为了能够在苦难中寻找活下去的意义。 仪式感或许被大多人定义成心灵鸡汤一样的东西,但是从心理学上说,这是一种强烈的自我暗示,这种自我暗示带有积极向上,意想不到的能量。 就好比当拖着一只巨大的野猪,滚回来几棵直径一米的木材回来的墨狼等人,被全族人迎接欢迎时的仪式,就十分具有视觉冲击性和热血感。 这是一个真正血脉相连的族群! “感恩大帝赏赐的神兵!护佑我猎取大豕!”墨狼重重的跪在王诩面前,高举工兵铲喊道。 王诩被他身上迎面扑来的血腥气熏得后退一步,看着才一天,就有些卷刃的工兵铲,又看了看那些直径一米的木材和那只少了半个头,血都流干了野猪。 可见墨狼今天的收获,真的不小。 “辛苦了,勇士。”强忍着恶心,王诩学着昨天墨奎的样子,拍了拍墨狼的头。 “感谢大帝恩泽!”墨狼的头重重的磕在地上,嘶吼道,身后其他族人也都跪下拜谢。 王诩嘴角抽搐了一下,挥挥手接下了这份莫名的荣誉“是你们应得的,都起来吧。” 这时一天都没怎么出现的墨奎突然冒了出来,跪在王诩身前恭声道“帝命豕神遣子嗣供养臣民,请帝祭祀豕神之礼!” 王诩微微皱眉,这句话的意思反应过来,这只野猪不是墨狼冒着生命危险猎杀的,而是自己命令天上的野猪神派来送给他们吃的。 可以说是很无脑了,不过看着族人们热忱的目光和憧憬的表情,王诩知道,自己昨晚应该是跟那个野猪神聊过了。 “准。”王诩翻了个白眼。 “请帝割大豕兽首,四肢,焚以祀豕神!”墨奎继续说道。 王诩看了眼那只野猪,应该有三四百斤,但是切开分给所有族人,也就每个人吃三斤而已,根本不够这些骨瘦如柴的族人果腹啊。 而且还有切掉猪头和四肢烧掉祭祀,这不是胡闹吗。 不过看着墨奎老脸满是严肃和认真的模样,王诩眉头再次皱了起来,没有回答,径直走到野猪旁边。 墨奎深邃的眸子里闪过一丝冷意,眯眼看着王诩的背影。 “我跟大豕神商量过了,以后除非逢年过节,否则不会轻易祭祀它了。”王诩蹲下身子轻笑道,从腰后掏出瑞士军刀,强忍着反胃和恶心,从野猪的下颚开始下刀,将兽皮剥了下来。 解刨学是王诩大学时的一个选修课,一是为了锻炼自己的胆量,毕竟一个考古从业者,可能会遇见很多光怪陆离的事情,胆量很重要,第二就是要从生物学的角度去考古,这样有利于更加客观的辩证唯物。 当时王诩解刨最多的,就是猪了。 锋利的瑞士军刀才是真正的削铁如泥,尽管野猪皮糙肉厚,但是依旧被轻易的割破。 又有来的路上,猪血已经放干了,所以并没有太恶心的画面出现,而且王诩特意避开了下半身直肠部分,他可不想在这种立威的时候,出现喷粪的恶心画面。 一张算是半残连着血肉的野猪皮被王诩花了十几分钟才剥下来。 在这十几分钟里,场面安静到只有刀划破血肉的声音,所有族人都安静如鸡的一言不发。 眼中除了敬畏,就是震撼了。 他们不敢相信这世界上有人能够如此轻易的剥掉野猪的皮,毕竟野猪皮是放在火上烤,都很难烤熟的东西。 “墨怜,去把大锅加起来,其他人去点篝火。”王诩甩了甩手上的残血指挥道。 墨怜回过神,看了眼一言不发的墨奎,起身去准备。 墨狼更是看都没看墨奎一眼,嚎叫一声,带着族人们再次奔向树林。 墨奎看着身边只剩下的几个孩子,脸上的表情渐渐松弛下来,最后变得温和“谢大帝恩泽!” 王诩俯视着墨奎,将瑞士军刀上的血渍擦干“既然我是大帝,那么祭祀的事情,就交给我,你作为大巫,带着族人庆祝就行了。” 墨奎身子猛然一颤,王诩的重瞳给了他巨大的压力,让他不敢与其直视,只能躬下身子咬着牙说道“谨尊帝命!” 王诩笑了笑,向着石屋走去。 墨奎看着王诩的背影,又看了看奔向树林中的族人们,感觉到某些东西,正在缓缓脱离他的掌控中。 这让他这个国君,很煎熬。 第十一章 那是天地,不是天神 第十一章那是天地,不是天神 善为士者,不武;善战者,不怒;善胜敌者,不与;善用人者,为之下。是谓不争之德,是谓用人之力,是谓配天古之极。 是道家学派‘不争之德’的主要中心。 意思是善于统兵者,不穷兵黩武;善于打仗者,不会被激怒;善于战敌者,不会与敌对持;善于用人者,反而处于众人之下。 这个理念是建立在‘道’之下的阐释,而道本来就是最接近自然的一种灵性产物,就像是这群原始人。 即便他们有着孤竹国的文化传承,但是他们的本质依旧是至纯之人,他们不会因为食物分配不均而感到愤怒,不会因为劳动量多少而感觉委屈,更不会因为生活苦难而感到绝望。 或者也可以称之为‘无知的快乐。’ 但是墨奎,与这些人都不一样,或许是文明传承者的高傲,或者是国家领袖的身份,让他始终在族内处在一个高高在上的位置。 在王诩没有来之前。 他尽管卑躬屈膝的侍奉王诩,但是却依旧在试图控制王诩,或者说,他似乎把‘从天而降’的王诩,当成了一种统治武器, 但是他没有预料到,王诩会如此强势且不受控,更没有预料到,王诩会如此迅速的掌握了主动权融入族群中,他本以为,大帝就是应该每天被供奉在神庙之上,在有用的时候,被他这个国君拿出来利用一下而已。 就像是族里养的那几只山羊。 他读过很多史书,传承了孤竹国所有的文化,没有见过王诩这种亲力亲为做事情的‘大帝’,这让他在困惑之余,还十分煎熬。 不但墨奎在困惑,已经能够下地的王离也十分困惑。 看着窗外被一群衣不蔽体的野人围在中央欢呼的王诩,他能够感觉到王诩身上确实有股超尘脱俗的气质,能够看出他的智慧不属于人间。 那个看似荒谬的木甲,真的被他造了出来,而且似乎看着还不错的样子。 难道这就是神灵? 王离十分疑惑。 ‘合甲’的制作成功让王诩也十分开心,不过族人们身上的跳蚤和难闻气味真的让王诩忍受不了,如果不是真的缺少水资源,王诩真的很想挖一个地坑填满水烧开,把他们肉扔进去好好洗洗。 把‘合甲’留给墨狼他们继续试验防御力,王诩溜回了石屋,脱掉外面的迷彩服,他总感觉墨狼他们头上和身上的虱子跳蚤什么的钻了进来,让他浑身难受。 “你的腿上不适合现在就下地乱走。”王诩看了眼坐在石墩上的王离说道。 “神灵都是你这样的?跟一群野人混在一起?”王离皱着眉盯着王诩。 “他们不是野人,是我的族人。”王诩笑了笑。 “传闻上古女娲大帝捏土造人,这些人,也是你捏出来的?”王离继续问道。 “跟捏土造人比起来,女娲大帝的补天之功更值得称颂和纪念。”王诩轻笑道“毕竟折骨为炊,易子而食的父母不在少数,比起赐予生命,拯救生命更为重要。” 王离神情一滞“我听家里的门客所言‘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那是天地,不是天神。”王诩微微一笑,打开一个罐头,挖了一勺放进嘴里。 罐头的香味一下子就引起了王离的注意力,下意识的吞了口口水,瞪着眼睛盯着王诩手中的罐头。 “如果不是你大秦的铁骑太过凶悍,我也不会踏出羡门。”王诩假装没有看到王离流口水的样子,自言自语道“公孙鞅是个人才,也是个英雄,不过就是有一点不好,他开启了一道人性之恶的大门,有道之君,务在弱民,愚民以利役使,人头换爵位这一招,让你们大秦当之无愧的成为了虎狼之军。 山东之卒,被甲冒胄以会战,秦人捐甲徒裎以趋敌,左挈人头,右挟生虏。 人家在战场上巴不得全副武装,你们秦军为了跑得快,脱掉铠甲上去打仗,左手提着人头,右手夹着俘虏,着实凶悍。” 王离瞪大的眼睛离开罐头,怒视王诩“我军将士勇武,乃是治军之功!与商君何干!” “六国其顿首戴羽为将军断死于前不至千人,皆以言死,白刃在前,斧锧在后,而却走不能死也。”王诩轻嗤道“论起治军,赵之廉颇,赵奢,李牧魏之信陵君,哪一个不是治军有方的大将?” “哼,败将尔。”王离不屑的轻哼道。 “若不是有公孙鞅的军功行赏封爵刺激着,你们秦军又有何异于他过之处?”王诩反问道。 王离语气一滞,涨红着脸反驳“大丈夫马上封侯,有何耻之有!” “以命搏前程,自然是物竞天择,但是你怎么能确定,军卒们用的都是敌军的人头?”王诩笑眯眯的问道。 王离表情一僵。 “你父带着三十万大军灭燕,燕地境内千里,若不搜罗到足够的人头战俘,如何跟将士们交代。”王诩叹了口气,放下吃剩一半的罐头递给王离“天之道,其犹张弓与!高者抑之,下者举之,有余者损之,不足者与之,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道则不然,损不足,奉有余。孰能有余以奉天下?其唯有道者。” 王离脸色阴沉的结果罐头,毫不迟疑的挖了一大口塞进嘴里,原本黯淡的眸子瞬间亮了起来,哼哧哼哧的狼吞虎咽完后,一擦嘴,满脸的大义凛然“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大丈夫优柔寡断妇人之仁乃是行军大忌!” 王诩轻笑着摇摇头“强者即便生来不是保护弱者的,也不应该残害弱者。” “在三十万铁骑面前,我想看看你这个神灵如何保护他们。”王离那张俊俏的小脸上满是认真。 “我救了你一命,难道还不足以拯救他们?”王诩微微一笑“莫非少将军是一个知恩不图报的禽兽之徒?” “虎符之下,只有军令。”王离神色黯淡了一下,随即转瞬正色道“再说,我并不是跟随大军同来出战,而是秋猎与此!” 王诩微微挑眉,露出一个愉悦的笑容“这么说,你父亲应该还不知道你丢了?” 王诩诡异的笑容让王离后背一凛,下意识的抱进肩膀警惕道“你要做什么?!” 辽东苦寒之地,不但气候异常,更苦恼的是一望无际的原始森林。 大军一旦一头扎进森林中,很容易迷失方向而耽误军期。 五年前王翦携二十万大军,为始皇帝报荆轲刺秦之仇,大破燕地二十城,攻克燕都蓟城,逼迫燕王杀太子丹献头颅求和,秦王不允,燕王携残部逃亡辽东苦寒之地,老将王翦就是在被这一片原始森林挡住去路,权衡之下退兵以攻魏楚。 五年后,王翦之子王贲再次带着三十万大军来到这片森林前,这一次,燕国注定会消失在历史的舞台之上,成为秦统一天下的垫脚石。 为了不在林中迷路延误军期,王贲选择了一个比较粗暴的方式,三十万大军像是推土机一样,一路砍着树,向辽北进军。 耗时半月有余终于藏在后面的辽阳城。 看着那座由高约百丈的雄城,所有秦军都有一种暴殄天物的感觉。 这么一座雄城修建在这种穷乡僻壤,简直就是浪费钱粮。 但是在王贲眼中,这座城确实另外一幅景象。 身披铁甲的王贲站在烈阳下,就像是一尊发光的神邸,玄色的披风随风飞舞,他已经站在这里半个时辰了,没人敢上前打扰主帅的沉思,更没人敢揣测主帅在想些什么,即便大军的午饭已经延误了一个时辰了。 副将李信站在几十米外的阴凉处,也在看着这座雄城。 在他眼中,这座城是他雪耻翻身的唯一机会。 他本应该是秦帝国最闪耀的一颗将星,不到三十岁就已经有了身居少上造,再进一步,就是手握军事重权的大良造,可能是帝国最年轻的大良造。 但是可能还是年少轻狂,亦或者时运不济,在他深的秦王喜爱,并且肩负率军攻打楚国,将要建立灭国之攻,一战封君的时候,意外发生了,昌平君叛变,临阵与楚将项燕夹击,制使李信兵败如山倒。 一战损兵折将,使秦王震怒,重罚了李信。 而最终灭楚的功劳,依旧落在了老将王翦头上,一战封侯武成侯,为帝国军功最高者。 兵败的打击让李信开始收敛锋芒,一直到这次灭燕伐齐,李信才再次主动请缨。 李信一向自负自己的才能,对王翦王贲父子颇有微词,觉得二人在军事上并无才能,除了打消耗战利用人数优势之外,并没有什么可称颂的。 见主帅迟迟不愿意下令攻城,李信终于忍不住上前请示“将军,日头西下,正是出兵的好时机。” 王贲似乎没有听见一般,没有回应。 李信微微皱眉再次提高音量“将军!此时不攻,等燕贼反应过来会增加伤亡。” “李信。”王贲声音低沉雄厚“本将知道你想要建功封君,但是你不要忘了,我大秦的每一位士兵都是珍贵的,不会浪费在无用的地方。” 李信身子一僵,额头冒出冷汗。 “而且这辽阳城,只是一只翻盖乌龟而已,不足为虑。”王贲的语气透着嘲讽“我们真正的目的,是齐都临淄啊。” 李信倒吸一口冷气,错愕的看着王贲。 这时他突然想起来,在中途,似乎有两位副将带着人马离开了,难道? 就在李信惊惧王贲的操作时,烈马的嘶吼声引起了他的注意。 临阵坐骑惊怒者,按律当斩! 不等李信起身,一个短打装扮的侠士就已经落在了他身边,双手呈上一封锦帛卷轴“将军,陛下的加急令!” 王贲接过锦帛,打开后沉默了很长时间,闷声说道“下令安营,生火围城,将砍伐的木料,都运到阵前。” 尽管王贲声音表情没有丝毫变化,但是李信还是敏锐的察觉到,王贲握着锦帛的手在顫抖。 同朝为官多年,李信还是第一次见到大将军如此失态。 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第十二章 愚儿啊! 第十二章愚儿啊! 天秤只有在保持平衡的时候,才是顺眼的,否则无论倾斜向那一边,都有些碍眼。 在武安君还在的时候,秦国的天秤就有些不平稳了,于是武安君被赐死,于是秦国王族发现,可能三角形是更加顺眼的形状。 于是到了秦始皇这一代,王氏,蒙氏和王权形成了坚固的三角形。 当皇帝的可能都有强迫症,他们喜欢最顺眼平衡的状态,排斥任何打破平衡稳定的东西。 随着王翦灭楚之后被拜为帝师之后,这个三角形又开始不稳定了,尤其是其子王贲也有了平楚灭魏之功后,这个三角形越发的不稳定。 此时的王氏父子,已经身兼平三晋,诛吕氏,灭楚魏等灭国大功,更是一门两侯的绝世荣耀,在整个秦朝,是当之无愧的第一家族。 尤其是现在,王贲即将又要领下灭燕的大功,到时候身兼灭三国之功,可谓是赏无可赏赐。 功高震主这把大刀,自然已经悬在了王氏父子的头上。 不过好在王氏父子不像武安君那么耿直,父子二人更加圆滑,对待皇帝也格外遵从,即便是面对皇帝提拔蒙氏一门削弱他们在军中势力,两父子依旧毫无怨言,希望皇帝能够看在王氏忠心上,能够网开一面。 这次灭燕,皇帝又用了当年的手段,派遣了一个副将瓜分灭国的功劳,只不过上一个是蒙氏,这一次,派来了比较年轻的李信。 很明显,李信就是皇帝扶持未来‘栋梁’,王氏军权的接班人,王贲对于这点已经看得很清楚了,皇帝应该不会允许一个身兼灭四国之功的人存活于世吧。 本来王贲都已经做好了打算,灭燕的功劳送给李信,然后再‘损兵折将’在齐国,为皇帝整治他留下话柄,同时也给蒙氏一门留下更进一步的机会。 王氏是注定要退出朝堂的,父亲王翦早就明确的做出了决定。 但是万万没想到,皇帝对于王氏,竟然一点恩义都不留。 皇帝派来了内侍高手,八百里加急,送来了一封‘家信’。 信中没有提及战事,而是用悲伤和焦灼的语气,描写了一个长辈对于走失晚辈的担忧,甚至为了寻找这个走失的晚辈,甚至允许王贲延误军期,动用兵力搜寻。 这是多么大的隆恩啊! 只可惜,这份隆恩让王贲十分心寒。 王贲不相信,如果没有皇帝的默认,自己那个心思单纯的儿子,能够离开咸阳城。 王氏的三代单传,老爷子的心头肉,怎么可能悄无声息的离开咸阳秋猎,没有惊动任何人,月余后才被同行的纨绔带回消息,辽北之地走失? 咸阳距离辽北,千里之遥,秋猎什么时候流行跑这么远了?上林苑的野兽都被杀光了? 挪共以私,是为臣子的大忌讳,即便是有皇帝的准许。 但是皇帝的话,又能信几成呢? 王贲面色铁青的坐在帅帐,最后冷哼一声,虎目中闪过冷芒拍了拍手。 外面守候的门客跑进来,单膝跪地“家主。” “给城里的人发消息,全面撤出辽阳城,打听公子下落。”王贲闷声说道。 “公子?”门客微微一惊,诧异的抬起头“公子出城了?” “一月前与友人秋猎,迷失于辽东远郊,下落不明。”王贲疲惫的闭上眼。 “家主!”门客瞬间会意,上前一步沉声想要说些什么。 “闭嘴!”王贲猛然张开眼,眼眸赤红瘆人,扔出一枚腰牌,低喝道“生要见人,死要见尸!” 门客泪流满面的跪伏在地,哽咽着溅起腰牌。 “愚儿啊!”王贲悲痛的锤着木桌,虎目含泪。 “傻孩子啊!”王诩也发出一声悲呼,扯住一个光着腚趴在地上捡生肉吃的孩童,把他嘴里的生肉拽了出来。。 看着远处围着篝火举行仪式的族人,又看了看怀里这个两三岁的孩童,王诩觉得这种仪式虽然很不错,但是也应该吃饱喝足之后再跳舞吧。 “饿了吗?”王诩环视了一圈,周围都是族里半大的孩子,眼巴巴的看着篝火边跳舞的父母,等待着他们跳完好开饭。 从小他们受到的教育就是,没有什么东西,比祭祀神灵先祖更重要。 面对王诩的问题,除了几个还不懂事的幼儿之外,只有一个男孩憨笑着点了点头。 这个男孩跟其他孩子也不一样,别的孩子都穿着兽皮甚至光着身子的时候,这个男孩有一身麻衣。 虽然破旧,但是已经十分显眼了。 毕竟整个部族,只有四个人穿麻衣。 墨奎,墨怜,涂山娘子还有这个男孩。 这个男孩就是涂山娘子的哑儿。 王诩关注他不是因为他穿着异常,也不是因为他哑巴,而是这孩子很奇怪,尽管他笑的很憨厚乖巧,但是那双黝黑明亮的眼睛中,却闪耀着虚伪。 这个虚伪不是贬义词的虚伪,而是一种表演性的虚伪。 尽管这个男孩掩饰的很好,但是终究是个孩子,他以为自己表现的呆滞憨厚就能融入孩子群众,但是在王诩眼中,他却格外不合群。 “如果你愿意帮我打个下手,也许咱们能够提前吃上肉。”王诩看着哑儿笑道。 哑儿眨了眨眼,下意识的瞥了眼自己母亲的方向,犹豫了一下后,用力的点点头。 王诩把怀里的孩童交给他姐姐,让哑儿拎着编好的藤筐跟在身后走向野猪的尸体。 将猪前腿割下来,锋利的瑞士军刀像是切蛋糕一样,把肉切成块状,扔进已经烧沸的铁锅中,然后继续切猪肉。 尽管没有调料,但是水煮肉也是香气扑鼻,很快就吸引了孩子们的注意力,一个个按耐不住的凑过来,蹲在铁锅前吞口水。 “可以捞出来了。”王诩看了下时间,对着哑儿说道。 哑儿用筷子把煮熟的肉块都捞出来放进藤筐里。 还在举行祭祀的墨奎看到这一幕,皱起眉,但是却没有制止,继续仪式,直到王诩开始将熟肉分发给孩子们,才有些愤怒的冲过去“仪式未成,不得冒犯神灵!” 孩子们一个个吓得缩成一团。 王诩弯腰捡起一个孩子吓掉在地上的水煮肉,擦了擦上面的沙硕递给愤怒的墨奎“神灵只会惩罚浪费食物的人。” 墨奎被王诩盯的头皮发麻,王诩那双重瞳给人的压力太大了,但是又顽固的反驳道“大帝这么做,是置祖训与不顾!” “祖训自然要遵守,不过我现在更重要的是吃饭。”王诩看了眼后面有的族人已经两眼翻白,明显是脱力的征兆“墨怜,给族人分发食物,今天这头大豕不吃完,谁也不要睡觉。” 说完不理会脸色铁青的墨奎,拿着工兵铲去篝火边烤肉。 墨怜犹豫的看了眼墨奎,但是禁不住后面墨狼等人的催促,把铁锅里已经熟透的猪肉捞出来分发给族人。 “那个叫做墨奎的老头,似乎对你很有意见。”王离阴阳怪气的声音从身后传来。 王诩掂了一下工兵铲,给烤肉换面“总有一些老古董,难以接受变化,习惯就好了。” “看来神灵也不是被所有人敬畏的嘛。”王离轻笑道。 王诩把工兵铲放到他面前“尝尝。” “烤肉而已。”王离嗤之以鼻“你之前吃的那个是羡门的佳肴吧,那个还值得本公子尝一尝。” “尝尝。”王诩轻笑。 王离皱了皱鼻子,忽然嗅到一股从未闻到过的味道,微微一怔,疑惑的抓起一块放进嘴里,瞳孔猛然一缩“这是山彘肉?” “肉是山彘肉,不过却用了羡门的香料。”王诩轻笑道,看着王离毫无风度的把另外极快肉都塞进嘴里,还舔着手指的恶心模样“你现在的样子像个乞丐。” “废话,在你们羡门人眼中,哪个俗人不是乞丐?”王离轻嗤道,不过语气一滞,表情有些复杂的说道“大王除外。” “嬴政是一个合格的大王吧。”王诩轻笑着问道。 “放肆,怎敢直呼大王名讳!”王离涨红着脸吼道。 王诩目光玩味的看着他,笑而不语。 王离嘴唇顫抖了一下,像是泄了气的皮球一样坐下“大王自然是最合格的大王,治国有方,克己复礼,爱民如子。” “就是对你们这些世家,反复无常。”王诩轻笑道。 “神灵真的无所不知?”王离皱眉问道。 “也不是,毕竟神灵的能力也有限。”王诩轻笑道。 “这么一说,我倒是心里平衡了。”王离咧嘴笑道。 “你爷爷和你父亲的功劳太大了,嬴政对你们自然是有所顾忌,不过我不觉得,你出现在这里,并不是嬴政的本意。”王诩轻笑道。 “大王只是想用我当成制衡父亲的筹码。”王离不可置否的笑道“当年我爷爷举国之力攻灭楚国之后,大王对我们家的军权就不加管制了,但是我爷爷却选择了引退,朝中一直有声音,说我们王家这是在以图后事,保存实力。” “这种程度的流言,对你们家应该造不成影响吧。”王诩笑道。 “大王自然不会质疑我们王家的忠心,但是不代表其他人也这么想。”王离叹了口气,无意识的拨弄着篝火。 “这些都是大人们的争斗,跟你一个小孩子无关吧,即便形式再恶劣,也轮不到你解决。”王诩笑着说道。 “我是王家第三代单传。”王离闷声说道。 王诩微微一怔,诧异的看着王离“你不会以为,你们王家绝后了,那些针对你们家族的声音就会消失吧?” “父亲还年轻,还能生一个弟弟。”王离低下头,声音有些沉闷。 “傻孩子。”王诩轻笑着拍了拍王离的脑袋“你是中了人家的反间计了!” 王离猛然抬头,惊愕的看着王诩。 第十三章 让人‘感动’的愚孝 第十三章让人‘感动’的愚孝 百善孝为先,这是华夏文明不变的主旋律,即便是帝王,也逃不出孝道的桎梏,历史上很多这样的例子,强如汉武,或如赵祯。 而且家和史学家也大肆表彰孝道,这让孝道一度成为立国之本,从察举制中的举孝廉就能看出孝道在古代的重要。 甚至几乎到了病态的程度,比如‘身体发肤受之父母’,这让古人一辈子不能修剪头发,眉毛胡须,甚至剪指甲而且古代各种刑法中‘耐、完、髡’就是根据孝道精神制裁的刑法。 耐刑,也就是刮胡子;第二种完刑是剃去鬓毛,往往和城旦等劳役刑合用;第三种髡刑不仅是胡子,连头发也要剃掉。先秦时的男人都要留胡子,这是身份地位的象征,所以史料专门记载刘邦是“美须髯”。 过度夸大孝道确实对于道德底线有所评定,但是同时也会造成很多不必要的悲剧,比如‘愚孝’。 残忍一点的比如‘郭巨埋儿’。 勉强接受的比如‘老莱斑衣’‘卧冰求鲤’等典故。 这些故事猛然看起来确实感人肺腑,但是细细推敲就感觉,不但不符合社会主义核心观,甚至还有些智商不够用的嫌疑。 就像是现在的王离。 一个从小接受精英教育,含着金汤匙出生的贵公子,对于家族和父祖都有着极端的崇拜,甚至不惜妄图牺牲自己保全家族,确实是有着让人感动的大无畏精神。 “如果你真的死了,那么你的死将会成为嬴政和你父亲心中最大的一根刺,对于帝王来说,任何不稳定的因素都会被扼杀在摇篮中,如果你死了,到时候不管如何,这一难你们家都躲不过的。”王诩叹息道“对方是摸透了你的性格,利用你孝顺这一点来坑你,是熟人吧。” 王离瞪大眼睛,似乎受到了巨大的冲击。 几十秒后,猛然站起身。 “坐下,以你现在的能力,是走不出这片森林的。”王诩又往工兵铲上放了几片烤肉。 “我要赶回去!不能让父亲做傻事!竖子冯章!我定将你大卸八块,生炮活烙!”王离赤红着双眼低吼道,仿佛一只暴怒猛虎。 “冯章?”王诩皱起眉,搜索了一下这个人物,记忆中没有关于这个名字的记载,但是这个姓氏很好联想。 能够跟王离如此熟悉之人,必然是同一等级的世家,那么估计就是跟后来担任秦国宰相的冯去疾一家的后人了。 套话套到这里,王诩基本就解开了王离出现在这里的来龙去脉。 王氏家族功高盖主不但皇帝猜忌,同僚自然也都是嫉妒的眼绿,毕竟一门双侯啊,秦国建国到现在,封侯的也都屈手可指,目前为止,除了皇族之外,封侯的只有这两位。 即便是武安君白起,商君商鞅,公孙衍这三位赫赫有名的大人物,也紧紧是大良造的封君而已。 足以见秦国封侯的难度。 但是刚刚弱冠的王离,已经从祖父王翦手中接任了大良造,日后只要再跟着父亲王贲混一点战功,就会恢复祖父的侯位。 这么大的荣耀,自然引起同僚们的不满。 至于到底有多少人在算计王氏,王诩并不知道,不过能够确定的就是,以这个冯章为首的势力,欺负王离年幼心智不熟,假装好心的把皇帝与王氏之间的矛盾给他分析出来,然后利用孝道来坑杀他。 否则如果不是王离自愿出走,不可能会出现距离咸阳千里之遥的辽东荒郊。 对于王离这种舍己为族的大无畏牺牲精神,王诩还是比较赞赏的,但是并不认可。 但是为了表示自己感动,王诩准备以后把王离的故事穿下去,教育一下后人,孝道虽然可贵,但是愚孝并不可取。 同时王诩对于这个冯章的冯氏家族也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如果细细琢磨这个家族真的很有趣,冯氏家族在秦朝出现过冯去疾和冯劫,两位官至上卿的大人物,但是考据他们的先祖,却并不是秦国人。 但是与秦国息息相关的人物,冯氏家族的先祖叫做冯亭一手促成了长平之战的关键人物。 冯亭本来是韩国人,担任上党郡守,上党是一个重要的军事重地,当时在秦国的攻略路线中,白起第一个要攻略的就是这里,当时冯亭知道守不住上党,于是想出了一个‘李代桃僵’的计谋,将上党献给了赵国。 赵国国王贪图上党之地,没有听取平阳君的意见,收纳了上党,而且还赐予冯亭华阳君的爵位。 为了拿下上党重地,白起两年后发动了长平之战爆发,成就了白起杀神人屠之名,也给秦统一六国拉开了帷幕。 历史记载冯亭在长平一战,战死。 但是他的后人却在秦朝担任忠臣。 如果不是王诩考据过《战国纵横家书》,见识过苏秦这个无间道第一人的商演的烧脑谍战戏码,还真是很难发现冯氏家族的猫腻。 以冯章摆布王离的手段,放在后世毫无疑问是一个心理大师,通常这种心理大师,都有着间谍天赋。 王诩忍不住开了个大脑洞,做了个假设,加入当年冯亭献上党于赵国,本身就是秦国指示的呢? 要不然一个家世不明的‘三姓家奴’如何在能人辈出的秦国,出现两位人臣之极的人物? 王诩的职业病又犯了。 烤肉的焦糊味把王诩从脑洞中拉回来,看着不远处王离冲着夜色鬼叫发泄,又看了看不远处孤竹族人们吃着‘火锅’。 王诩将铲子在中烧成炭的肉扔进火里,检查了一下涂山娘子打造出来的‘车轮’,虽然说形状并不规则,不过应该不太影响使用,毕竟是在山间泥土路行走,而且也不用考虑减震性。 “大帝,实木轮厚重,行动可能会不便。”涂山娘子适时的出现。 “在林间行走,本来就不便,只要能推得动就可以了。”王诩笑了笑“车身的木板能够裁出来吗?” 涂山娘子面露愧色“大帝要求的木板太过庞大,周遭没有适合的树木做原料。” 王诩想要制作一个宽三米,长四米的‘移动碉堡’,这对没有复合技术的古代木匠确实是一个很大的挑战。 “你知道公输家族的榫卯嘛?”王诩问道。 “榫卯?”涂山娘子一怔,摇摇头“从未听说过,公输家族的秘术从不外传,而且公输家已经消失近百年了。” “来,我给你做一个。”王诩选了两块废料,制作了一个穿带榫卯。 这是明清家具部件名称,面板底面起斜口衬托档劈出斜边从槽中穿过,这档料名曰穿带。 将不够宽的薄板加宽时,就用到了“龙凤榫加穿带”。 考古学者,都是从搬砖工人和木匠做起的,多疑简单的榫卯结构对于王诩来说是信手拈来,。 跟专业人士沟通的好处就是,不需要解释原理,看了一眼涂山娘子就懂了,神情激动的跪在地上发誓绝不将秘术外传。 “公输家的不传秘术!”一个惊惧的声音从身后传来。 王诩转头看着墨奎,笑了笑“你见识过?” 墨奎原本那双睿智的眸子此刻显得有些浑浊“大帝是如何知晓的。” “你在质疑我?”王诩眯起眼。 “罪臣不敢!”墨奎身子一颤,跪地赔罪。 “去吃点东西吧,墨怜给你留了肉。”王诩笑了笑,没有再说什么,看着涂山娘子试验穿带榫卯。 墨奎叩谢之后,看了眼涂山娘子离开了。 “王离,喊够了就过来吧。”王诩把王离喊过来。 发泄一通越发颓废的王离一瘸一拐的走过来,脸色暗淡且焦虑。 “想明白什么了嘛?”王诩笑着问道。 王离点点头,正色道“我是个蠢货。” “能想明白这一点,说明你还不是真的蠢。”王诩轻笑道。 “帮帮我。”王离目光灼灼的盯着王诩。 王诩看着他,沉默不语。 被王诩盯着总有一种莫名的压力,主要来源于那双妖异的重瞳,王离紧张的吞了吞口水,举起手“以我王家的荣誉起誓!” 对于这个将门来说,荣誉确实是胜于一切的。 王诩愿意信任王离,但是却不敢完全信任他的家族。 因为大家族,都是错综复杂的政治家族,不可能是单纯的将门,所以在自身没有实力之前,接触这样的大家族,后果只有两个,一是变成奴隶,二是死。 在没有立足之本前,王诩不准备与中原有太大的牵扯。 见王诩摇头,王离立马又变得暴躁起来。 第十四章 两条路 第十四章两条路 “安静点,你这样要是活到了做王家家族的时候,也会把家族带进深渊的。”王诩皱眉训斥道“听我说,如果我只有一个人,自然愿意帮你,但是你也看到了我有这么多族人。” “在我王家的势力范围内,保你们衣食无忧!荣华富贵!”王离信誓旦旦的说道。 “快闭嘴吧,你们家马上就要把手上的权利交出去了,到时候指着你们父子的俸禄过日子?”王诩轻嗤道。 “怎么了?两千石不够你们吃的嘛!”王离不满道。 “你们家族应该有互相联系的密语或者传递信息的方式吧。”王诩问道。 王离点点头“你要做什么?” “我们顶多在这儿停留一个星期,就要迁徙去别的地方了。”王诩说道。 “往哪儿迁?燕国现在处处战火。”王离疑惑道。 “东北。”王诩说道。 “你疯啦?这里已经人迹罕至了,再往都被就是真正的荒郊野岭了!”王离瞪大眼睛说道。 “当年周灭商,武王仰慕商箕子仁德,请教其治人之德,后放箕子往东北迁徙,根据孤竹国的记载,再往东北,也是有人烟的,至少箕子后裔生活在那边。”王诩说道。 “那也是蛮荒之地,东夷之人也能称之为人?”王离嗤之以鼻。 王诩放了白眼,很想告诉他,你们秦人,也是东夷系后裔,尤其是他们这支秦国王姓的始祖,很可能是商朝第七任国君,王亥的后裔,跟他口中的东夷是同出一源的本家啊。 “人之所以称之为人,是因为懂人伦知人情,而这些东西,都是要教化的。”王诩摆摆手“给你两个选择,给你留下足够的食物在这里等你父亲来找你,在入冬之前,燕国定然灭国。” “你要是想弄死我就直接说。”王离翻了个白眼。 “第二个就是,在这里留下信息,然后跟着我们一起迁徙,等我安顿好了,带你回中原,顶多一年时间。”王诩笑了笑,目光瞥了眼旁边的涂山娘子。 刚才自己刻意提到‘燕国灭国’,就是想试探一下她的反应,果然,听到这四个字,她险些划到自己的手,这对一个木匠来说,是很难得的失误,一定是受到巨大冲击才会有的反应。 “我还有别的选择嘛?”王离叹了口气。 “你自己选择。”王诩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回去睡一觉,明天给我答复。” “如果我选择第二条,你有没有办法解我王家之难?”王离正色道。 “我不能保证什么。”王诩摇摇头。 “有你这句话就够了。”王离松了口气,一瘸一拐的往石屋走去。 王离走后,涂山娘子锯木头的声音就变得越发的响亮,甚至有些吵闹了。 但是从锯木头的声音可以听出来,她似乎有点紧张,导致了用力不均。 “不急于一时,今天你做的已经够多了。”王诩笑着说道。 “大帝恩遇,涂山氏无以为报,只能以粗贱的手艺报答君恩。”涂山娘子恭声说道。 “哑儿有名字嘛?”王诩像是扯家常一般问道。 涂山娘子明显身子一僵,紧张的停下了手上的动作,脸上带着僵硬的笑容“他爹死的早,家里也没有读书人,从小就叫哑儿,没有名字。” “是嘛,拉扯哑儿你也很不容易啊。”王诩笑了笑“不过凭借你的手艺在任何地方都会被聘做匠师,怎么没想着把手艺交给他?” 涂山娘子讪笑着搓了搓手,继续拿起工兵铲“那孩子天生愚钝,而且吃不了苦。” 王诩笑了笑“愚钝嘛?我倒是觉得哑儿很聪明。” 涂山娘子身子一僵,诧异的看着王诩,眸子里闪烁着惊慌。 “不如让他跟着我吧。”王诩笑着说道。 “大帝抬爱,孽子愚钝会冲撞了您的!”涂山娘子惊恐的跪在地上。 “我只是随口一提,你这么大反应干什么。”王诩轻笑着扶起她“你要是不愿意,我也不会强求。” “大帝乃神灵之尊,但是孽子福缘浅薄。”涂山娘子明显松了口气。 王诩笑着摇摇头,转身离开。 等王诩回到石屋后,涂山娘子扔下工兵铲,紧张兮兮的拉走陪着墨怜分发食物的哑儿,回到他们的茅屋。 “娘,怎么了?” 借着月光,哑儿惊讶的看着母亲那张惊慌失措的脸,哑儿其实并不是哑巴,反而声音十分悦耳。 “哑儿,谁让你去跟大帝接触的!”涂山娘子压低声音,用力的捏着哑儿瘦弱的肩膀。 肩膀吃痛,但是哑儿却没有发出痛呼,反而十分关切的安抚道“娘,我没有接触他,但是他好像对我特别关注。” 涂山娘子听后松了口气,紧紧的抱着哑儿颤声道“哑儿,你要记得,离他远一点,你屠叔叔很快就会来接我们了。” 哑儿轻轻拍打着母亲顫抖的身子“娘,他,真的是神灵嘛?” “娘也不知道。”涂山娘子摇摇头“但是这个人太过古怪,而且他似乎跟那个秦贼相熟。” 哑儿那双黑亮的眸子里闪烁一丝冷意,恨声说道“秦贼!” “好啦好啦,不要去想那么多,熬过这几天等你屠叔叔来,我们母子找个偏僻的小镇从新开始,再也不用过这种提心吊胆的日子了。”涂山娘子说着悲伤的呜咽起来。 哑儿表情一滞,嘴唇顫抖着“娘?” “燕国,要灭了!”涂山娘子呜咽道。 “秦贼!”哑儿双眼瞬间充血赤红起来。 “好了,不管是燕国,还是秦国,以后都跟我们母子没有任何关系了!”涂山娘子沉声喝道,轻轻擦拭掉哑儿脸上的泪痕“乖,忘记一切,咱们母子从新开始。” “我要为父亲报仇!”哑儿的声音像是一只幼狼。 “住嘴!”涂山娘子怒叱一声,一巴掌扇在哑儿的脸上。 哑儿蜡黄的小脸瞬间红肿起来,嘴角还有血丝溢出,却被她倔强的咽了下去,瞪大眼睛看着母亲。 “你没有父亲!他不配!”涂山娘子压抑着哭腔,恨声说道。 哑儿嘴唇动了动,最后冷哼一声别过头。 涂山娘子无声的哭泣着,颤抖着抱住哑儿呜咽喃喃道“我的儿啊,娘只有你了,就当娘求求你,不要学你那个没心肝的父亲,咱们好好过日子,娘就像看着你平安喜乐的长大。” 听着母亲悲伤的呜咽,哑儿心中一柔,轻叹了口气,正准备说些什么,门突然被敲响了。 “谁!”刚才还软弱的一塌糊涂的涂山娘子瞬间化身成一只警惕的母虎。 “是我。”门外传来墨奎沉闷的声音。 “国君,进来吧。”涂山娘子擦了擦眼泪,拍了下哑儿的肩膀,打开门。 墨奎走进来关上门,看了眼哑儿和涂山娘子“怎么了?” “没事没事。”涂山娘子敷衍道“国君有事儿?” 墨奎点点头“大帝交给你的真是公输家的秘术?” 涂山娘子摇摇头“不知道,但是闻所未闻,即便不是公输家秘术,也是巧夺天工的机关之术。” “与我墨家机关术相比如何?”墨奎沉声问道。 “各有千秋。”涂山娘子正色道“不过大帝所授的秘术,更加简洁实用。” 墨奎冷哼一声“那神兵的来路,有眉目嘛?” 涂山娘子再次摇摇头“也是闻所未闻。” “连身兼涂山氏和欧冶氏铸剑绝学的你都看不出嘛?”墨奎皱起眉。 “妾身虽然自论名气不如兄长,但是在铸剑一道自认不弱,那把神兵的铸造方法和原料,以及设计的精巧程度,都堪称巧夺天工,即便是老祖在世,也应该造不出。”涂山娘子认真的说道。 “不似人间之物?”墨奎声音有些顫抖。 “这,我真的不知道。”涂山娘子犹豫了一下,摇摇头“相传上古时期,黄帝手下铸剑大师燮取天外玄铁,溶首阳山神铜,铸就神剑轩辕,剑身流光氤氲,开山破石而不损,分海断流而不锈,跟这柄神兵,很像。” 墨奎眸子涣散了一下,瞬间清明浑身冒着冷汗“这样的神兵,他不止一把。” 涂山娘子抿了抿唇,没有开口。 “不论如何,这几日你多听从于他,尽量能够多了解一些。”墨奎说道。 “大帝的身份,国君也不知晓?”涂山娘子微微挑眉。 “等屠兄来了,就知晓了。”墨奎冷哼一声。 涂山娘子微微皱眉“国君” “好了,早点休息吧。”墨奎打断涂山娘子,推门离开。 “娘,国君似乎对大帝,有所敌意。”哑儿轻声说道。 “与我们母子无关。”涂山娘子摇摇头。 “大帝,应该是个好人。”想起王诩那张温润的笑脸,哑儿说道。 “好人?男人就没有好东西!哑儿你要记住!”涂山娘子愤愤的说道“你先睡吧,娘再去坐会儿工。” 涂山娘子走了之后,茅屋内再次陷入寂静,哑儿透过窗户看着外面欢呼雀跃的孤竹人,轻叹了口气,抱住自己的双腿蜷缩在角落。 第十五章 初入密林 第十五章初入密林 领导力这种东西是需要磨练的,王诩从小到大当过最大的官,就是初中时候的学习委员了,还是空职没实权。 不过好在白老爷子是文科院的一个干部,经常主持上千人的挖掘考古的项目,作为‘直系亲属’老爷子也经常会传授王诩一些御人之术。 华夏文化中,御人文化和政治是密不可分的,四大名著全部都是围绕着御人文化来反应政治的,尤其是《水浒传》。 看似在歌颂人格魅力,以魅力御人,实则是充斥着人性之恶中的尔虞我诈,无所不用其极的手段。 因为人心是世界上最复杂的东西,复杂到连鬼神都要避让。 白老爷子传授的御人之道是以《孙子兵法》为主的‘严御’。 《孙子兵法》云“卒未亲而罚之,则不服,卒已亲附而罚不行,则不可用。” 还没有好士卒建立好亲近的关系就执行惩罚,那么他们会不服,不服就很难使用。 已经和士卒已建立亲近关系,如果不执行军纪军法,也不能用来作战。 所以,要用怀柔宽仁使他们思想统一,用军纪军法使他们行动一致,这样就必能取得部下的敬畏和拥戴。 整个孤竹国还处于最原始的部落统治中,因为残酷的生存环境,让孤竹国人只能听从精神领袖墨奎的领导,在王诩没来之前,墨奎是唯一的领导人。 但是现在王诩以一个更高等的身份出现时,一定会出现权利交替的问题。 从刚开始,王诩就没有准备从墨奎手中接管过权利,而是选择了利用自身优势重新建立威信和统治身份。 因为王诩知道,墨奎不会轻易的将权利交给他,所以在墨奎还没有意识到自己威胁的时候,迅速在墨狼等族人面前树立了威信,强硬的抢过孤竹国的统治权。 和墨狼过招是武力震慑,用工兵铲换取的是利益依赖,改变祭祀方式是推翻规则重塑。 因为王诩算准了,墨奎的统治方式有严重的问题,一个团体,即便是民智未开的原始部落,也不可能只有一个声音,独裁统治是充满漏洞的。 效果很明显,无论是墨狼还是孤竹国其他人,对于王诩的信赖感已经超越了墨奎,因为王诩更加亲民,能够给族内带来更大的利益,更重要的是,他‘上帝’的身份对于神权文化统治下的孤竹国人有着精神压制。 只要王诩不断将自己合理‘神化’,那么在统治上就有着无可撼动的权威、 但是依旧有隐患,毕竟墨奎这个面善的老头,并没有表面上的那么简单,他的言谈举止,真的不像是一个避世多年落寞王国的领袖,更像是一个浸淫权力争斗多年的老油条。 政治家都是最好的演员,这句话在这个老头身上完美的展现着。 但是王诩之前一直有些疑惑,孤竹国根本不存在政治争斗的条件和资本,那么这个老头的政斗经验和气质是从哪儿来的? 直到发现了与孤竹国人格格不入的涂山母子后,这个问题就迎刃而解了。 墨奎与燕国,一定有着密切的联系,涂山母子的身份一定不简单。 如果不解决这个隐患,王诩确实有些难安。 因为这里遵循的是凶残的原始规则。 保命,太重要了。 如果墨奎真的有外援,那么就太危险了。 看到了半夜的地图,王诩想到了一个勉强能作为预警外敌的方法,那就是陷阱。 在村外树林边挖满陷阱,这样就算有外敌来犯,哨兵也能够提前侦查到。 摸了摸旁边的洛阳铲和工兵铲,王诩叹了口气戴好眼罩准备睡觉。 没想到都穿越了,还是逃脱不了挖坑的命运。 或许是昨天一只山猪肉给族人们提供了足够的热量,今天的族人起的特别早。 墨狼那个破锣嗓子似乎在召集族人去砍树。 “你要不要跟我一起去外面逛逛?”王诩穿好衣服,看着石床上的王离问道。 “你不是说我的伤,不适合乱走嘛?”王离看了眼王诩“你要出去?” “准备跟着墨狼他们探探路。”王诩说道。 “你们羡门中人也会迷路?”王离爬起来笑道。 “不会迷路,但是要了解路况才能不走弯路。”王诩轻笑着背好旅行包,顺手把另外一个工兵铲递给王离。 王离看着王诩手中更炫酷的洛阳铲,眨了眨眼。 “别想了,这是我的。”王诩笑道“这个是给你当拐杖的。” “本公子出行都是做轿辇或者马车的。”王离皱眉道。 “这里可没有人伺候你。”王诩笑道。 “那些野人不就是拿来使唤的?要不然养他们做什么?”王离皱眉不解的问道。 跟这种生下来就被灌输阶级观念的权贵阶级无法解释人权问题,王诩翻了个白眼“那是我的族人,不是你家的仆人,要是不想去就在这儿躺着。” “哼,你以为就你一个人怕死?”王离冷哼道。 王诩微微挑眉,瞥了眼王离,没有说话。 看见王诩出来,墨狼带着族人跑过来行礼。 “今天我跟你们去外面看看。”王诩说道。 墨狼脸色一变,抓耳挠腮的想要说什么却说不出来,连急的都红了。 “大帝天人之尊,不应该外出涉险。”这时墨怜走过来解释道“再说大帝还没有用膳。” “现在还不饿,对了今天交给你个任务。”王诩说道“族内的草席我要拿走一部分,你们最近就编草席吧。” “草席?”墨怜楞了一下,疑惑的看着王诩“大帝要用草席做什么?” “大帝想做什么做什么,用得着你过问。”王诩还没说话,王离皱着眉不悦的冷声道。 墨怜抿着唇看了眼王离,没有说话。 王诩回头瞪了眼王离“就你话多。” 说完对着墨怜笑道“自然是有我的用处,去跟族人说一声吧。” 墨怜点点头,去挨家挨户的通知,不一会儿就带着几个妇女,抱到来一堆草席。 王诩看着这些脏的都发黑的草席,倒退了一步,对族人的卫生情况表示深深的担忧。 用木板和藤绳做了一个简易拉车,让墨狼等人拉着草席,向着林外走去。 目送王诩他们消失在林中,墨怜紧蹙的眉头都没有松开过。 作为一个生活在钢铁森林中的现代人,对于原始森林最直观的感受应该就是亚马逊丛林了,那是现代人理解森林中最原始最茂密的状态了。 但是当真正进入荒无人烟,根本没有被人为开发破坏过的荆棘密布的丛林时,那种无处下脚的植被茂密感,还是让王诩感到了震惊。 同时也开始质疑了鲁迅先生当年那句‘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便变成了路’ 事实证明在上古时期的东北,你想靠着人力单纯的走出一条路是不可能的,你至少得有一把柴刀,一边砍一边走才能清理出一条路。 墨狼他们在这生活了二十多年,勉强在这边开辟除了一条紧供三个人并肩走的小路。 “你能在这种环境下活着遇见我们,真是你的福分。”王诩对着王离感叹道。 王离撇撇嘴“要不是本公子的战马被一只大虫给吓跑了,本公子怎么可能如此狼狈?” “那条大虫呢?”王诩问道。 “自然是被我宰了。”王离得意的轻哼道。 “嘁。”旁边的墨狼发出一声不屑的嘲讽,自从发现王离手中也有一把工兵铲的时候,他就看这个被救下来的小白脸异常不满。 工兵铲这种神兵已经被他当成了,神灵赐予最强大战士的象征。 “你这夷人什么意思?瞧不起耶耶?”王离皱眉冷喝。 少年人争强好胜的心态一览无余。 “吹嘘也不嫌害臊,即便你真的猎杀了一只大虫,身上怎会一处伤痕都没有。”墨狼嗤笑道。 “蠢货,谁告诉你猎虎非得近身搏斗了。”王离冷笑一声“把你的弓给我。” “你要做什么?这可是两石弓,要是不小心把你伤到了,大帝会怪罪我的。”墨狼嘲讽道。 “耶耶我十四岁就能开两石弓了。”王离接过墨狼背后的长弓,抽出一只羽箭,搭弓动作一气呵成,干净利落。 秦国一石大约六十五斤,两石就是一百三十斤,在后世这个拉力的弓许多专业运动员都没办法拉开。 王诩对于王离挽弓的娴熟并不意外,毕竟是名门之后,但是却对那只羽箭有些意外,原本以为只是一根狼牙箭或者石制箭,没想到一只铁箭镞! 三角形的狭刃,还闪烁着寒光,一看就是十分锋利。 在这个青铜器都没有普及的部落,出现一只铁箭镞,确实有些突兀。 不过不等王诩询问铁箭镞的来历,刺耳的利器破空声和弓弦的嗡鸣声在耳边响起,羽箭摇摆着,眨眼间就消失在密林深处,同时传来的还有一声刺耳山鸡的悲鸣。 王诩惊讶的看着满脸得意的王离。 对古代武将的武力值又有了新的评估。 王离这个水平去参加奥运会,应该能拿下一个不错的成绩。 墨狼和其他族人更是张大嘴巴不可思议的看着王离,这个面红齿白的小白脸秦人,竟然有如此射术?! “弓太差,比我的射雕宝弓差远了根本没有两石。”王离轻哼把弓扔给目瞪口呆的墨狼,嘚瑟的评价道。 墨狼不服输的咬了咬牙,锐利的目光在四周扫视了一圈,最后引弓射向另一个方向,一个族人默契的奔着箭的方向跑去,不一会儿拎着一只肥硕的灰兔子跑回来。 看了看山鸡和野兔,王诩笑了笑“看来今天的早饭已经有了。” 第十六章 千里眼和冲击钻 第十六章千里眼和冲击钻 使用,发明工具是人类区别于其他物种的主要特征之一。 工具的先进程度,直接决定着人类的效率。 就像是王诩带来的用后世高级合金技术打造的工兵铲对于伐木的效率就提高了无数倍,原本利用石器伐木的墨狼,砍伐一棵一人粗的树木至少需要一整天和大量的人力协助才能完成。 但是昨天有了工兵铲,一棵直径一米多的巨木,一天就砍了三棵,顺便还猎杀了一只野猪。 工具的先进程度对于效率的提升一目了然。 同时在于武器方面也是一样的,一个一身铁甲的人对上一身兽皮的野人,根本造不成任何有效伤害。 铁箭镞和狼牙箭的杀伤力也有着巨大的差异。 而且越是珍贵的工具,人越不舍得使用。 墨狼箭壶中一共有十二只箭,其中有三只是铁箭镞,剩下的都是兽牙箭,但是从箭头的磨损程度看来,明明更加犀利的铁箭镞却用的比较少。 “神箭这么珍贵,怎么能滥用。”听了王诩的疑问后,墨狼义正言辞的说道。 好东西不用,放到烂这种‘优良传统’,原来是从上古就流传下来的啊。 王诩笑了笑“兽牙箭锐利不足,远距离射杀没有准头,而且只能射杀小型猎物,怪不得你这么高超的射术却没有猎取太多的猎物。” 墨狼愣了下,摸着兽牙箭面露疑惑。 “兽牙箭是用野兽的牙齿和木头粗制而成的,重量轻不说,兽牙若是没有淬炼过,时间长了很容易风化变脆,让弓箭的射程和准头都大打折扣。”王诩解释道。 “不过这铁箭镞的做工还挺精细的,不像是你们这儿能打造出来的。”王离把玩着铁箭镞嘀咕道“看着有点像赵国的工艺啊。” “赵国?”王诩皱起眉。 “这是国君从神坛祈祷时神灵所赐!”墨狼有些激动的说道。 王诩阻止了王离开口“神灵所赐就是让你用来守护族人的,要多多使用,以后我们会有更多的神箭。” 墨狼气呼呼的瞪了眼王离,到一边摆弄烧烤了。 “人蠢就算了,脾气还这么大。”王离看着墨狼的背影轻哼道。 “你知道孤竹国神坛祈祷用的祭品是什么嘛?”王诩问道。 王离皱起眉“三畜?” “是奴隶。”王诩说道。 “啊?人祭?”王离一惊。 “孤竹国传承于殷商,祭祀主要就是奴隶。”王诩叹了口气“你也看到孤竹国的战力了,想要捕猎到活人奴隶,需要多大的代价你应该了解。” 王离撇了撇嘴“大丈夫血染沙场,那是荣誉。” “对于他们这些普通人来说,好好活下去才是荣誉。”王诩认真的说道。 王离别开目光,转身去折磨金雕。 “咕咕~!”金雕不满的躲避着王离的大手,求助的看着自己的主人,无奈脚上的链子被王离攥着手里,想飞都飞不起来。 王诩现在还不敢把金雕放开,以金雕现在的野外生存能力,可能活不过两集就被附近的猛禽给吃了。 “你羡门子弟把这么好的鷞鸠养成了家鸡,太可惜了。”王离撸着金雕感叹道。 “我养它不是为了狩猎。”王诩笑了笑。 “那是为了什么?”王离满脸疑惑。 “应该算是出生入死的兄弟吧。”王诩笑道。 “你跟一个扁毛畜生谈兄论弟?”王离瞪大眼睛“你们羡门中人都这么会玩吗?” “跟你这种愚人解释不清。”王诩轻笑着摇摇头,接过族人递过来烤熟的兔子,用小刀切成块,自己留了一些,剩下的让族人们平分了。 “还不够塞牙缝的。”王离嘀咕道。 “要不你再猎两只?”王诩轻笑道。 “本公子又不是你的射手。”王离翻了个白眼。 王诩笑了笑,突然起身在旁边一颗参天大树上旁蹲下,割了一株草药回来。 “这是什么?”王离好奇的问道。 “龙葵,一种可以缓解胃疼的草药。”王诩满脸笑意,这种在野外收集药材植物的体验还是很有趣。 “看着像果实啊。”王离拿过一颗就要往嘴里塞。 “你这么吃,很可能会腹泻而死。”王诩笑道。 王离手一抖,怒视“你不说是草药嘛?” “是药三分毒你没听说过?毒药有时也是良药。”王诩笑了笑又收集了几株龙葵放进包里“任何事情都是有两面性的,在不同人的手中,效果就是不一样的。” 王离皱起眉,似乎想到了什么。 王诩拿出指南针确定了下方向,然后召集休息好的族人们继续赶路。 “大帝,再往前就到了通往燕都的大路。”在一处相对空旷的斜坡边墨狼报告道。 王诩走上斜坡看了眼,下面确实是连接着一条明显人为修整过的土路,周边的都是低矮的灌木,没有太高的树木。 “燕人将这边的树木都砍回去修建宫殿了。”墨狼解释道。 “这边经常有燕人来往?”王诩问道。 “往前百里,有一个燕国小镇,我们每年的贡品都是送到那边,燕人很少过来。”墨狼摇头说道。 “那他们怎么通知你们?”王诩疑惑道。 “每年到了交税的时候,国君会带着我们去,不需要通知。”墨狼回答道。 王诩微微皱眉“今年的税收交了吗?” “没有,国君说今年税收延后了。”墨狼说道。 “他又是怎么知道的?”王诩一怔。 “不知道,应该天神预示的吧。”墨狼摇摇头。 “你们天神真是不简单啊。”王离笑眯眯的瞥了眼王诩“连今年我们大军灭燕都知道。” 王诩没有搭理他,用洛阳铲在斜坡上挖了一铲子“在这儿挖一个一人半高的深坑。” “啊?”墨狼一怔,似乎没有理解王诩的意思。 王诩没有回答,洛阳铲熟练的挥舞起来。 墨狼和族人面面相觑的互看了一样,连忙上前跪下“大帝怎能亲自动手。” “那你们来。”王诩把洛阳铲扔给墨狼,又把王离手上的工兵铲等给另外一个族人,站在斜坡的最高处,拿出望远镜眺望四方。 “刚才看你铲地的手法很熟练啊,怎么你们羡门子弟还要干这种粗活。”王离好奇的问道。 “粗活只是你们这些俗人下的定义罢了,我们羡门管这些活动叫做消遣娱乐。”王诩笑道。 “你们羡门中人果然会玩。”王离扯了扯嘴角,好奇的看着王诩手中的望远镜“这是什么?” “千里眼。”王诩说道。 “啥?”王离瞳孔一缩,惊呼道。 “千里眼。”王诩笑着把望远镜架在王离的眼睛前。 “啊!”王离吓得惊叫一声,从斜坡上滚了下去。 王诩笑着摇摇头,继续观察了下地势,墨狼说的城镇他没有看到,可能离得太远了,但是确实看到了远处的一条河,河岸两边有农田。 “这真的是千里眼?”满是泥土狼狈不堪的王离爬上来,颤声问道。 “自己拿着玩去。”王诩把望远镜扔给他,拿出地图估算了一下。 这个斜坡应该算是唯一的入口了,从其他地方想要穿过丛林找到孤竹国,很有难度。 哨兵每天来这里侦查路程大约一个多小时,自己只要在这边沿途一直挖陷阱,除非燕国派遣千人队伍来,否则等到这些人来的时候,也伤亡的差不多,早就被哨兵发现了。 有工兵铲和洛阳铲这种利器,一个两米多深的坑墨狼等人二十分钟就挖好了,王诩又砍了周边的小树,把两头削尖插在洞坑底,上面盖上草席,再铺一层浮土,一个简单的陷阱就成功了。 大白天如果不认真看,基本上看不出来任何意外。 “你们羡门中人也用这么卑劣的手段?”王离满脸嫌弃的问道。 王诩把望远镜从恋恋不舍的王离怀中抢过来“这边经常有野兽出没,在这一片布满陷阱,运气好的话,族人过冬的储备就能解决了。” 王离看着那个只能容一只狐狸掉进去的陷阱“这种陷阱连个兔子都抓不到。” “那就挖大一点。”王诩拍了拍墨狼的肩膀。 墨狼一听是为了族人的过冬储备,瞬间打起十二分精神,带着族人更努力的挖坑,十几个族人轮班,工作效率很高。 王诩为了提高效率,拿出了宝贵的冲击钻。 考古用的冲击钻都是蓄电式的,因为下墓时墓道长切湿润,用电线冲击钻有一定危险。 之所以说现在的冲击钻宝贵,就是因为这东西用一次少一次了,虽然有太阳能充电板,但是那个只能给手机笔记本这样小电伏的东西充电。 当冲击钻带着巨大的动静,轻而易举的推到一棵直径一米的巨木时,所有人包括王离都腿软的跪在里地上,冲着烟尘弥漫中倒塌的巨木满脸惊恐。 如果之前王诩带来的‘神迹’他们还勉强可以接受的话,那么王诩此时带来的震撼,已经是真神的化身了。 第十七章 愚蠢的凡人 d d d 第十七章愚蠢的凡人 大多数人类都习惯把超出自己理解范围的所有事情,赋予神秘不可知的超自然定义,也就是广泛意义上的神灵。 这其实是人类趋利避害基因中的一个潜在习惯,是源于恐惧和懦弱,放弃跳出舒适圈,放弃寻找解决问题或者理解问题的方式。 只有少数部分敢于第一个吃螃蟹的人,愿意用巨大的代价去探索这些未知的恐惧,而这些人大部分在当代都是下场凄惨的,但是在人类文明史上将会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被用诗歌颂。 因为他们是引领文明前进,探索知识和未知的先驱者。 拥有这种特征的人类,首先都拥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求知欲或者无谓心。 这两种特征除了生而知之带来的之外,还有可以后天教育,就是后世的文盲科普改变的思维方式。 冲击钻的原理和能力,对于古代人毫无疑问就是这种‘神灵之力’,即便是已经处于精英阶级的王离,在亲眼见到一个参天巨木在王诩手中不过一分钟就轰然倒塌的景象,都吓得尿了裤子。 其实也并不是他胆子,主要是这副画面太过冲击。 墨狼等人更是磕头磕的头都破了,王诩付出了一人一颗‘仙丹’的代价,才安抚了他们的神魂。 “这就是神灵之力?”王离目光呆滞的坐在地上,也不管自己吓尿的尴尬。 “算是吧。”王诩收起冲击钻“不过这种力量也是凡人可以掌握的。” “真的?”王离呆滞的双眸瞬间聚光,激动的声音都劈了。 “但是以现在以你们民智未开的状态,至少还要几百年吧。”王诩笑眯眯的说道。 “如果掌握了这种力量,任何敌人在我面前都是土鸡瓦犬。”王离眸子里闪烁着疯狂的光芒。 “但是你终究是一个人。”王诩笑了笑“当你一个掌握这种力量的时候,这种力量其实并没有你想象中那么强大,但是当一群人掌握这种力量的时候,这种力量的作用也没有你想象中那么强大。” 王离瞳孔一缩,似乎没有听懂这句话。 “一个人的力量终究是有限的,即便是神灵,也都需要团队。”王诩笑着说道“你崇敬的那种绝对力量,其实是不存在的。” “如果我拥有这种力量,至少不会被逼到这里。”王离恨声说道。~ 爱奇ahrf=”ahrf=&t;:/>/>i7”&t;&t;&t;:/>/>i7”/>a”ahrf=&t;:/>/>i7/>a&t;&t;&t;i7/>a/>a¥…说更好更新更快 “如果你掌握了这种力量,你和你的家族会消失的更加彻底。”王诩笑了笑。 “难道只有造反一条路能够活命?”王离神色复杂的说道。 “这个问题,人类花了几千年都没有解决。”王诩叹息着说道。 “神灵也不能?”王离皱起眉。 王诩笑着摇摇头,没有回答,走向墨狼那边。 吃了‘仙丹’恢复了一些神志的族人们围坐在那可巨木旁边,看着那个可怕的断裂处,他们无法想象,到底是什么力量造成这么可怕的创口。 见到王诩走过来,他们立马瑟瑟发抖的跪在地上,不敢抬头。 “不要太过恐惧这种力量,在未来的某一天,你们的子嗣也会拥有这种力量。”王诩声音温和的说道。 “大帝是要将这种力量赏赐给我们?”墨狼红着眼睛,颤声问道。 “现在的我们,不足以掌握这种力量,但是只要孤竹国不灭,终究这种力量会降临,重塑我们殷商盛世。”王诩一脸高深莫测的说道。 “愿誓死效忠大帝,生为商人,死亦商鬼!”墨狼带着其他族人用利器狠狠的划破手掌,用猩红的鲜血在脸上和身上画着一个古怪的符号,诚诚恳恳的拜服。 王诩没有制止,因为他知道这应该是一种最高级的效忠仪式,得到了墨狼等战士的效忠,就相当于得到孤竹国的统治权。 “帝将赐予你荣耀。”王诩学着中二动漫里的台词,将手按在墨狼的额头上。 墨狼激动的身子都在打摆子。 “好了,我来给你们包扎一下。”王诩拿出纱布和云南白药,帮着墨狼等人包扎了一下手上的伤口。 这些人对自己下手是真的狠,用石器割的伤口都连着肉,而且还一脸不在意的神情,让王诩很担心他们会因为破伤风感染而死,这些战士可是他立足的根本,损失一个都让他难以承受。 在帮最后一个战士包扎好伤口之后,王诩突然意识到一个严重的问题,自己的思考方式已经从一个以仁义礼智信全面发展的现代人,完全转变成了以生存为第一底线的‘野蛮人’。 人类的适应能力,真的是太可怕了。 王诩觉得自己得尽快寻找到一个稳定的栖息地,否则在这种原始环境下,自己都要被同化成一个原始人了。 被王诩包扎好伤口的族人们像是得到了萨满&buff加成,挖起坑洞的效率更高了。 脱掉被尿湿的衣袍,王离穿上了王诩给他的一次性内裤,这个时代的华夏人的裤子还处于开裆裤的水平,第一次穿紧贴身的内裤,让王离别扭了很久。 “你们羡门中人穿这样的服装,不难受嘛?”王离削着木刺问道。 “羡门中人比较含蓄,不太适应遛鸟。”王诩研究刚采摘的几株植物,随口答道。 “可是这么紧的衣服,很寒酸啊。”王离笑道。 “所以说你们是愚蠢的凡人啊。”王诩轻嗤道。 王离扯了扯嘴角,轻哼一声“刚才你说要恢复殷商盛世?” “别想了,我的盛世不是造反。”王诩摇摇头“生灵涂炭是我们羡门的大忌讳。”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有我大秦在,何处是你殷商盛世?”王离皱眉道。 “你知道普天之下有多大嘛?”王诩勾起嘴角。 “这,反正没有我大秦铁骑到不了的地方。”王离冷哼道。 “那我可以下海,在海的另一边,有不于这片土地的蛮荒之地,那里有着更温和的气候,更丰盛的物种,更少的人烟,更大的辽土。”王诩轻笑道。 “不可能,大海已经是天地的尽头了!”王离争辩道。 “愚蠢的凡人。”王诩轻哼道“不要想着唆使我帮着你造反了,别说就算我答应了,你父亲也不可能答应。” “为什么?”王离一怔。 “你王家为秦国鞍前马后几百年,就算是家破人亡,也不可能背上反贼的骂名,文信侯的后尘,你王家不会步的。”王诩摇摇头“如果我没有猜错,没有你这个要幺蛾子的话,你父亲在打完燕国之后,就会交出手中兵权,像你爷爷一样明哲保身,退出朝堂。” “那我王家这几百年的付出,就换不来王上的一点信任?”王离不甘的问道。 “对于帝王来说,信任和天下相比,微不足道。”王诩摇摇头“这个道理,当臣子的很难明了。” 王离轻哼一声,愤愤的把削好的木刺仍在一边“什么是幺蛾子?” “就是没事找事,自作聪明,就像你这样。”王诩笑道。 “我这是为奸人所害!”王离愤愤的说道。 “不要为自己的愚蠢找借口。”王诩摇摇头。 王离叹了口气,颓废的坐在地上茫然道“难道我真的闯祸了?” “至少你是出自孝心和好意。”王诩笑了笑。 “难道这就是父亲说的,妇人之仁?”王离疑惑道。 “妇人之仁在我们那里应该是一种美德,正是因为这世界上太多阴谋诡计,才让妇人之仁变成了一种嘲讽。”王诩摇摇头。 “这里终究是人间。”王离叹了口气。 “那就用人间的规则来反抗。”王诩笑了笑。 “嗯?”王离微微挑眉。 “人间最大的规则,无异于利益交换,当你能够拿出足够的筹码,自然能够换取到你想要的价值。”王诩说道。 “世事如此?”王离问道。 “也有例外,不过这些例外的人,都成了死人。”王诩叹了口气。 “我不想当个死人。”王离正色道。 “那就好好活着。”王诩拍了拍他的肩膀。 “我有什么价值?”王离问道。 “你武功至少不错,打猎也是一把好手。”王诩轻笑道。 “我堂堂一个大良造,你让我去当猎手?”王离怒道。 “猎手都当不好,还当什么大良造。”王诩轻嗤了一声“再说你的大良造是怎么得来的,心里没点逼数?” 王离缩了缩脖子“是我爷爷跟王上求来的。” “哦?我还以为是秦王特赐呢?秦国的爵位不是不能世袭?”王诩疑惑道。 “爵位确实不能世袭,但是当年王上请我爷爷出山平楚的时候亲口允诺了这条,只要我身上再有战功,就能接任我爷爷的爵位。”王离说着脸上带着骄傲的表情。 对于他们臣子来说能让王上改变规则,确实是无上的荣耀。 “你爷爷对你还真是不错。”王诩笑道。 “那当然,可惜我父亲不喜欢我,要是平魏的时候带上我,我现在早就接任侯爵了。”王离不满的说道。 王诩瞥了眼他“说你蠢你还真蠢,你以为王上的妥协,真的是什么好事儿?” 王离一怔。 “你尚未弱冠便以位列彻侯,你父尚在壮年,到时候你们王家双侯,让王上如何自处?”王诩笑道“对了,丞相王绾,跟你有关系吗?” “是我族叔啊。”王离大大咧咧的回答。 “我要是秦王,早就把你家找个借口给拿下了。”王诩翻了个白眼。 “凭什么?”王离不满道。 “功高震主已经不足以形容你们王家了。”王诩叹了口气“希望你父亲是真的讨厌你,要不然你们王家真的可能因为你糟大难。” 王离瞳孔一缩。 第十八章 挖坑都能挖出铁矿的辽北大地 d d d 第十八章挖坑都能挖出铁矿的辽北大地 王离并不傻,相反是一个难得的有脑子的聪明人。 但是他明显是那种被家族保护的过好的孩子,即便天资聪颖硬生生被他父亲管成了一个傻子。 不过也可以理解,王家这种在秦朝基本上算是权势滔天的家族,应该秉承‘富不过三代’的优良传统,有着王翦,王贲,王绾两代人臣之极,若是第三代也后继有人,那么对于皇室的冲击力可想而知。 皇室不可能容忍一个家族,在朝堂根深地步,大权独揽三代的。 尤其是始皇帝这样的霸道性格,在加上统一六国之后,军权自然会被无限制的削弱,如果王家只有军权也无所谓,和平时代对于军权架空还是有很多方法的,但是在内政之上,王家还有个丞相王绾,那就得另做打算了。 这种文武俱全的家族勋贵,一向都是历代皇帝的心头大患,汉朝卫霍家族是一个极其少数的例子,但是也有卫霍是皇族外戚的原因在。 剩下的这种文武双全,三代不衰的大家族一般只有两条路可以走,造反起义或者等着被是皇室清算。 魏晋的司马家只能选择造反,南北朝的桓温家族也只能走向造反之路,隋朝的天选李家也只有‘起义’,唐朝外戚长孙家族最后也没有落的好下场。 王家完全符合这些等着被皇帝针对的条件,所以很有先见之明的老爷子王翦自然会把第三代的独苗王离养成一个傻子。 只可惜即便如此,皇帝似乎也并没有放过王家的打算。 敢算计王家独苗,如果说背后没有皇帝的默许是不可能的。 以为即便是生死政敌也不会在这个关头出手,因为万一因为这件事情影响了一统六国的大计,那就是十个脑袋都不够砍的罪过。 看着王离一脸智障的削木刺的样子,王诩更加坚定了,在没有足够自保的能力之前,绝对不参与到中原的斗争,这些政治家,都是杀人不见血的魔鬼。 “大帝,这里挖不下去了!”墨狼的扯着嗓子喊道。 “那就换个地方。”王诩随口答道,砍了半天的木刺,让他的手酸痛无比。 过了一会儿,墨狼的声音又传了过来“大帝,这里也挖不动了。” 王诩皱起眉看过去,原本以为是挖到花岗岩或者其他岩石了,但是看了下两个挖掘点的距离,王诩觉得这片的土质应该不会有这么大范围的岩石层,他用洛阳铲都测过了。 疑惑的走过去,看了看墨狼等人挖了一米多深的洞,用洛阳铲敲了敲坑底,清脆的金石碰撞声让王诩发出一声惊疑一声。 跟土地打了半辈子交到的考古者,一听就知道这个声音绝对不是岩石层。 蹲在坑底捡起其中一块碎石掺杂,倒吸一口冷气后大笑出声。 听着坑底王诩传来的大笑声,墨狼等人都惊恐的不知所措。 “发现什么了?”王离也好奇的问道。 “铁矿。”王诩大笑道。 “啥?”王离一惊。 “可惜了不能在这儿长住。”王诩叹了口气“把石锤给我。” 接过墨狼递过来的石锤,王诩蹲在地上开始敲碎铁矿,越敲越兴奋。 早就知道东北地区的矿产资源丰富,但是没想到在还没开发过的东北地区矿产资源如此丰富,随便挖个坑都能挖出来一片露天铁矿。 铁矿作为主要的矿石资源,其实在秦初也没有广泛普及开来,主要的还是以青铜为主,知道汉朝从西域传来‘炒钢法’之后,铁矿才被大肆发掘利用。 发掘出矿产这种重要的战略资源,让王诩有一种真正的在地上捡金子的兴奋感,如果能够制造大量的铁器,至少在装备上可以碾压整个东北地区的原始部落了。 挖了十几斤生矿研究了一下,虽然有些遗憾这里的铁矿质量不高属于贫矿级别,但是也够用了。 “你还懂冶铁?”王离看着蹲在地上研究石头的王诩问道。 “略懂。”王诩笑道。 “整个帝国懂得冶铁的匠师,都不足百人。”王离叹了口气“羡门果然是无所不知啊。” “你要是想学,我可以教你。”王诩把废石挑出来笑道“自己去挖一点,就能感觉出铁矿和普通石头之间的差距了。” 王离听后兴奋的拎着铁锤就跳下坑了。 有免费的劳动力当然物尽其用了,在王离敲出来近百斤的生矿后,王诩让墨狼等人把矿洞填上,并且做了个标记,开始返程。 回去的时候还猎杀到了一只马鹿。 古代动物的体型再次刷新了王诩的认知,这只马鹿比他后世在动物园看过的足足大了两圈,如果不是鹿角不一样,王诩还以为是只麋鹿。 满载而归回到部落的时候,自然受到了热烈的欢迎。 “带着族人先把吃饭吧。”王诩把瑞士军刀交给墨怜。 “大帝辛劳一天,您的膳食已经准备好了。”墨怜恭敬的接过瑞士军刀。 “涂山氏呢?”王诩在人群中扫了一眼。 “涂山氏还在制作木甲,今天已经制成三套了。”墨怜答道。 王诩点点头,招呼了一声在跟族人闲聊的墨狼等人,让他们拖着矿到后山。 孤竹国部落的位置算是一个开放式的山谷,依着一座山建立的,后山有一座石造的祭坛,听说当初王诩就是‘降临’在祭坛上的。 但是王诩探查了整个山体,都没有山洞和矿洞的痕迹,自己到底是怎么过来的,他也不清楚。 让墨狼等人把柴火堆在一块巨石上,然后用打火机点燃,看着熊熊烈火烧着巨石,所有人都用看智障的目光看着王诩。 连他们都知道石头是烧不着,王诩这么做是为了什么? “你不是想要把石头烧着吧?”王离疑惑的问道。 王诩开了个罐头倒在墨怜给她煮的鬼禾粥里,自己盛了两碗后,分给其他人“等下你就知道为什么了。” 王离撇撇嘴,接过粥后一饮而尽,看着围着青铜釜狼吞虎咽的墨狼等人“浪费仙珍。” 王诩笑了笑着摇摇头,看着身披一副木甲的墨奎和涂山娘子走来。 “大帝看看今日调整过的木铠。”墨奎恭恭敬敬的说道。 王诩用手掂量了下重量“已经很不错了,防御力如何?” “三十米以内一石兽牙箭入半寸,青铜箭镞射穿。”墨奎回答道。 “如果里外能够蒙上两层兽皮,三十米以内青铜箭镞也射不穿,可惜族内没有足够的兽皮,用草编作用不大。”涂山娘子借着说道。 “辛苦了,来看看我们今天发现了什么?”王诩笑着指着地上堆成山的铁矿笑道。 涂山娘子拿起两块看了看,惊呼一声“是铁矿?” 王诩假装没有看到那双墨奎原本温和的眸子瞬间变得冷冽,笑着说道“涂山氏果然见多识广啊。” 涂山娘子惊得手中矿石都掉在地上,她见到铁矿一时惊讶脱口而出,无意中暴露了自己铁矿知道这种东西的事实。 “既然涂山氏认识此物,自然知道提炼之法。”王诩笑了笑,看着已经被烧得通红的巨石,拿起旁边的木瓢舀起冷水泼了上去。 “咔咔咔”响了的碎裂声引起所有人的注意。 在所有人震惊的目光下,巨石像是脆弱的玻璃一样,四分五裂的碎开。 王诩绕着巨石不断泼水,坚硬的巨石像是被抽丝剥茧般碎裂开来,块儿不规则的碎石散落一地。 “请大帝恕罪,臣女虽然有提炼之法,但是却没有炼炉。”涂山娘子跟墨奎交换了下眼色,跪下说道。 “起来吧,没有设备又不是你的罪过。”王诩笑了笑“没有条件,创造条件就好了。” 涂山娘子疑惑的看着王诩,没太听懂他在说什么。 “在这儿也挖个地洞。”王诩在山壁边找了个位置。 墨狼等人熟练的按照王诩的吩咐开始工作。 古代人冶铁主要的难度就在于不懂的各种化学公式还有温度能量转化,所以需要大量的试验才能整理经验冶铁。 而作为创造过‘超英赶美’炼钢神话的华夏后裔,知道一种很本土的冶铁方式。 两千多年后某位伟人喊出了‘超英赶美’的口号,让整个华夏大地陷入了炼钢的热潮中,同时也出现了很多‘本土冶铁工具’,叫做土高炉。 土高炉的制作原理很简单,就是石砖和黏土做成一个高炉,但是由于高炉结构问题,其实并不能够炼钢,但是对于冶铁来说还是没什么问题的。 没有黏土和水泥,挖个地洞结合一下土炉的回热原理也是能够达到提纯熟铁的效果。 没有石炭和煤炭,全靠木炭的能量要达到生铁的熔点可能要很长时间,王诩只能再做一个大型的风扇连着土高炉。 熟铁虽然在硬度上不够坚硬,但是做锤子斧头以及箭镞之类的东西还是没有问题的。 第十九章 复兴之锤 d d d 第十九章复兴之锤 地洞中传来的火光仿佛要将这片土地都燃烧起来了,站在地上都能感觉到下面滚滚而来的热气随着墨狼沉重的嘶吼流窜着。 看着坐在篝火边给族人传授草药知识的王诩,墨奎的脸色越发的凝重。 他越来越看不懂这个男人了,如果不是自己捡到他的时候,他是处于昏迷当中的话,他可能真的以为这个男人是天神下凡了。 越是近神者,越不相信神。 他从就在上一代国君的教导下,知道了这个道理,虽然没有明确的告诉他,这个世上到底有没有神,但是神是作为统治工具而存在的道理,贯穿着墨奎的人生。 每况愈下的孤竹国已经让他的统治开始有了问题,尤其是今年得到秦国会大举进攻燕国的消息后,墨奎就陷入了焦虑当中。 秦国的强大即便他没有接触过,也是如雷贯耳,而且秦军的残暴更是如雷贯耳,一旦燕国被灭,那么作为附属国的孤竹自然会并入秦国的统治。 秦国跟所有国家都不同,它像是一个永远不满足的饕鬄,想要吞噬掉一切化身它身体的一部分,在燕国的时候,孤竹国还能因为弱进贡的方式成为附属国,一旦陷入秦国统治下,墨奎知道,自己的国君之路,就已经走到头了。 为了能够在这个悲剧来临之前,能够做最后一搏,墨奎想要带领族人去投靠齐国,却遭到了族人们的强烈反对。 族人们不愿意离开这边故土,同时也对即将来到的末日一无所知,就在墨奎急需一个能够挽回话语权和统治权的时候,昏迷的王诩出了。 如果不是那只神俊的老鹰,一个衣着怪异的人顶多会被当成奴隶祭祀。 但是正是因为这只老鹰,让墨奎想到了一个天衣无缝的方案,就是利用‘神谕’来指引族人们的方向。 但是他万万想不到的是,这个凭空出现的怪人,打乱了他所有的计划,甚至架空了他的统治权。 同时因为王诩出现一连串的连锁反应,也让墨奎多次动摇,不知所措。 “老头,年纪大了就早点睡吧。”王离阴阳怪气的声音打断了墨奎的沉思。 墨奎身子一僵,笑着转过头“大帝还在为国操劳,做臣子的怎能偷懒,倒是武城君若是累了可以早些休息。” “你知道我的身份?”王离微微挑眉。 “是大帝告知我的。”墨奎笑了笑。 “没想到一个蛮荒之属,还有你这样的知礼之人。”王离笑了笑。 “孤竹国百年前也是一方诸侯列国。”墨奎神色傲然的说道。 “确实听闻过,孤竹国之名,不过早以为被齐所灭,没想到还有残部啊。”王离笑了笑“不过你们都如此落魄了,为什么不纳入燕国,反而宁可在林中茹毛饮血还要保留国号?” “孤竹国存世一日,便为殷商守辽北疆土一日。”墨奎硬气的说道。 “你们倒是中心的商臣啊。”王离眯着眼笑道“不过你们也算幸运,等到了天命中的殷商大帝降世,你这个国君,功不可没哦。” 墨奎微微皱眉,似乎听出了王离话中有话。 “放心吧,孤竹国与我有救命之恩,我虽然只是个的武成君,但是在秦国护你们周全还是没什么问题的。”王离笑呵呵的说道。 “那就多谢武城君美意了,不过大帝似乎自有打算,我们做臣子的谨遵帝命便是。”墨奎不动声色的说道。 “尊帝命,是为臣子的本分,国君是个本分人啊。”王离笑着拍了拍墨奎的肩膀,绕着他走向王诩那边。 墨奎擦了擦额角的冷汗,也跟了上去。 王诩正在带领族人们玩砂子。 砂子跟沙子是不一样的东西,砂子是要人工打磨出来的,所以颗粒和饱满度会更强,适合做砂模或者打磨工具。 而沙子因为是由大自然的力量经过千百年打磨而成的,极为细柔软,适宜装入一些柔软的用品之中。 王诩带着族人把砂子打磨出来,做了一个简易的锤子砂模,等着土高炉里的铁液。 “已经烧了一个时辰了,烧了好几棵树了,还能不能成了?”王离打了个哈欠问道。 “木炭的热量有限,如果有煤炭的话,早就烧成了。”王诩笑了笑“要是困了你就先去睡啊。” “我就是想看看,你弄的这个砂子到底能不能铸成。”王离晃了晃头“我从来没有见过你这种铸造方式的。” “到时候你就知道了。”王诩笑了笑,摸了摸旁边已经趴在石头上睡着的孩的头,对他的家长说的“你们先去睡吧。” 所有大人都摇头,表示大帝不睡,他们怎么敢先睡。 王诩也不强求,继续带着他们一起玩砂子。 “起炉了!”随着墨狼一声粗犷的低吼,所有昏昏欲睡的人都瞬间惊醒,瞪大眼睛,看着王诩拿起洛阳铲,从土高炉中铲了一锹的亮红色还冒着火光的铁水,通过砂模的口倒了进去。 溢出的亮红色铁水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溶解着砂子,发出让人牙酸的溶解声,还有一股刺鼻的味道。 十几秒后,铁水彻底冷却后敲掉,倒上水冷却表层一阵青烟冒出来之后,一个成型的锤头就呈现在众人面前。 “继续烧。”王诩对着下面的墨狼喊道。 然后又蹲下用石锤敲了敲锤头,可能是还没有彻底冷却的关系,敲了一下竟然凹进一块。 “还是杂质太多了。”王诩遗憾的摇摇头。 “没有经过百炼自然不坚固。”王离蹲在地上看了眼说道。 “有了锤子自然能有百炼铁。”王诩笑了笑,等锤头彻底冷却后安上木柄,虽然不是第一次浇铸,但是在如此原生态的环境下浇铸成功还是挺有纪念意义的。 这个的锤子,将会成为这个遗失了文明的蛮荒部落复兴之锤。 把这把虽然质量一般,但是胜在富有特殊意义的锤子给族人们传递一番后,王诩再次赢得了所有人的尊重和敬畏。 新的工具诞生,象征着他们要告白粗糙简陋的石制工具了,虽然他们目前也不知道,这个锤子到底能够做些什么。 借着这股火还没灭,王诩一股脑的把剩下的铁矿都扔了进去,然后又带领族人,做了斧子和箭簇的砂模,举全族之力忙活了一整夜,直到天明。 终于把这一百多斤的生铁都挥霍完了。 成果还是有些没有达到王诩的目标,可能是这批贫矿的质量太差了,又或者是木炭的能量不足,一百多斤生铁浇铸了六把斧子,一口铁锅和五把锤子,二十六枚粗坯箭簇之外,剩下的都变成了废铁。 这些东西加起来也就不到三十斤,损耗率高大百分之六十以上,而且还烧光了族内囤积的所有木料,可谓是成本巨大。 但是即便如此,族人们却欢呼雀跃不已,他们不懂什么是损耗,什么是成本,他们更在意的是族里可以铸造铁器了,这对于他们来说才是最重要的成就。 墨奎跟着熬了一晚上,眼睛都敖红了,本来就枯瘦的身子显得更加消瘦了,看着被族人们围在中央叩拜的王诩,叹了口气迎着日出往茅屋走去。 背影落寞又酸涩。 第二十章 狗屠屠檀 第二十章狗屠屠檀 焦虑是睡眠最大的敌人。 尤其是王诩这样经历了太多诡异事件的人,这么多天都没有睡过好觉,基本上有任何风吹草动都会瞬间惊醒。 通宵熬夜冶铁加上这几天的疲劳,让王诩终于睡了一个好觉。 不止是王诩,孤竹国其他的族人也第一次尝试了昼夜颠倒的时差,整个部落大白天鸦雀无声,两个负责警戒的战士也在村口打着哈欠,丝毫没有注意到有个人影在部落游荡了好一会儿,最后溜进了墨奎的茅屋。 “怎么这么快就来了?”听到响动的墨奎从草席上惊坐而起,看着那一身侠士短打,腰间别着一把鞘刀的壮汉。 壮汉把扯下脸上的黑布,露出一张普通的国字脸,整张脸唯一能够让人印象深刻的,就是那一双阴沉的眸子“国君怎么住在这里?我看王宫似乎住着别人?而且大白天怎么都在睡觉?我还以为出事儿了。” “你先坐下。”墨奎疑神疑鬼的把他拉进来,看了看外面后关上门“你怎么没打招呼就来了?” “事出突然,来不及给你发信号。”壮汉摇摇头“秦贼穿林而入,神兵天降包围了辽阳城。” “城陷了?”墨奎脸色大变。 “还没有,秦贼有点奇怪,三天了只围城不进攻。”壮汉摇摇头“但是辽阳城内有大动静,小高那边打探了一个重要消息,我就匆匆赶来了。” “什么消息?”墨奎问道。 “秦贼主帅王贲,似乎很着急的搜寻着什么重要的东西,甚至不惜把安插在辽阳城里的细作都调出城外了。”壮汉沉声说道“我担心那些人查到这边,就赶紧连夜赶回来转移你们。” “我知道他在找什么。”墨奎神色复杂的说道。 “嗯?”壮汉一怔。 “秦国大良造王离,他的独子在我们这。”墨奎说道。 壮汉瞪大眼睛低吼道“怎么回事儿?” “你且安神,听我说。”墨奎叹了口气,把这几天发生的事情告诉壮汉。 壮汉听完后沉默良久“那个什么大帝,到底是什么人?真的是凭空出现的?” “我也不知道,当时我只是以为是个在山间迷路的旅人,想要借着他的那只玄鹰做一些文章,没想到。”墨奎叹了口气。 “太怪异了。”壮汉眉头紧锁“我早听闻,燕辽之地有山精野怪化形而乱世,还听闻此地有羡门神山隐匿,听你这么一说,这个大帝,有点像这两种人,否则怎么可能拥有这么多神秘的能力?” “我现在也拿不准主意,但是如果咱们的计划想要执行,就不得不经由他手。”墨奎叹息道。 “要我说就放弃你这些冥顽不灵的族人。”壮汉冷哼道“要不然也是拖累。” “没有这些族人,我又何必去齐国寻生计?”墨奎瞪了眼壮汉。 “迂腐。”壮汉冷哼一声站起身摸着腰间鞘刀“不过不管是山精鬼怪还是高誓下凡,一刀就能试出来。” “屠兄稍安勿躁。”墨奎脸色一变,拦住壮汉“要留他一条性命。” 壮汉咧嘴露出一口白牙狞笑道“废话,一个懂冶铁知权术的人才,自然不会一刀剁了。” 墨奎松了口气“至少到现在,他对我们还是很有善意的,你只需试探他一下即可。” 壮汉轻笑一声,推门而出走向石屋,墨奎跟在后面。 壮汉透过门缝往里面看了眼,对王诩的帐篷产生了不小的兴趣,又看了看石床上躺着的人,转头对墨奎说“你等下守在门口,谁跑出去就一石头放倒。” 墨奎点点头。 壮汉推开门,尽管脚步悄无声息,依旧吵醒了角落里的金雕。 “啁!”受惊的金雕发出一声尖锐的鹰唳。 壮汉心思一沉,瞬间抽刀用刀背劈向石床上起身抓起工兵铲反击的王离。 “叮!”鞘刀和工兵铲相撞,迸发出刺耳的嗡鸣和火花。 壮汉一惊,诧异的看着那把造型古怪的武器,自己这把刀是铸剑大师欧冶子的遗做,削铁如泥无往不利,却不能磕破这个古怪的武器。 “什么人?”梦中惊醒的王诩从帐篷里钻出来,就看到一个浑身戾气的陌生壮汉持刀与王离对峙,心中大惊。 难道这么快墨奎的援手就来了? 从来没有经历过这种生死攸关的场面让王诩还是愣住了几秒钟。 在这几秒钟之间,王离手中的工兵铲已经和壮汉的鞘刀碰撞了十几次,金属的碰撞声震耳欲聋。 不过王离虽然武功不错,但是明显不是这个壮汉的对手,很快就被从石床上逼了下来,腿上的伤口行动不便,被壮汉一刀掀翻。 这时王诩空白的大脑来不及思考,身体就做出了反应,一脚踢向壮汉的腿弯。 壮汉被踢得半跪在地上,身子却诡异的转了个身,手中鞘刀投掷向王诩。 王诩瞪大眼睛看着那把刀像是一束流光般,跟自己的肩膀擦身而过,甚至都能感觉到刀风割破了他的袖子。 但是大脑却突然间恢复了转动,尽管剧烈的心跳刺激着肾上腺素,让血流奔涌的浑身颤抖,但是王诩还是一下子冷静下来,脑海中闪过三种制服壮汉的方法。 但是没等他决定哪一种可以实施的时候,自己的咽喉已经被一只大手给禁锢住了,从那只大手上传来的血腥气险些熏得王诩窒息。 这得是沾了多少血的手,能有这种味道的残留。 “都安静点,我不会伤你们性命。”壮汉钳住王诩的肩膀后瞪着要爬起来的王离冷声说道。 “早就说过这老匹夫有问题,你不信。”王离怒视着门口不知所措的墨奎,恨声道。 王诩被捏着脖子,说不出话来,只能瞪大眼睛给王离打眼色,让他不要乱来。 王离嘴角抽搐了一下,扔掉工兵铲骂道“竖子趁人之危,若不是耶耶身上伤还没好,一刀结果了你。” 壮汉冷笑一声“若不是留你小命有用,你觉得你还有机会在这儿说废话?” “有能耐咱们再打一遭,耶耶让你一条腿!”王离挑衅道。 “武成君稍安勿躁,且听老朽分说缘由。”墨奎神色尴尬的走进来,不敢看王诩。 “弑君可是夷三族的大罪过。”王离眯起眼,目光却看见了王诩的小动作,帮着他转移两人的注意力。 “这个君,来历未可知啊。”墨奎叹了口气。 “小子,我现在放开你,不要想着玩什呃呃呃呃呃额!”壮汉咧嘴正准备说些什么,突然感觉到一股神秘的力量从他腰侧传来,不但麻痹了他的身子,还麻痹了他的脑子,让他瞬间失去了意识。 王诩摸了摸脖子上的红印,看着倒在地上浑身抽搐口吐白沫的壮汉,轻啐道“反派死于话多没听说过?没被你掐死也被你熏死了!” 墨奎看着壮汉诡异的状态,吓得一屁股坐在地上,面如死灰。 “这也是神灵之力?”经历过冲击钻的震撼,王离的承受能力已经提高了很多,眨了眨眼问道。 “我从雷神那里借来的。”王诩晃了晃手上的电击棒,看向墨奎的目光十分复杂叹息道“我以为你是个聪明人。” “大帝饶命!罪臣真的没有冒犯之意!”墨奎跪在地上拼命磕头。 王离一脚踹翻墨奎“以上犯下者,夷三族!” “我以为你是个聪明人。”王诩看着趴伏在地上瑟瑟发抖的墨奎叹息道。 “大帝,罪臣真的无意冒犯啊!只是孤竹国危难之际容不得任何差池!”墨奎哭喊道。 “小点声,如果不想引起骚乱的话。”王诩皱起眉,走到门口看了看,石屋相当于王宫所以距离其他族人的住处很远,刚才的打斗并没有引起熟睡中族人的注意。 听到王诩这句话没有杀意,墨奎心思一动,抽泣着正襟危坐的跪在地上。 “把这个危险分子捆上。”王诩把皮绳扔给王离。 王离一瘸一拐的走过去看了看口吐白沫的壮汉“他不是死了吧。” “死不了,我有分寸。”王诩坐在石床上,安抚着受惊的金雕“墨奎,现在该说些什么你应该知道吧。” 墨奎一个响头扣在地上,抽泣不止“罪臣知晓,罪臣不应该质疑大帝之威!” “我这个大帝,是你定的。”王诩笑眯眯的说道。 墨奎身子一颤“不不不,大帝乃是天神降世拯救我孤竹国的圣主!” 王诩冷哼一声“那我问你,那神谕之画” “不敢欺瞒大帝,那确确实实是孤竹国的传承之物,我初见大帝英姿时便笃定,传承之物,就是神谕!”墨奎颤声道。 “既然如此,为何又质疑我呢?”王诩皱眉。 “罪臣也是为大帝安危担忧,大帝初入凡世,罪臣以为大帝对时局不明,希望能够妥善安排好一切,在恭迎大帝登基。”墨奎字字泣血的悲鸣道。 如果不是王诩看过很多电影,还真容易被这老头‘一片赤诚’的演技给骗过去。 “那你倒是说说,你的打算是什么?”王诩轻笑道。 墨奎擦了擦鼻涕眼泪“秦贼” “什么?”王离虎目一瞪。 “额,秦军灭燕以成定局。”墨奎赶忙改口“以秦国法规我们这些败方属国都将沦为奴隶,为了保存族内血脉,罪臣不得不做出一些决定。” “你的决定,就是勾结外人谋害大帝啊。”王离阴阳怪气的说道。 “屠檀乃是殷商正统封爵弦国,屠氏王室后裔。”墨奎反驳道。 “他叫屠檀?”王诩指着昏迷不醒的壮汉“也是孤竹国人?” “弦国与孤竹国相交莫逆,后弦国为楚国所灭,我们收留了屠氏,后来屠氏融入燕国,但是一直与我们保持世交。”墨奎说道“同时屠氏也是我们殷商后裔联盟的主要派系,大帝明鉴。” “他应该是个杀人如麻的刺客游侠吧。”王诩皱眉道。 “大帝料事如神,屠檀确实是一个知名的刺客。”墨奎点头道。 “狗屠屠檀。”一直没有出声的王离突然开口。 “什么?”王诩微微挑眉。 “狗屠屠檀,燕国有名的游侠。”王离目光怪异的看着死狗一样昏迷的屠檀“你知道五年前震惊天下的咸阳宫刺杀事件嘛?” “荆轲?!!” 第二十一章 荆轲刺秦失败的原因 第二十一章荆轲刺秦失败的原因 荆轲这个名字,对于华夏男儿来说,算是一个绕不过的坎,毫无疑问是每个男孩年少时的英雄人物。 尤其是在‘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这种千古绝唱的烘托下,一个孤胆英雄的形象太过深刻,毫无疑问,荆轲是大多数人心目中的英雄人物。 这个被人物身上有着太多元化复杂的设定,满足了很多人对于英雄主义的幻想,王诩年少的时候也迷恋过荆轲一段时间,也对这个人物进行过考据整理,这个人的事件上确实有很多值得深思的地方。 “荆轲?!!”王诩眼皮一跳,再看向昏迷的屠檀,脑海中闪过一段文献。 《史记刺客列传》:‘荆轲既至燕,爱燕之狗屠及善击筑者高渐离。荆轲嗜酒,曰与狗屠及高渐离饮于燕市,酒酣以往,高渐离击筑,荆轲和而歌于市中,相乐也,已而相泣,旁若无人者。’ 《荆轲刺秦王》:‘荆轲有所待,欲与俱,其人居远未来,而为留待。顷之未发,太子迟之。疑其有改悔,乃复请之曰:“日以尽矣,荆卿岂无意哉?丹请先遣秦武阳!”荆轲怒,叱太子曰:“今日往而不反者,竖子也!今提一匕首入不测之强秦,仆所以留者,待吾客与俱。今太子迟之,请辞决矣!”遂发。’ 这两段说的是,荆轲在燕国有两个至交,一位是击筑而歌易水畔唱出千古绝唱“风萧萧兮易水寒”的高渐离。 而在当时,荆轲还在等另外一个人,只不过那个人还没到就被太子丹催促着上路了,后世很多人都对荆轲等待的这个神秘人感到好奇。 大多数人都认为,他等待的是剑术大师盖聂一起刺杀秦始皇。 而王诩一直觉得,荆轲等的这个人,很可能就是这个没有留下姓名的狗屠。 不过让他疑惑的是,以荆轲择友水平,唯一有记载的两个好友,高渐离的为了帮他报仇卧薪尝胆,但是另外一个朋友却没有任何记载,这确实很奇怪,莫非荆轲真的遇人不淑? 第一次接触可能与历史重大事件相关的人物,让王诩有一种怪异的感觉,莫名的兴奋且紧张,对于荆轲刺秦这段历史,无论是哪个方面都能激起男儿的热血。 “荆轲。”王离也喃喃的念叨着这个名字。 墨奎见王诩神色恍惚,不敢再开口。 “他真的就是那个与荆轲为好友的狗屠?”王诩皱眉问道。 墨奎点点头“刺秦之计,是我们联合策划的。” “嗯?”王诩皱起眉。 “罪臣有罪,欺瞒了大帝。”墨奎再次叩首道“其实孤竹国与墨家一直有所联系,孤竹国也是反秦复商联盟收留孤老的一处避难所。” 王诩不动声色的眯起眼,这样一来就解释清楚了,如果孤竹国没有别的隐藏实力,怎么可能参与到荆轲刺秦这种大事件当中呢。 “当年燕太子丹在秦国做质子的时候,受到我墨家诸多拂照,曾经约定,若他为燕王,会将祖地还给我们。”墨奎叹了口气“所以我们才会不遗余力的帮助太子丹争夺王位,但是没想。” “太子丹,竖子而,为一己之怨,将燕国拖入无尽深渊。”王离冷嘲道。 墨奎暗暗的瞪了眼王离,没有搭理他继续说道“刺秦计划是太子丹归国后临时起草的,太子丹在秦国的时候了解了秦国的野心和实力,于是暗访四方豪侠名士,求方问法,想要解燕国之难。” “参与者都有谁?”王诩皱眉问道。 “齐燕赵卫韩还有咱们,动用了六国在秦国的暗子,成功将荆轲送入咸阳宫内。”墨奎回答道。 “怪不得那天咸阳宫内血流成河,城内右庶长级别以上的爵士少了半成,牵连者无数。”王离嘀咕道。 “墨家也在此一役中损兵折将,彻底与我们断了联系。”墨奎面如死灰。 “我觉得以你们六国的智商,不应该觉得刺杀成功嬴政,就可以延缓秦国的脚步。”王诩皱眉道。 “但是至少可以让秦国陷入短时间的混乱。”墨奎叹了口气“如果秦王死了,那么昌平君便可以辅佐公子扶苏上位,到时候楚国势力加入联盟,至少可以瓦解秦国统一的大计!” “痴心妄想,有我王家在,秦国就乱不了,昌平君,也就是唬唬你们这些外国人。”王离嗤之以鼻。 “行了你闭嘴吧,昌平君有诛吕氏之乱的功劳,在当年势力并不弱与你王家,要不然灭楚之战,昌平君反水怎么会险些致李信于死地?”王诩笑道。 “李信庸才,有勇无谋。”王离再次冷哼。 “我听闻荆轲刺秦,图穷匕见,以这位屠檀的武功来看,荆轲的武功应该不弱于他吧,刺杀行动怎么会失败?”王诩疑惑道。 “田光和我筹划刺杀行动时,一共选了四位人选。”墨奎叹了口气“赵之盖聂,韩之鲁句践,卫之荆轲,燕之屠檀。” “田光呢?”王诩皱眉道。 “齐国中途退出联盟,作为直接策划者,田光只能以死明志。”墨奎抿着唇说道。 王诩眨了眨眼,示意他继续说。 “盖聂和鲁句践剑术高超,但是喜怒形于色,唯有荆轲喜怒而不色变,最擅长隐匿之法。”墨奎继续说道。 王诩想起来《燕丹子》里有一段田光和燕子丹选人时的对话‘田光曰“然窃观太子客,无可用者。夏扶,血勇之人,怒而面赤;宋意,脉勇之人,怒而面青;武阳,骨勇之人,怒而面白。光所知荆轲,神勇之人,怒而色不变。”’ 这段倒是写出田光对古代刺客的专业素养评价,除了武力值之外,智谋和心理素质更为重要。 结合后面荆轲刺秦时荆轲的表现,毫无疑问,田光的眼光是准确的。 “荆轲,倒确实是个心思阴沉,喜怒不形于色的人物。”王离摸着下巴嘀咕道。 “那个时候你在场?”王诩挑眉道。 “我不在,我父亲说的。”王离瞥了眼墨奎,藏了一半的话。 “荆轲确实是最好的刺客,但是无奈燕子丹有个诡异的要求。”墨奎摇头叹息道,语气中充满着不忿。 “什么要求?”王诩疑惑道。 “生擒秦王。”墨奎恨声道“也不明白他这么做到底是为了什么,他觉得生擒秦王劫持回燕国,然后让他尽还六国之地。” 王诩眨了眨眼,仔细回忆了一下关于,《史记》中确实有一段燕子丹的原话‘诚得劫秦王,使悉反诸侯侵地,若曹沫之与齐桓公,则大善矣;则不可,因而刺杀之。彼秦大将擅兵於外而内有乱,则君臣相疑,以其间诸侯得合从,其破秦必矣。’ 而且荆轲临死前确实是说过一句是因为要生擒秦王才导致刺杀失败的,但是后世人多以为是荆轲自己武力值不足找的借口和嘴炮。 这么一看,燕子丹确实是个猪队友了,生擒这种事情确实不管从大局上还是利益上都没有任何好处,即便荆轲生擒了他,控制了他还给六国封地,但是秦国的兵力和实力还是在的啊。 这招昏棋莫非是石乐志? 墨奎叹了口气“就是因为这点,我和屠檀认为这个计划的成功率,都不会太高,所以最后屠檀劝说荆轲也不要去,放弃这个计划,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最后荆轲还是去了。” 王诩皱起眉,这样又有疑点,跟历史上荆轲等人的桥段并不符合了,还是说荆轲真的是在等另外一个人? “荆轲刺秦失败之后,秦王盛怒发兵,太子丹身死,反秦联盟也瓦解了,只剩下我们以谋后路。”墨奎叹了口气“田光在临死之前似乎预料到了什么,给我们留了一条后路,如果燕国真的待不下去了,齐国是我们最后的退路,但是族人们似乎并不愿意放弃故土,逃亡齐国。” “所以你就效仿田单旧事?用我当引子来转移族人?”王诩眸子里闪烁着冷芒。 墨奎不敢于王诩对视,跪伏在地叩首求饶。 第二十二章 收你一缕魂魄 第二十二章收你一缕魂魄 田单一个算是真正挽大厦将倾的传奇将领,以两城之力,收复七十二城,恢复齐国千里疆土,险些逼死大将乐毅。 虽然在帅将辈出的春秋战国,田单的名气并不算大,但是论起战略智谋和心理战方面,他绝对算得上是最早的心理分析大师级别的人物。 当年齐相田单用反间计废了乐毅之后,田单又生一计,田单命令城里百姓每家吃饭的时候必须在庭院中摆出饭菜来祭祀他们的祖先,飞鸟都吸引得在城内上空盘旋,并飞下来啄食物。燕人对此感到奇怪,田单因此扬言说:“这是有神人下来教导我。” 从士兵中随意挑选了一个‘神人’借着神人的名义来在燕军中散播谣言说只要割掉齐军俘虏的鼻子,就可以吓退齐军。 燕军将领相信了谣言,真的割掉了齐军俘虏的鼻子,并且放到两阵之前恐吓齐军。 然后田单又在齐军阵营散播谣言,说齐军被燕军抓到就会被割掉鼻子,齐军看到袍泽们被割掉鼻子又怒又怕,于是各个群情激奋,然后田单又散播谣言说燕人会挖掘齐地故土上祖先的坟墓,侮辱齐人的祖先。 在孝道和恐惧,还有神人坐镇的三重心理压力下,齐军各个都群情激奋,奋勇杀敌,然后田单又用火牛计大破敌阵,齐地的齐人也都受到了鼓舞,自发的加入保卫祖先的战争中,很快将燕军逐出国境,尽复失地七十余城。 成为历史上著名的心理战役的典范。 很明显,墨奎也想要效仿田单旧计,以王诩‘大帝’的名义发表神谕,然后再用秦军压境来恐吓族人,以达到他转移族人的目的。 虽然手段卑鄙了点,但是至少墨奎是一个不愿意抛弃族人的好国君。 而且假如没有他,王诩穿越过来还不知道在什么地方呢,更不会莫名其妙的顶了一个殷商大帝的头衔。 虽然这个老家伙阴险狡诈,但是王诩还是决定原谅他一次。 “念在你中心殷商,坚守族人的情分上,我免了你的死罪。”王诩轻咳一声,正色道。 墨奎身子一颤,顿时大哭出声。 “但是死罪可免,活罪难逃,我决定收你一缕魂魄,如若你再起反心,将生不如死。”王诩沉声说道,然后掏出手机命令道“抬起头。” 墨奎下意识的抬起头,只觉得一阵强光刺伤了眼睛,眼前一白转瞬即逝,惊呼一声。 “好了。”王诩手机屏幕转向墨奎。 捂着眼睛恢复了实力的墨奎看到那个古怪物件中,看到了自己那张满脸泪痕苍老不堪的丑脸,瞬间吓得一口气没上来昏了过去。 “真的是收魂之法?”王离也瞪大眼睛,看了看屏幕上的照片,有看了看地上昏死过去的墨奎,两腿有些发软。 “要不要试试?”王诩撇了他一眼。 “不了不了。”王离连忙转过身讪笑道“你这样也算妇人之仁吧,如果是我家的家奴以下犯上,车裂都是便宜他了。” “情有可原吧。”王诩笑了笑“荆轲怎么回事儿。” 王离身子一僵,疑神疑鬼的探了探屠檀和墨奎的鼻息,压低声音说道“我父亲怀疑,荆轲没有死。” 王诩呼吸一滞瞪大眼睛“为什么?” “不知道,我也是听着他跟母亲闲谈时提起的,具体的也不清楚。”王离摇摇头。 按耐着自己的八卦欲,没有追问下去,王诩捏着下巴,思索着接下来要怎么处理屠檀。 如果这个屠檀也跟墨奎一样忠心殷商,那么还好说,不管如何也算多了一个助力,至少屠檀身手不错,而且还多了一个跟外界联系的渠道,听墨奎的意思,这个屠檀应该是孤竹国跟其他殷商遗民联系的主要枢纽。 但是如果屠檀真的有异心,杀还是不杀呢? 苦恼了一会儿,王诩开口道“如果你对上这个屠檀,胜负如何。” “如果给我你的雷神法器,我一招制敌。”王离说道。 “废话,法器之力俗人承受不住。”王诩翻了个白眼。 “要是伤好的话,五五开吧,要是搏命的话,胜负未知。”王离撇撇嘴。 “你似乎听说过他的名字?”王诩问道。 “我有不少游侠门客。”王离笑道“屠檀具体是哪国人不清楚,但是听说他十四岁就已经在卫国出名了,杀了一只为害乡里的猛虎,受卫君封赏,后来又在外行走,在诸多国家都有传闻,经常参与缴费换赏金的活动,曾经单人诛杀了十三哥盗贼,江湖人称屠十三,后来就是和荆轲结伴多年的传闻了,我也是荆轲之乱后才知道这个人的,以前不了解。” “果然是一朝成名天下闻啊。”王诩笑了笑。 “也是借了荆轲的光,要不然就是一个狗屠之辈。”王离嗤之以鼻。 “千万不要小看狗屠之辈。”王诩意味深长的说道。 王离皱起眉,轻哼一声。 “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王诩轻笑道“你觉得这个屠檀如何?” “你想用他?”王离微微挑眉“这种市井之徒一般我是看不上的,不过他的话,应该还算有点用吧,不过你确定,他不会某天半夜起来袭击我们?” “没关系”王诩晃了晃手上的手机,走过去在被困成粽子倒在地上的屠檀大腿上,再次用电击棒电了一下。 “呵啊!”电流刺激的应激反应让屠檀身子像是泥鳅一样抽搐着,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叫道。 “闭嘴。”王离把木碗里的水破到他身上,满脸白沫的样子看着太恶心了。 屠檀眼睛布满了血丝,瞪成铜铃般瞳孔涣散,嘴角抽搐惊恐的看着王诩。 “屠檀。”王诩笑眯眯的看着他“知道我是谁吗?” 屠檀本能的点点头,嘴唇动了动却无法出声,可能是舌头还没有回复直觉。 “那你可知道以下犯上是个什么罪过?”王诩冷声道。 屠檀打了个冷颤“%…¥…*¥≈ap;%…¥%” “说啥呢?”王离皱起眉。 “经过雷法轰击,七魄涣散。”王诩遗憾的摇摇头。 三魂七魄这个词最开始来源于《左传》后来被道家阴阳家方仙道等利用,在民间大肆曲解后成为了人类灵魂的构成,如果三魂七魄被山精鬼怪吃掉的话,人就会变成白痴或者傀儡。 屠檀现在已经认定了王诩就是山精鬼怪或者天神下凡,因为刚才两次被电击的经历已经超出他的理解范畴,现在听王诩这么说,在加上不能说话带来的恐惧,让他完全失了智。 “我现在只能把你的七魄收取一缕,这样才能保证你性命,希望你珍惜。”王诩露出一个高深莫测的笑容,用手机对着屠檀拍了个照。 看着王诩手机中那个熟悉又陌生的人脸,屠檀呼吸越发的急促起来“大大帝饶命!” 王诩微微挑眉,笑着坐回石床上“你跟墨奎的以下犯上之罪,暂不计较,暂收你二人一缕魂魄以儆效尤,屠檀,就你一个人回来了?” 恢复了语言能力的屠檀像是打泥鳅一样想要爬起来给王诩磕头,但是身子提不起力气,四肢酥酥麻麻的没有知觉。 “你就这么回答吧,雷法余力还没过。”王诩说道。 “回禀大帝,只有我先行回来通知的,其他人在辽阳城待命,已经做好了潜逃的准备。”屠檀还算硬气,虽然虚弱,说话也没有墨奎那么唯唯诺诺。 “辽阳城内有多少人?”王诩问道。 “算上妇孺,一共三十二人。”屠檀回答道。 “算上?”王诩微微挑眉。 “秦贼突袭,导致有部分妇孺没有转移出去,担心到时候城破混乱没有办法全部顾忌得到。”屠檀欲言又止。 “秦军以到辽阳城下?”王离惊呼道。 屠檀看了眼王离,没有说话。 “他的身份墨奎应该告诉你了。”王诩叹了口气“三十多口性命都在他手中了。” 屠檀眸子一缩,再次看向王离,眼神中闪烁着炙热。 “什么意思?”王离也不解的看着王诩。 “给你父亲写封信吧。”王诩拧开一瓶宝贵的矿泉水,拿出纸笔递给一脸懵比的王离。 第二十三章 殷商属国,北方四部 第二十三章殷商属国,北方四部 古人对于任何晶莹剔透的东西都有一种迷之执着。 宝石也好,玉石也好,都被人类赋予了额外的神秘色彩,古人讲色白斑斓的宝石和玉石当成是神灵精魄,或者封印着山精鬼怪的秘宝,佩戴后对人有各种好处。 比如鸡血石就一度被认为是凤凰精血,佩戴者可以延年益寿,黑曜石被封为辟邪圣器,无暇白玉则被称为是圣灵之魄有镇压气运的功能。 其实这都是处于人类对于光滑,洁净之物的天然喜爱。 所以一个充满后现代工艺风格特色的塑料瓶,绝对是和氏璧级别的重宝。 当王诩拿出这瓶矿泉后,王离和屠檀的眼睛都变成了绿色,如果墨奎这个时候醒过来的话,可能又要被吓得昏过去了。 “仙酿?”王离狂吞口水。 “为了能够让你父亲帮忙,只能拿出这个了。”王诩叹息着拧开瓶盖,咕咚咕咚的开始喝起来。 这么多天都没有喝过‘干净’的水,让王诩一个不注意,把一瓶都喝掉了。 歉意的看着满脸悲伤的王离“其实没有什么特别的功效,就是干净一些。” 王离舔了舔嘴角,看着面前的纸笔疑问道“这又是什么?” “这样。”王诩用圆珠笔写了两个字。 “如此神物你竟然用来写字?”王离瞪大眼睛,看着王诩用笔墨破坏了纸张的美感,痛心疾首的说道。 虽然秦朝主流还处于刀刻竹简书写的程度,但是王离这些勋贵阶级已经开始用丝绸锦帛以及硬笔染料来书写信件了。 “这东西以后就是用来写写画画的。”王诩笑了笑。 “羡门中人果然奢侈。”王离轻哼一声,试着握了下笔。 王诩皱眉看着他像是女人绣花一样的拿着笔“你是要刺绣?” “废话,神笔自然要珍惜使用,万一弄坏了我岂不是要心痛致死?”王离翻了白眼,颤颤巍巍的落笔又抬起,磨蹭半天也没写出一个字。 “你好好写,笔送你了。”王诩催促道。 “好嘞!”王离马上换了副嘴脸,虽然握笔的动作僵硬,但是写了两个字以后就开始熟练起来。 王诩嘴角抽搐了一下,一不小心竟然被这小子算计了,果然,这些大世家出来的人就不可能全是饭桶,给点阳光就能灿烂,给点雨水就敢泛滥。 无奈的摇摇头,王诩又看了看安静如鸡的屠檀,走过去把他解开“去把墨奎弄醒。” 屠檀解绑后,对着王诩行了一个大礼,是跟墨奎一样的殷商礼仪,算是表了态,电击的余韵还没散去,让他手脚有些不协调的爬到墨奎旁边,在他身上某个穴位击打了一下。 “额!”墨奎发出一声闷哼,脸色发白的缓缓睁开眼,醒来后本能的惨叫道“大帝饶命!” “没想着要你的命。”王诩冷笑道,把地图摆在地上“我要带着族人迁徙到这个地方,你们有什么意见?” 墨奎虚弱的趴在地上,不敢出声。 “大帝,罪臣认为如果去齐地,对咱们会更加有利。”屠檀抿着唇瞄了眼奋笔疾书越写越兴奋的王离“而且有武安君在,咱们或许能够避免与秦军正面交锋。” “如果武安君突然反水了呢?”王诩笑眯眯的说道。 屠檀皱起眉。 “我知道你在打什么主意,保你族人不死我可以,但是要让我放你们去齐地,别做梦了。”王离头也不抬的冷哼道。 “若是武安君担心我们身份,让我们留在燕地安稳度日即可。”屠檀皱眉刚说完,却被旁边的墨奎踢了一脚,下意识的看向王诩,出了一身冷汗的跪伏在地“罪臣无意冒犯帝威!” “你也知道我是大帝,你觉得若是屈居秦王之下,那该如何自处?”王诩轻笑道。 “恳请大帝怜惜族人!”墨奎悲呼道“东林之地真的野兽横行,还可能有数个蛮族部落,每年入秋林中牲畜贴膘之时,极北之地的东胡扶余等国就会大量南下狩猎,到时候凭借我们孤寡残弱,如何抵挡?” 看着墨奎真情实感的跪在地上磕头,王诩也动了一丝心思。 原本没有摊牌之前,墨奎确实隐匿了背地有大批蛮族的事情,但是现在以提起来也让王诩想到,北方不止有箕子留下的殷商后裔,更有朝鲜半岛的原住民,以及称霸了北方大地几千年的土著民族,肃慎、秽貊和东胡,每一个都是都是在这片疾苦之地繁衍千年以上的部落,而且鉴于游牧和渔猎民族的凶悍之气。 而且这三族的后代鲜卑,乌桓,高句丽,挹娄,成为几百年后祸乱中原的主要强敌,甚至比匈奴对中原的影响还要恶劣。 但是从根源上来讲,这些部落都是当年华夏联盟的一部分,女真先祖肃慎更是从尧舜时期就为中原部落的番邦附属。 《大戴礼记·少闲》称颂虞舜、禹、成汤、文王“民明教,通于四海,海外肃慎,北发渠搜,氐、羌来服”。 以前王诩一直都这几个东北古民族在战国时期是生活在黑龙江流域或者松花江流域的,没想到已经到达大辽河流域。 “东林之地有东胡和扶余人?”王诩眉头深皱。 “东林之名就是东胡人取的,意为东胡狩猎之地。”墨奎呜咽道“孤竹国为殷商镇守北方,主要就是抵抗东胡等诸多蛮族联盟,当年夏桀驱逐黄罴之族于北地,没想到黄罴收服当地野人建立了东胡山戎联盟,后来商汤大帝灭夏,东北以服山戎,共伐东胡,东胡黄罴一族逃窜北地,多年后卷土重来,是我孤竹国死敌。” “山戎是殷商属国?”王诩皱眉问道。 “当然,武丁大帝怜山戎贫乏,授耕种之法,一直被山戎奉为圣主,即便后来周奴篡位,山戎依旧忠于殷商,而且也参与了武庚大帝的复国之战,虽然战败了。”墨奎叹息着说道。 “那当年齐桓公讨伐山戎,山戎灭国了?”王诩又问道。 “齐贼当时势强,但是在北地却战胜不了我们,只能把我们赶进山林。”墨奎恨声道。 “都这样就别要死要面子了,打不过就打不过。”王离冷嘲道“国都都没了,跟灭国有什么区别?” 墨奎气的满脸涨红,却无法反驳。 “星星之火亦可燎原。”王诩瞥了眼王离“那令支、孤竹,山戎,无终四国,都没有被灭国,都在这东林之地?” “具体的臣也不清楚,只是听上任国君提及过,令支部和无终部似乎投靠了东胡,山戎不知。”墨奎摇摇头“但是能够肯定的是,东林中的蛮族绝不是我们四国之一,我们四国虽然地处疾苦之地,但是传承的都是华夏后裔之礼,殷商天朝之仪。” 王诩微微挑眉,确实在后世孤竹国和山戎部落考古中,他们传承的都是跟殷商文化一脉相承的红山文化,本来以为是统一文化发源不同部族,没想到是传承臣属之间的关系。 “东林中蛮人是真正的蛮人,他们不食五谷,人伦不分,不通人言,喜以猎杀为乐,与野兽为伍,不服教化。”屠檀沉声说道“以族内现在的战力,遇上他们肯定会损失惨重,而且马上入秋了,贸然入东林即便没有遇见东胡和蛮人,没有可以御寒的房屋族人们也挺不过这个冬天的。” 王诩再次陷入了沉思,经过屠檀袭击他这件事情,让他第一次近距离的接触死亡的威胁,给了他很大的触动,计划虽然圆满,但是在实施上,会有极大的难度。 石屋内陷入了死一般的寂静,只有笔尖划过纸张时的发出的‘莎莎’声音。 屠檀和墨奎屏住呼吸,等待着王诩的决定。 第二十四章 当不了范蠡也成不了吕尚(求收藏) 第二十四章当不了范蠡也成不了吕尚 木甲和少量的铁器对上茹毛饮血的原始蛮族,到底能有多大的优势,王诩真的不敢保证,更不用说在面对已经形成初期政治科技文明的游牧民族,而且假设顺利找到了栖息地,当大量凶悍东胡扶余人入侵的时候,又会是什么结果,他也也不敢想象。 生命有时候真的很脆弱,尤其是在面对一群不了解生命珍贵的亡命之徒。 就在王诩头疼难以抉择的时候,王离开口打破了寂静“或许我有办法帮你。” 王诩三人同时抬头看向王离。 “不提东胡和扶余我还没有想起来。”王离咧嘴笑道“上次你说,我们王家现在最缺少的其实是时间对吧,只要我父亲能够执掌兵权多一段时间,王上就不敢怎么样。” 王诩皱起眉“前提是正当理由。” “东胡入侵,这个理由还不够嘛?”王离露出一个奸诈的笑容。 王诩眯起眼沉吟道“我还是不想跟你父亲过早接触。” “其实我一直很好奇,你到底有什么底气认为可以在这苦寒之地带领他们活下去。”王离摇头笑道“虽然你确实神通广大神秘异常,但是我觉得凭借你现在的情况,太难了,屠檀说得对,别说敌人,寒冷的天气就能要了你们的命。” “只要能在入冬前到达目的地,我会告诉你寒冷其实并不可怕。”王诩笑眯眯的说道。 “秦国禁止私自打造军械。”王离盯着王诩看了一会后,正色道。 “我手中有千炼铁,甚至万炼铁的冶铁之术,也知道一种比秦驽射程更远,更便捷的连弩之法。”王诩笑道。 “秦国赋税太过,大多数亡国之人,要么做了奴隶,要么做了山民以逃税负。”王离强撑淡定问道。 “辽北之地比你想象的更加富庶,只要有足够的人力开垦,供养百万人不在话下。”王诩轻笑道。 “嘶,骗人!”王离终于忍不住喝道,他觉得王诩这个说法太过荒谬了,富庶的中原都不敢说有一处能养百万人的良地。 “不但能吃粮谷,更能顿顿吃肉。”王诩笑道。 王离嘴角猛抽了两下“东胡蛮人虽然低贱不知礼数,但是不得不承认确实勇武更胜,而且数量庞大,来去如风,一旦进入草原和森林当中,中原的战士束手无策。” “掠夺是因为需求,当能够满足他们的需求时,谁愿意颠沛流离的在马背上生活一辈子?”王诩轻笑道“游牧民族也不是天生的放牧者,只是生活所迫而已,人类对于稳定的生活状态,是天生的。” “王家少主有十六名百战死士。”王离沉默半晌后再次开口,眸子里闪烁着狂热。 “太少。”王诩摇摇头。 “或许我父亲手中还有一些家奴细作。”王离有些犹豫的说道。 “通武侯昨日将辽阳城内所有细作尽数撤出。”屠檀插嘴道。 王离神情一滞,有些复杂的看着王诩“有救?” “一年时间。”王诩正色道。 “好,若是能解王家之危,我王离以王氏少主身份对天发誓,在你不造反的前提下,除非王氏灭族,必然保你一族无忧。”王离无比郑重的举起手掌。 秦国之所以能够在战国末期异军突起,就是因为商鞅变法带来的一个精神核心,那就是诚信。 孔子称春秋为礼乐崩坏的时代,因为这个时代将人类智慧发展中的劣根性和邪恶全部释放出来了,纵观整个春秋史,充满着阴谋和诡计,不管是那些春秋霸主,还是那些名宿将星。 但是商鞅变法带来的改变除了体制上的形式改变,更重要的是让秦国有了一个精神核心或者说是异于其他国家的凝聚力,就是诚信。 依法治国中,最重要的就是诚信。 用军功换爵位换财富,算是最初的以帝国为信用基础的改革,不只是打破了阶级流动性,更是让百姓对于国家有认同感。 在春秋战国这个百姓‘不知亡国恨’的时代,国家对于百姓的意义太过缥缈,只有活下去的资源和利益才能够让他们对一个国家产生信赖感。 所以秦国算是战国末期,唯一个有‘国魂’的国家,虽然这个‘国魂’是靠着利益联结锁链上的,但是至少成功了。 所以秦国的崛起是建立在‘诚信’上的,从国家到平民,都是以这个核心奋斗着,历史上著名的典故‘一字千金’,正是吕不韦最先认识到了‘诚信’和实际利益在秦国的重要性。 所以他才能够以一个不被秦国贵族接受的‘外戚’迅速在秦国聚拢了一股庞大到影响朝局,最后甚至压过秦国王族贵族的庞大实力。 所以对于秦国人的诚信,王诩还是有一定认可度的。 得到王离的承诺后,王诩毫不犹豫的就跟他击掌为盟,定下了约定。 虽然才相处几天,但是王离的性格王诩已经摸透了,一个愿意为家族牺牲自己的孝子,一定不会是食言而肥之人,而且从屠檀带来的情报,王氏父子的关系,并没有王离说的那么不好。 从王贲愿意放弃辽阳城内应,也要在这荒山野岭之中大海捞针王离,就能够看出,王贲还是很在意自己这个傻儿子的。 虽然这样做也算是冒着很大的危险,毕竟等王离的人都就位后,主动权就未必会在自己手中了,但是刚才王离与屠檀拼命时的表现,让王诩好感倍增,有一种共患难的感觉。 ‘得道者多助,失道者寡助。寡助之至,亲戚畔之;多助之至,天下顺之。以天下之所顺,攻亲戚之所畔;故君子有不战,战必胜矣。’ 孟子这句话王诩以前并不认同,因为王诩以前就是个孤独的人,除了老爷子和狗子之外,他没有朋友,只有同事,社交对他来说无足轻重。 但是现在不一样了,他的身份开始从一个普通人,向着统治者转变了,毕竟这里不是和平时代,是一个弱肉强食的残酷时代。 王诩知道自己注定当不了独裁者,所以他需要一些志同道合的朋友,王离,就是他目前最好的选择。 因为这个孩子跟他一样身处困境和迷茫中。 而且王离很聪明,前两天王诩在教会他什么叫做利益置换原则,他今天就活学活用的跟王诩讨价还价了。 王诩觉得,他们两个现在的关系更像是大学刚毕业,结伴创业的朋友,王离负责投资,他负责操作。 “你再把之前跟我分析的说一遍,我有点忘了。”跟王诩击掌为盟后,王离语气都轻快了些许。 “你只要告诉你父亲,嬴政不是勾践,王家也成不了范蠡,更成不了吕尚,因为嬴政将会成为一个世上前所未有的帝王,王家将会走上一条史无前例的路,这条路,只能自己走。”王诩笑着说道。 王离皱起眉似乎没有听懂,但是还是把原话写好后审视了一遍“虽然不太懂,但是好像很有道理的样子。” “这个道理你肯定不懂,你父亲也未必能全懂,但是如果你祖父在,一定会懂,对了,你祖父还在嘛?”王诩挑眉问道。 “祖父三年前就隐居终南山中,若非大事基本不出山,不过每月都会有书信往来。”王离叹了口气“如果祖父在,我也不至于如此冲动。” 王诩眨了眨眼,有些想要见一见这位堪称历史上唯一功高盖主还能全身而退的绝代名将。 虽然有这位名将一直被军神白起压着,不管在后世还是在史书中都差了一头,大多人都认为王翦打仗全靠以多欺少,仗着国力恃强凌弱。 但是打仗的目的就是为了胜利,能够保证百分之百的胜利,就不会用百分之九十九的战略,因为战争的输赢,决定着无数人的命运,稳扎稳打,是对国民的负责。 而且更重要的是,王翦是历史上少有带领五十万以上大军,打持久战依旧能够治军严明,如臂指使取得胜利的将军,足以看出王翦的统帅能力。 如果能够跟这样的智者聊一聊,相信一定会受益匪浅的,因为王诩现在面对当下的局面,已经开始有些头疼了。 第二十五章 秦族的守护者——青鸾 第二十五章秦族的守护者——青鸾 信任的建立是相互的。 王离主动让王诩检查了一下自己写的信件,顺便想要炫耀一下他们王家的独门信函。 王家作为军事家庭,自然有一套自家私密的书写方式,这项技术是从人类诞生文明之后,统治阶级出现了私密性后,钻研出的一种架设在文字上的密码文化。 其中以秦国的虎符密码最为精密。 王家的密函破译机制跟凯撒密码差不多,王诩只花了十几分钟就破译了这封信之后,让王离那张本来得意洋洋的脸瞬间变得铁青起来。 “别担心,密函很先进,只比你们的虎符差了点,普通人是无法破译的。”王诩拍了拍王离的肩膀安慰道。 王离挫败的耸着肩“你们羡门中人真的无所不知?” “都是有能力极限的。”王诩笑了笑。 王离把信件折好,连着矿泉水瓶一起放进自己贴身的布袋里递给屠檀“你既然能知道我家细作在辽阳城的事情,那么一定有办法把这封信亲手送到我父亲手中。” 屠檀接过布袋,没有说话,而是看向王诩。 “你身上应该有令牌吧,让他拿着令牌更稳妥。”王诩说道。 “你以为军队是我们家的家奴嘛?”王离翻了个白眼“大军任何的风吹草动,每十天都会呈在咸阳宫的龙案之上,若是逾期未到,那么另外一面虎符可能就要上路了。” “秦王可以直接插手军政?”王诩微微挑眉。 “当然。”王离点点头“但是他不会,大军中的一切动向,都由‘青鸾’统一监督。” “青鸾?”王诩皱起眉,这个经常出现在后世玄幻中神鸟的名字倒是耳熟,但是他知道一定不是指飞禽,应该是某个服务于王权的机构,类似于间谍机构。 “天上青鸾,地上赤犬,为王上双眼,代巡天下。”王离面色复杂的说道。 王诩眼皮一跳,对着屠檀正色道“事若不成,远遁千里,不要冒险。” 屠檀楞了一下,大为感动。 “我们还有第二方案,就是把他当成诱饵放出去钓鱼。”王诩指着王离笑道。 王离黑着脸翻了个大白眼。 屠檀一个响头叩在地上闷声说道“罪臣万死不辞!” “不是要你去死,是要你去送信。”王诩瞥了眼屠檀“千万别逞能,毕竟这封信可是关系到我们几百人的生死。” 屠檀连忙应允。 “如果没什么事儿,你们先去忙吧。”王诩挥了挥手。 墨奎和屠檀再次叩首,搀扶着离开房间。 “秦族先祖飞廉帝颛顼之后裔,为商朝重臣,商朝以玄鸟为祖,飞廉为玄鸟之孙,所以秦族继承了玄鸟图腾,玄鸟为天帝,下御五凤镇天地,多赤者凤,多青者鸾,多黄者鹓鶵(yuanhu),多紫者鸑鷟(yuezhu),多白者鸿鹄。”王诩开口说道“既然有青鸾,自然还有四部对吧。” 王离诧异的看着王诩“你怎么知道的?” “我是殷商嫡系啊。”王诩咧嘴笑道。 王离挑了下眉“那你应该很清楚啊。” “秦族只是殷商一族,千年过去了谁知道现在你们传承了多少?”王诩翻了个白眼。 “额,青鸾是秦族的守护者,相传先祖被周天子贬入西荒之后,族人无食要被饿死时,天上突然飞过一群青鸾带来了粮食种子,先祖就是靠着吃这些种子活下来,后来在边荒之地建立起不世功绩。”王离解释道“所以在秦族里,青鸾是守护之神,青鸾这个机构是专门隶属王族的,由王族人掌管,至于你说的另外四部,应该有,但是我还没有听说过。” 王诩略微整理了一下,华夏的神话故事虽然不是信史,都是祖先口口相传后整理出来的,但是也有一定的历史含义和证据,这种利用神话推理历史进程的方式,算是后世考古界一个很热门的推理方式。 飞廉是上古黄帝时期的风伯,长着孔雀头,龙角,鹿身,蛇尾,凤羽,主要作用就是黄帝手下的先锋将军,是一个身份地位很高的人物。 所以秦族先祖飞廉毫无疑问在殷商时期也是重要人物,因为殷商以鸟文化为尊,任何与鸟类相关的人名,地位都相对要高。 但是结合历史来看,周灭商之战时,飞廉恶来父子为殷商战死,后裔被驱逐到西荒之地,当时西荒之地有一个大名鼎鼎的神话人物,就是西王母。 后世学者直接将西王母比喻成上古时期女性部落的女帝,很有可能秦族先祖在西地逃亡时,受到了这个部落的帮助,甚至融合了这个部落。 因为青鸾就是西王母的坐骑,秦族也以青鸾为守护神,两者说不定有联系,要不然秦族先祖如何在百年内就在西荒建立了一个不弱的政权机构,最后还能够以‘养马’之功被周天子封为诸侯? 秦国的图腾由“玄鸟殒卵““双手供奉”和”禾苗”三部分组成,其中玄鸟就是传承殷商,剩下两个都是后来秦族独立发展出的重要象征。 也有学者从《史记秦本纪》“大费佐舜,调训鸟兽,鸟兽多训服,是为伯翳。”中推理,秦族先祖可能是华夏第一批驯养鹰鹞的。 但是不管哪个起源,毫无疑问,秦族的飞鸟崇拜是完整的继承了下来。 王离说的这个‘青鸾’部门,可能除了是一个情报机构之外,也指代着秦国某一派系,作为一个考古学者,王诩感觉自己的职业病又犯了,假设以后有机会跟秦始皇聊聊天的话,王诩一定得好好问问这个问题。 “不过我一直有个疑问,凤凰青鸾这些东西,真的存在嘛?”王离疑惑的问道。 “这个问题我也不知道。”王诩笑着摇摇头,手指点着地图“我现在只想知道,林中到底有多少人。” “这个还真不确定。”王离摇头说道“燕齐之地已经战乱快三百年没有休养生息了,每次战争爆发后都会有大量的流民逃入山林之中,到底是像孤竹国一样繁衍生息活下来了,还是葬身虎口都未可知。” “说的很有道理,不过我更觉得可能有大量人口被东胡或者扶余掳走了。”王诩合理的怀疑到,因为根据考古统计,在后期匈奴部落的遗址当中推测,在秦末汉初的时候,匈奴人口已经有两百万以上的人口。 以白登山之难冒顿带着三十万铁骑围困刘邦的兵力来看,那时的匈奴一部就有百万人口以上,当然这些人口一定有部分是冒顿在攻克东胡后掳掠来的人口。 但是被匈奴攻克的东胡并没有彻底灭族,反而分化为乌桓和鲜卑繁衍生息百年之后,重入中原。 可见现在整个东北地区的人口总量应该不会少于百万人,当年箕子赴朝鲜带着五千人就够用了,可以说明当时的东北到朝鲜半岛地区人口应该不会过十几万,还是分布在各个地区部落中,人口并不多。 而且以这边的气候因素对于人类繁衍的苦难程度来看,很难再几百年之间,将人口翻十倍。 那么匈奴或者东胡的人口,最大的可能就是从燕齐之地洮南或者掳掠过去的。 “有可能,你想干什么?”王离思索了一下问道。 “我这个人不喜欢战争,所以不知道有没有和平一点的方式解决跟东胡的问题。”王诩捏着下巴嘀咕道。 “胡人都是蛮夷之徒,不懂礼数而且贪得无厌,更加不会跟你讲道理,别想了。”王离翻了个白眼“你刚才不是信誓旦旦的说一年时间就能有立根之本嘛?” “两者之间没有冲突啊,我只是在寻找一个和平的解决方式而已。”王诩笑了笑。 “别告诉我,你要进贡给这些蛮夷。”王离瞪大眼睛。 “当然不会。”王诩摇头道“你们秦国的宣太后对待义渠的旧事。” 王离怒视王诩“你仿佛意有所指!” “别想太多了,我是说利用商业怀柔政策,慢慢同化,如果东胡和扶余那边真的有很多燕齐人的话。”王诩看王离的表情就知道他勄感了,毕竟宣太后和义渠王的事情,在秦国算是一个小禁忌了。即便宣太后对秦国功不可没,但是这段历史依旧让秦人不愿提及。 王离冷哼一声“这些我不管,我只是要一年之后,王家能够离开咸阳。” “嗯?”王诩微微挑眉“为什么要离开?一年之后,你们王家依旧是大秦的顶梁柱啊。” “我怕跟你在一起时间长了,会让我生出一些不该生出的心思。”王离目光复杂的说道。 “你这个智商和情商当不了王,好好当一个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彻侯吧,就别祸国殃民了。”王诩轻笑着摇摇头。 王离冷哼一声,一瘸一拐的走出去遛鸟。 第二十六章 不忠之刃——鱼肠 第二十六章不忠之刃——鱼肠 现代人的逻辑是以和谐社会为底线思考问题的。 但是古人的逻辑很明显就现实了很多,关于‘人心不古’这个词王诩一直抱有疑惑。 古人虽然对科学没有太多的认知,但是在人情世故上,可能要比后世人更加通透,他们能够很清晰的认识到,什么东西是对自己有利的。 就像是王诩给孤竹国带来的改变,即便没有那个神人大帝的身份,他们依旧知道王诩是一个合格的头领,因为王诩的出现给部落带来了实质性的改变和利益。 在屠檀没有被制服之前,墨奎也对王诩充满了谎言和欺骗,但是现在,以暴力和智慧以及精神碾压了墨奎之后,孤竹国对于王诩就没有谎言和秘密。 看着跪在面前的涂山氏母子,王诩叹了口气“我对你们母子,并没有太大的好奇,只要对族内不会造成威胁的因素,我允许你们有秘密。” “罪臣感恩大帝宽怀,我们母子是恳求大帝恩赐的,我们想要离开。”涂山娘子跪伏在地上,声音有些沙哑。 王诩皱起眉“屠檀应该什么都跟你说了吧,即便这样,你还是决定要离开?” “哑儿身体孱弱,适应不了迁徙的生活。”涂山娘子双目赤红目光坚毅“我知道大帝需要我的冶铁之术,我答应大帝,将哑儿交于我兄长之后,一定返回族内,以传世之匕为凭。” 涂山娘子从腰间拿出一把匕首,双手呈上。 即便见识过后世各种漂亮工艺刀具的王诩,在看到这只七寸匕首时也不禁有些目眩。 用掐丝镶嵌黑宝石而铸成的刀柄,刷新了王诩对于金镶玉技术出现的时间。 外面包裹的犀牛皮刀鞘两边镶嵌着七种颜色的宝石,整体看起来无比华贵。 最让王诩震惊的是,王诩拔除匕首的时候,感觉到一股熟悉的抗力,刀鞘边缘竟然是用磁石包裹的。 匕首出鞘没有所谓的金石之声,悄无声息的就晃了眼睛。 匕首剑面上熟悉的花纹和鸟篆让王诩有些恍如隔世,跟越王勾践剑的花纹和鸟篆字体,是一样的,很有可能是出自同一人,或者同一铸剑传承之手。 “鱼肠。”王诩下意识的念出上面的名字。 涂山娘子瞬间瞪大了眼睛,满脸震惊。 “真的有这把剑?”王诩摸着冰冷的剑背喃喃道。 “大帝认识这把剑?”涂山娘子声音都在颤抖。 “你师传欧冶子?”王诩眯起眼看着涂山娘子。 “欧冶子为烈祖。”涂山娘子身子顫抖的更厉害了。 “怪不得你精通冶铁之术。”王诩把鱼肠剑收鞘,目光放到了旁边一言不发的哑儿身上“以你们家的传承,在任何一国都是上上之匠,怎会沦落于此?” 涂山娘子抽泣了两声“罪臣家事不敢劳烦大帝分神,权是罪臣瞎了眼,所托非人,被连累至此,若不是屠先生和墨先生收留,我们母子早就葬身虎口。” “你的夫君,跟墨奎他们的计划有关?”王诩皱起眉。 涂山娘子呜咽一声“罪臣兄长提供了一把匕首,至于那个死人,不提也罢。” 王诩抿了抿唇“你兄长是徐夫人?” “正是,兄长人在齐地,安置好哑儿罪臣便无牵挂,余生愿为大帝当牛做马。”涂山娘子悲戚道。 王诩很理解涂山娘子当母亲的心情,但是明知齐国不是安身之地,毕竟明年,蒙恬的大军就会挥师北上奇袭齐都,与王贲会师灭齐,但是他现在又不好直接开口,感觉自己像是要强行留下他们母子当劳力一样。 就在王诩苦恼怎么说的时候,一个悦耳的声音突兀的响起。 “娘,我不去。” 王诩挑眉看向开口说话的哑儿,虽然猜到了他不是个哑巴,但是没想到,声音是这样悦耳,雌雄莫辩。 “混账!”涂山娘子吓得亡魂大冒,挥手就要给哑儿一巴掌,被王诩伸手拦住了。 涂山娘子虽然是女人,但是毕竟是一个铁匠,要不是王诩身体素质不错,还真拦不住这一巴掌呢。 “有话好好说,不要打孩子。”王诩皱眉挥手道“你们母子的事情我不会干预,想走就跟着屠檀一起走,不用转告我,至于要不要回来,也无所谓,” “娘,秦国一旦灭了燕国,下一个目标是谁,你自己可以想一想。”哑儿神色沉稳的开口说道。 王诩又看了眼哑儿,这个孩子果然有着异于常人的聪慧。 “闭嘴。”涂山娘子恨声呵斥道,然后按着哑儿的头给王诩磕了三个后,拽着他走了。 至始至终,哑儿一声未吭。 “欧冶子的后人啊,传说中的鱼肠剑啊。”王离窗户跳进来,直奔鱼肠剑。 “小心点,这把剑可是文物。”王诩紧张的说道。 “啥?”王离疑惑道。 “没什么?”王诩尴尬的摸了摸鼻子“听墙角不是君子所为啊。” “我这是碰巧,谁听你墙角了。”王离拿着鱼肠剑爱不释手“听说当年专诸用此剑刺杀吴王僚,直接绝了吴国千年国运。” “鱼肠剑,逆理不顺,不可服也,臣以杀君,子以杀父,不忠之刃。”王诩笑着说道。 “好剑,真是把好剑啊。”王离摸着鱼肠剑,仿佛在摸美人的肌肤,神色迷醉。 能对一把剑露出这么恶心的表情,王诩真的是福气了。 “欧冶子的后人,放走太可惜了,有她在,你的百炼铁已经成功一半了。”王离恋恋不舍的放下鱼肠剑说道。 “要是喜欢就拿去。”王诩轻笑道。 “现在还不是时候。”王离摇摇头,顿了顿又说道“希望永远不要有用到它的时候,那个哑儿的身份有点意思。” “你一个大男人怎么这么八卦?”王诩笑道。 “什么叫八卦?”王离疑惑道。 “就是女人喜欢的家长里短。”王诩笑道。 “我就不信你不感兴趣,我怀疑他可能是燕子丹的儿子。”王离压低声音。 王诩笑而不语,转移了话题“就算没有她,百炼铁也不是什么高难度的东西,只不过需要费写时日,至于她的选择,我无权干涉。” “你可是大帝。”王离皱起眉“你这样怎么御下?” “道不同,不相为谋。”王诩轻笑道“墨狼他们都起来了嘛?” “起来了,太阳已经当头了,今天还出去?”王离皱眉道“要不然等我的人来了,再去挖矿不迟。” “今天先不挖坑,去砍点木料,昨天一晚上把族里所有的干柴都用了,今天的篝火都点不起来。”王诩笑着起身。 “哑儿说的不无道理。”屠檀倚在门边看着对峙的涂山母子,开口说道。 “小孩子懂什么!”涂山娘子眼睛红肿的低吼道。 “至少秦国一统六国,以成定局。”屠檀叹了口气。 “屠叔叔,那人真的是秦国大将王翦的孙子王离?”哑儿瞄了眼母亲,开口问道。 “是。”屠檀点点头“不过这些都跟你没关系了,你现在是涂山哑,唯一要考虑的就是如何和你母亲安稳的生活。” “这世间还有安稳的地方?”哑儿脸上露出一个不符年龄的嘲笑的表情。 屠檀嘴角动了动,无话可说。 “宁为太平犬,莫作乱离人。”哑儿冷笑道。 “谁教你的?”屠檀瞳孔一缩。 “大帝。”哑儿的声调降了两分。 “其实我觉得,跟在大帝身边,或许更加安全。”屠檀犹豫了一下,对着表情已经开始呆滞的涂山娘子说道。 “屠大哥!”涂山娘子回过神。 “王离会带着王家精锐,至少在这片丛林中,能够安稳无忧,只要不碰到大批量的东胡人活着扶余人,这里比外面更加安全。”屠檀轻声说道。 “茹毛饮血的日子,哑儿如何过得了?”涂山娘子又哭了起来。 哑儿乖巧的走过去抱住母亲“如果真的能够找到适合耕种栖息地,墨怜姐姐说鬼禾足以养活我们,而且还有墨狼叔叔的猎物,怎么会是茹毛饮血呢?” “傻孩子,我们在这边过冬都差点冻死,更何况更荒的丛林深处。”涂山娘子哭道。 “大帝不像是那种会把自己置于险地的人。”哑儿突然笑了“母亲没有发现,大帝是一个谨慎的有些怪异的人嘛?我从来没见他放下那个背包过,而他永远是距离火堆最远的。” “这能说明什么?”涂山娘子疑惑道。 “父亲曾经说过,一个人的性格特征,可以通过细节表现来看出来,大帝是一个极其谨慎而且缜密的人。”哑儿笑着说道“这样的人,如果没有把握,是不会冒险的,而且您想一下,以他跟王离的关系,为何不带着我们去寻求秦军的庇佑,而现在这条路?” 涂山娘子傻愣愣的看着自己的孩子,感觉有些陌生。 “我的建议跟哑儿一样,不过最终的决定还是在你们母子手中。”屠檀深深的看了眼哑儿,开口说道“最晚一个时辰之后做出决定。” 说完屠檀就离开了茅屋,屋内的母子再次相对陷入沉默。 第二十七章 冶金之神——蚩尤 第二十七章冶金之神——蚩尤 团结才是力量。 这个口号人类喊了几百万年,如果没有这个口号,在生物链中处于个体基层的人类不可能发展到现在的文明程度,更不可能爬到食物链顶端。 但是团结的本质,也是恐惧。 因为恐惧,同类人结成同盟互帮互助来抵抗敌人,在这个过程中所有人向着一个目标前进,就是所谓的团结。 但是在解决一个恐惧之后,这种团结也会自然的分崩离析。 所以这个时候为了让这个团体能够继续团结,领头人已经要去寻找下一个恐惧或者敌人,来维护这个团体的利益,这个叫做外部恐惧。 但是随着团体利益增大和分化,人类又会自我产生问题,就是最初的‘质疑’和‘分歧’,因为这些质疑和分歧,华夏老祖宗黄帝不得不把自己的儿子们都分配出去,来稳定自己的统治权和自己的团体利益。 当然,王诩现在还不需要思考这些分歧和质疑,他现在在孤竹国族人眼中,是不会被质疑的存在,所以他只需要寻找下一个敌人或者目标来引导族人们,就会将团体的凝聚力逐渐成型。 打击墨奎是必然的结果,因为在集体中要形成凝聚力,必须要压制个人,不只是打击墨奎,甚至以后还要打击其他人,因为集体的稳定,就是无限压制个人的结果,这种属于内部恐惧。 缺乏内部恐惧的集体,是一群乌合之众。 缺乏外部恐惧的集体,是则会貌合神离。 这是一个社会群居生物不可避免的抉择,也是世界上最复杂的东西,人心。 不过好在孤竹国族人们淳朴,没有太多复杂的心思,因为他们的外部恐惧实在太大了,毕竟他们还处于衣不蔽体食不果腹的程度,在王诩没来之前,他们主要是依靠采集为生的。 因为打猎的成本对于这个男丁不兴旺的部落是很高的,还有一个愿意就是墨狼这个榆木脑袋,打猎不用锋利的铁箭镞,而用杀伤力有限的兽牙箭镞。 所以之前族里的猎物,基本都是兔子,山鸡之类的小型生物,根本不够打猎族补充能量的。 但是现在王诩带来了冶铁技术和物尽其用的先进理念,整个部落的状态就明显不一样了。 带着昨天浇筑的斧子,王诩领着族内二十名男性,留下三名男性看家后,浩浩荡荡的走进丛林。 因为要开辟出一条迁徙之路,所以路上的树木都要清理一下,至少要开辟出一条能够容纳宽两米马车通行的路径。 但是实际操作起来,王诩发现难度确实有点高。 十二个族人轮流砍伐,一个多小时,只推进了不到半米,彻底打消了王诩‘移动堡垒’的念头。 “算了,改成独轮车吧。”王诩蹲在一个刚被砍倒的树桩旁边,研究着蘑菇嘀咕道。 “什么东西?”一边摆弄望远镜的王离回头问道。 “没事,你看着这么长时间,也没见你开弓,咱们晚上的晚餐还没着落呢。”王诩吐槽道。 “饿一天又死不了,等我的人来了,还怕没粮食?”王离轻哼道。 “有粮食跟打猎并不冲突,难道你还能一直靠着你的人弄到粮食?”王诩白了他一眼。 “那有什么难的,燕国平定后,按照咱们的计划,大军至少要在这边停留一年以上,到时候咱们把前面那个村庄要来当粮仓供应,足够养活咱们。”王离笑道。 “要是这样我们干嘛要迁徙呢?”王诩在一群蘑菇中好不容易找到一撮自己认识的,放进旁边的藤筐中。 采蘑菇是一个很危险的工作,因为稍微不注意,采到了毒蘑菇那就是人命关天的事情,即便王诩有着丰富的野外求生经验,但是也不敢保证在这片两千多年前的土地上,以前认识的那些蘑菇到底是不是有毒的,毕竟两千多年间蘑菇也是会进化的。 所以他只选择了‘东北第四宝’榛蘑,这是小鸡炖蘑菇的无双利器,以前王诩最喜欢吃的一道菜,山鸡炖蘑菇。 一想到这些王诩就有些烦躁的对王离说“快点别墨迹了,给我打几只山鸡。” “山鸡?”王离一怔。 “就是雉鸡。”王诩吞了吞口水。 “早说啊,刚才我还看到一群。”王离轻笑一声,招呼着墨狼就要去打猎。 王诩看着王离和墨狼无声无息的潜伏进密林中后,对这片密林突然充满了好感。 虽然它暂时的成了自己前进的拦路虎,但是这片森林中所有的一切的,都将会成为自己立足的根本,不知不觉间,王诩将这片森林,都化进了自己的‘领土’范围内。 摸着被砍倒的巨木,王诩第一次感觉到,古代的好处,就是这些树木,都是不不要钱的,而且这些挥汗如雨矜矜业业砍树的族人们,也都是不要钱的。 王诩默默的完善了一下自己的发展路线,第一步就是‘以粮为纲’,借用后世伟人的‘公社模式’来对孤竹国进行全方面的精神文明建设。 王诩真的很想知道,一直贯彻落实这个理念,能否创立一个和谐的共产时代。 正沉浸在蓝图规划中的王诩被一声惊叫唤回了现实,紧张的起身寻找声源,发现族人们全都跪在不远处的空地上。 “怎么了?”王诩疑惑道。 “请大帝恕罪。”一个身材精壮的族人跪伏在地上,指着地上断成两截的斧子颤颤巍巍的说道。 “果然还是太脆了。”王诩捡起断裂的斧子叹了口气,对着族人们说道“都起来吧,不是你们的问题,是我跟蚩尤大神学艺不精。” 族人们一个个都瞪大眼睛看着王诩。 虽然孤竹国人文化程度不高,但是在殷商文明熏陶下,对于神话时代却都是耳熟能详的,他们或许分不清殷商到底有几位大帝,但是对三皇五帝的故事确实倒背如流。 这一切都是归功于墨奎,墨奎作为一个大巫,除了管理国家(部落)之外,主要就是给族人们讲神话故事。 墨奎给族人讲神话故事是为了巩固自己的神权统治。 但是对于族人们来说,这是他们生活中唯一的消遣和憧憬,换句话说,也可以算是一种另类的精神信仰。 正是因为信仰这些神话中的天神会拯救他们,他们才如此顽强的在这荒芜之地求生。 所以当王诩提到蚩尤的名字时,所有人都激动了。 墨狼昨天就跟他们讲述了关于王诩天神之力的事情,对于墨狼的描述他们深信不疑,王诩就是天神下凡,所以他跟上古的那些神话中的人物一定有所关联的吧! 这种感觉就像是后世崇拜孙悟空的小朋友,真的有机会见到孙悟空的朋友一样激动。 “大帝的冶金之术,是跟蚩尤学的?”一个年级小的族人激动的问道“可他不是被炎黄二帝斩杀了嘛?” “那只是凡间的恩怨,在我们那儿,他们还是不错的朋友呢。”王诩笑了笑,示意大家都坐下“冶金之术呢,是蚩尤从天界带下来的,但是由于人间受不住天界冶金之术的力量,会造成毁灭,于是黄帝和炎帝才会与蚩尤发生战争。” “蚩尤果然是个坏人,怪不得黄帝会将他杀死。”年纪小的族人兴奋的说道。 “谁说蚩尤死了?”王诩笑道“以黄帝仁德的性格,怎么会杀了蚩尤呢?炎黄二帝联手封印了冶金之术,并且个蚩尤深入探讨了关于冶金之术对于人间的优劣,最后蚩尤发现了自己的错误,臣服于黄帝,并且开始研究对人间有益的冶金之术。” “对人间有益的冶金之术?冶金之术还有益害之论?”王离拎着两只还滴着血的雉鸡回来,扔到一边好奇的问道。 “冶金之术最高级别,可以移山填海,刺破虚空,你觉得这样的冶金之术对人间有什么益处?”王诩瞥了眼王离笑道。 王离手一抖“移山填海?” “你们咸阳有多少人口?”王诩问道。 “足有百万!”王离骄傲的说道。 “挥手之间,地陷十尺,尸骨无存,万物化为粉齑。”王诩表情冷漠的说道。 王离倒吸一口冷气,瞳孔猛缩,惊得说不出话。 反倒是其他族人满脸茫然,因为他们根本听不懂什么叫做百万人口,也不知道咸阳是哪儿。 “当真?”王离缓了很久才回过神,颤声说道。 “当然,要不然天地不仁,万物如何为刍狗?”王诩笑了笑继续对着满脸求知欲的族人们讲解蚩尤和冶铁之术的故事。 这个故事是王诩刚才编的,结合了他丰富的考古知识和对神权以及**的理解,综合成的一个和谐友爱,为人类文明孜孜不倦披荆斩棘的感人故事。 第二十八章 故事大会——《神典》 第二十八章故事大会——《神典》 故事是根据史实加入感性和优美锻造出来的工艺品。 尽管王诩是一个考古学者,但是在编故事方面还是颇具天赋的,当年为了能够让更多的人了解考古和历史,王诩经常发表一些小文章,最后还混成了一个小有名气的网络博主。 全靠着他的文字天赋和编故事的水平。 他给‘逐鹿大战’新编的故事,是这样的。 不忍看着人类被野兽残骸的蚩尤从天界偷来了冶金之术,帮助人类铸造武器铠甲,来抵御野兽和灾害,但是没想到人类赶走了野兽之后,就变得贪婪起来,为了争夺权力而利用冶金之术互相残害,惊动了天界。 于是天界派出仁德的黄帝和睿智的炎帝来找蚩尤‘谈判’,诱发了一场‘冶金之战’,最终炎黄二帝生理,蚩尤意识到了冶金之术对于现在人伦不分,不懂道德的人间是巨大的灾难,甘愿协助黄帝和炎帝传授仁德和睿智,共同治理人间,重塑人间规则。 后世人对于冶金之术应该时刻抱有虔诚和畏惧的心态去使用和探究,每次都要祭拜一下蚩尤大神,反思一下冶金之术是连蚩尤这样的天神都无法正确掌控的力量,人类到底要如何使用他。 虽然王诩看似编造了一个神话故事,但是这个故事充满着寓言和更深层次的内核教育意义,虽然这一代的孤竹族人可能不太理解,只当成跟一个神话故事来敬仰。 但是他们的后代,从小在这种故事教育下,对于三观的塑造是有几大好处的,寓言故事是开启民智最有效的方式。 王诩将蚩尤的形象大转变,这样不但有助于后人对冶金之术的反思,更重要的是将蚩尤也当成人文始祖的一部分,而不会将他排斥在华夏文化之外。 蚩尤的九黎部落在考古界定性为东夷龙山文化集团,不管在文化意义上,还是人类分子学血统上,都是华夏文明的重要构成,可以说没有蚩尤的九黎文化,华夏文明的进程将会推迟一千年以上。 因为龙山文化是华夏文明最重要的发源地之一,从龙山文化遗址出土的文物考证证实了很多华夏文明独立起源的有力证据。 证实了华夏初期拥有冶铁提炼技术和打造技术,农畜驯养历史也重新定性了,而且更重要的是,龙山文化,有着全世界最先进,独一无二的‘黑陶’。 华夏以陶瓷闻名天下,功劳全部在于‘黑陶’传承。 黑陶:黑如漆,声如罄,薄如纸,亮如镜,硬如瓷。 而这项技术起源于4500年前的东夷部落集团,龙山文化群。 龙山此遗址发现的高达116厘米、口径44厘米的灰陶甗是迄今为止国内发现最大的一件‘蛋壳陶杯’最薄处仅03毫米,代表了当时制陶业的最高水平。 被世界考古界誉为“四千年前地球文明最精致的制作”。 黑陶技术像是最有利的粘合剂,将当时华夏文明几个起源粘合在了一起,铸就了后期华夏文明辉煌的根基。 至于‘逐鹿大战’的真相,其实就是东夷九黎集团和东羌中华集团一次火拼融合的结果而已。 也是龙山文化和仰韶文化一次融合碰撞,最后形成了华夏文化集大成者,二里头文化,也就是考古界疑似的夏朝。 王诩希望通过这种方式,将后世的科学,考古与神权融合,成为他以后立足的根本。 或者说,王诩准备把科学‘神化’。 后世人看似利用科学,掌握了万物的本质,但是却丧失了对自然和生命的那一份敬畏心,过度的自大终究会让人类自食恶果。 但是古人利用迷信和神权,来奴役万民,也是对自然和生命的一种亵渎,同样获得了惨痛的教训。 科学是具有着辩证唯物主义的理性,神权则是具有人文浪漫的感性,两者结合,是王诩认为最完美主义。 也就是那句‘野蛮其体魄,文明其精神’的另类写照。 不过看着一脸智障和神往的族人们,又看了看一脸若有所思的王离,王诩叹了口气,感觉已经看到了这条路的尽头。 路漫漫其修远兮啊。 王诩准备把神话故事好好编排一下,编写一部堪比《圣经》和《红宝书》的信仰之作。 名字都起好了,就叫做《神典》。 神者,引出万物,典者,从竹古文。 虽然损失了一把斧头,但是能够让王诩《神典》第一个故事出炉,还是很划算的。 听了王诩讲述蚩尤故事后的族人们,对这个之前一直厌恶的三头六臂铜头铁骨的蚩尤有了新的认识,以前只当成是一个和炎黄二帝作对的坏蛋,现在变成了一个需要崇敬的先祖。 尤其是拿着蚩尤‘恩赐’的斧头时,他们赶紧又充满了力量。 而王离则坐在木桩上,抱着半截斧头发呆,口中还念念有词的模样像是一个傻子。 “大帝,你对他施法了?”墨狼疑神疑鬼的凑过来。 “离我远点,你身上味道怎么这么大?”王诩捂着鼻子皱眉道。 “额?什么味道?”墨狼疑惑的在自己身上闻了下,然后吐了。 王诩嘴角抽搐了一下,对于他的嗅觉产生了好奇。 不过看着他身上的烫伤印王诩弄懂了,他身上怎么会这么大味道,昨天冶铁的时候他是转鼓风机最卖力的,在加上高温的烘烤出汗,也没洗澡,本来就有味道的身上,自然就更加难以描述的。 “附近就没有水源嘛?”王诩皱眉问道。 “最近的水源,可能就是往东十几里的背山那边的了,不过那边有一群猴子,会用石头砸人。”墨狼龇牙说道。 “你们还打不过一群猴子?”王离似乎回过神了,嗤笑道。 “是一群。”墨狼不忿的白了眼王离“而且那里的猴王都快有一人高了,国君说已经成精了。” “快一人高了?”王诩也惊讶道“那确实稀奇,以后可以去看看,对了水源是湖泊还是河流?” “应该是湖泊吧,我也只是早年跟着国君去过一次,不太记得了。”墨狼笑道。 “北山在什么位置?”王诩拿出地图问道。 墨狼看了一下指了一个位置“大概在这里吧,我记不太清楚了,大帝回去可以问问国君。” 王诩收起地图点点头“让墨甲他们留在这儿收拾一下,准备回去,我们继续往里面走走,看看能不能再猎只野鹿什么的。” 墨奎给孤竹国族人起名字很简单粗暴,按照天干地支的顺序拍下去,墨甲就是除了墨狼之外,族内第二勇士,也是刚才砍断了斧子的那个。 “我发现你对打猎很热衷。”王离架着金雕问道。 “废话,我不是对打猎有兴趣,我是对找粮食感兴趣。”王诩翻了个白眼。 “不,每次你提起打猎的时候,眼神是不一样的。”王离摇摇头。 “那也是对食物的兴奋。”王诩不以为然的摆摆手,带着墨狼等人往东走去,昨天去的是西边的森林,可能那边还是靠近人烟的地方,野生动物活动范围没有那么密集。 但是东边的森林就不一样了,这边的树木也明显比西边更粗壮高大,动物活动的痕迹也多了很多,才半个多小时,王诩已经踩到了两坨不明动物的排泄物,头顶鸟鸣的声音也十分刺耳。 从来没有看见过这么多同类的金雕也十分亢奋,如果不是王离死拽着,它估计早就一飞冲天了。 “嘘。”帮着王诩把鞋子上排泄物弄掉的墨狼做了一个噤声的动作,敏捷的攀爬上旁边的一颗树上四处张望。 “有大家伙。”墨狼压低声音。 “熊罴还是老虎?”王离有些跃跃欲试。 “是犴达罕。”墨狼从树上跳下来“很大,我们可能猎不了。” “犴达罕是啥?”王离和王诩同时面面相觑。 “额,就是一种山林巨兽,长得有点像是鹿,但是比马还要高,尤其是头顶的巨角,可以顶死一匹野狼。”墨狼手脚并用的形容了一下这个犴达罕,字里行间透露着激动和无奈“而且皮很厚,族里的长辈曾经评价过,犴达罕金石难入。” “比马还高的鹿?不可能,难道是骆驼?背上有东西吗?”王离皱眉道。 “你还知道骆驼?”王诩有些惊讶。 “当然,咸阳宫内就有胡人进贡的骆驼啊,还有白色的呢。”王离笑道。 “这个动物不是骆驼,应该是驼鹿。”王诩说着皱起眉。 驼鹿这种生物,作为鹿科中最大的鹿,很多人以为是欧洲的特产,但是实际上在古代东北地区还是很多的,尤其是黑龙江严寒地区,甚至有一个民族专门饲养这种巨大的鹿,就是鄂温克族。 犴达罕就是从鄂温克族音译而来,但是按道理这个音译不应该现在就出现啊? “犴达罕这个名字你是怎么知道的?”王诩问道。 “是上一代司马告诉我的,这林间所有的猎物名字,特征都是他告诉我的。”墨狼如实答道。 “真的猎杀不了?”王诩没有继续追问。 “因为没试过,所以也不确定。”墨狼犹豫道“而且犴达罕雄性性格凶悍,事关大帝安危。” “我去看看是个什么东西,比老虎还猛?”王离有些不信邪,爬到树上拿着望远镜看了眼激动的都爆了粗口“尔母婢也!这么大的鹿?足有十五六石重啊!” 第二十九章 把肚子给我切开 第二十九章把肚子给我切开 王离对身形巨大驼鹿的惊叹,王诩没有太大的反应,因为他动物园里看过驼鹿,雄性六五六百公斤很正常,虽然是鹿,但是这个体重,看上去真的很吓人。 正常雄性驼鹿肩高能够达到两米四,体长两米五,体重超过一吨,而且还有一堆极具欺骗性的大角,甚至猛地一看比犀牛还要庞大。 王诩在背包里找了找,似乎没有什么能够远距离的攻击武器,杀伤力最大的就是电击棒和冲击钻了。 不过如果运用得当的话,洛阳铲上的探针刺穿驼鹿的头颅应该不成问题,当然,冲击钻更容易。 唯一的问题就是,怎么把探针和冲击钻刺进去。 以驼鹿的性格和体积,冲过来别说是人,就算是一只老虎也能直接被掀翻。 后世国外经常会有驼鹿在高速上跟汽车对撞的新闻,可见这个大家伙虽然是鹿科,但是一点都没有继承鹿科的胆小勄感和机敏,反而有点像是倔驴和憨牛。 “用你的雷神之力或者大力神之力应该没问题。”王离跳下树说道。 “有问题。”王诩挥挥手“能把它引过来嘛?” “犴达罕性格恶劣,即便面对虎豹狼群也都是不死不休的。”墨狼吞了吞口水,有点怂的说道“所以为了大帝安危,咱们还是换个目标把。” “在这儿挖坑。”王诩划了两个点。 “挖一个能装得下那个家伙的陷阱?”王离像是看白痴一样看着王诩“等你挖完天都黑了。” “说你蠢你不信。”王诩翻了个白眼,让墨狼他们在地上挖了很多个直径十几公分,深二十公分的小坑。 因为是二十公分的浅土层,所以挖掘起来十分快速,不到十分钟,就挖了一地。 “记住,这个叫做陷马坑,不管是马还是鹿,它们的小腿都很脆弱,一旦在高速奔跑时被这种小坑陷进去,就会骨折,失去活动力,到时候不管它多凶悍,也是将死之物。”王诩拍了拍王离的肩膀“如果你以后遇上东胡骑兵,可以用这种方式防守他们的冲锋。” 王离嘴角抽搐了一下“听起来,效果不错。” “如果下面埋着木刺或者铁刺效果更好。”王诩笑了笑,又将绳索绑在两棵树中间“不过为了安全起见,咱们还是得找个方便逃跑的地方。” “我们可以躲在树上,然后慢慢射死它。”王离指了指旁边的树。 王诩点了点头“是个好主意,不过对我来说有点困难。” “你们羡门没有攀爬神术?”王离问道。 “有是有,不过我们一般不需要攀爬,可以直接飞。”王诩笑道。 “飞????”王离再次瞪大眼睛。 最终在墨狼的跪求之下,王诩在一个族人的陪同下沿路返回,王离等人准备狩猎,以哨声为号。 王诩也知道自己留在那儿也是添乱,接受了这个方案,在跟着另外族人往回走五六分钟的时候,就听见后方传来一声沉闷的凄厉的鸣叫声。 如果找个形容词来形容过驼鹿的叫声,就像是驴和土拨鼠的结合体,不但穿透力强,音浪也很强。 驼鹿巨大的哀鸣声惊气林中无数飞鸟,王诩身子看到不远处窜出一群母山鸡,狂奔逃窜。 这一吼,倒是有一种虎啸山里的气魄。 随后驼鹿的惨叫声越发的激烈,不过只持续了几分钟就消失了,同时响起的还有哨子的声音。 王诩松了口气,转身往回走。 空气中的血腥气隔着老远就能闻到,原本就湿润的土地被鲜血滋润的更加松软了,王诩没有走进驼鹿的尸体,而是站在几十米外静静的看着那个头上插着洛阳铲的庞然大物。 真的很大,死去的驼鹿看着比活着的还要大,洛阳铲的探针刺穿驼鹿的后颈,鲜血染红了深驼色的皮毛和那一对巨大的鹿角,还在滴着鲜血,看上去十分震撼。 王诩都能感到旁边的族人牙齿在打颤,这可能是他们见过最大的猎物了。 “这家伙冲过来的时候,我还以为地龙翻身了,太吓人了。”王离半边身子被鹿血染红了,跳过来甩着手上的血。 “怎么弄回去是一个问题。”王诩看了下在场的人,除了他一共八个人,想要抬走这个近一吨的大家伙,确实有点困难。 “确实是个问题,要不就地烤了吧。”王离眨了眨眼。 “好主意。”王诩点点头,吩咐道“墨丁先去把墨甲他们叫过来,咱们先烤着吃点。” 身材瘦高的墨丁在族内就是负责侦查的斥候,点点头,像是猿猴一样在林间飞奔而去。 “做梦也不敢相信,我们能够猎杀一头犴达罕。”墨狼神情有些怪异。 “去附近看看有没有异常,血腥味太重了,我担心会引起其他野兽的注意。”王诩对着墨狼说道,然后指挥着其他人把驼鹿肢解了,生活。 林中的柴火虽然带着湿气,不过耐不住王诩有打火机,生起火堆后直接把半人高的巨大鹿腿架在石架上烘烤。 鹿肉倒是吃过不少,驼鹿倒是第一次吃。 专门负责剥皮的墨壬浑身赤裸,在肢解了驯鹿之后,整个人像是在血水里泡过一样,看着像是个血人,抱着一张同样血红的鹿皮,笑的露出一口白牙,真的很吓人。 “辛苦了辛苦了,有了这身皮毛,至少可以给族人添置几件皮大衣。”王诩对着墨壬笑道, 对于王诩的夸奖,墨壬欣喜若狂,嘴咧的更加夸张了,拖着鹿皮就要跑过来,吓得所有人都躲开了,即便他们对卫生问题没有太大要求,但是也不愿意和一个从血里捞起来的人靠的太近。 墨壬抱着鹿皮委屈的到了另外一边,可怜兮兮的看着他们。 “为了表彰你的额外付出,回头我给你做一个帽子。”王诩瞥了眼被割下来的巨大驼鹿头,又看了看墨壬现在的状态,感觉他应该可以完美德鲁伊。 虽然不知道帽子是什么东西,但是听到王诩要赏赐他东西,墨壬脸上的委屈一扫而光,跪在地上谢恩,其他族人则满脸羡慕。 驼鹿肉的味道比野猪肉要好很多,尤其是烤出来的,虽然没有调料,但是味道让王诩都眼前一亮,饿了一天吃采集了果子吃的人早就饥渴难耐,等王诩切好他吃的那一块儿之后,一拥而上向那只巨大的鹿腿。 “只能吃烤熟的。”王诩皱着眉扔过一把小刀,让墨狼切分烤熟的部分。 王离则显得优雅多了,拿着王诩送给他的钢叉还有那把自己的随手匕首,切割着鹿肉一脸津津有味“美哉,这犴达罕巨兽之肉果然别有风味,比我以前吃的鹿肉都要鲜嫩。” “辛苦你这个大公子跟我们一群野人茹毛饮血了。”王诩打趣道,把剩下的一点喂给金雕。 “你这个羡门中人都下凡了,我一个公子吃点生肉算什么?再说这不是烤肉嘛?”王离笑呵呵的说道“不过你的炼火之术是跟谁学的?” “自然是燧人氏啊。”王诩笑道。 “有没有故事?”王离眸子一亮。 “现在还不是讲故事的时候。”王诩摆摆手,从包里拿出两个杜蕾斯,套在了自己的运动鞋上。 之前踩到排泄物的惨痛经历让王诩十分心痛,毕竟在这个时代,应该没有什么比自己脚上这双运动鞋更舒适了,他还想多穿几年呢。 好在有避孕套这种便携式多功能神器,作为一个经常混迹在荒郊野外的工作人员,这是必备的装备。 给鞋子加上了安全措施,让王诩倍感心安,大步的踩着被驼鹿血染红的土地走过去,看着驼鹿剩下的骨肉。 被剥皮肢解后的驼鹿同样庞大,犹豫身子是在太大了,小刀很难切割开。 被奖赏了一整只小腿的墨壬凑过来狗腿道“大帝想要做些什么?交给我就行了。” 王诩指着鹿身“应该抬不动吧。” “要是等墨甲他们都来的话,应该可以抬得动。”墨壬也有些拿不准,毕竟他们从来没有猎杀过这么巨大的猎物,昨天的马鹿也才三百多斤,三个人抬着并不费力,六个人轮班抬十几里回到部落没有问题。 但是眼前的这只驼鹿光身子可能就有六七百斤,这可不是再加三个人就能轻松抬走的,更别说今天的路程比昨天还远。 而且要是只带走一点,真的太浪费了,一想到族里那群骨瘦如柴的族人,王诩就更不敢浪费了。 但是想要都抬回去,一定会耽误行程,而且马上就要傍晚了,太阳下山之前要是赶不回去,在这座森林中真的很危险,即便王诩手里有着指南针和手电筒,也不敢保证能够带着他们走回去。 而且墨狼还在几百米外的地方,发现了野狼群的痕迹。 就在王诩思索的时候,突然瞥见因为吃的太饱而躺在石头上感叹人生的墨狼,他吃撑的肚皮给了王诩灵感。 “把肚子给我切开。”王诩对着墨壬喊道。 “啊?”墨壬手一抖,手中那个被他啃得油光发亮的骨头掉在了地上。 第三十章 规矩:女娲和伏羲的爱情故事 第三十章规矩:女娲和伏羲的爱情故事 正常哺乳动物的内脏和骨头,会占据体重的五分之三,其中内脏的重量就可能占据五分之一,当然,内脏也算上体液重量了。 后世品种比较好的肉食猪,牛,出肉率也就百分之四十五左右。 而且内脏虽然也是肉,但是跟纯肉相比,在没有任何调料和烹调技术的情况下,大部分内脏的味道都不会被人接受,但是这些内脏对于肉食动物,是有着致命吸引力的,是当诱饵的不二人选。 内脏浓郁的血腥味(对个别物种而言是腐臭味)对于肉食动物的吸引力相当于咖喱对于阿三的吸引力,辣椒对于湖南银的吸引力。 “这里,把肚子切开,内脏都清理出来。”王诩指圆鼓鼓的肚子说道。 墨壬没有多问,接过瑞士军刀再次开始解刨工程。 墨壬是一个合格的猎人,不但会打猎,更会解刨猎物,在王诩没来之前,他都能靠着不算太锋利的骨刀和石刀剥开一张完整的兽皮给族人做成衣服。 现在手中有了利器,更是如鱼得水,虽然驼鹿皮糙肉厚,但是耐不住墨壬刀工刁钻,三下两下就将驼鹿的肚子划开了。 内脏像是山体滑坡一样从裂缝中流了出来,场面让人不忍直视。 “传闻鹿心有仙灵之气,鹿肝为明眸神物,就这么浪费了?”王离倒是津津有味的凑过来观看,嘴里还在嚼着烤肉。 王诩本来没感觉恶心,但是被王离恶心到了。 他上辈子见过最牛的就是医学院的朋友了,对着各种生物的尸体吃盒饭什么的,简直是刷新他的三观,但是没想到王离小小年纪,口味就如此之重。 “谁说要浪费了,鹿心可以拿回去吃,鹿肝就算了,有点大,你要是喜欢就切一块。”王诩捂着嘴离开,现在空气中不止有血腥味了,还有别的味道混杂了。 “鹿鞭。”王离眼神直勾勾的盯着某处。 “你要是不怕盛阳而亡,也给你带走。”王诩白了他一眼。 “可惜了,如此巨物。”王离莫名的低头叹了口气“在这蛮荒之地,耶耶也是英雄无用武之地啊,你们族里的女人长得都太丑了,就一个墨怜还能看。” “我劝你还是想一下怎么好好活着吧。”王诩微微挑眉,轻嗤道。 “哦,我懂了。”王离眨了眨眼,露出一个猥琐的笑容。 王诩白了他一眼,让躺在石头上晒太阳的墨狼起来干活,把之前的陷马坑都挖的大一点,深一点,埋上骨刺和木刺,用树枝和树叶遮掩,做成陷阱,再让墨壬把内脏什么的都扔进去。 “你还真是一点都不浪费啊。”王离轻笑道“运气好的话,明天我们来的时候,下面应该就有收获了。” “可惜这边没有挖到矿。”王诩有些遗憾。 “别贪得无厌了,能发现一处铁矿就是你的大造化了,你还真以为这蛮荒之地遍地是金啊?”王离翻了个白眼。 王诩懒得跟他解释东北地区矿产资源有多丰富,看着赶过来的墨甲他们大快朵颐的吃完了另外一条鹿腿后,让他们收拾一下返程。 两条驼鹿腿,足有两三百斤,撑得他们都翻白眼,要不是王诩阻拦他们,他们很可能集体撑死在这里。 这些从未吃饱过的战士们,第一次能够如此放心大胆,敞开肚皮的吃一顿,让他们生平第一次知道,人吃东西还可能撑死。 因为在他们的人生字典里,就没有‘吃撑’这个概念。 落后限制了他们的想象力,让人心酸。 回到部落时,太阳刚刚下山,所有族人都聚在村口,像是嗷嗷待哺的雏鸟等着他们,满脸焦急。 因为墨狼他们从来没有这么晚的回来过,而且这次出去的是族内全部的青壮,万一真的出了什么问题,那将是灭族之难。 “大帝要不要沐浴更衣?”墨怜看着所有族人都满身血渍,关切的问问道。 “我倒是还不需要。”王诩摇摇头“族里的水不多了,还是留着食用吧,等过两天我们就走了。” 墨怜意味深长的看了眼王诩,欠身行礼去给族人安排烧烤了。 “屠檀走了?”王诩在后山找到正在打磨车轮的涂山娘子,这次她身边多了一个娇小的身影。 “大帝。”涂山娘子放下磨具就要行礼。 “起来吧。”王诩摆摆手,检查了一下车轮感叹道“不愧是欧冶子后人,鬼斧神工啊。” “大帝抬爱了。”涂山娘子弓着身子说道“只是一些粗浅的打磨之术,木工马车并不算是我们的精通,如果有足够的铁料,青铜马车一定更能够满足大帝的要求。” “林间路难走,得修改一下图纸了,你们什么时候走,我看看时间充裕嘛。”王诩问道。 涂山娘子还没反应过来,旁边的哑儿就已经跪下,不卑不亢的说道“恳请大帝恕罪,收留我们母子。” 王诩看了眼哑儿,又把目光放在涂山娘子身上。 涂山娘子也连忙跪下“恳请大帝收留,之前是罪臣莽撞无知。” “决定好了?”王诩眯起眼“迁徙之徒路茫茫,而且前路未知若何。” “但是中原战事一定,我们六国遗民除了为奴为婢残喘苟活之外,别无他法,还不如跟随大帝去看一看那未知的若何。”哑儿的声音清丽,透着一股不似他娇小身形的坚毅。 王诩玩味的看着这个不过十三四岁的孩子,心中越发的好奇,到底是什么样的教育,能够教出这样的心思沉稳且聪颖的孩子,不过如果他开口问了,就显得很掉价了,轻笑道“你倒是看得清楚。” 哑儿跟母亲对视了一眼。 涂山娘子微红的眸子里闪烁着犹豫,最后轻轻点头。 “臣等知道大帝对吾等身份有疑惑,我娘的身份确实是欧冶子后人,舅父为齐国上卿徐夫人,而我。”哑儿的声音戛然而止,似乎在整理复杂的情绪,说出身份对于他来说应该是一件很艰难的事情。 “算了,我不是对你们的身份有疑惑。”王诩摆摆手,他不愿意强人所难“从今天开始,你们就是孤竹国的族人,生死与共,荣辱相依。” 哑儿诧异的抬起头看着王诩。 夕阳最后一缕斜晖仿佛在王诩身上渡了一层神光,无比刺眼和伟岸。 “多谢大帝恩泽!涂山氏必然为大帝鞍前马后,刀山火海!”涂山娘子一个头重重的叩在地上,声音带着颤音。 “你们确实得经常刀山火海,要不然怎么冶金?”王诩轻笑道,听着广场那边传来的哨声笑道“去吃饭吧,今天猎到了一只巨鹿,你们肯定没见过。” 哑儿再次叩谢王诩之后,扶着母亲起身。 王诩坐在石头上,看着旁边一副用树枝做成的简易‘圆规’,开始构思《神典》的下一个故事要怎么展开了。 圆规这个东西最早的记载就是《史记·夏本记》载大禹治水“左凖绳,右规距”。 在甲骨文中,已有规、矩二字,当时称为“规”,即今日的圆规,《周礼·考工记·匠人》记载:“匠人建国,平地以悬,置槷以悬,视以景。为规,识日出之景与日入之景。昼参诸日中之景,夜考之极星,以正朝夕。”。 山东嘉祥武梁祠内有“东汉伏羲女娲砖刻像”,其中女娲执规,伏羲执矩,这里的规是古式梁规,形状与甲骨文“癸”的字形相似。 规矩方圆是华夏文化的根源,所以这个故事一定得编的精细一点,至少不能借鉴伏羲女娲兄妹骨科这个版本,虽然说真爱没有对错,但是近亲繁衍确实是禁忌,这跟伦理没关系,是生理上的为后代负责。 而且女娲最早的形象是华夏先民为了祭奠母系社会对人族功绩而衍生的一个宗教神话形象, 神话自然是二次加工的产物,但是在神话中也可以找到人类进化的规律,而寻找的途径,就是通过考古从出土文物文字以及结构中寻找。 女娲这位大神毫无疑问是最为人熟知的天神,因为她是人族之母,捏土造人的故事华夏人尽皆知,尽管达尔文进化论出现了,依旧不妨碍华夏人祭奠这位人母先祖。 但是女娲到底象征着什么一直被学术界探讨着,关于女娲的身份有很多,众说纷坛但是没有定论,不过唯一所有人都认可的就是,女娲是代表着人类母系社会中生殖崇拜图腾而衍生的宗教形象。 所以从这方面来看,女娲确实是‘人族之母’。 所以女娲是作为母系社会的综合符号被封神的。 而把女娲实体化为人首蛇身,最早是出现在《楚帛书》中,同时还有第一次出现在历史上的大神伏羲,把女娲和伏羲写成兄妹,而且都是人首蛇身。 但是《楚帛书》是楚系神话,而楚系神已经距离上古几千年的时间,父系社会早就成为主流观念,而父系社会的生殖崇拜,就是蛇,所以在溯本求源的编写神话时,一定会放大父系氏族的重要性。 在远古生殖崇拜中代表女性的应该是‘青蛙’,因为在华夏新石器时期,仰韶文化群出土过大量有关‘蛙纹’的陶制文物,可见蛙纹在当时是十分重要图腾,而这个时期刚好是人类结束母系社会初步进入父系社会的时代,母系社会的影响力还在。 青蛙为女性生殖崇拜从人类学观点来看原因有三: 其一是蛙大肚如孕妇且非常多产,因而成為生殖崇拜象征。 其二是蛙鸣变化与雷雨干旱等都有关系,被认为具有操纵天气的神秘力量。 其三是蛙的叫声与婴儿哭声类似,也引发了大脑洞先民的一些想象。 后期神话编写中也沿用了这一设定,比如熟知的嫦娥原型就是金蟾。 《山海经》中记载了,帝俊跟羲和在汤谷生了十个金乌太阳,跟常羲在蟾宫,生了十二个月亮金蟾。 而金乌是楚国图腾,鸟类蛇类图腾都是男性生殖崇拜结果。 出土东汉嫦娥奔月画像石拓片中就刻画了一个人首蛇身的神女飞向月亮,月亮中有一只蟾蜍。 女娲和伏羲,自然也是一个人类进化中比如的融合过度,虽然肯定伴随着改革和融合的矛盾,但是最后华夏还是顺利的合二为一了。 所以伏羲跟女娲的故事,也要编的和谐友爱,最好是编织成母系氏族继承者和父系氏族继承者,相识相爱发生的一段被双方父母不认同,最后用真情实感改变父母想法,得到祝福,功德圆满,辗转緾綿惊心动魄的爱情故事。 教育后人真爱也得守规矩,别动不动就为了爱情寻死觅活的,不但对自己的人生不负责任,对亲人更加不负责任。 这个故事得先讲给王离听一听,重塑一下这家伙有点扭曲又幼稚的亲情观和人生观。 第三十一章 知恩图报 第三十一章知恩图报 人类喜欢八卦是很久远的事情了,可以追溯到人类刚刚形成部落时,人类发现,人与人之间交互信息的重要性,所以人类对于信息就有着特殊的执着感。 而八卦,就是信息的一种,或者说是窥私癖,尤其是在人伦之事上。 王诩给满脸八卦的王离讲述了女娲和伏羲为了追寻真爱逃下凡间,创造了人类,并且传授人类的生存技能,但是却打破了凡间平衡,结果给凡间造成了灾难,后代中炎帝的后裔共工在治理人间水利上与黄帝后裔颛顼产生了矛盾,最后一怒之下撞断了不周山,造成了天陷大洪水。 女娲为了拯救人类舍身补天,回到天界受罚,而伏羲则在创造出八卦,人伦,重新制定了完整的规矩,让人族回归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和谐社会后,追随女娲一同回天界受罚的凄美爱情故事。 “人真的是女娲大神捏土而造?”听完故事后,王离一脸严肃的看着王诩。 只要是有智慧的人类,都会对‘我从哪儿来’这个问题有着迷之好奇和执着。 “女娲大神取五色土补天,为了救人类,所以在某种角度来说,人确实是女娲捏土而造,因为要是她不捏土,人就消失在这个世界上了。”王诩给了一个偷换概念的答案。 因为他既不能解释达尔文进化论,又不能完全的否认神造人伦,因为人类的文明等级太低了,根本无法完全解释‘从哪儿来’这个问题。 所以王诩准备把这两个区分加糅合,进化论的事情就交给科学,神造人论的事情就交给信仰,毕竟生理和心理都是组成人类的重要部分。 “那为什么天神不能结婚?”王离又问出了另外一个问题。 “天神都是独立的。”王诩说道“能够互相牵制,但是不会互相影响,但是如果两位天神结合了,那么这个牵制的平衡,就会坍塌。” 王离皱起眉“天神也有争斗?” “不然不周山是怎么倒得?天是怎么陷的?”王诩手里弯着圆规轻笑道“不过你关注的不应该是这个吧。” “我知道,守规矩很重要。”王离点点头。 “守规矩固然重要,不过更重要的是,你的生命是你母亲十月怀胎,从身上掉下来的肉,于情于理都要好好真爱生命,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不要做愚蠢冒险的行为。”王诩笑道。 “哦。”王离似乎并不感冒“我还是想知道,女娲和伏羲大神都是人首蛇身嘛?那为什么把我们捏成两只脚?” “神灵无形,变幻莫测,至于人首蛇身,最开始是从荆楚那边传来的说法,荆楚信奉太一为至高神,太一就是商朝成汤,但是楚人觉得自己是颛顼,祝融后裔,为凤凰之子,但是春秋之后,楚庄王当了霸主之后,觉得凤凰图腾跟其他中原诸侯重合的太严重了,想要弄点独特的,于是就用上了荆楚之地另外一种图腾,就是蛇图腾,并且把伏羲尊为太一先祖,这样就有了伏羲人首蛇身说。” “这样荆楚蛮子的辈分,好像比我们秦族高了啊?”王离愣了下,有些愠怒的说道。 “谁让你们吃了没文化的亏呢。”王诩轻笑道“你看的那些《山海经》或者其他史料,大部分应该都是荆楚人写的,因为蛇图腾一直都是南方文化的主流崇拜,夏商周都是尊鸟图腾的。” “楚蛮子其心可诛啊。”王离冷嗤道“不过这么多年好像确实荆楚出了不少人才,而且文化方面也挺有影响的从,尤其是楚国的冶金和建筑技术,不过现在都是我大秦的东西了。” 王诩笑了笑,看着外面渐渐熄灭的篝火“早点睡吧,明天还有别的事情了。” “你再给讲一讲女娲大神是怎么捏土造人的呗,我跟我小妾”王离饶有兴致的追问。 “睡觉,不要想着亵渎神灵,上一个亵渎神灵的帝辛下场多惨你应该知道。”王诩冷哼道。 “额,帝辛下场惨主要是周人编排的,我们秦族还是很认可帝辛的功绩的,要不是帝辛远征东夷派出了主力部队,箕子和微子叛变,周人也不可能偷袭朝歌成功。”王离不忿的说道。 “你们秦族对这段历史有记载?”王诩微微挑眉,有些惊讶。 “当然,秦族还是知恩图报的好嘛,先祖飞廉恶来宁死不降周贼。”王离满脸骄傲的说道。 王诩笑着点点头。 就当秦非子当年给周孝王养马是卧薪尝胆吧,如果这么算起来,秦族秦庄襄王灭了东周,也算是给故主商朝报仇了啊。 这么一看,秦族还真是知恩图报呢。 知恩图报,这个典故就出自秦国,所以秦族之人对于这四个字尤为重视。 尤其是君恩,更是肝脑涂地,舍身忘死都难以报答的天恩。 历代秦王对王家都是恩宠倍加的,所以王家几代在秦国都是长盛不衰,唯一一个蒸蒸日上的大家族,所以王家的家训第一条,就是忠诚。 对秦王的忠诚。, 但是当忠诚成为一把自裁之刃的时候,人总会动摇的。 王贲自问,不管是父亲王翦还是自己,甚至是那个不争气的儿子,对大秦都是兢兢业业,没有任何私心杂念的,他们既不结党营私,也远离权利中心,一心为秦王分忧。 但是即便如此,依旧没有温暖帝王那颗冰冷无情的心。 自从得到王离被人设计失踪之后,王贲一直处于极度纠结的状态中,辽东太大了,辽东太荒凉了,不管往东南西北那个方向走,不走个几百里都难以看到人烟。 尤其是那些一望无际的森林,让人望而生畏。 迷失在这里,几乎是九死一生吧,尤其是在那个傻儿子已经抱着必死的决心时。 作为一个严父,王贲从小就没有给过这个儿子好脸色,处处打击他的积极性,活生生的将一个聪慧的孩子,变成了一个只知道领着狐朋狗友,耀武扬威的纨绔。 但是这样的结果,是王贲满意的。 因为王家的荣耀已经到头了,再往前走,就是死路了。 即便王家再得王上恩宠,也绝对不会容忍王家后继有人。 但是王贲没想到,即便他已经愿意用一个傻儿子当成代价,依旧换不来王上的信任。 丧子之痛和王上背信的双重打击之下,在加上辽北的山风侵袭下,王贲这个山一样雄壮的汉子终于病倒了。 两君对峙之时,大将病倒,这是一个十分可怕的事情。 李信这两天已经杀了三名军医了,还未开战,已经宝剑已经沾了自己人的血,是很不好的兆头。 但是李信管不了这些了,每天眼见那座看似坚不可摧的辽阳城,都让他十分抓狂,唾手可得的封君之功却因为主帅病倒而拖延,让他愤怒狂躁。 但是即便这样,他也不敢提起越俎代庖,代替王贲指挥大军之事,所以他只能等。 “将军,大将军的病已经引起士兵们非议了。”李信的亲兵李倓捡起被扔了一地的瓜果,小声说道。 闭目养神的李信猛然睁开眼“什么事儿?” “有人说,此地乃燕都龙脉之所,有先祖庇护!”李倓贼兮兮的凑过来。 “哪个不开眼的在这个时候妖言惑众?找出来,军法裁办!”李信脸色铁青的低吼道。 “找出来的事情不需要咱们操心,自然有大将军的人负责。”李倓笑了笑“不过我倒是觉得无风不起浪?” “你小子什么时候也相信这些故弄玄虚的巫蛊鬼神之说了?”李信瞪了眼他。 “天道昭昭,玄之又玄啊。”李倓压低声音“将军可知道,韩非子也才能进提到‘客有教燕王为不死之道者’” “韩非?”李信微微挑眉,这个名字在秦国也是禁忌之一,却是李信最为推崇之人。 “是啊,相传燕齐之地多有福天洞地,邹衍梦遇仙人传授,开智而闯阴阳家,将羡门之术正式传播,当年燕惠王说他妖言惑众把他下狱后,六月降霜飘雪,引得仙人动怒之事,就在十几年前啊。”李倓满脸庄重的说道。 李信疑神疑鬼的看着李倓“你什么意思?你是说燕国有人下了巫蛊之术给大将军?” “很有可能,要不然您说,大将军前天还吐气若龙的,怎么一转眼就病倒了呢?还如此严重。”李倓说道。 李信眯起眼,思索了一会儿“大将军病倒确实诡异,而且已经杀了三名军医都没有头绪。” “我麾下有一名亲信,曾经在燕国流亡时,得遇见过羡门高誓。”李倓贼兮兮的说道。 “嗯?”李信眸子一冷。 “他能够找到羡门中人,来给大将军看一看。”李倓小声道“假设大将军真的好转,调养身体之时,正是将军建功立业之时啊,对吧,要不然这么拖下去,大将军不知何时才能转好。” 李信犹豫了一下,最后点点头“去安排吧。” 李倓应了一声,跑出军帐。 “羡门高誓?”李信暗自嘀咕。 第三十二章 在下方仙道,卢生 第三十二章在下方仙道,卢生 《史记·封禅书》∶宋毋忌、正伯侨、充尚、羡门高都是燕人,为方仙道,形解销化,依於鬼神之事。 由于燕齐在春秋战国时期独特的地理位置,能够接触到很多原生态的宗教文化,也能接触到当时主流的学派文化。 其中以稷下学宫中的邹衍为首,将很多华夏原始的宗教元素结合了当时诸子百家的哲学元素,最后揉揑成一派,兼具神学和哲学的流派,阴阳家。 他创立的五行说、“五德终始说”和“大九州说”一直被华夏皇权沿用,同样也成为了道教出现的雏形。 相传邹衍活着的时候,因他“尽言天事”,当时人们称他“谈天衍”,又称邹子。 自阴阳家出现之后,燕齐之地就出现了大量阴阳家的分支派系,甚至都蔓延到了荆楚之地,融合了楚地的巫蛊文化。 同时也出现了一批‘羡门高誓’,称自己为得到仙人,有长生之法和断天之术,这些人也自成一派,称自己为方仙道,在燕齐之地‘隐居’,在燕齐贵族阶级间游走获益。 卢生,就是隐居在燕国的方仙道的羡门高誓传闻已经七十七岁了,容貌依旧保持如少年,就靠着炼丹,但是由于神出鬼没,燕王寻找多年也未果,但是如今却出现在了秦军的军营大帐之中。 李信看着面前的挺拔男子,他面白无须,容貌英俊,但是却有一头白发,一身月色长袍将他挺拔的身姿显得确实有些缥缈出尘之气。 “阁下当真七十有七?”李信满脸怀疑的问道。 “时光如隙,岁月无辜,七十有七只是俗岁。”卢生微微一笑“我观你眉目有些眼熟,你可是李宗后人?” 李信大惊失色“你见过我老祖?!” “你跟他长得很像。”卢生笑的越发高深莫测。 “哼,我李家乃是秦国勋贵,你莫要弄虚作假,故作神秘。”李信回过神,冷声喝道。 “我来看一看。”卢生面带笑容的绕着李信转了一圈“你生辰乙丑,丁亥,癸亥,辛酉可对?” 李信惊得从座位上站起来,瞪大眼睛说不出话。 “离卦,象火,主心。”卢生又拿出六爻算了一卦“你近期气血充盈,眉心有煞,心气难平但是实则气血不足,是否经常双目发白?” 李信倒吸一口冷气,单膝跪在地上低下头沉声道“俗人无理,还望仙师海涵!” “若不藏气于神,你迟早将气血虚盈,直接影响命格,你命中本有封君之德,但是人干不足,封君难以,若是不改,后世子孙也会波及气运。”卢生摇头笑道。 “恳请仙师赐法,小子愿付出任何代价!”李信冷汗直冒,因为卢生说的分毫不差,最近他确实经常感觉到双眼发白晃神,有时候还会气虚,但是体内血气充盈不衰,十分怪异。 “你我暂时无缘。”卢生摇摇头“不过我送你一张符咒,你在子时阴阳交汇时焚烧吞噬,会有山鬼暂时封你气血之难。” 李信恭敬的接过卢生递过来的符咒,细心的收好后,要把卢生引入上座。 “为此次出山是受到东君所托来解大将军之难的。”卢生没有动,开口说道。 “大将军?”李信一怔,看来眼旁边的李倓。 李倓满脸羞愧“仙师不是我请来的,是自己找来的,我们刚走出军营,就碰见仙师了。” 李信恍然大悟“难道此地真的有妖鬼作祟?” “大将军将星高照,本不会被此地阴灵所扰,但是伐木三千触怒了柳仙,虽然不会伤及大将军性命,但是对大军有害,东君特派我来助大军一臂之力,度过此难。”卢生笑容温煦。 “东君?是?”李信小声问道。 “知晓此事对你无益。”卢生笑的。 李信讪笑着点点头,领着卢生向着王贲大帐走去。 因为王贲病重,主将大帐被层层保护着,王家军的精锐都守护在大帐之前,密不透风,针孔难入。 “李将军。”负责值守的门客王怀听到传讯,走出来疑惑的看着李信。 “王副官,大将军有所好转嘛?”李信客气的问道,虽然王怀只是一个什长,但确实王家心腹门客,被赐姓王,可见王贲对此人的信任。 “有劳李将军观念,将军还未转好,高烧不退。”王怀满脸担忧。 “我又找来一位,额,医师想要给大将军看看。”李信说道。 王怀看了眼卢生,微微皱眉神情有些不悦,之前来的军医虽然没有治好,但是至少看着像是个医生,但是这个一头白发的小白脸算是怎么回事儿? “王副官不要误会,我请来的这位不是一般的医师,也不必惊扰大将军,只需要远远一观即可。”李信连忙解释道。 王怀皱着眉看向卢生,忽然目光一怔,神色大变,但是马上就恢复如初,笑吟吟的对着李信拱拱手“有劳李将军挂心了,诸位请随我来。” 王怀态度的变化让李信对卢生越发的敬佩,果然高誓就是高誓,不用说话凭借气势就能征服他们这些凡人。 走到大帐之时,李信突然发现卢生旁边的那个带着斗笠的随从也跟了进来,皱眉不悦道“军营重地,随从下人就不要跟着进来了,我会好好照看仙师的。” “一起进来吧。”这时王怀出声说道。 李信微微一怔,有些诧异的看着王怀,这个家伙平时不会这么好说话的,就算是他在求见大将军的时候也都百般推辞,怎么今天这么好说话,难道真的是因为高誓光环?? “李将军再次稍作休息,我带着两位医师去内帐给大将军看病。”王怀吩咐了手下招待李信后,带着卢生和那名随从穿过两层重兵把守的中帐,到了内帐。 内帐除了门口两个身材高大的铁甲守卫之外,空无一人,而且鸦雀无声。 王怀脸上的表情也瞬间变得焦急和警惕起来,转身冷冷的看着卢生旁边的随从“二位到底是何人!” “将军莫急,大良造并无差池,我是来送信的。”随从摘下斗笠,露出一张普通的国字脸,正是屠檀。 “公子派你来的?”王怀脸色大喜,不过马上又警惕起来“你不是我们王家的人。” “在下是山林野人,乃是羡门臣属,大良造被我家高誓所救,并且算到了大将军有难,特遣吾等来相助,顺便为大良造报平安。”说着屠檀拿出王离的佩玉递过去。 “公子。”王怀接过佩玉眼眶发红,然后又疑惑的看着屠檀和卢生“羡门高誓?” “在下方仙道卢生。”卢生笑吟吟的点头道。 “卢生?”王怀瞳孔猛缩“可是从东海方壶得仙人容颜永驻术长生的卢生?” “将军听说过我?”卢生笑容不减。 “在下道家黄老子弟,王怀。”王怀行了个道家礼。 “哦?原来是同宗师兄。”卢生笑容更甚。 “不敢高攀。”王怀笑的疏离“两位既然是来送信的,可以把信交给我了。” “我是来给大将军看病的。”卢生笑眯眯的说道。 “阁下的药已经送到了,至少将军的病已经好一半了。”王怀意味深长的笑了笑,接过屠檀递过来的布包,转身进了内帐。 “竖子无谓啊。”卢生轻笑着摇摇头,转头看着屠檀。 屠檀轻哼一声,看了看守在门口的两个铁塔般的守卫,拉着卢生到一边的木桌旁坐下,毫不客气的拿起上面的瓜果咬了一口“能带着你进到这里已经是天大的荣幸了,你以为大将军是燕王喜那样的愚蠢之辈一听到你方仙道的名头就激动的打摆子?人家可是百年大家族,什么样的高誓没见过?” “中原那群骗子怎么跟我们方仙道比?”卢生轻哼道,也抓起一个瓜果咬了一口“不过我更好奇你家大帝,到底是从哪个羡门出来的?” “你就不怕见了我家大帝现了原形?”屠檀冷嗤道。 “你越是这么说,我越是好奇呢。”卢生勾起嘴角,桃花眼中闪过一丝贪婪“能拿出那种仙家宝瓶,到底是出自那家?” “劝你安心坐好你的隐士,不要动歪心思,以你那点弯弯道道,拿出去小心送了命。”屠檀嘲笑道。 “愚人,总有一天你会知道,我的这点弯弯道道有多厉害。”卢生白了眼屠檀。 第三十三章 中原太小,建不成他要的天下。 第三十三章中原太小,建不成他要的天下。 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 即便是矿泉水瓶这等宝物在灯光下熠熠生辉,折射出让人迷醉的光晕,依旧不能够吸引伏案看信的王贲。 因为在他眼中,这封信要比那个可能价值连城堪比和氏璧的宝物更加珍贵,因为这是自己傻儿子的平安信。 尽管这封信是用王贲从未接触过的‘白帛’书写的,上面的染料也格外的透亮墨黑,但是都不能够引起这位百战大将的涟漪。 在战场上,对未知而无畏,是成为一个将军的必备素质之一。 王贲摩裟着触感极好的‘白帛’,一字一句的认真看了很久后才抬起头,看着盯着矿泉水瓶发呆的王怀“羡门,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存在?” 王怀身子一颤,回过神连忙达到“当年齐桓公设立稷下学宫,聘请天下名士入宫,一时间百家争鸣,无数天马行空的学问在互相碰撞中,成就了一个时代的变革。” 王贲点点头“有羡门中人?” 王怀摇摇头“墨家不近鬼神,儒家敬鬼神而远之,法家不惧鬼神,唯有道家,名家还有史家对于鬼神之说感兴趣,但是一直将鬼神与先祖类比,想要引先贤之说,安现世之法,直到邹衍的出现,家师曾经说过,邹衍的想法,是最接近自然,却超脱自然的存在。” 王贲皱起眉“季真先生都如此推崇嘛?” “家师本就是黄老派,对于鬼神自然之说颇感兴趣,所以和邹衍相交莫逆,邹衍接上古传闻,在周朝五材论和道家五行学的基础上,将王朝更替排列为相克的自然大道,并且沿用了孤本《禹贡》中地有九州,别处五行,将大地分为九州,五行相克在九州发生影响转换。”王怀解释道“在当时,这个学说引起了很大的轰动,同时也将阴阳家名声大噪,更是深得齐王欢喜。” “为什么?”王贲皱起眉,似乎察觉到什么异样。 “因为五德相克,王朝更替是自然,若王上失德,彼可取而代之。”王怀叹了口气“当时齐桓公荣登霸主欺压周天子之事,一直被各国诟病,但是五德论一出,那些质疑的声音似乎就弱了下来。” “哦。”王贲眯起眼,瞬间领悟了。 当王朝更替成为自然,那么各国攻伐也就有了合适的借口。 毕竟‘失德’这个概念太过模糊了。 “阴阳家兴起之后,迅速被墨家和杨朱学派攻击,虽然在各国有很大的影响力,但是大多数人不愿意接受这种说法,所以阴阳家并未壮大,只是在学术界变得十分重要,包括后来吕不韦的杂家,韩非子的说法都借用了阴阳学派的东西。”王怀说完后叹了口气“不仅如此,燕齐各地的一些小学派也因为阴阳家,而慢慢走上了另外一条路,由家和农家掀起的一阵信奉鬼神的热潮,尤其是在荆楚之地,前些年风靡的《山海经》就是在哪个时期出现的。” “妖言惑众。”王贲冷哼道。 “将军慎言。”王怀紧张的说道“神鬼之说自古有之,连师祖老子都不敢尽言其过,即便墨翟如此鞭笞鬼神之人,也留有一线,所以宁可信其有吧。” “你可见过此物?”王贲抿了抿唇,指着矿泉水瓶问道。 “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王怀脸突然有些潮红“如此巧夺天工之物,真的不似人间之物。” “离儿说是那位羡门子弟从羡门带出来的,还说那位羡门子弟,是殷商大帝降世。”王贲背起手,盯着矿泉水瓶。 “殷商大帝?”王怀突然倒吸一口冷气。 “离儿还说他所在的地方,是殷商遗民,孤竹古族。”王贲目光坚毅“你觉得有几分可信?” “光凭这两物,就有十成可信。”王怀毫不犹豫的点头道。 “若真是殷商大帝降世,那天界是要与我大秦为敌?”王贲冷漠的笑道。 “公子还说了什么?”王怀也顾不得君臣礼仪,追问道。 “给我分析了一下,王家在秦国的局面和敌人。”王贲脸上露出笑容“虽然肯定是高人指点,但是确实言之有用,而且还给我们出了一个不错的主意,你拿去自己看吧。” “喏。”王怀激动了舔了舔嘴角,洗过手后捧起信,认真的读了一遍后,脸上的表情已经有些僵硬了,惊呼道“此计可行!” “东胡,匈奴,山戎等部,自古以来就是中原的大敌,齐国已经是网中困鳖不足为惧,但是东胡势大,当年攻破赵国,武安君坑杀四十万赵人震惊天下,等大军兵临赵都之时,城内百姓都已经跑了十之八九了,自然都是逃去东胡了,赵国本来与东胡就有勾结。”王贲冷哼道“如今东胡再犯境,吾等自然要守好疆土无恙。” “即便是秦王,也不会质疑这一点的。”王怀笑道。 “是一个天衣无缝的好计啊。”王贲笑着点点头“不过让人假扮东胡人截营这种计谋,不是那个小子能够想出来的。” “此计才是最妙之处,出计之人有孙武吕尚之才!”王怀正色道。 “此毒计也。”王贲叹了口气“离儿跟这样的妖孽在一起,我难免有些不安。” “但是这位殷商大帝,似乎没有插手中原的迹象。”王怀笑道。 “算是有自知之明。”王贲笑了笑。 “不,我倒是认为,他似乎有远离中原之意。”王怀摇摇头“家主请看,公子说了这位殷商大帝要在极北之地建立一个拥百万之众的国家。” “荒谬。”王贲摇摇头“如此苦寒之地,才六月初,山风就已经让人骨生寒了,如何耕种?靠着打猎?” “但是能够为我们出此计之人,会做出荒谬的计划嘛?”王怀反问道。 王贲皱起眉。 “无论如何,公子此计给我们争取了一年时间,一年中,难免有其他变数,足以让我们做足准备。”王怀正色道。 “我还想问问父亲的意思。”王贲有些犹豫。 “如果老祖宗知道了,咱们可能连准备的机会都没有了。”王怀皱起眉“请家主三思。” 大帐内陷入安静,王贲食指敲打着木案,思索良久“王怀,让朱家携带青狼令,带人去协助保护公子,来年五月为期,带回公子。” 王怀跪在地上“喏!” “再把外面那两个叫进来把,我倒是对羡门越来越感兴趣了。”王贲轻笑道。 王怀领着卢生和屠檀走近内帐时,王贲已经把信和矿泉水瓶都收了起来,让卢生倍感遗憾。 “先生既然是来看病的,就不要四处张望了。”王怀隐晦的提醒道。 卢生不以为然的笑了笑“在下并不是在乱看,而是在看将军账内的格局。” “格局?”王贲饶有兴致的看着这个白发俊秀的男子“请赐教?” “将军坐东朝西,乙见辛见酉直接面七杀,秋月辛金,再见三酉一辛,强旺达于极点,妙有丁火七杀,恐有大难临头。”卢生笑眯眯的说道。 王贲脸上露出了笑容“阁下口出狂言损我军心,不怕我军法斩了你?” “在下说的是将军大难,与军心何干”卢生挑眉轻笑道,说着拿出六爻占了一卦。 “艮覆碗,定山,土克水,殃及少子,伤胃烧心。”卢生挑眉笑道“看来将军最近的心病已经伤胃了,最近是不是食欲不振还有绞痛感?而且经常做梦,醒来后体虚多汗?” 王贲眯起眼“先生医术不错。” “将军还记不记得,几天前曾经伤到一只赤色巨蟒?”卢生继续问道。 “嗯?”王贲瞳孔一缩,脸色冷了下来“王怀,带这位先生去休息吧。” 卢生眼中闪过一丝惊讶,不过笑容不变,转身对着满脸嘲笑的屠檀耸耸肩,跟着王怀离开了大帐。 大帐内只剩下了王贲和屠檀。 王贲盯着屠檀看了会儿“我感觉,好像在哪儿见过你。” “小人乃是山野中人,将军一定没见过我。”屠檀笑了笑。 “那就是我记错了。”王贲点点头“你是孤竹国人?族内有多少人?” “男女老少加起来,不足两百。”屠檀回答道。 “古籍中记载孤竹国为殷商之盾,族内男女都是善战之辈,上马可击蛮夷,下马可论天下,各个都是仁德良善之人,为君子国?”王贲笑着问道。 “确实是我国盛世时期,不过无奈周贼篡朝,盛世不再,不过好在,殷商大帝卷土重来。”屠檀不不卑不亢的说道。 “卷土重来?”王贲微微挑眉“可是要涿鹿中原与我大秦一战?” “大帝说,中原太小,建不成他要的天下。”屠檀咧嘴一笑。 “口气不小。”王贲轻嗤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 “大帝说过,以秦国的人口和国力,南征岭南和百越都以是极限了,根本无力东征。”屠檀说道。 王贲突然沉默了下来。 “大帝还说,秦国以北,九原,云中,上谷,渔阳以及辽西五郡之地,能够抵御匈奴掠夺,那就是大秦的成功了。”屠檀紧接着说道。 “放肆!”王贲脸色铁青。 “大帝还说,即便一统六国,大秦内部依旧不稳,昌平君,昌文君之乱历历在目,如果处理不过六国遗孤,那么内忧外患。”屠檀自顾自的说道。 “好了,闭嘴吧。”王贲挥挥手“你能够召集多少人伪装东胡?” “如果将军愿意让出辽阳以北的襄平郡,我可以引来东胡一个部。”屠檀笑道。 “一个部?”王贲瞳孔一缩“你与东胡勾结?” “燕地商人,自然要与东胡做生意。”屠檀笑道。 “一部实力如何?”王贲皱起眉。 “一部三千骑。”屠檀达到。 “三千。”王贲眉头深锁。 “我觉得,李信将军,可以胜任。”屠檀轻笑道。 王贲目光怪异的看着屠檀“你似乎太过猖獗了吧?” “我只是站在将军的立场上提出意见,毕竟未来,大良造与我家大帝将会是最好的盟友。”屠檀笑眯眯的说道。 王贲再次沉默,他发现自己的立场,似乎再次动摇了起来。 第三十四章 青狼令,朱家 第三十四章青狼令,朱家 人是一种很容易动摇的生物,取决于人类思想结构的复杂性。 在权衡利益的过程中,摇摆不定难以决断的情况下,人就像是风中浮萍一样动摇。 就像是王诩现在看着从矿坑边挖出来的煤炭之后,就陷入了动摇当中。 煤炭的作用对于工业文明毋庸置疑,放弃这片煤炭伴生铁矿,王诩十分肉疼,但是如果把这里当成根据地,面临的风险同样巨大。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古人诚不欺我啊。 王诩把摸了煤渣黑乎乎的手在王离的衣服上擦了擦,深深的叹了口气“挖,今天挖一半铁矿,挖一半这个。” “这脏不拉几的是什么东西?挖来干什么?”王离疑惑的用匕首轻轻戳了一下,煤炭就碎成两半了“还这么脆。” “这个叫做煤炭,是冶铁神器,也是生火利器,这一堆煤炭比得上一棵小树了。”王诩解释道。 “石头也能烧火?你不是在忽悠我吧?”王离越发的好奇“把你的燧人氏神器拿来烧一下看看。” “你最近对神器越来越不客气了。”王诩白了他一眼,爬到山包上用望远镜四处巡视着,屠檀已经走了快四天了却没有一点音信。 墨奎说按照路程,应该早就回来了,让王诩不免有些担心,屠檀能否把信送到王贲手中,是计划中最重要的一环,如果失败了还要另做打算。 “你们王家的门客不行啊,这么长时间也没找到这边啊。”王诩轻笑道。 “废话,你也不看看这片森林有多大。”王离翻了个白眼“而且你们这个鬼地方还藏在密林深处,距离最近的村子都有几百里地。” 说着王离跳上山包唆使道“我说,咱们能不能去前面那座村子里看看?去那边的河流洗个澡也行啊,本公子真的感觉自己要被自己熏死了。” “前天不是刚擦过身子?”王诩笑道。 “大哥,你以为我跟你一样,整天除了坐着就是站着?本公子这些天在林中穿梭狩猎,别说出的汗,沾的血都有多少?”王离十分鄙夷的看着王诩。 “辛苦了辛苦了。”王诩敷衍的笑了笑“等咱们到了根据地,一定让你每天你都能洗上热泉。” “拉到吧,我使唤你们族人给我烧个水你都用眼睛瞪我,我还天天洗热泉。”王离轻哼道“希望我爹派来的人懂点事儿,能够在周边给我抢几个心灵手巧的丫鬟来伺候我。” 王诩微微皱眉“你经常强抢民女?” “她们想得美。”王离鄙夷的瞥了眼王诩轻啐道“我们王家的侍女,别说是民女,就连官宦之女想进都没门呢,伺候我的那几个以前都是六国公主。” 看着王离欠扁的表情,王诩嘴角抽搐了一下,心情很复杂。 “再说,我现在把他们抢过来当丫鬟,也是救了她们啊,要是等大军过来,她们的下场更悲惨。”王离轻哼道。 “任由军士欺辱妇女是军中大忌!”王诩冷声道。 “你说的妇女,是贵族之女。”王离抿了抿唇。 王诩心跳一滞,表情渐渐变得冷漠起来。 他差点忘记了,这里是秦朝,这个时代的人跟人,是有很大区别的,有户口交税的才叫人,没有户口人与‘牲畜’无异。 至于女人,更是只有贵族之女,能够称之为女人,其他的,可能都是繁衍工具而已。 但是抛开这个阶级,在秦汉时期,女性的地位并不弱势,比如‘孟母断织’‘曾母投杼’等以女性为主的典故流传,可以看出当时女性还是有一定社会影响力和权利的。 《秦法律答问》中更是有专门的‘夫妻财产所有法’来保护女性权益: ‘丈夫有罪被妻子告发,她陪嫁的奴婢、衣物就不必被没收;妻子有罪,她陪嫁的奴婢、衣物才给丈夫,潜台词显然是,在一般的秦人家庭中,两口子的财产平时是各自独立的,一方犯法之后才会发生转移。’ 尤其是在政治方面,女性干政并不是什么大逆不道的事情,尤其是秦国这个出现了宣太后的国家,尽管在朝堂上见不到女性官员的影子。 但是在朝堂背后的势力中,有很多都是女性掌权的政治势力,比如秦国著名的女企业家,女贞妇,巴清所代表的巴蜀势力,即便强势如始皇帝,也不得不给巴清几分面子。 而且汉初赵王张耳的老婆,更是一个离异多次的富家女,年轻的时候就曾经反对父母包办婚姻,用各种手段离异了五次,最后嫁给了张耳。 由此可见,秦汉时期女性确实拥有正常的社会地位,允许女性拥有私有财产,允许女性有婚姻自主权,而且受到法律保护,还有着夫妻平等权益,以及职业自主权。 秦汉时的女性地位已经接近后世平权时代了,但是从独尊儒家之后,尤其是到了南宋时期华夏女性地位彻底沦为了男性的附属品和私有财产。 不过这些是专指那些拥有户口的秦国女性。 这么一想,王离刚才说强抢民女是在拯救那些女孩,也不乏道理。 但是转念王诩就回过神,自己竟然会落入一个逻辑误区,还是针对伦理的,简直是石乐志。 无论事情的发展结果如何,错误,就是错误。 “如果你的手下真的给你抢来几个民女,我会让他们知道什么叫做天罚。”王诩冷哼一声,不再搭理这个生长在封建制度下的贵公子。 “大帝,似乎有大批人马经过。”墨丁像是一只猿猴一样,从林间荡了过来,在地上滚了几圈报告道。 “什么方向,多少人?”王诩皱起眉,把望远镜递给王离。 王离动作灵敏的爬到树上,按照墨丁报告的方向看去,大量烟尘飞扬象征着肯定又大批人马“目测不下三十骑,都带马。” “如果不是你的人,那就是胡人了。”王诩心思一沉,这个时候燕国不可能有骑兵游荡在外,还是这么偏僻的地方。 “先隐蔽吧。”王离指挥着墨狼等人矿石和矿坑掩埋,然后带人躲进林中。 不到半个小时,就听到了马匹的嘶鸣声,还有骨哨声。 “是屠檀!”墨狼眸子一喜,起身就要出去。 “墨丁去接引他。”王离按住墨狼,对着墨丁说道。 墨丁看了眼王诩,见王诩点头之后,才窜出去吹响口哨。 王离从望远镜中看见屠檀骑着一匹杂色马就从山道边走了出来,身后还跟着一个身穿锦袍的男人,胯下一匹神俊的赤色宝马,两者在一起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竟然是他?”王离轻哼道。 “你的人?”王诩挑眉笑道。 “这家伙不在各国游荡,怎么跟到这边来了?”王离满脸不悦,但是眉眼间的不安和烦躁还是能够看得出来,来的人应该跟他有不小的瓜葛。 “走吧。”王诩笑了笑,带着其他族人走出山林,王离撇着嘴闷闷不乐的跟在身后。 “大帝!”屠檀见到王诩出来后,兴奋的冲过来行礼。 “辛苦了。”王诩笑着点点头,看向那名锦袍男子。 这是男子身高将近一米八,在营养贫乏的古代堪称是个巨人了,而且长得十分英俊,尤其是剑眉下一双桃花眼,衬着他身上那股慵懒洒脱的气质,宛如一位翩翩浊世佳公子。 “久闻燕齐多高誓,羡门中人近神灵,今日一见,倒是让在下大开眼界了。”锦袍男子轻笑着作揖道“重瞳镇世,可是圣人当面?” 王诩微微眯起眼,笑着点点头“天庭中证宽又平,青少之年富贵盈,浮大养眼必主凶,一生仁义最相宜,公子倒是富贵贤人之相没错。” 锦袍男子眨了眨眼,似乎在琢磨着王诩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朱家,你不在曲阜散财行侠,跑来这儿蛮荒辽北作甚?”王离脸色阴沉的冷哼道。 “公子说笑了,您都能来这辽北之荒善心,小人自然是要来凑个喜气,回去好跟朋友吹嘘吹嘘,这辽北之荒到底有何妙处,能让我们公子如此垂涎,不惜匹马跃千里。”锦袍男子笑吟吟的对着王离行了礼,然后对王诩说道“不过能够得见羡门圣人天颜,确实不枉此行,在下朱家,鲁国人士。” “朱家?”王诩皱起眉,觉得整个名字有点熟悉。 “朱家,你少在这儿阴阳怪气的。”王离涨红着脸,捡起一块石头向朱家砸去。 朱家微微侧头,石头擦耳而过,面不改色的笑的“公子多日不见,力道大有长进,看来辽北之行受益匪浅啊。” “少废话,公子我懒得跟你耍嘴皮子,你的人呢?”王离冷着脸说道。 “还请公子接过青狼令。”朱家单膝跪地,从怀中捧出一枚令牌。 令牌是用玉石镀金的,雕刻一只凶恶的狼头 “青狼令?”王离失声惊呼“父亲竟然派了青狼令??!” 王诩看着王离失态的样子,就知道这枚令牌应该意义非凡。 第三十五章 玄鸟御五凤 第三十五章玄鸟御五凤 狼,是人类最早驯服的动物之一,也是人类最早崇拜的动物之一。 图腾的意义就是人类对于强大或者美好事物的一种向往,也是自然宗教的最初图形,尤其是在游牧民族的意义中。 上古多数游牧民族都是以狼为图腾的,原因很有可能是游牧民族政权的统治方式问题,游牧民族的统治方式与农耕民族并不一样,他们崇尚力量统治,所以狼的生活习性是最适合他们文化的统治方式。 狼是群居动物,头狼拥有着至高无上的权利,就像是农耕文明把天子当做神权天授一样,狼作为图腾也是游牧民族的‘神权天授’。 在游牧民族的神话故事中,不管是匈奴,乌孙还是突厥,契丹等族,都是狼与人或者狼与天神结合,剩下了他们的民族。 可见自古以来,人类对于狼群的认识,都是十分深刻的。 头狼领袖具有绝对的统治权,狼群具有绝对的服从权,这就是王家的青狼令的由来。 当年王翦在还没有成为大将的时候攻打赵国,曾经收服过一个小部落,这个部落后来跟着王翦东征西战,为王家立下赫赫战功,是王家最重要的家臣,而青狼令则同样代表着王家的最高战力和绝对忠诚。 即便是王离要带着这四十几人去造反,他们也绝对不会有任何异议,因为他们侍奉的不是秦国,而是王家。 所以王离才会对青狼令的出现如此震惊失态,许久都没有回过神。 朱家不说话,等着王离拿走青狼令后才起身,拿出一个古怪的乐器吹响,然后就看见从狭窄的山道中窜出五十多骑人马,跪在地上给王离见礼。 王离随意的摆摆手,把青狼令扔给王诩“以后你们统一听他调遣。” 王诩微微一怔,有些诧异的看着王离。 朱家也十分惊愕的看着王离,似乎对于这个决定很不满,至于其他人,都不敢抬起头。 “既然如此,那诸位就先休息一下,然后跟我国大司马墨狼学习一下开采之术,以后大家就都是同僚了,要好好相处啊。”王诩对着他们笑道。 本来见到这么多装备精良的‘异族人’还有些紧张的墨狼听到王诩的话后,瞬间挺直了腰板,漆黑的胸毛和被煤渣染黑的皮肤在阳光下熠熠生辉,操着他不算太标准的雅言开始跟王离的人交流。 朱家看了眼自己手下们满脸委屈的跟那些‘野人们’交流,走向王离小声说道“公子,这就是你书信里提及的孤竹国人?” “我知道你在质疑什么,等过几天你的疑惑会自然而然的消失。”王离沉声道。 朱家皱起眉看了眼满脸微笑摸着他们战马的王诩,聪明的闭上了嘴巴。 不得不承认,王诩的外形还是很具有欺骗性的,一身怪异的装束,还有短发,更为震撼的是那一双只出现在历史中的‘圣人之瞳’,朱家熟读史书,对于重瞳贤相意味着什么自然是心知肚明的,但是他没想到竟然真的能够遇见这种异象之人。 所以他更加好奇,王诩要怎么带领这一群野人,帮助家主走出困境。 走出困境,主要靠的就是走,而用两只腿走,肯定没有四条腿走的快,五十三匹马,这么大一笔财富放王诩欣喜若狂。 有了这五十三匹马,王诩再也不用担心迁徙路上会发生的各种情况了,也不用担心之后耕种的劳动力问题了,摸着这些马匹缎子般的皮毛,王诩可以说是欣喜若狂了。 “大帝,王贲将军还送给了我们一些盘缠,换了些日用。”屠檀指着两辆被推上来的马车说道。 王诩掀开马车帘子,里面装满了各种麻布和日用品,还有几袋粮食以及种子。 “这是我们在路上村子修整时购买的当地种子。”屠檀介绍到。 “大功一件。”王诩忍着喜悦,面不改色的点点头“路上可曾遇见什么困难?” “除了遇见过一些秦国暗探之外,没有什么阻碍,而且大将军托我给您带话。”屠檀清了清喉咙“易水以东,止步中原。” 王诩微微挑眉“这里面有咱们的人嘛?” 屠檀摇摇头“咱们的人都被困在辽阳城内,若是转移出来可能会耗费些时日,我怕耽误大帝大事儿。” “留在王贲那里当人质也是件好事儿。”王诩抿了抿唇“今日起,你为孤竹国司士,纠察百官,监管外将。” 屠檀愣了下,随后大喜跪地“臣定不负帝托,必然恪尽职守,肝脑涂地!” “起来吧,虽然孤竹国也没什么官给你纠察,但是监管他们还是得上点心。”王诩笑着自嘲了下“你要时刻记住,我们是盟友,但却不是一家人。” 屠檀眨了眨眼,用力点点头“臣知晓分寸。” 殷商官制分为内服官,和外服官。 内服官就是负责辅佐大帝的官员,以宗教,内政,军事三方面。 宗教为首,以大巫为尊,后期为司徒。 内政设:尹和宰,也就是左右丞相,到了商朝后期因为官员和政派增多,又加设了卿士三公和五官。 卿士是一种被公族推举出来的官员,三公是这种官员的尊称,商朝称三公的只有文王、九侯、鄂侯、伊尹、傅说五人。 五官则是后来从殷商大帝从民间选拔的贤才来抗衡公族的官员。 而这五官也是取自殷商图腾文化的,对应的就是玄鸟御五凤。 赤多者火凤:火行为礼,为赤,火凤嘴赤,故曰‘负礼’所以为司徒,负责祭祀,掌管礼仪者。 多青者青鸾:夫木行为仁,为青,凤头上青,故曰‘戴仁’所以为司士,纠察百官,为民请命者。 多白者鸿鹄:金行为义,为白。凤颈白,故曰‘缨义’所以为司马,掌管兵役,粮草军赋者。 多黄者鹓鶵:土行为信,为黄。凤足下黄,故曰‘蹈信’所以为司空,掌管水利,营造徭役者。 多紫者鸑鷟:水行为智,为黑,凤胸黑,故曰‘尚知’所以为司寇,掌管刑法,能谋善断者。 王诩许给了屠檀一个司士的官职,算是给他画了一个大饼,希望他能够更快的站定立场融入到孤竹国,尽管现在孤竹国给不了他什么实际利益,但是随着国家族群慢慢壮大,他自然也就会发现其中的好处。 朱家一共带来了四十七个人,其中还真有两名女性,不过一看就知道不像是强抢的民女,因为这个两个女性看上去比男人还要凶悍。 四十七个人加上五十三匹马,三个小时的工作效率,已经抵过之前一个星期的产量了,托着近两千多斤的铁矿和煤炭,还有半路猎杀的猎物们回到族内时,让王诩莫名的有一种雄心勃勃的冲动。 大量‘外族人’到来,给孤竹族人带来了不小的骚动,不过很快的在王诩和墨奎等人的安抚下恢复了正常,为了迎接客人,墨奎带着他们又巨型了一次仪式。 王诩则带着涂山娘子试验了一下煤炭冶铁的效果。 “煤炭的热能好强,熔铁的数量和质量大大提高。”涂山娘子从地窖中爬上来后惊喜的说道。 “可惜现在我们的设备不行,要不要可以试试炼钢。”王诩敲了敲刚刚浇筑出来的斧子,比之前的坚固了不少“武器暂时不要了,造几个这个吧。” 接过王诩递过来的图纸,涂山娘子研究了一下,没有看懂“这是什么,有点像是铁锥,但是又太大了吧。” “犁铲。”王诩答道。 “耕犁?”涂山娘子一惊“大帝真的准备在辽东苦寒之地耕种?” “上天有好生之德,只要有土有水的地方,就能种地。”王诩轻笑道,看了眼不远处挥舞着小锤子捶打一块废铁的哑儿“你再教他打铁?” 涂山娘子摇摇头“小孩子胡闹,让大帝见笑了。” 王诩笑了笑“其实他更适合跟着墨怜。” 涂山娘子抿了抿唇,跪在地上“罪臣自知愚钝,上次冒犯了大帝圣意,哑儿还能否有幸侍奉大帝?” 王诩笑了笑“那就让他先跟着墨怜吧。” 说完也不理会涂山娘子失望的表情,回到广场,发现广场上醉倒了一片族人,空气中酒气和烤肉焦糊的味道弥漫着。 “这是怎么了?”王诩有些惊讶的拉住身形恍惚的墨奎。 “大,大帝!”墨奎脸色红晕,兴奋的叫了一声后,跪在地上行大礼,口中念念有词着什么,似乎在忏悔,磕着磕着倒在地上没了动静。 王诩皱眉探了探他的鼻息,发现没什么事儿后招呼来两个女族人让他们把墨奎送回屋。 很明显,这是孤竹族人们第一次喝酒,只有墨狼和墨甲几个还强撑着跟朱家等人在篝火下拼酒,地上摆着好几坛子酒。 斜躺在石椅上的王离见到王诩来了后大笑道“来来来,大帝,尝尝我们凡间的佳酿!” 王诩接过陶碗喝了一口,差点吐出来。 第三十六章 走出荒寒,走向温暖 第三十六章走出荒寒,走向温暖 秦朝的酿酒技术处于发酵的状态,但是由于原材料选拔和提纯工艺不完善,酿出来的酒味道很复杂。 口感跟后世的固体奶很像,有一点粘稠的,味道更是复杂一言难尽,但是发酵的腐味却十分浓重。 “大帝好酒量。”朱家见王诩如此豪迈的样子称赞道。 “有机会,让你们尝尝真正的酒。”王诩摆摆手“不过第一天就把我的国民们灌醉,你们可是有点欺负人啊。” “这可不怪我们,是墨狼自己说中原的酒不行,还不如他们酿造的果儿酒。”王离大笑道。 “确实是不如我们的果儿酒啊。”墨狼红着脸争辩道,若是明年雨水充足,我一定酿造出来给你们尝尝。 “酿酒跟雨水有什么关系?”朱家疑惑的问道。 “孤竹国附近没有水源,平时饮用水都是靠着雨水。”王诩笑了笑。 朱家和其他人表情一滞,都不知道该说些什么,穷人他们也见过不少,但是连水都喝不上的还是第一次见到,当然,除了大旱的时候。 “不过没关系,我们很快就会有自己的水源了,到时候别说是喝的水,天天泡热水都没问题。”王诩笑着拍了拍墨狼的肩膀。 墨狼咧着嘴傻笑。 “我刚才要给族内没衣服的发衣服,却被拒绝了。”王离打了个哈欠。 “孤竹国虽然穷,但是也知道无功不受禄的道理。”王诩笑了笑“再说你发给他们,他们也舍不得穿,还不如多猎点兽皮。” 王离轻哼道“穷毛病。” “这样的毛病很快就会治好的。”王诩抬头看着天上,今天的月色很迷茫,半遮半掩的藏在云雾中,是一个不错的日子。 心情大好的王诩坐在广场上的石座上,打开了手机播放器,放了一首《大鱼》。 熟悉又陌生的电子合成音从音响中缓缓流出,打乱的安静的空气,连篝火的爆裂声也都轻柔了很多。 广场上醉倒的人们更是本能下意识的蜷缩起身子,这是多年来野外生存对于恐惧的生理恐惧反应,而醒着的人则都是满脸惊恐的看向端坐在石座上的王诩。 如果是后世这样的广场,如果有音乐的话,可能大家都跳起广场舞了吧。 月光的银辉洒在王诩身上,将他与那座古旧的石座融为一体,整个人仿佛一尊神邸,悄然安静的注释这所有人,那玄妙不似人间的声音让他们毛骨悚然,却又沉醉其中,所有人的身子都不受控制的僵在原地,大气不敢喘。 随着仙乐声逐渐流转回荡,被酒精刺激的血液也随着夜风而冷却。 墨狼挣扎着爬起来,对着王诩匍匐而跪,随后是其他族人。 毫无疑问,这是大帝带来的神迹,是来安抚他们,引导他们走向未来的仙乐,尽管听不懂仙乐在唱些什么,但是他们却感受到一种无比安稳和舒心。 仿佛整个人,都被进化了。 不只是孤竹国人,连王离手下的几个家臣都忍不住弯下了膝盖。 朱家的牙齿在打颤“这是,妖术?” “不,是仙乐。”王离眯着眼,俊秀的脸上满是迷醉“朱家,你听到的是妖术,是因为你的心中有鬼。” “既然有神,那么一定有鬼。”朱家眸子里闪烁着狂热“公子,他真的是神?” “不知道?”王离迷茫的摇摇头“但是不重要,只要他能够帮得上我们,管他是神是鬼。” 朱家僵硬的转过头看着王离,露出欣慰的笑容“公子,长大了。” “师父,人不可能永远幼稚下去。”王离的眸子突然清明起来“这首仙乐,是循环的。” “世间万物,皆有有迹可循。”朱家也松了口气“既然是人间物,那就不必害怕。” “不,人间物,反而更加可怕。”王离坐直身子轻笑道“冥冥之中让人畏,但是终究不可知,而人间之物让你看得到摸得着,更能带来真真切切的伤害。” 朱家皱起眉。 乐能通神,因为这是属于文明最初的火种。 祖先通过聆听自然的声音,来感知这个世界,通过自己发明的吼叫或者乐器来传递各种信息,这些因素伴随着人类基因遗传了下来,让人类从生下来,就会对音乐有着敏感的感知能力。 而音乐的作用在传递情绪上有着非同一般的效果,所以在宗教和神权文化中,音乐排名第一,建筑排名第二,典籍排名第三。 宗教音乐通过音乐和乐器的协助,来传达远古和震撼的情感,从听觉上让信徒们陷入一个渺小的人设中,进而来放大神灵的力量。 宗教建筑通过庞大的体系,精美的装饰以及特殊的文化内涵对人类进行视觉上的压制,不管是东方还是西方文明中,最高大,最庄严的建筑,都是宗教建筑。 而典籍则是通过文字组成玄妙的意境,来引导着人们,这三个方面缺一不可。 殷商神权文化作为华夏神权文化巅峰时期,在宗教仪式上已经十分成熟了,自然有着丰富的祭祀方式和歌曲,即便殷商已经灭亡快一千年了,孤竹国已经保存着大量的祭祀歌曲。 之前王诩就看过墨奎领着族人们,用各种动物的腿骨做的打击乐器,还有自己的大腿和肚皮,却能合奏出一首让人头皮发麻的诡异乐章。 但是他万万没有想到,这里竟然有人能够与自己手机里的音乐合奏。 当那如海妖般的吟唱与手机音乐完全贴合的时候,王诩惊得险些把手机扔出去,错愕的转头看着吟唱声传递来的方向。 墨怜瘦弱的身子跪坐在地上,火光和月光将她那张清丽的脸照的明灭不定,却让那双透彻的眼睛显得如同宝石般闪耀。 一瞬间,王诩浑身的鸡皮疙瘩都起来了,感觉头发也都树立起来了。 因为太过诡异了,一个古人,竟然能够无缝合奏自己放的音乐,而且这个女人,似乎还与自己穿越有着说不清道不明的联系。 王诩关掉了音乐,向着墨怜走去。 音乐一停,所有人都本能的开始慌乱起来,对着王诩开始膜拜,似乎像是他们冲撞了大帝一般。 墨怜更是紧张的不知所措。 “你,听过这首歌?”王诩目光灼灼的盯着墨怜。 墨怜害怕的缩着肩膀,抿着唇摇摇头“没有听过,但是感觉很熟悉,不自觉的就跟着唱了起来。” “唱祀一般都是国君的工作。”王诩皱眉问道。 “国君年迈,几年前就是我替代国君唱祀。”墨怜伏在地上“请大帝恕罪。” 王诩叹了口气,扯出一个笑容“何罪之有,你唱的很好听,告诉族人,我已经向天神们取得了祝福,两天后,我们将去往我族真正的圣地,让大家做好准备。” 墨怜听后欣喜又忐忑的抬起头“大帝已经占卜好了?!” “帝与天神,会带领族人走出荒凉与寒冷,走向温暖与安乐。”王诩柔声笑道。 墨怜看着王诩的小脸,不知觉得呆住了。 直到王诩疑惑的歪头看着她,才猛然惊醒,惊慌失措的如同小兔子般向着还在跪拜的族人们跑去,颁发大帝的神谕。 两天的时间悄然而过,在所有族人的努力之下,基本上每个人都分配到了一间木制的‘合甲’,还有铁斧与铁锤,以及一双兽皮粗制的鞋子,本来还有麻衣的,但是每个族人都舍不得穿这么好的衣服上路。 四十辆马车载着族人们,浩浩荡荡的如同过一条长龙般向着深林里走去,所有人都是满脸的激动与期待,因为这可能是他们这一生中,第一次走出这个荒凉的部落,走进未知而恐怖的森林中。 如果没有那天王诩的‘祝福’,族人们对这片森林除了恐惧之外,就只有绝望了,因为他们从小就在老一辈的口中听说过,这座森林像是一只吃人的魔鬼,里面不但有凶残的猛兽,更有吃人的蛮族,以及永远走不出来的迷宫。 但是现在不一样了,他们有大帝的指引,还有坚固的武器和铠甲,以及充足的粮食,他们对这座森林,除了恐惧之外,更多的是期待和兴奋。 算上王离的人,不到两百人车队让王诩分成三部分,最前面是青壮,中间是孩子,后面是老人和妇女,马车之间用藤绳链接,避免在林间走失。 而且这样能够有效的保证车队的安全,因为林间的路是在太窄了,两辆车并排走都很勉强,四十辆车将车队拉长到了二十五米。 头上戴着驼鹿角帽,身穿驼鹿披风的墨壬在车队前后穿梭着,仿佛一只小型驼鹿。 “能不能让那货把帽子摘下来?我都已经好几次差点搭弓射他了?”骑在马背上的王离嘴角抽搐着放下弓箭,转头对王诩无奈道。 “我也挺后悔的,自从给他做了那身装备,他就觉得自己可能真的是只驼鹿,睡觉都不脱下来。”王诩目光在两边树下巡视着,想要再采一点榛蘑,晚上炖鸡汤。 “还好这家伙长得矮小,要不然真的很烦。”王离翻了个白眼,转头对着朱家问道“二牛他们出去不会迷路吧?” “应该不会,没听到哨声,再说有墨丁跟着他们。”朱家换下了他那身花哨的锦袍,一身浅蓝色短打,背着一把朱木宝弓,腰间还有一把长刀,刀鞘上还渗着血,是刚才斩杀了一条不开眼拦路的巨蟒。 亲眼见过朱家出刀才知道,他不只是一个长得好看的智囊门客,更是一个武功高强的侠客,听屠檀介绍,他在江湖上也小有名气的侠客,不过不是靠着武力出名的,而是靠着仗义疏财,结交天下豪杰而出名的。 这家伙是鲁国一个勋贵之后,鲁国都灭了一百多年了,他的家族在鲁国依旧是一方土豪,只不过后来犯事儿被王翦救了一命,为了报恩入了王家,但是由于地位特殊,而且看他跟王离的关系,并不只是家臣那么简单。 第三十七章 北山谷 第三十七章北山谷 在森林中行走,动物往往比人更加敏感,更能察觉到危险。 金雕的作用就是能够迅速的发现树上盘踞的蛇,而马匹的作用就是能够发现,到了什么动物的地盘。 靠着气味画风领地,传达信息,是动物的本能。 而且还是通用本能。 将老虎狮子这类猛兽的尿液收集起来,在森林中相当于辟邪符咒一样,当然前提是你收集的是公老虎的尿液,要不然母老虎的尿液很容易吸引公老虎过来。 上古时期东北地区到底有多少老虎,王诩以前没有做过调查,但是他记得有个研究动物的考古同行,曾经在东北发现过一处墓穴,里面的虎骨组合起来,足有上千具之多。 在加上古代中经常有大虫的出现,可见老虎在古代的出镜率,应该跟后世大街上野猫的概率差不多吧,更不用说在原始森林中了。 只不过后来都被吃没了,毕竟虎皮,虎血,虎鞭之类的在华夏风靡了很多年。 车队刚在林中走了半天多一点,就陷入了瘫痪,所有的马匹在经过一片还算平坦开阔的林地时,就纷纷炸毛跪在地上走不动了,有的还大小便失禁了。 “这附近有老虎。”一个有着丰富经验的猎人对王离说道“如果只是猛兽,马匹不会陷入瘫痪,而且头马的状态也不是这样的,一定是老虎,而且可能不止一只。” “孬货。”王离愤愤的拍了下自己跪伏在地上的坐骑“把墨丁他们叫回来!” 墨壬领命,窜到前面对吹哨。 “很奇怪啊,墨壬他们的马怎么没事儿?”墨狼看着旁边的马蹄印疑惑的问道。 “他们那几匹是训练过的战马,这些是我从各个村庄收来的家马。”朱家笑着说道“战马训练的时候就已经习惯各种猛兽的气味了。” “老虎即便是群居,也就是一只带着崽子的雌虎。”王诩跳下车问道“一般家马遇见这种情况,需要多长时间回复?” “不一定,但是最少也得半个时辰。”朱家犹豫了下说道。 王诩点点头对墨怜说道“把族人都召集过来,咱们在这儿吃完饭,不要去捡柴了,就直接把这两棵树砍了吧。” 墨怜点点头,跑去通知族人,不一会儿大人带着孩子们就都聚了过来,两棵参天巨木不一会儿就轰然倒塌了。 然后再迅速的被砍为小段搭成篝火,昨天剩下的半只鹿和今天路上斩的一条蟒蛇和几只兔子就被架在了火上烧烤。 王诩拿着地图和墨奎对比了一下路程。 “你确定咱们是走到了这个地方?”王诩疑惑的看着墨奎指的地方。 “一定不会错的,大帝放心,虽然我很久没有来这边了,但是凭借脚程数不会算错的。”墨奎满脸信心。 “那么说,再往前走,可能就到了一个蛮族的部落?”王离问道。 “应该是,不过看这边都已经出现老虎的情况,那个部落应该已经不在了。”墨奎叹了口气,有些唏嘘的说道“二十年前那还是一个不弱的部落呢,我们还用食盐换过他们两个女族人。” “二十年前?”朱家目光在族内几个年纪大的女性身上扫了眼。 “不用看了,应该是被祭祀给天神了。”王离轻笑道。 朱家一怔,看向墨奎的目光多了些诡异。 “这件事情以后不要再提了?”王诩黑着脸说道。 墨奎缩着脖子讪笑了两声,开始转移话题给王诩讲述这边的的旧事。 “对了。”王诩忽然想起什么,打断了眉飞色舞唾沫横流的墨奎“之前墨狼说过,你跟上一代的司马去过一个有水源的地方,被一群猴子赶出来了?” “啊?”墨奎楞了一下,仔细回忆了一下“您说的是北山谷?” “应该是吧,墨狼好像说是叫北山。”王诩点点头。 “北山谷确实有一处水源,是一个很大的湖泊,而且还可能是溪流水。”墨奎说道“不过我也是听上一代国君介绍的,那个地方每一代国君都会跟着司马去看看,如果有机会就迁徙到那边,不过那边不但被一群猴子霸占,还有很多猛兽栖息,我去那次,光熊罴就看到过三四只。” 看着墨奎心有余悸的表情不像是说谎,反倒是引起了王诩的怀疑。 熊罴也是独居动物,但是不排除带着崽子的母熊,但是同一片区域看到了三四只确实很奇怪,除非那片区域,真的很适合生存,动物才会勉强缩小自己的活动范围。 “你给我形容一下北山谷是什么样子的?”王诩又问道。 “北山谷传闻是一个巨大的山谷,具体有多大我也不清楚,不过有一个印象很深刻的,就是山谷像是被天神刀劈出来一样光洁整齐,也像是一堆柱子堆积起来的山脉,像是竹简一样,总之十分震撼,而且上代国君说过,被山谷是孤竹国从夏朝时期就有的记载。”墨奎回忆道 “愚公当年移山时,精神感动天帝,天帝派遣两位巨灵神把太行和王屋两座山脉移走,其中太行山被移到了我们孤竹境内,将孤竹国与殷商之间的联系隔断了,殷商大帝派遣赤凤疏通山脉,赤凤与太行山神大战一场,将太行山砸碎了半段,最后赤凤重伤返回时陨落在此,化为一座巨大的山谷,相传谷内还存有着赤凤之心,即便到冬日,山谷依旧四季如春。” 王诩微微挑眉,回忆了一下墨奎描述的地理位置还有山谷的特点,抛开神话中愚公移山这一段,太行山确实是拦截在东北地区,而那段被砸断的山脉,会不会是燕山? 赤凤之心,山谷终日四季如春,说明应该有热泉,那么很有可能是靠近火山,秦皇岛地区的火山,临近燕山。 山体像是刀削般整洁,也像是石柱堆积仿佛竹简般? 嘶! 那不就是闻名全国的,中生代的火山口遗迹石简峡!! 所以那座山谷应该就是板厂峪!!! 王诩猛地一拍大腿,吓了所有人一跳。 “咋了?”王离瞪大眼睛。 “给我指出来北山谷的位置!”王诩对墨奎说道。 墨奎紧张的搓了搓手,在地图上指了好一会儿指出了一个大概的方向。 王诩拿出指南针对比了下位置对着墨奎说道“调转方向,咱们往这边走。” 王诩一直在试图找到自己的位置,但是一直确定不了,因为墨奎提供的地图比例还有方位跟他的地图有偏差,而且跟屠檀描述的辽阳城也有偏差,所以王诩最开始只能往渤海方向走。 但是现在能够确认板厂峪的位置,那么王诩就准确的掌握自己的位置了,很幸运,他们现在应该地处后世秦皇岛地质公园这边的原始森林中,只要往东走,就算找不到想要的温泉区,也能找到后世秦皇岛市区的位置和渤海,沿着渤海找,想要的东西都能够找到。 “这不是往北山谷的方向啊。”墨奎看了眼,惊道“而且这边是通往虎部的领域。” “这里应该有一条河,虎部是生活在这条河旁边?”王诩问道。 “是的,虎族把控这整条银麟河下游,在往北听说还有更大的部落,直到东胡的部众。”墨奎说道。 “银麟河?”屠檀皱眉思索了一下“这条河应该是连接东胡的叱罗氏部,这个虎部应该是他们的奴隶部落。” “虎部情况你们了解嘛?”王离有些兴奋的问道。 “最近不知道,但是二十年前虎部与我们经常发生战争,那时他们就是一个拥有近百名战士的部落,不过武器并不先进,现在到底还在不在,也不清楚。”墨奎摇摇头。 “掌握着一条水源充沛的河流,部族发展一定比你们好。”朱家笑了笑“不过二十年时间,应该也不会发展太快,可以去看看。” “你怎么说?部族要发展,不兼并其他部落是不可能的。”王离看向王诩。 “兼并是肯定的,不过我更想用怀柔的政策,不过咱们要优先找到栖息地,安定下来。”王诩皱着眉在地图上画了几笔“这个区域的物产丰富,水源充沛还有热泉,而且再往东二十多公里,就是海边。” “你对这边很熟悉?那怎么之前没有确认好方向?”王离好奇的问道。 “之前跟祖地没有感应啊,听了大巫说起落凤之地,才想起来。”王诩笑眯眯的说道。 朱家等人同时挑眉。 “那个北山谷,真的是火凤陨落之地?”王离呼吸有些急促。 “火凤的心脏被埋在山谷之中,可能几千年以后会破茧重生吧。”王诩故作玄虚道。 “真的有神兽火凤?”王离舔了舔嘴唇。 “墨丁他们回来了。”这时墨奎突然打断了众人。 第三十八章 老虎和狼群 第三十八章老虎和狼群 马蹄声由远及近,四名骑兵从林中窜出,不但人身上穿着木甲,连马身上都披着木甲。 “大帝,前面三里内有多处野兽巢穴,还有一个不小的鹿群。”墨丁跳下马,单膝跪地禀报道。 “有发现老虎的踪迹嘛?”王诩问道。 “暂时还没有,不过有几具猎物残骸,看咬痕应该是豹子或者狼群。”墨丁拍了拍有些焦躁的战马“这区域好像确实是老虎的领域,连战马都如此不安。” “先修整一会儿吧,遇不上老虎最好,遇上了就是多一张虎皮,一顿虎肉。”朱家轻笑一声。 其他人也都不约而同的笑了起来。 王诩无奈的摇摇头,带着涂山娘子检查了一下马车的车轮情况。 “这点小事儿大帝就不必亲自劳心了,交给我们就行了。”墨怜恭声说道。 “反正闲着也是闲着。”王诩笑了笑,看了眼换上一身男装短打的墨怜“附近有发现什么农作物嘛?” “发现了不少鬼禾,那边还有一片栗,不过还没有结果,但是能够留种了,墨亥带着人去采集了,而且最主要的发现了您之前说的那种刺老芽好像发现了,是这种嘛?”墨怜从腰间的布袋里拿出一株植物递给王诩。 王诩接过后看了看“没错,不过这个也没成熟,让族人们都认识一下这种植物,以后在野外不要放过。” “好。”墨怜点点头,又拿出另外一株植物。 王诩给墨怜的任务就是在沿途收集各种植物,想要在里面寻找一些能够种植的作物,主要就是寻找两类野生作物,一种就是食用的,一种就是原料类的。 食用的除了野大豆,鬼禾,野栗,核桃这类已经被发现训话的之外,主要就是想要找到野白菜。 很多人感觉白菜是在华夏中晚期才出现的,但是实际上在考古挖掘中,新石器时期的半坡遗址已经发现了白菜种子,说明白菜至少在一万年前一斤被祖先们驯化,只不过可能因为某些原因没有大面积种植,因为白菜本身就是一种喜暖的植物,中原地区只能种植出“葑”及“菘”这两个变种植物。 但是并不能说明野外没有野生的白菜野种,如果能够找到白菜野种,那么温饱问题就能解决一半了。 看了墨怜采集的十几种植物,除了虽然没有太大的收获,不过至少发现了刺老芽这种山珍宝贝,刺老芽是被誉为比人参营养价值高的山珍,如果能够大量种植或者采集,能够在短时间内改善族人的身体素质。 墨怜是一个合格的秘书,王诩交给她的任何问题,她都能够圆满的完成和解决,让王诩十分满意,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在面对墨怜的时候,总是有一种奇怪的氛围。 可能还是某些后遗症带来的心理因素。 田马们在受到猛兽气味瘫痪了半个时辰后,似乎都缓过来了,有几匹强壮的已经开始在林中吃起草来,太阳已经开始落山了,本来就不多的余晖透过林中缝隙投射在地上显得波澜斑驳。 “要走夜路嘛?”酒足饭饱的王离躺在马车上剔牙。 “休息一晚吧,有了方向,明天黎明开始赶路,争取下午就找到目的地。”王诩算了下,这片密林面积应该在两百平方公里,也就是走到头也就两百多公里,虽然林间路不好走,但是有马车协助,十几个小时就能找到温泉堡,虽然不知道两千多年前的温泉堡是什么样的,但是只要能够找到汤河沿着向北都,尽头一定就是温泉堡地区了。 为了防止晚上有野兽袭击,王诩把四十辆马车围城一个圈做成一个简易的‘驼城’中间点燃篝火,族人们睡在砍成柴火的木床上,为了能够让族人们安心的度过这具有特殊意义的第一晚。 王诩还将太阳能灯拿了出来,挂在了高处的树枝上,明亮的白炽灯将整个区域照亮,宛如一颗白色的太阳,所有人都跪在地上虔诚而激动的膜拜着。 毫无疑问,从未见过的神光,驱散了他们心中所有的恐惧。 “圣光会守护你们,睡吧。”王诩宛如一个神棍一样对着所有人说道,并且接受了他们的感恩。 有几个情绪激动的战士还要当场自残举行点神秘仪式,被王诩勒令制止了,并且废除了之前很多致残类的仪式活动。 墨奎几次想要开口,但是看着头顶高悬的‘圣光’,最后还是闭上了嘴。 因为圣光的出现,让族人们又亢奋了一会儿后,才慢慢平静,纷纷睡去。 王诩躺在马车上看月亮,没理会旁边王离神神叨叨的自言自语。 倒不是他们不困,而是晚上林中的蚊虫,实在太多了,尤其是现在这个月份,即便有着墨怜在一边给王诩扇风驱蚊,王诩依旧被骚扰的睡不着。 而且远处时不时传来狼嚎声。 “老子真的很想把那群狼杀光。”同样烦躁的自然还有王离。 他的待遇比王诩还要好,他有两个妹子帮他赶蚊子。 “太远了,听声音,至两里外了。”王诩轻笑道。 “这边不是老虎的领地嘛怎么会有狼群?”王离赤着上身做到王诩旁边,拿起一只野果不客气的放进嘴里,然后皱着眉又吐了出来。 墨怜也蹙起眉“大良造,这涩果是专门用来驱蚊的,不是用来吃的。” “那不早说?”王离瞪大眼睛,把果子扔进火堆里。 “你也没问啊,不问自取是为贼啊朋友。”王诩轻笑着做起来,对着墨怜笑道“你要是能睡着就去睡吧,我估计我今天是悬了。” “没关系,臣还不累。”墨怜笑着摇摇头,然后在马车中拿了一些能吃的野果上来。 “怜儿啊,你说你一个穷养僻壤的野丫头,怎么规矩学的比我家大丫鬟还好呢?”王离笑眯眯的打趣道。 墨怜有些不悦的瞥了眼王离,没搭理他。 “你用我们孤竹国的司徒跟你们家的大丫鬟比?”王诩轻笑道“是看不起我?” “司徒?”王离微微挑眉看着墨怜笑道“几天不见就位列三公了啊,失敬失敬,不过不是我看不起你们,你们孤竹国真的没有我家马房人多啊。” “人多有什么用?天罚之下,粉齑不存。”王诩轻笑道。 “你,现在还能发动天罚?”王离眸子一亮,小声问道。 “我只是跟你说这个道理,人一定要心存敬畏。”王诩笑道。 “我敬畏,我敬畏。”王离挺直腰板敷衍道“什么时候让我见识一下?等咱们找到那个虎部的?” “天地因秩序而生万物,因秩序而衍天条。”王诩正色道“自然因违反天条而降天罚,岂有随意降罚之理?” “真是无趣。”王离撇撇嘴。 “你喜欢看别人犯错受罚?”王诩饶有兴致的看着他。 “我不喜欢蠢人,怎么可能喜欢看人犯错受罚?我只是想看看天罚之威而已。”王离耸了耸肩。 “送你一句话。”王诩摇摇头“好奇害死猫?” 王离眉头紧锁“什么意思?” “自己理解去吧。”王诩轻笑着摆摆手,正准备把王离赶回去睡觉,突然从远处传来的一声虎啸让他笑容僵在了脸上。 墨怜手上的木扇不知道什么时候变成了一把匕首,娇小的身子挡在王诩身前,警惕的看向密林深处。 同时营地中也传来了族人们的骚乱声。 “东北方向,不到一里地,一只受伤的老虎。”朱家扔给王离盔甲和弓箭,指挥着手下呈犄角状守护营地。 “墨丁,安排好族人,所有人披甲带盾,最好分一个火把。”王诩拿出洛阳铲,冷静的下达命令“很有可能会有狼群。” 王诩刚说完,一阵阵狼嚎声又响了起来,打乱愤怒的虎啸。 “那你再猜猜它们会不会冲到这边儿?”王离穿好盔甲,头疼的看着王诩。 “一只老虎,估计不够狼群吃的。”王诩叹了口气。 “希望狼群能让咱们吃个饱。”王离咧嘴,笑的残忍。 第三十八章 救人远比杀人难 第三十八章救人远比杀人难 早期人类习惯把动物分成两种,吃草的和吃肉的。 后来人们习惯把动物分成两种,能吃的和不能吃的。 直到现代,人类把动物分成两种,能吃和想办法能吃的。 总之,在人类眼中,很少有东西是不能吃的,尤其是华夏人。 但是在动物当中,人类对于吃肉的动物是有一种本能的畏惧感,这种畏惧感来源于远古时期的祖先们对肉食动物的恐惧,所以为了克服这种恐惧,人类的祖先把剑齿虎吃到灭绝,但是没有完全克服。 老虎毫无疑问在体型上,比之前见过的驼鹿要小太多了,尤其是这只似乎受伤了的老虎。 但是依旧给力所有人强大的压力和恐惧感,尤其是尾随着这只老虎从山林中鱼贯而出的狼群,更是让王诩如临大敌。 王诩以前在蒙古平原的时候,目睹过群獒驱逐老虎的景象,那时候除了感叹狗多力量大之外,只剩下吵闹了。 作为同种动物,狼在追逐猎物的时候,却是悄无声息的,即便是看到篝火时明显受到了惊吓,狼群依旧没有发出太大动静,只是有几只来不及刹车的灰狼在地上滚了一圈。 “吼!”仓惶逃跑的老虎也没有意料到在自己的地盘上,会出现这么多‘猴子’,尤其是那高耸的篝火让它再次发出一声愤怒的虎啸。 所有人都下意识的捂住了耳朵,因为虎啸声实在太强。 但是王离和墨狼以及朱家却直接拉开了弓,羽箭在月色下像是一道流光,拦截住了老虎逃跑的路线,其中一支箭还刺穿了老虎的前爪。 奔跑中的老虎再次发出一声凄厉的吼叫,在地上滚了两圈后,挣扎着站起来,没有继续逃跑,在夜色下那双幽绿色的虎目像是两盏鬼火一样盯着王离等人。 一只马鹿大小,浑身灰白色的头狼从林中走出来后,狼群也停下了,全部都匍匐着身子,目光阴鸷的盯着老虎和人群。 “得有二十多条。”墨狼拉着弓的手臂上肌肉横起,声音也因为紧张而显得有些沙哑,这么大的狼群,是他这辈子遇见过最危险的情况。 “看来确实能吃饱了。”王离舔了舔嘴角,将弓对准已经呈现攻击姿态的老虎“这只老虎我要了。” “优先射杀头狼,否则会很麻烦。”朱家低声对着手下说道。 “大帝请退到盾阵内。”墨怜拉着王诩的手臂,把他拽到了木盾阵中。 王诩看了眼周围的族人,发现不管男女老少,脸上并没有什么畏惧之色,反而都十分兴奋的看着王离等人射杀狼群和老虎。 这是被压抑多年的狩猎本性,被杀戮和血腥刺激出来的本能反应,也是心理返祖的现象之一。 凄厉的虎啸声和狼嗥与朱家的指挥声形成了一首杀戮的乐章,在弓箭和利刃之下,凶猛的野兽像是纸一样脆弱。 王诩看见一跃近三米高的灰狼在空中被利箭射穿头颅,红白色的液体在月色下飞溅,也看到了那只斑斓猛虎的前肢被王离三箭射断,痛苦的在地上扭曲着身子求生,血盆大口还未发出声音,就被另一个侠客用木棍刺穿喉咙,那双幽绿的虎目渐渐失去光泽。 空气中飘荡的血腥味让人作呕,但是又让人血液沸腾。 单方面的屠杀只持续了不到五分钟,除了几只胆小的灰狼夹着尾巴跑掉了之外,所有野兽都倒在血泊中,有几只没死透的还在妄图挣扎着爬起来,却被利剑割下了头颅。 王诩脸色惨白,这是他第一次看见这么‘庞大’血腥的场面,这比在停尸房睡一晚还要恐怖。 “这条头狼还真是大啊。”墨狼兴奋的拎着那只头狼的尸体,想要跑过来向王诩献宝。 “离我远点!”王诩皱眉摆手道“你们快点打扫下战场吧,兽血容易滋生病菌。” 看出了王诩脸色难看,墨狼讪讪的退到一边。 “大帝,要换个营地休息吗?”墨怜犹豫了一下,开口询问道。 王诩摇摇头,看着族内的小孩子围在解刨兽尸的墨壬身边兴致冲冲的样子,嘴唇动了动,最后还没有制止。 适应杀戮的氛围,或许对这些孩子们的成长,并全是坏事儿,毕竟,这是一个与人争,与兽争的时代。 “原来是只带崽子的!”王离的惊呼声引起了王诩的注意。 “什么?”王诩起身,走了过去,看见王离蹲在老虎满是血液的尸体上摸来摸去,看上去很变态。 “是只带崽子的母老虎,我说怎么会被这小群狼追的如此狼狈。”王离摸了摸,皱起眉“好像还活着?” 王诩呼吸一滞,推开要用刀切开老虎肚子的王离。 “你来?”王离有些惊讶的看着王诩。 很惊讶平时连脚都不愿意沾染血的王诩,竟然还愿意做这种腌臜之事。 王诩没搭理他,手在虎尸子宫位置摸了摸,果然还有动静,顿时大喜,叫来墨壬当下手,切开兽腹子宫,取出两只湿漉漉手掌大小的乳虎。 “可惜,早产之虎难存啊。”看着王诩手中没有动静的两只乳虎,朱家遗憾的摇摇头。 其他人也都惋惜的摇头或叹息。 人类是一种很奇怪的生物,在杀生的时候冷酷无情,但是在面临新生的时候又多愁善感。 王诩没有说话,捏开乳虎的嘴往里面吹气,拇指揉着乳虎的肚子。 所有人怪异的看着这一幕,不敢出声。 大约一分钟,接连两声猫咪般的叫声打破了安静的氛围,所有人都惊呼出声。 感受着手中有力的挣扎,王诩脸上也露出的笑容,用毛巾包裹着两只还没有睁开眼的乳虎吩咐道“把虎奶都挤出来。” 亲眼见证了王诩让乳虎‘起死回生’的神灵手段后,墨奎又带领着族人对着族人开始做仪式。 “你们羡门中人还真是无所不能,连稳婆的活儿都能做?”王离蹲在旁边,看着王诩用针管喂小老虎。 “救人远比杀人难。”王诩轻笑道。 “这是你们神灵的道理吧。”听出了王诩的话外之音,王离轻笑道“对于我们凡人来说,杀人,就是在救人。” 王诩微微挑眉,没有继续这个话题“明天争取抓只带奶的母鹿。” “太小了,不太好养活?”王离逗弄了一下小老虎“其实你应该表彰一下你的战士们,要是没有他们,你哪里能在这儿喂老虎?” 王诩眯起眼轻笑道“这就是我在这儿喂老虎,你要在前面杀狼的主要原因。” 王离一怔,皱起眉。 “让墨壬把老虎皮好好剥下来,我要做一件裘衣。”王诩笑着拍了拍王离的肩膀。 王离冷哼一声,有些不悦的转头离开。 一次突发性集体狩猎行动的成功,驱散了所有人的睡意,十九只狼和一只老虎不但提供了夜宵,还提供了早餐,天刚刚亮,收集了林间晨露当饮水的队伍再次起航。 清晨这个时间段时食草动物活动的时间,食肉动物则多是在午后开始活动,所以这段时间上路,并不需要太过警戒,可以给昨天守夜的战士们休息的时间。 熬了一夜的王诩也在晃动的马车中睡着了,再睁眼的时候已经是中午了,车队停在一座山谷前,族人们正在生火做饭了。 “大帝。”守在马车边的墨怜起身打招呼,怀里还抱着两只小老虎,金雕被拴在马车上,正高傲的俯视着它们。 因为害怕金雕把小老虎吃了,墨怜一直都没有放下过它们。 “走了多远了?”王诩伸了个懒腰,摸了摸金雕的头问道。 “已经至少二十多里了,因为前方出现山谷,朱家先生才让我们停下来修整的,他们去探路了。”墨怜回答道“大帝要用膳嘛?” “吃点果子吧,顿顿烧烤有点上火。”王诩笑了笑,拨弄下墨怜怀中的小老虎“奶水有着落了嘛?” “墨丁路途中抓了一只带奶的母鹿,应该够它们吃的。”墨怜柔声笑道,有些脏了的小脸上带着母性的笑容。 王诩很难把这一刻的墨怜和昨夜挥舞着斧子剁老虎肉的墨怜联想到一起。 莫名的打了个冷颤,王诩打量着拦在他们面前的这座山谷,如果不出意外的话,这座山谷应该是通往祖山的。 也就是说,目的地温泉堡,近在咫尺! 第三十九章 遇天水之有源,则晋巫女 第三十九章遇天水之有源,则晋巫女 祖山位于秦皇岛青龙县境内,由于渤海以北、燕山以东诸峰都是由它的分支绵延而成,故以“群山之祖”命名。其最高峰天女峰,海拔1428米,略逊于泰山。 这座山虽然名声不显,但是风景还是不错的,而且在后世也并没有完全人工开发的自然风景区,而且里面有很多人文景观,比如花果山,秀才观榜,仙女云床什么的。 王诩以前跟着同事在这边做过地理考古,所以还算是比较熟悉。 抛开原始生态因素,祖山算是一个不错的根据地,水资源,动植物资源,甚至矿物资源都十分丰富,只不过距离温泉区比较远,在加上山道比较多,不算便捷,但是以后可以当做都城来开发,毕竟祖山四面环山,易守难攻。 就是不知道,几千年前的祖山里,野兽多不多。 不过很快王离他们就带来了答案。 “你们遇见什么猛兽群了?”王诩看着风尘仆仆有些狼狈逃回来的王离等人问道。 “这山有古怪。”王离脸色铁青的整理了一下头上的玉冠。 “怎么了?”王诩疑惑道。 “猛兽倒是没遇见,遇见一群白屁股的鹿,而且这群鹿不怕人,我们射杀了十几只还拦在路上一动不动,像是被人施了法一样。”朱家轻笑着说道“然后等我们走的时候,竟然还追着我们。” “白色屁股的鹿?”王诩愣了下,随即大笑道“哈哈哈,你们遇见了傻狍子啊!” “傻狍子?”王离皱起眉“你认识那种东西?” “你们打猎的时候没见过?”王诩擦了擦眼角的泪花。 “鹿倒是见过几种,这种白屁股,不知死活的还真没见过。”王离嘴角抽搐了一下“这种鹿攻击力如何?” “基本没有攻击力。”王诩笑道。 “那它们为什么不跑!”王离大怒,感觉自己受到了侮辱。 “不是它们不跑,是因为它们太傻了。”王诩笑道“这种鹿的白屁股是遇见危险时的自然反应,它们觉得白色是能迷惑敌人的颜色,不跑则是因为,它们不能确认你到底是不是敌人。” “我们都射杀十几只了!它们也太蠢了吧?不过那它们为什么追我?”王离愤愤的说道。 “它们可能是想看看你是个什么东西吧。”王诩憋着笑说道“至于你为什么跑,可能是因为你怂了吧,狭路相逢勇者胜啊小离,你这胆子还得再练练。” 王离满脸涨红的一甩袖子“气煞我也!” 朱家轻笑着揽住要去找狍子报仇的王离“休息一会儿再去不迟。” “笑个屁啊!”王离瞪了眼王诩。 “不笑了不笑了。”王诩抿着唇摆摆手,眼角还带着笑意“既然狍子群在山谷里都能活下来,说明里面的野兽群都吃的饱饱的,墨狼招呼族人上路了!” 一直憋着笑的墨狼终于能够开口啊,大笑着去叫族人们上路。 车队再次驶入山谷内,可能是因为祖山群内气候跟外面不太一样,山谷中的植物都长得特别茂密且高大,但是却有一条露出地皮的土路,让王诩十分惊讶,研究了一下才发现,这条路可能是某种动物迁徙时穿过祖山,长年累月留下的。 有这条路就很方便了。 进山谷走了半个多小时,就看到王离说的狍子群了。 果然一大群至少两三百只狍子傻愣愣的拦在路中央,看到车队后屁股全都炸开变成白色,如果不细看的话,都是有点像一颗颗白色的爱心。 连屁股都是爱心的形状呢。 看到这种动物,王诩感觉到莫名的亲近感,伸手拦住了要大开杀戒的王离“杀这些不会跑的小家伙有什么成就感?” “不杀它们难泻我心头之恨!”王离咬着牙恨声道。 “杀了它们也洗脱不了你怂的事实。”王诩轻笑着“而且这些可爱的小家伙,是我们以后立本之根啊。” 王离皱眉疑惑的看着王诩,不太懂王诩要对这些傻狍子做些什么。 王诩让墨壬去把之前射杀的那几只狍子捡回来,虽然引起了狍子群的小骚动,但是在发现这种‘猴子’没有危险之后,就再次怡然自得的开始吃草休息。 看周围草木的情况,这群家伙已经在这儿吃好几天了。 族人们生火吃饭,王诩估算了一下位置,然后派墨丁翻过北面的小山去看看,他感觉那边应该是龙潭瀑布,他现在无比的像给全族人洗个澡。 在过了一天的集体生活,王诩就快被他们身上的味道熏死过去了,以前大家都是散在部落时,味道还没这么严重,但是这几天集中赶路,加上昨夜猎杀狼群之后,这股味道就有点可怕了。 墨丁按照王诩的路线,果然找到了一处充沛的水源,但是瀑布到底是什么他并不知道,激动之余的墨丁回来报信的时候摔伤了腿。 而且听说有水源的消息后,本来以为族人们会很高兴,但是没想到所有人都哭了起来,而且哭声堪称哭天抢地了。 王诩手足无措的看着跪在他面前放声大哭的族人们,满脸懵。 王离和朱家等人也满脸疑惑。 就连不远处的狍子群们都好奇的探过头来,想看看这群‘猴子’在鬼叫些什么,有几只胆子大的还溜了过来,探头探的。 不过王诩很快就能理解了,水源对于孤竹国确实有着不一样的意义,水作为生物起源之根本对于人类部落的意义固然不同,几百年间孤竹国都在没有水源,忍受着无法发展和限制繁衍的环境中痛苦着。 这可能是一种比寒冷和饥饿,更让他们绝望的悲伤。 “从今以后,孤竹族众,都不会受穷水之难!”王诩一字一顿对着族人们说道。 王诩的话对于族人们无异于神谕,得到了神谕的族人们,瞬间就不再悲伤了,擦去眼泪,满脸喜悦的感谢大帝之德。 一群多么乐观质朴的人啊,王诩感觉自己的良心有点隐隐作痛。 朱家带着几个人留下看守马车,其他的人都被王诩带走去洗澡了,连摔伤了腿的墨丁都被族人抬走了,作为孤竹国发现的第一处水源,他们要举行一个盛大的仪式。 一路砍着灌木到达了墨丁说的那处水潭时,王诩沉默了。 因为那只能算是一个水坑,不过即便这样,族人们依旧感动的一塌糊涂。 “再往上面走。”王诩耳朵贴在石头上听了下,带着族人继续往上走。 又爬了十几分钟,宛若雷鸣的轰轰声越来越近,所有人也越来越紧张起来。 “真的有瀑布?”王离惊讶的瞪大眼睛,对于王诩这种‘未卜先知’的能力也越发的好奇。 “这片山脉,两处大瀑布,这座名为飞龙潭,那座名为花果山。”王诩笑道。 “都是神灵居所?”王离眸子又亮了起来。 “以后你出钱,我在这儿给你盖一座宫殿。”王诩笑着拍了拍王离的肩膀,走向对着瀑布做仪式的族人们。 第一次看瀑布这种奇观的孤竹国人,毫无疑问将这归为神迹。 因为他们无法理解,白长高的山上怎么会有水流涌出来,还是如此巨大的水流,飞流直下宛如一道玉色晚霞般坠落,这是只有神灵才能够造就的神迹。 王诩苦口婆心的劝说了很久,全族人没有一个敢下水的,就连王离要下水,都被墨怜吃人般的目光瞪了回去。 水源对于孤竹人是无比神圣的,更何况还是这种神迹水源,自然不容他们这些凡人玷污,会遭到天谴的。 最后实在无奈的王诩,只能一脚把挡在岸边的墨狼踹进水里,冷着脸说道“本大帝命令你们,现在下水,沐浴!男的在左面,女的在右边水潭!” 于是族人们一个个乖乖的跳下了水潭。 可以看得出来,尽管心里很害怕,但是身体泡在水里还是很开心的。 王诩看着原本清澈的水流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成紫色之后,就没了下水的性质。 “我们去上面了。”王离带着他的人往上面的水潭走去。 王诩背着手,看着飞龙瀑发呆,这个时候飞龙瀑的水量比后世要大很多,也更加震撼,怪不得连王离刚开始都有点畏惧。 “大帝,我在上面找到了一处干净的水潭。”墨怜气喘吁吁的声音带着一点小兴奋。 “嗯?”王诩疑惑的看着满头是汗的墨怜,下意识的回了句“找到了就去洗啊,等着我给你洗?” 墨怜一怔,很明显没听懂王诩这句玩笑。 “没事。”王诩回过神,讪笑着摆摆手“你去洗吧,我先不洗了。” 王诩虽然浑身难受,但是想到晚上能洗温泉,还是能忍一忍的。 “那我给您扇风吧。”墨怜笑着从腰后拿出木扇。 “不用管我了,你也去洗一洗吧。”王诩笑道。 “我得伺候大帝啊。”墨怜笑的十分开心,清亮的眸子里还有些羞怯“国君说过,当遇天水之源时,我便能够晋升为巫女。” 巫女?王诩微微皱起眉。 第三十九章 有一蛊虫,名为精虫 第三十九章有一蛊虫,名为精虫 巫,祝也。女能事无形,以舞降神者也。 巫祝,也就是巫女在周时,作为专门以舞祈雨的官员。 但是在殷商文化中,巫女还有另外几层意思,其中一个就是大巫献给大帝的妃子。 殷商文化中,大帝就是神灵的化身,而大巫则是人间侍奉神的信徒中等级最高的。 而维护大帝与大巫之间的关系,除了侍奉之外,上供也很重要。 所以每一位殷商的大巫,都会向大帝进献一位巫女,这名巫女,将会成为大帝与大巫之间关系链接的枢纽,也可以称之为,联姻。 巫女不但能够通灵,更是文武双全,不但可以为大帝出谋划策,排忧解难,更可以充当保镖的角色,而且更重要的是可以替大帝辟邪,沐浴更衣。 殷商大帝在吊唁臣子和祭祀先祖的时候,必须通过巫女之手,沐浴更衣做法才能出门。 所以巫女的必备技能,可能就是搓澡了,当然还可能有其他服务。 而巫女跟大帝之间的关系,也决定了大帝与大巫之间的关系,据推测,鼎鼎大名的女战神妇好便可能就是一位女巫。 当墨怜面带羞涩的说出自己的身份时,王诩之前的困惑就消失了,怪不得墨怜在族内的地位如此特殊,巫女的重要性,有时候并不弱于国君大巫。 不过王诩不是那种禽兽之人,墨怜看上去瘦瘦弱弱的应该还没成年的样子,怎么能做巫女呢? 而且这姑娘挥刀砍排骨时豪迈的背影,到现在想起来还让王诩后背发凉。 遇天水之源则晋巫女这句话为什么到王诩脑子里自动翻译成了别的奇怪东西? 大帝为神,神灵为天,天水之源,源是 “遇天水之源则晋巫女,是让你洗完澡才能成巫女,不是给我洗澡能成巫女。”王诩轻咳一声讪笑道。 墨怜愣了下,眨了眨大眼睛,似乎有些疑惑,她学的典籍好像不是这样说的啊? “怎么?你在质疑我?”王诩皱起眉,冷着脸说道。 “臣不敢。”墨怜一惊,连忙跪下请罪。 “起来吧,去洗一洗就原谅你了。”王诩轻笑着把她拉起来。 墨怜面色犹豫“大帝身边得有人护卫。” 王诩微微皱眉,忽然听到上面传来王离荡漾的嚎叫声,皱眉说道“这样吧,我陪你过去,这样你就能边护卫我边洗澡了。” 墨怜眸子一喜“那就多谢大帝体谅了。” 不得不说,墨怜选了一个不错的位置,单独有一簇流水从山上倾下,水流缓缓正好适合洗澡。 王诩欣赏了一下美景后,找了块石头躺下“去洗吧。” 墨怜看了看四周,应了声后走向水潭。 王诩看着天上飘过的云彩,听着下面洗澡的族人们爽朗的笑声,阳光晒在身上让他懒洋洋的,这样的氛围,让他感觉意外的安逸。 如果不是墨怜撩水的声音太大,他可能就睡过去了。 不是王诩猥琐,是巫女两个字撩拨了王诩的神经啊。 在加上那神秘古墓,石棺中的女子 不容王诩不胡思乱想。 “大帝小心!”就在王诩昏昏欲睡天马行空的时候,墨怜的娇叱声让他本能的转过身去。 随后就响起了利刃刺入岩石时让人牙酸的声音。 惊魂未定中的王诩看到墨怜那只白嫩纤细却满是老茧的小手握着自己送她的西餐刀,刀下是一条扭曲着身子的水蛇,蛇头已经飞到一米外了,还在一张一合的挣扎着。 “呼。”王诩长出一口气,擦了擦额头的冷汗,下意识的抬眼看去,倒吸一口冷气后迅速别开目光“谢了。” “让大帝置于险地,臣死罪!”墨怜跪在地上请罪道。 “起来吧,水蛇无毒,你继续洗吧。”王诩感觉自己说话有些口干。 “臣不”墨怜声音软糯下来,却被王诩粗暴的打断了。 “让你去就去,少废话,洗不干净别上来!尤其是头发。”王诩厉声说道。 墨怜身子一颤,像是一只水蛇一样无声的溜进水里。 听到撩水的声音后王诩才松了口气,坐回地上看着已经停止扭曲的水蛇,脑海中却是另外一幅画面。 没想到墨怜小小的身子,竟然还暗藏巨大的能量穿着麻袍看着瘦瘦弱弱跟孩子一样,没想到脫了这么大 “禽兽。”王诩轻啐了声自己。 “大帝,这样行吗?”身后传来墨怜怯弱软糯的颤音。 王诩刚要转头,又问了一句“穿衣服了嘛?” “没。”墨怜愣了下,红着脸说道。 “记住,无论什么时候,都要穿好衣服。”王诩郑重其事的说道。 “巫女侍帝,应天人姿。”墨怜理直气壮的反驳道。 “什么叫天人资?”王诩疑惑道。 “唔,就是出生时的样子。”墨怜声音弱了一份。 不要脸! 王诩心中冷漠,脸却有点发烫“让你穿你就穿,这么多废话干什么。” 墨怜委屈的嘟了嘟嘴,正准备穿起她那套有点繁琐的衣服,突然又听到王诩开口。 “先穿这个吧,你那件衣服赶紧洗了,我之前看都长虫子了。”王诩从背包里拿出一件衬衫扔了过去。 墨怜起身接过,入手柔软的质地触感让她心神一荡,但是穿了下却发现没有腰带,弱弱的问道“大帝,腰带呢?” “什么腰带?”王诩皱眉道,想起来古人不会系扣子“你先穿好。” “穿好了。”墨怜声音透着欢快,因为这件衣服穿着实在太舒服了。 王诩转果然,深吸口气,板着脸走过来,帮墨怜把扣子系好,尽量眼观鼻,眼观鼻鼻观口口观心,心无杂念。 但是无奈衬衫虽然大,但是领口也大,还是罩不住墨怜的大,不过好在墨怜只有一米六多一点,自己的衬衫穿在她身上完全可以当及膝长裙,一双纤细晶莹玉润的小腿露在外面,十分赏心悦目。 不过也让王诩对‘美中不足’这个词有了新的理解。 墨怜皮肤因为长期不见阳光,白皙的有些病态,但是手掌和脚掌因为经常干活,又缺少水源清洗,污垢已经深藏在老茧和纹痕当中了,还有几道伤疤,所以看起来十分突兀。 但是这种突兀,确实勤劳的象征,更是让人震撼的求生信念的象征。 见王诩盯着自己的手掌看,墨怜有些尴尬的握紧拳头,歉意的低下头“惊扰大帝了。” “不,挺好看的。”王诩回过神,摸了摸墨怜还在滴着水的头发,柔声笑道。 墨怜诧异的抬起头,看着王诩的笑容发痴,眼睛却莫名的红了起来。 “去把衣服洗了。”王诩在墨怜哭出来之前拍了拍她的头,指着地上的脏衣服。 墨怜点点头,迅速的转过身蹲在岸边洗衣服,以为这样王诩就看不见她哭时,瘦弱的肩膀顫抖的有多厉害。 王诩咂了咂嘴,莫名的替她有点心酸。 “喲,你倒是会选地方。”王离轻佻的声音从下面传来。 王诩皱眉看向石阶下一丝不挂,披头散发的王离“你知道人跟猴子最大的区别是什么?” “知廉耻嘛。”王离毫不在意的摆摆手笑道。 “是有脑子。”王诩勾起嘴角“你这样很容易被路过的水蛇或者其他虫子一击毙命。” 王离下意识的加紧双腿,护住要害,眸子如鹰隼般警惕起来。 “不管你多开心,衣服还是要穿的,不只是廉耻问题,更是安全问题。”王诩对着王离仓惶溜走的背影喊道。 “感觉大帝是在映射臣”背后突然传来墨怜幽幽的声音,吓了王诩一跳。 “想多了,我从来不跟女人谈廉耻。”王诩转头轻笑道“洗好了?” 墨怜点点头。 王诩看来了墨怜现在的样子,洗去了浮尘油污后,发现她的头发真的如泼墨般漆黑,长及臋下,原本以为是营养不良才显得蜡黄的小脸此刻也异常白皙,原来以前脸上也被油污覆盖了。 同时也让墨怜的五官显得越发清丽了,隐约间有一股特殊的出尘之气,偏偏又被自己那件衬衫显得十分色气。 不知道什么心理在作祟,王诩清咳一声,把自己的衬衫也脱了下来。 墨怜愣了下,眨着大眼睛有些羞涩的看着王诩“大帝是要沐浴?” “不是,你把这个也洗一洗。”王诩把衬衫扔给她,拿起她的衣服“这个我让人给你烘干。” “好?”墨怜乖巧的点点头,跑回岸边洗衣服。 套了件外袍回来的王离身边还带着两个女侍卫,虽然都带着面纱,但是从女侍卫身上不同寻常的气息还含媚的眼神,就能看出,王离这个在后世还没成年的小王八蛋,刚才一定没干好事儿。 “这么快就完事儿了??我还没参观呢。”见王诩要下来,王离打趣道。 “天地间有一种蛊虫,名为精虫,入脑必亡。”王诩笑眯眯的说道。 第四十章 论基因与营养的关系 第四十章论基因与营养的关系 蛊是最近些年在中原盛行的一种妖术,相传来源于楚地,传承自上古,在秦国流传了很多传说,基本上谈者色变。 虽然不知道王诩为什么突然提起蛊虫,但是王离还是下意识的皱起眉问道“什么叫做精虫?长什么样?” “就是一种,无色无形,但是每当你非常想做欢爱之事时,就要小心了。”王诩笑的一脸憨厚。 王离头皮有些发麻,倒吸一口冷气“什么意思?” “我就是看见你现在的状态,突然想到告诉你一下而已,,没什么,喏,麻烦帮我去烘干。”王诩把衣服递给他旁边的女侍卫。 女侍卫妩湄的盯着王诩健硕的身材看了眼后,向王离请示了一下离开。 王离则脸色发白,有些坐立不安的在下面欲言又止。 “放心吧,只要不是日日思淫,变不会精虫人脑。”王诩轻笑道,吓唬吓唬小孩子就算了,要是真的给吓的不能人事,那自己可能会被王贲弄死,更可能影响后代王氏家族的繁衍。 毕竟王离可是琅琊,太原两大王氏门阀的老祖宗。 “有什么破解之法没有?”王离听后松了口气,悄声问道,准备上来,被王诩一脚提了下去,有些恼火“几个意思?” “在下面说吧。”王诩摇摇头。 “我不喜欢仰头看人!”王离不悦道。 “那我就下来呗。”王诩轻笑着跳了下来。 “上面除了墨怜,还有什么好东西?”见王诩这样,王离越发的好奇了。 “好奇害死猫。”王诩轻飘飘的来了一句。 王离撇撇嘴,正准备揽住旁边女侍卫的腰,突然想到什么收回了手“晚上在这儿修整?墨奎准备把这里修整一下。” “不,晚上启程,对了,晚上咱们吃火锅吧。”王诩突然说道。 “夜间行路?太危险了吧。”王离皱起眉。 “你不关心火锅是什么嘛?”王诩轻笑道。 “火锅是什么?”王离眨了眨眼,也笑了起来。 也是啊,什么时候启程,什么时候修整,这种事情本来就不是他应该操心的。 王诩给他讲述了一下火锅的好处后,王离就吞着口水迫不及待让人去架锅烧火采野菜了。 孤竹国这种缺少水源的部落,一定没有尝试过炖菜的味道,而且火锅至少连汤带水还有蔬菜,比单纯的吃烧烤类的食物要健康一些,王诩怀疑孤竹国需要大量补水,要不然很懂有集体肾结石。 之前就听墨怜说过,他们族内很多人都是莫名的疼痛而死,墨奎把这叫做恶灵的诅咒,必须要焚烧尸体才能进化,而焚烧之后,灰烬中总会有一些‘恶灵之蛊’。 也就是结石。 “大帝,我洗好了。”墨怜轻快的声音从头顶传来。 王诩一抬头就看到一张笑靥如花的小脸。 不知道是不是‘千年女尸’的影响太大,还是别的什么原因,自从墨怜洗干净了之后,王诩的心脏就很不舒服。 同时不舒服的,还有去而折返的王离。 本来想问问王诩要不要准备点香料什么的,没想到却看到一张趴在岩石上的绝美容颜。 自诩十五岁逛遍咸阳所有青楼的王离对天发誓,那些女人在这张脸面前,都是庸脂俗粉。 “大帝?”被王诩那双妖异的眸子盯得心慌,墨怜缩了缩脖子有些怯怯的说道。 “墨怜???!”王离惊叫出声。 “帮我把这个也烘干,谢谢了。”王诩扯过手上的衬衫,反手扔到了王离脸上,然后翻身跳了上去,把背包塞进满脸懵懂仰头看在自己的墨怜怀里“抱着。” 墨怜闷哼一声,怪怪的抱住有些沉重的背包,瞥了眼满脸涨红像是猴子一样跳上来的王离。 “我的天,这是墨怜啊?你们做了什么啊?怎么换了个人啊?还是说这水真有神效?”王离一双贼眼盯着墨怜不放。 “精虫入脑,无药可救。”王诩在后面阴恻恻的说道。 王离身子一颤,干笑着转过身去“我就是问问要不要准备什么香料。” “不用了,到时候我会准备。”王诩摆摆手,歪头打量着王离“是不是感觉蠢蠢欲动?” 王离倒吸一口冷气,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我们殷商的巫女,总是容易招惹各种神秘的蛊灵垂青,所以你最好注意点。”王诩笑的人畜无害。 “你们全族人都是?”王离下意识的抱住自己。 “不啊,全族只有我才是巫女!”墨怜突然娇憨的喊道。 “告辞。”王离拱拱手,一个鹞子翻身跳了下去嘴里念叨着“还得再去洗洗,小桃,去把最丑的丑牛给公子叫来,公子我以后洗澡就他伺候了!” 王诩笑的蹲在地上差点内伤。 “大帝,您没事儿吧。”墨怜有些惊慌的看着身子一抽一抽的王诩,担心的问道。 “没事没事。”王诩笑着摆摆手,在包里翻了翻,记得自己以前有一块方巾,很适合她扎头发。 翻了一会儿从最里面的小暗格里翻了出来,抬头却发现墨怜盯着自己胸口发呆。 目光让他想起了自己在后世健身房时被女流氓围观时的眼神。 怎么女流氓不分朝代的嘛? “这是神之烙印嘛?”墨怜眸子里闪烁着崇敬。 王诩低头看了看,才想起来自己的那枚玉佩变成的纹身,轻笑道“嘘,这是个秘密,就算是国君,也无权知晓。” 墨怜小脸涨红,认真的点点头,举起手还要发个誓。 “来,用这个绑头发。”王诩把方巾递给她。 墨怜下意识的接过方巾,真丝的触感让她眼睛都亮了几分“这是丝绸嘛?” “应该是吧。”王诩也不太清楚,到底是人工丝还是真丝的。 “祖制之中,只有帝妃才能佩戴丝绸,臣不敢僭越。”墨怜低着头,耳朵有些发红。 帝妃在商朝是指代天子的正妻,到了周朝才将天子正妻改为王后,秦始皇时才将其定为皇后。 毕竟后在夏朝是指天子,比如后羿,后启之类的都是值夏朝的天子。 “祖制,跟帝赐那个重要?”王诩眨了眨眼,忽然问道。 墨怜愣了下,惊愕的看着王诩。 “祖甲之后,殷商便只有帝制,没有祖制了。”王诩轻笑着说道“我帮你戴上吧。” 墨怜傻愣愣的呆在原地,等她回过神的时候,王诩已经帮她把头发扎好了,是一个自己从未见过的古怪发饰。 本来及臋的长发被卷了几圈在脑后,用方巾绑好露出一节像是马尾一样的尾巴,虽然凉快了不少,但是很奇怪。 王诩很满意自己的作品,第一次扎头发就扎的如此成功,看来这么多年的麻绳没白捆。 “帝君,您的衣服。”这时王离的女侍卫回来了,手里拿着墨怜已经烘干的衣服。 “谢了。”王诩对着她笑了笑,接过衣服递给墨怜。 墨怜接过自己的麻袍后想要把里面的衬衫脱掉,被王诩制止了。 “穿着吧,那也是赏赐。”王诩笑了笑。 墨怜捏了下领口,抿着嘴弯腰跪坐行了个大礼“谢帝恩赐。” 王诩捂着鼻子摆手笑道“不客气不客气,你快穿上吧。” 等到墨怜传回那身简朴的麻衣后,王诩发现了一个问题,人的外貌美丑,跟衣服真的没啥太大的关系。 又看了看她因为被复杂形制的麻袍改变成‘平平’的身材,又得出了个结论。 基因跟营养之间,关系也不是特别密切。 不止是王诩惊叹于洗尽铅华的墨怜,基本上所有人看到墨怜以后都傻了。 墨奎眸子里闪烁了一丝异色后,附身高呼“巫女降临,帝佑孤竹。” 随后孤竹国其他人也都跪地高呼。 墨怜也欣然接受了族人们的跪拜,然后还了一个礼,双方像是达成了某种合作或者仪式,总之所有人都很开心兴奋。 “孤竹国果然天地钟秀之地啊,竟然有如此毓灵美人。”跟屠檀换班上来的朱家惊叹道。 “别看了,那女人是巫女,身上有蛊灵。”王离脸色发白,满脸冷漠的说道,刚才跟狗子洗了澡,他已经吐了两次了,现在看什么都是心无旁骛。 “蛊灵?”朱家微微挑眉。 “无色无形的妖虫,有很多种,王诩说我可能中了一种叫做精虫的蛊虫,怪不得我最近火气特别的壮。”王离愤愤的说道。 朱家诧异的眨了眨眼,露出一个怪异的笑容,没有告诉王离他火气旺是因为吃了太多虎鞭和鹿鞭。 第四十一章 圣光照亮狍子的前路 第四十一章圣光照亮狍子的前路 碎石搭建了一个灶台,一口直径一米多的铁锅被搬了下来,这是专门为了祭祀而浇筑的,虽然孤竹国穷,但是祭祀礼仪不能少,在墨奎的软磨硬泡下王诩才废了大力气浇筑了这么一口大锅。 如果不是铁料不够,墨奎很想烧出来一个鼎。 朱家,屠檀还有墨狼三个大汉站在烧沸的大锅旁边,一身手上拎着一只被剥了皮的狍子,手中利刃晃动中,肉片像是雪花一样落入锅中,不一会儿就被沸水滚烂,然后被一边头上戴着花环的墨怜夹出来,分发在每个人的陶碗里。 墨奎在一边每念到一个名字,就会有一个族人上前取碗,整个过程不但十分庄重,而且充满了仪式感。 在不远处的山岩边,王诩和王离相对而坐,中间也架着一个铁锅,旁边有那两个女侍卫俯视着切肉。 金雕利爪之下踩着一只带血的狼腿,正痛苦的撕咬着,王诩在训练它的野性。 “看他们吃饭,让我想起了我父亲在家时候,吃个饭痛不欲生。”王离神色黯淡的看着下面的人群。 “你的神情,并不像是痛不欲生。”王诩轻笑着夹起一片肉放进嘴里,没有任何酱料,但是依旧吃的香美。 因为吃的不是饭,是一种寂寞。 “这样的生活很好,我不想回到过去的生活。”王离摇摇头“如果我是家主,我就要按照这种方式生活,没有那么多破规矩。” “自古以来,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王诩笑着摇摇头“你们只看到了你父亲的规矩让你痛不欲生,却没有看到这些规矩让你穿金戴银,衣食无忧。” 王离微微皱眉。 “太极生两仪,两仪生四象,万物由一开始,由一结束,但是中间却经历了无穷无尽,而凡人,就是这无穷无尽中的一元,谁也逃不脫。”王诩笑道。 “你是说,按照我的方式,是错的?”王离皱起眉。 “对错,从来都只是相对的,你如果能够证明你父亲是错的,那么在某种程度上,你的对就成立了。”王诩把锅里面的老肉夹给王离,自己又捞起鲜肉。 “听不明白,但是我能听出来,你觉得我不如我父亲。”王离也不怕烫,一口全都塞进了嘴里。 “那说明你确实不傻。”王诩笑了笑“你现在是感觉自由了,但是你想没想过,这种自由能够持续多久?不说外力,假如你生病了,光是药材,我们这里就不全,更别说医术高明的医生了。” “而且这里的风餐露宿的环境都比不得我家茅房。”王离嗤之以鼻。 “这就是你用自由付出后,得到的东西。”王诩笑道。 “我可以自己聘请医师,购买药材。”王离皱眉道。 “医师不愿意来呢?”王诩又问。 “绑来,抢来,总有办法。”王离轻嗤。 “王翦老将军跟武安君谁更厉害?”王诩突然换了个问题。 “你这是跑题!”王离叫道。 “你看,你都不敢说王老将军比武安君厉害,怎么能确定你能有能力把医师绑来呢?”王诩笑眯眯的说道。 “可是武安君死了!”王离不甘的反驳道。 “他死了,就是因为他有能力绑的那个医师,恰好,秦王也想要。”王诩轻笑道。 王离像是泄了气的皮球一样,不说话,闷头吃肉,不满女侍卫切肉的速度慢,抢过来自己动手切。 一只鹿腿很快就被他剔的一干二净,锅里的肉也都快堆满了。 “我想好了,不要医师了。”王离把骨头一扔。 “嗯?”王诩微微挑眉。 “我自己当医师!”王离目光灼灼的盯着王诩。 “嗯,可是你得有高明的医术,值得秦王重视你。”王诩笑道。 “秦王需不需要我,我不知道,反正你现在是离不开我。”王离咧嘴笑的露出一口白牙。 王诩叹了口气,有点郁闷。 真情实感的讲道理永远没有说服别人的能力,让对方听话。 但是虚无缥缈的神话却可以。 王诩在考虑是不是给王离讲一讲孙悟空的故事,告诉他本事太是好事儿,但是太猖狂总想这个用威胁解决问题的话,会被压在五指山下五百年的。 虽然知道王离只是戏言,顺便给自己的尴尬找回点面子,但是却提醒了王诩一个问题,自己现在确实离不开王离的协助。 倒不是他警惕王离,而是不太信任那个朱家。 朱家主动愿意帮助墨奎举行仪式的时候,王诩就心存疑惑了。 他要干什么? 墨奎的仪式主要是为了感谢王诩带领他们发现水源,然后还有就是宣告墨怜已经成为巫女,今天对于孤竹国可谓是双喜临门,这让这些天因为迁徙而忧心忡忡的老头脸上终于露出了笑容。 “好了,别傻笑了,肉都要凉了。”王诩路过时看到这个老头端着碗,看着族内孩子们傻笑,忍不住提醒道。 “大帝!”墨奎手一抖,碗却没有掉下来,放在一边跪伏道“感恩帝择,带领孤竹走出黑暗,走出干涸,走出迷茫。” “客套话我也不想听。”王诩笑着摆摆手“我做这些并不是为了你,而是为了族人。” “臣知晓。”墨奎不敢太抬头“臣必定为侍候大帝鞍前马后,至死方休!” “算了吧,你自己好好活着就行了。”王诩轻笑着摇摇头“族人有你引导,我也算轻巧。” 墨奎错愕的抬起头,满是皱纹的额头因为用力磕头而擦破了,看起来还有点可怜“大帝是何意?” “墨怜以后有更重要的事情,所以管理族众的事情,还是交给你。”王诩轻笑着扶起墨奎,没有理会老者脸上的激动和雀跃,向着头牌马车走去,走夜路得把马车全部固定,否则很容易出现意外。 墨奎看着王诩的背影,心情无比复杂,直到哑儿走过来把他搀扶起来。 “国君,要注意身体。”哑儿笑着拍了拍墨奎身上的土。 哑儿现在已经能够说话了,传闻是大帝用神术治好了他的哑疾。 “哑儿,国君是不是还没有老?”墨奎看着哑儿,沉声问道。 “国君自然不老。”哑儿微微一笑。 墨奎满足的点点头,中气十足的拿起碗筷“去,把小蛇他们给我叫过来!” 本来还担心生火会吓跑狍子群,所以把火锅支到了比较远的地方,但是等王诩回到车队发现,傻狍子们都已经把马车包围了,马匹们正烦躁的驱赶着骚扰他们的狍子。 “这群憨货让我想起了扶苏家门那些酒囊饭袋,不知死活不说,更是愚蠢至极。”王离嘲笑道。 “扶苏?”王诩眯起眼。 “就是秦国太子。”王离笑道“他喜欢听人讲故事,于是很多废物就专门去他们府上骗吃骗喝,刚开始还好,后来秦王知道这件事情很生气,就派人暗中杀了不少废物,不过还是有很多不知死活的凑上去。” “秦王为何不直接斥责太子?”王诩笑着问道。 “我父亲说,这是为君之道,不是我们能揣测的,你觉得呢?”王离看着王诩“你也是君。” “嗯,也不知道,我跟秦王,又不熟。”王诩摇摇头,指挥着墨亥把马车与马车之间绑的更近,基本上之容下一匹半马的距离,缩短了车队的长度。 “这样很不好控马。”王离皱眉道。 “每辆车都要有一个控车手,马车上只留老弱,年轻人都在前面夜行。走到鸡鸣丁夜四更,休息一个时辰,差不多就天明了。”王诩算了下车程,如果顺利的话,应该可以走到八仙峰,沿着山脉一直往南,就会到达温泉堡。 一辈子都没有洗过这么干净的族人们在太阳的余晖下睡了个懒觉,等到月亮初升后,便开始赶路。 同行的还有那一大群狍子。 车队最前方立着一个两米多高的柱子,上面挂着‘圣光’,这次不但普照着族人,还普照着狍子。 对于狍子群跟随车队一起上路这种诡异的现象,王离是彻底的服气,如果之前的一切诡异他还心有不服,但是能控制这么多野物跟随,真的让他想到史书上鼎鼎有名的黄帝大人。 《列子·黄帝》载:“黄帝与炎帝战于阪泉之野,帅熊罴狼豹貙虎为前驱,雕鶡鹰鸢为旗帜。 王诩果然跟黄帝很熟! 但实际上,只是因为狍子这种生物天生的性格使然,它喜欢顺着灯,或者跟着灯光跑,虽然它自己肯定也不知道为什么要跟着跑。 反正身子比脑子快就对了。 这也是王诩要夜间赶路的主要原因,跟着跑了一路的狍子群,明天会把头马当成领头人,继续跟着走,直到走近王诩圈的羊圈中,这样,过冬的食物差不多就能解决一大半了。 第四十二章 狗跟狼的区别,在于训练 第四十二章狗跟狼的区别,在于训练 迁徙,是动物群体一场追逐生命的震撼。 包括人类的春运 动物迁徙是迫于因为气候引起的规律性变化,寻找更适合的生存环境和食物来源。 人类迁徙也是一样,都是为了求生。 这种求生欲可以庞大到无视崇山峻岭,树塔藤泽的阻拦,用鲜血和生命踏出一条迁徙之路。 越是往祖山深处走,越是能够感受到这条路的震撼。 头顶的灯光已经成了唯一的光源照亮前路,狍子群已经从跟着车队走变成了引导车队走,有着这样一群原住民开路,倒是让王诩安心了不少。 但是族人们却越发的不安。 因为两边的树林是在太吓人了,树枝树叶茂密到用遮天蔽日来说毫不夸张。 从进入这片树林之后,就再也没有感受过月亮的存在了。 但是灯光的辐射范围实在有限,为了照顾车队后面的族人,王诩不得不把手电筒也拿了出来,一道笔直的光柱彻底让所有人安心下来。 “这边的树竟然有六人合抱之粗。”王离手里拿着宝剑坐在马车顶上,看着两边的树木感叹道。 “还有百尺多高。”王诩笑着把手电筒向上一照,光柱直冲云霄。 “这圣光可以直达天界?”王离舔了舔嘴唇。 “不行,这只是人界之光。”王诩笑道。 “人力可以掌握?”王离微微挑眉。 “肯定可以,不过需要一段时间,至少要所有人都吃饱肚子,圣光才会大量降临。”王诩笑道“到时候,人间甚至便不会有昼夜之分。” “没有昼夜之分?”王离眼眸又开始迷离起来。 “那人们不需要遵守日出而作,日入而息的生活规律?”驾车的朱家忍不住插嘴道。 “会有那样的人出现,不过万物的规律不会改变。”王诩笑道“人与禽兽之间的区别就在于,人因为有智慧,通过寻找方法能够活得有更多的选择。” “如夜枭般生活?”朱家微微挑眉。 “别提夜枭了,刚才那只半人大的夜枭已经把小金吓坏了。”车窗中传出墨怜的声音“这林中的动物怎么都如此古怪?” “刚才那只夜枭确实太吓人了,我还以为是精怪呢。”王离也心有余悸的说道。 “确实有点大的吓人了。”王诩笑了笑“不过无所谓夜枭对人没有什么攻击性。” “夜枭不是专门食婴儿的嘛?所以叫声才会跟婴儿一样?”王离好奇的问道。 “据我所知,只有姑获鸟对婴儿感兴趣,其他的精怪对婴儿都没兴趣,但是姑获鸟也只是选择一些有资质的婴儿当童子。”王诩笑道“相反,夜枭能够帮人治疗鼠患,算是益鸟吧。” “就算是益鸟,我也不喜欢,长得太吓人了,眼睛还会放光。”王离缩了缩身子“咱们还要走多久?感觉路越来越窄了。” “先走走看吧,要是能一直往前走到目的地最好了。”王诩笑道“要是累就睡一会儿。” “你觉得我敢睡嘛?”王离用刀挑开一只人头大的蜘蛛吐槽道。 “点个火把就行了。”王诩笑道。 “如果不小心把树林点着了,我们可能会活活被烧死,这个鬼地方,你跑都跑不出去,我第一次听说,树能够长得跟墙一样密集。”王离翻了个白眼。 “这边的空气湿度太大了,就算用煤炭烧也不一定能点燃。”王诩摇摇头“而且这里的树很可能都是近万年的年龄了,地底下的树根应该都已经联结到一起了。” “这么说我们是在树根上走?”王离笑道。 “以后我们修建房屋要用到这边的树木,你可以来验证一下。”王诩笑道。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万年之树以成树神,不敢轻易砍伐吧。”朱家忍不住开口道。 “自然不能轻易砍伐,只砍我们需要的那部分。”王诩笑了笑“以后孤竹国的国都会建立在这座山谷之中,四方山谷为城门,不管是山石还是巨木,都不能阻拦驰道的修建。” “驰道?”王离微微挑眉“那是什么?” “你不知道?”王诩有些惊讶“当年你爷爷灭楚的时候,不是修建过一条运输后勤的轨道嘛。” “哦,你是说轨道啊。”王离恍然大悟“轨道确实方便,就是修筑的时候很费力,当年我父亲带着三十万民夫,修了一年才修成,不过没有修完,楚国就灭了,不过就凭借咱们这些人,想要修成得猴年马月啊。” “沿海地区一定有不少部落。”王诩笑道。 “抓奴隶啊?”王离眯了眯眼“我觉得还是直接去哪个虎部或者屠檀说的那个东胡小部看看。” “东胡那个小部至少有五百战士,你是想坑死我们?”王诩白了他一眼。 “你太小看我们王家军了,对方一群蛮夷,以一敌十还是能做到的。”王离自傲道。 “我们的目的是吸纳更多的族人,而不是杀人。”王诩摇摇头。 “难道你还想招降他们不成?”王离惊讶道“你要知道,那群蛮夷可是软硬不吃,而且反复无常的,赵武灵王当年胡服骑射可是留下了不小的祸患,武安君伐赵的时候,就利用了这点给赵国内部造成了不小的骚乱,长平战败后,赵国皇宫也被胡人洗劫一番逃走了。” “赵武灵王是以武服胡,我是以德服众,不一样。”王诩笑道。 “胡夷最大的问题,就在于不服礼数,而且各个狼子野心。”朱家开口说道“帝君若是以后真的有收服只心,务必要将能说话的男子全部斩杀,只留妇孺就好。” 王诩笑而不语。 “禽兽是喂不熟的。”见王诩似乎没有听进去,王离也皱眉道。 “那是因为训练的方法不对。”王诩摇摇头“同样是犬,训练好了就是狗,训练不好就是狼。” “你是说狗和狼是一样的东西?”王离皱起眉。 “你知道犬戎吧。”王诩问道。 听出来王诩要讲故事了,王离原本都有些困倦的眼睛都亮了起来“知道,周就是灭于犬戎之手嘛。” “犬戎的祖先是两只白狗,被炎黄二帝收服之后,一只被豢养在中原名盘瓠,一只被流放在西荒名犬戎,西荒也就是你们秦国祖地。”王诩笑道“因为训练方式不同,流放在西荒散养的犬戎因为长期得不到炎黄二帝的管教,与西荒的野狼同流,在炎黄二帝回到天界之后,便心存不忠,成了华夏最大的敌人,当时是高辛氏帝喾当政,而帝喾从小就是跟盘瓠交好,犬戎屡次进犯惹怒盘瓠,盘瓠便带兵击退了犬戎,后来帝喾把自己最宠爱的女儿嫁给盘瓠,在南方繁衍出六支部落,就是后来的百越六族。” “这个犬戎跟我们秦国灭掉的那个犬戎有关系吗?”王离挑眉问道。 “当然,包括现在的匈奴和东胡,都是犬戎的后裔,不过东胡是夏桀后裔,当年夏桀被商汤流放到南巢死了之后,儿子獯粥带着夏朝遗民逃亡北方,最后成了东胡。”王诩说道。 “那这么说,东胡跟你们殷商是世仇啊?”王离笑道。 “夏祖大禹为帝颛顼之后,商族大契为帝喾之子,同为黄帝子嗣,一家人哪有世仇。”王诩轻笑道。 “希望你这套说法东胡人也能听进去。”王离咂了咂嘴,抬起头“好像天亮了。” 王诩看了下时间,凌晨四点多了确实出太阳了,不够因为森林被树遮的太严实了。 “狍子群停下了。”朱家突然说道。 “没路了。”王诩看了看前面,不知道什么时候,偏离了那条迁徙之路,走到了林中,被树林拦住了去路。 不过好在方向没错。 “告诉族人,睡一会儿,不要乱跑,醒来后,集合砍树开路。”王诩伸了个懒腰对着后面驾车的墨壬说道。 墨壬点了点驼鹿头,去传递消息。 “这可是个大工程啊。”王离看着前面山壁一样的树墙,还有六人合抱般的巨木。 “不远了,我有预感,走出这片山林,就是美好的生活了。”王诩大笑道。 第四十三章 山魈化人了? 第四十三章山魈化人了? 随着一声重锤击鼓般的巨响,还有从低山传来的地震般的震荡感,让王诩从睡梦中惊醒,一睁眼就能看到墨怜那张清丽的脸,让王诩放宽了心。 “惊扰到大帝了。”抱着小老虎的墨怜见王诩醒了,连忙告罪。 “没事,本来也快醒了。”王诩笑了笑,伸手摸了摸还没有睁开眼的小老虎,又摸了摸把头放在窗户上的金雕“没发生什么事儿吧?” “一切正常,就是开路的效率有些慢。”墨怜撩开帘子“砍了一上午,才前进一百五十丈。” “没有偏离方向吧?”王诩又问道。 “完全按照神器指向前进。”墨怜指着指南针说道。 “你忙吧。”王诩点点头,出了马车,面前是一幅壮阔的画面,百十来人手持斧凿子,两边百丈巨木像是喝醉了一样左倾右倒,压在其他的巨木上,只有一棵倒在了地上,从树心还能看出大量的虫子和树汁往外冒的恶心画面。 “你睡得也真是死啊,要是在军中,早就被袭营者俘虏了。”赤着上身,浑身是汗的王离走过来笑道。 “狍子群呢?”王诩左右看了看。 “那边。”王离指了指不车队后面。 王诩顺着看去,愣住了。 被砍断的木桩上,人形驼鹿墨壬手里拿着一根古怪的木杖,喋喋不休的似乎在念道着什么,被狍子群围在了中间。 “墨壬说他突然通灵了,能够跟狍子说话,可以统领狍群。”王离满脸认真的说道“真的假的?你给他施法了?” 王诩翻了个白眼,不知如何作答。 如果不是知道狍子对于任何奇怪的声音有着迷之好奇的话,王诩或许也真的觉得墨壬能够跟狍子沟通呢。 毕竟那些狍子仰头看着墨壬手舞足蹈的样子,真的很像上课听讲的学生。 这么一看,墨壬越看越像德鲁伊了 “不用管他,只是刚刚通灵而已。”王诩轻咳一声,接过哑儿送上的清水和野果咬了一口充饥。 “大帝,有粥饭和烤肉,您现在吃吗?”哑儿轻声问道。 “等一会儿吧,你怎么弄的这么脏?”王诩看着哑儿身上的泥泞问道。 “墨亥大叔带我们去找作物草药的时候,不小心摔得。”哑儿有些尴尬的说道。 “你身子骨太弱了,跟个女孩一样怎么行?”王离轻哼道“别跟着去当神农了,去砍树吧,等砍通这条路,你就知道好处了。” 哑儿干笑了一声。 “别听他的,身体健康就行,一身肌肉没有脑子也没用。”王诩笑了笑“不过你确实要锻炼下身体了,这边的海风入秋后很猛烈,你得小心点别生病。” 哑儿笑着点点头。 一声尖锐的骨哨声打断了谈话,王离剑眉一皱,拽过弓箭背在身上,同时墨怜也掀开了帘子跳下车来。 “没感觉有野兽啊,是豹子?”王诩穿好木铠,接过洛阳铲。 “谁知道这鬼地方能有什么怪物。”王离往身上边套铠甲,边往前面走。 墨狼带着族人们退回车队,护卫在王诩身边。 “山魈,一人高的山魈,一大群!”朱家那匹赤色骏马像是一团火焰般从林中窜出,大叫道。 “有多少?”王离往前一步拉住缰绳问道。 “不清楚,我射杀了一只后,林中传来无数怪声,我就赶紧跑回来了。”朱家从马上跳下来“所有人着甲持盾吧,山魈虽然不如狼群凶狠,但是极为难缠,以免它们飞石误伤。” “一人高的山魈?”王诩皱起眉。 山魈是古代人称呼巨大猴子的名称,很多古人认为山魈是一种即将化成人形的猴子精怪,因为山魈可以使用远程武器。 华夏没有野生的猩猩,所以一人高的山魈,那确实有点吓人了。 以前倒是听说过东北九大神兽中,有一种叫做大马猴子的怪物,但是却没有定论到底是什么,只听说有一人高。 就在王诩胡思乱想的时候,刺耳的吠叫声从林中传来,转瞬即至,传说中一人高的猴子也出现在了视线里。 朱家还真没夸张,树上挂着的那群张牙舞爪嘶吼的猴子,确实有将近一米五了,而且提醒壮硕,虽然不比猩猩那般,但是也算是有点吓人了,深棕色一张老人般的黑脸有点像金丝猴。 “还真是大山魈啊!”王离看着接踵而至,在不远处树上张牙舞爪的惊叹道。 “还好前面的树都砍了。”朱家笑了笑“这个距离它们基本没什么战斗力了,单个射杀吧,射杀几只它们就老实了。” “怎么这林中的动物都这么巨大?”墨怜小脸绷着嘀咕道“白天挖出来那只巨蟒也大的吓人。” “因为这边水源食物充沛,环境好,而且主要是没有人为破坏。”王诩笑了笑,从地上捡起石头扔向山魈挑衅。 受到挑衅的山魈越发的愤怒,在树枝上蹦跶龇牙,但是并不攻击,也不下来,就是吼叫。 “它们在呼唤伙伴,先杀一批。”王诩皱眉道。 朱家率先搭弓,一箭射出,直接将一只腾飞在空中的山魈射落。 见同伴被射杀,山魈们越发的狂躁,两只直接跳下地,扑到同伴身上,想要把它拉起来,却被另外两只遇见射穿了头颅。 山魈的吠叫声越发的尖锐愤怒,但是却不再乱动了,反而慢慢往后撤去。 “畜生倒是不傻。”王离冷笑一声,要去追赶。 王诩拉住他摇摇头“穷寇莫追。” “莫非这山魈还有诱敌深入之智?”王离愣了下,哑然失笑。 “小看任何东西,都会吃亏的。”王诩摇头笑道,看着远处山魈的尸体“这东西我吃不了,你们吃是大补。” 王离皱起眉,疑惑的看着王诩“怎么?这些畜生跟你有渊源?” “跟那些无关。”王诩摇摇头,还没等说完,更加宏大的吠叫声又传来了,听声音比上次要多很多,而且还夹杂着一些奇怪的吠叫声。 “公子小心。”一个侍卫低喝一声,手持木盾扑过来挡在王离身前,石头仔仔木盾上发出一声巨响。 “持盾!其他人后撤。”朱家冷喝一声,跳上马车手中弓箭脱手连射三箭,射向林中灌木丛,里面传出了凄厉的惨叫声。 “有人?”王离和王诩同时惊呼道。 因为这声惨叫,绝对不是猴子山魈的声音。 “别管,盾塔。”朱家有条不紊的下达命令,侍卫们迅速将木盾大成高塔,遮住所有人,同时也遮住了视线。 不一会儿,盾塔就传来各种重物砸撞的声音。 “持弓,青龙角,六分力抛射!”朱家冷声道。 五十名侍卫在盾塔后面组成一个战阵,然后同时依次开工,箭矢像是海浪一样抛射出去,几秒钟后传来山魈们的惨叫声。 这是朱家第一次带着王家军展现出他们的战斗素质,给了王诩不小的震撼。 连着四轮抛射之后,山魈的吠叫声就越来越远了,估计是逃走了。 “结束了?”王离转头问道。 “应该是撤退了,在等等吧。”朱家眯着眼看着几十米外的‘战场’。 王离翻身上了车顶,用望远镜看了看。 朱家好奇的看着望远镜“公子,这是?” “千里眼。”王离笑道。 “嗯?”朱家一怔。 “给你看看,是我从他那里抢来的。”王离献宝似的给朱家演示望远镜的作用。 听着朱家的惊叹声,王诩笑着摇摇头“什么叫你抢走的?明明是我送你的,看一看是不是真的有人?” “此物真乃神物!”朱家脸色有些发白的看着王诩。 “小道儿。”王诩笑了笑“都撤了?” “应该都走了,牛二,去看看。”朱家恋恋不舍的把望远镜还给王离。 铁塔一般的牛二穿上木甲之后显得更加雄壮了,全副武装的提着长枪走出盾塔,不一会传来他沉闷惊慌的声音“山魈真的化形成人了!” 王诩皱起眉,在其他人的护卫下走过去看了下。 一个浑身只围着兽皮的人躺在血泊中,肩膀上中了一箭,但是还有呼吸,应该没死。 所有人脸色都十分难看,因为他们都觉得这个野人是山魈化形的妖物。 “怎么办?”连王离都有些脸色难看。 “这是人。”王诩摇摇头“给他包扎一下,看看能不能活。” “真是人?”王离有些疑神疑鬼的问道。 “你说呢?”王诩挑眉笑道。 “那就是人。”王离点点头,明显松了口气“给他包扎。” 一个青衫侠客跑回去拿出一个木箱,动作麻利的给野人拔出了箭矢,粗略的包扎了一下后,还把他手脚都捆了起来。 “这边应该有人居住,这些山魈有可能是他们养的,也可能是山魈养了他们,不管如何,得找到他们。”王诩眸子里闪烁着兴奋。 因为这个人身上,有一股十分明显的硫磺味。 这是只有长期泡温泉或者在硫磺矿周围才能够沾染上的味道,而且那些山魈身上也有这种味道,这说明,距离目的地已经不远了,得到这个消息,王诩自然十分欣喜。 第四十四章 交人之道,没有上策 第四十四章交人之道,没有上策 族群是一种很排外的东西,不只是人类,动物也是这样的。 但是如果从小便生活在一起,建立起了驯养的关系,那么就是一种吸纳方式,也是一种生物最快容物族群的方式。 孤竹国这些年衰败的主要原因,就是排除吸纳异族,也没有建立奴役异族驯养的关系,大量青壮的死亡造成了男女比例不平衡,生产力低下直接导致了出生率降低夭折率提高,再没有新鲜血液的加入,衰败是自然的。 本来以为已经做好接受异族人加入心理准备的孤竹国人,在真的发现了‘野人’的存在之后,还是陷入了短暂的慌乱和纠结,即便是有着大帝的引导,他们还是有点畏惧。 因为这些可能即将被吸纳的‘野人’跟0。、、、、、、、、、、、、、、、、、、、、、、、、、、、、。王离他们不一样,王离他们是联盟同伴,但是这些人以后可能会成为族人,那么就会出现很多分歧和意外。 “任何事情都要有个适应期,壮大族群是必然的,不过让族人们放心,即便是族人,也分为内族和外族,孤竹国依旧保留着独立性作为殷商的属国。”王诩听了墨怜的反馈后笑道。 “我觉得,国君有些多虑了。”墨怜也点头说道。 “正常,毕竟孤竹国人太少了。”王诩笑了笑“不过让他放心,孤竹国永远是第一功臣。” 墨怜点点头,有些拘谨的问道“如果大良造真的找到了野人部落,到时候又要如何?” “看情况,如果男人太多,一定要杀掉一部分。”王诩抿着唇说道。 “留下妇孺?”墨怜微微挑眉。 “嗯,妇孺比较好同化,只要给她们提供温饱就可以了,而男人,则满脑子肌肉。”王诩笑了笑。 “其实可以将男人驱为奴隶,几年之后,就会变得老实。”墨怜恭声说道。 “殷商旧策,殷商也算是亡在这上面的。”王诩笑了笑“记住,与人相交,奴人者为下策,御人者为中策。” “何为上策?”墨怜问道。 “其实没有上策。”王诩笑了笑“如果非要定一个,就是以心交心,礼人者为中上策吧。” “因为人心叵测?”墨怜眨了眨大眼睛。 “因为时过境迁啊。”王诩轻笑道“屠檀在外面吵什么呢?” “朱家给他的压力有点大。”墨怜抿嘴笑道“正在操练族内战士做盾塔呢。” 王诩笑着摇摇头,没有说什么看着在马车内拱来拱去睡觉的两只小老虎,皱起眉“怎么感觉这两只小家伙颜色不太对?小时候都这样?” 墨怜摇摇头“我那天也是第一次见老虎。” 王诩仔细看了看两只小老虎,发现它们俩的颜色都不一样,一个深色一个浅色,但是可能因为刚出生,毛色还看不太出来,分辨不出到底是不是异样。 “回来了。”墨怜竖起耳朵听到马蹄声后说道。 “嗯。”王诩走出马车,看着王离带着二十几骑归来,却只有五个人,剩下的都是空马。 “追着那群山魈留下的痕迹,不到三里地,有一条小溪,上游有一片树屋,有六十野人妇孺,数十山魈,一击之下全部逃入林中,朱家留在那边等待埋伏。”王离勒马说道。 “六十多妇孺?那男人估计有五六十人,甚至更多。”王诩皱眉道“朱家他们能解决?” “一群连铁器都都没有野人,朱家一个人就能解决了。”王离轻笑道“咱们趁着太阳还没下山,直接过去看看,如果不是你想找的地方,咱们在那边扎营也不错。”王离催促道。 “没找到热泉?”王诩皱眉道。 “没时间找,又要控制那些野女人,又赶着回来报信。”王离说道。 王诩点点头,让屠檀带着人把马车套好,剩下的就让族人人力拉着,反正路途不长,也就不到一千米。 车队再次上路,而且墨壬似乎真的跟狍子们沟通上了,在没有灯光的引导下,狍子们也自动跟着墨壬走了。 在夕阳最后一缕如火的余晖中,车队终于艰难的走出了古老的密林,开阔平坦的土地让所有人都感到格外的心安,即便是夕阳的余晖和地面上的血混为一色,也没有打扰族人们的欢呼了。 王诩皱眉看着血泊中躺着的那些死去的野人尸体,又看了看临时搭建的栅栏边,手持长枪,利剑的朱家等人,栅栏中是瑟瑟发抖,眸子里满是绝望和恐惧的妇孺们。 “都杀了?”王诩皱眉问道。 “没有,只杀了几个头目和最强壮的,剩下的就都投降了,被铁牛带到河水那边了,如果把男人女人关在一起,容易出事端。”朱家收起剑“帝君要怎么处理这些人?” “听得懂我们说什么嘛?”王诩看着栅栏中跪着的妇孺,身上只有简陋的兽皮遮掩身体,从状态上来看,比当初孤竹国的人还要差。 但是这些人的皮肤却异样的白,虽然算不上白皙,但是在这个茹毛饮血不知道卫生美丑为何物的环境中,能够保持这个肤色,真的是一个奇迹了。 也更加确认了,这一定有温泉。 “听不懂,这些人能够山魈沟通,与禽兽无异。”朱家摇头笑道。 “既然能够山魈沟通,那么跟人沟通也可以。”王诩笑了笑,对着身边的墨怜说道“慢慢沟通,告诉这些妇孺,以后你就是他们的头领。” 墨怜蹙起眉,思索了一下点点头,拔出了匕首。 野人妇孺们惊恐的尖叫出声,但是却没有逃跑。 墨怜晃了晃手上的匕首,俏脸上满是冷漠,然后走到朱家身边,匕首架在了他的脖子上 朱家愣了下,随即大笑出声,配合着墨怜没动。 妇孺们见墨怜的目标不是她们,都松了口气,然后瞪大眼睛惊恐的看着墨怜,很快,就有一个像是头领一样的女性跪着蹭到栅栏边,对着墨怜叩拜表示臣服,随后所有人也都跟着她一起叩拜。 墨怜用匕首破开栅栏,那名女头人将额头抵在墨怜的鞋子上。 墨怜身子有些僵硬,但是接受了这种古怪的礼仪。 “好手段啊。”王离轻笑道。 “如果是我,绝对不会让她靠近我。”王诩摇摇头。 墨怜听后肩膀一颤,有些紧张的瞄了眼王诩。 “继续吧,但是先不要让她们干活,先给她们吃饭。”王诩看着这些妇孺骨瘦如柴的身形,对墨怜说道。 墨怜点点头。 “我们去那边看看男俘虏。”王诩看了眼远处似乎对尸体很感兴趣的墨奎,对王离和朱家说道。 “这些人住在树上啊,真的不是山魈化形?”王离看着树上那些茅屋问道。 “是跟山魈学习的。”王诩笑道“不过看规模,这些山魈应该是他们祖辈饲养的,树屋这种模式,在这种野外是比较正常的,因为在树上居住,可以避免野兽袭击,他们没有冶铁,也没有耕种,更没有栅栏,说明很原始,靠着采集和渔猎为生,但是看人口,应该已经繁衍很多代了。” 王离又看了看树下一些古怪的图案“而且已经出现了初期的图腾和文字。” “这些字你也认识?”王离惊讶道。 “不认识,但是文字和图腾的出现,就说,这周围,还有其他部落。”王诩摇摇头“因为只有出现异族,才需要发明图腾或者文字来区分族人。” “原来是这样。”王离若有所思。 树屋旁边的河更贴切的说应该是一条小溪,宽不到五米,最深处不到一米,但是两边用石头堆成了小河坝,说明这些野人脑子还是挺好用的,而且还搭建了一个简易的木桥。 踩着木桥过去,走进林中,就听见了凄惨的叫声,然后看见全副武装的王家军看守这大批趴在地上的野人,其中有几个被挂在了树上,铁牛正挥舞着藤条鞭打着他们。 “行了,再打就死了。”王诩皱眉制止道。 “帝君有所不知,这些畜生只有杀一儆百才知道什么叫老实,要不然总想着跑。”铁牛瓮声瓮气的说道。 王诩笑了笑,点燃打火机,橘红的火苗窜起之时,所有人的目光都恍惚了一下,凭空生火,无疑是神仙手段了。 本来都趴在地上瑟瑟发抖装死的野人们看到这一幕后都惊叫着爬起来跪在地上冲着王诩不断磕头,嘴里还吱吱哇哇的叫喊着什么。 王诩吹熄灭火苗“用麻绳做成脚镣,然后带回去,大家都忙了一天了也该好好歇息歇息了。” “帝君不必心疼这群憨货,这些日子比他们当差清闲无数倍。”朱家轻笑道。 “今时不同往日啊。”王诩笑了笑“天色以晚,明天天亮再搜查附近吧。” “之前已经搜查过小部分了,帝君要找的热泉,就在这山坡上,一大池子呢。”朱家笑道。 王诩露出笑容“太好了,终于可以歇歇了。” 第四十五章 狍子拜月 第四十五章狍子拜月 作为一个考古学者,熬夜,爆肝,长途旅行这种事情应该算是家常便饭了。 但是十几年的考古生涯,都没有这不到一个星期的迁徙劳累,因为不只是身体上的劳累,更多的是精神上的劳累,做出迁徙这个举动,相当于把全族人的性命都捏在了手上。 这种压力对于王诩来说,是无法用言语形容的,即便他表现的再风轻云淡,也依旧无法逃脱这种压力带来的负面影响,在加上野外行走时刻能够遇见各种无法预料的危机,更是让王诩夜不能寐的胡思乱想。 好在现在,虽然不知道是不是到达了理想的目的地,但是至少,能够当做一个根据地栖息地来经营一段时间了,到现在他更加理解了,迁徙的恐怖和安居的重要性。 迁徙那种时刻面临未知的恐惧,他算是体验过了。 即便现在这里没有一间茅屋,却依旧给了王诩强大的安全感,即便是坐在篝火前,看着墨奎给尸体拆皮剥骨 等等,拆皮剥骨? 王诩回过神,猛然站起身低喝道“你要干什么?” 手里拿着匕首的墨奎身子一颤,疑惑的看着王诩“大帝在问我?” 王诩皱眉不去看那些尸体“赶紧把这些烧了,小心疫魔降临。” “可是这些是要当做祭祀的”墨奎犹豫道。 “天神不喜欢这些东西,天神更喜欢三畜。”王诩皱眉冷声道“以后不许出现任何以人作为祭品的活动,这是天帝的命令。” 墨奎嘴角动了动,但是看到王诩脸色是在难看,跪在地上高了声罪,让墨狼等人把尸体抬到远处焚烧。 活人祭祀,是殷商神权文化下衍生的一种‘国策性’祭祀。 这种祭祀是来源于殷商文化诞生时的特殊性,殷商文化来源于东北部文明集游牧,渔猎农耕多元化的东夷联盟,所以肯定是不断吞食周边小部落来壮大的。 但是多元部落组成的联盟,在统治权和继承权上就有着很大的问题,在远古时期很自然的就衍生神权这种原始宗教的政教模式。 但是这种模式也并不只是精神上的统治,更需要武力的震慑来彰显统治者的强大,于是用活人祭祀,是最有效让其他小部落臣服的方式。 所以殷商时期,只要跟祭祀相关的时间,基本都是活人祭祀,而且手段残忍,出土的甲骨文中关于人祭的卜辞是1350片,卜辞1992条。 仅在商王武丁时期的人祭卜辟就有甲骨673片,卜辞1006条,祭用9021人,另外有531条未记用人数。其中一次最多用五百个奴仆作祭祀。 也就说武丁在位的42年里,差不多每天杀06人用于祭祀。 当然武丁时期因为大量对外用兵征伐开疆拓土,大量奴隶给王朝也会带来影响,所以人祭在某种角度也是解决剩余劳动力的方式。 妇好在率兵防守印欧人种入侵商朝的时候,曾经一次性献祭过四千人当做给天神的祭礼,主要是因为在打败了印欧人之后,俘虏太多了,光斩首就斩杀了两万人。 所以活人祭祀,主要就是用来震慑刚刚服从的小部落,确认统治权,另外就是消灭剩余劳动力。 这两个问题,王诩目前都不需要考虑,以这些野人的战斗力,很难给他们造成威胁,至于劳动力,最缺的就是这个东西。 而且这些原始部落的野人,只要能够给他们提供充足的食物和安全的环境,就可以获得他们的认可,统治权这种东西,王诩一向都不认为是完全依靠武力和酷刑震慑的,而是要形成一致的认知感,统治权自然就合理了。 但是该有的精神压制还是要有的。 王诩让墨狼带人搭建了一个近四米高的巨大篝火,点燃后仿佛要把大地照亮,给人视觉上强大的震撼感,篝火旁边架设着要烧烤的食物。 墨奎带着族人们进行着祭祀的舞蹈,族人们的影子在篝火的照应下,在大地上仿佛一个个魔神般的存在,让那群野人都吓破了胆,趴在地上不敢抬头。 在食物香味的引诱和盛大诡异的巫礼之下,王诩相信这些野人应该很快就能够融入到族中了。 正当王诩观察着那些野人们的状态时,一阵阵怪异的吼叫声吓了他一跳。 不是野兽的声音,也不是山魈的声音,而是有点像哈士奇的叫声,而且数量还不小。 顺着声音看去,王诩嘴角抽搐了一下。 声音不远处的小山坡上传来的,背着月亮站在山坡上的墨壬真的很像一个德鲁伊,手底下的狍子们都扯着脖子叫喊。 说真的,王诩第一次听到这么多狍子的叫声,真的很像哈士奇吵架 “那群傻狍子在吓叫唤什么?”正欣赏着殷商祭祀舞蹈的王离不满的皱眉问道。 “拜月吧。”王诩只能帮着墨壬编故事,来塑造他的神秘形象。 “嗯?拜月?”王离一怔。 “商族有一任首领名叫王亥,为商族驯服了百兽,当做畜力,然后又开创了最早的部落通商,发明了马车,后来在与有易氏交易的时候被暗算,有易氏的妻子爱慕王亥提前通知了他,最后王亥逃到了月亮上,因此商族力牧者,拜月以祭祀先祖王亥驯养百兽的功绩。” “商族力牧者是什么?”王离眨了眨眼。 “黄帝时期的三公之一,名叫力牧,专门为黄帝治理畜牧和黎民,后来成为殷商官名,就是墨壬现在担任的位置。”王诩笑道。 “这傻子真的通灵了?”王离皱眉嘀咕道,似乎有些不忿,孤竹国这些战士们,他最看不上的就是这个墨壬了“难道真的是傻人有傻福?” “至真至纯者,方可通神。”王诩笑了笑,接过墨怜跪着递上的祭祀用陶碗。 王诩端着陶碗,走到那群野人面前,从放在地上的木桶中舀了碗水,让那名女头人的喝光后,算是结束了仪式。 本来按照礼仪泼的应该是活祭之人的血,寓意为吸纳对方为奴隶。 但是王诩自然不会接受这种方式,第一是血腥,第二就是不和谐,即便理智上接受奴隶制,但是感性上还是很排斥,所以王诩又把仪式改成,喝水了。 寓意是祭祀之水是天帝的眼泪,喝了就得到天帝的祝福,成为族人了。 反正也不管这些野人到底懂不懂,只要能够说服族人们接受他们就行了,王诩这么做,相当于给了这些野人一个正规身份。 但是男野人却没有这种福利,他们需要经过长期的劳作,用汗水和血水,慢慢融入这个族群。 结束了漫长的仪式之后,晚宴开始了。 王诩和王离早就吃饱了,看着族人们欢声笑语的聚餐,还有那些新加妇孺们得到时候后惊恐受宠若惊的样子,他觉得异常的满足和有成就感。 “有点累了,先去睡觉了。”酒足饭饱的王离伸了个懒腰。 “辛苦了。”王诩笑道。 王离笑着摇摇头,走向自己的马车。 “屠檀,晚上咱们负责守夜,都精神点。”王诩转头对着守在一边的屠檀说道。 “一定不负大帝所托。”屠檀恭声道。 “这些男奴也都交给你处理,尽快让他们融入族群中,朱家是拉拢人心的好手,你应该也不弱于他吧。”王诩笑着问道。 “朱家擅以利拉拢,臣则靠着侠义。”屠檀眨了眨有些局促“但是野人似乎不懂侠义为何物吧。” “那就慢慢研究,你会发现,这些野人比你想象的要简单很多,如果成功了,也忠心无比。”王诩意味深长的说道。 屠檀思索了一下恭声道“臣谨记。” “让墨壬那个傻子别跟狍子睡在一起,这边土地湿润,不知道有多少虫蛇。”王诩起身打了个哈欠。 “现在除了您,谁也劝不了那个傻狍子,刚才竟然扬言要组织一直兽军为大帝开疆拓土。”屠檀嘴角抽搐了一下。 “他要是能把这群狍子养好我就记他大功一件了。”王诩轻嗤道“让他别信奉蚩尤了,蚩尤寻百兽的手段他学不来,把我刚才讲的商族首领王亥的故事转告他,如果他能训练狍子给我们耕地,拉车,那我不吝三公力牧之位给他。” “力牧除了有牧畜之功之外,更厉害的是牧人那个傻狍子”屠檀欲言又止。 “让他牧人,离灭国就不远了。”王诩轻笑道“不过能够达到牧畜繁衍的功绩,给他三公之位不过,你要知道,以后不但有狍子,还有马、牛、羊、猪、狗、鸡,甚至山魈以及鱼蟹之流,这些都是安邦之本啊。” 屠檀眨了眨眼,点点头“臣知晓了,不过那个傻狍子,估计这辈子都难达到大帝的要求了。” “别小看他的执着,一个能抱着狍子睡觉说话的人,不是疯子,就是天才。”王诩轻笑着摇摇头,走向马车。 “大帝要歇息了。”路过给野人妇孺分发食物的墨怜旁边,屠檀开口说道。 王诩摆摆手“你继续忙你的,争取早日能够教会她们雅言,或者弄懂她们在说些什么,这比什么都重要。” 墨怜欠身行礼“尊帝命。” 王诩上了马车打开灯,看了眼缩在角落一脸冷漠的金雕,轻笑着摸了摸它的头“再过几天,等我把这边的山鹰都射跑,就让你放放风。” “咕咕~”金雕扬着下巴斜了眼王诩,转身把屁股对准王诩。 王诩苦笑着摇摇头。 第四十六章 因为你们不要脸 第四十六章因为你们不要脸 建立根据地的第一步就是考察地形。 这群驯养山魈的野人们不知道在这边繁衍了多久,但是从周围树木密度来看,这个不到两百人的部落大小应该不到一平方公里,但是从一些明显的人工路径上看,这个部落向南和向东方面有着明显的活动痕迹,应该是这个部落跟外界交流的主要渠道。 王诩找到后山坡上的温泉,那是一个游泳池大小的温泉坑,是一口热能充足的热泉,手伸进去刚好烫手,而且是一口地表温泉。 温泉分为两种,一种是靠近火山被底壳内岩浆直接影响形成,多处于死火山或者休眠火山区域。 另外一种就是地表温泉,是由于地壳运动造成地热能和地下水形成裂缝,水蒸气处于高压状态就会向地表涌上,然后慢慢形成温泉坑,只要地下水充沛,温泉便会源源不绝,一般都是处于高山深谷地形中。 这口温泉周围三十米内基本上寸草不生,露出了长年硫磺水腐蚀的岩石层,而且这里解决了王诩想要的两种东西,页岩和黏土,都是烧转必备的原材料。 “这边的树木都得砍掉。”王诩拍了拍手上的沙土,指着对面茂密的灌木丛说道。 “你要在山上盖房子?”王离皱眉“这边的风很大啊,等冬天树叶掉光了,风会更大不怕房子被吹跑?” “放心吧,除非台风来了。”王诩笑了笑,继续往里面走,最后在这座山上一共找到了六个温泉口,最热的一口在最高处,温度高达六七十度。 选了一个地势最好的温泉,让墨狼他们把四周清理出来之后,王诩终于洗了来到这儿的第一个澡。 “你们羡门的衣服这么紧,穿起来不难受吗?”王离好奇的问道。 “你之前不是试过内裤了。”王诩里面穿着t恤,外面套了件王离的锦袍当浴衣,换下来的衣物泡在温泉里,哑儿在帮他洗。 “工艺确实不错,但是也挺紧的。”王离撇撇嘴,从山上俯视下面,墨壬正带着几名妇女,用马拉犁翻土。 王诩已经确认了,要在这座山坡上建房屋,那么山下那片靠近小溪的地作为耕地,现在虽然来不及种植了,但是可以移栽很多林间的野生作物,万一能够找到一种在冬天还能活的作物,就赚大发了。 在小溪的另一边,墨怜正带着新族人们清理灌木丛,那里准备挖一个砖窑,因为小溪两边竟然有丰富的黏土层,王诩准备把黏土层挖空之后,扩大小溪的河道,以备储水。 因为这条小溪是在太小了,如果不扩大河道,以后很难满足用水要求。 沿着小溪顺流而下往南,屠檀带着男奴正在砍伐那些参天巨木,王诩要在那边开辟一条驰道,连接海边。 站在山顶上听着王诩有条不紊的规划,王离脑海中已经浮现了一个蒸蒸日上的小城景象。 虽然这座小城,还没有他们在山林苑一座庄园大。 “这边应该还有很多矿点,如果能够先找到煤矿,那么就更完美了。”王诩说的口干舌躁,背过身轻笑道。 “你要不要算一卦,那边有有矿?我还带人去看看?”王离笑道。 “你要是在打猎的时候,碰到一种紫色的花,枝叶呈四棱形,边缘具疏锯齿那么就说明那里有矿藏。”王诩笑道。 “何解?”王离微微挑眉。 “花名铜草花,长于铜上。”王诩说道。 “懂了。”王离点点头,挥刀斩断前面的藤蔓“不过看这个进程,能赶在入冬之前建好房屋,收集足够的过冬粮食?” 说完还目光不善的俯视着远处的男奴队伍“要是不够吃的话,可以” “杀伐心不要那么重。”王诩轻笑着打断他“出现问题就要想着完美解决问题的方式,而不是杀鸡取卵。” “杀鸡取卵?”王离皱起眉,没有听过这个词。 “跟竭泽而渔一个意思。”王诩说道“鸡生蛋是因为鸡蛋是在鸡体内慢慢繁衍的,而不是鸡体内有很多成型的蛋,如果你不去喂养鸡,鸡自然就生不了蛋,任何利益最好都要按照长久打算,才能长盛不衰。” “那假如没有东西喂鸡呢?”王离问道。 “所以让你想办法喂鸡啊。”王诩轻笑道“脑子拿来是要用的。” “近四百人口,每天至少消耗一千五百斤的粮食,成年大的狍子每天都得杀二十只,这群狍子,顶多能吃一个月。”王离轻哼道“采集野果根本存放不住,冬天打猎?难上加难,即便再给你多一倍的狍子到时候没有草料,如何是好?” “所以说粮食就很重要了。”王诩轻笑道“来的路上看了,有不少鬼禾,等到秋天可以收集一些。” “杯水车薪。”王离撇撇嘴。 “那就要想办法解决食物储存的问题了。”王诩笑眯眯的说道。 “没听说过除了粮食之外,还有什么食物能够储备三个月以上,如果真的有,那么大秦早就一统中原了。”王离轻哼道。 “你知道为什么大秦能够逐鹿中原最终成为最大的霸主嘛?”王诩笑着问道。 “当然是历代国君的英明决策,与商君的变法之功,还有我们武将的不畏生死。”王离傲然道。 “哼,主要还是因为你们大秦不要脸。”王诩轻嗤道。 “你!”王离怒视王诩。 “齐桓公尊王攘夷的时候你们东结秦晋之好,与西戎勾勾搭搭,最后埋下晋国三家之祸,西戎变成你们秦国羁縻。”王诩笑道“楚庄王的时候,你们带着白狄去打晋国,结果引来退避三舍让楚晋相争,一转身白狄也成了你们的羁縻。” 王离脸上微妙,抿起唇“这就是我秦国国君之英明方针,难道有什么不对?再说论起不要脸,重耳不是更不要脸,退避三舍忘恩负义之奸贼!” “不要脸有时候并不是一件坏事儿,就是因为你们秦国这么不要脸,你们才跟会慢慢同化吸收了西北,西南的游牧民族,学习了他们的勇武之力得到了他们先进的牧马牧羊技术,为后期战备提供了必要的后勤支持不是?”王诩轻笑道“问题的关键就在于,你们先祖在有限的条件内,找到了解决问题的最好方式。” 王离皱起眉“你是说,辽东苦寒之地,也有完美的解决方式?” “你们秦地最开始也不是什么风水宝地,彼此彼此吧。”王诩轻笑道。 “看来你已经找到办法了,存心耍我玩是不是?”王离反应过来,气恼瞪大眼睛。 “你们中原人对于大海太不了解了。”王诩笑呵呵的说道“大海中有很多神奇的东西,比如说盐。” “盐谁不知道!”王离怒道。 “那你知道盐能干什么嘛?”王诩笑道。 “当然是吃啊,要不然呢?”王离翻了个白眼。 “盐的作用不只是吃,还能用于食物保存。”王诩笑道“当年帝辛要吃东海之鱼路途千里之遥,别说是鱼,就算是活着的马都可能跑死了烂透了,但是有人就想出了方法,用盐腌制之后,鱼便不会腐,虽然口味有点重,但是风干后只要肉不长毛,就可以吃,别说三月,十年之久都有过。” “别的不管,如果你真的给我吃这种东西,我一定跟你拼命。”王离郑重其事的盯着王诩说道。 王诩冷笑一声,心想,少年人不要随便立fg。 在这座山上转了一圈,已经是下午了,虽然没有太大的发现,不过在山上发现了很多榛子树和大片野草莓群,让人统一挖到山下先种一段时间看看。 “大帝,青娘将她们族内储存粮食的地方告诉了我们,不过里面的果子大多数都烂了,但是却发现很多的果儿酒。”墨怜满脸欣喜的报告道。 “青娘?”王诩看了眼跟在墨怜身边唯唯诺诺的女人,她就是昨天的女头人,肩膀上有一块青色的胎记“她现在能够听懂你说什么?” “简单的意思能够明白。”墨怜吐了吐舌头“不过她很聪明估计很快就能学会。” “问问她,一般都去什么地方采集食物,既然果子都能多到储存,周边一定有很大一片果树。”王诩看着墨怜手中陶器,里面盛着琥珀色的液体,酒精香气扑鼻“先让喂给狍子喝,观察两天后要是没有什么异样,族人再喝。” “青娘自己喝过,好像没什么问题。”墨怜笑道。 “谨慎总没错啊。”王诩笑着拍了拍她的头“再说你就这么急着喝酒?” 墨怜俏脸微红“对了,之前逃跑的山魈有回来过,不过没有靠近就逃走了。” 王诩扫了眼低着头的青娘“那群山魈如果是她们豢养的话,可以慢慢接纳,前提是她们能够控制的住那些畜生。” “嗯,我会慢慢试探的。”墨怜点点头“大帝要用膳嘛?” “等会看看小溪上游有没有鱼。”王诩说道。 “鱼?”墨怜舔了舔嘴唇,吞了吞口水。 连喝水都成问题的孤竹国人,自然不知道鱼是什么味道。 “我努力多抓两条给你尝一尝。”看着墨怜小馋猫般的神情,王诩笑着摸了摸她的头,拎着洛阳铲走向小溪边的王离等人。 墨怜摸着头,不自觉笑的有些花痴。 第四十七章 口嫌体正直的王离 第四十七章口嫌体正直的王离 “听说这群土著上供了猴儿酒?”王离扛着一把短矛问道。 “嗯,不过得过两天看看能不能喝,野外的东西,都有一定危险性。”王诩笑道。 “这么快就叛变了?看来这个女人不傻啊。”王离回头看了眼。 “通常来说,女性都要比男性心思更加细腻一些,所以在某些决断上,女性会显得聪明。”王诩笑道。 王离眨了眨眼,转头看向在小溪里淌水的朱家“你觉得呢?” “不知道,反正我知道得罪女人,肯定没好下场。”朱家咧嘴笑道“不过好奇怪啊,下面的虫蛇这么多,上面却没有什么虫蛇。” “是啊,翻地出来的蚁窝太恶心了。”王离想到满地爬着的虫蚁就浑身起鸡皮疙瘩。 “暖泉带上来水渍风干后形成的硫磺,对虫蛇有很强的驱逐效果。”王诩说道。 “对人体无害?”朱家问道。 “自然无害,反而还有益。”王诩笑了笑“朱先生可以带着兄弟们试试。” “多谢帝君。”朱家微微欠身。 “好奇怪啊,这片小溪流域竟然没有鱼。”王离皱眉在小溪里翻了好几块儿石头,都抓住一条婴儿手臂粗细的巨型泥鳅了,却没有看到一条鱼。 “鱼也是有脑子的,如果长期被截留,他们就不会到那个地方繁殖了,以前的原始人不明白这个道理。”王诩笑道。 “这就是竭泽而渔?”王离挑眉道。 “算是吧,往前走走应该没问题了,这边都有蝌蚪了。”王诩笑道。 “他们还真是饥不择食啊,把青蛙都吃没了。”王离轻笑道。 “前方进入密林水开始深了,两位贵人小心点。”岸边护卫的铁牛提醒道。 “看来这条小溪源头不小啊。”王离感受自己的腿陷入了大腿后,猛然后退。 “上岸来吧。”王诩站在岸边说道。 “嘘。”王离忽然神情一紧,目光盯着深不见底的河面,手中短茅闪电般刺入,一条足有十斤的白鲢鱼被刺穿拔了出来,身子还在挣扎摆动着溅起大量水花。 “我的天,这边的畜生怎么都这么大!”王离也惊讶的瞪大眼睛。 “是有点大了。”王诩满脸笑容的看着王离把鱼扔给背着娄筐的侍卫“加油,看看今天能不能全都吃上鱼。” “你让我堂堂一个大良造给那些捉鱼?”王离犹豫了一下,贱民两个字没有说出来。 “就当是消遣啊。”王诩笑了笑,拿过铁牛扛着的长矛,探入水中,近四米多的长矛瞬间没根,皱起眉“这么深?” “感觉底下还有不少好东西嘛。”王离接过长矛在胡乱和弄不一会儿就把水给搅浑了,同时似乎有什么东西都开始动了起来。 朱家和其他侍卫默契的将短矛长矛刺入水中,一连串的大鱼都被扎了出来。 王诩看着那些巨大的鲢鱼满脸惊讶,古代的生态环境是真的很不错啊,在看看这条绵延不止多长的河流,感觉能够养活很多人啊。 不但鱼多,岸边的石头下还翻出了大量河蟹,河蚌之类的河鲜。 “这些都是能吃的?”王离看着王诩兴奋的翻石头,不禁疑惑道。 “等会儿你就知道了。”王诩把一直巴掌大的河蚌扔进框里,站起身晃了晃腰。 “你们羡门中人真是什么都吃啊。”王离满脸嫌弃“反正我是不吃。” 王诩轻笑一声,没有搭理他。 “听说蚌中有宝珠,不知是真是假。”朱家也饶有兴致的跟着王诩一起翻河蚌。 “肯定是真的,也许咱们今天挖到的就有。”王诩笑了笑。 “宝珠?”王离嗤之以鼻“那东西我们府上多的都放不下了,都是从蛮楚搬回来的,也不知道楚人怎么回事儿,喜欢收集那些东西,国库里三分之一都是那东西。” “传说中的隋侯之珠,也被你们带回去了?”王诩笑着问道。 “嗯,那个确实算是至宝了。”王离点点头,面露迷醉“比我的拳头还大,而且上面的纹案玄奥无比。” “和氏之壁,不饰以五采;隋侯之珠,不饰以银黄,其质其美,物不足以饰。”王诩轻笑道“那都是帝王之物。” 王离翻了个白眼,也蹲下开始翻河蚌。 王诩无奈的摇摇头,用洛阳铲在旁边测试了下土质,发现这边的土质更适合做陶器和烧砖。 “走吧,太阳下山了。”王诩抖掉洛阳铲里的沙土,对着翻河蚌和翻螃蟹上瘾的王离喊道。 这孩子简直是口嫌体正直的傲娇典范了嘴上嫌弃这河蟹河蚌,翻的最开心的就是他了。 “等一下,我看看这里面到底藏着什么!”王离跟一块巨石较上劲了,非要把石头翻开看看里面有什么。 “里面可能除了虫子什么都没有,别费劲了。”王诩轻笑道“挺快黑了。” “等明天来敲碎它。”王离愤愤的甩了甩手“有什么发现?找到矿了嘛?” “哪有那么容易,不过这边的土质烧转很适合。”王诩笑道。 “那明天就往这边砍,把先搭个简易驰道。”王离兴致勃勃的说道。 “然后好让你天天来玩沙子?”王诩打趣道。 “瞎说啥呢!”王离脸一红,瞪了眼王诩“我这是为了提高工作效率。” 往回走的时候发现部落那边起了浓烟和火光,吓了王诩一跳,赶回去才发现,原来是墨奎按照王诩的命令在烧草木灰,不过他们扔了太多的灌木进去,导致火烧得很旺,而且时间很长,所有人都躲到了小溪另一边。 墨壬正涨红着脸跟墨丁吵架,原因是墨狼防火的时候没有通知他,吓到了狍子群。 见王诩回来,墨壬就抱着王诩大腿哭诉。 “好了,没吓跑就行了。”王诩打断他们两个“狍子群我会规划好区域的,要不以后也不能放在耕地那边,会把粮食都吃了的。” 听到王诩这么说,墨壬马上转悲为喜,开始暗示,他想要靠近南边那一片草木茂密,地势平坦的区域。 “都给你也没问题,不过你一个人照看不了那么大的地方,这样,明天让屠檀先给你圈一个小区域,把狍子们围起来,再建立个鹿棚,先安个家。”王诩笑着说道。 “多谢大帝。”墨壬立马笑开了花,他主要就是担心,没人帮他圈栅栏。 跟墨丁吵架的主要目的,就是希望引起王诩的注意。 但是墨丁却真的有点郁闷了。 以前他跟墨壬都是墨狼手下的兵,但是现在,墨壬因为伺候一群畜生竟然得到了大帝赐予的官职,听说以后可能位比墨狼,这让他心里很不是滋味。 人是一种很奇怪的生物。 恨人有,小人物,嫉妒这种东西一旦出现,就会疯狂的滋长。 而且更好笑的是,大多数人的嫉妒也分三六九等。 远的叫做崇拜,近的叫做嫉妒,够不着的崇拜,够得着的嫉妒,有利益冲突的嫉妒,没有利益冲突的崇拜。 墨丁不会去嫉妒墨狼担任大司马,因为他感觉墨狼理所当然就应该当官统领他们。 但是他会嫉妒墨壬拥有比他高的权利。 所以他越看墨壬,越不顺眼了。 不过这种怨气,很快就在河鲜鲜美的味道中被冲散的丝毫不剩了。 第一次尝到河中生物味道的族人们,仿佛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但是可能真的穷怕了,即便是吃的泪流满面,族人们也不敢多吃,可怜巴巴的让人心酸。 最后在王诩强硬的命令之下,将近五百多斤的河鲜,连汤最后都一滴不剩。 有几个孩子还往锅里兑水想要沾沾鲜味。 “吃吧,总有一天会吃吐的。”看着墨怜舔着嘴唇意犹未尽的样子,王诩忍不住笑道。 “以后能经常吃到嘛?”墨怜晶亮的大眼睛里满是期许。 “至少这条河里的鱼蟹够你们吃到吐了,更别说更远处的海鲜了。”王诩笑了笑嗅了嗅口气中的烤肉味“还有人烤肉?” “不是,是地里的虫子。”墨怜尴尬的说道。 “啊,差点忘了。”王诩拍了拍脑门问道“犁地几寸?” “一整天的时间,大约六亩地,二十座犁轮流耕地,入土十寸,翻出大量植物根茎和虫蛇,涂山娘子说再入两寸的话,耕犁可能会坏,硬度不够。”墨怜报告道。 “可以了,草木灰烧完之后,明天把山上那些野果树都移栽下来,然后带人做木轨吧。”王诩吩咐道。 “好,青娘她们打磨石器的经验比我们还丰富,制作起来应该很快。”墨怜笑道。 “看来你们相处的很融洽。”王诩看着墨怜笑道。 “都是很听话很老实的妇人。”墨怜正色道。 “如果让你带领这些妇人独自成军,有信心管好她们嘛?”王诩问道。 “打仗?”墨怜一怔。 “自然是复杂工匠,祭祀以及教育这方面。”王诩说道“前提是这些妇人,不会被男人的想法做困扰。” 墨怜蹙着眉,扳着小脸认真的思考起来。 “火凤部,只允许女性部众。”王诩笑了笑“好好考虑考虑。” “火凤部。”墨怜惊讶的长大小嘴。 第四十八章 升米恩斗米仇 第四十八章升米恩斗米仇 在秦汉之前的上古时期,龙和凤这种生物虽然已经成为了神兽,但是并没有后世中那么重要的地位。 因为上古时期的神兽太多了,这些都是来源于各个强大或者弱小部落的图腾,这些神兽们最后组成了华夏联邦,在大禹这只黄熊统治下,从联邦变成了一个集体,最后这只黄熊又被殷商这只玄鸟驱逐到了北方和东北。 在殷商文化中,玄鸟才是至高无上的,然后才是五凤,后面才是龙,龟,虎,饕餮等其他神兽。 而作为五凤之首的火凤,对于殷商人的意义更是非同一般。 能够被赐予单独统领一部,这不只是大帝的信任,更是繁衍族众的巨大责任,但是经过一晚上的辗转反侧之后,墨怜第二天一早,还是跪坐在王诩的马车前。 等到王诩醒来发现时,晨露已经打湿了这个瘦弱少女,连发梢都在滴水。 “你这个毛病不可取,不说自己会冻生病,吓到我也不好。”王诩拿出毛巾给她擦了擦寒露,让她把外袍脱掉,穿着里面的衬衫窝在马车里瑟瑟发抖。 “大帝~我决定好了。”墨怜颤声说道。 “决定好了就好好干。”王诩打断了她“等到时机成熟,你们的功绩被其他人认可的时候,我会亲自为你加冕。” 墨怜眸子里闪烁着异色,用力的点了点头“对了,今天您的天子座驾就能造好了。” “不着急,先做木轨吧。”王诩刷着牙含混不清的说道。 墨怜有些紧张的看着王诩‘口吐白沫’,虽然每天早上都能看到,但是她依旧还是很担心“已经让大帝屈尊这么长时间了,天子座驾一定不能延误了,这是全族人的心意。” “随你们吧。”王诩笑了笑。 天子座驾这种东西王诩以前在挖出来过,也看过秦皇陵的,就是一种放大版奢华版马车而已。 不过涂山娘子给王诩做的天子座驾,更像是一个移动房车。 这个灵感是来源于王诩之前要设计的那个‘移动堡垒’,因为地形因素和条件限制而夭折了,之后涂山娘子一直没有放弃,终于在这一路上的修改和加工后,一个房车被她设计了出来。 昨天晚上就看到了天子座驾的初期,长有六米,宽有三米,高近两米,相当于一个小卧室的大小,要是真的成了,以后睡觉倒是不用这么憋屈了。 只不过最大的问题就是,太沉了,涂山娘子设计了好几种车轮都被压垮了,最后涂山娘子直接改成六轮驱动了,可以说概念很超前了。 不过这个座驾也就只能用来当个小房子了,如果真的当房车的话,二十匹马拉着都很费力。 本来还想赖会儿床的王诩被外面墨狼的咆哮声打断了计划,出了马车就看到墨狼手持弓箭在往林中跑,从其他马车或者树屋中也窜出了很多人。 “都回来。”王诩低吼一声唤回墨狼,早上的晨雾还未散去,贸然进入山林真的很危险。 墨狼跑回来单膝跪下“禀告大帝,那群山魈畜生又来骚扰。” 王诩看向远处青娘带着她的族人跪了一地的样子,微微挑眉对披着外袍跑出来的墨怜说道“去,让青娘跟山魈接触一下。” 墨怜愣了下,随后都来不及道谢就跑向青娘那边。 “大帝”墨狼皱着眉欲言又止。 “莫非你还就怕一群长毛畜生?”王诩轻笑道。 墨狼眨了眨眼,咧嘴笑道“这倒是。” “早上带着族人们去泡泡热泉,以后每天那么必须泡一次。”王诩伸了个懒腰,走到河边用冷水洗了个脸。 “墨怜放那个女野人去找山魈了啊。”王离懒洋洋的声音从身边传来。 “既然准备吸纳同化,自然要全盘接受。”王诩轻笑道“再说了,那群山魈也能够起到不小的作用。” “那你说咱们杀了它们那么多同伴,它们会记仇嘛?”王离打了个哈欠。 “说实话,除了个别血亲复仇之外,大多数动物都不会记仇,因为它们的脑容量能够记住的东西并不多,就像是这些野人,当你给了他们丰富的食物之后,他们就会慢慢的忘记之前我们对他们做过什么。”王诩笑道。 “这些只适用于野人?”王离挑眉问道。 “其实是适用于所有人的,只不过你得保证,你提供的东西,是对方想要的,他们才会忘记你对他们的坏处。”王诩耸了耸肩“人是一种很自私的生物,他们会忘记你对他们一百次的恩情,却会记住你对他们一次的伤害,升米恩,斗米仇。” “所以知恩图报显得极为珍贵啊。”王离眯起眼“不过你觉得这群人真的能够融入你们殷商?” “他们没理由不融入,只要他们想要活下去。”王诩笑了笑“看到屠檀带着那群男人了嘛。” 王离抬头就看见屠檀带着一大群人往山上走“怎么了?” “我昨天告诉屠檀,不要主动奴役他们去干活儿,他们现在上山说明他们已经开始知道,自己想要活下去得做点什么了。”王诩笑道“自觉,说明了很多的问题。” “我们今天做点什么?”王离觉得讨论这个问题没什么意思了。 “昨天没挖到带宝珠的河蚌,你似乎很不满意。”王诩打趣道。 “我还是想知道那块石头下面有什么。”王离撇撇嘴,嘴硬道。 “吃完早饭再去看看,今天往前再走一里地,算是我们现在的范围极限了,再远,就是浪费,然后往林子里走走看,看看有没有什么惊喜。”王诩笑道。 “昨天铁牛说那边可能有一大群山彘,也许可以猎几只回来。”王离活动了下身子。 “最好能够端回来几窝猪仔养,这样明年,我们就能有一群猪了。”王诩笑道“一群狍子加上一群猪,把方圆五十里都吃光了是最好的了。” “那得把这边的野兽都宰了吧?工作量也很大啊。”王离撇撇嘴道“虽然还没碰见什么野兽,不过从林中禽兽的数量来看,这边的野兽一定不少。” “走一步看一步吧。”王诩笑了笑。 “还是人太少啊。”王离砸了砸嘴。 吃过了早饭之后,等阳光彻底驱散晨雾后,王诩带着屠檀的六十四名男野人,和王离三十侍卫的大队伍向着小溪上流域走去。 走到一半那些男野人就变得十分焦躁,吱吱哇哇的试图拉着大家往回走。 “前面应该有什么他们恐惧的东西。”屠檀安抚了一下他们,向王诩报告道。 “重点是不知道是什么。”王离翻了个白眼。 “让他们画出来。”王诩眯起眼,灵机一动。 屠檀指手画脚的跟其中一个男野人沟通了好半天,最后那名男野人开始在地上画了半天。 王诩看了半天看懂了,应该是他们以前踏足过这边,受到了狼群的攻击,所以这边是他们和狼群划分的领地。 王诩指了指屠檀身上的弓箭。 屠檀瞬间会意,搭弓一箭射入了旁边的树干。 然后头也不回的继续向前走。 男野人们互相看了眼,咬着牙也跟了上去,他们虽然怕野狼,但是更怕屠檀和王离的利刃。 敲碎了好几副石锤,终于把王离指定的那块岩石敲碎了,推开之后跟王诩说的一样,密密麻麻的虫子冲了出来让王离难受了半天。 “我从来都不知道,我这么恶心虫子。”王离脸色难看的说道“刚才我竟然有一种窒息感!” “你可能有密集恐惧症。”王诩耸了耸肩“还是挖螃蟹和河蚌比较适合你。” “咱们再往前面走走?感觉这边的河鲜不多了。”王离说道。 “等着打山彘呢,今天主要是侦查下周边有没有什么潜在危险。”王诩看着一棵棵巨木倒在利斧之下,发现这些野人在干活的时候还是很实诚的,一点都不偷懒。 一个上午的时间,已经砍倒了十几棵巨木了,光是不知名的鸟蛋都捡到了几十窝,虽然大多是都碎在地上了,不过这些对于野人们来说都是最美味的零食了。 墨丁跟朱家已经去侦查了一上午,还没有回来,按照他们的马力,应该能走十几里地了吧,难道这片区域真的没有别的动物了? 要不然怎么连个声响都没有? 又是一锅螃蟹和河蚌被王诩和王离吃完之后,王诩有些坐不住了“怎么去了这么久?” “没有任何动静,说明什么也没遇到,如果遇见猛兽了,林中肯定有大量惊鸟起飞,而且在这儿我不觉得有什么东西可以伤到朱家。”王离倒是满脸的不在乎,躺在岩石上枕着女侍卫的大腿准备睡个午觉。 “可能是我太紧张了?”王诩起身摇了摇头,拿着洛阳铲开始到处挖坑。 第四十九章 安得广厦千万间,砍树烧砖盖一年 第四十九章安得广厦千万间,砍树烧砖盖一年 太过紧绷的状态,容易让人产生被迫害妄想症。 所以王诩在勘察到足够多的黏土层之后,就不再跟着王离他们充当狩猎探查队员了,而是专心留在根据地烧砖,规划土地,勘察河流走向,以及研究遍周边所有不认识的植物。 这样的生活让王诩感受到了惬意,状态也逐渐缓了过来,在天气越来越热的情况下,王诩还会带着孩子们在周边挖蝉茧烤着吃。 在王诩带头领导下,孤竹族人们的菜单扩充了很多,鱼虾蟹,河蚌螺丝之外,还加上了各种烤虫子,这让原本资源贫瘠的部落,每天的餐桌都变得丰富起来了。 为了证明自己的能力,墨丁在林中疯狂的寻找各种动物的栖息地,终于找到了那群山彘,杀了成年野猪之后把十六只半大的猪崽子带了回来,获得了王诩的嘉奖,赏赐给他两石弓还有一身造型跟墨壬一样的狼皮披风和帽子。 和平的解决了墨壬和墨丁之间的矛盾,而且这两个人在冷战了几天之后,又莫名的勾肩搭背成为了好朋友,根据墨狼的报告,应该是两人达成了某种合作关系,墨丁负责帮墨壬寻找更多的动物崽子驯养,墨壬传授墨丁如何通神的方法。 有能力的人开始产生自己的想法,互相合作,扬长避短,是一个团队走向正轨的标志,王诩对这种变化乐见其成。 在墨怜终于教会了青娘怎么认清甲骨文和简单的雅言之后,这片森林对于王诩来说终于没有什么太大的秘密了。 原来这个部落的果子粮食,都是山魈从很远的密林深处带回来的,但是具体在哪儿,只有山魈们知道,野人们不敢进入森林,因为林中任何一种猛兽,甚至山彘都可以要了这群处于石器时期的野人性命。 但是虽然不能进入森林中,但是可以顺着小溪向南,那边是野人们主要打猎的地方,有着成群的山鸡和各种飞禽鸟类,让他们捕杀,根据青娘的描述,那里的飞鸟到了夏秋之季像是沙子一样漫山遍野。 秦皇岛这片区域在后世都是全国有名的鸟类栖息地和繁衍地,更别说没有被人类环境破坏的上古时期了。 不过只有夏秋之季,野人们才能够捕获足够的食物,剩下的春冬,只能靠着山魈带回来的食物挨过去。 而且王诩还得到了他想要的消息,南边的方向,果然还有很多其他的部落,不过青娘也只是从死去的头领口中得知的,据说那边的部落人都是以大鱼为生,生活在海边。 王诩准备等部落的第一批房屋建造完之后,往南边去看看。 经过十几天的努力,砖窑的第一批红砖终于出土了,墨奎抱着红砖跪在王诩面前,哭天喊地的阻止王诩要用这种宝物去给族人们造房子,他认为这种宝物只有大帝和天神能够享用,所以他要建造一个祭坛神殿,来告慰殷商的烈祖列宗。 王诩拿出ipad敲了敲后世工艺打造的摩裟铝合金说道“红砖也不配给天神享用,只有这种才有资格。” 墨奎看了看怀里抱着的满是汽泡裂纹的红砖,又看了看光可鉴人闪烁着氤氲仙气的铝合金,无言以对。 由于设备和技术的不成熟,第一批烧制的砖石质量并不太好,而且加上没有水泥,王诩只能选择用石灰加上黏土做成简易的石灰浆来作为粘合,造了一面两米高的石墙坐了下来强度试验,成果不尽人意。 “帝君要不要试一试在外面加上一层木板?”朱家提出建议。 王诩微微挑眉,眸子一喜,朱家的方法很好,两层木板中间填充砖石,这样不但能够保证墙壁的厚度和硬度,能够解决石灰浆黏度不够的问题。 “朱先生还懂木工建筑?”王诩好奇的问道。 “祖上是鲁国大工,得了父辈一些皮毛,让帝君见笑了。”朱家谦逊的说道。 “你就别谦虚了,赶紧来帮我们操作一下,建房子这种事情,我们还真是一窍不通。”王诩笑道。 朱家拱拱手“尽力而为。” 然后去跟涂山娘子沟通木砖墙的制作方式。 “我们帮了你这么大一个忙,总得意思意思点吧。”掰着螃蟹腿啃得王离轻笑道。 “我这烧砖之法你拿回咸阳,至少能够让秦王赏赐你晋升一爵。”王诩笑道。 “我要爵位有什么用?”王离翻了个白眼。 “那你还想要什么?”王诩反问道。 王离眨了眨眼,舔了舔手指“好像还真没什么想要的。” “所以你就别难为我了。”王诩轻笑着摇摇头“河蟹好吃吗?” “还行。”王离心虚的瞥了眼旁边堆成小山的螃蟹壳,打了个饱嗝。 “过几天应该就能尝尝海蟹的味道了。”王诩轻笑道。 “什么时候南下逛逛啊,我都快无聊死了。”王离起身拍了拍自己的肚子。 这家伙最近长胖了许多,身材越发发壮实了,而且跟王诩学习了锻炼肌肉线条的方法,越来越英武了。 “至少要把内城墙建起来啊。”王诩看着木轨上两匹马带着一辆小火车厢载着一车的黏土和石料回来后笑道。 “木轨运输确实方便,不过就是怕下雨,土地松软陷下去就不好了。”王离打了个哈欠,又看了看另一边的木轨。 墨壬驱赶着一大群狍子慢悠悠的停在鹿圈旁边,一大群山魈冲上去把车厢上的杂草料都往鹿圈里搬运。 “那憨货还真的做到了驾驶狍子啊。”王离摸着鼻子笑道。 “是啊,虽然速度不如马车,但是至少也解决了不少问题,至少族内牲畜的草料,他现在已经能独自解决了。”王诩也笑着点点头,他也没想到墨壬能够这么快的把狍子训练出来。 不过更让他惊叹的青娘驯养的山魈,那天放青娘和山魈接触后,山魈渐渐融入到孤竹国了,虽然刚开始很多族人对这种大畜生很畏惧,但是时间长了就习惯了。 而且山魈极为聪明,不但能够帮着青娘采摘果实,更是能够做一些简单的机械性工作,比如族内现在搬运的工作都是这些山魈在做。 只要是对族内有利的事情,族人就很容易接受,长时间接触下来,族人们已经不怕这些大家伙了。 王诩正在让青娘训练山魈砸石灰,山魈的力气要比大多数人都大,而且有暴力基因,这项工作正好适合它们。 如果算上这些山魈,族内的劳动力已经足有四百多人了,分工之下,部落每天都产生肉眼可见的变化。 朱家和涂山娘子的木砖墙很快就被搞出来了,主要是因为这片森林中的树木太过巨大,随便裁割都能够隔出一整块高两米,长十几米的木板,一颗巨大红松书,可以提供一间四十平米的平房建设。 尽管在王诩眼中,这个平房更像是一个大的集装箱,但是对于族人们来说,这种简陋的平房无异于‘宫殿’了,比他们之前住的茅草屋要好太多了。 “虽然很简陋,还没我家茅房大,但是已经比咸阳大多数民居要好了,你还有什么不满意的?”王离看着十几个壮汉没有推倒的平房,笑着问道。 “还是有点太麻烦,有水泥的话就更好了。”王诩笑着摇摇头,招来满脸欢喜的的涂山娘子,让她明天开始在山坡那个口大温泉旁边开始造地基。 把那口大温泉当成后庭,围绕着它建造一个能睡下百人的大宿舍。 如果不是温泉散发的硫磺有时候会让二氧化碳浓度增加,造成缺氧窒息,王诩很想修建一个大澡堂给族人住,因为这样就不用再另外修建火炕了。 不过已经有砖和石灰浆了,铺造火炕只是时间问题。 火炕的出现是东北严寒地区得以发展的必要元素,东北地区所有自然资源都十分丰富,但同时也有致命的严寒。 在地球还么变冷之前,这片土地上的原始人类分布广阔,但是随着气候变冷,严酷的气候逼着这些原始人类大量迁徙,当年殷商走向中原,也主要就是因为气候原因,后来的胡人南下,也是因为这个原因。 华夏人有着丰富和大自然抗争的经验,火炕抗寒经验产物之一,有了火炕,才让东北这片严寒地区的人们能够安然度过可怕的冬天。 当然,还有貂皮大衣。 王诩只是把火炕的理论转述给涂山娘子,涂山娘子就在短时间把火炕盘了出来,而且把灶炉和烟囱弄了出来。 王离盘腿坐在炕上,感受着屁股下面渐渐增长的温度,认真的说道“现在我才能够真正的相信,你真的能在这儿建立起一个百万之众的国家。” 王诩脸上露出笑意,低头看着山下围着篝火吃晚餐的族人们轻笑道“安得广厦千万间?” 王离眨了眨眼“砍树烧砖盖一年?” 王诩愣了下,笑出声“好诗。” 第五十章 好日子,适合南下 第五十章好日子,适合南下 安得广厦千万间,这首几百年后爱国诗人杜甫喊出来的大情怀,在现在这种茹毛饮血的残酷环境中,自然是接不了那句‘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 因为在这个连活着都成问题的时代,读书真的是一件很奢侈的事情,这里的一切都得用自己的双手打拼出来,不可能有人凭空变出房子来给人们。 但是在所有人族人的眼中,这些坚固到能够抵挡野兽,遮风避雨的房子,还有能够让他们抵御寒冷的火炕,就是大帝王诩凭空变出来的。 所以族人们对于王诩越发的敬畏,早中晚不管是吃饭还是睡觉前,都要向着王诩天子座驾的方向,跪拜祈祷表达自己对于大帝的感谢。 为了不浪费族人们的虔诚,王诩特意写把《千字文》教给墨怜,让她传授给族人们当每天祈祷时的祷词。 王诩的《神典》还没编完,所以只能拿启蒙来充充数了,本来想把包里的《红宝书》拿出来节选一段的,但是后来想想,不太合适。 于是每天吃饭的之前,都会响起各种阴阳怪调的背书声,虽然《千字文》的内容他们肯定无法理解,但是却并不妨碍他们虔诚的背诵。 这样不但有助于矫正他们的发音,更可以在以后普及教育的时候,提前给族人们尤其是下一代打下基础。 第一批火炕和平房修建完成了,在已经被砍伐的光秃秃的山腰上形成了一道亮丽的风景线,第一批有资格住进去的,是孤竹国的女性。 对于大帝的这项决定,男人们都表示不解,父系社会中男性地位高于女性是几千年来的规则,任何好的东西都应该优先提供给男性,这是不成文的规定。 “你们是同族,是孤竹国中的强者,强者天生就应该保护弱者,除非你们觉得自己也是弱者,可以住进去。”王诩这个理由丢出去之后,就算是墨奎都没有意见。 尽管他们对于礼法人伦还没弄明白,但是自尊心和优越感已经形成了,对于大帝被认可的强者战士,就应该谦让那些弱小需要保护的妇孺。 这是王诩对于族内男性‘绅士品格’的改革。 因为一个和谐社会中,男女社会地方,任何一方太过强势都要被约束,要么用道德,要么用武力。 原始父系社会中,女性的主要作用就是繁衍以及‘备用粮’,即便是出国圣贤的孤竹国,有着完整的礼数传承,在长年的原始生活中,也磨灭了仁义道德,更不要说后来加入的那些野人了。 所以王诩要从现在开始,对于他们的三观进行重塑,第一步就是改变他们对于强弱之间的观念,强者不是用来欺压弱者,而是用来保护弱者的。 当这种观念在孤竹国形成以后,不但会形成相对平衡的男女关系,更容易滋生谦逊和谦让的道德行为,所谓上行下效,当最早一批的孤竹族人都是这么做的之后,后来加入的族人自然也会慢慢适应这样的观念。 本以为短时间看不出什么效果,但是看到有一个小男孩主动给一个小女孩让了一块排骨之后,让王诩再次了解到了,也许人之初,真的性本善呢。 墨奎将族人居住的地方分成了五层,最高层自然是王诩的宫殿,虽然到现在图纸也没设计出来,下面一层是王离等贵客以及国中核心成员的住宿,第三层是族内妇孺,第四层是族内战士,第五层,也就是山脚下的,是还没有彻底被接纳的男野人们。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特殊的住所,就是墨壬的住所,墨壬是住在山下的,左面是狍子圈,右面的猪圈,后面是鸡笼,前面还有一个人工的池塘,里面养着几条鱼。 当三米高,两米宽的城墙把整座被王诩明明为朝歌的部落首都,都包裹住的时候,已经入秋了,因为有一天,朝歌上空被第一批迁徙的飞鸟遮云蔽日了。 “该南下看看了。”王诩躲在天子座驾中,看着外面骂骂咧咧满身是鸟粪的王离,轻笑道。 旁边的墨怜抬起头,美眸中略显担忧“大帝其实不必以身涉嫌,让屠檀或者墨狼去足以。” “不一样。”王诩笑着摇摇头,摸了摸蹭过来撒娇的小老虎。 两只小老虎已经长到金毛大小了,身上的毛色也渐渐显现出来了,不知道是不是自己身上磁场不对,难得一遇的病化老虎竟然被他一胎遇见两只。 一黑一白。 或者说一只白化病,一只变种蓝灰虎。 白虎大家都见过,除了白化病之外还有变种,但是黑虎或者说蓝灰虎,确是皆为罕见的,但是在古代记载中却并不少见。 虪(hu)是华夏先人专门为这种变种黑虎起的名字。 甝(han)则是先人们专门为变种白虎而起的名字。 虎作为古代兵伐之时的代表,自古以来便于战争脱不了关系,尤其是阴阳家至汉代衍生出的各种谶纬学说中,虎更是代表着军兵、庚辛、义德等含义。 而白虎则作为祥瑞,为国之利器,君王监兵所以大将军的堂口,称之为白虎节堂。 所以甝者,白虎也!降则天下安! 自古阴阳相反,白虎为祥瑞,黑虎自然就为不祥之兆。 虪者,黑虎也!降则天下乱! 但是抛开这些艺术形象,白虎和黑虎都是一种隐性基因返祖而出现的变种。 如果再把时间线向前推几万年,白虎和黑虎在地球上并不算什么稀奇的东西,只不过后来在生物淘汰中,白色和黑色条纹对于老虎的生存不利,所以这些显性基因虎种就慢慢灭绝了。 主要因为所有的哺乳动物,都是色盲。 除了人类之外,哺乳动物是分不清橙色与绿色的,在食草动物眼中,是跟草一个颜色,所以橙色皮毛的猛兽在捕猎中具有明显的隐蔽优势。 而白色和灰黑的皮毛在哺乳动物眼中,无异于黑夜中的萤火虫了,久而久之,白虎跟黑虎就因为毛色吃亏慢慢绝迹,但是他们的隐性基因还是藏在子孙当中的,不一定那一代,就变种了。 王诩就下来这两只,好死不死就是变种虎,也算是一个美丽的意外吧。 不过这种意外在王离眼中,就是充满着神话色彩的必然了。 果然,羡门中人随便养个宠物,都对天下兴衰有着直接影响。 而且王诩发现,王离自从发现了这两只小老虎的毛色之后,脑子就有点不好使了,总能冒出一些大逆不道的想法。 “点兵,咱们今天南下看看。”王诩跳下天子座驾,对着溪边洗澡的王离说道。 “今天?”王离头上的鸟屎还没有洗干净,抬头惊讶的问道。 “嗯,今天是个好日子,我算过了。”王诩忍着笑意说道。 “好个屁,刚才那群死鸟你没看到?”王离大怒。 “这就是好兆头啊,候鸟南飞,说明迁徙开始了,这个时候鸟滩那边一定有很多雏鸟快要成型了抓回来刚好可以养。”王诩笑道。 “抓鸟干什么?老子要去抓人!”王离没好气的说道。 “我们都知道这个道理,那些需要食物过冬的野人自然也知道啊,说不定可以碰上呢。”王诩笑道“这样就能够知道他们准确的部落位置了。” 王离眨了眨眼,头埋进溪水里喊道“铁牛,去喊人!咱们今天去打秋风!” 铁牛应了一声,开心的去报信。 不到半个小时,四十骑的队伍整装待发。 驾着狍子车的墨壬也跟了过来,他平时一般都不离开他的动物园,是因为今天要去抓鸟才出来,狍子们已经被他训练的比马还要听话了,而且他还跟山魈们混熟了,有几只大山魈每天还能帮他放牧。 这两个月王家军们过得很无聊,方圆十几里的猎物都被他们杀的杀,抓的抓,更远的地方又不让他们去,听说有放风的机会,自然一个个都是神采飞扬的。 在一个青娘弟弟的带领下,沿途南下二十里,到了所谓的鸟滩,王诩发现这边确实是一处风景绝佳的湿地,确实如青娘所说,湿地上的鸟想砂子一样铺满了地上,看的墨壬眼睛都绿了。 “去吧,能抓多少抓多少,不过小心点,别被鸟给打回来。”王诩对着墨壬笑道。 墨壬扶了扶自己的驼鹿角咧嘴笑道“大帝您就瞧好吧。” 说完带着背着藤筐的山魈向着湿地冲去。 “这边还有仙鹤?”王离也惊讶道。 “你要是喜欢可以抓几只回去养。”王诩看着那些成群结队高傲的丹顶鹤,这些在后世的国家保护动物,在这边还真是一点也不值钱啊。 “这东西在中原可是稀罕东西,皇宫里养了几只,秦王都宝贝的不得了,不过看到这些,我心情也是很复杂。”王离叹了口气,眸子黯淡。 物以稀为贵,这个道理亘古不变。 “等下倒是可以尝尝味道如何。”不够转眼间王离就吞着口水说道。 王诩笑而不语。 “我等去帮公子抓几只。”几个侍卫主动请缨,策马冲入湿地,惊起无数飞禽。 他们也很想尝尝,秦王都宝贝的东西,是个什么味道。 第五十一章 栽在了鸟爪之中 第五十一章栽在了鸟爪之中 人类将飞禽分成两类。 一类叫做猛禽,如鹰隼,大雕之类的。 另一类叫做会飞的烧烤,因为人类觉得除了猛禽之外,所有的禽类战斗力都不强,没有什么危险。 但是实际上并不是这样的,任何野生动物,都具有一定的攻击性,尤其是当大量野生飞禽聚集在一起的时候,更是不能掉以轻心。 当湿地上那群飞禽被冲下去的墨壬等人吓得四散惊飞,铺天盖地的仿佛一张大网扣住他们的时候,王诩才猛然想到这个道理。 不要惹发情期的任何动物,也尽量不要惹带着崽子的动物。 “快散开!”王诩大吼一声把,王离拉到马车里并关上了车门,同时再对着丝毫没有意识到危险的墨壬喊道“墨壬,快跑!” 可是墨壬跑的太远了,而且天空中的鸟鸣叫声淹没了所有声音。 虽然不知道王诩为何如此惊慌,当时王离马上反应过来,吹响召集备战的骨哨,听到哨声的墨壬和几个侠士犹豫了一下,开始往回跑,而外面旁边的朱家等人已经开始慢慢散开。 不过不等着墨壬撤回来,那些受惊起飞的飞禽们就已经镇定下来,几千只鸟的鸣叫声真的有一种凤凰鸣叫的大气魄,随后一个个从高空俯冲,目标就是地上所有的‘猴子’。 仿佛天倾般的景象让王诩震惊的合不拢嘴。 听着马车叮叮咣咣被鸟爪和鸟喙击打的声音,王离紧张的握紧手中的妖刀,脸色苍白。 “蚂蚁多了咬死象啊。”王诩无奈的敲了敲脑门,透过窗户看向外面,被飞鸟们追的四散逃窜,狼狈不堪的王家军。 “这些妖鸟也被控制了?”王离声音带着一丝沙哑。 “我忘了动物在抚养幼崽时候是极具攻击性的,在加上这边的飞鸟都是成群的野鸟,突然被打扰,自然会爆发。”王诩顺着车窗的缝隙刺出长剑,一只黄白色的大鸟就葬送在剑下了“等一会儿吧,鸟类的报复性没有那么大,不过墨壬就有点惨了。” “他不会被那些鸟啄食了吧。”王离看着外面被飞鸟袭击包裹住满地打滚的墨壬问道。 “他穿着木甲和木胄,没事的。”王诩笑了笑,一剑一剑的往外刺杀。 飞鸟们的攻击持续了半个多小时,最后在湿地上空盘旋了许久,飞入林中,估计短时间内不会在飞回来了,湿地中只剩下一些大型的仙鹤类飞禽。 朱家带着侍卫狼狈的跑了回来,不光是人,很多马身上都有了细小的伤口,而且每个人都是浑身的血渍,满脸羞愧。 被飞鸟伤成这样,真的有损他们王家军精锐的大名。 “吃一堑长一智。”王诩笑着安抚道,走到躺在地上半死不活的墨壬旁边“给你个教训,看你以后还敢冒冒失失了不。” “大帝。”墨壬委屈的从地上爬起来。 “看来今天我们是大败而归啊。”王诩看着狼狈的战士们笑道。 俗话说骄兵必败,以前一直就担心太过简单的野外生活会让大家掉以轻心。以后吃大亏,现在好了,栽了在了一群扁毛畜生爪中,有了这次飞鸟袭击的教训,估计以后大家都会更加谨慎的。 “咱们今天就先到这里吧,明天再来。”王诩笑道。 “在下准备明天把这群扁毛畜生都杀光,给大家加餐。”脸上被抓了一道口子的朱家,笑的有些瘆人。 “先生何必跟一群扁毛畜生计较?”王诩挑眉笑道“明天更重要的任务是守株待兔,今天有这么大的动静,相信这周围的部众应该会来探查一番。” “我去把地上的蛋都捡回来。”墨壬把被飞鸟惊吓的狍子们都找了回来,闷声说道。 “嗯,应该还会有一些飞不起来的雏鸟,也都带回去吧。”王诩笑了笑。 湿地这边还没有闻到海腥味,说明距离海边还很远,而且这边地理位置,大片的湿地连接着一个湖泊,周边的也都长满了各色花朵,低矮灌木,可谓是水草丰美,算是一处不错的美景,在这边种地是不太可能了。 这些候鸟不知道在这边栖息了多少年,跟它们争地盘很不划算,以后倒是可以建一个生态景点,在湖泊里多养殖点鱼蟹什么的,吸引更多的候鸟繁殖,相当于一个天然的养鸟场了。 而且湿地作为一种重要的地理环境,一定会成为迁徙动物的栖息地,这一片虽然都是飞鸟的栖息地,另外一面说不低还有其他动物,以后墨壬的动物园,倒是可以开到这边来。 除了让墨壬装了一马车的雏鸟和各种鸟蛋之外,王诩还让人把地上的羽毛都捡了回去,羽毛可以做过冬御寒的衣服,也能当装饰物提高下族人的幸福指数。 王离猎杀了几只丹顶鹤,抢了它们雏鸟,队伍开始返程。 在王诩他们走了不久后,从南面密林中钻出几个手持石矛的野人,看到有些萧条的湿地之后吓了一跳,其中一个绕过来在王诩他们之前留下痕迹的地方嗅了嗅地上的马粪,兴奋的开始手舞足蹈起来。 队伍狼狈的回到朝歌,吓了所有人一跳,以为是遇见什么敌人发生剧烈交锋呢。 大家也没脸说是被一群扁毛畜生伤的,最后还是王诩美化了一下,说战士们主动跟鸟群们战斗,最后杀退了近千只飞禽,斩获了一车的粮食。 于是族人们每人都分到了一直母鸡大小的飞禽。 “有发现其他部落的踪迹嘛?”墨怜烤好了野鸭送过来时问道。 王诩翻看着ipad上面的资料,摇摇头“暂时没发现,不过明天就能见分晓了。” 对于ipad和手机,甚至笔记本这种能发光还有图像的神器刚开始是十分害怕,但是后来墨怜早已见怪不怪了,一边帮王诩拆肉,一边说道“那大帝明日就不用去了吧。” “也得去啊,在没有看到大海,找到矿点之前都得出去。”王诩笑了笑“今天族内有发生什么事情嘛?” “今天小溪的水涨了半寸,是哑儿发现的。”墨怜笑道。 “夏日炎热,水涨是自然的。”王诩笑了笑。 “哑儿觉得如果把河道再扩宽挖深,或者在分流的话,族内储水会更加丰富,但是国君教训了他一顿,说他擅动水利会被天神责罚降难的。”墨怜眨了眨大眼睛,推开问道香味爬起来的两只小老虎说道。 “河道宽了,水流的量就大了,如果一旦河流开始泛滥,那么可能就会淹了两边的耕地。”王诩摇摇头“不过可以让哑儿试着在城外,绕着城墙修一条护城河,顺便把城外的土地开垦一番。” “那孩子最近已经成了孩子王了。”墨怜轻笑道“跟他刚来时的样子有了很大的变化。” “族内也有了很大的变化啊。”王诩笑道。 “都是大帝的恩泽。”墨怜柔声说道。 “除了我的恩泽之外,还有你们的勤劳,以及天神们的恩赐。”王诩笑着摇摇头。 墨怜伺候好王诩吃完后,端着盘子出了天子座驾,哑儿探头探恼的凑过来“怜儿姐姐,大帝怎么说?” “大帝不准在城内扩河道。”墨怜摇摇头。 哑儿小脸马上垮了下来,细眉拧成一个川字。 “不过大帝允许在城外修一条护城河。”墨怜眸子里闪过一丝笑意。 哑儿闻言露出笑容,嗔道“姐姐说话就不能不大喘气嘛~” 墨怜轻笑着捏了捏哑儿的鼻子“跟着我多好?非要跟着国君受罪?” “我也是跟着姐姐好好学习内务啊。”哑儿轻笑道“不过国君年迈,更需要有人帮他跑个腿啊。” “国君一门心思的想要设计神殿出来,哪有心思管你这点鸡毛蒜皮的小事儿?”墨怜轻哼道“警告你啊,小小的胡闹一番就可以了,要是真的给大帝惹麻烦,我可饶不了你。” “放心吧,我怎么会给大帝添麻烦~”哑儿狡黠一笑,挽着墨怜手臂说道“我今天看到墨壬叔叔拿了很多漂亮羽毛回来,姐姐可知道商朝天帝的玄衣羽裳?” “玄衣羽裳?”墨怜蹙起眉。 “取雪缠之丝和北山之墨染成玄色,以金线,银线还有彩线绣十二纹章,最后以鸿鹄之羽点缀衣袂,配朱色腰带,赤色革带以成天帝冕服。”哑儿眉飞色舞的说道。 听着哑儿描述了这一件华贵非常的冕服,墨怜眸子都开始游离起来,想到王诩穿着这件衣服,应该就是天仙下凡的真实写照了吧,不过转念一想,目前这些东西,似乎出了羽毛之外,其他都没有,顿时丧气道“你给我把这些东西变出来?” “嘻嘻,这些东西我当然变不出来,不过不是有羽毛嘛,咱们可以给大帝做一件雪羽披风啊,马上就要入秋了。”哑儿笑道。 “总觉得你在按什么坏心思。”墨怜点了点哑儿的小脑袋“不过确实得给大帝做一件披风了。” 第五十二章 蛮荒之地的马,是吃肉的 第五十二章蛮荒之地的马,是吃肉的 野生鸟类的雏鸟,也是野生动物。 没有被驯养的野生动物似乎骨子里就带着一种野性和傲气,一个晚上的时间,昨天墨壬带回来的那些雏鸟,就死了一小半,全都是撞墙而死,死的很壮烈。 导致一大清早,墨壬都是眼睛红红的,不知道是气的还是哭的。 “试验都是有损耗的,不是所有野畜都跟这群狍子一样傻,所以你需要的是耐心,寻找这些鸟类的共性。”王诩放下烤乳鸽,对着跪在地上请罪的墨壬说道“起来吧。” “恳请大帝今天再让我去一次。”墨壬瞥了眼另一边烤雏鸟烤的开心的王离等人,一个头叩在地上闷声说道。 “今天不行,今天没时间陪你抓鸟。”王诩摇摇头“这样吧,你还记得昨天湿地的情况嘛?你可以先把你的鸟棚设计成那个样子。” “那样雏鸟就不会死了?”墨壬眸子一亮。 “不知道,你可以试试,不试试怎么知道。”王诩耸了耸肩“顺便带着人往下面铺木轨。” 墨壬喜滋滋的领命去工作了。 “这傻子养养狍子养养猪还行,遇见野性这么强的鸟就不行了,我觉得你还是再找个养鸟的吧。”王离嘲笑道。 “驯养之术,虽然各不相同,但是殊途同归,只要找到规律就好。就是因为狍子和山彘太好饲养了,才让他试试驯鸡鸭。”王诩摇摇头“今天咱们轻装上阵,争取把那边绕一圈看看,我觉得另外一边可能还有其他的动物。” “不守株待兔了?”王离挑眉道。 “如果兔子出现了,会自己撞晕在树下。”王诩轻笑着牵出一片花白色的战马,这是屠檀的坐骑。 王诩会骑马,而且骑得还不错,但是他骑得是带着马鞍和马镫的马,秦朝时期还没有马镫这种东西,连马鞍都是绑在马身上的麻布。 马镫和马鞍对于冷兵器是骑兵的意义是天翻地覆的,在没有做好准备之前,王诩不准备把这两种东西拿出来,但是他又要骑马,于是他只能偷偷的在马垫两边挂两条皮革,做成一个简易且不会引人注意的马环,这样就能够正常的驾驭马了。 如果不是仔细观察,很难发现王诩两只脚踩着皮革环。 虽然昨天王诩没有受伤,但是还是引起了墨奎等人的担忧,所以今天屠檀是负责保护王诩安全的。 依旧四十骑,不过今天每个人都穿着薄木甲和木胄,夸弓背剑整装待发。 来到湿地的时候,湿地已经恢复了昨天的生机,第一次看到如此庞大的飞鸟群,屠檀表示很震惊。 “绕道吧。”王诩笑了笑,领头向着林中走去。 “昨天你们就是跟这些扁毛畜生拼杀的?”屠檀笑着问朱家。 “已经被我们歼灭很多了。”朱家面不红,耳不赤的说道。 “确实是一番恶战啊。”屠檀大笑道“不过这里确实是一处风水宝地啊,大帝,不如我们在这边设置一个放牧区?这边水草丰美。” “离得有点远,就算木轨铺过来,也得半个时辰能到。”王诩摇摇头“不过如果以后咱们人多了,倒是可以考虑在这边设立一个小镇,专门放牧。” “这边的树,就没有朝歌城旁边的高。”屠檀看了看四周的树木说道。 “那只能说明这片土地没有那边的古老。”王诩笑了笑“沧海桑田耳。” “你是说,这片土地以前是大海?”王离微微挑眉。 “应该是吧。”王诩点点头。 “难道我们真的生活在巨龟背上?”王离好奇的问道。 “驮着大陆的那只乌龟被女娲杀了补天了。”王诩轻笑道,话还没说完,前面一个侍卫突然胯下战马受惊人立而起,引起了队伍的惊慌。 “什么东西?”王诩夹紧马肚子,勒住降生,皱眉看向前面的灌木丛中窜出来的一只动物。 一只深棕色毛皮,山羊大小的小熊站起来冲着队伍发出咆哮。 “野熊?”王离眸子一亮,搭弓就要射去,一箭射穿小熊的胸前。 “貂熊。”王诩看着墨丁了拎过来的小熊,挑眉笑道“看来这边确实已经进入走兽的气息领地内了,既然有貂熊,说不定还有其他猛兽,大家警惕点。” “这东西不会也成群结队吧?”昨天吃了大亏的朱家谨慎的问道。 “不会,这东西基本都是独居,不过不排除其他动物不成群结队。”王诩笑了笑,率先策马继续往前走。 十几分钟后,穿过林中视野变得开阔起来,一片更大的平原湿地出现在所有人面前,同时还有上面游荡的马鹿群,黄羊群,甚至还有一群野马,总之一眼望过去,湿地上简直是一个物种丰富的天然牧场,保守算上去,这些食草动物至少有两千的只。 即便是鹿群马群,这么庞大也远比旁边的飞鸟群具有震慑力。 所有人都下意识的噤声放慢了马速,不敢轻易走出林中。 “确实是一处丰饶福地。”朱家轻笑道。 “这边怎么会有野马?”王离拿着望远镜看过去疑问道“而且感觉这边的野马比秦地的还要高大一些。” “野马的发源地,就在这片土地的对岸,辽东郡的方向,一万七千年前,那边的原始人就是靠着猎杀这种野马,被称之为大连猎马人。”王诩眸子里闪烁着异色。 发现了野马群真的算是一个很巨大的惊喜了,原本他以为东北地区的野马群都应该被早期的殷商人吃到了蒙古远东甚至新疆那边了,毕竟辽东地区的原始人们吃马肉是有了一千七百多年的历史了。 但是没想到,这边竟然还有一小种群,虽然看上去不足百匹,但也是一笔十分重要的战略资源了,尤其是其中还有十几匹马驹。 成年野马基本上不可能驯服了,只能拿来配种优化基因。 不过野马的性子刚烈,一点也不必驼鹿差,想要捕获这几批小野马,可能会付出不小的代价。 “想要?交给我。”明显感觉到了王诩对于野马驹的贪婪,王离笑着说道。 “硬上肯定不行了,说出来你可能不信,这些能够在这里和平相处的鹿群马群,在遇见危险的时候,会同气连枝的对抗敌人的,喏,那只豹子就是例子。”王诩摇摇头刚说完,远处就传来一阵沉闷如牛哞的叫声。 一只毛发如锦缎般光亮在阳光下如同金子般闪耀的豹子袭击了一只落单的小羚牛,接过被头牛发现,正在疯狂的驱逐着金钱豹。 羚牛是一种大型牛科动物,但是长得更像是羚羊,但是体型巨大,雄性自重可达到一吨,虽然看似笨重,但是奔跑起来却十分迅速。 当然,不可能有比金钱豹更快。 十几只巨大的羚牛对着金钱豹围追堵截,上演了一场精彩的野外追逐战。 不够金钱豹明显是经验丰富,仗着身形灵巧,将羚牛们溜得团团转。 “这畜生成精了不成?竟然还会消耗战?”王离惊讶的瞪大眼。 “更奇怪的是,没有一直野鹿野马逃窜。”朱家也感叹道。 “因为这些动物在这边已经形成了领地意识,这里它们才是主人。”王诩笑了笑。 羚牛和金钱豹的追逐战虽然引起了湿地上其他动物的注意,但是大家好像都像是见怪不怪一样,看了眼就不再搭理,继续做自己的事情。 如果是普通的食草动物,即便是群体再大,也会天神过对于猛兽有着基因本能的恐惧,四散逃走。 但是这边食草动物的表现,明显是已经形成了领地意识,甚至能够无视入侵的猛兽了,可见这片湿地,应该是它们繁衍生存的祖地了。 是记者公羚牛被金钱豹溜得筋疲力竭,速度早就慢了下来,那只被咬伤了后退的小羚牛无助的躺在地上哀嚎,但是并没有其他羚牛上去帮忙。 因为在动物的意识中,已经受伤的幼崽是活不了的,公羚牛们对于金钱豹的攻击也并不是为了报仇,而是为了捍卫自己的领地权。 不过也有例外,如果这只可怜的小羚牛的亲娘是一个多愁善感性格的羚牛,就有可能上演感人的,不离不弃的母爱剧情。 不过很可惜,这只小羚牛的母亲,似乎有点无动于衷。 就在金钱豹的利爪再一次抓在小羚牛的身上,锋利的牙齿要刺入它细小的静脉时,一声宛若虎啸的嘶鸣声响起,一道棕黑色的身影如同炮弹一样冲向金钱豹,也就一眨眼的功法就冲到了金钱豹旁边,宽口大的蹄子冲着金钱豹的头踩去。 来不及反应的金钱豹本能的矮身躲过这致命的一蹄,却依旧被踹到了肩骨,发出一声凄惨尖锐的吼叫声,在地上滚了两圈,挣扎着要爬向林中逃跑。 不过那匹棕黑色的野马并没有准备放过它,一个转身甩尾,后蹄尥蹶子踹飞了金钱豹。 金钱豹两百多斤的身子像是皮球一样被踹到了半空,这次连声音都没有发出来,更惨的是落在地上之后,被气喘吁吁冲过来的羚牛,像是压路机一样碾过。 即便隔着百米的距离,王诩还是看到了金钱豹像是一只炸开的气球一样,被踩爆。 耳边此起彼伏的倒吸冷气声,告诉王诩震惊的不只是他一个。 “看吧,就说硬上不行,现在野外的凶险你们感受到了嘛?”王诩看着脸色发白的王离和朱家笑道“这里是真正的蛮荒之地,这里的野马,有时候都不是吃草的,而是吃肉的,跟你们之前猎杀的那些猎物,不一样。” “耶耶怎会惧这群食草畜生!”王离听后大怒,感觉被王诩羞辱了,涨红着脸指挥道“你们几个,给我挖坑,多挖点!” 第五十三章 穷的漏屁股的首领 第五十三章穷的漏屁股的首领 上天有好生之德,于是万物有灵。 不过相对于其他动物的灵性,人类的灵智开启的更快。 人类的祖先们因为各种不可抗力,从树上走下来,一路进化一路学习,最后从食物链的最低端,走向了食物链的最顶端,强大如剑齿虎,猛犸象的史前霸王都被人类吃到灭绝了,可见人类的灵智和进化速度有多可怕。 但是在人类进化时,动物们也在进化,在被人类猎杀的过程中,很多动物都被逼的开始了进化,他们的皮毛开始进化的更加隐避,种群开始进化的更加庞大,迁徙的范围也开始扩大。 更是有一些还会达成团队合作。 基本上这类的动物,基本上可以算是灵兽了。 很明显,那匹棕黑色的神俊野马,就是一只灵兽,同时也是这片湿地的统治者。 不但杀伤力残暴,还懂得偷袭和一击必杀。 当然,王离也进化了,至少在面对挑衅,他会正常动脑子想办法,就是最大的进化了。 陷马坑的作用王离是亲眼见过的,庞大如巨兽驼鹿都得失蹄于此,更别说这群野马野牛了。 虽然它们数量多,但是多挖点坑不就好了? 王离带着手下沿着林边开始挖坑,王诩则带着屠檀和墨丁,绕着湿地外围转了半圈,因为不敢太过靠近引起兽群的注意。 这片天然的湿地草场比王诩想象中还要大,在更远处,应该还有别动物气息,而且王诩发现了一个很有趣的东西,就是这些动物按照种群竟然也有自己的区域,即便是麋鹿跟马鹿,也没有混在一起,可见已经形成了阶级阵营。 但是最中心,最肥美的场所,就是那野马群了,而且王诩发现视线死角的地方,应该还有一批野马,这可算是一个大型的野马群了,那批神俊的棕黑色马王在周边巡视着,像是一位视察的领导。 “大帝,这边的蛇太多了,咱们回去吧。”屠檀的鞘刀又一次出鞘,一直手腕粗的青蛇被他劈成了两半从树枝上掉了下来,又被墨丁切掉了蛇头,放进马匹的背篓上。 “嗯,我再看一眼。”王诩拿着望远镜又四处看了看地势,发现了一处排列比较稀疏的林口。 如果王诩没有猜错的那话,那边就应该是自己来时的那条迁徙之路,原来是这里,就是不知道终点是哪里。 收起望远镜,看了眼背篓里都快堆满的蛇神和不知名的鼠类,看来今天可以做一锅‘蛇鼠一窝’了。 王诩正准备往回走的时候,突然听到一声幼兽的哀嚎,惊讶的看过去后呼吸一滞。 之前被袭击的那只小羚牛奄奄一息趴在岸边,不远处就是金钱豹惨烈的尸体,除此之外,还有一个其他的动物。 那是一种直立形动物,吃着脚,围着兽皮,披头散发的站在不远处,手里晃着一根麻绳,准确的套住了小羚牛。 很明显,这是一个人! 王诩按耐着狂喜,压低声音“有人。” “什么?”正在警惕树上蛇虫的屠檀闻言一怔,顺着看去后也露出喜色。 “墨丁,去通知大良造和朱先生他们过来,发现大鱼了。”王诩用望远镜监视着远处的那个野人套小羚牛,轻笑道。 墨丁应了一声,飞快的往回跑。 从那个野人的肤色和套绳的精准度来开,毫无疑问这是一个常年生活在海边暴晒的人,一手准确的套绳技术应该也是跟大鱼有关,强壮的手臂轻而易举的就将奄奄一息的小羚牛拽到身边,但是却没有一刀杀了,而是绑住了小羚牛的蹄子。 然后野人又看了看金钱豹的尸体,又看了眼已经发现他的羚牛群,从腰间掏出一个同构一样的东西绑在绳索上,准确的勾住了金钱豹的尸体,然后扛着小羚牛就往林中跑。 “还真遇上兔子了哈,还是只胆肥的兔子。”王离勒马的声音传来。 “他扛着这么多东西,走不快,我们慢慢的跟在后面,不要让他发现了。”王诩看了看正午的太阳,觉得有充足的时间。 有着望远镜,根本不愁在这边跟丢一个扛着猎物的野人,王诩他们绕着大圈跟着那个野人走了半个多小时,前面已经不是树林了,一座突兀的小山,将山林树木隔断,出现一个露出岩石层的小山谷,而且,小山上还长着紫色的小花。 “铜草花?”王离路过是摘了两朵,递给王诩。 “应该是。”王诩接过花,把望远镜交给王离“他开始休息了,前面不远处,就是海了。” “怪不得风突然变得这么大,而且这么腥。”王离皱起眉“这么说,目的地快到了?” “朱先生觉得我们是抓住他,还是跟着他到他的部落看一看?”王诩看向朱家。 朱家微微挑眉,转头看向屠檀“屠先生有何高见。” “我听大帝的。”屠檀挺直了腰板。 王诩笑着瞥了眼屠檀。 朱家无奈的摇摇头“既然已经到了开阔地,就没必要隐藏了,即便今天没有找到他们的部落,那么抓住他,明天他们部落的人一定也会派人寻找他的,一个如此强壮的猎人,在任何一个部落都不可能是小人物。” 王诩笑着点点头。 屠檀以磕马肚子,战马嘶鸣一声,一跃而出向着远处山坡上刚切好生肉就往嘴里塞的野人。 朱家给旁边一个手下摆摆手,那名手下也跟着窜出去协助屠檀。 马蹄踏在岩地上的声音很大,加上战马的嘶鸣声在小山谷中回荡,一下子就引起了那名野人的注意。 野人转身看到骑马冲过来的屠檀先是楞了一下,然后第一个反应不是逃跑,而是跪在了地上,不断磕头。 看到这一幕的王诩下意识的皱起眉“看来,不需要等到明天了。” “怎么了?”还在研究铜草花的王离疑惑的问道。 “这个野人,应该是东胡的羁縻部落。”王诩笑道“见到未知的敌人第一反应不是逃跑不是防御,而是下跪,说明了他见过骑着马的人,这片土地能骑马的,可能只有东胡人了吧,当然也可能是肃慎或者扶余人。” “不是纯野人就好办了。”王离轻笑道“朱家对东胡言和肃慎言还是会一点的。” 说完一磕马肚子,除了山林。 王诩和回过头的朱家对视了一眼,笑着眯起眼也跟了上去。 屠檀驾着马匹绕着跪在地上磕头发抖的野人绕了两圈,听着他呜呜哇哇的鬼喊了一会儿后,皱眉发出几个古怪的发音。 野人瞬间就抬起头,叽哩哇啦的来时鬼喊,还手舞足蹈的指着小羚牛和金钱豹的尸体。 屠檀在马上开始用古怪的语言跟野人交流起来。 “原来屠先生也会东胡话啊。”朱家过来后听了两句笑道。 “看来朱先生也懂啊,我是燕国人,经常跟东胡商人打交道,路过距离东胡,好像有点远吧。”屠檀抽了野人一鞭子,吓得野人跪下后对着朱家笑道。 “我早年间收留过几个东胡的朋友,觉得有趣就学了点。”朱家笑呵呵的说道,看着跪在地上的野人,问了两句。 听着朱家比自己还地道的东胡话,屠檀眉头紧锁,跳下马以后帮王诩牵住马“大帝,这人是一个叫做‘刺骨’部落的首领猎人,刺骨部落再往前面走五六里就到了,部落有三百多人。” “三百多人?”王诩瞳孔一缩,打量着这个野人。 尽管是辽东苦寒之地,一个三百多人的部落,应该也算是一个十分富庶的部落了,连之前山魈部落野人,都能够穿得起兽鞋,带的起兽牙装饰,这个身份是首领的野人怎么会这么惨? 别看原始部落穷困,但是越是穷困的地方,越是需要浮夸的装饰来彰显自己的身份,这是人类文明早期的阶级区分方式。 像这个强壮能够独立出行的首领,一定是部落中数得上号的勇士,这种勇士正常都应该是带着各种兽骨装饰,甚至刺青,再拿着族内最锋利的武器才对啊。 最开始见到墨狼的时候,他就拿着族内最锋利的石矛和弓箭。 但是这个野人除了强壮和因为暴晒而变得黝黑的皮肤之外,浑身上下只有一件漏屁股的兽皮围腰,而且武器就是动物筋腱和粗麻制作的绳子,唯一算是之前的就是那个铜钩了。 怎么这么穷?连个石制武器都没有。 把自己的疑惑跟屠檀说了一下后,屠檀一鞭子抽在野人的肩膀上,厉声盘问起来。 野人捂着肩膀,抱着奄奄一息的小羚牛,一把鼻涕一把泪鬼嚎起来,震得人耳膜疼。 第五十四章 一言不合就蹦迪的萨满 第五十四章一言不合就蹦迪的萨满 听野人嚎完了之后,朱家和屠檀脸色都有些古怪起来。 “是这样的大帝,他说他这么穷是因为,东胡人把他们族内所有的武器,装饰器皿都拿走了,只留下让他们大鱼和采集的攻击,而且每半年都会来巡查,若是发现武器,就会杀人。”屠檀翻译道。 “喲,东胡夷狄倒是把中原羁縻这一套学的淋漓尽致啊。”王离听后大笑。 “很有可能就是跟你们秦国学的。”王诩轻哼道“当年你们羁縻他们的时候,听说连女人都带走了。” 王离嘴角抽搐了一下,翻了个白眼“别乱说话啊,我们秦族是正经的华夏苗裔,正统血脉。” “刚好西戎也是夏人血脉呢,华人和夏人结合倒是根正苗红的华夏正统血脉。”王诩轻笑道。 “你这胡言乱语放在中原是要被绞杀的!”王离撇嘴道。 “以后有机会,我可以跟秦王聊聊这件事。”王诩笑呵呵的摆摆手,让墨丁去收敛干柴,都快到下午了,午饭还没有吃。 夹起铁锅炉子,把处理好的蛇肉扔进锅里,王诩又加了一些调料,准备煲一锅原味蛇羹尝尝。 王离则在野人委屈的目光下,让人把金钱豹的烂肉整理一下做烧烤。 野人倔强的抱着奄奄一息的小羚牛,眼泪汪汪的看着王离。 看的王离莫名的烦躁,捅了捅朱家“问问他总盯着我干什么?” “他很委屈你抢了他的金钱豹,还怕你抢他的小羚牛。”王诩轻笑道。 “耶耶会抢一个野人的东西?”王离大怒,抽了野人一鞭子。 野人护住小羚牛,用背扛了一鞭子,越发可怜兮兮盯着王离。 “他说这是要给族人补身子了,族里好多人因为只能吃鱼都生病了,他要用这只羚牛给族人补一补。”朱家有些惊讶的翻译了一下野人的鬼嚎。 “还是个懂医学的野人?”王离愣了下,哭笑不得“失敬失敬,这辽东之地真是处处有人才啊,青娘通兽语,这边又有一个懂得膳食搭配的。” “他还问,能不能把火苗给他一点,他愿意用两个婆娘换。”朱家又笑着抽了野人一鞭子“蹬鼻子上脸啊,还做起买卖了?” 王诩看着野人冒着挨了几鞭子的疼,看向火堆的目光依旧充满渴望的样子皱起眉“问问他们,是不是连生火的东西都被东胡人拿走了” 屠檀问了之后,满脸惊讶的看着王诩“大帝果然经天纬地!无所不知。” “他族人生病更不是因为长期吃鱼,而是因为吃生肉。”王诩摇摇头“告诉他,我不要他的婆娘,我只要他带着族人迁徙到我们那边。” 听了屠檀的话,野人脑袋摇的跟拨浪鼓一样,满脸拒绝。 “他说祖地是天神赐予他们的,如果离开祖地他们就会死,这是东胡大巫给他们吓得诅咒。”屠檀皱起眉。 “东胡也有大巫啊?跟墨奎一个职位?”王离饶有兴致的问道。 “差不多,不过东胡的大巫更像是你们的门客谋士。”王诩摇摇头“当然,也是与天神沟通的渠道。” “那不是你的手下?”王离笑道。 “告诉他,我会解除他们的诅咒。”王诩摇头道。 听了屠檀的翻译后,野人对着王诩跪拜叩首,不过还是拒绝了。 “他说这些他说的不算,要跟他们的萨满说。”屠檀翻译道。 “噗,弄了半天这首领就是个摆设啊。”王离笑出声,掰下一只烤熟的豹子腿扔给野人“告诉他,耶耶从来不欺负傻子,这条豹子腿,等会儿跟他换鱼吃。” 听了朱家翻译后,野人抱着豹子腿满脸窃喜,偷瞄王离的眼神就像是看傻子。 竟然有人用烤瘦肉换鱼吃,真是傻子 一只豹子自然填不满五十个大汉的肚子,不过好在蛇羹足够鲜美,所有人都喝汤喝了个半饱。 王诩用洛阳铲在长着用草花的小山下挖了两三米,确认这确实是一处铜矿之后,满意的让众人收拾东西,赶往那个刺骨部落。 野人和那只命大的小羚牛被扔上了马车,队伍开始策马狂奔。 终于到了平原,让走了一天山林地的马儿们憋坏了。 越靠近海边,两边的树木就越少,即便是有树也不会太高,而且道路也相对平坦,这是因为沧海桑田,海水褪去后,风沙和涨潮带上来的土地层并不算深厚,只能供应小型植物生长。 所以越靠近海岸线,路越平坦,直到看到那片熟悉晶莹的黄金沙滩。 王离他们这些中原人是没见过沙滩和大海的,虽然对黄河很熟悉,但是当亲眼见过沙滩和无边无际的大海之后,王离依旧震惊的在沙滩里打滚。 “怎么会有这么细腻的土地!”王离开心的像是个两百多斤的孩子。 “这土地除了细腻也没别的用处了。”王诩笑着摇摇头,拉住要策马冲向大海的王离“先干正事儿。” 王离恋恋不舍的上了战马,跟着王诩走向那个依靠着小山而建立的部落。 刺骨部落是建立在沙滩和小山之中了,小山被他们挖空成山洞,外面的沙滩上围着一圈简易的栅栏,除了几件茅屋之外,就是一个十分巨大的,用各种鱼骨兽骨做成的祭坛。 从这个祭坛的大小能够看出来,这个部落在这片土地已经繁衍很多年了,吃了无数的鱼啊。 不过更能引起王诩注意的是,部落前沙滩上,闪烁着晶莹光亮的,盐! 这么一大片自然晶盐在沙滩上连绵不绝,像是镀上了一层银灰般震撼,很明显,这些晶盐是人工晒制的。 野人鬼叫着冲进部落里,不一会儿就从不知道多深的山洞中鱼贯而出大量赤着身子的野人,是真的赤着上身,有个别围着草裙,无论男女。 除了穷之外,主要是因为海边太晒了。 本来兴高采烈冲出来迎接头领的野人们看到王诩这些骑在马上,穿着衣服的人后先是愣住了,随后本能的都跪在地上,不敢抬头。 一个手持骨杖,头戴古怪羽毛装饰,身上纹着刺青的老野人走出来后跪在最前面高声呼喊着什么。 屠檀在王诩的示意下上前交涉,在加上那个呆头呆脑的傻野人帮腔,老野人很快就弄明白了缘由,走到王诩的马前,神色庄重的行了一个大礼之后,举着骨杖,开始蹦迪。 然后再老者的带领下,所有人都站起来蹦迪了,嘴里还喊着口号。 一言不合就蹦迪,是大巫们的被动技能。 后世的跳大神,就是传承与这种自然宗教衍生的祭祀舞蹈下。 巫通舞,巫以舞通神。 萨满是巫的另外一个名字。 而且每个部落的舞蹈,因为文化生活环境不同,也各具特色。 孤竹国因为有着正统殷商文明传承,所以祭祀舞蹈庄重且神秘,具有很强的视觉冲击。 但是刺骨部落的这群人,就是瞎跳。 怎么开心怎么来。 不过王诩还是看出了猫腻,这群不穿衣服就蹦迪的野人,跳起舞来像是被抓上岸挣扎的咸鱼估计这个部落文明的灵感,就是跟海鱼有关吧。 不只是王诩,所有人都看的一脸懵比。 不过好在,他们蹦迪的时间不长,就有跪在两边,准备迎接王诩等人进入山洞。 “要不要进?”王离的目光艰难的,从某个野女人身上的某处壮硕特征上移开。 不知道为什么,这群肤色古铜的野女人,会让他有一股莫名的冲动。 “去看看吧,我怀疑里面有热泉,要不然把部落建在海边,冬天就是等着被冻死。”王诩笑了笑,外面留了几个人看马,下马带着屠檀等人跟着刺骨部落萨满走进山洞。 刚进山洞,一股浓郁的鱼腥味就熏得王诩眼睛疼。 捂着鼻子走了几十米,就能感受到山洞内的温度,比外面高一些,同时王诩也发现,山洞不是密封的,洞顶上有着各种小洞来透光,要不然在没有火把和灯光的前提下,这个山洞伸手不见五指。 走了几十米之后,山洞腹地就很开阔了,四周也被他们掏成各种小山洞,那熏眼睛的鱼腥味就是从这些小山洞里传出来的。 跟王诩想象的意义,刺骨部落已经掌握了初期晒盐和腌制咸鱼的技术,穿过山洞腹地之后,眼前的画面可以用别有洞天来形容了。 不知道多高的洞顶上透过来一束阳光,照耀在洞中一个游泳池大小的水潭,水潭一面呈现碧绿色,一面呈现暗黄色,一面清凉,一面炙热。 很像一个鸳鸯锅,一边清汤,一边微辣。 第五十五章 赐姓禺,名禺春 第五十五章赐姓禺,名禺春 这个鬼斧神工的鸳鸯锅水潭,竟然左面是温泉,右面是山泉!完美的解决了这个部落的生存问题,饮用水和取暖源。 水潭四周也有一些人工掏空的小山洞,外面还有些生活用品,这里应该是族人们住宿的地方。 萨满带着王诩进了最大的那间山洞,或者说叫石室更贴切,石头打磨的家具,以及石壁上那些古老的刻画,都深深的吸引着王诩。 如果是后世发现这个山洞,一定是震惊考古界的惊人发现。 因为这边石壁上画着,上古时期,古人的生活状态,以及一种原生态的文字符号,最突出的就是一只鱼骨刻画。 估计这个部落的名字,就是因为这个鱼骨刻画。 在王诩参观这些古老遗迹的时候,屠檀已经跟萨满说了让刺骨族迁徙的事情,遭到了萨满的强烈拒绝。 老萨满跪在地上激动的叽里咕噜说了一堆。 “他说他愿意交比之前多一倍的盐和咸鱼,来换取继续生活在祖地的权利,而且他说如果离开了祖地,东胡将再也得不到食盐了。”屠檀翻译道。 王诩瞥了眼这个眸子里满是奸诈的老萨满,摇摇头,指着墙壁上的鱼骨“知道这是什么嘛?” “那是祖先留下的神谕,让我们时代守护祖地。”老萨满满脸虔诚的说道。 “你们的祖先是一条鱼,后来因为犯了错误被天神剔骨,放逐到这里看守边界,等待救赎。”王诩指着墙壁上最高处一个鸟类刻画说道“当玄鸟降临之时,便是你族解脱之日。” 老萨满瞪大眼睛不可思议的看着王诩,似乎受到了什么冲击。 王诩让墨丁把外衣脱下来,露出背后那只栩栩如生的苍鹰纹身。 纹身是一种很原始的传承,从部落文明时期,人们就用纹身来区分族众和敌人,到后来文明时期,纹身依旧保留着这样的区分意义,尤其是在殷商十分盛行纹身刺面,来表彰功勋和身份。 但是后来周朝为了消除这种直观区分族群,城邦的方式,用礼乐的力量将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把人肉身的权利从天神的手中,夺回到人权手中,这是神权想人权或者说皇权的一种过渡。 于是纹身刺青就被严格禁止,并且认为只有蛮夷才会纹身,早期楚国不受中原待见,就是因为荆楚当时保留了纹身的传统。 后来到周朝后期,已经将刺青变成了一种刑法,名为‘墨刑’施行的方法是在人的脸上或身体的其他部位刺字,然后涂上墨或别的颜料,使所刺的字成为永久性的记号,多用于奴隶和罪犯身上。 但是孤竹国传承殷商自然不会尊从周礼,在孤竹国中,族内男性成年后,都会被国君纹上苍鹰来表示对身份的认可。 而且别看孤竹国穷困的水都合不上,墨奎却有一手好画技,和刺青技术,他给族人稳得写意风格苍鹰,极具玄奥的韵味和冲击力。 墨丁背后的苍鹰再次给了老祭祀极大的震撼,再看向王诩时,眼中的奸诈已经变成了惶恐。 因为王诩竟然真的把他们祖辈传承的神话说的分毫不差,难道真的是天神下凡,刑满释放? 其实王诩只是用自己丰富的考古经验来做了个推理而已,原始部落结绳记事刻画为图的主要目的,其实并不是艺术创作,而是为了政权统治的合法性。 只有服务于统治者的刻画才会被流传下来,所以这些石壁山古代刻画,一定跟这个部落早期的统治方式有关系,王诩把刻画上所有的元素都拿出来,推理一下就能够才出来了。 这个部落的祖先最开始应该是信奉鸟类的,而且很可能是海鸥,或者其他海鸟,所以鸟画的地位很高,但是不知道怎么到了后面,这个部落却与鱼骨为名,其中一定是有过权利更替过程,来用鱼骨替代了鸟类信奉者的统治权,所以王诩就试着编了这个故事。 看着老萨满震惊的表情就知道,他猜对了。 近神者,往往不信神。 之前墨奎是这样,现在这个老萨满也是这样,对付这个伪神棍最好的方式,就是弄出点超出他们想象的事情。 于是王诩再次选择了打火机。 人类对于火焰的畏惧和依赖是天生的,所以燧人氏是华夏各族公认的人祖。 刺骨部落已经很多年没有见到过火星了,没有打火石和其他生活工具,妄图使用钻木取火都是不可能的,他们唯一能够期待的就是雷击火,可惜周围又没有太过高大的树木提供雷击火。 所以当王诩凭空燃火的手段以出来之后,刺骨部落所有人都跪在了地上,鬼叫起来。 同时在老萨满肝胆欲裂的震惊目光下,点燃了那座巨大的鱼骨祭坛。 早就被海风吹得不能再干的鱼骨祭坛基本上遇火就着,青红色的火苗像是一只饕餮巨兽,眨眼间就吞噬了鱼骨祭坛,照亮了昏暗的夜色。 老萨满回过神,惨叫着扑过来要用身体扑灭火焰,被旁边的屠檀一脚踢翻了出去。 屠檀一脸凶悍的对赤骨部落的人说的“大帝亲自解除了你们的诅咒,从今天开始,你们正式回归华夏苗裔身份,为殷商族部众,赦免你族老祖番禺之过失,恢复你们族姓禺姓。” 刺骨部落的族人们全都一脸懵比,他们根本听不懂什么华夏,什么殷商,唯一能听懂的就是接触诅咒和老祖宗什么的,但是无所谓,听起来好像不是什么坏事儿。 于是在傻大个野人首领的带领下,围绕着燃烧的鱼骨祭坛又开始蹦迪了。 “禺姓是什么来源?”王离疑惑的问道。 “黄帝之孙禺强,被封为海神,镇守北方海洋为禺姓老祖。”王诩笑着说道“禺强之孙禺奚仲为大禹的车正,辅佐夏朝,有着发明马车,渔船的功劳,我殷商左贤相仲虺就是禺姓后人,为帝商汤推翻夏朝立下汗马功劳。” “这么重要的一个姓氏,你就这么给出去了?”王离皱起眉,看着还在地上打滚哭嚎的老萨满“这老家伙,明显是别有贼心啊。” “没关系。”王诩勾起嘴角,笑容淡漠“当一个统治者开始不能给族人带来利益的时候,也就没有太大的影响力了,你应该也发现了,首领跟他的关系并不和谐。” 王离眯起眼。 “刺骨部落的壮年男性,只有十二个人,剩下的都是老弱妇孺,很明显男性都被东胡抓去当奴隶了。”王诩笑着说道“这样没有自卫能力的部落,一定渴望有一个更加强大的首领出来带领他们。” 王离目光怜悯的看着在篝火下带头跳舞跳得开心的野人首领“得到了他的忠诚,就相当于得到了这个部落的忠心啊。” “屠檀,告诉那个傻大个,从今天起,他就是禺氏部族的首领,名为禺春。”王诩对着屠檀笑道。 屠檀抓过傻乐的野人禺春开始传达王诩的恩赏。 不太愿意把部落名字放弃的禺春被屠檀踢了两脚后,就美滋滋的过来给王诩磕头,还要去亲他的鞋子。 这是东胡人表示臣服的方式,被王诩拒绝了。 得到了新名字的禺春向着自己的族人们传达了一遍屠檀的话,然后带着所有族人正式向着王诩跪拜,表示臣服。 这一幕落在老萨满的眼中,让他面如死灰。 “你依旧是禺氏部族的萨满。”屠檀蹲在老萨满旁边,咧嘴说道“你的名字叫做禺民,你的继承者也叫这个名字,知道部族不需要你们的时候。” 被赐名的老萨满黯淡的眸子亮了起来“我还是萨满?” 屠檀点点头“不过也只是萨满了。” 老萨满的脸色变换了几下后,爬到王诩的面前,叩首表示臣服。 王诩对着他笑了笑,然后带着族人往海边走去,晚饭还没着落呢。 老萨满禺民擦了擦脸色的眼泪,顽固的对着那个已经被烧成灰烬的鱼骨祭坛开始蹦迪,在月色的照应下,显得孤寂又苍凉。 第五十六章 一铲子下去,都是皮皮虾 第五十六章一铲子下去,都是皮皮虾 朱家坐在马车上,饶有兴致的看着月下那个对着祭坛灰烬顽固挣扎的老头,轻笑出声。 “朱先生何故发笑?”屠檀走过来笑道。 “没什么,只是觉得这个老头很有意思。”朱家笑着摇摇头“屠先生有没有问道东胡的情况?” 屠檀闻言皱起眉“根据禺民的消息,这处东胡部落名叫林胡部,很可能是一个千人大族,而且还拥有大量奴隶,沿着这片沙滩一直走,至少还有六七个刺骨族这样的部落属于他们的羁縻,听说其他的山林中也有很多小部落,不过都没有他们人数多,刺骨族因为掌握了晒盐的技术,还有这个洞府福地所以才能够养活这么多人。” “基本都是妇孺。”朱家点点头。 “根据禺民所言,林胡部每年春秋两季来收取粮食和食盐,以及一定的奴隶。”屠檀皱眉道“具体时间,可能就在这个月左右。” “也就是说,如果刺骨部落消失了,林胡部的人,一定会寻找,毕竟这是他们的食盐来源。”朱家弯腰抓起沙滩上的晶盐,搓掉了上面的沙子。 “朝歌城的位置林胡不未必能找到,毕竟青娘他们部落就没有成为林胡的羁縻,说明那边是林胡的势力范围外。”屠檀摇摇头“我主要担心的是,如果我们要开发这处矿山,就一定会跟林胡人遇见。” “如果只有千人,屠兄敢否虽我闯一闯?”朱家饶有兴致的问道。 “不是不敢,而是不愿?”屠檀摇摇头“各位虽然都有万夫不当之勇,但是毕竟寡不敌众,鸟群尚能伤及各位,更何况人群?” 虽然知道屠檀不是在嘲讽自己,朱家还是尴尬的摸了摸鼻子“有帝君的陷马坑,在加上临时训练一下山魈部的那些奴隶,应该能够拉起一个百人的队伍。” “如果不能全歼对方,放走任何一个人,都是后患无穷,一千人能够抵挡,但是上万人呢?”屠檀皱眉问道。 “胡人无法工程,以朝歌的城墙高度,固守一月应该没有问题,三日内挖铜千斤,以帝俊的冶铁之术,足以杀退万人。”朱家挑眉笑道。 “那十万人呢?”屠檀又问道。 朱家敲了敲脑门“差点忘记了,还有奴隶。” “千人尸体堆起来,都可以攻破城墙了。”屠檀叹了口气。 朱家跟屠檀大眼瞪小眼,最后相视一笑。 “咱们都能想到的东西,帝君自然造诣预料到了。”朱家轻笑道“你我却是庸人自扰了。” “不过朱先生能够如此多想,屠某自当感激不尽。”屠檀眼中闪烁着异色。 “我知道屠兄对我多有顾忌,但是屠兄不妨想一想,我于你们有何利害。”朱家满脸诚恳“王家公子与帝君此时相当于同舟共济,我作为家臣,岂会做损害公子之事?” “朱先生误会了。”屠檀笑着摇摇头“屠某不是担心揣测先生,只是恪尽职守而已,朱先生不也是嘛。” 朱家微微挑眉,笑着点点头“屠兄这句话说的倒是没错,不过除了公事之外,在下还是想要跟屠兄交好的。” 屠檀眨了眨,露出一个礼貌不是尴尬的微笑。 海洋是万物之母,这片浩瀚无垠的生命之源中,繁衍出世界上所有的物种,无私的奉献养育着生物们。 但是华夏作为一个河流文明,早期对于海洋并没有太大的了解。 华夏先民们习惯了靠山吃山之后,直接发展出了农耕和游牧,所以并没有跟海洋有过太大的接触,但是却对海洋充满了向往和畏惧。 即便是有一些依靠海洋繁衍的部落,也不敢说对海洋有多么了解。 但是王诩却知道,这片海洋是多么丰富的一座宝藏。 沙滩上那些遍地攀爬的海蟹,就是最好的证明。 月色下这些青色的海蟹像是一个个移动的鹅卵石般折射的月光,铺满了整条海岸线,而且还随着海浪不断往岸上涌。 王离瞪大眼睛看着那些人头大小的海蟹,那双粗壮的螯足钳子十分具有震慑力“怎么会这么大?真的是蟹?” “这还不是最大的,我知道有一种重量跟一钧重的螃蟹。”王诩用铲子铲掉螃蟹的钳子,拿起来掂量了一下,估计有五斤重,这么大的海蟹,在后世基本是不可见了,但是在这里,并不是最大的。 保守估计一下,这片沙滩上光是海蟹,就足够让族人们度过这个冬天了 禺氏部落的人们从来没有吃过海蟹,第一是因为没有火,第二就是因为打不过,没有武器工具和防御装备的原始人面对这么多海蟹,基本算是束手无策了,一钳子下去,就是一块肉了。 而且每年螃蟹上岸的时候,都是禺氏部落无法打鱼的时候,所以他们也把海蟹当成是一种海恶魔。 所以当王诩准备抓螃蟹的时候,禺春忠心勇敢的冲过来阻拦,手舞足蹈的鬼叫起来。 “闭嘴。”王离皱眉呵斥一句“他在说什么?” “禺春说这些恶魔会伤害到大帝。”屠檀笑着拍了拍禺春的肩膀,对他的忠心行为表达了赞赏。 王诩笑了笑“告诉他,从今以后,这片海域没有恶魔,只有食物。” 于是在所有禺氏部众惊讶的目光下,王诩带着屠檀等人开始在沙滩上捡螃蟹,王离已经架起了锅,等着螃蟹下锅。 海蟹是一种不需要任何调料,水煮清蒸就能够享用的美食,而且味道比河蟹更加奇妙。 之前说着永远不会吃螃蟹,河蚌这些带壳食物的王离,早就深深的沦陷了。 煮熟的海蟹被他开了壳之后,里面黄橙橙的蟹黄和扑鼻的香气让他流着口水说道“真香!” 王诩轻笑着摇摇头,又在海边的岩石旁边,找到了很多生蚝,海螺,蛤蜊,这些生蚝的个头,也大的吓人。 物产太丰富了。 王诩直起腰,看着一望无际的海岸线感叹道。 第一次吃到海产品的中原人们,眼睛都绿了了,一锅一锅的螃蟹出锅后眨眼就没了。 空气中海鲜煮熟的香味掩盖的海腥味,禺春和禺氏族人眼巴巴的看着王离等人大快朵颐,吞口水。 煮熟的海鲜香味已经压过了他们对于螃蟹的恐惧。 有几个年纪小的孩子,还捡着王离扔掉的螃蟹壳舔。 “把你的铁锹给禺春,告诉他,大帝赐予他火与锅,但是食物需要他们自己猎取。”王诩对着屠檀说道。 屠檀把嘴里的蟹钳嚼碎后吐掉,拿起旁边的铁锹走向禺春。 禺春得到铁锹后,在族人们期待的目光中,气势汹汹的开始铲螃蟹。 “别吃太多会肚子疼。”王诩皱眉看着王离旁边堆积起来的小山般的螃蟹壳“我说你怎么也是个富家子弟,别这么穷酸好嘛” “我这样的富家子弟,跟你们这样的羡门子弟怎么比。”王离翻了个大白眼“我们家做菜也就是周八珍什么的,只能说勉强下咽吧,跟你这种什么随便就能做出山珍出尘之味根本没法比。” 王诩听后翻了个大白眼。 王离说的‘周八珍’由两饭六菜组成: “淳熬“(肉酱油浇大米饭)、“淳母“(肉酱油浇黍米饭)、““炮豚“(煨烤炸炖乳猪)、“炮牂“(煨烤炸炖母羊羔)、“捣珍“(合烧牛、羊、鹿的里脊肉)、“渍“(酒糟牛羊肉)、“熬“(类似五香牛肉干)、“肝“(烧烤肉油包狗肝)。 虽然看着这些食物后世很普遍,但是解释一下它们的制作方式,就知道,现在舔着水煮螃蟹盖的王离,平时吃的东西有多奢侈。 淳熬和淳母相当于两种盖浇饭,但是这两种盖浇饭的配酱,就有一百二十多种酱料! 醢(y)六十瓮,醯(i)六十瓮。 共五齐、七醢、七菹、三臡等品种。 五齐,是指菖蒲、牛百叶、大蛤、猪腿、蒲菜这五种碎做的酱。 七醢,是指多汁肉酱、蜗牛、蚌、蚁卵、鱼、兔、雁这七种肉酱。 七菹是指韭、韭花、莼菜、冬葵、芹、苔菜、笋这七种腌菜。 三臡是指麋、鹿、獐制成的三种肉酱。 剩下的炮豚,捣珍,熬,肝等配菜更是相当于米其林三星厨师给你精心制作的各种料理。 奢华程度不说,光是人工消耗,在后代就是一个可怕的概念。 万恶的封建制度贵族。 王诩决定不去搭理这个不知好歹的家伙,让他吃撑拉肚子算了。 拿着洛阳铲找了块空气洞口多的地方,以洛阳铲下去,王诩就挖出了三只活蹦乱跳的皮皮虾。 挖了几铲子,皮皮虾就堆了一小堆。 放下洛阳铲,王诩觉得有点无聊。 物产太丰富了,让他一下子失去了被食物来源担忧的紧迫感。 这边的海鲜足够吃到入冬了,有了食盐之后可以大量腌制咸肉和咸鱼,再加上湿地那边的野物度过这个冬天没有任何问题,即便是把周边的那些小部落全部吸收了没有任何压力。 那么现在就剩下最后一个问题了。 他们的食物储备问题解决了,那些东胡人和肃慎人呢? 第五十七章 耻食周粟、甘饿首阳 第五十七章耻食周粟、甘饿首阳 食物,是生物存活的必要条件。 尤其是在冬天,食物就显得格外重要,于是很多动物就进化出,储存过冬粮食的技能,有些动物就进化出冬眠的技能。 人类在进化的时候,进化出了这两种技能。 他们一边储存粮食,一边冬眠,尤其是越往北面,严寒地区的人群,气温一旦下降到十度一下,他们基本上就不愿意出门了。 秦汉时期是华夏气温到达寒冷期的特殊时期。 《史记·乐毅列传》中记载“蓟丘之植植于汶篁“, 《史记·索隐》解释为“蓟丘,燕所都之地,言燕之蓟邱之所植,植齐王汶上之竹“。 意思是燕国山上的植物中种植着齐国汶水出产的竹子。 而孤竹国的国民,除了因为生殖图腾崇拜之外,也有孤竹国是当时盛产竹子的可能性,说明但是的辽北地区,气候还处于跟中原一样的温暖期。 但是在《汉书·武帝纪》有记载元光四年“夏四月,陨霜杀草“; 元狩元年“十二月,大雨雪,民冻死“。 元鼎三年“三月水冰,四月雨雪,关东十余郡人相食。“ 这些都是史料中,关于气候转寒的记载。 周向永在《续汉书·礼仪志》中还找到一个极端的例证:“永平元年六月乙卯,初令百官貙膢,白幕皆霜“。 他查看历史年代表发现,永平元年六月乙卯就是公元58年8月8日,8月初正是人们说的三伏天,汉明帝在这一天让百官参加祭祀宗庙的活动,却下起了霜。中原尚且如此,北方的严寒不难想象。 但是这种气候变化,不是一下子突然变化的,而是随着地球的运转,在百年间内缓缓变化的。 所以在秦朝时期,辽北即便严寒,也绝对没有后世那种普遍零下十几度入冬的情况。 辽北之所以被称为为苦寒之地,主要是因为人口稀少,文明落后,没有成熟的保暖御寒技术,以及当地原始人对于粮食认知的问题。 在辽北地区的胡人,多数都是渔猎为生,没有掌握建筑御寒技术,也没有掌握纺织制衣御寒的技术,到了冬天他们大多是都是住在山洞中取暖,大一点的部落或许会挖‘地宫’,御寒的服装除了部分胡人有兽皮之外,其他大多数人,都是树叶或者赤身。 所以早年期间的辽东以及东北地区,即便是冬天温度在十度以下,零度以上,这些衣不蔽体食不果腹的状态下,也会有大量人口冻死饿死。 因为不只是御寒的原因,更是粮食供应不足,摄入热能不足后造成的死亡。 到了冬天,动物们要么迁徙到了南方,要么冬眠进了深山,植物更是早就枯萎了,所以想要寻找食物,是很困难的事情。 于是人们另外一个储存过冬粮的技能就被点亮了。 靠近海边的部落意外的发现,盐能够延缓食物腐败之后,腌制技术成了辽东地区过冬主要的食物来源,于是每到入秋之是,辽东的东胡人和肃慎人,甚至更远的扶余人,沃沮人也会沿着渤海海岸线或者长白山山脉进入辽东地区,寻找过冬的粮食。 这个时期对于辽东原始山林对于他们来说,就是一处天然的过冬粮仓。 而且由于辽东山林是在太大了,即便是东胡这么庞大的族群,也没办法完全的控制。 但是这并不代表,这些东北地区的原住民们,不会发现有另外一个不明势力出现,并且带走了他们最重要的羁縻部落。 面对这支连匈奴都畏惧的游牧民族,王诩并没有想到什么,特别好的解决办法,所以只能期望,之前让屠檀布置的后招有效。 王诩让屠檀利用在东胡大部族的奸细来煽动那些大部族联合去掠夺燕国,这样一来就可以正面被王翦的大军牵扯住了。 只要东胡的大部落将目标放在战火弥漫的燕国上,那么这边那些小的东胡部落,王诩就有信心对付。 朝歌城的地理位置易守难攻,加上现在不断铸高的城墙,绝对不是几千个还未进化到青铜文明的东胡人能够攻下来的。 而且王诩还有秘密武器,就是弩炮。 当然,以现在的条件是造不出那种射程几百米的强力弩炮,但是制造一些射程百米内的弩炮还是没有问题的。 王诩的原理构造图,加上墨奎的机关术和涂山娘子的冶铁术,早就将弩炮给造了出来,只不过一直没有找到铜矿和铁矿打造大量的齿轮和片簧,无法实现大批量生产。 但是现在找到了第一个铜矿,很快这种射程十米左右,用直径30厘米粗的木桩,直接将一匹成年野猪射穿的弩炮,就会摆满城墙。 如果不是因为人手不足,王诩有信心依着座城,守住一个近万人的大型部落进攻。 因为扭力弹簧没有弄出来,控弩的人数要达到六个人以上才可以,如果扭力弹簧弄出来的话,控弩人数只需要三四个人就可以了。 还是人口的问题啊。 想到这些王诩叹了口气。 “大帝可是是在担心林胡部落的事情?”屠檀见王诩叹息,出声问道。 “我一向不喜欢战争。”王诩摇摇头“我在思索能不能用别的办法来解决这个问题。” 屠檀笑了笑“大帝仁慈,是那些奴国的幸运。” 东胡这些游牧民族在商朝时期,都属于奴隶方国。 “你跟东胡接触的多,能不能分析出他们具体的构造?我一直觉得,东胡不是一个完整统一的势力。”王诩笑着问道。 “东胡早先为土方,后为屠何,之后为山戎,至今为东胡。”屠檀回答道“当年帝武丁灭土方之后,土方成为我族奴国,为孤竹国所属,孤竹国八任国君亚微时特赦土方国,归还族名和族地,后土方国继承孤竹国之制,为孤竹属国。” “后来土方又叛变了?”王诩微微皱眉。 “周贼篡位之后,孤竹国君伯夷与大巫叔齐领兵回援,赶到朝歌时却也无力回天,帝辛已经自焚于朝歌城内,在途中遇见了姜子牙的周军,姬发让国君投降,国君和大巫宁死不降,以寡击众,最后战死在首阳山下,却重挫周军,打的姜子牙忌惮孤竹国实力,于是借姬发之口,编造了国君与大巫‘耻食周粟、甘饿首阳’之事,蒙骗了九任国君亚凭。”屠檀恨声说道。 王诩微微挑眉,之前在就好奇孤竹国虽然崇尚礼乐文化,但是在军事上并不弱,首先作为殷商发源地,商朝最后的退路,一定会得到重点培养的,而且孤竹国负责帮商朝镇守边疆,没有实力的话早就被北方游牧民族给灭掉了。 所以‘耻食周粟、甘饿首阳’这个典故虽然看着让人感动,充斥着仁义与兄弟谦恭之美德,但是实际上并禁不起推敲。 采薇在后来典故中,主要就是指伯夷与叔齐的典故,后来被改编成《采薇歌》和《小雅·采薇》,但是这些都是讲述战争的诗歌,书名这个典故在当时,应该是与战争相关的。 不知道后来怎么就变成了,纯美德精神的典故。 而且姜子牙那种兵神人物,都对伯夷和叔齐如此推崇,可见当时那场战争如何惨烈,彰显的不只是仁孝之德,更有忠义之礼。 “登彼西山兮,采其薇矣。以暴易暴兮,不知其非矣。神农虞夏忽焉没兮5,我适安归矣?于嗟徂兮,命之衰矣!”王诩轻声叹息。 “但是在贼子周公旦平定四方之时,孤竹国和土方国多次将周军击退,周公旦见久攻不下,便退而求次,将燕地封给了与他又间隙的召公奭。”屠檀继续说道。 周朝建立不久后,周武王姬发没有完成统一就死了,他的弟弟周公旦摄政,开始统一之路,当时召公奭则与周公旦政见不符,后来被封在了蛮荒的燕地,但是没想到,原来主要是因为孤竹国和土方的关系。 怪不得本来与周公旦齐名的召公奭却被封王之后,没有就任,而是被留在了镐京。 “周公旦忌惮召公奭的势力太大,将他留在镐京当人质,将他的家族封在这么一个偏远荒芜的地方。希望借助孤竹和土方之手削弱召公奭的势力。”屠檀继续说道。 “但是周公旦没想到,召公奭能够跟孤竹国和土方国和平相处?”王诩皱眉问道。 “召公奭的儿子,将一个女儿讲给了土方国。”屠檀叹了口气“于是土方国便背叛了孤竹国,双方夹击之下,我们只能退守山林,不久燕国转头就将土方吞噬,土方国君带着亲信逃入了山林再次归降,改为屠何国。” “那后来变成了山戎,是又叛变了?”王诩似乎猜到了什么,这土方连续叛变三次,也确实是够无耻的。 “弑杀了周幽王的西夷犬戎逃到了辽东,最后融入了屠何,名为山戎,再之后就是齐桓公东伐,我们孤竹,以及下面三属国,无终,令支,山戎就彻底失去了联系。”屠檀神情有些尴尬的说道。 王诩眯起眼打量着屠檀“屠何,应该是以屠为姓吧。” 屠檀嘴角一抽,讪笑道“大帝明鉴。” “怪不得连墨奎都要尊你一声屠兄。”王诩轻笑道“那么敢问屠何国君,山戎到底与东胡有无关系?” 第五十八章 逃离苦难的清晨 第五十八章逃离苦难的清晨 山戎,一个出现在史书中,以蛮族身份差点灭了传承周朝有点燕国,逼得燕王向齐桓公求助,最后齐桓公差点因为北伐山戎而困死在山中,幸好有管仲这个,知识储备量可怕的逆天大佬,他利用马能认识回家路的这个本能,最后解救了齐桓公。 同时也留下来脍炙人口的‘老马识途’典故。 更同时的就是造成了孤竹国的直接灭亡。 这样一来就能解释清楚了,毕竟如果山戎真的是源自屠何国的话,没道理后期能够逆天发展,逼得燕国都束手无策。 但是如果是当年攻破镐京的那批犬戎遗民的话,就解释清楚了,因为那批犬戎不只是少数民族,还有造成东周灭亡的申国一脉,这些人不但掌握着彪悍的兵力,更有中原的各种技术以及财富。 所以很明显,屠何国应该是被灭国了,屠檀这一脉是幸存者。 屠檀跪在地上满脸苦涩“屠何早已被山戎取代,请大帝明鉴。” “屠何王族就剩你一脉了?”王诩问道。 “到臣这一代,屠何只剩下六个人。”屠檀突然哽咽。 王诩叹了口气扶起屠檀“也是苦了你们,六个人也不忘灭族之仇,其余五人,都安插在东胡内部?” “东胡是由五大部组成,东胡部,令支部,无终部,山戎部,白狄部,五部人口数十万,控弦之士二十万,羁縻部落无数。”屠檀沉声道。 “怪不得你有把握煽动东胡入燕。”王诩笑了笑“墨奎曾经说过,另外三部当年都是商臣。” “时过境迁四百余年,他们到底还记不记得孤竹,臣也不清楚。”屠檀神色默然的摇摇头。 “东胡五部之间的关系如何?”王诩又问道。 “同气连枝。”屠檀恨声道。 “终有一天,我会帮你恢复屠何部的荣耀。”王诩拍了张屠檀的肩膀。 屠檀身子一颤,跪伏在地上“屠何永为商臣,屠檀更是别无所求,愿侍大帝鞍前马后。” “这种话,说过一次就够了。”王诩微微一笑,然后又看向大海“矿山开采在林胡羁縻必经之路,如果真的如禺民所说,林胡是个千人的部落,那么负责羁縻的战士不会太多,但是可能会有不少奴隶。” “臣会带着青子他们五十人,将林胡羁縻之人尽数劫下。”屠檀信誓旦旦的说道。 王诩摇摇头“青子他们的战斗力太差,又不会骑马,对方若是来了百人,你根本拦不住。” “有大帝的陷马坑和手弩,臣有信心。”屠檀继续说道。 “这不是有信心的事情。”王诩笑了笑“我们需要的是尽量稳妥的争取时间,除了禺氏部族,这周边还有其他部族,羁縻的队伍至少要用两个月的时间才能返程,也就是说,我们至少还有两个时间。” 屠檀皱起眉。 “交给朱家吧。”王诩笑道。 “大帝”屠檀欲言又止。 “我们是盟友。”王诩莞尔一笑。 吃到胃里开始反酸,王离终于恋恋不舍的放下螃蟹,起身伸了个懒腰,看了看远处贪婪暴啃螃蟹的野人们,有些不悦的撇撇嘴。 如果是在咸阳,这样奴隶般野人敢跟他吃一样的东西,早就被他抓起来吊打一顿了。 但是现在,他似乎没了这个心思,跟王诩待久了,他开始慢慢分不清奴隶和人之间的区别了。 目光四下搜寻了一下,最后在远处的礁石之上找到了王诩。 由于距离远,夜色又黯淡,站在礁石上的王诩挺拔的身姿在月光的照应下,像是深处月宫中的谪仙一样飘忽。 王离不自觉的眯了眯眼,轻笑一声。 “公子,贪食伤身,怎么又忘记了?”朱家略微责备的声音传来。 王离转过头看了眼朱家,还有被他带过来禺民,皱起眉“这老头想通了?” 打发走旁边看着锅里螃蟹蠢蠢欲动吞口水的禺民,朱家笑了笑“如果不是帝君仁慈,他连想通的资格都没有。” 王离眨了眨“也对,一般他这样的首领被俘虏之后,基本第一时间就被杀头了。” “所以说,帝君虽然足智多谋,但是在某些方面,也显得不成熟。”朱家笑道。 “成熟?”王离微微挑眉“师父指的是御人之道?” “没错,即便野人淳朴,但是依旧是一个利益集体。”朱家点头说道“如果不第一时间解构集体,吸纳之后会出现很多麻烦。” “这个问题,我说过他妇人之仁,当初屠檀和墨奎袭击我们的时候,我就劝他杀了其中一个,结果。”王离笑着耸了耸肩。 “哦?屠檀和墨奎袭击过你们?”朱家眯起眼,眸子里闪过一丝戾色 “可能主要是他。”王离摇摇头“不过现在看来,他还是大帝。” 朱家皱起眉。 “他身上有一股特殊的力量,你有没有感受到?”王离问道。 “那是羡门身份,以及莫测的才智带来的错觉。”朱家沉声道。 “或许吧,不过我还是觉得不一样,至少我们能走到这边,都是他的功劳。”王离笑了笑。 朱家咂了咂嘴“如果没有我们,公子也觉得他们能走到这里?” “会,只不过可能进程会慢一些。”王离轻笑道“你还记得前两天试验的那个弩炮,还有手弩嘛?” 朱家皱起眉,回想起那天试验的那个威力强大的弩炮,到现在还有些心有余悸。 秦国拥有着天下最先进的军备,但是那种弩炮确实闻所未闻,能够射出女子腰粗般的木桩,在五十米内轻易的射穿一直成年野猪,这种杀器确实惊人。 而且王诩还涉及了一款手弩,虽然射穿和杀伤力不足一石弓,但是携带轻便,上弦更是一个小孩子就能完成。 秦国的擘张弩是六国最先进的,依旧需要一个成年男子双手并用腿力才能上弦。 手弩和弩炮,确实让朱家大开眼界。 如果真的有这两种工具,王诩确实能够带着那些老弱病残们慢慢走到这里。 想到这些朱家忽然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 “我之前一直跟他打趣,说他离不开我的支持。”王离勾起嘴角笑的有些淡漠“但是现在想想,我们的价值,随着时间会慢慢消失。” 朱家抿起唇,没有出声。 “如果不做些什么,我们真的就成了,有求于人啊。”王离伸了个懒腰,看着朱家笑道。 朱家摇摇头“即便如此,公子也不要妄自菲薄,我们的价值,不止是这五十家臣,而是您啊。” 王离微微挑眉。 “帝君想要在辽东之地立足,就不可能离得开王家的默许。”朱家笑道。 王离摸了摸下巴,哑然失笑“是嘛?” “不过公子说的没错,我们确实得找点事情做。”朱家笑道“从禺民那里得到的消息,负责这边羁縻收税的东胡部叫做林胡。” “林胡?不是被赵国灭了嘛?”王离微微挑眉。 “应该不是那个林胡,只是同名。”朱家翻了个白眼“那个部落人口过千,奴隶可能会更多。” “千人啊?”王离眸子一亮,跃跃欲试。 “我准备在这守株待兔。”朱家说道。 “可以,只要你们拦住第一批羁縻者,入冬之前,我们就能歼灭林胡这个小部落。”王离眸子里的光芒更甚,舔了舔嘴唇有些兴奋。 “大将军二十三岁带着三百骑入赵地,夜袭武安,歼敌人九百,一战成名。”朱家轻笑道“虎父无犬子,相信公子第一站也定能旗开得胜。” “我们凑不齐三百骑,不过还好胡人的装备并不精良,也无高墙可依。”王离笑道。 “至少要告诉帝君,我们来,不是蹭吃蹭喝的啊。”朱家也看向远处礁石上的王诩笑道。 今天对于禺氏部族是一个值得铭记的日子,今天他们第一次尝到了熟食的味道,更知道了原来被他们恐惧了数辈的海恶魔是能吃的,最主要的就是从明天开始,他们就要离开这个他们并不眷恋的祖地了。 对于禺氏部族的人来说,祖地中所有的回忆都是悲伤的,因为他们从出生起,就是那些骑着马,围着兽皮的东胡人奴隶。 东胡人不但抢走了他们的粮食,火和工具,还抢走了他们的父亲,兄弟,有时还会抢走他们的母亲或者女儿,对于那些强盗,他们不敢有任何反抗,只能选择服从。 所以他们对于这个祖地,没有任何美好的记忆。 他们也曾经疑问过,为什么他们要承受这些苦难,萨满只是告诉他们,他们是被天神诅咒的人。 于是他们每天虔诚的跟着萨满祈祷,祈祷能够早日结束这样的苦难和诅咒,但是虔诚并没有换来苦难的结束,反而换来了日复一日的绝望和失望。 其实他们早就不相信天神了。 但是当那个点燃祭坛,要带他们走出苦难的男人出现后,他们又开始相信天神了。 因为,天神真的降临了! 当清晨的第一缕阳光划破黑暗,点燃光明之时,他们走卖出了逃离苦难的第一步。 看着骑马走在最前面,身材伟岸,笑容温暖的男人。 禺氏族人在心中发誓,他们将会实现自己曾经无数次祈祷的誓言。 将一切,都奉献给天神。 包括生命。 第五十九章 天上掉下来的大馅饼 第五十九章天上掉下来的大馅饼 对于被困在海边不知道多少年的禺氏族人来说,外面的一切都是新鲜的,他们的活动范围因为各种因素,被局限在很小的范围内。 他们也知道有树有草,但是大多数人都没有亲眼见识过,林中的树木比他们想象中要更高大,花草也更加美丽,偶尔还能看到一些他们觉得可爱的虫子。 看了一辈子海洋动物,让他们的审美早就变得畸形了。 唯一的不好就是,走在沙土地和岩土地上,对于从小生活在细沙中的禺氏族人很不友好,刚走到铜山附近,还没走进山林中,已经很多人的脚被割破了。 王诩看见几个孩子的脚走的血肉模糊后,下令停止前进。 “怎么了?”王离不解的问道。 “再这么走下去,不等走到朝歌,他们就费了。”王诩摇摇头“你带着人快马回朝歌,让墨壬赶着,马车带着草鞋和皮鞋来。” 王离皱眉看了眼禺氏族人的状况,点点头“等我。” 说完王离带着朱家和几个亲信,快马消失在密林见。 “屠檀,你去教一下他们分辨一下林中什么东西是危险。”王诩皱眉看着一个小孩从地上抓起一个不明植物就往嘴里塞,感觉照这么下去,这些人没等走到朝歌,就被自己给毒死或者坑死了。 没有常识果然是一件可怕的事情。 同时王诩也感叹人类祖先的伟大。 如果不是祖先积累下的经验,人类可能早就灭绝了吧。 王诩又把禺春叫过来,把军工铲扔给他,让他在山脚下开始挖坑。 对于王诩的命令,禺春自然不会有任何意见,挥舞着军工铲开始工作。 王诩骑着马在绕着铜山转了半圈,觉得这里的矿产资源足够他挥霍很多年了,而且根据地形来看,铜山周边应该有煤炭或者石煤。 王诩拿出地图估算了一下距离,从朝歌修到这边至少得二十公里,这个大工程不是他们现在短时间能够修成的,但是如果靠着马车运输,把所有的畜力都用上,一天顶多能够运输三百公斤,至少需要一个月时间才能完成战略储备,时间太紧迫了。 爬上铜山用望远镜勘察了一下地形,王诩决定还是直接在这边建立一个根据地,这样距离海边近,还能够趁着秋天这个时节,多吃点螃蟹和皮皮虾。 屠檀听了王诩的提议后有些担忧“根据禺春所说,这边还有其他部落,铸成冶铁会引起浓烟,很容易打草惊蛇。” “那也没办法。”王诩摇摇头“运输成本和消耗太大了,还不如直接建城。” “但是此地是平原,无地势可守。”屠檀抿了抿唇“建城可以,但是大帝不可坐镇于此。” 王诩笑着摇摇头“放心吧,不用担心我的安慰,你只要能够在短时间内将周边的零散部落全部收服,我们这边自当高枕无忧,至于林胡羁縻者,朱家既然说他能够解决,那就交给他。” 屠檀点点头“对了大帝,根据禺春所说,湿地那边的畜生过不久就会迁徙离开,如果咱们要抓捕那群马仔,可能要尽快了。” “事情还真多啊。”王诩笑着摇摇头“不过没关系,一步一步来,只要大家众志成城,所有问题都会迎刃而解的。” “众志成城。”屠檀笑着拱拱手,招呼了一声,催马去勘探地形了。 王诩继续往铜山上爬,这座后天形成的矿山海拔不到七十米,但是山上物产却还挺丰富的,一边爬上一边让禺春等人挖一些认识的植物,其中最让王诩开心的就是山腰有大量枣树,此时正是果期,龙眼大小的不知名野枣味道却异常的甜美。 让人摘光了枣树分发给其他人充饥,剩下的枣树全部连根挖起来,准备移栽回朝歌。 枣树是华夏文明中重要的一种农作物,地位甚至在汉朝时期堪比五谷。 《史记·货殖传》有“安邑千树枣,此其人皆与千户侯。”的记载。 经营枣树千株,在当时收入与一个千户侯相当。 主要是因为枣树好养活,而且产量极大,红枣又可以当做粮食充饥,即便在后世,枣树种植也是重点林木工程。 之前在林中王诩就一直在寻找野枣树,不过搜寻了方圆十里,也才找到几十棵,没想到这边就有一大片,上百株。 除此之外,王诩还发现山上有大量刺猬和兔子,每个的膘肥体壮的吓人,篮球大的刺猬从树丛里钻出来,真的很吓人。 登到山顶后,海风带着湿气吹得脸生疼,四面环境一览无余,王诩用望远镜仔细的勘察了一遍地图后发现,这边确实不是一个很适合建根据地的地方,因为这里其实属于一个低洼区,方圆几里内都被密林覆盖,南面则是海边,如果被包围,只有正面突破一条路可以走。 王诩试图找到未来鼎鼎大名的求仙入海口,却发现是徒劳,这个时候整个区域都是山林密布,什么也看不到。 遗憾的收起望远镜,王诩揉了揉被海风吹僵了的脸,开始下山。 山下不少禺氏妇人已经开始学着收集干柴,在山脚挖坑了,这些妇人才是部落主要的劳动力,所以对于体力劳动她们很容易就上手了。 一群没穿衣服的妇人甩开膀子挥舞铲子的画面,还是挺震撼的,为了不给自己心里留下阴影,王诩选择眼不见为净。 等了一会儿屠檀就回来了,回来时脸上满脸欣喜。 “回禀大帝,西南三里也有一处湿地,水源充沛而且像是一条小河,只是不知通向何处,如果在那边筑城,事有不妙的话可以乘船顺流而下。”屠檀大喜道。 “有水源就是好办了,带我去看看。”王诩起身笑道。 屠檀面露难色“额,大帝稍安勿躁,那边还栖息着大群巨兽。” “嗯?”王诩皱起眉“什么样的巨兽。” “应该是鹿,但是体型庞大,长相也怪异,像是牛头却无角,说是马像脸又不像。”屠檀形容了一下“反正十分怪异,但是我总觉得,有点眼熟。” “能够有多大?”王诩也听得迷糊。 “我没敢靠近,就远远的看了一眼,估计得有八尺高。”屠檀眨了眨眼。 王诩皱起眉“是不是跟墨壬带的那个帽子长得很像?” 屠檀愣了下一拍脑门“还真是!我说怎么这么眼熟又碍眼!” 王诩咧嘴笑道“那叫驼鹿,没有角的都是母鹿,身边应该有不少幼鹿,鹿群估计有多大?” “嗯估计应该不下百头,因为没敢靠近那处湿地,不能确定。”屠檀说道。 “看来这下我们倒是要发财了。”王诩眯起眼,笑的开心。 如果能够驯养驼鹿,那么这种体重力量极强的大家伙将会成为最好的畜力,甚至超过水牛。 而且更重要的是,如果能够培养好的话,王诩想要培养出一直驼鹿骑兵。 这一路上见识过马匹在山林中的局限之后,王诩就在想,有没有什么坐骑是适合在山林中作战的,毫无疑问,驼鹿是最适合的。 首先山林中奔跑是要限速的,速度和灵活是无用的,另外就是长途跋涉的耐力,其次就是冲锋时的爆发力。 虽然没有见识过驼鹿的爆发力,但是从王离的描述中,这种巨兽的爆发力应该十分强大,而且最重要的是,驼鹿的体型巨大,带有极强的威慑力。 从墨狼对驼鹿的描述中可以看出,辽东的游牧民族对于这种巨兽是有敬畏之心的,如果能够驯服这种巨兽当坐骑,那么在对战东胡或者肃慎的时候,从气势上就高人一等了。 驼鹿骑兵在历史上倒是有人驯服过,典国王查尔斯十一世什么新招怪招都敢用,其中之一是训练驼鹿当骑兵。 听起来有一点新奇,但在靠近北极的欧洲北部地区,驼鹿耐寒,负重能力强。 早年西伯利亚原住民都骑着驼鹿打仗,它跑得比哥萨克骑兵还要快。 因故,沙皇伊万下令禁养驼鹿。 直到20世纪30年代,苏联还试验过机械化时代下运用驼鹿部队。 然而,苏芬冬季战争表明,这种古老动物禁不住现代炮火的惊吓,驼鹿部队就此退出战争舞台。这对驼鹿来说真是一大幸事。 所以驯鹿作为坐骑,毫无疑问是战争利器。 之前以为辽东地区凑不齐太多的驼鹿,要往更远的黑龙江或者长白山深处去抓,没想到这这边也能遇见驼鹿种群,真是天上掉的大馅饼。 对于王诩的想法,屠檀则十分担忧,因为驼鹿太大了,比他见过最大的马都要高大很多,这样巨大的生物要如何驯服? 屠檀自问武功不弱,即便面对宝马甚至野马,他也有信心单人驯服。 但是面对驼鹿,他真的一点信心都没有。 抛开驼鹿巨大的体型,光是那厚重的皮毛,屠檀都感觉刀剑难伤,这样的巨兽万一发起狂来,要怎么控制和驯服? 不过看着王诩兴致勃勃的神情,屠檀又莫名的放下心来。 毕竟一路的事实告诉他,大帝是不会错的。 第六十章 恃宠而骄 第六十章恃宠而骄 朝歌到铜山的路程,一来一回就算王离快马加鞭,至少也得六七个小时。 本来王诩以为他们下午才会回来。 但是没想到,午饭还没吃,王离就带着大批部队来了。 而且不止是带来墨壬的狍子车,还有墨丁的五十男奴以及墨怜的一百火凤部,所有人都是身披木铠,腰胯长刀,背后背着军工铲,标准的备战时的装扮。 “怎么?有人敌袭?”王诩看到他们如此装扮心中一惊,沉声问道。 身披轻铠的墨怜英姿飒爽的从一只狍子上跳下来,甲胄包裹的小脸一片冷漠之色,紧抿着唇单膝跪在王诩面前,一声不吭。 后面其他战士也都跪下,一声不吭。 王诩都吸一口冷气,声音有些微颤“真的出事儿了?” “大帝一夜未归,孤竹国的天就塌了,还有比这更大的事情嘛?”墨怜的声音声音,但是依旧能够听出一丝哭腔。 王诩长出一口气,尴尬的摸了摸下巴,弯腰要把墨怜扶起来,却发现这丫头虽然瘦,但是倔起来力气一点也不小。 王诩微微挑眉。 “臣等接应大帝回朝。”墨怜倔强的说道。 大有一副,王诩不答应,她就不准备起来的耍赖姿态。 王诩不禁哑然一笑,瞥了眼笑容玩味的王离,挥挥手“那你们就跪着吧。” 墨怜一怔,瞪大眼睛看着王诩,随后眼眶迅速的红了起来,眼泪围着眼珠转的委屈模样十分怜人。 王诩却不为所动,还敲了敲墨怜的亮银色铁盔“涂山娘子能把铁提炼成亮银色,果然技艺非凡。” 墨怜小嘴动了动,委屈的吸了吸鼻子,咬着唇倔强的瞪着王诩。 禺春和禺氏族人也停止了工作,都好奇的看向这边,不过每个人眼中都透漏着羡慕,虽然孤竹国没有桑麻,但是大量的兽皮,用中原之意技术制作的衣物会显得更加华丽,尤其用豹子猞猁貂皮或者熊皮蛇皮缝制的衣服,十分引人注目。 孤竹国最底层的男奴穿的衣服,都比禺春见过地位最高的林胡人好看。 “还好你们不傻,城中还有墨奎和涂山娘子留守。”王诩扫了眼跪在面前的族人,轻笑道“你们也不准备起来?” 墨丁和墨壬对视了一眼,无视墨怜刀子般的目光,笑嘻嘻的站起来“我们就说大帝是天神下凡,根本不需要我们担心。” “你们俩给我等着!”墨怜眼中都要冒出火了,从牙缝中挤出这几个字。 王诩一夜未归吓坏了墨怜,但是墨奎他们却都认为王诩没事儿,但是迫于墨怜的威胁,他们天还没亮就开始披甲沿途开始寻找,在湿地没有找到王诩他们踪迹的时候,墨壬他们确实吓了一跳,但是也没太着急。 但是却急疯了墨怜,要不是刚好碰见王离他们回来,墨怜很可能把这两个没心没肺的家伙踹进湿地里喂鸟。 来的路上也商量好,死皮赖脸的求着也得把王诩带回去,不能让他在涉险了。 这是标准的女性思维,而墨壬这些男人则对王诩除了精神上的崇拜和信赖之外,更多的是对王诩的尊重,一个帝王愿意为了族人亲力亲为,毫无疑问是最让他们感动的。 在墨壬和墨丁的煽动下,所有人都犹豫这依次站起来,最后只剩下两个人还跪着,一个就是墨怜,另外一个就是青娘。 王诩给墨壬安排工作,让他带着人跟着屠檀去挖陷马坑,准备活捉一波驼鹿,又让墨丁带着火凤部的女性,跟禺氏部族的人好好交流交流,起火做饭。 交代好事情之后,王诩看向还倔强跪在原地,肩膀一抽一抽在哭泣的墨怜,叹了口气走过去,蹲在她面前,把她的铁盔摘下来。 几缕秀发也被带下来了,凌乱的贴在墨怜的脸颊上,给她本来就惹人怜的小脸更增添了一份娇弱。 王诩轻笑着捧起她的脸,拇指擦拭着脸上的泪痕“你这种行为,就做逼宫知不知道?” 被王诩捧着脸,让墨怜的脸颊也不自觉的开始发烧,烧到大脑都空白了起来,傻愣愣的看着王诩“什么是逼宫?” 墨怜的哭腔鼻音十分软萌可爱,听得王诩手一抖。 “就是仗着我宠着你,恃宠而骄威胁我。”王诩声音也不自觉的轻柔起来。 墨怜瞳孔一缩,弯腰要叩首“臣绝无此意!” 王诩扶住她,没让她磕成功轻笑道“我当然知道你是担心我的安危,不过如果我真的从了你,大帝的威严何在?” 墨怜本来红透的小脸突然变得惨白,神情也开始惶恐。 “你以后是要统御万民的司徒,万民之祭祀都在你身,你如何表率,将影响着所有人,千万不可再如此冲动。”王诩动作温柔的帮墨怜整理好仪容,柔声道“记住,我不在,你便要肩负起统领族人的重责,千万不要辜负我对你的期望。” 墨怜的瞳孔开始剧烈的顫抖起来,下意识的抓紧王诩的手臂“大帝不” “好了,青娘,带着司徒去休息一会儿吧。”王诩打断了墨怜的话,对着后面的青娘说道。 青娘行了一礼后,从王诩手中接过墨怜,走向树荫的方向。 “历代女子难堪大任,不是没有道理的。”王离的轻笑声从后面传来“决事不明容易惹出大麻烦。” 王诩转头看着王离“你知道你离家之后,最伤心的是谁吗?” 王离愣了下,笑容僵在脸上。 “世间的大事有很多,对于你母亲来说,秦国如何天下如何,与她无关,因为你就是她的大事。”王诩目光深邃的盯着王离。 王离下意识的回避。 “女子治国或许会显得有些意气用事,但是这是天性使然,但是再仔细想想,失去了这种温柔的意气,统治的方式真的更好嘛?”王诩轻笑道。 “哼。”王离轻哼道“那你觉得更好嘛?假如没有找到你,损兵折将给孤竹国造成的损失谁来负?” “这个问题没有意义,想一下你到现在,有后悔过离开咸阳嘛?”王诩轻嗤道。 王离再次一怔,沉默的抿了抿唇“无趣。” “那就找点有意思的事情做。”王诩摇摇头“我要在此地建城,所以周边的小部落都要收服,另外还可以找一下藏在山林中的蛮族。” “在这儿建城?你确定?”王离皱起眉。 “往返运输成本太高,时间来不及,还不如就地筑城,屠檀他们去的地方是一处水草丰美的湿地,适合筑城。”王诩笑道。 “费劲,给我一百铁骑,整个林胡部我都给你端来。”王离翻了个白眼。 “会有机会的。”王诩神秘一笑,翻身上马,回头看了眼墨怜的方向。 见王诩要走,墨怜下意识的就要站起来,但是转念一想又站在了原地,看着王诩和王离纵马向南离去。 “主人如此做是对的。”青娘在后面柔声道“大帝对你有所重托,您应该考虑更多一些。” 墨怜微微蹙起眉,表情渐渐冷漠,薄唇抿成一线“你也觉得,我的决定是错的?” “主人心切大帝安慰,心思天神可见。”青娘躬身说道。 “哼,我不要天神可见,我只要他知道就好。”墨怜轻哼一声,眸子坚毅起来,走向那群禺氏的妇孺,她要在最快时间内,吸纳掉这些妇孺。 等王诩和王离赶到湿地的时候,屠檀他们已经挖了一条十米长,两米长的壕沟。 “这些可都是未来的宝贝,要是摔断了腿我会心疼死的。”墨壬蹲在树枝上,目光贪婪,神情变态的盯着远处湖水边休息的驼鹿群。 那个表情像是一个单身了三十年的处男,看见一丝不挂的女神一样。 “没有发现公驼鹿?”王诩皱眉问道。 “目前还没有,都是母的。”墨壬从树上跳下来“粗略的数了数,有六十多只成年驼鹿,近百只幼鹿,最高的不过四尺。” “远处可能还有,但是我们看不见了,还得请大良造用千里眼一观。”屠檀也笑道。 “小意思。”王离笑了笑,动作灵敏的攀上树枝,用望远镜四处看了看“远处有一些马鹿和其他生物,似乎没有驼鹿了,但是数量也不少,想要都驱逐出去,得费点力气。” “六十多只母鹿,战斗力未必比公鹿差。”王诩看了眼墨壬笑道“尤其是带着崽子的母鹿,性格更加火爆。” “我跟屠檀商量好了,兵分两路,他去吸引母鹿注意力,我带人去抓小鹿,然后以小鹿当诱饵,引母鹿入坑。”墨壬信心满满的说道。 王诩微微挑眉“哦?这个声东击西倒是不错。” “嘿嘿,多谢大帝夸奖。”墨壬憨笑道。 “这憨货不知道怎么突然开窍了,竟然能想到这种计谋。”屠檀也笑道。 “我还以为你是出的主意。”王离惊讶道。 “是我自己想出来的。”墨壬骄傲的挺直了腰板“昨天我看到狍子群里一只公狍子趁着头鹿跟另外一只狍子打架的时候,和其他的母狍子交配后想到的。” 王诩不禁哑然失笑,没想到墨壬竟然还有举一反三这个技能。 “还有这种操作?然后头鹿没有发现?”王离关注点则在另外的地方。 “发现了啊。”墨壬满脸坦然“所以那只公狍子就被头鹿给撞死了。” 说完墨壬还拍了拍屠檀的肩膀“这个故事另外的启发就是,上了母鹿之后要快点跑,要不然被头鹿抓到会似得很惨。” 屠檀冷笑着把鞘刀抽出了一寸。 第六十一章 伤亡惨重 第六十一章伤亡惨重 计划没有变化快,用来形容墨壬现在的心情很合适。 声东击西计谋虽然看似十分很适合,但是墨壬忽略了一个事情,动物跟人似乎不太一样。 激怒这个情绪,一般只能在人类群体中才会出现。 在动物群里中,激怒这种情绪只能存在个体,或者个别群体,绝对不会感染到整个群体中。 除了因为动物直接没有太大的情感交流之外,更重要的是没有太多的利益牵绊关系,所以在个体受到攻击或者袭击之后,其他的动物除了受到惊吓之外不会有其他反应。 这是动物进化中积累下来的基因记忆。 因为在食物链中,只有人类对于猎杀猎物是贪婪且无止境的。 所以当鹿群被袭击的时候,其他的鹿除了受到惊吓之外,就选择了置之不理,事不关己的继续做自己的事情。 看这屠檀的箭射伤了一直母驼鹿之后,却没有引走其他母鹿后,墨壬表示很受伤。 “经验都是在失败中积累的。”王诩笑着安慰道。 墨壬耸着肩膀,一脸的生无可恋,提着长矛去帮屠檀猎杀母驼鹿。 即便是没有角的母驼鹿,依旧不是一个人能够对付了,驼鹿的皮厚加上暴躁的性格,除非直接砍掉它的头,否则就算它浑身千疮百孔,也会追着你到天涯海角的。 “真是凶悍顽固的动物啊。”王离看着远处被十几只长矛刺穿,依旧倔强挣扎着要站起来的母驼鹿感叹道。 “也是冷漠自大的动物。”王诩则在观察着鹿群的状况,母驼鹿临死前的惨叫声确实引起了鹿群的注意,但是却没有引起大的骚动,驼鹿群的性格也很稳重啊,确实是做骑兵的不二人选。 “怎么说?”王离挑眉问道。 “因为过于自信自己的力量,所以在逃跑的时候没有逃跑,因为冷漠,在同伴死亡的时候也没有反应。”王诩笑着说道“不过等到在死几只,他们就会开始惊慌起来。” 王离微微皱眉,陷入了沉思。 在屠檀他们诱杀了二十多只母驼鹿之后,如王诩所料,整个驼鹿群都开始惊慌起来,所有一头鹿再趴在草地上怡然自得,全部都站起身焦躁的走来走去,而且所有小驼鹿都被保护在最中间。 屠檀再次踏入警戒线的时候,一只身材最庞大的母驼鹿仰头怒哞一声,主动向着屠檀冲了过去。 面对主动出击的母驼鹿,屠檀明显吓了一跳,手一抖,箭有些偏的射伤了母驼鹿的肩膀。 母驼鹿再次怒哞一声,加快了速度,同时身后所有的母鹿都跟着怒哞着冲向人群。 万马奔腾的景象王诩没有就见过,但是五十匹马齐奔的场面还是看到过的,但是跟这四十几匹驼鹿奔跑起来的场面相比,真的像是自行车跟汽车的区别。 负责接引的墨壬等人有的都来不及上马,就四散逃窜近山林中,免得被鹿群踩死。 王离紧张的站起身,抓着铁枪翻身上马对着王诩沉声道“你先躲一躲吧。” 王诩点点头,退到陷阱后面,看着王离吹着骨哨召集逃窜的战士,催动战马追上一直母鹿后,铁枪如毒舌般刁钻的刺进了露屁股。 王诩嘴角抽搐了一下,对王离大有改观。 确实在战场上,王离是一个合格的统帅。 同时也证明了,一个合格的统帅在战场上的重要性,因为惊慌失措而被鹿群追散的墨壬等人,在王离的带领下恢复了冷静,仗着能够在树上攀爬的优势,躲过了驼鹿们的踩踏冲撞。 屠檀和其他人的远程攻击对驼鹿群的杀伤力已经不大了,只能依靠近战和武器之力,慢慢磨杀这群发疯的母驼鹿。 好在驼鹿们没有太高的智商,在它们宁可撞树撞得头破血流也不愿意换目标的情况下,屠檀等人逐个击杀。 战斗持续了将近半个多小时才结束,在最后一只母驼鹿的悲鸣声中落幕。 孤竹国和王家军加起来一百三十四人,又十几个被驼鹿踩断了腿,有三个还被撞昏过去了,可谓是死伤惨重。 不过好在没有人员伤亡。 所有人都狼狈不堪,身上都是混着鹿血的泥泞,来跟王诩请罪。 王诩站在高岩上,俯视这群‘残兵败将’轻笑道“起来吧,作为第一战,没有伤亡已经算是成功了。” 墨壬等人听后羞愤欲死,跪在地上抬不起头。 “这是一场没必要的战斗。”王诩继续说道“如果不是屠檀仗着勇武选择围攻,放弃引诱驼鹿入陷阱,你们之前不会耗费太多体力,以至于后来险些无力反击,自大,狂妄是你们的第一个错误。” 所有人都噤若寒蝉的听着王诩的训斥,尽管王诩的声音很平和,但是在他们耳中却仿佛惊雷。 屠檀默不作声的跪在地上,无言以为。 “第二就是掉以轻心,对战场观察失利,鹿群都已经站起来,开始警惕起来了,你们依旧没有发现鹿群的异常,没有及时调整战略,如果你们的人少一些的话,可能早就被鹿群践踏成肉泥了。”王诩轻叹着摇摇头“第三就是这场战争的真正目的是什么,你们似乎忘记了,杀戮和热血迷失了你们的理智。” 屠檀第一个抬起头,满脸错愕。 “剩下的你们回去自己反思吧,如果想通了,去司马那里报告一下自己在此战中的得失,现在,你们得去把那群小家伙捉回来了,否则这一战就前功尽弃了。”王诩摆摆手笑道。 王诩说完跪在地上的所有人都跳了起来,抓起事先准备好的套索向着已经开始逃窜的小驼鹿们追去。 对啊,抓小驼鹿才是这场战争的主要目的啊! 检查了一下受伤的人的伤势,问题不大,拆迁一个族人去通报铜山那边的人,让他们可以过来了。 等到墨怜带着大部队过来时,墨壬他们还没把小驼鹿们全部抓回来。 “大帝没事儿吧?”看到这边的惨状,墨怜快步跑过来关切的问道。 “我没事,他们不太好。”王诩指着几个手上的战士笑道。 “护卫不力者该死。”一脸阴沉的墨狼冷声说道。 “并不是护卫不力,而且作战不力。”王诩笑了笑“等下让屠檀跟你说吧,墨怜,带人收拾一下那边的驼鹿尸体,血腥味太大了,再放下去可能会引来狼群。” 这时众人才发现那边远处仿佛血泥潭的战场,第一次见到如此庞大的动物,让所有人都吓了一跳。 尤其是禺氏族人,吓得满脸苍白,但是转眼间就兴奋,两眼放光的扑了过去。 这么多肉! “派人回去送信了吗?”王诩走到湖泊边,撩着清凉的湖水洗了洗手。 “已经派墨丁回去了,估计明天涂山娘子就会带人过来筑城。”墨狼恭声说道“大帝真的要在此地筑城?周遭环境虽好,但是猛兽横行,虫蛇繁杂,要清理可能需要一番时间。” “这些都不是问题,这里水草丰美,地址肥沃适合耕种和放牧。”王诩笑了笑“等屠檀收服了这片区域的小部落,清理只是时间问题。” 墨狼眨了眨眼,看着远处的禺氏族人“周遭都是这么大的部落嘛?” “禺春的部落应该是附近最大的了,不过这边零零散散的部落很多,所以人应该不会少,而且刚好可以将人群分开,妇孺都带回朝歌,其他的男丁留在这边,在入冬之前,只要妇孺彻底融入我族,就没有问题了。” 墨狼眯起眼“之前我看到朱家先生带人往南边去了。” “他有自己的事情要做。”王诩没有多说什么。 墨狼点了点头,去训斥追回最后一只小驼鹿的墨壬,指着他的脑袋一顿痛骂。 “一共一百一十二只,跑了二十几只,天黑我就没让他们去追。”王离从马上跳下来,蹲在湖边洗了个脸。 “多谢了。”王诩笑着说道。 王离瞥了眼王诩“幼鹿耐力极强,速度已经不弱于普通战马了,但是性格火爆不易驯服。” “会有办法的。”王诩看了眼被拴在旁边树桩上,不满哀嚎的小驼鹿们,轻笑道“先饿它们几天。” “晚上在这儿过夜?”王离脫下染血的外袍,让女侍卫帮他去洗干净。 “走不了了,这么多粮食得处理处理吧。”王诩指着远处堆积起来的驼鹿笑道。 “这群憨货倒是运气好,第一顿肉食就如此丰富。”王离看着禺氏那群兴高采烈的妇孺,轻笑道。 “傻人有傻福。”王诩笑道。 “可能你说的是真的吧,傻人边聪明了运气就不太好了。”王离又看向不远处,被墨狼暴揍的墨奎轻笑道。 “墨狼这个教训人的方式真不好。”王诩微微皱眉摇头。 “军伍之事,还是得交给拳头。”王离笑了笑。 “希望今天过后,他们能够有所成长吧。”王诩笑道。 “你是故意的?”王离眯着眼看王诩。 “什么?”王诩一怔。 “故意不去提醒屠檀和墨壬。”王离说道。 “再教你个乖。”王诩轻笑道“任何善意的提醒,永远比不上亲身经历来的深刻和有效。” 王离皱起眉“那之前驼鹿群你又想提示什么?” “忘了,自己领悟吧。”王诩轻笑道。 第六十二章 鹿群和狼群的差别 第六十二章鹿群和狼群的差别 人多力量大,这不是句空话。 四百多人的队伍跟两百人的队伍,工作效率不是双倍那么简单。 六十几头加起来足有两吨重的驼鹿很快就被剥皮拆骨,肉被整整齐齐的切成一条条,有的被架在篝火上烤了,有的被撒上晶盐准备腌制。 毕竟太多了。 虽然入秋了,但是天气依旧有些热,肉放了一晚上很有可能变质,但是剩下的肉又不能浪费,只能用光了所有的晶盐来腌制。 禺氏族的对于晶盐一点也不心疼,只对着烤肉流口水。 墨氏族的人对于烤肉已经吃到发腻了,却对晶盐十分肉疼。 于是双方都无法理解对方。 这就是融合最开始的矛盾,不过好在,双方对于蹦迪都有着共同的兴趣爱好。 得到一身麻衣的禺民一扫之前的郁闷,用蹦迪来表达对王诩的感恩以及自己的忠诚。 尽管文化不一样,但是对于‘蹦迪’审美墨氏和禺氏似乎有着共同的认知,在禺民的带领下,很多人都加入了蹦迪的队伍中。 篝火下的欢声笑语,俨然一副安乐画面。 王诩抿着果酒,看着对面的王离吃河蟹。 这家伙的公子病是不准备改了,在这种环境还不忘让墨狼来的时候给他带点河蟹吃。 “今天晚上可能会下雨。”王诩抬头看着没有一颗星星的夜色,沉声道。 “是啊,怎么了?”王离皱眉问道。 “雨夜很危险啊。”王诩眯起眼。 “你不是带着帐篷嘛?”王离疑惑道。 “你觉得这片有没有狼群?”王诩问道。 “应该没有吧,你看这边的鹿群哥哥膘肥体壮的,远处那个大湿地的野马更是凶悍到能豹子。”王离笑着说道,说着说着,表情突然凝固了起来“你是说我们已经被狼群盯上了?” 王诩摇摇头“不确定,我总觉得这么大的血腥味连只貂熊和豹子都没引来,很奇怪。” 王离目光如同鹰隼般在幽暗的林中扫视着,又看了看安静吃草的马群和狍子群“附近应该没有猛兽,可能是多虑了。” “你之前不是问我,用驼鹿群跟你说什么道理嘛?”王诩说道。 王离舔了舔手指,放下螃蟹。 “鹿群虽然是一个集体,但是却冷漠自大,加上长期的安逸生活让它们以为付出一两只同伴,就能换到长时间的和平,但是它们不知道遇见贪婪的敌人,会将丧失警惕性和战斗能力的它们屠杀殆尽。”王诩轻声说道“这是驼鹿的生存之道。” “那狼呢?”王离眯起眼。 “狼群从不单打独斗,群起而攻之,与猎豹般藏匿,如猛虎般突袭,又擅长奔袭缠杀,最重要的是,它们会伺机而动。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王诩说完抿了口果酒“狼行千里吃肉,是只狼会尾随猎物,至死方休。” 王离的目光开始有些不安的在幽暗的林中扫视着,如果真的如同王诩所说,那么此时林中应该有一匹甚至几匹野狼在窥探着他们。 这种感觉让王离有些烦躁,叫来侍卫,让他们在森林中点燃几个小型篝火,照亮四周。 第一次吃饱穿暖的禺氏族人们并不了解这片森林中的凶险,依旧使出浑身的力气在蹦迪唱歌,因为生活在海边的他们,并没有经历过太大的危险,最大的危险就是来源于林胡羁縻者的威胁。 本来了解森林凶险残酷的墨氏族人,也因为王诩出现后,渐渐丧失了那份机敏,这让王诩很担心。 生于忧患死于安乐,还没有过上值得安乐的日子,就已经丧失了危机意识,这样太不好了。 不过王诩又不能用血的教训来提醒族人,因为那样太过冷血。 凭借个人推理的经验,王诩觉得附近有狼群的几率太高了,但是已经入夜了还没有一声狼嗥,甚至连其他猛兽的动静都没有,太过诡异了,而且刚才有一群惊鸟从林中飞过,一定有什么东西凑过来了,而且数量还不小。 狼这种生物,智力真的很高,而且有着极强的策略性和忍耐性。 空气中的湿度已经明显增高了,估计很快就下雨了。 王诩想到了一个一举多得的办法,招来墨怜“去跳一曲求雨之舞。” “啊?”墨怜一怔,疑惑道“未到旱时,而且也没有进行仪式。” “我占了一卦,今夜有凶。”王诩板着脸说道“或许是屠杀所有母驼鹿之过,总之此地有不祥之气,需要一场大雨来清理一下。” 听王诩这么说,墨怜立马认真起来,叫来青娘等人,阻止了篝火前蹦迪的禺氏族人。 被打断了蹦迪的禺民十分不满,正准备呵斥青娘,才发现自己已经不是部落中最大的领导了,只能讪笑着让开位置。 这是王诩第一次见墨怜跳舞,原本以为是跟墨奎,禺民那种蹦迪模式差不多。 但是没想到,仿佛无声处起惊雷般,惊艳了王诩的世界。 没有华丽的服装,锻银的轻甲披在她瘦弱的身上也没有丝毫的柔媚之气,但是随着她舞动的步伐,却如一汪清泉,潺潺流入王诩眼中,让他在感受到无形的清凉之外,还有一份暗藏的炙热。 慢态不能穷,繁姿曲向终。 低回莲破浪,凌乱雪萦风。 坠珥时流盻,修裾欲溯空。 唯愁捉不住,飞去逐惊鸿。 王诩脑海中只想起了这首诗。 不止是王诩,所有人的目光都紧随着墨怜的巫舞,第一次感受到了什么叫做赏心悦目。 不过一声惊雷,打断了所有人的沉醉。 墨怜的舞蹈戛然而止,抬头诧异的看着天上的惊雷过后,淅淅沥沥落下来的大雨。 屠檀目光冷冽低吼一声“跪迎雨神!” 墨氏族人早就跪好,并且满脸虔诚的开始祈祷。 生活在海边,根本不缺水,也不需要雨水种植的禺氏族人们则满脸懵逼,禺民左看看,又看看,看到墨壬他们都跪下来了,也带着族人跪下来,学着他们的样子装模作样。 虽然不知道他们在干什么,反正跟着一起干就对了。 于是四百多人跪在地上,等着大雨慢慢浇灭篝火,让大地慢慢变得泥泞起来。 墨怜站在最中央,抬头看向远处的王诩。 尽管看不起王诩的表情,但是墨怜依旧感觉到自己的目光与王诩对视了,展颜露出一个骄傲又羞涩的表情。 一个巫女,能够迎来雨神,是至高无上的荣耀,也是对大帝最高的虔诚。 “战马开始躁动了,应该不是因为打雷。”王离跳上了岩石。 王诩收回看向墨怜的目光,打开早就准备好的雨伞“警戒。” “为什么不直接通知他们?”王离疑问道。 “还是那句话,提醒永远没有亲身经历重要,而且你觉得,要怎么跟禺春他们形容狼群有多可怕?”王诩轻笑道“他们现在就跟你之前不知道驼鹿有多大多凶悍一样。” 王离往王诩雨伞下蹭了蹭“这伞不错啊,竟然可以折叠?” “反正你身强体壮,也不怕淋。”王诩往旁边躲了躲,轻笑道。 “明天赶紧把围墙筑起来吧。”王离蹲下身子,目光警惕的扫视着林中动静。 “让人把驼鹿的内脏都扔出去。”王诩沉声说道。 “求和战术?”王离一怔,轻笑道。 “缓兵之计。”王诩轻笑道“只要让他们见识见识狼是什么生物就行了。” 王离轻笑一声,跳下岩石。 雨越下越大,本来就湿润的草地变得像是沼泽一样,禺春感觉自己的膝盖都要陷下去了。 一声从未听过的野兽吼叫吸引了他的注意力。 “警备!”墨怜一声娇叱,墨氏族人第一时间起身拿起自己的武器,结成一堵人墙,有条不紊的迅速向着王诩那边靠拢。 屠檀低吼一声“拿起武器。” 禺春和禺氏族人们则手忙脚乱的从地上爬起来,开始寻找今天刚分发给他们的铲子斧头什么的,等他们拿好武器时,视线中已经出现了一大批陌生的怪物。 那些怪物凶残的撕扯着被人扔过去的驼鹿内脏,巨大的利齿在雷雨中显得森然,更为吓人的是那些怪物的眼睛,像是绿色的鬼火一样,在黑暗中飘动着。 尽管距离几十米,依旧让人毛骨悚然。 狼群比自己想想的还要多。 王诩撑着伞,目光越来越担忧,尤其是从林中不断窜出来的狼之后。 有一些没有抢到食物的狼正在缓慢的游荡着。 “把腌肉也扔过去。”王诩对着屠檀说道。 “百十只狼,大帝无需担忧。”屠檀沉声道。 “扔过去。”王诩语气不容置疑。 屠檀没有再废话,带着人把被雨水冲洗了腌肉也都扔向狼群。 禺春见到屠檀这种行为十分愤怒,冲过去质问,却被屠檀一脚踹了回去。 当陆续又从林中走出几十皮狼之后,王诩的目光终于松懈下来。 因为一只体型明显更加庞大的头狼走了出来,尽管雨水浇的它浑身毛发都塌了下来,这依旧是一只巨大的狼。 头狼似乎对着自己手下没有袭击王诩他们很不满意,龇牙低吼了几声后,一跃到队伍最前面,来回绕了几圈后,转身开始进食。 所有人都愤怒不解的看着这群畜生吃饱喝足之后,耀武扬威的冲着他们打了个鼻响,然后依次退回林中,消失不见。 不知道是不是巧合,狼群离开后,雨就开始停了。 王诩撑着伞对着族人们笑道“记住,被雨水冲过的肉,很快就腐烂了,但是这群狼吃掉这些肉,不久之后就会以另外一种形式还给我们,不要觉得它们抢走了我们的食物,我们只是暂时寄存在它们身上。” 第六十三章 从革,不韦 第六十三章从革,不韦 食物,是所有动物争斗的唯一原因。 人类也是动物,只不过人类这种动物从因为食物争斗,还会因为其他东西争斗,也不知道是一种进化还是退化。 禺氏这些野人对于狼群抢走了他们的食物,自然十分愤怒,所以狼群将会成为林胡人之外,第二个敌人。 如果不给禺氏族人树立敌人,他们很难从以前那种懒散与世无争的状态中走出来。 靠海吃海的禺氏族人看起穷苦,但是跟在山林中求生的人们相比,他们真的算是无忧无虑了,林胡人对他们的羁縻就像是饲养畜牧一样,尽管是拔他们的毛,但是并不会给他们造成致命的伤害。 所以王诩需要快速让他们懂得,真正的弱肉强食有多么残酷。 不知者无谓,王诩不愿意让他们用血的代价来认识这个道理,只能换了这种方式。 总之这一夜,禺氏族人们都没有睡好,除了下雨后潮湿让他们难以入睡之外,狼群的影子不断回荡在他们脑海中。 除此之外,还有墨怜那惊为天人的一舞,引来的大雨,让他们真正的认可了墨怜的地位。 以前萨满禺民虽然带着大家祈祷和祭祀,但是并没有什么神奇的事情发生,现在遇见一个真的能够召唤雨神的萨满,他们的信仰马上就出现了偏差。 王诩睡得也不安稳,雨后的潮湿和满地的血腥气混合成一股奇怪的味道,徘徊在空气中迟迟无法散去,在加上周边人们的窃窃私语,让他都有点思念自己的天子座驾了。 好不容易熬到了天亮,但是灰蒙蒙的晨雾又成了一个阻碍。 可能是昨天下雨让空气湿度过高,晨雾的可见度不足一米,导致浪费了美好的清晨,等晨雾渐渐散去时,已经早上十点了。 饥肠辘辘的族人们可怜巴巴的围在湖泊边喝水充饥,直到一个孩子翻出一声惊呼后,所有人都兴奋起来,禺春一个猛子扎入水中,不一会儿一条四五斤重的鲢鱼。 “水性这么好?”墨狼惊讶道。 “禺春他们从小生长在海边,水性自然好,以后你们也要开始练习水性。”王诩笑了笑“早餐有着落了,尝尝这边的鱼有什么不同。” 这片湿地的湖泊大约两三公顷,具体多深还来不及探测,但是从禺春他们下水后,惊起的鱼群来开,这座湖泊应该不浅。 王诩以前看动物世界的时候,经常看到深海中那种大型鱼群,也在动物园里看到过鱼群浩浩荡荡。 但是还是第一次见到过,鱼群能像是船一样把人托起来! 当下水的禺氏族人被鱼群托着冲回岸上时,所有人的眼球差点都掉出来。 很难想象,这片湖泊中到底有多少条鱼。 王诩有些心有余悸,还好这些鱼没有把人当成鱼饵,要不然后果简直比不堪设想。 鱼群吃人绝对不比蚂蚁吞象的速度慢。 被推回岸边的禺春等人也都是满脸惶恐,他们生活在海边,虽然鱼很多,但是从来没有遇见过这种成群结队还如此庞大的鱼群,所有人都像见了鬼一样对着湖泊鬼叫。 “教会他们用鱼叉或者铁矛,渔网。”王诩揉了揉太阳系,打发屠檀过去。 事实证明,有了工具的辅助之后,人类的效率和胆子都会大很多,禺氏人以前抓鱼都是靠着退潮时被困在岩石中的傻鱼,还有在浅滩中用石头砸鱼。 铁矛和渔网让他们如鱼得水,在加上湖里的鱼太多了,不一会儿岸边的鱼就堆成小山了。 “行了,再捞就是浪费了。”王诩阻止了兴奋中的禺氏族人,开始烤鱼吃饭。 吃过了饭之后,墨怜带着禺氏妇孺开始清理湖泊边的树木,墨狼和王离兵分两路,进入林中开始无差别的猎杀,不管是肉食动物还是食草动物,甚至是虫子,都将被清理干净。 下午的时候,涂山娘子带着山魈大队,拉着三十几辆的建筑材料和硫磺粉。 “此处倒是一处山清水秀的宝地啊。”跟屠檀他们那种用战略性眼观勘察地势的角度不同,涂山娘子则觉得这是一处十分适合人居住的好地方,因为这里的地势平坦辽阔,十分适合耕种,而且水源充足。 “这边以后都会开垦成农田,但是湖泊以北,一直到朝歌的山林暂时不要砍伐,规划为放牧区。”王诩笑道。 “来的途中见识到了那片天然牧场,时间果然无奇不有,这种荒郊野外竟然有这么大批的野生动物群体栖息,简直是天地恩赐。”涂山娘子感叹道。 “既然是恩赐,就得好好的维护啊。”王诩轻笑道“铜山的矿如何?” “是上好的紫铜矿,制作器皿武器十分适合。”涂山娘子喜道。 “先将军备扩充,至少要保证手弩,每个族人在战时都配备两架,弩箭百支,一把长剑,一把长矛,一面铁木盾。”王诩说道“铠甲还是以木甲镀铁为主。” 涂山娘子挑眉计算了一下“按照现在的开采冶制速度,至少需要两个月,因为男性劳力太少了。” “马上就会多了起来,对了,先造一批这个。”王诩画了一个牛鼻环的草图。 “这,是何物?”涂山娘子看了看。 “牵引环,给畜牧带上之后,就老实了。”王诩笑着说道。 涂山娘子眨了眨,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大帝圣明,如此一来,就不怕那群狍子驼鹿不听话了,至于马” “马不需要,主要就是驯服那些野物。”王诩笑了笑“羚牛什么的用来耕地,比牧牛还要适合。” 涂山娘子领命,选了座小山边开始让人建筑高炉。 所有人各司其职开始忙碌起来,王诩却闲了下来,有了朝歌城的建设经验,新城毫都的建设就变得轻车熟路了。 王诩登上附近最高的一座山丘,俯视下方,北面的涂山娘子带领一群壮汉在垒砌高炉,南边墨壬在跟那群倔强的小驼鹿较劲,西面墨怜正从挑选出来的妇孺当中传授耕地之术,东面的禺春和另外一群汉子风风火火的在砍树开路。 一切都在仅仅有条的继续着,昨夜狼群带来的意外已经消失在这一股欣欣向荣的氛围当中。 王诩嘴角带着温煦的效应,那双妖异的重瞳中带着一丝游离的憧憬,眺望不可见的密林中疯狂杀戮的王离和墨狼,以及淹没在密林中的朝歌城。 他仿佛已经看到了这片荒芜蛮荒的大帝,正在一寸一寸打上属于自己的印记! “朕” “孤” “寡人” 莫名其妙的呢喃声溜出唇角,回过神的王诩自嘲的摇摇头,抬起头看向太阳轻笑道。 “太中二了” 万里之遥外,真正雄城咸阳中,屹立在中原大陆最高点的离宫内,一名玄衣伟岸男子盘膝而坐在高席之上,端坐在樟木龙案前。 男子长发披散,遮住了面颊两边,显得有些消瘦,但是那双时刻散发着锐气的眸子却撑起了所有的伟岸之气。 这是一个让人看着就望而生畏的男人,也是即将统一这片中原大陆,创造万世宏业,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帝王。 嬴政。 一个让六国饮恨,万民惶恐的名字。 龙案上堆积的白娟密报已经有三寸之厚了,每来一封,他都会认真的看完之后,亲手整齐的摆放好。 如今,已经是第七十二天了。 一座如瓮中之鳖,笼中之鸟的辽阳城,帝国最精锐的三十万大军,久围七十二天不下。 如果统兵之人不姓王,嬴政早就动用右手边的那只白虎印,下一道诛杀令了。 这个离宫内斗弥漫着一股阴寒之气,并不是来自北方的秋风寒冷,而是因为嬴政的心寒。 就在离宫的纱绢窗上仿佛要凝结一层寒霜时,一个低沉磁性的嗓音从嬴政紧抿的唇中传出。 “赵詹事,难道孤对王家还不够恩宠嘛?” 从嬴政席案后面锦绣腾飞玄鸟屏障后走出一个幽灵般的老者。 老者身材高大,但是因为年纪太大了显得有些勾勒,老者脸上的皱纹像是一道道岁月的鸿沟,那双仿佛永远不会睁开的眯缝眼中藏着无数走不出这座离宫的秘密。 他叫赵从革,已经八十六岁了,侍奉过秦国两代国君,是将嬴政亲手抱着长大的秦国詹事,论起资格,并不比十五年前那位被鸠杀的吕不韦弱一分。 只是世人只知道那一朝奇货可居的吕不韦,并不知道离宫之内有一位定鼎朝野五十年的赵从革。 这两个人,帮嬴政将大秦帝国鞣制成一块柔软又坚韧的皮革。 “陛下对王家恩重如山,岂可用恩宠一词糟践?”赵从革的声音像是夜幕乌鸦般生涩刺耳,但是却不惹人厌烦。 “那王贲凭什么拥兵三月,寸土未进!他是在跟寡人示威?”嬴政的眸子里已经掀起了滔天怒火,但是脸上神情却依旧风轻云淡,连声音都少有起伏。 “六月十五,王贲派出精锐黑鸦军南下三十里,最终却因陛下那纸恩诏而归,放弃五个月后能与蒙恬合围齐都,奇袭临淄的绝佳机会。”赵从革从白娟中找出一封,放在嬴政面前。 嬴政微微皱起眉,眼中的怒火平息了许多“我以为王贲不会蠢到看不懂这封信,怎么?他就不怕王家满门头悬终南山?” 赵从革摇摇头“陛下稍安,即便离儿是王家独苗,依旧不会是王贲拥兵不前的理由。” 嬴政冷哼一声“缘何?” “老奴也不知?”赵从革幽幽的叹了口气。 “青鸾回禀说,王贲离奇大病一场,后来被燕地一位羡门中人所救,此事又是何故?”嬴政语气凝重了几分。 “燕齐之地多羡门高誓,却是如此。”赵从革缓缓睁开眼,黯淡无神的眼眸仿佛一个死人“陛下不妨差人将羡门高誓请过来,老奴也很感兴趣。” 嬴政勾起嘴角,笑的有些狷狂“允!” 第六十四章 浩浩荡荡的大捕猎 第六十四章浩浩荡荡的大捕猎 当最后一批要迁徙的候鸟开始南飞的时候,哺乳动物们也将踏上迁徙的旅程。 野马群,羚牛群,马鹿群还有各种各样的动物们沿着祖辈留下的记忆,准备踏上那条走了千万年的迁徙之路。 野马王毫无疑问是这批庞大迁徙队伍的领头人,当它趾高气扬的领着队伍走进山林的时候,一个不注意,马失前蹄,跌入了一个巨大的深坑当中。 当它掉进坑里的时候,脑海中可能只有一个想法。 这里什么时候出现了这么大的一个坑? 摔得头昏脑涨的野马王嘶鸣着站起来,愤怒的刨着地,想要冲上坑去,却没有办法克服地心引力,在狭窄的坑道中无法在九十度的墙壁上借力,只能换来腿部的剧痛。 突然掉进坑里的野马王也惊扰到了后面的队伍,羚牛和马鹿的头领绕着大坑转了一圈,然后各自鸣叫了一声,带着自己的族群绕路而行。 野马王愤怒的嘶鸣声在山林中回荡着,但是却没有任何动物愿意停下脚步,即便是它之前保护的野马群,一只觊觎它位置的那批公马还刨了一捧土进去。 这让野马王更加的愤怒了,发了疯的一样往坑上冲。 不远处的一座山丘上,王诩在望远镜中看着庞大的迁徙队伍已经像是分叉的河流一样分流向两个方向,让旁边的墨丁挥舞着一杆三米多长的金钱豹旗帜,向远处的王离屠檀他们打旗语。 湿地这边迁徙的队伍太大了,近万只被血脉召唤着向南迁徙的食草动物,绝对不是他们这不到五百人能够留下的。 所以王诩只能在林中满地挖坑,希望能够延缓住一些群体迁徙的步伐,把他们从一个面,打成无数个点,最后逐个击破。 “野马群,似乎没有停下,只有十几只留在了坑边,你是不是失策了?”王离也放下望远镜,笑着问道。 “留下十几只也是留下啊。”王诩轻笑道“林中一共挖了五百多个坑,你想想到时候能够走出这片山林的能有多少?” 王离撇了撇嘴“为什么不直接挖壕沟设下陷阱,这样能够一网打尽,何须如此麻烦?” “那么明年你要抓什么呢?”王诩瞥了他一眼“我们只要幼崽,剩下的全部放走。” 王离微微皱眉“你的意思是,你每年都放走这些成年的,留下幼崽,就有源源不断的畜牧了?” “不会源源不断,这一批成年的会因为后继无人,种群畏缩,要么融入其他族群,要么成为猛兽的食物,这叫老龄化”王诩摇头说道“但是在这个过程中,那些被其他族群吸收的动物会把这个地方的信息带出去,然后引来另外一批族群来抢地盘。” 王离嘴角抽搐了一下“这群畜生还有这个智商?” “这不是智商,是本能。”王诩笑了笑。 “那这不就是源源不断?”王离皱眉道。 “当所有族群都在此长此以往的被消耗,那么几代之后,迁徙这种行为将会消失,然后这片区域的鹿群,都变成了我们饲养的不会再乱跑。”王诩说道“当然,前提是我们能够提供足够的草料。” “冬天怎么办?全饿死?”王离皱眉道。 “说了我们提供草料。”王诩笑道“这片区域,以后建造城市需要砍掉三分之一的木林,空出来的地方就用来种植牧草。” “你有病啊?”王离瞪大眼睛,像是看疯子一样看王诩“好好地田地不种粮食,给这群畜生种草?还是我们帮着种!” “你懂什么,以北方现在的气候,没有良种的粮食好生长,种植牧场饲养鹿群或者羊群,出肉率比你们中原最好的良田还好多,而且人们都能吃上肉,比种粮食划算无数倍。”王诩轻笑道“再说,多出来的肉卖到中原,然后买粮食能赚多少?自己算算。” 王离眨了眨,有些懵。 “这些畜生不只是畜生,更是会移动的粮食。”王诩轻笑道“你想想,运输粮食的消耗,跟驱赶羊群的消耗哪个多?羊吃的草,遍地都是吧,但是运量的人,是要吃粮食的,一个是吃天赚钱,一个是吃粮赚钱。” “拭目以待。”王离傲娇的冷哼一声“我带人去套马群。” 说完跳下山丘,跳上战马带着三十多名王家军晃着套马索奔着野马群去了。 浩浩荡荡的大捕猎运动已经拉开了帷幕,剩下的就交给王离他们操作了。 王诩带着墨丁赶回毫都。 毫都的城墙已经有三米高,两米厚了,这全赖屠檀和禺春的功劳,有禺春这个向导在,屠檀能够轻易的在山林中找到那些隐藏着的部落,在屠檀强大的武力威慑,以及禺春的疯狂安利下,那些部落都争先恐后的选择了归顺。 这些野人虽然已经形成了部落,但是智商有限,看到归顺王诩不但有肉吃,还有衣服穿,自然开心的找不到北。 只要工作就能得到食物,衣服,甚至还能住进遮风避雨,一点也不潮湿的房子里,对于这群野人来说,简直就是天堂。 孤竹国的人口在这不到一个多月内,迅速膨胀到了两千三百多人。 其中男性只有六百人不到,剩下的都是妇孺,所以到现在为止,没有出现任何叛乱事件,不过倒是有些矛盾冲突,毕竟都是生活在一片区域的野人,除了同为林胡羁縻部落之外,他们之间也有许多小摩擦。 这种看似细小的摩擦矛盾,很容易引发党派的形成,于是王诩将他们彻底打散,分开安放在朝歌和毫都两地,等到以后找个机会在统一做一次‘团建工作’。 如果‘团建工作’效果不好,王诩就只能把那些极端分子,安排到铜山,挖一辈子煤矿了。 牵引环,也就是鼻环的效果十分显著,即便是性格倔强的驼鹿,在被穿了牵引环之后,也慢慢老实了起来,负责开垦和运输工作。 除了铜山之外,又发现了煤矿和铁矿,还有一座金矿。 当场王诩就下令将金矿封存,这种金属对于孤竹国来说,并不是什么重要的物资,反而是一种负担。 毕竟金子太软了,造不了兵器也造不了建筑。 一切都在往顺利的方向发展,唯一一个让王诩担心的,就是朱家那边,迟迟没有消息,看见着野草尖已经开始冒黄了,林胡人竟然还没有南下羁縻。 只有两种情况。 一种是他们忘了,另外就是有更重要的事情耽误了。 如果是第二种,那么说明,之前对东胡的安排正在顺利进行,连林胡这个小部落都被影响了,更不要说那些东胡大部了。 如果再给王诩一个月时间,小驼鹿或者小野马们再长大一点能够乘骑,组成一支两百人的骑兵队伍,北上清理掉林胡部只是时间问题。 因为从这段时间收服的部落口中得知,他们这些年被林胡部抢走的族人,至少有三千多人。 如果能够解放这批奴隶,孤竹国的野望就已经完成了大半了。 被奴役了这么多年的奴隶们,内心对于东胡的愤怒和怨毒应该根深蒂固了吧,武装这份愤怒,足以在后方,将被王贲拖在燕地的林胡几个部落击溃。 当然,王诩只准备让这些愤怒,只能成为孤竹国前进路上的一支利箭,却没有让他们融入孤竹国内。 因为王诩知道,自己净化不了这些愤怒和怨毒。 尽管知道自己很卑鄙,但是王诩知道,这是一个领导者必须要有的卑鄙。 “嗷啊~!”一声奶凶奶凶的吼叫声打断了王诩的沉思,随后王诩就感觉自己的大腿被抱住了,来不及收回的爪子刺的他还有有点疼。 “啾啾啾~!”随后金雕愤怒的声音也从上方传来。 已经和哈士奇一般大小的白虎小白抱着王诩的腿不放开,金雕则愤怒的在一边用翅膀驱逐小白虎。 倒不是金雕护主,而是金雕争宠。 金雕脚上的链子连着小白虎的项圈,直到现在王诩也没有放开金雕的意思,尽管它已经胖成一直大鹅了,每天都牵着小白虎在城内招摇过市,享受着所有人的顶礼膜拜。 在孤竹国内,王诩的威信是毋庸置疑的,但是论起排场上来说,却比不过金雕百分之一。 墨奎给所有部落的萨满都讲述了金雕的‘传说’,一个护国神兽的名头稳稳的扣在了金雕的头上。 王诩不喜欢别人每天参拜他,于是所有的参拜都落在了金雕身上。 不管有事没事,墨奎都喜欢带着萨满以及族人们给金雕做祭祀,导致国内所有人见到金雕都得顶礼膜拜,就像是叩拜帝王一样。 对于这种行为,王诩选择了默认。 一个活着的图腾,其实也不错。 第六十五章 林胡的消息 第六十五章林胡的消息 小白虎已经到了磨牙的年纪,但是敢亲近它的只有墨怜和王诩,所以导致它只能粘着王诩和墨怜。 小黑虎因为身体不好,所以只呆在朝歌城中,很少出来。 不过它平时都是跟在墨怜身边,墨怜现在主要统领朝歌的建设工作以及开凿底下冷库储存粮食,已经很少来毫都了,今天不知道怎么有时间来了。 毫都的王宫修建在了未名湖旁边。 湿地那个湖泊被王诩起名成未名湖,算是一种另类的纪念。 未名湖边的王宫修建的算是‘奢华’了,占地将近五百多平米,高达五米的全木砖墙堆砌的两层复合式宫殿,内部是完全砖地铺设,然后又铺了一层榫卯结构的地板,地底下铺设着套管水道作为地暖,虽然没有太多奢华的装饰物,但是一个巨大的兽皮沙发也让王离眼红了很久。 这间王宫算是孤竹内最奢华的建筑物了,也是最庞大的建筑物了。 从视觉上就给了所有人一种强大的压迫感。 这座王宫是墨怜亲自设计督建的。 尽管王诩认为她在这个时间段造出这么一间奢华的王宫是浪费行为,但是没有拒绝。 小白虎抱着王诩的腿不松手,无奈之下王诩只能拖着它进了屋,顺手拿起一根陈列用的不知名兽骨,扔给它,让它自己去玩。 “那是前天祭祀蚩尤大帝的神骨。”墨怜无奈的声音从二楼传来。 王诩抬头看到坐在木梯上,手里拿着笔记本的墨怜。 只穿着一件白衬衫,光着腿散着头发的墨怜让他一阵恍惚。 “怎么了?”被王诩盯得浑身不自在,墨怜紧张的起身询问。 “没什么?”王诩笑着摇摇头“今天怎么有空来毫都?不是在处理军部密令的事情?” “朝歌和毫都的木驰道修成了,来往只需要两个时辰了。”墨怜帮王诩脱掉外袍,拿出一个锦盒打开,里面是一件披风。 白虎皮加上丹顶鹤和其他禽类的白色皮毛,让这件披风显得奢华又怪异,给王诩的感觉就像是白色虎皮鹦鹉,但是穿上之后,确实意外的好看和威严。 “大帝真好看。”墨怜嘴角带着笑意,盯着王诩的眼眸仿佛能滴出水般。 “辛苦了。”王诩笑着摸了摸她的头“废了不少心思吧。” “还好,涂山娘子冶炼出的铁丝很好用,这件披风有一定的防御性,大帝感受到了嘛?”墨怜笑道。 “怪不得肩膀这么挺,还以为是垫肩。”王诩笑了笑捏了捏柔顺的虎皮,发现里面似乎被铁丝穿满了,不禁感叹墨怜的手巧。 涂山娘子弄出来的铁丝虽然十分脆弱,一直被王诩用做鱼线和渔网,但是没想到还能有这种作用,铁丝柔软编制成内甲的话应该能够在关键的时候救人一命。 不过铁丝的冶炼过程太过复杂繁琐,目前无法批量生产。 “还有一件白色的狐裘,等天在冷点就送过来。”墨怜帮着王诩顺了下皮肤,脸上满是甜蜜。 王诩清咳一声“最近有没有遇见什么麻烦?” 墨怜回过神,有些羞怯的收回手,往后退了一步“主要还是萨满和头领的问题,他们以前的部落模式并没有婚姻制,所有妇女都属于首领和萨满共用,剩下的会分给一些男性族人,他们说这样会留下最优秀的基因。” “孤竹国以后的婚姻模式为一夫一妻制,严禁一夫多妻,目前所有女人都归属在你火凤部中,以后你代女娲大神之责,行使证婚之责,两情相悦者为准,任何胁迫,威胁者,都将处以重罚。”王诩皱眉说道。 墨怜点点头“我也是这么想的,但是大巫觉得族内本来就女多男少,希望能够尽快繁衍生息。” “告诉他,繁衍是百年之计,不可贪图一时。”王诩摆摆手“上次墨丁回来说,他带着那群老萨满在祖山勘察?还受伤了?” “大巫带着他们在祖山寻找适合建筑神殿的地方,不小心从山上跌下来,好在没有受伤。”墨怜抿着唇说道。 “让他好好休养吧,顺便让他带着那群老萨满给族内所有孩子都起名字,建立族谱名册,年纪大了就不要到处乱跑了。”王诩轻笑道。 “这倒是个适合他的工作。”墨怜想了下笑道“只要大巫能够管住那群萨满不干扰族人就好了。” 王诩笑了笑“最近两天估计是个丰收的大日子,你们又要忙起来了。” “我来的时候看到很多标着陷阱记号的地方,已经开始捕猎了?”墨怜跪坐在木榻上给王诩泡花茶。 倒不是王诩没事找事附庸风雅,而是现在国内缺少蔬菜,整天不是吃肉,就是吃鱼蟹,如果不弄点茶解腻,按照这么吃下去可能今年过去很多人都容易肠胃出毛病。 北方没有茶树,但是山间的野花有很多,于是王诩就教墨怜炒了花茶,现在是全国最盛行的食物。 小白虎吃完了骨头,哼哧哼哧的扑到墨怜怀里撒娇,脑袋不断的乱拱着,惹来墨怜一番嗔怪。 王诩抿着热茶,越喝口越渴。 就在王诩忍不住想要帮墨怜把衬衫领口整理一下的时候,外面传来的战马嘶鸣声让他的手转了个方向,扯过披风遮住墨怜纤细的身子。 墨怜微微一怔,就看见王诩起身走向门口。 “帝君,朱家求见。”门外响起朱家许久未听见的声音。 “有消息了?”王诩推开门,看着外面风尘仆仆的朱家。 “俘虏十二名林胡战士,三百奴隶。”朱家嘴角带着傲意。 十个人潜伏月余获得这个功绩,确实值得骄傲。 “辛苦了。”王诩笑着拍了拍朱家的肩膀,回头瞄了眼见墨怜已经上楼换衣服了,准备迎着朱家进来“进来说。” “不了,我还得去找公子报告。”朱家笑的一脸八卦,拱拱手“人我都交给禺春了。应该很快就能问出一些有用的信息了。” 王诩也不挽留,告诉了朱家,王离的位置。 “抓到林胡人了?”换好衣服的墨怜下来问道。 “嗯,十二个,交给禺春审问了。”王诩笑了笑“希望能够带来好消息。” “不管什么消息,臣都不希望大帝以身试险。”墨怜紧张的说道。 “放心吧,我从不以身试险。”王诩挑眉笑道“去看看?” “我就不去了,得把刚才您说的整理一下。”墨怜柔声笑道。 王诩点点头,上了马向着城外去。 毫都在建设的时候分成两部分,一部分是围着未名湖河流筑造的内层,用来耕种和捕鱼,以及烧砖。 外城的城墙相对单薄了一些,因为区域比较大,用来放牧和训练,相当于一个军营。 禺春主要负责毫都的城防工作,虽然这家伙智商不高,但是胜在恪尽职守交给他的工作,他都能够完美的完成,尤其是在训练上面,从来不偷懒。 王诩挑选了一百个身体素质合适的族人组成了一只‘赤羽军’,按照特种兵的训练方式交给禺春训练,已经初见成效了。 虽然还无法跟王家军那群精英相比,但是至少十个打一个,还是能打过他们的。 王诩到了训练营地之后,见到很多赤身干瘦如骷髅的男子,泡在露天大澡堂里面狼吞虎咽的吃着东西,隔着老远王诩都能看到那些人因为饥饿而变得像是野兽一般的眼睛。 东胡人除了身材高大健壮一些之外,跟其他人没有什么差别,这个时期的东胡或者匈奴还没有跟中东和罗斯人混血,并没有出现金发异瞳的现象。 禺春挥舞着鞭子,不顾那些被困住手脚的林胡人惨叫,发泄着自己的愤怒,边打边骂,越骂越有劲。 “好了,再打打死了。”王诩制止了禺春的发泄。 听到王诩的声音,刚才还凶神恶煞的禺春扔掉鞭子,抱着王诩的大腿就痛哭流涕,仿佛刚才被打的是他一样。 禺春现在已经会说一些雅言了,哽哽咽咽的说了一大堆,听得王诩脑袋疼。 不过王诩还是听懂了,这几个林胡人当初抢走了他的母亲,还勒死了他的父亲,是生死仇人。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王诩听后一脚踢开禺春“等敲开他们的嘴,他们的命就是你的了。” 禺春一听眼睛都亮了,一抹眼泪,狞笑着走向哀嚎惨叫的林胡人。 第六十六章 只要够,都给你 第六十六章只要够,都给你 ,王二小这样的英雄只有在已经形成了信仰支柱的民族才会出现。 很明显,东胡这个部落整体还没有形成这样足以让人‘朝闻道,夕死可矣’的信仰支柱。 所以在面对禺春的严刑拷打下,那几个东胡人根本没有任何抵抗就交代了王诩想要知道的一切。 甚至在知道王诩只是想了解东胡部落情况后,对自己遭受到这份不白之冤的毒打表示了委屈和无辜。 从这些人的眼睛中,王诩看出了他们想要说的话。 大哥,早说要我们招供啊,我们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啊,何苦让旁边这位大哥费力打我们? “这几个人交给你了,让他们去铜山挖矿。”王诩踢了踢累得吐着舌头却满脸迷之潮红的禺春“不过他们要是死了,就拿你是问,带他们去洗澡吃饭,顺便上点药,墨亥最近研究出了点金疮药,还没有找到实验对象。” “这群畜生就配吃野草!”禺春愤愤的轻啐一声,站起来招呼着手下,像是拖着死狗一样把那些哀嚎的林胡人拖走。 “情况如何?”一身血腥味的王离策马赶来,瞥了眼那群被禺春抬走的东胡人。 “比我们想象的还要好。”王诩捂着鼻子轻笑道“你这是杀了多少?” “你是没见过那群发疯的羚牛有多可怕。”王离翻了个白眼,把自己脱光跳进热池中“我算是看清楚这群畜生了,逼急了真的比老虎可怕多了,羚牛群在林中冲锋,不顾掉进坑里的同伴,踩着他们的尸体往前冲追杀我们,到后面我们反倒成了猎物,要不是老子跑得快。” “不是有足够的弩炮嘛?为什么要近战?”王诩不解的问道。 “弩炮再多,也抵不过那群畜生多啊,别说弩炮,六人合抱的巨木都被撞断好多跟,疯牛。”王离打了个冷颤“不过还好,没有什么伤亡,那群兔崽子跟你学的比兔子还精,见情况不妙就改成风筝战术了。” “你们不是全都杀了吧。”王诩皱眉道。 “走脱了大半,逃进了祖山。”王离撇嘴道“但是犊子和幼兽都留住了,野马群还抓到了三十几匹成年的木马。” “收获颇丰啊。”王诩笑道。 “终究是一群畜生,无趣。”王离轻哼一声“说正事儿。” “我那个西南走二十里会有一条被他们称为石河的大河,逆流而上,一共有十四个部落,最后达到林胡部,那边有一大片热泉,林胡人口不算奴隶,战士有两千多人,妇孺三千多人,还不算周边的小部落。”王诩笑着说道。 王离眉头紧锁“这么多?” 王诩微微一笑“我还没说好消息呢,林胡一半以上的战士,都被东胡大部的人调集走了。” 王离眸子一亮“这么说只有不到千人?” “还有大部分去四散羁縻的部落收税。”王诩咧笑道。 王离猛地从热池里站起来“今晚就出发!” 王诩摇摇头,指着不远处那些已经洗干净,骨瘦如柴的奴隶群说道“知道当年姬发是怎么奇袭朝歌的嘛?” 王离皱起眉“趁着帝辛大军东征,朝歌空虚,并且勾连箕子,微子启等重臣里应外合,夜袭奔走三百里,突袭得手。” 王诩笑了笑“除此之外,更主要的是,姬发用了他们。” “奴隶?”王离皱起眉,看着那群骨瘦如柴的奴隶“你觉得他们有胆子反抗?” “你见识过弩炮的片簧嘛?”王诩笑道。 王离不明所以的点点头。 “片簧本身的力量就那么大,但是经过压迫之后,却能够反弹出几倍的力量。”王诩笑着说道“几千个片簧同时反弹,你觉得会有多大的力量。” 王离呼吸一滞,再次坐回热池“你准备派谁去当第一个片簧?朱家很合适。” “新的片簧会被发现的。”王诩笑了笑“等下自然会有一个毛遂自荐的片簧出现。” 王离瞥了眼王诩“看你这么兴致高涨,应该不只是因为林胡唾手可得吧。” “被你发现了。”王诩笑了笑“铜山东南八十里,有一座城,为白狄部都城纍(lei)城。” “白狄部?晋文公投奔的那个白狄部?后来建立了中山国的那个?不是早就被魏赵灭了?”王离皱起眉“都城在这儿?” “到底跟中山国有没有关我不清楚,但是与孤竹国和殷商有极大的关系。”王诩笑着说道“纍城在夏朝时期为有易氏。” “有易氏?好像在哪儿听过啊?”王离疑惑道。 “就是逼得殷商七代始祖王亥飞升月宫的那个部落。”王诩笑道。 “哦,想起来了,这么说这个有易氏跟你们算是有仇啊。”王离笑道。 “王亥算是王氏的得姓始祖,你多少得尊重点吧。”王诩瞥了他一眼。 王离嘴角抽搐了一下。 “七代始祖被算计飞升之后,八代始祖上甲微就灭了有易氏,把有易氏赏赐给跟他一同出战的河伯部,建立了摇民国,归服殷商,为殷商方国,但是有易氏余孽逃往易水改为白狄,后来建立中山国,中山国被灭之后,白狄再次东迁,最后融入了现在的东胡。”王诩说道。 “但是这边应该是孤竹国疆域吧,怎么墨奎对这边这么陌生?”王离有些疑惑道。 “因为墨奎距离孤竹国全盛时期太久远了。”王诩摇摇头“白狄东迁再次成为了孤竹国的附属国,被分封在纍城,名为肥子国,肥子国君肥子王梦黄帝而治万民,将这片区域治理的井井有条,但是好景不长,齐破孤竹,孤竹引退山林,方国各自逃散,肥子国也难逃兵灾,最后融入东胡,成为东胡五部。” “你是觉得,以孤竹国的名号再次让他们臣服?”王离疑惑的看着王诩“连林胡一个名不见经传的部落都三千空弦之士,你觉得白狄部该有多少战力?” “如果他们倾巢出动,奔赴燕地呢?”王诩笑眯眯的说道。 王离脸色一变声音徒然凝重“东胡五部齐聚燕地?!” “这是你父亲的决定。”王诩柔声笑道。 王离嘴角颤动了几分,脸色有些发白“我以为只是一个噱头!” “噱头只能骗傻子,骗不了帝王。”王诩摇摇头“你不是一向自傲王家铁骑的实力嘛?怎么?畏惧东胡游骑?” “这是一场不必要的战争,王家军不需要流这样的血!!”王离冷声说道。 “这是一场不可避免的战争,燕齐战火弥漫,东胡虎狼不会放着这块肉不动的,我们只是让这场战争提前了。”王诩笑了笑。 “拿下纍城,给我一万奴隶,两千良马。”王离眸子里闪烁着异色,沉声道。 王诩摇摇头“入冬之后,大雪封山,你走不到辽阳城。” “打不起来?”王离皱起眉。 “如果你父亲不主动出击,就打不起来。”王诩轻笑道。 “你都算好了?”王离眯起眼看着王诩。 “天命有十,天衍其九,独余其一为人算。”王诩笑着摇摇头。 “但是我还要三千奴隶,一千良马。”王离皱着眉说道“东胡盛产良马,纍城为白狄都城,良马不会少。” “只要够,都给你。”王诩大气的一挥袖。 王离眸子微微颤动,抿起唇。 第六十七章 从今天起,你就叫做翟仇 第六十七章从今天起,你就叫做翟仇 大气或者说慷慨,是指一个人做人做事的风范、态度、气质、气度,是一个人综合素质外散发的一种无形的力量。 是一种纳百川、怀日月的气概,一种从容大方、胸有成竹的气量,一种成熟宽厚、宁静和谐的气度。 这种大气在给人好感的同时,也有很强烈的压迫感。 一直以来,王诩给王离的感觉,就是这样的。 越是了解王诩,这种感觉就越强烈,也越来越看不懂他。 明明是一个从天上下来的羡门高誓,但是却愿意亲自干活,不管是庖厨还是刨坑这样的小事儿,他从来都是来者不拒,而且事无巨细的全部都要教授指导,把控。 但是一旦涉及王离觉得十分重要的事情时候,这个人又显得毫不在意,三千奴隶,一千良马,这个条件王离都觉得自己有些过分,但是王诩却没有丝毫犹豫的就允诺了,而且没有丝毫的迟疑。 王离知道,即便真的拿下了林胡和纍城两个部落,能够获得的良马也不会太多,至于奴隶更应该是一种重要的资源,但是王诩却都允给他了。 这种大度已经超越了盟友这个界限了。 这让王离开始有点压力了。 “公子为何愁眉不展?”朱家的询问声把沉思的王离唤醒。 “啊?你们回来了?”王离回过神,摆摆手“没事儿,有点困了,战果如何?” “我们已经完成了驱逐任务,搜捕到全部的野马了,剩下的就交给屠檀和墨狼他们了。”朱家笑了笑“帝君这边有进展了?” “你来的时候,有没有接到父亲的其他命令?或者指令?”王离皱眉问道。 朱家微微挑眉“公子指的是什么?” “父亲到底要如何利用东胡?我不觉得他会按照我提供的方式。”王离正色道。 朱家笑了笑“看来帝君确实得到了好消息,以至于公子都开始图谋大事了。” “所以呢?”王离挑眉问道。 “家主只是让我照顾好你,至于其他的,我全然不知。”朱家摇摇头。 “东胡五部齐聚燕地,你觉得会引起什么后果?”王离问道。 “东胡来去如风,主要就掠夺粮食和人口,家主攻克辽阳之后,所有燕民都会收拢成奴隶,等待秦王赦免,如果东胡真的这个时候来了,可能只能等到两军对垒。”朱家思索了一下说道。 “我懂了。”王离突然眸子一亮“两军对垒,大军被东胡牵扯住脚步,秦王令就很难落入军中,所以父亲一定会固守不出。” 朱家摇摇头“未必。” 王离一怔。 “家主在等的,不是秦王,也不是东胡。”朱家眯起眼,嘴角带着意味深长的笑意“等的是老祖宗。” 王离呼吸一滞,瞪大眼睛“祖父?!!” “你出了这么大的事情,老祖宗怎么可能不知道。”朱家拍了拍王离的肩膀,目光看向从王宫中走出来的王诩“我去跟帝君报告一下情况。” 王离坐在原地发呆,一阵秋风吹过让他打了个冷颤,回过神才发现自己不知道何时出了一身汗,只是不知道是冷汗还是热汗。 王诩听了朱家的报告后,抬头看了看将天空染成火红的夕阳“墨丁去传令,所有人天黑前回到毫都待命,林中其他的猎物不管。” 墨丁点点头,扶了扶自己的狼头帽子,跨上战马。 “朱先生最近都消瘦了许多,好好休养一段时间吧。”王诩看着朱家被晒黑的脸色笑道。 “帝君正准备一展宏图之际,朱某岂能偷懒?”朱家轻笑着拱拱手“这段时间在海边修炼倒是有感悟良多,大海确实比江河,更加广大和辽阔。” “朱先生若是喜欢那片山谷日后就给你修建别居吧。”王诩轻笑道。 “多谢帝君美意,大海虽好,但是终好不过朱某家门口那条小河舒坦。”朱家淡淡一笑“帝君还是说说接下来的行程吧。” “林胡部可能只有五百战士,但是途中会经过十四个小部落。”王诩笑了笑。 朱家挑眉思索了一下“所以帝君是想不动声色的穿过着十四个部落,突袭林胡部?若是假扮那几个林胡羁縻者,倒也未尝不可,不过五百人太多了,肯定会有漏网之鱼。” “林胡部有至少五千奴隶。”王诩笑着说道。 朱家愣了下“时间应该不够,来不及煽动奴隶。” “所以这个任务只能交给奴隶。”王诩笑了笑“至于咱们,需要做的就是用那些羁縻者的身份,把那十四个部落的人,都迁徙过来,然后换进去我们的人。” 朱家眨了眨眼,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好一招偷梁换柱,帝君高见。” 王诩笑了笑“现在只等一个愿意身先士卒的人了。” “不妨让禺春去,我觉得他跟那些人相处的还挺愉快的。”朱家看着不远处小广场中,混在奴隶群中的禺春笑道。 “他太蠢了,我们需要一个真正懂得奴隶的人。”王诩笑了笑。 奴隶是一种比野人更加低微的种群,在长期的被奴役过程中,他们被驯化成了工作的机器,丧失所有属于人的基本特征,比如感情,思考,以及欲望。 对于奴隶来说,连活着的欲望都很淡,没有选择死亡的原因只是因为本能的怕死,所以如果没有什么东西点燃他们的人性,他们最终将会真正的机器。 为了点燃这份人性,王诩为他们举行了盛大的祭祀仪式,即便之前禺春已经向他们表达过最大的善意了,但是当篝火被点燃的时候,所有奴隶还是下意识的选择的惊慌和恐惧。 因为他们很担心,等下被放在火上烘烤的,会变成他们。 所有的奴隶本能的蜷缩抱在一起,瑟瑟发抖,无声的哭泣。 因为他们早就丧失了用哭泣宣泄感情的能力,会流眼泪,只是生理上恐惧的刺激。 王诩第一次知道,三百多人抱成团,能够抱的这么紧。 但是其中一个站在最外围的枯瘦人影,引起了王诩的注意。 因为只有他,没有跟其他人抱团,而选择了弓着身子蹲在地上,这是一个标准的助跑姿势。 王诩眸子一亮,在这个奴隶身上,看到了求生欲。 孤竹国现在是很多个部众组成的,其他部众除了学习了基本的生活技能之外,最快学会的,就是殷商祭祀的歌舞。 一千多人共同祭祀的画面,比一百多人要震撼的不只是十倍,仿佛整个天地都陷入那睡也听不懂的殷商巫咒当中,但是不知道为什么,这种经常让王诩毛骨悚然的巫咒歌舞,却让奴隶们安静下来。 王诩觉得可能是源自于人类爱看热闹的本能,一旦被热闹吸引了注意力,就会分散恐惧。 祭祀结束后,在所有人眼中惊为天人的墨怜亲自的给所有奴隶进行了接纳礼,赐予他们上帝之泪和食物后,这些人发现,自己不但不是食物,反而获得了食物。 除此之外,他们没有别的想法,只拿着食物狼吞虎咽起来,但是很快他们就感觉喉咙被哽住,无法下咽,倒不是吃得太快噎到了,而是因为哭到上不来气。 然后他们开始咳嗽起来,声音一出来,就像决堤的洪水一样不可收拾,撕心裂肺的哭声,甚至超过了千人的巫咒吟唱声。 听得心口发堵。 这是被压抑到极致的嘶嚎。 王诩抿着唇,表情从不忍,慢慢的变得坚毅。 在这一刻,王诩才深刻的认识到。 天地是一座大熔炉,将万物都投入其中熔炼,炼出来的如果是地狱,那么对于万物来说,天地就只有地狱,如果炼出来的是天堂,则万物都存在于天堂。 王诩知道自己很难将天堂搬入人间,但是他至少想要建造一个天堂,让他们看看,除了地狱之外,还有别的景色。 “去把他叫过来。”王诩指着那个一直保持着助跑警惕姿势的人说的。 屠檀看了看,微微皱眉,跑了过去。 王诩看着屠檀带过来的这个人,刚才离得远没有发现,这是一个脸上被毁了容的男人,他的半边左脸,都像是被利器划破后般狰狞。 因为早已瘦的脱了相,在加上被毁容,根本看不出这个男人的容貌。 “你有名字嘛?”王诩开口问道。 跪在地上的男人听到了屠檀的翻译后,用沙哑的嗓音说道“没有名字,只记得祖上姓翟,来自纍城。” 王诩微微眯起眼,发现提起这个氏的时候,男人那双警惕的眸子变得凶狠阴鸷起来。 让王诩想起了,那只最后死在禺春斧下的白狼王。 “从今天起,你就叫做翟仇。” 第六十八章 滴水刑! 第六十八章滴水刑! 《通志·氏族略》曰:三代(夏商周)以前,姓氏分而为二,男子称氏,妊人(女子)称姓。 氏所以别贵贱,贵者有氏,贱者有名无氏。 一个拥有姓氏的奴隶,一定不是一个普通人,再加上他来自纍城,王诩对于纍城也只是有所了解,但是并不精通,纍城肥子国遗址被挖掘出土时,他还没有出生,后来因为肥子国纍城遗址没有留下太多重要的文物,所以也没有被太过重视。 所以这个姓氏到底代表着什么,王诩只能把墨奎找过来。 尽管肥子国在孤竹国被灭了之后,融入了东胡部,已经有四五百年时间,但是凭借肥子国对于孤竹国的重要性,孤竹国应该对肥子国很多记载。 “翟姓?如果没记错的话,应该是肥子国的王室肥王后裔。”墨奎跪坐在王诩面前,认真的思索了一下回答道“肥子国确实是孤竹国的重要方国,倒不是因为肥子国国力昌盛,而是他们擅长畜牧和渔猎,而且在中原带来了很多先进的技术,所以一直是孤竹国主要的方国。” “等一下,如果这个肥子国一直都属于孤竹国管辖,那么后来建立中山国的那个肥子是谁?”王诩皱眉问道。 “中山国不是肥子建立的,而是当年被殷商灭掉的有易氏后裔,后来投靠了周朝,他们改为鲜虞,后来融入了多个鼓氏,仇氏游牧部落改为白狄,中山国被灭之后,他们再次逃亡燕国,之后就没有什么记载了。”墨奎皱眉说道“但是如果说白狄部跟肥子国到底有什么关系,臣也不清楚,唯一能确定的就是,他们都是有易氏之后,对了,提到这个臣又想到了一个传闻。” 王诩微微挑眉“说来听听。” “当年殷商七代先祖在有易氏遇难后,八代先祖平灭了有易氏之后,将有易氏族人放逐易水,将有易氏赐予随同部落河伯部,这个河伯部建立了肥子国,赐国姓为翟氏,原本有易氏的那批易姓王族除了个别逃走之外,基本上都改为翟氏。”墨奎顿了顿说道“所以后来因为投靠周朝被赐为姬姓的中山国王族应该也姓翟,有易氏在没有背叛我们殷商之前,是我们的同盟部落,所以他们的习俗文化都是殷商,喜穿白衣,有心系故国,所以自称白翟也就是白狄部。” “但是翟仇却说,现在白狄部的王是桑氏,这个氏族又是哪里来的?”王诩皱眉道。 “姓桑?”墨奎脸色一变,跪姿也僵硬了许多“臣能否见一见这位翟仇?” 王诩点点头,给让墨怜去叫翟仇。 不一会儿屠檀就带着翟仇进来了。 兽皮衣遮住了他骨瘦如柴,伤疤遍布的身体,洗漱干净的长发虽然毛躁,但是被绑在脑后也显得清爽一些,能够看出他应该是想要遮住自己脸上恐怖的伤疤,但是无奈伤疤太大了,根本遮不住。 墨奎看到翟仇之后,脸色再次大变,瞪大眼睛失声惊呼道“滴水刑?!你做了什么被行如此酷刑!?” 听到墨奎的话王诩下意识的皱起眉。 滴水刑,是传闻中帝辛研究出来的酷刑,是帝辛为了惩罚一个不小心把水滴滴在他衣服上的奴隶,突发奇想研究出来的一种酷刑。 就是将奴隶绑起来在木凳上,日夜不停的让水滴不断的滴在奴隶的脸上,十几天之后,被脸可能就会因为水滴的重量导致皮肤溃烂,最后直至滴穿头颅或者腐烂致死。 但是通常没有多少人能够坚持着滴水穿头而亡,大多数都是因为精神崩溃,崩溃而亡。 这是一种听上去就无比残酷的刑法,但是到底是不是帝辛发明的,则不得而知,更多人觉得是后人为了诋毁帝辛而按在他头上的罪名。 但是现在亲耳听到了墨奎这么说,再看看翟仇脸上那可怕的腐烂伤疤,王诩有点相信了,可能真的是殷商的某种酷刑。 翟仇跪在地上,茫然的看着这个表情有些崩的老者。 “他只听得懂东胡话。”屠檀提醒道。 从震惊中回过神的墨奎半跪在翟仇身前,扶着他的肩膀沉声道“你真的是翟氏后裔?” 翟仇眨了眨眼,点点头,破锣般沙哑的嗓音十分刺耳“我的母亲这么告诉我的。” “白狄部的王,姓桑?”墨奎声音紧张的有些发抖。 翟仇僵硬的点点头。 墨奎深吸一口气,站起身跪在王诩面前,声音透着肃杀之气“回禀大帝,臣恳请若是抓到白狄部桑氏族人,请全权交给臣处理。” “说说原因。”王诩撑着下巴,好奇的问道。 “桑氏为翟氏大巫,辅佐君王,既然翟氏族人遭受了滴水刑,那么定然是桑氏以下犯上,篡夺了翟氏的王权!罪不容诛!臣既为大巫,决不允许如此忤逆之风盛行!” 王诩眯起眼,弄懂为何墨奎如此失态,眸朝篡位,这是忤逆重罪没错,但是大巫篡位又是另外一种概念了。 以殷商制度来看,历史上有几次权利更替,都是带着惨重代价的。 第一次就是商元圣伊尹因为辅佐商汤有功,被封尹(宰相),商汤死后他权倾朝野,辅佐三代商帝,在辅佐帝太甲的时候,曾经试图篡位,放逐了帝太甲,但是最终失败了,将太甲迎回,放弃篡位。 经历伊尹篡位之后,商王朝的皇族就开始警惕权臣了,为了防止权臣做大,开始辅佐起另外一派权利来制衡权臣,那就是神权,也就是巫。 巫虽然流传于上古皇帝时期,巫彭为巫的始祖,但是巫彭只是一个负责传授医道悬壶济世的医官,并没有什么实权,一直到夏朝时期巫除了掌管医疗之外,还兼职星象算卦。 一直到商朝,巫才被抬高到与宰相同起同坐的位置,并且地位等同于诸侯,这是殷商王族想出来的架空权臣的方法,利用神权以及分封来分解权臣宰相的实权,来稳固政治平衡。 殷商第十三位大帝,祖乙将自己的宰相巫贤授予大巫的职位,让他不再掌管实权,而是负责占卜,同时也将宰相的权利分成了,卜,祝,史,巫四部分,原本很多只需要宰相一言而决的事情,变得需要四方同时通过才能执行,这样大大降低了宰相的权利,而且也降低了政务执行的能力。 于是帝王的权利就凸显出来了,原本帝王是需要宰相辅佐才能行政的,现在有四个宰相,四种提案中最终的决策权,就落在了帝王手中。 后来巫的神权在殷商盛行,商帝王又将自己当做了天帝的化身,来权衡神权,这个过程,就是为了防止篡位。 所以历代大巫,这一点都十分看重。 如今在眼皮底下出了大巫篡位之时,墨奎自然十分紧张。 看着这老头紧张的面皮都发青了,王诩笑着摆摆手“桑氏篡位属实的话,自然交于你处理,毕竟是你们巫系一脉的事情。” 墨奎听后长出了一口气。 “这个滴水刑,我听说,不过到底起源于那里?”王诩疑惑的问道。 “滴水刑是大巫专门用来处罚不忠之臣的刑法。”墨奎抿了抿唇“任何意图谋反的人,都会由大巫亲自主持滴水刑,因为受滴水刑之后死者面目狰狞宛若恶鬼,所以是最重的一种酷刑。” 王诩目光看向翟仇,有点好奇,难道这个奴隶真的叛变过后背林胡部抓回来用了滴水刑? 不过有点不符合常理,奴隶与畜生无异,林胡人又何必大费周章用滴水刑? “翟仇身上的滴水刑,可能是桑氏报复所为。”墨奎犹豫了一下“我觉得桑氏篡位应该没有多久,不然翟仇不会知道自己有姓氏。” 王诩微微挑眉“有道理,问问他,除了他还有什么族人嘛?” 屠檀盘问翟仇。 能够清楚的发现翟仇原本警惕的眸子,渐渐变得凶恶阴鸷,应该是提到了什么大仇恨。 “确实如国君所说,白狄部桑氏篡位才十几年光景,翟氏所有男丁都遭受了滴水刑,行刑时就已经死了大半,后来剩下的男丁也都被各个部族瓜分失去了联系,但是翟氏的女人,都被林胡部买走了。”屠檀目光熠熠的盯着翟仇“当时他还是襁褓婴儿,长大懂事之后也遭受了滴水刑,身份可能不简单。” 王诩轻叹了口气“他适合嘛?” “十分适合。”屠檀咧嘴笑道“他就是天生的狼崽子,即便到现在,他也没有明确的表露出要复仇的欲望,可惜眼神是骗不了人的,培养几年,绝对是一柄剧毒匕首。” 王诩皱眉看了眼屠檀“没有人天生是为了复仇而活着的。” 屠檀不以为然的笑了笑,没有反驳,但是很明显不认同王诩的观点。 因为他知道,自己就是为了复仇而活着,相信这个叫做翟仇的孩子也是。 “如果你沉溺在复仇的阴霾当中,那么当你完成复仇之后呢?”王诩盯着屠檀的眼睛问道。 屠檀下意识的回避王诩的眼神,心神一沉,皱起眉。 “我不会告诉你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也不会告诉你一笑泯恩仇,我只是希望,当你们在复仇的时候,不要忘记,活着,不只是为了复仇,。”王诩声音轻柔,像是一阵暖风拂过所有人耳边“人的眼睛是黑的,心是红的,当眼睛变红的时候,心就会变黑了。” 屠檀身子猛然一震。 “你们一定会复仇成功,但是我希望,你们的心永远不会变黑。”王诩扬起嘴角,露出一个温煦的笑容。 但是在这个笑容背后,屠檀却察觉到一股毛骨悚然的恐惧感。 这是劝告,更是帝命! 第六十九章 刑名从商 第六十九章刑名从商 酷刑是用来震慑人心,维持统治的重要手段,尤其是封建社会意识形态下的社会。 秦国能够利用法家完成华夏有史以来最大的统一,绝对不是偶然,而是历史进程的必然。 但是商朝亡于酷刑和暴虐,却值得画上一个问号。 周朝是如何推翻商朝的,其实并不是后世儒家所传颂的民心所向那么简单,在推动阶级变化的过程中,毫无疑问商朝的作用是真正的先驱者。 从商汤开始,对于奴隶的态度就已经有所转变,在商朝之前,奴隶生下来就是奴隶,平民生下来的就是平民。 但是平民犯了错或者成为战俘,就可能成为奴隶。 但是奴隶永远不可能成为平民,更不可能成为贵族,他们只是跟牛狗牛羊一样,是贵族的财产而已。 但是商汤却做了一件敢为天下先的大事儿,他启用了一个奴隶身份的人,并且赐予了他至高无上,甚至高于王权的权利。 这个人就是伊尹。 伊尹本名伊挚,父亲是一个厨子屠夫,母亲是一个采桑女,他出生于一个奴隶家庭,即便是从小聪慧,惊为天人,依旧没有摆脱奴隶的身份。 但是商汤却对伊尹求贤若渴,为了能够得到伊尹,商汤甚至不惜大代价向莘国国王聘请伊尹,留下了比三顾茅庐更早的遗迹,三聘台。 由于有莘王并不答应商汤聘任伊尹,商汤只好娶有莘王的女儿为妃。于是,伊尹便以陪嫁奴隶的身份来到汤王身边。 《孟子》说:“汤之于伊尹,学焉而后臣之,故不劳而王。” 伊尹从一个奴隶,成为了华夏第一个帝王之师。 商朝建立后,商汤便封伊挚为尹。《史记·殷本纪》皇甫谧注云:“尹,正也,谓汤使之正天下。 “正天下”就是要以身作则,作天下楷模,师范天下。 《尚书君爽》引周公语说“伊尹格于皇天”,是代天言事的。 伊尹的话在当时的商朝就等于天意。 所以可见商汤当时对于奴隶阶级已经有了改动了意识。 这并不是一个求贤若渴的故事,更是一个明君对于社会阶级变动做出有利推动的故事。 不过可能是商汤太过理想主义,他想以伊尹为精神标杆,就像是后世的一样,作为一个精神偶像来规范奴隶们的言行举止。 但是事实证明,伊尹只是少数派,有了伊尹这个奴隶身份转变后,反倒让商朝多了很多不安分因素,也是当时,伊尹派系的权利越来越大,真正的从意义上高于王权,变成了,从实权上高于了王权。 而且脱离了奴隶身份之后的伊尹,用事实证明了,只要掌握了权利,欲望就会无限攀升,有了伊尹放太甲的‘不忠之事’。 这批依仗伊尹派系的新贵,通俗来讲就是‘奴隶主’。 殷商最开始只有,王族,平民两个阶级,现在多了一个奴隶主,自然有了巨大的变革。 于是殷商王朝发现,道德的约束力,真的并不高,反而会造成大量的不稳定因素。 商朝一直到第十代帝王仲丁国力一直没有进步,反而有所退步,这时恰巧毫都发洪水,并且东南的兰夷叛乱,仲丁顺势迁都嚣都,但是当时却遭到了伊尹当年扶持的奴隶派系新贵的强烈反对。 这次的反对让殷商王朝见识到了,奴隶群里光用道德标准已经束缚不住了,但是依旧依靠殷商王族的力量,强制迁都。 但是这次迁都却造成了影响商朝百年国运的‘九世之乱’,迁都嚣都之后,奴隶派的新贵们开始参与殷商王室的内务。 商朝的王位继承制一直为“父子相传”和“兄终弟及”相结合的继承制度。 但是早期殷商王室是一块铁板,但是这些奴隶派新贵(也就是奴隶主)参与了王室内务之后,殷商王室就开始各自为政了,他们怂恿所有拥有继承权的王族,提前发动政变。 导致了殷商百年的‘九世之乱’直接让殷商的国力衰退到顶点。 一直到盘庚继位后,以雷霆手段迅速整合王室纷争,并且两都迁都来消耗奴隶派勋贵的势力,最后并且立下了影响华夏后世文化的《汤刑》,为后世法家和法律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虽然在《汤刑》之前也有《禹刑》,但是《禹刑》主要是根据上古时期的人文文化,规定一些原始社会的法规。 但是《汤刑》确实已经有了针对性的严惩。 《汤刑》内容的重要部分,实际上是官刑,即《汤刑》的实施对象主要是各级官吏。 《左传》对此记载说:“其恒舞于宫,是谓巫风。”意思是,官吏如果沉湎于歌舞声色之中,官风不正,就要受到处罚。 这就直接限制了原本奴隶主不劳作,喝人血的状态。 所以严格意义上来说,《汤刑》是华夏第一步律法典籍,后世法家甚至《周礼》都是来源于《汤刑》的构架之上。 荀子说过刑名从商,意思就是天下刑法,其实都是继承《汤刑》。 《汤刑》的重要意义不言而喻,直接将已经国力式微的殷商推到了巅峰。 盘庚的继承者祖甲更是在武丁中兴之后,施行了第二次变法,创立的周祭之法是祖先崇拜和宗教制度的最好体现。 在上古文明中,各大民族都有自己的祭祀体系,周祭之法和古巴比伦、古埃及的祭祀法各不相同,是华夏古代特有的祭祀系统。 并且在祖甲变法中,修改了《汤刑》再次限制了奴隶主对奴隶的掠夺,和压榨。 而这次变法,却成为了周朝推翻商朝的主要祸根。 因为武王伐商时那些响应号召的方国,全部都是这次变法的反对者。 和历史上所有的变法一样,殷商的变法虽然没有成功,但是至少为后世文化树立了一个案例标杆。 王诩没有当过官儿,更没有治理过国家,但是他知道刑法对于一个国家的重要性,所以他默认了墨奎要对桑氏处以极刑的要求。 滴水刑在王诩眼中,真的算是一种很灭绝人性的刑法了。 但是只有这样的刑法,才能够震慑住人性中蠢蠢欲动的欲望。 孤竹国现在人口两千三百多人,其中真正在精神上认可这个国家的,应该不到一千人。 但是如果灭了林胡部之后,解救了那六七千的奴隶之后,带来的隐藏祸患是不可估量的。 长期被压迫奴役,已经让这些本来就没什么人伦概念的野人,磨灭了人性,说句不好听的,他们都是潜在的恐怖分子。 而且大量这样的人口涌入,一定会让孤竹国先祖的族人感到恐慌,到时候第一次阶级对立,可能就会形成了。 王诩不希望看到这种局面。 所以他只能选择利用神权和酷刑的双重压力,暂时控住局面。 奴隶虽然已经被驯养成了与牲畜无异,但是他们对于神灵还是本能畏惧,所以墨奎是最好的执行者。 而翟仇,这是他选出来统领这群潜在恐怖分子的头领。 屠檀已经是以复仇当做使命的恐怖分子,如果不是没有别的人选,王诩真的不想把翟仇交给他调教。 王诩从翟仇身上看到的闪光点,并不是他强大的心理素质,而是他还残存的一丝属于人的理智和人性。 还残存着人性,就说明有牵挂,有牵挂,那么就有弱点。 有弱点,就可以控制,或者制衡。 所以王诩只能期望,自己最后一番劝告,屠檀能够好好的翻译给翟仇听,就算他现在听不懂没关系,未来一定会有懂得的那一天。 王离对于这一次暗度陈仓的活动不感兴趣,他只想带着一百骑兵直捣黃龙,所以当天微微亮的时候,屠檀带领的‘林胡羁縻’队伍离开的时候,他就把蹦了一晚上迪的禺春从温暖的被窝里拽起来操练。 早起个小驼鹿们喂食的墨壬听着练兵场里传来的凄惨哀嚎声,不寒而栗的打了个冷颤。 摸着已经被驯服的很乖巧的小驼鹿,暗自庆幸自己当初祖宗开眼,让他在动物驯服一道上,提前通了灵。 一个月前捕获了一百三十只小驼鹿,除了几只十分有骨气不吃嗟来之食的,直接饿死之外,剩下的一百二十五只都在墨壬恩威并施的驯服中,变得乖巧起来,而且成长的十分茁壮。 尤其是穿上了牵引环之后,更是指哪去哪儿,比狍子聪明了无所谓。 现在着一百二十五之小驼鹿是他真正的心头肉,每天不但饭食是他精心准备的,还要每天给它们梳毛,别人多看一眼都不行。 因为他知道,这些小家伙,可是孤竹国主要的战斗力。 “挑选出五十匹,从今天开始让禺春他们开始练习骑术。”王离阴沉的声音从身后传来。 墨壬打了个冷颤,转头要反驳。 “你要是敢废话,那七十二匹野马就没有你的份儿了。”王离瞪眼冷笑。 “五十匹不够吧,已经有七十匹到了可以乘骑的程度了。”墨壬马上换了个脸色,狗腿道。 第七十章 秦王不开心 第七十章秦王不开心 从出生就活在黑暗中的人,一旦看到阳光,不会觉得温暖和光明。 只会感到恐惧。 因为他们不知道什么人温暖,什么是阳光。 原本照射在身上应该让人感觉舒服的阳光,照射在他们身上像是剧毒,原本让人舒服的温暖,却像是地狱的火焰,无时无刻炙烤煎熬着他们。 同样,对于奴隶们来说。 衣服,食物,水,甚至是别人的笑容和善意。 都是值得他们恐惧的东西。 跟翟仇不同,一同获救的这些奴隶在经历过昨晚发泄的嚎啕大哭之后,一夜之间就变回了原来的模样,所有人都死气沉沉的蜷缩在阴暗的城墙角。 因为他们不敢睡在王诩给他们准备的大通铺当中,木砖房搭建的平房大通铺,比林胡部的王帐还要奢华。 天还没亮的时候,他们就在等待着新的主人给他们布置工作。 但是一直到日上三竿,除了有人给他们送了丰盛的饭食之外,并没有新的主人来奴役他们工作。 这让他们惶恐难安,连美味的烤肉和野果都吃不下去。 因为他们知道,作为奴隶,不干活的下场只有一个,那就是死。 虽然他们不知道为什么活着,但是他们知道自己不想死。 就在恐惧和彷徨的煎熬中,他们终于等来了一个慈眉善目的老人,这个老人说着一口不算地道的东胡言,但是却让他们听得十分舒服。 这个老人说他们都是天帝的奴仆,即将成为神的奴役。 听到这话之后,三百二十九个枯瘦的男丁集体松了口气。虽然不知道天帝是谁,反正他们有了新的主人。 墨奎带着这三百二十九个‘神奴’又从墨壬那里抢了十辆驼鹿车和驼鹿,沿着木轨道赶回朝歌,走的时候还给王宫中的王诩行了个大礼。 “你把这么多奴隶交给他?”王离眉头紧锁的看着墨奎坐在一辆造型别致的座驾,带着神奴们离去。 “大巫是最能弥补人民伤口的存在,他们不但能够治疗身体上的病,也能治疗心里的病。”王诩轻笑道。 “这些奴隶已经做不了人了。”王离叹了口气“林胡人对他们的摧残,比中原人还要可怕,他们已经彻底丧失了作为人的能力。” “孤竹国的奴隶,也要比中原的人活得有尊严。”王诩勾起嘴角。 王离下意识的皱起眉,冷哼道“大逆不道!” “道都是我规定的,有什么逆不逆的?”王诩挑眉轻笑道。 王离一怔,有些诧异的看着王诩疑惑道“被附身了?” “我得提前找一找帝王的感觉。”王诩轻笑道“刚才感觉如何?” “很不爽。”王离撇撇嘴“不过确实在某些程度来说,跟秦王很像,怎么你在天界没有学到怎么当帝王?” “学了没用,这种东西得需要经历。”王诩轻笑道“朱先生跟着屠檀去了?” “屠檀只是一个游侠,没有上过战场,五百人的部落,就算是在装备上不如咱们,也不是屠檀一个游侠能够歼灭的,你也太看得起他了。”王离轻嗤道。 “朱家也是个游侠吧。”王诩挑眉笑道。 “我们王家的游侠,拿出去也比六国的将军强。”王离傲然道。 “吹吧你。”王诩轻嗤一声,看着练兵场上跟驼鹿较劲的禺春等人,皱起眉“你现在开始训练他们骑术?” “朱家说最快七天,就能把林胡十四部都迁徙到毫都,然后再给翟仇半个月时间煽动奴隶,二十天足够训练出他们,到时候负责接引,追杀逃跑的敌人。”王离说道。 “看来你把王家压箱底的东西拿出来了啊?”王诩咧嘴笑道。 “不用太感谢我。”王离傲娇的轻哼道。 “不过我也要拿出点东西,但是不能让你带回去,至少暂时不行。”王诩笑了笑。 “嗯?又是羡门秘宝?”王离眼前一亮。 王诩神秘一笑,招呼着被摔得鼻青脸肿的禺春等人,拉着小驼鹿们往毫都内层的军备库走去。 军备库是毫都成内比王宫还要禁忌的地方,单独建造了一个瓮城,城墙高四米,宽四米,城墙上摆满了弩炮和车弩,看着就十分具有震慑力。 找个地方除了刚建成的时候王离进来看过一眼之外,就再也没来过了。 再来的时候,发现里面有很多稀奇古怪的东西他没见过,虽然不知道这些东西都是做什么的,但是感觉每个拿出去,都是惊世骇俗的保护。 “别看了,看也看不懂,都是半成品。”王诩的嘲笑声传来。 王离恋恋不舍的放下一个造型别致的武器,走出宝库,皱眉看着被穿上了‘衣服’的驼鹿和战马。 “这是什么?”王离摸了摸战马背上的‘衣服’,微微一惊。 王诩没有多说,踩着马镫翻身上了战马,一只手驾着战马人立而起。 王离震惊的眼睛差点掉出来。 不需要任何语言,仅仅是王诩这个单手控马稳如泰山的动作,王离感觉脑袋仿佛被炸开一般,头皮发麻。 从小练习马术的王离,自然一下子就知道了马背上的‘衣服’是做什么的了。 红着眼睛的王离翻身上马,催马绕着瓮城跑了两圈,跳下马沉声道“给我五十驾,我现在就能屠了林胡部!” “我以后给你三万驾,你帮我把匈奴和东胡都灭了。”王诩轻笑着打趣道。 “十万。”王离竟然真的认真的思索了一下。 王诩愣了下,笑着摇摇头“这东西是我孤竹国的立国之本。” “我知道,在没有得到你同意之前,王家军所有人都是哑巴。”王离从腰间掏出匕首,对着自己的胳膊要砍一刀。 “咱们之间,就不用这点虚头巴脑的东西了。”王诩轻笑着伸手拦住他。 “有了这个东西,再加上足够多的驼鹿,组成三千骑,面对一万骑兵将不落下风!”王离手中匕首转了一圈,收回腰间“成军一万,将所向披靡!” “大秦铁骑三十万,配上此物,又谁能匹敌?”王诩哑然失笑。 王离眯起眼,抿了抿唇“在没有凑齐十万驼鹿骑之前,此物不能传入中原。” “你能这么想,我很开心。”王诩眯着眼笑了笑“不过秦王一定不开心。” 嬴政现在确实很不开心。 连着十三封玄色加急军报,接二连三从北地送来。 没有等到大军攻克辽阳,平灭燕国的喜讯,反而等来了东胡南下的噩耗。 东胡,匈奴,自秦灭赵之后就成为了大秦最重要的防御目标。 跟秦国以前接触的那些游牧民族不同,匈奴和东胡已经形成了接近中原统治的政权体系,加上大量燕赵齐魏等六国余孽流窜于之勾结,让匈奴和东胡日渐庞大,不过还好,这两个民族虽然经常骚扰边境,但是没有大规模南下过。 所以秦国对于这两个游牧民族都处于被动防御状态。 但是如今在秦一统六国的关键时刻,东胡突然携兵二十万争夺燕地,这让嬴政始料未及,一时间整个朝野震荡。 专门负责少数民族接待、交往等事务的九卿,大典客孔艾跪在大殿之上,等待着秦王的责骂。 典客就相当于外交大使的职责,此次东胡与人南下,首当其冲牵扯的就是典客府,所以孔艾早就提前认罪,希望秦王能够从轻发落。 右丞相王绾和左丞相隗林位列两班,眼观鼻,鼻观心。其他文武也都静若寒蝉,只有廷尉李斯跃跃欲试,却多次被御史大夫冯劫瞪了回去。 整个大殿安静的有些压抑。 “孔爱卿平身吧。”良久之后,嬴政轻了一口气。 跪在大殿的孔艾身子一颤,悲呼道“臣失察之责,愧对陛下隆恩!” 嬴政寒冰般的脸色没有丝毫变化,声音也生硬了几分“起来。” “陛下仁慈。”左丞相隗林顺势出列拜服,隐晦的踢了瑟瑟发抖的孔艾一脚,恭声说道“东胡蛮族之时确实始料未及,典客府虽然难辞其咎,但是毕竟秦国与东胡相距千里,中间又隔着燕国,近些年也多无往来。” “寡人也没有说什么,是他自己上来就说自己死罪的。”嬴政冷哼一声“寡人不是要你的死罪,寡人要的是解决方法。” 大殿所有人同时长出一口气。 “回禀陛下,东胡狼子南下不过所图钱粮尔。”孔艾从地上爬起来说道。 “爱卿的意思是让寡人给东胡上供?”嬴政眸子里闪过一丝冷意。 孔艾吓得一哆嗦,再次跪趴在地上口称不敢。 大殿再次陷入死一边的寂静。 第七十一章 区区虎狼何以让玄鸟落地? 第七十一章区区虎狼何以让玄鸟落地? 朝堂是一个用来搞事情的地方没错。 但是吕不韦被鸠杀之后,这种情况就已经改变了,嬴政是一个很追求效率的人,即便他很多决定都有些草率,但是大臣们已经习惯了这种快节奏的朝议模式。 通常来说,嬴政是一个‘很好说话’的王上。 因为不管你说什么,嬴政都笑而不语,然后依旧按照自己的想法去下达命令。 只有在有关战争方面,嬴政向来是强硬的。 如今秦国国力昌盛,眼见着要平定六国,一统天下的盛世即将降临,竟然有人提出上供蛮夷这种荒谬的建议。 简直不知所谓! 嬴政锐利的眸子,冷漠的扫过这些大臣躲闪的眼睛,最后落在右手边尊位上的王绾“右丞相有何高见。” 跪在地上的孔艾向王绾投去求救的目光。 左丞相隗林自动退回位置。 王绾出列行礼,恭声道“臣认为,各个诸侯国刚刚消灭,四国余孽都以伏诛,唯剩燕地、齐地、已是笼中困兽,但是东胡却如原上野狼,即便大秦铁骑天下无双,也难以在短时间歼灭这些野狼。” “丞相的意思也是上供给东胡?”嬴政声音又冷冽了几分。 王绾笑着摇摇头“区区虎狼何以让玄鸟落地?” 嬴政脸色缓和了一些,对这句马屁很受用“丞相有何高见?” “至少孔典客没有说错,东胡野狼,所图不过钱粮。”王绾轻笑着说道“钱粮,燕国有的是,让他们去拿就好了。” 嬴政眯起眼,似乎若有所思。 “右丞相此言莫不是要裂土?”御史大夫冯劫出列冷声道。 “大将军还未攻克燕地,何来裂土一说?”王绾笑而不语。 “右丞相不说臣还忘了,大将军王贲携三十万大军出征,三月寸土未进,耗费钱粮无数,廷尉府已经入不敷出,如此下去,廷尉府恐怕难以支撑到下月的钱粮。”冯劫冷笑着说道。 “大军出征在外,自有大将军统领,廷尉府提供钱粮,各司其职,大将军失利当以军法论处,廷尉府失责则有国发惩治,敢问冯大夫是那边的?”王绾脸上带着嘲弄的笑容。 言下之意就是。 你算哪儿根葱? 冯劫顿时脸色大涨,气的说不出话。 “李斯,廷尉府的钱粮真的出了问题?”嬴政没有在意王绾和冯劫的暗斗,剑眉紧蹙冷声问道。 “回禀王上,确实有些难以为继,大将军三十万精兵千里之外,路途遥远不说,而且还都是蛮荒之地,徒增了大量消耗,在加上前些时日荆州有余孽叛变,蒙毅将军又率领十万精兵平乱,一时廷尉府确实有些焦灼。”李斯出列恭声说道。 “从少府拨六层皇家用度,先解一解燃眉之急,今年的行宫修建也先暂停。”嬴政随意的挥挥手。 话音落所有大臣脸色一变。 自古只有王上贪用国税,很少有君主愿意从自己的内库中掏钱贴补国用,这样的君主是臣子最怕的一种。 “陛下圣明!”在王绾的带领下,所有大臣跪地拜服。 “陛下体恤臣民,乃是我秦国之大幸,但是君王内库万万不可轻易动用,既然让出廷尉府清算过大军用度,自然也有办法解决,是吧,李廷尉。”王绾笑着说道。 李斯额头渗出了冷汗,王绾这话简直是要把他逼死。 如果他说没办法解决,那就是自己的失职没有计算好大军粮饷,但是如果说有办法解决,自己去哪儿生钱? 感受到嬴政的目光落在自己身上,李斯感觉仿佛被一座大山压得喘不过气。 “丞相所言甚是,陛下圣明,护佑我大秦万世永昌,怎能让陛下节约内库来替补国库,臣等虽然无几家产,但是胜在人多,应该能尽一份绵薄之力,就算砸锅卖铁,变卖妻小也要支撑到王将军凯旋而来~”冯劫阴阳怪气的瞥了眼王绾,恭声说道。 “嘁。”嬴政被冯劫这句话逗笑了,目光玩味的看向王绾,很好奇他的反应。 王绾面不改色“久闻冯大夫家富可敌国,没想到是真的,竟然能够抵过廷尉府的开销用度。” 冯劫脸色大变,怒视王绾这个老家伙阴毒,竟然不顾颜面用这种私事来反击。 不过他来不及跟王绾生气,再次跪伏在地“丞相大人戏弄微臣,请大王为臣做主!” 大殿很多大臣都替冯劫脸红,这么大一个人,位列九卿,竟然如此不要脸的‘撒娇’ 嬴政嘴角的笑意更甚“冯爱卿有次心意,寡人自然是欣慰,至于丞相所说,也只是戏言而已,好了言归正传,丞相觉得放东胡入燕地,是好事儿?” “胡人彪悍,来去如风,但是却不擅长守城攻城,更不擅长耕种,即便拿下雄城也固守不住,当吃空了城市之后,自然退去,而且臣觉得,他们也只能在燕蛮荒之地横行,过了易水,他们就是被戴上嚼子的蠢驴。”王绾笑呵呵的说道。 “丞相莫不是忘了犬戎破镐,白狄中山,以及山戎扰燕之时?”嬴政微微挑眉“寡人可不想好不容易平定的天下,被一群夷蛮骚扰难安。” “大王无需忧虑,大秦有百万雄兵,只要依仗长城固守,不会有任何一只蠢驴能够踏入中原地界,等到国内休养生息之后,陛下大可东进狩狼,北上猎虎,到时候匈奴东胡之辈自然尽数伏诛大秦铁骑之下。” 嬴政哈哈大笑起来,很显然对这番话很受用。 冯劫嫉妒的瞪着王绾,暗骂马屁精。 朝会散去之后,王绾被请到离宫叙话。 冯劫带着李斯,愤愤不平的跟上了左丞相隗林。 “丞相,王家这是要作什么?”冯劫压低声音问道。 隗林目不斜视的走在白玉宫道上“你就不关心东胡?” “一群五谷不分的蛮夷,乌合之众。”冯劫轻嗤道。 “呵呵。”隗林瞥了眼冯劫“王家要做什么,我不知道,不过我倒是知道你要遭殃了。” “丞相何出此言?”冯劫一惊。 “王绾到现在也没有跟你算账,你就不觉得奇怪吗?”隗林笑着问道。 “找我算账?算什么账?”冯劫满头雾水的和李斯对视一眼。 “王离。”隗林笑眯眯的吐出两个字。 冯劫脸色微变,不动声色的说道“丞相再说什么,我有点听不懂。” “既然不懂,那就一直装下去吧。”隗林轻嗤一声“真不知道你是怎么想的,竟然会去动王家的独苗,你真的以为,这步棋是大王愿意看到的?” 冯劫额角再次开始渗出冷汗,但是还有尽量装作淡然。 “别忘了,大王忌惮的不是王家有多昌盛。”隗林意味深长的拍了拍冯劫的肩膀,抬头看着过往的大雁,像是自语般喃喃道“大雁已经南飞还巢了。” 冯劫身子一颤,像是被雷击了一般呆愣在原地,看着隗林上了马车,消失在宫门。 一直装聋子的李斯小心翼翼的开口道“冯兄?” “那个老不死,真的要回来了?”冯劫像是失了魂一样颤声道。 李斯听后也倒吸一口冷气,深邃的眸子中闪烁着异色,压低声音“冯兄,可否有听闻,大王从燕地请回来以为羡门高誓?” 冯劫微微一怔,疑惑的看着李斯。 “家主,这应该是最后一批南飞的飞禽了。”王怀掀开帘帐,对着书案后看竹简的王贲报告道。 “天也要凉了吧。”王贲放下竹简,透着帘帐的缝隙看着窗外清朗的天空“也不知道离儿他们走到哪儿了。” “青狼已经半月没有消息了,最后的消息是朱家留下的,让我们不要在往前了,似乎已经到达了安全的地方。”王怀轻声说道“家主不要太过挂心,公子已经不是小孩子了,再说有朱家伺候着。” “那孩子从小就畏寒”王贲眯着眼,梗住了声音摇摇头,再睁开眼,眼中的柔和已经被凶悍取缔“辽阳城内还有粮嘛?” “前些天燕王驱逐了大量的平民,看来粮食已经不多了。”王怀报告道“可惜那些平民都被东胡人掳走了。” “东胡来了多少人了?”王贲皱眉问道。 “据探子来报,已经过十万了,帐篷扎满了平刚道,而且似乎还引来了不少匈奴人。”王怀笑道。 “看来那位羡门高誓确实料事如神,东胡是真的很想要燕地。”王贲笑了笑。 “东胡部虽然是游牧民族,但是大体构成还是有不少六国遗民以及原著民,燕山以北更加荒芜蛮荒,他们自然想要燕地修养生息。”王怀也笑着说道“不过他们也因为长久不与中原接触,小看了我们大秦铁骑。” “传令下去,当第一片落叶变黄时,就让李信带着一万精骑主动出击,将东胡拒于平刚道以北。”王贲轻笑一声,大手一挥。 朱木军令透着猩红之意。 王怀弯腰捡军令,擦了擦又说道“老祖宗听说也出了终南山。” 王贲听后楞了一下,下意识的握紧拳头。 这么长时间的憋屈,终有等来了一个想要的答案。 第七十二章 磨刀 第七十二章磨刀 石河,是发源于秦皇岛青龙县马尾巴岭,位于祖山镇东南,由柳沟、江沟、上沟等数条组成源头,这条河对于秦皇岛地区来说算是最大最重要的淡水流域。 往南经过山海关注入渤海,往北延伸到当初孤竹国部落的流域,而林胡部就在石河水源最充沛流域,西面依靠着祖山的东门森林,东面则是被他们开垦很多年的平原土地,种植着散碎的粮食,主要用于放牧牛羊。 而距离林胡部最近的羁縻部落,则在他下流域十几里的地方,是一个人口五百多的大型原始部落,但是这里面的人,大多数都是残疾人。 其实沿着石河建立的十四个部落,都是当初林胡部用废了,流放到这边自生自灭的奴隶,这些奴隶在生命的召唤下,顽强的活了下去,还意外的繁衍生息形成了一个个小的部落。 即便他们依旧逃不出被林胡羁縻奴役的命运。 不知道多少代的奴役,让这些部落的人对于林胡主人的印象已经根深蒂固,只要是林胡部传来的命令,他们都会毫不犹豫的执行。 所以屠檀和朱家假扮的林胡羁縻者,一路上的内迁计划没有受到任何干扰,所有部落都举族跟着迁徙往毫都。 这个五百人的大部落是最后一个部落了,看着那些不是断了手臂,就是断了腿的骷髅,屠檀很怀疑他们能不能活着走到毫都,而且这样的人,带回毫都又有什么作用? 不过来的时候王诩下了死命令,只要是喘着气的,都要带回毫都。 虽然有些不解,但是屠檀还是会坚决的执行王诩的命令。 “将所有马车腾出来,让出十匹马,拉走这些人。”屠檀对着手下命令道。 “这些人已经没价值了,救回去只是浪费粮食。”翟仇的沙哑的声音从旁边响起。 “这是大帝的命令。”屠檀瞥了他一眼“还有,你现在刚学会什么叫做思考,不要随意的发表自己的意见,这样很容易让你丢掉性命。” 翟仇抿了抿唇,跪下赔罪。 “起来吧,带人把这边收拾一下,用不着的东西都烧掉,今晚我们在河边安营,明早开始探查地形。”屠檀冷声说道。 “再往前不远,我就能到达林胡部。”翟仇原本黯淡的眸子突然亮了起来。 “服从命令。”屠檀微微皱起眉,放下本能抬起来的马鞭。 翟仇再次低下头,带着其他人去执行命令。 “知而好问,然后能才。”朱家笑呵呵的走过来说道“看来翟仇真的是个人才。” “大帝看人的眼光从未出过错。”屠檀笑道。 朱家眯了眯眼,盯着屠檀“是嘛?你觉得帝君看你也很准?” 屠檀皱起眉,目光不解的看着朱家。 朱家笑着摇摇头“没什么,我按照帝君嘱咐,在沿途的流域探测了河道宽度很深度,确实可以承载轻舟,顺流而下到达临近毫都的流域,只需要三个时辰,路程缩短了大半,而且不需要耗费畜力人力。” 屠檀不动声色的松开紧握的手掌,笑着点点头“如果是这样,那么以后运输工作就能交给河道了,要不然将驰道木轨修建到这边,真的太耗费人力物力了。” “主要是石河附近可能有官道。”朱家说道“根据帝君所言,以前孤竹国与肥子国交流频繁,更是在上古殷商时期就与有易部有联系的话,那么一定有一条官道通商,只不过后来荒废了,很有可能就是靠着石河这边,你看沿途的树木就能发现不一样。” “大帝说,孤竹国要藏于山林,隐则世间无闻,出则鸣惊天下。”屠檀笑眯眯的说道“我们确实要低调。” “倒是很想去白狄部看看,不知道这边的城市,与中原有何差异。”朱家笑了笑。 “朱先生这么多年游历各国,应该见识过很多不同更有趣的风土人情吧,不知道与孤竹国相比如何?”屠檀笑着问道。 “屠兄谬赞了,年轻的时候确实去过一些地方,不过确实不如这三月所见所闻。”朱家轻笑道“倒不是说风土人情如何,而是从帝君这里大长见识。” “除此之外呢?”屠檀继续追问。 “屠兄想问些什么?”朱家微微挑眉。 “我只是想听听朱先生对于孤竹国往后发展的看法。”屠檀。 “这种事情问我?”朱家一怔,有些诧异的看着屠檀,眼中满是疑惑。 “你也知道,我是个没见识的屠夫。”屠檀竟然露出一副不好意思的表情“眼见着国中人口越来越多,我这个司士当得确实越来越心惊。” 朱家眨了眨眼,哑然失笑“原来屠兄问的是这个啊。” “不然朱先生以为我问的是什么?”屠檀满脸疑惑。 “没事没事。”朱家笑着摆摆手“在下虽然没有做过什么大官,但是手底下也有不少兄弟,在御人一道上也算是有些经验,屠兄若是不嫌弃,我可以细细的与屠兄好好说说。” “那就有劳朱先生了。”屠檀大笑道。 屠檀和朱家结伴在河边饮酒作乐时,部落中已经燃起了火苗,空气中的烟气并不只是火烧茅草兽皮之类的味道,而还有很多奇怪的味道混在在一起,让人闻之欲呕。 但是负责焚烧的人却满脸麻木,尽忠职守的完成翟仇交给他们的任务,一定要盯着火把这里的所有东西都焚烧干净,然后用铲子将灰烬翻进土中才算结束。 他们都是翟仇从奴隶群众带出来的一些人,这些人没有身份也没有名字,但是以前他们就是翟仇的助手。 熊熊的烈火吞噬着不算庞大的部落,只将方圆几十米笼罩在火光之中,翟仇聚精会神的磨着手中那把已经锃光瓦亮的铜刀。 这是一把标准的屠宰刀。 也是翟仇得到的第一件武器,是屠檀送给他的。 屠檀答应他,当他将这把刀磨到可以吹毛断发的时候,就交给他屠宰之术。 翟仇见识过屠檀的屠宰之术,一直庞大的野鹿在他的刀下,像是枯草般脆弱,轻而易举的就被拆解成一块块整齐的肉块,甚至骨骼还能拼凑成形。 第一次看到这种屠宰之术,就深深的刺激着翟仇,这就是他梦寐以求的‘武功’,他希望能够学到这种武功,然后将那些曾经奴役过他的人,一个个全部都薄皮拆骨,将他们的骨头,做成标本收藏。 一想到这些,翟仇原本已经疲乏到极点的身体就仿佛被冲了电一般,充满了无穷的力量,嘴角带着让人毛骨悚然的笑容,奋力的磨着屠刀。 “已经到百炼刀的标准了。”王诩用军工铲将一把成型的铁刀劈断后对着涂山娘子笑道。 涂山娘子神情失落的捡起铁刀“我以为有千炼了。” “块炼铁的制作流程还有待革新,而且人力锤炼的效率暂时并不高,我之前画的水力锤锻图纸,有在瀑布上试验过吗?”王诩问道。 “有,水利锤锻的效率要比人工高出无数倍,而且水流量足够的话,甚至可以瞬间冲压成型。”涂山娘子有些激动的说道“不过就是建造材料的问题,以我们现在的冶铁质量,耗费太大所以我才如此着急制作出千炼铁。” “这样,你将生铁融成液体,浇灌到百炼铁中,说不定能够弄出钢。”王诩说道,这是南北朝时期灌钢法,算是一种比炒钢法和块炼铁比较容易成功掌握的冶铁方法。 孤竹国现在已经能够冶制出质量很不错的熟铁了,也就是现在的百炼铁,但是依旧没有达到钢的硬度,如果试验炒钢法的话,在没有设备监控和准确的配方前提下,很难试验完成。 与其自己试验,还不如打到西域从中亚把炒钢法配方抢过来。 而灌钢法虽然消耗比较大,但是至少成功率高,有了钢之后,从军备质量上,碾压同期所有文明没有任何压力,尤其是在东北这块儿满地是矿的风水宝地。 前天墨亥带着人去开垦荒地,不小心在毫都不远处又发现了一处露天的铁矿和煤矿,王诩现在算是真的矿老板,煤老板了。 王诩很期待钢制造出来之后,打造一批板甲和马铠,负重能力比战马高几倍的驼鹿,配上马铠和板甲,一个这样的骑兵,毫无疑问就是一座移动堡垒,除了机动性弱了一些之外。 但是有这样一支无敌防御的骑兵,王诩不觉得草原上有什么攻不下来的部落。 只要占领他们的部落,不断压缩他们的生存空间,统一只是时间的问题。 不过唯一遗憾的就是,这样一支防御无敌的骑兵,无法攻击城墙。 第七十三章 不情之请 第七十三章不情之请 城墙,是隔断游牧民族和农耕民族中,一道无法逾越的鸿沟。 这道鸿沟不但在物理层面分割了两个文明,更是在精神层面区分着两个文明。 高大宏伟的城墙能够给农耕民族带来安全感,但是却只能给游牧民族带来恐惧感。 游牧民族感觉城墙就像是一个大的栅栏,包围住的人,就像是栅栏中的牛羊,等待着宰割。 同时城墙也成为了游牧民族止步的地标建筑,不具备城墙的建设技术,自然也没有破解城墙的攻城技术,所以游牧民族对于城墙,向来都是望而祛步,但是又十分期待。 因为他们知道,城墙那边是富饶无比的中原大陆,那里有着最精美的餐食,华美的衣服,温暖的房屋,以及他们所有想象不到的美丽。 是他们祖辈流传下来的古老发源地。 但是农耕民族却十分抗拒这些当年远走异乡开疆拓土的华夏苗裔同胞,因为他们反感游牧民族的肮脏,还有恐惧他们的野蛮。 两者之间有着不可调和的矛盾,于是用城墙来划分界限。 从商周时期,长城这种东西就已经开始建设了,最开始的殷商建造长城,是真的为了圈养夷狄方国,但是从周朝开始,一直到战国的长城都是为了防止入侵,因为草原和山林的蛮荒,将那些华夏同胞们锻炼的更加强大野蛮。 而中原的安稳富饶,却将农耕民族磨砺的越发圆润柔软。 于是大量的长城开始在边陲之地的高山峻岭,山谷峡口处修建,但是在修建的过程中,除了军事作用之外,还发现长城的另外一个作用。 俺就是长城可以重构经济生态,原本中原与草原山林虽然是仇敌,但是也互相依存,游牧民族将多余的兽皮,牛羊甚至是妻女卖到中原,而中原则将一些商品带入草原山林。 这种通商行为,是从上古时期部落间流通就出现的,而通商的鼻祖,正是殷商。 《后汉书殿南匈奴列传》中记载‘北单于乃遣大且渠伊莫訾王等,驱牛、马万余头来与汉贾客交易。’ 说明这种交易已经形成了固定的模式。 而长城的另外一个作用,就是将这种交易渠道,掌握在国家手中,原本边陲平民可以私自通商,但是筑成长城之后,平民无法私自通商,而草原民族则需要的商品就得通过关隘正式进出口,同时商品的价格和种类,也都掌握在了国家手中。 这就是长城的另外一个作用,控制商贸,以及人流。 就像是现在从城门中不断流入的‘僵尸’,每一个都得城门外一个烧开的热水坑中洗过澡之后,才能被送入外城安置。 为了安置这些‘僵尸’毫都再次扩建,建造了第三层城墙。 这些被屠檀他们送回来的林胡羁縻部落的人,真的跟‘僵尸’一样,虽然比翟仇他们的‘骷髅’看着好一点,但是却更加可怕。 因为这些‘僵尸’身上有一股腐朽的死期,让人看着就忍不住皱起眉,真的很想没有脑子被本能趋势的僵尸。 “这些残疾之人还救回来做什么?”王离也站在城墙上,皱眉看着那些断手断脚的僵尸。 “既然他们活下来了,自然就得到了天帝的认可。”王诩紧锁着眉头,声音有些冷漠。 这些人的状态比奴隶还要凄惨,奴隶们至少手脚健全,但是这些人大多都是被虐待过或者遭过大难的人。 从这些人身上,王诩第一次看到了野蛮的恐怖,也第一次产生了杀意。 听得出王诩语气的微妙,王离微微挑眉“帝君倒是仁慈。”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但是丧仁者刍狗不如。”王诩冷声笑道“这不叫仁慈,这叫天道,顺天道者近神,犹可违,逆天道者背神,不可活。” 王离茫然的眨了眨眼,捏着下巴思索了一下“这是修炼法门?” 王诩笑眯眯的看了眼王离,摇摇头“天机不可泄露。” 王离抓了抓脖子,像是猴子一样在王诩身边转悠了一会儿,冲着城墙下值守的铁牛喊道“铁牛,去把咱们换下的那些被子毯子拿过来。” 铁牛迷茫的抓了抓头,心想之前公子不是嫌弃那些被子太丑准备烧了嘛? “这些人中,受伤最严重的,都是女人。”墨怜满脸阴郁的走上城墙,在王诩身边说道。 “你自己妥善安排即可,毫都和朝歌之中,为她们挑选一处安居生息之所吧。”王诩微微皱眉,犹豫了一下说道“负责一些简易的手工工作,免除常规劳役。” 孤竹国虽然没有成熟法律法规体系,但是现在有一条,就是所有人必须工作,以工作时长换取生活物资,但是有规定的时长,不可超过工作时长。 成年人最多不可超过十个小时,未成年者不可超过六个小时,剩下的时间交给臣民自由支配。 工作内容多是砍伐,修筑,冶铁,还有修路,以及运输,还有采集和耕种。 这样的生活对于原本生活在饥饿寒冷中的野人们来说,相当于天大的好事儿了,因为国家不仅给他们提供免费的住所,更提供丰富的食物,让他们每天工作的时候,都是发自内心的不敢怠慢。 至少到现在,没有出现一例消极怠工的例子。 在人口没有过度膨胀之前,王诩准备一直用这种共产制度维持国内的生产效率与稳定。 残疾者本身就是一种异类,所以王诩将她们单独区分开来,这样互不打扰,等到时机成熟的时候,这些人自然而然的会融入到这个国家。 不过又不能白养活这些人,所以只能让墨怜找一些她们能做的工作,这样才能保证最大的公平。 而且以后也能当做模范典型树立,毕竟如果残疾人都努力工作,一个健全的人有什么脸面偷懒? “还请大帝多给臣一些时日,这些残疾女子身上还有一些隐疾。”墨怜咬牙切齿的说道。 王诩微微皱眉,轻叹一声“这种事情就交给青娘吧,你就不要经手了。” “臣有个不情之请。”墨怜抿着唇,抬头倔强着看着王诩。 “既然是不情之请,就别让我为难了。”王诩轻笑着把她扶起来,柔声道“屠檀会替你给那些可怜女子一个交代的。” 墨怜咬着唇轻声道“臣的火凤部是不是允许独立成一军?” 偷听的王离诧异的看了过来。 王诩也楞了一下,笑着点点头“可以,准你组一支军队,人数上限在两千,至于其他军用需要你们自行负担。” 墨怜展颜一笑,兴奋的抱着王诩的手臂“多谢大帝!” 说完一扫之前的阴郁,蹦蹦跳跳的下了城墙。 “女子成军,不符合体统啊。”王离笑眯眯的说道“徒废军饷不说,更是没什么战斗力啊。” “千万不要小看女人。”王诩笑着摇摇头“她们不只能够相夫教子,桑蚕耕牧,提起刀来,凶狠并不弱于男子。” “重点是会怀了规矩,难道你希望晚上跟你躺一被窝的女人,手上几十条人命?”王离轻笑道。 “你那个几个女侍卫,手上应该不止几十条人命吧。”王诩笑眯眯的说道。 “咳,她们哪有福气跟本公子一起睡?”王离略微尴尬的说道。 “那些羁縻部落女子的惨状,应该是刺激了国内的女性。”王诩轻声说道“当她们开始意识到男人靠不住的之后,只有自己拿起武器才能得到安全感。” “你是说墨怜嘛?”王离微微皱眉。 “她是火凤部的族长,能够有这种觉悟,说明已经开始上道了。”王诩笑道。 “但是放在中原礼法中,这就是冒犯僭越之罪。”王离皱眉道。 “孤竹国跟中原不一样。”王诩摇摇头。 “老祖宗几千年留下来的经验,你觉得不行?”王离眯起眼。 “你怎么知道我这套是来源于何时呢?也许是未来千年的经验呢?”王诩轻笑着问道。 “嘶,羡门中人,不光通晓过去!还能占卜未来?”王离声音有些紧绷。 “这几天禺春他们倒是进展飞速啊。”王诩看着城下纵驼鹿狂奔,带起无数烟尘的禺春等人笑道。 见王诩不愿意多说羡门的事情,王离撇了撇嘴,有些愤愤的说道“有了你的马鞍,就算是是个傻子被我绑在马上也能成骑术大师,我王家百年传承的骑术精髓就这么败在两个破环上!” “马鞍终究只是一个工具,但是骑术却是属于因人而异的,而且与时俱进不会淘汰。”王诩轻笑道“有了马鞍之后,你们王家的骑术不是能够勇冠三军了?” “马术的精髓就在于腿部和腰部发力控马,现在有了马鞍,就成了多余的。”王离撇嘴道。 “马术不是单单指控马之术啊,还有马上武术之类的吧,有了马鞍之后双腿控马,双手就解放出来了。”王诩笑道。 “说的有道理,我去研究研究。”王离眨了眨眼,翻身从四米高的城墙上跳了下去。 王诩扶着城墙眺望,被树林遮掩的林胡方向,估算着屠檀他们的任务进程。 第七十四章 犴鸢铁骑,风驰千里 第七十四章犴鸢铁骑,风驰千里 人类是一种领域意识比动物还要严重的动物。 只要人类在某一处扎根成功,那么方圆几十里内,就很难出现其他的动物群体了,除非这个动物群体是人类饲养的。 有了马鞍之后让乘骑的难度大大降低了,为了特训禺春他们的骑术,王离每天都像是赶羊一样,带着他们在方圆几十里的范围内打猎,不但学会了纵马狂奔,甚至有几个还能够做到马上开弓。 如果在没有马鞍的中原,一个能马上开弓的士兵,轻而易举就能够得到二级上造爵位。 于是方圆几十里的猎物都被猎杀殆尽了,连狼群都屠了好几群了,树中的黄鼠狼,紫貂,貂熊之类的小型猛兽也都被抓走了,崽子被墨壬饲养起来,其他的剥皮做成熏肉或者腌肉。 墨亥又带着人将林中所有的野生鬼禾以及菽和能吃的粮食都被收集起来了,南边海边虽然到了螃蟹秋肥的时候,但是却眼见着日益减少,估计下个月,海边就没有什么能吃的了。 附近几个湖泊的鱼蟹已经被严格控制起来不让捕捞当做过冬的存粮。 在这种大规模的囤积粮食行动中,虽然粮仓已经堆满了两个,但是毅然源源不断的人口进入,终究是有些不足。 王诩在等屠檀传来的消息,林胡部到底有没有粮食储备,如果林胡部没有粮食储备,那么只能另外再想想办法。 眼见着秋风越吹越冷,树叶已经开始变黄了,屠檀的消息终于传回来了。 “怎么说?”王离听到消息赶过来,着急的问道。 这几天越是操练禺春他们,他就越期待着战事来临,虽然只是一个几百人的小规模战争。 “林胡部种植了很大面积的戎菽和冬葱,最近刚刚开始收割,似乎准备运往前线。”王诩把文书递给他。 戎菽是一种豆科植物,是最早的大豆,冬葱则就是大葱的古老种,这两种最开始都是山戎驯化的作物,后来齐桓公灭山戎后带入了中原,尤其是冬葱,更是成为齐地,也就是山东地区的特殊代表作物。 《管子·戒》:“北伐山戎,出冬葱与戎菽,布之天下。 王离接过之后看了眼,皱起眉“你的煽动计划失败了?” “意料之中。”王诩抿了口花茶“如果没有见到主人的尸体,奴隶的刀是不敢挥向主人的,因为那些敢挥刀的奴隶都已经死了。” “这也是你之前放在鹿群身上的淘汰论?”王离皱着眉不解道“那你还拍翟仇过去干什么?不怕打草惊蛇?” “但是只要杀了第一个主人,他们就会一直杀下去。”王诩放下茶杯,笑着说道。 尽管王诩声音清淡,但是王离却莫名的有些后背发凉冷声说道“那这些奴隶不能要了。” “尝过血腥味的狗,可能会慢慢变成狼,这是本性。”王诩点点头“所以我才会派翟仇去。” 王离眨了眨眼,坐下给自己倒了杯茶,喝了一杯后觉得用茶杯不过瘾,该用茶壶。 喝了一茶壶后擦了擦嘴“你是说,翟仇就是选出来控制这些狼群的头狼?” “我更希望他能够成为一只哈士奇。”王诩笑了笑。 “哈士奇是什么?”王离疑惑道问道。 “就是一种长得很像狼的狗。”王诩轻笑道。 “狗控制不住狼群。”王离摇摇头。 “所以我说的是希望。”王诩笑了笑“你不是急着看看自己的训练成果嘛,明早就可以上路了,拉上一车镰刀。” “拉那东西干什么?你要是舍不得把铁器给翟仇他们,也把那些炼废的铜剑铁刀什么带去啊。”王离撇嘴道。 “镰刀是用来戎菽的。”王诩翻了个白眼。 “我以为你准备趁热打铁,一直杀到纍城白狄部呢。”王离也翻了个白眼。 “你这个不要满脑子都是打打杀杀,能用脑子解决的事情,尽量不要动刀。”王诩摇头叹息道。 “但是最后终究还是要动刀啊,费这个劲干什么?”王离撇嘴嫌弃道。 “这就是人和动物的区别了。”王诩轻哼道“也是文明和野蛮的区别。” “假仁假义吧。”王离笑道。 “与仁义无关,这叫仪式感,如果都跟你一样做事只想着动刀,那得杀到什么时候?”王诩摇摇头。 “杀到什么时候我不管,你也别管我怎么杀,登不到明日了,今夜就出发,借我一盏圣灯。”王离轻笑一声站起来“我去找涂山娘子要马铠和甲胄了。” “去吧,尽量把造型弄的有点震慑力。”王诩笑着点点头,躺在沙发上打了个哈欠。 灌钢法很成功,但是消耗巨大,将近半个月时间,投入近千人的劳动力,才提炼出足够给七十只驼鹿制作覆盖全身的马铠,还有板甲。 虽然还有着很多的杂质,但是刚刚浇筑锤炼出来的钢是十分具有质感的灰白色,虽然不如后世不锈钢那么亮银刺眼,但是这种质感的灰白色有点像是汽车的磨砂喷漆感觉。 披上马铠的驼鹿瞬间从温顺呆萌的样子,变成了一只让人望而生畏的钢铁猛兽,在幽暗的月色下显得散发着妖异的光泽。 铠甲的造型是王诩参与设计的,加上欧冶子传承的锻造发,虽然铠甲不足一寸厚,但是防御力已经超过了半尺厚的青铜甲胄,取名苍鹰甲。 因为头盔是按照鹰头的形状浇筑的,所以整个铠甲的造型有点像一只站立的老鹰,尤其是王离还特别要求用丹顶鹤和白鹤等大型禽类的羽毛做成了披风,让苍鹰甲的整体造型更叫骚包。 当七十名全副武装的骑兵走出军备库,出现在广场上的时候,惊的所有人都下跪拜服,不敢妄动。 王诩想要的震慑力,已经足见威力了。 王离带着他们在城内风骚的绕了一圈后,回到王宫前,王诩已经身披羽衣,手中捧着一杆战旗等候良久了,正笑眯眯的看着他们。 禺春等人不等王离下达命令就从驼鹿上跳下来,身上铠甲发出铿锵之声,齐齐的跪下,摘下头盔放在一边。 王离勒马挑眉,没有下马,看着王诩拿着那杆三米多长的战旗,战旗是用三只纯白紫貂的皮毛缝制而成,上面还有墨怜亲自缝制的一只鹿角怪鹰,看上去十分凶戾。 王诩缓缓走到禺春面前,将战旗交给他,声音肃然冷漠“出征之前,有些话要对你们说。” “谨遵大帝神谕!”禺春已经能够说一口不算流利的雅言了,双手捧着战旗过头顶,一个响头叩在地上。 七十个人实打实的叩首在地砖上,加上银甲的铿锵声,在空气中萦绕着。 “接下战旗,尔等应为抵御严寒之烈焰,御敌千里!照亮黑暗之光环,护土四方!无论风萧水寒,旌霜履血,或成或败,或囚或殁,皆为族中坚盾,将性命与荣誉交付孤竹,至死方休。尔等可愿意?”王诩的声音带着一股肃杀之气。 以禺春的智商自然不会理解王诩说的这些是什么意思,但是却莫名听得热血沸腾,瓮声瓮气的低吼道“为了大帝!万死不辞。” 王诩抿了抿唇,到嘴边的话咽了回去,取出匕首划破指尖,鲜血滴在洁白无瑕的貂皮旗帜上瞬间晕开,刚好在那只鹿角鹰的头颅部分。 禺春有样学样也划破手掌,不过可能太激动没有控制好力度,或者这家伙体内翻涌的热血太旺,血喷了一地,王诩都怀疑是割破动脉了。 最后七十人的血将整面旗帜彻底染红,那只鹿角鹰显得越发的狰狞起来。 “今日起,尔等便成军,犴鸢铁骑就是你们的名字。” “犴为胯下神骑,来去如风,鸢为心中坚毅,辽阔无边,背后长弓铁剑为刃,披荆斩棘,手中长枪为锋,所向披靡。” 王诩的声音随着夜风,伴随着策马出城的犴鸢铁骑,猩红刺眼的旗帜最后消失在月光的尽头。 许久后王诩才收回目光,被夜风吹得有些僵硬的嘴角微微上扬,轻声呢喃。 “犴鸢铁骑,风驰千里,箭射八荒,枪定寰宇,希望你们未来真的能够担得起这个名字。” 第七十五章 温热的血 第七十五章温热的血 人类会因为地缘因素,而进化或者升级不同的科技树和生活方式。 即便是游牧民族,东胡和匈奴就是完全不一样的。 匈奴是一个完全放牧的民族,因为他们生活在草原之上,草原的形成原因是土壤层薄或降水量少,草本植物受影响小,使植物无法广泛生长。 所以不适用大量种植或者野生出树木灌木等植物,所以牧畜是匈奴主要的食物来源,逐水而居的习性也是因为降水量的变幻而形成的。 但是东胡还有其他东北三大古族,发源于山林中的所以他们不只是单纯的放牧,更兼具渔猎,采集,耕种为一体的多元素的文化特征。 同时东胡也不需要逐水而居,因为山林地区本身就水源充沛,所以东胡部并不会大范围的游牧,除非是河道枯竭或者其他不可抗力。 居住地的固定就促进了耕种,采集等方式,更会衍生出初期的城邦居住模式。 林胡部已经剧本初期城邦结构的生活环境,有了所谓的初期建筑,利用山体或者茅草搭建的建筑群。 林胡部的领地很庞大,比后来扩建的毫都还要大一些,而且已经有了初期用石头堆砌成的矮城墙,将城市和外围隔绝。 林胡部分为两个部分,矮土城墙里面是林胡族人的生活区域,而外面则是牧畜的生活区域,牛圈,羊圈,鹿圈之类的练成一大片,像是卫星一样环绕着城内。 而这些畜牧的圈地,也是奴隶们的家。 在野蛮文明中,奴隶跟畜牧没有任何差距,所以生活在一起,也是理所应当的。 而石河北面是被开垦成大片大片的农田,绿油油的冬葱的戎菽看上人让人赏心悦目。 王离站在一处山巅,用望远镜俯视着林胡部的结构以及估算着战力。 “奴隶应该不止五千之数。”王离放下望远镜,皱着眉对身后的屠檀和朱家说道。 “更多的是女人。”屠檀嘴里嚼着野果。 “大概还有几百平民,我之前有看到那些平民督促奴隶去收割粮食,但是战士只看到了少数,目前还没有办法得知确切的数字。”朱家皱着眉说道。 “没有教会翟仇数数?”王离皱眉问道。 “我没有让他混进去,只是抓了几个奴隶,想试着让翟仇说服他们。”屠檀满脸复杂的摇摇头“奴隶真的就是天生的奴隶,一点反抗之心都没有。” “不是,奴隶是被筛选驯服的,你们大帝来的时候告诉过我,能够拿起刀的那部分奴隶,都已经死了。”王离笑了笑“而他又说,只要奴隶见了血,就会变成最凶狠的狼。” 屠檀和朱家同时皱起眉,陷入了沉思。 “我们的身形都太壮了,混不进奴隶群中。”屠檀有些遗憾的说道。 “我看了一下,只有一道城门,没有其他通道,那些战士应该生活在城镇中那个山洞之中。”王离指着下面说道。 “城有点的太大了,本来想着入夜后一把火把他们困在火海里,然后直接杀进去,但是人手不够,就算加上你带来的那些犴鸢铁骑也不够。”屠檀摇摇头。 “动脑子,别整天想着用刀子解决问题。”王离学着之前王诩训斥自己的样子,盘腿坐下说道。 朱家有些诧异的看着自家公子,按照他对王离的了解,不应该直接带着那威武霸气的犴鸢铁骑直接杀进去才对嘛,怎么突然这么理智? “放火肯定是放的。”王离捏着下巴,盯着下面林胡部嘀咕道。 “如果直接放火,肯定打草惊蛇,若是一个不慎,被林胡人跑走一两个,那就后患无穷了。”屠檀拒绝道。 “林胡人对这群奴隶怎么样?”王离忽然问道。 “不如牧畜。”朱家叹了口气摇摇头。 王离眸子一亮,轻笑道“放火烧牛圈。” 朱家和屠檀同时一怔,然后互相看了一眼,脸上露出笑意。 奴隶肯定不如畜牧重要,即便是野蛮文明,再不把奴隶当人,在逼不得已的情况下,也不会轻易吃人肉。 奴隶丢了一个两个,林胡人不会在意,但是畜牧若是丢了,那就是大事情了,牛圈起火,一定会引起整个林胡部的注意,到时候自然能够引出藏在城中的林胡战士。 然后翟仇就有机会,趁乱杀人,引起其他奴隶的狼性,到侍候就像是王诩所说,化身为狼的奴隶们会将所有人林胡人撕成碎片。 即便失败了,也只是牺牲了翟仇一个人,虽然可能引起林胡人的注意但是并不会打草惊蛇。 但是至少能够得知林胡部里到底有多少战士,然后另做打算,如果真的不多的话,从毫都在调来几百人,也可以轻易攻占。 只不过就是王离面子上有些挂不住,毕竟第一次出征,就出师不利。 所以翟仇带着打火石准备趁夜混入林胡部的时候,王离把自己的皮甲送给了他,希望能够让他多杀几个,顺利的激起奴隶们的血性。 翟仇眼中燃烧着复仇的火焰,潜入夜色中。 “现在剩下的,就只有等待了。”王离搓了搓手,对着身后整装待发的一百二十名骑兵,和八十名身披木铁铠步兵说道。 犴鸢铁骑的造型实在太拉风了,在漆黑一片的夜色中,反射着月光,都像是一尊散发着神光的神邸,让其他人都十分羡慕又嫉妒。 “别冲着人家流口水了,公子我也给你们订了一批更拉风的,白色不好看,咱们是金色的,比他们还神俊。”看着自己手下一个个流口水的样子,王离感觉有点丢人。 “战阵之上铠甲不宜过于炫目,咱们大秦的玄黑色为最。”朱家笑着说道。 “还不是因为铠甲太单薄,造不起厚甲,只能涂一层黑漆让铠甲看起来厚重一些。”王离翻了个白眼。 朱家讪笑着摸了摸下巴,其实确实有这样的因素。 “翟仇的武功如何?能不能杀得了人?”王离转头问屠檀。 “袭击之下,依仗兵器之利,应该没有问题,但是他先天受损太多,以他的力量,杀五人就必然力竭。”屠檀面无表情的摇摇头。 “五人。”王离皱起眉,神情有些焦躁“希望你们大帝所言不虚吧。” 屠檀笑了笑,但是眼角微微抽搐,接触了这么多的奴隶,他也对这个牲畜不如的群体没有任何信心,因为他们身上没有了属于人的任何特征,尊严,欲望,贪婪,思想,什么都没有。 但是他却莫名的对翟仇有些信心,他也说不上为什么。 尽管经历了半个多月的充足食物补充,但是依旧没有给翟仇的身体带来任何的改善,反而刚开始因为一下子吃了太多的肉,造成了十几年没有接触过肉食的胃起了反应。 吃了就吐。 但是对于食物的本能,他还会把吐出来的东西,在吃进去了,就这么长此以往,不知道多少次之后,他的胃终于开始接受肉食了。 屠檀传授过他练武的诀窍,就在于吃上面,为了能够增强力量,这段时间,他都是这样,无时无刻不在吃了吐,吐了吃,导致身体并没有强健起来,反而越来越虚弱,但是精神却越来越好,似乎连视力都变得好了起来。 只有凭借着月光,翟仇一步步踏出灌木丛,走向自己熟悉无比的‘家’。 空气中弥漫着畜牧粪便的恶臭味,这种恶心的味道让让翟仇十分喜欢,越靠近,这种气味越浓重,他的身体仿佛就变得越有力,脑子也变得越来越清晰。 用力的掂了一下背后背着的那个兽皮袋子,里面装着的都是残破的利器,是冶制武器是淘汰下来的东西,但是也可以杀人。 一双已经变成赤红色的眸子,在夜色下显得十分诡异。 奴隶和畜牧住的地方没有守卫,因为林胡人早已掌控了周边所有部落,在加上奴隶跟畜牧睡在一起,也不用担心野兽袭击畜牧,或者畜牧走失。 劳累了一天的奴隶们早已蜷缩在简陋的牛圈羊圈中熟睡了,并不是他们没有危机意识,而是他们根本就没有力气去思考什么是危机。 回到这里,翟仇闭着眼睛都能找到自己睡了多年的那个羊圈,这个羊圈中有五十多头羊,还住着一百多个奴隶。 同伴们熟悉的呼噜声伴随着畜牧粪便的恶臭让翟仇激动的浑身在顫抖,手不自觉的摸着腰上的那把青铜屠刀。 “咩~~~”一声软绵的羊咩声,从羊圈深处响起,一直浑身通白没有杂色的山羊冲了出来。 翟仇手一抖松开了屠刀,跪地抱住了这只从小养大他的山羊。 是的,翟仇是吃着这只山羊的奶长大的,也是翟仇除了母亲之外,最亲近的亲人。 无数个绝望的日夜,这只山羊早已成为他生命中唯一的寄托。 母山羊似乎思念极了翟仇,不断的用头蹭着翟仇,发出软绵的声音,翟仇一时间泪如雨下,抱着山羊无声痛哭。 母山羊似乎也感受到了翟仇的痛苦,也开始跟着流泪,叫声也越发的急促。 “谁?”山羊的叫声吵醒了羊圈中的一个男人。 “是我。”翟仇声音沙哑的回答道。 “翟?”男人惊呼一声,从地上爬起来跳出羊圈“你们回来了?这么快?” 翟仇此时的眼中已经蒙上一层猩红的薄雾,视线浑浊不清。 不是哭红,也不是因为兴奋而变得赤红,因为那层猩红,是真正的血。 还带着温热的血! 翟仇动作轻柔的像是对待爱人,抱着因为疼痛而抽搐着的山羊,缓缓放到地上,手猛然用力,刺入羊心脏的屠刀再次往前推进一寸。 像是堵塞的水龙头突然滋水的声音,滚烫腥膻的羊血将翟仇半边身子都染红了。 “咩~咩~”似乎知道翟仇要做什么,尽管痛到了极致,母山羊的声音依旧温柔,像是母亲安慰着惶恐的孩子。 母山羊那双水润含泪的眸子,似乎包含着属于人类的感情,不舍,难过,又释怀,在月光下,宛如一盏明亮的夜明珠。 “你你做了什么!”那名男子嗅到了空气中的血腥味,已经吓懵了,瘫软在地上尿了一地。 他不是害怕浑身浴血的宛如魔鬼的翟仇,他是恐惧死了一只羊,整个羊圈的奴隶都会受到牵连被放到火上烘烤而死!!! 翟仇脸上的泪水早已和血水混成一滩,那张本来就因毁容而变得狰狞可怖的脸,变得越发像是地狱中的恶鬼。 下意识的伸出舌头,舔舐了一下嘴边的咸腥,还带着温热的液体,静谧的空气中,响起压抑的喃喃声,让人毛骨悚然。 “血” 第七十六章 血泽 第七十六章血泽 血,能够引起任何动物的野性,甚至能够滋润鲜花开的越发娇艳。 但是奴隶,却没有动物的那种本能与野性了。 他们的本能在长期的奴役中磨平了,野性也早已在繁杂的劳作中丧失了。 唯一可能留下的本能,就是怕死。 苟活对于奴隶不是一种侮辱,而是一种恩赐。 林胡人给奴隶灌输的恐惧,只有一个。 那就是如果他们负责的畜牧无故死亡或者丢失,那么负责这个牛圈中的所有人,都要死。 所以牛圈中的任何一只畜牧,都是这些奴隶的命。 林胡人的血,刺激不了这些奴隶的狼性。 但是这些畜牧可以。 作为奴隶的翟仇,知道这一点。 当他不顾奴隶们的哭喊嘶嚎,手中的屠刀刺入一只只畜牧的身上时,畜牧们因为疼痛而发出的哀嚎声,成了奴隶们的催命鼓。 不管是牛哞,还是羊咩,甚至是犬吠,都让从睡梦中惊醒的奴隶们看到了最可怕的绝望景象。 受伤的畜牧们冲出牛圈,像是被推倒的多骨诺米牌,一样,一个接着一个,造成了整个部落的惊慌。 奴隶们的哀嚎声已经被畜牧的惊叫声压了过去。 翟仇身上的血早已冰冷凝固,一直被王诩看重的那双眼睛中的光,也早已熄灭。 内城已经响起了林胡人警报的号角声,翟仇用屠刀砍断了牛圈的柱子,导致整个牛圈坍塌,所有畜牧逃窜而出,踩死了好几个来不及躲避的奴隶。 但是翟仇都置若罔闻,用嘴咬着腥咸的屠刀,顫抖的手拿出打火石,有条不紊的点燃牛圈。 可能因为牛圈中的茅草被奴隶的汗水和畜牧的体液弄的有些湿润,让翟仇花了好一会儿的时间才点燃。 当火苗变成祝融开始吞噬牛圈的时候,照亮了翟仇那双灰暗的眸子。 林胡人的战士纵马鱼跃而出,手中长枪毫不客气的刺入一个个跪地哭喊的奴隶身体,嘴里怒骂着,催促奴隶们去追逃跑的牧畜。 第一个发现起火的林胡战士,还赤着身子,跳下马,满脸络腮胡的脸上全是愤怒,手中的铜刀随手挥砍掉旁边一个奴隶少年的头颅。 少年的头颅从脖颈上飞出去,在火光的照应下,能够清楚的看到少年奴隶脸上的惊恐和委屈。 其他的奴隶非但没有逃跑,反而都跪在地上瑟瑟发呆,像是待宰的羔羊,期待主人在杀够了人泄愤之后能够放过自己。 这就是奴隶,这就是奴性。 不是不会反抗,而是根本想不起来反抗,更不愿意反抗。 翟仇眼中的火焰反倒没有因为林胡战士而愤怒,反而是因为这些跪在地上的奴隶而愤怒。 于是在他从阴影中走出来的时候没有选择第一刀刺向那个林胡战士。 而是刺入了一个奴隶的后脖颈。 屠檀教过他,那里有一个地方,能让人血喷涌而出,但是不会短时间死亡。 果然奴隶的血像是喷泉一样喷洒了出来,喷在旁边的奴隶身上,让他们分不清是烈焰的灼热,还是血腥的灼热。 意外的惨叫声吸引了那个林胡战士。 林胡战士看到翟仇之后,愤怒的眼眸中闪过一丝疑惑。 因为他也有些分不清,翟仇到底是奴隶还是族人。 因为翟仇身上穿着衣服,而且手中还拿着一把不错的武器。 这应该不是奴隶吧。 再加上翟仇浑身是血,看不清脸。 林胡战士看着翟仇向自己走,来正准备友好打声招呼,让翟仇去别处催促奴隶,手刚抬起来,促进声音的气还没有从胸腔传到喉咙,就被隔断了。 是彻底隔断了。 林胡战士甚至还能感受到那股气从被砍断的脖子中,随着血液一起喷涌而出。 第二个血喷泉喷洒在奴隶们的身上,所有人都诧异又不解的看着唯一还站立着的翟仇。 此时在奴隶们眼中的翟仇像是一半随着烈焰燃烧,一半随着血液流淌,从地狱里爬出来的恶魔一样。 虽然恐怖,但是他们更多的是不解,‘主人’为什么杀了‘主人’? “跟我来。”翟仇深吸一口气,强撑着顫抖的身子,从背后扔出一把废铁刀刃,低声嘶吼道。 刀刃散落一地的声音十分清脆,惊醒了那些还沉浸在不解当中的奴隶,有几个奴隶本能的捡起废铁刀刃,跟着翟仇走去。 他们此时已经不会思考,只会服从。 而翟仇,就是他们的主人。 火势在夜风的助威下,迅速蔓延到各个牛圈,空气中已经不止是燃烧木头与茅草的味道,还有着烤肉的香气。 但是烤的是什么肉,无人问津。 因为满地都是流窜的畜牧,哀嚎的奴隶,以及愤怒的林胡战士,远处内城中的还有着观望焦灼的林胡平民。 近万只畜牧,五千都奴隶,数百林胡战士,混杂在一起是什么效果,不需要赘述。 一个字,乱。 当翟仇再次将挥舞着屠刀,却发现屠刀卡在了林胡战士的脖颈骨时,他知道,自己已经力竭了! 炙热的腥臭的血液再次喷了翟仇一脸。 翟仇狂啸一声,直接咬向已经被砍断一般的脖颈,大口的吞噬着这腥臭的血液。 翟仇尝过泉水,喝水,甚至畜牧的尿水,以及大帝赏赐的甘霖,屠檀赐予的果酒。 但是翟仇觉得,这些都不如此时喷涌在他口中,带着灼热腥臭的林胡人血液! 这种血液很粘稠,呼在喉咙很但是他却如同饮甘霖仙酿般迷醉。 就像是他第一次喝道果酒时,那种无法用语言形容的美妙微醺感。 等到他从这种微醺感中清醒时,发现那具林胡战士的尸体上,趴满了奴隶。 这些奴隶学着翟仇的样子,仿佛蚂蟥般在贪婪的吞噬着,甚至像是野兽般撕咬。 这一刻,这些奴隶已经完全摆脱了奴隶的身份,成为了野兽。 已经察觉到身体已经彻底失去控制了,翟仇拼着最后一丝力气,冲着那些撕咬着尸体的奴隶们喊道“杀,杀光所有跪着没有站起来的人!再杀光所有站着逃跑的人!杀!” 那些像是野狼一样的奴隶,抬起头看着已经闭上眼昏过去,却依旧坐直身子的翟仇。 满嘴碎肉和血渍,却还能露出他们从出生到现在,第一次的笑容。 爬起来,嘶吼着,鬼叫着,捡起地上的石头,废铁,武器,向着人群中更多的地方走去。 这些人像是一道洪流,冲散了跪着的奴隶,冲碎了愤怒的林胡战士,更冲垮了整个林胡部。 将其慢慢淹没在血沼当中。 林胡部的冲天火光已经烧了好一会儿了,浓烟甚至已经遮掩了高悬的明月,而且火势还在无限蔓延增长,没有减弱的迹象。 嗅着空气中淡淡的血腥气和烤肉的味道,王离的心跳莫名的有些加速“是不是成了?” “不知道,但是从飘过来的气味来看,林胡部应该是废了。”朱家紧锁着眉头。 “太远了,分不清是喊杀声,还是哀嚎声。”屠檀抿了抿唇“我去看看。” “再等等。”朱家出声阻拦。 “我想去看看。”屠檀眯起眼,神情严肃的看着朱家。 朱家微微挑眉“屠兄是想看看,能不能把翟仇捞出来?” 屠檀抿着唇不说话。 “连畜牧都跑到这边了,就算能够躲开林胡人的追杀,也很大几率会被这些畜生踩成肉泥。”王离冷冷的瞥了眼屠檀,搭弓一件射杀了逃窜到林中的牛。 屠檀抿着唇没有说话,开弓射杀了一只羊,踢了脚旁边跟雕像一样的禺春“去,搭个铁板烧!” 禺春撇了撇嘴,从驼鹿上跳下来,去搭铁板灶。 等到将一只牛,一只羊吃的差不多了,林胡部那边的火势已经开始减弱了,但是空气中的血腥味却越来越凝重。 “这么长时间,没有一个奴隶被派出抓畜牧。”王离带上拉下面罩,翻身上马“看来翟仇真的成功了。” 王离的语气很微妙,听不出开心还是失落。 “走吧。”朱家也叹了口气。 终于有行动了,让憋足劲儿想要杀敌的禺春和犴鸢铁骑兴奋不已,在王离的默许下,高举着旗帜,犴鸢铁骑像是一道月色下的长刀一般,向着东胡部奔去。 越靠近东胡部,驼鹿们就越躁动,如果不是有牵引环和嚼子,可能早就翻车了。 因为空气中的味道,是在是太恶心了。 连早已习惯了咸鱼臭味的禺氏人,都觉得恶心想吐的味道。 好不容易控制住驼鹿,到达已经成为废墟一片的东胡部时,所有犴鸢铁骑都僵在了原地,驼鹿也在不安的刨着蹄子。 在毫都刚开始建立的时候每天都有大批的动物被解刨,当时堪称血流成河一点也夸张,但是那种屠宰场般的画面,禺春以为自己早已习惯,也不觉得世界上有什么更恐怖的画面了。 但是当他看到一个如同骷髅般的奴隶,从一只烧焦的牛身上钻出来的时候,还是吓的他后退几步。 遍地都是尸体,有畜牧的,也有人的,有烧焦的,有被啃食的只剩下骨头的,还有被啃到一半的,还有受了伤躺在血泊中挣扎的。 当禺春好不容易鼓起勇气,忍着恶心,催动驼鹿踏入这片区域的时候,明显的感觉到身子下沉了一寸,顿时再次毛骨悚然起来。 这是多少血,才能让土地变成沼泽? 第七十七章 遍地恶鬼,折骨为炊 第七十七章遍地恶鬼,折骨为炊 禺春带着犴鸢铁骑往前只走了两百米,驼鹿就再也不愿意往前走了,除了因为前路被堆积起来的尸体拦住之外,主要就是这里的土地已经彻底没过了驼鹿的蹄子,这让驼鹿十分焦躁。 禺春站在驼鹿背上,往里面看了一眼,然后就吐了。 因为里面是一处血池,尸体横遍野。 禺春一边吐着,一边下令往回走,准备绕路过去。 往回走的时候,刚好王离的队伍也到了。 “怎么了?”王离看着禺春等人从驼鹿上跳下来就开始呕吐,疑惑的问道。 “前面过不去了,全是尸体,血水都染软了地。”禺春吐得胆汁都要出来了。 闻言所有人都开始动容。 王离脸色也有些发白,他虽然出身军伍世家,但是却没有见过战场,跟着王诩屠宰动物的时候他都已经吐的麻木了。 但是看禺春的状态,前面的情况应该更加恐怖。 “从河口那边绕过去。”王离下令换了条路线,并且让人把‘圣灯’点亮,照亮前路。 最后队伍敲碎的林胡部的内城矮土城墙,才绕过了那血流漂杵的漂尸之地,所有人都吐过几次了。 因为他们看到了一些‘骷髅’啃食地上尸体的画面,以及浓烈的血腥气。 这种画面,已经超出了他们对于人的理解范畴,只有野兽才是这样。 王离越来越认可,王诩之前对于这群奴隶的态度了。 林胡部内城的情况要比外面好很多,因为没有被火势波及,所以建筑都保存完好,但是却空无一人。 直到穿过部落中心后地上才出现零散的尸体,不过看起来都是奴隶的,在往里面走,就是依着山洞的建筑了。 ‘圣光白炽灯’照亮着前路,中途有几个藏在黑暗中的奴隶扑出来想要袭击队伍,都被打晕过去了。 这时才让王离理解,王诩之前说的狼性到底是什么样子了。 这群手上没有任何武器的奴隶,从角落里窜出来,抱着不满铁铠的驼鹿就咬,跟狼一模一样,崩碎了牙齿也好不退缩。 堪称无畏了。 “停下吧。”王离看着将巨大山洞口堵的严严实实的奴隶大军,后果断下达了命令。 被无数只在黑夜中闪烁着诡异红光的眼睛,直勾勾的盯着,这种感觉真的一点都不好。 这比之前被狼群围困时的压力还要大,王离不准备跟这群还不知‘是敌是友’的野兽们交锋。 奴隶们虽然恐惧这支陌生的队伍,但是已经完全被激发了野性的奴隶们的身体已经完全被本能控制了,只要王离他们再往前一步,他们就会一拥而上。 像是之前他们啃食那些林胡战士一样,连骨头渣都嚼碎! “这里面应该不会有活人了。”屠檀目光复杂的说道。 “咱们先退出去,等到早上,这些人,累了之后,再找一下翟仇。”王离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决定以‘人’来称呼他们。 “蚁多噬象,恐怖如斯。”朱家嘴唇动了动,最后惊叹道。 王离带着队伍退到了城外驻扎,所有人都没有睡意,有的是因为吐得,有的则还在恍惚当中没有回过神,王离和屠檀还有朱家三人强撑着在河边支起火炉,准备喝点茶大家安安神,清清肠胃。 但是一喝就喝到了天亮。 天亮发现连半边的河水都被染红后,所有人又把一肚子茶水给还给了河流。 经过一晚上的发酵,血腥味还没有完全散尽,反而吸引了山林中的秃鹫,成群结队的盘旋在上空,有几只体型巨大的秃鹫试着下来,却都被血泽当中的奴隶们赶走了。 但是这些大家伙依旧不愿意离去,伺机而动。 跟王离想象的意义,杀戮发泄了一整夜的奴隶们,本来就虚弱的身体都被拖垮了,只有仅剩的几个意志极其顽强的奴隶还能够强撑着,守在昏迷了一夜的翟仇旁边。 翟仇昏迷后,那些按照他交代的任务,将林胡部所有人杀光之后,把他抬到了一处安放在内城中央,用兽骨和石头打造的巨大王座上,这是往日林胡王的宝座。 林胡部所有的祭祀,林胡王都是坐在这里俯瞰全场,是所有奴隶心中最至高无上的位置。 他们将翟仇放在上面,就说明了他们的态度。 这是新的王,属于他们奴隶的王! 能够带领他们走下去的王! 当铿锵的铠甲声打破晨雾时,守在王座边的奴隶们都本能的睁开眼,像是恶鬼一样盯着那群犴鸢铁骑。 翟仇早就是一个血人了,根本看不清样貌,但是那件自己的内甲,王离还是认识的,尽管那个原本应该是灰白色犀牛皮甲已经彻底变成了暗红色。 “给你们大帝去报告喜讯吧,并且把这边的情况说一下。”王离目光复杂的看着在恶鬼般的奴隶群中,众星拱月的王离,轻声对禺春说道。 禺春看了看自己干净的铠甲和武器,又看了看那群血人奴隶,有些不情愿的带着两个手下往毫都赶去。 “我们也附近看看有没有官道,这边我是一会儿也不想呆了。”王离皱着眉,调转马头。 不知道为什么,他觉得自己再在这儿待下去,会忍不住将这些人不人鬼不鬼的家伙,尽数屠灭。 禺春赶回毫都禀报战报的时候,已经下午了。 王诩刚刚处理还一批咸鱼的腌制和重新提纯了一批晶盐,准备运往朝歌。 一边洗着手,一边听着禺春磕磕巴巴的报告。 等到手指有些发白时,才将手从温水中拿了出来“这么说,翟仇应该还活着?” “大良造用千里眼看到他还有呼吸,应该是活着。”禺春瓮声达到“犴鸢铁骑第一次出征却寸功未立,有负大帝恩泽。” “不要学朱家说话。”王诩笑着摇摇头,坐在王宫的石阶上。 禺春黑脸发红,尴尬的抓了抓头。 “林胡部,没人了?”王诩坐在石阶后良久,才再次开口。 “应该是没有了,那群他们是吃人的恶鬼。”禺春身子下意识的打了个冷颤,牙齿咬到了舌头,疼的脸色发青。 “他们吃的不是人。”王诩那双重瞳因为涣散写的越发的诡异,轻声叹息道“是罪孽。” 禺春满脸茫然,心想明明吃的就是人啊 “让墨丁去一趟朝歌,把司徒叫回来,我去换身衣服,咱们等就去看看。我觉得应该还有活人,那么大个部落,应该有密室或者暗道。”王诩像是自言自语般,念道着进了宫殿。 换上涂山娘子特意打造的铠甲,尽管穿上厚重近三十斤的铠甲十分难受,但是却能给王诩特别的安全感,驱散了他之前心中的那一丝不安。 其实他早就知道,用鲜血激活那些奴隶们狼性的后果,但是这个选择是必要的,要不然,被吃的可能就是孤竹的族人,这种方法虽然残忍,但是却有效,而且他知道,这样的选择一旦开始,就很难结束。 但是王诩还是心存一丝侥幸,至少林胡部的孩子或者妇孺还有幸存者,这样至少他能够心里好受一点。 奴隶反抗,杀死甚至吃掉曾经的奴役者,这是顺应天道,是救赎与赎罪。 但是还有另外一群从出生开始就没有任何选择的无辜者。 赶到屠檀设置的根据地时,天刚好黑。 马不停蹄的赶路时,王诩并没有感受到骑马跋涉时的痛苦,下了马才发现,自己的大腿已经磨破了,腰也有些酸痛。 “这么快就来了?”从帐篷中走出来的王离满脸倦意。 “翟仇呢?”王诩皱眉问道。 “知道你要来,正带着他的人打扫战场呢。”王离指着远处冒着浓烟的方向说道。 “有没有进去看看?还有没有活人?暗道或者密室之类的。”王诩目光渐渐焦灼。 “有。”王离轻笑道“不过还没有打开,翟仇说过林胡部有一个专门储存粮食的底下密室,但是有没有暗道,还需要进一步挖掘。” “还有多少活着的奴隶?”王诩皱起眉。 “活着的奴隶没有,活下来的都是恶鬼了。”王离轻叹着摇摇头“遍地恶鬼,折骨为炊。” 王诩瞬间汗毛倒立而起,目光也变得凶狠起来,声音冷漠如冰“屠檀呢!” “算了吧,要不然这些人,也只能当恶鬼了,你敢把他们放进城中?”王离叹了口气,拍了拍王诩的肩膀。 王诩嘴唇动了动,翻身上马,领着禺春等人向着林胡部赶去。 王离来不及披甲,招呼着人跟了上去。 第七十八章 沚戛军 第七十八章沚戛军 被驯服的动物,即便是放归野外,也无法适应野外的生活变成野生动物。 就像是已经被奴役几代的奴隶,即便是解放他们,他们也只是换了一种‘身份’的奴隶,不会有太大的本质差别。 因为服从的奴性,已经深入骨髓了。 跪久了是站不起来的。 林胡部内城中央广场上点着巨大的篝火,将内场照耀成一片火红之色,那些已经洗干净却没有衣服穿的奴隶们围坐在广场边,等待着篝火架上那些牛羊烤熟。 昨天逃窜走数万畜牧已经被抓回来大半了,毕竟还是驯养的畜牧,即便逃出去,大部分也还是会本能的回到部落中,毕竟在已经驯服的动物很难适应野外的生活,等它们意识到生活困难的时候还是会本能的回到让他们感到安全的地方。 就像是奴性已经深入骨髓的这些奴隶,即便昨天已经吃了人,睡醒一觉之后又回到了原来那种,需要别人指挥才能生活的状态。 就算是吃东西,也得等‘新主人’翟仇,亲自给他们分发。 只有少数几个人,已经觉醒了自己意识,但是依旧是得依附着翟仇。 现在的翟仇就像是一棵树,这些人都成为了依附他才能生存的藤蔓,这是一种很原始纯粹的关系。 王离已经对林胡部这片区域有了生理排斥反应。 一靠近这边他就感觉浑身像是爬满了虫子,呼吸也有些不太顺畅,即便昨天那副人间地狱屠宰场般的画面,已经清爽了很多。 翟仇带着那群奴隶已经将所有尸体都焚烧干净,然后翻埋进土里了。 但是即便这样,王离总觉得马蹄踩着的这片土地在往下面陷,仿佛有什么东西在拉扯着他们一样。 禺春高挑着的犴鸢战旗上挂着太阳能灯,让这面已经变成暗红色的旗帜显得越发的妖异。 听到铠甲铿锵声的奴隶们本能的站起身来,原本呆滞的目光也瞬间变得犀利起来,警惕的盯着犴鸢铁骑的队伍。 王诩被犴鸢铁骑围在中央,目光扫过这些奴隶紧张又勄感的眼睛,最后放在跪倒在地,高举屠刀的翟仇身上。 见翟仇跪下,所有的奴隶也都蹦的跟着跪下,低垂着头没有声响,宛如一个个雕像。 屠檀从篝火边窜出来,小跑着过来,刚要说话就被王诩用收拾制止了。 “别下马。”见王诩要下马,王离皱眉在身后提醒道。 王诩转头对他笑了笑,下了马,向着翟仇走去。 禺春等人也下了驼鹿,紧紧的跟在王诩身后,目光警惕的盯着四周的奴隶群。 “你做到了。”王诩走到翟仇身前,看着他枯瘦的身体上增添了很多烫伤的痕迹,轻叹一声,把他扶了起来。 当王诩带着手套的手碰触到翟仇手臂的时候,翟仇本能的僵硬了一下,抬起头不知所措的看着王诩。 王诩笑的温和,从腰后抽出那把青铜混钢的长剑。 长剑出鞘时没有发出丝毫声音,可见长剑的锋利。 “这是孤竹国打造出的第一把成品剑。”王诩手挽了个剑花,光可鉴人的剑背闪出的寒光划破了火光,将剑柄放在了翟仇的手上。 不知所措的翟仇手一沉,用两只手才勉强将长剑拿稳,身子有些发颤的看着王诩,目光越发的不解。 “这把剑我还没来得及起名字,不过看到你,我突然想到了一个不错的名字。”王诩勾起嘴角,也不管翟仇听不听得懂,自顾自的说道“沚(zhi)戛(jia),这把剑的名字,也是你这只军队的名字,沚戛军,从今日起,你就是孤竹国第二位将军,位列墨狼之下。” 屠檀抬头诧异的看了眼王诩,然后原封不动的给还处在僵硬状态的翟仇解释翻译了一遍。 尽管屠檀已经解释的很详尽了,但是对于权力和地位没有丝毫概念的翟仇还是听不懂,但是尽管如此,他却从王诩眼中看到了一种让他心甘情愿拜服的东西。 一种像是阳光一样的东西。 直到很多年以后,翟仇才意识到,那种东西,叫做尊重,比世间一切的名利都要重要。 王诩没有理会翟仇本能的磕头谢恩,因为他知道翟仇现在根本不知道什么叫做感恩,跪拜是他能够表达的唯一动作。 径直走向篝火前那座庞大的石骨王座。 石骨王座的做工并不精细,甚至都不如孤竹国孩童拼做的木椅,但是这座石骨王座却有着一种非同寻常的气势和震撼感。 因为这座王座下,积压的是不知道多少努力的血与怨。 “毁了它。”王诩声音冷漠的对禺春说道。 禺春楞了一下,拿起旁边纯铁连枷,低喝一声砸碎了石骨王座的高近三米的椅背。 所有奴隶听到这声巨响之后都下意识的抬起头,满脸震惊之余,眼中却莫名的开始流泪。 这一连枷,砸碎的是一道无形的锁链。 此刻王诩的影子刚好在篝火的照应下拉的越来越长,越来越大,直到像是乌云一样笼罩了所有人的视线。 在以后的岁月里,成为了这些人心中最至高无上的背影。 王离看着那些莫名其妙痛哭流涕的奴隶群,皱起眉,催着战马跟上王诩的脚步“他们哭什么。” “想哭就哭了呗。”王诩面无表情的摇摇头,看着被修建成宫殿大门般的山洞口,停下脚步“里面是林胡人的住处?” “是的,这群胡人还挺厉害,将山体掏空能修建成宫殿的样子,里面还有一大片热泉。”屠檀恭声回答道“而且还在里面发现了很多珍宝。” “密室呢?”王诩摸着山洞口的雕刻,感觉有点像是饕餮纹。 “在里面,不过要破门需要点时间,而且外面这些奴隶暂时还不可控,我怕要是放出里面的林**民,会赞词引起骚乱。”屠檀回答道。 “没有别的通道出口?”王诩又问道。 “周围已经挖了一遍,没有发现暗道的痕迹。”屠檀抿了抿唇说道“而且今天一共焚烧了两千多具尸体,包括被吃的只剩下骨头的。” “所以呢?”王诩皱起眉。 “翟仇说,至少能还有一千人藏在密室里。”屠檀小声说道“如果大帝想要破门,得再从毫都调些人过来,难免里面还藏着什么人。” “昨夜没有其他人逃走?”王诩又问道。 “我带着人在方圆十几里转了好几圈,发现了一条官道,上面最近的脚印,都是几天前留下的。”王离打了个哈欠。 “让翟仇带着所有人去根据地领衣服,朱先生带着人守住门口,其他人去破门。”王诩摇摇头,觉得今天要是不能确定还有没有活人,估计是睡不着了。 进入山洞中,王诩才发现里面真是别有洞天。 墙壁和地板都被被修整的平滑甚至还涂了一层漆,往里面走墙壁上还有各种岁月留下的笔画时刻,走出通道后,就是一个巨大无比的广场,广场上树立着十几个巨大的石柱,挂着各种已经风化的丝绸,显得尤为奢华。 广场周边有着大大小小的石室,像是蜘蛛网一样蔓延在整个山体中,一直往里面走,到达了一间真正奢华无比的巨大房间,碎金和各种玉石还有青铜器堆成了一座小山,整个房间的地面都是用各种动物兽皮拼接而成的地板,最里面摆着一张雕工精细的木床。 这种东西出现在蛮荒之地,可谓是格格不入了。 而另外一边堆砌成山的丝绸也因为长年不用而被虫子磕坏了很多。 “暴殄天物啊!”这么多东西,连王离眼睛都有点发直,怒骂道“这群蛮夷又不会用,弄这么多丝绸财宝干什么?!” “地位的象征。”王诩摸了摸那些颜色鲜艳的丝绸布卷“看来这个林胡王,对中原生活很向往啊。” “要不然也不会举族发兵。”王离踢了那个木雕床一脚,捂着鼻子皱眉道“竟然还是香楠沉木的!在这种阴潮不见光的地方都腐朽发烂了!” “粮仓跟密室在一起?”王诩掂了掂一个狗头大小的天然金,扔回去问道。 “整个山洞中都搜遍了,没有太多粮食,应该刚足够林胡部两千多人的口粮,如果不是在密室里,那应该就是都被林胡王拉走了。”屠檀收回放在金山上的目光。 “希望粮食都被拉走了,这样至少短时间内,林胡王不会回来。”王诩眯着眼笑了笑,从一个落灰的角落里,拿起几卷竹简。 这些竹简对于王诩来说,比财宝的吸引力多太多了。 “对了,沚戛又是什么来头?你这么重视翟仇,应该不会赏赐军号。”正蹲在金山面前捂住嘴淘宝的王离忽然想起什么。 “沚戛,殷商最锋利之矛。”王诩吹了吹竹简上的灰,轻笑道。 第七十九章 长牙就会咬人 第七十九章长牙就会咬人 价值观,是在制定了规则之后,为了区分差异而形成的东西。 也是奠定文明基础,构成社会体系的主要基石。 还没有步入文明的野蛮人,对于价值观是什么,并不关心。 就像那些在中原价值连城的宝石,丝绸,赤足金,原铜矿,现在只能堆积在山洞中腐朽,黯淡,没有欣赏更没有人了解他们的价值。 因为这片荒芜之地的价值观,与中原截然不同。 那些华美的丝绸,远比不上一只野狼皮毛来的珍贵,因为并不保暖; 那些金铜银矿,只是一些颜色不错的石头,因为无法冶炼; 那些漂亮晶莹的各色未经打磨的宝石,更是不如海边的鹅卵石,因为铺路会划破皮靴。 这些无用,但是确实能够从视觉上让人惊叹的美丽物资,在这片土地只有一个作用,就是彰显君主的尊贵。 因为美丽和华贵,是天神赏赐给部落君主的恩赐。 但是王诩本身就是‘天神’,如果可以,他倒是愿意用这堆东西去中原换取粮食衣物。 这些珍宝在王离眼中也没那么重要,因为他的价值观中,就没有钱这个概念,他对于这些珍宝的欣赏,主要是为了回忆自己在咸阳纸醉金迷的生活。 毕竟在开荒,风餐露宿对于他这个公子哥来说,真的太辛苦了,王离准备把这些珍宝搬回去放在家里,当做一种心理慰藉。 “你在看什么那么入迷?野人的文字你们羡门人也懂?”蹲在‘宝山’边挑拣了半天的王离疑惑的问道。 “这是殷商的契文。”王诩放下手中的竹简,拿起另外一卷。 甲骨文是后世给的名字,契文才是它本来的名字。 “哦?林胡部竟然是用契文的?”王离惊讶道。 “别忘了,这里是殷商的发源地。”王诩笑了笑“你之前不是问,沚戛是什么嘛?” “对。”王离掏出一个拳头般大小,未打磨的黑宝石,满脸欣喜的在地上磨,想要磨的圆润一些。 “商帝武丁时期,方国沚反叛,帝武丁御驾亲征,平灭叛乱,沚国臣服,国王沚戛沦为奴隶,在后来征讨巴方,羌方,土方等方国时,每战必争先,勇武无双,被武丁提拔为大将军,从奴隶中选拔出善战之士,组成军队,是殷商大军的先锋军沚戛军,协助武丁平定四方没在诸多方国有着‘止小儿夜啼’的威名。”王诩娓娓道来 “帝武丁时期殷商接连大战,最关键的一场战役,就是与东迁印欧人,大巫妇好亲自挂帅,沚戛军为先锋,死战不退,最终于大巫妇好大胜而归,同时也因为这一战太过惨烈,大巫妇好凯旋后不久便去世了,而沚戛军也流尽最后一滴血,将军沚戛也身受重伤后来不久也去世了。” 王离眨了眨眼“听起来是一员知恩图报的猛将,这就是你给翟仇的寄托?” 王诩笑而不语,转移了话题“这些竹简算是意外之喜,没想到这个林胡王,还是一个文化人。” “怎么说?”王离挑眉问道。 “这些应该都是拓本,有孤竹国的,也有无终国还有一些古老古国的记载,记载很杂很零碎,如果能够收集齐全,说不定能够捋顺整个辽东辽北的古国的历史。”王诩笑道。 “捋那东西干什么?一群蛮夷小国。”王离满脸不解。 “跟你这种俗人说了也不懂。”王诩瞥了眼他手中购得黑宝石。 “那你倒是说来给我听听啊!”王离瞪眼道。 正当王诩准备再嘲讽他品味恶俗时,外面的骚乱声打断了他们。 “挖通了?”王离冲着外面喊道。 “挖什么?”墨怜清冷的声音从门外传来。 “你怎么来了?”王诩惊讶的看着走进来的墨怜。 墨怜头发凌乱,铠甲外罩着的披风上还带着树叶,铠甲上也带着深夜林中的水气,小脸红扑扑的,一看就是风尘仆仆的赶过来的样子。 “大帝为何又突然涉嫌!”墨怜扳着小脸,声音有点虚。 “坐下歇歇。”王诩轻笑着把她按到软椅上,捋了捋她白汗水打湿的碎发“我不是让墨丁告诉你了?” “天帝不临兵伐之地,若亲临必有巫祝开道辟邪,您怎么能如此涉嫌呢。”墨怜喘着粗气,瞪大眼睛。 “这都兵伐结束了,我就是出来散个步。”王诩轻笑着拍了拍她的头“你没看到有犴鸢铁骑护航?” “那群孬货连我都挡不住!”墨怜羞恼之余爆了个粗口。 王诩没有一皱,恨恨的瞪了眼窃笑的王离“你以后少教她点这些废话。” “是她自学成才,管我什么事儿啊。”王离无辜的耸了耸肩“不过墨怜星夜加鞭,倒是骑术精湛啊。” “你答应我的事情呢?”墨怜又恶狠狠的瞪想王离,大有兴师问罪之意。 王诩微微眯起眼“你们俩有什么小秘密?” “无非就是让我看着你,不让你涉险。”王离撇了撇嘴“我可没有食言啊,我可是寸步不离的帮你看着他。” 墨怜等着大眼睛,鼓起腮帮子准备啐他一脸口水。 “好了,我还没说你呢。”王诩戳破墨怜的包子脸,冷声说道“星夜赶路万一遇见危险或者迷失山林怎么办?还说我涉险,那你自己也没有做到啊。” “我怎么与大帝的安危相提并论!”墨怜娇呼道。 “上次跟你说的都忘了。”王诩翻了个白眼,敲了敲她汗滴滴的脑门“下次若是再犯,就禁足你了。” 墨怜委屈的撇着小嘴,一副泫然欲泣的模样正想哭,突然瞥见堆成小山的丝绸,瞬间变脸惊呼着扑过去“哇!好多丝绸啊。” “哼哼,之前还说我恶俗,你看她好到哪儿?”王离撇嘴冷嘲道。 “你一个志在四方的男子汉跟一个小姑娘比?”王诩目光怪异的打量着王离。 “你见过一天屠三十六只狼的小姑娘嘛?”王离冷笑道“也就你把她当小姑娘吧,整个孤竹国除了屠檀之外,论起屠宰之术,舍她及谁。” “那也是小姑娘。”王诩看着抱着丝绸笑靥如花的墨怜,不自觉地露出温柔的笑意。 王离看着王诩的笑容,轻哼了一声。 “这些丝绸受潮好严重啊。”墨怜气呼呼的翻看着丝绸,小脸表情严肃“这些野人也太暴殄天物了!好好的东西都糟蹋了!” “这群野人这儿都有这么多丝绸,纍城应该也不少,别纠结了,在说这些东西除了装饰之外,也没什么太大的用处。”王诩笑着说道。 “大帝还一件正经的冕服没有呢。”墨怜头也不抬的嘀咕道。 王诩眨了眨眼,笑着摇摇头。 真准备说话又被外面一阵骚乱声打断。 “这次是真的挖开了。”王离轻笑着一声,率先走出房间。 王诩拉着墨怜紧随其后。 林胡部能够在山林中发展成这种规模,与历代林胡王都是文化人有着直接关系,从宫殿中那些竹简就能看出来,林胡部的王,都是读书的。 这个时代,这种蛮荒地带,一个有着武力又有文化的君主,是十分恐怖的。 所以林胡部无论从社会结构还是建筑结构,都是十分完善的,这都是来源于那些竹简记载的技术和历史。 建立密室粮仓以存粮这种想法,可以说领先周边部落几十年了。 林胡部的密室粮仓修建的十分巨大,也是在山体中间,朱家他们打开石门之后,一条狭窄悠长的通道出现在所有人面前,给大家出了个难题。 只能够容纳三个人并肩前进的通道,贸然进去,是十分危险的,就算全身重甲,也不敢擅自闯进去。 “点火,往里面扇风,熏出来。”王诩制止了要闯关进去的禺春。 不一会儿就屠檀就堆起了柴火,点燃将烟火往通道里扇,王离不知道从哪儿弄来了两只兔子烤在火堆上。 “里面的人听着,你们已经被包围了,放下武器,放弃抵抗,派出一个代表来跟我们谈谈,如果能束手就擒就更好了!”屠檀在王诩的安排下,在通道口往里面喊,而且还是东胡言和雅言轮流喊。 因为王诩总觉得,林胡部的人应该是有人看得懂契文听得懂雅言的。 “喊这些废话干什么?熏到窒息他们自然会爬出来。”王离再次对于王诩这种行为嗤之以鼻。 “你被兔子咬过嘛?”王诩瞥了眼他。 “兔子会咬人嘛?”王离一怔。 “兔子急了不但会咬人,有时是也会吃肉,所以不要小看任何一个长了牙的物种,你上次不是还被鱼咬过嘛?”王诩笑眯眯的说道。 王离呼吸一滞,脸色莫名的尴尬起来,下意识的夹紧了腿,想起上一次在未名湖里捞鱼时被咬的恐惧。 在两只兔子正好烤到焦黄酥脆的时候,悠长的通道中终于传出了一阵剧烈的咳嗽声。 “贵人手下留情!” 嗓子喊得生疼的屠檀惊喜的转过头“大帝,是个说雅言的!” “有趣。”王诩笑着眯起眼。 第八十章 戏精仇禾 第八十章戏精仇禾 在一群赤身披发的野人群体中,出现一个穿着麻布深衣束带带冠的异类,就好比狼群中混入一匹羊一样诡异。 但是偏偏从密道中顶着浓烟钻出来的少年,就是这样一个异类。 除了白净的脸蛋因为烟熏或者其他原因弄的有些脏乱之外,这个少年人的模样完全符合王诩对于中原少年的想象。 这个少年从洞口爬出来后,见到身披铠甲的王诩等人也十分惊讶,更是在无意中对上王诩那双重瞳眼眸后,诧异的瞪大眼睛,僵在原地,忘记了往外爬,险些被炭火烧到衣袖。 “这豺狼盘踞之地,竟然还有一个这么干净的羊崽子?”屠檀一把将少年拽出来,扔到王诩面前后笑道。 少年人被摔得很重,只是发出了一声闷哼,然后就匍匐在地战战兢兢的说道“竖子仇禾,见过诸位贵人,还请贵人们高抬贵手收了烟火之气,里面的妇孺已经快要窒息了。” “仇氏?倒是个少见的姓氏。”王离微微挑眉,让人撤走了火堆。 “殷商鬼侯就是仇氏,是你家祖宗?”王诩皱眉问道。 少年人惊讶的抬起头看着王诩“贵人知晓我仇氏?” “嗯,你们老祖就是我族帝辛醢杀的。”王诩笑眯眯的说道, 少年人脏兮兮的小脸再次僵住,紧张的眨起了眼。 “罪奴仇氏之后,殷商天帝当面还不行礼!”墨怜美眸一瞪,冷喝道。 少年人打了个冷颤,手忙脚乱的重新用殷商礼仪叩拜了王诩。 王诩对于殷商礼仪没有什么研究,但是看多了墨奎和墨怜的行礼,也能看出这个少年人虽然动作僵硬生疏,但是明显是正统传承下来的,再结合林胡王的那些竹简,推算出了些什么。 殷商鬼侯(九侯),与西伯昌(姬昌),鄂侯同为商末三公之一,都是一方诸侯,但是历史书关于鬼侯的记载,则只有一条。 ‘有女姣好,为纣所纳,然其女不好淫,纣王怒,杀之,又将九侯醢(hai)杀。’ 意思是鬼侯有个女儿美貌惊人,但是因为这个女儿性冷淡,让纣王很生气,于是将鬼侯剁成了肉酱,同时连另外一个帮忙说好话的鄂侯也一同剁成了肉酱。 这断历史很明显就是为了无脑黑纣王而捏造的。 如果纣王真的已经达到这种独裁统治程度,根本就不需要因为忌惮周国而囚禁西伯侯姬昌。 很明显是商末的这三位三公,与纣王某些政见不合,或者其他利益冲突,有谋反之意,才会被纣王杀了两个,囚禁一个。 但是据说鬼侯的后裔都逃到了闽地,怎么在辽东还有一支遗脉?而且看样子还是传承完整的世家子弟。 “罪奴仇氏二十代孙仇禾见过天帝。”仇禾颤颤巍巍的说道。 “仇氏当年被贬奴遣散之后,不是都逃亡荆北闽地了嘛?怎么在辽东也有后裔?”王诩笑着问道。 “回禀大帝,仇氏当年因为不忠之事被天帝惩戒之后,帝君宽宏并未赶尽杀绝,只是将仇氏部分不忠之人绞杀,还有一部分逃亡,但是放过了没有参与的其他族人,竖子便是这得眷天恩一脉的后裔。”仇禾声音毕恭毕敬带着恭维之意。 王诩勾起嘴角,自然听出了这个少年满嘴的狡诈,不过却觉得很有趣,毕竟这是他遇见的最机灵,会溜须拍马的人了“你的直系老祖,应该是仇牧吧。” 仇禾再次一惊,惶恐不安的不敢开口。 “仇牧?没想到还是名门忠烈之后啊。”王离挑眉轻笑道。 “认识?”王诩挑眉笑道。 “以前在学宫时第一课就是讲仇牧,宋哀公曾孙宋国大夫,宋国将军南宫长万弑君篡位,仇牧齿着门阖死,被表为忠臣良将之首。”王离轻笑道。 “哦,你们仇氏倒是有几分能耐,支持微子启被帝辛醢杀,残存后裔到宋国又差点窜了微子启一脉的王位,看来你们在这林胡部,不久后这林胡王位也是你们仇氏的了啊。”王诩轻笑着打趣道。 王离也眯着眼笑。 只有墨怜满脸嫌弃,对于这种不忠不义的罪奴,从小深受殷商文化熏陶的她是深恶痛绝的。 “大帝冤枉!仇氏只是被那野蛮的林胡王慕容恪强行掳掠而来,仇氏虽一介罪奴,但是依旧心念殷商!罪奴愿为大帝鞍前马后,刀山火海,只求大帝能够剿灭林胡王这群饿狼,救我族内姐妹于苦难!”仇禾跪伏在地悲声哀嚎道。 王诩微微挑眉,感觉这个台词有点熟悉,再看看声泪俱下的仇禾,越发觉得这个少年人不简单,至少这演技,就比墨奎强了无数倍。 “你这孬货倒是会顺水推舟,扶风上天。”王离冷嗤道“自己都是个俘虏,还想着忽悠我们给你当打手?小狐狸崽子。” “仇氏族内姐妹是怎么回事儿?”墨怜紧绷着小脸蹙眉问道。 “仇氏族内近百姐妹都沦为林胡王禁脔,日夜备受煎熬,苦不堪言,禾因年少免逃一死,被遣在此修建密室多年。”仇禾悲伤的像是个受了天大委屈的孩子。 “行了吧,少演戏,穿成你这么干净的奴隶?那林胡王倒是个良善之人。”王离冷笑道。 仇氏哭声戛然而止,趴在地上装死。 “王室内的那些竹简,都是你们仇氏的?”王诩皱眉问道。 “都是我们仇氏珍宝!可恨那林胡牲畜。不知其珍贵,毁坏无数。”仇禾又满脸痛心疾首道。 王诩翻了个白眼,有点受不了这个戏精了。 “要不打一顿吧,感觉这小子满嘴跑驴车。”王离也有些烦。 “算了。”王诩也犹豫了一下,最后摇摇头“从现在开始,你好好说话,别油腔滑调,密室内有多少人。” “妇孺算上有八百近半。”仇禾很有眼色的回答道。 “没有战士?”王诩皱眉问道。 “外面起火喧闹之后,所有战士都出去镇压了,看到那群奴隶被诅咒发狂后,我赶紧安排妇孺们躲进密室,后来只味道了血腥气,并不知晓外面发生了什么,也没有林胡战士回报。”仇禾牙齿有些打颤的说道。 “这些妇孺,都是林胡部的人?”王诩再次发问。 “都是被林胡部掳掠来的可怜人。”仇禾叹息道。 “从哪儿掳来的?”墨怜蹙眉问道。 “额,有从燕国掳来的,也有在周边山野之部,还有从纍城白狄部交换来的。”仇禾恭声说道。 “林胡部与白狄部关系如何?”王诩问道。 “额,帝君是想了解东胡部众之间的关系吧。”仇禾贼兮兮的眨着眼。 “噌!”屠檀腰间鞘刀出鞘,吓得仇禾惊叫一声趴在地上,险些吓尿了裤子。 “林胡王慕容恪为东胡慕容王部次子,成年后被驱除出王部,自立王帐,结实白狄部大巫桑氏。”仇禾颤声如实交代“桑氏帮助慕容恪建立林胡部,并且统一这边之后,就借着慕容恪王子之威,撺掇了白狄部翟氏的王位,将翟氏满门三千多尽数虐杀,只留下襁褓幼儿和妇女沦为奴隶,林胡部与现在的白狄部,是姻亲关系。” 王诩微微眯起眼,捋顺了一下“那么这次林胡部倾巢出动,你可知是为了什么?” 仇禾本准备再多碎嘴一句,接到屠檀冷冽的目光后马上改口“罪奴也只是听闻,燕地有战事,东胡王帐发出召集令,令东胡诸部前往燕地,图谋中原。” “嘁,痴人说梦。”王离轻嗤道。 仇禾瞄了眼王离,小声说道“这位贵人不要小觑东胡蛮夷,这些人这么多年聚拢六国遗民,休养生息,如果真的团结起来,确实有逐鹿中原的本钱,光是东胡,山戎,令支三大部,就有空弦之士二十万,白狄部更是富足不弱燕国,而且相传无终部已经有了冶制铁器的技术。” 王离下意识的皱起眉,看向王诩。 王诩捏着下巴没有看他“白狄部有多富足?” “牧羊满山,粮仓豢鼠。”仇禾傲然说道。 “让你好好说话听不懂?”屠檀一个巴掌善哉仇禾脑后,扇的少年人一个狗吃屎。 很明显,仇禾这话说出来,就是为了唆使王诩带兵去攻打白狄部,如果换一个没有脑子的领袖,可能就会进入这个无形的圈套了。 “让密室里的妇孺放宽心,明早我们就会带她们到一处安全的地方。”王诩起身准备离开。 “大帝以将外面那群恶鬼斩杀了?”仇禾一把抱住王诩的大腿,却被墨怜一脚踩在肩胛骨上,哀嚎一声。 “放肆!”墨怜满脸怒意的嗔道。 “没有那群恶鬼,你们还得继续做林胡王的禁脔。”王诩微微侧目眯着眼,勾起嘴角露出一个意味深长的笑容“除非,你们乐在其中?” 仇禾下意识的打了个冷颤,出了一身冷汗,只能满地打滚来掩饰失态。 第八十一章 王离的‘梦中妖精’ 第八十一章王离的‘梦中妖精’ 孔子说春秋无义战,除了在抨击春秋道德沦丧和阶级崩塌之外,也说明了义这个价值观在上古先秦时还是很重要的。 义这个概念是在春秋才被管子定义出来的。 《管子·卷一·牧民第一》)“四维不张,国乃灭亡。──右国颂”,“何谓四维?一曰礼,二曰义,三曰廉,四曰耻。” 义这个字本意就是代表着正义,正直,光明正大。 与之相反的虚与委蛇,虚情假意之类的词汇,就会被人唾弃。 像仇禾这种两面三刀,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还能演戏的,毫无疑问是被王离这样的正人君子唾弃的小人。 本来王离以为像王诩这样‘超凡脱俗’的羡门高誓,会更加唾弃这种人,但是从王诩的表现来看,似乎对这个小戏精还颇为看重,这让他很不解。 “如果你想要找人管理林胡部这些的妇孺,直接交给墨怜不就好了?”王离琢磨了一会儿也没弄懂王诩到底看重那小子什么,忍不住开口问道。 “什么?”王诩放下竹简疑惑道。 “那个满嘴跑驴车的小子。”王离说道。 “哦,仇禾啊。”王诩轻笑出声“我不是用他管理那群妇孺,孤竹国除了羊就是狼,需要一直狐狸进来增添点活力。” “活力?”王离皱起眉“那小子一身歪风邪气,会把淳朴的族人带坏吧。” “那就让他少接触族人,多接触接触外族人。”王诩笑眯眯的说道。 王离眨了眨眼,嘴角抽搐了一下“原来是这样,我还以为你真的身边没有人才可用,准备用这种歪劣之徒。” “他可不是歪劣之徒,反倒是精明之辈。”王诩笑了笑“一个弱冠少年能够将这么大一个部落管理的井井有条,非常人能做到。” 王离微微挑眉“这小子不就是一个管仓库的账房嘛?” “你自己都说他满嘴跑驴车,他的话怎么能信呢。”王诩轻笑道“你看他身上的深衣和头上的玉冠,还有腰间的悬佩,你觉得一个账房会有如此待遇?” “也许是林胡王这个野蛮人不懂这些呢?”王离疑惑道。 “林胡王刚开始一定不懂,但是在这小子,或者仇氏家族的教导下,会慢慢懂得的。”王诩轻笑着摇摇头“我现在怀疑,他的那些族内姐妹,就是林胡王的王妃。” “这小子真是找死。”王离眸子里闪过一丝冷冽。 “愚儿自作聪明而已。”王诩轻笑着摇摇头“不过忽悠忽悠这些蛮荒之人倒是足够了。” 王离尴尬的摸了摸鼻子,不准备接这句话。 “还得麻烦你明日去官道上走一遭,探查一下附近有没有适合防守,或者隐秘突袭的地方,我准备在这边设下一个陷阱,等着林胡部自投罗网。”王诩笑着说道。 “如果那小子在林胡王军备上没有说谎的话,林胡部应该至少有三千以上的战士,即便我们仰仗装备优势,依旧很难击破这么庞大的一只军队,三百人打三千人,跟三十人打三百人是两个概念。”王离正色道。 “我知道,但是不还有沚戛军呢吗?”王诩轻笑道。 “那些奴隶我怀疑很难有勇气面对林胡王的军队。”王离摇摇头“再说以他们这种后天身体劳损的状态,估计提刀都难,这次翟仇能成功,不能说全赖运气,但是也差不多。” “所以得偷袭啊。”王诩笑了笑“再说只是提前做点准备,至少在入冬之前,林胡王都不会回来。” “白狄部。”王离皱眉说道。 “我准备亲自走一趟。”王诩轻笑道。 “不行!”墨怜惊慌的声音从门外传来。 “带你一起。”王诩瞥了眼墨怜笑道。 墨怜紧张的表情缓和下来“大帝万金之体,坐不垂堂,至少要等墨狼他们去探一探纍城才可以。” “也好,我正准备留在这边几天。”王诩摸了摸她的头,柔声笑道。 “留在这儿干嘛?这边太不安全了,大帝还是归国吧。”墨怜有些不情愿的说道,但是语气已经尽量控制了,因为她知道,王诩已经够纵容她了。 “这儿很安全,你没发现外面那么多士兵守卫着呢吗。”王诩轻笑道。 “您是说翟仇的那些人?他们恐怕连山魈都打不过。”墨怜蹙眉道。 “他们以后可能是孤竹国最锋利的矛,不要小看他们。”王诩轻笑道。 “那犴鸢铁骑呢?”墨怜疑惑的问道。 “犴鸢是孤竹最坚固的盾啊。”王诩轻声笑道“好了,休息一会儿吧,等下天就快亮了,带着这群妇孺回去后好好睡一觉。” 墨怜抿了抿唇,没有多说什么依偎在王诩旁边,钻进王诩设计的睡袋当中像是一个毛毛虫般可爱。 王诩笑容温柔的拍了拍她的头。 “你笑的可真恶心。”王离有些看不下去了。 “滚。”王诩瞥了他一眼。 “当谁乐意留在这儿污眼睛一眼。”王离翻了个大白眼“我要去泡澡了,林胡王虽然是个粗人,但是热泉池塘装修的不错。” “我在这儿守着她一会儿,你自己去吧。”王诩捧着竹简摇摇头。 王离撇了撇嘴,大步走出房间,路过广场时,发现翟仇跪坐在那边,膝盖上放着那把王诩赏赐的那把沚戛剑,不过原本应该精光奕奕的剑身此刻沾满了斑斑血渍,似乎都已经凝固了,仿佛刚从血池中捞出来。 王离皱起眉,感觉胃有点不舒服,又有点好奇他在干什么,走近去停了一下,发现他在神神叨叨的自言自语。 但是说的话既不是东胡言,又不像雅言,很奇怪。 听了一会儿他才能勉强的听懂,可能翟仇念道的是生疏的雅言,但是发音实在太不标准了,只能勉强听得清。 ‘强’‘文’、‘主’、几个音。 “他在念道什么?”王离招来路过的屠檀。 屠檀听了下“哦,是大帝交给他的修炼法门。” “嗯?”王离眸子一亮“说的是什么?” “《二十四字核心价值观》好像这个名字,具体内容我也没听懂。”屠檀摇摇头“大帝还未传授给我,我也不敢擅自僭越。” “哦。”王离抓了抓脖子,傲娇的往热池走去。 林胡部的宫殿依山而建,主要就是因为里面这几口热池,这几口热池不知道源头在那儿,但是能够确定是流动活水,而且温度比朝歌的还要高一些。 最重要的是,热池建造的十分精致,完全都是用玉石堆砌而成,躺进去以后温润无比,奢华堪比王离在咸阳的沐浴之所。 因为天气转凉,所以热池的热气让整个山洞变得有些氤氲,加上火把没有那么亮,恍惚间王离好像看到池中有一个窈窕的身影,听到他走进来的脚步声后有些惊慌的起身。 不知道是因为氤氲遮住了视线,又或者是被热气烫伤了脑子,总之王离看到那张脸有一种惊为天人的感觉。 本白微醺的瓜子脸如同剥了壳的鸡蛋般皎嫩,标准的巴掌脸上,双目犹似一泓清水,顾盼之际,自有一番清雅高华的气质,尤其是美眸中冷傲灵动中颇有勾魂摄魄之态,又让人不能不魂牵蒙绕。 王离觉得言语不足以形容这张脸的绝艳。 难道真的是自己昨夜梦见的精虫入脑,化为妖精来引诱他了? 王离不禁胡思乱想道。 一种雷击灌顶的麻木感让王离有些呆滞,但是转瞬就被一个讨厌的公鸭嗓给雷的倒退几步,眸子里的迷离也变成了凶狠,还因为愤怒变得赤红。 “贵人是不是走错了?这里不是贵人的沐浴之所。” “仇禾!!!!” 第八十二章 宽恕千年的背叛 第八十二章宽恕千年的背叛 少年戒之在色,这个道理对于血气方刚的少年人来说,是一句很难实现的空话,因为少年人的自制力实在是太差了。 不过王离毕竟是受过精英教育出身高贵的‘军三代’,在王诩跟他说过有精虫这种蛊虫之后,王离看异性的角度就变了。 在加上孤竹国的女人很极端,要么膀大腰圆比男人还壮实,要么比骨瘦嶙峋比骷髅还恐怖,所以这几个月王离确实过上了清心寡欲的生活。 但是昨天受到了战场血腥气的刺激,让他一整夜都感觉体内有一股无名火难以宣泄,所以晚上就做了一个香艳无比的美梦,被王诩喊起来的时候,恍惚间甚至看到母马都有一种眉清目秀的错觉。 王离自然不知道,是因为昨天战场的血性画面刺激了他的脑垂体,让他的神经元过度活跃,其实不只是刺激了**,连其他**也都刺激了,只不过**比较容易产生冲动。 其实这是一种应激反应。 但是氤氲缭绕的热池中看到那位‘窈窕佳人’后,这种应激反应更加强烈了,不过着一切的美妙,都被仇禾那个公鸭嗓给戳破。 甚至让王离都产生了心理阴影。 王离发誓,自己绝对没有龙阳癖好,所以在发现被一个男人引起不良反应之后,瞬间变得暴怒无比,追着仇禾要将他的脸划破。 一个男人,怎么能长成这副女**水相? 虽然不知道怎么得罪了王离,但是仇禾一件王离满脸怒意的拔刀就知道要大难临头,惨叫一声都来不及穿衣服就往出跑。 王离在后面追。 最后被路过送衣服的朱家拦住了。 朱家拦住暴怒的仇禾“公子怎么了?” 说完也瞥了眼躲在石柱后面露出一个头的仇禾,眸子里也闪过一丝惊艳之色。 “公子我看这张脸太不顺眼了!”王离羞恼的低吼道。 “贵人饶命啊,竖子真的并非是想要污贵人眼,实在是愿望啊。”仇禾蹙眉可怜兮兮的模样越发的像是一个小娘子了,就是声音有点让人起鸡皮疙瘩。 “闭嘴,耶耶给你脸上来一刀,以后保你富贵!”王离恨声说道。 “你不如给他下面来一刀,以后保你暖床。”王诩阴阳怪气的声音从身后传来。 王离更加暴怒了。 “看来传闻不虚啊,仇氏以貌美著称,怪不得连帝辛都会受了你们的美人计。”王诩打量着仇禾轻笑道。 仇禾跪在地上瑟瑟发抖。 “穿上吧,夜风凉,邪气入侵生病,耽误了明日行程可就不好了。”王诩将朱家给王离准备的衣服丢给仇禾。 王离气的瞪大眼睛。 “你是真的准备让他给你侍寝?”王诩笑吟吟的打量着王离。 “畜产之奴!污我清白!”王离指着仇禾悲叹一声,愤愤的转身离去。 朱家对着王诩拱拱手,笑着跟了上去。 仇氏身材瘦小,王离的衣服穿在他身上有些宽松,但是更像是女人了,尤其是湿漉漉的长发搭在头发两侧。 王诩捏着下巴笑了笑“你的族中姐妹,应该容貌不弱于你吧,要不怎么仇氏如此受宠?” 仇禾跪在地上惶恐不安,黑白分明的眸子里迅速闪过异色,最后诚恳的回答道“回禀大帝,罪臣族中姐妹确实颇有姿色,但是林胡王野蛮之徒,又岂会因美色所惑,族内姐妹惨况罪奴不忍详诉,只能用,无异牝牛。” 听着仇禾隐忍的哽咽,王诩微微皱眉。 牝(pin)牛,就是母牛的意思,跟母牛没什么异样,一般都是只游牧民族在迁徙或者出征途中,多数都是用母马,母牛,母羊,因牛奶马奶可以充饥,若是是在没有猎物,还可以宰杀。 不过即便如此,王诩也不会全信仇禾所言。 “放心吧,只要你尽心尽力的服从差遣,许诺你一定早日救赎你族人脱离苦海。”王诩轻声说道。 仇禾再次重重叩首“感恩帝泽!罪奴定然赴汤蹈火,万死不辞!” “现在给你两个选择,第一是继续为奴,第二就是本帝赦免你祖上的罪责,重新接纳你仇氏一族回归殷商,但是要将你一抹魂魄侍奉回天界,以儆效尤。”王诩目光森然的盯着仇禾。 仇禾身子一颤,吓得不知道如何反应。 “放心,只是摄取一缕魂魄,对你没有影响,孤竹国大巫与屠何国的国君都已经献祭过了,你看不是很好?”王诩指着远处的屠檀笑道。 “这位是?”回过神的仇禾微微一怔。 “他是屠何国的王室子弟,也是这带的国君。”王诩笑道。 “屠何国,不是三百年前就被山戎窜国,王室全灭了嘛。”仇禾诧异之下脱口而出。 “看来你这狐狸崽子知道的不少啊。”屠檀阴恻恻的声音传来。 “你们仇氏有关于屠何国的记载?”王诩瞥了眼屠檀,发现他嘴角紧抿,似乎有些紧张。 “屠何。”仇禾悄悄的瞄了眼屠檀,吞了吞口水“回禀大帝,罪奴也只是从仇氏残简中看到过一些关于屠何国的记载,若是有不详之处,还请大帝见谅。” 王诩点点头。 “屠何青罴也,东胡黄罴也,本一脉却分两支,屠何东胡之先为土方,归附殷商天朝之后羁縻于屠何国于大凌河之南,受制于孤竹国,与无终,令支,胡貉同为四方属国,后来周人篡朝,北击孤竹国而败,召公奭于燕,周末犬戎破镐京,周都东迁,驱犬戎与申国人于燕地,孤竹国举兵欲复殷商,南攻燕国多次,最终却因燕勾连戎人与胡貉,致使孤竹国国都被胡貉偷袭国破,孤竹国土尽失,属国也尽数罹难,屠何本为先锋,全进覆没后为戎人与胡貉所窜,山戎顶屠何而立国。”仇禾清楚的将王诩原本疑惑的那段历史复数清楚。 整个华夏东北王权更替和部落派系的关系也渐渐明朗。 仇禾吞了吞口水,见王诩没有制止,继续说道“山戎国立国之后,图谋燕地,最终燕联齐共伐山戎,山戎不敌齐军,山戎往密卢借道投靠孤竹国,孤竹国国君良善,派将军黄花击齐军,大破齐军,困齐桓公于旱海,却被管夷吾以老马识途之计破了绝境,最后与鲍叔牙两军汇合攻破孤竹国,但是山戎却逃往东方,齐军退兵之后,东胡趁乱从大凌河南下,一路收拢山戎,无终,令支残部,最终取缔了孤竹国,成为辽东霸主。” 屠檀低垂着眼眸,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王诩点点头“那你们仇氏又是如何漂泊到辽东呢?” 仇禾擦了擦脸上的汗水,恨声道“那该死的戴氏谋朝篡位,仇氏本为子姓本家,但是但是篡位后我们只能举族逃离投奔燕国,但是燕国士弱,竟向东胡称臣纳贡,仇氏族人因貌美,为东胡蛮人所贪。” 说道这里,王诩感受到了仇禾是真的落下了真挚又屈辱的泪水,没有演戏的成分。 “也就是说,你们仇氏被当成贡品,献给了东胡部?”王诩轻叹一声“后来秦开破胡千里,也没有将你们接回去?” “最可恨的就是秦开小人!若非我仇氏暗中相助,他怎可克胡千里!忘恩负义的小人!”仇禾痛骂道。 “可惜秦舞阳已经胆破咸阳宫,要不然可以叫来给你打两拳泄愤。”屠檀不知道怎么突然好心,竟然安抚起仇禾。 “秦舞阳?就是随着荆轲刺秦被秦王吓破胆的那个?”仇禾擦了擦眼泪。 “你在这儿都听说了?”屠檀有些惊讶道。 “燕子丹当年谋划此事时曾经联系过东胡,若是事成,中原可图!所以我们也有所耳闻。”仇禾砸了砸嘴。 “燕子丹真的这么恨嬴政?”王诩忽然想起一段燕子丹跟嬴政隐秘的秘闻,挑眉看向屠檀。 “燕子丹曾说过,恨不能生啖其肝。”屠檀嘴角抽搐了一下。 “这事儿以后再聊。”王诩笑了笑,看向仇禾“现在该你做决定了。” 仇禾愣了下,想起来之前王诩提出的两个选择,顿时小脸再次苍白起来。 “大帝给你机会将功赎罪!还不赶快谢恩!”屠檀皱眉踢了仇禾一脚。 仇禾诧异的看了眼屠檀,然后跪伏在地沉声道“仇氏一族自知罪孽深重,曾经因背叛过帝族,而受永世罹难背叛之难,仇氏已然是被诅咒的弃族,不敢再次奢求大帝宽恕垂怜。” “天帝会宽恕你族一切罪孽,只要尔等潜心悔改。”王诩轻柔突然变得低哑起来,给人一股无形的压力。 仇禾孱弱的身子猛然一颤,眼眶因为突然酸涩的鼻腔而湿润起来,哽咽着说不出话。 撑在地上的十指因为用力而骨节泛白,十指更是在砖石地上画出血淋漓的痕迹。 这是仇氏一族笼罩着千年的阴影和诅咒。 仇禾从未想过,自己有朝一日能够得到这个被宽恕的机会。 以至于他现在真的无所适从,从小聪慧的脑子,此刻像是榆木疙瘩般空无一物。 不知是喜是悲。 第八十三章 狐狸和哈士奇的不同驯养方式 第八十三章狐狸和哈士奇的不同驯养方式 在仇氏祖训当中,历代千年传承的大多数都已经在漂泊中遗失或者曲解了,但是只有一条,始终不变。 那就是先祖们对于背叛殷商的忏悔。 仇氏一族自从被九侯醢杀牵连以后,一直在背叛与出卖的诅咒中度过,先祖们将这些都归罪于,背叛殷商应得的报应。 而这么多年族内多舛的命运已经印证了这个诅咒,真是存在。 在宋国时,先祖仇牧即便效忠微子启后裔,依旧被背叛齿着门阖而死,后来微子启后裔被戴氏篡位,被出卖流放的依旧是仇氏,即便到了燕国,依旧逃不脱被燕王和秦开出卖的厄运。 这么多年的命运,早已经让仇氏认命了。 突然有一位殷商帝族后裔宣布赦免他们,这让仇禾一时间不知道如何作答。 “尔可愿意?”王诩再次出声问道。 仇禾回过神,一个响头叩在地上,因为用力额头磕破血都崩了出来,咬着牙忍着哽咽道“罪奴愿以仇氏少主身份,重归殷商天朝,永世为奴!如若背叛,仇氏万劫不复,断子绝孙!” “我下界之时,殷商天帝们已经决定不蓄奴了。”王诩轻笑着摇摇头,拿出手机对准仇禾“抬头。” 仇禾脸色发白,颤颤巍巍的抬起头,看着王诩手中那个闪烁着妖异光泽的东西,这东西一看就知道,不是人间之物。 一阵刺眼的白光闪过后,‘咔嚓’一声怪响,吓得仇禾惊叫一声,抱住旁边屠檀的大腿,惊恐的看着王诩转过来的屏幕,上面那个似曾相识的脸,让他心跳到嗓子眼,吓得一口气没上来准备晕倒。 屠檀很有经验的在仇禾背后拍了一下,让他缓了口气,露出怪异的笑容“欢迎回归殷商一族,相信以你的才智,很快就能恢复你祖上的荣耀了。” 仇禾还有些惊恐未定,根本听不清屠檀说什么,但是却下意识的抓紧屠檀的手臂将他当成是救命稻草,瞪大的眼睛中瞳孔涣散,满是恐慌。 王诩收起手机,打了个指响,唤回了仇禾的神,蹲下身子拍了拍他瘦弱的肩膀,妖异的重瞳盯着他,意味深长的说道“仇氏一族的荣耀,从来不是靠着美色谄媚换来的,希望你能够重现仇氏之荣,背叛,不是从你仇氏诞生以来就藏在你们血液中的恶魔。” 脑子还没回复正常的仇禾,虽然一时间听不懂王诩说的什么,但是这句话,却被他深深的印在了脑海中,还有王诩被火光映照缥缈的伟岸背影。 这句话像是一把无形的刀,轻而易举的刺破了仇氏一族近千年被背叛包裹的阴影,从中释放的委屈在仇禾脑海中震耳欲聋。 仇氏背叛的基因,不是遗传的。 而是在家族长期所处的氛围中,潜移默化对整个族群当中的影响。 这有点像是墨菲定律,强烈的心理作用。 让整个仇氏对世间一切都充满了怀疑和背叛的因素,在他们试图用背叛来维护自己权益的时候,背叛也在伤害着他们。 而且背叛这种东西,是被所有人唾弃的,尤其是君王。 仇氏背叛了帝辛,选择的微子启,即便本家被微子启保护到成立宋国,顺利成为宋国的顶尖宗室,但是却永远不会成为君主的心腹嫡系。 即便仇牧这种被标榜为忠良的仇氏族人出现,依旧换不来宋国君主的真心,所以在戴氏篡位夺权宋国之后,也自然会驱逐这个顶着不忠之名的宗室。 同样逃窜到燕国以后,已经放弃对君王彻底效忠的仇氏同样换不来君王的真心,所以在东胡入侵之时,仇氏因美貌顺势被推向了东胡。 至于仇禾说的,仇氏与秦开合作里应外合攻克东胡后,依旧被秦开抛弃,也是情有可原,毕竟一个能够在东胡当内应的族群,回到燕国,也有背叛的可能性。 仇氏毫无疑问是一个有底蕴,并且优秀的家族,不只是在美貌遗传的优势,一个能够接二连三被抛弃却不至灭族,反而像是蒲公英一样在那儿都能扎根的族群,毫无疑问是优秀的。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可恨之人也必有可怜之处,这句话很适合仇氏的现状。 他们放弃了自己优秀的政治能力,选择用美色和谄媚的方式获得君主的垂青,这样本末倒置的方式,将会成为仇氏可怜的缘由。 以色侍人者,色衰而爱弛。 这个道理王诩不准备现在告诉仇禾,因为他知道,即便仇禾内心十分感动,但是这么多年在两天三刀的谄媚状态,以及祖辈‘身体力行’的教育下,这个十六七岁的少年人。 依旧是不会很快就脱离背叛的基因。 王诩也没准备用爱感化他,只是想给他一个反思的机会罢了。 仇禾跟翟仇是就然不同的两个少年人。 一个是从小在身体上经受着非常人的煎熬,将他的意志锻造的极端又偏执。 另一个则是从小在勾心斗角,见风使舵两天三刀的夹缝中求生,性格狡诈而多疑。 这是出身和生长环境直接造就的。 仇禾这只小狐狸,王诩不准备用爱感化。 但是翟仇这只哈士奇,王诩确实准备试着用爱感化感化。 王诩赏赐给的翟仇的沚戛剑,重达十二斤,以翟仇现在的身体根本无法使用,但是他却不愿意离身,找屠檀要了剑鞘后背在背后,即便累得气喘吁吁也一声不吭。 林胡部河对岸开垦了足有二十多亩地的种植区域,开垦的方式还是采用殷商的‘井田制’种植方式,但是由于没有先进的耕种工具,完全靠着奴隶人工翻土,让这片田地开垦度很低,虽然大,但是却一点也不肥沃。 因为奴隶的力量太小了,只能开垦浅层土,而这些浅层土虽然能够提供植物种植的土壤,但是经过十几年的种植之后,在加上没有废料滋润土壤,就会很贫瘠,产量并不高。 不过好在,戎菽这个农作物的品种优良,而且能够野蛮生长,所以产量还是很不错的,即便被逃窜的畜牧糟蹋了一些,但是依旧依旧能够提供两千多人过冬的粮食。 翟仇带着四千多奴隶,从早上就开始收割戎菽,一直到中午才收割了三分之一。 主要是因为奴隶的体力真的太差了,在加上林胡人种地不会除草,地里草跟戎菽都是混着长的,所以一边收割戎菽,还要用镰刀割草。 石河上面停满了运输粮食的简易木船,装满后就会有一个禺氏妇人控船直下,到达下游毫都的渡口后,再转狍子车和羚牛车拉回毫都。 有了水运之后,运输的成本和效率大大提高。 孤竹国已经渐渐形成工业化分工雏形,这是很好的现象,从劳动力上就开始区分职业,各司其职,以后即便人口多了起来,也不会混淆很多权利,更不会造成权利分割引起的各种矛盾。 王诩洗了一个冬葱,房间嘴里嚼了嚼,这个时候的冬葱跟后世的大葱还是有些差距的,冬葱要更加细小扁平,更接近蒜苗的样子,而且味道也没有那么辛辣,反而还有些甜。 可能比较接近小香葱的感觉吧。 “你不是不吃生的东西吗?”王离疑惑的味道。 “冬葱就适合生吃。”王诩轻笑着递过去一节。 王离接过咬了口“你真的要将这些畜牧都留给这些恶鬼?” 王离对于翟仇的奴隶军还是没有什么好的印象。 “墨壬来挑一些不错的畜牧留种,剩下的都交给沚戛军。”王诩笑了笑。 “面前能够他们两个月吃用,剩下的粮食呢?”王离挑眉问道“都去纍城拿?就算那个贱妾说的是真的纍城内粮仓鼠患,但是纍城内的人难道你都屠了?林胡部这个小部都总人口近万了,你觉得纍城得有多少人?” “这确实是个问题啊。”王诩也苦恼的叹了口气,然后瞥了眼王离“人家仇禾是男子,就算你看他不爽要骂人,也不要骂贱妾,骂贱童不行?” 《说文》“正斥为骂,旁及为詈(li)。” 也就说在古代,明着骂人叫骂,指从旁编造对方的缺点叫做詈。 现在还没有伪娘,娘炮,小白脸之类的骂人词汇,所以王离较劲脑子就用贱妾来表示对仇禾的不满了。 《尚书·费誓》中说“牛马其风,臣妾逋逃,勿敢越逐,窃牛马,诱臣妾,汝则有常刑。” 是说男人犯罪为奴,也可以叫做童,女人犯罪则称为妾。 在《左传》中将偷窃牛马与引诱奴妾同罪,用来骂人的话就是贬低对方的意思。 王离对于仇禾那张女性化的脸十分不满,于是用贱妾来羞辱他。 “公子我提他名字就恶心!”王离闻言大怒。 王诩疑惑的打量着王离。 难道这俩人昨天晚上发生了什么? 要不王离怎么提到仇禾像是日了狗一样抓狂? 第八十四章 羚牛难驯 第八十四章羚牛难驯 本来被王诩那双妖异的重瞳盯着就十分有压力。 再加上王诩此时表情和目光都十分微妙,让王离更加难受了。 抖了抖浑身莫名起的鸡皮疙瘩,王离缩了缩肩膀抱胸皱眉道“看什么?” “没事没事。”王诩笑眯眯的摆摆手“你要是看不上他,就别看,他现在可是我们能够提前潜入纍城的关键。” 王离冷哼一声,愤愤的起身,吹了个口哨叫来战马“其实最好的方式就是在给我一个月时间,我训练出来500骑兵,加上沚戛军,攻克纍城不在话下。” “然后让你屠城?”王诩笑眯眯的摇摇头。 “这些野人或许拿咱们当救世主,难道纍城白狄部的那些夷狄也认可?人家可是不愁吃喝,也不缺衣短食,更无野兽之危。”王离骑在马上冷声道。 “所以就得知己知彼啊,不可能不缺少东西的,一个篡位不足百年的君主,人心不可能稳定的。”王诩笑着摇摇头。 王离微微皱眉,纵马离去,去探查地势。 王诩笑了笑,起身向着石宫走去,他给了仇禾一上午的时间,将密室中所有的林胡妇孺劝说出来,不知道进展如何了。 刚走进石宫,就听见里面妇孺的抽泣声,还有仇禾演讲的声音。 “他在说些什么?”王诩皱眉问把守门口的屠檀。 “回禀大帝,他正在讲述殷商历史,告诉这些妇孺,他们真正的身份都是殷商遗民,现在您来拯救她们,接她们回家了。”屠檀如实答道。 王诩看着站在高台上的手舞足蹈的仇禾,感觉有点像是后世搞微商演讲的导师。 “效果似乎不怎么样啊,怎么都在哭?”王诩轻笑道。 “受到了惊吓,沚戛军的成立,毫无疑问是建立在这些人的恐惧,以及他们遗忘族人的尸体上的。”屠檀笑了笑“不过这些夷狄人女子有个特点,就是不恋家,只要给她们安稳的生活,她们今天可以是林胡部,明天也可以是白狄部的。” “所以她们是在等承诺?”王诩微微眯起眼。 “这些贱婢还不值得大帝您操心,如果仇禾连这个都解决不了,那还不如一刀宰了。”屠檀咧嘴笑道。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王诩笑着摇摇头“去,告诉她们,一人一只羊,包括孩子。” 屠檀微微一怔“这或许不太符合规定,孤竹国向来都是没有私人财产的,都是统一配备。” “等她们到朝歌,自然会把她们当成宝贝的母羊,送到族内的羊圈之中,并且很快就忘记自己应该有财产这些事情。”王诩轻笑着说道。 屠檀眨了眨眼,向着仇禾走去。 讲的口干舌躁也没有说动这些妇孺,让仇禾很糟心,听到屠檀转告了王诩的恩典后,仇禾瞬间腰杆挺直了,声音也大了几分“你们这些愚妇!跟你们出好主意不听,一群没有见识的东西,殷商大帝给你们的恩典,一人一只母羊,领走,搬家!谁要是再不愿意,就留在这儿等着被吃吧。” 说完仇禾跪向王诩的位置,行了一个大礼。 听到能能够领走一只属于自己的母羊,这些刚才还梨花带雨的妇女们瞬间变得满脸笑容,擦干眼泪也跟着仇禾,向着那个新的‘头领’叩拜,大声抒发自己的感激。 蛮荒之地的妇孺跟牛羊一样,都是一种重要的战略物资,生育工具,所以这些妇孺早就知道自己的宿命,谁是头领不要紧,只要能够保护她们,养活她们就可以。 一只属于她们自己的母羊,毫无疑问是一笔巨大的财富了,怎能让她们不欢喜。 墨壬安排的狍子马车已经在外面等候多时了,所有林胡部的妇孺自己去羊圈里挑选了自己想要的母羊之后,赶着羊,欢天喜地的跟着墨壬往毫都的方向走,对于林胡没有任何留恋。 就算在面对前天晚上给了他们噩梦般的沚戛军,也没有太大的恐惧了。 “真是一群内心强大的人啊。”王诩看着迁徙的庞大人流,感叹道。 “我不喜欢这群狡诈无情的妇人,若是孤竹国的妇人,即便拼尽最后一滴血,也不会如此低贱。”墨怜蹙着眉在身后嘀咕道。 “所以孤竹国是一个国,林胡只是一个部落。”王诩笑着摸了摸墨怜的头“她们也不是天生狡诈,只是生活环境逼着她们不得不变得如此,等她们融入了孤竹国,自然也会变成孤竹国的妇人。” “会吗?”墨怜蹙着眉有些不解“我还是觉得她们跟青娘不一样。” “会的,这些妇孺会比青娘她们,融入的更快。”王诩轻笑着说道“难道你对孤竹国的现状不满意?” “孤竹国是最好的国家!”墨怜满脸骄傲的说道“因为孤竹国有最好的大帝。” “嘴甜。”王诩宠溺的捏了捏墨怜的鼻子轻笑道“一个让人满意的国家,没有人不想融入。” 墨怜脸颊红红的摸了摸鼻子,忽然蹙起眉“仇禾是男人还是女人?” “当然是男人。”王诩愣了下,看着墨怜狐疑的眸子,笑着摇摇头。 对于美丽的东西感兴趣是所有女人天生的本能,同时对于美丽的同性敌视也是一种本能。 “那王离为什么一直说他是狐媚子?”墨怜蹙眉疑惑道。 “可能是王离对于仇禾的昵称吧。”王诩不自觉的笑的有些不怀好意。 “什么是昵称?”墨怜越发好奇的眨着眼。 “嗯,是一种比较亲近的人,互相叫的特殊称呼。”王诩解释道。 墨怜眨了眨眼,盯着王诩看了两秒钟后,不动声色的垂下眼睑,抿着唇不说话了。 “墨狼来了。”没有在意墨怜微妙的变化,王诩看着石河边驾驶着羚牛车引起迁徙队伍恐慌的墨狼。 驼鹿这种优质的坐骑被王离征召训练成了犴鸢铁骑,狍子这种小型鹿又不适合当坐骑,族内目前又没有多余的马匹,所以墨狼就把目标放在了羚牛身上。 上次大捕猎中,一种俘获了五百多只羚牛幼崽,这种脾气倔强的动物在面临围捕的时候从不套团,都是自己往全套里面冲,最后被抓住的。 成年野生羚牛不可能驯服了,毕竟最小的都是重达八百斤的庞然大物,在加上性情火爆,所以都被做成了肉干和毯子。 羚牛幼崽虽然继承了火爆的脾气,但是毕竟是幼年期,最重的也就两百多斤,两个战士可以轻松控制住,在加上被套上嚼子和牵引环,以及墨壬独特的驯服技巧,这些小家伙在这几个月中,就变得很乖巧了,就算被散养着也不会攻击人,反而会赖着族人要吃的。 而且一点也不记仇,丝毫没有意识到这些每天微笑给它们投食的‘两脚兽’是它们的‘杀父仇人’。 不过羚牛还是跟驼鹿不太一样,驼鹿是一种性格温顺而且喜静的动物,除非遇到挑衅和攻击,否则不会突然兴奋。 但是羚牛就不一样了,羚牛似乎很容易就兴奋了,而且力气特别大,骑上去就像是脱缰野马一样,所以很难控制,即便有马鞍,乘骑难度也很大。 于是王诩想了个办法,效仿雪橇犬的工作模式,将几十只羚牛捆在一起,然后拖一个大型的木车,这样在力的相互制衡下,就能够容易的掌控了。 不过即便如此,羚牛还是很容易兴奋,突然加速或者突然减速,让墨狼一直很头疼。 但是他又不愿意放弃这批坐骑,毕竟看到了拉风的犴鸢铁骑以后,他这个孤竹国的大司马手下的战士,每天只能骑着矮小呆萌的狍子,实在太丢人了。 虽然在身高上比不过驼鹿,但是在造型上披上马铠的羚牛要更加凶悍许多。 墨狼和两个控车手甩着鞭子喝骂着一门心思要往河里冲的小羚牛们,最终也没控制住它们,人仰马翻的栽进了石河中。 车上三十几个战士有的来不及跳车,一起被丢下水,狼狈的往岸上爬。 远处收割庄家的沚戛军们投来好奇的目光,禺春更是在码头边放声嘲笑。 墨狼让手下把羚牛们拉上来,走到王诩身边行礼“让大帝见笑了。” “怎么带来了这么多人?”王诩笑着摆摆手。 “大帝巡猎,指着这群憨货守卫,臣等实在不放心。”墨狼瞥了眼河对面的禺春笑道。 孤竹国的男人很少,只有六百多人,新收编奴隶们暂时不能算是‘族人’。 着六百多人还是收拢了周边原始部落的野人,其中虽然已经融入了孤竹国,但是不管在体质方面还是沟通方面,都还处于低级小兵阶段。 目前孤竹国的战斗力分为三个层次。 第一个毫无疑问是王离带领的五十三位王家军。 其次就是孤竹国原来的战士,由墨狼带领的二十二个墨姓战士,这二十二名墨姓战士,这二十二人都是以天干地支命名,除了墨狼是单独继承了上一代司马的名字。 后来墨奎将收拢的十二个部落中的首领,也纳入了这支队伍,让队伍扩充到了三十六个人,并且将他们赐予墨姓,王诩以十二生肖给他们命名。 这是墨奎用最原始的赏赐姓氏的方式来拉拢人心,促进部落融合度,这只军队叫做‘王室军’,是商朝传承下来的正规军编制。 第三阶梯就是王离这段时间在野人中挑选组成的‘犴鸢铁骑’,目前有一百正式兵,剩下的都是预备兵。 最后以阶梯的就是刚刚成军的沚戛军。 ‘王室军’这三十六位墨姓战士,早就已经成为了孤竹国目前的管理阶级,一般都是跟在墨奎身边管理朝歌事物的。 现在除了负责畜牧的墨壬,耕种采集的墨亥以及负责四处探查的墨丁之外,全都被墨奎派过来了。 相当于墨奎将‘满朝文武’都派过来给王诩护卫了,不得不说,这个行为确实很让人受用。 即便王诩知道墨奎的目的,依旧受用。 看着跟羚牛们较劲的王室军,王诩笑着摇摇头“羚牛难驯,需要时间,这次在林胡部缴获了四百匹可以直接乘骑的战马,你们可以去挑选两匹,先学会骑马,记住不能用马鞍。” 墨狼一怔,虽然好奇为什么不能用马鞍,但是他也不敢多问,招呼着手下别跟羚牛较劲了,去挑选战马。 “大巫将王室军尽数派来,说明他也觉得大帝此行不妥,要不全权交付给我和墨狼吧。”墨怜蹙眉说道。 “他不是觉得我此行不妥,而是担心他手底下人太多了。”王诩眯着眼轻笑道。 墨怜微微侧头,小脸上满是疑惑。 明明前两天大巫还在抱怨人手太少,耽误了建城的进度。 第八十五章 将军威武~ 第八十五章将军威武~ 农耕民族除了喜欢储存粮食之外,也愿意储存各种能够传世的‘宝物’,比如品质不怎么样的玉石,金沙,或者是铜钱这类有市场价值的东西,他们管这些东西叫做‘家底’。 但是游牧民族则不同,因为价值观不同,在加上他们不耕种粮食,所以在他们眼中只有畜牧是有价值的,一头母牛就算给他们一万两金银他们也不会换的,畜牧和粮食,才是他们的‘家底’。 但是当两个民族碰撞时,不同的价值观碰撞出来的结果就是,对于农耕民族有价值的东西,像是垃圾一样堆在角落里生灰,对于游牧民族有价值的东西变成了摆上了饭桌或者。 即便是到了文明后期,畜力耕种取缔了早期的人力耕种,底层民众依旧感觉养一头牛的费用太高了,还不如多生几个孩子养活,至于马,那更是贵人们才能养得起的东西。 这种价值观,直到东汉,随着游牧民族和农耕民族大融合后才渐渐融合。 但是在没有大融合之前,游牧民族对于中原的騒扰一直持续了几千年之久,所以积累下来的无用垃圾就堆满了仓库。 林胡部一个不算最庞大的游牧部落,密室中堆积成山的青铜器,刀币还有不知名的矿石,破碎陶器都足有十几吨重! 这些不知道囤放了多久的‘垃圾’,让整个密室弥漫着一股重金属中毒的味道。 王诩当即就下令让人凿穿了密室的墙壁透风,否则在这里呆一会儿他真的很怕折寿。 这时王诩对于在这里躲了一天一夜的仇禾等人感到了佩服。 竟然没被熏死。 透了半个时辰的气之后,密室中的味道淡了很多,屠檀带人进去点燃火把后,王诩终于能够看到这个密室的全貌了。 整个密室面积足有一千多平方米,高达六米,由几棵石柱支撑,是完全掏空山体构建而成,可以想象,没有高硬度工具辅助,这个密室建造是付出了什么样的代价。 感觉站在的每一寸土地,都透着渗人的血腥味。 “密室耗时十三年建造而成,是用仇氏秘术构建而成。大帝请看,这里有一处引水渠,如果粮食充足可以固守多日。”仇禾满脸骄傲的在给王诩介绍着。 王诩用毛巾捂着鼻子,打量着堆满了密室四分之一的垃圾堆,原本应该散发着黄金颜色的青铜,因为不知道囤房多久,受潮长毛变成了绿油油的颜色,如果不细看的话,还以为是一座长草的小土堆“这些东西堆在这里多久了?” “额,我接手密室以来就有了。”仇禾回答道。 “所以这座密室是你祖辈给林胡王建造的?”王诩微微挑眉。 “大帝明鉴。”仇禾恭声说道。 “仇氏的建造之术是传自殷商吧。”屠檀捡起一个破损的工具残骸问道。 “这个是自然。”仇禾立马变了个语气“仇氏一族所有传承都是继承殷商,只不过略有所进,不敢忘本。” “相传九侯仇氏一脉擅长开山破石,尤其善用石料建筑,帝辛的酒池就是你们修筑的,今日一看,确有其事啊。”屠檀轻笑着问道“不知道你继承几何?” “祖传之术,莫不敢忘。”仇禾恭声笑道。 “那回去可以跟涂山娘子交流交流,看看能不能把城市构建的更合理一些。”王诩又观察了一下密室内的流水,竟然已经有了排水系统的雏形。 “这些东西都是林胡部这些年收集的?”王诩用棍子戳了戳垃圾山。 “林胡部早年未来扩张人口,多次西进骚扰燕国,这些都是那些年带回来的战利品,不过蛮夷之徒不知器物之贵,只能放在这里蒙尘。”仇禾满脸的痛心疾首。 “你们仇氏就没试着教教林胡王?”屠檀眯着眼问道。 “蛮夷不配。”仇禾突然傲气道。 王诩轻笑着摇摇头“冲洗一遍,拉回朝歌全部回炉重造,有特殊的礼器留砂模。” 说完便对那一堆东西失去了兴趣,如果是过去发现这么大规模的‘文物’,王诩觉得自己一定能高兴疯了。 但是现在已经对同时期的文物失去了兴趣,他真正关心的就只有粮食。 林胡王将密室中所有的粮食都搬走了,只留下几百人半月的存粮,从这个举动看来,林胡王是带着破釜沉舟的心态去的燕地,所以短时间内应该不会回来。 虽然没有粮食,但是能够确定林胡王归来的时间,也算是一种收获了。 虽然王诩更希望林胡王全部折损在大秦铁骑当中。 不过以王诩的推测,王贲是绝对不会将东胡赶尽杀绝的,反而会让战局焦灼僵和,而且拖得越久越好。 这样也好,能够给王诩拿下纍城提供足够的时间。 “传令下去,王室军跟随仇禾学习林胡部习俗,沚戛军开始学习炼体之术,羊圈中的三千只畜牧,半个月内吃光。”王诩走出甬道之后,对着墨狼和屠檀吩咐道。 两人领命离去。 一身血腥气的王离从山门中走进来,随手将头盔扔给身后的侍从“山里的猛兽都被逃窜的畜牧引来了,晦气,一路上遇见了三只熊罴。” “三只都被你斩于剑下了?”王诩看着他拿着水壶顫抖的手笑道。 “耶耶是去探路的,又不是去狩猎的,弓箭没带怎么猎杀三只。”王离翻了个大白眼“不过还是随手斩杀了一只。” “将军威武。”仇禾谄媚的恭维道。 “你给我滚!”王离瞬间暴怒,将手上的铁皮水壶砸了过来。 仇禾抱头逃窜,满脸委屈。 王诩伸手拦接过水壶,轻笑着“这边的野兽先别动,以后留着给沚戛军练兵。” 王离轻哼一声,向着热池石室走去。 王诩无奈的摇摇头,看着躲在石柱后面胆战心惊的仇禾“你以后尽量躲着他点走。” “将军威武!” 李信长枪刺穿最后一个东胡骑兵的胸腔之后,低喝一声将东胡骑兵的尸体挑飞,换来了身后大秦骑兵们的欢呼声。 浑身铁甲像是被血水泼过一样,顺着铠甲的暗纹低落在地上,李信狠狠的将长枪刺入地下,回头看着身后的战士。 还能够在马上的已经不足千人了。 而他们马蹄下东胡骑兵的尸体更是铺满了山道,血水将黄土染成了赤红色。 士兵们的称赞声没有激起李信的荡气回肠,反而让他明亮的双眸染上了一层愤怒的赤红“李倓,求援的斥候还没有回来吗?” 被两个士兵从死尸堆中搀起来的李倓更像是一个血人,连脸都看不清了,声音虚弱无比“回禀将军,还没有回来。” “到底是没回来,还是被大将军扣下了?”李信恨声说道。 “将军慎言。”李信旁边的副将警惕的提醒道“不过将军,咱们确实该退了。” “往哪儿退?!”李信转过头,目光像是狼一般凶狠,看着飘满山道下的东胡人的旗帜。 他们接到命令戍守平刚道已经半个多月了,刚开始还能够依据平刚道上的夯土长城,击退一**试探进攻的东胡人。 但是随着城下尸体越堆越多,不足三米高的尸体,很快就堆积成了一条楼梯,当第一匹骑着马冲上城墙的东胡骑兵冲破圆阵之后,李信就有一种不太好的预感。 东胡的骑兵,比他想象中更加彪悍。 这些只穿着兽皮,背后背着长弓腰间别着箭壶,手中的长矛还是木杆青铜头的,跟全身覆甲,配备精铁武器的大秦骑兵根本不是一个级别的。 但是这些东胡骑兵在马上却像是泥鳅一样难缠,兽皮甲和轻装让他们的身形更加灵活,在加上精湛的马术,让秦军不小心吃了大亏。 于是李信果断的放弃了夯土城墙,带着三千骑兵退到山道制高点,凭借下坡优势,以及装备优势,一波冲锋就能彻底碾压那些东胡铁骑。 在留下五千多具东胡骑兵的尸体之后,东胡人进攻的速度慢了下来。 但是李信也付出了轻伤六百,重伤两百,战死一百的惨痛代价。 而山道下面的东胡旗帜,却越飘越多,而且每一次来骚扰的东胡骑兵也不像是一个部落的。 李信深知在此消彼长的消耗战中,平刚道肯定是守不住的,于是早早就派出斥候回去请大将军加派援军。 接连派遣三次,全部的了无音讯。 即便燕地蛮荒,野兽横行,但是三名斥候都被老虎叼走了这种事情,李信是不会相信的。 所以剩下的就只有一个值得他愤怒的原因了。 大将军不愿意派兵! 难道大将军真的以为靠着自己三千铁骑,能够拦得住东胡近三十万骑兵? 看了看手下人马全部身心俱疲的样子,李信眸子里闪过一丝戾色,将长枪从地上拔出来“收整一下,看看有没有还活着的袍泽,咱们往南走。” “将军要放弃平刚道?这可是失责重罪!”副将惊恐道。 “我这叫诱敌深入,我们人少迟早会被他们耗死,不如南下绕到山林之中伺机而动,将他们粮草截断,到时候三十万大军只有两个选择,要么放弃进攻退回去,要么孤注一掷杀进去。”李信嘴角带着一抹疯狂的笑意。 “万一”副将有些踌躇道。 “万一真的三十万大军孤注一掷,就算是告到咸阳大殿之上,王上也只会夸我们一句勇武!”李信冷笑一声。 第八十六章 冥冥之中,自有天意 第八十六章冥冥之中,自有天意 李姓家族,是华夏一个最为显赫的世家之一。 在世家大族形成后最昌盛的隋唐时期,有五姓七望之说,李,崔,卢,郑,王五氏。 其中李姓就占了两望,一是陇西李氏,二是赵郡李氏。 而这两大李氏望族则都出上古四圣之一的皋陶后裔。 皋陶是与尧、舜、大禹齐名的上古四圣,为夏朝时掌管理法的理官,为夏朝立了《五刑》用独角兽獬豸作为治狱和法律的象征。 理与李古字相通,后来皋陶的后人就用官名为姓氏,先为理,,一直到商朝帝辛时期,还是理姓氏后人一直担任理官。 帝辛时期的理官理徵因为帝辛变法产生了冲突,被帝辛逐出朝歌逃亡,在逃亡途中摘得李子充饥,后来为了避难,改姓为李,定居陇西,并以李子树当成姓氏图腾,子嗣家宅必栽李子树。 后来李氏一脉出了一位了不起的人物,道祖李耳。 李耳的儿子李宗担任魏国大夫,孙子李同担任赵国大将军,重孙子李兑又是赵国相国,与苏秦一起完成合纵攻秦大计。 后来因赵王忌惮李兑,罢免了他的相国之位,李兑的曾孙子李洪后来又称为了秦国的太傅,从此以后李家就在秦国扎了根,在秦国属于顶尖勋贵级别,每一代都有封侯。 李洪的曾孙子李昙生了四个儿子,崇(李崇)、辨、昭、玑(李玑)。崇为陇西房,玑为赵郡房。 就是后世大名鼎鼎的李氏望族的祖先。 这是一个从上古时期就开始累积起来的庞大家族。 但是似乎有着盛极而衰的不可抗因素,这个庞大的家族从李信开始,运气似乎都不太好。 出生在这样一个优秀的家族里,当代的家主压力一直都很大。 李信的爷爷就是李崇,秦国陇西太守,封南郑公。 父亲是李瑶,秦国南郡太守,封狄道侯。 本来他在成年后,年纪到了应该也顺理成章的开始封侯,但是偏偏商鞅变法之后,让封侯成为勋贵们必须用军功才能实现的事情了,以前的父死子替的封君封侯制度,一下子消失了。 尤其是在嬴政登基后,接连发生了多起封侯叛变的事情,让封侯更是成为了一个禁忌的话题。 想要封侯,继续持续家族的荣耀,必须要拿出真本事了。 李信是一个有真本事的人,不但天资聪颖,而且年少轻狂,在嬴政与王翦博弈之时,充当了一个最好的调和品,成为帝国最年轻的统帅将军,出征楚国。 李信本以为是一次荣耀的继承,完全没有意识到厄运正在缠绕着他,在马上就要攻克项燕大军之时,昌平君叛变,临阵倒戈,让李信兵败如山倒,不但丧失了已经到手的封侯之功,更是在嬴政面前的形象大打折扣。 随后多年,李信一直没有得到重用,这次跟随王贲出征燕国,也只是担任一个先锋官,想要挽回一些颜面。 但是偏偏命运跟他开了个玩笑,他再次成为了秦王与王家博弈的一个棋子。 只不过李信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他只是单纯的认为,王贲是忌惮他的才华,怕他一战翻身之后,顶替了他的将军之位。 所以李信宁可冒着违抗军令的风险,也要保存实力,伺机而动。 他对于自己的军事才能一向很自负,曾经妄言武安君死后,这六国将才之中,唯有蒙恬可与他一战,至于王贲,他根本就没有放在眼里。 所以在王贲提出让他带三千骑兵阻拦东胡入平刚道的时候,才会毫不犹豫的就接下来这个任务。 如果他知道东胡来势汹汹,并且在战力上不弱秦军的话,说什么也不会这么莽撞的。 但是现在后悔已经晚了,他只能期待着东胡人脑子不太好用,能够让他的绝粮之策顺利进行。 带着收拢伤兵后藏匿进树林之中,李信像是一只毒蛇一样潜伏着,伺机而动。 东胡人的行动很慢,三天后才跨过平刚道,但是也没有选择继续向前,而是继续安营扎寨,似乎在等待着什么东西。 眼见着伤兵们一个个因为得不到救助,和充足的食物供给,而渐渐虚弱,李信知道,自己的计谋已经失败了,但是他不甘心。 于是他兵分两路,选出一千精骑最后一搏,剩下的往南退去,如果他失败了回不来了,这些人就自谋出路吧,只要不回秦国,活下去应该不成问题。 李信除了个人有些自负之外,对待手底下的兵将还是十分用心的,这可能是李家人的传统,后世子嗣,不管是李广,李敢,李陵,甚至是追认他为先祖的西凉武昭王李暠,太宗李世民等,都是以爱兵如子著称的。 见着那一千多伤兵的背影沿着这条不知名的河道南下,李信的目光中充斥着悲悯,握紧了手中的长枪悲声道“难道真的要天亡我李信吗!” “将军还记得,卢生高誓临行前给你的锦囊嘛?”面色惨白的李倓忽然想起什么,焦声问道。 满脸悲伤的李信一怔,黯淡下来的眸子里闪过一丝异色,在已经凝血漆的铠甲中摸索了一番后,最终从护心镜找到了一个‘锦囊’。 这个锦囊,触感极佳,而且是完全透明的,一看就不似凡间之物,当时得到它以后,让李信对于卢生羡门高誓的身份,深信不疑。 此时这个锦囊将成为他最后的救命稻草。 动作虔诚又轻柔的打开那个锦囊,透明锦囊发出‘沙沙’的声音宛如仙乐。 小心翼翼的取出里面巴掌大小,触感异常的绢不,李信看到上面的字后,瞬间瞳孔猛缩,脸上也露出了癫狂的笑容。 看着将军发出如此开怀的笑声,原本已经抱着必死决心的士兵们也都莫名的燃起了一丝希望。 “兄弟们,等到子时咱们就夜袭东胡营地,不为杀敌,只为放火!每人配三支火箭,三轮齐射之后,向南奔走,与贺宽他们汇合。”李信对着士兵们大笑道。 “将军,如此万一传出去,吾等名声尽毁。”一名副将脸色有些怪异的说道。 “本将手中有天书预言,山人自有妙计!”李信冷哼一声,将那枚别致的锦囊细心收好,放回护心镜中,脸色带着释怀的笑容。 ‘事若不成,远遁千里,谋事在人,成事在天。’ 十六个字在他脑海中盘旋,他认为这是老天爷通过卢生之手,对他这次出征的一个指示。 丝毫不愿意承认自己,不愿意为国尽忠这件事情。 如果王诩在这儿的话,一定能认出这个锦囊,就是当初临行前,他送给屠檀的,那个锦囊,就是一个塑料袋残角。 没想到还被屠檀二次利用。 或许冥冥之中,真的自有天意? 即便作为一个来自两千年以后,科技昌明世界的王诩,也知道世界上还有很多,目前超自然的现象。 科学家们把这些现象叫做,高等待破解课题。 哲学家们则管这叫做‘道’。 神学家们管这叫做‘神迹’。 而王诩此时,就在做一个将这些东西都融入到一起的事情。 《神典》。 他一直在编写的过程中,利用笔记本中的资料,加上神话故事的结合,再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编制成美丽又简易的寓言故事。 作为启蒙,和维持社会秩序,稳定三观的主要根基。 虔诚,恐惧,和希望,是这本书的主要内容。 虔诚能够树立公信力。 恐惧则能够树立威慑力。 希望则能够满足人们的幻想,俗称,画饼。 只有兼具这三种因素,这本书的作用才不会向任何一个奇怪的方向跑偏。 为了给这些已经奴性深入骨髓的沚戛军好好的洗脑,王诩花了两天的时间将‘苦难是为了迎接美好的未来’这种心灵鸡汤灌输给了沚戛军。 并且套入了伊尹的神话故事中。 在伊尹的神话中,伊尹在做奴隶时吃得苦,都是他为了遇见商汤而积的福,将伊尹的形象比后来儒家美化后的,再美化一个高度,成为一个知恩图报,奋发向上,先天下之忧而忧的完美圣人形象。 于是毫无疑问,伊尹成为了沚戛军们的信仰。 每天早上起来第一件事情,就是虔诚的背诵一边伊尹的故事,然后再给大帝祈祷一下,活力满满的参与训练和工作。 不得不说,在短短的几天内,原本死气沉沉的沚戛军的状态,是肉眼可见的变化,在变化。 虽然他们以及孱弱,坐二十个仰卧起坐就已经脸色苍白,但是他们的精神始终处于饱満的状态。 对于这种变化,王诩很满意。 他不奢求这些沚戛军们能够变成正常人,但是至少要变得有感情。 “先天下之忧而忧。”听着广场上沚戛军们此起彼伏的训练口号,王诩觉得自己绞尽脑汁编故事是值得的。 第八十七章 尺蠖之屈,以求信也 第八十七章尺蠖之屈,以求信也 仇禾已经彻底的融入到沚戛军当中了,可能是以前仇禾很少与这些奴隶接触,也没做过什么让奴隶们记恨的事情,就连不苟言笑的翟仇,有时候在跟仇禾聊天的时候,都能够露出一个僵硬难堪的笑容。 这只小狐狸,天生就是一个合格的纵横家。 王诩不禁感叹道。 但是他不准备让仇禾过多的与沚戛军接触,因为两者其实并不能相容,沚戛军注定是要走一条极端的道路,而仇禾则是背道而驰的另外一条道路。 他现在只等着墨狼的王室军,彻底成为一个‘林胡人’,好让他跟着仇禾去了解一下纍城白狄部的情况。 气温已经越来越冷了,现在早上起来,直接用河水洗脸都觉得刺痛了。 估计再过一个月,整片山林就会失去现在这种葱郁之色,变成死气沉沉的灰秃色。 现在野草都已经枯黄过半了,树上都开始有落叶了。 但是过冬的粮食,还没有完全准备充足,这让王诩很焦心,听说朝歌和毫都的大食堂,已经开始饭菜减量了。 这几天都在编《神典》,然后给沚戛军上课,今天是王诩第一天清闲下来,想要回毫都看一下。 石河河道这些天已经越来越通畅了,不但清理的河中砂石,还将河中的大量的鱼虾都打捞了上来,听说哑儿在毫都的未名湖受到了启发,准备在朝歌也弄一个池塘,专门养鱼。 养殖塘这种模式能够被哑儿想到,也是王诩意料之外的,不过他并不看好这个项目,因为朝歌旁边的水源流量并不大,就算造了方塘,也养不了多少鱼,还有可能造成鱼吃鱼吃死的惨况,形不成完整的生态链,但是倒是提醒了王诩。 等到明年,可以养青蛙,现在最不缺少的就是蚊虫了,而且没有完整循环水系统的养殖塘本身就容易变成臭水沟,最适合蚊虫滋生。 如果养蛙类的话,倒是能够提供大量肉食,而且还不用投入太多的精力毕竟那东西繁殖能力强的可怕,在加上附近没有天敌的话,细思极恐。 自从驼鹿和羚牛变成重要的坐骑战略物资之后,孤竹国就禁止随意宰杀了,为了能够提供足够的肉食,王诩让墨壬开始饲养兔子。 千万不要被兔子纯良无害的外表给欺骗了,这种动物被称为行走的生殖机器,四个月就性成熟,胚胎形成到成熟只需要一到两个月,一年最多可以生六次,而且一窝至少五个以上。 而且不知道为什么辽东地区山林中的野兔,出肉率特别高,墨壬他们抓到的种子兔,最大的都快有小羊羔那么大了,简直是巨型兔子。 继森林大捕猎之后,孤竹国又开始了新一轮的地底大扫荡,狡兔三窟在工兵铲下无所遁形,而且还意外的挖到了很多野人参。 刚开始挖到人参的时候没人注意,当成了某种野菜,结果一顿饭的工夫,大半族人都开始流鼻血,吓得坐镇毫都的墨奎以为得了疫病,要不是王诩及时赶回去,很可能以墨奎的手段,将整座城的人都拉出去烧了也不一定。 人参这种滋补神器虽然在4000多年前的《神农本草经》中就已经有所记载。 参这个字在甲骨文中更是贴合形象的象形文字。 但是这些记载的都是党参,党参虽然也有益气之效,但是比起人参差之甚远。 人参不但能够滋补,更能够‘吊命’。 对于现在医学还处于蒙昧阶段的孤竹国来说,算是唯一高效的药材了。 墨奎虽然是殷商大巫,大巫主管祭祀和医疗,但是毕竟孤竹国已经灭了这么多年,即便他将药剂背诵的再滚花烂熟,没有临床经验也都是纸上谈兵。 本来以为在秦皇岛这片区域没有人参,现在找到了真的是意外之喜,而且看大小,根根都是二十年以上的参,效果正好。 人参被当做重要的战略物资,王诩拿走一部分给沚戛军调补身体,剩下的全部充公了。 但是人参‘吊命’的疗效到底如何,王诩还真是不知道如何,他准备以后多找人试一试,以后方便整理进药典当中。 不过他没想到,自己的实验对象,这么快就会出现。 正准备坐船回毫都的时候,一道在太阳光下反射着阳光仿佛如同小太阳般的犴鸢铁骑高举着旗帜从远处奔来,见到这个旗帜的旗语,所有人都下意识的皱起眉紧张起来。 因为这是敌袭的旗语。 难道林胡王这么快就回来了? 在一望无际的山林中迷路,是一件恐怖的事情。 不是跟着太阳走,就能够认准方向走出去。 因为在山林中最重要的要考虑补给问题。 因为不知道会不会在山林中走多久能够遇见水源,或者食物来源。 所以李信只能沿着这条不知名的小河,一直顺利直下。 而跟在他身后的士兵,已经不足两千之数了。 而且多数都身上重伤,铠甲也都零散不全,完全没有了大秦骑兵的样子。 而他们胯下的战马更是凄惨,有的身上的箭矢还没有拔出,伤口已经结成黑色的痂了,但是随着走动还会崩裂渗出黑色的污血,一瘸一拐的样子十分凄惨。 整支队伍都像是失去灵魂的傀儡一样,悄无声息,表情麻木的跟着李信往前走。 安静的让人感到诡异。 终于有一只重伤的战马发出一声悲鸣,轰然倒地,抽搐了两下便不再动弹,同时它身上的骑士也被重重的摔在了地上。 李信迅速从马上跳下来,将骑士从马尸下拉出来“你没事吧。” “将军”这名骑士脸色惨白,嘴唇乌青。 “别说话了,喝点水,大家休息一下!”李信给他喂水,看着死气沉沉的队伍,心情也跟着沉重起来。 他们已经迷失在这片森林中四天了,四天前他带着一千精骑子时突袭东胡营地,成功点燃了粮仓大帐。 但是却遭到了东胡游骑的疯狂反击,那些东胡游骑像是疯了一般,追着他们一天一夜,若不是突然天降暴雨,李信很可能就全军覆没了。 这也是李信第一次意识到东胡人的恐怖。 他们的作战方式很疯狂,几乎是自杀式的攻击,打败他们唯一的办法,就是正面击碎他们。 即便是闻名六国以凶狠著称的秦军,也没有如此疯狂。 死里逃生的李信带着剩下不足五百多残兵,找到了之前南下的队伍,汇聚之后便在这山林中迷路了。 而这一路上,因为没有得到治疗的伤兵,一个个要么因为失血过多,要么因为伤口感染,相继死去。 走到现在,已经只剩下不足两千人了。 而且前途越渺茫,战士们的心情就越沉重,因为这一战他们不但失去了袍泽,更失去了荣耀和封妻荫子的可能。 更加绝望的是,他们可能在这山林中永远走不出去。 高大的森林像是一座巨大的囚牢,让他们越来越压抑,越来越恐惧。 “将军,你也喝点水吧。”失去一只眼睛的李倓声音沙哑的用头盔盛着水,递给李信。 李信神情茫然的接过后喝了一口“李倓,你说我们能走出去嘛?” “将军吉人天相,自然能走出去。”李倓神情微动,轻笑着说道。 “粮食已经吃完了吧。”李信眨了眨眼。 “刚才又死了两匹马。”李倓轻声道。 “饮马血,食马肉,我们与蛮族何异?”李信笑的无比落寞。 “尺蠖之屈,以求信也;龙蛇之蛰,以存身也。将军何故如此自怨自艾。”李倓笑着说道“再说在这山林之中,还能饿死我们这些虎狼之师?” 李信眨了眨眼,表情苦涩的摇摇头“是我连累了大家,不应该贪功冒进,陷大家于险地。” “富贵险中求,军令如山,与将军何关?”李倓皱眉道“这个时候将军不要胡思乱想,我们一定会走出去的。” “庐山说燕地山林中有胡、柳、灰、白、黄五仙,你说若是我诚心祈祷,能否会得到仙人指点?”李信目光突然涣散起来。 李倓一惊,转头看了看生火宰马的战士,又看了看李信,抿了抿唇“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 “只要能够带领大家走出去!我李信愿意付出二十年寿命!只求山中五仙显灵!”李信突然站起身,冲着茫茫山林发出一声狂啸。 李信的啸声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力,有一些精神压力十分大的战士也莫名的跟着咆哮起来。 而且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咆哮,一时间咆哮声在山林中震荡,仿佛奔腾的河水都被震裂开来。 李倓脸色再次变得惨白起来,最担心的事情还是发生了。 营啸! 几天的压抑与不安,被李信这一嗓子彻底点燃。 咆哮不足以满足兵临崩溃的战士们,他们双目赤红着,像是愤怒的蛮牛一样将目光放到了同伴身上。 顾不得会引起后面追兵的注意,为了防止大型斗殴事件发生,李倓果断的选择了吹响了集结号角,试图用号角声唤回战士们的理智。 沉闷巨大的号角声率先惊醒的就是旁边的李信。 回过神的李信意识到自己做错了什么,脸色瞬间苍白毫无血色。 正准备做些什么的时候,却突然身子僵住。 瞳孔剧烈的收缩,看着从山林中冲出来的那几团带着神辉的怪物。 李信发誓,绝对没有见过这样的怪物,体型庞大而且身上还带着刺眼的光芒。 难道真的是五仙显灵了? 目瞪口呆,精神还有些恍惚之下的李信膝盖一软,跪在了地上。 那个巨型怪物凑近后,一个熟悉的声音让李信连续两天没睡的神经彻底崩断,两眼一黑就昏死了过去。 “李将军?” 第八十八章 让人哭笑不得的天意 第八十八章让人哭笑不得的天意 缘分,天意,巧合,这些都是用科学解释不清的词汇。 所以称之为小概率事件。 在没有定位,没有沟通,没有地图的前提下,全凭借运气,李信能够从燕国平刚道,走到秦皇岛,穿越茫茫无际的原始山林,这种小概率事件真的应该算是命中注定了吧。 毕竟两地相隔直线距离都有四百多里。 而且好巧不巧,李信带领的残兵还是被屠檀率领的巡山部队发现的。 而促使李信南下的‘锦囊’,第一任主人,就是屠檀。 这一系列的巧合,小概率事件,让王诩都自叹,天意弄人。 两千秦兵,跟两千野人不一样。 这些秦兵是生长在已经形成价值观的社会中的‘完全人’,也是王诩除了王离和屠檀朱家等人之外,接触的最庞大的‘完全人’。 如何处置这些秦兵,成了王诩面临最大的问题了。 稍微处置不善,很可能提前给孤竹国带来灭顶之灾。 所以当王离带着秦兵回到林胡部修整之后,王诩就沉默不语,看着王离将珍贵的人参不要钱的往那些秦兵嘴里塞,也没有阻止。 王诩知道此时王离的心态什么都听不进去。 好不容易等王离将所有人的伤兵都处理好了,尽管有几个因为本来就重伤虚弱,吃了人参后虚不受补喷血而死之外,其他伤兵都被安置到石宫中休息了。 天已经黑透了。 王诩已经带着沚戛军吃完了晚饭,正围绕着篝火进行祈祷仪式,对于秦兵的突然出现,他们并没有太多想法。 但是王室军则变得有些紧张起来。 尽管秦军狼狈不堪,但是一支完整成熟军队给他们带来的压力是真实存在的。 “大帝,这些秦人,都是大良造的手下?”墨狼满脸忧虑的悄声问道。 “是他父亲的手下。”王诩笑了笑。 “是大良造叫来的?”墨狼继续问道。 王诩笑而不语“不用担心这些,咱们现在的主要任务是探查纍城。” “有了这只秦军,纍城可以轻易攻克。”墨狼眯着眼,表情有些冷漠的说道。 王诩轻笑着摇摇头“那攻下的城池也送给秦军?” 墨狼神情一滞,表情变得微妙复杂起来。 “记住,你是一个将军,是孤竹国的司马,将军要考虑的是如何攻城略地,保家卫国,其他的事情,自然有其他人来解决,要不然要司寇,司徒他们做什么?”王诩笑呵呵的说道。 墨狼听后吓得脸色苍白跪在地上沉声道“请大帝恕罪,罪臣僭越了。” “别这么严肃。”王诩笑着把他扶起来“我知道你这些年为孤竹国鞠躬尽瘁,操心无数,但是现在有其他人一起为孤竹国奋斗,你可以稍微放松一些,做好自己的事情就可以了。” 墨狼额角冒着冷汗,恭声道“臣谨记。” 王诩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看着不远处坐在河边,看着那些死去秦兵尸体发呆的王离,叹了口气走过去,轻声道“节哀。” “我只是累了。”王离似乎回过神,抬头露出一个虚假的笑容“听屠檀说,是你指引他们来这里的?” 王诩微微眯起眼“天机不可泄露。” “一定是,否则这些人怎么可能如此巧合的穿越山林,跟我们完全不一样的路线到达这里?”王离起身正色道“你操纵了天意?” “没人能操纵天意。”王诩轻笑着摇摇头“把这些士兵都焚烧了吧,骨灰来年带回他们的家乡。”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我要将他们的尸首运回咸阳。”王离忽然有些孩子气的说道。 “然后将那些好不容易死里逃生的士兵送上断头台?”王诩轻笑道。 王离一怔。 “很明显,他们成了逃兵。”王诩摇头说道。 “李倓说,李信是听信了天命选择南下的!是你的指引!”王离眸子一冷。 “所以他们更要上断头台了。”王诩笑着摇摇头。 王离嘴角一抽。 “李信出身勋贵,你们王家若是救他一命,他日在于秦王对弈之时,自然多了一张底牌。”王诩笑着说道。 “你是在为我谋划?”王离表情一僵。 “人死后,肉身只是一具无用的皮囊,三魂七魄已经流入天界,等待重生了,烧了尸首,是斩断最后一丝尘缘,好让他们能够安心的重生,而对于生者来说,生活还在继续,骨灰是生者自我祭奠的一种形式。”王诩笑着说道。 王离看着那些年轻的生命,对着朱家点点头。 朱家欲言又止,然后看了眼王诩,对着他拱拱手,招呼着人去准备容器。 “李倓说卢生是你的门徒?”王离的精神似乎缓和了一些,盛了碗肉汤问道。 “卢生?”王诩瞳孔一缩,不动声色的撇撇嘴“算是吧,不过他只是有一丝仙缘而已。” “李倓说,卢生把你的旨意传达给李信,指引着他们到达了这里,你想要他们做什么?”王离不解的问道“李信为人狷狂,依仗家族声势和王上垂青,与同辈人都不屑来往,至于统兵能力,也就那样。” 看着王离嗤之以鼻,满脸写着不爽的样子,就知道他对李信怨念颇深。 不过也能理解,同为豪门世家,李信年纪轻轻就统领三十万大军,要不是时运不济,军功可能直追王贲那个级别,马上封侯不在话下。 而王离同样作为世家子弟,而且还是帝国支柱王翦的孙子,也快到了弱冠之年,在咸阳却只能当一个提笼遛鸟,横行霸道的‘废物’,他对李信当然是羡慕嫉妒恨了。 “不是说了嘛,李信此战命中有一劫,若是王家救了他的姓名,到时候在秦王面前也多了一份底牌。”王诩笑了笑。 “真的?”王离有些狐疑的问道。 王诩笑着摇摇头“你先吃,我去看看。” 在石宫中找到屠檀时,他正在跟一个少了一只眼睛的虚弱男子聊天,看上去关系十分熟络的样子。 “大帝。”见到王诩过来,屠檀有些紧张的起身行礼。 那个少了一只眼睛的男子也要挣扎着起来。 王诩摆摆手,制止了他“好生歇息吧。” “秦人李倓拜见帝君。”李倓恭声说道。 “李倓,好名字。”王诩笑着点点头“屠檀跟我出来一下?” 屠檀神色有些不自然的瞥了眼李倓,跟着王诩出了房间“大帝找我有事情?” “卢生也是你屠何国的人嘛?怎么他的事情你没跟我提起过?”王诩笑着问道。 屠檀脸色一怔“额,回禀大帝,卢生并非屠何国人,而是涂山娘子的表兄,卢生的先祖曾经为欧冶子先生的侍从,以湛卢剑为姓氏,卢为氏,湛为姓,卢氏跟随涂山氏漂泊到燕国之后,拜师邹衍习得阴阳学说,卢生更是自称得仙人传承的。羡门高誓,在燕地颇有盛名,有炼丹之术,当时我为了稳妥起见,借着卢生之名通过李倓才得以悄无声息的找到王贲将军。” “李倓应该是李信的亲兵吧。”王诩眯着眼,嘴角的笑意有些微妙。 “李倓年少时也是一方游侠,与臣交好。”屠檀下意识的低下头“但是李信为何会逃亡于此,臣确实无辜。” “那你就对王离说,是我操纵的?”王诩轻笑着问道。 屠檀身子一僵“但是李倓所说,李信是因为得到了当时大帝赐予我的锦囊,才决定会南下的。” “我给你的锦囊?”王诩眯起眼。 “额,臣不小心弄丢了,不知道怎么落入李信之手。”屠檀有些尴尬的说道。 王诩眨了眨眼,轻笑道“那确实是天意了。” 屠檀疑惑的抬起头。 “打听打听卢生的下落,我对他很感兴趣。”王诩轻笑道。 对于这个日后给黑秦始皇提供优秀素材‘焚书坑儒’的方士,王诩确实很感兴趣。 “是,那李信等人。”屠檀有些犹豫的问道“这些秦兵不适合入朝歌或者毫都长住。” “我自有安排,李信醒来后通知我。”王诩摆摆手,转身向着自己的居所走去,他准备重新捋顺和规划一下现在的情况。 屠檀看着王诩的背景远去,长长的叹了口气,擦了擦额角的冷汗,转身回到房间。 “这位就是从天界下凡的殷商大帝?重瞳异象果然贵不可言。”李倓对着屠檀感叹道“我都不敢多看他一眼。” “大帝没有那么恐怖。”屠檀笑了笑。 “怎能不恐怖?在他面前,我有一种浑身**没操控的恐惧感。”李倓有些心有余悸的说道。 “李信的锦囊真的是卢生交给他的?”屠檀皱眉问道。 “你离去之后,卢生被大将军留在了账内,后来咸阳来信,请卢生入宫为王上治病。”李倓的声音有些古怪。 “王秦王请卢生入宫了?”屠檀大惊失色下,脱口而出。 李倓镜头的扫了眼门口方向“不知道谁讲消息传入了咸阳,说王贲将军在燕地发现了羡门高誓,可医百病,占卜凶吉,王上好奇,就派人请卢生去了,临行前给我家将军算了一卦,并且将锦囊给了他。” 李倓说话时,仅剩下的那只眼睛跟屠檀进行了一番微妙的对视,似乎在传递着什么不可言说的信息。 屠檀听后眯起眼,露出一个古怪的笑容“那还真的是天意了。” 第九十章 帅者,运筹帷幄,将者,彪炳赫赫(求首订~) 第九十章帅者,运筹帷幄,将者,彪炳赫赫 人在丢人的时候,或者是处于难堪状态的时候,最不愿意被外人看见,这是自尊心的基本反映。 尤其是不愿意让与自己有过节,或者之前鄙视看不起的仇人看到自己的难堪。 这会极大的刺痛人的自尊心。 李信是一个自尊心极强的人,而且极为自负,在加上年少受宠,更是瞧不起同辈任何人。 尤其是姓王的。 他与王家似乎天生字不合,他一直觉得自己拼死拼活攻城略地攻打楚国,最后却被王翦捡了个便宜,这让他一度很不爽。 在加上这次在王贲手下,受到了莫须有的针对,更是让这个梁子彻底结下来了。 但是他做梦也没想到,自己如此落魄而且有不忠之嫌的时候,王离会出现在这里。 这个小毛孩子不应该带着咸阳那群酒囊饭袋,在大街上招摇过市,混吃等死嘛? 怎么会出现在神山当中。 李信此时是又羞恼,又惊怒,本来就虚弱的身体,瞬间血压飙升,眼睛瞪的差点从眼眶中掉出来。 “我在这儿有什么打紧的,倒是李将军在这儿很奇怪的,你不是应该跟随我父出征燕国嘛?此时应该在前线奋勇杀敌吧,怎么会在这儿拜师求道?”王离脸上带着嘲弄的笑容。 李信气的脸已经成了猪肝色,浑身打颤,眼见着要昏死过去。 “闭嘴吧你。”王诩轻笑着训斥了王离一句。 王离轻哼一声,站在王诩身边不再李信。 李信赤红的眸子里闪过一丝异色,诧异的看着王诩和王离,心中琢磨着两人的关系。 “忘了自我介绍,我叫王诩,为殷商高祖王亥一脉。”王诩轻笑着说道。 “嘶!”李信倒吸一口冷气,脸色变得凄然起来。 “王氏与李氏在上古时期就相交莫逆,皋陶与商契同为夏臣,如今两氏后裔有灭族之难,才遣我下凡所援。”王诩笑着说道。 “灭族之难??!”李信惊呼一声,脸色变得越发难看。 “李兄不妨仔细想一下,郢陈折戟沉沙之过,真的是李兄统军失利?”王离笑眯眯的拿起水壶,友善的递给李信。 李信眼中的赤红渐渐褪去,疑神疑鬼的看着主动示好的王离,皱着眉接过水壶,喝了一口,沉默不语。 “李兄三十万大军一路攻城拔寨,无往不利,眼见着就能只取楚都,拿下楚王首级斩获重功,为何却突然转向西北要去与昌平君在郢陈合兵一处,再攻楚都?” 李信眉头紧锁,眼中闪烁着异色,声音也变得冷漠“我临时接到了秦王的直属虎符令。” “昌平君为何会反,到现在李兄也没有想明白吧。”王离笑眯眯的坐在李信旁边。 感觉到李信的呼吸越来越沉重,最后像是冶铁炉的风箱一般。 “三十万虎狼之师,突然出现在自己的封国,换做谁,也不得不多想啊。”王离惋惜的拍了拍李信的肩膀“其实秦王遣你攻楚是假,激昌平君反才是真,你想想,昌平君若是不反,那楚地拿下之后,不还是昌平君去安抚统领?秦王怎么可能再看着楚系再次掌权?” “大王,为何不直言!”李信低吼一声,拳头重重的砸在石榻之上。 “大王遣我祖父,我祖父要兵六十万,六十万大军,在加上我祖父的威名,昌平君敢反嘛?”王离嗤笑一声。 李信脸色变得一会儿红一会儿白,眼神渐渐的浑浊起来。 “好了,小离,让李将军先好生歇息吧,大病初愈,别去想这些伤神的事情了,徒增烦恼。”王诩放柔声音安抚道。 李信抬头看了眼王诩,又低下头“多谢帝君体恤。” “秦王也并非无情无义之辈,只是君臣之道,你年纪尚轻,尚未参透,至于我说的灭族之难,则是另外一件事情。”王诩笑了笑。 李信哑然,错愕的抬头看向王诩。 “廉颇易老,李信难封。”王诩留下这个字后,带着王离离开了。 李倓进来的时候,看见李信像是个石像一样凝固在石榻上“将军,您没事儿吧。” “李倓,你说实话,我真的没有统军之能?”李信抬起头,茫然的看着李倓。 李倓微微一怔,突然回想起刚才王诩跟他说的话,抿了抿唇“将军自然有统军之能,但是战争,天时地利人和,缺一不可,将军只是差了些天时与地利。” 李信惨笑一声“若是没有帝君让卢生带给我的那封神谕,我的孤注一掷战死沙场之后,陛下会如何处置我们李家。” 李倓叹了口气,垂下眼睑“将军罔顾天恩,陛下自然震怒,况且这次是败于蛮夷之手,陛下定然不会轻饶,以儆效尤,李家,危矣。” 李信再次惨笑一声,栽倒在石榻之上。 “你这些话就不能等着李信身体好点再说?你就不怕他惊惧而死?”王诩忍不住吐槽王离的恶趣味“落井下石非君子之为。” “我就是想看看这眼睛长到头顶的家伙,发现自己是个蠢货之后的表情。”王离脸上带着怪异的笑容“太好笑了。” “辱人者,人恒辱之。”王诩笑着摇摇头“当初你的表情也很好笑,以后我可以亲自给你画一幅画像给你,留作传家宝。” “你敢!”王离瞬间炸毛。 “以后大家都是同僚,你们要友好相处,李信这个人很单纯。”王诩轻笑道。 “单纯我是没看出来,蠢是真的了。”王离轻嗤道,随后又瞥了眼王诩说道“不过你放心,我有分寸,从今以后,李信就是我的亲兄弟。” “也不用如此吧。”王诩哭笑不得的说道。 “我最近发现,仇禾那个贱婢贱妾身边竟然多了几个沚戛军,似乎是翟仇送给他的。”王离笑道。 “送?”王诩微微挑眉。 “额,就是这几个沚戛军跟仇禾不错,愿意跟着他,翟仇就做了个顺水人情。”王离摸了摸鼻子“所以我想要掌握李信这只秦军,就得跟李信成为亲兄弟。” 王诩深深的看了眼王离“任何事情都是有代价的。” “李信一门心思想要封侯。”王离轻笑“我身上的封侯早就定了,我父亲的也封无可封了,秦王是不可能再封王的,所以平东胡,灭燕齐的功劳,足够他李信封侯了。” 王诩笑而不语“你真当李信是个傻子?” “他当然不是傻子,反而是人中佼者,但是他现在身上已经锐气尽失,接连几次大战失利,他已经丧失了成为名将的可能。”王离难得郑重的说道。 “成为名将需要什么?”王诩不禁问道。 “才华,勇气,机敏,以及一颗一往无前的决心。”王离沉声道。 “这么说来,擅长消耗战的你祖父,算不上名将?”王诩挑眉笑道。 “祖父从未说过自己是名将。”王离摇头道“祖父说他打仗,是为了赢,但是由于战术太过保守稳妥,撑死为一个帅才,与武安君那种名将追求不同,名将者所图胜的漂亮,为帅者则所图胜的稳妥。” “倒是很准确的区分。”王诩想了一下,确实如此。 所谓帅者,运筹帷幄,为将者,彪炳赫赫。 后期的元帅基本上都属于文臣在担任了,负责战略布局,而将军为武将,负责攻城略地,两者分工不同。 但是在这个时候王翦就已经有此觉悟了,足以见其智慧。 “那你想当个什么呢?”王诩笑着反问道。 “什么都可以,只要名垂千古不负先人威名就好了。”王离想了下,咧嘴笑道。 “朴实又夸张的想法。”王诩笑着摇摇头“为了验证你到底有没有这个能力,不如白狄部的攻略方针你来部署?我没有别的要求,兵不血刃为上,屠尽头领为中,攻城破地为下。” 王离皱起眉“我若是拿了下策怎么办?” “那以后就去被东海捞鱼,石河捉鳖吧。”王诩大笑道。 王离翻了个白眼“那我要是拿了上策呢?” 王诩耸了耸肩“那就将纍城给你。” 王离一怔,诧异的看着王诩。 “纍城对于孤竹国来说,是个负担,不过倒是能够成为李信封侯的一个契机。”王诩轻笑道“三千奇兵突进千里,攻克辽东重城,斩断东胡后勤,断绝后路,这个功劳可不小。” 王离眨了眨眼,脑子有些没有转过弯,迷迷糊糊的点点头,算是应下来,转身就走,琢磨着要去找朱家商量一下对策。 “对了。”王诩忽然叫住王离。 王离疑惑的转头。 “你跟李信说的那段话,好像不是我的原话啊。”王诩微微眯起眼“也不像是朱家能教出来的话术方式。” 王离身子一僵,讪笑着想要转移话题“上次忘记跟你说了,石河官道有一道山谷,我决定很适合修筑关隘,若是白狄部人口够多,还可以一直沿着山脉修建一条长城,连到祖山。” “仇禾的话术阴柔,而且才思敏捷,如果你能中和一下他的优点,确实受用无穷。”王诩笑眯眯的说道。 “住嘴!我怎么会向那个贱妾请教!你休要污我清白!”王离涨红着脸叫道,愤慨的拂袖而去。 王诩轻笑着摇摇头。 第九十一章 兵不血刃的妙计(二更求首订~) 第九十一章兵不血刃的妙计二更求首订 “兵不血刃虽然有些困难,但是并非不能完全做到。”仇禾脸上裹着一块绸布,跪坐在毛毯上。 王离坐在石榻上,手里拿着王诩做出来的炭铅笔,石榻上摆着一副简易的地图,这是让仇禾按照记忆画出来的纍城地图。 “说出来看看,这纍城看规模城内能容纳几万人吧,城外还都是奴隶。就算加上新来的两千秦骑,也很难完全封锁,而且往南就直通塞外扶余人的领地,按照你所说,白狄部跟扶余人也有交集,万一从扶余请来救兵,又得多打一场没必要的仗,一定会被他骂的。”王离叼着碳铅笔,紧锁着眉头。 “大帝慈悲心肠,不愿意多造杀戮,但是打仗这东西,不见血是可能的。”仇禾笑呵呵的说道。 王离瞥了他一眼“怎么听你的语气,好像打过很多仗一样?” “竖子虽然没有参与过打仗,但是也见过林胡王出兵攻打过其他部落,若不是林胡王好战,林胡部也不至于人口这么少。”仇禾轻笑道。 “这周边不都是东胡部众?他跟谁打?”王离好奇道。 “扶余人啊,还有殷氏箕子。”仇禾试图摘掉脸上的绸布,呼吸很不通畅。 “要是摘下来,我就把你的脸划破!”王离冷声威胁道。 仇禾委屈的缩了缩肩膀“林胡王一直想要殷氏箕子的城池,他觉得林胡部的位置不好,辽西最好的牧场都山戎部和白狄部占领着,辽东虽然苦寒,但是地域辽阔,而且林草丰饶,更重要的是殷氏箕子在那边已经发展几百年了,根基深厚,若是直接拿下殷氏箕子,那么林胡部的实力会上一个台阶。” “听你这么一说,林胡部战斗力还不错?”王离微微挑眉。 “百炼之兵,个个凶悍如虎罴。”仇禾正色道“不过满打满算,只有六千骑,但是攻下殷氏箕子还是有把握的。” “发展了几百年的殷氏箕子如此不堪?”王离皱眉问道。 “殷氏箕子战斗力虽然不行,但是跟扶余王和沃沮部众关系很好,这两个部落都是很彪悍的。”仇禾说道。 “跑题了。”王离拿起一个果子砸向仇禾。 仇禾轻呼一声。 “再这么叫耶耶把你嗓子也割下来!”王离打了个冷颤,起了一身鸡皮疙瘩,怒喝道。 “公子息怒。”仇禾讪笑着爬起来“兵不血刃拿下白狄部的方法,就是使其内斗。” “具体点。”王离翻了个白眼。 “此次白狄部倾巢出动,主要就是迫于东胡王的压力,一直以来白狄部都不愿意所参与东胡王的事情,早些年东胡攻略匈奴一战,白狄部都没有参与,但是这次五部齐聚,白狄部若是不到,那么东胡王的马蹄可能要先踏过燕山先到白狄部了。”仇禾笑着说道“所以以我对东胡手段的了解,一定会派遣一位东胡王子镇守白狄部,我们可以挑起这位东胡王子和桑氏之间的矛盾,然后n东胡王子,嫁祸给桑氏,然后引起纍城nn。” “怎么这些蛮夷也流行质子?”王离挑眉笑道。 “额,这种东胡王子,跟质子还是有点不太一样的。”仇禾讪笑道“一般都是东胡王比较宠爱的儿子才能放到其他部落,所以地位很高。” 王离眯了眯眼“这么说,这位东胡王子,手底下应该也会有一批侍卫吧。” “当然。”仇禾愣了下。 “畜产!你怎么不等耶耶带着兵跟他们杀得两败俱伤再告诉我?其心可诛!”王离恼怒的将面前的果盘扔了过去。 仇禾再次痛呼一声,满地乱爬,大呼冤枉。 “这又是怎么了?”朱家回来看到这一幕,哭笑不得的把仇禾扶起来。 “这个畜产的贱妾,满嘴没有一句实话,要不是耶耶心思细腻,可能会栽在他手里。”王离气呼呼的说道。 “小人冤枉啊!这些消息我明明都禀报过大帝了。”仇禾委屈的反驳道。 “那为什么没禀报我!”王离瞪眼。 “您没说要知道这些啊。”仇禾越发的委屈。 王离身子一僵,撇嘴道“难道事无巨细的都要我问?” “为将者,知己知彼方乃是基本,你乱发什么脾气?”朱家轻笑着扯掉仇禾脸上的绸布“蒙着脸又做什么?” 仇禾条件反射般捂住脸,一双微红的眸子畏缩的偷瞄王离“贵人说看到我的脸生气。” “那你背过身去不就好了?”朱家哑然失笑。 仇禾愣了下,露出一个恍然大悟的表情。 “告诉墨壬从毫都带回来几把炼废的千炼剑来,再装一套孤竹国的青铜餐具,就是小白的食盆就不错,然后再装一壶果子酒,明天启程纍城送礼。”王离揉着太阳穴吩咐道。 仇禾如蒙大赦般逃走去传达王离的命令了。 “送什么礼?”朱家把地上的果子都捡起来,好奇的问道。 “拿下纍城的任务他交给我了。”王离说道。 朱家动作一滞“因为李信?” “不知道。”王离摇摇头“不过他说要将纍城给我。” “嗯?”朱家诧异的抬起头“什么意思。” “他说纍城可以给李信开罪,也可以当做以后王家在辽西的军事重地,这里是抵御东方夷狄的主要军事通道,王家若是镇守在这儿,即便秦王也哑口无言。”王离嚼着果子说道。 “那要从长计议了。”朱家盘腿坐在地上“公子还信他?” “对他我从来没有什么质疑。”王离瞥了眼朱家“我希望你也没有。” 朱家笑了笑“我只在乎公子的想法,既然如此我们定不能辜负帝君厚谊。” “纍城可能有个东胡王子,跟这种人打交道,你最在行了。”王离眯着眼笑道。 “七日时间,足以让这位东胡王子被桑氏谋害,到时候公子伪装成东胡人,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带兵入城即可。”朱家微微一笑,自信的说道。 “纍城兵力应该不会超过两千,但是人口应该上万,不算城外奴隶,想要全面封锁整个城市,至少需要把沚戛军借来,但是这样依旧会让城内起祸端,就没有完全兵不血刃的方法?”王离撑着下巴,紧锁着眉头苦思冥想。 见到自家公子如此认真的沉思,朱家突然有一种公子初长成的欣慰感觉。 短短半年时间,公子的成长速度惊人,已经从之前目空一切的纨绔,变成了一个愿意诚恳实干,并且愿意虚心接受所有人的意见,并且还学会了自己动脑子。 这毫无疑问全部拜王诩所赐。 光凭这一点,朱家就已经对王诩心存敬重了。 正当朱家n之时,王离突然灵光一闪,脸上露出狂喜的表情,一拍石榻跳了起来“我想到了!” 朱家被吓了一跳,疑惑的看着王离。 “在城内肯定会引起恐慌,但是引蛇出洞不就可以了?!”王离咧嘴笑的开怀,兴奋的赤着脚在石榻上转圈“何必非要挑起东胡王子和桑氏的内乱呢?不是有林胡部这个枪把子嘛!” 朱家笑的弯起了眼角,神情慈爱“公子妙计!” “我记得林胡王是东胡王的胞弟是吧,那个被派出来的东胡王子,估计也不是嫡子没有继承权,这跟林胡王的经历是不是一模一样?”王离大笑道“同样的经历就要做同样的事情,合理吧?” “完全合理,而且这种篡权的方式,是符合东胡人的正统的。”朱家笑着说道。 “守城的战士是解决了,但是怎么接手纍城呢?”朱家提出了一个新的问题。 王离笑容僵在脸上,不过转瞬的跳下石榻抓起地图,大大咧咧的往王诩房间走去“我只负责夺城,至于抚民的问题,自然跟我无关!” 朱家愣了下,轻笑着跟在王离的身后“公子高见。” 第九十二章 秩序(三更求订阅!) 第九十二章秩序三更求订阅! 王离闯入王诩房间时,刚好碰见在跟王诩哭诉的仇禾。 仇禾看见王离后,梨花带雨的小脸瞬间变得惊恐起来。 王离对着他露出一个皮笑肉不笑的冷笑后,把地图拍在石桌上,满脸豪气的说道“兵不血刃!” “哦?说来听听?若是用内斗的套路就不用说了,东胡蛮夷虽然野蛮,但是并不傻,而且一旦内乱,肯定引起城中动荡。”王诩瞥了他一眼笑道。 “引蛇出洞!”王离扬着下巴,满脸得意。 王诩微微挑眉,诧异的看着满脸骄傲的王离,轻笑道“朱先生果然聪慧。” “是我家公子自己想出来的妙计,朱某可没有如此才智。”朱家笑着说道。 “那还真是难得,怎么想到的?”王诩轻笑着给他倒了杯花茶。 “林胡王是怎么掌权的,这个东胡王子也可以如此掌权,或许以利驱之难以打动这些蛮夷,但是权利一定可以。”王离咧嘴笑道“要不然他们也不敢图谋燕地去!” “确实是这个道理,先恭祝将军马到成功!”仇禾谄媚的笑着。 “趁着我心情好,赶紧滚,我就当做今天的事情没发生,回去好好睡一觉,若是办事得力,公子不吝赏赐。”王离瞥了眼仇禾。 仇禾松了口气,如蒙大赦的请辞跑了。 “你别总吓唬他,他还是个孩子。”王诩无奈的嘲笑这王离的幼稚。 “用仇禾当引子,将他们引入石宫内,他们插翅难逃,只有束手就擒,确实兵不血刃吧。”王离咧嘴笑道。 “可以把石宫给你腾出来,沚戛军也能配合你。”王诩点点头“不过然后呢。” “然后就是你的事情了。”王离轻哼道“你只是让我兵不血刃的夺城,所以我只负责夺城,城中一切都归你,我就要城,如果你不要里面的人,我就自己处理了。” 见王离一脸无赖的样子,王诩轻笑着摇摇头“好吧,让你钻了个空子。” “你准备怎么做?”看到王诩满脸淡然,王离好奇的问道。 “桑氏喧宾夺主了这么多年,总归是要将属于翟氏的东西还给他们。”王诩笑了笑。 “你觉得,都已经几十年过去了,那些人还记得翟氏是谁?”王离疑惑的看着王诩“你没看见林胡部那些妇孺的嘴脸?” “白狄部虽然是叫着部落,但是前身是摇n,肥子国,以及中山国后裔,都是有着根脚的华夏子裔,要不然也不会如此丰饶足以建城,你知道两者区别在哪儿嘛?”王诩笑着问道。 “礼仪?”王离皱眉沉吟了片刻。 王诩摇了摇头“是秩序。” 王离一怔,有些不解。 “秩,常也秩序,常度也。因为适应了秩序,才能繁衍的更加规律,蛮夷之所以游牧,除了因为草场原因,更多的是因为,他们没有多余的精力或者多余的心思去维持秩序,他们每当秩序形成的时候,就选择了迁徙,在迁徙过程中,原有的秩序就会混乱,然后重新整理树立,这样长此以往,统治者或者首领就不需要花费多余的经历去维持秩序了。”王诩笑着解释道。 “所以说,依旧稳定的部落,就会形成秩序,这种秩序不会轻易改变?”王离眯起眼。 “中原文明最开始其实也是一样的,利用迁徙来维持秩序,选择土地肥沃的地段繁衍,人口增长超过了统治者维持秩序的临界点,就会选择迁都,然后重新制定秩序,等待下一次迁徙,但是在迁徙过程中会有一些不愿意跟着走的人,于是就形成了更多的部众,变成了除了诸夏之外的夷狄。”王诩笑道“直到律法的出现,以及战争的出现,才让中原形成趋近于最稳定的秩序。” “那形成秩序的好处是什么呢?”王离皱眉疑惑的。 “稳定持续的发展,促进了人群繁衍和技术发展,再有就是不管统治者变成谁,都无所谓。”王诩轻笑道。 “啊?”王离一惊,脸色变得有些苍白。 “但是这种无所谓,会因为你之前所说的礼仪,而变成一个深藏的祸患,商汤灭夏时,为什么能够服众?因为伊尹给他写了一篇汤誓,也是因为夏桀打破了夏朝的秩序,就像是周武王伐纣,也得有姜太公的牧誓才能让周联盟出师。”王诩轻笑道。 “但是商汤被夏桀囚禁在夏台,伊尹用珍宝n才将商汤赎回来,而后大兴兵伐夏才成周文王也是被帝辛囚禁,被人用重宝n赎回来之后才兴兵伐纣的,咦,这个故事怎么这么像?”王离本来想用这个例子反驳王诩出兵借口,却发现夏商周王朝更替,好像也很秩序。 “吕相作吕相绝秦以绝nn之好,以攻秦,张仪作檄告楚相以伐楚,这些并不是为了发兵而作的,而是为了维持秩序而作的,就是宣告平民顺利的适应,即便是换了统治者,他们的秩序也不会被改变,这个时候,基本不会有人选择反抗或者不满。”王诩轻笑着说道。 “这才是兵不血刃的真谛?”王离陷入了沉思中。 “战争的真谛永远是战斗力,不会改变。”王诩摇摇头“但是战争的目的可不是为了杀戮,而是为了维持秩序,至于兵不血刃,是不再制造额外敌人使用的一种维持秩序的战术。” “所以只要翟仇出面,以翟氏少主的身份,发表一番演讲,纍城的那些居民就会选择臣服?”王离叹了口气。 “当然,前提是城墙上站满了沚戛军。”王诩咧嘴笑道。 “城外的奴隶也充入沚戛军?”王离问道。 “那些人会自愿加入沚戛军的,怎么?你也想要?”王诩笑着问道。 “我想凑齐一万骑兵。”王离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 “没问题。”王诩再次没有犹豫的答应了。 “那我先去睡觉了。”王离眨了眨眼,起身说道。 “记得给李信送早饭,明天我要回一趟毫都。”王诩笑着说道。 王离翻了个白眼。 天刚刚亮,仇禾就带着墨狼和王室军,还有几个沚戛军一行五十多人,踏上了去往纍城的方向。 而王诩则带着翟仇和屠檀坐船往毫都去。 看着仇禾他们的身影消失在密林深处,站在船头的翟仇才回到船舱。 “放心吧,没过多久,你就能回到纍城了。”王诩睁开眼,看着他笑道。 翟仇点了点头,哑着嗓子说道“本来想让仇禾帮我打探一下族人的下落,后来想想还是算了,死了就是死了,活着的总会看到。” “只要你还在,翟氏就还在,不必如此悲悯。”王诩笑了笑。 翟仇点点头,继续沉默。 经过这将近一个月的滋补,翟仇原本瘦到脱相凹进去的脸颊变得圆润了不少,整个人的精神也好了很多,虽然还是死气沉沉的,但是至少不再像是一个僵尸了。 而且可能是他不知道从哪儿添的毛病,竟然有了洁癖。 可能是一种应激反应,总之翟仇现在的洁癖很极端,只要看见水,就想洗脸洗手,而且看到有什么地方脏了,都会用随身携带的那块儿麻布擦拭干净。 更过分的是,他别在腰间的麻布,比屠檀擦嘴的手帕都干净。 而且他的骑术与屠宰之术也日渐精湛,努力的程度让墨狼都自愧不如。 毫都的码头修建的已经小有规模了,禺春在禺氏族人中挑选了一些精敏能干的妇孺驻扎在这儿,俨然已经成为了一个新的小镇聚集地。 而且毫都连通码头的木轨道已经修建成功,有了战马之后来回坐车只要一个时辰,而且专门修建了供人乘坐的马车,虽然颠簸一路,险些把骨头颠散架,但是乘坐马车要比骑马舒服太多了。 毫都城现在可谓是一天一个样了。 外城墙已经修建到近五米高了,而且是用青石砖堆砌的。 青砖工艺是王诩从资料中找到的,但是由于没有实践过,也不知道到底有没有用,没想到交给涂山娘子之后,真的弄了出来。 青砖相比红砖,虽然制作工艺上复杂了一些,但是在耐久性,耐水性和耐风化等级上,都会更加坚固是制作城墙和铺路的最佳选择。 而且一座还在施工中,只有框架的城门也出现了。 城门的出现,象征着一座城池真正变得完整了。 现在毫都城的人口已经接近五千人了,其中大部分人不认识王诩,纷纷好奇的停下手中的工作,以为是从哪儿来的新人。 但是看到王诩一行人下车之后,连平时不苟言笑督查的侍卫都下跪之后,所有人都跟着跪了下来。 “甲鱼叔?那几个人是谁啊?”一个年纪不大的男孩,看着王诩他们走进内城后,好奇的问看守城门的侍卫。 侍卫一巴掌拍在男孩的头上,神情严肃的说道“不敢乱说话,那是我们的大帝陛下,记得转告其他人,以后见到大帝要下跪行礼,千万不要冲撞了尊驾,还有就是。” 小男孩疼的一咧嘴“他就是大帝陛下啊,跟以前看到的贵人好像不太一样。” “闭嘴,不要妄论帝尊!”侍卫又给了他一巴掌“快滚去干活,干完活去学堂上课,你不是说要攒积分,给你娘换一间单独的红瓦房嘛,天天在这儿晃悠什么时候能攒够?梦里换嘛?” 男孩撇了撇嘴,揉着脑袋嘀咕着往城外走,他今天要帮着大人开垦荒地,开垦的时候从地里挖出来的虫子,草药都可以到司徒姐姐那里换取积分,当积分达到一定数值,可以兑换很多东西,他就想换一间单独的红瓦房,这样就不会跟虎子他们挤在一起睡的难受了。 因为现在的生活,已经像是梦境一样美好了。 每天能够睡在不漏风,不漏雨,也没有虫子的砖房里,还可以吃到以前做梦也吃不到的肉食,而且还能吃到饱。 最好的就是这里没人会欺负他和他娘。 这样的生活,不是梦中是什么? 虽然换红瓦房所需要的积分,他到现在也没有数明白是多少。 不过这并不妨碍他一边开心的工作,一边欢乐的做梦。 第九十三章 吉祥物犯法,也与庶民同罪(求订阅~) 第九十三章吉祥物犯法,也与庶民同罪 书太甲中:“伊尹以冕服,奉嗣王归于亳。 意思是伊尹用冕服,将被放逐的帝王太甲迎回毫都。 这个在后世作为贤臣训主的故事中,实际上也可能是一场失败的篡位,然后用另外一个方式恕罪。 伊尹在发现殷商王室无法撼动之后,退而求其次,以冕服作伐,迎回帝太甲,并且得到领导帝太甲的谅解,并且还赐予伊尹两个高官厚禄,其中一个伊陟继承了他的相国之位,辅佐帝太戊。 冕服,就是在这恕罪方式中最为重要的一个环节,后来也成为了帝王唯一正统的象征。 从那以后,华夏文明在传承上,衣冠的重要性和正统性就体现出来了。 从此以后,华夏文化几千年时间,都通过衣冠来反应各个阶级人的地位和身份。 周礼夏官节服氏为冕与中单、大裘、玄衣、纁裳配套。纁即黄赤色,玄即青黑色,玄与纁象征天与地的色彩,上衣绘日、月、星辰、山、龙、华虫六章花纹,下裳绣藻、火、粉米、宗彝、黼、黻六章花纹。 周朝奠定了冕服以纹为贵的信仰习俗传承。 十二章纹所代表的花纹代表着华夏远古传承的图腾文化,以及各个重要部落方国的信仰文化,象征着天命所归,万王之王。 这个主要是由于周王朝并不能算是一个大一统的王朝,而是通过各个诸侯国联盟组成的n,所以需要尊重所有方国。 但是在殷商时期,殷商王族的权利是集中且统一的,所以殷商的冕服并没有那么多花哨,形制也没有太复杂,唯一必要的,就是冕服一定要用纯白色的丝绸,然后以,赤,青,黄,白,紫五色丝线,绣成一直神俊无比的玄鸟。 然后再附上各色宝石雕刻成十二纹章的图案点缀在腰带与衣袂之上,最后金线银线收边,所以让整件衣服显得素雅又大气,再加上重新缝制过的雪羽披风,确实将王诩衬托的出尘而威严。 就是有点沉。 冕服的外氅是用钢丝做的骨架,不但能够撑起形状,更具有一定的防御力。 所以这套衣服穿上,可能有十几斤以上。 王诩现在知道为什么皇帝一般都脚不落地,衣服是真的沉啊。 墨怜面色红润的伺候王诩穿好冕服之后,就拉着他到广场上,像是模特一样站在广场中央的高台上,接受所有人的跪拜,并且大声宣称这件冕服在孤竹国的象征,以及让所有人好好的认识一下王诩,免得这些人无意中冲撞了王诩。 虽然王诩一向和善,对于这些条条框框的礼数并不在意,但是墨怜他们骨子里还是保存封建礼仪的教条。 王诩也不准备刻意强调什么,人人平等这个概念在这个时代,只适合放在心里,并不适合说出来。 但是会刻意强调祖宗和生命的重要性,这样在人与人沟通当中,就不会像原始人一样,把生命当成是可以物化量化的冰冷思想。 随着人口越来越多,王诩知道教化的作用会越来越重要,不过目前只能按照伟人的经验来教化,就是实事求是,至于后续发展,只能走一步看一步。 毕竟王诩只是个考古专业,不是个思想政治专业。 在接受了所有人的叩首之后,王诩又以大帝的身份,赐予他们甘霖,然后让他们该干嘛就干嘛去了。 “你穿上这身衣服,还真是有点吓人。”王离看着进门就被披风丢在一边喝茶的王诩轻笑道。 王诩瞥了眼撅着屁股跟小白虎玩捕猎的王离,感觉这货放在后世应该是一个合格的猫奴“你最好别把自己的手当成玩具跟它玩,要不等它现在咬习惯了,再长两个月,你这只手可能不够它轻轻咬一口的。” 王离闻言打了个冷颤,把被小白虎抱在怀里啃的手抽出来,拍了拍它的屁股把它轰走了“一边玩去。” 本来玩的好好的小白不满的冲他嗷呜两声,晃悠着肥硕的屁股往楼梯上跑,玩累了准备去吃点。 “你把李信带过来做什么?”王诩放下茶杯,笑着问道。 “不是我带他来的,是他求着我来的,他想要看看什么神山。”王离笑道。 “神山在海外。”王诩摇摇头。 “这话我说没用,得你亲口跟他说。”王离笑着摇摇头。 “他去哪儿了?”王诩挑眉问道。 “屠檀带他在城里逛逛。”王离做到王诩身边,从桌子下面拿出一个围棋盘,还有两幅用鹅卵石打磨涂漆的棋子“刚才发现了这个,来一盘?” “我不会下棋。”王诩摇摇头“这个是墨怜的。” “她每天这么忙还能有时间下棋?”王离有些惊讶,毫都城和朝歌两座城的事物都由她管理,竟然还有时间下棋,简直不可思议。 “当然没时间玩,你当我跟你一样闲?”墨怜不悦的声音从门口传来。 “那你耗费人力弄这东西干嘛?弄出这些棋子至少得一百人半月工时吧,毫都城的地面还没翻耕铺砖呢。”王离微微挑眉,冲着王诩挤眉弄眼“你这还没当上巫女呢,这就开始骄奢了?此风不可长啊,是吧,帝君大人。” “小白,咬他!”墨怜俏脸羞红,指着王离娇叱道。 “啊呜!”听到命令的小白虎奶凶奶凶的从楼梯上连滚带爬的扑向王离。 王离动作灵敏的滚到一边,躲开了小白虎的袭击。 “别闹,以后不许让小白和小黑咬人。”王诩眉头一皱,冲着又开始兴奋的小白虎低喝一声。 小白虎还是很怕王诩的,因为王诩是唯一一个给它造成过童年阴影的人,听到他的呵斥声后,耳朵搭耸下来,夹着尾巴躲进旁边的木箱中,委屈的偷瞄着王诩。 墨怜也吓得跪在地上,没想到王诩竟然生气了。 “禽兽与人无异,若不正确教导,以后就会成为祸患。”王诩眉头松了一些,把墨怜扶起来“尤其是老虎,就算是被养的再乖,也是老虎,若是习惯了与人胡闹,长大后,以它胡闹的程度,一巴掌下去,足以把王离拍的吐血。” 王离不忿的撇了撇嘴“你这也太瞧不起我了。” “臣知道错了。”墨怜委屈的吸了吸鼻子,眼泪汪汪的说道。 “没训你,就是告诉你一下。”王诩心中一柔,轻笑着摸了摸她的头“记得,趁着它还犯错了就赶紧打,疼痛是最好的教训,要不然以后长大了就打不过了,你也不想它无意中伤人,被我做成虎皮沙发吧。” “这话说的不对了,小白就算是伤了人,也不至于做城虎皮沙发啊。”王离有些不悦的皱眉道,在他眼里,小白可比外面那些劳作的人们金贵多了。 “别说是小白,任何人只要犯错,都要受罚,王子犯法,庶民同罪,商君才死多久,这都忘记了?”王诩笑吟吟的看着王离“小白虽然是祥瑞,但是吉祥物犯法,也与庶民同罪。” 王离翻了个白眼,不准备接这句话。 谁都知道,这句话当初就是为了帮助秦孝公n氏族权利,整治其他王室成员的一个噱头而已。 若不是这句话,商鞅的变法十有不会得到秦孝公那么坚定的支持,当然,他的家族最后也是因为这句话而被牵连致死的。 第九十四章 有何愧疚 第九十四章有何愧疚 如果别人在王离面前标榜王子犯法,庶民同罪这种理论,一定会被他啐一脸口水。 但是如果是王诩说出这句话,王离知道是出于真心的,就是字面上的意思,而且还会严格落实。 因为他确实发现了,王诩不管是对待他,还是那些奴隶,野人,似乎都没有太大的区别。 在他眼中,就算小白没有其他象征意义,光是从宠物这个身份,就要比国内那些民众金贵无数倍。 毕竟皇帝养的狗,要是不小心死了,负责养狗的人,从驯养到喂养的所有人都要处死。 因为在他们这种贵族眼中,大多数人的性命真的是没有什么价值的。 他们认为这些人能活着,就是贵族给他们的恩赐了。 但是在王诩身上,王离没有看到过一丝这样的看法和感觉。 难道这就是老子所说的刍狗论? 墨怜委屈偷偷抹着眼泪,抱着小白去楼上了,印象中这好像第一次被王诩凶,让她很难受。 王诩也很无辜,他并不是对墨怜凶,只是训斥了一下小白之后,语气一时间没有改过来而已。 正在琢磨要不要解释一下的时候,王宫外传来屠檀的求见声。 “进来吧。”王诩坐在沙发上回道。 王离也不动声色的坐到王宫中一个比较重要的席位上,来宣告自己的领地权。 屠檀带着一身短打装扮的李信进来,在门口换了拖鞋后进来,给王诩见礼。 在秦国商朝之时,基本上都是赤足的,第一次穿拖鞋的李信像是打开了新世界的门缝,走近王宫之后看到里面的装修家具后,更是彻底打开了大门。 “咱们这儿没有这么多规矩。”王诩笑着倒了杯茶“随便坐。” 李信有些拘谨的走过来,学着王诩的样子坐在这个在他眼中造型十分古怪的沙发上,当屁股陷进去,靠到沙发背的时候,吓得跳了起来。 “噗。”王离忍不住笑出声。 李信本来苍白的脸瞬间变得羞红起来。 “你第一次坐比李将军好到哪儿去了嘛?怎么有脸笑。”王诩瞥了他一眼。 “你怎么管的这么多?我笑都不行?”王离翻了个大白眼。 李信尴尬的抓了抓头,再次坐在沙发上,虽然还有些不适应这种柔软的触感和背后能靠到东西的感觉,但是很快就适应了,并且深陷其中,无法自拔。 椅子这个词最早是出现在唐代,带有靠背的椅子更是受了佛教与波斯的影响。 但是在唐朝之前,华夏也是有椅子的,不过是在春秋出现床之后,慢慢改进的,没有椅背,只是仿照石墩,木墩等制造的,后来汉朝收服西域后,将胡床,胡椅,胡帐等结合后,慢慢加上了扶手。 后汉书五行志记载汉灵帝“好胡服、胡帐、胡床、胡坐”,乃至“京都贵戚皆竞为之” 但是在更早之前,有礼仪的华夏人都是席地而坐的,也就是跪坐。 跪坐是有其历史文化还有地缘原因的。 一种说法是,中原的文明形成以后,用于遮羞的裤子是开裆的,无论是坐凳还是箕踞,都容易暴露,俗称“露蛋”,因此这就是十分无礼的行为。 另外一种说法是,跪,起初是商人祭祀祖先的礼仪,待周人的贵族,继承这种坐姿,就用于了正式或面见尊者的场合,从而形成一套秩序。 故曰位卑者“屈膝”,又,以礼待人者屈膝。 比如刘邦出身草莽,平时见客也箕踞,这是他在乡间的常态。 孟子之妻坐姿箕踞,孟子回家看见想休了她。 孟子之母说首先是孟子无礼,“将入门,问孰存,将上堂,声必扬”。 意思就是,在进门前要让人家做好准备,你不要不敲门就进去,还埋怨别人衣衫不整穿着n,故而孟子知错。 但是跪坐真的很累,而且容易腿麻,所以王诩除了祭祀礼仪保存了这种跪坐形式之外,在国内推广的家具都是椅子,凳子,方便国人休息。 而且现在每个孤竹国人除了配备一个工兵铲之外,标配也加上了一个折凳,方便他们在外面工作时休息。 在毫都城逛了一圈,并没有让李信感觉到什么特别之处,因为毫都城现在在他眼中是真的很残破,就连王诩的王宫,都没有他在咸阳的一处给小老婆的別宅奢华。 但是王宫内所有的家具和装扮都深深的吸引着李信的好奇心,他也算是出身富贵了,不敢说与秦王室比肩,但是也相差无几,毕竟李家在秦代,六代封侯。 但是王宫内所有的家具,他都闻所未闻,明明是最粗坯的木料还有石料,竟然能够拼凑建造成这种出尘的东西,所以他坚信,这些绝对都是王诩从羡门中带出来的。 让他心中原本的一丝顾虑彻底打消了。 未知的恐惧,像是梦魇一样蛊惑着他,尤其是在品尝到王诩给他倒的花茶之后,李信脸色更是呈现一种迷醉的醺红,浑身的毛孔都在颤栗着。 这绝对是羡门的仙酿,否则怎么会有如此让人心往神驰的力量? 王诩看着李信像是磕了药一样飘飘欲仙的表情,没有打扰他。 “翟仇也进来吧,别守在外面了。”王诩对着外面的翟仇喊道。 坐在宫门口抱着肩装雕塑的翟仇犹豫了一下,拜谢了王诩之后,换鞋刚要走进来。 “放肆,怎可佩剑入殿!”屠檀皱眉呵斥道。 翟仇微微一怔,再次跪在地上叩首赔罪,然后将背后的沚戛剑放在门口,走过来跪坐在王诩下手沉默不语。 王诩歪头看了他脸上的伤疤,捏了捏下巴对着楼上的墨怜喊道“弄个砂模下来。” “啊?做什么的砂模?”墨怜从二楼探出头。 “做面甲的。”王诩回道。 听到了悦耳的女声,李信下意识的抬起头,然后瞳孔猛缩,下意识的倒吸了口冷气,僵住身子。 被墨怜的容貌惊艳了。 然后又迅速收敛心神,低头喝茶。 屠檀注意到李信的小动作,微微皱眉。 不一会儿抱着一个木盒砂模的墨怜就跑了下来,身后还跟着已经被哄好的小白虎。 小白虎吐着舌头撒娇往王诩怀里钻。 李信再次瞪大眼睛,看着在王诩脚下撒娇的小白虎,脸色变了变。 “给翟仇量一下。”王诩对墨怜说道。 墨怜微微蹙眉看了眼翟仇,指着摆在地上的砂模“把脸放上去。” 翟仇愣了下,疑惑的看了看王诩,然后听话的别了口气,用力的把脸砸了进去,吓得墨怜后退了一步,看着被他弄出来的砂子蹙眉道“让你把脸放进去!不是让你用脸当连枷砸进去!” “他刚学雅言,你说话慢点。”王诩轻笑着摆摆手。 墨怜鼓着脸颊重新把砂模弄平,用手做了个示范。 这下翟仇懂了,慢慢的把脸塞进砂模中,一个完整凹凸正常的脸就出现了。 王诩又在纸上画了一个半遮脸的面具图案,形状刚好能够遮住他脸上的伤疤。 “给涂山娘子送去,让做的好看点。”王诩把画稿交给墨怜。 墨怜点点头,拿着画稿和砂模走了,在王诩那边得不到宠幸的小白也跟着溜了。 李信舔了舔嘴角,有些拘谨的开口说道“昨日经由帝君点拨,信茅塞顿开,自知无缘羡门,所以只求不辱没祖上,还望帝君不嫌信愚钝,指点迷津。” “李将军言重了,既然答应了你先祖自然尽心竭力。”王诩笑了笑“不过李将军身体还未康复,而且所图大事也不是朝夕可成,将军不妨先修养好身体。” 李信神色一暗,低着头自嘲道“帝君不要再叫我将军了,信愧不敢当。” “李兄此言差矣,三千铁骑迎击三十万东胡狼骑,这番功绩就算是武安君在世也不敢妄言,再说,你又不是临阵逃脱,只是迂回等待机会罢了,有何愧疚?”王离笑呵呵的走过来说道。 第九十五章 破虏将军(三更求订阅!) 第九十五章破虏将军三更求订阅! 李信眨了眨眼,目光怪异的看着王离。 “燕地战事短时间内肯定分不出结果,东胡野狼既然举族南下,就一定不会空手而归,但是面对是家父统领的大军,这口肉他肯定吃的满嘴是血。”王离坐在李信对面轻笑道“而我们现在的位置,正处于一个可以直击东胡各部王帐的位置。” 王离说着将茶几下面的一层拉了出来,在李信目瞪口呆中,一个立体的沙盘地图取代了之前的桌面。 这是什么神仙手段!? 折叠概念对于古人来说,无异是天方夜谭。 不过很快李信就被沙盘吸引了。 虽然没有接触过这种沙盘,但是凭借李信多年行军经验,也能判断出这是做什么的,看着沙盘上标注的小旗子和山包,河道标注,眉头紧皱“这是我们的位置。” 王离点点头。 “此处距离辽阳城如此之近?”李信惊讶道。 “如果轻车熟路,快马加鞭也要三日,这是换算过后的尺寸。”王诩笑着拿出一把尺子“用这个测量,一格子就是一天的行程。” 李信如获至宝,小心翼翼的在沙盘上测量。 王离和王诩对视了一眼,摇了摇头。 王诩笑而不语。 “我们退下来时的位置,应该在这儿,东胡的人都驻扎在这边,很奇怪,他们似乎并不着急赶路。”李信指了某一个位置说道。 “平刚道?”王诩对照了一下p上面的地图,皱起眉。 李信瞄了眼王诩手中发光的神器,脸色再次变得潮红起来,不过强撑着镇定“是的,大将军就是让我驻守在这里。” “过了平刚道,燕地便无天险可依,所以不着急,他们应该在等王贲将军与燕国最后一战,然后突袭搅乱战场。”王诩笑了笑“大将军可有开战之意?” 李信咬了咬牙,恨声道“并无。” “并非家父不愿意出兵,而是另有隐情,之前李兄不是好奇我为什么会在这儿嘛?”王离叹息道。 李信微微一怔,神情疑惑。 “我知道李兄一直视家父为眼中刺。”王离笑道。 “大良造多虑了,信并无此意。”李信皱眉解释道。 “咱们都是天涯沦落人,没什么不能坦然的。”王离咧嘴笑道“但是其实李兄真的误会了,家祖早就有言,为王上攻克燕都之后,平齐国后,四海归一,极一统后王家就退隐,不再过问朝政,也不再把持军政。” 李信笑了笑,很明显并不相信对这句话。 “李兄真的没发现,王上早就在忌惮我们王家嘛?”王离笑道。 “尊祖父为王上师,大良造此言也太伤王上之心了。”李信笑道。 “可是家祖却从未以王上师尊自居过啊,这个师尊,王家自知担不起,全赖王上垂青。”王离笑呵呵的说道“但是在军政面前,李兄觉得王上更在意什么呢?” 李信皱起眉。 “王家若是不退,必然会赴武安君之祸。”王离惨笑一声“再说李兄就没看懂,王上早就已经令立新将了嘛?” 李信眉头紧锁“蒙家?” 王离笑着点点头。 “大良造的意思是,就算我在燕国拿下了军功,王上也未必会重新重用我?”李信眸中闪过一丝悲意。 “蒙家本是齐国人,蒙鷔举家归顺于我大秦,为昭襄王左膀右臂,直接官拜上卿,后来辅佐秦王室三代,其子蒙武,其孙蒙恬,蒙毅,全都是人中英豪没错,但是李兄就不觉得,蒙家晋升的太顺利了嘛?”王离叹了口气“一个半路归顺的家族,却比你我这种立跟秦国几百年的忠臣,还要被王上看重,论起这些年的大型战争,从武安君伐赵开始,一直到李兄攻秦,王上给蒙家安排的位置,是不是都太过显眼了?” 李信沉默下来,轻声道“蒙家确实出英杰,但是参与的战役,全都是辅助进攻,只有功,没有过。” “恐怕从昭襄王开始,就已经对你我两家心生非意了。”王离拍了拍李信的肩膀,一副同病相怜的语气。 李信嘴角抽搐了一下,最后叹了口气“都说伴君如伴虎。” “嬴政也不是针对你们两家,他只是不想看到秦国有对朝政影响太大的氏族,处理氏族这件事情,从秦孝公的时候就已经开始了。”王诩适时的插了一句嘴。 “请帝君指点迷津。”李信目光灼灼的盯着王诩。 “不管是阴谋还是阳谋,放在阳光底下之后,都会变的无所遁形,越是遮遮掩掩,越是适得其反。”王诩笑了笑“既然李王两家,都没有反意,那又何苦百般委屈?” 李信皱着眉,没有理解王诩的意思。 “他的意思是说,我们氏族向来避嫌,怕有结党营私之嫌被王上多疑,但是即便这样,王上依旧会觉得我们在卧薪尝胆,自然疑心病重,不如我们堂堂正正的联合交好,不说别的,以我们两家的影响,只要是身正不怕影子斜,即便是王上,也不敢轻易奈何我们。”王离给李信倒了杯茶,笑呵呵的说道。 李信神情微动,瞄了眼王诩。 “李家功勋世家,根基在陇西更是连嬴氏都要避其锋芒,但是在朝中,李氏却无根基,若是李氏想要入朝堂,其实也容易,只差李兄一个马上封侯。”王离的声音透着一股蛊惑的意味。 果然,提到封侯,李信的神色动摇的更加厉害。 昨天王诩那句,廉颇易老,李信难封,的字箴言留下后,李信几乎是彻夜未眠,如今听到王离这么说以后,瞬间心跳一颤。 “如果单以李家威势,即便李将军有灭国之功,也没有办法封侯。”王诩笑着说道“再说灭燕之功,李将军不是主帅,军功不够,而剩下的齐国,李将军觉得轮得到你嘛?” “王上一定会选择齐国出身的蒙家,这样说不定能够兵不血刃的拿下齐国,毕竟燕国灭亡之后,齐国只是瓮中之鳖。”李信神色黯淡的说道“这么大一个便宜,王上应该不会给我。” “蒙家也难封侯。”王诩轻笑道。 李信一怔。 “蒙家也不可能要封侯之位。”王离冷笑道“有了王家和李家当炮灰,蒙家再往前冲可能就是傻子了。” “蒙家早就是天子内臣了,你们两个外臣在这儿吃什么醋?”王诩忍不住打趣道。 王离和李信表情同时一僵。 “你们俩不应该把目光之放在蒙家,你别忘了,是谁把你弄来辽北的。”王诩笑吟吟的看着王离。 王离脸色一青,呼吸凝重起来咬着牙说道“冯氏!” “嗯?”李信疑惑的挑了挑眉。 “如果你们李王联手对抗冯氏,相信嬴政一定会很高兴的,但是如果你们要针对蒙家,那不是跟嬴政作对?嫌死的不够快?”王诩轻笑道。 李信脸色大变,恭声道“还请帝君指教!” “李将军平燕之功分不到多少,顶多就是一个先锋功勋,但是现在敌人不只是燕国了,还有了东胡。”王诩指着沙盘上插着绿色标志的沙包说道。 李信眸子一亮,但是很快又丧气起来“但是我只有不到两千骑兵了,就算是这些各部王帐没有守备,也很难一打尽。” “李兄别忘了,我们现在可是同气连枝啊。”王离拍了拍李信的肩膀,笑的人畜无害“再说还有帝君大人相助,何愁无兵?” 李信眼中瞬间绽放出异样的光芒,狂热的看向王诩。 他原本心中灭掉的火苗,再次燃烧了起来。 “撒豆成兵的本事我没学会,练兵这种事情还是得你们自己一步一步来。”王诩轻笑着摆摆手“以战养战很适合这里,只要逐步推进,等绕回平刚道,与王贲将军前后夹击,兵合一处之时,李将军一个破虏将军的封,是绝对跑不了了,至于什么侯,还得看嬴政的意思。” “破虏将军?”李信一怔“不知出处几何?” “淫破义疏谓破败,献民虏者操右袂。”王诩脸上带着温煦的笑容,起身一挥衣袖。 冕服上挂着各色宝石纹章,宽大的衣袂扫平了沙盘上所有绿色标记,带起的袖风中透着一股杀气。 李信下意识的打了个冷颤。 “一路破王帐,一路捕胡虏!好一个破虏将军!离愿与李兄共赴辽东,转战千里御东胡!”王离也猛地站了起来,豪气万丈的伸出手掌。 “与君共勉!”可能是没休息好,被一时热血冲了脑子,李信竟然没有多想的,直接跟王离击掌为盟了。 王诩看着李信明显因为后悔而顫抖嘴角,还有王离满脸不怀好意的笑容,轻笑着无奈的摇摇头。 他也没想到,这次包含着坑蒙拐骗的歃血为盟。 会在华夏历史中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转折。 那只蝴蝶,终于准备开始煽动它的第一次的翅膀了。 孤竹本记:帝诩元年,时秋,秦武成侯离,秦陇西侯于毫都,盟誓平胡,帝赠封,破虏将军。 :求订阅,不知道有没有看盗版的朋友,前期能不能给个订阅充充数也好? 第九十六章 慕容竭 第九十六章慕容竭 已经到了收获的季节,一望无际的田野上呈现出一种刺眼的金n,风吹过后掀起的浪花仿佛带着排山倒海的宏伟气势,阻挡了仇禾所带领的送礼队伍。 第一次见到如此规模的农田,给还没有完全摆脱渔猎状态的孤竹国战士们带来了极大的冲击,王室军看到这一片戎菽海洋眼睛都直了。 这跟林胡部那二十亩的散田完全不是一个概念,就像是小溪与大海的区别。 墨狼眨了眨眼,看着隐没在金色海洋深处那座若隐若现的城墙。 本来以为朝歌城的城墙是他见过最大最雄伟的城墙了,但是跟这座城墙相比,真的是有些小巫见大巫了。 墨狼很好奇,这座城市到底能够容纳多少人。 “再往前面就会遇见白狄部的巡逻军,大家不要紧张,也不要说话,都交给我。”仇禾认真的对墨狼等人叮嘱道。 墨狼眯着眼,掩藏在刀疤下的目光带着冷意“我能相信你吗?” “大帝相信我。”仇禾骄傲的扬起下巴。 墨狼愣了下,咧嘴露出一口白牙拍了拍仇禾瘦弱的肩膀“好兄弟。” 这下换做仇禾愣住了。 “走吧。”墨狼拍了拍仇禾的小脑袋,轻笑道。 仇禾回过神,抿了抿唇,一夹着马肚子,带着队伍向前沿着那条用碎石铺垫的大路走去。 戎菽高近一米,但是因为种植密度高,所以像是灌木一样结合生长,尽管被已经熟透的果实累弯了腰,但是依旧没过了马肩膀。 沿着碎石路走了几百米,就听见一阵古怪的角声冲戎菽田中响起,仇禾抬手示意队伍停止。 不一会儿由远及近传来大批的马蹄声,一列近百人的骑兵,这些人身穿兽袍头戴貂帽,背后背着长弓,手中拎着长枪。 这样的装扮,在辽东蛮荒地区毫无疑问是装备精良的先进部队了。 为首的一个头领身上还穿着一半铁甲,在距离队伍三十几米的位置停下,手中长枪对准仇禾。 长枪的枪尖处还带着未干涸的血液,看样子应该刚见过血不久。 仇禾熟练的拿出一面古怪的旗帜。 看到这面旗帜,这个头领收起了长枪,催着马走过来,一张大脸上长满了络腮胡,看着十分凶悍“林胡部的?” “我们是奉林胡王之命,来拜见东胡贵人的。”仇禾纵马上前说道。 这里的贵人不是尊称,而是东胡部的一个官职,东胡部继承商周文明,对于王位继承者,称为太子,其余的子嗣,称之为贵人,等成年后要么驱逐,要么赐地,或者下放到其他部落当监视者。 络腮胡男子狼一般阴鸷的目光盯着仇禾的脸看了一会儿,又看了眼墨狼等人,咧嘴笑道“看你装扮,应该不是林胡部的人吧?倒像是个中原人。” “桑怀统领不在嘛?”仇禾皱眉问道。 络腮胡男子微微一怔,打量着仇禾“你认识桑怀统领?” “以前都是桑怀统领来接待我。”仇禾笑着说道。 “那看来真的是贵客了。”络腮胡男子咧嘴笑道“林胡王应该也赶往燕地了吧。” “林胡王一月前就赶往燕地了,特意留信让我算着贵人到达纍城的时间,然后过来拜见贵人,在下仇禾,不知将军如何称呼?” “仇姓?”络腮胡男子微微眯起眼,轻笑“我只是一介侍卫而已,阁下不必知晓姓名。” “那看来将军是随着贵人一同前来的王帐侍卫了。”仇禾笑呵呵的说道。 络腮胡男子笑了笑“随我来吧。” 然后让其余的手下都散去,独自领着仇禾等人往城里走。 往里面走不远,就能在田野的金色海洋中,看到一个个骨瘦如柴的奴隶,正盯着夕阳对余晖,奋力的徒手,或者用粗糙的石制工具收割着戎菽,只是扫了眼,墨狼就心中微惊,估算了一下,这些奴隶至少有几万人之多。 让他本来就紧张的神经更加紧绷起来。 但是与墨狼等人不同,仇禾倒是与那位络腮胡将军谈笑风生,似乎十分投机的样子。 周礼考工记,“方九里旁三门。”“经涂九轨九经九纬。”“左祖右社面朝后市。” 殷人重屋,堂修七寻,堂崇三尺,四阿重屋。周人明堂,度九尺之筵,东西九筵,南北七筵,堂崇一筵,五室,凡室二筵。 这座纍城估计就是在殷商规格之下,又按照周礼扩建后的雄城,城墙高约三米,虽然不如朝歌城的精致高耸,但是却显得更加厚重。 城门高达五米,门下分三门。 入城后,地上是石料铺地,中有九条南北大道、九条东西大道,每条大道可容九辆车并行,道路两边的房屋从低到高,有用木料建筑的楼阁,也有用石料堆砌的堂屋。 路上行多数都是骑马,很少步行,就连孩童也一样,身穿兽皮衣,但是也有人穿着粗布,除了不束发之外,其他的与仇禾的装扮很相似。 穿过外城后在进入内城时,沿着城墙边是一座市场,可能是因为城内人口都跟着白狄王去打仗了,所以市场显得很萧条,只有几十家简陋的店铺开着,多数是卖食物和衣服的。 内城的已经属于王城宫墙了,所以修建的更为高大,足有五米高。 王宫内建筑屋脊的建制高五雉,宫墙四角建制高七雉,城墙四角建制高九雉。 雉是商周计算城墙面积的单位:长三丈、高一丈,为一雉。 这里的一丈是按照周朝的标准,19米到2米之间。 而且里面全部都是用大块石料铺设而成,一样看过去平阔无比,而王宫的高大建筑群则是给了墨狼等人极大的震撼了。 这么高大的建筑群,已经超出他们的认知了。 络腮胡男子瞥了眼目瞪口呆的墨狼等人,微微挑眉对着仇禾笑道“你们在这儿等一会儿,我进去通报一声。” “劳烦了。”仇禾下马,笑着拱拱手。 络腮胡男子在马上拱了拱手,然后纵马上了青砖石堆砌的台阶,向着王宫奔去。 “等下所有人都注意点,按照我之前教你们的贡礼给东胡王子上供。”见墨狼等人还像是土包子一样震惊于纍城王宫的宏伟,仇禾再次叮嘱一番。 “这么大的宫殿,得住多少人?”墨狼咂嘴道。 “只有王室成员和重臣才能住在这里,你们看左右城墙上的高楼,里面都是有着神射手驻守,城墙里应该也藏着侍卫,所以等下大家千万不要骑马上去,以免产生误会。”仇禾说的。 “走进去?”墨狼抬头看着好几百阶的台阶。 “诸位受累了。”仇禾笑了笑。 等了大约半个小时,络腮胡男子终于回来了“久等了,王子刚刚为了接见林胡部的诸位特意沐浴更衣一番,请跟我来吧。” 仇禾笑着点点头,让墨狼等人抬着礼物箱子,跟着络腮胡男子往上走。 络腮胡男子看了眼放弃骑马,选择徒步的仇禾等人,嘴角露出一抹不易察觉的笑容。 纍城王宫的前殿修建的极为宽敞气派,足有五六百平方米,木柱上雕刻着各种图腾纹案,连地板上都雕刻着花纹,不过可能因为时间太久了,已经被磨平了,只留下了岁月的痕迹。 前殿左右两边排列着桌案和木榻,足有几百个位置,但是空荡荡的只坐了十几个人,而且都是穿着丝绸服装的中年男子。 这些中年男子们看到仇禾之后原本因酒色操劳疲倦的脸上都露笑容,颔首点头,很明显是老熟人。 最高处的王座跟林胡部的王座造型很相似,都是用兽骨和石头打造的王座,不过多了染料色彩,还有各种宝石点缀。 当面坐着一个只披着兽皮马甲的青年,青年满脸倦意,的上身刺着一只苍狼纹身,王座旁有十几个衣着暴露的女子服侍着他。 “碣王子,这位就是林胡部的特使,仇禾。”络腮胡男子带着仇禾走到大殿前,拱手道。 仇禾目光跟两边的中年男子们不动声色的交流了一下后,跪在地上开始行礼“臣林胡部仇禾,代替吾王为贵人送上最诚挚的问候。” 王座上懒洋洋的青年睁开眼,打了个哈欠,推开在他怀里面色潮红的少女“王叔折煞本王子了,本应该早点来拜见王叔的,可惜路上耽搁了,错过了给王叔请安的时机,深感遗憾,没想到王叔还特意派人过来,真是让我这个做晚辈的羞愧。” 虽然嘴上这么说,但是慕容竭脸上并没有丝毫的愧疚之色,反而懒洋洋的站起来,赤脚踩着地毯走下来,弯腰捏着仇禾的下巴,抬起他的头。 “都说仇氏美人名满天下,当年山戎圣王甚至不惜英雄一怒为红颜,与秦开展开大战,最后饮恨易水,如今一见,果然名不虚传。”慕容竭嘴角带着怪异的笑容。 仇禾身子有些僵硬,不过怡然不惧的看着慕容竭笑道“贵人抬爱了,禾只是林胡王的一介奴仆,帮林胡王处理俗事罢了。” 慕容竭微微挑眉,大笑着松开仇禾,踢开墨狼身边的箱子“来让本王看看,王叔给我送来了什么好东西。” 第九十七章 进贡 第九十七章进贡 慕容竭狂浪的性格很不讨喜,尤其是他在踢开木箱的时候,故意踩在了墨狼的小腿上。 跪伏在地的墨狼闷哼一声,下意识的皱眉,不过却没有动作。 仇禾起身,不动声色的从木箱中拿出一个金光奕奕,雕刻着华美花纹的铜器,献给慕容竭“王子请看,这是吾王几年前从燕地弄来的小玩意,是用来吃饭的器皿。” 看着这个精美的铜器,慕容竭眸子一亮,接过来端详,松开了墨狼的小腿,片刻之后,露出笑容“中原冶金之术,确实是精美无匹,若是用这等器皿饮食,必然别有一番风味。” “此物名为甗n分上下两部分,上部用以盛放食物,称为甑,甑底是一有穿孔的箅,以利于蒸汽通过下部是鬲,用以煮水,高足间可烧火加热,煮食美味无比,王子可以试一试。”仇禾笑着介绍道。 慕容竭端着甗打量了一番,最后被器身上的古怪花纹吸引了“都说中原器皿的纹案都很有讲究,这上面是什么意思?” 仇禾眨了眨眼“此纹应该为云雷纹,天子饮则吞云,食则咽雷。” “中原人果然有趣。”慕容竭笑的更加张狂,将甗扔给络腮胡男子“拿去煮点肉尝尝。” 仇禾笑了笑,看着络腮胡男子拿着甗离去,其实他也不知道上面的花纹是什么,随口编了一个。 其实上面的花纹是冶制时残次的痕迹,但是王诩确实无聊的在上面刻了三个简体字。 狗粮盆。 因为这个东西本身就是给小白装狗粮的。 仇禾又从另外一个箱子里,拿出一把造型别致的长刀。 慕容竭下意识的后退了一部,然后惊疑一声,夺过长刀,在刀背上轻轻一弹,听到清闷的回响后脸色大喜“好刀!” “这也是在吾王英明领导下,冶制出的第一批神兵,这几把都是吾王挑选的神兵,本来是要进贡给东胡王的,但是既然王子来了,不如先送给您。”仇禾笑呵呵的说道。 慕容竭满脸欣喜的摸着刀,似乎并没有听仇禾在讲些什么。 仇禾也不再多说,等着慕容竭欣赏完。 “王叔真的是太有心了,做晚辈的实在愧疚。”慕容竭笑着将长刀放回木箱中“这礼物太过贵重了,可不敢收。” 仇禾笑了笑“那不妨由王子带给东胡王如何?” 慕容竭深深的看了眼仇禾,没有说话。 “这是吾王珍藏的佳酿。”仇禾又打开第三个箱子,从里面拿出一个青铜容器,打开后,酒香四溢,引起了一阵吞口水的声音。 “果酒?”慕容竭微微挑眉,不客气的尝了一口“上好的果子酒啊,好东西!” 仇禾笑而不语。 慕容竭又喝了两口之后,放下酒坛,看着木箱中另外几个酒坛感叹道“林胡部已经富裕到可以酿造这么多果酒了嘛?” “吾王没有什么别的爱好,就这点爱好,做属下的自然要尽量满足,不过林胡部富裕算不上,但是衣食无忧倒是没有问题。”仇禾笑了笑。 “王叔有你这样的属下,确实是省心,怪不得没有接到东胡令,也敢举族之力前往燕地。”慕容竭深深的看了眼仇禾。 仇禾笑了笑,有把后面的礼物拿上来,一副木铁甲胄,一些雕刻精致的宝石。 毫不客气的将礼物收下之后,慕容竭心情大好,热情的留仇禾等人在城中多住几日,让白狄部桑氏好好招待招待他们之后,以疲乏为由,带着那群美貌少女回后宫了。 仇禾很小是就随着父亲作为使者,跟随他在林胡部与白狄部之间打交道了,年纪小加上早慧的好处就是,很容易讨得长辈的喜欢,在加上仇氏容貌以及在林胡部特殊的地位,更是桑氏拉拢的主要目标。 所以这些桑氏王室基本上都可以算是仇禾的长辈们了。 寒暄起来自然毫无生疏感。 经过一番公式化的寒暄之后,仇禾被一位双鬓花白的老者拉到一边。 老者叫做周宽,是白狄部的现任大巫。 当年桑氏篡位,周氏可谓是大力支持,所以在桑氏篡位成王之后,大巫的位置就落到了周氏身上。 周氏是当年周天子赐婚给肥氏的王妃后裔,在中山国之时就担任大巫,后来随着鲜虞白狄逃亡的燕地,被分封到纍城之后,便一直屈尊于桑氏之下。 但是周氏是传承周朝最正统的礼仪,所以在白狄部十分有威望,深得白狄王器重。 “仇禾贤侄几月了无音讯,可是急坏了你红儿姐姐,怎么?不愿意入赘我周氏?”周宽拉着仇禾笑呵呵的说道,一副老奸巨猾准备卖女儿的模样。 仇禾嘴角抽搐了一下,一想到周宽那个长得跟他一模一样,肥的跟猪一样的女儿就反胃,但是却不能驳了周宽的面子,要不然即便是有林胡王当金牌,在纍城也寸步难行“巫祝大人又说笑了,小子一介奴仆怎能配得上红儿。” 周宽没有一皱“你我华夏苗裔,若非时运不济,怎可会屈尊这群蛮夷之下,难道小子你已经自甘堕落?忘记祖宗遗训了?” 仇禾轻叹了一声“巫祝大人也知道,时运不济啊。” 周宽也跟着叹了口气“周氏嫡系这一脉男丁都早夭,仅有红儿一个女孩,若是不招一个靠得住的夫婿,老夫怎敢瞑目?” “巫祝大人身体硬朗,就不要说这些不吉利的话了。”仇禾笑了笑“这位碣王子,如何?” “酒囊饭袋,每日只知道饮酒作乐,而且胆大包天的将白狄王后宫几位有姿色的妃子都霸占了。”周宽脸上带着阴阳怪气的笑容。 仇禾看着桑氏另外几个重臣,微微挑眉“他们就没意见?” “别说他们,就算是白狄王回来,也不能有意见,几个女人而已。”周宽冷嘲着摇摇头“对于他们这些人伦不分的蛮夷,这种事情都算不得侮辱,反正也不是王妃。” 仇禾摇了摇头“太乱来了,他就不怕引起白狄王不满?” “不过他还是挺有分寸的,基本不出王宫。”周宽挑了挑眉“听说他是东胡王最喜欢的一个儿子,但是因为母系这边没有什么势力,所以才会被派出来当贵人。” “看得出来,确实不同一般。”仇禾若有所思的点点头“纍城的守城似乎不是桑氏的人了?” “被慕容竭的人接手了,不过也没办法,白狄王将族内一万六千多名战士都带走了,剩下一些老兵,以及一千常规守备军,而这个碣王子,直接带来了一千五百多个虎狼之士。”周宽冷笑道“桑氏不交权也不行。” 仇禾眯起眼,眸中闪烁着异色,恭声道“吾王之前缴获了一些有趣的东西,不知道巫祝大人有没有兴趣一观?” 周宽微微挑眉,笑道“正好,去我家里,让红儿见见你,省的每天都缠着我打探你的消息。” 仇禾笑容一僵,讪笑着招呼着墨狼等人跟着离开大殿。 周宽带着仇禾离开之后,桑氏其他人也都慢慢散去了。 一双躲在屏风后面的眼睛看着他们一个个离开之后,转身穿过庭院到达更加富丽堂皇的后宫当中。 铺着纯色地毯的宫殿中一片春色,那些赤着身子的少女纠缠着慕容竭,旖旎之声和少女的娇笑声编织成一首让所有人男人艳羡的曲目,除了摆在正中央的几个木箱子有些碍眼之外。 络腮胡男子推门而入,引来屋内一阵惊呼声。 一脸不满的慕容竭踢开身上纠缠的少女,冷声道“滚。” 那些少女来不及穿衣服,就跑出了房间。 慕容竭看着络腮胡男子关上门,脸上的神情瞬间变得恭顺起来,站起来让开位置。 络腮胡男子没有看他,而是摸出木箱里的刀,轻轻一挥,没有发出任何声音,木箱就被砍去一角,低呼一声“百炼!” “如果那个仇禾说的是真的,林胡部已经掌控了冶铁技术,那么对我们东胡并非一件好事儿。”慕容竭轻声说道,像是在劝谏一般谨慎。 “去查一查,这个仇禾和白狄部之间的关系,我这个王叔,还真是不让人省心啊。”络腮胡男子眯着眼,轻笑着嘀咕道。 第九十八章 你这个兄弟我交定了 第九十章你这个兄弟我交定了 一个身娇体弱貌美如花的男人,和一个雄壮如山满脸横肉的女人,再在一起的画面如果用后世审美标准来看,可以说是惨不忍睹了。 但是以墨狼这种原始人的审美来看,那个缠着仇禾,手臂快比仇禾腰粗的女子,无疑是一个十分美丽的女子。 因为在他眼中,这样强壮的女性,就算是没有男人,也能把他们的孩子抚养长大。 但是仇禾明显不这么想,好不容易把肉山一般的周红儿送走,忍着生理上的极度不适,送她出门,还和她含情脉脉,一步三回头的告别之后,脸色苍白的跑回房间关上门,二话没说把外衣脱掉,开始洗脸洗手,要不是没有准备好洗澡水,他可能直接就洗了个澡了。 墨狼拉开门缝往庭院里看了眼,看着过激反应的仇禾“你不喜欢那个女子?” “那能叫女子?”仇禾从铜盆里抬起头,翻了个大白眼,耸了耸肩膀“感觉被她抱一下,浑身都是油水。” “听说娶了那个女子,你就能成为纍城下一任的大巫?”墨狼轻笑着问道。 “如果娶了她,我可能活不到那一天。”仇禾翻着白眼,抖了抖手上的水“明天一早我让周氏送你出城,你去找朱家先生,告诉他,情况可能有些变化。” “什么意思?”墨狼紧皱起眉头。 “这个慕容竭,恐怕不是一般的东胡王子。”仇禾坐在石凳上,拿出王诩给他的纸张和笔,开始写东西。 “什么意思?我虽然没接触过东胡人,不过看那个王子的做派,跟王离差不多,有什么不一般的?”墨狼疑惑的问道。 “你觉得大良造是一般人啊?”仇禾轻笑道。 “大帝经常说他是蠢货,平时他都用这个骂墨壬,所以我觉得”墨狼认真的说道。 “大帝自然有资格评价任何人,难道你我也能?”仇禾笑着摇摇头“大司马,你以后千万不要以大帝的标准来判断评价其他人如何,很危险。” 墨狼微微皱眉,神色有些不解。 “还有,咱们今天拜见的那个,应该不是慕容竭。”仇禾继续说道。 “什么意思?”墨狼眸子一冷。 “直觉和判断,反而那个络腮胡,倒是值得注意注意。”仇禾眯起眼,嘴角带着一抹嘲弄的笑意“面见贵人王子不下跪的侍卫,我还是第一次见到。” 墨狼微微一怔,回想了一下,确实今天在拜见慕容竭的时候,那个络腮胡男子似乎没有下跪行礼。 “而且在接王子赏赐的时候,单手接过也不谢恩。”仇禾轻哼道“虽然东胡人多数不通礼数,但是各部王室中的规矩比中原某些诸侯国还要严重,这种失礼的举动,通常来讲可以以谋逆论处了。” “所以,那个络腮胡才是慕容竭?”墨狼压低声音。 “有这个可能,但是也有别的可能,不过能肯定的是这个慕容竭不是轻易能够糊弄煽动的,懂得用替身来保存自己的真身,这一般都是以前周王朝下派王子到诸侯国当监国常用的招数。”仇禾手上不停,嘴也不停“如果不是东胡王的安排,那就说明这个慕容竭绝对不好对付。” 墨狼听得似懂非懂“所以要怎么办?” “我先在纍城打探一段时间,你将我写的这封文书交于大帝,然后转告朱家先生在林胡部先按兵不动,也不要做准备了,让沚戛军先修筑城墙吧。”仇禾说的。 墨狼点点头,静静的等着仇禾写文书,瞪大的眼睛中带着羡慕,能写字一直是他最大的心愿。 仇禾这封文书写完后,墨狼拿起后认真的欣赏一番。 “你又看不懂。”仇禾轻笑道“如果你要是看得懂,此时已经是谋逆重罪了,窥探文书机密。” 墨狼身子一僵,连忙把纸放下,尴尬的抓了抓头“我就是觉得字很好看。” “以后你要是有时间,我可以教你。”仇禾细心的将圆珠笔收好,笑道。 墨狼眼睛一亮,直勾勾的盯着仇禾“真的?” “当然是真的,学写字挺简单的。”仇禾笑道。 “好兄弟!”墨狼信心的拍了拍仇禾的肩膀。 “司马不嫌弃在下就好。”仇禾轻笑道。 “怎么会,虽然刚开始看你不太顺眼,长得跟个娘们一样,但是这一路来,确实让我对你有了新的认识,不亏大帝对你的看重。”墨狼咧嘴笑道。 “我也是为了不负大帝所托。”仇禾恭声道“在下虽然不才,但是愿为大帝尽心竭力。” “这才是我孤竹国的好男儿。”墨狼十分感动。 “司马成家了嘛?”仇禾突然问道。 墨狼一怔,抓了抓头脸色有些僵硬“之前有一位妻子,但是过世了。” “冒犯了。”仇禾拱了拱手“司马这么多年也没有续弦之意?” “续弦是什么意思?”墨狼疑惑道。 “就是再成一个家。”仇禾笑着解释道。 “自从亡妻过世之后,倒是也没有这门心思了,不过也主要是因为国中没有合适的。”墨狼尴尬的笑了笑“现在虽然娘们多了,但是我也没有那么多时间想这些。” “国中女子怎么能配得上司马大人。”仇禾突然脸色一沉,正色道“你已经贵为五官之首的司马,怎能娶一些山野奴隶之辈?” 墨狼疑惑的抓了抓脑袋“娶婆娘这种事情不是只要看得顺眼就行了嘛?” “当然不是,门第之分不可破,否则会影响后代血脉的。”仇禾正色道。 “啊?”墨狼惊讶的张大嘴巴,没想到娶个老婆还有这么多麻烦事情。 “俗话还说山鸡不能陪nn呢。”仇禾换了个通俗的说法“以司马的条件,至少要娶一大氏族的嫡长女才能配得上您啊。” “大氏族?孤竹国内最大的氏族除了墨氏,就是禺氏了吧。”墨狼眨了眨眼,想到禺氏那些女人,迅速的摇摇头“那群女人我一个也看不上,蠢得要死不说,还不喜欢穿衣服,不知廉耻。” “额,禺氏?没听说过。”仇禾愣了下,摆摆手“谁说要孤竹国内的大氏族了啊,还有外面的大氏族啊。” 墨狼越发的疑惑了。 “你觉得,刚才那位身姿雄壮的周氏红儿如何?”仇禾突然挤眉弄眼道。 墨狼一怔,难得老脸一红摆摆手“你休要拿我寻开心,那女子明显是倾心于你啊。” “但是我们不合适啊,我只是一介奴仆而已,再说仇氏嫡子,是不可能入赘的,要为家族留香火。”仇禾满脸正气的说道“但是我觉得她与司徒无论从家世还是条件,都十分符合。” 墨狼莫名的羞涩起来“真的?” “如果司马觉得她还可以,我可以帮你们做媒拉线。”仇禾脸上的笑容越发猥琐“白狄部迟早是大帝的囊中之物,到时候周氏自然也会融入孤竹国内,司马若是娶了周氏嫡女,还能为大帝解忧。” “哦?此话怎讲?”墨狼疑惑道。 “司马若是与周氏成为一家人,周氏自然会更加忠诚,到时候亲上加亲啊。”仇禾笑道。 原本还有些动摇的墨狼瞬间眼睛发亮,一巴掌拍在仇禾瘦弱的肩膀上,激动的说道“你这个兄弟我交定了!” 仇禾悲这一巴掌拍的龇牙咧嘴,强撑着笑容说道“放心吧,司马,这件事就交给我了。” “唉!以后你就叫我狼兄,我就叫你禾弟,咱们今天起就是亲兄弟!”墨狼咧着嘴大笑道。 “承蒙司马不嫌在下位卑。”仇禾笑容恭谨的说道。 “哎!禾弟这话说的我就不愿意听了,我墨狼交朋友从来不看那些虚头巴脑的东西,只看人。”墨狼正色道“我就觉得我们很投缘。” 仇禾咧嘴笑的越发真诚,似乎忘记刚才墨狼还说第一眼看自己不顺眼的事情,两个人像是失散多年的亲兄弟一样,准备畅聊到天亮。 第九十九章 以彼之道,还施彼身 第九十九章以彼之道,还施彼身 温饱思,饥寒生盗心。 这句话中淫不只是单指男女之事,淫实际上是过分的意思,意思是吃饱了就容易想东想西,让自己的各种n难以控制,然后造成一些连锁反应。 所以一旦当物质得到满足,衣食无忧之后,人类就会去追求一些其他东西了,艺术和精神消费,就是建立在这个原理上的。 但是墨狼这种才刚刚吃饱饭几天的人,肯定还没有温饱到去搞精神追求的闲事儿,所以就从本性出发,看到顺眼的女子,就准备老树开花了。 虽然墨狼从年龄是来算,也就三十岁左右,但是在平均寿命很低的孤竹国,基本上已经到暮年了,所以在被仇禾蛊惑之后,他就开始春心荡漾了。 即便跟仇禾聊了一通宵,天刚亮就被周氏送出城去赶往毫都,一路上都精神奕奕。 到达毫都见到王诩的时候,上扬的嘴角都没有放下过。 王诩看完仇禾的文书之后,抬头见看到跪坐在一边笑得满脸春意的墨狼,疑惑的问道“计划遇见了问题,你怎么这么高兴?” “啊?”回过神的墨狼一怔,脸色一变,擦擦口水跪伏在地上“大帝恕罪,臣无意冒犯!” “起来吧,到底怎么回事儿?”王诩哑然失笑。 “额。”墨狼红着老脸抓了抓头,有些扭捏的讲述了一下仇禾准备给他当红娘的事情。 王诩听后皱起眉,想要说什么,但是看到墨狼满脸兴奋的样子,又忍住了,轻笑道“如果周氏那个女子你真的喜欢,若是两情相悦,我自然会给你赐婚。” “多谢大帝恩赐!”墨狼喜悦的准备叩谢大恩,被王诩拦住了。 “但是跟仇禾说的什么氏族联姻,印象后代没有任何关系。”王诩正色道“而且如果那个女子若是不愿意嫁你,你也不能抢夺。” 墨狼一怔,茫然的点点头。 虽然他还不懂什么叫父母之命,但是他觉得成家这回事儿,并不复杂吧,只要有个中间人介绍一下就可以了。 跟女子愿不愿意有什么关系? 恋爱这种东西,别说在墨狼身上,就算是在中原贵族身上,也是一个概率极低的事情。 毕竟婚姻在这个时代,是国策,到了年龄必须要结婚,为了维持国家的人口繁育工作,所以恋爱是不需要的。 如果用后世的段子来说,这个时代的老婆老公,都是国家分配的,成年之后可以到相关部门n的。 然后稍微有点门第的,还会讲究一些媒妁之言,门当户对什么的。 在往上一个阶级,贵族之间的婚姻,基本上全是利益关系了。 如果跟这个时代的人讲解一下爱情观,可能会被当成傻子。 王诩也不准备跟墨狼多解释,眼下更重要的就是白狄部的计划变动。 一个有脑子的东胡王子,确实比较棘手。 “就算是一个有脑子的东胡王子,但是也应该是有所图有所求的。”王离看完文书后正色道“我觉得就算是东胡的太子来了,也会对一个没有什么兵力把守,但是拥有先进冶铁技术的部落垂涎三尺。” “仇禾说这个慕容竭似乎对于百炼刀没有太大的反应。”王诩笑着说道。 “他懂个屁,既然能够想出用替身隐藏自己的王子,怎么可能会喜怒形于色?你看我什么时候咋咋呼呼的了?”王离嗤之以鼻。 王诩目光怪异的打量着刚刚练武完一身汗还没来得及洗澡的王离。 王离被盯得浑身不自在,讪笑道“我只是在你面前偶尔犯蠢。” “呵呵。”王诩轻笑一声“那敢问喜怒不形于色的大良造,这种替身之计你应该也见识过吧,请问怎么找到真身?” 王离一怔,眨了眨眼。 “我现在都怀疑,他们到现在有没有接触到真正的东胡王子。”王诩笑着摇摇头。 “他不是怀疑其中一个侍卫是真身?”王离拿着文书看了眼。 “你不是信不着他?”王诩轻嗤道。 “那你说怎么办?”王离瞪眼道。 “以彼之道,还施彼身。”王诩轻笑着翻过文书背面,写下这个字,然后递给墨狼“去吧,带给朱家先生,然后跟他一起去纍城与仇禾汇合,他们两人会知道怎么做,还是那句话,事若不成,不可冒险,既然仇禾跟白狄部周氏关系莫逆,那就算暂时拿不下纍城,也可以从里面购买到粮食,对了,带几把镰刀给仇禾。” 墨狼接过文书后,又记下了王诩说的话,再次赶往林胡部通知朱家。 “墨狼的状态看上去不太好啊。”苦思冥想没有想明白王诩那个字的意思,王离准备转移话题,给自己找个台阶下。 王诩瞥了他一眼“少管闲事,跟我去军备库,对了叫上李信。” “去军备库,叫他不太好吧。”王离皱起眉。 “以诚待人。”王诩笑了笑,起身拿起披风往外走。 王离摸了摸下巴,跟了上去。 孤竹国的装备除了材质好之外,最大的特点就是外形和作用都让人闻所未闻。 当进入那座守备重重的军备库之后,李信再次被仓库中琳琅满屋的各种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的装备震惊了。 “这些都是还没有大批量生产的武器,李兄若是喜欢,可以拿两件出去玩玩。”王离像是个主人一样炫耀着。 李信闻言放下手中的一把长戟,笑着拱拱手“此乃仙兵,若是轻易落入凡间,会引起大祸。” “确实是这个道理。”王诩认同点点头“任何一件兵器降临人间,都是带着特定的使命,若非必要,不可轻易现世。” 李信笑着说道“但是能够一下子见到这么多仙兵利器,信已经十分满足了。” 王诩笑了笑,指着被屠檀抗过来的一面长约两米,宽一米的银色长盾说道“找两位来,就是想要借着李将军的经验,试验一下这个的质量” “这是盾?”李信微微一惊,摩裟着长盾奇怪的触感,惊叹它现眼的颜色“好漂亮啊。” “李将军可以找一把趁手的武器,试试它的防御力,最好是钝器。”王诩笑道。 李信听后点点头,在军备库中选中了一把战锤,掂量了一下重量“应该有五十斤重了,加上骑马冲锋,力道能够三百斤。” “试试。”屠檀躲在盾牌后面笑道。 “屠司寇小心了。”李信双手握着锤柄,低喝一声,重重的向着长盾锤去。 一声震耳欲聋的巨响,伴随着精铁相撞发出的火花声,李信和屠檀同时闷哼一声后退几步,拉开距离。 王诩看着长盾上面深凹进去进去的形状,点点头“屠檀,震力如何?” “双臂以麻。”屠檀沉声说道。 李信双手颤抖着扔下战锤,虎口有些渗血“好强的防御力!此盾名为何?” “防爆盾。”王诩咧嘴笑道,挥了挥手。 又有几个举着防爆盾的战士过来,向着王离围去。 王离捡起仍在地上的战锤,还来不及攻击,就被三面盾牌在组成的三角形困在了中央。 王离想了一下,抬头看着上空,不一会儿就有一面盾牌遮住了视线,推了推拼接在一起的盾塔,于是果断的放弃了攻击笑道“如果能够十米内阻挡三石弓,那这个铁盾的作用还是挺大的。” “暂时还做不到。”王诩挥挥手,士兵们撤去“不过帮你困住东胡王子应该还是没什么问题的。” “若是在亮一点,可以折射阳光,在战场上刺伤敌人视线。”李信若有所思的补充道。 “那么问题来了,这东西几十多斤重,太消耗体力。”王离笑道。 “再轻就没有效果了,这还只是初级状态。”王诩笑了笑“拿回去两千面,足够组成一个鸟笼了。” “如果再配合套索,或者长武器,那么就是一辆随时能拼接的战车。”李信说道。 王离点点头,轻笑道“李兄不妨随我去组装一次鸟笼,然后就等着鸟入笼了。” “乐意之极。”李信拱手笑道。 第一百章 让人眼红的富余 第一百章让人眼红的富余 以彼之道,还施彼身。 这个字传递的信息看似很简单,但是实际上是十分考验信息接受者智商的一件事情。 朱家和仇禾自然都是高智商的聪明人,即便是这种模棱两可的命令,也能够合理推断出最佳的执行方式。 想要引出一个谨慎的东胡王子,就要演的比他更加谨慎,然后在不经意间拿出让他感兴趣的东西,这样才能够顺着这种聪明人的想法,让对方放松警惕落入圈套。 也就是所谓的,聪明反被聪明误。 镰刀,就是最好的诱饵。 镰刀不但能够象征着冶铁技术的高超,更是一种能够让收割效率提升无数倍的工具。 这种效率,是依靠石器和赤手收割戎菽,完全无法比拟的。 朱家带来的十几把镰刀,由仇禾送给周宽。 在见识了镰刀的作用之后,周宽十分欣喜,赏赐给了仇禾不少丝绸,白狄部虽然不养蚕,但是在跟各部交易的过程中,积累的最多的就是丝绸。 丝绸这种奢侈品,白狄部虽然已经退守辽东,但是依旧保存着在中原时对青铜器和丝绸这种有象征意义奢侈品的爱好。 不过周宽拿到镰刀之后,并没有当做是一个收割工具,而是当成一种新型武器藏了起来,这让仇禾很是头疼。 “一群没有见识的村夫。”仇禾撑着额头低骂道。 一身林胡战士打扮的朱家依旧儒雅,坐在窗边,不紧不慢的喝着花茶,手边是周氏的藏书竹简“百炼铁这种东西,别说在蛮地,就算在中原是不会沦落到收割工具的地步,毕竟不是谁人都有帝君的见识阅历。” “大帝说这个叫做穷病,越是把好东西藏着掖着,就会越穷,好东西就是拿来用的,越用越有,越藏越无。”仇禾轻笑着说道。 “这可不似人间的道理啊。”朱家眯了眯眼,瞥了眼庭院外那个高大雄壮的身影“那位周家又来找你了。” 仇禾翻了个白眼“就说我受风寒了。” “既然从周宽那里没有突破口,我们就换一个目标。”朱家笑了笑“反正我们的目的是,只要将镰刀的作用展示给慕容竭,彰显一下林胡部的富饶和先进即可。” “朱先生有何妙计?”仇禾微微挑眉。 “你去跟周家踏黄吧。”朱家咧嘴笑道。 “踏黄?”仇禾一怔,会意后脸色发苦的从石凳上站起来,对着铜镜整理下衣冠,换上一副让人如沐春风的笑容,推门而出。 朱家看着仇禾将那位身材雄伟的周家哄骗的花枝烂颤的模样,不自觉的想起另外一位以美色著称,精通纵横捭阖之道的绝世美人。 龙阳君。 朱家年少时曾经一睹过龙阳君的风采,确实是一位世间难得的美人,但是比他美貌更加吸引人的,是他的才华与智慧,文武双全用来形容这个人毫无违和。 龙阳君替魏王安出使鲁国之时,鲁国从君王到臣民,无疑不对这位使者抱有好感,即便当时一些对龙阳君私人风评唾弃的大儒,在经过与龙阳君接触后都不得不被对方折服。 而龙阳君最大的武器,不只是美貌和亲和力,更是与人相交时的话术,听说任何话,不管人好话还是坏话,到了龙阳君嘴里,都会变成别人爱听的话。 仇禾似乎也是这种人,不过可能是因为地位或者学识积累不够,仇禾现在依旧是以谄媚为主,但是这种手段用来哄女人自然是手到擒来。 周家周红儿,几乎毫不犹豫的就答应了陪着仇禾去踏黄,一辆巨大的马车从周家大宅出去,身后跟着近百侍卫。 “禾郎,现在城外都是又脏又臭的奴隶还有收割不完的戎菽没什么好看的,不如我们去东海湾看一看,听说那边最近有海中异兽出现,说不定还能看到神山现世之景,我听说每年这个时候,海外神山都会现世。”周红儿虽然长相雄壮,但是声音却如百灵鸟一般婉转,与身形形成强烈的反比。 仇禾不动声色的摩裟着手臂上的鸡皮疙瘩,脸上保持着微笑“红儿有所不知其实也是为了寻找一束良种,相传每当戎菽成熟之时,都会有一束神赐良种出现,其他戎菽已经熟透了,但是它却依旧青绿斐然,收割后留种,来年可使粮神保佑,产量增半。” 周红儿油腻的目光盯着仇禾“是嘛?还有这种事情?已经都快到了戎菽糜烂之时,还有青绿不凋的良种?” “我也是听闻,万亩之地才可能出现一束,林胡部没有那么大的地,所以想来看看你们这边能不能遇见祥瑞。”仇禾笑呵呵的说道。 “此等祥瑞确实不凡,不过粮食再增产的话,我们可能又要去搜捕奴隶了,否则太浪费了。”周红儿看着马车外的黄金田野叹息道“每年都至少有一般的粮食来不及收,等到秋雨过后,就全部被打烂浪费了,可怜了这些奴隶,若是都能够收割成功,他们也能过一个安稳的冬天。” 仇禾瞥了眼周红儿,笑道“红儿真是善良。” 周红儿温婉一笑“我只是见不得每年初春,城外都有那么多冻死的奴隶,焚烧后味道极其难闻,好几日都吃不下饭。” 仇禾忍着翻白眼的冲动,讪笑道“是不是到了周家的田地?” “嗯,从这边往东,都是。”周红儿看着外面矗立的石碑点头道。 “去吧,替大王寻找良种。”仇禾对着外面的朱家挑了挑眉。 朱家点点头,带着手下走近田野里,周氏的监工们将大批的奴隶驱逐,给他们腾出了地方。 三十几个早已能熟练运用镰刀收割戎菽的王室军,像是推土机一样,成片成片的切割着,不一会儿就在田中形成一道独特的风景线。 周氏出行,自然是能够引起城外其他人的注意。 白狄部虽然是以周氏桑氏为尊,但是也有其他大大小小的家族,因为辽东地广,所以每家都能够分配到很大一片土地,还有奴隶。 总人口近三万的纍城,却需要城外这近九万奴隶来供养。 平均每三个奴隶,供养一个人。 但是即便这样,纍城内各个世家的粮仓,依旧是富裕的粮食发霉,喂老鼠,可见对于这些奴隶的压迫有多残忍。 每年除了入冬后冻死的奴隶之外,大多数的奴隶还是饿死的。 实际上以现在的亩产量,应该完全足够城内外人口食用,但是因为没有适合的收割工具,让收割难度提高,每年秋收时只有不到一个月的时间抢收,但是依旧只能收割三分之一,剩下的三分之二全部都被秋分带来的暴雨冲刷到地里化为肥料。 但是城内的贵人们并不心疼,毕竟收割的这三分之一已经足够他们吃了,而且还有富余,至于放在粮仓中烂掉的那些粮食,拿出来赏赐给奴隶,都是天大的恩赐了。 纍城的富余和制度让东胡王子慕容竭十分眼红 东胡部因为游牧无法定居的关系,所以粮食储备主要依靠着畜牧,但是随着这些年天气转冷,让草地入冬后越来越少,畜牧贴膘的油水有时候都挺不过冬天,所以近些年东胡部的人口有很大的下降。 这主要就是没有粮食储备的原因。 白狄部每年浪费的这些粮食,至少能够养活一个王帐的人口。 这让慕容竭怎么能不眼红? 尽管他是一个没有继承权的王子。 但是越是这样的王子,越是关注这些其他人不会关注的点,比如人口,比如粮食。 慕容竭自从来到的纍城之后,就将替身放在王宫内,骄奢淫逸湖作为非,遮人耳目。 而真身则是在纍城游荡,探查这座城市各个角落。 这座看似富余繁华的城市,在他眼中其实是一座暮气沉沉毫无朝气的城市,慕容竭觉得,如果是自己接手这座城市,那么一定可以让一切变得更好。 但是怎么能让自己接手这座城市呢? 这个问题一直困扰着慕容竭,就算白狄王愿意,自己那个未来的东胡王哥哥肯定也不会愿意,父王西进的马蹄应该已经踏入燕地了,不管成败如何,这一战之后,东胡的太子都不会自己,自己肯定是逃不出被放逐的命运。 即便父皇偏爱自己,也没有改变这个事实,这次到白狄部监国,就是父王给他的试炼。 然是如何完成这个试炼,到现在慕容竭也没有找到答案。 到底父王是让他趁这机会架空白狄部,还是争取到白狄部的支持? 第一百零一章 同病相怜 第一百零一章同病相怜 慕容竭很喜欢金色,尤其是的风吹过田野上带起的金色海浪,这是他的最爱。 因为这一片片金色的海浪,代表着富饶与生命。 所以每次他在思考问题的时候,都喜欢躺在田野中,除了风吹枯叶声之外,空气中弥漫着植物和泥土的芬芳,甚至还能听到虫子啃食叶子或在土地中穿梭的声音,一切都让让他觉得很惬意。 但是今天却有些意外的吵闹。 “布措,怎么回事儿。”慕容竭烦躁的坐起身,拍了拍身上的泥土和落叶。 “回禀王子,是周氏出游,引起了其他家族子弟献媚。”一个如铁塔般的光头壮汉瓮声说道。 “周氏?”慕容竭眯起眼“他们不是在招待林胡部的客人嘛?” “林胡部的那些人也在。”布措回答道“听说是来找什么良种的。” “什么东西?打听清楚。”慕容竭微微挑眉。 布措点点头,吹了个口哨,召来一批花色战马。 慕容竭爬上一座木制的高台,眺望远处吵闹的方向,一个用丝绸搭建的帐篷十分突兀的出现在金色的海洋中。 十分碍眼。 不一会儿布措就骑着马回来了“禀告王子,林胡部那个使者在寻找一种戎菽良种,听说找到了以后可以得到粮神的垂怜和抱有,来年风调雨顺,产量增加。” “哦?还有这种祥瑞?怎么闻所未闻?”慕容竭微微挑眉,饶有兴致的勾起嘴角“走,过去看看。” 慕容竭带着人绕到周氏田野的时候,朱家已经带着王室军收割了好几亩地了,堆积在道边的戎菽被整整齐齐砍了一半,剩下在田中的戎菽杆一下子吸引了慕容竭的目光。 慕容竭直接无视了那边华丽的帐篷和热闹的人群,下马走到道边,弯腰捡起一支戎菽,摸着上面整齐的断口,瞳孔猛顫。 “王子,能够如此大面积,整齐的切痕,非百炼铁不能。”布措沉声说道。 “我知道。”慕容竭直起腰,看着远处挥舞着镰刀,折射着阳光的朱家等人“就是那东西?” “我去抓来一个。”布措瓮声道。 “不用了。”慕容竭挥手制止了布措,看向远处踏着戎菽杆走来的仇禾。 “统领大人巡游辛苦了,尝一尝我们林胡部的解乏茶吧。”仇禾手里拎着一个茶壶,脸上带着温和的笑容看着慕容竭。 慕容竭旁边的布措下意识的要接过来试毒,被慕容竭踢了一脚。 “多谢仇使者美意了。”慕容竭笑呵呵的接过,浅浅的尝了一口。 入口的清新和口腔的回香让他精神一振,忍不住又多喝了一小口。 这种味道跟酒,跟奶茶都完全不一样! 看着慕容竭脸上露出的失态,仇禾微微一笑“统领大人若是喜欢,回头我让人送点过去给您。” “此物为何没有上供给贵人?”慕容竭皱眉问道。 “额,此物只是我部百姓的解渴之物,怎敢冒充贡品冒犯贵人?”仇禾面露惊讶。 慕容竭脸色青白,最后狞笑道“看来林胡部果然富庶异常,王叔经营有方,佩服佩服。” “吾王确实雄才大略。”仇禾笑呵呵的说道“不过富庶绝对称不上,只是勉强温饱罢了,我部到现在也没有筑城,实为遗憾。” 慕容竭微微挑眉,深深的看了眼仇禾,想要在他的表情上寻找一丝漏洞。 但是很可惜,并没有在仇禾脸上找到任何破绽。 慕容竭与仇禾寒暄的时候,远处的朱家已经收起来镰刀,从包里拿出一只还泛着绿色的戎菽,在地上沾了沾土,假装刚从土里挖出来的一样。 这是之前王诩做蔬菜大棚繁育用的良种,秋日泛青这种反季节的种植技术,在这个时代毫无疑问就是神迹,所以王诩的蔬菜大棚里的所有植物都被奉为祥瑞。 这一株就是专门赐给朱家他们方便行动的。 朱家拿着这株祥瑞走到仇禾旁边,高傲蔑视的扫了眼满脸络腮胡的慕容竭,然后对着仇禾冷冰冰的说道“确实找到了祥瑞。” 虽然对于朱家那个目光感到不悦,但是慕容竭此刻都来不及发怒,完全震惊于他手上捧着的那抹翠绿发光的戎菽。 在整片森林草地都已经变成枯n的时候,这一抹翠绿,真的很让人刺眼。 绿色对于游牧民族本身就有着崇高的意义,更何况是这种秋后之绿,即便不用解释,这毫无疑问也是祥瑞。 仇禾脸上露出惊喜的笑容,想要伸手去摸一下祥瑞。 却被朱家猛然拍开了手。 仇禾疼的痛呼一声,眼泪汪汪的看着朱家。 “此乃献给王上的礼物,你一介贱民岂能染指!”朱家冷哼一声,然后高傲的带着人上马离去了。 慕容竭有些愣了下,然后看着眼眶发红,咬着唇满脸愤恨的仇禾,心思一动,放柔了声音笑问道“仇使者,那位是?” 仇禾擦了擦眼角的泪花,苦笑着拱拱手“让统领大人见笑了,此人乃是吾王的得力手下,也是吾王看重的继承人。” “哦?”慕容竭微微一惊“林胡王的王位要传给外人?” “此乃吾王家事,我一介奴仆自然不敢妄言。”仇禾紧抿着唇,面无表情的说道。 慕容竭看着仇禾那双赤红的眸子,从那双眼中,他看到了一种熟悉的情绪。 那是自己看向自己那个即将成为林胡王的太子弟弟时,眼中的情绪。 怨毒,又羡慕。 慕容竭突然对这个他第一眼就不太顺眼的仇禾,产生了一种莫名的好感。 似乎是一种叫做同病相怜的情绪。 “得见祥瑞,还赖仇使者之福啊,刚好昨天王子赏给了我一坛好酒,不如我宴请仇使者,你跟我说说这祥瑞之事?”慕容竭友善的开口邀请道。 仇禾微微一怔,看了眼慕容竭“多谢统领好意,不过我还要陪周氏” 慕容竭瞥了眼远处那个雄壮如山的周红儿,皱眉道“仇使者堂堂七尺男儿,又学富五车,有经天纬地之能,何必要屈尊一介妇人罗裙之下。” 仇禾神色一僵,诧异的看着慕容竭。 “放心吧,周氏那边我会帮你转告的。”慕容竭轻笑着拍了拍仇禾的肩膀,一只手拎着他上了马。 “仇禾被那个大胡子带走了!”墨狼神色严峻的对着朱家说道。 “那就说明一切顺利。”朱家微微一笑。 “不会有什么危险吧。”墨狼有些担心。 “放心吧,有危险的只会是那个东胡王子。”朱家轻笑着摇摇头“打听到翟氏后裔的消息嘛?” “没有。”墨狼摇摇头“我发现这边大多数的奴隶都不是东胡人,说的也不是东胡话。” “扶余人?”朱家疑惑道。 “应该也不是,我从周氏侍卫口中打探道,每年奴隶都会死一大批,所以会从箕子朝鲜和其他部落购买交换奴隶,这些奴隶是来源于一个叫做沃沮部落的野人。”墨狼说道。 “这倒是没听过。”朱家思索了一下,摇摇头“继续去其他世家查查,今天不是有很多人来找你结交嘛。” 墨狼嘴角抽搐了一下“他们想要买镰刀。” “去谈价格,一把镰刀两石粮食,或者二十个奴隶。”朱家轻笑道“从今天开始呢,咱们两个就在纍城内打着林胡部的旗做生意。” “这样会引起周氏不满吧。”墨狼皱眉道“毕竟我们刚刚将镰刀送给他们当宝贝。” “那是仇禾送的,与吾等何干?”朱家咧嘴露出一个皮笑肉不笑的笑容。 虽然脑子还没转过弯,但是墨狼看到朱家这个笑容,就不自觉的打了个冷颤,总觉得,有人要遭殃了“一把镰刀,换二十个奴隶,会有人买嘛?” “哼,傻子才不买呢。”朱家轻笑着摇头道“也就你们孤竹国的人,才会把奴隶当n,用一旦粮食跟二十名奴隶等价,他们还会以为我们是傻子。” 墨狼莫名的叹了口气,也不知道是在叹息自己的愚钝,还是叹息那些奴隶的命运。 第一百零二章 一把镰刀,二十奴隶 第一百零二章一把镰刀,二十奴隶 两个境遇相似,同病相怜的人凑在一起,就很容易变成酒逢知己千杯少的好朋友。 慕容竭把仇禾请到府上之后,威逼利诱几杯酒下去之后,就得到了一个没落世家的少主,家族苟活在异族中备受欺凌,想要依靠个人才能改变家族的命运,励志而心酸的故事。 慕容竭看着仇禾因为醉熏后执杯痛骂林胡王以及那个视他为眼中钉的朱家,疯癫之举,流露出的真情实感,备受感动。 所以在仇禾醉酒之后,感同身受同病相怜的慕容竭,帮他擦干净脸上菜渍的残污,准备送他去休息,但是不巧周氏派人来接仇禾,慕容竭把仇禾送到周氏马车后,带着一身的酒气洗了个冷水澡。 秋天的夜晚的冷水已经刺骨了,加上晚风一吹,直接吹散了所有的醉意,抬头看着天空的圆月,不知道为什么慕容竭脑海中却浮现出仇禾的脸,心中升起了惆怅之色。 慕容竭的母亲只是一个牧羊女,因为容貌尚可被东胡王看重,纳入后宫,但是像她母亲这样的妃子,林胡王有一整个部落。 游牧民族对于婚姻忠贞的概念并不大,因为人口繁衍的需求,让他们对于婚姻忠贞,血统观念十分淡薄,即便是王室也并不看重。 部落的继承权,最主要的是背后部族的实力比拼。 因为游牧民族王座的主要作用,就是维持部落的稳定与发展,这点与中原文明大相径庭,中原文明更看重个人家族氏族的利益。 慕容竭一个没有任何背景的王子,自然无法跟其他有着雄厚资本的兄弟相比,即便他从小异常聪慧,长大又勇武有加,深得东胡王喜爱,但是依旧在继承权上,没有丝毫作用。 因为已经被所有长老们钦定的继承者那个孩子,母亲是东胡另外一个大氏族,连东胡王室都要忌惮的氏族。 那个孩子从出生,就得到萨满的祝福。 是慕容竭就算抓捕无数个奴隶,猎杀无数猎物,营造无数牧场都得不到的东西。 自从懂得这一点之后,慕容竭就对王位失去了信心,日渐颓废,东胡王不忍心看着自己最看中的儿子就如此堕落,于是派遣他来到白狄部历练。 虽然没有明着说,但是毫无疑问是有着其他目的的。 刚开始慕容竭以为,可能是父王想要让他打入白狄部内部,然后掌握这个内部空虚的部落。 但是了解了白狄部的构成之后,慕容竭就放弃了这个想法,因为白狄部内部的利益构成复杂无比,除非重新洗牌,进行大,否则根本无法掌控。 而且这种篡权行为,在东胡联盟中是不被允许的,而且慕容竭知道自己也没有这个能力。 就当他再次陷入颓废的时候,仇禾出现了,让他一下子就想通了,父王派遣他来到这里的真实目的。 并不是白狄部,而是林胡部! 年迈的父王应该自知时日无多,但是小太子又年幼,按照族中规定,需要王室中一个成员来辅佐小太子,直到他成年。 而这个人选,毫无疑问就是自己从小听着他传说长大的王叔,林胡王慕容恪! 东胡所有少年人都知道林胡王的故事,一个本来被遗弃的狼崽子,却在困境中崛起,成为东胡新晋的强大部落之一,甚至一度成为影响东胡王权的主要威胁。 林胡王一直都是父王的眼中刺,无论如何,东胡王都不会让林胡王接任这个辅佐太子的摄政王职位,所以林胡部一定会葬身在燕地。 就算林胡王侥幸幸存,父王也绝对不会放过他的。 自己被派来,就是为了提前与白狄部交好,以便接手林胡部,慕容竭这时才明白父王的良苦用心。 不知不觉间,慕容竭已经将林胡部,当成了自己的囊中之物。 包括仇禾。 吐得浑身发软的仇禾,横躺在木塔上,墨狼细心的帮他擦了把脸。 “差点就喝死耶耶了!”仇禾有气无力的发出一声软绵的怒喝。 “你喝点装醉就行了,何必喝成这样?而且酒多失言。”朱家皱眉说道。 “你以为我想啊,那个慕容竭精明的很,若是不真喝,他怎么能彻底放下戒心。”仇禾哼唧着说道“他没好哪儿去,不过就算喝的身体打晃儿,嘴巴一点也没松,不过他的身份我应该是摸清了。” “聊漏了?”朱家微微挑眉。 “那倒没有,我在他的房间看到了昨天的贡品,以及只有东胡王室才能持有的笏刀,这种刀是用来区分东胡王室身份的,林胡王也有一把。”仇禾继续哼唧。 “能够确认这点也不错,早点休息吧,明天还有的忙呢。”朱家帮他拉好被子轻笑道“从明天开始,咱们就是林胡部内讧争权的两大派系了。” “其他的鱼儿都上钩了?”仇禾通红的眼睛一下子睁开。 “你的计划很周全,除了周氏桑氏之外,纍城大多数家族都对镰刀很感兴趣。”朱家轻笑道。 “桑氏也一定感兴趣,只不过不会明面出现而已。”仇禾撇撇嘴“桑氏交给我。” “你能确定这个东胡王子会愿意为了你,下手桑氏?”朱家饶有兴致的问道。 “您这话说的怪里怪气的。”仇禾翻了个白眼“慕容竭这个人比独狼还谨慎,但是只要把利害关系讲清楚,那么他就很容易被煽动,而且他身边急需一个我这样的门客。” “你这样的人才,即便是放到中原,也是抢手货啊,快睡吧。”朱家轻笑一声,离开房间。 仇禾顶不住眼皮的重量和身体的疲乏,沉沉的睡去。 这一觉算是仇禾睡得最舒服的一场,如果不是被周宽气急败坏的声音吵醒,仇禾觉得自己至少能睡到月升。 “巫祝大人,发生了什么事儿?”仇禾满脸蜡色的拉开门,看着门外脸色阴沉的周宽。 “禾郎”周红儿神色难看的刚要开口,就被周宽呵斥了。 “好了,红儿你先下去给仇禾准备点食物。”周宽冷着脸说道。 等周红儿走后,冷声道“怎么回事儿?” “巫祝大人所言何事?”仇禾满脸疑惑。 看着仇禾迷茫的表情不像假装,周宽缓了口气“为什么林胡部的镰刀,会供应给其他家族?” “什么意思?”仇禾依旧迷茫。 “林胡部现在已经不是你掌事了?”周宽微微一惊。 看到仇禾脸上显然易见的错愕和尴尬后,眉头紧锁。 仇禾讪笑着抓了抓头,倒了杯茶,缓解了一下火烧般的喉咙和胃部“实不相瞒,仇氏虽然依旧在林胡部掌事,但是镰刀之事,确实无法插手。” “为何?”周宽皱眉问道。 “您也知道,百炼冶铁之术的重要性。”仇禾叹了口气“林胡王怎么可能把如此重要的东西交给仇氏?朱家就是林胡王钦点负责冶炼的大统领。” “他是继承人?为何我闻所未闻?”周宽微微一惊,脸上的表情越发的凝重。 “听说,朱家是林胡王的儿子。”仇禾压低声音,贼兮兮的说道“是跟一个中原女人生的。” 周宽再次一惊,瞪大眼睛“真的假的?不是说林胡王生而无子,因为被天神诅咒过,子嗣尽数夭折嘛?” “呵呵。”仇禾闭口不言。 周宽回过神,干笑着摆摆手,随即又冷声道“失言失言,朱家为何要将镰刀贩卖给其他家族?这是在折辱我周氏?” “这个,我也不太清楚。”仇禾抓了抓乱糟糟的头发“昨天跟那位王子禁卫统领喝的太晚了,发生什么我还不知道呢。” “一大早朱家就带着人离开了,然后下午的时候就拖着几马车的东西,在城外与人交易,一把镰刀换二十奴隶!”周宽恨声说道。 仇禾咂了咂嘴,正准备说些什么。 “简直是败家子行径!暴殄天物!”周宽十分愤慨的说道“用镰刀此等宝物,换取那些无用的废物奴隶,你们林胡部的人除了你都没有脑子的嘛?” 仇禾眨了眨眼,心思一动,苦笑道“朱家虽然愚钝,但是还是有点脑子的,其实他此举,是为了挤压仇氏一族在林胡部地位。” 周宽微微挑眉,没有接话。 “朱家现在掌握着冶炼之术,需要大量奴隶劳动力,您看似一把镰刀换二十个奴隶亏了,但是实际上,二十个奴隶一天至少可以制造三把镰刀。”仇禾苦笑道。 “嘶!”周宽倒吸一口冷气,瞪大眼睛“所言不虚?” “当然,虽然我没有掌握技术,但是仓库进出还是在我手中,产量自然知晓。”仇禾佯装悲伤道“当换取大量的奴隶之后,不止镰刀的产量,连其他铁器的产量也上去了,到时候,仇氏一族在林胡部的地位就会越来越低,有了优质的铁器,林胡王将大展宏图,仇氏除了能帮大王管理仓库耕种之外,再也别无它用,不像朱家,能统兵征战四方。” 仇禾看似悲伤的自怨自艾,但是在周宽耳中而是另外一个理解了。 周宽脸上越来越苍白,努力越多,铁器越多,铁器越多,能够换取的奴隶甚至人口粮食就更多,等到换取的人口粮食多了,部落就稳定强大了。 在加上优质铁器装备,以林胡王那个好战的性格 第一百零三章 东方,夕阳烈火焚天 第一百零三章东方,烈火焚天 一个好战且征伐成性的林胡王,拥有了充足的人口以及强大的铁器之后,会有什么后果,周宽不敢想下去。 越想越害怕,一瞬间后背都被冷汗浸透了,一把拉住仇禾的手臂正色道“仇贤侄,我与你父是世交,不会让仇氏沦落至此的。” 正在悲伤的仇禾满脸疑惑的看着周宽。 “他能卖,你应该也能卖吧?”周宽目光灼灼的盯着仇禾说道。 “镰刀?铁器?”仇禾眨了眨眼,皱起眉有些犹豫“可以倒是可以,王上临行前本来就是让我们出售一部分的铁器的,不过我卖这些没什么用啊,反而会徒增朱家的恶感,他那个人,小肚鸡肠,嫉恶如仇,他刚刚得势的时候,就虐杀了之前嘲讽过他的几个统领,手段残忍不堪,我不想在这件事情上招惹他。” 周宽突然想起来自己之前好像也骂过朱家,不禁神色一僵,脑筋转的飞快“怎么会没用呢,你想啊,若是你将铁器都卖给我,周氏垄断林胡部的铁器,以我们两家的关系,就算林胡王也得忌惮三分吧,我们两家为世交,我跟你父更是挚友,但是如今贤侄有难,怎么能看仇氏没落置之不理,否则于禽兽何异?” 看着周宽义正言辞的慈祥长辈嘴脸,仇禾本来就是难受的胃部一阵翻滚。 然后吐了。 十三年前,林胡王当着你的面,将我父亲活剐之时,为何不见你仗义相助! 仇禾忍着胸腔中的怒火,还好呕吐掩盖了被愤怒冲红的双眸。 擦了擦嘴,仇禾撑起一个感激的笑容,跪在地上悲声道“多谢巫祝大人仗义相助!禾感激不尽!” “哎贤侄太见外了,迟早都是一家人。”周宽笑呵呵的将仇禾扶起来“十五个奴隶换一把镰刀,三十个奴隶换一把铁剑,如何?” 仇禾不动声色的摇摇头“伯父如此相助,禾感激不尽,前两日听红儿说,家中积粮已经满仓?” 周宽一怔,点点头。 “一把镰刀,两石积粮,一把铁剑,四石积粮!”仇禾沉声道。 周宽瞳孔一缩,留下感动的泪水握着仇禾的小手“贤侄恩义!” 叔侄二人握着惺惺相惜的寒暄了良久,然后各自去做准备。 仇禾将周宽送到庭院门口,看着他提着衣摆,扭动着肥硕身子小跑的背影,勾起嘴角笑的嘲弄“蠢货。” 而兴奋的小跑回后院,招来管事关上门的周宽,也大笑着浑身肥肉顫抖“去,将沉积的粮食都搬出来,老爷今天做了件大买卖,还是年纪小的,即便聪慧又如何?还不是目光短浅,愚蠢至极!” “这么多铁器流入白狄部?会一下子给他们提供大量的战斗力。”王离看着又有好几辆牛车拉着镰刀,甚至一些炼废的铁剑后,皱眉找到王诩。 “这些都是废渣随便熔炼的。”王诩正在细致的描绘着地图,想要找到一条后世的京哈高速,但是地形有些偏差,需要进行整改。 而且水泥试验也开始提上日程,所以王诩最近都像是一个科研工作者一样在王宫内。 “但是十万个拿着废渣的奴隶,也不是我们能够轻易击穿的。”王离坐到了王诩的对面“还是说,你想把镰刀弄的人手一把,再煽动一次奴隶起义?不是说好的兵不血刃嘛?” “一把镰刀,二十个奴隶,这种粗制滥造的镰刀,现在每天产量足有五百,还不是全力生产,自己算算,到时候还有多少人。”王诩笑着瞥了眼王离。 王离紧锁着眉头,手指脚趾并用,还抱过来小白虎,算了半天也没算明白。 “每天能换来一万奴隶。”墨怜嘲讽的声音从楼上传来。 王离脸颊微红,抬头瞥了眼墨怜“你怎么天天在毫都?不是在训练你的火凤军嘛?” “大帝在传授我肢体再生之术。”墨怜轻哼道。 “嗯?”王离眸子一亮,惊讶的看着王诩“什么意思?” “就是让一些身体有残疾的人,能够慢慢能恢复一些正常行动的技术。”王诩轻笑道。 “血肉再生?”王离呼吸有些急促。 “没有那么夸张。”王诩摇摇头,从桌子下拎出一只木制假腿扔给王离。 王离接过后研究了一下,皱眉道“这是条腿?木的?” “只是一个模型,后期还要改进。”王诩说道“等造出来以后你再研究吧,跟你解释你也听不懂。” 王离翻了个大白眼“我觉得你似乎在嘲笑我的智商。” “你的感觉很准。”墨怜轻笑着把他手上的模型夺过来。 王离冷哼一声,懒洋洋的躺在沙发上“那你倒是给我讲讲,真的能换来十万奴隶?那纍城不就城空了?” “奴隶对于他们来说,除了春耕和秋收之外,没有别的作用了,春耕之时再向东方扶余购买就行了,秋收之后的奴隶就是野生的畜牧,如果能够给主人家换成铁器,你觉得那些人会不愿意?”王诩轻笑道。 “但是要怎么养?”王离皱眉问道“朱家没有换来粮食。” “给他们镰刀的主要目的,就是让他们赶在冬至之前,能够将新粮都收获了。”王诩轻笑道。“至于粮食,仇禾会弄来的。” “这样一来,奴隶也没了,粮仓也空了。”王离眨了眨眼,脸色有些怪异“然后城也易主了,啧啧,原来这才是兵不血刃啊。” “凡是少的,就连他所有的,也要夺过来。凡是多的,还要给他,叫他多多益善。”王诩抽空看了眼王离,轻笑道“白狄部的人拥有着充沛的粮食,所以我们提供镰刀,让他们把原本浪费的粮食也能收割,这样他们的粮仓储备至少能翻倍,而那些沉粮,可以用来兑换铁器和镰刀,提高他们的装备质量,这就是多多益善,所有的好东西,都给他们。” “而奴隶对于他们来说并不是什么财产,反而是一种累赘,入冬之后冻死的大批奴隶都要花费精力处理,如果这些无用的,没有价值的奴隶也能换成有价值的铁器,对于他们来说就是锦上添花的好事儿。”墨怜接着说道。 王离眨了眨眼“这么一看,确实是他们占了天大的便宜啊。” “粮仓足了,武器足了,就会胡思乱想了。”王诩轻笑道“人的贪婪是无限的,当他们尝到了甜头,觉得自己才应该是掌握冶铁技术的主人时,他们就会选择掠夺。” “就是你的引蛇出洞?”王离眯起眼。 “这是殷商立国之本。”王诩勾起嘴角“当年殷商就是用这种通商,交换模式而壮大的,但是最重要的不只是商品的价值,而是信息的价值,如果没有仇禾打入了纍城内部,这个计划也不会开启。” 王离若有所思的站起身“我还是回林胡部做准备吧。” “这几天都会有大量的奴隶进入林胡部,消毒隔离是必要的,你不是要在峡口修建城墙嘛,可以安置在那边,另外就是仇禾运去的粮食,我派墨亥去消毒了,消毒之后才能食用。” “哦。”王离懒洋洋的打了个哈欠。 “别这么兴致阑珊,分工不同而已,你天生就是当诸侯统领四方的。”王诩笑着说道。 “我知道。”王离翻了个白眼“我准备分一批奴隶给李信。” “可以。”王诩犹豫了一下,点点头“四千之数吧,目前这个人数的战士,是我们能够供应的极限。” “两千就够了。”王离轻笑着摆摆手,离开了王宫。 “大帝应该直接给他们一万人。”墨怜轻声开口。 “总归是性命啊,好不容易把他们从狼窝救出来,转身就推进虎口,我还是有些不忍。”王诩轻叹了一声“好了不说这些了,墨奎又带着大巫们进山了?” “自从大帝将祖山的地图绘制出来之后,国君就一直想要将其完善,他想要在祖山重建朝歌。”墨怜柔声说道“我也是很赞同的。” “建在祖山内也好。”王诩点点头“至少可以给孤竹国十年的残缓时间,不出两年,将有一条祖龙巡猎天下,确实未到玄鸟出世之时。” 墨怜眨了眨水润的眸子“大帝是说,秦王?他也是殷商后裔啊,为何以龙称之?” “既为帝王,怎愿甘于人下?”王诩轻笑着揉了揉墨怜的头“去忙吧。” 墨怜乖巧的点点头,抱着一堆木手木腿上了楼。 王诩走入后院,盘膝坐下,身下未名湖内波澜不惊,抬头看向东方,却见夕阳烈火焚天映入眼帘。 东方,似乎又出现了什么大事儿。 一百零四章 骑驴入咸阳,万户皆惊慌 一百零四章骑驴入咸阳,万户皆惊慌 凡是少的,就连他所有的,也要夺过来。凡是多的,还要给他,叫他多多益善。 这是出自马太福音中的一段话,后来被沿用在心理学和社会学等多个领域,又被称之为马太效应。 马太效应的哲学理念跟道德经中的“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以奉有余。”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但是老子却比耶稣早提出五百多年。 这是华夏先人的智慧,也象征着当时华夏文明的发展进程和社会成熟度比西方先进许多。 这种哲学思想运用到现实社会中,用通俗的语言解释,就是社会两极化。 让富的越富,让穷的越穷。 更直观一点的解释,就是所谓的淘汰论了,将不适应这种生存状态的种群,慢慢淘汰掉,以此来推动社会或者文明的进展。 但是两极化的弊端也是显而易见的。 两极化的直接表现就是让天秤倾斜。 一个原本平衡的天秤,突然倾斜,就会造成一连串的连锁反应。 王诩让白狄部的贵族变得更加富裕,还帮他们解决了奴隶过剩价值的问题,相当于直接将维持着白狄部平衡的天秤推翻了。 等到白狄部的贵族野心膨胀到一个点,或者说当他们发现奴隶消失之后对他们的直接影响后,他们一定会想办法解决这个问题,到时候讨伐掠夺林胡部,是唯一的方法。 这就是王诩的引蛇出洞,不需要让仇禾煽动内讧,简单粗暴的用一种宏观意识形态,对于白狄部的短视意识形态进行的降维打击。 而在咸阳宫中的嬴政,也一直在做这件事情。 或许嬴政并不知道什么叫做马太效应,但是秦国六世积累的经验,以及春秋战国各个国家的兴衰都是嬴政最好的老师,让他在还没有继位的时候,就坚决的要解决这些问题。 那就是王权,一定要高于一切! 春秋战国时期国家的观念,依旧是延续着城邦结构文明,这是因为周朝的诸侯文化影响遗留,周朝曾经多次想要解决这种诸侯分封带来的遗毒,但是始终没有成功。 因为周朝的建立,就全赖于这些诸侯的帮助。 如果没有当时那些响应牧誓的诸侯方国,武王伐纣就是一个笑话。 而有利必有弊,这些能够成就周朝的诸侯方国,自然也能推翻周朝。 当年千里迢迢追随周朝脚步的楚国,因为地处偏远被周朝看不起,并且不接纳楚国为华夏苗裔,回去之后的楚国卧薪尝胆,终于在踏足中原并喊出那句震慑方的“我蛮夷也”。 而为周穆王忠心驾车的造父却因为被周王室猜忌,即便有着平定徐偃王之乱有功,依旧被发配分封到偏远之地,后裔子嗣秦非子也被派往蛮荒之地,忠心耿耿的替周朝,戍守边关,茹毛饮血也毫无怨言。 当所有诸侯都对犬戎破镐京无动于衷的时候,秦襄公依旧尽心竭力的勤王护驾,但是却之得到了周王室一张空头支票。 于是秦国嬴政的父亲,亲手替先祖结束了这个愧对他们秦国的故主。 也在这场漫长的效忠中,秦国总结出来了经验。 只有统一,才是结束战争和nn的唯一方式。 不只是要统一天下,更是要统一国家,将国家与天下融为一体,才能铸就无上王权。 对于周朝来说,诸侯国就是阻碍天下统一的隐患。 而对于秦国来说,各个古老的氏族,传承千年的世家,是阻碍国家统一的隐患。 所以借着商鞅和范雎等贤才之手,秦国开始将将一个个氏族世家连根拔起,一步一步铸就王权。 等到了嬴政这一代,秦国真正的三百年以上的大氏族,已经寥寥无几了,于是嬴政把目光放在了王室之中,以雷厉风行的手段,借助外戚互斗之势,挑动王室nn,最终将秦王室,清洗一空。 嫡系宗室严君嬴疾一脉在白起平赵之后被连坐,以通敌之罪清算。 外戚宗室吕不韦与楚系宗室昌平君因嫪毐之乱而内乱,被相继清算。 剩下的几脉宗室也都胆战心惊,再也不敢对朝野指手画脚。 于是整个秦国的nn,都真正意义上的落入了嬴政之手。 可以说从华夏诞生以来,真正做到一言九鼎的帝王,他是第一人。 但是即便这样,嬴政依旧不满足,对于权力本质的认知还有贪婪,让他的掌控欲越发的膨胀,尤其是眼见着要在自己的天子剑下,马上会开辟出一个新的,天下归一,四海升平,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盛世之际。 他的眼中更不允许任何有能力,甚至有心思忤逆他的人存在。 嬴政从来否认自己是一个睚眦必报的人。 任何曾经羞辱过他的人,都已经死了。 现在也没有人敢羞辱他。 但是他心中一直有一根刺,如鲠在喉般让他难受。 那就是王翦。 这根刺不但让他难受,还会让他疼痛。 当听说王翦从终南山出来的时候,嬴政仿佛听到了自己浑身的骨头都在发出沉重的n声。 也是从那天起,从辽东传来的任何军报,甚至连青鸾的谍报他都不再理会。 与王翦归咸阳相比,辽东的战事,算不了什么。 王翦出山的消息,不但让秦王嬴政开始暴躁,也让整个咸阳的贵族们开始不安,尤其是冯氏。 冯氏,是一个在二十年前突兀出现在秦国内的望族,冯氏虽无女入宫为妃,但是却毫无疑问的是秦王最得力的外戚助力。 因为冯氏的出现,迅速填补了文信侯吕不韦和昌平君,昌文君外戚宗室空下来的位置,不但接手了文信侯的产业,冯氏更是入主楚国故地。 并且就在今年,王贲出征燕国后,于是御史大夫王绾升任左丞相,冯氏冯劫出任御史大夫,纠察百官,冯氏冯去疾出任宗n,位列九卿。 除此之外,冯氏冯毋择封伦侯,文信侯。 冯氏一时成为秦国最顶尖氏家大族。 秦王甚至将当年文信侯吕不韦的宅院赏赐给了冯劫,足见秦王对冯氏的恩典。 冯氏在咸阳可谓是风头无尽,每天门口都是门庭若市,来往拜见的勋贵不计其数,坊间都戏称,冯家三天一小宴,五天一大宴。 但是今天的冯氏那特地用碎玉铺垫而成的奢华门庭前,却人极罕见。 往日这条道路上可谓是车马如龙,但是今天似乎所有人都避之不及。 只是因为,今天上午,有一位赶着驴车的老者,从东门入城,悠悠闲闲的进了东城那间门庭虽然高大,但是却异常低调的朱红大门中。 老者入城之后,整座咸阳城,都似乎安静了几分。 无数双眼睛徘徊在这扇朱红大门,怀着各种心情,期待或者忐忑的等待着它开启。 但是一直到日落西下,王家那扇朱红大门也没有打开过,甚至连王家一个小厮都没有走出来过。 这注定是一个让很多人无法安然入睡的漫长夜晚。 与外面诡异的气氛不同,王家大宅中俨然一副过年的气象。 自从家主出征,少主失踪之后,整个王家就弥漫在一股阴郁的气氛中,主母徐氏更是每日以泪洗面,日渐憔悴,整个王府的吃食用度,都减少了一大半。 往日里愁眉苦脸的王家人,从奴仆到主人,今日终于露出了笑容。 因为他们的主心骨,终于回来了! 虽然家主是王贲,但是对于所有王家人来说,王翦老祖宗才是真正的定海神针,只要老祖宗还在,那么就算天塌下来,王家人也怡然不惧。 实际年龄不到九十的王翦,因为身份以及历经四朝,所以被秦国所有人尊为百岁人瑞。 高大身形在灰布麻衫的衬托下,已经显得形同枯槁了。 皮肤已经因为失去水分而像是树皮一样干枯,但是他只要站在那里,依旧是让王家人安心的所在。 王翦回家后就呆在书房之中没有出来过。 因为王家能够进入书房的,只有三个人,但是一个出征在外,一个失踪无迹,而最后一个今日才回来,本来就被王离弄的凌乱的书房,显得越发的陈旧。 但是在王翦眼中,却多了一丝柔和之色。 王翦花了一下午的时间,将孙子弄乱的书房打扫干净,欣赏了一下这小子随手涂鸦的画卷和文字,再看看他没有读完的书简,连因调皮在书桌上纂刻的图案,他都能看一会儿。 人活得越久,越是对人世眷恋。 眷恋的不是名利,也不是财富,而是那不曾珍惜的亲情。 王翦这一辈子都在为秦国尽忠,不敢说舍生忘死,但是绝对算得上兢兢业业,以至于他这一辈子,都主动没有时间享受亲情,即便是老掉了牙,也无法向普通老汉一样,含饴弄孙,安享天伦。 不为别的,只是因为,他是王翦。 只要他在,王家就不会安生。 所以他只能选择远赴荒山之中,修身养性。 或者说是避嫌守义。 这一避,就是十七年。 他离开咸阳那天,刚好是孙子出生那日。 王翦这辈子最后悔的一件事情,就是那日,过家门而不敢入,匆匆赶往终南山。 摩裟着垂髻之年王离第一次篆刻的竹简,上面歪歪曲曲的像是蚯蚓一样的痕迹,让王翦温湿的眼底,渐渐有些恍惚。 仿佛看见了一个穿着开裆裤,梳着总角辫的小胖子,一边留着口水,一边费力的用刻刀在竹简上糟蹋的样子。 尽管写的根本不对,但是王翦知道。 那是大父二字。 “老祖宗,天黑了,该给您掌灯了。”门外传来徐氏带着鼻音的提示声。 王翦回过神,慢慢放下手中的竹简,轻声道“命人备车,明日去给王上请安。” 苍老无力的声音,在徐氏耳边犹如万钧落石般。 徐氏掩面而泣,跪在门外抽泣“还望老祖宗,能为离儿讨一个公道。” 王翦苍老的眸子渐渐变得明亮,轻咳嗽了两声。 “王家要的公道,即便是秦王,也给不起。” 第一百零五章 恭迎大将军还朝! 第一百零五章恭迎大将军还朝! 天还未亮,咸阳城中内城的大户人家已经灯火通明了,因为他们的家主要去赶早朝了。 秦代的早朝与明朝的虽然不一样,但是意义上也差不多。 都是为了商讨政事,而提前召开的朝议。 只不过秦朝的早朝只有在特殊时期,才会举行。 因为在郡县制之前,需要经过帝王处理的政事并不多,各个封侯封君的事物都是自己处理,不需要通知帝王。 但是嬴政上位之后,早朝似乎就变得频繁起来,尤其是有战争的时候,刚开始秦国的官员还有些不适应,但是几年过去,也都习惯了。 秦国的官员,无论文武,都喜欢骑马上朝,通往咸阳宫的主干道两边的路灯已经被点亮,每隔十步就有一个浑身披甲的甲士持械值守着,麻木的看着一个个官员,驾驭着一匹匹名马,在官道之上驰骋着,脸上没有丝毫表情,仿佛是一尊尊的雕像。 但是当一声突兀的驴叫声在官道上传出后,所有甲士条件反射般寻声望去。 在官道的尽头,灯火照应下,一只身形矮小肥硕的驴子,正缓缓的踏步而来,轻缓的脚步声伴随着已经腐朽的铜铃,发出让人昏昏欲睡的叮铃之音。 但是所有甲士却像是打了鸡血一般,本来就挺拔的身姿变得更加,原本麻木的双目,瞬间像是点燃的火把一样明亮,目光灼灼的盯着驴子上盘坐的佝偻老者。 眼中满是狂热与敬畏。 整个官道上一瞬间仿佛只有驴蹄子踏地是软绵无力的声音,和那个腐朽的铜铃声外,周围的一切都被冻结了一般。 驴子驮着老者缓缓的行走在官道上,每越过一对甲士,就能听见铁甲铿锵相撞,与地面相撞的声音,以及甲士兴奋到顫抖的低吼“恭迎大将军还朝!” 像是多米诺骨牌一样,漫长的主干官道上,一声声甲士的低吼与铁甲跪地的铿锵声,点燃了凌晨寂静的咸阳城。 “恭迎大将军还朝!” “恭迎大将军还朝!” “恭迎大将军还朝!” 甲士的低吼声像是烽火狼烟一样传递着让所有战士兴奋的消息。 在咸阳这条官道上,能够让守城甲士如此隆重恭迎的,只有两人。 一人是已经故去的武安君白起,那是秦国最锋利的矛。 另外一人就是所有秦国战士心中最坚固的盾,有他在,仿佛就能让秦国百事无忧! 守城甲士的低吼声像是一道道催命符,让官道前面的官员不得不拼了命的抽打着胯下的战马,虽然明知道后方百米的骑驴老者不可能追上他们,但是他们依旧十分胆颤的畏惧着。 今日咸阳宫守门的也是一个老者。 这个老者身上穿着在火把下熠熠生辉的华服,上面银线金丝,珠光宝气。 他盘坐在城墙之上,如同一尊bp披上袈裟的佛像,安静的注视着不远处那些仓皇失措的官员。 往日这些在朝堂上,在咸阳城,在秦帝国中呼风唤雨,作威作福的家伙,此刻像是被猛虎驱逐的鹿群一样,不堪一击。 “一群酒囊饭袋。”老者的声音无悲无喜,听不出失望,也听不出悲伤。 老者身后还站着一个身姿恭谨的男子。 男子身材高大,足有一米,面白无须,身上穿着一件素玄色的宫服,浑身上下只有腰间别着一个造型精致的青碧色腰牌,当做装饰点缀。 这个腰牌,代表着秦王宦官的身份,在整个九卿太仆府中,拥有的不会超过三人。 也是整个朝堂上,唯一能够近帝王身三尺的官员。 “老祖宗,官道逞凶,按律当斩。”男子低垂着头,阴影遮住半边脸,让他的侧脸显得有些阴沉。 “当斩?你斩?还是我斩?”赵从革如同石雕一般的脸上露出一个嘲弄的笑容。 “若是王上允诺,高自当斩杀。”男子声音愈发的冷冽。 “赵高,你知道我最喜欢你哪一点嘛?”赵从革转头看着他,弯着眼角笑容慈爱。 被唤做赵高的男子,微微皱眉,恭顺的弯下腰“请老祖宗指点。” “我就看中,你心里只有王上。”赵从革大笑着站起身,身上那件瑰丽的华服变得越发刺眼“记住,不管是谁,只要是挡在王上面前,你都可以一刀斩之!” “若是一刀不成?”赵高深吸一口气,压抑住眼中的躁动。 “那就两刀!”赵从革冷笑一声,鹰隼般的眸子盯着赵高“直到你挥不动刀。”。 尽管不去看赵从革的目光,赵高也能感受到他的目光像是毒蛇一般缠绕着自己。 赵高跪在地上,行了一个大礼,沉声道“谨记老祖宗教诲。” “去吧,给下面那群快要尿裤子的废物把宫门打开,让他们进去躲在王上的羽衣中。”赵从革沙哑的笑声格外刺耳。 赵高没有站起身,而是跪爬着退下,在临下城墙的一瞬间,深深的看了眼那个屹立在城墙上的枯瘦身影。 赵高的丹凤眼中闪过一丝阴鸷,因为他觉得,披在赵从革身上的那华服,已经不适合他了。 他太老了,已经撑不起这件衣服了! 城门打开,外面急的跳脚的官员们终于松了口气,一个个来不及注意仪表,扔下自己的名牌就往皇城奔去,只有到了大殿之上,他们才能够感受到一丝安全感。 赵高的目光落在最前方一匹乌青色战马上的青年。 往日里只穿常服上朝的青年,今天竟然披了一身的轻甲,让他本来就魁梧的身材显得越发的高大,以至于胯下的战马都显得有些消瘦。 “蒙恬,不准着甲觐见。”赵高走过去,原本低沉的声音中带着一丝难得的笑意。 “这身铠甲自王上赏赐之后,我还是第一次穿。”蒙恬咧嘴露出一个有些憨气的笑容“倒是你,今天穿的有点素啊,不像是你n的性格啊。” “别说的很了解我一样。”赵高冷笑一声,竖起耳朵听着越来越近的铜铃声“若是再不进,我可要关门了。” “你关呗,反正我今天就是穿铠甲给王上看看的,不是来朝奏的。”蒙恬无所谓的耸了耸肩。 赵高微微眯了眯眼,正准备说些什么,突然听见官道上传来一声惊雷般的大笑声“赵从革,你还没死啊!” 紧接着头顶城楼上,也传来丝毫不弱的回应声“王将军还未伴先王左右,从革怎敢僭越一步!” 赵高和蒙恬脸上同时露出惊愕之色。 如果不是亲耳听到,打死他们也不相信,这是两个年岁过百的老人能够发出的雷霆之音! “进不进?”赵高率先回过神,皱眉郑重的问蒙恬。 蒙恬吞了吞口水,握紧手中缰绳,控制住胯下有些骚动的战马,咬了咬牙沉声道“不进!” 赵高深深的看了眼蒙恬,不再说话,退回宫门。 蒙恬看了眼皇城巨大的宫门缓缓闭合,眼底闪过了一丝犹豫后,毅然的摇了摇头,小声嘀咕道“耶耶就是来显摆衣服的。” 第一百零六章 鸱鸮鸱鸮,既取我子,无毁我室 第一百零六章鸱鸮鸱鸮,既取我子,无毁我室 礼记曲礼篇:“人生十年曰幼,学。二十曰弱,冠。三十曰壮,有室。四十曰强,而仕。五十曰艾,服官政。六十曰耆,指使。七十曰耋,而传。十九十曰耄,七年曰悼,悼与耄,虽有罪,不加刑焉。百年曰期,颐。“ 人活百岁,称之期颐。 所谓期颐者,万人供养,罪不加身,责不遇难。 因为古人认为,能够活到一百岁人,多是天神保佑的人,这种人基本上算是祥瑞了,所以人间的刑法无法惩治他们了。 另外一点就是,百岁老人,连行动都成问题,更不用说是犯罪或者其他事情了。 但是,世界之大,无奇不用有,总有一些例外。 如果说一个百岁老人,还能骑驴上街,甚至声如雷霆洪亮,目似明珠璀璨,大概很多人都无法相信。 但是偏偏蒙恬眼前,就有这样一位老人。 这位老人不只是一位期颐老者,更是一位活着的传奇。 蒙恬从小就是听着他的故事长大的,励志要做他这样一位大英雄。 秦有矛,曰白起,战无而不胜,攻无不克。 秦有盾,曰王翦,无往而不利,百战百胜。 这两个人是所有秦国人心中的英雄,因为有他们二人在,秦国才会有无数男儿想着用性命来换荣华与名利,守家卫国。 如果秦国没有这两人,即便商鞅提出来的军政改革再有吸引力,也未必会铸就一个如此强大的大秦军团。 因为他们两人凝聚了大秦的军魂。 军魂不只是一种荣誉而已,更是一种底气和信念。 这种军魂的可怕在于,它会给所有人造成一种心理暗示,就是跟着这两位将军,百战不殆,有了底气作战自然是奋勇无匹。 或许是心里暗示也好,或许真的是这种特殊气质已经融入王翦的身体当中了。 只要王翦站在那里,尽管形如枯槁依旧像是一座大山一样,沉稳,厚重,以及强大的压迫感,让人不敢轻易与之对视。 年轻时蒙恬在王翦旗下效命,那时王翦就给他这种感觉。 近二十多年过去了,蒙恬也近不惑之年,自认早已经心性磨砺的坚韧了,但是再次面对王翦时,他的身体依旧有些不受控制的畏惧,心跳狂震。 王翦的驴子停在皇城楼下,两班甲士全都跪膝而迎。 入秋后,平旦时辰的晨风湿气很重,吹得王翦身形越发的单薄。 他低垂着头,像是没睡醒一样坐在驴子上。 明明是处于下方,但却仿佛在俯视城楼上的赵从革一般。 尽管赵从革身披华服,居高临下,但是却依旧像是矮了王翦一头。 这就是帝国大将的气魄。 不动如山,力压千钧。 “大将军突然还朝,实在是让吾等手足无措。”赵从革看着城下的王翦,沉声说道。 “也不是突然还朝,我只是想偷偷摸摸的回来看看孙儿,我不知道还能不能活到孙儿弱冠之时,所以想要趁着还能喘气,想着帮他物色个合适的媳妇。”王翦枯瘦的身子中传出来的声音,服用洪钟般洪亮清明,完全听不出是一个老人。 “大将军洪福齐天,与国同眠,怎可心生晦意?”赵从革眉头紧皱“既然不是归来还朝的,怎么又到了这皇宫官道前?” “怎么?我现在连官道都不能走了?”王翦突然发出一声似笑非笑的轻嗤声,缓缓抬起头看向赵从革。 两人的目光对视间,仿佛有雷鸣闪烁。 最终赵从革眯起眼“大将军误会了,卑职只是担心大将军安危迷路,大将军多年未还朝,城中早已大有变化,如今官道之上更是辽阔,百官上朝时策马奔腾之势不弱两阵冲锋,卑职只是担心大将军被那些不长眼的后辈冲撞。” 赵从革这句话中暗藏玄机,听得王翦笑意更浓。 “皇城确实越发的雄伟,这官道也比我当年如朝时平坦宽阔太多,但是就算这城再变,不也是咸阳?这官道再长,不也是在我驴蹄之下?”王翦笑声畅意,与阴阳怪气的赵从革形成鲜明的对比。 “至于你说百官奔驰官道,与两阵冲锋无异,这话我倒是不同意。”王翦突然话锋一转,声音微冷“你也是上过战场的人,你真的这么觉得?” 赵从革藏在衣袂中的双手微微一颤,敛住心神“大将军不但久不归皇城,对皇城不了解,连对如今天下也有些陌生了,如今我大秦铁骑之下,四海归一,锋芒所指之中,万民臣服,如今的两阵冲锋,与大将军当年的两阵冲锋,已经不可同日而语了。” “两阵冲锋,就是两阵冲锋,即便是时过境迁,依旧是两阵冲锋。”王翦轻笑着摇摇头“赵从革,你这老狗玩弄权谋,躲在阴处放冷箭在行,论起军阵之道,你有什么资格跟我高谈阔论?” 王翦笑声轻坦,但是却如雷霆万钧般凝重。 赵从革瞬间感受到两班甲士投来的无数道目光,让他呼吸一滞,再看向那骑驴老者,身形又佝偻了半分。 “大将军教训的是,卑职确实是孟浪了。”赵从革低垂下头,深深一稽。 “呵,你也不要一口一个卑职,你只是在我帐下当过两年的兵,但是你终究还是王上的属臣,你我如同大河大江,两不相交。”王翦轻笑着摆摆手。 赵从革微微挑眉“大将军为王上贤师,卑职自称并无不妥。” “那是王上垂爱,翦何德何能?”王翦笑着拱了拱手“王翦现在只是一条残喘的老狗,无法替王上看家守门了,只想在咽气之前,能够看到我那乖孙儿成家立业,不图高官厚禄家财万千,但求能够平安喜乐,也不枉我王翦,对着这咸阳城外狂吠了一辈子。” 王翦像是闲谈一般的话语,落在所有人耳中,听到的都是不一样的意思。 两班甲士,甚至是蒙恬都蓦然的心生一丝无名的悲凉,心口和眼角泛酸,却说不出为何之悲。 仿佛如万斤巨石压在胸口一样压抑痛苦。 但是停在赵从革耳中,却让他面皮狂跳,原本就阴鸷的双眸变得更加犀利,声音也低沉了几分“大将军此言是在詈辱卑职?!” 从两班甲士的目光中,赵从革仿佛感受到,只要王翦一声令下,这些人就会做出一些大逆不道之事。 赵从革知道,不能再给王翦说话的机会了,他可不想等下出现,护城甲士叩皇门的丢人事件。 大秦的军魂,即便是老了,依旧是大秦的军魂。 同时赵从革心中也有一丝说不上骄傲还是忐忑的心情。 “你配吗?”王翦再次仰起头,微微侧头,露出一个嘲弄的笑容。 面对王翦的辱骂,赵从革面不改色“卑职自然不配,只是” 却被王翦打断了,赵从革只能咽下都嘴边的话,看着他还要做些什么。 “哟,天亮了。”王翦突然轻呼一声,像是被转移注意力的顽童一般,转过头,看着天边穿透层云的第一缕阳光,笑呵呵的也不再理会赵从革,揪了揪驴耳朵“畜生,该走了,还得去找我那乖孙去呢。” 驴子配合的发出一声鸣叫,晃着脑袋驮着王翦沿着城墙走去。 赵从革嘴唇颤动了一下,扫了眼依旧跪膝在地的两班甲士眸子中闪过一丝猩红,嘴上却恭声说道“恭送大将军!” 至始至终,赵从革从未提起王离之事。 这次两班甲士却无一人响应。 “鸱鸮鸱鸮,既取我子,无毁我室。恩斯勤斯,鬻子之闵斯。 迨天之未阴雨,彻彼桑土,绸缪牖户。今女下民,或敢侮予? 予手拮据,予所捋荼。予所蓄租,予口卒瘏,曰予未有室家。 予羽谯谯,予尾翛翛,予室翘翘。风雨所漂摇,予维音哓哓!”悠扬的吟唱声,从骑驴老者口中传出,弥漫在官道上。 老者沙哑的嗓音倒进心酸,让闻者无不伤心,听者无不流泪。 第一百零七章 中郎令牵驴 第一百零七章中郎令牵驴 豳风鸱鸮这是诗经中的一首寓言诗歌,讲述的是一只母鸟,被恶鸟鸱鸮捣毁了巢穴,抢走了雏鸟的悲伤故事。 充分描述了一个母鸟目睹飞来横祸时的极度惊恐和哀伤,以及与恶鸟鸱鸮搏杀时的惨烈,将一个弱小无助又绝望的母鸟描写的淋漓尽致。 这首歌通常都是用来比拟爱雏之情,由以这样一位寻孙老者口中唱出,自然是十分应景。 但是这首歌里深藏的暗语,却让赵从革心神大乱,等王翦从视线中消失之后,匆匆的下了城墙,向着皇宫跑去,也没有注意到悄悄跟上王翦的蒙恬。 “蒙恬,你的乌鸹也老了啊。”王翦绕着城墙边走边唱,在一处拐角处停下后,笑吟吟的开口道。 蒙恬牵着马,快步走过来从腰间解下水囊,单膝跪地“末将蒙恬,拜见大将军!” 王翦有些费力的伸出手接过水囊,自己喝了一口,又喂了驴子喝了点,最后将水囊内的水都喂给了蹭过来的乌青战马。 温柔的抚摸这乌青马的头,笑容慈祥这匹马他送给蒙恬的时候,还是一只小马驹,没想到这么多年过去了,还认得自己。 “大将军为何不从东门入宫?”蒙恬跪在地上,开口问道。 “东门是我一介老狗能进的嘛?”王翦轻笑道。 蒙恬剑眉微蹙“大将军这样,会让王上难堪。” “王上对蒙家恩深似海,你要铭记在心。”王翦摇了摇头。 蒙恬莫名的沉默片刻,恭声道“大将军,还是从东门入宫吧。” “听说收了扶苏为徒?”王翦不答,反问道。 蒙恬点点头“扶苏公子有君子之仪。” “儒家非治国之道。”王翦摇摇头“你既出身兵家,就要知恩图报。” “兵家也不是治国之道。”蒙恬抿了抿唇“大将军,大秦如今却是不能同日而语了。” “或许吧。”王翦笑着摇摇头“我已经老了,已经想不明白这些了,或许是我固执了。” 蒙恬身子一僵“如果大将军见过扶苏公子,一定会喜欢他的。” 王翦摇摇头“离儿在书信中提过他很多次。” 蒙恬一怔,连忙说道“离儿此次失踪,完全是冯氏诡计,如果扶苏公子在京,一定不会让这件事情发生的。” “你我心知肚明的事情,就不要解释了。”王翦深邃的目光看了眼蒙恬“再说这些都与我无关了,我只想要个公道。” 蒙恬倒吸一口冷气,诧异的看着王翦,声音微颤“大将军。” “帝王之师,如此殊荣。”王翦看着蒙恬“不是你我臣子能够担当的起的。” 蒙恬一怔,有些恍惚。 “秦国绝不能落入赵从革那等只会躲在城墙内搅动风雨的阴人手中。”王翦的声音猛然凝重了几分“但是帝王之师,你我也担当不起,蒙恬,我知道你心有不忿,所有人都不愿意听从别人的意见,不管是好是坏,心存侥幸。” “大将军”蒙恬赶忙要解释,又被王翦打断。 “那就让我给你做个示范,看一看这帝王之师的下场吧。”王翦慈爱的拍了拍蒙恬的头,咧嘴一笑“去,牵着驴,入东门,进章台宫,不知道章台宫有没有变样。” 蒙恬身子猛然一颤,面露悲悯的伏地叩首“喏!” 议事大殿今日格外肃静,所有官员奏对都一板一眼,没有争吵,也没有质疑,自然,也没有审批。 当廷尉府李斯战战兢兢的汇报了军粮出入之后,终于到了丞相奏对。 一整个早朝都沉默不语的嬴政像是从发呆中回过神,抬眸看着王绾“丞相有何奏报?” 所有人的目光都放在一直不动声色的右丞相王绾身上,下意识的屏息凝视,不敢出大气。 冯劫的衣衫都已经被冷汗湿透了,目光无意识的与王绾对视之后,瞬间瞳孔一缩。 昨天一夜未眠加上今早王翦骑驴踏官道给他造成了太大的压力,恍恍惚惚的撑到这个时候,终于到了表演的时候。 于是他深吸一口气,身形一晃,栽倒在地上昏了过去。 冯劫一昏过,整个大殿顿时了起来。 “安静点,让医官把御史大夫抬下去。”嬴政烦躁的挥了挥手,看着面带笑意的王绾“丞相继续奏报。” 大臣们都微微一怔,他们本以为,嬴政会借此机会提前结束早朝,没想到竟然选择了正面回应,让他们越发的焦虑不安起来。 毕竟如果被王翦这个老不死的,在临死前拖下水当个垫背的,他们做鬼都觉得委屈冤枉。 “臣,无事奏报。”王绾微笑着扫了眼大殿上所有人,最后对着嬴政恭声道。 大殿内响起一阵惊呼声。 嬴政微微挑眉,冷眸微眯“丞相无事奏报,你们很惊讶?” 下面大臣瞬间吓得都跪在地上口称恕罪。 右丞相隗林看了眼王绾,出列说道“回禀陛下,臣虽无事奏报,但是今日听闻王翦大将军归朝,此乃国中大事儿,大将军年过期颐,为我大秦祥瑞,恳请陛下为大将军敕封。” 嬴政瞥了眼隗林,佯装惊讶“哦?大将军还朝了?我怎么没有听闻,王绾此事当真?” “臣也是今早得知。”王绾笑着说道“不过老祖宗并不是还朝。” 王绾后半句没说出来,大殿中有好几个已经险些背过气了。 “大将军还朝,今日诸事延后,没有比这件事更重要的了。”嬴政起身说道“今日起,咸阳大宴三日,为大将军庆贺!” 众臣纷纷倒吸一口冷气,却不敢质疑。 全城大宴三天,如此殊荣,恐怕只有灭国大战之胜,迎接凯旋大军才能得到的最高奖赏。 需要动用国库进行奖赏,而此时正是国库紧张之时,本不应该如此铺张浪费。 但是现在从嬴政口中颁布,没有任何名分,任何原因的宣布如此殊荣,却没人敢反对。 因为那个人是王翦,只要他活着,就是最大的捷报和喜讯。 虽然从表面上看,秦王这么做,足以见其对王翦的重视。 但是在他们这些大臣眼中,确实松了口气。 因为这说明,秦王应该不会把他们拉出来抗雷了。 嬴政退朝之后就将冕服扔到一边,脸色越发的阴沉“他在那儿?” “大将军绕城一圈,最后从东门入皇宫,直奔章台宫。”赵高的声音从身后传来,同时为嬴政披上一件玄色素袍。 “哦?”嬴政微微挑眉似乎有些意外“东门?” “由郎中令蒙恬亲自牵驴入东门。”赵高恭声回答道。 嬴政脚步停顿了一下,转头看着赵高问道“蒙恬?” 赵高点点头。 “大秦九卿中郎令,为大将军牵驴,确实也勉强够格。”嬴政嘴角带着笑意,声音却冷冽了几分“詹事呢?” “老祖宗正在章台宫恭候王上。”赵高撩开马车门帘。 嬴政踩着一个侍卫背上,坐进马车“先去灵台宫,叫卢生一同前去。” “喏。”赵高跳上马车,驾车而行。 灵台宫是前几日刚刚修建完的,是一座高近十几仗的楼台宫殿,是嬴政专门为从燕地迎接的羡门高誓修建的,用于帮他炼制不老丹和占卜之用。 自从卢生从燕地献宝而来之后,就受到了嬴政的重视,不但给卢生封君之衔,还将内府交给他随意使用,这是以往都不曾出现过的情况。 王室内府从来都没有交给外人管理过。 尽管在朝堂上有一些非议,但毕竟是天子私事,臣子也不敢妄议,但是卢生的恩赏,已经位列秦国九卿级别了,而且好不容易嬴政旁边出现一个宠臣,很多臣子巴结都来不及。 第一百零八章 七杀提纲本是愁,只因驯伏喜无忧 第一百零章七杀提纲本是愁,只因驯伏喜无忧 七国考载:“孝太子妃曰华阳夫人。 华阳,秦太n名,在陕西西安府旧长安城内。”孝太子指孝文王嬴柱,初封为安国君,爱姬是楚国人,称作华阳夫人。 华阳夫人虽为安国君所宠幸,却没有儿子,后在吕不韦的推动下,收子楚为嗣子。 也就是嬴政的父亲秦异人,为此,秦异人特意被改名为楚。 至于秦异人改名为子楚,到底是不是因为华阳夫人为楚人的关系,这是一个不能深究的问题,至少在咸阳宫中无人敢提,尤其是昌文君,昌平君伏诛之后。 秦王室楚系实力被清洗之后,华阳宫便已经荒废多年了,部分地方还用于当做隐宫徒刑的地方,但依旧是咸阳宫内最大最奢华的宫殿之一。 灵台宫,就是修建在华阳宫旁边的,所以每天站在灵台宫的楼阁上,卢生都能够看到华阳宫呢那些穿着灰布的隐宫罪奴劳作的景象。 汉朝以前的隐宫,并不是指专门n宫刑,提供太监的蚕室,而是指一些被挑选过后,进入皇宫服劳役的罪犯,有男有女,这些罪犯,多是一些六国王室贵族的子嗣后代,国灭后被秦王关押在这里。 赵高,以及他的兄弟姐妹就是出生在隐宫当中的。 所以赵高并不是后世曲解的,出生就被天阉的太监。 当年秦赵战争时,赵高的父亲因为是嫡系宗室严君嬴疾一脉通敌之罪,被连坐,整个严君一脉都被充入隐宫为奴为婢。 赵高与始皇帝是同宗为嬴姓赵氏王族,如果论起辈分,很有可能与始皇帝是表兄弟,从小聪慧努力,尽管身在隐宫当中,依旧通读秦律,后来被赵从革看重,收入旗下为宦官。 张家山汉墓竹简记载,“宦”在汉代是指在宫中内廷任职。 宦人就是任职于宫内之人,如君王的亲近侍卫。宦籍,就是用来登录出入宫门者的登记册。 秦汉时代,不管是“宦人”“宦籍”,还是“宦官”,都没有太监的意思。 所以赵高担任中车令,为嬴政当司机兼职保安。 所以对于华阳宫的路,没有人比赵高更加清楚,即便有一座新修的灵台宫挡在华阳宫前。 灵台宫周边的砖地都是用黑白蓝绿等多种玉石铺垫成各种玄妙的符文,像是一个巨大的阵法承载着灵台宫,显得极为玄奥。 卢生站在宫门口,似乎早已恭候多时了,雪白的长发与深色的玄色长袍想成鲜明的对比,加上仪态优美,确实有几分仙人出尘之姿。 赵高驾驶着马车平稳的停在卢生身边。 嬴政的声音从马车中传出来“卢君早就算到了朕会来?” “不敢揣测王上圣意。”卢生脸上带着温煦的笑容,微微欠身“臣只是偶感来潮,有预感紫微欲动,所以在此观天象。” “还未日落也能观天象?”嬴政轻笑着问道,语气松弛了几分 “天象即心象。”卢生笑道。 “那卢君可看到了什么?”嬴政笑道。 “紫微大盛,黯淡贪狼,七杀初现,破军待生。”卢生恭声说道。 “何解?”嬴政掀开帘子,微微皱眉。 “紫微为帝星,如今已经光芒掩盖汉河诸星,足见陛下威仪以服四海。”卢生笑道。 嬴政微微扬起嘴角“贪狼七杀破军又是什么?” “武安君白起身死之后,破军就已熄灭,三十年以过,破军再次重燃,帝国注定再出一位护国安邦的名将,为王上贺。”卢生再次恭声作揖。 “哦?那这破军星也并非什么祥瑞。”嬴政笑吟吟的眯起眼。 “破军性恶,惟紫微可以制之。紫微盛则破军善,紫微黯则破军恶,陛下终有一位善将。”卢生笑着回答。 “卢君可知此人是谁?”嬴政微微挑眉。 “紫微太盛,臣暂时还未勘透,望陛下恕罪。”卢生跪在地上说道。 嬴政满意的点点头“卢君平身,朕也知道天意不可擅测,那七杀呢?” “七杀提纲本是愁,只因驯伏喜无忧,平生正直无邪曲,职位高封万户侯。”卢生没有起身,跪在地上继续说道。 嬴政再次不悦的皱起眉。 一直充当雕像的赵高闻言也微微侧目,看着路上,狭长的眸子里闪烁着异色。 “如今七杀初现,大秦注定要再出一位万户侯,以镇国运。”卢生的声音有些凝重,似乎在这一点劝谏的味道。 嬴政挥了挥手,语气有些烦躁“贪狼。” 卢生抬头瞄了眼嬴政“七杀现则贪狼灭,大秦同时也会失去一位镇守国运的侯爵。” “王翦”嬴政呼吸凝滞了一瞬间。 卢生跪在地上不说话。 “给朕算一卦,随便算。”嬴政扔出一枚铜钱在卢生,面前。 卢生按住铜钱后,让弟子抬出一个磨盘大的龟甲,龟甲上有着卦的形状。 路上将铜钱放在龟甲中,有拿出镀了金银的六爻,还有各色宝石篆刻的工具,华丽无比一同投入龟甲,口中念念有词的,然后在嬴政讶异的眼神中,巨大的龟甲竟然自己慢慢转了起来,在没有任何人移动的情况下,跟着卢生转了起来。 卢生嘴上念道着谁也听不懂的词,一边走着奇怪的步伐,最后低喝一声,双手合十,龟甲中的六爻竟然自动飞出来落入他的手中。 嬴政和赵高同时倒吸一口冷气。 卢生英俊的脸上带着莫测的笑意,一甩衣袖,六爻再次落在地上,排列成图恭声说道“恭贺王上。” “何喜之有?”嬴政微微皱眉。 “王上所想之事,心想事成,王上所忧之事,不攻自破。”卢生微微一笑,恭声道。 “哦?卢君知晓我在忧虑什么?”嬴政玩味的目光打量着卢生,像是猛虎盯着猎物。 “臣不知,但是卦象知晓。”卢生面不改色的说道“不过卦象所言,中占王室,兴于十,王上忧虑之事,或许带上十公子,将有意外之喜。” 嬴政眉头紧皱,沉吟片刻,露出笑容“去吧,寡人在章台宫等你。” “喏!”卢生笑着躬身行礼,目送嬴政的马车远去。 一辆马车从灵台宫中驶出,赶车人是一个身穿跟卢生同样款式玄衣的俊秀男子,只不过这个男子额间有一颗痣,离远看像是额心长了一只眼一样。 卢生上了马车,马车内有一个分桌语气粉琢玉砌的总角少年,少年脸颊有些婴儿肥显得极为可爱,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宛若宝石般明亮,见到卢生后弯成两轮月牙,声音带着一丝奶气“卢仙师我们今日去哪儿啊?” 卢生笑着打量着少年人有些稚气的装扮,柔声道“公子等下要去陪王上见一个重要的人,等下若是见到人群中年级最大的人,你就唤他做大父,而且事后王上询问起来,公子也不要说是我嘱咐你的,就说你自己突有其感,脱口而出,公子若是答应,我便将你一直看重的那支玉剑送给你。” “真的吗?”胡亥小脸上的喜悦溢于言表。 “当然,我怎么会骗公子呢。”卢生笑吟吟的摸了摸胡亥的肩膀,探头出去对着驾车的俊秀男子皱眉道“韩终,让你给胡亥公子打扮一下,怎么打扮成这样?” “这才是孩童应有的样子。”韩终勾起嘴角“王翦要的是个孙子,不是个太子。” 卢生微微挑眉,也露出一个怪异的笑容“这倒是没错。” 第一百零九章 王上又瘦了 第一百章王上又瘦了 章台宫,是秦帝国在渭河以南的主要朝宫,秦国所有大的政治活动多在此举行。 秦王坐章台见相如,所以完璧归赵。 荆轲刺秦王于章台,所以破燕易水。 在秦灭六国的过程中,“诸侯莫不西面而朝于章台之下。” 后来嬴政掌控帝国之后,更是将章台宫当做了主要的寝宫,因为他每天要批阅的奏报太多了,所性就住在了章台宫。 用后世的话描述,秦始皇嬴政从继位起,基本上就是住在办公室的勤恳老板。 所以章台宫的守备极其森严,基本上是三步一岗,五步一哨,城墙之上还布满了弩手和神射手,防守可谓是密不透风。 不管是殿内殿外,都是一尘不染,跟不会有闲杂人等随意在宫内走动。 但是今天有所不同,严肃的章台宫中,竟然有一只肥硕的驴子,闲庭信步般在宫廷中游荡,值守的宦官心惊肉跳的看着这只蠢驴,将宫廷中珍贵的奇花异草糟蹋个遍,却不敢制止,只是因为这只蠢驴,是盘坐在大殿门口那位老者带进来的。 枯瘦的老者跪坐在那里,这个章台宫,就没有人敢站着,包括城墙上值守的士兵,也都跪在地上,目光狂热的盯着老者。 蒙恬拿着水囊守在老者身边,看着老者本来灰暗的脸上变得越发的黯淡,紧锁着眉头劝谏着“大将军,已经等了半个时辰了,您的身体吃不消,再说王上已经特赦你入殿等候了。” 王翦缓缓睁开眼,看了眼蒙恬,笑了笑“那是王上的恩典,却不是我们为臣子可自恃的资本,那是王殿,你比王上先进去?” 蒙恬微微一怔,抿着唇不再说话将水囊递给王翦,瞥了眼还在糟蹋花园奇珍的蠢驴“那大将军为何要将那只驴带进来?还让它如此放纵?” “让它放纵吧,反正也没多长时间了,它只是一头蠢驴,无家无业,就一条贱命,就算是被活剐,也不过头点地,你跟一只畜生比什么?”王翦喝了口水,笑吟吟的说道。 蒙恬呼吸一滞,脸色微变,他倒不是在意王翦骂他,因为即便王翦如此羞辱他,他也不会心生芥蒂,因为这个人是王翦。 相反,他还要感谢王翦。 因为王翦似乎在给他传授为臣者的天大道理。 蠢驴才会放肆,以为它只是一只畜生,无牵无挂。 但是如果为人臣还敢放肆,那比蠢驴可能还不如。 “多谢大将军教诲。”蒙恬恭声感激道。 “来了。”王翦耳朵一动,挣扎着站起来面朝宫门口的方向,俯下身子。 蒙恬将水囊别在腰间,也跟着跪在一边。 嬴政的六驾马车声势浩大,尤其是踩在砖石地上传来的声音,隔着几百米都能听见,王翦虽然年迈,但是行军的本能早已深入骨髓。 不大一会儿,章台宫门大开,同时传来值门卫的呼喊声“大王回宫!” 随后章台宫内传来山呼海啸般的朝拜声。 嬴政的马车停在了王翦身前不远处,还不等赵高把车架停稳,嬴政已经从车上跳了下来,惊得赵高出了一身冷汗。 “老师为何在此受苦?赵詹事,你是死人嘛?”嬴政屈膝扶着王翦起身,冲着大殿中走出来的赵从革咆哮道。 真的很像是一个尊师重道的孝顺弟子。 “王上息怒,老臣只是太想念王上了,想要早一点见到王上。”王翦脸上带着温和的笑容“王上又瘦了。” 嬴政莫名的呼吸一滞,脸上的表情也僵住了,心口泛起一丝酸意“老师好狠的心,这么多年不愿让寡人去见你。” “王上乃是九五之尊,多见我这将死之人不祥。”王翦说完清咳了起来。 “老师,我背您进去再说,外面风大。”嬴政说完要把王翦背起来。 “王上不可!” “王上且慢!” 王翦和赵从革同时出声。 赵高和蒙恬则默契的往前跨了一步,蹲下身子在王翦身前,异口同声道“臣愿为大将军效劳。” 说完两人互相看了眼,同时挑眉。 “陛下诚如当年,老臣百感交集,不胜荣宠。”王翦清咳着拱了拱手“老臣虽已垂死之暮,但是走进章台宫,还是可以的。” 嬴政点点头“那我扶着老师。” 王翦这一次没有推辞,任由嬴政扶着自己往章台宫中走。 赵从革面皮抽动,眯起的眼中闪烁着怒意盯着王翦。 王翦置若罔闻,笑呵呵的跟嬴政扯家常。 蒙恬和赵高走到门口就不进去了,一左一右守在店门口。 自从上次荆轲刺秦之后,章台宫大殿就有了修整,也很少召见臣子了,基本上堆满了全是竹简与军报。 “听闻王上每日批阅竹简重达一旦,即便周公也自惭形秽,王上当为万代君王师表,但是老臣还是想要多嘴一句,王上不可太过操劳,国事纷扰,但是臣子本分为君分忧,否则养这么多酒囊饭袋为何?”王翦柔声对嬴政说道。 “寡人知晓老师心意,但是如今大秦诸事不顺,内有六国遗患未除,外有东胡匈奴狼子虎视眈眈,寡人不得不操劳一些,生怕祖宗基业败在寡人手中。”嬴政叹息着说道,扶着王翦坐下,没有坐回王座之上的意思,像是个晚辈一样守在王翦身边。 “匈奴蛮徒又犯边境了?”王翦闻言皱起眉头。 “匈奴倒是还算安稳,自从武安君破赵驱匈奴于千里之后,匈奴就一直都不敢再犯边境,如今大秦劲敌乃是东胡戎人。”嬴政又叹了口气“大兄此次出征燕国,眼见着破城掠地,但是被突然杀出来了东胡戎人打乱,如今僵持在辽东苦寒之地,眼见着要天降霜雪,寡人着实担忧大兄苦熬在辽东苦寒之地,听闻大兄刚入辽东便病重,寡人闻之心焦至极。” “庸子!”王翦突然怒喝一声,枯干的脸上满是怒意“将出兵,不能为君守邦阔土!愧对王上圣恩,此等庸将王上必然要惩处,我大秦铁骑何时孬到要惧蛮夷,与之僵持?” “老师稍安。”嬴政拍打着因为气急而咳嗽的王翦“大兄绝非庸才,自从老师退隐后,大兄为朕左膀右臂,所到之处无所不破,只是此次辽东之行确实属意外,我们与东胡并无交流,也不知道对方根底,没想到这帮戎蛮竟然能聚三十万之众,还都是披甲控弦之士。” “哦?”王翦微微挑眉“三十万控弦之士?” “老师请看。”嬴政看了眼赵从革。 赵从革从王案上抱来竹简。 于是君臣二人开始大肆审阅军报,分析军势,让人以为似乎王翦入宫真的就是为了帮嬴政解忧一样。 丝毫不提因何入宫。 赵从革面无表情的在一边伺候着,细心留意着王翦的每一句话,想要抓住王翦言语中的不敬之意,但是很遗憾,王翦似乎真的沉浸在军报之中,再无他念。 难道王上想要累死这老不死的? 守在门口的赵高也在留意这殿内的状况,见到这副场景心中不免心生疑惑。 但是王翦不愧为戎马一生的老将,嬴政堆积了半个月的军报,在短短不到两刻钟的时间,就被王翦捋顺了,连辽东的局势以及粮草消耗,都估算了出来,让嬴政叹为观止。 “老师果然依旧宝刀不老,弟子佩服。”嬴政诚恳的说道。 “王上抬爱了,老臣是真的老了,才这点军政,眼睛已经花了。”王翦闭上眼,笑着摆摆手“不过能在残喘之际,还能为王上解忧,老臣虽死无憾。” “老师乃是我大秦祥瑞,寿数绵长,千万不要说这些让寡人伤心的话,有老师在,寡人还能松快几时,若是老师不在,寡人这颗心可能再也松不下了。”嬴政面露悲色。 “犬子无能,请王上赐罪。”王翦突然正色道。 “老师误会寡人了。”嬴政心中一惊,赶忙说道。 “这些年我在终南山潜修,倒是遇见了不少山野名士,也学到不少百家学说,感触最深的就是,天道常伦,除却天子圣人,俗人终究难以脱俗,若是有一人超凡脱俗那必然是占据了家族几代人的灵气,老臣虽然不是什么人杰,但是全赖太上王,先王,以及王上的垂青庇佑,王翦可谓是占尽帝王三代恩遇,此恩典,王翦愿肝脑涂地,百死莫辞。”王翦突然语气悲悯起来。 嬴政微微挑眉“老师何出此言,老师乃是大秦不世功臣,辅佐三朝,得老师相助,乃是我大秦之幸。” “如果可以,王家愿意世代为国尽忠。”王翦悲鸣一声“可叹犬子王贲愚钝,难为君分忧,难报王上恩遇之心,而我那孙儿,更是” 说到此处,王翦突然哽咽,默然流泪。 嬴政和赵从革心中猛然一震,默契的对视一眼,暗道不好。 果然王翦算是要突然发难了。 就在,嬴政思索如何破局之时,突然宫外传来值门官的报告声“卢君携十公子觐见!” 王翦抿了抿下唇,没有继续开口。 “胡闹,这个时候来干什么?老师稍待,我去把那臭小子赶走”嬴政心中一喜,脸上却保持着愠怒,起身准备怒叱。 但是不等嬴政走到门口,一个粉琢玉砌的小少年就像是皮球一样的冲了进来,看到满脸怒意的嬴政后小脸瞬间僵硬,囧着眉头畏缩的要退出殿外。 但是黑白分明的大眼睛在殿中一扫,看见王翦后扬起可爱的小脸,奶声奶气的大喊道“大父!” 大殿瞬间为之一静,赵高和蒙恬瞪大了眼睛,嬴政脸上露出诧异的表情,王翦的表情更是凝固。 只有赵从革迅速回过神,看着殿外匆匆赶来的卢生和韩终,眯起眼,露出一抹不易察觉的杀意。 第一百一十章 老而不死是为贼 第一百一十章老而不死是为贼 南齐书萧谌传:“自以勋高伊霍,事均难赏,才冠当时,耻居物后。矫制王权,与夺由己。” 伊尹,霍光以个人才势假托君命行事,将国家大事掌控在手中。 但是即便强如伊尹,霍光,已经不愿轻易去篡夺王权。 其中的缘由难以分说。 但是能够看出,权臣即便到达了极致,有时候依旧会n在王权之下。 但是王权本身除了一个名义正统之外,实际的nbn并没有那么强大。 但是偏偏这个看似没有什么实际nbn的名义,成为华夏大一统的主要原因。 商朝的正统是将王权与神权融合,将王权神化,但是却产生了独断霸权的王权特征,最终亡于此。 周朝吸取的商朝的教训,让正统退而求其次,将王权拟神化,就是所谓的王权天授,王权为天子,天子替天行道,牧野四民,但是周朝过于人权化和理想化,导致了内部腐朽,最终亡于此。 周后春秋战国的列侯,在几百年的互相争斗,发展中,慢慢寻找一条王权的正式出路,但是一直到汉朝之前,王权虽然神圣不可侵犯,但是也不是一件禁忌的事情。 商汤拜伊尹为师,是真的以师礼相待,后世子孙更是以伊尹为尊,伊尹虽然为臣,但也是殷商王室的长辈,祖先。 一日为师,终身为父这个概念虽然是吕尚传下来的,但是至少在殷商时期,师父这个概念已经等同于父亲长辈了。 后有春秋齐桓公尊管仲为仲父。 所谓仲父则是指父亲的弟弟,也就是二叔,以表示君主对于重臣的尊重。 嬴政自然也尊吕不韦为仲父过,并且以子侄之礼待之,但是这并不代表,吕不韦或者管仲真的成为了王室嫡系长辈,这是一个名义上的尊称而已。 他们依旧要守君臣之礼,即便可以轻慢君主,但是有一条线,确实不能碰触的。 那就是王室血脉。 尤其是嬴政这种对于血脉十分敏感的人。 所以当胡亥冒失着冲进来喊了王翦大父之后,一个无形的重罪就已经扣在了王翦的身上。 王翦此时在秦朝的权势,并不弱商之伊尹,周之周公,毕竟军政大权,全掌在他们王氏一脉之手,朝堂丞相,也姓王。 但是嬴政既不是帝太甲,更不可能是周成王。 整个章台宫大殿安静的针落可闻,胡亥被这诡异的气氛感染了,眨着无辜的大眼睛站在原地。 嬴政目光闪烁了一下,然后转头看向王翦。 王翦在惊愕了一瞬间后,就不紧不慢的回过神,缓缓从席位上站起来,对着满脸无辜的胡亥露出一个慈爱的笑容“老臣王翦,见过十公子。” 王翦无论从礼仪还是神情上,都保持着一个臣子的本分,即便是赵从革,也无法从鸡蛋中挑骨头。 “臣等没有看好十公子,罪该万死。”卢生跪在门口恭声道。 嬴政嘴角抽搐了一下,拉过胡亥对着王翦笑道“当年父王就经常说,老师与他貌似,吾儿胡亥经常看着父王的画像,大概是见到老师心生想念。” 见嬴政主动帮自己开脱,王翦轻咳一声“老臣当年确实因貌似先王与太上王,得垂青厚爱,为两位王上做过替身,参加过几次诸侯会盟,不过没想到十公子如此孝顺,心念先皇。” “这孩子确实很孝顺,祖庙祭拜时,最老实的就是他了。”嬴政眯着眼笑了笑,摸着胡亥的头“赵高,带十去后堂玩儿。” “喏。”赵高恭声应道,走过去牵起胡亥的手笑道“公子,我们去后堂吧。” 胡亥眨了眨眼,转头看了看跪在门口的卢生和韩终,又看了看嬴政,乖巧的跟着赵高去了后堂。 胡亥跟着赵高走后,嬴政又扶着王翦坐下,指着门口跪着的卢生“起来吧,来见过大将军。” 卢生走进大殿,对着王翦行礼“山野之士卢生,见过王翦大将军。” “你认识我?”王翦笑呵呵的打量着卢生。 “在下曾经有缘在易水河畔见过大将军一面。”卢生笑着说道“而且能为秦王尊称大将军的,除了您,我也想不到其他人了。” “卢生是燕地的高誓,不久前给大兄看过病,正好寡人最近身体不适便谴人请入宫中。”嬴政笑道。 “哦?久闻燕齐之地多羡门高誓。”王翦微微挑眉,深邃的眸子打量着卢生“不知阁下是出自方仙道,还是冥清道?” 卢生微微一怔“大将军听闻过冥清道?” “这些年在终南山中,认识不少有趣的朋友,其中有一个就是传承冥清道的,看来阁下是方仙道的,听闻方仙道有岱舆仙山传承的不死之术,不知是真是假。”王翦笑吟吟的问道。 闻言卢生身子一僵。 嬴政眯起的眼眸看着卢生。 卢生强撑着镇定,笑道“大将军所说的不死之术,在下倒确实是听闻门中长辈提起过,不过岱舆千年前从东海漂泊而出,隐匿nn之中,不死之术所需的不死草世间再无所踪,所以不死之术也自然是失传了。” “卢生倒是驻颜有术,老师可否看得出来他已经七十有七了?”嬴政笑吟吟的说道。 “哦?那倒真是鹤发童颜的真人之相啊,我那个老友也近耄耋,虽然身体健朗,但是容貌早已枯荣,看来冥清道的传承果然不及你们方仙道啊。”王诩也轻笑道。 “大将军此言差矣,方仙道寻的是天道,修的是人意,而冥清道寻的则是冥道,所以擅长阴司之法,冥清道虽无驻颜之术,但是却有炼尸之法啊。”卢生脸上保持着笑容。 “这我倒是不清楚,我只是与他们无事闲聊是听到的,他们现在躲在山里也不修道了,每日都是专研学术。”王翦并不上当,转头对嬴政说道“之前想要跟王上所言的就是这些有趣的山野村夫,他们很多学术都十分有趣。” “哦?老师都觉得有趣?那有机会寡人倒是要见识见识。”嬴政笑了笑“卢生擅卜卦,不如让他给老师卜一卦?” “将死之人,不算也罢。”王翦笑着摇摇头。 “大将军气血充盈,双目如炬,呼吸绵长,而且还有皇恩福佑,定能寿数绵长。”卢生轻笑道。 王翦再次摇摇头“老而不死是为贼,老臣觉得,已经差不多了。” 嬴政闻言眉头紧锁“老师何出此言,老师为我大秦祥瑞,为寡人师表,老师活着,就是我大秦的福气。” 老而不死是为贼。 这句话并不是指年纪大活着就是老贼。 第一百一十一章 臣这一生百年,侍奉大秦四朝 第一百一十一章臣这一生百年,侍奉大秦四朝 论语宪问“原壤夷俟。子曰:幼而不孙弟,长而无述焉,老而不死是为贼!以杖叩其胫。” 这句话的出处是孔子去拜访一个好友原壤,当时两人年纪都已经很大了。 原壤接待孔子时候很随意,而且房间摆着棺材,棺材十分脏,很明显是准备了好久都没有用上,孔子见了很生气,于是帮原壤把棺材擦干净。 而一直保持着葛优瘫躺在屋里看孔子给他擦棺材的原壤突然兴奋起来,要拉着孔子唱歌。 孔子感到又悲又气,指着他的鼻子骂道“年轻的时候你就这样吊儿郎当的没有正形,老了老了还是这样,准备好了棺材还不死,你就是个祸害。” 然后临走的时候孔子还敲了下原壤的膝盖,看看他的膝跳反射还有没有。 这段话其实是孔子对于老友的一种恨铁不成钢,能更孔子交朋友的人,一定都是有一定思想境界的,但是这样的人却不忙着济世救人,而是让自己的才华能力老死,所以孔子觉得这种人还不如早点死。 但是换了另外一种角度,可以看出原壤确实是一个有思想的人,从小到大都一个样子,没有变过,从一而终。 更深层次的理解这个词,可以上升到活着的意义。 很明显,不管是王翦,还是嬴政,此时对这句话的理解都是到了这层境界。 活着的意义。 王翦这句话,已经直接表明了自己的态度。 尽管嬴政表面上悲伤的挽留,但是心中却松了一口气。 “既然大将军不愿意让在下算,在下就不冒犯了。”卢生也是一个识趣的人,笑着说道“而且大将军有冥清道的朋友,他们最擅长的就是寻穴勘墓,应该为大将军选好了最佳的nb吧,如果大将军飞升那日,在下愿意厚颜讨份仙缘。” “放肆!”嬴政皱眉呵斥一声 卢生微微欠身,脸上却并无歉意。 “王上息怒。”王翦眸子微微一亮,劝慰了一下嬴政后,饶有兴致的看着卢生“阁下倒是有高誓风范,连我这个兵煞之人的边都愿意沾染?不过我那老友确实给我寻过一处墓穴,不过我不太喜欢,不如你给我算一卦?算算我想葬在那儿?” 王翦说完看向嬴政。 嬴政扫了眼卢生,点点头“老师既然意以绝,寡人也不会阻挠,卢生,给大将军好好算一卦,寻一处安寝之地。” “韩终。”卢生将外面的韩终叫了进来。 韩终进门后先对嬴政和王翦行礼,然后对着王翦伸出手“借大将军掌心一观。” 王翦摊开枯皱的手掌,上面的掌纹都已经被皱纹遮掩了。 韩终一手摸着王翦的手掌,另外一只手按着自己眉心的痣,口中念念有词。 卢生一甩衣袖,一只青红色的巴掌大龟甲落入掌心,随后又取出六爻放入龟甲,轻轻摇晃。 不知道是不是巧合,六爻和龟甲相撞的声音竟然与韩终的念念有词仿佛浑然天成,像是清唱配上了伴奏,一时间大殿都被这段古怪的乐章占据了。 虽然音乐优美,但是嬴政听着却有些烦躁,就当他有些不悦的眉头深锁时,红色的龟甲发出一声脆响,然后在卢生手中龟裂,散落在地上。 同时韩终也松开了王翦的手,让所有人惊讶的是,韩终原本俊秀的脸,似乎一下子苍老了很多,腮下甚至有了皱纹横生。 嬴政发现了这一点,微微挑眉“这是怎么回事儿?” “大将军福泽无边,臣只能以寿数换天数。”韩终拱拱手,露出一个虚弱的笑容。 “赏。”嬴政大手一挥。 韩终跪谢,退了下去。 “没想到代价这么大,倒是劳烦两位了。”王翦也笑吟吟的说道。 “能为大将军效劳,是吾等荣幸。”卢生盘膝坐在地上,面色越发严肃的看着地上散落的卦象。 “怎么,不吉?没关系,直说即可。”王翦笑着说道。 “说。”嬴政也皱起眉,他不太喜欢被人吊胃口。 “以卦象显示,大将军的飞升之处,在少海之滨。”卢生抿了抿唇说道。 “听起来是个靠海的地方。”王翦笑道。 “少海于九州中冀州之东,此地与大将军祖祠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卢生说道。 “哦?我王家祖祠?王氏找了几百年都没有找到,难道在这少海之滨?”王翦忽然笑道。 “其中缘由,我暂且不知晓,不过有一位羡门中人,或许能够知道。”卢生突然面露崇敬之色“就是献宝瓶给大王的那位羡门高誓。” 嬴政想起卢生带来的那个,后来被他供奉在祠堂的奇珍异宝,微微挑眉“哦?就是你说的那位,真正从仙山上下来的高誓?” “没错,若是找到他,或许能够找到王室祖祠。”卢生正色道“臣只能为大将军算出飞升之地,就在当年岱舆仙山与九州隔断之地,那里有一座城,名为纍城。” “辽东之地?”嬴政皱起眉。 “纍城?应该是当初中山国余孽逃亡燕国后建立的城市吧。”赵从革突然插话道。 “没听说过这座城。”王翦摇摇头。 “詹事,把地图拿来。”嬴政皱眉道。 赵从革让人将地图铺在地上,卢生找了一下指着一个位置“大约在这里,不过这张地图的辽东画的不够准确,我只能确定大概位置,具置,需要亲自去一趟。” “接壤箕子朝鲜与肃慎等蛮夷之地?”嬴政眉头紧锁“不妥,此处定会招扰这些狼子蛮夷骚扰,打扰大将军清净,而且距离王陵太过遥远。” 王翦倒是满脸的笑意“我倒是觉得这是个好地方,确实是老臣最合适的埋骨之处!” 嬴政微微挑眉。 “臣自昭襄王入伍,得孝文王垂青,受庄襄王恩典,以及王上的重用,臣这一生百年,侍奉大秦四朝,无上荣耀。”王翦正色着站起身,对着嬴政恭恭敬敬的拜道。 嬴政微微皱眉,起身扶着王翦“老师这是何意?寡人只是不忍老师遭人侵扰,老师一生为大秦戎马,立下无数战功,也该好好的歇歇了。” “王上对老臣恩遇,老臣无以为报,若无王上垂青,王氏如何安枕大秦寸土无忧?”王翦轻轻摇头“昭襄王三十七年,秦攻阏与大败,昭襄王不得不派遣太子悼在魏为质,臣为侍从,得信陵君多照顾,结交不少魏国好友。 长平之战,臣与范雎施计杀魏齐,离间魏赵,世人只以为我不费一兵一卒,运筹帷幄。 但是无人知晓,臣身负一十四剑,枪挑十五人,各个为臣故友,生死之交,当时臣怀抱故友死尸时何等痛苦。 为此,我王翦之名在魏,遭万人唾骂,但臣不悔,忠义难两全为大秦粉身碎骨,也难报君恩。” 嬴政眼角微挑,沉默不语。 “昭襄王五十年,先王楚于赵国邯郸为质,臣为侍从,昭襄王不告而攻,命王龁攻邯郸,赵王欲杀先王楚,臣与吕不韦买通赵国官吏潜逃,半路被赵军追杀,臣带着二十名死士断后,最后只有臣一人活了下来,此战惨烈臣不赘述,但是先王楚于臣恩重,臣百死莫辞。”王翦沉声继续道,目光灼灼的看着嬴政。 嬴政目光闪烁过一丝尴尬,但是转瞬怡然不惧的与其对视,只淡淡的说了句“将军威武,父王曾多次提及将军的护驾之功。” “王上那时还应该不记得,当时您与太后,具被扣在邯郸,身边除了吕不韦的人,唯一的秦国人,就是臣,当时赵国人多次派人行刺,王上小时候就有天子之姿,兵慌之中,臣怀抱着王上杀出重围,血染长衫,王上依旧沉睡无恙,当时臣就知道,王上一定会成为一位名垂千古,德比尧舜的明君!”王翦脸上再次洋溢起慈爱的笑意。 嬴政的表情终于开始有了变化,目光也变得复杂起来。 第一百一十二章 往前走吧,王上 第一百一十二章往前走吧,王上 孟子梁惠王上:“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天下可运于掌。“ 孟子认为尊敬自己的父母长辈,从而推广到尊敬所有人的父母长辈爱护自己的孩子,从而推广到爱护所有人的孩子,做到这一点,世界就和谐了,国家秩序也会变得稳定,便于治理。 所以以孝治国,是华夏文明从神权,强权,王权中逐步进化而来的一种道德秩序规则。 但是道德秩序也是相对而立的,面对不同三观的人,道德观的作用也是不同的,这是一个度的把握,过了这个度有可能就会变成倚老卖老。 但是所谓的尊老,其实并不是尊重年龄,而是尊重对方的行为与素养。 不管论起年龄,还是阅历,整个大秦没有人能够比王翦更老了,这个老人看着整个大秦王朝从中兴到即将的一统寰宇,整个漫长而惊险的过程,已经成为他人生的一部分了。 甚至说这大秦的每一寸土地,都与他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嬴政尊他为师,并不只是为了彰显自己的仁德,更是对他从内心深处的尊重。 如果说有一个人能够在嬴政面前倚老卖老,那个人一定是王翦,也只能是他。 否则换了任何人,下场都必然凄惨。 嬴政当然知道王翦此行的目的,也知道这件事情,王翦不会轻易罢休,他以为王翦或许会以威,以势,以功来威胁他。 但是万万没想到,王翦竟然会以情击他。 看着王翦像是讲古一样说着他的生平,嬴政一时间真的是百感交集。 “王上十一年,命桓齮、杨端和发兵赵城阏与,阏与当年为我大秦饮恨之地,马服君赵奢当年再次埋骨大秦男儿十数万,即便赵括长平失利,但是赵家军经营阏与三十多年,臣不说那座成有多坚,臣只想说,桓齮十万重兵围城十日,寸土未进,杨端和破邺绕后夹击,三十万大军汇合进土三里,火箭覆天,止步不前。”王翦沙哑的声音回荡在大殿中,仿佛将所有人带回那场惊心动魄奠定一统六国脚步的阏与之战中。 “老臣得王上信任垂青恩典,临危受命,从军中挑选三千死士,皆为校尉,各个为我大秦中流砥柱,臣三子nn,四子n为千人军官名,三千虎贲大秦死士,死战不旋,攻克阏与时,三千校尉仅存不足六百,nn抛尸阏与城下,被万箭齐发搅碎,n破内城时,双臂已经尽断,臣找到他的时候,他依旧口衔战旗。” 王翦用一种淡然的语气将一战丧双子之痛轻描淡写的略过,却越发的让人揪心,尤其是看着这位百岁老人苍老不堪的面容,每一道皱眉,似乎都沾染着战功与苦痛。 嬴政身子微微颤抖,紧抿着唇沉声道“王家满门忠烈!” 赵从革面无表情的站到嬴政身后,轻轻拍了他一下。 韩终和卢生已然退到了殿外。 王翦没有在意赵从革的小动作,对着嬴政恭声笑道“能为王上分忧,是王家的福分,刚儿毅儿与王上从小长大,能够克阏与为王上解忧,他们已然是含笑九泉。” 嬴政好不容易稳定下来的情绪再次涌上喉间,眼角开始泛红。 “阏与城破之后,老臣顾不上收殓二子尸首,与桓齮、杨端和兵合一处,直取赵地九城,最终与李牧僵持在邯郸之南有漳水的赵长城,老臣施毒计,计杀李牧,司马尚,为王上俘赵王迁及颜聚于邯郸城下。”王翦说着嘴角露出缅怀的笑意“臣依稀记得当年王上亲自入邯郸城为老臣卸甲,君恩似海,老臣莫不敢忘。” 嬴政呼吸急促了几分“大将军雪耻阏与,破城邯郸,寡人为大将军卸甲不足挂齿。” “老臣冒昧。”王翦微微欠身“老臣知道王上不喜欢邯郸,但是当时依旧阻止了王上烧毁邯郸,不知王上是否不快。” 嬴政沉默了,目光复杂的盯着王翦的脸看了一会儿。 “大将军,未免太过放肆。”赵从革皱眉呵斥道。 “在我与王上面前,你如何敢放肆?”王翦微阖眼眸猛然张开,一瞬间,仿佛一只沉睡的猛兽睁开了眼,强大的气场,让所有人都下意识的心生畏惧。 赵从革心神一沉,却怡然不惧的向前一步,两只藏在袖袍下枯瘦的手掌仿佛化作了鹰爪,准备随时出击。 “詹事,你确实放肆了。”嬴政幽幽的声音从身后传来,赵从革肩膀一僵,跪在地上不再说话。 “不瞒大将军,当时寡人确实十分生气。”嬴政目光灼灼的看着再次阖上双眸恢复颓废老态的王翦。 “正是因为如此,王上才会创造出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万古千秋霸业。”王翦朗声大笑道。 嬴政微微皱起眉。 “老臣能够侍奉王上,得到王上恩宠,是老臣这辈子最幸运的事情,人都说我王翦深谋远虑,大器晚成,但是谁又知道老臣举步维艰是何等的痛苦?所以王上,能为王上死,是老臣一生的宿命,也是王家一生的宿命。”王翦的声音无比凝重认真。 嬴政的脸色再次变幻。 “老臣知道,吕不韦当年祸乱朝纲,为王上心中一条过不去的槛,王上也一直担心,老臣会成为下一个吕不韦。”王翦脸上带着笑意。 “不,老师误会了,寡人知道,你与吕不韦不同。”嬴政摇头道“寡人从未担心过你会成为下一个吕不韦。” “那是因为陛下长大了。”王翦笑容越发的慈爱。 门外偷听的蒙恬心神大震,敢跟嬴政聊吕不韦这么敏感的话题,还用长辈的语气说话,恐怕普天之下,只有王翦一人敢如此了。 偏偏一向自负自傲的嬴政并不觉得被冒犯,反而神情越发的恭谨,目光也越发的黯淡“忘记多少年了,没人敢跟寡人说过这些心里话了,就连詹事,也变得唯唯诺诺了。” 跪在地上的赵从革肩膀一颤。 “寡人眼见着先祖的野望在寡人手中一步步达成,寡人像是在走着宫阶一般,一直在往上走,心中有着荣光,手上掌着nbn,但是身边的人,却越来越少了。”嬴政咧嘴露出一个自嘲的笑容“我还记得小时候寡人问过老师,为何王上要称自己为寡人。” “我都不记得了,还跟王上讨论过如此深奥的话题。”王翦也柔声轻笑。 “寡人记得,老师跟太傅说的不一样,太傅说,上九为最阳之爻,无上升之地,所以为寡,意为唯一,脚踩天地。”嬴政说着脸上又露出傲然的神色,但是转瞬又变得柔和起来“但是寡人更喜欢老师的说法,老师觉得是因为曲高和寡,当万众从一的时候,如果没有一个人能够保持不一样,不站在更高的位置去思考,那么这个天下就会乱,而这个人,只能是寡人。” 嬴政的这个寡人,不知道是名词还是指代词。 但是毫无疑问,从他口中说出来,带着无上的霸气与威严,让人忍不住屈膝臣服。 “王上圣明,此言绝非老汉一俗人能出口的。”王翦却朗声大笑道,一直笑道有些清咳“老汉当初说的一定没有这么玄奥,这是王上自己领悟的,也注定了王上是那个能够带领大秦走向巅峰的人,先王不行,太上王也不行,甚至连先祖庄公也不行。” 嬴政也露出笑容,语气带着一丝落寞“所以这也注定寡人要一直往前走。” “往前走吧,王上。”王翦轻叹一声笑道“不要顾及以前的风景,也不要留恋过往的一切,您就一直往前走,一直往上走,按照您看到的一切,去带领这个王朝继续走。” 嬴政原本清亮的眸子突然迷茫起来,低头看着自己因为批阅过多奏报而长满老茧的双手“寡人真的要一直走下去?” 嬴政的语气中充满着质疑与茫然。 第一百一十三章 孤与将军,共天下! 第一百一十三章孤与将军,共天下! 以近不惑之年的嬴政,早已历经了世间磨练,不管是心性还是情感都磨砺的无比坚韧,要不然也无法掌控这样一个庞大且复杂的国家。 但是他此时露出的迷茫与无措,却像是一个刚毕业的大学生一样,对前途的迷茫,以及对过往的追忆,开始慢慢束缚他。 “当年年幼的王上在困苦无助的邯郸城中,都能带领老臣披荆斩棘,此时天下都以踏在脚下,您怎么能不继续往前走呢?”王翦沉声低喝道“不管是当年冒犯过王上的赵国世子聪,还是后来恩将仇报的燕太子丹,都已经证实了,只有您才有引领天下的资格。” 嬴政眸子猛然一颤,抬头直勾勾的看着王翦。 “不管是狼子野心祸乱的吕不韦,嫪毐之流,还是忘恩负义叛逃的桓齮,亦如昌平君,昌文君那些叛臣,他们都已经是王上这一路的风景了,不管王上过去对他们有多少失望,怨恨,这些人终究都是跟不上王上脚步的故人了。”王翦的声音虽然沙哑,但是却绵长柔和,仿佛一个给晚辈开解苦恼的长辈“而王上的路还很长呢,未来路上的一切,都是新人,属于王上的新人。” 王翦说完之后,嬴政怅然若失的神情变得越发黯淡起来。 跪伏在地上的赵从革也传出一声轻叹“陛下,老奴也已经跟不上陛下的脚步了。” 嬴政身子猛然一颤,原本只到眼角的赤红爬上了半个眼眶,压着声音低声道“詹事也不愿意随寡人继续走了?” “如果可以,老奴愿意陪着陛下千秋万载。”赵从革在没有得到嬴政的允许下,就擅自的坐了起来,沟壑纵深布满皱纹的脸上已经清泪流淌“只是老奴已经灯尽油枯,再也走不动了。” 王翦深深的看了眼赵从革,眼底原本一直暗藏的杀意此时也消失不见了。 “这就是寡人向前走的代价?”嬴政突然露出一个怪异的笑容,坐在桌案上看着面前一站一坐,他一直视为父为师的长辈,一时间竟然有一种像是被抛弃的孩童般无措。 “这不是王上的代价,是吾等寿数余孽的福泽有数,能够陪伴王上走到这里,老奴早已心满意足,即便到了下面面见烈祖烈宗,老奴也能够自豪的挺直腰板,说一句,老奴是亲眼看着王上将这支离破碎的天下,慢慢拼凑成一个秦字的。”赵从革脸上的神情也变得柔和起来,不再是一张死人般的脸。 “王上不必为吾等伤怀。”王翦轻笑道“若不是借着王上的福泽,我这等兵煞之辈,还有赵从革这种阴私之徒早就暴毙而亡了。” “大将军诅咒卑职就算了,为何还要诅咒自己。”赵从革不以为然的轻笑道“卑职定不如大将军戎马一生,刀光血影般澎湃,但是也算对王室小有贡献,既然大将军决意要为大秦戍守疆万载,那么卑职自当入王陵内继续侍奉大秦,毕竟忙活了一辈子,闲不下来。” “那倒是不错,以前我就说你,如果放弃你那些阴司肮脏之事,专心潜研兵法,未必在军功之下弱于我,至少不至于当年灭楚之时,让王上束手无策选了我去出征。”王翦笑吟吟的说道。 “卑职还是有自知之明的,灭楚之战除了大将军能够胜任之外,可能除非武安君在世了。”赵从革轻笑道。 “是啊,若是输了,我步了武安君后尘,若是赢了,我就继续回终南山潜修,赵詹事真的是好算盘。”王翦嗤笑道。 看着两人竟然已经在自己面前闲扯起来,嬴政原本低沉的心情渐渐恢复了一些,手指敲了敲桌案。 王翦和赵从革的谈笑声戛然而止。 “若不是大兄执意不愿意统领三军,寡人也不会听从詹事之计。”嬴政笑着说道“大兄什么都好,就是为人太过谦逊,万事都不愿意出头,让寡人头疼。” “王氏人为王上效劳已然是天大的恩赐了,如果再有功名加身,那就太贪了,王氏门规,第一条就是戒贪,而且自从他的两个弟弟在阙与一战战死之后,老五王乙年少就被望山委以重任派遣戍守赵国旧地,险些命丧匈奴之手后,他就越发的厌倦战争了。”王翦微微垂下眼睑,轻声道。 嬴政眯起眼“若是无大兄坐镇朝堂,恐怕要大乱。” “贲儿本身就愚鲁,王上又不是不知道,让他坐镇朝堂才会大乱,蒙恬蒙毅兄弟,随便拉出来一个都比他强,王上何愁之有?”王翦轻笑着摇摇头。 门外的蒙恬听后身子一僵,感到有两束沉重的目光落在他身上,让他低垂着头不敢抬起。 “朝中一直有传闻,寡人偏袒蒙氏,怠慢王氏。”嬴政收回看向蒙恬的目光,轻笑道。 “王上也说是传闻了。”王翦笑了笑,嘴角带着讥讽的笑意“王氏这些年与朝堂大氏都并无多少瓜葛,所以他们不清楚王氏与蒙氏关系也很正常,当年我还是一介步卒之时,就深受蒙鷔将军提携,我与蒙鷔将军乃是命换命的恩义,我们在战场上以血换血的岁月,又岂是那些只会躲在城墙内搅动风雨的卑劣之徒能够理解的? 我王翦从来不是什么正人君子,为战时,绝粮,下毒,离间,策反等毒计绝计无所不用,但是绝不会对身后同僚放出一支冷箭。” “大将军高风亮节。”赵从革轻笑道。 “离儿之事,确实是寡人失察,当时荆楚蛮地多出谋乱,大兄又出征在外,蒙毅远赴陇西平戎人余孽,蒙恬在齐地也没有回来,朝堂一片混乱都要朕亲力亲为,让冯氏钻了空子。”嬴政沉默了半晌,开口说道。 赵从革眼皮一跳,但是却没有说话。 因为他已经表明了自己的立场,下面的路,要嬴政自己往前走,所以任何决定,他都将不再主动参与。 “老臣从未对于王上有丝毫的疑虑,老臣只是为我那孙儿委屈。”王翦突然缓缓跪了下来,声音也变得沉稳。 “老师。”嬴政扶着王翦坐了起来“你这还不是在怪罪寡人?” “离儿出生那年,也是他两位叔叔战死那年,所以离儿出生,就被氏族人称之为不祥之人,但是在离儿前后,贲儿接连夭折了五个,所以即便如此,离儿依旧是王氏嫡系独苗。”王翦此时的脸上再也没有之前的风轻云淡,名将风范,尽管语气如此,但是表情已经完全是一个因为丧失爱孙悲痛万分的祖父模样。 嬴政紧抿着唇,目光却下意识的看向一边站起来如同雕塑的赵从革。 “离儿从小就聪慧,三岁便识字,五岁便能撰刻简单的文字给我写信,但是贲儿不喜欢打仗,也不愿意离儿继承他的衣钵,所以从小就将他当成一个普通山野孩子一样养,也不请先生教,就让他自己在乡下野。”王翦眼神渐渐涣散,嘴角洋溢着慈爱“所以离儿不像其他氏族大家的孩子,从小锦衣玉食,金缕玉衣,反而直到幼学之年,他依旧是素袍,泥潭打滚。” 说着说着,王翦莫名的老泪纵横起来“那时正是老臣受到王上重用之时,不是出征在外,就是在出征的路上,军报都来不及看,更不用说家书了,等到有一日我翻看私库中的家书时,发现已经足有千斤之重了,那年我以为王上攻克邯郸。” 嬴政低垂着头,抿着唇一言不发。 “老臣花了半月时间,从赵地一路看回咸阳,都是离儿给我写的信,您可知,信中离儿抱怨最多的不是没有金缕玉衣,锦衣玉食,而是父亲不让他习武,他从六岁就开始说,要像老臣一样,为大秦开疆扩土,保家卫国,从老臣手中接替,守护王上最坚固的帝国之盾。 王上可能不知道老臣是何等的开心,感觉后继有人了,不瞒您说,包括戍儿,贲儿,还有战死的老三老四,他们都是老臣从着,用棍棒打出来的军士,老臣多么想有一个,从小就励志当将军的子嗣啊。” “赵詹事,携赤凤令彻查冯氏,调查世子离失踪一案,阻拦,遮掩者,立斩无误!”嬴政猛然站起身,背对王翦发出一声低吼。 嬴政一声低吼之下,门外的蒙恬卢生等人纷纷身子一颤,低垂着不敢抬头,出了一身的冷汗。 赵从革紧锁着眉头,看了看嬴政的冷毅的侧脸,准备去后堂执行命令。 “王上且听我说完。”王翦出声制止“王氏一脉深受王上恩泽,但是依旧是罪孽兵煞缠身,所以吾等早就做好了诸多准备,尤其是我在终南山结识了一些闲云野鹤之徒,他们都说,离儿这一生命运多舛,只因身负王恩过重,但是王氏却无以为报,富贵压身必暴亡。” “贬御史大夫冯劫为庶,押后审查!”嬴政的声音多了一丝暴虐。 “王上,老臣要的并不是这些。”王翦轻笑着,摇摇头,擦了擦脸色的泪痕,声音沉稳且坦然“王氏注定是要为王上,流尽最后一滴血的。” 嬴政身子一僵,缓缓转过身,那双丹凤龙眸已经变得赤红起来,但是冷峻的脸上却透着漠然“如果离儿无恙,将迎娶公主嬴阴妧。” 赵从革猛然转头,伸出手想要制止,但是却没有开口,因为嬴政一只手已经按在了他的肩膀上。 “若是离儿真的不见了” “孤与将军,共天下!” 话音落,仿佛静止般,万物静籁,在场所有人,除了王翦与嬴政,都震惊的抬起头。 躲在屏风后面偷听的赵高下意识的捂住怀中胡亥的嘴,双眸中闪烁着一股无形的火焰,愈演愈烈。 第一百一十四章 血容于地,震慑九幽,肉还于民,祝王千秋! 第一百一十四章血容于地,震慑九幽,肉还于民,祝王千秋! 共天下。 三个字代表的意义不言而喻。 历史上做到这三个字的权臣极致并不少。 第一个就是伊尹,但是他却成为后来王权忌惮权臣的祸首,以至于华夏的政治权谋从上古时期,就开始用分权,离间来权衡政治,放大了当时上层阶级的猜忌与恶毒揣测之心。 所谓上行下效,也至使华夏的权谋之术经久不衰。 自从伊尹之后,不管是辅佐了周武王的吕尚,还是辅佐了齐桓公的管仲,即便他们掌握着与伊尹相同的nbn,依旧没有办法让君王对他们说出这句话。 孤与卿,共天下。 因为君王与臣子之间的秩序,早已经制定好了。 当君王说出这句话的时候,那么也代表着君臣之间的关系,正在慢慢变质。 也是一个对双方极为危险的警告。 汉朝之前阶级观念和伦理秩序还是比较为世人重视的,即便孔子说春秋无义战,但是依旧要比魏晋之后的秩序和观念更加重要。 汉宣帝虽然曾经说过“与我共治天下者,其惟良二千石乎。” 但是依旧是站在君王身份,对麾下臣子,给地方郡守的一个名义荣誉罢了,并非真的要与臣子共同治理天下,nbn依旧是掌握在王权手中。 有能力得到这句许诺的权臣,只有两个选择。 所以即便坐到了霍光那样的霸道权臣,依旧没有获得这句许诺,但是为了霍氏身后名,他也只能止步不前。 而同样权臣极致的王莽同样没有得到这句许诺,于是选择了篡位,走了另外一条道路。 直到了东晋时,共天下这个概念才真正的实现了。 王与马,共天下。 王翦的后裔子嗣琅琊王氏王导,在东晋时期,真正的坐到了与王权并驾齐驱,甚至实权超越了王权。 晋帝给王导的手诏总是用“惶恐言”、“顿首言”、“敬白”之类的语言,他还亲自驾临王导的府邸,礼敬王导的妻子。正月初一王导上朝时,成帝都要起立相迎。 这可能是历史上第一次王权第一次向实权妥协,但是并不是向某一位臣子,而是向一整个利益集团。 然后才有宋朝的与士大夫共天下。 但是从未来的千古一帝,始皇帝嬴政口中说出来的共天下。 是真情实感的邀请王翦与他共治天下。 或者说他愿意在嬴姓,赵氏之后,再添加一支王氏,将王氏正式纳入王室。 能够得到这句话,已经充分了王氏家族,在嬴政眼中的重量。 王翦想要的并不是逼着嬴政认怂。 没有人比他更了解嬴政的性格了,出生在赵国对秦国的怒火当中,以一个质子身份孤身在赵国受尽欺凌,母亲只是一介歌姬,身边也没有任何援助,只有当时还只是一个侍从的王翦。 嬴政的童年是身处绝对的黑暗当中,这段黑暗的岁月,也将他锤炼成极端的性格。 这个从小就深陷在血缘泥沼,却在十三岁的年纪,最叛逆的年纪成为一国之君,上有吕不韦压迫,下有王室非议,从他继位那天起,这些来自祖国内部的,被从小憧憬的秦国家人的恶毒让嬴政彻底变成了一个冷血的人。 王室,是这个世界上最冰冷的地方,并不是家。 所以嬴政是一个没有家的人。 一个没有家的人,不可能拥有普通人的感情,像是一把铁器,即便把它熔炼成铁水,但是最终依旧会冷却。 但是感情,反而是针对他唯一的武器。 因为王翦知道,在嬴政眼中,王氏早就是一个待宰的羔羊了,一旦统一天下,即便王氏所有人解甲归田,依旧难逃嬴政的屠刀。 因为嬴政绝对不会允许一丝一毫的潜在危险,出现在他的帝国当中。 所以王翦的最后一搏,就是此时就用这把武器,将嬴政死门刺穿。 这是能够让王氏存活下去的唯一方法。 很庆幸,他赌对了。 王翦脸上的悲伤渐渐褪去,嘴角的笑意也带着欣慰,跪在地上,恭恭敬敬的行了一个臣子大礼“天下对王氏无恩,但是王上却对王氏恩重如山。” 嬴政冷漠的表情微微恍惚了一下,皱起眉“老师到底要什么?” “当年灭楚,老臣向王上要了良田,金珠,宅院。”王翦笑着说道。 “寡人已经决意,大秦再无封侯裂土之赏。”嬴政声音微冷。 “王氏只有百户人,要裂土何用?”王翦大笑道“王上只需要将那少海之滨的埋骨地赏赐给老臣即可,若是王氏子孙有孝心,愿意为老臣守灵,也还望王上不要阻拦。” 赵从革瞳孔一缩,惊讶的看向王翦。 他竟然要将王氏拆分! 要知道,一旦王翦拆分王氏,那么现在权倾朝野的王氏一派,将会瞬间土崩瓦解,再也没有丝毫威势。 因为王氏一脉在朝堂上本身就是自成一派,没有党羽,一旦主家拆分,那么即便王绾一脉也孤立难支。 难道这老家伙,真的是来求和的? 嬴政目光深沉的看着王翦良久,最后眼眶泛红“准。” 王翦再次拜谢,缓缓起身“冯氏于国有功,当年若无冯亭后人内应,李牧也没有那么容易被离间,邯郸城也不会那么容易破城。” “寡人也记得当年在邯郸,曾受过冯氏接济。”嬴政露出一个有些阴鸷的笑容“但是离儿这件事情,寡人绝不姑息。” “离儿的公道,如果他还活着,自己会找回来的,若是遇难,也是恩深难负。”王翦笑呵呵的站起身“王氏起于微末,王氏的子孙也自当起于微末,我们不懂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的大道理,但是却相信,天理昭然。” “老师有离儿的消息?”嬴政心神一跳,语气凝重了几分。 王翦摇摇头“没有,我只是不希望王上因为孩子们的小事儿分神,毕竟天下即将一统,您要操心的还有很多,老臣已经快死了,不能再为王上分忧了,这件事情,就当是老臣为王上最后一次分忧吧。” 嬴政神情再次变幻,眼眸中闪烁着精光,最后沉默的点了点头,算是承了王翦的情。 冯氏是嬴政一手提拔起来的氏族,可以算的上的嬴政的家臣了,也是未来嬴政掌控朝野的主要的工具,若是因为王离这件事情,真的将冯氏抹杀,相当于自断一臂。 这个代价尽管大,但是嬴政依旧会做。 但是没想到,王翦会做出这个决定,一时间让他百感交集,原本已经冷漠冰冻的心,似乎溶解半分。 “王上为庆祝大将军回朝,已经下令咸阳城大宴三天,为大将军祈福。”赵从革幽涩的声音传来。 嬴政愿意欠下这个人情,但是赵从革却不愿意让嬴政欠下这个人情。 嬴政微微皱眉,有些不悦的看向赵从革。 王翦微微眯起眼,大声笑道“老臣这一辈子,一共得大王三次国宴大赏,一次灭魏,一次灭赵,一次灭楚,没想到在临死前还能蹭到这第四次的举国欢腾的国宴大赏,老臣不禁有些自得,自古为臣,谁能比老臣更得王上殊荣赏识?” “老师自谦了,这些都是您应得的。”嬴政柔声说道。 “但是这次确实受之有愧啊,没有任何功绩却得王上如此奖赏,在加上此时国内战事吃紧,冒然国宴铺张定会引起黎民非议。”王翦陈恳的说道“但是老臣又身无分发,家产早已都分发给了子嗣后裔,唯有门外那头老驴,算是还值点钱。” 嬴政微微一怔。 赵从革也紧皱着眉头,他闻到了王翦老谋深算的味道,但是却没有想到他能再出什么昏招,顿时有些紧张起来。 “老臣这只驴,虽然不是什么名贵品种,但是这些年随着老臣东奔西走,也算见识过大好河山,品尝过南北各地的粮食和瓜果,也算是一头与众不同的驴了,俗话说物以稀为贵,再加上这货糟蹋了王上不少珍草异花这头驴,估计是天下仅有吧。”王翦满脸认真的说道。 “老师所乘之坐骑,必然是天下仅有。”嬴政点头说道。 “老臣要去辽东继续为王上戍守边境,它估计走不动了,不如让它最后再为王上尽一份心力。”王翦露出笑容,对着嬴政拱了拱手,缓缓的向着殿外走去。 “老师!”嬴政眼皮一跳,出声阻止道。 “王上,且随大将军去吧。”赵从革突然想到什么,感叹道“大将军果然是大将军,老奴自愧不如。” 嬴政脸色阴沉的瞥了他一眼,跟着走到宫门前,看着王翦指挥着蒙恬去把那只已经糟蹋完花园的蠢驴拽了过来。 “殿前见血虽说不吉,但是王上就当此驴是老臣好了,血溶于地,震慑九幽,肉还于民,祝王千秋!”王翦佝偻高大的身子突然挺直了几分,风吹过他的麻衫猎猎作响,带着他傲气十足的不羁笑声。 当王翦抽出蒙恬腰间佩剑,宝剑劈开风,发出一声轻吟后,像是刀切豆腐一般,将驴头剁下之后,猩红的血喷涌而出后。 血液仿佛飞溅百米之外,将殿门之中的嬴政双眼遮掩,让他原本黑白分明的眼眸,被一片赤红遮掩了视线。 随着晚风带过来的血腥味,让嬴政浑身的血液都开始不受控制的狂躁奔腾起来,夕阳最烈的余晖将整片章台宫大殿的砖石都烧成一片血红之色,吞没了那头老驴喷涌而出,最终流入砖缝中的猩红。 王翦将手上的宝剑随手掷在地上,转身面对已经浑身僵直的嬴政,再一次俯下身子,三拜九叩。 每一叩,都像是战鼓之声,催促着嬴政的心跳。 当最后一叩结束后,王翦从地上站起来,没有等嬴政的那句平身,缓缓的走出章台宫。 每走一步,身形就佝偻一分,直到消失在偌大的宫门前,消失在所有人的视线当中。 嬴政怔怔的看着王翦的背影消失,恍惚间,仿佛回到了十七年前,似乎也是在这章台宫殿前,自己为他送行,出征阙与。 相似的场景,但是早已经物是人非。 但是嬴政耳边回荡着王翦最后的声音,却亦如当年。 “臣,告退了。” 只不过,这一次,嬴政知道,王翦是真的告退了,不会再回来了。 第一百一十五章 太上王的画像 第一百一十五章太上王的画像 哭,是一种很平常的宣泄情绪的表现。 但是却被人类文明慢慢赋予很多文化定义。 懦弱,是哭泣最直接的标签之一。 什么人都可以懦弱,但是君王不可以,因为肩负着整个天下都开始懦弱了,那么这个天下会变成什么样呢? 所以没人敢说君王在哭,也没有人敢认为君王在哭。 所以卢生,韩终在发现嬴政在看着王翦消失的方向流泪时,就恨不得自己现在是个瞎子。 好死不死的,他们是距离嬴政最近的两个人。 本来还惊叹于王翦一个百岁人瑞依旧有如此神力,还能干出在殿前斩驴这么热血的事情,让他们都变得热血起来了。 但是发现了嬴政在哭的时候,他们俩瞬间就凉了,连大气都不敢喘,暗自祈祷着嬴政不会为了掩人耳目把他们俩顺手给灭口了。 嬴政在流泪,根本没有人敢打扰。 不过好在,嬴政可能是迎风流泪,时间并不长,让所有人如释重负的冰冷声音传了出来“将大将军斩杀的驴收好,侍奉祖庙。” 从声音中,听不出嬴政丝毫的异样。 卢生和韩终长出一口气,想要赶紧下去给蒙恬打下手,离嬴政远一点。 “两位仙师且慢。”赵从革阴森的声音叫住了两人。 卢生身子一僵,和韩终交换了下眼神,转头对着赵从革欠身道“詹事有何吩咐?” “这驴应该有什么说法吧。”赵从革的眼眸中闪烁着冷芒。 卢生瞬间会意,用眼神开始于韩终疯狂交流起来,最后微微一笑说道“相传归山有兽焉,其状如羊而四角,马尾而有距,其名曰n。为大鲧坐骑,祝融诛杀大鲧时,护主以四角破祝融,祝融以阳精之火焚烧,身死却皮存,最终化为驴,因此驴皮为滋补圣物,因为身具阳精和神兽之体,的忠义更是继承在了驴身上,所以大将军既然血容于地,震慑九幽,肉还于民,祝王千秋。那么就应该侍奉驴首于祖庙,四蹄足震慑皇城,烹驴肉赏万民,以护佑王上千秋万载。” 听完卢生的话之后,赵从革脸上露出满意的神色,转身对着还有些发呆的嬴政说道“大将军既然为抱君恩,王上就应该遵从大将军之意,陛下大宴三天以贺大将军,而且大将军章台杀驴以表忠贞,实乃百官黎民楷模,彰以王上恩德,王上莫要辜负大将军一番好意,而且也是一出君贤臣忠的美谈,王上觉得如何?” 嬴政目光微冷的瞥了眼赵从革,点点头表示允许。 赵从革领命准备带着卢生和韩终去准备。 “卢君随寡人进来问话。”嬴政叫住卢生。 卢生跟着嬴政进入大殿,躬身站在门口。 嬴政坐在席位上喝了口水,开口问道“少海之滨到底是什么地方?” “当年微臣就是在少海之滨得遇羡门高誓传承,虽然羡门五神山都以隐没nn,但是每隔百年还是会有高誓下凡,这一次的高誓,就是在少海之滨。”卢生恭声答道。 “王氏祖祠真的在那边?据真所知,王氏应该传承与姬太子晋后裔,应该是中原之脉,为何祖祠在辽东蛮荒之地?”嬴政目光灼灼的盯着卢生。 “这个为臣也不知,是卦象所显。”卢生诚声道“不过王氏应该比太子晋更加久远,应该能追溯到夏朝时期,而且太子晋之所以改姓王,是当初得羡门传承,驾鹤飞升后才传下的姓氏,所以很有可能祖祠是卦象中更加久远的王氏。” 嬴政眉头紧锁,眯起眼还是有些怀疑的打量着卢生“你应该知道,刚才那一席话,若是大将军要求我将辽东分封于他,会是什么后果?” “微臣不知,微臣只是为陛下算卦炼丹,其他的一概不知。”卢生面不改色的回答。 嬴政满意的点点头“这样很好,至于你教唆十的事情,寡人也既往不咎,就当是你的小聪明,不过你要知道,寡人最不喜欢的就是小聪明,下不为例。” 卢生连忙跪在地上“谢王上隆恩。” “终南山中的冥清道是什么?你的同门?”嬴政拿起专案上的玉玺把玩着。 “回禀陛下,冥清道乃是传承另外羡门传承,倒是与方仙道有些渊源,冥清道主要修的是来世,并非长生,而且手段阴毒。”卢生恭声道。 “哦?来世?”嬴政瞳孔一缩“倒是第一次听说,什么叫来世?” “微臣也只是听闻。”卢生说道“冥清道认为人三魂七魄可分离,n得道后可使魂魄离体,寻找适合的命格,然后夺舍,他们将这些手段叫做来世。” “如此阴损?”嬴政微微挑眉“不怕天谴?” “额,这些微臣就不得而知了,不过冥清道确实已经绝迹近百年了,没想到还有传承。”卢生笑了笑。 “出去吧,让蒙恬送大将军。”嬴政挥了挥手,赶走卢生,冲着后堂喊道“赵高,带十出来。” 不一会儿,带着胡亥的赵高就从后堂走了过来,跪在嬴政身前。 “你也下去帮詹事忙吧。”嬴政赶走了赵高后,对着却却诺诺的胡亥招招手。 胡亥犹豫了一下,小跑着到嬴政面前,糯声道“父王。” “为何叫大将军为大父?”嬴政脸上带着笑容,开口问道。 “儿臣,也不知道。”胡亥有些怯弱的缩了缩肩膀“就是看到了大将军晃了下神,就脱口而出了。” “大将军很像太上王?”嬴政笑着摸了摸他的头。 胡亥认真的点点头“跟父王在书房的那副画像上简直十分神似。” 嬴政微微一怔,想起那副自己画的画像,抿起唇。 其实他对自己的父王,嬴异人并没有太大的印象,因为他还没出生的那天,嬴异人就抛下了还在怀孕中的赵姬,趁着秦将王齮围攻邯郸,跟着吕不韦跑回了秦国。 而且回国之后的嬴异人,似乎并没有记起他这个还没有出生的儿子。 刚刚出生的嬴政,就替代整个秦国承受着赵国的怒火,一直到九岁的时候,嬴异人当上了太子,吕不韦才力排众议将赵姬与嬴政接回秦国。 受尽屈辱残喘多年的嬴政以为终于能够脱离那个地狱般的地方,以为能够享受到父王的庇佑,但是没想到回国那天,迎接的只有嬴异人那张冷漠又苍白的脸。 直到嬴异人驾崩,嬴政见这位父王的次数,一双手就能数的清,对话的次数更是屈指可数。 其中时间最长的一次,父子二人相处最长的一次,就是在嬴异人的葬礼上,嬴政作为太子继承人,负责主持仪式。 所以嬴政对嬴异人没有任何感情,甚至没有丝毫印象。 但是想起那幅画,嬴政嘴角的笑容越发柔软“你是什么时候看到那幅画的?我记得我好像是锁起来的?” “唔”胡亥有些怯弱的欲言又止。 “说,父王不会怪罪你的。”嬴政柔声笑道,拍了拍胡亥的头。 “其实,其实是有次我贪玩躲在书房睡着了,醒来后看到父王在画那幅画,在灯火摇曳中,我陪着父王,看了很久,所以儿臣猜测,那应该是太上王吧。”胡亥抿着小嘴,似乎有些落寞又不安“因为,父王当时看画的样子,跟儿臣看您画像时的样子一样。” 嬴政莫名的心头一颤,生平第一次把胡亥抱在怀中。 胡亥有些肥硕的身子瞬间变得像是铁块儿般僵硬,震惊的连呼吸都凝固了。 他从来没有想过,父王会抱自己。 巨大的震撼和幸福让这个岁的孩子忍不住发出幼兽般的呜咽。 嬴政抱着胡亥,儿子的眼泪很快就打湿了他常服的领口,嘴角动了动,最后还没有说出安慰的话,只是轻轻的发出一声叹息。 嬴政那幅画,画的确实是太上王,只不过,是嬴政脑海中的太上王,那个陪着他度过最痛苦,最难熬的那段黑暗岁月,总是会在危险时将他揽入怀中的太上王。 嬴政永远忘不了那个太上王怀抱带来的温暖和安全感。 但是嬴政知道,自己早已经在这些年中,将那位太上王渐渐遗忘,直到今日被胡亥提起才响起。 原来,自己曾经是多么信任和依赖那个人。 嬴政的目光随着外面灯笼照应下,大树被风吹动的影子摇曳着,目光却越发的坚毅起来。 第一百一十六章 公子扶苏 第一百一十六章公子扶苏 皇宫太大了,王翦太老了。 走出章台宫门后,已经让他的气息不畅了。 在加上之前与嬴政赵从革博弈耗费了大量心神,还斩杀了一头驴,让这个老人可谓是身心俱疲了。 于是刚出章台宫门,王翦就倚着宫门前两只巨大的护门神兽石雕坐下休息。 因为他知道,等下肯定会有人来送他出宫。 果然不一会儿,嬴政之前乘坐的那辆天子辇驾就停在了王翦身前,蒙恬从车上跳下来,有些紧张的蹲在王翦身边“大将军?” 王度记记载:“天子驾六,诸侯驾五,卿驾四,大夫三,士二,庶人一。” “无碍,我们走吧,看这天,恐怕要下雨。”王翦捂着嘴清咳了几声,在蒙恬的搀扶下上了马车,还不忘叮嘱蒙恬将六马放一匹回章台宫。 蒙恬驾驶着马车走出咸阳宫门时,目光被躲在路边一个身材颀长的白袍少年吸引,驾车拦在白袍少年身前。 蒙恬皱眉看着白袍少年,压低声音说道“扶苏公子,不是让您在家中等消息嘛。” “老师,我只是有些担心。”扶苏脸上露出一抹尴尬,轻拂衣襟正了下衣冠,恭恭敬敬的对着马车行礼道“扶苏见过大将军,为大将军贺福。” 扶苏的声音很好听,而且中气十足,有一种让人如沐春风的感觉,一听就知道是一个坦荡君子。 王翦轻轻叹了口气,掀开帘子,看着扶苏。 一身形制简易的白袍没有丝毫花哨,头发梳理的一丝不苟,被一只木簪固定,除了腰间有一方印和一只玉佩之外,浑身上下没有任何装饰,这样一个清丽少年,根本看不出这是大秦尊贵的王长子。 但是尽管装扮朴素,依旧遮掩不了他身上的贵气,扶苏不但继承了嬴政英俊的容貌,还继承了她母亲身上的温婉,让这个少年人本来有些硬挺的五官,多了几分柔和,不像他父王那般生人勿进,反而十分具有亲和感。 而且可能是师从儒家的关系,他身上也没有大秦法家的那种凶戾之气,反而举手投足间满满的浩然之气,却与大秦有些格格不入。 这是王翦对于扶苏的印象。 “老臣王翦,见过扶苏公子。”王翦作势要起身下车请安。 扶苏快一步到驾车前,轻声道“大将军不必多礼,扶苏只是作为晚辈来替小离尽一份心意。” 王翦深深的看了眼扶苏,笑着点点头“多谢公子还记得老臣那个禺孙。” 扶苏白净的脸上闪过一丝愧疚之色,咬着牙问道“父王可曾给大将军一个答复?” “公子。”蒙恬微微皱眉,低声呵止道。 “老师,我已经忍了这么多天了,今日一定要一个交代。”扶苏眼中闪烁着真挚,配上他的表情,显得呆板的可爱。 王翦笑着摆摆手“老臣替离儿谢过公子挂记之恩了,不过这件事情不敢劳烦王上,跟无需劳烦公子。” 扶苏微微一怔,刚要张嘴,就被蒙恬制止了。 “公子,大将军身体有些不适,晚些说。”蒙恬对着扶苏使了个眼色。 扶苏回过神,连忙恭声道“是我冒失了,大将军请好生安养,小离的事情,我一定给王家一个交代,不姑息任何一个奸恶之徒!” 王翦深深的看了眼扶苏,笑着点点头“多谢公子美意了,不过王氏的事情,还是王氏自己解决,不敢劳烦公子。” 说完蒙恬对官道两班的甲士骑兵打了个手势,二十位凶悍的甲士骑兵在前开道,左右陆续几十位骑兵护卫。 扶苏皱着眉,满脸疑惑的看着马车队伍消失在官道上。 “扶苏公子与王上长得很像。”王翦对着驾车的蒙恬说道。 “是啊,与年轻时的王上,简直一模一样。”蒙恬也笑道。 “但是却也完全不一样。”王翦意味深长的说道。 蒙恬微微一怔。 “扶苏公子应该很不得王上看重吧,即便是王长子的身份。”王翦说道。 蒙恬再次一怔“是大兄跟您说的?” “朝中之事,从来不入终南山。”王翦笑道“扶苏公子是王上最讨厌的那种类型。” “啊?”蒙恬一惊。 “仁厚,重情,意气还有谦卑,这是王上最讨厌的四样东西,偏偏扶苏公子身上都有。”王翦轻叹了一声“如果你真的认定他了,就要提醒他,不要在这几个方面,触怒王上。” “大秦疲乏重压几百年,民不聊生,食不果腹,需要有一位仁君休养生息。”蒙恬沉声说道。 “你还是没有分清,天下到底是谁的天下。”王翦轻叹了口气“早就说你不适合混迹朝堂,你非要涉入泥潭之中,还想成为辅嫡大臣。” 蒙恬抿了抿唇“请老师赐教。” “王上其实是这个世上最仁慈的君王了。”王翦突然笑道“抛开那些本来就要n的逆臣贼子,王上将会是千百年以后,唯一一位不将功臣斩尽杀绝的君王了。” 蒙恬莫名的身体一寒。 “王上注定是要开创一个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千秋盛世,在这个盛世中,之前所有朝代的经验,都变成了鸡肋,所以不要用你从书上学来的那些东西,来侍奉王上。”王翦语重心长的说道。 蒙恬驾着车沉默不语,却慢慢放缓了车速。 “墨翟称过百国春秋后,著成墨子,孔子周游列国,阅遍诸国史书,而写春秋,晋国之乘、郑国之志、楚国之梼杌、鲁国之左传更是记下华夏千秋事,但是你想一下,这些人,哪个有伊尹周公旦管仲的辅国之功?而这些君王,又有达到了王上的功绩?”王翦沉声问道。 蒙恬眉头紧锁,脸上越发的阴沉。 “长平一战,世人都笑赵括纸上谈兵,但是又有几人愿意真正的去分析一下当时长平一战的实际情况?赵括不是输在了纸上谈兵,而是输在了他面对的是白起。”王翦声音变得有些轻缓起来“白起的用兵之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因为白起当时只杀人,不攻城。这样的用兵之术,书上没有,所以赵括才会束手无策,但是赵括确实是个兵法天才,尽管找不到先例破局,但是他已经意识到了白起的目的,就是消耗歼灭,而当时赵国主力都在廉颇手中,廉颇一心以为只要用自己擅长的守城之术,就能慢慢与白起消耗抗衡,但是廉颇算不好赵国当时的国力后勤,根本不足以支撑他与白起对峙,赵括强行换下廉颇,主动出击决一死战,其实并不是纸上谈兵的昏招,而是这场战争必然的结果。” “大将军的意思是,很多事情,都已经是必然注定了结果的?”蒙恬沉声问道,下意识的攥紧手中的缰绳。 “结果不是必然的,但是却能看到。”王翦语气深沉的说道“在你看到的结果上,制定计划,或许就能够改变结果。” “您已经看出了,扶苏公子难继大统?”蒙恬脸色有些发白。 “如果扶苏公子一直都是这个样子,那么不让他继承,就是王上对大秦天下的一种仁慈。”王翦轻声叹息“你永远要记得,自己是个臣子,你看到的极限,就是臣子能看到的东西,而天下的极限,是只有君王才能看到的,臣子所谓的仁君,可能在某些方面,对于天下来说,是一位暴君,反之亦然。” 一阵带着水汽的晚风吹过,蒙恬下意识的打了个冷颤,有一种彻骨的寒冷让他浑身的血液都凝固了。 天空中一道惊雷炸响,照亮了瞬间的天地,蒙恬猛然回过神,皱眉催动了马车。 “看吧,就说要下雨了。”王翦带着笑意的声音传来。 “大将军,明察秋毫。”蒙恬深吸一口气,语气复杂的笑道。 东城的惊雷自然也惊到了城西的冯氏门庭。 冯劫手中的竹简被这一声惊雷震落,同时从椅子上跳了起来,发出一声惊叫。 “家主。”门口伺候的冯氏门口,推门而入,看着脸色苍白,神情惊慌的冯劫。 “还没有消息?”冯劫缓了口气,身子有些发软的坐回椅子上。 门客弯腰捡起散落的竹简“大将军已经入宫三个时辰了,听闻,一直没有从章台宫出来,宫中也没有任何异样。” 冯劫揉着有些发胀的太阳穴紧皱着眉头“不知道为什么,有一种莫名的不安,那个老家伙,不会真能胁迫王上吧。” “家主不必担忧。”门客微微一笑“王氏功高震主,王上定不会容于他,而冯氏为王上臂膀,再说王离一事也是王上默许。” 冯劫叹了口气“李斯也没有消息?” “廷尉大人离开府邸回到府上之后,似乎有些抱恙,一直在房中。”门客低声说道。 “盯紧他。”冯劫紧锁着眉头,咬着牙恨声道“要不是他优柔寡断,早就应该延缓给王贲的粮草供应,逼着王贲早日出战,若是失利最好,王氏彻底除名,若是战胜,以王贲的怂懦以定然不敢追究,偏偏拖到了这个老不死的出山了,老而不死是为贼!谁知道这个老家伙会不会老糊涂,做出点什么疯狂之举!” 门口看着冯劫阴鸷的表情,闭上了嘴不再多说。 就在这事儿,庭外传来一阵骚动声,紧接着一个浑身被雨水打湿的侍从闯了进来“回禀家主,大将军半刻前出宫了!驾车的是郎中令蒙恬,而且在门口还被公子扶苏拦住了。” 冯劫听后呼吸一滞“宫内消息呢?卫尉府有没有动静?” “额,王宫诸部,除了少府拨放钱粮用于宴请全城之外,其他的都没有丝毫风声。”侍从回禀道“不过太仆赵高似乎派遣宦官到各个大臣家中,送了一块御赐的驴肉。” “驴肉?”冯劫脸色又变得青白起来,感觉有点心肌梗塞“御赐?怎么回事?” “好像是,大将军在章台宫杀了他骑的那头驴,以报王上赐宴之恩。”侍从有些不确定的说道。 “一头老驴?换赐国国宴之恩?”冯劫瞳孔一缩,沉声喝道。 因为他感觉侍从似乎在愚弄他。 “去,将城内所有的驴都买下来,送入少府当中,就说是冯氏愿意为王上分忧。”这时门外传来冯去疾的沉稳的声音。 “大兄?”冯劫皱起眉,不解的看着一身青衫的冯去疾。 “不论什么价格,都买下来。”冯去疾拍了拍门客的肩膀吩咐道。 门客和侍从退下之后,冯去疾坐在冯劫对面,嘴角带着一丝嘲弄的“王氏,废了。” 冯劫眸子一喜“大兄何出此言?” “连那老不死的亲自出马都没办法打动王上,王氏不是废了是什么?”冯去疾轻嗤一声“现在只要我们忠心耿耿的侍奉王上就可以了,记住,在朝堂上,不管王上说什么,咱们都要无条件赞同。” 冯劫闻言大喜,看着外面愈下愈烈的大雨,嘴角也露出一抹冷笑“王氏一去,这朝堂之上还有谁是我冯氏敌手?” 第一百一十七章 辽东的大雨 第一百一十七章辽东的大雨 当入秋后的第一场秋雨来临之时,秋收就基本上已经宣告结束了。 王诩站在宫殿二层的阳台上,看着因为雨势过大而像是笼罩在烟雾朦胧般的毫都城,仿佛闻到了空气中一股腐朽的泥土腥味。 那是雨水打湿戎菽,然后雨水包裹着果实一起深陷泥泞中,产生的味道。 也不知道这近半个多月,依靠着镰刀的作用,纍城那边的粮食到底收割了多少。 “大帝,潮气重,小心风寒入体。”墨怜将一件鹿皮裘衣披在王诩身上,柔声说道。 “睡醒了?”王诩转头看着墨怜还有些惺忪睡眼,伸手摸了摸她还有些湿气的长发。 这些天由于用镰刀从纍城换取了大量的粮食,那些积粮都是由她带着人,没日没夜的消毒和挑选。 这是饿怕了留下的后遗症,一下子来了这么多正经的粮食,让墨怜十分紧张,生怕糟蹋了,非要自己亲力亲为,王诩无意中听见翟仇提起她这些天都泡在戎菽山中,不眠不休顾不上休息后。 只能亲自过去把她抓回来,让她好好的睡一觉。 毕竟粮食在那儿,又不会张腿跑了。 墨怜有些不好意思的缩了缩肩膀,糯声道“睡醒了,大帝饿了吗?我去给您做豆腐吃啊。” 看着墨怜小脸上洋溢的笑容,王诩嘴角抽搐了一下,最终没有忍心拒绝,看着她欢快的去厨房准备饭食。 尤其是墨怜觉得之前大家吃了太多肉食,对身体不太好,需要吃点粮食,于是不只是王诩,举国上下所有人的三餐都变成了豆子。 戎菽就是大豆,为了避免国人吃太多炒豆子,水煮豆子肠胃不适,王诩就把制作豆腐和豆浆,还有豆干等豆制品的方法交给墨怜。 毕竟走到哪儿都能听到有人放屁,是一种很尴尬的事情。 墨怜拿到这么多豆子的制作方式后如获至宝,突然多出来这么多丰富的食材让她十分开心,于是王诩一天三顿饭,都是各种豆腐,尤其是小葱拌豆腐。 虽然确实下饭,但是一天三顿,还是让人有点反胃的。 不过王诩也不忍打消她的积极性,就当这段时间清理肠胃了。 一只浑身羽毛油光发亮的金色大鹅,像是企鹅一样摇摇晃晃的从楼梯上爬上来,在王诩腿边蹭了蹭,然后又跳上了桌子,开始啄起桌子上的盐焗黄豆。 金雕现在已经彻底从飞禽变成了一直走兽了,丝毫没有天空霸主的神俊了,即便身上的羽毛越发的金亮,有时候在阳光下或者灯光下像是金子一般耀眼。 但是配上它肥硕的身子却十分搞笑,就像是一直长了金毛的企鹅。 只能说人类驯养动物的可怕之处,就在于可以慢慢让物种都开始变异,最开始王诩怕金雕乱飞被野鸟伤害,把它拴在身边。 后来金雕交给墨怜养之后,更是被宠的不行,不但不需要飞,甚至都不需要走,走到哪儿都有人抱着,每天除了吃就是睡,刚开始的时候还负责抚养一下小黑虎和小白虎,现在两只小家伙都长大了,它管不了了,彻底就放飞自我,变成一只肥鸟了。 王诩有点担心,这货再这么胖下去,它可能会成为第一只因为三高肥胖症得糖尿病而死的老鹰。 简直是太丢它们老鹰一族的脸了。 王诩暗下决心,只要将纍城攻克,确保周边安全后,一定要让金雕好好的减肥,恢复一下往日的雄风。 似乎察觉到王诩眼神的异样,金雕从自己脖子上堆积多了肥肉而变成多层下巴费力的伸出来,歪头打量着王诩,然后继续吃。 “大帝,仇禾传来的消息。”楼下传来翟仇略微沙哑的报告声,打乱了王诩的发呆。 翟仇现在虽然依旧干瘦,但是比之前骷髅模样强很多了,身穿王诩帮他设计的锻炼体能的轻铠,陪着脸上带着的那个金色面罩,让他显得没有那么面目狰狞,反而多了几分神秘感。 至少看上去渐渐的变的像是正常人了。 “刚来的?”王诩下了楼,看了眼翟仇,接过递上来的绢书。 “因为突然暴雨,可能延误了半个时辰作用。”翟仇说道,然后抽出腰间的麻布,蹲在地上把地板上的印子擦干净。 王诩看了眼仇禾的军报,又在已经做好的沙盘上做了个推算,然后拿出一份地图做好标注递给了,擦完地又开始擦桌子,擦竹简像是个家政工人一样的翟仇“这个带给大良造,然后这段时间让沚戛军配合他们,争取不打草惊蛇的把慕容竭和白狄部的人一打尽。” “行动开始了?”翟仇藏在金色面罩中的双眸闪过一丝狂热和兴奋。 “仇禾说,昨天开始,白狄部已经有几个小家族因为奴隶和粮食发生了冲突,纍城一时间粮价太低,引起了不小的连锁反应。”王诩笑了笑“估计过不久,慕容竭就会煽动白狄部的人去攻打林胡部了。” 在秋雨没来之前,纍城这段时间难得的热闹了起来,每天都有大量的奴隶运输着粮食,在城内外进进出出,为了保证纍城的秩序,连王宫中的侍卫都被派遣了出来。 当然也有络绎不绝的各种铁器被运输进纍城当中。 当纍城内的那些白狄部家族发现那些无用廉价的奴隶真的可以换到重要的铁器后,就像是捡到大便宜一样,开始疯狂的与仇禾和朱家交易。 但是由于铁器数量有限,为了先得到这些重要的工具,各大家族也开始各出奇招,有降价的,有行贿的,还有试图明抢的。 不过明抢的被慕容竭和周氏的人恨恨的教训了一番。 纍城十几万的奴隶,在这些天中,基本上全都被卖走了,原本乱糟糟的城外,也似乎变得清净许多。 但是虽然奴隶少了,但是收割粮食的效率和速度却大大提高了,所有人都在感叹镰刀的方便,原本十几万人都收割不完的东西,如今几万人就能轻松收割,这笔账他们还是很会算的。 以后只要养很少一部分奴隶,就能换来更多的收成,于是他们对林胡部的朱家和仇禾充满了好感,与贪婪。 但是周氏和慕容竭却在算着另外一笔账。 除了明面上的这些铁器之外,朱家和仇禾还给他们提供了额外的铁器,多是以武器为主。 于是在他们手下迅速多了能够装备千人的军备。 周氏将这些装备武装了一下自己的私军,一千多装备齐全的正规军,加上两千奴军,这目前在纍城是一支最为强大的武装队伍。 慕容竭那边虽然没有扩充军队,但是一千五百千带甲的东胡狼骑,也算是将实力上升一个阶级了。 于是慕容竭这些天跟周氏桑氏之间的气氛也变得微妙了许多。 当这场秋雨不期而至的降临后,将纍城周边还有两层来不及收割的戎菽冲刷入大地之后,这种气氛,也被冲刷掉了表面上的微妙。 终于有个家族拒绝了慕容竭征召他们家女儿入宫的请求,并且与慕容竭的侍卫发生了冲突,造成了近百人的伤亡之后,在王宫中,举行了慕容竭到来之后,最正式的一次会议。 白狄部所有有权势的家族都派了代表上朝,慕容竭仅剩的一千多骑兵与白狄部的一千多守备军僵持在宫殿之外,宫墙之外,还有各大家族林林总总近三千多人的奴军待命。 整个王宫都沉浸在凝重的氛围内。 仇禾站在纍城最高的一座楼阁中,眺望朦胧在暴雨当中肃杀一片的王宫,嘴角带着笑意。 “希望周氏能够硬气点,最好先跟慕容竭的人打一场,消磨一下双方的兵力。”朱家坐在茶几边泡茶,桌子上摆着盐焗大豆,还有豆腐干。 “难,慕容竭是一个识大体,能伸能缩的男人。”仇禾有些遗憾的摇头道。 “那叫能伸能屈。”朱家轻笑着发了个白眼。 “要是这场雨再晚两天就好了,到时候一定能让他们多死点人。”仇禾叹了口气,坐到朱家对面,往嘴里扔了个盐焗大豆,脸上露出迷醉的表情“真是珍馐美食啊,全赖大帝恩赏。” 朱家瞥了眼仇禾谄媚的表情,轻笑着摇摇头“等事成之后,帝君还有更大的恩赏吧。” “帝君答应过,北击东胡时,我与翟仇同行。”仇禾笑弯的眼睛中闪烁着兴奋。 “好好的不愿意在城内安生,非要去战场取死,真不知道你怎么想的。”朱家无奈的摇摇头“你不适合战场。” “我当然知道。”仇禾轻笑道,然后又意味深长的敲了敲桌子“但是我更不适合留在城中,不是嘛?” 朱家微微挑眉,饶有兴致的打量着仇禾,点点头“理论上是这样的。” “嗯?”仇禾微微一怔。 “慢慢你就会知道了。”朱家著作高深的抿了口茶,看向外面暴雨生烟的震撼景象,感叹道“这辽东的雨,还真是大啊。” 第一百一十八章 投名状 第一百一十章投名状 北方地区主要是温带季风气候。 气候特点是一年四季分明,夏季温热多雨,冬季寒冷干燥,入秋后却因为夏季的影响,季风为东南风,从海洋吹响大陆,带来暖湿气流,容易形成降水,所以北方入秋后很容易产生大暴雨现象。 此时河水暴涨,河流易泛滥成灾。 纍城就是依靠着一条叫做大汤河的河流建立的,这条河流算是纍城的母亲河,不但提供了城市用水,更是提供了耕种用水,滋润了纍城周边的土地,才让纍城如此肥沃。 但是每到入秋暴雨后,这条河就会变得暴虐起来,最严重的时候水患甚至会弥漫整个纍城,淹没周边的田地。 所以秋雨来临后,来不及收割的粮食就会被洪水和雨水反哺给大地,而纍城内也会遭殃,因为一旦发水,外面奴隶们居住的痕迹,就会被冲进城内,让整个城市变得污浊不堪。 洪水退去后,整个城市都笼罩在难闻的气味中。 昨天晚上仇禾期待的王宫大战没有上演。 慕容竭的侍卫和白狄部的军队在暴雨中对峙了两个时辰,里面的大人物们商谈了两个时辰,最终似乎达成了共识。 没有好戏,仇禾就显得意兴阑珊,所以就跟朱家早早的回去睡觉了,慕容竭和白狄部双方具体是达成了什么共识,仇禾并不感兴趣,因为就算他不打听,周宽也会主动来告诉他的。 天可能刚刚亮不久,仇禾就被周宽叫了起来。 周宽满脸憔悴,但是神情异常兴奋的坐在床榻边把仇禾说道“贤侄,起来了嘛?” 仇禾嘴角抽搐了一下,揉了揉眼睛,坐起身笑道“醒了醒了,巫祝大人今天起得好早啊。” 表面满脸笑容,心中却在骂娘。 老子醒没醒你看不出来? “不是刚起,是没睡。”周宽咧嘴笑的露出一口发黄的老牙,笑的让人难受“昨日慕容竭惹了众怒,兵引王宫之事贤侄应该听说了吧。” “这么大的事情,自然知道,不过晚辈一个外人,也不好多过问。”仇禾笑着说道。 “贤侄真的不知道?”周宽打量着仇禾,压低声音“肥氏叛变白狄部,投奔林胡部了,是朱家所惑。” 仇禾闻言露出震惊的表情,因为过于震惊,惊呼声都有些劈了“什么?!” 看着仇禾的表情,周宽心中最后一丝戒心也放下了“肥氏为白狄部第三大家族,当初中山国灭后,中山王室带着我们几部投奔燕国,最后就是被肥氏收留,肥氏迫于燕国压力,禅让了王位,这些年积压的怨念,终于暴露出来了。” “肥氏不一直都忠心耿耿的效忠白狄部嘛?怎么可能突然叛变,而且朱家又有什么权利接受他们?”仇禾涨红着小脸满脸愤怒“难道他要篡位不成?!” “恐怕还真是。”周宽故作愁苦的说道“看来贤侄在林胡部,确实被排挤的不轻啊。” 仇禾神情一滞,面露尴尬的笑了笑。 “不过仇氏在林胡部的威望应该还是在的,毕竟你们仇氏才是帮助林胡部建立的功臣。”周宽诚声道“对吧。” “但是nbn都掌握在朱家手中,我在林胡部说话并没有分量。”仇禾委屈的都快哭了出来。 “实不瞒贤侄,老夫就有话直说,林胡王待你如何?”周宽认真的问道。 仇禾微微一怔“巫祝大人是什么意思?” “当年林胡王慕容恪一穷二白,来我白狄部求收留,当年没人看得起他,是你祖父心软,收留了他,后来他崭露头角,又是你祖父出面担保,让白狄王借兵,才有了他现在的林胡部,但是现在他对你们仇氏又如何?”周宽满脸愤慨的说道“若是没有那么仇氏,他慕容恪早就葬身兽腹了。” 仇禾笑容僵硬,并不答话。 周宽瞄了眼仇禾的神情,有些不自然的轻咳一声“我知道,你父一定跟你说过当年白狄部王位之争,以及你仇氏被牵连沦为奴隶,被慕容恪救下之事。” 仇禾低垂着头,咬着唇不说话。 “但是贤侄啊,有些真相,即便是你父亲也不太清楚。”周宽深深的叹息了一声,拍了拍仇禾的肩膀说道“当年中山国灭,一共三氏逃了出来,投奔燕国,王族翟氏,还有我们周氏与桑氏,燕王将我们安排到了这里,并且协助翟氏逼迫肥氏禅让了王位,肥城改为纍城,翟,桑,周,肥为四大氏族,后来东胡势大,我们纍城就成了东胡的领地,再后来秦开与你先祖驱逐了东胡,但是你们仇氏却被遗弃了,最终只能投奔到我们纍城,于是就有了翟,桑,周,肥,仇五大氏族,我们能够组成白狄部融入东胡联盟,你们仇氏功不可没,所以我们对你们仇氏也十分敬重,只不过后来桑氏篡位,你们仇氏站错了队,与翟氏同时遭了秧。” 仇禾看着周宽满脸惆怅的讲述这段历史,脸上丝毫没有因为协助桑氏篡位后,为人臣的愧疚感,不禁感叹这个老家伙的厚脸皮。 “你们仇氏,本来也是一个赫赫大族的,只恨当时桑氏狼子野心,手掌nbn,逼迫我们协助他篡位做出此等不忠之事,当时你祖父是唯一高洁之辈,当着众人面痛斥桑氏篡位,但是很遗憾,老先生被桑洋那个狗贼恼羞成怒一箭射死。”周宽似乎说道了动情处,竟然挤出了两滴眼泪。 仇禾眨了眨眼,心想桑洋虽然是篡位者,但是也是你们周氏的君主吧,就这么骂人家君主狗贼,恐怕也是不臣之心吧。 “可惜当时周氏孱弱,没有什么实权,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仇氏罹难,最后被慕容恪那个野人把你们一族人都带走了,老夫惭愧啊。”周宽说的越发悲痛。 “巫祝大人不必伤怀,已经是过去的事情了。”仇禾开口劝慰道。 “不,常言道天理昭然,桑氏篡位大逆不道,终要有正义之士惩恶扬善,我周氏愿意替天行道,还惨被灭族的先主翟氏一脉,以及故交仇氏一脉一个交代!”周宽大义凛然的样子确实很像是个烈士,但是满脸的横肉都因为激动而颤抖着,显得又有些违和。 仇禾忍着恶心,佯装激动的颤声问道“巫祝大人此言何意?” “那朱家明显是要趁着林胡王慕容恪领兵在外,勾结肥氏篡夺林胡部自立。”周宽那双鼠眼中的正气瞬间消失,变得贼光发亮“而此事桑氏定然不会姑息,必然会领兵讨伐,而且慕容竭也一定会分一杯羹,林胡部的铁器冶炼之法,足以让他一个被逐的王子,成为在东胡的立足之本。” “慕容竭此人狡诈阴毒比慕容恪更甚,我听闻他就是见到肥氏少主的妻子貌美,想要强抢侵占,才会引起昨日的王宫兵变。”仇禾皱起眉“若是真的让他顶替了林胡部自立,对白狄部也未必是一件好事儿吧。” “如今林胡,白狄两狼相噬,两败俱伤是必然的,正是你我替天行道之事啊!我已经占卜了好几次,全部都是大吉之兆,这是上天的指示啊!上天就是在指示我们借此机会,彻底消灭这些罪孽深重的恶徒!”周宽激动浑身都在颤抖,眼中的贪婪之色溢于言表。 把篡位说的这么清新脱俗,你又是什么良善之辈? 仇禾心中鄙夷无比,但是脸上却佯装错愕和纠结起来。 “贤侄,此乃千载难逢的机会,肥氏带走了百私兵,加上林胡部的战士,应该不足三千之数,桑氏这次决定派出一千守备军,两千奴军,再加上慕容竭的一千骑兵,双方在必然会拼个两败俱伤,周氏虽然没有太多的私兵,但是这段时间跟你买卖的军备,也能凑齐一千战士,到时候等他们出征后,我们迅速控制王宫,将桑氏逆贼全部控制住,到时候不管谁赢谁输,都不是我们的对手,控制住慕容竭,杀掉朱家后,你去接受林胡部,然后将之前那些奴隶和粮食带回城中,然后大肆冶制铁器,装备奴军,等到燕地战事结束后,白狄王和林胡王手底下也必然是残兵败将了,到时候,你我便是这白狄部真正的主人了!说不定,还能收服东胡其他部,重建中山国!”周宽口干舌躁的说完这段话后,目光灼灼的盯着仇禾。 见仇禾脸上还有着犹豫之色。 周宽微微皱眉,继续激将道“贤侄,难道你想仇氏一辈子为奴为婢,难道你不想为家族要一个公道?男子汉大丈夫,生不为先祖雪耻,死又与牲畜何异?” 仇禾似乎受到,瞬间眼睛变得赤红,咬着牙恨声道“全凭巫祝大人吩咐!” 周宽露出欣慰的笑容,拍着仇禾的手背说道“以后大家都是一家人了,事成之后,我就让红儿与你完婚。” 仇禾露出了激动的笑容,正准备说些什么突然庭院外传来侍从的禀报声“巫祝大人,桑氏邀您去王宫共商大事。” “知道了,让他们在外面等我一会儿。”周宽站起身整理了下衣冠,拍了拍仇禾的肩膀,递给他一面令牌“桑氏疑心重,定然不会留我在城中,等我们出征后,控制王宫桑氏的事情,就交给贤侄了,吾儿会尽力配合你的。” “多谢巫祝大人信赖。”仇禾跪在地上沉声道“仇禾定不辱命。” “虎父无犬子,贤侄定然不会辱没门楣。”周宽笑了笑,走出房间。 掂量着手中的令牌,看着周宽肥硕的身子离开庭院后,仇禾脸上露出一个嘲弄的笑容,轻嗤道“老狐狸,一面门客令,弄的像是家主令一样。” 墨狼像是壁虎一样灵活的身子从里屋房梁上跳下来“周氏一千多私兵怎么处理?” “这是我们的投名状,自然不需要我们处理。”仇禾笑的像是一只小狐狸“走,去找慕容竭。” 墨狼微微皱起眉。 第一百一十九章 连环计 第一百一十九章连环计 名正言顺的背叛,依旧是背叛。 这个道理,仇氏一族的继承者,仇禾是最为清楚的。 不管是所谓的名正言顺的背叛,还是替天行道的背叛,即便美化的再好,依旧改变不了背叛的本质。 既然已经背上了这个恶名,就必然要将事情做得天衣无缝,没有任何瑕疵的将利益最大化。 经过这么长时间对慕容竭的了解,仇禾能够肯定,简单的驱狼吞虎之计,不太容易能够打动这个谨慎到bn的东胡王子。 所以他只能用了连环计。 肥氏叛逃,桑氏讨伐,周氏篡位,这一看似有些巧合促成的必然,实际上是人为策划的,但是策划者,并不是仇禾。 而是慕容竭。 王诩在仇禾临行前交代的那句将计就计仇禾一直铭记在心。 所以在纍城兵不血刃的计划中,他与朱家没有主动策划过任何的计谋,全部都是等着周宽,桑氏,慕容竭,一个个自作聪明的制定计谋,作茧自缚。 然后在他们的计谋基础上,随机应变。 而且在这些计谋中,仇禾一直扮演着傻白甜的角色,周氏想利用他控制林胡部,慕容竭又何尝不是这么想的? 所以这段时间,慕容竭与仇禾一直交往甚密,虽然没有坦白身份,但是慕容竭已经多次暗示邀请仇禾加入他的阵营了。 所以当仇禾拿着还带着周宽体温的令牌,来投奔的时候,慕容竭并没有太大的意外。 “你比我想象中,更聪明。”慕容竭把玩着周氏门客的令牌,笑吟吟的说道。 “王子殿下也比我想象的更沉得住气,我以为昨天晚上,你就会把白狄部的人一打尽呢。”仇禾坐在慕容竭对面笑道。 “既然早就猜到了我的身份,为何待我还如此随意?”慕容竭微微挑眉,微笑看着仇禾。 “因为之前跟我结交为友的并非王子殿下,而是大统领啊。”仇禾轻笑道。 “朋友?”慕容竭一怔,神情有些不太自然“倒是个新鲜的词汇。” “你虽然不是嫡子,但是也不至于没朋友吧?”仇禾惊讶道。 “你见过狼跟猪交朋友的嘛?”慕容竭轻嗤道。 “也对。”仇禾眨了眨眼,轻笑道“那我也算是狼咯?” “你是一直狐狸,漂亮的白狐狸。”慕容竭眯着眼笑道。 仇禾下意识的皱起眉“接下来王子殿下想要做什么?周氏虽然说着仅剩一千私兵,但是我感觉应该不止。” “东胡部有规定,大军出征,所有家族的世子继承人都要归于王帐内,等待大军凯旋,周宽将这个令牌给你,说明这些私兵都是由你指挥。”慕容竭笑吟吟的说道。 仇禾一怔“原来是这样,我以为他还有后手呢。” “如果周宽给你的是家主令,你是不是就不会来找我了?”慕容竭若有所思的看着仇禾。 仇禾诚实的点点头“一个不到最后不愿意坦露身份的落魄王子,和一个诚恳相待的世交长辈,你觉得我该怎么选?” “我答应你,这是我最后一次骗你。”慕容竭摸了摸鼻子,然后目光灼灼的盯着仇禾沉声道,语气无比郑重,像是在发誓。 “额,王子殿下只要完成承诺即可。”仇禾有些不自然的笑了笑“白狄部所有继承人都在王宫中了?” “应该是,集结已经吹响了。”慕容竭竖起耳朵,听着外面传来低沉的角声,站起身推开了窗户。 晨风带着湿气吹了进来,让仇禾打了个冷颤,站到传遍看着王宫外面集结的数千军队“不知道能回来多少。” “回来多少,都是我竭胡部的好儿郎。”慕容竭勾起嘴角,笑容狷狂。 “竭胡部?”仇禾一怔,哑然失笑“王子殿下部落的名字都起好了?不知想要定居何处?” “纍城东南方向有一峡谷,易守难攻适合筑城。”慕容竭眯着眼说道“周氏谋反篡位,诛杀桑氏和诸多氏族,洗劫了纍城和林胡部,我率军拼死抵抗,最终将周氏孽障尽数斩杀,遇风雪拦路,无暇顾及纍城,只能就地筑城,相信白狄王和林胡王都会理解我的苦衷。” 仇禾眨了眨眼,拱手道“恭贺殿下离东胡王,又近了一步。” “若我登基称王,你为大巫,与国同昌。”慕容竭举起手,柔声对仇禾说的。 仇禾笑了笑,没有与他击掌“仇氏一族已经颠沛了几百年了,不求荣华富贵,但求一栖息之所。” 慕容竭叹了口气“可惜了。” “多谢殿下宽仁。”仇禾躬身行礼。 “大军已经出动了,我们也该行动了。”慕容竭也不再多说,领着仇禾走下楼到了王宫大殿。 此时王宫大殿一片纸醉金迷,与外面大军出征的肃杀氛围迥然不同,宛如隔离两个世界。 周氏的少主周康大大咧咧的坐在了王位之上,与其他家族的少主每个都左拥右抱,欢声笑语,而本应该在王位左右的桑氏一脉却都被绳索捆成粽子,被丢在角落,双目悲愤的看着他们。 平日里伺候慕容竭的那些n,此刻都躺在这些少主怀中,笑容比往日更加娇艳,因为他们本来就是这些少主的未婚妻或者妻子。 当一身戎装,身材高大的慕容竭从后堂走出来后,所有人都楞了一下,伴奏的乐师都下意识的停下了演奏。 “大统领?为何没有随军出征?临阵却逃可是死罪!”看到慕容竭之后,王座上的周康先是惊慌了一下,不过随后马上镇定下来,语气中嘲弄“不过大统领若是追随本世子,本世子倒是可恕你无罪。” 其他少主世子也都哄笑出声,他们这些日受尽了慕容竭羞辱,此时有机会奚落一下他的统领大将,自然不会放过这个机会。 慕容竭脸上带着笑容,无视所有人的奚落,向着王座上的周康走去“世子是不是做错了位置?” 虽然有些惧怕慕容竭,但是周康依旧有些羞恼的呵斥道“你一介奴仆见本世子为何不下跪!往日有慕容竭那个废物撑腰,我就不追究你们礼数不周了,实话告诉你,你的王子殿下马上就要意外跌落马下,运气好可以留个全尸,若是运气差,可能就只能带回一滩肉泥给你回东胡王帐复命了!一个没有了主人撑腰的狗,还不懂点规矩?” 藏在屏风后面的仇禾看到周康这种小人得志的嘴脸,无奈的摇摇头,周氏一代不如一代,周宽至少还有点城府,这个周康一旦得势就得意忘形,周氏亡的不冤。 “慕容竭会不会变成肉泥我不知道,但是你马上就要变成猪头了。”慕容竭咧嘴一笑,在所有人震惊的目光下,一拳砸向周康的胖脸。 随着人群的惊叫声和周康的惨叫声响彻大殿后,宫殿外闯进来近百名挎刀侍卫,将想要逃跑的人全部拦下。 早就被酒色掏空身体的白狄部世子们,跟从小就在军营里长大的慕容竭根本不是一个等级的,等慕容竭像是打沙袋一样将他们全都打成猪头之后,坐在王座上揉着手腕喘粗气“仇禾。” 当周康看到仇禾从屏风后走出来的时候,两眼一翻,彻底昏了过去。 “带着我的两百猛士,一家一家的把他们世家所有的私兵都关押起来,家眷都带回王宫。”慕容竭将一把令牌都丢了过来,还有一个特殊的狼头令牌。 仇禾将它们都捡起来后,点点头,从大殿走了出去。 走到殿门口的时候,弯腰将一把b插入到一个桑氏青年的心口,看着他喷涌而出的鲜血染红的玉石铺垫的砖石,弯腰在他耳边,发出一声只有他们两人才能听到的冷笑,走出大殿。 “这一刀,是替翟仇讨的利息。” 慕容竭目光追随着仇禾,眼中闪烁着异样的神采,瞥了眼胸口插着b,还在抽搐没有死透,满脸惊恐狰狞的桑氏青年,认出了他是桑氏太子。 大军出征,加上昨夜的小洪水,让整个纍城显得更加萧条了,内城外所有百姓都是家门紧闭,似乎都不准备出门,躲进小楼成一统。 而内城内的氏族大家们,每一个家族的门庭前都笼罩着一片阴沉的肃杀氛围,与还没有散尽的乌云交相辉映。 仇禾带着慕容竭的两百猛士,像是一道炙热的光束,将这些乌云和阴沉全部击碎。 也让这萧条的纍城,变得越发的压抑。 第一百二十章 计划没有变化快 第一百二十章计划没有变化快 暴雨不但让纍城旁的大汤河泛滥了,作为辽东地区重要河流之一的石河也因为这场大雨泛滥了。 从石河的源头祖山开始,河水沿途泛滥淹没方圆几十里的土地,好在石河周边的部落都被迁徙到了毫都,否则现在石河周边的土地很可能已经浮尸无数了。 林胡部通往纍城的路也变得泥泞不堪,昨夜冒着大雨反叛出白狄部的肥氏一族,花了很大的力气才在朱家的带领下星夜赶路到林胡部,也幸好这些人都是肥氏的青壮战士。 因为肥氏的妇孺族人,早就被朱家用移花接木的手段混在奴隶群中事先转移出去了,肥氏一族的族长肥同是一个野心勃勃的中年人。 从朱家以林胡部继承人身份,开始在纍城,大肆贩卖铁器收购奴隶粮食的时候,他就主动的搭上了朱家。 肥氏在几百年前,曾经是纍城真正的主人,这是一个拥有近一千多年历史的大氏族,当年殷商平定有易部之后,就将纍城封给了河伯部,河伯部的人被赐氏为翟氏,建立扶n,后来商灭周之后,孤竹国统领辽东,扶n改为肥子国,翟氏又以国为姓,翟氏肥姓是肥子国的王室。 肥子国与孤竹国互成犄角抵抗燕国,但是最终因孤竹国被灭,肥子国沦为燕国奴国,后来中山国的三大遗族投奔燕国,被封在肥子国。 肥氏翟姓也被中山国的翟氏取缔,沦为属臣。 肥氏在白狄部虽然被称为第三大氏族,但是不管在权威还是在实权上,都与周氏和桑氏完全没有办法相比,一直属于被欺凌的状态,纍城所有的工作,不管是耕牧还是筑城工作,都是肥氏在做,但是肥氏却没有丝毫权利,这种鸠占鹊巢的仇恨早就深埋在肥氏心中。 后来肥氏见证了桑氏篡位后,就开始卧薪尝胆,等待时机一举复国。 朱家的出现,让肥氏见到了希望的曙光。 肥氏有耕种畜牧,甚至医药筑城等技术,但是就没有冶铁技术,不但肥氏没有,整个白狄部都没有冶铁技术,朱家带来的铁器正好弥补了肥氏缺乏军备的短板。 在加上东胡王子慕容竭嚣张跋扈,正好给了肥氏起义的正当理由。 于是在跟朱家精心策划了一番之后。 朱家一边提供精良的装备武装肥氏私兵,另外一边将肥氏族人慢慢全部转移到林胡部,最后在昨天彻底与慕容竭翻脸,以桑氏和周氏不愿意跟他们统一战线为由,叛出白狄部。 而早就在寻求机会想要讨伐林胡部的周氏与慕容竭也借坡下驴,先放肥氏走,随后再发兵讨伐,顺便将林胡部也洗劫一番。 周氏,肥氏,桑氏和慕容竭都以为自己的计划天衣无缝,做着干掉其他人,一统纍城和林胡部的美梦。 却不知道这一切的美梦,都被另外一群人操控着。 当肥同带着肥氏战士,星夜赶路,冒着倾盆大雨和泛滥的洪水,在天亮时赶到林胡部,进入那座隔着老远就显得金碧辉煌的石宫大门时,肥同本来就疲惫的脸,彻底成了死灰之色。 石宫大殿内站着密密麻麻的铁甲战士,每一个都身材雄壮,铁甲披在身上就透着一股难以言说的凶煞之气,这种凶煞之气,肥同觉得比白狄王桑洋的亲卫军要凶悍无数倍。 而且如蜘蛛般的石洞中可能还有更多这样铁甲战士。 这样一群铁甲战士,毫无疑问,能够轻而易举的攻克纍城。 拥有着这样一群雄兵的朱家,根本没有必要费尽心机的和肥氏合作。 肥同并不是个傻子,所以一下子就看清了局面。 看了看身后奔波一夜,身心俱疲的肥氏战士,肥同抹了一把自己惨白的脸,膝盖一软跪在了朱家面前,再也没有之前与朱家称兄道弟时的优越之气,声音透着一股悲悯“请朱先生放肥氏一条生路。” 肥同身后的肥氏战士看见家主这样,都楞了一下,不过都紧跟着跪了下来。 朱家将身上早已经湿透的皮裘脱掉,露出一身精壮的肌肉,笑着把肥同扶起来“肥老哥何出此言,以后还要多仰仗老哥治理纍城呢,咱们不是说好的嘛?” 肥同神情一滞,看了看不远处石宫广场上那些铁甲战士,又看了看笑的满脸真挚的朱家,感觉脑子有些不够用了。 “让兄弟们都脱了甲衣去热池泡一泡,驱以驱寒气,休息一会儿,还得回纍城呢。”朱家拍着肥同的肩膀笑的。 肥同身子一颤,连忙转头吩咐道“听到没有,都把衣服脱了。” 肥氏战士面面相觑,但是没有违背家主的命令,将身上早就湿透的甲衣都脱了下来,瞬间石宫内多了几百赤身大汉,不安的看着那群铁甲战士。 “二牛,带着肥氏的兄弟们去泡泡热池,准备点饭食。”朱家吩咐道。 一身金甲的二牛在一群黑甲战士中格外显眼,在加上他高大的身形,宛如一个钢铁巨人“朱师,何时出战?” “天公不作美,你估计没有抡大锤的机会了。”朱家轻笑着摆摆手“先去执行命令。” 二牛有些不悦的皱了皱眉,但是没有多说什么,领着那群光着屁股的肥氏战士往热池那边走去。 “肥老哥这边请,估计我家少主还没有睡醒。”朱家对着脸色阴晴不定的肥同笑道。 肥同点点头,跟着朱家往石宫里面走,越往里面走越心惊。 外面那些黑甲战士已经够吓人了,但是里面还有一些身穿银甲的战士,虽然身形没有那么雄伟,但是身上的甲胄和武器,都让肥同莫名的不寒而栗。 而且这些银甲战士,人数比黑甲战士还要多! 肥同一路上胆战心惊的匆匆瞥了一眼,目测至少有四千之数! 林胡部藏着如此精良的雄兵,到底要做什么? 就在肥同心中百转千回时,到达了最里面的宫殿中,一张造型其他的木榻上,睡着一个年轻英俊的男子,在他们进门之后,就睁开了眼。 肥同被男子扫了眼,莫名的后背一凛。 “出发了?”王离打了个哈欠,扶着额坐起身懒洋洋的问道。 “守株待兔就行了,真是应了帝君那句,计划没有变化快。”朱家笑着摇摇头“介绍一下,这位就是肥氏家主,肥同。” 肥同膝盖一软,要跪在地上,却被朱家一伸手掺住了。 “久仰久仰。”王离笑着拱拱手“在下王离,听得懂雅言嘛?” 肥同一怔,点点头用有些生涩的雅言说的“听,听得懂,在下肥同,见过见过贵人。” “肥氏远离中原几百年,雅言还传承,实属不易啊。”王离笑着眯起眼“以后都说雅言,好嘛?” “全凭贵人安排。”肥同吞着口水,不敢直视王离的眼睛,不知道为什么,这个年纪跟他儿子差不多的男子,给他的压力比白狄王还要大。 “若是没有其他事情,肥家主舟车劳顿,也下去休息休息吧。”王离笑了笑。 肥同如蒙大赦,擦了擦额头的冷汗,犹豫了一下“在下还想打听一下,我族中妇孺” “放心吧,都已经妥善安排好了,等下你就会见到她们了。”王离笑了笑,在肥同被侍卫扶走的时候提醒了一句“对了,要是遇见戴面具的男人,记得先不要乱说话,否则我也难保你性命。” 肥同吓得呼吸一滞,险些晕过去。 “就这胆量,敢叛变你应该也废了不少力气吧。”王离轻嗤道。 “确实费了点力气,差点被他那个小老婆占了便宜。”朱家咧嘴笑道,打开衣柜里,拿了件衣服套在身上。 “既然不急着出兵,就去泡个澡,赶了一夜雨路,得好好泡一泡。”王离皱眉道。 “暴雨引发大水,来路泥泞不堪,堪称沼泽,骑兵没有优势。”朱家摇头说道“但是估计以仇禾的预测,现在纍城的大军已经出发了。” “现在出兵,应该能在预设地点见面他们。”王离站起身在两个女侍卫的伺候下穿衣服。 “没必要,让骑兵带着防爆盾藏在两侧的山林里,沚戛军假扮肥氏军队当诱饵,等到他们入套,骑兵直接冲下来围剿,让他们束手就擒即可。”朱家轻笑道“我估计他们赶来,就已经筋疲力竭了。” “会不会他们中途休息,延误战机?”王离捏着下巴说道。 “仇禾会催着他们快马加鞭的追过来的。”朱家咧嘴笑道。 “没想到那贱婢还有几分手段,听说那个慕容竭被他迷得神魂颠倒?”王离嗤之以鼻。 “如果慕容竭生在中原,一定是一方豪侠,人家只是求贤若渴,你别说得那么龌龊。”朱家无奈的耸了耸肩“李信呢?” “昨夜就带着人去后山守着那群奴隶了。”王离坐在椅子上打哈欠“不知道为什么,最近他看那群奴隶像是发了情的公马一样。” “帝君答应给四千兵马,虽然有几万奴隶,但是基本上都是残缺之身,要是训练起来,他自然要细心挑选,不过一旦成军,就能够拉起一支战斗力可观的先锋部队啊。”朱家笑着说道。 “白狄部战士的战斗力如何?”王离撇了撇嘴,问道。 “桑氏的老兵和慕容竭带来的骑士不弱,剩余的都是滥竽充数,不过装备残破,又不占人数优势,根本不堪一击。”朱家摇摇头。 “无聊。”王离再次打了个哈欠。 “打仗又不是什么好玩的事情。”朱家无奈的摇摇头。 “有些事情,必须要亲身经历才能定义有趣不有趣。”王离突然睿智的说道。 第一百二十一章 无聊的围剿 第一百二十一章无聊的围剿 根据朱家对于王离的了解,这种逻辑清晰具有人生阅历哲理的话,他是说不出来的。 “帝君说的道理?”朱家微微挑眉。 “就不能是我自己钻研出来的?”王离翻了个白眼,用鼻子冷哼道。 “呵呵。”朱家笑而不语。 “朱先生。”这时翟仇沙哑生冷的声音从外面传来。 “进来吧。”王离清了清喉咙,佯装霸气的喊道。 朱家有些讶异的看着一身暗纹银甲,脸上带着金灿雕花面罩,身负长剑全副武装的翟仇走了进来,不禁眼前一亮“倒真是人靠衣装啊,月余不见,翟仇倒是变了一个人一样。” 翟仇嘴角抽搐了一下,似乎是露出了笑容“沚戛军听从调遣。” “沚戛军持盾在石宫内待命就行了,等敌人来了用防爆盾拦住南面去路就可以了,应该不会发生太大的冲突,白狄部的弓箭都是以兽牙为主,破不了防。”朱家笑着说道。 “就这样?”翟仇微微一怔,虽然他没打过仗,但是听着朱家这么风轻云淡的安排也不免有些疑惑。 “此战本来就是以逸待劳,在加上装备差距太大,不需要硬碰硬。”朱家笑着解释道“而且帝君要求最好兵不血刃。” 翟仇微微皱眉,点点头,抿了抿唇语气有些生硬忐忑的问道“那,今日能进纍城?” “可以,不过。”朱家看着翟仇欲言又止“翟氏一脉的消息,我还是没有打听到。” 翟仇嘴角再次扬起一个怪异的弧度,微微躬身“早就不抱希望了,我只是想看看,那些乱臣贼子见到我这个翟氏余孽的表情。” 透过翟仇的面罩,王离和朱家都看到了他那双眼眸中闪烁着的狰狞与阴鸷。 王离和朱家对视了一眼,轻笑道“放心吧,只要你的刀不挥向普通百姓,氏族的男子都交于你处置。” 翟仇眼底闪过一丝狂热,最后按下心中的躁动,恭声道“不,我只是想看看,至于如何处置,还是交由大帝或者大良造处置,属下无权干涉。” “放心吧,虽然没有找到翟氏的后裔,但是当年残害过翟氏的那些恶人,仇禾都帮你调查清楚了,这些人,一定会交于你处置。”王离站起身,拍了拍翟仇的肩膀“去忙吧。” 翟仇点点头,默不作声的离开了。 “规矩学的倒是不错。”王离看着翟仇的背影嘀咕道。 “不知道你有没有发现,帝君看似最不讲就礼法,但是手下全都是最守礼法之人,连翟仇这个奴隶出身的将军,短短时日,连话刚说清楚,规矩却都已经如此通透了,难道羡门中人真的有开人灵智之能?”朱家皱着眉,若有所思的看着王离问道。 “不知道为什么,我从你的眼神中仿佛看出了,你也觉得我在遇见他之间是个b。”王离翻了个白眼。 “公子果然聪慧了许多。”朱家大笑道。 “公子我最近研究了一个门金锁阵,让你看看本公子有多聪慧。”王离轻哼一声,摔门而出。 朱家笑而不语的跟在王离身后。 两千多大秦骑兵背着特殊订制的骑兵防爆盾藏到了东边的山林,还有一些沚戛军躲进了西边石河上的大船中,剩下的都藏在了石宫中,洗了个热水澡又吃了一顿饱饭之后的肥氏战士,又穿上了甲衣,站在外面晒太阳充当诱饵。 如此松散露骨的诱饵,还有过于平静诡异的林胡部氛围,只要是个稍微有脑子的统帅,都会看出这是一个陷阱。 当日上三竿的时候,白狄部和慕容竭的大军终于到达了林胡部对面的山坡上。 出征时整整齐齐,浩浩荡荡的三千大军加上两千奴军,此时显得十分狼狈,身上都是泥泞不堪。 暴雨和洪水过后的泥泞土地,让行军难度增加了好几倍,马蹄一旦陷入泥沼中就需要很大的力气才能b,所以战马也都垂头丧气的,而奴军更是只剩下一千多人了,看来在路上折损了不少。 而作为总统帅的周宽和桑荷则坐在马车中,神采奕奕,根本没有受到赶路的影响,因为他们的马车,都是被奴军抬着过来的,很少颠簸。 掀开马车帘子,眺望一下隔着一条河的林胡部部落,周宽的眼睛都两有些发直,因为林胡部石宫的那座宫门被王离修缮过了,高达六七米的宫门,是用青铜镀上的,在阳光下显得金灿灿无比刺眼。 这种在中原算是愚蠢的炫富行为。 在游牧民族则是真正的富庶象征,因为没有冶铁技术,造成的青铜器短缺,所以让任何青铜器皿都显得极为珍贵,用青铜来铸门,这种炫富行为已经可以说是丧心病狂了。 不只是周宽,所有人的眼睛都变得赤红起来。 “巫祝大人,是否现在进攻?”桑桐的目光已经离不开那座金灿灿的大门了。 “先让那个蠢货王子带兵下去。”周宽回过神,收回目光,看向阵前那个身披黑色熊皮甲的慕容竭。 从他出征时选择骑马而非坐马车开始,这个东胡王子就已经被他定上了蠢货的标签,虽然东胡以彪悍著称,勇士越英勇越会得到族人的尊重,但是这也都是针对莽夫而已,真正的高层统治者从来不会在战场上冒头,永远都是压阵的。 第一是稳定军心,第二就是方便撤退。 作为一个王子,选择冲锋陷阵在阵列之前,不是愚蠢是什么? “但是林胡部未免也太安静了,就只有那些肥氏战士,其他的人呢?会不会是陷阱?”桑桐偏离了目光,看着金色大门前的那些严阵以待的肥氏战士。 “即便是陷阱,损失的也是慕容竭的人。”周宽轻嗤道“就算全军覆没又如何?” 桑桐愣了愣,有些诧异的看着周宽。 “放心吧,我的意思是,让他们先打,咱们再伺机而动,用最小的代价消灭他们。”周宽话锋一转,笑呵呵的说道。 桑桐也笑了笑,但是隐约已经察觉到了什么,显得有些不安。 周宽的命令传达到了慕容竭耳中。 慕容竭冷嗤一声,扫了眼阵后的马车,然后挥舞战旗,带着一千多东胡骑士冲了下去,但是踏过石河后却没有直接冲向瑟瑟发抖的肥氏战士,而是距离他们几百米处开始抛射。 这个距离的抛射,对于全副甲胄的肥氏战士根本造不成伤害,顶多是精神上的压力,很明显,这是刻意怠战。 看着慕容竭的这个操作,周宽微微皱起了眉,冷哼道“看你有多少箭可以射。” 果然不一会儿,就有侍从来禀报“启禀巫祝大人,竭王子说林胡部有陷阱,需要大军协助。” “只有数百残兵?竭王子都对付不了?”周宽冷声道。 “竭王子说,战事吃紧若是巫祝大人不愿意协助,那只能暂且休战了。”侍从的声音也发冷。 “巫祝大人,不如先平了林胡部和肥氏余孽,再做打算,反正,他们只有千余兵力,我们多余他三倍之多。”桑桐在周宽耳边说道。 周宽脸色变了变,最后点点头,大军开始向前进攻。 一步一步跌入天罗地的陷阱之中。 站在山顶用望远镜观察这边的王离轻嗤道“啧啧,这就是将帅不和的可怕,不需要敌人,自己就自乱阵脚,不堪一击。” “这是无知的可怕。”朱家摇头笑道“蛮夷打仗全靠人数,不讲谋略战术,而且他们并不知道,装备差异是比人数更可怕的存在,因为他们感觉自己人多,胜券在握了,所以才会将这种不和表现出来,如果现在下面咱们的人多一倍,他们早就同仇敌忾了。” “这么说也有道理,入坑了。”王离撇了撇嘴,从望远镜中,看着周宽和慕容竭的军队合并一处,向着已经退到石宫门口的肥氏战士冲去。 因为土地泥泞的关系,战马奔跑不快,当第一排骑士冲到王宫大门前,正准备挥舞长刀劈向肥氏战士的时候,无数面反射着阳光,差点晃瞎了他们眼睛的巨盾突然护住了那些逃窜的肥氏战士。 东胡骑士心中一慌,连人带马都直挺挺的装在了突兀出现的巨盾墙上,一时间,铁器相撞的声音和人仰马翻的惨叫声此起披伏。 而后面来不及勒马的骑士们,也都像是保龄球一样,一个个撞向前面的骑士。 突然出现的状况引起了后方周宽等人的注意,尤其是盾牌折射阳光的阳光越来越刺眼了,而且似乎还是从不同的方向投射来之后。 “撤。”白狄部的王宫侍卫长是一位退役老兵,迅速的反应过来,大吼一声,组织人开始撤退。 但是此时已经晚了。 石河旁停靠的大船中涌出来的沚戛军已经拦住了他们的退路,而东面山林中黑甲骑兵像是一道黑色的浪潮,即将吞没他们所有人。 周宽脸色苍白的躲在马车中,听着外面慌乱的兵戈声,本来应该一片空白的脑子,突然闪现出了很多诡异的画面,最后串成了一条线。 “竖子诡计!”周宽只觉得嗓子一甜,一口血喷了出来,昏死过去。 而外面的军队,奴军早已经丢盔卸甲的趴在地上,本能的将头埋在泥泞的土地中,这是他们认为最安全的姿势,完全忘记了他们这样会窒息。 而白狄部的正规军都是老兵,有组织的进行了两次突围,都被防御力强大的防爆盾给挡了回来。 黑甲秦兵手持两米长,一米五宽的防爆盾,一波冲击,直接将这一千多骑兵队伍冲碎,像是一柄重锤一样,又将慕容竭率领的东胡骑士队伍冲散。 一波冲击得手后,立马调转马头,与沚戛军合拢,组成一个大圈,慢慢将大阵合拢。 慕容竭有几个威武的侍卫,手持利刃,用力的砸在防爆盾上,震得虎口发麻后,利刃折断,而防爆盾上只留下一道浅浅的划痕,只能发出不甘的咆哮声,向着防爆盾冲去,却被盾牌缝隙中探出来的长矛轻易刺穿了身子。 这是一场,单方面碾压的围剿。 就像王离说的那么无聊。 第一百二十二章 孤竹国的天条 第一百二十二章孤竹国的天条 暴雨和洪水这种自然灾害,不论大都会给人类带来很多不必要的麻烦,甚至生命危险。 纍城外原本奴隶的痕迹随着洪水和暴雨冲入城中,等洪水退去之后,留下一地的狼藉,与潮湿的空气融合,形成难闻的气味飘荡在城中挥散不去。 再加上清晨王宫中传出来的出兵角声,彻底打扰了纍城内居民们的美梦,让他们不得不从潮湿的床榻上爬起来,指挥着家里的奴隶清扫自家庭院,然后再与左邻右舍卦,这次出兵到底是为了什么。 对于白狄部的普通老百姓来说,打仗其实并不算是一件特别重要的事情,因为白狄部这些年的战争都是针对各种小型羁縻部落的,周边几个大型的部落都是他们的同盟,白狄部基本上没有什么特别重大的战争。 所以即便出兵打仗,也不会有影响到白狄部的正常生活,顶多就是城内的士兵少了一些。 纍城是一个十分和平的城市,生活在这样和平中的人们,早就对于战争没有了概念。 那些王室花费大量钱财培养士兵,在他们眼中就是用来管理城外那群肮脏卑贱奴隶的工具,还有几大氏族用来彰显实力的象征。 他们对于士兵,并没有保家卫国的概念。 所以城中即便没有士兵,也不会让他们产生惊慌和不安感。 尤其是城外那些肮脏的奴隶们,在这个月中都消失不见,变成了成袋成袋的粮食,运回城镇后,纍城的居民心情变得更好了。 即便面对狼藉一片还没有收拾干净的城市,这些居民脸上的笑容也多了几分。 他们并不了解,隔着一道内城墙的王宫内,正发生着一场权利变革。 更不知道,清晨出征的大军,已经在几百里外的林胡部全军覆没,成为了俘虏。 也不知道,他们的命运,已经彻底发生了改变。 仇禾站在城楼上俯视着外城,看着脏乱的大街上那些指挥着奴隶清理街道,与邻居谈笑风生的居民们,脸上带着怪异的笑容。 “如果在孤竹国,这种光站着,不动手干活的家伙,是没饭吃的。”墨狼站在一边皱眉说道。 “哦?在孤竹国所有人都要工作?”仇禾微微挑眉。 孤竹国这个名字对于他来说还有些陌生,即便他现在已经成为了孤竹国的一员,并且被大帝委以重任,但是不管是毫都,还是朝歌,他都没有去过,甚至不知道这两座城在什么地方,里面的人穿什么样的衣服,生活状态是什么样的。 孤竹国的一切对于他来说都是无比陌生的。 即便心中带着无限的好奇与向往,仇禾始终没有向墨狼或者朱家问起关于孤竹国的任何事情。 因为凭借他的理解,尽管大帝亲口答应接纳了仇氏一族回归殷商,但是也依旧是口头上承诺,实际上对他还是存有芥蒂,或者其他因素。 所以在没有用充分的成绩证明自己的能力和忠心之前,仇禾不敢僭越一步。 但是如今马上纍城就被他收入囊中,这份功劳,仇禾认为自己应该有资格了解一下孤竹国,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地方了。 仇禾这么丰富的心理活动,墨狼自然感受不到,但是提起孤竹国,他就下意识的挺直了腰板,脸上带着骄傲的神情“大帝说过,劳动最光荣,即便是天神也要劳动,更何况凡人?任何不劳作的人都会被天神遗弃,任何偷懒的人都会被天神鄙视,任何试图不劳而获的人都会被天神处罚。” 仇禾惊讶的瞪大眼睛“大帝真的也要劳作?” “孤竹国第一顿粥食,第一把铁器,第一座房屋,第一套木甲,所有的一切都是大帝亲自制作的,甚至连第一块铁矿都是大帝亲手挖掘的,你竟然质疑大帝不劳作?”墨狼眉头一竖,有些愠怒的瞪了眼仇禾。 “我不是质疑,我就是感到惊讶。”仇禾连忙摆手道。 “而且大帝是最为辛勤的,他需要为我们全族人的生计劳作,连大帝天神般的存在都要劳作,这些愚蠢的凡人还有什么理由偷懒?”墨狼满脸鄙夷的指着城下那些纍城居民“这些人以后不但没有饭吃,还会受到所有人的鄙视,呸。” 仇禾嘴角抽搐了一下,眨了眨眼,认同的点点头并且轻啐道“这些好逸恶劳的家伙,都要被钉在火柱之上炙烤惩治!” “火柱是什么?”墨狼疑惑道。 “就是林胡部广场那根巨大石柱啊,以前犯错的人都会被绑在石柱上,被烈日暴晒以示惩戒,严重过错者,还会点燃石柱,将罪人烘烤n干。”仇禾解释道。 “额,孤竹国没有这么夸张的处罚,我们只是鄙视懒惰者,疏远他们,让他们自己反省。”墨狼摆摆手,在怀里掏了掏,掏出一卷兽皮递给仇禾“过分懒惰者还会被罚在面壁上刻写这个。” 仇禾接过兽皮打开,里面写着规整隽秀的契文甲骨文。 以热爱孤竹为荣、以危害孤竹为耻。 以服务族众为荣、以背离族众为耻。 以崇尚神典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 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 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 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 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 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 不知道为什么,看到这段规整隽秀的条规时,仇禾有一种醍醐灌顶的震撼感,不自觉的有顶礼膜拜的冲动。 仇禾虽然没有阅读过完整的殷商或者周朝律法,但是也看过一些律法孤本,其中没有一种,能比这百字余的箴言让他更为有感触。 虽然他也不知道自己在感触些什么。 这就是奇妙所在。 “大帝说过,这是孤竹国的天条,是殷商族人首先要遵守的条例。”墨狼细心的解释道“如果你不理解上面的意思,我可以给你讲解讲解。” “狼兄能否让我抄录一份?我想随身携带,日日观瞻体悟。”仇禾满眼恳求的说道。 “本来天条送给你也没什么,不过这张是大帝赏赐的,所以你抄录完一定要还给我。”墨狼犹豫了一下,紧张的说道。 “放心好了。”仇禾如获至宝,满脸笑容的准备收起来去抄录。 “其实如果你找大帝要的话,大帝会赏赐你一份的,大帝赏赐的要比你自己抄录的具有神力加持。”墨狼又笑着说道“毕竟这次任务,你功不可没。” 仇禾一怔,有些局促的问道“我,可以跟大帝提要求?” “只要是完成大帝交给的任务,都可以向大帝提出请求,就算你不提,大帝也会主动给你赏赐的,有偿劳动,是高素质族人要遵守的条令。”墨狼笑道。 “何为?有偿劳动?”仇禾再次愣了下。 “就是完成你自身劳作之外,其他人的委托或者任务,都是在有偿劳动范围内,可以要求对方付出酬劳。”墨狼此时根本不像往常的呆板大老粗模样,反而像是个考究的学者。 “大帝交代的任务也算?为大帝效劳应该是我们臣子的荣幸啊?”仇禾有些发懵。 “你若是想要义务劳动的话,就会得到大家的尊重,但是其他人想要给你酬劳,同样是遵守规则,两者并不冲突啊。”墨狼轻笑道。 “义务劳动?”仇禾微微挑眉。 “孤竹国的日常劳作分为三种,基础劳动,就是所有人族众每天必要完成的工作量。有偿劳动和义务劳动,都是在基础劳动之外接受的委托任务,但是选择哪种方式是个人,一个可以要求或者给予报酬,一个不需要报酬。”墨狼详细的解释了一下。 “孤竹国,还真是让人向往的生活方式啊。”仇禾茫然又期许的眨了眨眼,轻声感慨道。 “这些都是司徒教我的,我也不知道解释的对不对,不过等你到了孤竹国,上一堂课就明白了。”墨狼笑着拍了拍仇禾的肩膀“咱们还是把尾巴的事情处理干净吧。” 仇禾摇了摇头,驱除脑中的杂念,看着城墙其他几个城楼上的守卫“外城墙的守卫一共五十人,都是慕容竭的人,我等下用令牌把他们都换下来,咱们的人有多少?” 墨狼眯起眼“王室军三十人,还有朱家留下的三十游侠,以及混进来的一百预备兵,如果慕容竭没有骗你,所有的兵力都交给了你的话,那么算是城墙上的人,一共有三百五十人,我们现在就发动攻击,应该能够轻易得手。” “如果算人头的话,慕容竭手里真的没人了,不过他这个人狡诈谨慎,难保没有后手,还是稳妥一点。”仇禾摇摇头“按照时间来算,朱先生和大良造已经得手了,应该正在赶过来。” “那若是没事,我去看看周家?”墨狼突然有些尴尬的抓了抓头。 仇禾笑了笑“她安置的很安全,放心吧,也不急于一时。” “你抄家周氏的时候,把她吓到了。”墨狼摸了摸下巴。 “如果不这样,她怎么能看得清老哥的温柔?”仇禾拍着墨狼的肩膀,大笑道。 “好兄弟。”墨狼愣了下,也笑了起来。 第一百二十三章 报仇的目的 第一百二十三章报仇的目的 仇禾用慕容竭的令牌将城墙上的东胡战士都骗下去控制住以后,又让人换上了他们的衣服伪装好,返回王宫。 王宫大殿中没有了之前的紧张氛围,大殿上原本被nbn的各族少主也都被松绑了,除了周氏和桑氏的人之外。 大殿之上堆满了各种珍奇异宝,在灯光下显得熠熠生辉,夺人耳目。 慕容竭赤着上身,盘腿坐在宝物堆中,把玩着一些自己感兴趣的珍宝,旁边美人环绕。 而这些珍宝的原主人,正殷勤的向他介绍着自家珍宝的妙处,还有意无意的将自己妻女往慕容竭怀里推,看的仇禾十分反胃。 “这块儿血玉很适合你。”慕容竭扔过来一块婴儿拳头大,打磨圆润的血玉。 仇禾伸手接过,摸着圆润无暇,上面还有神秘纹络的血玉,笑着点点头“确实是一块儿好玉,不过在下无福消受。” 说着将血玉恭恭敬敬的放到旁边。 慕容竭微微皱眉,又将角落里一个容貌最美的少女推给仇禾“这是仇由氏最小最漂亮的女儿,还是完璧之身。” 原本胆战心惊,瑟瑟发抖的少女抬头看到仇禾那张比自己还要美艳三分的脸时,不自觉的微微晃神,连害怕都忘记了。 仇禾看了看怀中的少女,轻轻的把她扶到一边“仇由氏为中山国大氏,如今也是白狄部大族,仇禾也无福消受。” 慕容竭微微眯起眼,呼吸有些凝重,直勾勾的看着仇禾,声音透着一丝威严“那你到底要什么?” 仇禾狭长的桃花眼眯了起来,在那些白狄部大族的少主脸上扫过“若是真的有什么想要的,可能就是想听个故事吧。” 闻言,所有人与仇禾对视过的人都面面相觑。 慕容竭也微微侧目,看向大殿角落里,早已经流尽鲜血成为人干,胸口还插着b的桑氏少主尸体,似乎想到了什么,轻笑道“哦?什么故事?我也有点好奇。” “应该是三十年前左右吧,桑氏窜位,不知道在座诸位,谁能给我讲一讲,到底有多少人直接参与。”仇禾脸上带着让所有人都胆颤的笑容。 所有人闻言身子一僵,下意识的转移目光。 “这种事情,还是得先从当事人问起。”慕容竭笑着拍了拍手。 两个东胡大汉将被捆起来的周氏少主拎过来,拿出嘴里的布塞。 “仇兄救命。”周氏少主周康悲声求救,丝毫没有早上那种飞扬跋扈的样子。 “放心吧,只要故事讲得好,我可以免你一死。”慕容竭阴恻恻的笑道。 周康打了个冷颤,跪坐地上惊恐的看着仇禾“仇兄,桑氏篡权时我还是幼童,详情如何我真的不知啊。” “桑氏对翟氏执行过滴水刑?”仇禾笑着问道。 周康愣了下,点点头“这倒是确有其事,当时桑洋将翟氏王室所有男性都执行了滴水刑,说他们是被天神背弃诅咒的家族,在广场执刑,三十几日,翟氏满门几百口男丁最后只活下来三四个人,然后被混在奴隶群里送给了林胡王。” “滴水刑不但需要巫祝执行,还要各族族长观礼,不知道在座诸位,谁家长辈有幸观礼?”仇禾笑眯眯的问道。 所有人都缩着肩膀,闭口不言。 “看来所有人都参加了这个观礼啊。”慕容竭轻笑道。 “大王明鉴,仇由氏是迫于无奈被桑氏威胁,仇由氏绝没有掺和那件事情当中!”仇由氏少主哀嚎出声“当年周氏,鲜氏还有姬氏都是参与者,当年p仇氏与翟氏也是他们最为残忍。” “仇由醇你不要胡言乱语!鲜氏向来都是与世无争的!”鲜氏少主涨红着脸反驳道。 原本都闭口不言的各族少主都开始互相指责,到最后都互相扭打起来,场面十分混乱。 仇禾扶着额,皱眉面沉如水。 慕容竭走到他身边坐下笑道“我父王经常对我说,故事,都是说给孩子和死人听的。” 仇禾浅笑不语。 “你若是想要报仇,根本不需要如此麻烦,任何有嫌疑的人,都一刀处理了就是,做什么事情都刨根问底,这是中原人的臭毛病。”慕容竭轻嗤道。 仇禾摇摇头“这不是毛病,这叫道义。” 慕容竭微微挑眉。 “冤有头,债有主,报仇是必然的,否则对不起祖宗。”仇禾笑了笑“但是因为报仇而滥杀无辜,肆意宣泄自己的n,那就是没有道义的作孽,然后就会有其他的人来找我报仇。报仇的目的,是给自己和祖宗一个交代,而不是制造更多的仇恨。” 慕容竭眨了眨眼,仔细的思索了一下这句话,最后咧嘴笑道“既然如此,那就应该斩草除根,全部杀了就好,这样仇恨就不存在了。” “这确实也是一个不错的解决方式。”仇禾也露出笑容“不过估计他不太喜欢。” “嗯?他是谁?”慕容竭突然眉头一挑。 “我的一个朋友,殿下估计等会儿就能看到他了。”仇禾转头莞尔一笑。 慕容竭被仇禾这一笑惊艳的微微晃神,却本能的察觉到一丝危险。 王宫外突然传来的低沉悠长的角声,打断了慕容竭的追问。 “大军凯旋了?”慕容竭站起身,皱眉说道。 “殿下这个时候只需要坐在王位上等候即可。”仇禾在轻笑着走向大殿,边走边说“若是殿下大军凯旋,城门自然会开,若是白狄部大军凯旋,殿下还需要坐镇指挥防守。” 慕容竭挥了挥手,从大殿后面涌出几百东胡战士“随仇先生迎接大军。” 东胡战士刚跟随仇禾走出大殿,就看到内城宫门打开。 几十骑从未见过的钢铁巨兽,仿佛一支利箭一样刺入宫门中,身上铠甲折射着夕阳的余晖晃的人眼睛发花,而且他们身后还跟着铺天盖地的黑甲铁骑。 等到东胡战士从眼花中回过神,看清那面从未见过的血色怪兽战旗时,王宫大殿广场上已经站满了黑甲骑兵。 战马嘶鸣声不绝于耳。 根本不需要仔细看,他们就知道,这些黑甲骑兵绝对不是他们往日的袍泽,因为这些黑甲骑兵装备,即便白狄部王室军都无法媲美。 慕容竭的侍卫统领正准备开口发出警报,就被身后同伴一巴掌劈在了后脑,翻了个白眼昏了过去。 仇禾看着一个个东胡战士倒在墨狼等人的偷袭下,露出了坦然的笑容,转身走回大殿,推开大殿的殿门,看着王座上,笑容渐渐凝固的慕容竭,声音带着一抹嘲弄“殿下,我的朋友来了。” 慕容竭死死的扣住王座的扶手,因为用力将上面的纯铜扶手都掰弯了,身子也不知道是因为愤怒还是惊慌而顫抖着,但是脸上还是保持着淡然的表情,从牙缝中挤出几个字“这就是你拒绝我的理由?” 一个身穿亮银暗纹铁甲,披着灰狼披风,脸上带着古怪面罩的男子,骑着一只慕容竭从未见过的钢铁巨兽踏入殿中。 巨兽发出一声沉闷古怪的鸣叫声,震得整座王殿都在颤抖。 铠甲发出的铿锵声,与巨兽铁蹄踏在大殿木板上的空响声,让慕容竭感受到了死亡的逼近。 骑着巨兽的男子停在王座前几米处,因为巨兽过于高大,他几乎俯视着王座上的慕容竭。 但是慕容竭却感觉,他藏在面罩后的那双眼睛,似乎穿透了他的身体,根本不是在看他,而且似乎还在发呆。 慕容竭感觉受到了奇耻大辱,涨红着脸发出一声低吼,抽出王座旁的巨剑,猛然劈向巨兽上的男子。 利箭划破虚空的声音与铁剑折断的声音同时响起。 被阻断,失去惯性的慕容竭从王座上跌下来,在地上滚了两圈,双目赤红的看着大殿门口另外一个身穿皮裘没有着铠的络腮胡魁梧男子。 “让他静一静吧,等会儿再骂他。”仇禾拉住有些恼火的屠檀。 屠檀皱起眉,收起弓箭,让人将里面的慕容竭和其他人都拉了出来。 慕容竭出来后,看着城墙上已经挂上了那面从未见过的白色玄鸟旗,以及广场上密密麻麻的铁甲骑兵,咧嘴笑的狷狂,仰天长啸“我没有输!” 扣押他的士兵费了点力气才控制住他。 “棋子没有输赢,殿下。”仇禾轻嗤一声,走进大殿关上了门。 慕容竭听后一怔,突然放弃了反抗。 “心理素质倒是不错,是个干大事儿的人。”屠檀饶有兴致的打量着慕容竭,轻笑道。 “你是谁?”慕容竭冷冷的看着屠檀。 屠檀刚才一箭给了他太大的压力,那一箭的威力堪比东胡神射手。 “或许是你未来的主人。”屠檀咧嘴露出一个怪异的笑容。 关上了殿门的仇禾走到翟仇旁边,拍了拍驼鹿的屁股笑道“这么多天没见到,差点都不敢认了,你这身行头未免也太霸气了点。” “这,就是白狄部的王座?”翟仇的声音听不出悲喜。 “嗯,触感比大帝赏赐的椅子差太多了,又硬又冷。”仇禾轻笑道。 “我的祖辈,曾经在这个位置上?”翟仇问道。 “是,而且还在中原坐过更高的位置。”仇禾抿了抿唇“只不过最后是从这个位置下来的。” “怪不得,我看到它,就感觉心脏很痛。”翟仇低垂下头。 “你心脏痛,可能是因为太紧张加上长途奔袭。”仇禾轻笑着走到大殿角落,看着已经快要成干尸的桑氏少主,蹲下身子握住他胸口还插着的那把b,微微用力。 锋利的b,将那颗早已枯竭的心脏挖了出来,然后递给翟仇,嘴角带着小孩子发现玩具般的纯真笑容“血都流干了,尸体放了半天竟然还有点温度,趁热。” 翟仇低下头,接过那颗颜色已经发紫的心脏,喃喃道“人的心脏,除了大其他跟畜生没什么区别。” “尝尝味道?”仇禾眸子里闪烁着兴奋的光芒。 翟仇下意识的把手送到嘴边,最后在仇禾有些失望的眼神中放下“大帝说过,人尽量不要吃生食喝生水,会被蛊灵侵袭。” “这颗心脏的主人,夺走了本来属于你的一切。”仇禾沉声道。 “现在我拿回来了。”翟仇五指微微用力,捏碎了手中的心脏,僵硬的扯了扯嘴角“不对,是大帝帮我拿回来的。” 仇禾眼中的失望一闪而过,扬起温煦的笑容。 “赞美大帝。” 第一百二十四章 王座 第一百二十四章王座 对于已经被和平麻痹了很多年的白狄部居民来说,当不属于他们的军队进入城池,控制了王宫,将往日那些白狄部大氏族的大老爷五花大绑在广场的时候。 他们才猛然的发现,白狄部已经发生了惊天巨变。 他们习以为常的和平,似乎也不知不觉间消失不见了。 那些骑在战马上的黑甲骑士,以及不断地从城外涌进来的银甲战士,毫无意义都是他们闻所未闻的未知敌人。 不管是箕子朝鲜,还是林胡部,都不可能有这么装备精良的军队,更别说还穿着兽皮当铠甲的肃慎野人了。 这是一些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冒出来的敌人! 人们开始惊慌,但是却不敢抵抗,不等任何人发布命令,纷纷跪在了自家门口,等待着未知的命运,一时间整个纍城,和西下的夕阳一同,陷入了未知的黑暗与寂静。 黑甲骑士们手持着火把,照亮了半座城市,不一会儿,外城和内城的城墙上也点燃起了篝火,彻底将整座城市都照亮了。 驱散了黑暗,跪在地上的平民们却越发的恐惧。 但是恐惧之余,看着广场上那些往日见都见不到的大氏族贵人们更加凄惨的模样,他们眼中又有着掩藏不住的幸灾乐祸。 因为他们知道,即便是白狄部易主,他们这些平民的下场也不会太凄惨,毕竟这座城市的运作,还是需要他们这些人来管束奴隶的。 白狄部所有大氏族的人都被绑在了广场上,像是待宰的牲畜一样,因为嘴里塞着东西发不出声音,但是从喉咙传出的哽咽声,依旧让人心烦。 “你们不用担心,现在还死不了。”肥同骑在马上,俯视着这群往日的同僚好友们,脸上带着讥讽的笑容“看看四周,这些天降神兵,你们也不要有任何侥幸心理,等下贵人们问什么,你们就回答什么,也许还能落下个好下场。” 肥同说完之后,走到广场中一座巨大的青铜钟边,费力的拿起钟杵开始撞钟,不知道传承了多少年的青铜钟发出洪亮厚重的音波,向着四周扩散,回荡在整个城中。 听到钟声的平民们犹豫了一下,最后纷纷爬向广场。 不一会儿巨大宽敞的广场就挤满了人群。 “各位族人不要惊慌。”肥同清了清喉咙,对着广场外跪着的人们喊道“桑氏无道,弑君篡位,这些年鱼肉纍城与周氏等外来氏族胡作非为,今日终得报应,天降神兵以惩其罪,各位族人不要惊慌,只事关这些乱臣贼子,与各位族人无关。” 肥同扯着嗓子喊完后,所有人都无动于衷,依旧跪在地上瑟瑟发抖。 “大家不要担心,这些都是天帝神兵,只会惩罚罪大恶极之徒,不会伤害良善之民,诸位尽可早点回去休息,明日会有羁縻官去各家查访,希望大家不要擅自走动,耐心在家等候。”肥同继续说道“现在大家可以回去睡觉了。” 肥同喊完后,最前面的人开始窃窃私语,原本安静的广场慢慢变得嘈杂起来,但是却没有人敢离去。 “锵!”几百把利刃出鞘的声音压过了人群的嘈杂声。 人群看着四周那些骑士手中闪烁着寒光的刀刃,纷纷的开始往自己家爬,虽然惊慌,但是却没有发生混乱踩踏的现象,可见这些居民,似乎对这种场面见怪不怪了。 等所有居民都退回家门之后,肥同满脸谄媚的对身边的朱家问道“朱先生,放心吧,都说了这些族人乖得很,不会有闹事儿的。” 朱家将一切看在眼里,点点头。 白狄部的民风,确实与中原完全不一样,他之前担心会引起民众哗变造成不必要的麻烦,才想着让肥同演一出戏安抚下民众。 但是现在看来,这些民众并不买账,似乎对谁是主人没有任何意见,不知道该说他们是淳朴,还是冷漠。 不过看来广场上这群肥的流油的大氏族族人,朱家觉得这些平民对统治者没有感情,是很正常的。 朱家让手下的人,分别带着各个氏族的人去抄家,跟白天仇禾抄家不同,朱家主要抄的是粮食和藏书,这些都是王诩叮嘱过要好好收集的,比那些没用的珠宝更重要。 剩下的就是盘问了,这些白狄部大氏族掌握着白狄部与其他部族交易或者交流的重要渠道和信息,这些信息是更为重要的。 朱家活动了下筋骨,瞄准了一个吓得早已尿了裤子的家伙,看了眼已经领走一批人的屠檀,笑着摇摇头,也准备开始工作,却看到一驼鹿双骑的翟仇和仇禾迎面走来。 “朱先生。”仇禾跳下驼鹿,躬身行礼。 “王宫里面的事情解决了?”朱家意味深长的看了眼翟仇笑道。 “我先去外城巡逻了,明早大帝亲临,不容有失。”翟仇生冷的开口,对着朱家点点头,催着驼鹿向着外城,然后不断有银甲的沚戛军汇聚在身后。 “王宫里没有什么事情好处理了,反倒是咱们这边要处理的事情很多。”仇禾笑眯眯的说道“看来要熬夜了。” “熬夜倒是不必要,这种事情都是慢工出细活,急不来,你昨天估计也没睡好吧,可以先去休息休息。”朱家看着仇禾有些发红的眼睛笑道。 “确实是有点累。”仇禾微微挑眉,笑了笑“那在下就偷个懒了,劳烦朱先生了。” “我是真的让你休息,你别理解错了。”朱家轻笑道。 仇禾愣了下“朱先生何意?” “不管在外面城府有多深都没问题,但是一旦在孤竹国中,最好只理解表面一层意思,否则很容易产生不必要的误会。”朱家笑着拍了拍仇禾的肩膀。 仇禾在原地愣了一会儿,最后皱着眉回到周氏府邸,反复的琢磨着朱家的话,最后还是抵不过困意,沉沉睡去。 大概整个纍城,只有仇禾一人能够睡得如此安详。 城墙上的篝火灭了一波,又燃了一波,城外也不断的有火光四起,最后终于熬到了太阳出来,忐忑惊慌了一晚上的纍城,终于慢慢安静下来。 花了一晚上时间,将纍城周边每一个角落都检查一遍的翟仇终于可以休息一下了,本来就孱弱的身子,熬了一晚上后似乎变得更加虚弱了,回到城墙上坐下后就开始咳嗽。 “将军,晨露重,回去休息吧。”副将皱眉看着咳嗽不断的翟仇,关切的说道。 “你们休息一会儿吧,我在这儿迎接大帝,这是我们沚戛军第一次正式的任务。”翟仇捂着嘴摆摆手,边咳嗽边说道。 副将刚要说什么,却被一只大手压住肩膀,转头看到屠檀后一惊,跪下问好。 “去吧,让兄弟们开饭,今天煮羊汤。”屠檀笑着打发走副将,做到翟仇旁边,斜眼看着他“要是撑不住了,就休息一会儿,大帝说过,身体是革命的本钱,熬坏了对谁都没好处。” “我一点也不困,反而还有些兴奋。”翟仇捂着嘴剧烈的咳嗽了两声,不动声色的甩了甩手。 “王座如何?”屠檀假装没有看见他随手甩掉的血渍。 “哦。”翟仇下意识的迟疑一声,摇摇头“不如何。” “如果你愿意,大帝会让你坐回那个位置。”屠檀咧嘴笑道“那个位置本来就应该是你的,你的父亲翟羽是嫡子,你是他唯一的儿子,翟氏满门男丁,一百三十六口,最后只活下来你父亲,所以无论是名正,还是天意,你都可以坐上那个王位。” 翟仇身子一颤,本来因为熬夜而显得赤红的眸子,变得越发的猩红“翟羽?我父亲的名字?” “周氏还留有你们翟氏的族谱。”屠檀点头道。 “那我母亲呢?”翟仇声音越发的干哑。 “你没见过她?”屠檀微微皱眉“我记得,你说自己的姓氏是母亲告诉你的。” “四岁的时候,她出现过一次,告诉我姓氏之后,我再也没有见过她,我,是被母羊养大的。”翟仇身子开始不受控制的顫抖起来,紧抿着唇似乎在忍耐这什么。 “你父亲当年组织过一次起义活动,最后失败了,我想,你母亲应该一同遇难了吧。”屠檀摸了摸下巴的胡子。 “哦。”翟仇眸子一暗。 “你的决定呢?”屠檀歪着头问道。 “师父改日大仇得报,也会重登屠何王座?”翟仇突然反问道。 “屠何国已经不在了,我只是为了报仇,但是白狄部,甚至中山国还在。”屠檀笑着说道。 “我不是为了报仇。”翟仇摇摇头“我是为了报恩。” 屠檀瞳孔一缩。 “登王位这种事情,对我来说没有任何概念,我只是想好好的报答大帝的重塑再造之恩,当然,还有师父的教导之恩。”翟仇努力的扬起嘴角。 “看来你在大帝身边呆的这几天,进步神速啊。”屠檀轻笑着站起身“既然你不愿意,那这城,就只能送给大良造了,还真是有点舍不得呢,这么大一座城。” 翟仇眨了眨眼,也笑道“师父不是说过,大帝要建的城,是比咸阳城还要雄伟的城,怎么突然又心疼这座枯城了?” “蚊子腿也是肉啊,你这种没吃过肉的自然也不懂,当然,大良造那种肉吃多了的肯定也不明白。”屠檀轻笑着撇嘴道“都他娘的投得好人家啊。” 翟仇有些不明所以的看着屠檀又骂又笑的下了城墙,捂着嘴又咳嗽了两声,看着被朝阳照耀成暗红色的城外大地,虽然嘴角莫名的扬了起来,然后倚着墙壁闭上了眼。 第一百二十五章 神奴 第一百二十五章神奴 纍城被攻陷,意味着孤竹国的崛起。 也证明着,目前整个区域都成为了孤竹国的领土。 一个险些被灭国的落魄国家,因为一个人的出现,在短短半年不到的时间里,不但起死回生,而且还成为了一方霸主,甚至已经收复了孤竹国巅峰时期的三成国土,而且在军事实力上提高了很大的台阶。 这是只有天神下凡才能创造的奇迹。 毫无疑问。 所以在翟仇率兵突进纍城的同时,墨奎就在王宫门口,举行了属于他一个人,表示对王诩效忠而前所未有的郑重仪式。 这个仪式听说是大巫给大帝祈福的最高级别的仪式,代价是大巫的寿命以及子孙后代的福运,是用来歌颂赞美大帝最隆重的仪式。 墨奎一个快六十多岁的人又蹦又跳,又弹又唱的忙活了将近两个小时才结束,不管如何,这份心意王诩确实感受到了。 至于折寿,折损后代福运什么的王诩并不相信。 王诩知道这个仪式的肯定很重要,但是跟这些玄学都没有太大的关系,估计是古代战败国的国君,为了表示自己的忠诚,对大帝的一种表忠心方式,至于所说的折寿,折损后代福运,很明显是某种交换,类似于牺牲者,用自己的生命做代价,来帮大帝演一出戏,来用这些神鬼之说巩固王权。 王诩不准备让墨奎太早的死去,因为这个老家伙带给他的惊喜越来越多了。 之前他带走了的第一批奴隶,被称之为三百二十九位神奴。 走的时候这些神奴跟骷髅没有什么两样,但是两个月之后再见,王诩险些都不敢认了。 这些神奴的身体像是被打了气的气球一样膨胀,基本上没有低于一百五十斤以下的,而且从身材的魁梧程度,完全不比李信带来的那群大秦铁骑差。 王诩认为自己给沚戛军调理身体的方式已经足够科学见效了,但是也只是让沚戛军身体素质目前处于正常人水平,完全达不到这种健硕的效果。 王诩真的很好奇,墨奎到底是用什么配方调理的,难道墨奎掌握着最早的健身教练的特殊增肌锻炼技巧? 还是墨奎会做蛋白粉? 但是这些人尽管从身形上有些翻天覆地的变化,不但魁梧了,而且穿上墨奎特殊定制的盔甲,显得比犴鸢铁骑的派头还要足,一个个宛如钢铁雕塑一样气势十足。 而且这些神奴的表情和呆滞的眼神,更像是雕塑,除了在执行墨奎命令时,他们的眼神会转动,会有微表情之外,其他时间,真的跟雕塑一样。 这让王诩感到了十分不适,他觉得,墨奎可能把这些人,训练成了机器人。 在这些神奴的衬托配合下,墨奎完成了这场声势浩大的仪式,最后体力不支昏了过去。 王诩本来想连夜赶去纍城看看,但是现在只能等他醒来后在去了。 “大帝无须困扰,这才是神奴该有的样子,如此才能彰显大帝威严。”一觉睡醒的墨奎还是面无人色,吃着墨怜准备的豆腐脑配油条,笑呵呵的回答王诩的问题。 “神奴有特殊的训练方法?”王诩皱眉问道。 “当然有,大帝若是想要,我抄写给您。”墨奎恭声道“不过这些神奴其实与死士的效果差不多,单兵作战悍死无谓,但是成军的话作用不大,因为到了战场上很难指挥他们。” “也就是说,他们只能听从命令,没有思考能力。”王诩眸子一寒。 墨奎吞了吞口水,点头称是。 “神奴的训练方法,你带入棺材里吧。”王诩冷哼一声。 “神奴乃是大帝最有利的工具。”墨奎难得的反驳王诩。 “神的力量才是我的工具。”王诩目光漠然的看着墨奎。 墨奎呼吸一滞,冷汗直冒,跪在地上求恕罪。 “起来吧,该启程了,早点清算一下粮食数量,我也早做打算。”王诩轻叹了声,站起身走出王宫。 李信和王离正围着一个神奴窃窃私语,指指点点。 “两位,起的够早啊。”王诩笑着打招呼。 “帝君。”李信连忙请礼。 “这些神奴怎么弄出来的?墨奎还有这种本事?”王离满脸好奇的问道。 “他已经把这门本事给忘了。”王诩摇摇头。 王离愣了下,哑然失笑“你这人,总是糟蹋好东西。” “看来你对好东西有什么误解。”王诩轻嗤一声“一起去纍城看看?” “我是来找涂山娘子要改进水泥的,上次那批,一场暴雨全裂了,差点塌方压死人。”王离摆摆手,表示没兴趣。 “在下是想来看看马鞍的。”李信有些不好意思的说。 “那二位自便吧。”王诩笑了笑,领着墨怜上了马车。 已经整理好着装,脸色也突然恢复如常的墨奎带着神奴在前方护驾开路,向着纍城方向奔去。 “大帝不喜欢神奴?”墨怜见王诩脸色不太好,小声问道。 王诩从发呆中回过神,笑了笑“不是不喜欢神奴,是不喜欢这种没有思想的傀儡。” “神奴是历代王宫中必要的存在,只有他们能够确保对王室绝对的忠诚,这种忠诚的代价,就是没有思想。”墨怜抿了抿唇,细声解释道“但是历代神奴也都是要精挑细选过的,国君训练的这批之最低级的,是用血肉填充之术训练的,寿命不会超过五年。” 王诩眉头皱的更深了。 “神奴是王室最重要的力量。”墨怜有些欲言又止的说道。 “再说吧。”王诩有些烦躁的摆摆手。 见王诩没有直接拒绝,墨怜松了口气,露出笑容“对了,哑儿之前胡乱搞得那个护城河,在这次涨水中立了大功,朝歌城内没有被水淹哦。” “哦?那回去可得好好奖励奖励他。”王诩轻笑道。 跟墨奎培养出那些凶悍无比的神奴相比,这才是王诩想要听到的好消息。 毫都到纍城需要绕路,所以一直到中午才赶到。 虽然纍城外面大片的田野变成了nn一片的蓄水池,但是依旧能够看到这片田地有多大,而屹立在中央的纍城,反倒是没有让王诩太过惊讶。 毕竟是一个已经陆陆续续建造了一千多年的城市,具有这样的规模并不出预料。 而且王诩在来的时候已经确认了,这个纍城,就是后世的秦皇岛市区周围,再往东不远处,就是以后的天下第一关,山海关。 只不过现在山海关,还只是一座未经修缮的峡谷口。 犴鸢铁骑从纍城中迎出,禺春挥舞着战旗,城墙上的角吹响,惊醒了安静的纍城,无数熬过了昨天忐忑的居民们纷纷爬了起来,不敢出门,但是透过门缝看着外面的情况。 看到那辆亮银色奢华无比的马车被九只钢铁巨兽拉着走过主干道时,仿佛要将地砖圧裂开了,尽管看不出马车里面坐的是什么人,但是他们都知道,这估计就是他们以后的王了。 马车直接进了王宫大殿,本来墨壬要赶车上去的,被王诩制止了,徒步走上这座历经千年的宫殿,王诩莫名的感慨万千。 尽管这座城市在他眼中,甚至都没有横店影视城的仿照宫殿宏伟。 王诩数了下,一共一百九十九阶台阶,不知道这个数字在古代有什么章程,走进大殿,全实木地板,还有宽敞的臣子摆位一览无余,中央那座有些生锈青铜王座很明显不是中原文明的产物,已经接近椅子的构造了,应该是受到中亚的影响。 大殿已经被好好的清洗过一遍了,但是还留着淡淡的血腥味。 “死的是什么人?”王诩坐在王座上,看着自动位列两班的朱家等人。 周、秦、汉时,华夏以右为尊,故皇亲贵族称为右戚,世家大族称右族或右姓。 右尊左卑表现在建筑住宅上,豪门世家必居市区之右,平民百姓则居市区之左。 右手边墨奎站在了首位,然后是屠檀,墨狼,禺春。 左手边朱家站在了首位,然后是仇禾,以及一个没见过的肥硕中年男子。 “回禀大帝,是桑氏少主也就是白狄部太子。”仇禾跪在地上,俯身道“不过是慕容竭所杀。” 墨狼微微一怔,诧异的看了眼仇禾,但是没有出声。 “我们的伤亡如何?”王诩没有多问,看向朱家。 “回禀帝君,除了三百二十七人轻伤,一个不小心被陷入泥泞被踩踏而死之外,并无伤亡,林胡一战,俘虏两千三百人,还有六百多奴军,本来有一千多奴军,但是他们因为惊惧把头埋入地下,窒息而死。”朱家一丝不苟的禀报道。 “尸体记得处理好,暴雨后很容易滋生瘟疫。”王诩说道。 “都按照大帝说的焚化处理了。”朱家笑着说道。 “粮草呢?”王诩又问道。 “按照大帝的计算标注,族人每人每天三斤粮食,食五个月,一人四百五十斤,也就是十五石,目前总共收拢粮食两百万石,但是其中只有五十万是新粮,剩下的都是积粮,所以还未可知准确数字,如今族内人口,算上一些牲畜,一共十三万左右,应该足够熬过这个冬天。”仇禾十分严谨的禀报道。 “辛苦了。”王诩对着仇禾露出一个笑容。 仇禾是他目前教算术,学的最好的一个! 第一百二十六章 商贵人 第一百二十六章商贵人 数据是指对客观事件进行记录并可以鉴别的符。 也是文明开始的源头。 人类脱离动物,从基因本能行为变为文化行为。 动物基因本能行为模式是:外部本能反应。人类文化行为模式是:外部思考作出反应行为。 从结绳记事开始,就是为了纪录数据,进而让文明开始发展。 同时这种数据的掌握,也意味着权利的掌握。 所以掌握了河图洛书的伏羲,成为了人祖。 掌握了河图洛书的伏羲,将这种记录数据的方式结合自己的哲学观,然后创造了卦,将数理的逻辑与人文的逻辑结合,但是也将华夏文明中的理性与感性柔和,试图寻找一种中庸的状态。 也正是因为伏羲这种理想化的模式,让华夏文明的理性一直没有被普及,或者说这种理性思维被掌权者控制住了,反而用感性思维制定着规则。 伏羲的后代,黄帝命仓颉创造了文字,于是仓颉这一脉,就是华夏文明最早的史官,仓颉也被称之为史皇,他的子嗣后代也以官职为名,史姓基本都是仓颉的后裔。 也正是因为华夏文明最早出现了史官,有了将文明历史用数据和故事的方式纪录下来,才慢慢铸就了华夏文明的源远流长。 但是因为纪录数据太过重要,在加上封建时期王权的巩固与数据纪录密不可分,这种有纪录能力和纪录逻辑的人才,基本上都是被掌权者垄断的。 仇禾,就是具备这种纪录数据的传承者,仇氏对于算术和数据整理,似乎有着一套自己的方式,所以在给王诩回报数据的时候,引来墨奎频频侧目。 墨奎对这个眼生的美貌少年,莫名的产生了危机感。 仇禾将纍城的人口,男女老少比例,粮食总量,甚至奴隶分配以及珍贵资源都清清楚楚的罗列报告给了王诩。 这些数据对于王诩这个现代人来说,很快就消化了,基本上就是初中应用题的水平,但是对于没有进行系统数学培训过的古代人,是一项十分高深的能力了。 即便连朱家,听着听着也有点迷糊。 仇禾口干舌躁的报告了半个多小时,终于将所有的数据都说完了,从袖口中掏出绢布,躬身等着别人拿给王诩“以上都是昨天朱先生与屠先生等人连夜整理出的数据,请大帝过目。” “直接放上来就行,孤竹国没有上朝的习惯,更没有那些规矩,只有解决问题的开会。”王诩一只手撑着下巴,另外一只手敲着桐木桌案笑道。 仇禾楞了一下,瞄了眼左右的人,走上台阶将绢布放在桌案上。 “辛苦了。”王诩看了他一眼,笑着问道“结论呢?” 仇禾抿了抿唇“奴以为,粮食储备看似刚好足够,但是难免有意外,大帝之前说每人一天三斤粮食,实在是太仁慈了,奴以为,一斤半足以。” “也就是说你的结论是够用?”王诩盯着仇禾问道。 仇禾呼吸一滞,感觉到一股无形的压力,迟疑半晌“奴以为,足够支撑族人五月吃食,而且林中山果也没有尽数凋零,还有很多野味可以猎杀,只要冬日解冻,海边也可以捞鱼了,所以粮食应该不成问题。” “那行,纍城与林胡部的粮食调配就交给你了。”王诩轻笑道“孤竹国司马不掌军赋,所以掌管国家粮食用度,今日起你就领司马职吧。” 仇禾诧异的瞪大眼睛,满脸不可置信的看着王诩。 “大帝,司马乃是五官重职。”墨奎倒吸一口冷气,忍不住开口说道。 “你有更好的人选?”王诩眯起眼看向墨奎。 墨奎缩了缩脖子“臣只是还不认识这位小友,想要多了解了解。” “他就是之前跟你提起过的九侯后裔,不管是出身还是血脉,都是正统的殷商后裔,而且你也看到了,担任司马一职应该很合适,国君调配朝歌、毫都两地粮草已经很耗心神了,还得操心朝歌扩建工作,应该分不出心神管理着十万所奴隶以及白狄部遗民的粮草用度吧。”王诩笑呵呵的说道。 墨奎闻言微微挑眉,对着还处在呆懵中仇禾拱拱手“原来是九侯之后,失敬失敬,看来大帝已经赦免你族罪孽了,在下孤竹墨氏,为族弟庆贺。” 仇禾回过神,也连忙回礼“罪臣仇氏后裔,见过商贵人。” “商贵人?”王诩饶有兴致的挑眉笑道。 “回禀大帝,这是往日帝汤对孤竹墨氏一脉的恩赏,不管位列三公还是五官重职,见墨氏一脉都是见面低一阶,所以称为商贵人。”墨奎恭声笑道。 “孤竹墨氏倒是担得起这殊荣,毕竟是殷商王室同宗,为殷商戍守边关千年。”王诩轻笑着点点头“仇禾是个很聪慧的孩子,国君可以多亲近亲近。” “臣见仇氏小友也是一见如故。”墨奎笑的满脸慈祥。 “白狄部其他氏族如何?”王诩又问道。 还没有从巨大的狂喜中回过神的仇禾,连忙叩谢,将位置让给朱家和屠檀。 “屠兄请。”朱家笑着谦让道。 “那我就不推辞了,熬了一晚上,早点汇报完早点回去睡觉。”屠檀笑着呵呵的说道。 “没人让你们傻愣愣的都站着。”王诩打趣道。 “也不知道为什么,一到这大殿之上,就忍不住的规矩起来。”屠檀尴尬的笑了笑“明明也没见过大人物是怎么上朝的,都是听说书先生扯淡听来的。” 王诩微微眯起眼,不动声色的笑道“那你平时在燕国除了屠狗之外,没少听那些家说书啊,这规矩都带成习惯了。” 屠檀咧嘴笑的依旧憨厚,盘腿坐下“让大帝笑话了,确实除了屠狗跟各方好友吹牛之外,最多的就是听书了,嘿嘿嘿,尤其是那不花钱的书。” 见屠檀坐下了,墨狼带着禺春也跟着坐下了,还懒洋洋的躺下伸了个懒腰,墨奎和朱家互相谦让了一下也坐下了。 仇禾犹豫了一下,规规矩矩的跪坐下来。 只有肥同战战兢兢的站着,假装雕塑。 “去后面把带来的豆腐,豆干,干豆腐什么的准备点,开会不吃点东西难受。”王诩对着身边的墨怜笑道。 “我带你去吧。”墨狼突然站了起来,领着墨怜去后宫找厨房。 “回禀大帝,白狄部一共三大氏族,桑氏,周氏和肥氏,五中等氏族,仇由,何,赵,胡,鲜,其余十三下等小氏族,三大氏族除了肥氏之外,五中等氏族,都是中山国后裔,肥氏于十三下等小氏族则是纍城原住氏族,这些人掌管着纍城的基本运营,城内的居民多是下等氏族的族人,负责管理纍城四方的田野,依次分割耕种,白狄部的治国模式与中原相似,并不是所有财富都是王室的,所以各家都有私产。”屠檀开始报告道。 “这些氏族对于平民凝聚力如何?”王诩皱眉问道。 这种治国模式,应该是最原始的井田制,西周时期,道路和渠道纵横交错,把土地分隔成方块,形状像“井”字,因此称做“井田”。 井田属周王所有,分配给庶民使用。 领主不得买卖和转让井田,还要交一定的贡赋。领主强迫庶民集体耕种井田,周边为私田,中间为公田。 而其实质是一种土地私有制度,但是不是民众私有,而是国王私有制,对于领主的赋税极重。 这种制度是奴隶制向封建制社会转变的过渡期,井田制比奴隶制更加优势的在于,能够领主或者奴隶主的生产力,而且国家不用养太多的闲人。 但是缺点就是,很容易形成小利益团体,当这种利益团体壮大时,甚至还会影响国家决策。 商鞅在变法的时候,第一条就是废除这种井田制。 因为井田制不适用与大量人口,纍城算上奴隶一共十五万人左右的人口,基本上算是井田制最佳的治国条件,所以白狄部才能够如此富庶近千年。 但是这也是基于人力耕种上的,如果王诩直接用畜力耕种替代,纍城这十五万人,基本上可以闲下十四万人。 而这十四万人王诩需要让他们创造其他的价值,否则很容易发生不必要的问题,其中比较重要的就是,这一万多平民,到底有没有小集团利益羁绊。 如果有的话就比较麻烦了。 因为即便是王诩,也需要利用这一万多平民来治理那些奴隶。 之前不管沚戛军,还是神奴,都是最好的例子。 这些被奴役了很多代,出生就是奴隶的人,已经不具备人类的基本特征了,说句不好听的,就是一群长得跟人类一样的动物,甚至连野人都不如。 而且想要重塑这些奴隶的三观,也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情。 所以还是要人去引导,给他们布置任务,才能让他们生存下去。 即便是王诩想要给这些奴隶人权和平等权益,他们也没有办法享受,所以王诩只能尽量的保证他们的血脉延续下去。 让这些人的血脉延续下去,可能是对这些人最大的安慰和恩赐了。 毕竟翟仇那样能够逆天改命的奴隶,是万里无一的存在。 就像翟仇带领沚戛军那样,纍城这些平民,也是带领那十几万,甚至以后更多奴隶走向正常生活的必要存在。 王诩还是要将纍城的奴隶,与孤竹国分割开来,虽然很残忍,但是也是没有选择的选择。 让这些奴隶的后代成为孤竹国的族人,是王诩最大的努力了。 但是一万多在纍城这片土地生活的原住民,到底能不能受控,这也是王诩首先要考虑的问题。 第一百二十七章 白狄部的富婆们 第一百二十七章白狄部的富婆们 “白狄部主要负责生产的那十几家下等氏族,在平民中还是有一定威信的,是吧,肥族长。”听到王诩的询问,屠檀将问题抛给了战战兢兢的肥同。 突然被叫道名字的肥同膝盖一软,重重的跪了下来。 王诩微微皱眉。 仇禾见王诩面露不悦,连忙搀住肥同,在他耳边低语了几句。 肥同脸色因为惊慌而没有了血色,听到仇禾的低语后,呼吸才顺畅一下,用磕磕巴巴的雅言开始说着什么。 “让他直接说东胡话吧,你们给我翻译。”王诩皱眉摆摆手。 王诩说完这句话,在场四个精通东胡话的人,墨奎,屠檀,朱家,仇禾,同时抬起头,互相看了一眼,最后做出了一个让王诩都有些意外的举动。 他们四个人分别翻译理解了肥同的话,最后拿出一条共识的翻译给王诩。 竟然还会翻译校准。 王诩忍不住扬起嘴角。 四个人推搡客气了一会儿,还是由屠檀报告“肥氏说,那十几家下等氏族,以前都是肥子国的大氏族,后来中山国的四大氏族来了之后,将他们的人口瓜分后,才变成了小氏族。” “四大氏族?”王诩微微挑眉“哦,还有翟氏,所以他们对桑氏早有不满?” “要不然肥同也不会带着肥氏投奔我们啊。”屠檀笑呵呵的说道。 “这十几家下等氏族的族长呢?请过来一起吃个晚饭?”王诩捏着下巴思索了片刻,笑着问道。 “白狄王桑洋出征,将这些小氏族的族长全都带走了。”屠檀咧嘴笑道“这是东胡的规矩,大军出征,国内有头有脸的小头领都要随军出征,以防止部落叛变。” “那说话算的是少主?”王诩皱眉问道“少年人不管事吧。” “除了吃喝玩乐,就是混吃等死了这些少年人。”屠檀轻嗤道“也不直到是哪儿来的习俗,东胡这边的男人出征后,都是女人管事儿。” “哦?”王诩微微挑眉。 “即便是东胡部王族,东胡王出征,族内事情都是王妃在处理,所以白狄部也一样。”屠檀解释道。 “我记得东胡部女人似乎没什么地位吧。”王诩皱眉道。 “普通的女人自然没有,但是正妃或者正妻是有权利地位的,其实这么跟您说吧,东胡部的联姻模式基本上都是两个门楣差不多的氏族,然后联姻后一下代,嫡长子继承祖父的财产,但是正妻的其他儿子,可能会继承父母的财产,然后再联谊,一个大氏族,基本上一代人就拆分成很多个小氏族。”屠檀抓了抓头,较劲脑子的解释道“您听懂了嘛?” “就算听不懂你也不能再解释的清楚点了吧?”王诩轻嗤道。 “就是不断n氏族的权利,让氏族的核心权利永远不可能被一家或者几家掌握。”墨奎一针见血的说道“东胡人不知道是剑走偏锋还是阴差阳错,学了中原的联姻,但是目的却不一样,中原世家联姻是亲上加亲,更加强盛,而东胡氏族联姻则是越联姻,越衰弱。” “因为游牧民族本身就无法形成大的利益圈,除了牛羊生计,他们没有土地概念,其实说实话,利益集团的根本价值,是土地,土地代表着粮食,而草场,属于每一个牧羊人。”王诩莫名的轻叹一声。 “土地,属于大帝。”墨奎低垂着头,沉声说道。 “土地属于天地。”王诩指了指上面,轻笑道“所以说,现在控制着纍城运转的,其实是一群妇人?” “没错,大帝要如何处置?”屠檀好奇的问道。 “还没想好怎么办。”王诩摇摇头,看着拎着到大食盒回到前殿的墨怜和墨狼“先吃点东西吧,你们在外面这么久,尝一尝孤竹国的新品。” 炒菜这种工艺,在铁锅没有普及的时候是没有出现的,所以干炒黄豆加点盐这种粗简的零食,自然是惊为天人,更不用说口感异常柔绵,口味清香的豆制品。 墨奎像是个和蔼的长者,教着他们如何吃豆腐,笑容却说不上的怪异。 “墨狼呢?”王诩往嘴里扔着盐水黄豆,扫了眼大殿,发现墨狼不见 墨怜凑到王诩身边,嘴角带着卦的笑意“去送礼了。” “嗯?”王诩一怔“能让他送礼的人,好像都在这儿了吧。” “那个传闻中的周。”墨怜抿着唇笑道“我说刚才怎么那么好心带我去厨房,哼哼,原来是想提前捞点吃的去送礼了。” “第一次重大会议,他竟然还有心思泡妞?”王诩翻了个白眼,但是却猛然身子一僵,像是想到什么。 “也不知道那个周长成什么天仙模样,竟然能把狼叔迷的如此鬼迷心窍。”墨怜咧嘴笑着卦道,没有注意到王诩变幻的神色。 “王室军是不是都有妻室?”王诩伸手抓住墨怜的手问道。 墨怜身子一颤,脸颊不自然的有些红晕,愣了下,随即小嘴嘟了起来似乎有些不忿“额,自从大帝您颁布了婚姻法,规定了一夫一妻之后,他们就都是单身了!哦,还是未婚先孕带着孩子的单身。” 王诩一怔,茫然的眨了眨眼。 “就是说,原来的妻子他们都不准备认了。”墨怜咬着银牙说道“这群混账。” “嗯?”王诩皱起眉头,声音微冷“什么意思?抛弃妻子?” “那他们倒是不敢。”见王诩脸色有些不好,墨怜赶忙解释道“您说只要领了结婚证,就是正规夫妻,然后有一系列的夫妻福利,但是那群混账现在做官了,吃饱饭了,心也就野了!” “额?怎么说,他们没去领证?那孩子怎么入家谱?上户口?”王诩皱眉道,他在弄婚姻法的时候,自认还是很完整的。 “墨甲他们几个年龄大的本来是领证了的,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后来又离了,孩子户口自然是上了,后来其他人也不结了。”墨怜叹了口气“我去问过了,他们的妻子都说自己年老色衰,不想耽误他们,毕竟她们还是觉得子嗣越多越好,他们年纪大了已经生不了了。” 王诩身子一僵,沉默下来。 不管法律多么完善,总归是在人情面前漏洞百出。 这个时代的女性,普遍都还将自己当成是延续子嗣的生育工具,对于婚姻并没有太大的概念,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她们与那群奴隶并没有太大差别。 王诩本来以为弄出个婚姻法,能让平权普及的更早一些。 现在看来是自己想的简单了。 不过王诩也不准备过多的干预这些人了,毕竟每个人的人生都是自己的,他能做的只是一个来自未来的先驱者,提供另外一个角度和价值观而已。 “所以这群家伙也都心安理得的接受了?”王诩皱眉道。 “哼,这种便宜事儿他们巴不得呢,族内现在女人多男人少,各个都被捧上天了,墨壬那混账每天晚上都在不同的家门出入。”墨怜咬牙切齿的说道“大帝,不如咱们再加个罪吧!” “那就违背恋爱法和成年人权益法了。”王诩有些尴尬的摸了摸鼻子“算了,只要不是强迫的,随他们去吧,毕竟,都是单身。” “这样下去怎么可能有结婚的啊!”墨怜红着脸嗔道。 “等到命中注定的那个女人出现,自然会有心甘情愿去领证的那一天。”王诩轻笑着摸了摸墨怜的头“去,把王室军那群牲口都叫进来。” “大帝要处罚他们?”墨怜俏脸一喜。 “额,算是吧。”王诩有些心虚的讪笑道“对了,还有翟仇也叫进来,他也是大将军,守着门做什么。” “让他在外面守着吧,他还自在点。”墨怜撇了撇嘴“让他多说一句话比杀了他都难,而且也听不进去别人说的话,跟石头一样,当侍卫正好。” “那至少给他送点吃的吧。”王诩笑着摇摇头“对了,再让你青娘她们也进来,有任务交给他们。” 墨怜疑惑的看了眼王诩,没有多问,跑出去叫人。 不一会儿,就领着三十五位王室军和青娘带领的火凤娘子军进来了。 王室军之前跟着仇禾执行任务的时候,当了一个多月的东胡野人打扮,让他们早就憋疯了。 虽然之前在孤竹国的时候,他们就是野人。 但是自从王诩出现之后,正衣冠,讲卫生就是他们必备的功课了,虽然没有翟仇那种洁癖那么麻烦,但是也是十分在意着装和卫生的。 王室军的军装是目前最漂亮的了,银甲上镀金雕刻一只玄鸟纹案,披风也是丹顶鹤羽毛和貂皮编制的,头盔更是一个鸟首的形状,而且都是量身定制的,有些小细节还不一样,所以穿上军装后的王室军,可谓是神采飞扬了。 而墨怜的火凤军,军装也同样精美,之前境内找到一处朱砂矿,朱砂矿这种暗红色的矿石十分对墨怜胃口,正好与她的火凤部契合,于是就承包了朱砂矿,火凤军的军装也是银甲,用朱砂镶嵌了一直浴火nn的纹案,而且是与头盔成一体的。 因为找不到那么多的红狐皮,所以就用驼鹿皮用朱砂染红了做成披风,每一件披风上都有着她们的名字。 火凤军和王室军一进来,就有一种珠光宝气的富贵感,十分养眼。 不过两者关系,一看就不太融洽。 估计若不是王诩传唤,他们双方都不愿意同台出现。 仇禾本来以为犴鸢铁骑已经够奢华了,但是看到这两队人之后,对孤竹国越发的向往了。 不得不说,精美的外观,是极具欺骗性的。 用后世的话来说,颜值也是一种实力。 一直战战兢兢的肥同在吃了一顿饭之后,终于缓和了心情,此时见到如此英姿飒爽,风姿绰约的火凤军,瞬间眼睛都看直了,口水都要流出来了。 “起来吧。”王诩挥挥手让他们起身“怜儿,你带着青娘她们,按照我昨天的菜单,准备两百人份的食物,青娘,你去后面的库房找点绸缎,给大殿装饰成那天我给怜儿过生日时的布置。” “喏。”青娘微微欠身,领着火凤军几十个姐妹进了后宫。 “大帝要宴请谁?”墨怜蹙眉好奇道。 “额,给这个牲口相亲。”王诩有些尴尬的指着王室军的墨甲等人。 “相亲?是什么?”墨怜满脸疑惑。 “就是,让他们认识认识白狄部氏族的那些女主人。”王诩脸颊有些发烫,挥挥手“别问这么多了,去准备吧。” 墨怜目光怪异的盯着王诩的脸看了一会儿,皱了皱鼻子,发出一声轻哼,跑向后宫。 王诩尴尬的抓了抓头,说实话,这种夜场鸭子掉富婆,套路放在古代,还是撮合,真的很羞耻。 不过将晚上的任务给王室军们阐述了一下后,看着这些牲口满脸激动,满嘴答应幸不辱命的禽兽模样。 王诩感觉越发的羞耻了。 第一百二十八章 亲代投资 第一百二十章亲代投资 社交,定义上是指一种社会行为,人们利用社交手段来传递交换信息,以达到各种目的。 但是社交这个概念并不只是在人类文明社会时产生的,相反,这是一种动物比较原始的交流行为。 这种行为最初的目的很单纯,那就是交配。 而驱动交配的就是动物的本能,或者说是n,所以社交的本质就是实现自身的某种n。 在自然动物界的社会中,有一个有趣的现象,就大多数动物,都是雄性比雌性更叫漂亮,尤其就是飞禽类,最为明显, 孔雀,山鸡,鹦鹉鸳鸯之类的都是雄性毛色格外绚丽,造型十分优美,而再看看雌性,会让人怀疑是两个物种。 哺乳动物中狮子,马,鹿的鬃毛都是雄性要更加明显更加长,以及雄鹿的鹿角特征。 按照科学的定义,飞禽类雄性绚丽的羽毛还有哺乳类走兽的鬃毛,鹿角之类的东西,都属于第二性征。 这些东西都是用来吸引雌n配的主要工具。 而自然界这种择偶标准,有一种专业用词,叫做亲代投资,也同样适用于人类社会。 亲代投资简单点理解就是,生物为了繁衍后代所付出的代价,基本上都是以牺牲自身生存率为代价。 其貌不扬的雌鸟负责孵化,而色彩斑斓的雄性则需要吸引天敌的注意力,必要的时候牺牲自己的性命,保全自己后代的平安。 所以飞禽在择偶是选择色彩斑斓的雄鸟。 而走兽则选择提醒庞大,鬃毛茂盛柔顺营养充足,能够养家糊口的雄性。 于是在这种亲代投资的优胜略汰中,自然界也渐渐产生了一种想象,叫做雌雄两态性。 而自然界的雌雄两态性,同样适用于人类。 但是亲代投资这种概念,却未必适用于人类,因为人类是所有生物中,最阴暗可怕的种类。 但是人类的雌雄两态性,也表现在外表,不过不是只是长相颜值,身材上。 而是人类文明发源中形成的,权与利。 这两种才是男人吸引女人的主要工具。 因为权与利才是人类社会中,男性确保繁衍权的主要特征。 颜值只是人类文明后期繁衍出审美后的附赠品。 逼近人类的审美,也同样伴随着权与利的发展而改变。 比如现在的墨狼,就觉得身材肥硕,白胖白胖的周红儿,是一个绝世n。 要是放在后世,这种体重有些超标的女性,绝对是跟主流审美挂不上边的,但是在战国末期,或者说在辽东这边偏远文明地区,这种白胖白胖,脸上的肉堆到看不到眼睛。三层下巴,以及走路都感觉全身在抖动的女人,才是真正的n。 不只是周红儿,白狄部这些氏族的妇女,全部都是这个状态。 一眼看过去,不管身高有没有过一米六,体重绝对毫无疑问是达到了一百六以上,而且每个都白胖的跟更出蒸笼的白馒头一样。 看到这群女人,王诩感觉不只是王室军那群牲口,就连墨奎这个老家伙眼睛都开始放光了,用狼盯着流油肉一样的眼神盯着这群白狄部妇人。 虽然是有十几家氏族,但是却来了五十六名妇人,其中有十一位,都是十六岁到十岁的女孩,听说都是族内嫡女。 这些氏族的嫡女,跟慕容竭之前糟蹋过的那群侍妾庶女是不一样,这些嫡女是他们氏族互相联姻的工具。 然是如今纍城易主,这些嫡女,按照规矩,理所当然就应该充入新王的后宫当中。 王诩光是看着这群白胖白胖的女人都饱了,更别说收入后宫了,听了她们战战兢兢的自我介绍之后,王诩随便说了句开宴,然后就带着墨怜流了,把精心装扮的大殿留给墨狼他们发挥。 “这就是大帝说的相亲?”走出王宫,墨怜手举着油灯,语气有些怪异。 “算是吧,如果这些白狄部妇人能够与王室军结亲,岂不是一桩美事儿?”王诩伸了个懒腰,看着今夜格外圆的月亮笑道。 “如果大帝将那些嫡女收入后宫,事情会更圆满。”墨怜抿了抿唇,目光复杂的说道。 “解决事情,重点在于解决二字,大衍之数五十,其用四十有九,余一分而为二以象两,挂一以象三,揲之以四以象四时,归奇于扐以象闰,五岁再闰,故再扐而后挂。”王诩轻笑着说道“天道这看似余一,实则余下无数,不同的解决方式,会达成不同的解决办法,你想想,按照你的解决办法,我们之后再时融入其他部族该如何?” 墨怜眨了眨大眼睛“嗯,估计大帝的后宫会不断进入新人吧。” “你觉得这种解决方式好嘛?”王诩看着她问道。 墨怜别看目光“臣也不知道,但是史书上的帝王,都是这么处理问题的,所以每一位殷商大帝,随葬的巫女,都数以千记。” 看着墨怜月下精巧的侧脸,王诩微微有些晃神。 宴会,最开始不管是游牧民族还是农耕民族,主角最开始都是男性,女性大多数都是配角,或者调剂品。 这是男权社会下男尊女卑中不成文的规定。 即便是拥有一些权力的女性,在一场宴会中成为主角,都会显得受宠若惊。 本来因为纍城nn变动,就变得极为敏感的氏族女主人们,在收到了新王的邀请时,都已经做好母女二人侍寝的打算了,对于这种规矩,她们在长辈的教导中,早就做好了准备。 尤其是发现新王是一个英姿魁梧,气质出众的男人后,很多妇人心中还有些庆幸。 不过随后新王只吩咐一声,就离去了,让她们有些摸不清头脑,尤其是听到仇禾作为主持人开始主持宴会后,她们从惊慌变成错愕和不解。 但是很快,美食和美男就轻易的打动了她们。 现在的墨狼他们,衣冠整洁,再加上仇禾一顿吹嘘他们在孤竹国中担任的职位,更是让这些氏族妇人心思骚动。 作为氏族的女主人,在男主人不能保护族群的情况下,保护族群就成了她们的责任,而手无缚鸡之力的妇人想要保护一个族群,能够利用的资源就很有限了。 无非是财与色。 但是财昨日都被抄家充公了,如今只剩下色了。 她们准备利用自己绝美的容颜与身姿,在这些男人中寻找新的靠山,以保证氏族安危。 于是这群身子丰腴的妇人带着自己的女儿,开始了她们有些生涩的交际,但是很快她们就发现了,这些男人,跟她们以往接触过的男人完全不一样。 这些男人不但铠甲光鲜,而且不会对她们动手动脚,甚至连座位都保持着距离,而且聊天的方式,也很有趣。 这种奇特的交际方式,与这些其他的男人,让这些妇人很快就忘记了自己原本的目的,沉浸在聊天的愉悦之中。 “那个,红儿啊,尝尝这个冬葱拌豆腐,这两天你都没怎么吃饭,都饿瘦了。”墨狼满脸关切的对着愁眉不展的周红儿献媚。 “墨将军,我真的没胃口。”周红儿牵强的笑了笑“多谢您的好意了。” “我知道你还在挂念你父亲与叔叔。”墨狼放下碗,满脸忧郁的说道“但是你为什么不问呢?若是你问,我一定会告诉你的啊。” 周红儿有些错愕的对上墨狼那双含情脉脉的眸子,心中一惊,有些谨慎的温度“墨将军,愿意告知红儿?” “当然。”墨狼柔声说道“只要你想知道的,我自然会告诉你。” 周红儿大为感动,被肥肉挤成一条缝的眼睛都睁开了“好劳烦墨将军告诉红儿实情,也好让红儿对族人有个交代。” “你父亲在出征中,与慕容竭起了争执,不幸遇难。”墨狼深深的叹了口气“节哀。” 周红儿眼睛一红,忍着哽咽点点头“我知道了。” “我与仇禾本来是想要协助你父亲,联合慕容竭推翻桑氏的,但是没想到慕容竭狼子野心,贪得无厌,你父兄遇难,也是吾等难料之事,我们不得已才求助大帝,引兵入纍城,诛灭慕容竭余孽,救援你们的。”墨狼叹息着说道“但是没想到还是晚了一步,你们周氏的男儿,似乎都惨遭慕容竭毒手了。” 周红儿低声抽泣着,也不理墨狼满嘴鬼话连篇,似乎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 墨狼看了眼大殿上,已经拉着一位妇人开始跳舞的墨甲,翻了个大白眼,暗自记下,这家伙违背了大帝交代的规矩,。 随后墨狼又拍了拍周红儿肩膀安慰道“逝者已逝,活着的人还要继续走下去,如今周氏只剩下你一个嫡女,你莫要哭坏了身子。” “我母亲?!”周红儿惊呼着抬起头。 “老妇人受不了打击,也跟着巫祝去了。”墨狼叹了口气,不忍道。 这些周红儿彻底趴在桌子上痛哭起来。 周红儿痛哭声,只是干扰了大殿热闹的气氛一瞬间,白狄部的妇人投向他们这边目光后,又立马转移了,继续自己的社交,似乎不认识这位往日相交莫逆的周氏嫡女一般。 第一百二十九章 赏月 第一百二十九章赏月 酒是催情剂,伤是暧昧机。 这种后世男多都懂得的道理,在这个男女地位观念还没确立的时代中,自然没有普及。 周红儿哭的伤心欲绝,墨狼虽然也揪心,但是却不知道如何安慰。 最后还是仇禾路过时,偷偷给他支了招。 墨狼才递给周红儿手帕,又蹩脚的安慰了她一番后,找了个借口离开席位,到了大殿二楼一个偏僻,但是视野很好的角落里。 仇禾正懒洋洋的躺在毯子上,刚好能够将大殿情况一览无余。 大殿中每个人的表情,都逃不出他的眼中。 仇禾面前摆着果酒和各种豆制品零食,见到墨狼过来后勾起嘴角“效果如何?” “都按照你教给我的跟她说了,不过她除了哭,似乎没有别的反应,灵不灵?”墨狼坐在仇禾身边皱眉问道。 “周红儿不是一般的俗女,虽然长相与那群白狄妇女一样痴肥,但是却精明太多了,她是真正出自中原传承的世族大家,而且周宽从小就偏爱她,诗书礼仪都颇有精通,只不过性子柔弱,你别看她现在痛哭,但是实际上,她心中早就有所打算了。”仇禾笑呵呵的往嘴里让着盐水豆“日后若是狼兄真的娶了她,切记,大事不可问她。” 墨狼微微挑眉,看着远处用手绢擤鼻涕的周红儿,笑的满脸痴汉“若是真的娶了她,怎么可能舍得让她管事儿?好好的相夫教子即可。” “狼兄高见。”仇禾笑着拱拱手“不过暂时还得靠着她控制周氏,而且关于周氏的事情,你最好也别插手。” “提起这个,我有点不懂,大帝为何事先定下这么多规矩。”墨狼回过神,疑惑的抓了抓头“你看这些妇人,看到我们兄弟几个,一个个都像是狼见了肉一样,明显是空闺多年了,轻易就能上手啊,女人上了手之后,还不是男人怎么说她们怎么听?为何如此大费周章?” “大帝可能怕各位哥哥,费了力气还没得实惠。”仇禾笑的一脸猥琐“你也别小看这些氏族妇人,虽然胡人妇女不看重贞洁,但是这些正妻还是不一样的,这些嫡女都是从小受过氏族教育的,为了氏族她们可以守身如玉,为了氏族她们也可以宽衣解带,你用那些对待普通女人的方法对待她们,作用不大。” 墨狼闻言皱眉道“连睡都不睡,怎么让她们替大帝办事儿?” “这就是大帝要告诉你们的道理,睡了她们,和让她们办事儿,是两件事情。”仇禾笑呵呵的说道“如何能在不发生接触的情况下,让她们老老实实的听从安排,这就是大帝交给各位哥哥的任务了。” 墨狼眉头深皱,似乎还有些不解。 “具体的我也不清楚,但是我知道,大帝对王室军的恩赏重视,并不在于领兵打仗,护卫王驾上,更是替大帝分忧啊。”仇禾拍了拍墨狼的肩膀“老哥,加油吧。” “这么麻烦?”墨狼神色一凛。 “连这些女人都收拾不了,以后怎么随大帝征战四方啊。”仇禾笑着说道。 “不管是在床上,还是在战场上,王室军绝不会给大帝丢人。”墨狼脸色严峻的说道。 “这两件事情,犴鸢铁骑和沚戛军也能做到。”仇禾轻嗤道。 墨狼神色一滞,眉头紧锁。 “让哥哥们好好对待这些女人,就当做大帝布置的一场试验。”仇禾意有所指的说道。 墨狼皱眉打量着仇禾“你是大帝肚子里的蛔虫?” “哪有那个荣幸?”仇禾笑着翻了个白眼“我只会比诸位哥哥见识的多了点。” 墨狼眨了眨眼,点点头“听你的,日后必有重谢。” “若是没有老哥,小弟也难有此成就,能得大帝恩典。”仇禾笑呵呵的说道。 “这种场面话听得我想打你。”墨狼扫了眼仇禾冷哼道。 “句句肺腑。”仇禾轻笑道“好了,她也该哭累了,你该送她回去休息了。” “这么快就能离席?”墨狼一惊。 “大帝没有交代要玩到明天早上啊。”仇禾轻笑着摇摇头“你不能指着大帝什么都交代清楚啊,他哪有那些工夫事无巨细?” “可是以前”墨狼皱起眉。 “我听国君说,以前孤竹国只有百十人口,现在大帝随行侍卫都五百之数了。”仇禾话音一转。 墨狼沉默片刻,拿起仇禾桌子上的一摞手绢,下了楼。 目光跟随墨狼下了楼,有些微醺的仇禾看向大殿另一边,墨奎跟一位氏族妇人相交甚欢的模样,不自觉的眯起眼,嘴角带着一抹怪异的笑容,轻嗤道“还想着老树开花嘛?” 纍城王宫大殿内传出热闹的声音,回荡在整个内城。 听着这些热闹的声音,王诩就感到了有点羞耻,毕竟是第一次做皮条客,把自己手底下的战士变成牛郎这种事情,王诩还是心中有愧的,虽然他也知道,墨甲那群禽兽肯定乐在其中。 但是还是过不去自己良心这一关,王诩就准备找点事情做。 在屠檀的提议下去看了看那位,为这次兵不血刃拿下纍城立下汗马功劳的慕容竭。 慕容竭被单独关押着,因为屠檀总想从他嘴里套出一点关于东胡王部的消息,但是这小子十分嘴硬,屠檀还没来得及用刑审讯。 “醒醒,一天没吃饿不死你。”屠檀踢了踢躺在地上装死的慕容竭。 只一天的工夫,经历了大起大落,眼见着纍城唾手可得又转瞬即逝,这种巨大的转变落差对于慕容竭这样一个心高气傲的男人来说,是一个十分巨大的打击。 从小到大,都是在他在算计别人,操控别人,第一次被人当做棋子玩弄于股掌之中,彻底让他开始怀疑人生了。 原本锐气锋芒的少年,一夜间徒增了很多白发,由内而外的颓废让他满脸的络腮胡显得更加邋遢,被屠檀踢起来也不反抗,倚着墙壁坐下。 王诩打量了下颓废的慕容竭,开口笑道“要不要先给他吃点东西?” 慕容竭透过乱糟糟的头发,看着说王诩,声音有些干哑的开口道“中原人?” “哦?你会说雅言?”王诩微微挑眉。 “也就是说,我是败在一群中原人手中?”慕容竭低声喃喃道“父王与师父早就说过,中原人是世上最狡诈阴险的狐狸,原本我不信,现在看来,是我自大了。” “论起阴险狡诈,你也不遑多让吧。”屠檀咧嘴嗤笑道“祸水东引之计谋,运用的很是熟练啊,没少坑人吧。” “我有点饿了。”慕容竭抬头看着王诩。 “先吃点垫垫肚子。”王诩把零食盒扔给屠檀。 屠檀在零食盒里抓了一把豆子扔在地上嗤笑道“大帝赏你的,还不谢恩。” 慕容竭微微低头,让头发彻底遮住脸,默不作声的将地上散落的豆子一个个捡起来,往嘴里塞。 “优待俘虏。”王诩挑眉对屠檀笑道。 屠檀笑了笑,把零食盒放在地上,坐回王诩身边。 “这戎菽是怎么做的?”慕容竭嚼了两粒盐水豆后,开口问道。 “戎菽泡两个时辰,盐水掺清水,放入锅中翻炒,边炒边放盐水。”王诩认真的回答道。 慕容竭身子一僵,诧异的抬起头“听不懂,什么是翻炒?” “跟你解释你也不知道。”王诩摆摆手“你问了我一个问题,我也问你一个问题吧。” 慕容竭微微一怔,撩开脸前的头发“为什么?” “来而不往非礼也。”王诩轻笑道。 “你的眼睛很特别。”慕容竭盯着王诩的眼睛说道。 “放肆,胆敢亵渎帝尊!”屠檀低喝一声,手中长鞭一甩,慕容竭的赤着的肩膀上就多了一条血痕。 慕容竭闷哼一声,咬着牙怨毒的盯着屠檀。 “重瞳,你们东胡应该也有耳闻。”王诩说道。 “果然是传闻中的异相。”慕容竭神色大变,赤红的眸子里阴晴不定。 “我回答了你两个问题,你该回答我一个问题了。”王诩笑着说道。 慕容竭转头看了看肩膀渗血的印子,默不作声。 “东胡也学雅言?”王诩见他没有反驳,开口问道。 “没有要求,我是跟着师傅学的。”慕容竭回答道,然后又问道“这一切都是你在幕后指使?” “算是吧,也多亏你的配合。”王诩笑了笑“恨我嘛?” “不,怨天尤人是弱者行径,若论恨,只恨自己不够谨慎,铁器出现的时候,我就应该有所警惕。”慕容竭恨声道“你准备怎么处置我?” “我还没想好。”王诩摇摇头“不如你自己提点意见?” 慕容竭闻言再次沉默,盯着王诩看了一会儿,开口道“我想活。” “可以。”王诩没有犹豫的点头道“还有吗?” “你想要什么?”慕容竭眸子里精光闪烁。 “还是想想你能给我什么吧。”王诩起身笑着摇摇头“你欠我一个回答。” 慕容竭满脸诧异。 “自己算。”王诩笑了笑,对着屠檀说道“给他把链子解开吧。” 屠檀满脸懵的看着王诩走出去,刚才他跟慕容竭一问一答弄得他现在还没回过神。 怎么感觉两人像是认识很久的老朋友。 不过尽管疑惑,但是王诩的吩咐他还不敢违背,把慕容竭腿上的链子解开“遇上我们家宅心仁厚的大帝,你真是辈子修来的福气,若是落在别人手中,早就一刀砍了你。” “你欠我一鞭子!”慕容竭揉着磨破的小腿,恨声说道。 “滚一边去。”屠檀翻了个白眼,没好气的一巴掌拍开慕容竭的头“大帝只是让你活下来,还没说让你怎么活呢。” “我是东胡的王子!”慕容竭恼怒的低吼道。 “就算你们东胡的王,给我们大帝当狗也是荣幸。”屠檀轻嗤道,然后大摇大摆的离开房间,留下一脸复杂之色的慕容竭。 “大帝准备如何处置他?”屠檀上王诩,小声询问道。 “没想好,先让他活着吧,也许有用。”王诩摇了摇头“今晚月色不错。” 屠檀抬头看了看繁星密布,明月高悬的朗朗夜空,点点头“确实是美景,不过臣实在太困了。” “那就去睡吧,我又没说让你陪我赏月。”王诩轻嗤道。 屠檀看着手拿披风走过来的墨怜,咧嘴笑道“臣哪有这个荣幸啊,臣先告退了。” 王诩挥挥手,上了二楼准备赏月。 屠檀打着哈欠走出庭院,在门口的位置看到翟仇尽忠职守的在巡查,刚准备去打个招呼,突然发现,在月夜下,青娘一身红甲艳红的刺眼,恬静的守在翟仇另一边。 屠檀嘴角抽搐了一下,翻着白眼转身往房间走去,心中悲愤的想到。 连翟仇这小子都有人深夜陪同赏月了? 早知道刚才就不应该跟大帝出来遛弯,留在王宫内至少还有也人陪他赏月啊! 第一百三十章 工人和工头 第一百三十章工人和工头 人是一种适应能力很强的生物。 不管生活环境发生什么样的变化,日子还是要的过下去的。 所以纍城换了新王,这件事情在第二天太阳出生的时候,就像是没有发生过一样。 尤其是纍城的新王十分神秘,既没有高调的宣告自己的统治地位,又没有杀人,只是派了一些人挨家挨户的做调查。 而且更重要的是,新王并没有抢夺他们的粮食,财产和妻儿,反而还送给了他们一些很有用的工具,比如扫地的扫把,拖地的拖布等,他们闻所未闻却十分好用的日用工具。 这让纍城的居民们对神秘新王的抵触消融了不少。 除了城墙上多了很多雄壮威武的巡城守卫,街上多了很多拉着粮食出入城内外的牛车,鹿车之外,整座纍城似乎没有出现任何变化。 但是所有人都清楚,内城那些大氏族的老爷们,再也不会张牙舞爪的出现在纍城内了。 但是这些跟他们都没有任何关系,因为他们依附的氏族还存在,只要知道自己还能在这座城市安安稳稳的生活下去,那么其他的都不重要了。 除此之外,唯一让纍城居民有些不解的就是接到了自己氏族一条奇怪的命令。 纍城再也没有奴隶这个种群,所有人都是平民。 没有奴隶那让谁去干活养活他们? 所有人在接到这条命令之后,脑海中浮现的第一个问题。 因为他们本身就是依靠统领监督奴隶工作来换取粮食的,现在没有了粮食难道让他们去打猎种地? 做惯了办公室的人,突然让他们下去跑业务做基层,这种事情即便是这些人,也心生不满。 但是紧接着头人给他们解释了新的任务之后,他们的不满就消失了,甚至还有些欣喜。 虽然没有了奴隶,但是却有了工人。 这些工人以后不只是耕种这一项工作,还有开采,铺路,烧转,挖渠等工作。 而他们的工作,依旧是帮助这些工人能够更好的完成工作,只要完成足够的工作量,他们不但能够得到比以往更多的粮食,甚至还能用多余的粮食换取一些其他的东西,比如畜牧,甚至房子。 而且这些东西,是属于他们个人的,可以随意处置。 白狄部以前所有的财产,在名义上都是属于白狄王的,但是实际上确实属于几大氏族的,这些平民只是依附在这些氏族大树的藤蔓,他们住的房子,穿的衣服,都是属于白狄王的赏赐,即便是女人,也属于白狄王的赏赐。 但是现在新王却准许他们交换一些属于他们的私人物品,这让他们十分欣喜,这些人与奴隶最大的差距,就是在于他们拥有n和幻想。 同时,纍城中也出现了大量的异族人。 这些异族人就是新王专门来教授指导他们工作的。 虽然这些异族人也是穿着兽皮衣,但是却感觉比内城的氏族贵人们还要奢华,而且每一个人,不管男女,都是干干净净,头发疏离的一丝不苟,说着他们听不懂的陌生语言。 干净整洁是很容易让产生距离感的。 孤竹国的人在王诩的潜移默化之下,对于卫生要求都是极其严格的,在加上王诩召大家泡温泉,所以每个人即便白天工作的再肮脏,晚上回去在澡堂泡个澡,第二天都会变得干干净净。 久而久之也就养成了习惯,平时就算不工作,也穿着整整齐齐。 所以孤竹国这些每天洗澡洗脸的人,在纍城民众眼中,都是有一种天然高贵感。 可能是人类对干净整洁,本身就带有敬畏感。 在加上不知道从哪儿传出来的传闻,新王是真正的仙人下凡,而这些人都是神仙仆从,下凡来传授他们技术的。 听说是仙人指点恩赐,让纍城的人在学习各种技能时,格外认真。 十万奴隶能够带来的工程量是十分可观的,但是依旧要协调合作,才不至于偏科。 冶铁,铸造,以及畜牧这些连孤竹国内还没有彻底掌握,自然不会传授给纍城这些人。 这些人只能带着工人们,做一些简单的机械重复性,不需要太多技术的工种。 比如挖坑,采矿,伐木,耕种,铺地面和轨道这五种简单的工作,王诩建立了一个部门,叫做基建部。 纍城内能够担任工头职位的人,一共有五千四百人。 王诩从孤竹国调出来五百名已经娴熟掌握基建部的熟练工种,带着其中五千人开始学习适应工作,等这五千人掌握了这些技能之后,再分配给他们二十名工人,这样就能完美的小班作业了。 小班作业的好处就是能够更加细致,十分适合工头引导传授和监督学习能力有些差的工人们。 剩下的四百人,都是各个氏族挑选出来的优秀人才,王诩把他们分给了墨壬的运输部,学习驾驶以及规划路线技术。 有了老师傅带,以及个人财富的下,这些原本只会挥舞鞭子奴役奴隶的纍城居民们,在一个星期内就学会了基础技能。 通过考核者,就可以到翟仇那里挑选自己工人。 在挑选之后,这些工头还会上一堂课。 那就是翟仇的工人保科普课。 翟仇上课的内容十分简单粗暴,那就是当着说有人的面,动作娴熟,如同行云流水般解刨了一只牛或者一只羊,然后下火锅给他们吃。 然后一边给他们夹涮肉,一边用他那双阴鸷冷漠的眼睛,和让所有人都毛骨悚然的声音告诉他们。 “任何n工人或者压迫工人,不把工人当朋友的工头,都会向这些牲畜一样。” 所以每一个上过翟仇课的工头,回去都会生一场大病,然后在氏族头人的催促下,带着工人去工作。 翟仇成了纍城所有工头的噩梦,但是他却对于这项工作乐此不疲,有时候心情好,还会对着他们露出一个僵硬的笑容。 可想而知,这样可怕的翟仇,在纍城人心中的地位和威望,毫无疑问是最高的。 而纍城另外一个威望最高的人,就是永远都笑脸迎人,让人如沐春风的仇禾。 仇禾被王诩认命成司马之后,接手了纍城所有的事物,但是他上任后只做一件事情,就是分发工具。 工作要用的铁镐,铁锹,斧子,锯子之类的工具,都是由他亲自经手,发放给工头的,所以工头们最熟悉的大人物,除了翟仇,就是仇禾了。 一个长相俊美,性格温和热情的大人物,自然会深受所有人的喜爱,甚至有些不能跟自己氏族头人说的事情,工头们也愿意告诉仇禾。 毕竟对于他们来说,以前像仇禾和翟仇这样的贵人都是高不可攀的,如今不但每天都能见到,甚至还能聆听他们的教诲,这让纍城的人们,慢慢的开始喜欢上新王统治的纍城了。 尤其是当城外建起第一批给工人住宿的木砖平房后,纍城的原住民竟然开始有些羡慕那些工人了。 这些从细微处的变化,正在将腐朽死气的纍城,带来新的气息。 十万劳工的工程量,比王诩想象的要差一些,但是也已经十分惊人了。 毕竟两千多年前辽东地区,还处于最原始的深林状态,纍城这座在辽东开垦发展近一千多年的城市,依旧是被参天巨木的丛林山丘包围着。 王诩虽然带着找到了后世山海关长城的位置,但是从中计算了一下,这十万劳工开垦到这边,至少也得半年时间,而且还只是单纯的把森林都砍伐掉,还不算铺路硬化地面。 但是王诩依旧选择了先在这道峡谷处先筑城,站在此时还是一片丛山峻岭,还没有被秦始皇修建成观海台的碣石山某处,虽然风景还算奇特,王诩确实生不起秦始皇那种豪气,望此景而作碣石门辞。 “遂兴师旅,诛戮无道,为逆灭息。 武殄暴逆,文复无罪,庶心威服。 惠nn劳,赏及牛马,恩服土域。 皇命奋威,德并诸侯,初一泰平。 堕坏城郭,决通川防,夷去险阻。 地势既定,黎庶无繇,天下威抚。 男乐其畴,女修其业,事各有序。 惠被诸产,久并来由,莫不安所。 群臣诵烈,请刻此石,垂著仪矩。” 也没有曹操那种奋发之气,发出观沧海这样流传千古的感慨。 “东临碣石,以观沧海。水何澹澹,山岛竦峙。 树木丛生,百草丰茂。秋风萧瑟,洪波涌起。 日月之行,若出其中。星汉灿烂,若出其里。 幸甚至哉,歌以咏志。” 碣石山这个地方,历史上一共有位帝王来临幸过,秦始皇,汉武帝,曹孟德,司马懿,拓跋濬,高洋,杨广,李世民,基本每一个到这里都豪情万丈的留下点什么千古佳话。 也不知道这里是不是真的跟泰山一样,只有跟帝王才有心电感应。 但是王诩此次除了想说一句海风真是很湿咸之外,就说不出其他的感慨了。 可能是这也注定了王诩没有一个做帝王的运气吧。 反倒是王离十分欣喜的感慨道“好地方啊,左邻燕山,右靠渤海,乃是一处兵家必争的扼喉之地啊,再次筑长城,可谓是一夫当关万夫莫开了!” 第一百三十一章 兵来我挡,仙临你拒 第一百三十一章兵来我挡,仙临你拒 即便是还没有筑成山海关,碣石山这片地势毫无意义是一处易守难攻的天然防御塔,而山海关最开始主要的目的,就是为了地方高句丽入侵。 但是此时高句丽还没有建国,能够入侵的只有肃慎、秽貊这些东北远古土著民族,但是自从见识了白狄部的战斗力之后,王诩就一点也不紧张了。 毕竟穿着铠甲的孤竹战士,站着让这些土著民族打,五分钟都未必能够破防,而犴鸢铁骑的锁链阵和nn,能够轻易收割他们的性命,即便是沚戛军的防爆盾塔,也能够让他们筋疲力竭。 倒不是王诩自大,而是装备压制太大。 若是对方是中原军队,王诩可能就没有这么大的把握了。 所以对于现在的王诩来说,碣石山的军事重要性,并没有政治重要性大。 “你知道这地方是哪儿嘛?”王诩笑着问王离。 王离一怔,摇摇头。 “邹衍创阴阳学之后,学生宁毋忌在此地得羡门传承,立方仙道,形解销化之术、燕齐迁坚之士皆争传习之,自齐威王,宣王,燕昭王皆信其言,使人入海求蓬莱,诸仙人及不死之蕴含在焉,曰仙人居碣石山。”王诩紧了紧身上的披风,眼睛被海风吹得眯了起来。 “这里是碣石山?”王离倒吸一口冷气。 “没错。”王诩笑着点点头。 “你以前就居住在这儿?”王离左右打量着四周荒无人烟的景色惊异道。 “当然不是。”王诩摇摇头“羡门在天界,但是下界却有五处,岱舆、员峤、蓬莱、瀛洲、方丈。” “海上五仙山,我听说过,当年大禹铸九鼎定天下,五所仙山就漂流海上,听说岱舆、员峤还被九鼎震入海底,当真如此?”很少听王诩主动提起羡门的事情,王离眼睛都亮了起来。 随行的朱家和屠檀也悄悄的竖起耳朵,屏退属下。 “大禹九鼎确实是定了天下,不过五仙山却不是因为这个流逝海外。”王诩摇摇头“这些都是羡门秘辛了,你只要知道,这里曾经是岱舆仙山一角即可。” “岱舆仙山?”王离下了马,蹲在地上拿出工兵铲挖土。 “你在干什么?”王诩歪头疑惑道。 “我看看这仙山的土跟凡间有什么区别。”王离嗡声道。 “傻子,早就告诉你了,羡门入了凡间,也是凡物。”王诩翻了个白眼。 王离眨了眨眼“但是你的雷法,不是从羡门带下来了嘛?说不定能挖出点高誓遗留之物呢。” “雷法本来就是天界恩赏凡间之物,要不然火是怎么来的?只是现在凡人还无法掌控而已。”王诩笑着摇摇头。 “敢问大帝,您说说的方仙道,可是卢生传承的那个羡门?”屠檀忍不住开口询问道“方仙道真的是羡门?我一直以为是骗子。” “宁毋忌应该是得了羡门传承,也确实建了方仙道,但是至于你说的卢生,我并不知晓。”王诩犹豫了一下,摇摇头。 “不瞒大帝,卢生当年也跟我说,他的羡门传承也是在碣石山。”屠檀吞了吞口水,小声说道。 王诩微微皱眉“他来过纍城?” “这个臣也不知道。”屠檀摇摇头“但是听闻方仙道即便在箕子朝鲜,也有门徒,所以应该是来过碣石山吧。” 王诩微微皱眉,看了看碣石山周边“让李信将军搜罗碣石山周边,基建部先放弃开垦工作,把碣石山清理出来,在此筑城。” “喏。”屠檀领命下去交代命令。 “如果此处真的是羡门居所,吾等凡人冒犯是不是有伤天威?”朱家有些担忧的问道。 “你傻啊,就算是天谴,也是找他啊。”王离咧嘴指着王诩笑道。 “如果卢生真的被秦王请进宫,那么碣石山的事情,必定是瞒不住。”王诩眺望山下的海湾,皱眉道“不过我更担心的是,那个方仙道在辽东之东是否真的有势力。” “就算有,怕什么?”王离撇嘴轻嗤道“兵来我挡,仙临你拒。” “说的倒是轻巧,大秦的铁骑你也挡得住?”王诩轻笑着摇摇头。 “嗯?你是说,那个卢生会唆使秦王来这里?”王离瞳孔一缩。 “秦王肯定会来。”王诩不可置否的点点头,轻笑道“所以在这边筑城,并且修建一处望仙台,可能比你逐胡万里获得的封赏还要丰厚。” 王离眨了眨眼问道“在哪儿修?” “天柱凌云、水岩春晓、石洞秋风、西嶂排青、东峰耸翠、龙蟠灵壑、凤翥祥峦、霞晖卒堵、仙影沧浪。”王诩随手指了几个方向说道“碣石九境,自己去找吧。” 王离嘴角抽搐了一下,看着四周绵延,因为秋天落叶而显得灰突突的山林翻了个白眼“你们羡门也太会玩了。” “走吧,海边邪风太大了。”王诩拢了拢披风,催着马开始往回走。 “都记下来嘛?”王离瞥了眼朱家问道。 “记下是记下了,不过帝君明显是乱指的方向。”朱家眯着眼说道。 “还记得前几天他带我们去的石简峡嘛?”王离笑着说道。 朱家呼吸一滞,想起来前几日,王诩带着他们去的另外一处仙境,那座被王诩称之为落凤之地的山谷,那一排排见棱见方、壁立千尺的石壁给了他极大的震撼,那种绝色美景,绝对不是人力可以造就的,一定是仙人才能规划出来的奇异景色。 而更加让他们震撼的是,走进山谷中,往上爬,沿途随手就可以捡到的各种宝石,到达最顶处,各色宝石更像是鹅卵石一样铺满了山路。 用珍宝点缀山路,更加让众人对羡门敬畏非凡。 “既然他说有了这九境,那就会有。”王离笑着上了马。 “说的也是。”朱家笑着点点头“不过若这里真的是仙山一角,说不定真的能够挖出点什么呢。” “确实应该能挖出点好东西。”王离眯着眼,嘴角闪过一丝怪异,转瞬即逝,催促着战马去追王诩。 听说碣石山是羡门仙山遗迹一角后,李信就决定住在这里了,说是要严格执行王诩交代的任务。 但是怎么看都感觉他像是在这地方求仙拜神。 王离也没劝他,就让他带着五百铁骑和四千正在训练的奴军钻进了碣石山的山林当中,发誓十天之内,绝对让碣石山内鸡犬不留,让基建队能够安全的在此修筑城池。 碣石山是王诩侦查的最后一站,这里结束后,整个地区都被王诩探索完成了,根据前世记忆中的地标景色也都找到了,虽然跟两千年以后有点差池,但是重点的地标都没有变化。 除了板厂峪的火山之外,还找到了另外一座小火山,应该足以提供水泥所需的火山灰。 剩下的就等着,十万劳工将整片区域寸土寸地的开垦,应该能够找到其他矿产,毕竟秦皇岛地区的矿上丰富,其中铁矿规模较大,储量达27515万吨,水泥灰岩储量达75亿吨,玻璃用白云岩15亿吨,更有一个县城被称为万两黄金县。 王诩现在对于矿产和宝石都已经麻木了,他反倒是希望林中的野兽能够更多一些,这样能够提供足够的皮毛,给所有人都穿上厚实的皮衣,安稳度过这个冬天。 天气真的越来越冷了。 第一百三十二章 长着翅膀的龙 第一百三十二章长着翅膀的龙 人类对于神灵的敬畏,是来源于对恐惧和未知的敬畏。 但是神灵究竟是什么样的,没有人知道,也很难描述神灵的概念。 于是上古的人们,就将神灵与祖先相结合,所以最早出现的神灵,都是父神,或者母神,意味着人类的生命,是神灵赐予的。 东胡的神灵,与华夏的神灵是一样,三皇五帝,伏羲女娲,只不过在东胡的神话中,他们是被父神母神遗弃的孩子,他们先祖的同胞兄弟,将他们驱逐出祖地之后,就不再接纳他们。 让他们在艰苦的环境中顽强求生。 所以在东胡神话形成的过程中,最开始父神是炎帝,然后是夏桀,因为这两位帝王的后裔,都是战败后被驱逐到北方的部族。 而东胡这个民族就是这些被驱逐到北方的中原后裔与当地的土著融合之后,衍生出来的民族,但是由于中原文明发展的太快,东胡文明因为地缘因素和环境n,始终无法让文明继续发展,反而逐渐被恶劣的生存环境,影响的回归野蛮和原始。 但是东胡依旧保持着祭祀祖先神灵,以及夏商之前的文明习俗,就比如东胡王室的图腾,是一只长着翅膀的龙,这只龙自然没有后世完善的神龙形象那么详细具体,没有什么鹿角马脸鹰爪什么的。 东胡王室的长着翅膀的龙就是红山文化中的玉猪龙形象加上一双翅膀的。 华夏人对于龙的崇拜是民族凝聚力的根本,这个民族图腾到底是怎么来的,一直都是史学界重要的课题,但是却很少有专家敢出来作死的开棺定论。 主流的说法就是龙图腾来源于图腾融合,最早的蛇图腾吞并了其他部落,为了种族大和谐,将其他部落的图腾吸收融合到一起,最后组成了龙的形象。 这个理论肯定有一定的道理,但是有一个根本性的问题是,如果龙部落真的这么强大,为什么一直到汉朝以前的所有国家图腾,都是以鸟类为图腾呢? 不管是地处中原的商周春秋诸国,还是被称为蛮夷之荆的楚国,在史书中最为崇尚都是神鸟,而并非神龙。 但是龙图腾崇尚的历史确实与鸟图腾崇尚差不多,最早从商朝时期就有了夔龙纹被篆刻在青铜器上,而更为久远的龙形玉器,是红山文化群出土的玉猪龙。 而红山文化地处华夏东北地区发源的文化群体,而且地理位置应该刚还是位于阪泉之战发生的位置接近,而阪泉之战是华夏文明最重要的一场战争,对战方就是大名鼎鼎的炎帝和黄帝。 最终这场战役,以黄帝获胜收场,正式拉开了华夏民族融合的篇章。 而也就是这个时候,龙图腾出现在中原文化中。 其中在上古神话史中,最为常见出现的就是一个叫做应龙的人,这个人是黄帝手下第一战神,蚩尤和夸父都死在这个人的手中。 由此可以推断,这个部落即便在上古时期,也是一个战斗时强大的部落。 而这个应龙的形象恰好就是仗着翅膀的龙,结合了红山龙文化与仰韶凤文化的图腾特征,即便是在仰韶的彩陶上,也发现了这种龙凤结合的鸟蛇纹。 所以可以合理的推理,上古时期的应龙部落,应该就是华夏第一次部落图腾融合的案例,只不过后来可能是失败了,因为不管是夏商周甚至秦,都是以凤为尊,龙为辅,与虎,龟,蛙等神兽同等。 直到汉朝才推翻了凤为尊的崇拜,提升了龙的地位。 而嬴政的祖龙之名,似乎第一次也是出自太史公的史记。 但是以嬴政一个根正苗红的殷商玄鸟后裔,尽管为千古一帝,应该也不会做出批改祖宗崇拜这种大逆不道的事情。 而汉朝尊龙为图腾,刘邦甚至不惜编出自己父亲,在野外看到母亲和一条蛟龙野合,上演真实的夫前目剧情,也要确认龙图腾的地位。 主要就是为了彻底抹去大秦的印记,确认汉朝开创的正统性,直接从图腾崇拜和祖先神灵上下手,是最快的方式。 但是东胡部的图腾,和应龙应该没有太直接的关系,不过形成的方式相似。 东胡的原住民依旧是继承着红山文化群,之后又吸收了夏朝逃亡过来的中原文化,当年炎黄二帝没有融合成功的部落,在东胡成功了。 于是这种带翅膀的猪龙就成了东胡王室的图腾。 但是毕竟这种带翅膀的龙也是来源于凤图腾,所以慕容竭在看到孤竹国的玄鸟图腾旗帜时,有一种莫名的熟悉和亲近感。 尤其是在得知王诩的殷商大帝身份之后,原本自己引以为傲的王族血脉似乎也变得卑微起来了。 殷商这个王朝给东胡的印象太过深刻了,以至于东胡王室在传承历史的时候,永远绕不开这个王朝。 这主要是因为,殷商时期对东胡祖先吊打的太过凶残,跟东胡留下了阴影,而周朝和之后的春秋诸国,则多数处于被东胡入侵的状态,以人类欺软怕硬的性子,他们更愿意尊重早已灭国的殷商,反而看不起周朝和春秋诸国。 这也是东胡这次敢举兵入侵燕国的主要原因。 从小受到的教育,加上这次在王诩手中败的惨烈,让慕容竭反而生不起把他当成敌人的心思。 反而看着纍城在王诩的操纵下,几乎每天都有新的变化,不管是奴隶还是居民,似乎都变得完全不一样后,他开始慢慢相信,或许这就是神灵的力量吧。 慕容竭从小就跟着族人祭祀,向神灵祈祷。 祈祷的内容无非就是,让疾病远离族人,让寒冷远离族人,让水草丰美,牛羊肥硕,让林中的狼群暴毙,让族人能够吃饱穿暖,熬过冬天,繁衍子嗣这些美好的愿望。 但是祈祷了这么多年,每年族群迁徙的时候,总会遭受到大大小小的狼群和兽潮袭击,葬身兽腹的战士不计其数。 每年都会呕各式各样的族人死于疾病,有时候严重的,整个部落都被邪灵传染,然后被大萨满做法后一把火将整个部落的人全部烧死。 同样,每年也都会有族人饿死,冻死,入冬后更是因为没有草场,眼见着牛羊开始掉膘,幼崽和幼儿更是很难熬过冬天,大多数处于襁褓中的婴孩,都是含着母乳一夜风雪过后,就悄无声息的失去了幼小的生命,然后被大萨满当成献给天神的礼物烧掉。 慕容竭的生母和两个弟弟,就是因为没有足够的保暖工具,在一个风雪夜被冻死了,等到慕容竭发现的时候,他们的尸体已经僵硬了。 从那以后,慕容竭就再也不向神灵祈祷了,他更愿意用自己的双手,去获取一些东西。 东胡王曾经召集过所有王子问话,东胡王的荣耀是什么。 “身为东胡王,最大的荣耀,就是给族人一个远离野兽和寒冷的栖息之所。”这是慕容竭当时的回答,尽管他知道自己很难继承王位。 但是他成了东胡王最看重的儿子。 在东胡王决定南下攻取燕地之前,曾经单独把他叫到王帐内,跟他说了一段很奇怪的对话,他虽然记不清具体内容了,但是永远不会忘记最后父王脸上憧憬又悲壮的表情对他说。 “如果这次东胡战败了,那么说明东胡的诅咒还没有被天神宽恕,如果你日后能够统领诸部,记得不要再犯父王的错了。” 慕容竭当时以为父王是怯战了,但是现在想想,或许父王是已经预见了这场战役的结果。 中原,真的是被天神庇佑着。 慕容竭每天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坐在纍城城墙楼上,俯视着越来越热闹的纍城,看着纍城每天都有新的变化。 看着城外那一排排看着就很温暖的房子平地而起。 看着原本那些都不应该穿衣服的奴隶,都穿上了东胡族人都未必能穿的兽皮大袄。 终于想明白,他要做些什么了。 于是他在王诩回到纍城的时候,拦住了他的马车。 “找死?”王离勒住受惊的战马,人立而起的转了一圈,满脸愤怒的看着闯出来跪在路中央的慕容竭。 “碰瓷?”王诩掀开帘子,轻笑着问道。 “我想明白了。”慕容竭低着头,声音却十分洪亮。 “你想明白要怎么死了?”王离窝着火骂道,要不是想从慕容竭口中套出东胡部的机密,早就一剑戳死他了。 “给他一匹马,回去再说。”王诩微微挑眉,吩咐了一声,车队绕过慕容竭,继续向内城走去。 仇禾笑眯眯的从战马上跳下来,牵着马走到慕容竭身边,伸出手想要拉他起来“殿下。” 慕容竭冷冷的瞥了眼仇禾,拍了拍裤腿站起来,接过缰绳翻身上马,稳稳的坐在了马鞍上时,身子猛然一僵。 抚摸着垫了几层软垫的马鞍,原本悲壮的心态,变得更加的绝望了。 “殿下不会为今日这个决定而后悔的,东胡本来就是我殷商方国,如今也算是游子归家。”仇禾脸上保持着笑容。 “没有什么东胡,以后只有竭胡。”慕容竭冷哼一声,一夹马肚子向内城策马而去。 “倒是会给自己找台阶下。”仇禾耸了耸肩,摇着头轻嗤道。 “贵人,您要去哪儿?送您过去?”一个推着手推车的男子走过来,满脸热情的打招呼。 这种手推车是运输部最新制作出来的运输工具,运输部的学徒们都是先人力掌握这种手推车运输粮食,然后在学习驾驶马车牛车的。 所以最近纍城内有很多这样的手推车,不但运输物品,有时候也运输人,有点像后世的黄包车。 仇禾想了下,没有拒绝,坐上手推车开始跟他闲聊起来。 第一百三十三章 天地感而万物化生,圣人感人心而天下和平 第一百三十三章天地感而万物化生,圣人感人心而天下和平 眼见着冬天越来越近,天气越来越冷,看似辉煌雄伟的纍城王宫,实际上跟外城新建的砖瓦平房根本没法比,因为大殿感觉比外面还要冷几度。 再这么下去,可能就要在大殿点暖炉了。 自从大殿举行过那次宴会之后,原本应该是朝堂议事的大殿,就彻底变成了宴会厅,王室军和那些氏族大妇们,基本上每天都会到这儿来联络感情。 对于把彰显威严的王殿弄成青楼怜馆一样的存在,王离还是颇有微词的,毕竟他还算是名义上的城主。 但是在跟着墨狼参加了一次宴会之后,他就再也不提把大殿改回去的事情了。 为此墨狼专门再打造了很多大的木桌,木椅放在大殿上,平时没事就被王诩当成招待众人的饭桌。 “后面什么声音?”王诩一进大殿,就听到后面有一阵拆房子的动静。 “墨怜在拆家,她最近对这边的建筑很感兴趣,想要拆开观摩一下,好拿回去给你建造王宫。”王离脫下铠甲,躺在沙发上哼唧道。 “才骑三十里的路,你就这样哼哼唧唧的?哪有名将之风。”王诩接过守殿火凤军女侍卫倒得茶水打趣道。 “大哥,三十里山路跟三十里路虽然只差了一个字,但是实际差距还是很大的吧,你这个在车上躺了一天的人有什么资格说我?”王离翻了个大白眼。 “以后在山林中作战的机会多得是,你以后统军训练多加一项爬山吧。”王诩笑了笑。 “老子是个骑兵!”王离愤愤道。 “在往北走,山道更多,山林更密集,除非你放弃去箕子朝鲜看看的想法。”王诩笑道。 “那群人是怎么在这种环境下生存一千多年的?都是猴子嘛?”王离无奈的说道。 “人口少,不需要那么多耕地,自然就不会费力气砍伐森林修路了。”王诩笑道“而且他们是靠着山养活的。” “肃慎也能能够在这边存活这么多年,真的很凶悍了,我听李信回报,他们在碣石山一天遇见三波狼群,而且都是几百只的大狼群。”王离嘴角抽搐了一下“很难想象这片山林中到底有多少猛兽。” “越多越好啊,越多我们族人就越暖和,天气真的开始冷了起来啊。”王诩摩裟着茶杯叹息道“还有七n穿不上大皮袄。” “你还想人手一件大貂衣发给他们?”王离翻了个大白眼“他们现在一人一件皮衣加上火炕就足以让他们熬过冬天了,中原的奴隶一冬天只披着绿叶子都能熬过去,他们现在的福利已经够好了。” “能够平稳渡过,为什么要熬过去?”王诩摇摇头“你这个思想不对,居安思危才是长足发展的正确方针。” “你这天上带下来的习惯,放在人间就叫做毛病。”王离轻哼道“那个慕容竭怎么想通了?之前不是挺硬气的嘛。” “不知道,总之想通就是好事儿,有了他带路,你跟李信的封侯之旅会很顺利的。”王诩笑了笑。 “我总觉得这小子脑有反骨。”王离捏着下巴嘀咕道。 王诩笑了笑,没有说话。 等了不一会儿,女侍卫就把慕容竭带了进来。 慕容竭进了大殿后愣住了,没想到大殿竟然会变成这个样子,再看看窝在沙发里似乎很舒服的王诩和王离,羡慕的吞了吞口水。 虽然还不知道沙发的滋味,但是光看看,就感觉很舒服了。 而且桌子上摆的各色小吃,也让他食指大动。 “不用跪了,坐吧。”王诩挥挥手,制止了慕容竭下跪。 慕容竭也没客气,有些谨慎的坐在王离对面的沙发上,脸上不自觉的露出欣喜的笑容,像是孩子发现了玩具般。 虽然没有海绵和弹簧,但是沙发垫的填充物是禽类的绒毛,外面是丝绸蒙面,所以不管是触感还是质感,都极为柔软舒适。 “你要是喜欢,可以搬回去一把。”王诩笑着开口道。 慕容竭身子一颤,尴尬的摸了摸鼻子,尽管有胡子遮掩,已经能看出脸红。 “说吧,想明白什么了?”王离懒洋洋的伸了个懒腰。 “所有东胡人,小时候都会听萨满讲述一个故事,一直流传下来,不知道大帝有没有兴趣听。”慕容竭清了清嗓子。 “说来听听?”王诩点点头。 “天地初开的时候,有一对兄弟,哥哥神勇无比,弟弟却有些孱弱,为了保护弟弟,哥哥向天神接了一把神器,在蛮荒中杀退了诸多蛮兽和敌人,并且建立了一个十分强大的部落,但是弟弟嫉妒哥哥,将神器送给了恶魔,与恶魔做了交易,最后哥哥驱逐出部落,并且被天神诅咒着,而偷了哥哥神器篡夺了王位的弟弟,却一直享受着当年哥哥带给他的一切,不需要担心寒冷和野兽的侵袭。”慕容竭用并不算流程的雅言讲述了一个简单易懂的故事。 王诩和王离对视了一样,轻笑道“一个在中原烂大街的恶俗故事。” “但是如果这个故事的主角,是炎帝与黄帝呢?”慕容竭表情有些不悦。 “不管故事的主角是谁,故事传达的内容才是更重要的。”王诩摇摇头“你们的萨满只是想营造出一个悲情英雄,把东胡现在承受的苦难责任归罪于其他人而已。” 慕容竭微微皱眉。 “就像你故事中说的,两个兄弟最后反目成仇,但是因为什么呢?真的是因为弟弟嫉妒哥哥?”王诩反问道“一个英勇好战的哥哥,和一个孱弱狡诈的弟弟?两者之间本身就有着不可调和的矛盾,既然有矛盾就一定要解决,不然部落怎么发展?” 慕容竭瞪大眼睛,没想到王诩竟然这么理解这个故事,顿时有些愤慨的反驳道“所以偷窃和篡夺这种卑鄙的事情你为何忽略了?” “有很多事情,不能用字面意思来解读。”王诩笑着摇摇头“你认为弟弟的偷窃和篡夺是卑鄙,但是也许在支持他的人眼中,是一种大无畏的大义灭亲呢?” 慕容竭再次愣住了。 “你这个故事太简单了,设定什么的也没有内涵,所以剖析起来没有太多参考价值,如果真的代入黄帝和炎帝的话,至少中原文明发源是走在正确方向的,换而言之,如果那个被驱逐的哥哥,真的是一个英明神武的人,他既然能够建立一个强大的部落,自然能够建立第二个。”王诩摆摆手。 “可是,哥哥被天神诅咒了啊,而且没有神器了!”慕容竭有些倔强的反驳道。 “幼稚,既然天神都诅咒了哥哥,明显就是哥哥犯错了嘛。”王离实时的插嘴嘲笑道。 “难道天神就一定正确?”慕容竭红着眼睛低吼道。 “问你呢。”王离眨了眨眼,看向王诩。 “这个世界上,没有绝对的正确,只有正确的选择。”王诩目光幽然的看着慕容竭“而且天神看到的正确,与凡人也是不一样的。” “这就是天神不理会我们的祷告,放任我的族人被野兽撕咬?被严寒和疾病夺取生命?被饥饿和颠簸笼罩着的理由?”慕容竭的呼吸声渐渐沉重,似乎按耐着怒火。 王离有些诧异的看着慕容竭,没想到这还是一个跟王诩一样忧国忧民的头领。 “如果光是祈祷就有用,那人类为什么要自己呼吸呢?”王诩轻笑着摇摇头“天神的职责是维持着秩序,而不是养活你们所有人,山林中的野兽跟你们一样忍受着严寒,疾病和饥饿,它们都在顽强的活下去,你们为什么在抱怨?” “野兽怎么能与人相提并论?”慕容竭失声叫道。 “连野兽都比不上的人,活下去本身就很困难吧?好好的想一下,你们的真正的诅咒,是天神,还是你们自己。”王诩眯起眼,微笑着说道。 慕容竭原本因为愤怒而赤红的眸子黯淡下来,窝在沙发上陷入了沉默。 王离凑到王诩耳边小声问道“既然林中野兽都活得这么辛苦了,我们还这么大肆猎杀它们是不是不太好啊。” “傻子,我们猎杀野兽,跟他们东胡贵族为了维持统治不愿意归顺中原是一样的,我们猎杀野兽是为了保护自身安全,以及获取食物与皮毛,而保证更好的生活,他们东胡贵族放任族人被冻死,饿死,病死也不让他们归顺中原也是为了维护他们自身利益啊。”王诩轻声叹息道。 “但是就算他们想要归顺,那个诸侯国敢接纳啊?”王离嘀咕道。 “赵武灵王不就接纳了不少?你们秦国接纳的少了?”王诩轻嗤道 “那这么一说,中原打了这么多年仗,似乎也是整个道理啊。”王离一怔。 “所以一统天下,不是一统江山领土,御民万万,而是统一求同存异的个人利益啊。”王诩笑了笑“天地感而万物化生,圣人感人心而天下和平。” :感谢光影的1000打赏万分感谢 第一百三十四章 西方走一走? 第一百三十四章西方走一走? 食物链,如果不用生物学概念解释,也可以当成是一种权术说法。 其中有生产者就是人类社会中,最底层的那些大众,不管是平民,还是奴隶,甚至奴隶主都是生产者。 而消费者,自然就是人类社会中顶端的那些小众,他们表面上担任这维持这个食物链秩序的工作,但是本质上却用最残忍的方式来执行。 最后的分解者,是在食物链中偶然掀起狂风巨浪,甚至能够颠覆食物链的改革者,他们是小众中的小众,但是却是必然出现的一群人。 在这个食物链中,牺牲是必然的。 而且是不能够按照比例来计算的。 因为如果按照比例来计算,会瞬间将人性光辉中的和谐与平等撕的粉碎,因为生产者们的牺牲实在是太凄惨了,不计其数的生产者前赴后继的牺牲,可能只能够满足一个消费者的需求。 所以在这条食物链中,只看重结果,不看重过程。 这个道理慕容竭曾经意识到过,但是没有办法像王诩那样,细致的剖析出来,毕竟王诩的史观,也是总结了前人几千年的经验得来的。 但是一旦捅破了这层窗户纸。 慕容竭之前一直纠结的过程,变得不重要的。 造成他们族人被病魔、寒冷、饥饿伤害的不是萨满所说天神的诅咒,而是各个部族首领的无能与残忍。 萨满所说的草场才是族人赖以生存的家也是错误的,每年迁徙是造成的损伤都是不必要的。 只要族人们学会了耕种,学会了建筑那么就能想白狄部一样世代定居在一个地方,即便凛冬降临,也有足够的粮食和足够温暖的房屋熬过寒冷的风雪。 萨满信仰的并不是真正的天神,而是恶魔! 真正的天神,应该是王诩这样的。 于是为了拯救被萨满和恶魔蛊惑的族人,慕容竭愿意舍身取义。 他不是背叛东胡的叛徒,而是拯救东胡的英雄! 怀着悲壮和愤慨,慕容竭咬破了自己的手指,在白绢布上画出了东胡部的地图。 王离本来想给他炭笔的,结果被他虔诚的眼神瞪了回去。 于是一张地图险些要了慕容竭的命。 一个满脸络腮胡的尺壮汉,脸色苍白双腿打颤的注视着王诩,沉声道“这是大帝想要的东西。” 王诩没有看地图,而是关切的看着慕容竭“辛苦了,我让人给你弄完参汤补一补吧。” “多谢大帝美意,这是慕容竭该付出的代价。”慕容竭咧嘴笑的悲壮,恭声道“从今日起,再无东胡王室慕容竭,只有孤竹国竭胡氏慕容竭!” “你也太不要脸了。”王离转着炭笔忍不住吐槽道“一张乱七糟的图纸就当做投名状了?还自己给自己封了一个氏族名。” 慕容竭嘴角一抽,假装没听见。 “既然诚心归顺,便是一家人。”王诩笑眯眯的说道。 “臣有自知之明,愿意用实际行动为族群挣得一个氏族名,臣现在就去基建部报道。”慕容竭单膝跪地,动作僵硬行了一个蹩脚的叩拜大礼,然后挺着腰板,一步三晃的走出大殿。 “这货跟仇禾一样是个戏精,怪不得之前能玩到一块儿。”王离咂了咂嘴,发出一声轻嗤,然后打量着被血浸的有些杂乱的地图皱眉道“靠谱嘛?这应该是辽北之北的地图吧。” “回去对比一下就知道了。”王诩笑了笑“倒是上面的东胡字我不认识。” “这个我认识,这么一看,光是东胡部,大大小小竟然有三十几个部落,一帐五十人,人口平均都在四百帐以上,这么多人?”王离皱眉疑惑道。 “是多少人?”王诩笑眯眯的问道。 王离翻了个白眼“反正很多人。” “六十万人。”墨怜的声音从身后传来。 王诩转头一愣,看着铠甲上都是淤泥还滴着水,小脸也一片乌黑的墨怜“怎么弄的?” “这纍城工匠有毛病,竟然把房子盖在地泉上,不小心挖到后水喷了三尺高。”墨怜擦拭着脸上的泥水,嘟着嘴抱怨道。 王诩轻笑着摇摇头,扯过桌子上的绢布帮墨怜擦拭“这纍城跟大汤河靠的这么近,还是涨水的时候,你也敢乱挖,也不怕挖到水脉,水淹城城。” “喂!地图!”王离惊叫道。 “已经记下了。”王诩轻笑着摇摇头。 “什么地图啊?”墨怜好奇的问道,看着王诩手中的绢布惊疑一声“谁流了这么多的血啊?” “一个傻子。”王诩轻笑着说道,把画着地图的绢布披在墨怜身上“回去换身衣服吧,别着凉了。” “嗯。”墨怜乖巧的点点头,披着绢布跑出大殿。 “你们商朝亡在女人手中真是一点都不冤,一个个都是情种。”王离没好气的轻哼道。 “别把亡国的锅推在女人身上,女人要是真的那么厉害,怎么几千年没出过一个女王?”王诩瞥了他一眼。 “那么大个地图,你都记住了?”王离撇了撇嘴。 “记住了,就算没记住,让慕容竭再画一幅就是了,这副本身就模糊不清。”王诩轻笑着摆摆手。 “你怎么保证他下一副还画的一样?”王离皱眉道。 “你还真准备完全按照他画的地图走?”王诩轻嗤道。 “至少也有参考价值吧。”王离说道。 “你带着他,就是最大的价值。”王诩笑呵呵的喝了口茶“有一位正经的东胡王子带路,能兵不血刃就尽量兵不血刃。” “无趣。”王离翻了个白眼,懒洋洋的躺回沙发上“不过这家伙选择去基建部做什么,我还以为他会要求释放他那些东胡侍卫?” “至少他做出的这个选择,就说明他是个真正的聪明人啊。”王诩摩裟着茶杯,嘴角带着一抹怪异的笑意“有趣极了,明天起,你回林胡部继续带人完善防御城塞,至少要保证那条辽东官道扼死在我们手中。” “放心吧,沿着祖山和燕山的山脉,我已经布置全了弩炮,只要砖窑里的长城砖烧制出来,筑了长城,就算来的是魏武卒,也能耗死在城下。”王离满脸自信的说道。 “魏武卒攻城很厉害?”王诩挑眉道。 “函谷关都被打穿了,你说呢。”王离撇了撇嘴“不过孤竹的军备等级,估计已经超过魏武卒的装备了,就是士兵的体能太差了,王室军负重五十斤十里地就是极限了,而且还拉不开弓。” “体能训练,不是着急的事情,只要营养跟上持续训练,迟早负重五十斤奔袭百里问题不大。”王诩轻笑道。 “可惜驼鹿太少了,数量不过千,犴鸢铁骑就是样子货,之前李信用两位轻骑,轻易就了禺春。”王离想到了什么“这种重骑兵的若是无法成军阵,作用太小了,两位轻骑套索住驼鹿的双腿,驼鹿就失去行动能力了,犴鸢铁骑就成了枪靶子。” “想要更多的驼鹿,就得往更北走啊。”王诩感慨道“现在还是以马骑兵为主,白狄部加上林胡部缴获的马匹,一共有一万三千匹,足够你们暂时挥霍了。” “一万三千匹,其中一万匹都是老马。”王离翻了个白眼。 “有马就不错了,要什么自行车。”王诩瞥了他一眼“之前套到几百匹野马驹都让你激动够呛,现在在这儿挑肥拣瘦,你要是不要,我就给墨狼了。” “给他就是真的糟蹋了。”王离连忙坐直身子耸了耸肩“我只是听说东胡良驹都是龙种,生下来足踏地就能奔行千里,成马高大有虎踞龙盘之形,奔跑时如同腾云驾雾一般,但是见到后有些失望而已。” “你说那种马,西方倒是有。”王诩眨了眨眼“不管是东胡还是中原的马,其实祖先都是差不多的,只不过东胡的马因为环境进化,在耐力和体力上更出众一些,你们秦地的马最开始也是良种,只不过断了跟西域往来之后,品种就没有改进了。” “西域?他们不都是骑骆驼的嘛?”王离疑惑道“他们还有好马?” “湖水出桃林塞之夸父山,其中多野马。造父于此得骅骝、绿耳、盗骊、骐骥、纤离。乘以献周穆王,使之驭以见西王母。”王诩笑着说道“当年秦人的祖先造父就是在西方捕得神马四匹,赠与周穆王才换来的赵氏封地。” “若是此间事了,我定要去西方走一走。”王离满脸雀跃的说道,像是发现了什么新鲜的玩具。 “首先得把东胡和匈奴收服啊。”王诩笑了笑。 第一百三十五章 认‘贼’作父(求全订,求推荐票月票~) 第一百三十五章认贼作父求全订,求推荐票月票 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这句话是中原对于周边其他夷狄的共识。 虽然中原这么乱,也与中原诸侯国与夷狄勾连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但是中原的文化自尊和血缘高贵论,不允许他们与夷狄成为同盟关系,只能是羁縻或者从属关系。 而对自己的武力和野蛮有着盲目自信的游牧民族又不甘心屈于农耕民族之下,于是两者自然有着不可调和的矛盾。 自从春秋霸主们彻底将周边大型游牧民族打散之后,中原的夷狄威胁已经很多年没有亮起过红灯了,直到这次东胡之难,不但让秦王朝感到了压力,更让王离这个亲自与东胡交过手的小将有了压力。 虽然匈奴之名不如东胡,但是依旧默默被王离排在了头等威胁上。 “明天起,我就回林胡操练,就算是把他们绑,也得绑成最精湛的骑士。”王离从沙发上跳起来,拿起桌子上的茶壶一饮而尽。 “这已经是你糟蹋我的第六个茶壶了,你要是喜欢,就直接开口,别恶心我。”王诩无语的叹了口气。 “从你手里抢的才有趣,否则不成了你赏我的?”王离没好气的翻了个白眼,恍恍惚惚的走出大殿“放心吧,纍城随便给他们俩糟蹋,只要给我留点人口伺候我就行。” “死一个人我都要找他们麻烦呢。”王诩轻嗤这摇摇头喊道“如果能把俘虏的那些东胡骑士收入旗下,我到时候可以再送你一个礼物。” “简单,朱家擅长干这些事儿。”王离站在门口,咧嘴一笑“至于你的礼物,我才不稀罕。” 王诩愣了下,无奈的笑了笑,起身往后宫厨房走去,最近在海边让人捞了很多海带,王诩准备看看这个时候的海带能不能吃。 路上看到了被墨怜拆的乱七糟的房子,心中莫名的一痛。 这可都是历史文物啊。 “大帝。”就在王诩摸着地上被水泡的发白的木板时,身边传来墨甲的拜见声。 “哦?今天换你陪她胡闹了?”王诩起身,笑着对墨甲点点头,目光却放在他身边一个穿着富贵丝绸衣物的孩童身上。 “额,这是曲氏的儿子,她们今天随着青娘学制果酒去了,孩子没人带,我就帮忙看一下。”墨甲粗粝的大脸上带着尴尬又紧张的笑容。 王诩玩下身子,看着这个五六岁长相富态的小男孩,笑着摸摸他的头。 小男孩眨着水汪汪的大眼睛,有些害怕的往墨甲身后躲,奶声奶气的喊了句东胡语。 王诩虽然不太精通东胡语,但是这个词汇还是知道的,有些惊讶的看着墨甲。 因为小男孩喊的是阿父。 面对王诩的目光,墨甲老脸红的越发厉害了,护着小男孩在身后,跪了下来紧张的解释道“臣绝对没有违反大帝命令,与曲氏有任何接触!” “起来吧,就算你有接触,也不可能冒出这么大个儿子。”王诩轻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怎么回事儿?” “这个,臣也不清楚,曲氏让孩子这么叫的。”墨甲尴尬的说道。 王诩闻言,脸上笑得温煦对着小男孩招招手。 或许是王诩的那双重瞳太过妖异,小男孩有些畏惧,在墨甲的劝说下才缓缓的靠近王诩,咬着唇不敢出声,眼中水润更甚。 “很可爱的孩子,叫什么名字?”王诩摸着小男孩的头轻笑着问道。 “额,还没有起名字,就有个小名叫做獾子,白狄部有个习俗,男孩只要到了六岁受到巫祝洗礼之后,才能由王取名字。”墨甲笑着说道。 “虽然说起个贱名好养活,不过毕竟都这么大了,已经有自己想法了,再叫小名也不太好,不如这样。”王诩从腰间的口袋摸了摸,摸出一个前段时间墨怜挑拣的漂亮的宝石,从中拿出一颗暗黑色带着一些小瑕疵的宝石送给小男孩“不如,叫做墨曲吧。” 闪闪发光的宝石,跟玻璃球对于孩童的吸引力是同等的,小男孩瞬间就露出了笑脸。 墨甲表情一滞,随即回过神,有些疑惑的重复了一遍问道“墨曲?” “回去问问曲氏,这个名字合不合心意,要是不合,再来找我。”王诩笑着拍了拍墨甲的肩膀,捏了捏小男孩肥嘟嘟的脸颊,向着厨房走去。 墨甲傻愣愣的看着王诩背影许久,最后露出狂喜的表情,抱起小男孩就跑了出去。 王诩在厨房,让人煮了一大锅的海带之后,喂给了小羊羔。 小羊羔的抵抗力比较弱,若是真的有毒,很快就能发现,今天已经是喂了它们的第九天,除了有一只腹泻之外,其他的都没有任何异样。 王诩准备喂够一个月,就大肆推广海带汤这道菜。 就在王诩抱着小羊羔絮絮叨叨的自言自语时,墨壬的大嗓门让他微微皱眉。 转头就看到墨壬脖子上架着一个更胖的半大小子,气喘吁吁的凑过来。 “大帝,我想”墨壬满脸谄媚的刚开口。 “不,你不想。”王诩轻笑着就打断了他。 墨壬长大的嘴巴僵在脸上,原本雀跃的眼神变得委屈。 “哎哟,这胖小子也太胖了。”王诩把小胖子从他脖子上抱下来,轻笑道。 小胖子有些怯怯的看着王诩,想要挣扎出他怀里,却被被那双重瞳盯的不敢动弹。 “大帝,他叫小彘。”墨壬委屈的搓着手“是仇由氏的次子,她的长子前几日不幸暴毙了。” 王诩眸子一凌,冷冷的扫了眼墨壬。 墨壬连忙举起手,满脸正色道“真的是因为惊惧而暴毙,国君可以作证。” 王诩皱起眉,把小胖子塞回墨壬怀里“转告所有人,孩子想要姓墨可以,结婚,然后所有规矩按照孤竹国的律法来。” 墨壬眨了眨眼,踌躇道“臣只是想给这孩子求个名子,没想着结婚。” “还算有点良心。”王诩眼中的冰冷消融,踢了墨壬一脚“还记得你有一个亲儿子是吧。” 墨壬讪笑着抓抓头“仇由氏虽然好,但是毕竟不如风雨同舟几十年的老婆娘贴心啊。” “仇由氏许了你什么?”王诩玩味的打量着他。 “也没什么,就是说了几句软话,您也知道,我这个人就是善良。”墨壬恬不知耻的说道。 “滚。”王诩轻嗤一声。 “她说孩子若是能跟我入了孤竹国籍,就将三千奴啊不,三千工人给我家那个傻娃。”墨壬尴尬的搓着手“您也知道,我家那个傻娃今年就十四岁了,不但成当兵了,还能做点别的生计了,我想着让他来纍城监工蛙塘和鱼塘。” “朝歌不是在建鱼塘嘛?为什么一定要来纍城?”王诩有些不解的问道。 “不让那臭小子来纍城吃吃苦,怎么能知道孤竹国到底有多幸福,大帝有多仁德!”墨壬满脸愤慨的说道“这帮臭小子太得大帝恩宠了,都忘记他们老子是怎么吃苦的了,前几天竟然还抱怨课程繁重,想要辍学来帮工!简直是气死我了。” “你不准备让他继承你的位置?”王诩微微侧头。 “嘿嘿,大帝您当初不是说过,雏鸟长大就该放出去飞嘛,飞了累了,受了苦了,就知道老子是为他好了,若是真的飞出去,我也算是对得起他娘了。”墨壬讪笑着抓了抓头。 “仇由氏用三千工人,就想要换取你孤竹国力牧职位的继承权,你就不觉得过分?”王诩笑着问道。 “哼哼,他想得美,力牧是大帝赐予的恩赏,只要大帝不收回臣的职位,臣是准备带到棺材里继续为大帝尽忠的。”墨壬咧着嘴,笑的满脸骄傲“至于仇由氏那个蠢女子,臣自然会好好,而且小彘跟他哥哥不一样,小彘喜欢动物。” “既然你自己都处理明白了,那就随你,若是有人告状到怜儿那里,我定严惩不贷。”王诩满意的点点头,轻笑着打开口袋递给小胖子,让他自己选。 结果这个小胖子也不客气,肥成团子一样的小手直接抓了一大把,吓得墨壬眼睛都瞪出来了,连忙把其他的放回去,留下一枚白玉色宝石。 王诩看了眼,微微一笑,那是一颗长得好看的鹅卵石。 墨壬带着委屈巴巴的小胖子跪下,等待着王诩的赐名。 “叫墨由吧。”王诩笑了笑“后面的人也别叫进来了,我刚才说的话你给他们重复一遍,想清楚了去墨怜哪儿直接领身份证。” “多谢大帝恩赏。”墨壬喜滋滋的抱着墨由拜辞。 看着墨壬美滋滋的背影,王诩把小羊羔扔回羊圈,起身准备去找墨怜。 纍城的事情比他想象中还要顺利的结束了。 原本预想中白狄部的族人会高喊为了部落奋起反击的画面也没有出现,甚至连一个偷偷逃跑的人都没有。 极大氏族利益集团,除了周氏桑氏彻底被押解回朝歌受罚之后,其他氏族都在王诩的联谊策略中,相继妥协。 当然,牛郎战术只是占了成功的小份额。 主要是王诩带的基建部,几乎每时每刻都在瓦解氏族对于工头族人们的控制力,控制这些工头族人才是这些氏族最大的权益保障。 但是他们也没想到,这些工头族人会叛变的如此快,现在已经大部分人报告工作成果已经直接报告给仇禾,不再经手氏族了。 这样的危机让氏族迫切的开始妥协。 要不然,也不会用出这种认贼作父的手段。 不过这些氏族依旧是吃了没文化的亏,等他们真正的融入孤竹国之后,他们可能就会悲伤的发现,荣耻的力量有多可怕。 第一百三十六章 ‘劳动最光荣’ 第一百三十六章劳动最光荣 有个概念叫“冰河期”,就是说因为地球运转轨道的因素,每隔090年就会进入亚冰河期,这是很正常的地理现象。 因为地球气候的变化,华夏文明对于季节也有着不同的阶段。 而春秋战国到汉末,正处于华夏亚冰河期变化的关键区间。 但是跟两千年后经历过多次亚冰河期的华夏大地相比,这个时候的冬天,其实并不算是太冷。 因为商朝时期华夏还处于r带气候,代表仰韶文化的半坡遗址中出土了獐和竹鼠r带动物的骨骼。在河南安阳的殷墟中,出土了獐、竹鼠、貘、水牛、象等r带和热带的动物骨骼,河南的古称“豫州”,“豫”字就是一个人牵着大象的标志。 上古之时利用土圭实测日晷,将每年日影最长定为“日至”,日影最短为“日短至”。 在春秋两季各有一天的昼夜时间长短相等,便定为“春分”和“秋分”。 到了商朝时期定下的节气,发展成四个仲春、仲夏、仲秋和仲冬。 到了周朝气候又变化分明,于是发展成了个节气。 一直到汉朝初期邓平等制定的太初历,正式把二十四节气订于历法,并且一直沿用至今。 但是距离二十四节气诞生,还有一百多年,这一百多年中气候又是不一样,所以当第一场小雪降临在辽东大地的时候,王诩也不知道,到底是大雪,还是冬至。 不过他只能确认,这个时候的气温,应该没有低于零下五度,放在后世的话,并不算是特别的冷,通常只需要里面穿一件保暖内衣,外面套一件棉袄就可以去大街上浪了。 而且这个时候的东北的风也没有后世的凌冽,这种干冷的风吹在脸上也不觉得刮人。 如果王诩不出现的话,辽东这片大地在落雪之前,就已经变成了一片寂静的死地,林中的野人基本都躲在早就准备好过冬食物的山洞中,纍城的人们基本上也都闭门不出。 至于那些连衣服都没有奴隶们,大多数都是包成一团堆n山,以为可以像是狗熊一样冬眠,实际上一夜风雪过后,大多数都真正的进入了长眠。 这样的状态会一直持续到寒冬过去,整个辽东地区才会再次出现动静,而这个过程中,至少有十分之一的人口被寒冷和饥饿夺去了性命。 这也是辽东地区人口始终无法大规模繁衍的主要原因,其实食物并没有那么缺乏,主要缺乏的是御寒的方式。 但是现在不一样了,铺天盖地的大雪笼罩的天地中,有着无数道直通天际的黑烟,像是一条条黑色的神龙,与从天而落的大雪进行搏杀,两者相撞在空中进行了一番搏杀,雪花变成了水滴,而黑烟也飘散在风中。 其中最大的四条黑龙,分别来自于朝歌,毫都,林胡以及纍城。 四地相隔百里,依稀能够在天空中清楚的看到。 这四条蜿蜒百丈的黑龙和无数条细小的黑龙像是形成了一个巨大的屏障,与风雪和严寒顽强的对抗着,保卫守护着这一片区域。 这是煤炭和锅炉烟囱带来的奇观。 如果不是管道烧制技术还没有完善,王诩还能造出能粗壮的黑龙,利用集中供热让整个毫都都用上地暖,让雪花落在地砖上直接就变成雪水融入下水道之后运输城外,省的还要让大雪阻碍了毫都的交通。 让整个城市都铺上地暖,这种铺张浪费的行为让王诩第一次感受到封建nbn的甜头,这种将自己不切事情的想法,不计成本不惜代价的事实出来,确实能够满足人性中最深处的n和掌控欲。 怪不得,谁都想执掌nbn呢。 王诩坐在毫都王宫的阳台上,茶几上摆着墨怜最近用海带和黄豆还有其他野菜研制的零食以及肉干,脚底下踩着已经肥成猪的小白虎暖脚。 看着下面城内族人们清扫着路上的积雪。 劳动最光荣。 对面城墙上用朱砂砖镶嵌的五个大字在阳光折射下闪烁着异样的光辉,照耀的王诩原本惬意的懒散,有些惭愧。 从纍城回来之后,王诩就发现,手边没有什么要紧的事情需要他亲自处理了,因为整个孤竹国因为冬天降临的关系,都陷入了半冬眠的状态,虽然依旧每天有工人上工,但是也都把工时减半了,大多数族人的休息变多了。 所以整个孤竹国的氛围也变得懒散许多。 而且这种懒散,是富足过后有底气的懒散,每个人的心态依旧积极向上,在这种氛围下,正好是族人开始联络感情的好时机。 如何让一个集体形成凝聚力,除了宗教信仰和律法制裁之外,人情社交也是必然的,于是在第一场大雪过后,王诩就组织了这场城市大清洁工作。 城市是我家,清扫靠大家 于是在荣耻的天条之后,城市荣辱信条也在各个城市展开了工作。 发起了这个运动,但是自己却在这儿懒散,让王诩心中有些惭愧,于是一脚踢开当了半天暖脚宝的小白虎,准备也下去堆个雪人。 “嗷!”正在美梦中的小白虎被踢了一脚,发出一声嗷叫,龇着牙寻找罪魁祸首。 王诩抬手拍了下小白虎已经比足球还大的脑袋,训斥道“还龇牙?” “唔嗷”小白虎怂怂的缩了缩脑袋,垂着尾巴跟在王诩身后。 王诩披上外袍,带了个白色水獭毛皮做的帽,推开了王宫的铁门。 自从不缺少各种矿石之后,涂山娘子和墨奎对于冶铁技术的投入大大增加,投入增加自然成果斐然,现在不只是灌钢法已经纯熟,连炒钢都已经有了苗头,更厉害的是已经将轴承和滑轮都浇筑出来了。 这两项技术的出现,加上墨奎手中半残的墨家机关齿轮术,让城门的重量一增再增,需要的人手却越来越少,涂山娘子最近已经在王诩的建议下,看是研究能够拉起千斤的吊臂了。 这个滑道铁门,就是涂山娘子最新的作品,不但防御力十分显著,而且还拥有密封和隔冷效果,这才让王宫一直保持着平衡的温度。 负责开门的火凤军女侍卫用机关摇开铁门后,外面冷冽的寒风吹了进来,即便王诩里面穿着保暖内衣,外面穿着貂,依旧打了个冷颤。 小白虎更是被吹得嗷呜一声,扭着屁股准备往温暖的屋子里缩,却被王诩一把拎住命运的后脖颈,强行拽出了宫殿。 已经快十斤的小白虎在王诩手中挣扎惨叫着,白黑色缎子般的花纹与天空中还在飘落的雪花融为一体,最后被王诩扔进了路边的雪堆中。 小白虎在委屈的在雪堆中挣扎了一会儿,似乎适应了外面的温度,又似乎感觉松软的雪堆挺好玩的,欢快的在雪堆里打起了滚。 王诩看着在雪堆里撒欢的小白虎,笑了笑。 就算是宠物,了解自然界的一切也是它们应有的权利,不应该以宠爱为由,用保护之名剥夺它们这种权利。 “大帝,您怎么出来了?”墨壬拎着扫把跑了过来。 即便是大冬天,这家伙依旧没有脫下自己那身驼鹿皮衣,不过里面穿了多少貂皮就不知道,毕竟整个人撑得都圆了。 “都在干活,我也下来看看。”王诩笑了笑。 “维持城市整洁怎么是干活呢?是每个臣民应尽的义务。”墨壬一本正经的说道“路面即颜面。” “那就好好打理下自己的颜面,少在这儿跟我扯皮。”王诩白了他一眼,抢过他的扫把。 墨壬一惊,抓耳挠腮紧张的看着王诩动作娴熟的清扫积雪,忽然想到什么,踩着臃肿的脚步跑出去宣传大帝亲自清扫城市的光辉事迹了。 可能溜须拍马这种事情,真的是有人天生的吧,王诩听着外面墨壬扯着嗓门的喊话,心中不免无奈道。 其实雪下得不算太大,也就一尺多厚,但是这个时候的雪似乎比后世的更加纯净一些,随便一捏就成了一个雪球,王诩不一会儿就推了个一人高的雪人,没有胡萝卜当鼻子,王诩就用树枝代替,然后又捡了两块鹅卵石当眼睛。 “女娲娘娘是不是就这么把我们捏出来的?”王离懒洋洋的声音从身后响起。 “你可以啊,脚踩着雪,走路都没有声音。”王诩有些惊讶的转头看着冬日也一身皮甲的王离。 “脚尖走路就可以了。”王离指了指自己的皮靴“你今天这么闲?” “你也闲了?”王诩抖了抖手上的雪水。 “一夜大雪封山,连河水也有些结冰了,怕工人冻死在外面,只能都闲在家里了,我怕大雪阻拦了跟毫都的轨道,就带人一路清扫过来了,那个铲雪车,真的很好用啊。”王离绕着雪人转了一圈,顺便把藏在雪堆里准备偷袭他的小白虎一把抓起来笑骂道“小崽子还想偷袭耶耶?” 小白虎身体悬空,张牙舞爪的挣扎了一会儿,发现挣脱不了,就像是个咸鱼一样装死了。 第一百三十七章 辽东古族的面相(求全订) 第一百三十七章辽东古族的面相求全订推荐票月票打赏 十多斤的小白虎,被王离一手拎了起来,这臂力让王诩不禁都有些羡慕,摸了摸自己堆了个雪人就有些酸涩的手臂,王诩感觉自己应该锻炼锻炼身体了。 “都是一奶同胞,你长得这么肥,你哥哥瘦的都见骨头了,难道真的有甝虪相生相克,不能同容于世?若是乱世结束了,你不会把你哥哥给克死吧。”王离拎着小白虎嘀咕道。 “小黑是先天不足,以后等有充足的牛奶羊奶,慢慢会补回来的。”王诩笑着摇摇头“纍城的轨道没清理出来。” “是啊。”王离松开小白虎,意味深长的看了这王诩“现在除了能看到纍城的烟囱升起火之外,真的是天高诸侯远了。” “说不定是其他事情耽搁了呢,毕竟纍城十万人口。”王诩笑了笑“朝歌也没来消息啊。” “不如我让李信带着破虏军回毫都吧,只有沚戛军和犴鸢铁骑,应该不够用吧,听说最近进来不少人?”王离皱眉道。 “疑人不用,用人不疑,这是为将为君的道理。”王诩笑着摇摇头“你也别把事情都往坏处想。” “你这人什么都好,就是太仁了。”王离皱眉摇摇头“墨奎带领的那些老萨满们,早就应该处理了,你让他们管理朝歌事物不说,还允许他们统领神奴?拿着你的玄鸟令,这些天已经调走了两千多人了。” “朝歌城扩建而已。”王诩笑了笑。 “你之前让我收纳的东胡战士,也被他调走了五百人。”王离没好气的轻哼道。 “你在气这个啊。”王诩哑然失笑。 “我是在气你太纵容这些人了,当年周朝就是太纵容诸侯,最后落得个什么下场?”王离沉声道。 “哦?最近开始读史了?”王诩讶异道。 “闲着无聊看的闲书。”王离讪笑着摸了摸下巴。 “既然是闲书,那自然也是闲话,别太过认真。”王诩摆摆手“你就别替我操心了,来,我给你看点有意思的东西。” 王诩带着王离回了王宫,推出来几块板子,板子上画着各种人脸的画像。 “这些是什么?你要通缉的烦人?”王离疑惑道看着上面的像是通缉令一样的画像。 “不是,我是来教你以后怎么从长相上区分肃慎,东夷,东胡,扶余人。”王诩脱掉外袍,洗了手笑道。 “分辨这个做什么?”王离越发的疑惑。 “这样在你南上破虏的时候,不至于被忽悠,东胡肃慎中像是慕容竭这样狡诈之徒并不少,从长相上判断他们属于那个部落的,这样就能够避免很多不必要的麻烦。”王诩说道“要仔细记好。” 王离思索了一下,点点头,坐在沙发上准备听课。 “这个长相,小眼睛,浅眼窝,单眼皮,较大的方脸圆脸,鼻梁中等偏高,鼻翼中等偏窄,面部和身体的脂肪都比较多,显得比较粗壮,因为地缘因素进化而成,由于远古时期炎黄大战蚩尤苗瑶曾北上与东夷合并,成为蚩尤部落,一部分苗瑶失败后北上融入东胡,因此一部分东胡人低鼻梁,宽鼻翼。”王诩指着几张人像说道。 “嘶,这么一说,那些东胡战士好像还真的都是单眼皮大方脸啊。”王离一怔,眼眸一亮随即又疑惑道“不过慕容竭好像是双眼皮加瓜子脸高鼻梁啊,虽然长得粗狂许多,但是感觉五官仇禾那个贱婢差不多。” “因为东胡王室应该本来就是中原血脉,我称呼这种面相为古羌人。”王诩笑道“长相特点鹅蛋脸或瓜子脸,高鼻梁,窄鼻翼,浅眼窝,单眼皮,中等眉眼距,平眉,平坦的中等或小嘴巴,你就是标准的古羌人面相。” “胡说!我是正统华夏苗裔!怎么跟羌人扯上关系!”王离恼怒道。 “这个古羌不是你说的羌人,古羌大约应该是指伏羲女娲时期华夏的血脉称呼。”王诩摆手示意他稍安勿躁“当然,你就当这种面相是华夏正统苗裔吧。” 王离冷哼一声,打量着王诩“你虽然也是瓜子脸,但是跟我们好像也不太一样啊。” “我是羡门中人。”王诩糊弄道,拉过第二个板子“这个是肃慎人,长相特点是脸型比瓜子脸更长一些,有点像马脸,小眼睛,因为极北之地风沙大,同时要注意,这个特点,眼睛下面这个东西叫做卧蚕,是肃慎人最明显的特征,我没在工人们当找到太明显的例子,因为他们都饿的太脱相了,总之你以后要是遇到,注意区分。” “肃慎啊,按照地图的话,若是绕过东胡王帐往北,到达神山周边就有几个大的肃慎部落,可以抓回来一些看看。”王离捏着下巴嘀咕道。 “如果去了,记得看看周边有没有瞳色奇特,肤色发白或者发黑的野人。”王诩想起什么。 “白奴和黑奴?中原也有不少,长得奇形怪状,奇丑无比。”王离皱眉道。 “可能是吧,留意点。”王诩没有多说,拿出下一个板子“长相为比较长的鹅蛋脸或瓜子脸,单眼皮,浅眼窝,小眼睛,宽眉眼距,宽眼距颧骨更宽,太阳穴凹陷,卧蝉有但是不太明显,这就是扶余人了,不过南上的话估计遇不见,如果遇见了大批扶余人一定要小心,他们很可能要大批量南迁,争取先一步打败他们。” “这些都是你占卜的结果?”王离眯起眼正色道。 “只是给你提个醒,扶余人与肃慎人缠斗多年,如今东胡南下,肃慎人很可能趁虚而入,而扶余人也不会放过这个机会。”王诩笑了笑。 “弹丸之地,事情还挺多。”王离不屑的轻嗤道。 “辽东之地辽阔,未必比中原小。”王诩摇摇头“而且你千万不要小看这些弹丸之地的蛮夷,即便他们没有银甲铁枪,但是凭借石器绳索,战斗力依旧凶悍,在加上咱们是客场作战,千万不要恋战。” “放心吧,我是不会让骑兵进入密林的。”王离摆摆手。 “那就好,只要能够将东胡诸部掳掠回来,那就是最大的胜利了,至于极北之地,再谋不迟。”王诩又叮嘱了一句“千万不要贪功冒进。” “至少要去他们的神山看看啊,听说那边的驼鹿比牛羊还多。”王离笑呵呵的说道。 “尝尝这个,新的干粮。”王诩冲了一杯粉状的糊糊给王离。 “这是什么?”王离尝了一口,觉得有点甜甜的,像粥又不是粥。 “戎菽粉。”王诩说道“戎菽太多了,不易存放,我就让人炒熟了,然后用石磨磨成粉,直接兑热水泡开就能吃,携带方便,而且营养丰富。” “军粮?”王离眸子一喜。 “算是吧,可惜没有糯米和面粉,要不然能够做泡面,更方便一些。”王诩笑了笑“味道怎么样?” “比单纯的炒戎菽和煮戎菽要好吃不少,不过感觉吃不饱啊。”王离皱眉道。 “等你吃下去就知道了。”王诩轻笑道。 黄豆粉很容易造成虚假的饱食感,但是营养丰富,足够提供人体所需的能量,作为临时充饥的军粮,是最合适不过了,一斤可以吃出两斤的饱食感。 王离连着吃了三碗,就吃不下了,开始质疑自己的食量,但是在跑了两次厕所后发现了其中的奥秘“饮水充饥?这不是糊弄嘛。” “本来就是临时补充能量的东西,又不是主食。”王诩轻笑道,准备再让他尝尝烘烤的海带片,外面传来报告声。 带着一身风霜的仇禾走了进来,跪地请安。 “起来吧,换身衣服,别着凉了。”王诩笑着说道。 “来的倒是有点慢啊,扫雪车不好用?”王离冷笑道。 仇禾接过女侍卫递上来的毛巾擦了擦头和连,苦笑道“不是臣来得慢,是纍城到毫都的路实在不好走,之前没发现,一积雪加上雨水轨道就下陷到泥泞当中,清理路花费了不少时间。” “没办法,这条路不能修驰道,若是日后有机会,试着把石河跟大汤河连同。”王诩笑道。 “为什么?那样岂不是绕远了?从毫都修到纍城直道的话,一来一回只需要一个时辰不到吧。”王离皱眉道。 王离说完楞了一下,摆摆手“当我没说。” “也行,到时候毫都送给你当府邸。”王诩思索了一下,笑着说道“反正等朝歌搬入祖山之后,毫都的人也要搬进去。” “这么大一个城,我一个人住。”王离翻了个白眼。 “你们王氏人口众多,到时候说不定还要扩建呢。”王诩轻笑道。 “嗯?”王离一怔,想起什么冷声道“秦王应该不会放王氏举族迁徙到此。” “就算他不允许,你以后也可以在此开花散叶啊。”王诩笑道。 似乎提到了王离的伤心事,王离垂下眼睑,轻轻的叹了口气“我有点想母亲了。” “现在承受的一切苦难,都是为了迎接美好的未来。”王诩拍了拍王离的头,柔声说道。 王离抬头看向沙盘上的地图,眼中之炙热更胜。 第一百三十八章 工人起义(求订阅) 第一百三十章工人起义求订阅 北国风光,千里冰封,万里雪飘。 望长城内外,惟余莽莽大河上下,顿失滔滔。 王诩现在念出这首诗的时候,才真正体会到那位伟人的文采有多斐然。 虽然此时秦国的万里长城还没有正式开建,春秋战国和商周朝建立的长城辽北也见不到,至于燕长城,距离此地也不止千里,而且估计已经被大秦和东胡的军队打碎了。 东胡对于燕长城的痛恨是深入骨髓的,毕竟燕长城的建立是在秦开却胡千里的国耻上建立的,所以东胡大军祭旗的第一战,一定不是直接去攻打辽阳城,而是先去毁了燕长城以振士气。 东胡要毁燕长城,秦军自然不会放过这个消耗对方的机会,所以燕长城必然有一场惨烈的战斗,而且战斗的结果,应该是以东胡破燕长城收场。 因为王贲不会把主战场设置在那边的。 所以此时尽管王诩距离山海关不远,依旧看不到长城的内外的模样,不过景色惟余莽莽倒是没错,只要一睁开眼,不管城内城外,都是刺眼的白色天地。 而且大河上下,真的是顿失滔滔,王宫后院的未名湖已经彻底结冰了,虽然冰层不厚,但是往日风吹水波的荡漾之声,此时已绝于耳。 不知未名湖,大汤河,石河听说都已经结冰了,现在城中人用水都是取净水或者化雪煮水了。 转眼间千里冰封的现象,倒不是气温下降的有多厉害,也不是突然降了暴雪,而是因为连着一个月,都在下雪。 王诩见识过连绵细雨,但是真的第一次见过连绵细雪。 一个月,日以继夜的连绵细雪,即便保持着积极向上,乐观热情心态,想要维护城市形象的孤竹人,热情也渐渐消减了下去。 毕竟每天都扫雪,确实是一件比较无聊的事情,于是王诩就给城内居民们提供了,孤竹国第一个娱乐项目打雪仗。 人类体内潜藏的暴力基因永远都不会磨灭,这是进化带来的本能基因,所以在和平时代,只有运动,或者说竞技类,比拼类的运动,才能够释放自身压抑的暴力基因。 打雪仗算是一个满足这个条件的运动。 而且在打雪仗的同时,还能够训练族人的体能与灵活度,最重要的是,这是一个男女老少皆宜的运动,于是这些年,整个毫都都处在热闹的氛围内五千多居民在城市各个角落展开了打雪仗比赛。 谁也不可能想到,这些身穿着貂皮,带着水獭帽脸上洋溢着幸福笑容,搓着雪球鬼哭狼嚎的人们,半年前还衣不蔽体,食不果腹。 倒不是他们飘了,而且王诩不允许他们出城工作了,因为这一个月的细雪,外面的积雪已经快半人高了,这样的天气出去工作太危险了。 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这个道理是针对人的。 但是对于还没有适应人的生活状态的纍城工人们来说,不工作,每天躺在暖和的房子内,吃着美味的食物,对他们来说反而是一种恐惧。 于是纍城发生了第一次起义事件,被仇禾勒令在家休息不工作的工人们,集体要求出去工作,突n况让仇禾都有些措手不及,还好拉练破虏军的李信路过,配合守城的护卫镇压了这次起义。 不得已,王诩只能给这些工人布置了新的工作,那就是打雪仗。 于是每天清晨的纍城,城外就会传出十万人打雪仗时发出的热闹声音,震得方圆几里的树枝上都不落积雪。 对于这些工人们来说,工作是什么内容,什么目的不重要,只要让他们工作,不闲着就行,因为他们一闲着,就很害怕。 对于这些工人的行为,王离总结为贱病。 “我倒是不觉得这是贱病,工人们出身奴隶,他们的意识中天生就是要工作才能活着,这也很顺应天理,抛开他们有些愚蠢的行为之外,本质上与所有人都一样,六条。”朱家满脸严肃的打出一张牌,看了眼对家的王离。 “吃。”王离微微挑眉,刚要拿牌。 “碰,不好意思,三饼。”屠檀笑呵呵的拦路道。 王离瞪了眼屠檀,收回手把自己的麻将牌重新立起来“我们怎么就跟那群傻子一样了?我们巴不得清闲没事情做呢。” “那是因为有人在替你工作,胡了。”王诩慢悠悠的一推手牌“你要记住,工作或者求生是所有生物的天命,你现在感觉自己想要偷闲,是因为有人在替你工作,没有什么衣来伸手饭来张口,都是有人在替你负重前行而已。” “这句要记在天条注解中。”坐在沙发上摆弄着一堆零件的墨怜听后,摸出随身携带的记事本。 “那我换个形容词,贱命吧。”王离翻了个白眼,码着牌说道。 “这个形容词倒是无言以对了,帝君觉得呢?”朱家轻笑着看向王诩。 “贱命?应该是形容你这种好逸恶劳不思进取的家伙,反而亦然,贵命则是那群工人们的想法,热爱劳动,不劳动,毋宁死。”王诩轻笑着摇了骰子。 “到底是我傻还是你傻?”王离满脸茫然。 “那肯定是我们傻了,帝君乃是天人至人境界了,吾等则是俗人境界。”朱家轻笑着说道。 屠檀会心一笑“一饼。” 外面千里冰封,王诩下令所有人都闭门不出,不但工人和族人们闲了下来,他们这些人也闲了下来。 王离和李信带着王家军和沚戛军打了两场雪仗,双方似乎还打出了火气,砸雪球都能砸的鼻青脸肿甚至昏厥,出现了几场意外受伤的情况,于是就被王诩禁止了军人打雪仗。 于是给军营的人发放了哑铃和跳绳,让他们在宿舍也能够流汗释放躁动的荷尔蒙。 因为破虏军和沚戛军的训练方式都是杀戮狩猎,在这种训练状态中,虽然有助于奴隶心态向军人心态转变,但是也很容易陷入嗜血的氛围当中,所以每天他们都要训练到筋疲力竭,才不会出现各种因为暴躁而产生的意外。 不能统军了,王离和李信,包括屠檀和翟仇都闲了下来,为了让他们打发时间,王诩就让人雕了一套麻将。 麻将虽然说麻将这个名字是根于麻雀儿的谐音而来,但是不得不说,这项运动跟有着异曲同工的作用,就是上瘾。 四人麻将的惊险,绝非枯燥的围棋可以比拟的,于是他们几个这些天都在打麻将。 李信对于打麻将没什么兴趣,主要是因为他分不清三条和三饼,所以只能盘腿坐在地上玩积木。 自从他知道了碣石山的作用之后,就想着造一个能够让秦王满意的碣石仙宮,自从见识到了王诩的模拟沙盘和墨怜建房子时用的简易乐高模型积木后,他就迷上了玩积木。 听着王诩他们的闲聊时,李信突然惆怅的叹了口气“我们有大帝恩赏的御寒工具,但是千里之外的大军却没有,也不知道军中袍泽,有多少耐不住这辽东酷寒。” 李信说完,空气为之一凝。 王离手上的牌放了下来,叹了口气,有些兴致阑珊的窝在椅子上。 王诩看了他一眼,笑了笑“王贲将军又不是第一次入燕地了,自然会有完全准备,秦兵的军装配置应该不会比我们差吧,毕竟有,的保暖效果并不比兽皮差,而且虽然没有煤炭,但是也有木炭啊,之前你不是说大军东进的时候,花了很长时间沿途砍伐林木嘛。” 李信闻言一怔,尴尬的笑了笑“大将军果然是大将军,是,是在下多虑了。” “其实与其担心大军,不如担心一下东胡那些蛮夷。”朱家摩裟着下巴的胡子“听慕容竭说,大军出征基本上带走了族内大多数物资,不知道有没有给余下的妇孺们留下足够的过冬物资。” “其实现在是一个不错的时机,以逸待劳出其不意。”屠檀也思索道。 “而且现在也不会有什么意外之敌。”王离抬头看向王诩。 “然后杀敌一千自损百?”王诩没有开口,坐在沙发上的墨怜轻哼道“你们这些人只考虑战机,不考虑战损的嘛?虽说破虏军是送你们了,但是你们也不能这么糟蹋吧。” 李信讪笑着说道“前两日我带着破虏军去拉练,其实也还好。” “那是因为拉练回来就有暖炉和热池,热腾腾的饭菜伺候着,你们出去也有这种条件?不说别的,就这个环境你们能找到干柴就谢天谢地了。”墨怜轻哼道。 “你们不是发明了一种叫做雪橇的东西吗?那个运输物资很方便啊。”王离嘀咕道。 “那是在这片很方便,这片的地势都被我们填平修整过了,你们要去的可都是山林区,你们真的是打过仗的将军嘛?”墨怜蹙着眉疑惑道。 王离和朱家还有屠檀同时尴尬的低下头。 李信也不敢吱声,虽然他打过仗,但是似乎没有打过胜仗。 这就很尴尬了。 墨怜看着这一群纸上谈兵的家伙了,越发的生气了“虽然说怎么带兵怎么打是你们自己的事情,但是毕竟这些人也是吃着我孤竹国的饭活下来的,你们就算不考虑他们,也考虑下我们的付出好吧。” 王诩轻笑着拍了拍她的头,让她别再说了,转头又看了看鹌鹑一样王离等人,现在都有点犯愁了。 “我们还是打麻将吧。”许久后,屠檀小声道。 王离点点头表示认同,李信埋头玩积木。 王诩笑了笑“放心吧,过不了多久冬天就会过去的。” 第一百三十九章 君王无德,则另立之 第一百三十九章君王无德,则另立之求全订!推荐票,月票,打赏 关中的中原人,对于冬天的概念其实并不太大,在秦国还没有打到中原的时候,他们生活的地区应该还处于r带季风气候,最冷的时候气温基本也降不到零下,所以虽然有冬天,但是也并不多见雪。 后来吞并其他诸国到达中原地区后,虽然冬天能够见到落雪,但是跟辽东苦寒之地的降雪,真的是小巫见大巫了。 而且辽东的风特别烈,虽然有着森林阻挡,但是吹到人身上依旧感觉又透骨的冷意,即便秦兵的冬衣足够棉厚,依旧让所有人秦兵冻得直打冷颤。 三十万大军,在燕长城以东折损了两万精兵歼灭了东胡五万游骑之后,彻底退回辽阳城以西,就地安营扎寨。 秦人的安营技术受到秦国工匠的影响,建设的极为精美,除了构造是用木料之外,基本上是一个小型瓮城,城中的营帐也都整齐排列,十分赏心悦目。 王贲将来时砍伐的树木,全部都用来安营了,几乎在辽阳城为又建了一座小城,成功在落雪之前,给士兵们提供了足以遮风避雨的环境。 而辽阳城以东的东胡却没有秦军如此先进的建筑技术,而且也没有足够的木料,他们带来的兽皮王帐,在辽东的冷风中被吹得瑟瑟发抖,只有兽皮锅身的战士们在营帐中根本感受不到温暖。 随着气候越来越冷,昨夜抱着一起睡的族人,第二天就身体僵硬失去鼻息已经是正常现象了。 几乎每天,东胡都在承受着自然灾害带来的不必要伤亡。 前有狼,后有虎,让燕国面临这最绝望的环境当中。 不管是从军力还是人数,燕国此事在战场上已经失去了一个参与者的身份,完全就是一个奖品,等着秦军与东胡厮杀后,作为胜利者的奖品。 这样的屈辱让燕王喜每天都痛不欲生,国中也形成了两派,一派主战,认为东胡和秦军必然两败俱伤,到时候燕国可以坐收渔翁之利。 另一方面主降,认为东胡必然打不过大秦,此时投降秦国,与其夹击东胡,说不定还能换来一个封侯的爵位。 两派基本上每天都在王宫中争吵不休,但是谁也没有说服对方,已经年迈的燕王喜依旧瘦的只剩下一把骨头,而且日渐憔悴,能不能挺过这个冬天都尚未可知。 又结束了一天没有结果的争吵,燕国的官员们都面带愤慨的离开了王宫,一个宦官打扮的男子随着从宫中溜了出来,上了一位官员的车架,随着车架离开内城,被放在了萧条的市井口。 再出来时,身上的宦官服已经不见了,换成了一身麻袍短打。 即便一身朴素的短打,依旧掩盖不住他身上独特的气质,一双剑眉笔挺,锐利的眸子在来往的人群中扫视着,往日这条热闹的街道,自从秦军围城之后,就彻底萧条了。 居民们要不是逃难去了,要不就是躲在家中不出门,毕竟不知道什么时候,城就破了,这个时候,只有家里是最安全的,没事在街上乱晃的,除了流氓之辈,也很少有正经人了。 男子走近街巷口,一间已经关门很久的肉铺,可能是因为太久不开门了,店铺的木门上都有了蜘蛛,连挂着的招牌都被人摘去了。 男子先是绕着店铺走了两圈,最后在墙角抽出一块儿活动的砖石,从里面掏出三枚鸡蛋,微微皱眉。 “喂。”这时身后突然传来一声呼唤,让男子身子一僵。 手下意识的摸到袖中藏好的短刃,敛去眼中的杀意,缓缓转头,看到那张熟悉的苦瓜脸后长出一口气,笑骂道“吓死耶耶了,你怎么跑出来了?” 苦瓜脸男子长相清秀,一身洗的发白的浅色麻袍,长发挽成发髻用一根玉簪别好。 若不是神态太过愁苦,毫无疑问是一个俊俏男子,但是无意识的囧着眉头和下垂的眼角,却给人一种肾虚且丧气的感觉,而且说话也有气无力的“看到你回来留下的消息,有点担心就出来转转,混进宫了?宫内情况怎么样?燕王什么想法?” “那个老家伙现在就像是一个傀儡,除了每天露个面之外,不发表任何意见,没人知道他怎么想的。”男子一屁股坐在地上冷哼道“不过几个封君倒是渐渐的想要投降了,小高,屠檀那边还没消息传来?” “不要叫我小高,我比你大。”高渐离摇摇头“老屠是彻底没消息了,不过卢生派人传话来了。” “卢生?那家伙还没死?我还以为他忽悠王贲被杀了呢。”男子一怔,轻笑道。 “非但没有被杀,反而飞黄腾达了,人家现在是大秦的封君。”高渐离的苦瓜脸上露出一个凄苦的笑容“你看看人家,再看看你,堂堂一个世袭昌国君,与国同休,现在落魄成什么样了?” “我祖父叛国,我爹叛国,我现在能活着在燕国,我已经很满意了好嘛,若不是那秦狗灭了赵国,耶耶现在应该是两国封君任选啊。”男子翻了个大白眼,笑的满脸苦涩。 “想当年昌国君乐毅大将军是何等威武,统领五国伐齐,长驱直入,五年破十余城,险些灭了齐国,这份功绩堪比苏秦啊。”高渐离也不知道是在挖苦还是在吹捧。 “得了吧,五国联军灭齐,就算是换上一只猪来统领,也能打废齐国。”男子咧嘴轻哼道“我乐叔虽然不说才比祖父,但也是心有寰宇的大英雄,你这个每天就知道击筑悲天的弹弦儿的懂个屁。” “我第一次听说过有人自称大英雄的。”高渐离撇了撇嘴。 “说你孤陋寡闻你还不服气。”乐叔轻哼道“说吧,卢生传来了什么消息?” “让我联系城外秦军,给王贲传句话。”高渐离叹了口气。 “你说他是不是想杀我们灭口?怕我们到秦王哪儿揭露他个骗子身份?”乐叔愣了下,皱着眉严肃道。 “你连燕王都见不到,还见秦王?”高渐离轻嗤道“昌国君的名头在燕国还能混吃混喝,到了秦国谁认识你啊?” “你在侮辱我祖父!”乐叔不悦道。 “要侮辱也是秦国侮辱你祖父,我只是阐述一个事实。”高渐离耸了耸肩,然后又缩了缩身子“好冷啊,咱们找个地方喝酒吧。” “粮食都不够吃,哪儿还有酒给你卖?再说你这穷酸货有钱嘛?”乐叔鄙夷道。 “没钱,但是你昌国君的名头还是值几个钱的。”高渐离挑眉笑道。 “刚才你还侮辱我来着!转眼又来巴结,怎么有你这样厚颜无耻之人?”乐叔大怒,但是随即愣了下,疑惑的打量着高渐离“不对啊,你心情好像不错的样子,有什么喜事儿?” “燕国终于要灭了,难道不是最大的喜事儿?”高渐离揽着乐叔的肩膀笑道“走吧,去成安君府上,看看能不能找公孙戈换一顿酒喝,若是他不给面子,以后就把他祖父弑君的事情编成歌,传的全天下都是。” “你这也太无耻了,就不怕公孙戈恼羞成怒一刀砍了你?”乐叔嘴角一抽。 “没事儿,反正我曲子都已经写完了,他要是真的把我们砍了,也难逃遗臭万年的宿命。”高渐离苦着脸说道。 “喂!什么叫砍了我们?耶耶干嘛要陪你一起死!”乐叔懊恼道。 “因为我也替你祖父编了一个小曲儿啊,你要不要听听?”高渐离满脸无辜的笑道。 “你真的是卑鄙无耻下流啊。”乐叔翻了个白眼,险些吐血。 燕国成安君府,算是整个燕国门面最大的军侯府了,除了燕王宫之外,恐怕就成安君府最大了。 倒不是他们成安君招摇,而是燕王的特殊恩赏,为了表彰成安君的功绩。 因为现在在王宫等死的燕王喜,能够继承王位,就是成安君的功劳。 第一任成安君名为公孙操,可能算得上历史上比较早,敢于政变弑君的莽夫,而且还成功了案例。 公孙操弑杀了燕惠王,辅了燕武成王继位,这位燕武成王就是燕王喜的祖父,所以说燕王喜一派本来是当不了君主的,全靠公孙操帮忙。 所以成安君的地位,在燕国不言而喻。 尽管燕武成王在公孙后,就削弱了公孙家的势力,但是为了维持自身的正统性对公孙家却十分宠信,虽然没有再让公孙家掌权,但是在国内却地位斐然。 但是如今即便以燕国这种情势,就算燕王在重新公孙家,到了公孙戈这一代,也没有任何卵用了。 因为国都要沦陷了,他一个封君自然也会沦为庶民,公孙戈虽然年少,但是也是知道这个道理的,所以在朝堂上,他也是主和派的支持者之一。 但是燕王喜的态度让他很窝火,一直拖着不但是等死,更是连累他们这些人,所以公孙戈都准备重操祖宗旧业。 君王无德,则另立之! 可惜自从太子丹那个蠢货给燕国引来灭顶之灾之后,燕国就没有太子了,而且王氏成员也都被送到秦国当质子了,一时间还真是找不到合适的继承人。 就在公孙戈擦拭着祖父公孙操留下的那把弑君剑,愁眉不展的时候,门客突然来报“昌国君来访。” 公孙戈愣了下,可能是有些晃神没注意,就让人迎接进来了。 但是当到打听看到两个衣着寒酸的青年时,公孙戈才想起来。 燕国哪里还有昌国君? 两任昌国君都叛国了啊! “大胆狂徒,竟然冒充封君,罪该万死!来人给我拿下!”公孙戈感觉自己被溜了,大怒道。 “嘘,稍安勿躁。”乐叔轻笑着扔出一个令牌。 公孙戈定睛一看,微微一怔“这是武安君的腰牌?你到底什么人!” “在下乐叔,确实是昌国君。”乐叔工工整整的行了一个贵族礼。 “嘶?乐毅的后人?”公孙戈大惊“你们竟然还跟武安君有瓜葛?” “听闻太子丹当年所藏美酒,都被成安君收拢了,不知道是否有幸一品?”高渐离抱着手臂苦着脸说道。 公孙戈又是一惊,心想这么隐秘的事情怎么还有人知道,惊怒道“你又是谁?” “来帮你喝酒的人。”高渐离抬起头,笑眯眯的说道。 第一百四十章 故友(求全订) 第一百四十章故友求全订 在春秋战国之时,能位列七雄的国家毫无疑问都是当世强国。 但是燕国似乎一直处于一个有些尴尬的位置。 即便连后世历史教材上,燕国也一直作为蹭热度的存在,最早的时候,蹭齐桓公的热度,被山戎打的求助齐桓公,因此得来了老马识途的典故。 然后又蹭了无间道鼻祖苏秦的热度,留下了历史上剧情最起伏的无间道。 后来又因为荆轲刺秦王,蹭了一波秦国的热度,并且因为太史公对于刺客列传的浓墨重笔,蹭了一波游侠的热度,留下来燕赵之地自古多慷慨悲歌之士的千古名句。 所以对于历史不感兴趣,只有义务教育历史水平的后世人来说,战国七雄中,提起燕国,确实想不起除了荆轲之外其他的热门关键词了。 其他七雄一提起来,满足中二少年幻想的战国四公子是魏,赵,楚,齐的。 将相不和的廉颇、蔺相如是赵国的,悲情谋士韩非、张良是韩国的,赛马的田忌孙膑是齐国的,跟孙膑相爱相杀的庞涓是魏国的,历史上最会秀恩爱的霸王虞姬是楚国的,秦国就不用说了,嬴政吕不韦白起基本上属于顶级热门词汇。 唯一很难找到关键词的,就是燕国了,如果没有荆轲刺秦,或者说没有太史公专门为刺客立传,可能燕国连这个关键词也没有了。 但是燕国能够位列战国七雄,自然是有他的出众之处的。 不只是因为燕国位于远离中原争霸的偏远辽东地区,仔细查一下燕国的历史,就会发现,从这片领土是被周王朝分封给当时周朝威望与周公旦,太公望齐名的周召公。 因此注定了燕地这片领土会为华夏开疆辟土立下不世之功,同时也注定了在历史主流事件上,不会留下太多的镜头。 因为燕国始终沉浸在与辽东艰苦的环境,和野蛮的游牧民族斗争当中。 但是燕国的贤才明主,并不比其他诸侯国弱。 除了挂六国相印的苏秦外,李白曾经在行路难里燕国盛世人才简单的介绍了一遍。 君不见昔时燕家重郭隗,拥篲折节无嫌猜。 剧辛乐毅感恩分,输肝剖胆效英才。 昭王白骨萦蔓草,谁人更扫黄金台 郭隗劝燕昭王千金买马骨,燕昭王还了郭隗一个流传千古的黄金台,为燕国招来能够与白起李牧等并肩的顶级名将,乐毅。 还有帮助燕国变法,致使国富的法家大师剧辛。 以及创立了大名鼎鼎的阴阳家,五行论的邹衍后来也去了燕国。 拥有这些当世良才,又远离中原战争漩涡,虽然生存环境凄苦了一些,但是依旧满足广积粮缓称王,然后一波发育逐鹿中原的资本。 但是偏偏燕国的君王,自燕昭王之后似乎都有些命运多舛了,燕昭王的继承者燕惠王,一上任就把安邦之才剧辛雪藏了,还受了离间计将能够镇守燕国的乐毅赶走了,导致齐国田单复国,一下子将本来强盛,形势大好的燕国给打的半残。 国相公孙操见燕惠王实在带不动,于是带着家国大义弑君,杀了燕惠王后扶了燕武成王,而燕武成王虽然是个守成之军,继位后任用乐毅之子乐间为国相,但是燕国已经属于半残状态,被田单收复了齐国失地,让燕国领土缩水,只能向东发展。 而后历经短命的燕孝王将燕国疆土向东开辟千里,收服了一些小型部落后补充了血,到燕王喜这一代后,又开始作死了。 当时秦赵交战正酣,燕王喜以为能偷袭捡便宜,发兵攻打赵国,还想御驾亲征,国相乐间反对,要不是大夫将渠死谏,可能燕国灭国要提早个几年时间了。 最终燕王喜还是强行让乐间发兵攻打赵国,却被廉颇和乐乘击败,乐间也看出了燕王喜带不动,于是也学着他父亲乐毅,归降隐居在赵国了。 后来廉颇趁胜追击,一直到包围了燕国首都,若非大夫将渠懂得合纵之术,与赵国议和,燕国估计就灭了。 但是休养生息了几年的燕王喜又开始了作死,将已经七十岁的老将剧辛找了出来,让他再去攻打赵国,结果剧辛太老了,加上轻敌,大败于老友庞煖之手。 两次打败彻底让燕国衰弱了,燕王喜也不再作死,将自己的太子燕丹送到秦国当质子,以保证和当时强大的秦国友好,寻求秦国庇佑。 但是没想到,秦国灭赵之后,太子丹回国突然性情大变,极力要组织合纵反秦,但是燕王喜已经不敢再升战事,并没有同意太子丹的提议。 于是就有了后来太子丹私自策划的刺秦计划,加速了燕国灭亡的进程。 燕国本来大好的局面,有两次可以吞并齐国的机会,都因为君主喜欢作死而错过了,作为燕国的臣子,尤其是贤臣之后,公孙戈对于这些猪队友一般的燕王早就痛心疾首了。 本来公孙家以为杀了一个燕惠王,就能挽燕国于将倾,但是没想到后面的君主更是不靠谱,而公孙家也没有了再弑君的勇气。 毕竟祖父公孙操弑君,那是燕国朝野上下默认的计划,毕竟燕惠王太坑了,所以即便公孙操弑君,这件事情也没有在六国引起太大的风波,因为被燕国所以公族大夫压下来了。 公孙家反而赢得了在燕国的特殊地位。 这段大逆不道的弑君历史也是在赵世家的隐秘中被太史公挖出来的秘辛。 但是如果公孙戈再效仿祖父弑君救国,还不受万世唾骂之责,基本上是不可能了,即便成功了也肯定是以身殉道,还牵连三族的下场。 第一是公孙家现在已经没有太多的实权了,再有就是所有人都知道,燕国灭亡只是时间问题,这个时候不是杀一个将死的君王能够拯救的。 而且虽然公孙戈现在身上没有官职,不在其位不谋其政,但是该有的抱怨还是有的,尤其是在确认了,乐叔是乐毅后人身份,并且跟已经没落的武安君苏秦还有瓜葛后。 竟然真的设下酒宴招待了高渐离和乐叔。 而且几杯酒下腹之后,就开始跟乐叔称兄道弟,痛骂燕王无德,而且骂的还很开心。 如果在平时,这种大逆不道的话传出去,不管公孙家有多得君王宠幸,那也至少是个夷三族的重罪。 不过现在国都灭了,国内的各种政党也没有心思内斗了,都在想办法寻找国灭后的出路。 高渐离也不参与这两个人对于燕王的痛骂,因为他知道,这两个都是属于恨铁不成钢的忠臣心态。 如果真是痛恨王室的话,不会废话这么多,早就联合几个主和的大臣,进宫控制燕王然后向秦军请降了。 归根结底,这两个人对于燕国还是有感情的。 但是高渐离就不同了,他只是单纯的想为某个故友报仇。 故友被太子丹逼入咸阳送死,作为至交好友,高渐离留在燕国的唯一目的,就是寻找机会,刺杀燕王喜。 虽然太子丹的人头已经被砍下来送给了秦国,但是依旧难平息高渐离心中之怨,对于太子丹的怨恨,已经慢慢转移到了整个燕王室,甚至整个权利上层群体。 公孙戈拿出来的美酒,与当年故友带回来的味道完全一样,可能会更加醇厚一些,毕竟这么多年都过去了。 这些被公孙戈都成为陈年佳酿的美酒,高渐离记得当年自己都喝一碗倒一碗的,因为太子丹送来的太多了。 “听闻太子丹当年嗜好犬肝膋,不知道会做犬肝膋的厨子,有没有被成安君一同带回来?”感觉体内因为酒水而滋生的内火虚旺,高渐离停下饮酒笑着对已经喝的面红耳赤,赤身的公孙戈说道。 正在跟乐叔痛骂燕王室的公孙戈微微挑眉,虽然喝的面红耳赤,但是双眸却并不浑浊,反而因为酒精而显得格外明亮。 看了眼高渐离身边堆积成小山的酒坛子,公孙戈微微一惊,心道一声好酒量。 太子丹罹难时候,家产无人敢动,只有他天不怕地不怕全都给收拢带到了辽阳城,其中这些藏酒一直是他稀罕之物,作为收藏之物。 但是他并跟不喜欢喝,因为这些酒都太烈了,喝起来容易醉,没意思。 没想到这个看着柔柔弱弱的苦瓜脸男子,竟然能够喝下这么多坛,依旧面不改色,对他的身份越来越好奇了。 作为燕国最有威望,甚至堪比太子的纨绔,公孙戈能够从一众继承人中脱颖而出,自然有他的特殊之处,他的特殊之处,就是隐忍。 而这种品质,正是公孙家当前最需要的,所以才会选择今年刚刚弱冠的公孙戈为家主。 乐叔和高渐离的出现,公孙戈自然知道他们是无事不登三宝殿,本来以为乐叔是主事人,但是喝了这么长时间,又扯了这么多蛋,公孙戈发现,乐叔这货真的是来喝酒的! 那么来找他的主事人,毫无疑问就是这个苦瓜脸了,公孙戈一直在等他主动开口,越等越疑惑,难道这两个人,真的是来骗吃骗喝的? 第一百四十一章 荆轲秘闻(求全订) 第一百四十一章荆轲秘闻求推荐票,月票打赏全订 已经被乐叔吹牛吹吐了的公孙戈已经做好了准备,这两个等下要真的没有什么重要的事情呈报,一定把他们活剐了! 不过好在,就在他的耐心到了临界点的时候,高渐离开口了。 不过开口就是询问太子丹旧事,让公孙戈下意识的皱起眉。 毕竟太子丹在燕国已经算是烂大街的名声了,所有人都无比痛恨这个爱作死的太子,大家都认为要不是他,燕国也不会沦落至此,所以这个名字基本上都属于禁忌,没人愿意主动提起。 “还未请问阁下姓名。”公孙戈挑眉笑道。 “失礼了,在下高渐离。”高渐离随手拱拱手。 公孙戈在脑海中迅速搜索了一个这个名字以及姓氏,似乎诸国内没有什么高氏,突然灵光一闪低声问道“齐国高氏?” “只身无门无氏,赤民一个。”高渐离摇了摇头。 “既然高兄不愿多说,我也不会追问,贵祖高傒乃是与齐国上卿,齐桓公曾言齐国有高傒与管仲足以称霸中原,果不其然,齐国为霸主,高氏世代归为齐国上卿。”公孙戈笑吟吟的说道“而且论起来,高氏也算是与我公孙氏同出一脉,齐惠公之子,公孙虿之后n也算是高氏族长。” “但是公孙氏最后将高氏驱出齐国,n投奔晋国,晋国被灭后又逃亡燕国,至此无话。”高渐离声音毫无起伏的说道。 “公孙虿算他是姜氏,怎么能是公孙氏呢。”公孙戈笑呵呵的说道“看来阁下是渤海高氏无疑了,怎么与太子丹有故?连太子丹喜食犬肝膋如此秘事都知道。” “是一个故友告诉我的。”高渐离目光微微一颤,轻叹道“他说太子丹的藏酒虽味美,但是太过阳烈,而犬肝膋正好可以消火安神,配之绝佳。” “犬肝膋?是周珍的那道黑狗肝?”喝的有些多了乐叔吞着口水问道“还真是没吃过呢,怎么小高你尝过?” “就是因为没吃过,才想要尝一尝。”高渐离眯起眼“想要尝一尝,什么样的美味,能够恩重千钧。” 公孙戈也眯起眼,暗自瞄着高渐离的微表情最后轻笑道“虽然现在城围民困,人都活不了,更别说狗了,还是黑狗,不过我府上倒是确实有一条黑色猎犬,今日见两位心生欢喜,这就宰了下酒!” “好兄弟!”乐叔揽着公孙戈的肩膀咋咋呼呼的说道。 “那就多谢成安君,n之美了。”高渐离笑着拱拱手,然后又有些遗憾的叹了口气。 “高兄还有什么遗憾?”公孙戈又问道。 “有酒有肉,但是无歌确实不美。”高渐离笑道。 “哦,我说怎么缺了点什么,缺了你唱曲儿啊。”乐叔晃晃悠悠的站起来对公孙戈说道“成安君有所不知,小高的击筑作歌乃是天籁之音,人间难觅。” “哦?”公孙戈挑眉惊讶道“没想到高兄还是个手艺人,来人,去取几把筑!” 下人拿上来几把筑,高渐离选了个顺手的,修长的手指试了下音,拿起筑尺,对着公孙戈点点头“献丑了。” 公孙戈坐直身子,披上外袍,俨然一副尊敬艺术的模样。 筑是华夏传统弦乐器,形似琴,有十三弦,弦下有柱。演奏时,左手按弦的一端,右手执竹尺击弦发音。 可能因为构造像是古琴古筝,但是演奏方式又是打击乐类似扬琴,所以发出的声音不似古琴悠扬,也不似古筝清脆,更不似嘹亮。 但是弹奏出来的声音,却兼具三者特色,时而低沉时而嘹亮,转换间又透着一股缠绵的悲鸣,这是一种生来就悲壮的声音。 高渐离的击筑技巧确实高超,从他指尖和竹尺拨弹出来的靡靡之音,一下子就将所有人的耳朵和心跳抓住了,让人不知不觉就沉浸在他营造出的悲伤氛围中。 音乐是世界上最神奇的一样东西,只要你有听觉,只要你有感情,它就可以轻而易举的带动你的情绪,当然,是指真正的好音乐。 高渐离弹奏了不一会儿,殿内伺候的下人都不自觉的发出低声抽泣的声音,连公孙戈都莫名的有些悲伤起来。 乐叔拍着大腿给高渐离的和声虽然有些辣耳朵,但是却并不影响大家欣赏,反而增添了另外一种凄凉。 随着高渐离的音乐越演越烈,密集的音乐像是一道道冷箭一样刺入所有人耳中,钻进心口,堵的发闷,仿佛如鲠在喉。 强行与音乐中情绪对抗的公孙戈脸色越发的涨红,额头也渗出了冷汗,紧紧的盯着脸色依旧无悲无喜,保持着苦瓜脸的高渐离。 “呵!”乐叔突然大喝一声,彻底兴奋了起来,随手抓起桌案,开始舞戈。 舞戈和舞剑一样,都是从神权祭祀舞蹈中,延伸出来的一种舞蹈,主要用于用肢体表达情绪。 而舞戈或者舞剑的另外一个目的,就是彰显自身的武力和能力。 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 看热闹的看舞戈舞剑,就像是看猴儿戏,但是内行人,凭借舞戈者的步伐,手臂力量的控制,就能够看到对方的武功如何。 二十多斤重的桌案在乐叔手中像是木板一样轻松,挥舞时的破空爆裂之声不知道是巧合还是刻意,竟然与高渐离击筑声交相辉映,为高渐离的愁苦的音乐增添了一份肃杀激昂之气。 公孙戈下意识的握紧拳头,感觉浑身的肌肉都不自觉的紧绷起来,死死的盯着这两人,眸中精光闪烁。 直到乐叔不小心将手中的桌案掰断,连同打断了高渐离的击筑声后,殿内紧绷到窒息的氛围却戛然而止。 公孙戈松了口气,扫了眼周围都已经哭的蹲在地上的吓人,有些不悦的皱眉,但是依旧起身称赞道“高兄神乎其技,在下佩服。” “让成安君见笑了。”高渐离放下筑,走过去踢了一脚还在兴奋中的乐叔“这檀木桌案被这莽夫弄坏了。” “区区一个桌案,能够换来两位的震撼人心的表情,又何足道哉,来,我敬两位一坛。”公孙戈抓起酒坛子,豪气的仰头痛饮。 乐叔也不甘其后,也开了一坛酒对饮。 高渐离则慢慢悠悠的倒了一碗,以礼而敬。 这时刚好犬肝膋也上来了。 所谓犬肝膋,就是在狗肝外面包上这条狗的油,再用面糊或者米糊上浆,完了在火上烤熟,并不耗费太长时间。 只不过给周天子的犬肝膋会配上其他珍贵的配酱,所以会比较麻烦。 但是单吃犬肝膋的话,并不花费多少时间,也就一个烤腰子的时间。 公孙戈摔碎空酒坛,打了个酒嗝,双目赤红的对着高渐离说道“请。” 高渐离看着青铜簋上的焦黑之物,双手有些顫抖的伸过去,原本面无表情的苦瓜脸上露出了难得的紧张情绪。 “贵人小心烫。”举着簋的下人好心提醒道。 高渐离身子一颤,神色恢复如常,拿起铜箸夹起一片犬肝膋,放入口中品味了一番,眼角却莫名的有些湿润,低声叹息道“这犬肝膋,还不如屠檀做的水煮狗肝。” “嗯?”公孙戈微微挑眉。 “这犬肝膋的味道如何,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烹饪者是谁。”乐叔突然轻嗤道“不管是太子丹还是屠檀,最后他都会去的,这是他追求的义气。” “燕丹凭什么?”高渐离原本有些暗淡眸子突然变得凌厉起来,甚至让人感受到一股浓烈至极的杀意“既无过命情又无再造恩,他凭什么。” “或许,是知遇之谊呢?”乐叔耸着肩反问道。 “卫君曾聘他为客卿,齐王也邀他为上将,魏王也久闻侠义之名,聘为太子师,为何要受他一个燕国太子的知遇之谊?”高渐离身子微微颤抖着,在压抑着体内的怒火。 “嗯,这个问题,你为什么不早点问他?”乐叔有些尴尬的抓了抓头“毕竟我不是他,我怎么知道。” “你们,说的是荆轲?”一直被忽略的公孙戈,突然开口。 乐叔和高渐离同时转头看向他。 公孙戈咧嘴露出一个古怪的笑容,夹了一块儿犬肝膋放进嘴里,嚼了两口吐掉了“真的不好吃。” 高渐离微微皱眉。 “荆轲我见过,是个英雄,所谓英雄惜英雄,果然与两位交好。”公孙戈笑着拱拱手“高兄是不解,荆轲为什么会接下太子丹的委托?” “他不会被名利所固,我想不通。”高渐离有些痛苦的皱起眉。 “我公孙戈虽然不是什么名将大夫,但是敬佩的人也不多。”公孙戈咧嘴笑道“敬你们二位是英雄,是敬你们有晏婴之风,事之以恭俭,君子也!但是敬荆轲,全是敬他为人。” 高渐离眉头紧锁,一瞬不瞬的盯着公孙戈。 “太子丹以千金许荆轲,荆轲一笑置之,太子丹闻荆轲喜爱投瓦掷鱼,便予金珠掷鱼,闻荆轲好食马肝,杀自己爱马墨风,取肝予食,荆轲都一笑置之。”公孙戈眯着眼,似乎在缅怀什么“但是燕丹以田光性命相挟,荆轲又如何不理?” “田光是的。”乐叔声音低沉了几度,透着一丝冷意。 “鞠武拿着燕地数千游侠性命作伐,说田光是不冤。”公孙戈叹息着摇摇头。 “老匹夫!”乐叔一拳砸裂三尺厚的木桌,双目赤红太阳穴上青筋暴起,英俊的脸如同厉鬼般狰狞。 “我知道了。”高渐离垂下眼睑,似乎放下了什么心事。 “除此之外,听说燕丹在招待荆轲的时候,都是妻妾侍奉,荆轲曾经赞叹过他某一位爱妾手巧,技艺精湛,然后燕丹转手就将那爱妾的双手砍下来,送给了荆轲。”公孙戈笑的满脸怪异,目光放在再次沉寂的高渐离身上,一字一顿的说道。 “听说碰巧,那位可怜的女子,也擅击筑呢。” 高渐离猛然抬起头,因为用力过猛,头上玉簪脱落,一头长发散落,遮掩了他阴鸷赤红的眸子。 乐叔一步跨到高渐离身边,不动神色的按住高渐离的肩膀,冲着公孙戈笑道“酒也喝了,犬肝膋也吃了,该谈点正事儿了。” “愿闻其详。”公孙戈勾起嘴角,笑容神情像是变了个人。 第一百四十二章 侠者,俜也(求订阅~) 第一百四十二章侠者,俜也 侠,俜也。说文 所谓俜,就是孤独的意思。 所以侠这个词诞生的时候,就是孤独的。 孤独者自然是小众,可以曲解成中二,也可以作清高,或者说是遗世。 总之侠就是一个,让大多数人无法理解的群体。 所以在侠这个群体中能交到一个朋友,那是真正可以性命相交的朋友。 而这个群体之所以诞生,是由于同志街阶级的腐朽,社会秩序的崩坏,因此才会出现侠这个群体。 侠者首先做到独善才能够称之为侠,因为独善者不惘,不惘者才可以有属于自己正确的三观与信念,并且能够秉持相信,坚韧的遵从着自己的信念,并且愿意为其付出一切。 而最开始侠,都是秉承着义的信念而与整个世界对抗的。 管仲在为华夏社会秩序定下,礼义廉耻这四项基础方针后。 当社会中的礼崩塌,那么就会有一群人秉持着义来治理世界。 但是让礼崩塌的那群人,已经成为了不可撼动的强权集体。 所以秉持着义的这群人侠是混乱秩序的推翻者,侠是自身有力量,有能力的,所以他们有能力站在强权的对立面,但是他们不足以一下子推翻强权,所以他们无家可归,四海流浪。 所以这些人被称之为,任侠,游侠。 而第一批拥有任侠之名的,就是深受墨家思想的贵族子弟。 任侠的三大特点:重承诺、讲义气、轻生死。 墨子经上:“任,士损己而益所为也。” 墨子经上:“任,为身之所恶以n之所急。” 但是随着社会秩序崩塌的越快,侠的发展趋势也开始加快,不只是墨家,还有其他诸子百家的子弟,也都开始走上任侠的道路。 但是他们所秉持的义却都是不一样的。 任何一个群体开始遍地开花后,就会产生矛盾,冲突。 出现问题,就要解决问题,于是用武力解决,成了任侠们解决问题的主要方式,于是任侠这个集体水平偏向了野蛮。 所以韩非子在五蠹中说“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大肆贬低了任侠的社会地位,当然,韩非也是站在统治阶级立场上说出的这句话。 但是这句话却给任侠们套上了另外的一层身份,打手,刺客,任侠最开始秉持推翻世界重塑秩序的理念,也慢慢从大我变成了小我。 专诸刺王僚是为了报孝恩义曹沫劫齐桓公是为了祖国恩义豫让斩赵襄子是为了知遇之恩,聂政杀侠累也是为了情义之恩。 但是终究这些本质上还是实现了个人价值,虽然秉承了言必行,行必果的任侠理念,但是并不是太能够彰显真正的侠义精神。 而且与墨家腹杀子,孟胜殉城明知死地而死不旋踵,赴汤蹈火的,为了试图维护世界和平社会秩序,实现人人向往的理想大义相比,就显得不那么耀眼了。 之所以后世人对任侠有着特殊向往,主要除了对社会秩序的不满之外,更重要的是,被任侠的仁义精神所感动,也就是言必行,行必果。 因为后世道德崩塌的关系,所以才会让言必行,行必果这种在上古算是最基础的道德观念,显得极为可贵可珍贵。 尤其是在任侠群体中,言必行,行必果是一件不需要,不值得拿出来吹嘘的品质,所以在任侠社会中,也是有三六九等的。 最高级的任侠,在道儿上具有威名的大侠,一般都是拥有着最高级信念追求和能力的。 如朱家在道儿上出名,就是因为他可以接受任何行侠仗义后被强权欺压的英雄豪杰,因此在道儿上有着豪侠之名。 而田光则是因为品操高洁出名,田光本身文武双全,因为厌倦了各国朝堂的黑暗,只身入世间行侠仗义,不但打抱不平,而且还会教人做人,可谓是当时任侠界的人生导师,所以有着节侠之名。 这两人都是道儿上最受人尊重的大侠,基本上属于登高一呼,全国各地都会有无数人来投奔的大侠。 同时,他们也肩负着某种责任,那就是维持着任侠这个群体,不会被白道彻底赶尽杀绝,所以他们也会选择一些强大的国家依附。 侠是天生就带着悲壮牺牲的宿命。 这两个人牺牲了自己,而保全整个任侠群体的安全。 所以当高渐离从公孙戈口中,听闻燕丹和鞠武是用燕地数千侠士威胁田光举荐荆轲之时,并没有感到太大的意外。 同时一直藏在他心头的疑惑,也终于揭开了。 荆轲和他虽然不是道儿上什么鼎鼎有名的大人物,但是也自诩为有追求,有理想的游侠。 因为两个人的追求,都是,不但自己,也想让天下。 高渐离一致认为,能够让他跟荆轲甘愿牺牲,实现侠义理想的事情,只有。 所谓友情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故,两者皆可抛,可以表达两人的信仰观念。 所以在听说荆轲要报燕丹恩情去刺杀秦王的时候,高渐离有一种被背叛的错觉,若不是两人相交多年,高渐离可能早就与其绝交了。 因为高渐离知道,燕丹不配。 燕丹虽然贵为太子,但是在赵国,秦国为质子多年,而且才德也并没有过人之处,对燕国百姓也无寸土之功,颗粒之恩,这样一个人,高渐离不明白荆轲为什么愿意为了他去牺牲。 而且刺杀秦王这件事情,高渐离也觉得荒谬无比,甚至都有些违背了侠义道义。 所谓盗亦有道,侠义自然也有道。 尊礼乐就是所有人任侠的第一准则,甚至要高于义。 因为任侠就是为了挽救崩塌的礼乐才仗剑行侠,舍身取义的,若是为义而忘礼,不配称之为侠。 秦国与燕国并无恩仇,反而还有同盟外交之谊,燕王喜当年作死攻打赵国,若不是托人求助秦国,可能早就灭于李牧之手。 对于这样有同盟之谊的盟国,燕丹要求荆轲去刺杀盟国君主,这种背信弃义的行为,绝对是违反侠义道德的。 因为秦国虽然接连灭国,但是全部都是师出有名,在明面上没有违反过礼乐秩序,燕丹也没办法挟天下黎民之名鼓动荆轲去刺杀秦王。 但是荆轲执意要去执行这次莫名其妙的任务,一直是高渐离心中的疑惑,但是他也无法阻止荆轲这个荒谬的决定,所以易水悲歌之时,他才会如此悲愤。 如今谜题解开了,高渐离心中的悲愤也不见了,连同故友身死的悲伤。 成为游侠的那一天起,所有人就早已将性命置之度外了,所以生死对于游侠来说,并不是值得悲伤的事情,反而有时候是值得高兴的事情。 因为任侠,选择死亡的时候,就是他们实现理想和抱负的时候,这个时候作为同僚知己,只有恭贺羡慕的份儿,怎么可能会悲伤。 但是有一种死亡,对于任侠来说是最悲哀的,那就是背叛了自己信义,这种背叛,是精神上的死亡,并非肉身上的死亡。 如今得知虽然故友没有遵从自己小我的理想抱负,但是却愿意拯救保护整个任侠群体而牺牲,实现了更高层次的大我。 高渐离依旧为他感到高兴。 将酒坛中最后一尊酒,倾倒在地上,高渐离喃喃自语道“凡此剑可斩之恶,绝不将就,凡此身能够行之责,绝不推诿,凡此生可奉之义,绝不苟且。荆轲,走好。” 说完高渐离看着地上还在地板上滚动的酒水渍,扔开就被,弯腰将地上碎成两半的玉簪捡起来,一半收入怀中,用另外一半扎住发髻。 “敬豪侠,当如此。”公孙戈也对着天地敬了一杯酒。 “该说正事了。”乐叔转头看着高渐离说道。 “成安君应该知晓卢生吧。”高渐离说道。 公孙戈点点头“自然,卢高誓之名燕地无人不知,在下还有幸得高誓相面呢,怎么?高兄也认识?” “燕丹做的蠢事,自己死一万次都不足以平息秦王之怒,必然牵连燕地百姓,卢生算到了燕国气数将尽,于是西去,为燕地黎民寻求生机。”高渐离继续说道。 公孙戈眯起眼,随即露出一个向往的表情“卢生果然真高誓,心系黎民。” “如今到了成安君为燕地黎民最后一次尽职之时了。”高渐离从袖袋中拿出一面玄鸟令牌,放在了桌子上。 公孙戈看着那面令牌上明显的玄鸟花纹,瞳孔猛缩“卢生是秦王安插在燕国的奸细?” “现在追究这个没有什么意义了。”乐叔轻笑道“辽阳城外以西三十万秦军虎视眈眈,东面东胡四十万东胡狼子垂涎三尺,城内积雪已然三尺,城中黎民一日三惊,燕国灭亡已成定局,成安君现在不是怀古伤今之死,城内数十万百姓黔首,二十万将士的性命,却系于成安君一念之间。” 第一百四十三章 公孙家满门忠烈!(求全订) 第一百四十三章公孙家满门忠烈!打滚求全订,推荐票,月票,打赏 爱民如子,这个词就不能深究。 尤其是对于古时的权贵来说,人的性命,或者说除了他们氏族人的性命之外,其他任何人的性命都与牲畜无异,别说几十万黔首的性命,就算全天下人的性命,公孙戈也觉得事不关己。 但是如果真的城破了,东胡那群蛮夷闯进来,公孙戈自然知道自己会沦为牛羊被屠戮,到时候自己的身份,地位,都会沦陷在满族的马蹄之下。 所以他至少要保证自身安全后,再考虑名利后事。 公孙戈嘴角抽搐了一下,深深的看了眼乐叔“你既然与武安君还有瓜葛,为何不会去找他们?武安君虽然身死,但是其弟子族后在燕国还是重臣。” “你也知道他们是重臣,重臣在国中瓜葛太多,这份天大的功绩到他们手中,反而是作孽了。”乐叔轻笑道“当年若不是贵祖父当机立断弑杀惠王,燕国也不会残喘到如今,相信成安君定不弱祖父之威名。” “贵祖乐毅身披五国相袍,难道乐兄也准备借此机会身居秦国上卿?”公孙戈笑眯眯的反讥道。 “成安君多虑了,乐叔止步在此,封侯拜相之事,先祖已经做尽了,到了我这一代,也该享受享受安逸了。”乐叔笑呵呵的说道。 公孙戈打量着乐叔轻笑道“乐兄倒是有颜回君子之风啊,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叔也不改其乐?” “成安君知己也。”乐叔大笑道“在下赤条条的来,也准备赤条条的走,但是成安君就不行了,毕竟这么一大家族都要顾及,否则与成安君结伴游历天下也是一件幸事啊。” “秦国的天下,已经定了嘛?”公孙戈深深的叹了口气。 “六国去其四,燕既亡,齐必降。”高渐离声音慢慢悠悠的传来“至于东胡,看似声势浩大,但是不堪一击。” “四十万游骑,已经整装待发,铁蹄长弓之下,即便秦军盾坚枪锐,也不会全身而退吧。”公孙戈轻笑道“所谓两虎相争,两败俱伤,燕国未必没有覆盘之机。” “秦王以派蒙恬领二十万大军突袭临淄了。”高渐离轻声道。 公孙戈微微皱眉,不觉得蒙恬二十万大军就能攻克齐国,毕竟齐国在田单复国之后,收拢了不少燕地遗民,军力至少在五十万以上。 看着公孙戈有些迷茫的表情,乐叔嘴角一抽,心想真是高看了这家伙,开口道“秦王派蒙恬这个时候发兵突袭齐国,目的只有一个,就是趁着齐国的主力军队都在南边边境防止王贲南下,好让蒙恬能够长驱直入,强行攻克齐都。” 公孙戈脸色一白,瞪大眼睛“王贲要放任辽阳落入东胡狼子之手?他就不怕天下黎民指斥?” “此时燕地还是燕国领地,即便沦陷于东胡之手,也是燕国无能,反而收复燕地的秦军会被燕民和六国遗民们大肆称赞。”高渐离轻轻叹了口气“这就是卢生入咸阳,为燕地百姓求得的生机啊。” “燕国灭亡以成定局。”乐叔也遗憾的摇了摇头“你们所期望的两虎相争不会出现,王贲会先配合蒙恬攻克齐国,然后两军相汇,再转头北上灭燕,而那时,燕国早就被东胡蛮夷肆虐的民不聊生,遍地焦土了。” “成安君也不想看到燕地百姓,落得如此凄惨境地吧。”高渐离原本有些无神的眼眸开始变得锐利起来“而且若是成安君投报有功,说不定会被秦王赏识统领燕国故土呢,毕竟公孙家的威望,还是在的。” 公孙戈呼吸急促起来,浑身紧绷,脑海中迅速坐着各种算计,目光阴晴不定的看向桌子上的青铜令牌。 就在公孙戈陷入天人交集不可自拔的时候,城中突然想起嫡系的鸣钟警报之声,一时间原本死寂的辽阳城瞬间活了起来,城内点燃了无数火把,将城市照耀的如同白昼一般明亮,同时城墙上也传来似有若无的战鼓集结之声。 “攻城了?”乐叔皱眉低喝道。 “是聚将钟。”高渐离打了个哈欠“应该是城外打起来了。” “东胡攻打秦寨了。”公孙戈听到门口报告后,咧嘴笑道。 “秦兵跟他们打不打又是另外一会儿事儿了。”高渐离摇摇头“秦驽百步内可穿披甲,看秦寨之坚固,东胡要用战士的尸体将秦寨淹没,才能够摸到秦军的衣角。” 公孙戈倒吸一口冷气脸色大变。 “恼羞成怒的东胡说不定会调转马头,毕竟感觉攻打辽阳城,似乎比攻打秦寨容易一些。”乐叔也满脸愁苦的说道。 “城内军械储备,在之前与秦军交战的时候,应该消耗不少了吧。听说王宫内的梁柱都融铜铸箭了?”高渐离笑着问道。 “要怎么能保证这枚令牌的作用?”公孙戈一咬牙,抓起桌子上的青铜令牌。 “这枚玄鸟令有没有作用,主要取决于,你能不能拿到燕王喜的虎符。”高渐离站起身,给乐叔使了个眼色“天色不早了,我们该回去了。” 公孙戈看了看外面被火把照亮的天地,以及已经沉入城下的月亮,轻叹一声“天色不是不早了,而是要天亮了。” “时不待我啊。”乐叔也叹息道。 “来人,披甲。”公孙戈冲着下人低喝一声。 高渐离笑了笑“吾等在西城门,恭候成安君大驾。” “公孙家满门忠烈!忠的是大燕黎民!”公孙戈从大殿武器架上拿出那把造型古朴的巨剑,大喝一声劈断了面前吃饭的桌案,顿时青铜器坠地之声,响彻大殿。 高渐离下意识的闭上眼,嘴角带着似有若无的笑意,感觉这种声音,无比美妙。 公孙戈带着从府邸中四面方汇聚出来的数百披甲战士,纵马奔向王宫的时候,乐叔站在门口赞叹道“果然是大氏族啊,即便没有了兵权,依旧蓄养了如此之多的猛士!” 高渐离怀里抱着一坛免遭遇难的酒,看了眼身后公孙府前看似高大实则空洞,被各色宝石装裱的巨大青铜柱,眸子中闪过一丝阴鸷。 古者人臣功有五品,以德立宗庙定社稷曰勋,以言曰劳,用力曰功,明其等曰伐,积日曰阅”。 这些有功的大臣以及他们的后裔为了彰显自己的业绩,所以在大门两侧竖立两根柱子,左边的叫“阀”,右边的叫“阅”。 阀阅的高度,宽度,奢华程度代表着家族功绩、官历以及实力。 毫无疑问公孙家的阀阅是燕国最为高大奢华的,仅次王室宗庙,但是除此之外,燕国内城各地,还有不计其数根这样的阀阅大柱。 这些柱子,在高渐离眼中,真的很碍眼。 乐叔一路上对着公孙家的排场,美食,以及侍女和门客都津津乐道,虽然都是他一个人自言自语,但是并不妨碍他吹牛时畅快的心情。 直到跟着高渐离,拐出内城,外城比内城更加肃静,内城还有各个氏族的人前往王宫议事,但是外城路上连一只活物都没有,而且家家户户都漆黑一片,若不是城墙上的篝火照耀,都会让人产生这是一座死城的幻觉。 “这么一看,燕亡国不冤啊。”乐叔突然话锋一转,有些悲秋伤春的叹息道“父亲说,当年祖父攻齐时,虽然连克十余城,但是每一座城池都有当地乡绅氏族之士反击,而且黔首也都积极参与守城,那时祖父就知道,齐灭不了,一个国家的贵族担忧灭国是正常的,当一个国家的黔首,甚至奴隶都开始担忧灭国之难时,那说明这个国家命不该绝,迟早有死灰复燃的一天。” 高渐离瞥了眼乐叔“你祖父留守齐地治理经营多年,不是为了自立?” “你休要胡言乱语!我们乐氏满门忠烈!无愧君民!”乐叔像是炸了毛一样惊叫道。 “你们乐氏乐羊,烹子表忠,确实忠烈。”高渐离点头,声音冷漠的说道。 “有意思嘛?”乐叔白了眼高渐离“你出身赤贫,没有享受过什么叫做家门阀阅,我这一脉祖父临终还是两国相国,我父也是相国,到我这儿就不一样。” “你是个流氓。”高渐离轻嗤道。 “我想当诸侯。”乐叔眯起眼,咧嘴笑道“卢生说过,我有封侯封君的命。” “他的话你也信?”高渐离微微皱眉。 “以前不信,现在信了。”乐叔揉了揉懂得发麻的鼻子“有朝一日我若封侯。” “你我皆是陌路。”高渐离不等他说完,就打断道。 “活该你穷酸潦倒。”乐叔冷哼道“我若封侯,必然爱民如子。” “好了闭嘴吧。”高渐离摆摆手,止步在城内一个偏僻的胡同,放下酒坛,掏出一个古怪的铃铛,在墙上敲了敲。 铃铛发出的声音也有些奇怪。 乐叔闭上嘴,顺着胡同看去,不一会儿看到从胡同中走出一个身材清瘦,背负一个巨大木制剑匣的少年走出来。 乐叔见到这个少年瞳孔一缩,因为少年背着这么重的剑匣,踩在雪地上竟然都没有发出声音,是个潜行高手。 “我以为你被抓了,正想带人去找你。”少年瞥了眼乐叔,略带稚气的脸上带着不耐之色,皱眉对高渐离说道。 “被抓了,也就当是死了。”高渐离摇摇头,将酒坛递给少年。 少年眼眸一亮,舔了舔嘴角,把剑匣放在地上,剑匣在雪地上发出一声沉闷的响声,拿起酒坛喝了一大口。 尽管酒坛是被高渐离抱在怀里一路,依旧有些凉,少年冻得打了个冷颤。 “给其他人留点。”高渐离蹲在地上,打开剑匣,从里面拿出一把七尺长的长剑。 “就这么一坛,也就够我一个人喝的,还给其他人,你也太吝啬,出门喝酒也不多带点回来。”少年抱着酒坛不满道。 “只剩下这一坛了,有的喝就不错了。”高渐离把长剑系在腰间。 乐叔看着剑匣里还有几把剑,伸手要去拿,手还没有碰到剑匣,肩膀上传来的压力和剑刃散发的寒气就让他止住了动作。 “这都是我的剑。”少年一手抱着酒坛,另外一只手拿着一把从剑身到剑柄都乌黑的墨色长剑,歪头看着乐叔。 第一百四十四章 护驾,逆臣(求全订) 第一百四十四章护驾,逆臣求全订 开双刃身直头尖,中有脊,横竖可伤人,击刺可透甲,谓之剑。 剑跟刀最开始的主要区别就是在于,单刃还是双刃。 但是此时架在乐叔肩膀上的剑,却造型有些怪异。 剑身没有一丝光泽,像是一块烧焦的长板,而且因为颜色太过乌黑而且没有光泽,看不清到底是不是双刃,但是从剑刃上传来的寒气,证实着这是一把削铁如泥的真正宝剑。 也有可能天气太冷了,引起的错觉。 乐叔讪笑着说道“冒犯了,不知小兄弟尊姓大名?” “我叫剧亢,我知道你,小高说你是个流氓,最会骗吃骗喝,不如以后你带着我,我送你一把剑。”少年脸上扬起一个阳光的笑容。 乐叔脸色一喜“好说好说,以后大家都是自家兄弟,有大兄一口肉,就有弟弟你一口汤。” 想要直起腰,却发现压在自己肩膀上剑力道并没有减弱,疑惑的看着剧亢。 “我不喜欢喝汤,我喜欢喝酒,你吃肉,我喝酒。”剧亢眨着明亮的大眼睛,认真的说道。 “没,没问题。”乐叔莫名的后背一凛,感觉从这个少年的眼神中,似乎看到了假如自己不答应,很可能被一剑砍掉脑袋的可怕后果。 估计这也是个杀人不眨眼的小王蛋! “若是徐师知道你偷他的剑送人,你就等死吧。”高渐离皱眉摇头道,从剑匣中拿出一把用兽皮包裹着的剑,递给乐叔“这把剑叫做裂石,先借你了。” 乐叔满嘴感谢的接过剑,打开一看愣住了这把剑长约尺,宽,或者说半径足有半尺,而且没有剑刃,与其说是一把剑,更像是一把镶着剑柄的铜棍。 乐叔满脸茫然的看着高渐离“这是剑?” “这是一把好剑哦,只可惜还没铸成就被我偷出来了,但是防身足够了。”剧亢笑呵呵的拍了拍乐叔的肩膀。 “那还真是谢谢你了。”乐叔笑的一脸开心。 “去吧,把人都叫回来,不管公孙戈能不能成,我们都要去找王贲。”高渐离踢了踢剧亢说道。 “王贲那里有酒喝嘛?”剧亢舔干净酒坛最后一滴酒,意犹未尽的站起来,背起剑匣。 “有,不过喝了会死。”高渐离目光看着天上,似乎有些敷衍。 “我想回家了。”剧亢有些不悦的撇了撇嘴。 “老家是回不去了,只能去找新家了,希望屠檀那家伙,真的把哑儿母子安顿好了。”高渐离眼眸游离的轻叹道。 乐叔扛着铜棍一般的裂石剑,抬头看着被篝火照耀成白昼般的城墙,城墙涌动,几乎所有燕军都已经守卫在外城墙上,但是城墙太长了,根本站不满,更不用说严防了。 “如果我是燕王,现在就该趁乱率一波骑兵出城奇袭东胡营帐,若是能够劫持到东胡王或者重要人物就最好了,到时候说不定可以和东胡议和,共击秦军,然后再带着东胡顺着齐国突进中原,说不定。”乐叔眯着眼说道。 “我不懂战阵,不过你说的也有道理,东胡无非是要钱粮而已,不管是齐国还是秦国,都比燕国富裕多了。”高渐离笑着摇摇头,从胡同中牵出四匹马。 “城内早已将所有马匹充军了,你竟然还私藏了?”乐叔接过缰绳惊讶道。 “只要缴够二十釿布币燕国的钱币,就可以买通官吏。”高渐离一跃而上马背。 “燕国亡的不冤啊,这个时候官吏竟然还想着敛财。”乐叔楞了一下,眼中最后一丝侥幸也熄灭了,上马跟着高渐离往西城门去。 与外城肃杀清冷的氛围相比,此的燕国王宫内就显得热闹多了,燕王还没有出现,大殿上已经吵成一片了,所有大夫的情绪都很激动,一时间也没了尊卑之差。 若不是大殿内的侍卫拦着,可能现在已经躺在大殿上一批人了。 武将大多数都被派遣到城外驻守了,唯一在大殿上的就是大将军栗廉一身金甲如同雕塑般站在大殿最前方,也不参与身后大夫们的争论。 粟廉是上一任丞相栗腹的儿子,也就是劝说燕王喜趁乱攻打赵国,最后致使燕国国力衰弱的主要罪魁之一,但是即便如此,粟氏依旧是燕王喜的心腹大臣,栗腹战死之后,栗腹就继承了栗腹的大将军之位,因为燕王喜将攻赵的锅,都推给了剧辛作战不力。 而燕国的丞相之位之前是由鞠武担任,荆轲刺秦之后,为了平息燕国愤怒,鞠武的人头和燕丹一起送给了秦王,所以燕国现在丞相之位一直空悬,基本上军政之事都是粟廉一手掌控。 作为一国统领,即便粟廉现在心中慌如狗,依旧要表现出风轻云淡运筹帷幄的模样。 “大王到!”随着宦官的声音响起,如菜市场般吵闹的大殿终于肃静下来,所有人都下跪行礼。 冕服都没有穿好的燕王喜被宦官抬上了大殿,有气无力的问道“城破了?” “回禀王上,是东胡攻打秦贼引起的。”跪在地上的粟廉沉声回答道。 燕王喜浑浊的眸子微微亮了起来“哦?战况如何?” “尚不可知,但是可以预料,东胡必定损失惨重。”粟廉回答道。 “辽阳城还守得住嘛?”燕王喜低头整理这自己的腰带。 大殿鸦雀无声。 “东胡此次倾巢出动,王帐定然空虚。”燕王喜看似老迈虚弱的脸上露出一个古怪的笑容“昔年先王借着秦开将军的威势,在东胡腹地设了一襄平城,既然燕国大势已去,不如潜回襄平城,以谋后事,毕竟诸位也没有破敌之策,不是嘛?” “大王是要弃燕国子民于狼子马蹄下的炼狱?舍燕国祖宗千年基业于一旦?”一名大夫伏在地上悲声痛苦。 燕王喜原本微阖的眼眸猛然睁开,冷冷的看着那个伏地悲哭的大夫。 粟廉心神一沉,皱眉起身,在所有人惊讶的目光下,抽出腰间佩剑,一剑刺死了那名大夫。 大夫临死前瞪大眼睛看着粟廉,俨然一副死不瞑目的样子倒在大殿上,很快就流了一地的血泊。 大殿上惊呼声四起,所有人都起身躲得远远的。 “以下犯上冲撞王上,该死!”粟廉神色冷毅的低喝道,锐利的目光扫了眼其他大夫,直到无人敢与其对视后,才转身跪地“臣赞同王上圣裁!只要大王在,燕国就千秋万载。” 燕王喜满意的点点头,正准备开口说些什么,却被殿外的声打断了,皱眉不满的看向大殿。 只见一匹身披宝铠的雄壮战马嘶鸣着闯进大殿,撞碎了半扇殿门后,嘶鸣着在大殿中央人立而起,碗口大的马蹄在半空中扑腾着,眼见着就要踩向粟廉的天灵盖时,粟廉本能的在地上滚了一圈,心有余悸的看着闯殿之人,刚要喊护驾。 却发现闯殿之人在马上,先大喊了一声“护驾!” 于是从殿外又传进来几十匹精甲骑兵,将整个大殿都控制住了,所有大夫,包括宦官燕王喜都震惊的没有回过神。 “公孙戈,你要干什么!”一身冷汗的粟廉持剑怒喝道。 公孙戈冷冷的扫了眼粟廉,又看了眼因为惊惧而脸色惨白越发颓朽的燕王喜,沉声道“臣听闻大将军粟廉有弑君篡位之意,特来护卫王上周全!” 大殿所有人同时一怔,也顾不得惊讶,全都把目光放在了粟廉身上。 粟廉被凭空从天上来一口大锅砸的眼冒金星,顿时有些急不择言的咆哮道“竖子妄言!论起弑君篡位谁能比得了你公孙家!” 公孙戈闻言大怒,从马上跃下一剑劈向粟廉“逆臣贼子!受诛!” 粟廉也提剑相击,两把宝剑相撞后传来的巨大的力道震得他虎口发麻,倒退两步,有些仓惶的躲避公孙戈的攻击,心中大惊,没想到这纨绔的武功竟然如此之高。 在加上公孙戈年轻力盛,粟廉知道不可力敌,只能用丰富的经验疲于躲避,并且大喊道“大王救命!” 燕王喜脸色阴晴不定,看了看大殿上那些精甲骑士,又看了看殿中意气风发追杀粟廉的公孙戈,轻轻地叹了口气,彻底颓朽的闭上了眼。 感觉到体力已经不支,又没有听到燕王喜的命令声,粟廉就知道自己凶多吉少了,再低吼着拼尽最后一丝力气击飞了公孙戈劈来的剑之后,半跪在地上大口的喘息着,赤红的双眸扫过所有人的脸,最后不甘的咆哮道“公孙家世代为燕贼!燕之亡,不在秦,不在齐,全在公孙!” 闻言所有人都下意识的低下头,一瞬间都变成了聋子。 公孙戈揉了揉手腕,捡起剑狞笑道“粟廉,若非你父唆使王上攻打赵国,燕国何至于此?剧辛将军又如会战死,剧辛将军若在,李牧如何会克燕地千里,长驱直入!卿秦将军和那六十万燕军又如何会俘于赵地!燕国何至于此!燕国是亡于你父之手!你们栗家才是燕国之贼!祸国殃民之辈!” 第一百四十五章 有称王之机,但世代窘毙。 第一百四十五章有称王之机,但世代窘毙求全订!求推荐票!月票!打赏 公孙戈的喝骂声在大殿回荡,看激昂,实际上对于大殿所有人都没有太大的影响。 毕竟燕国到底是如何衰败了,他们在座的每一个,都比公孙戈要清楚的多。 粟廉远远的看了眼王座上似乎睡着了燕王喜,发出凄厉的惨笑声,剑指公孙戈“公道天理自在人心,公孙戈,公孙家到底是不是窃燕之贼你心中明白,你公孙氏不是做着称王的春秋大梦嘛?我粟廉在此,用粟氏忠燕之心,诅咒你公孙氏后裔有称王之机,但是世代窘毙!” 说完粟廉狂笑着,挥剑自刎。 诅咒,尤其是祖宗后代做诅咒这件事情在这个时候还是很重要的,尤其是粟廉的诅咒正好戳中了公孙戈的软肋。 尤其是最后一句,真的太过歹毒。 有称王之机,但是世代窘毙。 翻译过来就是,有称王的机会,但是永远在最后一刻失败,这种诅咒比没有希望更加绝望。 公孙戈气的毛发倒立,不理会粟廉还带着温度的血喷在身上,愤怒的一剑把他的头颅割了下来,掷于地上怒骂道“逆臣贼子!临死还要诬蔑忠烈!其心可诛!” 公孙戈此时半面脸上都被血遮掩了,还顺着脸颊滴在铠甲和地上,原本平时有些憨厚的面庞此时显得无比可怖,环视了一圈大殿,发现那些大夫们都在窃窃私语,嘴角抽搐了一下,将宝剑插入地板上上,单膝跪在殿上大喝道“公孙家世代忠于燕国!天地可鉴!” 公孙戈带来的骑士也纷纷下马,持剑高呼。 一时间大殿高呼声险些掀翻屋顶。 燕王喜皱着眉睁开眼,沙哑着声音说道“公孙戈救驾有功,诛杀逆臣粟廉,接任大将军之责,统领燕国一切军务,兼任相国之责,代孤处理政务,加封成安侯,封地上都蓟,粟氏,夷三族。” 公孙戈咧嘴笑的开心,伏地行礼中气十足的大喝道“谢!王上恩赏!” 上都蓟早就沦陷在秦国手中了,虽然燕王喜给他画了个饼,但是将燕国三都中的上都蓟封给他,也自然代表着某种暗示了。 大殿上的大夫们你看我,我看你,最后都跪在地上高呼“恭贺成安侯!恭贺王上!” 公孙戈脸色带着傲然得意的笑容站起身,接受所有大夫的行礼,此时刚好天明,晨光洒在殿外显得金光奕奕。 “有事奏报,无事退朝。”燕王喜清咳了两声,有气无力的说道。 “回禀王上,城外战事吃紧,前有狼后有虎,臣虽然年少有力杀贼,但是自知无力回天,更不愿意牵连百万臣民共赴国难,所以臣议与秦主和!”公孙戈字正腔圆的说道。 “燕国在东还有一座新城,名为襄平,是先王在你祖父提议下建设的,你应该知晓。”燕王喜意味深长的看着公孙戈。 “臣自然知晓,但是臣不愿意舍弃百万臣民,任由狼族践踏。臣虽为王上的臣子,但是更是黎民的将军。”公孙戈满脸大义凛然,让人动容。 “大将军恩义!”有几个本来就主和的大夫瞬间拜服在地痛哭流涕。 燕王喜剧烈的咳嗽了好一会儿,有气无力挥手道“既然如此,全凭大将军安排,希望切记,大将军还是孤王的臣子一事。” 公孙戈笑着拜谢,然后拎着粟廉瞪大双眼死不瞑目的头颅往殿外走,路过之前粟廉刺死的那名大夫身边时,皱眉问道“此是何人?” “回禀大将军,此人乃是辽阳城中尉大夫关青。”有一位大夫很有眼力的说道。 “此乃忠贞之臣,乃是我燕国臣子表率。”公孙戈面带悲苦的说道“关青有后人嘛?” “有一子,尚未弱冠,名关立。”那人又达到。 “荫关青之子关立为中尉大夫。”公孙戈没有询问燕王喜就擅自封赏,这种已经属于以下犯上了。 但是所有人都忽略了这些礼法,还称赞公孙戈仁义,让公孙戈十分享受这种大权在手的n。 丝毫不在意粟廉临死前的诅咒了。 公孙戈离开大殿之后,就用虎符颁布军令,将粟廉嫡系将领全部替换之后,带着人去西城门找高渐离。 辽阳城西城,因为背靠山林所以是辽阳城奴隶居住的地方,所以脏乱不堪,公孙戈也是第一次知道,辽阳城竟然有这么脏乱的地方,两边的住房如同猪圈般肮脏,不过好在官道十分干净。 公孙戈捂着脸带着亲兵到达了西城门,看到了在城门下席地而坐的高渐离和乐叔,还有另外几个游侠打扮的人之后,眸子中闪过一丝戾色,不过转瞬即逝,只带着几个门客过去了。 乐叔看了眼不远处公孙戈带来的亲兵仪仗旗帜,轻笑着站起身拱手道“恭迎公孙大将军。” 公孙戈在马上笑呵呵的回礼“乐兄嘻怡了。” “现在应该叫做成安侯了吧。”高渐离也起身淡淡的说道“燕国异性封侯,公孙为第一。” “高兄就不要奚落在下了,眼见着燕国都没有了,一个侯爵算的了什么?”公孙戈苦笑着摇摇头“不知道接下来高兄要怎么带我去见王贲大将军?” “是成安侯带我们去见王贲大将军。”高渐离摇头笑道,指了指身后只有数百人守备的西城墙“没有您的关照,我们都出不了这辽阳城啊。” “出城?”公孙戈皱起眉。 “哪有在城内请降的道理?”乐叔也笑道。 公孙戈紧锁着眉头,沉吟片刻笑道“既然要出城,自然是要等着城外战事结束,否则若是我领军出城,可能会被秦军误伤。” “那不知道有没有荣幸,大将军带吾等登城观瞻?”乐叔舔着嘴角有些期待的说道。 高渐离像是看b的意义看了眼乐叔,没有出声。 公孙戈一怔,大笑道“当然当然,乐兄名将之后,说不定还能观战时提出意外之喜呢。” “长长见识也好。”高渐离瞪了眼乐叔的后脑勺,带着人上马。 “有酒喝嘛?”剧亢伸了个懒腰问道。 公孙戈诧异的看了眼这个背着剑匣的少年“军中禁酒,尤其是备战之时,这是死令。” “可我又不是当兵的。”剧亢满脸无辜。 “小兄弟说的很有道理啊。”公孙戈闻言愣了下,大笑道“去,回府拿两坛好酒招待这位小兄弟。” “两坛不够啊。”剧亢咧嘴笑的憨厚“若是你多给我几百坛,我会很感谢你的。” “你就不能闭嘴嘛?”高渐离本来就愁苦的脸越发的苦涩了,对着剧亢无奈道。 这样一下子就暴露了他们再此还藏着很多人啊。 “去将府上美酒都送到此处。”公孙戈看了眼高渐离,对着手下说道。 剧亢和乐叔笑的满脸开心,上马热情的跟公孙戈攀谈起来。 高渐离带着另外一个干瘦老汉跟在后面,满脸无奈。 登上辽阳城最为雄伟的南城城墙,正好可以看到城外战场,虽然相距百米,但是庞大的人群数量还是清晰无比能够大概了解战况。 厮杀正酣的战场上,融化了城外一片的洁白世界。 连随着冷冽的冬风吹来的风,都带着让人头皮发麻的血性炙热的味道。 “秦军犬旗堪称铺天盖地啊。”公孙戈遥望着远处位于战场中央的巨大的军寨上的随风飘荡的旗帜感叹道。 犬旗,是代表弩兵攻击的旗帜。 秦军树满了犬旗,说明真的准备固守不出,在城寨下耗死东胡大军。 “东胡已经进攻两个时辰了,秦军旗帜始终没有变过,从空气中的血腥气判断,东胡可谓是死伤惨重。”乐叔上了城墙后,吊儿郎当的神情变得正经起来,扶着冰冷的城垛皱眉道。 “天气太冷了,与其让士兵冻死,还不如消耗在城下,运气好说不定能够用尸体搭梯攻破城寨。”公孙戈感叹道“让人胆寒的战术啊。” “尸体是最好的燃料,燃之不灭。”抱着酒坛,咬着冻鸡腿的剧亢插了句嘴。 公孙戈瞳孔一缩,再次看向这个浑身稚气的少年。 “你都知道的东西,秦军能不知道?”高渐离给了剧亢一暴栗“食不厌精脍不厌细,多嚼嚼,少说话。” 剧亢委屈的撇撇嘴,闷头吃鸡腿喝酒。 “高先生同行的小兄弟都如此聪慧,果然游侠中果然卧虎藏龙。”公孙戈笑眯眯的说道。 “他祖父是剧君剧辛,从小习得兵法。”高渐离淡淡的说道。 “原来是剧氏世兄,还以为剧君后散世间。”公孙戈一惊。 “燕王喜确实迁怒了剧氏,不过好在有剧君早做打算,才不至于剧氏绝后。”高渐离笑了笑“看,秦军打了玄鸟旗和龙旗和虎旗。” 玄鸟旗也称苍鹰旗代表着骑兵出击,龙旗则代表着战车,虎旗则是军中最精锐的突击军出击,当虎旗出动时,说明要么已经破釜沉舟,要么就是大战完胜了。 “看来已经结束了。”乐叔叹了口气“秦军占尽天时地利,东胡注定惨败。” “关青,去调五万精骑,随我出城。”公孙戈将虎符抛给身边一个锦袍少年。 少年一身富贵子弟打扮,也没有着甲,也不是官服,和身边的士兵和属吏格格不入,像是跟着长辈来参观的。 锦袍少年手忙脚乱的接过伏虎,神色有些羞怯的瞄了眼众人,捧着虎符跑向城楼。 “成安侯也是人尽其用的名将啊。”乐叔看着锦袍少年的慌乱的身影轻笑道。 “都到这个时候了,用人,只能用自己人,至于才能,还有必要嘛?”公孙戈笑着摇摇头,递给高渐离一个令牌“去吧诸位,我在城下等你们。” 高渐离点点头,领着人下了城墙,走了两步发现剧亢没有跟上来,疑惑的转头看着还坐在城垛上的剧亢。 “我在这儿等你们。”剧亢挥挥手。 高渐离微微皱眉,扫了眼公孙戈和剧亢,下了城墙。 “你是公孙氏的?”剧亢将嘴里的鸡骨头嚼碎咽下去,空酒坛扔下城墙,看着公孙戈问道。 “我听闻家父说过尊公英年早逝后,以为剧氏没有嫡系子嗣了,没想到长天开眼,为剧君留有血脉。”公孙戈感叹道。 “我父亲没死,孝王疑我祖父,我父亲不得不诈死避难。”剧亢摇摇头,稚气未脱的小脸上满是慵懒,但是却语出惊人。 “我要杀了燕王喜。” 第一百四十六章 君以此始,必以此终(求全订) 第一百四十六章君以此始,必以此终求全订 商鞅开创了世界上最早的军衔制度,也开启了人类历史上最早的阶级晋升通道,更是为开始华夏文明大统一的进程添上了最有利的一砖。 但是物极必反,事有阴阳,世界上不存在绝对好的事情,也不存在绝对坏的事情。 在商鞅为华夏统一画下如此重要浓墨重彩的一笔时,同时也为人类黑暗的n和人性,寻找了一个新的借口。 这个借口,与文明一同,延续在了炎黄子孙的血液当中。 战争固然是残酷的,但是春秋以前的战争还是存在义的。 左传中曾经记载过楚晋之战中一件事情。 “晋人或以广队不能进,楚人惎之脱扃,少进,马还,又惎之拔旆投衡,乃出。顾曰:吾不如大国之数奔也。” 意思当年楚国想要问鼎中原时,第一次在城濮之战中晋国大败楚君,奠定了晋文公重耳的春秋第二霸地位,第二次在邲之战中,楚庄王亲率大军面对晋国将军荀林父,结果击败晋国,奠定了自己的霸主地位。 双方大军在邲之战中厮杀的难舍难分,最后以晋军惨败逃亡,晋国的战车在逃跑过程中陷入泥淖,后面追击的楚君教他们如何去掉车前的横辕,把车拉出来。 晋国战士羞愧难当死鸭子嘴硬的反讥讽楚国人:“我们到底不像你们这样的“大国“打的败仗少,逃命的本事不如你们啊!” 这个故事虽然像是一个搞笑的段子,但是确实真实存在在几千年前文明的华夏礼义当中的,而且具有很重要的教育意义。 那就是在战场上,敌我双方是死敌,可以为国家,为文化,甚至为了荣誉抛头颅,洒热血,但是让战争结束那一刻起,大家都是一样的人,即便文化,语言,甚至立场不同,但是依旧不会无故残杀。 同类相残,若师出无名,与禽兽无异。 这就是人性的光辉,遵守规则,遵守道德,更尊重文明。 有一部讲述一战英法德三方在横尸遍野的战场上,共度圣诞节叫做圣诞快乐的电影,影片是依靠信仰宗教的力量压抑了野蛮,但是华夏在两千多年前,就已经可以依靠文明礼乐来压抑野蛮了。 但是这样的文明最终还是渐渐消失在历史长河中,尤其是在战场上,而商鞅,算是彻底将其撕裂的破坏的操盘者。 商鞅变法的军功制,让生命彻底物化。 从将领到士兵,谁杀的人多水就奖赏多,官做的大,杀人的计算标准是以人头为准,或以割下的耳朵为准,因此,无论对与己作战的,还是投降的,甚至老百姓,都尽量多杀。 战争不再有所谓道德,规则,无线放大了人性中的黑暗面,只要有了n和目标,人性就会变得脆弱不堪。 当一个物种开始将屠刀挥向同类的时候,那么它的灭亡是必然的,因为它是病态的,如纳萃,如沙俄,如奴隶制。 君以此始,必以此终,商鞅为了强秦而变法,终究秦也会灭亡于此。 商鞅以人头换军功,不但破坏了人性,更破坏了华夏礼仪文化中,宽仁的品格,还有对人死为大的基础。 华夏文化中,对于死人即便是再罪大恶极,当人死的那一刻,身上的罪孽也应该消散了,或许可以钉在耻辱柱上作为典型,但是尽量不会鞭尸以及对尸体进行报复。 即便伍子胥报仇楚平王掘坟鞭尸,这么有正当理由的举动都被当成反面教材教育后世。 所以这种以人头换军功的方式,其实是有些反人性,甚至煽动人性阴暗面的举措。 但是往往利用人性阴暗面的举措,效果最最为明显的。 所以在这样的性本恶论风潮下,文明的风向自然也变成了性本恶论。 所以在嬴政执政灭六国时,强秦的效果是最为显著的时候,所以秦军不但强于中原诸国,更强于蛮夷戎狄! 辽东的冬天本来应该是被雪花妆点的纯白无暇,圣洁一片,但是因为闯入了强秦这一抹黑,让这片天地变成了血与黑的屠宰场。 公孙戈和高渐离带着出兵,顶着风雪走到距离战场东胡和秦军战场几百米的位置就止步不前了,第一是秦军的斥候已经发出了警告的箭矢。 另外就是公孙戈带领的燕军大多数都不愿意再往前走了,或者说不敢,因为空气中风雪夹带而来的不只是冷冽,更是让人窒息的血腥气。 两寸厚的雪地,彻底被血海蒸发了,还没有散尽热气的血海从远处看就像是烧开的水一样,在沸腾,人与马的尸体已经分不清楚了,全都被强大的秦驽击成随便,铺散在血海之上。 不只是公孙戈,就连随他一同出城的燕军都从未见到过这样残酷的场面,有一些心理素质不好的骑兵惊慌之余还被掀翻马下。 公孙戈忍着胃里的翻江倒海,下令身后的五万骑兵停止向前,就地扎营。 高渐离本来就病白的脸,变得越发的惨白,乐叔和其他的侠客已经下马开始呕吐了。 公孙戈恨恨的锤了一下自己的胸口,忍着呕吐的n转头看向高渐离“不如高先生先去通报一声?” 高渐离看了眼身后的有些不堪的侠客们,点点头,伸出手“那么就借大将军的虎符一用。” 公孙戈皱眉,有些犹豫。 “当断不断,反受其乱,大将军此时就不要举棋不定了,莫要赴春申君之后尘。”高渐离淡笑着说道。 公孙戈咧嘴一笑“高先生说的没错,毕竟高先生都能在辽阳城中藏匿两千余侠士,辽阳城确实千疮百孔,以孤木难支。” 说完公孙戈江燕国虎符和玄鸟令,以及一枚公孙氏的家主令,还有一个装着粟廉头颅的木匣都交给了高渐离,拱手道“有劳高先生了。” 高渐离结果后颔首示意,用鞭子抽了下乐叔“走了,丢人。” 乐叔吐得胆汁都要出来了,虚弱的爬上马,跟着高渐离两个走,走向血海。 背着剑匣的剧亢倒是面不改色,俨然一副见多不怪的模样,纵马在侠士群中巡视照看了一圈后,到了公孙戈身边“你的军队对上秦军,必败无疑。” “这些秦军就不是人,全是一群野兽!”公孙戈啐骂道,声音不知道是愤怒还是畏惧“他们竟然在割人头” “敌人的头颅,对于秦军就是钱粮爵位,所以跟屠夫眼中的猪狗,狗头,羊头牛头没有任何区别。”剧亢满脸无畏的耸了耸肩。 “即便是蛮夷!那也是人头!死都死了,为何要虐尸?此乃禽兽之举!”公孙戈愤愤的说道。 “你不是也割下了粟廉的头?”剧亢疑惑的看着公孙戈。 “粟廉乱臣贼子,我取之头颅合乎礼义!但是这些屠夫单纯是将割首当成是乐趣,你看,他们还将头颅摆在地上?还排列的如此整齐!这是要做什么?种瓜?!”公孙戈看到远处有一些秦军已经将战场尸体清理了出来,但是却将头颅整整齐齐的摆在地上,顿时浑身颤抖的更加厉害起来。 “商鞅将此称之为暴首,打扫战场时,将敌人头颅阁下分列在战场上,由军官辨认核实,然后为战士纪录功勋,当然,也有磨砺军士素质,和震慑敌人之意,你看你的军队,不就被吓坏了嘛?”剧亢露出一个嘲弄的笑容。 公孙戈哑口无言,转头看了看身后精神萎靡的士兵,深深的叹了口气“秦之强,当世不可与其争锋芒,六国之悲哀,黎民之苦难。” 感叹完之后又好奇的打量着剧亢“你似乎对这种炼狱场景见怪不怪。” “这有什么,十年前王翦攻克井陉时,血流漂杵,我爹带着我在血泊尸体堆了藏躲半年,才得以逃脱。”剧亢撇了撇嘴,仿佛在讲述一个别人的故事一般。 公孙戈倒吸一口冷气,井陉他自然听说过,那是一场真正的硬仗,王翦与李牧僵持了一年的主战场,听说当时惨烈程度不比屠城之难弱。 用公孙戈仅有的想象力,无法想象剧亢父子的到底是如何在那种可能比易子而食还有艰苦的环境中,如何存活的。 但是公孙戈再看向剧亢那张有些稚气甚至天真的小脸时,莫名的不寒而栗起来。 这可能,是一个从小吃着人肉,喝着人血活下来的怪物! 公孙戈下意识的往旁边挪了挪身子。 “我不是一个把杀人当好的怪物。”剧亢轻笑着瞥了他一眼“而且我也不喜欢杀人,但是燕王喜,我必杀,如果你愿意帮忙,我可以欠你一个人情。” 公孙戈眸子一亮。 “只要不违背道义,不论你想杀谁,就算是秦王我也会去。”剧亢咧嘴笑道。 “燕王喜还不能死。”公孙戈犹豫了一下,摇摇头。 “放心吧,他活不到被你送到秦王面前邀功,就算我不杀,他也会杀。”剧亢笑眯眯的扬了扬下巴。 公孙戈一惊,看向已经隐没在血海风霜中的高渐离。 第一百四十七章 诸家猎玄鸟(求全订!) 第一百四十七章诸家猎玄鸟求全订! 几十万人的战场上,闯入两个不速之客,并不会引起。 毕竟不是演义中那种,千军万马中窜出一位银袍白马小将,手持龙胆枪左突右刺,如入无人之境。 通常这种银袍小将,如果出现酣战中的战场上,估计被一轮抛射直接射成肉泥了。 如果出现在已经结束的战场上,顶多就是被打扫战场的军士抓住问话。 高渐离和乐叔踏过警戒线的时候,十几匹战马以及马背上的黑甲骑兵就已经包围了他们,领头的将军一身铠甲,头戴鹖冠身上还披着毛皮披风的一看就是高阶将领。 至少爵位簪袅才能佩甲带冠。 奔来时隔着十几米手中短弩箭射向高渐离马蹄前,阻止了他继续向前。 乐叔动作娴熟的将背后的剑插入地上,举起手表示自己是个良民。 高渐离瞥了他一眼,手举着玄鸟令。 秦军将领走近看到玄鸟令微微一怔,勒马大喝“秦人?” “奉秦王命行密令,求见大将军!”高渐离气沉丹田,中气十足的喊道。 将领走过来绕着高渐离走了一圈笑道“那燕军是你带来的?所为何事?” “求见大将军。”高渐离面不改色的说道。 “大胆!竟然冒充王上使者!”将领大喝一声,腰间长剑出鞘刺向高渐离。 乐叔脸色一白。 高渐离倒是神色从容,也不抽剑反抗,而是直接用手中玄鸟令去硬抗将领的长剑。 将领手一抖,长剑换了个角度没有砍在令牌上,因为惯性勒着战马原地转了两圈后才泻力,满脸涨红的笑道“冒犯了,还请贵人恕罪。” “劳烦将军通报大将军一声,将此物呈给大将军。”高渐离将装着粟廉头颅的木匣递给那名将军。 “贵人请跟我来。”将领接过木匣,招呼了一声手下开路。 乐叔擦擦额头的冷汗,拎起裂石剑凑近高渐离低声道“高啊。” “君子坦荡荡,你这样贼眉鼠眼行踪诡异的模样,就算是真的,也会被别人当成是假的。”高渐离轻嗤道“平时骗吃骗喝的技巧去哪儿了?” 乐叔脸色苍白的瞥了眼两边血泊中,挥舞着长刀劈砍首级头颅如同切排骨一样的秦军,已经吐空的胃再次开始绞痛起来“骗吃骗喝的技巧在这群屠夫面前管用?” “他们,只是普通军士。”高渐离垂下眼睑,轻轻叹了口气。 乐叔微微挑眉,也闭上了嘴。 秦军将领带着高渐离和乐叔进了军寨之后,看着来往有条不紊执行自身任务的秦军,还有那些看着比辽阳城内住房都坚固的军营,再次感叹了一下秦军的强大。 本来以为燕军至少还有一战之力,但是从军容军备上来看,燕军就是土鸡瓦狗。 “是你带着令牌来的?”就在高渐离观察着秦军营帐时,一个温醇的声音从身后响起。 高渐离抬起头,看见一个身穿轻甲的儒雅男子,微微一怔。 “小高?”儒雅男子也愣了下。 “师兄?!”高渐离眨了眨眼,面露讶异有些不确认的问道。 “怎么会是你?”王怀满脸惊愕。 “没想到能在这儿见到王师兄。”高渐离也露出笑容“不过咱们还是先处理正事儿吧。” 王怀吞了吞口水,皱着眉点点头“跟我来。” 穿过重重密防的营寨,到达最里面的军营大帐,高近百尺的瞭望塔象征着整座军营中心的位置。 王怀也没通报,直接带着高渐离进了大帐。 大帐内的温度与外面明显不一样,一座虎形炭炉将整个大帐烘烤的暖洋洋的,高渐离看到一个身穿重铠的伟岸男子正盘膝坐在桌案前,聚精会神的看着竹简,身边是堆成小山的竹简,而粟廉的头颅就摆在桌案上,旁边就是几碟小菜。 重铠男子的手只要稍微不注意,就可能抓错。 “将军,使者来了。”王怀恭声说道。 王贲点点头,放下竹简起身整理了下衣冠,跪坐着作揖行礼“臣王贲,恭迎圣驾。” 王怀也跟着跪下行礼。 乐叔倒吸一口冷气,也跟着跪了下来。 只有高渐离一个人有些傻愣愣的站着,眨了眨眼后有些尴尬的说道“不好意思,我只是个带话的,你们的规矩我不太懂。” 王怀一怔,再次讶异的看着高渐离。 高渐离走到桌案前,将玄鸟令和虎符,还有公孙戈的令牌都放在桌案上“在下只是受卢生所托,尽人事,请大将军过目。” 王贲抬头看了眼高渐离,露出一个赞许的笑容“久闻燕地有豪侠,如今一见果然如此,不知阁下姓名。” “在下高渐离。”高渐离微微躬身行礼。 “怪不得见我有杀意,原来是你。”王贲微微一笑。 高渐离身子一僵,眯起眼,眸子中闪烁着精光。 王怀和乐叔也瞬间紧张起来。 乐叔手摸上了裂石剑的剑柄,王怀则冷冷的盯着乐叔。 一瞬间原本暖烘烘的大帐内,渐渐生起剑拔弩张的冷意。 “放轻松,我知道你不想杀我,只是控制不住杀意。”王贲轻笑着摆摆手。 “而且在下也杀不了大将军。”高渐离松了口气,有些冷漠的说道。 “屠檀跟我提起过你,为什么一直没有来找我?”王贲把玩着玄鸟令和虎符,轻笑着问道。 “求人不如求己。”高渐离往回退了两步。 王怀起身站在桌案前,皱眉盯着高渐离。 “殷商大帝,你知道多少?”王贲抬眼看着高渐离问道。 高渐离微微皱起眉,摇摇头“一无所知。” “怪哉。”王贲饶有兴致的挑了挑眉“这么说屠檀做了什么你也一无所知?” “孤竹国国君倒是与我有旧,至于那位殷商大帝,屠檀并没有多说,如果大将军想问孤竹国的事情,我倒是可以说一点。”高渐离皱眉道。 “孤竹国在那儿?”王贲问道。 “辽阳城就是在孤竹国国都基础上建立的。”高渐离说道“至于现在在那儿,在下也不知道,屠檀只说,等时机成熟,他会来接我们。” “诸猎玄鸟计划是不是还没有结束?”王贲话锋一转,声音低沉了几分,越发磁性。 “故友身死,天下归秦。”高渐离眸子黯淡下来。 “诸子百家余孽谋划几十年,不可能就此结束。”王贲冷哼一声“你们这些游侠真的是贼心不死啊,对黎民既无颗粒之功,对社稷却有万般之害,舍身取义这件事用在你们游侠身上,就变得恶俗了。” “道不同,不相为谋。”高渐离神色不变,摇头道“大将军不如谈谈正事儿。” “粟廉的头颅在此,燕国的虎符在此,这功劳怎么算?”王贲扶着额笑的有些无奈。 “那都是将军与卢生的事情了,卢生只让我们把这件事情做了。”高渐离耸了耸肩。 “酬劳呢?”王贲眯着眼问道。 “燕王喜的头颅,以祭故友。”高渐离眸子一寒,咬牙切齿的说道。 “刺王杀驾,罪不容诛。”王贲摇摇头“即便是一个已经灭了国的诸侯,也不是你一介黔首游侠可以弑杀的,卢生不会这么蠢。” 所谓狐死兔悲,这个典故更适用于阶级,即便春秋战国各个诸侯国互相讨伐,攻打,但是平民或者属臣弑君,是一条所有君王都不可忍耐的底线。 一旦出现弑君的现象,必然会处以极刑,绝不姑息。 因为这是触及了王权的底线。 当这种弑君刺杀风气不被扼制,会造成更大的礼乐崩塌,造成整个社会体系的崩溃。 也正是因为这种给社会体系的重要性,所以后来儒家,才会被王权重用。 玄鸟令是秦王亲自颁发的密令,见令同君亲临,所以把燕王喜的人头当做报酬,一定不是秦王下的令。 “只要大将军接手了虎符,那么等秦军入城受降燕国之日,就是燕王喜身死之时,即便大将军在此将我斩杀。”高渐离扬起嘴角,笑意中带着让人毛骨悚然的疯狂。 王贲皱起眉“一群疯子,你们的性命就如此不值钱?对得起生你养你的父母?” “在下的父母,在燕王喜十二年的时候,燕赵之战中遇难了,在下是孤儿。”高渐离抿了抿唇,声音无悲无喜。 王贲皱起眉“既然如此,你更应该知道战争的恐怖与痛苦,更应该期待世间和平。” “我期待。”高渐离认真的点点头“但是我不喜欢这个世间,因为这不是我想要的世间。” 王贲叹了口气“一群吃饱了撑到脑子的家伙,就应该让你们吃不饱饭,没有力气想这些乱七糟的事情。” “我也饿过肚子,只是运气好,遇见了恩师,让我比其他人早吃饱了几年。”高渐离露出温和的笑容。 “但是老师也没有教你这一毛不拔的杨朱之理!你这隐者学说到底是跟谁学的!”王怀有些激动的训斥道。 王贲微微挑眉“你们认识。” “回禀家主,这家伙,是我的小师弟。”王怀有些尴尬的恭声道。 “哦?原来是自家人啊。”王贲愣了下,笑的眯起了眼“这样更不能让你做傻事儿了,长辈都是为了你们好。” 高渐离翻了个白眼,不准备说话。 “就是啊,小高,俗话说长者食粟,远子食盐,长辈说的话肯定都不会害我们的。”乐叔笑呵呵的凑过来,对着王贲拱手道“大将军,小子乐叔拜见世父。” 高渐离转头瞪了眼乐叔,没想到这家伙已经不止死活到连王贲的亲戚都敢攀。 王怀也愣住了,没想到这个刚才还准备仗义持剑的少年,竟然转眼间就变得如同市井泼皮般不恭了,简直都丢侠客的脸。 王贲倒是满眼欣赏的看着乐叔“这位小贤侄很有趣啊,不知道在哪儿高就?” “他是要封侯的人,大将军不必理睬。”高渐离板着脸拆台。 乐叔笑容僵在脸上,咬牙切齿的瞪了眼高渐离,讪笑道“大将军不要听他污我,在下虽然是个闲散人,但确实个正经人。” “想封侯?”王贲大笑道。 “想。”乐叔愣了下,认真的点点头。 “少年人当如此,战时当马上封侯为君分忧,安时就刀吏拜相替王安邦。”王贲笑的豪迈,震得人耳朵疼“不如来我帐下做一执戟郎?封侯倒是有点难,不过混个不更爵位应该不难。” 乐叔大喜,正准备答应,突然感觉自己脖颈一凉,低头看着抵在自己脖子上的那把蝉翼般薄的利剑。 又看了看高渐离冷漠的苦瓜脸,讪笑着拱拱手“多谢大将军美意,在下还是闲散着吧。” “放肆,白虎节堂前亮兵刃!”王怀大惊,训斥道。 “无碍,小高的剑法不错,剑也不错。”王贲眯起眼,盯着高渐离手中宝剑的剑柄处,若有所指的说道。 “剑名琴胆。”高渐离冷声道。 “徐夫人。”王贲叹了口气“你们这些百家余孽,真是如附骨之疽。” “燕王喜的头颅,再换齐地千里!”高渐离的声音透着冷冽。 “尔等游侠真的视我帝国铁骑为无物?”王贲声音微冷。 “若无帝国铁骑,在下也没有底气说出这句话。”高渐离神色缓和了一些。 “给你一个机会。”王贲沉吟了片刻,最终无奈的摇头笑道看着王怀满脸怒气的拽着高渐离领子离开。 王贲眯起眼,露出一个慈爱的笑容喃喃道。 “真是一群让人羡慕的毛头小子啊,若是能跟离儿相交” 第一百四十八章 ‘伟大’的稷下学宫(求全订) 第一百四十章伟大的稷下学宫求全订 说起诸子百家,那么就永远绕不开一个名字。 那就是稷下学宫。 稷下学宫这个名字看似跟江山社稷仿佛有着某种联系的高逼格名字,实际上只是由于当年在齐国都城,临淄城的稷门附近,所以取名稷下学宫。 包括鸿儒这个词汇的出处,也只是因为当年东汉的鸿都门学学宫,是坐落在洛阳鸿都门才得名,因为鸿都门学宫在儒学史上的重要地位,所以后世才把名门大儒,都称之为鸿儒。 古人取名其实有时候也并没有讲究太多,稷下并非社稷制下,鸿儒也非鸿鹄之儒。 不过稷下学宫毫无疑问是世界上第一所由官方举办、私家主持的特殊形式的高等学府。 而它的创办者齐桓公田午,一方面是为了效仿上一任霸主齐桓公开明揽才,另外就是因为他得位不正,他是杀死了自己兄长才继承的王位,为了能够服众,必要要有一个让天下人都服气的名头,于是他决定利用学术,招揽天下贤士,聚徒讲学,著书立说来封住天下人的嘴。 还有传闻说,是田午曾经找扁鹊看病,因为没有文化,不懂科学错过了最佳的治疗时机,于是决定痛改前非,接受各种学术的熏陶,所以大力扶持各派学说。 不管是哪种说法,田午对于华夏文明的推动都是值得被称赞了。 稷下学宫以万法之祖的道学为官方学派,兼容天下各大学术,有教无类,将很多身居世俗的学说也都引出于世,为先秦时期文化思想碰撞提供了最佳的场所,有力地促成了天下学术争鸣局面的形成。 相对于一千多年以后西方文艺复兴时期,稷下学宫促成的百家争鸣,几乎囊括了世界最早所有哲学思想,在百年的互相切磋碰撞中不断的完善,融合,最后才铸就了能够海乃百川,辉煌无比的华夏文明。 虽然大多数伟大的学派湮没在历史的长河中,但是他们的影子依旧存在于后世的主流学派中,儒家能够经历千年历练,三次改革而不动摇根基,基本上都是托这个时期,吸取了百家之长,最后完成的自洽系统。 而在稷下学宫时期,最主流的学术,还是道家的黄老之术,第一是因为黄老之术替田午解决了田氏代齐的统治问题,另外就是黄老之术飘忽庞大,在当时主流学派唯心主义的情况下,几乎属于无解的状态,任何学派与其辩论最终都会落于下风。 其次就是儒家,从荀子三次担任稷下祭酒,孟子曾被百家围攻都说明儒家在当时的实力。 剩下的如兵家,法家,农家,杂家,医家,名家等等在当时都是属于新生学派,刚刚统一成派不久,但是这些新生学派因为各个具有实际功效,所以在理论上也具有强大的基础。 不过有三个学派是有些特殊的。 那就是墨家,杨朱家,和阴阳家。 墨家来源神秘,虽然没有巨子参与稷下学宫但是门徒依旧是学宫中不可忽视的存在。 而杨朱家和阴阳家则都出于道家,但是却区于道家。 孟子曾经说过杨朱、墨翟之言盈天下,天下之言,不归于杨,即归墨。 这是在客观角度上承认了当时这两个学派在世间的主流行,因此也被称为显学。 而且两者似乎天生就是死地一般,凡是墨家支持的,杨朱家都可以反对,凡是杨朱家赞许的,墨家都可以贬斥,而且两者在民间的支持者也不相伯仲,虽然墨家有牢固的底层基础,但是杨朱家在贵族阶级更有势力,两派相爱相杀百年,难分高低。 粗浅的解释两者的学术矛盾就在于,杨朱觉得如果这个世界上所有人都不要多管闲事,管好自己做好自己该做的事情,那么就天下太平了,不会有这么多战争和矛盾了。 墨翟则觉得,就是因为世人太冷漠太无情,不会互帮互助,只会顾忌自身,才会变得自私自利,因为自私自利才会产生这么多的战争和矛盾,如果所有人都牺牲自己,成全别人,那么天下也就太平了。 可以脑补出来两者见面时讨论的画风。 杨朱一袭白衫,脸上带着讥讽的笑容,刻薄的冷哼道“关你屁事?” 墨翟一身黑袍,脸上带着真挚的表情,含情脉脉的说道“我不管你谁管你?” 然后两个人就此展开琼瑶式对话,最终也难辩解出一个结果。 旁边围观的孟子一手刻刀一手竹简,嘴上骂着这两人矫情,但是却写的开心。 淳于髡舌灿莲花的跟旁边的田骈,慎到,驺奭,申不害,彭蒙等人开始各种脑补和过度解读。 而还是小萌新的,名家儿说,纵横家鲁仲连,杂家尸佼等人则害怕的不敢出声,生怕被祸及央池。 而在这时,一个长相英俊的小鲜肉,则是满脸崇拜的听着醉意朦胧的庄周吹牛,因此脑洞打开,默默的创建了一个影响华夏数千年而不灭的学派。 他就是邹衍。 那是一个让所有人都向往的伟大时代,那也是一座让学者都崇敬的伟大学宫,那也是所有当代氏族子弟从小就被当成是清华北大一样的地方。 蒙恬从小就听着稷下学宫的各种故事长大的,长大后又是伴随着这些诸子百家大师们的著作学习的。 而且他本来祖籍就是齐国,对于稷下学宫自然有着不一样的情感。 所以此时眺望那座齐都临淄,这座被称为齐地第一雄城的都城在他眼中如千疮百孔,因为蒙恬知道,在大秦铁骑之下,这座城如履平地。 唯一让他忌惮的,就是这座城中的稷下学宫。 除了对这座学宫的崇敬之外,他更比谁知道,这座学宫的可怕之处。 此刻学宫中的学子先生,每一位拿出来都是当代大师,而且每一位都代表着一个定时n般的潜在势力,或是赵的,或是魏的,或者是楚的。 这些看似已经灭亡的国家,依旧如同藏在大地中的蝗虫卵,稍不注意,就可能酝酿造成一场难以控制的蝗灾难。 诸子猎玄鸟这个名字是在半月前第一次出现在蒙恬耳中时,刚出现就让蒙恬感受到了一股无形的压力,在黑暗中藏匿监视着他。 更可怕的是,他不知道如何找出这些压力的源头,不只是他,即便是秦王嬴政,也束手无策。 因为这个计划,似乎从百年前就已经存在了,甚至更早,当秦王将一批如山高的竹简推倒在大殿时,蒙恬才第一次见识到,世界上最强大的并非是百万披甲空弦的雄兵,而是那潜藏在百万万人当中,看似手无缚鸡之力的学者。 这些学者的恐怖不在于自身有多大的杀伤力,而在于他们具有煽动更多人,如同烧不尽的野草,风吹又生,只要这些学者的继承者还在,这些潜在的威胁就永远不会消失。 在秦王推翻的那堆竹简中,蒙恬只看了几卷就已经浑身湿透了,因为上面记载了百年间中原所有的大事,似乎都与这些人有关系,远至卫鞅入秦,奇货可居,连纵攻魏,魏冉霸权等等事件,近有成蟜之乱,嫪毐之祸,荆轲刺秦等等。 这已经不属于亵渎王权了,几乎算得上是玩弄王权了。 虽然不知道这些情报的来源,但是从秦王怒不可歇的状态,蒙恬便知道应该不假,他也知道,伐齐这一战,并不只是灭国而已,还有更重要的任务。 这个任务,比灭国难多了。 蒙恬觉得用二十万大军去打齐国的六十万大军,并不算太难,而如何在不惊动稷下学院这些职掌着诸子猎玄鸟计划的逆贼,攻灭齐国才是最难的。 否则稍微不小心,这些逆贼就可能在好不容易陷入和平假象的九州大地,再次掀起祸乱。 就在蒙恬一筹莫展之时,传令官递上了秦王的密令。 打开后里面只有四个字伺机而动。 蒙恬微微皱眉,将密令扔进火堆当中,哈了口气测试了一下空气中的温度,叹了口气“回营。” “将军,我们已经筑寨三日了,齐军似乎已经察觉,驻守在饶安的齐军似乎已经分军回援了,若是不趁机偷袭,怕是机会难寻。”李斯之子李由,一身青甲跟在蒙恬身后劝谏道。 “给你十万大军,一日能能否攻克临淄?”蒙恬转头看了他一眼笑道。 李由愣了下,年轻的脸上闪过一丝羞红“二十万大军,三日可破!属下愿意立军令状!” 第一百四十九章 王孙安(求全订~) 第一百四十九章王孙安求全订 在蒙恬看来,此时的李由跟所有刚刚从伍统兵的氏族子弟一样,一心想着建功立业,而且同样天真,同样想当然,既不懂的战机,也不了解战况,全部的想法都以自身为中心去考虑问题。 这样提出来的战策看似十分有效,出其不意,实际上就是小孩子过家家,一点价值都没有的纸上谈兵。 蒙恬自己刚在王翦手下当兵的时候也是这样的,总是以为自己比地方将领聪明,能够想出轻而易举打破敌人的战策,傻的天真又可爱。 但是那个时候从受到王翦的教育,一直影响到蒙恬后面成为一个合格的统帅,所以当李由在向他提出这些有些荒谬的战策时,他并没有嘲笑或者斥责。 而是耐心回答,因为不管如何,有着一心为战的心意,是一个将军必要的素质。 “若是久攻城不下,然后被回防的齐军全歼?”蒙恬轻笑道“战争的目的是胜利没错,但是如何做到伤亡最小的胜利,才是一名将军该考虑的事情。” 李由抿了抿唇,似乎有些不忿“给属下五万轻骑,属下可以在平原截杀齐军回援部队。” “你根本碰不到他们。”蒙恬摇摇头“因为如果回防,齐军一定会成船南下回防,走陆路只会打草惊蛇。” “啊?已经入冬了,冰封海了吧。”李由一怔。 “不知道,但是既然齐军敢动员全国兵力北上防守,那么一定有快速回防的手段,我现在看这座临淄城,倒更像是一个巨大的诱饵,我都怀疑,城里有没有人。”蒙恬回到军帐内用温水洗着手。 李由嘴角动了动,最后什么也没说,告退离开军帐。 “将军何苦跟这样的赵括之流的纨绔多费口舌,而且还是李斯的儿子。”蒙恬的亲卫对着李由的背影轻啐了一声,帮将军擦拭着铠甲。 蒙恬有个毛病,出征时甲不离身,睡觉也穿着,所以冬天将铠甲擦拭干净很重要,否则会冻伤。 “一个愿意动脑子的将军,即便是赵括之辈,也是好事,这样至少说明,还有人心系战事。”蒙恬笑了笑,坐在兽席上,拿起竹简“扶苏公子有没有来信。” “还没有。”亲卫摇摇头“但是王贲大将军送来了一封加急。” “大将军的加急?”蒙恬微微皱眉,放下竹简冷声道“为何不早点呈上来。” “额,因为加急军报是一个人,我去请他过来。”亲卫连忙去叫。 蒙恬在军帐里等了一会,见到亲卫带进来两个侠客打扮的年轻人,微微皱眉。 “将军,这两位就是大将军派来送信了,手持军令但是什么也不说。”亲卫禀告道。 “你是蒙恬?”高渐离看着蒙恬问道。 “放肆!”亲卫皱眉呵斥道。 “无碍,我是蒙恬。”蒙恬挥手制止了亲卫“看打扮,你是朱家的门客吧?大兄派你来传话?” “不是,在下高渐离。”高渐离面无表情的作揖“燕国以降。” “这么快?”蒙恬一惊“东胡已经退了?伤亡如何?” “东胡还在与大军僵持,但是燕国以降,成安君公孙戈挟天子以赠虎符给王贲将军,随时可以受降燕国,大将军让我来询问将军。”高渐离表情清淡的说道。 “问我?”蒙恬皱起眉“大兄是要我北上夹击齐军?然后共破东胡?” “大将军说,与东胡交战,自知败其易,诛其难,但是如果不借此机会彻底诛灭东胡,放任他们溜走,以后已经会成为燕地祸患。”高渐离像是机器人一样重复道“所以大将军让我问你,如果想要速战速决,东胡留不住,留有后患,但是如果想要一劳永逸,至少要拖到冰融之时,东胡忍不住主动出击后,大军佯败,诱敌深入,然后夹击全歼,不过前提要先攻略齐国。” “如何攻略齐国?”蒙恬皱眉道“六十万大军驻守在饶平,很有可能已经跟东胡勾连,到时候夹击大军,若是我们先一步夹击,破齐不难,但是东胡肯定留不住,若是先诛东胡,齐军一定会偷袭大军,到时候胜负也苦战,没有两全之策。” “大将军的意思是,拖到东胡主动攻击,然后蒙恬将军佯攻临淄,让齐军回援分兵,这是一个战机的问题。”高渐离解释道。 “懂了,大兄也没有把握。”蒙恬眯起眼,沉吟了片刻轻笑道“不如给我说说,燕国是怎么投降的吧,公孙戈此人我听说过,不过是接了他祖父公孙操的威名,他敢挟天子投降,而且还能成功确实出乎意料。” “燕国本身就是弹尽粮绝,不降就只有死战一条路,至于公孙戈。”高渐离掏出了玄鸟令。 蒙恬瞳孔一缩“你是玄鸟使者?” “这是卢生托我给公孙戈带话用的。”高渐离皱眉摇摇头“我不是秦人。” “即便不是秦人,大兄既然派你来了,一定有其他的理由吧。”蒙恬打量着高渐离“你是哪家的游侠?” “无名小辈,不足将军挂齿。”高渐离摇摇头“不过在下在临淄,确实有一两位好友,若是将军有需要,在下可以入城。” 蒙恬眸子亮了起来“你能煽动城中bn?或者朝堂谋反?” “齐国不是燕国。”高渐离摇摇头“但是至少帮将军打探一下虚实,还是没问题的。” “你是稷下学宫的弟子?”蒙恬突然想到了什么,压低了声音。 高渐离面不改色的点点头“算是。” “怪不得。”蒙恬露出笑意“需要我做什么?” “十匹战马,百石粮食。”高渐离说道。 “蒙河,带两位壮士去领物资,再曾披甲两副,盘缠十金。”蒙恬挥手笑道“蒙恬在此恭候二位佳音。” 高渐离点头告辞,跟着亲卫离开军帐,与匆匆折回的李由打了个照面。 两人不约而同的对视了一眼,然后别开目光。 李由站在军帐门口,皱眉疑惑的看着衣着古怪的高渐离两人。 这个时间,侠客打扮的人从军帐出来?到底是什么人? 不过很快李由的摇了摇头,转身去禀报蒙恬,他刚才又想到了一个绝妙的战策。 高渐离和乐叔赶着装着粮食的马车从蒙恬藏在山林中的营地离开,被禁言了一路的乐叔终于可以说话了,从嘴里吐出一直含着的玉珏“憋死我了!” 高渐离说过,在没有离开军帐之前,他要是把玉珏吐出来,或者牙齿撞击玉珏发出声响,就跟他绝交。 高渐离瞥了眼乐叔轻笑道“你看,半天不说话不也不会死啊?” 乐叔把满是口水的玉珏在身上擦了擦,小心翼翼的放进怀中“蒙恬的军寨,比王贲的差太多了。” “毕竟是临时军寨,而且规模在两万人左右的先驱军队,大军应该藏在其他地方,建那么好的军寨做什么。”高渐离瞥了他一眼“等进了临淄,你要记得收一收你的赵国口音。” “齐人听不得赵话?”乐叔微微挑眉。 “当年若是赵国不参与五国伐齐,齐国也不会险些灭亡,而后来若是齐国借了赵粮,长平之战还是个未解之数,两国千百年来,争斗不断,通常都是赵胜齐败,齐人虽然恨秦,但是跟赵国更是世仇。”高渐离解释道“所以齐人对于赵人并不算友好,赵国当年逃亡到齐国的人,也都被赶到燕地辽东森林中自生自灭了。” “啧啧,齐国也是个分不清主次的国家,亡的不冤。”乐叔撇嘴道。 “这么确定齐能亡?”高渐离挑眉看向乐叔。 “除非此时秦王暴毙,国内争权纷乱,否则齐必亡啊,不过有一点很奇怪,那王贲大军灭东胡轻而易举,转头平克齐军也没有压力,但是为何按兵不动反而想方设法的拖延?”乐叔皱眉疑惑道。 “不知道,也不管我们的事情,我们要做的就是将齐国的亲友秘密保护转移出去就行了。”高渐离轻笑道。 “齐国应该不缺粮食吧,弄这么多粮食做什么?还不如要一些铠甲兵刃。”乐叔拍着马车上的粮食袋子问道。 “我们是去避难,不是去打仗,粮食再多也不嫌多,至于铠甲兵刃,有什么用?”高渐离反问道。 “我们不是去劫持齐王?”乐叔皱眉道。 “你还是闭嘴吧。”高渐离叹了口气“你若是能封侯,那真的是祖宗保佑了。” 乐叔翻了个白眼,轻哼一声。 两人赶着马车从山中走到临淄城的时候,刚好天亮,城门打开,值守的城门官还满脸倦意,见到大批马车队伍愣了下,马上就警备起来。 毕竟最近齐地有战事警报,所以对于出入城内外的人员测查都是更加严格的。 城门官刚纠结士兵准备拦住车队,高渐离就从车上抛出一枚令牌,夹着两串刀币。 城门官手忙脚乱的接过令牌一看,瞬间变了个脸色,满脸谄媚的捧着令牌和刀币到高渐离身边“贵人是替王孙安出城筹粮了?王孙安真乃齐国贤士,不敢受贵人打赏。” 高渐离接过令牌摆摆手,用地道的齐话说的“最近战事吃紧,天气渐冷,诸位也都辛苦了,给兄弟们再填两件衣服。” “那就多谢贵人赏赐了,赶快给贵人把城门打开,一个个都是瞎子嘛!”城门官满脸笑意的收下刀币,转头对着收下训斥道。 高渐离和乐叔大摇大摆的进了城门之后,乐叔皱眉嘀咕道“你身上到底有多少牌子?既然认识这么多贵人?怎么还沦落到在屠檀一个杀狗的那里蹭吃蹭喝?” “乐意。”高渐离瞥了他一眼。 “浪费资源啊你这是,要是我有你这人脉,早就混个上卿当当了,王孙安?齐王王孙?”乐叔满脸羡慕的问道。 “田安,齐王建之孙,不过是个偏房,不算正经王孙,只是为人侠义,在齐地颇有名气。”高渐离说道。 “那也是王孙啊。”乐叔眯着眼,眸中闪烁着狡黠。 “别想了,他是一个比你还狡猾的小子,你要是不想死的不明不白,少跟他接触。”高渐离冷哼道。 “哦?”乐叔微微挑眉,咧嘴笑道“我就喜欢跟这样的人交朋友。” 第一百五十章 徐夫人(求全订) 第一百五十章徐夫人求全订 潜夫论志姓氏篇云:“王孙氏、公孙氏,国自有之。孙氏者,或王孙之班,或公孙之班也。” 周代时,周王之孙在诸侯国做官的,别称为王孙,其后代有以祖上别称为姓的,称为王孙氏。 但是王孙氏跟其他姓氏不一样,不只是一种家族姓氏,更是一种赏赐姓氏,只有最得到天子君王赏识的后辈,才会被称之为王孙氏。 而且这个王孙不一定是嫡系后裔,所以王孙封姓有时候更高于家族姓氏,更倾向于一种荣称。 田安在齐国就是唯一为封为王孙的王室贵族。 田安的母亲并不是公子田升的正妻,所以他出身偏房,与王室嫡系相差甚远,但是却因从小聪慧机敏,深的齐王建喜爱,长大后田安又在稷下学宫求学,广杰天下好友,并且乐善好施在坊间颇有贤名,因此被齐王建赏赐王孙氏之荣称。 不过尽管如此,田安与王室嫡系太子田平之子的田儋,田荣与田横三兄弟依旧有着不可逾越的鸿沟。 即便再有贤名深的君王喜爱,依旧没有继承权,所以田安就搬出了王城,与民同居,而田安府的位置,就在稷下学宫对面。 整条街因为有田安府和稷下学宫的关系,都显得格外清净。 重新踏上这条熟悉又陌生的街道,任何一处细微的改变都让高渐离唏嘘不已,学宫的墙终究还是翻修了,变得更高更整洁了,他们当年偷偷篆刻在上面的痕迹已经随着岁月一同消散了。 田安府前的阀阅柱子似乎也变得更加高大了,看来这些年田安依旧为民请命,做了不少的好事儿。 因为刚刚天明的关系,在加上战事的警戒,城内人本来就不轻易出没,所以变得更加萧条,扫街的更夫看到高渐离拉着粮食的车队愣了下,投向疑惑的目光。 为了提供军需,临淄城的粮市都关闭,坊间缺粮,更是驱逐了大量的奴隶和贫民,突然出现这么大量的粮食,难道又是王孙安筹粮放粥了? 高渐离将马车停在田安府大门前,跳下马车,没有去叫门,而是整理着身上的衣冠,站在路中间对着稷下学宫紧闭的大门,恭恭敬敬的行礼一个大礼。 难得见到高渐离如此郑重,乐叔也不禁好奇的打量着这座传闻中学宫,当年他祖父乐毅也曾求学稷下,但是却因为求仕之心太重而被拒,为乐毅一大憾事。 如果有机会,乐叔倒是很想替祖父弥补这个遗憾,去稷下学宫看看,这个出了无数风云人物名士大家的地方,到底有什么特别之处。 不过看了看高渐离,再对比了下自己,乐叔打消了这个念头。 虽然两者皆为游侠,但是两者之间的差距,乐叔还是有点数的。 高渐离叩拜了稷下学宫之后,起身抚了抚衣袖,此时田安府的大门已经打开了,一个身穿麻袍短打的横眉壮汉皱眉看着挡在门口的马车,真准备开口斥骂谁这么不长眼,竟然把马车挡在人家门口,这可是大不敬的行为。 不过看到一身风雪的高渐离后愣住了,有些不可置信的揉了揉眼睛,快步走过来满脸狂喜“小高?!!你还活着?” “魏豹兄。”高渐离的苦瓜脸上露出了笑容,生受了壮硕如牛的魏豹两拳,瘦弱的身形只是微微一晃。 “半年没有音讯,屠檀那个孬货只交代了一句勿念,兄弟们都以为”魏豹激动之余眼眶有些发红,声音也带着哽咽。 “抱歉,秦兵围城,匹鸟难飞,无法报平安,让兄弟们担心了。”高渐离抿着唇,沉声说道。 “苦了你们了。”魏豹叹息一声,揽着高渐离肩膀“你们是怎么逃出来的?燕国灭了?” “进去再详说吧。”高渐离轻声道。 魏豹微微一怔,拍了拍脑门尴尬道“看我这脑子,光顾着高兴了,忘记这是大街上,走,进府。” “来就来,还带什么礼?”说着魏豹去牵头马笑道,看见乐叔后微微颔首致意,却没有询问。 本来还想着自我介绍的乐叔有些尴尬的收回刚举起来的手,跟着一起进了田安府。 进了田安府,乐叔吓了一跳,以为来到了某个黔首的宅院。 按道理就算是一个普通的官宦府邸,庭院都应该有模有样,要么栽着花草,要么栽着桃李桑树妆点。 更别说一个堂堂王孙的府邸了,而且还是齐国王孙。 但是田安府上,除了院墙高大一些之外,整个就是黔首农家的小院,虽然冬日,田地却依旧耕犁的归整似乎还栽种了什么冬种,墙角的猪圈羊圈都是连成片的,隔着老远依稀能够闻到牲畜的味道。 既没有奇山异石,也没花草绿植,更别说亭台楼阁和池塘了,整个府邸除了大了点之外,从里到外透露着两个字。 那就是寒酸。 不但是建筑格局寒酸,连来往下人身上穿的衣服都颇为寒酸,乐叔骗吃骗喝过这么多国家,从新贵到王室,从来没见过有穿着浑身补丁的下人在府上忙前忙后。 直到看到田安后,乐叔彻底就释然了。 田安是一个长相憨厚的青年,如果不知道他的身份,看他的气质装扮,俨然就是一个普通庄稼汉般,根本看不出是一位王孙贵族。 毕竟连家主都是穿着带补丁的衣袍,下人们穿的这么寒酸自然也是理所当然了。 从大殿中不断窜出形形的人与高渐离寒暄,有老有少,看他们的关系,应该是多年的老交情了,而且这些人基本上都是游侠或者书生装扮,同样有些寒酸。 只有一个人一身锦袍,鹤立鸡群在这群乞丐当中。 不只是因为他的富贵的衣袍,也是因为他的身高。 乐叔自诩身高尺已经已经算是雄伟了,但是这个锦袍男子身高绝对超高九尺,站在那里仿佛铁塔一般,肤色黝黑发红,有点像是烧红的炭一般,而且五官中正,眉宇间有一股不怒自威的气场。 “都安静点,你一句我一言的小高怎么回答。”铁塔般的雄壮男子皱眉呵斥了闹哄哄的众人。 果然他一开口,所有人都闭上了嘴,自动退让开来。 田安坐在主席位上,让下人们开始上汤水,对着高渐离笑道“齐军出征,家中粮食多余的都捐军粮或者接济黔首了,如今既无酒肉,兄弟就见谅吧。” “当年在下露宿街头之时,可没有嫌弃兄长的一壶冷水。”高渐离轻笑着摆摆手。 “几年未见,小高这张嘴还是刻薄啊。”田安哑然失笑,其余众人也都哄笑出声。 “你这人也是嘴碎,有水喝水,有尿喝尿,拿来而这么多闲话。”炭红脸壮汉皱眉冷哼了一句,看着高渐离问道“哑儿和涂山安好?” 高渐离摇了摇头“徐兄恕罪,哑儿和涂山阿姊到底在哪,小弟也不知,只是屠檀说过,会护她们周全。” 话音落,房间的气氛变得古怪了几分,所有人都紧闭着嘴有些就紧张的看向炭红脸壮汉。 “三月前,夫人与小豹去孤竹国故地看了一眼,那里已经没有了人烟,至少熄火了几个月,墨奎带着人迁到哪儿了?”位列田安右手边的一个书生打扮的儒雅青年笑着问道。 “魏咎兄什么时候来的齐地?”高渐离笑着问道。 “屠檀留下一句莫名其妙的勿念,急坏了夫人,我们自然要赶过来,不巧遇见秦军攻燕祸及齐地,不能出城就在此蹭吃蹭喝了。”魏咎笑呵呵的摆手道。 被称之为夫人的炭红脸壮汉,就是当年为荆轲提供徐夫人b的铸剑大师,也是涂山娘子的兄长,欧冶子的嫡传后人,徐夫人。 如果不认识,很难将这个名字跟他本人联系在一起。 徐夫人铜铃大的眼睛盯着高渐离,眼中闪烁着询问之意“我自然是相信屠檀,但是太长时间没有他们的消息,在加上辽东苦寒蛮荒之地,贸然迁徙之事,实在太过蹊跷。” 高渐离抿了抿唇“我与屠檀也没见面,只是六个月前借着卢生之手,有过书信往来,屠檀只留下殷商大帝降临,福泽孤竹十个字。” “莫名其妙。”魏咎蹙眉轻嗤道。 “墨家寻找了几百年的殷商大帝?”田安微微眯起了眼“没有来龙去脉的就出现了?然后带走了孤竹国所有人?” “屠檀也跟在哑儿母女身边。”高渐离沉声道“既然他做出这个决定,就说明他认为哑儿母女跟在他身边,会比到夫兄这里更安全。” “辽东以北是东胡,以南是nn,以东是域外,有肃慎野人,他认为更安全?”徐夫人紧锁着眉头,声音有些不悦。 “燕若亡,齐必降啊。”高渐离轻叹道“可能他真的是觉得,留在齐地不如辽东安全,或许还另有隐情。” “不管这些,人呢?”魏咎皱眉道。 高渐离环视了一圈大殿“诸位,卢生韩终以入咸阳,被封卢君。” “嗯?方仙道投靠秦国了?”田安眉头一紧。 第一百五十一章 耻姓田,改姓王(求全订~) 第一百五十一章耻姓田,改姓王求全订求推荐票,月票打赏支持 当初参与荆轲刺秦时,方仙道是最大的支持者之一,所以卢生在这群人当中的地位也是颇高的,在加上他玄乎其玄的羡门高誓出身,更加具有震慑力。 所以大家对他们这些高誓能够杀死秦王的期望,比荆轲更高,但是现在听到卢生入咸阳,而且还封君之后,自然瞬间就炸毛了。 “就说这些术士满腹狡诈,满嘴谎言不可靠!”魏豹愤愤的一锤桌案。 “毋忌高誓是诸子猎玄鸟的主要参与者,卢生韩终都是他门下高徒,不可妄言,也许是临时的计划。”田安摇头摆手示意魏豹稍安勿躁“但是学宫的先生们,也已经月余没有动静了,不知道有没有关联。” “淳于先生没有进宫出策?”高渐离皱起眉。 “王上听从奸相后胜执意不肯出兵救燕后,淳于先生就关了学宫大门,学院中的先生,以及朝中博士全部都辞官回宫潜修了。”田安悲哀的叹了口气“并且放出话给齐王,说,无官守,无言责。” 闻言高渐离一怔,随即轻叹道“看来淳于先生已经彻底放弃齐国了,卢生所言不差,我们当中,确实出了叛徒,秦王已经知道了诸子猎玄鸟。” “秦王已经知道了?”田安一惊,紧锁着眉头站起身“秦军是不是已经入齐了?” “晚了。”高渐离摇摇头。 “你见到了?”魏咎眸子里闪烁着异色,盯着高渐离沉声道“你是借秦军路回来的?” 闻言在场所有人都盯着高渐离,神色不一。 “燕国已经投降了,卢生派人送来秦王的玄鸟令,我帮了他一个忙。”高渐离面不该死的说道。 “小高!你背叛了我们?!”魏豹涨红着脸,大喝一声,起身向着高渐离冲来,作势要打。 “住手!”徐夫人冷声喝道。 乐叔不声不响的挡在了魏豹身前,笑眯眯的抓住了他的手臂“兄台且息怒。” “你是谁”魏豹感受着手臂上的力道,心中一惊。 “在下乐叔,久闻诸位英雄大名。”乐叔笑呵呵的松开魏豹,环视作揖。 “乐叔,我知道你。”徐夫人眯起眼看着乐叔“你是望诸君乐毅的后人,没想到能在这儿见到你。” “我与荆轲当年游历赵国,请教鲁勾践,全赖乐叔引荐。”高渐离轻声说道。 “既然是荆轲的朋友,那也是我们的座上宾,乐兄请上座。”田安笑眯眯的说道。 “王孙安抬爱了,在下只是跟着小高混口饭吃。”乐叔咧嘴笑的顽劣。 “那乐兄可是来错了地方,临淄已经弹尽粮绝,自顾不暇更别说招待燕赵诸君了。”魏豹冷声道 “魏国公子咎与公子豹都能招待,我乐叔只是一介君侯之后,有何招待不起的?更别说,我们此番自带粮食。”乐叔笑眯眯的针锋相对。 “小豹,无理。”魏咎呵斥住了魏豹,对着乐叔拱拱手“愚弟冒失,乐兄见怪了。” “不敢当,叔只是一介庶人。”乐叔连忙还礼。 “现在在场,谁不是庶民呢。”田安捏着下巴,轻叹着起身道“小高,继续吧。” “卢生让我劝你,放弃齐国吧。”高渐离拉开腰带,然后在地上摊平,一副地图展现在众人眼中。 “这是?”徐夫人眸子一凝。 “此地为纍城,为东胡白狄部都城,接道此处往东百里,有一座小镇,为毋忌高誓的门徒,方仙道的教众在,我们可以去这里避难。”高渐离指着地图上的两个路线说道。 所有人都围着地图,不管看懂看不懂的,都紧锁着眉头。 “墨奎屠檀他们,会不会迁徙到此处?”徐夫人沉声问道。 “不知,卢生没说,屠檀也没有交代,屠檀只是告诉我,当天下初定之时,他一定会回来找我们。”高渐离眸子一暗。 “田光大侠收拢的豪侠们,还在燕地?”田安皱眉问道。 “我已经跟王贲说好了,我带着他们留在辽阳城等他们,等到有消息,就去找你们。”高渐离说道。 “我跟你一起。”徐夫人沉声道。 “天下平定,嬴政第一件事情就是彻查六国后裔贬为庶人,流放在州地不可擅动。”魏咎轻叹了口气摇摇头“若是不是有诸位兄弟相助,我跟小豹也难逃困死之境,而且这还是在六国未定的情况下,一旦天下统一,我们这些六国后裔必然会被他重点监视,留在中原,不是良策。” “诸位兄弟加上燕地的豪侠,三千人马纵横辽东并非难事,而且东胡此战必然重挫,说不定还能成就一番事业。”魏豹突然眼中闪烁着熊熊火光。 闻言所有人的呼吸都凝重了起来。 “卢生想让我全都离开中原?可是此去千里之遥,又是辽东苦寒蛮荒之地,全凭卢生一张不知真假的地图?”这时其中一个身高尺面红齿白的男子有些拘谨的发出了质疑。 “这位是?”高渐离看着这个有些面生的男子。 “在下韩王信,韩国人。”男子作揖行礼道。 “韩襄王之孙,王孙信。”魏咎补充道。 韩王信嘴角一抽,瞪了眼魏咎。 “卢生还是可信的,至少。”高渐离说话留了一半。 “如果我此时去找齐王,是否能够联合燕军反秦,与东胡三方夹击,杀秦军一个措手不及?”田安则看着地图的另外一个方向,若有所思的问道。 所有人再次一怔。 “燕国主持投降的是谁?”魏咎也眸子一亮。 “公孙戈,燕成安君公孙操之孙。”高渐离回答道,目光灼灼的盯着田安“不过,你确定有把握?王贲为帅的四十万大军,加上秦军新派的大军,即便齐燕联手,胜率又有多少?” 田安皱眉沉吟了片刻“若是硬打,五五之数,不过前提是燕军内应策反。” “谁统军?高洋?”高渐离眯起眼。 “饶安之上,全是阔土,大军一路硬推过去,不需要任何战策。”田安皱眉道。 “王孙安果然贤名符实。”高渐离赞许道。 “怎么?不行?”田安有些腼腆的摸了摸鼻子。 “若真的以你之言,确实可行,五五之数。”高渐离点头道,叹息道“但是燕军已经难以策反。” “为何?”魏咎皱眉道“秦军困城六月燕军不降,若非卢生与从中作梗,应该会血勇拼死一战。” “那是因为王贲没有想过速战攻城,他很奇怪,似乎在等东胡南下。”高渐离摇摇头“这件事情在没有见到淳于先生和卢生之前,我也不能确定,只是有这种感觉,他在等什么时机,不过这跟燕国投降没有关系,燕王本来就无战意,在加上国内主和,大将军粟廉也是主和派。” “齐国现在也是如此,由奸相后胜带领的主和派已经把持朝政了。”田安叹了口气。 “既然如此,你更应该知道,你的建议没有可行性,可能都呈递不到齐王面前,就已经被后胜拦截了,反而会引来杀身之祸。”高渐离叹息道,若有所指的看着田安。 “在下愿意替王孙安取奸相狗命!”人群中一个侠士沉声道。 “事已至此,早已成定局。”田安像是突然想到什么,悲叹一声,眼中含着泪水“齐国灭亡却是已成定局!奸臣乱党!” “君王太后齐王建的母亲,摄政四十年交好秦国,保齐国无恙其实早就预料到这一天了吧。”徐夫人叹息着拍了拍田安的肩膀“传闻君王太后临终前本来可以留下托孤重臣,但是最后却说自己忘了,分明是意有所指,君王太后与秦相交多年,无人比他更了解秦国了。” “夫人此言不善。”魏咎皱眉道“昔年秦孝文王曾经送来一对机关玉环,说齐国人聪明,不知能否解开此环,借此来试探齐国对秦图诸国的态度,君王太后太后直接将玉环击碎送还秦孝文王,此举何等霸气?君王太后一女子方有如此血勇,更别说齐国男儿!如何能说君王太后预料到秦灭齐之难?” “那时候,秦国还没有平韩灭魏。”徐夫人深深的看了眼魏咎。 魏咎脸色大变,抿着唇不再出声。 “君欲降,非战之罪。”田安长叹一声,满脸悲痛的一撩衣袍,抽出腰间b,刺啦一声划破衣袍,悲呼道“田齐亡亦,田午愧为田氏子弟,有心救国,无力回天,非安不敢殉国,只为图谋后事苟活,今日起与田氏割袍断亲,愿起誓毕生报效齐国先祖!但是耻为亡国孱君田建后,子孙后裔改姓为王!若不复国,必遭天谴,父死子替,无穷尽也!直至复国!” 田安说的悲愤痛苦,声泪俱下,让听者悲哀,闻着落泪,一时间大殿内外,百十位身高七尺的汉子,纷纷垂泪不已,一时间田安府内悲声一片。 乐叔眨着眼睛看着与齐国门客豪侠们抱头痛哭的田安,又看了看这些豪侠们一个个甘愿为田安赴汤蹈火的模样,嘴角抽搐了一下。 感觉这货跟公孙戈的公孙家世代忠烈有着异曲同工之妙啊。 怎么你们这些忠臣良将在选择谋反和篡位的时候,都是这么的被逼无奈嘛? 也没见人家拿刀架在你脖子上逼着你不姓田吧。 不过乐叔想了下,又看了看哭的最为伤心欲绝的魏咎和韩王信,一下子就懂了。 可能这就是自己一介君侯后裔,跟人家王侯后裔的差距了。 怪不得人家先祖能称王,自己先祖只能被封侯拜相。 原来可能差在这里啊。 第一百五十二章 纵横初现(求全订) 第一百五十二章纵横初现 任何制度,或者规则的形成,都会有一个初期不可动摇的根基,或者说标准。 由这个标准来衡量制度产生后一系列的正确与错误。 而这个标准也像是房子的地基一样,地基决定着地表建筑的高度与上限。 放到社会制度上,那么华夏文明的这个不可动摇的标准,那就是祖先。 不管是神权,王权,父权都是在这个标准上发展出来的。 这个标准不但能够衡量规则,更能够n规则。 因为在文明的发展中,人们发现一定要有一种敬畏的东西,才能够给部落带来和平和稳定,否则谁也不服谁。 于是远古的人们就从不可知的自然现象中,抽象出某一种让所有人都敬畏的条件,然后塑造成祖先的概念,这个时候的祖先不但是赐予他们生命的存在,更是能够剥夺他们生命的存在。 后来在这种敬畏祖先的过程中,人类文明对于自然越来越了解,族群也越来越庞大,矛盾再次激烈发生,于是有一些已经掌握了规则的人们,开始将祖先n,然后自立出去。 伏羲女娲是如此。 在经过漫长的秩序混乱后,人们又在祖先的基础上,发展出了氏族,并且追溯同一位祖先,这样大家就成了一家人,矛盾也不必非要用激烈的手段来解决。 于是炎黄二帝和蚩尤出现了。 他们的后人,虽然姓不一样,但是都是出自同一个氏族,成了打断骨头连着筋的亲戚,于是看在亲戚的面子上,很多问题就从用拳头解决,变成了用嘴协调。 但是当氏族越来越多,越来越壮大,甚至在华夏大地形成了百姓的时候,矛盾再次出现,规则再次被打破,于是出现了夏商周,他们称自己为天子,是祖先的直系后裔,强大的血脉论代表着祖先统领天下,让百姓敬畏。 但是不管规则如何被打破,敬畏祖先这一点,都不会改变。 因为这是华夏文明的基石,也是凝聚力。 所以违背这一点的人,最终会被整个族群排斥,直至毁灭。 但是无论什么时候,都有异类的存在,也就是与主流背道而驰的非主流群体。 他们非但不以遵从主流为荣,然而引以为耻。 他们热衷于破坏规则,也执着于追求自己心中的规则。 田安就是这样的人,他身边也都是这样的人。 田安因为乐善好施,亲民随和受到底层黔首百姓的爱戴,这样的人在贵族主流观念中,就是自甘n,自甘堕落。 但是对于底层群众来说,就是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于是田安不但在民众中具有很高的人气,更吸引很多有志之士甘愿为其卖命。 而这群人,看似余高渐离这样的游侠一样,但实际上,只是一群追星者,他们心中没有属于自己坚持和追求的道义准则,全部按照田安的规则来生活。 而且还奉为经典。 换做任何人,不管是黎民还是君王,公开说出要背弃祖宗姓氏,自己开宗立户的大逆不道言论,都会被所有人唾弃,甚至被抓去坐牢。 毕竟连历代皇帝登基第一件事情,都是先修宗庙,将自己历代祖宗的牌位放进宗庙,并加封为帝,或者追认某一位帝王高士为祖先,确认血统名义上的正统,才能够获得天下人的认可。 但是有一个人却敢无缘无故的背弃祖先,毫无疑问会引起巨大的轰动与批判。 以秦国法律为安利,祖先的最直接代言人就是父亲,秦国有一种刑法,名为谒杀,就是加上去官府告状,说要杀了自己的孩子或者仆从,那么官府核实了双方身份后,就会直接抓了儿子杀头,这就是祖先规矩中最直接简明的威力。 就连扶苏之死,很有可能就是因为这种谒杀。 由此可见,先秦时期,祖先孝道是多么重要,是不可触碰的红线,如今田安公开说要背离祖宗自立门户,非但没有被人扭送官府,或者见义勇为一剑砍死,反而还受到了所有人的欣赏和尊重。 这是一间十分n的现象。 不过这也是田安的高明之处,他作为王室子孙利用家国将灭,君王不义为罪,为自己的背离祖宗找了个合理的借口,因为在座大多都是齐国人,齐国灭了他们也很难过,而且他们也认为,齐国灭亡的责任,就在于君王昏庸,任用奸臣。 而田安随后又抗起了家国大义的旗帜,立下重誓决定韬光养晦,卧薪尝胆希望有一朝一日能够复国,以报祖宗恩德,不但造成了自己是王室继承者的假象,还在这群没什么至少的游侠面前,博得了一个义气的好形象。 这个时候田安再要求这些人,跟着他一起叛离逃难出齐国,就变成了他带着这些人去开疆扩土,以谋后事了,成功洗涮了他们身上的叛国之罪。 比烂更烂,方好汉。 这就是纵横家的可怕之处,避重就轻,颠倒黑白,利用中人性的弱点来用话术达到自己的目的。 田安就是师承纵横家,而他的祖师,就是当年让屈原饮恨楚国的纵横家靳尚,也就是典故颠倒黑白的创造者。 靳尚是楚国纵横家张仪苏秦的同门师弟,当年张仪纵楚时,全赖靳尚的配合,最后促成了六国连横,并且用连横之术为楚国将周边诸多小国吞并,最后为了楚国出使秦国,以身殉国。 而靳尚的孙子靳歙继承了家传衣钵,楚国被灭之后,靳家逃亡齐国,靳歙被田安接济,发现其才华之后就奉为老师,学习纵横之术。 田安与众多门客抱头痛哭后,交代他们各自回家让亲属准备逃难,然后又送高渐离去稷下学宫拜见先生们后,就急匆匆回到内府。 田安在门口跪拜行礼后,脱鞋进门,房中一股特殊的熏香让他精神一振,抬头看向盘膝坐在草席上的靳歙,轻声道“老师果然料事如神,高渐离果然带来了我们需要的消息。” 靳歙年纪只比田安大几岁,而且出身楚国贵族,楚国贵族本身就是六国中风姿最佳者,尽管穿着粗布麻袍,依旧藏不住他身上的贵气,反而有一种隐士高人的风范,放下手中的竹简后笑了笑“刚才听见前殿悲哭动天,可是发生了什么事情?” “弟子见时机刚好,将老师所授在城破时所说的话,给讲了出来。”田安低声道。 靳歙眉头一皱,语气生冷了两份“说了?” “说了。”田安见靳歙脸色不好,心中一惊。 “没说你要现在自立为王的事情吧。”靳歙有些紧张的问道。 “弟子还是有分寸的。”田安松了口气。 “魏咎和韩王信,没有说什么?”靳歙手指有些不自然的敲打着膝盖问道。 “他们,很配合,只是徐夫人似乎心不在焉。”田安皱眉道。 “韩王信和魏咎暂时用处不大,之后联合反秦时才用得到,但是徐夫人一定要带走,他的冶铁之术是我们成事的根本。”靳歙沉声道“高渐离带来的消息是什么?” “卢生,方仙道似乎背叛了盟约,出卖了诸子。”田安皱眉道“他被秦王封君,而且似乎nbn还很大,连玄鸟令都可以动用。” “阴阳家本身就擅长蛊惑君王,在加上所谓的高誓羡门法术,比其他人更能够获得君王恩宠,看看徐市在齐王建身边混的多好。”靳歙有些不忿的撇撇嘴。 “方仙道一事,我一定要好好问问他,为何知情不报!”田安眸子里闪过一丝戾色。 靳歙瞥了眼田安,淡淡的说道“大怒易失礼,大惊易失色。” 田安身心一口气,神色恢复如常,咧嘴笑的憨厚“一定好好问问他。” “这几个月都没有外人入城,徐市应该也不知晓,不过我怀疑方仙道本身就早有放弃计划的可能,毕竟连淳于先生都大怒退出朝堂,徐市依旧在宫中。”靳歙摇摇头“这个暂且放到一边,是一处闲棋,与我们无恙,其他消息呢?” “高渐离带来了乐毅的后人,应该是通过这个人的手,策反了燕国,对了,燕国现在主事的是公孙操的后人公孙戈,估计粟廉先生,可能遇难了。”田安叹息道。 “公孙,乐毅。”靳歙眯起眼,眼中闪烁着异色“有没有提到苏秦先生后人?” “没有。”田安摇摇头,抿着唇说道“但是我一直觉得,荆轲或者高渐离,其中必然有一人师承苏秦师叔。” “既为齐人,就不要叫他师叔。”靳歙若有所指的笑道“我没接触过这链各个人,看不出深浅,不过既然燕国以降,那么说明齐国灭亡不远了,事不宜迟,你等下就入宫拜见你父亲,以在民间筹粮,押送军粮到前线为由,将我们都带出城。” “高渐离还带来了一张地图。”田安皱眉道“是卢生给他的,要我们去辽东之东,那里有方仙道的根基,但是我觉得不妥。” “韩王信不是已经跟匈奴使者联系了?我们借道东胡投奔匈奴。”靳歙皱眉道。 “高渐离说王贲在设计东胡。”田安沉声道“我考虑了一下,匈奴差东胡甚远,若是我们投奔东胡,即便东胡战败,我们也能借机收拢东胡残部,比去匈奴要强很多,而且既然方仙道在辽东有根基,说明诸子的手,伸得足够远,说不定还有什么意外惊喜。” “你统计过要带多少人走?”靳歙眸子里闪烁着精光,疯狂算计着。 “青壮一千余人,两千余妇孺,老人,不带。”田安沉声道,表情决然而冷漠。 第一百五十三章 夜半翻墙入稷下(求全订) 第一百五十三章夜半翻墙入稷下求全订,求推荐票,求月票,打赏 在所有人眼中的田安,都是以仁义著称的。 也正是因为仁义,他在民间才会有如此大的声望,而仁义在这个时代的主要表现,就是一视同仁,敬祖尊老。 老人或者老龄这个群体,在所有生物链中,其实都是被排斥的,因为对于种群来说,他们的余热已经都散发殆尽了,不管他们年轻的时候,为自己的种群做出过什么贡献,价值最终都会败给因为年龄或者体能衰弱带来的不可抗力冲淡。 但是人类文明之所以区别其他动物,就是因为文明将这些老人的功绩和贡献纪录了下来,就像是祖先一样,没有他们,就没有后来的我们。 但是当一个人能够背弃自己的祖姓,他自然也不会再重视老人,因为这个群体,对于他已经失去了价值。 对于田安来说,失去了价值,就没有了用处。 “成大事者,不拘小义。”靳歙点点头称赞道“如今你复国大义在手,那些人跟着你也是死心塌地。” “高渐离手中还有两千游侠,我觉得可以借徐夫人手控制过来,高渐离肯定会留在燕国,但徐夫人一定会入辽东寻亲,田光给高渐离留下的两千人,应该就是给徐夫人和屠檀准备的,他应该知道,若是荆轲不成,这两千人会保他们无恙。”田安说完长叹一声“田光者,大英豪也。” “你未来会成为王,不必去羡慕一介英豪。”靳歙轻笑着摇摇头“有这两千任侠,纵横蛮荒,我倒是觉得没有什么问题了。” “那,我先入宫了?”田安按耐着心中的悸动,低声说道。 “去吧,记得,让你父亲将你们一脉的令牌,交给你。”靳歙脸上带着温煦的笑容,出的计谋却是在吸干田安父亲身上最后的一滴血。 因为一旦田安叛国的事情暴露,田安这一脉,应该没有活人了。 田安神色怡然的点点头“要不要把徐市带走?” “带不走的。”靳歙轻笑着摇摇头。 高渐离在稷下学宫门口一直跪到了夜幕降临,乐叔和魏豹多次劝说他不要再等了,宫中的先生应该不会开门的,毕竟之前来过很多公侯贵族拜见,学宫大门都没有打开过。 乐叔放下手里的饭碗,擦了擦嘴,走过去蹲在高渐离身边“你还打算在这儿跪一夜?你看里面都点起了灯,也没见人出来,人家根本就不愿意见你,你又是何苦。” 高渐离抬头看着稷下学宫高大的宫墙,从里面确实依稀已经点起了灯火,又看了看天上的月亮,脸上非但没有露出难过的表情,还有些兴奋“扶我起来。” “就是说嘛,一下午没吃东西了,虽然说他们这儿的伙食是真的差,但是也得吃点啊。”乐叔扶着已经跪的双腿麻木的高渐离起来嘀咕道。 高渐离扶着乐叔,缓了好一会儿感觉到自己双腿的存在,然后一瘸一拐的绕着宫墙往胡同里走。 “走哪儿去?里门都已经关了。”乐叔疑惑的问道。 为了方便管理,古时候的城内居民区,被称之为里巷,是封闭式结构,每一条里巷都被里墙包围着,里墙有门,每天入夜后有专门的人员看管巷内人员出入,称之为里门监,差不多是门房大爷的感觉。 这样能够有效的保证没有社会闲散人员入夜后偷窃犯罪之类的事情,同时也能够监控城内治安。 高渐离绕着宫墙一直都走到里巷的尽头,在昏暗的月光下可以看到这边的宫墙似乎矮了一些,也破旧了一些。 高渐离看到这面宫墙后,脸上露出了开心的笑容。 “你,不是要翻墙吧。”乐叔追过来皱眉道“若是学宫先生们报官,田安也保不了你啊,这可是稷下学宫。” “你先回去吧,不用等我了。”高渐离挥挥手,拢了拢衣袍。 “喂!我说真的,你别寻死啊!这真不能闯,我听说齐王已经下令了,擅闯学宫者杀无赦!”乐叔脸色大变。 高渐离笑了笑“要是不想被牵连,就趁早跑吧。” 说完像是猿猴一样,爬上了两丈高的宫墙,彻底消失在乐叔的视线中。 乐叔倒吸一口冷气,警惕的左右看了看,翻了个白眼走出巷子,蹲在巷门口隐蔽了起来,看高渐离那熟练的样子就知道,以前一定没少在这儿边翻墙。 高渐离翻墙进入学宫后,是一片已经光秃的桑树,如果是夏秋之季,这些桑树是他们求学是最喜欢来的地方,不但能够吃到新鲜的桑椹,更能看到一群衣袂偏偏的贵族少女。 这些少女多来自各个国家,都是贵族之女,甚至还有王室女,被送入稷下学宫学习礼仪,以备出嫁。 同时这片桑林也埋葬着无数痴男怨女的悲欢离合。 不过看着桑林的模样,应该是很多年没有人精心打理了,自从秦乱之后。 不过无暇细数桑林到底有何变化,高渐离只想赶紧前往正宫寻找几位先生。 但是穿过桑林后,一潭已经结冰的池塘让高渐离停下了脚步,眸子也有些恍惚的盯着月色下,格外柔媚的池塘。 仿佛依稀看到池水解冻,满塘的荷花中,一架小船突兀闯入实现,犹如小船上泛舟的少女一般,突兀的闯入那年同样高渐离年少的心中。 最后淹没在一片战火当中。 高渐离猛然回过神,长出的一口气像是一条白龙。 “小高。”身后传来一个温醇的嗓音,轻声唤着高渐离的名字。 高渐离莫名的身子一颤,回过头看着站在枯木下,披着厚重的裘衣依旧单薄的清瘦男子,嘴唇颤了颤“桂师兄!” “听说你回来了,还以为是淳于先生他们框我,没想到。”清瘦男子满脸喜悦的走近,露出一张苍白毫无血色的脸,眼眸却精亮的让人不敢直视,声音也透着欢喜“你长高了,也壮士了,像个大人了。” “桂贞师兄。”高渐离看着男子深凹的脸颊,声音透着哽咽。 “就是爱哭这个毛病还没变,男儿有泪不轻弹。”被唤做桂贞的清瘦男子笑着拍了拍高渐离的肩膀“走吧,进屋里去说,外面太冷了。” 高渐离解下身上的披风,给桂贞披上点点头“走。” 桂贞也没拒绝,拉着高渐离往灯火辉煌的前殿走去,边走边欣喜的给高渐离介绍这么多年学宫的变化,言语间丝毫没有悲意。 即便原本应该香火鼎盛,学子接踵的偌大学宫,此时萧条的难见人烟。 即便是有人,也都是已经双鬓斑白,身形佝偻的老先生。 高渐离心中百感交集,直到进了正宫大殿前。 看着有些陌生的殿门,高渐离发现自己竟然有些胆怯了。 “进来啊。”桂贞拉着高渐离,转头笑道。 高渐离抿了抿唇,将身上的长剑,袖中的b,还有靴子里的藏刃都拿了出来,依旧觉得哪里不对,又将手上的手环,手臂的护臂解开。 桂贞看着莫名慌乱的小师弟,脸上的笑容越发柔和“你出去这些年,变成了一个卖兵刃的铁匠?” 高渐离神色一僵,目光羞愧的不敢看桂贞。 他也不知道如何说出,自己这些年做尽了丢学宫脸的事情。 “不管是封侯拜相,还是贩夫走卒,只要是无愧于心,都是我学宫弟子。”桂贞弯腰捡起被高渐离放在地上的长剑,给他配在腰间柔声笑道“虽然你不是我儒家子弟,但是也修习我儒家修身之术,可佩君子剑入殿拜见先生。” 高渐离身子一颤,眼角有些发红,顫抖的扶着剑柄,屈膝跪在地上,朗声道“稷下学宫,季师门下不孝子,高渐离,回宫拜见祭酒,拜见诸位贤师!” 桂贞脸上笑意更浓,看向紧闭的大殿之门。 高渐离俯身在地,等了好久也没听见里面传来声音,瞬间心沉入谷底。 桂贞清咳了两声,有些费力的伸手推开殿门,一手搀着魂不守舍的高渐离,把他拉进暖和明亮的大殿轻笑道“外面这么冷,也不怕冻坏了小师弟。” 大殿宽敞明亮,点着不知名的香薰,即便有些炭火味,依旧让人闻起来就如沐春风。 大殿数百张席位上,盘膝坐着稀稀疏疏几位老者,但是书简却堆积如山,最高处台阶的三个席位上,最中间坐着一位山羊胡清瘦的中年男子,一身儒袍笑的满脸慈爱,这是稷下学宫当代祭酒,伏胜先生。 左手边披发老者面容严厉,加上有些壮硕的身材显得不怒自威,这是最近才从朝中罢官引起朝政动荡的淳于越先生。 而右手边一身黑袍,形如枯槁但是双眸如鹰隼般锐利的中年书生,就是掌管学宫刑法多年,让所有学子留下心理阴影的鲍白令之先生。 在这三位先生的注视下,高渐离本来就空白的脑子变得越发的空白,膝盖一软跪在了地上。 “我道是谁,原来是当年冲冠一怒弃稷下的高渐离啊,怎么?突然想起来自己有个尸骨未寒却遭人唾骂数年的师父了?”黑袍鲍白令之张口便是尖酸刻薄的嘲弄。 高渐离猝不及防下,眼泪夺眶而出,跪在地上以头叩地,声闷渗人。 “行了,人都已经化成灰在浅塘里喂鱼了,你就是将地磕出一口水井来,他也回不来了。”淳于越轻哼一声,虽然嘴上不饶人,但是依旧满脸怜惜。 “别磕了,都出血了,你冒着这么大的风险回来,应该是有急事儿吧,当年你师父季真死的时候既然没有怪你,说明你们师徒还是有连心的,你现在这样,他若有知,也不会乐意看到。”伏胜轻叹一声,起身走过来将高渐离扶起来,看着他满脸血泪的模样心疼道“你们道家讲究万法自然,生死皆淡,痴儿何至于如此不堪?” 高渐离死死的咬着唇,不让自己哭出声,将腰带上的地图,铺在地上,还有一枚琉璃色水晶令牌。 看见地图和令牌,伏胜深邃的眸子里闪过异色“方仙道?燕国灭了?” 淳于越和鲍白令之也诧异的站起身,沉声道“怎会如此之快?而且毫无声响?” 第一百五十四章 入秦,以观天道(求全订~) 第一百五十四章入秦,以观天道 在信息传输成本极高的古代,即便是灭国这样的大事,传遍其他国家的时候,可能都已经过了过几个月了。 更何况是燕国以暗投秦国这种情报,齐国不可能知道。 稷下学宫虽然说是不论国事,只谈天下,但是对于中原战事确实最为关注的,虽然早就算好了如果不出现秦王暴毙,国内政乱这种突n况,秦一统的步伐无人可挡。 但是按照稷下学宫兵家和纵横家先生们的推演,至少秦灭燕还要两年时间,怎么会突然就灭国了? 难道秦军已经真的强大到可以一举将东胡和燕国大军同时击败? 不过紧接着看到高渐离又拿出了秦国的玄鸟令,稷下学宫三位先生就明白了。 “方仙道另有打算?”伏胜皱眉问道。 桂贞拍了拍高渐离的肩膀,让他收拾一下心情,拿出白帛让他擦擦脸上的血与泪。 高渐离接过白帛,缓了口气“卢生韩终入咸阳,被秦nn封为卢君,似乎已经在朝中扎下了根基,他让我内应策反燕国成安君公孙戈,以此逼降燕国,此时燕国大权已经落入了公孙戈之手。” “成安君,是公孙操的后人?”淳于越皱眉道。 “当年田单破齐,离间乐毅就是沟通了公孙操,后来公孙操又背信田单,本来荀师想要将公孙操拉入计划当中的,但是公孙操意不在此,当时荀师就说过,亡燕者公孙。”鲍白令之脸色阴沉的冷哼道“而且这个弑君小人扰乱了先师们的计划,若不是他暗通赵奢,耽误了田单相赵的时机,秦国根本不可能赢得长平之战。” “或许是天意,此事不必再论,公孙戈,为人如何?”伏胜摆摆手,看着高渐离问道。 “狼子野心,比祖更甚。”高渐离沉声道。 “欲者自毁,公孙氏注定没有天子之资。”伏胜摇摇头说道“秦王许了公孙戈令燕地?” “卢生是这么说的,但是我觉得不然。”高渐离摇头道“秦nn经成蟜之乱,昌平之叛,不可能允许公孙戈统领燕地,或许会将齐地或者赵地交给他,然后慢慢分化。” “公孙戈应该会不从吧。”桂贞轻咳着说道“一个已经藐视王权成性的家族,不会允许自身利益被王权动摇。” “所以王贲到现在,也没有受降燕国,宁可在风雪中与东胡对峙。”高渐离皱眉道“公孙戈手中至少有二十万带甲之士,若是转投东胡或者匈奴,日后或许成为覆秦的利刃。” “王贲,或者说王家已经与秦王决裂了。”伏胜叹息道“王贲不是担心公孙戈反叛,而是他在等一个时机。” “王家与秦王决裂?”高渐离诧异的瞪大眼睛,满脸惊讶。 王翦与秦nn的师徒佳话,以及王家为秦国平四国之功直到现在还在六国流传着,曾经无数君王试图离间二人,却发现无从下手,所有人都以为秦国最坚固的君臣关系,就是王家与秦王时,竟然有这样的秘闻传出。 “王翦从终南山归咸阳,章台斩驴以谢君恩,一时间让驴在秦国成为比三畜更加高贵,所有公孙贵族以家中养驴为荣,以表对君王忠心,”鲍白令之冷嗤道“估计以后秦国拜将台上不供三畜,要供驴头了。” “这,不是好事儿嘛?”高渐离楞了一下,从这典故中明明听出了一副君贤臣忠的美好画面啊。 “但是你若是知晓其中秘辛就不会这样以为了,若非城濮之战胜的诡异,谁有能知道退避三舍才是战时绝策呢。”鲍白令之冷嗤道“王翦的亲孙子王离,也是王家的独苗,在出游时在辽东走失了,直到现在也杳无音信,同行者冯氏公子。” 高渐离眸子一缩,沉声道“秦nn已经开始打压王家了?” “以秦政的小人独狼心性,必然难以接受任何掌权氏族在他眼皮底下,王家功高盖世,自然不会为他所容,若是王家开枝散叶也罢,偏偏只有嫡系一家,不得不防。”淳于越摇头说道“冯氏为天子爪牙,自然要替君分忧,但是估计他们也没想到,王翦老将真的还活着,而且还回宫要了这个公道。” “王贲之子,尸骨估计已经寒凉了吧。”高渐离眯起眼“天下还未一统,秦nn就自断一臂?消息可靠?” “公子扶苏亲口所言。”伏胜笑眯眯的说道。 高渐离眨了眨眼“我从蒙恬军中来,见到了李斯长子李由在军中服役,若是王氏退隐,那么蒙氏将独占朝堂,公子扶苏的太子之位,稳亦!” “但是秦王还青壮。”伏胜叹息着摇摇头“当年荆轲刺秦,已经让他对百家有了警惕,在加上如今方仙道入秦,诸子猎玄鸟的计划应该是瞒不住了。” “连王贲都知道了,自然不会瞒过秦王,我也不懂,卢生为什么一定要用这个作为交换。”高渐离紧锁着眉头。 “可能不是卢生告密,而是我们中间有了叛徒,自从唐秉,崔广,吴实与周术十年前离开稷下学宫归隐山林之后,我就知道会有这么一天。”伏胜叹了口气,温和的声音透着一丝释然“道家归隐,墨家失踪,杂家被诛,兵家流散,这些年只剩下儒家与阴阳家孤木难支着大计,如今连阴阳家也藏于敌,看来,这稷下学宫,是到了关门的时候。” “墨家还在!”高渐离沉声道“道家也并非全部归隐。” “稷下学宫当年诸位先贤布子天下的计划虽然达成了,但是却算错了时机,出了一个秦政。”鲍白令之咬着牙恨声道“若是当年吕不韦心狠一些,临死前给秦政出身最后一刀,或许如今秦王室早就大乱了,毕竟成蟜之子子婴还在,樗里疾的后代也还在。” “吕不韦那个奸贼怎么会做这种赔本生意?”淳于越冷哼道“杂家要的是双赢,既无道义,也无仁德,只图盈利,永远不会将棋子都放在一面,不管是我们成功,还是玄鸟腾飞,他都是稳赢。” “如今再说这些已经无意义了。”伏胜摇摇头“齐王已经彻底被后胜蛊惑了,一心想着尊秦,做着尊天子而自治的春秋大梦!殊不知秦非周,乃承商,必然是奔着一统而去,治下不可能有诸侯,只能有亡国之奴。” 伏胜的声音没有太大的起伏,因为已经对齐国不报任何期望了。 “田安已经决心弃祖自立了。”高渐离抿了抿唇“不如诸位先生乔装一番,随我们逃离齐国。” “欺师灭祖之辈安存与世!”鲍白令之闻言大怒,痛斥道“田安怎敢如此违背人伦天理,就不怕天诛地灭之责?” 伏胜和淳于越也微微一惊。 “此举不说君子,连人子都难为,畜生尔。”桂贞皱眉说道“小师弟你不可在于此人交往了。” “我只是来复故友所托,将亲眷的消息带过来,田安如何,与我无关。”高渐离摇头说道“我知道诸师耻与此等禽兽为伍,但是事态紧急,保全诸位恩师以及学宫传承乃是头等大事,请诸位贤师屈尊了。” “吾等知道你一片好意,否则别人来说这些话,早就被我们乱棍打出去了。”伏胜笑着摇摇头“稷下学宫若是畏铁蹄寒刃,又怎会冒天下之大不韪,推翻暴秦呢?” “哼,而且秦政的天子剑到底敢不敢落入吾等老不死的脖颈之上,还尚未可知呢。”淳于越冷嘲道“天理公道,自在人心,吾等儒生虽无缚鸡之力,但是却得天理昭然,他暴秦敢于天理争锋?此乃取死之道!” “而且有扶苏公子所托,即便城破,也不会伤到吾等的,小师弟不如留在这里。”桂贞也劝说道。 高渐离愣了下,有些尴尬的俯首作揖“是弟子多虑了。” “你多年与凡俗为伍,莽夫为伴,难免受到了影响,现在世间行走的那些所谓游侠,终究都是一群乌合之众,既不明理,也不辨义,喜好全凭自身,因此才让田安这等竖子都有仁德虚名,此为孔师所言的,礼乐末世之乱象。”伏胜轻叹道“当年你一怒之下离开学宫,可在世间找到了你想找的义?” 高渐离神色一晃,惭愧的低下头。 “近千年的征伐已经将世间最后的仁义消磨殆尽了,再这样的环境下,不是你找不到,而是不存在了。”伏胜轻叹道“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即便天下皆穷,也不要忘记。” “弟子谨记。”高渐离正色道“弟子行走世间多年,虽然没有找到心中之义,但是也已经释怀很多事情了,如今能够有幸回归学宫祭拜恩师,并且再聆诸师教会,自认此生已经无憾。” “弟子一生得幸遇恩师收留,年少莽撞铸成大错,虽亏对恩师,但是却不做有损师门之事。”顿了顿高渐离继续说道“恩师教诲莫为,弟子一生无所得,或许确实与大道无缘。”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你恩师一生的理论都在阐述大道宇宙,坚持天地莫为才是人伦大道,或许有一定道理,但是终究是水中花,井中月。”鲍白令之摇头说道“而且寻道这件事情,本身就虚无缥缈,你可不要受方仙道那些术士的影响,乱了分寸。” “所以弟子自知可能一辈子无法继承恩师学问,不过却想替恩师实践一下莫为之道到底是什么样子。”高渐离扬起嘴角,露出一个有些怪异的笑容。 察觉到高渐离这个笑容似乎有些异常,三位先生同时皱眉,桂贞更是有些紧张的说道“小师弟,你要做什么。” “弟子,要入秦,以观天道。”高渐离沉声道。 第一百五十五章 借父王性命一用(求全订) 第一百五十五章借父王性命一用求全订,推荐票,月票打赏 黔首的宵禁,对于王孙贵族是不通用的。 即便已经入夜了,田安的马车依旧奔驰在城内,他在宫中拜访了一晚上,拜访了很多人,终于将齐国所有人的事情都交代的差不多了,最后才入宫去见父亲田升。 对于以孝为本的时代,在父母入睡后还去打扰,是大不孝的事情,但是田安毫不在意。 田安的父亲田升也不在意,因为他们父子之间的关系,与一般父子也不相同,田升虽然是齐王建的儿子,但是因为天资鲁钝并不得关注,在宫中诸多公子中也一直处于毫无存在感的状态。 这种情况一直维持到田安出生后,得到齐王建喜爱,田升在诸多公子间的地位也渐渐提升了,这是一个典型的父凭子贵的例子。 尤其是田安在民间贤名越来越大,也让田升在宫中的地位越来越高,甚至还有其他贵族主要来巴结扶持田升,但是对于这些人,田升只接受他们的进贡,却从来不管这些事情,全都交给田安。 所以久而久之,父子二人关系,也没有了那么多的礼数。 也是因为田升的这种性格,才会早就田安这样叛逆甚至逆反的思想。 田安在殿前等了好一会儿,才等到满脸倦意,披着裘袍走出来的田升“我还以为你今天不会来这儿呢,怎么?又有什么动静了?一整天都在宫内外乱窜?” “父亲应该注意身体了。”田安看着父亲虚浮的步伐,轻声提醒道。 “天道人欲,节之不理。”田升笑着打了个哈欠。 “徐市那些鬼魅蛊惑之言,父亲应该少听。”田安微微皱眉“我在民间筹了一批粮,准备运往前线。” “城中守备抽不出人去运粮,虽然前线吃紧,但是齐王准备等渤海融冰走水路运粮。”田升摇摇头。 “来不及了,城中粮食远不足以支撑到冰融,不如纠集民夫运粮,还能节省一大部分开支。”田安沉声道。 田升睡眼惺忪的眸子微微一亮“民间粮不够了?” “燕秦之战一拖再拖,至少要到来年开春,而且今年雪大封路,即墨,杞与夜邑已经彻底失去了联系,没有粮食来源,城中可能要饿死一n。”田安沉声道。 “会有民乱?”田升神色一僵。 “不确定。”田安摇摇头“但是我觉得可能会有。” “我连夜入宫,去找相国。”田升起身说道。 “父亲稍安勿躁。”田安摆摆手“当年长平之战,nn三年,秦军补给艰难,秦王亲自到前线河内郡,动员上党赵民为秦军运粮,不论男女老少,运粮者传家封爵一级。” 田升皱起眉“这点,齐王很难允诺。” “临淄到饶安前线,路途艰险,难免死伤。”田安摇头道。 田升看着自己貌似纯良,却蛇蝎心肠的儿子,叹了口气“都带走青壮,来年谁种地?” “临淄十万户,我带走千户。”田安笑道。 “你到底要干什么?”田升眸子一寒,沉声道。 “我还以为父亲这么多年,假扮痴傻,真的变得痴傻了呢。”田安也露出了笑容,起身将田升肥硕的身子扶着坐下。 田升越发察觉到不妙。 “其实,燕国已降,秦兵已经入齐了。”田安在田升耳边小声道。 田升身子一颤,神色惊恐的瞪大眼睛。 “若是燕降的消息传过来,齐必降。”田安低声说道“以秦nn对其他诸国贵族的态度,除了君王之外,其他贵族必然废为庶民,父亲与各位叔伯也难逃其手。” “齐地千里,若无王室,秦国如何管束?”田升皱眉摇头道“我认为秦nn会分封我们诸多王子。” “我多年前曾经拜见过伏胜先生,聆听过一场宫辩,从他口中得知的秦nn,是一个不需要分封的帝王,他宁可用屠戮来取代统治,否则,若无长平四十万枯骨,怎会有邯郸百姓伏地千里迎驾秦王?”田安的语调中透着一股杀意。 “暴秦。”田升嘴角顫抖了一下,有些晃神。 “bn之下,必有叛乱。”田安低声道“当黔首们发现已经走投无路的时候,自然会拿起武器,反正横竖都是一死。” “这些都是后话了。”田安笑了笑“听闻太子桓将父亲最喜欢的那尊珊瑚拿走了?” 田升嘴角抽搐了一下,眯起眼“那个多嘴的贱婢说出去的?” “太子嫉妒父亲多年,依仗身份欺辱父亲,如今眼见着齐王年迈,越发的肆无忌惮了。”田安轻叹道“是孩儿无能。” 田升眸子猛然红了起来,不是因为感动,而是因为愤怒“连你这逆子也来戏弄本公子?!” “父亲息怒。”田安笑了笑“天子一脉不死,我们终究没有出头之日。” “你在说什么混账话?”田升紧皱起眉头。 “徐市当年给父亲算过卦象,说父亲有帝王之姿。”田安笑着说道“父亲应该还记得吧。” “酒后胡言,做不得数!”田升越发的紧张起来“你到底要说什么。” “孩儿想找父亲,借一样东西。”田安退到两步沉声说道。 “什么?宫中有什么喜欢就拿去好了,你什么时候打过招呼。”田升皱眉疑惑道。 “儿臣想借父王性命一用。”田安恭恭敬敬的跪伏在地上,行了一个臣子拜见君王的大礼,声音铿锵有力,掷地有声! “请父王为帝位,赴死。” 田升脸色瞬间惨白起来,瞪大眼睛看着跪伏在地的田安,顫抖着神说不出话。 良久后田升才冲震惊中缓过神,目光复杂的看着跪伏在地的田安,脸上突然染上一种病态的绯红这色,声音颤抖的说道“你到底要干什么?” “齐灭后二十年内,秦必乱,到时候六国诸侯定然再次起义,推翻暴秦,学宫先生命为天道循环此为定数,非人力可抗,而到时候齐国,依旧是以太子桓一脉为尊,而到时候他们还认不认我们这一脉,就不得而知了。”田安没有抬头,伏地沉声道“父王甘心做了二十年的黔首,吃遍人间疾苦,然后看着太子桓一脉,再次称王兴盛嘛?” 天生的呼吸再次急促起来,脸色也变得越发涨红,眸子中闪烁着熊熊烈焰。 “到时候说不定,太子桓还会因为往日恩怨,对父王痛下杀手,以绝后患,即便逃过这一难,二十年后父王穿着粗布,身形佝偻头发花白的看着太子桓坐在王驾上,身披冕服,随行万千,享受着万民朝拜,而父王作何感想?”田安的声音循序渐进,给人一种莫名的精神压力。 “岂有此理!”田升愤怒的一锤桌案。 “暴秦灭齐,已经势不可挡,父王注定要受尽这二十年人间疾苦,孩儿不愿意看到父王受苦,更不愿意看到父王二十年后受辱,所以,孩儿要带着人离开齐国,二十年后,堂堂正正的将太子桓一脉,田儋,田荣,田横带到父王的寝宫前,永世为父王镇守寝宫,替太子桓今朝之举赎罪。”田安嘴角带着残忍的笑意。 田升的眸子渐渐浑浊,像是被抽出了灵魂的傀儡一般瘫软在软塌上。 “父王不是一直心心念念咸阳风光嘛孩儿便将父王的寝宫建在骊山之中,永世俯视咸阳。”田安的声音像是魔鬼的低吟,徘徊在空荡荡的大殿中,与殿外鬼嚎的寒风交相辉映。 “寝宫穿治郦山,及并天下,天下徒送诣七十余万人,穿三泉,下铜而致椁,宫观百官奇器怪徙藏满之。令匠作机弩矢,有所穿近者辄射之。以水银为百川江河大海,机相灌输,上具天文,下具地理。以人鱼膏为烛,度不灭者久之。” 田升的脸上已经满是迷醉之色,深深的沉溺在田安给他编制的帝王陵寝的宏伟气魄当中,嘴角带着满足的笑意“记得,给孤王修建一座酒池,一座肉林,殉九极之数的宫女。” “儿臣,领命!”田安脸上带着由衷的笑容,抬起头看着田升。 “去准备把,孤王要再坐会儿梦,就去见齐王,辰时你就可以出城了,记得答应孤王的事情,安儿。”田升也露出了慈爱的笑容,有些虚弱的挥了挥手。 “儿臣,告退。”田安重重的一叩首在地板之上,跪伏着退出大殿。 “真是个孝顺的好孩子啊,玲儿,你看到了没,这就是我们的儿子。”田升看着田安关上殿门,无声的笑了。 田安关上殿门,转头迎着如刀子般凌冽的寒风,大步走出大殿。 回到马车时,田安才发现自己脸颊上不知道什么时候,挂上了两串冰晶,而且胸口也像是哽着什么东西一般难受。 或许是被风吹得有些受风寒吧,田安轻叹道。 随手抹掉脸上的冰晶,田安再次挥手看向湮没在风雪中的齐王宫,本来就深邃的眸子变得越发幽暗,在风雪中留下一声轻嗤。 “我会回来的。” 第一百五十六章 莫为,雪融(求全订) 第一百五十六章莫为,雪融求全订 一个国家衰败的特征,并不是君王不理朝政。 而是朝政不需要经手君王,直接通过辅政大臣手中颁发。 不管是垂帘听政,还是大臣辅政,都是很危险的事情。 因为君王在政治中的真正的作用,并非决策性作用,因为君王的位置更像是一个电脑的,他将所有的信息都收集,然后再释放,最后得出的结论才可以被施行。 所以君王其实是一个相当客观的职业。 凡是一意孤行或者刚愎自用的君王,大多数都灭国了。 而当君王的位置被其他人所暂时接管,就相当于关闭了,所有的数据都是单方面的输出出入,因为屁股决定思维,终究,不是君王的立场,所作的事情大多数都是主观角度的。 当国家大事开始变得主观起来,那么就会走向极端,然后直至灭亡。 如今的齐国就是这样。 齐王建因为年少登基,太后君王后摄政十六年,几乎将齐王建养成了妈宝男,而且君王后又太过贤德,摄政时期的举措几乎保证了齐国四十年的昌盛,在这种环境下的齐王建,自然丧失了一个称谓君王的能力。 过度依赖外力让齐王建在君王后死后,依旧任用信赖君王后的弟弟,后胜为国相。 和平时期就如此依赖,战争时期更是彻底没有了主见,所以从秦灭赵之后,齐王建就彻底将nbn交给了后胜。 所以当田升连夜入宫去找后胜请军令,根本不需要等到天亮上朝。 听闻田安愿意自费筹粮,并且能够解决一部分闲置人口的隐藏祸患,后胜大手一挥就将军令颁布了田升,并且答应替田升在齐王面前讨要一个新的封地。 于是天刚亮,城门还未开,田安府的街巷就已经车马人龙,负责核实的大夫满脸倦意,见到田安拿来了后胜的军令看都没看一眼,就按下了大印,也不去查田安到底带走了多少车马,多少黔首,多少军粮。 “走吧。”田安把军令和通行令都放入怀中,对着巷口的魏豹等人说道。 魏豹吆喝了一声,车马就盯着风雪往城门走去。 田安翻身上马,看了眼高渐离“学宫的先生们不走?” 高渐离将目光从中收了回来,微微皱眉“怎么都是青壮?” “天气苦寒,老人难以承受长途跋涉。”田安叹了口气。 “所以你就将他们留在这里等死?”高渐离冷冷的看着田安。 “与其死在路上,还不如在城中多活一段快活日子。”田安笑了笑“你以为齐国降秦,这些老人还有活路?我将他们的子嗣带走,算是给他们最好的交代了。” 高渐离眨了眨,不再说话,催马往前赶路。 田安微微挑眉,有些诧异的看着高渐离的背影,竟然没有跟自己讨论仁义天理? 这太不正常了。 转头又看了看稷下学宫的大门,田安轻笑着摇摇头,脸上洋溢着憨厚的笑容,与官道两旁被锁在巷门栅栏中,挥泪与自己子女告别的老人们挥手致意。 并且满口答应他们一定会好好照顾他们的子女。 高渐离看着那些像是被关在笼子里等死的老人听到田安的许诺后,跪地叩谢他恩德的样子,十分不忍的闭上眼。 或许,这就是莫为的代价,是天理的常伦。 所谓莫为,盖其学说以为道本自然,人力莫为干预之事。 这是高渐离恩师季真的师门学问,之前高渐离只是在行为上实践,如今他准备用另外的角度去替恩师实践这个理论,到底如何。 田安已经用卑贱的手段从这些可怜的老人手中夺走了他们的粮食,子嗣,还骗的了他们的感恩,这是一件已成事实的事情。 如果自己去干预,或许结果会让这些可怜的老人,变得更加绝望吧。 等到高渐离将这件事情完完整整的整理一遍之后,队伍已经走出临淄城了,回头已经看不到临淄城墙的旗帜了。 而且不知道为什么,出城时的大风雪,此时却悄无声息的停下了。 高渐离看着将自己马让给几个孩童乘骑的田安,轻轻的叹了口气。 难道,这就是天意? 不知道是不是大量燃烧煤炭取暖,这个冬天仿佛过去的特别快,除了第一个月连着下了大雪之后,之后的一个多月,只下了几场小雪,而且原本冰封的河水也开始解冻了。 “水平面下降了,并没有像大帝说的那样融雪会导致水平面上升引起汛潮啊。”裹着熊皮裘衣,带着熊皮帽子宛如一只小熊的哑儿蹲在朝歌城的石河分支边,吸着鼻涕看着安插在河中测量水平面的铁架。 “那是因为河流源头还没有解冻,城市附近提前解冻主要是因为烧炭影响了气温和地表温度,你没发现热池的温度都高了几分嘛。”王诩从天子座驾中探出头说道“快点上来吧,别冻坏了。” 哑儿站起身,爬上了天子座驾,打了个冷颤,凑到中间的火炉去烤熟。 现在的天子座驾已经完成成为了王诩最开始想要的坦克模样。 浑身都是钢铁铸造,车长六米,宽三米,高两米,通常情况下要十六头驼鹿或者羚牛才能拉动,若是用战马的话,至少要三十匹壮马。 当然,因为地形和各种零件还未完全成熟,此时的天子座驾只能缓慢的行走,因为担心跑起来容易让车轴受损,毕竟车身太重,又没有成熟的减震系统。 不过即便只是个花架子,已经成为了所有人心中最为畏惧的杀器,毕竟这种钢铁铸造的庞然大物,感觉可以轻而易举的将血肉之躯碾碎。 尤其是王离和李信等人,明知道没有任何实战作用,依旧对这架特殊的战车爱不释手,不过作为第一辆天子座驾,除了实际意义,更多的是象征意义,若是没有王诩坐镇他们也不敢随便拉出去溜溜。 于是就找了个暖和的天气,拉着王诩好好的体验一下天子座驾。 美其名曰春游。 河流还没融冰,绿草还没冒头,哪儿来的春意? 对于这两人的小心思,王诩自然是心知肚明。 从毫都出发,沿着用夯土和石灰水泥铺建的驰道,慢悠悠的走着,花了两个小时就到达了朝歌城,而且途中的风景王诩也有些不认识了,原本的密林大部分被砍伐了,应该野草灌木丛生的大地,也被规规整整划分成田地。 等着来年耕种,驰道两边每隔一里地还有专门负责维护驰道的人员住宿,估计等人口再多一些,这边就会形成一个大型的村镇群落。 毕竟有了道路,有了田地,那么自然就会有人烟。 朝歌城的变化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大,无论从规模还是建筑群,都比毫都要差太多了,这是因为王诩和墨奎早就制定好了要将朝歌城迁到祖山群中,那里正在修筑着可能是目前华夏最雄伟的城墙建筑。 所以朝歌城就没有太多的修缮,依旧保持着原来的样子,不过里面的风景和人烟却迥然不同了。 所有人都穿着暖和的貂皮大衣,没有冬日劳作就在城内窜门,而更多的则是到学宫里去抄写天条,已经完全没有了茹毛饮血的原始气息。 这种在王离他们眼中的神仙日子,才刚刚达到王诩认知的文明社会基础的生活状态,距离他想发展的小康生活差的还有很长一段距离。 朝歌城的石河分支已经彻底被哑儿规划成了养殖方塘,就等着天气转暖后,去河里抓蝌蚪放进去了。 不得不说,这个十一二岁的小家伙,似乎对于规划有着异于常人的天分,王诩看了他给朝歌做的护城河,都有一种惊艳的感觉,水循环基本上可以说是完善了。 而且最近他已经开始在研究王诩说的下水道了。 为了不浪费他这样的天资,王诩十分想让王离现在就回秦国,把当年建设郑国渠和都江堰的宝贵典籍给拷贝过来一份。 如果能够找到李冰传承人,那就更好了。 孤竹国现在已经进入了多项技术瓶颈的尴尬时期了。 王诩作为一个大帝虽然上知天文下知地理,但是也都是理论级别的,皮毛概念还可以,但是一旦更深入的钻研,那就有些束手无策了。 毕竟考据挖坑他在行,这些其他的专业,他也是个业余爱好者啊。 而且电脑中的资料,也都是描述出来容易,实践起来却问题重重,如果灌钢法没有涂山娘子的专业传承,可能到现在还没有试验成功。 本来以为至少要经营一年才会出现这种人才匮乏缺乏技术工种的情况,但是现在一看,确实得抓紧趁着秦始皇还没有彻底打散秦末时期的各项人才的时候,从中原抢一批人才回来。 稷下学宫就是王诩最近一直在谋算的地方。 这个地方算是所有人文爱好者最向往的地方了,几乎要比周朝的图书馆还要吸引人,因为稷下学宫算是华夏文明走向正统道路的发源地之一了。 这跟之前的史前文明不一样,稷下学宫算是将华夏各个时期,各个地域发展出来的文明文化熔成一块精铁了。 王诩感觉自己就算是从里面抢一些典籍出来,也是为华夏文明作出巨大的贡献了。 第一百五十七章 火凤神射军(求全订) 第一百五十七章火凤神射军求全订 当年周王子,王子朝因为争权失利,将整个周王室的珍贵典籍都卷走了投奔楚国,其中包括夏禹九鼎下落,商朝秘辛,以及山海经前身的五臧山经以及老子整理的道德经随便拿出来一样都能够震惊改写史学界的重要文物。 尤其是五臧山经,山经的作者只是惊鸿一瞥便写出了这本千古奇书,而且在其中只是选用了五臧山经中的部分,然后与西汉后人脑补伪作的海经九篇和大荒经四篇一同重新编辑成山海经。 但是伪作终究是伪作,有很多逻辑硬伤已经谜团,如果得到了山海经的原著,很多谜团就能解开了,至少周穆王去见西王母时候到底发生了什么,一定都被纪录的清清楚楚。 除了这些上古文献之外,稷下学宫的诸子百家学说更是吸引力十足。 诸子百家其实并不是指春秋战国时的几大学派,其实主流的学派就那么几个,而学派下的分支则是有百千之术,基本上可以说,任何一个在当时被称之为先生的大师,都算是自成一家,他们虽然可能同出一门,但是哲学理论却完全不同。 这一大批被称之为诸子。 比如先秦十豪,除了老子,孔子,列子,孙膑四人之外,其余六人,墨子,关尹,王廖,儿良,杨朱,田骈的著作则都全都失传了,这几乎相当于西方哲学界中、阿基米德、伊壁鸠鲁,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等人著作全失传。 更别说除了这先秦十豪之外,诸子百家还有更多优秀的先生流传的著作,稷下学宫的先生,基本上著作全都失传了。 到底是被秦始皇给烧了,还是被项羽烧了,亦或者被刘邦藏起来之后因为战乱遗失了,都不得而知。 虽然对中原争霸没有兴趣,但是王诩还是愿意把这些东西,从中原抢来的,反正这种东西秦始皇应该也不会太在意。 于是他重新画了一份路线图,特别让王离和李信能够绕到齐国,帮他把稷下学宫的书都拉回来,如果能拉几个先生回来,是更好不过的事情了。 “所以,我们明日出发?”耐着性子听完王诩语重心长的说完这些书籍和先生的珍贵之处,王离终于止住了哈欠问道。 “你是不是没听进去?”王诩脸一黑。 “听进去了听进去了,不就是稷下学宫嘛?秦王最讨厌的就是这群光动嘴不干事儿的浮华之士了,偏偏这些人还颇有声誉,杀不得骂不得,如今有人愿意帮他担下这个罪名,他高兴还来不及呢,不会追究的。”王离摆摆手。 “当年王子朝把周王室的典籍都卷走到楚国,晋国可是一直追到了楚国。”王诩皱眉道“我对他们王室恩怨不太了解,有什么忌讳?” “没听说过啊,除非是特别重要的秘辛遗失了,否则君王都不会太过在意,当年鲁国皇宫失火,将半座藏书宫都烧没了,也没见鲁王追究,而且还是在重文的鲁国。”王离撇了撇嘴“我们秦国对那些用嘴指点江山的学说不感兴趣,而且秦王对儒生特别没有好感,当年茅焦在嫪毐之乱时让秦王大受难堪。” “但还是把茅焦立为太傅了?”王诩挑眉道。 “这就是让秦王妒恨的点啊,这茅焦见缝插针,在那个时候玩死谏,要是杀了他,秦王本来诛杀嫪毐时就根基不稳,定然失民心,而且茅焦以孝相逼秦王也束手无策,只能忍下了这份屈辱。”王离撇了撇嘴“论起孝顺,我觉得王上做的已经足够了,王上从出生跟赵姬就无恩情,先王与文信侯逃出邯郸之后,赵姬就入了赵王宫,王上与她连母乳之恩都没有。” 一旁的哑儿竖起耳朵偷听,眸子里闪烁着异色。 “原来是这样啊,我以为她们母子在赵国相依为命呢。”王诩一怔。 “一个宁愿跟情夫n谋杀自己亲子的母亲,有何恩情?”王离嗤之以鼻“至于私德我们不谈,光是这一点,那些儒生不分青红皂白的将孝道仁道往王上身上套,就足以见其恶心了。” “君子以直报怨,茅焦威逼秦王以德报怨,确实非君子所为。”王诩眯起眼。 “然后茅焦不但一时间仁义之名响彻天下,更是官拜上卿,你说,这比我们这些出生入死的将士升官发财容易太多了。”王离撇嘴道。 “你这是带着个人情绪,不客观,不管怎么说这也算是一桩美谈,虽然嬴政吃了点哑巴亏,毕竟还是赢得了个好名声,而且该死的基本都已经死了,也算是两全其美,各取所需吧。”王诩轻笑道。 “哼,换做现在的秦王试试,绝对一刀砍了那腐儒的狗头,满肚子狡诈,哪有儒家君子之风,比纵横家那群人还不如。”王离翻了个白眼。 “反正,不管怎么说,稷下学宫嬴政肯定也不会轻易放过,若是真的难办,就偷偷抄录一份。”王诩笑了笑。 “明日出发?”王离挑眉笑道,一边假装研读契文的李信也竖起了耳朵。 “你确定破虏军能出征了?昨天我看在练兵场上,似乎被沚戛军打败了啊。”王诩皱眉问道。 “沚戛军现在都可以与秦军一较高下了,也不知道翟仇那家伙是怎么训练的。”提到这个王离就有些不忿了“是不是你偷偷给了什么好处?” “管我什么事情?”王诩翻了个白眼“我把羡门基础训练的方式都交给你们了,如何训练力量,增肌,还有反应能力都一样,并没有厚此薄彼。” “难道跟沚戛军爱泡热池有关系?”王离嘀咕道。 “不管如何,虽然稍逊沚戛军,但是破虏军依仗兵器之利,还有野外生存能力,对方东胡残部应该不成问题,而且破虏军主要是负责野战和轻骑突击,沚戛军是重铠步兵,所以单打独斗上稍逊沚戛军也是正常的。”李信开口道“四千破虏军,加上一万后勤预备军,逐个拔除东胡诸部应该不成问题。” “我会让沚戛军负责接应补给你们的后方运输。”王诩点点头。 “不是说要出山海关勘察箕子朝鲜和肃慎动态?仇禾这两天已经在山海关和碣石道抓了不少肃慎游民了,不知道是不是间谍。”王离也皱眉道“这个时候沚戛军还是留在你身边吧。” “有两千秦骑,加上王室军最近又扩充的一万预备兵,防御不成问题。”王诩笑了笑。 “还有我们火凤军。”哑儿也娇声说道。 “火凤军三千之数凑齐了嘛?”王离打趣道。 “早就凑齐了好嘛,而且青娘姐姐她们一点也不比你们手底下的兵弱。”哑儿皱了皱鼻子,从腰间摸出一把银色精巧的手弩晃了晃“而且我们有最精良先进的手弩和钩镰枪哦,不管是骑兵对冲,还是单兵作战,只要被钩镰枪钩住,手弩一出,必死无疑!” “提到这个,你还说你不厚此薄彼,墨怜的火凤军又不上战场,你给她们配备那么好的装备干什么?”王离闻言皱眉看向王诩“两米多长的钩镰枪,全是精钢打造简直丧尽天良,还有这手弩,十米内配上钢箭可穿两层轻铠!” 说完李信认同的点点头。 “这个可跟我没关系,手弩是他们自己改进的,你看上面的零件,最小的齿轮都精巧到小指甲了,现在军备库出产的装备可达不到这种精细程度。”王诩耸了耸肩,表示跟自己无关。 “但是火凤军的概念是你给的啊,我那天跟墨怜手下那个女金刚交手,要不是我身手敏捷,真的就被斩于马下了。”王离不满的皱眉道“两米多长的钩镰枪直接勾夹住我脖子,我手中骑枪还没碰到她铠甲,她手上的手弩就已经发射了,而且,一击直奔心脏,我们交手十二次,她射准了十二次!简直是神射手!” “没办法,两米内要不能做到百发百中,那火凤军的手弩骑兵就是废柴啊。”王诩耸着肩膀轻笑道“而且不是我不支援你们,是手弩骑兵不适合你们两个,这种作为支援型兵种还可以,到了大战场就没有优势了,你们以后主要面对都是草原游骑,以那群马上睡觉的家伙,笨重的钩镰枪很难勾住他们,手弩骑兵恰巧克制你们重骑兵和轻骑兵而已,而且这也不是完全状态,火凤军的女战士们力量不足,配备不了战锤,否则你们就算穿着犴鸢铁甲,也得被敲得七荤素。” “战锤又是什么东西?”王离眸子一亮。 “现在还没造出来,钢铁的提纯程度不够,锤头容易崩裂。”王诩摇摇头“打铁还需自身硬,就算装备再好,没有战策和好的统军将领也没用,你们不要舍本逐末。” “我只知道精益求精。”王离冷哼道“偏心就偏心,不要学那些儒生说漂亮话。” “你要是非这么想我也没办法。”王诩耸了耸肩。 “你!”王离气的直瞪眼。 “那个,帝君,我带来的那群兄弟,似乎都不愿回秦国了。”李信赶忙转移话题,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 “嗯?怎么了?”王诩微微挑眉。 “哼,在这儿过得是什么神仙日子,不交税,没有权贵乡绅,住着密不透风,四季如春的房子,而且还干净,想回去就有鬼了。”王离轻哼道。 “大良造说的没错,这群兄弟到了您这儿,才知道什么叫做日子,再说他们心中也对秦有愧,就算此番能够合理归秦,也难以在军伍中混下去了。”李信叹了口气“所以不知道能否请帝君收留。” “直接派给他当私军。”王诩指着王离说道。 “要不起。”王离撇撇嘴。 李信尴尬的笑了笑“我就是替兄弟们问问帝君,别无他意。” “家中老小怎么办?”王诩微微皱眉。 “若是他们战死,我会用这次战功替他们荫妻封子,应该可以让他们子嗣拿到一等爵位,至少衣食无忧,转奴放良。”李信轻声道。 “自己考虑好就好了,孤竹国欢迎任何纯良之人。”王诩点点头“这些秦军在这儿几个月,兢兢业业勤勤恳恳我都是看在眼中的,去找仇禾要名册吧,先入毫都籍吧。” 李信闻言大喜,伏地叩谢王诩。 第一百五十八章 孤竹国的粮本位(求全订) 第一百五十章孤竹国的粮本位求全订 虽然王诩标榜着一视同仁,但是实际上依旧会有差别待遇。 而且所有人都知道孤竹国还是有籍贯高低差异的。 其中最低一级的,是纍城籍民户,其次是林胡堡的兵户,这两地的户籍虽然享受着同等待遇,但是城跟城还是有差异的,这是暂时不可逾越的。 毕竟这两地是刚刚归入孤竹国的。 而更好一级的,自然是所有人眼中的神仙国度。 毫都籍贯。 有幸到过毫都的纍城居民回去后将其称之为真正的神仙国度,简直就是传闻中神仙居住的地方。 而再高级的籍贯就是朝歌城的。 去过朝歌城的人们,则认为那已经是仙境,尽管正在建设中的朝歌城现在只有四面城墙,以及围在祖山周边建设的长城,但是光从进入那座高大十几米的城门,就仿佛进入了一座与世隔绝的人间仙境。 朝歌城内的驰道,不是夯土的,也不是水泥的,而是砖石铺垫的,光是宽度就足有二十米,两边用青铜台阶固定,而且中央几排的砖石上还篆刻着铭文,排列着王诩整理的天条。 现在学宫中教人们写字,就是在这种砖石上刻字,基本上刻好一个字都需要半个小时,所以对族人们识字有着十分有效的帮助。 毕竟好记性,不如烂笔头嘛。 如果不是暂时没有找到大型金矿,墨奎还想着用金液浇灌,美其名为金玉之言。 对于这种铺张浪费的行为,王诩并没有阻止,因为他觉得吧,黄金也好,美玉也好,本身并没有特殊的价值,唯一的特点就是能够满足人类审美需求,至于后来的附加价值,都是伴随着诸多政治或者经济目的附加的。 这个理论是建立在物以稀为贵的价值观上的,但是王诩并不像在孤竹国推广这样的价值观,因为这样太容易形成个体差异,不利于团结。 王诩想要建立的经济政治体系,还是以粮本位为主。 夏商周的体系是建立在青铜上的,因为青铜是那个时候唯一重要的战略资源,甚至粮食都没有青铜重要,这是因为当时的制度和人口数量决定的,负责生产粮食的奴隶不算人,所以大多数时候贵族们不计算他们的口粮,只要粮食足够贵族们吃就可以了,至于奴隶,吃草吃树甚至,他们都无所谓。 但是青铜不一样,掌握了青铜就相当于掌握了武器,因为当时的冶铁技术锻造的武器都是青铜器,青铜的储备和持有,关乎着一个国家的兴衰和实力。 商朝几次迁都,也都与周围青铜矿枯竭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楚国能够在春秋是突然崛起,也与南方青铜矿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但是从战国开始,冶铁技术从青铜进入了铁器初期,青铜器的地位就会慢慢被铁器取代,同时社会结构以及体系也会因此受到冲击。 但是王诩觉得这种用战略储备当成制度统治的话,可能从根子上就有着崇尚暴力的思想,所以他将孤竹国的本位制度,定成了粮本位。 屯青铜是为了打仗,屯粮是为了吃饱啊。 虽然目前孤竹国还没有出现货币制度,但是以后若是出现,估计也会是粮票不准备发行货币或者钞票。 不过这种方式到底能不能行得通,王诩不知道,但是至少现在,肯定能行得通,毕竟还是觉得计划经济的路线是最适合当下发展的。 所以即便看似有些劳民伤财n,王诩也觉得是有必要的,因为这是在打造族人的三观。 但是即便有大方向,细致下的规章制度和理念如何,王诩是真的有些力不从心了,毕竟他不是专门研究政法的,所以他十分想要从稷下学宫中抢来一些可用的先贤。 这个时候的士人要比汉代以后的士人,更加纯粹,也许真的能够打造一批利国利民的政法出来。 接受李信带来的两千多秦兵的遗民,也是王诩在做的一个新的尝试,看看已经适应了中原制度的人们,到底能不能融入孤竹国的制度。 在中原制度中,第一重要的是家世,第二重要的是田地,第三重要的是钱粮。 因为没有家世不清白,就只能为奴为婢,不享受国家法律权益保护,只有家世清白,就算是个黔首才能称之为人。 第二的田地,以秦国为例,随着商鞅变法,劳动器具的进步,加上奖励耕牛让黔首们能够更多开垦田地,提高产量,而且部分额外的产粮还可以不交税,相当于正当收入。 第三才是钱粮,虽然在这个时候有钱有粮并非像后世一样为所欲为,但是至少在同一阶级中,有钱人还是可以为所欲为的,至少可以多娶几房小妾开枝散叶,若是走运培养出一个人才,就能祖上冒青烟了。 而这三样在孤竹国都没有,所谓家世,就是指特权阶级,除了王诩,墨奎,墨怜因为可以通神拥有部分特权之外,即便大司马墨狼每天也得去食堂排队打饭。 田地的话,因为不需要交税,田地对于族人们没有任何意义,第三钱粮,这个更没有了孤竹国现在可能除了老婆孩子,其他都是共用的。 就连因为王诩还没有找到丝麻所有没有研究出造纸术,所以连上厕所的厕筹,也都是共用的,用完消毒重复利用。 当然,王诩在这件事情上是自认特权的,因为他是用丝绸的,所以他也迫切的希望早点让王离去弄点能造纸的东西回来。 如果这两千秦兵能够适应孤竹国制度和生活状态,那么至少说明王诩现在的方式是具有普世价值和实际效果的。 不过既然接受了移民,就不能称之为秦军了,王诩将其改名为若木军。 若木这个名字取自伯益次子若木,也是嬴姓,但是为徐氏,也算是延续了秦国一脉,给他们留个念想。 李信欢喜的下车,纵马回去转告这个消息。 王诩巡视了一圈哑儿搭建的养殖方塘,也折返回朝歌了,因为炭火不够了。 朝歌的王宫是在以前那架木制天子座驾基础上扩建的,王诩因为长期坐镇毫都,这里基本上只有墨怜和小黑虎在住。 还是没有得到允诺什么时候出兵,王离愤愤的离去了。 “您回来啦。”墨怜见王诩回来,放下手里的饭盆,赤着脚跑过来给王诩服。 “你非要这么惯着它嘛?”王诩随手将氅袍递给墨怜,走过去看着小黑虎面前的饭盆。 饭盆里摆着被切割的整整齐齐纤细薄厚相似的肉条,小黑虎正懒洋洋的趴在地上,等着别人喂它。 已经快六个月大的老虎,只长到了成年野狗的大而且因为毛色蓝灰,显得更加骨瘦嶙峋,一点没有百兽之王的霸气,小黑比它弟弟小白小了不止三圈,根本看不出是同胞。 “嗷。”因为对王诩有些陌生,小黑有些害怕的低声咆哮。 王诩随手拍了下它的脑袋,对着墨怜说道“它自己有手有脚,不需要别人喂,它只是瘦弱,又不是残疾。” “但是不把肉切得精细喂给它,它就不吃,我也没办法啊。”墨怜委屈的嘟了嘟嘴。 “都是你们惯得,等到它真的饿了,还会不吃?”王诩轻哼一声“有这时间还不如好好休息一会儿。” 似乎察觉到王诩正在剥夺它的特权,小黑虎缩着脑袋悄悄跑到墨怜身后。 “只是耗费一些时间,不打紧的。”墨怜甜甜一笑,从炭炉上拿起热水开始泡茶“小黑是我国圣兽,不能怠慢了。” “运气好了点的畜生而已。”王诩坐在一张完整的白色虎皮沙发上,摸着被虎头轻笑道“你要知道,它能成为圣兽,不是因为它生来就是圣兽,而是因为运气好遇见了我们。” “所以是大帝的恩泽。”墨怜笑吟吟的摸着小黑虎的脑袋“而且若非天生圣兽,怎会一奶同胞甝虪?还是天生的圣兽,是不是呀。” “诡辩。”王诩摸着下巴轻笑道。 “就像我们,若无您的恩泽,如何能够安稳度过这个冬日?更别说发展到如今衣食无忧,族人还有心在家好逸,天气已经暖和不少了,山林中的兔子都有跑出来的了,您还不让他们出工干活儿?白养着一群懒散人?” “也不是白养,他们平日的工作量足以换来这几个月的假期,劳逸结合才能更加富足。”王诩笑着摇摇头“而且你不是还给各家分配了一些精细工作?也不算闲着吧。” “每天在家里磨刀也算工作嘛?咱们出产的兵刃几乎都是吹毛断发的,让他们磨刀也只是让花纹更漂亮一些而已,没有太大的实际意义,眼见着大军出征,粮仓定然空了大半。”墨怜奉茶给王诩,轻声说道。 “怎么?你也觉得是时候出征了?”王诩微微挑眉,接过茶杯,在手中把玩。 “臣不管大军何时出征,但是粮仓储备还是要提前做准备的,而且近日粮食消耗多了半成,这群人不干活反而吃的更多了。”墨怜蹙眉轻哼道。 第一百五十九章 巫女界的耻辱(求全订~) 第一百五十九章巫女界的耻辱求全订推荐票,月票 人越闲吃的反而多了,真的是个奇怪的现象。 “别这么刻薄嘛,多吃点体质就好,不易生病,身体好了,干活才有力气。”王诩笑着捏了捏她日渐圆润的脸颊。 “对了!鸟园中的野雉卵,按照您传授的仙术真的孵化出来了,虽然百枚才孵出六只,但是也堪称神迹啊,国君想要为您举行一次祭典。”墨怜脸颊微红,突然想起什么欣喜的说道。 “他想举办祭典,以后有的是时间。”王诩微微皱眉“不过既然孵化出来了,就让墨壬整理一下经验,看看室内温度到底如何,以后若是能够稳定孵化,再给他记大功一件。” “这几只野雉不是墨壬负责的。”墨怜眨了眨眼“最近到了牛马羊等牲畜n的时候,他根本忙不开身。” “哦?是谁负责的孵化?”王诩疑惑的问道“畜牧部的人应该都在忙活配种的事情吧,飞禽部建起来了?怎么没人报告?” “也没有,自从鸟园建设完之后,您交代国都室内控温系统还在实验阶段,人工孵化也没有正式执行,墨壬他们的侧重点还是在大型畜牧上,毕竟您上课时说,要每个时辰给蛋翻个面,他们忙着给牛羊配种根本抽不出时间。”墨怜笑道“于是墨壬就偷懒,把这个人物交给了孩子们。” “嗯?”王诩微微挑眉“孩子?” “就是王室军那群家伙认得义子们,墨由,墨曲他们,您答应让这些孩子入了朝歌籍之后,就由墨壬他们轮流带。”墨怜撇了撇嘴“好像怕谁会害了这群孩子似得。” “墨壬他们基本都在外面忙,应该没时间管教这群孩子吧,为什么不交到学宫?”王诩皱眉问道。 “学宫没有那么多老师,而且这些孩子也不会说雅言,年纪太所以没地方去,墨壬就把他们安排到了鸟园,从我这儿请了几位年长的老媪帮忙照看,没想到真的孵出了野雉。”墨怜轻笑道“虽然可能浪费的鸡子会有些多,不过也算是一件合理的人力分配吧。” “这个童工也太小了。”王诩有些尴尬的摸了摸下巴“不过既然工作了,就有奖赏,六岁以上,十三岁以下孩童以后可以进入鸟园帮工,时长不允许超过三个时辰。算入工时。” 墨怜点头记下了,见王诩打了个哈欠,柔声道“大帝累了吧,臣去给你准备沐浴。” “不用了,你忙吧。”王诩摆摆手,起身向着后宫的温泉房走去。 王诩刚走不一会儿,哑儿就鬼鬼祟祟的溜了进来。 “站住,大帝回来你还敢乱闯王宫。”墨怜蹙眉喊住她。 “我的衣衫落在汤池了。”哑儿尴尬的抓了抓头。 “哑儿!你太放肆了。”墨怜脸色微冷“大帝的汤池岂是吾等能够玷污的!” 见墨怜真的有些生气了,哑儿连忙伏地认错,眨着可怜兮兮的大眼睛委屈道“我发誓没有用大帝的那方汤池,用的是你的那个。” 墨怜眉头紧蹙“那也不行,不问自取,是为贼也。” “姐姐不要这么小气嘛。”哑儿也蹙起眉,觉得墨怜有些斤斤计较了。 “这不是小气,是规矩。”墨怜走过去捏着哑儿的下巴,看着这张越长越清秀的小脸“你也不是小孩子了,而且已经受到大帝重用,朝歌城地下水脉这么重要的事情都交给了你,若是在规矩上不分轻重,难当此任。” 墨怜说的有些决断,仿佛真的不准备让哑儿负责这个项目一般,吓得哑儿连忙撒娇求饶。 “好了,下不为例,你的东西,我等下给你送过去,大帝正在沐浴,不得打扰。”墨怜推开油腻的哑儿。 “啊?”哑儿一惊,眸子里闪过一丝慌乱,不过马上用嬉笑掩饰道“那姐姐还不进去好好伺候,在这儿看什么竹简啊!阿母说你作为巫女,侍奉帝君这么久了,还是完璧之身,简直是巫女中的异类耻辱,若是在宫中,会被直接发配的。” 墨怜脸颊发烧,用力的扯着哑儿的脸颊,把她拽出了宫门“去去去,该干嘛干嘛去!” 把哑儿扔出去,墨怜倚着宫门,看了看汤池的方向,咬了咬唇满脸的纠结,正当她鼓起勇气准备往里面的走的时候,披着薄衫的王诩从里面走了出来,手里拿着一套丝缎绸衣“你的衣服落在里面了。” “啊?”墨怜一慌,连忙上前接过红着脸低头道“大帝恕罪,是臣不小心落在里面的。” 王诩微微挑眉,瞄了眼墨怜弯腰时暴露出来的侧面线条,看了看她手上儿童般的亵衣尺寸,皱眉道“衣着过紧对于身体不好。” “啊?”墨怜愣了下,看着王诩满脸坦然的表情,越发羞愧的低下头“多谢大帝恕罪。” “如果王离再来找我,就告诉他我睡了,有什么事儿明天再说吧,你也早点休息。”王诩笑着摸了摸她的头,转身进了卧室。 抱着衣衫看着王诩宽厚的背影,墨怜幽幽的轻叹了一声。 王诩在朝歌的卧室除了床之外,剩下就是各种各样的模型,有沙盘的,有各种武器铠甲的,还有各种建筑的,更像是一个实验室。 其中有一面用磁石打造的板子,上面刻画着一张简易的地图,上面吸着好几个人名。 将李信的磁石名字从上面摘下来,挪到了左下角的位置,王诩眯着眼打量着地图上仅剩的名字,仇禾,慕容竭,屠檀,朱家,李倓,周红儿,墨奎。 手指不断的在这些被打磨的圆润磁石上游走着,王诩最后想了一下,将李倓的名字从纍城挪到了山海关外,慕容竭的名字挪到了东胡王帐的位置,同时将左下角头曼的名字,放在了慕容竭旁边。 这样这个辽东以及蒙古的局势在王诩眼中就黯淡了,微微皱眉,又将慕容竭和头曼的名字挪到了朔方郡的位置。 审视了片刻,王诩叹了口气摇摇头,将两人的名字放回东胡王帐两边,拿起屠檀的名字,放在了后世北京现在蓟城,将翟仇和仇禾的名字换个了位置。然后才满意的盖上板子,n睡觉。 慕容竭在纍城过得很充实,很快活。 活了二十多年,他从未想到过原来世界上有这么多奇淫巧技,不管是烧砖,还是铺路,打铁还是赶车,原来不同的方法,不同的构造,造成的结果也是完全不一样的。 在王诩宣布了所有人停工的时候,慕容竭反而更用功了,很快就与基建部几个部门的老师们混熟了,对于这个勤劳又实干的东胡小伙子,基建部的孤竹族人对他的印象特别好。 只要是勤劳肯干的人,在孤竹人眼中就是好人。 在这两个月中,慕容竭不但学会了如何烧砖,还学会了如何制陶,以及各种奇怪植物粮食的辨认以及种植方式。 尽管这些都不是他最想学的。 他最想学的地方在纍城西南的一座矿山旁边,那里有终日不见烟火消减,不论白天黑夜,浓黑粗壮的烟气都像是黑龙一样,咆哮着冲上云霄,连绵不绝。 那里是纍城冶铁部,属于禁地之一,虽然没有明文规定过不允许人进去,但是所有人都默契的绕过那个地方,慕容竭也不例外。 尽管他真的很想过去看看。 慕容竭住的地方在城墙上,邻居是翟仇。 做了两个月邻居,慕容竭都没见这位纍城的守城将军说过一句话,让慕容竭一度以为这个人是个哑巴。 不过翟仇如何他并不关心,他住在城墙上的主要目的,就是这个地理位置非常好。西南是冶铁部,东南是砖石部。 每天观察着这两条黑龙的粗细以及颜色,是慕容竭的爱好。 他进不去冶铁部,对那里一无所知,但是在学习烧砖的这段时间,他也感觉两者应该有些异曲同工之妙,他觉得应该能够从两者的烟囱,提取出一些有用的信息。 每天傍晚时分,从食堂打了饭回来,慕容竭就坐在城墙上,一边观察着,一边享受着一天中最美好的时刻。 连月泡在烧砖窑中,将慕容竭本来就黝黑的肤色熏陶的更加黑亮,脸上的毛发也因为某一次,不小心,被窑火点燃,连同头发。 于是他就将头发和胡须都剃了,作为东胡人,他倒是没有什么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的忌讳,他们留胡蓄发,完全是因为环境因素用来御寒的。 现在有火炕和暖墙,还有兽皮头盔,毛发的御寒作用反而显得鸡肋了。 “听说你今天一窑烧出一千三百砖,打破了纪录?”耳边传来了仇禾低哑的声音。 不知道是这段时间说了太多话,还是到了变声期,仇禾的声音变得很古怪,而且身上多了一种一言难尽的特殊气质,尽管容貌依旧比女人还要精致。 “仇司马今日倒是事无巨细啊,连这点小事儿都一清二楚。”慕容竭用勺子囫囵吞枣般把盒饭都搂到嘴里,擦了擦嘴笑道。 “这可不是小事儿,大帝有令,任何创造纪录者,都可得到额外的奖励。”一身低调麻袍的仇禾坐在炉子边,笑吟吟的说道“慕容王子想要什么?” “还有这条令?”慕容竭惊讶道。 “若非有这条令,王子殿下又何苦如此殚精竭虑的泡在砖窑中?”仇禾笑呵呵的看着慕容竭那张脸,没了眉毛和胡须头发的,像是个腌坏了的咸鸭蛋。 慕容竭微微眯起眼“既然仇司马这么说,这个奖励我还更是非要不可了,否则就是我慕容竭别有用心啊。” “呵呵。”仇禾莞尔一笑“你想要些什么?” “什么都可以?”慕容竭笑道。 “你觉得呢?”仇禾笑容玩味。 “烧了这么长时间的砖,我倒是觉得窑洞有些问题,应该还有改进的空间,我觉得正常一窑应该能出两千砖。”慕容竭满脸认真的说道“而且窑温跟出砖效率也有关系,冷却方式也很消耗时间。” “嗯,所以呢?”仇禾微微皱眉。 “我听闻,冶铁与烧砖相似?”慕容竭憨笑着问道。 仇禾眨了眨眼,勾起嘴角“就这样?” 慕容竭心跳一滞,有一种莫名的如芒在背的危机感。 第一百六十章 翟仇的关系论(求全订) 第一百六十章翟仇的关系论求全订 自从计败纍城之后,慕容竭对仇禾就有一种本能的警惕和抗拒,那张比女人还精致的面容下面,到底藏着一颗什么样恶毒阴险的心。 “既然王子如此有心,明日我就带你去冶铁炉看一看,说不定能够给你启发。”仇禾起身笑道“那在下就先告辞了,最近冰融的厉害,外面河水似乎到了汛期,大帝让我们提前预防筑坝,告辞。” 没想到仇禾如此轻易就答应了,慕容竭却越发的不安,起身追了出去,还没开口,却看到一身铠甲的翟仇从隔壁房中走出。 “吃饭去?”仇禾看见翟仇,咧嘴笑道。 翟仇摇摇头,看向他身后的慕容竭“大良造和李信将军传令,要你早做准备,今日将随军出征。” 慕容竭瞳孔一缩,倒吸一口冷气,随即怒视仇禾“你玩我?” 仇禾满脸无辜的耸了耸肩“计划没有变化快,不过明天要是有时间,还是可以去参观的啊。” 慕容竭低喝一声,愤怒的关上门。 “他怎么了?”翟仇皱眉道。 “谁知道呢?”仇禾笑的如同狐狸般狡黠“走吧,今天意外死了十几只羊,食堂今天加菜。” “马上到了牛羊的n期,要注意羊群动态。”翟仇皱眉道。 “为了能让畜牧安稳度过这个冬天,临时督建的养殖场不足以全部安置,所以难免有拥挤,为了遵从大帝的畜牧卫生法则,我只能把多余的牛羊分给一些有养殖经验的工人家里了,但是n期一到,养殖场的牛羊还是会因为躁动发和打架事件,不可避免。”仇禾有些无奈的耸了耸肩“大帝同意破虏军出征了?那沚戛军呢?” “还没有接到任何命令,应该还是训练和巡防吧。”翟仇面无表情的上了马,跟在仇禾的马车旁边。 “有马车为什么非要骑马?距食堂又不远。”仇禾对于翟仇这种上个厕所都要骑马的习惯十分不解。 “你不还是随身都背着竹简和刀笔?”翟仇目不斜视的说道。 仇禾眨了眨眼,轻笑着放下车帘“确实是这个道理,这都是我们活命的家伙,怎么不可随身带着呢,纍城诸多氏族子弟想要加入沚戛军,为何不同意?” “沚戛军暂时不需要补充人员。”翟仇微微皱眉,眉宇间有着不悦“又有人找你往沚戛军安插人手?” “沚戛军作为孤竹国最正规成编制的军队,自然是那些氏族的目标,若是能够在沚戛军中混上军职,等以后定然在军中有一方nbn。”仇禾轻笑着说道。 “沚戛军为大帝之刃,只求尽忠,不为荣华,让他们绝了这门心思吧,破虏军这一个月都在扩充,想要建功立业,去破虏军吧。”翟仇面无表情的说道。 “你这样不知进取,以后若是再冒出几只队伍,如何对手下将士交代啊,李倓的秦兵马上就要入孤竹国籍了,定然会被大帝重用。” “那不是好事儿秦军本身实力强劲,而且富有实战经验,正好能为大帝攻略东地起到关键作用。”翟仇微微挑眉。 “你是不是傻,大良造和李信将军统领一万四千破虏军北上攻胡,与秦军会师之后这支军队必然会成为孤竹国战功第一的军队,王室军虽然数量不大,但是光是犴鸢铁骑就足以保证地位,如果李倓的秦军也有了东伐之功,那么沚戛军真的只是一方守城之将了。”仇禾有些苦口婆心的说道。 “大帝说过,军功无高低,守城之功为何比不上征伐之功?”翟仇皱眉问道。 “大帝所言自然是天道至理,但是道理是一方面,实事也是一方面啊,守城跟征伐,还是有差异的,不说别的,光是军卒就肯定心中有所不甘,人家在前线浴血拼杀,你们在城中吃好喝好,两者差异立见啊。”仇禾轻笑道。 “若是大帝下令沚戛军出征,沚戛军自然也会浴血死战。”翟仇摇摇头“你说的话不成立。” “是你的道理才不成立。”仇禾有些恨铁不成钢的撩开帘子“你要是不证明自己的能力,如何会受到大帝重用?” 翟仇眨了眨眼“这两者也没有直接关系吧,我的能力如何,不需要证明,大帝自然慧眼如炬,心知肚明。” 仇禾嘴角抽搐了一下,竟然无言以对“你最近,在看什么书?” “大帝所授的关系论,刚看到开头,太难了,果然羡门至理字字珠玑,我这种愚钝之人阅之艰难。”翟仇有些郁闷的叹了口气。 “额,好吧。”仇禾深吸一口气,那本书他也抄了一份,不过还没来得及看,因为他觉得那本书里面的东西,真的不像是人间的道理“那这么说吧,沚戛军用的沚戛剑还是最早的一批吧,破虏军的破虏剑已经是升级两次的版本了,不管是锋利还是硬度都远超沚戛剑。” “这个我知道啊,前两天的破虏剑还是我督造的,确实锋利无比,一把破虏可以砍断三把沚戛。”翟仇点点头说道。 “你就不想让沚戛剑也升级一番?”仇禾瞪大眼睛道。 “战场杀敌,讲究一击致命,剑刃只要能够豁开皮肉和皮甲就可以了,要那么锋利做什么?又不能一剑破甲。”翟仇像是看b一样看着仇禾。 仇禾愣住了,感觉自己真的像是个b,傻愣愣的盯着翟仇说不出话。 “我知道你的意思。”翟仇僵硬的扯了扯嘴角“你还是没有适应孤竹国的教条,即便你每天都在抄录大帝的箴言,但是你其实并不太理解,你还是在用服侍林胡王的那一套来看待大帝,这是对大帝的一种侮辱。” 仇禾紧锁着眉头,垂下眼睑。 “好了,吃饭吧,等吃饱饭,再好好的抄录一遍荣耻。”翟仇看了眼前面建筑雄伟的食堂,对着仇禾说道。 王诩对于军备配置,人数沿用了后世的单位,军、师、团、营、连、排、班。 因为战国后期的人数统治太过复杂,每一个兵种的单位都不一样,太不方便了,所幸就统一了单位。 然后不管是什么兵种,基本军备都是,轻甲胄,军工铲,佩剑,手弩,弩箭三十支,兽皮披风为基础套。 睡袋,水壶,军服两套,军粮35石才能出征。 王诩按照梦溪笔谈计算军队消耗的数据来制定了孤竹队的消耗,每个士兵一天消耗两升粮食,一年就是七石。 军队出征必须保证每个人携带半年充足的粮食,再加上沿途打猎,收缴的粮食,在不战败的情况下,支撑个一年不成问题。 因为如果战败了,带多少粮食都是给敌人送资源而已,如果战胜了,粮食大多数时候也不成问题,毕竟王诩制定的攻略方针都在辽东山林当中,打猎和马奶牛奶足以自给自足。 其中主力兵种配备两名后勤兵,协助作战与运输粮食军备。 所以这次破虏军出征,正规军配置的军队一个团,四千多人,还有两个团近一万人的预备后勤兵,所以为了这次出征,军粮消耗就五万石的黄豆粉,还有三千头刚刚配完种瘦了好几圈的公牛公羊,又能充当肉食,又能作为运输工具。 毕竟有了牛鼻环,铁嚼头和马鞍之后,控制这些牲畜变得容易了太多。 基本上十万工人两个多月磨出来的黄豆粉都被带走了,自然让仇禾心疼不已。 “都给耶耶拿新粮磨得军粮,若是陈粮食吃的拉肚子,小心耶耶回来把你的脸划花。”一身黑金相间玄鸟铠甲的王离站在粮仓正门口,看着被牛马拉着雪橇,从粮仓中一辆辆拖出来的军粮,满脸凶神恶煞的对仇禾说的。 仇禾缩着脖子在狐裘当中,露出一张被吓得惨白的小脸“将军放心,绝对都是最新的粮食,若是有一斗陈粮,奴婢这头颅将军尽可拿去。” 王离冷哼一声,瞥了眼仇禾“记住了你今天说的话,还有,已经位列五官司马重职,就不要一口一个奴婢了,担当不起了。” “大良造说笑了,在下永远是大人您的奴”仇禾躬身腰马屁还没拍完,身边的木案就被王离一件劈断。 看着那把劈金断石的利剑以及木案平整的裂痕,仇禾吓得小腿一软,就要跪下,还好被旁边的翟仇搀扶了一把。 “少跟我在这儿油腔滑调。”王离不悦的瞥了眼翟仇“说吧,你们仇氏有没有什么特别的暗或者密语,争取尽量不伤你族人,帮你把他们完整带回来,也算完成当初对你的承诺。” 仇禾神情一滞,随即瘦弱的身子挣脱了翟仇的搀扶,跪在地上哽咽道“多谢大将军恩德!” “起来吧,这都是你应得的。”王离微微挑眉。 “仇氏有一面家徽,将军若是攻入林胡军时,可以打在旗帜之上,到时候仇氏族人自然知道如何做。”仇禾激动的有些手抖从袖子里掏出一面绣着怪鸟的家徽。 第一百六十一章 点将台前鸣金鼓(求全订) 第一百六十一章点将台前鸣金鼓求全订 仇氏是商朝遗民,自然家徽族徽是尊贵的鸟类,不过王离研究了半天,也没看懂仇禾拿上来的鸟是什么鸟,九个头? 难道是传说中的鬼车? 王离接过后打量了好一会儿,折好放到身后的双肩背包当中“等我打到林胡,估计要夏令了,希望你们族人能够活到那个时候。” 仇禾嘴角微微抽搐了一下,叩首不语。 “大帝说可以从卢龙道先去辽阳城看看战况,按照大帝推演,东胡应该是坚持不过两个月时间。”翟仇开口说道。 “我们只有一万四千人,其中只有四千人勉强能与东胡游骑一战,去辽阳做什么?”王离瞥了眼翟仇“就算是遇见一小波东胡游骑,都够我们伤筋动骨了,我们此战目的是釜底抽薪,解救东胡难民,不是去千里驰援他们仇氏。” 翟仇微微皱眉,还准备说些什么,被仇禾拉了下袍甲,抿着唇低下头“属下多嘴了。” “你我不同属。”王离摇摇头,看了眼仇禾,翻身上马离去。 “大良造能够收下我的家徽我已经很感激了。”仇禾起身拍了拍衣袍。 “其实可以在东胡兵败之前,将你们族人救出来的,即便不行,大良造只需要将家徽传递给他父亲王贲大将军,同样能够保你族人无恙。”翟仇轻叹道。 “仇禾只是一介奴婢,庆得大帝垂青,才能有如此时日,何德何能再去奢求更多?”仇禾咧嘴释然一笑“而且本来族姊此去,就已经抱着必死的决心了,不管是东胡胜败,林胡必然会遭到灭顶之灾,仇氏为林胡王禁脔,难逃此难。” “多次听闻你提起阿姊,似乎感情不错?”翟仇微微挑眉。 “我们是孪生子。”仇禾露出一个有些伤怀的笑容“父亲去世之后,她便是仇氏的顶梁柱,我能活下来,全靠着她。” 翟仇眨了眨眼“那她一定是大帝口中所说的,巾帼红颜,这样的人,一般都有鸿运。” “最好吧。”仇禾笑着摇摇头“走吧,去参加誓师大会吧。” “今天要着铠。”翟仇点点头,从马背上取出一个皮包扔给仇禾。 金属铠甲或许有一种特殊的气场,即便仇禾这样有些阴柔的男子,穿上铠甲只有竟然也有了几分英武之意,原本垂在腰后的长发也被束成了一个高马尾,用玉箍固定,骑在一匹浑身铠甲的战马上,十分引人注目。 翟仇摸了摸脸上的面具“如果以后有一天你要上战场,记得也带上面具。” “怎么?担心我容颜过盛会引人注目?”仇禾咧嘴笑道。 “你这样根本没有震慑力,冲锋的时候敌人不会畏惧,会错失抢攻先机。”翟仇摇头道。 “我上战场为什么要冲锋?那是败军之将才会做的事情。”仇禾愣了下。 “你还是别上战场了。”翟仇也愣了下,翻了个白眼。 “有你这样的勇士,根本轮不到我上战场啊。”仇禾大笑道“不过啊,你以后出征,也别满脑子想着冲锋,你是主帅,统军指挥才是你要做的事情。” 翟仇摇摇头,表情变得肃穆起来沉声道“沚戛出鞘,有我无敌,不需要指挥,杀就是了。” 仇禾嘴角抽搐了一下,深吸一口气,对着远处搭建的点将台拱手说道“大帝果然圣明,留你守城不出征。” 翟仇微微皱眉,感觉仇禾话里有话。 作为孤竹国第一次大型战役,跟奇袭林胡部那次肯定不一样。 那次王诩只需要在王宫前,给犴鸢铁骑赐旗,封军就可以了。 但是这次远征东胡却不一样,大动兵戈这种事情,不能是为了个人利益,一定是要为了天道大义,这样才能够师出有名。 所以大军出征前,必须要有一个祭祀仪式。 这个仪式看似是在祭祀敬畏祖神,请求天地认可,但是实际上,也是为了统治的正统性和出征的正义性。 至少要告诉所有军民,这场仗,到底是为什么而打的。 所以为了这场仪式,墨奎花费了大量的财力人力,在纍城准备扩建的新城搭建了一个点将台。 高达六米宽二十几米的高台,在砖石外面渡了一层的青铜,然后用各色宝石拼凑出一直色彩斑斓的玄鸟图案。 不得不说,墨奎的艺术天赋真是太高了,这只二十多米的玄鸟真的太漂亮,白天在阳光的折射下熠熠生辉,晚上通过某些角度的篝火照耀,甚至还能在地面上投射出一个更大的玄鸟虚影。 这种投射技术在这个时代,毫无疑问就是神迹了。 高台中央也立着一面巨大的商朝玄鸟旗,旁边还有各种帅旗纛旗,还有其他代表各种含义的旗帜。 纛就是所谓的帅旗,一般都是绣着国家图腾或者国帅的巨大旗帜,只要大纛不倒,那么军队就是拼尽最后一兵一卒,也不能撤退。 而负责抗纛之人,一定是军中最英武的武士,这名武士也是在誓师大会上挑选出来的。 然后就是交龙旗,白虎旗,朱雀旗,玄武旗,犬旗等等。 而且这些旗帜,基本上都是用各种宝石磨成粉,然后渲染成线,然后缝制到上面的,有一些还有晶粉的光泽,艳丽无比。 王诩还在这些旗帜夹层中铺了一层的萤石粉,这样到了晚上,也会十分惹人注目了。 当然,只有几面充场面的旗帜如此大费周章。 刚刚用青铜浇筑成的点将台,是名副其实的黄金台,在阳光下刺的人眼睛疼,加上这些巨大的旗帜飘扬在上面,让这座点将台确实无比尊贵奢华,让人望而生畏。 所谓高处不胜寒,越高的地方,风越发,台上的旗帜都被吹得猎猎作响,好在旗杆是精钢的,若是木制的早就吹断了。 海边冬天的风,本来就冷冽,这样站在高台上更是吹得人呼吸都困难了。 王诩一身用白色貂皮和鸟羽编制的冕服,感觉自己随时都可能羽化被风吹飞上天,他真的很不懂,为什么一定要在露天举办这次誓师大会,在纍城王宫内,应该也能容纳下这一万多军士吧。 墨奎坚持要在露天,不止是为了誓师大会,更是第一次向纍城以及孤竹国国民,展示一下什么叫做天子风仪。 风实在太大了,最后不得已的将点将台四周用防爆盾墙堆积包围起来,这样才让风小了一些,当然,威严也弱了一些。 “好了好了,时辰差不多了,可以开始了。”王诩制止了总想着推掉一层防爆盾的墨奎,对他说的。 墨奎抬头看了看太阳又看了看点将台下聚集的军士,还有不远处围观的国民,低声道“时辰还早,大帝稍安勿躁。” “你没看到他们已经冻得瑟瑟发抖了嘛?”王诩皱眉道指着台下的人们。 “就是要这样,他们才能意识到大帝的威严,以及天神的威势。”墨奎脸色带着诚恳的笑容。 “别废话了,把扩音器抬上来吧。”王诩皱眉挥挥手。 墨奎眨了眨眼,最后还是下去交代。 十几个神奴抬着一个大钟一样的东西放在了点将台上,然后三个身材壮硕的神奴跪坐在这个躺钟小口处,这是墨奎专门训练负责喊话的。 借助这个有回音效果的钟形扩音器,虽然肯定达不到真正扩音器的效果,但是配合这三位大嗓门的神奴,回音叠加效果,还是能够让声音传递出去很远的,然后配合战鼓等乐器的衬托,为了这场大秀的舞台效果,墨奎可以说是绞尽脑汁了。 点将台下一万四前银甲战士,列成了七十个小方阵,从上往下看,整齐的像是七十个小豆腐块。 恭恭敬敬的跪在广场之上,点将台两边分别还跪着犴鸢铁骑和沚戛军,广场东西两角,跪着黑甲若木军和红甲火凤军,作为军中袍泽出席见证这场誓师大会。 然后再往上,就是黄金台的台阶之上,按照职位高低跪着各种阶级的军官,最接近黄金台下的台阶,也就是相当于王殿陛下之位,站着左右两班站着屠檀,朱家,墨狼,以及后来的翟仇和仇禾。 王诩顶着冷冽的寒风,从王座上站起身,缓缓走向陛下台阶,身上的冕服被风吹起的衣袍,投射在广场上的影子像是一只准备腾飞的大鸟。 王诩站在风口处,眯着眼,看着点将台下跪着的军民,被寒风吹得有些僵硬的面庞,变得越发的僵硬,心神莫名的开始有些恍惚起来。 这,是万千性命。 此刻就全凭自己一言而决? 但是顷刻间,台上台下的鸣金击鼓之声,彻底搅碎了王诩所有的恍惚。 第一百六十二章 报君黄金台上意,提携纛钺为君死。 第一百六十二章报君黄金台上意,提携纛钺为君死。 鸣金,并非字面上或者电视剧中敲打某种金属,或者锣那种乐器而发出的声音。 鸣金的金是一种叫做钲的乐器,是一种打击乐器,构造与编钟一样,但是因为形状大发出的声音也有些差异。 鸣金也并不是只有收兵或者停战的意思,击鼓也并非只有进攻的意思,鸣金声和击鼓声传达的信息,是由每个将军或者军队的习惯构成而不同而改变的。 但是在举行仪式的时候,鸣金和击鼓都要同时响起。 钲声低沉悠扬,鼓声磅礴激昂,两者叠加几乎满足了人体耳朵能承受的所有音域,尤其是当几百面钲鼓齐鸣的时候,真的仿佛连冬日的寒风,都被震慑的退避三舍一般。 王诩站在点将台上,原本被寒风吹得僵硬的脸颊,因为激昂鼓点和刺耳钲鸣而让体内的血液快速奔腾起来,脸颊渐渐变得红晕,眼眸也变得赤红起来。 这两种乐器的蛊惑人心的作用,是在太过于强大。 如果是秦军点将时,鸣金击鼓声起,下面军士可能会伴随着鼓点大喊国家的名字,而并非张艺谋电影中高呼大风。 因为在这个时候,只有国家的名字,足以压过这些鸣金击鼓的声浪。 但是此时点将台下的孤竹将士,对于这个国家或者宗族的概念还没有完全形成,一万四千人多破虏军,全部都是刚刚学会正常说话的奴隶。 国家,民族对于他们还是有些难以理解的词汇。 但是有一个词汇,是他们学习说话时,第一个学会的词语,也是理解最为透彻的一个词汇。 帝诩。 这个词是他们最早理解的词汇,在他们的概念中,这个词汇代表着,饱食,温暖和尊严。 所以这是一个至高无上的词汇。 击鼓和鸣金声他们在平日训练中已经听得习惯了,但是如此大规模的击鼓鸣金声混杂在一起,几乎像是山崩石裂般的音浪通过耳朵,着他们体内的荷尔蒙。 有一种如鲠在喉的感觉,让所有人想要不吐不快。 在这个时候,所有人只能想到这个词汇,几乎脱口而出。 “帝诩!” “帝诩!” “帝诩!” 漫天遍野的高呼声,打破了鸣金击鼓与寒风的僵持。 不知道是在谁的带领下,有人用敲击着胸甲。 一个人的手甲和胸甲相撞发出的闷响,在击鼓鸣金声中隐没,但是当数万击甲之声汇聚成一条洪流,与击鼓鸣金的音浪相撞后,却发生了奇妙的变化。 像是把薄荷糖扔进了可乐瓶中。 让已经在点将台前跪了半个时辰,几乎有些冻僵的将士们,慢慢感觉体内像是有某种炙热的火源觉醒般,不再畏惧寒冷和麻木。 被数万人齐呼自己的名字,这样的画面,王诩在后世很多演唱会上看到过,但是确实第一次亲身经历。 本来已经被鸣金击鼓声震得脑袋一片空白,丧失的思考能力似乎一下子就回来了。 瞬间的头皮发麻和浑身战栗感,是王诩从未感受过的反应。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因为流泪,遮住模糊了视线,王诩仿佛看到下面那些军民被一条条无形的血管连接起来,此刻他终于明白。 血脉相连这个词,是真的可以感觉,甚至看到的。 墨奎看着因为山呼其名而神色大变的王诩,深邃的眼眸中闪过一丝幽暗,但是转瞬即逝,挥舞着手中的骨质权杖,与所有人一同呼喊王诩的名字。 宏大的场面,对于人情感的调动是一种有着直观的效果的。 广场大殿上两万多军士,与十万臣民,有奴隶出身,有白狄部人,更有山间野人,还有所谓未开化的蛮人,但是此刻他们都齐呼一人之名,而且莫名的热泪盈眶。 哭或许只是生理上的一种神经,了泪腺造成的现象。 但是同样在生理学上,哭是人类表达生理不舒服的直观反映。 刨除感动或者感性这种因素,在鸣金击鼓声于击甲山呼声中,所有人都在生理上感到了不适,首先就是肾上腺素飙升导致的心跳过滤。 但是归根结底,即便是那些早已丧失了人类基本行为的奴隶,终究在生理和心理上,也有着基因记忆。 大军出征是为了保家卫国也好,开疆扩土也罢,都与他们没有任何关系,他们不会因为这些正常社会高尚的情操而感动,他们甚至都不会有触动。 但是真正让他们情绪失控的,是当所有人都共同呼喊同一个名字,做着同一个动作时,会让他们有一种莫名的归属感! 人类最大的敌人,有时候并非死亡,但是永远是孤独。 因为这个物种构造时就是群居生物,所以生来人类对孤独有着恐惧与抵触,不管是精神上还是生理上的孤独,即便因为现实原因,将这种对孤独的恐惧压抑,但是在某种时刻,也会一下子释放出来。 就像点将台下的所有人,他们不知道什么家国大义,也不理解什么保家卫国,更不会懂得什么叫为了为了理想为了正义。 但是在此时此刻,他们找到了温暖。 一种驱逐了内心深处孤独的温暖,像是野兽找到了可以安息的巢穴。 他们从生下来,就在艰苦的求生当中,生存的本能让他们压抑着对孤独的恐惧,但是却无法扼杀这种对集体或者同类的渴望。 而族群的构成,除了在利益上达到共识之外,如果能够在精神层面达到共识,那么就会减少很多不必要的矛盾。 也是在这一刻,同类,同胞,同族,这些模糊的概念,深刻的植入这些人脑海当中。 包括王诩。 王诩所看到的那种血脉相连,其实就是这种击碎孤独之后的共鸣感。 但是人类的共鸣,对于动物来说就是一种煎熬了。 孤独的人,不是神灵,便是野兽。 金雕,小黑虎和小白虎,作为孤竹国的三尊圣兽,天神的代表,自然不会错过点将誓师这种热闹的节目,它们都是被安置在王座左右,准备作为替天神祝福军士出征的使者。 本来按照墨奎对商朝祭祀的流程,应该是先杀三牲,再杀一些祀者作为一同祭祀给天神的礼物,这样才能够换来天神的祝福。 杀三牲王诩没有任何意见,但是杀人以人作为祭祀,他是坚决不会同意的,尽管墨奎手中还有着罪大恶极的桑氏罪人。 所以这项活动就变成了,让这些圣兽驮着一些果酒分发给诸位将士了。 但是仪式刚刚开始,动静就这么大了,一下子就惊到了两只小老虎,不过毕竟是六个月大的乳虎,即便小白已经长到牛犊子大小了,依旧咆哮声在几百面钲鼓如同蚊吟。 而听觉更加敏感的金雕,虽然已经肥成了企鹅,但是似乎还有着飞行的本能。 本来金雕是架在王座上休息的,钲鼓声响起后吓得一头栽倒在软皮王座上,然后扇呼着翅膀在点将台上乱窜。 金雕本来翅展就超过两米,在加上被墨奎他们喂养的太好了,又长了不少,而且羽毛上被涂了金粉,所以扇呼着翅膀时宛如一只金色的小太阳。 像是呆头鹅一样在台子上转悠了好一会儿,终于找回了飞行的本能,发出一声嘹亮的鹰唳,竟然一时插入了钲鼓齐鸣声,然后展开翅膀从黄金台上飞了出去。 不过可能真的是太久没飞了,看上去更像是滑翔。 金雕鹰唳和展翅都打断了钲鼓和击甲声,所有人都被从黄金台上滑翔而下的金雕所吸引目光,墨奎顺势让神奴喊了一声肃静,然后开始仪式。 王诩看着金雕在广场大殿上盘旋了一会儿,然后静静的等待墨奎主持仪式。 三名神奴的人工翻译让声音显得十分庄重,虽然王诩知道,台下能听懂的人,不足十分之一,但是依旧不妨碍整个仪式的效果。 “恭请神将信,登台受钺。”墨奎念完一大段睡也听不懂的祭文之后,终于说了句人话。 早就在黄金台下等候多时的李信一身黑甲,缓缓往上走黄金台阶,每走一步,台阶两旁的军官都会叩首拜服,以表遵从。 即便位列三公五官的墨狼,翟仇等人,也要单膝跪拜,因为出征将,既代天子。 虽然实际上统帅是王离,但是王离又不是孤竹臣子,而且他也不愿意贪图这虚名,所以登台拜将的好事儿就落在了李信头上。 虽然这属于叛国行为,但是李信却一点也没有心理压力,毕竟他早就自认是王诩门下弟子了,但是苦于王诩一直搪塞没有让他加入国籍,这个机会刚好,登台拜将,自认就是孤竹人了。 李信登台后,单膝跪在王诩身前朗声道“末将李信,愿为帝君赴汤蹈火,万死莫辞,不破敌寇,誓不还师!” 王诩左手接过司徒墨怜递上来,铭刻这契文“汤自把钺,以伐昆吾,遂伐桀”的黄金钺。 第一百六十三章 孤竹!百禄!(求全订) 第一百六十三章孤竹!百禄!求全订 钺是古代王权的象征,是从商朝开始的,商汤当年使用的武器就是青铜钺,钺是一种跟斧头形状相似,但是却更大更长的武器。 在冶铁技术没有发展起来的时候,是以石钺为主的武器,因为这种武器的使用不仅需要技巧和力量,更需要无畏的胆识和勇气。 在近身肉搏战中,手持斧钺、骁勇异常的勇士,无疑会在捍卫集团利益的过程中获得所有成员的拥戴和推崇。 商汤作为天子使用钺,所以钺就变成了一种王权礼器,每次大军出征,天子就会亲自授予青铜钺,以表示将军的正统性,这种礼器一直沿用几千年。 王诩将手中一丈长的青铜钺单手说道“一人冕执钺,卿可替朕执掌杀伐,伐世间一切敌。” “末将诚惶,定不负帝君所托!”李信伏地叩首,双手碰过头顶,接过王诩放上来的青铜钺。 王诩又接过司士屠檀递过来的玄鸟旗,沉声道“卿右秉王旆以麾,百万军,千万乘,克世间一切城。” 李信单手持钺叩首“末将诚恐,秉帝君之命,攻无不克战无不胜!” 说完李信左手持钺,右手秉旆,在王诩的虚扶下起身。 王诩将身上的半面虎符摘下来,高举着面相黄金台下朗声道“格尔众庶,悉听朕言。非台小子敢行称乱!有胡多罪,天命殛之。 今尔有众,汝曰:我后不恤我众,舍我穑事,而割东胡? 予惟闻汝众言,东胡有罪,予畏上帝,不敢不正。 今汝其曰:胡罪其如台? 东胡王率遏众力,率割王帐。 有众率怠弗协,曰:时日曷丧?予及汝皆亡。 胡德若兹,今朕必往。” 这是正经从汤誓范文上改的,殷商出征前都要朗诵这篇檄文,王诩也省的较劲脑汁给这次军事行动找借口了。 念完汤誓,王诩将手中虎符挂在李信腰间,孤竹国的虎符是太极形状的,两只老虎一黑一白,都是墨奎花了大工夫雕琢制造而成,君王手持白虎符,出征将领则佩黑虎符 “尔尚辅予一人,致天之罚,予其大赉汝!尔无不信,朕不食言。尔不从誓言,予则孥戮汝,罔有攸赦。” 李信听后再次跪地,高呼“尊帝令。” 王诩顿了顿再次把他扶起来说道“使河如带,泰山若厉,诸君功德,爰及苗裔。” “谢帝恩泽!”李信刚起来,又被这句话震得跪了下来。 墨奎正听得陶醉,突然听到王诩加了句台词,神情一滞,但是很快反应过来,让神奴喊道“谢帝恩泽!” 虽然听不懂过这些话什么意思,反正下面人知道跟着喊就对了,一时间又是山呼海啸般的谢恩之声。 这句话是王诩临时想起来的,本来是刘邦封爵时给那些功臣画得大饼,被王诩改了之后,就变成了出征将士的功劳,永远都会被族人铭记,同时也会恩泽子孙后代,相当于给了口头的安置费。 但是这种口头安置费对于李信这样的人,反而具有很大的作用和效果。 王诩的授权仪式结束了,吹了下哨子,还盘旋在广场上的金雕鸣叫一声,飞回来落在了王诩的肩膀上。 王诩的冕服里面都有钢丝和锁子甲,所以金雕的被修剪过的利爪并不会抓伤,但是金雕是在太沉了应该快二十斤了吧,怪不得飞不起来。 接下来就是点将台环节就是选出扛纛之将,指尖李信一手秉旆,另外一只手持钺站在黄金台上钺指三军,大喝道“可有自认膂力最胜者,敢与本将扛纛!” 不得不说还是习武之人,李信顶着寒风这嗓门也是气势汹汹,虽然不能清晰的传到广场上十几万人每一个人耳中,但是只要传到黄金台阶上诸多将领耳中就可以了。 虽然说是最为勇武这扛纛,但是实际上,扛纛者一定是中层将领,而且是能够与主将有默契,至少聪慧的人选担当。 如果是以前,李信自然可以用给自己军中副将李倓扛纛,但是这次为了避嫌,若木军无人随军出征东胡,全部留守孤竹听从调遣,李倓也升为了将军。 所以李信要在军中找一位能够跟自己配合的军官。 李信连喊三声,平日里和他关系不错的小白虎也在一旁咆哮帮腔,倒是有一种为虎作伥的画面。 但是三声过后,却无一人出列。 大将军墨狼有些不悦的皱起眉,目光在他安插在破虏军中的军官脸上扫视着。 仇禾则一脸玩味的瞄着所有人的脸色。 翟仇低头,摸着怀中的沚戛剑,沉默不语似乎在沉思。 朱家看了看站在台上摆造型,受冷风吹尽有些僵硬的李信,无奈的摇摇头,正准备替他化解尴尬。 “末将愿为将军扛纛!” 不过一个粗犷的嗓音打断了他要卖出去的脚步,眯起眼看着位列黄金台最下阶的那个光头男子,露出一个怪异的笑容。 王诩坐在王座上,视线也刚好能够看到这个被烟火熏的黝黑的卤蛋,也勾起了嘴角。 李信眯起眼看着跪在台阶下的慕容竭,回头看了看王诩,见他脸上没有任何不悦的表情,微微挑眉,然后缓步走下台阶,走到慕容竭面前时,低头俯视着就有耳闻的东胡王子,低喝道“姓名。” “竭胡氏,慕容竭拜见将军。”慕容竭跪在地上,一口雅言已经说得流畅无比了。 “扛纛者为膂力最胜者,且看汝膂力。”李信面无表情,将旗杆立于身前“汝且来夺纛!” 慕容竭犹豫的眨了眨眼,目光下意识的瞥向另外一个方向。 李信也顺着目光看去,正好看到浑身包裹在黑熊貂袍中的王离,微微皱眉。 慕容竭收回目光,低声道“将军,得罪了。” 说完起身,一只手去夺李信手中大纛,却发现纹丝不动,心中一惊,暗自发力。 李信感受着旗杆另一边慕容竭的力道,微微一笑“可曾杀过人?” “六岁杀人。”慕容竭沉声道。 “因何杀人?”李信问道。 “辱我生母,夜潜入其大帐,割断喉咙。”慕容竭声音越发低沉,脸色也慢慢涨红起来。 “辱亲友者,当杀,少年怀义。”李信笑着点点头又问道“可曾滥杀过?” “战场只有多杀,没有滥杀。”慕容竭低吼一声,旗杆似乎往他这边挪了几分。 李信微微用力又给拽了回来“抗纛者,战必先,退必果,不冒进,不恋战,可能做到?” 慕容竭太阳穴间青筋暴起,面目也逐渐狰狞“能做到!” “抗纛者,定如山,山崩不退,行如云,遇风不歇。”李信再次低喝道,额间也有青筋暴起,手上的血管基本上全都暴起了。 “可!”慕容竭更加狼狈,只能回答一个字。 “扛纛者,鼓衰兮力竭,矢竭兮弦绝,退已哉?”李信沉声问道。 “不退!”慕容竭感觉自己的左手已经失去了直觉,咬着牙从齿缝中吐出两个字。 “扛纛者,白刃交兮宝刀折,两军促兮生死决,降已哉?”李信低喝问道。 “不降!”慕容竭发出一声野兽般的咆哮。 李信持钺的那只手在慕容竭的已经惨白的手指上轻轻击打了一下,慕容竭就惨叫声倒飞出去,在地上滚了好几圈才瘫倒在地上,看着天空大口的喘息着。 缺氧和撞击让他的视线有些模糊,竟然仿佛看到蔚蓝的天空中有一只绚丽的神鸟在飞舞。 不过等他缓过来后发现,那只飞舞的神鸟已经被关在了那面巨大的白绸纛旗上。 李信低头看着他笑道“慕容竭,接纛!” 慕容竭挣扎着爬起来,接过那柄沉重的大纛,还不等适应他的重量,突然听到后面有山呼海啸般铁甲相击的,或者烈马嘶鸣的声音,响彻天地。 “孤竹!百禄!!!” 第一百六十四章 四面商歌,万舞相送(求全订) 第一百六十四章四面商歌,万舞相送求全订 帝诩是所有孤竹人学习的第一个词汇。 玄鸟则是孤竹人学的第一首诗歌。 天命玄鸟,降而生商,宅殷土芒芒。古帝命武汤,正域彼四方。 方命厥后,奄有九有。商之先后,受命不殆,在武丁孙子。武丁孙子,武王靡不胜。 龙旂十乘,大糦是承。邦畿千里,维民所止,肇域彼四海。 四海来假,来假祁祁。景员维河。 殷受命咸宜,百禄是何。 这首诗歌并非是为了考试或者陶冶情操,而是为了让所有人孤竹人对于殷商先祖和历史有一种敬畏感,这首诗经本来就是商灭亡之后,宋国君主祭祀先祖的,里面描写了商朝的祖先以及开国帝王,还有盛世时的万邦来朝景象。 王诩希望通过这首歌,让之前不管是来自森林的野人,东胡的白狄人,还是肃慎奴隶,都能够得到同样的祖先认同感。 因为只有当一个民族,对于先祖和历史有认同感,那么才会形成群体概念。 同时这首诗最后一句。 殷受命咸宜,百禄是何是说,殷商人是天神眷顾的天命之人,所以占尽了天下福禄。 还可以微妙的提升一些民族的优越感,这样在以后面对其他国家的文化时,不至于自卑。 这是神权结合人文的力量,历史上诸多游牧民族,都要宣传自己是各种天神的子孙,就是为了要这种优越感,但是由于他们的天神带给他们的福利实在是太少了,所以当他们看到农耕文化的富饶于安逸时,才会无比的自卑。 只有当精神与物质交相辉映时,才能够彻底将一个宗族宗族凝聚成一块铁桶,形成认可和认知。 至少现在看来,在没有提前彩排的情况下,孤竹人在这种场合下,喊出了孤竹,百禄。 说明已经初见成效了。 百禄这个词在殷商文化中,是最高祝福,本意为天下所有的福禄都祝福给你。 相当于一夜暴富,平安喜乐,无病无灾这种祝福的词。 但同时对于殷商还有更高级的含义,有些类似于后世说的万岁必胜永恒等意。 在孤竹国中,这是最高级的祝福,所以在用于大军出征下,是十分合适的。 铺天盖地的山呼声席卷天地,手持大纛高举过头的慕容竭有一种莫名的头皮发麻,血脉沸腾的感觉,瞪大眼睛赤红的看着山呼的军民,似乎放下了心中最后一丝芥蒂。 这样的阅兵誓师大会,东胡也经常举办。 但是都是萨满一个人主持,用各种动物的血在勇士身上涂抹,还要去叩拜东胡王以及各大部落首领,以前慕容竭感觉,这种仪式是一种荣耀。 但是今天看了孤竹国的登台拜将仪式,他才真正的领会到荣耀究竟应该是什么样的。 英勇的战士就应该站着,接受君王与大臣们对于出征战士的尊重,军民一心的山呼,这才是一个战士该有的荣耀,而不是跪在那些老不死的身前,接受他们居高临下的俯视。 出征大将接受黄金钺和虎符之后,基本上军中事都归大将军管理了,即便是帝王也不会加以干预,所以李信在选完抗纛之将之后,开始给诸部军官分发旗帜。 然后接受旗帜的军官会接受大巫和天帝的祝福。 按照殷商仪式,应该是饮血食肉。 而且还是人肉 殷商出征前,会挑选活人奴隶,作为人牲为祭品祭祀祖先,有一种叫做胹祭的祭祀,就是将人牲和三畜放入刻画着蚩尤铭文的青铜大鼎中,烹煮。 那种景象就是随着锅里汤水翻滚,一会浮上来一只羊,一会一只猪头,又浮出来一个人头。 然后每一位接受祝福的战士,都要喝一口青铜大鼎中的汤水,高阶将领要将肉吃光。 因为殷商祭祀中认为,青铜大鼎中的祭品已经被天神食用过了,带有着天神的祝福,将士与天神同食一鼎就会得到天神之力,战无不胜。 这种祭祀方法不知道是商人多年得来的经验还是意外,疯牛病这种可怕的病毒形成原因,就是同类相食,十九世纪末西方资本家们为了降低养殖成本,将牛尸骨打碎混进饲料中,让牛吃了同类的蛋白质,然后导致变异感染朊病毒,也就是疯牛病,直接入侵神经系统,造成神经错乱,直到死亡。 人类感染朊病毒前期,就变变得发狂,如果正好在战争时期,就会变得英勇无比,因为已经丧失了理智,只剩下本能的杀戮,所以才会形成这样的仪式。 不管于情于理,王诩都不会允许这种情况发生,所以这项祭祀的流程就变成了,喝茶。 一个巨大的金光奕奕,雕刻着蚩尤以及各种兵器的青铜鼎上,地下烧着炭炉,鼎内是已经滚烫冒着热气和馨香的枣花茶。 王诩打开青铜鼎上的水龙头,接满一水壶枣花茶送给被墨奎喷了一脸口水的军官,然后微笑着再对他说一些鼓励的话,大概是“同志们辛苦了”之类的鼓励。 然后水壶中的花茶就会被军官们奉若圣物,不知道谁传说的,如果在战争时候感觉不行了,喝一口有起死回生的功能。 孤竹国的军制是采用五进制,以金木水火土五行分。 一个班九个人,一个排五个班,一个连五个排,一个营五个连,一个团五个营,一个师五个团,一个军五个师。 这次三个团的兵力,一共六十位低中阶军官,而这些军官基本最早跟随王诩的那些野人,他们的名字当初还都是王诩亲自取的,才短短半年,之前那些骨瘦如柴如同猴子般裹着兽皮,拿着石器的野人已经变成了一个个可以身披铠甲,手舞长戈的英勇战士。 王诩莫名的感慨之余,又有一种难掩的不舍。 因为他知道,这些此时叩首谢恩的面孔,不知道还能回来多少个。 战争是残酷的,更是无奈的。 当祝福的仪式到达最后的高阶军官,面对三位孤竹国的嫡系团长,墨丁,墨丙,墨戊之时,王诩终于忍不住开口“活着要紧,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 三人捧着还有些烫手的青铜爵微微一怔,随即将爵中花茶一饮而尽,也不顾被烫坏的嘴,一个响头就叩在了地上低喝“为了大帝!” 王诩微微皱眉,似乎还没有理解他们三人这句话的含义,墨奎就已经将他们带走了。 墨奎手上拿着那个漂亮的权杖,身后跟着三位团长,领着小黑虎和小白虎走下黄金台,同时各种乐器的声音都响了起来,这次却没有钲鼓,反而是一些其他的乐器,演奏出更加鲜明震撼的曲调。 节奏还是当年王诩第一次听到墨奎带领孤竹国遗民围着篝火跳舞时的节奏,只不过当时他们是用手掌拍打大腿,或者拍打石头木头作为伴奏,而且只有百十人。 但是如今,不但有各种铜鼓,笙箫笛瑟,甚至还有了小型的编钟,而且表演的人数也近几千人。 几千名穿着奇装异服,甚至大冬天依旧赤脚肌肤的巫者,有男有女,面东者服青衣而舞之,手持籥,面南者服赤衣而舞之,手持戚斧,面西者服白衣而舞之,手持翟翎,面北者服黑衣而舞之手持干盾。 四方巫者伴随着浩然又神秘的节奏而舞蹈,时而绵软,时而激烈,而且肢体动作很大,像是一只只n的蝎子,而当两名巫者纠缠在一起地上打滚的时候,画面就更加引人入胜了。 这是一种在视觉上就能够让人血脉喷张的舞蹈,名为万舞。 是殷商祭祀中一向特殊的舞蹈,这种舞蹈的开创者据说是殷商的某一个方国,国人以美貌舞蹈著称,尤其是擅长这种巫舞,因为这个方国以蝎子为图腾,所以被赐姓氏为万。 方国万专门为商朝王室表演万舞,因为商王觉得万舞对于男子气血有着很大的帮助,不但适合为出征将士送行,也适合促进种族繁衍。 因为这种舞蹈的素材本身就取自各种蛇类,节肢类动物交配时的动作,是一种很原始的生殖崇拜和繁衍崇拜。 用后世的话可以理解成,这是一套极具性暗示的舞蹈。 在几千名巫者的这种舞蹈下,被围在中心四面商歌的将士们已经变得血脉喷张,蠢蠢欲动,但是没有得到命令,只能苦苦忍耐着。 第一百六十五章 孤竹的荣耀,如阳高照(求全订) 第一百六十五章孤竹的荣耀,如阳高照求全订 墨奎带着三名团长,以及老实跟在他左右两侧的两只小老虎,在军阵中巡视,在每一个被小老虎吼叫过的战士头顶带上花环,表示他们是被圣兽选中的,最勇猛的战士。 “今天的小白怎么这么听话?”不知道什么时候溜上黄金台的王离从青铜鼎中捞了一爵花茶疑惑道。 “墨奎衣袖里绑着他们最爱吃的仙鹤肉。”王诩坐在王座上,目光复杂的看着被万舞撩拨的有些发狂的军士。 “墨奎这个老家伙还是会玩的,这种舞蹈就算在齐国最好的女闾都见不到,而且还是如此具有上古风姿,妙啊。”王离津津有味的评价道,又看了看王诩冷峻的神色轻笑道“怎么?有不满意的地方,表情这么严肃?” “出征又不是什么值得高兴的事情。”王诩瞥了眼王离。 “当然是值得高兴的事情。”王离皱眉道“你看那慕容竭,比谁都高兴。” 王诩微微眯起眼,看着官场上手舞足蹈最开心的那到人影。 “你们羡门中人有的时候就是太没有凡俗气。”王离摇头轻笑道“你们要追求的那种东西,本身就不存在与凡俗之中,凡俗中有的只有一个字,那就是争。” 王离语气微顿,一字一沉“与兽争肉,与人争斗,与天争命!” 王诩皱眉看着王离“那是因为方向错了。” “但是谁的方向又对呢?”王离咧嘴笑道,捧着热茶吹了口气“就像这茶,在鼎中是滚烫,盛出来就变冷了,明明的是同一种东西,不是嘛?” 王诩眨了眨眼,轻笑道“那你跟我说说,这是个什么东西。” “进我肚子里的东西!”王离吹凉了热茶,一饮而尽,将青铜爵砸在地上,半年的风霜已经吹去了这个少年脸上所有的稚气,剩下的只是坚毅和锐利“既然你不喜欢战争,那么就坐镇城中继续牧民治理,其他的,交给我。” 王诩愣了下,看着眼中闪烁着精光的王离,哑然失笑“既然如此,就有劳离将军了。” “待我归来之时,必然车载繁花,牛羊如龙,这纍城,怕是装不下。”王离咧嘴笑的狷狂。 “山海关东去千里疆域,足以容下将军的战果。”王诩轻笑着摇摇头,拿出了手电筒递给他“当你找不到方向的时候,就听它的。” 王离瞳孔一缩,笑着接过“终于舍得把圣光分我一份了?” “切忌贪功冒进。”王诩沉声道。 “放心。”王离犹豫了一下,拍了拍王诩的肩膀,然后转身走下黄金台,恰好所有巫者结束了仪式,那股躁动的氛围也再次被从渤海吹来的风,冷却。 绕行半场已经累坏了墨奎这个老人,此时带着所有人人跪在黄金台前,冲着王诩大念祷词。 王诩很难听到他在念些什么,但是却感受到了所谓的,万众期待。 大军出征的n已经被点燃到了最高点,这个时候,就是出征的时候。 王诩有些艰难的从王座上再次站起身,缓缓走向台前,再一次出现在所有人视线当中,俯视着这些即将伴随着他一声令下,可能会失去一切的炙热生命们。 感觉有一股无形的压力,让他讲准备好的出征词,改掉了。 王诩拿起鼓槌敲响出征的战鼓,迎着凌冽的寒风,对着所有人说道“出征吧,战士们,在我的注视下,孤竹的荣耀,如阳高照,与君共勉!” 位列下手的朱家和屠檀身子猛然一颤。 仇禾的目光中充满着狂热的向往。 墨狼则是有些亢奋的嘶吼道“为了大帝!” 于是在铺天盖地般的山呼声中,孤竹国的大军,隐没在茫茫的风雪当中,银甲与积雪,慢慢融为一体。 王诩像是冰雕一样注视着出征大军的车马人龙消失,眨了眨已经挂霜的眼睛,轻叹道“既然给不了你们正义的理由,那么就给你们高尚的荣耀吧。” 一万四前多人出征,除了粮仓和军备库空了一些之外,对孤竹国来说并没有太大的影响。 但是对于王诩来说,影响却是有点大,王离不在,让他必须要接手王离之前的任务,而在誓师大会上出尽风头的墨奎,也病倒了。 所以这些天,王诩终于体会到什么叫做日理万机的疲劳了。 “大帝,这些就交给我吧,您该睡觉了。”墨怜柔声在有些昏昏欲睡的王诩耳边说道。 “我是不是睡着了?”王诩眨了眨酸涩的眼睛。 “额,您睡没睡着,我也不知道。”墨怜愣了下,抿着唇说道“但是我看您保持这个姿势有一段时间了。” “那就是瞌睡了。”王诩伸了个懒腰“几点了?” “都丑时了。”墨怜端上参鸡汤。 “这么晚了啊。”王诩揉了揉眼睛,熬夜已经是他很久没体会过的感觉了,一时间还有点微妙。 毕竟这个时代,没有那么多的娱乐活动,也没有太多的照亮资源,都是日出而作日入而息。 “大军现在已经快到赤峰了吧。”王诩转头看了看背后的地图嘀咕道。 “按照脚程肯定早就到了,不过三天前斥候来报似乎还没有走到,应该是路上耽搁了,不过到现在也没送来东胡遗民,是怎么回事儿?”墨怜有些疑惑的问道。 “要么是经过的小部落中人都被冻死了,要么就是绕路了。”王诩叹了口气“屠檀已经带人将探子放到了平刚道附近,那里已经没有东胡运输粮食和人烟的痕迹了,这次东胡出征,很可能将这些小部落赶尽杀绝。” “太过狠毒了,如此杀鸡取卵,东胡就不怕一战覆灭?”墨怜蹙着眉道。 “本来就是放手一搏,东胡人口不足百万,一战强征三十万大军,应该是抱着不夺燕地誓不还的决心。”王诩笑着摸了摸她的头“这就是野蛮的可怕,为了目的,不计后果。” 墨怜眨了眨大眼睛,抬头看着地图上用红玉拼凑的两个字“如此对比,孤竹族人真是太幸福了。” “现在你还理解不了这两个字的含义。”王诩轻笑着喝光了参汤。 墨怜鼓着脸颊有些不服气“我现在在大帝身边就很幸福啊。” 王诩愣了下,看着墨怜没有杂质的眼睛,讪笑着默默鼻子“嗯,这么说也对,不过跟我说的还有些差距。” “那您幸福嘛?”墨怜反问道。 “看了濠梁之辩。”王诩微微挑眉。 “嘻嘻。”墨怜可爱的吐了吐舌头“最近都在朝歌督工,您不让我干预太多,我只能躲在神殿里了。” “等墨奎病好了,你就可以回来了。”王诩笑了笑。 “国君说他是被大军的杀伐之气影响的,需要静养好一段时间才能缓过来。”墨怜有些担忧的说道“但是看他的情况并不好。” “离他远点,他身上是风寒会传染的。”王诩摆摆手“听说你最近派人去祖地探查了?有没有什么动静?” “没有,我们原来居住的地方,被一群鹿占领了,而且西南的燕国小镇,也已经没了人烟。”墨怜精神一振。 “有战火的痕迹?”王诩皱眉道。 “没有,应该是迁徙了,但是往哪里迁徙暂时不能确定,那座小镇有几千人口,迁徙的话应该动静不我觉得有可能在林中某处。”墨怜蹙眉道“要不要去找找看?” “暂时先不用,若是有缘,自会相见。”王诩眯起眼“山海关外有什么动静?” “我们现在的伐木工人已经在关外十里开始伐木筑城了,碣石仙宮和山海关所需的木材太多了,虽然翟仇把毯子放出关外三十里,没有发现人烟,但是我从周红儿那边打听到,肃慎和箕子朝鲜的人应该已经知道我们这边的消息了。”墨怜抿着唇表情有些严肃“因为正常来讲,每年这个时候,箕子朝鲜都会派人来交易皮毛和畜牧了。” “碣石山内,真的没有人烟?”王诩皱眉问道。 “李信将军之前带着破虏军在那边扫荡了一个多月,如今翟仇带着沚戛军也在那儿驻扎一个多月了,应该不会有纰漏。”墨怜摇摇头。 “那他们是怎么知道消息的呢?”王诩紧锁着眉头“没有扫荡碣石山之前,那里若无大规模部队护航,一定会葬身山中猛兽之腹,我们拿下纍城之后,也不见大量失踪人口。” “会不会是,从海上走的?”墨怜皱眉道。 “与其从海上走,还不如飞过去。”王诩轻笑道。 “哈?”墨怜一惊“他们也有羡门高誓?” “谁知道呢?”王诩目光放在熟睡的金雕身上“肃慎人擅长训鹰啊。” “嘶。”墨怜倒吸一口冷气“您是说,纍城还有奸细?” “箕子朝鲜既然传承商王室,训鹰传信,安插奸细自然是必备的,否则怎么敢跟白狄部做这么久的生意?”王诩手指敲打着木案“既然已经暴露了,不妨就大大方方的派人去拜访一下,毕竟千百年前,都是一家人。” “谁去?当然不能我们去,既然周红儿有意把这个消息透露给你,自然是她去。”王诩森然一笑。 第一百六十六章 一丘之貉(求全订) 第一百六十六章一丘之貉求全订 人类最大的天赋是适应。 但是前提是因为不可抗力,而顺其自然的适应,但凡是有一点可以反抗的机会,就会有一部分人反抗。 而选择反抗的这些人,就是人类物种延续下来的优秀基因,跟所有生物一样,人类的基因也是一代一代淘汰进化,直到现在人类也没有进化完全,依旧还处于进化状态当中。 但是随着文明的出现,人类反抗的方式也多了很多,不单纯的是用武力和野蛮解决问题,于是各种权谋就出现了。 白狄部能够从上古商周时期,经历千年繁衍,依旧能够在辽东这种苦寒之地立下根脚的氏族,都是优秀的基因。 他们从戎狄时期协助周王朝推翻商朝,被封为诸侯王,春秋时期他们又成为联合,能够与当时已经成为霸主的齐桓公一较高下,最后建立中山国的时候,还能够在强大的晋国强压下起死回生,甚至还拥有逐鹿中原的资本,已经说明了他们的优秀基因。 而且他们本身就会出身游牧,后来有兼容农耕,所以在家族文化传承上,是具有很大优势了,他们知道两者之间的弱点,也深知两者之间的强势。 所以在面对东胡的时候,他们选择卧薪尝胆,厚积薄发,等待有一日推翻东胡,重建中山国。 但是还没等他们的计划得以实现,孤竹国就突然强势的出现了,像是天降神兵一样迅速的占领了纍城。 当时纍城的诸多氏族虽然看似都臣服在孤竹国的手下,但是实际上,依旧有着其他心思。 各大氏族能够管理家族的妇人,在各个方面都是不弱于男人的,所以如果小看这些妇人,一定会死的很难看。 这也是白狄部氏族的聪明之处,因为他们知道,不管是蛮夷还是华夏,都是看不起女人的,而女人是最会以柔软迷惑男人的。 王诩对于白狄部氏族的公关政策看似成功,王室军的几个族人也顺利成为了这些氏族妇人的闺中密友,还成为她们嫡子的干爹。 但是实际上,她们依旧在暗自寻找着孤竹国的漏洞,意图后事。 起初她们以为孤竹国应该是中原落魄的国家,对付中原国家,她们采用的战术就是当年诸侯国臣服周天子的战术,麻痹。 但是很快她们就惊恐的发现,孤竹国的文化风气,与中原文化大相径庭,闻所未闻。 孤竹国所有的一切都在撕裂着白狄氏族们的三观,本来以为最开始打出的平等旗,跟周朝分封诸侯一样都是表面形式,本质上还是存有着阶级差异的。 但是当纍城第一座中心食堂建立起来,并且给全国人供应同样的食物时,她们瞬间就意识到一个可怕的问题,那就是,她们手中的粮食,将不再对奴隶和下属,有着约束金和控制作用。 当一个群体失去对另外一个群体的约束作用,那么两者直接的阶级特权就消失了。 上古奴隶时期的约束力,是神权,是血脉,本质上是一种精神n加上武力震慑,所以奴隶生下来就是奴隶,贵族生下来就是贵族。 后来周推翻了商朝,本身就推翻了神权和血脉论,所以他们的约束力就变成了,仁义礼法,重新包装了一下阶级利益集团,然后获得所有贵族们的任何和拥护。 春秋战国的约束力,基本上就只剩下硬实力了,血脉,文化还有礼乐都失去了作用。 而在白狄部,约束力就是手中的粮食,掌握着粮食,那么为了活命,所有人都要听从氏族的指挥。 但是他们想不到,竟然真的会有一个国家,把粮食平均分配给任何人,不分年龄,性别,阶级。 孤竹国没有抢走白狄氏族们的粮食,只是让他们的粮食,变成了真正提供生命源泉的粮食,而没有了额外多余的价值和作用。 当发现自己的根基被彻底动摇的时候,白狄氏族们才会陷入恐慌中,才会不惜代价,将氏族的嫡传子,作为质子让他们认贼作父。 这是一种迫于无奈,暂时的麻痹孤竹国的手段,但是当她们氏族中最忠诚的仆从,拜别了她们这些主人之后,她们依旧想不出,可以保证白狄氏族利益的方法。 孤竹国的大帝,没有抢走他们的粮食,也没有抢走他们的珠宝,更没有把他们贬斥成庶民。 但是却让他们变得没有任何价值和地位。 粮食,青铜宝石,爵位,这些东西在孤竹国的平等面前,都一文不值。 纍城四角的四座中心食堂,每天提供城内所有人的食物,以前那些肮脏的只能吃吐吃草的奴隶,如今能够在那里吃到温暖美味的食物,而且时不时还能有肉菜,最可怕的是还能让他们吃到饱! 纍城的夯土碎石城墙被推翻重修了,变得更加高大雄伟,各种五颜六色的宝石,青铜黄金拼凑成的大字,上面写着天条,每天都散发着瑰丽的色彩照应在所有人眼中。 纍城掌握生杀大权的将军翟仇,每天亲自带着军队巡视,除了维护治安之外,做的最多的事情就是随手帮助遇见困难的工人,送行动不便的老人回家,或者教训顽皮的幼童,掌控着整座城市运转的司马仇禾,每天都笑眯眯的躺在仓库前的躺椅上,亲自为所有工人纪录工作收支,嘘寒问暖。 每天看着东城城墙上用黄金浇筑的硕大平等二字,白狄氏族的人都会莫名的不寒而栗,因为这两个字在孤竹国内,对于他们而言似乎已经敌得过抄家灭族了。 当各个氏族的妻妾婢女也都离开府邸的时候,氏族的贵族们悲伤的发现,没人能够给她们做饭打扫卫生了,而且他们甚至拿着粮食或者珍贵的财宝去街上聘请佣人,都没有人愿意帮忙。 没有了奴隶伺候,这些白狄氏族的贵人们就像是废物一样生活无法自理,连吃饭都成问题。 但是让他们与那些往日肮脏的奴隶一起去食堂打饭,是一种比杀了他们还要痛苦的事情,于是这样的痛苦逼得他们有些走投无路,只能再寻找在这个城市生存的权利和机会。 他们已经从刚开始的图谋后事,变成了现在争取立足的机会了。 明明粮食,财宝,甚至连下属部族都没有被孤竹国掠夺,但是他们却有一种被掏空,且一无所有的无力感。 白狄氏族依旧是以周氏为主,虽然周氏嫡系只剩下周红儿一个未出阁的女孩了,但是所有人都知道,周红儿是她们之中最聪明的一个人,因为当时召诸部放弃抵抗选择顺从,以及后来认贼作父的计划都是她提供的。 这两个计划对白狄氏族能存活到现在,确实起了重要作用。 另外就是他们都觉得,周红儿也应该是最仇恨孤竹国的人,因为周氏,是唯一一个嫡系男丁全部遇难的家族,一个对孤竹国心中怀恨,并且才智双绝的女人,自然是她们的领头羊。 如今的周红儿也不是当初那个让仇禾看一眼就反胃三天的肥硕女子了,回到周府那天,她就遣散了所有的奴隶,将分支所有妇孺接到了府上,然后开始自力更生。 巨大的家族压力,让她迅速消瘦,已经成功的从一座肉山,变成了一位身材丰腴的女子,而且脸上的五官也因为脂肪消失后露出了真面目。 王诩在宴会上接待白狄氏族的时候,看到瘦下来的周红儿,也忍不住感叹了一句胖子果然都是潜力股,按照他的审美标准,再瘦一点的周红儿,要比女装的仇禾更漂亮更端庄。 但是这样的女人,往往都是最难缠的。 看墨狼每天跟看骨头一样守着周红儿,就知道这个女人的厉害之处了。 “你不是喜欢体态丰硕的女子嘛?现在周红儿都骨瘦如柴了,你还守着她干什么?”王诩坐在王座上,对着身边给周红儿切牛排的墨狼轻笑道。 “大帝不要乱说,臣并非仇禾那种放荡不羁的流氓,臣是想找个婆娘过日子的,所以臣喜欢的人,与容貌五官。”墨狼闻言满脸正气的说道。 因为王诩倡导公私分明,所以私下聚会闲聊时,君臣之中也没有太多的忌讳。 “哦?那昨天从孟寡妇家里出来的不是你?”另一边的仇禾不甘示弱的嘲笑道。 墨狼脸色一红,大怒道“竖子污我,我只是听说孟姬家中水井冻了,去帮忙疏通而已!” “这石河都冰融了,怎么纍城中的水井还有冻的?看来我得请哑儿再好好的排查一下纍城水道了。”仇禾笑眯眯的说道。 “一丘之貉。”翟仇撕咬着一只牛腿,冷冷的嘲笑道。 “什么典故?”仇禾和墨狼同时一怔,疑惑的问道。 “那日与大帝巡查落凤之地,司徒被一只貉偷了粮食,我们追到一处山丘中发现一窝小貉,大帝就下令把这窝小貉带回去扔进猎犬窝里,并且教诲我们,大貉偷东西,养出来的小貉自然也是这个样子。”翟仇一本正经的解释道“你就想你们两个都风流成性,令人不齿,还有脸互相拆台。” “嘿嘿嘿,这么一说咱们不也是一丘之貉嘛。”仇禾揽着翟仇肩膀笑道。 “我跟你们不一样,我不近女色。”翟仇瞥了眼仇禾。 “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你还未n,不懂的其中妙趣。”墨狼也厚颜无耻的说道。 王诩看了眼勾肩搭背的仇禾和翟仇,轻笑着摇摇头,敲了敲桌案“无耻之尤。” 第一百六十七章 孤竹国的外患(求全订) 第一百六十七章孤竹国的外患求全订,求推荐票月票打赏 “好了闭嘴吧,没结婚之前你们做什么我管不了,但是万一要是闹出人命,我一定严惩不贷。”王诩敲了敲桌案,扫了眼墨狼和仇禾“还有,我暂时没心思管你们的私事,但是上行下效,你们要是影响了手下的婚姻观,让他们也跟着不结婚,那我就要下手了,到时候别怪我指婚啊。” 仇禾缩了缩肩膀,讪笑道“大帝圣明,吾等自然尽心尽力,早点讲族人的配备率提升上去,但是您也知道,这当奴隶当久了,对于这方面的事情,一时间还有点难以改变。” “我也很奇怪,现在吃喝不愁的,为何手下那群工人一个个都跟不愿意结婚,明明结婚还能得到一些赏赐啊。”墨狼抓着头疑惑道。 “怕养不活。”翟仇轻叹一声。 墨狼和仇禾一怔“不都说了国家帮着养?” “你们没做过奴隶,不知道生育对奴隶来说意味着什么。”翟仇大口的撕咬着牛腿,面具遮掩了表情,声音清冷“大多数刚出生的孩子,因为母亲没有奶水,都是被牛羊喂养到大的,而且nn即便生了孩子,依旧要工作,所以大多数孩子,长大后都见不到母亲一面,生产后虚弱加上吃不饱,累死在荒野很正常。” 仇禾和墨狼低下头。 王诩微微侧目,看着撕咬着牛腿的翟仇。 “不过更多的孩子降生后就死了,然后”翟仇突出一口嚼不动的牛筋“就被其他人分食了。” “嘶。”墨狼倒吸一口冷气脸色微变。 “大帝能够让他们活下来已经足够仁慈了,就不用操心这些了。”翟仇擦了擦嘴,对着王诩正色道“在这样环境下生出来的孩子,也很难养大。” “我知道了,但是血脉延续还是要有的,所以孩子出生后,就交由司徒抚养。”王诩摆摆手,看着翟仇说道“我知道心里阴影这种东西很可怕,但是并不是逃避的理由。” 翟仇眨了眨,伏地而拜“感恩帝泽。” “好了,私宴不必多礼。”王诩笑着摆摆手“而且以后东胡妇人被救回来之后,工人们对待繁衍子嗣的态度也会改变。” “大军现在应该已经走到赤峰了吧,为何还没有发来接引的信?”仇禾皱眉道。 “斥候回报既然没有断,就说明大军无恙。”墨狼摆手道“他们应该是绕路,或者途中根本就没有活人了。” “生灵涂炭啊。”仇禾叹了口气“说真的,现在越来越搞不懂了,战争是蛮族唯一能想到解决生存问题的方式?” “战争不一定是解决生存问题的方式,但是一定能够解决nn不稳定的方式。”王诩摇头笑道“君王发动战争,有两种原因,一是外患,二是内忧,不过大多数,强国都是为了转移内部问题,因为内耗对于他们来说就相当于稳定朝政,而弱国发动战争则多是因为外患。” “如此德行,不配为君。”仇禾痛斥道。 “所以才要杀光这些暴君。”翟仇放下啃得干净的牛骨,阴恻恻的说道。 “你们就没听明白我说的意思嘛?”王诩轻笑道。 墨狼,翟仇,仇禾三人身子同时一僵。 “孤竹国现在也有问题啊。”王诩笑容不减。 仇禾有些僵硬,目光有些闪烁。 “兵力不足。”翟仇倒是正色道“听闻中原逐鹿,动则十万大军,孤竹国与之相差甚远。” “大帝的地图上表示,辽东以东疆域辽阔稍亚中原,但是人口应该不足中原百分之一,人口是提供兵员的主要因素。”墨狼皱眉道“大帝是说,孤竹国少人?” “仇禾觉得呢?”王诩没有回答他们两个,目光放在仇禾身上。 仇禾紧锁着眉头,清秀的小脸上一片纠结“我突然想起来,若是大良造协助大军夹击东胡,那么辽东之地,是不是就落入秦国之手了?” 翟仇和墨狼同时眉头一皱。 “然后呢?”王诩继续问道。 “如果大良造的封地在辽东,那么孤竹国倒是无忧。”仇禾眨了眨眼。 “大良造终究是大秦的大良造,未来也只是大秦的王侯。”王诩笑着摆摆手。 仇禾脸色大变“大帝的意思是,将心血拱手相让?” “依靠林胡堡之壁垒,给臣三万军队,可以死守。”翟仇正色道“沚戛军与若木军切磋过,虽然秦军有攻城之技,但是却很难攻破城墙和弩炮。” “给你三万驻守林胡堡,那西林怎么守?”墨狼嘴角抽搐了一下“就算全部退守朝歌,战线依旧足有千里,只要任何一面被攻破,就是全盘皆输,根本打不了。” “而且朝歌城的建设进度才完成十分之一,西林实在有点太大了。”仇禾皱眉道“所以大帝是要,请和?” “你愿意嘛?”王诩反问道。 “当然不愿意!秦失德,非天命,注定亡于孤竹之手!”仇禾义正言辞的说道“而且秦是殷商后裔,一方诸侯大将而已,岂能尊卑不分?” “说点实在的。”王诩笑着摆摆手。 “嘿嘿嘿,怪不得大帝要优先建筑山海关。”仇禾谄媚的笑道“只要山海关筑成,依据碣石天险和孤竹神兵,秦兵难出山海,到时候划山海而分治,是秦王唯一的选择,除非他敢像当年攻楚一样,百万雄兵过大江!。” “说了这么多,不还是要将纍城拱手相送?”墨狼有些不悦“早知道就直接出关,在关外筑城了。” “关外有箕子和肃慎诸部。”翟仇皱眉道“所以大帝是想要用兵东地了?” “沚戛军,若木军,王室军,加起来只有一万五千兵力,三个团的战力,而且在山林之中作战,我们的重甲有时候反而是一种负担。”王诩轻叹了口气摇摇头“所以诸君,别太放松了。” 三人闻言同时伏地叩拜,口称有负帝恩。 宴会结束后,白狄氏族和仇禾等人告退。 仇禾伸手拉住要去给周红儿驾马的墨狼“大兄且慢。” “作甚?不能再继续喝了,今天大帝都在怪罪我们最近太懒散了。”墨狼皱眉道。 “嘘。”仇禾做了个噤声的动作,把墨狼拉到一边“除此之外,大帝是在说另外一件事。” 墨狼眉头一皱,疑惑的看着仇禾。 “大帝表面上说国内危机是外患,但是实际上说的是内忧。”仇禾满脸苦涩的说道。 “有话直说。”墨狼冷声道。 “你没发现,今天宴席,司徒都没回大帝身边相伴嘛?”仇禾小声说道。 墨狼眨了眨,确实有些异常,以前宴会,墨怜基本都是寸步不离王诩身旁伺候的,今天却一直在白狄氏族那边。 “应该是白狄氏族那边出了问题。”仇禾叹了口气“果然这群蛮夷,就连母狼,都是狼子野心。” 墨狼瞳孔猛然一缩,表情变得冷冽“一群被剪去爪子,拔掉牙的狼,还想着掀起什么风浪?白狄氏族人口如今只剩下嫡系,其下小氏族也被你分化了,如今整个白狄氏族人口加起来,可能只有四千人,还都是妇孺老媪,她们要干什么?” “不知道,但是毕竟,人家在这片土地生存了几百年了。”仇禾意味深长的说道“她们对这片土地的了解远超我们,谁知道她们现在还有什么昏招,所以大兄,最近在跟周红儿在一起的时候,要万分小心。” 墨狼眯起眼,点点头。 “其实,最好不要去找她,毕竟大兄性情直率。”仇禾委婉的说道。 “我知道分寸,不会耽误大帝裁决的。”墨狼摇摇头,语气森冷“若是白狄氏族真的不知死活。。” “那也不是我们该操心的事情,大兄,切记不要僭越了,孤竹国已经走上了正轨,自从大军出征之后,大帝身上的帝王气息越来越浓重了,再也不能像以前那样鲁莽了。”仇禾连忙说道“我们只要尽忠职守,做好自己的事情听从调遣就可以了。” 墨狼微微一怔,轻叹了口气“确实,以前大帝若是想要说些什么,必然不会如此拐弯抹角的交代。” “或许是因为我吧。”仇禾苦笑着摇摇头。 墨狼皱眉冷喝道“兄弟不要胡思乱想。” 仇禾笑了笑“最近快要到春耕了,河水已经涨了一寸多了,我要忙起来了,大良造和朱家先生走后,林胡堡的事情大帝接手,不过估计最后还是会落在大兄手中,大兄最近要做好接手的准备。” “大帝要回朝歌了?”墨狼神情一僵。 “很有可能,大帝最擅长的就是直钩钓鱼,如果真的要钓出内患,必然会在此时归隐。”仇禾笑了笑“而且刚好,国君最近不是闭关嘛,朝歌的事情也得处理。” 墨狼嘴唇动了动,然后拍了拍仇禾的肩膀,走向宫阶下等候的周红儿。 仇禾的目光穿越幽暗的月光,与周红儿似乎对视了一眼,转瞬即逝,看着两人驾车离开内城,转头又看了看灯火辉煌的纍城王宫,露出一个怪异的笑容。 第一百六十八章 不愿被掌控(求全订) 第一百六十章不愿被掌控求全订 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这句话永远会存在人类这个物种当中。 白狄部的氏族宁可将粮食放到发霉,果子放到腐烂,也不愿意给那些食土难充饥的奴隶们施舍一丝一毫。 于是就让白狄部从辽东各部交易来的食物果蔬变成了酿酒,然后囤积在各个氏族府邸和王宫当中。 当时缴获王宫之时,收获最多的除了各种宝石矿石以及粮食之外,最多的就是酿造好的果酒了。 但是这种果酒的味道实在是一言难尽,王诩又再次用蒸馏法提纯了一下,终于勉强可以入口了。 酒这种东西对于孤竹国来说,目前并没有太大的作用,除了能够大量提纯消毒酒精之外,剩下的就能够作为和花茶一样的饮料。 观人于酒后,是后世人情社会交往中总结出的一种经验,所以这次宴会,王诩专门将珍藏的酒拿出来招待白狄氏族。 这些氏族妇人,平日也是将果酒当成是饮品,但是那些不超过十度的果酒毕竟只能当做是饮料,遇见王诩蒸馏提纯后的酒,就懵了。 这还是王诩担心把她们喝坏了,特意勾兑了一番的酒。 不过不得不说,这些氏族妇人确实都为女中豪杰,在发现自己不胜酒力之后,一点也不贪杯。 所以王诩交给墨怜劝酒识人套话的小手段,效果并不算太好,没有灌醉周红儿她们,墨怜自己反而喝的有些上头了。 当送走所有人之后,脸颊红红的,坐到王诩身边盯着他傻笑。 收拾桌案的青娘看了他们一眼后,带着其他人悄悄退下了,将大殿空出来,之留下了她们。 青娘她们的小动作自然躲不过王诩的眼睛。 转头看了看笑的像是个小傻子的墨怜,王诩无奈道捏了捏她的鼻子轻笑道“贪杯。” “嘿嘿嘿。”墨怜发出平时不会发出的憨笑声,醉眼迷离的看着王诩“并非臣贪杯,实在是周红儿太过狡诈。” “劝酒不成反被灌?”王诩微微挑眉,放柔声音“难受嘛?” “不,虽然身体有点烧,不过还挺好的。”墨怜憨笑着俯下身子,像是小猫般趴在王诩的对视,打了个酒嗝“除了周氏和莫氏,白狄其他氏族已经有些扛不住了,没有工人帮工,他们准备自己找点事情做了。” “先让她们去吃食堂,不管是打饭,还是在食堂吃,总要是吃到一锅菜,才能算是一家人。”王诩摩裟着墨怜有些毛糙的长发。 多年的营养不良让她的发质变得十分干燥,这不是一朝一夕能够调理好的,王诩曾经多次要将她头发剪短,省的每次都会炸毛影响形象,但是她一直不愿意。 “唔,也不知道一群不干活吃干饭的家伙有什么好自得的,一个劲的跟我提他们氏族有多辉煌,先祖为这座城市做过什么贡献,明明是鸠占鹊巢不足两百年的家伙,太无耻了。”墨怜不满的嘟囔着。 “贵族就是这样,他们自认是人民的领导者,没有了他们所有人都要死,将别人的生存当成是自己恩赐,将自己凌驾于人民,殊不知,即便没有他们,人们毅然能够活着,说不定能够活得更好,毕竟最好的农家,最好的桑女,最好的庖厨,甚至最好的士人,最开始都不是出身贵族,往上推千年,大家都是一样的人。”王诩轻柔的摸着墨怜的长发,帮她按压太阳穴缓解酒意“所以呢?他们想要做些什么?” “周红儿想要到学宫教书。”墨怜舒服的晃了晃小脑袋,抬头看着王诩。 王诩心跳一滞,将她的头再次摁了下去,轻哼道“果然是大家闺秀,所谋深远啊,既能看清自己的价值,也能看到孤竹的短板,啧啧。” “唔”被按下头的墨怜发出一声不满的嘟囔,在王诩的大腿上蹭了蹭“大帝也觉得她很狡诈?” 王诩笑了笑“确实狡诈,不过更优秀。” “哼。”墨怜发出一声娇哼“那我就更不能答应她了。” “哦?为什么?”王诩饶有兴致的低头看她殷红的小脸。 “大帝说过,学宫是立国之本,怎可让狡诈之徒放肆?”墨怜冷哼道“就算现在学宫急缺先生,也不需要她们这些已有所图之人。” “那你觉得,学宫的先生应该是什么样的?”王诩笑吟吟的问道。 “唔,老实,勤恳,心地纯良之人啊。”墨怜眨了眨眼。 “但是读的书越多,所图的就越多,你也是人,应该了解吧,在孤竹国还落魄的时候,你在想些什么?”王诩柔声问到,因为他明显感觉到墨怜的身子僵了一下。 “想着如何带着族人走下去。”墨怜醉酒的软糯嗓音突然变得低沉,手也下意识的抓紧王诩的膝盖。 “但是墨狼他们每天想的是如何猎取更多的猎物,同样是为了活着,但是高度已经不一样了。”王诩轻声道“这就是与不的差距。” “所以,人注定会变得狡诈?所图甚多?”墨怜仰头看着王诩。 “人不会变得狡诈,因为他们会不断刷新狡诈的定义,为了实现心中所图。”王诩轻轻叹了口气,摸了摸她发烫的脸颊“而且难以杜绝这种循环,因为想要带领族人活下去,就要去读,去思考更多的道理。” 墨怜眨了眨水润的眸子,似乎还没有听懂。 “世间难寻赤子心啊。”王诩无奈的笑着摇摇头“箕子朝鲜的事情呢?” “她们的嘴很严,我没有问出来太多信息,不过最后我直接挑明了,周红儿也没有回应,但是却暗示了。”墨怜语气中透着一股不甘。 “带她去梧桐宫看一眼。”王诩眯起眼,声音微冷。 梧桐宫,就是当初王诩答应墨怜,收容那些可怜的奴隶女子收容所,现在也成为了火凤部的根据地,位置就在当初进入祖山时的龙潭瀑布,那里现在已经被建设成一个别有洞天的小型城池了,而且位置隐秘。 听到王诩这么说,墨怜吓了一跳,抬头诧异的问道“带她去梧桐宫?” “嗯,至少要让她看一看,离开孤竹,她们可能会面临的下场。”王诩眯着眼,藏好眸子中的冷漠。 墨怜眨了眨眼,盯着王诩冷峻的侧脸有些发痴,直到打了个酒嗝才害羞的低下头“我知道了,不过是带着她们从朝歌穿过去?还是走林胡堡那条道?” “从朝歌走,顺便让她们看看还在建设的朝歌。”王诩笑着说道。 “好,对了,国君今天托人带话,说感觉自己要不行了,想要在归天之前见大帝一面,被我回绝了。”墨怜又嘟嘟囔囔的报告道“不过确实却提醒了我一件事情,好像快要到春耕时节了,要开始筹备春耕祭祀了。” “又要祭祀?”王诩有些头疼的扶额,上次黄金台的出征仪式已经折腾的他差点感冒了,虽然知道祭祀确实很重要,但是这么频繁,确实有点让他头疼。 现在他终于知道,为什么后人评价皇帝都觉得他们不理朝政,这么多祭祀规矩,可能就要占据了三分之一的时间,再去掉睡眠时间,能够处理朝政的时间,确实不太多,这么一看,皇帝在某种程度,也是个苦差啊。 王诩在走神,墨怜趴在他腿上嘟嘟囔囔的说着仪式的流程,让整座大殿的烛火都变得温柔起来,一股莫名的温馨气氛围绕在大殿之中。 等到王诩回过神时,发现墨怜已经趴在自己的腿上睡着了,而且还打起了小呼噜。 看着少女因为醉酒而显得明艳的脸颊,王诩眼中的温柔渐盛,轻轻脫下外袍披在她的身上,然后拿起了身边的p,仔细的研究着地图。 按照考古文献地图,古代东北地区的文明发源地主要集中在辽河,乌苏里江和松花江,嫰江流域,这些地区都是上古文明部落群,这些部落群的位置,应该也就是后来东北古民族主要的聚集地,不管是肃慎还其他不知名的古民族,都不会有太大的迁徙,要能够估算出这些部落的据点,那么能够制定出最好的行军与防守路线。 毕竟现在连被燕国开发了几百年的辽东依旧是大片原始丛林,更不用说人口更稀疏,文明更落后的东北地区了,环境应该处于更加远古的状态当中,基本上还是人与兽同在林间共存的艰苦环境。 不过这也的环境,也锻造了这些渔猎游猎民族的彪悍和强悍,基本上只要在山林间,他们就是无敌的,所以孤竹的军队,绝对要将战场拉到平原地区,或者打消耗战,不断的砍伐森林,把他们从山林中逼出来。 箕子朝鲜能够在古东北立足,应该也是依靠中原的筑城和冶铁技术,虽然只要几千人,但是在只要依靠城墙之坚和青铜之利,杀退挥舞着木棒石器的蛮族还是没有太大压力的。 但是经过箕子朝鲜的开发,那些古蛮族自然也享受到了文明的辐射福利,虽然先进程度不如中原,但是也算难缠,毕竟蚂蚁多了还能咬死象。 孤竹国坚决杜绝不必要的牺牲,所以这次出关入辽,王诩比当初走出西林还要谨慎。 因为他之前确实小看了古代文明与野蛮的力量,若不是运气好捡到了王离这个福星,那么他可能早就带着孤竹国诸人葬身兽腹了。 想到王离,王诩的手指微微一颤,然后皱着眉将地图往上拉到滦河和大兴安岭山脉,却不知道他们走到哪里了。 又移到承德,也就是估算的辽阳城位置,那里是秦燕东胡三方交战的主战场,此时应该横尸遍野,血流漂杵了吧。 再往西南移动到天津北京交接处,按照史实,这里应该有齐军驻守的四十万大军,在隔岸观火,而齐都临淄,此时应该已经被蒙恬的奇兵围困了吧。 王诩感觉自己的手指每一次滑动屏幕,华夏就会发生很微妙的变化。 最后将视线放在了在地图上微乎其微的咸阳。 这一些的变化,都源于这个在华夏大地只能化作一个小点的城市,因为城市中,有一个男人。 一个在渐渐掌控着整个华夏的男人。 王诩可能是也喝了一点酒的原因,王诩感觉自己的气血似乎更加流畅了,眼神中闪烁着忽明忽暗的炙热。 而他,则不愿被掌控。 第一百六十九章 谁言世间无真神(求全订~) 第一百六十九章谁言世间无真神求全订 春雨贵如油。 当上天赏赐了天地间第一滴雨水之后,万物繁衍的根本,春动就要开始了。 而这场雨,每年都很准时的在三月初,被称之为惊蛰。 春雷响,则万物长。 因为一声惊雷,不但唤醒了冬眠的动物,更是唤醒了整个天地。 已经在床榻上瘫痪快一个星期的墨奎,又瘦了一大圈,本来就是苍老的面容,变得越发的干枯,手腕已经瘦出了血管,看上去好像真的快死了。 这场大病,让墨奎再一次察觉到了死亡的恐惧和威胁,孤竹国已经正式走入正轨了,黄金台上点兵,面对十数万臣民的跪伏,那种再次掌控权利的感觉让这个老者已经渐渐迷失在其中了。 但是就当他的野心准备再次吞噬什么的时候,这场大病却打断了他准备前进的双腿。 近神者,不信神。 作为殷商的大巫,本应该是最虔诚,最忠诚的信徒,但是恰恰相反,这些大巫并不相信神,也不相信祖先,他们相信的只是手中的权利,权利,即神。 大巫这个利益团体自古以来如此,因为他们就是神的创造者之一,所以他们对神灵的敬畏,很薄弱,而且因为有知识有文化,也能解释很多在平民眼中的神迹,甚至能够创作神迹。 所以的他们对于神灵的敬畏,只有形式。 而这种形式就是他们用来掌控权利的方式。 所以不管是朝歌城的建设,还是黄金台的建设,他都堪称极尽奢华,劳民伤财,因为他知道,城市建的越大,台子搭的越高,人们的信仰就越虔诚。 而且大巫本来就是医生,自古被称之大巫的人首先一定是合格的医生,因为他们能够将人们最恐惧的病魔,所以才会被称之为通神者。 但是这场突如其来的病痛,让他这个经验丰富的大巫医生束手无策,他本以为只是个小风寒,但是却拖了这么长时间还没好,而且更可怕的是,这种病还传染了侍奉他的其他大巫萨满。 一个星期时间,神殿的大巫病倒了一片。 有些萨满认为,这可能是大军出征后天神降下来的代价,因为在萨满的概念中,祝福这种东西本身就是以祝福者本身的某种东西为代价的。 所以他们觉得这次大军出征,可能是以大巫们的生命为代价了。 刚开始墨奎对这种说法嗤之以鼻,但是随着病情加重,变得越发的恐惧。 难道,真的是因为自己的不诚之心,被天神先祖降责了。 而且他在生病期间,经常会陷入诡异的梦境,每次从梦境中挣脱,都像是脱了一层皮肉般痛苦难受,确实感觉像是某种诅咒。 于是越焦虑,他的高烧越厉害,梦见的梦魇越多,然后周而复始,才会感觉到自己快死了,然后让人带话给大帝,希望能够用大帝身上的神灵气息,帮他度过难关。 但是却被拒绝。 于是一时间,墨奎终于万念俱灰,终于猜测道,这次的诅咒,可能与大帝有关。 他认真的回忆了一下自己自从掌权以来,做过的不忠不义之事,彻底被吓破了胆。 于是他强撑着写下了一封祭文,深刻的检讨了自己的罪孽,然后彻底高烧昏了过去,并且在梦中,梦见在一处仙境当中,王诩坐在白色玄鸟上,居高临下的俯视着他,那双妖异的重瞳中带着冷漠与讥讽。 像是他平时讥讽神奴愚钝时的那种眼神。 让墨奎彻底陷入无尽的恐惧当中。 一声巨大的惊天巨响,将已经深陷梦魇的墨奎惊醒,却发现被他用黄金打造的寝宫,此时灯火辉煌一片,灼热的温度让他口干舌躁的喘不了气。 窒息和虚弱让墨奎几乎失明,好一会儿才恢复了视线,看到一道身披白羽衣的高大身影,惨叫一声,从床上栽倒了下来。 两旁的女巫者连忙跑过去把他搀扶起来。 已经两天一夜没有进食,只喝了点水的墨奎不知道哪里来的力气,推开两位女巫,跪在地上磕头如捣蒜,大声的哭喊着古商语。 王诩听不懂他古商语,但是从他的状态能感觉出他在做些什么,在配合手上祭文的内容,扬起嘴角露出一抹嘲弄的笑容,将祭文扔进火炉当中。 火苗吞噬了祭文,化作袅袅起黑烟,丝绸被焚烧发出的刺鼻气味再次让墨奎有些窒息。 “听说大巫病重,我来看看。”王诩俯视着墨奎,轻笑道。 “帝帝”墨奎张大嘴巴像是溺毙的人,赤红着眼睛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 “给大巫喝点水。”王诩挥挥手。 身后的青娘便走过去,配合两个女巫给墨奎喂了点水。 喝了王诩调配的盐水之后,墨奎像是回了魂一般。 “大巫何罪之有?”王诩笑容玩味的问道。 “臣,臣死罪!”墨奎贪婪的呼吸着,悲声叫道,然后重重的磕头在地上。 旁边的青娘眼疾手快,扶住了墨奎,省的他直接磕死过去。 “大巫真的自认死罪?”王诩眯起眼。 “臣死罪,无颜奢求大帝原谅,但是请看在老臣一心为了殷商,为了孤竹的份儿上,继续将荣光普照在族人身上。”墨奎痛哭流涕的说道。 “不敢当,从你写的祭文中,似乎对我有诸多不满啊。”王诩笑了笑“恕你无罪,说说。” 墨奎身子一颤,猛然摇头“罪臣不敢,心生妄念也全是因为大帝过于仁慈,罪臣总觉得如此对殷商不利,所以生了不该有的心思,罪该万死,但是大帝明鉴,臣绝对没有丝毫不忠之心,一切都是为了孤竹的未来啊!” “大巫是觉得,我坐在这个位置上,不如你咯?”王诩轻嗤道。 墨奎嘴角顫動了一下,本来有些激动的神情再次变得灰暗起来“罪臣确实有过这样的妄念,请大帝赐死。” “为何?孤竹如今是国不富,还是民不足?”王诩皱眉疑惑道。 “孤竹应该更富,更足。”墨奎抬头,目光灼灼的看着王诩“十万奴隶,训练成十万神奴,不敢保证能助大帝逐鹿中原,恢复殷商威仪,但是纵横辽东绝对是信手拈来之时,不管是东胡,还是肃慎,臣都觉得可以化作孤竹臣奴,等到统治辽东蛮部,修养一年,杀回中原,凭借大帝赐予的神兵利器,强秦也要俯首称臣!” 王诩眨了眨眼,轻笑道“你倒是好算计啊,感觉两年就能推翻大秦?恢复殷商?不妨细说?” “神奴的战斗力大帝已经见识到了,不再赘述,四月时间足以将一个病死奴隶训练成神奴,然后配合大帝的神兵,一路上以战养战,神奴只会越来越多,大帝说辽东可能有百万人口,那么十存一,到时候十万神奴在手,或许还有更多的nn,nn作为祭品,战时先锋,即便面对秦兵几十万大军,依旧有一战之力,重创秦兵,到时候只要占稳中原以城,以大帝的恩泽,足以固守,我们回复的速度一定比秦人快,一路杀敌,一路养奴!”墨奎说道这些时,丝毫不像是一个快要烧死的重感冒患者,而表情狰狞凶戾如野兽。 王诩听得是胆战心惊,似乎看到了夏商周时期的战场,是何德的惨烈。 人若草芥已经不能够形容墨奎这种人的思想了。 这是用罪孽的血肉堆砌成的国家。 王诩皱着眉摇摇头,甩掉脑中的可怕想法,目光深邃的看着墨奎,轻声问道“对你来说,殷商,或者说,孤竹是什么?” 恰好殿外一道惊雷劈开黑暗,仿佛劈在了墨奎身上,让他呆愣僵硬。 “殷商的先祖,如果知道你变成这样,一定很自责。”王诩轻叹着说道“殷商的荣耀虽然是建立在奴隶的血肉之上的,但是至少还有底线,殷商的覆灭已经给了先祖们教训,意识到了这种荣耀是不能长久的,你这样不是在复国,更像是在灭族,想一下,如果后世子孙听到了这样复国的故事,那么你觉得,他们在争n力的时候,会用什么方式呢?” 墨奎瞳孔猛然瞪大,屏住呼吸。 “或许你先祖觉得这些辽东的蛮族,狄人都不是殷商人,你觉得自己无愧祖宗,但是你愧对子孙。”王诩眼中充满失望之色,挥了挥衣袖,将炉火中的炭灰吹开,让炉火更加旺盛“你看,着炭火看似更加旺盛了,但是实际上,它还能烧多久呢?” 紧接着王诩又往里面扔了几根木炭,将旺盛的炉火压灭了几分“现在看似炉火黯淡,但是再过一会儿,你就会发现,它燃烧的有多旺盛。” 墨奎瘫坐在地上,死死的盯着炭炉中的木炭,看着下面燃烧的木炭渐渐将上面的新炭点燃,炉火似乎真的越来越旺盛了。 “当你用神奴屠戮天下时,天下也会以神奴屠戮你,他们不是复国的武器,是自毁的兵戈。”王诩深深的叹了口气“而那些继承了我们意志和道德的新生儿,才是我们复国的根基。”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你既非天地,也非圣人,当你视若刍狗之时,你便是魔,注定要灭亡的。” 说完王诩将一枚仙丹仍在了地上,深深的看了眼失魂落魄盯着炭炉的墨奎“但是念在你一心为了殷商的情分上,你的罪,我赦免了,不过罚你在神殿当中清修,还有你的大巫长老团一起,何时将神殿雕刻满朝歌山脉,何时免除责罚,除了重大祭祀,不得参与政务,神奴交给墨怜统领,朝歌城,我会接手。” 墨奎挣扎着爬起来,尽量跪的标准,恭恭敬敬的向着王诩叩首,悲呜道“谢大帝恩赦,感恩帝泽!” “好好歇息吧。”王诩嘴角动了动,最后扔下一句。 “大帝!”墨奎突然高声喊住王诩。 王诩微微挑眉,没有转身。 “屠檀他其实”墨奎话还没说完,外面又响起数道惊雷和暴雨之声,打断了他的话。 王诩微微皱眉,制止了墨奎“好了,你好好歇息吧。” 墨奎傻愣愣的看着王诩的背影消失在视线当中,然后颤颤巍巍的捡起地上的仙丹,撕开糖纸,将其放入口中。 一股难言的甜蜜在口中融化后,墨奎那张干枯的老脸像是回春一般,从眼中流出的眼泪像是泉水滋润了皮肤。 “谁言世间无真神?先师,你骗得我好惨!” 第一百七十章 还未播种,已然收获(求全订) 第一百七十章还未播种,已然收获求全订 任何事物在数量上具有一定规模之后,都会让人感到震撼。 几千头羚牛,黄牛还有部分骡马组成的庞大耕种队伍,拖着曲辕犁在纍城外面,像是梳子一样,将被春雨滋润后的大地上,犁出一条条笔直的垄沟。 应该是因为之前烧过地的原因,让本来应该还没有溶冻的突然也变得柔软了,所以当锋利坚固的十字犁铲轻而易举的就能刺进土壤深处,将里面沉积多年具有丰富营养的土壤翻耕出来。 工具和科技的进步给人类生存带来的方便是无穷的。 这片土地以往几千年都有被人类耕种的痕迹,但是却因为只能用石器或者少数青铜器工具,而且通常都是使用人力翻耕,所以只能耕犁表面一层土壤,让本来就营养稀薄的表层土变得越发的贫瘠。 但是钢制农具,配合比人力强壮效率高出无数倍的畜力,能够轻而易举的耕犁更深处,翻出更营养的土壤滋润,王诩已经能够预想到今年的丰收是何等盛况了。 原本负责纍城耕种的那些奴隶,也是第一次见识到工具和畜力的效率,一边感叹自己之前的苦难之余,对带来这种神迹的大帝,心中敬畏更加深厚了。 王诩采用的是比较奢华的阵容,三头牛拉一只曲辕犁,这样只要曲辕犁不断,那么就算入土十寸,凭借蛮力也能够随意横冲直撞。 同时效率也提高的非常快。 但是这种在所有人眼中飞一般的耕犁效率,在王诩眼中还是有些慢,毕竟他已经适应了拖拉机耕地那种可怕效率工作了。 不过看着数万人农耕的场面,王诩还是感觉十分震撼的。 而且耕犁土地不止将埋在深处的冻土翻了上来,同时也将地下的动植物也一同翻耕了出来,主要以冬眠的蛇蛙虫草为主。 纍城方圆三十里的树木基本都被砍伐干净了,但是地下的树根灌木还没有处理干净,春耕一耕犁,直接就将这些深藏在地上的盘根错节彻底清理干净了。 于是耕地上多了很多生气,密密麻麻的虫子从地上爬出来后,还让王诩吓了一跳,不过还不等他下达命令,城池边观摩耕犁的民众们就自动的下地去捉虫了。 因为这些虫子,以前就是他们最美味的粮食。 尽管现在已经衣食无忧了,但是被饥饿纠缠恐惧了几十年的工人们,依旧不会浪费任何一个可以储存粮食的机会。 “严令禁止所有人生吃豸虫,让食堂部的人分类处理。”王诩制止了一个在地上捡起虫子就往嘴里塞的孩子,对着身边的墨怜吩咐道。 论起吃虫子的经验,王诩自然比所有人都丰富,不过他吃的都是奸诈烤煮熟的虫子,而且还是处理过无毒的,单纯是因为好吃。 但是纍城这些奴隶,他们吃虫子是为了果腹充饥,所以根本不会顾及有没有毒,干不干净。 王诩可不想因为这种事情不注意,让孤竹国的人口大减员,同时他也准备回去好好把各种虫子编制成册,供国人观摩。 除了虫子,地底下还有更多冬眠的蛇蛙,以及老鼠兔子,可以说是还未播种,就已经开始收获了。 看着漫山遍野的人们在耕地上劳作,王诩感到一种意外的满足感,昨天跟墨奎谈话的阴霾也从心中一扫而光。 墨奎的权利,终于完完全全,不保留丝毫,心甘情愿的交了出来,连同他的大巫长老院,这就意味着,以后孤竹国的高层将会只听从王诩一个人的声音。 四舍五入约等于,王诩开始真正的掌控整个国家了,成为了一位真正的掌权者。 这种不受桎梏的感觉,给了王诩一种无法用语言形容的升华感,同时也感觉压力更大了一些。 融冰加上春雨,自然让汤河和石河涨水了,如果是过去,这个时候纍城应该又被淹没了,不过王诩让哑儿在汤河边筑了坝,又开凿了一条小渠,准备作为农田灌溉,以后还可以建成一条围绕在纍城外的小型运河,能够用航运直接通过汤河海口与大海相连。 航运,一直是王诩想要点开的技能,但是由于手底下没有一个懂航海懂造船的人才,自己电脑中虽然有很多资料,但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而这种事情要是从零开始,需要耗费太多的经历,王诩分不出神,所以只能暂时搁置了。 但是河船运输问题还是很好解决的,毕竟河水比海水要温柔很多。 “大帝,开闸吧,感觉涨水要漫过大坝了!”从马车上跳下来的哑儿,风风火火的跑过来喊道。 “喘口气。”王诩拍了拍她的背“是已经涨漫过去了,还是已经漫过去了?” “快了。”哑儿点着头说道。 “那就是还没有漫过去,等什么时候漫过大坝再说。”王诩轻笑着摆摆手。 哑儿有些不悦的嘟起嘴,盯着王诩。 “别看我,没用的,我知道你想看看汤河分流后的效果。”王诩轻笑着训斥道“但是汤河跟石河不一样,石河流域源自地下水,出祖山,而且流域广阔,就算有分支也不会造成大面具的爆发,但是汤河就不一样了,汤河与渤海相连,在分支大坝没有完全筑成之前,不能轻易冒险,毕竟万一发洪水淹了耕地,粮食就成了大问题,一发不可收拾。” “但是我感觉汤河的流速并没有石河快啊。”哑儿有些不忿“而且汤河与渤海相连,应该更不会反水。” “你去入海口看过嘛?”王诩笑着问道。 哑儿点点头“当然啊。” “没有发现什么特殊的?”王诩继续问道。 “唔,特别震撼,比花果山瀑布还要震撼!”哑儿眨着大眼睛激动的说道。 “除此之外,你就没发现,河水和海水不相容,而且颜色不一样?”王诩轻笑道。 哑儿一怔。 “泾以渭浊,湜湜其沚,也称之为泾渭分明。”王诩笑着说道“你知道其中的差距在那儿嘛?” 哑儿疑惑的摇摇头。 “既然不知道,你就只能听我的。”王诩大笑道。 哑儿神情一滞,皱了皱鼻子“大帝打趣我!” “你去尝尝河水和海水说不定会有收获,不过记得啊,是尝一尝,别喝。”王诩轻笑道。 “我想要五千砖瓦工帮我筑坝。”哑儿点点头,又提出要求。 “没多余的人手给你。”王诩想都没有想就拒绝了“什么时候你能总结出海水河水差距,或者你把沙船建造出来,我再给你增派人手。” 哑儿羞恼的跺了跺小脚“若是叔父在,大帝要的沙船一定会造出来的。” 王诩微微挑眉,笑着问道“你叔父?他还会造船?” “当然!我们欧冶家传不止冶铁,百工俱全,不过大多数都失传了。”哑儿有些尴尬的抓了抓头“但是我叔父以前给我造过一支小船,不需要人推,放入水中有风就能自己跑,特别好玩。” “帆船。”王诩再次眉头一挑,舔了舔嘴角“除了你叔父,你们欧冶家还有别的传承人嘛?” “好像是有的。”哑儿摇摇头“不过我都没见过。” “去忙吧。”王诩笑着拍了拍她的小脑袋,看着她跑回马车,微微眯起眼,对着旁边的墨庚说道“走,回毫都。” 自从墨壬担任重职之后,王诩的司机就变成了墨庚,这是一个性格沉稳的汉子,驾车技术也跟他的性格一样平稳,等王诩自车内睡醒一觉后,已经回到了毫都。 虽然水泥的质量和寿命还有些堪忧,但是短期粘性坚固效果已经显现出来的,各地修建的水泥驰道,平稳已经堪比后世的沥青告诉了。 “是不是早就到了。”王诩伸了个懒腰。 “见大帝睡得安稳,不敢惊扰。”墨庚放下车阶,笑着说道。 “以后不要这样了,正事儿要紧。”王诩笑了笑。 “没有什么比大帝休息更重要了。”墨庚咧嘴笑的露出一口白牙。 王诩看着他轻笑道“没想到你这种浓眉大眼的憨汉子,现在也会溜须拍马了,不学好。” “臣这是肺腑之言。”墨庚抱着手中长剑走在王诩前面开路“司徒特意吩咐臣,说最近大帝休息的太少了。” 王诩揉了揉有些发沉的头“事情太多了,这么一看,大巫确实是一个能臣啊,朝歌这么多事情都井井有条的。” “是大帝太过操心了,其实很多事情,无需您亲自监管的,否则就是我们臣子的无能了。”墨庚轻声说道“就像现在,不需要去炼炉找涂山娘子,臣直接把她接到王宫就行了。” 王诩笑而不语,没有跟他解释,领导视察的重要性。 自从王诩决定将毫都送给王离之后,毫都就停止建设和扩建了,主要的建筑也都在慢慢搬往祖山朝歌城内,只有冶铁的炼炉,也就是涂山娘子的实验室,依旧红红火火。 而且感觉温度越来越高,感觉空气随时都可以燃烧起来一般。 第一百七十一章 宁为太平犬,莫作乱离人(求全订~) 第一百七十一章宁为太平犬,莫作乱离人求全订 炼炉是建在一座小山中的,一半在山中,一半在地下,靠近未名湖,因为炼炉需要试验新的冶铁技术,每一次突破都代表着燃点的提升,所以靠近湖边是最好的选址。 炼炉山洞完全是用铁建造了,因为铁的导热快,若是不用铁固定,很容易因为温度过高而让石头崩裂坍塌,不过地板是用隔热瓷砖铺垫的,避免绕导热烫伤。 沿着瓷砖梯往下走,明显的感觉到温度越来越高,王诩只能把外套脱掉,只穿着里袍往里走,走了近百米,感觉呼吸都已经不畅了,从里面传来的打铁匠吼叫声也越来越响亮。 “拜见大帝!”看守炼炉的侍卫长墨丑赤着身,浑身上下只在腰间围着一条绸布遮羞,看到王诩之后明显吓了一跳。 “别跪了,里面在忙?”王诩摆摆手。 “不忙不忙。”墨丑连忙说道。 “让你来是驻守的,不是来泡汤的。”墨庚皱眉看着墨丑冷声道“衣衫不整若是有人袭击,你该如何防守?” “大兄有所不知,这炼炉当中实在太热了,就算有敌人来袭,走到这儿也得卸甲肉搏。”墨丑笑呵呵的说道。 “贫嘴!”墨庚皱眉训斥,给他使眼色。 “好了,进去看看吧。”王诩笑着摆摆手。 墨丑披了一件衣服,拎着王诩往里面的山洞走。 绕过几个洞口,一股燎人的热浪让王诩呼吸一滞。 “大帝请戴胜这个,”墨丑拿出皮质面具,这是涂山娘子按照王诩的防毒面具改造的一种隔热面具,一面铁匠在工作时脸部和毛发被烧伤。 不过现在孤竹国的铁匠都是光头,很好辨认。 王诩带上面具之后,感觉确实好了一些,聊胜于无。 再往前走一个转角,一个巨大的地下建筑,冒着渗人的红光晃的人眼睛疼,几百名赤身光头嘶吼着什么,在这个建筑当中来回忙碌着。 同时建筑旁边是堆积如山的矿石,以及提炼了却没有打造的钢铁。 王诩没有让墨丑惊动别人,在这个地下高炉四周转了一圈,看着地下岩浆般的钢水,有些触目惊心的感觉。 “大帝还是远离这危险之地。”墨庚冷汗直冒的揽着王诩探头探脑。 王诩摆摆手,绕了一圈,最后才去另外一个山洞中找涂山娘子。 这个山洞温度相对低了一些,也更加干净,但是遍地的铁块残渣,还有一些造型古怪的碎裂兵器失败品。 涂山娘子正在山洞中的铁桌上敲打着什么。 感觉有人来了后,皱眉有些不悦,敢要训斥,发现是王诩后连忙下跪请安。 “不必多礼。”王诩摘下面具,擦了擦满脸的汗水,走到铁桌前拿起她在鼓弄的东西,轻笑道“螺丝?” “是。”涂山娘子有些尴尬的说道“自从见识到大帝的神刃之后,臣就一直在研究这种您说的螺丝,臣发现这确实是一种精巧极致的物件,用来固定武器,比锻造熔铸更加坚硬,尤其是长兵,能够更稳的固定。” “但是看来效果不明显啊。”王诩看了眼一桌子的螺丝残渣笑道。 “钢铁的硬度不够,这个小物件制造起来太脆了。”涂山娘子叹息道。 “慢慢来,不要急。”王诩笑了笑“现在产量如何。” “矿石充足的情况下,满炉炼制,一日可出六十剑。”涂山娘子回答道“出钢量倒是已经接近一天千斤了,不过实在缺少锻造铁匠,所以大多数钢都被拿去浇筑驰道或者房撑了。” 一剑大约十斤,普通的长枪或者长戈七斤左右,更高一级的装备比如重骑枪,重量可能都在三十斤以上,这个不只是钢铁的需求量,更需要大量人工锤炼锻造。 而且三十斤以上的重骑枪耗费的时间,绝对不只是一把剑的三倍那么简单。 铠甲消耗更多了,可能一天只能出一到两件合格的重铠。 也就是说现在孤竹国钢产量充足,但是缺少铁匠。 倒不是王诩不愿意扩充冶铁部,而是如今并不需要太多的军备储存,只要能够保证军队补给就行了,他更关心的是武器装备的质量和功能。 王诩把电脑中的西方和华夏的各种武器资料筛选了一遍,然后交给涂山娘子研究,但是考古资料这个东西,只能告诉你构造,无法完整的告诉你锻造方法和冶铁配方,毕竟不是专业兵器制造的资料,所以只能靠着涂山娘子慢慢试验,才能完美的复制那些武器,但是这个过程,就很缓慢了。 到现在,涂山娘子除了在长戈的基础上,改装了火枪骑兵的钩镰枪之外,其他的武器上没有太大的改进,依旧是春秋战国时期的武器类型,只不过材质变成了钢,更加坚硬了。 而王诩追求的是能够利用武器先进,让孤竹国战士在战场上能够完胜对方。 比如之前王离羡慕的火凤军,她们就是王诩按照火枪骑兵的原型配置的,钩镰枪控制住敌人,然后用手弩击杀,这样不管是面对中原骑兵,还是步兵,都有很强的机动性,毕竟两米多近三米长的钩镰枪,有很大的逃脱空间。 但是火凤军这种特种军队,在面对能够结阵的步兵和机动性更强的游骑兵,就相当于活靶子了。 很多人以为骑兵天生就是克制步兵的,但是其实并不是这样。 步兵中任何一种长杆兵种,长戈兵,长戟兵,长枪兵,他们的武器长度至少都是在三米以上,有的甚至能够达到五米长,外面盾兵结成龟甲阵,长枪兵把武器架在外面,那么骑兵基本就束手无策了,尤其是轻骑。 所以就需要重骑冲阵了,犴鸢铁骑就是王诩设置的标准重骑,负重和冲击力比战马高几倍的驼鹿,配合上马铠重铠和将近五十斤,三米长的圆锥重型骑枪,理论上能够撕裂任何战阵。 但是同样弱点也是轻骑,之前李信就用四个擅长套马索的骑兵游击犴鸢铁骑,只要套马索勾住驼鹿马蹄子,那么犴鸢铁骑就是活靶子,会被活活锤死。 所以主动追击轻骑,就只能依靠骑弩兵或者骑弓兵了,所以王诩又可以给这两个兵种配上锁链或者连枷锁,这样链接成阵就可以将轻骑圈成羊圈中的山羊了,任人宰割。 但是想要把这些武器都造出来,以涂山娘子个人能力肯定是难以短时间实现,所以王诩就招揽一下她的师门,王诩现在已经有足够的实力招揽欧冶门下徒子徒孙了。 “我们缺的不是铁匠,而是锻造大师。”王诩笑着摇摇头,放下手中螺丝钉。 涂山娘子微微挑眉。 “之前记得你说过,你有一位师门兄长在齐国,若是我把你们留下,你们就会去投奔他?”王诩笑着问道。 “大帝之恩,涂山氏没齿难忘。”涂山娘子避重就轻,跪在地上说道。 “齐国灭国在即。”王诩摇头笑道。 涂山娘子身子一颤,诧异的抬头看着王诩“什么?” “昨天前线斥候带回消息,燕国其实已经投降秦国了,秦军已经进驻辽阳城内,与城外东胡对峙,而东胡战力已经不足六层了,三十多万东胡游骑,此时只剩下不到二十万了。”王诩坐在藤椅上说道。 “齐国,齐国拥兵六十万大军,兵强马壮又有城坚之利,秦军不可能轻易攻克。”涂山娘子沉声说道。 “蒙恬已经包围临淄半月了。”王诩轻叹道。 涂山娘子猛然抬头,满脸震惊。 “而且齐王昏庸,本来就不愿与秦相抗,拥兵再多又如何?”王诩摇头说道“等秦军歼灭东胡之后,齐国必降,到时候,不知道你兄该如何自处,他似乎是荆轲刺秦的要犯吧。” 涂山娘子脸上变得惨白,叩首在地悲声道“求大帝救命!” “孤竹到齐地,不止千里,而且想要进入齐地,必然会引起齐军的注意,涂山氏也不愿见到我孤竹战士喋血齐地吧。”王诩深深的叹了口气。 涂山娘子眸子里闪烁着异色,抿着唇说道“屠檀有方法可以悄无声息的潜入齐地,只要大帝能够帮助他穿过秦军封锁,王贲将军是大良造的父亲,您又是大良造的挚友,救命恩人。” 王诩看着涂山娘子满脸诚恳的模样微微挑眉“看来,屠檀当时并没有把我派遣他去见王贲的真相告诉你啊。” 涂山娘子神情再次一怔。 “或许是为了你们好吧。”王诩佯装愁苦的摇摇头“既然如此,你就给你的兄长或者亲属修书一封,我去给王离打声招呼,不管情况如何,总归要试一试。” “臣多谢大帝恩泽,从今往后,涂山氏无以为报,只愿为大帝赴汤蹈火,禅心竭力,至死方休。”涂山娘子重重的叩首后,撩开袖子,拿起桌子上的b要以血起誓。 王诩伸手躲过b,笑着扶她起身“涂山氏乃是孤竹国重臣,哑儿如今也为国尽力,一家人不说两家话,我只想问问你,在孤竹国住的可安稳。” 涂山娘子身子猛然一颤,看着王诩那双妖异的重瞳,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只能重重的点点头。 “安稳就好,如今应该相信,当初听从哑儿的决定,还是有些道理的吧。”王诩笑着摆摆手“不打扰你工作了,手信写好之后直接让墨丑交给我就行。” “恭送大帝。”涂山娘子回过神,躬身相送。 “哦,对了。”王诩走到洞口再次开口笑道“安稳,在这个乱世中,比什么都重要。宁为太平犬,莫作乱离人。” 涂山娘子听到后,再次陷入了沉思中。 第一百七十二章 乱世盗匪(求全订~) 第一百七十二章乱世盗匪求全订 盖谓秘之辛者。 秘,犹蔽辛,金饰也。秘辛,言珍贵不为人知悉。 所谓秘密,自然就是不能让太多人知道的事情,所以要尽量掩饰这些秘密。 而且几乎每个人,应该都有属于自己的秘密。 为了防止自己的秘密泄露,就会变得小心翼翼且勄感。 秘密越多,需要掩饰的事情也就越多,同时也越容易暴露。 除非,从小就生活在诸多秘密与掩饰当中。 这样的人,不管是心理承受能力,还是自我控制能力都十分强大。 而且必然也会显得出类拔萃。 换句话说,越是有才华的人,秘密应该就越多,不管是关于哪个方面的。 王诩认识的人当中,最有才华的,莫过于墨奎了。 但是现在墨奎的才华已经江郎才尽,彻底被那一场流行感冒榨干了,他所有的秘密都变成了当初王诩送给他的笔记本上面的优美文字。 这些文字,足有数万言。 要知道,古代人因为n书写工具和资源,只能在竹简上用刻刀篆刻,贵族或许用宝石研墨的染料在白娟上书写,但是不管哪种方法,都十分浪费,所以古代行文都是惜字如金的。 在这种情况下,墨奎能够给王诩写了数万字的秘辛,可以看出他这个人到底有多少秘密了。 当然,其中还有部分关于孤竹国的秘密,比如孤竹古国的密室位置,还有殷商后裔的分布图,除此之外,基本都是关于孤竹复国以及和各大殷商后裔谋划的各种复国计划。 其中有几个关键字,是王诩十分在意的。 三监控秦儒史巫绝于鲁怀姓九宗殷商六宗老子东出函谷求书墨氏西行卫助秦孔融儒史巫天下布子诸子猎玄鸟 这是个关键字,几乎囊括了与王诩历史观完全不符的历史事件,孤竹国全部都有参与,虽然参与感越来越弱,但是依旧掌握着核心秘辛。 这里面清楚的记载着商灭千载年见,殷商后裔在中原大陆为了复国推翻周朝做出的一些努力,虽然这些殷商后裔最后,因为有的利益不均,最终分道扬镳各成一派。 三监控秦讲述了当年周武王将自己的三个弟弟封在殷商故地,建立邶、鄘、卫三国以监视管理殷商遗民,纣王遗子武庚发动三监之乱,策反三监国与周围殷商方国,奄和薄姑等国,但是最终由于卫国中途倒戈一击,导致计划失败。 失败后三监领地已经殷商遗民全都归于卫国,正式让卫国成为除了宋国之外,最大的殷商后裔国家,同时也在明面上将殷商王室贵族断绝。 但是由于周朝初期没有属于自己的正统祭祀文化,依旧需要继承殷商文化,所以依旧在殷商遗民中选拔出祭祀人员,于是在卫国和鲁国的殷商六宗中选出能够整理殷商祭祀文化者。 而最终选出来的殷商大宗,是子姓,也就是微子启的弟弟微仲,后来为了整理殷商祭祀制度,前往宋国学习,最后将殷商制度中的,儒,史,巫,卜,祝融合,最终帮助周国编制成周礼。 而这个微仲的后嗣子孙中,有一位叫做孔丘的,将先祖的文化整理彻底融会贯通,将儒,史,巫,卜,祝集成于儒,开创了儒家学说。 所谓儒者,最开始就是术士的一种,与巫者相对,巫者侍奉天地,儒者教诲人间,两者都是掌控祭祀的职业,后来的儒家,其实也就是将最早的祭祀文化,慢慢转换成了哲学文化,同时将天地与人间的定义模糊综合。 而殷商的儒巫史最终合为儒,绝于鲁国,又在鲁国涅槃。 而后宋国出身的墨家,根基其实与儒家相同,只不过走了另外一条道路,但是两者在春秋战国时间的活动,都与殷商后裔有所勾连,否则很难在短时间,在已经被驯化成奴的中原人当中,聚集如此大量的民间力量。 初期墨家不但在理论上,更在实际军事上都能左右一个国家的政治发展,因为他们就是得到殷商遗民的直接支持。 而卫国,早已经被殷商后裔占领了,成为了为中原大陆活动的民间组织提供帮助的主要根据地,这也是卫国明明初期拥有成为大国的资质,最后却只能落一个君子国的落魄原因。 不过由于年代太过久远,中原殷商后裔对于殷商的认同感越来越低,也就慢慢成为了一个各自为政的组织,没最后终于散落在天下诸国,以各自为政达成自己的目的和理想。 看到最后,王诩已经梳理不太清楚如今殷商后裔之间的联系了,或者说这个组织,已经彻底的消失了。 但是能够确认的是,这个组织中的最开始主要领导者,儒墨不合导致了组织的彻底崩溃,随着墨家式微,儒家隐没民间,这个组织就名存实亡,没有所谓的领头羊了。 当时孤竹国依旧有联系两家的特殊途径,但是墨奎也不敢确认,这个特殊到底还有没有效,因为当年送荆轲刺秦之时,曾经试图联系过墨家儒家,儒家确实给了协助,但是墨家却了无音讯。 墨奎将这些秘辛全部奉告,已经说明真正认可了王诩的身份。 但是这种认可,对于王诩来说,没有太大的作用,因为他对于殷商的认知感,还没有孤竹强烈。 而且这些秘辛,除了能够在以后写论文的时候提供一些论据论点之外,没有太大的利用价值了,毕竟王诩的目光,不是放在中原的。 “大帝,屠司士求见。”门外传来了墨庚的传呼声。 王诩合上笔记本,从沙发上做起来“让他进来吧。” 铁门被拉开发出有些刺耳的摩裟声,王诩到现在也没有找到合适的润滑油防止这种铁轮摩擦声。 一身铁甲的屠檀在门口卸了甲,披着外袍走进大殿。 “随便坐吧,不必行礼。”王诩看着他一脸倦色,摆手说道。 “谢大帝。”屠檀咧嘴一笑,坐在对面的沙发上,喝了口水润了润嗓子“容臣喘口气。” 王诩笑了笑,打量着他,见他虽然面带倦色,也消瘦了一些,不过眉宇间确实带着明显的喜悦之色“出去了半个多月,也没舍得回来,看来确实收获颇丰啊。” 屠檀缓了口气,大笑着点点头“借大帝荣泽,此次西行,确实收获颇丰,二十三天,王室军轻骑突进环绕西林与渤海,足有三千里,一共探查上百蛮族据点,其中近千人据点就有十六个,还有一个逃难燕民部落,还见到了几个旧时在燕国的朋友。” 王诩微微挑眉,他知道从秦皇岛往西沿着后世的辽西秦滨高速,一定会遇见更多的部落,但是没想到能有这么多,孤竹国之前的活动范围,一直就是在北戴河,祖山以及秦皇岛三处,这次从屠檀带回来的路线图,能够看到他已经走到了唐山和天津边界。 但是这边既然没有碰见中小型城池和人口过万的城市,说明燕国和齐国的统治范围确实很有限。 有人口,不管是难民还是野人,对于王诩来说都是好消息,因为这不但意味着他能够改变一个人的命运,更能够给孤竹国的国力增添几分底气。 “都是燕国的难民?没有看到逃兵?”王诩皱眉问道。 “大帝还真是料事如神,靠近齐境的陡河周围,听说有一座人口过万的山寨,名为陡河匪,就是一群燕国逃兵建立的,经常在齐国和燕国边境行凶,听说已盘踞数年了,我只是打听了方位,没敢轻举妄动。”屠檀说道。 “乱世盗匪。”王诩微微眯起眼,拿出一张更加细致的地图“什么位置?” “这里。”屠檀琢磨对比了半天,指了一个大概的方位。 第一百七十三章 天下布子(求全订) 第一百七十三章天下布子求全订 地球是在沧海桑田中不断变换的,最明显的就是海岸线的变换。 距今0005000年前的冰后期,冰川消融,全球范围内海面上升,渤海湾海岸线约与今4米等高线大沽零点相当。此后气候转冷,海水消退,海岸线逐渐向东推进。 古代东北的多沼泽地形,就是因为这种海岸线变化,秦皇岛周边地区,包括北戴河现在,也刚刚只有后世的三分之一大渤海湾地区其实刚刚才蜕变不足几百年时间,所以还是有大量沼泽和内湖。 所以在对照地图的时候,王诩需要做一下重新估量。 “丰南区。”王诩对比了一下手机上的地图,皱眉嘀咕道。 屠檀瞄了眼王诩手中古代神器,迅速眼观鼻鼻观心。 “这里有大量的煤炭和泥炭啊,可惜距齐国燕国太近了。”王诩有些遗憾的摇摇头“西面全是山林?” “地势还算平阔,除了一些小型山脉之外,都是山地,不过不如西林密集,树木也没有西林和东林粗壮,野兽也相对少一些。”屠檀说道。 “骑兵突进需要多久?”王诩微微皱眉。 “最多三日,但是没有看到陡河盗的山寨情况,贸然出兵有些冒险。”屠檀正色道。 “一万多人的盗匪而已,司士这就忧惧了?”王诩轻笑道。 屠檀尴尬的笑了笑“不是臣胆是国内兵员紧迫,箕子和肃慎到如今也没有动态,而且没有去讨伐的必要。” “就当做是练兵吧。”王诩摆摆手“燕国以降的事情你知道吗?” 屠檀呼吸一滞,手一抖,杯子就掉在了地毯上“什么?” “最新的战报,王贲将军已经入辽阳城了。”王诩将战报递给他。 屠檀也没有打开开,皱眉紧张的问道“东胡退兵了?” “还在僵持,不过东胡只有不足二十万的兵力了,兵败是迟早的,不过秦军没有主动出击。”王诩摇头说道。 “是不是齐兵出境了?”屠檀眸子闪烁着精光,指着燕齐边界,若非奇兵压境,秦军应该早破东胡了,东胡与齐联合了? 王诩摇摇头“尚且不知,但是以我揣测,齐国会降。” “不可能。”屠檀脱口反驳道“齐国有稷下学宫,有六十万大军,不可能轻易投降,除非齐王昏了头。” “你对齐国很了解?”王诩微微挑眉。 “额,臣少年时,就是在齐国进学,虽然没有进入稷下学宫,但是也如雷贯耳,暴秦无道,齐国朝堂半数大夫都出自学宫子弟,自然不会轻易投降。”屠檀信誓旦旦的说道。 “这些与我们关联都不大。”王诩看了眼屠檀,将涂山娘子的手信递过去“这是涂山娘子要带给他兄长的。” 屠檀眸子一顫“大帝要臣去接他们?” “你不愿意?”王诩挑眉笑道。 “愿意愿意。”屠檀慌忙点头,表情有些失控,起身跪在地上“臣只是没想到。” “没想到我这么善良?怎么在你心中我是那种见死不救的人?”王诩哑然失笑。 屠檀满脸尴尬“毕竟是外族人,孤竹国现在最需要的就是潜伏,我一直担心接他们来,会给大家添麻烦。” “怎么?你的那些亲友,你也信不到?”王诩微微眯起眼。 “说实话,并非都是知根知底的亲友,大多是一些门客侠士。”屠檀抓头憨笑道“您也知道,臣在没有遇到您之前,就是个屠狗的,没有什么出息,就是喜欢交朋友,所以朋友有点多。” “仗义每多屠狗辈。”王诩笑了笑。 “谈不上仗义,就是看不惯很多事情。”屠檀笑的越憨气,那npn凡的五官显得有些傻气“正巧,也能遇见很多这样的同道中人,然后认识的人就越来越多了,涉猎也越来越广泛了,有各国逃犯,也有灭国贵族,还有一些贩夫走卒,虽然都是貌似良善之人,但是毕竟知人知面不知心,平时胡吃海塞,街市高歌可以,但是如果到正经时候,就不知道了。” “看来你交友甚广啊。”王诩打趣道“说说能有多少人?” “臣的朋友就是那么几个人,但是那几个人又有很多朋友,我们这些游侠,朋友的朋友就是朋友了。”屠檀讪笑道“以前我就是个屠狗的,无所谓,但是现在” “怎么,现在当官儿了,看不上以前的朋友了?”王诩打趣道。 “不是不是,绝对不是。”屠檀连忙解释道“朋友肯定是朋友,但是一旦位置不同了,总归是会有些差异,而且有些并没有那么熟,臣现在是孤竹国的司士,更不能够因为私事儿” “孤竹国一向秉持公私分明。”王诩笑了笑“不过你确实提醒了我一点,中原人可能不会轻易适应我们的生活状态,不过没关系,好在我们城很多,我们也马上要搬入朝歌了,毫都空出来就让那些燕国难民和你的朋友们居住吧,等天下平定后,再看他们意愿如何。” 屠檀闻言大喜,叩首感谢王诩。 “好了,起来吧,为了以防万一,你就辛苦点,即刻启程吧,省的若是秦齐要是再生变数,早点把涂山娘子的哥哥接来,也让她们母子早点安心。”王诩笑着说道。 “大帝仁慈!”屠檀高呼道。 “对了,那些难民和蛮族人呢?”王诩忽然问道。 “臣留下了一个连的兵力,护送押送他们往回走呢。”屠檀笑道。 “那你的王室军就剩下三千人马了?”王诩微微皱眉“这样吧,你把之前慕容竭的那两千胡骑也带上吧,然后让李倓的若木军接替王室军护送他们,这样你的六千人马入齐地,也算稳妥一些。” “多谢大帝。”屠檀再次拜谢,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那个臣斗胆再找若木军借五百匹战马。” 王诩想了下,点点头,写了张调令“去吧。” 屠檀捧着调令,在门口被墨庚等人伺候着穿好冲洗烘干了重新焕发光彩的铠甲,美滋滋的去调兵了。 “司士一下子带走了六千兵力,毫都防守可能会薄弱许多。”墨庚擦着地板说道。 “没事,最近两天开始,毫都人就要搬往朝歌了,城空了也就无所谓防御了。”王诩笑了笑“以前屠檀跟你们聊过他的朋友吗?” 墨庚动作一滞“聊过几次他游侠时的事迹。” 王诩笑了笑,目光再次放在屠檀带回来各种标记的地图,这片地图等秦统一六国后,就会被划分到广阳郡范围,这里以后在十几年后的秦末时期,会出现一个迷一样的人物,名叫臧荼,是项羽后来分封的燕王。 这个人本来是燕国旧将,燕灭之后不知去向,却在秦末反秦的时候,一跃成为诸侯王,而且在燕地享有盛誉。 说这个人比较迷的原因是,臧荼被项羽封燕王后,在楚汉相争的时候又投降了刘邦,后来又n刘邦,儿子投靠了匈奴,但是曾孙女却成了汉景帝的皇后。 也就是生下了汉武帝的大名鼎鼎王娡,还有一个曾孙是田蚡。 一个满身污点的人,还是在老刘家这种睚眦必报的统治时代中,臧氏后裔却有如此殊荣,确实匪夷所思。 不知道为什么,王诩总有一种预感,这个陡河匪的首领,即便不是臧荼,也应该有所关联。 毕竟在这种乱世环境下,能够聚集养活上万匪徒,一定不是什么简单人物。 可能还是穿越者的好奇心在作祟,王诩确实很像去看看这陡河匪的首领,到底是谁。 于是在屠檀和李倓出城后的第二天,王诩叫斥候,让他给李倓带句话,如果有机会,就去探查一下这陡河匪的底细。 王诩站在阳台上,看着晨雾弥漫的未名湖中鱼群涌动,带起的暗潮水波,与心底的躁动交相辉映。 当第一缕阳光照射在王诩有些僵硬的侧脸上,投下阴影时,终于忍不住轻叹了口气。 “天下布子。” 第一百七十四章 只有叛将,才懂叛将(求全订) 第一百七十四章只有叛将,才懂叛将求全订 战争,是少数上位者的决定,却让多数黎民受尽苦难。 而上位者能够驱使战士的原因,同样也是因为这些黎民,因为所有的战士都是黎民的孩子,为了保护自己的家人免受战火,他们只能拿起武器,去撕毁别人的家庭。 这样的生活是所有人都厌恶的,也是所有人都要承受的。 因为要活下去。 生物为了活下去,可以想尽一切办法,人也是一样的。 所以离乱人,不能称之为人。 所以在孤竹国这种耕种,挖坑,搬砖,铺路的生活,反而让李倓等秦军感受到了莫名的归属感和安稳,所以他们宁可放弃属于秦人的身份,定居在孤竹国。 因为他们知道,即便他们跟着李信杀回去,能够拿到应有甚至更高的军功,却无法在秦国享受到孤竹国这样的美妙人生。 虽然有的时候还是不太适应孤竹国的规矩,但是他们已经在尽量的适应了。 就像现在,如果在秦军军规中,即便是面对本国难民,他们作为军人也绝对不可能将战马和战袍让出来给这些骨瘦嶙峋如骷髅般的难民。 看着那一张张肮脏的脸对着自己流出感激的泪水,所有人心中都滋生有一种奇怪的感觉。 李倓将自己的黑貂披风送给了一对冻得浑身发紫的母子,虽然已经过了春分,但是辽东的天气还是刺骨的冷,尤其是上午。 李倓的若木军随着屠檀半夜出城,星夜加鞭在晌午之前找到了难民的队伍,和屠檀正式的做了一个交接后,两千若木军就开始护送这近两万人的难民队伍。 难民队伍由两部分组成。 一部分是从燕国还有部分秦国逃难出来在山林间迷路边驻扎下的中原人,大概有六千多人,多是妇孺,少数青壮,虽然衣衫褴褛,但是也都有些家产,有些富裕的家庭还有牲畜可以拉车。 而另外更多的是山林间的野人。 这样的野人跟若木军之前认知的野人不太一样,在中原,野人一般都是泛指没有户籍的人口,终年藏匿在山林间。 而这些野人,是真的野人,不止肮脏不堪,更像是一个个穿上衣服的猴子,而且吱哇乱叫说着听不懂的鬼话,李倓深深的怀疑,大帝要把这些未开化的野人接回去做什么? 不过看屠檀对付这些野人的手段,也可以看得出来,他应该不是第一次办这种事情了。 马车上绑着几个年纪最大的野人在前面走,后面的野人就会跟着走,既不需要大骂,也不需要驱赶,听话的很。 “将军,大帝的军令。”从毫都赶来的孤竹国斥候小队勒马在队伍前面,引起了难民的不小。 李倓微微挑眉,下马接过军令扫了一眼,只剩下一只的眼睛中闪烁着兴奋“前方距离毫都还有多久?” “应该还有不到三百里。”斥候估算了一下距离说道。 “劳烦贵使替我护送队伍回毫都,我要带侦查连先行一步。”李倓收好军令笑着说道。 斥候点点头“请将军放心,还有大帝口谕,只需探查,不必力敌。” “谨遵帝令。”李倓笑了笑,推了推自己的眼罩,将头盔戴好放下面罩,上马喊道“金字斥候连出列,携五日口粮,两匹战马,千里镖旗。” 闻言队伍中传来一阵声,不一会儿就有两百名若木斥候出列,一人双马,马上装着各种物资。 镖旗是王诩为了军队在野外传递消息,用丝绸做的一种气质,千里镖旗就说明可以传递一千里,后方军队只要按照这些镖旗走就可以了。 因为辽东山林太多了,很容易迷路。 至于镖旗会被敌人识破这种事情,王诩觉得以目前辽东土著的智商,短期内应该没有太大的可能性。 李倓清点了一下物资,最后犹豫了一下对着副将说道“把之前的秦军牙旗也带上。” 副将表情一变,压低声音“将军,我们现在是孤竹的军队。” “本将自有妙用。”李倓微微一笑,拍了拍副将的肩膀。 副将点点头,到了队伍末尾的一辆马车上,取出一个木盒挂在了马上。 “西直行,催马力竭。”李倓独眼看着地图,骑枪一挥,带着斥候向西狂奔。 这是他和若木军第一次接到属于王诩的直属军令,李倓理所当然的当做了对他们是一次重要考验和审核,而且王诩在军令中简单的介绍了一下,这个叫做陡河匪的盗匪头子应该是燕国的叛将。 所谓惺惺相惜,只有叛将才能理解叛将为何会叛。 王诩派遣自己去执行这个任务,其中暗藏的深意李倓已经领会了。 若是真的能够借此机会招降这群陡河匪,那么李倓觉得,若木军的地位至少会上升一个台阶了。 春秋战国虽然道德构架已经慢慢崩裂,但是其实也只是在贵族阶层而已,更往下的阶级其实好事存在道德稳固性的,就像是后世科学文明树新风的口都喊了几十年了,但是依旧在偏远或者三四线城市,存在着小集体道德框架。 比如年纪大了不结婚,一定会成为整个县城津津乐道的话题,或者比如谁家离婚了也会成为话题,这种陋习其实也是民间道德构架的一部分,也就是所谓的说三道四和人言可畏。 叛国这种事情,在春秋战国依旧是一件十分严重的道德污点,虽然春秋战国的国家观念还完全形成,但是依旧有祖地这个概念的,如果背叛祖地相当于背叛了祖宗,会遭到所有人的唾弃。 大名鼎鼎的吴起是卫国人,但是因为性格扭曲,杀了曾经嘲笑他的乡邻,然后想要去拜孔子门下儒生曾申为徒,学习儒术,并且对母亲发誓“不当卿相,决不回卫。” 于是在母亲去世的时候,吴起感觉自己没有学成,无颜愧对母亲,便没有回家发丧守孝,这件事情被曾申认为其不仁不义,将其逐出儒门,同时这件事情在卫国穿的风风雨雨,最后卫国无吴起立锥之地,才会前往鲁国,并且做出了杀妻证道这种可怕的举动。 吴起的这种叛,悲剧就在于被这种小范围的道德框架n了,在加上他性格的极端造成的悲剧。 但是却反映了在春秋战国时期,道德指责的杀伤力之大,所以叛国这种事情,若非真的被逼到走投无路了,没有那个将军愿意连累家族连祖祠灵堂都入不了。 陡河匪的位置位于燕国南方的一处密林当中,因为未曾开发过,周围又多是沼泽地,靠近一条地下河,陡河。 易守难攻所以一直都是燕国齐国两国群盗的聚集之处,经过这些群盗的百年开发,陡河也被发展成了一座小型城市的样子。 这里聚集的大量来自各个国家的盗匪恶霸,为燕齐两国祸患,但是因为齐国边境饶安有重兵把守,陡河匪重点騒扰对象还是燕国,陡河上游就是唐山区域,在往上就是燕国上都蓟城。 陡河匪不敢去骚扰蓟城,所以就经常骚扰唐山附近的村庄,唐山附近因为有大量的矿产,一直是燕国矿石的主要来源,但是又距离蓟城太近,燕国不愿意分兵把守,就放任陡河匪骚扰,直到的时候才会出兵讨伐。 但是每次讨伐,燕国都算是惨胜,因为陡河的地理位置太优越了,而且那些陡河匪见大军来就会逃入山林中,让燕军扑一个空,久而久之,燕国也就更加容忍了。 直到臧荼当上蓟城的护城将军,多次出兵攻伐陡河匪,最终将其攻克平灭。 但是就当臧荼准备一展宏图向燕王展现自己的军事才能的时候,坑爹的太子丹就弄了个作死的荆轲刺秦计划,结果引来了王翦的大军。 臧荼在率军拼死抵抗王翦大军的时候,转头却发现自己拼死保护的燕王和太子已经东渡逃到辽阳了,看透了燕国灭亡是难以挽回的局面,悲愤之余率领部众出蓟城逃入陡河。 就此占山为王,同时也聚拢收容了燕国的难民,将陡河经营的井井有条,等待时机。 相对于仇恨秦国,臧荼更加仇恨燕子丹,离开了燕国才觉得,燕国落入这样城灭民亡的局面,应该算是他一手促成,本来秦燕两国的连纵之情,被他那个愚蠢的计划彻底打破,不但让自己丢了性命,还连累燕国百万军民罹难。 第一百七十五章 大丈夫功在千秋(求全订) 第一百七十五章大丈夫功在千秋求全订 王翦破燕已经四年过去了,因为收留了太多难民的关系,加上气候不好,陡河匪的日子却越来越苦,今年冬天又冻死了一批人之后,臧荼觉得自己要是再不走出这片死地,终将会困死在这个地方。 不管是寻燕也好,还是投秦也好,臧荼如今都只想活着。 “阿翁,你看,泥塘中的蛙醒了,我给您抓了一只大的。”一个浑身冻得发紫的干瘦男孩跑进木屋,身上的兽袍还在滴着水,手中抓住一只只有巴掌大的青蛙,脸上带着喜悦的表情。 看到儿子如此模样,臧荼莫名的眼眶一红,抱住儿子干瘦的身子悲声道“傻孩子,这么冷的天去抓什么蛙!冻坏了怎么办?” 臧衍微微一怔,献宝似得将已经被捏死的青蛙捧给臧荼“不冷啊,大家都去抓了,我去晚了,只抓到了一只蛙,阿牛他们还有抓到鱼的呢。” 臧荼怜惜的摸着儿子已经冻得发青的小脸,颤颤巍巍的接过青蛙,撕开一条蛙腿,带着血水就吃了下去,脸上露出满足的笑容“乖孩子,阿翁吃饱了。” 臧衍脸上盯着手上的剩下的青蛙,吞着口水问道“阿翁真的吃饱了嘛?” “乖孩子,你吃吧,阿翁真的吃饱了。”臧荼眸子里泪光闪烁,看着儿子狼吞虎咽的将那只青蛙生吞入腹后意犹未尽的舔着手指,心中猛然一刺。 站起身从床上拿起已经有些生锈的铠甲,提着榻旁沦为n的长枪走出家门,心中发誓“不能再让孩子过这样的日子了,否则愧为人父!” “阿翁要去打仗了嘛?衍儿去给你抓更多的蛙吃好不好,不要去打仗了!”臧衍本来就冻得发青的小脸一下子变得惨白起来,紧张的抓住父亲的衣摆,满脸惶恐的祈求者。 父亲上一次披甲,城就破了,他也从无忧无虑的生活变成了如今苦难的日子,而且那次,他也失去了母亲。 所以父亲披甲,在臧衍幼小的心灵中有着极大的阴影,仿佛每次披甲,都会发生不好的事情。 听到儿子这么说,臧荼越发的辛酸了,单膝跪下抱着儿子沉声道“阿翁不是要去打仗,阿翁是去给衍儿找吃的,衍儿前几日不是梦见吃白肉了嘛,阿翁去帮你找。” “真的吗?”臧衍瞪大眼睛问道。 “当然。”臧荼笑容慈爱“在家乖乖的等着阿翁回来。” “嗯嗯,衍儿一定乖乖的。”臧衍坐回床榻上,用力的点着小脑袋。 臧荼笑着点点头,深吸一口气,转身时脸色的慈爱已经变得冷峻起来,大步走出房门,看着城寨中衣衫褴褛骨瘦如柴的人们,眼神越发的坚毅。 “将军,您这是?”臧衍手下的副将,看到全副武装的臧衍愣住了。 这身燕制铠甲当年被臧荼誉为燕国耻辱,已经封存了多年,即便面临猛虎袭寨也没见将军穿过,今天是怎么了。 “是时候了,不能困死在这陡河之中。”臧衍走过去拍了拍他的肩膀,低声道“还穿得起铠嘛?” 副将瞪大眼睛,脸色猛然涨红起来,扔下手中柴火,发狂一般跑向城寨中央的空地,那里有一面巨大的战鼓。 当战鼓声回荡在整座山寨之时,不管是山上还是山下河泽中的男人们同时放下手中的事物,向着山寨狂奔。 臧荼身姿笔挺,看着往日自己手下的兵士一个个在广场上站定,尽管他们已经瘦弱不堪,但是脸上的神情依旧有着往日的悍勇之气。 只要悍勇血气未丢,那么护城军就是燕国最强的军队! 臧荼握紧手中长枪,用力的掷入途中,铜铁镀的枪杆在寒风中发出嗡鸣之声,高呼道“诸君,可还能持枪着铠?!” “听后臧将军调遣!”士兵们齐膝跪地,恭声高应道。 “半刻钟着甲,随某将出征。”臧荼眸子一凝,握拳高呼。 诸将如鸟散,都跑回自己的房间将那些压箱底的铠甲找出来。 “将军终于决定要出山了?”一个身材颀长,衣冠整洁的灰袍青年在臧荼身后朗笑道。 臧荼转头眯着眼打量着这个灰袍青年“多年来承蒙寨主照顾,但是已经四载春秋了,荼无颜再叨扰,今日就带着属下离去,只是我儿年幼,请寨主看在吾等多年来为山寨出力的份儿上,关照一下吾儿。” “衍儿聪慧,又是我的弟子,自当拂照,不过将军真的要一意孤行?”灰袍青年笑起来眼睛像是两道弯月一样,让人心生好感。 但是臧荼却知晓这个看似儒雅的青年,手段到底有多残暴,性情有多狡诈。 “先生请明示。”臧荼皱眉道。 “在下十岁被掳来这陡河,今年已经十个冬夏过去了,我来的时候这里还是一片小村人口百十,十年间我亲手绞死了六任寨主,如今才将这陡河发展到如此规模。”灰袍男子笑吟吟的说道“不知道将军觉得在下如何?” 臧荼皱起眉,有些奇怪的打量着灰袍男子“寨主自然是大才,能够将一方死地经营的滴水不漏,若不是连年降雨涨水,说不定陡河会成为一方富庶之地。” “是啊,人不与天争,争之必亡。”灰袍男子抬头看着有些阴暗的天色“就像是这雨,马上又要落下,人除了能够躲在屋檐下,还有什么办法呢?” 臧荼眉头深锁,沉默不语。 “实不相瞒,在下观将军非常人相貌,日后必然封侯拜相,说不定还能裂土称王。”灰袍男子话锋一转,轻笑着说道。 “寨主还会相术?燕国当年有一位方仙道门下高誓,据说金口玉言,断之必应。”臧荼轻笑道。 “昔年齐威王,楚庄王,不鸣则已,一鸣惊人不飞则已,一飞冲天,将军在此蛰伏四年,定然也有吞吐天下之志。”灰袍青年笑吟吟的说道。 “寨主抬爱了,荼只是一介莽夫,胸无大志,只想着儿孙不苦。”臧荼摇头笑道“倒是先生,气度不凡,出身神秘,听寨子中的老人说,您是山精所化?” “都是戏言而已,在下说了,十年前被一群盗匪了掳掠而来,残喘苟活至今。”灰袍男子笑了笑,微微躬身作揖“在下姓李,名左车。” 臧荼微微挑眉,还礼道“臧荼见过左车先生,还请赐教。” “将军且看。”李左车微微一笑,伸手将臧荼的那把铁枪b,使之如臂的在地上画下一张地图。 臧荼大惊,他这把长枪重达十六斤,在李左车手中竟然如同刻刀一般轻松,这个看似羸弱的青年,到底是什么来头! “此处就是陡河,北上五百里,可见蓟城,往西五百里,可见齐饶,往东一千五百里,可见东胡纍城,将军欲往何处。”李左车随手将铁枪再次掷回原来的那个坑洞,轻笑着说道。 臧荼收敛了脸上的表情,认真的看了下李左车画的地图,皱起眉“距离饶安如此之近?” “一山之隔,但是山高难越。”李左车摇头说道“若是在下所言不差,此时饶安之地必然齐兵百万,因为秦军攻燕,齐必自保。” “先生的意思是投齐抗秦?”臧荼皱眉道。 “将军与齐军交过战嘛?”李左车反问道。 臧荼摇摇头。 “根据家祖所言,齐军,乌合之众,空有虚势,全无底气。”李左车摇头说道。 “贵祖是?”臧荼心跳一滞。 “不才李氏子孙,先家祖赵国李牧。”李左车微微一笑。 臧荼惊叫着倒吸一口冷气,后退几步看着李左车“你是李牧将军的后人?” 李左车苦笑着点点头“身世说出来也是为祖上蒙羞,王翦狗贼用奸计荼毒家祖后,李氏便被赵昏君驱逐,只能逃亡代地躲避秦贼和昏君的追杀,左车不幸途中被掳掠,辗转多地最后流落陡河,好在老天待我不薄。” 臧荼嘴角动了动,李牧这个名字对于燕人来说,是有能止小儿夜啼的威名,尽管是敌将,依旧在燕国享有盛誉,臧荼便是因为李牧才投身军伍的,想着有朝一日能够替燕国报仇雪耻。 但是你没想到,命运如此巧合,竟然在沦落之时,能够遇到李牧的后人。 对于李左车的身份,臧荼并不质疑,即便他不是李牧的后人,必然也是出身大氏族,毕竟不管从气度还是才干,都不是俗人家培养出来的孩子。 “请先生恕荼有眼无珠,再次请先生赐教!”臧荼再次正式的作揖道。 “将军抬爱了,左车只是一介罹难之辈,还要仰仗将军,才能走出这困局死地。”李左车扶着臧荼轻笑道“若是让将军投靠东胡,不知道先生是否愿意。” 臧荼抬头面露诧异,轻呼道“东胡蛮狄?” 鄙视链这个东西是随着阶级发展并存的,文明鄙视野蛮,野蛮鄙视原始。 更不用说东胡与燕是世代死仇,李左车提出投靠东胡,臧荼是下意识的抵触的,但是紧接着李左车的话,让他心思动摇起来。 “昔年燕国秦开将军,卧薪尝胆,忍辱负重潜伏东胡十数年,最终一朝破东胡,却胡千里,让东胡百年不敢南下侵略,正所谓,大丈夫功在千秋,何须在意当下小节?”李左车笑吟吟的将蓟城踩在脚下。 臧荼瞳孔一缩,眸子里闪过一丝狠厉。 第一百七十六章 我们没有恶意,谈一谈? 第一百七十六章我们没有恶意,谈一谈? 一个合格的领导人需要具备的基本素质,就是画饼。 也就是所谓的规划蓝图。 只要将饼画的圆满,很多人就会愿意画饼充饥。 李左车的话让臧荼很心动,虽然投靠东胡蛮族对于他来说确实属于受辱,但是一想想如果燕国灭了,中原归秦,那么他这个旧燕的将军肯定会被斥奴隶。 到时候别说给衍儿衣食无忧的日子,可能还会连累衍儿一同成为奴隶。 想到这些,臧荼眸子中闪过一丝阴鸷之色。 李左车笑吟吟的看着臧荼的神情变化,继续说道“在下知道将军或许心中对东胡有所芥蒂,但是不知道将军有没有听说过,中山国。” 臧荼回过神,微微挑眉“自然。” 李左车笑了笑“中山国被赵国灭国之后,王室大宗都投奔燕国,然后就被安置在这个纍城,后来并入东胡为白狄部,其实本质上来说,白狄部应该还是中原苗裔。” “但是我听闻,中山国本就是戎狄。”臧荼皱眉道。 “中山国初任国君乃是周成王婿,被分封为鲜虞部,怎么会是戎狄呢。”李左车轻笑道“再说中山国地处晋赵,若是论地缘,可能比燕国还要正宗。” “先生此言差矣,燕国乃是天子正封诸侯。”虽然对故国有所不满,但是臧荼已经不愿意听到有人诋毁。 “不提这些了。”李左车笑了笑。 “先生是如何知晓这些秘辛的?先生与白狄部接触过?”臧荼疑惑的看着李左车。 “幼年时曾经修习过关于中山国的传记,家父曾言这是一个很特殊的国家,若不是天时不佳,本该成为大宗国家逐鹿中原。”李左车有些惋惜的说道“不过如今据我分析,若是将军能入白狄,那么与当年中山国境地极其相似。” 臧荼眸子猛然一亮。 “燕地距离秦地数千里,中间还隔着山泽丛林,而且这边气候恶劣,秦国定然不会重点经营,而白狄的位置恰好又在一个进可攻退可守的位置,若是将军能够入白狄,在下试着策反白狄反出东胡,那么两者相助,北上可以复燕,东进可以取箕子朝鲜,绕过辽河逐步发展,大事可期。”李左车的声音起伏微妙,带着浓烈的蛊惑意味。 臧荼呼吸下意识的急促起来,看着脚下的地图,虽然被风吹淡了许多,但是在他眼中似乎却越发清晰。 就在臧荼犹豫不决的时候,山下的一声鸣金让他惊醒。 李左车原本温煦的眸子猛然变得冷冽起来,皱眉看向寨门。 “难道是秦狗已经破了燕国,在扫荡?”臧荼心中一颤,脸上有些发白,伸手握住长枪沉声道“先生稍待。” 李左车点点头“将军小心。” 看着臧荼提枪带人去寨门口,李左车转身回房,同时吩咐手下偷偷收拾东西,如果见势不妙的话,就先潜入密林。 臧荼提着长枪到了寨门口,刚好看到神情慌张的斥候跑过来,一把抓住他低声道“敌袭?” “将军!是秦贼!”斥候回过神,大声叫道。 臧荼脸色一变,身后的士兵更是神情大变。 “不要慌。”臧荼沉声道“有多少人?打的什么纛旗?距离多远?” 斥候摇摇头“人数不知,只有一面秦字大旗,对了还有一面奇怪的旗,未曾见过,就在陡河对岸!” “所有人集合,让寨子里的人收拾东西,若是情况不妙,先逃入密林。”臧荼皱眉下达命令“我去看看。” “将军,咱们先撤吧。”副将有些阴晴不定的说道“咱们本身不就是要出寨嘛?” 臧荼回头看了眼副将“若是寨子都守不住,谈何出寨?” 说完臧荼走向马棚,牵马下寨。 副将咬了咬牙,对着其他人下达命令后,也带着几个人跟了上去,为了壮声势,还将寨子上的旗帜摘了下来。 陡河属季节性河流,介于滦河、蓟运河两水系之间,上游分为东西两支,平均流量并不大,但是一到汛期就会涨水甚至洪峰,将河道拓宽。 此时如春刚好是汛期,原本四五丈宽的河道,此时已经将近十丈了,不过河流到不算湍急,反而显得像是湖泊一般平静,阳光照射下显得波光粼粼。 臧荼勒马在陡河边,隔河观望,第一眼并非被大纛帅旗吸引,而是被对面反射着的刺眼阳光吸引了。 臧荼几乎有些呆滞的看着河对岸的秦军,他们的铠甲上仿佛带着某种神光一般,这样的神光,他只在燕王祭祀时的天子剑上见到过。 而且还只是剑刃上面一点点。 不过很快臧荼就冷静了下来,眯着眼看着对岸的秦军,查了一下,应该是不足两百人,但是各个身上的铠甲都是带着神光的,甚至连胯下战马都披着铠甲,宛如铜铁巨兽一般吓人。 臧荼眼中的惊愕慢慢变成了贪婪,不只是因为对面秦军的铠甲,还有他们竟然一人双马! 马匹对于现在的臧荼来说,是最重要的战略物资,如果能够将对面的百匹战马抢过来,会给他手下提高一截战力。 尽管知道对面装备精良,但是有时候贪婪依旧会让人以身涉嫌,就当臧荼准备把这个消息传递回去,看看李左车有没有什么办法趁着夜偷袭对岸的秦军时,臧荼突然发现,对面秦军似乎摆开了阵势,一面长达十几米的条幅隔河拉了起来,上面写着。 我们没有恶意,谈一谈? 臧荼和后赶来的人惊得差点从马上翻下来,这是秦军什么新型战术? “将军?怎么回事儿?”副将战战兢兢的问道。 “有可能是缓兵之计。”臧荼沉下心思“一切照旧,陷入寨民撤入密林,其他人继续备战,如果可以,把寨主请过来。” 副将眨了眨眼,咧嘴点点头。 “是真的请过来,他若是不愿意就算了,对了,告诉他一下这边的情况,敌人有两百匹马,物资未知。”臧荼踢了一脸流氓相的副将一脚。 副将讪笑着抓了抓头,催马返回寨中。 “你们谁识字?”臧荼转头问身后的属下,所有人都茫然的摇摇头。 “将军,对面没什么动静啊。”李倓的副将举着条幅旗杆,皱眉说道。 李倓看着河对面渐渐聚集的陡河匪,虽然只剩下了一只眼睛,但是感觉视力似乎变好了不少,虽然看不到对面人的表情,但是他们的铠甲装备还是能够看到的。 标准的燕军配置,而且应该还是很精良的那种,就是看着老旧了些。 在六国之中,燕国的军队装备精良程度堪称数一数二的,因为燕国有大量的矿产,而且从几百年前就一直发展冶铁技术,燕国产的武器在六国销量都要比其他国家好很多。 在秦燕还没有因为刺秦撕破脸的时候,秦军有一部分军备都是从燕国购买,质量到现在也是上等。 不过这些装备跟孤竹国相比,那就只能用寒酸两个字来形容了。 若不是不知道河道深浅,李倓感觉凭借他身后的两个排,不到一百人的骑兵,一个冲锋就能将对面慢慢聚拢的足有三四百人的燕军歼灭,而且还能够保持零伤亡。 装备差距太大了,以对方的体质和装备,很难伤害到他们。 虽然王诩在军阵战法上没有太大的研究,但是在对于战场形势观察评比分析上,王诩还是传授给了孤竹国的将军们的,从敌人的身材就能判断出对方大概的力量,然后再评估对方装备程度,队伍配置,就能够预测出战果。 每次孤竹国内部各个军训练的时候,王离李信翟仇等人就会按照这种评估法,然后田忌赛马,已经被完全证实效果了,数据库也都扩充的十分完整了。 李倓叼着嘴里的肉干,翻着手中的绢布书,对比上面的数据嘀咕道“平均身高乙级,装备等级丙级,士气忽略不计,战阵松散,而且没有完整的指挥配置,看着应该很长时间没有正规训练,结论,乌合之众啊。” 听到李倓这么说,所有人都露出了的笑容,跃跃欲试“将军,火,土班应该已经绕到河对面了,不如您在这儿压阵,我们偷偷的也跟着绕过去,一波歼灭?” “看山寨布置,倒是有点意思。”李倓没有回答,眺望着更远处的山寨轻笑道“咱们人太少了,而且长途跋涉,就算是以一敌百,也会力竭的,要严格遵从大帝的意志,上策发谋,以兵不血刃为最佳。” 手底下士兵都抓了抓头。 副将皱眉道“将军,他们是看不见条幅?要不把字再放大点?” “估计是不认识字吧,你以为外面也跟孤竹国一样嘛,一个总角孩童都识字过百?”李倓敲了敲他的铠甲“举着吧,其他人扎帐篷,生火吃饭,疾跑狂奔了两天,感觉五脏六腑都要颠出来了,这山道也太难走了,一离开孤竹,就发现外面的生活真是炼狱啊。” 其他人也都认同的点点头。 于是一时间,河对岸扎起了各种用丝绸绢布缝制的帐篷,点缀了陡河这片有些死寂的氛围。 第一百七十七章 屠之如犬!(求全订) 第一百七十七章屠之如犬!求全订 瘦死的骆驼比比马大,被罢免的溥仪也比大多数人有见识。 李左车虽然总角之年就家逢巨变,而且惨遭罹难最终被掳掠到陡河这种荒芜凄凉的匪盗窝。 但是毕竟出身不凡,不提李牧在赵国当年是何等威风,光是赵郡李氏的嫡子这个身份,就足以让赵国各大公子以礼相待。 李左车的祖上追溯起来,跟李信是同出一脉,都是李昙的后裔,当年李昙的四个儿子,长子李崇为陇西房为秦效力世代秦大夫,世代封侯。 幼子李玑为赵郡房,同为赵国的世代贵族豪门,又生出一个六国闻名的大将李牧,赵郡李氏在赵国自然是风华无双,不说堪比王室,但是也差之不多。 同时也正是因为这层关系,最终成为了李牧饮恨的祸源,李氏在赵国太过昌盛,而且又与陇西李氏同源,秦赵交战时期,李牧自然难得王室信任。 优良的基因自然造就了与常人不同的人生,李左车四岁就识字,然后跟随赵国各种大夫高誓修习,又得李氏真传,可谓是少年天才。 要不然也可能总角之龄便孤身一人在陡河匪窝斡旋,生生弄死了六任寨主,还将陡河匪发展到如今的规模。 但是即便这样的李左车,在看到陡河对面折射着丝绸的五彩缤纷帐篷时,已经感到了心神一颤。 夕阳的余晖将那些帐篷照应的越发美丽,像是这茫茫荒原丛林中的宝石一般耀眼。 除了惊叹美丽之外,让李左车心颤的是,丝绸这种奢侈品什么时候成了军用物资?而且看对面的帐篷群,足有百座,而且每一座看着都要消耗大量的丝绸。 就算是秦王郊游也不用如此奢靡吧?! 秦军现在已经富到这种程度了嘛? 在普通人眼中,丝绸是奢华的代名词,但是对于李左车这个阶级的人,甚至丝绸的价值,并不在于它本身,桑蚕虽然辛苦,但是耕种同样辛苦,凭什么一寸丝绸,能换一石粮食? 这个根本原因就在于,丝绸其实是一种权衡市场的储备币,是被上层抬高到这个位置,不止是用来炫富的,更是一种储蓄币,控制市场各种价格的。 按照李左车的市价计算,对面这群帐篷,应该可以给一百名正规士兵换一整套的皮甲和青铜剑了。 难道秦军现在的军备实力,已经到如此强悍的地步了嘛? 李左车站在河边,被河风吹得身子都僵了,好不容易从陷入的震撼当中稳住心神,虽然隔着几十米,也能看到对面似乎在生活吃饭了。 河水的腥味也掩盖了河对面飘来的香气,但是被架在篝火上烘烤的麋鹿还是能够清楚看到的。 李左车狠狠地吞了口口水,冬天林中的动物都迁徙了,他已经好几个月没有尝到肉的味道了。 看着不远处也在生活做饭的臧荼等人,李左车莫名的替他们心酸。 蹲在河边用冰冷的河水洗了把脸,李左车打起精神,扫了眼还树立在河对面的条幅,转身走到臧荼身边,看着他在用陶罐煮鱼和蛙,旁边还有各种刚刚解冻就被拔掉的野菜根。 “寨主稍待,一会儿就好了,可曾看清对面写的是什么?”臧荼转头笑道。 “秦军已经富贵到如此田地了嘛?用丝绸做帐?一介无名小将座下都配双马?”李左车自嘲的笑道“看来赵亡的不冤啊。” “对面应该不是秦军。”臧衍摇摇头,指着对面飘逸的帅旗“那名白色的古怪兽纹旗帜,位置比秦旗高太多了,很明显那个才是大纛牙旗,除非这也是个叛将,否则不会做这种会被夷三族的蠢事儿。” 李左车微微挑眉,眯起眼“中原近些年又有什么强国崛起了?还是齐国的军队?” “不知道。”臧荼摇摇头“看上面的字,应该是周大篆吧,我虽然不认识,但是还是见过的。” 李左车点点头“对面说,他们没有恶意,想要谈一谈。” “谈什么?”臧荼微微挑眉。 “不知道,咱们没有绢布,传递不了消息。”李左车摇摇头。 “这还不简单。”臧荼轻笑一声“马上入夜了,咱们点起火把拼字即可。” 李左车眸子一亮,拱手道“将军大才啊。” “寨主可能是乱了心神。”臧荼眯着眼笑道,转头看着对面的烤全鹿,吞了吞口水“等出了陡河,一定要好好的吃一顿。” “那是自然的,将军以后想吃什么,都不再有人约束。”李左车笑吟吟的说道。 “寨主也一样。”臧荼微微挑眉,意味深长的笑道。 “将军唤在下左车即可。”李左车轻笑道。 “左车先生,还是称呼先生吧。”臧荼起身大笑道。 臧衍这边五六百人,只能吃着白天抓到的鱼苗和青蛙,春蛇,汤加肉下肚,勉强能有一种饱腹感。 但是对面的李倓等人,两百人不到猎杀了二十几头鹿,还有一头瘦熊,吃到腻,还剩下几头鹿。 “将军,对面亮火光了。”副官报告道。 “那不是很正常。”李倓脫下铠甲,打了套拳消耗体力。 “但是似乎在用火光拼字。”副官继续报告道。 李倓微微挑眉,披上外袍“倒是不傻。” 说完登上临时搭建的瞭望台,看着河对面火光拼凑的两个字。 一直到对面火光熄灭,李倓才勉强推理出来,应该是何人两个字。 “有识字的人就好。”李倓咧嘴一笑,回到帐篷里写了一封信,然后对着其他人喊道“把剩余的鹿肉割成块,串在箭矢上,给对岸的朋友送过去。” 若木军其他人闻言愣了下,不过还是很快执行命令,几头鹿在锋利的钢刀下切割成块儿,像是羊肉串一样穿在箭矢之上。 然后整体排列成阵,挽弓一轮抛射,弓弦嗡鸣声和箭矢破空声划破了陡河两旁的寂静,让臧荼那边发生了巨大的,高喊敌袭。 孤竹国士兵的基础弓磅数大约是14磅左右,精良部队能够达到20磅以上,因为开工磅数与身体素质有直接关系,孤竹国的士兵因为都是后天亏损,所以身体素质差,这个磅数已经算是极限了。 而李倓带领的若木军经过在孤竹国的食补和科学的增肌技巧后,现在开弓30磅都是随手拉,再加上王诩改良了复合弓,射程和射速都有一定的增强。 十丈不到的陡河要是平射的话,可能要直接射穿对面队伍了,所以都是抛射的,抛射的话,动静就比较大了。 李倓的弓是50磅的重工,平射五十米内能够射穿一百斤的狍子,更不能平射了,但是又担心抛射也射的太远,就将信绑在箭尾,肩头裹上一层炭木,点燃后射向对岸,火箭矢像是一道流行般滑落,将黑夜下的陡河照亮一瞬。 “敌袭!盾!”第一个听见弓弦声的臧荼扔下了手中的干柴嘶吼道,随后手下兵士手忙脚乱的惨叫一番,等盾阵结好时,火箭矢已经照亮了他们所有人惊慌失措的脸。 对于自己手下兵士的表现,臧荼的心一下子就冷到了谷底,看来这四年来,当年最精锐的蓟城护城军,彻底的废了。 带领这样一支不能称之为军队的队伍,臧荼感觉连投靠东胡的野心都变淡了,不如就此落草为寇? 就在臧荼晃神之间,李左车已经让所有人镇定了下来“不是敌袭,应该是送信的,来个人帮我把火箭取过来。” 然后李左车走向箭矢落下的地上,借着月色看到那一排排落地深入土地当中,只留下箭杆上的烤肉时,感觉自己的价值观再一次受到了冲击。 铁箭杆!上面还串着肉,还能如此平稳的抛射过河。 对面的难道还配备了秦驽? 但是没有听到弩弦声啊? 李左车握住一支箭矢,微微皱眉拔了出来,感受着箭杆上的金属冰冷,和十字箭头上的森冷寒光,下意识的打了个冷颤。 不能打,根本打不过! 对面两百人,可以轻易的将山寨中万余人都屠之如犬! 李左车咬了咬舌尖,强压下心中的恐惧,保持着镇定对着后面的人喊道“把火点起来,对面没有恶意,他们是来送肉的。” 可能还是肉的魅力比较多,闻言所有人都扔下来盾牌,欢快的跑向李左车。 臧荼颓废的坐在地上,看着兴高采烈的部下们,紧了紧身上的兽袍,感觉这夜,又冷了几分啊。 “将军,吃了这顿烤肉,明日回去睡一觉,第二天,我们就能出寨了。”李左车一手持着火把,另外一只手拿着李倓的信件,笑着对满脸颓丧的臧荼说道。 臧荼抬起头“对方是什么人?” “孤竹人。”李左车扬起嘴角。 “孤竹人?”臧荼一怔,皱起眉面露疑惑“也是蛮族?” “不,他们是殷人嫡系后裔,算是真正的华夏苗裔。”李左车眯着眼笑道,清秀的脸在火光的照应下忽明忽暗,显得格外诡异“现在中原所有飘荡的旗帜下,都有它们的子嗣,天命玄鸟,降而生商!” 臧荼瞳孔一缩“殷人?还有后裔?不都被周人杀绝了嘛?” “周朝百国,又有几个诸侯身上没留着玄鸟的血液呢?就连周文王,当年都娶了三位商王女。”李左车笑着摇摇头“不过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我们打不过他们。” 臧荼嘴角一抽,偷偷看着李左车“先生真是洞察无双。” “以铁为矢,除了上古后裔一族,后世闻所未闻。”李左车将手中的箭矢递给他“而且对方已经充分的表达了仁王之师的风范,吾等若在不识好歹,反而显得野蛮无知了。” “若是就这么降了,会不会变成孤竹的人牲奴隶?若是如此,我宁可逃亡落草为寇。”臧荼狠厉的说道。 “散粮于敌,何苦呢?”李左车指着不远处已经拿着鹿肉烧烤,满脸雀跃的兵士笑道“再说,将军如今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 臧荼看着李左车那双闪烁着火光的眸子,轻叹一声,起身伏地而拜“有劳先生了,若是此番荼能改命,他日必有重谢。” 李左车笑着扶起臧荼“将军多虑了,你我多年相交,早已荣辱与共了。” 第一百七十八章 好消息(求全订) 第一百七十章好消息求全订 沟通是一件重要的事情。 沟通可以避免很多不必要的误会,然后达成共识。 李倓是来探查陡河匪,顺便试着能不能招降,不是来剿灭他们的。 而臧荼是要带着所有人离开陡河这个地方,既不是为了恢复燕国,也不是为了起义,只是想要单纯的寻找新的生机。 所以在两者都表达了充分善意的情况下,自然就避免了暴力。 尽管双方依旧不信任对方。 这个时候,中间人或者说使者的作用就出现了。 天微微亮,晨露和寒风给李左车的头发都染上了一层薄霜,尽管如此,依旧划着木排向着对岸李倓的营地驶去。 孤身入敌营,光是这份胆破,臧荼就已经自愧不如了。 河中出现一叶扁舟自然一下子就就被若木军的守卫发现了。 负责值守的守卫严以待阵的看着李左车的木排停靠在岸边,走过去笑道“我家将军恭候先生多时了。” 李左车目光有些惊叹的看着若木军身上精致的铠甲,拱手还礼道“本来昨夜就应该过河的,但是无奈云遮月。” “先生的雅言似乎不像是燕国口音啊。”领路的守卫轻笑道。 “在下不是燕人,是赵人。”李左车笑了笑。 “哦?”守卫微微挑眉,拎着李左车到了营地中李倓的帐篷前“先生请进。” 李左车点点头,撩开帘子走了进去,一股暖意扑面而来,让他下意识的打了个冷颤,同时一眼就看到披散着头发,带着一只眼罩的李倓。 “先生请坐吧,帐矮,立身不便。”李倓伸手笑道,从面前的炭炉上倒出一杯花茶“暖暖身子。” 李左车看了看丝绸绢布铺垫的帐篷,又看了看自己身上的灰袍,对着李倓拱拱手,接过发烫的陶色的茶杯,入手的手感却让他微微一惊。 即便是在陡河寨中,陶器并非什么稀罕之物,但是这只陶杯细腻的手感,给了他巨大的震惊,这种手感依稀已经比各国王室使用的陶器还要好! 一个出门在外的将军,都带着这种品质的陶器,以丝绸为帐,白娟为铺,这个孤竹国,到底富裕到什么地步? 李左车心中惊涛骇浪,脸上却不动声色的喝了口花茶,暖茶入口带着异样的甘甜清香,让他不受控制的打了个冷颤,感觉一夜的疲倦都被驱散了,舔了舔唇叹息道“此乃仙露啊。” “名为花茶,取天地草木花精,以羡门之法晒制,然后泡以热水,提神,醒脑,饮之延年。”李倓仅剩的那只眼带着笑意看着李左车。 并非因为李左车衣着寒酸,虽然他已经比大多数人看着整洁了,但是跟看习惯了孤竹国人的仪容,李左车此时应该可以用邋遢来形容了。 但是尽管状态如此邋遢,还是藏不住他身上那种特殊的气质,李倓也是出身大户,识人的本领自然是有的,李左车一看就同样是氏族大户子弟,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会出现在这么荒芜偏远的陡河。 李左车瞳孔一缩“羡门?” 羡门这个词,几乎伴随着六国所有氏族子弟的童年,因为每个氏族的门客中,肯定都会有家或者阴阳家的门人,神秘莫测的羡门,自然从小耳濡目染,憧憬不已。 李倓微微一笑“先生如何称呼。” 李左车收敛心思,放下茶杯拱手道“在下李左车,原赵国人士。” 李倓眉头一皱“赵郡李氏?” 李左车犹豫片刻,笑着点头“家祖李牧。” “嘶。”李倓惊得从软榻上站起身,险些撞到帐篷头顶“果真?” 看到李倓如此失态,李左车也吓了一跳,本能的身子往后仰,一直手已经抓住了帘子,准备随时逃窜。 李倓也意识到自己有些失态了轻咳一声,皱眉道“你可有李章能够证实身份?” “将军?也是李氏族人?”李左车眸子一亮,神色露出了惊喜的表情。 李章,是只有李氏族人才在知晓的一种身份信物,李姓因为以李树为图腾,所以李氏男丁在成家时便会摘一颗李树,等到剩下孩子后,取李树一截用特殊的手法刻制一方nn以证身份。 李倓点点头,从脖子中拽出一个已经被盘成暗棕色的nn。 “陇西房的世兄?”李左车惊呼道,然后从脖子里也拽出一枚,造型有些差异,但是纹络更加精美,也更大一些的纹章。 李倓附身看了眼李左车的纹章,咧嘴大笑。 不知道为什么,李左车也莫名的有些眼热,握着手中的纹章表情哭笑不得,十几年来异国的飘零,没有熟人,没有亲人,周围全是恶人。 如今突然遇见一位同族人,让他一时间有些百感交集。 “族弟多年来受苦了。”李倓拍着李左车的肩膀轻叹道“我听闻当年牧祖被郭开离间赵王,设计杀害后,赵郡李氏散落无踪,陇西李氏也曾拜托过秦军大力搜寻下落,不过近些年都是一些偏房子嗣,原来是流落到燕地了。” 李左车苦笑着拱拱手“十年前秦王遣王翦攻赵时,大父祖父已经预料到李氏在赵地无容身之处,所以暗中将家中子嗣遣散,也让母亲以访亲的缘由,带着我逃亡代地,但是半路却被赵王此刻截杀,我与母亲流散,被奸人掳掠辗转多地,最后落在这陡河。” “苦了你了。”李倓叹息着拍了拍了李左车的肩膀安抚道“如今赵国已成烟云,既然老天让你活下来,说明赵郡李氏还需要你继承发扬。” 李左车抿着唇点点头“多谢族兄宽慰,不过弟有一事不明,难道陇西房也在秦国没落了?族兄为何,打着孤竹国的旗?难道?” “此时说来话长,等到路上有的是时间跟你详谈,先说陡河匪的情况。”李倓摆摆手,抓回重点。 “陡河匪?”李左车苦笑着摇摇头“这些年我收拢难民,未曾为非作歹,怎么还落得个盗匪的称呼?” “你?”李倓微微挑眉,又朗声笑道“不愧为牧祖嫡后,果然到哪里都是人中虎罴,所以说,陡河匪是你说的算了?” “有愧宗祠,当了一介草寇山匪,左车惭愧。”李左车愧色道。 “我家大帝说过,只要不违背仁义本性,天子与屠夫无异。”李倓轻笑着摆摆手“既然如此,左车就回山寨,让寨中人收拾行装,咱们即刻出发。” “孤竹国嘛”李左车眨了眨,摸着细滑至极的丝绸“族兄还未告知,这孤竹国到底位于何处,又是何人统领。” “等到了你自然知晓,不说比你这破山寨,就算邯郸王宫与孤竹毫都比起来,都是山村破寨。”李倓咧嘴一笑“扔过一件毛皮大裘“晨露湿寒,别着凉了。” 李左车抱着厚重温暖的大裘愣了下,最后笑着点点头。 “再把这个拿去防身。”李倓又将自己伴身的宝剑扔给他。 “多谢族兄。”李左车恭声笑道。 “一家人莫说两家话。”李倓笑着摆摆手“我在下游岔口等你们,李寅带着若木金甲班护送公子渡河。” 李左车点点头,穿着大裘提着宝剑走出大帐。 “李左车?”等到李左车离开后,李倓坐在帐内看着炭炉发了会儿呆,有一种莫名的凉意“莫非,这是大帝有意安排?难道真的占卜出来这些,才派我来的?” 去的时候灰袍风瑟瑟,回来的时候已经大裘宝剑在身,九位雄兵在侧了,这种变化让李左车渐渐找回了李氏弟子的感觉。 从李左车渡河后,便一直局促不安的臧荼见他回来后,还带着九名甲士,心中一惊。 “将军,我回来了。”李左车笑吟吟的拱手道。 臧荼有些紧张的扫视着他身后的九名若木甲士,有些僵硬的还了礼“先生带来了好消息?” “好消息。”李左车笑的开怀“而且还给将军多了一个选择,若是不愿意前往孤竹,或者另有打算,我可以让人护送您一段路,并且附上现在的地图。” 臧荼眉头一皱,冷声道“先生这是何意?” “对面那位将军,与我是族兄弟,我此番可能要投奔他,无法与将军同行了。”李左车面无愧色的笑道。 臧荼一怒,瞪大眼睛“先生昨夜还说,你我已然荣辱与共。” 李左车笑了笑“自然荣辱与共,左车也是为将军考虑,之前你我别无选择,但是现在左车确实另有打算,将军请放心,左车还是愿与将军谋大事的。” 臧荼冷哼着一甩满是补丁的袖子,扫了眼他身后的九名甲士“那就多谢先生了,我们现在启程?” “可以召集寨民们回来收拾东西了,咱们等下去下游,然后随军返程。”李左车笑着说道。 臧荼冷着脸拱拱手,招呼着手下返回山寨。 看着臧荼纵马的背影,李左车脸上的笑容消失,冷嘲道“果然不是个简单人物。” 臧荼快马加鞭回到山寨,还没推开家门,就听见臧衍的欢呼声“阿翁!你回来啦!” “来,快点吃,趁热。”臧荼从怀中将昨夜生下来的烤鹿肉拿出来,早上热了一下,一直藏在怀中此时还带着温度。 “哇!是炙肉!”臧荼脏兮兮的小脸上露出欢喜的笑容,眼睛一下子就亮了起来,正准备伸手去抓,突然想起什么,转头看向臧荼“阿翁吃了吗?” “吃了,昨夜打了不少野味,阿翁都吃饱了。”臧荼满脸笑容,心中却酸涩,摸着儿子的头柔声道“快吃吧,别凉了。” “嗯。”臧衍吞着口水,点了点小脑袋,抓起一块方巾嘴里,脸上带着满足的笑容。 “等下咱们就要离开这个地方了,你有什么要带走的就收拾一下,对了,途中你不要跟着阿翁,去跟着寨主。”臧荼摸着儿子的头,一边看着他吃,一边交代道。 “咱们要走了?去哪儿?”臧衍闻言一怔。 “不管去哪儿,总之是要一个不再受饿的地方。”臧荼眯着眼说道。 臧衍眨了眨眼,咽下嘴里的烤肉,将剩下的都抱了起来要塞进衣服里。 “做什么?就吃了这么点?”臧荼皱眉道。 “留着路上当干粮。”臧衍意犹未尽的舔了舔嘴角的油渍,露出一个与年龄完全不符的成熟笑容。 臧荼闻言鼻头一酸。 第一百七十九章 孩子眼中的好地方(求全订!) 第一百七十九章孩子眼中的好地方求全订! 聪明人喜欢愚弄傻子。 但是聪明人更喜欢跟聪明人打交道,因为交流起来没有任何不便。 臧衍毫无疑问是一个十分聪慧的孩子,当初他随着臧荼来到陡河寨的时候,在这个总角孩童的身上,李左车仿佛看到了自己的影子,所以对他格外关照。 而也不负自己所望,臧衍确实跟他当年很像,除了少了一些学识眼界之外,在聪颖待人上,甚至还要超过当年的他,理所当然的,李左车就收了这个孩子当弟子。 当然,也有为了跟臧荼拉关系的原因在里面。 毕竟当时带着五六千护城军入驻山寨的臧荼,当时强势无比。 陡河寨原本的寨民也就六千多人,其中多是妇孺,青壮只是少部分,因为李左车深刻的了解青壮男性的隐患,所以在收容难民和管理人口的时候,刻意n的男性的人数,只要足够组成一支打猎队伍就可以了。 臧荼他们入驻之后,自然强势,所以李左车就避其锋芒,退居二线将位置让给了臧荼,但是在暗中,却让山寨中的女性与他手下的兵士成亲组成家庭,这样一来,等到大部分人被同化的时候,李左车感觉权利又会回到自己手中。 但是这个计划还没有成功,李倓带着若木军就意外的打乱了,见识了若木军的富饶,李左车果断的就放弃了经营多年陡河寨。 看着骑马在寨民队伍中忙前忙后维护自己统治地位的臧荼,李左车就无奈的摇摇头。 真是一个鼠目寸光之人,放着李倓这样的军官不去打交道,反而去做这些无用的事情。 “老师,您饿不饿啊,我这里还有早上阿翁带回来的炙肉。”臧衍有些沙哑的声音打断了李左车的沉思。 “老师不饿,你自己快吃了吧,已经到了暖春,林中已经不乏猎物了。”李左车笑着摸了摸臧衍的头。 臧衍嘿嘿憨笑了一下“老师,我们是去哪儿啊?” “一个好地方。”李左车脑中想起李倓给他形容的孤竹国,一时间也不知道用什么语言表达,因为他也在怀疑,世界上真的有那种神仙地? “好地方?”臧衍眨了眨眼睛“有蓟城那么好嘛?” 蓟城,是臧衍记忆中最好的地方了。 “应该吧,老师也不知道。”李左车仰头看着还没有长出嫩芽的林中树枝,轻叹道。 “哦,其实寨子就挺好的,等到今年水退了,也许能够多出十几亩耕地,只要不下暴雨,粮食收成应该还可以,不至于像今年这样冻死这么多人。”臧衍像是个小大人般嘀咕道“贸然离开山寨,还是有点危险,杏儿她娘还在生病,也不知道能不能坚持到。” 李左车转头看着臧衍脏兮兮的小脸满脸担忧的样子,忍俊不禁的揉了揉他的头“老师的族兄已经派人去求援了,咱们只需要走到下一个接应点就可以了,不必过忧,你不是说昨夜担心了你阿翁一夜未眠嘛?睡一会儿吧。” “老师,我们去的好地方,不用打仗吧。”臧衍突然声音低沉了下来,带着一丝紧迫。 “这个问题,老师也不知道。”李左车愣了下,叹了口气“去睡吧。” 臧衍乖巧的点点头,缩回马车的裘袍中,往嘴里塞了一块烤肉,不嚼碎这么含着,就能止饿。 李左车看着不远处精甲利刃的若木军,眼中闪烁着异样的光泽。 如此雄兵,不打仗,可惜了。 这是一抹春意的绿色闯入眼帘,让李左车瞳孔微颤,转头又看了看随队迁徙疲惫不堪的,嘴角扬起一抹怪异的弧度。 真的开春了啊。 钉着马蹄铁的马蹄,将一株刚刚冒出芽尖的野草踩入泥土当中,同时也带起了一阵烟尘。 入眼是一片让人胆寒的白骨之地,十几头灰狼撕扯着整个部落上的残尸体,布满兽齿的人骨散落了一地,但是地上却没有丝毫血迹,空气中也没有太过浓重的血腥气息。 察觉到有生人入侵,进食的灰狼纷纷抬起头,看着在阳光下折射刺眼光芒的钢铁巨兽,龇着牙低声咆哮。 “咻!” “咻!” “咻!” 十数声利箭破空声响起,射穿了还在咆哮的灰狼头颅,不等它们发出一声哀鸣,就被钉入了地下,血水与脑浆崩裂成泉。 王离推开面见,脸上无悲无喜,已经麻木了。 因为这已经是沿途遇见的第三十几个部落了,全都如此凄惨。 “让人去搜查一下部落,还有没有人活着。”王离转头看着同样一脸麻木的慕容竭。 刚开始的时候,慕容竭还会痛哭大骂,现在已经完全没有波动了,甚至还想离开。 将手中的大纛牙旗,插入地下,慕容竭翻身下马,吹响一种特殊的牛角,在身后的破虏大军中,窜出一群赤着脚穿着兽袍披头撒发的东胡人,不需要慕容竭指挥,就轻车熟路的冲进部落,视满地族人的白骨于无物,率先奔向灰狼,将灰狼尸体都堆积好以后,再开始收拢地上的尸骨,也在毡房草屋,以及后面山洞中搜寻活人的踪迹。 这些东胡人都是这一路上收拢的幸存者,从这些人面对族人的冷漠态度,就能知道,他们是怎么熬过这个冬天的。 王离下令暂时休整,破虏军开始砍柴生活煮粥,他们宁可吃粥冲黄豆粉,也不愿意吃这片林中的任何兽肉,谁知道这林中的野兽,到底吃了多少人。 “将军,我们快到乌桓山了,再往前,就是东胡南帐了。”慕容竭蹲在火堆边说道。 “东胡南帐,有活人嘛?”王离瞥了眼慕容竭。 “南帐一定有人。”慕容竭满脸悲痛的叹息道“但是我不知道为什么,距离南帐这么近的几个大型部落,全都覆灭于雪魔之手。” “雪魔?”王离轻笑道“再说一遍,你的这些族人是被谁覆灭的?” 慕容竭沉默不语。 “一路上两千多里,中大型部落三十七处,生存者只有一千三百六十多人,还都是青壮,墨丁统计过,死亡的妇孺有三万多人以上,不算小型散部。”王离冷笑道。 “都是被饿死的。”慕容竭满脸痛苦“但这就是战争的代价。” “所以不要将其归罪于雪魔。”王离笑道。 “那样如何让东胡南帐归降?”慕容竭摇头说道。 王离眨了眨眼,盛了一碗黄豆汤给慕容竭“我已经喝够了黄豆汤,想要回去尝尝他说的清蒸田鸡。” 慕容竭接过黄豆汤,用力的点点头“将这两千多人给我,我带他们去南帐。” “再给你十石军粮。”王离点点头“我绕过南帐,先往鲜卑山去找李信,顺便看看有没有驼鹿群。” “大帝交代过,一定要注意沼泽和山地肃慎人。”慕容竭沉声道。 “放心吧,你在南帐,保命为主。”王离笑了笑,起身伸了个懒腰“趁着我还没有走,还有什么需要的?” “足够了,再多,反而是累赘。”慕容竭起身躬身道“属下祝将军,一马平川。” 王离微微挑眉,从马背上把自己的骑枪扔给他“你也是,希望等我到南帐时,迎接我的不是东胡的长枪石弓。” 慕容竭闻言跪在地上,不敢抬头。 “所有人上马,北进!”王离没有看他,翻身上马抽出地上的大纛,然后一马绝尘的向着北方奔去。 六千铁蹄齐奔踏得整片大地都在颤抖,正在处理尸骨的东胡人瑟瑟发抖的跪在地上不敢抬头。 慕容竭看着火堆上还在沸腾的水,眸子里闪过一丝冷冽。 等到王离大军的尾旗也消失在视线中,慕容竭从地上爬起来,阴沉着脸用马鞭抽起身边的东胡男子大吼道!“给我将这片诅咒之地焚灭,用神火祭祀族人的亡灵! 祈祷下一次的雪魔远离我们! 将那些狼神子嗣扛着,我们去南帐,寻找族人,将神兵的消息传递给我们的每一个族人。 告诉他们,谁才是父神的代言人!” “斡娇如!” “斡娇如!” “斡娇如!”萨满教称呼祖神代言人的称呼。 所有的东胡人都高声呼喊着,神态癫狂。 慕容竭嘴角噙着怪异的笑容,看着堆积成小山的白骨被和毡房草屋被变成一束束艳丽的火光,带着浓烟直冲天际。 “我们走!去南帐!”慕容竭翻身上马,带着身后如同野兽们的东胡男子们,沿着被马蹄和牛羊踏出的大道位于乌桓山下最富裕的草场。 东胡南帐,这里东胡南浦王的领地,也是自己那位太子弟弟的母系根基! 第一百八十章 犯错的人是谁?(求全订!) 第一百十章犯错的人是谁?求全订! 绿色是属于生命的颜色,也是人类能够感到最舒服的颜色之一。 因为在人类基因记忆当中,绿色意味着食物。 破虏军从纍城出发,一路沿着东胡通往燕国千年的官道,这一路上十分明显的,用肉眼就能感受到生命的觉醒。 从冰霜踏入草原,两个季节,一个眨眼。 最神奇的是一次露宿,安营扎寨时刚刚溶霜的草原还是一片荒芜,露出暗n看着有些贫瘠丑陋的土地,但是第二天就已经被一片绿色的海洋覆盖了。 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 王离曾经嘲笑过王诩总是把羡门景色拿到人间笑谈,现在看来,也许是真的。 平阔的草原变得绿意盎然,让人觉得赏心悦目,更他们开心的是在草原上纵马狂奔,入眼除了天,就是地,几乎没有树木和任何遮掩物的情况下,纵马驰骋感受着刀子般的寒风刮破连的痛楚时,对于男人来说是有着一种难以言喻的魔力。 不过辽阔平坦也有坏处,就是没有什么地标参照物可以确定方位,有时候纵马跑的太开心,就容易偏离轨道,甚至容易在原地打转。 尤其是对李信这种家族遗传方向感不算强的人。 好在有王诩给他的指南针,能够让他随时保证方向。 李信与王离是兵分两路的,王离和慕容竭负责走官道,沿途收集东胡部落的难民,目标是乌桓山,而李信则带着人沿着东胡和肃慎边界道路向着鲜卑山的方向走,主要负责的就是探查肃慎和其他原始部落的情况。 不过走了可能近千里,从苍茫一色的冻土,一直走到绿草遍地,李信除了在一些山洞里抓了几百个野人之外,并没有太大的收获,东胡人,肃慎人的部落影子都没有看到。 抓到的这些野人,长相也跟辽东的野人有很大的区别,就是他们的体毛比较多,像是没进化好的山魈,长相也有点相似,而且不通人理,在发现李信没有杀了他们之后,就大大咧咧的把他们当成了自己人。 可以说是很淳朴了。 而且经过长时间的相处,虽然这些野人还没有学会说话,但是已经能大概够理解李信似乎在寻找什么东西,于是他们就自发的成为了当地的导游。 最终将李信带出了平阔的草原地区,看到了连绵不绝刚刚冒出新芽的榆树。 这说明,他们已经走进了草原与森林的过渡地带,按照王诩的叮嘱,说明他们再往前面走几百里,遇到的天气就会骤变,说不定此地开春,彼岸还在飘霜,让他们一定不要擅自因为感觉天气暖就减少保暖,以免到时候寒气入身重病。 草原上没有草,自然也就没了畜牧,但是森林中即便没有树叶,依旧也会有各种动物的。 破虏军是一个习惯性打猎的队伍。 于是李信带着破虏军在这片森林中,沉迷打猎和帮着王诩收集各种他想要的动植物样本。 直到王离带着人来与他兵合一处。 看着李信在一条河边建筑了一个巨大的羊圈,里面装满了从林中抓来的梅花鹿,马鹿,黄羊,斑羚等动物,还有一个小一点的,里面装着狼,猞猁,老虎还有熊等猛兽崽子,还建立了一个笼子,里面装着各种被扒光翅膀羽毛的鸟类,除了眼熟的丹顶鹤之外,还有一种长得像大型山鸡的怪鸟,名为大鸨。 “人没抓到多少,拿这些牲畜充数?”王离参观了三个大型动物园之后对着李信笑道。 李信笑着摇摇头“选了几十对幼崽给大帝送回去了,不过这些都是鱼饵。” 王离抱着一只瑟瑟发抖小猫般的猞猁,满脸欢喜“鱼饵?你想把这边的猎物都抓光,让肃慎东胡人自己送上门?” “论起捕猎我们或许不如他们,但是咱们有各种工具啊,你是不知道这边的老虎和狼是一样成群的,而且狼群数量和提醒普遍都比秦岭和辽东的庞大,东胡肃慎人能在这种恶劣的情况下生存下来,必然有长处,怪不得连大帝都引之为患。”李信另起另外一只棕熊幼崽“这里的熊罴庞大无比,一轮弩箭齐射竟然还能逃窜,可怕。” “山戎以罴为图腾,自然不凡。”王离眯着眼笑了笑“不过再强,不还是被我们拎在手里?” 李信也咧嘴笑道“说的也是,慕容竭呢?” “我把他放在东胡南帐了。”王离说道。 李信微微皱眉“不怕他就这么跑了?” “就怕他不跑。”王离冷笑一声“不过即便他不跑,那么回去夹击东胡的先锋军,依旧是他。” “东胡南帐估算足有十万人吧。”李信打量着地图“看来我们是见不到北帐和王帐了,时间差不多了,该回去了,否则要错过夹击东胡的时间了。” “我父亲还没有传来消息,很奇怪,难道真的跟齐军打起来了?”王离皱眉道。 “应该不会吧,秦王早已经与齐相后胜相通了,以齐王建那种窝囊性格,很难有胆子主动挑衅。”李信皱眉道。 “不清楚,就以此为界吧。”王离摇摇头,手指着远处的河林交界的地方“在往西搜寻十天,无论是否有收获,都要往回走了。” “本来还以为能走到乌桓山的。”李信叹了口气“看来在地图山跟实际距离,差距确实很大的。” “主要是探路,下一次就熟练了。”王离笑了笑,蹲在地上揪起一撮嫩草,看了看它的根系“不过这片草场,比赵地匈奴草场要贫瘠不少啊。” 李信眸子一亮“西进是迟早的事情,大良造稍安勿躁啊。” “怕只怕回去,秦王就把我锁在咸阳,寸步难行。”王离叹了口气,将手上嫩草扔进风里“要是再拖两年时间,必然能够挥师西进,一扫匈奴。” “大帝都说想要解决匈奴并非一朝一夕的事情,至少要五年时间,才能勉强将匈奴堵在西域门户,但是想要消灭是不可能的,因为他们能够继续往北逃窜,大帝说过,那边还有无数国度。”李信轻笑着说道“本来我还有些不信华夏神州之外还有其他国度,但是来到这辽东苦寒之地,看了这多品种不同的野人后,我对此深信不疑,既然这么贫瘠偏远的土地都有人烟,那么其他地方,自然也有。” 王离微微眯起眼,把怀里已经睡着的猞猁扔进笼子里,拍了拍手“我想好了,回去找秦王讨个职位当马倌。” 李信一怔,皱起眉。 “走吧,带我再来林中绕一圈,看看能不能找到驼鹿群,按照日子,应该也都迁徙回来了啊。”王离笑着岔开了话题。 迁徙是一件十分壮观的事情,不只是人,还是动物。 随着硬实力的增长,野心自然也是逐步增长的。 虽然王离他们带走了一万五千大军,屠檀也带走六千人马,孤竹国如今只剩下四千沚戛军和两千若木军,以及三千战力未知的火凤军,和仇禾在纍城工人中挑选了三千人组成了预备军。 孤竹国现在只有一万两千多战力,却敢一下子陆陆续续吸纳了辽东森林以及燕国难民,五万多人,连王诩自己都感觉有点飘了。 本来只能居住一万人就很拥挤的毫都,一下子涌进了五万人,一下子就显得拥挤不堪。 但是对着这些迁徙者来说,睡在毫都的大街上,都是一种豪宅待遇。 毫都原本的老居民都已经转移到了祖山朝歌城中了,此时毫都只剩下部分筛选过,有管理经验的居委会成员。 居委会是最近王诩成立的一个部门,从各地挑选有丰富的管理居民,调节人际关系的人才,负责主要接手新移民们的事物。 依旧是惯用的分割治理手段,将妇孺和青壮男子分开,妇孺很好管理,只要给她们安稳的居住和稳定的饮食就可以,但是青壮男子吃饱喝足之后,就会生起很多心思。 新移民青壮主要分成三大个群体。 根本听不懂说什么,只知道吃和干活的野人。 已经形成小利益集体,抢着种地但是目的不明的燕国齐国难民。 最后就是陡河匪了。 其中也以陡河匪和燕国难民的实力最为庞大,因为人数占据了青壮的三分之二。 这些人刚开始还好,看到毫都城比蓟城还要高大坚固的城墙,怪异的石制建筑以及干净的居民和城市环境,都抱有深深的敬畏之心。 让泡温泉就泡温泉,让搬砖就搬砖,乖巧的不得了。 但是半个月过去了,这些人适应了孤竹国特殊的安逸状态之后,就有了很奇怪的反应。 他们先是因为语言不通,经常会与野人们产生争执,可能是燕地人都比较彪悍,一言不合就动手。 野人就比较怂,被打了也不敢还手,也不敢告状。 而且似乎尝试到了武力带来的福利,陡河匪和燕地难民开始慢慢看不清自己的位置了,试图用武力控制这些野人,替他们完成劳作。 王诩是故意没有派遣监工督查这些新移民的,为的就是测试这些人的人性。 因为已经有了文化根基和三观的燕国人,毕竟和之前的野人奴隶是不一样的,想要治理他们,王诩还是得摸石头过河。 在这段时间的观察中,王诩见识到了燕地难民身上那种对野人的种族优越感和文化鄙视。 他们似乎已经忘记,不久之前,他们跟这群野人一样,衣不裹体食不果腹,吃一碗黄豆汤都要跪谢叩首感恩戴德。 一转眼过去,这些人就想着翻身当地主了,每天指挥着野人们帮他们干活,然后自己偷懒,还有一部分人,可能是仗着自己是燕国人,有些文化见识,想要学习从家和街头艺人口中听到的传说故事,有朝一日成为某些权贵的门客,成为人上人,衣食无忧。 于是这些人就经常坐在王殿广场上扯皮,试图引起王殿中的贵人注意。 贪婪懒惰,自命不凡,狭隘,爱做白日梦这些丑陋的人性在这群人身上暴露的十分彻底,从这些人身上,王诩已经看到了此时整个华夏大地的文化缩影。 这种现象一定是上行下效的传染病,而并非与生俱来的,这些底层人民一边痛斥着权贵的恶行,一边又羡慕向往着权贵的生活,梦想着自己也能够成为权贵,来奴役和指挥他人,过上人上人的生活。 把自己的梦想建立在伤害他人身上的,一定是扭曲的价值观。 王诩现在能够看出,为什么秦末起义,陈胜吴广能够在两个月能,从一百人的队伍发展到十万人的队伍,也能理解英布只是一介囚徒,登高一呼就能招揽数万盗匪。 这就是所谓的历史大势,根本原因就在在于当时历史节点上,人心的糜烂。 这种糜烂,促使了所谓的大争之世。 周篡商是开端,春秋为过渡,战国是腐朽,秦末则是爆发。 战争没有让中原诸国的人们知道自力更生与和平的可贵,反而催生了他们的。 当一名野人不慎被打伤昏迷后,王诩对于治理遗民的第一条命令,终于从祖山朝歌城的王殿中传出。 当铁马金戈如同地煞沚戛军,从纍城出发封锁毫都城门,当火凤军像是燎原之火布满城墙时,当身披金甲,背负金钺宛如熊罴的威武神奴横立在街道时。 这些已经把毫都当成了自己城池的燕地难民,终于想起来。 他们并不是这座城市的主人! 这时他们才感觉到,身上的兽皮衣,脚上的兽皮靴子,肚子里还未消化的食物,以及开口呼吸的空气,都变成了宛如千金重的秤砣,压断了他们的脊梁和骨头,像是一滩软泥一样跪在地上,不敢抬头,瑟瑟发抖。 这种恐惧和当年王翦破城时,那种失去一切,命如草芥的绝望缠绕着所有人,让他们陷入无尽的恐惧当中。 一架在阳光照应下笔太阳还要明艳的巨大马车,被十几只身披铠甲的驼鹿拉着,缓缓的走在主干道上,铁轮和砖石发出的摩裟声,让所有人都有些窒息。 车身造型像是一只飞鸟,用各种宝石稀有金属点缀勾画成的玄鸟座驾第一次出现,带给这些燕地难民第一次的震撼,不是因为它奢华精美气派的外形,而是代表着让所有人窒息的恐惧。 玄鸟座驾最后停在了广场中央,随着咔嚓咔嚓齿轮摩擦以及转轴的声音响起,高达两米的车顶裂开,像是两只苍鹰的翅膀长开,露出车厢的真面目。 一张纯银打造的王座折射着刺眼的光芒,底座镌刻着一副商朝玄鸟降世的图腾,还有各种被彩色宝石雕刻成的玄奥符镶嵌在上面,一张用墨玉打造的三米宽,一米长的玉案上四角雕刻着四方神兽,桌地雕刻着各种图腾神兽,看着就有一种强烈的肃杀敢。 玉案四角上的神兽头顶,分别摆着四样礼器。 东角青龙上摆着一方小型的编钟,寓意钟鸣鼎食,内政颁布时敲钟。 西角白虎被一把金银相交的天子剑刺穿虎头,寓意杀伐,刑法时拔剑。 南角朱雀口中衔着一本丹书铁劵,寓意典藏德教,振民育德时翻书。 北角玄武驮着一方玉玺,寓意智德安康,天灾时持玺以镇。 一身白色羽袍冕服的王诩坐在王座之上,与其仿佛融为一体,已经长得半长的黑发被风吹动,时而露出有些消瘦了的面容,一双重瞳如同利刃般扫过跪伏在地的所有燕地灾民,最后放在广场功德玉柱子台上昏迷不醒的那个遇害者,缓缓开口“犯错的人是谁?” 玄鸟座驾四周的神奴低喝着重复着王诩的问话,然后像是传递一样,给下一个人,直到传达到居委会的官员们,分别用野人的语言,燕地的语言,齐地的语言进行同声传递。 但是偌大的城中除了风卷旗帜和偶尔传来的金戈相撞声之外,几乎落针可闻。 跪伏在最前端的臧荼和李左车,两者目光都充斥着兴奋与狂热的看着王座之上尊贵无匹的男子。 这,就是孤竹国的大帝?! 第一百八十一章 治大国,若烹小鲜(求全订) 第一百十一章治大国,若烹小鲜求全订 治大国,若烹小鲜。 虽然孤竹国现在加上这些没有驯服的遗民,都没有二十万人口,但是王诩却一直在将其按照一个大国来经营。 倒不是王诩有什么野心,想要在辽北之地建立一个坚不可摧的国家,然后挟雷霆之力在秦末颠覆历史。 王诩只是按照自己的三观重塑一个国家,从上到下,从里到外。 孤竹国现在就相当于一个婴儿,你教他说什么语言,他以后就会说什么语言,除非因为强大的外力影响,如英吉利对印度做的那种文化大清洗之外。 同时对于这个国家的制度规则,也是一张白纸,在上面画什么图案,以后就会深刻印在每个孤竹人的基因当中,一代代延续下去。 但是这些燕地遗民并不是婴儿,也不是白纸,他们深受被周朝从新洗牌的规章和燕国二次加工后的制度价值观影响,已经相当于一个少年,而且还是属于叛逆期的少年。 想要驯服一个叛逆期的少年,方法并不多,比较直观的就是,强权。 如英吉利对印度,强制将这些燕地遗民打散,扔进纍城中半年时间,在强大的人口压力和大环境影响下,他们不得不屈服,然后慢慢习惯。 王诩不想用这样的方法,因为王诩总觉得这是治标不治本的。 另外一种就是怀柔,用一国两制政策,尊重这些燕地遗民的习俗,将他们单独划分到一起,或许几代以后,他们的子孙会十分自然的融入到孤竹国当中。 这是一种高效,但是耗时较长的同化过程,已经被证实确实有效,前提是燕国没人想着复国,但是耗时太长了至少需要两代人,不适用现在的孤竹国。 最后一种,就是正面碰撞,以习俗对习俗,制度对制度,在一个公正的环境下,让他们自己做出选择,自愿被同化,或者被疏远孤立,直到离去。 王诩很想用这个方式来仲裁一下,自己规划养育的这个婴儿,到底能够敌得过这群叛逆的少年。 所以他一直在静观其变,因为他至少要找到,这群人中的领袖。 虽然这个人选,除了臧荼和李左车之外,很难有其他人选,这两个明显到连不经常回毫都的墨怜都看出来了。 墨怜曾经多次劝王诩要先下手为强,将这两个毒瘤清理出来,但是王诩一直在等待机会。 因为他除了在面对这种习俗三观问题之外,还想要重新树立一次威信。 小人以势欺人,奸人以利诱人,君子以德服人。 这是自古以来的统治方法。 但是王诩选择了另外一种方法,他称之为,以威压人。 出自后世整理的鬼谷子通俗版胆小之人,以威压之者,威逼目的可成。 利用的是人类对于恐惧无限放大的心理暗示。 通过给对方造成心理阴影,然后不但加深这种印象来让其顺从,但是这个方法并非杀鸡儆猴,因为毕竟的心思比猴子可怕复杂多了,所以也需要把这场戏做全套了。 只要一场戏演好了,那后就是受益无穷了。 因为以威压人的传播方法是三人成虎,比如一个能杀狗的人,经过几轮吹嘘传播之后,就会变成一个能屠龙的人,因为这是神秘感和强大的心理暗示和阴影带来的压制。 其中关键字就是杀与龙,两个都是人类恐惧的词汇,所以在传播过程中会通过传播者的恐惧而夸大。 重兵入城,是给他们造成心理恐慌。 玄鸟王座,夸张的造型出场方式足以让他们铭记在心。 这两项做成之后,每当这些人提起王诩大帝的时候,就很自然的将这两种东西联系起来,这样就造成心理阴影了。 最早的血脉论和神权论其实也是在这个基础上形成的,只不过王诩将其丰满化了。 在成城墙上燎原火般刺眼的火凤军,以及沚戛军明晃晃的沚戛军和神奴金灿灿的巨大斧钺衬托下,更加奢华的玄鸟座驾上的王诩,对于在场所有人都是不敢直视的存在。 这些燕国遗民心中,燕王可能是最不敢直视的存在了,但是现在,王诩成功的取代了燕王的位置,而且变得更加神秘莫测。 因为他们从入城的第一天起,就不断的听说过孤竹国的大帝,是羡门下凡拯救凡俗的高誓,一手建立起这个雄伟神奇的城市,而且还变出了粮食,皮毛供给他们衣食,还传授给所有人能够变出更多粮食衣物的方式。 简直比黄帝炎帝加起来还厉害,因为孤竹国的大帝跟炎帝黄帝都是好朋友! 这样的传说刚开始燕地遗民是半信半疑的,因为他们对于羡门没有概念,他们并不像贵族子弟一样,从小耳濡目染想象力丰富将羡门高誓这个概念丰富。 就是所谓的被贫穷和无知n了想象力,反而无法理解羡门到底有多神奇,只有亲眼见到,才会让他们有一个直观感受。 臧荼和李左车就是抱着这个目的,才在暗处利用他对于燕地遗民的了解,煽动了这次事件,但是他们很聪明,观望了很久都是顺其自然的推波助澜,没有留下丝毫把柄。 臧荼是个混人,尤其是被燕王遗弃之后,什么君臣仁义,伦理祖先在他眼中都没有让儿子吃饱饭重要,他是看到了毫都的雄伟,但是一直没有见识到毫都的军事力量。 唯一见过的就是李倓的若木军了,但是人数太少,之前感觉自己五千人可能打不过,但是现在他俨然能够统领近三万多人,加上可能偷袭的前提下,那就不一样了,所以他就起了反客为主的心思。 不过他并不傻,也没有跟任何人商量,在和所有人上遗民专修课时,研究了一下孤竹国的律法,制定了计划悄悄的利用自己几个做惯恶霸地痞的手下去欺辱野人,好引出孤竹国的军事力量,看看这个神秘的国家真正实力。 因为孤竹国天条第一条,就是族内禁止任何暴力事件,违令者严查不待。 而李左车则带着另外的目的,他是氏家贵族子弟,自然用的是氏族手段,所以他在燕地遗民中找了几个人和落魄贵族,去王殿广场找存在感,试图引起孤竹国大人物们的注意,想要借此机会混入孤竹国的政坛。 但是两者都没想到,只是一个野人在野外轻伤昏迷了,还不是死了,这点小事儿,竟然把孤竹国的大帝引出来了。 这相当于真的是钓鱼钓到了鲸鱼,在加上王诩营造的势已经超出两人的承受范围了,所以在王诩问出“犯错的人是谁?”时。 两个人选择了装死。 神奴和居委会官员的呵斥声回荡在广场上,半晌都无人回应,王诩眯了眯眼“让各乡,乡长,里长出列问话。” 王诩对于这些燕国遗民还是用战国后期制度,一里十户,十里一亭,亭有长,十亭一乡,乡有乡长。 因为男女分开,所以现在一户只算一男子。 一亭百人,一乡千人,所以目前这些遗民中,有三名乡长,李左车,臧荼,还有一位叫做金蛙的野人,剩下的三十名亭长,三分之二是燕人,三分之一是野人。 双方被居委会官员拎出来,拖着跪在玄鸟座驾前,瑟瑟发抖不敢抬头直视王诩。 第一是因为玄鸟座驾的银加钢经过近四个月的打磨抛光后处理过的,虽然肯定达不到后世白银和不锈钢的镜面反光水平,但是在阳光照射下也是无比刺眼的。 第二就是,他们真的不敢抬头,两旁金甲怪物一般的神奴正死死的盯着他们的脖子,好像他们稍微有动静,那些比他们人都大的斧钺就会劈下来。 王诩的目光在他们身上扫过,最后落在臧荼,李左车,金蛙三个乡长身上“受伤的人,你们认识吗。” 臧荼和李左车能大约听得懂王诩过于字正腔圆的雅言,但是也需要听到翻译才能确认,而金蛙则是根本听不懂。 听了居委会官员翻译后。 李左车率先行礼回复道“回禀上帝,臣并不认识。” 臧荼瞥了眼李左车,心中嘲笑,倒是会给自己贴金,一个乡长就敢殿前称臣了,但是也紧接着行礼说道“臣也不识。” 金蛙挥舞着手乱叫了一番,翻译后的意思大概是,那个受伤的野人他认识,是一个很老实的孩子,经常被这群燕地遗民欺负。 王诩让居委会官员安抚了一下情绪激动的金蛙,看向李左车“孤竹人都唤我大帝,你为何唤我上帝?” “李氏先祖流源于殷商理官,李氏子弟不敢忘本。”李左车神色不变,语气恭维的回拜道。 经过一个月的温泉浸泡和衣食不愁后,让他的真实面貌露了出来,虽然皮肤略显黝黑粗糙,但是明显能够从五官看出,这是一个浓眉大眼的俊秀青年,在加上确实出众的气质举止,很容易让人产生好感。 他的资料王诩自然早就知道,但是王诩一直不太敢确认,这个人,真的是能给韩信指点江山,并且尊为师长,给后世留下智者千虑,必有一失愚者千虑,必有一得。之千古名言的广武君李左车? 不管是李信也好,王离也好,这些在此时名满天下的大人物,在后世还真是名不见经传的人物,除了历史爱好者之外,对两人知之甚少。 而且两人只是在史书中留有几笔不算太出彩的记载。 但是与面前这位李左车就完全不一样了。 如果真的是历史上那个李左车,给王诩就有很大的压力和威胁了,因为李左车是一个在战略眼光和手段上都继承了大将李牧遗风,而且手段更加高深,纵横捭阖之间,就帮韩信不费一兵一卒拿下当时只能五五开的汉齐之战,足以证明他的能力。 这样的人,抛开家世学说之外,依旧是人中龙凤,就是所谓的天才。 而且李左车毫无疑问是一个兼修纵横术的兵家,这样的人,真的很危险。 从李左车的这个回复就可以看出,他微妙的将李氏和殷商拉上关系,希望博得身为殷商大帝的王诩好感,这就是纵横家管用的洞察之术和话术。 王诩下意识的皱起眉,面露不悦。 王诩的重瞳同样引起了李左车的晃神,虽然知道很危险,但还是不自觉的多看了两眼这样的传说异相,刚好看见王诩面露不悦,尤其是无意间与那双妖异的重瞳对视后,李左车瞬间感觉后背都湿透了。 第一百八十二章 废物的道理(求全订) 第一百十二章废物的道理求全订 人才,是孤竹国目前最紧缺的重要资源。 但是绝世人才,甚至妖孽,对于孤竹国来说却可能是砒霜毒药。 毕竟一个婴儿若是一下子补充了太多的营养,一定会物极必反撑坏的。 如何处置李左车,让王诩也陷入了纠结当中。 看李左车的年龄,应该距离他成为绝世谋士还有很长一段时间的历练,但是尚未长成的老虎,也是老虎。 而且说实话,王诩不觉得自己能驯服他,更重要的是,王诩不想在他身上耗费心神,这段时间正式接手孤竹国政务,已经让他有些疲惫了。 大秦统一的步伐,最晚不会晚过第一批受孕的黄羊生羊羔。 也就是半年以后。 到时候辽东归属到底如何还尚未知晓,王诩需要做的事情太多了,首先就是要准备两手后路,第一将祖山朝歌经营的飞鸟难入,第二要将关外的箕子朝鲜肃慎打探清楚,最好能够拿下箕子朝鲜的都城。 若是辽东真的封给了王氏家族,那么在秦始皇封禅之前,孤竹国就能整体迁入祖山中,祖山连着的整个山林比秦皇岛城市还要大,藏几十万人毫无压力,而且不缺乏资源。 等秦始皇封禅结束之后,孤竹国到时候可能已经发展到一定程度了,到时候出兵横扫辽东即可,聚东北荒芜之地的东北古族人口,隔山海以拒大秦应该是毫无压力的。 这是最划算的计划,但是计划总没变化快。 为了避免意外,王诩还要留另外一条路,就是在这半年时间里,攻克箕子朝鲜和肃慎沃沮等部,然后借着山海关和燕山天屏拒秦兵,然后缓步发展,这样相当于在辽东之前一年的投入都浪费了,而且也会有大量损失,是下策。 光是筹划这两件事,王诩已经感觉力不从心了,定然不想再把一个不安分的定时n的放在身边。 至于李左车旁边跪的笔笔挺挺的臧荼,王诩自然也是有所了解,之前就预测过陡河匪可能是他,没想到真的中了,迷一样臧氏也是个定时n。 这两个定时n,让人头疼。 王诩在走神时,整个城市都鸦雀无声,被他无意识盯着的李左车更是紧张的心脏都跳到嗓子眼了。 直到一声鹰唳打破古怪的寂静,把王诩从出神中唤醒。 下意识的抬起手臂,看着天上那团金球像是流星一样砸下来,落在他的手臂上。 虽然金雕的爪子锋利,但是王诩的冕服和内甲都是精钢锁子甲,负重达三十多斤,自然不惧金雕的铁爪。 否则以金雕现在的重量,若是没有专用的护臂,一爪子下去绝对骨折。 担心金雕再胖下去真的退化成企鹅,所以王诩开始放任它可以在城市周边放风,不过通常都是墨怜或者墨壬放风,它到了毫都,说明这两个人应该也在毫都附近了。 摸了摸鹰腿,上面果然有信件,打开后看了眼,王诩再次皱起眉。 金雕的出现不但吸引了王诩的注意力,也吸引了其他人的好奇,看着这只异常神俊,浑身散发着金光金粉的神鹰,无论是燕地遗民还是野人都心中震撼。 这就是传说中的羡门灵兽吧,果然与凡物不同! 李左车如释重负的松了口气,心有余悸的瞄了眼王诩后,再也不敢抬头,刚才那会儿的对视,真的给他无法用语言形容的压迫感。 如果他知道王诩只是发了会儿呆,不知道作何感想。 学习纵横之术的擅长玩弄人心,同时,也容易被人心玩弄,依旧是过度解读。 “动手伤人的是谁?”王诩将手中的纸用打火机烧掉。 于是大帝徒手生火的神迹再次给了所有人震惊,这样亲眼所见的操作才是让这些燕地遗民和野人认可的羡门高誓。 让人群发出一阵骚动,不过很快就在神奴的呵斥声平息了。 距离王诩最近的李左车等人脸色都露出了惊愕的表情,看着王诩手中已经化为灰烬被风吹散的纸张,狠狠的打了个冷颤。 这,就是羡门手段? 不止李左车,臧荼也心虚的出了一身的冷汗。 反而野人金蛙兴奋起来,对着王诩各种叩拜乱叫。 听翻译的意思是,金蛙觉得王诩是天神下凡,天神会用神火点燃作恶者内心的,然后将其焚烧成齑! 听了金蛙的翻译后,王诩对着金蛙笑着点点头,表示肯定会还给伤者一个公道。 说完把目光再看放在李左车和臧荼身上“既然不知道伤者身份,那么行凶者身份,你们应该也不知道吧。” 李左车脸色有些发白,摇摇头“臣不知。” 臧荼像是把头藏在裤裆里一样,闷声大道“臣也不知。” 其他亭长听后也连忙摇头表示自己对此事一无所知。 “那么既然如此,给你们个机会,半个时辰内找出行凶者,否则以连坐罪论处,你们治下所有的人都要受罚。”王诩的声音没有刻意冷硬,但是在所有人耳中依旧如雷贯耳。 因为属于大帝的神威以在所有人心中留下了阴影。 说完玄鸟座驾四角的神奴转动车上的机关,玄鸟张开的翅膀再次合上,王诩的身形也消失在所有人视线当中。 直到玄鸟座驾离开广场后良久,也没有人敢起身,都跪伏在地上恭送。 “抓紧时间去找行凶者吧,时间不多了。”居委会的会长看了眼广场上的日晷,开口对李左车和臧荼说道。 惊吓加长时间跪着,让两人下肢发麻,瘫倒在地上互相大眼瞪小眼。 “先生教我渡过难过。”臧荼满脸苦涩的拱手道。 “将军高看在下了,在下是真的束手无策了,现在只能求不小心犯错的乡里兄弟能够自行投案,以免诸君深受牵连。”李左车也是满脸的无奈。 臧荼嘴角抽搐了一下,转头跟身后的亭长们下达命令,让他们通知手下里长,再挨个去询问,希望能够找出行凶者。 “大帝何须在这群刁民身上耗费精力,交给翟仇或者仇禾,很快就能找到罪魁祸首的。”墨怜跪坐在玄鸟座驾的软塌上泡茶,蹙眉说道。 “孤竹国这么长时间,第一次发生这种事情,我自然要亲自处理。”王诩轻笑道。 “这等小事若是需要大帝您亲力亲为,我们这些臣子就都该去喂狼。”墨怜龇着牙嗔道。 “正是因为第一次出事儿,所以才需要我出面。”王诩伸手摸了摸她的头“不管事情解决如何,我出面了,以后就没有人敢轻易犯错了,除非他们真的不放我这个大帝在眼里。” 墨怜眸子一冷“他们敢!真不知是谁给了他们如今的日子?” “我只是说这个道理。”王诩笑着摇摇头“勿以功小而不赏,勿以恶小而不惩。” “那是大帝宽厚仁德,换成别的帝王,哼哼。”墨怜轻哼道。 “周红儿他们已经决定出使箕子朝鲜了?”王诩笑着摇摇头,问起正事儿。 “大帝果然料事如神,上次带她们去梧桐宫转一圈,那些带着假肢,甚至铁手的姐妹确实给白狄氏族那群女人很大的,听说有几家女主人回去就病倒了。”墨怜抿着唇轻笑道。 “她们若是不傻,自然会明白其中深意。”王诩轻笑着说道。 “周红儿说愿意将白狄氏族七成库存和粮食,供奉给大帝。”墨怜动作娴熟的烫了杯子后,开始烹茶。 “七成。”王诩微微眯起眼“看来觉悟还是不太到位啊。” “仇禾算过了,足够毫都这五万遗民三个月的粮食消耗,也算是能解燃眉之急,不需要杀太多的牲畜了。”墨怜笑道。 “就算没有他们这七成贡品,我们也不愁粮食,别忘了,已经开海了,河里的鱼也开始洄游了,而且我们现在的狩猎范围,已经到达西林之西千里了,李倓昨天派斥候回报,后天就回有大批的黄羊马鹿被运回来。”王诩嘴角带着嘲弄的笑意“我要的是她们的诚意。” “诚意?”墨怜疑惑的眨了眨眼。 “七成库存,都能供毫都三万青壮三月口粮,你想想,白狄氏族人口现在连两千人都没有了,她们剩下的这三成,要把自己吃成山彘嘛?”王诩冷笑道。 墨怜一怔,小脸渐渐变得冷峻起来。 “记住,当你接受别人效忠的时候,注意掌握一个度,n最为有诚意,成或有狡诈,至于成以下,肯定有猫腻。”王诩摇头笑道。 “那十成效忠呢?”墨怜眨着水汪汪的大眼睛问道。 “应该,不存在十成的效忠,n足以,毕竟要留有一层给自私。”王诩犹豫了一下,摇头轻笑道。 墨怜闻言身子一僵,抿着唇低声道“若是臣说,臣对大帝有十成效忠,大帝信吗?” “不谈这个问题。”王诩笑着摆摆手,转移了话题。 墨怜眼眶微红,嘟起嘴,低头认真泡茶。 王诩摸了摸自己的鼻子,轻叹了口气“周红儿想要什么?” 墨怜吸了吸鼻子,似乎整理好了心情,糯声回答道“她想要借三千沚戛军,或者两千若木军护送。” “呵。”王诩直接笑出声“她真的是这么说的?” “臣也觉得她是在自寻死路!”墨怜的无名火又窜了起来。 “三千沚戛军,强攻箕子朝鲜我觉得都有可能成功,她是真的对战场没有概念?还是脑子坏了?”王诩伸手捏了捏墨怜的脸颊轻笑道。 “大概是猪油蒙心了。”墨怜冷哼道“臣这就去抄了他们家!” “说好了城内不动兵刃。”王诩笑着摇摇头“不过这样也好,正好能帮我解决下眼前的难题。” “什么难题?”墨怜奉着茶杯疑惑道。 “告诉周红儿,不需要她的那些库存,送她五千能战之士。”王诩轻笑道。 墨怜越发疑惑,惊呼道“国内算上仇禾的预备兵才一万多人马,给她一半?” “孤竹国的人,她这种庸人不配调用,之前还真是高看她了。”王诩冷笑一声。 墨怜眨了眨眼睛,眸子一亮勾起嘴角“您是说,毫都城内的青壮遗民?” “既然这么不想好好工作,不爱好和平,那就去打仗吧,孤竹国是一个因材雕琢,开放的王国。”王诩勾起嘴角,笑的有些嘲弄。 “但是光有人,没有军备啊。”墨怜蹙眉道,然后拍了拍脑满懊恼道“对哦,让她们用粮食换啊,我真笨。” “小傻子。”王诩轻笑着拍了拍墨怜的头“若木军之前淘汰的那些秦甲和沚戛军淘汰的铠甲都不值得回炉,堆在仓库都发毛了,让周红儿用粮食换,她自然心甘情愿,记住这叫废物利用,我们不需要的废物,对于外人来说,都是稀世珍宝。” “那是当然!”墨怜骄傲的扬起下巴。 “但是要记得,我们只有不断更新,才能有淘汰的废物,才可以一直废物利用,否则若是没有废物了,就说明,我们可能需要接手别人的废物了。”王诩拍着墨怜的小脑袋柔声道。 墨怜眨了眨眼,从袖子里拿出笔记本开始记载“这些也要记在天条上。” 王诩抿着茶,温柔注视了墨怜一会儿后,看了看手机上的时间,还有半个小时。 王诩抿着茶水的嘴角不经意的露出笑意。 此时的李左车和臧荼,应该已经发生争执甚至内讧了吧。 第一百八十三章 衣服与廉耻(求全订) 第一百十三章衣服与廉耻求全订 趋利避害是人类能够从古猿进化到现在的必要条件。 如果不是因为这个天赋,几千万年前天气突然寒冷,让树上食物短缺,古猿不树上跳下来寻找食物,可能早就饿死了。 这个优秀的基因一直遗传在人类的体内,伴随着文明的进步。 而推卸责任,也是趋利避害分支出来的一种特殊基因。 这个基因也造就了人类最早的内部分歧出现。 当第一个怪罪队友的人类出现后,这种基因就被激活了,然后直接导致了一连串连锁效应,而且更可怕的是,这个基因可能会一直伴随到人类灭亡。 王诩给了李左车和臧荼半个时辰的时间,在两万多人中找出一个行凶者,其实这并不是一件特别难的事情,因为稍微分化一下,就可以规划出跟那名受伤野人交际重合的范畴,然后依次审问就可以了。 但是问题就在于,臧荼和李左车,都担心如果真的是自己手底下人反的错误,如果承认了,他们也会受到连坐罪的处罚。 连坐罪自古有之,应该是从夏商时期流传下来的一种刑法,后来被法家归整成为一种治民的手段,其中以商鞅在秦变法推广最为成功。 商鞅变法时,立相坐之法,十家为伍,有问题要互相纠举揭发,否则连坐。如不告奸,腰斩匿奸与降敌同罪。 怠贫收孥法,对于因怠惰而贫苦的平民收录其妻子,没入官府为奴婢。里典和伍老也因其该管范围有人“犯罪”未检举而连坐。 虽然不知道王诩所说的连坐罪到底要连坐多少人,但是他们知道担任乡长的自己肯定难逃罪责,所以他们都想要将整个罪名推卸给对方。 于是本来团结一致的燕地遗民,瞬间就分成了三个派系。 李左车和臧荼,还有一伙中立看热闹的。 眼见着时间就要到了,李左车和臧荼依旧僵持不下,让城中的气氛越来越凝重了。 要不是道路两旁的神奴和沚戛军过于凶悍,城墙上的火凤军旁边的弩炮过于骇人,臧荼可能会先发制人率众跟李左车打上一架。 自从来到了毫都之后,臧荼彻底放弃了当时要与李左车共谋大事的雄图大志了。 毫都不但有免费的粮食和衣服,还有免费的住房,而且还会分配免费的耕地,甚至耕牛畜牧,生活在这样的神仙地方,为什么要去提着脑袋出去闯天下? 不过他现在也是知道什么叫做贪婪是原罪了,虽然还不确定到底是不是自己手下犯事儿了,但是臧荼还是感觉自己当初想要反客为主占领毫都的想法过于愚蠢了。 一个这么富足的城市,怎么可能没有完备的军事力量呢。 他现在可以说是肠子都悔青了。 而且在见识到王诩之后,臧荼更加肯定,跟着这样神秘莫测的高誓君主,才会有出头之日,所以他不想因为今天这件事情受到牵连。 “左车先生,那名伤者确实是与你管辖范围内的手下有所纠结,为何非要死不承认呢?”臧荼看了看日晷,皱眉说道。 “将军此言差矣,那名伤者并非与我治下有纠结,只是劳作的地点相近而已,没有直接的关系和交集,他们甚至都不认识,往日无冤近日无仇,为何要行凶伤人?”李左车摇头说道“反倒是那名伤者同伴的口供,说你的几位手下似乎之前跟那名伤者有所争执啊。” 臧荼面不改色“就算有争执如何?只是猜测,并非目睹,而且伤者昏迷的地方,距离我们有一城之遥,若真是我治下兄弟行凶,会没人看见?” 李左车微微挑眉,似乎想到了什么“这还真是怪异呢,确实没人看见。” 臧荼也皱起眉“先生是什么意思。” “会不会是,伤者的同伴行凶呢?”李左车眯着眼,嘴角带着一抹怪异的笑容。 臧荼微微一怔,眸子一亮点头道“或许有可能,行凶者未必就是你我二人治下啊,反而是同伴更容易起争执,而且这些野人不同礼数教化,情急之下动手也是难免的。” 李左车微笑着点点头,伸出手掌“不如我们就将此结论报告给大帝,然后再听定夺?” 臧荼思索了一下,与李左车击掌笑道“甚好。” 当居委会会长墨己把这个结论报告给王诩之后,王诩并没有太大的意外,如果李左车连这种逻辑漏洞都找不出来狡辩的话,说明跟历史上那个李左车并非一人。 “我要的是犯错者,要的不是结论,既然时间到了,他们没有找出犯错者,那么连坐罪成立,处罚就是出城劳作不许穿衣服,赤身劳作,时效一个月。”王诩翻看着屠檀和王离今天传回来的军报随后说道。 “啊?”墨己一怔“就这样?” “你觉得惩罚不够?”王诩抬眼看了他一眼笑道。 “天气已经转暖,就算赤身也不会感觉到寒冷,而且劳作起来浑身燥热,大帝惩罚的似乎过于仁慈了。”墨己跪坐着恭声道“臣觉得,不如罚劳作时长吧,每天工作量加三成。” 王诩摇摇头“体力惩戒的效果没有你想想中那么大,反而这种精神羞辱让他们更加记忆犹新,他们毕竟是燕地遗民,跟孤竹人还有些不同,孤竹人最开始穿衣是为了保暖,而他们穿衣是为了廉耻。” “我们穿衣服也是顾忌廉耻的。”一边处理政务墨怜抬头嗔道。 “嗯嗯嗯,知道了。”王诩轻笑着敷衍道,转头对墨己说“就这样颁布吧,若是他们有歹心不忿闹事,按照规定处置,轻者鞭笞,重者禁闭驱逐。” 墨己领命,下了玄鸟座驾去发布命令。 “大帝已经知道犯错的人是谁了?”墨怜好奇的问道。 “不知道,也许是自己不小心撞晕或者被畜牧伤到也未可知。”王诩耸了耸肩,嘴角噙着一抹难掩的笑意“你也觉得这个处罚轻了?” “只是赤身而已,天气又不冷,他们下地工作本身热了就会服啊,当然轻了。”墨怜蹙眉道“大帝真的太仁慈了,这些燕地遗民需要下猛药治理,要不然以后可能会成为祸患。” “按,堂之侧边曰廉,故从广。天子之堂九尺,诸侯七尺,大户五尺,士三尺。堂边皆如其高。廉最开始就是指房屋那个笔直的棱角,不可弯,弯则漏,天子堂高九尺,说明廉之高,常人不可见,而士人高三尺,则人人可见。”王诩轻笑解释道“而耻从心,耳声,意为心中声,人内心的声音,多数是不能让别人知道的,所以为耻,而两个字组合起来,就代表着士人之廉,人人可见,所以人人都对其有心中之耻,管仲将礼义廉耻称之为四维,引以为治国牧民的四方天柱,此为中原文明伊始。” 墨怜眨着水汪汪的大眼睛,似懂非懂的看着王诩“所以,您不让他们穿衣服,赤身于世,就相当于让他们最丑陋的廉耻暴露出来?” “衣服除了保暖之外,还能够藏住很多东西。”王诩笑着摇摇头“尽管依旧看不到人心,但是对人心确实很大的考验,你很快就知道衣服对于中原人的重要性了,孔丘说过,微管仲,吾其被发左衽矣。” 墨怜虽然没有接触过太多的中原书册,但是对于左衽右衽区分还是知道的中原人以右衽为文明,左衽为野蛮“但是这些燕地遗民刚开始也算衣不蔽体吧。” “这就是文明与野蛮的差距了。”王诩笑了笑“文明虽然可能会迫于外界因素而回归野蛮,但是一旦安定下来,会第一时间捡起文明,而野蛮不管安稳还是战乱,都只想得起拳头。” 墨怜鼓了鼓脸颊点点头。 “可惜现在手里没有中原的藏书给你看。”王诩叹了口气“希望屠檀能够把稷下学宫的好东西都带回来,这样能够填补孤竹国的根基问题,衣食足而知荣辱仓廪实而知礼节,孤竹国虽然如今衣食无忧,但是荣辱观和礼节依旧欠缺太多。” 墨怜嘟了嘟嘴,埋头处理手上的政务,她还是感觉,吃饱穿暖没有战祸更重要一些。 王诩瞥了眼墨怜的小模样,笑着摇摇头,这就是文化差异了,孤竹国毫无疑问是殷商正统文化,但是在被周朝逼入蛮地之后,生存问题将正统文化磨灭了太多,在加上这么长时间的被蛮族同化,难免有些实用主义了。 在她眼中,衣服的作用就是保暖,至于美观和形制什么的并不重要,不只是她,孤竹国所有人对衣服的作用都是这样的。 王诩虽然不是n者,但是确实有在刻意培养族人们的审美观,因为审美是文明促进的基石之一,只有确立正确的审美,才能够做出正确的选择。 当然,这个审美不是指物质上的,而是精神上的。 就像是王诩对于李左车和臧荼这些人的惩罚,也不是身体上的,是精神上的,相信这些人赤身劳作一个月之后,可能在精神境界上会有所提高。 第一百八十四章 值得更好的生活(求全订~) 第一百十四章值得更好的生活求全订 遮羞,这个概念在圣经当中有一个比较粗浅的寓言故事。 就是亚当和夏娃。 生活在伊甸园房中的亚当和夏娃在没有偷尝禁果之前,都是不穿衣物的,直到毒蛇引诱了两人偷尝禁果之后,羞耻才出现了。 而羞耻也被耶稣定义n类的原罪,所以遮羞,就是赎罪。 但是造成这个结果的,其实就是上帝本人,而目的是什么,就不可言传了。 羞这个字,在甲骨文中其实是一个人抓着羊头的样子,表示谦恭进献贡品的样子,后来在文字进化中,人手的部分被误写成了丑,于是最后演变成了羞字,也改变了这个字的本意。 但是巧妙的是,羞和美却成功的对应上了。 同样都是来源于羊部首,美与羞就成了算是对立的词语,毕竟只有遮羞了才能称之为美。 但是在生物进化观点上来说,羞耻这个情感出现,出源于人类文明进化的正常过渡,并非意外,而是必然。 上古人类都是衣不蔽体的,因为那个时候人类的毛发还没有完全退化,不需要担心保暖的问题,但是让上古人类发展到一定规模,并且形成超过了动物族群概念的社会概念时,就会面临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交配权。 任何生物最开始都是遵从强者拥有交配权的丛林法则,而且上古婴儿夭折率过高,为了保证自己的血脉延续传承,通常一个雄性就会占有多个,甚至一整个部落的雌n配繁衍后代。 但是这个族群又需要其他雄性打猎或者保护,如何保证其他雄性不会影响自己繁衍后代,强大雄性就想出了办法,那就是n其他雄性的,然后藤蔓绑树叶就出现了,在这个漫长的进化过程中,上古人类也从用树叶,发展成了兽皮遮羞,也就是最原始的衣服,加上学会了生火这个技能后,最后可能导致了毛发的退化。 所以遮羞对于人类来说,有着很长远的历史,因为它从出现,可能跟统治有着直接的关系。 所以管仲的四维治国理论,确实足以堪称为治世,他也不亏为华夏古今第一治世宰相。 而且因为管仲辅佐出了春秋第一霸,所以其他诸国最开始也都效仿管仲的治国方针,因此可以说,春秋战国的文明基调,就是管仲制定的,燕国是距离齐国最近的国家,自然也是深受其影响。 衣食足而知荣辱仓廪实而知礼节。 这句话的影响力在春秋战国时期不亚于世界和平,是所有人不管身份如何,都在追求的一个最高目标,毕生追求。 当好不容易实现了衣食足,但是却有人要剥夺他们知荣辱的权利,自然一下子引起了轩然b。 若不是城墙上火凤军的弩炮已经对准了他们,周边骑在战马或者战牛上的沚戛军已经抽出了明晃晃的沚戛剑,一场暴动毫无疑问的会发生。 居委会会长墨己传达了大帝的命令之后,居委会其他人就去翻译转达了,面对这个处罚,大多数人第一反应是窃喜,因为他们本来以为至少会被无缘无故的打一顿,甚至丢了性命。 没想到只是不让穿衣服而已,而且还只是不让在城外穿衣服,这对于他们来说并不算什么惩罚,他们砍树耕地挖矿的时候,也都不穿衣服。 但是对于李左车和臧荼这样要脸面的人来说,这个惩罚堪称是奇耻大辱了。 尤其是臧荼手下那些军伍出身的汉子,若不是神奴的斧钺太大,他们早就动手了。 “上官,大帝这算什么惩罚?”臧荼按耐着愤怒,低声问道。 话音刚落,一道皮鞭破空的声音已然响起,臧荼还没有反应过来,肩膀上已经有了一道皮开肉绽的伤口。 臧荼双目赤红的抬头怒视墨己。 “你是什么东西,敢质疑帝谕!”墨己脸色阴沉的看着臧荼“念在你触犯,好在神奴们听不懂你的话,否则早已人头落地!” 臧荼又怒又惧的看了看旁边身材魁梧的金甲神奴,咬着牙低下头“臣知错了。” 李左车抿了抿唇,拱手道“敢问大人,这就是大帝的全部惩罚了嘛?” “怎么,你觉得不够?”墨己似笑非笑的看着李左车“大帝宽仁,你们应该感恩戴德,就不要生事了,孤竹国从未出现过这等同族相伤的事情,虽然你们还没有加入孤竹,但是也算是同族人,同族相残,禽兽不如,现在知道羞耻了?” 李左车脸色有些发青“不知道大帝还没有其他帝谕,或者需要我们继续寻找行凶者,还是大帝已经知晓行凶者是何人了?总要有下面的章程,否则在下这个乡长,当得有愧。” 墨己挑眉笑道“确实能言善辩啊,不愧是人,可惜仇禾不在这里,要不然你们应该能够好好的聊聊,听好了,行凶者是谁,大帝早就知晓了,只是给你们一个考验而已,没想到,你们非但没有御下之能,也无任何担当,下属犯错,不管是谁,你们作为上官,都应该承担一部分责任,可以事到如今,你们也没有任何想要承担的意思,这个乡长,你确实担之有愧。” 李左车闻言脸色变了变,眼中精光四色似乎想要做最后的挣扎“全赤?” “当然,除了鞋子不用脱。”墨己冷着脸点点头。 “大丈夫生来赤条条,又不是小娘子,赤身而已,何须扭捏。”臧荼突然大笑一声,起身豪迈的将衣服脱了个干净,赤条条的站在阳光下。 似乎受到臧荼的鼓舞,他手下的那些陡河匪也都纷纷大笑着脫了衣服,一瞬间城内就出现了明显的一大片裸男,非但没有任何羞耻感,反而还互相调侃,让气氛变得有些混杂起来。 “安静!”墨己转身一锤身后的大钟,冷着脸看着臧荼“你是听不懂人言?出城劳作需赤身,在城内还是要穿戴整洁的,并且不许影响市容!弃灰于公道者,断其手。” 墨己说完,臧荼咬着牙又把衣服穿了起来,那些跟着他一起豪迈的陡河匪也都迅速的把衣服穿了起来。 可以看得出来,光天化日的当街遛鸟,他们也是知道羞耻的,尤其是还被另外一大群人围观。 “好了,现在你们可以各自回去,记住千万不要再犯错误,否则,逐出孤竹国,不遵守天条天规者,孤竹国不欢迎,当然,如果你们心有不满,现在也可以离去。”墨己看着低着头满脸阴郁的臧荼冷笑道。 臧荼一声不吭,直到墨己带着神奴离开之后,才捂着肩膀上的上了轻啐道“今日之辱,吾记下了!” “将军还请慎言。”李左车像是看b一样看着臧荼“以免牵连衍儿。” 臧荼神情一滞,冷哼一声。 “将军还是带人回去,好好的管教一下,千万不要再生事端了。”李左车笑着拱拱手“孤竹国是个好地方,大帝也是一位明君贤主,将军千万要珍重眼下。” 臧荼眯着眼说道“先生觉得,孤竹国会躲过秦国铁骑?” “秦据蓟城四年之久,可见陡河周边有秦军迹象?”李左车笑呵呵的反问道。 臧荼脸色一白,有些愠怒的冷笑道“先生也要多多约束手下,如今事情闹开始,可没有人能够帮那些天天在王殿前的书生做工了,还是得他们自己去做工。” “不劳烦将军费心了,在下先行一步。”李左车拱拱手,然后带着人离开了。 “我们也走。”臧荼冷冷的扫了眼李左车的背影,带着手下也离开了。 等广场的人都散去后,城墙上的火凤军和城下的沚戛军也悄无声息的消失了,像是从未出现过一样,但是燕地遗民一直存在的错觉却消失,他们终于清楚的认识到,这座完美富饶的城市,是属于那位尊贵的大帝的。 也认清楚了自己的位置,在兵强马壮,装备精良的沚戛军面前,他们不会有任何胜算。 臧荼的家被分配在毫都城西靠近未名湖上游的住宅区,是最好的位置之一,回到这座虽然不算大,但是却比他当年在蓟城府邸还要精致的平房后。 臧荼进门先用铜壶喝了一大口水,然后坐在凳子上看着后院的未名湖畔发呆,丝毫不顾及肩膀上的伤口已经结痂了。 直到前院传来了少年们爽朗的笑声,才把他从发呆中惊醒,起身走到前院,看到一大群穿着兽皮短袍的少年在街道上踩着太阳的余晖有说有笑,画面美得一时间让臧荼有些晃神。 这样的画面,即便当年在蓟城,也只有那群贵族子弟从学宫放学后才能享受得到,他虽然为护城将军,但是依旧是个小人物,按照规定孩子是不能进学宫的,只能上私塾,但是私塾的学费也足以让他一个黔首出身的护城将军捉襟见肘。 但是在孤竹国,只要是志学之龄十五岁都可以去孤竹的学宫上课,如今看着儿子也能享受到这样的待遇,臧荼突然觉得今天的屈辱都烟消云散了。 这样的梦寐的日子,为什么不好好珍惜呢? 像是突然想明白一般,臧荼脸色露出了慈爱的笑容。 看着儿子臧衍和其他同龄人告别后跑进院子,小脸上满溢的笑容,臧荼嘴角的笑意更浓了。 “阿翁!今天回来这么早啊!”看到父亲站在门口,背着兽皮书包,怀里抱着一个木箱的臧衍一怔,随即欢快的叫道。 “今天有临时有别的事情,就早些回来了。”臧荼伸手摸摸儿子的头说道。 “阿翁您看,这是今天我赢得的鸡仔。”臧衍献宝似的举起怀里的木箱,笑着说道。 “鸡仔?”臧荼微微一怔,打开木箱看到里面的六只鸡仔愣了下“哪儿来的?” “今天先生要我们识字背书,最多者的奖励。”臧衍笑的满脸自豪。 “你赢了?学宫那么多学子。”臧荼一惊,看着儿子的笑脸,心中又是骄傲,又是复杂。 “嘻嘻嘻,一共一千三百九十人参赛,我拿了榜首。”臧衍摸了摸木箱里的野鸡幼崽“先生还说,若是月余后我能将天条背诵默写出来,奖品可以选一只猎犬幼崽或者羊羔呢,对了,阿翁应该饿了吧,我去打饭。” 臧衍像是想起了什么,轻呼一声,把书包放到凳子上,从厨房拿了饭盒,还有他们的临时居民证,风风火火的跑去食堂打饭了。 看着儿子跑远的背影,又看了看怀里箱子里的六只鸡仔,臧荼坐在门口再次沉默下来。 之前被浇灭的念想又再次死灰复燃起来,看到儿子这么优秀,他知道自己不应该轻易的就选择安逸,不管在哪个方面,都应该做点什么。 衍儿,应该值得更好的生活。 第一百八十五章 生机盎然的孤竹(求全订) 第一百十五章生机盎然的孤竹求全订 非主流,是一种文化现象。 与主流大众相对应的任何事物,都可以定义为非主流。 就好比当所有人都穿着衣服生活的时候,有一大群人回归原始,赤身现世。 这种现象就很非主流了,自然也是十分引人注目的现象。 当然,主要是因为这个画面还是有点冲击的。 孤竹国的人羞耻观其实还未成型,但是看到这么一群不穿衣服在野外劳作的人们,还是本能感到排斥和好奇,尤其是打听了以后,听说这些人是犯了重罪被大帝责罚后,孤竹国的人每天都会刻意的绕到毫都,围观一下这群犯人。 但是他们不觉得这对于燕地遗民是一种羞辱,他们认为大帝是剥夺了他们用衣物取暖的权利,因此在孤竹国主流人群中,开始对惩罚这件事情开始有了其他的概念。 因为对于这群出身野人和努力的人们来说,惩罚基本上就等于死亡了,所以在这么长时间中,孤竹国没有任何违反规章的人出现。 赤身被人围观,对于燕地遗民来说刚开始是十分难以忍受的事情,有一些汉子还因为不堪其辱,痛哭流涕。 但是时间长了,也就麻木了,大有一副破罐破摔的状态。 不过不得不说,这个惩罚的效果是十分显著的,至少在王诩甚至有意派人去嘲讽羞辱他们时,他们也隐忍了下来,而且没有丝毫怨毒的情绪,这说明,这些人已经认清了现状。 只有让他们认清楚现状,才能够慢慢接受融入新的社会和环境当中。 而且春天的脚步也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踏遍了毫都朝歌等地,野草已经冒了一寸,纍城最早耕种的戎菽已经开始发芽了,放眼望去绿茵茵的一片,让人赏心悦目,心情舒畅。 不过同样,各种动物也都开始活动了,首先就能够明显的感受到蚊虫多了起来,其次就是石河,汤河等河流中鱼蟹也都开始洄游繁殖了。 先前哑儿准备的青蛙养殖区的蝌蚪已经把方塘变成了黑色墨盒,如果王离这个密集恐惧症在的话,可能看一眼就得窒息。 哑儿不得已只能又临时扩建了几个方塘,他还是小看的青蛙产出的产卵速度,而且加上没有天敌吃卵,孵化率大大提升,估计今年夏天,能够出现一波蛙患。 入冬前后抓到几千只野兔,也都开始n繁殖了,估计下个月,孤竹国的幼兔就破万了,以兔子一年可以繁殖六窝来计算,到今年冬天,给全国人民一个星期一顿兔肉,应该是毫无压力的。 鸟笼内的各种鸟类倒是没有太大的动态,因为这个时候的东北其实没有那种天天下蛋的家鸡种,后世那种天天下蛋的家鸡,是由一种叫做红原鸡的禽类驯化而来,这种鸡只有南方有,而且是不迁徙的留鸟,虽然华夏已经昏花这种千多年了,但是并没有传到现在的东北地区,如果王诩想要这种鸡,还得去中原弄。 鸟笼里的鸟类除了半大的丹顶鹤,白鹳,天鹅还有一些叫不出名字的漂亮鸟类之外,没有可驯化的鸟类,唯一现在下蛋的就是抓到的野雉和绿头鸭。 但是可能还是抗拒被驯养,野雉和绿头鸭即便现在到了产卵期,也没开始产卵,而且就算产卵了,也会被雄鸟咬破吃掉,最后墨壬不得已只能将其隔离,这样以来也就失去了繁殖的可能。 现在鸟笼人工孵化的那些鸟蛋,都是从野外捡回来的,这就成功的激发起墨壬的好胜心了。 连驼鹿和羚牛那种倔强的大型畜牧都被他驯服了,几只鸟要是搞不定,那他这个孤竹国力牧的脸面往哪儿放,据说已经在鸟笼里呆了一个月没出来了。 对于驯化飞禽类,王诩一直没有太过重视,因为现在驯化这些飞禽类对于孤竹国的物质提升并不算明显,因为一旦到了候鸟产卵的季节,秦皇岛和北戴河这两个在后世环境污染那么强的情况下,依旧是全国名列前茅的鸟类繁殖基地,更不用说在野生动物膨胀的两千多年前了。 当有一天,毫都上空盘旋着遮天蔽日的天鹅群,让整个毫都下了一场鹅毛大雨时,王诩不得不再次感叹一句,生命的繁衍,真的是在其他生命的尸骨之上的。 为此,王诩特意要求未名湖旁方圆三百米内,禁止有人出现,给这些北归产卵的美丽生灵们把栖息地让出来。 虽然未名湖周边的早已被青砖红瓦变得面目全非,但是对于这些北归的美丽生灵们来说,并没有太大的影响,只要湿地和河水中的鱼蟹浮游生物还在就可以了。 而且似乎已经意识到了孤竹国这群异族并没有恶意,这些飞禽也渐渐的适应,有时候还会飞到城内看看,给毫都增添了另外的生机。 面对这些行走的烤鸡烤鸭,毫都的居民们每天都不理解为什么大帝禁止任何人猎杀惊扰它们,但是对于王诩的命令,他们已经下意识的选择了服从,不敢再有异议。 观察了半个月,王诩很满意毫都的燕地遗民们的认错态度,不管是出城赤身劳作,还是回城退避飞禽,都没有再生任何事端。 王诩准备给他们点奖励,于是带着他们到海边去露天烧烤。 靠山吃山,靠海吃海。 以孤竹国现在的发展趋势,靠山或许可能把山吃倒,但是就算再多十倍的人数和消耗,也很难将渤海吃光。 渤海沿岸有辽东湾、渤海湾、莱州湾、辽河、海河、黄河等河流从陆上带来大量有机物质,使这里成为盛产对虾、蟹和黄花鱼的天然渔场。 几千万年没有被过度消耗的渤海内陆,真的是太过富饶了,上一次王诩收编禺氏部落时,只是匆匆管中窥豹,如今辽东以定,王诩可以肆无忌惮的沿着渤海湾看看,还有什么是属于孤竹国的。 对虾,梭子蟹,皮皮虾,这些都已经到了繁殖期,都在沿岸浅徘徊,都不需要动手挖,被海浪推上来的虾蟹铺在沙滩上在阳光下折射着宝石般的光泽。 第一次看到大海的燕地遗民们赤身跪在温软细腻的沙滩上,感受着大海给他们带来的震撼。 原来禺氏部落的发源地,已经被建造成了一个巨大的庭院了,王诩终于脫下了那一身三十多斤重的冕服内甲,换上了快一年没穿的后世沙滩裤和背心,盘腿坐在庭院的地榻上,吹着有些微咸的海风,面前的铁锅中梭子蟹和皮皮虾正在苦苦挣扎,但是依旧逃脱不了被煮熟的命运。 拿着望远镜看着远处跪在沙滩上不知所措的燕国遗民,王诩扔下望远镜,对着旁边一身精甲的禺春说道“派人把两个乡长叫过来。” 半年时间禺春又长高了不少,可能已经快一米了,而是身材越发的壮硕,跟神奴那种夸张的壮硕不一样,他的壮是真的壮,自从发现犴鸢铁骑在孤竹国的军事力量中没有太大的作用之后,他就开始时想尽一切办法强大自身。 功夫不负有心人,至少现在论起搏斗和冲阵,已经可以与屠檀相提并论了,被汗水和艰辛磨练的禺春,脸上的呆滞憨傻也变的成熟稳重了,虽然有时候还会露出有些弱智的傻笑。 “去,传话去。”收回盯着大锅的目光,禺春擦了擦嘴角,踢了旁边的副将一脚“去,把那群人中的乡长叫过来。” “学会指使人了啊,进步不小嘛。”赤着身子露出黝黑胸毛的墨狼看着禺春咧嘴笑道。 禺春嘿嘿一笑“我今天是大帝禁卫,怎可轻易擅离职守。” “还分得清轻重缓急了,看来这半年多的进学,书没有白读啊。”王诩从锅里捞出一直煮熟的梭子蟹,看起来足有人脸大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帝王蟹。 抽出腰间的鱼肠剑,宝刃就是宝刃,连声音都没有发出像是切豆腐一样,就把梭子蟹从中切开,蟹肉色洁白似凝脂,艳丽的蟹黄油流满了细嫩的蟹肉,同时一股鲜香扑鼻,让人口舌生津。 这个螃蟹繁殖的季节,岸边的基本都是母蟹,但是蟹黄如此丰盛,也是让王诩有些意外的。 没有理会禺春垂涎三尺的憨样,掀了蟹壳之后抓着蟹爪,咬了一口后,王诩也不禁眯起眼露出满足的笑容。 吃了一冬天的黄豆粉,豆腐,干豆腐,咸肉,烤肉,还是没有调料的烹调方式,终于尝到了鲜味。 “吃。”王诩连煮软的蟹壳都一起嚼碎咽下去之后,对着墨狼和禺春笑道。 禺春也来不及谢恩,伸出大手就往沸腾的锅里抓,被墨狼一筷子抽在手背上,疼的他龇牙咧嘴。 “放肆,还有没有点礼数了?”墨狼瞪了眼禺春,让人拿上来另外一盆煮好的螃蟹,这个盆里的螃蟹明显比王诩锅里的小很多。 “私宴而已。”王诩笑了笑,把剩下的半只蟹丢给禺春,在锅里又捞起一直三十多公分的对虾。 本来满脸委屈的禺春接过半只蟹后,瞬间露出笑脸,直接塞进了嘴里。 第一百八十六章 海鲜虽美味,但是切记暴食(求全订) 第一百十六章海鲜虽美味,但是切记暴食求全订 “大帝太纵容这憨货了,那天拜将台大典,说不去就不去,没有一点将军的模样。”墨狼嘴上训斥着,手上却没有闲着,动作娴熟的剥了一直螃蟹,看起来比王诩这个后世人还熟练,看来之前没少吃。 “拜将大典真的不怪我,我带着犴鸢铁骑在碣石山里,等到斥候找到我们的时候,大良造的马尾巴我都没看到。”禺春含含糊糊的辩解道,再捞起一只螃蟹,掀了盖子就往嘴里塞。 “谁让你大冬天跑到碣石山里头的了?那地方荒无人烟不说,而且地形复杂,李信花了两个月都没摸清楚,你一个憨货跑过去喂狼啊?”墨狼表情凶恶,但是语气中确实掩饰不住的关切。 “狼群还好,最吓人的是那些山洞,比林胡堡的山中城复杂多了,跟迷宫一样,要不是大帝给了我指南针,让我按照一个方向绕,我们还真的会困死在那里。”禺春狼吞虎咽吃着螃蟹,仿佛再说一件无足轻重的事情一样。 “大帝,不是我说他,您看,就他这个憨样,如何统帅犴鸢铁骑?”墨狼皱眉道。 禺春闻言动作一滞,连咀嚼的速度都慢了一拍,瞪大眼睛紧张的瞄着王诩,生怕他真的不让自己统帅犴鸢铁骑了。 “他能想到按照指南针一个方向走,说明还是有点脑子的,不是么?”王诩笑着扔掉虾尾巴“虾头和虾尾巴留着回去炖汤,虾头豆腐汤,绝味。” 禺春长出一口气,继续专心吃螃蟹。 墨狼抿了抿唇,瞪了眼禺春,转移了话题“祖山迁徙回来了一大群狍子,大帝所言果然不差,而且不只是狍子还有其他鹿群,以及尾随着它们的财狼虎豹也都回来了,但是被北城门拦在了外面,其他动物都知道绕路,就那群狍子天天顶城门玩。” “再饿几天就把它们放进来,然后不用管它们,让它们在祖山内随意走动,墨壬还关在鸟笼里没出来?”王诩挑眉问道。 “他说不跟那群扁毛畜生通灵就不出来,已经派人去拽他出来了。”墨狼摇头道“放着正事儿不做,跟一群扁毛畜生较劲。” “就是得有这股劲儿,才能成事儿啊。”王诩轻笑着看了眼墨狼。 墨狼微微一怔,不知道为什么感觉王诩似乎别有用意。 “专者,方能通神。”王诩笑着摇摇头“祖山内外的野生猛兽还是要处理一下的,以免伤到族人。” 墨狼点点头“已经在处理了,从北林确实下来不少猛兽,应该都是跟着迁徙鹿群的,不知道今年还有没有马群迁徙回来。” “怎么,一雪前耻?”王诩调笑道。 墨狼老脸一红,讪笑着说道“这次绝对不会让大帝失望了,主要是国内的战马紧缺,去年杂交的母马生了犊子,一下地就看出是宝马,我想着多抓几只留着配种。” “驼鹿群还会回来不,犴鸢铁骑现在坐骑还不过百呢。”禺春插嘴道。 “王离那边还没传来消息,倒是带回来几只花豹老虎,应该还没找到把,不过国内现在也没多余的钢给你们造铠甲,且等着吧,也没战事。”王诩笑着说道。 “大帝不是要攻略关外嘛,犴鸢铁骑愿意为先锋啊。”禺春连忙说道。 “用不到你,你们只要好好训练,没事多在几个城当吉祥物走动走动就行了。”王诩轻笑道“关外没有给你们骑兵发挥的空间,没看沚戛军最近都不再练习骑术,天天钻林子嘛?” 禺春撇了撇嘴“明天我也去钻林子。” “若木军来了。”墨狼耳朵动了动,开口说道。 王诩抬头看了眼“给马挂铃铛这个习惯其实你们也应该学习一下,你听这两千多人铃铛声几乎一致,控马之术确实高超。” “已经在拜托涂山娘子在做了,不过他们制作乐器的工夫还是不到,铃铛有点难为她了。”墨狼皱眉道。 “也是,乐器比武器冶制起来困难太多了,上次做的那个小编钟,我都不好意思敲。”王诩轻笑着摇摇头“大秦百工果然名不虚传啊,铃声清脆动听。” “臣等惭愧。”墨狼叩拜道。 “闲话而已。”王诩笑了笑,看着若木军的人马停靠在庭院百米开外列阵以待,李倓带着他的副将疾步走来行礼。 “起来吧,私宴无需多礼。”王诩笑着摆摆手,拿起斟满果酒的铜爵递给他“倓将军近日都在奔波,辛苦了。” “多谢大帝,臣职责所在。”李倓有些激动的双手接过铜爵,一饮而尽。 “入座吧。”王诩笑着点点头“让若木军也自行活动吧。” “若木军还是要护卫大帝安危的。”李倓恭声说道。 “倓将军不必多虑,安全有其他人负责,若木军的弟兄们就是来一起饮宴的。”墨狼也倒了杯酒递给李倓。 “那就有劳元帅了。”李倓记过九爵恭声道。 自从司马的位置让给仇禾之后,墨狼的虚衔就被提高到三公之列与墨奎持平,同时实权领元帅职,统领三军。 “听闻倓将军近月已经横扫燕南之地,拢百部之民,为将军贺。”墨狼再次举杯笑道。 李倓满脸谦虚的说道“元帅夸张了,属下只是借大帝神威招降四方而已,未立寸功,惭愧惭愧。” “山林奔走最为艰苦,吾等都是知晓的,倓将军近日可以好好歇息歇息,大帝常说劳逸结合,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墨狼掰开了一只螃蟹递过去“尝尝人间美味。” 李倓接过螃蟹后愣了下,虽然闻着清香扑鼻但是却没有吃过这种东西,有些局促,看着看到禺春吃的香美,也就咬了咬牙,然后瞬间拜服在清蒸螃蟹的美味当中惊叹道“此乃珍馐啊!” “这是天神的馈赠。”墨狼指着远处沙滩笑道。 “屠檀已经进入齐地了嘛?”王诩吃的有些饱了,擦了擦手问道。 “屠檀将军的王室军似乎跟着齐军越过蓟城边界,在滦河隔河观望秦燕与东胡对峙,但是屠檀将军行踪,暂且不知。”李倓擦着嘴角的蟹黄,连忙回答道,意识到自己有些失态,羞愧的低下头。 第一次参加大帝的私宴,竟然就犯了贪吃的错误。 “战况如何?齐军又是什么动向?”王诩皱眉问道。 “暂且不知,但是齐军应该没有六十万人了,算上运输补给的黔首,也就三十多万人,应该有大军回防临淄了。”李倓把自己的推测说了出来“而且开春之后,东胡的战力就回来了,虽然只有二十万大军,但是依旧将秦军提前逼入辽阳城了,而且秦军似乎也不愿意与其决一死战,但是东胡并不攻城,反而分出多个部帐,不知道是内讧还是其他计策,总之现在是真的僵持了,而且并不排除,北面匈奴会南下的可能性,毕竟,匈奴还是东胡的同盟,而且也图谋燕地已久。” “王贲将军应该不会想不到这些吧。”墨狼皱起眉“他在等什么?辽阳城的粮食够用?” “不够,而且秦军的补给线,已经被齐军占了。”李倓抓了抓头“属下无能,实在看不清战局。” “战事已然明朗,只不过王贲在天时而已。”王诩勾起嘴角,晃动这手上的铜爵“这些都与我们关系不大,希望屠檀能够早点完成任务回来,六千人虽然在齐秦两军眼中不算什么,但是都是我孤竹国的子弟。” “大帝仁慈。”墨狼顺势拍个了马屁“不过有大良造这层关系,屠檀说不定另外自有打算也说不定。” 王诩摸了摸下巴,看着沙滩上已经支起来的一个个炉灶烧烤架,还有奔向海边抓螃蟹的若木军说道“转告所有人,海鲜虽美味,但是切记暴食,容易伤身,要搭配主食。” 墨狼和李倓同时眉头一挑,似乎若有所思。 “再吃下去,你晚上会胃疼难忍。”王诩瞥了眼旁边蟹壳虾皮已经堆积成山的禺春,轻笑道。 禺春张嘴打了个饱嗝“这才半成饱。” “等会司徒他们会把入冬前腌制的肉食拿来烤,因为没有腌制太好,趁早吃了。”王诩伸了个懒腰,躺在躺椅上看着渐渐热闹起来的沙滩。 海风吹过,恰好吹散了身上的湿热,这样是一种难以用语言形容舒适感,听着海浪的韵律,让王诩难得的有了困意。 第一百八十七章 一视同仁(求全订!) 第一百十七章一视同仁求全订!求推荐票月票打赏 李左车和臧荼被副将带了过来,两人因为特许,腰间允许围着遮羞布,先是扫了眼庭院中的诸人后,跪下行礼“拜见大帝。” “免礼。”王诩侧目看着他们两个“内城宅院被征用,这些日委屈你们了。” “大帝折煞吾等了,吾等能够苟活,全赖大帝恩泽。”李左车声音不卑不亢,不仔细品味还真听不出他在拍马屁。 “孤竹国最看重的就是理解,互相理解。”王诩笑眯眯的说道“而且罪必惩,功必赏,这次带你们来海边,准你们再次休息三日。” 臧荼和李左车闻言互相看了眼,再次拜服“谢大帝恩赏!” “尝尝这个。”王诩拿了两个螃蟹,让侍卫给他们送过去。 拿到螃蟹之后,臧荼一脸茫然,但是从手上螃蟹的温度和香味判断,应该是能吃的东西吧。 李左车扫了眼庭院其他人身边的蟹壳,一下子就看懂了吃法,拜谢道“多谢大帝恩赏。” 说完动作有些生硬的掰开蟹壳,瞄了眼再给他提示的李倓,吃了口螃蟹后眼睛亮了几分。 臧荼也学着李倓的样子,吃后下意识的发出一声惊呼。 “还吃得惯嘛?”王诩笑着问道。 “从未吃过如此珍馐,左车惶恐。”李左车恭声说道。 “臣也是。”臧荼把螃蟹爪子都连壳子啃了,嘴角还磕破了。 “吃得惯就好,就怕你们吃不惯。”王诩笑了笑,跟侍卫摆摆手,侍卫就拿了两大锅煮好的螃蟹对虾放在两人面前“吃吧,不够就开口,来了这么久,也没什么好招待的。” 李左车和臧荼下意识的晃神,有些无法将现在的王诩与那日如天神般的帝王跟他联系在一起,当然,那双妖异的重瞳依旧极其具有震慑力,但是面对这样和善的王诩,两人反而越发的畏惧。 不过不等他们胡思乱想,后面又传来声,远处更多的人沿着沙滩走来,隔着上千米像是一条长龙般徘徊在海边。 看人数,是他们的几倍之多,让李左车心中一惊。 一黑一白两匹战马踏沙而来,黑马上跳下一位脸上带着凤纹面罩的清瘦男子,只露出了半张脸,已然尽显冷漠。 而白马跳下的男子一身素白色长袍,配着他一张雌雄莫辩的脸,一下子就惊艳李左车和臧荼。 仇禾这张脸,放在中原,绝对是祸水级别的美人。 “仇禾拜见大帝。”仇禾满脸微笑的带着翟仇略过双眼发痴的臧荼,跪在王诩身前笑道。 “入座吧,怎么来这么晚?”王诩打量了下仇禾的外袍形制,没有看出是哪个朝代的。 “哑儿非要让我们坐她的船,结果半路沉了,捞船耽搁了些时间,大帝恕罪。”仇禾轻笑着坐下后说道。 翟仇则自觉的跟禺春站在了一起,没有坐下。 王诩看了他一眼,笑着摇摇头“没有伤亡吧?” “还好我机智,找了几个识水性的。”仇禾毫不客气的从李倓锅里捞出两只螃蟹,递给翟仇一只后笑道“不知道那儿不对,在河道里行驶无恙的船,到了海里就若不经风。” “慢慢就知道了。”王诩笑了笑“纍城的工人都来了?” “都来了,城内除了周红儿他们,就剩下几个值守的护城卫了。”仇禾笑道“这下纍城一下子就成了空城了。” 墨狼闷头拆螃蟹的肉,神情似乎有些不自然。 “毫都倒是还有一群仙禽看城呢。”王诩轻笑道。 “听闻了,百鸟朝凤遮云蔽日,恨当时没有得见奇观。”仇禾说着满脸惋惜,然后又欣喜道“不过石河畔也有群鸟降临,全借大帝之德拂照了,听说纍城石河畔已经很多年没有群鸟落地了。” “暂时不要去惊扰,明天我们顺着沙滩往南走,那边还有一处奇观,而且我准备在那儿建一座行宫。”王诩笑着说道。 “往南?”所有人都微微一惊。 往南是靠近中原地界,在那边建立行宫,难道大帝又改变心意,不准备出关了? 就在所有人都在疑惑的时候,王诩再次开口问道“纍城工人有想要随周红儿出使箕子朝鲜的嘛?” 仇禾摇摇头“纍城的工人没有兴趣,周红儿近些日在纍城大肆招揽人手,但是效果甚微,连他们以往的部族也都不愿意跟他们涉陷。” “也未必是涉险。”王诩勾起嘴角“箕子朝鲜毕竟并非完全蛮族,而且与白狄部相交多年,只是走一趟关外而已,不过也是,纍城人对于箕子朝鲜,应该没有任何好感。” “大帝准许她五千数额,有点太过优待了,感觉五千人马都能在辽东攻城略地了。”仇禾吃螃蟹比其他人优雅很多,至少不是连皮一起嚼“传闻当年箕子带着五千部众就在辽东建立朝鲜了。” “虽然是传闻,不过也差不多,当年箕子背信帝辛投靠姬发之后,贪得无厌为姬发厌恶,所以被驱除出中原,只能带着往日氏族逃亡辽东,然后途中遇到了率军讨伐周朝的伯夷、叔齐,然后骗取他们信任在其帮助下,才在辽东建立城池了,而且阴差阳错下,让孤竹国错失了讨伐周朝的机会,第二次西征才会与姜子牙决战首阳山,最终守节殉国。”王诩轻叹着说道“换句话说,这箕子朝鲜,自古应该就是孤竹领土啊。” “大帝所言甚是。”墨狼率先点头认可道。 “沚戛军请战。”翟仇低哑着嗓音,言简意赅的说道。 “若木军也随时待命。”李倓连忙说道。 “犴鸢铁骑可即刻出征。”禺春也连忙说道。 王诩笑着摇摇头“我们是礼仪之邦,出师无名的事情我们不做,周红儿既然毛遂自荐的出使箕子朝鲜,自然无需动用诸位,这是她个人的事情,但是至于能不能找到护卫,就只能看她们自己的了,孤竹国不干涉。” 仇禾眨了眨眼,感觉王诩这番话有点奇怪,看了眼王诩背后跪坐着蠢蠢欲动的臧荼和李左车,瞬间会意,神情一变皱眉道“孤竹国无人好战,也无人愿意涉险,有安稳的工作谁也不会没事拎着脑袋找出路,大帝常说,任何事情都是要代价的,既然周红儿想要有所建树,代价自然得自己付,确实与我们无关。” 墨狼有些坐不住了“不如将后备军借五千人给他们?” 仇禾狠狠的瞪了眼墨狼,看着神情不变的王诩,低喝道“元帅玩笑了,后备军也是国之利器,岂容私人擅动?” 墨狼脸色瞬间惨白,额头渗出冷汗,有些惶恐的看向王诩,刚准备开口,就被打断了。 “孤竹国是一个尊重个人意愿的国家,在不违反天条与天规的原则下,不管是做工人,还是做农人,匠人,只要劳作就一视同仁,当然,军人也是一样,回去把这些话告诉大家。”王诩笑着开口道。 “大帝如此宽仁,是吾等臣民们历代先祖积福得来的封荫。”仇禾再次不动声色的恭维道。 “走吧,我们去海边走走,看看能不能找到禺强留下的珍宝。”王诩笑着起身伸了个懒腰,其他人连忙放下手上的食物,跟了上去。 李左车和臧荼在王诩带着人离开后,默契的对视了一眼。 李左车笑呵呵的拱手道“恭喜将军,峰回路转。” 臧荼也装傻憨笑道“先生说的是什么?” “将军何必装傻。”李左车摇摇头“左车自知可能出仕无望了,所以也不再做他想,以后就安心在这毫都做好乡长,说不定日后能被大帝所认可,但是将军应该志不在此吧,此时眼下既然有次良机,将军千万不要错过了。” 臧荼苦笑着摇摇头“终究是私军,还不如做一农人,至少衣食无忧,更不用担心安危。” 李左车再次摇头“将军会意错了,私军,也是孤竹国的私军,而并非某人的私军。” 臧荼微微挑眉“哦?” “虽然不知道那周红儿是什么人,但是明显不是孤竹人,不管是大帝还是其他将军对其都言语疏离,此人在孤竹国招纳的并非私军,应该相当于护卫,根据天规,孤竹人,超出基础劳作范畴外,为有偿劳作,所谓有偿,必然有赏。”李左车正色道“既然是出使箕子朝鲜,两国交邦的大事,将军觉得报酬应该几何?” 臧荼眸子一亮,神情再次恭谨“还请先生指教。” “大位有德者居之,将军若是能够保证这次护送任务成功,自然能够被大帝看到德行,而且,您作为最早参与者,日后与箕子朝鲜的相关事宜,自然也需要你。”李左车压低声音“只要能够被需要,将军还愁前途堪忧嘛?” 臧荼眯起眼,沉吟片刻轻叹道“还请先生,与李倓将军详问一番,荼感激不尽!” 李左车笑着点点头“乐意效劳。” 目光落在被人群簇拥着弯腰挖沙子的王诩身上,李左车幽暗的眸子中闪烁着复杂的情绪。 第一百八十八章 ,意外,失策(求全订) 第一百十章,意外,失策求全订 人是所有动物中,不论季节,最喜欢储存食物的生物。 大多数动物储存食物是由于本能,因为动物储存食物是为了过冬,而人类储存食物,单纯是因为对食物的贪婪和恐惧。 因为人类跟其他动物进化的方向不同,产生了思想,而恐惧其实是所有思想的来源之一,因为对食物匮乏的恐惧,导致了人类快储存食物的习惯。 而且是不节制贪婪的储存粮食,并且由于对于粮食储存的方法不科学,导致大量粮食腐烂,堪称浪费。 但是即便这样浪费,人类也不可能会改变这种习惯。 而且不只是不会改变,还会去抢夺其他生物的食物。 当品尝到海产品的美味后,所有人看着浩瀚无边的大海再无任何畏惧,反而赤红着双眼,像是n的公牛一样冲向沙滩。 十几万人汇聚成一条笼罩在海岸线的长龙,一眼望不到头,疯狂的在岸边挖取海产。 这样就让徘徊在海边的海鸟就很难做了,以海鸥为主的海鸟群被惊起飞上天空,汇聚成一团团的乌云徘徊在人类头顶,发出愤怒的鸣叫,谴责这些入侵者。 但是在发现谴责无效之后,这些海鸟就从天空俯冲而下展开了攻击。 不得不说,这个时候的海鸟还未被沿海人类吃成濒危动物,还是这片土地的主人,后世那种对人类的恐惧还没有印藏在基因中延续下去,所以这个时候的野生动物一点也不畏惧人类。 要不然怎么能叫野生动物呢? 遵从物竞天择的丛林规则,才是野生动物的标准,即便面对天敌,也毫无畏惧,所以才有兔子蹬鹰,蛙吞蛇,马踏狼群等生命奇迹。 在这些海鸟的眼中,人类只不过是另外一种争夺食物的物种而已,驱逐走就好了,护食和护犊子是动物的繁衍本能。 这样野鸟袭人的画面,王诩和墨狼都不是第一次见了,去年在鸟滩已经领略过了,还让墨壬和王离等人受到了来自大自然的教育,让他们一夜成长。 不过海鸟群要比鸟滩的鸟群数量还要庞大,而且似乎还都沿着海岸线不断的往这边汇聚,不一会儿就遮掩了太阳,让这片区域都灰暗起来,目测可能都多余沙滩上的人数了。 而且这些海鸟跟后世的海鸟大小长相也不太一样,王诩虽然不是搞动物考古学的,但是也对动物种类也有所研究,毕竟动物学和植物学在考古学中也有选修。 海鸥是最好辨认的海鸟了,但是翅展平均达到一米五的庞大海鸥,王诩真的是长了见识,从气势上看都堪比金雕和天鹅了。 海鸟本身由于生存在环境更为严苛的海边,凶悍程度比其他鸟类更高。 而且这样庞大的海鸟群,确实已经可以对人类造成生命威胁了。 面对这样的群鸟报复,果然所有人都陷入了短暂的慌乱。 不过很快就与其搏杀起来。 不知道是因为来到宽广的海边了,还是太长时间的压抑,让这些出身奴隶的纍城工人们很快就陷入了对于这种搏杀的活动,他们用还没有点燃的木柴当做武器,与鸟群展开了殊死搏斗。 鸟群的鸣叫声和人们的嘶吼声压过了大海涨潮的咆哮声,同时鲜血和羽毛也很快就铺满了整片沙滩,连腥咸的海风吹来都带着淡淡的血腥气。 王诩也有些意外,他知道这样大规模的侵占海鸟的地盘猎食一定会遭到这些野物的报复。 但是没有想到这些海鸟的领地意识如此之强,而且数量比他想象中要多太多了。 刚才还闲情雅致的带着墨狼等人在岸边的礁石上寻找稀奇古怪的石头或者贝壳,转眼间就风云变幻成一片肃杀的战场了。 墨庚带着神奴在海鸟暴动前就已经察觉到了异样,想要护着王诩往后退的时候,已经有些来不及了,只能用防爆盾搭建了一个临时碉堡,第一时间将王诩墨狼护在其中。 寸步不离王诩的翟仇手中沚戛长剑挥舞如龙,轻而易举的劈开一只只俯冲下来的海鸟。 李倓反应稍微慢了一些,而且因为不敢佩剑,只能扯下深厚披风沾水变成了布棍,有些狼狈。 “接着。”禺春大喝一声将腰间的长剑扔给了李倓,然后抽出身后背负的巨斧,抡圆了像是陀螺一样搅碎着海鸟。 连看似娇弱的仇禾都一手捂着脸,另外一只手挥舞着一把细剑,虽然看似狼狈,但是剑法却刁钻无比,而且有些冲到他身上鸟喙啄在他的衣服上,还有金鸣之声,果然在里面穿了软甲。 而本来是跟着想要混眼熟的李左车和臧荼,因为赤身没有任何防备,先是掉头就跑,但是看着远处赶来的其他侍卫后,又咬着牙转头冲向鸟群了。 这种时候,就不能怂了,别到时候没被鸟群啄死,反而被愤怒的大帝以逃兵和护驾不利砍头,那就太冤枉了。 虽然两人身无铠甲,手无寸铁,但是都是习武之人,一双铁拳对利爪鸟喙,虽然血肉模糊,但是一拳打爆一只也能看出确实有两把刷子,尤其是李左车不但拳法过人,脚下步伐也异常飘忽。 王诩此刻被防爆盾组成的盾堡护在其中也不好受,海鸟像是炮弹一样装在防爆盾上发出的声音让他有些头疼,只能盘腿坐下,将腰间的鱼肠剑抽了出来。 “又吃了这群扁毛畜生的亏!回头一定要让这群畜生绝种!”墨狼暴跳如雷,恨不得出去把外面那群海鸟都杀光。 王诩瞥了他一眼笑道“明明是我们要抢走人家的食物,还要屠的人家绝种,此非人道。” 墨狼深吸一口气,跪坐在王诩身边“臣罪该万死,护卫工作处理不当,又让大帝涉险了。” “吃一堑长一智,之前你一定也没想到,这群海鸟能有如此数量和凶性吧,这就叫做经验。”王诩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经验多了,才能把事情做得更好。” 墨狼越发羞愧的低下头“臣谨记教诲。” “希望外面的族人能够安然无恙吧。”王诩透过防爆盾的缝隙,也看不到外面的情况,因为鸟尸和鸟毛都已经快堆满了外面。 “火凤军和后备军都值守在周围,应该很快就能赶走这群畜生,不过族人们没有武器甲胄,可能会有些损伤,当初外面在鸟滩有木铠都弄的遍体鳞伤。”墨狼越发的惭愧“不过这样也好能让他们对军队产生信赖感,说不定以后征兵的时候,会积极一些。” 王诩微微挑眉,有些诧异的瞄了眼墨狼。 现在的墨狼已经具备成为一个政客的基本素质了,考虑事情的方式已经从个人上升到国家层面了,而且得失判断的也很准确。 这么大的进步,应该是仇禾教出来的吧。 王诩微微眯起眼,握紧了手中的鱼肠剑。 战鼓和鸣金声响彻天地,让本来就暴躁的海鸟群越发的暴躁,同时无数利箭划破长空的音爆声也响起,而且明星的感觉到,海鸟的鸣叫声越发的凄厉起来。 “来了,还不算太慢。”墨狼听后长出一口气。 王诩笑了笑,站起身,将鱼肠剑收入腰鞘。 战鼓声和利箭声渐渐压过狂暴的鸟鸣,从声音就能知道,在人类的弓箭和利刃之下,再多再凶悍的野生动物,最终都会变成蛋白质被人类吸收。 不过就在王诩估算着多长时间能够解决人物的时候,防爆堡垒突然打开了一角,一个灵巧的身影像是猿猴一样滚了进来,厉声喝问道“大帝如何了?!” “我没事。”王诩皱眉走过去,把半跪在沙地上的墨怜扶起来,伸手撩开她散乱站着鸟羽砂砾的长发,皱眉道“胡闹,不知道等结束了再寻我?” 墨怜身上也没有铠甲,只有一件锦袍,此时已经被血污鸟羽弄的脏乱不堪,而且还有多处划破,看上去应该是冒着很大的风险才进来的。 “大帝无恙就好。”看到王诩没事,墨怜舒展眉头长出一口气,露出欣慰的笑容。 王诩皱着眉头冷着脸不说话,大手在她身上的摸索着,想要看看她有没有受伤。 感受到王诩的手在自己身上,墨怜下意识的缩了缩肩膀,原本因为担忧而惊慌的心跳再一次不受控制的狂跳起来,脸也蹭一下子就红了起来。 “下次再这样冒失,必有重罚。”把墨怜检查了个遍,发现没有受伤后,王诩也长舒了一口气,伸手用力的捏了下墨怜的脸颊,冷声道。 “啊!”墨怜疼的轻呼一声,从旖旎的慌乱中惊醒,又羞又恼的捂着脸,委屈的看着王诩,然后见到身后的装木头人的墨狼,瞬间再次大怒“又让大帝涉险地!墨狼你罪该万死!” 墨狼听后缩了缩身子。 “不怪他,是个意外。”王诩笑着拍了拍像是发怒母狮子一样暴躁的墨怜,解开她的玉簪,帮她重新梳理着长发“也没想到这群海鸟如此凶悍,失策。” “大帝不必为他开脱,元帅失职必然要惩处。”墨怜蹙着眉冷声道。 第一百八十九章 帝王一闲,血流漂杵(求全订!) 第一百十九章帝王一闲,血流漂杵求全订! 墨怜的地位之前在孤竹国就非凡,现在依旧超然,但是由于年纪对于族内的长辈一直都是很有礼貌的,尤其是对墨狼这些为孤竹国抛头颅洒热血的战士。 但是看她此时咄咄逼人的样子,应该是真的动怒了。 “司徒说得对,臣确实疏忽,险些酿成大错。”墨狼再次跪下,低着头满脸惭愧。 虽然他现在不管是官职还是尊称都已经仅次墨奎了,几乎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了,但是对于墨怜,他依旧心怀敬畏,毕竟不管怎么说,墨怜都是殷商的巫女,身份尊贵。 “当然是大错,数万臣民因你疏忽而伤,这笔账回去得好好算。”墨怜冷哼道“你最好祈求没有伤亡,不会引起动荡。” 墨狼跪伏在地上,沉默不语。 “好了。”王诩微微皱眉,轻轻拍了拍墨怜的头呵止了她“都说是个意外了。” “大帝不能太过骄纵我们,元帅既然身居要职,就要时刻保持自己该有的职责,举国第一次出游,三天前就已经开始筹备了,还出了这样的乱子,若是以后真的要领兵,哼。”墨怜冷哼一声。 王诩笑了笑,伸手捏住墨怜不饶人的小嘴,转头对墨狼说道“起来吧,司徒也是情急失言。” “司徒所说没错,确实是臣不称职。”墨狼重重的再地上磕了个头,然后拿起墨怜插在地上的长剑,低喝一声冲出了堡垒。 “外面战鼓都要熄了,现在出去了。”墨怜挣脱王诩的手指,轻哼道。 “他是元帅,位比你高。”王诩笑着摸了摸她的头。 “公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先论罪责,再言官爵。”墨怜再次冷哼一声“而且这家伙被周红儿迷昏了头,竟然偷偷找我求情给周红儿派遣后备军,之前一直找不到机会教训他,现在看他还有什么脸面来难为大帝。” “他已经难为了。”王诩轻笑一声“不过我给拒绝了。” “真的要让他好好清醒清醒了。”墨怜眸子一寒,语气也有些微冷“刚好李倓回来了,让他接受林胡堡事务,让墨狼去神殿跟国君一起清净清净!” “战鼓歇了。”王诩笑着摇摇头。 “等笛声响。”墨怜抱住王诩的手臂,生怕他现在就出去。 王诩眨了眨眼,笑着点点头“说说船沉的事情。” “很奇怪,在石河汤河行船运砖都没事的船,进了海之后就走不动了,而且刚走几十里船就扛不住了,也没感觉海上的浪有多大啊。”墨怜蹙眉道。 “慢慢来吧,这不是一朝一夕能够研制出来的。”王诩笑着摇摇头“哑儿呢?” “还在那边拆船,我是发现这边有异动才赶过来的,群鸟遮天,吓死我了。”墨怜有些心有余悸的说道“以后可不来这么危险的地方了。” 王诩笑了笑“这滨海之沿可比山海关外要安全的多,好了,笛声也响起来了。” 墨怜眨了眨眼,抱紧王诩“等他们报告。” 王诩无奈的摇摇头,等了一会儿外面传来翟仇沙哑的声音“大帝,安全了,鸟群退去了。” 闻言神奴将防爆盾堡解除,一股浓重的血腥气扑面而来。 王诩皱眉看着面前被血成红色的沙滩,原本应该金灿灿的沙滩,现在俨然变成了漫无目的的停尸房,各种海鸟的断肢残骸铺满了一层沙滩。 看着手背已经被鸟爪抓烂还死死握着沚戛剑的翟仇,王诩皱起眉“伤势如何?” “还好,都是皮肉伤,让大帝受惊了,臣等罪该万死。”仇禾喘着粗气的声音从身边传来。 王诩转头看着原本一身素雅长袍已经彻底变成了血色残袍,不知道是自己还是鸟血顺着衣摆往下滴的仇禾,那张清秀的脸上虽然没有明显的伤痕,但是却满是血渍斑驳,看着多了几分妖异,原本的阴柔之气此时已然消失殆尽。 “我没事,你们辛苦了。”王诩轻叹了一声,看向李倓和墨庚坐在鸟尸堆里休息,他们都是全副武装没有受伤,除了浑身浴血之外,看着并没有太大的外伤,但是没有铠甲防护的臧荼和李左车就显得有些凄惨了。 两人上半身几乎都没有什么好肉了,脸上头上也都是血,几乎成了血人。 看到王诩正在看着自己,李左车和臧荼挣扎着要站起来。 “好好休息一下吧,等下接受治疗。”王诩冲他们摆摆手,然后顺着神奴清理好的一条路去沙滩另外一边,想要去看看其他人的情况。 短短半个小时不到,原本轻松惬意的氛围就变成了如此血腥,让王诩第一次直观的感受到了,什么叫做战场风云变幻,瞬息万变。 十万余人,对抗不计其数的海鸟,惨胜。 虽然躺在血尸中的那些人们都笑的无比开怀。 看着这群泡在血水中还捧着鸟尸的欢呼的众人,王诩沉吟了很久后,对着墨怜说道“告诉族人,这是玄鸟祖神的馈赠,付出的鲜血都是对先祖的虔诚,因为世上没有白来的粮食,想要粮食就耕种付出汗水,想要肉食,就付出血水,接下来就是享受馈赠的时候了。” “感恩帝泽!”墨怜虔诚的跪拜后,领着火凤军去传达神谕了。 同时墨亥也带着医疗部的医师们开始去给伤患处理伤口。 虽然看着整个海边都慢慢变成了血色的海洋,但是其实都是鸟血,的血很少,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纍城的工人们都是有兽皮袍护体的,海鸟的爪子也没有那么锋利,加上双方刚刚交战,军队就赶来驱逐了海鸟的主力军,所以大家基本上都是皮外伤,而且可能是慌乱间被自己人打伤的可能性更大。 而且这样的皮外伤,对于早就经历过更加惨烈状况的工人们来说,算不上什么大事儿,这些海鸟的利爪,远比不上当初那些奴隶主的鞭子。 他们更加在意这一地的烤肉,这一地的鸟尸让他们瞬间就忘记了海鲜的美味,对于他们来说,还是比较认可这种货真价实的肉类。 所以大多数人都顾不得处理伤口,就找到干净的地方支起篝火烤架,然后随手捡鸟尸去海里清洗,满是充满了盐分的海水瞬间灼的他们发出惨叫声。 虽然理论上海水可以杀菌,但是毕竟更容易感染,王诩在发现有人下海去清理身上血水之后,瞬间紧张起来,连忙派人去讲毫都和纍城囤积的蜂蜜都拿过来。 在这个没有抗生素和消炎药的时代,感染就只有死路一条,尤其是泡水之后更容易感染,王诩可不想因为这次意外,让人口大量减员。 按照常理来说,伤口沾了海水之后,短时间能可以起到杀菌的效果,但是同样更容易感染,所以一定要有后续处理,但是王诩能想到处理外伤的东西,只有蜂蜜了。 好在收集蜂蜜是人类几个世纪前就掌握的技能了,尤其是游牧民族,而且蜂蜜的保质期很长,而且又是奢侈的甜食,纍城就储存了大量的蜂蜜。 蜂蜜止血的主要依据就是含大量糖,能够干扰微生物生长,同理盐水也是一样,只不过盐水一旦盐分蒸发后,更容易感染。 简单的包扎处理伤口,是孤竹人的必修课,所以火凤军和后备军也都加入了帮族人检查伤口的队伍中,没有受伤的人就去海水里洗干净,然后把地上的恩赐处理好。 受伤的则分轻重,等待医疗部的人治疗。 严重的就先用酒精处理伤口然后包扎一下。 就是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王诩将纍城所有的谷物类粮食都酿造成了酒精,所以才会吃了一个冬天的黄豆和豆制品。 不过酒精对于粮食的消耗是在太大了,所以数量稀少,不能给所有人都这样消毒,所以只能先从重伤的开始处理,轻伤者就只能依靠蜂蜜了。 王诩在这儿忧心忡忡的担心他们的安危,但是他们却沉浸在可以大吃一顿的喜悦当中,虽然现在每天都能吃饱饭,但是吃肉还是奢侈的事情。 而且听了墨怜传达了神谕之后,族人们越发的开心了,一点没有因为这场意料之外的战争而心生不满,反而还有些窃喜。 燕地遗民们是几乎没有人受伤的,因为这些人因为没有穿衣服的关系,而且还要脸,所以距离纍城的孤竹工人很远,当纍城工人在人鸟大战时,他们远离战场没有被波及,也没有施出援手。 但是亲眼见证了这样一种奇观后,他们对于羡门的概念越发的清晰。 对于王诩也越发的畏惧,毕竟这是一个能够引来天地奇观的神仙人物。 所以这些燕地遗民就是暂时成了打扫战场的主力军。 王诩亲自帮仇禾和翟仇处理一下伤口之后回到庭院后泡了个澡,出来时天已经黑了,但是这片沙滩依旧灯火辉煌如同白昼。 三米高的篝火堆,每隔二十几米就有一个,照亮了整片海域。 虽然依稀能够嗅到深藏在沙滩下的血性气味,但是王诩却感觉没有那么反胃了,吃了一只烤好的海鸥在庭院周围巡视了一圈问道“元帅和司徒呢?” “都还没有回来,司徒带着巫侍们去给族人们驱除邪祟了,元帅跟着墨亥去帮忙了。”手上缠着纱布在打盹的禺春回答道。 “困了就睡吧。”王诩笑了笑“翟仇呢?” “跟仇禾去巡视了,他担心晚上会有夜枭袭人。”禺春起身打了个哈欠“大帝要出去嘛?司徒让我看着您。” “你睡吧,我不走。”王诩笑着摆摆手。 禺春看着王诩坐到躺椅上,跟副将吩咐了一声,就倒在了地板上,不一会儿就打起了呼噜。 “一时兴起闹了这么大的乱子,到头来我是最闲的一个,还真是有点过意不去啊。”王诩坐在躺椅上看着沙滩上的篝火长龙以及围着篝火欢呼起舞的族人们,讪笑着摸了摸鼻子嘀咕道。 然后又看了眼不知道是被篝火照应的发红还是血水没有散去的海浪轻,妖异的重瞳倒映着两团火焰,而且愈演愈烈,轻声呢喃“看来这帝王一闲,血流漂杵真是的作孽啊,不能这样了,要更加谨慎,更加斟酌,更加慎重一些,人太多了,太多了。” 第一百九十章 禅精竭力?(求全订) 第一百九十章禅精竭力求全订 太敏感的人会体谅到他人的痛苦,自然就无法轻易做到坦率,而所谓的坦率,其实就是暴力。 这是共情心与同理心在作祟。 亦即设身处地地对他人的情绪和情感的认知性的觉知、把握与理解。 拥有这两种能力的人天生就比较感性。 王诩自认自己并非那么感性的人,或者跟他的出身和早慧有关,过早成熟会把世界看得过于理性,也过于冷静,在他人眼中丧失了所谓的人情味。 所以以前的王诩在同事口中,一直都是个孤僻冷漠的人。 但是穿越到现在之后,相对比之下,王诩发现自己也是很感性的人。 因为自己的预测失败,导致族人们受伤,让他有些过度忧虑导致了失眠,虽然第二天起来得到了一个还算可以让他接受的数据。 重伤者只有六十七人,其中还有三十二人是因为踩踏致伤,其他人暂时都没有出现发炎或者禽类传染病的现象。 至于其他人受的伤,用墨亥的话来说,比上山采蘑菇不小心被树枝刮破的伤口还要浅显,根本不需要包扎治疗。 悄悄松了口气的王诩决定,还是眼不见为净比较好,安排了墨亥隔离重伤者静养,若是有发现发烧症状及时冲服板蓝根。 然后带着人顺着沙滩往南走,确定一下北戴河的秦皇行宫的具置。 北戴河秦行宫是可证实秦始皇曾到过秦皇岛的主要证据之一,但是行宫位置为何距离碣石山还有五十里的距离,而不是直接建在更近的纍城,一直是个谜团。 此时的北戴河还是一处原始森林,而且地势崎岖,入眼一片郁郁葱葱之色虽然赏心悦目,但是太过茂密的丛林植被也让人有些只可远观。 王诩带着人从海边穿过的时候,见识到了两千多年前的鸽子窝公园和森林湿地,目测看去比后世大了几倍不止。 这处被后世称为观鸟的麦加的湿地群,拦住了王诩等人的去路。 可能是由于昨天海鸟袭人的后遗症,墨怜死活不让王诩再往前走一步,非要调兵过来全部射杀这些海鸟。 “还是绕路吧。”王诩摇摇头,调转马头往林子里钻。 “大帝真的要在这边建设行宫?”墨狼有些担忧的问道“这边距离纍城毫都有点远,而且气候潮湿,不宜人居住。” “不是给我建的,在这种地方睡觉纯属遭罪。”王诩嗤笑道,挽弓冲着林间随便放了一箭,就惊起林中数只野鹿逃窜,感叹道“可惜了一处天然的养殖场。” 墨狼等人微微皱眉,没有继续追问。 “大帝稍待,等犴鸢铁骑探路回来再继续向前。”墨怜再次提醒道。 “沿着我们现在的路线,规划出修建直道的消耗,要直通纍城。”王诩看了看四周的山丘吩咐道。 墨庚点点头“此处地势有些崎岖,可能要劈山填路需要大量工人,如果大帝着急的话,不如用毫都那群燕地遗民,反正春耕已经快要结束了。” “不用,只要算出消耗就行,到时候有人会修。”王诩笑着摆摆手,听着从林中传来的战鼓声,催马继续往前走。 花了小半天的时间将行宫的位置确认了一下,然后原路返回。 同时犴鸢铁骑在林中扫荡了一圈,就满载而归,猎杀的猎物堆积成小山,而且都是狼豹等猛兽,每一个都体肥膘壮,可见这片区域的物产确实丰富。 难道秦始皇当年就是为了狩猎方便把行宫设置在这里的? 王诩不禁疑惑的想到。 王诩在马鞍上设置了一个放置火把的架子,这样在夜间行走的时候就不需要人手持火把,给夜间赶路提高了效率,同时在远看起来,就像是一团会移动的鬼火,有时候也有点吓人。 而且更吓人的是,早春的飞蛾会从林中飞出来,追着火光跑。 而且数量之多让人头皮发麻。 而且飞蛾群比海鸟群还要可怕,所以王诩算是被飞蛾群驱除回去的。 回到沙滩时,孤竹国的沙滩派对还在继续,身上伤口还没有结痂的族人们对于派对的热情依旧高涨,这种睁开眼就能吃,困了就睡的神仙日子是所有人的追求。 至于之前流的血汗,早就抛之脑后了。 回到行宫庭院后洗了个澡,听到禺春报告李左车求见。 “让他进来吧。”王诩看了眼庭外一身便装的李倓,笑着说道。 被绑成木乃伊一样的李左车一瘸一拐跟着侍卫走进来问安。 王诩摆摆手“起来吧,李乡长这么晚了还没休息?伤无碍吧。” “多谢大帝关心。”李左车跪坐在地上恭声道“臣只是小伤。” “千万不要小看任何伤势,稍微不甚就会要了性命。”王诩笑了笑“这么晚了,李乡长有什么急事儿?” 李左车没有起身,依旧跪坐着说道“臣是来替治下臣民,来找大帝恩赏一个将功赎罪的机会的。” 王诩微微皱眉“将功赎罪?李乡长此言何意?” “昨日禽鸟袭人,臣等护卫不当,罪该万死。”李左车一个头叩在地上闷声道。 王诩眯着眼笑了笑“李乡长这一身伤痕还不够证明?哦,还是说我怠慢了功臣?” “臣绝无此意!”李左车连忙辩解“臣等昨日见禽鸟暴动,确实胆颤,以至于臣等之下民众逃而不战,坐视族人与其浴血,实在惭愧,而且还受到了纍城族人们的宽带,实在无颜以对圣恩与人情,所以特遣臣来求一个恩典,希望能够为大帝,为同胞做一些什么,将功折罪。” 李左车语气诚恳,大有一副愿意为国捐躯的样子。 王诩笑了笑“这是你们治下群民的意思?” 李左车点点头“吾等归降大帝时日以久,深受大帝恩泽,但是却无尺寸之功,实在惭愧,所以希望能够为大帝尽忠,为孤竹添砖加瓦。” “有这份心意就足够了。”王诩笑了笑“而且孤竹国只要完成本职工作即可,至于其他的,不强求。” 李左车闻言心跳一滞,思索着为何王诩到现在也不松口,自己已经表述的如此明白了,难道他真的对燕地遗民还心有芥蒂? “不过。”王诩突然话锋一转,让李左车的心又提到了嗓子眼。 “毫都的春耕是不是结束了?”王诩笑着问道。 李左车点点头“有大帝的耕种神器相助,毫都到石河港周边数万亩良田都已经播种完毕,周边的野草也都清理干净了,居委会会长接下来给我们的劳动任务,比之纍城同胞其实有些过于轻松,臣等受之有愧。” “哦?李乡长与纍城的乡长交流过了?”王诩问道。 “昨日司徒大人主持祭典的时候,与诸位同僚聊了几句。”李左车恭声说道。 “不如说说差异如何?”王诩笑着问道。 李左车抿了抿唇“纍城同僚所说,纍城有基建五工,铺路,掘金,伐木,开山和筑城,每一工的劳动量都高于我们,比如我们在秋收之前都只要灌溉除虫除草即可,但是纍城的同胞们每日都要铺路一尺,掘金数十斤,伐木一柱,开山一寸,相比之下,我们享受着同样的待遇,确实有些惭愧。” 王诩眯了眯眼“职责不同,其实没有可比性,不过我倒是听懂你的意思了,你是想说,你们也想要参与五工是吧。” 李左车再次俯首道“臣等既为孤竹国民,自然要为国分忧,各司其职,臣等虽然不敢说比纍城同胞聪慧,但是毕竟都是来自燕国,要学习其他技术,也会相对成效快一些,而且根据居委会会长所言,孤竹国此时紧缺工人,臣等义不容辞。” 王诩扬起嘴角,笑的看信,李左车的话术确实厉害,一言一行之间就把自己想要争取的平等待遇,变成了为国尽忠。 “既然这位乡长觉悟如此,不如来我航运部任职吧,来多少人都不嫌多。”这时一个清亮动听的声音从庭外响起。 李左车微微皱眉,瞄了眼走进来的少年。 哑儿是女孩这件事情,在孤竹国高层中并不是什么秘密了,只不过她从小被当做男孩子养,在加上习惯了假装男孩子,所以在装扮很难分辨出来,尤其是学着墨怜绑马尾之后,越发像是个清秀少年了。 “胡闹。”王诩看着哑儿进来后轻笑道“你的船拆完了?” “回禀大帝,刚拆到一半,人手不够来借人了。”哑儿笑嘻嘻的坐到王诩身边,在桌子上拿起一个果子咬了口“我好像找到了河船跟海船的差别了。” “先不谈这个,等你能够把帆船完善再谈海船的事情。”王诩笑着摇摇头“去找司徒吧。” 哑儿微微蹙眉,瞄了眼跪在下面局促的李左车“这位乡长不是感觉工作少嘛?可以来我这儿帮工啊。” 李左车拱拱手笑了一下,但是并未出声,很守规矩。 “毫都主业就是农耕,分不出人陪你胡闹。”王诩拍了拍哑儿的头。 哑儿鼓了鼓脸颊,将桌案上的果盘都抱走了。 王诩再次将目光放在李左车身上“不过既然你觉得工作量充足,那确实可以选择兼职。” 李左车眸子一喜。 “那从今日起,只要得到居委会审核通过,你们也可以去各地兼职,不管是基建部,医疗部还是兵部,只要按照规章执行即可。”王诩笑着说道。 “多谢大帝恩准,臣等必然殚精竭力,为建设孤竹而努力。”李左车暗喜,恭恭敬敬的叩拜道。 “如此甚好。”王诩点点头“还有事儿嘛?” “臣告退。”李左车行礼后躬身离开庭院。 看着李倓也跟着他出去后,王诩笑着摇摇头,拿起手边的军报嘀咕道“禅精竭力” 第一百九十一章 匈奴初现(求全订!) 第一百九十一章匈奴初现求全订! 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这是李左车小时候学的第一部兵书孙兵中的谋攻的开篇。 给他后来的为人处世有很大的影响。 也是用这个方法,他最终将陡河匪纳入囊中。 但是对于孤竹国,他暂时不敢有其他的心思。 在意识到纍城才是孤竹国的根基之后,他就很想去了解一下,这个国家到底是由一群什么样的人组成的,为何能够有如此让人匪夷所思的富饶和先进的工具。 所以在昨天聚会上,与纍城的乡长聊天之后,他发现自己根本就没有融入到这个国家,到现在为止,他们看似负责了很重要开垦耕种工作,但是实际上,孤竹国其他的工作同样重要,尤其是在其他国家被严格监控的工种,如建筑,铺路,掘金,冶铁等工种,这些在中原诸国都是统一的工奴籍贯者,在孤竹国却都是正规的户籍,甚至待遇要比普通户籍更好。 这一下子就让李左车意识到,他们还是处于被孤竹国排挤的状态当中了,也让他意识到了自己的境地。 他的野心始终没有消减过,他是想要向王诩证明自己的价值然后走上仕途的。 如果能够恢复先祖荣耀那是更好的,即便不能,也不要侮辱门楣,所以他才如此主动的要为国尽忠。 当然,也是因为提前在李倓这里打听到了孤竹国劳动力紧缺的事实。 “大帝怎么说?”李倓和李左车走到一个僻静的角落开口问道。 “大帝对我们似乎还有些芥蒂。”李左车轻声叹息。 “没有允诺?”李倓皱起眉。 “允诺了,我们可以去纍城参加兼职。”李左车说道。 “那就好。”李倓悄悄松了口气“只要允诺了,大帝迟早会看到你们的诚意的,不过你要记得,千万不要再生事端,前段时间我不在,为什么会闹出了那么大的事情?” “那件事情。”李左车摇了摇头“到底如何现在我也很茫然,不过兄长放心,我自己的治下,会管理好的。” “那就好,臧荼此人阴晴不定,你借此机会与他割裂也是好事儿。”李倓点头说道“既然大帝同意你们去兼职,那么他带人去应聘兵役的事情,我就不去插手了,省的再生事端。” “麻烦兄长了。”李左车躬身行礼道。 “一家人不说两家话。”李倓笑了笑“在家主回来之前,若是你能在朝歌立住跟脚,那么对我们李氏来说是大功一件。” “朝歌?”李左车微微挑眉。 “那才是真正的孤竹国。”李倓露出一个高深莫测的笑容,拍了拍李左车的肩膀“先在纍城立住跟脚吧,碣石行宫和山海关现在都是两项重要项目,如果能够在这两项中有所建树,大帝自然会看到你的能力,陡河寨那样的地方你都能治理的不错,我相信你。” “左车定不负兄长信任。”李左车再次行礼道。 “对了,千万要注意司马仇禾。”李倓想了下,又郑重的提醒道“不要看他年纪但是他在归降之前,就已经治理林胡部十万部众多年了,归降后更是如鱼得水,几乎孤竹内政他一手抓。” 李左车瞳孔一缩“一手抓?独揽?” “所以说,你一定要稳扎稳打,孤竹国内政方面,并无出众人才。”李倓笑了笑。 李左车若有所思的点点头“我会小心提防的。” “不是让你提防,是让你小心。”李倓轻笑道“好了,你赶快回去吧,臧荼应该等急了。” “左车先行告退了。”李左车笑了笑,拱手离去。 李倓也转身往回走,走回庭院的时候看到被墨狼拎着如同死猪一样的墨壬,一惊“力牧大人这是怎么了?” “李将军。”被拎着的墨壬有气无力的睁开眼拱拱手。 “正好你在,帮我给他抬进去。”墨狼把墨壬退到李倓身边,抓起水壶喝了口。 李倓接过墨壬,差点被他身上一股奇怪的味道熏晕过去“力牧大人您这是?在鸟笼里呆了多久?” “不记得了,眼见着就要通灵,被元帅给打断了。”墨壬脸色难看的说道。 “闭嘴吧,要是再晚点你就死在鸟窝里了,你这蠢货是不是脑子被仙鹤给吃了?通灵就通灵,为什么不吃饭不喝水不睡觉?”墨狼在后面骂道。 “这叫熬鹰,你不懂。”墨壬虚弱的说道。 李倓把墨壬扶到内廷,看着庭院中和哑儿闲聊的王诩,犹豫了一下说道“还是别过去惊扰大帝了吧,先去吃些东西洗个澡吧。” “不用,先让大帝好好看看这个傻子。”墨狼从后面踢了墨壬一脚,直接把他踢飞过去。 墨壬惨叫着在地上滚了几圈。 王诩抬眼看了眼趴在地上哀嚎的墨壬,微微皱眉“怎么回事儿?” “臣拜见大帝!”墨壬龇牙咧嘴的惨叫着要站起来。 “趴着吧,你这黑眼圈和半死不活的模样是怎么了?”王诩皱眉味道。 “唔,好臭啊壬叔!”本来好心过去扶墨壬的哑儿被熏得倒退几步,捂着脸嗔道。 “回禀大帝,这个傻子在鸟笼里三天不吃不喝跟那群扁毛畜生瞎耗,您看看他是不是被邪魅附身了?”墨狼皱眉问道。 王诩眉头深锁“你又玩什么花样?” “嘿嘿嘿,回禀大帝,若不是元帅打断,臣已经于那野雉通灵了,臣几乎已经看到雉神的神采了。”墨壬躺在地上,脸上带着诡异的笑容。 “说人话。”王诩皱眉道。 “臣在手下一个东胡训鹰人口中得知了熬鹰法,想用在野雉和仙鹤身上,帮助它们配种孵蛋。”墨壬回答道。 “好了,这种蠢事儿就不用说了。”王诩翻了个白眼“来人,带力牧去洗漱一番,吃点黄豆汤,别给他吃别的东西。” “大帝放我回去吧,我马上就要成功了!”墨壬有些疯魔的喊道。 “昨天我们已经跟羽族之神交过手了,近期你是不能通灵了,明天跟着李倓往南边去,那边有一群驼鹿和野马等着你。”王诩轻笑道。 墨壬像是回光返照一样跳起来“驼鹿群??!” 看着墨壬那双布满血丝,要爆掉的双眼挥手皱眉道“打晕他。” 话音刚落,面无表情的翟仇就已经出手一个手刀砍晕了墨壬。 皱眉看着墨壬身上衣服上不知道什么鸟类的粪便,翟仇当场就把外袍脫了,想要去洗个手。 “手上伤害没愈合,不能沾水。”王诩制止了翟仇“隔着绷带,脏了这么点不会要了你命。” 翟仇忍着身体的鸡皮疙瘩,抿着唇站回王诩身侧。 “深夜召你们前来,是两个消息。”王诩见有些坐立不安的翟仇实在是难受,把自己的手帕丢给他。 可能是心理作用吧,用手帕擦了擦手上的绷带,翟仇感觉身体那种起疹子的窒息感一下子消失了。 “前线的消息?”墨狼眸子一亮。 “先说破虏军的。”王诩点点头“破虏军已经开始前往平刚道,准备顺着平刚道截杀东胡残部,不过有个意外的消息,东胡已经下令匈奴夹击秦军。” “匈奴?”墨狼皱起眉有些疑惑道“他们只是东胡北方的一个小部落,东胡倾巢出动都奈何不了秦军,他们又何足挂齿?” “元帅说的是百年前的匈奴,自从赵武灵王胡服骑射收服林胡之后,将匈奴赶往更北之地后几十年,再重回赵地的匈奴已经是人口数十万的大部了,而且还多有一些异族之人,赵悼襄王时期匈奴曾经举兵二十万控弦之士南下入侵赵国,被李牧将军斩首十万,之后彻底消失。”李倓推了推自己的眼罩沉声道“这个部落与其他胡人部落有所不同,每一次重回中原,似乎都比以往更强大一些,王离将军竟然特别提了他们,一定有所顾忌。” 王诩深深看了眼李倓,又看了看有些尴尬的墨狼,这就是信息差异的直接影响了“李倓说的没错,军报上王离说,匈奴举兵二十万夹击秦军。” “嘶,消息可靠?”墨狼倒吸一口冷气“如果按照李倓所说,二十年前李牧斩杀十几万匈奴,怎么这么快又有二十万大军?” “匈奴的牧场,连接一个叫做大月氏的国家,这个国家再往西,有着无数小国家,而且这些小国家的人还爱好战争。”王诩摆摆手,轻笑道“消息是慕容竭从东胡南帐中得到了,他现在是东胡南帐的斡娇如了,手底下有十万部众,虽然都是妇孺。” 墨狼瞳孔一缩。 “斡娇如是什么?”李倓疑惑的问道。 “东胡王之下最具有权威的人。”翟仇沙哑的声音中带着一股杀气,下意识的摸着沚戛军的剑柄“他想要做什么?” “他想要带着这十万人归降我们。”王诩眯着眼笑道。 “他本来就是大帝的臣民。”翟仇冷声道。 “或许吧,不过我准备让他带着这些人,跟着王离一起去平刚道。”王诩摩裟着茶杯,勾起嘴角“这样一来,至少在声势上,足够让东胡自乱阵脚。” “大帝圣明!”李倓恭声说道。 第一百九十二章 御驾亲征?(求全订) 第一百九十二章御驾亲征?求全订 匈奴这个名词对于华夏人来说并不陌生,因为这个名词与华夏中原文明发展有着息息相关,不可分割的纠葛,直至千年。 但是其实匈奴在最开始出现的时候,并不是指某个民族,而是指代生活在欧亚大陆的西伯利亚的寒温带森林和草原的交界地带的某个游牧部落。 最早的中原nn把除了中原之外的nn称之为北狄、南蛮、东夷、西戎。 而这些中原之外的nn,其实往前追溯几千年,应该都曾经是中原nn,只不过后来战败被驱除,所以变成了所谓的蛮夷,但是本质上其实与华夏同出一脉,都为炎黄子孙。 夏朝最后的君王夏桀,与传闻中造成他亡国的王妃妹喜有一个儿子,名为淳维,商汤灭夏之时,淳维带着夏朝遗民逃亡北方草原,最开始建立部落nn龙方,但是犹豫商朝的扩张速度过快,导致淳维的nn被多次打散在草原漠北。 变成了历史上记载商朝时的鬼方、混夷、獯鬻,周朝时的猃狁,春秋时的戎、狄,一直活跃在中原nn的视线当中,中原nn多次变革也与他们有着密不可分的关联。 但是除了这些之外淳维nn也与因为气候变化东进的古印欧人以及塞种斯基泰人不断的在战争中融合发展,在过程中淳维nn在蒙古高原和漠北与其发生过无数次的战争。 在周朝试图利用分封礼教npn的时候,淳维nn正在草原与西来的异族文明抗争着,在近两千多年的战争中,淳维nn在不断吸纳和消耗中,最后获得了胜利,带着对先祖的记忆想要回到中原,却发现已经物是人非了,同时淳维nn也遭遇了被周朝驱逐的殷商遗民的阻击。 而在这段阻击历史中,整个大兴安岭山脉和蒙古高原的所有部落都在融合,而这个nn的泛称是胡。 而匈奴则是中原nn给后来河套地区的胡人起的名字,而且还是十分具有恶意的名字,因为匈奴的意思在雅言语境翻译过来是烦死人的n。 因为这个部落经常南下騒扰燕赵魏等国。 匈奴这个名字是从春秋末期登上中原舞台的,但是其实匈奴还是以胡为尊的。 汉书匈奴传中记载单于遣使遗汉书云:南有大汉,北有强胡。胡者,天之骄子也,不为小礼以自烦。” 所以可见匈奴本身是认可胡这个nn的,所以在春秋战国时期强盛的东胡,毫无疑问就是整个内蒙和东北游牧民族的唯一nn。 而匈奴只是位于河套以东的部落nn泛指,但是由于这个部落在战国时期出镜率比较高,所以被认为是一个单独的nn。 这个部落一直到秦统一六国之后,痛击东胡导致东胡实力衰弱,匈奴趁机独立,然后与西边的大月氏等西域诸国勾连,最后强势吞并了东胡,主导了北方,成为了后来大汉的心腹大患,也奠定了后来的上帝之鞭。 匈奴一直是考古界的重要课题之一,因为匈奴考古文物中每一次发掘,都会影响整个世界闻名发展史。 因为匈奴的发展史,就是沟通东西方文明的桥梁,可以称之为文化界的丝绸之路,所以王诩对这个nn也是有所了解。 如果说这个时候的匈奴能够凑够二十万控弦战士南下夹击王贲,王诩认为虽然会有水分,但是并非完全不可能。 因为从已经出土的文物中,这个时期的匈奴部落中其实是融合大量西域古印欧人群的,这些古印欧人从殷商时期就早已对华夏垂涎三尺了。 秦始皇统一后将帝国最精锐的部队编制成长城军,并且劳民伤财的大修长城,肯定并非只是提防这个时候还是小部落的匈奴的。 毕竟匈奴的天骄冒顿单于登基的时候,还被东胡王勒索的连老婆都保不住,秦国连东胡都不提防,为何要提防匈奴南下? 如果排除修建万里长城除了政治因素之外,很有可能在军事上是为了提防西域古印欧人入侵。 所以听到王离传递回来的军报后,其n别标注了,王诩要找的那种模样古怪的野人没有找到,但是慕容竭在东胡南帐,发现了大量相貌奇丑,毛色红绿,深眼鹰鼻的异族人,他们自称来自月氏。 王诩第一个就是联想到,可能可能是因为某些连锁效应,导致这些应该在西域古印欧人种提前入侵。 王诩觉得不能再选择坐山观虎斗,虽然他很愿意看到秦与东胡两败俱伤,因为这样会给他争取足够的谋划时间,但是他并不愿意看到可能会导致外部隐患的异族脚步踏入华夏的领土,虽然不想承认,如果真的西域古印欧人部落进入华夏后,很可能将消息传递到更西的帕提亚帝国。 虽然不太想承认,但是此时的大秦应该会疲于应付帕提亚帝国的远征大军,导致好不容易统一可能的中原再次动荡。 这个锅,王诩不敢背,所以不论如何,也要顺利协助大秦守住这一战,像千年前殷商妇好武丁阻击雅利安民族东侵一样。 王诩仔细算过,大秦现在可用的兵力,现在都已经在燕齐两地了,王贲三十万,蒙恬二十万已经掏空了大秦所有的兵力,剩下的都是驻扎在各个州郡镇压当地六国贵族不能动的兵力。 而且蒙恬的二十万大军也只能钉死在齐国不能动弹,因为齐国到如今还没有投降,就是想要看着燕幽之战告一段落,若是因为匈奴的加入导致战况转变,齐国很可能会有异动。 所以王贲的三十万大军面对东胡匈奴五十万游骑,是完全处于劣势的。 游牧民族的特长就是抢劫,他们知道攻城无望,一定呼选择将整个燕地洗劫一边,断绝秦军的后勤,然后活活困死秦军,逼着他们出城死战。 而且这场战争必然是一场两败俱伤,堪比长平之战的惨烈,这一战即便王贲指挥再稳重,秦军再凶悍,这支队伍也就相当于废了。 到时候已经投降的燕国,很有可能反水,一旦燕国反水,那么齐国自然也不会再坐以待毙。 理智的分析了战局之后,王诩都不愿意再想下去。 蝴蝶效应是王诩最不愿意去思考的变数,偏偏总是在不知不觉中找上他。 但是这些事情他自然无法告诉任何人,而且这一战的重要性在王诩心中也难以表述,但是他已经做出了一个决定,亲自带人去一趟燕地给王离运输军备粮草。 这个时代实际上并不存在御驾亲征这回事儿。 因为所谓的贵族文化,千金之子坐不垂堂,华夏的君王都是坐镇都城安稳民心的,通常情况下都不会出都城,刘邦算是历史上少有的做了君王以后还御驾亲征的。 当然,项羽那种战争狂人不算数,而且项羽在严格意义上,也不能算是皇帝。 所以当听到王诩准备亲自出征的时候,遭到了所有人的反对。 墨狼李倓等人跪在一排,面色难堪“臣等若无能为大帝分忧,臣等当死矣。” 王诩苦笑着扶额,然后将桌子上切水果的刀扔了过去。 水果刀稳稳的n地板中,惯力之下微颤着发出嗡鸣。 墨狼吓得身子一僵,本来一副死谏的表情瞬间尴尬起来。 李倓缩了缩脖子瞄了眼墨狼,假装自己是个雕像。 第一百九十三章 等我回来(求全订) 第一百九十三章等我回来求全订 禺春和翟仇对于御驾亲征没有什么概念,他们只关心王诩上战场会不会带上他们。 一时间,厅内的气氛莫名的尴尬。 墨狼额头冷汗直冒,跪坐在地上不知所措。 “好了,禺春把刀捡回来。”王诩盯着墨狼和李倓看了会儿,轻笑着摆摆手。 禺春把水果刀从地板上捡起来,在炭炉里烧了下,又冲洗一番,放回桌案上,退到一边。 “都起来吧。”王诩轻笑道“你们的心意我已经感受到了。” “大帝!”墨狼身子一僵,脸色有些苍白的要辩解。 “我是真的感受到了。”王诩制止他说话“下面我说第二条军报,是来自屠檀的,齐军在蓟城周边布下了防备战线,王室军被拦在了滦河以东,不过屠檀倒是已经进入齐地了,并且跟涂山娘子的兄长取得了联系,不过他们似乎另有动作。” “屠司士的意思是要留在齐地?”李倓皱眉道“大帝若是要亲征,那么屠司士自当北上护驾。” “我交给了他别的任务,不过王室军确实需要北上汇合,毕竟这是一场难得积累经验的战争,数十万大军混战,一定受益匪浅。”王诩笑吟吟的看着墨狼和李倓“不过这个去统领王室军的人选” 墨狼眸子闪烁了一下,李倓则是皱起了眉。 “我去吧。”这是禺春瓮声瓮气的开口道。 “还是我去吧,西林以北我算是比较熟悉,而且行军经验也比禺春丰富一些,禺春可以代我指挥沚戛军护驾北上。”翟仇低声说道。 墨狼嘴唇动了动,最后还是没有出声。 “启禀大帝,臣倒是有一个更好的人选推荐。”李倓开口说道“蓟城滦河周边毕竟是燕国故地,翟仇将军和禺春将军毕竟多是在辽东关内行军,对那边还是很陌生,臣倒是推荐臧荼,臧荼为燕将,对于燕国故地自然十分熟悉,能够避免很多意外。” 王诩微微挑眉“臧荼?” “就是毫都的那三位乡长之一。”李倓以为王诩忘记那人是谁了。 王诩摇摇头“我知道,我是说他虽然合适,但是我不想用。” 李倓一怔。 “不如让李左车去吧。”墨狼开口道“他是燕地陡河匪出身,应该对燕地有所了解。” 李倓微微皱眉“李左车不善行军。” “昨日我见他武功不错,又是盗匪出身,做一个引路人足够了。”墨狼轻笑道。 “李左车不错。”王诩眯了眯眼,勾起嘴角“是个很有想法的小伙子。” 李倓抿了抿嘴角,不再说话。 “那就这样,让李左车和翟仇去接引王室军,禺春跟我先北上接应破虏军。”王诩笑着点点头。 “那臣呢?”墨狼沉声问道。 “你跟李倓留守纍城和林胡堡,一切照旧。”王诩摆摆手。 “臣愿随大帝左右。”李倓恭声道。 “算了,若木军此时不宜与秦军相间,以免多生事端,别忘了,秦王的青鸾卫可是无孔不入啊。”王诩摇摇头笑道。 李倓眼皮抽搐了一下,拜服道“多谢大帝宽仁。” “大帝请放心,有臣在,一定保孤竹无忧。”墨狼敲着胸口发誓道。 “我此去就带沚戛军与后备军一万人,加上五万工人。”王诩说道。 墨狼眼皮一跳,五万工人,几乎抽走了孤竹国三分之一的人口,但是却不敢多言“好,臣这就去召集人手。” “以自愿者为先。”王诩摆摆手“好了,你们各忙各的去吧,明日午时大军从简出发,对了,把仇禾叫来。” 墨狼等人退下后,王诩打开地图确认了下位置,开始计算行程,因为王离等人已经踏清楚了林胡堡通往辽阳城的路线,王诩主要是在计算,匈奴于东胡合围需要的时间。 王诩想要争取在这之前,从后方先击溃东胡。 虽然没有打过仗,但是王诩感觉凭借精甲利刃。 四千沚戛军,两千犴鸢铁骑加上一万破虏军,突袭之下凿穿东胡营地,然后再与辽阳城中秦军汇合反杀,应该可以迅速破敌。 然后再加上慕容竭带来凑数的十万东胡难民,应该能够在声势上直接打压掉东胡的士气,只要东胡大军溃散,那么匈奴不足为惧。 凭借自己无数次玩战旗游戏和战略游戏的经验,王诩推算了无数次以后,才将自己因为惊慌而鼓动不安的心跳安抚下来,回过神时,桌子上的地图已经被他画烂了。 脖子上缠着纱布的仇禾毕恭毕敬的跪坐在门口,似乎已经等了很久。 “进来吧,等很久了?”王诩看了下时间,已经两个多消失过去了。 “刚来不久。”仇禾笑呵呵的起身说道“听闻大帝要亲征东胡?” “怎么?你也想表达一下态度。”王诩眯着眼轻笑道。 “臣奴不敢。”仇禾笑呵呵的说道“臣奴是大帝内臣,自然唯大帝之命赴汤蹈火。” “国库储备如何?”王诩懒得跟他闲扯,开口问道。 “勉强能够凑出一万人军备,至于军粮则足够供应二十万大军两个月的储备。”仇禾迅速的回答道“如果再给我三日时间,屠尽祖山林中以及方圆千里的猎物,能够筹集到三月军粮。” “足够了,不必竭泽而渔。”王诩摆摆手。 “如今海岸大丰收,孤竹国日常开销足以应付,而且马上林中果子也成熟了,足以支撑到秋收,少吃一口,饿不死他们。”仇禾恭声说道。 “我只是带着他们去见识一下真正的战场。”王诩似乎听说了仇禾的玄外之音,微微皱眉。 仇禾低头恭顺的说道“大帝圣明,只有见识过战争,才能让他们越发珍惜现在的生活,大帝所需的那五万运输兵,臣已经有名单了。” 王诩眨了眨眼,盯着仇禾看了会儿轻笑道“不要后来的那两万多燕地遗民。” 仇禾一怔,有些诧异的看了眼王诩“臧荼已经与周红儿的人搭上线了,申请兵役的报表刚刚送到我那里。” “是我允许的。”王诩点点头“既然他愿意去服兵役,护送周红儿为孤竹国开拓通往箕子朝鲜的商道,那就让他去,如果真的有那么多顾忌,为何要收留他们?” 仇禾心中一惊,本来他以为王诩是想接着这次机会,把臧荼那群不太稳定的燕地遗民送上战场当炮灰,让他们好好的认清现实,以便驯服,但是没想到自己竟然猜错了。 “希望在我回来的时候,能够听到关于箕子朝鲜和关外部族的详细资料。”王诩深深的看了眼仇禾。 仇禾下意识的打了个冷颤,俯身叩首“臣遵旨!” “去忙吧。”王诩笑了笑,挥手说道。 “臣告退。”仇禾行礼后离开,走到外庭看到一身戎装气势汹汹的墨怜,拦住她笑道“司徒请留步。” “找死?”俏脸若冰霜的墨怜冷冷的看着仇禾。 “大帝只是外出游猎而已,并且木已成舟,司徒千万不要使其再添风浪,这对所有人都不好。”仇禾笑眯眯的说道“大帝游猎,国中还需要有人镇守,元帅难当其任,还要劳烦司徒多费心,否则大帝在外游猎也会心系国情,难以尽兴。” “若不是你们这群酒囊饭袋,大帝何须如此操劳!”墨怜眸子闪烁,冷声喝的。 “臣等确实愚钝,但是也在慢慢跟随大帝脚步。”仇禾微微一笑“虽然步履蹒跚,但是竭尽所能。” “你什么意思?”墨怜眸子一凛,声音低沉了几分。 “臣别无他意,只是希望司徒大人能够体谅大帝的圣贤之心。”仇禾留下一个谦恭的笑容,然后走出庭院上马疾驰而去。 墨怜转头看着仇禾消失,沉吟片刻深吸了一口气,平缓了一下心情,走进庭院。 “我不准备带你去。”王诩抬起眼皮看了眼墨怜,率先开口道。 但是等了一会儿发现墨怜没有像平时一样劝谏,微微一怔,抬头发现她已经脫了铠甲,穿着内袍走过来泡茶,一声不吭,板着小脸看着有些可爱。 王诩微微挑眉,心想难道换套路了? 不走直谏,走软谏了? “有什么事儿就说。”王诩眨了眨,琢磨了一下轻笑道。 “火凤军会盯死李倓和臧荼的动向,只要稍微有异动,就会将其扼杀在襁褓。”墨怜扳着小脸轻声道。 王诩楞了一下,撑着下巴打量着墨怜“然后呢?” “不管周红儿打的什么心思,在箕子朝鲜没有派使者来之前,她都回不了纍城,墨狼,我会让他老老实实的呆在林胡堡,然后再从纍城调一万合格的工人,晋升入朝歌,加快修建进度,李左车和臧荼不在,燕地遗民便不足为虑,仇禾可以轻而易举的分化,同化他们。”墨怜继续一板一眼的说道,张合的小嘴在月光下有事会闪烁异样的光泽。 王诩微微晃神后收回目光,轻笑道“还要监督一下神殿中的长老团,这次我看你带来的巫侍,似乎与上次不是一批人。” “这些是我训练的神奴。”墨怜吹凉了茶,奉给王诩“您且安心,国内有我。” 王诩接过茶杯一饮而尽,放在桌子上,目光轻柔的看着墨怜,柔声笑道“等我回来。” 第一百九十四章 快活的审问(求全订) 第一百九十四章快活的审问求全订 半年多时间,平刚道隘口已经被风雪和野兽清理的干干净净,除了关隘上的城墙已经彻底变成残垣,两旁的树木的新枝芽被血肉滋润的更加鲜亮之外。 回首身后一万多的破虏精骑还有后面绵延数十里如长龙的东胡南帐遗民。 再次回到这里,李信竟然有一种恍如隔世的感觉。 “再往前数百里,就是辽阳城了嘛?”王离催马登上关隘的残缓,铁蹄踩碎夯土砖上眺望远方。 “是。”李信似乎情绪有些低沉,下马解开腰间的水壶,单膝跪地将水壶中的酒水倒在地上。 “英灵无愧。”王离也轻声叹息道。 “只是一些运气不好的兄弟。”李信笑了笑,起身拍了拍腿甲指着远处正在安营扎寨收集柴火的东胡遗民说道“这下面埋了更多他们的父兄子弟。” “只要不告诉他们,他们就不会知道。”王离眯着眼轻笑道。 “斥候已经回信,大帝的军队已经出城五日了,应该快到了,我想带着人去前面十里驻扎,以观东胡动静。”李信低声道。 王离摇摇头“朱家还没有回信,说明战争还没有打响,不急。” “朱将军只带了百骑,很难突破东胡的战线,进入辽阳城中。”李信皱眉道“而且已经十日没有消息了,会不会” “东胡军内有屠檀的内应,没有消息就是最好的消息,说明他已经混进去了。”王离勾起嘴角,微微眯起眼“我们要做的就是养精蓄锐,等时机一到,歼灭敌军就好。” 看着王离负手而立的样子,李信微微晃神轻笑道“将军倒是已经有几分大将军风姿了。” 王离神情一滞,笑了笑“一年多未见,还真是有点挂记他,不知道为什么,以往他出征多年我都没有起过这种心思。” “是将军长大了。”李信笑着说道“大将军知道一定很欣慰。” 王离摸着下巴上的胡茬,笑着摇摇头“可能是真的经历过生死,才变得有些多愁善感吧。” “将军注定是天命之人。”李信笑了笑。 “天命?”王离眯了眯眼,看着山道下支起的最大营帐,上面挂着一面白底金边的飞龙帅旗轻笑道“我们的斡娇如才是天命之人啊。” 李信也勾起嘴角,带着一丝讥讽“希望他不要沉溺在天命中忘了自己是谁。” “能够不费一兵一卒,劝降十数万东胡遗民,他确实有点本事。”王离眸子里闪烁着冷芒“到现在他也没有从哪些塞种人口中问出什么?” “只问出了他们是来自西荒的大月氏和乌孙。”王离摇摇头。 “青眼赤须状类弥猴者,若不是亲眼所见,还真难相信,看来大帝要我们找的那些人,应该也是存在的。”李信轻笑道。 “不要质疑他。”王离摇摇头,瞥了眼李信“尤其是你现在已经是孤竹的臣子了。” 李信笑容一僵。 “如果有可能,就向王上申请驻守陇西吧。”王离看着他说的。 “我想要辞官了。”李信摇摇头“此战之后,四海归一,大秦以无战事,李氏无愧大秦。” “我们王氏请辞可以,但是你们李氏请辞,谁去制衡蒙氏?”王离挑眉轻笑道“之前你战功斑驳,王上即便要重用也拿不出理由,但是此番破虏之功,你必然在朝野飞黄腾达。” 李信眉头紧锁“王上与蒙氏兄弟乃是挚友。” “蒙氏兄弟是赵政的挚友,并非王上的挚友。”王离轻笑着摇头。 李信呼吸一滞,这还是第一次听到有人直呼秦王嬴政大名,一时间竟然有些后脊生风。 “走吧,去看看我们的天命之人。”王离不理会李信的呆滞,轻笑着翻身上马。 李信缓了口气,也跟了上去。 说到底,慕容竭还是一个东胡人,他痛恨的只是自己不是东胡各大贵族,以及那些空口白牙胡言乱语的萨满,对于这个族群他还会有归属感以及留恋的。 尤其是在重新体验了王族的特权之后,慕容竭确实动摇过。 但是每次想起那个永远脸上带着和煦笑意的重瞳男子,慕容竭都会恨恨的抽自己一巴掌,让自己清醒一点。 “大王,您怎么了?”一个甜腻的女声从身边响起,紧接着慕容竭就感觉自己被一条水蛇缠绕住了,那白的发光的肌肤在昏暗中成为唯一的光源。 慕容竭眸子瞬间赤红起来,看着紧紧纠缠着自己的女人,呼吸凝重了几分,还有些莫名虚幻的真实感。 这个女人他从小就认识,几乎可以说是他年少时青春期的梦魇,无数次幻想过得到这个女人,却从未想过,真的有一天能够得到她。 因为这个女人是东胡南帐王的王妃,南帐王宇文贺是与东胡王几乎同等地位的首领,也是东胡王妃的亲哥哥,也是因为这个男人,让慕容竭永远的失去继承王位的权利。 其实与其说慕容竭迷恋这个女人,不如说他是在记恨南帐王宇文贺,想要夺取属于他的一切。 现在得到了这个女人,同样慕容竭也就得到了宇文贺的势力。 一个月前他与王离兵分两路,带着那三千人到了东胡南帐后,宣称自己是祖神钦定的斡娇如,并且强势的击杀了南帐的萨满,囚禁了宇文部王室的所有妇孺,杀了留守的男丁,将萨满和宇文部男丁的尸体高悬曝晒。 然后再给南帐的居民们n,称宇文部和萨满被恶神附身,会带领部族走向灭亡。 慕容竭打开了宇文部氏族的粮仓,将粮食发放给所有人,赢得了好感。 南帐的居民只剩下了妇孺,这些妇孺虽然畏惧慕容竭的凶残,但是更加仇恨宇文贺带走了他们的父兄。 在加上慕容竭从仇禾那里学来的巧舌如簧n下,很快便认同了慕容竭的身份,将他奉为真正的斡娇如。 东胡南帐,也改名为竭胡部族。 在加上借助破虏军的威势,孤竹国的钢甲铜器本身就对这些文明落后的部族有着天生的压制感,在加上慕容竭将破虏军吹成了祖神派遣他们拯救所有人的天降神兵。 看着就让人望而生畏的破虏精骑,让竭胡部的人开始狂热的崇拜,更加对慕容竭言听计从。 十几万人的部落,说迁徙,就跟着迁徙了。 毕竟竭胡部的人都知道,慕容竭不但提供了粮食,更能够给他们提供保护,南帐所有的男人都被宇文贺强征打仗去了,让这群妇孺已经担惊受怕很久了。 对于游牧民族来说,部族的依赖感很低,他们依附氏族的主要原因除了被奴隶之外,更多的是因为可以免受到其他小型部落的骚扰。 但是他们并不知道,慕容竭究竟要带他们去什么地方。 或者说,连慕容竭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正在前往一条炼狱战场。 他还以为,自己会带着这群人回到孤竹国。 王帐中传来的旖旎之声让王离止住步伐,脸色有些难看。 他已经很长时间不近女色了,没想到慕容竭这混账竟然在这儿风流快活! 李信紧皱着,准备拿火把将王帐点燃了,却被王离拦住了。 若是以前,他可能早就把火把扔进去了。 “算了。”王离摇摇头,清咳了几声。 果然里面的声音戛然而止,只披着内袍的慕容竭赤着脚跑出来,跪在地上“参见将军!” “可还尽兴?”王离蹲下身子,笑眯眯的问道。 慕容竭打了个冷颤,额头贴着地“末将知罪。” “人伦天道,何罪之有。”王离轻嗤一声“只要不耽误正事儿就好。” 慕容竭身子一僵,连忙说道“将军吩咐,末将莫敢耽搁。” “塞人的事情问清楚了嘛?”王离笑着问道。 慕容竭抬起头,笑的有些尴尬“末将正在审问。” 王离皱起眉,眸子里闪烁着寒光“你在戏弄我?” “你这审问方式倒是快活啊。”李信轻嗤道,眼中满是戏谑。 “末将冤枉”慕容竭满脸委屈的辩解道“其实那宇文部王妃就是塞人,自古以来,还没有形成东胡联盟时,宇文部就与漠北塞人多有联姻,宇文部能够在东胡与慕容部并驾齐驱,就是因为这些塞人。” “哦?”王离微微挑眉,咧嘴笑道“那你问出什么了?” 慕容竭笑的越发尴尬,拢了拢衣衫讪笑“暂时还没有问清楚,就被您打断了。” “你要是不行,军中有很多兄弟可以帮忙。”李信冷笑道。 “末将可以!”慕容竭连忙说道。 “戏言而已,炎黄子弟焉能被这些塞人乱了血脉。”王离冷嗤道“给你一晚上时间,匈奴部的人数,军备,以及军官数据,我都要,当然,如果能够弄来塞人地图就更好了。” 说完王离转身离去,李信用剑鞘敲了敲慕容竭的肩膀,露出一个略显阴森的笑容后,也跟着离开。 慕容竭再次打了个冷颤。 等到马蹄声远去,慕容竭才从地上站起来,擦了擦额头的冷汗,冷哼一声回到王帐。 第一百九十五章 会师助兴?(求全订) 第一百九十五章会师助兴?求全订 慕容竭确实是一个合格的军人。 对于长官下达的命令,坚决执行了。 看着对面仿佛一夜间消瘦了一圈,脸色惨白捧着茶杯的手都在微颤的慕容竭,王离昨夜的不快似乎消散了很多。 “濡水?就是滦河嘛?”李信看着地图皱眉问道。 “没错,东胡称其为濡水,燕人称其为滦河,其实都是一条河,匈奴部会顺着濡水直下袭击辽阳城,按照路程来算,应该再有三日就能到达。”慕容竭双目无神的回答道。 “三日。”王离微微皱眉“人数呢?” “控弦骑兵十五万人,多数都是塞人,由匈奴部头曼率领,同时还有很多奴兵,但是具体人数不知道。”慕容竭说道。 “东胡军中,宇文部有多少人?”王离继续问道。 “出征时有六万精兵,十万奴隶。”慕容竭回答道“为东胡联军第二大势力。” “还真不少。”王离微微皱眉“塞人军力如何?” “额,这个不好评估。”慕容竭摇摇头“我接触的都是塞人奴隶,但是听闻塞人战士普遍十分强悍,而且身材高大不捍生死且好战,而且娴熟弓马。” “军备呢?”李信问道。 “以铜器为主,箭簇也都是青铜箭簇,不过宇文部有百炼铁剑,但是数量并不多,远远比不上我们的神钢。”慕容竭恭声道“至于甲胄,应该都是皮甲。” “军官呢?”王离点点头。 “额,除了撑犁孤涂单于头曼之外,还有大月氏的丘翕侯,其他就不得而知了。”慕容竭强撑着瞪大眼睛。 “没了?”看着慕容竭一副有些脱力要昏厥的样子,王离笑着摇摇头。 “没了。”慕容竭点点头。 “辛苦了,去休息吧。”王离挥挥手,慕容竭如蒙大赦的离开。 “选他抗纛,可能是一个错误。”李信盯着地图哑然失笑。 “呵呵。”王离笑了笑“这样一来,我们的胜算就大了很多。” “将军不可小看这群东胡游骑,他们弓马娴熟,虽然可能无法射穿我们的铠甲,但是他们的马速极快,而且有对付战马的特殊方法,套马索使用的出神入化,而且这群游骑不畏生死,我们的战士一旦失去战马,就变变成木桩,被他们策马冲撞。”李信眉头紧锁的“而且如果塞人真的具备青铜箭簇,那么也会给我们造成很大的影响,毕竟我们的披铠重骑,只有两千。” “防爆盾阵配合长枪正面吸引火力,骑兵一波冲锋。”王离皱眉说道“你不是说辽阳城周边地形平阔,可使战车嘛?” “确实可跑战车,不过对于东胡游骑的效果不佳,他们的马速更快,而且他们会用抛尸拦路,是很麻烦的战术。”李信叹息道“不管怎么推演,都会有伤亡。” “别忘了还有辽阳城内的秦军。”王离轻笑道。 “大将军手中的骑兵可能不足五万,剩下的多是步兵和nn兵。”李信摇头道“而且我们的骑兵是专门针对步兵冲阵训练的,追击东胡游骑没有经验,这可能也是大将军据城固守的原因。” “可惜长平一战,我们的精锐轻骑兵都折损在赵国的弓骑兵手中了。”王离叹息道“以至于到现在大秦连二十万铁骑都凑不出来。” “其实秦国骑兵精锐,都在蒙毅手中。”李信摇头道“当年我去攻打楚国时,想要他手中的骑兵,被大王拒绝了。” “蒙毅的骑兵是用来戍守赵地,自然不会借你。”王离笑了笑“不过这次蒙恬攻齐,应该是带的这支骑兵,不过这些都无所谓,只要能够凿穿东胡的战线,直接突袭王帐即可。” “损失会有些惨重。”李信目光闪烁。 “打仗哪有不死人的。”王离轻笑着摇摇头“慕容竭手中不是有一万多胡骑嘛。” 李信一怔,有些诧异的看着笑的满脸腹黑的王离,犹豫道“风险很大啊,若是这群胡骑临阵反戈。” “那就要看看慕容竭的手段如何了。”王离勾起嘴角“不过具体要怎么做,还是得等他来了定夺。” 李信眨了眨眼,原本忐忑的心情莫名的安定下来,咧嘴笑道“今早的斥候报道,大帝的先头军以到十里外了,估计晌午前就能到了。” “把鹿群都宰了,开大灶迎接大军。”王离笑的开怀。 看到绵延数里的营地飘扬着孤竹国的旗帜,让星夜兼程赶路的王诩终于松了口气,活动了一下几乎快散架的身子,对着旁边的禺春说道“让中军和后军可以放缓步伐,前军加速前进去与破虏军汇合,然后借战马回来代步。” 禺春领命,调转驼鹿的鹿头。 催动身下战马,在神奴卫和沚戛军的簇拥下向着前方疾驰而去,一时间马蹄扬尘。 为了配合辎重的行军速度,这么多天骑兵都没有奔驰过了,连坐骑都有点憋坏了,不过更痛苦的是这样慢悠悠的骑马赶路,比徒步还要辛苦。 为了做到同甘共苦,王诩放弃乘坐马车,选择和所有人一样骑马,这些天他都像是屁股粘在马背上一样,而且路况比想象中的差,刚开始两天王诩下马后基本都感觉不到屁股的存在,麻木了,但是半夜睡觉不小心翻身会疼醒。 现在是彻底感觉不到屁股和大腿的存在了,因为已经麻木了。 这让他越发的佩服能再马背上睡觉的沚戛军。 虽然这支军队的军龄只有半年,但是在基本素质上,王诩感觉可能已经超越了很多老兵,很难想象他们付出了什么。 所以沿途王诩除了在于意志做斗争之外,更多的就是在思考上了战场,如何让自己的士兵们承受最小的损失。 但是到了破虏军的营帐,看着列阵欢迎的破虏军,王诩突然想到了一个不错的战术。 战争的目的无非是为了利益,因为有利益,才会有动力,才会有士气。 所以只要利用战术将对方士气消耗掉,说不定就能够不战而屈人之兵。 毕竟没有那么多死战不退的斯巴达。 “恭迎大帝!” “恭迎大帝!” “恭迎大帝!” 破虏军的高呼声将王诩唤醒,看着两班跪倒一片的将士,王诩莫名的有一种豪情激荡的感觉,比那天在拜将台更胜,压下心中的躁动,王诩面带温煦的对着所有人点头示意“诸君,百禄。” 王离满脸笑容的走过来牵住他的缰绳。 王诩低头欣慰的看着他被风霜磨砺的越发黝黑的脸轻笑道“你黑了不少嘛,不过看着壮实了很多。” “天天在太阳底下跑,你来你也黑。”王离大笑道。 “让将士们各忙各的去吧。”王诩跳下马,因为动作没控制好,疼的嘴角抽搐了一下。 王离瞥了眼王诩的微表情,轻笑着摇摇头“何必跟自己过不去,你就不是骑马的人,你应该腾云驾雾,再不济也是坐马车,何苦为难自己。” “既然出征,就要有出征的规矩。”王诩轻笑着摆摆手,对着李信点点头“慕容竭呢?” “睡觉呢,昨天执行了个任务。”王离轻笑道。 进了帅帐,王诩自然的坐在了主位“什么任务?” “跟你算的一样,匈奴部确实多是塞人。”王离倒了杯花茶说道。 王诩眯起眼,重瞳闪烁着冷意,厉声道“此战不求全歼,但是务必以雷霆之势,迎头痛击,彻底打灭塞人东进的念头。” 王离微微一怔,还是第一次见王诩如此凶悍一面,不禁有些好奇“怎么?这些塞人有什么异常之处?” 王诩摇摇头“此时以后再说,前线战况如何?” “昨天派出去的斥候还没回来,不过朱家应该已经混东胡内部了。”王离嘲笑道“方圆数十里也没有东胡的哨兵斥候,看来他们对自己的后方,很有信心啊。” “这样最好。”王诩勾起嘴角“听说东胡人都能歌善舞,去找几个来为了此番平刚道会师,助助兴。” 王离诧异的瞪大眼睛,以为自己听错了。 第一百九十六章 硕果不食,君子得舆,小人剥庐(求全订) 第一百九十六章硕果不食,君子得舆,小人剥庐求全订 左传成公十三年“国之大事,在祀与戎” 祀:祭祀,天为祭,地为祀,同时在上古暗指内政。 戎:本义就是武器,戈是武器,十是铠甲,所以是古代指军事。 商代非常注重祭祀,因为祭祀代表着 周代商后继续坚持“国之大事,在祀与戎”。 这两件事情,从古至今都是十分严肃的事情,因为直接跟国家大事关联,所以不管是祭祀礼仪,还是军事规章,都要一丝不苟。 而助兴这个词就显得很不严肃了,明显与军事和祭祀格格不入,甚至还有玷污的意思。 而且一旦在戎祀方面不严肃,就是灭国之兆了。 所以当王离听到王诩要找几个能歌善舞的胡人助兴时,他无比震惊。 眼前这个人到底是不是王诩? 难道被山中精灵取代了? 见王离用古怪的目光盯着自己,王诩轻笑着摆摆手“别胡思乱想了,快去找人吧,此战能否最小代价获胜,就看这些人了。” 王离紧皱着眉头“什么意思?” “兵者,故上兵伐谋,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王诩将自己的头盔摘下来放在桌子上,然后又摘下里面一个像是跆拳道头部护具一样的东西,是用绸布做的,里面包裹着鸟羽和柳絮木屑。 王离拿起这个古怪的护具,眯起眼问道“你很冷?” “这并不是为了保暖的,而是用来防震的。”王诩给他解释了一下防震的重要性。 铁甲钢盔虽然有绝对的防御性,但是人毕竟还是血肉之躯,力的作用是相互的,就算无法破防,但是攻击的力道依旧存在,能防住外力,却难防住内伤,就是所谓的减震。 毕竟脑震荡和内脏震伤也会成为致命伤。 秦汉时期的甲胄,多是铁片,漆木,硬皮或者青铜甲片制成的札甲,所谓札甲就是用绳子将各种材质的甲片串联,做成铠甲,优点就是行动方便,但是弱点就是皮绳麻绳很容易就被砍断,所以防御力上肯定不如整体打造的铠甲。 但是这种整体打造的铠甲,由于技术和资源成本的n不可能大量的推广,更不可能出现板甲,锁子甲这种铠甲。 因为这个时候的冶金刚刚处于铁器初期,就算有铸铁也很脆,对于拉丝技术要求也十分高,虽然秦始皇陵中有出土的铜丝札甲,但是数量基本上可以忽略不计了。 王诩直接用灌钢法弄出钢铁之后,自然就把西方的水利拉丝机也弄了出来,但是由于拉丝对于钢铁消耗太大,所以孤竹国现在出现了少量锁子甲,主要还是以整体的锻打然后拼接而成板甲为主。 不过孤竹国的板甲碍于成本和技术问题,可以用简陋来形容,基本上前后就两片,穿的时候需要两个人帮忙,穿完之后宛如一个铁桶,没有任何灵活性和机动性可言,所以板甲骑士基本只用于冲阵,无法近身搏杀,谨慎就相当于木桩。 所以板甲骑士里面王诩给他们填了厚厚的一层棉甲,填充物是鸟羽和柳絮木屑,起到减震的作用。 而大多数的铠甲,也都是札甲,形制是按照两当甲制造的,而且甲片是钢片,重量更轻,但是防御力更强,至少堪比秦国最强的铁胄铠秦皇陵中的石胄铠。 但是王诩身上这件,是聚孤竹国目前铠甲技术巅峰产物,完完全全的板甲,看上去就像是一个真正钢铁人,但是代价也是有的,这身板甲加上里面的防震棉甲,四十斤重。 所以王诩一有机会,就会把护臂和头盔摘下来,每次摘下来都能感受一阵凉意,因为实在太闷了。 听了王诩的解释,王离拿着护臂敲了敲,挑眉道“这身铠甲借我吧。” “冲阵?”王诩摇摇头,看着他身上的那间大秦铠甲工艺巅峰,铁胄甲“你这身铠甲只要不遇上挥舞着石棍的大力士,五十米内强弩都破不了防,而且重量更轻,我这套就是样子货,穿上它,战马根本跑不起来。” “可惜了,咱们的马太差了,我这身铠甲,一路上已经跑死六匹了。”王离也叹了口气。 “所以这场仗,更需要伐谋。”王诩喝着茶笑了笑“棉甲我带来了一万套,你可以挑选一下发下去。” “其实不用,我让他们在里面穿了三层兽皮。”王离摇摇头。 “减震效果不一样,尤其是对板甲破虏军来说,棉甲是必要的,否则一轮骑射,就能将他们震得吐血。”王诩笑了笑。 “但是这些跟能歌善舞的胡人有什么关联呢?”王离歪头满脸不解“我还是想不通,怎么伐谋。” “你想打仗嘛?”王诩问道。 “想啊,不打仗我怎么封侯?”王离眨了眨眼。 “摸着自己的良心。”王诩翻了个白眼。 “还行吧,武将不打仗,还有什么用处呢。”王离眯了眯眼,轻笑道。 “那你觉得,东胡里有多少人想要打仗?”王诩再次问道。 “应该很多人吧,用慕容竭的话,他们孤注一掷的原因就是看中了中原肥沃富饶的土地和安稳的生活。”王离摸着下巴说道。 “这是他们贵族的想法,手底下的战士呢?”王诩轻笑道“这一路上你也应该看到了,东胡的孤注一掷,并非n。,其实他们并没有到非要西进的地步对吧。” “他们西进,不是咱们逼得嘛?”王离眨了眨眼,有些尴尬的说道。 “”王诩突然无言以对,盯着王离感叹道“看来这一路上,你真的成长不少啊。” “你临行前告诉我的以战止战,我思考了一路。”王离笑了笑“所谓的和平来临之前,一定是要经历战火洗礼的,所以战争是必然的,我们要做的是一战止戈,所以对你的伐谋之策,我觉得不应该用在这场战争中。” “你想要学习白起?”王诩眯起眼。 “这次跟兵不血刃拿下纍城不一样,纍城只有妇孺和奴隶,没有男人,但是东胡蛮人,是真的的。”王离语气低沉“沿途慕容竭收揽的三千多东胡男丁,全是吃着人肉活下来的,用你的话来说,就是人魔,这样的野蛮,还是彻底歼灭为好,武安君坑杀四十万,是为了让秦国多活四十万人,因为当时天下的粮食,已经养不起这么多人了,而我们这次,也差不多,让这群胡人活着,中原就会有十几万人饿死。” 王诩呼吸一滞,眸子中闪烁着冷意“中原发生了饥荒?” “其实蜀郡去年大涝,粮食紧缺,王上执意燕齐两路大军并进,蒙毅在赵地驱五万户赵民出云中,李斯迁四万户楚民入吴。”王离轻声叹息道。 “三十万人。”王诩声音微颤。 “长平之战后,全国粮食都指着蜀郡供应,蜀郡熟则天下足,蜀郡涝则黎民苦。”王离笑了笑“秦国十三仓,陈留仓,熬仓,霸上仓,栎阳仓,咸阳仓五大粮仓在长平一战中彻底打空,半个甲子没有缓和,十万石一积的咸阳仓,如今仓内跑马多年,用于囤房木料成都仓,宛仓,巴仓被我大父一次伐楚耗空,如今成都仓以和巴仓合并。琅邪仓,黄陲仓,北河仓,督道仓在两次征燕中也被掏空,全国都指着蜀仓过活。” 王诩深吸了一口气,咧嘴笑道“这样看来这三十万人全是因你王氏而亡啊。” 王离也咧嘴笑了“大父伐楚一战,免了关中百万户流离之苦,吾父两次征燕,也换来赵齐万里疆土,天下一统,为何不说我们王氏养活了天下千万户?” “每次秦军出征,必有天灾相伴,长平大旱,伐楚山洪,如今克燕蜀涝。”王诩轻笑着摇摇头“如此天时,大秦依旧所向披靡,看来是天命所归了。” “你这是什么意思?”王离呼吸一滞,目光焦灼的盯着王诩。 “硕果不食,君子得舆,小人剥庐。”王诩将手中的茶水泼在地上“天地之大德曰生,你看这水,泼在地上,最终会渗入地下,回归天地,人也是一样的。” 王离眯着眼神情有些迷茫“你是说,早死晚死都会死?” “所以放生就是天地大德了。”王诩轻笑着摆摆手“给这些人一条生路吧,他们并非人魔,是被你们逼成的人魔。” “你这样置身事外非君子所为,所以也别用你们羡门道德来约束我们凡人。”王离摇摇头冷声道“这事儿不但我不同意,吾父也不会同意,十万胡虏遗祸百年,这些东胡的妇孺你可以带走,其他的就不要多说了。” “没得商量?”王诩有些苦恼的摇摇头,轻笑道“还真是到了自己地盘啊,连说话都多了几分硬气。” 王离翻了个白眼“别跟我来名家那套指物论,兵家只看结果,再说给你二十万胡虏,你控制的住嘛?” “非死不可?”王诩遗憾的叹了口气。 “嗯?”似乎察觉到了什么,王离微微挑眉“不如你再试着说服我?” “跟你说有什么用,你说的也不算。”王诩轻嗤出声“到时候我跟你父亲详谈。” 第一百九十七章 四面胡音(求全订) 第一百九十七章四面胡音求全订 听得出王诩的调侃。 王离皱起眉,轻哼一声,看着李信带着一大群瑟瑟发抖的东胡妇人跪在营帐门口“我倒是要看看你这伐谋之策到底是什么。” 王诩笑了笑,让李信带人进来。 李信带着东胡妇人走进营帐,看到一身板甲羽披宛若神明的王诩都后,变得越发的惊恐,跪在地上瑟瑟发抖不敢抬头。 “这些都是能歌善舞会使乐器的?”王诩数了下,人数大约十几人,微微皱眉,难道这个时候的游牧民族还没有点开这个天赋? 不应该啊,不管是北方游牧还是南方渔猎山民因为地缘因素,嗓子都是天生的好,因为传递信息基本全靠吼,然后再加上聆听大自然的天然音乐,从小有足够的音乐熏陶,而且生活枯燥单调。 毕竟不管是放牧还是渔猎,都相对比农耕的工作量要低很多,所以他们有大量的空闲时间,于是就蹦迪唱歌开篝火晚会,作为娱乐项目。 而且更主要的是因为,文明落后,脑容量开发也不够,没有那么多思考,中原文明持续发展就是因为牺牲了大量的娱乐时间思考,才一直繁衍不息。 所以按道理,东胡能歌善舞的应该不少人啊,至少凑个交响乐队应该没什么问题吧。 听见王诩的询问,李信连忙答道“这些都是曾今担任萨满巫祝的人,毕竟其他奴民没有资格瞻仰帝颜。” 王诩轻笑着摇摇头“什么时候有这条规定了?” 李信一怔,讪笑着摸了摸下巴。 “算了,让她们表演一下自己擅长的歌曲或者乐器。”王诩摆摆手。 李信转头让人翻译了王诩的命令后,那些跪在地上的东胡妇女叽叽喳喳的互相说了些什么之后,其中一个脸上有着怪异纹面的老妇人对着王诩叩拜了几下,开口说了些什么。 “她问你想要听什么。”吃着果子的王离翻译道。 “听得懂?”王诩微微挑眉。 “一点点。”王离撇了撇嘴,对着老妇人呵斥了几句,就看见老妇人唯唯诺诺的四处打量了一下,然后指了指两边的木凳。 “她们的乐器呢?”王诩也看懂了她的意思。 “都是敲石头敲木头的,哪里来的乐器。”王离翻了个白眼,语气中还带着一些嘲讽。 “东胡应该有一种骨笛还有一种更能够吹响的埙。”王诩瞥了眼王离。 “胡说,笛埙这样的高雅之乐怎么会出现在这儿蛮夷之地?”王离皱眉道。 “埙是从一种叫做狩猎工具演变的,上古先民用绳子系上一个石球或者泥球,投出去击打鸟兽。有的球体中间是空的,抡起来一兜风能发出声音。后来人们觉得挺好玩,就拿来吹,而发源地就应该是这边。”王诩轻笑道。 “真的假的?埙乃是赢氏先祖伯益所创,怎会出自这东夷之地?”王离还是不愿意相信。 “伯益本来就是东夷源,好了,说这些上古之事没什么意思,告诉他们,要是有乐器就去拿。”王诩笑道。 王离撇了撇嘴。 果然这些妇人听后就跑出营帐,不一会儿就回来了,还抱回来各种古怪的乐器,其中多是骨制和陶制,王诩能够认出来的就只有笛,埙,鼓,还有一个很让他在意的,指着说道“把那个拿过来。” 李信看了看,将那把木制乐器递上去。 王诩看了眼,就能确认应该是胡笳,而且已经是三孔的了,看来这个乐器历史确实比匈奴更久远一些。 这些东胡萨满巫祝的演奏,其实在音乐形式上跟孤竹国的祭祀乐曲差别不大,都是以打击乐为主,笛埙为辅,营造出一种激荡又悠远的氛围,如果是在草原或者其他平阔地区,再多些人演奏,确实很有震撼力,不过这种祭祀乐曲并非王诩想找的,因为从这些音调中只能听到恐惧与神秘,没有王诩想要的那种悲凉。 “问问有没有男女私会时的音乐,或者男女对唱的。”王诩皱眉问道。 李信有些古怪的看了眼王诩,没有多问让人如实翻译。 这些东胡巫祝互相看了眼,然后都跪在地上说着什么。 “她们说那种音乐会玷污大帝圣洁。”慕容竭气喘吁吁的声音从门口传来。 王诩看了慕容竭那张已经不在黝黑,反而有些蜡黄的脸,轻笑道“听闻慕容王子昨夜不辞辛劳为大军收集了资料?辛苦辛苦。” 慕容竭满脸正气的跪在地上“为大帝尽忠,臣不辞辛劳。” “真当在夸你?”王离冷嗤道。 王诩笑着摆摆手“不过现在不能称呼为慕容王子了,得叫竭胡王了吧。” 慕容竭吞了吞口水“臣只是孤竹国一介臣民,并非竭胡王。” “十数万臣民,竭胡王你担当的起。”王诩轻笑道。 慕容竭神情一僵,额角渗出细汗,不知道是虚的还是吓得,叩首在地恭声道“臣当初说过,会为氏族在孤竹国争取到一个族,只求能够在大帝的神威下安居乐业。” 王诩眯起眼打量着慕容竭“错过了这个机会,想要再称王就不可能了,你要想清楚哦。” 王诩话音落,不止慕容竭愣住了,王离和李信也瞬间眼神变得冷冽起来,像是两把利剑对准了慕容竭,若是他敢点头,可能就身首异处。 慕容竭深吸一口气,脸色惨白“臣从未有称王之意,臣所作所为都是为了族群能够得到大帝的认可,求大帝可怜吾等族众妇孺孤老,东胡旧地已经一片死寂,她们生存的权利已经被邪神剥夺,只有大帝能够拯救她们于灭亡。” “你借了你们祖神的名义,成为斡娇如?可曾得到祖神托梦或者启迪?”王诩笑着问道。 慕容竭脸色越发的惨白,讪笑道“臣早已抛弃祖神,供奉大帝了。” 王诩深深的看了眼慕容竭,轻笑道“你们的祖神已经托梦给我了,你确实是斡娇如,不过需要一些启迪。” 慕容竭瞪大眼睛,瞳孔扩张,满脸的震惊。 李信和王离也转移的了视线盯着王诩,看到王诩拿出那只传闻中能够摄魂夺魄的仙器后,同时脸色一变。 “用心听,将启迪传递给你的每一名族人,竭胡将在东胡的灭亡上重生。”王诩的声音伴随着仙器中流淌出来的音乐,徐徐道来。 落在所有人耳中都如同惊雷。 因为他们真的听到了仙乐! 仿佛从灵魂深处传来的声音,不知名的乐器,世间不存在的声音,以及那如同上古先民的低吟都让所有人心神一荡。 而且随着仙乐的递进,上古先民的吟唱声也渐渐高昂激进,从中表露出的情绪让所有人都开始顫抖。 所谓乐能通神,乐也能乱神。 其中一个年纪比较大的巫祝就因为太过激动,抽搐着昏了过去口吐白沫。 不过没人在意她的生死。 一首歌不到五分钟的时间,对于在场除了王诩之外的所有人都漫长的仿佛一个世纪。 “记住这个启迪之乐了嘛?”王诩开口问道。 “臣,愚钝。”从震惊中回过神的慕容竭额头贴着地,发出颤颤巍巍的声音。 “那就再听一遍,一直听到将这个启迪记住为止。”王诩轻笑着,又重播了一遍。 每次重播一遍,王诩就让那些神志还算清楚的萨满巫祝哼唱或者弹唱一遍。 能够出任巫祝的,不管是在中原文化还是周边文化,都是具有音乐天赋的,虽然现在他们不懂什么音律乐理,但是音乐这种感性文化,其实更讲究的是天赋,也就是所谓的绝对音感,因为这样才能将没有谱的音乐传承下去。 绝对音感基本都是天生的,所以记谱对于拥有这种天赋的人很简单,音乐播放了五遍,就有几个巫祝能够完美的将节奏记住了。 “好了,去传递启迪吧。”王诩挥挥手说道。 慕容竭已经不敢在多说什么了,带着人三叩九拜着爬出营帐。 “你是因为东胡祖神的启迪,才亲自前来的?”王离神情古怪的舔了舔有些干裂的嘴唇,声音干哑着问道“所谓的伐谋,也是指这个?你觉得那些东胡人听到启迪会选择投降?他们真的命不该绝?” 王诩满脸高深莫测的摇摇头,将写好的歌词递给王离“天机不可泄露,等会儿把这个交给慕容竭。” “这是?祭词?”王离瞪大眼睛念道“身边的那片草原啊,手边的野花香,风吹草低见牛羊,阿妹我送你去远方?怎么感觉哪里不对?你们羡门之人的启迪都这么露骨?” “哪里不对?就只许中原有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参差荇菜,左右流之。窈窕淑女,寤寐求之?”王诩轻笑道“所谓启迪,都是对美好的描述而已,有什么比风吹草低见牛羊和一个在家等候你的姑娘,更美好的事情了嘛?” 王离舔了舔嘴角“确实没有了。” 王诩放的歌是九儿改了歌词,选这首歌的原因是,这首歌的曲调能够充分点燃男性内心最柔软的地方,到时候四面胡音,加上一波冲锋强势压制,东胡溃败已成定局。 “还有。”王诩对着李信说道“沿着平刚道往东,派去一队斥候,顺着燕长城向东,如果所料不差应该能找到秦开当年建筑的襄平城。” “襄平城?”王离皱眉“闻所未闻,燕国还有这座城?” “正常来说,如果不是我们窜动东胡西进,那么燕王会带人逃往襄平城,到时候你父更要驱兵上千里追击。”王诩笑了笑。 “既然是一座孤城,你找它做什么?”王离疑惑道。 “趁着能够知晓方位,就早点勘探好,省得以后麻烦。”王诩意味深长的笑了笑“毕竟经此一役之后,六国毕,四海一,辽东之地尽是秦地。” 王离神情微变,沉声道“我当初的诺言你信不过?” “别多想,与你无关。”王诩笑着拍了拍王离的肩膀“明日起,一日向前推进十里安营,放哨十里,直到与翟仇的斥候联系上。” “翟仇?他没跟你一起来?”王离一怔。 “他去领王室军从西援助了。”王诩笑了笑“毕竟是一场大战。” “王室军沚戛军尽出?那国内怎么办?”王离脸色一变。 “还有火凤军和若木军。”王诩轻笑道。 王离瞄了眼李信,微微皱眉“只有五千人。” “足够了,孤竹国又不是以兵立国。”王诩轻笑着摇摇头,在桌子上敲了敲“朱家混进去之后一点消息都没有?屠檀的内应,仇禾的族亲,都还在吗?” “他最后留下的暗说已经混进去了,说明至少屠檀的内应还在,至于仇禾的族亲,不清楚,但是有传闻,林胡王的部众,伤亡惨重。”王离皱眉轻叹道。 第一百九十八章 亡不了,亡不了(求全订) 第一百九十章亡不了,亡不了求全订 东胡人的营地是脏乱不堪的,或者说整个东胡都是脏乱不堪的,营地遍地都堆积牲畜的排泄物做成的染料,吸引着成群的蝇蚊,让人作呕的味道几乎可以说是飘扬几里。 所以想要混整个群体,首先第一件事情,就是将自己也弄的脏乱不堪。 这样的事情,朱家已经做过一次了。 所以第二次就轻车熟路了,但是这次与混进纍城不一样。 即便再肮脏在松散的民族,军营那也是戒备森严的,尤其是一个面和心不和的联合军营,提防的不只是敌人,还有自己人。 自从王贲的秦军进入辽阳城后,东胡就开始效仿秦军,在城外筑城寨,虽然这个所谓的城寨,只比篱笆围墙高大一些,但是也成为了东胡想要与秦军死磕的信心,甚至东胡还将抓来的燕国流民派去种地,大有打持久战的意思,虽然他们主要的粮食来源,还是从南方的森林中打猎。 当时随军带来的百万牛羊,一个冬天已经吃的差不多了,不过由于战损了不少人,剩下的粮食,节省点吃应该还能撑几个月。 但是东胡人似乎并不知道什么叫做节省,几乎顿顿肉食,毫不节制。 可能也正是因为这样,才让东胡的士气一直高涨不崩。 即便一个冬天战损了三分之一,所有人东胡战士依旧凶悍无谓,面对秦军的强弩视死如归。 而且自从秦军进入辽阳城后,东胡的进攻就停止了,反而将目标放在了整个燕幽之地,游走燕地肆意掠夺,最远已经掠夺到了秦国的赵国边境。 而辽阳城内的秦军也销声匿迹了,似乎没有丝毫要出战的打算,想要把东胡耗走,但是他们并不知道,其实东胡已经联系了匈奴上下夹击。 而朱家的目的,就是将这个信息传递出去。 但是东胡不攻城,即便辽阳城近在咫尺,他也难以传递消息过去,而且他不能打草惊蛇,后方王离和王诩的信息他也无法知晓。 所以他现在面临一个尴尬又两难的局面。 “朱先生,该吃饭了。”一个苍老的声音打断了朱家的沉思。 朱家将自己在地上图画的东西蹭掉,起身笑迎“屠先生不必每天都叫我吃饭,太辛苦了。” 一个身穿羊皮袄头发花白的高大老人,手里拿着一只巨大的烤羊腿,咧嘴笑道“那可不行,你是我们檀儿派来的贵宾,自然要照顾好。” 老者名为屠丘,是屠何国仅存的几名成员,如今是山戎王的幕僚,也是朱家的内应。 朱家接过羊腿,笑道“今天是什么日子?山戎王竟然赏赐的是一条羊腿?” 东胡人对于食物分配也是有阶级的,羊腿一般都是王族独享,只有特殊原因才会赏赐给属下。 “东胡王明日准备派无终部,令支部去接应匈奴部援军。”屠丘笑着说道“这样移开,无终,令支两部必然损失惨重,因为要去上游,必然会被秦军阻击。” “都到这个时候了,东胡依旧在内斗?”朱家轻叹这摇头“亡之不冤啊。” “亡不了,亡不了,匈奴部一来,战况就要扭转了,他们会带来塞人,塞人是一群更加凶悍的怪物。”屠丘眯着眼,苍老的眼中闪烁着愠怒,叹息道“我们的先祖,就是被这群赤发碧眼的怪物屠戮的。” “赤发碧眼?跟宇文部那些人一样?”朱家微微皱眉。 “宇文部是最早与塞人勾连的,这次向塞人求助,也是他们的主意,这还只是塞人的先头部队。”屠丘摇头说道。 “塞人到底是哪里的人?”朱家皱眉问道“为何在中原闻所未闻。” “我也只知道他们来自漠北之西,听闻那里有丰美的草场和矿藏,是一处宝地,那里的塞人不但游牧,而且也与中原一般耕种,而且通晓冶铁,东胡王族的宝马,宝刀,铠甲,全都是来源于塞人。”屠丘说道。 “宝地?”朱家眯起眼,轻笑道“倒是想见识见识。” 看着朱家满脸嘲弄的神权,屠丘叹息一声“千万不要轻视这些人,当年屠何国就是小看了这些异种塞人,最后沦落灭国。” “如果你到了孤竹,就知道什么叫做真的宝地了。”朱家轻笑着说道。 屠丘摇摇头“你说的那个孤竹国太过美好了,我知道是檀儿为了安抚我们这些老不死的编造出来的谎言,心意我们领了。” 朱家嘴角抽搐了一下,没有多做解释笑道“放心吧老先生,过不了多久,你就会亲眼印证我的话了。” 屠丘不以为然的笑了笑,起身说道“吃吧,吃饱了就有力气,不管结果如何,只要活下去就有希望。” 朱家看着屠丘走远的背影,微微皱起眉。 一阵怪异的鸟叫声在远处响起,朱家擦了擦嘴,扫了眼四周,提着羊腿走向某个方向。 “先生,仇氏有动静了。”一个躲在暗处的男子手持着一枚玉佩,低声说道。 “是仇禾的阿姊?”朱家接过玉佩,将羊腿递给男子。 男子撕扯着羊腿,含糊不清的说道“没错,看长相,与仇禾一模一样,见到她时给我吓了一跳。” “林胡部现在还有多少人?”朱家皱眉问道。 “已经不足三千人了。”男子吞着羊肉说道“而且林胡王已经被钦定为过两日总攻的先锋了。” “看来东胡王是要看着林胡王战死才甘心啊。”朱家勾起嘴角“无终部的兄弟有没有消息?” “无终部寨门封锁了,似乎有什么大动静,令支部也是。”男子低声道“不过已经派人盯着了,一有消息就马上回报。” “不用了,我已经知道了。”朱家摆摆手“明日这两部就会作为炮灰北上接应匈奴部,此时应该在商讨。” 男子眸子一亮“不如趁机策反?” “算了吧,别轻举妄动,让那两部的兄弟要是有机会,就混入秦军,把消息传递出去,到时候我们找机会脱身。”朱家皱眉沉声道“仇氏的人想要跟我见一面?” “您要去吗?”男子点头问道。 “当然。”朱家点点头。 男子犹豫了一下,没有多说什么丢掉啃得只剩下骨头的羊腿,带着朱家趁着夜色绕出山戎部,在某一处山丘停下,冲着某个山洞中学了两声狐狸叫,山洞中就燃起了火光。 朱家跟着钻进山洞,往里面走几步,就看见数名身穿披甲背弓持剑的女侍卫。 “站住。”女侍卫皱眉拦住朱家。 “音射长,仇夫人让我带先生来的。”男子挡在朱家身前,同时拿出一块玉佩,笑呵呵的说道。 被称为音射长的女侍卫看了眼朱家,蹙眉道“这就是你家先生。” 男子笑着点点头。 “缴刃。”音射长伸出手。 “额,这不太好吧,我们是替仇禾来营救你们的。”男子皱眉有些不悦。 “给。”朱家笑着把腰刀递过去,顺手拍了拍男子的肩膀。 见朱家如此,音射长点点头“进去吧。” “先生不必如此屈尊。”男子有些不忿的低声道。 “正事儿要紧。”朱家笑了笑,顺着山洞往里走,看着守在两列的女侍卫“仇禾果然所言不虚,仇氏之人都貌美啊。” “不过他也骗了我们,仇氏并非林胡王禁脔,更是他手下禁卫,一股不可小觑的力量,根本不是什么任人宰割的弱女子。”男子愤愤不平的说道。 “也不算骗,一种示弱手段而已,他要是不这样,怎么换取大帝与少主的怜悯?”朱家笑着摇摇头,看到前面火光大盛“嘘。” 男子闭上嘴,走在朱家前面。 根据山洞的构造,就能看出是出自仇氏之手了,因为与林胡堡的山洞宫殿几乎如出一辙,只是小了很多。 一股异香迎面扑来,让在各种粪便熏陶多日的朱家有一种死里逃生的错觉,不禁深深的吸了一口。 “寒舍简陋,让贵客见笑了。”一个悦耳动听的声音从床帐中传来,标准的雅言。 朱家微微挑眉,止住步伐,拱手笑道“见过仇氏夫人。” “先生唤妾身珠儿即可。”营帐中一条莹润如玉的伸出来,赤足踩在兽皮地毯上,让人的目光不由自主的向上探索,一双堪称无暇的,可惜被一条蜈蚣般狰狞的伤疤破坏了,让人无比惋惜。 目光落在那张与仇禾一模一样的脸,朱家一时间也有点晃神。 若不是仇珠儿被轻薄的兽皮包裹的身材过于惹眼,朱家还以为看到的就是仇禾本人了。 见朱家盯着自己的脸,仇珠儿莞尔一笑“看先生的目光,应该是与我家禾儿确实相熟。” “冒犯了。”朱家讪笑收回目光“确实太像了。” “禾儿可还好?”仇珠儿笑着问道。 “应该算是很好吧。”朱家从怀中拿出临行前仇禾交给王离的仇氏家徽,递过去“这个应该能够证明。” 仇珠儿原本清风云淡的恬静笑容猛然一边,抿着唇有些激动的伸手记过家徽,眼眶渐渐变红,轻柔抚摸着。 第一百九十九章 有奶就是娘,有粮就是君(求全订) 第一百九十九章有奶就是娘,有粮就是君求全订 美人做什么都是赏心悦目的,尤其是暗自神伤的时候。 “夫人不妨等下再伤怀不迟。”朱家很煞风景的笑道“多日来夫人都不愿与在下相见,在这个时候相见,应该是有要事吧。” 仇珠儿手微微一抖,挑眉幽怨的瞄了眼朱家“先生真是个不解风情之人。” 朱家莫名的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仇珠儿固然漂亮,但是可惜朱家先认识的是仇禾,所以此刻看仇珠儿,怎么看怎么别扭。 “果然世间男子只关心霸业,一群薄幸之辈。”仇珠儿轻轻叹息一声,坐在床上“先生请坐。” 朱家看了看四周没有凳子椅子,摇摇头“不了不了,霸业比较重要。” 仇珠儿越发幽怨的盯着朱家,最后噗嗤一笑“先生不妨先告诉我,与山戎部有何关联?” “与山戎部无关,与屠何有旧。”朱家摇摇头。 “怪不得。”仇珠儿眯了眯眼,蹙眉笑道“屠何余孽卧薪尝胆多年,终于要有所动作了吗?” “夫人称呼他们为余孽可能有所不妥。”朱家皱眉说道。 “屠何当年第一个背信四国盟约,导致孤竹溃败,对我殷人来说,他就是余孽。”仇珠儿挑眉冷声轻哼道。 “哦,这些事情我一个秦人并不关心。”朱家笑着摇摇头“夫人还是别再试探了,直接切入主题可好?” “先生既是秦人,自然也为殷民。”仇珠儿笑吟吟的说道。 “林胡王是不是要跑了?”朱家不再废话,皱眉问道。 仇珠儿眸子一凛,神情微变。 看到仇珠儿的表情变化,朱家就知道自己猜对了,轻笑道“东胡王如此逼迫林胡,以林胡王的性子,不可能坐以待毙,不过在下很好奇,林胡王准备逃去那里?逃回林胡?一定会被发现,能够逃跑的方向也之后北面和西面,让我猜猜,林胡王是想要投靠齐国?” “先生为何不猜测是秦国?”仇珠儿轻嗤道。 “看来是真的要跑啊。”朱家微微挑眉,咧嘴笑道。 仇珠儿愣了下,随即羞怒道“你诈我!?” “齐军在滦河边驻扎了数十万,你们三千多人去投靠,不是明智之举啊。”朱家摇头笑道。 “所以我才邀先生来,请教一二。”仇珠儿笑了笑。 “你们想通过我投靠秦国?”朱家眯起眼“怎么,你们也觉得此战东胡必败?” “此战胜败无关痛痒,林胡王见识到了中原王朝的真正实力,也看清了东胡与其的差距,即便这一战东胡侥幸胜了,几年后也必然会被秦平灭。”仇珠儿摇头说道。 “秦国又为什么要接纳林胡呢?”朱家又问道。 “阵前降敌,一定会大挫东胡士气,这应该也算大功一件吧。”仇珠儿勾起嘴角“在加上东胡的机密,相信王贲将军一定会很欢迎我们的。” “可以。”朱家点点头。 “当真?”仇珠儿眸子一亮。 “不过入城后,林胡王的人头我要了。”朱家紧接着说道。 仇珠儿眼睛瞬间变得赤红,咬着牙表情有些狰狞“那身子给我,我要将其烹食!” 朱家皱眉摇摇头“烹杀可以,食之就算了。” “为何?”仇珠儿低声问道。 “这样仇氏,很难在孤竹国有立足之地。”朱家满脸认真的说道。 仇珠儿一怔,垂下眼睑表情木然“只要禾儿还活着就好,我从未想过要回去,只想手刃慕容恪生啖其肉!以泄我仇氏之愤!否则不足以平息我仇氏诸多姊妹怨灵!” “喂狗吧,这样的人,不值得玷污你们的齿唇。”朱家叹息着劝慰道。 仇珠儿耸下肩膀“明日午时,先生可带人到此地,有人会接应,注意人不要太多,容易引人注目。” “我手下兄弟九十二人,一人都不能少。”朱家沉声道。 “可以。”仇珠儿点点头“只不过是这洞中多几具林胡狗贼尸首而已。” 朱家深深的看了眼仇珠儿,暗叹这个姐姐,比仇禾还要阴鸷。 辽阳城中,已经有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首先就是所有人的燕民都知道,燕国灭亡了。 燕王喜亲自打开城门,迎接秦军入城,已经说明了一切。 对于这样不声不响的就灭了国,燕民确实有不少愤慨之士,但是随着秦军入城后,打开国库放粮给百姓,并且招揽民丁修筑城池之后,燕民对于秦军的态度就有了天翻地覆的转变。 有奶就是娘,有粮就是君。 强征民粮关闭市场任由黎民饿死的燕王,与放粮给民的秦军相对比之下,燕民自然而然的就认可了秦军的统治,所以在这段时间内,辽阳城没有发生任何nn,反而一派祥和,数十万黎民听从秦军指挥,将内城贵族的无用宅院全部铲平耕种粮食,木柴铜器铸成箭矢,砖石做成护城檑石。 用军民一心来形容,一点都不夸张。 而原本居住在内城的燕国贵族们,集体被迁入了属于奴隶居住的东城,此番举动也赢得了燕民的民心。 唯一没用动的,就是公孙戈,燕国的十几万军权依旧掌握在他手中,即便他多次主动要求协助防御,都被王贲谢绝了,这让公孙戈一度很郁闷,只能每日与剧亢等游侠为伍,在城内游荡。 时隔一个多月,终于再次响起的聚将鼓将宿醉的公孙戈吵醒,揉着太阳穴推开纠缠在身上的侍妾后,披着外袍走出房间,正好看见从房顶上跳下来的剧亢,翻了个白眼“别告诉我,你在房顶偷听了一晚上?” “没那么闲。”剧亢咧嘴笑了笑。 “喜欢哪个就直接抱走。”公孙戈打了个打哈欠“东胡又攻城了?” “应该是,鼓响三震了。”剧亢微微皱眉“去看看?” “去。”公孙戈点点头,吆喝了一声,瞬间从外宅涌进几名甲士,牵着战马。 公孙戈接过缰绳,摸了摸自己的宝马“可惜了这千里宝马,只能在城内散步。” 剧亢轻笑了一声“以后你要是想跑,从燕地可以跑到楚地。” “倒是好,可惜,可惜。”公孙戈微微晃神,轻叹着翻身上马,与剧亢向着外城驰骋。 外城官道已经被清理的十分干净,而且为了容纳更多的军队开拓宽了不少,此时已经被黑甲秦兵占领了,公孙戈只能绕路到南城墙,带人上了城墙。 远远的就看见烟尘翻滚,有数万铁骑向着辽阳城奔来。 “就这点人?”公孙戈皱眉疑惑道。 “看阵势,不像是来攻城的,没带奴隶。”剧亢跳上城墙,轻笑道。 “不着甲登城墙,两位怕是嫌命长?”王怀的训斥声从身后传来。 “胡人的箭飞不到城墙,就已经被弩箭射穿了,何惧之有?”剧亢转头轻笑道。 “万一有神射手,你就是活靶子,给我下来。”王怀伸手把剧亢拽下来,皱眉道“小高把你们交给我,我就得完好无缺的还给他。” 剧亢咧嘴笑了笑“东胡不是来攻城的。” “他们想要绕到北面。”公孙戈皱眉道“北面有什么?北面是燕山长城,难道他们想逃往草原?” “匈奴。”王怀低声道“跟大将军所料不差,东胡果然与匈奴勾连了,我们的北面山林中,可能已经满是匈奴了。” “他们要夹击我们?”公孙戈呼吸一滞,沉声道“不能放这些人过去。” “当然,大将军准备带人亲自阻击。”王怀笑了笑。 “燕骑愿随大将军出征。”公孙戈躬身行礼恭声道。 “燕骑乃是精锐,以后有重用。”王怀拱手还礼。 “等等,怎么有一支队伍偏离大军了?”剧亢突然皱眉道。 “嗯?”王怀微微一怔,寻声望去,看到远处确实有一面旗帜在慢慢偏离大军。 “虚晃?”公孙戈皱眉道。 “加速了。”剧亢再次跳上城墙,眯着眼“人数很少,肯定不足一万,似乎是冲着南正门来的。” “脑子被马颠糊涂了?一万人不到直奔重兵把守的南门送死?”公孙戈看着两班密密麻麻的秦弩已经张弦了,估计一波齐射可能对方就剩不下什么了。 “咦,在三百丈外停下来了。”剧亢再次皱眉道。 “二百五十丈n杀。”王怀也皱起眉,让身边亲卫去下达命令,伸手将剧亢拉下来“你们两个先下城墙,或者去城楼里。” “换旗了,单骑???是来投降的?”剧亢抓着城墙皱眉道。 “嗯?”王怀也微微挑眉,凑近看去,再次让亲卫打旗语,先禁止射杀。 “这个旗,看着有点眼熟啊。”公孙戈也好奇的探头看了看,嘀咕道,抬头无意间瞥了眼不远处的城楼上的帅旗,呼吸一滞,惊叫道“那不是大将军的帅旗嘛??” 帅旗代表的意义不言而喻,如果当战场上出现两面一模一样的帅旗,并不会造成扰乱军心的后果,反而会被集火,这是只有傻子才会做的事情。 “朱家!”王怀露出狂喜的表情,也顾不上剧亢了,大呼小叫的向着王贲坐镇的城楼跑去。 “朱家是谁?”公孙戈第一次见到王怀这样不稳重,疑惑的问道。 “朱家。”剧亢眨了眨眼,回味了一下这个名字“鲁国任侠,朱家,竟然是他。” 公孙戈一怔,跟剧亢这些游侠待久了也知道,任侠在侠士群体中是有超然地位的,能称之任侠的,绝对是极具威信的人物。 任侠田光可以随便在燕地招揽拉起六千多人的游侠队伍,就可见其影响力了。 一个跟王贲这样位高权重的秦将牵扯上关系的任侠,到底是何方神圣? 第二百章 朵朵艳梅(求全订) 第二百章朵朵艳梅求全订 识时务者为俊杰,通机变者为英豪。出自晏子春秋。 这句话早先一直被认为出自三国志,也将这本晏子春秋论为伪书,直到在银雀山汉墓出土文献证明了这本书确实是正书,而且免于遭受秦皇焚书。 这句话很符合晏子的游说风格,作为一个纵横名家,晏子确实有一句话两面说的本事,但是本质上还是在洞察对方的软肋,给对方一个台阶下,借坡下驴。 仇珠儿就是用这种话术,说动林胡王慕容恪投敌的。 慕容恪对于东胡是有感情的,虽然是恨意。 但是如果没有爱,又怎么可能有这么大的恨意,支撑着他从一个被放逐的王子,最终成为一个能够撼动东胡王权的藩王。 为此他甚至不惜将自己手下万余精兵都葬送在这场战争中,就是为了向其他部族证明,自己才是最有能力统领东胡的王。 但是很可惜,不管他如何努力,似乎都是白费。 一万六千林胡勇士最终只剩下三千,这让慕容恪心如刀割,但是却从未有过反叛的心思,因为他认为这是正常的牺牲,即便东胡王准备让他这最后三千人马也葬身秦弩下,他也毫无怨言,因为这是属于东胡勇士的荣誉和义务。 但是仇珠儿一席话却提醒了他。 “坐在王位上的东胡王,从来不是最勇士,因为他从不上阵杀敌。这样的东胡早就与大王想象中的东胡不一样了,这样的东胡已经被邪神掌控了,当东胡王不是全族最英勇的战士时,那么东胡距离灭亡也就不远了。”仇珠儿在出征前的最后一刻,才开始对已经披甲提弓的慕容恪说道。 慕容恪面容粗犷,满脸的络腮胡让人心生畏惧,直勾勾的盯着仇珠儿皱眉道“只要有我在,东胡就不会灭亡。” 仇珠儿莞尔一笑,俯身拥着慕容恪“大王是东胡唯一的王,但是你的哥哥和同族们却要送你去死。” “我不会死,秦军的弩箭会被我的宝刀劈成两半,连同他们的城墙。”慕容恪揽着仇珠儿大笑道。 “但是部落的战士们,却没有大王的勇武。”仇珠儿幽幽一叹“没了战士的大王,如何再重回东胡?大王难道要在等十几年嘛?” 慕容恪微微皱眉,满是老茧的手捏着仇珠儿的下巴,眯起眼“你想要说什么。” 仇珠儿扬着头呼吸有些不畅,但是神情依然柔媚,同时嘴角带着让人失神的温柔,轻声道“我有了大王的骨肉。” 慕容恪呼吸一滞,原本凶悍的表情显得有些呆板。 十几年了,不知道为什么,不管他如何努力,都没有一个子嗣,这一直是慕容恪心中深的伤痛,如今听到这个消息,不亚于他登基称王。 仇珠儿勾起嘴角,双手抓着慕容恪的手,放在自己的小腹上,隔着皮甲,似乎能够感受到里面有一个生命在跳动。 慕容恪的手有些不受控制的颤抖起来“真的?” “阿曼说兵地的凶煞之气凝结,大王的孩子必然是天生的飞龙。”仇珠儿柔声笑道。 慕容恪呼吸一滞,收回手,抿着唇盯着仇珠儿美艳的脸,陷入了沉默。 “大王,时辰差不多了,无终王派人来催了。”这时有侍卫来禀告。 “让他们等!”慕容恪低喝一声,像是一只捕猎的狮子,盘腿坐在地上“我不能让我的儿子跟我一起上战场,我要把你送到阿曼那里去。” “阿曼是不能收留我的,即便可以,失去了战士的大王,也保不住我们。”仇珠儿跪坐在地上,像是只小猫咪般趴在慕容恪腿上轻声道。 “谁敢动你,我必然让他粉身碎骨,即便是东胡王!”慕容恪沉声低喝。 “所以,即便如此,大王依旧会选择东胡?”仇珠儿哑然失笑,语气中并无失望。 “我是东胡的林胡王。”慕容恪皱眉道。 “您应该是东胡的王,此时在王帐中饮酒吃肉肆意享乐的那个人,他是邪魔的代言人。”仇珠儿沉声道“您才是东胡真正的王!” 慕容恪眼角抽搐了一下,挑起仇珠儿的脸,墨色深邃的瞳孔中闪烁着难得的柔情和纠结“你想我怎么做?” “暂时委身投降秦军。”仇珠儿沉声道。 慕容恪眸子猛然一冷,挑着仇珠儿下巴的手瞬间锢住了仇珠儿纤细的脖颈,眼中杀意四射,却没有开口。 “秦军之强大王已经见识过了,东胡即便赢得这场胜利,您觉得还能够承受来自中秦王朝的怒火嘛?辽阳城内虽然才二十万秦军,但是中原,有不计其数的秦军,而东胡此战之后还有什么?”仇珠儿感受着喉咙传来的痛楚,厉声说道。 答案是慕容恪却不为所动,就在仇珠儿感觉自己要窒息的时候,慕容恪松开了手,看着伏在自己腿上大口呼吸脸色忽白忽红的仇珠儿“你已经与秦军勾连了,是嘛?” “秦军都已经混入了东胡,大王应该能够知道,东胡的灭亡是必然,面对这样一个即将要灭亡的东胡,大王此时投降秦军,并不是叛徒,而是为了保存住东胡最纯正的血脉。”仇珠儿大口呼吸着,哑着嗓子说道。 慕容恪面无表情的抬起头看着营帐内属于自己的王旗,陷入了冗长的沉默后,深深的看了眼仇珠儿,声音也变得越发低沉“真的能够保存住血脉?” 仇珠儿用力的点点头,虽然不知道是保存住哪个血脉。 “好。”慕容恪点点头,一把将仇珠儿抱了起来,走出营帐扔上自己的战马,然后发出一声大喝“出发!” 不足两万人的突袭队伍向着远处的辽阳城驰骋,在已经进入双方警戒线的位置后,林胡部的旗帜突然调转了一个方向,但是并没有引起无终令支两部的注意,他们以为这是林胡王的战术。 慕容恪带着林胡部正面冲向辽阳城,最后停在距离南城门三百丈的距离停下了,所有人都疑惑的看着最前端的慕容恪。 慕容恪看着远处高大的城墙,依稀能够看到秦弩锋利刺眼的弩箭折射出来的光芒。 仇珠儿依偎在慕容恪怀里,柔声道“大王若是不愿意,咱们现在可以往南走,或许能够从滦河绕回林胡。” “回不去了。”慕容恪突然发出一声嗤笑“让秦人举旗吧。” 仇珠儿闻言一喜,探身对着身边的侍卫说了什么,混进林胡部中的朱家就策马上前。 慕容恪看着胡人打扮的朱家,皱起眉。 朱家冲着慕容恪拱拱手笑道“鸟则择木而息,阁下做了一个正确的决定。” 慕容恪嘴角露出一抹莫名的嘲弄,却没有开口。 朱家隐隐感觉有些不对,但还是换上了王贲的帅旗,这面旗帜是当初王贲特意交给他的,以防不测。 朱家此时归心似箭,即便察觉到慕容恪的一样,也无暇顾及,换好帅旗后,向着辽阳城狂奔而去。 看着朱家已经跑到了一百丈外,秦军依旧没有发射弩箭,慕容恪转头对着满脸茫然惊愕的手下们说道“我要进城了。” “大王!您这是要?!”慕容恪的副将满脸惊愕。 “等我们再出来的时候,就是东胡的王部。”慕容恪眯着眼,眼中闪烁着凶戾扫过所有人的脸,然后调转马头,沿着朱家的马蹄往前走。 林胡部的大队中又踊出近百骑跟在身后,剩下的所有人互相张望了一下,最后都默默的跟上了。 眼见着辽阳城越来越近,所有人的心都被掉到嗓子眼上,尤其是被城墙上那些弩箭瞄准后,如果不是慕容恪走在最前面,他们可能要跑了。 等到距离城墙丈的时候,城门打开了,慕容恪加快了马速,毫无畏惧的冲向城门中密密麻麻的秦枪兵。 秦枪兵自动让开一条路,让慕容恪极其部下进入城中后,再次关上了城门,然后包围了所有人。 林胡部所有人都握紧了手中武器,勒马紧张的不知所措。 “下马。”慕容恪大喝一声,跳下战马。 其他人犹豫了一下也纷纷下马。 “缴械。”慕容恪自爱车大喝一声,将手中长刀扔在了地上。 “请诸位勇士稍作歇息。”这时枪兵队伍中走出一名玄甲军官,说着一口流利的东胡语,笑眯眯的说道。 “他们都是山林中的猛虎,天空中的雄鹰。”慕容恪对那名玄甲军官说道。 “远来是客,我们自当细心招待。”玄甲军官笑了笑,挥挥手,三千多战士就被秦军恭恭敬敬的请了出去。 看着自己的战士们走远了,慕容恪看着身边的仇珠儿“他们会好好的对吧。” “当然,他们是东胡王部最强大的战士。”仇珠儿微笑着点点头。 慕容恪露出一个与长相并不相符的柔和笑容,似乎心满意足的点了点头,轻笑着张开双臂“来吧。” 仇珠儿神情一僵,下意识的后退一步,瞪大眼睛看着慕容恪。 玄甲军官微微挑眉,挥手示意所有人往后退一步,饶有兴致的看着两人。 “大王,要做什么?”仇珠儿吞了吞口水,目光死死的地昂着慕容恪,有些紧张的开口。 “我是看着你出生,看着你长大,看着你手刃上一任焉支,成为林胡的焉支,那年你十二岁,你说爱慕我。”慕容恪嘴角带着难得的温柔“但是仇氏的人,怎么可能爱慕我这个让你们族灭氏亡沦为奴隶的刽子手呢?” 仇珠儿的脸色越来越苍白。 “本来我应该一刀砍下你的小脑袋的。”慕容恪的眼神也变得温柔起来“但是我喜欢你当时看我的眼神,让我想起第一次驯服的小马驹,如果我告诉你,仇氏灭族真的与我无关,你愿意相信嘛?” 仇珠儿死死的咬着下唇,眼睛渐渐变得赤红起来。 “也对,毕竟我说这些确实没有什么信服力。”慕容恪自嘲的笑了笑“当初桑洋告诉过我,仇氏是无法信任的毒蛇,不知道什么时候会被咬伤,我却没有相信,只是因为你的大父帮助过我,其实纍城内乱的真相,是你们仇氏和翟氏挑起来的,最终被桑氏周氏等镇压。” 仇珠儿神情一滞,但是马上就摇头冷声道“那与我无关,我只是想为这些年被你虐杀的族人们讨一个公道。” “你看,你们中原人就是这么不讲道理,只管他们是你的族人,却不追究那些人犯了很么错误。”慕容恪轻嗤着摇摇头,环视了一下周边的秦军“可能,这也是你们能够获胜的关键吧,互相包庇,不论对错。” 仇珠儿深吸一口气,似乎缓和了心态,皱眉道“大王还没说,到底要我做什么。” “今天战甲的护心镜,你没有给我戴上。”慕容恪咧嘴笑道。 仇珠儿身子一僵,手下意识的摸到自己腰间的短刀。 “做事从来一丝不苟的你,怎么会犯这种错误呢?而且这一路上你一直在摸索着我心口的位置,应该在在寻找最佳的下刀位置吧。”慕容恪咧嘴笑着撕开自己的皮甲,指着自己心口的位置,满脸笑意“这里,记得用力一些,刺穿我整个身体,这样血就不会喷到你身上,弄脏你今天的裙子,这是我觉得你最好看的一条。” 仇珠儿身子开始剧烈的颤抖着,抽搐腰间的短刀对准慕容恪,声音因为激动失态变得尖锐“你全都知道?!” “你说谎的时候,总是最漂亮的时候。”慕容恪笑的温柔“族内的那些战士就交给你了,看着他们这么多年为你们仇氏鞍前马后的份儿上,我知道你虽然恶毒,但是并不坏。” 仇珠儿死死的咬着下穿,赤红的眸子中闪烁着水光淋漓,哽声问道“为什么?” “驯服小马驹是有代价的。”慕容恪咧嘴一笑,伸手握住短刀的刀柄,身子猛然向前迈了一大步。 短刀刺穿心脏的声音,有点像是气球漏气的声音,虽然不那么震耳欲聋,但是却让人头头皮发麻。 玄甲军官松开握住剑柄的手,眼中的戏谑变成了凝重,看了眼已经完全呆傻了的仇珠儿,对着嘴角已经渗出鲜血还依旧保持淡然的慕容恪拱了拱手“真乃大丈夫。” 慕容恪眨了眨眼,嘴唇动了动,最终还是像是倾倒的木柱一样,向后倒去。 仇珠儿下意识的想要去拉他,却忘记了手中攥着刀把,短刀离开慕容恪身体的瞬间,温热腥咸的血果然如他所说一般喷了仇珠儿一身。 在她身上穿着的那条纯白的长裙上绽放出朵朵艳梅。 “为什么?”仇珠儿瘫坐在地上,伸手去抓慕容恪的手,喃喃道。 “虽然不知道你在问什么,但是觉得他刚才说的话,有一大半,应该都是谎话。”玄甲军官眨了眨眼“但是有一句,应该是真的。” 仇珠儿抬头茫然的看着这个年轻的玄甲军官。 “他应该,真的挺喜欢你的。”玄甲军官抓了抓头,有些尴尬的说道。 “赵佗,贵客身死,你罪责加身,还有心思在这儿废话?”王怀不满的声音从身后传来。 被唤做赵佗的玄甲军官身子一颤,转头讪笑道“副将大人冤枉,此人一心求死,末将也是不知所措啊。” “倒是一条真性情的好汉子。”王怀走过来,看着血泊当中的慕容恪轻叹道“厚葬了吧。” “本来还想用他的人头请功,现在看来,还是算了吧。”朱家也走了过来轻叹道“夫人烹尸生啖之时也作罢吧。” “不,先生要的头颅,尽管拿去,按照约定执行。”仇珠儿声音无悲无喜,轻轻将慕容恪的眼合上,然后手起刀落。 朱家和赵佗以及周边的秦兵都同时打了个冷颤,这些堂堂九尺男儿此刻就让被一名貌似柔弱的少女震慑到了。 第二百零一章 你看不起我们乱民?(求全订) 第二百零一章你看不起我们乱民?求全订 当伏羲把对华夏文明的统治权从女娲手中过渡到自己手中之后,女性的地位就一直在发生着微妙的变化,而女性的定义,也从强大的生命之源,慢慢变成了弱小的繁衍工具。 所以在男人眼中的女人,就应该是柔弱的,这是理所当然。 男强,女弱。 所以对于打破这种常识的女人,男人通常会出现两种情绪,一种叫做敬畏,另外一种叫做唾弃。 当仇珠儿将慕容恪的头颅切下来之后,在场所有男人,包括后来坐镇帅帐指挥阻击的王贲,都对其产生了一丝敬重。 “仇夫人要不要先去换一身衣衫,歇息一下。”王贲看着仇珠儿走过来,身后留下的血线之后,笑着开口说道。 仇珠儿看着王贲,盈盈俯下身子,行了一个标准的周礼“仇氏拜见大将军。” 王贲微微挑眉,笑着摆摆手“仇夫人的雅言说的很好,一点也不像久居胡地之人。” “仇氏为殷商三公之裔,宋国正统大夫,即便久居胡地,依旧是中原苗裔。”仇珠儿柔柔一笑。 “既然夫人不觉不便,那么就请坐吧。”王贲笑着点点头“夫人能够告诉我多少关于匈奴和塞人之事?” “无终令支两部以被大将军截杀了嘛?”仇珠儿笑着问道。 “说来惭愧,胡人马快。”王贲勾起嘴角,神情并无沮丧。 仇珠儿微微眯起眼“大将军稳如泰山,似乎对此战已经胜券在握?” “不敢当,战事一刻没有结束,就没有什么胜负之说。”王贲轻笑着摇摇头,瞥了眼站在两列的朱家,赵佗“你们俩也坐吧。” 朱家和赵佗笑着拱拱手,然后找了个席位坐下,赵佗还从身后的包袱中拿出竹简和刻刀,似乎准备纪录。 仇珠儿瞄了眼赵佗,伸手将腰上的血裙子解开,仍在一边,一双修长还沾着血痕的大腿让帅帐瞬间增色了几分,跪坐在席位上笑吟吟的对王贲说道“大将军想要知道塞人的信息,其实小童夫人谦称也知之甚少,但是只知道,他们凶悍异常,赤发碧眼状若妖怪,其弓射更比胡人长。” “其实家父早些年也接触过不少塞人,但是并未见过如此大批的塞人,他们到底是来自哪儿?”王贲笑着问道。 “漠北之西,有一方宝地,胡人称其为西域,盛产美玉,昔殷商圣帝武丁,曾经遣人去此地请神玉回殷,引来西域塞人,大巫妇好生祭十万,率众灭敌,重伤,归国后便去世了,帝武丁盛怒,远征西域,灭其国,俘塞人万民祭祀妇好。”仇珠儿娓娓道来,明亮的双眸中闪烁着与身上血腥气完全不符合的小女人姿态。 赵佗听得尽兴,手中刻刀飞舞如龙。 朱家也听得津津有味,但是越看仇珠儿,越觉得可怕。 能够听得出仇珠儿对于帝武丁和妇好之间夫妻同心羁绊的向往憧憬,但是结合她刚刚毫不犹豫的割下慕容恪的头颅时的果断,反而显得越发惊悚。 “如此说来,这塞人,也是由来已久。”王贲笑了笑“那么千年以后,这些塞人又卷土而来了?” “塞人畏惧中原天朝,但是同样向往,此番有东胡做东,要求涿鹿中原,他们自然不惜万里驰骋。”仇珠儿笑了笑。 “所以说,现在支援的塞人,只是先头军。”王贲眯起眼。 “林胡王与东胡王不和,无法得知更多,而且关于塞人,南帐王才是中间人,具体的计划小童也未可知,但是可以确认的是,东胡匈奴合兵一处,未必会攻城。”仇珠儿笑吟吟的说道。 “西边有齐军四十万。”王贲笑着摇摇头。 “齐国未降,应该很乐意看到十万塞人中原。”仇珠儿笑道“大将军可能没有和胡人有过太多的接触,胡人最擅长的除了牧羊,就是劫掠,只要是高过车轮的胡人,不论男女,都是在马背上劫掠着长大的。” “东胡人也劫东胡人?”赵佗有些惊讶的问道。 “东胡,只是一个类似周朝一样的联邦称呼。”仇珠儿笑了笑“当年诸侯国血流漂杵,也没见周天子强加干预吧,否则怎么会有霸主呢?” “仇夫人对中原了如指掌,但是吾等却对东胡所知甚少,惭愧。”朱家笑呵呵的拱拱手,拍了拍赵佗的脑袋“多记,少问。” “不不不,不问出来,怎么能搞清楚呢,要是将这些一知半解的东西呈交王上,我可是要提着脑袋回去的。”赵佗咧嘴笑道“仇夫人不会介意在下多嘴吧。” “既然是呈交给秦王的文书,那自然要更加详细。”仇珠儿轻笑道“东胡者,东胡飞龙慕容,南帐旄牛宇文,北帐灵猫独孤,山戎白犬盘氏,无终黄貉嘉氏,令支赤鹭洛氏还有白狄旋龟早先为翟氏,现在为桑氏。”仇珠儿笑着说道。 “七部?为何仇禾说是五部。”朱家微微挑眉。 “慕容,宇文,独孤同为东胡,只不过各自为政。”仇珠儿笑了笑“这也是这个联邦称之为东胡的原因,这并不是燕人和齐人起的名字,而是他们自称的。”仇珠儿解释道。 “林胡王也是一代英豪,为何不在其列?”王贲问道。 “林胡部只是一个小部落,跟其他七部没法比。”仇珠儿笑着摇摇头“只不过是被慕容贺当成是一支不能回头的利箭而已,能杀敌,断之不惜。”仇珠儿嘴角带着一抹嗤笑道。 “林胡王确实担得起勇武之名,可惜。”朱家意有所指的叹息道。 “既然如此,七部只要分化,便可不攻自破,至于塞人,不足为惧。”王贲轻笑着敲了敲木案“如今林胡部反叛,对于东胡各部来说应该是一个很严重的打击吧。” “可惜大将军没有抓住无终王嘉全和令支王洛维,否则这分化之策成效更高。”仇珠儿笑着摇摇头。 “夫人的意思是,分化之策行不通?”王贲微微皱眉。 “对于一群没有后顾之忧的人,大将军要以什么诱起叛变呢?”仇珠儿轻笑道“而且东胡与中原不一样,东胡习惯先考虑眼前的利益,在猎杀猎物的时候,一定要先猎杀成功,再分配,而中原人则习惯先分配,再猎杀,所以很多时候,猎物都跑了。” “有道理。”王贲若有所思的点点头“既然如此,那就只有一战了。” “可惜失去了城墙之坚,贵军必然要经历一番苦战。”仇珠儿有些惋惜的摇头道。 “四十万对四十万,确实是一场苦战。”王贲笑了笑,挥挥手“来人,去请公孙将军前来议事。” 仇珠儿眯了眯眼,起身作揖道“既然如此,小童便先行告退了。” “夫人请便,照顾不周之处还望海涵,等战事结束后,一定好好招待夫人。”王贲轻笑道。 “大将军能够收留吾等,吾等感激不尽。”仇珠儿柔柔一笑,弯腰捡起仍在地上的血裙,迈着那双长腿走出帅帐。 “若是离儿回来,让她离这个女人远一点。”看着仇珠儿离开,王贲笑容消失了,对着朱家正色道。 朱家一怔,讪笑着抓了抓头。 赵佗手中刻刀微微一抖,深情不变,深吸一口气后飞速刻下。 时初夏,公子离现辽阳,贲公口责。 仇珠儿在侍者的带领下离开帅帐,在下城墙的时候碰见了公孙戈和剧亢。 “好一个妖娆阿姊啊!”公孙戈直愣愣的看着仇珠儿翻身上马,大白腿晃的他眼睛疼。 “好一个狠辣女子。”剧亢收回目光皱眉道“身上的血腥气比刚回城的秦狼骑还要浓重,她是杀了多少人?” “就一个,不过是泡在血泊是杀的。”王怀轻笑着开口道“快走吧,别让大将军等急了。” 公孙戈点点头,擦了擦嘴角的口水,快步赶往帅帐。 进了帅帐还未行礼,就听见王贲的笑声“公孙将军不必多礼,请坐。” “冒犯了。”公孙戈拱拱手,坐在了刚才仇珠儿的席位。 “燕北长城以破,匈奴携塞人二十万南下,狼骑追到滦河口,看着对面绵延的营帐,就回退来了,正好被林胡降将认证了情报。”王贲有条不紊的说道,神态自若“请公孙将军来,就是想问问,燕军是否愿意为秦国流血。” 公孙戈微微挑眉,沉声道“大将军尽管吩咐。” “我想要燕军南攻东胡,不求歼敌,但求拖住,时限一月。”王贲正色道。 公孙戈心中一惊,东胡的战斗力如何,他早就心中有数了,面对弓马双绝的东胡游骑,公孙戈手中所谓的五万骑兵就是草场上的野鹿,活靶子,至于步兵,更是不提也罢。 装备精良,素质极高的秦军在于东胡正面交锋的情况下都难以占据上风,还要依靠军帐和城墙之力才能勉强获得优势,装备素质差了两个级别的燕军自然更加惨淡。 公孙戈下意识的就联想到,王贲想要将他当炮灰。 看着公孙戈的神情,王贲微微一笑“如果公孙将军觉得有些不妥,可以换到北面,抵挡南下的匈奴和塞人,只需要半月即可。” 公孙戈心中一喜,表面不动声色“燕军久居燕地,与东胡也是纠缠数百年,对于如何抵挡东胡,确实更为拿手,至于强攻确实软肋,多谢大将军开恩。” “公孙将军何出此言,是本将邀请将军出战的。”王贲笑了笑“既然如此,那今夜子时,将军最好能够趁夜奇袭,林胡投降对于东胡打击一定是有的,此时最宜夜袭。” “今夜我将亲自率军奇袭匈奴,看看他们有几斤几两。”公孙戈起身,作揖沉声道。 剧亢皱眉看着一脸亢奋的公孙戈,轻叹了一声。 “小兄弟为何叹息?”王贲笑容玩味的看着剧亢。 剧亢眨了眨眼,指着帐外“天气渐热,气候干燥,而且今天南风,最宜放火,不过是火烧南面的东胡。” 王贲嘴角笑意渐浓,目光赞许的看着剧亢“小兄弟通略兵法?” “大将军高看在下了,在下只是一介黔首。”剧亢面无表情的拱拱手。 “小兄弟自谦了,近些人小兄弟侠义之名在军中盛传,我手下诸多将士都对你颇有赞誉。”王贲笑着说道“而且高渐离临走之时,将所有人都托付给你,也足以说明问题,不知还有什么妙计,在下洗耳恭听。” 剧亢微微挑眉,看着王贲的表情,起身道“异种塞人彪悍更甚东胡,我曾听家中长辈闲聊时提起过,不过他们已经很多年没有出现在中原了,上一次,还是几十年前李牧将军拒敌云中的时候,十万塞人游骑,让赵军损失惨重,李牧将军惨胜收场,也惊到了赵王,所以之后李牧将军多年都在戍守边关,如今塞人又现,自然是比以往更加强势,而且还与东胡勾连,秦军若无增员,此战苦矣。” 虽然剧亢在唱衰,但是王贲脸上并无恼意,反而满是赞许的点点头“确实是一番苦战,而且秦军也确实并无支援,最重要的是,秦王已经给我下了最后时限,再有一月,若是不能破敌,便护送燕王喜随军返回咸阳。” 闻言公孙戈身子一颤,瞪大眼睛“秦王这是何意?燕地黎民当如何?” “如果愿意,可以随军同行。”王贲点头笑道。 “秦王准备将辽西之地让给东胡当跑马场啊。”剧亢眯着眼扬起嘴角“确实是像秦王能够做出来的事情。” “这位小兄弟,谨言慎行。”赵佗皱着眉,语气有些阴冷。 “你是谁?”剧亢歪头看着赵佗,笑着问道。 “你又是是谁?”赵佗楞了一下,哑然失笑反问道。 “秦王的玄鸟特使。”剧亢满脸淡然,大言不惭道。 赵佗再次愣住了,瞪大眼睛惊呼道“放肆!冒充特使是夷三族的重罪!” 剧亢咧嘴露出一个嘲讽的笑容,轻哼一声。 “从某种意义上,他确实是王上的特使。”王贲轻笑着避免了两人剑拔弩张的氛围“因为他身上有玄鸟令。” 赵佗嘴角一抽,皱眉打量着剧亢“他的口音,是赵人?” “墨江轻侠,剧亢。”朱家突然轻声开口道,然后对着剧亢轻笑道“我说怎么你背着的剑匣,如此眼熟。” “剧亢见过朱家先生。”面对王贲都爱答不理的剧亢,恭恭敬敬的对着朱家行了一个大礼。 “不敢当不敢当,剧少侠年十四,仗剑燕赵,诛杀地霸,手刃残吏,仁义之名满民间,早就听徐夫人提起过你,如今终于见到真人了,算是得偿所愿啊。”朱家笑呵呵的拱手还礼“剧亢出身名将之后,看来真的是少年天才,不但剑术非凡,兵法也精通。” 剧亢扯了扯嘴角。 “燕地名将?剧辛之后?”赵佗眸子一亮,打量着剧亢“怎么混到这般田地?” “你看不起玄鸟特使?”剧亢微微歪头。 赵佗脸色一白,大怒道“休要胡言乱语,我是说你一代名将世家之后,混成一介乱民!” “你看不起我们乱民?”朱家阴恻恻的笑道。 “当然,等有机会,第一个要整治你们这些流氓乱民!”赵佗满脸正气的说道。 “你得有这个命。”剧亢嘲弄一笑。 “咳咳,诸位,此乃军机要处。”公孙戈皱眉清咳道。 赵佗连忙向王贲赔礼。 “不必多礼,诸位都是秦王特使,没有一个是本将能得罪的。”王贲笑呵呵的说道。 赵佗一怔,转头诧异的看着朱家。 剧亢原本有些涣散的眸子也瞬间聚拢,看着朱家。 “看来,老祖宗也离开王上了。”朱家也晃了下神,轻声叹了口气,语气复杂。 “塞人真的如此凶悍?”公孙戈并不在意这些,沉声问道。 “比你想象中更加凶悍一些,而且他们的马更快。”剧亢点点头笑道“所以你确实已经做好了为大秦流血了。” 公孙戈嘴角抽搐了一下,转身单膝跪,对着王贲说道“末将请战今晚奇袭火烧东胡大营。” “如此一来,将军与燕军就要辛苦很多了。”王贲笑着说道。 “为大秦,吾等不辞辛苦。”公孙戈沉声道。 “将军的诚意本将感受到了。”王贲笑了笑“不如还是我率军北上牵制匈奴吧。” “不,今夜骑兵烧营,步兵北上。”公孙戈突然大义凛然。 让众人都有些不解。 “但是末将请求,征召一些民夫修筑城寨。”公孙戈继续说道。 王贲微微眯起眼,笑着点点头“可。” 第二百零二章 不胜也难(求全订) 第二百零二章不胜也难求全订 背叛,带来主要伤害不只是物质上的,更是精神上的打击。 尤其是对于一个团体来说。 即便是一个无足轻重的位置背叛,依旧会给已经形成体系规律的团体造成致命的打击。 林胡王慕容恪的背叛,对于东胡联盟来说,就像是一个机器中重要的齿轮突然间崩坏,直接造成了整个东胡系统的崩坏。 首先就是作为同胞兄长,东胡王慕容贺遭到了所有王部的质疑。 即便所有人都知道,东胡王与林胡王不和,但是没有人会想过,林胡王会背叛。 所以当这个消息传回东胡王帐的时候,一时间还没有人相信,直到前线令支部的战士回来,确认了这个消息之后,让所有人都哗然了。 各大部族的首领齐聚东胡王帐,这次的会议除了首领之外,没有人能够进入,即便是各部的萨满也不行,所以王帐外站满了各个部族的侍卫。 而且看着氛围也是剑拔弩张。 但是王帐内的氛围,却更加紧迫。 东胡王慕容贺已经是一个步入五十多岁暮年的老者了,虽然这个年纪在后世还处于壮年,但是在平均寿命不高的古代,已经算是个老者了,在加上多年为部族操劳,头发已经彻底的灰白了,但是神情相貌依然透着威严。 慕容贺坐在一个熊皮座椅上,身前摆着一只吃剩下的猪腿,两尺长,半尺粗的腿骨上面除了一些肉丝之外,啃得干干净净。 能吃,是衡量一个勇士的标准之一。 廉颇当年就是因为年纪大了,虽然能吃,但是一顿饭要跑三趟厕所,最终被订上廉颇老矣的标签。 左手边是南帐王宇文贺,宇文贺年纪比慕容贺要小十岁,但是看着却更加苍老,尤其是瘦高的身形佝偻着坐在椅子上,显得更像是一个垂暮老者,但是眼中闪烁着如鹰隼般的阴鸷,足以让人如芒在背。 右手边的北帐王独孤鸿则是在场所有首领中最年轻的一位,今年不足三十岁,因为他刚刚接任了他父亲的位置,可能是由于年少,所以显得恭谨很多,英俊的脸上带着温和的笑意。 再往下分别是白狄部桑洋和山戎部盘庚。 盘庚是一个身材魁梧的光头壮汉,披着一件半开的皮袄,脸上有一条从额前到耳后的伤疤,显得格外狰狞,但是却满脸和善,笑的像是个土财主一样,有一种很反差的感觉。 最后一位则是一身绸袍的桑洋,与在场所有人不同,桑洋不但衣衫形制与中原相同,连发髻都一丝不苟,皱纹如同沟壑般爬满了他的脸,平添了几分沧桑,根本不像是一个狄胡之人,反而更像是一个中原儒生。 七位首领除了率军突围接应的无终王嘉全和令支王洛维之外尽数到齐了,这是东胡出征一来,第三次各大首领聚首。 平时他们基本为了自持身份从不轻易出自己的领地,这似乎是东胡的一种不成文的规定,各大部族首领,无故不得相聚。 前两次聚首第一次是汇合时的庆功大宴,第二次是战损秦军寨前十万游骑后。 而这第三次,明显与前两次都不太一样。 慕容贺手里拿着一只镶满宝石的b,正在削着一个骨头,这是一种祭祀法器,由首领亲自琢磨为战士向祖神祈福,赢得胜利。 从出征到现在,慕容贺已经琢了一百零六颗了,是东胡从建立到如今,最多的一次。 萨满说过,如果到一百零极致之数,大战还没有落下帷幕,可能会出现不好的征兆。 慕容贺不信,但是他已然需要做,因为这是属于东胡王的责任。 锋利的刀刃摩裟着骨头的声音很刺耳,而且诡异,尤其是在如此静谧的环境下。 没人说话,倒不是不敢,而是不愿意。 直到外面传来了角声,打断了这种静谧。 “秦军出城了。”桑洋放下手中的骨杯,开口说道。 “林胡王率众投敌,自然会将我们的情况全数奉告。”盘庚笑呵呵的开口,似乎一点也不因为慕容恪的背叛而生气。 “不过这样也好,秦军龟缩在城中也让人生厌,还不如正面交锋来的爽快。”独孤鸿也笑的温煦。 五位首领,三位开口没有追究林胡王的责任。 桑洋看来沉默不语没有表态的宇文贺,轻声道“林胡部一万两千人,在此次大战中折损n。” “谁的部帐没有折损?”宇文贺眯起眼,冷嗤一声。 听到宇文贺开口,所有人表情都微微有了变化。 “吧嗒。” 慕容贺将b和还未琢磨好的祭器放在桌案上,看着宇文贺“我对慕容恪有愧,他背叛我,是我的责任。” 所有人再次神情微动。 “西进首战,平刚长城,慕容恪亲自率军强攻七天七夜,对方是大秦名将李信,占据高地,有强弩还有城墙,慕容恪踩着尸体,一锤砸破平刚长城第一砖,这座长城,是当年狗贼秦开施展阴谋诡计蒙骗叔祖父后建立的第一座长城,此后从燕山北至襄平,再无我东胡立足之地。”慕容贺声音无悲无喜,眼中更是波澜不惊。 但是却把气氛推向另外一个古怪的方向。 因为慕容贺所属的叔祖父,正是宇文贺的爷爷。 宇文贺脸色变得铁青起来,冷哼一声没有说话。 “平刚至辽阳城,五百余里,大大小小十六场交锋,慕容恪每战必先,斩敌无数。”慕容贺的目光扫过所有人的脸“我从未在他身上看到可以背叛的影子。” “但是他确实已经进入辽阳城内了,洛维不会瞎说诬蔑吧。”宇文贺冷笑道“如果大王觉得战功可以相抵,那么就当我放了个屁。” 慕容贺勾起嘴角“慕容恪确实罪该万死,我恨不得活剐了他。” 桑洋和盘庚微微挑眉,侧目看着慕容贺。 “但是我觉得,他投敌与否,与这场战役并无太大关联。”慕容贺沉声道“我们已经在这里与秦军对峙半年了,互有损伤,但是胜利已经站在我们这边了。” “当然,月氏丘翕侯亲自率军驰援,不胜也难。”宇文贺满脸嘲讽。 “南帐王将胜算压于塞人之手?”慕容贺眯起眼,嘴角扬起一个微妙的弧度。 宇文贺微微皱眉,神情一僵。 桑洋盘庚仔细的回味了一下慕容贺这句话,看向宇文贺的目光也有些怪异。 独孤鸿依旧满脸温煦,像是事不关己一般。 “王兄何必欺负小弟口舌不利?”宇文贺冷笑道。 “我们祖辈的武器来源,都是从中原得来的,不过那时候我们是用强的,但是从他们开始建城之后,我们能够抢到武器的次数越来越少了,直到后来与燕国通商,燕畏我东胡强大,但是却依旧心存不轨,明面臣服,暗自蓄力,一群毫无信义之徒,所以才会有秦开之祸乱。”慕容贺缓缓的说道,语气沉重“先祖的教训让我们知道了,只有掌握了冶铁,才能够真正的强大起来,无法掌握冶铁,就无法崛起,这是必然的,我们不惜代价西进,就是为了掌握冶铁,避免当年秦开之乱。” “王兄不必总提起秦开狗贼,道理我们都懂,否则也不会响应召,倾巢出动,大家都是为了东胡的未来。”宇文贺冷笑道。 “这么多年,咱们的武器全赖南帐王与塞人通商,才能保证战士的军需。”慕容贺笑着说道。 宇文贺脸色越发阴沉,但是按耐住了火气,慕容贺一直在将他与塞人绑在一起,弄得现在好像是他叛变了一样。 “所以,如果我不在了,那么南帐王可为东胡王。”慕容贺满脸笑容的说道。 话音落,所有人的目光都放在的宇文贺身上。 宇文贺身子一僵,目光恼火的盯着慕容贺。 第二百零三章 人间无羡门,当世乐土(求全订) 第二百零三章人间无羡门,当世乐土求全订 久居上位者都不喜欢说废话,闲话。 因为长年累月的处理各种事物,对于效率要求很高,根本不会有多余的精力和心情闲扯。 所以上位者的每一句话,不管是直白还是含蓄,都是带着某种清晰目的性的。 慕容贺这句话,明显就是在带宇文贺的节奏,暗喻他与塞人勾连。 宇文贺正准备发难,却被慕容贺下面的话惊了一下。 “明日我准备亲自率军迎战,后军就全赖诸位压阵了。”慕容贺有些费力的从熊罴座上站起来,冲着他们敲了敲心口。 可能是因为年纪大了,气血不足,捶胸的声音显得有些空荡。 桑洋等人连忙起身还礼,微微鞠躬。 宇文贺虽然面又不甘,但是依旧起身行礼,毕竟东胡王亲自统军,是不允许任何质疑的,此时即便他有天大的事情,也不能在此时多生时段。 而且他似乎察觉出来了,慕容贺似乎想用这种方式来替他弟弟开脱,这太异常了,难道其中还有什么别的事情? 不过不等宇文贺细想,就被大萨满请出了营帐,东胡王亲自统军,是需要萨满向祖神祈福的。 出了王帐,宇文贺拦住桑洋等人“诸位可明白大王的意思了?” 盘庚笑呵呵的说道“大王一心为了东胡,亲征必然士气大增,说不定能够一鼓作气歼灭这些铁乌龟。” “祖神会保佑大王的。”独孤鸿也笑着说道。 桑洋微微皱眉“不过大王毕竟有些年迈了,而且嘉全和洛维到底有没有接应到丘翕侯和头曼,如果两相夹击,那么胜率就更大了。” “可惜大王没有差吾等随行。”宇文贺冷笑着摇摇头“宇文部五万狼骑早已饥渴难耐。” “南帐王不要急,饮血的机会多得是。”桑洋意味深长的笑了笑,抬头看了看夕阳的余晖,又看了看远处烟尘弥漫杀声震天的战场“诸位回去还是多做准备吧,看这秦军今天只是佯攻,不过难保他们不会夜袭。” “夜袭,他们也得有这个胆子。”宇文贺冷嗤一声。 王帐内的慕容贺被埋在一种不知名的灰土当中,一个身材佝偻,头戴羽冠,身上披着各种兽牙,满脸刺身如同鬼怪的萨满手中拿着一种奇怪的笔,正在沾着血王慕容贺的身体上描绘着什么。 “大王老了。”萨满的声音如同风吹沙硕般刺耳,语气中带着一抹惋惜。 “还能提得动刀。”慕容贺咧嘴笑了笑。 “其实大王不必非要亲征,派遣宇文贺就行了他应该很愿意。”萨满沉声道。 “晨儿还太我要是死了,一定会任由宇文贺摆布,那么慕容氏的荣耀,就要熄灭了。”慕容贺摇头苦笑道“本来以为此役之后,即便我死了,还有慕容恪,没想到。” “林胡王投降的诡异。”萨满手微微一抖。 “我也觉得诡异,虽然我们兄弟不和,但是他不至于因此就背叛整个东胡,他对东胡的感情,比我们都要深。”慕容贺目光有些涣散和茫然。 “他只是对您身下的这个王座感情深,当年先王一句戏言,成就了现在的他。”萨满轻声道“不过大王应该早就想过,会死在这燕地了?” “我有预感。”慕容贺轻叹道“所以我将竭儿派到了白狄部,希望他能够好好的学习一下他的叔父。” “大王希望把晨儿托福给慕容恪,等慕容恪死后,晨儿也长大了,到时候慕容竭就成了下一个慕容恪?然后长此以往?”萨满眸子里闪烁着精光“大王圣明。” “当年周武王就是如此,周公旦护佑大周百年国运,虽无帝王之名,但是以有帝王之实。”慕容贺轻叹道。 “但是有了孩子就不一样了。”萨满突然说道“而且慕容恪明显不会在意弑君之名。” “他不会有孩子。”慕容贺垂下眼睑,轻声说道。 萨满表情一滞,心神一沉“难道?” “除了认定的继承人之外,慕容氏其他的王子,都很难有子嗣。”慕容贺摇了摇头。 萨满嘴角抽搐了一下,沉默不语。 他知道,自己知道了这个惊天秘密,估计也会随着慕容贺一起死在这燕地了。 “所以不论如何,也不能让慕容恪死在燕地啊。”慕容贺轻笑着眯起眼,幽幽的说道“只要赢了,那么投敌就会变成内应。” “林胡王内应诱敌出城,确实当列首功。”萨满叹息道“大王英明。” “呵呵。”慕容恪看着自己血管暴起的手掌,冷笑道“等掌握了冶铁,看宇文氏还如何与我慕容氏争权。” 如果慕容贺知道了慕容恪的头颅已经被腌制好,准备到时候一同送往咸阳邀功的话,一定不会选择亲征。 不过对于秦军来说,已经无所谓了。 将手中所有军务都处理完之后,送趁着夜色出城袭营公孙戈五万燕骑出城后,王贲终于能够找朱家,好好的询问一下家事了。 尽管已经知道朱家其实是秦王的人了,但是毕竟相交多年,没有回到咸阳之前,他依旧是王家首席客卿,可让王贲托妻献子的交情。 毕竟君王安插的奸细,能叫奸细嘛? 那叫恩赏。 不过王贲早已不在意这些了,老爷子在书信中已经很清楚的表达了,只要战事pn,那么王家边彻底远离朝政与君王,而且秦王已经许诺了王家的修生之地。 但是从朱家口中,真实的了解了这一年多王离以及辽东的动态之后,他还是陷入了冗长的沉默。 反复看了王离的书信后,王贲将书信交给朱家“世间,真有羡门?” 朱家在王贲有些诧异的目光下,将那封半寸后的书信点燃后扔进香炉当中“有,不过羡门不在人间,大帝称之为乐土。” “乐土。”王贲轻声喃喃了一下“那位高誓凭借一己之力,已经将一个百人部族,发展成十数万的城邦了?而且,衣食无忧?” “如今已经不止十数万了,公子的破虏军南上又征服了十数万,已经是货真价实的通邑大邦了。”朱家说着满脸笑容。 “兵甲之利比禁卫更胜?”王贲又问道。 “犴鸢铁骑的兵甲,当世无双。”朱家笑了笑“不过暂时无法量产,大帝说若是劳动力足够,三年时间,应该可以配以十万精兵,到时候可以席卷天下。” “如此狂妄,果然是神兵。”王贲笑了笑“当年十万魏武卒也只敢说席卷河西,十万齐击技也不敢妄称席卷河北,我大秦十万锐士也只能说踏入中原,怎么他孤竹十万犴鸢就要席卷天下,真的是餐风饮露,力大无穷的仙人不成?” “大将军可曾见过鲲?”朱家笑着问道。 王贲微微皱眉“那是庄周戏言。” “但是大将军也难以证明它不存在啊。”朱家又笑道。 “诡辩。”王贲摇摇头笑道。 “等大将军看到公子的破虏军,一切自然明了。”朱家微微一笑,不多做解释。 “看来那位高誓确实有几分本事,连你都如此推崇。”王贲微微眯起眼“会不会是方仙道的诡计?不然那卢生为何断言辽东有我王氏祖地?还这么巧就在纍城?而且我最近发现,这一年来,确实发生了很过过于巧合之事。” “大将军为何不觉得是天数?”朱家问道。 “你信?”王贲皱眉。 “信。”朱家点点头“之前我也质疑过,但是有时是,天数以定。” “听你这么说,我越发的想要早点见到这位高誓了。”王贲眯着眼笑道。 “属下多言问一句,赵佗如此大摇大摆的出现在这儿,难道秦王已经失去耐心了?”朱家犹豫了一下也出声问道。 “蜀郡大涝,朝中对于灭燕平齐已经出现了疑议,冯劫认为既然燕国以降,那么就不要在此处徒废钱粮了,反正辽西也是无用之地,让给东胡也无所谓,只要返程的时候顺便把齐王建也带回咸阳就好了。”王贲笑着摇摇头。 “鼠目寸光,酒囊饭袋之辈啊。”朱家皱眉冷声道。 “如果不是真的跟东胡交锋,其实我也不会在意这些戎狄,但是接触了发现,这些戎狄与记载中的,已经大不一样了,东胡有些武器,在秦国都是罕见的。”王贲轻叹道。 “大帝曾经说过,西边有比中原更先进的冶金之法,既然这些塞人与东胡有勾连,那么就不意外了,而且塞人的马似乎都是良种。”朱家笑了笑“不知道如果秦王知道这个消息,还愿不愿意放王家东驻?” 王贲陡然眸子一寒。 第二百零四章 墨家巨子(求全订) 第二百零四章墨家巨子求全订 威胁,是人类文明发展中,发展出的一种避免武力的协商手段。 从周朝末年开始,这种协商手段就在华夏文明中广泛普及,因为此时属于礼法祖法的道德约束力已经微乎其微了。 因此才会出现大量早期的心理学专家,外交专家,其中以纵横家最为出名,也为华夏文库中的典故增色许多。 如:子产告范,子贡救鲁,毛遂自荐,晏子使楚,陈轸退楚,完璧归赵,公孙衍合纵等等,都是历史上有名的利用威胁手段来达成自己的目的。 但是威胁的前提,是手中要掌握一定的筹码,足以换取同等,甚至更多的利益。 朱家手中的筹码,就是看准了王氏家族的引退之心。 功高震主,自古以来都是取死之道。 王氏已经走到了权臣的极致了,再往前走,就是深渊了。 而且如今王氏也不会愿意后退一步,也没有退路,因为匈奴和塞人的突然加入,导致了之前的计划全面推翻了,现在即便王贲想要战败把功劳让给蒙恬,也没有这个把握了。 所以此战,必胜。 但是必胜之后,王氏就一门身兼灭五国之功。 这是天大的功劳,当年武安君白起长平之战,眼见着要攻克赵都邯郸,却被范雎与秦昭襄王一纸诏书停战退兵,因此白起也与范雎结下死仇,最后也死于范雎之手,但是归根结底的原因,还是白起功高震主,秦昭襄王晚年忌惮,最后赐死。 虽然如今秦nn正值青壮年,但是也很难容下一个身兼灭五国之功的绝世功臣于朝堂之上。 所以急流勇退是王氏唯一的退路。 朱家就是算准了这一点,才会隐晦的威胁王贲,毕竟如果西域之事传入秦nn耳中,以那位君王的雷霆手段,势必会让王贲再次挂帅远征,此去万里凶险未知,对于已经厌倦了沙场和朝堂的王氏,是最大的处罚了,与流放无异。 “朱先生想要说什么?”面对朱家的威胁,王贲心中生厌,冷声问道。 朱家有些不好意思的抓了抓脸,讪笑道“家主不要误会,朱家没有别的意思,朱家还是王氏家臣。” “不敢不敢,王氏何德何能聘用玄鸟卫尉为门客?”王贲轻嗤一声“咱们也是二十几年的交情了,有话直说吧。” “大将军,偷偷把我家人门众都接到这边吧。”朱家咧嘴笑道。 王贲微微挑眉,朱家虽然明为王氏门客,实则秦王卫尉,如今虽然身份暴露了,但是已经完成了秦王交给他的任务,回去以后自然飞黄腾达,此时突然将家眷转移到这辽东之地做什么? 而且朱家不止有家眷,还有一群游侠,鲁卫魏等地门众人数都上万了,这是朱家能够在王氏受到重用的主要原因。 如今连这些门众也要撤离,确实太过古怪。 王贲微微皱眉,脑海中闪过几个年头,最后有些诧异的看着朱家,声音微沉“你也要离开王上?” 朱家神色有些复杂,轻声叹息道“实不相瞒,朱家其实效忠的也并非秦王。” 王贲眯起眼。 “朱家效忠的是墨家巨子。”朱家轻叹道。 王贲瞳孔一缩“墨家?不是几十年前已经消亡于天下了嘛?吕不韦当年著书的时候还重金以聘,广招天下墨家子弟,也没有找到。” “墨家并未决断,只是依附秦王室了。”朱家笑了笑“我们这些游侠都还在,墨家怎么会消失呢。” “所以,这一代的墨家巨子,是王上?”王贲沉声问道。 “可以这么说,也不能这么说。”朱家摇摇头“最后一任巨子孟胜,携带一百十三名墨家子弟,以身殉道之后,墨家巨子的传承便断绝了,墨家群龙无首,飘零四海寻找适合担任巨子的人选。” “等等,孟胜之后的巨子不是田襄子?”王贲微微皱眉“这是吕不韦书中所述。” “田襄子那样的小人也配?”朱家冷声嗤笑道“当初孟胜为救阳城君向他求助,他却以巨子之位要挟,不过这个卑鄙小人确实拿走了墨家不少典籍,最后消失了,墨家追查依旧,但是没有找到他的踪迹,但是有人怀疑西门豹就是集成了田襄子的这些典籍。” 王贲捋着下巴的胡须轻笑道“看来是史书也不足尽信啊。” “吕不韦的书也算史书?”朱家哑然失笑“充其量比家的话本规矩多一些罢了。” “墨家是如何依附上秦王室的?”王贲问道。 “墨家某位尊老带着弟子逃难到秦国,刚好碰上秦国宗室最混乱时期,秦出王死后秦献公继位,秦献公看重墨家才敢,以诚聘之,最后与墨家尊老立下盟约,尊墨变法。”朱家说着眼神中闪烁着异色,有向往也有惋惜“秦献公在位期间,借助墨家侠士之威,肃整宗室,废止人殉,迁都,重工,重商,而且按照墨家法制整改户籍,虽然没有完全废除奴籍,但是也算是遵守尚同之道。” 王贲眯起眼,秦献公时期可谓是秦国最重要的一个阶段了,这阶段不但肃整了秦国混乱的宗室,还彻底给秦国走向强盛打下基础。 在秦献公之前一百二十年间,秦国王座易位数次,更是出现了外戚乱政,那段时间可谓是群贤不说自匿,百姓郁怨非。 而这一切确实都在秦献公继位后出现了巨大的转折,当时秦国还受到的强大的魏国支配,尤其是遇到了魏国明君魏文侯在位时,启用法家李悝、兵家吴起、墨家西门豹等人进行变法,让魏国国力越发强盛,吴起更是连占秦国河西之地,将秦国逼回陇西祖地龟缩。 就在这个时候,秦献公在魏武侯的扶持下,杀了摄政的秦王后,然后被拥立成君。 秦献公即位后展开一系列变法和卧薪尝胆后,终于在十年后,举兵以勤王为名出兵攻打韩魏两国,不但成功夺回河西领土,更是直接打过黄河,攻入魏国腹地,逼得魏国不得不割地求和。 确实秦献公在位的二十年中,秦国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也正是因此才有了后期的商鞅变法,直接让秦国走向巅峰。 但是王贲确实不知道,当年秦献公的变法,竟然是依靠墨家。 不过想来也是,当时全天下,只有墨家一派,坚决反对人殉。 要知道,人殉,是古代祭奠君主贵族的最高祭礼之一。 废除人殉,就相当于重新制定了贵族特权,这属于变祖法! 这比商鞅变法时提出的公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更为叛逆。 秦献公敢于如此大刀阔斧的变法,当时应该很信赖墨家,而且确实从秦献公开始,秦国的工业有了质的飞跃,要不然也不会短短十年,就能够将当时的强魏打得毫无招架之力。 “既然如此,为何墨家却不显于秦国?”王贲皱眉问出了一个最关心的问题。 一个对于秦国如此重要的势力,为何闻所未闻? “此乃门中秘辛,家主见谅。”朱家笑着拱拱手“但是可以确认的是,墨家与秦王室有盟约,并非臣属,当然,在几百年间的融合当中,确实也难以区分两者关系,但是至少我所继承的门规中,墨家子弟,只侍巨子。” “所以,你们墨家的巨子,出现了?”王贲眯着眼,嘴角带着笑意。 朱家笑了笑,没有说话“墨家为大秦可谓是仁至义尽,若无墨家,便无秦百工,若无墨家,也无玄鸟青鸾苍鹰三卫尉,为天子巡猎。” “怪不得,天子四卫中,只有赤犬一门走兽。”王贲微微挑眉轻笑道“赤犬,就是专门猎杀你们这些飞禽的吧。” “赤犬非秦赵氏宗室不能任。”朱家摸了摸鼻子轻叹道“赵佗就是赤犬卫尉,王氏既然已经有心脱离王上了,那么赤犬被派来也就是情理之中了,所以家主,咱们此时应该,吴越同舟共渡难关。” 第二百零五章 天下未昭,那么墨家便持三尺剑,让其重归于黯 第二百零五章天下未昭,那么墨家便持三尺剑,让其重归于黯 “这就是你威胁我的理由?”王贲哑然失笑“一点规矩都没有。” 朱家讪笑着行李致歉“可能是习惯了。” “那位巨子,平日便是如此随和?”王贲笑了笑“果然墨家巨子,兼爱者。” 朱家也不意外,毕竟自己都透露了这么多,王贲自然能够猜到自己为什么要离开秦王。 “想要悄无声息的迁徙一万多人,还是一万多在赤犬监控下的人,并非一件容易的事情,尤其是对于现在的王氏来说。”王贲突然叹了口气,摇摇头,亲自给油灯填了油“老祖宗章台斩驴以谢君恩之后,看似王上对我们已经彻底释怀了,但是依旧有无数双眼睛日夜等着我们,老祖宗在咸阳,六月未出宅门一步。” 朱家微微皱眉“冯氏此时再起风浪,真的是自寻死路。” “他们还不配。”王贲嘴角透着一抹冷意“还是那些老贵族,他们恨不得让王氏彻底消失,再说你的身份也特殊。” “不用一万多人全部转移出来,大将军主要动用关系将他们送往全国各地即可。”朱家笑着说道。 王贲眉头一皱“你们要做什么?贼心不死?” “家主过虑了,大帝说过,这中原太小。”朱家勾起嘴角。 王贲眸子一亮“这是我第二次听到这句话了。” “家主只需让我的家眷,随着老祖宗一同来即可,其他人自有去处。”朱家笑着说道。 “话已经说道这份儿上了,我是不帮我也不行了,这个同党的锅,非背不可了。”王贲起身负手苦笑“不过你也跟我交个底,你们这墨家,是不是早已分成很多派系了?那剧亢也是游侠,但是似乎与你不熟。” 朱家沉默片刻,轻叹道“其实并非墨家n,而是墨家学派已经流传世间了,是谓天下皆墨。” “倒是好大的口气,齐国的稷下学院学子遍天下,也不敢如此妄言吧。”王贲轻笑道。 “春秋诸子,名百家,又有几人不习我墨家学说?”朱家也傲然道“即便如今,天下游侠豪客又有几人不受我墨家影响?大将军不妨放眼天下,便可看见,处处皆墨。” 王贲眯着眼走到门口,看着城外百里燎天的火光轻笑道“我倒是只能看见这夜火燎原,看来公孙戈已经得手了。” “如今天下侠士,总归就四类,亦如是儒家儒侠,道家隐侠,法家谋侠,墨家游侠。”朱家笑呵呵的站到王贲身后“公孙戈只是点燃一处夜火,何喜之有?” 语气中满是意气风发的得意之色。 王贲转头意味深长的看着朱家,轻笑道“还说不是乱臣贼子。” “若是这天下未昭,那么墨家便持三尺剑,让其重归于黯。”朱家眯着眼,嘴角带着一抹狷意。 “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韩非确实是不世之才,可惜,可惜。”王贲惋惜道。 “都说韩非之难,即是百家之难,这话我墨家就不服。”朱家撇了撇嘴“不过大将军确实应该怜惜韩非,否则到了秦王那儿,真的不好脱身。” “你说我该怎么应付赵佗?”王贲眯起眼,感觉夜风中已经吹来了尸焦的味道。 “如今大将军已经有了姚贾之流,只差一个李斯了。”朱家抱着肩膀轻笑道。 “韩非之死,姚贾李斯各占其五,冯氏可以为姚贾,但是放眼朝堂,也难寻一个李斯。”王贲紧锁着眉头“毕竟李斯这样的狗,秦王有一条就够了。” “别忘了,不还有个卢生嘛?”朱家勾起嘴角“大将军在燕地这么长时间,卢生的底细应该清楚了吧。” 王贲疑惑的看着朱家“你觉得,卢生能比李斯?” “可能比李斯更甚。”朱家轻叹了口气“大将军不信羡门,但是愿意相信的人,很多。” 王贲眨了眨眼,沉吟不语。 夜盲症,也称雀蒙眼,是古代最为常见的一种病。 而且因为这种病太过常见了,以至于古人觉得没有这种病的人,可能就是天赋异禀。 这样的人多被聘为斥候,方便夜间执行任务。 夜盲症主要的原因就是摄入维生素不足,维生素是华夏人自古以来稀缺的一种微量元素,一直到胡萝卜,菠菜,油菜这些富含维生素的蔬菜引进后,才慢慢改善。 先秦时期的营养肯定是缺少的,即便是士兵,也难以保证正常的营养摄入,所以有夜盲症很正常,所以古代夜袭成功率都很高,同时战损率也很高。 公孙戈带着三万燕骑,在丑时出发,没有放马,慢慢前行,将近寅时才逼近东胡的营地,点燃火把发起冲锋。 还在睡梦当中的东胡战士被外面喊杀声和马踏大地的震动声惊醒,因为天气炎热,营帐又简陋密集,他们一个二十平米的营帐最少都住着二十多人,所以基本不穿衣服。 来不及披甲拿着武器就冲了出去,发现外面已经一片火海了。 各部百夫长都愤怒的咆哮着,组织战士们上马追击放了火就开始往回逃窜的燕军。 东胡王慕容贺站在王帐的瞭望上,眺望放完火就退去的燕军,身上古怪的血印图案,在月光和火光的照应下显得格外诡异。 “大王,各部并无太多损害,秦军似乎只是来骚扰一番。”一个百夫长勒马瞭望台前大声喊道。 “灭火,不要追击。”慕容贺冷静的下达命令,看着已经跑远的燕军喃喃道“疲兵之术?难道秦军还有什么底牌?” “这就回去了?应该还能杀一波。”剧亢一手持着火把,另外一只手勒着缰绳,背后的剑匣缝隙还在渗着血,顺着流到了战马的毛发上,在火光下泛着光。 “我们就是来放火的,又不是来歼敌的。”公孙戈将长枪上挂着碎肉抖掉,将长枪背回身后,转头看了看后方,让左右侍卫高举着火把,引领其他人返航“保存实力,明天才能好好的杀敌。” “你直接从城中征兆十万民夫,是去杀敌的呢?我怎么觉得是建城去了?”剧亢咧嘴轻笑着,瘦高的身子像是猿猴一样踩在马背上站了起来,高举火把。 在战马狂奔时还能站在马背上,足以见其骑术高明。 “好骑术。”公孙戈赞叹道“建城不至于,但是至少要建立一个军寨,既然大将军能够依靠军寨固守东胡强攻三个月,我们守半个月应该没有问题。” 剧亢因为站起来以后更加颠簸,声音有些抖“其实你是在找后路吧。” 公孙戈咧嘴一笑“不瞒你说,若是燕地失手让给东胡,那么这个罪责,谁来背的几率比较大?” 剧亢转头看了眼公孙戈,没有接茬。 “毕竟是个降将,没有献城的功劳在身,总归是没有底气,若是秦军真的输了,我带着这十万民夫,二十万大军深入北地,也能够建功立业。”公孙戈朗声笑道“到时候小亢你愿不愿意跟我一起去草原?” “你信不过卢生?”剧亢晃着手中的火把,示意大军放慢马速整军,然后坐回马背转头问道。 公孙戈勒住战马,揉了揉被疾驰时夜风吹得有些僵硬的脸“这个世道,把脑袋托付给别人的都是傻子,生父也不行。” 剧亢眨了眨眼,看着身后大军开始整合,晃了晃头“看小高的决定吧,要是真的无家可归,去草原看看也不错,至少自在,这中原,我是待够了。” “你去过咸阳?”公孙戈挑眉道“你不是在赵地长大的嘛?” “虽然没去过咸阳,但是也去过不少地方。”剧亢皱眉道“感觉都是一样的,不堪入目。” “你就不好奇咸阳嘛?听说那是一座不需要城墙,也不需要担心盗匪的安逸雄城。”公孙戈咧嘴笑道。 “有这样的地方?我只知道,咸阳东市几乎每天都有人砍头。”剧亢眨了眨眼。 “秦国重法,重罚,砍头很正常。”公孙戈笑了笑“不过规矩太多,确实没什么意思。” “守规矩就行了。”剧亢摇摇头“我只是讨厌死人。” 刚在突袭东胡营地的时候,若不是公孙戈拉着他,估计他就要杀到营地深处了,这还不喜欢死人? 公孙戈微微一怔,哑然失笑“看不出,你还是个纯良之辈呢,我一直以为你很嗜血呢。” “我确实很喜欢杀人,但是不喜欢看死人。”剧亢抓了抓头“算了,不提这些,我先回去了,有点困。” “真的,跟着我去草原,可以随便杀人,也不会看到太多冤死之人。”公孙戈冲着剧亢喊道。 剧亢仿佛置若罔闻,催马往辽阳城跑去。 第二百零六章 天机以到(求全订) 第二百零六章天机以到求全订 两千多年前的辽西地区,除了茂密的原始丛林之外,人类生活的区域基本上多是荒原。 所谓荒原,就是人类过度将树木砍伐之后,没有耕种也不治理的地带,通常这样的荒原就是野生动物的天堂。 但是由于燕国还是保存着放牧习俗,所以燕地几个重要城市周边的荒原,野草并不算太过茂盛,而且也没有太多的野生动物,因为都被猎杀了,被当做是一种天然的放牧区。 不过自从太子丹作死给燕国引来灭顶之灾之后,这些天然的放牧区再次回归了原始,其中野物横生,但是毕竟是荒原,视野还算是很开阔的。 孤竹军的营地按照每日向前推进五里,放哨十里的速度,一直缓慢推进了十几天后,终于到达了东胡大军的后方二十里处。 可能是对自己的后方安定过于自信,后方并没有碰见任何东胡斥候,这给王诩等人潜入敌后提供了很大的便利。 在这十几天中,慕容竭也将祖神的启迪,传递给了东胡每一位遗民,他们就地取材,制作各种乐器,加上王诩从孤竹国带来了巨型战鼓,已经凑出近三万人的交响乐队,近十万人的合唱团。 十万人的合唱团到底是什么效果,王诩还是很清楚的,毕竟他除了考古之外,唯一的兴趣爱好就是音乐和电影了,十万人的演唱会在后世,还是有很多的,而且基本上都会有一两首经典,会引来十万人合唱,那种感觉,只能用震撼人心来形容了。 你可以听不懂那首歌,但是在这种震撼的合唱下,已然能够勾起灵魂深处的感动,这就是音乐的玄妙。 同时在翟仇的王室军也在四十里开外,距离东胡大营十里的滦河森林中潜伏着,等待王诩总攻的令,伺机而动。 距离东胡大营越近,越是能够感觉到那股属于战争的味道,这样的味道像是吸引鲨鱼的血腥气,让孤竹国所有战士都蠢蠢欲动,躁动不安。 尤其是王离。 若不是有王诩坐镇压着他,可能三天前,就已经带着破虏军率先冲出去了。 战争的味道同样也让王诩有些惴惴不安,即便假装的再淡然,但是毕竟还是一个没有经历过战争的人,战争电影还原的再血腥,终究没有那种身临其境的压迫感。 每天早上醒来,王诩似乎都能够嗅到空气中飘荡的古怪味道。 叫做死亡。 毕竟,满打满算,正规战斗力也就不足四万人,还都是没有经历过真正沙场的新兵。 天时,地利,人和。 这三个词一直萦绕在王诩脑中。 也是他口中对王离说的天机。 人和,孤竹国全军上下都是斗志昂扬,磨刀霍霍,而且甲刃精良,应该占尽。 地利,其实并不占,因为孤竹国的马,肯定不如东胡的马,所以只能依赖四面胡音之策弥补。 剩下的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天时了。 这是一种冥冥之中不可言说的东西。 其实他认可的天时,其实是王贲将东胡打残之后,孤竹军抢人头收割,这才是最完美的天时。 但是随着时间越来越紧迫,塞人和匈奴的脚步也在逼近,王诩知道,这个天时将会越来越渺茫。 所以他只能佯装运筹帷幄,实际上每天都在推演胜率。 可能还是因为没有打过仗,不管怎么推,都是五五开,惨胜。 再一次将沙盘上的棋子推到,王诩深深的叹了口气,眸子中闪过一丝冷意,狠下心来。 慈不掌兵,不能因为自己此刻一时之慈,而耽误大事儿。 明日驱使东胡遗民为先锋,这样至少能够将胜率提高到成,战损降低两成。 当年周武王,就是用这招,迅速攻陷朝歌的。 下定决心的王诩正准备睡觉,忽然被外面的吵闹打断,皱眉看着闯进来全副武装的王离,皱眉道“怎么了?” “你等的天时来了。”王离眸子里闪烁着兴奋,咧嘴笑的开怀“秦军夜袭东胡营帐,大火。” 王诩呼吸一滞,起身快步走出营帐,爬上二十几米高的瞭望塔,用望远镜看了一眼西方,果然烟火燎天,虽然火光没有照亮夜空,但是在月色的照应下,冲天的烟气却如腾飞巨龙般无法藏匿。 “拔寨!启程,放弃所有辎重,轻装前进,天亮前到达东胡五里外,点圣光!”浑身的气血像是被那条腾飞烟龙吸引,王诩沉声下令道。 王离吹响聚将角,瞬间原本藏匿在月色中的一字联营都点起了营火,一列一列缓缓亮了起来,化作一条长龙。 二十里丘陵山路,轻装疾驰,三个小时足矣。 而且似乎真的天时以到,晨雾也恰当好处的藏匿了大军的身形。 晨雾在铠甲上凝结成珠,沿着铠甲的纹络滑落,高悬在头顶的太阳能灯已经因为天亮失去了光芒,但是依旧是身后所有人眼中最神圣的存在。 “直接向前突击?”王离勒着马,不知是因为熬夜还是兴奋的眼睛有些赤红,直勾勾的盯着前方,假装自己能够穿透晨雾一样看到五里外的东胡大营。 “布阵,休息。”王诩揉了揉酸涩的眼睛,开口说道。 “晨雾露重,确实不是最佳出战时机,毕竟东胡营帐我们一无所知。”李信也开口道。 王离眯着眼有些不甘“此时应该是他们最兵困马倦之时。” “我们也需要休息。”王诩笑着摇摇头“而且晨雾这么重,骑兵冲锋很容易跑散,可见度不超过十米,看不见帅旗的,等雾散一点。” 王离跳下马,活动了下身子,找了块石头坐下开始吃干粮,养精蓄锐。 “你记得,不许离他十步外。”王诩看了王离一眼,对着身边的禺春说道。 禺春取下驼鹿的眼罩,让它去吃草,对着王诩点点头“请大帝放心,一定保大良造无恙。” 王诩笑着拍了拍他的肩甲“不要恋战,注意安全。” 禺春咧嘴笑的憨厚。 “沚戛军就交给你了,你有冲阵的经验,记住,只为冲阵,不为杀敌,以咱们的马力,千米加速冲阵,能够冲三次,马就力竭了,你一定不能恋战,三角冲阵,冲散他们的阵型后,便撤回来。”王诩转头又对李信交代道。 李信抿了抿唇,王诩这种战术太过保守,与他的战法不符,不过又看了看正沿着两旁山丘开始放置战鼓乐器的东胡遗民,点点头“末将领命。” “我知道你擅长一鼓作气的杀敌之法,但是这次咱们重在震慑,并非杀敌。”王诩微笑着敲了敲他的铠甲。 李信会意,笑着点点头。 王诩目光又放在李信身后的墨丁,墨戊,墨丙身上,这三人如今与当初相识时已经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墨丁早就不是因为一点小事情就与墨壬争风吃醋的孤竹第一斥候,原来如猿猴般的身材已经变得壮硕起来,但是依旧穿着当年王诩赏赐给他的狼皮衣,连盔甲都是按照狼形打造的,王诩当初想要将朝歌的城防任务交给他,却被他拒绝了,坚持要随王离出征。 墨戊原本也是一个瘦猴一样的人,自从能吃饱之后身形就向横发展,而且在王室军中也是大家的活宝开心果,王诩本来想要等朝歌稳定后,让他接手人力资源的工作,但是也没想到,他会选择随军出征。 墨丙早先是一个有些阴郁的少年,年纪比王离还要但是由于聪慧稳重,一直都被墨奎等人寄予厚望,希望将他培养成王室军的统帅,因为这次随军出征本身就有很大的危险性,墨狼当初安排的人手中本来没有他,是他自己擅作主张在点将时出列,由于当时祭祀礼仪无法中断,最后只能木已成舟,为此他还挨了一顿打。 但是看着他此时多了几分沧桑也多了几分阳光的脸,王诩觉得这个孩子确实是有自己主见的孩子。 这三名王室军的核心人物,随军出征,出任破虏军校尉,既有监视的目的,也有锻炼的目的,但是归根结底,他们是想通过跟在李信这大秦名将身边,历练学习,最后弥补孤竹事上的短板。 与王室军其他人相比,这三人身上肩负的压力和风险要更大,毕竟能够在有选择安逸稳定的生活中,还愿意挺身而出为了族群做出牺牲人,都是值得尊敬的。 “你们三个,有什么想对我说的嘛?”王诩嘴角带着柔和的笑意,打量着三人笑道。 第二百零七章 后方敌袭(求全订) 第二百零七章后方敌袭求全订 王诩的好让墨丁愣了下,本来以为王诩也会向交代王离和李信一样跟他们要交代什么。 但是没想到,反过来了。 墨戊摘下头盔,露出有些白胖的笑脸,拍了拍腹甲“回禀大帝,我们三人一定会带着战士们,安安全全的回来。” 虽然这是一句不可能实现的话,但是说出来就让人开心。 王诩笑着点点头“很好,家里的虾蟹都已经准备好了,就等你们回去了。” 墨戊微微一怔,笑的越发憨厚,但是眼角隐有泪光。 王诩把目光放在一年时间长高了很多的墨丙,伸手摸了摸他身上的铠甲皱眉道“已经小了,回去应该换甲了。” “臣在途中收集许多珍贵的精矿,希望带回去涂山大娘能够帮我重新打造一件合身的盔甲。”墨丙咧嘴笑道。 王诩也笑了笑“等回去,你一直想要的那套板甲工艺就成熟了,去吧,该忙什么忙什么去吧。” 三人躬身行礼,没有任何迟疑的转身离去,寻找自己的队伍派遣交代任务。 王诩看着他们三人的背影,轻轻叹了口气,转头看着不远处躬身等候的慕容竭,冲着他招了招手。 慕容竭跑了过来报告道“大帝,神乐之器都已经安置妥当,不过由于没有测试过,不知道声音究竟能不能笼罩战场。” “没关系,到时候诱敌深入就可以了。”王诩笑了笑“祖神的启迪,希望能够通过你们的口,传递给你们的兄弟姐妹,让这群迷途羔羊回到正轨。” 慕容竭眸子中闪烁着精光,沉声道“沉沦的羊羔注定会落入饿狼之口,只有勇士弓与剑才能够唤醒,这是东胡历代流传的谚语。” 王诩眯了眯眼,打量着慕容竭的表情轻笑道“可以,去找墨庚,他会给你弓剑和铠甲,但是你要确保,你的勇士弓箭射向的位置是正确的。” 慕容竭呼吸一滞,沉声道“竭胡的勇士愿为大军第一支利箭,划破东胡王的旗帜!” “那你别忘了,要扛住我的大纛。”李信的轻笑声传来。 王诩也笑了笑,对着慕容竭摆摆手“去吧。” 慕容竭对着王诩叩首行礼,然后转身跑远了。 “让预备军分出两千面防爆盾给慕容竭,然后两刻钟以后,向前推进,大军半个时辰后出发各处潜伏。”王诩抹去盔甲上的水渍,对着李信说道。 “领命。”李信勾起嘴角。 昨夜被秦军夜袭的骚扰,激怒了东胡所有首领,尤其是放完火就跑这样无耻的行为。 东胡王慕容贺连夜整兵派出先锋军向辽阳城推进,在秦弩的射杀中,丢下几千具尸体退回界限之外,但是却驱逐着东胡的奴军往城下送死,几万奴军的尸体铺满了辽阳城下七百步,鲜血将刚刚被铁蹄才进泥土中的野草彻底泡软。 如此丧心病狂的举动,已经预兆了明日天亮后,东胡必然会与秦军一绝死战。 慕容贺将数万奴隶带走了,同时也带走了十万大军。 这样就将东胡大营抽空了三分之一,很多部落的营帐都变得空荡荡,而且防守也不如之前严密了,负责镇守后方的就是南帐王宇文贺。 在慕容贺借着夜色催促着奴隶去辽阳城下送死的时候,宇文贺还在大帐中安枕,丝毫不理会自己的同族正在前方几里经历着什么。 而宇文贺统领的十五万后军,也同样安稳,一边骂着秦军像是秃鹫一样烦人,一边沉沉的睡去,如果不是前军冲锋的角太过响亮,他们可能会一觉睡到日上三竿。 中原鸣金锤鼓表示开战,游牧民族则吹角。 角出现在华夏历史上虽然可以追溯到上古,毕竟用食物残骸当玩具是华夏人的灵感源泉,兽角可以吹响这件事情自然顺理成章。 不过由于后来中原乐器中出现丝竹类的箫笛吹奏乐器,角这种有些原始的乐器就没有得到广泛运用,而对于游牧民族来说,角这种取材方面,音色特殊的乐器则十分受到欢迎,尤其是在行军作战时,通过不同音调的角可以传递信息。 而角出现在华夏军旅历史,则是在东汉了,那个时候已经开始了融合。 所以角声,对于游牧民族来说,可以说是独有的乐器,也是从小听到大的乐器。 东胡大营中的战士们被角声吵醒,揉着惺忪的眼睛走出营帐,看着满目昨夜被破坏的营地,心情越发的暴躁和愤怒,当然,也与远处忽强忽弱的角有关系。 睡眠不足加上郁闷,让这些东胡战士们有一种无名的邪火,情绪十分不稳定。 就在他们准备起炉生灶的时候,忽然宇文部的王帐传来了一阵急促的角声,引起了所有人的注意。 “敌袭?” “怎么可能?秦军已经被大王的铁蹄践踏着。” “南帐王又抽了什么风?” “别废话了,快去集合。” 东胡战士们一个个发着牢骚,起身跑回营地整装牵马。 宇文贺的王帐内弥漫着一股血腥气,一个可怜的胡人女子倒在兽皮地毯的血泊当中,身首异处。 而赤着上身的宇文贺正满脸淡然的扔掉手中还滴着血的剑,听着宇文部的萨满宇文宏,报告后皱起眉“后方出现了王妃的旗帜?” “是的,已经派遣队伍去接了。”萨满宇文宏满脸惋惜的看着地上那个死不瞑目的无辜女子。 “她来做什么?”宇文贺疑惑道“难道南帐出事儿了?” 宇文宏摇摇头“不清楚,大王觉得东胡王此去如何。” “凶多吉少。”宇文贺在侍女的伺候下洗脸漱口,摇头道“不过还是希望他能够攻上城墙,杀光秦贼。” “还是两败俱伤,同归于尽好了。”宇文宏笑的满脸奸诈。 “还是你懂我。”宇文贺挑眉大笑,正准备继续闲扯,突然被外面闯进来的士兵打断。 “擅闯王帐,侍卫都是死人嘛!?”宇文贺被吓了一跳,起身盛怒的捡起地上的剑要刺死这名士兵。 “大王息怒。”宇文宏拦住宇文贺,皱眉问道“怎么回事儿,这么冒冒失失的。” “大大王!不好了,后方有敌人偷袭!”惊魂未定的士兵惊声叫道。 第二百零八章 人仰马翻(大魔王的白银盟加更1) 第二百零章人仰马翻大魔王的白银盟加更1 “什么?” 听到士兵禀报敌袭,宇文贺也是一惊,掐着士兵的脖子把他从地上拎起来“说清楚点!” 士兵涨红着脸,忍着窒息说道“我们跟随百夫长去迎接王妃的队伍,但是没想到没有见到王妃,反而被敌人的弩箭射杀,百夫长来不及躲闪,被当场射杀。” “荒谬!王妃射杀你们做什么!”宇文贺大怒。 “大王息怒。”宇文宏再次拉住宇文贺,救了那名要窒息的士兵,满脸严肃的说道“可能,确实生变了,大王还请派大军前去,不管是王妃还是敌人,只要抓住了就自然真相大白。” 宇文贺深吸一口气,低声咆哮道“来人!点兵出征!” “东胡王率军出征了?我们后方冒出了不明身份的敌人?”山戎王盘庚穿好铠甲,听着屠丘的报告后愣了下“消息准确不是宇文贺要的诡计” “我们的斥候也派出去了。”屠丘清咳着说道。 “我们后方,还有什么敌人?”盘庚紧锁着眉头“难道是箕子朝鲜和肃慎?他们踏出密林了?” “不管如何,大王都要早做打算,先整军以备不测。”屠丘正色道。 “好,传令下去。”盘庚点点头,大步跨出大帐。 盘庚走后,屠丘一屁股坐在毯子上,擦拭着额角的冷汗,喃喃道“难道,难道是真的?孤竹真的再现了?” 东胡敢倾巢出动攻略燕地,就是因为对自己后方安全有着绝对的信心,除了那群龟缩在密林中连衣服都穿不上的肃慎野人之外,东胡最大的敌人可能只有林间的野兽了。 所以当眼前出现一支装备看上去比秦军还要精良的军队后,所有人都懵了一下,尤其是宇文贺,看着那面跟着队伍缓缓往后的熟悉旗帜,脸色变得无比铁青。 那面旗帜是宇文部的王妃旗,是他母后当年赏赐给王妃的,如今却飘荡在一群不明来路的敌人手中,怎么能让他不惊怒? “给我杀过去!碾碎他们!”宇文贺肝胆欲裂,抽出腰间长剑愤怒的嘶吼着。 旁边的侍卫被他吼得险些摔下马,惊慌失措的掏出角,吹响。 宇文部的五万骑兵随着角声放开缰绳,一时间战马嘶鸣声震耳欲聋,马背上的骑士挥舞着武器鬼叫着策马向前。 毕竟眼前那些未知的敌人,看上去人数很少,而且看着武器装备精良,很有力。 不过五分钟以后,眼见着要追上那些未知的敌人时,最前排的游骑纷纷都愣住了,因为他们发现,在不远处的山丘和大道上,密密麻麻的飘扬着很多从未见过的旗帜。 这么一大批人? 到底是从哪里冒出来的? 不过在他们还没有从震惊中反应过,迎面飞来的箭矢就夺走了他们的思考能力。 一名反应迅速的骑士在看到那些旗帜时,就迅速的调转马头,想要挽弓射杀,但是由于估算错了位置,刚刚侧过的马身就被后面的骑士撞飞了出去,两匹马同时发出一声哀鸣,然后相继被后面战马的铁蹄,毫不留情的踩入泥土里,化作了春泥。 战争,从来都是一场回不了头的箭。 同时也是一把一旦出鞘,不饮血就折断的剑。 数万骑兵的马蹄逼近,将整片大地踩得尘土翻扬,连同站在地上的人所有东西都在颤抖着。 慕容竭率领的五千竭胡战士呈一个方阵,手持防爆盾的两千战士顶在队伍前面形成一个正方形的堡垒,后面的战士将两米多长的木杆骑枪架在防爆盾的缝隙处,让堡垒变成了刺猬,其余所有人手持着弓箭向着奔驰而来的骑士无差别放矢,在如此密集的情况下,盲射都能射中。 慕容竭的脸色有些苍白,身体也在顫抖,不只是被骑兵们的马蹄震,还有他是真的害怕,转头看了眼左后方也在缓缓前进的李字帅旗,慕容竭深吸一口气,瞪大眼睛咆哮道“矮身,握枪,都给我顶住!” 竭胡战士们根本听不见慕容竭在喊些什么,因为对面铺天盖地如同沙暴般的骑士已经近在咫尺了,恐惧让他们本能的蹲下身子试图藏进防爆盾中。 但是当第一匹战马狠狠的装在两米高的防爆盾时,巨大的冲力直接撞断了马头,来不及哀鸣就倒在地上,而马背上的骑士也被支出的骑枪刺穿了喉咙。 同时防爆盾也被撞凹了一个巨大的坑,手持盾的战士被撞得五脏六腑都在翻滚,不过身后的人却一直在顶着他的身体,让他不得动弹,窒息的感觉让不禁他呕了一口血。 但是还不等他这口血喷在防爆盾上,又一匹战马装在了上面,这次他就没有那么幸运了,直接被撞的昏死过去,同时因为两匹战马倒在防爆盾前,让后面的骑士踩着他们的尸体,栽倒进盾阵当中。 人仰马翻。 同时毫无疑问,第一次面对如此大场面,大数量的敌人,竭胡战士的盾阵一个照面就被宇文部的骑兵冲散了。 盾阵一破,五千步兵很快就湮没在五万骑兵的烟尘当中,仿佛从未出现过。 慕容竭在方阵的最中央,手持着一把半人高的斩马刀,挥砍着栽倒进来的马匹和骑士,无比英勇,但是仿佛却无法改变即将被马踏成泥的命运。 慕容竭心中越是悲愤,挥舞的力道越是沉重,就当一名骑士的青铜剑迎面劈来的时候,慕容竭发出一声狂啸,扔下斩马刀,矮身躲过这一剑,然后头也不回的开始向后逃跑。 在逃跑的时候,听到帅帐传来的战鼓声后,又生生停下了脚,捡起地上已经变形的防爆盾,咆哮着转身再次回到盾阵当中。 既然战鼓响了,那么李信和王离的骑兵就必然会出动,要是被他们发现自己逃跑了,那么必死无疑! 躲在战盾当中,还能借着这群肉垫活下来。 属于孤竹国特有的钢弩箭的声音驱散了慕容竭心中最后一丝的恐惧,他举着防爆盾大笑着伦碎了一个栽倒在地上的宇文部骑士的头。 再抬头时,只见一身银甲的李信从自己头顶纵马一跃而过,他那把轻钢骑枪上还挂着一个如同破布娃娃般的敌人尸体。 恍惚间慕容竭仿佛感觉李信对自己诡异的笑了一下,下意识的打了个冷颤,扔下防爆盾冲回自己原来的位置,拔出插在地底的大纛帅旗,挥舞着大吼着“随将军反杀!” 不知道是帅旗和慕容竭的嘶吼起了作用,还是已经刺穿敌阵造成一片真空地带的破虏军给了他们力量,原本龟缩等死的竭胡战士突然也亢奋起来,挥舞着武器向着四周的敌人厮杀起来。 第二百零九章 摧枯拉朽(求全订) 第二百章摧枯拉朽求全订 文明的发展是有迹可循的。 所谓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关于冶金进度,中亚快东亚一部主要是因为矿产的质量原因,当然也有华夏过于依赖青铜器的原因。 同样因为原矿量大,造价更低的钢铁技术一直到汉朝才正式大面积普及,取代青铜器,所以汉之前并不存在重型兵种,即便历史上有名的魏武卒,以是倾尽强魏之力重金打造的类重型步兵,主要就是因为武器装备成本太高了。 毕竟君主们更愿意把青铜造成礼器或者铜柱。 此时的中原都如此,更加不用说冶金技术落后的游牧民族了。 但是同理,因为没有青铜铠甲,更没有防御高的铁甲,东胡的骑兵发展方向还是以骑射游骑为主,但是因为没有马鞍,如果在面对数量弱于自己的敌人,东胡的骑兵就会放弃弓箭,选择利用马匹的冲击力碾压对方然后进行肉搏。 宇文部的骑兵就是看轻了慕容竭的五千步兵,所以才会放弃骑射,选择冲锋践踏。 在大批量的骑兵冲锋下,慕容竭的军队自然如同草芥一样脆弱。 毕竟这是一群没有经历过正规战争,而且没有统一训练过的队伍。 但是东胡终究还是轻骑兵,面对破虏军的重骑冲锋,在钢铁的马铠和骑枪冲击下,他们也如同脆弱的草芥一般被摧枯拉朽的践踏。 李信率领的千破虏骑,在慕容竭步兵溃散的时候,就已经从侧面发起了冲锋,然后像是拖拉机一样,在宇文部已经停止冲锋的前排骑兵群中推出一条笔直的血路。 东胡人打仗很少讲究战术,他们大多数都是无脑冲杀,这样简单粗暴的方式比较符合他们。 他们在付出了前排数千骑士的代价下冲散了盾阵后,本来想依仗人数将这些步兵尽数歼灭,所以都乱哄哄的凑到了一起。 骑兵最忌讳的就是扎堆。 一旦扎堆,就失去了骑兵最大的优势,机动性。 除了再马上显得更高之外,没有其他优势,而且还失去了属于人类的灵活性,毕竟马就是马,就算马术再好,也不如腿灵活。 如臂指使只是个夸张的形容词罢了。 所以这些扎堆想着收人头的宇文部骑士,在破虏军坚固的骑枪和锋利的长剑下,犹如待宰的羊羔。 而且身披轻铠的战马虽然速度慢了许多,但是冲击力和防御力不是宇文部那些脆弱的青铜和石制钝器木器能够伤害的。 此时的破虏骑兵就是横行在战场上的血肉坦克,肆意的收割着生命。 两军对垒,最重要的就是士气,士气一旦溃散了,那么不管装备人数多占优势,都会兵败如山倒。 李信犹如一道银色的闪电,所到之处基本上是人仰马翻,血飞如瀑。 这个时候一个猛将的重要性就体现出来了,在李信这种势如破竹的气势之下,本来还有些畏战的破虏军也都士气高涨,杀红了眼。 所以转瞬间,战场局面就有了明显的逆转,宇文部的最里面骑兵就开始往外溃逃,与外面冲进来的骑士相撞,让场面更加混乱。 大约几百米外的宇文贺看着零散溃逃回来的大军,瞪大眼睛脸色惨白,咆哮道“前面发生了什么?!” “大王,请先后撤。”宇文贺的亲卫看着溃散狂奔的军队,当机立断的拉着宇文贺坐骑的嚼头往回撤。 “这些该死的废物为什么会退回来?只是区区数千人都打不过嘛?”宇文贺愤怒的咆哮着,转头看着自己手下的逃兵眼睛中都要冒出火了。 “大王小心!”亲卫忽然大叫一声,同时扯着宇文贺的袍子把他拉了一下。 身体失去平衡的宇文贺还来不及回过神,就只觉得耳边有一阵劲风吹过,同时耳朵传来火辣辣的痛楚,让他忍不住惨叫一声。 那阵劲风穿过宇文贺的耳朵,射入他身后一个亲卫的喉咙,吹起一个漂亮的血雾,迷了后面不少亲卫的眼睛,猝不及防下又有几人相撞跌下马。 宇文贺根本无法顾忌自己耳朵的伤口如何,伏身死死的抱着马脖子,将自己完全的贴在马背上,感觉都要窒息了,目光却本能的扫见不远处山丘上的身影,瞬间吓得亡魂大冒。 自己身后什么时候又冒出这么多人? 来不及多想,宇文贺玩命的夹着马肚子催促着坐骑加速,同时大声呼唤亲卫保护自己,发了疯的想着营帐跑去。 不足三里的距离,以他坐下宝驹的速度,也就十分钟不到,但是这短短的几分钟宇文贺感觉自己已经经历了几次死亡。 眼见着东胡大营就在眼前,宇文贺也顾不得狼狈和形象,吹响了只有战败才会吹响的首领求助角。 角声传入东胡营地,不一会儿就涌出百十骑兵接应。 盘庚见到满脸是血的宇文贺被亲卫从马上抱下来的狼狈模样也是一惊,快步走过去扶住宇文贺“南帐王为何如此狼狈?” “敌袭!不知名的敌人!”宇文贺满脸是血显得表情更加狰狞,抓着盘庚的手臂大吼道“快召集各部反击。” 盘庚微微皱眉,让手下吹响角,安抚道“南帐王稍安,到底是什么敌人?是肃慎野狗?” “将军为何不直接冲杀,生擒那南帐王?”墨丙放下手中的弓箭,看着已经跑远的小队人马,转头疑惑的看着王离。 王离笑了笑“能躲过我的箭,也是他的造化,就让他多活一会儿。” 墨丙微微皱眉“大帝说过,开弓没有回头箭,将军不应该如此儿戏心态,否则会吃亏的。” 王离微微挑眉“你们大帝还给你们上过军事课?” “出征前叮嘱过,两军对垒,能杀便杀,下马受降,能放就放。”墨丙沉声道。 “确实是他的道理。”王离勾起嘴角轻笑道“不过你也别死脑筋,要学会活用,如果我们冲过去把他生擒了,怎么把敌人引出来?” 墨丙皱起眉“南帐王这五万骑兵折戟在这儿不是刚好?若是让他们重整旗鼓,再次倾巢出动,不是给我们徒增压力?” “那么你们大帝的计策就落空了。”王离笑着摇摇头,勒马调转马头“再往后退三里,等东胡倾巢而出后从侧后方包抄他们。” “翟仇将军应该就在西方不足五十里处,时间应该刚好够驰援。”墨丙眯着眼说道。 “五十里强行军,兵乏马困的还怎么打仗,不如等下去夹击前线。”王离又眺望了一眼辽阳城的方向,但是因为太远了,连轮廓都看不到,催动战马。 孤竹君跟东胡军第一次正面交锋,一万三千人对五万多人,大获全胜,斩首至少过万。 万余人和马匹的尸首铺满了原本的荒原,用猩红的鲜血给这片葱郁的荒原点缀上了一块红宝石。 慕容竭坐在一匹已经被踩成烂肉的马尸上,丝毫不理会那些碎肉似乎正在透着他的盔甲缝隙往里钻,仿佛感觉不到那种黏黏稠稠的感觉,大口的喘着粗气,呆呆的看着眼前这片血肉地狱。 还没有死透的胡人在血泊和尸体中挣扎着,深处的血手触目惊心,一匹两只后腿都已经被踩碎的战马依旧顽强的嘶鸣挣扎着,似乎想要站起来,但是于事无补。 不知道哪根筋搭错了,慕容竭竟然想要去救救它。 不知道是没力气,还是被黏住血肉黏住了,慕容竭费力从烂肉中站起来,走向不远处那批还在顽强挣扎的战马。 但是就当他快要走近的时候,一把折射着刺眼阳光的长枪刺穿了那匹战马的头颅。 慕容竭瞪大猩红的双眸,看着那匹战马眼中的生机消散,心中莫名的悲愤,仰头看着背对着太阳,只能看到阴影轮廓的李信。 “重新集结你的人,让他们打扫战场。”李信推开脸上的面罩,俯视着慕容竭说道。 慕容竭深吸一口气,咧嘴露出一个笑容,拱手道“将军神勇。” “你也不错,没有临战逃脱。”李信轻笑一声“本来以为我的第一枪会刺在你身上。” 慕容竭嘴角一抽“在将军眼中,末将就如此不堪?” 李信意味深长的看了眼慕容竭,轻笑道“去整军吧。” “下一战竭胡军时候还要打头阵?”慕容竭抹了把脸上的血渍,笑容满面的问道。 “你们算不上头阵,充其量是诱饵。”李信轻嗤道,嘴角带着讥讽,然后一夹马肚,踩着满地的尸体向后退去。 慕容竭躬身身子,藏匿好眼中的杀意,感受着身边一个个破虏军向后退去,抬头看着太阳,抹了把脸上的血泪,捡起被马踏血染成破布竭胡的军旗挥舞嘶吼着“竭胡部,集合!” 后勤部的士兵提着一桶桶温水,给破虏军归来的战士们清理铠甲。 水流从李信的头盔上浇下,冲散了他铠甲上的血渍,李信顺势将背后已经残破的披风解下,给自己的战马擦拭清洗着。 尽管已经全身附甲了,但是毕竟是薄铠,马铠上依旧有武器留下的坑坑洼洼的痕迹,还有一些地方碎裂了。 “若是咱们的战马跟东胡的战马一样,末将能够再歼灭一倍的敌人。”李信一边擦拭着马铠,一边对着走过来的王诩说道。 “你们已经做得很好了。”王诩笑着按住他的手臂,将他手上滴着血的披风拿了过来“你休息一会儿吧,等下还有一场大战。” 李信眼角抽搐了一下,对着王诩躬身行礼,直接盘腿坐在地上,洗干净了手,接过后备军递过的食物开始吃,嘟嘟囔囔的说道“此战歼敌万余,虏获数千战马,至于军备,不提也罢,没想到东胡竟然还用石器木器。” “也战死了五百多人。”王诩垂下眼睑,重瞳藏匿在阴影当中,轻声叹息道。 第二百一十章 神兵天降?(求全订) 第二百一十章神兵天降?求全订 一万三对五万人,五倍人数差距,歼敌近万,战损不过千人,这样的战绩传出去都不会有人相信,简直是神一般的战绩。 可以载入史册的史诗大捷。 偏偏王诩似乎还是怅然若失的样子,让李信不禁有些心惊。 “此战已经是前所未有的大捷了,全赖大帝庇佑。”李信恭声说道,并不是在拍马屁。 因为他很清楚,若不会依仗装备,战损人数可能要翻四倍。 作为冲阵将军,他很清楚的感觉到,尽管是突袭,但是后来东胡骑兵的反击还是很有利的,若不是他身上的铠甲,可能他早就被那些石斧铜剑敲成碎片了,若不是手中长剑锋利,可能连续杀十人就已经卷刃折断了,但是根据他的统计,自己一把剑,至少杀了三四十人。 这是真正的杀到手软! 王诩抿着唇沉默不语,看着被大量牵回来的东胡战马对着身边的亲卫说道“能换马的尽量换马,然后把马的耳朵赌上,给马带上眼罩。” 李信微微皱眉问道“为何?” “接下来可能要对战十万大军,刚才那么冲阵碍于马力,冲不穿敌阵,这次不行了,若是再陷入敌阵中就太危险了,已经吃过一次亏了,他们这次不会再被你们偷袭成功了,对付战马的方式,东胡人可能比我们更有经验,我所知道的,就是制造噪音,让马受惊,所以要把马耳朵堵上。”王诩把马铠从战马身上卸下来,继续说道 “至于带眼罩,是为了等下冲锋是只让马看前面,马的视野跟我们不太一样,隔离了两旁的事业,会让马更加专著的冲锋,不会被周围影响,否则对面一波齐射,就会让战马受惊。” “确实,十万人同时放箭威慑极大。”李信也皱起眉,回头看了看远处山丘上的东胡遗民,目光复杂。 “如果奇谋没用,那么我就派她们下场助阵。”王诩轻声道。 李信咧嘴笑道“如此以来,胜算又增加了。” “神奴会带着人在这里重新布置一个盾阵,用来吸引对方的弓箭火力,记住,你们这次要切割的是敌军后方,神奴卫带领的后备军最少三轮齐射后,你们再伺机而动,千万不要像刚才那样,敌人还没完全停止冲锋,你们就冲上去了。”王诩叮嘱道“我们的优势是装备,但是不管人还是马,都是血肉之躯,经不起几次对方不要命的血肉冲击。” 李信点点头,咧嘴笑道“之前是因为破虏军第一次上战场,还是敌众我寡,有些怯战,我想着若是拖得时间太长会引起哗变,现在不一样,尝到了血腥味的狼崽子眼中只有渴望和贪婪。” 王诩微微皱眉“嗜杀是一种本能,但是不要代入到其他地方。” 李信眨了眨眼。 “让慕容竭退回来吧,战后的事情还需要他们来收场。”王诩笑了笑。 李信犹豫了一下,轻叹道“本来大良造叮嘱我,若是此战他有怯战之意,就地斩杀。” “他总是想一些没用的。”王诩笑着摇摇头,眺望远方“好好休息一下吧,估计要不了三刻钟,他们就会来了。” 如果不是宇文贺半只耳朵都被射烂了,以及剩下零零散散狼狈逃脱回来的三万多宇文部战士作证,东胡其他首领是不会相信,自己的老家后方,会有一支仿佛从天而降的神秘军队。 从宇文部带回来的战场装备来看,这是一批不比秦兵装备差的军队。 这样一支军队,是怎么悄无声息的绕到大军后方的? 但是这个问题并不是当下最主要的问题。 当下最主要的问题是,到底是否要出兵讨伐这支神秘的军队。 为此东胡联盟中出现了两个派系。 一派是由宇文贺为首的主战派,另外是由东胡萨满为首的防守派。 东胡萨满认为,前方东胡王正在率军与秦军决一死战,时刻会有变数,如果大军此时折后攻击那只来路不明的军队,很容易错失支援东胡王的机会。 而宇文贺则坚持表示,若是后方被偷袭,到时候局面更加难堪。 “对方到底有多少人?”桑洋皱眉问道。 “应该有六七万。”为了自己的面子,也为了夸大事实的宇文贺胡说道。 “有这么多?”东胡萨满皱眉疑惑道“这么多人你们还能跑回来这么多?看来是没交手多少啊。” “由我亲自率军冲锋,对方纵然人多也自然能够杀出一条血路,若不是斜后方又遭到偷袭,我们也不至于溃败。”宇文贺脸不红心不跳的说道。 “斜后方,他们甚至都绕到我们周边几里了?”盘庚皱眉道。 “刚才派出去的斥候确实在两里外发现大批军队停留的痕迹。”桑洋点头道“不过没有弄清楚对方的来历和目的,贸然出击确实不智。” “不如派人去询问东胡王如何抉择?早上的仗打到现在,应该已经出了一些结果吧。”宇文部的萨满宇文宏皱眉道。 “放肆,大王领军在外,后方稳定跟这种事情如何还要大王操心?”东胡萨满瞪了眼宇文宏“既然白狄王也觉得对方动机不明,不如我们就以静制动,看看他们的目的到底是什么再做打算不迟,若他们目标真的是我们,自然回来攻寨。” “坐以待毙是狐狸所为,吾等东胡儿郎岂能学习那种狡诈之性。”宇文贺一拍桌子怒声道“莫非诸位是怕了?连一伙来历不明的秃鹫都畏惧,谈何攻略中原?” “南帐王息怒,大家也只是探讨。”独孤鸿笑着打圆场“不过我觉得南帐王说的确实有利,若是后方不稳,等前阵大王退下来,秦军两相夹击,我们确实有些难堪。” “北帐王这话是认定了大王会输?”东胡萨满脸色难看的说道。 “我只是说以防万一,而且此时对方刚与南帐王的大军交战一番,正是疲乏之时,我们率领大军出征,刚好。”独孤鸿轻笑道。 “既然如此,不如北帐王与南帐王一同出兵。”东胡萨满冷声道“我们东胡部暂时没有多余的兵力支持。” 宇文贺眯着眼在心中计算了一下,加上独孤鸿的兵力,也就刚刚万多人,而且刚才宇文部受到重挫,战力下降,而听回来的士兵说,对方其实人数只有万余人。 宇文贺感觉到有些不安,皱眉看向桑洋和盘庚道“山戎王和白狄王呢?” 桑洋和盘庚互相对视了一眼,然后笑着说道“山戎白狄两部自然不会袖手旁观,不过确实像萨满所说,打仗要留一下人以备不测,不然这样,让我们各自分派一些兵给两位统领。” “如此甚好。”独孤鸿笑眯眯的点点头“南帐王觉得呢?” 宇文贺深吸一口气“好,咱们即刻出发,早去早回!” 说完起身走出营帐。 独孤鸿对着其他人笑了笑,也跟了出去。 “成事不足败事有余。”东胡萨满恨声道。 “南帐王说的也有道理,萨满就不要心怀芥蒂了,此时正是需要团结的时候。”盘庚笑了笑“再说确实后面有一只莫名的军队,也让人寝食难安。” 桑洋也点点头“而且如果真的是秦军的话,那就更加棘手了,难道是从齐国绕过来的?” “不管如何,我已经派出几只斥候队伍排查方圆十里了。”盘庚笑了笑。 宇文贺花了很长时间,凑够了各部十一万军队后出发,准备一雪前耻。 独孤鸿一身青铜甲在阳光照射下像是个金人,骑在一匹纯黑的宝马上,与宇文贺并列“之前听闻那只军队打的是南帐王妃的旗?不知真的假的。” 宇文贺嘴角抽搐了一下,眼神越发的黯淡轻叹道“确实是我部旗帜,王妃可能确实凶多吉少,估计我部众妇孺,也难逃贼手。” “到底是什么人?”独孤鸿皱眉道“能够在我们的地盘上,悄无声息的建立起这么一支军队。” “从他们的铠甲旗帜上,什么都看不出来,但是确实兵强马壮,尤其是甲刃坚利,北帐王千万不要掉以轻心。”宇文贺沉声道,随后又咬牙切齿“等浇灭敌首之后,我一定要用他们的头盖骨做成就被,让他们的尸骨世代祭奉我的子民!” “祖神保佑。”独孤鸿眯了眯眼“南帐王也不要太过悲伤,等此战结束后,我们的地盘必然要重新划分,到时候也能从中原掳掠人口,只要麾下战士都在,就不会动摇根基,而且我有阿妹,一直对南帐王神往已久。” 宇文贺闻言眉头一挑,独孤氏的王室是族内公认的美貌家族,而且更重要的是如果跟独孤氏联姻,那么他的影响力很有可能会超过慕容氏,这样对于他争夺东胡王之位是极为有利的。 “北帐王美意本王心领了,不过此时本王满心愤慨都在诛杀敌寇上。”宇文贺故作淡然的说道。 “当然,本王一定会助南帐王诛杀敌寇的。”独孤鸿微微一笑。 当宇文贺带着独孤鸿再次卷土重来之到之前的战场时,已经晌午了,本来就炎热的温度因为大火而变得更加炙热。 之前血泊战场上的尸体正在燃烧着,扑鼻的烤肉味和浓烟遮蔽了视线,但是依旧能够看清楚火墙对面几百米严以待阵的孤竹步兵结成的菱形阵。 同时属于孤竹国的旗帜也飘荡在后面不远处的山丘上,数量之多让宇文贺和独孤鸿同时心中一沉。 如果不是虚张声势,那么对面至少有十几万人! 独孤鸿看着火墙后菱形阵最前方那些战士,身上的金甲比自己身上的宝甲还要耀眼,眼神中闪过一丝炙热和惊怒。 这么多人,到底是怎么神不知鬼不觉的出现在这里的? 莫非真的是神兵天降? 第二百一十一章 祖神与统治者的对弈(求全订) 第二百一十一章祖神与统治者的对弈求全订 社会的形成,最大的特点就是形成了阶层。 由少部分人引导统治大部分人,才会形成一个稳定社会关系,而在这种早期社会关系,引导和统治中,手段都是比较残忍的,因为在漫长的进化中,人类总结出了一个实用性极强的道理,那就是疼痛才是最让生物记忆深刻的东西。 不管是对于人,还是动物。 因为使用了火,让野兽对人类产生了疼痛记忆,只要看见火光就不敢轻易靠近。 在此基础上,人类对于驯服动物为自己工作也是运用的这种疼痛记忆。 比如,第一条狗。 目前已知的动物考古学表示,狗在一万五千年被人类从野生狼驯服,但是并非一定是人类主动驯服,而是当人类部落已经保证了一定食物来源后,食物的残骸吸引了这些属于狼种中弱势的野生狼。 于是这些野生狼主动接触靠近人类部落,狼群就在人的营地附近流连,捡拾残羹和吃剩下的骨头,并进一步证明自己没有攻击性或能当好帮手。 于是久而久之,人类将这群可以驯服的狼,变成了狗。 但是选择只吃食物残骸并不是狗的唯一选择,但是为什么狗会只吃骨头呢? 而且人类似乎理所当然的认为,狗吃骨头,是一个常识。 但是实际上,如果骨头跟肉放在一起,狗的第一选择,还是肉。 而形成这个刻板印象的原因就是如果它吃肉,就会被人类杀死变成食物。 这种痛苦记忆,就让这个本来食肉的生物,慢慢改变的自己的饮食习性,直到后期人类物质丰富后,才慢慢改善。 而人类驯服狗的过程,就是远古,上古人类社会统治下层的方式,当时,可能中古近古也是这样,只不过因为物质丰富和科学进步,显得漂亮一些。 但是本质是不会变的,只要痛苦记忆,让能够让底层群众接受领导。 宇文贺毫无疑问就是东胡南帐宇文部最大的统治者,宇文部的旗帜就是所有南帐东胡人最大的痛苦记忆。 所以当大批东胡旗帜出现在视线中的时候,王诩这边的东胡遗民,确实发生了哗变。 不过他们每三十个人身后,就站着一名手持利刃的战士,同时还有被王诩挑选出来的指挥员,王诩给慕容竭传达了他们东胡祖神的启迪,慕容竭将这些启迪重新加工一下,传达给这些指挥员们,然后再传递给所有的地城群众。 王诩很想知道,这一场祖神与统治者的对弈,最终获胜者会是谁。 如果是统治者胜利了,那么这些人就会被赶下山丘,以血肉之躯替大军分散火力。 如果是祖神胜利了,那么对面的东胡战士,可能会被赶下马。 不过王诩知道,不管如何,此战必须胜利。 他站在瞭望塔上,用望远镜扫视着两里开外的东胡大军,虽然看不清具体人数,但是那些飘荡的旗帜还是一清二楚的,上面的图案和字能够分辨出,这是一只很多部落组成的临时联军。 对面的东胡大军被战场中间的火墙阻挡了步伐,但是很快,那焚烧着战场尸体的火墙就被南来的风吹灭了,东胡大军的脚步再次往前踏进。 “让盾阵向前五十步,然后结阵。”王诩对身边的旗手下令道。 旗手挥舞着令旗,旁边的鼓手开始敲鼓提醒下面的步兵盾阵。 盾阵是由三百神奴卫加上五千犴鸢铁骑预备军组成的,从装备上来讲,应该算是孤竹队上最为精良的队伍,因为犴鸢铁骑预备军是按照正规军训练的,以后他们要负重三十斤以上的具装重铠,所以他们的铠甲基本上也都是三十斤以上的,因为过于厚重加上没有多余的经历打磨,所以看上去更像是直接套上了一个铁桶。 但就这样一个笨重的铁桶,至少能够抵住百米加速的战马三次冲击。 这样一支重型具装步兵,对面骑兵想要冲破菱形阵一定会付出惨重的代价。 王诩看着步兵菱形阵缓慢的向前移动,五千多人的队伍在十几万大军面前,确实显得有些渺但是从铠甲折射的光泽来看,却比对面更加凶悍。 不得不说,人类确实是一种视觉性的动物。 看到身材比自己高大的人,第一反应就是对方力量大,也不管对方是不是虚胖。 看到对面穿的衣冠楚楚,第一反应就是对方应该生活富足,也不管对方是不是骗子。 同样,看到对面铠甲精兵折射的光泽,东胡大军第一反应,也是惧怕。 在这半年多,他们已经吃尽了装备精良的秦军带来的苦头,毕竟用血肉之躯去攻打钢铁战阵,谁都不愿意。 前排的骑兵已经有意放缓马步,希望能够退到后排,而且后排的骑兵也有这个心思,于是就导致,骑兵走的比步兵还要缓慢。 这样的情况,几个将领自然也很快的发现了,于是他们策马愤怒的砍掉了几个运气不好的骑兵头颅,算是暂时震慑住了队伍。 不过十几万人被几千人震慑住了,确实对于士气打击太大了。 “不能这样下去了,让前部射杀敌阵。”宇文贺阴沉着脸说道。 “你确定,咱们的箭簇能够射伤到对方?”独孤鸿皱起了眉。 “那,硬冲?”宇文贺转头看着他。 “为何那些山丘上的人不下来,只能看得到旗帜?”独孤鸿则更加好奇的眺望远处迎风猎猎的旗帜“南帐王,对方真的有六七万之众嘛?这看上去不止吧。” 宇文贺嘴角抽搐了一下,硬着头皮沉声道“你看着已经烧焦的大底,这些埋葬着我宇文部的战士!” “不如,看一看对方到底是敌是友?”独孤鸿眯着眼说道。 宇文贺闻言大怒“你什么意思?怕了?” “我只是觉得这对方似乎并非敌人,有可能只是借路呢,但是南帐王却与其产生了冲突,全是误会。”独孤鸿轻声道。 “那打着我南帐王旗也是误会?”宇文贺脸色阴沉。 “但是此时并未看到对面有宇文部的帅旗啊。”独孤鸿无奈道。 “你!”宇文贺气节,怒视独孤鸿后深吸一口气咧嘴狞笑道“既然北帐王不愿意先攻,那么就由我们南帐来,传令,射杀敌阵!” 独孤鸿无奈的摇摇头,没有再说什么,将自己的副将交给宇文贺“既然南帐王执意如此,那么本王也没有什么好说的,东胡乃是一体共同进退。” 说完独孤鸿策马带着亲卫向着另外一个方向去了,似乎准备作壁上观。 宇文贺冷笑一声,带人驱马到了阵前,数万人齐射,箭矢如同飞蝗般遮天蔽日,在地上留下大片的阴影后射向百米外的敌军盾阵。 耳边弓弦声震耳欲聋,但是落在对方盾阵中却如同雨滴落在了砖石上,连个涟漪都翻不起来,只能听见响儿。 宇文贺阴沉着脸,让人再次向前走三十米,已经位于对方已经百米内了,这次能够更加清楚的听到弓箭装在那些铁盾上带来的回响,但是依旧没有撼动盾阵分毫。 这距离若是再往前,骑兵连冲锋的机会东没有了。 “给我射,蝗虫都能钻地十尺,本王就不信他们真的射不穿!”宇文贺狞笑道。 “已经足够强弩射程,大帝为何还不下令反击?”换了一身铠甲的慕容竭看着越来越近的东胡大军,以及那遮天蔽日的箭矢,颤声问道。 “这也是你能过问的?”李信冷冷的瞥了眼慕容竭“你只要管好你自己的事情就好了,要是等下耽误了大帝的大事儿,你就提头谢罪吧。” 慕容竭嘴角抽搐了一下转头看了下后方山丘上的族人,又看了看对面五十米开外的族人,深吸一口气,调转马头跑向山丘。 他真的很害怕,身后那些族人会临阵倒戈,毕竟,他也不清楚祖神跟宇文贺,他们到底惧怕哪一个。 第二百一十二章 我们想回家了(求全订) 第二百一十二章我们想回家了求全订 不管是防爆盾还是铠甲,并不都是绝对防御的,数万支箭的力道有多大,不言而喻,即便是木箭没有箭簇,长时间也会震得人吐血。 “下令反射。”王诩看着东胡向盾阵射了六轮之后,冷声道。 早已捏了把冷汗的旗手连忙下达命令,代表着远程射击的鼓点响起,不一会儿就看到下方的盾阵有了些微变化,紧接着折射着金属冷芒的弩箭就从盾阵缝隙中射出。 弩箭的速度明显要对面弓箭的速度快上一倍。 一瞬间,对面最前排人仰马翻,战马嘶鸣引起了对方前阵起来,整体往后开始退。 此时王诩眸子一亮“传令所有指挥员,可以开始表演了。” 表演,一个跟战场格格不入的词。 却是王诩压在这场战争中最大的杀器。 “别让我失望啊。”王诩将目光转向自己两侧,轻声喃喃道。 但是几分钟过去了,对面东胡大军已经整理好了队伍,留下几千具尸体后缓缓后撤,看样子已经开始准备冲锋了。 盾阵也开始缓步向后倒退了,同时在地上留下来一些铁蒺藜延缓等下对面骑兵的冲锋。 但是王诩想要的表演却没有开始。 就当王诩心中万分遗憾的准备下令驱使所有人下去当炮灰的时候,第一声角响起了,虽然音准不太对,但是依旧压过了对面战马的嘶鸣声,算是打破了气氛压抑凝固到顶点的战场气氛。 然后第二声角和鼓声响起,还有隐隐约约其他乐器声也想了起来。 绵延几里地的大阵,一两个乐器的声音基本上可以忽略不计了,但是成千上万的乐器响起,那么声音就不一样了。 一个交响乐团六七十人,轻松能够在百平米的演奏厅做到不插电演奏,虽然是密闭的空间,但是几万人的乐团,让声音传递到整个战场应该毫无问题。 尽管此时节奏杂乱无章,但是这种与战争不相干的氛围已经凸显出来了,王诩眯起眼,注视着对面东胡大军。 很明显,乐器的声音给战马造成了一定程度的騒扰,好不容易组织好的阵型又开始乱了起来,干扰了他们要冲锋的步伐。 但这并不是王诩想要的效果,王诩想要他们主动下马投降。 四面楚歌这个故事想要套入现实,需要考虑的东西太多了。 并不是唱几首民歌族歌就能够让这些经历过沙场的战士放下屠刀,解甲归田,音乐和故乡的力量还没有那么强大。 但是音乐和故乡的力量也没有那么弱小。 如何能够让这些战士投降,王诩苦思冥想过很久,最终设计了这套环节,用少数精锐步兵率先打击敌方士气,几万人攻不破几千人的战阵,这样的恐惧会蔓延很快。 一旦恐惧开始蔓延,那么人类的趋利避害本能就会出现,恋家是最直观的表现,因为家是所有人对于安全感的归属,当人失去安全感的时候,第一个就会想到家。 在这种时候有家乡人唱起乡音的歌曲,才会让这种情绪放大,因此才会出现投降的几率。 史书中项羽就是因为被刘邦重重包围后,多数士兵丧失了安全感,然后才有了四面楚歌的典故,而且张良选了一个很有趣的时间段,那就是深夜。 人最多愁善感的时候,因此项羽会不忍心再一次破釜沉舟,而是选择扔下大军,率领亲卫突袭最终自刎江东。 虽然当时汉军联盟超过五十万人,但是项羽在四面楚歌之前还是有十万人的,如果项羽当时真的不是一时动情,可能真的是个未知数。 这就是情绪的可怕之处,所谓一念之间。 当东胡大军好不容易安抚好被战鼓惊扰的战马,准备再次冲锋的时候,战鼓胡笳角等熟悉东胡乐器夹杂着他们熟悉的乡音随风飘来的时候,再一次让大军动摇了。 宇文贺瞪大眼睛,听着随风吹来的歌声,虽然曲调古怪,但是那熟悉的乡音绝对不会错,东胡各部帐虽然都说东胡,但也各有差异,此时传来的歌声,是地地道道的南帐音! 怎么回事儿?难道对面山丘山上的,都是南帐族人? 这个可怕的念头刚出现,就差点让宇文贺惊得栽下马,用力的咬了下舌尖,一脚踢向旁边n的亲卫咆哮道“都愣住做什么,吹,冲锋!” 亲卫回过神,看着宇文贺要的表情,打了个冷颤,嘶吼着去传递命令。 “我们走。”宇文贺深吸一口气,对着其他亲卫,驱马向后面,求生的本能让他有一种不祥的预感。 东胡大军的冲锋还是组织起来了,三个方向十几万马蹄让整片大地都开始顫抖起来了。 与山丘上十几万人吟唱声交相辉映。 马冲的越快,那吟唱声和鼓胡笳声就越响亮,而且已经完全能够听清楚在唱些什么,胡人女子特殊的嗓音汇聚成一道无形的音波,向着胡人骑兵冲撞而去,波动他们颤颤巍巍的心弦。 盾阵顶着骑兵的冲锋,释放了两拨弩箭之后,握紧顶住防爆盾,支起骑枪,顶着如海啸般的冲锋,同时不远处山丘上的散弩兵也开始盲射,虽然人数稀少,但是成为了收割的主要火力。 “身边的那片草原啊,手边的野花香。” “风吹草低见牛羊。” “阿妹我送你去远方。” “我的阿郎到底何时能归?” 胡人女子的吟唱并没有被声势浩大的冲锋战场而震慑住,反而越发的激昂,几乎都压过了下面战马嘶鸣的喊杀声。 可能是被这血腥的大场面吓傻了,只知道机械的完成指挥员布置的任务,也可能是真的看到这些冲锋的战士,勾起了对自己父兄子弟的哀怜,母性光辉超越了生死,想要用歌声引导这些谜途羔羊回到自己的怀抱。 总之,这些女子的歌声让整个战场变得更加的悲壮和苍凉了,有一种让人绝望的无奈感,像是一颗巨石一样压在所有人的心头,让他们喘不过气。 一个双鬓斑白的东胡老妇人嘶吼着冲下山丘,无惧迎面冲来的战马哭喊着“回家吧,不要打仗了。” 那匹战马最终还是撞飞了那位老妇人孱弱的身子,但是马背上的战士也从马上滚了下来。 同时,战场上那千军万马冲锋时看似势如破竹的气势,也已经慢慢变成一盘散沙了。 李信带领的一万多破虏军再次化作一支利箭,射穿了东胡大军的后方,肆意杀戮。 他们将成为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远远观望的独孤鸿早已脸色惨白,尽管身边有数千亲卫,远离战场,已经有一种毛骨悚然的恐惧感,那是来源于随风飘来的歌声,以及那一声声的“回家吧,不打仗了。” “吹,退兵!”独孤鸿颤声吼道,但是发现周边没人应他,下意识的看了眼身边的亲卫发现他们都低着头,脸上带着泪痕。 独孤鸿心中一惊,抓紧缰绳,正准备驾马飞驰离开,却被身边一直大手拉住了缰绳,对上一张有些陌生的脸,那双目光怪异的眼睛看的他后背一凛,沉声道“你是谁?” “大王忘了?我是前些时日您亲自提拔的亲卫。”自称亲卫的铁牛哑着声音对独孤鸿说道。“大王,我们想回家了。” 同时身边有无数道目光落在了独孤鸿身上。 独孤鸿尽管亡魂大冒,依旧强撑着笑容,点头讪笑道“好,回家,我们这就收整回家,再也不来了。” 铁牛认真的看着独孤鸿“大王说的是真的?” “千真万确,我们现在就回大营,叫上剩下的兄弟。”独孤鸿紧张的声音有些发干。 “至少,要将南帐王的头颅拿下,才能回家吧。”铁牛擦了擦脸,咧嘴露出一口渗人的白牙。 独孤鸿打了个冷颤,用力的点点头“好,我们这就去!” 因为他知道,若是不答应,那么自己手下回家需要的通行证,可能是自己的脑袋。 从前线讨回来的宇文贺看到独孤鸿的队伍,露出劫后余生的笑容,正准备让他们快回去求援,但是他感觉自己似乎已经开口了,但是却没有发出声音。 而且他依稀看到了,自己的身体从马上栽了下去。 只是,没有了头颅,脖颈还在向外喷血。 铁牛将宇文贺死不瞑目的头颅从地上抓了起来,然后脫下衣服包好,露出满足的笑容,冲着手下们喊道“兄弟们,回家了!” 第二百一十三章 孤竹不现世,现世不可敌(求全订) 第二百一十三章孤竹不现世,现世不可敌求全订 人类是一种习惯性被统治的物种,所以当失去领导者的时候,第一反应就是迷茫无措。 十几万丧失了士气和目标的战士,在选择扔下刀,跳下马的那一刻,就变成了普通人,茫然无措的普通人。 李信率领着破虏军杀光了所有还骑在马上的东胡战士后,就将这些人团团包围住了。 慕容竭带着他的人开始解除这些人武装,山丘上的东胡妇人此时也都下了山丘,寻找自己的父兄子弟。 场面十分混乱,但是王诩却没有让李信干扰制止,反而将军队调离人群进行修整。 这个时候,王诩似乎不担心这汇聚成的近三十万东胡人,会出现什么问题。 “人太多了,大帝应该将他们隔离。”李信身上的铠甲再次染成了血色,周身散发的血腥气让人作呕。 王诩摸了摸鼻子摇摇头“治人如治水,堵不如疏,此时正是他们乡愁情绪迸发之时,不会出任何乱子,如果你镇压,反而会引起反作用。” 李信微微皱眉,但是却没有任何反驳的心思,因为这一战的效果,文艺兵比他想象中的还要恐怖多了。 如果不是亲眼所见,李信真的难以想象,不需要兵戈,只要唱唱歌悄悄鼓就能够让地方缴械投降。 同时他理所当然的将这一切归到了王诩的羡门身份上,这都是仙术。 “王离没回来是吧。”王诩眯着眼眺望远方,轻笑着问道。 李信抿了抿唇“大良造确实有些肆意妄为了,战时不按战策执行支援,这是失期重罪。” “夷三族嘛。”王诩挑眉笑了笑。 “大帝说笑了。”李信嘴角一抽。 “其实严格按照规章执行是对的,不过战场有的时候,也讲究奇策和临机应变,王离应该是发现此时东胡大营空虚,应该已经杀到东胡大营了。”王诩无奈的摇摇头“也不知道他那里来的这么大杀性。” “他可能是想要早些见到大将军吧。”李信用温水洗了把脸,弄散因为血垢而粘在一起的长发,有些羡慕的看了眼王诩那一头不算太长的头发。 “也对。”王诩眯了眯眼,转头看了看还在战场血泊中认亲的东胡民众“让慕容竭处理好这里,我们继续往前走,争取今天能与秦军会师。” “领命。”李信点点头,披散着湿漉漉的头发准备去下达命令,不过却看到远方又奔来数千骑,眉头一皱“大帝请去中军坐镇。” “莫慌。”王诩用望远镜看了眼,轻笑道“是王离的人。” 李信一怔“大良造手中怎么还会有这么多人马?” “应该是我猜的奇策。”王诩眯了眯眼,看着那几千骑东胡游骑跑近。 王离虽然年少轻狂,当时已经被自己的不是个弱智了,在大战的时候没有选择回援,说明他一定有别的打算,虽然王诩也不知道是什么,不过王诩相信他。 那几千骑东胡游骑在百米外下马,小跑过来,领头的一人身材粗壮如熊,嗓门奇大。 “大帝!大帝快出兵援助我家少主啊!”铁牛气喘吁吁的跑来,把手中的包裹扔给李信。 李信本来想一枪挑开的,但是看了眼包裹外的血迹和形状微微挑眉,伸手接过打开一看,一张已经看不出模样的人头“是谁?” “南帐王宇文贺。”铁牛咧嘴憨笑道。 “你这蠢牛,一个能换右更爵位的敌首就让你当如此糟蹋?不怕你家长辈打死你?”李信气手一抖,一脚踢向铁牛。 铁牛不躲不闪,抗下李信一脚,憨笑道“一个右更爵位而已,铁牛现在可看不上。” 看着铁牛那张又丑又傻的脸,李信微微一怔,才反应过来,就算是食禄千石,封妻荫子光耀门第的秦国爵位,跟孤竹国一介平民相比,在某些方面似乎也确实略有逊色。 “朱家留你在东胡卧底?也不怕坏事儿?”王诩打量着许久未见的铁牛,也露出了笑容。 “嘿嘿嘿,大帝小瞧铁牛了,虽然铁牛愚鲁,但是应付这群夷狄还是轻而易举的,大帝和少主以前一直说铁牛蠢,生铁牛的气,现在铁牛也体会到了,跟蠢货在一起,是真的生气。”铁牛咧嘴笑道,指了指身后五十米开外的一群人中的某一个衣着不凡的落魄青年“那个是东胡的北帐王独孤鸿,奇蠢无比。” 王诩微微挑眉,咧嘴笑道“两个王级战功,你这功劳,拿回去,可以换一个少上造了,不但有俸禄爵位,还会有封地。” “铁牛在朝歌有百亩林田都耕不完,要封地是要累死俺?”铁牛嘴角竟然透着一丝不屑。 “憨货。”王诩轻笑着摇摇头,用手中的剑鞘敲了敲他的肩膀“去,着甲,支援你家那个不让人安生的少主。” 铁牛猛地一拍脑门,满脸懊悔“差点忘了大事儿,大帝,少主他带人去冲东胡大营了!” “我猜到了,去换甲吧。”王诩笑了笑,然后又对墨乙说道“你留在这里,和慕容竭处理这边的事情,在前方两里处安营,这一地的马尸,应该够他们吃一夜了。” “臣遵命,后方的辎重?”墨乙沉声问道。 “若是慕容竭提及此事,就地格杀。”王诩重瞳中闪过一丝冷芒。 墨乙也跟着眸子一寒,点点头“遵旨。” 王诩又对着墨丙说道“你去招呼招呼那位北帐王,等下有用处。” 墨丙点点头,向着独孤鸿走去。 “走吧,破虏军一人三马,预备军一人四马,目标辽阳城吧。”王诩笑了笑,转身上了战马。 李信咧嘴笑了笑,起身招呼着手下执行命令。 两战连胜,此时正是杀意浓烈之时。 只要有战马足够消耗,那么李信手中就算只有两万人,也丝毫不惧对面的二十万人。 两场大战,还不是什么硬碰硬的焦灼战,只是闪电战而已,双方战损的马匹已经有两三万匹了,所以王诩才说,东胡这近三十万,吃战场上的马尸体都可以吃饱了。 至于战损,王诩现在并不想去统计。 三百神奴,最后能跟上队伍的只有一百二十人,至于其他人就更不用说了。 近距离的看清楚了自己的敌人到底是一群什么人独孤鸿感觉自己似乎受到了冲击。 虽然不知道这些人身上的铠甲到底防御力如何,不过独孤鸿知道,就算一个普通的小兵,身上的衣服,可能都比他身上这套坚固。 更过分的,他们还给马穿铠甲! 这是东胡王都不敢做的事情! 铠甲武器这种东西在东胡,基本上是与统治权挂钩的,是祖神赠与最神勇战士的礼物,东胡的万夫长都难以有一套完整的铠甲,千夫长百夫长基本上能够有一面铜镜护心就是天大的恩赐了。 这种给马披铠的行为,简直是人神共愤。 怪不得面对弓箭,却无法伤其分毫。 不过独孤鸿知道此事自己的地位,看着一列列的铠甲骑士一骑至少三马的成群结队从自己身边奔驰而过,独孤信有些胆颤的看向旁边这位自称被派来保护他的特使。 “北帐王若是有什么疑问大可直接开口。”墨丙转头笑着对独孤鸿说道。 “你也是东胡人?”听着墨丙纯正的东胡话,独孤鸿心中一惊。 “我是孤竹人。”墨丙笑了笑。 “孤竹?”独孤鸿一怔,一时没有想到这个什么地方,难道是某个不知名的小部落。 但是看了看四周围绕着自己的这些精甲骑士,一个不知名的小部落,怎么会有这样的实力? 独孤鸿突然倒吸一口冷气,瞪大眼睛,脸色有些惨白的颤声问道“孤孤竹” 墨丙笑道温和,点点头“北帐王听说过?” 独孤鸿抓紧了手中的缰绳,脑海中忽然想起了父王临终时交代的遗言。 “以后若是如果遇见自称孤竹国的人,不能杀掉,那就臣服吧。” “孤竹不现世,现世不可敌。” 第二百一十四章 乌合之众(求全订) 第二百一十四章乌合之众求全订 孤竹国还没有完全成年的雄性驼鹿,但是在墨壬的精心照料下,孤竹国每一只驼鹿都是膀肥腰圆,毛色水亮的,所以平均身高一米七,体重都在一千三百斤以上。 当这样一个庞然大物披上铠甲之后,真的就像是一辆移动的装甲车一般,当它们开始冲锋的时候,那种震撼感不言而喻。 犴鸢铁骑的标配除了三十五斤的重铠和二十斤的马铠之外,还有一把两米三长的骑枪,一把两米五长的马槊,一把十二斤的斩马刀,以及一把斤重的犴鸢剑,两面十五斤的圆盾。 全是重型武器,加上人的重量,三百多斤的负重,几乎是最顶尖的河曲马种的极限负重了,但是对于驼鹿来说,毫无压力而且还不会影响冲锋的速度。 王离率领一百名犴鸢铁骑为箭头,身后跟着千破虏骑兵为箭杆,化作一道白色的山洪一样冲进东胡大帐。 因为慕容贺和独孤鸿率领大军出征才不到一个多时辰,所以东胡大营中的人根本想不到此时竟然会有人来袭营。 当值守的斥候吹响警报的角时,大多数人还在准备着午饭。 各部的常备守卫算是反应快点,疯狂的在大营中策马向着角的方向奔去,但是等他们感到的时候,那道钢铁洪流折射着晌午最炙热的阳光,无情的碾碎了他们的视线和身体。 在所有东胡战士惊恐感到目光中,巨大的怪物冲碎东胡守备军仓促摆成的阵型,他们亲眼看到那个连犄角都镶嵌着钢刀的怪物,刺穿一个个战士的身体,然后像是甩飞布娃娃一样,蛮横的将其甩飞。 他们模仿秦军用木头建筑的栅栏围墙在这些怪物面前脆弱不堪。 “都稳住!对方人数不多!!去拿套马索!”一个经验丰富的老将扯着嗓子嘶吼着,却湮没在惊恐到窜的人群哭喊声中。 像是一滴水,落入了湖面,没有掀起丝毫涟漪。 一时间,本来安静空旷的东胡大营,突然变得嘈杂不堪。 大帐最中央的几部王帐中的首领也都仓惶的跑出来,看着那些横冲直撞践踏着士兵们的钢铁怪物,也都脸色大变。 难道南帐王和北帐王已经战败了? 所有首领脑海中闪过第一个念头,不过转瞬就觉得太过荒谬。 十几万大军,就算是站着让对方砍,也要砍到下午吧。 那这些敌人是从哪儿冒出来的? “先组织亲卫结阵。”盘庚脸色铁青,赤红着眼睛盯着在大营中最前列一名悍将,他骑在那个钢铁怪物横冲直撞如入无人之境,短短几瞬间,盘庚已经看到他杀了六个东胡勇士了。 桑洋一声不吭,转身一拳打在旁边一个已经吓得无法动弹的首领肚子上,沉声喝道“组织亲卫,结阵!在前营列阵射杀这群敌人!” 王离手中长枪轻而易举的再次刺穿一个东胡战士的胸腔,此时两米多长的圆锥形枪头已经挂着两具死透的尸体了,枪身重量也握不住了,他果断的松开骑枪,抽出右侧的斩马刀,刀出鞘的同时,一颗被劈成两半的头颅也废了出去,红白只雾在阳光下氤氲出一瞬间的彩虹。 坐下的驼鹿蒙着眼罩带着耳塞,因为身上铠甲被敲得叮里当啷而越发的暴躁,根本不受控制的向前冲,带着角刃的头颅愤怒的左右甩着,不经意间就会让人身首异处。 驼鹿太高了,几乎比大多数东胡战士都要高了,头顶上锋利的角刃杀伤范围和力道都太大了,尤其是面对这些皮甲都不齐全的东胡战士。 王离根本控制不住暴怒中的驼鹿,只能任由它在大营中横中直撞,手中的斩马刀几乎是本能的看见人就劈去,虽然不是第一次冲阵,但是如此酣畅淋漓还真是第一次,感觉整个人都像是被什么东西附体一般。 但是王离还是保存着一丝理智,知道寻找左右。 不过很快就发现,自己身边只剩下犴鸢铁骑了,破虏军的战马不管是耐力还是冲阵能力,都比驼鹿差了太多,冲不到这么深,就被拦在了。 禺春手中挥舞着王诩给他设计的双面斧挥舞如飞蜂,紧紧的跟在王离左右,身上金色的铠甲已经被血液染成了暗红色,显得异常刺眼。 “嗡!”驼鹿发出一声沉闷的吼叫,最后停在了一栋营帐处,被兽皮营帐缠住了头。 王离眼疾手快的抽出剑帮它把缠住的兽皮隔断,勒着缰绳让它平静下来,同时对身后冲过来的禺春说道“吹唢呐,让周围的兄弟集合,我们冲回去!” 禺春楞了一下,看看前面还满地逃窜的人头,疑惑道“还没冲到王帐,抓到各部首领。” “人数比我想象的多,而且也比我想象中更难缠,毕竟是几万活人,尸体堆起来咱们马蹄都踏不过去。”王离扶了扶眼罩,从后面的包裹里拿出驼鹿喜欢的草料,塞进它的面甲里。 “也是,才杀到这儿,手就有点麻了。”禺春笑了笑,将双面斧挂在马鞍旁边,抽出长剑单手斩杀,另外一只手拿出一直王诩琢磨了三个月终于弄出来的唢呐吹响。 唢呐的声音一出,毫无疑问能够压过一切声音,尽管只有一个,而且唢呐的声音对于战马的影响太大了,本来要往他们这儿冲的骑士瞬间的战马都受惊了。 而且听到唢呐声的其他犴鸢铁骑,则好不恋战的向着禺春和王离这边奔来。 王离拽着骑枪和马槊的链子,把它们重新插入马铠上的凹槽。 骑枪和马槊都是重型武器,而且用料都是最精的矿石,一把骑枪甚至要比一套铠甲造价还高,就算王诩有钱,也不可能把这种东西当成是一次性筷子用,扎死一个就不要了。 但是骑枪和马槊主要就是冲阵的时候武器,因为两米多长的长柄武器,挥舞起来实在太费劲了,骑兵进展主要依靠的还是刀剑。 所以骑枪和马槊基本上一出手,借着马力肯定会刺穿敌人,然后尸体就像是串羊肉串一样串在上面,无法再次使用。 历史上西方和华夏对于马战武器处理方式不一样西方早期的骑枪的都是一次性的,一般要带好几根,西方骑枪用的那种木头都是容易断裂的木头,那种木头一刺就断了,打仗的时候多带几根,如果用完了的话就,直接拔剑砍就行了。 而华夏的马槊和骑枪却不同,虽然枪杆也是木制,但是却是用桑柘木,是桑木之中名贵的一种,被视为槊的首选,其硬度与柔韧度均极其出色。 而且柘木制作方法复杂,至少需要一年时间,经过浸泡,阴干,然后用名贵的复合胶外层再缠绕麻绳。待麻绳干透,涂以生漆,裹以葛布,葛布上生漆,干一层裹一层,直到用刀砍上去,槊杆发出金属之声,却不断不裂,如此才算合格。 所以一柄槊杆造价,基本上就是无法想象了,就算再有钱也不可能这样挥霍,而且这样的武器一旦遗落在战场上,被敌人捡到,那就可能成为双刃剑。 所以为了处理这个问题,古代的武器学家们采用了两种方法,第一种就是在枪头的尾部,做一个倒钩或者是做个结,如果刺进去了,因为有倒钩的阻力,也不会太深。 骑枪的枪杆用那种有弹性的木头,如果刺到人。木头会直接弯曲,然后弹力会直接把敌人挑飞,所以为什么过去说武将用长枪干掉对方的时候,要用挑这个词儿。 第二种方法,和第一种方法不一样,他也不需要有弹力的枪杆,也不需要加什么倒勾,他就是给枪上身上挂个绳儿,然后绳子的另一头绑在自己身上,如果枪挑中敌人的话,就直接松手,尸体会带着长枪在地面拖一下,但是因为摩擦力和身体的自重,骑枪很快就会从尸体上自然脱落。 孤竹国采用的是第二种方法,不过可能是因为王离冲的是在太猛了,就算脱了一路,最后马槊上还是挂着已经被磨成无法形容的一个尸首。 王离面无表情的手一抖,看着像是甩出死猪肉一样,甩到了远处还在惊惶不安的东胡骑兵队伍,再次惊起一番。 “呵,乌合之众。”王离冷笑一声,嘴角带着鄙夷的嘲弄,眸中的嗜血也渐渐淡去。 第二百一十五章 近朱者赤,近他者智?(求全订) 第二百一十五章近朱者赤,近他者智?求全订 骄兵必败,这句话王离从小听到大。 但是真正实践经验,依旧是在王诩手中得到的,在某次两人打赌中,王离在剑术上输给了刚练剑不久的王诩,之后这个教训就让王离始终无法释怀。 虽然性子已经高傲,但是高傲的同时也多了一份谨慎。 嘴上说着东胡这群乌合之众,无一战之力,但是王离一直在寻找东胡的出众处。 毕竟能够组成这么大一个部落,肯定不能全是傻子组成的。 三人行必有我师的道理王离还是明白的,找到对方的优点,远比找到对方的缺点更重要。 目光四处搜寻着,最后落在了了位于上方已经结好阵型的军阵上,那山丘上各部首领的王旗,虽然东胡人不算聪明,但是也不蠢。 营地选在了一个半高的山丘上,山丘上是王帐,所以想要冲上去,应该需要费点力气,而现在对方已经开始结阵了。 但是王离的目的已经达到了。 这是一场比他预期稍微差了一点的战役,如果人数在多一倍,王离觉得此时应该已经结束战斗了。 虽然有些惋惜,但是王离并不会有任何恋战不甘情绪。 看着周边的五十多位犴鸢铁骑都已经整备好了,再次放下骑枪,转身狞笑着向已经剩余的敌人发起冲锋。 即便只有五十人,但是气势上几乎已经超过了千骑! 山丘上还不容易稳定好军心,列好阵型的东胡大军,眼睁睁的看着下面的族人被那些怪物像是梳子一样梳理了一遍又一遍,最后没有一人站能站着,整片后营都变成了一汪血池,血腥味冲天,让人胃部翻涌,精神恍惚。 但是即便这样,也没有任何一个人提出要下去救人。 因为他们已经被恐惧彻底笼罩了。 除了盘庚和桑洋,其他很多首领已经吓到快尿裤子了,这样的场面,比去年冲阵秦寨要惨烈的多了。 “他们似乎要退走了。”盘庚脸色那种和善的笑容已经彻底消失了,此时变得无比狰狞。 “认得出是什么旗嘛?”桑洋感觉自己的嗓子不太舒服,说话刻意压低的声音。 “现在认出来,有什么意义吗?”盘庚转头冷笑。 “怎么会有如此神俊的坐骑,简直是传说中的神兽。”桑洋看着那些跟战马比起来的庞大无比的驼鹿,有些失神的喃喃道。 “那是犴达罕!竟然有人能够驯服犴达罕!那是祖神的坐骑!”东胡萨满赤着身子,手持一根骨头打造的手杖,头上也带着古怪的骨制帽子,惊叫道。 “犴达罕?”桑洋微微挑眉。 “我曾经猎杀过一头,送给你过它的皮毛。”盘庚轻叹了一声“我以前想过驯服它们,但是它们太强大了,而且宁死不从,幼崽失去父母就会绝食而死,出没总是成群结队,若是不想被它们踩死,就只能选择杀死它们。” “祖神的坐骑是不可能被驯服的!”东胡萨满有些疯癫的咆哮着“一定是宇文贺那个畜生惹怒了祖神,祖神派下神兵来惩处我们了,宇文氏一定是受到了邪神的蛊惑,阻止我们西进大业的!这群畜生!” 看着身边亲卫听到东胡萨满这些胡言乱语后的脸色越来越难看,盘庚微微皱眉,与桑洋默契的对视了一眼,然后在所有人惊愕的目光下,抽出腰刀,动作行云流水,宝刀只折射了一道寒光,就削掉了东胡萨满的头颅。 可能是宝刀太锋利,东胡萨满头颅离开脖颈的时候,还震惊的冲着盘庚眨了眨眼,眼中充斥着茫然和迷惑。 “萨满大人被邪神吓破了胆。”盘庚将沾了血的宝刀在东胡萨满还在喷血的尸体上擦了擦,像是踢皮球一样将地上的头颅踢向下面的敌人。 “祖神发出了指示,我们已经受到了邪神的攻击,传令下去,我们往西边走,寻找祖神的启迪。”桑洋闭上眼,轻声对着身边的白狄部萨满说道。 周围的东胡战士出现了骚动,盘庚转身砍断了东胡部的王旗,冲着所有人吼道“走吧,我的兄弟们,东胡王已经失去了祖神的庇佑!我们要去西方寻找新的启迪!当然,愿意留下的,可以留下。” 所有人抬头看着高台上的盘庚,尤其是几个小部落的首领,最后都沉默的点点头。 事已至此,他们也别无他法。 盘庚满意的看着没有人有异议,收起腰刀,低头看了看下面似乎在收拢战马的王离等人,轻轻的叹了口气,然后毅然转身,带着人仅存的不足四万的人向西走去。 他准备在西边等待消息,若是东胡赢了,那么他可以顺理成章的杀了其他人,假装若无其事的率军与其会师,把这些人的折损,推到宇文贺这个蠢货头上。 若是东胡王输了,他们他带着这三万多人,也可以绕回东胡,将其余各部都归整,退到最北处的东胡北帐休养生息。 不管如何,属于他们山戎部的时代,来临了。 想到这里,盘庚脸上温和的笑意又恢复了。 却没有注意到,担任他山戎部萨满一职的屠丘已经老泪纵横的看着下面的王离的大军, 因为那里有一面梦中见过无数次飞熊旗! 那是屠何国已经落下数百年的王旗! 屠丘想起了之前朱家说的话,心神大震。 屠何国的仇,竟然真的能够在他这一代,报仇雪恨? 报仇这件事情,已经让屠何王族付出了太多了,几乎成为一个缠绕在屠何国最后血脉上的诅咒了,为了能够完成这件事情,外人很难想象屠何王族到底经历了些什么。 而且这一切,数代人薪火相传的付出牺牲,如果最终没有结果,也最终会烟消云散,甚至连个痕迹都不会留下。 但是即便如此,屠何王族也甘之如饴。 但是屠丘太老了,加上情绪激动让是视线有些模糊,无法看清飞熊旗的旗语,但是他依旧拼着命的瞪大眼睛,试图看清。 直到感觉眼中的热泪,多了几分猩甜。 “屠老哥不必太过伤怀,我知道此战山戎部勇士牺牲颇多。”桑洋叹息着走过来,用白娟擦了擦屠丘脸上的血泪“但是咱们以后的日子还长。” 屠丘身子猛然一颤,回过神发现眼前的桑洋都有些看不清了,但是努力装作淡定“我只是为了那些无辜的孩子悲伤。” “他们只是回归祖神的怀抱了。”桑洋笑了笑,扶起屠丘“走吧。” 屠丘转头看了最后一眼,心中有了决断。 “他们似乎要撤退了,若是此时不追,我们肯定追不上了。”禺春看着山丘上的战阵旗帜变动,对着王离说道。 “屠檀交代的事情做完了嘛?”王离用温水抹了把脸问道。 “交代的旗语已经打了好几遍了,但是有没有效果就不知道了。”禺春摇头道。 “尽是人听天命,答应了的事情就要做,至于成不成,跟我又有什么关系。”王离撇了撇嘴“把驼鹿的铠甲都弄到缴获的马匹上,让它们休息休息。” 禺春咧嘴笑道“早就开始了,这次一共缴获了近两万匹战马,这些东胡人真的太富了。” “胡人在北地经营了千年的马场,这点算什么。”王离咧嘴笑了笑“不过以后都是我们的了。” “我还是想养驼鹿。”禺春笑道。 “等此间事了,咱们去乌桓山走一趟,那边有大量的驼鹿群。”王离摸着自己的驼鹿,笑容温柔,跟半个小时前那个杀戮魔王俨然两个人。 “那,就不追?”禺春眨了眨眼“咱们回去找大帝复命?” “他们会过来的,我们就在这儿修整即可,还有,快点把这片地方给我烧干净了,别当时候影响他心情,又该说我了。”王离突然想起什么,指着那片尸林血海皱眉道。 神情像是考试没及格,要把3改成9的小孩子。 禺春咧嘴笑了笑“等我们把马尸都拖出来的啊,这些可都是粮食。” “警告你们啊,人血泡过的马尸不能吃。”王离冷声喝道。 “当然不是我们吃,俘虏那么多,难道让他们吃我们的粮食啊。”禺春翻了个白眼。 王离感觉自己似乎被嘲笑了,羞恼的一脚踢开禺春“快滚!” 看着禺春笑嘻嘻的抛开模样,王离翻了个白眼,很难想象这家伙一年前还是只知道扛着猎物徒步赶路,死脑筋到因为一点食物就要拼命的野人。 现在就禺春这样,放在咸阳也是难得的人才。 难道真的,近朱者赤,近他者智? 第二百一十六章 运气真差(求全订) 第二百一十六章运气真差求全订 战火,这两个字似乎天生就很契合。 仿佛有战争的地方就一定有火焰一般。 但是实际上感觉,火攻在冷兵器时代,尤其是绸布麻布这类引火之物奇缺的时代,火攻的成本似乎有些太大了,而且水火无情,很容易伤到自己人。 孙子兵法将火攻分成五大类“一曰火人,二曰火积,三曰火辎,四曰火库,五曰火队。 早期所谓战场上的烟火气,主要是摧毁对方后勤保障,动摇军心。 同时还可以起到一个传递战况的作用。 如果火焰被即使铺面,说明进攻方可能失利了,那么支援部队就要另做打算,如果火焰一直越烧越旺,那么基本上战局以定了。 而且火势越大,能够传递的范围越遥远。 正当晌午,晴天白日,烈日炎炎下,十几里外烽烟窜天,久不散去,足以见其到底战场和战况有多激烈,战局有多大,否则哪里来这么多燃料。 翟仇坐在一根五六米高的树枝上,看着远处那条烟龙,眯起了眼,又将目光放到了不远处的辽阳城,虽然看不见,但是那边飘过来的血腥味更加浓烈,可以想象,那里更是一片跟家惨烈的血肉炼狱。 “大帝他们应该是已经歼灭东胡大营了。”屠檀一身侠客短打,灵猴一般窜到翟仇身后的树枝上笑道。 “师父事情解决了?”翟仇转头看着满头是汗的屠檀,从袖甲中拿出一块白绢。 “你这个毛病越来越严重了,战场上还带着这么白的绢。”屠檀接过后轻笑擦完了脸上的汗,白绢就变成了黑色。 翟仇目光有些怪异的盯着屠檀递过来的黑绢,不动声色的接过后扔到了风中“师父若是想要前去寻找族人,我可以派人相助。” “不了,我的事情是私事儿。”屠檀眸子颤动了一下,笑着摇摇头“我想要看看前面的战况如何。” “秦军与东胡王亲率的大军已经交锋一上午了,难分难解,东胡王似乎并不急着攻城,只是想要将秦军拖住。”翟仇皱眉说道“至于另一面的情况,我们的探子过不去。” “过不久局势就会转变了,后方起了这么大的火,只要东胡王不是傻子,自然就会有所动作,不过只要他一回头,我们的大军就会撕碎他们。”屠檀嘴角的笑意有些狰狞,在他这npn凡的脸上显得有些怪异。 翟仇眸子中也闪烁着杀意“希望桑氏没有死在大军的马蹄下。” “放心吧,你家族的仇,会用他们的血来清洗的。”屠檀拍了拍翟仇的肩膀,然后有看了看树下藏匿的王室军,突然有些感叹“咱们实在是太强了。” 翟仇微微挑眉,勾起嘴角轻笑道“有大帝庇佑,孤竹百禄无敌。” “我在齐军中摸混了近半个月,齐军军容军备以及兵士素质,都与我们相差甚远。”屠檀也笑着摇摇头“如果不是大帝对齐地无意,其实我们可以顺势带点东西回孤竹。” 翟仇眨了眨眼疑问道“齐国有什么值得我们重视的嘛?” “人。”屠檀笑道“齐地的人,会造船,会桑麻,会织布,这些都是孤竹国暂时欠缺的,不过我废了不少力气,才骗来一些。” 翟仇眯了眯眼,若有所思的沉吟片刻,正准备说些什么突然听到树下传来一阵声。 “怎么回事儿?”翟仇皱着眉跳下树,看着闯进来的斥候。 “东北方向三里,出现大量东胡队伍,看样子应该是东胡逃兵,没有旗,急行。”斥候缓了口气报告道。 “东南方向?”屠檀皱起眉,用佩剑在地上迅速勾画了几下,脸色微微变。 “师父。”翟仇看出了屠檀的变色变化,开口叫了一声。 屠檀犹豫了一下“这只东胡逃兵人数有多少?” “至少两万。”斥候回答道“而且有大量马匹辎重。” “方向呢?”屠檀追问道。 “往西南,似乎是要过滦河去齐地。”斥候回答道。 “运气真差。”屠檀轻叹了口气,看着翟仇说道“我收拢来的那些人,刚好能与他们撞上。” 翟仇脸色一沉“这些人对大帝有很大作用?” “应该不大帝遣我之前,特意让我招揽这样的特殊人才。”屠檀紧锁着眉头。 “叫李左车来。”翟仇对着手下说道。 “李左车?”屠檀微微挑眉,这个名字有些陌生。 “师父没见过,之前被李信将军招降的陡河匪一伙的寨主,仇禾说他颇有才能,大帝说他熟悉地势,派来引路。”翟仇回答道“如果他估算的时间够,我们会回援一拨,至少要保住大帝要的人。” 屠檀眨了眨眼点点头。 不一会儿一身轻甲的李左车纵马过来,跳下马拱手道“将军传我?” “我们现在的位置,直角往东南走,需要多久。”翟仇问道。 “直走?”李左车微微一怔,看了眼面生的屠檀“需要绕路,如果轻甲急行,最快一炷香时间。” “一炷香。”翟仇转头看了看远处似乎已经渐渐淡去的烟龙。 “算了,不要耽误正事,他们也有一定战力,希望能够坚持到我们转头支援的时候吧。”屠檀摇摇头神色有些微妙,开口说道。 “大帝想要的东西,不能有差池。”翟仇眸子里闪烁着精光,却没有察觉到屠檀的微表情,沉声道“大军至少要整顿一番,未时之前我们赶回来即可。” “王室军大军来回奔波对马匹消耗太大,之后想要驰骋奇袭东胡大军可能有些危险。”屠檀皱眉道,似乎有意阻止。 “这位将军多虑了,等到大军歼灭那批东胡逃兵,自然不愁战马。”李左车从旁边斥候口中打听清楚之后,开口笑道。 屠檀意味深长的看了眼李左车,笑着问道“你怎么看出我是将军的?” “将军身子雄伟,龙骧虎步并非凡人。”李左车恭维道。 “去,纠集人马,还由你引路。”翟仇挥挥手,李左车告退。 “小心这个人,你手下的斥候对他没有口封。”屠檀见李左车走后,皱眉对翟仇说道。 翟仇微微一怔。 “在整个军队当中,只有将军才有听取和发表战情的权利,但是刚才他擅自从斥候口中探听到了消息。”屠檀解释道。 翟仇微微一怔,点点头“徒儿记下了,不过他以后也不会在军伍当中。” “别太掉以轻心了小子。”屠檀笑了笑,跑向自己的战马。 翟仇做事向来雷厉风行,六千大军连营帐都没来得及收,就奔赴赶往救援。 第二百一十七章 全都古道热肠?(求全订!) 第二百一十七章全都古道热肠?求全订! 高渐离和田安等人带着齐国王都临淄的青壮妇孺,组成了自发运输粮草队伍,顶着风雪赶往前线,赶到饶安的时候,五万多青壮妇孺,只剩下三万人了。 但是之后又因为前线变动,秦军入辽阳城,齐军不得不将防线往前推移,最终一直推移到原来燕国的蓟城滦河周边,再往前数十里,就是辽阳城了,而且十分巧妙的是,刚好堵住了秦军后勤以及撤军的路线。 而因为这个变动,本来要趁机按照高渐离的路线逃走的田安等人,又被军队强征民役随军运输物资赶往前线,每日看着数十万齐军在军寨中好逸恶劳,丝毫不为即将到来的战争以及国灭而悲伤。 让跟随者田安的那些人越发的对齐国这个腐朽没救的国家感到厌恶和仇恨,也不知不觉间让田安的领袖地位越发的坚固。 而且田安由于身为齐王孙,又贤名在外好交友,与齐军各部守将在这几个月中也结下了深厚的友谊,除了大将军是后胜的人对他爱理不理之外,田安在齐军几乎算是百无禁忌。 当然,这也跟齐军整体的治军不严脱离不了关系。 这样一支军队,除了人数之外,没有丝毫用处。 除此之外,田安还在这段时间,在军中底层招揽了大批怀才不遇的中级将领,等到齐国投降那天,一同带走。 不过秦军和东胡一直僵持到春暖花开,让田安越发的不安,不过还在,屠檀突然出现了。 这绝对是一个谁也想不到的惊喜,连高渐离当时都吓了一跳。 但是高兴之余,田安隐约的感觉到,屠檀似乎变得又有些不同了,但是具体哪里不同,他又说不上来,只是本能的感到了一些不安,对他的提防也多了一些,而且对他说的那个完美国都,也抱有很深的怀疑。 但是对于屠檀的要求,田安依旧义不容辞,帮他在齐国各地郡县中收拢各种具有手艺的难民。 是的,齐国现在已经没有所谓的平民黔首了,基本上都是难民了,春耕种下的种子,都是他们从牙缝中挤出来的,而且齐国各地春暖之时可以用饿殍遍野来形容,一点都不为过。 毕竟四十万大军在外消耗是一个天文数字。 但是田安能养的人也有限,而且对于他这种救助难民的行为,已经引起了齐军统领的注意,就在田安感觉自己再不走,可能会被后胜党派的人钉死在这里后,屠檀终于带来了好消息,一张逃亡路线。 于是田安借着帮助大军寻找粮食的旗,带着他的万余人离开了齐军大营。 当然,他们的粮食,也都留在了齐军大营。 但是即便如此,所有人依旧格外开心,虽然没有粮食,也没有军械,面对茫茫位置的山林,他们依如同出笼的鸟儿欢快的踏入了长征。 不过在刚走入辽东山林三天,走的也不算远,田安就找了个地方让大家安营休息了,明明才刚过晌午,正是赶路的时候,却让大将停下。 原因是因为,队伍中,有孕妇要生孩子了。 在这个战乱的时代,生孩子是大事儿,也是小事儿,是好事儿,也是坏事儿。 对于这个决定,高渐离也有些不解。 “这有什么,你看就你觉得不妥了,其他人都没意见,知道为什么吗?”乐叔笑呵呵的把烤鱼递过去。 “为什么?”高渐离摆摆手表示自己不饿。 乐叔咬了口烤鱼“很简单,他在试探。” “试探?”高渐离微微眯起眼“试探什么?” “他的在这些人心中的威信。”乐叔轻笑道“你看啊,这一万多妇孺青壮为什么跟着他?” “相对比已经烂透的齐国,田安至少还算个人。”高渐离垂下眼睑,语气微冷。 “是啊,主要就是想吃口饭,当然,也有一些满脑子热血的少年,比如那家伙。”乐叔大笑着扬了扬下巴,指着不远处率领众人用树枝制作木制武器的魏豹。 “魏豹为人古道热肠,你别总挑事。”高渐离扫了他一眼。 “那你再看看那个。”乐叔笑着指了指另外一边带人狩猎回来的韩王信“看出点什么了?都是古道热肠之人?” 高渐离微微皱眉,目光又看向不远处另外一角也有一群人,是以魏咎为首,轻轻叹了口气“聒噪。” “屠檀将孤竹国说成了君子国,这样一个国富民强又单纯的国家,这些中原王孙之后,又有几个不多生心思的呢?”乐叔轻笑道。 “你也有?”高渐离眯起眼。 “咳咳。”乐叔被呛了一下,清咳两声继续说道“以前他们都以田安为首,那是因为寄人篱下,但是现在,大家都是亡国之后,谁有靠着谁呢?” “所以这就是个试探?”高渐离皱起眉。 “田安至少要确认,到底谁是自己人,才敢上路啊。”乐叔笑了笑“不过与你我无关了,我们是要去咸阳享福的。” “我什么时候答应带你去咸阳了?”高渐离皱眉看着乐叔。 “我问过你,你没回答,我就当你默认了啊。”乐叔咧嘴笑的狡诈。 高渐离翻了个白眼,站起身准备去找徐夫人,自从屠檀来了之后,偷偷个了徐夫人一些东西之后,徐夫人就变得越发的神出鬼没。 “唉,话还没说完呢,而且还有一个原因,那要出生的孩子,可能是田安的种。”乐叔舔着手指头凑过来在高渐离耳边笑道。 高渐离眸子中再次闪过一丝愠怒,最后轻哼一声,不愿再多搭理乐叔。 乐叔所能看到的一切,自然也是有人愿意让他看到的,乐叔虽然聪明,但是同样有人站在更高的位置,掌控监视着看似和睦的队伍。 一顶用竹编和绸纱编制而成的精致遮颜帽被风吹开,露出靳歙那张因为长时间不照太阳,而显得病态苍白的脸,他站在营地的某个不起眼的山包上,旁边是几个妇女在忙碌着,时不时偷瞄靳歙欣长的背影。 从靳歙的角度看过去,整个营地已经被分割成了很多部分,最中央的是田安,那是人数最多的也最为杂乱的,另外魏豹和魏咎领着一些人与游侠,旁边是韩王信的青壮猎手,还有最不起眼的看似孤单影只的高渐离与乐叔,以及更远处的神秘的徐夫人领导的那些门人。 这五个队伍,从前天离开齐军后,就十分隐秘的分割开来,这是靳歙早有预料的局面,按照他的计划,前往屠檀所说的那个神秘国度的过程中,这五支队伍,应该会因为很多矛盾,至少要离开两支。 眼下,就是第一次矛盾。 一万多人等一个女人生孩子,这种事情,确实有些荒谬,不过现在碍于田安的威信,队伍中还没有任何意义,但是表面的平和下,一定有很多暗藏的不满。 靳歙勾起嘴角,他就是想要把这所有的不满激发出来,这样他才能够把田安的威信再次凝聚起来。 当然,如果能死几个人是最好的。 不过可能是老天爷听到了靳歙的心里话,营地远处突然传来了斥候的警报声。 靳歙脸色一变,快步向着田安的营帐走去,看似羸弱消瘦的身躯,走起路来却无比迅速稳健! “前方出现大量骑兵,人数众多。”等靳歙赶到是,田安已经着甲横刀的开始点将了。 靳歙闻言一惊“后退?” “不能退,至少要打一场。”田安脸色凝重“附近地势我们相对熟悉,我们占据一定优势,对方是骑兵,n多,如果论陆战,我们手下的侠士以一当百!” 靳歙嘴角抽搐了一下“这个时候就不要吹嘘了,你拿什么应付对方的弩箭?” “只要不是秦强弩,徐夫人的木盾足以。”田安咧嘴一笑“老师在营中稍待,我带人去截杀敌军。” “屠檀没有留下求救方式?他不是自称这林中有数千大军嘛?”靳歙皱眉道。 “他的话,听听就好了,还是得靠自己。”田安轻笑一声,大步跨出营帐,去找韩王信和魏咎等人。 靳歙微微皱眉,往营帐里走,看到一位娇弱美貌孕妇躺在软塌上,周边围绕着许多妇孺伺候着。 “帐内狭怠慢先生了。”娇弱孕妇声音轻柔,因为怀孕而虚弱的面容显得越发娇柔。 靳歙摘下遮颜帽,那双晶亮深邃的眸子里闪烁着复杂是情愫,垂下眼睑,恭恭敬敬的跪下行礼,声音低沉“罪臣靳歙,叩见熊沁公主。” 第二百一十八章 田氏以灭,王氏之始(求全订) 第二百一十章田氏以灭,王氏之始求全订 熊姓,是华夏最古老的姓氏之一。 而且这个姓氏在战国末期之前,是只允许楚国王室才能够享用的姓氏,因为当年熊氏来源于芈姓,黄帝的七世孙季连,被赐芈姓,因为中原集团斗争太过激烈,bp往南迁徙。 芈姓在当时还未开化的南方,进行开荒,与当地蛮人逐渐融合,但是为了保存血统和文化的正统性,他们坚持只有王室才可以使用芈姓,但是在商朝时期,芈姓因为太长时间与中原脱节,被商朝同样视为蛮夷,再次驱赶向更南的地方。 一直到周暗反商时期,周文王仁义兼并天下部族,招纳人才,当时的芈姓部落首领鬻熊,不远万里的去投奔周文王,因为学识才华被封为祝融,鬻熊深感周文王仁德以父礼侍他。 后来周文王死后,周武王伐纣时,鬻熊带着族人们去参与响应周武王的令攻伐商朝,因为芈姓族人生存环境恶劣,所以体魄健硕,能征善战,在攻商之时屡立奇功,但是最后周武王却没有给这支勇武淳朴之师任何名分。 周武王分封天下,唯独没有封芈姓一族,理由是他们不为华夏正统。 这对于几千年来一直坚守着华夏正统的芈姓是天大的打击,一直到周成王时期,才给看在芈姓这么多年侍奉大周的面子上,将芈姓部族封为一个只有五十里地的子爵爵位,建立楚国。 当时芈姓部族是以鬻熊后裔为主体的nn,所以以先祖之名为氏,历代楚王必须为熊氏,这是楚国的习俗。 之后这个芈姓熊氏,被中原视为蛮夷的楚国,一次次的让中原王朝胆战心惊,也用实力证明了,什么叫做打脸。 其中最荒唐的就是,在楚国最强盛的时期,整个中原大陆在文化界和政治界,都吹起了一阵哈楚风,就像是后世的哈韩,哈日,哈美一样。 不管是名义上的天子东周,还是被认为最正统的华夏中心鲁国,都以崇尚楚国文化为荣,当时中原出土的文物礼器,也多有楚风,而熊氏整个姓氏,也变得无比荣耀,各国诸侯,都以娶一位熊氏女为荣耀。 为大秦做出重要贡献的大名鼎鼎的芈子,就是熊氏女。 靳歙是最正统的楚国贵族,他拜见的公主,自然就是楚国公主,虽然楚国以灭,但是礼仪却不能乱。 他叩拜的这位名为熊沁,即将待产的娇弱二少女,正是楚国王室最后的血脉,楚哀王最小的女儿。 当年李园以妹为饵,计杀春申君黄歇,开启了楚国灭亡的篇章,其中涉及了春申君与楚考烈王以及李园之间的宫闱秘闻。 那就是楚幽王到底是黄歇之子,还是楚考烈王之子,这件事情也让楚国王室血脉遭到了最大的挑衅,同时也加快了楚国灭亡的步伐。 但是不论如何,楚哀王都是楚考烈王的亲子,熊氏血脉,楚幽王死后,楚哀王继位,但是另外一位王室庶出公子负刍却以楚哀王血缘有问题,发动了政变,不但弑杀了楚哀王和太后李环,灭了李园一家,自立为王。 就是楚国最后一任国王,熊负刍。 当时靳歙之父为了保证楚王室最后的血脉,冒死将尚在襁褓之中的楚哀王嫡女从宫中带出来抚养,后来楚国灭,靳歙带着这位青梅竹马的公主熊沁逃亡齐国,最后被田安收留。 天下闻名的熊氏女,加上熊沁的惊人美貌,田安不可能不动心,毕竟熊沁的祖母李环,是当时被誉为楚国第一美人的李环李嫣。 熊沁田安两人在一年前成亲,同年靳歙被田安奉为老师。 之后两人便没有再见过面,如今是靳歙第一次见她,如果不是事出紧急,靳歙情愿一辈子不见她。 因为,心中有愧。 但是看到因为怀孕加上营养不良,而憔悴不堪的熊沁。 让靳歙更加愧疚,一时间有些不敢去看熊沁的眼睛。 “先生。”熊沁见靳歙目光闪烁,苍白的脸上露出一个苦涩的笑容,轻声呼唤到“许久不见,您瘦了许多。” “公主体虚,不应多言。”靳歙再次方向遮颜,柔声道。 “想吃梅子。”看到靳歙遮住了自己脸,熊沁眸子中闪过一丝失落,轻声喃喃道。 靳歙嘴角抽搐了一下,下意识的握紧拳头“北地,没有梅子。” “我知道,只是看见先生,就想起了梅子。”熊沁露出一个无意识的笑容,却被外面震天的吼叫声惊到“要打仗了嘛?” “只是小场面,田安应付的了。”靳歙轻声安抚道。 “我们以后,是不是要经常过这样的日子?”熊沁摸着盖在身上的绸被,轻蹙着眉头问道。 “不会,很快就有安稳日子了。”靳歙笑道“公主没听田安说起吗?” “他说的太多了,我都记不住了。”熊沁轻笑着摇摇头,语气无悲无喜“我想听先生说。” 靳歙身子一僵,抿着唇沉默不语,目光却在看着熊沁身边侍奉着的六名侍女。 这六名侍女,都是田安从家里出来的。 “这个孩子,还没有名字,不如先生帮忙起一个?”熊沁摸着自己高耸的肚子,嘴角带着一抹柔和的笑意。 六名一直充当聋子的侍女,突然一瞬间抬起了头。 “这个名字,田安早就起好了,齐国田氏以灭,王氏之始,所以他叫王始。”靳歙语气不变。 “他真的要做改姓换氏这种大逆不道之事?”熊沁抬头眨着水润的眸子盯着靳歙。 “田安也并非田氏,先祖为陈国陈完,既有先例,此事并不算大逆不道。”靳歙沉声道。 “如此说来,田安倒是有先祖遗风?”熊沁苍白的脸上露出一抹嘲弄笑容“田陈代齐我也听说过,其中最重要的以为田陈先祖,当属,陈恒,田成子了吧,田成子乃选齐国中女子长七尺以上为後宫,後宫以百数,而使宾客舍人出入後宫者不禁。及田常卒,有七十馀男。” 熊沁因为虚弱声音轻柔,但是却如同腊月寒风一样渗人,配上她那张面含嘲讽娇媚的脸,透着一股难言的惊悚感。 靳歙垂下眼睑,轻声叹息,语气无奈又悲哀“沁儿又何必如此?” 听闻靳歙这么叫自己,熊沁眼眶一红,情绪激动下竟然动了胎气,发出一声惊叫。 “快!公主要生了。”靳歙声音一紧。 六名还有些恍惚的侍女连忙回过神,将一直准备的接产工具拿出来,准备接生。 熊沁的年纪太小了,加上最近一年风霜雨大的营养不良,所以这个时候生产极为危险。 听着熊沁的惨叫声,靳歙心如刀绞,所幸转过身去,准备出营帐。 “大兄!”熊沁再次发出一声如n啼血的哀鸣。 靳歙生生止住步伐,仰头轻叹一声,转身走到木榻前,抓住熊沁因为用力,筋骨暴起如同鸡爪般冰冷的小手“我在。” “若是我不在了,劳烦大兄将孩子抚养n,让他姓熊!”熊沁死咬着唇,声音如同风中萧瑟的芦苇。 靳歙眉头一皱,握紧她的手“别胡思乱想,用我教你的吐纳法,至于孩子,你自己教!” 听到靳歙的训斥声,熊沁已经疼到变形的脸上还露出一个欣慰的笑容。 尽管身体已经疼痛的要失去了直觉,但是这一刻,熊沁还是感到了一种叫做满足的温暖。 第二百一十九章 我们流血牺牲,不就是为了这些孩子吗? 第二百一十九章我们流血牺牲,不就是为了这些孩子吗? 田安现在根本笑不出来,他和高渐离,魏豹等人分别带着人去包抄敌人,虽然已经猜到了这些不明身份的大军可能是东胡的军队。 但是田安对自己手下的战斗力还是十分有信心的。 这一万多人,千多青壮中其中有一半,都是田安在齐国这么多年培养的门客,还有数百来自六国余孽的游侠和一部分从齐军中策反的军士。 可以说也算是一只战斗力极强的军队。 而且更重要的是,田安掌握着被称为齐国最强练兵法的技击士,他手下门客,全都是按照技击士的训练方法训练的。 春秋战国有四大强军,震惊当世,分别是赵边骑,秦锐士,魏武卒和齐技击。 这四只队伍都可以算的上是当时最精锐的军队,不敢说以一当百,但是以一敌十应该并不夸张,主要是这些特殊培养部队装备精良,营养充沛,对古代病弱缠身,皮革为甲的普通士兵确实有着压制性的战斗力。 其中齐技击以单兵作战实力强大出名,技击之士,疾如锥矢,战如雷电。 战国时期的齐国之地是在春秋时期的基础上,向东扩张几乎一倍的面积形成的,极尽海滨,在这片原始的土地上,住着民风彪悍的东夷人,他们好战尚武,喜欢斗狠狩猎,此后,齐国人继承了东夷人的这一特点。 齐技击之士就是在这样的文化底蕴中形成的。 西周时期,齐庄公初步创立技击的募兵制。他先设置一些爵位,然后招募一批勇士,通过筛选,专挑牛人,经过严格的军事训练,包括:徒手搏斗、角抵、游泳、骑术、剑术、射术及各种杀敌技能,然后通过上阵杀敌获得相应爵位。 到齐桓公时期,国相管仲又将此兵制进行优化。他在战时才召集技击之士,然后根据战功奖励丰厚酬劳,闲时就让他们回家种田,又不耽误农业生产。 这种募兵制就像现在的雇佣兵,很好的节约了社会资源。齐国由此强大,齐桓公迅速称霸诸侯,成为“春秋五霸”之首。 到了齐威王时期,齐技击又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 由于技击之士的奖励非常丰厚,这就给国家财政造成了很大压力。齐威王任用邹忌改革,加快发展经济,加大粮食产量,提升武器数量与质量,为军队提供最大后勤保障。齐威王再任用田忌、孙膑为将,桂陵之战、马陵之战两次痛扁魏国,将战国第一任霸主拉下台。 到了齐湣王为君,强行插手韩国内政勒索楚国国土联合韩、魏攻破秦函谷关,打得秦国割地求和命匡章率军十万五十天攻陷燕都三伐宋国,灭宋。 汉书刑法志中曾提到:“齐湣王以技击强”。 齐湣王田地齐技击发展到历史顶点。 不过可惜齐湣王狂妄自大和穷兵黩武,加上之前与孟尝君内斗,导致国内经济迅速崩溃,同时土地兼并现象严重,技击之士彻底沦为“军事奴隶”,战斗力大大减弱。 而恰逢以苏秦为首的纵横三苏,开始行走天下,纵横联合间瓦解了当时最强的齐国,最后被乐毅险些灭国。 但是如果当时齐湣王没有将齐技击士当成一次性用品,毫无节制的消耗的话,那么后期齐国即便面对已经崛起的秦国攻伐,也不会落下惨败的局面。 但是由于田单复国后,齐国的齐技击已经彻底消耗殆尽了,想要再训练需要消耗大量资源,于是就被渐渐遗忘了,但是田安却一直对这只部队念念不忘,这些年广招门客,暗中训练筛选,最后训练出了这三千多齐技击。 本来以为手中这三千多齐技击足以应付眼下的局面,但是看着对面弓马娴熟,以及这边久攻不前的齐技击,田安是真的笑不出来。 没想到东胡这群蛮夷中,也有这样的强军。 田安暗恨,只能指挥着手下缓步撤退,想要将其再往前引导一些,方便等下魏豹和高渐离带人夹击。 “将军,敌寇弓强,我们很难强攻。”一名副将手持一面已经扎满了弓箭的怪盾大声喊道。 “往后撤,等魏豹他们夹击,对方都是骑兵,不敢冒进,躲进前方密林,顺便,咱们也又箭了,让弓射好的兄弟们,给我反击。”田安轻啐了一口,大声喊道。 田安带着人推入密林中,借助灌木丛林藏匿住了身形,但是对面东胡的弓箭一直没有停下,双方陷入了僵持。 田安等了好一会儿,按照预计的时间,魏豹他们应该早就从侧面发起突袭了,为何现在还不见人影? 一个念头在脑海中闪过,田安脸色变了变,就算魏豹如此,那高渐离怎么也没出现。 “将军盾甲已经快要顶不住了,是撤还是强攻?”副将再次跑来报告。 田安顺手拔下他盾牌上的箭矢,搭弓射出,隔着百米射落一名东胡战士,同时手工的弓也应声折断,弓的质量太差了。 田安双目赤红的盯着前方,看了看身后,沉声道“不能退,让所有人分散开,跟我杀出去。” 说完田安从地上拿起一面比他人还要高的木盾,率先冲了过去。 数千支弓箭同时落在巨盾上,虽然没有射穿,但是巨大的冲力也足以将田安撞飞,好在身后的士兵跟了上来,帮他顶住了压力。 东胡的箭矢多是狼牙兽牙,很难射穿厚木板,所以田安等人举着这样的大盾,虽然移动缓慢,但是也算是冲了出去。 东胡军见这群莫名的敌人没有在弓箭覆盖下逃跑,反而冲出来找死,楞了一下后,分别收起弓箭,催马提着长矛冲锋而来。 但是一匹战马刚刚踏入密林门就被一只巨大的石棍敲碎了马腿,战马悲鸣着栽倒下来,马背上的战士也被掀飞,一名短打壮士从树后再次跑出来,将手中石棍扔向后面一名骑兵,身材灵巧如同狸猫般扑到那名东胡战士身上,一脚踩向他来不及抬起的头颅,顺势将长矛铜剑捡起来,再次藏入密林。 这样的场面在密林见一瞬间发生了无数起,一下就将东胡大军冲锋的步伐阻断了。 “还真是死战不退啊。”躲在远处山丘上埋伏着的魏咎听到了密林中传来的厮杀声,轻轻叹了口气。 “大兄,我们该出手了。”不知什么时候弄了一身札甲的魏豹手握一把长刀,皱眉说道。 魏咎眯了眯眼,点点头“注意不要死战,且战且退。” 魏豹发出一声低吼,捡起旁边一直倒放着的旗帜,然后扔下旗帜,从山丘上滚了下去,同时埋伏在山丘的其他人也都跟着冒出头,滚下山丘。 魏咎在几个亲信的护卫下,从另外一条路下去,绕到田安后面。 而另外一边带着骑马的数百侠士的高渐离,也加入了战局,截断了东胡涌入密林的后方部队。 高渐离一手长矛使的出神入化,两米长的长矛摇摆出无数幻影,闪烁的寒光划过一个个东胡骑兵古代喉咙,带出无数血舞。 乐叔手中的裂石长剑也挥舞的如同龙,借着宝剑坚硬,砸碎了一个个试图刺向他的长矛。 他们身后的侠客也都是精英中的精英,一番冲阵下来直接吓退了东胡后援,他们拉开距离准备再次齐射。 “撤。”高渐离果断的下达命令,捡起地上插着的一根长矛,向后猛的投掷,射穿了一匹战马的头颅。 其他人好不恋战,向着密林杀去,等他们到的时候,田安已经带着人杀红了眼,原本就有些湿润的密林,彻底变成了沼泽,血的红压过了叶的绿。 马蹄踏在凹凸不平的尸体上很容易翻车,高渐离等人只能下马或者绕路,高渐离带着人从后方杀出一条血路,找到已经杀红了眼的田安,一把按住他的肩膀。 田安本能反应下,手腕一抖,手中长剑从腋下穿过刺向高渐离,同时转身一拳挥出。 高渐离后仰下腰,手中剑柄敲开田安的剑,沉声道“是我!” 听到高渐离的声音,田安眸子一恍,看了看战局,深吸一口气“如何了?” “敌人太多了,吃过一次亏他们肯定不会再轻易冒进,我们得退了。”高渐离冷静的说道。 “不能退!孩子还没生下来。”田安手有些顫抖的将手中长剑刺入身下土地,喘着粗气低吼道。 也来汇合的魏豹刚好带人冲回来,听到田安这句话后瞬间怒发冲冠,站满鲜血的大手拎着田安的领子咆哮道“你要为了那个孩子,让我们数千兄弟陪葬?” 此时身边已经聚拢了不下上百人,魏豹这声咆哮所有人都听到了,目光都隐隐有些愤怒的看向,被血污遮住了面容的田安。 乐叔微微挑眉,将手中的长矛向后掷去,饶有兴致的看着田安。 在这生死攸关的紧迫局面下,这里竟然形成了一种怪异的宁静。 田安咧嘴露出如同往常一般真挚的笑容,虽然满脸血污显得白牙更加狰狞如同恶鬼,他黑白分明的眸子扫过所有人,又看了看已经被杀的差不多的敌人,抓住了魏豹的手腕“你们不要这样看着我,我们现在流血牺牲,不就是为了这些即将出生的孩子吗?” 田安的声音不轻不重,刚好能够落入所有人的耳中。 魏豹诧异的松开手,表情复杂,像是受到了什么,想起了什么。 “如果我们现在退了,以后面对更大困难也会退,我们如今失去了一个孩子,那么以后我们可能会失去无数孩子,我们到底是在为什么拼命?还不是为了这些子孙后代?”田安再次将剑b握紧,躺着血尸往前走,边走边说“当然,愿意退的兄弟,可以退。” 第二百二十章 亡国,亡的是希望,不是国 第二百二十章亡国,亡的是希望,不是国 为什么,这三个字,是人类从原始本能向文明迈出的第一步。 这个看似最简单的问题,却成了天下最难的问题。 这个问题包罗万象,看似离所有人很远,但是又近在咫尺。 如果说,人活着是一种本能,那么为什么活下去,又是另外一个问题了。 对于还没有开启民智的上古时期,支撑着底层群众活下去的,无非是怕死和从古至今流传下来的制度束缚。 这个制度束缚,来源于生物的繁衍本能。 繁衍是任何生物的本能,为了争夺交配权,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例如螳螂。 远古人类文明在繁衍这件事情上,除了本能之外,跟怕死也有之间关系,新生儿代表着一个族群的有生力量,一个没有新生儿的族群,自然就被淘汰了。 于是人类数万年以来,都将繁衍后代与生死直接挂钩,当人类在万年前可以肆意诛杀猛犸象,剑齿虎这样的猛兽之后,彻底站在了食物链顶端后。 繁衍后代从为部落有生力量做贡献,慢慢变成了养儿防老的概念。 在这种概念下,和人类社会慢慢形成的制度融合,就形成了制度束缚,对于这个时期的人类文明来说,繁衍后代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即便是在兵荒马乱的时代,自己都吃不饱饭,生孩子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所以当田安说出这句。 我们流血牺牲,不就是为了这些即将出生的孩子时。 确实打动了所有人,让本来显得有些不合理不公平的事情,突然变得公平起来。 而且深有触动。 是啊,他们背井离乡,抛弃了家中父老,不就是为了能够寻找一个能够繁衍后代的栖息之地嘛? 如果这次退了,那么下次也要退吗? 他们已经退出了齐国,下一次退到哪里呢? 像是突然间想明白了这个道理,所有人都感觉全身的血液再次躁动了起来,让他们已经疲惫的身体一瞬间像是被注入了某种力量一样,一起扫之前所有的丧意。 捡起地上的武器,上了田安的步伐。 赤足或者皮靴踏着血沼的声音被风吹向了后方。 魏豹重新握紧手中已经折断一般的长剑,没有理会魏咎的阻拦,也跟了上去。 他只是想起了,当年魏国大梁被王贲用洪水攻克之时,魏王假站在王宫大殿前,亲手将他与魏咎送上唯一的船舟,让他们能够顺着洪水而下逃出魏国。 明明魏王假也可以一同逃亡,但是为了给他们这些魏国子嗣争取时间,他选择了留下。 却依然笑的很开心。 为什么? 这个问题魏豹一直想不通。 但是今天他似乎,想通了。 亡国,亡的是希望,不是国,也并非君。 魏咎目光复杂的看着自己身边的亲卫,也都默默的跟上了田安的步伐后,脸上露出了一个无奈的笑容,看了看高渐离身后跟着的战马上的几把弓箭,轻笑道“借高兄弓矢一用。” 高渐离将马背上的弓箭都扔给魏咎,没有说话,点点头翻身上马,双手持矛,缓缓催马。 乐叔抓了抓头,无奈的叹了口气,蹲在身子捡起了泡在血泊中的牛皮水囊,也不顾上面的血污泥泞,喝了一大口后翻身上马,嘟囔道“真他媪的服了。” 然后提着裂石剑跟上了高渐离的步伐。 此时东胡方盘庚和桑洋也因为轻敌折损了大批人马而感到愤怒,他们本身士气就十分低落,本来想要借着这些巧遇的敌军涨涨士气。 没想到,一战就折损了五千多人,顿时更加人心惶惶了。 盘庚听到斥候的回报之后,当场就斩下了斥候的头颅,咆哮着率领亲卫亲回去。 面对来势汹汹的敌人,这次田安等人反而更加淡定了,可能是有了经验,借助树林对战马冲击的n,灵活游击在密林当中。 “叮!”一声刺耳的金属轰鸣声在耳边响起,同时一股巨大的力道震得田安几乎要吐血,手中宝剑飞了出去,眨眼间看到一个脸上带着恐怖伤疤的光头大汉,手中的巨斧刚才因为用力过猛,直接劈入他身后的树干当中深陷。 这是个猛将! 田安心中一惊,身子顺势倒着在地上滚了一圈,发麻的双手撑着地,目光警惕的盯着这个光头大汉。 光头大汉手中巨斧从树干中b,狞笑着向田安劈砍而来,口中还在嘶吼着什么,应该是挑衅的话,可惜田安听不太懂。 巨斧来势汹汹,田安手中又没有武器可以抵挡,只能狼狈的在地上翻滚躲避大汉攻击,时不时抛起地上的尸首砸过去当武器。 但是壮汉似乎力大无穷,巨斧挥舞如风,而且步步紧逼,将田安逼入一处山石死角。 当后背靠到石头的时候,田安的心凉了一下,听着巨斧的破空声,在头顶炸响,瞬间脑海中闪过无数念头。 最后化为一声悲叹。 看来,命该如此啊。 就当田安万念俱灰之际。 光头大汉却率先发出了一声惨叫。 原本应该直接劈开田安脑袋的巨斧,偏离了轨道,劈到了田安的肩膀上,斧刃刚砍入田安的血肉,肩膀上传来的剧痛再次唤醒了田安的本能,双手下意识的按住了巨斧的斧柄,狂啸一声推开了巨斧。 光头大汉粗壮的手臂上中了三箭,握不住的巨斧跌在泥土中,双目赤红神情如同狰狞野兽般看向放暗箭的人。 魏咎嘴里叼着一根树叶,手中长弓已经搭上了两支狼牙箭,似笑非笑的看着捂着肩膀跪在地上的田安“你不是还要去看孩子吗?” 田安身子一颤,抬头目光复杂的看着魏咎,露出一个怪异的笑容,用力的点点头,挣扎着爬起来,踉跄着往前走了两步,再次倒在地上,视线因为失血过多和疲乏已经有些模糊了。 但是恍惚间透过葱郁的树叶缝隙,似乎看到了一缕斜阳,红的耀眼,还看到了一张应该不会出现在这里的脸。 之后便失去了直觉。 屠檀伸手探了探田安的鼻息,又摸了摸他的颈脉,往他嘴里塞了两片人参,然后松了口气,看着走过来的魏咎说道“还有口气。” “要是你没赶来,我们有口气儿也没用。”魏咎目光复杂的看着屠檀带来的那些精甲战士,轻而易举的就将那个凶悍无匹的光头大汉一顿爆锤后绑上战马“有此强军,为何不早点来?” “你以为这是我的军队?”屠檀笑着摇摇头。 魏咎眨了眨眼,笑着拱拱手“多谢屠兄施以援手,救我们兄弟于水火。” “其实没有我,你们也死不了。”屠檀咧嘴笑了笑,帮着几个王室军把田安放上担架“不过时间紧迫,话不多说了,我们还得回去。” “回哪儿?”魏咎一怔。 “我是借兵来帮你们的,回去自然还有正事儿。”屠檀笑了笑,犹豫了一下,把马背上的一个牛皮书包递给魏咎“这是给田安婆娘补身子的,听说生了?” “是啊,应该是生了吧,这孩子有福气啊,这么多人护着他出生。”魏咎笑呵呵的说道。 屠檀微微挑眉,摇摇头,翻身上马摆摆手,扬鞭离去。 六千王室军,在突袭下几乎一个照面就将被密林n行动力的东胡大军冲散了。 而且看到这只军队的装备旗帜,与那伙攻破东胡大营的旗帜一样后,所有人就放弃了抵抗。 翟仇指挥着手下将所有部族的首领都抓到,盘查了一番后,没有得到他想要的那个答案。 “桑氏跑了?”屠檀皱眉问道。 翟仇带着面罩的脸上看不到表情,声音也毫无起伏“应该是跑了。” “带人去追,应该跑不远。”屠檀说道。 “不了,正事要紧,这些应该是东胡后军最后的人了,大良造带着犴鸢铁骑将他们杀破了胆。”翟仇看着跪在血泊中瑟瑟发抖的东胡首领们“直接杀了?” “交给他们吧。”屠檀指了指一身血袍的高渐离。 “此间事了,我要跟你们去辽阳城找王贲。”高渐离脫下血袍,皱眉说道。 “田安重伤了,需要人主持大局。”屠檀皱眉道“而且这些东胡的俘虏,也要你们帮着看守。” “你行吗?”高渐离转身看着乐叔。 乐叔看了眼屠檀,又看了看翟仇,笑着点点头“你们觉得我行就行,毕竟这事儿,我也没做过啊。” “还有多少能站着的弟兄?”屠檀皱眉问道。 “应该,不足三千了吧,营地的都是妇孺。”乐叔估算了一下。 “那就都杀了吧。”翟仇开口道。 高渐离和乐叔同时看向这位铁面将军,心想这人杀心好沉啊。 “那就把他们都仍在这里,只带着这些首领回去,告诉这些人,他们了。”屠檀眯起眼,咧嘴笑道。 “这可是数万胡人!”跟着跑过来的韩王信惊呼道。 “你要是有信心,就交给你,反正也没人抢。”屠檀笑了笑“战场打扫的东西都留给你们,我们要走了。” “都留给我们?”乐叔一惊微微挑眉,不过看了看屠檀和翟仇身上的铠甲,讪笑着觉得自己说了句废话。 战场上这些东西在他们眼中是好东西,但是对于这支神秘队伍,却如同垃圾一般吧。 翟仇没有说话,吹响了唢呐,瞬间从四面方赶回来无数王室军。 “最晚明日,我来接你们。”屠檀拍了拍魏豹的肩膀,跟上大军。 看着来去如风宛如神军天降的王室军浩浩荡荡的离去,明明只是数千人,气势却比刚才那数万东胡大军雄壮无数倍。 “真乃旷世强军啊,韩国若有如此强军,暴秦又怎会得逞。”韩王信看着那面玄鸟旗最后消失在视线中,不禁感叹了一声。 “别发臆症了。”乐叔笑呵呵的说道“还是赶快把手上的兄弟送回去治疗才是正经事儿。” 韩王信连忙点头,捡起地上拴着所有东胡首领的绳子“那我来把这些东胡首领带回去。” 第二百二十一章 时初夏,王氏离归,携神兵(求全订) 第二百二十一章时初夏,王氏离归,携神兵求全订 一道缓缓的血流从王帐内一直流淌到外面,顺着在土地上仿佛一只缓慢蠕动的蚯蚓。 百步长的营帐,一个人的血量明显不够。 这是王帐内,安安静静躺着的六名女尸脖颈中流出的血液汇聚而成,六名女尸每一个都睁目瞪圆,一副死不瞑目的样子,从皮肤已经变得惨白度看来,已经死了有一段时间了。 除此之外,床榻上还安然熟睡着熊沁,嘴角带着柔媚的笑意,似乎在做什么美梦,与地上六具女尸形成鲜明的对比。 靳歙抱着襁褓中酣睡的婴儿,看着夕阳余晖的赤红铺满了视线,如血的赤红,让空气中都弥漫着的血腥气更加浓烈了。 当看到斥候的举着胜利的旗帜从远方赶回来的时候,靳歙嘴角扬起一抹真挚的笑容,抱着襁褓中的婴儿柔声道“看来你真的是天命之子,以后这天下,定然有你一份。” 不知道是被营寨中妇孺的欢呼声吵醒,还是真的听懂了靳歙的话,刚出生一直没有哭的婴儿,发出了第一声啼哭,响彻营寨,甚至压过了妇孺们的欢呼声。 靳歙抱着婴儿,等待着凯旋而来的大军,看到被担架抬回来昏迷不醒的田安,微微皱眉“怎么让王孙受如此重伤。” “他只是受到了重伤,我们一千多兄弟战死。”韩王信阴阳怪气的说道,他没有听到之前田安的那番真挚动人的战前动员,否则一定不会在这个时候说出这么脑残的话。 魏豹脸色本来就难看,但是却压住了火气,轻轻掀开襁褓,看着了里面丑丑皱皱的婴儿,粗犷的脸上露出温柔的笑容“生了啊,男孩儿?” “全赖诸位护佑,始儿才能平安出生,诸君受我,代王孙一拜。”靳歙抱着婴儿,跪在地上沉声道。 “先生言重了,我们护的不只是这个婴孩,而是大家的未来。”魏咎轻声叹息道。 “嫂夫人如何了?为何如此重的血腥气?”魏豹鼻子嗅了嗅,皱眉问道。 “里面的侍女,是王孙田儋的人,欲图不轨,被我杀了。”靳歙神色淡然的说道。 闻言所有人都微微一惊,目光怪异的看着靳歙。 残阳如血,却不是真的血。 辽阳南城外,百步内已经无法站人了,人和马的尸体混在一起,堆积在城下已经快有两人高了,再高一些,战马几乎都可以踩着着人梯,冲上城墙了。 这就是东胡王慕容贺简单粗暴的战法,将所有奴隶和牲畜,全部赶往辽阳城下,然后远距离射杀,就是为了搭建这道尸梯。 面对慕容贺如此丧心病狂的战法,城内守备的秦军先是惊了一下,然后不得不派遣骑兵出城驱赶这些牲畜和奴隶,然后再利用秦弩远距离防守。 但是这样一来对于秦军的消耗就太大了,马跑不过游骑,东胡也不冲锋,nn的伤害很有限,一上午的拉锯下来,弩箭损耗无数,王贲觉得这样太吃亏,于是鸣金收兵,放任东胡乱来。 本来想要用火攻焚烧城下尸体,但是被朱家拒绝了。 因为朱家不但知道,火焰可以让砖石崩裂,还会影响城墙上nn手的视线,反倒是中了慕容贺的诡计。 攻难攻,守难守,尤其是来源于后方压力,公孙戈带着的燕军驻守辽阳城北,面对匈奴和塞人的攻击一个上午就已经报过三次警报了。 腹背受敌之下,王贲第一次感受到了压力。 当剧亢带着人来传第四道警报令的时候,王贲终于有些坐不住了,因为秦军的士气已经有些松动了,再不采取行动,可能会有严重的后果。 “我带着步兵亲自下城结盾阵,吸引东胡远程弓箭,朱家和王怀分别带人两万骑兵从侧包抄,东胡既然已经孤注一掷了,那么就不会退,这场仗,我们接下就是了。”王贲大刀阔斧的坐在帅帐之中,对着一众下属沉声道。 “大将军稍安,天马上就黑了,东胡此番应该粮草不济了,拖过今晚,他们必然会主动攻城。”王怀连忙出列到,主帅亲自上阵稳定军心,这是赵括那种穷途末路才能做得事情,秦军还不止于此。 “骚扰一整天了,他们应该也有些疲乏了吧。”朱家眯着眼笑道“不过大将军确实不宜亲自出战,不如让赵佗将军代替。” 赵佗手中刻刀一抖,嘴角抽搐着瞪了眼朱家。 “好了,别说废话了,执行命令。”王贲摆摆手,起身接过亲兵递来铁胄戴上头上。 朱家和王怀无奈的对视一眼,只能领命跟着一同前去了。 赵佗想了下,在竹简上刻下下市秦朝的申时,将贲亲率大军出战,勇武不表 但是最后一个字还没刻完,突然听到帅帐外传来了喧闹声。 帅帐前喧闹,这可是杀头的重罪。 赵佗放下刻刀跟了出去,却看到所有人都围在城墙边,指着远处大呼小叫,城墙上的瞭望台上也响着传递各种消息的战鼓。 赵佗能听得出来有奇袭援军敌阵重创等信息,一时惊讶,难道在齐地的蒙恬,违背王令亲自率军驰援? 赵佗皱眉快步下去,看到对面阵型松散的东胡大军确实被撕裂成了两块,一只在夕阳折射下闪烁着神辉的骑兵队伍,像是一条银鞭子,将其抽裂开来。 赵佗忍不住瞪大眼睛,试图看清,这只队伍到底是什么东西? “是李信将军的帅旗!”又是一声惊呼“李信将军回来了!” “此乃天降神兵,助我大秦平定山河而来!”朱家扯着嗓子在前面叫喊道。 “满嘴胡言!那帅旗明明打的是我大秦旗帜,还有那王字骑,你当我是瞎子嘛?”王怀也满脸激动,捏着墙砖的手上青筋暴露。 “早就跟你们说过,少主去东海寻羡门高誓,以助大将军一臂之力,你们不信,现在天兵来了,你们还有何话讲!”朱家冲着赵佗大笑道。 赵佗目瞪口呆的看着那队骑兵从东胡阵后冲到城下,用金线绣的巨大的王氏帅旗在阳光下刺的人眼睛疼。 尤其是当头几十骑,骑着身高尺的庞然巨兽,狰狞可怖的样子从未见过,真的宛如民间流传的神话精怪一般怪异。 难道真的是羡门神兵? 同时两骑横冲到城下。 “王氏子弟离,率军驰援大将军,请大将军开城门!” “前将军李信,回援来迟,望大将军恕罪!” 城下传来两声郎笑,震的仿佛辽阳城都在顫抖。 看着城下骑着巨兽的神俊少年,王贲原本冷毅的脸上渐渐露出温柔的笑容,虎目中隐有泪光闪烁。 不足两丈的距离,赵佗能够清楚的看清楚城下那两骑人的面容和装备铠甲,王离虽然一年多有些变化,赵佗却一眼能够认出来。 因为他这一年时间,都被秦王派来寻找这个大少爷。 没想到,竟然在这儿找到了! 顾不得听王贲发b么军令,赵佗快步跑回帅帐内,拿起刻刀,奋笔疾书,然后用最高级的打封手法将其打包好交给亲卫,千咛咛万嘱咐“不惜任何代价,第一时间,送到王上手中。” 虽然这封竹简,只有十个字。 时初夏,王氏离归,携神兵。 第二百二十二章 卖官鬻爵(求全订) 第二百二十二章卖官鬻爵求全订 嬴政是一个讲究高效率的人。 尤其是他在数年间相继完成了祖宗留下的千古大业后,整个秦国权力机构,没有任何一方敢拖累嬴政的步伐。 但是高效率是需要结果支撑的,毕竟高效率,也等于高消耗。 所以在高效率的同时,如果收益不成正比,或者遇到阻碍,那么自然就会出现严重问题,而且是很容易失控的问题。 就像是一辆已经时速超过400公里的超跑,突然踩了刹车。 结果难料。 就像是如今的秦国,燕齐之地的战事本来是胜券在握,但是偏偏除了一个谁也意想不到的意外,而偏偏因为这意外,导致了整个时局都在动荡不安着。 原定在晚春前就平定燕齐的策略,因为东胡的插入而延后,春耕蜀地大涝,陇西瘟疫,赵地乱民,楚地也多处发生涨水事件还有野兽袭城,一时间整个华夏大地似乎都变得多灾多难起来。 而且更重要的是,粮食不够用了。 就算不理会各地的灾情,粮食也难以支撑王贲和蒙恬两路大军的开销,但是即便如此,嬴政依旧强势的将赵地蒙毅手中的秦精骑调回来,遣蒙恬率军突进齐都临淄,试图胁迫齐国提前投降。 但是效果差强人意,让原本被嬴政压得都快窒息的文武百官和氏家大族终于有了一丝喘息的机会。 从蒙恬出征那天算起,短短三个月,秦国朝殿上的人,多了一倍。 因为这些人,都是用粮食换来一个觐见参政的官爵的。 卖官鬻爵这件事情,嬴政不是第一次做了。 嬴政登基的第四年,就闹了蝗灾,瘟疫横行,为了拯救灾民,嬴政颁布了一条政令,准许百姓交够千石粟米,便可进爵位一级。 当然这个百姓在这个时代是指贵族,而并非平民。 这条看似危机政令的背后,其实暗藏着更多的东西,嬴政初登基之时,执掌nbn的其实还是吕不韦一派,而吕不韦作为新贵族,正是当时的百姓派,借助这次蝗灾,吕不韦大肆培育自己的新贵族势力,来对抗秦国的旧贵族。 在这场政治博弈中,当时年仅十七岁的嬴政,只是担任一个旁观者位置,但是毫无疑问,这件事情给本身就性格阴鸷的嬴政,带来了很深屈辱。 同时也让嬴政对于百姓和商人,始终抱有有色眼镜。 所以在亲自执政之后,嬴政对于任何一次,不管是新贵族嫪毐之乱,还是旧贵族昌平君之乱,嬴政下手都毫不留情,牵连连坐者不计其数。 但是个人屈辱和大局利弊,嬴政一直权衡的很好,这也是他能够如此霸道掌权到现在的重要原因。 此时还在嬴政身边担任国尉的尉缭,就曾经评价过嬴政: “秦王为人,蜂准,长目,挚鸟膺,豺声,少恩而虎狼心,居约易出人下,得志亦轻食人。我布衣,然见我常身自下我。诚使秦王得志於天下,天下皆为虏矣。不可与久游。” 说的就是尉缭凭借自己的识人术看出了嬴政是一个寡恩少义,有虎狼一样的心肠,用人的时候对人谦下,得志的时候便会的残忍君主。 用现在的话来说,嬴政是一个实用主义者。 只要能够目的达到,其他任何东西,只要不超过他个人的底线,那都可以先放到一边,然后在秋后算账。 卖爵,就相当于对百姓氏族低头示弱。 不卖,就无法支撑两路大军,以及国内开销。 在两者之间,嬴政选择了卖官,而且这次不但卖给百姓爵位,还卖给商贾爵位! 这一决定,相当于间接羞辱了百姓氏族。 自古以来,商人阶级就被统治者和治国者订上一个祸国殃民周扒皮的帽子,即便是吕不韦范蠡这样的商圣人物,也都在从政之后彻底在明面斩断自己的商人身份,也不敢为这个集体翻案。 重农轻商,是国策,不可逆。 所以商人在户籍中,也只比奴籍地位高一点。 嬴政卖给这些低贱者爵位,自然是羞辱了那些出身贵族的百姓,如果是换做其他君主,贵族们可能会发起n,但是面对嬴政,即便是此时有些示弱的嬴政,贵族们也不敢轻举妄动。 只能暗自吃下这份羞辱。 在嬴政贩卖的官爵之中,只有达到了九阶五大夫,才有进宫觐见参政的资格。 而这个五大夫的价格,也是一个天价。 十万石粟米。 也就是三百万斤,一千五百吨的粮食,差不多够五千人吃一年半。 买一个五大夫的爵位。 这么多的粮食,几乎足够养活一个县城的千户人口一年了,能够一下子拿得出这么多粮食的人,放眼天下,应该也寥寥无几,更别说在这连年战乱的时代。 偏偏,在这大殿之上,竟然真的有一个人,拿出十万石粟米,买了这个爵位,当时听到嬴政亲口册封这个人的时候,满朝皆惊。 而且这个人的身份,还很暧昧,他姓乌氏,这个姓氏源自乌氏国,为炎帝后裔,后来乌氏国被秦吞并,乌氏逃亡陇西与当地戎狄结合,就是后来的义渠国。 义渠这个名字,可以说在秦国算是禁忌了,从理性出发,秦国的崛起,与吞并义渠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但是反过来,秦国宣太后吞并义渠的过程,又有给秦王室戴绿帽子的嫌疑。 这么多年,都没人敢提起跟义渠相关的任何事情。 没想到,嬴政在这个时候,亲口敕封了一个很可能是义渠王室后裔,说不定跟嬴政还有血亲的商人。 这不只是羞辱百姓氏族,连同秦国仅剩的几脉王室,甚至他自己,都一同羞辱了。 不过不得不说,这样一来,那些有意见想要n的贵族也不敢多废话了,毕竟,嬴政生气起来,连自己的羞辱。 面对这样一个霸道的君主,所有人都只能选择委屈。 这位用十万粟米换了一个九阶五大夫的商人,名叫乌氏倮,是一个在陇西义渠旧址经营牧场的大牧主,而且还是个女人。 乌氏倮虽然是一个女人,但是身高却比身边诸多男人都要高大,跟想象中的陇西戎人不同,乌氏倮除了身材高大之外,但是皮肤容貌却十分清秀,还带着一丝英气,身上的朝袍因为是男款,所以衬得她更像是个清秀男子。 加上她被所有人排斥在角落,反而十分引人注目。 对于周围人的鄙夷或者厌恶的目光,她视若无物,因为她眼中,只有百米开外王席高阶上那个男人。 站在她这个位置,根本听不清前面那些大夫公卿们在谈论什么,但是她并不在意。 “传五大夫乌氏倮谒见!”这时一声身侧传来的高呼让不知道在想些什么的乌氏倮吓了一跳,同时发现了所有人的目光再次落在了自己什么,不禁脸色一白。 “五大夫,王上传你。”身旁的卫尉出声提醒道。 乌氏倮瞪大眼睛,满脸不可思议,指了指自己“我?” “没错,就是你。”身后传来赵高低沉的嗓音。 乌氏倮呼吸一滞,转身看着赵高,吞了吞口水不知所措。 赵高看着乌氏倮的表情,微微皱眉,低声道“跟我来吧,注意不要妄动,冲撞了王上,谁也救不了你。” 乌氏倮本能的跟在赵高的身后,大脑一片空白,耳边也似乎有风吹山谷的轰鸣声,都不知道自己怎么跟着赵高走到殿前跪下的。 “起来吧。”嬴政因为最近上火,嗓子些沙哑,声音变得格外低沉,像是猛兽的低吼般。 乌氏倮跪伏在地上,因为腿软站起来又栽倒了下去,引来后面一些轻不可闻的嘲笑声,顿时更加难堪。 嬴政微微眯起眼,本来就冷冽的眸子变得更加暴躁,挑眉冷声道“谁在笑?” 三个字,吓得满殿大臣全部跪下,口称死罪。 “殿前喧闹,寡人不治你死罪,自己递交辞表。”嬴政烦躁的摆摆手,也没有让他们起身,盯着乌氏倮说道“寡人问你,知道塞人国嘛?” 乌氏倮根本不敢抬头,将额头抵着地板尽量让自己的声音不那么顫抖“回禀王上,臣听闻过塞人国之名,但是不知道与王上说的是不是同一国。” 嬴政微微挑眉,目光扫向典客府的上卿孔艾“连一介商贾都知道的事情,我们的孔上卿,又不知道,燕赵路远,寡人体谅,难道说陇西也太远了?” 孔艾面如死灰,上一次东胡西进的事情还没弄明白,现在又有匈奴携塞人南下,这些该死的胡人真的是要活活逼死他啊! 在心中问候了这些异族蛮夷祖宗十代后,孔艾也没想到任何一个能够给自己开脱的方式,只能再施展一次苦肉计,一个又一个的响头磕在地板上,磕头破血流,嗡嗡作响,悲呼“臣罪该万死。” 上一次他只磕了几下,额头破出点血,就有左丞相和御史大夫帮忙求情,但是这一次,他知道不可能了,因为这次性质完全不一样了,毕竟所谓,再一再二不可再三,在嬴政这里,根本就不能再二! 所以孔艾只希望,自己能够磕死在这大殿上,留一个忠名,来保全自己族人不受牵连。 所以孔艾这次是抱着求死的决心。 第二百二十三章 寡人头疼(求全订) 第二百二十三章寡人头疼求全订 孔艾一声声的悲呼,一下下血肉撞击地板的声音回荡在针落可闻的大殿,让大殿气氛更加压抑了,所有人都胆战心惊,恨不得此刻是透明的空气,而那些买官爵的百姓氏族,则万分后悔天天来觐见大殿凑热闹,准备回去就写辞表,要么就再也不上朝了。 这个时候,心理素质就体现出来了。 左右丞相,王绾和隗林手持笏板跪的笔笔直直,目不斜视,像是看不见已经头破血流的孔艾。 御史大夫冯劫和新上任的御史中丞冯去疾也一样面不改色,但是目光有时闪烁,满脸紧张,似乎生怕孔艾没磕死,磕的神志不清到时候拉他们下水。 从赵国被调遣回来,升任内史大夫的蒙毅一身戎装,似乎在发呆。 廷尉李斯低垂着头颅,目光却在扫视着身后几名大夫的神色,暗自思索着什么。 “望父王开恩,看在孔典客年迈,从轻发落。”这时一个清朗的声音响起,所有人的目光都看向嬴政左手边的扶苏公子。 王绾脸上露出一个怪异的笑容,轻轻摇摇头。 隗林垂下眼睑,也叹了口气。 发呆的蒙毅瞬间清醒了不少,紧锁着眉头。 “赵高,带孔艾下去,押入少府监牢,之后发落。”嬴政瞥了眼扶苏,冷声对赵高说道。 “嗨!”赵高沉声应下,一步跨到已经彻底昏厥的孔艾身边,伸手拎着他的脖子,身材肥硕的孔艾像是提小鸡一样被他提着,向着殿后走去。 同时几名宦官已经拿着绢布将地上的血渍擦拭干净了。 “你也退下吧。”嬴政看都没看扶苏一样,挥了挥手,语气没有起伏。 跪在地上的扶苏微微皱起眉,抬头刚想要说些什么,就被丞相王绾高声打断了“回禀王上,既然五大夫乌氏倮知晓一个塞人国,不如让她说一说,看看与王贲将军遭遇的塞人是否是一国之人。” 同时蒙毅也用目光示意了扶苏。 扶苏抿了抿唇,默默的叩拜之后,转身也走出大殿。 在后殿过道遇见刚刚洗了手的赵高,皱眉道“孔典客如何了?” “公子恕罪,孔艾已经收入少府监牢,公子就不要为难奴下了。”赵高躬身说道。 扶苏伸手挡在赵高宽阔的肩膀是,眯着眼说道“孔典客年事已高,你一定要好好照顾。” 感受着肩膀传来的力道,赵高面不改色笑道“公子说笑了,少府的事情,不归奴下管,您应该去找詹事老祖宗。” “行了吧,别以为本公子多年不在朝中,就不知道谁管事儿。”扶苏嗤笑一声“久闻中车令书法双绝,应该也知道,孔典客应该需要活着的吧。” 赵高也笑了笑,并不言语。 扶苏眯了眯眼,松开手,背到身后,不动声色的活动了一下发麻的手指笑道“小十现在在哪儿?” “十公子此时应该在灵台宫,随卢君修习。”赵高笑着说道。 扶苏剑眉紧锁,冷哼道“十这么整天与一群魍魉之辈厮混,成何体统!” 说完气冲冲的向后宫走去。 赵高摸了摸肩膀,看着扶苏的背影,眼中闪过一丝讥讽低喃道“魍魉之辈?扶苏公子真的是被那群酸儒教的失了智啊,以前多通透的一个孩子啊。” 陇西之地西接西域,尤其是乌氏国所在的位置,一千年前应该正是第一批印欧人种东侵时的必经之地,早期大月氏的活动也在陇西之西。 这里也是传闻中周穆王会西王母的地方。 在这场会面中,自然也有战略目的,当年周穆王西征的戎狄到底是谁,到现在也不清楚,不过能够肯定的是,春秋时期的义渠部族,与印欧人种遗留的塞人部落,肯定有所交流,那些塞人很有可能被义渠驱逐到了西域,后来慢慢形成了大月氏。 所以中原和大月氏早期一直隔着义渠等部,对于塞人少有了解很正常。 到了秦国吞并义渠的时候,塞人可能早就迁徙到更西的地方了,所以出现了中空地段。 乌氏倮对于塞人国的了解,也十分有限,只知道哪里盛产良种马与香料,乌氏倮的父辈曾经西去与其交易过,但是塞人国的人似乎并不算友好,而且风俗古怪,加上路途遥远,无利可图,后来也就断了这条商道。 嬴政听了乌氏倮的话之后,本来就烦躁的心情就更加烦躁了,这种被动的感觉他很讨厌。 陇西是秦国的祖地,在祖地之西,有一只如今发展到控弦数十万的大国,他竟然一无所知,这怎么能让他不愤怒? 嬴政是一个习惯性喜怒不形于表的人,但是他一旦生气的时候,所有人都能感觉到,因为那股气场太过压抑强大。 “赏乌氏倮黄金百两,锦缎一匹。”嬴政目光扫了眼大殿跪的一敌人,出声说道。 乌氏倮听后连忙叩首谢恩,不过可能还是对宫廷礼仪不熟悉,没听出来,这赏赐背后的意思就是她可以退下了,依旧傻愣愣的跪在前面,若不是蒙毅出列禀报时踢了她一脚,她今天非但拿不到这赏赐,连脑袋都丢了。 “启禀陛下,既然我们对塞人知之甚少,不如留王贲将军固守燕地,等蒙恬攻克齐都虏获齐王后,再合并击之不迟。”蒙毅沉声道。 “内史掌管天下粮谷,难道不知道大军补给已经出了问题?”左丞相隗林也出列道“而且齐都有三十万齐军戍守,蒙恬将军又初次统兵,短时间内很难攻克。” “王上已经筹得大军两月军粮。”蒙毅皱眉道。 “两月,内史认为足以攻下齐地?”隗林挑眉反问道。 蒙毅眉头紧锁,说真的,还真不敢说这句话。 “左丞相的意思是退兵?”右丞相王绾笑吟吟开口的问道。 “丞相所言甚是。”隗林也笑呵呵的回道。 “我不赞同退兵。”王绾轻笑着摇摇头“不过也不赞同强攻。” “丞相还有高策?”御史中丞冯去疾笑着问道“或者说,大将军有了良策?” 按照官职来说,此时的大将军应该指的是出征在外的统帅王贲,但是自从王翦回来之后,那么秦国就只能有一个大将军。 而且这个大将军,低调回国后,便消失在所有人视线中,像是从未出现过一样,仿佛那章台斩驴的典故是咸阳坊间传闻一般。 但是谁都知道,大将军,一直在。 也正是因为大将军在咸阳,之前各地饥荒瘟疫,以及异族缠住秦国大军的消息传递回来之后,咸阳人也没有太大的动荡。 秦国人,理所当然的感觉,只要大将军在,一切都无忧。 即便嬴政,原本深邃如黑洞的眸子也闪过一丝异色,抬眼看向王绾。 “大将军若是有高策,歼敌捷报早就传回来了。”王绾笑了笑,并不上钩“只是我的意见,不如就让燕地大军撤回来,路过夹击齐国,至少,可以攻灭一国。” “将燕地让给胡奴?”嬴政声音陡然一寒。 “臣死罪。”王绾跪下告罪。 蒙毅和隗林也跟着跪下。 “寡人有些头疼。”嬴政扫了眼这三人,闭上眼叹了口气,一手扶着额头,另外一只手挥了挥“今日就到这儿吧。” 隗林和冯去疾冯劫等人脸色露出了一丝窃喜,又拖了一日,明天又能安排几位官爵了。 李斯摇头叹了口气,把自己已经藏了三天的笏板再次放回袖子里。 不过殿门刚刚开启,最末尾的大夫们前脚还没跨出门槛,宫外传来了击鼓声。 这种代表着千里加急的击鼓声,最近一个月就没停下过。 不过所有人还是要分列两班,静候佳音。 嬴政本来就难看的脸色变得越发阴沉,紧锁着剑眉,端坐起身子,看着一名浑身暗红色铠甲的卫尉快步跑上大殿。 能在大殿这样跑的,除了秦王,可能就是这些赤甲卫尉了,所有人都对这些人深恶痛绝,比厌恶少府那些宦官还要厌恶。 赤犬卫。 第二百二十四章 神兵现,天子剑,空圣旨(白银盟讨厌大魔王加更2) 第二百二十四章神兵现,天子剑,空圣旨白银盟讨厌大魔王加更2 看到奔跑而来赤犬卫,嬴政眸子也亮了几分。 赤犬卫带来的急报,跟其他急报还是有些差距的,里面是带着私活的。 赵高往前走了一步,下了个台阶,挡在这名赤犬卫的路。 赤犬卫抬头看了眼赵高,动作娴熟的把包袱中用特殊手法装束的急报打开,呈了上去,手舞足蹈的比划着什么,赤犬卫多是哑巴。 “知道了,下去歇着吧。”嬴政皱眉挥了挥,看着赵高摆在桌案上的急报,虽然脸色没什么变化,但是呼吸沉重了几分。 “齐军拦住了大军的退路。”嬴政揉着发胀的太阳穴开口说道。 大殿众人一片哗然。 “后胜这老贼出尔反尔?”冯劫脸色一变,惊声道。 说完大殿变得乱糟糟起来,后胜诱齐投降之事早已板上钉钉,现在突然齐军拦路,是要做什么? “罢了,也不差这一年。”嬴政没有理会突然乱糟糟的大殿,双手撑在桌案上自言自语道,但是脸上确实难掩的失望。 赵高微微侧目,清了清嗓子高喝道“肃静!” 大殿渐渐安静下来,跪的整整齐齐的等待嬴政发命令。 嬴政耸下肩膀,眼中闪烁着纠结,手指按在竹简上刀刻的痕迹,似乎想要把里面几个字改掉,这样他下命令的时候会更容易些。 大殿再次陷入冗长的沉默。 不知道过了多久,嬴政终于下定决心,轻声开口“封蒙毅为后将军,率领禁卫开道迎接王贲将军班师还朝。” 嬴政说完顿了顿,似乎还是有所不快,再次冷喝道“遇山平山,遇海填海!” 最后个字嬴政说的铿锵有力,所有人都不禁身子一颤,冷汗直冒。 这次所有人都听得出来,是真的恨啊。 蒙毅刚要上前领命,殿外宫鼓又响了起来。 宫鼓一天响两次?这还是前所未见的,当年攻克邯郸,也是一日一响。 所有人都诧异的转头看去,嬴政也愣了下。 这次赤犬卫更加猖狂,竟然直接纵马上殿,殿外传来马匹嘶鸣声时,蒙毅和赵高就已经脸色难看的站起来挡在中央过道了,看着奔驰入殿的战马后两人同时发出一声低喝,蒙毅爆跳而起,一拳砸向马头,赵高一拳砸向马胸。 这匹皮毛如缎子般神俊异常的战马被两人直接砸的哀鸣都没发出来,就滚落在大殿当中,还砸到了好几个来不及躲开的大夫。 而马上的未穿赤犬卫铠甲是,却只穿了一袭青衫的赤犬卫,早已踩着马背,从马上一跃而过赵高和蒙毅的头顶,还有时间冲着愤怒的赵高和蒙毅咧嘴露出个微笑,将身上背负的包裹打开后,取出急报。 “放肆!纵马大殿,罪该车裂!”蒙毅指着这名青衫男子,气的身子发抖。 赵高脸色也青一块儿,白一块儿,怒视。 “算了,这个级别的急报,是寡人准了的。”嬴政看着青衫男子,竟然露出了一个笑容“你出来了,看来是好消息。” “不清楚。”青衫子十分没有礼数的摇摇头,将密封的竹简展开,放在桌案上“王上请看。” 嬴政看着竹简上的十个字,瞳孔猛然一缩,脸上竟然露出一丝惊愕。 看到秦王如此失态,所有人也莫名的紧张起来。 懵蒙毅点了点脚,虽然知道肯定看不到。 “何为神兵?”嬴政反复看了三遍,最后紧锁着剑眉冷声问道。 “臣不知。”青衫男子摇摇头。 “不知?”嬴政眯起眼,抬头看向殿下百官皱眉道“你们知道何为神兵嘛?” 听到嬴政问题,所有人有有些面面相觑。 神,兵。 这两个字在古代的意义都属于泛禁忌性词汇,因为这两个字能够组成的词,很容易就翻了个忌讳。 事关神,那必然与祭祀相关。 事关兵,那必然与军事武器有关。 那当这两个字组合在一起,就更敏感了。 在场的都是人,至少能够从字面上解析,这个神兵,要么是天神的武器,要么就是天神的军队了。 在这种时候,秦王突然提出这个问题是要做什么? 难道是混了头,准备复殷商旧事,以巫卜占兵事,以策战胜? 所有大夫心中开始莫名的忐忑起来,王绾和冯劫等人更是不约而同的将目光放在大殿最特殊位置,一个正襟危坐的老者身上,老者有一双妖异的白色瞳孔,让人不敢与其轻易对视。 这是九卿之一的奉常魏辙。 九卿各司其职协助丞相,替君王治理天下,奉常所管辖的就是掌宗庙礼仪,掌建邦之天地、神祇、人鬼之礼,吉凶宾军嘉礼以及玉帛钟鼓等威文物的官员。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个职位虽然看似没有什么实权,但是却是地位最高,甚至要超过相邦丞相。 所以能够担任这一官职的官员,一定是要跟秦王室,有着密切关联的人。 姓是大的氏族部落集团的徽示,氏是一个姓所分出的小氏族支系的标志。 嬴姓毫无疑问在商朝时期就是一个大姓,其中有直系十四氏,有徐氏、郯氏、莒氏、终黎氏、运奄氏、菟裘氏、将梁氏、黄氏、n、修鱼氏、白冥氏、蜚廉氏、秦氏、赵氏。 其中随着商朝灭亡后,这些嬴姓主流氏族分支也跟着颠沛流离,最后要么消亡,要么就被其他国家吸纳了,同时嬴姓也在发展之中,吸纳一些新的氏族为附庸。 其中魏氏就是其中之一,秦国的魏氏分为两支,一直是大秦穰侯宣太后异父同母的长弟,秦昭襄王之舅,魏冉的家族,但是这个魏氏家族在嬴政的爷爷,秦昭襄王时期因为站错队伍,站在了秦昭襄王的对立面,最后被彻底清理干净了。 而另外一支,则是一直在秦王室身边担任奉常大巫一职的魏氏,这支魏氏是起源于西北秦地的一支部落,因为擅长占卜巫术所以被秦非子赐姓为魏,子嗣世代侍奉秦王室,奉常一官也来源于他们。 魏辙就是这一脉嬴姓魏氏的第二十三代的奉常,除此之外,他也是三朝重臣,如今近古稀,虽然须发花白,但是看似青壮,一身修满怪异图案的袍服穿在身上,在一众玄蓝相间的官服中显得极为突兀,但是却无人敢提意见。 因为平时朝政很少需要动用到奉常部门,基本上魏辙上殿就是充当吉祥物的作用,为此嬴政体恤他年迈,特地给他设置的单独的席位。 但是没想到,今天讨论军政大事,一口无名锅却会扣在自己头上,魏辙缓缓睁开眼,看了眼王绾等人,清咳了两声,准备起身。 “奉常坐着回话。”嬴政开口道。 “多谢王上恩典。”魏辙微微颔首致谢,捋了捋白须“如果大王问的是神界之兵,老臣确实听闻过几样,轩辕之剑,蚩尤之矛,但是这些都是传说,从未有人见其现世过。” “这些寡人也听说过,不过应该不是此种神兵。”嬴政摇摇头。 “王上能否将急报告知老臣?”魏辙也来了兴致。 “时初夏,王氏离归,携神兵。”嬴政轻声念道。 大殿一瞬间陷入死一般的寂静后,倒吸冷气和惊呼声此起披伏,其中以冯去疾和冯劫等人反应最大。 王绾有些失态的往前踏了一步,颤声道“王上说的是真的?” “赤犬卫传来的消息,应该不会假,离儿回来了。”嬴政脸上难得的露出了笑容“而且还带回来让寡人无法理解的神兵。” “启禀王上,是一只军队,不过因为情况太紧急,赵佗只是写了王离的事情,那只军队是口头让人带话的,听说是一只神秘强军,万骑横穿东胡数十万大军,纵横如入无人之境。”青衫男子开口笑道。 “还有别的吗?”嬴政恶狠狠的盯着青衫男子。 青衫男子俯身作揖,摇了摇头。 “所以所谓神兵,是神秘之兵啊。”嬴政似乎有些遗憾,但是转瞬又皱起眉“普天之下,还有能拥有这种强兵的国家?” “臣愿意亲自去探查一番,为王上解惑。”青衫男子沉声道。 嬴政眯着眼盯着他,沉吟片刻点点头“去吧,不过,寡人要燕王喜活着出现在寡人面前。” 青衫男子笑着点点头,跪拜后大摇大摆的离开大殿。 可谓是无礼至极,但是却没人敢多说什么。 “恭贺王上,统一寰宇,千秋霸业功就,至此之后,天子剑成,神兵以现。”魏辙突然挣扎着站起身,行大礼伏于地“大秦千秋万代,天地同昌!” 见魏辙行如此大礼,其他人连忙跟着一起跪拜下去,齐呼“大秦千秋万代,天地同昌!” 虽然听不懂魏辙在说些什么,跟着跪就对了。 嬴政脸上带着笑意,挥袖笑道“奉常看到什么了?” “王氏子弟离带回来的确实是神兵,名为天子剑。”魏辙沉声缓缓说道“以燕谿石城为锋,齐岱为锷,晋卫为脊,周宋为谭,韩魏为夹,包以四夷,裹以四时绕以渤海,带以常山,制以五行,论以刑德,开以阴阳,持以春夏,行以秋冬。此剑直之无前,举之无上,案之无下,运之无旁。上决浮云,下绝地纪。此剑一用,匡诸侯,天下服矣。” 听魏辙说完之后,嬴政脸上的笑容越发盎然“如此说来,离儿真的是旷世奇功啊。” “此乃天佑大秦王上福泽,王氏子离,只是为君奉剑。”王绾连忙沉声道“王上千秋,大秦永昌!” 冯劫侧目瞥了眼一脸正色拍马屁的王绾,嘴角抽搐了一下,跟着高呼起来,却越发的胆战心惊起来。 “大善。”嬴政起身有些兴奋的绕着案台走了一圈,摸了摸和氏璧打造的传国玉玺,在一张空白的锦帛上按下印玺,让赵高呈给王绾“这是赏离儿的,等他回来,寡人还有重赏。” 捧着空白圣旨的赵高手微微一抖,眼中的惊愕一闪而过,将其呈给同样错愕的王绾。 王绾瞪大眼睛,也有些失态。 一张空白,按了印玺的圣旨,意味着什么? 大殿所有人都下意识的打了个冷颤,想都不敢去想,生怕多想一下,自己的脑袋就会离开自己的脖子。 冯劫和冯去疾还有几位大夫更是面如死灰,身体颤抖不已,惊惧之余又暗恨。 恨那东胡塞人不早点击破王贲,恨王氏不死绝! 第二百二十五章 剑指所向,无往而不利。(求全订) 第二百二十五章剑指所向,无往而不利。求全订 恐惧是一种太过让人崩溃情绪。 恐惧的根源来自未知。 相对于脑容量小的生物,人类这种脑容量在不断开发增加的生物,更容易被恐惧所支配,因为人类的的好奇心太重了,因此未知的来源也多。 就像当时的秦王宫大殿中,秦王嬴政就是所有未知恐惧的中心。 半刻钟前,因为北线战事触怒而阴郁的嬴政让所有人害怕,因为他们不知道秦王会用什么方式来发泄自己的愤怒,会不会找个莫须有的罪名牵连他们。 但是此刻笑容满面的嬴政,也让所有人恐惧,因为他们不知道嬴政此刻的高兴,到底是因为什么。 一个莫名其妙的前线急报,带来了一个莫名其妙的神兵信息,仿佛瞬间扭转了北地的战局。 一张空白的圣旨奖励给王氏,仿佛又瞬间扭转了秦国朝政的局面。 当初大将军王翦回城章台斩驴,满朝文武,全国氏族都已经默认了王氏的衰落,见证了王氏与秦王彻底割裂。 但是现在,一切似乎又有了变化。 风云变幻莫测,帝王之心更难测。 冯氏两兄弟下朝后,一路上面如死灰的沉思不语,而且其他大夫似乎有意无意的远离这冯氏一派,仿佛他们什么有什么传染疫病一般。 这半年时间,冯氏一派都会风光无限的,以往秦国朝堂三足鼎立的局面,在大将军王翦回城之后,就彻底变成了冯氏一家独大。 代表王氏以的右丞相王绾明哲保身,代表秦国旧贵族和外卿派系的左丞相隗林也急流勇退,只有被定为秦王走狗的新贵族百姓派系的冯氏一家独大。 但是这半年时间,冯氏这条狗做的也并不算称职,他们不止听从嬴政的命令,向另外两派犬吠,有时还会向他们的主人叫两声。 这新晋的满朝官爵,有半数以上都是冯氏扶持的人,就足以证明,这走狗,他们做的并不称职。 所有人都知道,冯氏想借着嬴政被北地战事和国内灾情拖垮的时候,挣脱嬴政手中的缰绳,自立门户。 嬴政自然也知道,所以他松了绳子,放任冯氏。 虽然有一半是出于无奈,毕竟,他是君王,不是天神,变不出粮食。 赵地,楚地,甚至韩地的黔首黎民他都可以不在乎,但是跟着他们祖先披荆斩棘,舍生忘死从陇西走入华夏中心的秦人,他放不下也不能放。 所以他可以容忍,卖官鬻爵,容忍冯氏猖獗,甚至容忍商贾入殿。 因为嬴政知道,自己要有秦献公之悍,硬悍祖制之悍,方能有王翦灭楚 要有秦孝公之忍,吞忍河西之辱,即可见吕不韦自鸩 要有惠文王之狠,车裂商鞅之狠,才能得见兵临邯郸 要有昭襄王之毒,诛外戚弑君之毒,终得愿四海归一。 嬴政很高兴,高兴到忘记了自己多年,所有人对自己的一切。 嬴政跪在祠堂中,说了很多话,但是听众只有那忽暗忽明的烛光。 当嬴政走出祖祠的时候,已经星满夜空了,入夏的晚风带着一丝让人舒爽的清凉。 “寡人,至于可以重修祖祠了。”嬴政的声音变得更加沙哑了,还有些鼻音,对着门外守候的赵从革说道。 “恭喜王上,贺喜王上。”赵从革那张苍老如树皮的老脸上,扬起一抹难掩的动容,深凹的双眸中闪烁着泪光。 秦王室的祖祠并不在咸阳宫中,而是在栎阳宫中,栎阳宫是比咸阳宫更久远的秦皇都,这座城市拉开了秦国正式逐鹿中原的序幕,由秦献公亲手主持修筑,这座皇都抵住了当时强大的魏国魏武卒,也派出秦锐士夺回了河西祖地,一雪前耻。 同时也是在这座栎阳宫的祖祠当中,秦献公立下了宏愿。 若四海不归嬴,则无颜为祖祠添砖。 如九州不同秦,则愧对祖宗不荣修。 这一宏愿,秦国之后历代君王纷纷以此为据,薪火相传,历经王,历时一百六十年,终于在嬴政手中,可以翻修祖祠,嬴政如何不高兴? “詹事,寡人真的好高兴。”嬴政抬头看着今晚格外清秀的月色“高兴到都要忘记那些狗奴戮之前的大逆不道了。” 赵从革神情再次一滞,老眼也开始泛红,沉声道“王上太过仁慈,那些喂不熟的狗奴婢,早就应该施以五刑,发配远东忏悔!” “华阳君冯亭,为了长平之战,全族被韩王凌迟曝尸于荒,遭上亭百姓唾骂,最终阴郁内疚而死。”嬴政仰头轻声道。 “昭襄王为此上党冯氏与国同休,嫡系子嗣世代为文信侯,食禄上党,如此恩德,冯亭万死莫辞。”赵从革冷声说道。 “终究是我大秦的功臣,却无法青史留名,此为人臣之德,纵然子孙跋扈一些,那罢了。”嬴政扬了扬嘴角。 赵从革轻叹一声,躬身拜服道“王上如此仁德,只怕是那些庸奴难以体会王上良苦用心。” “既然已经是一群狗庸奴了,寡人何须他们体会?”嬴政嘴角的笑意冷漠中透着狷狂。 “截至到现在,冯氏党系一共呈交一千六百三十五户辞表,都是不更爵以上的,其中有一百六十二户公大夫,文信侯冯毋择已经从上党启程赶往咸阳,冯去疾与冯劫正在遣散家中门客。”赵从革轻声道。 “果然,蠢不可及。”嬴政失望的摇摇头“做狗做不好,做狼也不够格。” “王上赐予王氏那卷圣旨,实在恩宠太过。”赵从革抿了抿唇。 “不大,到现在寡人终于有些后悔了。”嬴政眸子一暗,轻叹道“如果寡人再强硬,再自信一些,也不至于让大将军如此失望,不过既然已经失望,那就让他彻底对寡人死心吧,这一遭,就当寡人欠他的。” “王上不可妄言,君臣有别,王翦还配之不起!”赵从革眸子一寒,沉声道。 嬴政抬眼看了眼赵从革,笑着摇摇头“你不懂,也不必懂。” 那纸圣旨,在外人眼中无疑是君王对臣子天大的恩宠赏赐,但是实际上对王氏来说,确实一道逐客令。 那是一张永远用不了的圣旨,而且也不能赠送,销毁,或者遗忘,每一样都是夷三族的死罪,家里供着这样一尊圣旨,除了远离朝野和秦国之外,王氏再也没有任何选择。 赵从革不清楚嬴政这句话的含义,但是却知道那道空白圣旨的含义,以及嬴政此刻的难过。 兜兜转转看过来,这举国上下,似乎真的只有那一人,是设身处地的为他着想。 都说君主帝王是孤家寡人,但是谁有愿意真的孤独呢? 赵从革微微一怔,低下头“青衫从国尉缭手中调走了,一千禁卫,尉缭也递上了辞表。” “青衫?荆轲这个名字不好吗?为何非要叫这个女气十足的名字?”嬴政微微皱眉,然后轻声叹息“尉缭也要走?他已经花甲之年了,还要去哪儿?” “缭自入秦,本就是为秦之兵,如今王上喜得神兵,缭自知剑钝戈锈以无甚用,不愿辜负王上恩宠,也不愿徒废黎民汗血,特呈此表,以感君恩,缭顿首,贺王上千秋,贺大秦万代,贺天下归一,四海升平。”赵从革缓缓念出尉缭的辞表。 “一看就不是自己写的,从他口中,寡人就没听过夸奖过寡人的时候。”嬴政蔑然一笑“让他滚吧,最好滚快点。” “缭大逆不道,还想向王上讨一匹老驴。”赵从革皱眉看到辞表上还有一行小字,怒声道。 “咸阳哪里还有老驴给他了,让他去大将军府上看了看吧。”嬴政轻笑着摇摇头“问问还有谁想走,早点走,免得到时候寡人登基大典名册还要重新书立。” 赵从革抿了抿,清咳了两声“王上是在太过仁慈了。” “寡人高兴啊。”嬴政仰起头,轻声呢喃道,月光落在他身上,让他整个人变得都柔和了许多。 晚风吹动他冕服的大袖,随着他的呢喃声飘飘然。 “严君后裔,是那个叫子婴的孩子是吧,解除他在樗里的禁足,可以来祭拜祖宗。” “司马错那个跟着白起一起不轨的不肖子孙司马靳是不是还有后人?找出来,看他会什么给他安排个职位,没有合适的,就给他弄一个职位,司马错的功劳,不能被这些不肖子孙磨灭。” “那年那个自称董狐子嗣的史官,就是死谏骂寡人残如夏桀的那个,好像叫董参吧,也找到他的后代,都说一死谏抵万军,封个都尉吧,当年确实骂醒寡人了,有功。” “还有昌平君和昌文君的后人,也都免了刑法,放良吧。” “还有当初那些不看好寡人,站在寡人对面的故人们,还活着的,还有后的,不管是在山里藏着还是在地下躲着的,算了吧,都算了吧。” 听着嬴政宛如自言自语的絮叨,赵从革不禁老泪纵横。 面对曾经在苦难是落井下石的故人,算了吧三个字,说的容易,自古以来又有几人能做到? 应是只有这样的气魄和胸襟,才能一同寰宇,定鼎九州吧。 不过也活该,他孤家寡人,无人懂他,真是个傻子啊。 “大帝为何不高兴?”屠檀看着堵在站在王帐门口,看着被晚风吹得猎猎作响玄鸟王旗的王诩,放下手中酒杯走过去关切道。 今天三战三捷,孤竹真的做到了百禄,剑指所向,无往而不利。 而且都是以少胜多的完胜,所以整个孤竹军士都沉浸在亢奋喜悦的氛围当中,数里连营帐,到处都是围着篝火载歌载舞人。 今天下午最后一战,王离和李信率领犴鸢铁骑,沚戛军,破虏军一共两万余骑,从后方直接将东胡大军彻底撕裂,然后又在秦军的配合下,完成了包抄。 东胡王慕容贺见兵败如山倒,带着亲兵向西北逃窜,试图去找匈奴,却被刚刚赶回来的翟仇王室军阻截个正好,翟仇用了火马阵彻底断了东胡最后的退路。 东胡王慕容贺见大势已去,拔剑自刎,孤竹,大秦联军俘虏无数。 如此以来,只要明后两人将北方塞人和匈奴歼灭,那么燕地以平,就可以班师还朝了,屠檀不懂为何王诩愁容满面。 “我也很高兴啊。”王诩回过神,转头看了看屠檀笑道“你的族人找到了嘛?” 屠檀眸子一红,咧嘴强笑道“找到了,我伯父屠丘。” 看到屠檀的模样,王诩就知道,应该是遇难,轻叹了口气拍了拍他的肩膀“节哀。” “一点也不哀,老翁一辈子都想着亲手杀了山戎王室,灭此恶獠,此番手刃宿敌,以报祖宗之愿,老翁是得偿所愿,见到祖宗们也能挺直腰板,喊一声,不辱没屠何王室忠勇之名,就算做了一辈子的奴隶,此番也终于”屠檀说着泣不成声,尺高的汉子蹲在地上哭的像是个孩子。 王诩不禁也眼眶微红,似乎想起了某人,抬头看着月亮。 来到这里这么久了,他一直都在刻意忘记一些事情,一些人,而且孤竹国的存活也让他没有时间多愁善感,但是现在尘埃落定,孤竹国强大的武力让王诩心中一直绷着的神经松懈下来,很多东西都不受控制的涌上心头。 而且一想到王离那个蠢货此时终于回家了,心情就更加复杂起来。 下意识的把手放在心口的位置,隔着冰冷的铠甲,王诩依稀感受到了那刺青烙印的灼热。 “让大帝分神了。”屠檀哭的快,过去的也快,大手抹了把鼻涕眼泪,就跟没事儿人一样站起身。 “将老人的尸首火化收殓好,拿回神殿供奉,其事迹编制成册为屠何部家谱之始。”王诩笑着说道。 屠檀一怔,随即露出喜悦的表情跪在地上叩拜“多谢大帝恩泽!” 王诩摆摆手“起来吧,对了,涂山娘子的兄长呢?” “大帝有时间见他?” 第二百二十六章 轻吕,三不铸(求全订) 第二百二十六章轻吕,三不铸求全订 管子地数篇中“昔葛天卢之山,发而出金,蚩尤受而制之,以为剑铠,此剑之始也”。 华夏文明将剑奉为百兵之主,尤其是从石器文明过度到青铜文明后,剑的地位就一直位于所有兵刃的最前端,除了使用意义,剑更具有文化意义,从商朝开始,剑就成为了贵族的陪葬标志,秦汉之前的古墓葬,有佩剑陪葬的,基本都可以确认为贵族身份。 除此可见,剑在秦汉之前的象征地位很高。 而从出土文物中的剑,最有名的多是吴越地区出土的宝剑。 如千年不朽的越王勾践自用剑,越王者旨於睗剑,戉王州句,吴王光剑,吴王夫差青铜剑等等,从出土文物的宝剑质量看来,吴越地区似乎盛产宝剑。 这可能与吴越之地当时的铜矿比较多,以及地势有主要关系,吴楚之地多山林,所以打仗基本都是短兵相见,骑兵战车的n十分大,所以剑这类短兵就成了主要的战略物质,吴楚各国君主也以主要发展铸剑为主提高国家实力。 所以吴楚之地的君王也都以好宝剑出名,其中以吴王阖闾最为出名,爱剑如痴,有传说他将生前收集的世间宝剑三千柄都带入了墓葬陪葬。 而历史上有名的铸剑师,也多是吴越人。 比如剑祖欧冶子,干将莫邪,烛庸子,曾从子等人,都是吴越之地铸剑师。 但是同样,铸剑师也是一个高危职业,通常一个铸剑师造出一把宝剑,君主就会担心他造出另外一把,所以就会让这位铸剑师殉剑。 古代关于铸剑师的神话故此也由此而来。 也正是因为这样,很多可以把华夏冶铁业进一步发展的科研人员,因为畏死,而甘愿放弃了拓展铸剑冶金技术,而做起锻剑师。 铸剑师和锻剑师两者还是有很大区别的。 铸造是融化金属成液体,然后浇筑到铸型当中,等待凝固和冷却成型。 锻造则是用胚料锻压后成型。 两者之间的差距在于,铸造金属化液时,工匠为了提纯金属液体,会不断的钻研如何降低熔点,淬炼杂质的方法,久而久之,就需要各种实验矿石,然后就可能产生意外,从青铜到铁器的过渡。 但是因为铸剑师们担心自己的手艺太好而丢掉了性命,反而会选择耗时更长,更费力的锻造法来铸剑。 所以华夏最早出现的冶铁技术,是块炼铁起源于春秋初期,但是因为块炼铁的造价太高,通常一把剑需要经过几个月时间才能铸造成功,不适用大规模普及,所以阻碍了铁器的发展,虢国墓曾经出土过一把铜柄铁剑,淅川下寺的楚墓也出土过一把玉柄铁匕,而且都是公侯级别的大墓才有一件铁器,足以见铁器在当时的奢华和昂贵。 但是贵族们对于昂贵的追求,还是让这些铁器有了发展,战国时期管子中记载齐地出铁之山三千六百九,齐国都城也发掘了六处冶铁遗址,可见当时铁器已经进行大规模生产了。 但是依旧碍于失去了铸造探究精神,让这时候的生铁铸铁无法转换成钢铁,也就无法更加大规模的普及铁器,一直到汉朝从西域引进炒钢法之后,才彻底将铁器普及。 但是如果早期一直坚持钻研铸造法,那么可能直接就会出现灌钢法,让铁器提前几百年普及开来,也许就是另一部历史了。 毕竟人类的进化史,实际上是一段材料史。 而钢铁是其中最重要的一环。 对于可能掌握着最早钢铁冶金技术的人才,王诩自然是不能错过。 一个涂山娘子就能够打造孤竹国早期的钢铁军团,那么更加专业的徐夫人重要性自然不言而喻。 当王离进入到辽阳城那一刻起,孤竹国很多的秘密就已经被不算是秘密了。 被大秦王朝盯上,马镫,马铠,锁子甲,钢制武器以及马蹄铁,甚至连手弩上的齿轮,都已经被大秦的密探扒的干干净净。 王诩从来不敢小看这些古人的智商和求知欲。 所以只有将此时被秦帝国看不上的重要科研人才纳入囊中,才有可能走好下一步。 徐夫人之名因荆轲刺秦而名满天下,但是秦王的追杀令中却没有这个名字,只是因为,一个铸剑师根本入不了他的眼。 即便这个徐夫人像是春秋的欧冶子,嬴政也看不上。 因为大秦早就视线了流水线标准化制造业转型,虽然可能在质量上稍有欠缺。 但是这种一年两年才能造出一把绝世好剑的铸剑师,对大秦没有丝毫价值。 但是对于王诩来说,徐夫人毫无疑问就是他的卫星设计师啊。 因为他真的很想知道鱼肠剑的钢材配比和用料,鱼肠剑的锋利程度和硬度,都快追上他那把后世廓尔喀刀了,即便以后两场达不到这么坚固,那对于孤竹国武器提升程度也是惊人的。 装备的差异效果,王诩已经在这场战争中直观见到了,对于未知的危机,王诩需要更加重视这方面发展。 而且更重要的是,传闻中徐夫人会淬毒,善使毒者,通常也善医。 从徐夫人的外形上就能看出来,这是一个打铁匠,可能是因为恃才傲物,或者见过了太多权贵,徐夫人对王诩的态度并不算客气,一见面就问他几个专业性的问题。 王诩哪里回答的上,而且就算回答他元素周期表,徐夫人也听不懂啊。 所以王诩只能把随身携带的廓尔喀刀扔给了他。 事实胜于雄辩。 接到刀之后,徐夫人那张炭红脸似乎变得更加涨红起来,双目赤红的拔出刀,刚出半寸就倒吸一口冷气,惊呼道“轻吕!” 王诩微微挑眉,这个名字虽然生僻,但是对他来说也略有耳闻,当年对于剑起源这个学科,中外考古界曾组织过很多次的研讨,轻吕这个名字多是话题中心。 逸周书克殷解“击之以轻吕,斩之以黄钺。” 是最早出现这个名字,当年周武王在用这把叫做轻吕的剑刺纣王尸体,一次流传。 但是有人认为这种武器实际上是吐火罗语音译的一种武器,由此认为剑来源于西方,后来又考据轻吕并非剑,而是箭,与青铜剑一同传入中原,同时还有径路刀。 径路刀则是汉代匈奴单于佩戴的王刀。 但是究竟如何,暂时无人能够定论。 此时徐夫人能够说出轻吕这个名字,说明这个武器应该是存在的,但是具体是什么还未知。 “你觉得这是轻吕?”王诩挑眉问道。 “祖典上记过此神兵,曾为异人于塞外得神兵,献于武王伐商,武王得神兵,赐姓轻吕,封地于丰,造轻吕为兵,大破商军。”徐夫人目光痴迷的摩裟着廓尔喀刀说道。 剑这种短刃武器,确实是从商末周初大规模普及开来的。 王诩微微皱眉“可有铸造之法?” “轻吕为周室秘传。”徐夫人遗憾的摇摇头,把刀举起来还给王诩“虽然当年王子朝携周典逃亡于楚,但是也没有找到轻吕的铸造之法,后来便失传了,帝君此物,是从羡门带出来的?” 王诩笑了笑“你留着吧,争取早日p其中奥秘。” 徐夫人一惊,瞪大眼睛,不可思议。 “欧冶子门人,除了你,还有其他人嘛?”王诩笑着问道。 徐夫人摇了摇头“欧冶门下六代门人,尽在此处了,剑师仅我一人,剑士十六人,剑侍者九十七人。” “若是先生不嫌弃,可以来孤竹国落脚,毕竟眼下六国以平,先生也不愿存于秦之下吧。”王诩笑着说道。 “承蒙帝君抬爱,但是欧冶门有训条,三不铸。”徐夫人正色道。 “先生请将。”王诩笑了笑。 “先祖云,兵者本贤,奈何俗煞,为了避免俗世之辈滥用兵戈,特立下三不铸,助纣为桀不铸,祸国殃民不铸,睚眦必报不铸。”徐夫人沉声道。 “善。”王诩点点头,认为这个门规很全面,欧冶子应该也是个德才兼备之人。 “多谢帝君。”徐夫人脸上露出笑容,正准备说什么,王帐外突然传来的屠檀的禀报声“大帝,大良造回来了。” 王诩微微皱眉,这都快子时了,王离回来做什么? 不过转念一想,就猜到了什么,对着徐夫人说道“先生连日颠簸,早点去休息吧。” 徐夫人点点头,正准备告辞,就见帐帘被撩开,一个身披斗篷的高大男子走了进来,身后跟着脸色尴尬的王离和屠檀。 “不必了,他留在这儿也好。”王贲掀开帽子,满脸笑容的看着王诩,拱拱手“深夜叨扰,望高誓见谅。” 王诩眉头皱了一下,可能是久居上位习惯了,面对王贲这样强势的态度他第一时间竟然有些愠怒,不过还是起身笑着还礼“伯父说笑了,什么高誓,诩本已是一俗人,请坐。” 王贲但是早已将王诩仔仔细细的大量了一遍,尽管心中惊叹王诩的容貌气度,但是依旧表情不变,笑着点点头,看了看营帐内的椅子眸子中闪过一丝新奇。 第二百二十七章 脱俗方外即孤竹(求全订) 第二百二十七章脱俗方外即孤竹求全订 王氏兵法习惯性敌不动我不动,在不了解清楚的情况下,从不敢轻举妄动,为人处世也是这样的,这样能够避免很多尴尬和误会。 面对造型怪异的椅子,王贲选择了沉默片刻。 “父亲请坐。”王离怕王贲丢人,连忙上去帮忙。 椅子这种东西,对于中原人实在太过陌生了,作为礼仪正统的中原文明,这些贵族们尤为注重礼仪,周礼很大程度上发挥着法律的作用,繁琐而且负责。 习惯了席地而坐的秦汉人,第一次坐垫了兽皮软垫,背后还有依靠的椅子,这种体验除了别扭之外,就没有其他的感受了。 不过王贲毕竟是见过大世面的,即便坐的有些难受,依旧端端正正,温和笑道“那既然如此,你我便于君臣之礼相称了,毕竟君臣有别,孤竹虽与大秦无交,但是礼仪不可废。” 王诩眯了眯眼,听得出王贲这话的立场,也不强求,点头笑道“既然如此,那就听伯父的,不知道大将军深夜前来,所为何事?” 听着王诩有着正经的语气,王离也觉得别扭,但是又不敢插嘴,这个时候,家教就显现出来了,难得见他亲手烹茶这种粗活,还不客气的从王诩身边的包袱里拿出一些豆制品零食。 王贲瞥了眼王离弄的一桌子稀奇古怪东西,目光主要是放在茶壶上,虽然好奇,但是没有多问谈起正事儿“首先要感谢帝君对小儿的救命之恩,此恩王氏无以为报,请受老夫一拜。” 说着王贲起身要拜谢。 王离惊得手中杯子都掉在了地上。 王诩连忙起身搀住王贲“大将军不必如此,我与王离相遇乃是天数,不拘于人伦之礼。” 同时王诩感觉自己的手臂似乎被王贲捏了捏,皱起眉。 感觉像是以前考古时捏捏文物,判断一下什么材质一般。 王贲顺势起身,笑着点点头“帝君之恩,王氏自然铭记在心,其次再谢帝君援军之恩,若无援军,吾等胜负难了。” “此恩将军更不必言谢。”王诩笑了笑,退回去坐好“剿灭东胡,本来就是为了报其背叛殷商之仇,东胡本殷奴,此番扰乱中原,孤竹责无旁贷。” 王贲眸子微亮,声音低沉了几分“帝君是以殷商大帝自称,还是孤竹大帝自称?” “有何差距?”王诩挑眉笑道。 “若是君为殷商大帝,那我大秦也为商臣。”王贲眯着眼说道。 “秦昭襄王赵稷弑杀周赧王姬延,迁九鼎回咸阳时,打得似乎还是我殷商之。”王诩也微微一笑。 “帝君不可妄言。”王贲声音一沉。 “不如你回去问问赵政?”王诩勾起嘴角。 王贲脸色有些难看,沉声道“帝君不妨再仔细想想。” “大将军为秦一片赤诚,朕深感欣慰,但是此时不足与你一外臣道来,还是回去叫赵政来说吧。”王诩轻笑一声,挥挥手,举手投足间确实有一种难掩的装腔作势韵味。 但是偏偏这种装腔作势,对古人最有用。 毕竟不管怎么说,在王贲眼中的王诩,是一位正统君王啊。 “咳,那个,茶开了。”王离眨了眨眼,讪笑着开口道。 王贲和王诩同时瞥了眼王离,营帐内压抑的气氛为之一松。 “大将军不妨尝尝孤竹特产。”王诩笑吟吟的说道。 “甚幸。”王贲客气了一声,晃了晃木杯里茶水,一股扑鼻的异香让他精神一振,抿了一口后眼睛更是亮了几分“久闻羡门有琼酿,莫非,就是此物?” “并非琼酿,只是一漱口闲品。”王诩笑了笑。 王贲嘴角一抽,笑容有些牵强。 怎么说自己也是秦国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大人物,怎么到这儿了,就只能喝漱口水? 不过看着王诩也在喝,心中稍微平衡了一下,咂了咂嘴回味了一下,笑道“羡门果然玄妙难言,漱口之物都足以让吾等凡俗垂涎三尺啊。” “酿造之法王离都通晓。”王诩笑道。 王贲有些讶异的看向王离。 王离翻了个白眼“我只知道是花瓣做的,怎么做的我怎么知道?” “不学无术!”王贲怒叱道。 王离缩了缩脖子,做到另外一边的椅子,看了看抱着刀目中无人的徐夫人,挑眉笑道“壮士如何称呼?” “徐夫人。”徐夫人抬起头,对着王离笑道。 王离眉头一挑“图穷匕的徐夫人?” “正是。”徐夫人笑着拱拱手。 “久仰久仰。”王离也拱手笑道“经常听哑儿提起你,今天一见果然威武不凡。” “咳咳。”王贲清咳了两声“逆贼徐夫人,本将此番也是来找你的,诸猎玄鸟的百家余孽,还有多少人?” “什么诸猎玄鸟?大将军是不是问错人了,徐夫人只是一介工奴。”徐夫人轻笑着摇摇头。 “欧墨之约,你也忘了?”王贲似笑非笑的问道。 徐夫人瞬间脸色大变沉声道“墨家出了叛徒?” “如果你主动说出吴越剑池在那儿,我可以当做没见过你。”王贲眯着眼笑道。 徐夫人咬着牙恨声道“吴越剑池?那太小了,不如你们去找墨家堡吧,那里藏兵百万,吴越剑池只有三千刃。” “墨家堡自然也要找,不过吴越剑池一日不现世,那楚人就一日心不死啊。”王贲笑着摇摇头“说吧,反正我们找到也是早晚的事情。” “那你们就去找吧。”徐夫人嗤笑道“不过既然赵政知道了诸猎玄鸟,那么他应该很惶恐吧,他一惶恐,你们这些臣子就要遭殃了吧。” 王贲笑容不变“真的以为找到了靠山?就可以肆无忌惮了?” “不然大将军还想在朕眼皮底下抢人?”一直听卦的王诩眯了眯眼,语气透着一股淡淡的嘲弄。 王离脸色一白,紧张的看向王诩。 王贲也眯起眼,目光深沉的对上王离那双妖异的重瞳“帝君是想要与秦国为敌?” “不如让赵政归顺孤竹,朕封他一个万世侯。”王诩勾起嘴角,轻声笑道。 “帝君莫不是太过骄狂。”王贲脸色阴沉,虎眸中闪烁着寒光。 “如果秦国不懂这两个字的含义,吾孤竹国可以教一教,毕竟秦从周那里学来的文,也并非正统,不是嘛?”王诩重瞳中也闪烁着冷芒,针锋相对道。 瞬间营帐内的氛围再次降到了冰点。 所有人都下意识的屏住呼吸。 最终王贲率先移开目光,毕竟被王诩盯着,压力太大了,冷声道“看来帝君对百家余孽,一无所知,秦与孤竹同为玄鸟后裔,这诸子猎杀玄鸟,帝君就不觉得刺耳?” “朕当然知道,此役之后,秦统九州,四海归一,这些前尘往事,就让他过去吧,好好休养生息才是你们要做的事情,连年征战一百六十年,也该歇歇了。”王诩晃着杯子轻声叹息道。 “正是因为已经征战了一百六十年,才不想有任何隐患出现,让这一百六十年的努力朝夕间付之东流。”王贲垂眸叹息道“帝君也是为君者,应该能够体谅吧。” “如果赵政连这点胸襟都没有,这九州nbn,他握不住。”王诩摇头说道。 “看来帝君对于这件事情,一点也不介意?”王贲眯起眼。 “如果你们处理不了,可以将这些人都放逐到孤竹国。”王诩笑着说道。 王贲皱起眉“这么说孤竹国不在九州之中,也不再四海之内?那不妨帝君告诉我,孤竹国到底在何处?” 王诩眨了眨眼,目光在王离和屠檀的脸上扫过,最后轻笑着说道“脱俗方外即孤竹。” 第二百二十八章 不学无术(求全订!) 第二百二十章不学无术求全订! 管子幼官:“和好不基,贵贱无司,事变日至,此居于图东方方外。” 最开始方外这个词是由管仲提出,用来比喻中原之外,不被中原约束的外域,偏远地区。 后来庄子说“彼游方之外者也。” 将这个词变成了,游离在人世间,脱离世俗礼法的异类,后来被阴阳家方士借走,比喻成脱离红尘的世外桃源。 这个词经常会出现在各个国家门客对主人进言时拿出来当做比喻,类似于后期的天使投资画饼行为。 毕竟不管是君王还是黔首,都想超脱世俗规则,建立一个从心所欲的新世界。 这样的话,王贲从执掌家门时,就听过无数次了,这些提出了构建方外之地的门客,最后都被他赶走了,因为实在太过缥缈扯淡。 但是如今从王诩口中听到这个词,王贲下意识的却相信了。 毕竟,王帐外,那些精甲利刃的士兵,还有这一路上在营地的见闻,都已经超出了王贲的眼界。 这些都是真实的不是虚幻的。 他刚见面就找了个机会捏了下王诩,就是要确认,跟自己对话的是一个有血有肉的活人,而不是什么山精鬼怪化身。 同时他也知道,王诩的回答太过模棱两可,轻叹一声“帝君这个回答,让我无法与王上交代。” “那将军不妨说说想要什么交代。”王诩笑着问道。 “此番征燕,本将答应过王上,尽揽燕地,牧民四野,但是本将也听闻,孤竹国祖地就在这辽阳城,不知道帝君作何感想。”王贲开口问道。 “燕地疆土三千里,你大秦之民不足百万,要这么大的疆域做什么?”王诩轻笑道“当年秦开克胡,揽东胡疆土千里,但是依旧千里蛮荒,胡人纵横,可见国力在民不在疆。” 王贲笑了笑“看来孤竹确实在燕地之中了。” “天地之大,非你秦人管中窥豹可探。”王诩笑着摇摇头“不就是辽阳城一座兔笼嘛,孤竹国从未放在眼中,只不过孤竹遗存,朕要带走。” “兔笼。”王贲嘴角一抽,神色有些愠怒但是却强压下来“帝君所图的孤竹遗存,为何物?” “自然是祖地典籍,礼器,如果没有被燕奴损坏的话。”王诩皱眉道。 “只是典籍礼器?”王贲微微挑眉“但是” “没有但是。”王诩有些强硬的打断王贲。 王贲呼吸一滞,呼吸沉重几分“帝君有些太过咄咄逼人。” “将军会意错了吧,朕已经足够宽仁了。”王诩眯起眼“孤竹无意于大秦为敌。” “是无意,还是不敢?”王贲起身冷声喝道。 “将军想看我孤竹铁骑踏平咸阳?”王诩语气也陡然一变,声音冷漠。 剑拔弩张的气氛再次弥漫在王帐中,王离急忙站起身打圆场“有话好好说,阿翁咱们来时不时说好,不谈这些事情的嘛。” 王贲瞥了眼神色僵硬紧绷的儿子,又看了看满脸冷峻的王诩,心中默默叹息了一声,默默做下拱手致歉“帝君见谅,王命在身。” “大将军恪尽职守,一代忠良。”王诩也笑了笑“不过这些事情,确实轮不上将军找朕来谈,免得传出去,落一个通敌叛国的罪名。” 王贲脸色再次一边,起身沉声道“叨扰帝君了,先行告退。” “将军慢走。”王诩笑吟吟的抿了口茶水,没有起身相送的意思。 王离转头看了眼王诩,打了个手势,追着王贲出了营帐。 “大帝就如此放此人离去?”徐夫人神色阴沉的问道。 “不如先生跟我聊聊,诸猎玄鸟的故事?”王诩轻笑着看向徐夫人。 徐夫人神情一滞,摇头垂眸道“大帝恕罪,此事欧冶门从春申君身死之后,就再无瓜葛,为荆轲铸剑,纯属私人情义。” “你是为了私人情义,那你呢?”王诩转头看向屠檀,笑眯眯的问道。 屠檀目光微微闪烁了一下,让人难以察觉,神色如此的说道“回禀大帝,此事我也是刚刚从高渐离口中得知,荆轲之事,与诸子猎玄鸟并无直接关系,我也只知道,这个计划是从百年前就存在了,但是具体是由是发起的,针对是谁,一概不知。” 王诩盯着屠檀的脸看了片刻,笑了笑“时候不早了,你们也早点回去休息吧,明后两日,还有几场大战。” 屠檀和徐夫人起身告辞。 两日离去后,王诩看着之前王贲座位桌子上,被一扫而光的豆腐干,轻叹着摇摇头嘀咕道“别怪我没给你机会啊。” 王贲离开营帐后,脸上的愤怒就悄然消失了,从袖袍中拿出从桌子上顺出的豆腐干,津津有味的在孤竹营地中漫步。 王离跟在他身后抓耳挠腮,父亲的性格他是知道的,虽然平时平易近人,但是最不喜欢别人压过他一头,还有威胁他,以前即便在于秦王相处时,也很少受到讥讽和压迫。 如今在王诩这里,算是受尽凌辱了。 这让为人子的王离,心情很复杂。 而且谈话内容本来事先父子都说好的,不谈国事,只谈家世,怎么到这儿就全变卦了? 王离在后面抓耳挠腮,思量着怎么开口,毕竟他真的很怕,万一父亲一怒之下要与孤竹开战,到时候他该如何自处。 “逆子!”王贲突然止住脚步,转头低喝道。 王离吓了一跳,腿一软就跪了下来。 “起来,怎么出去走了一圈,骨头变得这么软?”王贲皱眉呵斥道。 “阿翁息怒,王诩他平时不是这样的。”王离开口辩解道。 “你平日都直呼其名?”王贲伸手把王离拉起来,皱眉问道。 “额,他习惯别人这么叫他,当然,孤竹国的族人不敢这么叫。”王离眨了眨眼“他平日里十分随和亲近,而且没有一点君王的架子,当然,可能他们羡门中人都是如此不拘小节,但是今天确实有些奇怪,可能是,阿翁所论之事,确实有些过分了。” 王离越说声音越脚步下意识的往后退了半步。 王贲紧锁着眉头“吾为秦将,自然要以大秦利益为重,你觉得过分,是因为你已经偏向孤竹了,王离,别忘记了立场。” 王离抿了抿唇“孩儿谨记自己是秦人,但是” “那就没有但是。”王贲冷声喝道“王氏侍秦数百年,从淇君王豹侍奉穆公开始,到将军王龁,最后到你大父,王氏时代忠君,不做他想,早与大秦就已经荣辱一体了!” 王离低下头“孩儿知道,孩儿也没有说别的,只是如今大世落幕,我们王氏,也应该歇息了,孩儿在孤竹国这么久,真的觉得孤竹是我们最好的归宿。” “傻孩子。”王贲轻笑着摇摇头“王氏哪敢寻求什么归宿,只是要一处安身即可。” 王离微微一怔。 “陟彼北山,言采其杞偕偕士子,朝夕从事王事靡盬,忧我父母。 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大夫不均,我从事独贤。 四牡彭彭,王事傍傍嘉我未老,鲜我方将旅力方刚,经营四方。 或燕燕居息,或尽瘁事国或息偃在床,或不已于行。 或不知叫,或惨惨劬劳或栖迟偃仰,或王事鞅掌。 或湛乐饮酒,或惨惨畏咎或出入风议,或靡事不为。”王贲轻声吟唱着古调“当年王氏叔烈祖王豹弃卫入秦,接受秦穆公的招揽时,便做了此诗,也谶定了王氏一脉,注定要为君所劳,至死方休,尔既为王氏子孙,这份责任终究要承担,不管秦王室如何对待我们,我们都不能做他想,你明白吗?” “这是愚忠。”王离咬着唇沉声道。 “这是忠臣之本。”王贲轻轻叹息一声“若君不贤,那只能说明臣无能,你要记住,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贤君,明君,暴君,君,就是君,你不要对他们抱有任何幻想,任何期待,任何定义。” 王离目光茫然的看着父亲,脑袋有些转不过弯。 “孤竹国在方外,我们王氏又何尝不在方外呢?”王贲勾起嘴角傲然一笑“不论尘世如何,我王氏只做本分之时,其余不论,不同俗,不从众,更不会逾越,离儿,马上就要回家了,你知道要怎么做了嘛?” 王离摇了摇头“孩儿想击杀冯章于市,然后被王上责罚,远离中原。” “傻孩子,别说你当市击杀冯章,你就是把冯劫老狗当殿开颅,王上都只会说你年少轻狂,有悍将血勇。”王贲笑着拍了拍王离的脑子“自污之法不是这么用的。” 王离瞪大眼睛,这跟他了解的那位秦王,似乎不一样。 “平定六国之前的秦王,与统治四海之后的秦王,已经不是一个人了。”王贲轻笑道“从此以后,在他眼中,只有他愿意和不愿意,没有应该不应该之分。” 王离倒吸一口气,压低声音正色道“这是专政暴君!” 第二百二十九章 一具烈士尸首都不能少(求全订) 第二百二十九章一具烈士尸首都不能少求全订 臣论君,是谋逆的大罪。 不过此时的王家父子,已经不在乎这些了。 “说了,不要给君王下定义,尤其是震古烁今的君王,纵观夏商周,横览两春秋,如今的秦王,可谓是真正的君王。”王贲笑意透着复杂之色,拍了拍王离的肩膀,拿出袖子里藏的豆腐干“此物为何?” 王离还没有回过神,下意识的回答道“豆腐干。” “羡门灵果?”王贲好奇的问道。 “只是戎菽为料,以庖厨巧工而成。”王离回答道。 “嘶,果然是羡门手笔,化腐朽为珍馐啊。”王贲感叹道“可学会制作之法?” “如此贱业,孩儿怎么会学。”王离满脸傲气的轻哼道。 王贲羞恼的一巴掌拍在王离脑后,恨铁不成钢的训斥道“不学无术,该学的一样都没学会,不该学的学了一大堆!” 王离揉着后脑勺无比委屈“孩儿冲阵杀敌,万夫莫当!怎么不学无术了。” “傻孩子,以后哪儿还有冲阵杀敌的机会给你?”王贲瞪了他一眼。 “不是还有域外塞人嘛。”王离撇嘴道。 “哼,你真以为秦王是穷兵黩武之君?”王贲冷哼一声“六国平定后,维护疆土,治理六国遗民的开销都困难,哪有钱粮送你去漠北逐敌?而且至少两年,我们这些高阶大夫的粮饷都开支不出来,我们一大家子几千张嘴,没有一技之长怎么养活?” “粮饷食禄都发不出来了?”王离一惊。 “王上都逼得卖官鬻爵了,你觉得呢?”王贲白了王离一样,看着自己咬剩下的半截豆腐干叹息道“戎菽与粟米比之价贱数倍,若是能够加工贩卖,一县之地,至少能养过一郡之人。” 随即恨恨的瞪了眼王离“明日战场你不要上场了,滚回去把制做豆腐干的方法学会在回来。” “那怎么行?!”王离大惊。 “怎么不行,快滚。”王贲一脚踹了过去,转身大步向着不远处等候的亲卫走去。 王离紧锁着眉头,似乎察觉到了什么看着王贲上马后,犹豫了一番后,摸着后脑勺往回走。 “离公子没有随大将军回来?”赵佗笑眯眯的帮王贲牵稳战马。 王贲翻身上马瞥了他一眼“离儿身上没有军职,不当入城。” “大将军此言差矣,离公子乃是援军之尊,有留宿军帐的资格。”赵佗也翻身上了马,笑呵呵的说道。 “离儿不是援军。”王贲瞥了眼他坐下战马,也有两个麻绳做的简易马镫,冷嘲道“你倒是鸡贼,一下午的工夫,就把人家的军备粗制出来了?” “离公子怎么能不是援军呢,若无离公子神兵天降,东胡怎么会溃散的如此之快,此战离公子当居首功,恭喜大将军,王氏悍勇,后继有人。”赵佗笑呵呵的拱手道。 “那就借你吉言了,以后若是离儿有幸执掌军政,一定要向王上给你美言几句,最好把你调来给他当副将。”王贲冷笑道。 赵佗嘴角抽搐了一下,暗骂王贲这个老狐狸,竟然想要泼他脏水,连忙转移话题“不知道大将军此番有何收获?这孤竹神君,到底何方人士,真如卢君所说是羡门下凡?卑职也好跟王上报告。” “怎么?李信那里什么都没问出来?”王贲轻嗤道。 “就是因为问出来的东西太多了,卑职才头疼啊。”赵佗叹息着看了看天上的月亮“匪夷所思,匪夷所思啊。” “愚不可及。”王贲冷哼一声,催动战马。 “我觉得,我是个傻子。”王离回到王诩的王帐,脱了鞋有些郁闷的坐在木榻上。 “你,能不能去洗洗脚?”王诩皱眉训斥道。 “行伍之时,哪有那么多矫情。”王离翻了个白眼“你跟我阿翁是不是故意吵架的?” 王诩微微挑眉,掀开窗帘透透气,还点燃了徐夫人进献的一个小熏香“你阿翁告诉你的?” “所以我真的是个傻子是吧。”王离眨了眨眼睛茫然道。 “你还是个孩子。”看着王离满脸丧气,王诩不忍心再打击他。 “王氏要是落在我手中,肯定无法长久。”王离深深的叹了口气。 “谁也不能一口吃成胖子。”王诩笑了笑“你要学习的还有很多,从你对军阵的学习速度来看,你的智商没问题。” “我阿翁让我来学习制作豆腐干养家。”王离撇嘴道。 “秦国已经穷到这种地步了嘛。”王诩眯起眼。 “阿翁说秦王都开始卖官鬻爵了。”王离说道。 “啊”王诩眨了眨眼轻笑道“也是难为他了。” “做豆腐好学吗?”王离叹了口气。 “还挺容易的。”王诩笑了笑。 “比杀人容易?”王离皱眉道。 王诩深深的看了眼王离“你杀的每一个人,都是吃着至少十几年的粮食长大的,你觉得呢。” “但是他们不死,死的就是我。”王离耸了耸肩“我从来不觉得杀敌有负担。” “所以这做豆腐,你也很难学的好。”王诩遗憾的摇摇头“你阿翁不让你上阵,是为了保护你。” “我知道啊,所以我说我是个傻子。”王离落寞一笑“以为自己已经长大了。” “在父母眼中,没有长大的子女。”王诩摇摇头“战损如何?” “翟仇很聪明,一招火马阵,让我们的战损降到了最低,只战死了一千三百余人,轻伤无数。”王离说道。 “一具烈士的尸首也能少。”王诩眸子一暗。 “我当然知道,赤犬卫那群畜生,对咱们太好奇了,不管是装备还是战阵,甚至战死军士的尸体都想抢回去研究。”王离皱眉道。 “一具烈士尸首都不能少。”王诩语气再次森冷了几分。 “我说,如果真的跟大秦开战。”王离瞄了眼王诩,试探性的问道。 “闭嘴。”王诩瞪了眼他。 王离缩了缩脖子“你还是早点回去朝歌吧,赤犬卫太过猖狂,让我有些担心。” “至少要看到塞人被赶出去。”王诩摇摇头“朱家呢?” “他是玄鸟卫尉!”王离一拳砸碎木榻上的木桌,弄的茶水四溅,愤怒的咆哮道。 “等下你给我收拾干净。”王诩眼皮一跳“朱家的身份也并非只是玄鸟卫尉。” “你也知道?!”王离瞪大发红的眼睛。 “嗯。”王诩点点头“不过还没来得及跟他细聊,不过你的反应也太大了吧,你们王氏有秦王安插的监视者,不是很正常的事情嘛?不然凭什么平白无故让你大父统军六十万,你阿翁统军四十万?” “所以为说我是个傻子!”王离气的浑身发抖“人与人之间就不能有点最基本的信任吗?” “人和人之间应该有最基本的信任。”王诩笑了笑“但是君跟臣之间,就未必了,更何况,赵政从小就是在背叛和非议中长大的。” “你对臣子也是这样的嘛?”王离皱眉问道。 “可能吧。”王诩回答的有些含糊“但是有些信任我还是会给的,不过,有一个度,任何事情都应该有一个尺度衡量。” “没有解决方法?”王离皱眉道“我感觉我回咸阳,会活得很累,之前我以为胡闹一番就会被秦王发配出去,阿翁给我否决了。” “难什么,回去就娶亲生子,你立了这么大一功,秦王肯定会给你赐婚的。”王诩笑道。 “娶公主?”王离脸色一变“秦王想让王氏背上外戚的名字?这是在羞辱王氏!” “娶一个公主,至少能够安生一段时间,至于羞辱不羞辱,你得问问你家老祖宗是什么态度。”王诩笑了笑“好了,时辰不早了,明天你就去后军找慕容竭,点豆腐,煮豆干这种事情,他最擅长。” “他还没死?”王离微微挑眉“手握几十万东胡残部,他就没想点什么?” “慕容竭是个可以暂时信任的人。”王诩勾起嘴角。 “那我明日把东胡王慕容贺的尸首给他送过去。”王离捏着下巴说道。 “你有病啊?”王诩翻了个白眼“慕容贺的尸首当然要留在秦国。” “为什么。”王离疑惑道“按照你的性格,不应该送他父子团聚嘛?” “这不能叫团聚,只能叫尽孝。”王诩翻了个白眼“但是为了能够让更多东胡民众能够尽孝,只能牺牲他了,东胡王的尸首留在秦国,他的仇恨也就留在了秦国,你给他送回去,让他如何自处?” 看着王诩脸上似有若无的笑容,王离下意识的打了个冷颤“祸水东引?” “李代桃僵而已。”王诩笑了笑。 “你到底要如何处置这些东胡人?”王离皱眉问道“秦军已经一致决定挑选出部分充为徭役给秦王修建陵寝,剩下的就都要死在跟匈奴的战场上。” “辽阳城下冤死的奴隶还不够多?”王诩轻嗤着摇摇头,指着远处到现在还没有熄灭的火光“都已经烧了一晚上了。” “卢君派来的人给这些人做法,他们的尸骨会作为赎罪者,骨灰飘洒之处,都会焕发生机反哺燕地。”王离认真的说道。 “卢生派了人来?”王诩眯起眼“朱家是不是跟他们在一起。” “你怎么知道。”王离一惊。 “你找人带话给朱家,告诉他,这燕地的胡虏,一个枉死的也不许有,他们不是要选人给秦王修建陵寝嘛?那就修的大一点。”王诩重瞳中闪烁着冷芒,语气中带着一丝怒意。 王离眨了眨眼,思索了一下,觉得自己还是当个传话筒好了,是在是琢磨不懂其中的奥秘。 当个傻子也挺好的。 “对了,你为怎么不自称朕了?”王离忽然想起来什么。 “怎么了?”王诩疑惑道。 “没,觉得你自称朕的时候,还顺耳些,我们老秦人很少如此自称,反倒是楚蛮这样称呼多一些,但是不如你说的好听。”王离轻笑道。 “没事儿,就是想找一种比较正式的自称,表达跟你阿翁谈话的严肃。”王诩笑了笑。 “多谢了。”王离眨了眨眼,轻声道。 王离以为王诩是为了给他面子,特意弄的如此正式。 “呵呵。”王诩轻笑了一声。 但是实际上,王诩只是想先提前过一过嘴瘾,毕竟过不了多久朕这个称呼,就只能嬴政一个人说了。 第二百三十章 百家余孽(求全订) 第二百三十章百家余孽求全订 东胡大军因为孤竹奇兵后袭而迅速溃败,不过一天的时间。 战败的消息没有穿过辽阳城,传达到匈奴和塞人联军当中,甚至连防守的公孙戈和燕军都不知晓,辽阳城南面战事已经落下帷幕了。 公孙戈依据北面的燕北长城,拒守城下匈奴与塞人联军,虽然燕军有十万之众,但是大多数都并非是正规军,多是两三年兵龄的新兵,在加上主要军备都被王贲收走了,公孙戈手下的燕军,整体来说装备可能还不如城下的匈奴。 在加上燕北长城年久失修,夯土和碎石堆砌的城墙多年来已经被风霜腐蚀,估计不久就会被匈奴攻破。 公孙戈自知战况十分不利,所以一边连派斥候催促王贲支援,另一边则偷偷的让副将关立带着从城中带出来的二十万燕国徭役,沿着燕北长城向东往赤峰去探寻一条退路,方便如果秦军战败撤出辽阳,他也要直接率军撤离。 从始至终,公孙戈就没有想着被王贲当枪使。 之前趁夜色偷袭东胡王帐时,他就想明白了一个道理,东胡那个看似蛮荒落后之地,都能够繁衍出这么大的部落,虽然没有什么精甲神兵,但是却马壮羊肥。 公孙戈觉得如果自己此番趁机占领东胡地界,可能日子过得要比在秦王治下苟活舒服的多。 所以对于城外的匈奴塞人,公孙戈并没有采取太多的防守之势,反而有意让他们慢慢攻破城墙。 燕北长城是在易水长城的基础上修筑的,当年张仪纵横天下时,曾经向燕昭王说:“秦下甲云中、九原,驱赵而攻燕,则易水长城,非大王之有也。 易水长城是燕国专门修建防御齐、赵,保卫燕国下都易水城的,后来秦开克胡千里之后,为了防止北方东胡南下,开始在易水长城的基础上修筑燕北长城,一直修建到辽东。 但是实际上,除了依据燕山山脉修筑的北长城外,其他燕长城的修筑并没有完成,因为之后就是乐毅伐齐,燕国的主要精力还是放在了南方中原身上。 一直到后来燕国没落,燕长城并未修建完成,而且连最先修建的燕北长城也被荒废依旧,关于这座长城最后一次被燕国重视,应该是几年前,太子丹送荆轲入秦时,走的是燕北长城,于易水河畔送行,并且留下了千古绝唱的易水歌。 实际上太子丹给荆轲送行时,排场并不甚至动用了大宗祭祀之礼,毕竟荆轲是以使者身份访秦,礼数还是要高调执行的。 于是在燕北长城还残留着当年太子丹给荆轲送行时搭建的祭坛残垣。 公孙戈站在易水河畔,看着这条西依太行山,东连河北平原的河流,满心感慨。 顺流而下就能到达当年燕国最宏伟的燕下都易水城,那里还有见证着当年燕国崛起的黄金台,只不过此时已经尽归于秦。 那些属于燕国辉煌的曾经,都顺着这条河流滚滚而下,毫不停歇。 站在易水河畔,公孙戈就不禁满心悲愤,痛骂燕惠王昏庸,痛斥乐毅无能,痛悲剧辛年迈,也痛呼家祖成安君心慈手软,当年若是取而代之,或者摄政,燕国何止沦落于此。 至于燕王喜和太子丹,他连骂都懒得骂人了。 “公孙氏的列祖列宗,公孙戈再次起誓,并非子孙不肖护国不利,只是燕王室昏庸无能,燕之亡,非于秦手,而是亡于燕王室,戈自知难挽大业,但是依旧敢愧对祖宗教会,一日为燕人,世代为燕臣,戈将带着燕国遗民前往胡地,此去栉风沐雨也好,筚路蓝缕也罢,戈都不辞艰辛势必复燕国之荣,还先祖之耀!” 对着易水河发泄了一番后,又起了誓,给自己即将逃亡北地找了一个合理的借口后,这些日子的阴郁似乎缓解了很多,也终于下定了决心。 公孙戈坐在河边开了一坛美酒,又哭又笑,准备发泄完就开始撤军。 马蹄声打断了公孙戈的疯癫,公孙戈扔掉酒坛,用河水抹了把脸,转头看着策马奔来的人,微微皱眉。 “身为主将却偏离战场,是何道理?”剧亢从马上跳下来,一双狭长的桃花源中闪烁着戏谑。 “东胡败了?”公孙戈心中一惊。 “嗯?你似乎有些意外啊。”剧亢勾起嘴角歪着头“看来你是真的没看好秦军能赢。” “怎会如此之快?”公孙戈脸色有些难看。 “战场瞬息万变,成败总在一瞬之间。”剧亢笑了笑“昨天傍晚,天降神兵,大破东胡,东胡王慕容贺,诸部受降。” “什么意思?”公孙戈脸色更加的迷茫。 “王贲大将军的公子离和之前消失的李信将军,借来了一支神兵,帮助秦军夹击歼灭了东胡联军,至于详情,我也不知晓。”剧亢摇摇头,拿出一封军令“我只是来传达军令,大将军说可以放弃抵抗往回撤,诱敌深入然后与其相汇,灭敌。” 公孙戈皱眉打开看了一眼,还是有些不太确信“东胡十数万大军,全都一夜之间被灭了?” “半个时辰不到。”剧亢摇摇头,青涩的脸上闪过一丝难得的敬畏“那是真正以一当百的神兵。” 公孙戈眼皮一跳,抿了抿唇收好军令,恭恭敬敬的说道“公孙戈必不辱将军所托。” “你准备怎么诱敌?这一路上我看了眼,匈部似乎不像是傻子试探性攻城,突然你们全部撤防一定会引起他们的注意,要是分批撤离,最后肯定要死点人。”剧亢笑着问道。 “为秦王大业牺牲,是吾等荣耀,只求封赏之时,不要忘记吾等燕民的辛劳。”公孙戈脸上一片视死如归,正色道。 跟刚才对着易水河发誓咒骂时的表情判若两人,好像刚才发誓要灭秦复燕的不是他一样。 剧亢看着公孙戈的表情,忍不住笑出声。 “你笑什么?”公孙戈面皮发烫,不悦道。 “没什么,只是第一次见到有人假仁假义的如此冠冕堂皇。”剧亢笑着摆摆手,在公孙戈发怒之前问道“不去草原了?” 公孙戈嘴角抽搐了一下“还是中原好。” 剧亢摇摇头“既然如此,那就算了。” “话说明白。”公孙戈皱起眉头。 “既然你不想去草原了,那就不带你了。”剧亢笑了笑“小高让我送几个人去匈奴,你既然不想去就算了。” 公孙戈眸子一亮,压低声音“卢生又有计划?” 剧亢笑了笑“快组织你的人往后撤吧,争取在日落之前撤到隆化。” 公孙戈紧皱着眉头,一路追问剧亢,剧亢一直笑而不语。 一直追到燕北关隘之下,也没问出个所以然,只看见剧亢带着百十来骑,每个身上都披着黑色的斗篷看不到脸,打着几面东胡模样的旗帜向着城外奔驰而去。 公孙戈无法确认他们的身份,但是其中几个人穿的特殊样式的革靴让他十分在意。 革靴本来是一种只有赵国和燕国多见的鞋子,是从北方游牧民族的兽皮鞋改良而来,又方便又保暖,而且这几人的革靴做工更为精良,却与燕国贵族的革靴形制不符。 不是贵族,但是却比贵族穿的更为考究,那么在燕赵之地,就只有那些身份特殊的方仙道的方士了。 果然,卢生入秦,也是有其他打算的! 公孙戈眸子中闪烁着精芒,几经犹豫后,召集部众准备撤离。 “子房让你找到韩王信送他回韩地,不是让你送他去死。”高渐离外面披着一件薄衫,里面缠着孤竹国特有的绷带,脸色愈发的苍白,坐在床榻上看着对面一个身穿玄袍的披发男子。 披发男子身材健硕,披散着长发如同蛮人一般,但是相貌却异常俊秀,盘腿坐在一个铜炉面前,身边摆着很多稀奇古怪散发着异香的彩色粉末或者颗粒,正在用一个精巧小铜铲往铜炉里添加东西,咧嘴笑了笑,嘴唇没有动,却能够发出清晰的声音“张子房选的人,我一般都看不上,这个韩王信就是个鼠目寸光的傻子,倒是继承了他们韩国王室一脉的自作聪明刚愎自用,偷偷跑出来投奔齐王孙田安,就足够愚蠢了,而且以为掌握了几个东胡头人,以后就能在东荒建立一番事业,愚不可及。” “方仙道在东荒经营百年都一无所得,韩王信不是愚笨,只是小觑的东荒。”高渐离清咳一声,目光清冷“石生你有点小人得志了,不是卢生蛊惑了秦政,你们方仙道就能够飞黄腾达了,别忘了,你们终究是百家余孽。” “呵呵,你们道家弟子就是天生莫名优越,总以为有一个道祖李耳撑腰,就真的为百家师了。”石生摇头轻笑“不知道你们道家n了两百余年,还能剩下什么。” “不管剩下什么,也非你方仙道可比。”高渐离声音微寒。 “那既然如此,不如在秦王面前,你道家把这件事情替我们百家一己抗下?石生再次代百家谢过。”石生神情嘲弄的看着高渐离。 因为他说话不张嘴,所以配上他这样的表情,显得格外欠打。 第二百三十一章 至德者不和于俗,成大功者不谋于众(求全订) 第二百三十一章至德者不和于俗,成大功者不谋于众求全订 “到现在你们方仙道也没有给我们一个交代,为何突然违反盟约。”高渐离目光森冷“现在还倒戈一击拖我们下水替你们当替罪羊?这是毋忌高誓的意思?” “我也只是给卢生跑腿的,这种事情我这种小人物怎么会知道?”石生耸了耸肩“再说你不是去了临淄?稷下学宫的先生们没有告诉你什么?” “徐巿为何不见我?”高渐离突然又想到了什么。 “这也是个秘密。”石生高深莫测一笑,把铜炉盖上,准备生火“我给你准备的复元丹,熬制一个时辰就能成型了,记得看时间。” “拿走吧,你们方仙道的丹药,我是真的无福消受,还想多活几年。”高渐离冷笑一声“你准备去哪儿?” “当然是去看看燕王了,这个老东西身上还有点东西,我得替毋忌高誓找到。”石生对着铜镜拢了下披散的长发,然后用一个玉环扎好,整理了下衣冠。 “顺便帮我带句话,我过两天去取他的人头,让他抓紧时间享乐。”高渐离眯起眼。 石生微微侧目感叹道“好汉子,到现在也不忘为他报仇。” “道不同,你不必惺惺作态,我知道你在心中嘲笑我蠢。”高渐离轻嗤道“我又何尝不在嘲弄你蠢呢?” “不,我是真的羡慕你们。”石生意味深长的看着高渐离,神情有些落寞“不过很可惜,我来,燕王喜就不会死,我还指着他让秦政给我封个侯呢。” “那就只能一较高下了。”高渐离闭上眼。 “至德者不和于俗,成大功者不谋于众,难道高兄要为了一己私利,而陷大局于不义?”石生语重心长的劝道。 “从卢生入秦开始,就没有大局了。”高渐离冷笑道。 “卢生也是为了大家着想,大秦一统以成定局,乃是大势所趋,而且这个责任你们道家也要背负起来,当年若非尹文先生强行给齐王灌输无为而治,造成齐赵连纵伐秦失败,我们何至于此被动?”石生皱眉道“你们道家一向如此自私自利。” “这话你方仙道也有脸说?为了帮苏秦苏代造势,帮孟尝君逼死吕礼的不是你们?吕礼若执政,齐国何愁不出兵伐秦?”高渐离冷声道。 “这话不能这么说,苏秦先生的计划很完美,若是秦惠王称帝,必遭天下共击,诸侯混战,但是谁能想到,商君突然一心为秦了呢?苏代想要继承苏秦先生的计划,引齐王称帝乱诸侯,却毁于尹文先生之手。”石生叹息道。 “借口,分明是尔等急功近利自作聪明,让本来平衡的局面一夕崩塌,让秦有了可乘之机。”高渐离冷笑道。 “几十年前的旧账,你们翻的也是很过瘾。”朱家推门而入,朗声笑道。 高渐离下意识的抽出身边的长剑,石生手中也不知何时多了两柄短刃,看到朱家后松了口气。 “朱先生不在前线督战,也不去应付该死的赤犬卫,跑来我们这里做什么?”石生笑眯眯的收起短刃。 “有贵人要见你们。”朱家打量着石生笑道。 石生微微一怔,脸色大变“是那位贵人?” “殷商大帝。”高渐离也眸子一暗,低声念叨着。 朱家动作娴熟的将房间内所有藏着兵刃的地方都翻了一遍,看着堆在一边小山般的兵刃轻笑道“还真是辛苦你们了,随身要带着这么多防身的家伙。” 石生搓了搓手,神色有些激动“在这儿见面,会不会怠慢了贵人?” “你们两个别生事端就好了。”朱家笑着摇摇头,吹了个口哨,全身重甲,扛着一个木椅的禺春走门外走进来,看了nn间,放下椅子在门口嘟囔道“什么味道。” “丹砂。”同时从门外传来一个温和的嗓音,让屋内的石生和高渐离同时神情一凛,凝眸看向门口。 王诩身上披着自己设计的特殊孤竹国斗篷,白色丝绸绣着金线银线,看起来就透着一股出尘之意,缓步到屋内,坐在椅子上以后摘下帽子,露出真容,笑着摆摆手“就坐着吧。” 高渐离和石生身子僵在半空,瞪大眼睛看着王诩。 比自己想象中更加难言的容貌气质,呼吸凝滞了片刻。 重瞳,这个名字对于百家子弟来说意义非凡。 在加上耳濡目染听了屠檀说了这么多关于他的神秘之事,亲眼见到王诩之后,这种感觉难以言表。 从小就就听师尊们说圣人相貌,何时真的见到过? 高渐离和石生在打量王诩的时候,王诩也在打量着他们,这两个,一位是击筑而歌流传千年的恩义侠士。 另外一个可能带着秦始皇的投资以及万余徒众,从雁门关出发一路向西,走过比张骞更早的丝绸之路,一直到达罗马帝国或者帕提亚帝国,寻求长生不死药,最终引发了让秦始皇背锅千年的焚书坑儒事件的祸首之一。 面对这样两个人,王诩确实是有些好奇的。 神棍王诩见过不少,做考古工作虽然信奉科学,但是华夏自古以来的玄学也是根深蒂固,即便是中考院,有的时候也不得不请一些民间高人,尤其是他们考古界,虽然不如写得那么夸张,但是也对这些玄学有些了解。 王诩见过很多帮忙的民间高人,今天算是看到了鼻祖之一,同样也心生好奇。 不得不说,从外形来看,石生就不似俗人,可能是与容貌清秀有直接关系,在这个即便贵族王室都不愿意洗澡的时代,一个人能够做到干干净净,身上没有跳蚤可以说是万中无一了。 在加上一身朴素但是又奢华的服侍衬托,确实与众不同。 与众不同,那么就会被人注意,要么被排挤,要么被敬畏。 石生很明显就属于后者,羡门高誓的身份,让他更加为人敬畏。 “方仙道门下弟子石生,拜见高誓大人!”石生回过神,不敢再去看王诩那双重瞳,连忙跪下行礼。 王诩微微皱眉,因为他觉得石生的声音有点古怪。 “稷下学宫高渐离,见过帝君。”高渐离也起身作揖。 “不必多礼,我来就是想要向二位打听一些事情。”王诩轻笑着开口,目光放在石生脸上“石生的声音?” “石生所修的是一种羡门法术,言不出口,他心而通。”朱家笑着解释道。 “哦?”王诩微微挑眉。 “让高誓见笑了。”石生有些莫名的紧张。 腹语? 王诩眯了眯眼,嘴角的笑意渐浓,果然出来当神棍也得有点特殊技能,这个石生除了外形具有欺骗性外,这手腹语确实技惊四座了,不张嘴却能说话,足以被忽悠现在百分之九十九以上的人了。 似乎察觉到王诩笑容暗藏的意味,石生吓得出了一身冷汗。 “把炉子打开。”王诩对身后的禺春说道。 “丹未成,炉开则精元泄。”石生连忙说道。 王诩目光怪异的看了眼石生,笑了笑“那再炼一炉不就好了?” 石生说完也觉得自己是个智障,面前这个人可是传闻中真正从羡门出来的高誓,凡间炼丹这种小术自然不值一提。 禺春皱眉掀开炉盖,一股刺鼻难闻的味道扑面而来,呛得连连咳嗽。 王诩也捂着鼻子,看着炉口冒出的彩色仙气,水蒸气沾了各种矿粉,确实有些漂亮啊。 炼丹术是真是假王诩不在意,毕竟长生不老这种事情,后世也在研究了,而且颇有成就,他主要想看看,到底这个时候炼丹术用的原材料都是些什么。 从刺鼻的化工气味就知道了,肯定都是一些化工元素了,再看了看里面冒着泡泡的浆水,王诩皱起眉,这种炼丹术是怎么把弄出来的,用棍子戳了戳之后,王诩就失去了兴趣,看向石生“这是炉是做什么的?” “回报高誓,此丹为复元丹,采六种神石,三种宝玉,数药材,以仙金调配成丹,可助人塑本培源以凝血肉。”石生恭声回答道。 “你们应该加点香料和糖霜,这样卖相会好点,这么刺鼻的味道,怎么吃啊。”王诩轻笑着摆摆手“高先生食过此丹?” “方仙道之仙丹,在下无福消受。”高渐离摇头冷声道。 “那高先生与升仙无缘了。”王诩轻笑道“你受的都是皮外伤,好吃好喝的静养即可。” 高渐离一怔,点头道“多谢帝君。” “我此番前来,就是想打听一下,卢君要为赵政修一个什么样的陵墓,只需要数万徭役就够用。”王诩笑眯眯的看向石生。 石生身子一僵,有些诧异。 他不傻,自然听出了王诩是冲着这件事情来的。 但是他怎么也想不通,这件事,跟他有什么关系。 心中百转千回的算计之后,石生谨慎的回答道“回报高誓,此事,是方仙道机密。” “十万胡虏的头颅,能给方仙道门徒换多少爵位?”王诩脸上带着温煦的笑意,声音却让石生如坠冰窑。 第二百三十二章 律管吹灰(求全订) 第二百三十二章律管吹灰求全订 维度,在物理学和哲学的领域内,指独立的时空坐标的数目。 在哲学定义中,思维的角度,也称之维度。 维度的高低,角度的高度,决定一个人,或者一个社会甚至发展文明的方向。 人类文明中走在最前列的那些人,与同时期的同类相比较,就是高维度人群。 也就是最早领袖的定义。 如发明了房子的人祖有巢氏,发明了点火的燧人氏等等。 但是从伏羲女娲开始,维度就再上升了一维,因为伏羲除了帮助人类发明了渔猎,和陶器制造之外,还开始制定了社会规则,婚娶规则,以及结绳记事定义了姓氏以及血亲规则,开启了灵智,然后渐渐形成了社会阶级。 从此以后可以说华夏文明就有了阶级雏形,一旦有了阶级,自然拥有了秩序,但是同样也拥有了麻烦,于是为了解决麻烦,领袖们又开始思考如何让维度上升,利用高维碾压低维的方式,来统治阶级维持秩序。 于是就出现了利用大多数人无法解释的恐惧,来抽象出其中为人震慑和信服的元素,最终塑造成了不可见,不可知,不可问的天。 天的概念囊括了人类所有一切的不理解,不管是后期发展的神,仙,祖都是天的概念中,然后这些人自称替天执政来维持统治的正统性,但是终究这是一个临时抽象出来的东西,需要不断完善,于是就出现了最早的巫,儒等专职人员辅佐这些替天执政的人。 能够从事完善这些事情的巫,儒一定都是在哲学维度上高于整个种群的人,也就是所谓的聪明人。 而聪明人多数都有一个特征,就是目的性强,很少将精力浪费在他们认为无意义的事情上。 而将这种天的定义完善最通透的,除了传闻中不可追溯的伏羲大帝,以及疑点重重的周文王之外,那就是替周王室掌管图书馆的老子李耳了。 但是老子的维度到底是超越了先贤,还是单纯的继承先贤又是另外一件事情,但是毫无疑问,因为他,开启了春秋后的诸子百家,所谓的诸子百家皆出道。 或者说诸子百家皆出易。 这个易不止单指周易,应该是泛指春秋之前华夏先贤的哲学统称,而李耳是最好的统筹者,由此开启诸子百家。 但是不管百家学说,实际意义有多大,都无法撼动道家的位置,这个主要是因为维度的不同。 兵家,纵横家,法家,儒家,墨家在春秋战国都曾绽放,但是却终究都辩不过道家,因为道家传承于文明之源头,不管百家如何辩驳,最后追本溯源后发现,还是绕到了道家哲学上。 这就是所谓的维度不同的降维打击。 但是有一个学说,起源于道家,却区于道家。 那就是阴阳家,影响华夏千年阴阳论,太极论真正从考古文献探索,并非出自易经,而是出自战国阴阳家和后期道家某些派系。 阴阳家驺衍的脑洞从道德经将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开始。 驺衍将事件万物不用道解释,而化阴阳,认为有阴阳,则无道,然后盖以五行论,最终将道家或者易学的哲学理论政治实践化,不但可以在理论上解释宇宙万物,更能够在实际上见到效果,完成自洽。 因为阴阳学是在太无解了,不管事情发展如何,都可以找到借口辩解,而且有时不可证伪。 如果先秦道家过于唯心主义,那么阴阳家则兼具朴实唯物主义加上辩证主义,更能够被掌权者接受。 道家玄幻,俗世触之不得,所以被春秋战国诸侯列国敬畏,却不堪其用,而阴阳家既有道家之玄,又有实际之效用,但是却因为出现的时机不对,最终还没等发展起来,就被历史车轮碾过,最终沦为各地民间神棍。 邹衍在稷下学宫名声大噪被封谈天衍之后,阴阳家并没有发扬光大,事迹只见燕国,然后就成就了燕齐之地大批打着阴阳家旗的方士游走于世间,以方仙道为首。 而且燕齐之地对于邹衍是真的当做神仙来敬畏的,传说当时燕国大寒,无法耕种,邹衍在燕国黍谷之地北京密云吹律致气,于是大地回暖,冰融雪化。 燕有黍谷,地美且寒,气寒不生五谷,邹子吹律致气,既寒,更为温热以种黍,黍生丰熟,到今名之曰黍谷。 当然这可能是个传说,但是更有可能是邹衍看破了节气变幻,算出了气候变化,然后演的一出大戏。 后来在古代天文史和农学史中,还以此留下,十二律管的吹灰候气法,名为律管吹灰。 用吹律的方式,用音乐来引发天象,改变节气。 古人通过这个东西和某种草木灰配合,认为在特殊的节气时间,那个草木灰会自己飞出来。 汉书律历志“律以统气类物至治之世,天地之气合以生风天地之风气正,十二律定。” 但是这件事情应该是有案例的,因为从邹衍的脑洞能够直接开到将天下分为九州,创立了惊世骇俗的九州论,就可以看出,这是一个脑洞巨大的哲学家。 邹衍另外一个在燕国的传说,跟窦娥还有些渊源。 邹衍被燕王请回齐国治理国家后,遭到了燕国贵族的记恨,在燕王面前造谣迫使邹衍被诬蔑入狱,衍在狱中仰天大哭,时正炎夏,却忽然降霜。 不知道是不是真的这么凑巧,这场冰雹也是迷之凑巧。 总之邹衍因为这两件事情,在燕齐名声大显也让阴阳家变得神秘莫测,不过可惜之后燕国就没落自保都难,阴阳家也难以发力,门众四散到各国。 但是毫无疑问,不管是科学还是套路,但是论起营造n,装腔作势,阴阳家谁也不服。 能够掌握这两点技术的人,一定都是聪明人,毫无疑问,而且还不能只是小聪明,毕竟他们忽悠的不只是平民,更多的是贵族。 这样的一群人,抛开政治理想那些虚幻的东西,第一重要就是利益。 能够这群人不远万里赶来血流漂杵的燕北苦寒之地,那么吸引他们的一定是这满地的人头滚滚。 人头,就是军功,就是利益。 辽阳城外,足足三十万胡人,匈奴,塞人的人头,能够成就多少个大夫? 如果这只是阴阳家自己的事情,王诩并不会亲自冒险到辽阳城一趟,但是在这件事情中,孤竹国与阴阳家不但有利益冲突,更有因果关系。 因为卢生能够带着阴阳家进入秦宫,很大程度上,就是借着他这个羡门高誓的名头。 毕竟嬴政为了这场大战穷的都开始卖爵位了,此时却突然要从北地战场上征发徭役修建陵墓,打的肯定是别的主意,而且再预测下之后这些方士会掏空嬴政国库里最后一点积蓄炼丹。 不难猜测,这些人来北地,就是敛财的。 而现在最值钱的,恐怕就是这些血淋漓的人头了,而卢生之所以现在如此大摇大摆的派人来燕地收割利益,在王贲大将军嘴里抢骨头,也是狐假虎威打了他的旗,同时也应该是嬴政默许的。 因为估计在嬴政眼中,孤竹国可能与卢生有着直接关联。 平白无故让人利用两次,就算王诩脾气好,此时也有些恼火。 他此番来辽阳城找石生,就是来摊牌的,两个结果,既然卢生和方仙道这么想做自己的狗,那么自己就收了他,反正以后他知道肯定会跟这些阴魂不散的阴阳家打交道的。 因为山海关碣石道那个神秘的石窑迷宫前几日已经被p了,是一条直接能够通往关外某个已经迁徙走的箕子朝鲜县城的,而且在哪里发现了大量的具有殷商风格的祭坛和阴阳家炼丹士的痕迹。 王诩基本不用派人追查也知道,那就应该是方仙道的根据地! 这打翻了之前王诩对于辽东局面单纯的印象,果然,只要有中原文化扎根超过两百年以上的土地,就不可能有单纯的局面,箕子朝鲜在辽东都扎根近千年了,就算环境恶劣,那也可能恢复禹夏之时初期的局面吧。 王诩作为一个穿越者,还是个考古系的穿越者,却被一群古人利用甚至摆布,这种感觉他自然很不开心了,所幸就来谈了清楚。 而面对王诩的强势,石生则十分胆寒,不只是关于这位羡门高誓的传说,更畏惧他身后那位身材魁梧的金甲战士。 这位不只是来历神秘,更是有真正实权在手的一方君王啊! 昨天他接到卢生的飞鹰传令后从山中带人赶来,没有见识到书信n别叮嘱的那支神兵,但是今早李信带着王室军和破虏军等入城的情形他是看的一清二楚。 朝阳下那些精甲战士身上折射的光辉,真的宛如仙光,而且这支神兵从装备配置,到装备形制花纹,都闻所未闻,见所未见。 平时都是他们让别人闻所未闻,瞠目结舌,今天换成他们自己了。 第二百三十三章 一将功成万骨枯(求全订) 第二百三十三章一将功成万骨枯求全订 虽然都说内行看门道,但是在这方面,内行有的时候都看不清门道,分不清真假,毕竟骗子入门的第一堂课,就是骗自己。 自己都骗不了,以后很难去忽悠别人。 所以面对王诩的问题,石生真的有些胆战心惊,欲哭无泪,不知如何作答。 看着石生的表情,王诩收敛了脸上的笑容借着问道“这个问题,很难回答吗?” 石生嘴角抽搐了一下,俯身在地“请高誓恕罪。” “不好说?还是不知晓?”王诩眯起眼,轻笑一声“那我换个问法,卢生想要用在秦国朝堂重新建立一个方仙道派系?” 石生依旧低着头沉默不语。 “如果邹衍还活着估计也会被你们这群不肖徒孙气的升仙。”王诩轻叹着摇摇头“卢生想要依附赵政把阴阳家扶上正位,挤走法家?” 石生闻言身子一颤。 高渐离也眯起眼,皱眉看向石生。 “我可以不追究他打着羡门的名四处招摇过市,但是却不允许他祸国殃民,你们想炼丹,想要依附权贵,无所谓,但是想要颠覆这好不容易安稳下来的天下,我不允许。”王诩的声音没有太大起伏,但是谁都能听得出其中的坚决和杀伐之意。 “如果羡门不是为了拯救苍生,那么也就如同坠魔道,而魔,人人得而诛之。”王诩冷声道“你们想用这辽东十数万胡人的头颅,拿回去给门徒换爵位,军功爵法规定,无爵的士伍斩首一级就晋爵一级,想做官的可以做五十石之官相当于伍长,斩首二级就晋爵二级,有资格做百石之官相当于什长。斩首三十二级就可以晋爵七级公大夫,公大夫,赏田九亩,赐宅九院,算算十万首级,足够三千公大夫,啧啧,卢生是想要整个辽西郡嘛?” 高渐离瞪大眼睛,并非惊叹卢生的野心,而是惊叹王诩的算术能力,他师承稷下学院,算术一学自古以来都是最难涉猎的,因为涉及传闻中的天道大衍,果然这些对于王诩这样的羡门高誓来说,易如反掌啊。 石生也是汗如雨下,更加不知如何作答。 “虽然不知道赵政打得什么主意,但是我告诉你,你们太小看他了,他如今许你如此福利,日后一定会从他处连本带利的收回去的。”王诩冷笑道“但这都无所谓,你们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但是你们如何面对在燕地苦战的秦国战士?你们走的秦王赏赐路线,三十二级能够直升公大夫,但是你们知道,一个普通士兵想要从无爵庶人晋爵到公大夫需要斩首浴血多少吗? 武安君白起,驰骋战场数十年,执掌秦政十六年,大小无数次战役,从第十级爵左庶长升到武安君,都用了整整十六年,皆无败迹,直至最后你可见他封侯了?” 朱家微微侧目,心中微惊,他从不知道,王诩竟然对秦国政法如此熟悉。 “公孙鞅何等聪慧人物,设计的晋升之路怎可易如反掌?”王诩冷笑道“从二级上造开始,晋升之路就与斩首无关了,秦法,每伍若有一人阵亡,其他四人有罪,如果每人杀死一个敌兵就能免罪,也就是说,一个二级上造担任的什长,你想要晋升,那么在什伍全员存活的前提下,还要一共斩首二十级以上,才有可能晋爵,若是战死一名,那么则要多斩首九级抵过,若是战损过多,你还有要面临惩罚。那么以为这爵位只是数字游戏,但是对于这些普通士伍,是无数次舍生忘死的拼杀,如此轻易的就被尔等拿走,尔等良心不会痛楚嘛? 而且尔等想一下,若是普罗大众士卒知晓此事,呵呵。” “帝君如此体恤士卒,本将感激涕零,但是这毕竟是吾秦国内政,不劳烦帝君操劳。”这时门外传来王贲低沉的声音。 石生像是条件反射般从地上站起来,背过身去,不动声色的整理着装,他的狼狈不堪可以给王诩看到,但是不能让王贲看到。 禺春有些紧张的看着走进来的王贲,见他身后没有跟着其他人后才松开握着剑柄的手,在王诩的示意下,迎王贲走进来。 “来时就带来一把椅子,将军见谅。”王诩笑吟吟的看着王贲。 “无妨,本将等下就就要出城了,听闻帝君亲临,特意来拜见。”王贲笑着拱拱手。 王诩假装听不出王贲语气中带着的一丝责问,毕竟自己算是潜伏进城的“哦?大将军亲自去前线督战?” “要安抚一下前线的燕军。”王贲笑着摆摆手,看向高渐离和石生“其实本将不愿意说多与你们这些王上特使多有纠葛,但是毕竟地处本将营地,不得不出面,卢君真的想要十万胡虏头颅?” 石生转头脸上恢复了笑容,用腹语说多“大将军不是看过密令了?” “没来得及看,事情太多了。”王贲摇摇头。 “那么在下转述也是一样的。”石生笑着说道。 “当然可以,不过,我不同意。”王贲轻轻摇头,语气生冷强硬。 “大将军是要忤逆王令?”石生脸上笑意不减。 “我可以当做没有见过这条密令,也可以当做,没有见过特使你。”王贲看着石生,满脸认真。 石生感觉自己像是被一只猛虎叮嘱了,瞬间脸色苍白。 王诩微微侧目,这王贲杀伐如此果断,确实为一代名将,不过他真的很好奇,如果石生作死,他真的会杀了石生这批人? “大将军未免太过猖獗。”石生回过神,脸色凝重。 “阁下可以试试。”王贲笑了笑。 石生脸色难看至极,眸子中闪烁着郁结,阴晴不定。 “大将军下手之时记得放在下一马,我跟他,不是一伙儿的。”高渐离也冷笑出声。 “自然,看在王怀的面子上,也会放高先生一马。”王贲轻笑道,目光看向王诩“帝君准备何时出城?本将派人去送。” “朕还没来得及看看这辽阳城,大将军就要赶人?”王诩哑然失笑。 “日后两国邦交,贲愿意亲自为帝君牵马游遍燕地。”王贲笑呵呵的说道。 “不敢叨扰大将军。”王诩笑着摆摆手“不过朕也想多问一句,大将军如何处置这十万胡虏?” “正如帝君所说,这些都是士卒们舍生忘死,浴血奋战得来的战果,本将决不允许任何人贪墨,所以自然是给旗下士卒一个交代。”王贲笑了笑。 “据朕所知,大将军燕国一役,至少六万秦军埋骨燕北。”王诩轻叹道。 王贲微微眯起眼,没有说话。 “大将军此战,功不抵过,或许大将军封侯在望,不过依旧无法给旗下士卒一个满意的交代,一将功成万骨枯。”王诩惋惜的摇头道。 王贲眸子一颤,很明显被最后一句打动了,虎目闪烁着精光,扫过石生的脸,又看向王诩“不知道帝君,有何指教。” “所谓众生皆苦,却各有各的苦,老秦人能够有今天的功业,与这些士卒息息相关,如今大业即成,这些士卒大多都无法衣锦还乡,十数年的浴血,十数年的离乱,算是打了水漂,相比下来,还是他们最苦。”王诩笑了笑“而朕是最见不得人间疾苦的,所以朕准备与将军做个交易。” “交易?”王贲眉头紧锁。 “北地胡虏都交给朕,按照一首一级之功,折算成钱粮,不如按照一级5000钱来算,毕竟在秦国一个壮奴也就4500钱对吧,一年后支付给你们,如何。”王诩挑眉笑道。 王贲微微一惊,盯着王诩。 一首一级,相当于他手底下残存的不足二十万士卒,都能够分一杯羹,按照秦国最低一级公士的赏赐,可以赏一田一宅,换算官爵的话是年俸五十石之官,因为秦国现在人口少,土地多,所以宅院土地并不贵,而且土地产出也并不赚钱,一田九亩很多时候也就勉强供应一家一年用度,所以如果换算下来的话。 而且重要的确实如同王诩所说,这次灭燕之战,虽然他们这些高级军官都有了灭国之功,但是底层士卒可谓是毫无建树,甚至可能会受罚,毕竟没想到中途杀出了个东胡。 所以王贲心理价位是一级五千钱。 应该算是很划算了,秦国粮价在不遇到大灾年间,一石应该也就五十钱左右取自林甘泉先生的中国经济通史秦汉经济史 那十万胡虏就是五万万钱,当年王翦灭楚跟秦王敲竹杠,说要五代子孙荣华,也才敲了十万万钱的资产。 而且这些资产最后秦王还都是用楚国皇室宝库里那些卖都卖不出去的重宝抵偿的。 所以当王诩提出这个交易的时候,王贲确实心动了。 王氏向来以爱军如子著称,王翦治军有更被称为吴起遗风在军中享有盛名,所以如果真的能够给旗下士卒谋一点这样的实际福利,王贲是愿意的,就算会被秦王追究,也无所谓。 但是眼下似乎并不只是双方的问题,还有另外一方,之前想要分一杯羹的人。 王贲和王诩目光默契的放在了石生身上。 石生呼吸一滞,脸色苍白的后退两步,惊惧之下都忘了腹语,开口说道“我什么也没听到。” 第二百三十四章 胡虏朕拿走,还他一座仙宮(求全订) 第二百三十四章胡虏朕拿走,还他一座仙宮求全订 孙子:故智将务食于敌,食敌一钟,当吾二十钟忌秆一石,当吾二十石。 孙子眼中的战争决定因素是粮草补给,所以他认为在打仗过程中更能够就食于敌的将军,可以称之为智将。 这是出于一个军事角度出发的观点。 而从一个统治者角度出发,能够利用战争赚钱的将军,才可以称之为智将。 秦王室,深谙此道,他们不但食敌寇,而且还食己臣。 主动发起战争的一方是罪恶的,不管任何形式的战争都一样罪恶。 因为发动战争的目的,就是为了利益。 少数是为了复仇,至于理想,在战争中只是复仇和利益的另外一个名字。 战争无法解决矛盾和问题。 但是战争能够解决制造矛盾和问题的人。 这些人用战争解决问题,最后也会被人解决,并不能达到大同之境。 而利益的产生则是源自矛盾,阶级,文化,种族等因素都会因为矛盾而诱发战争,纵观历史,所有主动发动战争的势力,大多数都是因为利益。 管子戒:“君外舍而不鼎馈,非有内忧,必有外患。” 管仲说当一个国家的君主吃放都没有排场了,那么不是国家有内忧,就是有外患,所以每当这个时候,发动战争是维持统治者利益最直接的手段。 毕竟掠夺,是人类能想到最快获得利益的手段。 而且这条路一旦开始,就无法就无法回头。 因为尝到了掠夺的甜头。 而商鞅的变法,也是在执行另外一种掠夺来秦国的强大,那就是利用掠夺普罗大众,无产阶级仅剩下的求生之路和生存空间,逼着他们走上战场,去掠夺其他国家的资源。 秦国自秦献公中兴之后,通过扶持旧贵族的地主经济,了旧贵族阶级和新贵族奴隶主之间的矛盾,让两者之间的竞争关系开始越发紧张。 旧贵族是祖传的土地,靠着土地吃饭的,而新贵族奴隶主则是依附君王赏赐,通过榨压奴隶来获得利益,当秦献公开始扶持旧贵族的地主经济时,毫无疑问新贵族的奴隶经济就会受到了冲击。 所以新贵族也开始向地主转型,于是让本来还算宽裕的秦国土地,瞬间变得紧俏起来,让秦国土地一度地皮高涨,最后土地紧张到两个阶级不得不主动找秦献公,提供战略支持,让他发动对外战争掠夺其他国家的领土,来维护自己的利益。 于是才有了后来秦献公收服河西之地,打的强魏割地赔款,这些都是强大的利益在背后支撑着。 如何调动国内各个阶级对外掠夺情绪高涨,这一手可以说是秦献公最先玩的,商鞅变法也是在这种基础上,将曾经贵族百姓的掠夺情绪,放大到所有普罗大众身上了。 毕竟,上阵杀敌一人,就可以获得一爵,这个誘惑对于普罗大众来说,是在是太大了。 而且更厉害的在于,根据已经出土的秦简文物表明,秦国战争部分开销是由士兵自己负责的,包括军粮,装备,倒是有点像后来那些寒门供养子弟考取功名,通常一个村的乡亲或者一个大族供养一个人。 一定是有足够大的利益支撑,才会让这些人义无反顾。 毕竟在战场上斩首一级,就可封一爵,一爵赏九亩田,一宅一宅接近1700平方米,还可以兑换成一个年俸禄50石的官职。 这样的誘惑,对于那些衣不果腹,穷的只剩下一条命的黔首来说,不言而喻。 但是他们却不知道这商鞅变法这二十级军功背后的规则有多复杂,数十万士卒,最后能够得偿所愿从战场上活下来,封爵还乡的并不多,大多数一辈子都因为商鞅这盈论法在军营一直当兵当到死,即便是天下一统,解甲归田时才猛然发现,这些年,似乎在给帝国义务服兵役了。 这就是普罗大众的悲哀,也是上位者的狠毒。 想要翻身,真的太难了。 因为不止这些普罗大众,即便是他们这些已经传承几代甚至十几代的大氏族,想要在王室手中讨要一点甜头,都可谓是登天之难。 王氏如今的荣耀和奖励都是灭三国后,秦王从三国国库中拿出一部分赏赐给他们的,不只是王氏,从秦献公之后,所有封君的赏赐,都是如此,而且在不知不觉中,这些封君封侯的氏族也会因为一些事情被牵连诛罪,抄家所得的资产充国库,以补战损。 羊毛出在羊身上。 嬴政凭什么敢倾一国之兵力,派兵六十万让王翦去灭楚? 那是因为他诛灭了吕不韦的派系,嫪毐之乱,受到株连的王室,外戚,客卿,君侯以上人物都多达十余人,君侯之下者不计其数。 王翦他们这支客卿王氏,能够上位,也是因为嬴姓王氏的王陵王龁等人被株连。 细思极恐。 所以在面对这样的事情时,即便是王贲这样的实权在手,一人之下的大将军也依旧选择了沉默,因为他也知道,规则,早就如此注定了。 但是出于人道,他们这些军官还是比文官更加体恤这些可怜的士卒的。 而且这些胡虏也不能充作奴隶带回关中贩卖,一是现在关中缺粮,百姓黔首自顾不暇,根本没余粮蓄奴,二是边外之奴,在秦国是不被允许随意买卖的。 所以这十数万胡虏只有人头拿回去才有价值,但是却功不抵过,费力的运回去,士卒非但得不到应有的奖赏,反而还可能被处罚。 所以当王诩提出买卖胡虏的时候,王贲很是心动,即便这有违大秦律法,他也不惜一试。 不过如果只是他们两个的交易,就没这么多麻烦,在场还有一个石生,这就有点头疼。 王贲盯着石生苍白的脸,思索着要怎么让他闭上嘴。 在某个瞬间,石生真的感觉自己会被王贲灭口,好在王诩开了口,让他暂时保住了小命。 “卢君派你来北地征兆奴隶徭役,到底是要做什么?除了用人头换爵位。”王诩开口问道“这是你最后活命的机会了。” 石生脸色变幻了两下,最后哭丧着脸说道“回报高誓,卢君确实是要为秦王修建陵寝,卢君要在陵寝里为秦王修建一条云汉,但是由于白澒需要人殉,所以需要大量的奴隶徭役,至于斩首换爵位,那只是捎带的而已。” 王诩眉头紧锁,白澒就是水银,云汉就是星河。 卢生要用水银在秦皇陵里修一条星河,这与司马迁在史记中记载的秦皇陵以水银为百川、江河、大海也对的上。 想象一下秦皇陵的规模,在想一下水银的毒性,这样就合理了,估计是卢生利用水银的瑰丽欺骗了嬴政,让他能够以修建陵寝的名头在北地大肆的敛财。 草菅人命已经不足以形容这种行为了。 王诩深深的看了眼石生,摇摇头“转告卢生,想给秦王用以白澒修云汉,那就让你们方仙道的方士们自己去修。” 石生嘴角一抽。 “不过也不为难你,回去告诉卢君,胡虏朕拿走了,还他一座仙宮。”王诩摆手说道。 “仙宮?”王贲和石生同时惊愕出声。 王诩看了眼王贲,点点头“是仙宮,为日后秦王东猎寝宫。” “敢问高誓,何为仙宮?”石生不只是紧张还是兴奋的身子都在顫抖,舔着嘴唇问道。 第二百三十五章 你们听说过,鬼谷子嘛?(求全订) 第二百三十五章你们听说过,鬼谷子嘛?求全订 何为仙宮? 这个概念在两千年后都在不断完善,更不用说连阿房赋都还没写出来的先秦。 “此宫富丽堂皇,紫气氤氲,以白玉为基,金石为墙,垒砌而成,仙光弥漫,顿时绽放出袅袅的金芒,祥云铺地,仙兽、仙禽而走、仙童林立于仙宫、仙阙中,成卷的祥云使得那天庭顿时若隐若现,其上台观皆金玉,其上禽兽皆纯缟。珠玕之树皆丛生,华实实皆有滋味。”王诩缓缓说道。 也不知道石生他们是不是真的听懂了,总之每个人脸上从目光到表情都透着一股向往贪婪之色。 “人间真有此地?”王贲沉声道。 “自然。”王诩笑了笑。 “比之羡门若何?”王贲又问道。 “不可比。”王诩轻笑着摇摇头,看向表情已经有些呆滞,就差流出口水的石生“听懂了嘛?” 石生傻愣愣的点点头。 “不妥。”王贲突然又插嘴道。 王诩疑惑的看着王贲。 “并非本将信不过帝君,本将只是信不过他们。”王贲指着石生笑道“此时兹事体大,不可轻信,除非你们帮本将办一件事,也让本将拿一拿尔等的把柄。” 石生回过神,皱眉道“将军未免有些高看吾等了,吾等只是秦王陛下一众方士,何德何能为将军效劳?” “朱家,你要撤出来的人,不妨让他们来着手吧。”王贲笑呵呵的看向朱家。 朱家神情一滞,下意识的看了眼王诩,见王诩仿佛置若未闻,微微一怔。 不过很快反应过来,皱眉道“将军是不是有些儿戏了?” “这件事情交给他们,比让我办要方便的多,毕竟他们现在才是天子宠臣啊。”王贲轻笑道“我要调动一万多人,肯定会被天子四卫盯死的,但是他们调动十万人,秦王也只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朱家眯了眯眼,盯着石生沉声道“不知道石高誓愿不愿意帮在下这个小忙?” 石生越发的欲哭无泪“各位贵人是不是太看得起在下了?” “放心吧,就算你做不到,卢生也能做到。”王贲笑着拍了拍石生的肩膀,转头看向朱家。 朱家犹豫片刻,最终叹了口气点点头。 王贲从袖甲中拿出一卷白帛,上面应该是写有一个名单,就要交给石生。 “且慢。”朱家突然制止了王贲,拿过白帛,跪在王诩面前双手奉上“请大帝过目。” 王诩脸上露出了笑意“合适吗?” “这些人以后都是大帝之臣。”朱家沉声道。 王诩眯了眯眼,摩裟着下巴“想通了?” “本该如此。”朱家正色道。 王诩点点头,手放在白帛上“一旦我看过了,你在想要反悔,可就没机会了。” 朱家咧嘴笑了笑,没有说话, 王诩打开白帛,这卷白帛比他想象中的还要大一些,上面用丹墨写着密密麻麻的名字,而且都是用商契文写的。 粗略的扫过白帛上的几个字体较大的地名和人名,王诩呼吸微微一滞。 单父,下邳,淮阳城,沛县,彭城,商丘,阳夏等。 这些最近一直在王诩脑海中闪烁出的地名,同时出现在这张白帛上时,王诩还是有一种细思极恐的感觉。 这几个地名出过很多不久会响彻华夏千古,名垂青史,鼎鼎大名的人物。 单父的吕公,他女儿叫做吕雉。 下邳出了个黄石公,给了张良三略。 淮阳城有一个周文,还有一个陈涉。 沛县就不说了,以刘季为首的汉朝开国功勋们。 彭城是霸王项籍少年时的根据地。 商丘除了灌婴,栾布,还有一个避难不出的张耳和陈馀。 阳夏则是吴广的家乡。 秦末起义的隐假两大王,十路诸侯,西汉开国功勋基本上百分之六十,都是出生,或者活跃在这几个地方。 而更巧合的是,这几个地方,都属于泗水郡周边。 更更巧合的是,这里都是以商丘为中心,曾经宋国的国土,商朝的发源地,毫都所在地。 太过巧合的事情,总是让人毛骨悚然。 自从墨奎被那场重感冒吓得神志不清,将孤竹国最大的秘密尽数告知王诩之后,王诩就感觉自己也有点神志不清了,总是对照地图和一些人物史记来推演着什么。 周灭商不敢绝其祀,宋承商以祭祀。 三监之乱后卫强,春秋战国英豪尽出卫国。 鲁国效宋以学习商制而突强。 老子出函谷,墨子入中土,诸子百家出,王子朝奔楚。 楚吞宋逐鹿中原,卫供秦以强秦。 nn之好绝于楚,秦国外戚尽姓芈。 一个个陌生的事件,在史书上不显于世,却又真实存在于历史进程的事件在王诩脑海中串联起来,像是3卫星地图,当脑海中所有的光点都亮起来之后,形成了一个巨大的蜘蛛,将整个华夏中原囊括其中。 而在遥远的辽东,属于孤竹和箕子朝鲜的光点,却渐渐暗淡了下去。 王诩本以为,商朝遗孤只是在辽东苦寒之地苦苦挣扎。 但是现在看来。 商人,从未离开过中原寸步! 三监之乱并非商朝灭亡的终章,而是商朝复国的开始。 屠檀所说诸子猎杀玄鸟的计划,在这场阴谋面前,确实小巫见大巫了。 王诩凭借一个穿越者的高维度,将视野提高到另外一个维度,看到了另外一些不可思议的东西,不知道是不是他想多了,从商灭开始,这片中原大地经历的纷乱,似乎都变得有迹可循起来。 像是一场对弈千年的围棋,这张名为天下的棋盘上,已经布满了棋子。 天下布子。 这才是它真正的含义嘛? 不是为了留后路,而是为了颠覆整个棋盘? 那下棋的人,又是谁? 王诩呼吸渐渐凝重起来,第一次开始怀疑,自己平白无故回到了这里,是意外,还是其他。 王诩抬头看向在场的所有人,王贲,朱家,石生,高渐离,他们不管他们背后站着的是谁,但是他们的脑海中的思想,都是传承于那一派。 王贲是兵家,朱家是墨家,石生是阴阳家,高渐离是道家,这些人在世间行走,不管身份如何,都代表着某一方,搅动着整片棋局。 他们是智者,同时也是b控者。 王诩缓缓吐出一口浊气,看着王贲等人被他盯得有些紧张的神情,露出一个怪异的笑容“有趣。” “大帝说什么?”朱家脸色一白,有些惊恐的问道。 “你们听说过,鬼谷子吗?”王诩重瞳中闪烁着妖异的光,轻笑着问道。 朱家等人神色同时一僵,然后下意识的互相看了眼,面面相觑。 从他们脸上的表情,王诩就已经得到了自己想要的答案,轻笑着手腕一抖,众人之听见咔哒一声怪响。 王诩手中的白帛突然无故燃烧起来。 白帛为丝绸制,所以燃烧起来十分迅速,而且火苗还会由红变青,再变为橙色,最后化作缕缕黑烟带着刺鼻的味道飘散在空中。 朱家瞪大眼睛,根本没来记得反应,就看见王诩那双修长骨节分明的手指已经碾碎了白帛最后的灰烬。 “这些人,还是让他们留在那里待命吧。”王诩缓缓起身,看着已经被吓得跪在地上的石生“毋忌高誓如果还活着,应该藏在箕子朝鲜吧。” 石生瞳孔猛缩,跪爬在地浑身发抖说不出话。 高渐离看着王诩魁梧的背影走出庭院,脸上的惊愕还未散去,刚才那平白无故焚烧的白帛,真的吓到他了。 王贲紧皱着眉头,看着禺春抗走的椅子下面留下的白帛焚烧灰烬,踢了一脚满脸茫然的朱家,跟着王诩走了出去。 王诩的心情很微妙,以至于走出去的时候忘记将斗篷和面具带上,走出门口时见到屠檀踩着一个满脸愤慨的精甲青年时才回过神伸手带上斗篷。 但是已经被那个精甲青年看到了真容。 王诩眯着眼睛打量着这名已经满脸震惊的眼球都要掉出来的青年,思量着要不要灭口时,利器破空声让他本能的爆退两步,同时身后扛着椅子的禺春则发出一声愤怒的咆哮用身上挡在王诩面前,投掷出手中的椅子,与那飞来的利器相撞发出一声脆响。 宝剑轻而易举的刺穿三寸厚的椅座,插入地上。 王诩脸上有些难看的看着袭击者,皱起眉。 从那只飞剑投掷的位置来看,似乎不是奔着他来的,而是奔着屠檀。 而本应该反映最大的屠檀,则傻愣愣的看着插在砖地中剑柄摇摆的宝剑,表情像是见了鬼一样。 第二百三十六章 我们是朋友(求全订) 第二百三十六章我们是朋友求全订 看惯了神仙的人,不一定会怕看见鬼。 因为人类强大的适应能力会把两者概念混淆,对于超出自己理解范围内的超纲题目,他们都会混为一谈,不管是神仙还是妖魔,只要见惯了,就无所谓了。 屠檀是见惯了神仙的人,还帮神仙鞍前马后的跑腿了很长时间,所以能够让他震惊的像是看到鬼一般的情况。 那可能就真的是看见鬼了。 众生必死,死必归土,此之谓鬼礼记祭义 鬼,人所归为鬼。说文 鬼这个概念是伴随着远古神权一同诞生的,有神的那天起,华夏就有了鬼。 与神的高不可攀不同,祖先们将人最终的归途,称之为鬼,也就是人死后会变成鬼。 所以任何跟鬼相关的词汇或者字,都与神权有关系。 比如魏这个姓氏就是出自上古隗姓,这曾经是一个职业,跟巫沟通天神差不多,隗就是帮助百姓沟通鬼神管理平民祭祀的人员。 所以华夏人对于鬼的概念还是很明确的,尤其是在先秦时期,没有将鬼贬义妖魔化的时候,鬼还是一个常用词,多指代死人。 如果当一个人死了,然后又出现在了眼前那么就可以定义成为鬼了。 在屠檀眼中,十丈外站着的那名青衫男子,就是一个真正的鬼。 屠檀脸色的表情在几个转瞬间变幻了几次,但是双目却越发的赤红,紧紧的盯着那名青山男子,说不出话。 而以为青衫男子是此刻的禺春则早就恼怒的抽剑砍杀了过去。 禺春虽然不是从小打磨筋骨的那种古代练家子,但是在王诩的科学喂养下,身体素质应该高于百分之九十五的练家子了,而且犴鸢铁骑都是学习现代理念的基础搏击术的,战斗力还是很客观的。 但是在这名青衫男子面前,禺春就显得有些弱了。 王诩见识过屠檀的武功,虽然不像是武侠中写的那么神奇,但是还是有点神奇之处的,基本上王诩在跟他切磋的时候,经常会感觉自己的搏击经验被他压制,而且还是在他不敢使权利的情况下。 所以这让王诩对古代的高手更加感兴趣了。 很明显,这名青衫男子应该就是一个高手,虽然一直在躲避着禺春的攻击,但是没有丝毫狼狈之意,甚至还有些戏耍禺春。 禺春的套路主要就是依靠力量和预测发动攻击,但是他的攻击每一次都会被青衫男子识破,在加上身上铠甲沉重,很快就有些力竭了,挥剑的速度明显就慢了下来。 青衫男子看住实际,一脚踢在禺春手腕上。 禺春低吼一声,退了两步,手中的犴鸢剑脱手飞了出去,被青衫男子捞入手中。 青衫男子满脸严肃的打量了一番犴鸢剑后,食指在剑刃上滑了一下,鲜血顺这剑身上的血槽流而下,不禁赞叹了一声“好剑。” “禺春,回来。”屠檀脸色难看的叫住了又要冲上去的禺春,赤红的眸子盯着青衫男子,声音像是从牙缝中挤出来的一般“你没死?” “你先把赵佗放开,他都要被你踩死了。”青衫男子将犴鸢剑抛给一脸不忿的禺春,对着屠檀笑道。 屠檀瞥了眼脚下,脸色青白翻着白眼的赵佗,原来刚才情绪太过激动,没有控制住力道。 皱着眉抬起脚,将已经快昏迷的赵佗腰间踢了一脚,一个尺多高的汉子,像是皮球一样被踢出两三丈,踢到了青衫男子叫下,不知死活。 “你是何人,竟然当街行凶!”刚刚走出来的王贲看了眼情况,就怒声呵斥道。 “大将军恕罪,在下也是公职在身。”青衫男子掏出一面令牌,拱手致歉,看向披着斗篷的王诩“惊扰了贵人,非在下本意,在此告罪。” “你们赤犬卫是不是有些太过猖獗了?这是兵伐之地,不是尔等腌臜之所!”王贲似乎真的有些动怒了。 “算了,是禺春有些过于敏感了。”王诩看了眼青衫男子,对着王贲笑了笑“至于你们其他的事情,朕就不参与了,免得大将军又要多心了。” 王贲皱眉说道“本将送帝君出城。” “不必了,朕还想等一等前线的消息。”王诩微微一笑。 王贲脸色一怔,眉头紧锁“帝君既然要坐镇辽阳城,那是极好的,我派人送帝君去燕王宫休息吧。” “不劳烦大将军了。”王诩笑着摆摆手,上了朱家牵出来的战马。 青衫男子退到一边,躬身致意,王诩打量了他一眼,友善的点点头,路过屠檀时说道“处理好之后再来找我们。” 屠檀表情一怔,点点头。 看着王诩带着人缓缓消失在巷子口,王贲脸色阴沉的看着青衫男子问道“赤犬卫一日七进,让本将一日三惊,怎么?是朝堂上有人要取了本将的脑袋?!” 青衫男子轻笑着拱手笑道“大将军说笑了,卑职是来给大将军送喜报的。” “哦?本将何喜之有?”王贲冷哼道。 “公子离此番引神兵相助破敌,王上闻之欣喜万分,特赐公子离天眷,是大秦立国一来,前所未有的天眷。”青衫男子笑容温煦。 王贲身子一僵,眸子也瞬间冷冽起来“多谢王上恩典,但是王离受之有愧,待他日还朝,一定向王上澄清,劣子有负圣宠。” “卑职只是个传话的斥候。”青衫男子笑了笑,目光瞥向一直沉默不语的屠檀“至于这位凌辱赤犬卫的贼寇,卑职要冒犯大将军虎威,擅自带走了。” 王贲看了看他,又看了看地上死狗一般的赵佗,点点头。 “多谢大将军。”青衫男子拱手致谢,转头笑呵呵的看着屠檀“走吧。” 屠檀默不作声的扛起地上昏迷的赵佗,跟在青衫男子身后。 王贲转头看向牵马等候的门客问道“此人不似普通赤犬卫,而且似与屠檀有旧,是谁。” 门客表情也有些古怪,摇摇头“将军恕罪,此人,暂时不可说。” 王贲闻言轻轻摇头叹息道“就是这样不可说的事情太多了,才会让这世道如此之乱,罢了,我们该赶往前线了。” 屠檀推开自己肉铺的木门,将昏迷不醒的赵佗随手仍在以前杀狗的案台上。 青衫男子站在门口,摸着刚刚修补过的门框,看着整洁的肉铺轻笑道“以前生意好的时候你不收拾,现在生意都没有了,反倒是勤快起来了。” 屠檀沉默的走到柜子边,拿起两坛酒,扔给青衫男子,一屁股坐在席垫上开始喝闷酒,并不答话。 青衫男子也不见外,一边在熟悉的肉铺中摸摸看看,一边随口评价着什么,从语气可以看出来,对于这间肉铺,他可能要比屠檀更上心。 一坛酒喝完了,屠檀觉得没滋没味的,燕王宫里的顶级佳酿还不如孤竹国的酒糟残渣,抬头看着还在津津有味自言自语的青衫男子“看吧,多看一眼少一眼。” “怎么?天下太平了,就不准备当狗屠了?”青衫男子轻笑着喝了口酒“唔,好酒。” “马尿都不如。”屠檀轻嗤道“你这个发誓仗剑飘零的任侠都发愤图强的去给秦王当狗了,我又怎能继续自甘堕落在此当一介狗屠?” “仗剑飘零?那是梦想。”青衫男子并不觉得自己被骂了,反而笑的开怀“至于给秦王当狗,这是道义,两者并不冲突,心中藏梦,行路道义,毕竟是个俗人。” “我怎么从未听说过,你跟秦王还有旧?”屠檀眯着眼,笑容冷漠。 青衫男子也笑眯眯的看着屠檀“你没问过。” 屠檀神情一滞,垂下眼睑“问了,你会说?” “当然,我们是朋友。”青衫男子朗声笑道,豪迈不已。 “我不信。”屠檀摇摇头,沉声道。 “随你。”青衫男子笑了笑。 “可惜小高到现在还在谋划着替你报仇,用燕王喜的脑袋给你祭奠。”屠檀冷笑道。 “都说祸不殃及他人,小高还是这么不讲理。”青衫男子哑然失笑。 “可能他没想到,你已经取了太子丹的头颅,自己祭奠自己了吧。”屠檀冷嗤道。 “燕丹,死不足惜。”青衫男子轻叹道“陷一国于不义,报一己之私怨,非君,非臣,非人哉。” “我现在都在怀疑,是不是你逼得。”屠檀眯着眼。 “跟我没有关系,你可知鞠武是何人?”青衫男子笑着问道。 屠檀摇摇头。 第二百三十七章 墨家接盘侠(求全订) 第二百三十七章墨家接盘侠求全订 “燕易王之庶子,公子升颇有贤名,燕易王死后公子哙继位,诬以其母语苏秦私通诛杀公子升,公子升逃亡秦国,后联苏代共同伐燕,想要事成之后为母澄清证明,虽然子之乱燕成功了,但是公子升的计划最终失败了,齐王违背了约定,灭了燕国,后来公子升又帮助燕昭王复国,不过燕昭王也负了他,而且燕昭王有点太过强势,公子升自知为母复仇无望,只能寄希望于后代。”青衫男子缓缓道来。 “鞠武是公子升后代?”屠檀皱起眉“所以秦王许诺了他什么?” “不知道,但是太子丹回国之后的所作所为确实都是鞠武唆使的,至于我,只是在一个恰好的时间,一个恰好的身份,在燕国,恰好的跟你和小高在燕市高歌而已。”青衫男子笑容温煦,眉宇间带着笑意。 “这世间巧合的事情太多了,我已经不信了。”屠檀轻叹着摇摇头“得知你还活着,就是最好的消息了,至于其他,也无所谓了,你还是想一下,怎么面对小高吧。” “我以为,你已经习惯了这样的背叛。”青衫男子笑了笑。 “是习惯了,我并非懊恼你骗我,而且有点恐惧。”屠檀下意识的捏住手中的酒坛。 “嗯,秦王是一个很让人恐惧的男人,所以在他身边做事确实很压抑。”青衫男子眯着眼,看向渐渐暗淡下来的天色“但是也只有这样的君王,才能压的住这天下太平。” “大帝曾经说过,这样的天下太平,只是一时的。”屠檀轻声道。 “大帝?就是那位传闻中的殷商大帝?”青衫男子眯起眼。 “你能想象到所有的太平,在他手中都能成真。”屠檀脸上的表情突然变得怪异起来,有憧憬,更多的是愧疚“并非我不信任你,但是关于他,我什么都不会说,即便秦王面前,我也依然如此。” “如果我不出现,你已经想好背叛秦王了?”青衫男子眸子一凌“你想过后果吗?桓齮畏罪潜逃燕国,被秦王通缉“购将军首金千斤,邑万家”,最后还是逼上了死路,被我拎到了咸阳,而且你们屠氏已经依附秦王室几百年了,眼见着就能封侯拜相,光宗耀祖了。” “我知道,我当然知道!”屠檀愤怒的砸碎酒坛“但越是这样,我越害怕,这一年时间,我好不容易过上人的日子,再让我回去担惊受怕,夜不能寐,我怕我会疯。” “秦王固然可怕,但是也并非你想象的那么可怕,只要你不触怒他的逆鳞。”青衫男子安抚道“你看我,回去捞一个闲职,混吃等死。” “你不懂。”屠檀摇摇头,轻叹了一声,目光突然再次凶狠,放在了案板上昏睡的赵佗身上。 “我七岁拜在秦王帐下,为秦王潜伏燕国十六年,从易水城到蓟城,最后到这辽阳城,这张案板上宰的狗,已经忘记了数目。”屠檀阴恻恻的说道。 青衫男子笑了笑“放心吧,他已经昏死了。” 案板上昏死的赵佗,狠狠地打了个了冷颤。 “人要知道知足。”青衫男子笑着拍了拍屠檀的肩膀“可能是外面太大了,让你的心也野了,但是你永远要记得,有些规矩,是祖宗流传下来的,而且已经秉持几千年了,千万不要因为一时贪欲,而断送。” 屠檀轻轻叹了口气,再次开了一坛酒“敬你还活着。” “还是奠我以死吧,荆轲,早就一幽鬼了。”青衫男子莞尔一笑“了却我心中最后心事之后,荆轲之名也就在世间无人提起了。” “刺秦如此大事,怎么会不为人传颂?”屠檀轻笑道。 “此事传颂之时,怕是大秦危亡之日。”青衫男子眯起眼轻声喃喃道。 “王上说回去后,赏我什么了吗?”屠檀揉了揉发红的眼睛,轻笑着问道。 “尉缭先生离开咸阳了。”青衫男子轻叹道。 “他终于能离开咸阳了。”屠檀微微一怔,脸上露出真挚笑容。 “临走时,推举了你为国尉。”青衫男子笑道。 屠檀再次一怔,大怒道“老匹夫如此小肚鸡肠!不就是当初没有奉他之策图谋齐地,竟然记到现在!” “国尉啊,秦王已经准备将国尉封为三公之列了。”青衫男子笑吟吟的说道。 “你呢?”屠檀痛斥尉缭一番后又问道。 “秦王觉得大将军的位置空出来了。”青衫男子轻笑道。 屠檀一惊“你要取代王贲出任大将军?” “这个位置不出意外,应该近十年都会空悬,不过秦王想让我去岭南。”青衫男子笑了笑“我也觉得,那地方不错,你能在辽东之荒找到羡门高誓,说不定我也能在岭南之芜寻见点什么巫鬼神灵。” “你被发配了。”屠檀垂下眼睑,轻叹道“果然,是秦王啊。” “不,是我主动建议的,秦国的士卒太多了,六国的罪囚也太多了,总归,是要处理一下的。”青衫男子笑了笑。 屠檀抬起头,目光负责的看着青衫男子温和的笑脸,沉声道“为臣一道,忠义你可谓双绝了,行侠无愧道义,为臣不损忠心,你以后让道儿上的朋友怎么称呼你?千古臣侠?” “放过道儿上的孩子们吧,他们已经被蛊惑了几百年了,前赴后继的飞蛾扑火,也该到梦醒的时候了。”青衫男子笑容苦涩“秦后无侠。” 屠檀眨了眨眼,回味了一下这句话点点头表示认同“确实,秦后无侠,还是韩非看的准,不服不行。” “毕竟是比我们多读过几年书,不过我对他当年自称儒侠的事情还是有些意见的,弄的现在儒家年轻人各个都愤世嫉俗,满身戾气的。”青衫男子嘴角带着笑意。 “最后一个问题,叫了你这么多年荆轲,还不知道你的真名。”屠檀笑着问道。 “我姓任,名嚣。”青衫男子笑着回答。 “嚣?”屠檀默然一惊。 “一种异鸟,与飞廉同为玄鸟子嗣。”青衫男子笑吟吟的说道“你呢?我知道你应该是姓屠的,但是名字应该是假的吧。” “我姓屠,名屠睢。”屠檀咧嘴笑道。 “屠睢。”青衫男子嘴角的笑意突然有些莫名怪异“好名字,好名字。” “呵呵,彼此彼此。”屠檀摸着鼻子,笑的也有些怪异。 子姓任氏,商汤左相仲虺之后嚣,商朝第二都。 子姓屠氏,子姓诸侯屠何国之后睢,商汤依睢水而建毫都。 确实是彼此,彼此。 躺在案板上已经成为咸鱼的赵佗呆呆的望着外面的夜色,突然发现,辽东的夜空,似乎比关中更高,星星也更多,更明亮一些。 王诩到辽阳城有三件事情,第一件是从卢生手底下抢人,第二件是按照墨奎的地图,找到孤竹国当年的密藏所在,最后一件,则是找仇禾的姐姐,仇珠儿聊聊。 在后世,一个十岁左右的花季少女,即便再成熟,也不会有什么特殊的气场。 但是在仇珠儿身上,根本看不出这是一个十岁的花季少女,不管是从外貌还是气场,龙凤胎长得如此之像,但是气质却迥然不同。 即便是在纍城担任要职司马,历练了一年的仇禾,跟他姐姐仇珠儿也是无法相提并论,这是一个真正的女强人。 而且是一个深谙男性心理学的女强人,她知道如何勾起男人的兴趣,保护欲,完美的能够将自身所有资源全部利用上。 不得不说,是一个十分厉害的女子。 王诩下意识的把仇珠儿与墨怜相比较,年纪相仿,至于其他,没有太大的可比性。 第一次看到王诩,也让仇珠儿十分紧张,她还是有些无法将这个长相英俊异常的年轻男人,和所有人口中那位孤竹大帝对上。 如果是这段时间,孤竹国展现出来的强大实力,仇珠儿甚至怀疑,这些人来从她口中骗取什么信息的。 王诩将他所有的疑问都问完之后,天已经黑了,仇珠儿主动要求去给王诩准备饭食。 “不用了,让朱家他们随便烤点什么就行了。”王诩摆摆手。 “回禀大帝,燕国的御厨手艺还算不错。”仇珠儿轻声说道,言外之意是,毕竟燕国是大国,总归要比孤竹国厨师做的好吃。 “哦?燕国的御厨?”王诩微微挑眉。 “是公孙将军派遣给臣姬的,还有一些王室大匠。”仇珠儿笑着说道。 王诩笑了笑“看来这位公孙将军还是很好客的,燕王室的东西,随便就送出去了。” 仇珠儿脸上笑容一僵。 “没事,既然是送的,就一众带回去。”王诩摆摆手“你交代一下,明天随着王离回到后营,然后直接带着人回纍城与仇禾团聚。” 仇珠儿脸上闪过一瞬开怀的笑容,跪下行礼“多谢大帝恩赐。” “起来吧,早点歇息。”王诩笑了笑,目送仇珠儿离开后,对着外面喊道“进来吧。” 禺春探头进来瓮声道“大帝您叫我?” “当然不是。”朱家轻笑着拍了拍禺春走进来,重重跪在王诩面前,表情严肃声音沉稳的说道“墨家十三代弟子,朱家叩见墨家巨子。” 王诩微微皱眉道“为何认定我是墨家巨子?以墨家身份叩见殷商大帝也是合礼的。” “墨家已经两百年没有巨子现世了,如果再不出现,墨家尊老曾经预言,墨家再也不会出现巨子,墨家也会消失在世间。”朱家脸上带着落寞之色。 “那又是什么支撑着你们,两百年还坚信着墨家?”王诩皱眉问道。 “是大义。”朱家抬起头,满脸荣耀。 王诩心神一动,抿了抿唇“所以,如今大义将崩是嘛?” “祖师曾言,乱世求安,盛世明鬼,如今太平盛世将至,儒法横行,两者皆不言鬼,欲于之奴众,为君王所惑,盛世若无人明鬼,那么乱世便不远了。”朱家沉声说道“墨家愿意辅佐秦王室,就是看中了当年秦献公一统天下的大志与毅力,但是多年下来,秦王室虽然明主尽出,但是其志以偏,若再无巨子带领,墨家其况难言。” 王诩听的出,朱家语气微微颤动,似乎有些紧张,虽然内容说的煽情,但是无非讲述了一件事情。 就是当初墨家跟秦王室有盟约,因此辅佐秦王室,但是如今眼见天下一统,秦王室似乎不愿意兑现承诺了,所以墨家需要有一个镇得住场子的人出来,不管这个人有没有资格接任巨子,但是得镇得住场子。 放眼如今天下,燕国已降,东胡被屠,齐国也马上就投降了,唯一还有着国的,可能就是徒有其名的卫国了。 如果没有孤竹国,或者说王诩的出现,墨家真的就绝迹了,不是被秦王彻底奴化,就是被屠戮殆尽。 直接点也就是墨家需要一个接盘侠。 而且这个接盘侠,还一定会被嬴政视为眼中钉后,还能保证墨家不被秦国举国追杀屠戮的人。 而且是让嬴政无法原谅的人。 王诩其实并不太想接这个盘 第二百三十八章 墨盟之约(求全订) 第二百三十章墨盟之约求全订 可能是因为专业的关系,研究历史或者跟历史挂钩的专业,似乎都有点主观厚古薄今的意识形态。 当然,也可以理解为,敬畏先贤。 尤其是在后世,整个现代文明基本都是由西方文化支配奠基的时代,华夏辉煌的文化传承,有时候在立竿见影的现代物质文化面前,确实有些弱势,尤其是在科学方面。 而墨家,算是一个在这方面能够扳回一城,被不明真相的吃瓜群众拿出去吹的存在了。 虽然很多墨家存在于文献中的神秘科学到现在也没办法复刻出现来,但是并不能证明不存在,只能通过考古考据慢慢证实真伪。 所以对于墨家,王诩算是比较熟悉的学派之一,挖掘墨家遗存也是考古界一个重大课题,毕竟这个在诸子百家时期独领n百年的学派,真正流传下来的文献和证据,实在是相对来说太少了。 若不是出土的文献文物证实着这个学派确实存在过,可能早就被史学界踢出去了。 但是从仅存的文献,后人整理出来的墨家学说可以看出来,墨家能够在诸子百家,贤人辈出的时代独领n百年,并非没有缘故的。 笼统来说,墨家是一个十分完整全面的学派,既有唯心主义理想论,也有唯物主义实践论,而且还能两者并驾齐驱,不偏科。 这是有些可怕的学科了。 因为在春秋战国时期,以变法改革为主的法家,兵家,是实践派所以在极大国家同时被重用,最后成就的大秦的一统。 很多人以为商鞅变法是秦国成功的必要因素,其实不是的,在商鞅开始变法之前,秦献公就已经开始变法了,而在商鞅接手秦献公变法之时,魏国的李悝已经变法成功了,之后的吴起在楚国完成了变法,之后的剧辛和乐毅也在燕国施行了变法。 而且这些经历过变法的国家,都在一段时间得到了利益,这就是唯物主义实践派的作用,能够立竿见影的看到成效,依次来证明自己的理论是正确的。 但是反观唯心主义理论派为首的杨朱家,儒家则在当时并不受到君王的重视,反而在之后千年时间,慢慢在验证着他们的理论作用。 但是墨家和这些单项发展的学派似乎都不一样,它很全面,全面的甚至有些无迹可寻。 儒家,法家,阴阳家等学派都有迹可循的在道家中能够找到源头。 但是墨家似乎不行,墨家像是一个突兀出现在这个时代,而且十分全面的学说。 百家之时,名家提出了一个白马非马的命题,引得天下学派震惊,这是一个关于逻辑的命题,稷下学院很多学派的先生都在这道命题下折服,最后墨翟用更加强大缜密的逻辑,p了这道命题。 同时也奠定了华夏最早最完善的逻辑体系。 逻辑这个东西很重要,重要到可以塑造整个社会和文明的价值观,拥有如此强大逻辑的墨翟,即便真的生而知之,依旧需要了解当时社会的基础本源逻辑才能通晓。 而当时社会的逻辑,应该是从上古夏商周时期流传下来的。 但是按照常规的生命文化起源论判断,没有什么东西,是不用经历发展过程,直接横空出世的,不管是理论还是实践。 除非墨家是舶来品,或者是一个经历了比道家更久远的发展历史,但是这段历史却有些断层,所以在墨家出现时才会追溯不到源头。 而华夏的历史断层,只有夏商周时期,虽然无法证明,但是至少在王诩的观点中,墨家应该是完整继承了夏商的文明繁衍出来的一门学说,在加上墨家巨子墨翟的身份,宋国贵族,孤竹国王姓,可谓是根正苗红的殷商遗孤了。 而且加上墨家一出世就独领n,强盛时能够纵横斡旋各大诸侯国,调解纷争,连霸主诸侯都要给几分面子,更加印证了,这是一个有底蕴的学派。 同时王诩欣赏墨家的,也并非学派的理念,他最欣赏的是墨家自苦的核心精神。 所谓自苦,就是牺牲自己,摩顶放踵利天下。 孟子形容墨家以裘褐为衣,以跂蹻草鞋为服,日夜不休,以自苦为极。 意思就是墨家人,过着比乞丐不如的日子,肩膀上却挑着天下大义,以自苦为荣。 这种奉献精神可以作为一种极高的道德精神,抛开了物质n,完全的精神享受,这样的人,很容易引起别人的尊重和向往,但是想要成为这样的人,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是十分困难的。 所以英雄这个词,才总会让大多数人莫名的震撼到热泪盈眶。 感动他们的并非英雄的行为,而是背后这种义无反顾的牺牲精神。 王诩理想敬重的人,就是这样的人,所以他对墨家很有好感。 但是现在这群人,却准备牺牲他人来成全自己,这让王诩有些反感。 有一种从小时候从学校学到的一切知识和价值观,等进入社会后发现,学校教的似乎都是错的。 这样的落差感让王诩很懊恼。 看着朱家,王诩皱眉问道“墨家的信条和规定已经变了吗?” 朱家微微一怔。 “赴汤蹈刃,死不旋踵这个字,墨家已经不看重了嘛?”王诩眯着眼,声音微冷。 朱家面不改色“墨家弟子不敢忘,也从未改变,即便这些年在秦王室的拉拢分化下,墨家也不曾丝毫动摇,有财相分,有苦同酬,兼相爱,交相利。” “那现在秦王室违背盟约,你们就要背叛他们吗?”王诩皱眉问道“那以后若是我也达不到你们的要求,你们岂不是也会背叛我,由此一来,我冒着风险收容你们是为了什么?” “秦王室违背盟约,与我们背叛他没有任何关系,当年墨家尊老与秦献公交相利,秦国帮助墨家繁衍生息,墨家帮助秦国变法强盛,如今秦国强盛,墨家也算是缓了口气,交相利以结束,分道扬镳符合道义,并无背叛一说。”朱家表情严肃的说道“至于大帝所说背叛,墨家墨规,不违巨子。” 王诩微微挑眉轻笑道“本来以为你是个墨侠,原来是一名墨辩啊,那你们就不怕我担任巨子之后,改了墨家墨规?” 朱家笑了笑“那是巨子之事,墨者无权过问。” 王诩摇摇头“如此以来我已经违背兼爱原则了,我不觉得你们墨家会允许这样的巨子存在,用我的角度来看,一旦我接任了这个墨家巨子,很可能就被你们架在了一个迫不得已的位置,成为一个傀儡。” “大帝太高看我们墨家了。”朱家摇摇头“墨家只是不愿意在牵扯中原任何事情了,只想安心在大帝庇佑下繁衍生息,等待天时。” 王诩眯起眼“那个名单,是谁给你的?上面的人都是墨家子弟?” 朱家沉吟了片刻,开口说道“那些都是历代与巨子立下墨盟之约的人,只要墨家有一日在,就要护佑他们周全。” “墨盟之约。”王诩皱眉念道了一下这个名字,没有任何记忆点“这个盟约背后有什么故事?” 朱家垂下眼睑,表情有些尴尬“都是当年墨家愧对之人,墨家行走天下,秉持非攻之盾斡旋诸国之争,但是也并非每次都能成功,所以巨子就与这些人拟定墨盟之约,墨家未来,一定会还给他们一个公道。” 王诩哑然失笑“你们墨家都自身难保了,还有闲心顾忌这些人?” 朱家皱眉沉声道“墨家即便只余一人,也会信守承诺,直至墨绝于世。” 王诩点点,下意识的摸了摸下巴“这句话,我暂且相信。” 朱家脸色有些微愠,却没有动怒。 “墨盟之约的人,主要都是那些?”王诩问道。 朱家有些诧异的看了眼王诩“大帝的意思是?” “我只是问问,你不想说也没关系。”王诩轻笑道。 “巨子发问,弟子必然知无不言。”朱家咧嘴笑道。 王诩扶额轻笑“你倒是会顺杆儿往上爬。” 朱家笑了笑,整理了下思绪“初代巨子曾与宋后昭公曾经立誓,即便国灭也要护佑宋后昭公子嗣无忧,宋被齐楚灭国后,墨家在春申君的帮助下,保住了宋王氏血脉,到这一代,宋王子桓楚在宋都商丘,由墨者殷通看护。” 第二百三十九章 反秦恐怖组织集中训练营(求全订) 第二百三十九章反秦恐怖组织集中训练营求全订 桓楚这个名字让王诩心中一惊,虽然对大多数人来说有些生僻,但是王诩却深知这个名字背后的历史,可以说如果有人能够顶替项羽在历史上的位置,那么非这个人莫属。 这个人不但是项羽幼年好友,更是楚国王系真正的顶梁柱,项羽冒失杀宋义若无此人在楚派系的威慑,那么就没有破釜沉舟的故事了。 “桓楚,殷通,会稽。”王诩抿了抿唇,眯起眼“还有呢?” “次代巨子为吴国人,曾经想要调和吴国与与陈国之间的矛盾,失败后被陈闵公托孤,照顾陈王室后裔,由墨者周文照料陈王子胜,此时应该还在阳城,次代巨子在吴国灭亡后护吴王夫差后人在吴国旧地,但是几年前看护其墨者突然失去了联系,吴国后人人也下落不明,只知道名为吴芮。”朱家继续说道。 王诩呼吸一滞,隐王陈胜,长沙王吴芮。 “全都是各诸侯王之后?”王诩皱眉问道。 “孟胜巨子为楚人,阳城君因为楚国旧贵族与吴起变法恩怨,被意外株连,被楚肃王追杀,孟胜巨子因替守城失利,虽然携百十墨者身死殉义,但是其他墨者还是遵从阳城君遗愿,找到吴起后人抚养,孟氏墨者照料,名吴广。”朱家想了下说道。 王诩嘴角微微抽搐了一下,假王吴广竟然是吴起之后?不过也能理解,毕竟在秦末一个有名有姓的人,肯定出身至少是百姓贵族,不可能是真的黔首。 不管是吴广,陈胜还是吴芮刘邦等人,这些在秦末起义的大诸侯王,没有一个是真的赤脚贫民出身,基本上往上推几代都是贵族甚至王室,要不然不可能有给子孙起字的习惯,先秦时期,黔首能有个名字都得感谢国家,字这个东西更是只有贵族才配拥有的。 “阳城君跟吴起不应该是仇人吗?为何要帮吴起托孤?”王诩皱眉疑惑道。 “这个弟子就不得而知了,但是有传闻阳城君无后,与吴起为友。”朱家说道。 “为何墨家都在楚地?”王诩又问道。 “并非在楚地,而是在各诸侯国的故地。”朱家说道“虽然历代巨子所受托付不同,也不管恩怨纠葛如何,墨家都要帮其复国。” “然后再看着他们互相征伐百年,祸国殃民?”王诩皱眉道。 “经过墨者教导长大,都是身具兼爱之心,不会轻易发动征伐,即便是有世仇,也应一笑泯之,此才为墨家宗旨不是嘛?兼爱非攻啊。”朱家正色道。 王诩轻轻摇头,心想这兼爱非攻之策虽然有n之嫌,但是从理论确实能成,但是他们忽略了重要的因素,那就是整个社会的价值观背景,能够坚守本心的人,太少了。 而且这些深受兼爱非攻教育的诸国遗孤,日后都会成为颠覆整个大秦的存在,不过好像也都复国了,确实是完成了历代巨子的嘱托。 但是王诩总觉得,事情应该不会这么简单,朱家所知的墨家,只是后期的墨家,在墨翟之前的历史,他一无所知。 王诩听着朱家有说了几个没有在历史上留下名字的诸国后人,没有听到他想要的那两个名字,项籍和刘季。 这两人,似乎不存在这个墨盟之约当中。 “好了,人太多了,你们墨家确实乐善好施,助人为乐兼济天下。”王诩打断朱家的喋喋不休,因为他已经开始说一些只有在考古工具书上才能找到名字的春秋诸侯国了。 毕竟周朝分封了百个,春秋之后又战乱分封还能省下即便到战国还有几十个,在听下去就是浪费时间了,让他抽时间重新写一份当做文献。 “除了墨盟之约,你们墨家自己呢?”王诩给他倒了杯水问道。 朱家接过水杯一饮而尽“墨家子弟除去外门值守墨盟之约的墨者,在秦国还有三百墨者,为秦工大匠。” “秦国的百工都是墨家之人?”王诩皱眉道。 “那倒不是,墨家只负责提供技术,监督制造还是秦国丞相负责。”朱家说道。 “也就是说,墨家并不掌握实权。”王诩眯起眼,勾起嘴角。 朱家有些心虚的低下头。 “怪不得你这样的德才兼备的墨者,都要出来兼职。”王诩轻笑道。 “兼职?”朱家微微一怔,没有听过这个词。 “没事,那你呢?掌握着墨家最高机密,应该也有不一样的身份吧。”王诩笑着问道。 “朱家为殷商苗裔,宋国王室公子朱之后,先祖在华氏和向氏乱宋之时,便出逃,加入墨家成为尊老,后来家族随着巨子游走列国,传道受业。”朱家恭声回答道。 “哦?竟然是殷商苗裔。”王诩微微挑眉“如果是朱氏,我倒是想到一个人,齐都即墨督造这,齐国大夫朱毛,此人弑齐晏孺子,使毛迁孺子于骀,不至,杀诸野幕之下,葬诸殳冒淳。” “朱毛为朱家叔高祖。”朱家沉声道“家父朱亥为子朱嫡系,叔伯朱英为叔高祖朱毛之后,为朱氏旁系。” “看来朱氏还是个大家族啊。”王诩笑了笑“所以墨家除了巨子之外,尊老地位也很高?” 朱家点点头“具体如何,弟子也无法告知大帝,若是大帝将朱家尊老从秦宫中带出来,便可知晓。” 王诩微微挑眉“你先下去休息吧,我想想怎么做。” 朱家叩首离去后,王诩吃着禺春呈上来的烤兔子,一边整理着朱家的信息。 墨家来历基本可以确定,是以殷商王室后裔以及实力组成的,墨家前身很有可能就会宋国殷商的大巫,长史和大儒们整理了夏商文化后,结合殷商灭亡经验,最后整理出来的这套学说,最后以墨翟的墨家为名,开始显现于天下。 所以可以合理推断,这些殷商后裔想要死灰复燃,从孤竹国留下的信息可以看出,天下布子的时期应该就在这个时间段,春秋末期老子出函谷之前后。 西方文艺复兴的前提是建立在欧洲黑暗中世纪对古希腊和古罗马文化的毁灭冲击的前提下爆发的,奥斯曼帝国入侵,导致古希腊和古罗马文化诸多学者逃往西欧避难,最后造成了文化冲击和融合,迸发了那个神奇的时代。 诸子百家毫无疑问也是一种文艺复兴,思维迸发绽放如同银河的绚丽时代,而且比文艺复兴早了近两千年。 两者之间相似的应该都是,某些古文明遭到毁灭后,残存的文化与新文化碰撞擦除的化学反应,最后造成了这样的结果。 周文化是继承商文化而建立的,但是在周文化发展的百年时间里,对商文化也进行着毁灭和打击,西周的灭亡很大程度,就是因为这种文化碰撞造成的政治反应。 而西周的灭亡,意味着周文化受到了打击,重新建立的东周已经丧失了对周文化发展和继承的能力,所以才会让东周只能变成一个傀儡。 在此之上,春秋大世展开了,各大诸侯国的霸主之路,除了国力之争,也是文化之争,而在文化破碎之时,老子带着道德经出现了,而且西出函谷关,拉开了诸子百家的盛世。 这个时期,发生了一件跟文艺复兴相似的事情。 那就是老子在担任东周图书管理员时,因为王子朝和周敬王和周悼王内讧,让老子失业了。 悲愤之余的老子便骑着青牛,一路传道,一路将在当图书管理时学到的知识整理,最后铸就了道德经。 而这个时候王子朝也因为争权失败,带着都周朝大多数的典籍逃往当时被称为蛮夷的楚国,楚国也因为这些典籍,在短短十几年时间,鞭笞中原,让诸侯敢怒不敢言。 从之之后,楚国的新文化风靡中原。 也是此时,看不下去鲁王都在哈楚的孔丘带着弟子开始周游列国,传道受业,发扬儒家。 而同时墨家一惊艳之势,横空出世,迅速占领了中原文化传播市场来抵抗楚国新文化。 这些信息顺理成章的解释了这个时代为何圣贤频出,因为是华夏文化大爆发的时代。 整理好了脉络,那么之前所有的疑虑都消失了,很多问题也能够解释了。 拥有着商文化传承的墨家在发展过程中发现了自己可能后继不力,便开始另辟蹊径,在各个有潜力的诸侯国,都埋下种子,广撒。 就算这个国家失败被灭了,但是凭借保存他们王室血脉,以后培养寻找时机,也可以在重新塑造一个春秋乱世,再寻找恢复商文化的机会。 所以王诩之前看到朱家的名单后心头一震的预感是正确的,墨家,或者是殷商后裔有意将这些旧诸侯国的子嗣实力保存下来,以图后事。 而且应该也不只是集中在商都周边的宋,陈,吴越楚国等地,只不过这些几个地方之前的国家比较多而已,所以看起来比较集中。 让泗水郡这边,像是一个提前几十年就在准备的反秦恐怖组织集中训练营。 而这个集中营负责人,就是墨家。 所谓智者,就是能够看到至少百年以后的事情,墨翟一定是看到了墨家的后继不力,才会留有后手的,但是墨翟虽然聪慧,但也只能看到百年以后,看不到他这些布置的棋子,最后似乎都给一个棋外人做了嫁衣。 王诩越想越有趣,不知不觉一只兔子都吃完了,忽然又灵光一闪。 朱家说他父亲叫做朱亥? 帮着信陵君窃符救赵的那个一锤子敲死魏国大将晋鄙的大力士,好像就叫做朱亥吧,这让王诩又联想起那个神秘突兀的守门老者侯嬴,难道也是墨家的人? 至于他的叔父朱英,似乎典故无妄之灾的主角啊。 这么一看,朱家还真是名门之后啊。 第二百四十章 自古忠义两难全(求全订) 第二百四十章自古忠义两难全求全订 科学的进步让人类在物理视线中,得知了原子的存在。 同时原子也被最早在哲学上定义为,具有本体论意义的抽象概念。 这个概念相当于,物理上的一切,都可能由原子构成。 这种哲学概念,有点跟华夏哲学的道有些相似。 道构成世间的一切,不管什么最终的尽头,都是道。 而道又被伏羲,文王,老子等人慢慢数据化,试图用推演的方式来揣测大道,由此才会出现各种各样的哲学论点和学派。 道到底能不能被推演出来,人们尚不可知,因为如果把人类或者地球数据化,那么就相当于整个世界像是程序一样,被道支配和设定,任何人和事都不会越出整道的设定中。 按照这个逻辑,只要有人的推演能力接近道,是有可能推演未来的。 但是在原子学中,有一个叫做,原子不可测的理论。 就是让人类或者外界,对原子进行观察剖析的时候,原子就已经发生了变化,不再是人类想要推演时的状态,这样一来,理论上人类是永远无法探知原子到底如何运行构造的。 同理,道应该也是这样的,让人类试图观测它的时候,其实道早已经走在了人类的前面,提前布置好了一切。 易经言“乾道变化,各正性命。” 但是假设真的有人推演到了天命运转,总归是想要做点什么逆天改命的事情,这是人类的好奇心与反抗性。 人性中似乎天生就带着反抗性。 王诩也是这样的。 最初他穿越到这里时,对于求生欲的渴望让他脑海中只想着怎么活下去,然后寻找回去的路。 但是随着在这里呆的时间越来越长,生活越来越稳定,与整个陌生的世界越来越融合,他的想法就在每天都变化着。 就是俗称的,人一闲着,就容易如思乱想。 王诩的性格是一个随遇而安的人,除了对历史考古的兴趣之外,人生唯一的目标就是解开自己父母之谜,也正是因此他才会出现在这里。 但是王诩自知如今深陷历史进程,在某种程度上,应该算是影响了历史轨迹,这让他想到一个很不好的东西。 外祖母悖论 这让王诩产生了自我怀疑,尤其是在得知墨盟之约还有殷商后裔的复国大计后,让他有些矛盾,该不该插手这件事情。 因为从他所知的历史中,最后受益人是刘邦。 但是从他现在掌握的内容来看,以墨家和各大诸侯国余孽的势力看来,局面并不明朗,因为这个计划中,没有刘邦和项羽的名字。 这让王诩有些犹豫,到底要不要插手历史。 更担心插手后的结果。 不知道是不是过于敏感,王诩总觉得有一双无形的手在把自己往某个位置上推,这让他很苦恼。 以至于一个晚上都在胡思乱想。 失眠了。 一夜未眠的王诩显得精神有些萎靡,喝着神奴熬得粥小米粥。 王贲还算懂得待客之道,礼数十分周全,把军营中最好的粟米都给王诩送来了,当然也可能是从燕王宫里搬出来的。 已经一年多没有吃过这么好的粮食了,加上精神不振,让王诩一时间有想哭的冲动。 “你也一夜没睡?”王诩喝着温热的小米粥,吸了吸鼻子看着跪在门口请安的屠檀。 屠檀脸色苍白,嘴唇发青,黑眼圈都快到苹果肌了,眼神还有些涣散,这不但是一夜没睡,估计还是宿醉。 “大帝在此处安寝不适?”屠檀闻言一怔,有些紧张的问道。 这个时候见显现出来情商了,禺春这个蠢货早上看到憔悴的王诩没有任何表示,屠檀则一下子抓到了拍马屁的机会。 “没事,可能是这边的血腥和烟火气太浓了。”王诩摆摆手,打量着屠檀“你呢?喝了一晚上的酒?” 屠檀讪笑着缩了缩肩膀“大帝放心,绝对不会影响今日行程。” “起来一起吃点吧,今天,我也懒得动。”王诩笑了笑。 屠檀没有客气,把蹲在门口的禺春手中的脸盆抢了过来,无视他幽怨的目光,坐到了王诩下手,边吃边给王诩禀报辽阳城中还有北面战场的情况。 王诩吃了两大碗米粥,擦了擦嘴看着喝粥如喝水的屠檀“没让你一个劲儿的喝粥,知道你吃不饱。” 屠檀动作一僵,讪笑着放下脸盆,用袖子一抹嘴“臣,有点事情想要禀告大帝。” “说吧。”王诩起身活动了下身子,准备一会儿穿铠甲。 屠檀看了看门口抱着锅舔的禺春,清了清喉咙“大帝还记得昨日冲撞了圣驾的那个莽汉嘛。” “当然。”王诩笑着点点头“他是你朋友吧。” “他就是荆轲。”屠檀声音有些沙哑。 王诩眉头微微一挑,虽然已经猜到了,但是还是有点惊讶“他没死?” “他,是秦王卫尉。”屠檀笑容干涩。 王诩看着屠檀的表情,轻笑道“确实出乎意料。” 屠檀也在观察王诩的表情,见王诩一副成竹在胸丝毫不意外的表情,心跳一颤,咬了咬舌尖正准备再次开口,却听见王诩说道。 “自古忠义两难全,你们二人既然是挚友,那么也就不要拘泥于欺骗这件事情了,毕竟,谁身上还没有点无法轻易告人的秘密呢?”王诩笑容温煦,意味深长的看着屠檀“只要你问心无愧,不是抱着背叛或者暗算的心思,那这点秘密,任何人都无权过问,也不必坦诚相告,这世间的人心隔肚皮,但是只要心不黑就行了。” 屠檀莫名的心头一酸。 “不过我确实有点好奇,为何燕丹一定要刺秦,燕丹应该不是什么愚蠢之人,怎么会出此下策?刺秦不管成功失败,燕国都会遭到毁灭性的打击,而秦国吞并天下的脚步也未必会就此停歇。”王诩笑着问道。 “荆轲只说,涉及燕国王室恩怨,其中鞠武也是秦国内奸,唆使燕丹行刺,将燕国陷于不义之地。”屠檀轻咳一声“但是臣觉得,可能原因不止于此,燕丹不但不愚蠢,而且还颇有贤才,当年在燕国有昭王遗风之名。” “都是秘密啊。”王诩轻叹道“不过至少看来,这个理由对于燕丹来说,比整个燕国加起来都重要,有趣。” “荆轲以前说过,燕丹与秦王同在赵国为质子之时便相识,两者因为境地相同似乎还为好友,而后秦灭赵之后,燕丹又被送入秦国当质子,似乎与秦王闹了不快,从咸阳逃回来之时,还曾在王宫诅咒大骂秦王,发誓诛秦王,誓不为人。”屠檀舔了舔唇开始说卦。 “看来是受了大委屈了。”王诩眨了眨眼,脑补了一下轻笑道“不过这种事情,除了当事人,别人应该无法知晓,你从荆轲哪儿听来的,传到我这儿,也可能是三人成虎。” 屠檀神情一僵。 “不过以后确实可以找秦政了解一下背后的故事,留给后人一点信史,免得到处戏说各种版本,弄成千古悬案。”王诩轻笑道“所以这次荆轲回来,是秦王探知我们的底细?” 屠檀眸子一颤,点点头。 “那你不妨转告他,有什么想问的可以直接来找问,当然,不要轻易派遣属下来,会被我一刀砍了脑袋送回去,有什么问题,我和秦王可以通信。”王诩轻笑道“至于信使,我觉得王离就很好。” 第二百四十一章 你真的要去死?(求全订) 第二百四十一章你真的要去死?求全订 屠檀微微一怔,有些紧张的问道“大帝是要与秦国邦交?” “孤竹与秦同为商裔,邦交有什么不妥吗?”王诩笑着问道。 “臣只是担心秦王贪婪,而孤竹族人”屠檀连忙说道。 “看来你这个孤竹国司士还是很称职的。”王诩柔声笑道“不必担忧,孤竹虽然避世,但不是避难,秦虽大,好战必亡,孤竹虽安,忘战必危,这段时间虽然伴随着杀戮和生死,但是也同样了孤竹战士的血涌和凝聚不是嘛?” 屠檀思索了一下,点头道“大帝圣明。” “这个世界上,跟俗人就讲利益,利益权衡得体了,自然就没有矛盾了。”王诩笑了笑“我暂时并不觉得秦国和孤竹国有什么利益冲突,相信秦王也是这么想的,而且更重要的是,如果秦王真的既无内患也无外忧,那么秦国的百姓卿大夫们也不会答应的。” 屠檀微微一凛,倒不是因为王诩分析的合理,而是因为他察觉到了王诩跟他对话时的微妙态度。 这种微妙,让屠檀有些后脊生凉意。 “就你把我的原话如此带给荆轲就行了,而且告诫他,约束一下赤犬卫,否则不介意替秦王教训他们一下。”王诩笑眯眯的摆摆手。 屠檀盯着王诩温和的笑容看了一会儿,表情渐渐凝重,沉默着整理衣衫后,跪了下来。 王诩微微皱眉,看着屠檀也不说话。 之间他解开发箍,披头散发,从腰间拿出最早王诩送给他的瑞士军刀划破手指,在脸上用血勾画着什么古怪的图案。 王诩紧锁着眉头,静静地看着他。 “屠何氏屠檀,拜谢大帝替屠何国报仇雪恨,以解屠何氏百年之怨。”屠檀的那张脸,因为血印而变得怪异,显得不再那么平凡普通,声音低沉而洪亮,以殷商大礼叩拜王诩。 王诩后退两步坐在椅子上,看着屠檀,没有接话。 “屠何立国千年,为殷商方国,却对大帝无寸土之功,无颗粒之祀,屠何愧对殷商恩宠,屠何氏不肖子,屠檀愿以屠何祖先起誓,屠何后人世代为大帝鞍前马后,至死方休,子子孙孙,无穷匮也。”屠檀说着有些生涩的古商语,应该是某种誓词,王诩只能够听得懂一部分。 “屠何国灭而祀不绝,并非殷商赐福,而是屠氏坚韧。”王诩轻叹道“你不必如此。” “屠檀从未以屠氏为荣,但是以大帝之臣为荣。”屠檀脸色洋溢起真挚的笑容,可能是这么久以来,笑的最真挚的一次了“但是屠檀自知,此生难负帝恩,若无大帝,可能也就没有屠檀了。” 王诩嘴角动了动,到嘴边的话咽了下去。 “以后屠氏子孙自然要替他们的祖宗报答大帝的。”屠檀笑道。 “你这话说的,好像是你马上要死了一样。”王诩皱眉说道。 屠檀笑容更甚“在大帝麾下的日子,是屠檀过得最快活的日子。” “好了,你可以闭嘴了,越说越下道。”王诩皱眉呵斥道。 “屠檀一生为祖业所累,从未为自己活过,是大帝让臣可以短暂的歇息片刻,尽管短暂,但是屠檀甘愿肝脑涂地,以性命为报。” “你真的可以闭嘴了。”王诩有些莫名的烦躁,起身俯视着屠檀“你我为君臣,也算朋友,你知道我们羡门众人在私下不讲君臣之道,所以你下面的话,我不想听。” “大帝以后想听,也听不到了。”屠檀眼眶一红,声音有些哽咽。 “你真的要去死?”王诩忽然怒喝道“你觉得我护不住你?还是那赵政对你更重要?” 屠檀表情一滞,一个头磕在地上,头盖骨和砖石发出一声让人牙酸的闷响,哽咽不已。 王诩深吸一口气,坐回椅子上,手有些发抖冷笑道“这捡来有主人的流浪狗,终究还是认主人啊,算了,我就当你死了。” 听不懂王诩在念道什么,但是屠檀却听得出他语气中的失望,他知道自己现在说什么都没用,压抑的心情反而轻松了一些“大帝曾经说过,岭南之芜有一种名为金丝楠木的神木。” 王诩控制着表情,冷声道“提这个做什么?” “没事,臣只是想到了。”屠檀抬起来,笑的比禺春还要傻“大帝说过,中原太容不下您的天下。” 王诩微微一怔,这是当初为了营造自己羡门人设临时编凑的戏言。 “屠檀心中,永远只有一位大帝。”鲜血顺着屠檀的额头流了满脸,冲淡了他脸上的血印,让他的笑容变得更加怪异“屠檀真的希望,有一天,能够得见大帝,君临天下。” 王诩莫名的呼吸一滞,瞳孔猛缩。 “屠檀告退。”屠檀再次叩首后在地上留下一滩血印,然后撑着膝盖起身,转身向着门口走去。 “站住。”王诩冷声呵斥道。 屠檀脚步停滞的一刹,最后还是迈出了房门,摸了摸脸上的血水,拍了拍禺春那张憨厚的大脸“好好守护大帝周全,要不然等我回来,有你好看的。” 禺春表情有些茫然,下意识的点点头。 他是屠檀一手教出来的,屠檀对于他来说,与父亲无异,禺春虽然不是什么聪慧之人,但是却十分敏感,他感觉,有一种诀别的氛围弥漫在空气中。 看着屠檀的背影,仿佛这一次,是最后一次相见。 “大帝,司士他,是不是要走了?”禺春目送屠檀的背影消失,转头哽咽着问道。 王诩目光有些失神,闻言挑眉,发现自己手中不知何时用力把椅把手掰断了,看着地上血泊中静静躺着的那把瑞士军刀,轻叹着摇摇头,声音冷漠的说道“时初夏,司士屠檀随帝出征,于辽阳城外,战死,尸骨无存,取宝刀入葬立衣冠冢,屠何氏檀,入神殿,为孤竹初代司士,不立传。” 不立传,对一个大臣来说是一种惩罚了。 禺春闻言大哭,惊动了外院的仇珠儿探头探脑的看向里面。 朱家从院外的墙头上跳进来,一脚踢开嚎啕大哭的禺春和骂道“滚一边去哭!” 然后走进屋内,跪在地上用绢布收起地上的瑞士军刀,沉声道“屠檀不值得大帝神伤。” “闭嘴,要是没有别的消息。”王诩揉着眉间,闭着眼显得有些疲倦。 “屠檀为秦王室三亲卫之一,屠氏青鸾卫后裔,他所言复国之说,纯属虚构,屠檀并非屠何王氏,只是从小被派遣培养在屠何王室遗孤的老秦人。”朱家沉声说道“屠檀不是他的名字,他的本命叫做,屠睢。” 王诩身子一僵,睁开眼,眼中重瞳布满血丝,显得极为震慑“屠睢??” 朱家点点头。 王诩眨了眨眼最后又闭上,摇摇头轻叹道“他是屠何王室,也是孤竹司士。” 朱家深深的看了眼王诩,抿着唇点点头“大帝仁慈,而荆轲,则是秦nn少年时私立的一支亲卫,赤犬卫尉,本名为任嚣。” 王诩瞳孔再次微微一缩,闭上了眼。 “走吧,我们去燕王宫,看看孤竹旧址。”王诩再睁开眼时,虽然依旧脸色苍白,满眼血丝,但是已经看不出丝毫异样了。 也没有去看地上那摊已经快固化的血渍,上面似乎形成了一个古怪的图案。 一个王诩当初在墨奎的赎罪书上看到过的图案。 有点像殷字最初的甲骨文。 第二百四十二章 沚戛所指,金石辟易,剑折马抑,有我无敌! 第二百四十二章沚戛所指,金石辟易,剑折马抑,有我无敌! 社会动荡,与识字率和文盲率息息相关。 同时也与国家的强盛有直接关系。 淮南子记载当年仓颉造字之时天雨粟,鬼夜哭。 因为天帝觉得为春天即将过去,仓颉造字会让人们误了农时,田园将会荒芜,所以就下了一场谷子雨,提醒和警示人们别忘了农时。 而人们掌握了文字,开始聪明起来,一些平时愚弄百姓的坏人、魔鬼,感到惊恐不安,便在黑夜里跑到野外哭泣吟诉。 所以识字的人,是很可怕的,可怕到连妖魔鬼怪都害怕,的人,更加可怕。 最早掌握知识文化的人,深知到文化的可怕,所以才会n文化的流通,以至于造成上古史前三千年,整个华夏文明识字率最高不会超过百分之。 即便到了秦初,经受过诸子百家盛世后,文盲率依旧在百分之九十以上,这跟权贵阶级掌握着文化奴役平民有着直接关系。 所以在上古时期,一个能写字的人,他的身份一定都不会是普通平民。 第一次发现屠檀识字,而且认识契文的时候,王诩就对他的身份产生了怀疑,虽然屠檀后来用屠何王室后裔身份掩饰了。 但是屠何国终究是一个被灭几百年的偏远小方国,而且深受燕国后期文化影响,不可能对秦文化如此了解,所以王诩对屠檀的身份从来是心存芥蒂的。 但是人毕竟是一个感情生物,不可能完全理性成为一个机器人,屠檀算是王诩最开始能信任的几个人之一,而且这么长时间,屠檀无数次救王诩于危难,为孤竹国的建立立下汗马功劳。 这些事情,都不是假的。 所以即便屠檀的身份再刻意,王诩依旧把他当做朋友。 真正勘破屠檀身份的契机,是李信到来之后,王诩渐渐肯定了屠檀应该是秦国安插在燕国的间谍,因为王诩的出现而打乱了他在燕国执行的任务,然后阴差阳错的卷入孤竹复国之路。 所以在后期,王诩就有些刻意的疏远了屠檀,一方面是试探,另外一方面,王诩已经做好了他随时叛变的可能。 但是即便早就做好了屠檀叛变的可能,当这一天到来的时候,王诩还是有些伤心的。 他知道古代这种间谍机构对于君主的忠诚度是后人无法想象的,这是死士。 苏秦何等人物,依旧为燕王尽忠谋划流干自己的最后一滴血。 吴起何等阴毒,依旧愿意为了报楚悼王知遇之恩,走上绝路。 士为知己者,在这个时代是真实存在的。 但是王诩依旧在心中还抱有一丝期待,屠檀能够留下来。 就算是养了一只宠物,一年多要分离时,难免都会有些悲伤的。 更何况是一个朋友。 屠檀对孤竹国是热爱的,他无数次的与王离翟仇等人彻夜策划着如何攻略辽东,与墨奎墨怜等争论建设朝歌过程,为了能够招揽更多的人手,带着禺春和犴鸢铁骑深山老林也钻,荒丘野沼也探,这些发自内心的举动是骗不了人的。 如今犴鸢铁骑已经被他从一群野人训练成了真正的铁血战团,辽阳三战三捷,战损不足一成。 朝歌城的长城应该也已经建完了,还等着他去北门将他命名的屠何门亲手刻上。 辽东之地此时应该也被臧荼和周红儿底细彻底打探清楚,等着他回去攻城拔寨。 但是眼见着他们一手策划,一步一步实践的未来就要迎来丰收的果实时,他却要走了。 遗憾,不足以形容王诩心中的悲愤。 当然也有另外一种自责心里作祟,王诩感觉自己对屠檀已经足够宽容信任,但是却依旧不如那个远在关中的男人。 男人都是一种自大的动物,喜欢攀比,更喜欢争夺。 不过王诩也很欣赏屠檀,毕竟他是一个值得让人尊重的忠臣,面对自己这么长时间的坑蒙拐骗糖衣炮弹都不为所动,说明他没有看错人。 所以王诩觉得,就让屠檀战死在这孤竹复国之战也好,今后世上再无屠檀,即便再相见,也是两不识的陌路人。 不过王诩真的没有预料到,屠檀的真名是屠睢。 这个名字为华夏一统做出的贡献,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必须为后人歌颂的,他带着五十万六国残兵囚徒,到此时被誉为死亡之地的岭南之芜,披荆斩棘,筚路蓝缕,将华夏文明正式大规模的溶于岭南,而且促成了华夏水运历史上另外一个奇迹,灵渠的诞生。 若无灵渠,中原王朝想要统领岭南三郡,至少要到西汉末年,甚至若无灵渠沟通南北,给中原运输大量岭南资源,可能汉朝初期也不会昌盛的如此迅速。 站在城墙看着屠檀穿着那身自己亲自给他设计的铠甲,持着屠何王旗,带着数十骑向北地战场绝尘而去,王诩心中最后一丝郁结也消散了,轻声道“剑出鞘兮杀气荡,将军披甲奔北离,旌旗扬兮卷擎苍,衣袂长诀两相去。屠睢,从此之后,君往南去,我向东趋。” 跟在身后的仇珠儿闻言娇躯猛然一颤,再看向王诩的背影眼中满是迷离之色。 同时被王贲安排着侍奉王诩一行人的门客司马卬也是脸色大变,偷偷的从袖袍中拿出片牍,刻录下来,心中大赞。 这个殷商大帝,一手赋作的是真骚啊。 屠檀到达秦军和孤竹军埋伏营地之时,刚好晌午,吃过午饭的孤竹士兵们正带着一些秦国士卒挥舞着军工铲和锄头在前线挖陷马坑和战壕。 军工铲这种神器是孤竹军特有的标志,连各大帅旗上都有着军工铲的图案,对于这种先进的挖坑装备,给了秦军很大的冲击。 这种比秦军武器都精良的东西,竟然是用来挖土的? 这些孤竹人有钱到失了智嘛? 嫉妒让秦军将领面目全非。 翟仇则对秦国的强弩和战车很感兴趣,屠檀找到他的时候,他正在跟王怀讨论秦国战车构造。 “师父。”见到屠檀来,翟仇起身行礼。 “屠先生。”王怀也笑着颔首,打量着一身装甲的屠檀“屠先生果然有良将之风,我家将军所言不虚。” 屠檀笑着点点头,拱手说道“王将军抬爱了,翟仇,跟我过来一下。” 翟仇扶了扶面具,跟着屠檀走到远离人群的地方,屠檀接下身上的包袱,递给翟仇。 “这是?”翟仇接过包裹,手上一沉,竟然有几十斤重微微惊道。 “兵书。”屠檀轻叹道“还记得大帝之前给我们上课,提到过的历代名将兵主们嘛。” 翟仇点点头“当然,大帝说过,天下兵主五策,不管是姜尚策还是孙子策吴起策司马法还是孙膑法得其一便可纵横疆场,百战不殆,青史留名。” 屠檀欣慰的点点头“大帝说的话,你一定都要铭记在心。” 翟仇微微皱眉,感觉屠檀有点奇怪。 “这里面是司马法。”屠檀笑道“我从田安手中抢来的,等你攥习完毕后再还给他。” “田安?就是那天昏死过去的那个齐人头领?”翟仇微微眯起眼“他怎么会有司马法?” “天下兵策,尽出齐地。”屠檀笑着说道“齐国开国君主姜尚就是兵法大家,所以齐国兵法最为先进,不过姜尚策已经百年未曾现世了,是否还有遗存无人能知,但是其他几部兵策,应该都在,司马法作者司马穰苴,本姓田,本名田穰苴,因战功而封司马,为陈国王室公子陈完之后,陈完投齐之后改姓田氏,田氏因大才被齐国大夫世家妒忌,即便田穰苴对齐国有功,最后依旧被齐王罢黜,引发了田氏与齐国王室大夫的矛盾,才有后来田氏代齐,田氏在齐国修习兵法,而且十分有成就,田穰苴的司马法,孙武的孙子策,孙膑的孙膑法,这三位兵主都是田氏出身,而且很可能兵法是出自同一脉,齐国近些年也有传说,这三部兵法合起来,便是姜尚策。” 翟仇闻言眯起眼“师父的意思是,找机会杀了田安?” “看大帝的意思吧,若是大帝没有这个想法,你也不要多管闲事了。”屠檀孺子可教的点点头“但是司马法你一定要细心潜修,就算自己学不懂,也要死记硬背下来,而且,暂时不要交付给大帝,因为大帝一定会让他还给田安的。” 翟仇抱进包袱,点点头“弟子明白。” “孤竹国目前最有统兵天赋的就是你了,你要更努力,别辜负大帝的信任。”屠檀慈爱的拍了拍翟仇的肩膀。 翟仇微微皱起眉,察觉到了屠檀语气中的怪异,惊讶的瞪大眼睛叫道“师父!” “嘘。”屠檀制止了翟仇,摇头沉声说道“里面还有一些我整理的未来孤竹事发展方向,你要是有时间就看看,最后,若是田安真的日后要叛离孤竹,你要是找不到机会杀他,就在战场上,堂堂正正的打败他。” “师父。”翟仇抿着唇,眼眶微红,看着屠檀难得慈爱的笑脸,咬着牙点点头厉声道“弟子遵命,沚戛剑为孤竹之刃,所指之处,金石辟易,剑折马抑,有我无敌!” 第二百四十三章 大秦万胜与孤竹百禄(求全订) 第二百四十三章大秦万胜与孤竹百禄求全订 翟仇破锣般摩裟刺耳的嗓音,说出这段誓词,确实有让人胆颤的震慑之力。 “这才是大将之风。”屠檀放浪狂笑道“还有,虽然墨狼此人格局不大,但是毕竟是大帝忠臣,日后若是你两意见相左,不要怀恨在心,他是个好人,就是鼠目寸光了点。” 翟仇吸了吸鼻子,点点头。 “仇禾,这个孩子也不坏,但是你也别跟他走的太近,你太过阳刚,他太过阴毒。禺春算是你的兄长,但是他太过憨愚,所以你要多拂照一些,别让他做事总是不走脑子。”屠檀柔声道“若是有问题,就去找司徒或者大巫,师父不在,你还有很多要学的东西,大帝已经够操劳了,就不要打扰他了,但是不懂一定要问,明白吗。” 翟仇点头,握紧拳头,微微泛红的眼眸中满是不解和疑惑。 “李左车,此人日后必反,还有那个臧荼,这两人都不是可信之人,若是大帝仁慈不愿意处置,你也不要让二人在国中放肆,司士的位置,大帝应该不会给你,你也担不起,但是沚戛将军的nbn,足以让你在国中横行了。”屠檀柔声笑道“你从小吃了太多苦,也该享享福了。” 翟仇低头,肩膀微微颤动,肩甲和护臂发出微弱的相撞声。 “我年逾而立,还未成家,膝下也无子,你跟禺春,都是我的徒弟,也算我半个子嗣,屠何无后,但是香火你们还要帮我烧一烧的。”屠檀眼眶也微红。 “师父。”翟仇声音哽咽“我会在国中寻一个天资聪慧的孩子,继承屠何香火,师父放心。” “滚,乃翁是让你早点成亲,第一个孩子过继给屠何继承香火!”屠檀气恼的拍了下翟仇的后脑勺,语气中带着藏不住的关爱。 “弟子自知心智有失,尤其是在战场上,弟子已经渐渐控制不住杀心了,前些梦游险些错杀亲卫,所以不想耽误别人。”翟仇有些失落的说道。 “那更要成亲了,你就是阳刚太过,可惜没机会了,应该带你去齐国的春风阁逛一逛的。”屠檀老脸不红的感叹道“青娘人不错,虽然有孩子,但是真心待你而且看着就好生养,一定能生很多儿子。” 翟仇面具下的脸色一变,有些紧张的辩解道“我们只是同僚。” “傻子,就他了,虽然大帝不允许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但是乃翁我今日就放肆一回,违抗帝命,给你指婚了。”屠檀眼中水光闪烁,拍着翟仇的肩膀“孩子的名字我也想好了,叫做屠嗳。” 翟仇心跳一滞,诧异的看着屠檀脸上一闪而过的愧疚。 嗳,这个名寓意并不算好,因为它表示懊悔和悔恨。 翟仇不免多想。 屠檀笑着拍了拍翟仇的头“这孩子别的不要让他做,让他开一间狗肉铺,咱们屠氏狗屠的招牌不能丢。” 翟仇点点头“弟子遵命。” “那个,要不你唤我一声阿翁?”屠檀犹豫了半晌,有些就声音的开口。 翟仇诧异的抬起头。 “罢了罢了。”屠檀马上又摇摇头。 翟仇大口的呼吸着,额角都渗出细汗,阿翁这个词,太过陌生和可怕,就在他好不容易下定决心之时,远处响起了孤竹国独特的角声。 “好了,看前线的陷阱差不多了。”屠檀眯着眼眺望远方“我为诱饵,我带人伪装成斥候,引敌军前来。” “不行!”翟仇神色一凌,似乎超绝到屠檀要做什么了,强硬的制止道“诱饵的事情公孙戈会做。” “那个滑头,此时早就甩开匈奴和塞人了。”屠檀眯着冷笑,随即认真叮嘱道“仇儿你要记住,如果自己能做的事情,就不要托付给别人。” 翟仇微微一怔。 “现在的盟友也许就是日后的敌人,所有的同盟都是暂时的,最终能够依靠的,还是自己。”屠檀拍了拍翟仇的肩膀“战场上不止有血勇,更多的是阴谋。” 翟仇眸子一暗,垂下眼睑,脸上的黄金面具折射出彩光投入草地上,像是一道小彩虹。 “大帝仁慈,我们做臣子的就要阴毒一些。”屠檀轻叹道“不然,大帝是在太苦了。” “师父。”翟仇哽咽道,他很想问,到底师父跟大帝之间发生了什么,却又被屠檀打断。 “虽然不知道为什么大帝对塞人如此重视,不过总归是有他的道理。”屠檀一边帮翟仇整理着盔甲,一边独自念叨着“既然大帝想要,那我要把那个塞人翕侯活捉给大帝。” 翟仇瞳孔猛然一缩,伸手抓住屠檀的肩膀,却被屠檀直接拍开,拿出司士的nn,下达军令道“沚戛将军听令,肃整军队,准备战斗。” 军令一出,便无私事。 翟仇眼中含泪,单膝跪地,行了军礼,用力的敲响胸甲,带起一阵金鸣嗡声。 屠檀黑褐色的眸子微颤,摸了摸翟仇的头,将司士的nn放入他手中,然后转身吆喝着不知名的小调,粗犷的嗓音回荡在草原之上,引人侧目。 “这位屠将军是老秦人?”听到了屠檀的小调,王怀惊得手中长枪一颤,诧异的看着背对艳阳而行的屠檀,瞪大眼睛。 正在给王怀介绍孤竹军出击策略的李左车也微微侧目,意味深长的摇摇头“在下也不知,不过他吹了冲锋。” “何为冲锋。”王怀一惊。 “妖党狂丑,必可荡涤,冲锋斩级,自依恒赏。”李左车舔了舔嘴唇,脸上闪过一丝怪异“声不灭,冲锋不止。” “他只有二十余骑!”王怀再次一惊“他要做什么?” “不知道。”李左车摇摇头笑着说道“但是将军只要做好自己的事情就好了。” 王怀眨了眨眼,点头认同李左车的观点,让旗手发布备战的命令。 眼见着秦军和孤竹君十几万大军,兵分几路,骑兵慢慢藏匿到远处两旁的山林,步兵则藏在挖好的战壕中后,屠檀收起角,将屠何的王旗卷在骑枪上,看着身后的二十余骑轻笑道“兄弟们,做完这最后一票,我们就回咸阳了。” 这二十余骑,全都是秦王卫尉中赤犬卫和青鸾卫的精锐,秦国万里挑一的强兵名为秦锐士,而这些卫尉精锐,则是从秦锐士中千里挑一的真正高手。 听到屠檀的话后,脸上都露出了笑意,不过还是摆弄着刚从孤竹军里领导的nn和武器,满脸雀跃。 荆轲全身披轻甲,掂量着手中的骑枪“这比赤犬卫的装备还要精良,孤竹何至于如此富庶?” “孤竹的富庶不在物质,而是人心。”屠檀笑的满脸荣耀。 荆轲微微皱眉,抬头看着天空中盘旋的几只鸣叫的苍鹰“敌军应该不足五里了。” “我们伪装成斥候,引敌军先驱斥候,先歼灭几支挑衅,最好能引来前军,希望卢生派去的人里,有聪明人。”屠檀咧嘴笑道。 “有这个,我一人可射杀一屯军。”一个精壮汉子拍着马镫和马鞍两旁的大壶箭矢大笑道。 “别吹了,射杀一屯,你的手还握的住缰绳?”另一个挥舞着长剑的战士嘲笑道“不过肉搏斩杀两屯,应该不在话下。” 屠檀看着这群互相打趣吹嘘的老友们,脸上的笑容也越发开怀“此地为界,马头过此处后,诸君就可以回家了。” 众笑着点点头,高举武器朗声道“大秦万胜!” 屠檀也举起了犴鸢剑握紧,却没有开口。 在心中默念了一声。 孤竹,百禄。 墨家持戈者为墨者,能辨者为墨辩,儒家也是文武双修,孔子更有力能扛鼎之勇,兵家更是上马平敌,下马安邦,可见春秋战国时的诸子百家,基本都是文武双修。 阴阳家也是如此,他们不只是靠着旁门左道的小手段糊弄世人,更有运筹帷幄,冲阵杀敌之士。 不过阴阳家将其分为,阴谋与阳谋者。 顾名思义,阴谋者就是卢生石生那种运筹帷幄者,阳谋者则是侯公韩终这样勇武执行任务者。 一阴一阳,交相辉映。 侯公带着韩王信以及几个被韩王信策反的东胡首领,以六国遗孤的身份,出燕北长城与匈奴和塞人勾连,因为有这几个东胡首领作为中间人,匈奴单于头曼很容易就接纳了他们,而且还为了欢迎他们举办了宴会。 前面匈奴塞人战士在攻城,后方大营则载歌载舞了一天一夜,未战就已精疲。 匈奴和塞人可能因为长期游牧草原,心态上就是抱着爽一天是一天的态度,所以即便如此荒谬之举,也没有引起任何人的不满,即便前面牺牲的是他们的兄弟父儿,他们跳舞时依旧满脸开心。 侯公是出身名家的阴阳家,能言善辩而且深谙人心,对付头脑相对单纯的匈奴人和塞人,可谓是得心应手,几杯奶酒的工夫,就与单于头曼和丘翕侯称兄道弟了。 丘翕侯虽然是塞人,但是因为与东胡南帐宇文氏联姻当年的关系,东胡话说的很地道。 侯生更是个语言天才,六国语言东胡各部语言都有涉猎,所以沟通毫无障碍,在他的舌灿莲花之下,将中原形容的无比富庶安逸,中原的城池军队若不经风,让丘翕侯醉醺醺的做起了逐鹿中原美梦。 忽悠这种傻子,侯公自己都觉得没有什么乐趣。 不过头曼单于毕竟是跟中原诸国打过交道的,他的父辈就是被李牧杀得人头滚滚,成为匈奴部的阴影,所以对侯生说的那些事情,他始终抱有怀疑态度。 不过富庶是真的,他们看到侯生带来了很多中原丝绸,美食以及军备,让头曼单于大为动心,本来他来援助东胡,是迫于无奈,但是现在,确实有动心了,贪婪压几乎过了他对李牧的恐惧。 尤其是在侯生分析了一下,东胡大秦两虎相争必定伤残之后,头曼似乎察觉到了某种契机,匈奴崛起的契机。 于是趁着丘翕侯熟睡之时,头曼又与韩王信和侯生达成了某种盟约。 忽悠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塞人先上,匈奴部在后面捡人头保存实力,于是联军的排兵是塞人在前,匈奴在后。 之后韩王信接手了头曼的部分指挥权,在他的神兵奇策之下,匈奴久攻不下的燕北长城瞬间土崩瓦解,燕军也开始溃败逃窜。 塞人一窝蜂风的追杀入燕北长城后,却发现找不到燕军的影子。 虽然有些诡异,但是被n懵逼了双眼的头曼和丘翕侯根本没有注意这些,连夜长驱直入,想要早日兵临辽阳城,与东胡汇合夹击,收取生理的果实。 不过他们并不知道,此时东胡大军已经战败了,东胡王和各部首领的头颅都已经被精心腌制包装好,送往咸阳的路上了。 第二百四十四 少年冒顿(求全订) 第二百四十四少年冒顿求全订 “中原的女子真的人人能够织出这么美丽的丝绸?”一个身材粗壮但是满脸稚气的少年,骑在一匹骏马上,虽然没有马镫,却稳如泰山,一身皮甲背着一把比他还要长的巨剑,摸着手中丝滑的绸缎对着前面的剧亢问道。 剧亢放慢马速与少年并列,轻笑着点点头“你是对中原的女子感兴趣?还是对丝绸感兴趣?” “都感兴趣。”少年高原红的脸上笑起来却有一口整齐白净的牙齿,目光却瞥向远处单于马车,明亮的眼睛中闪烁着异样的火光。 马车上有着韩王信带来的一个艳丽女子,如今已经成为了匈奴部的阏氏了。 “你人不大,想的却挺多。”匈奴少年的心思剧亢一眼看破,轻笑道“那女子以敬成为阏氏,不是你能染指的。” “父王死后,我就是单于了。”少年转回目光,笑的满脸开怀。 剧亢微微一怔,想起来昨天韩王信跟他科普的匈奴知识,嘴角抽搐了一下,摇头道“不为人子啊。” “你说啥?”少年没有听清,策马凑近疑惑道。 “没事,不过你父王还壮年,你也还年少,别想那些乱七糟的东西了。”剧亢强忍着不适,和言语色道“至于女人,以后你会看到很多的。” 少年抓了抓自己都已经擀毡的黑发,笑着点点头“我挺喜欢你的,我叫冒顿,挛鞮氏冒顿,以后若是我为单于,可以封你一个左贤王。” 剧亢微微挑眉,轻笑着敷衍的拱拱手“多谢了,我对做官没有兴趣。” “左贤王可以统领部族三千,牛羊上万哦!”冒顿惊呼道。这个时候匈奴还是小小部族,甚至可能属于东胡羁縻 “哦。”剧亢眨了眨,面无表情。 冒顿有些恼火,觉得这个中原少年有些不识抬举,真准备发怒,突然听到头顶传来鹰唳声,原本青涩的小脸瞬间一寒“发现敌人了?” 剧亢拎着缰绳站在马背上眺望了一眼,最前面的斥候已经出动好几支了,几百人马烟尘滚滚而去“应该人数不多,可能是秦军斥候。” “有趣。”冒顿微微挑了下小粗眉,一夹马肚子,策马追了上去。 “无组织无纪律。”剧亢皱眉摇头,说了个前几天在王离哪儿学的新词,调转马头,去找韩王信。 “我们是不是该撤了?”把韩王信从一车没穿衣服的匈奴女人身上拽出来,剧亢皱眉道,眼神厌恶的瞥了眼那一车遭苍蝇的匈奴女子们,真不知道韩王信怎么下得去嘴。 韩王信揉了揉腰“没看见侯生的旗啊。” “前面已经有了秦军斥候。”剧亢低声道。 “哦?”韩王信原本惺忪的眸子一亮,从马车上找铠甲往身上套“应该还据埋伏地有十几里吧。” “有可能有变动,我们不知道,还是造作打算,以免遭殃,我去叫侯生他们。”剧亢摇摇头,拍马而去。 “天生的将军啊,可惜不能为我所用。”看着剧亢英挺的背影,韩王信感叹道,转头看了看车上的那群匈奴女子,脸上的笑容也变得更加阴毒起来。 这才是他一个韩王孙应该有的生活,那该死的张良,仗着自己声势对本公子指手画脚,趋之若犬,真是该死! 塞种人是属欧罗巴人种印度地中海类型,也就是俗称的高加索人种,这类人种随着地球气候和地壳变迁,经历了数万年的迁徙,足迹几乎遍布整个亚欧非州。 在华夏境内,这类人种在公元前四千多年前,就已经在华夏西北新疆等地大量木乃伊,以小河墓葬为首中发现,被认为是青铜时代印欧人种。 这个墓葬地区经过科学检测后,证实,在史前四千多年前,这片土地是印欧人种于蒙古人种共同生活的区域,而且还是以蒙古人种女性为尊的母系社会,这个时期差不多是华夏的夏朝,所以史学界也将这些古印欧人种称之为夷,这是最早的夷。 到了商朝时期,那出土的印欧人种骨骸就更多了,不过这些人多数是以祭祀人牲的身份被挖掘出来,妇好墓中煮着几个人头的青铜甗中,就有几个是印欧人种,同时还有大量陪葬奴隶的残骸。 其人种特征与卜辞所反映出的来自西北方向羌方、鬼方、土方相合。 由此可证实,印欧人种在上古时期与华夏有着多次亲密接触,至少几千年来,这些印欧人种一直没有放弃过东寻的目的。 春秋战国时期山东临淄古墓,也出土的大量具有印欧人种特征的墓葬,但是他们的基因已经并不完全属于古印欧人,而更接近现代耳其、冰岛,芬兰人,可见已经进行过基因融合,由此能够推断,周朝时期,确实有一批西来的印欧人种迁徙到中原,但应该只是一批归降者身份,对华夏整体没有任何影响。 有学者认为这批归降的印欧人种,就是在左传中逼近齐、鲁,迫使管子提出“尊王攘夷”的戎狄,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因为这批印欧人种的数量太少,而且没有文化遗留。 不管是赤狄还是白狄,都是夏后裔,华夏多元文化之一,因为地缘和习俗被命名,与人种无关。 拥有自主文化的主流印欧人种以及其文明都被华夏一次次的击退,最终沦落到从西北一直到蒙古高原地区的游牧民族,而且风俗也被早期的夏朝逃亡者同化了部分,就形成了塞人集团。 但是这批被半夏化的塞人集团在周朝时期遭到了同种人群却不同文明的吐火罗人打击,bp逃离了河西走廊王蒙古高原游荡,同时这批吐火罗人在河西走廊建立了大月氏,吸纳了几千年前的塞人势力。 但是此时东胡强盛,大月氏主动与东胡跨蒙古高原联姻,一直到东胡被匈奴吞并后,匈奴崛起驱逐大月氏后,这群原夏化的塞种人才绕回南亚,建立了在汉书中西域诸国的大夏。 而此时匈奴部联合的这支塞人,就是大月氏集团,他们与大夏的塞人相比,毛发更加旺盛,长相也更加印欧化,而且他们的坐骑是由阿哈尔捷金马大宛马与蒙古马杂交的马种,比大秦最优的河曲马和蒙古马高出将近一个头,所以看上去更加雄壮。 但是中看不中用,在屠檀这些大秦精英面前,塞人的斥候队伍几乎在他们的nn声中应声而落马。 一百多人的塞人斥候队,一个照面还没有碰到屠檀的衣角,就尽数被射杀了,只留下几个亡命潜逃。 荆轲一手牵着三匹马。看着地上毛色怪异的塞人,皱眉道“竟然有如此丑陋之夷。” 屠檀蹲在一具塞人尸体旁边,打量着他身上的装备,敲了敲有铜刀,有些惊讶,这些塞人的武器,比燕国武器质量还要好一些,不过除了这些,他们的弓箭和皮甲,还有石斧并不先进,不过值得注意的是,有些战马身上披着马铠,虽然是在皮甲上缝以兽骨或马蹄制成的硬片做成的鱼鳞铠,也足以见其的文明程度并不算太低。 屠檀心思一沉,暗叹怪不得王诩会对塞人如此重视。 “走吧,除了马,都是些不值钱的东西,对方的大部队也该来了。”屠檀轻笑着招呼着荆轲等人,然后想了下,又让所有人把塞人的头颅割下来,堆起来,然后把塞人的战旗插在旁边,做了一个小型的京观。 “这,不符礼数,此道野蛮。”荆轲皱眉看着屠檀的动作。 “在战场上,只有胜负,不需要礼数。”屠檀咧嘴笑道“只要能够激怒他们追来就行了。” 说完屠檀牵着缴获的几匹战马,徒步往回走,等待着塞人军队追过来。 第二百四十五章 他还只是个孩子(求全订) 第二百四十五章他还只是个孩子求全订 塞人的奖赏模式,与商鞅变法的军功制有些相似。 每次作战的战利品,都由君王分配给战士。他们奖励战胜敌人和多杀敌人,把敌人的首级割下来,作为分取战利品的凭证。 同时还把敌人的头颅用来作饮器,把首级眉毛以下的部分锯去,并把剩下的部分弄干净。富人在外部包上牛皮,里面还要镀上金,再把它当做杯子来使用。 n只是把外部包上生牛皮来使用。一个人也可用他自己的族人的头来做这样的杯子,但这必须是与他不合的族人,并且曾在国王面前战胜过自己。 这种野蛮的风俗早就了塞人以骁勇好战著称,这样与他们的文明有直接关系。 吐火罗文明被希腊人称之为边境者,这与中原人称呼夷狄的概念差不多,因为他们不通礼数,崇尚原始的野蛮和暴力。 也与他们生存的环境有着直接的关系,从起源开始就一直因为气候的原因迁徙游牧,过程中如果不保持着血涌和野蛮,是无法克服大自然的磨难的。 毕竟游牧民族跟农耕民族的根本差异,来源于安全感的不同,游牧民族因为与野兽相似茹毛饮血,所以野蛮是他们的安全感,而农耕文明的安全感来源于土地和劳动。 所以对于塞人来说,一百多人被二十几个敌人斩杀,可以说是奇耻大辱了。 听到这个消息的大月氏丘翕侯勃然大怒,满脸的络腮胡似乎都飘了起来,抽出腰间的长刀就砍掉了斥候的头颅,鲜血溅了一马车,伺候丘翕侯的那些大月氏n似乎见怪不怪了,眼皮都没有抬一下。 侯公眉头微微一挑,起身说道“翕侯息怒,军中斥候都是万里挑一的战士,如同翕侯身边的亲卫。” 丘翕侯似乎有些恼羞成怒,毕竟刚才还在跟侯公吹嘘自己的战士如何英勇,一转眼就被打脸了,怒喝道“卡德菲兹,带着贵霜部给我杀过去,我要用那几个秦人的头颅喝酒!” 马车外探进一个满头金发的大脸“遵命。” 侯公掀开帘子看了眼,那名金发男子吆喝着丘翕侯的亲卫军团近千人奔赴战场了。 侯公心中算计了一下时间,之前出战的那支队伍从出发到战败不到一炷香的时间,以塞人马匹的马力,两者应该相距不足五里,再看看天空中多起了的鹰隼,侯公眯了眯眼,对着把头埋在一个塞人n巨大的胸脯上的丘翕侯说道“翕侯稍待,我去后军催促头曼单于加快行军速度。” “不必了,让那群旱獭在后面躲着吧,英勇的大月氏战士会把辽阳城送到东胡王手中,只要东胡王将北河草原,交给我们。”丘翕侯笑呵呵的说道。 侯公微微一笑,跳上马车旁边一匹青色宝马,解开缰绳,同时把马上的一杆旗帜,插在了马车上,这面旗帜很特殊,上面的花纹是用金粉涂抹的,在阳光照耀下熠熠生辉,就算隔着百米开外,也一眼能够看到。 侯公骑马向后,碰见了剧亢“去叫其他人,我们该撤了。” “往哪儿去?”剧亢皱眉道。 “先去单于战车那边集合,然后伺机而动,青鸾卫出动,看来秦军是准备充足啊。”侯生感叹道。 剧亢眺望了一下两边的山林,并没有大规模的飞鸟出林,皱眉道“十几万大军,他们能藏在哪儿?” “不知道。”侯生摇摇头“我们只管执行任务,至于胜败与我们无关。” 剧亢微微皱眉,看了眼侯生,点点头,跟着他一起去找其他人。 两人刚刚找到所有人,准备往头曼单于的马车集合时,前军突然想起了塞人和战鼓和角声,是全军出击的声音。 剧亢一惊“此地距离辽阳城至少还有几十里,秦军埋伏在这里了?” “不管这么多,保命要紧。”侯生皱眉说道。 听到前军传来的战鼓声,后方的匈奴部也都惊了一下,头曼单于安抚了一下身边长相极具关n色的美人,掀开帘子问道“怎么回事儿?” 两边亲卫都表示清楚,刚刚派人去探查。 “秦军的一支队伍,斩杀了丘翕侯一百多人,把人头堆成小山,丘翕侯怒不可遏。”一身戎甲的韩王信骑着一匹白马过来说道。 “就为了一百多人?”头曼单于满脸不解“此时徒耗大军体力,等会儿如何攻城?” “塞人本来就没有什么脑子。”韩王信摇摇头“我们要跟上去嘛?” “蠢货。”头曼单于怒骂了一声,看向韩王信“韩兄以为如何?” “加快一些行军速度也可以,军队先行跟上,至少保证我们的诚意,至于奴隶可以先不管。”韩王信笑着说道。 “也好,传令下去,让左右贤王率军跟上丘翕侯的队伍,左右谷蠡王押送奴隶辎重,屠耆王呢?”头曼单于吩咐道。 史记匈奴列传:匈奴谓贤曰屠耆,故常以太子为左屠耆王。 “屠耆nn才率领小队出发了。”刚好赶来的剧亢回答道。 “胡闹!”头曼单于瞪大眼睛,眼中闪过一丝怒色“从来不听本单于命令就擅作主张!” 韩王信看着头曼脸上的表情,心思微微一动,看来这个匈奴太子冒顿,并不被头曼单于喜欢啊。 韩王信微微一笑,看着马车中探头出来的女人,微微一笑。 这女子是他还是韩王孙时的宠妾,因为美貌而且擅武功一直带在身边,如今被他送给了头曼单于,作为礼物。 既然是礼物,不妨送给更大的,以表自己的诚意,韩王信嘴角露出一抹不为人觉的笑意。 而此时头曼听到侯公添油加醋的转述了丘翕侯的话之后,愤怒的一拳砸断车辕,骂了两句没人听得懂的土话后下令全军加速追上丘翕侯的军队,不管前面是什么敌人,匈奴部也要争一口气。 说完将单于马车内的韩姬托付给侯生等人照料,亲自上阵带着人马冲了上去。 这种为了面子的情绪化决定,是很不理智的,也让侯公等人对头曼单于再次看低了一等。 韩王信等头曼离开后,跳入马车。 “王孙。”韩姬见到韩王信后,瞬间梨花带雨的扑了上来。 “苦了你了。”韩王信温柔的拍打着韩姬的香肩“头曼此人虽然粗鲁,但也头脑简单,你只需小心侍奉,这阏氏之位唾手可得。” “可是奴家害怕。”韩姬颤声道。 “别怕,这一切都是为了复国大业,掌握了这群胡狄,日后我们起事的胜算就更大,到时候,我一定亲自将你接回来,韩王妃的位置永远留给你。”韩王信信誓旦旦的说道。 怀中已经哭软了的韩姬闻言娇气一颤,仰头抱着韩王信吻了上去。 听着马车内传来的旖旎之音,车外的侯生等人脸色都露出了怪异的表情,剧亢皱眉表厌恶,策马先行了一步。 “这韩王信倒是个妙人啊,日后比成大事。”侯公旁边一个阴阳家弟子轻笑道。 “难堪其用。”听着里面声渐歇,侯公鄙夷的说道,引来其他笑。 不过还没笑一会儿,脸上的笑容就消失了,因为前方忽然传来震天战鼓和角,以及喊杀之声。 “准备撤。”侯公脸色一冷,掀开车帘,对着里面正一脸苍白仓促穿衣服的韩王信喊道,顺便瞟了眼那名玉体横陈的韩姬。 “已经打起来了?秦军正面迎击??”韩王信衣服还没穿好就跳上马,问道。 “不知道,总之该撤了,不带着她走?”侯公挑眉指着马车内,楚楚可怜望着他们的韩姬。 韩王信咬了咬牙,转头对着韩姬说道“等我回来。” 韩姬脸色瞬间苍白起来,看着韩王信等人斩杀了驾车的两名驭手后策马绝尘而去,眸子里的光渐渐暗淡下来,嘴角带着恨意,欲哭无泪。 就在韩姬心如死灰之时,一个身材粗壮的少年策马而来,从马背上跳到马车前,看着死去的御手皱眉道“你没事儿吧。” 韩姬抬头看着这个满脸稚气,却老气横秋的少年,美眸中突然闪现出一丝微光。 不远处的剧亢看着少年驾驶马车掉头后,也调转了马头追上侯公。 “你刚才应该杀了那个屠耆王。”侯公看了眼追上来的剧亢说道。 “他还只是个孩子。”剧亢面无表情的说道。 “一个十几岁就能策马如飞凶悍无匹,审时度势杀伐果断的孩子?”侯公摇摇头“这可能是个祸患。” 剧亢微微眯起眼“你们阴阳家若是真的神机妙算,也不会跟我在这儿逃难了。” 侯公轻笑着摇摇头,不做计较。 第二十四六章 罪臣屠檀,力竭矣。(明月清风_晓星辰的万赏加更) 第二十四六章罪臣屠檀,力竭矣。明月清风晓星辰的万赏加更 京观的嘲讽效果,比屠檀想象的更好,丘翕侯将此视为奇耻大辱,鼓动大军出击追杀。 屠檀等人一边控制马速逃跑,一边回头射杀追上来的敌人,一直到箭壶中的箭矢射空,回首塞人骑兵已经铺天盖地,在草原上掀起了一道巨大的烟尘洪流。 塞人或者说游牧民族,天生就认为草原是他们的家,所以他们感觉自己对草原已经了如指掌了,只要有草原的地方,他们就可以肆意驰骋。 但是他们忽略了科技的重要性。 所谓科技,就是将科学与技术结合运用到各个领域。 对于战争也是同样如此,游牧民族所熟悉的草原战略中,没有战壕这种科技的概念。 可能不只是游牧民族,连农耕民族此时也想不到,自己耕地都不得用的铁器铜器,会被用来挖坑这简直是大逆不道之事! 青铜这种已经被统治阶级掌控了近万年的战略物资,即便是在出征时也有着严格的规章制度的,出征时携带的兵刃,在战争结束后,都是要上缴的,如果缺少了,不管是损坏还是遗失,轻则赔偿,重则犯法。 尤其对于士兵来说,武器就是性命啊,所以他们根本不会用青铜器去挖坑。 他们用来挖坑的东西,是石器,但是石器太过笨拙,使用起来不方便,而且无法打磨的很薄,即便能挖坑,也是一件得不偿失的事情。 但是战国确实有地道战的例子,不过这些基本上都属于凤毛麟角了,一次是墨子指挥的地道战,但是墨家是舍得用青铜器,而且是个懂科学的战略家,整个春秋战国,只有墨子一家。 因为成本消耗太大了,青铜器本身就软,加上没有专业的挖坑装备,铲子,镐之类的,而且上古时期的土地密度和硬度远超后世,连农耕文明主要研发的耕地技术,都无法一次性入土两寸,更别说挖一个能藏进十几万人的战壕了。 但是这一切,都会在铁器时代迎刃而解,地道战开始频繁出现在历史上,是在东汉末年,三国时期就有九次地道战记载,如曹操与张绣的安众之战、袁绍与公孙瓒的易京之战、袁绍与曹操的官渡之战、邓艾与姜维的祁峪之战、诸葛亮与郝昭的陈仓之战等均是典型的地道战。 之后的记载就更多了,这些都是因为铁器普及带来的科技红利。 所以如今孤竹军不但有先进的铁器工具,更有丰富挖坑经验,能够藏住十几万人的战壕,半天的时间,几乎就能完成,只需要坑深四十厘米左右,足够人蹲在里面就可以了。 而且翟仇还是利用视觉差,斜着挖的,从正面角度去看,根本看不出草原上有一条绵延数里的鸿沟。 屠檀带着人将塞人骑兵引到战壕后几百米,那些塞人骑兵都没有发下他们之前的马肚子下面,藏着十几万秦兵! 但灰头土脸的秦军举着长枪从战壕里钻出来之后,整个塞军都崩了。 战壕像是一把巨大的铡刀,从地下直接将塞人十数万大军从中间铡断。 而且冲在前面的塞人骑兵全部都被陷马坑给坑的人仰马翻,根本无力回援,反戈一击。 失去了冲击力和远程优势的骑兵,就是活靶子。 而后面赶来的匈奴部数万骑兵,见情况不对,正准备逃跑的时候,从两边树林中杀出数千玄甲驷马战车,四匹优良河曲战马载着一名驭手,两名秦锐士,远程发射秦驽,近战持三米长的铜戈,马车轮子两边的轴头由二十多里面的四仞枪头像是绞肉刀一样可以轻易搅碎所有马腿。 这样一架驷马战车毫无疑问是战场上的大杀器,绞肉机,尤其是在这种遭遇战,而且地势平坦的草原。 不过匈奴骑兵反应也不慢,可能以前逃跑的经验比较丰富,调转马头后还能远程射杀秦驷马战车。 不过匈奴普遍的狼牙箭对于驷马战车造成的伤害太小了。 淮南子记载“冲车,大铁铸其辕端,马被甲车被兵。” 在古代毫无疑问就是坦克啊,而骑兵虽然有反坦克部队的机动性,但是却没有那个装备。 于是只能慌忙逃窜。 三十万人的战场能有多庞大,多震撼,翟仇和孤竹大军已经见识过一次了,并不惊叹,站在山林中眺望战场,却并没有参战的准备,因为翟仇知道,这种混战进去也是没有意义的,而且孤竹没有义务禅心竭力的帮助大秦歼灭敌人,他只要遵从大帝的意愿,不让这场战争失败,不让塞人逃回草原就可以了。 屠檀等人回到山林某个山丘,遥遥的对着翟仇竖起了大拇指,表示赞叹。 翟仇真准备上前说话,却发现,屠檀下马后,上了浑身披甲的驼鹿,似乎准备再出征。 “你做什么?”对于孤竹军的袖手旁观,荆轲等秦国卫尉心中有些不满,不愿意多待,正准备回去复命,忽然见到屠檀又上了那只钢铁怪物微微一怔。 “没什么,兄弟们早点回家给秦王贺喜,我还要办点事儿。”屠檀检查了下驼鹿身上的装备,对着荆轲咧嘴笑道。 “你的任务已经完成了。”荆轲脸色一寒,伸手抓住驼鹿的缰绳,冷呵斥道。 “是私事儿。”屠檀咧嘴一笑“你懂吗?” 荆轲微微一晃神的工夫,屠檀已经一勒缰绳,吃痛的驼鹿发出一声刺耳的鸣叫,载着愤怒的向山下冲去。 “他做什么?”一名青鸾卫瞪大眼睛,沉声道。 “不知道。”荆轲目光复杂的看着屠檀义无反顾的背影,下午最炙热的阳光照耀在他的银甲上,十分刺眼。 “我们要不要去帮忙?”另外一名青鸾卫皱眉道。 “这是他的私事儿。”荆轲深吸一口气,盘腿坐在草地上轻声道“如果他回来,我们就一起回去,如果他死了,我们也好给王上一个交代。” 众人脸色同时一变,轻叹着坐了下来。 塞人的骏马足够高大了,但是在驼鹿面前,依旧如同马驹一般娇小。 混乱的战场上突然出现这样一只萨满故事里流传的庞大怪物,自然引起了所有的注意。 而且犴鸢铁骑和屠檀的盔甲,实在太过耀眼了。 驼鹿在后世有另外一个戏称“避水金睛兽”。 因为驼鹿可以游泳20多公里,横渡海峡,更能潜入六米深的水下觅食。 此时屠檀就像是一直避水金晶兽,所到之处大军避让,来不及让开的就会被他手中的长枪刺穿脖颈。 屠檀的枪法娴熟,和丰富的马战经验,在此刻爆发出来,真正的从千军万马中杀出一条血路。 比当年赵子龙在三国演义中杀出的那条血路,更加震撼。 当手中第二把骑枪因为粘了太多的血肉人头失去准头后,屠檀终于杀穿了三百多米的塞人骑兵团,直指百米开外,插着熠熠生辉的金粉旗的塞人战车。 一支利箭装在盔甲上发出的金鸣声和巨大的力道,震得屠檀体内一阵气血翻涌,一阵猩甜扼在嗓子眼,被他生生咽了下去,已经杀红的眼前恢复了一丝清明,看着塞人战车旁边一名挽弓的赤发塞人。 神射手,力道比秦弩更强的神射手! 屠檀俯下身子将自己藏在驼鹿巨大的铁盔后面,往嘴里塞了一截人参,顾不上搅直接吞了下去,大喝一声抽出腰后的强弓,搭箭向着那名神射手射去。 王诩改造的简易复合弓能够让使用者原本的磅数翻倍,屠檀本来就是能挽石弓的射手,如今在复合弓的帮助下,一箭出如同流星,对面塞人神射手反应已经足够快了,想要翻身藏在马腹躲开这一箭,但是屠檀的银箭太快了,箭簇射在他的肩膀上,肉眼可见的迸发出无数碎肉骨。 就算侥幸活下来,这只手臂也是彻底废了。 屠檀不再去看那名神射手,随手挽弓虚射塞人战车两旁的亲卫,然后瞄准塞人战车的战马,直接射杀。 四匹战马拉着的战车因为一马死而一角倾斜,眼看着就要翻车,两旁的亲卫忽然用身体撞向要倾覆的战车,同时另外一名亲卫斩杀了另外一边的战马,让战车恢复了平衡。 屠檀咧嘴一笑,不管如何,四马变两马,速度就慢了下来。 不过越靠近战车,那些亲卫的弓箭杀伤力就越大,即便有着马铠护身,巨大的反震力道已经让驼鹿的速度慢了下来,而且似乎又退却的意味。 屠檀身上也中了两箭,对方的箭簇近距离下直接射穿了他的铠甲,箭头刺入了他的下肋骨。 “喝!”疼痛加上愤怒让屠檀再次爆喝一声,手中最后一支箭射出后弃弓,提剑,刺入驼鹿铠甲缝隙的臀部。 已经有些力竭的驼鹿因为疼痛产生了应激反映,嘶哑尖锐的哀鸣着,疯狂的向前冲去。 眼见着驼鹿就要撞上战车的后车厢时,塞人亲卫们像是不要命一般连人带马的向着屠檀冲来,用血肉之躯拦住了屠檀的去路。 巨大的冲撞让屠檀气血翻涌,眼前一恍,恍惚间仿佛看到了战车上那个丑陋的塞人首领丘翕侯,正冲着他露出劫后余生的癫狂笑容。 只差一点啊。 肝胆欲裂的屠檀不免在心中哀鸣一声,手中的犴鸢剑机械的挥舞着,砍掉了一个亲卫的头颅。 不过最终只是徒劳,人太多了。 强大的驼鹿也被那群疯狂的亲卫撞得失去最后一丝动力,将屠檀整个人都掀飞了出去。 身体飞舞在半空中时,已经泛花的视线中,眼着近在咫尺的塞人战车渐渐远去,疲劳到麻木的身体终于支撑不住了,最后一口气,卸掉了。 屠檀缓缓闭上眼,也感觉不到自己的身体砸在地上,被马蹄践踏的痛楚,嗡鸣的脑海中,只有愧疚。 “大帝,罪臣屠檀,力竭矣。” 第二百四十七章 沚戛军,屠尽(求全订) 第二百四十七章沚戛军,屠尽求全订 人和人之间的差异,在于思考。 在已经形成了不可抗力的社会价值关系下,思考的强弱有时候决定了一个人社会地位,尤其是文化越闭塞,越封闭的社会环境中。 也就是所谓的原始。 越原始,思考的力量就越强大,最先学会思考的那批人,成为了奠定后面社会基础的统治者,后学会思考的人,只能在这群统治者制定的规则下,成为执行者,而最后一批被剥夺了思考能力的人,就会成为被奴役者。 孤竹国的社会秩序是原始的,一切都是由王诩结合后世中外几千年的人类文明发展史,最终选出来的一种暂时适合孤竹国的社会价值,这种价值,将会在孤竹国的领土上,无限蔓延传承,直到,被另外一种新的社会价值取缔。 而王诩想要塑造的价值观中心,可以称之为,让所有人有仪式感的活着。 诗周颂我将:“仪式刑文王之典,日靖四方。” 皇太后答书:“将仪式于文考,以教孝于诸侯。” 归田录卷二:“不暇讲求三王之制度,苟取一时世俗所用吉凶仪式,略整齐之,固不足为后世法矣。” 仪式是一种从礼法形成中,产生的一种形式。 或者说,仪式是一种统治者为了凝聚人群的集体行为,而造就一种形式。 但是仪式感,确实在这种集体行为中,只有个人才能感受到的一种感觉。 西方谚语常说,一万个人眼中有一万个哈姆雷特,这是对于个人审美需求的尊重,仪式感也是这样的。 仪式的目的是构筑一个想象共同体的过程,人们通过参与同一个活动,为一个目的而执行,从此在执行过程中寻找精神上的同伴,抵御孤独和恐惧。 只有达到了这样一种想象共同体一群人才能够形成一个集体。 华夏人为什么会以华夏人自称? 并不是因为他们出生在华夏这片土地上,而是华夏的祖先们用血汗仪式构成了这种想象共同体,在华夏这片宽广的土地上,你不会认识所有的省份,城镇,县村,更不可能认识大多数的人华夏人,但是你依旧理所当然的认为自己是个华夏人。 这就是仪式的作用,因为它的存在,让你认同华夏,从而来视线你与所有华夏人的认可和甄别。 当一个拥有仪式的文化,就会从弱小的个体,凝聚成无比强大的力量。 而仪式感,则是建立在集体仪式基础中,寻找一种个人的认可。 这种认可是会上升到哲学的最高程度。 我是谁活着是为了什么。 而且通常这种仪式感,很难被其他人了解和认可,又被称之为,一个人的狂欢。 一个人做完一件事情,然后转头来告诉自己,这件事情的意义,这种自我审视的过程中,会让人类空虚的精神得到一种满足。 是一种人活着的真实感。 在王诩塑造的孤竹仪式中。 第一个觉醒仪式感的,就是屠檀。 因为屠檀是已经受到过大秦仪式熏陶的大秦人,在大秦仪式和孤竹仪式的冲突下,他觉醒了个人仪式感。 大秦仪式的霸道王权是建立在上古几千年甚至金万年的价值观基础上的,后来又与法家思想集合,像是一柄悬在所有人脖颈的铡刀,让大秦人夜不能寐,不管你是王侯将相,还是黔首黎民,身居何处,都会在午夜梦回中惊醒,因为恐惧死亡,而惊醒。 所以大秦人,从不期待朝阳,甚至希望太阳永远不要升起来,宁可永远沉浸在黑暗中。 因为大秦仪式,是逼着所有人,没有选择的活着。 但是孤竹仪式,是一种柔和的引导,像是父母的手,牵着婴孩一步步长大,虽然孤竹的日子苦,早期用茹毛饮血形容并不过分,但是每个人都在期盼着太阳早点升起来,迎接新的一天。 两种截然不同的仪式,让屠檀心中的矛盾,他在为秦王执行任务的时候和在为王诩执行任务的时候,在下意识的比较中渐渐化作了仪式感。 屠檀知道自己可以为了秦王而死,是感谢秦王的恩遇,士为知己者死,这是义,但是他已经不再愿意为了秦王而活了。 屠檀同样愿意为王诩而死,这是再塑之恩,心甘情愿,但是不一样的是,他也愿意为孤竹而活,这是希望和人生。 在没有得知荆轲身份之前,屠檀还在幻想着,自己为秦王尽忠后,在孤竹的生活。 他很喜欢碣石道的一处浅湾,想要以后再那里建一座房子,与浪声为伴,与海鸟为邻,左依深山,右连朝歌,然后他准备娶一个老婆,一个不需要知书达理,只需要善解人意的女子,然后生一堆孩子,看着他们长大,为大帝所用,然后坐在碣石道的仙台顶,看着孤竹昌盛万年。 他不想做屠睢,不想做以后可能会为秦王开疆辟土统领万军,名垂青史的国尉。 他只想做王诩麾下一个跑腿的司士,足矣。 但是当发现自己相交近十年的好友荆轲,也是秦王卫尉后,所有的希冀都幻灭了,屠檀想起了王诩曾经在私宴上跟他说过的一句话。 梦想之所以高贵,那是因为求而不得的美丽。 屠檀从小钻习法家典籍,对道家老黄之术向来嗤之以鼻,尤其是梦想,理想,大义这些东西,在他眼中都是上位者蒙蔽大众的手段而已。 但是在孤竹国,屠檀却愿意相信这些曾经被自己鄙夷的东西。 美梦有多美,在现实面前就有多狰狞。 所以屠檀此去,真的是抱着必死的决心,去完成他生命中,最闪耀的仪式感。 他从来没从王诩口中说过,真的想要些什么。 似乎人世间的一切,在王诩这种羡门人物眼中都无足轻重,以至于屠檀这么长时间,都没有在替王诩工作中获得荣誉感。 作为一个有思想的工人,在面对自己喜爱的工作时,却得不到荣誉感是很失落的一种事情。 但是这次北援大秦,屠檀是真切的听到了王诩说过,不惜一切代价,也要讲塞人留在燕地,将塞人首领活捉。 这个任务对于孤竹国目前的军事实力来说,并不难,尤其是有秦军的配合。 但是单枪匹马,数十万兵戈之中活捉敌酋,这是属于屠檀一个人的仪式感,一个告别孤竹,告别大帝的仪式感。 这种行为在外人眼中很莫名其妙,至少在秦军很多将领眼中都有些莫名其妙,毕竟能够体会这种个人仪式感的人,永远都是少数。 荆轲可以理解,却不认同。 在李左车眼中,屠檀的行为属于个人英雄主义,而且是有目的性的。 而在道家王怀眼中,这是一种不智的,失了智的行为。 在李信眼中,这是一种值得尊敬的将军素养。 而翟仇能够体会到屠檀的这种仪式感,但是却不能理解。 但是不管谁,都不希望屠檀在这场战争中死去。 因为这不只是大秦的损失,也是孤竹的损失,于情于理都不会让屠檀有什么意外。 所以在发现屠檀单枪匹马杀入战团,直指塞人敌酋丘翕侯的时候,东边山林指挥着大秦精骑兵李信就已经重新制定了突击路线,本来他要等匈奴的骑兵再往前一些再围截,但是为了援助屠檀,不得不放弃包抄的机会。 因为屠檀冲的太猛了,几乎都已经冲进后方匈奴部队的战圈中了,就算他能力敌千军,终究会被这数万马蹄踩成肉泥。 西面山林中埋伏的翟仇也调整了作战方案,在屠檀杀出去的同时,就领着孤竹大军紧跟其后。 犴鸢铁骑为箭簇,沚戛军为羽翼,王室军为箭杆,破虏军为箭尾,一支强悍无比的神箭,为屠檀护航。 就在屠檀被塞人亲卫用自爆战术击飞后,犴鸢铁骑的骑枪就化作一面钢铁护盾,将那些试图将屠檀踩碎在马蹄下的塞人骑兵尽数搅碎。 翟仇的长枪连续洞穿两名塞人亲卫的尸体,坐下驼鹿一跃而起踩在之前屠檀斩杀的半人高的尸体山堆前,持剑从鹿背上跳下,跪在身体泡在血泥中昏死的屠檀,掀开面甲探了探他的鼻息,紧绷从唇终于微微松懈半分。 起身高举沚戛军,赤红着双眼,咆哮声和几乎压过了身旁两侧不足三尺,飞驰而过的孤竹大军“沚戛军,屠尽。” 然后吹响了沚戛军特制的那支角。 第二百四十八章 让他,且活着吧。(求全订) 第二百四十章让他,且活着吧。求全订 “屠!”听到角声的沚戛军同时发出一阵咆哮声,随后像是打了鸡血一样,脱离了原本的队形,手中沚戛军飞舞如风,收割着匈奴骑兵的头颅。 王诩曾经说过,沚戛军的战士因为经历问题,尽量不要在战场上沾染太多的血腥,很容易失控,所以翟仇在训练沚戛军的时候,特意规定了两个模式,常规模式就是以伤敌为主,这样对于这支轻型骑兵队伍,机动性更强。 而另外一个模式,就是模式,无差别,以制造血腥残忍的杀戮场面来震慑敌人。 为此,沚戛军的沚戛剑,有一面,是锯齿形状。 本来是王诩设计用来破甲的,但是如果用来对付穿着皮甲的敌人,那画面就有些血腥了。 不一会儿,整片战场就变得血肉横飞起来,当李信带着大秦精骑赶来的时候,以翟仇和昏迷中的屠檀为中心,方圆一里地内,已经化身炼狱血泽。 秦军再次看向这位抬着担架的金色面具将军时,眼中闪烁着畏惧之色。 这已经不属于歼敌了,是完全的屠戮啊。 “麻烦将军把他送回辽阳城医治,最好,能够让大帝见他一面。”翟仇从已经没过小腿的血泽中站起来,把手中的担架递给李信。 “剩下的敌人只是少数了,不用再追了,公孙戈会在燕北长城把他们都拦下来的。”李信舔了舔唇,接过担架看了眼屠檀皱眉道。 “沚戛屠戮令一出,不亲眼见到最后一个敌人死去,是不会停止的。”翟仇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一个让人毛骨悚然的笑容,李信几乎能够看到他那双比血还猩红的眸子。 李信看着重新上了驼鹿踏着血泽奔驰而去的翟仇,清咳了两声回头对着手下说道“一屯和三屯,随我护送屠将军回城疗伤,其他人听从王怀将军,打扫战场。” 燕国虽为战国七雄之一,但是可能由于地缘因素,在历史上留有的痕迹,并不算太多,后世发掘的几座燕国的墓葬,也只能笼统的推演出燕文化的雏形,但是细节如何,就不得而知了。 而且可能因为辽东后期遭受了多次游牧民族入侵,大量的墓葬被挖掘,还有后期元清在燕国土地上大兴土木建造王宫,肯定导致了很多公侯大墓消失在历史中,而且这种拆迁意外挖到古墓的事情,通常在封建社会中是秘而不宣的,根本不会有历史文献留下来。 毕竟挖坟这种事情,在华夏文明中是大逆不道的事情。 当然,考古是不一样的,考古通常是保护性挖掘,而且挖掘的目的,就是继续丰富完善华夏文明的细节。 所以王诩的辽阳城另一件事,就是把这燕国最后的荣耀与文化,记载下来。 王诩后世参观过很多燕国的文物,其礼器特征还是以周文化为主,而且没有太多商文化的影子,但是有趣的是,燕墓中出土过大量的,兽首兵刃和器皿。 如马首剑,鹰首剑,狼首剑等兽首兵刃,这些兵刃都是写实风,与游牧民族的风格有些相似,可以看出来燕国与东胡等民族的交流过程中确实有受到影响。 而燕国更为著名的,就是瓦当了,燕国的瓦当是战国时期最出众最有特色的产物,上面一饕餮纹饰为主,完全取自周饕餮的图案,而且质量上乘,王诩让人在燕王宫里找几个烧制瓦当的大匠带回去改良砖石。 而且燕国的青铜器冶制技术也是七国最先进的国家,王诩在燕王宫的宝库中,找到了不少铁制的东西。 总之一整天,王诩的心情都很好,似乎上午屠檀的事情根本没有影响到他一样。 而跟着他在燕王宫摸砖探瓦一整天的仇珠儿,则对王诩越发的好奇了。 她虽然没有见过中原的君王,但是东胡的首领她都见遍了,而且从长辈的遗留中也从未看到过王诩这样的君王。 竟然对这些砖瓦感兴趣? 不过辽阳城终究是刚建立几年的新城,没有什么太多古建筑的气魄,王诩逛了一天也就没什么性质了,至于宝库里的东西,除了那几件燕国和周朝互相进贡,授予的青铜礼器之外,也没有太多吸引他的地方。 不过这些礼器的铜鼎,几乎每一个在工艺和制作水准上,都不比后世被镇国宝器的后母戊鼎差,有几个甚至比后母戊鼎还要精美绝伦,全镂空技术,一看就是来自楚国的失蜡法。 可惜问了一圈,也没找到能够使用失蜡法的大匠。 燕国能够制造礼器的大匠,都被王翦当年攻破蓟城时带走了,现在燕国制作青铜器的大匠,技术都很一般。 而最让王诩感兴趣的燕国藏书馆,也让他大失所望,燕王喜逃难的时候,根本就没带来得及带藏书。 亡之不冤啊,王诩看着空荡荡堆满了酒坛子的藏书馆轻叹道。 “大帝,该用膳了。”王贲派来的导游司马卬适时的提醒道“因为王宫御厨大部分都去民役了,没有凑够国礼大宴,还请帝君恕罪。” “随便吃点就行了,朱家去给我随便盛点。”王诩蹲在一个比他还高的三足卣,卣是一种用来装酒的器皿,不过这么大的卣,还是第一次见到,而且卣底还有文字,如果不是碍于形象,王诩真的很想趴在地上,看清楚下面写的是什么。 “帝君是要把宴席安排到这边?”司马卬没有理解王诩的意思。 “你只要带着他们去就行了。”朱家拍了拍司马卬的头,指着身后的两名亲卫笑道。 司马卬疑惑的抓了抓头,也没敢多问,带着亲卫离去。 司马卬一走,王诩就盘腿坐在了地上,也不在乎身上的白袍被弄脏“燕王喜被关押在那儿?查到了嘛?” “查到了,不过他的情况似乎不太好。”朱家左右瞥了眼四周,低声说道。 “要死了?”王诩微微挑眉。 “应该是,王贲帐下最好的医师都守在他身边。”朱家说道。 王诩捏了捏下巴,眯起眼“秦王对于六国亡君一般都如何处置?” “魏王假被安置在咸阳宫中,韩废王韩安以为之前某乱被处死,赵王迁被流放房陵,楚君负刍似乎也在咸阳宫中,秦王对六国亡君还算仁慈,只要不是谋逆,基本都放过了。”朱家说道“燕王喜下场也应该是老死咸阳。” “吃完饭,我们去看看他。”王诩笑着点点头“我很想看看,是何等昏君,能把燕国一片大好山河玩的支离破碎。” “帝君若是不嫌弃,就由在下带路可好?”这时,一声有些陌生的温润嗓音在门口响起。 朱家下意识的将腰间宝剑出鞘半寸,看着门口面带微笑的青衫男子。 “荆轲。”王诩缓缓起来,眯着眼看着青山男子,跟他想象中的勇士形象不一样,更像是一个文弱书生,不过确实有一种侠客的洒脱感,和亲近感。 “承蒙帝君青睐,竟然记得在下名字。”荆轲笑着躬身行礼。 “朕为君,你面见不跪?”王诩微微皱眉。 “帝君恕罪,面见秦王,在下也不跪。”荆轲朗声笑道。 “有趣,朕欣赏有骨气的人。”王诩也勾起嘴角。 “帝君领会错了,并非在下有骨气,若是帝君想让在下跪拜很容易。”荆轲往前走了两步。 朱家也猛然往前走了三步,脸上带着笑意,手却没有离开过剑柄。 这可是大刺客荆轲啊。 “说来听听?”王诩脸上的笑容有些不自在,眸子也微微黯淡下来。 “帝君,见他一面吧。”荆轲轻叹一声,撩起下摆就要跪下。 王诩猛然转身“壮士且慢。” 荆轲身形一滞,再次叹息一声。 大殿内突然陷入了一阵诡异的寂静。 “没死就好。”王诩沉默了良久,最后轻笑着开口。 “让他,且活着吧。” 第二百四十九章 嬴政是怎样炼成的(求全订) 第二百四十九章嬴政是怎样炼成的求全订 上古先秦之前,文字发展的并不算太丰富,从商契文到秦篆常用字数应该也就一千余字,字数总量应该不足万余字。 所以这个时候是真的惜字如金。 有时候一个字,就代表一个典故甚至一句话。 这个时代的每一个字,都需要咬文嚼字,这样也造成了文化传播的复杂性,因为大多数人,没有这么多时间去学习一个文字,在不同情况下的多种含义。 同时上古流传下来的典籍,为什么需要后人注解,也是因为这个原因,汉以后文化发展迅速,而且文字格局也有大量的变动,即便是将一辈子时间都用来考据上古文字的许慎,所著的说文也有部分偏差于上古歧义。 所以从古至今,先秦一直在被后人无数次的注解,妄论以及曲解。 王诩此时让荆轲个屠檀传达的这句。 让他且活着吧。 很明显就是一句上位者对下位者的怜悯宽恕,这个且,在这句话中,用苟活来解释。 而且是一种命令。 如果在后世,你这么对别人说话,一定会引发矛盾。 但是现在,对于封建社会下的臣子来说,这就是天大的恩赐。 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这是后世明清时期白话曲解的产物。 但是这种观念在封建时期确实是主流观念,也并非是出自儒家的伦常观念,只不过后期董仲舒为了独尊儒家,把孔子的原话重新注解了一次,讨得汉武帝欢心。 孔子的原话为君使臣以礼,则臣事君以忠 董仲舒巧妙地偷换了概念变成了君要臣死,臣不死是为不忠。 从一个君臣双向付出的关系,变成了单向付出的关系。 屠檀为君命赴死,这是尽忠,王诩以宽仁饶恕,这是执礼。 这是所有君臣之中,最向往,最理想的状态。 荆轲现在渐渐理解了,为什么鸡贼了大半辈子的屠檀,会在能够衣锦还乡,光荣退休的时候,做出以身殉义这种蠢事儿。 这位身份神秘的孤竹大帝,确实有着让人无法抗拒的魅力。 荆轲站直身子,对着王诩行了一个天揖大礼,以表感谢。 感谢他能让老友屠檀心安理得的,过好下半生。 王诩接受了荆轲这个了大礼,笑着说道“荆先生再来燕国,是替秦王接燕王喜回咸阳的?五年前先生拎着桓齮的头颅易水而去,五年后带着大秦精锐滦河而来,先生可谓功成名就。” 荆轲不以为然的笑了笑,丝毫不在意王诩话中的歧义“食君禄,奉君事而已,谈何功名,那都是君王的恩赏罢了。” 见荆轲满脸坦荡,王诩微微挑眉,心想此人果然是心思沉稳的有些可怕,心理素质这么强,怪不得能够忽悠的屠檀这个专业间谍都找不着北。 “先生不像是看重名利恩赏之人。”王诩眯着笑道。 “在下只是一介俗人,即便不看重名利,也还有其他牵挂的东西。”荆轲轻笑着摇摇头,目光看向朱家笑弯的眼睛中闪烁着异色“朱先生,是要搏一下?” “久闻赤犬卫卫尉剑法出众,秦nn十三年,秦赵僵持,悼襄王逝世,秦王派遣秦大将桓齮攻赵,两军向僵于平阳,赤犬卫护送王远赴赵地督军,遭秦内奸泄露王驾行程,李牧使赵将扈辄统赵边骑截掠王驾,赤犬卫千骑抵万敌,护佑秦王坚持到王翦回援,赤犬卫卫尉贯颐奋戟,斩首无数,赵军无不胆寒,退避三尺。”朱家看着荆轲缓缓说道。 “秦王如此信任先生,连王史都愿意给先生看,先生此举不忠。”荆轲笑眯眯的说道。 “能够让朱家看到的王史,定然也不是什么稀罕之物。”朱家轻笑道,腰间宝剑已经出鞘一寸“但是先生在史记中神勇无敌的形象,让朱家神往不已,不知道有没有机会讨教一番。” 荆轲微微仰起头,视线穿过朱家的头顶,看向作壁上观的王诩“既然朱先生知道,王上只让你们看到他想让你们看到的王史,就不好奇背后的故事?” “愿闻其详。”朱家微微皱眉。 “秦王十二年,吕不韦卒,王上二十有四,执掌朝政,韩非入秦上书王上,先伐赵,后降韩,王允之,遣大将桓齮伐赵,秦赵两军相持不下,时秦王十三年,赤犬卫得到消息桓齮叛秦通敌,王不疑,亲自率军前往督战,大将王翦压阵后援。”荆轲目光仰视王诩,话似乎在问朱家。 朱家眉头紧锁 “以君王己身为诱饵,秦王好大的气魄。”王诩轻叹道。 “帝君能理解吾王?”荆轲挑眉笑道。 王诩不答。 “朱先生看到的王史,是王上刻意弱化过的,就是不想让这段历史让人知晓,毕竟桓齮,对大秦有功。”荆轲轻叹道“王上为了维护桓齮最后的形象,甘愿放弃这段能够名垂青史的圣君形象,为何在朱先生眼中,却如此不堪?” 朱家面无表情的摇摇头“是朱家不堪,并非秦王不堪。” 荆轲看着朱家笑了笑“在下知道,墨家于大秦之功,高过武安,盖过王氏,但是朱先生不要忘了,秦王待你不薄。” “先生多说无意。”朱家摇头冷声道。 “你们这些百家之人,真的一点人情都没有吗?”荆轲有些不解。 “你手持之剑,非我口中之义。”朱家摇头说道“在下从未说过秦王,甚至秦王室一句坏话,只是我们并无君臣关系,也无朋党之谊。” “好。”荆轲大笑着点点头,抬头看向王诩“帝君可曾听到?” 朱家脸色一寒,怒视荆轲。 “朕与墨家的事情,就不劳烦荆先生操心了。”王诩朗声笑道“朕还是想听听,秦王的丰功伟业。” 什么叫专业,什么叫心腹,现在王诩算是看到了,荆轲在这个时候,明知道已经挽救不会墨家出逃的事实,但是依旧要挑拨墨家与孤竹的关系。 得不到就毁掉的典范啊。 能够培育出这样的心腹重臣,嬴政,确实担得起那千古一帝之称。 在王诩所知的历史中,嬴政一生中上过三次战场,第一次就是刚才荆轲所说,秦nn十三年,公元前235234年间。 那个时候吕不韦刚死,秦国政局可以说很动荡了,之前嬴政在位十二年,朝政一直把持在吕不韦手中,那一年可以说是嬴政真正掌权的第一年,也是在那一年,他招了韩非入秦,同时亲自到前线督战。 但是这次在史书上只有四个字。 秦nn十三年,王之河南! 惜墨如金已经不足以形容了。 历史上从未有过,君王御驾亲征记载却只有四个字的诡异之史。 然后秦始皇第二次离开咸阳,也是去赵国。 那时王翦已经攻克邯郸,俘虏了赵王迁,赵国以灭。 史记始皇本纪:秦nnbnn,大兴兵攻赵,王翦将上地,下井陉,端和将河内,羌瘣伐赵,端和围邯郸城。 十九年,王翦、羌瘣尽定取赵地东阳,得赵王。引兵欲攻燕,屯中山。秦王之邯郸,诸尝与王生赵时母家有仇怨,皆阬之。秦王还,从太原、上郡归。始皇帝母太后崩。赵公子嘉率其宗数百人之代,自立为代王,东与燕合兵,军上谷。 嬴政第二次出咸阳入邯郸,是去杀人的,杀了当年所有欺凌过他母子的仇人,而且隔年,太后赵姬就死了。 这段历史也被后人刻意曲解抹黑,说嬴政灭赵后屠城三日,血淹邯郸,但是实际上,嬴政只杀了当年的仇人。 嬴政第三次,也就是最后一次出咸阳入前线,是在灭楚之战中,昌平君叛变造成李信大军溃败,嬴政拜王翦为师,许六十万大军入楚,自己亲自前往昌平君根据地,楚故都郢陈为王翦压阵。 秦始皇本纪载:二十三年,秦王复召王翦,强起之,使将击荆。取陈以南至平舆,虏荆王。秦王游至郢陈。荆将项燕立昌平君为荆王,反秦于淮南。二十四年,王翦、蒙武攻荆,破荆军,昌平君死。项燕遂。 历史上用的这个秦王游至郢陈。也很有趣,可见太史公对秦王确实有推崇之一。 万金之躯坐不垂堂,更不用说在兵荒马乱的战场上,太史公用游这次来描写嬴政当时的心态,也是很传神了。 因为这一年来,郢陈之地在史书上的描写是这样的新郑反,昌平君徙於郢,大雨雪,深二尺五寸。 嬴政在这样的天气南下游玩,确实好风光,好兴致。 人的求知欲是会膨胀的,尤其是对一个专业对口的人来说,王诩此时对嬴政的好奇心,已经膨胀的快要压过他的恐惧了。 王之河南的事情从荆轲口中说出来,尽管他表面淡然,但是心中早已经掀起波澜壮阔了,甚至还升起了一个荒谬可笑的念头。 不如,有机会去咸阳,跟嬴政好好的聊一聊,最好能够征得嬴政同意,把他这些年的经历,给他写成一个传记,供后人瞻仰。 名字王诩都想好了。 就叫嬴政是怎样炼成的。 第二百五十章 六国故人之后(求全订) 第二百五十章六国故人之后求全订 后世史学界有正史和野史之分,以正史为信史,以部分出土文物野史为辅助来推演历史脉络,著名的苏秦张仪事件就是最好的证明。 若是只信史书,那么苏秦是间谍的事情永远无人知晓,苏秦和张仪纵横天下差了四十年之久,并不是同门师兄弟的事情也无人可知。 后人还只把两人当做是政治对手,根本想不到,链各个人不是同一时代的人,见都没见过。 但是实际上,在一个朝代中,也有两种正史,一种是帝王的传家史,这种传家史,就是朱家口中的王史,王史中将会记录关于历代帝王一切的行动,并且备注好其行动的意义,来教导下代君王。 所以王史之中的故事,不能见现于世,就像是成功者,从来不会把他成功的真正要素告诉其他人,如盖茨母,如马雲友,如化藤父等等。 所以历代王朝灭亡之时,会第一时间会销毁王史。 而后世流传的正史,则是史官们用多种角度,通过考察旁观者,或者参与者,阐述历史人物心理,推演的历史进程,所以只是广义上的真相。 所以史书不可尽信之也。 嬴政第一次御驾亲征到秦赵之地,史书上只有王之河南四个字,但是背后的动机,政治目的,还有过程经历,参与人员,全都是一个迷。 但是从当时出现在历史中的几个人物,也能推演出来。 桓齮,嬴政初期最信赖的大将军,传闻中是嬴政一手提拔起来的心腹大将,秦赵之战中前期当之无愧的主将之一,在秦赵之战中,下城二十,斩首十万,但是却在肥下一战中,莫名败于李牧之手,后来就逃亡燕国,也就是后来的荆轲刺秦时拿的礼物,秦叛将樊於期的人头。 樊於期跟桓齮到底是不是同一个人,一直是秦史中的一个谜题,考据是两者名字读音相似,可能是桓齮逃亡后化名,再有就是秦国是没有杀败将的习惯的。 更不用说桓齮在秦赵之战有斩首十数万,下城二十座的战功,而且桓齮败在李牧之手,于情于理也不需要担心秦王会因为他战败而杀了他。 秦国历史上的败将,秦将胡伤在阏于被赵奢打败,罢黜,王陵进攻邯郸,损兵折将,最后被免职,其族弟王龁代替王陵为主将,围攻邯郸,最后被赵、魏、楚联军击败,惨败而归,也没有受到大处罚,后来继续担任将军,又多次立功,寿终正寝。 后期李信折兵楚南二十万,也没有被嬴政重罚,可见秦不惩败将。 但是秦王一怒千金悬赏樊於期的人头,是以灭族大罪悬赏的。 而灭族重罪,秦国有一个案例,就是在邯郸之战的郑安平被联军包围,向联军投降,结果被灭族。 所以可以推断出,桓齮逃亡的原因应该不是战败,而是投降或者通敌。 而嬴政不顾国内政局混乱,执意冒着巨大的风险,前往前线压阵督军,也侧面证明了,秦赵之战中有着某些不能明说的问题。 而且这个问题,值得嬴政涉险。 王诩不禁有些真的同情起嬴政了,他这一生,真的是在背叛中度过的啊,而且也有些欣赏嬴政的气度和格局。 如果换做一个别的君王,听说主将可能叛变,不管真的假的,立马就换将斩杀,赵国就是这么灭亡的,李牧就是这么死的。 史学界很多人觉得秦始皇统一六国,确实占据奋世余烈,但是如今看来,也并非如此,能够一同还是与嬴政本身有直接关系。 同样也能从这件事情看出来,嬴政的做事性格。 统一六国前三次出咸阳,都是有着强烈的政治目的和手腕的,第一次压阵河南,是为了震慑桓齮,可能若无嬴政亲临压阵桓齮可能无法攻下平阳,在武遂歼灭赵军十万大军,斩杀赵将扈辄。 而这次桓齮的武遂大捷,也奠定了后期王翦灭赵的基础。 第二次看似嬴政亲自到邯郸报私仇杀人,但是背后目的也可能不止如此简单,毕竟嬴政去了一趟邯郸,杀了几个人之后,赵悼襄王之子公子嘉诡异的在代地建立了代国,而同年赵姬驾崩,这个弹丸之地的代国,一直存活到秦国一统六国后,王贲伐燕灭齐后,转头顺手给灭了。 而第三次,嬴政直接冒着江南的风雨去乱臣贼子的根据地郢陈给王翦压阵,其动机,似乎与第一次压阵河南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求知欲和窥私癖让王诩眼睛都亮了几分。 在重瞳直视之下,荆轲下意识的避让开王诩的目光,笑着恭声道“帝君恕罪,吾王丰功伟绩臣子不敢妄论,朱先生提起了当年之时,荆轲作为亲身经历者,只是阐述事实而已,不希望吾王为他人所诬,若是帝君真的有兴趣,不如修书一封,在下转交王上。” 王诩眨着眼,心思微动点头笑道“善。” “帝君,膳食来了。”这时司马卬颤颤巍巍的声音从门口传来,打断了大殿内怪异的气氛。 荆轲转头打量着脸色有些惨白的司马卬,轻声笑道“司马卬?” 司马卬吓得身子一僵,这位青衫男子的身份他可是知道的,连他家将军都不愿与多干涉,听说是王上亲卫,这等大人物知道自己的名字,他本能的感到有些害怕。 “这位将军有事差遣?”司马卬忐忑的恭声问道。 “等下劳烦你去通知一下燕王喜,就说有人要见他。”荆轲说着从袖中拿出一方玉佩递给司马卬。 司马卬接过后,只是瞄了眼就脸色大变,上面的铭文是只有秦王才能用的,连忙跑走。 “荆先生知晓王贲将军身边所有人的信息?”王诩端着一个饭盘,里面盛着亲卫打来的饭,看着荆轲笑道。 荆轲看着王诩用餐的工具样式有些怪异,多看了两眼,笑道“也并不是都认识,朱先生应该比我们了解的更清楚。” “去给荆先生一份,一点礼数都不懂。”王诩轻笑着踢了踢拎着一个巨大食盒准备开吃的禺春。 禺春撇了撇嘴,对昨天荆轲冒犯王诩的事情还有些耿耿于怀,从食盒中拿出餐盘,盛了他认为对不好吃的饭菜,递给荆轲。 “多谢小兄弟。”荆轲和善的笑着接过餐盘,入手的钢铁质感让他微微一惊,有些不适应的拿着铁梜,感叹道“孤竹国果然富庶异常,连食器都是精铁锻造。” “食器再好,也终究是一个器皿,秀色不可餐。”王诩轻笑道“终究填饱肚子的还是粮食。” 荆轲微微一怔,点头称道“帝君所言极是,现在我知道,为何孤竹军士各个都威武不凡了。” 王诩笑了笑“燕地的饭食一般,有时间,先生可以去尝尝孤竹的美食。” “帝君此话当真?”荆轲脸色一变。 “不久后,孤竹的美食就会传入燕地。”王诩笑着说道。 荆轲嘴角抽搐了一下,有些失望。 “刚才的问题岔开了。”王诩想起什么,笑道“既然王贲将军不是由赤犬卫负责,为何荆先生似乎对司马卬十分感兴趣的样子?” 荆轲眨了眨眼,笑道“帝君慧眼如炬,并非在下对司马卬刚兴趣,而是此人,为故人之子。” “哦?”王诩微微挑眉,脑中忽然想起什么,脸色微变。 “司马卬为赵将司马尚之子,赵国大剑师司马蒯聩之曾孙,司马蒯聩早年曾游历卫国,荆先生的剑法莫非师承司马蒯聩?”朱家笑吟吟的问道。 “朱先生不亏为任侠魁首,只要是道儿上的事情,就没有朱先生不知道的。”荆轲表情没有丝毫变化,似乎对朱家如此了解自己一点也不意外“家师确实为司马蒯聩的弟子,算起来,荆轲与司马卬之父为师门兄弟。” “王贲将军帐下有很多六国遗孤之后。”朱家眯着眼,似笑非笑的说道。 “此事朱先生确实比我更加清楚,不过王上最近在寻找故人之后,准备大赦天下,朱先生,不妨帮帮忙?”荆轲也笑着说道。 王诩安静的吃着饭,现在是朱家和荆轲两个间谍头子的斗法时间,谁的信息量大,谁就更胜一筹。 他也插不进嘴,难道他直接告诉荆轲和朱家,你们现在帮嬴政找的这些六国遗孤故人之子们,几乎以后都是反秦联盟的大头目,十路诸侯之一? 这话没法说,还是吃瓜吧。 怪不得最开始听到司马卬自我介绍时那么耳熟。 原来这个现在狗腿的不得了的白面书生,以后竟然是项羽分封的十路诸侯之一的殷王,日后统领河内,建都朝歌。 王诩不禁又皱起眉。 现在,他只要一提到殷字,就有点条件反射的勄感。 司马氏,卫国,荆轲,司马卬,殷王。 王诩皱着眉摇摇头,甩开杂念,感觉不能再这么胡思乱想下去了,都快草木皆兵了。 随即王诩放下剩了大半的餐盘,递给禺春,然后听着朱家和荆轲在那边谈笑风生,口斧腹剑的过招,看着已经点燃起烛火的诺达燕王宫走廊有些晃神,心中暗叹道。 希望在燕王喜那里,能够得到想要的答案吧。 第二百五十一章 我来自孤竹,我们回来了(求全订) 第二百五十一章我来自孤竹,我们回来了求全订 俗话说一山不容二虎,同一地域中自然也很难容纳两个国家,更不用说是两个有历史遗留冲突的国家。 按照上古时期的国家规模,孤竹国算是一个很大的诸侯国了,因为它是商王朝的老家。 在至少五千年前,辽东这片土地上就生活着已经形成了名为商的部落联盟,联盟的统治从太行山以东,一直到朝鲜半岛,都是由红山文化群辐射范围下,发展起来的部落。 其中商族,就是部落联盟的首领,后来这个商族与西边的华族结成联盟,两个大型联盟在文化和经济上进行着互相融合,商族的首领契,被华族首领尧封为玄王,后来在尧将首领位置禅让给禹时,恰逢地球气候突变,中原大水,契帮助大禹在中原治理洪水。 洪水让华族人口受到了重大损失,大禹邀请契从已经变得寒冷不适合人类居住的辽东地区迁徙到中原,并且把当时还受洪水影响比较严重的河南商丘一带封给了契,响应了大禹建国的召,建立了商国,成为了大禹夏国的联盟诸侯国。 但是原本商族的发源地,并没有被契抛弃,尽管那片土地已经变得越来越寒冷,不适应人类居住,但是契依旧将自己的嫡系后人留在了祖地,并且以觚竹为名,觚是一种酒器,在上古时期是贵族的代表之一,而竹则代表着竹简,是纪录的意思。 所以从甲骨文中孤竹国的名字推敲,可以说明这个国家出身已经十分高贵,后来在甲骨文中又多次看到孤竹女嫁商王,以及商王女嫁孤竹的字样,可以看出两个国家关系异常密切。 后世在河南安阳,河北唐山滦南、秦皇岛卢龙,辽宁喀左等地发现的有关孤竹国的甲骨文、青铜器、玉文等文物,证实着这个国家在商朝时期的昌盛,以及统治领域。 这样一个统治疆土辽阔,位处苦寒地区的国家,在周灭商之后,却是以一个君子弱国的形象出现在周朝历史中,确实让人很奇怪,不过看招王朝更替要抹黑前朝确认统治正统的习俗,也无可厚非。 周武王将自己最强大的弟弟召公分封到了孤竹国的领域中,足以证明周武王对于孤竹国的重视,毕竟当时的辽东地区,不管从战略还是资源上,似乎都没有太大的价值,把召公这样一个大才封到辽东,是对周朝资源的严重浪费。 而且周武王还在攻克朝歌后,在当今北京地区,封了黄帝后裔建立蓟国,就是后燕国的都城。 这个蓟国目前没有任何文物出土,只在礼记中有记载。 礼记乐记载:“武王克殷返商,未及下车而封黄帝之后于蓟”。 意思是周武nn刚攻下朝歌,不敢登基,不知道从哪儿找到了一批黄帝后裔,分封在孤竹国西进的必经路上为蓟国。 分封制的核心在于确认统治权,周灭商跟商灭夏有所不同,那是因为商灭夏靠的是实力,商汤登高一呼,真的是用实力推翻了夏朝,即便夏朝有余孽,也都不敢妄动。 但是周武王是趁着商帝辛大军东征东夷的时候,勾连朝歌的微子启和比干以及箕子等人一同n。 日防夜防家贼难防,尤其是和外鬼勾结的家贼,即便一生征战开疆扩土的帝辛,也无力回天,周武王用从西方各大部落精锐凑成的四万五精兵,对帝辛临时拼凑的十七万奴隶军团。 除此之外帝辛还得控制找个城内叛变的比干,微子启等内贼。 主要愿意就在于,帝辛手中的正规军,都被派去攻打东夷部落了,其中有一支最精锐的王室军在一个叫做攸侯喜的诸侯手中,这只军队,有二十五万人。 历史上只说这支军队勤王未果,不知所踪。 二十五万大军,不知所措,确实算得上是一个迷案了。 而恰好,周武nn刚攻下朝歌,连登基都不敢,先封了一个莫名其妙的蓟国在辽东,按照礼仪,他还未登基,这是僭越大罪,但是各大诸侯,甚至连微子启等人都默认了这个蓟国的存在。 王诩从墨壬口中了解的孤竹国历史,就与这个蓟国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因为这个蓟国,就是当年攸侯喜率领的那支王室军。 攸侯喜被姜尚策反,等到周武王攻破朝歌之后,攸侯喜与王室军中帝辛的嫡系展开了内战,最后剩下十几万人,被封蓟国,而周武王将他封在蓟国,就是为了让其与后来肯定会勤王西下的孤竹大军再次内耗。 因为商灭的太突然了,内鬼加外贼,将商灭的消息几乎都控制在中原商丘附近,根本传不到偏远的孤竹。 等到孤竹接到商朝灭亡,准备出兵勤王的时候,已经多年以后了。 但是孤竹君伯夷依旧发兵西进勤王,即便这个时候帝辛早就化成灰了,伯夷在西进的路上与蓟国攸侯喜的大军发生了大战,一番苦战之后,伯夷还未攻克蓟国,同时也遭遇了率军前来的姜尚大军。 姜尚和攸侯喜与伯夷苦战,最后孤竹君伯夷与大巫叔齐战死首阳山,重挫了周军,周武王和姜尚畏惧孤竹,将召公从召地岐山西南改封于燕防止孤竹西进。 后来燕国发展了三百年,才吞并蓟国,然后想去攻打孤竹,却被孤竹国的方国山戎骚扰不堪,最后找来了齐桓公,把山戎和孤竹国一起灭了。 如果不是孤竹国当年为了西进勤王报仇,耗空了孤竹的国力,三百年也没有缓过来,齐桓公东伐很可能折戟在燕山。 当然,这个是王诩从墨奎口中得来的故事,墨奎作为孤竹后人,自然立场是在孤竹国这边,而且孤竹国亡国这么多年了,这些故事并不是史载,而是历代国君口口相传,难免有了很多变动。 所以王诩准备找燕王喜聊聊,听一下他的故事。 孤竹国和蓟国这件事情,与燕国的国史息息相关,所以燕王喜不可能不知道。 燕王喜是王诩见到的第一个古代正经君王。 即便是来自后世,王诩对于君王这个特殊的身份人群,总是有很多想象。 历史中的君王跟后世的领导还有些不一样,领导们都是选拔上去的,不管政绩如何,至少都是有学历的,领导服众的手段,是利用资历。 但是君王服众的方法,除了身份之外,会不会有点其他的东西,是王诩作为一个后世人最为好奇的。 王诩印象中的燕王喜自然不会是一个明君或者贤君,几乎可以算作是昏君了,但是从他的事迹来看,燕王喜还是有点想法的君王,虽然可能能力是真的不够,从他执意趁着赵国长平战败,想去偷城这个举动来看,至少还是有点作为的。 可惜能力不足,加上遇上了李牧和廉颇这样的名将。 而且后期都被赵国打残了,还愿意让太子丹乱搞,可见确实是想做点事情的君王,当然,也可以形容成喜欢搞事作死。 但是亲眼看到这个已经瘦的只剩下骨头的华发,卧病在床的老者,王诩还是有些失望。 “燕王用完膳有些疲乏,就先睡了。”医师小声向王诩和荆轲报告道。 荆轲看了看躺在床上的燕王喜,对着王诩皱眉道“看来,燕王的身体真的有些欠佳。” “荆先生若是不急,朕先跟燕王聊一聊。”王诩笑着问道。 “帝君请便。”荆轲制止了要多说什么的医师,把所有人都赶出了寝宫。 王诩也让朱家和禺春到外面等,然后一个人在将近两百平米的寝宫里转悠了一圈。 地板是木质的,雕刻着燕国的文字,用金或者青铜浇筑的,所以在烛光的照应下折射着某种漂亮的光晕,寝宫的床榻是一直虎形铜铸的,挂着色彩搭配很柔和浅蓝色幔帐,寝宫的其他家具并不多,最多的就是摆放着各种香薰和药材的桌案。 燕王喜的寝宫比后世的复原宫殿要朴素的很多,但是确实是王诩目前见过,最高档的房间了,通过 转了一圈坐到禺春放在床榻旁边的椅子上,看着似乎安然入睡的燕王喜,轻笑道“燕王是不是感觉自己时日无多了?” 床榻上的燕王喜眼皮微微一颤,然后发出一声轻叹“秦王连让老夫死在燕地的机会都不给吗?” “若是燕王想死,可能早就死了。”王诩轻嗤道“既然想活着,就好好活。” 燕王喜有些费力的侧过头,有些浑浊的眸子看到王诩后微微一怔,瞪大眼后又眯起眼,似乎想要仔细看清楚王诩的面貌,已经深凹的脸颊露出一个有些自嘲的笑容“真的是老眼昏花的,竟然看到了重瞳异相。” 王诩笑着坐近一些“燕王没有看错,我确实是重瞳。” 燕王喜猛然瞪大眼睛,盯着王诩。 “重新介绍一下,我叫王诩,来自孤竹。”王诩笑着开口。 燕王喜瞳孔猛然一缩,呼吸梗在后来,差点就断了气,还好王诩伸手在他人中摁了一下。 “孤竹?”燕王喜整个人都在颤抖。 “是的,可能这个名字对于这一代的燕王太过陌生了些,不过现在我来告诉你。”王诩嘴角带着笑意“我们回来了。” 第二百五十二章 两百年,两个人,毁一城,建一城(求全订) 第二百五十二章两百年,两个人,毁一城,建一城求全订 辽阳城是建立在孤竹国的千年古都上的,否则燕国不可能在这么偏僻的地方,建设这样一座堪比蓟城的巨大都城。 所以王诩说,我们回来了,并没有什么不对。 当初孤竹被齐桓公灭了之后,燕国就占领了孤竹都城,然后就在这里当做一个军事城池,用来抵挡北面东胡和山戎的入侵,几百年累积下来,所以辽阳城才会如此雄伟,而且因为辽阳城地理位置特殊,如果没有人带路,很容易迷失在辽东的荒林中。 当年王翦急行军攻克蓟城之后,燕王喜就是躲在辽阳城,王翦被山林拦住去路才逃了一劫,后来才能让燕国苟活几年。 也是因为这样,燕王喜才会放松警惕,以为将燕丹等人的人头送给嬴政就能平息嬴政的怒火,燕国就躲在这辽阳城残存就好,也没有再次迁都到当年秦开特意为燕国留的最后都城,襄平城。 因为燕王喜嫌弃襄平的环境实在太艰苦了。 而且燕王喜更没想到,才四年过去,王翦的儿子就带着三十万大军,直接横推平了辽东森林打了过来,连让他逃亡襄平的机会都没给。 同时他更没想到,在自己耳边,会再次听到孤竹这个名字。 孤竹这个名字,是所有燕王子登基后,太傅上的第一堂课,这个名字与燕国的历史息息相关,在太傅口中,这是一个让人惋惜的国家,这个国家的人君贤民顺,人人富足,男耕女织,尤擅长畜牧和手工业,是难得的君子之国,并且告诫燕王子,要以孤竹贤者伯夷叔齐为道德标准,学习这种仁义。 所以在大多数燕王子的印象中,对孤竹国的印象最为深刻。 虽然都是敌国,但是整个燕国对这个国家的评价,与山戎,令支,东胡等戎狄完全不同。 燕王喜以前也将孤竹国当成理想的国家,但是也只当它是史书中一个寓言故事和警醒之例。 但是从未想过,有生之年,真的能见到孤竹人。 而且还是一位重瞳贤相者。 燕王喜除了震惊之余,似乎还有点莫名的激动,难道孤竹国真的如传说中那般理想? 燕王喜感觉自己一下子回光返照了。 甚至童心未泯,有很多问题想问。 “你真的是孤竹人?”燕王喜一下子从床榻上坐了起来,颤声问道。 王诩被垂死病中惊坐起的燕王喜吓得往后仰了一下,看着容光焕发的燕王喜心中一惊,皱眉道“你装的?” 不过可能还是年龄大了,动作太大让燕王喜剧烈的咳嗽起来。 秉承着尊老爱幼的心态,王诩倒了杯水给他,一时间竟然不知道怎么开口了,这个燕王,跟他想象中差的有点多。 咳得再次脸色苍白,燕王喜喝了口水,缓口气笑道“见笑了。” 王诩摇摇头“没想到燕王,演技还不错。” 燕王笑着摇摇头“已经是亡国之君,阁下就不要再叫我燕王了,听着怪刺耳的。” 王诩笑了笑“听别人称了一辈子燕王,一下子很难适应吧。” “呵呵。”燕王喜笑而不答,看着王诩“传闻孤竹国人人英武,果然传闻不如亲见,阁下仪姿,不似凡人。” “暂代殷商之帝之职。”王诩轻笑着说道。 燕王喜有些诧异,惊呼道“殷商余孽?” 王诩微微挑眉,笑而不语。 “阁下勿怪,喜毕竟是周臣。”燕王喜笑呵呵的摆摆手,神情有一丝倚老卖老之意轻叹道“殷商真的是雄才辈出啊,西垂嬴姓,孤竹墨姓,果然千年后为帝辛报了牧野之仇,终究还是让这玄鸟再次腾飞而起了,看来太公当年谶语,果然应验了。” “姜尚寓言了千年后商朝光复?”王诩轻笑着问道。 “祖宗是这么流传的,至于真假,无从考证。”燕王喜,看着王诩大笑道“有趣,真是有趣。” 王诩打量着燕王喜,心想这个老头不会老年痴呆吧,还是受不了亡国,精神有些失常了吧。 “不知道帝君找老夫,所为何事?”燕王喜笑的有些上不来气,扶着木榻喘着气问道。 “想要借贵国国史一观,不知燕王能否行个方便?”王诩开门见山的问道。 “国史?早就被王翦拉回咸阳了。”燕王喜笑道。 王诩皱眉“你一卷也没带出来?” “逃难都来不及,哪有功夫顾忌那些杂物?”燕王喜笑着摇摇头,脸上丝毫没有愧色“不过帝君既已复国,为何还要追究国史?另立便是。” 王诩摇摇头“就算是另立,也得有个出处根脚。” “商史已经断了一千多年了,又经过周宋之手涂改,早已面目全非,何必在意这些,后人不会在意这些琐事,他们只会关心,谁最后赢了,然后大肆嘲笑败者。”燕王喜大笑道。 王诩微微眯起眼,终于知道了燕王喜不是精神失常了,而是看破了。 “什么王图,什么霸业,什么祖宗,只要你是胜者,那你想怎么写都可以。”燕王喜笑着说道“所以帝君不要为这种琐事烦忧了,不如给老夫讲讲,孤竹,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地方?” 王诩沉吟了片刻“你似乎对孤竹很感兴趣。” “那可是我从小就憧憬的地方。”燕王喜笑累了,躺回床榻上,看着幔帐“我曾经无数次向把燕国也建成那样。” 王诩再次沉默,没想到在燕国,孤竹国竟然是理想国度的代名词,让他更加好奇两国的纠葛了。 “不过老夫更加好奇,孤竹与大秦,要如何分这天下。”燕王喜没有听见王诩回答,换了个问题。 “为何要与大秦分天下?”王诩笑了笑“燕王眼中的天下又有多大?” 燕王喜愣了下,随即笑道“你若真为殷商大帝,就该让赵政称臣。” “我跟赵政说过,他的天下太小了。”王诩笑了笑“我也很好奇,燕国地处辽东,应该知道,辽东以东,还有天地。” “那都是荒芜。”燕王喜皱眉道。 “商丘未建南毫之时,也是一方沼泽烂潭。”王诩说道。 燕王喜神情一滞,脸色渐渐暗淡下来轻声道“太久了,再建一个南毫。” “祖契五百年建南毫,时商帝迁都数次,微子启重封宋定都商丘之时南毫以是诸侯国中最大的国都,你们祖祖辈辈在中原争了一千年多年,可以建立两个南毫,在东荒,北邙,或者在天边。”王诩轻笑道。 “是啊,是啊。”燕王喜浑浊的眸子再次涣散,下意识的喃喃道。 “我想在辽阳城找一个地方。”王诩开口说道。 “孤竹故址?”燕王喜回过神,摇了摇头“当初有个人也来找这个地方,后来毁了一座城,这座辽阳城,就是他作为补偿,重建的。” 王诩心中一惊,眉头紧锁“谁?” “如果你真是孤竹人,应该知道这件事。”燕王喜有些诧异的看着王诩“他叫墨翟。” 王诩倒吸一口冷气。 “看来,你并不是孤竹人。”燕王喜眯起眼,笑着说道。 “墨翟来过这里,毁了孤竹故址?”王诩脸色有些僵硬。 “不止墨翟来过,李耳也来过。”燕王喜似乎很喜欢看王诩这种表情,说出了一个让王诩更加震惊的消息。 “李耳来过燕国?去过孤竹故址?”王诩呼吸有些急促。 “燕孝公时期,李耳曾带弟子来访燕国,于孤竹故址闭关三年,孝公派重兵护卫,后李耳离去时设下一棋局,并言,三十年后,会有另外一个人来到此处,破棋局之人,就是可兴燕国者。”燕王喜津津有味的继续说道“果然三十年后,墨翟来了p棋盘后,在孤竹故址中呆了两年,出来后将其夷为平地,为燕成公建立了如今的辽阳城,并说此城可为燕国续命,燕成公大怒,将其轰出燕国。” 王诩皱起眉“这是坊间传闻?” “这是燕室秘辛。”燕王喜笑着说道“当然,帝君可以当老夫老糊涂了,胡言乱语。” “那棋盘,燕国可还保存?”王诩皱眉问道。 “帝君想要?”燕王喜露出一个怪异的笑容。 “真有?”王诩语气一沉“据我所知,燕王并非王室嫡系,尔祖武成王得位不正。” “帝君不信则罢。”燕王喜笑的老奸巨猾。 “燕王想要什么。”王诩皱眉道。 “帝君不妨告诉老夫,孤竹在强秦之下,如何自处,是为秦臣,还是”燕王喜似乎恢复了当君王的气势。 “孤竹不会为秦臣,应为邦交之国,或者陌路。”王诩皱眉说道。 “帝君如何自证?”燕王喜笑着问道。 “燕王似乎走投无路,别无选择,如果这件事对你真的重要。”王诩也皱眉冷声道。 燕王喜深深的看了眼王诩,笑了笑“燕北长城东走六百里,有一座燕都。” “襄平。”王诩皱眉道。 燕王喜诧异的看着王诩“你怎么知道。” “我来自羡门。”王诩轻笑道。 燕王喜瞳孔猛缩,呼吸再次沉重起来“羡门?” “下界来寻孤竹遗梦。”王诩笑了笑“所以希望燕王,不要让我失望。” “怪不得,怪不得。”燕王喜再次神神叨叨的呢喃起来。 “燕王想让我做什么?”王诩担心这老头一会儿又发痴,沉声问道。 “帝君既然来自羡门,可知晓老夫与赵政的关系?”燕王喜回过神,笑着问道。 王诩皱起眉。 燕王喜能跟嬴政有什么关系? 除了敌人?还有什么关系? 王诩下意识的头脑风暴起来,突然想到了一个联系。 这个联系还跟苏秦有点牵连。 后世出土的战果纵横书中说苏秦与燕易王后有染,为此甚至以死间齐。 而这位燕易王后,就是秦惠文王的女儿,这个燕易王后不但利用秦国势力帮着燕昭王平定子之乱重整燕国,还帮儿子肃整朝纲。 可能是秦国的基因真的出贤君,秦国的女人也都很强势,燕昭王就是后来建了黄金台,千金买马骨的那位燕国雄主,燕国也在他手中走上短暂的巅峰。 如果燕王喜的五世祖燕昭王,是嬴政六世祖秦惠文王的外孙子。 这么按照辈分算来,嬴政还是燕王喜的表叔啊 贵圈有点乱啊。 第二百五十三章 如今与帝君一赌,压上了大燕千年国祚!(求全订) 第二百五十三章如今与帝君一赌,压上了大燕千年国祚!求全订 上古封建时代,王族,公族,百姓,黔首,奴隶,是五个不同的社会阶级,而且还有着生殖隔离。 这个是的宗室联姻,往往是外交生活中最重要的一部分,联姻意味着特权阶层的融合,也佐证了那个民族走向大一统的时代。 联姻外交,这个习俗可能是造就了华夏民族能够区别于世界其他民族,能过最早完成大统一的基础之一,从远古炎黄二帝时期,联姻外交就有了,从神话故事中就有很多例子,比如帝喾就把心爱的女儿嫁给了盘瓠,最后在西荒繁衍出了西犬戎一族。 五帝时期也流行嫁女儿给下一任帝王,比如尧把自己的两个女儿娥皇女英嫁给舜,这些都是为了宗室血脉和利益的结合。 但是联姻外交也是讲究阶级的,王族嫁王族,公族嫁公族,百姓嫁百姓。 就像是商王嫁女孤竹,那么孤竹一定也是王族。 这个传统一直到了周朝,才有了特例,可能是因为分封制,或者说周朝前期实力太弱了,周王不止把女儿嫁给王族公族,甚至还嫁给部落首领,比如周宣王就嫁女给鲜虞部落,也就是后来建立中山国的那支。 秦国的联姻外交战略文化也是源远流长。 嬴姓祖宗伯益因协助禹治水有功,故受舜赐姓嬴,并将姚姓之女许配他为妻,按照当时传贤不传嫡的观念,伯益与商契都是当时的部落大帝继承者。 但是按照竹书纪年记载,大禹死后他的儿子夏启继承王位,伯益因为和夏启发生了争执,所以在夏启登位六年后背夏启所杀。 所以嬴姓与夏人有仇,后来在商汤反夏的时候,嬴姓衍祖大力支持,并且也娶了商汤的女儿,成为殷商最主要的诸侯,商末嬴姓后人飞廉又娶了西戎王的女儿,给后来秦人在西垂之地落脚提供了一条后路。 不过后来西戎反叛,嬴姓卧薪尝胆十年后灭西戎,并且将女儿嫁给了周平王,因此再次成为边疆大诸侯。 之后又有著名的nn之好,秦穆公求亲晋献公,秦国从边陲诸侯正式插手中原事物,后来秦穆公又看重了潜力股晋文公,把女儿嫁给了他,让秦国后期地位提升。 不过秦国发现晋文公不是一个好女婿,他不但娶了秦公主,还是娶了齐公主,于是秦国又看重了潜力股楚国,与楚成王联姻,是中原第一个接触蛮夷楚的诸侯。 后来秦景公把妹妹嫁给了楚共公,帮着楚国达到能与晋国争霸的实力,晋楚争霸时,秦国捡了不少便宜。 后来秦哀公又嫁了一个女儿,差点把楚国弄的灭国。 到了秦哀公时,一位外嫁楚国的秦女间接引发了楚国的大动荡。 楚平王为太子订下了和秦国的婚事,这位秦国公主还在路上的时候,就有人告诉楚平王,说她非常美貌。 楚平王就公然将其占为己有,并杀了太子傅伍奢。这位伍奢不是一般人,恰恰是后来威震天下的伍子胥的父亲。 不知道是秦哀公有意为之还是意外,总之伍子胥后来携手孙武踏平楚国,楚昭王逃亡秦国,因为楚昭王有秦国血脉,所以秦国出兵帮楚昭王复国。 后来秦国与楚国,就穿一条裤子穿了几百年,而秦王室中,几乎历代王后都为楚国芈姓公主,形成了势力庞大的楚国外戚集团,以宣太后芈子为首,嬴政的干奶奶华阳夫人次之,魏冉,白起,昌平君,昌文君等人也是楚国外戚成员。 嬴姓秦氏这一脉的外交联姻手段可以看出来,不是偶然为之,而是已经成为一种专业的战略手段了,所以秦国外交联姻的动机都是细思极恐的。 而且有趣的是,所有秦公主所声的公子,当上君主后基本上都是中兴的明主,楚昭王是这样的,燕昭王也是这样。 王诩在感叹贵圈乱的同时,也再次意识到,秦国最后能够统一天下,并非意外。 “秦王赵政是你从祖伯表叔。”王诩目光怪异的看着燕王喜。 燕王喜脸色的笑容一僵,似乎有些恼火“血缘以出五服,何来从祖伯之说!帝君是在羞辱老夫!” 王诩挑眉笑道“唔,他没出五服,你倒是出了,那除此之外,还有什么关系。” 燕王喜深吸一口气,露出一个让王诩觉得有些陌生的笑容“帝君应该知道,逆子姬丹刺秦之事,帝君为君王,是不是也觉得老夫赞同此事是荒诞至极,亡国之举?” 王诩没有掩饰的点点头。 “嘿嘿,后人提及这一段的时候,也定然会如此讥笑吾父子。”燕王喜似乎并不恼怒,反而还有些得意“但是谁又知晓老夫的千秋大计呢?!” 王诩眼角微抽“燕王是要将你父子的千秋大计告知在下?不怕在下坏了事儿?” “我相信帝君,应该也能看出,秦虽强,但以中干,徒有其表,十载必亡!”燕王喜冷声笑道,原本浑浊的眸子透着一股难言的锐气。 王诩心中一惊,果然老而不死是为贼啊,燕王喜竟然有如此眼界,能够看到秦亡之果,但是为何一生所做之事都是愚不可及呢? “帝君应该在心中嘲笑老夫妄言?”燕王喜看着王诩轻笑道“不如跟老夫赌上一局?老夫一生两赌,赌输了祖宗百年基业,如今与帝君一赌,压上了大燕千年国祚!” “燕王一生两赌,尽输,如今还要赌?而且还是跟我这个方外之人。”王诩笑着说道。 “重瞳异象,非王即圣。”燕王喜轻声道“帝君既为天下而生,又谈何方外逍遥。” 王诩眯起眼,摇头笑道“封建迷信害死人。” “帝君说什么?”燕王喜疑惑道。 “没事儿,既然燕王要赌,在下奉陪便是。”王诩笑了笑“不知燕王想要赌什么?” “以十五年为约,燕国襄平郡十万精兵。若是十五年后天下不乱,则这十万精兵,算是老夫输给你的赌注。”燕王喜笑道。 王诩心中一惊,面无波澜“若是十五年后,天下乱了呢。” “那就请把这十万精兵,送到秦公子扶苏手中。”燕王喜脸上再次露出那种王诩看不懂的笑容。 却让王诩浑身汗毛倒立,惊出一身冷汗。 一个荒谬的念头在王诩脑中盘桓而过,他尽量让自己的声音正常“燕王与公子扶苏。” “他是老夫外孙,只不过,他现在还不知道,知道这件事情的,全天下本来有三个人,死了一个。”燕王喜浑浊的眼中微光闪烁“不过现在,又是三个了。” 王诩猛然站起身,面色阴沉的冷声道“燕王似乎小觑在下了,真当朕不敢杀你?” “如果帝君真的敢在这儿数十万秦军占领的辽阳城中杀了老夫还全身而退的话,那老夫更是含笑九泉了,那说明,帝君有掀翻这个天下的本事,更无惧已经外强中干的大秦,只要能看到大秦灭亡,老夫死而无憾!”燕王喜朗声大笑,笑的咳嗽不止,但是神情似乎真的痛快。 王诩脸色铁青,恨声道“疯子!” 他早就知道,一个能够演戏如此惟妙惟肖的老不死,一定不会是什么简单人物,刚才他提出对赌的时候,自己就有一种不祥的预感,果然,卷入了一个巨大的阴谋当中,而且没有丝毫的选择余地! 他万万没想到,燕王喜跟嬴政的关系,竟然是亲家! 而且那位被称之为千古遗恨的公子扶苏的母亲,竟然是燕公主! 燕王喜这个老家伙给他设了一个托孤的局,把他绑在了这个阴谋当中,不得不说真的是活成了人精,这个秘密告诉了王诩后,若是王诩拒绝,燕王喜就要去咸阳了,到时候谁知道他会不会把这件事情告诉嬴政,如果告诉了,那么以嬴政的性格,必将出兵辽东,而且不惜代价的那种,如今正是嬴政膨胀的时候,不会让任何可能影响大秦和谐的情况存在。 所以王诩为了自保,不得不答应。 这种被人算计的滋味让王诩很难受,这么久以来,都是他在算计别人,如今终于感受到了古人的心机,让他竟然有点心慌。 不过王诩很快就冷静了下来,发现了一个问题。 除非燕王喜真的是个疯子赌徒,否则在不了解自己真实身份的情况下,竟然敢选择让自己这个陌生人去执行这个十五年,关乎天下命运的赌约? 这不合理,自己的重瞳在这种老妖怪眼中肯定只是个笑谈罢了,不会因此就当真的,所以一定有其他原因。 王诩紧锁着眉头,思索着原因出在那里,难道孤竹国,除了屠檀之外,还有其他的奸细? 猜疑这这件事情,不但让人愤怒,更让人忐忑和无力。 猜忌,是人类丧失了安全感后的应激反应,人在这个状态中,对身边任何人都开始变得不信任。 所以王诩此刻很烦躁,从来没有过的烦躁。 第二百五十四章 古代妹控(求全订) 第二百五十四章古代妹控求全订 优越感是一种很神奇的东西,它能够渐渐吞噬人的理智。 王诩从小就是别人家的孩子,不知道算不算是天才,但是至少也是个高智商人群,虽然出身孤儿这件事情一直是他童年阴影,但是随着自己越来越优秀,优越感渐渐覆盖的自卑感。 但是也因为这种优越感,让他成为了别人眼中的清高者,所以他没有什么朋友,也不善社交。 这就造成了他有一点社交障碍,导致他对于人或者人性的认知是片面的,他对于人性的认知都是来源于书本,但是终究书本是一种抽象的东西,放到实际上终究会有些出入,所以他以前经常被狗子嘲笑单纯。 这属于王诩的一个弱点,而且这个弱点在穿越过来后,一直被王诩忽略着,因为他身边和身边的人社交关系,除了更加单纯的王离之外,基本上都是从属关系。 王诩只需要下达命令和掌控风险即可,没有更多的交流。 不管面对有些小聪明的仇禾,老奸巨猾的墨奎,以及隐藏至深的屠檀,王诩都可以从容处理他们之间的人际关系。 但是如今面对燕王喜,这个已经老的快死的家伙,王诩感觉自己的社交恐惧又犯了。 他是一个厚古薄今的人,深受厚黑学影响,对于能够在历史上呼风唤雨留下名字故事的人物,都抱有一丝敬畏和谨慎,但是终究还是有着后世人的优越感,所以在被燕王喜算计的时候,王诩才会如此惊慌。 没人喜欢被控制和摆布,尤其是一个思想独立的穿越者。 如果自己身边真的有燕王喜的奸细,那会让王诩对这个世界重新审视,并且抱着强烈的敌意。 尽管王诩神情没有太大的变化,但是燕王喜已经看穿了他此刻的慌乱,笑着开口道“帝君是不是在猜忌,身边有间谍,泄露了帝君身份被老夫设计。” “毕竟燕国有着苏秦这样一位绝世间谍,朕不敢不疑。”王诩脸上保持着笑容。 “帝君竟然知晓苏秦之事。”燕王喜微微一惊。 “燕王不知道,苏秦也出身羡门?”王诩轻笑道。 “既然如此,帝君应该知道了身边何人是燕国间谍?”燕王喜眸子中闪过一丝异色。 “不过刚才算了一卦,朕身边,没有燕国间谍。”王诩笑着摇摇头,放松了身子。 “羡门真的无所不知?”燕王喜闻言,枯瘦的身子微微一颤。 “该知道的,会知道。”王诩笑着摇摇头“不过既然下界了,自然有桎梏,你看邹衍,苏秦等人,纵横一世风光,但是下场又如何?” “看来这俗世人心真的已经烂的没救了,连羡门高誓都奈何不得。”燕王喜忽然大笑道。 “不过朕还是有点好奇,燕王是如何确认朕的身份。”王诩皱眉问道。 “这有何难?”燕王喜哑然失笑“王有王相,公有公貌,卿则有卿颜。” “原来是这样。”王诩悄悄松了口气,同时心情也有点复杂,没想到自己在不知不觉之中,真的已经养成所谓的帝王气了,这样太不亲民了。 “从帝君进来后,言行一直处于所有人之上,地位自然超然,而且帝君气度容貌,贵不可言,更重要的是,老夫虽然已是亡国之君,但也不是闲等人肆意相处的。”燕王喜轻笑道“而且你多次提及赵政之名,言语中丝毫没有敬意,门外就是大秦卫尉,帝君身份,何须多证?” “燕王心如明镜,晚辈佩服。”王诩心悦诚服的拱拱手。 “若非心明,老夫岂能苟活到如今。”燕王喜笑容多了一丝无奈“为了一己之私,牵扯帝君入局,还望见谅。” 王诩轻叹一声“就当是朕交的学费了。” “学费?”燕王喜微微一怔。 “没事。”王诩摆摆手“既然木已成舟,这个赌约就如此定下来了,但是那李耳留下的残局,燕王别忘了。” “虽然这东西对燕国无用,但毕竟也算是个宝物,历代燕王都有妥善保管。”燕王喜轻笑着起身,缓缓走向自己的冕服,将大带抽了下来,然后从里面拽出了一张白绢一样的东西,递给王诩。 王诩皱眉接过,手中触感让他微微一怔。 有点像什么动物的皮。 “这是一张人皮。”燕王喜笑着开口。 王诩手一抖,差点把手里的东西扔出去。 “传闻此皮主人为名心都子,当年与墨翟同来破局,未果后自缢而亡,命墨翟取其皮刻此局。”燕王喜笑道。 王诩点头道“看来这位心都子,也是一心向道之人。” “帝君不打开看看?”燕王喜问道。 “不急,燕王的事情更重要”王诩笑了笑“既然燕王与秦王为姻亲,为何燕丹执意要杀赵政?此事太过荒谬。” “确实有些荒谬。”燕王喜坐在床榻边,苦笑着摇摇头“说出来帝君可能不信,孽子不惜拉上燕国陪葬,也要刺杀秦政,是为了报仇。” “报仇?”王诩微微眯起眼“燕丹与赵政,应该是好友吧。” “如果不是好友,乔儿也不会遇见赵政。”燕王喜笑容越发的苦涩“二十年前,赵将李牧攻打燕国。” “不对吧,那年好像是燕王见秦赵交锋,派剧辛去偷袭赵国,才引来李牧伐燕的吧。”王诩皱眉问道。 燕王喜满是褶皱的脸上闪过一丝尴尬“帝君对我燕国还真是了解啊。” 王诩笑了笑“在这个时间点,燕公主与燕太子遇见了赵政,应该不是巧合吧。” 燕王喜神情越发颓废,原本虽然枯瘦但是却笔直的腰杆也微微弯了一些“孽子去秦国求赵政出兵援秦,乔儿偷偷跟去。” “然后燕公主见赵政英武有为,一见倾心。”王诩下意识的脑补了一个古代言情恶俗桥段。 燕王喜几乎秃了的眉头拧了起来,沉声道“为何不是秦政见色起意?” 王诩微微挑眉“果真?” “那个时候的秦政,只是吕不韦和华阳夫人手中的一个傀儡,谈何英武?哦,有一副好皮囊确实真的。”燕王喜沙哑的嗓音中透着一股恨意。 王诩抿了抿唇“然后呢?” “吕不韦不愿意出兵援燕,孽子只好去找蔡泽想办法,蔡泽当年为秦相时,出使过燕国,与老夫有旧,虽然后来辞官但是在秦国还是能说上话的,蔡泽给孽子出主意,说秦政此时虽然看似势弱,但是以有雄主之相,但是未弱冠无法掌权,朝政还是吕不韦和华阳夫人掌控,但是过两年一旦秦政掌权,那就可以顷刻翻盘,所以若是此时燕秦联姻,然后再以此出使赵国,能震慑赵国,可解燕国之围。”燕王喜叹声道。 “好一招狐假虎威。”王诩眯眼笑道“不过看似很有道理,实则没有太大成效,赵国又不是傻子,赵政掌不掌权他们当然也知道,蔡泽本身就是沽名钓誉的名家辩士,他的主意都是说得好听。” 燕王喜看了眼王诩“帝君觉得当如何?” 王诩眨了眨眼,莫名的有些羞愧,自己怎么也突然开始纸上谈兵了。 “而且乔儿知道了这件事情后,主动提出嫁给赵政。”燕王喜眼睛越发的浑浊。 “燕公主乃巾帼英雄。”王诩沉声道。 “孽子常言赵政生性阴鸷并非良配,但是我们别无选择。”燕王喜声音突然干涩起来“同时孽子主动要求留在咸阳当质子,一方面协助赵政n,另外一方面,他是在放心不下乔儿,怕她适应不了秦宫那种委屈的生活。” 王诩心中一凛,莫非燕丹是个极端妹控? “秦国外戚是最为复杂的,而且赵政没有话语权,乔儿虽然以公主身份嫁过去,但是却不受待见,华阳夫人和赵姬,还有秦宗室的嫔妃对她都不好。”燕王喜说的时候声音都在颤抖,表情麻木“孽子后来说,乔儿嫁过去不到半年时间,形同枯槁,双手生茧,面无血色,强颜欢笑。” 王诩抿了抿唇,可以想象,连嬴政在那个时候生活的可能都不那么如意,头顶上有三座大山,华阳夫人,嬴政能继承王位,华阳夫人的原因占了六成以上,楚外戚之名不是说说而已,而且以芈姓王后的性格,这位必定也是另一位窦太后或者吕雉级别的人物。 另一座吕不韦不用说了,最后一座就秦宗室了,嬴政并非唯一的继承人,还有一位公子成蟜,而且这位公子成蟜,在吕不韦没有接嬴政回来之前,是华阳夫人和秦宗室钦定的继承人。 因为当时谁也没有想到,嬴政真的在赵国活下来了。 嬴政对于华阳夫人和秦宗室来说,是一个意外,所以嬴政的那段日子,估计都是自身难保,更不用说去照顾燕公主了。 后世的后宫电视剧虽然扯淡,但是抛开跟皇帝的互动之外,大体上没有太多的夸张成分,甚至可能真实的后宫生活比电视剧还要残酷,毕竟后宫不但是争宠的地方,更是争权的地方。 第二百五十五章 人总有一求(求全订) 第二百五十五章人总有一求求全订 在魏晋之前,后宫外戚的势力依旧不可小觑,汉武帝如此霸道,还是要处心积虑的解决后宫问题。,23 所以这位燕公主在秦国的状况,不言而喻。 王诩现在有些知道,为什么燕丹如此恨赵政了,而且他感觉后面应该还有故事。 “乔儿嫁过去一年后,怀孕了,为了这个孩子。”燕王喜突然哽咽了一下“刚过豆蔻的乔儿难产而死。” 王诩轻轻叹了口气,长期受欺辱加上年纪太小生育,难产的几率太大了。 “知道孽子为何如此恨赵政,宁可拉上整个燕国做赌注陪葬,也要去做刺秦之事吗?”燕王喜那张老脸上的笑容,让人心酸。 王诩沉吟了片刻“我可以理解他,但是却不认同这种行为。” “扶苏,是刨开乔儿肚子取出来的。”燕王喜露出一个无声的笑容,已经快掉光的牙齿让口腔看起来像是一个黑洞。 王诩倒吸一口冷气。 “赵政说,这是乔儿自己的选择,这是他们第一个孩子。”燕王喜继续说道“但是孽子不信。” 保大还是保这个问题,太残酷了。 “然后赵政派了张唐来燕国担任相国,我当时以为他是良心发现。”燕王喜惨笑一声,即便说道爱女惨死也没有太b动的神情,此时突然大变,沟壑纵横苍老如树皮的脸上突然狰狞起来,带着浓重气声的嗓音如同利器划破玻璃般刺耳“你知道他做了什么嘛?” 王诩微微皱眉,在脑海中过了一下这个时间点,应该是是公元前242或者241年左右,而且能让燕王喜如此动怒的事情,应该事关国事。 五国攻秦,对啊,那个时候赵、韩、魏、卫、楚五国结成南北合纵联盟。 之前秦燕都联姻了,燕丹去秦当了质子,张唐到燕当了相国,怎么突然一年时间就拔刀相向了? “赵政利用秦燕联姻和燕丹质子之时,派竖子甘罗游说赵国,用河间五城之地,驱逐燕丹回秦,还将燕国机密贩卖给赵人,你说,这是不是禽兽所为!”燕王喜浑浊的眸子此刻燃烧着怒焰。 王诩嘴角抽搐了一下,嬴政这种行为,确实有点过分了,娶了人家公主,公主还为了给他生孩子惨死,接过他反过来就抛弃了燕国,还把人卖了个好价钱。 似乎情绪波动太大,燕王喜剧烈的咳嗽了一会儿后,躺回床榻上,说了这么多话,他这个年纪也应该疲乏了。 王诩轻叹了口气,起身“上代人的恩怨,不应该牵扯到下一代。” “这不是几代人的恩怨,是赵政欠燕国的,如同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燕王喜缓声说道“桌案上有一方玉玺,是乔儿生前所琢,赵政不配用,帝君就拿着这面玉玺,就可以统领襄平十万精兵。” “扶苏知道自己的身世嘛?”王诩皱眉问道。 “他若继位,自然有人会告诉他,若是十五年以后天下大乱,帝君自然会告诉他。”燕王喜轻笑道。 “十万精兵,十五年之后,还是精兵嘛?”王诩轻声叹息道。 “帝君一见便知。”燕王喜轻笑一声。 王诩微微皱眉,瞥了眼燕王喜心中有一种不太好的预感,但是也没有再多说,拿起那枚看着就出自女子之手的玉玺看了眼,愣住了。 因为上面有着两个十分秦国的大篆。 扶胥 这位燕国公主,为何用了秦篆? 怀揣着两个宝贝,一个可能藏着一个绵延千年的大衣某,另外一个价值十万精兵和十五年的阴谋。 王诩觉得有点累,这样活着是在是太累的。 “帝君为燕王续命了?”荆轲见王诩出来,笑着开口。 “赵政真的要你们将燕王带回咸阳?”王诩皱眉问道。 “自然。”荆轲微微挑眉“帝君为何突然对这件事情感兴趣,难道从燕王口中听说了什么?” 王诩剑眉深锁,声音微冷“你在审问我?” “鄙人不敢。”荆轲笑着躬身道。 “你觉得燕丹如何?”王诩犹豫了一下,问道。 “燕丹。”荆轲眸子微微一颤,笑道“他若不是太子,我们应该会是朋友。” “你就从来没有问过赵政,为何燕丹执意要刺杀他?”王诩又问道。 “做臣子的从来不过问君王之事,只为君王驱即可。”荆轲笑了笑。 “也是,这世上,哪有那么多的是非?”王诩心墙越发的烦躁,轻嗤一声“若是没事儿,就早点走吧,燕王活不过入冬。” 荆轲一惊。 “走吧。”王诩不再看荆轲,招呼着朱家禺春往宫外走。 偌大的辽阳城现在几乎就是一座空城,这一年来多,城中该饿死的饿死了,战死的战死了,剩下的都出征了,即便空旷,但是却压抑的让人烦闷。 王诩坐在马车中看着不见繁星的天空发呆。 在辽东这个时节看不见星星,是一件罕见的事情。 “大帝似乎有些烦心?是担心战后秦国反应?”朱家小心翼翼的开口询问道。 “朱先生成家了嘛?”王诩开口问道。 朱家微微一怔,点头笑道“自然成家了。” “以朱先生的家底,其实应该也无需再四处奔波了,为何还要如此操劳?”王诩笑着问道。 朱家皱起眉“大帝是在质疑我对墨家的虔诚?” “不,我只是好奇你的动力。”王诩摇摇头“说实话,你也应该知道,墨家想要涅槃,有多难。” 朱家盯着王诩看了会儿,笑着说道“难,不是不去做的理由。” 王诩皱起眉。 “大帝可能还是没有适应人间的烟火气,黎民求一方安土,百姓求一份阀阅,公卿求一世繁华,君王求千秋英明,人活着,总有一求,只有想大帝这般神仙人物,才无欲无求。”朱家笑着说道。 王诩摇摇头,眯着眼,藏起重瞳中的茫然“有一求嘛?是应该这样活着吗?” 近二十万人,在没有粮草储存的情况下,消耗是十分惊人的,看着数量已经不算多的粮食,慕容竭感到了一丝焦急。 王诩让他负责东胡遗民和俘虏,他知道这可能是另外一个考验,他总觉得,王诩会有其他的任务交给他,而且是跟这些东胡遗民与俘虏有关系的,所以在王诩没有下达命令前,无论如何也要把这里处理好,至少不能出乱子。 东胡的灭亡是必然的,慕容竭早就做好了心理准备,虽然对于父王的战死他还心存遗憾,但是很快就接受了这个事实,毕竟生活还要继续。 虽然墨丙带回来东胡王的尸体无法带回来下葬的消息,让慕容竭心中有些遗憾。 “粮食已经不够明早吃了,你准备怎么办?”墨丙骑着马,找到在河边发呆的慕容竭。 “两天不吃饿不死他们。”慕容竭笑着说道“前线如何了?” “大捷。”墨丙跳下马,在河边洗手。 “大帝威武。”慕容竭高呼道,惊起了河对岸不少蛙虫。 “毫都的池塘第一批田鸡应该能下锅了。”墨丙听着蛙声抬头,轻声呢喃道。 “想家了?”慕容竭笑着问道。 “有点,出来太久了,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出来这么久。”墨丙点点头。 “我们以前小的时候跟着父王四处游牧,只要有水源有草地的地方,就是家。”慕容竭笑道。 “如果你愿意,还可以去过那种生活,大帝一定会允许的,毕竟此战你也立了大功。”墨丙看着慕容竭笑道。 慕容竭摇摇头“不了,现在我才知道,那不是家。” 墨丙微微挑眉。 “我要改变东胡这几千年对家的定义。”慕容竭眸子中闪烁着异光。 “东胡没有几千年。”墨丙摇摇头“在我们孤竹的千年历史中,还没有你们东胡的名字。” 慕容竭嘴角抽搐了一下,笑道“现在叫竭胡了。” “不过几百年的传统,也不是那么容易改的。”墨丙皱眉道。 “不容易是自然的,世上哪有容易的事情。”慕容竭轻笑道“不过要想活着,就得改变。” 墨丙点点头“你说得对,不过你要如何说服这么多人?据我所知,这几天,那些俘虏似乎就有异动了。” “就怕他们不异动。”慕容竭冷笑道“我没大帝那种仁慈心肠,东胡以前有句俗话,叫做没有骑不了的野马,如果有,那就是死马。” 墨丙看着慕容竭的笑容,点点头“是句大实话,不过我劝你,不要让大帝知道。” “自然,做臣子的本分是帮助大帝解决麻烦,而不是制造麻烦。”慕容竭咧嘴笑道。 “跟谁学的?”墨丙微微皱眉。 “仇禾。”慕容竭笑道。 “仇禾的姐姐,唆使林胡王投降,然后一刀捅死了林胡王,亲自割下他的人头,腌制好送给了秦军,然后把林胡王的骨架剔除出来,收藏了起来。”墨丙意味深长的看着慕容竭。 慕容竭笑容僵在脸上“好狠的女子!” “这女人果然如此狠辣?”这时王离的声音也从两人身后响起。 “大良造。”慕容竭和墨丙连忙起身向着勒马的王离行礼。 “那女人真的把林胡王剐了?”王离皱眉问道。 “千真万确。”墨丙点头说道。 “如此不守妇道,毫无仁义的毒妇,带回去就是祸害。”王离眉头紧锁,说完调转马头。 “大良造要做什么去?大帝让您在这里好好学做豆腐。”墨丙一个健步抓住缰绳。 “去找他汇报成果。”王离翻了个白眼,一扬鞭子策马向着辽阳城去。 “你妥善安排好,别闹出事端,我去护送大良造。”墨丙皱眉对慕容竭说道。 “放心吧。”慕容竭咧嘴笑了笑,慕容两人消失在夜色中,伸了个懒腰,哼着小调懒洋洋的往营地走去。 第二百五十四章 古代妹控(求全订) 第二百五十四章古代妹控求全订 优越感是一种很神奇的东西,它能够渐渐吞噬人的理智。 王诩从小就是别人家的孩子,不知道算不算是天才,但是至少也是个高智商人群,虽然出身孤儿这件事情一直是他童年阴影,但是随着自己越来越优秀,优越感渐渐覆盖的自卑感。 但是也因为这种优越感,让他成为了别人眼中的清高者,所以他没有什么朋友,也不善社交。 这就造成了他有一点社交障碍,导致他对于人或者人性的认知是片面的,他对于人性的认知都是来源于书本,但是终究书本是一种抽象的东西,放到实际上终究会有些出入,所以他以前经常被狗子嘲笑单纯。 这属于王诩的一个弱点,而且这个弱点在穿越过来后,一直被王诩忽略着,因为他身边和身边的人社交关系,除了更加单纯的王离之外,基本上都是从属关系。 王诩只需要下达命令和掌控风险即可,没有更多的交流。 不管面对有些小聪明的仇禾,老奸巨猾的墨奎,以及隐藏至深的屠檀,王诩都可以从容处理他们之间的人际关系。 但是如今面对燕王喜,这个已经老的快死的家伙,王诩感觉自己的社交恐惧又犯了。 他是一个厚古薄今的人,深受厚黑学影响,对于能够在历史上呼风唤雨留下名字故事的人物,都抱有一丝敬畏和谨慎,但是终究还是有着后世人的优越感,所以在被燕王喜算计的时候,王诩才会如此惊慌。 没人喜欢被控制和摆布,尤其是一个思想独立的穿越者。 如果自己身边真的有燕王喜的奸细,那会让王诩对这个世界重新审视,并且抱着强烈的敌意。 尽管王诩神情没有太大的变化,但是燕王喜已经看穿了他此刻的慌乱,笑着开口道“帝君是不是在猜忌,身边有间谍,泄露了帝君身份被老夫设计。” “毕竟燕国有着苏秦这样一位绝世间谍,朕不敢不疑。”王诩脸上保持着笑容。 “帝君竟然知晓苏秦之事。”燕王喜微微一惊。 “燕王不知道,苏秦也出身羡门?”王诩轻笑道。 “既然如此,帝君应该知道了身边何人是燕国间谍?”燕王喜眸子中闪过一丝异色。 “不过刚才算了一卦,朕身边,没有燕国间谍。”王诩笑着摇摇头,放松了身子。 “羡门真的无所不知?”燕王喜闻言,枯瘦的身子微微一颤。 “该知道的,会知道。”王诩笑着摇摇头“不过既然下界了,自然有桎梏,你看邹衍,苏秦等人,纵横一世风光,但是下场又如何?” “看来这俗世人心真的已经烂的没救了,连羡门高誓都奈何不得。”燕王喜忽然大笑道。 “不过朕还是有点好奇,燕王是如何确认朕的身份。”王诩皱眉问道。 “这有何难?”燕王喜哑然失笑“王有王相,公有公貌,卿则有卿颜。” “原来是这样。”王诩悄悄松了口气,同时心情也有点复杂,没想到自己在不知不觉之中,真的已经养成所谓的帝王气了,这样太不亲民了。 “从帝君进来后,言行一直处于所有人之上,地位自然超然,而且帝君气度容貌,贵不可言,更重要的是,老夫虽然已是亡国之君,但也不是闲等人肆意相处的。”燕王喜轻笑道“而且你多次提及赵政之名,言语中丝毫没有敬意,门外就是大秦卫尉,帝君身份,何须多证?” “燕王心如明镜,晚辈佩服。”王诩心悦诚服的拱拱手。 “若非心明,老夫岂能苟活到如今。”燕王喜笑容多了一丝无奈“为了一己之私,牵扯帝君入局,还望见谅。” 王诩轻叹一声“就当是朕交的学费了。” “学费?”燕王喜微微一怔。 “没事。”王诩摆摆手“既然木已成舟,这个赌约就如此定下来了,但是那李耳留下的残局,燕王别忘了。” “虽然这东西对燕国无用,但毕竟也算是个宝物,历代燕王都有妥善保管。”燕王喜轻笑着起身,缓缓走向自己的冕服,将大带抽了下来,然后从里面拽出了一张白绢一样的东西,递给王诩。 王诩皱眉接过,手中触感让他微微一怔。 有点像什么动物的皮。 “这是一张人皮。”燕王喜笑着开口。 王诩手一抖,差点把手里的东西扔出去。 “传闻此皮主人为名心都子,当年与墨翟同来破局,未果后自缢而亡,命墨翟取其皮刻此局。”燕王喜笑道。 王诩点头道“看来这位心都子,也是一心向道之人。” “帝君不打开看看?”燕王喜问道。 “不急,燕王的事情更重要”王诩笑了笑“既然燕王与秦王为姻亲,为何燕丹执意要杀赵政?此事太过荒谬。” “确实有些荒谬。”燕王喜坐在床榻边,苦笑着摇摇头“说出来帝君可能不信,孽子不惜拉上燕国陪葬,也要刺杀秦政,是为了报仇。” “报仇?”王诩微微眯起眼“燕丹与赵政,应该是好友吧。” “如果不是好友,乔儿也不会遇见赵政。”燕王喜笑容越发的苦涩“二十年前,赵将李牧攻打燕国。” “不对吧,那年好像是燕王见秦赵交锋,派剧辛去偷袭赵国,才引来李牧伐燕的吧。”王诩皱眉问道。 燕王喜满是褶皱的脸上闪过一丝尴尬“帝君对我燕国还真是了解啊。” 王诩笑了笑“在这个时间点,燕公主与燕太子遇见了赵政,应该不是巧合吧。” 燕王喜神情越发颓废,原本虽然枯瘦但是却笔直的腰杆也微微弯了一些“孽子去秦国求赵政出兵援秦,乔儿偷偷跟去。” “然后燕公主见赵政英武有为,一见倾心。”王诩下意识的脑补了一个古代言情恶俗桥段。 燕王喜几乎秃了的眉头拧了起来,沉声道“为何不是秦政见色起意?” 王诩微微挑眉“果真?” “那个时候的秦政,只是吕不韦和华阳夫人手中的一个傀儡,谈何英武?哦,有一副好皮囊确实真的。”燕王喜沙哑的嗓音中透着一股恨意。 王诩抿了抿唇“然后呢?” “吕不韦不愿意出兵援燕,孽子只好去找蔡泽想办法,蔡泽当年为秦相时,出使过燕国,与老夫有旧,虽然后来辞官但是在秦国还是能说上话的,蔡泽给孽子出主意,说秦政此时虽然看似势弱,但是以有雄主之相,但是未弱冠无法掌权,朝政还是吕不韦和华阳夫人掌控,但是过两年一旦秦政掌权,那就可以顷刻翻盘,所以若是此时燕秦联姻,然后再以此出使赵国,能震慑赵国,可解燕国之围。”燕王喜叹声道。 “好一招狐假虎威。”王诩眯眼笑道“不过看似很有道理,实则没有太大成效,赵国又不是傻子,赵政掌不掌权他们当然也知道,蔡泽本身就是沽名钓誉的名家辩士,他的主意都是说得好听。” 燕王喜看了眼王诩“帝君觉得当如何?” 王诩眨了眨眼,莫名的有些羞愧,自己怎么也突然开始纸上谈兵了。 “而且乔儿知道了这件事情后,主动提出嫁给赵政。”燕王喜眼睛越发的浑浊。 “燕公主乃巾帼英雄。”王诩沉声道。 “孽子常言赵政生性阴鸷并非良配,但是我们别无选择。”燕王喜声音突然干涩起来“同时孽子主动要求留在咸阳当质子,一方面协助赵政n,另外一方面,他是在放心不下乔儿,怕她适应不了秦宫那种委屈的生活。” 王诩心中一凛,莫非燕丹是个极端妹控? “秦国外戚是最为复杂的,而且赵政没有话语权,乔儿虽然以公主身份嫁过去,但是却不受待见,华阳夫人和赵姬,还有秦宗室的嫔妃对她都不好。”燕王喜说的时候声音都在颤抖,表情麻木“孽子后来说,乔儿嫁过去不到半年时间,形同枯槁,双手生茧,面无血色,强颜欢笑。” 王诩抿了抿唇,可以想象,连嬴政在那个时候生活的可能都不那么如意,头顶上有三座大山,华阳夫人,嬴政能继承王位,华阳夫人的原因占了六成以上,楚外戚之名不是说说而已,而且以芈姓王后的性格,这位必定也是另一位窦太后或者吕雉级别的人物。 另一座吕不韦不用说了,最后一座就秦宗室了,嬴政并非唯一的继承人,还有一位公子成蟜,而且这位公子成蟜,在吕不韦没有接嬴政回来之前,是华阳夫人和秦宗室钦定的继承人。 因为当时谁也没有想到,嬴政真的在赵国活下来了。 嬴政对于华阳夫人和秦宗室来说,是一个意外,所以嬴政的那段日子,估计都是自身难保,更不用说去照顾燕公主了。 后世的后宫电视剧虽然扯淡,但是抛开跟皇帝的互动之外,大体上没有太多的夸张成分,甚至可能真实的后宫生活比电视剧还要残酷,毕竟后宫不但是争宠的地方,更是争权的地方。 第二百五十五章 人总有一求(求全订) 第二百五十五章人总有一求求全订 在魏晋之前,后宫外戚的势力依旧不可小觑,汉武帝如此霸道,还是要处心积虑的解决后宫问题。 所以这位燕公主在秦国的状况,不言而喻。 王诩现在有些知道,为什么燕丹如此恨赵政了,而且他感觉后面应该还有故事。 “乔儿嫁过去一年后,怀孕了,为了这个孩子。”燕王喜突然哽咽了一下“刚过豆蔻的乔儿难产而死。” 王诩轻轻叹了口气,长期受欺辱加上年纪太小生育,难产的几率太大了。 “知道孽子为何如此恨赵政,宁可拉上整个燕国做赌注陪葬,也要去做刺秦之事吗?”燕王喜那张老脸上的笑容,让人心酸。 王诩沉吟了片刻“我可以理解他,但是却不认同这种行为。” “扶苏,是刨开乔儿肚子取出来的。”燕王喜露出一个无声的笑容,已经快掉光的牙齿让口腔看起来像是一个黑洞。 王诩倒吸一口冷气。 “赵政说,这是乔儿自己的选择,这是他们第一个孩子。”燕王喜继续说道“但是孽子不信。” 保大还是保这个问题,太残酷了。 “然后赵政派了张唐来燕国担任相国,我当时以为他是良心发现。”燕王喜惨笑一声,即便说道爱女惨死也没有太b动的神情,此时突然大变,沟壑纵横苍老如树皮的脸上突然狰狞起来,带着浓重气声的嗓音如同利器划破玻璃般刺耳“你知道他做了什么嘛?” 王诩微微皱眉,在脑海中过了一下这个时间点,应该是是公元前242或者241年左右,而且能让燕王喜如此动怒的事情,应该事关国事。 五国攻秦,对啊,那个时候赵、韩、魏、卫、楚五国结成南北合纵联盟。 之前秦燕都联姻了,燕丹去秦当了质子,张唐到燕当了相国,怎么突然一年时间就拔刀相向了? “赵政利用秦燕联姻和燕丹质子之时,派竖子甘罗游说赵国,用河间五城之地,驱逐燕丹回秦,还将燕国机密贩卖给赵人,你说,这是不是禽兽所为!”燕王喜浑浊的眸子此刻燃烧着怒焰。 王诩嘴角抽搐了一下,嬴政这种行为,确实有点过分了,娶了人家公主,公主还为了给他生孩子惨死,接过他反过来就抛弃了燕国,还把人卖了个好价钱。 似乎情绪波动太大,燕王喜剧烈的咳嗽了一会儿后,躺回床榻上,说了这么多话,他这个年纪也应该疲乏了。 王诩轻叹了口气,起身“上代人的恩怨,不应该牵扯到下一代。” “这不是几代人的恩怨,是赵政欠燕国的,如同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燕王喜缓声说道“桌案上有一方玉玺,是乔儿生前所琢,赵政不配用,帝君就拿着这面玉玺,就可以统领襄平十万精兵。” “扶苏知道自己的身世嘛?”王诩皱眉问道。 “他若继位,自然有人会告诉他,若是十五年以后天下大乱,帝君自然会告诉他。”燕王喜轻笑道。 “十万精兵,十五年之后,还是精兵嘛?”王诩轻声叹息道。 “帝君一见便知。”燕王喜轻笑一声。 王诩微微皱眉,瞥了眼燕王喜心中有一种不太好的预感,但是也没有再多说,拿起那枚看着就出自女子之手的玉玺看了眼,愣住了。 因为上面有着两个十分秦国的大篆。 扶胥 这位燕国公主,为何用了秦篆? 怀揣着两个宝贝,一个可能藏着一个绵延千年的大衣某,另外一个价值十万精兵和十五年的阴谋。 王诩觉得有点累,这样活着是在是太累的。 “帝君为燕王续命了?”荆轲见王诩出来,笑着开口。 “赵政真的要你们将燕王带回咸阳?”王诩皱眉问道。 “自然。”荆轲微微挑眉“帝君为何突然对这件事情感兴趣,难道从燕王口中听说了什么?” 王诩剑眉深锁,声音微冷“你在审问我?” “鄙人不敢。”荆轲笑着躬身道。 “你觉得燕丹如何?”王诩犹豫了一下,问道。 “燕丹。”荆轲眸子微微一颤,笑道“他若不是太子,我们应该会是朋友。” “你就从来没有问过赵政,为何燕丹执意要刺杀他?”王诩又问道。 “做臣子的从来不过问君王之事,只为君王驱即可。”荆轲笑了笑。 “也是,这世上,哪有那么多的是非?”王诩心墙越发的烦躁,轻嗤一声“若是没事儿,就早点走吧,燕王活不过入冬。” 荆轲一惊。 “走吧。”王诩不再看荆轲,招呼着朱家禺春往宫外走。 偌大的辽阳城现在几乎就是一座空城,这一年来多,城中该饿死的饿死了,战死的战死了,剩下的都出征了,即便空旷,但是却压抑的让人烦闷。 王诩坐在马车中看着不见繁星的天空发呆。 在辽东这个时节看不见星星,是一件罕见的事情。 “大帝似乎有些烦心?是担心战后秦国反应?”朱家小心翼翼的开口询问道。 “朱先生成家了嘛?”王诩开口问道。 朱家微微一怔,点头笑道“自然成家了。” “以朱先生的家底,其实应该也无需再四处奔波了,为何还要如此操劳?”王诩笑着问道。 朱家皱起眉“大帝是在质疑我对墨家的虔诚?” “不,我只是好奇你的动力。”王诩摇摇头“说实话,你也应该知道,墨家想要涅槃,有多难。” 朱家盯着王诩看了会儿,笑着说道“难,不是不去做的理由。” 王诩皱起眉。 “大帝可能还是没有适应人间的烟火气,黎民求一方安土,百姓求一份阀阅,公卿求一世繁华,君王求千秋英明,人活着,总有一求,只有想大帝这般神仙人物,才无欲无求。”朱家笑着说道。 王诩摇摇头,眯着眼,藏起重瞳中的茫然“有一求嘛?是应该这样活着吗?” 近二十万人,在没有粮草储存的情况下,消耗是十分惊人的,看着数量已经不算多的粮食,慕容竭感到了一丝焦急。 王诩让他负责东胡遗民和俘虏,他知道这可能是另外一个考验,他总觉得,王诩会有其他的任务交给他,而且是跟这些东胡遗民与俘虏有关系的,所以在王诩没有下达命令前,无论如何也要把这里处理好,至少不能出乱子。 东胡的灭亡是必然的,慕容竭早就做好了心理准备,虽然对于父王的战死他还心存遗憾,但是很快就接受了这个事实,毕竟生活还要继续。 虽然墨丙带回来东胡王的尸体无法带回来下葬的消息,让慕容竭心中有些遗憾。 “粮食已经不够明早吃了,你准备怎么办?”墨丙骑着马,找到在河边发呆的慕容竭。 “两天不吃饿不死他们。”慕容竭笑着说道“前线如何了?” “大捷。”墨丙跳下马,在河边洗手。 “大帝威武。”慕容竭高呼道,惊起了河对岸不少蛙虫。 “毫都的池塘第一批田鸡应该能下锅了。”墨丙听着蛙声抬头,轻声呢喃道。 “想家了?”慕容竭笑着问道。 “有点,出来太久了,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出来这么久。”墨丙点点头。 “我们以前小的时候跟着父王四处游牧,只要有水源有草地的地方,就是家。”慕容竭笑道。 “如果你愿意,还可以去过那种生活,大帝一定会允许的,毕竟此战你也立了大功。”墨丙看着慕容竭笑道。 慕容竭摇摇头“不了,现在我才知道,那不是家。” 墨丙微微挑眉。 “我要改变东胡这几千年对家的定义。”慕容竭眸子中闪烁着异光。 “东胡没有几千年。”墨丙摇摇头“在我们孤竹的千年历史中,还没有你们东胡的名字。” 慕容竭嘴角抽搐了一下,笑道“现在叫竭胡了。” “不过几百年的传统,也不是那么容易改的。”墨丙皱眉道。 “不容易是自然的,世上哪有容易的事情。”慕容竭轻笑道“不过要想活着,就得改变。” 墨丙点点头“你说得对,不过你要如何说服这么多人?据我所知,这几天,那些俘虏似乎就有异动了。” “就怕他们不异动。”慕容竭冷笑道“我没大帝那种仁慈心肠,东胡以前有句俗话,叫做没有骑不了的野马,如果有,那就是死马。” 墨丙看着慕容竭的笑容,点点头“是句大实话,不过我劝你,不要让大帝知道。” “自然,做臣子的本分是帮助大帝解决麻烦,而不是制造麻烦。”慕容竭咧嘴笑道。 “跟谁学的?”墨丙微微皱眉。 “仇禾。”慕容竭笑道。 “仇禾的姐姐,唆使林胡王投降,然后一刀捅死了林胡王,亲自割下他的人头,腌制好送给了秦军,然后把林胡王的骨架剔除出来,收藏了起来。”墨丙意味深长的看着慕容竭。 慕容竭笑容僵在脸上“好狠的女子!” “这女人果然如此狠辣?”这时王离的声音也从两人身后响起。 “大良造。”慕容竭和墨丙连忙起身向着勒马的王离行礼。 “那女人真的把林胡王剐了?”王离皱眉问道。 “千真万确。”墨丙点头说道。 “如此不守妇道,毫无仁义的毒妇,带回去就是祸害。”王离眉头紧锁,说完调转马头。 “大良造要做什么去?大帝让您在这里好好学做豆腐。”墨丙一个健步抓住缰绳。 “去找他汇报成果。”王离翻了个白眼,一扬鞭子策马向着辽阳城去。 “你妥善安排好,别闹出事端,我去护送大良造。”墨丙皱眉对慕容竭说道。 “放心吧。”慕容竭咧嘴笑了笑,慕容两人消失在夜色中,伸了个懒腰,哼着小调懒洋洋的往营地走去。 第二百五十六章 君是秦人,妾源孤竹(求全订) 第二百五十六章君是秦人,妾源孤竹求全订 连续失眠快两天,加上深处战场这种特殊环境中,让王诩身体十分的劳累。,23 作为一个具有医疗科学基础的现代人,王诩深知让人类感受到了疲劳的时候,就是身体机能下降的时候,这个时候最容易生病。 在古代这种没有抗生素的时代,任何疾病都足以让人头疼,所以王诩一直都把身体健康当成是第一要素,坚持强身健体。 所以这种疲劳的信,还是第一次感受到,王诩知道原因,就是战场的应激反应加上心里压力,以及对于屠檀叛变的怒气,三件事情碰在一起,就算王诩身体健康,此时也有些扛不住了。 所以他很需要睡眠。 不过天公不作美,在他好不容易睡着不久,就被外面的打斗声吵醒了。 王诩虽然没有住在王宫中,但是住的地方比王宫戒备还要森严,甚至都比过了王贲的军帐,在这里闹事儿,如果不是找死之外,就是身份不一般的人物。 王诩住在后院,前面中庭是朱家禺春和神奴,前院是仇珠儿带着林胡部的亲卫,再外面是秦军派来的护卫,能够冲破中庭的人屈指可数。 王诩黑着脸走出去,想要看看是谁这么不长眼。 “大帝。”守在门口的朱家见王诩出来了,躬身行礼 “谁在闹事儿?”王诩皱眉有些不悦的问道。 “是大良造。”朱家语气中带着一丝笑意“他非要去闯仇珠儿的院子,被人家亲卫拦下,面子过不去。” “他豆腐磨完了?”王诩揉着有些发胀的太阳穴,向着前院走去,走到前院发现躺了一地的人。 仇珠儿披散着头发,身上之披着一件纱袍,应该也是刚刚被吵醒,现在已经入夏了,而且仇珠儿习惯了胡人的装束,所以看起来穿的比较清凉,尤其那双修长的,引人注目。 主要是那道伤疤太碍眼。 仇珠儿俏丽冷冽的看着被亲卫团团围住,游刃有余的击倒一个个亲卫的陌生男子,眼中带着一丝杀意和不解。 禺春则在一边给王离加油助威。 王离一脚踢翻一个林胡壮汉后,跳出战圈,甩了甩已经肿了的拳头,虽然他已经放倒了十几个人,而且没有颓势,但是毕竟血肉之躯。 “大清早的精力过剩是不是?”王诩无奈的开口制止了双方。 林胡亲卫们听到王诩的声音,愤愤的瞪了眼王离,然后跪拜行礼,大门外面看热闹的秦军也跟着一起作揖行礼。 “都散去吧。”王诩挥手说道,皱眉看着咧嘴笑的王离“不是让你在后营磨豆腐嘛?跑这儿来做什么?” “在前营找你,墨丁说你前天就入城了,我就来看看。”王离笑着走过来,目光瞥向同样缓步走过来的仇珠儿,神色有些微妙,将沾血红肿的拳头背在了身后。 “臣妾参见大帝,大帝百禄。”仇珠儿过来请安,美眸瞥向王离却带着一丝愤怒。 “请医师给受伤的战士看一下吧,每人补偿一只羔羊。”王诩对着仇珠儿点点头。 仇珠儿拢了下耳边的散发,柔声道“贱奴无用,大帝宽仁,放他们一条活路就已经是天大的恩赏了。” “照做吧,反正是他付账。”王诩指着王离笑了笑“介绍一下,这位就是王贲将军的公子,大秦的大良造王离。” “见过大良造。”仇珠儿眼皮都没太一下,微微颔首请安,不过声音有一种咬牙切齿的感觉。 “你就是仇禾的姐姐?”王离眯着眼笑道“听说你剐了林胡王,当真?” “你是不是管的有点多?”王诩歪头看着王离轻笑道。 仇珠儿抿了抿唇,柳眉微蹙抬头直视王离,目光坦然“真的。” 王离微微挑眉,似乎失神了片刻,皱眉道“其夫属乎子道者,妻皆妇道也。以顺为本者,妾妇之道也。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你这妇人手刃亲夫,知不知道这是重罪?” “大良造是秦人吧。”仇珠儿盯着王离问道。 王离愣了下,点点头。 “妾是孤竹人。”仇珠儿声音微冷。 言外之意就是,孤竹大帝在这儿都没多说什么,你一个外人费什么话? 王离面皮一趟,皱眉道“吾乃孤竹并肩王!你一介贱婢竟然敢嘲讽吾?” “谁给你封的?我怎么不知道孤竹还有这么个虚衔?”王诩翻了个白眼“仇珠儿你先去忙吧,不用理他。” “谢大帝。”仇珠儿冲着王诩盈盈一拜,然后冷着脸也不看王离一眼,招呼着其他亲卫把伤者都抬走。 “你来就是为了看她?”王诩见王离盯着仇珠儿不放,轻笑着问道。 “果然兄妹二人都是狐媚子。”王离轻啐一声,打量着王诩的黑眼圈皱眉道“仇氏擅以色侍人,你身为商帝不会不知道吧。” “前面你的袍泽们正在浴血奋战,你却在这里满脑子都是龌龊,良心呢?”王诩翻了个白眼吐槽道。 王离脸一红,踢了身后嗤之以鼻哼出声的禺春,怒喝道“去给耶耶弄点吃的。” 禺春撇了撇嘴,转向厨房。 王诩进了屋,打着哈欠上了床,似乎准备睡觉。 王离扫了眼屋内,嗅了嗅坐在椅子上看着王诩“你不会被精虫入骨了吧,怎么看着如此疲劳?” “大帝最近的事情有些多,所以有些憔悴。”朱家倒了杯水给王离,轻声道。 “之前在国内每天日理百事都没见他这样,前线打仗又不用他负责,他在忙什么?”王离皱眉疑惑道。 “忙着你想不到的事情。”王诩躺在床上懒洋洋的开口“豆腐学会了?” “又没有多难,拿了配方流程就可以了。”王离耸了耸肩“前线战事如何了?” “今天应该就能班师了,翟仇配合秦军打了伏击战,斩首六万余,俘虏近十万。”朱家替王诩说道。 “之前不说匈奴塞人联军至少二十二万人之众?”王离皱眉道“剩下六万人呢?跑了?” “都被翟仇杀了。”王诩轻轻叹了口气。 “翟仇杀俘了?”王离一惊。 “翟仇带着人追杀塞人逃兵三十里,全诛。”王诩叹息着说道。 “公孙戈的部队阻击失败了?燕军这么废的嘛?连六万溃军都留不住?”王离皱眉道。 “不说这些了,总之大捷就是了。”王诩不愿意多解释。 王离听出了王诩似乎不愿意多提及此事,知道这件事情应该有些别的情况,用目光询问朱家。 朱家轻轻摇了头。 王离眨了眨眼“那你休息吧,我去其他地方转一转。” “最好别被你阿翁抓到。”王诩笑着提醒道。 王离和朱家走出去,就好奇的追问道“发生了什么?翟仇和沚戛军狂性大发了?” 王离和朱家当初都是见识过翟仇和沚戛军在林胡部制造的炼狱血海的,这些当初宛如恶鬼的家伙虽然现在都一脚膘肥体壮看着人模人样的,但是王离知道,他们真正的模样。 “司士屠檀,战死了。”朱家轻声叹息道。 王离身子猛然一颤,满脸震惊的瞪眼睛,按住朱家肩膀,声音都劈了“什么?谁?” “屠檀,翟仇为了给屠檀报仇,所以率领沚戛军杀了一路,斥候回报,三十里血路,马踏尸入泥,”朱家抿着唇说道。 “真死了?我不信。”王离双眼微红,沉声道。 朱家犹豫了一下,点点头“孤竹司士屠檀,辽阳北地一役,战死,尸骨无存,取宝刀入葬立衣冠冢,屠何氏檀,入神殿,为孤竹初代司士,不立传。” “到底发生了什么?以屠檀的狡诈,不可能战死。”王离眸子闪烁着精光,沉声道。 “屠檀确实战死了,如果大良造日后在咸阳遇见一个长得跟屠檀一模一样的人,别认错了,那人叫做屠睢。”朱家摇头苦笑。 王离倒吸一口冷气,脸色瞬间变得惨白起来“屠檀,是王上的人?” “嘘。”朱家做了个噤声的动作“少主回去以后,忘记屠檀这个人吧。” “我会杀了他。”王离深吸一口气,平复了下心情,斩钉截铁的说道。 “大帝让他且活着。”朱家苦笑。 “他活着,是孤竹之辱。”王离恨声道。 “若是死了,大帝也会烦心,所以少主,就不要生事了。”朱家小脸“你也是个大人了,应该知道什么叫取舍。” 王离低着头,冷哼一声。 “而且,我也有件事情要告诉少主。”朱家笑道。 “你是赤犬卫尉的事情?”王离皱眉冷声道。 “少主误会了,在下并非赤犬卫尉,只是与秦王室有约而已,如今约满,朱家是一个人。”朱家咧嘴笑道。 王离微微一怔,有些诧异“你要背叛秦王?你知不知道是什么后果?” “墨家从来会因为畏惧而改变。”朱家笑了笑“不过还是得靠着少主日后在秦王面前美言几句。” 王离表情有些懊恼“你在我们王家潜伏做了这个多间谍,欺骗了我们这么多年,现在还指望我们帮你?你未免有点欺人太甚了吧!” “朱家谢过少主了。”朱家恬不知耻的笑道。 王离指着朱家的鼻子气的说不出一句话,最后冷哼一声拂袖而去。 朱家看着王离的背影离去,脸上露出欣慰又感激的笑容。 第二百五十六章 君是秦人,妾源孤竹(求全订) 第二百五十六章君是秦人,妾源孤竹求全订 连续失眠快两天,加上深处战场这种特殊环境中,让王诩身体十分的劳累。 作为一个具有医疗科学基础的现代人,王诩深知让人类感受到了疲劳的时候,就是身体机能下降的时候,这个时候最容易生病。 在古代这种没有抗生素的时代,任何疾病都足以让人头疼,所以王诩一直都把身体健康当成是第一要素,坚持强身健体。 所以这种疲劳的信,还是第一次感受到,王诩知道原因,就是战场的应激反应加上心里压力,以及对于屠檀叛变的怒气,三件事情碰在一起,就算王诩身体健康,此时也有些扛不住了。 所以他很需要睡眠。 不过天公不作美,在他好不容易睡着不久,就被外面的打斗声吵醒了。 王诩虽然没有住在王宫中,但是住的地方比王宫戒备还要森严,甚至都比过了王贲的军帐,在这里闹事儿,如果不是找死之外,就是身份不一般的人物。 王诩住在后院,前面中庭是朱家禺春和神奴,前院是仇珠儿带着林胡部的亲卫,再外面是秦军派来的护卫,能够冲破中庭的人屈指可数。 王诩黑着脸走出去,想要看看是谁这么不长眼。 “大帝。”守在门口的朱家见王诩出来了,躬身行礼 “谁在闹事儿?”王诩皱眉有些不悦的问道。 “是大良造。”朱家语气中带着一丝笑意“他非要去闯仇珠儿的院子,被人家亲卫拦下,面子过不去。” “他豆腐磨完了?”王诩揉着有些发胀的太阳穴,向着前院走去,走到前院发现躺了一地的人。 仇珠儿披散着头发,身上之披着一件纱袍,应该也是刚刚被吵醒,现在已经入夏了,而且仇珠儿习惯了胡人的装束,所以看起来穿的比较清凉,尤其那双修长的,引人注目。 主要是那道伤疤太碍眼。 仇珠儿俏丽冷冽的看着被亲卫团团围住,游刃有余的击倒一个个亲卫的陌生男子,眼中带着一丝杀意和不解。 禺春则在一边给王离加油助威。 王离一脚踢翻一个林胡壮汉后,跳出战圈,甩了甩已经肿了的拳头,虽然他已经放倒了十几个人,而且没有颓势,但是毕竟血肉之躯。 “大清早的精力过剩是不是?”王诩无奈的开口制止了双方。 林胡亲卫们听到王诩的声音,愤愤的瞪了眼王离,然后跪拜行礼,大门外面看热闹的秦军也跟着一起作揖行礼。 “都散去吧。”王诩挥手说道,皱眉看着咧嘴笑的王离“不是让你在后营磨豆腐嘛?跑这儿来做什么?” “在前营找你,墨丁说你前天就入城了,我就来看看。”王离笑着走过来,目光瞥向同样缓步走过来的仇珠儿,神色有些微妙,将沾血红肿的拳头背在了身后。 “臣妾参见大帝,大帝百禄。”仇珠儿过来请安,美眸瞥向王离却带着一丝愤怒。 “请医师给受伤的战士看一下吧,每人补偿一只羔羊。”王诩对着仇珠儿点点头。 仇珠儿拢了下耳边的散发,柔声道“贱奴无用,大帝宽仁,放他们一条活路就已经是天大的恩赏了。” “照做吧,反正是他付账。”王诩指着王离笑了笑“介绍一下,这位就是王贲将军的公子,大秦的大良造王离。” “见过大良造。”仇珠儿眼皮都没太一下,微微颔首请安,不过声音有一种咬牙切齿的感觉。 “你就是仇禾的姐姐?”王离眯着眼笑道“听说你剐了林胡王,当真?” “你是不是管的有点多?”王诩歪头看着王离轻笑道。 仇珠儿抿了抿唇,柳眉微蹙抬头直视王离,目光坦然“真的。” 王离微微挑眉,似乎失神了片刻,皱眉道“其夫属乎子道者,妻皆妇道也。以顺为本者,妾妇之道也。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你这妇人手刃亲夫,知不知道这是重罪?” “大良造是秦人吧。”仇珠儿盯着王离问道。 王离愣了下,点点头。 “妾是孤竹人。”仇珠儿声音微冷。 言外之意就是,孤竹大帝在这儿都没多说什么,你一个外人费什么话? 王离面皮一趟,皱眉道“吾乃孤竹并肩王!你一介贱婢竟然敢嘲讽吾?” “谁给你封的?我怎么不知道孤竹还有这么个虚衔?”王诩翻了个白眼“仇珠儿你先去忙吧,不用理他。” “谢大帝。”仇珠儿冲着王诩盈盈一拜,然后冷着脸也不看王离一眼,招呼着其他亲卫把伤者都抬走。 “你来就是为了看她?”王诩见王离盯着仇珠儿不放,轻笑着问道。 “果然兄妹二人都是狐媚子。”王离轻啐一声,打量着王诩的黑眼圈皱眉道“仇氏擅以色侍人,你身为商帝不会不知道吧。” “前面你的袍泽们正在浴血奋战,你却在这里满脑子都是龌龊,良心呢?”王诩翻了个白眼吐槽道。 王离脸一红,踢了身后嗤之以鼻哼出声的禺春,怒喝道“去给耶耶弄点吃的。” 禺春撇了撇嘴,转向厨房。 王诩进了屋,打着哈欠上了床,似乎准备睡觉。 王离扫了眼屋内,嗅了嗅坐在椅子上看着王诩“你不会被精虫入骨了吧,怎么看着如此疲劳?” “大帝最近的事情有些多,所以有些憔悴。”朱家倒了杯水给王离,轻声道。 “之前在国内每天日理百事都没见他这样,前线打仗又不用他负责,他在忙什么?”王离皱眉疑惑道。 “忙着你想不到的事情。”王诩躺在床上懒洋洋的开口“豆腐学会了?” “又没有多难,拿了配方流程就可以了。”王离耸了耸肩“前线战事如何了?” “今天应该就能班师了,翟仇配合秦军打了伏击战,斩首六万余,俘虏近十万。”朱家替王诩说道。 “之前不说匈奴塞人联军至少二十二万人之众?”王离皱眉道“剩下六万人呢?跑了?” “都被翟仇杀了。”王诩轻轻叹了口气。 “翟仇杀俘了?”王离一惊。 “翟仇带着人追杀塞人逃兵三十里,全诛。”王诩叹息着说道。 “公孙戈的部队阻击失败了?燕军这么废的嘛?连六万溃军都留不住?”王离皱眉道。 “不说这些了,总之大捷就是了。”王诩不愿意多解释。 王离听出了王诩似乎不愿意多提及此事,知道这件事情应该有些别的情况,用目光询问朱家。 朱家轻轻摇了头。 王离眨了眨眼“那你休息吧,我去其他地方转一转。” “最好别被你阿翁抓到。”王诩笑着提醒道。 王离和朱家走出去,就好奇的追问道“发生了什么?翟仇和沚戛军狂性大发了?” 王离和朱家当初都是见识过翟仇和沚戛军在林胡部制造的炼狱血海的,这些当初宛如恶鬼的家伙虽然现在都一脚膘肥体壮看着人模人样的,但是王离知道,他们真正的模样。 “司士屠檀,战死了。”朱家轻声叹息道。 王离身子猛然一颤,满脸震惊的瞪眼睛,按住朱家肩膀,声音都劈了“什么?谁?” “屠檀,翟仇为了给屠檀报仇,所以率领沚戛军杀了一路,斥候回报,三十里血路,马踏尸入泥,”朱家抿着唇说道。 “真死了?我不信。”王离双眼微红,沉声道。 朱家犹豫了一下,点点头“孤竹司士屠檀,辽阳北地一役,战死,尸骨无存,取宝刀入葬立衣冠冢,屠何氏檀,入神殿,为孤竹初代司士,不立传。” “到底发生了什么?以屠檀的狡诈,不可能战死。”王离眸子闪烁着精光,沉声道。 “屠檀确实战死了,如果大良造日后在咸阳遇见一个长得跟屠檀一模一样的人,别认错了,那人叫做屠睢。”朱家摇头苦笑。 王离倒吸一口冷气,脸色瞬间变得惨白起来“屠檀,是王上的人?” “嘘。”朱家做了个噤声的动作“少主回去以后,忘记屠檀这个人吧。” “我会杀了他。”王离深吸一口气,平复了下心情,斩钉截铁的说道。 “大帝让他且活着。”朱家苦笑。 “他活着,是孤竹之辱。”王离恨声道。 “若是死了,大帝也会烦心,所以少主,就不要生事了。”朱家小脸“你也是个大人了,应该知道什么叫取舍。” 王离低着头,冷哼一声。 “而且,我也有件事情要告诉少主。”朱家笑道。 “你是赤犬卫尉的事情?”王离皱眉冷声道。 “少主误会了,在下并非赤犬卫尉,只是与秦王室有约而已,如今约满,朱家是一个人。”朱家咧嘴笑道。 王离微微一怔,有些诧异“你要背叛秦王?你知不知道是什么后果?” “墨家从来会因为畏惧而改变。”朱家笑了笑“不过还是得靠着少主日后在秦王面前美言几句。” 王离表情有些懊恼“你在我们王家潜伏做了这个多间谍,欺骗了我们这么多年,现在还指望我们帮你?你未免有点欺人太甚了吧!” “朱家谢过少主了。”朱家恬不知耻的笑道。 王离指着朱家的鼻子气的说不出一句话,最后冷哼一声拂袖而去。 朱家看着王离的背影离去,脸上露出欣慰又感激的笑容。 第二百五十七章 三十里血路,马踏尸入泥(求全订) 第二百五十七章三十里血路,马踏尸入泥求全订 n就像野草,一旦撒下种子,就会在心中疯狂滋长。 谁都想要当统治者,没人愿意当奴隶。 公孙戈知道即便是一个有功的降将,也是君王的奴隶,所以在有机会可能跑到塞外逍遥的选择外,他自然不愿意去选择到秦国当奴隶。 只不过很可惜,他本来希望塞人匈奴东胡军团能够把秦军拖死拖垮在辽阳城,但是没想到这些胡人如此不堪一击,连一天都没有坚持下来,就瞬间溃败了。 都怪那支不知道从哪儿冒出来的神秘部队! 公孙戈在懊恼东胡废物的时候,连着剧亢说的那只天降神兵一起恨上了。 不过当亲眼看到了那只神军之后,公孙戈惊出了一身冷汗。 公孙戈在率军返程的路上,遇见了逃亡的匈奴塞人,但是还没等他们拦截收割几个人头奴隶,就发现了一支宛如天边射下来的神箭一般,穿透了所有逃亡者的身体,要不是公孙戈闪得快,他感觉那只神箭可能会连他一起射穿。 公孙戈从来没有见过如此凶悍,残忍的军队,他们的目的似乎不是战争,而是单纯的杀戮,原本应该是银色的铠甲被血污染成了赤红色,比那天下午的夕阳还要刺眼。 而且这支军队似乎只为杀人,斩杀最后一个匈奴塞人之后,就扬长而去,也不打扫战场,如果不是地上留下的一路血尸,他几乎以为是一场梦,而且公孙戈发现这条血尸铺成的路,一直通往主战场。 而且诡异的是,几十万人混战的主战场,惨烈程度都没有哪条血路来的渗人。 到底是神兵,还是魔军啊这是。 公孙戈在给王贲复命的时候,忍不住问了一句,王贲只是说让他忘记这件事,顺便把沿途的人头都捡回来。 公孙戈十分无奈,表示这个任务真的恕难从命了。 因为那些塞人匈奴的尸体,都被马蹄踩成了肉泥,根本找不到人头,甚至连像样的武器残骸都找不到。 王贲暗叹了一声可惜,然后招呼着大军押送着俘虏班师。 大军回到辽阳城的时候,已经傍晚了,留下部队在城外看管俘虏,王贲回到城中找王诩商讨俘虏的问题。 “辽阳城中已经有近二十万胡虏了,帝君到底要如何处置?”王贲看着一身素袍的王诩,再次暗叹了一下羡门风姿。 之前见王诩都是着甲状态,因为身材高大所以显得威武不凡,但是脱去战甲,换上素袍之后,王诩就变成了一个纤纤君子般平易近人,让人难以心生恶感,平添了几分人气。 王诩拿出一张辽东的地图,指着辽阳城的位置领域说道“此处在燕为右北平郡,下辖平刚、无终,俊靡,徐无,夕阳等县,都是以前孤竹的方国小部,后来为燕羁縻,几百年的开垦,让这几处地方足以养活这二十万人。” “你要将这二十万人养在这里?”王贲眉头紧皱“这已经是秦疆了,是要交税的。” “往东三百里,为辽西郡,在往东三百里,为辽东郡。”王诩笑着说道“此三郡地域堪比秦上党,河东,内史,陇西,上郡,三川等六郡之地,将军明白朕的意思嘛?” 王贲皱起眉,思索了片刻“燕三郡虽地广,但都是未开化之地,不足与中原六郡相提并论,帝君想要说什么?” “未开化之地,当然是要执开化之策。”王诩轻笑道“当年秦献公为了奖励开垦,诚邀六国遗民,塞外野人入陇西,不到十年为后来出兵河西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将这二十万胡虏放在辽阳城边,不出三年,可以还给大秦一个陇西郡。” 王贲眸子一亮“帝君是想让本将找王上求一道政令?” “将军的封地,已经被封在燕地了。”王诩微微一笑“所以这些事情,不需要经过秦王之手。” “帝君是如何知道的?”王贲楞了一下,这个消息他都没有确认。 “自然是从荆轲口中。”王诩笑着说道“而秦王准许老将军入燕地养老。” 王贲看了眼王诩,沉吟片刻“让他们留在这里可以,但是要有个规矩,十里化一村,一村三百户,而且孤竹的军队不能留守,我亲自派遣监军。” “可以。”王诩点头笑道。 “这二十万胡虏的口粮,不知道帝君要如何解决?若是粮食不够,本将可以帮忙。”王贲笑呵呵的说道。 “这么说来,大将军是不准备把缴获跟朕分一杯羹了?”王诩眯起眼。 “孤竹军的损耗,本将自然会负责,但是胡虏又是另外一回事儿了。”王贲笑道。 “将军缴获如何?”王诩笑着问道。 “牛羊数万不记,马尸体应该也足够城中五十万军民大宴三日。”王贲朗声笑道,看来这一战的收益远超他的预想。 “那还真是恭喜将军了。”王诩笑了笑“将军准备开价几何?” 王贲笑了笑“我听闻贵士,标配一把叫做军工铲的神兵。” 王诩挑眉笑道“将军还真是饕餮大开口啊。” “帝君允了?”王贲心中一惊,表面淡然道。 “一头壮牛,三把军工铲,一只壮羊,一把军工铲。”王诩笑了笑“若是将军想卖战马,也可以,一匹五把军工铲。” “嘶。”王贲倒吸一口冷气,不为别的,因为王诩卖的太便宜了。 他这两天都在研究军工铲,不说其神奇的多样性和构造,光从材料,就绝对堪比最顶级的军工武器,以一把顶级的秦剑为衡量,一把军工铲,至少等于五把秦剑的作用,而一把顶级秦剑,在秦国能换两只羊,怎么看都是大赚。 如果把牛羊都换了,王贲感觉分分钟可以将手下军队武装实力再上一个档次。 “帝君此言当真??”王贲皱眉正色问道。 “不过我只要三千只牛,五千只羊。”王诩笑道。 “不够吃啊,虽然胡虏非人,但是也不能看着他们饿死。”王贲似乎突然找到了丢失多年的善心。 王诩呵呵一笑,摇摇头。 王贲抿了抿唇,点点头“那好吧。” “如果有战马,可以考虑考虑,塞马一匹换五把军工铲,胡马换一把。”王诩轻笑道。 王贲有些意动,最后还是摇摇头“战马就算了,马尸要不要?” “那好吧,五千马尸,一千铲。”王诩说道。 “两千铲。”王贲皱眉道。 “那算了,朕等下去打齐军,一样能弄到粮食。”王诩摆摆手。 “羡门高誓都是这么谈生意的嘛?”王贲无奈的笑道。 王诩勾了勾嘴角。 “朱家。”王贲对着外面喊了一声。 朱家推门进来“家主有何吩咐。” “家主不敢当。”王贲轻哼一声“我与你家大帝做了比买卖,以前家中琐事都是你负责,你就再受累一次吧。” 朱家笑着恭声“是朱家的荣幸。” “取一万五千军工铲,换三千牛,五千羊和五千马尸。”王诩对着朱家说道。 朱家点点头,接过王贲扔来带nn和王诩扔来的玉佩,转身离去。 “朱家是个让人放心的家伙,可惜与王氏无缘。”王贲笑着说道。 “将军准备还朝了吧。”王诩没有接话,笑着问道。 “辽东郡的襄平城,还有燕国余孽。”王贲皱眉道。 王诩摇摇头“襄平城已经没有燕人了。” “公孙戈说襄平城自秦开始建到如今,藏兵至少二十万之众。”王贲皱眉道。 “将军若是不信,可以派人去看看。”王诩笑了笑。 “孤竹已经灭了襄平?”王贲疑惑道。 王诩笑而不语。 王贲凝神思索了片刻“我确实出来太久了,需要早点回去。” “让李信和王离去一趟襄平就好了,正好朕顺路,可以护送一程。”王诩笑道。 “襄平城还在吧,”王贲问道。 “孤竹出征,先求不战而屈人之兵,次求战而歼反抗之敌,破城不毁城,灭国不扰民。”王诩轻笑道。 “真乃仁义雄师。”王贲赞叹道“不过翟仇将军行径,似乎与帝君所言相悖。” “这是个意外,而且翟仇不是屠戮敌人,是祭祀故人。”王诩眸子微黯,轻声说道。 王贲眯了眯眼,点点头“那就有劳大帝护送不肖子了去探查一番襄平城了。” “朕在纍城恭候大驾。”王诩笑着拱拱手。 “纍城?”王贲微微一怔。 “王离为老将军建的养老之地,可容民十万户。”王诩笑道。 “有心了。”王贲轻叹道“帝君之恩义,王氏无以为报。” “将军出征劳顿,好好休息吧,早日灭了齐国,早日回国复命,齐军五十万在滦河边蠢蠢欲动多日了。”王诩笑了笑,开始赶人。 “告辞。”王贲起身离去。 送王贲离开后,王诩让禺春去将侯生等人找来。 监督胡虏的事情自然不会让孤竹人经手,因为这与国家守则不符合,所以只能委托外人,刚好这些诸子百家的余孽是个不错的人选,他们除了擅长作死之外,更擅长n和牧民。 第二百五十八章 一次重生的机会(求全订) 第二百五十章一次重生的机会求全订 没有人喜欢把自己置身在危险的地方。 战场则是世界上最危险的地方,因为稍微不注意,就会失去性命。 所以当大战结束的时候,从士兵到民众,都是希望早点离开战场,如果不幸战场就发生在家门口,那么大多数人等战争结束后,如果有选择也会离开。 毕竟谁也不希望,生活在一片血迹都未干的领域中。 更何况,辽阳城对于大多数燕民来说,并不算一个很有感情的城市,反而这个城市象征着耻辱。 所以当战事一结束,是忽悠燕民遗民的最好时机。 侯公和石生被卢生派来,除了赚钱喝兵血之外,另一个任务就忽悠这些燕民往西方的城市迁徙,最好能够迁徙回蓟城。 五年前王翦攻克燕都蓟城之后,有一部分跟着燕王喜跑到了辽阳城,一部分逃亡山林或者齐地,剩下了很少部分被秦军俘虏,留下燕地。 但是一个曾经将近二十万户的都城,只剩下两三万户人口,人口瞬间缩水十分之九,真正的十室九空,蓟城自然就慢慢萧条了,五年时间,城池荒草丛生,城外土地也大部分无人耕种,都荒芜了,更不用说其他产业。 所以卢生希望能够把这些燕民迁回蓟城,因为虽然嬴政准备将整个燕地都当做王氏祖孙三人的封地,但是还是留出蓟城封给了卢生。 虽然秦国的封君对于领地没有统治权,但是却能享受封地的税赋,而税赋是直接与人口挂钩的,人口多自然税赋就多了,所以卢君准备趁着王贲还没有得到封地消息的时候,先把人口都忽悠到他的名下。 所以侯公他们一整天都跟公孙戈在一起。 尽管公孙戈现在的身份是一个降将,但是他却对这些燕民有着直接的掌控权。 但是公孙戈又不是一个傻子,自然知道人口的重要性,而且他还想着等到了咸阳见到秦王之后,秦王可能会看在自己功劳的份儿上给自己一处封地,到时候这些燕民他也要带过去。 于是双方一直都在扯皮谈判。 直到禺春带来了王诩的口信。 “是那位大人召你们?”公孙戈眉头一挑,压低声音问神色有些忐忑的石生。 “咱们的事情先等会再说吧。”石生满脸愁苦的摇头道。 “那位大人找你们能有什么事儿?”公孙戈好奇的问道,然后眼睛一亮“对啊,传闻他也是羡门中人。” “慎言吧,如果你不想让那位金面将军剁成肉泥。”侯公轻笑着白了眼公孙戈。 “带我一起去吧。”公孙戈打了个冷颤,但是实在耐不住心中的好奇。 石生和侯公对视了一眼笑道“带你去也可以,不过得有点条件。” “一万户。”公孙戈摆摆手,扒下石生身上的黑袍套在身上伪装成方仙道的人。 “别画蛇添足,那位大人什么不知道?”石生把衣服抢回来轻笑道“既然去了,就堂堂正正的,问起来,就说你是我们方仙道的门徒即可。” 公孙戈微微皱眉“那要不要准备点什么?” “你能准备什么?那位大人什么没有?”侯公轻笑着摇摇头。 三人离开公孙戈府上前往王诩落脚的地方,在门口碰见了禺春带来的高渐离等人。 双方见面后同时愣了下,然后笑着寒暄,心照不宣的思索着,王诩把他们这些人都一起叫过去,能有什么事儿。 带着忐忑不安的心态,跟着禺春进了大院,被王室军搜了身之后放进去,穿过中庭到了后院,一样就看到一个身材曼妙的女子在井边打水,纤弱的身子拎着水桶的模样可一点也不娇弱。 仇珠儿对着他们点点头“诸位请随我来吧。” 然后拎着水桶往里屋走,水桶中的水在走路是只荡起丝丝涟漪。 公孙戈等人跟着走近里屋,嗅到一股特殊的异香,不禁精神一振,看到一个身材颀长,一身白袍的英武男子,正在摆弄一些模样古怪的器皿,房间内的异香就是从哪些器皿中传来的。 屋内还有另外一个黑衫男子,躺在床上懒洋洋的模样在跟白袍男子说话。 没见过王诩的侯生公孙戈等人都下意识的将那名黑衫男子当成了神秘的孤竹大帝。 毕竟他们很难想象,一个君王会做粗活。 “来了啊?”王诩放下手中的茶壶,抬眼对着公孙戈等人笑道。 这时众人才发现,这白袍男子竟然是双目重瞳。 “拜见帝君。”石生率先躬身行礼,其他人也都下意识的跟着一起。 “不必多礼,随便坐吧。”王诩笑了笑,指着今天座椅说道“没想到这么多人,不知道位置够不够。” “吾等站着即可,多谢大帝宽仁。”石生连忙说道。 “随便坐吧。”王诩笑了笑,也没强求,开始倒茶。 仇珠儿拎着水桶,默默的放到一边去看火。 黑衫王离懒洋洋的站起身,打量着挤成一团的公孙戈等人轻笑道“哪个是高渐离?” 伤还没有好的高渐离脸色有些病态,出列拱手道“是在下。” “听说你枪法不错,改天切磋切磋啊。”王离咧嘴笑道。 “尊驾谬赞了,离只是会用枪而已,并不通什么枪法。”高渐离谦虚的说道。 “巧了,我也叫离。”王离咧嘴笑道“我叫王离。” 话音落,传来一阵阵的倒吸冷气声,纷纷诧异的看向王离。 王离之名最近可谓是响彻辽阳,不只是因为他是王贲大将军的儿子,更是因为传说,孤竹神军就是他请来的,他是身具仙缘之人。 “草民见过公子。”高渐离微微皱眉,躬身行礼道。 “好了,闲话有时间说,诸位请饮茶。”王诩笑道。 众人有些紧张将桌子上的茶杯拿起来,目光互相撇着,迟迟没有喝下去,最后还是见王离喝了一杯才动嘴,入口花茶的馨香让他们再次精神一震,目光奕奕。 “此茶以表深夜请诸位前来之扰。”王诩笑了笑,目光看着几个面生的面孔上“有几位面生的朋友。” “草民乐叔,见过帝君。”狗腿的乐叔第一个出来自报家门。 “燕人公孙戈。”公孙戈也紧随其后。 “剧亢。”剧亢咂嘴琢磨着手中的茶杯。 王诩对着三人笑着点点头,三个没有什么印象的名字。 “韩人韩信,见过帝君。”韩王信也开口道。 王诩眉头一挑,看向这个跟高比自己还要一些的青年,眼中的讶异一闪而过。 韩信这个名字太过响亮,毕竟兵仙之很容易让人印象深刻。 不过听到这个韩信的前缀,王诩就知道不是他想的那个韩信,那个韩信应该是楚人,不过这个韩信应该也是一个青史留名的人物。 应该就是被刘邦逼得投靠匈奴,导致刘邦白登之围的那位韩王信,但是同样奇怪,这位背叛刘邦导致刘邦差点身死的韩王信,儿子却也成了汉朝的封侯,而且还在平定七国之乱中,战功仅次周亚夫。 除此之外,这位韩王信还有一个了不得的孙子,就是跟汉武帝闹出无数花边新闻的著名美男子韩嫣。 史载韩王信身长尺五寸,将近一米九,这个身高在古代实在是太罕见了。 没有刻意多看韩王信一眼,王诩目光又放最后的侯公身上。 “晚辈侯公,拜见高誓。”侯生躬身行礼。 王诩微微皱眉,历史上记载的几大方士,除了那个卢生和韩终,自己算是都见全了,不得不说,这几个人确实都很特殊。 “诸位都面带疲色应该是很长时间没有好好休息了,朕也就长话短说了,不知道诸位日后有何打算,大战结束天下归一,秦王注定会重治各国,据我推测,各位以后都会被遣送回自己的祖地,而且无法擅自走动。”王诩颔首笑道。 王诩说完所有人同时脸色微变。 在春秋战国之前,虽然各国也都有征伐,但是只要能够通过正规途经,是可以随意在各国行走了,也就是有行动,但是秦国一统之后,所有规章制度都要按照秦国的法制来,对于他们这些权贵任侠,散漫习惯的人来说,是一种煎熬。 “秦律有禁足令,黔首百姓若无特殊批准,从当地官员手中拿到传令,是不可擅自离开户籍所在地的,违者按照盗匪流民论处。”王离笑着说道。 石生和侯公互相对视了一眼,这个话题跟他们没什么关系。 但是对于高渐离等人却有些难受了。 “朕知道诸位都是惯了的人。”王诩笑了笑“所以朕给诸位提供一个选择如何?” “帝君请讲。”乐叔有些焦灼的问道。 “孤竹不会在世间久留,但是却有一些事情要做,所以想要找几位代理者。”王诩笑着说道。 “敢问帝君,何为代理者?”侯公皱眉问道。 “代羡门理俗事者,顺利完成任务者,可获得一个机会。”王诩脸上带着温煦的笑容“一次重生的机会。” 所有人再次脸色大变,瞪大眼睛满脸惊愕。 重生? 也就是再活一次? 所有人不知不觉间,眼睛都变绿了。 第二百五十七章 三十里血路,马踏尸入泥(求全订) 第二百五十七章三十里血路,马踏尸入泥求全订 n就像野草,一旦撒下种子,就会在心中疯狂滋长。 谁都想要当统治者,没人愿意当奴隶。 公孙戈知道即便是一个有功的降将,也是君王的奴隶,所以在有机会可能跑到塞外逍遥的选择外,他自然不愿意去选择到秦国当奴隶。 只不过很可惜,他本来希望塞人匈奴东胡军团能够把秦军拖死拖垮在辽阳城,但是没想到这些胡人如此不堪一击,连一天都没有坚持下来,就瞬间溃败了。 都怪那支不知道从哪儿冒出来的神秘部队! 公孙戈在懊恼东胡废物的时候,连着剧亢说的那只天降神兵一起恨上了。 不过当亲眼看到了那只神军之后,公孙戈惊出了一身冷汗。 公孙戈在率军返程的路上,遇见了逃亡的匈奴塞人,但是还没等他们拦截收割几个人头奴隶,就发现了一支宛如天边射下来的神箭一般,穿透了所有逃亡者的身体,要不是公孙戈闪得快,他感觉那只神箭可能会连他一起射穿。 公孙戈从来没有见过如此凶悍,残忍的军队,他们的目的似乎不是战争,而是单纯的杀戮,原本应该是银色的铠甲被血污染成了赤红色,比那天下午的夕阳还要刺眼。 而且这支军队似乎只为杀人,斩杀最后一个匈奴塞人之后,就扬长而去,也不打扫战场,如果不是地上留下的一路血尸,他几乎以为是一场梦,而且公孙戈发现这条血尸铺成的路,一直通往主战场。 而且诡异的是,几十万人混战的主战场,惨烈程度都没有哪条血路来的渗人。 到底是神兵,还是魔军啊这是。 公孙戈在给王贲复命的时候,忍不住问了一句,王贲只是说让他忘记这件事,顺便把沿途的人头都捡回来。 公孙戈十分无奈,表示这个任务真的恕难从命了。 因为那些塞人匈奴的尸体,都被马蹄踩成了肉泥,根本找不到人头,甚至连像样的武器残骸都找不到。 王贲暗叹了一声可惜,然后招呼着大军押送着俘虏班师。 大军回到辽阳城的时候,已经傍晚了,留下部队在城外看管俘虏,王贲回到城中找王诩商讨俘虏的问题。 “辽阳城中已经有近二十万胡虏了,帝君到底要如何处置?”王贲看着一身素袍的王诩,再次暗叹了一下羡门风姿。 之前见王诩都是着甲状态,因为身材高大所以显得威武不凡,但是脱去战甲,换上素袍之后,王诩就变成了一个纤纤君子般平易近人,让人难以心生恶感,平添了几分人气。 王诩拿出一张辽东的地图,指着辽阳城的位置领域说道“此处在燕为右北平郡,下辖平刚、无终,俊靡,徐无,夕阳等县,都是以前孤竹的方国小部,后来为燕羁縻,几百年的开垦,让这几处地方足以养活这二十万人。” “你要将这二十万人养在这里?”王贲眉头紧皱“这已经是秦疆了,是要交税的。” “往东三百里,为辽西郡,在往东三百里,为辽东郡。”王诩笑着说道“此三郡地域堪比秦上党,河东,内史,陇西,上郡,三川等六郡之地,将军明白朕的意思嘛?” 王贲皱起眉,思索了片刻“燕三郡虽地广,但都是未开化之地,不足与中原六郡相提并论,帝君想要说什么?” “未开化之地,当然是要执开化之策。”王诩轻笑道“当年秦献公为了奖励开垦,诚邀六国遗民,塞外野人入陇西,不到十年为后来出兵河西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将这二十万胡虏放在辽阳城边,不出三年,可以还给大秦一个陇西郡。” 王贲眸子一亮“帝君是想让本将找王上求一道政令?” “将军的封地,已经被封在燕地了。”王诩微微一笑“所以这些事情,不需要经过秦王之手。” “帝君是如何知道的?”王贲楞了一下,这个消息他都没有确认。 “自然是从荆轲口中。”王诩笑着说道“而秦王准许老将军入燕地养老。” 王贲看了眼王诩,沉吟片刻“让他们留在这里可以,但是要有个规矩,十里化一村,一村三百户,而且孤竹的军队不能留守,我亲自派遣监军。” “可以。”王诩点头笑道。 “这二十万胡虏的口粮,不知道帝君要如何解决?若是粮食不够,本将可以帮忙。”王贲笑呵呵的说道。 “这么说来,大将军是不准备把缴获跟朕分一杯羹了?”王诩眯起眼。 “孤竹军的损耗,本将自然会负责,但是胡虏又是另外一回事儿了。”王贲笑道。 “将军缴获如何?”王诩笑着问道。 “牛羊数万不记,马尸体应该也足够城中五十万军民大宴三日。”王贲朗声笑道,看来这一战的收益远超他的预想。 “那还真是恭喜将军了。”王诩笑了笑“将军准备开价几何?” 王贲笑了笑“我听闻贵士,标配一把叫做军工铲的神兵。” 王诩挑眉笑道“将军还真是饕餮大开口啊。” “帝君允了?”王贲心中一惊,表面淡然道。 “一头壮牛,三把军工铲,一只壮羊,一把军工铲。”王诩笑了笑“若是将军想卖战马,也可以,一匹五把军工铲。” “嘶。”王贲倒吸一口冷气,不为别的,因为王诩卖的太便宜了。 他这两天都在研究军工铲,不说其神奇的多样性和构造,光从材料,就绝对堪比最顶级的军工武器,以一把顶级的秦剑为衡量,一把军工铲,至少等于五把秦剑的作用,而一把顶级秦剑,在秦国能换两只羊,怎么看都是大赚。 如果把牛羊都换了,王贲感觉分分钟可以将手下军队武装实力再上一个档次。 “帝君此言当真??”王贲皱眉正色问道。 “不过我只要三千只牛,五千只羊。”王诩笑道。 “不够吃啊,虽然胡虏非人,但是也不能看着他们饿死。”王贲似乎突然找到了丢失多年的善心。 王诩呵呵一笑,摇摇头。 王贲抿了抿唇,点点头“那好吧。” “如果有战马,可以考虑考虑,塞马一匹换五把军工铲,胡马换一把。”王诩轻笑道。 王贲有些意动,最后还是摇摇头“战马就算了,马尸要不要?” “那好吧,五千马尸,一千铲。”王诩说道。 “两千铲。”王贲皱眉道。 “那算了,朕等下去打齐军,一样能弄到粮食。”王诩摆摆手。 “羡门高誓都是这么谈生意的嘛?”王贲无奈的笑道。 王诩勾了勾嘴角。 “朱家。”王贲对着外面喊了一声。 朱家推门进来“家主有何吩咐。” “家主不敢当。”王贲轻哼一声“我与你家大帝做了比买卖,以前家中琐事都是你负责,你就再受累一次吧。” 朱家笑着恭声“是朱家的荣幸。” “取一万五千军工铲,换三千牛,五千羊和五千马尸。”王诩对着朱家说道。 朱家点点头,接过王贲扔来带nn和王诩扔来的玉佩,转身离去。 “朱家是个让人放心的家伙,可惜与王氏无缘。”王贲笑着说道。 “将军准备还朝了吧。”王诩没有接话,笑着问道。 “辽东郡的襄平城,还有燕国余孽。”王贲皱眉道。 王诩摇摇头“襄平城已经没有燕人了。” “公孙戈说襄平城自秦开始建到如今,藏兵至少二十万之众。”王贲皱眉道。 “将军若是不信,可以派人去看看。”王诩笑了笑。 “孤竹已经灭了襄平?”王贲疑惑道。 王诩笑而不语。 王贲凝神思索了片刻“我确实出来太久了,需要早点回去。” “让李信和王离去一趟襄平就好了,正好朕顺路,可以护送一程。”王诩笑道。 “襄平城还在吧,”王贲问道。 “孤竹出征,先求不战而屈人之兵,次求战而歼反抗之敌,破城不毁城,灭国不扰民。”王诩轻笑道。 “真乃仁义雄师。”王贲赞叹道“不过翟仇将军行径,似乎与帝君所言相悖。” “这是个意外,而且翟仇不是屠戮敌人,是祭祀故人。”王诩眸子微黯,轻声说道。 王贲眯了眯眼,点点头“那就有劳大帝护送不肖子了去探查一番襄平城了。” “朕在纍城恭候大驾。”王诩笑着拱拱手。 “纍城?”王贲微微一怔。 “王离为老将军建的养老之地,可容民十万户。”王诩笑道。 “有心了。”王贲轻叹道“帝君之恩义,王氏无以为报。” “将军出征劳顿,好好休息吧,早日灭了齐国,早日回国复命,齐军五十万在滦河边蠢蠢欲动多日了。”王诩笑了笑,开始赶人。 “告辞。”王贲起身离去。 送王贲离开后,王诩让禺春去将侯生等人找来。 监督胡虏的事情自然不会让孤竹人经手,因为这与国家守则不符合,所以只能委托外人,刚好这些诸子百家的余孽是个不错的人选,他们除了擅长作死之外,更擅长n和牧民。 第二百五十九章 六国读书人的遮风之壁,避雨之檐(求全订) 第二百五十九章六国人的遮风之壁,避雨之檐求全订 怕死,是人类的通病,不管是古人还是今人。 延长寿命是所有人最大的期望。 不过这毕竟只是一个期望。 “当然,这个重生不是指寿数,凡人寿数天已注定,无人能变,朕所说的重生,是指你们觉得自己寿数未尽却要死的时候,朕也许会救你一命,帮你换个身份活在这世间。” 石生和侯公听明白了,脸色微微涨红,有些进展的问道“即便吾等犯下滔天重罪?” “除非是惨绝人寰的天诛地灭之事,否则只要是情有可原,朕都会出手。”王诩微微一笑。 “前提是你们得完成任务。”王离也笑着开口道。 “不知道帝君有何事需要吾等效劳?”公孙戈藏起眼中的疯狂之色,讪笑着问道。 “此事对你们来说应该并不难。”王诩笑了笑“诸位应该知道此战那些战俘吧。” 众人微微一怔,下意识点点头。 “诸位的任务就是,监守这些人在燕地赎罪十年,让他们为这片土地下惨死的冤魂忏悔。”王诩笑着说道。 “帝君想让我们看守这些胡虏十年?”乐叔皱起眉。 “在燕地,总要比六国故地一些,而且诸位相当于直接担任了秦吏县丞。”王诩笑了笑。 “二十万胡虏牧于燕地,恐怕秦王难容吧。”乐叔微微皱眉。 “这些不是你们要考虑的事情,你们只需要思考,自己能不能胜任即可,能胜任的话,能够监守多少人。”王离皱眉冷声道。 不得不说,人都是贱皮骨,和颜悦色的商讨,效率往往不高。 被王离呵斥了一番后,公孙戈等人反而认真的思索起来。 高渐离一个人走到旁边,沉默不语。 剧亢也一副事不关己的模样研究着茶杯。 “敢问帝君,我们二人也可以参与吗?”石生讪笑着问道。 “当然,要不然叫你们来做什么?”王诩轻笑道。 石生脸色一喜,连忙说道“若是如此,方仙道愿意替帝君分忧,虽然方仙道人少,但是十万众还是可以监守的。” 王诩微微挑眉“当真?” “不敢欺瞒帝君。”侯公也帮腔道。 “十万众,五千人一乡,四乡为一县,你们方仙道领五县,那就是五条命。”王诩脸上保持着温和的笑意“不过,十年时间,若是这十万人,剩下不足万人,那么这奖励也就没有了,你们的任务是监督看守这些胡虏,并非他们的主人,希望你们能够考虑清楚。” 石生和侯公微微一怔,犹豫起来。 “帝君也会派人监督我们,是嘛?”公孙戈笑呵呵的问道。 “朕派去的人,只是去布置他们恕罪内容的。”王诩笑了笑。 公孙戈笑了笑,微微欠身“公孙戈愿意领一县。” “还未请教阁下身份。”王离有些阴阳怪气的问道,打听公孙戈到底有没有能力管理好这两万人。 “在下不才,萌祖上恩德,为燕国大将军令相国职。”公孙戈笑呵呵的说道。 王离微微挑眉“想起来了,就是你带头降的是吧。” 公孙戈笑而不语,脸上也无恼色。 “公孙家族乃是燕齐大宗,你孤陋寡闻了。”王诩打趣道,看着公孙戈“你愿意放弃咸阳听封的机会?” “公孙戈为燕人,还是愿意留在燕地。”公孙戈正色道。 “落叶归根。”王诩点头表示认同,目光看向乐叔和高渐离“高先生没有兴趣?” “高某寡然一身,而且向来不善交际,更没有统御之能,就不耽误帝君大事了。”高渐离拱手说道,然后把剧亢拉过来“这个孩子要回到徐夫人身边,还望帝君走时能够带上他。” “高先生不准备走了?”王诩微微挑眉“高先生应该知道,此时虽然你是卢君的特使,但是回到咸阳,你大概就是大秦的通缉犯了,稷下学宫的学子,如今都是戴罪之身。” 高渐离脸色一变,眉头紧锁“稷下学宫乃是天下学宫表率,为万法之宗,除非秦王敢冒着天下大韪,诛尽天下人,否则这戴罪之身,就是暴君所谓。” “放肆。”王离冷声喝道。 高渐离怡然不惧,直视王离。 “高先生一身侠胆,可敬。”王诩眯着眼笑道“不过你又如何不知道,秦王不敢诛尽六国人?你要知道,这天下是秦的天下了,你口中的天下人,要分成两类了。” 高渐离脸色微变。 “不过若是能够给六国人一遮风之壁,避雨之檐,高先生也不愿意?”王诩笑着问道。 高渐离眸子闪烁着纠结。 “拔一毛而利天下之事,高先生也不愿意做吗?”王诩继续笑道“莫非高先生是杨朱学子?” “并非高某不愿,只是无能完成帝君所托。”高渐离最终还是摇了摇头,虽然垂着眼睑,但是依旧能够看到他眼中一闪而过的决绝。 “帝君勿恼,小高只是昏了头。”乐叔笑呵呵的接过话“这代理者我们自然当仁不让,剩下的四县胡虏,我们包了。” “燕国将军才领一县,你领四县?”王离挑眉嘲笑道。 “祖父当年曾掌五国相印,叔虽愚鲁,但是有稷下学宫的帮助,督四县胡虏应该不在话下。”乐叔也不恼怒,笑着说道。 “尊祖父是望诸君乐毅?”王离心中一惊。 “正是家祖。”乐叔笑道。 “还真有点意思。”王离挑眉打量着乐叔,又看了看似乎有话要说的韩信笑道,“你应该也有什么了不得的来头吧。” 韩王信抓了抓头,似乎有些尴尬。 “韩信为韩王孙,若是还有胡虏,也有领两县胡虏之能,不知方仙道的诸位,需不需要分忧。”乐叔笑着说道。 “阁下好意方仙道心领了,不过我们应付的来。”侯公皮笑肉不笑的说道“阁下不妨还是关心一下自己吧,乐氏降赵之后便再无声息,至于稷下学宫之说,恐怕连高先生自己都不敢说代表吧,更何况君一介外人?” 乐叔嘴角抽搐了一下。 “高渐离确实为学宫叛徒,所以无法代表学宫。”高渐离冷冷的看着侯公“但是高渐离这些年,至少走南闯北还有是些兄弟的,管理区区两县人,绰绰有余,反而阁下不如好好担心一下自己门人。” “都是有来头的啊。”王离凑到王诩耳边看戏嘀咕道。 “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王诩笑了笑,拍了拍手“两位稍安勿躁,还有六县胡虏足够诸位分配。” 众人一怔,有些诧异。 辽阳城的胡虏满打满算也就二十万,怎么还会多出十二万? “你们打的只是部分东胡而已,后方主力我来的时候破了。”王离笑容带着傲意笑道“还有六县胡虏,你们怎么分?” 侯公和石生抿着唇闭上嘴。 “既然如此,剩下的六郡就都交给在下吧。”韩王信信誓旦旦的说道。 “那就如此说定了。”王诩笑了笑“明早我会派人去给诸位派发县村位置,以及一些条令,希望诸位能够遵守。” “谨遵帝令。”众人齐声应道。 “喝了这杯安神茶,就当是定下了约定。”王诩将已经有些凉的花茶又倒满给众人,然后让禺春送他们离去。 “这种事情交给外人,就不怕生乱子?”王离皱眉道。 “有你们王家军在此镇守,应该不会出什么大问题。”王诩笑了笑。 “为何不带去孤竹?我们还是很缺劳动力的。”王离疑惑道。 “孤竹不能有奴隶,战俘已经是最大的容忍了。”王诩摇摇头“我要把慕容竭留在这儿。” 王离眉头一皱“他心怀鬼胎。” “所以我才将胡虏交给这些人。”王诩轻笑着说道,看了眼还在看火的仇珠儿“他竭胡王的虚名若是没有臣民,自然就是个虚衔,即便心怀鬼胎,被耗在这里十年也没磨灭了。” 王离微微挑眉“东胡还有至少三十万人口,我觉得慕容竭不会老老实实的呆在这里十年。” “你知道他为什么会成为竭胡王嘛?”王诩笑着问道。 “因为他灭了宇文氏一族。”王离皱眉道。 “更因为他答应了那些胡人妇孺。”王诩笑了笑“当年商鞅徙木立信,吕不韦一字千金,这才能成就大事,一人人如何服众,凭借武力和强权只是一时的,只有在思想上控制才是稳定的,慕容竭是个聪明人,他知道如何取舍。” “但是胡虏都交给了公孙戈他们,慕容竭还是无法被信任吧。”王离疑惑道。 “不是交给,是他们抢走的。”王诩勾起嘴角,笑容玩味“东胡战败了,强大的秦军抢走了这些东胡妇孺好不容易找回来从战场上救下来的父子兄弟,自然不会就这样分离,为此,慕容竭也不得不留下来。” 王离茫然的眨了眨眼。 “人的n,有时是同样是囚牢和弱点。”王诩摇摇头“正是因为慕容竭心里有鬼,所以才更不愿意让这个鬼离开他,为此付出十年,他应该很乐意。” “突然有点同情他了。”王离叹息道。 “他是竭胡的英雄,你应该羡慕他,带领胡人妇孺苦守十年,终于等到父兄子弟回家,虽然那个时候,大家都老了。”王诩笑了笑,又叹息道。 “怪不得,这些人去不了孤竹。”王离笑了笑“你就是用这种方式要救下这些人?那下面的问题来了,粮食呢?” “襄平城有一座粮仓。”王诩笑道。 “我们去攻那座城?”王离一怔。 “已经攻下了。”王诩露出一个高深莫测的笑容“我们去取就可以了。” “什么时候的事情?斥候不是说那座城至少有十万人口嘛?”王离瞪大眼睛,满脸疑惑,孤竹国的兵力都在辽阳战场了啊,难道还有其他军队?11 第二百六十章 你太让我失望了(求全订) 第二百六十章你太让我失望了求全订 军队,就是由军人组成的队伍。 而军人,与工人,商人一样,都是一种各职业,只要是职业,就需要专业素质,军人的专业素质,就是勤于锻炼武技和心理素质,以及绝对的服从命令。 对于一个军人来说心里素质比武技更为重要,简单粗暴训练的方式就是杀戮,通过杀戮让整个人变得麻木甚至有畸形,这样一来,到了战场上之后,就会成为一个算是心理素质合格的军人。 整个孤竹国,在这方面的训练,沚戛军说第二,没有人敢说第一,就算是后来归顺,拥有十几年沙场经验的若木军,在这让方面也逊色一筹。 屠檀是一个狗屠,一生屠宰过的牲畜无数,但是他见识过沚戛军的训练之后,也只能自愧不如。 不得不说,翟仇算是一个天生的将军,或者说杀戮机器,他利用刚从屠檀那里学来的屠宰技术,加上王诩和李信的军事理念,最后给沚戛军制定了训练内容。 屠宰大量的牲畜是基本操作,而且还会定期举办比赛。 王诩不允许任何人吃生肉,喝生水,所以翟仇放弃了让沚戛军直接吃带血的生肉,但是刚开始为了锻炼所有人对于血腥的敏感,沚戛军起初都是嚼碎带着血的生肉,然后吐出来再煮熟吃的。 这种在正常人眼中恶心又bn的行为,对于奴隶从出身的沚戛军来说,都是一种福利了,也正是如此锻炼,让沚戛军对于杀戮和血腥的概念,慢慢变得麻木了。 他们在战场上的战斗力,是沚戛军最强的一支队伍,比人数更多,装备更精良的王室军都强,所以战损也是最少的,是相对于比较完整的一支队伍。 而且这支军队给秦军和燕军带来了很大的冲击,当沚戛军回城的时候,受到了所有人的关注。 这样一支绝对战功赫赫的军队,本应该接受最高的封赏,但是这群杀神回来后,却第一时间跪在王诩府外,一个个都跟木桩一样呆滞,似乎犯了什么错误一般。 引起了不少秦军军官的非议。 禺春面色阴沉的从大门中走出来,扫了眼外面跪着的这群像是在血池中泡了三天的沚戛军,走到跪在最前面的翟仇身前蹲下,眼眶微红“师父战死了?” 翟仇有些苍白的唇顫抖了一下,点点头“翟仇作为统帅,护卫不力,作为将军,有违帝命,死罪。” “傻子,延误归期算什么死罪,起来跟我去见大帝,至于师父之事,大帝会体谅的。”禺春伸手要拉翟仇起来,却被翟仇轻轻推开了。 “大帝不愿见我,那就是我有罪。”翟仇垂着头,沉声道。 “你应该知道大帝为何不愿意见你。”朱家的声音从身后响起“擅自屠戮战俘,脱离军队孤军深入,不顾大局,翟仇,你确实有罪。” 禺春抬头红着眼怒视朱家。 “屠司士之事,不是你擅作主张的理由。”朱家沉声道。 “我知道,所以希望大帝能够降罪。”翟仇语气带着一丝坦然。 “那你沚戛军的兄弟们何其无辜?”朱家眯着眼冷声道。 “朱先生,有兄弟吗?”翟仇转头看着朱家,奔波一夜的双眸疲乏无神,却让朱家有些心慌。 朱家皱眉凝神,轻笑着摇摇头“若非你是翟仇,这聚众之举,就有逼宫之疑。” 翟仇微微一怔。 “仇珠儿,去少点水,给他们洗一洗,免得等下大帝见到你们这幅样子闹心。”朱家苦笑着摇头,对着看热闹的仇珠儿说道。 “这些都是罪臣。”仇珠儿蹙眉说道。 “在孤竹,罪臣,也是大帝的臣子,就要干干净净的。”朱家轻笑一声,踢了踢禺春“去找大帝求情。” “大帝说今天不许任何人打扰他。”禺春有些郁闷的说道。 “说你蠢你还真是蠢,快去。”朱家瞪了禺春一眼。 禺春看了看头顶的烈阳,又看了看满脸倦色脸色惨白的翟仇,咬着牙向后院走去。 “多谢朱先生。”翟仇哑着嗓子说道。 “不必谢我,屠檀临走时,我们有交易,他让我多关照你们兄弟,顺便督促你们成亲。”朱家把自己随身携带的药酒递给翟仇。 翟仇犹豫了一下,接过酒壶“师父他真的要走?” “那都是大人们的事情了,你已经做得够多了。”朱家笑了笑。 王诩放下从燕王喜那里拿回来的残局,看着禺春在门口打转如同拉磨的蠢驴,轻轻叹了口气“你要是没事儿,就去睡觉。” 禺春身子一僵,讪笑着站到门口“沚戛军回来了。” “哦,回来了?让他们先回去好好休息吧。”王诩眼皮都没有挑一下,淡淡的说道。 看到王诩这种冷淡的反应,禺春心跳一沉。 “翟仇说有愧于大帝所托。”禺春神色有些纠结的说道。 “驱兵逐百里,歼敌六万余,何愧之有?”王诩挑眉轻笑道。 “请大帝看在他初次统兵,饶他一次吧。”禺春庞大的身子跪在地上,发出一声巨响。 “初次统兵就歼敌数万,驱敌百里,不世将才啊。”王诩冷嗤一声。 “翟仇也是报仇心切,请大帝见他一片孝心的份儿上,饶了他吧。”禺春声音有些哽咽。 王诩轻叹一声,站起身。 禺春瞄见王诩起身,心中一喜,也要站起来,却听到王离冷声道。 “跪着。” 禺春身子一僵,耸拉着脑袋有些茫然。 王诩走到大门的时候,看到仇珠儿指挥着亲卫正提着一桶桶温水往外跑,而外面广场上的已经血泊一片了。 血腥味虽然已经几乎没有了,但是血色看着还是有些碍眼,让王诩不自觉的眉头紧锁。 见到王诩出来,所有人都停下手中的动作,下跪行礼。 翟仇见到王诩,更是把头直接叩在地上。 “把盔甲都脱了吧,然后去洗漱休息。”王诩皱眉对着沚戛军说道。 沚戛军几个连长纷纷看向翟仇,但是不敢违背王诩的命令,谢恩后带着早已疲乏的沚戛军去休息的地方。 “你也跟我进来吧。”王诩盯着翟仇看了一会儿,冷声道,然后又交代仇珠儿把外面清洗干净。 翟仇从地上站起来,低着头跟在王诩身后。 到了后院,王诩指着院子里装水的大鬲“脱了铠甲,进去泡着,禺春去弄点柴火。” 跪在一边的禺春眼皮一跳,大惊失色。 难道大帝要把翟仇煮了不成? 翟仇想都没想的就脱掉铠甲,因为血凝在身上时间太长了,里面的棉甲和皮肤都粘在了一起,要脱下来可能要扯掉一层皮了,犹豫了一下,没有用蛮力脫,直接跳进大鬲里。 然后王诩就没在管他,进屋继续研究那个棋盘残局。 禺春忐忑的抱着一根柴火回来后,小心翼翼的问道“大帝,柴火来了。” 王诩瞥了眼他怀里就抱着的一根手臂粗的干柴,轻笑道“怎么?怕我煮了他?” 禺春讪笑不语。 “甲衣跟皮肤都沾上了,不烧热了水,你就给他扒一层皮吧。”王诩冷笑道。 禺春闻言一愣,连忙再去抱柴火,点燃在大鬲底下加热。 过了一会儿,王诩再次走出房间,看着给翟仇搓澡的禺春皱眉问道“说说你错在那儿了?” 翟仇不敢看王诩,低着头说道“臣擅作主张,违抗军令,屠戮战俘,罪该万死。” “你还知道军令啊?”王诩挑眉冷嗤道“我给你下达的军令是什么?” “协助秦军围猎匈奴东胡。”翟仇回答道。 “我有下过让你主动出击的命令吗?”王诩皱眉问道。 “罪臣该死。”翟仇闷声道。 “那些冤死的战死也该死?”王诩声音冷漠,无比严厉。 翟仇和禺春同时打了个冷颤。 “因为你的决断,孤竹军战死一千七百四十五人。”王诩声音愈发的冷冽“你告诉我,这些人也该死?” 翟仇头都要埋进水中了。 “违抗军令无所谓,但是要有能力承担后果。”王诩冷声道。 “臣会自裁谢罪。”翟仇哽声道。 “然后那些战死的兄弟就能活过来了?”王诩冷嗤,一脚踢翻越烧越旺的柴火,再烧下去,真的就要把翟仇给煮熟了。 禺春吓得惊呼一声跪在地上“大帝开恩!” 王诩恨铁不成钢的看着翟仇“回去以后,沚戛军的指挥权交给禺春,你去神殿反省,为战死的兄弟刻碑,立传。” “臣”翟仇诧异的抬起头。 “闭嘴!”王诩有些恼怒的一拂袖,低喝道“你太让我失望了。” 翟仇眼眶一红,看着王诩回到房间关上了门,想要从大鬲中跳出来,却被禺春一下子摁了回去。 “别去让大帝烦心了,好好的忏悔吧。”禺春压低声音说道。 翟仇死咬着下唇,看着那扇关上的门,然后下潜到水中。 “大帝本来就担心你杀心太重,现在好了,以后估计连出战的机会都没有了,穷寇莫追的道理我都懂,你怎么一到战场就失了智呢,唉,不过这样也好,不统兵了,你也轻松点,军士们也轻松点。”禺春倚着发烫的大鬲,絮絮叨叨的跟翟仇念叨着“师父走了,兄长为父,以后就得我照顾你了。” 第二百六十一章 仓中粮满溢,雄城万丈高。(求全订) 第二百六十一章仓中粮满溢,雄城万丈高。求全订 打仗自然是要死人的,但是也分该死和冤死之分。 明明可以不用伤筋动骨就能解决的事情,非要弄的头破血流才罢休,这种行为就是愚蠢。 王诩在出征前,千叮咛万嘱咐翟仇,这次的任务是协助秦军围剿,流血的事情让秦军上,孤竹军只负责打辅助,本来十拿九稳,不会战损的一次战役,因为翟仇的决策,战死了一千七百多名战士。 王诩的心都在滴血。 秦军死多少,王诩只会惋惜感叹,但是孤竹军死一个,都足以让他悲伤,这些人都是他绞尽脑汁,要么从奴隶,要么从野人养活成人的,眼见着就能好好生活了,却葬送在这场战争中。 让王诩怎么能不惋惜。 而且这次战损的人数,比之前两次战损都要多。 这场大战,孤竹君参战者四万两千人,战死三千一百七十二人,伤者近万,翟仇这一下战就战死了一大半,让王诩无法不愤怒。 不过在得知,屠檀那个傻子为了自己之前一句闲话,而十分有仪式感的擒拿丘翕侯后,王诩的愤怒又变得自责起来。 而翟仇之所以会追逐敌军上百里,并不只是为了帮屠檀报仇,更是为了追回擒拿已经逃跑的丘翕侯,王诩更加无奈了。 看着关押在囚车中灰头土脸,黑发碧眼,五官有着明显印欧人种特征瑟瑟发抖的丘翕侯,王诩心中恨不得将其千刀万剐。 “翟仇确实有两把刷子,还真把他活捉回来了,这塞人长得怎么跟山魈似得?”王离在囚车外面打量着丘翕侯,笑道。 “就因为这只山魈,战死我一千七百多名孤竹儿郎。”王诩黑着脸说道。 “秦军战死一万余人,轻伤重伤者无数。”王离闻言也叹息道“都是命啊,不过战死也好,至少家属能够得到封赏。” “孤竹人跟你们秦人可不一样,你们秦人死了有价值,我们孤竹人活着更有价值。”王诩冷声道。 “平等,怎么你看不起我们秦人?”王离翻了个白眼。 “平等的概念只在孤竹国中有效。”王诩冷哼着起身“秦王卫尉他们是不是已经走了?” “嗯,刚走,带着秦军精锐护送燕王喜回咸阳,我阿翁明日也要启程了,齐国一日不降,就多一天难受,对了,还要顺路把代国灭了。”王离笑了笑“咱们什么时候走?” “那咱们也明天走。”王诩眯了眯眼。 “为何不是今天?”王离疑惑道。 “我想看看,慕容竭有什么办法解决食物的问题。”王诩皱眉道“昨天墨丙已经报告了后营的近三十万人断粮一天了。” “会不会出乱子?城内还有很多马尸。”王离也皱起眉。 “祸患还是早日发现的好。”王诩摇摇头“对了,让你安排去齐国弄的藏书怎么样了?” “我用阿翁的名义派了亲卫过去,不过暂时还没消息,听说稷下学宫的那些老儒生们天天坐在城门口,给蒙恬大军上课,还声称若是秦军执意攻城,就先从他们这些人身上踏过去。”王离冷哼道“这群老狐狸,欺人太甚。” “明明是你们大秦过去围攻人家吧。”王诩哑然失笑。 “齐王投降了,他们这群酸儒还非要煽动黎民情绪,现在齐地民众都以稷下学宫为首,这样一来齐地人对大秦肯定有抵触之心,不利于之后统治,他们玩这套就是为了给自己造势,日后若是我们想要去统治齐地,除非大费周章的将齐地人全部迁徙到关内,否则就只能依靠这些儒生之手,其心可诛。”王离恨声道。 “你倒是看的透彻啊。”王诩有些惊讶的看着王离。 “额,是我阿翁说道。”王离有些不好意思的抓了抓头。 “儒家作为百家最后的势力,自然是有它的生存之道的。”王诩笑了笑。 “主要是扶苏公子跟儒家走的太近了。”王离皱眉道“我担心这群儒生这样,会让秦王对他更为排斥,秦王现在已经不允许扶苏公子参政了。” 王诩微微皱起眉“扶苏公子这么不受秦王待见嘛?” “额,也不是,小时候秦王对他还是很恩宠的,好像是大了一些之后,渐渐疏远了。”王离思索了一下说道。 “什么时候,是燕丹刺秦之后?”王诩假装不在意的问道。 “记不得了。”王离摇摇头“可能是他跟儒家走的近了之后,传闻秦王与儒家有宿怨,当年嫪毐之乱时,儒士茅焦让秦王吃过亏。” 王诩眯了眯眼笑道“晚上吃什么?” 咸阳以南数百里,有一座商山,相传为当年殷商始祖子契授封之地,后来商鞅也被封在此处,也是秦楚之战时,两国最为看重的战略地区,后世著名的商於古道就在此处。 后来秦国在此武关,为秦之南关,与东函谷关,西大散关,北萧关并称“关中四塞”。 从燕国护送燕王喜的大军,经过七天的日夜兼程,终于在武关可以休息一天了。 而已经昏迷了快十天的屠檀,也终于在连续不断的高烧中苏醒过来。 “我没死?”屠檀缓缓睁开眼,看着昏暗熟悉的秦式房顶,虚弱开口问道。 “没死。”荆轲放下手中竹简,递给他一壶蜜水“如果你再睡两年,能直接睡到咸阳,怎么样,睡得开心吗?” 屠檀将蜜水一饮而尽,精神恢复了一些“丘翕侯抓到了嘛?” 荆轲意味深长的看着屠檀,点点头“抓到了。” “那就好。”屠檀长舒一口气。 “为了抓他,你的那个徒弟带着孤竹大军,屠了六万塞人,追出百里搜寻一天一夜,最后在草原上把他抓到了。”荆轲笑着说道。 屠檀脸色更加苍白了,语气则被又欣慰“这傻孩子。” “现在想一想,自己做的事情,是不是很蠢?”荆轲笑着问道。 屠檀垂眸,沉默了片刻“大帝还是没有原谅我。” “他让我带句话给你。”荆轲说道。 屠檀诧异的瞪大眼睛,神色惊讶。 “他让你且活着。”荆轲咧嘴笑道,拍了拍他的肩膀“忘了孤竹吧,现在你是大秦国尉屠睢了。” 屠檀眼神中闪烁着精光,轻叹一声摸着自己肋下的绷带“我们现在到哪儿了?” “武关,前面就是商山。”荆轲笑道。 “为什么走这条路?”屠檀一怔。 “因为有人要见你。”荆轲微微一笑。 “他在商山?不想活了?”屠檀瞳孔一缩,压低嗓音沉声道。 “怎么,你就这么看不得我活着?”屋内再次传出一声轻笑,声音苍老。 屠檀惊愕的转过头去,发现房间里竟然还有一个人,他竟然一直没有发现。 那老者一身,腰间却挂着一个别致奢华的青铜葫芦,白发白须双颊微凹,配合硬挺的五官看上去有一种鹰隼的感觉,尤其是那双眼睛,锐利的让人不敢与其对视。 “弟子屠睢拜见师尊。”屠檀嘴角抽搐了一下,起身行礼。 老者笑着走近“不敢当不敢当,尉缭一介草民,担不起国尉大人如此大礼。” “师尊多年未见,依旧如此轻佻。”屠檀直起身笑道。 “多年未见,你倒是变得正经多了。”尉缭打量着屠檀“孤身百万大军中取上将头颅,如此大能可不是我教的啊。” 屠檀嘴角抽搐了一下“师尊依旧浮夸,弟子只是去报恩而已。” “多大的恩义,能让你以性命相报?怎么比我这养育之恩还重?”尉缭冷哼一声。 屠檀沉默不语。 “尉先生需要在下退避嘛?”荆轲笑着问道。 “你要是有这种直觉,就应该自己走。”尉缭看着荆轲笑道。 “那先生就是不需要了。”荆轲轻笑着坐到屠檀身边。 “孤竹真的复国了?”尉缭瞥了眼荆轲,看着屠檀正色道。 屠檀也瞥了眼荆轲,点点头“弟子亲眼见证孤竹复国。” “亲眼见证?”尉缭眯起眼“为何两年前书信中全无相关?” “因为,孤竹复国,只用一载时光。”屠檀声音有些干涩的说道。 尉缭白眉紧皱“数万精兵,一载时光?” “若非亲眼所见,弟子也不会相信,不只是数万精兵,还是数十万臣民,人人穿皮袍,人人腹中饱,仓中粮满溢,雄城万丈高。”屠檀眯着眼轻声道。 “荒谬!”尉缭冷喝一声。 “师尊可见过此物?”屠檀拿出一角塑料袋。 尉缭接过后,瞳孔一缩“此为何物?” “不知。”屠檀摇摇头“还有之前进献给秦王的琉璃仙瓶,师尊应该也见过吧。” “都是出自那位殷商大帝之手?他真的自称殷商大帝?”尉缭紧锁着眉头,沉声道。 “墨奎说他从天而降。”屠檀摇摇头“但是他一载时光重塑孤竹,那真是神仙手段。” “奇哉怪哉,殷商大帝不应该在此时出世啊,更不会在辽东之地。”尉缭摇头喃喃道。 “师尊寻找殷商大帝多年,如今找到了为何不信?”屠檀皱眉疑惑道“还有,您应该把其他的事情告诉我了吧。” 第二百五十八章 一次重生的机会(求全订) 第二百五十章一次重生的机会求全订 没有人喜欢把自己置身在危险的地方。 战场则是世界上最危险的地方,因为稍微不注意,就会失去性命。 所以当大战结束的时候,从士兵到民众,都是希望早点离开战场,如果不幸战场就发生在家门口,那么大多数人等战争结束后,如果有选择也会离开。 毕竟谁也不希望,生活在一片血迹都未干的领域中。 更何况,辽阳城对于大多数燕民来说,并不算一个很有感情的城市,反而这个城市象征着耻辱。 所以当战事一结束,是忽悠燕民遗民的最好时机。 侯公和石生被卢生派来,除了赚钱喝兵血之外,另一个任务就忽悠这些燕民往西方的城市迁徙,最好能够迁徙回蓟城。 五年前王翦攻克燕都蓟城之后,有一部分跟着燕王喜跑到了辽阳城,一部分逃亡山林或者齐地,剩下了很少部分被秦军俘虏,留下燕地。 但是一个曾经将近二十万户的都城,只剩下两三万户人口,人口瞬间缩水十分之九,真正的十室九空,蓟城自然就慢慢萧条了,五年时间,城池荒草丛生,城外土地也大部分无人耕种,都荒芜了,更不用说其他产业。 所以卢生希望能够把这些燕民迁回蓟城,因为虽然嬴政准备将整个燕地都当做王氏祖孙三人的封地,但是还是留出蓟城封给了卢生。 虽然秦国的封君对于领地没有统治权,但是却能享受封地的税赋,而税赋是直接与人口挂钩的,人口多自然税赋就多了,所以卢君准备趁着王贲还没有得到封地消息的时候,先把人口都忽悠到他的名下。 所以侯公他们一整天都跟公孙戈在一起。 尽管公孙戈现在的身份是一个降将,但是他却对这些燕民有着直接的掌控权。 但是公孙戈又不是一个傻子,自然知道人口的重要性,而且他还想着等到了咸阳见到秦王之后,秦王可能会看在自己功劳的份儿上给自己一处封地,到时候这些燕民他也要带过去。 于是双方一直都在扯皮谈判。 直到禺春带来了王诩的口信。 “是那位大人召你们?”公孙戈眉头一挑,压低声音问神色有些忐忑的石生。 “咱们的事情先等会再说吧。”石生满脸愁苦的摇头道。 “那位大人找你们能有什么事儿?”公孙戈好奇的问道,然后眼睛一亮“对啊,传闻他也是羡门中人。” “慎言吧,如果你不想让那位金面将军剁成肉泥。”侯公轻笑着白了眼公孙戈。 “带我一起去吧。”公孙戈打了个冷颤,但是实在耐不住心中的好奇。 石生和侯公对视了一眼笑道“带你去也可以,不过得有点条件。” “一万户。”公孙戈摆摆手,扒下石生身上的黑袍套在身上伪装成方仙道的人。 “别画蛇添足,那位大人什么不知道?”石生把衣服抢回来轻笑道“既然去了,就堂堂正正的,问起来,就说你是我们方仙道的门徒即可。” 公孙戈微微皱眉“那要不要准备点什么?” “你能准备什么?那位大人什么没有?”侯公轻笑着摇摇头。 三人离开公孙戈府上前往王诩落脚的地方,在门口碰见了禺春带来的高渐离等人。 双方见面后同时愣了下,然后笑着寒暄,心照不宣的思索着,王诩把他们这些人都一起叫过去,能有什么事儿。 带着忐忑不安的心态,跟着禺春进了大院,被王室军搜了身之后放进去,穿过中庭到了后院,一样就看到一个身材曼妙的女子在井边打水,纤弱的身子拎着水桶的模样可一点也不娇弱。 仇珠儿对着他们点点头“诸位请随我来吧。” 然后拎着水桶往里屋走,水桶中的水在走路是只荡起丝丝涟漪。 公孙戈等人跟着走近里屋,嗅到一股特殊的异香,不禁精神一振,看到一个身材颀长,一身白袍的英武男子,正在摆弄一些模样古怪的器皿,房间内的异香就是从哪些器皿中传来的。 屋内还有另外一个黑衫男子,躺在床上懒洋洋的模样在跟白袍男子说话。 没见过王诩的侯生公孙戈等人都下意识的将那名黑衫男子当成了神秘的孤竹大帝。 毕竟他们很难想象,一个君王会做粗活。 “来了啊?”王诩放下手中的茶壶,抬眼对着公孙戈等人笑道。 这时众人才发现,这白袍男子竟然是双目重瞳。 “拜见帝君。”石生率先躬身行礼,其他人也都下意识的跟着一起。 “不必多礼,随便坐吧。”王诩笑了笑,指着今天座椅说道“没想到这么多人,不知道位置够不够。” “吾等站着即可,多谢大帝宽仁。”石生连忙说道。 “随便坐吧。”王诩笑了笑,也没强求,开始倒茶。 仇珠儿拎着水桶,默默的放到一边去看火。 黑衫王离懒洋洋的站起身,打量着挤成一团的公孙戈等人轻笑道“哪个是高渐离?” 伤还没有好的高渐离脸色有些病态,出列拱手道“是在下。” “听说你枪法不错,改天切磋切磋啊。”王离咧嘴笑道。 “尊驾谬赞了,离只是会用枪而已,并不通什么枪法。”高渐离谦虚的说道。 “巧了,我也叫离。”王离咧嘴笑道“我叫王离。” 话音落,传来一阵阵的倒吸冷气声,纷纷诧异的看向王离。 王离之名最近可谓是响彻辽阳,不只是因为他是王贲大将军的儿子,更是因为传说,孤竹神军就是他请来的,他是身具仙缘之人。 “草民见过公子。”高渐离微微皱眉,躬身行礼道。 “好了,闲话有时间说,诸位请饮茶。”王诩笑道。 众人有些紧张将桌子上的茶杯拿起来,目光互相撇着,迟迟没有喝下去,最后还是见王离喝了一杯才动嘴,入口花茶的馨香让他们再次精神一震,目光奕奕。 “此茶以表深夜请诸位前来之扰。”王诩笑了笑,目光看着几个面生的面孔上“有几位面生的朋友。” “草民乐叔,见过帝君。”狗腿的乐叔第一个出来自报家门。 “燕人公孙戈。”公孙戈也紧随其后。 “剧亢。”剧亢咂嘴琢磨着手中的茶杯。 王诩对着三人笑着点点头,三个没有什么印象的名字。 “韩人韩信,见过帝君。”韩王信也开口道。 王诩眉头一挑,看向这个跟高比自己还要一些的青年,眼中的讶异一闪而过。 韩信这个名字太过响亮,毕竟兵仙之号很容易让人印象深刻。 不过听到这个韩信的前缀,王诩就知道不是他想的那个韩信,那个韩信应该是楚人,不过这个韩信应该也是一个青史留名的人物。 应该就是被刘邦逼得投靠匈奴,导致刘邦白登之围的那位韩王信,但是同样奇怪,这位背叛刘邦导致刘邦差点身死的韩王信,儿子却也成了汉朝的封侯,而且还在平定七国之乱中,战功仅次周亚夫。 除此之外,这位韩王信还有一个了不得的孙子,就是跟汉武帝闹出无数花边新闻的著名美男子韩嫣。 史载韩王信身长尺五寸,将近一米九,这个身高在古代实在是太罕见了。 没有刻意多看韩王信一眼,王诩目光又放最后的侯公身上。 “晚辈侯公,拜见高誓。”侯生躬身行礼。 王诩微微皱眉,历史上记载的几大方士,除了那个卢生和韩终,自己算是都见全了,不得不说,这几个人确实都很特殊。 “诸位都面带疲色应该是很长时间没有好好休息了,朕也就长话短说了,不知道诸位日后有何打算,大战结束天下归一,秦王注定会重治各国,据我推测,各位以后都会被遣送回自己的祖地,而且无法擅自走动。”王诩颔首笑道。 王诩说完所有人同时脸色微变。 在春秋战国之前,虽然各国也都有征伐,但是只要能够通过正规途经,是可以随意在各国行走了,也就是有行动,但是秦国一统之后,所有规章制度都要按照秦国的法制来,对于他们这些权贵任侠,散漫习惯的人来说,是一种煎熬。 “秦律有禁足令,黔首百姓若无特殊批准,从当地官员手中拿到传令,是不可擅自离开户籍所在地的,违者按照盗匪流民论处。”王离笑着说道。 石生和侯公互相对视了一眼,这个话题跟他们没什么关系。 但是对于高渐离等人却有些难受了。 “朕知道诸位都是惯了的人。”王诩笑了笑“所以朕给诸位提供一个选择如何?” “帝君请讲。”乐叔有些焦灼的问道。 “孤竹不会在世间久留,但是却有一些事情要做,所以想要找几位代理者。”王诩笑着说道。 “敢问帝君,何为代理者?”侯公皱眉问道。 “代羡门理俗事者,顺利完成任务者,可获得一个机会。”王诩脸上带着温煦的笑容“一次重生的机会。” 所有人再次脸色大变,瞪大眼睛满脸惊愕。 重生? 也就是再活一次? 所有人不知不觉间,眼睛都变绿了。 第二百六十二章 尽出商山,归于鬼谷(求全订) 第二百六十二章尽出商山,归于鬼谷求全订 神秘,这个词在任何文化中都占有一席之地。 神秘文化可以说是神鬼文化的一种拟人化,可能人类觉得神鬼太过遥远,希望能够在人间找一个具有神性的人类代表,于是神秘文化就出现了。 神秘文化以有迹可循,无实可证为特点,在正史或者野史中有蛛丝马迹,然后被后人添油加醋或者拼凑而成,久而久之就神化了。 在华夏的神秘文化中,有史可查算起来,应该是从阴阳家开始正式普及流传,最后被道教统一归纳,著书立传。 道家将神秘文化的代表人物,定义为隐士。 可以对应西方宗教传教士,这些人利用个人学识以及背后势力身份,年轻时入世为某方政治势力效劳,想要借助政治势力的力量来传播自己的理念,而且还都能够做出一定功绩,给当时的政局造成一定影响,但是之后又发现可能不适合入世传播自己的理念,然后又辞官归隐,潜心研究学问著书立传。 华夏隐士最著名的莫过于南北朝的竹林七贤了,是隐士的代表。 不过论起隐士的鼻祖,可以追溯到尧舜时期的许由,尧帝当时听说许由的贤名,想要将帝位传给他,许由却绝对这是对他的一种侮辱,坚辞不就,洗耳颖水,隐居山林。 到后来春秋战国时期的列子,庄周,身份未知的鬼谷子,以及秦末汉初的商山四皓等,都是上古时期的著名隐士。 这些人的特点都是,似乎都有着经天纬地,安邦治国的大能,但是又都因为未知原因不愿意出山,只有书籍传世属于隐士大能。 但是还有一些在史书上留名的隐士,他们参与了很多历史上重大的事件,而且几乎都是改变历史的大事件,但是却没有太多的记载,让人十分疑惑。 比如在战国秦汉时期没有丝毫记载,却被人捧为苏秦张仪孙膑庞涓商鞅等人师父的鬼谷子。 给信陵君提出了窃符救赵,并且提供了执行人员的神秘守门人侯嬴。 史记中路过刘邦家,告诉刘邦他们家,会出一位帝王的神秘老先生。 在项羽穷途末路时给项羽指了一条死路的田父。 传张良兵书的黄石公。 这些人都属于华夏神秘文化中最具代表性的人物。 而尉缭,也属于这些隐士代表者之一。 秦始皇选择走统一华夏这条道路,而不是春秋霸主的道路,尉缭起了关键性作用。 尽管秦昭襄王灭了东周,将九鼎迁入咸阳,依旧是希望被另外六个诸侯国承认自己的霸主位置,因此在秦昭襄王长平之战大胜之后,也没有选择灭国,而是接受了赵国的和解。 因为这个时候战国的规则依旧是继承周朝分封制的基础上,承认霸主的天子地位,而没有想过吞并其他诸侯国,一统天下。 倒不是那个时候的秦国不想,而是秦国当时没有那种能力,所以依旧需要继续遵守规则。 尤其是范雎辞官之后,秦国就陷入了一个尴尬的位置,因为之前将国力消耗的差不多了。 一直到了秦始皇登基之后,秦国经过了近三十年的养精蓄锐,具有了一定的实力,但是却因为秦始皇年少,吕不韦与华阳夫人争权而导致秦国内部有问题。 就在这个时候,尉缭入秦了。 尉缭入秦的具体年份,应该是在秦nn元年到秦nn十年之间,因为他和李斯是秦始皇正式掌权后,第一重用的重要官员,甚至为了尉缭,将国尉这个原来只负责统领王宫禁军的职位,抬到了比大将军还高的位置,在秦始皇时期,国尉几乎统领整个秦事活动。 尉缭的出现基本上算是奠定了秦始皇初登基后一切对外战略的基础,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尉缭对其他六国进行的一系列间谍活动,给秦国统一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尉缭和当时另外一名叫做顿弱的官员乃资万金,使东游韩、魏,入其将相北游燕、赵,而杀李牧。齐王入朝,四国毕从。 而且秦始皇对尉缭是千依百顺,从无反对,恩赏有加,让尉缭享受同自己一样的衣服饮食,每次见到他,总是表现得很谦卑。 对顿弱也是一样纵容,顿弱见秦始皇可以不跪拜,甚至可以拒绝秦始皇的要求,但是最后秦始皇还是对他委以重任。 但是不管尉缭,还是顿弱,在史书上都是记载不详。 若非后来在山东临沂银雀山汉墓出土的一批竹简中,发现若干尉缭子残简,尉缭的事迹可能也会被人定义成伪作。 尉缭这样的天纵之才,对于秦始皇无异于姜尚对周武王的作用,最后却选择了归隐山林,而且还有一种说法,就是兵仙韩信在出山之前,就是拜在尉缭门下,也给尉缭的身份增添了一份特殊的神秘感。 这是后世人对于一个历史人物的好奇。 但是作为当世人,甚至是尉缭的弟子屠檀,同样对尉缭充满了好奇。 屠檀并非出生在秦国,他真的出生在辽东一个燕国小镇,岁那年被尉缭收为弟子,与其他几十个师兄弟在尉缭的训练下,最后成为了秦王嬴政的心腹青鸾卫,最后被安插了一个屠何王子的身份,派遣到辽东作为燕国间谍,监控燕国动向。 但是这么多年,除了能够确认尉缭并非秦国人之外,屠檀对于尉缭的真实身份一无所知,甚至他的名字应该都是假的,唯一从青鸾卫资料中能够查到的就是,尉缭是从魏国入秦,最后成为秦王心腹的。 但是屠檀成为青鸾卫后发现,青鸾卫应该是一个从秦国上古流传下来,服务秦王的机构,并非一个外人可以掌控的,所以尉缭到底跟秦国有什么关系,一直是屠檀最大的疑惑。 直到遇见了王诩,再次深入的了解了殷商之后,听闻殷商有赤凤,青鸾,鹓鶵,鸑鷟四重部后,屠檀开始怀疑,尉缭的真实身份,可能并非秦人,而是殷商人! 而所谓的秦王室亲卫的青鸾卫,很有可能也并不是一个被秦王室掌控的机构,如果秦王室真的完全信任青鸾卫,秦王嬴政后来不可能又单独成立一个赤犬卫,专门来恶心青鸾卫。 所以屠檀知道,尉缭身上一定有一个特殊的身份,而且这个身份,自己作为他最得意的弟子,应该也会继承。 面对屠檀的发问,尉缭并不意外,只是把目光放在一边的荆轲身上,笑着开口“这么多年,你一直在追查你师父的身份,可有收获?” “在稷下先生那里倒是得到了一些信息。”荆轲微微一笑“不过我更在意,师尊死了没有。” “死了。”尉缭苍老的脸上闪过一丝惋惜。 “因我而死?”荆轲眸子一暗,脸上带着笑容。 “算是吧,他若不死,死的应该就是你。”尉缭看着荆轲轻叹道“本来我答应过顿弱,让他这一脉,就绝在这一代,但是我心有不甘,就当是老夫食言吧,死后再向他忏悔。” “看来,这个秘密还跟我有关系。”荆轲闻言咧嘴笑道。 屠檀紧皱着眉头。 “老夫先给你们介绍一下,你们是谁。”尉缭看着荆轲和屠檀沉声道“你们二人,并非卫人,也并非燕人,你们都是殷商人,为殷商嫡脉,任嚣,你祖仲虺,任姓,商时为商汤左相,屠睢,子姓,屠何氏,你祖为商汤公子,封地孤竹以北,以屠何地名为氏。” 荆轲和屠檀脸色微微一变,但是似乎没有太大的惊讶。 “我们殷商为周所灭之后,我们当年的殷商十三族因为三监之乱复国失败,分为六族七宗,其中六族为条氏、徐氏、萧氏、索氏、长勺氏、尾勺氏被迁到鲁国监管,七宗为陶氏、施氏、繁氏、铸氏、樊氏、饥氏、终葵氏被放逐于四夷,散入诸国当中,但是薪火不熄,微子启虽为商之贼,但是毕竟还是殷商人,也看到清了周朝的嘴脸,于是殷商十三族的嫡系悄悄收拢,安置在卫国。”尉缭缓缓诉说着“武庚大帝临死前曾经立下帝谕,玄鸟不落九百年,殷商再续万载愿。” 荆轲微微皱眉“什么意思?从商灭之后九百年?殷商遗民一直在寻找复国的机会?” “九百年?”屠檀轻声嘀咕了一句,惊愕的抬起头“是今年?难道,大秦是替殷商完成复国之愿?” 尉缭看了眼两人,轻笑道“若是这样,老夫又何必逃亡于此?” “秦人叛了。”荆轲微微挑眉,随即咧嘴笑道“不过如果换做我,也不愿意将九百年的努力拱手送人,就算是故国之主,也不行。” “但是若无故国,秦人早就被犬戎灭国了。”尉缭摇头说道“恶来战死朝歌,飞廉逃亡西陲之地,被周武王一架石棺吓得不敢再入中原一部,在西陲之地苟活,死后儿子季胜投靠周朝,五世孙造父因救驾周缪王有功,被封在赵地,为嬴姓赵氏,而秦人也为嬴姓偏房,投靠赵氏,直至非子发迹,被周封回秦祖地,秦人依旧受到犬戎骚扰,险些灭国,若非殷商遗族相助,早就沦为西戎之奴了。” “所以,殷商十三族决定利用赵国和秦国复国?”荆轲皱眉问道“但是这两个国家似乎早期并无崛起之士啊,秦国偏安西陲之地五百年,赵国更是一度灭国。” “复国哪有那么容易,周贼虽然没有什么实力,但是在阴谋诡计上,确实有一套,殷商先祖们总结了一下为何周贼能够篡位成功,就是在于,周贼擅长阴谋诡计,分化,同化,离间,制衡,这些东西,都是我们殷商的软肋,我们殷商崇尚实力,不屑于耍阴谋诡计,没想到最后吃亏在这上面。”尉缭摇摇头“但是对抗阴谋的,只能用阳谋,而且殷商已经失去了阳谋的能力,只能慢慢来,反正,有九百年的时间。” “所以这九百年,殷商遗民都在于周人较劲?”荆轲皱起眉“这九百年的大乱世,都是殷商遗民在幕后操纵?” “说操纵有些过了,不过也差不多。”尉缭笑容有些古怪“但是对手渐渐从周人,变成了其他人。” “殷商遗民中,也有了分化。”屠檀皱眉道“秦,赵,宋,郑,鲁,魏,楚,这些都是早期殷商遗民支持的势力吧。” 尉缭满眼欣慰的看着屠檀“不亏是我教出来的徒弟。” 屠檀抿了抿唇“所以您的对手是谁?” “老夫的对手,有很多。”尉缭笑了笑“范雎,魏冉,黄歇,宋玉,毛遂,苏厉,还有顿弱。” “为何?”荆轲皱眉问道。 “各为其主啊,你是不是傻。”屠檀疑惑的看了眼荆轲。 荆轲瞥了眼屠檀“你才傻。” 屠檀一怔。 尉缭又看着荆轲点点头“在眼界格局品格上,老夫确实输了顿弱一筹,你完全继承了你师父刚正不阿的风骨。” “嚣从小就受教师父,阳刚克己,不愧本心。”荆轲笑着说道。 “我们一脉虽然擅阴谋,但是也要守住本心。”尉缭看着一脸困惑的屠檀“你只看到了一时之利,没有看到长远之计,归根结底,我们是殷商人。” 屠檀眉头紧锁,本来就有些虚弱的脸色越发的惨白。 “我们虽为对手,但是都是为了殷商。”尉缭笑的虽然有些无奈,但是却依旧坦荡“分歧最早是出在武庚大帝的谶语之上,有人认为九百年只是一个虚数,有人认为要从帝辛大帝崩殂算起,有人则认为要从武庚大帝崩殂算起,如此,便有三派了。” “师尊是哪一派?”屠檀问道。 “咱们是从武庚大帝崩殂算起,也就是四年之后,会有殷商大帝现世,到时候就是秦崩商复之时。”尉缭意味深长的笑道。 “那么我师尊,就是帝辛大帝崩殂算起的一派?”荆轲微微皱眉“所以我师父认为大秦,也是玄鸟。” “他是这么认为的。”尉缭点点头“所以他死了。” “秦王容不下他?”荆轲眸子中闪烁着冷意。 “可能是他发现自己错了,不过更重要的原因,是你。”尉缭笑了笑“你被派到燕国执行任务,你师尊犹豫过,是不是真的要杀了秦王。” 荆轲身子一僵,紧皱着眉。 “若是赵政死了,之后被牵连的百家先生便不会死。”尉缭再次叹息道“不过,你会死。” “你师尊用百家上万条性命,换你一人啊。”屠檀有些羡慕的看着脸色暗淡的荆轲。 “呵呵,臭小子,不用期待了,若是我,不会选你。”尉缭咧嘴笑着打趣道。 “我知道,毕竟我不是师尊最满意的学生。”屠檀也咧嘴笑道。 “你师尊有遗言给你,不过不是由我传达。”尉缭笑了笑,对荆轲说道。 荆轲缓缓抬起头,神色如冰“请先生赐教。” “还记得,当年你诛杀吕不韦在那儿嘛?”尉缭笑道。 荆轲瞳孔微缩,目光看向窗外沉声道“就在这商山当中!” “你知道此山为何名为商山嘛?”尉缭笑眯眯的问道。 “因商族契封地得名。”荆轲皱眉道。 “殷商子嗣,纵横捭阖,尽出商山,归于鬼谷。”尉缭苍老的声音,如同祖辈祀语,在荆轲和屠檀耳边炸响。 第二百五十九章 六国读书人的遮风之壁,避雨之檐(求全订) 第二百五十九章六国人的遮风之壁,避雨之檐求全订 怕死,是人类的通病,不管是古人还是今人。,23 延长寿命是所有人最大的期望。 不过这毕竟只是一个期望。 “当然,这个重生不是指寿数,凡人寿数天已注定,无人能变,朕所说的重生,是指你们觉得自己寿数未尽却要死的时候,朕也许会救你一命,帮你换个身份活在这世间。” 石生和侯公听明白了,脸色微微涨红,有些进展的问道“即便吾等犯下滔天重罪?” “除非是惨绝人寰的天诛地灭之事,否则只要是情有可原,朕都会出手。”王诩微微一笑。 “前提是你们得完成任务。”王离也笑着开口道。 “不知道帝君有何事需要吾等效劳?”公孙戈藏起眼中的疯狂之色,讪笑着问道。 “此事对你们来说应该并不难。”王诩笑了笑“诸位应该知道此战那些战俘吧。” 众人微微一怔,下意识点点头。 “诸位的任务就是,监守这些人在燕地赎罪十年,让他们为这片土地下惨死的冤魂忏悔。”王诩笑着说道。 “帝君想让我们看守这些胡虏十年?”乐叔皱起眉。 “在燕地,总要比六国故地一些,而且诸位相当于直接担任了秦吏县丞。”王诩笑了笑。 “二十万胡虏牧于燕地,恐怕秦王难容吧。”乐叔微微皱眉。 “这些不是你们要考虑的事情,你们只需要思考,自己能不能胜任即可,能胜任的话,能够监守多少人。”王离皱眉冷声道。 不得不说,人都是贱皮骨,和颜悦色的商讨,效率往往不高。 被王离呵斥了一番后,公孙戈等人反而认真的思索起来。 高渐离一个人走到旁边,沉默不语。 剧亢也一副事不关己的模样研究着茶杯。 “敢问帝君,我们二人也可以参与吗?”石生讪笑着问道。 “当然,要不然叫你们来做什么?”王诩轻笑道。 石生脸色一喜,连忙说道“若是如此,方仙道愿意替帝君分忧,虽然方仙道人少,但是十万众还是可以监守的。” 王诩微微挑眉“当真?” “不敢欺瞒帝君。”侯公也帮腔道。 “十万众,五千人一乡,四乡为一县,你们方仙道领五县,那就是五条命。”王诩脸上保持着温和的笑意“不过,十年时间,若是这十万人,剩下不足万人,那么这奖励也就没有了,你们的任务是监督看守这些胡虏,并非他们的主人,希望你们能够考虑清楚。” 石生和侯公微微一怔,犹豫起来。 “帝君也会派人监督我们,是嘛?”公孙戈笑呵呵的问道。 “朕派去的人,只是去布置他们恕罪内容的。”王诩笑了笑。 公孙戈笑了笑,微微欠身“公孙戈愿意领一县。” “还未请教阁下身份。”王离有些阴阳怪气的问道,打听公孙戈到底有没有能力管理好这两万人。 “在下不才,萌祖上恩德,为燕国大将军令相国职。”公孙戈笑呵呵的说道。 王离微微挑眉“想起来了,就是你带头降的是吧。” 公孙戈笑而不语,脸上也无恼色。 “公孙家族乃是燕齐大宗,你孤陋寡闻了。”王诩打趣道,看着公孙戈“你愿意放弃咸阳听封的机会?” “公孙戈为燕人,还是愿意留在燕地。”公孙戈正色道。 “落叶归根。”王诩点头表示认同,目光看向乐叔和高渐离“高先生没有兴趣?” “高某寡然一身,而且向来不善交际,更没有统御之能,就不耽误帝君大事了。”高渐离拱手说道,然后把剧亢拉过来“这个孩子要回到徐夫人身边,还望帝君走时能够带上他。” “高先生不准备走了?”王诩微微挑眉“高先生应该知道,此时虽然你是卢君的特使,但是回到咸阳,你大概就是大秦的通缉犯了,稷下学宫的学子,如今都是戴罪之身。” 高渐离脸色一变,眉头紧锁“稷下学宫乃是天下学宫表率,为万法之宗,除非秦王敢冒着天下大韪,诛尽天下人,否则这戴罪之身,就是暴君所谓。” “放肆。”王离冷声喝道。 高渐离怡然不惧,直视王离。 “高先生一身侠胆,可敬。”王诩眯着眼笑道“不过你又如何不知道,秦王不敢诛尽六国人?你要知道,这天下是秦的天下了,你口中的天下人,要分成两类了。” 高渐离脸色微变。 “不过若是能够给六国人一遮风之壁,避雨之檐,高先生也不愿意?”王诩笑着问道。 高渐离眸子闪烁着纠结。 “拔一毛而利天下之事,高先生也不愿意做吗?”王诩继续笑道“莫非高先生是杨朱学子?” “并非高某不愿,只是无能完成帝君所托。”高渐离最终还是摇了摇头,虽然垂着眼睑,但是依旧能够看到他眼中一闪而过的决绝。 “帝君勿恼,小高只是昏了头。”乐叔笑呵呵的接过话“这代理者我们自然当仁不让,剩下的四县胡虏,我们包了。” “燕国将军才领一县,你领四县?”王离挑眉嘲笑道。 “祖父当年曾掌五国相印,叔虽愚鲁,但是有稷下学宫的帮助,督四县胡虏应该不在话下。”乐叔也不恼怒,笑着说道。 “尊祖父是望诸君乐毅?”王离心中一惊。 “正是家祖。”乐叔笑道。 “还真有点意思。”王离挑眉打量着乐叔,又看了看似乎有话要说的韩信笑道,“你应该也有什么了不得的来头吧。” 韩王信抓了抓头,似乎有些尴尬。 “韩信为韩王孙,若是还有胡虏,也有领两县胡虏之能,不知方仙道的诸位,需不需要分忧。”乐叔笑着说道。 “阁下好意方仙道心领了,不过我们应付的来。”侯公皮笑肉不笑的说道“阁下不妨还是关心一下自己吧,乐氏降赵之后便再无声息,至于稷下学宫之说,恐怕连高先生自己都不敢说代表吧,更何况君一介外人?” 乐叔嘴角抽搐了一下。 “高渐离确实为学宫叛徒,所以无法代表学宫。”高渐离冷冷的看着侯公“但是高渐离这些年,至少走南闯北还有是些兄弟的,管理区区两县人,绰绰有余,反而阁下不如好好担心一下自己门人。” “都是有来头的啊。”王离凑到王诩耳边看戏嘀咕道。 “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王诩笑了笑,拍了拍手“两位稍安勿躁,还有六县胡虏足够诸位分配。” 众人一怔,有些诧异。 辽阳城的胡虏满打满算也就二十万,怎么还会多出十二万? “你们打的只是部分东胡而已,后方主力我来的时候破了。”王离笑容带着傲意笑道“还有六县胡虏,你们怎么分?” 侯公和石生抿着唇闭上嘴。 “既然如此,剩下的六郡就都交给在下吧。”韩王信信誓旦旦的说道。 “那就如此说定了。”王诩笑了笑“明早我会派人去给诸位派发县村位置,以及一些条令,希望诸位能够遵守。” “谨遵帝令。”众人齐声应道。 “喝了这杯安神茶,就当是定下了约定。”王诩将已经有些凉的花茶又倒满给众人,然后让禺春送他们离去。 “这种事情交给外人,就不怕生乱子?”王离皱眉道。 “有你们王家军在此镇守,应该不会出什么大问题。”王诩笑了笑。 “为何不带去孤竹?我们还是很缺劳动力的。”王离疑惑道。 “孤竹不能有奴隶,战俘已经是最大的容忍了。”王诩摇摇头“我要把慕容竭留在这儿。” 王离眉头一皱“他心怀鬼胎。” “所以我才将胡虏交给这些人。”王诩轻笑着说道,看了眼还在看火的仇珠儿“他竭胡王的虚名若是没有臣民,自然就是个虚衔,即便心怀鬼胎,被耗在这里十年也没磨灭了。” 王离微微挑眉“东胡还有至少三十万人口,我觉得慕容竭不会老老实实的呆在这里十年。” “你知道他为什么会成为竭胡王嘛?”王诩笑着问道。 “因为他灭了宇文氏一族。”王离皱眉道。 “更因为他答应了那些胡人妇孺。”王诩笑了笑“当年商鞅徙木立信,吕不韦一字千金,这才能成就大事,一人人如何服众,凭借武力和强权只是一时的,只有在思想上控制才是稳定的,慕容竭是个聪明人,他知道如何取舍。” “但是胡虏都交给了公孙戈他们,慕容竭还是无法被信任吧。”王离疑惑道。 “不是交给,是他们抢走的。”王诩勾起嘴角,笑容玩味“东胡战败了,强大的秦军抢走了这些东胡妇孺好不容易找回来从战场上救下来的父子兄弟,自然不会就这样分离,为此,慕容竭也不得不留下来。” 王离茫然的眨了眨眼。 “人的n,有时是同样是囚牢和弱点。”王诩摇摇头“正是因为慕容竭心里有鬼,所以才更不愿意让这个鬼离开他,为此付出十年,他应该很乐意。” “突然有点同情他了。”王离叹息道。 “他是竭胡的英雄,你应该羡慕他,带领胡人妇孺苦守十年,终于等到父兄子弟回家,虽然那个时候,大家都老了。”王诩笑了笑,又叹息道。 “怪不得,这些人去不了孤竹。”王离笑了笑“你就是用这种方式要救下这些人?那下面的问题来了,粮食呢?” “襄平城有一座粮仓。”王诩笑道。 “我们去攻那座城?”王离一怔。 “已经攻下了。”王诩露出一个高深莫测的笑容“我们去取就可以了。” “什么时候的事情?斥候不是说那座城至少有十万人口嘛?”王离瞪大眼睛,满脸疑惑,孤竹国的兵力都在辽阳战场了啊,难道还有其他军队? 第二百六十三章 此,为鬼谷子。(求全订) 第二百六十三章此,为鬼谷子。求全订 文化和历史的进程都是循序渐进的,不可能是突兀出现的,即便是科技也是如此。 语言和文字亦然。 华夏的文字起源于图像文字,仓颉“始作书契,以代结绳”,然后在远古几千年之间随着华夏各大部落文化的融合,图像文字饱和最后确认了象形文字,到了商朝之时,几乎奠定了华夏文字最重要的根基。 虽然后周朝时期因为达到了青铜时期鼎盛,所以将象形文字再次简化抽象,方便铭刻在青铜器上称之为金文。 之后秦始皇统一文字,奠定了后期汉字文化基础,但是几乎已经完全摆脱象形文字的痕迹了,但是在本质上却并没有丧失象形文字的表达性,所以即便后世两千年后,汉字经过多次删减精炼,甚至简化,但是华夏人在看到象形文字时,依旧会有一种熟悉感或者认同感。 因为这是一种文明薪火相传一脉相承的特征,也称之为文化基因。 但是语言却有些不同,华夏汉语被定义为汉藏语系,是一种多元化亲属关系的语系,这与华夏文明是多远文化构成融合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所谓的十里不同音现象是华夏文明的常态,与早期氏族之分一样,氏族通过以姓为干,以氏为枝来区分大家族中的小家族,汉语也是如此,因为早期的诸侯国都是由部落组成的,为了保证部落文化的独特性,所以语言不会强制性的统一,只有在贵族阶级会流传一种叫做雅言的官话。 殷商来源东方,那里千多年前是一片温热带雨林,发展出来的语言自然与西北来源的夏朝语言有所不同,而且还有很大的差异。 殷商取代夏朝后,殷商的语言就成为了整个华夏联盟中最高级的雅言体系,殷商所有方国贵族基本都以商言为荣,周朝虽然作为殷商最大的诸侯国之一,但是由于在远古西北边陲之地繁衍的时间太长了,除了依旧保存着周的口音,在商周文化大融合时期,周朝的官话就以商语为本,周音为辅,成为了后期一千多年华夏的官方雅言。 周语和商言属于一个继承融合的关系,春秋战国时期诸侯国都以周语为主,几乎已经听不懂商言了,但是对于商言,还是有一种文化基因上的敬畏。 这种感觉就像是现代人阅读古诗,即便因为千年语言变更导致古诗发音押韵甚至都已经不同了,但是现代人依旧能够理解感受到古诗中的那股亲切感和敬畏。 荆轲和屠檀从小就受到过商言的基础教育。 所以殷商子嗣,纵横捭阖,尽出商山,归于鬼谷。这句话被尉缭用商言念出来,仿佛咒语和祭祀的祭文一般的让两人莫名的有一种仿佛来自血脉中的召唤感。 尽管,他们俩对这句话没有太大的理解,但是却听出了一种莫名的悲壮,一种属于殷商千年的悲壮。 仿佛看到了这近千年当中,殷商后裔中那些一个个能够惊艳天下的天纵奇才,意气风发的从商山中走出,满心的抱负,带着对殷商的崇敬和信仰,在这片已经被周朝占据的天下间纵横捭阖,以一己之力搅动风云。 最后在迟暮之年,拖着残躯与遗憾,带着亲友的尸骨和夙愿,再次回到这里,看着下一代的殷商子嗣,踏上他们当初走上的那条路。 世世代代,直至殷商死绝,或者大周覆灭。 鬼谷,一个听起来就让人觉得落寞的名字。 人所归为鬼,泉出通川为谷。 殷商鬼如泉般涌现,绵延不绝,义无反顾的试图填满天下这两道山壑,重塑殷商。 此,为鬼谷子。 “太惨了。”荆轲不禁低头轻叹道,看着尉缭已经不再挺拔,佝偻枯瘦的身影,迎着晨曦走向商山。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屠檀轻声沉吟道“这商山的风,比易水的要冷冽多了。” “你怎么想的?”荆轲笑了笑,转头看着屠檀。 “你师尊用自己和数万百家子弟的性命换了你一条命,你不准备继承他的遗愿?”屠檀皱眉道。 荆轲笑容温和“如果师尊想要我继承他的遗愿,不会是尉缭大人来传达,而且我们这一脉,赌注似乎是压在大秦身上。” “所以,从今日开始,你我便是对手了?”屠檀哑然失笑。 “你不是已经找到你的殷商大帝了?”荆轲眯着眼笑道“你也说过,那位大帝眼中的天下,更加宽旷。” “但是师尊明显不这样认为。”屠檀看着尉缭消失的方向,那里只剩下一条被晨雾弥漫的山道。 “他似乎很迷茫。”荆轲眯起眼。 “可能吧。”屠檀轻叹一声“他们争了九百年,到底在争些什么?” “何止九百年?”荆轲轻嗤一声。 商山,四季望之,无地不佳,千峰掩映分晴霭,万壑纵横捧霁颜,被誉为商颜第一名胜。 此地因遥望呈一个商字,因此得名,殷商之名也源于此,所以天下商字,出商山。 这里是商族绵延四五千年的发源地,曾经为商朝第一都商丘便建在此山之下,而商山也是养育了早期商族先民的母山。 经过数千年的沧海桑田,漫山的野兽早已被屠戮殆尽,只剩下多年前被商族圈养驯化的动物。 孟子滕文公中记载当尧之时,天下犹未平,洪水横流,泛滥于天下。草木畅茂,禽兽繁殖,五谷不登,禽兽逼人。兽蹄鸟迹之道,交于中国。 尧独忧之,举舜而敷治焉。舜使益掌火,益烈山泽而焚之,禽兽逃匿。禹疏九河,瀹济漯,而注诸海决汝汉,排淮泗,而注之江,然后中国可得而食也。当是时也,禹年于外,三过其门而不入,虽欲耕,得乎? 意思是尧帝时期,天下洪水,野兽比人多,甚至都威胁到了人类的栖息地,尧帝治水,舜帝使火两者安天下,驱逐野兽,才得以让天下人喘息繁衍。 上古夏商时期,整个华夏大地还是野兽比人还要多的时期,而且因为环境变化,让人类生存环境更加恶劣,所以这个时期各个部落的人类才会联合起来,一同抵御自然和野兽的灾害。 所以才有了帮助大禹治水的契,伯益,后稷等人,这三人也就是商朝,周朝和秦朝的祖先。 那个时候在中原黄河流域还处于r带气候,尤其是在殷商时期,从殷商墓葬和遗址中挖掘出大量具有r带气候性质的哺乳动物骨骼,其中以大象,犀牛,鳄鱼这种后期在中原绝迹的动物为主,在夏商时期,黄河流域基本上还是大象犀牛鳄鱼繁衍的地方,所以在商朝青铜器和甲骨文中,经常见到以这三种动物形象出现的图腾铭文。 其中还有一种,是被称为兕的野兽。 兕,如野牛而青,象形。说文 山海经记载为:兕在舜葬东,湘水南。其状如牛,苍黑,一角。 后人多把兕当成古代的犀牛来看待,直到在殷墟中挖掘出一种巨大动物的头骨,为独角,如牛头,兕的真身才有了新的争议。 那就是后来被明明为圣水牛的一种早期灭绝的水牛,这种水牛可能就是独角,而且身材体重超过一吨,十分庞大,生活在早期商朝,因为商朝早期的青铜器纹案有一些就是以这种圣水牛为原型。 因为圣水牛是商朝早期主要驯化的畜牧之一,但是随着气候的变化,圣水牛几乎绝迹在中原大地上。 但是在商山中,是有圣水牛存在的。 此时尉缭所乘骑的就是一直圣水牛,体型庞大的圣水牛驮着似乎已经睡着了的尉缭沿着山道,在晨雾蔽目的山林中如履平地。 等到尉缭再次睁开眼时,已经被圣水牛带到了商山一处平静如镜的湖泊旁边,一个月白色儒袍的儒雅男子坐在湖边巨石上,手持着一根用翠竹做成的鱼竿在垂钓。 不过他的鱼竿,只有鱼线,并无鱼钩。 不过他也不是学习姜太公钓鱼,愿者上钩,他的鱼线上绑着一块拳头大的猪肉。 男子旁边还趴着一只纯白的飞禽,与普通山雉不同,这只飞禽体型堪比孔雀,羽毛也更加浓密,尾羽不长,但是却十分标志。 如果王诩在,应该能够认出这是一支应该灭绝多年的马鸡。 尉缭从圣水牛身上下来,拍了拍它的独角。 圣水牛硕大的头颅在尉缭怀里蹭了蹭,然后闷哞一声,摇着脑袋向着湖泊中潜去,掀起整片湖泊的涟漪。 “唉,先生为何饶人清钓?”儒袍男子看着荡漾涟漪的湖面,无奈的摇了摇头,把鱼竿上的猪肉解下,喂给身边的怪鸟。 “钓了十三年,一无所得,荒废了最好的年华。”尉缭有些恨铁不成钢的坐到男子对面,解开身上的青铜葫芦喝了一口里面的酒。 “何为荒废?”儒袍男子莞尔一笑,尽管貌似年少,但是眼角的鱼尾纹依旧暴露了他的年纪“先生当年出山入秦之时,也刚是晚辈这个年纪。” “你跟我比?”尉缭怒视,轻斥道“你志学之年已经名满天下,功盖群臣,一双赤口白舌愚弄赵燕两国,玩乎前相蔡泽与大将张唐于鼓掌,深受秦政宠信!如此才情学识,天下又有几人能比?” “先生息怒,气大伤神。”儒袍男子笑而不语。 “我到现在也想不通,眼见着大业将成,你为何反复无常,致吕不韦于死地,还将自己置于绝地,难道你真的信那秦政是殷商大帝?”尉缭沉声呵问道。 “先生已经憋了十三年没有问了,为何不再多等几年?”儒袍男子莞尔一笑。 “再等几年?你是恨老夫不死?”尉缭咆哮一声,剧烈的咳嗽起来。 怪鸟被尉缭的咆哮声吓得鸣叫一声,鸟鸣声清亮在林间回荡,湖泊中的圣水牛也回报一声牛哞。 “先生真是误会晚辈了,咱们一脉死的人已经够多了,多活一个,都是晚辈们的福分,又怎么会有次妄念。”儒袍男子安抚着身边的怪鸟,目光放在波澜再起的湖泊,眼中波光熠熠“四年之后,先生自然能够见到分晓。” “六国已经归一了。”尉缭擦了擦嘴角的血渍,将掌心的血污浸在湖水中。 “天下却没有太平。”儒袍男子轻声道。 “既然你知道天下不会太平,为何还要助秦政一统?秦国坐大后,我们的处境有多难堪你不知道?而且你还害死了吕不韦。”尉缭恨声道。 “他是自寻死路,擅动天子器,不为人臣,当诛。”儒袍男子嘴角带着一丝冷意。 “你如此行径,对得起你那被秦国残害的大父?”尉缭沉声道“你出卖恩师,不义,罔顾大父,不孝,识君不明,不忠,我看不懂你此举为何。” 儒袍男子微微垂下眼睑,藏起眼中的波澜柔声道“先生看不明白不要紧,只需要看到结果就行了。” “甘罗,别再让我们失望了。”尉缭深邃的眸子看着儒袍男子,语气透着无奈和惋惜。 “呵。”儒袍男子发出一声轻嗤,摇头苦笑道“晚辈这一生,不知是不是被人寄予厚望太大了,所以才会让太多人失望了。” “你天生就是肩负殷商复兴的重任,不得你在这儿诉苦。”尉缭皱眉冷哼道“我知道你与秦政心心相惜,但是你别忘了,自甘茂奔齐之后,甘氏族众,十子九夭,你父能够一生二十子,尽夭折。你这条命,来之不易,为甘氏凝神。” “晚辈不敢忘。”儒袍男子笑着摇摇头“只不过想要问问先生,家大父之时,真的是咎由自取嘛?” 尉缭眉头紧锁“你这是话是什么意思?” “晚辈一直很好奇,大父当年援齐这步棋,怎么看都是一步烂棋,被苏秦抓住把柄也是理所当然。”甘罗摸着怪鸟柔顺的羽毛笑着问道“家师吕不韦父为吕礼,而吕礼又为先生之师,甘罗的疑问便是,先生与甘罗,真的同为一脉嘛?” 尉缭脸上波澜不惊,但是心中却以如履薄冰,直视甘罗那双暗藏杀机的眸子沉声道“你手中,可能是这商山中最后一只商羊了。” 甘罗微微眯起眼。 “而这头商兕,也可能是商山中最后一只商兕了,我知道跟你解释是没用的,但是我要告诉你,殷商后裔,虽分为三脉,但是殊途同归都为复国大愿,都为玄鸟腾飞。”尉缭苍老的眸子中闪烁着宛如少年的炙热,声音似乎也变得清朗起来“九百年,几十代,无数殷商子嗣的前赴后继,就是为了这一天,甘罗,放下你心中所有的困惑,你是这九百年来最后一子,只要落子,那么就一切便尘埃落定了,前尘的种种也都烟消云散了,我们还要往后看。” 甘罗抿着唇笑了笑“殷商十三族,还剩下多少人?” “如果你愿意,那么天下人,都是你的臣子。”尉缭的声音带着一丝颤抖,不只是紧张还是颤抖。 甘罗握紧手中的预感,笑容苦涩“原来,这最终一子,是这个意思。” “商臣伊尹后人伊氏伊缭,愿奉甘盘后人甘氏甘罗为主,光复殷商,重现玄鸟盛世。”尉缭缓缓俯身。 就在尉缭膝盖要触底之时,甘罗起身扶住他,轻声道“抱歉,这逆臣,甘罗当不起。” 第二百六十四章 何为贤?(求全订) 第二百六十四章何为贤?求全订 天才,是指一类区别于大众的人群,他们从出生就注定与普通人不同,对于普通人来说要拼经全力的事情,对于他们来说,几乎就是信手拈来般轻松。 天才被所有人羡慕,也被很多人嫉妒。 孔子自谦为,并非生而知之者。 但是古今中外,比孔子更努力更勤奋的人并不在少数,最终又有几人能够与之比肩呢? 天才与凡人,注定是两个世界的人。 华夏上下几千,抛开那些没用真实记载的缘故天才,大家耳熟能详的天才有四岁让梨的孔融,五岁指物作诗的方仲永,六岁称象的曹冲,七岁为孔子圣师的项橐,岁砸缸的司马光,等等。 还有历史上大部分留下名字的宰相高官也都是五六岁就已经是出口章了天才了,还有二十岁左右就留下千古名篇名画,让人无法望其项背的艺术类天才,王勃,王希孟这种。 但是纵观历史,似乎只有一个人,不但少年天才,还能实打实的成为一方朝廷重臣。 其他神童少年时只是天下人口中的谈资,但是他那个时候已经开始掌控天下人的生亡了。 这个少年人,就叫做甘罗。 甘罗之名,在秦汉初期无人不知无人不晓,无人不为其称奇,但是却在史书中鲜有记载。 唯一的事迹就是,十三岁出使赵国,并且同时安排大将张唐前去燕国为相,不但凭借一张嘴,空手套白狼的从赵国骗回来十几座城池,还将当时秦赵之间的外交关系,巧妙的转移到了燕赵矛盾上,给秦国争取了至少三年的缓和时期,而且提前预料到后面五国伐秦的结果,给秦国统一六国提供了一个重要契机。 十三岁官拜丞相,这份功绩是实打实的,尤其是甘罗的身份在当时的秦国十分特殊。 甘氏是一个十分罕见的姓氏,但是这个家族在商周春秋一千年时间里,涌现过几个了不起的人物。 一个就是甘氏的祖先,甘盘,是商武丁的丞相,替商帝武丁开创了商朝巅峰盛世,甘盘是商史中唯一能从甲骨文和正史中找到名字的贤臣。 甘盘的后人中有一位,是华夏历史上最伟大的天家,名为甘德,甘德与石申一起写了一本甘石星经,是现存世界上最早的天著作,最早发现木星周期,以及金木水火土五星位置,以及定义了星宿和星名的大能。 之后就是甘罗的爷爷甘茂,甘茂对于秦国的重要性同样毋庸置疑,在白起还没有成长起来的时候,秦国的军政大权就是掌握在甘茂与樗里疾嬴疾手中,张仪连横可成,甘茂功不可没,而且甘茂与樗里疾几番连败强魏,不但收服秦国河西之地,还险些直接将魏国灭国,若非苏代横空出世离间了秦昭襄王与甘茂,迫使甘茂逃往齐国,可能秦国统一的进程会提前几十年。 这个时候的甘茂相当于叛国逃犯,所以在甘罗能够在十三岁拜相封侯,完全是一个奇迹,不过这也跟他是吕不韦的弟子有关系。 吕氏在吕不韦之前,还有一位丞相级别的大人物,就是吕礼,这个吕礼从某种意义上,也算是甘茂的弟子,甘茂逃亡秦国之后,吕礼就入秦为相,同时被秦昭王封为少宰,执掌秦国的礼仪,在与魏冉争权失败后逃往齐国,最后也因为孟尝君田文忌惮,归隐不明。 而这位吕礼,就是吕不韦的父亲。 吕氏和甘氏的纠葛已经延续至少三代了,即便到了甘罗这一代,对于祖辈的恩怨纠葛已经有些无法分辨了,但是以甘罗的天才,还是查询到了其中的蛛丝马迹。 甘罗得知自己身上肩负殷商重任时,就是岁时拜在吕不韦门下的第一天,那一天也是吕不韦领任秦国丞相位时。 从那天开始,甘罗就对殷商这个遥远而陌生的名字,充满了敬畏与好奇,同时也知道了,自己效忠的不是秦国,而是殷商。 但是太聪明的人,总是喜欢刨根问底,从吕不韦口中所说的殷商,到底与史书中的殷商有何差别,这近九百年间殷商后裔一代一代飞蛾扑火般的前赴后继到底是为了什么。 真的是对故主的忠臣嘛? 甘罗对此深表疑惑,直到在后来,认识了尉缭,接触到了除了吕不韦之外的殷商后裔,两者大体相似,但是却有细微差异的传达,让甘罗再次心生疑惑,于是他花了很多精力,利用秦王嬴政的势力,开始寻找自己想要的真相。 在这个过程中,他发现了一个秘密。 吕氏源于炎帝一族的姜姓,在夏朝时期,吕氏氏族伯夷与商子契,周后稷,嬴伯益同为同一时期的部落诸侯,而且吕氏伯夷还掌握着夏朝的礼仪规章,地位超然。 但是这支与夏商周同样有称霸能力的氏族,最终却选择了辅佐周后裔,即便到了春秋时,吕尚的齐国已经有问鼎天下的能力了,却也没有角逐天子,只选择了称霸。 田氏代姜后,姜吕氏便投靠了殷商后裔,并且将自己最后的实力都交给了殷商后裔,这让甘罗十分疑惑。 甘氏祖传千年的学问,是数学,星学以及易学,至于纵横之术,对于甘氏来说只是小玩意。 通过甘罗自己的推演,从夏商周到现在开始算起,王朝更替的顺序中,有两个最有可能成为共主的势力,那就是嬴姓和姜姓,所以不管出于自己现在侍奉的嬴姓秦氏,还是先祖侍奉的殷商子姓,甘罗都会做出欺师灭祖之事,在吕不韦与嬴政博弈中,站在了嬴政这一边,推波助澜的将抚养教育他成材的恩师吕不韦推向深渊。 如果当初甘罗站在嬴政这边,那么嬴政在成蟜之乱和嫪毐之乱中,根本毫无胜算。 嬴政成长的太过迅猛,让年迈的吕不韦已经有些无力掌控了,成蟜之乱是吕不韦策划给嬴政的一个教训,在这场风波当中,吕不韦本来想借用成蟜之手,想嬴政传达了一个信,那就是。 我能立你,自然也能废你,而且你不是唯一的王位继承者,毕竟成蟜才是华阳夫人的楚国派系认可的继承人。 于是甘罗出手,以雷霆手段打了成蟜和吕不韦一个措手不及,成蟜被甘罗诛杀在屯留,也气的吕不韦一夜之间白了首。 随后吕不韦不得不再次利用嫪毐发动内乱,想要向嬴政展示一下自己在朝中的影响力,结果被甘罗联合华阳夫人的楚国外戚,昌平君昌文君直接p了,一次性将吕不韦派系从秦国斩草除根。 嬴政念及吕不韦的情分,将他发配回封地洛邑。 但是甘罗还是想要将其斩草除根,两年后亲手带着毒酒和嬴政慰问信,逼死了吕不韦。 而也因为这样,嬴政和甘罗吵了一架,于是甘罗便回商山归隐,等待天时,同时也在寻找殷商后裔的真相。 如今当尉缭亲口说出答案时,甘罗虽然有些失望,但是不免的松了一大口气。 所谓的殷商后裔九百年的复国宏愿,早就在不知不觉中,变了味道,或者说这个计划,宏愿,本身就是一个天大的骗局。 尉缭自称伊尹之后,甘罗自己为甘盘之后,前些年病死商山中的芒卯自称傅说之后,五年前自缢在咸阳宫的顿弱是仲虺之后,山顶那个每天往鬼谷中扔石头的疯老头毛遂说自己是商容之后 还有在六国故土中潜藏的殷商后裔,这些人应该全是殷商重臣之后,却无一人是殷商王室! 与其说是殷商后裔复国,不如说是殷商重臣们假借复国之名,正大光明的篡位! 从伊尹开始,这些历代的贤臣,似乎都对那至尊之位置虎视眈眈,比这九百年之约,还要久远。 这样的复国,甘罗不愿意。 面对甘罗的拒绝,尉缭似乎并不太意外,只是凝视着他半晌,开口道“你是个聪明的孩子,应该知道这个机会对你们甘氏来说,多么珍贵。” “然后我百年之后,位置由伊氏子嗣继承?”甘罗挑眉笑道。 “我们祖辈早有盟约。”尉缭笑了笑“禅让是最好的制度,传贤不传子是最好的继承。” “何为贤?”甘罗轻嗤着摇摇头“无非是谁的阴谋阳断更加残酷罢了,不是嘛?” “如果没有这种觉悟,如何挽救苍生之命?”尉缭眯起眼“这天下苍生,已经为王权二字奴役了几千年了,王权之下,你我皆蝼蚁。” 第二百七十四章 启程南归(求全订) 第二百七十四章启程南归求全订 华夏东北地区,目前已知最古老的遗址是庙后山古人类。 位于本溪市山城子村东庙后山,出土人类文化遗物14件和古动物化石74种,在第五、第六层还出土了两枚人牙和一段幼儿股骨化石和大量陶器粗制石器文化遗物。 通过测验得出,是距今约40万年以上约和北京猿人同期。 所以东北古文化遗址基本应该都是由本溪向周围扩散而来的,而在此发现庙后山古人类因掌握了火的运用,能够使用火和工具,是人类文明的雏形。 在这片土地上四十多万年前就已经有人类文明雏形了,打破了西方学者之前对于华夏人种起源论的误解,再次之前,西方学者惯用遗传学角度计算,称东北人是从欧洲或非洲迁移来的,时间是距今六七万年到四五万年之间。 而庙后山考古无疑打破了西方的考古假说,它证明庙后山人生活在至少距今30万年前,有可能是东北人类的祖先发源地。 除此之外在营口还有一个金牛山遗址遗址,是26万年前的古人类遗址,但是这个遗址人类进化程度比北京猿人更加成熟,早期智人阶段的大荔人接近。 两个古人类遗址算是东北最古老的人种,部落数量也不可小觑,但是最终由于大环境原因和智人西迁导致东北地区文明没落。 现在世界公认的人种是单地起源说,认为现代人智人约于2010万年前在非洲东部出现,并至少于60000年前进入东亚。 而北京猿人和东北金牛山人,庙后山人同样也能佐证华夏人种本土论,只不过最终可能在人种淘汰中输给了智人,最终被融合。 学界对于古人类文化的定义是会使用火和工具,金牛山人和庙后山人都已经掌握使用火和工具,所以对于单地起源说是一种有利回击。 王诩当年虽然不研究人种考据,但是这些都是必须要学的基础知识,所以对于本溪,辽阳,鞍山营口这一条古人类中心文化群还算是比较了解。 但是这边到底在战国末期属于那个势力管辖还真的不算太了解,毕竟关于东北的确切记载都太少了。 比如辽东郡中的襄平城到底能不能管辖到营口地区,确实是一个谜,不过王诩用亲身经历证实了一下,想要彻底管辖整个辽东郡,至少需要三十万人口以上。 孟子曰:“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百亩之田,无失其时,口之家可以无饥矣。 说明当时人均消耗,百亩田能够养活口之家,衣食无忧,如果跑去一般的税务,五十亩地可以养活个人。 三十万人,至少要300平方公里的耕地,如果辅助渔猎的话,这个距离要再翻两倍以上,不过结合现在辽阳地区的地理情况,有些困难。 因为能够供应耕种的平阔地区,上面都长满了参天巨树太多,而且太粗太密了,剩下的都是是坑洼的泥潭或者水坑沼泽,要么就是山陵地区,要是想要耕种,就得开山平地,工程量太大。 后世东北地区树木被元明清砍伐的都差不多情况下,依旧发动了六十年,近两百万人在现代科技和机械扶持下,才开发完成了北大荒,可想而知早期东北开发工程量有多么巨大。 襄平城内外的耕地有两百多平方公里,足够让城内不到二十万人自给自足,但是这两百多平方公里的耕地,是从至少七千年前的上古人类开垦,经过夏商周东胡扶余等势力共同努力最终才建立成的。 东北古部落们都不是一个完全渔猎或者游牧的民族,因为东北地区的耕种历史至少在史前两千多年前就有了,后来因为气候变化而渐渐向西与两河流域文明融合。 东胡和扶余都是从夏朝就已经跟中原打交道的部落,所以自然引进的耕种技术,只不过碍于环境因素和人口n,无法大面积开垦耕地,所以变成了半游猎半耕种的民族。 而襄平城在这七千年中,都是辽东郡主要的人类繁衍中心,因为襄平城是整个东北地区,水资源最为丰富的地区,太子河和浑河两条河流就可以养活数十万人了,秦开把襄平城设置在这里,就是看中了这里的地理位置可以让燕国民众修养生息。 但是,再往东,往北,往南发展,就真的有点太过困难了。 伐木,就是一个重要的难题。 尤其是往南辽东半岛走,主要是由乔木类树林组成的,红松、落叶松、油松、云杉,这些都是基本可以张导20米高胸径1米以上的巨型木种。 这些千万年的巨木像是屏障一样,拦住了东北古人类开垦前进的道路。 这些巨木对于当时没有普及铁器伐木工具的上古人类来说,就像是后世人拿着锯子对付的钢筋一样束手无策。 青铜作为一个军用物资,是轻易不会用来造砍树工具的,而且青铜硬度砍伐红松成本太高了,而且那个时候没有锯齿类专业伐木工具,想要砍伐一棵红松树,至少要上百青壮,用石斧一点一点磨用事半个月才能砍伐一棵。 而整个东北地区,这种千年,甚至万年以上的红松数都存在,想要开垦耕地,或者修路,难于登天,还不如沿着山林走出一条小路。 所以襄平城想要管辖整个辽东郡,难度太大。 而且燕国后期人口不足百万,燕国中心区域开发还没有完善,秦皇岛都在东胡手里,更别说去管理鞍山,盘锦,营口,锦州等地了。 但是既然记载上了这些地方曾经被秦开攻下来过,归属过燕国,那么肯定有几个中心城市,王诩只要一点点推过去,占领这些中心城市,然后以点连线,就能在山海关外构成孤竹领土,然后慢慢在山林中寻找扶余沃沮箕子朝鲜等势力。 所以帮襄平城把方圆二十里内的巨木清理干净,是必要的。 孤竹的战士都是伐木挖煤出身,所以在战场上杀敌的时,有时候用不惯长剑,就直接挥舞着兵工铲杀上去了。 于是襄平城外,巨木倾倒地动山摇的声音持续了一晚上,整个襄平城的居民们都没有睡好,不少孩子都是爬上城墙看着外面灯火通明的伐木队砍了一晚上的树。 对于这些孩子而言,这些参天巨木以前是不可逾越的屏障,他们想都不敢想有什么力量能够把这些仰头都看不见树冠的巨木砍伐。 弱小n了他们的想象力。 但是当亲眼看到自己想都不敢想的事情,就在眼前发生之后,仿佛一把锁被钥匙打开了一般,在这些孩子的思想中,注射了新鲜的东西。 张唐也一夜没睡,他跟着伐木队出城,看着孤竹战士用那些绝世宝剑砍在巨木之上,利刃砍入树干的声音并不刺耳,但是却让他有一种头皮发麻,心脏猛缩的感觉。 简直是一群不知所谓的败家子! 此等神兵利器竟然是用来伐木,简直比商纣王的酒林肉池还要恶劣,商朝子嗣果然一脉相承,骄奢淫逸! 难怪会亡国! 肉疼加嫉妒让张唐面目全非,加上林中风湿露重,夏天气温又反复,于是就发烧了。 王诩走之前去看了看,这老头已经烧糊涂了。 “交给你了。”王诩拍了拍墨戊的胖脸,上了马车。 墨戊吸了吸鼻子,追着队伍跑了一路,送王诩出城。 孤竹大军再次出发,只不过这次马车居多,王诩把襄平城中的运粮车都带走了,昨夜累了一晚上的战士们躺在运粮车上补眠,战马拉着他们排成长龙,向南走入已经几十年没人问津,已经被落叶和泥石堵碍千年古道。 襄平城的孩童们在得到长辈的允许下,都跑出城看昨夜砍伐的巨木,一颗颗小脑袋从像是小山一般巨木中探头出来,宛如小猴子一般好奇的打量着这只带给他们无数震撼的队伍,同时对大军前进的方向,多了几丝向往和好奇。 殊不知,这向往和好奇,改变了他们一生的命运。 沚戛军的战士们列阵在一旁,整装束甲。 “回去好好休息吧,等路修好了,就回家。”王诩掀开车帘,对着沚戛军们笑道。 “孤竹百禄,臣伴左右。”沚戛军们再次起身郑重施礼,双手拂尘,神色肃穆,九拜三叩,恭送大军。 王诩点头笑道“荣光与共。” 跟在大军后面的扶余沃沮俘虏现在已经对孤竹君生不起任何忤逆之心了,尤其是昨天看到了这些人能够将祖木们一根根砍伐殆尽,更是惊惧万分,其中有几个年迈者,连夜就被吓死了。 扶余和沃沮都是从出生就在这片茫茫密林中的,对于他们而言,这些树木就是他们的祖先父母,因为他们生活的柴,猎杀的鸟,遮的风挡的雨,用来隐蔽逃亡野兽的避难所,都是这些祖木。 所以这些参天巨木对于他们是祖先天神赐予他们的保护神。 他们从未想过,这些连森林之王堪达罕都无法撼动分毫的保护神们,在这些人手中如此脆弱不堪,他们无法不惊惧,甚至认为,这些人就是魔神的代言人。 第二百九十二章 一杯羊羹亡国,一壶飧得士二人(求全订) 第二百九十二章一杯羊羹亡国,一壶飧得士二人求全订 升米恩,担石米仇。 这个典故出处有很多,其中有一个说法是出自淮阴侯韩信身上。 总所周知,韩信之所以被所有人推崇,除了他的兵仙之名和刘邦的国士无双硬捧之外,最重要的是韩信的故事,是一个标准的寒门子弟,从小吃着百家饭,卧薪尝胆甘忍胯下之辱成大事的逆袭故事,还有一饭千金的优良典故陪衬。 这种故事模板深受大多数人喜爱。 但是淮阴侯列传还有另外一种记载。 就是韩信还是个普通人的时候,什么也不干,既不去工作,也不去耕地,每天都在乡里蹭饭吃,蹭的最多的,就是亭长,而且韩信饭量大,每天准时准点的去亭长家蹭饭,风雨无阻几个月后,亭长夫人终于有了怨言。 于是亭长夫人为了驱逐韩信,想了个办法,就是把故意把吃饭的饭点提前了,其中早饭还是在床上吃的,不等韩信过来吃饭就抢先吃完了,这样一来,韩信按正常饭点过来吃饭就什么都吃不到了。 韩信自然不是傻子,看出了亭长夫妇的态度,于是大怒离去,再也不进亭长家门。 乃晨炊蓐食。食时信往,不为具食。信亦知其意,怒,竟绝去。 然后时隔多年后韩信封侯拜相再回到村子里,看到亭长夫妇,讥讽二人公,小人也,为德不卒,然后扔下一百文钱就走了。 而转头却送给当年在韩信要饿死时给了一碗饭的漂母千金报恩。 韩信对于亭长和漂母的报恩态度何为天差地别。 亭长的几石饭,最终没有落得韩信的回报,漂母的一碗饭却让韩信报以千金。 于是这就成了升米恩,担米仇的典故。 而且似乎也侧面了反应了韩信这个人的人品有问题。 但是实际仔细想想,先抛开淮阴侯传中的描写角度,探讨一下,韩信和亭长与漂母之间的人物阶级特征,不难发现。 其实韩信蹭饭亭长并不道理,亭长毫无疑问是当时的资本阶级了,十几石饭对于亭长来说,应该是无足轻重的,但是漂母,一个靠着洗衣服养活自己的无产阶级老妇人,一顿饭很可能是她仅有的财产。 所以这么看,韩信也似乎并无道理,虽然说白吃白喝不太好,但是韩信应该也许诺过亭长日后重谢,而且客观来讲这些古代资本阶级本来就是用特殊手段侵占社会资源,榨压基层得来的利益,按照韩信的脑子,应该也是看清了这一点,才心安理得的在亭长家中蹭饭的。 所以当亭长的真面目暴露出来之后,自然这担米恩就变成了仇。 而反观无产阶级的漂母,将自己仅有的一点资产拿出来来资助韩信,这个才是真正的恩。 这是价值观角度不同造成的后果。 大多数人看到这个典故,只会想到其中的道德观念,很少有人能够再深入客观的分析这种深层寓意。 恰好,王诩就是这么一个闲的无聊的人。 所以在最开始,孤竹国人口第一次收纳野人的时候,王诩就给墨怜上过一堂课,叫做恩惠的施展手段方式与作用效果。 孤竹国在臧荼这些燕人最危难的时候收留了他们,前期免费提供了住宿,衣食物援助,但是燕人却对孤竹国毫无感激。 为什么? 因为这些燕人本身潜意识就认为,孤竹国帮助他们是应该的,因为孤竹国富有啊,而且是愿意主动帮助他们的,在他们眼中是一种强者对弱者的义务帮助。 而且燕人甚至还认为无事献殷勤,对孤竹国一直有一种抵触心态,所以一直对于孤竹国的规章阴奉阳违,以公谋私。 这是因为孤竹国没有接纳已经三观成型的人群的经验。 燕人的心思,孤竹国大多数人都弄不懂。 而当时王诩着急去带兵支援辽阳战役,国中的事情就交给墨怜和仇禾处理了,于是导致了燕人成为了孤竹国中的一根刺。 为此,墨怜苦恼了,很久。 但是吃一堑长一智,知道自己处理燕人的方式不对,墨怜马上就吸取经验,派人在燕人中混迹,了解他们的习性和想法,最后总结出一套专门对付这些中原文化群体的方法。 那就是利用中原人的所有劣根性,也就是人性之恶。 比如,贪婪,嫉妒,猜忌等等。 孤竹国之前的构成是孤竹人,野人,胡人和奴隶构成,这些人的心思太过淳朴,所以初期怎么治理都不会出现问题。 但是中原人不一样了,中原人的心思,复杂到让人毛骨悚然。 墨怜将毫都仓库中囤积的所有肉食都拿出来接济齐国难民,并非只是因为实在吃腻了兔肉和蛙肉,更重要目的在于,第一时间将臧荼和田安的表演击碎。 领袖,就是能够带领团队走向正轨和困境的存在。 田安和臧荼身体力行的接待难民,两个目的,田安要在齐人难民中确认自己的领袖位置,因为这个时候的难民是最脆弱的。 虽然这些难民没有奴隶那么凄惨,但是也是一种变相的奴隶群体,几千年来他们都在遵从贵族百姓的方针来生活,已经对国家和贵族产生了依赖感,一旦没有国家的引导,他们就会有些无所适从,而且十分没有安全感,这是几千年来引导压抑造成的。 而这个时候,领袖是最容易确认自身地位的时候。 如果在齐国内,即便田安有着王孙的身份,贤良的名号,这些人依旧只是把他当做一个津津乐道的话题吹嘘吹嘘,不会把他当做一个领袖,他们的领袖依旧是十里乡的亭长,而亭长的领袖是更高一级的官员。 但是现在不一样了,齐国亡了,整个统治系统崩塌,需要一个能够站出来确认领袖位置的人,而这个位置的人,不一定是身份多高,名声多好。 这个人只要给他们充足的粮食吃饱肚子就可以,甚至不需要提供遮风避雨的房屋。 所以田安就先孤竹国一步,把自己东拼西凑的粮食从城中掉出来接济难民。 而臧荼的目的,就是明面上帮助田安这些齐人,实际上为了团结在毫都城中安逸了三四个月的燕人们,臧荼回来之后,发现大多数燕国人已经丧失之前的斗志,被孤竹国安逸的生活蚕食了斗志,这样对于臧荼的统治领导很有威胁。 所以他决定用齐人难民惨痛的现状,提醒一下燕人,若是一直依附着孤竹国,没有自主权,那么迟早有一天,也会再变成难民。 如果田安和臧荼的目的达成了,那么这十几万燕齐人,一定会成为孤竹国最大的隐患,而他们也确实是抱着这样的心态。 之前臧荼带着三四万燕人不敢做什么,因为臧荼知道没有这个资本,但是现在人数已经超过十万了,那么地位就开始发生了微妙的变化。 但是臧荼和田安做梦也没有想到,墨怜会拿出肉食来接济齐人难民。 这简直,太荒谬了。 本来臧荼以为,就算接济,也就像是当初接济他们燕人一样,用黄豆粥和野菜接济,这样一来,两者的恩惠不分上下,在加上田安的身份,齐人的领袖位置自然确认了。 但是现在,一马车一马车的肉食击碎了他们所有的计划和预想。 这种感觉,就像是你看上了一个女同学,好不容易攒了前买了一辆自行车想去接她上下学,结果发现隔壁班的男同学,开了一辆法拉利。 肉食,对于春秋战国这个生产力低下,普遍物质贫瘠的时代,毫无疑问就是食物中的法拉利,对于百分之九十的普罗大众来说,基本都是祭祖或者重大事件时才能吃到的东西。 即便富庶如齐民,也是如此,因为通常一口肉,以最便宜的狗肉也能换十口粮食。 而且更有很多关于肉食的段子,比如中山国,就是因为国君中山君在分羊汤的时候,羊汤不够了,没有分给中山司徒子期,于是子期怒离中山国,投奔楚国带着楚国来攻打中山国,中山国君在逃难时,被两个不知名的侠士救下,中山君问其姓名。 两人说当年是因为国君赏赐一晚饭才活下来的,所以发誓必然世代报答大恩。 于是中山君大发感慨:“吾以一杯羊羹亡国,以一壶飧得士二人。” 都足以见肉食对于春秋战国时普罗大众的重要性。 落难的齐人受到一碗黄豆粥都感恩戴德,更不用说收到一碗热腾腾香喷喷的清蒸兔肉了。 人是一种很奇怪的东西,杂食性动物,看似什么都不挑,但是偏偏又挑剔的不得了。 肉和粮食都能填饱肚子,但是却普遍认知肉食比饭食贵重无数倍。 这是因为人类给肉和饭,赋予了额外的价值。 而这种价值,恰恰就是一种引导陷阱。 所以在孤竹国赏肉之恩,和田安赐食之情当中,齐多数都毫无例外的感恩戴德,跪地拜谢孤竹大帝救命之恩。 于是之前田安和臧荼的表演,就似乎变得廉价又卑微起来。 当看到自己从城中带出来的的燕人都去那面玄鸟旗下领肉食的时候,臧荼一把将手中的铁斧砍入书中,脸色阴沉的向着不远处的魏咎走去。 第二百九十三章 时也,命也。(求全订) 第二百九十三章时也,命也。求全订 魏咎依旧坐在那口已经熬制的浓稠如羹的大锅前,脸上却带着笑意,心中更是幸灾乐祸。 之前还担心田安和臧荼的表演影响他的地位,现在看来,这两人就是两个大傻子,费心费力半天,抵不过人家一碗肉食。 在看看自己煮的黄豆粥,魏咎不禁笑的更加开心。 果然自己是英明神武啊,这锅粥的作用并不是接济那些难民,而是为了接济田安和臧荼等人啊。 “臧将军和王孙快来歇歇,忙了一上午了。”魏咎热情的盛了两大碗黄豆粥来迎接,面色阴郁的臧荼和田安等人。 田安和臧荼本来就铁青难看的脸色,瞬间变得更加难看了,但是按耐着性质,对着魏咎拱拱手“多谢咎公子了。” “早知道司徒大人有所准备,我们也不用让乡亲们在此煎熬了。”魏咎笑呵呵的把手中的木勺递给魏豹,对着田安笑道,然后又看了看熊沁怀中抱着吵闹不止的婴儿“嫂夫人和小公子也不必如此受苦了,天气这么热,要是中暑了就不好了。” “多谢魏兄劳心。”田安一口喝干碗中的黄豆粥,咧嘴狞笑道“看魏兄一副气定神闲的样子,莫非早就知道司徒大人有所安排,所以才特意再次熬粥酬犒吾等?” 臧荼微微挑眉,没有抬眼。 “王孙这是什么话,司徒大人接济吾等,不是必然之时嘛?怎么王孙如此意外?当年我们来毫都的时候,不也收到了接济?”魏咎满头雾水的模样。 田安嘴角抽搐了一下,笑了笑“魏兄所言极是,是在下想差了。” “司徒大人接济诸位的时候,也是以肉食?”臧荼擦了擦嘴,笑呵呵的问道。 田安和魏咎下意识的对视一眼“臧将军当初没有这待遇?那可能是我们人数不多吧。” 臧荼也眯了眯眼笑道“我只是随便问问,司徒大人接济吾等虽然没有用肉食,但却用的是海珍。” 田安和魏咎表情一滞,笑了笑开始喝粥,三人笑的各怀鬼胎。 “夫人。”田安盛了一碗粥递给熊沁。 熊沁抱着孩子,恨恨的瞪了眼田安,然后对着魏咎和臧荼笑道“熊沁虽然是一介妇人,但是幼时也拜过一位先生,那位先生曾经说过,时也,命也,一直铭记于心,如今大家都是亡国之人,这句话送给二位。” 魏咎和臧荼同时皱起眉,虽然战国时期男女尊卑还没有后世那么大的差距,但是大男子主义是男权社会的根基,被一个女人教育,两个人脸上多多少少有些难堪。 “夫人慧眼如炬,心窍通明,为女中英豪。”周巿清朗的笑声从魏咎身后传来,走到魏咎身侧对着众人行礼“在下周巿,见过诸位贵人。” “先生器宇轩昂,定然也不会是凡人。”田安笑着还礼。 “只是一介草民,得咎公子赏识,跑个腿。”周巿笑着说道。 “巧了,在下也与周兄一样,都是得贵人赏识,跑个腿。”靳歙轻笑着走过来,身后跟着朱濞对着众人行礼“靳歙。” “先生可不是一般的草民。”臧荼目光炙热的看着靳歙身上的衣服,咧嘴笑道“这衣服,挂在纍城数月,没想到落入先生之手。” “臧将军喜欢?那就送给您。”靳歙笑道。 “不了不了,我一天到晚干粗活的人,穿不了这种衣服,我儿子喜欢。”臧荼笑道。 靳歙听后也不觉得唐突,依旧笑容满面“之前听闻臧将军家爱子在学院的盛名,今日看他带着学院学生救助难民,日后必成大器。” “先生谬赞了。小孩子瞎胡闹,不帮倒忙就不错了。”臧荼谦虚的摆手笑道。 “靳先生刚来不久,就对孤竹如此熟悉了?”周巿笑吟吟的看着靳歙。 “靳某手无缚鸡之力,每日只能与街坊闲谈解闷。”靳歙轻笑着摇摇头“周先生若是想听这孤竹坊闻,我们可以畅聊一夜。” “如此那周某叨扰了。”周巿笑着躬身行礼。 朱濞扣着鼻屎,用鄙夷的目光看着这两个装腔拿调的两人“我说两位,有事儿吗?没事儿的话我就去吃肉了。” 众人瞬间把目光都放在了朱濞身上。 “朱先生是要弃齐国于不顾嘛?”田安叹息道。 “朱某自祖宗朱毛开始,为齐国披荆斩棘,建国治民,虽然无大功,但是至少把即墨建成了诸国第一雄城,城中食满仓,盐遍地,车马舟船横贯东海淄河,养育数十万民众,如今齐国城阙大开,齐军残骸黎民,朱某三兄弟冒着掉脑袋的危险,把这些人带到这儿,不是来听你们扯皮的。”朱濞那张憨厚的面容面无表情时,有一种异常的冷漠感。 田安脸皮有些发烫。 “朱先生对齐国恩德,齐人自然铭记在心,可是在乱世,这恩德,是最不值得的东西。”熊沁笑着开口道。 “值得?夫人有何高见?”朱濞微微挑眉,拱手笑道。 “小童刚才说过,幼时听闻家师所言,时也,命也,时为天时,天时乃人定,夏时分两季,商朝分四秋,周朝化伦,楚有五夏,秦有春,诸君可明我意?”熊沁开口有些强硬,与她娇小美貌的面容完全不同。 魏咎等人都眉头紧皱,似懂非懂。 周巿藏在长袖中的拳头不自觉的握紧,刻意没有看向熊沁,但是眼中似乎闪过一丝震惊。 臧荼根本就是个粗人,对于天时之说只知道春耕,满脸茫然。 “而天命,则不可言,不可寻,但是自明之。”熊沁表情微微松懈“诸位都是出身王室,这天命是什么,应该比我更清楚,既然生为王室,那么命中必然有荣华之德。” “夫人高看在下了,臧荼只是一介莽夫,带着手下兄弟找口饭吃。”臧荼咧嘴笑道。 “臧将军莫要自谦,臧姓乃是鲁孝公嫡子,后被封在臧邑,为周朝子爵,是正儿经的王室贵胄。”熊沁微微一笑。 臧荼一怔,咧嘴笑道“说来惭愧,这祖宗之时,臧荼还没夫人了解,汗颜汗颜。” “所臧将军说带着手下兄弟找口饭吃是不对的。”熊沁摇头笑道“您是王室贵胄,您应该吃肉。” 臧荼不为所动。 熊沁素手遥指向不远处在中帮着难民那肉食的臧衍“臧衍公子在学院nn课门门第一,为学院翘首,将军难道让他一辈子与黔首厮混黯淡身上荣光?” 臧荼眸子猛然一缩,神色微变。 “臧将军敢带着数千弟兄深入关外蛮夷之地,不畏生死,为何如今面对区区肉食,却起了怯心?”熊沁继续追问道,不给臧荼丝毫喘息。 “夫人说的轻松,臧荼自问还是畏惧生死的。”臧荼咧嘴笑道。 “那将军是要一边怕死,一边被人逼着送死,还是想要安居高位,看着别人送死呢?”靳歙拦住要开口说话的熊沁,笑着对臧荼问道。 臧荼眸子微微寒,看着靳歙“若是让阁下送死,阁下怎么想?” “一郡之利,在下会考虑。”接话的是周巿。 “一国之利,在下义不容辞。”靳歙看了眼周巿,笑着开口。 “天下之利,本公子愿为魏国,豁出这条性命。”魏豹沉声说道。 魏咎隐晦的瞪了眼魏豹。 臧荼眨了眨眼,笑着摇摇头“诸君是真正的王室贵胄,大气魄,大觉悟。” “将军也同样是,文王在商只言三公,覆手灭商后就是千古圣王。”田安也笑着开口道“燕国王室自寻死路,注定会被秦政夷三族,但是燕国还有万万父老等着将军拯救,将军才是真正的王室贵胄啊。” 臧荼舔了舔嘴角,眼神纠结起来。 朱濞看着这些人,内心毫无波动,蹲在地上开始喝粥。 “乱了吗?”墨怜看着已经点起的宫灯,转头看着回报的青娘。 “乱了。”青娘点点头,嘴角笑意盎然“司徒大人赏赐齐人的肉食,燕人见了眼馋也想要分一杯,于是就乱了。” “呵,贪婪。”墨怜讥笑一声“毫都城中散播谣言的效果怎么样?” “暂时还未有效果,不过过一段时间应该可行,但是城外齐人,司徒大人一手诱饵撒下去,至少有三成上钩。”青娘轻笑道。 “三成?那就是两万余人。”墨怜眯了眯眼“加上田安要卖给我们的,能把齐人控制在五万人以下,这个人数,刚刚好。” “如此以一来,他们就没有资格与司徒大人谈条件了。”青娘笑道。 “他们从来就没有资格。”墨怜美眸中闪过一丝冷意“你觉得我是畏惧他们人多势众?不愿生事才出此下策?” “下策?”青娘微微一怔。 “他们依仗的,从来不是他们的人数或者价值。”墨怜神色变得有些怪异“在我眼中,这些人都是多余的人。” 青娘莫名的心生一股寒意。 “他们真正的依仗,是大帝的仁慈啊。”墨怜垂下眼睑,轻声叹息的,手轻轻摸着刚刚花瓶中盛开的野花,轻轻撕下上面鲜艳的花瓣,语气幽喃。 “一群不知感恩的废物。” 第二百七十五章 长生果和友好外交(求全订) 第二百七十五章长生果和友好外交求全订 乌青王是一个背后纹着一条怪鱼的中年男子,他也是这一代襄平城周边山林中的负责人,当年他的爷爷帮助秦开驱逐了东胡后,获得了与襄平城交易的权利,也因此他们乌青部是扶余重要的部落,虽然族人没有过万,但是却因为与襄平城交易,掌握了最先进的武器装备,而且还有粮食渠道,受到扶余王的重视。 本来以为会跟祖辈一样,在襄平燕人与扶余诸部的重视中安稳度过这一生,没想到朝夕之间,这群不知道从哪儿来的魔神就把他们祖辈数千年的根基给捣毁了,让他欲哭无泪。 不过还好他不是一个死脑筋的人,在发现这些魔神并没有像萨满说的那样把他们抓来煮了吃掉,反而还给他们吃好吃的美食后,他就知道,这些人似乎不准备弄死他们,也没有像他们抓到沃沮人一样奴役他们。 于是乌青王觉得自己应该拿出部落首领的担当,跟他们的首领沟通沟通。 “这个黑皮猴子是不是在教唆同伴逃跑?”剧亢用b削下一块儿烤肉塞进嘴里,看着手舞足蹈的在俘虏群中的乌青王皱眉道。 “虽然他看着是个猴子,但是并不是真的猴子。”朱家笑了笑“而且能够跟襄平城燕人和平相处这么多年,多少也是有点脑子的,应该在传达什么信号吧。” “我觉得他应该会说燕国话。”剧亢皱眉道。 “会,不过我没搭理他。”朱家轻笑道。 “为什么?”剧亢一怔,皱眉道“从他口中探知周围的情况不是最便捷的方法吗?总比我们在这儿摸着石头过河好啊。” “摸着石头过河有什么不好的嘛?”朱家笑着反问。 “很危险啊。”剧亢皱眉道。 “孤竹军主力都在这儿,这世上还有什么危险可言?”朱家笑了笑“而且最重要的是,大帝在这儿。” 剧亢眨了眨眼“朱先生,似乎很推崇这位大帝。” “你现在也算是半个孤竹人了,要学会尊重。”朱家认真的叮嘱道“我知道你生性孤僻,天赋异禀,又身怀家仇对于各国君王都没有任何好感,但是不可对大帝不敬。” “非亲非故,何敬之有。”剧亢冷哼道。 “没礼貌。”朱家轻笑着拍了拍剧亢的脑袋“你父子的命是我救得吧?” 剧亢神色一凛,郑重的点点头“先生大恩大帝,剧亢没齿难忘。” “我这条烂命是大帝救得,你说有没有缘故?”朱家笑着说道。 剧亢眨了眨眼,点点头“剧亢知晓了。” “屠檀走后,大帝身边缺少一个机灵的侍卫,你有没有信心胜任?”朱家笑着问道。 “我不会伺候人。”剧亢一怔“不如你在其他兄弟中找几个机灵的。” “要是能有合适的人选,你觉得我会找你这块臭石头?”朱家笑着摇摇头,把自己的酒壶递过去“跟着大帝,至少不缺酒。” 剧亢微微皱眉,神色有些动摇。 朱家拍了拍他的肩膀“你有一路的时间可以考虑。” 说完跳下树枝,向着王诩马车的方向跑去。 “斥候在前面找到了一条小河,你等下带着那群扶余沃沮人去洗一洗。”王诩见朱家来了,放下手中的铲子,把锅里炒熟的松子倒在一边,从晾干的炒松子中抓了一把给朱家。 朱家接过后放进腰袋里,学着王诩的样子剥了一颗放进嘴里,眸子一亮。 “好吃吧?”王诩笑着问道。 “珍馐至味。”朱家吞了吞口水,把袋子紧了紧,看来准备省着点吃了。 “此为松子。”王诩挥手笑道“漫山遍野都是。” 朱家一怔,看着王诩身后剥开的松塔有些眼熟。 “就是这个,红松上长得。”王诩丢给他一个松塔“剥开之后炒熟就能吃了,而且营养价值十分可观。” 朱家瞪大眼睛,转头看着两旁的巨木颤声道“这,都是粮食?” “不能替代粮食,因为产量问题,五十年的老松才能结果,而且一棵树上产量有限,鹰啄鼠磕一部分,剩下的不多,不过可以当做一种零食。”王诩笑了笑“不过咱们这一路上不吃粮食,靠着吃它也够用。” “我去让人采摘。”朱家舔了舔嘴角,目光又看向后面的俘虏营“那些扶余奴刚好擅长攀爬。” “先带他们洗一洗,然后安抚安抚。”王诩笑了笑“咱们是抱着友好相处的态度在这片土地扎根的,翟仇那种动不动拿刀子的方法不可取。” “大帝多虑了,让这些蛮夷活着,就是最大的友善了。”朱家咧嘴笑道。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大家都是人,要学会尊重。”王诩笑着摇摇头“去吧,先让他们洗一洗,然后把那个乌青王叫来。” 朱家点点头,下去传达命令。 王诩让人把炒锅收起来,带着炒好的一大袋子松子回了马车。 炒松子在后世是十分昂贵的坚果了,因为后世对于森林砍伐的太过严重,而红松又是五十年以上的老松才能结果。 后世的东北松树在两千年中都被砍成柴火和各种家具建筑物了,所以松子就变得昂贵起来,而在现在的东北,松子的产量可能要比东北粮食的产量还要多。 只不过这个时候人们还没发现松子的食用价值,松子的实用价值一直到汉朝之后,东北的高句丽立国与大汉交往后才出现,不过也只是当成一种药材,而且辽东的红松最小都是千年级别,高耸入云采集困难,也没有被重视,基本都喂了松树和鸟类虫类。 所以存在感一直较低,王诩之前也没想到松子可以解决一部分的粮食问题,要不是昨天砍伐了大量红松之后,满地的松塔,王诩还真的想不起来。 松子有着长生果之称,营养价值可想而知了,而且现在遍地的长生果,让王诩比捡到矿还高兴。 有了松子作为辅食后,那孤竹国整体的营养水平就会直线上升了,这是大好事儿啊。 这一战陆陆续续死伤近万人,让王诩心痛不已,越发重视国民生命问题了,同时也越发的抵触战争了。 所以在处理扶余等部落的问题上,王诩准备采取恩威并施的怀柔策略。 朱家从里到外给乌青王洗了好几遍后,被剧亢拎到了王诩面前,本身就黝黑的皮肤被热水烫的发红,身上怪异的纹身似乎都褪色了几分,满脸惊惧的跪在地上瑟瑟发抖。 “会说燕话?”王诩有些责备的看了眼板着脸的剧亢。 “回禀大帝,在燕国长大,回燕话。”剧亢躬身点点头。 “行,那你来翻译。”王诩点点头“问问他扶余一共有多少人,有几个王,最大的王是谁,在那儿。” 剧亢点点头,踢了乌青王一脚。 “让你问话,没让你动手。”王诩微微皱眉,觉得剧亢这孩子怎么满身戾气。 剧亢抿了抿唇,蹲下身上开始跟乌青王对话。 王诩剥着松子,等剧亢问完话后,让他递给乌青王。 剧亢有些不解的看了眼王诩,把盘子递给乌青王。 乌青王神色惊慌的磕头鬼叫。 “告诉他,这是赏赐吃的。”王诩往自己嘴里扔着松子笑道。 剧亢眨了眨眼,伸手从盘子里抓了一把,塞进嘴里,然后表情微僵硬,又抓了一把后对着乌青王说了一堆。 乌青王见王诩这位首领都吃了,知道不是毒药,也尝了一个后,瞬间再次对王诩叩拜起来,这次是感激。 “他说扶余大大小小有很多王,多少人他也不太清楚,不过他知道扶余王部有上万战士,数万女子,扶余王之下有挹娄王,玄菟王,句骊王,濊王四大王,也是拥有数万子民的大部,至于小部王太多了,都是历代王的子嗣,大的有上千人,小的有数百人,甚至几十人。”剧亢嘴里嚼着松子,但是说话一点都不含糊。 王诩摸着下巴估算了一下,扶余国在东汉有记载人口超过二十万,同时还养活了高句丽这个小国也是十万余众,而这两个nn应该是稀释了箕子朝鲜和燕国东胡遗民,加上一些本土民众得来的数字,而且还不算奴隶人口。 整个东北地区的原住民,虽然没有准确的统计,但是应该零零散散的足有百万人,毕竟是一个延续至少十万年的原著种族,而且还有不少从海外和西伯利亚迁徙而来的人种。 只不过东北这百万人在卫满朝鲜介入之后,让各族之间和平的情况打破了,本来就因为地缘原因生存率和繁衍率底下,在加上几十年的战乱,死伤率可想而知。 不过即便如此,在东汉时期扶余一国就有二十万人,高句丽有数十万人,鲜卑乌桓更是有几十万人来看,这片区域早期的人口基数还是很可观的,保守估计都得过百万。 那么现在的扶余国人口超过十几万,应该也属正常,毕竟再南还有沃沮,再北还有肃慎,再东还有濊貊。 虽然这些东胡古族们装备智商落后,但是体魄确实异于常人,可能是由于残酷环境带来的基因淘汰,让这些东北古族的基因都十分强健,虽然因为没有充足食物有些瘦弱,但是普遍都是大骨架,平均身高都在一米七五以上。 这个身高在这个时候已经可以称之为高大了,虽然说是老秦人和齐国人平均身高一米,但是王诩之前看了下,大部分士兵身高还会一米七左右。 而且之前翟仇说过,在乌青部这个主要贸易的部落,他们都造成了几百人的轻伤,可想而知其他部落应该更加强悍,而且占据绝对的地形优势。 更加坚定了王诩友好外交的策略。 就先从这个乌青王开始下手吧。 第二百九十四章 仙子下凡(求全订) 第二百九十四章仙子下凡求全订 得民心者,得天下。 是一个针对统治阶级的本质道理。 但是道理这个东西,也是最经不起现实推敲的。 毕竟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即便明白很多道理,也同样过不好这一生。 问题的根源就在于,道理所处的外界环境一直在变化,导致道理也会受到影响变化。 所以才会出现老子传道,诸子百家之说。 所谓的诸子百家,虽然是个统称,但是真的追究起来,战国时期的诸子,可能不止百家,甚至千家都有可能,因为每个人从道家摘抄任何一句本质道理,都可以根据各种现实变化,自成一派,自立一家。 这就是老子道德经中最本质的道理。 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 得民心者,得天下。 这个道理就是传授统治阶级,得到其他人的认可,就可以掌控其他人。 但是人类这种生物,最可怕的就是在于学不会认可。 动物世界中所有的生物都学会了尊重自然,尊重本能的去生活。 只有人类,非要压抑本能,挑战自然的去生活。 人类称其为文明,为进步,为智慧。 本来应该跟自然界所有生物一样,只需要解决衣食住行问题就好了,人类非要去追寻另外一条明知道的会死的路。 早期人类的认可,跟其他生物没有太大的区别,就是依靠武力,武力强能够狩猎,保护族群人的就会被认可成为领袖。 后来人类的智慧发生变化,学会了使用工具后,发现强壮也不足为惧,毕竟强如猛犸象这种霸主,也被人类吃的一干二净。 于是这个时候,掌握智慧的人就得到认可,成为领袖。 但是随着再一步发展,很多人类分别掌握了不同的智慧,智慧和智慧之间同样需要得到认可,于是就有了战争,然后两败俱伤,互相妥协。 但是在战争中,其他没有掌握智慧的人,就失去了对掌握智慧者的认可,于是阶级再次发生了变化,智慧也无法被大多数人认可。 于是大家由根据自然界中各种稀奇古怪的不可抗力,发明了天神,对于天神的认可,一直持续了十几万年,直到像商汤这种人出现,连天神都要取而代之。 所以人类,是一种永远学不会认可的生物,所以人类将其定义为进步。 而进步的特征,就是必须要经历毁灭,才会重塑认可。 就像是国家一样,人民认可国家,是因为国家提供了值得让人民认可的安全感,但是当这种安全感消失了,自然对于国家的认可就消失了。 这个时候,人民就会发出各种不满的声音,口伐笔诛的攻击原来的国家,再继续寻找下一个值得认可的安全感归属。 齐国灭了,齐国的王室做了让齐国百姓仇恨的事情,自然齐国百姓对于齐国这个概念就失去了认可,投奔田安,不是投奔他齐国王孙的身份,而是投奔他在齐国时被大家认可的贤名。 然而田安没有让齐国难民失望,田安给他们提供了可以栖息的地方和食物,让他们短暂的找到了安全感。 但是当另外一个,提供了更好的安身之所和食物的时候,齐国难民自然也会下意识的认可这个更加具有安全感的人,即便这个人,活在众人的口口相传中。 “孤竹国的司徒是一位绝美的仙子,拥有世界上最善良的心地,对任何一个人都十分友善,齐国的贵女在她面前就如同獐鼠般可笑。” “什么是仙子啊?” “天神知道吧,女的天神,就叫仙子。” “啊?竟然不是凡人。” “嘘,当然不是凡人,你看,哪个凡人能够给我们吃这么多的肉,即便是周天子也没有这样的善心啊。” “原来真的有天神会拯救我们啊,苍天有眼啊。” 孤竹国的司徒大人是一位仙子的事情,迅速在整个齐国难民团体中流传着,肉食加上天神的双重吸引力,让所有人对于这些司徒大人都充满着好奇和感激。 骑着马从难民营外走过的仇珠儿听到侍从的翻译后,摘下了脸上的面纱,将原本遮掩的严严实实的裙子又撩了起来。 果然瞬间引来了无数人的目光,第一次看到仇珠儿真容的侍从也下意识的失神了片刻,然后连忙带着她穿过忙碌的齐国难民人群,到达田安的营帐。 万一仇珠儿真的在这边出了什么意外,他可担待不起,毕竟这些人,都是齐国难民啊,谁知道齐国有没有什么对于女性的特殊法规。 在物资和手段上拼不过墨怜,田安只能用与民同苦来赢得齐人的认可了,所以他与难民同吃同住,帮助他们解决眼下的困难。 虽然昨天刚刚说动臧荼,但是如何跟孤竹国谈判,还需要从长计较。 仇珠儿其实早就在毫都观察两天了,直到今天才愿意来赴约,就是看见了田安确实是一个能成事的人,看营帐的模样,除了比其他难民营帐大一些之外,并无什么特殊之处,说明这个齐王孙,确实有点脑子。 “夫驾光临,小童措手不及,寒舍简陋让夫人委屈了。”穿着朴素裋褐如同乡间妇女一般的熊沁迎出帐外。 仇珠儿微微颔首,上下打量了一下熊沁,轻笑道“熊氏女果然名不虚传,即便身穿綀服依然貌美惊人,果然是天下贵女。” 熊沁微微一笑“夫人抬爱了,在夫人的美貌前,小童只是萤火之光而已,仇氏美貌名动天下,今日一见,小童都难免动心。” “你知道仇氏?”仇珠儿微微挑眉。 “外面燥热虫蚊恼人,夫人请进帐闲叙。”熊沁笑着说道。 仇珠儿点点头,进了营帐,果然帐内有两股暗风比外面凉爽一些,看着帐内摇动着手摇风扇的仆从笑道“贵族就是贵族,即便是落魄了,依旧过着常人难以理解的生活。” “理解的人,自然理解,不理解的人,何须理会?”熊沁轻笑着摇摇头“没什么好招待的,希望夫人见谅。” “我来不是赴宴的。”仇珠儿笑了笑“田夫人似乎对仇氏有所了解?” “当年九侯为商帝所害,子孙n楚地,与芈姓老祖有所交集,在楚怀王之前,熊氏与仇氏还有姻亲,熊沁作为芈姓嫡女,自然从小了解当年相助过芈姓的友族。”熊沁笑着说道。 “没想到,芈姓人竟然如此长情。”仇珠儿嘴角笑意漠然“那当年仇氏先祖仇液费劲心机相助芈子斡旋赵宋,罢楼缓扶魏冉登上秦国相位,帮助芈子坐稳了秦国太后的位置,为此放弃了仇氏在宋国的根基,在被宋赵p之时,为何不见芈姓人出手相助?” 熊沁面不改色,笑着说道“祖辈们的事情,我们小辈无从了解,当年芈姓人是否援手仇氏,在小童这里的记载是有的,楚王宫中,一直有一派仇姓的嫔妃,虽然不太受宠,但是也衣食无忧。” 仇珠儿瞳孔一缩,压低声音“楚国收留了仇氏后人?” 熊沁眸子微微一亮,点头说道“熊沁的乳母,便是仇氏女。” “在哪?”仇珠儿有些失态的厉声道。 熊沁眸子一暗,轻叹道“楚国被灭,熊沁n于市井,跟随仲父和大兄四处漂泊,后来遇见了恩师,乳母便随恩师走了。” “你的老师是谁?”仇珠儿蹙眉问道。 “夫人应该没听过,老师姓周。”熊沁说道。 “姓周?”仇珠儿眸子一颤,压低声音“宛丘周氏?” “额,应该是陈县。”熊沁有些不确定的说道。 仇珠儿看了眼熊沁,笑了笑“看来田夫人跟随这位老师也没有修习太长时间,陈县前身,就是宛丘,曾经商丘的下都。” 熊沁俏脸微红“熊沁受教了。” “所以说,你跟你的那位老师,也没有联系了?”仇珠儿继续问道。 “自从跟着大兄到了齐国之后,熊沁就与楚国再无联系。”熊沁摇头叹息道。 “楚国是亡在你父王手中?”仇珠儿问道。 熊沁眸子微寒,抿着唇摇摇头恨声道“亡在乱臣负刍手中!” “没听过。”仇珠儿笑了笑“所以你们想依附齐国复国?” “太长远的事情熊沁不敢想,只想帮良人丈夫解决眼下的困难。”熊沁摇摇头。 “齐国王孙在孤竹国过得不如意?”仇珠儿微微挑眉“仇氏虽然久居蛮荒,但也算是见过富贵,孤竹国平民的日子都要比中原王公的日子更如意吧。” 第二百九十五章 内臣,外臣(求全订) 第二百九十五章内臣,外臣求全订 “孤竹虽好,但终归不是安心之所。”熊沁看着仇珠儿笑道“夫人应该能明白这种感受吧。” 仇珠儿眯了眯眼“你觉得我应该明白什么?” “仇氏虽然在孤竹落了根,但是夫人就没想过回中原看一看?”熊沁笑道。 “仇氏本就是商臣,先祖谋逆为商帝所诛,罪有应得,但是仇氏依旧忠心耿耿。”仇珠儿脸色微寒。 “熊沁别无他意,只是为仇氏不甘。”熊沁连忙说道。 “不甘。”仇珠儿轻叹一声“确实不甘,仇氏在中原丢了太多的东西。” “若是有机会找回来呢?”熊沁轻声道。 “大秦已经一统天下了,你说的机会,在那儿?”仇珠儿笑着反问。 “秦虽一统天下了,但是终究内强外干,百年征战,秦人十不存一,而且暴秦残虐,六国遗民惧起残,却怒其暴,迟早有一天,天下还会大乱。”熊沁说道。 “不要说这些没有边际的话。”仇珠儿摇摇头“不说六国百姓,光是你们六国王室,可能将人凑齐?” “自然。”熊沁沉声道。 “比如?”仇珠儿问道。 “夫人应该知道稷下学宫吧。”熊沁笑道。 “自然。”仇珠儿点点头。 “学宫创建百年,学子遍布天下,秦若想治天下,即便有法家酷吏,也要看学宫学子眼色几分。”熊沁笑道。 “齐王孙能控制稷下学宫?”仇珠儿皱起眉。 “不敢妄言,但是通过学宫却能勾连天下。”熊沁说道。 仇珠儿眯着眼沉吟片刻问道“你们眼下的困难,是什么?” “我们需要一处立足之地。”熊沁说道。 “毫都城已经在筹备扩建了,不久后你们就能入住了。”仇珠儿说道。 “我们需要的是一处,属于我们自己的立足之地。”熊沁语气微沉。 “那你们可能只有离开孤竹国一条路可选了。”仇珠儿轻笑着摇摇头,将拿起的茶杯又放下。 “孤竹国崇尚和谐,相信大帝一定也不愿意看见我们流离失所,为暴秦所奴役致死。”熊沁笑着说道“而且我们在,若是日后暴秦对孤竹国图谋不轨,至少能够为孤竹国出一份心力。” 仇珠儿蹙着眉,脸色有些冷“这话是什么意思?” “孤竹乃是洞天福地,若是传出去必然引起方震动。”熊沁扬着嘴角,笑容怪异。 “你们这是在自寻死路。”仇珠儿眸子中闪烁着杀意。 “横竖都是死,我们别无选择。”熊沁摇摇头。 “孤竹国有何不好,是吃短了你?还是穿少了你?”仇珠儿冷声道。 “孤竹很好,但是不适合我们。”熊沁轻叹一声“我在之前跟你说过忘战必危,即便孤竹与世无争,那大秦狼子却并非如此。” “你们对孤竹的军力一无所知。”仇珠儿嘲笑道。 “孤竹大军确实威武强健,但是我觉得,强不过百万大军。”熊沁眯着眼说道“孤竹的人,太少了。” 仇珠儿呼吸一滞,轻嗤出声“狂妄。” “若是孤竹的人够,早就带兵涿鹿中原了,不是嘛?”熊沁笑着摇摇头“虽然未曾见过孤竹大帝,但是没有君王,会对中原不屑一顾,如果有,一定是有难言之隐。” “闭嘴。”仇珠儿冷喝一声。 看着突然暴怒的仇珠儿,熊沁微微一怔,随后露出一个女人都懂的暧昧笑容。 “你想我帮你跟大帝递话?”仇珠儿缓了口气,蹙眉问道。 “仇氏乃是孤竹重臣。”熊沁笑了笑。 “但是大帝此时还在极北之地,恐怕还需要三月才能回来。”仇珠儿抿了抿唇。 “我听说国中之事,只要经由司徒同意即可。”熊沁说道。 “听谁说的?”仇珠儿语气有些不耐。 “周红儿。”熊沁说道。 仇珠儿瞳孔微缩,冷笑道“告辞。” 起身欲走。 “夫人请留步。”熊沁起身拦住仇珠儿,情真意切的说道“我也听闻了夫人与周氏的恩怨,但是夫人想一想,仇氏已经大仇得报,周氏几乎灭门,只剩下满族的妇孺,而当年之事发生时,周红儿尚在襁褓之中。” “这些话,是她让你来跟我说的?”仇珠儿满脸嘲弄“既然知道自己罪孽深重,为何不亲自来谢罪。” “周氏已经受到了应有的报应,夫人为何还耿耿于怀。”熊沁摇头笑道。 “你在教育我?”仇珠儿感觉有些荒谬。 “熊沁不敢,熊沁只是觉得,这些已经解决的过去事,不是诸位眼下最重要的事情。”熊沁摇头笑道“仇氏,周氏同朝为臣,相信大帝也不愿意看到你们如此。” “她一介贱婢算什么朝臣?她也配?”仇珠儿冷嗤出声“手中既无兵马,又无才干,她凭什么?” “大将军与周红儿,似乎恩爱的紧。”熊沁眨了眨眼。 仇珠儿紧抿起唇,盯着熊沁“你怕是不了解,大将军为何与周红儿恩爱吧。” “分化之术。”熊沁微微一笑“当初大帝计收纍城,虽然诛尽纍城氏族,但是终究无法全部格杀,相反还要依靠这些人来维持纍城运行,于是派遣墨氏男人去分化纍城氏族妇人。” “你是不是知道的太多了?”仇珠儿笑容透着一股杀气。 “这些不是我探知的,是我推断的。”熊沁淡然的摇摇头“夫人别忘了,熊氏女天生就有这方面的才能。” “真的假的?”仇珠儿嗤之以鼻。 “虽然熊沁只跟着老师修习数年,习得皮毛,但是有些事情,还是一眼就能看清的,比如仇氏现在于孤竹国的地位,应该十分尴尬吧。”熊沁笑意盎然的看着仇珠儿。 “有意思,一个外人竟然如此大言不惭。”仇珠儿嗤笑道。 “外人?夫人说的是自己嘛?”熊沁笑吟吟的问道。 “你说什么?”仇珠儿脸色越发的阴冷。 “仇氏归顺孤竹时间尚晚,甚至都比不上翟仇将军,更别说跟孤竹王室出身的大将军相比了,而且仇禾的司马之位,似乎是从大将军身上割下来的。”熊沁抿了口茶水,笑着开口“虽然仇禾司马掌管着人口最多的纍城以及全国的内政要务,但是与林胡堡的大将军相比,似乎并不优势,同为孤竹五官,大将军已名列三公了。” 仇珠儿眯了眯眼,坐回位置,拿起那杯已经凉透了的茶。 “自古以来,有君王身边都有内臣外臣之分,内臣者,近臣也,外臣者,属臣也。向来只闻内臣惑君,没有听过外臣参政,外臣的下场,不是为君王尽忠,就是被逼n。”熊沁笑了笑“夫人应该比谁都清楚,仇氏看似安稳,实则岌岌可危。” 仇珠儿继续沉默不语,示意熊沁继续说道。 “孤竹朝中局面熊沁不甚了解,但是也能看出一些端倪,司徒坐镇国都,虽然看似不闻诸事,但是实际上所有大事都要过问她,而且对于国中调动,不需要经过任何人同意。”熊沁顿了顿,观察了下仇珠儿的表情继续说道“大将军坐镇林胡堡,练兵统军,兼顾边疆,看似实权在手,但是出行毫都都有时间n,调动人手还要向司徒请令,不过终究是实权大将,而同为五官的司马仇禾,我们在纍城待了这么久,司马的兢兢业业看在眼中,小心谨慎同样看在眼中,一个堂堂司马,竟然被司徒身边一位禁卫头领呼之喝去” “谁?”仇珠儿冷声喝道。 “夫人不知道?”熊沁十分惊讶的看着仇珠儿“就是那位经常在纍城守城的女将军。” “她是代翟仇之职,协助仇禾值守。”仇珠儿冷声道。 “协助?还是监督?”熊沁笑着问道。 “巧舌如簧。”仇珠儿抿了抿唇,笑着摇摇头“说重点吧,这些话对我来说效果不大,毕竟,你只是个局外人,而我才是你当事人。” “也对,毕竟都是小童的推测。”熊沁笑了笑“若是夫人愿意帮我们谋一处立足之地,齐国愿以夫人为相。” “我?”仇珠儿微微一怔。 “夫人在孤竹并无官身,而且夫人乃是女中豪杰,小童早就听闻过夫人诛杀林胡王,携军截杀胡人之威名。”熊沁笑着奉承道。 “哪儿来的谣言?”仇珠儿轻嗤出声“林胡王是我杀的没错,不过我可没带兵出征。” “夫人若为齐国相国,那么日后齐国安身,与孤竹交好,两国邦交之责就都在夫人手中,由不得大帝不重视了。”熊沁轻笑道。 “你们那里来的自信,可以影响孤竹国?”仇珠儿十分疑惑。 第二百七十六章 抄家(求全订) 第二百七十六章抄家求全订 交流,就是通过交换需求,来完成社会整体的流通。 若是没有沟通,就无法促成社会整体,同样也不会让物质和信息流通,这是人类文明发展的基石。 所以不管是所谓的文明群体,还是落后群体,对于交流的渴望和需求都是一样的。 扶余国是一个已经扎根在东北土壤数千年甚至数万年的原住民了,尽管经过夏商周文化交流的熏陶,但是碍于地缘因素和中原文化的排外情绪,扶余国从物质上来说,是十分落后的。 物质落后,自然就对最基础的物质需求是最大的。 所以王诩跟这个乌青王之间的交流,自然不会围绕着两国人民的精神文化建设去聊,不但聊不懂,而且没有任何成效。 所以自然是从最基本的物质需求交流,衣食住行是最基本的,乌青部的人基本上虽然都是穿衣服的,衣服主要是由兽皮和少量的麻布构成,而且在夏天也穿衣服,目的不是保暖,而是为了防止蚊虫叮咬,因为在扶余虽然落后,但是几万年积累下来的原始文化还是有的,比如蚊虫这些能够带来疾病的生物,是他们除了野兽之外,主要防范的。 但是他们并不知道,蚊虫会攻击他们,而且给他们的族人造成大量疾病伤亡的主要原因,就是他们太脏了。 王诩以前也对这些原始人不洗澡这件事感到疑惑,孤竹国人因为是商贵族所以是有洗澡传统的,但是无奈没有水源,但是后期接触的几个像是林胡部这样掌握着一整条充沛流域的大部落,也不喜欢洗澡。 后来王诩抓了好几个部落首领和萨满大巫才弄明白。 这些原始人不用河水溪水洗澡,是出于对水的敬畏,他们认为水是神灵赏赐的圣洁之物,是生命的源泉,洗澡就是亵渎神灵。 另外是一个原因就是,长时间不洗澡,皮肤的油脂分泌物和灰尘接触后,会形成泥而这种泥多了,就会变成泥巴,他们认为这种泥巴凝固也可以防止蚊虫叮咬,还有一定的防御能力。 不得不说,古人的逻辑和想象力有的时候真的是一个后世人无法理解的行为。 要不是王诩有后世的医学常识,也会被这两个逻辑征服。 扶余人生活在东北中部,过着渔猎采集半耕种的生活模式,但是林中的野兽比他们的数量更多,加上狩猎工具n,扶余人的保暖物资来源十分有限,至于纺织桑麻根本不可能,基本上一件兽皮衣,可以当做传家宝。 不过扶余人的草鞋编的很厉害,他们甚至还能够编制一直穿到大腿的草靴,听说冬天能保暖,夏天可以防止蚊虫叮咬,而且还可以防止被小溪螃蟹蝎子吸血虫等昆虫类咬伤。 王诩觉得这门手艺有可取之处,以后编制皮绳麻绳什么的,扶余人应该可以胜任。 至于吃的方面,扶余人吃的跟东胡人差不多,蓄养的牛羊鹿狗肉,加上种植的戎菽冬葱,还有山中的一些天然的野菜和花,是的扶余人有吃花的习惯,而且还驯养了一些不知名的野菜。 乌青王还是很配合,王诩想要知道的,基本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听着王诩像是唠家常一样拷问,让做翻译的剧亢都有些不耐烦了,一个多时辰的闲聊,说的都是这些掉价儿的事情,不过好在松子够吃。 “把这个给他,问问他喜不喜欢。”王诩拿出一件粗麻袍递给剧亢。 剧亢接过后递给了乌青王。 乌青王楞了一下,脸上表情惊喜,抱着麻袍如获至宝,连忙点头叩谢。 “让他先穿上。”王诩笑了笑,看着乌青王穿上麻袍后喜难自抑爱不收拾又有些遗憾的样子问道“他似乎不满意。” 剧亢不耐烦的扫了眼乌青王“他说这衣服虽然好,但是太薄了,不保暖,而且打猎逃跑劳动起来也不方便。” 王诩微微一笑,又翻出一件张唐进贡的紫貂拼白虎皮的皮裘扔给乌青王“告诉他,如果他愿意,乌青部以后都可以不用再打猎,也不需要被野兽驱逐,这衣服只是春天穿的,其余四季有不同的衣服,也有充足的食物供给你们。” “四季新衣?”剧亢微微一惊,有些诧异的看着王诩。 剧亢虽然是个孤儿,但是毕竟是名门之后又被朱家所救,从小不算富贵,但也是衣食无忧,但是朱家收留的孤儿侠士太多了,基本上每个孩子的衣服都是大了穿完小的穿,n之后即便自己有生计了,也是一两件衣服互相换洗穿几年。 四季新衣,那是百姓贵族才能达到的水平。 这位孤竹大帝对这群野人会不会有点太好了,这些放在中原抓到都是当奴隶的家伙啊。 虽然疑惑,还是翻译了。 乌青王听后抱紧了虎皮裘,又惊又喜的跪在地上鬼叫起来。 “当然这些都不是送给你们的,你们也要付出同样的代价。”王诩制止了乌青王的鬼嚎,继续说道。 乌青王有些警惕的瞄了眼王诩,对剧亢说了一大堆。 “他说乌青部所有的财富都已经被抢走了,他现在除了那些没用的族人,一无所有,如果大帝愿意,他可以把所有的族人送给大帝当奴隶。”剧亢有些厌恶的瞪了眼乌青王翻译道。 “倒是个合格奴隶主啊。”王诩轻笑出声“告诉他,我接受他的进贡,同时也给他一个机会,就是他可以继续统领这些人,只不过是在我的领导下。” 剧亢疑惑的看了眼王诩,给乌青王翻译完之后“他非常愿意为大帝效劳,只要给他提供食物和衣服就可以,他愿意在大帝手下担任一个合格的臣子。” 王诩听后摇摇头“告诉他,我们不是君臣关系,我们是邦交关系,他依旧是扶余国的乌青王,然后就送他出去吧。” 剧亢把抱着虎皮裘满脸惊慌的乌青王给踹了出去,不一会儿又回来了,把自己磕的松子壳都打扫干净后问道“大帝需要我去监视他吗?” 王诩看着剧亢少年老成的模样笑了笑“你是朱家派来帮忙的?” “我叫剧亢。”剧亢点头称是。 “多大了?”王诩问道。 剧亢微微皱眉“快弱冠了。” “看样子,应该是个侠士,武功如何?”王诩笑着问道。 “不敢托大,应该还算可以。”剧亢谦虚道。 “剧这个姓氏比较少见,跟老将剧辛有关系。”王诩问道。 “是家祖父。”剧亢沉声道。 “名门之后啊。”王诩笑了笑“怪不得那夜会跟着高渐离夜袭燕王喜。” 剧亢身子一僵,有些诧异的看着王诩。 在燕王喜被押送回咸阳的之时,他曾经和高渐离秘密的想要去刺杀燕王喜以报大仇,但是没想到半途遇上一个神秘青衫男子,高渐离就取消了计划,之后又消失无踪。 这件事应该只有他们两人知道,怎么王诩会知道? 在加上最近听了太多关于羡门传闻,剧亢越发的心惊。 “剧辛老将保你平安应该不易,你作为独苗应该好好珍惜,以后就跟在我身边吧。”王诩笑了笑“我身边没有那么多规矩,只要守好本分就行。” 剧亢眨了眨眼,躬身行礼“臣领命。” “去吧,每天给我禀报一次乌青王动态就行了,还有第一条任务,就是让这些扶余俘虏负责押送后方粮车和畜牧。”王诩吩咐道。 剧亢皱起眉“粮草辎重乃是军中要务,交给一群来历不明的奴隶不妥吧。” “放心吧,他们对于这些粮食,看护押送的会比我们还要金贵。”王诩轻笑着摆摆手,看着满脸怪异的剧亢离去后,拿起之前看到一半的简牍,这些都是襄平城保留的一些资料,记载了当年秦开对于东胡和东北三大古民族的资料,虽然不太详细,但是也足以给王诩提供很大的帮助了。 大军在林中古道行走速度极慢,因为清理道路需要花费很多时间,襄平城到三十多公里,足足走了七天才到,而且这一路非但粮食没有变少,反而更多了。 自从发现松子这种好吃的零食后,孤竹大军赶路之余就是在林中收集松塔,而且还发现了诀窍,就是找松鼠的储备粮,第一次发现这个窍门的是剧亢。 这孩子似乎对于松子有着异于常人的偏爱,最终发现了这个秘密,在追寻了几只肥硕的松鼠之后,找到了它们的仓库。 剧亢追着它们到,一个巨大高达二十多米古木看着它们爬上树上钻入树洞中,突然灵机一动,因为剧亢发现这棵树比周围所有的树木都要高大,但是却毫无生气,反而有些死气沉沉的,敲了敲树干果然,里面都被掏空了。 于是剧亢几斧子下去,差点被里面不知道藏了多少年的松鼠储备粮淹没,虽然最底层有部分已经腐烂了,但是大半都是好的,一棵树弄出来几百斤的松子,十分吓人。 于是按照剧亢的方式,孤竹军开始不用爬树射箭这种笨方法了,漫山遍野的追杀松鼠然后抄家。 一个星期时间,给大军的粮食储备提供了几十石的松子榛子等坚果,几万人每天吃坚果吃的不亦乐乎,于是黄豆粉和黄豆饭就便宜了那几千扶余俘虏。 同样这几天这些扶余人也渐渐的适应了在孤竹大军中的生活,毕竟在这里每天能够吃饱饭的日子,比在祖地省吃俭用要快活的多了。 而且不少扶余妇女对孤竹军的将士们格外热情,王诩这两天一直都有接到孤竹军士关爱扶余妇女最后被罚的报告,但可能是因为罚的并不重,加上这几个月的军旅生活憋坏了,这种事情越发的频发。 第二百九十六章 你又不是女人(求全订) 第二百九十六章你又不是女人求全订 力的作用是相互的,所以想要相互影响,首先质量相似的两个东西,才会形成力。 孤竹国从人口上来说,自然算不上一个大国,甚至放在中原诸侯国,也就是一个次级县城的人口数量。 但是孤竹的质量,却因为先进的科技和nn的制度,而要超出这个时代所有的诸侯国。 想要影响孤竹国,需要自身达到一定的质量,至少要在某个方面能够超越孤竹国,才能够造成影响。 但是从这群齐国的丧家之犬身上,仇珠儿并没有看到她们有什么资本。 “若是此事成了,齐国半年内,人口会超过孤竹。”熊沁压低声音。 人口确实是社会中一个重要的质量因素,孤竹国算上还没有完全同化的玄菟人和林胡部的东胡妇孺,也不过三十万人口,熊沁张口便说能够在半年内超过孤竹国的人口,确实吓了仇珠儿一跳。 不过转念一想,孤竹国也不会允许这么多人口涌入境内,毕竟连这次万难民,墨怜都把他们安置在毫都城外十几里。 仇珠儿呼吸一滞,凝声道“你以为我们是傻子?会引狼入室?” “我们不是狼,我们是孤竹的羊,但是需要经夫人之手放牧,羊多了,自然价值就多了,夫人觉得呢?”熊沁笑容甜美。 仇珠儿勾起嘴角,笑了笑“你是个很聪慧的女子,可惜,是个女子。” “是啊,可惜,是个女子。”熊沁眸子一暗。 “如果你能说动大将军上书帮你们,那么我就有办法帮你们谋得一处安身之地。”仇珠儿起身笑道。 熊沁眸子亮了起来,起身行礼“熊沁拜谢夫人。” “等事成了再谢不迟。”仇珠儿笑着摆摆手“天色不早了,我先走了。” “夫人慢走。”熊沁送仇珠儿出了营帐,看着她纵马离去后,绕到后面的营帐,见靳歙正在给周红儿讲解柔茗的妙趣,笑道“两位倒是闲情逸致啊。” “仇夫人走了?”靳歙笑了笑。 周红儿也不动声色的坐直了身子,抬头看着熊沁。 “只需要周让大将军上书,仇夫人便说能够成事。”熊沁说道。 “她为何如此有把握?”周红儿微微蹙眉。 “一个在蛮夷部落中撑起一个家族的女子,还将一位雄主玩弄于鼓掌间,自然手段异常。”靳歙笑了笑“既然她答应了,那应该就有办法吧。” 周红儿抿了抿唇,笑了笑“那不知道你们到底定在什么位置了?” “关外。”靳歙说道。 “确定了?”周红儿微微挑眉“要关外的可能性并不大,这次司徒给我两万兵马的名额,就是要将关外的肃慎蛮夷一扫而光,来为大帝还朝荡平隐患,而且那里不适合你们起步发展。” “关内距离孤竹太近,诸多不便。”靳歙摇摇头“若是不行,退而求其次。” “好。”周红儿点点头。 “齐人中数千兵役,而且还有很多有过统兵经验的将领,若是周不嫌弃,可以带上他们。”熊沁笑着说道。 “如此甚好,臧荼手下能打的兵将这次东访已经消耗殆尽了,若是抽兵,还需要训练一段时间,如此一来算是解决了要事,多谢了。”周红儿笑了笑。 “周如此大度的替吾等出谋划策,如此小事不足挂齿。”靳歙笑着说道。 “同时落魄人,帮人,就是帮己。”周红儿微微一笑。 仇珠儿离开齐国难民区后,马不停蹄的赶回了纍城,回城的时候已经将近了戌时。 “齐国人现在已经认定了司徒墨怜是仙子下凡,所到之处都是称颂感恩之声。”仇珠儿赤脚踩在地板上,边走边把身上的外袍脱下,在水缸中舀了一瓢冰水,狠狠的饮了一口,打了个冷颤惊异道“冰水?” “大帝传下了仙法,可凭空制冰,所以把就把冬日冰窖中囤积的冰拿出来了。”正在伏案奋笔疾书的仇禾头也不抬的说道。 “仙法?凭空制冰?”仇珠儿一惊,快步走过去“怎么回事儿?” “等我写完再给你演示。”仇禾摆手说道。 “你在写什么?”仇珠儿蹙眉探头过去,却被仇禾推开。 “呈给大帝的报告。”仇禾笑道。 “大帝来信了?”仇珠儿脸色一喜。 “嗯,不过是在半月之前从襄平传来的信,现在在何处还未可知,得半月之后。”仇禾轻叹了一声“路途遥远,传输信息太不方便了。” “辽阳到纍城快马加鞭三日足以,襄平竟然需要半月,如此之远?”仇珠儿微微一惊“那要是去咸阳,不要一月之久?” “辽阳到咸阳?”仇禾抬头看了nn间内的地图“那倒不用,通往咸阳的路线,经过千百年的开凿修筑,最快七日足以,不过要周转水路,之前李信说过,秦王急报的话,还有一条特殊的渠道,不过花费巨大,从蓟城到咸阳,两日。” “嘶,这么快?”仇珠儿倒吸一口冷气。 “可能会跑死数名御手,数十匹宝马。”仇禾摇摇头“任何事情都是等价的。” 仇珠儿抿了抿唇“是啊,只有变得更有价值,才能够换取更多的价值。” 仇禾瞥了眼姐姐“你这么晚赶回来,看来是有消息了。” “熊市女名不虚传,确实聪慧异常。”仇珠儿笑道。 “楚国在培养王女方面,听说比培养太子还要苛刻,不过这位田熊氏,应该没有享受过这种待遇。”仇禾微微皱眉。 “天赋。”仇珠儿笑了笑“不过天赋终究是天赋,很容易想当然。” “哦?”仇禾轻疑一声。 “她以为夸大仇氏在孤竹的劣势,能够造成我的惊慌,将赌注压在他们身上。”仇珠儿嗤笑道“他们还许我为相。” “女相?”仇禾一怔“若是真的兑现了,那么说明这田安确实有几分魄力,也许真的能成事呢。” “现在田安和熊氏女与难民食同槽,眠同寝,共度患难呢。”仇珠儿笑道。 “不错,很有觉悟,可惜,估计效果不会太大。”仇禾轻笑道。 “何以见得?”仇珠儿问道。 “司徒以力破万钧。”仇禾笑道。 仇珠儿冷笑道“确实好手段,现在齐人都在传,她是仙子下凡,救苦救难。” “确实如此。”仇禾点头道。 “用这种手段拉拢人心,怪不得能稳坐朝歌。”仇珠儿冷哼道“周红儿跟大将军真的一条心?” “暂且不知。”仇禾摇摇头。 “听熊沁的语气,大将军似乎无条件支持他们。”仇珠儿蹙眉道“看来他也觉得,孤竹国的朝堂确实有些问题。” “我这司徒之位,是大帝从大将军身上扒下来赏赐给我的。”仇禾咧嘴笑道“虽然这么长时间他都没说什么,但是也知道,他一定心有不满,毕竟王室军中还有很多人没有分配。” “所以,我们真的是外臣啊。”仇珠儿轻叹道。 “我不这样认为。”仇禾摇摇头“直接说结论吧。” “我答应他们了,只要大将军上书,我们就帮他们拿到一片属于他们的领地。”仇珠儿说道。 仇禾手一颤,抬头看着仇珠儿“属于他们的领地?是什么意思?” “他们想要重建齐国。”仇珠儿笑道。 “他们在找死?”仇禾眯起眼。 “我也这么觉得,不过他们说,半年内,人口超过孤竹国。”仇珠儿说道。 仇禾放下笔,眉头紧锁“看来这些难民,只是先头军,后面才是大队伍。” “听熊沁笃定的语气,这些人应该已经藏在孤竹境内的山林中。”仇珠儿摇摇头“暂时,不能轻举妄动。” “那你想要如何做?才能给他们争取到独立领地?”仇禾有些头疼的揉了揉太阳穴。 “如果我所料不差,墨怜本身,就想要放任他们。”仇珠儿眯着眼说道。 “何以见得?”仇禾眉头一挑。 “我查过了毫都城的粮食储存,只够支撑毫都城目前的人口,这个时候,她还把粮仓中所有的肉食都送出来,绝对不只是善心那么简单,而且,仙子之名,传播的未免也太快了。”仇珠儿冷嗤道。 仇禾看着姐姐,沉吟片刻“果然,阿姊不适合在孤竹为官。” 仇珠儿嘴角抽搐了一下,没有接茬“所以等大将军上书之后,她会找你商讨的,虽然是象征性的。” “什么叫象征性的?”仇禾哑然失笑。 “熊沁说墨怜的一个婢女都能够对你呼之喝去。”仇珠儿冷笑。 “青娘可不是什么婢女。”仇禾笑着摇摇头“青娘手里掌握着火凤军,那是仅次王室,犴鸢,沚戛后的最强军队。” “比若木军还强?我看了李倓的若木军,并不弱。”仇珠儿一惊。 “火凤军虽然都是女子,但是却巾帼不让须眉。”仇禾笑了笑“而且火凤军拥有大帝亲自制定的嘴精良武器甲胄。” 仇珠儿脸色一暗,轻哼道“那还真想见识见识。” “其实你带回来的那些林胡战士也不错。”仇禾笑道。 “所以你去,就这么说。”仇珠儿眯起眼“把我刚才说的情报,全部告诉墨怜。” “全部?”仇禾微微挑眉“这样会引来猜忌。” “你什么不说,一样会引来猜忌。”仇珠儿轻笑道“女人,尤其是聪明的女人,除了在面对自己心爱的男人时会犯傻,其他任何时候,都会抱着绝对的警惕与猜忌,这是女人的天性。” 仇禾眨了眨眼,似乎有些不认同。 “你又不是女人,你当然不懂。”仇珠儿瞥了他一眼轻哼道。 仇禾无语的翻了个白眼,发现自己竟然无言以对。 第二百七十七章 巨人国(求全订) 第二百七十七章巨人国求全订 食色性也。 孤竹军构成主要以奴隶为主,即便奴隶们从小就被精神n丧失了人性本能甚至对繁衍产生恐惧心理,也并不是不可逆转的,毕竟这是生理本能。 经历了战火血腥的洗礼后,似乎唤醒了孤竹军士的生理本能,所以最近才会发生这么多孤竹军士关爱扶余妇女的事情。 刚开始零星几起只是偶然事件,大家都没注意,但是慢慢发展成数百起的必然事件,就要引起注意了。 最后王诩只能暗示朱家和墨丁,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假装没看到吧,毕竟能让孤竹军找回人性还是一件好事儿。 之前王诩在军中那么推广结婚套餐福利,都没有促成几对,而这几个月他们就性情大变开窍了,可见有些心理障碍,需要更大的压力洗礼后才能突破。 不过为了防止扶余妇女形成军妓现象,王诩又颁发了一条军令,就是不得强迫对方,而且若是两情相悦的话,可与申请结婚。 这条军令下达之后,最高兴的不是孤竹军士,而是扶余妇女,相对比扶余男人,孤竹军士一个个简直都是最佳伴侣啊,两三天时间,两千多孤竹好男儿就落入这群扶余妇女之手了,让墨丁气的火冒三丈,每天抓着那群春心躁动的士兵打。 大骂他们放着孤竹国那么多好女子不去追,非要追这群腌臜的扶余nn,简直是自甘堕落。 “你这个想法有问题,这些扶余人已经被乌青王卖给我了,也算是孤竹民众了,而且人家又不是什么大奸大恶之人,除了大多数都带着孩子之外,也都是勤恳能干的女子,别总一口一个贱婢贱奴的,跟谁学的毛病?”王诩用树枝抽了抽墨丁轻嗤道。 墨丁踢走被他教训的亲兵,转头对着王诩苦笑行礼。 那名亲兵冲着王诩跪拜谢恩,笑的一脸开怀的跑了。 “一群天天不穿衣服在人前乱晃,不知礼义廉耻的女人,不是贱婢是什么?大帝千万别被这群贱婢给污了眼睛,否则回去司徒大人会弄死我的。”墨丁满脸苦笑。 “不穿衣服?”王诩微微挑眉,笑着说道“不过也能理解,毕竟是未曾开化之人,衣食都成问题,哪里顾得上廉耻,以后就好了。” “唉,总觉得,亏。”墨丁叹了口气“火凤部那么多好女子都待字闺中。” “呵,这种事情,你情我愿的,你就别在这儿瞎操心了。”王诩笑了笑“前方搜寻到城池了嘛?” “找到了,绕过这座山,往前十余里有一座土城,斥候回报,城外有耕地,应该也是个千人以上部落,应该是大帝所说的襄平昌县。” 王诩点点头,这个襄平昌县是秦开记载的,按照地理方位,应该就是鞍山古城,鞍山也有十万年的古人类部落名为小孤山遗址,而且还在旧城区发掘出大量战国晚期燕制的青铜戈和青铜箭簇,证明这里以前确实曾经是燕国管辖,不过现在应该是被扶余人占领。 对于昌县到底是那个扶余部落,乌青王也不知道,张唐也不清楚。 不过几千人的小部落,平推就行了。 “带着大军直接过去围城逼降就行了。”王诩笑道。 “遵旨。”墨丁领命,招来亲兵下达命令后又绕回王诩身边“大帝,我们如此行军速度,是不是有点过慢了。” “怎么?有急事儿?”王诩笑着打趣道。 “臣能有什么事儿。”墨丁笑道“臣只是心疼大帝,跟着我们一群人在这里餐风饮露,受蚊虫所侵还有野兽所扰,大帝您最近都瘦了,回去后司徒肯定要扒臣一层皮。” 王诩微微晃神,捏了捏手臂上结实的肌肉“瘦了吗?” “嗯。”墨丁点点头“长途跋涉不说,而且环境还如此恶劣,休息不好吃不好的,臣看着都揪心,不如我让翟仇护送大帝绕回襄平从平刚还朝吧,估计半个月就能到,咱们这么走,至少还要一个月。” “还朝只是次要的,咱们主要的是摸清楚辽东以东的地貌,寻找重建殷都之地。”王诩笑了笑“至于怜儿要扒你皮的事情,放心吧,她没那么多闲心管你。” 墨丁讪笑两声“那这次咱们在昌县修整两天吧,大帝好好休息休息。” “确实要在昌县停留两天,昌县以后是我们重要军事枢纽和矿产地,需要好好探查清楚。”王诩笑了笑“让后军也拔寨吧,启程。” “领命。”墨丁去下达命令。 王诩看着依旧一眼望不到头的山岭丛林,轻轻叹了口气嘀咕道“没想到我这个挖坑的,竟然有一天能够翻身成钢铁玉矿大王,真是世事无常啊。” 鞍山,因为有一座形似马鞍的山脉得名,在后世有钢都玉都之称。 这两个戴好简单粗暴的象征着一个名字土豪。 鞍山探明的矿石种类有三十几种,铁矿超过一百亿吨,华夏第一,菱镁矿超二十亿吨,占据世界总量十分之一,这种矿石除了本身价值之外,更珍贵的在于它的共生矿丰富黄铁矿,褐铁矿等产量小的不说,造玻璃水泥用的的石英矿,萤石,方解石,重晶石等石矿是王诩目前最看重的。 而且更重要的是,盛产大理石,花岗岩,还有玉石。 这些东西以后都是可以拿去秦国或者西域骗物资的好东西,现在都埋在这些参天巨木之下。 王诩以前对于物质就没太大的n,来到这里之后成了大矿主之后更加单薄了,但是到了鞍山地界,王诩都忍不住有点躁动,总觉得感觉脚踩的地方不是土地,都是金币。 “富强、n、文明、和谐、、平等、公正、法治。”王诩正念叨着核心价值观来平静心情的时候,前方突然出现了躁动声,撩开帘子问马车旁边的剧亢“怎么了?” “我去看看。”剧亢策马探查一番回来后报告“沚戛将军抓到了几个怪物。” “怪物?”王诩皱起眉“带来看看。” 不一会儿翟仇和几十个神奴拽着平时拉车用的铁链,捆着几个熊一般的庞然大物过来,喝骂声和咆哮声十分吵闹。 王诩掀开帘子要下车,被剧亢和翟仇拦住了。 “大帝就在这儿吧,此怪物凶残,以免惊扰大帝。”翟仇沉声道。 “是熊?”王诩皱眉问道。 因为距离十几米,王诩只能看到这些家伙身高都在两米以上,块头比过度催肥后的神奴更加庞大,身高更是高了两个头,而且浑身毛皮,不过有烧焦的痕迹,看不到面部。 “有点像是巨猿,跟青娘养的山魈有点相似,不过更加庞大。”翟仇回答道“臣带人去围攻昌县的时候,这些怪物投掷巨石,而且被城中人放出来后悍死无谓的冲阵,被臣活捉。” “跟乌青部的大力士一样?”王诩微微挑眉,之前翟仇攻打乌青部的时候就被大力士伤到过,只不过那时候大力士被愤怒的孤竹军给分尸了,不过听说也是身高两米以上。 不免让王诩想起,后世有学者怀疑古代东北地区应该还有巨人人种残留,人类对于巨人始终有着好奇,后世患有巨人症的人类最高将近两米七左右,而且不管中外,都普遍有两米以上没有巨人症的存在,比如篮球运动员们。 巨人症算是一种基因突变,但是没有患巨人症的人基本都是基因问题,昆岗古墓更是出土的大量两米五以上的棺木,还有五具保存完好的两米三干尸,所以很可能在上古时期,是存在这种身高基因两米以上的种群。 在史书中也有记载,比如巨无霸的来源,就是后汉书中记载,王莽手底下有一个叫做巨毋霸的巨人,身高两米三左右,腰围有十围,而且擅驯服虎豹野兽,。 还有就是史记索隐中记载秦nn二十六年,有长人见于临洮,故销兵器,铸而象之。 正义引汉书五行志记载:二十六年,有大人长五丈,足履六尺,皆夷狄服,凡十二人,见于临洮,故销兵器,铸而象之。 这段就是补充为什么秦始皇会铸造十二个铜人,就是因为在秦nn二十六年的时候,临洮出现十二个身高十一米的巨人,秦始皇从他们身上找到了灵感。 身高十一米,应该肯定是记载换算错误,但是出现巨人很有可能是真的。 因为还有记载秦始皇当年手底下也有个身高近三米的巨人叫做李翁仲,司马贞的索隐说“石人重千石,坐高二丈,号曰翁仲。” 就是记载秦始皇按照李翁仲的样子在咸阳造了千石重的石人来震慑天下,咸阳被烧毁后石人却无损,后来刘邦在此地修建了长乐宫。 长安志引关中记云:“长乐宫殿前石人,其胸前铭,李斯篡,蒙恬书也。” 山海经中记载的大人国,就是在东北地区。 雷泽氏就是夸父氏的祖先,本来是炎帝的直属氏族,后来黄帝取缔炎帝的首领位置后,雷泽氏迁徙到东海之滨的山东地区,然后经常划船去蓬莱,在渤海湾东北建立大人国。 关于这类猎奇的记载多了,也就让人产生了兴趣,不过实际推断,上古身高两米以上基因的部落应该是真实存在的,例如马赛人那种。 但是因为种种原因慢慢灭绝了,毕竟两米以上身高的族群,寿命都有些短,而且对于食物的消耗也大,目标大更容易被击杀。 所以看着这些怪物的模样,王诩觉得他们不像是巨猿,也不像是野兽,于是命人往他们身上泼水,洗干净后想要看看到底是什么东西。 第二百九十七章 上交给国家(求全订) 第二百九十七章上交给国家求全订 如果世界上真的有什么玄学。 那就是女人的直觉了。 女人的直觉可以说是毫无道理,毫无根据,毫无逻辑。 但是又准确的让人头皮发麻。 尤其是在预判危险和老公出轨上。 但是在心理学上,直觉被定义为,自主,无意识完成度认知过程。 也就是所谓的直觉其实是大脑潜意识已经分析的出来的结果。 只不过这种分析当事人主观没有反应过来。 仇珠儿从小就是一个生存在水深火热的环境中,小小年纪就肩负了难以承担的重任,这种重任压垮了她原本的三观和天性,让她变成了一个对任何人都带着强烈敌意的女人。 也可以被称之为被p妄想症,所以仇珠儿有一种能力,只要与人眼睛对视上,就能够判断对方是好人还是坏人。 从正常角度来看,仇禾的姐姐这个身份,在孤竹国肯定会十分引人瞩目的,但是实际上并非如此,因为孤竹国官员更像是为民众提供帮助的位置,而非高高在上的位置。 所以对于官员这个概念,孤竹人没有额外威压上的敬畏感,所以也自然不会产生一些多余的阶级情绪。 所以对于纍城的人们来说,仇珠儿的身份除了仇禾的姐姐之外,就是一个长得漂亮,穿着清凉赏心悦目的居民而已。 居民们单纯欣赏的目光,和有心人刻意监视的目光,更加容易一目了然,所以仇珠儿在毫都观察了三天,才决定去找熊沁田安他们。 因为这三天,足够验证,远在朝歌坐镇俯瞰城的司徒大人,到底对她是一个什么态度。 “不知廉耻。”墨怜手里拎着木棍,看着骑在哥哥小黑虎身上的小白虎,板着脸娇叱道! 身旁跪着一群身材壮硕的妇女。 这些妇女以前都是青娘挑选出来伺候墨怜的,后来都被安排伺候小黑和小白了,原本都是一些骨瘦如柴的女子,不知道怎么回事儿,照顾着两只老虎,老虎长的快,她们长得更快。 现在的小黑和小白已经长成野生成年老虎的大小了,小黑虽然先天亏损瘦弱一下,但是也将近三百多斤的体重了,一身黑蓝相间的毛发在阳光下如同宝石般闪亮。 小白更不用说了,体重已经超过四百斤了,白色的毛发一尘不染如同过水的缎子,原本应该发黑的条纹变成了淡棕色,所以整只虎看起来就像是一个人畜无害的大布娃娃。 就是现在做的事情有些不堪入目。 你们俩可都是公老虎啊! 墨怜气的脸都红了“把我给它们俩分开。” 负责饲养小白小黑的饲养员们听后连忙一拥而上,抱的抱,拽的拽把两只老虎分开。 小黑倒是还好,趴在地上不为所动。 小白则不安分的扭动着肥硕庞大的身体,嘴里还发出不满的咆哮。 看着十几个壮妇拉着都费劲的小白,墨怜终于想通了为何当年大帝严格要求一定要管教好这两只圣兽。 若非大帝当初的狠心,现在这两个家伙,一定已经脱离自己的掌控了,想想就有些后怕。 看着现在这两只庞然大物,墨怜轻轻叹了口气,一年前这两只小家伙还在自己怀里瑟瑟发抖,连活下去都尚未可知,如今已经长的这么大了。 果然,任何事情都不能任其随意发展,要在事情的源头开始前,要么将其扼杀,要么将其控制。 “把小白赶到鹿林里去,一只老虎,天天在外面被狍子追的满城乱窜,像是怎么回事儿?”墨怜板着脸轻哼道。 “司徒息怒,白尊大人只是贪玩了些。”负责饲养的妇人讪笑着说道“鹿林中的鹿群太多了,而且现在还是鹿群n期,林中雄鹿多暴躁,白尊大人又不愿意伤害它们,所以才会被追的满城乱跑。” “哼,红姐就不要心疼这家伙了,在外面窝囊的不行,回来倒是能捣乱。”墨怜摆摆手,对着小黑召唤了一声,转身向着朝宫走去。 小黑晃悠着大脑袋站起来,转头对着白虎低吼了一声,慢悠悠的跟了上去,俯身在墨怜脚边,等墨怜坐稳之后向着山上走去。 “司徒大人,大将军托人问候。”朝宫大门的门口站着一位王室军的校尉,带着墨狼的信物。 墨怜从小黑身上跳下来,拍了拍它的脑袋,蹙眉笑道“大将军托人来问候?这话怎么怪怪的?” 校尉讪笑一声“大将军口信是这样的,不过就是形容不好。” “最近大将军不是在学宫补课吗?怎么还不会说话了?”墨怜哑然失笑。 “从外面请来的师父,说的字倒是能听懂,但是组成句子,我们就听不懂了。”校尉也满脸苦涩。 “谁托他来给我带话?”墨怜抿了抿唇。 “大将军没说。”校尉笑道。 “那就是想让我召开会议了?这么大的事情嘛?”墨怜眯了眯眼,轻笑一声“行,去请大将军来吧,未时在朝宫开会。” 校尉领命而去。 墨怜洗了个澡,出来时青娘已经到了,正跟朝宫内的侍卫闲聊。 “什么好事儿啊?看你笑的这么开心?”墨怜好奇的问道。 “翟仇将军给青姐带来礼物。”一个嘴快的火凤侍卫娇笑道。 “就你长嘴了。”青娘翻了个白眼。 “哦?送了什么宝贝给你高兴成这样?”墨怜笑着问道。 “没什么,我高兴是因为昨天晚上秋婆家的媳妇生产了,是个男孩,这是我们族内出生的第一个孩子。”青娘把叽叽喳喳的侍卫赶走后,递上来一个包装精致的小礼盒“沾沾喜气。” 墨怜接过礼盒,满脸欣慰“这可是今年最大的好事儿了。” “是啊。”青娘也露出笑容“有孩子出生,对于部族就是天大的好事儿。” “让人去神殿请国君。”墨怜说道。 “国君昨天就去了。”青娘轻笑道。 墨怜一怔“看来,是我失职了啊。” “此事本来就不是司徒职责。”青娘笑了笑。 “所以,翟仇到底送了你什么?”墨怜眸子里闪烁着狡黠。 青娘脸上闪过一丝羞怯“没什么,就是一块模样稀奇的宝石。” “一块宝石而已,给你高兴成这样子。”墨怜轻哼一声,翻了个白眼。 语气中却带着一丝显然易见的委屈。 因为昨天从襄平的来信中,大帝除了让她注意休息之外,没有任何表示。 连翟仇那个木头人都知道送青娘一个礼物! 看着墨怜下意识的撅起的小嘴,青娘轻笑着摇摇头道“大帝给你准备的礼物还在路上。” “真的。”墨怜瞬间眼睛都亮了起来。 “翟仇说的,听说是一件大礼。”青娘眨了眨眼睛。 墨怜心跳一滞,嘴角的笑意有些难以抑制,满心都是期待。 “开心了?”青娘笑着打趣道。 “还行吧。”墨怜回过神,清咳一声“等会儿大将军来了,我要怎么说?” “司徒心中不是早有计划?”青娘笑道。 “之前是有的,刚才突然又改了主意。”墨怜摇摇头“我猜,他们应该想去关外。” “周红儿已经把田安夫人熊沁接进府上了。”青娘笑了笑“而且之前纍城氏族想要搬进朝歌的提案,也没了动静。” “如此一来不如一次性解决了。”墨怜指着下巴,手指敲打着桌面“既然他们想去关外,也不是不行。” “司徒要慎重啊,若是到了关外,这些齐人燕人就是脱缰的野马。”青娘蹙眉道。 “脱不到哪里去。”墨怜笑了笑,起身拿出昨天王诩传回来的地图“他们能活动的范围,只有箕子国的位置和山海关之间,这里面除了山林之外,都是肃慎亡人和成群的野兽,而且没有他们想要的耕地,大帝说那边基本都是湿地,周红儿只知道那边地广人稀,却不知道那边的地况,若是那边适合耕种,那些肃慎亡人又怎么会冒死以抢劫为生。” “原来如此。”青娘恍然大悟。 “哼,自以为读过几本书就是聪明人了,愚蠢,一点常识都没有,凭口空谈。”墨怜轻嗤道。 “如此一来,等他们到了关外,发现情况跟他想象的大相径庭,自然会乖乖的回来建设北戴城。”青娘笑着点点头“还顺便帮我们把肃慎亡人清理一番。” “所以啊,人呢,就是不懂的知足,尤其是中原人,自以为是的精明,其实蠢的要死。”墨怜轻哼一声,眯了眯眼“当然,东胡人也没有聪明到哪儿去。” “东胡人?慕容竭又有什么动静?”青娘微微一怔。 “慕容竭老实的很,我说的是仇珠儿。”墨怜脸色微凛“我之前派人暗示过仇禾,让他姐姐别生事端,否则到时候大家都难做,偏偏这个女人不知好歹,去找了齐人。” “大帝说仇珠儿,没什么问题啊。”青娘越发的疑惑。 “这才是最大的问题!”墨怜咬着牙根说道。 青娘一怔,哑然失笑“司徒觉得有问题,那可能就真的有问题吧。” 墨怜听后,本来有些愠怒的小脸微微一僵,心虚的问道“我这样,是不是不太好?仇氏,毕竟是孤竹人。” “仇珠儿带回来的七千林胡氏,到现在也没有归属。”青娘摇了摇头“即便大帝恩准这件事情等他回来再说,但是仇禾在处理这件事情上,私心太重。” “应该不至于,仇禾是个聪明的孩子,七千人,能掀起什么风浪?”墨怜反而摇了摇头。 “这个问题,看的是态度。”青娘笑道。 墨怜蹙起眉,沉吟了片刻。 “这么久以来,翟仇是第一次送我东西,送什么不重要,他想起来送我东西这个态度,是我看重的。”青娘笑着说道。 “这么说,似乎也有道理。”墨怜眸子一亮。 “大帝以前经常送你礼物,你习惯了,自然不会有太大的感受。”青娘轻笑道“所以不管他送不送,送什么你都不再那么看重,但是对于我来说,这第一次,才是更重要的。” 墨怜扳起小脸“胡说,大帝送我什么我都很珍视的!” “所以,七千人不管人数多少,仇氏都应该拿出孤竹人该有的觉悟,上交给国家。”青娘微微一笑。 墨怜眯了眯眼,犹豫了起来“孤竹国运转现在还离不开仇禾。” “仇禾是仇禾,仇珠儿是仇珠儿,司徒分清即可,相信仇禾,也能分清。”青娘笑道。 “好吧,臧荼和田安可以选择北戴城和关外两处封地,仇珠儿既然没有归属,那就代表孤竹国督军二人,若是大将军觉得林胡堡装不下那么多人,那之前要借给田安的沙滩,就分出一半给他。”墨怜扬起嘴角“如何?” “皆大欢喜。”青娘拍手赞道。 世界上几乎没有皆大欢喜,毕竟按照规则,不可能所有人都欢喜。 能够做到让大多数欢喜,就已经很难得了。 就像王诩以襄平为,一直到朝鲜半岛建立一条防御线,就必须要在这片土地上有绝对的统治权。 但是这片土地并非是一处无主的土地,这里有着很多再次繁衍了成百上千年的古老部落和民族,还有受到华夏核心文明影响后建立国家的势力群体。 王诩愿意和这些土著以及势力友好相处。 所以他善待乌青王,希望能够通过他,来传达孤竹国以和谐文明为主的国家核心价值观。 但是当地的土著和扶余势力似乎并不领情。 孤竹君占领了昌县城之后,在俘虏中挑选了一批人给乌青王,让他们将昌县城周边的土著和昌县扶余余孽都召集过来,大家坐下来好好谈谈。 但是等了半个月,新修的昌县城池地基都快打好了,周边的矿点也都确认了,乌青王依旧没有任何音讯,朱家等人都觉得,乌青王应该是跑了,或者投降他的同族了。 只有王诩坚持认为,乌青王会回来。 果然,在昌县城第一批砖出炉的时候,乌青王回来了。 不过从他身后带来的那些手持木矛石棍,藤盾短弓的大批人马来看,这是王诩发起的友好会谈,对方似乎不太友好。 第二百七十八章 夸父逐日于夷族(求全订) 第二百七十章夸父逐日于夷族求全订 在封建制度中,奴隶是不能定义为人的,他们的地位与鸡鸭牛狗等牲畜的地位都一样,属于一件附属在贵族身上的物品。 而且这种习惯,很可能是在几十万年前古人类文明时遗传下来的。 因为现代人,也就是智人,在十几万年前,并不是地球上唯一的直立人属,按照现场已知考古出土的古直立人属,一共有十四种,智人只是其中一种。 而在这几十万年之中,除了一些被自然灭绝的人属之外,大部分古直立人属,都是在互相残杀和征伐中,最后只剩下了智人一属。 奴役,残杀同类,似乎是人类一种遗传的习惯。 也似乎是动物界中,同类相残最频繁最残酷的动物。 在各大古人类遗址中,都会找到其他人属的尸骨残骸,因为在那个时候,这些同类不同属的直立人,与其他动物一样,都是食物。 这种习惯一直延续到人类文明石器时代,出现是氏族利益,文明也趋近启蒙时期,人类对于其他氏族同样报以这样的看法。 所以当氏族击败了b氏族之后,理所当然b氏族的人类就会变成氏族的战利品,与兽皮,石器畜牧一样,于是便有了奴隶。 这是最原始的阶级形成雏形。 这种雏形奠定了人类文明的整体发展方向,连以礼仪之邦自称的华夏都难以避免这种奴隶制,更别说更加蛮荒偏远的东北古族了。 而且在这种制度下,人类发现奴隶有时候比驯化其他动物都有价值,因奴隶不但能够听得懂话,吃的也少,而且还能从事很多基础劳动,于是像驯服畜牧一样驯服奴隶,就成为了一门学问。 这门学问让人毛骨悚然,但是核心目的就是两个字。 服从。 后世人类进入文明民族时期,依旧存在这样的驯人学问。 这种学问充斥在大街小巷中,那就是乞丐。 乞讨是一种普通人预想不到的暴利行业,尤其是在初期时代,这是利用刚刚摆脱了温饱问题的国民善心形成的行业。 如何激发陌生人的同情心和善心,视觉冲击是最简单的方式,于是在大街上看到的那些身体残疾凄惨乞丐,大多数都是这个行业的工作者。 只不过这些工作者,都是非自愿,被人残害成这样的。 这种学问,叫做采生折割。 采生折割最开始是一种封建迷信的巫蛊行为,歹徒残害人命,折割生人肢体,采取其耳目脏腑之类,用以和药,以欺骗病人,或者用于迷信祭祀行为,妲己采比干之心,就属于最早的采生折割行为,不过妲己是为了震慑人心。 而后期一些丧心病狂的人类,将这种巫蛊行为,演变成了商业行为。 简单地说,就是抓住正常的活人,特别是幼童,用刀砍斧削及其它方式把他变成形状奇怪残疾的怪物。 清稗类钞记载,在乾隆年间的长沙县街头,有两个乞丐牵着一条狗在乞讨。这条狗跟往常的够有些不同,体型要更大一些,尾巴也稍微短一些。 令人惊奇的是,这条狗跟普通的狗一样,也长着毛发和脚趾。但令人惊奇的是,它居然着跟人一样的眼睛和鼻子,而且还会唱歌、说人话。 这种奇异景观吸引了很多人的围观,靠着别人的赏赐,两个乞丐赚了不少钱。 而这个跟会说话唱歌的狗,就是一个为采生折割的可怜孩童,这个孩童从小被一点点剥皮然后植入狗毛,当伤口愈合后,狗毛就与血痂一起长在身体上了,时间长了,孩童身上就长满了狗毛,变成了人狗。 而制造这样一个人狗,需要数百个无辜的幼童生命,因为伤口感染致死。 发展到后来,这种人狗制造成本太大,于是就用更加残暴的手段直接将幼童致残发配去街上乞讨,造成了大量惨案。 王诩以前资助的孤儿院,就曾经出现过这种将孤儿卖给乞丐人贩子采生折割的事情,之后暴怒的王诩发动了自己的人脉力量,将一伙千集团丐帮给彻底清理。 所以对于采生折割的了解,王诩比大多数人都清楚。 这就是一个考古专业的职业习惯,对于任何自己不了解的领域,都有想要涉猎的好奇心,当第一次听到这个词之后,王诩就将这个词的来历,从头到尾彻查了个遍,掌握了几百种采生折割的方法,让他一度受到不小的。 所以在知道了神奴的培养方式之后,王诩才会如此动怒,提前制裁了墨奎。 但是没想到,在这儿碰见更残忍的。 跟王诩的猜想一样,这些个两米多高的怪物,确实不是熊也不是其他猛兽,就是人类,但是他们身上基本上是很难看出正常人类的模样了。 因为他们也被人用植皮法,导致身上皮肤全是兽毛,而且他们的脸上,都是用利器划破后,变成疤痕,这些疤痕扭曲了他们的面部皮肤,但是因为是人工造成又有一种特殊的神秘感,而且他们的额角,被人工植入东西,像是长了肉角一般。 用怪物来形容他们,确实不算过分,只不过,他们是被人工残骸的可怜怪物。 王诩了解过很多神秘原始部落的人体改造习俗,比如越南的长脖族,非洲的鳄鱼皮雕,唇板族,刀疤族,鼻塞族等等。 这些原始部落族人继承了上古时期的古怪文化和审美,比如长脖族是以脖子能够套的铜环越多为美的,造n体发育扭曲,最长脖子者超过三十厘米,看上去毛骨悚然。 鳄鱼皮雕族也是这样,把皮肤上留疤弄成宛如鳄鱼皮一样的感觉。 这些都是刻意违背人类正常发育的畸形文明,但是他们的形成,似乎都很神秘。 但是如今王诩看到这群被改造的怪物,不禁有些怀疑,世界上那些畸形审美,畸形文明的远古部落,会不会曾经就是奴隶民族,将这种奴隶主千百万年的奴役驯人的手段,当成了自己部落的文明? 以前王诩对于奴隶的定义都是来源于书籍资料的一个抽象概念,但是在真实的接触了被驯化了三代以上的真实奴隶后,王诩对于奴隶认知已经具象化了。 奴隶是真的比犬类更加聪慧,比牛羊更加听话的群体,若非有人激发他们最深处的本能,他们真的无法将自己与畜牧区分。 王诩早就感受到了,现在看似孤竹国内的民众们已经渐渐有了人的概念,但是这些都只是假象,这些民众的本质依旧是服从奴隶主给他们灌输下达的所有任务。 所以孤竹国这么久,从未有人生事端,因为他们都太听话了。 王诩知道,很难改变这些人的生命轨迹了,所以希望他们的血脉能够延续下去,这样至少能够慰籍他内心深处的一丝人道主义道德观。 但是看到这些被改造成怪物的巨人之后,王诩难以克制自己的愤怒,不过他还是按耐着将乌青王叫过来,问问他认不认识这些被改造的巨人,毕竟他的部落中也有一个巨人。 乌青王看到这些怪物巨人后惊叫了几声,然后对着剧亢叽里呱啦的开始介绍,而且手舞足蹈的样子十分兴奋,眼神有点像是女人看见钻石时的贪婪。 不需要翻译王诩都能猜到,这些巨人在扶余国中,应该是十分重要的战略物资。 “回禀大帝,这些怪物,是于夷族人。”朱家察觉到王诩越来越阴沉的脸色,心中一惊,走过来做起同声翻译。 “嗯?”王诩深吸了口气,皱起眉“于夷族?听说过这个族群嘛?” “于夷族应该就是夸父族。”朱家听了会儿乌青王的叙述,皱起眉“相传夸父是炎帝的第九世孙,因为天生身材高大,目光如炬擅长观测天象,尤其是日象,臣在古籍中曾见过夸父逐日之说,夸父逐日行而造晷,被封于伯侯,在祖地雷泽之东海建于国,夏禹治水时求助于国以巨力开山,夏禹封于国为侯爵,后来帝汤灭商时,因于国助桀为虐,被帝汤灭国,逃亡东荒,称之为于夷。” 王诩眉头紧锁,夸父追日这个神话自然是从小耳熟能闻,不过毕竟是神话,但是考据党确实考据出夸父部确实是存在的,但是没想到竟然也是个天家,而且还造出了日晷,这样说来,夸父逐日似乎科学了不少。 “而且禺春的禺氏族人跟于夷应该也有关系。”朱家又继续说道“禺氏族跟于夷族为盟友,当年都是背叛大商被发配于此的。” 王诩皱眉点点头,看向剧亢。 剧亢开口道“乌青说于夷是扶余国千百年来的羁縻部落,是扶余王室的私产,拥有于夷战士的数量,决定这个扶余王室的地位,这里竟然出现了头于夷战士,这里附近应该有个扶余国万众大部。” “昌县攻下来了嘛?”王诩问翟仇。 “城墙上有巨弩,大军正在围攻消耗,在日落之前定然破城,把弩炮架起来,破城。”王诩冷声说道。 翟仇微微挑眉,领命前去。 “这些于夷战士本来就这样?”王诩指着已经筋疲力竭趴在地上的于夷人问道。 “这些都是培养成这样的。”剧亢回答道“扶余国有专门培养于夷战士的萨满,毛若熊罴,皮如玄有虬角力大无穷为最佳。” “你翻译的不错。”王诩扫了眼剧亢。 剧亢莫名的后背一凛,越发的疑惑。 王诩倒不是对剧亢的翻译有什么不满,而是他对于剧亢的态度很不满意,因为他竟然从剧亢的语气中听到一种好奇与向往之意,仿佛他也想要拥有一个于夷战士一样。 不过王诩也知道,这是好武少年的心性,并非本意。 就像秦武王好举鼎角力一样,这种好武少年都喜欢通过征服一些强大的事物引以为傲。 毕竟这些于夷战士身材高大壮硕如熊罴,而且头角峥嵘,姿态可怖,普通战士看到这种怪物吓都吓死了,别说与其作战了。 这些于夷战士若是用来冲阵,震慑力绝对非比寻常。 之前神奴列阵都让东胡骑兵人仰马翻了。 不得不说,从战略角度看,第一个把于夷族改造成这样的人,确实是一个鬼才。 同时也是个恶毒的bn。 应该处以极刑。 第二百七十九章 孤竹国的大道理(求全订) 第二百七十九章孤竹国的大道理求全订 “禺春带领三十神奴,这些于夷战士就交给你看管,好吃好喝的照顾着,不得轻慢。”王诩思索了片刻,招来蹲在于夷族人旁边的禺春吩咐道。 “遵旨!”禺春喜笑颜开“臣一定把这些大家伙照顾的好好的。” 王诩看了他一眼,摆摆手上了马车,眼不见心不烦。 投石车在战国时期已经出现了,但是技术原因和笨重而且耗费大量人力,没有普及开来,一直到西汉末年到东汉时期才广泛运用,以官渡之战中曹操用的霹雳车为例子。 王诩有着详细精准的弩炮制作规章,加上涂山娘子的改进,孤竹弩炮技术已经十分成熟了,只不过组装费力,所以在这次的辽阳战役中没有使用,毕竟都是骑兵战役,没有攻城战。 但是没想到第一次使用弩炮攻城,会是一个城墙不到两米多高的土城。 若不是王诩下令不要轻易伤人,翟仇早就带着军队一番抛射横冲进去了,哪用得上这么麻烦。 一百米的距离,两人环抱粗的木桩被弩炮射出,轻而易举的就将木制城门轰碎,原本还想固守的昌县扶余人瞬间就投降了。 翟仇带着兵把城内所有的人缴械后,都赶到城外跪在两列,王诩的马车直接进入城内,然后又折出来了。 因为里面太臭太脏了。 辽阳城虽然落后,但是毕竟也算是个王城,基本的环境清洁工作还是要做的,襄平城更不用说,老少除了种地就是闲着,城市清洁做的堪比孤竹。 于是王诩忽略了,同样是居住在城市中,人跟人是不一样的。 “挖渠,让河水从城中穿过,然后让乌青王带着扶余人把城市清洗一遍。”王诩站在河边呼吸着新鲜空气,他真的服了这些蛮夷了,怪不得他们人少,生活在这样的环境中,病毒滋生那也太恐怖了,而且还几千人混住在一起。 “不如直接把城推了重建吧。”墨丁洗了把提议道。 “城应该是秦开修得,不过被这群扶余人糟蹋了,清洗一番然后扩建吧。”王诩摆摆手“咱们还是在外面扎营吧。” “是臣想到太天真了。”墨丁满脸尴尬。 王诩笑着摆摆手“抓到头领了嘛?” “只有一个守城的将军,首领不在城内。”剧亢禀报道“朱先生正在审问。” “乌青王跟这些人不认识?”王诩微微皱眉。 “乌青王一辈子就没踏出过他那个弹丸之地。”剧亢轻嗤道“不过在城中,又找到了一些于夷人,有二十六人,都是妇孺。” “一起交给禺春安置。”王诩摆摆手,暂时不准备去理会于夷族的事情,太糟心,还是得弄清楚,这边到底还有多少扶余人。 不过意外的是,昌县这些扶余人,还挺富有的,粮仓中有积存的粮食,而且还有数千畜牧,以马鹿和黄羊大量的野猪。 而且这里的野猪看样子除了外形还跟野猪一样之外,基本已经驯化的跟家猪一样了没有了野性和攻击性,看来已经驯化很多年了。 不过可惜,没有发现牛马等大型畜牧。 王诩下令宰了部分来犒赏大军,于是在昌县城外支起了无数烧烤架和帐篷。 这些天赶路大家基本上都是在粮车上轮流休息的,现在终于可以挨着地面踏踏实实的睡一觉了。 而且王诩发现,昌县旁边的河源头是一座大型湖泊发源的,跟之前毫都的未名湖有点相似,不过要比未名湖还要大。 但是在地图上,王诩还没有找出这座湖的具置,而且周边也没有什么地标山脉,无法确认具体的位置,这样对于找矿源还是不利的。 不过王诩还是有些多虑了。 现在鞍山这块地方,真的是一锄头挥下去,就可能挖到矿,翟仇带着人挖渠的工夫,就挖出了铁矿。 不到两米深就挖出了矿,应该是地表矿源了,附近比较有名的地表矿源,应该就是大孤山附近了,那就要往西走就能找到辽河了,找到辽河以后造船顺流而下到营口了。 “还走河运快一些啊。”王诩洗干净一块拳头大的金矿,扔给朱家。 朱家捏了捏金矿“这里的矿石质量要比朝歌附近的金矿要好。” “当然,这里以后是孤竹的矿乡。”王诩笑了笑“要不是这里距离襄平太近,这里是最理想的殷都建设地点。” “虽然襄平周边都是平原丘陵,但是接连燕山长城,加固长城,然后引辽河水横贯东面,在上面设置水军,大秦就算倾其全力来攻,也难有寸尺之功。”朱家说道。 “水道之术不可擅动,尤其是辽东的水道。”王诩摇摇头“可惜没有水利大师,墨家有没有这样的高手?” “郑国。”朱家笑道。 “就是那个骗秦政修郑国渠那个?”王诩微微挑眉。 “韩非与郑国为同学,以为遣郑国来疲秦能够耗空秦国国力,但是没想到,反而弄巧成拙,之后郑国羞愧,要溺死在郑国渠中,被秦王劝下,最后留在宫中被墨家吸纳。”朱家笑了笑“不过郑国已经去世了,但是他的学术弟子都在墨家当中。” “有没有李冰父子的学术?”王诩问道。 “李冰父子学术为秦国机密,而且李氏有一门,专门钻研此术。”朱家有些遗憾的说道“若是论起治水,李冰父子堪比夏禹,但是疏通之法,郑国当仁不让。” “我知道你着急让我把墨家人救出来。”王诩笑了笑“但是这件事情苦难程度你心知肚明,着急不了。” 朱家尴尬的笑了笑。 “早知道应该把徐夫人带着的,至少能够快速辨别几处重点矿产。”王诩喃喃道“对了,明日起,让大军向西直走一直探查到辽河乃还。” “遵命,不过听乌青王说,周围很可能有一个数万之众的扶余大部,还是先加强防式吧。”朱家建议到“正好大帝可以再次多休息几天。” “怎么?又不催我回去了?”王诩哑然失笑。 “急不得,急不得,还是以大帝安危为重,大帝最近确实瘦了。”朱家讪笑道“对了,刚才斥候还发现了一处热泉,我派人清扫一番,大帝可以去解解乏。” “可算有件顺心的事儿了。”王诩挑眉笑道。 虽然已经接近炎暑,但是泡温泉依旧是最好的解压方式,鞍山地区矿产丰富,自然温泉丰富,朱家带着神奴护送王诩到了泡温泉的地方后,王诩终于卸下了快一个星期没有下身的甲袍了。 近三十斤的重量在身上消失,让王诩有一种解脱感,整个人都要飞起来了,尤其是泡在温泉中后,泉水疏解了他这么长时间以来绷紧的神经元,不知不觉竟然睡着了。 “大帝,串儿烤好了。”剧亢拿着托盘从山洞中走进来。 “嘘,小声道,大帝睡着了。”朱家笑着拦住他,接过托盘里串着木签的肉串,抓起一把鹿肉串就吃了起来。 “这是大帝的。”剧亢一惊,虽然他不喜欢伺候人,但是规矩还是懂的,这是君王的食物,要是没有君王的允许,就算是扔了旁人也不能擅动。 “孤竹没有那么多规矩,大帝说过,烤串儿凉了就是浪费。”朱家笑了笑,递给剧亢。 剧亢接过后也没客气,坐下一起吃了起来“这种炙烤方式真的有点麻烦,要切成小块儿,还要串起来。” “但是味道也异样不是嘛?”朱家轻笑着说道。 剧亢微微一怔“吃进肚子里都一样,这么费劲做什么?” “少年人,你在急什么?”朱家笑呵呵的问道。 剧亢动作一僵。 “你已经远离中原了,没有什么可着急的事情了。”朱家笑着说道。 剧亢皱着眉,沉默起来。 “大帝说过,除了吃不上饭,在孤竹没有什么急事儿。”朱家拍了拍剧亢的头。 “吃饭,是孤竹国头等大事儿?”剧亢疑惑的看着朱家。 “不如你说说,还有什么比吃饭更急的事情。”朱家笑道。 “报仇。”剧亢沉声道。 “这件事儿有吃饭重要?”朱家轻笑。 “当然。”剧亢点头沉声道。 “那你不要吃了,去报仇吧,去找甘罗,他现在应该就在商山当中,然后去找秦政,不过他可能最近都得在栎阳,毕竟迁徙祖祠很麻烦。”朱家笑呵呵的说道。 剧亢最近抽搐了一下“先生这是在戏弄我。” “我跟你说的是道理,这天底下,没有什么比道理更重要的事情。”朱家摇头笑了笑“你一定要先明白道理,再去报仇。” 剧亢眉头紧锁,神色烦躁“麻烦。” “那跟你报仇的麻烦相比,串烤串儿麻烦嘛?”朱家又笑着问道。 剧亢眨了眨眼“似乎,没那么麻烦了。” “这就对了,麻烦,也不是一概而论的。”朱家笑了笑,把吃剩下的木签递给他“先解决小麻烦,才能完成烦。” 剧亢似懂非懂的拿着一大把木签,念道着什么去继续烤串儿。 “傻孩子。”朱家看着他的背影,笑着呢喃道,但是耳朵微微一颤,站起身。 “商山是哪儿?”披着外袍的王诩站在不远处,已经半长的头发湿漉漉的贴在他脸侧,火光将他泡的发白的皮肤趁着更加苍白,重瞳闪烁着异芒,让人心慌。 第二百八十章 玄鸟降临之地,万族辟易(求全订) 第二百十章玄鸟降临之地,万族辟易求全订 “襄平,在何处?” 披着一身素纱头发带着湿气散落身侧的墨怜看着面前地板上雕刻的地图,开口问道。 经过一年多好吃好喝的调理,墨怜的身材已经不再那么干瘦了,原本有些泛枯黄的长发也变得柔顺了许多,头顶那一块儿长出的新发已经幽黑如墨。 刚刚从箕子城归来的周红儿跪坐在大殿前,听到墨怜的声音后,站起来,看着似乎刚刚沐浴出来的墨怜,眸子中闪过一丝惊艳,然后低头在大殿的地板上寻找襄平的位置。 这座寝宫是朝歌城中为王诩修建的寝宫,名为朝宫,修建在祖山一座高几百米被命名为云梦山的山上,按照当年朝歌的规格修建的。 云梦山位于祖山内中心的山脉,是一座风景秀美的山峦,东西南北各能望到其他山峦,站在朝宫的朝云台上可以俯瞰到整个正在修建中的朝歌城,尚未规划完的田地和牧场,还有正在修建的沟渠都一览无余,而且最重要的是。 这座云梦山中有口热泉,虽然这座山才几百米,但是却形成了小型的云雾,所以显得朝宫像是修建在云端一般。 朝宫正殿超过五百平米,地里铺着陶罐地暖,中层铺着砖,上层是用精磨过的地板拼接而成,而且整个大殿的地板,雕刻着整个大陆的地图,中原等地已经确认的城池山峦河流分别用,金,银,丹砂,彩色宝石填充而成,所以整个宫殿显得气势恢宏,连支撑大殿的石柱镇,都分别一巨木为心,金银为皮雕刻浇筑成四方神兽。 不过现在还没有完工,四方神兽只有青龙刚刚雕刻成型。 这座寝宫可以说算是堪比朝歌长城造价的宫殿了。 第一次进入这座寝宫中,周红儿有一种莫名的压迫感。 中原地图已经雕刻完成了,但是辽东以北的地图却没有确切的资料,不过徐夫人带着孤竹伤兵还朝,不但带回来燕国丰富的物资和缴获的大量畜牧牛马之外,还有丰富的地理资料。 再结合周红儿这几个月出关于箕子朝鲜沟通的经验,所以也能勉强的计算出襄平城的位置。 穿着绸袜的周红儿在大殿东北青龙宝柱附近的位置停下脚步“应该是在这里。” 墨怜赤着脚,脚上的老茧还没有彻底褪去,但是肤色已经变回了暖玉色,而且足趾优美,站在朝歌的位置,看向周红儿所站的位置,微微歪头,长发如同瀑布般散落在一侧,然后抬腿缓缓走去,轻声喃喃道。 “一步。” “两步。” “三步。” “” 周红儿听着墨怜的喃喃声,在看着她只披着薄纱包裹着若隐若现的丰满身姿,眼神也随之顫抖起来。 司徒墨怜,越来越好看了,而且身上仿佛有了一种与大帝一样的出尘压迫气质。 这才短短几个月时间啊。 “三十六步。”墨怜轻柔的嗓音停在周红儿身前,同时扑面而来的还有她身上十分好闻的香味。 这是孤竹国最近在大规模种植的野草,名为刺儿菜,这种野草不但可以食用,还能够当做治疗外伤内伤的药物,而且花开时还有一股很清秀的香味。 虽然不太明白,为什么要费力气把这些漫山遍野长着的野草摘下来移植到精心耕犁过的农田上,但是不得不说,当刺儿菜花开的时候,还是很漂亮的。 “三十六步,按照徐先生的比例,应该有百里了吧。”墨怜幽幽的叹息了一声,把周红儿从出神中唤醒。 周红儿低下头轻咳一声“确实足有百里,但是其中要越过千山,绕过万水,行途算起来应该有两千余里。” “好远。”墨怜将挡住视线的长发别到耳后,露出一边精致的侧脸“要多久?” “最快,也要两月吧。”周红儿舔了舔嘴唇。 “太久了。”墨怜轻轻握住拳头。 “而且如果按照司徒刚才走的路线,其中还会经过扶余与肃慎的几处万部。”周红儿说道。 “很危险。”墨怜秀眉微蹙,声音有些冷意。 “大军连东胡百万之众都能够荡平,区区肃慎扶余不在话下,孤竹百禄。”周红儿恭声说道。 “所以还是有一定危险,对吧。”墨怜眯起眼看着周红儿“臧荼五千余人护送你去箕子城,回来只剩下三千人了,肃慎蛮族还是有一定的威胁性的对吧。” “但是我们也抓回来数千肃慎奴,而且主要是臧荼的武器装备不够精良,若是能够达到孤竹预备军的配置,那么臣姬觉得定然不会死伤如此惨重。”周红儿沉声道。 “你想要人,要军备。”墨怜微微扬起嘴角。 “臣姬不敢妄念。”周红儿身子一颤,跪在地上。 “想要多少?”墨怜伸手捏着周红儿圆润的下巴,让她抬头看着自己,笑着问道。 周红儿莫名的起了一身鸡皮疙瘩,不自觉的吞了吞口水“臣姬不敢贪婪,只见大军带回来不少残坏要重造的军备。” “那些不少都是不能用的。”墨怜笑了笑“你带回来的消息,箕子城距山海关将近三百里,而且有一天千年古道,但是其中要穿过一座肃慎蛮族的领地对吧,臧荼他们就是在那儿吃亏的。” “那些肃慎蛮族被箕子人称之为亡人,听说是被肃慎王和扶余王驱除的罪人组成的,长年在各地游走劫掠箕子和其他部落的商人或者军队,人数很多。”周红儿哀声道。 “亡人?也就是流寇啊。”墨怜伸手把她拉了起来柔声笑道“辛苦你们了。” “为孤竹国效力,臣等义不容辞。”周红儿恭声道。 “一个女子,背着这么多氏族的压力,也是苦了你了。”墨怜拉着周红儿的手,带着走回大殿中央的桌子边,让她坐在沙发上,开始沏茶“箕子城如何?” “比纍城要大,人口数十万,丰衣足食。”周红儿回答道“城外良田百亩,远处更有牧林无数。” “如此富足?”墨怜微微挑眉,烫茶杯的动作一抖。 “富足不如孤竹,但是富裕。”周红儿委婉的说道,然后从怀中拿出两具玉石金器打造的首饰。 “算不上精巧。”墨怜放下茶杯,拿起首饰打量了一番“比燕国不差。” “此为臣姬在集市上所购。”周红儿说道。 “确实富裕。”墨怜眯着眼笑了笑,继续沏茶“军备如何?” “唔,铜剑,铜甲,铜戈,铜劲弩,长弓,铁箭簇。”周红儿顿了顿“这是臣姬所见,王宫侍卫皆银甲铁剑。” “有铁?”墨怜微微皱眉。 “有,但是不如咱们最劣质的铁,臧荼用一把破b,换了二十个箕子美人。”周红儿笑着说道。 “箕子城卖人?”墨怜眯了眯眼。 “是啊,肃慎,扶余,沃沮互相抓到的俘虏,都会送到箕子城中互相贩卖,所以箕子城中鱼龙混杂,各部各族人都有,还有几个咱们也没有了解的部落,如濊人,貊人,勿吉人,这些族众都是北方大族,更东,还有斯卢人,有国目支,擅航船捕鱼。”周红儿介绍到,眸子中有些感慨“北邙比臣姬想象中更加辽阔,对了,极北之地有一族,名为曼洛理人,能猎东海之鲲。” “猎鲲?”墨怜轻疑一声“那种传闻身形百里的巨物?” “倒是没那么大,不过也有几百丈之长,猎一只可食三年。”周红儿抿着唇笑道“不过臣姬没有亲眼见此怪物,但是却在箕子城中见到一副百丈长的怪物骨架。” “有趣。”墨怜笑了笑“接待你们的是箕子侯?” “没有见到箕子侯,接待我们的是箕子太师鲜于厉。”周红儿说道。 “鲜于?箕子太师是鲜于氏?”墨怜微微挑眉,将茶杯递给周红儿。 “是的,箕子贵族,都是鲜于氏,箕子朝鲜似乎没有外姓贵族。”周红儿双手接过茶杯,点头致谢。 “有趣,当年箕子被周武王驱逐东荒,一路上应该与当年的九夷相融合,怎么会只有鲜于氏呢?”墨怜抿着唇茶水念叨道。 “司徒所说的九夷,可是殷商九夷?”周红儿轻声问道。 “你知道?”墨怜笑道。 “畎夷于夷方夷黄夷白夷赤夷玄夷风夷阳夷,为殷商九夷,方国之奴,山戎无终之始。”周红儿说道“但是九夷在百年前基本上就被东胡几部取代了,孤竹国不知道?” “当时孤竹国那里管得住他们?”墨怜眯着眼笑了笑“不过看这次你们访问箕子城,没见到箕子侯也足以见孤竹之名,确实是不顶用了。” “箕子已有太师,说明已经称王了。”周红儿轻声道“此为逆臣之举。” “你老祖周氏不也辅佐中山鲜虞称王了?”墨怜笑着问道。 周红儿神色一僵,连忙说道“周氏从未有叛商之意,为鲜虞大巫时,也都继承商制,天地可鉴。” “都是过去式了。”墨怜笑着摆摆手,给她斟满茶“大帝此番从东还朝,为的是寻找孤竹万年根基,所以我不希望他还朝的途中遇见太多的不安定因素。” “臣姬知晓司徒之意。”周红儿沉声道。 “箕子既然能够勾连极北曼洛理人,那么自然知道整个东荒北邙的局势。”墨怜笑了笑“孤竹愿意与此地所有蛮夷和平共处,只要他们不生事端。” “司徒想要将孤竹贤名传遍东北?”周红儿轻声道。 “我想要将东荒北邙一打尽。”墨怜轻嗤一声,嘴角带着一丝让人毛骨悚然的冷冽。 “嗷!”殿外传来一声虎啸,驱散了墨怜眸子中的鸷色,转而温柔。 “但是大帝仁慈。”墨怜柔声叹息道“所以你这次去箕子只需要传达一个信息,玄鸟降临之地,万族辟易。” 周红儿听着墨怜软糯的嗓音说出这句话,却带着无法言说的震撼。 一只白黄相间的斑斓猛虎从后殿窜入大殿,撞翻了屏障,让原本静谧的大殿一下子变得嘈杂起来。 周红儿吓得站起身,警惕的看着这只巨大的斑斓白虎,但是看到白虎项圈上还勾着一条金线,金线末端连着一直肥硕如同大鹅蒲扇着翅膀的金雕后,松了口。 “小白!”刚才还一副贤良淑德,运筹帷幄模样的墨怜瞬间发出一声暴怒的惊叫,起身时胸前带起一阵让人眼晕的波澜,从木桌下抽出一根木棍,追着白虎打去。 一时间气势非凡的大殿变成了另外一种氛围,仿佛一个女主人在追着贪吃的家犬打,导致鸡圈里的鸡都惊了的朴实感。 周红儿回过神,拜辞出了寝宫,心情复杂的沿着山道向下走,走到山脚下等候的臧荼身边。 一身锦袍的臧荼坐在一颗巨大的乔木古书下,若非满脸胡须一身杀气,到也算玉树临风,身边停着一架同样花哨的马车,被三匹骏马拉着。 “司徒怎么说?”臧荼见周红儿下来,起身走过去问道。 “司徒允了。”周红儿点头笑道。 “允了什么?军备还是人?”臧荼满脸胡须,皱眉时显得有些凶气。 “都允了。”周红儿白了他一眼,登上马车“听说毫都城内来了一群齐人,你见过了吗?” “一群公侯子弟。”臧荼对着山道口守备的军士拱拱手告别,跳上马车,驱车向着主干道走去。 “齐国的公侯?”周红儿掀开车帘“去看看。” “放心吧,我们不去找他们,他们也会找我们的。”臧荼咧嘴笑道。 朝歌城中的东南西北四条主干道已经铺建完成了,地面精细程度堪比镜面般平整,让人惊叹,四十米宽的主干道中有三条车辙道,两边是民行道,中间是军行道。 用金液浇灌的天条在夕阳下熠熠生辉,美轮美奂,让人一时难以转移视线。 道路两旁虽然还都是荒地,但是更加凸显了主干道的奢华。 走在这条路上,真的容易让人百感交集。 臧荼都不忍心挥动马鞭让马车奔驰了,尽管他知道,再不快点,太阳就要落山了。 这时一阵急促的马蹄声在主干道上回荡,十分引人注目,铁蹄敲打着地砖的声音,有些刺耳。 臧荼皱起眉,转头看看谁在纵马狂奔。 一批纯色乌黑神俊的宝马由远及近,几个呼吸就到了马车边,勒住缰绳,宝马嘶鸣一声人立而起,马背上的男人一身赤青相间的锦袍,仪态雄壮。 “大将军。”臧荼见来人,连忙勒住马车,起身行礼。 “嗯。”墨狼控住宝马,点点头“听说你们从箕子城回来了,有些损伤。” “多谢大将军关心。”臧荼低头说道“是卑职治军不精,致使兄弟葬身荒野。” “节哀,吃一堑长一智。”墨狼安慰了一句,目光瞥向马车内。 “不过好在幸不辱命,不负大将军所托,周安然无恙。”臧荼微微挑眉,瞬间会意笑着说道。 墨狼微微一笑,一脸的孺子可教。 “我还以为大将军忘了妾身呢。”马车内传来周红儿又幽又怜的声音。 墨狼轻咳一声笑道“红儿这是说的什么话?” “卑职身上还有要事,就不耽误大将军与周大事了。”臧荼咧嘴笑道。 “嗯,你长途跋涉也辛苦了,早点回去歇息吧。”墨狼一脸正经的点点头,跳下马把缰绳递给臧荼“这是大军从塞人手中缴获的宝马,听说能日行千里,你去试试。” 臧荼眸子一亮,接过缰绳百般感谢后上马奔驰而去。 尽管墨狼的潜台词是骑上这匹马,有多远滚多远,但是臧荼依旧很开心。 因为这马,可真快啊。 第二百八十一章 这不叫慈悲,是良知(求全订) 第二百十一章这不叫慈悲,是良知求全订 为了加快建设朝歌城的进度,原朝歌和原毫都城所有的居民都被迁徙到了祖山内居住,同时也在纍城筛选了大批三好市民总共万九千人在祖山内共同建设朝歌城。 于是原朝歌,原毫都和纍城的人口主要就是后期燕地遗民与野人还有早期的东胡奴隶和白狄部氏族构成的。 俗话说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江湖自然就有小圈子。 于是在墨怜的默许下,这三座城,被这四方实力瓜分了。 前朝歌被人口已经达到三万的野人集团占领了,他们的头领金蛙王上书向王诩申请氏族名,自称辽河玄菟族遗民,希望孤竹国能够赏赐他祖先的荣耀,于是这一支野人现在都是玄菟族人。 玄菟族人因为出身山林野人,所以体魄强健而且踏实肯干,虽然至少不高,但是胜在听话,在入住朝歌城后,将朝歌城的控制范围一致扩大到了鸟滩,耕地面积也扩大了三倍有余,而且擅长驯养畜牧。 因为玄菟族人这些特质,深受哑儿和墨壬喜爱,墨壬现在的鸟笼已经扩建数倍了,记载在册,准备繁育的鸟类都将近三十种了,其中白鹤,天鹅,白鹳等大型鸟类已经驯养了第二代了。 而且哑儿的青蛙养殖计划也大获成功,因为蝌蚪们缺少天敌,生存率高的吓人,各城食堂现在每天都有供应青蛙肉,蟾蜍因为王诩禁止食用,所以都被放生到城市和林中吃虫蚊了。 不过比较凄惨的是,这些蟾蜍虽然数量巨多,但是无奈野鸟的数量更加巨大,最终还是都葬身鸟腹了。 而且野鸟不但吃城内的蟾蜍,还会吃居民晾在外面的粮食,而且成千上万的野鸟来一趟城市,就会带来一场鸟粪雨,为此城内居民跟野鸟发生过很多次战争了。 相对比玄菟族在前朝歌的欣欣向荣,占领了前毫都的燕地遗民则显得有些平淡了。 可能是习惯了燕国的耕种规律,燕地遗民对于耕地就是中规中矩的完成任务,也不会特意去开荒田地,每天完成个人工作量之后就好了。 以前在燕国的时候,耕地是要上税的,所以为了吃饭,民众不得不去劳动,而且燕国还是井田制,所谓井田制就是国家划分给你一块田地,分成九块,中间最大的一块叫做公田,也就是给国家上税用的,你只有先完成了公田的耕种,才能去耕种周围块私田。 所以为了吃饱饭,一户五口之家,基本上都是男女老少出动才能够勉强完成一家人的温饱。 但是孤竹国没有上税这个制度,只有每天的基础工作时长,然后就能够去食堂免费吃饭,还能吃到饱,而且耕种的工作量因为耕种器具的先进,以前需要五口人完成的工作,现在只需要一个人就能完成。 所以给燕地遗民提供了大量的空闲时间。 于是燕地遗民就用给这些空闲时间,在居委会接任务,完成后获得奖励来兑换自己需要的东西。 所以尽管前毫都城内燕地人口已经接近六万人了,而且外面的土地更加辽阔肥沃,他们却没有多余开荒的心思,所以前毫都城基本上没有太大变化。 但是燕地遗民个体却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全城六万余人,几乎人人都穿新衣,甚至还有佩戴收工首饰的,家家独门独户庭院,院内还有养狗畜羊种枣树,日子过的堪比燕国的百姓。 由此一下子就看出,两个不同文化突然培育出的团体差距了。 玄菟族人相对无私一些,他们所有的劳动都是为了整个部族利益而付出的,所以他们全部的精力都放在开垦荒地,畜牧放羊以及修筑城市上。 而燕地遗民则更自私一些,他们在完成集体任务之后,多余的付出都是为了实现自身需求。 两种不同的生活态度和文化,自然就出现了鲜明的对比和矛盾。 玄菟族人会鄙视燕地遗民们好逸恶劳,燕地遗民则觉得玄菟族人们脑子进水,两方互相嫌弃,而且很少往来。 而早期的东胡奴隶和后押送来的六万东胡妇孺则都被安置在林胡部,因为距离其他三城较远,而且是在墨狼的直系统属下,已经慢慢培养成了孤竹人,主要负责培养训练预备军。 最后的就是没有太大变动的纍城,除了抽走五万多人去祖山中建设朝歌城外,纍城总体没有太大的变化,在仇禾和周红儿的共同治理下,主要还是为孤竹国承担了提供冶金,烧砖,修路等基建任务,而且白狄部氏族和原来纍城奴隶之间的矛盾也渐渐消融了。 而且因为这次周红儿带着臧荼出访箕子城成功,加上仇珠儿带回来东胡灭亡的消息后,白狄部十几个氏族已经做好准备迁入祖山内居住了,因为他们已经看出来了,白狄氏族的荣耀,已经熄灭了。 他们以后,就是孤竹国的一群普通居民。 这样平衡的局面一直维持到不久前,齐国遗民到来后。 虽然说燕地遗民的生活水平已经达到了百姓贵族的水准,但是也只是物质上而已,在精神上,他们依旧是黔首。 但是齐国遗民却不一样,田安,魏咎所带领的队伍,虽然人数不到两万人,但是都是真真实实的王室贵族子弟,就算是田安从临淄带来门口,也都是精神贵族。 这样一群实打实的贵族到了孤竹国后,自然会带来不一样的文化冲击。 首先就是不合群。 因为这些人是算是看在徐夫人的面子上是技术精英移民,所以最开始墨怜把他们安排到了纍城。 不到两万人,塞进能容纳下三十万人偌大的纍城,并不会显得突兀,但是这些人却自己显得突兀。 他们跟最开始的白狄部氏族一样,他们不愿意跟所有人一起吃中心食堂,不过他们会自己耕种,也会愿意去冶金部接受一些委托来兑换物质,但是他们不参与纍城任何活动。 虽然孤竹国倡导富强、n、文明、和谐,尊重任何人生活习惯,但是不合群这一项,确实有些触碰底线了。 因为它意味着一个信,那就是抗拒。 一个集体最重要的素质就是服从,最不能要的东西就是抗拒。 因为抗拒,就说明不再一条心上。 既然进了孤竹国,又不愿意学会服从,那么孤竹国为何给你们提供福利呢? 虽然大帝没有交代到底要如何治理纍城,但是仇禾也知道,底线就是让纍城所有居民接受孤竹文化,服从大帝命令这条规章。 但是现在在他手下,齐国遗民这群人阴奉阳违的搞特殊化,这是那他当傻子啊。 不过他又不能用强硬手段,毕竟这样也可能会引起前毫都燕地遗民的反弹,这样对以后的融合不利,而且齐国遗民中有大量孤竹国需要的特殊技艺人才,比如造船,桑蚕,纺织,渔猎,烧陶和水利等方面的人才。 所以仇禾就将这个皮球踢到了前毫都,让这些齐国遗民跟燕地遗民住在一起,相互磨合。 这样至少能够最后留住一方。 学着翟仇把房子修建在城墙上,仇禾也把房子修建在了城墙上,在内城王墙的东角处,依靠着城墙角的瞭望塔修建了一栋七米高的角楼。 平时站在角楼的顶层,就能从东角俯瞰整个纍城,而且北面就是哑儿刚刚挖通的一条宽二十六米,长十里接连大汤河,被命名为纍渠的人工渠,每天都有大船来往,只不过多数都是崭新的下河,回来后千疮百孔。 但是一整个纍城内外的风景,都能尽收眼底。 一个十分精致的陶罐在火上炙烤着,里面翻腾的水汽带起一阵扑鼻的馨香,然后被纍渠上吹来的河风吹散。 尽管烈日炎炎的酷夏,但是仇氏角楼依旧清凉。 否则仇禾不可能在此烧茶。 仇珠儿腰上系着一条白纱裙,上身只穿着一件白胸围,长发用一只木簪扎在脑后,露出修长的脖颈和锁骨,显得更为清秀。 带着狰狞伤疤的大白腿和小蛮腰都露在空气中,在阳光下白的反光。 而坐在他对面的仇禾穿的就厚实多了,白衫白袍一丝不苟。 两张几乎一模一样的脸,相对而坐,确实有一种微妙的感觉。 “喵唔”一声软萌的猫叫从楼梯口响起,一只泰迪大浑白毛发黑色斑点的猞猁跳上高台,对着仇禾奶凶奶凶的吼道。 “穷奇,过来。”仇禾用木勺在沸腾的茶罐中舀了一勺放在地板上摆着的陶碗上,对着小猞猁招招手。 小猞猁听到仇禾的召唤,竖着棕色的小短尾巴跑过来,伸出舌头舔舐着陶碗中冒出热气,发出呼噜声。 “蠢货。”仇珠儿被小猞猁的舔空气的样子逗笑了。 “阿姊错怪它了,它可一点也不蠢。”仇禾笑了笑“你看,它没有急着去舔陶碗里的滚烫的茶水,而是去舔不那么烫的蒸汽,既不会被烫到,又能尝到味道,岂不机智?” “应该是被你戏弄的多了,不敢去舔陶碗里的茶水了。”仇珠儿一下戳破,轻嗤一声,踢翻了陶碗,让茶水洒落一地,不少顺着地板缝隙流下。 小猞猁也被吓得惊叫一声,原地起飞惊恐未定的看着仇珠儿。 “浪费。”仇禾遗憾的摇摇头。 “这样凉的多快?”仇珠儿轻笑道,指着已经开始舔地板上茶水的小猞猁“对不对?” “本来能解渴的,现在就只能尝鲜了。”仇禾惋惜的摇头笑道。 “为什么要解渴?它解了渴还会继续黏着你吗?”仇珠儿轻嗤一声,语气有些凶戾“驯服畜生这种事情,就不能让他们吃饱,教了你这么多年,一点长进都没有。” 仇禾有些无奈的看着满脸恨铁不成钢的仇珠儿“姐姐教训的是。” “本事没长,脾气长得不小。”仇珠儿俏脸微寒,冷声喝道“周氏,桑氏那群孽障为何还活着?周红儿那个n为何还有机会能翻盘?” 仇禾满脸苦笑“阿姊见过红儿了?” “啪!”仇珠儿常年握剑持枪的手掌在仇禾bnn的脸颊上留下一个鲜红的巴掌印,而且还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红肿起来。 震荡的嗡鸣在脑海中天旋地转,连小猞猁的尖叫声都显得刺耳起来。 仇禾一手撑着地,垂着头,原本梳理的标整的头发散落了几缕在脸侧,显得有些狼狈,却没有发出一声响动。 缓了几秒钟后,才缓缓坐直身子,伸手有些顫抖的拿起木勺舀了一勺茶水在碗里,吹了吹,抿了一小口,连着嘴里的血一起咽下去,抬头对着姐姐露出一个明媚的笑容“看来阿姊是见过红儿了。” 两个字咬字沉重。 仇珠儿美眸中闪烁着怒意,胸口起伏不定,最后松开有些顫抖的拳头,闭上眼“仇不报了?” “白狄部氏族上下百足,青壮男丁皆死。”仇禾弯着笑眼,笑的一脸温煦。 “不够。”仇珠儿声音中透着让人恶寒的阴毒。 “够了。”仇禾将茶碗递给仇珠儿,轻声叹息。 仇珠儿欲伸手打翻。 不过这次仇禾按住了茶碗,茶水飞溅,但是茶碗安然。 “你要反了不成?”仇珠儿凝眸呵斥。 “阿姊为了仇氏付出了太多,应该歇歇了。”仇禾柔声说道。 “阿翁早就说完,你我姊弟生错了性别,看来,果然如此。”仇珠儿冷嗤一声“这才几天的安稳日子,就让你把所有的家仇恩怨都抛得一干二净!” “阿姊扪心自问,天亡仇氏之时,阿姊可曾希望过哪些恶人开一面,绕过我族妇孺?”仇禾笑着问道。 仇珠儿眼角一挑,疑惑的看着弟弟“你何时如此慈悲心肠了?” “这不是慈悲,这叫良知。”仇禾笑了笑“弟弟不愿阿姊一生都活在复仇的阴暗中。” “大仇得报,才能面相阳光。”仇珠儿冷声道。 “当年欺辱吾族的罪人,都已经伏诛,桑洋狗贼的被墨奎大人关在神殿当中,等待大帝回来执行滴水刑。”仇禾轻叹一声“至于白狄氏族那些妇孺,她们并不知情,所以也不是罪人,大帝曾言,不知者不罪。” “那你又如何知晓她们不知?”仇珠儿眼睛不知道是因为愤怒还是激动变得赤红充血,咬着牙恨声道“当年这些氏族大妇,哪个不是跟阿媪情同姐妹的n?以那周红儿之母最为甚!” 仇禾轻轻叹了口气,放开手中购得木勺“她们应该也是别无选择。” “那我们呢?我们惨死的族中姐妹姨母们呢?我们也有选择吗?”仇珠儿起身厉声呵斥。 “但是我们现在有选择。”仇禾抬头平静的看着姐姐“仇氏已经重新开始了。” “是你的仇氏吧。”仇珠儿狞笑道。 “你!”仇禾双眸瞬间赤红起来,本能的抬起手。 “你要打我?”仇珠儿微微一怔,表情诧异。 “我脸疼。”仇禾后背出了冷汗,站起来摸着右脸颊脸。 “我打的是你左脸!”仇珠儿尖叫起来。 “可能转移了。”仇禾背过身去,走向台阶“我要去当职了。” “坐下。”仇珠儿面若冰霜,盯着仇禾沉声道。 仇禾叹了口气,转身说道“周红儿跟大将军墨狼估计不久就要喜结连理了。” “大将军墨狼是何人?”仇珠儿冷声道“比翟仇如何?” “仇氏之事,不要牵扯其他人。”仇禾皱眉说道。 仇珠儿意味深长的看了眼仇禾“你斗不过那个墨狼?” “同朝为臣,都为大帝之臣。”仇禾有些不悦。 “没有一个君王喜欢身边有一个掌大权还喜欢坐镇王都的将军。”仇珠儿眸子里闪烁着狡黠。 “阿姊!”仇禾沉声喝道“不要无理取闹。” 说完就要下楼。 “你给我回来!”仇珠儿再次尖叫道。 仇禾手扶着楼梯把手,抿了抿唇转头无奈道“阿姊,承蒙大帝恩赐,仇氏现在已经可以安安稳稳的过日子了,该报的仇都已经报了,就不要再生事端了,冤冤相报何时了?” “你连入住朝歌的权利都没有,凭什么保佑家族?”仇珠儿厉声道。 仇禾微微一怔,诧异的看着仇珠儿“你想侍奉大帝?” 仇珠儿脸色一变呵斥道“闭嘴。” “阿姊。”仇禾脸色变得无比凝重起来“不要起不该有的妄念。” 仇珠儿眸子一暗,垂下眼睑,没有出声。 “你没见过司徒,不会知道司徒有多好,更不会知道,大帝对司徒有多好。”仇禾语气表情都有些古怪,似不忍又带着一丝命令“孤竹何执行一夫一妻不纳妾制度,是大帝三令五申的制度,包括他自己。” “好了,快滚吧。”仇珠儿也背过身去,烦躁的叫道。 仇禾抿了抿唇“我听说,王离似乎对阿姊有些关注。” “那个废物?”仇珠儿轻嗤一声“老娘看不上。” “那阿姊还是孤独终身的好。”仇禾笑了笑,下了楼梯。 “忤逆之子!当初就该掐死!”仇珠儿有些气急败坏的骂道。 第二百八十二章 国都在此,寸土不让!(求全订) 第二百十二章国都在此,寸土不让!求全订 在封建社会中,宗族感情必须大于个人感情。 所以在宗族和个人之间选择,牺牲个人是最正常的事情。 为了个人感情耽误了宗族大事,才是大逆不道的事情。 仇氏一族与纍城白狄部氏族堪称血海深仇了,出于一个宗族角度,只有将所有曾经对仇氏一族落井下石的白狄部氏族男丁戮光,女人为婢才是报仇的正确方式。 现在白狄部氏族虽然失去了贵族的特权,只剩下妇孺,但是依旧活着。 这样在仇珠儿眼中,就不算报仇成功,尤其是最近周红儿从箕子城回来之后,有可能重拾白狄氏族荣耀,更是让仇珠儿不能容忍。 虽然刚回来不久,但是在她眼中,弟弟已经是大帝手下一位封疆大吏的重臣了,孤竹五城中执掌最庞大的纍城,要弄死那些白狄氏族应该是必然的事情。 但是现在为了什么莫名其妙的良知而放弃宗族大仇,这是不肖子的行为。 所以仇珠儿才会如此气愤。 但是仇珠儿并不理解,孤竹国的规矩是跟他们以前接触过多有规则都不一样,不说周红儿早就搭上了大将军墨狼,单从擅人这一条罪名,就足以让仇氏一无所有。 仇禾比谁都知道,看似n亲和的大帝,却是比任何君王都要霸道的执权者! 而且仇禾这么长时间,都没想到如何分化大帝的nbn。 这才是最恐怖的。 孤竹国中五座重城,人口已经超过三十万了,军权,nn看似没有一个是大帝直接掌控的,但是每一项权利都无法违背大帝的意志,甚至连忤逆这种想法都没有。 这是一个仇禾从书中从未见过的君权模式,直到他不久前在处理燕国遗民和齐国遗民的事情上,才发现。 大帝并不是君权,而是已经成为了一种神权! 人怎么敢忤逆神呢? 意识到这件事情之后,仇禾变得越发谨慎起来,尤其是墨怜将纍城所有的治理权都交给他之后,他变得越发严谨甚微,他以前曾经想要用捧杀的方式,周红儿不断的去关外送死,然后等她开始犯错误的时候,名正言顺的将他们株连九族,彻底铲除。 因为他看得出,周红儿虽然表面恭顺,但是一直贼心不死。 但是现在,仇禾却不敢送送周红儿去死了,不但不能让周红儿他们去死,还要让他们好好活着,成为大帝手底下一直充满活力的有生力量,最好以后也能让他们成为一方重臣,与自己平起平坐。 不但他要帮助周红儿这样,还要帮助燕地遗民和齐地遗民一起,为孤竹崛起而奋斗,为大帝意志而若霖。 因为仇禾知道,只有人多了,才敢触动神权。 从古至今,都是这样的。 就像臣多了,就会触君一样。 王离和李信之前从北地带回来一种四不像,头似马,角似鹿,蹄似牛,尾似驴相传为姜太公吕尚的坐骑,这种长得缩小版驼鹿的动物让仇禾很喜欢。 于是找墨壬要了几只幼鹿,养大后用来拉车,四不像麋鹿拉车,稳时如牛车,快时如马车,温顺如养车,聪慧如犬车。 于是麋鹿车就成为了在纍城中仇禾的特殊象征。 纍城因为基本上成为一个初级工业城市,街道上来往着各式各样的车载活物,如牛车马车羚牛车和狍子车最多,少数还有一些犬车羊车,作为行人的交通工具。 代步工具的多少,象征着城市的富余程度。 毕竟只有当人的粮食富余之后,这些畜牧才有吃的。 孤竹伤兵回来之后,也带着近万东胡妇孺,虽然这些妇孺都被安置在林胡堡,但是他们的物质却需要纍城供给。 将近万人的物质,除了粮食之外需要大量的砖石造房子,所以最近仇禾就在调配人手烧制运输砖石,而且从李倓的若木军也从西边传回来消息,这几天还会有大量的齐国难民被接到前毫都,又是一大笔物资需求。 中原的战事落幕,对于黎民来说并非和平降临,而是黑暗雏形,毕竟作为一个战败国,成为奴隶的可能性太大了,所以大量的黎民任何逃亡成为流民,也不愿意坐以待毙。 因为有田安之前布置的暗手,所以齐国才会有大量难民逃往孤竹国。 但是遗民人口膨胀总归是一个问题,仇禾正在考虑,要不要将这些人安置在海边,毕竟听说有十几万人。 “你的脸怎么了?” 青娘柔和的声音把仇禾从计算中唤醒。 “啊,不小心撞到了。”仇禾看着掀开车帘的青娘,有些不自然的捂住脸。 “看来你跟你阿姊的感情真的很深厚啊。”青娘轻笑一声。 仇禾讪笑着从袖子里摸出一张银制的镂空面具戴在脸上,笑着说道“看着面熟嘛?” “翟仇带起来像是一个洪荒巨兽,你带着就像一个簪花小妾。”青娘嗤之以鼻。 “哼,你这是情人眼里出西施。”仇禾轻嗤道“翟仇带上面罩之后,明明也难辨雌雄。” “那是你瞎。”青娘翻了个白眼“一砖窑烧炸了。” “可有伤亡?”仇禾一惊。 “还好主事儿的是个眼尖的,轻伤了几个,没出大事儿。”青娘摇摇头“天气太热了,太赶了。” “不赶不行啊,大帝就要回来了,朝歌除了寝宫和四道,其余的宫殿樑木还没立起来,刚打了个地基。”仇禾满面愁容。 “那你还抽出四成运往林胡堡?”青娘瞪着仇禾“司徒没时间搭理你,真当我们火凤部好欺负?” “姐姐您可错怪我了。”仇禾撇着嘴,虽然面具挡着看不见表情,不过也能想到他肯定满脸无辜“大军带回来的东胡妇孺人太多了,石宫中的军队都让出住所给她们都不够,要是住在野外有违大帝所托啊,大帝谕旨就是要妥善安排这些东胡妇孺。” “那就加砖窑,角山下已经清理出来了,而且山上有不错的黏土,应该能放置十个大型砖窑。”青娘蹙眉说道。 “额,开砖窑倒是没问题,可是这人怎么办?烧砖又不是伐木垒墙,一教就会。”仇禾耸了耸肩。 “那齐国燕国那群废物就整日闲着无所事事?”青娘美眸一寒,厉声说道。 “那群不长眼的惹到姐姐了?”仇禾微微挑眉。 “看着他们碍眼。”青娘冷哼道“毫都虽然算是弃城了,但是也不能让他们如此糟蹋,我昨日路过,城墙竟然有鸟粪。” “这,确实得找居委会投诉一下。”仇禾皱眉道“夏日炎热,正是邪秽猖獗之时,城市卫生搞不好居民很容易生病。” “呵。”青娘冷笑一声。 “呵呵呵。”仇禾讪笑道“我知道姐姐的意思,不过燕齐遗民也并非毫无建树,你看,咱们的皮革制品质量和数量不都有很大变化吗,他们虽然不参与工业劳动,但是他们的手工劳动做的还是不错的。” “那是因为手工劳动可以累积功绩点,功绩点可以兑换物质。”青娘轻哼道“朝歌城内老居民们还没有做到各家各户独门独院,毫都那些燕人们已经把房屋瓜分的差不多了,而且每个月都要从共用的砖石中抽出一成给他们建房子,朝歌的城墙还没砌稳呢!” “那是人家正常劳动所得。”仇禾皱眉道“大帝说过,平等,重工业,农业是为国家做贡献,手工业,轻工业同样也是贡献,不能厚此薄彼,分个高低贵贱。” “那好吧,火凤部以后不准备负责供应水泥了,姐妹们要去打鱼绣花植树了。”青娘冷声道“正好我们的山魈也都厌烦了那些石灰。” “姐姐是要逼死弟弟?”仇禾趴在车窗上哀嚎。 “你的阿姊已经回来了,对了,她手中不是有几千林胡战士吗?有兴趣接手做水泥嘛?”青娘冷笑道。 “不行她什么也做不了。”仇禾连忙摇头道。 “嗯?”青娘微微挑眉有些疑惑。 “好吧好吧。”仇禾做无奈状“我觉得,等大帝回来后,国内会有大动向。” “比如。”青娘眸子一亮,从马背上跳进麋鹿车。 仇禾做贼一般四周看了看,然后又被驱车的亲卫赶走,给青娘倒了杯凉茶“姐姐不觉得,人太多了嘛,都快装不下了。” “还好吧,朝歌城内还有大片要开荒的地方。”青娘摇摇头。 “朝歌是国都,平民哪有资格擅住,若非着急修建,朝歌城内人口预计初期只有四万人,一万户,否则太容易吵到大帝清净。”仇禾摇头说道“之前我跟朱先生还有国君算过,以祖山西林到林胡北河,山海东林为界限,耕地和山珍足以供应五十万人产出,算是极致了。” “算海产了嘛?”青娘疑惑道。 “海产当然不算,不过算上了养殖业,大帝让哑儿试验的养殖青蛙和兔子很成功,不过规模也难以再扩大了,除非被陡河那片也纳入领土。”仇禾摇摇头。 “那边离燕国太近了。”青娘抬头看着车顶刻画的地图。 不得不说,仇禾看着有时候吊儿郎当的,但是一旦涉及正事还是很靠谱的,他的马车有十几平米,车内除了一张木榻和几张坐垫之外,基本都是公务简牍,而且在马车内,到处都刀刻笔画的痕迹,尤其是头顶的地图,真是目前孤竹国境的地图,可想而知,对于孤竹国的了解,应该没有人比他更过。 “现在是秦国的领域了。”仇禾摇摇头“虽然大良造已经带回来,燕地被封给王氏的消息,但是毕竟地处秦地,如果我们不跟秦国邦交,那么就会面对避让的选择。” “国都在此,寸土不让。” 第二百八十三章 呵,女人(求全订) 第二百十三章呵,女人求全订 “国都在此,寸土不让。” 青娘眸子里闪烁着冷芒“翟仇四万大军就能破百万东胡,秦军虽然兵强戈利,但是连年征战必然贫乏不堪,要不然李倓的若木军也不会选择叛秦投商,而且依据朝歌长城和林胡部兵锋,即便武安君白起再世带着百万秦军卷土重来,也难撼动分毫。” 青娘说的铿锵有力,却并非盲目之言。 “打不起来的。”仇禾笑着摇摇头“而且大帝似乎不愿意与大秦有太多的交涉。” 青娘微微蹙眉“有话快说。” “大帝可能会选择,归隐。”仇禾指着山海关外的位置“根据周红儿此次带回来的关外消息,关外有数十部城。” “五千散兵都能攻克的城,也能叫做城?”青娘嗤之以鼻。 “箕子城听说人口有二十万,不比当初强盛的白狄部弱而且还有扶余肃慎等蛮夷。”仇禾说道“但是这些人占据着一片比中原更广阔的土地,我觉得,那边才是大帝真正想要的领土。” 青娘看着车顶地图沉吟片刻“何以见得?” “大帝收拢的燕地遗民太多了。”仇禾压低嗓音。 “嗯?”青娘微微一怔。 “我猜测,大帝是想要这些燕地遗民来填补到我们离去后人口空白,来掩秦耳目。”仇禾笑着说道。 “我就不懂,为何你觉得大帝一定会避秦?”青娘蹙眉道“先不说中原如何,大秦被来就应该是商臣。” “那是一座烂泥潭,大帝神仙般的人物也不愿意去沾染。”仇禾笑着摇摇头“而那泥潭中的人,无可救药,在泥潭中挣扎却乐在其中。” “愚不可及。”青娘嘴角抽搐了一下。 “孤竹国是真正的净土。”仇禾笑道“所以去关外解救那些还在沉沦的蛮夷,才是大功德。” 青娘似懂非懂的蹙眉道“所以,燕齐这些人终究会被大帝遗弃?” “不能叫遗弃,大帝给过他们机会,但是他们身心肮脏,无可救药,已经被中原泥沼侵蚀神志了。”仇禾惋惜的摇头道。 青娘诧异的看着仇禾“你现在说话的语气,越来越像墨奎国君了。” “是嘛?”仇禾微微一怔。 “若真是如此,那朝歌怎么办?”青娘皱眉道。 “您也说了,朝歌是一座神城,世上无人可攻克。”仇禾朗声笑道“而且你也看到了朝歌的位置,藏匿在辽东丛林中,东西北以后都被哑儿挖通石河和青龙河,形成一道巨大的护城河,南面直接连通的是前毫都城,那是大帝赏赐给大良造的祖地,只要大良造不背信约定,那么朝歌就会成为一座孤岛仙山。” 青娘有些惊讶,这些事情她还是第一次听说,不禁有些怀疑,毕竟她是墨怜身边最近亲的人,她都没有从墨怜口中听到风声,仇禾怎么会知道“真的假的?” “当然真的。”仇禾信誓旦旦的说道“只不过奏疏还没有上递给大帝。” “奏疏?你诓我?”青娘大怒,作势要打人。 “姐姐息怒,我这都是合理推算。”仇禾抱着头笑道“大良造和朱先生走后,小弟算是执掌整个孤竹国内政了,严格按照大帝谕旨,尽职尽责,恪尽职守,自然也能够摸索出大帝的想法。” “你的意思,这件事情,大帝还没有正式公布。”青娘皱起眉。 “自然,所以司徒大人不知道正常,司徒大人日理万机,主要掌管着孤竹人口和军政,在这方面有些迟钝,才是正常。”仇禾笑吟吟的说道。 “牙尖嘴利。”青娘拍了拍仇禾的头。 “这个词用在这里可不对。”仇禾咧嘴笑道“所以这些姐姐心中之结可能解开了?” “哼,若是日后不这样,你看我不扒了你的皮。”青娘威胁道。 “放心吧,没有人能够占孤竹的便宜,孤竹也不会允许任何歹人作恶。”仇禾眸子中闪烁着杀意。 “不过,好像确实有些道理。”青娘突然嘀咕道“昨日周红儿觐见司徒,司徒给了她一道手谕,允许她招募兵将上限两万人,还允许她从武库中调配五千正规军的军备。” “哦?”仇禾眉头一挑,下意识的抓紧桌案“手谕已经下达了?” “昨天就下了啊,估计臧荼现在已经招满了人。”青娘点头道。 “仇一!”仇禾掀开车帘对着外面喊道。 一个骑着枣花杂毛马的凶恶光头跑过来低声道“家主。” “去毫都城,随时报告臧荼,田安,魏咎三人的动向。”仇禾扔出一面玉章。 “喏。”光头接过玉章,纵马狂奔离去。 “有事儿?”青娘皱眉问道。 “小事儿。”仇禾笑了笑“司徒这一手移花接木真是高明啊,佩服佩服。” “说人话。”青娘皱眉道。 “周红儿,臧荼,田安和魏咎四个人,都是心怀鬼胎,不甘寂寞之人,这四人碰到一起必然生事端。”仇禾笑着说道“若是李左车在,这局面还能控制,可惜,李左车被绑在辽阳动弹不得。” “说人话!”青娘越发的听不明白了。 “这四个人,都是中原污浊俗子的代表,他们四个出身都是顶级贵族,即便落魄,依旧会想方设法的建功立业,孤竹国的教条管束不住这几个不甘寂寞的蠢货。”仇禾嘴角带着嘲弄“之前我刻意放纵他们内斗,就是不让他们吃饱,因为他们吃饱,肯定会跑。” “他们还想叛国不成?”青娘语气中透着杀意。 “这些人,那里配成为孤竹人?”仇禾轻嗤道“他们顶多算是大帝收留的一群乞丐。” 青娘眨了眨眼。 “大帝说过,没有驯化的动物,都是喂不熟的。”仇禾笑了笑“大帝没有驯化他们,自然也没有接纳他们,本来我还等着他们内斗而亡,不过现在看来,司徒大人更加高明,她直接顺着这些人的心思,他们不是想要建功立业自己掌权嘛,现在就是好机会,他们可以去关外肆意的开疆扩土,建功立业。” “懂了。”青娘翻了个白眼“说话就不能直白点?听着头疼。” “说话含蓄是一种艺术。”仇禾笑道“大帝说的。” 青娘嘴角抽搐了一下,出了马车,跳上自己披着红绸的战马“火凤部的物质供应可以减少半成。” “姐姐真是太通情达理了,等翟仇那个榆木脑袋回来,弟弟一定把他迷晕塞进姐姐闺房!”仇禾笑容的说道。 “你敢!”青娘俏脸微红,抬手马鞭抽在车窗上,直接将车窗抽出一个窟窿。 仇禾吓得一缩脖,只听见青娘催促战马的声音和羞怯的冷哼“减少一成吧。” 仇禾满脸心疼的摸着车窗边的窟窿,轻哼道。 “呵,女人。” 世界上,最难做到的事情就是理解了。 因为无法互相理解所以才会有矛盾,才有有争端,才会引发一些列的问题,最后造就了这个社会的制度和规则。 如果人类文明最初是以理解为基石铸就的,那么一定就是另外一番风光。 所以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青娘所代表的孤竹文化群体,对于燕齐遗民中原文化群体无法理解,所以怎么看都不顺眼,倒是并非青娘他们心疼属于自己的利益被燕齐遗民瓜分。 因为孤竹人对于任何财产,并没有私有这个概念,只有公有概念。 他们气愤的是燕齐遗民所做的事情,并非是为孤竹国整体考虑和付出,所以青娘才会找仇禾来制裁他们。 但是从仇禾口中得到了燕地遗民算不上孤竹国人之后,青娘自然就释怀了。 同样,对于燕齐遗民来说,他们确实不认为自己是孤竹人,甚至还觉得孤竹国这个国家很愚蠢,尤其是中心食堂,免费吃到饱这种福利,认为这是一种亡国之兆。 他们一边吃着孤竹国的饭享受着孤竹国给他们的福利,一边心中嘲笑孤竹国的一切。 而且更重要的是,他们接受不了,孤竹国没有私有财产这种规定。 财产,是中原文明秩序的根本,没有财产就意味着没有安全感。 没有安全感,就离n不远了。 这是一种被植入了数万年的文化基因,因为这些人,对于国家没有丝毫的信任,所以才会将私人财产看重于一切。 也正是因为这点,他们才会被掌权者所奴役。 说来也可笑。 他们一边不信任国家,一边却信任掌权者能够给她们带来财产。 臧荼率领五千土匪护送周红儿去箕子朝鲜的事迹,是一个掌权者的担当,在燕地遗民眼中就是英雄行为。 尤其是他还成功了,不但带回来很多战利品,还给这些燕地遗民带来了一种虚无的希望和信任感。 相比对在孤竹国过这种安逸的生活,他们更愿意跟随臧荼去开疆辟土,因为至少这样,他们能够得到私人财产,还有臧荼承诺的那辽阔无垠的土地。 对于中华之人来说,土地才是一切的根本,在孤竹国虽然有食物,也会得到部分存粮,但是土地却不属于他们,也是让他们没有安全感的主要原因。 尤其是对于燕齐两国没有完全废除井田制的国家。 燕齐遗民宁可接受周扒皮般层层扒皮,吃不饱穿不暖的贵人赏赐耕种土地的井田制,也不愿意在孤竹国每天只需要耕种六个小时就能吃饭吃到撑,睡觉睡到自然醒的日子。 不知道他们是愚蠢,还是太聪明了。 臧荼骑着墨狼送给他的宝马,回到毫都城后受到了满城人的欢呼和迎接,而且臧荼将带回来的所有战利品都到居委会换取了美酒,与城同乐,大罪一宿。 酒水在孤竹国现在并不算什么特别贵重的东西,因为王诩从辽阳城带回来很多,而且这些酒跟孤竹国的酒根本没法比,也没人愿意喝,正好没地方囤放,这次都卖给了臧荼。 从他那里换来了大量的散碎宝石,兽皮,足有一吨重。 臧荼这样豪放的行为,更加得到了燕国遗民的认可,连之前跟随李左车的那些人也倒戈了,臧荼正式成为了燕地遗民的领袖。 作为领袖,接待外宾是必然的事情。 还未彻底从宿醉中醒过来的臧荼,就被儿子臧衍喊醒了。 因为齐国遗民代表田安和魏咎来拜访。 第二百八十四章 废物,农民和良善(求全订) 第二百十四章废物,农民和良善求全订 燕国跟齐国,算是一个有着千年羁绊的两个国家,千百年来,这两个国家都互相影响,互相敌视,互相进步。 燕国的开国国君燕召公与齐国的开国国君姜尚是故交。 这个交情有多铁呢,可以说,齐国能够从春秋初期就有那么大的领土自主权,全都仰仗燕召公。 大多数对历史有了解的人都认为,周朝能够覆灭商朝,姜尚姜太公是功不可没的最大的功臣,毕竟深受封神榜这种演绎影响的都是大多数人。 但是实际上,周朝能够覆灭商朝,姜尚的功劳虽然很大,但是并不是一家独大那种,姜尚的主要功劳其实是在商朝内部纵横游说比干,箕子和微子启制造内应,造成了帝辛大军出征东夷之时,周朝联盟能够趁虚而入逼死帝辛,然后由微子启和箕子控制商朝,然后尊周武王为天子,大封天下。 周武王的分封制,并非是一种礼乐产物,而是屈于当时天下大势的政治产物,因为周朝那个时候的实力,并没有达到可以统一天下颠覆商朝的水平。 牧野之战的四万多大军,都是周朝东拼西凑起来的军队,若非朝歌城中微子启和箕子n,这四万多大军还真的未必能够打败帝辛临时凑的几十万奴隶军队。 所以周朝在成为天子之后,启用了一个叫做三恪的制度,封前代三王朝的子孙,给以王侯名,称三恪,以示敬重,封黄帝、尧、舜之后于蓟、祝、陈。 以此来安抚当时被商朝镇压千年的姓氏族。 而且还将商朝的祖地原封不动的封给微子启为宋国,来换取用微子启的权威来震慑商朝遗民,将殷商十三族迁徙到各地,但是依旧险些崩于三监之乱。 而三监之乱,是齐国崛起的称霸的一个重要契机。 姜尚是上古姓中姜姓氏族中吕氏子弟,也就是传闻中炎帝的直系后裔,但是商灭夏之后,大大压制了上古姓中的姜,姒,姬姓的发展,姜尚那一代集合了姜姓与吕氏最后的力量,在周朝联盟中占据了一席之地,之后在分封之时,姜尚选择了当时还属于东夷蛮荒的齐地。 当时齐国是以营丘为首都,但是那个时候营丘还在东夷莱国手中,打了一年多才将营丘打下来后,建立齐国,主要是姜尚看重了东夷这片土地富饶的资源,东夷从夏商时期一直就是中原王朝的心腹大患,商朝更是一辈子都在征服东夷的过程中,几千年的争斗中,帝辛为了征服东夷更是勤兵黩武,最终被周朝趁虚而入。 但是帝辛却已经将东夷打服了,最后便宜了姜尚,姜尚借助东夷的盐田与中原交易粮食,用粮食吸纳东夷蛮族,而且用同化的软手段来吸纳东夷族人,让齐国的兵力在初期成为百多个诸侯国中最强大的一支。 所以在三监之乱时,燕召公强烈推举姜尚作为统军参与平乱,而且之后燕召公还让周成王赏赐了最重要的征伐之权。 东至海,西至河,南至穆陵,北至无棣,五侯九伯,实得征之。 这种实权相当于允许齐国开疆扩土,吞并其他国家的行为,相当于变相的把齐国领土扩大了无数倍,奠定了齐国后来争霸的基础。 而若无燕召公扶持,齐国肯定不会有这样的机会。 所以在西周时期,齐国与燕国一直是联盟邦国,共同进退。 而燕召公扶持齐国的原因,就是为了制衡当时大权独揽的周公旦,周公旦因为忌惮燕召公才能将他软禁在国都镐京之中,不让他去建设封地,但是燕国的封地当时还处于殷商余孽孤竹和东夷戎狄势力手中,估计过不了多久,就会被占领。 所以燕召公只能借助自己在朝中的影响力,扶持一个盟友来援助燕国,以此保证燕国不灭,毕竟燕国被灭的话,那么召公这一脉的封地荣赏将会被收回,这一脉彻底没落。 所以早期的齐国得到了燕召公大量的拂照,姜尚的大儿子姜伋在燕召公手下,担任当时华夏最精锐的禁卫军虎贲军统领。 而且早期齐国的文化政策也多出于燕召公之手,姜尚在军略上才华确实出众,而且擅长纵横之术,但是内政方面燕召公才是真正的大佬。 西周最盛时期的成康之治,就是在燕召公和周公旦手中实现的。 齐桓公当年不远万里的去帮助燕国平定山戎之乱,不只是为了贤名,更多的是为了两国友谊。 所以燕齐两国在文化内政根源上有很多相似,而且都与东夷族千年融合,互相影响,在语言和文化上也十分相似,尤其是在冶金技术方面,从考古出土的铁器文物可以看出,燕齐两国是最早进入铁器初期的国家,而且冶制水平相近。 若非后期齐国称霸,燕国却一直不温不火,心生芥蒂,燕齐两国很可能实现联合称霸的盛况,只可惜这对早期兄弟最后越走越远。 但是如今两国皆灭,大家又回归到同一水平了,所以也就可以心平气和的聊聊天了。 而且田安虽然是齐王孙,但是却对齐国满心鄙夷,臧荼是燕国弃将,同样对燕国满腹牢骚,两人自然一见如故。 骂起故国丝毫不客气。 但是就这样骂了故国一整天,直到田安和魏咎离去后,也没有提及什么正事儿。 “齐国那么强大,这么快就被秦国灭了嘛?秦国真的这么强大?”臧衍收拾着餐桌问道。 臧荼把头从冰水中抬起来,连续饮酒让他的脸色惨白,双眼赤红,陪着一脸的胡须宛如凶鬼,用麻布擦了擦脸“秦虽强,但是也并非无敌,全因齐国内部宗室n,外戚当政,而且权贵剥削百姓黎民,早已外强中干,比燕还不如,亡之必然。” “但是听这位王孙安所言,似乎齐国不战而降,先生上课时说过,六国之中,齐国地广人多,资源充沛,即便敌不过秦国,也不至于不战而降。”臧衍疑惑的问道。 “你问这些,阿翁也不知道啊。”臧荼咧嘴笑了笑“齐国亡不亡阿翁不在意,阿翁现在只在意,这田安和魏咎两位王孙,到底想做什么。” “阿翁觉得他们想要做什么?”臧衍皱眉问道。 “他们在纍城待得好好的,跑来毫都,所谓老鹰不落无食之枝。”臧荼眯着眼狞笑道“这两个王孙子弟是想起欺负我臧荼是一介莽夫啊?” “不会吧,我见他们二人对阿翁十分尊敬啊。”臧衍有些惊讶“先生说敬人者,人恒敬之。” “衍儿,你要记住,这世上的人心隔肚皮,虎狼尚且能视其眼神辨凶恶,但是人不行,你只有把人心想的更恶毒,才能够保证自己不被算计。”臧荼按着臧衍瘦弱的肩膀,面色严肃的教导道。 “阿翁会不会一竿子把所有人都打死了啊,还是有很多好人的,孤竹国中居民就都十分良善淳朴。”臧衍有些畏惧的看着父亲。 “良善?”臧荼眯着眼冷笑道“他们若真是良善之人,又怎会看着我们陡河山寨的兄弟们穿着破皮甲袄,残剑断枪奔赴东荒之地?若是有孤竹国的军备,兄弟们怎么会死伤过半,衍儿,你要记住,你二叔战死就是因为盔甲有一处残破,被流矢射中失血而亡!” “可是,这跟孤竹国人没有关系吧,那些铠甲本身就是他们借给咱们的,而且,是咱们自己执意要去涉险的。”臧衍皱着眉抿唇反驳道。 “闭嘴!”臧荼冷嗤一声,神色变得阴鸷起来“我们若不涉险,如何在孤竹国内立足?你要记住,古人言非我族类,其心必异,我们对于孤竹国来说,始终都是外人,我们只有证明自己的价值,才能有活下去的本事。” “可是,我没觉得孤竹国对我们有什么区别待遇啊。”臧衍有些委屈的说道。 “呵,我看你是被书院的先生给蛊惑了。”臧荼皱眉冷嗤道“若是没把我们当外人,为何不让我们入住朝歌城内?” “阿翁!”臧衍也皱起眉,看着父亲不知道是宿醉还是嫉妒变得赤红的眸子“咱们是不是要求的太多了。” 臧荼微微一怔,看着一脸严肃的儿子,咧嘴摸了摸他的头“傻孩子,你还这个世界有多残酷,活着有多辛苦,你都不懂的,我们现在好不容看到了活下去的希望,不可能放任其流逝。” “希望?”臧衍微微一怔。 “我很感谢孤竹国收留了我们,但是很遗憾,这里不是我们的乐土。”臧荼摇摇头,笑着拍了拍臧衍的头“不过你别担心,你就负责好好去书院念书学技术,等日后阿翁在域外打下疆土,咱们就去域外过自己的日子,不用寄人篱下。” “咱们哪里有寄人篱下啊?”臧衍扳着小脸沉声道“这里的没有税官追着我们交税,也没有王贵子弟欺辱,出行见官无需下跪,回家闭门可谢君王,这样的生活那里是寄人篱下啊。” “闭嘴。”臧荼有些愠怒的呵斥道“世界上哪有这么好的地方?你不能只看到这些表面的美好,忽略了深处的,我教过你多少次了,你怎么就是记不住呢,凡事不能只看一面。” 臧衍被父亲吼得愣住了,没想到父亲回来后竟然有些性情大变。 看着儿子苍白惊惧的神情,臧荼缓了口气,蹲下身子沉声道“衍儿,我知道孤竹国的生活你很喜欢,但是这里处处充斥着比燕国更多的规矩,这些规矩会腐蚀人的意志,让人变成废物。” “阿翁口中更多废物,可是指农民?”臧衍眸子微微一颤,轻声道。 第二百八十五章 彼汾沮洳,言采其莫(求全订) 第二百十五章彼汾沮洳,言采其莫求全订 管仲说士农工商四民者,国之石民也。 这句话在春秋战国人尽皆知,但是并非所有人都了解其中含义。 就像臧荼,他就只看前面,不懂后面。 “对。”臧荼点点头“农民就如牛马,牛马老迈之后,只有一条路,就是被送上屠案,我们不能做农民,我们要做王侯。” “哦。”臧衍原本清澈的眸子变得浑浊起来,似乎有些失神“那王侯又是什么呢?” “就是能够养活农民的人,给他们土地,让他们耕种繁衍,接受他们的朝贡。”臧荼咧嘴笑的有些怪异。 “那不就是我们以前最痛恨的权贵嘛?”臧衍哑然失笑。 “不一样,我们是好人,他们是坏人。”臧荼摸着儿子的头,笑着说道“只要记住,我们是好人就行了,好人称王叫王侯,恶人称王为桀纣。” “好人?”臧衍瞳孔一缩,低下头沉默不语。 “好了,不说这些事情,来,阿翁在箕子城给你置办了几件新衣服和礼物,来看看。”臧荼起身,拉着儿子去内堂找礼物,没有听清儿子弱不可闻的喃喃声。 “就不能只有农民,没有王侯吗?” “臧荼,莽夫尔。”魏咎擦了擦嘴角的呕吐物,脸色惨白的对着田安说道。 “是啊。”田安站在广场上,看着城墙上在月光下用宝石金银镀刻熠熠生辉的天条感叹道“这样一座雄城,却掌握在这一个莽夫手中,太可惜了。” “毫都城中,似乎没有孤竹官员啊,孤竹大帝如此信任他们?”魏咎接过手下递来的漱口水。 “虽然没有官员,但是有居委会,而且。”田安指着城墙上走动的身影“城墙上的护卫很多。” “哦?”魏咎微微挑眉“还真没注意,确实比纍城多了些。” “毫都不是我们安身之所。”田安捂着腹部摇头道。 可能是最近走动太多了,伤口有些裂开了。 “去朝歌看看?听说那边都是蛮夷。”魏咎眯着眼问道。 “再好也就是纍城的模样,要是能进入帝都朝歌还有些兴趣。”田安笑了笑“去徐大哥手底下的兄弟有没有什么回报?” “孤竹国冶金之术,闻所未闻。”魏咎摇摇头“而且徐夫人,似乎已经跟我们有异心了。” “该死的屠檀。”田安轻叹一声。 “孤竹国不允许私藏军备。”魏咎轻声道。 “我知道。”田安叹了口气“但若是我们重新再建立一座城池,应该可以开一面吧,大不了,我们不借助孤竹国的帮助。” “那我们吃什么?”魏咎皱眉道。 “换。”田安眯起眼“孤竹国需要大量妇孺。” “嘶。”魏咎倒吸一口冷气“卖人?” “这次难民中的妇孺太多了,跟着我们也是遭罪。”田安瞥了魏咎一眼“不如留在孤竹国中享福。” “都是你的人,你说的算。”魏咎咧嘴笑道。 “魏兄这话说的扎心了。”田安笑了笑“兄弟这条命,是你救得。” “别了吧,若无屠檀,你我都已经葬身西林了。”魏咎笑着摇摇头“韩王信那个家伙可是鸡贼,听说在孤竹大帝手下谋职了。” “是啊,不过那个家伙确实有些肆意妄为了,子房先生很生气。”田安笑了笑“以后要是有机会,还是得传达一下子房先生的不满。” “子房先生啊。”魏咎眯起眼,轻叹道“若是你我麾下有子房先生那样的高士,何至于如此愁苦。” “魏兄就不必哭诉了,张耳先生名满天下,才经绝伦,不在子房先生之下,你二人有次贤士辅佐谋划何愁之有?我才是最愁之人。”田安苦笑道。 “田兄帐下奇人异士不计其数,就不要嘲笑我们两个了,谁不知道,子房先生和张耳先生并非我与韩王信帐下之士,这两位只是给我们这些落魄王孙面子而已,否则连我们是谁都不在意,他们真正辅佐的,另有其人。”魏咎深深的叹了口气。 “魏兄不必妄自菲薄,自古贤士有德者居之,子房张耳两位先生,也是在诸多公子中挑选贤君,魏兄不论出身还是才德,都在魏公子中首屈一指。”田安笑道。 “田兄就不要笑话我这个愚人了。”魏咎摇摇头笑道“我就等着田兄飞黄腾达,拉兄弟一把呢。” “魏兄什么都好,就是太过谦虚。”田安笑了笑“时候不早了,昨夜赶路都没有好好休息,今日又跟这莽夫胡扯徒废精力,哀哉啊。” “那田兄早点回去休息吧,我还要去寻魏豹,这小子一个看不住,又不知道跑哪儿去了。”魏咎拱手笑道。 “魏兄自便,毫都虽无宵禁,但是也别做引人厌恶之事。”田安好心叮嘱道。 魏咎微微皱眉,保持微笑,目送田安上马车后离去,拂袖冷哼道“什么东西,魏河,豹公子呢。” “应该在西区。”亲卫魏河恭声说道“说是有接到故人信。” “去看看。”魏咎挑眉上了车。 还没有到深夜的毫都城区内算是灯火通明,到处都是吃过晚饭遛弯的民众,有说有笑十分热闹,但是如此繁华的毫都却没有一家餐馆或者娱乐场所,也没有任何商业店铺,街边所有店铺商品都是需要功绩点来兑换。 让魏咎大为可惜,毕竟毫都城中的商品,很多连他这个王室公子都没有见过。 马车穿过街市后绕了好几圈,最后在一处僻静的公园找到了魏豹。 “大兄。”看见魏咎的马车,魏豹兴致勃勃的起身迎了上来,身后还跟着几名素袍男子。 “初来乍到就到处乱晃,也不怕走丢了。”魏咎皱眉呵斥道,目光放在魏豹身后的几名素袍带着遮颜男子身上“这几位就是你的故人?” “大兄猜猜谁来了?”魏豹拉着其中一个身材修长的男子上了马车,兴致勃勃的问道。 魏咎微微皱眉,打量着男子身上衣着气度,没有印象“别卖关子。” “多年未见,咎公子别来无恙啊。”素袍男子笑着开口,声音醇厚。 听到这个声音,魏咎眉头深皱,确实没有印象,轻笑道“阁下恕罪,咎年纪大了,记性确实不好了。” “嘿嘿嘿,不是记性不好,是太多年没见了。”魏豹掀开素袍男子的遮颜,露出一张清秀冷峻的脸。 魏咎微微一怔,如果见过这张脸的话,一定不会忘记,因为确实是一张英俊年轻的脸。 “汾沮洳周巿,见过咎公子。”素袍男子拱手行了个魏国公礼。 魏咎瞳孔猛缩,神色大变。 彼汾沮洳,言采其莫。彼其之子,美无度。美无度,殊异乎公路。 这是一首出自魏国的诗篇,是魏国女子称赞汾水之边男子美貌的一首诗歌。 但是这首诗歌背后称赞的男子,身份却并不一般,这个男子名为翟璜。 相传为狄族王子,归顺魏国后被魏文侯任用为相,推举李悝变法致魏国强盛,推举乐羊灭中山名垂魏史,而且翟璜不但有安邦之能,更是天下难得的美男子。 传闻翟璜因为美貌过盛,引起魏文侯夫人觊觎,求之不得后诬蔑翟璜引起翟璜与魏文侯之间隔阂,翟璜便引退归隐从此销声匿迹。 但是在魏国却多了一个叫做汾沮洳的特殊组织,这个组织专门辅佐魏国王室,挑选民间天赋异禀的幼儿抚养,长大后送入宫中与魏国诸多公子一同长大,若是公子登基成功,之后便成为辅佐重臣。 而只有被汾沮洳选中的公子,才有继承大统。 但是汾沮洳的传统在魏昭王时期断绝了,五十年未曾听闻汾沮洳的消息,如今听到这个儿时传说般的名字,魏咎自然震惊。 “看来咎公子确实是不记得周巿了。”周巿看着魏咎的表情,嘴角上扬。 “大兄,周巿啊,小时候太傅的孙子啊,汾侯周文之子啊。”魏豹着急的介绍到。 “啊?”魏咎再次瞪大眼睛看着周巿,怎么也想不到,这个眉清目秀的俊朗少年,竟然是幼时跟在自己身后的那个小胖墩。 更想不到,他竟然继承了汾沮洳! 难道,自己才是父王认定的王位继承者? 第二百八十六章 羡名为茶,俗称为茗(求全订) 第二百十六章羡名为茶,俗称为茗求全订 “魏之强,在文侯,文侯之贤,为历代君王之首,横略桓公,纵盖献公,王孙可知魏文侯强在何处?”靳歙坐在庭院的石桌边煮茶,一身孤竹特制的皎色绛纱袍,宛如月下仙人。 这种皎色绛纱袍需要一个人每天额外完成三个小时以上的功绩点,积累一百天时长才能兑换,属于孤竹国内最昂贵,也最无用的一种东西了。 因为对于孤竹人来说,这种衣服没有任何作用,夏天穿着不凉快,冬天穿着不保暖,而皎色是一种比纯白色更浅的颜色,极为容易弄脏。 这种又没有实用价值又昂贵的东西,根本不在孤竹人的消费观念中内。 所以这件皎色绛纱袍一直挂在纍城商铺中最显眼的位置,直到田安他们来了之后,才被兑换走。 田安他们来到孤竹国自然没有一百天,但是他们的人多,田安派了一百个人去工作,然后帮靳歙兑换了这件衣服。 不得不说,这件衣服穿在靳歙身上,让他仿佛与月光融为一体,身上那种故弄玄虚的越来越凝重了。 田安将水桶从水井中捞出来,从头淋下,冰冷的井水驱散了田安身上的灼热之气,坐在井边看着靳歙“先生是想要劝我善待魏咎?” “那倒不是。”靳歙用木勺搅着渐渐沸腾的水罐,然后往里面添加一些稀奇古怪的东西。 来到孤竹国后最大的震撼除了这里富饶的生活和古怪的规则之外,最让靳歙惊喜的就是茶水和身上这件绛纱袍了。 绛纱袍对于楚人来说意义非凡,当年楚人历尽万难帮助周朝推翻商朝之后,没有得到应得的赏赐,唯一的能够拿得出手的赏赐就是周文王赏赐楚族族长鬻熊的那件绛纱袍。 所以绛纱袍对于楚人,或者说楚贵族来说,是特殊的。 靳歙在孤竹国看到这件绛纱袍的第一眼,就挪不开眼睛了。 而煮茶,更是让他沉迷,短短不到两月,靳歙已经研究出几十种不同茶水口味配方了。 “那先生是何意?”田安对于靳歙每天摆弄茶水颇有微词,有些不悦的皱起眉。 “魏文侯与虞人期猎。是日,饮酒乐,天雨。文侯将出,左右曰:“今日饮酒乐,天又雨,公将焉之?”文侯曰:“吾与虞人期猎,虽乐,岂可不一会期哉!”乃往,身自罢之。魏于是乎始强。”靳歙尝了尝自己的调制的茶,然后将一壶滚水都倒入旁边的花圃当中。 田安眼皮微跳,倒不是对那些被开水直接烫蔫的花草感到悲哀,而是对那一壶茶水中的茶料感到心疼,这些都是手下们每天打工辛苦兑换的茶料啊,这些茶料的价值足以让数百壮汉吃一顿饱肉。 田安一手捏着麻绳,按耐着心中的怒意,不知道为什么到了孤竹国之后,他对于靳歙的忍耐越来越低,沉声道“敢问先生,这故事中的虞人是何人,能让魏文侯如此慎重相待,甚至还能让魏国强盛,如此管鲍贤才为何闻所未闻?” “一个替魏王看守猎场的官员。”靳歙微微一笑,重新往茶罐中倒水。 “一个值守小吏?”田安眉头紧锁“值得君侯如此?” “所以魏文侯为贤君。”靳歙笑道。 “先生是想告诉我,要善待手下任何一人?”田安微微挑眉。 “魏文侯的贤在于,自知。”靳歙笑吟吟的抬头看着田安“魏文侯固然是贤君,才学品德都是上等,但是人终究是精力有限的,不可能事无巨细,先贤们常言,君为剑柄,臣为剑身方可安天下。” 田安心跳一滞,起身轻咳一声,抖了抖身上已经变热的水珠“先生可是觉得安,怠慢了?” “王孙可是觉得歙傲慢了?”靳歙浅笑道。 “那就是安,怠慢了。”田安笑着点点头,躬身拱手行礼“请先生海涵,孤竹国让安乱了阵脚。” “王孙自谦了,孤竹国之怪,非常人所能理解,果然是羡门手笔。”靳歙轻叹道。 “相传这孤竹大帝,就是羡门下凡,与这位相比,徐巿那厮更像是一个骗子了。”田安摸着砖水井用的砖和美缝的水泥感叹道。 “徐巿只是羡门学徒,这位大帝是真真正正的羡门中人,如此比较会触怒天尊的。”靳歙正色摇头道“歙今日与王孙所言,就是希望王孙能够保持在齐国的风范,礼贤下士,广招门客,这孤竹能人异士,不计其数。” 田安笑了笑“有先生在,安足以。” 靳歙笑着摇摇头“王孙看不上魏王孙兄弟,歙是知道的,但是复国大事,不能少了他们。” “魏咎竖子曾经试图背后冷箭致我于死地。”田安脸色阴冷起来“并非安不容他。” “王孙又有几次想要弄死他呢?”靳歙哑然失笑。 田安嘴角一抽,神色有些尴尬。 “所谓邦交,就是两方因为一个目标而放下各自的目的来实现。”靳歙轻笑道“如今我们在孤竹国无立锥之地,若是分道扬镳,于双方都不利。” 田安从花圃中摘下一片叶子叼在嘴里嚼,坐在井边沉默不语。 “尝尝我新调的糅茗。”靳歙看了眼田安,招手笑道。 田安咽下嘴里的嫩叶,做到靳歙对面,拿起茶杯吹了吹一饮而尽“孤竹人称其为茶,为何先生要称其为糅茗?” “孤竹之茶为单一嫩芽花瓣炮制,我这个,是多种嫩芽花瓣糅合而成,所以为糅茗。”靳歙轻笑道“虽然此物为孤竹大帝从羡门中带出,但是经过吾等凡人之手,也应有一个凡名。” 田安眸子中闪过一丝异色,点头说道“先生说的有理,明日我就去找魏咎。” “王孙果然是贤君之象。”靳歙满脸欣慰的点点头“我在毫都成中探访一番,除了孤竹的居委会官吏,此处几乎是燕人臧荼一家独大,之前还有另外一人,只不过听说已在孤竹任职,执掌北地事宜了。” “毫都城现在称臧荼为城主。”田安眼中闪烁着嫉妒“一介莽夫尔!” “自古以来,莽夫却善成事。”靳歙微笑着说道。 “知道了。”田安点点头“不过这毫都,我是不准备待了,先生觉得如何。” “自然,我们来晚了。”靳歙笑了笑“而且这毫都也太小了,容不下我们即将来到的臣民。” “朱濞来消息了?”田安一喜。 “两月前,蒙毅领秦军数万兵临蓟城,齐兵胆颤退守,一月前,又有一队秦军从燕地归咸阳,齐兵又退,半月前,王贲大军与蒙毅会师,齐国哀声遍地,不战而降。”靳歙摇头笑道“饶安,饶地,武城,平原等地齐民数十万煽动起义威逼临淄要齐王开战,被齐军镇压,被蒙恬看了笑话,这些义民们四散逃窜,都被朱濞等人引来孤竹了。” “有数十万?”田安脸色大喜。 “当然没有。”靳歙轻叹道“齐军将领听信秦军谗言,听说秦军能以人头换军功,所以齐地百姓人头为礼,朝奉秦军。” “这群畜生!”田安低吼一声,一拳砸在石桌之上,震反了茶壶和茶杯。 靳歙伸手一挥,将茶壶茶杯捞在手中,放回石桌上,看着田安“王孙息怒。” 田安脸色铁青,眼皮微跳“不以这群亡奴之颅祭祀黎民,我田安誓不为人。” “王孙大义,齐人应尽知。”靳歙颔首说道“不过齐地百万难民,还是有几万人逃出来了,至少不会比毫都的燕人少。” “先生是说,我们要再去寻一处建城?”田安微微挑眉。 “善。”靳歙点头笑道“有孤竹国丰富资源帮助,雄城一朝可成。” “可这孤竹人也不是傻子。”田安紧皱起眉头“虽说他们不收税务,但是我总觉得没有那么好的良心。” “羡门中人做事,不能以常人之理审之。”靳歙摇摇头“孤竹国要的无非两样东西。” “我知道,妇孺。”田安沉声道。 “这是一样。”靳歙笑道。 田安一怔。 “妇孺和劳力。”靳歙压低声音。 “我们不但要将妇孺售卖于他们,还要让青壮为其奴役?如此以来我与那齐国亡奴有何区别?”田安紧皱着眉头。 “建城,也是一种劳力。”靳歙笑眯眯的说道。 “你是说,我们替孤竹人建城?”田安一怔。 “然后我们自己居住,平民所图,无非食果腹,衣蔽体而已,至于土地和城池是谁的,他们并不在意。”靳歙笑着说道“只要我们不说,谁又知道呢。” 田安神色微动,抿着唇陷入沉思。 靳歙眯着眼,深邃的眸子倒映着月光显得通透异常“魏文侯赴约虞人,重视贤士,一视同仁,所以才得李悝,翟璜,西门豹,乐羊,吴起,魏成,子夏等贤臣倾力辅佐,除了因为魏文侯守信礼贤下士之外,更重要的是,他能听得进贤臣进言。” 田安身子一僵,抬头神色阴晴不定的看着靳歙。 第二百八十七章 文有汾沮洳,武有魏武卒(求全订) 第二百十七章文有汾沮洳,武有魏武卒求全订 “君若不信臣,那臣自然不侍君。”靳歙笑着说道“守信,承诺,谦逊,仁慈,这些都是为君的表象,是用来愚民的,听得进贤臣进言,能明辨忠佞馋奸,这才是为君的本质。” 田安抿着唇点点头,起身行礼道“安受教了。” 靳歙也站起身,轻叹道“王孙心系黎民,歙甚钦佩,但是黎民,终究不能助君高登至尊。” 田安面无表情的点点头“先生早些休息,以后先生要操心的地方还很多,田安先替齐国百姓谢过了。” “歙只是一介黔首,全赖王孙垂青,愧不敢当。”靳歙沉声道。 田安笑了笑,拿起泡在木桶中的外袍,离开了靳歙的院子。 听着外面车马声远去,靳歙嘴角扬起一抹嘲弄的笑容。 “魏之强,在文侯,文侯之贤在两臣,文有翟璜汾沮洳,武有吴起魏武卒,得二人,内可安邦,外慑诸侯。师兄是不是记错了周文先生的教导啊。” 从屋内传来一声软腻柔媚的嗓音,让靳歙脸上的笑容僵住,然后变得冷厉起来,转身看着推门而出的身穿绣花袍纱裙的娇俏女子。 “你怎么没走?”靳歙压低声音,快步走过去将女子推入房中,警惕的朝外面看了看,然后关上房门。 熊沁虽然依旧消瘦,但是因为最近食物充沛后,脸色缓和了许多,而且刚刚生产完,身材虽然依旧干瘦的惹人疼,但是胸口却沉甸的引人注目,尤其是夏日纱袍清透。 熊沁看着靳歙紧张僵硬的表情,忍不住笑出声。 “笑什么?”靳歙微微一怔,冷声道。 “大兄的样子,像极了当年偷看温阳侯妇人沐浴后的窘迫呢。”熊沁捂着嘴轻笑道。 “乱说什么?”靳歙脸色有些不自然“你堂堂一个王孙夫人,深夜在我院内出现,要让田安如何想我?” “我是大兄带到他身边的,大兄觉得他会如何想我呢?”熊沁嘴角上扬,微微往前走了一步凑近靳歙,神色玩味“还是说” 靳歙甚至微僵,迎面扑来的异香让他有些口干舌躁,本能的后退一步,抵住门“说什么?今时能跟往日相比吗?别胡闹,田安已经回去,你也赶紧走。” “他今夜估计不会回去了。”熊沁瞥了眼靳歙,坐在屋内的木椅上。 “为何?”靳歙一怔。 “你不知道嘛?田安没告诉你,他接到了孤竹国大将军的饮宴请帖?”熊沁笑着问道。 靳歙瞳孔一缩沉声问道“什么时候。” “昨日。”熊沁眯了眯眼轻笑道“看来大兄,似乎有些失策,这故事,白讲了。” 靳歙嘴角微微抽搐,强装淡然的坐下笑道“若是田安连如此行事都没有,我也不会在他身上下这么大的注了,选择他,就是跟子房先生与张耳先生为敌,如此看来,我的选择没有错。” “我以为你下的最大的赌注,是我。”熊沁笑容不减。 “田安虽然生性多疑,但是确实是个好夫君,至少你知道的比我多。”靳歙面无表情的说道。 “呵呵。”熊沁冷笑一声“若是大兄真的如此看重他,为何不把故事讲完?” 靳歙皱起眉,凝视熊沁的眼睛。 “魏文侯赴虞人约,确实为佳话,但是佳话背后的故事却并非如此,那虞人是曾为秦穆王推举百里奚,曾为楚庄王推举孙叔敖,乃是虞国王室后裔,魏文侯如此守信,与臣与民,有何瓜葛?”熊沁冷声问道“田安猜忌大兄,大兄似乎也未尽全力相助吧。” “女子无才便是德。”靳歙哑然失笑。 “呵,吾乃熊姓女!”熊沁傲然道。 靳歙摇摇头“不是我不全力相助,是田安现在没有知道这些事情的资格,虞国王室来历莫测,连老师都莫敢多言。” “那你至少要告诉田安,有这些人在吧。”熊沁轻嗤道“只有联系上这些人,才有称王称霸的可能性。” “虞人入秦推五羖,入楚推蒍敖,入魏推翟璜,三推定天下,但是已经快百年不现世了吧。”靳歙摇头道“这些人还在不在,都不一定了。” “老师曾经说过,虞人一直都在,最后出现就是在魏国。”熊沁眯着眼说道“而老师,似乎就是大梁人。” 靳歙身子一僵,皱起眉“慎言,老师是陈县人!” “姬姓周氏,怎么会是陈县人呢?那可是商地啊。”熊沁轻嗤道。 “谁说老师是姬姓了?”靳歙微微一笑“老师是子姓周氏,祖上曾经为帝辛太史。” 熊沁一怔,俏脸变得冷漠起来。 “倒不是老师偏心,而是师妹你年纪太小。”靳歙笑着摇摇头“这是我师门的大秘密。” “老师应该就是虞人后裔。”熊沁抿着唇说道“很可能就是执掌魏汾沮洳之人。” “魏国已经亡了。”靳歙皱眉道。 “老师也不见了,不是嘛?”熊沁眼眶微红“若是当时老师在,楚国怎么会亡的如此突兀!” “嘘。”靳歙做了个噤声的动作“此事你要藏在肚子里,若是日后我没有等到始儿长大,这件事情你再告诉他,否则只要我活着,你就不能胡言乱语。” 熊沁擦了擦眼角的泪花,板着脸不再说话。 气氛陷入了微妙的低沉,靳歙轻咳一声,转移了话题。 “已经快戌时了,那位孤竹大将军喜欢夜宴?”靳歙皱眉问道。 “孤竹国的宴会通常都是戌时开始的。”熊沁笑了笑“大兄来这儿这么长时间,连这都不知道?” “这次出行毫都,算是我第一次走出宅院。”靳歙轻叹道。 “大兄何至于此,在孤竹,恐怕没有那么多故人监视。”熊沁莞尔一笑“而且论起神秘,谁人能比这位孤竹大帝。” 说完熊沁美眸在靳歙身上打量着了一番,柔声道“这件衣服,穿在大兄身上,极为适合。” 靳歙微微皱眉“是嘛,我也很奇怪,为何孤竹国会有楚国样式的绛纱袍。” “徐夫人兄妹是楚人啊。”熊沁笑道“这件衣服出自他侄女之手,而且听闻徐夫人妹妹的女儿,在孤竹担任司空重职,出现楚系服饰也并不意外。” “徐夫人的那位侄女,来历非凡。”靳歙皱眉道。 “孤竹国就没有一个来历普通之人。”熊沁蹙眉摇头道“那位孤竹司马,纍城相国仇禾,竟然是仇氏后裔,而且高祖,很可能就是仇液?” “嗯?”靳歙再次一惊“你怎么知道?” “你怎么什么都不知道?”熊沁挑眉打趣道。 靳歙尴尬的摸了摸鼻子“算了,以后,我多出去走走。” “哼,正人窝在宅院里装神弄鬼,都快变成老师所说的僵尸了。”熊沁皱了皱鼻子轻嗤道。 靳歙看了看自己确实白的吓人的手背肤色,点点头。 “我们已经脱离泥潭了,在这孤竹领域中,没有人敢轻举妄动。”熊沁柔声说道“大兄你想做什么,就去做。” 靳歙看了眼熊沁,露出一个温和的笑容,伸手摸了摸她的头。 “仇氏自从仇液领赵,宋两国相国,联合秦国对抗齐魏韩失败后,就彻底消失在中原了,连在商丘的祖祠都一把火烧了,怎么会出现在这燕北之地?”熊沁脸色有些微红,轻咳一声问道。 “你怎么确认的?”靳歙问道。 “我看到他们的族徽了。”熊沁说道“当年我在老师的书册中,看到过仇氏族徽,分毫不差。” 靳歙抿了抿唇,轻叹道“纍城之前是东胡白狄部封地,而白狄部,与中山国有渊源。” “仇氏最后投靠的中山国,逃到此处?”熊沁一惊。 “当年赵武灵王虽然灭了中山国,但是是以声东击西之策,效仿当年周武王袭朝歌旧事,虽然灭了中山国,但是无法吞并,而且有接连吞并了林胡和楼烦,为了安抚这三族,赵武灵王只能在国内放权,从宋国请仇液入赵为相,尊楼烦王子楼缓和中山王子肥义之意,变法胡服骑射,之后为了分散这三族,借助和秦昭襄王的关系,将楼缓送去秦国为相,才促成了六国僵持局面,最后一举借助大势解决了中山楼烦林胡三族的隐患,将这三族人彻底驱逐出赵国。”靳歙皱眉说道“中山国当年被灭后投奔燕国,仇氏应该也在此列,怪不得宋国人找了这么多年,也没找到他们。” “仇氏,应该是宋国弃子吧。”熊沁蹙眉道。 “听说仇氏手中有一个天大的秘密。”靳歙看着熊沁笑道“我知道,你对这些神秘之事,最为好奇。” “想让我催促田安接触仇氏就直说。”熊沁冷冷的扫了眼靳歙。 “但是已经隔了一百多年,看那仇氏规模应该也是历经沧桑,传承到底有没有继承还未可知。”靳歙讪笑着摸了摸鼻子。 “始儿该饿了。”熊沁冷哼一声起身。 “走后”靳歙起身说道,不过看到熊沁的冷眼后又把后半句咽了回去,看着她从后门离开后,叹了口气无奈摇头,在院子里收拾已经烧干的茶罐。 “羡门,孤竹,虞人,仇氏大帝。”靳歙抬头看着月亮轻声呢喃着“老师,这应该是巧合吧,时间对不上啊。” 语气茫然又无奈。 第二百八十八章 不要叫我夫人,叫我家主(求全订) 第二百十章不要叫我夫人,叫我家主求全订 人才,永远是最宝贵的资源。 但是人才如何证明自身价值,除了实打实的功劳业绩之外,就只有靠着名气吹捧了。 就是后世所谓的大效应。 而大效应通常是通过渠道来传播炒作的。 在古代没有互联,信息相对闭塞的时代,大效应的传播就是通过很多行走在各国的商人口中传播的。 因为只有商人,才能够名正言顺的在各国行走。 齐国为什么能够成为第一个霸主国家,除了优越的地理位置和姜尚与nnn燕召公的亲密关系外,最重要的就是,齐国是最先重视商业的国家。 管仲可以算是最早的重商主义倡导者,因为管仲的策略,让齐国的盐铁生意遍布整个华夏大地,同时也建立了无数从齐国通往各个诸侯国的商路,这些商路不仅仅能够给齐国带来源源不断的商业收益,更重要的是信息来源。 而且为了留住各国商人,管仲还开设了女闾,也就是最早的青楼,不但留住的商人,还能从各国商人口中获得更多的情报信息。 所以整个春秋战国时期,齐国的文化,经济,政治都是走在各国前面的,就是因为信息来源渠道广。 稷下学宫能够在齐国开办,这并不是一个意外,而是一个必然。 后人总结吕不韦的经营模式,贩地者利十倍,贩珍宝者利百倍,而贩人者利天下。 这个道理并不是吕不韦总结的,在吕不韦之前的范蠡,管仲,才是真正的祖宗。 管仲既然开创了商道贩物,自然也会贩人。 这个贩人,就是后世给络大们提供的渠道。 而这样的模式,并非齐国独有,之后诸侯国中,也有专门贩卖人才的机构,而且这种机构,最后遭到了各国公子垄断蓄养门客的商业冲击后,转换了另外一个模式,就是纵横家了,互相合作炒作。 但是不管如何,任何一个被这些贩人机构贩卖的人才,通常都是有一定价值和能力的。 而价值这个东西,是相互的,只有先提供价值,最后才能赚取价值。 空手套白狼的神话只是欺骗傻子的投机者幸存者。 而历史上有资格被贩卖的人才,大多数都是世家子弟。 因为首先,能够接触到知识的门槛,肯定都是百姓贵族,能够掌握知识的,在春秋战国时期只有氏族子弟。 就像是三国时期天下英才出颍川一样,春秋战国时期也有类似的说法,可以说春秋英豪出卫宋。 虽然其他诸侯国也出过很多了不起的人才,但是从比例和战绩影响力来说,卫国和宋国是两个人才集中的生产基地。 这两个国家在近千年的大争之世中,为各国说输送了无数贤相名将和当代贤者。 宋国的孔子,墨子,惠子,庄子,宋子,宋玉春秋时几乎霸占了学术界的半壁江山。 卫国的李悝,吴起,公孙鞅,吕不韦,仲由则在战国时改变了整个战国的格局。 所以当人们提起人才的时候,第一个想起的就是这两个国家,所以只要是这两个过出来的人,只要挂个名字,就能在各国贵公子太子门下混一口饭吃。 这个就是大效应的影响力之一,就是有不管有没有实力,但是都有光环加成。 汾沮洳之名,在魏国王室中毫无疑问是如雷贯耳。 几乎可以称其为,得汾沮洳者可得王位。 所以在得到自称汾沮洳的周巿之后,魏咎感觉自己整个人的腰板都硬了起来。 之前,他虽然是魏国王室嫡公子,但是却甘愿屈尊在田安一个齐国偏房王孙手下,就是因为腰板不够硬。 魏国虽然不是第一个被秦国灭掉的国家,但是由于当年信陵君窃符救赵给赵国和魏国强行续命,并且大败秦国之后,魏国在秦国眼中的头宿敌位置就无法撼动了。 所以当秦国灭掉魏国之后,没有给魏国任何的喘息的机会,即便王贲水淹大梁城,魏王假跪地请降,秦国依旧没有一丝手软,大梁城中水漫长城三日,人去六成,魏国王室全部贬为庶民,只留魏王假一人关押咸阳。 可以说,秦国对于魏国的整治残酷,超越了赵国。 所以导致整个魏国派系彻底崩塌,从王室到百姓,几乎都断绝了联系,魏咎这一脉偷偷跑出来的公子在各国漂泊,除了有一个魏国公子的名字,没有一丝底气。 韩国被秦灭了五年之后,还有机会在在新郑发动叛变的能力,而魏国被灭才不过三年光景,连发动叛变的机会都没有。 但是现在不一样了,虽然到现在魏咎也没有联系到魏国遗民,但是得到了汾沮洳之后,魏咎有一种迷之自信。 和周巿畅聊一夜后,第二天依旧瞪着通红的眼睛,雄赳赳气昂昂的去找田安商量大事了。 毕竟他也是有大在辅佐的人了。 “公子来的不是时候,田安还没回来。”熊沁抱着襁褓中的王始,对着魏咎说道。 “嫂夫人说,王孙昨夜未归?”魏咎微微一怔。 “是啊,小童公子王子正妻的自称还以为你们在一起饮宴未归。”熊沁满脸茫然的看着魏咎。 魏咎眨了眨眼,喝掉杯子里的茶水后起身告辞“既然如此,咎就不叨扰了,若是王孙回来,还劳烦嫂夫人转告一声。” “自然,公子慢走。”熊沁起身相送,看着魏咎离去后轻笑一声,哄着怀中婴儿在院中枣树下睡觉。 不一会儿外面传来嘈杂声,田安的朗笑声十分明显。 似乎听到了父亲的声音,原本已经快睡着的婴儿又开始吵闹起来。 婴儿还没开始哭,田安就急匆匆的推门进来了,直奔熊沁,从她怀中接过儿子逗弄。 熊沁微微蹙眉“一身的臭汗和酒腥味,一晚上去睡酒缸了?” “嘿嘿,夫人莫怪,这孤竹的酒,太烈。”田安咧嘴笑的憨厚。 熊沁轻哼一声,从怀中拿出带着体温的手帕,在水井中浸湿后给田安擦了擦脸嗔怪的“脸已经白的没有血色了,你大伤未愈,医师叮嘱了不能过饮海塞,你这是自己寻死?” “皮外伤已经两个月了,夫人莫恼。”田安憨笑道“不过确实没睡太好,等下得好好的补一觉。” “魏咎不久前来过,说有要事相商。”熊沁白了眼田安,拍开他深入自己纱裙的手“也是一脸惨色,双目赤红的病虚模样,你们这些人,自从安逸下来,就每日酗酒迟早栽在这上面遭殃!” “夫人莫恼。”田安嘿嘿一笑“为夫这也是为了大事,你最知道,我有多厌烦酒宴。” “那是以前,全临淄的人都盯着你王孙安的贤名,你敢喝酒?吃口肉都胆战心惊,现在,哼哼。”熊沁轻哼道。 “嘿嘿嘿,夫人不说我还真忘了,那真是一段不堪回首的惨淡时光啊,想我田安天生贵胄,却数十年没有敞开肚皮吃过肉腥,到了孤竹国才意识到。”田安抱着儿子苦笑道“我以后可不能让我儿子如此遭罪,为了虚名。” 熊沁微微挑眉“哦?确实不能让你儿子遭了你的闲罪。” “嘿嘿嘿,当然主要是为了夫人能够享受王后之荣,重拾熊氏女子之耀,受万人敬仰。”田安马上嬉皮笑脸的讨好道。 “嘴臭死了,去漱口然后歇着吧,指望着你?还不如指望着我儿子。”熊沁笑着抢过儿子,把田安赶到后堂洗漱,然后带着一个跟随田安伺候一夜的侍女去问话。 洗漱好的田安路过前殿,看了眼问话的熊沁,笑着摇摇头躺到后院的藤蔓吊床上,哼着小曲睡了过去。 “真是贫贱命。”熊沁问完话,看到赤身睡在藤蔓吊床上睡得香甜的田安,微微蹙眉轻哼道,转身去后堂拿出昨夜写好的信和田安的佩章“来人,去把这封信送到居委会,让他们带去纍城,就说田熊氏求见仇氏女。” “田熊氏?”仇珠儿玉体横陈的躺在沙发上,看着手中的手信,又看了看那枚佩章“是谁?” “回禀夫人。”仇一吞着口水,躬身回答道“就是齐地遗民,称齐王孙的田安夫人。” “我跟她素无交集,找我做什么?”仇珠儿蹙着眉,拉了拉胸口的薄纱,然后扫了眼仇一“不要叫我夫人,叫我家主。” 仇一嘴角一抽,笑的尴尬。 第二百八十九章 女王能干什么(求全订) 第二百十九章女王能干什么求全订 仇珠儿见仇一为难的表情,冷哼一声“仇禾安排你监视他们?可有动向?” 仇一又是满脸尴尬。 “我是仇禾的姐姐,他都是我一手带大的。”仇珠儿声音微冷,盯着仇一。 仇一瞄了眼仇珠儿,又看了看大殿那些面色不善的美貌女侍卫,讪笑道“回禀家家主,齐人前夜刚刚入住毫都,被安置在毫都新城,之后田安和魏咎相继拜访了毫都城内的乡长和亭长。” “倒是懂礼数。”仇珠儿轻笑一声“之后呢?” “昨天田安和魏咎又拜访了刚刚回来的开疆校尉臧荼,饮宴一整日,然后魏咎和田安分开,魏咎往东市见了一批燕人,田安则去见了他的门客,之后又去赴大将军墨狼之约。”仇一如实报告道。 “嗯?”仇珠儿美眸一寒“田安与大将军有旧?” “那到没有,不过开疆校尉此番护送使者出访箕子城有功,大将军理应酬宴款待,以表恩遇。”仇一笑道。 仇珠儿在桌子下面翻了翻,翻出一卷简牍摊开后蹙眉道“开疆校尉?一个校尉值得大将军亲自酬谢?” “额,校尉虽然不够军阶,但也是将军之下最大的军官了,而且,不是还有护送使者之功嘛。”仇一讪笑道。 “哼,也就是说,周红儿那个贱婢也在?”仇珠儿寒着脸冷声道。 “额,应该吧,属下只是监视。”仇一笑道。 仇珠儿沉默下来,摆弄着田安的佩章和那封出自熊沁手中的信,眯起眼“这位田熊氏,如何?” “您问的是哪方面?”仇一一怔。 “与田安关系如何。”仇珠儿问道。 “田安甚是宠爱这位田熊氏,而且两人已经孕育一子。”仇一说道。 “田熊氏,这女人姓熊?”仇珠儿忽然想到什么,沉声问道“她是楚人?” “额,这个属下也不知。”仇一楞了一下。 “是楚人没错,而且还是大名鼎鼎的芈姓熊氏女。”仇禾无奈的声音从殿外传来。 仇珠儿俏脸微寒,看着推门进来的仇禾“放肆。” “阿姊才是有些过分,仇一是大帝派遣给我的属官,不是我们仇氏的家奴,阿姊身上并无官爵就对官员如此擅用,此为大不敬。”仇禾走进来后把跪坐在地上的仇一拉起来。 “不用不用,家主我跪着挺舒服的。”仇一连忙说道,目光下意识的瞥向沙发上仇珠儿那双修长的。 这个角度确实很舒服。 “n,给我起来。”仇禾翻了个白眼,一脚踢翻仇一怒叱道。 “你擅自殴打官员也不妥吧。”仇珠儿冷嗤道。 “阿姊也要注意点,这里是孤竹,不再是林胡了。”仇禾脸色阴沉的脫下外袍,盖在仇珠儿的腿上。 仇珠儿微微一怔,有些诧异的看着弟弟阴沉的脸。 “你想知道什么,可以派人去查,只要不触及核心机密,没人去管你,也可以问我,能说的我都会告诉你,但是你不能擅自僭越,从孤竹任何官员口中探知,这是女闾之风,孤竹杜绝!”仇禾直直的看着仇珠儿,低喝道。 仇珠儿微微一怔,随即大怒抬起巴掌,犹豫了一下后化拳击向仇禾肩膀,起身怒叱道“若没有你阿姊我这女闾之风,仇氏早就亡了,还有你在我面前作威作福的恶心模样?仇禾!你的良心被狗吃了” 仇禾以前虽然瘦弱堪比女子,但是自从跟了王诩之后也开始健身习武,体格也与普通士兵差不多,但是受了仇珠儿一拳后,还是踉跄的倒退险些摔倒,低头沉默不语。 仇一见气氛不妙,连忙低下头沉声道“属下告退。” “以后再让我发现你目光猥亵的偷看我阿姊,耶耶把你眼睛挖下来?”仇禾面色阴沉,目光阴鸷的对着仇一说道。 仇一下意识的打了个冷颤,连滚带爬的离开大殿。 “你们也下去吧。”仇禾缓了口气,对着跪了一地的女侍卫挥手道。 女侍卫们都面色犹豫的互相看了眼。 “滚!”仇禾低喝一声,如野兽低咆。 女侍卫们连忙离去,带上殿门,还顺手把仇一踢翻的香炉扶起来。 仇禾一屁股坐在地板上,沉默不语。 仇珠儿美眸赤红的看着弟弟,嘴角和肩膀都在颤抖,似乎在忍耐着什么,最后化为一声自嘲,垂下眼睑“我给你丢人了?” 仇禾嘴角抽搐了一下,动了动,没有开口。 “觉得你阿姊身如糟粕,以人,卑贱无耻了?”仇珠儿声音透着一股怨毒和恨意“别忘了,你是藏在这种女人身后长大的!” “阿姊现在是仇禾家主,林胡部女王。”仇禾眸子中闪烁着阴鸷冷漠,语气却柔和,轻声说道,只不过声音有些微颤。 “呵,称谓倒是好听,与城中老妇有何区别?”仇珠儿惨笑一声。 “阿姊还想要有何区别?”仇禾皱眉抬头看着姐姐。 “城中人,听闻司徒之名恨不得跪地膜拜。”仇珠儿缓了口气,坐在沙发上轻声道。 “司徒伴大帝励精图治,将孤竹国从百人之绑,发展到万人之城,养活了无数人,拯救了无数人,城中居民原本都是衣不蔽体食不果腹的胡人奴隶,过着朝闻阳暮垂死的绝望日子,如今衣食无忧,居保寒暖,对他们而言,大帝和司徒,就是神灵般的人物。”仇禾语气有些怪异“阿姊是不是想的太多了。” “我也可以。”仇珠儿双眸越发的赤红“仇氏一族上下百口,还有之后收留的纍城难族,不都是我养活的?” “所以他们对阿姊誓死追随。”仇禾轻叹道。 “那我现在为何在孤竹就不能出这庭院?”仇珠儿冷喝道。 “没人限足于您。”仇禾皱眉道。 “真的?”仇珠儿嗤笑道。 “只是您出去,也什么都做不了,孤竹国没有难民需要阿姊拯救,若是阿姊真的想要做些什么,不如去纺织部看看,桑蚕纺织也许能够换得众人敬仰。”仇禾轻声道。 “那是一个女王,家主该做的事情?”仇珠儿声音有些发尖。 “那女王和家主,应该做些什么?”仇禾目光深沉的看着仇珠儿。 仇珠儿身子一僵。 “孤竹国没有冤情需要你去仲裁,我们有居委会,有仲裁院,还有百选一的陪审员,孤竹国也没有人需要被奴役被指挥,基建五部,内政五部,军政三部各司其责,您作为公民,只需要完成自身公民义务即可,剩下的所有时间都由你随意支配。”仇禾缓了口气“您回来已经半月有余了,自身工作时长拖欠了将近九十多个时辰,这样下去,您不但得不到别人的敬畏,反而还会收获他们的鄙夷。” 仇珠儿怒极而笑“你让我去种地?还是去烧砖?” “随您愿意,甚至去山上采野花,妆点城市都可以。”仇禾低声道。 “仇禾!你太放肆了!”仇珠儿沉声喝道“你想要剥夺我所有的权利?!” “在孤竹国,只有大帝能够剥夺一个人的政治和生存权利。”仇禾摇摇头“我只是希望您,尽快适应孤竹国的生活。” 仇珠儿深吸一口气,缓和了声音“阿弟,孤竹国没你说的这么和谐,你自己应该知道,仇氏想要保住现在的地位,你一个人做不到,对吧。” 仇禾眸子微微颤动,摇了摇头“仇禾只是恪尽职责,至于保住地位,这不是你我能决定的。” “你这是为人鱼肉!”仇珠儿暴怒道。 “阿姊,你那才是自寻亡途。”仇禾看着姐姐,轻声叹息道“你若是真的在这里待不下去,阿弟送你去朝歌,或者,去北地。” 仇珠儿有些失魂落魄的坐在沙发上,双目呆滞,泫然欲泣“你要流放我?” “要不,去咸阳吧。”仇禾抿了抿唇,狠下心“或许咸阳的生活更适合你。” “仇禾!”仇珠儿尖叫一声“不要逼我把你驱逐出仇氏!” “阿姊,只是家主。”仇禾意味深长的看着仇珠儿。 仇珠儿身子一僵。 仇禾轻叹一声,站起身“阿姊好好想想吧,在这么胡闹下去,对仇氏才是危害。” 见仇禾要走,仇珠儿已经,连忙跑下去拉住他,放柔了声音,有些妥协的味道“阿姊的想法你应该知道的,你的难处阿姊也清楚,但是阿姊的话,你听进去了不是嘛?” 仇禾面无表情。 “自古君王多薄情,但是重利,你身上没有战功,政绩也无建树,迟早,失去价值。”仇珠儿柔声道“阿姊能帮你。” 仇禾表情有些松动。 “那田熊氏既然为芈姓熊氏女,那就不是普通女子,你忘记阿翁当年说过的,若是有朝一日能图谋中原,一定要警惕熊氏女和虞姓人。”仇珠儿焦声说道。 仇禾深皱起眉头,表情有些松动。 “阿姊答应你,绝不擅作主张,齐燕遗民注定为孤竹大患,若是能有此大功,仇氏才真正能站住脚。”仇珠儿声悲意切。 “一切,都在大帝掌握。”仇禾转过头,轻声叹息道。 “即便他真的是仙人,但是也难测万全。”仇珠儿沉声道“否则他就应该在塞人与秦军两败俱伤之时,一打尽,逐鹿中原!” 姐姐眼中透漏出来对权利的贪婪让他觉得悲哀。 仇禾看向仇珠儿的目光有些怜悯。 “中原,是一滩烂泥,为何姐姐非要惹一身肮脏?”仇禾叹息道。 “国虽大,好战必亡,天下虽安,忘战必危。”仇珠儿沉声道。 仇禾微微一怔,有些诧异的看着仇珠儿。 “即便错了,也只是一次尝试。”仇珠儿紧接着说道。 仇禾眸子微颤,仇珠儿那句话,确实有点打动他了,因为孤竹国,在大帝的光辉下,真的太过安稳了。 几经挣扎犹豫后,仇禾点点头“可以去探查一下田熊氏要做些什么,但是不可轻举妄动。” 仇珠儿露出笑容,暗叹熊氏女果然有点东西,这句话真的很有蛊惑力。 仇禾弯腰把地上的外袍捡起来,披在姐姐身上,遮住她一身的春色,凝声道“仇氏真的不需要以色侍人了。” 仇珠儿笑容僵在脸上,满腔酸涩难言梗在喉咙有些窒息,最后化作一声叹息,目送弟弟离开时的背影。 不知何时,禾儿已经长得这么高了。 第二百九十章 苦肉计(求全订) 第二百九十章苦肉计求全订 战国七雄中,平均最高的一定是齐国,因为齐国掌握着最重要的战略物资,盐和铁。 而且齐国的盐是不要钱的,都是大海送的,在春秋时期,姜尚把目光放在东夷这片土地上的时候,就是看重了齐地沿海周边如同沙滩的天然食盐。 管仲一句焚海煮盐几乎垄断了整个华夏的食盐进出口业务。 盐的作用不只是人体所需的必要元素,更重要的是用来存储食物,蔬菜,咸肉,咸鱼等粮食储存都需要大量的食盐腌制,毕竟在春秋时期田产能力低下的时代,任何粮食都是极其宝贵的,而腌制是古代唯一的储存手段。 制盐有多赚钱,自古以来的富商都是盐商,在春秋末、战国初的猗顿就是靠山西解县的池盐致富的,史籍载猗顿“用盬盐起,与王者埒富“,在那样一个利益垄断的时代,实现了富可敌王。 而且掌握了盐资源,不但掌握了天下命脉之一,还能让国家综合素质提升,因为有充足的食盐可以保证人体健康。 有一种说法,就是齐国因盐而富,韩国因盐而亡。 另一个因为盐而强的就是盛极一时的晋国和魏国,魏国因为掌握了中原最大的天然盐田,一度力圧群雄。 另外一个就是铁。 铁虽然到汉代才正式慢慢普及应用,但是在春秋中期燕齐楚三国就已经大量的生铁制品,而且在齐国境内有六座开采工艺完整的铁矿遗址。 在整个天下都在追逐青铜的掌控权的时候,齐国已经在开发新的材料取代青铜了,只不过最终由于时代的原因,最终没有实现。 有天然的海盐提供给齐国提供源源不断的财富,而在材料方面又有生铁供应取代,在加上齐地土地平阔适合耕种,齐国的总体人均是普遍高于其他国家的。 用现在的话来说,战国七雄中,其实只有齐国一个算是发达国家,其他的都算发展中国家,即便晋国楚国这等强国也一样。 不过齐国属于借助资源达到了发达国家水准,但是也优越于其他国家。 其他国家虽然也富裕,但是都是贵族富裕,普通民众生活苦不堪言,但是齐国连普通民众的生活水平,都已经高出其他国家民众一截了。 齐国之富,可以说是一枝独秀。 所以齐国人天生就带着一种优越感,看不起其他国家,同样也是因为这种优越感,让齐国整体变得安逸懒散,最后导致灭国。 孤竹国的城墙高近四米,外墙全部都是用砖石铺垫垒砌,用还未特别成熟,但是粘固程度比石灰砂浆更加坚固耐用,而且十分美观。 但是这样的城墙,在齐国人眼中,还是有点单薄。 尤其是在临淄城的难民眼中。 因为齐国实在太富裕了,富裕到齐国可以供养起五座都城,临淄、即墨、莒、高唐、平陆。 当年乐毅率领五国大军,一路势如破竹攻克齐国72座城池,最后在即墨、莒这两座齐都下,望城兴叹。 因为这两座都城,城墙都高达六米,墙宽三十米以上,城内能容最少可五十万人口,更可怕的是,里面囤积了充足的粮食、装备等物资足够城内人食用数年。 根本不可能以强攻攻克这样的雄城,而且五国联军也没有破釜沉舟的意思,毕竟帮燕攻齐也主要就是来打秋风,顺便名正言顺的来抢劫一番。 所以这两座都城成了田单后期翻盘的资本。 很多史学家认为,田单的火牛阵应该是后人戏说,认为齐国当时根本凑不出数万都牛羊,但是实际上,以齐国的富裕程度,数万头牛不一定能凑的出来,几千头还是洒洒水的。 因为齐国太富了。 而齐国临淄城在五都之中也并非最富裕的城池,但是在后世考古发掘当中,临淄古城分内城及外城。 外城南北长约5公里,东西宽约25公里。尚遗存城墙千余米,城基宽约40余米,高约5米,全为夯土板筑,十分坚固。 内城有金銮殿、点将台、东西仓、贮货湾、养鱼池、梳妆楼等遗迹。故城北的群山峰上,古墓群蜿蜒30多华里,有400余座。墓葬之多,墓之高大均属罕见。 当时的运粮河,通过东南城门洞,可直接驶入贮货湾内,航运十分发达。 所以毫都城四米高,不到十米宽的城墙,确实有点单薄,所以让这些齐国难民们感到安全感的并非孤竹国,而是站在城门前翘首以盼迎接他们的田安。 李倓这次从齐国偷渡来的难民太多了足有万人,不敢轻易都放到毫都城内,所以只选了数千人作为代表,到毫都去看看,以安民心。 不过好在有田安这个齐王孙在,局面能够好控制一些。 毕竟这些齐国难民可不是东胡野人,他们要是乱起来,确实是给现在孤竹国的军力一个巨大的挑战。 “王孙,齐国亡了了!” “公子,齐王不战而降,视吾等为猎物奉于秦贼!” “王孙!秦贼困城三月,城中老小饿死无数,哀鸿遍野,暴秦还不许下葬,我们苦啊!” “王孙,秦贼在国中肆虐,朝堂一片亡国孬种,吾辈尽力了,但是终究还需要王孙主持大局,光复齐国!” 齐国的难民头领们有过去临淄的百姓,也有各地的乡老官员,还有当初田安在军中交好的军官,围着田安声泪俱下的诉苦。 连日宿醉加上睡眠不足的田安脸色苍白,身上还绑着绷带,一副恨不能手刃仇寇的愤恨表情,与他们一同痛哭“各位族众辛苦了,田安无能,齐王室无能,才让齐国黎民蒙冤受次大难,我田安既为齐王室,无颜面对乡老,羞煞田安,只能已死谢罪。” 说罢田安抽出旁边维持秩序的军官腰间长剑要自刎,连忙被众人惊呼着拦下,于是一大群老少爷们抱头痛哭。 毫都城墙上有不少燕人围观,看到这一幕也不禁勾起伤心事,一时泪沾长襟,默默流泪。 一身素袍的臧荼仰天长谈一声“孤竹虽好,终归不是故土。” 再次引起城墙上燕人的共鸣。 特意带着王室预备军来维护毫都秩序的居委会会长墨己闻言翻了个大白眼,在心中鄙夷臧荼白眼狼。 孤竹国如此善待这些燕人,这些燕人是找个机会就想着自立的,一群喂不熟的白眼狼。 现在又多了城下齐国来的白眼狼,正好两群白眼狼凑在一起了。 墨己偷偷给亲卫下命令,让他们调集城墙上的弩炮,防止城内哗变。 “喂不熟的白眼狼。”毫都城中的王宫内,哑儿将一直白狼崽子从二楼扔下一楼的游泳池中,蹙着眉冷嗤。 白狼崽子在水中扑腾哀嚎着一会儿,似乎发现水不深,竟然在水池中狗刨起来,欢快不已。 金雕站在栏杆上咯咯咯的似乎在笑。 “要是喜欢听话的,就去养狗。”一身白纱长裙的墨怜手持一把刻刀,正在雕刻着一个根雕。 涂山娘子也坐在另一边打磨这一些玉石,闻言笑了笑“就她那个性子,养什么都养不长,还是去养船吧。” 哑儿轻哼一声,坐在娘亲身边扬着下巴“我的涂山已经能够在海中逆风航行十二里了。” “北戴林中的古树都快被你砍光了,才航行十二里,这些树给我烧炭,都能造出一千柄骑枪了。”涂山娘子轻笑道。 “一千柄骑枪而已,若是我的船造出来,以后能够如东海寻仙道,钓龙鳌,足够养活全国民众。”哑儿皱着鼻子轻哼道。 “胡言吧你,让你老老实实的去养蛙养鱼,这些正经事儿你不去,非要去徒耗财力去胡闹,仗着大帝宠你肆意妄为。”涂山娘子训斥道。 “大帝既然纵容她,自然是有道理的,涂山阿姨就别天天说她了,我都听得腻了。”墨怜柔声笑道,眼中带着一丝羡慕。 涂山娘子笑了笑“可能是最近有点闲了,事情都交给大兄了,我没什么事儿,就抓着她骂她解闷,去年一年都太忙了,顾不上管教她,没想到给大帝和司徒添了这么多麻烦。” “那里来的麻烦,是助力才是。”墨怜笑道“要是没有哑儿的古灵精怪,今年汛期发水纍城怎能安然度过。” 墨怜看着哑儿挺直腰板的傲娇表情又接了一句“虽然还是淹了半座城。” 哑儿瞬间耸下肩膀,泄了口气。 “不过也算是大功一件了,明年就好了。”墨怜笑了笑。 “大帝什么时候回来啊?”哑儿眨着眼问道。 “应该,快了。”墨怜神情一晃,莞尔笑道。 “司徒。”青娘敲门进来唤道。 “如何?”墨怜微微握紧手中刻刀,看着一身戎甲的青娘。 青娘将刚才城外的情况描述了一下尤其是田安自刎的戏码。 “呵,好一个苦肉计。”墨怜勾起嘴角,笑容嘲弄。 “这臧荼也太不要脸了!什么叫孤竹虽好,却不是故土?我们养了他们半年多的粮食,都喂进狗肚子里了嘛?”哑儿义愤填膺的起身怒叱。 “闭嘴,坐下。”涂山娘子皱眉冷声呵斥道。 哑儿缩了缩脖子,坐了下来。 第二百九十一章 吴越同舟,燕齐携手(求全订) 第二百九十一章吴越同舟,燕齐携手求全订 喜怒不形于色,是成熟的表现之一。 墨怜以前也如同哑儿一般喜欢大惊小怪,但是跟在王诩身边久了以后,她似乎也养成了一种对任何事情不卑不亢,不慌不忙的气质。 “比喂狗强一点,至少这些燕人干起活儿来,确实比咱们熟路,毫都今年的估计粮产比纍城还多,不愧是种了几千年的地。”墨怜笑了笑“去,把毫都仓中囤积的所有兔肉和挖肉都拿出来,让中心食堂做好后送给齐国难民。” “啊?”哑儿和青娘同时轻呼出声。 田安和臧荼明显是一唱一和演戏忽悠燕齐民众,拉拢人心,先入为主的让燕齐遗民对孤竹有特殊砍伐,怎么还要给他们好吃好喝的招待? “你们难道没有吃腻了?”墨怜笑的温和,看着两人“我最近感觉一张嘴就有一股兔肉的灼气,胃口都消减了很多。” 哑儿眨了眨眼,抿着唇轻哼道“但也不能便宜了这群白眼狼,就算把这些肉食喂给狗,还能让狗肉多产几斤呢。” “你也太凶残了。”墨怜轻笑着摇摇头“咱们养狗不是用来吃的,是以后放到关外驱逐狼群的,喂养这些齐国难民,是为了让他们心甘情愿干活的。” 哑儿蹙起眉越发的疑惑。 青娘眨了眨眼,似乎懂了,对着墨怜行礼后去传达命令。 “这些燕齐之人终究是个祸患。”涂山娘子皱眉说道“大兄之前提起过,田安并非善类,加上这个贼寇出身的臧荼,简直是蛇鼠一窝,贻害无穷。” “大帝说过,凡事都有两面,要站在客观角度,看清两面利害之后再做定夺。”墨怜笑了笑“我们自然也知道,他们是祸害,但是祸害也有祸害的用处。” “毫都燕人加上新来的齐人,应该已经超过孤竹国一半人口了。”涂山娘子压低声音。 “所以啊,要顺势。”墨怜笑了笑“欲取之,先予之。” “姐姐的意思是,养着这群白眼狼,另有用处?”哑儿蹙着眉,推开一身水渍跑过来的白狼。 墨怜伸手拎过白狼崽子,笑的柔和“也不是白养的,比如以后去关外,你把这家伙扔到野外,它也许能够带着狗群把林中的狼群都找到。” 哑儿微微一怔。 “司徒高明。”涂山娘子目光负责的看着墨怜,眼神中多了一丝畏惧。 她认识墨怜快四年了,之前一直以为这是一个心思淳朴善良的女孩,但是这一年多以来,涂山娘子见证了她的脱胎换骨。 “齐人擅渔,燕人擅耕。”墨怜眯着眼笑道“那就让他们做各自想做的事情。” “但是他们明显想要的更多。”哑儿眉头紧锁。 “孤竹国有很多垃圾废物。”墨怜扬起嘴角。 哑儿微微一怔。 “水泥的研发一直达不到大帝的预期,直到前段时间,墨庚在处理海货垃圾的时候,发现蜃灰比石灰更好用。”墨怜笑道。 “蜃灰是?扇贝烧成灰?”涂山娘子一怔。 “是啊,扇贝类烧锻成灰,比石灰开采方便,粘性更强,但是需要大量劳动力。”墨怜笑了笑“现在齐人来了,他们应该很愿意做这件事情,他们不是思念故土嘛,不愿意归属孤竹嘛?那就放他们自己建国吧,粮食什么的,海边跟海鸟抢贝类也能活着。” “用垃圾换垃圾啊。”哑儿眨了眨眼“倒是互利互惠了。” “双赢是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案。”墨怜笑了笑“孤竹国现在要收缩人口了,等大帝来了之后,会有新的定夺。” “原来如此,怪不得,司徒如此放纵这些燕人。”涂山娘子轻叹道。 “而且你不是一直在招人陪你出海嘛?可以多去找齐人。”墨怜笑道。 “所以,司徒要把他们安置到海边?在海边帮他们再建一城?”涂山娘子皱眉问道。 “之前大帝要在北戴林中修建的行宫,一直没有抽出人手,不如就让齐人帮忙,至于砖瓦水泥的话,他们要是自己造不了,可以用海产跟我们换。”墨怜继续专心致志的篆刻根雕,仿佛自言自语。 哑儿眨了眨眼,跟母亲对视了一眼,从对方眼中看到了怜悯两个字。 本来还觉得这些燕齐都是十恶不赦之徒,但是现在突然有点可怜这些人了。 毕竟他们以后不但要帮孤竹国收集海边漫山遍野的贝壳,还要顶着被海边那群嫉恶如仇的海鸟攻击,而且还要用自己在恶鸟口下抢食的辛苦劳动来换本来就应该用在北戴行宫中的建筑材料。 而且她们已经预想到了,等到齐人千辛万苦,万众一心的将北戴城建设完毕,将整条海岸线的恶鸟驱逐殆尽后,很大可能还没等到享受丰收的成果,就被即将来到的王氏大军给赶走。 毕竟毫都是大帝送给王氏的封地,而北戴行宫,应该也在王氏的封地之内啊。 古代的仇恨,都是国仇,很少私恨。 因为普罗大众活着都困难,根本又有时间去斗恨结怨,有时间跟别人结怨的,都是闲人。 而在古代,只有贵族百姓,才有资格被称作闲人。 而所谓两国的仇恨,也都是贵族王室之间的仇恨。 吴国和越国之间的仇恨,是春秋时期最著名的仇恨代表了,但是归根结底,仇恨的根源就是吴国趁着越国国君新亡,试图偷袭发动战争,结果被越国新君勾践打败,导致吴国国君战死。 于是吴国新君夫差为了给父亲报仇,对越国宣战。 最后造成了吴越两国流传出了很多经典的典故,为华夏成语词库提供了丰富的原材料。 比如卧薪尝胆,美中不足,沉鱼之容,鸟尽弓藏,泛舟西湖,箪醪劳师等诸多典故。 还有流传千古可歌可泣的鸡汤名句子。 有志者,事竟成,破釜沉舟,百二秦川终属楚。 苦心人,天不负,卧薪尝胆,三千越甲可吞吴。 但是仔细想想,两国之间的仇恨完全就是由于两国国王引起来的,所以导致两国隔江相仇数百年,但是实际上,跟普罗大众没有任何关系。 否则也不会有吴越同舟这个典故了。 孙子九地:“夫吴人与越人相恶也,当其同舟而济,遇风,其相救也如左右手。” 这个典故说的是吴国人和越国人坐在同一艘船上,将拔弩张,但是忽然狂风骤起,有翻船的危险,控船的老船夫指挥两国人齐心协力对抗狂风,最终双双获救,然后感叹吴越两国之间的仇恨,似乎并没有想象中那么深。 燕齐两国之间的关系,跟春秋的吴越有点相像,仇恨全都都是来源于王室之间的恩怨,早期齐国为了报恩燕召公,多次救燕国,后期燕国见齐国昌盛眼红,几次试图落井下石偷袭齐国,最终损兵折将,于是才导致两国之间似乎有什么深仇大恨。 但是现在两国都已经灭亡了,这些恩怨也都烟消云散了。 而且同是天涯沦落人,这个时候自然齐人也忘记乐毅伐齐地千里之恨,燕人也忘记匡章子之乱燕时率领齐军毁其宗庙,迁其重器之怨。 在这个时候,万众一心重建家园才是重任。 毫都城中的燕人跟着臧荼一起,带着家中存粮多余的衣物去慰问齐国难民,一时间在毫都东南方向二十里的海滩山林交界处被一片其乐融融的氛围包裹着。 确实能够感到一丝人性的善良的光辉。 臧荼带着人伐木生火,臧衍带着学院学子帮生病的齐人看病包扎,田安和魏豹在分发物资。 “公子这个时候,应该与田安站在一起。”周巿看着守在大锅边的魏咎笑道。 “民以食为天。”魏咎笑了笑,用木棍搅拌着大锅内的黄豆汤“而且田安身边不是有阿豹在帮忙嘛?” 周巿也笑了笑“如此以来,公子的地位就要高于臧荼和田安了。” “这样不好吗?”魏咎眯起眼“向来贵族都是坐在这个位置的。” “虽说公子出身名正,但是此地却并无魏人,您要更要亲民。”周巿摇摇头“食物确实能够抚慰人的饥饱,但是能够第一时间让他们感到关怀,却更胜一筹,你看田安,一手捂着渗血的伤口,嗓子都喊哑了,王孙夫人抱着孩子在一边帮忙,这样的画面是不是很暖心?对于黎民黔首来说,这样一位领袖才是暂时值得托付的。” 魏咎眉头深皱,搅动黄豆粥的动作停下了。 “您再看看臧荼,满身臭汗,挥斧无影,浑身散发着一种特殊的信,叫做强壮。”周巿轻叹道“田安和臧荼两人都在展示自身最强大的一面,而公子却在此处默默无闻。” 魏咎脸色有些难看,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一尘不染的长衫,又坐了下来,陷入了沉思。 “不过公子也并非做错了,公子是贵人,贵人自然有贵人的魅力。”周巿笑了笑“其余的事情,就交给我们吧。” “有劳周先生了。”魏咎对着周巿拱拱手。 周巿狭长的丹凤眼含着笑意,加上英俊的面容,让人如沐春风,带着魏咎兑换来的物质在齐人难民中嘘寒问暖,而且他的目标,都是一些被遗忘的孤寡老人,他们站在难民圈子的最外层,翘首以盼着什么。 “这是何人?”难民营中一处山丘上,一个一身补丁,面容的憨厚如同庄稼汉一般的青年指着山下的周巿问道。 “魏咎的人,听说叫做周巿。”皎衣出尘的靳歙依旧在烹茶,顺着青年手指的方向看去,回答道。 “魏咎身边还有这种能人?郦食其竟然错放英才啊。”青年咧嘴笑道。 “你一个种田的,在那儿指点什么春秋?”靳歙轻笑着摇摇头“朱濞,你们兄弟三人都从齐国撤出来了,怎么,墨家亡了?” 被唤做朱濞的青年浓眉一挑,转头对着靳歙笑道“你们这群百家余孽还没亡,墨家怎么会先亡?” “你们墨家不是百家余孽?”靳歙针锋相对的反讽道。 “自然不是,我们墨家身兼匡扶天下的大业,与你们这群宵小自然不同。”朱濞笑着摇摇头,凑到茶罐嗅了嗅,吞着口水笑道“不错。” “雁死唯喙硬。”靳歙摇头嗤笑道“稷下学宫也保不住你们了?” “在齐国呆了这么多年也没长见识,真是丢周文先生的脸。”朱濞轻笑一声,舀了杯茶尝了尝“是我们一直在护着稷下学宫,否则当年茅焦那个蠢货就足以让稷下学宫灭一次了。” “话都让你们墨家说了,反正也没人知道真假,毕竟你们才是秦国的狗。”靳歙耸了耸肩。 “我们是狗?那你们这些靠着狗庇佑的又是什么?”朱濞也不恼怒,笑眯眯的又舀了一杯。 “你这浓眉大眼的家伙,也如此牙尖嘴利,墨家果然都是奸诈之徒。”靳歙也笑眯眯的摇头“怪不得桂贞都称你们为伪君子。” “他那个病秧子,年纪轻轻,眼睛倒是瞎了。”朱濞轻哼一声“这臧荼是何人?” “一个闲杂人等。”靳歙笑着摇摇头。 “孤竹国到现在也没动静?”朱濞眯着眼,眺望远方。 “你觉得应该有动静?”靳歙轻笑道“没有把我们驱逐出去,已经算是仁义了。” “城里吃饭真的管饱儿?”朱濞舔了舔嘴唇。 “嗯,不过每天要做四个时辰的工。”靳歙笑了笑。 “嗯?那也不划算啊。”朱濞皱起眉。 “自然不划算,要不然我们也不会让田安和臧荼联手独立。”靳歙笑道。 “我是说孤竹国不划算,你们每天才工作四个时辰,一天三顿管饱儿,这可太亏了,按照这个工作量,在齐国一户五口人可能要饿死两口了。”朱濞轻笑道。 “你以为自己种地很厉害?”靳歙轻嗤道“等以后你见了孤竹国的耕种方式,才知道什么叫做井底之蛙。” “愿闻其详。”朱濞神色一滞,表情凝重。 “来了。”一阵风吹过,靳歙突然站起身说道。 “什么东西?”朱濞一声,然后皱着鼻子嗅了嗅轻呼道“肉香?!” “大手笔。”靳歙看着打着孤竹玄鸟旗而来,运送着大批弥漫着肉香的马车,不禁倒吸一口冷气。 “孤竹国的肉食,不要钱?”朱濞猛吞口水,看着难民的向着那面玄鸟旗涌去。 “谁知道呢。”靳歙眯起眼,神色逐渐凝重起来。 周巿才刚给一个躺在马车上要死要活的老汉为了点水,转眼就看到这名老汉健步如飞的向着肉香飘来的地方跑去,不禁有些傻眼,最终无奈的笑了笑,扬起嘴角看着那面玄鸟旗“有趣。” 第二百九十二章 一杯羊羹亡国,一壶飧得士二人(求全订) 第二百九十二章一杯羊羹亡国,一壶飧得士二人求全订 升米恩,担石米仇。 这个典故出处有很多,其中有一个说法是出自淮阴侯韩信身上。 总所周知,韩信之所以被所有人推崇,除了他的兵仙之名和刘邦的国士无双硬捧之外,最重要的是韩信的故事,是一个标准的寒门子弟,从小吃着百家饭,卧薪尝胆甘忍胯下之辱成大事的逆袭故事,还有一饭千金的优良典故陪衬。 这种故事模板深受大多数人喜爱。 但是淮阴侯列传还有另外一种记载。 就是韩信还是个普通人的时候,什么也不干,既不去工作,也不去耕地,每天都在乡里蹭饭吃,蹭的最多的,就是亭长,而且韩信饭量大,每天准时准点的去亭长家蹭饭,风雨无阻几个月后,亭长夫人终于有了怨言。 于是亭长夫人为了驱逐韩信,想了个办法,就是把故意把吃饭的饭点提前了,其中早饭还是在床上吃的,不等韩信过来吃饭就抢先吃完了,这样一来,韩信按正常饭点过来吃饭就什么都吃不到了。 韩信自然不是傻子,看出了亭长夫妇的态度,于是大怒离去,再也不进亭长家门。 乃晨炊蓐食。食时信往,不为具食。信亦知其意,怒,竟绝去。 然后时隔多年后韩信封侯拜相再回到村子里,看到亭长夫妇,讥讽二人公,小人也,为德不卒,然后扔下一百文钱就走了。 而转头却送给当年在韩信要饿死时给了一碗饭的漂母千金报恩。 韩信对于亭长和漂母的报恩态度何为天差地别。 亭长的几石饭,最终没有落得韩信的回报,漂母的一碗饭却让韩信报以千金。 于是这就成了升米恩,担米仇的典故。 而且似乎也侧面了反应了韩信这个人的人品有问题。 但是实际仔细想想,先抛开淮阴侯传中的描写角度,探讨一下,韩信和亭长与漂母之间的人物阶级特征,不难发现。 其实韩信蹭饭亭长并不道理,亭长毫无疑问是当时的资本阶级了,十几石饭对于亭长来说,应该是无足轻重的,但是漂母,一个靠着洗衣服养活自己的无产阶级老妇人,一顿饭很可能是她仅有的财产。 所以这么看,韩信也似乎并无道理,虽然说白吃白喝不太好,但是韩信应该也许诺过亭长日后重谢,而且客观来讲这些古代资本阶级本来就是用特殊手段侵占社会资源,榨压基层得来的利益,按照韩信的脑子,应该也是看清了这一点,才心安理得的在亭长家中蹭饭的。 所以当亭长的真面目暴露出来之后,自然这担米恩就变成了仇。 而反观无产阶级的漂母,将自己仅有的一点资产拿出来来资助韩信,这个才是真正的恩。 这是价值观角度不同造成的后果。 大多数人看到这个典故,只会想到其中的道德观念,很少有人能够再深入客观的分析这种深层寓意。 恰好,王诩就是这么一个闲的无聊的人。 所以在最开始,孤竹国人口第一次收纳野人的时候,王诩就给墨怜上过一堂课,叫做恩惠的施展手段方式与作用效果。 孤竹国在臧荼这些燕人最危难的时候收留了他们,前期免费提供了住宿,衣食物援助,但是燕人却对孤竹国毫无感激。 为什么? 因为这些燕人本身潜意识就认为,孤竹国帮助他们是应该的,因为孤竹国富有啊,而且是愿意主动帮助他们的,在他们眼中是一种强者对弱者的义务帮助。 而且燕人甚至还认为无事献殷勤,对孤竹国一直有一种抵触心态,所以一直对于孤竹国的规章阴奉阳违,以公谋私。 这是因为孤竹国没有接纳已经三观成型的人群的经验。 燕人的心思,孤竹国大多数人都弄不懂。 而当时王诩着急去带兵支援辽阳战役,国中的事情就交给墨怜和仇禾处理了,于是导致了燕人成为了孤竹国中的一根刺。 为此,墨怜苦恼了,很久。 但是吃一堑长一智,知道自己处理燕人的方式不对,墨怜马上就吸取经验,派人在燕人中混迹,了解他们的习性和想法,最后总结出一套专门对付这些中原文化群体的方法。 那就是利用中原人的所有劣根性,也就是人性之恶。 比如,贪婪,嫉妒,猜忌等等。 孤竹国之前的构成是孤竹人,野人,胡人和奴隶构成,这些人的心思太过淳朴,所以初期怎么治理都不会出现问题。 但是中原人不一样了,中原人的心思,复杂到让人毛骨悚然。 墨怜将毫都仓库中囤积的所有肉食都拿出来接济齐国难民,并非只是因为实在吃腻了兔肉和蛙肉,更重要目的在于,第一时间将臧荼和田安的表演击碎。 领袖,就是能够带领团队走向正轨和困境的存在。 田安和臧荼身体力行的接待难民,两个目的,田安要在齐人难民中确认自己的领袖位置,因为这个时候的难民是最脆弱的。 虽然这些难民没有奴隶那么凄惨,但是也是一种变相的奴隶群体,几千年来他们都在遵从贵族百姓的方针来生活,已经对国家和贵族产生了依赖感,一旦没有国家的引导,他们就会有些无所适从,而且十分没有安全感,这是几千年来引导压抑造成的。 而这个时候,领袖是最容易确认自身地位的时候。 如果在齐国内,即便田安有着王孙的身份,贤良的名,这些人依旧只是把他当做一个津津乐道的话题吹嘘吹嘘,不会把他当做一个领袖,他们的领袖依旧是十里乡的亭长,而亭长的领袖是更高一级的官员。 但是现在不一样了,齐国亡了,整个统治系统崩塌,需要一个能够站出来确认领袖位置的人,而这个位置的人,不一定是身份多高,名声多好。 这个人只要给他们充足的粮食吃饱肚子就可以,甚至不需要提供遮风避雨的房屋。 所以田安就先孤竹国一步,把自己东拼西凑的粮食从城中掉出来接济难民。 而臧荼的目的,就是明面上帮助田安这些齐人,实际上为了团结在毫都城中安逸了三四个月的燕人们,臧荼回来之后,发现大多数燕国人已经丧失之前的斗志,被孤竹国安逸的生活蚕食了斗志,这样对于臧荼的统治领导很有威胁。 所以他决定用齐人难民惨痛的现状,提醒一下燕人,若是一直依附着孤竹国,没有自主权,那么迟早有一天,也会再变成难民。 如果田安和臧荼的目的达成了,那么这十几万燕齐人,一定会成为孤竹国最大的隐患,而他们也确实是抱着这样的心态。 之前臧荼带着三四万燕人不敢做什么,因为臧荼知道没有这个资本,但是现在人数已经超过十万了,那么地位就开始发生了微妙的变化。 但是臧荼和田安做梦也没有想到,墨怜会拿出肉食来接济齐人难民。 这简直,太荒谬了。 本来臧荼以为,就算接济,也就像是当初接济他们燕人一样,用黄豆粥和野菜接济,这样一来,两者的恩惠不分上下,在加上田安的身份,齐人的领袖位置自然确认了。 但是现在,一马车一马车的肉食击碎了他们所有的计划和预想。 这种感觉,就像是你看上了一个女同学,好不容易攒了前买了一辆自行车想去接她上下学,结果发现隔壁班的男同学,开了一辆法拉利。 肉食,对于春秋战国这个生产力低下,普遍物质贫瘠的时代,毫无疑问就是食物中的法拉利,对于百分之九十的普罗大众来说,基本都是祭祖或者重大事件时才能吃到的东西。 即便富庶如齐民,也是如此,因为通常一口肉,以最便宜的狗肉也能换十口粮食。 而且更有很多关于肉食的段子,比如中山国,就是因为国君中山君在分羊汤的时候,羊汤不够了,没有分给中山司徒子期,于是子期怒离中山国,投奔楚国带着楚国来攻打中山国,中山国君在逃难时,被两个不知名的侠士救下,中山君问其姓名。 两人说当年是因为国君赏赐一晚饭才活下来的,所以发誓必然世代报答大恩。 于是中山君大发感慨:“吾以一杯羊羹亡国,以一壶飧得士二人。” 都足以见肉食对于春秋战国时普罗大众的重要性。 落难的齐人受到一碗黄豆粥都感恩戴德,更不用说收到一碗热腾腾香喷喷的清蒸兔肉了。 人是一种很奇怪的东西,杂食性动物,看似什么都不挑,但是偏偏又挑剔的不得了。 肉和粮食都能填饱肚子,但是却普遍认知肉食比饭食贵重无数倍。 这是因为人类给肉和饭,赋予了额外的价值。 而这种价值,恰恰就是一种引导陷阱。 所以在孤竹国赏肉之恩,和田安赐食之情当中,齐多数都毫无例外的感恩戴德,跪地拜谢孤竹大帝救命之恩。 于是之前田安和臧荼的表演,就似乎变得廉价又卑微起来。 当看到自己从城中带出来的的燕人都去那面玄鸟旗下领肉食的时候,臧荼一把将手中的铁斧砍入书中,脸色阴沉的向着不远处的魏咎走去。 第二百九十三章 时也,命也。(求全订) 第二百九十三章时也,命也。求全订 魏咎依旧坐在那口已经熬制的浓稠如羹的大锅前,脸上却带着笑意,心中更是幸灾乐祸。 之前还担心田安和臧荼的表演影响他的地位,现在看来,这两人就是两个大傻子,费心费力半天,抵不过人家一碗肉食。 在看看自己煮的黄豆粥,魏咎不禁笑的更加开心。 果然自己是英明神武啊,这锅粥的作用并不是接济那些难民,而是为了接济田安和臧荼等人啊。 “臧将军和王孙快来歇歇,忙了一上午了。”魏咎热情的盛了两大碗黄豆粥来迎接,面色阴郁的臧荼和田安等人。 田安和臧荼本来就铁青难看的脸色,瞬间变得更加难看了,但是按耐着性质,对着魏咎拱拱手“多谢咎公子了。” “早知道司徒大人有所准备,我们也不用让乡亲们在此煎熬了。”魏咎笑呵呵的把手中的木勺递给魏豹,对着田安笑道,然后又看了看熊沁怀中抱着吵闹不止的婴儿“嫂夫人和小公子也不必如此受苦了,天气这么热,要是中暑了就不好了。” “多谢魏兄劳心。”田安一口喝干碗中的黄豆粥,咧嘴狞笑道“看魏兄一副气定神闲的样子,莫非早就知道司徒大人有所安排,所以才特意再次熬粥酬犒吾等?” 臧荼微微挑眉,没有抬眼。 “王孙这是什么话,司徒大人接济吾等,不是必然之时嘛?怎么王孙如此意外?当年我们来毫都的时候,不也收到了接济?”魏咎满头雾水的模样。 田安嘴角抽搐了一下,笑了笑“魏兄所言极是,是在下想差了。” “司徒大人接济诸位的时候,也是以肉食?”臧荼擦了擦嘴,笑呵呵的问道。 田安和魏咎下意识的对视一眼“臧将军当初没有这待遇?那可能是我们人数不多吧。” 臧荼也眯了眯眼笑道“我只是随便问问,司徒大人接济吾等虽然没有用肉食,但却用的是海珍。” 田安和魏咎表情一滞,笑了笑开始喝粥,三人笑的各怀鬼胎。 “夫人。”田安盛了一碗粥递给熊沁。 熊沁抱着孩子,恨恨的瞪了眼田安,然后对着魏咎和臧荼笑道“熊沁虽然是一介妇人,但是幼时也拜过一位先生,那位先生曾经说过,时也,命也,一直铭记于心,如今大家都是亡国之人,这句话送给二位。” 魏咎和臧荼同时皱起眉,虽然战国时期男女尊卑还没有后世那么大的差距,但是大男子主义是男权社会的根基,被一个女人教育,两个人脸上多多少少有些难堪。 “夫人慧眼如炬,心窍通明,为女中英豪。”周巿清朗的笑声从魏咎身后传来,走到魏咎身侧对着众人行礼“在下周巿,见过诸位贵人。” “先生器宇轩昂,定然也不会是凡人。”田安笑着还礼。 “只是一介草民,得咎公子赏识,跑个腿。”周巿笑着说道。 “巧了,在下也与周兄一样,都是得贵人赏识,跑个腿。”靳歙轻笑着走过来,身后跟着朱濞对着众人行礼“靳歙。” “先生可不是一般的草民。”臧荼目光炙热的看着靳歙身上的衣服,咧嘴笑道“这衣服,挂在纍城数月,没想到落入先生之手。” “臧将军喜欢?那就送给您。”靳歙笑道。 “不了不了,我一天到晚干粗活的人,穿不了这种衣服,我儿子喜欢。”臧荼笑道。 靳歙听后也不觉得唐突,依旧笑容满面“之前听闻臧将军家爱子在学院的盛名,今日看他带着学院学生救助难民,日后必成大器。” “先生谬赞了。小孩子瞎胡闹,不帮倒忙就不错了。”臧荼谦虚的摆手笑道。 “靳先生刚来不久,就对孤竹如此熟悉了?”周巿笑吟吟的看着靳歙。 “靳某手无缚鸡之力,每日只能与街坊闲谈解闷。”靳歙轻笑着摇摇头“周先生若是想听这孤竹坊闻,我们可以畅聊一夜。” “如此那周某叨扰了。”周巿笑着躬身行礼。 朱濞扣着鼻屎,用鄙夷的目光看着这两个装腔拿调的两人“我说两位,有事儿吗?没事儿的话我就去吃肉了。” 众人瞬间把目光都放在了朱濞身上。 “朱先生是要弃齐国于不顾嘛?”田安叹息道。 “朱某自祖宗朱毛开始,为齐国披荆斩棘,建国治民,虽然无大功,但是至少把即墨建成了诸国第一雄城,城中食满仓,盐遍地,车马舟船横贯东海淄河,养育数十万民众,如今齐国城阙大开,齐军残骸黎民,朱某三兄弟冒着掉脑袋的危险,把这些人带到这儿,不是来听你们扯皮的。”朱濞那张憨厚的面容面无表情时,有一种异常的冷漠感。 田安脸皮有些发烫。 “朱先生对齐国恩德,齐人自然铭记在心,可是在乱世,这恩德,是最不值得的东西。”熊沁笑着开口道。 “值得?夫人有何高见?”朱濞微微挑眉,拱手笑道。 “小童刚才说过,幼时听闻家师所言,时也,命也,时为天时,天时乃人定,夏时分两季,商朝分四秋,周朝化伦,楚有五夏,秦有春,诸君可明我意?”熊沁开口有些强硬,与她娇小美貌的面容完全不同。 魏咎等人都眉头紧皱,似懂非懂。 周巿藏在长袖中的拳头不自觉的握紧,刻意没有看向熊沁,但是眼中似乎闪过一丝震惊。 臧荼根本就是个粗人,对于天时之说只知道春耕,满脸茫然。 “而天命,则不可言,不可寻,但是自明之。”熊沁表情微微松懈“诸位都是出身王室,这天命是什么,应该比我更清楚,既然生为王室,那么命中必然有荣华之德。” “夫人高看在下了,臧荼只是一介莽夫,带着手下兄弟找口饭吃。”臧荼咧嘴笑道。 “臧将军莫要自谦,臧姓乃是鲁孝公嫡子,后被封在臧邑,为周朝子爵,是正儿经的王室贵胄。”熊沁微微一笑。 臧荼一怔,咧嘴笑道“说来惭愧,这祖宗之时,臧荼还没夫人了解,汗颜汗颜。” “所臧将军说带着手下兄弟找口饭吃是不对的。”熊沁摇头笑道“您是王室贵胄,您应该吃肉。” 臧荼不为所动。 熊沁素手遥指向不远处在中帮着难民那肉食的臧衍“臧衍公子在学院nn课门门第一,为学院翘首,将军难道让他一辈子与黔首厮混黯淡身上荣光?” 臧荼眸子猛然一缩,神色微变。 “臧将军敢带着数千弟兄深入关外蛮夷之地,不畏生死,为何如今面对区区肉食,却起了怯心?”熊沁继续追问道,不给臧荼丝毫喘息。 “夫人说的轻松,臧荼自问还是畏惧生死的。”臧荼咧嘴笑道。 “那将军是要一边怕死,一边被人逼着送死,还是想要安居高位,看着别人送死呢?”靳歙拦住要开口说话的熊沁,笑着对臧荼问道。 臧荼眸子微微寒,看着靳歙“若是让阁下送死,阁下怎么想?” “一郡之利,在下会考虑。”接话的是周巿。 “一国之利,在下义不容辞。”靳歙看了眼周巿,笑着开口。 “天下之利,本公子愿为魏国,豁出这条性命。”魏豹沉声说道。 魏咎隐晦的瞪了眼魏豹。 臧荼眨了眨眼,笑着摇摇头“诸君是真正的王室贵胄,大气魄,大觉悟。” “将军也同样是,文王在商只言三公,覆手灭商后就是千古圣王。”田安也笑着开口道“燕国王室自寻死路,注定会被秦政夷三族,但是燕国还有万万父老等着将军拯救,将军才是真正的王室贵胄啊。” 臧荼舔了舔嘴角,眼神纠结起来。 朱濞看着这些人,内心毫无波动,蹲在地上开始喝粥。 “乱了吗?”墨怜看着已经点起的宫灯,转头看着回报的青娘。 “乱了。”青娘点点头,嘴角笑意盎然“司徒大人赏赐齐人的肉食,燕人见了眼馋也想要分一杯,于是就乱了。” “呵,贪婪。”墨怜讥笑一声“毫都城中散播谣言的效果怎么样?” “暂时还未有效果,不过过一段时间应该可行,但是城外齐人,司徒大人一手诱饵撒下去,至少有三成上钩。”青娘轻笑道。 “三成?那就是两万余人。”墨怜眯了眯眼“加上田安要卖给我们的,能把齐人控制在五万人以下,这个人数,刚刚好。” “如此以一来,他们就没有资格与司徒大人谈条件了。”青娘笑道。 “他们从来就没有资格。”墨怜美眸中闪过一丝冷意“你觉得我是畏惧他们人多势众?不愿生事才出此下策?” “下策?”青娘微微一怔。 “他们依仗的,从来不是他们的人数或者价值。”墨怜神色变得有些怪异“在我眼中,这些人都是多余的人。” 青娘莫名的心生一股寒意。 “他们真正的依仗,是大帝的仁慈啊。”墨怜垂下眼睑,轻声叹息的,手轻轻摸着刚刚花瓶中盛开的野花,轻轻撕下上面鲜艳的花瓣,语气幽喃。 “一群不知感恩的废物。” 第二百九十四章 仙子下凡(求全订) 第二百九十四章仙子下凡求全订 得民心者,得天下。 是一个针对统治阶级的本质道理。 但是道理这个东西,也是最经不起现实推敲的。 毕竟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即便明白很多道理,也同样过不好这一生。 问题的根源就在于,道理所处的外界环境一直在变化,导致道理也会受到影响变化。 所以才会出现老子传道,诸子百家之说。 所谓的诸子百家,虽然是个统称,但是真的追究起来,战国时期的诸子,可能不止百家,甚至千家都有可能,因为每个人从道家摘抄任何一句本质道理,都可以根据各种现实变化,自成一派,自立一家。 这就是老子道德经中最本质的道理。 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 得民心者,得天下。 这个道理就是传授统治阶级,得到其他人的认可,就可以掌控其他人。 但是人类这种生物,最可怕的就是在于学不会认可。 动物世界中所有的生物都学会了尊重自然,尊重本能的去生活。 只有人类,非要压抑本能,挑战自然的去生活。 人类称其为文明,为进步,为智慧。 本来应该跟自然界所有生物一样,只需要解决衣食住行问题就好了,人类非要去追寻另外一条明知道的会死的路。 早期人类的认可,跟其他生物没有太大的区别,就是依靠武力,武力强能够狩猎,保护族群人的就会被认可成为领袖。 后来人类的智慧发生变化,学会了使用工具后,发现强壮也不足为惧,毕竟强如猛犸象这种霸主,也被人类吃的一干二净。 于是这个时候,掌握智慧的人就得到认可,成为领袖。 但是随着再一步发展,很多人类分别掌握了不同的智慧,智慧和智慧之间同样需要得到认可,于是就有了战争,然后两败俱伤,互相妥协。 但是在战争中,其他没有掌握智慧的人,就失去了对掌握智慧者的认可,于是阶级再次发生了变化,智慧也无法被大多数人认可。 于是大家由根据自然界中各种稀奇古怪的不可抗力,发明了天神,对于天神的认可,一直持续了十几万年,直到像商汤这种人出现,连天神都要取而代之。 所以人类,是一种永远学不会认可的生物,所以人类将其定义为进步。 而进步的特征,就是必须要经历毁灭,才会重塑认可。 就像是国家一样,人民认可国家,是因为国家提供了值得让人民认可的安全感,但是当这种安全感消失了,自然对于国家的认可就消失了。 这个时候,人民就会发出各种不满的声音,口伐笔诛的攻击原来的国家,再继续寻找下一个值得认可的安全感归属。 齐国灭了,齐国的王室做了让齐国百姓仇恨的事情,自然齐国百姓对于齐国这个概念就失去了认可,投奔田安,不是投奔他齐国王孙的身份,而是投奔他在齐国时被大家认可的贤名。 然而田安没有让齐国难民失望,田安给他们提供了可以栖息的地方和食物,让他们短暂的找到了安全感。 但是当另外一个,提供了更好的安身之所和食物的时候,齐国难民自然也会下意识的认可这个更加具有安全感的人,即便这个人,活在众人的口口相传中。 “孤竹国的司徒是一位绝美的仙子,拥有世界上最善良的心地,对任何一个人都十分友善,齐国的贵女在她面前就如同獐鼠般可笑。” “什么是仙子啊?” “天神知道吧,女的天神,就叫仙子。” “啊?竟然不是凡人。” “嘘,当然不是凡人,你看,哪个凡人能够给我们吃这么多的肉,即便是周天子也没有这样的善心啊。” “原来真的有天神会拯救我们啊,苍天有眼啊。” 孤竹国的司徒大人是一位仙子的事情,迅速在整个齐国难民团体中流传着,肉食加上天神的双重吸引力,让所有人对于这些司徒大人都充满着好奇和感激。 骑着马从难民营外走过的仇珠儿听到侍从的翻译后,摘下了脸上的面纱,将原本遮掩的严严实实的裙子又撩了起来。 果然瞬间引来了无数人的目光,第一次看到仇珠儿真容的侍从也下意识的失神了片刻,然后连忙带着她穿过忙碌的齐国难民人群,到达田安的营帐。 万一仇珠儿真的在这边出了什么意外,他可担待不起,毕竟这些人,都是齐国难民啊,谁知道齐国有没有什么对于女性的特殊法规。 在物资和手段上拼不过墨怜,田安只能用与民同苦来赢得齐人的认可了,所以他与难民同吃同住,帮助他们解决眼下的困难。 虽然昨天刚刚说动臧荼,但是如何跟孤竹国谈判,还需要从长计较。 仇珠儿其实早就在毫都观察两天了,直到今天才愿意来赴约,就是看见了田安确实是一个能成事的人,看营帐的模样,除了比其他难民营帐大一些之外,并无什么特殊之处,说明这个齐王孙,确实有点脑子。 “夫驾光临,小童措手不及,寒舍简陋让夫人委屈了。”穿着朴素裋褐如同乡间妇女一般的熊沁迎出帐外。 仇珠儿微微颔首,上下打量了一下熊沁,轻笑道“熊氏女果然名不虚传,即便身穿綀服依然貌美惊人,果然是天下贵女。” 熊沁微微一笑“夫人抬爱了,在夫人的美貌前,小童只是萤火之光而已,仇氏美貌名动天下,今日一见,小童都难免动心。” “你知道仇氏?”仇珠儿微微挑眉。 “外面燥热虫蚊恼人,夫人请进帐闲叙。”熊沁笑着说道。 仇珠儿点点头,进了营帐,果然帐内有两股暗风比外面凉爽一些,看着帐内摇动着手摇风扇的仆从笑道“贵族就是贵族,即便是落魄了,依旧过着常人难以理解的生活。” “理解的人,自然理解,不理解的人,何须理会?”熊沁轻笑着摇摇头“没什么好招待的,希望夫人见谅。” “我来不是赴宴的。”仇珠儿笑了笑“田夫人似乎对仇氏有所了解?” “当年九侯为商帝所害,子孙n楚地,与芈姓老祖有所交集,在楚怀王之前,熊氏与仇氏还有姻亲,熊沁作为芈姓嫡女,自然从小了解当年相助过芈姓的友族。”熊沁笑着说道。 “没想到,芈姓人竟然如此长情。”仇珠儿嘴角笑意漠然“那当年仇氏先祖仇液费劲心机相助芈子斡旋赵宋,罢楼缓扶魏冉登上秦国相位,帮助芈子坐稳了秦国太后的位置,为此放弃了仇氏在宋国的根基,在被宋赵p之时,为何不见芈姓人出手相助?” 熊沁面不改色,笑着说道“祖辈们的事情,我们小辈无从了解,当年芈姓人是否援手仇氏,在小童这里的记载是有的,楚王宫中,一直有一派仇姓的嫔妃,虽然不太受宠,但是也衣食无忧。” 仇珠儿瞳孔一缩,压低声音“楚国收留了仇氏后人?” 熊沁眸子微微一亮,点头说道“熊沁的乳母,便是仇氏女。” “在哪?”仇珠儿有些失态的厉声道。 熊沁眸子一暗,轻叹道“楚国被灭,熊沁n于市井,跟随仲父和大兄四处漂泊,后来遇见了恩师,乳母便随恩师走了。” “你的老师是谁?”仇珠儿蹙眉问道。 “夫人应该没听过,老师姓周。”熊沁说道。 “姓周?”仇珠儿眸子一颤,压低声音“宛丘周氏?” “额,应该是陈县。”熊沁有些不确定的说道。 仇珠儿看了眼熊沁,笑了笑“看来田夫人跟随这位老师也没有修习太长时间,陈县前身,就是宛丘,曾经商丘的下都。” 熊沁俏脸微红“熊沁受教了。” “所以说,你跟你的那位老师,也没有联系了?”仇珠儿继续问道。 “自从跟着大兄到了齐国之后,熊沁就与楚国再无联系。”熊沁摇头叹息道。 “楚国是亡在你父王手中?”仇珠儿问道。 熊沁眸子微寒,抿着唇摇摇头恨声道“亡在乱臣负刍手中!” “没听过。”仇珠儿笑了笑“所以你们想依附齐国复国?” “太长远的事情熊沁不敢想,只想帮良人丈夫解决眼下的困难。”熊沁摇摇头。 “齐国王孙在孤竹国过得不如意?”仇珠儿微微挑眉“仇氏虽然久居蛮荒,但也算是见过富贵,孤竹国平民的日子都要比中原王公的日子更如意吧。” 第二百九十五章 内臣,外臣(求全订) 第二百九十五章内臣,外臣求全订 “孤竹虽好,但终归不是安心之所。”熊沁看着仇珠儿笑道“夫人应该能明白这种感受吧。” 仇珠儿眯了眯眼“你觉得我应该明白什么?” “仇氏虽然在孤竹落了根,但是夫人就没想过回中原看一看?”熊沁笑道。 “仇氏本就是商臣,先祖谋逆为商帝所诛,罪有应得,但是仇氏依旧忠心耿耿。”仇珠儿脸色微寒。 “熊沁别无他意,只是为仇氏不甘。”熊沁连忙说道。 “不甘。”仇珠儿轻叹一声“确实不甘,仇氏在中原丢了太多的东西。” “若是有机会找回来呢?”熊沁轻声道。 “大秦已经一统天下了,你说的机会,在那儿?”仇珠儿笑着反问。 “秦虽一统天下了,但是终究内强外干,百年征战,秦人十不存一,而且暴秦残虐,六国遗民惧起残,却怒其暴,迟早有一天,天下还会大乱。”熊沁说道。 “不要说这些没有边际的话。”仇珠儿摇摇头“不说六国百姓,光是你们六国王室,可能将人凑齐?” “自然。”熊沁沉声道。 “比如?”仇珠儿问道。 “夫人应该知道稷下学宫吧。”熊沁笑道。 “自然。”仇珠儿点点头。 “学宫创建百年,学子遍布天下,秦若想治天下,即便有法家酷吏,也要看学宫学子眼色几分。”熊沁笑道。 “齐王孙能控制稷下学宫?”仇珠儿皱起眉。 “不敢妄言,但是通过学宫却能勾连天下。”熊沁说道。 仇珠儿眯着眼沉吟片刻问道“你们眼下的困难,是什么?” “我们需要一处立足之地。”熊沁说道。 “毫都城已经在筹备扩建了,不久后你们就能入住了。”仇珠儿说道。 “我们需要的是一处,属于我们自己的立足之地。”熊沁语气微沉。 “那你们可能只有离开孤竹国一条路可选了。”仇珠儿轻笑着摇摇头,将拿起的茶杯又放下。 “孤竹国崇尚和谐,相信大帝一定也不愿意看见我们流离失所,为暴秦所奴役致死。”熊沁笑着说道“而且我们在,若是日后暴秦对孤竹国图谋不轨,至少能够为孤竹国出一份心力。” 仇珠儿蹙着眉,脸色有些冷“这话是什么意思?” “孤竹乃是洞天福地,若是传出去必然引起方震动。”熊沁扬着嘴角,笑容怪异。 “你们这是在自寻死路。”仇珠儿眸子中闪烁着杀意。 “横竖都是死,我们别无选择。”熊沁摇摇头。 “孤竹国有何不好,是吃短了你?还是穿少了你?”仇珠儿冷声道。 “孤竹很好,但是不适合我们。”熊沁轻叹一声“我在之前跟你说过忘战必危,即便孤竹与世无争,那大秦狼子却并非如此。” “你们对孤竹的军力一无所知。”仇珠儿嘲笑道。 “孤竹大军确实威武强健,但是我觉得,强不过百万大军。”熊沁眯着眼说道“孤竹的人,太少了。” 仇珠儿呼吸一滞,轻嗤出声“狂妄。” “若是孤竹的人够,早就带兵涿鹿中原了,不是嘛?”熊沁笑着摇摇头“虽然未曾见过孤竹大帝,但是没有君王,会对中原不屑一顾,如果有,一定是有难言之隐。” “闭嘴。”仇珠儿冷喝一声。 看着突然暴怒的仇珠儿,熊沁微微一怔,随后露出一个女人都懂的暧昧笑容。 “你想我帮你跟大帝递话?”仇珠儿缓了口气,蹙眉问道。 “仇氏乃是孤竹重臣。”熊沁笑了笑。 “但是大帝此时还在极北之地,恐怕还需要三月才能回来。”仇珠儿抿了抿唇。 “我听说国中之事,只要经由司徒同意即可。”熊沁说道。 “听谁说的?”仇珠儿语气有些不耐。 “周红儿。”熊沁说道。 仇珠儿瞳孔微缩,冷笑道“告辞。” 起身欲走。 “夫人请留步。”熊沁起身拦住仇珠儿,情真意切的说道“我也听闻了夫人与周氏的恩怨,但是夫人想一想,仇氏已经大仇得报,周氏几乎灭门,只剩下满族的妇孺,而当年之事发生时,周红儿尚在襁褓之中。” “这些话,是她让你来跟我说的?”仇珠儿满脸嘲弄“既然知道自己罪孽深重,为何不亲自来谢罪。” “周氏已经受到了应有的报应,夫人为何还耿耿于怀。”熊沁摇头笑道。 “你在教育我?”仇珠儿感觉有些荒谬。 “熊沁不敢,熊沁只是觉得,这些已经解决的过去事,不是诸位眼下最重要的事情。”熊沁摇头笑道“仇氏,周氏同朝为臣,相信大帝也不愿意看到你们如此。” “她一介贱婢算什么朝臣?她也配?”仇珠儿冷嗤出声“手中既无兵马,又无才干,她凭什么?” “大将军与周红儿,似乎恩爱的紧。”熊沁眨了眨眼。 仇珠儿紧抿起唇,盯着熊沁“你怕是不了解,大将军为何与周红儿恩爱吧。” “分化之术。”熊沁微微一笑“当初大帝计收纍城,虽然诛尽纍城氏族,但是终究无法全部格杀,相反还要依靠这些人来维持纍城运行,于是派遣墨氏男人去分化纍城氏族妇人。” “你是不是知道的太多了?”仇珠儿笑容透着一股杀气。 “这些不是我探知的,是我推断的。”熊沁淡然的摇摇头“夫人别忘了,熊氏女天生就有这方面的才能。” “真的假的?”仇珠儿嗤之以鼻。 “虽然熊沁只跟着老师修习数年,习得皮毛,但是有些事情,还是一眼就能看清的,比如仇氏现在于孤竹国的地位,应该十分尴尬吧。”熊沁笑意盎然的看着仇珠儿。 “有意思,一个外人竟然如此大言不惭。”仇珠儿嗤笑道。 “外人?夫人说的是自己嘛?”熊沁笑吟吟的问道。 “你说什么?”仇珠儿脸色越发的阴冷。 “仇氏归顺孤竹时间尚晚,甚至都比不上翟仇将军,更别说跟孤竹王室出身的大将军相比了,而且仇禾的司马之位,似乎是从大将军身上割下来的。”熊沁抿了口茶水,笑着开口“虽然仇禾司马掌管着人口最多的纍城以及全国的内政要务,但是与林胡堡的大将军相比,似乎并不优势,同为孤竹五官,大将军已名列三公了。” 仇珠儿眯了眯眼,坐回位置,拿起那杯已经凉透了的茶。 “自古以来,有君王身边都有内臣外臣之分,内臣者,近臣也,外臣者,属臣也。向来只闻内臣惑君,没有听过外臣参政,外臣的下场,不是为君王尽忠,就是被逼n。”熊沁笑了笑“夫人应该比谁都清楚,仇氏看似安稳,实则岌岌可危。” 仇珠儿继续沉默不语,示意熊沁继续说道。 “孤竹朝中局面熊沁不甚了解,但是也能看出一些端倪,司徒坐镇国都,虽然看似不闻诸事,但是实际上所有大事都要过问她,而且对于国中调动,不需要经过任何人同意。”熊沁顿了顿,观察了下仇珠儿的表情继续说道“大将军坐镇林胡堡,练兵统军,兼顾边疆,看似实权在手,但是出行毫都都有时间n,调动人手还要向司徒请令,不过终究是实权大将,而同为五官的司马仇禾,我们在纍城待了这么久,司马的兢兢业业看在眼中,小心谨慎同样看在眼中,一个堂堂司马,竟然被司徒身边一位禁卫头领呼之喝去” “谁?”仇珠儿冷声喝道。 “夫人不知道?”熊沁十分惊讶的看着仇珠儿“就是那位经常在纍城守城的女将军。” “她是代翟仇之职,协助仇禾值守。”仇珠儿冷声道。 “协助?还是监督?”熊沁笑着问道。 “巧舌如簧。”仇珠儿抿了抿唇,笑着摇摇头“说重点吧,这些话对我来说效果不大,毕竟,你只是个局外人,而我才是你当事人。” “也对,毕竟都是小童的推测。”熊沁笑了笑“若是夫人愿意帮我们谋一处立足之地,齐国愿以夫人为相。” “我?”仇珠儿微微一怔。 “夫人在孤竹并无官身,而且夫人乃是女中豪杰,小童早就听闻过夫人诛杀林胡王,携军截杀胡人之威名。”熊沁笑着奉承道。 “哪儿来的谣言?”仇珠儿轻嗤出声“林胡王是我杀的没错,不过我可没带兵出征。” “夫人若为齐国相国,那么日后齐国安身,与孤竹交好,两国邦交之责就都在夫人手中,由不得大帝不重视了。”熊沁轻笑道。 “你们那里来的自信,可以影响孤竹国?”仇珠儿十分疑惑。 第二百九十六章 你又不是女人(求全订) 第二百九十六章你又不是女人求全订 力的作用是相互的,所以想要相互影响,首先质量相似的两个东西,才会形成力。 孤竹国从人口上来说,自然算不上一个大国,甚至放在中原诸侯国,也就是一个次级县城的人口数量。 但是孤竹的质量,却因为先进的科技和nn的制度,而要超出这个时代所有的诸侯国。 想要影响孤竹国,需要自身达到一定的质量,至少要在某个方面能够超越孤竹国,才能够造成影响。 但是从这群齐国的丧家之犬身上,仇珠儿并没有看到她们有什么资本。 “若是此事成了,齐国半年内,人口会超过孤竹。”熊沁压低声音。 人口确实是社会中一个重要的质量因素,孤竹国算上还没有完全同化的玄菟人和林胡部的东胡妇孺,也不过三十万人口,熊沁张口便说能够在半年内超过孤竹国的人口,确实吓了仇珠儿一跳。 不过转念一想,孤竹国也不会允许这么多人口涌入境内,毕竟连这次万难民,墨怜都把他们安置在毫都城外十几里。 仇珠儿呼吸一滞,凝声道“你以为我们是傻子?会引狼入室?” “我们不是狼,我们是孤竹的羊,但是需要经夫人之手放牧,羊多了,自然价值就多了,夫人觉得呢?”熊沁笑容甜美。 仇珠儿勾起嘴角,笑了笑“你是个很聪慧的女子,可惜,是个女子。” “是啊,可惜,是个女子。”熊沁眸子一暗。 “如果你能说动大将军上书帮你们,那么我就有办法帮你们谋得一处安身之地。”仇珠儿起身笑道。 熊沁眸子亮了起来,起身行礼“熊沁拜谢夫人。” “等事成了再谢不迟。”仇珠儿笑着摆摆手“天色不早了,我先走了。” “夫人慢走。”熊沁送仇珠儿出了营帐,看着她纵马离去后,绕到后面的营帐,见靳歙正在给周红儿讲解柔茗的妙趣,笑道“两位倒是闲情逸致啊。” “仇夫人走了?”靳歙笑了笑。 周红儿也不动声色的坐直了身子,抬头看着熊沁。 “只需要周让大将军上书,仇夫人便说能够成事。”熊沁说道。 “她为何如此有把握?”周红儿微微蹙眉。 “一个在蛮夷部落中撑起一个家族的女子,还将一位雄主玩弄于鼓掌间,自然手段异常。”靳歙笑了笑“既然她答应了,那应该就有办法吧。” 周红儿抿了抿唇,笑了笑“那不知道你们到底定在什么位置了?” “关外。”靳歙说道。 “确定了?”周红儿微微挑眉“要关外的可能性并不大,这次司徒给我两万兵马的名额,就是要将关外的肃慎蛮夷一扫而光,来为大帝还朝荡平隐患,而且那里不适合你们起步发展。” “关内距离孤竹太近,诸多不便。”靳歙摇摇头“若是不行,退而求其次。” “好。”周红儿点点头。 “齐人中数千兵役,而且还有很多有过统兵经验的将领,若是周不嫌弃,可以带上他们。”熊沁笑着说道。 “如此甚好,臧荼手下能打的兵将这次东访已经消耗殆尽了,若是抽兵,还需要训练一段时间,如此一来算是解决了要事,多谢了。”周红儿笑了笑。 “周如此大度的替吾等出谋划策,如此小事不足挂齿。”靳歙笑着说道。 “同时落魄人,帮人,就是帮己。”周红儿微微一笑。 仇珠儿离开齐国难民区后,马不停蹄的赶回了纍城,回城的时候已经将近了戌时。 “齐国人现在已经认定了司徒墨怜是仙子下凡,所到之处都是称颂感恩之声。”仇珠儿赤脚踩在地板上,边走边把身上的外袍脱下,在水缸中舀了一瓢冰水,狠狠的饮了一口,打了个冷颤惊异道“冰水?” “大帝传下了仙法,可凭空制冰,所以把就把冬日冰窖中囤积的冰拿出来了。”正在伏案奋笔疾书的仇禾头也不抬的说道。 “仙法?凭空制冰?”仇珠儿一惊,快步走过去“怎么回事儿?” “等我写完再给你演示。”仇禾摆手说道。 “你在写什么?”仇珠儿蹙眉探头过去,却被仇禾推开。 “呈给大帝的报告。”仇禾笑道。 “大帝来信了?”仇珠儿脸色一喜。 “嗯,不过是在半月之前从襄平传来的信,现在在何处还未可知,得半月之后。”仇禾轻叹了一声“路途遥远,传输信息太不方便了。” “辽阳到纍城快马加鞭三日足以,襄平竟然需要半月,如此之远?”仇珠儿微微一惊“那要是去咸阳,不要一月之久?” “辽阳到咸阳?”仇禾抬头看了nn间内的地图“那倒不用,通往咸阳的路线,经过千百年的开凿修筑,最快七日足以,不过要周转水路,之前李信说过,秦王急报的话,还有一条特殊的渠道,不过花费巨大,从蓟城到咸阳,两日。” “嘶,这么快?”仇珠儿倒吸一口冷气。 “可能会跑死数名御手,数十匹宝马。”仇禾摇摇头“任何事情都是等价的。” 仇珠儿抿了抿唇“是啊,只有变得更有价值,才能够换取更多的价值。” 仇禾瞥了眼姐姐“你这么晚赶回来,看来是有消息了。” “熊市女名不虚传,确实聪慧异常。”仇珠儿笑道。 “楚国在培养王女方面,听说比培养太子还要苛刻,不过这位田熊氏,应该没有享受过这种待遇。”仇禾微微皱眉。 “天赋。”仇珠儿笑了笑“不过天赋终究是天赋,很容易想当然。” “哦?”仇禾轻疑一声。 “她以为夸大仇氏在孤竹的劣势,能够造成我的惊慌,将赌注压在他们身上。”仇珠儿嗤笑道“他们还许我为相。” “女相?”仇禾一怔“若是真的兑现了,那么说明这田安确实有几分魄力,也许真的能成事呢。” “现在田安和熊氏女与难民食同槽,眠同寝,共度患难呢。”仇珠儿笑道。 “不错,很有觉悟,可惜,估计效果不会太大。”仇禾轻笑道。 “何以见得?”仇珠儿问道。 “司徒以力破万钧。”仇禾笑道。 仇珠儿冷笑道“确实好手段,现在齐人都在传,她是仙子下凡,救苦救难。” “确实如此。”仇禾点头道。 “用这种手段拉拢人心,怪不得能稳坐朝歌。”仇珠儿冷哼道“周红儿跟大将军真的一条心?” “暂且不知。”仇禾摇摇头。 “听熊沁的语气,大将军似乎无条件支持他们。”仇珠儿蹙眉道“看来他也觉得,孤竹国的朝堂确实有些问题。” “我这司徒之位,是大帝从大将军身上扒下来赏赐给我的。”仇禾咧嘴笑道“虽然这么长时间他都没说什么,但是也知道,他一定心有不满,毕竟王室军中还有很多人没有分配。” “所以,我们真的是外臣啊。”仇珠儿轻叹道。 “我不这样认为。”仇禾摇摇头“直接说结论吧。” “我答应他们了,只要大将军上书,我们就帮他们拿到一片属于他们的领地。”仇珠儿说道。 仇禾手一颤,抬头看着仇珠儿“属于他们的领地?是什么意思?” “他们想要重建齐国。”仇珠儿笑道。 “他们在找死?”仇禾眯起眼。 “我也这么觉得,不过他们说,半年内,人口超过孤竹国。”仇珠儿说道。 仇禾放下笔,眉头紧锁“看来这些难民,只是先头军,后面才是大队伍。” “听熊沁笃定的语气,这些人应该已经藏在孤竹境内的山林中。”仇珠儿摇摇头“暂时,不能轻举妄动。” “那你想要如何做?才能给他们争取到独立领地?”仇禾有些头疼的揉了揉太阳穴。 “如果我所料不差,墨怜本身,就想要放任他们。”仇珠儿眯着眼说道。 “何以见得?”仇禾眉头一挑。 “我查过了毫都城的粮食储存,只够支撑毫都城目前的人口,这个时候,她还把粮仓中所有的肉食都送出来,绝对不只是善心那么简单,而且,仙子之名,传播的未免也太快了。”仇珠儿冷嗤道。 仇禾看着姐姐,沉吟片刻“果然,阿姊不适合在孤竹为官。” 仇珠儿嘴角抽搐了一下,没有接茬“所以等大将军上书之后,她会找你商讨的,虽然是象征性的。” “什么叫象征性的?”仇禾哑然失笑。 “熊沁说墨怜的一个婢女都能够对你呼之喝去。”仇珠儿冷笑。 “青娘可不是什么婢女。”仇禾笑着摇摇头“青娘手里掌握着火凤军,那是仅次王室,犴鸢,沚戛后的最强军队。” “比若木军还强?我看了李倓的若木军,并不弱。”仇珠儿一惊。 “火凤军虽然都是女子,但是却巾帼不让须眉。”仇禾笑了笑“而且火凤军拥有大帝亲自制定的嘴精良武器甲胄。” 仇珠儿脸色一暗,轻哼道“那还真想见识见识。” “其实你带回来的那些林胡战士也不错。”仇禾笑道。 “所以你去,就这么说。”仇珠儿眯起眼“把我刚才说的情报,全部告诉墨怜。” “全部?”仇禾微微挑眉“这样会引来猜忌。” “你什么不说,一样会引来猜忌。”仇珠儿轻笑道“女人,尤其是聪明的女人,除了在面对自己心爱的男人时会犯傻,其他任何时候,都会抱着绝对的警惕与猜忌,这是女人的天性。” 仇禾眨了眨眼,似乎有些不认同。 “你又不是女人,你当然不懂。”仇珠儿瞥了他一眼轻哼道。 仇禾无语的翻了个白眼,发现自己竟然无言以对。 第二百九十七章 上交给国家(求全订) 第二百九十七章上交给国家求全订 如果世界上真的有什么玄学。,23 那就是女人的直觉了。 女人的直觉可以说是毫无道理,毫无根据,毫无逻辑。 但是又准确的让人头皮发麻。 尤其是在预判危险和老公出轨上。 但是在心理学上,直觉被定义为,自主,无意识完成度认知过程。 也就是所谓的直觉其实是大脑潜意识已经分析的出来的结果。 只不过这种分析当事人主观没有反应过来。 仇珠儿从小就是一个生存在水深火热的环境中,小小年纪就肩负了难以承担的重任,这种重任压垮了她原本的三观和天性,让她变成了一个对任何人都带着强烈敌意的女人。 也可以被称之为被p妄想症,所以仇珠儿有一种能力,只要与人眼睛对视上,就能够判断对方是好人还是坏人。 从正常角度来看,仇禾的姐姐这个身份,在孤竹国肯定会十分引人瞩目的,但是实际上并非如此,因为孤竹国官员更像是为民众提供帮助的位置,而非高高在上的位置。 所以对于官员这个概念,孤竹人没有额外威压上的敬畏感,所以也自然不会产生一些多余的阶级情绪。 所以对于纍城的人们来说,仇珠儿的身份除了仇禾的姐姐之外,就是一个长得漂亮,穿着清凉赏心悦目的居民而已。 居民们单纯欣赏的目光,和有心人刻意监视的目光,更加容易一目了然,所以仇珠儿在毫都观察了三天,才决定去找熊沁田安他们。 因为这三天,足够验证,远在朝歌坐镇俯瞰城的司徒大人,到底对她是一个什么态度。 “不知廉耻。”墨怜手里拎着木棍,看着骑在哥哥小黑虎身上的小白虎,板着脸娇叱道! 身旁跪着一群身材壮硕的妇女。 这些妇女以前都是青娘挑选出来伺候墨怜的,后来都被安排伺候小黑和小白了,原本都是一些骨瘦如柴的女子,不知道怎么回事儿,照顾着两只老虎,老虎长的快,她们长得更快。 现在的小黑和小白已经长成野生成年老虎的大小了,小黑虽然先天亏损瘦弱一下,但是也将近三百多斤的体重了,一身黑蓝相间的毛发在阳光下如同宝石般闪亮。 小白更不用说了,体重已经超过四百斤了,白色的毛发一尘不染如同过水的缎子,原本应该发黑的条纹变成了淡棕色,所以整只虎看起来就像是一个人畜无害的大布娃娃。 就是现在做的事情有些不堪入目。 你们俩可都是公老虎啊! 墨怜气的脸都红了“把我给它们俩分开。” 负责饲养小白小黑的饲养员们听后连忙一拥而上,抱的抱,拽的拽把两只老虎分开。 小黑倒是还好,趴在地上不为所动。 小白则不安分的扭动着肥硕庞大的身体,嘴里还发出不满的咆哮。 看着十几个壮妇拉着都费劲的小白,墨怜终于想通了为何当年大帝严格要求一定要管教好这两只圣兽。 若非大帝当初的狠心,现在这两个家伙,一定已经脱离自己的掌控了,想想就有些后怕。 看着现在这两只庞然大物,墨怜轻轻叹了口气,一年前这两只小家伙还在自己怀里瑟瑟发抖,连活下去都尚未可知,如今已经长的这么大了。 果然,任何事情都不能任其随意发展,要在事情的源头开始前,要么将其扼杀,要么将其控制。 “把小白赶到鹿林里去,一只老虎,天天在外面被狍子追的满城乱窜,像是怎么回事儿?”墨怜板着脸轻哼道。 “司徒息怒,白尊大人只是贪玩了些。”负责饲养的妇人讪笑着说道“鹿林中的鹿群太多了,而且现在还是鹿群n期,林中雄鹿多暴躁,白尊大人又不愿意伤害它们,所以才会被追的满城乱跑。” “哼,红姐就不要心疼这家伙了,在外面窝囊的不行,回来倒是能捣乱。”墨怜摆摆手,对着小黑召唤了一声,转身向着朝宫走去。 小黑晃悠着大脑袋站起来,转头对着白虎低吼了一声,慢悠悠的跟了上去,俯身在墨怜脚边,等墨怜坐稳之后向着山上走去。 “司徒大人,大将军托人问候。”朝宫大门的门口站着一位王室军的校尉,带着墨狼的信物。 墨怜从小黑身上跳下来,拍了拍它的脑袋,蹙眉笑道“大将军托人来问候?这话怎么怪怪的?” 校尉讪笑一声“大将军口信是这样的,不过就是形容不好。” “最近大将军不是在学宫补课吗?怎么还不会说话了?”墨怜哑然失笑。 “从外面请来的师父,说的字倒是能听懂,但是组成句子,我们就听不懂了。”校尉也满脸苦涩。 “谁托他来给我带话?”墨怜抿了抿唇。 “大将军没说。”校尉笑道。 “那就是想让我召开会议了?这么大的事情嘛?”墨怜眯了眯眼,轻笑一声“行,去请大将军来吧,未时在朝宫开会。” 校尉领命而去。 墨怜洗了个澡,出来时青娘已经到了,正跟朝宫内的侍卫闲聊。 “什么好事儿啊?看你笑的这么开心?”墨怜好奇的问道。 “翟仇将军给青姐带来礼物。”一个嘴快的火凤侍卫娇笑道。 “就你长嘴了。”青娘翻了个白眼。 “哦?送了什么宝贝给你高兴成这样?”墨怜笑着问道。 “没什么,我高兴是因为昨天晚上秋婆家的媳妇生产了,是个男孩,这是我们族内出生的第一个孩子。”青娘把叽叽喳喳的侍卫赶走后,递上来一个包装精致的小礼盒“沾沾喜气。” 墨怜接过礼盒,满脸欣慰“这可是今年最大的好事儿了。” “是啊。”青娘也露出笑容“有孩子出生,对于部族就是天大的好事儿。” “让人去神殿请国君。”墨怜说道。 “国君昨天就去了。”青娘轻笑道。 墨怜一怔“看来,是我失职了啊。” “此事本来就不是司徒职责。”青娘笑了笑。 “所以,翟仇到底送了你什么?”墨怜眸子里闪烁着狡黠。 青娘脸上闪过一丝羞怯“没什么,就是一块模样稀奇的宝石。” “一块宝石而已,给你高兴成这样子。”墨怜轻哼一声,翻了个白眼。 语气中却带着一丝显然易见的委屈。 因为昨天从襄平的来信中,大帝除了让她注意休息之外,没有任何表示。 连翟仇那个木头人都知道送青娘一个礼物! 看着墨怜下意识的撅起的小嘴,青娘轻笑着摇摇头道“大帝给你准备的礼物还在路上。” “真的。”墨怜瞬间眼睛都亮了起来。 “翟仇说的,听说是一件大礼。”青娘眨了眨眼睛。 墨怜心跳一滞,嘴角的笑意有些难以抑制,满心都是期待。 “开心了?”青娘笑着打趣道。 “还行吧。”墨怜回过神,清咳一声“等会儿大将军来了,我要怎么说?” “司徒心中不是早有计划?”青娘笑道。 “之前是有的,刚才突然又改了主意。”墨怜摇摇头“我猜,他们应该想去关外。” “周红儿已经把田安夫人熊沁接进府上了。”青娘笑了笑“而且之前纍城氏族想要搬进朝歌的提案,也没了动静。” “如此一来不如一次性解决了。”墨怜指着下巴,手指敲打着桌面“既然他们想去关外,也不是不行。” “司徒要慎重啊,若是到了关外,这些齐人燕人就是脱缰的野马。”青娘蹙眉道。 “脱不到哪里去。”墨怜笑了笑,起身拿出昨天王诩传回来的地图“他们能活动的范围,只有箕子国的位置和山海关之间,这里面除了山林之外,都是肃慎亡人和成群的野兽,而且没有他们想要的耕地,大帝说那边基本都是湿地,周红儿只知道那边地广人稀,却不知道那边的地况,若是那边适合耕种,那些肃慎亡人又怎么会冒死以抢劫为生。” “原来如此。”青娘恍然大悟。 “哼,自以为读过几本书就是聪明人了,愚蠢,一点常识都没有,凭口空谈。”墨怜轻嗤道。 “如此一来,等他们到了关外,发现情况跟他想象的大相径庭,自然会乖乖的回来建设北戴城。”青娘笑着点点头“还顺便帮我们把肃慎亡人清理一番。” “所以啊,人呢,就是不懂的知足,尤其是中原人,自以为是的精明,其实蠢的要死。”墨怜轻哼一声,眯了眯眼“当然,东胡人也没有聪明到哪儿去。” “东胡人?慕容竭又有什么动静?”青娘微微一怔。 “慕容竭老实的很,我说的是仇珠儿。”墨怜脸色微凛“我之前派人暗示过仇禾,让他姐姐别生事端,否则到时候大家都难做,偏偏这个女人不知好歹,去找了齐人。” “大帝说仇珠儿,没什么问题啊。”青娘越发的疑惑。 “这才是最大的问题!”墨怜咬着牙根说道。 青娘一怔,哑然失笑“司徒觉得有问题,那可能就真的有问题吧。” 墨怜听后,本来有些愠怒的小脸微微一僵,心虚的问道“我这样,是不是不太好?仇氏,毕竟是孤竹人。” “仇珠儿带回来的七千林胡氏,到现在也没有归属。”青娘摇了摇头“即便大帝恩准这件事情等他回来再说,但是仇禾在处理这件事情上,私心太重。” “应该不至于,仇禾是个聪明的孩子,七千人,能掀起什么风浪?”墨怜反而摇了摇头。 “这个问题,看的是态度。”青娘笑道。 墨怜蹙起眉,沉吟了片刻。 “这么久以来,翟仇是第一次送我东西,送什么不重要,他想起来送我东西这个态度,是我看重的。”青娘笑着说道。 “这么说,似乎也有道理。”墨怜眸子一亮。 “大帝以前经常送你礼物,你习惯了,自然不会有太大的感受。”青娘轻笑道“所以不管他送不送,送什么你都不再那么看重,但是对于我来说,这第一次,才是更重要的。” 墨怜扳起小脸“胡说,大帝送我什么我都很珍视的!” “所以,七千人不管人数多少,仇氏都应该拿出孤竹人该有的觉悟,上交给国家。”青娘微微一笑。 墨怜眯了眯眼,犹豫了起来“孤竹国运转现在还离不开仇禾。” “仇禾是仇禾,仇珠儿是仇珠儿,司徒分清即可,相信仇禾,也能分清。”青娘笑道。 “好吧,臧荼和田安可以选择北戴城和关外两处封地,仇珠儿既然没有归属,那就代表孤竹国督军二人,若是大将军觉得林胡堡装不下那么多人,那之前要借给田安的沙滩,就分出一半给他。”墨怜扬起嘴角“如何?” “皆大欢喜。”青娘拍手赞道。 世界上几乎没有皆大欢喜,毕竟按照规则,不可能所有人都欢喜。 能够做到让大多数欢喜,就已经很难得了。 就像王诩以襄平为,一直到朝鲜半岛建立一条防御线,就必须要在这片土地上有绝对的统治权。 但是这片土地并非是一处无主的土地,这里有着很多再次繁衍了成百上千年的古老部落和民族,还有受到华夏核心文明影响后建立国家的势力群体。 王诩愿意和这些土著以及势力友好相处。 所以他善待乌青王,希望能够通过他,来传达孤竹国以和谐文明为主的国家核心价值观。 但是当地的土著和扶余势力似乎并不领情。 孤竹君占领了昌县城之后,在俘虏中挑选了一批人给乌青王,让他们将昌县城周边的土著和昌县扶余余孽都召集过来,大家坐下来好好谈谈。 但是等了半个月,新修的昌县城池地基都快打好了,周边的矿点也都确认了,乌青王依旧没有任何音讯,朱家等人都觉得,乌青王应该是跑了,或者投降他的同族了。 只有王诩坚持认为,乌青王会回来。 果然,在昌县城第一批砖出炉的时候,乌青王回来了。 不过从他身后带来的那些手持木矛石棍,藤盾短弓的大批人马来看,这是王诩发起的友好会谈,对方似乎不太友好。 第二百九十八章 未卜先知(求全订) 第二百九十章未卜先知求全订 人上一百,形形,人上一千,彻地连天,人上一万,无边无沿。 这是最早出自评书中对人数的描写方式,虽然肯定有一定夸张的艺术描写,毕竟一千人,达不到彻地连天的效果,毕竟随便一个中学的开学典礼,人数就超过两千人,一个中型商场开业,人数也肯定过千人。 人多是多,但是达不到壮观。 但是人一旦上万,确实就从视觉上就有了不一样的感觉。 比较直观的形象,就是一线城市春运时期的火车站。 但是这也是相对环境而言。 在后世钢筋水泥规划的环境中,上万人确实很容易产生一种视觉震撼,因为缺少一些直观参照物。 但是如果深处最原始的自然环境中,背靠深山古树,一座还未建设完的古城,加上没有修缮过几乎都是土砂的平面,几万人看上去,也没有想象中那壮观。 因为是无规则的排列,加上环境直观比较衬托,造成的差异。 如果几万人整整齐齐的排成方队,那就是另外一回事儿了。 这就是人类的眼睛和直观思考之间的关系。 虽然昌县城被孤竹大军用铁锹,曲辕犁和各种牲畜把方圆几里的地面都清理干净翻耕一番,看起来相对干净了一些,但是这方圆几里地对于这片深山老林来说,确实不值一提。 所以乌青王到底带回来多少人跟王诩谈判。 王诩心中也没有太大的计算。 但是从昌县之前不到千的人口来看,这周边扶余国的人口数量应该不会太少,几万还是有的。 王诩现在手中抛去专门看管奴隶的部队,勉强能凑出两万人,以孤竹国的军备和战斗经验,对付这些扶余人肯定是一个打十个,但这只是局限于正面交锋。 很明显,扶余人并不傻,不会把战场选在对他们毫无优势的昌县周边开阔地,他们肯定会把战场选在昌县周边的森林中,借助他们在这儿生活了几百上年的主场优势来打仗。 这就是王诩讨厌战争的原因之一了,打仗并非只是装备和战阵计策之间的较量,有的时候更是一种决策交换性的较量。 因为王诩想要攻下昌县这片领地,就需要把周边隐患一扫而空,但是森林阻挡了军队的脚步,在这片湿地森林当中,孤竹的骑兵基本就是废了,nn兵虽然有装备上的优势,但是林中作战风险同样巨大,近战虽然占据着铠甲优势,但是同时因为铠甲的重量问题,行动力远远不如这些长在林中的扶余猴子,而且天气炎热,对于步兵的体力消耗是一个巨大的考验。 更烦的是,这些扶余人虽然装备原始,但是也有原始的好处,他们用的弓箭是无法破防,但是他们的石斧,飞石索和石球这类武器的震击效果加上林中的主场优势,竟然在兵种上,压制了孤竹军。 这让王诩很无奈。 因为王诩知道,历史上带着五十万大军南征百越的屠睢就是死在跟他相似的客场作战情况下。 这些扶余人与那群百越人一样,宁可在山林中与野兽为伍,也不愿意归属,而且他们还会借助主场优势打游击骚扰,短时间内根本无法彻底解决。 而且王诩现在面临的情况比屠睢面临的百越要更艰难一些,因为扶余国这群人已经建国二十多年了,而且很有可能其中还有早年中原遗民,甚至东胡,中原王族的影子在里面,因为现在的扶余国也称为北扶余,二十年后会n成高句丽和卫满朝鲜,两个农耕文明国家。 而且这两个国家并非是突然形成的,都是建立在现在的北扶余国的文化物质基础上,所以从智商和文明程度上,北扶余都要高于同期的百越。 所以他只有两个选择,留在这里打持久战,等把方圆几十里的领地都推平,然后建立一圈城墙,然后留下一部分兵力,要么逼走这些扶余人,要么就等着他们来送死。 但是这个选择对于王诩来说,太过漫长了。 孤竹国所有的正规军都在这里,但是孤竹国中的燕齐遗民却越来越多,若是大军不赶快找到殷都的建设地赶回去,很可能国中会有变动。 而另外一个方法,就是他纵容善待乌青王的理由。 直到现在,朱家等人还是对王诩善待乌青王感到疑惑,尤其是发现乌青王非但没有执行王诩的命令,通知这些扶余国的人束手就擒,还联合他们来,这不免让他们有一种引狼入室的错觉。 但是其实这正是王诩想要的。 追着这群野猴子满东北的跑,王诩根本没有这个时间,所以只有引狼入室一计。 要么成功,一波把这边的北扶余人彻底歼灭,要么,就放弃昌县这片区域,等回头再打下来。 “看得出林中藏了多少人嘛?”王诩坐在马车中,手里举着望远镜,打量着山下临时搭建的孤竹国大会堂以及远处茫茫一片的林海。 剧亢吐掉嘴里的松子壳,摇摇头“大帝这是在难为我。” “猜一猜。”王诩放下望远镜,笑着问道。 “嗯。”剧亢沉吟了片刻“最多不会超过五万人。” “何以见得?”王诩微微挑眉。 “这些天我们的斥候在周边侦查过,除了一些小型野人聚落之外,没有发现大规模的耕种区域,这片林中的野兽也相对不算多,就算上昌县城的耕地,也难养活三万人。”剧亢认真的回答道。 “嗯,推理方向倒是没有任何问题。”王诩笑着点点头“不过你忽略了一点,咱们攻下昌县的时候,虽然人口不到千人,但是没有太正规的武装,说明正规军都被这边的扶余王调走了,什么事情,能让一个王侯老家都不要了呢?” “也许,他根本没想到会有人来攻城。”剧亢眨了眨眼。 “嗯,你很聪明。”王诩笑了笑“不过不能放弃任何一种假设的可能性。” 剧亢皱起眉。 “要么是去打仗,还是一场事关存亡的硬仗,要么,就是去会盟了。”王诩轻笑着说道。 “会盟?”剧亢一怔,有些诧异的看着王诩“大帝说的是,诸侯会盟?这些野人?” “不要小看这些野人,虽然乌青王是个草包,但是不代表扶余国其他人也是草包。”王诩笑着摇摇头“辽东以东虽然被称为东荒,但是实际上这片土地万年前也是祖先联盟的一份子,后来因为一些原因,走上了另外一条道路,但是这万年之间,跟中原并非没有任何来往,只不过这种来往的影响力越来越甚至都不足以被记入史中,但是毫无疑问这片区域,也没有那么荒芜,你跟东胡打过仗,他们虽然被称为蛮夷,但是你觉得他们跟燕人又有多少不同?” 剧亢听后再次陷入了沉思。 “东胡倾巢而出西进燕国的事情,至少半年前就被临近的肃慎人知道了,东胡的崛起本身就是在侵略肃慎和扶余的基础上,所以肃慎和扶余本就是盟友,此番会盟,是必然之事。”王诩笑道。 剧亢躬身说道“大帝既然都已经意料之中,为何还要费此周章。” “什么叫意料之中?”王诩不禁翻了个白眼“这些都是这一路上收集来的信息所得,怎么叫做意料之中?” 剧亢微微一怔。 “你不是一直好奇羡门是不是能未卜先知嘛?”王诩轻笑道。 “臣不敢妄自揣测。”剧亢连忙说道。 “确实是有未卜先知者。”王诩笑了笑“不过多数为两种,一种叫做掌局者,一种叫做推衍者,即便是羡门中人,也逃不过这两种。” 剧亢呼吸一滞。 “看来聊得的差不多了。”王诩看了眼剧亢蠢蠢欲动的小眉毛,笑了笑坐回马车“走吧,下山听听结果。” 剧亢吞了吞口水,跳上马车,指挥着神奴军往山下走。 王诩并不是无缘无故的勾起剧亢的好奇心。 现在这支队伍中,除了孤竹国的军队之外,还有另外一批人,就是以朱家为尊的游侠们,这些人都是当年田光留下的遗产,也是为了这些人,田光才帮着燕丹逼荆轲去刺秦。 这些游侠都是六国遗贵,身份虽然不到王孙级别,但是也都是卿大夫后裔,要么因为家道中落,要么因为愤世嫉俗而为侠,秦国灭六国之后,这些人也都慢慢的聚拢起来,东躲西藏,最后都聚集在偏远的燕国。 这些游侠毫无疑问,都是一群放浪之士,用后世的话形容,就是一群打着名义的无良混混,他们跟墨家那种有组织有理想的组织不同,他们虽然三五成群,聚众为伍,但是各有各的追求,虽然暂时看着很安稳,但却是一群定时n。 而且这群定时n,人数还不算少,当初朱家从燕国调出来的就有近千人,后来又加上齐国田安手底下那些跑来,一部分跟着徐夫人先一步回纍城了,剩下还有六千多人跟着朱家护送王诩。 这样大的一个群体,多多少少其中有一些能人异士,如果运用的好,日后将会是孤竹国的一大助力,如果用的不好,那么就是一个巨大的隐患。 第二百九十九章 敌暗我明(求全订) 第二百九十九章敌暗我明求全订 对于朱家,王诩并不信任,而且也不准备让他管理这些游侠。 朱家也是个聪明人,把这些游侠都安排到去看管奴隶,还把剧亢送到了王诩身边,目的就是告诉王诩,自己并没有异心。 剧亢除了因为武功和机敏被选为王诩的近卫之外,更是朱家给王诩提供的一个统领这些游侠的人选,第一是剧亢年纪虽然看似早慧,实际少不更事比较好。 第二就是,这个孩子是出身徐夫人门下,朱家知道,相比较自己,王诩更信任素未谋面的徐夫人,只是因为,徐夫人至少家世清明,欧冶子门下,至少还是殷商遗族,而且没有什么势力比较好掌控。 朱家虽然出身墨家,但是之前的举动已经在王诩这里没有了好感度,所以朱家很聪明的做出了选择。 也正是因为这样,王诩才会将跟扶余国沟通的任务交给他,而且以后,这样的任务,也准备都交给他。 收集情报,整理信息,人际沟通这些是间谍的基本素质,朱家更是其中的佼佼者,是最适合做外交官的人选。 “你觉得,他们有多少人?”王诩听了朱家回报的信息后,又问了整个问题。 朱家微微挑眉,瞥了眼旁边给王诩清晰茶具的翟仇,笑着说道“臣无能,那乌青王满嘴谎言,臣没有问出来。” “问不出不是无能,算不出来才是。”王诩笑了笑。 朱家眨了眨眼,笑道“那臣就斗胆推测一下,之前乌青王说过扶余习俗,每一个部落身上都会有不同的纹身。那乌青王就是草鱼,今天他带来了二十几个人,臣看到了至少七种不同类型的纹身,有花草,有动物,还有文字。” “文字?”王诩没有一挑。 “有可能是文字。”朱家有些不确定的说道“反正就是类似的图案,所以臣猜测,扶余人可能人数众多,至少不会比咱们少,因为乌青王在咱们这儿当了这么久的俘虏,平时大气都不敢喘,今天却敢指着臣大叫,呵呵。” “他们说要追究咱们攻破昌县的责任,要咱们赔偿?”王诩笑着摇摇头。 “嗯,臣今天才知道,什么叫做人心不足蛇吞象,他们竟然要咱们留下所有的食物装备,离开他们的领地。”朱家大笑道。 王诩也忍不住扬起嘴角感叹道“真是一群淳朴的扶余人啊。” “可能是活够了。”一丝不苟的清晰茶具的翟仇冷冷的说了一句。 “如果我们拒绝呢?”王诩笑着问题。 “额。”朱家顿了顿“他们要把咱们祭祀给鹊神。” “鹊神?”王诩微微皱眉“是扶余国的信仰祖神?” “嗯,是一种图腾,不过听他们形容,我感觉,跟咱们的玄鸟有些像。”朱家说道。 王诩皱眉思索了片刻,想起了古朝鲜的图腾确实是喜鹊,而这种喜鹊图腾崇拜应该是早期商朝图腾在东传时演化而成,辽东朝鲜地区的文明主要影响就是早期的古商族和东夷族文化,而这两种文化都是鸟类崇拜,而且后期箕子国对整个辽河东以及朝鲜半岛影响巨大,后世朝鲜依旧尊箕子为教化大圣人,所以现在的扶余国以喜鹊为祖神崇拜也并不意外。 “既然如此,那明天转告他们,看在他们祖神鹊神曾经是玄鸟子嗣的面子上,给我们留点粮食吧。”王诩笑容玩味的笑道。 “嗯?”翟仇清洗茶杯的动作微微一滞,轻咦出声。 朱家也愣了下,不过很快就反应过来,笑着拱拱手“臣知道了。” “让大军把重甲都留下,所以人穿轻甲后撤到孤山口,把畜牧也都留下。”王诩说道“至于那些扶余奴隶,也都留下吧。” “要不要留一批人?”朱家问道。 “不用了,难道对付一群铁木桩,你还没把握?”王诩笑而不语。 朱家也露出一个怪异的笑容,领命后出了营帐。 “臣有些不解。”翟仇犹豫了一会儿,开口问道。 “林中有多少扶余人?”王诩又问了一遍。 翟仇皱眉不语。 “记住,敌暗我明,不占主动,那就要创造主动条件,这样才能确保战争利益最大化。”王诩笑着解释解释道“你跟扶余人打过交道,说实话,看似大获全胜,但是其中酸甜,你自己心中有数。” 翟仇抿了抿唇,跪在地上“臣死罪。” “我不是在说你的罪责,我是在告诉你,打仗还是要多动脑子,你出师大捷,从万人团战到十万人团战,几乎百战百胜,就变放在中原,你也是个有见识的名将了,但是你跟真正的将领相比有致命的缺陷,就是你没有经验。”王诩挥手让翟仇起来。 翟仇起身正襟危坐。 “辽阳战役,骑兵突袭,我们占尽优势,这让你会产生一种错觉,东边最强的东胡都不是咱们的对手,更别说被东胡压着打的肃慎和扶余了。”王诩笑着摇摇头“实际并非如此,你应该看到了,昌县是攻城战,不算,你去攻打乌青王的时候,战损率比之前高了数倍。” “是臣贪功冒进之责,并非敌寇凶猛。”翟仇沉声道。 “但是他们给你造成了损伤,这是事实。”王诩轻声道“能够造成损伤,就说明,对方有战胜你的可能。” 翟仇神情错愕,虽然在乌青王哪儿吃了亏,但是他从来没有想过,会输给这群连铠甲都没有的野人。 “所以说你,缺少将领最重要的积累和经验。”王诩遗憾的摇摇头“若是李信在,他一定会用另外的方法拿下乌青王。” 翟仇眉头一皱。 “再说眼下的情况,敌暗我明,乌青王估计把我们的消息都透漏给了扶余人,既然他们敢来,说明在他们的逻辑中,有信心能打赢我们,但是不能稳赢,若是能稳赢,这些野人早就打过来了,怎么可能还战前友好交涉。”王诩轻嗤道。 翟仇嘴角一抽。 “对方有把握,但是没信心,所以希望用其他方法来威慑我们,从逻辑上是对的,不过可惜,他们对我们也并不了解。”王诩笑了笑“而且他们只看中的是我们的物资,这个是他们的目的,也是我们能够利用的契机,还记得,你们当初适应铠甲花了多长时间吗?” 翟仇眨了眨“行动自如,最快也要三个月,磨练战技至少六个月。” “所以啊,穿上我们铠甲的扶余人,就是一群跑也跑不动的铁木桩,到时候就算我们赤手空拳,都能放到几个。”王诩笑着摆摆手“而且朱家说了,这些人应该不是一个部落的,这么多物资应该很难快速分清。” “所以等这些人贪图铠甲和物资内乱之时,我们就能将其一打尽了。”翟仇轻叹道。 “最重要的是,我们不必去这茫茫林海中寻找敌人,那才是最危险的事情。”王诩神色严肃拍了怕翟仇的肩膀“永远不要让自己陷入危险当中,更不要把别人也拖下水,这是愚蠢的行为。” 翟仇抿了抿,点点头。 “屠檀应该给你留了东西,你要好好钻研,这方面,他算是做到了极致。”王诩咧嘴笑了笑,拍了拍神色有些恍惚的翟仇,起身出了营帐。 因为外面传来了禺春吆喝的声音。 刚出去就看到不远处禺春手里拉着铁链,被几个于夷巨人拖着走,身后跟着几个禺春的亲卫,却没人上去帮忙。 “去问问禺春,在做什么呢?”王诩皱眉让身边的亲卫去问问。 经过这么多天的沟通,禺春已经把这些于夷巨人弄的像是人样了,虽然还是头角峥嵘,但是身上那些可怕的毛发已经被弄掉了,而且还穿上了衣服。 而且可能禺氏跟这些于夷族真的有某些缘分把,禺春竟然发现自己的土话这戏于夷人也能听懂一些,所以这些天跟于夷巨人相处的还算愉快,今天看样子,这些巨人似乎有些暴躁。 不一会儿禺春就满头大汗的跑过来,那几个拽着他跑的于夷巨人也被神奴控制住了。 “怎么回事儿?怎么把他们带到前面了?”王诩皱眉问道。 “嘿嘿嘿,惊扰大帝了。”禺春满脸讪笑的说道“我也不知道这群憨货怎么就突然暴躁起来了,臣怕激怒他们,就想着缓一缓,没想到他们跑到这儿了。” “突然暴躁?”王诩眯了眯眼。 “嗯,准确的来说,应该是乌青王离开之后。”禺春擦了擦汗“之前乌青王说过,扶余那群畜生把于夷人当重要的战争武器,十分重视,我就有了戒心,刻意把他们带远了,但是没想到,还是被影响了。” “有什么异常?”王诩皱眉道。 “有一种乐器的声音,像是号角。”禺春皱眉道,指着要四个神奴才能勉强控制住的那个巨人说道“于荒就是听到了那种古怪的号角声才有些不受控制的。” 这个巨人就算是目前于夷族的族长,或者说头号战士,因为被奴役了太多年,于夷族已经丧失了祭祀祖神和通灵萨满的资格,都是以最强大的于夷战士为头领。 “去问清楚。”王诩挥挥手。 “好嘞。”禺春笑了笑,跑进去把翟仇刚刚泡好的花茶抢走跑到于夷巨人那边。 王诩回到帐篷继续画地图,一直到翟仇掌灯,禺春才进来。 看着禺春一脸欲言又止的表情,王诩就有些来气。 屠檀没走之前,这货不管什么都是先说了,也不管是好话还是坏话,虽然经常被骂蠢货,但是王诩却喜欢这种坦荡的蠢货。 但是现在禺春虽然本性没变,但是也成熟了很多,说话开始走脑子了,但是王诩却不喜欢这样的禺春。 尽管王诩知道,这种成长,是必然的。 第三百章 钓鱼和猎鱼(求全订) 第三百章钓鱼和猎鱼求全订 群居,是人类基因中的一种本能,也是大多数哺乳动物的一种本能。 因为群居能够更好的适应种族的繁衍,对抗外界的危机,所以群居类的生物,往往都不会被淘汰的特别快。 而这种生活形式,是来源于本能的繁衍原则。 将同类变成畜牧一样的奴隶,可以磨灭其智慧和认知,但是磨灭不了生物繁衍的本能。 于夷族也是如此,即便他们已经被驯化成战马一样的存在,但是依旧对群体有着本能的渴望和保护。 同时这也成了他们被彻底驯化奴役的原因之一。 当扶余人掌握了女性于夷族人之后,男性于夷族人自然而然的就更加无法反抗违背扶余人。 而扶余人就是利用了这点,一代一代的奴役于夷人,控制于夷人女性,挑选出最强壮的基因繁衍,然后培育出的于夷婴儿再被驯养,以保证这些战争机器的优良传统。 听起来很残酷,就像是人类培育种马,种猪,种犬一样,但是也在某种程度上,让基因确实越来越稳定。 但是人类跟动物之间的差距就是,人类是没有n周期的,尤其是男性,是没有n期冷却的,这也是人类能够繁衍强盛的原因之一。 但是为了控制于夷族的繁衍,扶余人采用了隔离手段,隔离男女,等到适当的时候,才让其结合繁衍,而这个时候就是一个信号,吹响一种扶余特制的号角。 于荒等于夷族战士,就是听到了这种象征着交配的号角声,才会突然发狂。 “于荒的女族人不都在城中?”王诩听了禺春的报告后皱眉问道。 “额,那些确实是,不过只是一部分。”禺春神色古怪的说道“但是于荒他们不会跟本族的女人结合,一般都是跟外族的于夷女人结合,这是祖神留下的规定,与本族人结合会被祖神诅咒,胎儿早夭。” “不是扶余人留下的?”王诩皱眉道。 没想到这些人还总结出了近亲不能结婚的规则。 “我也觉得。”禺春点点头。 “跟于荒交流的如何?”王诩又问道。 “额,他们不太会思考,只明白吃睡杀等几个简单的动作指令。”禺春叹了口气“否则也不至于听见号角声就发狂了。” “乌青王想用这种方式勾动于荒等人。”王诩眯了眯眼。 “臣无能,于荒等人可能无法在大战的时候帮忙了。”禺春满脸通红,之前他接受这个任务的时候还信誓旦旦的说一定要把于夷族训练成孤竹最特殊的一支队伍,但是没想到被一个小小的号角给打败了。 “你只要照顾好他们就行了。”王诩笑着摆摆手“本来就没有指望着他们。” 禺春讪笑着抓了抓头“不过大帝放心,犴鸢铁骑所到之处,绝对片甲不留。” “嗯,行吧,那你就先带人撤,明天打头阵。”王诩把地图扔给禺春。 禺春伸手接过,看了眼惊讶道“撤?” “嗯。”王诩点点头“没时间一个个钻深山去找这群野人,只能等着他们自投罗。” “大帝英明。”禺春拍马屁道。 “滚吧。”王诩笑骂一声摆摆手,把剩下的地图递给沚戛“这些带给朱家和墨丁,咱们今晚趁着夜色撤退。” “为何要趁着夜色撤退?”翟仇有些不解“这样反而不会让他们感觉这是个计谋?” “如果他们能识破这是个计谋,那么咱们就直接放弃昌县撤离。”王诩轻笑道“咱们没时间跟他们耗,能攻下就攻下,攻不下就先撤,存地失人,人地皆失,存人失地,人地皆存,反正,迟早这里都是我们的地盘。” 翟仇似懂非懂的点点头,去传达军令。 “希望能直接钓起一条大鱼吧。”王诩伸了个懒腰,笑着嘀咕道。 在王诩指挥着孤竹军有条不紊的偷偷向孤山中撤退之时,东面密林中藏匿着无数纹身束发,身穿兽皮裙和藤编甲,手持木质石器的扶余战士,像是猴子一样攀爬在几十米高的巨木之上,随手一抓就能抓到空中飞舞的巨型昆虫,然后看也不看的塞进嘴里,汁水横流的咀嚼着继续眺望着远处灯火通明的昌县地区。 而在后面一里远,同样有着灯火通明的区域,而且也布满了各种兽皮缝制的帐篷,虽然不像孤竹国那般精致,但是并不比东胡营帐差。 在其中一个最大的营帐内,乌青王赤身披发的跪在营帐内,接受这一个头发几乎长到小腿长的萨满洗礼,周围坐着一圈身穿身穿曲领丝绸衣袍的人,手里拿着雕刻着各种形态的木杖。 曲领就是圆领,这种领口方式一般是在唐朝开始盛行,在唐之前,一般都作为中衣领口样式。 后汉书东夷传濊:“男女皆衣曲领。” 这里的记载,就是扶余国的前身,濊族的衣着习惯,扶余就是由日本海周边打渔的濊人加上肃慎分支居住在洞穴中挹娄人组成的,扶余国继承了濊人的衣着习惯,主要因为曲领服装的防风效果好。 丝绸,在中原都是一种奢侈品,更不用说在辽东了。 但是在百多年前,箕子带着商朝最顶尖的文化和科技走近这片荒芜地区,第一抹人造的鲜艳颜色,就是来源于丝绸,而且那个时候北方大地的气候还没有如此,还能种桑养蚕。 而在扶余国中,整体分为三个阶级,王侯、邑君、三老,只有核心王侯才会穿着这种曲领公袍,像乌青王这种偏远藩王,是没有资格穿的,因为他实际上的爵位应该是一个邑君。 但是因为乌青王这次立下大功,这几位扶余国的诸侯联合为他担保,让大萨满赐予他穿着曲领公袍的资格。 而在座的几位曲领公侯,位于最中央,年纪最轻的叫做慕漱离,是扶余国王解慕漱的儿子,也是扶余国的太子。 此次他正好受到解慕漱的命令,到这边纠集昌县的娄王,玄菟王,乐浪王三大王侯,让他们出兵协助扶余大军攻打东胡。 这三大王侯是扶余国除了扶余部之外最大的部落了,娄王是远古挹娄族的后裔,被扶余吸纳后封在以鞍山到营口区域,专门是畜牧为主。 玄菟王也是挹娄族的后裔,封地在辽东半岛,还是以渔猎为生。 乐浪王原为南沃沮,后归顺扶余,封地在平壤周边,土肥美,背山向海,宜五谷,善田种,为扶余国粮仓。 此番扶余王解慕漱召集三部攻打东胡,调遣近六万正规军,大量奴隶和粮草,本来想顺着娄王的都城昌县作为中转站,给东征凑够足够的粮食后直接运往扶余国都城讫升骨城本溪周边。 但是没想到,娄nn刚带着大军跟着太子慕漱离去跟玄菟王和乐浪王会盟,回头一转身却发现,自己的都城一伙神秘人不声不响的被攻破,这让他十分郁闷。 不过他正准备带着大军杀回去的时候,遇上了碰巧被王诩派出来当侦察兵的乌青王,毕竟都是扶余人。 虽然乌青王已经跟扶余国断联多年了,而且又自持身份对扶余王的诏令爱理不理,但是毕竟是扶余人,即便王诩对他再好,给他再多的承诺,他也不愿意归顺。 所以找到大部队之后,乌青王就顺利叛变了。 乌青王向太子慕漱离哭诉了孤竹军的bn,还故意弱化了孤竹国的军人战斗力,夸大了他们的富有,自然而然就让慕漱离更加心动。 而且乌青王还提出了一个兵不血刃吓退孤竹国的方法,于是慕漱离就给乌青王许诺,若是成了,一定会帮他重建乌青部,而且把他的爵位提高。 所以才有乌青王带人去跟朱家谈判的戏码。 萨满将一碗不知道什么动物的血水泼在乌青王身上,不知为何本来味道不算浓烈的血水,在泼到乌青王身上之后变得异常刺鼻难闻。 萨满振振有词的绕着乌青王转了几圈,最后等一大群林中蚊蝇冲进来盘旋在乌青王身边后才对着慕漱离点点头,离开了营帐。 “恭喜乌青王。”慕漱离笑着起身,端起身边陶碗中的水。 乌青王抿着唇忍受着身上被蚊虫叮咬攀爬的瘙痒痛楚,接过慕漱离递来的水,喝了一口。 不知道为什么喝习惯了孤竹的白开水,突然喝生水让乌青王有点难受,不过还是耐着胃部的不适“多谢太子殿下。” “乌青王为扶余国立下大功,理应重伤,我此番只是在职责内对乌青部遭罹难表示惋惜,至于封赏,要等回到王城,父王会亲自封赏。”慕漱离笑着点点头,摘下已经快湿透的丝绸圆帽,解开曲领外袍“不过乌青王真的有把握,那孤竹国会投降?” “当然。”乌青王信誓旦旦的点点头“他们只有不到两万人,而且还有我部的奴隶,太子殿下十万大军,他们必然胆惧,束手就擒。” 慕漱离点点头“那孤竹国真的有中原宝甲神兵?” “都是出自襄平城中。”乌青王开始一本正经的胡说道。 “襄平城啊。”慕漱离眯起眼,有些感慨“那可是一座雄城,可惜,我们暂时没有能力吃下。” “太子不必忧虑,等吃下孤竹国,足够打造一支攻克襄平城的强军。”乌青王笑道。 “但愿吧。”慕漱离笑了笑,看向营帐外“不过这么晚了,敌人为何还没有动静?” “孤竹人胆小如鼠,即便想要投降,也不敢趁夜,太子殿下和诸位王侯不如早点休息,等明早,自然能够听到喜讯。”乌青王咧嘴笑道。 “孤竹,一个好陌生的名字啊,但是总感觉,在那儿听说过。”慕漱离眯了眯眼,轻声嘀咕道。 第三百零一章 贪婪(求全订) 第三百零一章贪婪求全订 史记乐毅列传中记载“蓟丘之植植于汶篁。” 意思是燕国山上的植物中种植着齐国汶水出产的竹子,竹子这种植物在战国末期北方地区还能生长,说明战国末期时的气候,还属于r带气候,辽东虽然偏冷一些,但是温度也不会太低。 所以两千多年前的东北地区,夏天还是很炎热的,但是因为处于原始森林区域之中,空气湿度相对较高,所以显得凉爽一些。 但是这种高湿度,高温度的状态下,很容易就造成湿地区域,于是就造就了史前东北地区湿地和沼泽性地貌的形成。 在这种地貌中,晨雾,是最常见的一种气候现象了,尤其是到了夏天,晨雾一直会持续到日上三竿,才会渐渐散去,这样也造成了东北古人群的生活习性一般都是从上午九点钟以后开始的。 负责侦查孤竹军动态的扶余斥候们已经在晨雾和朝露中洗了一个澡了,可见度不超过二十米的浓雾直接遮掩了他们的视线,一遮,就是几个小时。 当太阳驱散了林雾后,第一个打盹醒过来的扶余斥候发现了一件重要的事情,昨天高悬着的玄鸟旗消失不见了! “不见了?什么意思?”扶余太子慕漱离在侍女的伺候好穿戴好一套麻甲和铜甲拼凑而成的铠甲,听到斥候的禀报后皱眉问道。 “可能是畏惧大军的威严,连夜逃走了。”闻讯赶来的乌青王笑着说道。 慕漱离皱眉看了眼乌青王,咧嘴笑道“既然如此,那就麻烦乌青王再跑一趟,看看孤竹人到底是不是跑了。” 乌青王脸色一变。 “我会派前军护送乌青王。”慕漱离接着说道。 乌青王犹豫了片刻,行礼笑道“臣愿替太子殿下分忧。” 看着乌青王离去,慕漱离对着手下将军下令,全军戒备,准备应对不测。 慕漱离能坐上太子之位,并非因为血缘或者母系势力,是完全靠着个人才能,扶余国的储君制度是继承上古五帝时期的选贤制度,因为扶余国本身就是由秽族,貊族,挹娄,沃沮,还有少数的东胡以及中原逃难者等多个民族组成。 与肃慎,东胡这类以一个单一民族为主体的nn不一样。 所以他们处于的阶段,跟上古时期部落联邦有些相似,为了稳定各个民族的平衡,所以在挑选储君的规则上,是挑选国中最有能力的人作为太子。 而扶余国认可的能力,就是打仗。 虽然相对比中原那种规模的战争,扶余国的战争更像是村落跟村落的兼并战,但是随着一代一代的兼并扩张,扶余国与肃慎的联盟和东胡也有过几场大规模的战役。 虽然最后都是以扶余肃慎失败告终,但是慕漱离毫无疑问是扶余国的一个百战之将。 所以他并不相信,一个拥有先进军备和大量有生力量的军队,会因为一场会谈,就选择撤退,他觉得其中一定有其他问题。 扶余军队刚刚生火开始吃饭,还没有完全整顿完毕,斥候再次来报。 不过这次带回来的消息让慕漱离越发的不安。 “孤竹大军留下了之前昌县所有娄族人,还有大量的物质装备,数以万计的畜牧逃往西方了。”斥候脸上带着难以抑制的兴奋“太子殿下,孤竹的兵刃削石如泥,铠甲坚固无比,而且在阳光下宛如神金!” 闻言娄王,玄菟王,乐浪王脸上分别都露出了异色,只有慕漱离神色严峻。 “孤竹军都逃窜了?”娄王放下手中的铜器,满脸愤慨的问道,然后对着慕漱离拱拱手“太子殿下,请容我带人去追杀,以报族人受辱之仇!” 慕漱离还没说话,旁边的玄菟王也站起了起来,一脸跟娄王同仇敌忾的模样“本王愿助一臂之力,娄族与玄菟同盟百年,共进退,娄族之辱,也是我玄菟之耻,不杀光这群不知道从哪儿冒出来的土獠,难彰扶余之威。” “两位稍安勿躁。”慕漱离皱眉站起身“我总觉得有些异常。” “太子殿下稍待,吾等一定会把孤竹人赶尽杀绝。”娄王和玄菟王对视了一眼,也不停慕漱离的劝,快步出帐去调动军队。 慕漱离皱了皱眉,没有阻止,转头看着须发花白神态沉稳的乐浪王“王叔以为如何。” “两只没有脑子的雀贼,见到好处就不要命了,尚不知兔子亦有搏鹰之力,孤竹虽然已经抛下辎重逃窜,但不带便人家真的怕了我们。”乐浪王笑呵呵的说道“而且他们以为,先一步去抢些物质,就能占点便宜,殊不知,最后都要上缴国库,这等神兵,岂是他们两个侯王能够独占的。” 慕漱离闻言笑了笑“还是王叔看的清楚。” 乐浪王笑着摇摇头“太子殿下若是想要提前掌位,离不开这二人。” 慕漱离轻叹一声“说的是啊,不过这个乌青王倒是有些意思,以前怎么没听说过这个王部?” “乌青部,以前只是一个小部落,因为与燕人秦开有旧才被封王,说是我扶余国的侯,其实也只是一个虚衔,不过现在既然他归顺太子殿下,也是一枚拥有的棋子。”乐浪王笑着说道“句骊王与濊王久居祖海边与肃慎为邻居,到底心在何处早就不明了了,此次响应王上号令共同伐东胡,一定会有变动,威胁太子殿下的位置,这个乌青王,或许可以当做一个利器。” “请王叔指点。”慕漱离瞳孔一缩,恭声问道。 昌县是一座被群山环绕的区域,西面和北面被两座山包围,东面是一望无际的山林,南面是一片湿地,这样的地形,是很适合人类繁衍的,如果能够妥善利用地形修建城池,也是一处易守难攻的好地方。 但是同样,在没有规划修缮城池之前,这里同样是一处,易攻难守的地方。 除了南面湿地,其余三面都是藏兵突袭的好地方。 孤竹军此时就藏匿在西面和北面的山林当中,而且扼住了西去的唯一山道,凭借孤竹国的nn射程,任何军队想要西进都是自寻死路。 王诩昨天后半夜随着最后一批军队藏进山林中,然后被林中的蚊虫骚扰到几乎天亮才睡去,不知道是林中的空气太过清新还是太累了,王诩竟然睡了一个好觉,直到被冲锋号声吵醒。 “还没到下午就出兵了?”王诩掀开帐篷,对着外面的剧亢问道。 “不是我们出兵了,是扶余人打进来了。”剧亢表情有些怪异的说道。 “是不是觉得,这些人愚蠢得有些过分了?”王诩看到剧亢的表情,就知道他在想些什么。 剧亢点点头。 “实际上啊,应该是我们有些太过狡猾了。”王诩喝了口漱口茶,伸了个懒腰“在很久以前,战争就应该是像他们这样的,狭路相逢勇者胜。” 剧亢眨了眨眼“我承认战争就应该光明正大,但是他们这种不是狭路相逢,是自己送死,两山之峡,在没有任何准备的情况下就贸然出兵,被伏击是必然的。” “他们没想过会被伏击。”王诩轻笑道“在这些扶余人眼中,扔下辎重装备,就是投降逃跑的象征,他们并不懂得什么叫做诱敌深入。” “所以他们一辈子都无法踏足中原?”剧亢皱眉道。 “东胡踏足中原的后果你应该看到了。”王诩笑了笑“肃慎和扶余加起来勉强能不被东胡消灭,所以结果很明显,不过同样,他们难以踏足,中原也难以染指。” “所以,这就是大帝选择这里的原因?”剧亢眨了眨眼。 “算是吧,对我来说,这里算是一处净土。”王诩笑了笑“孤竹并非没有逐鹿中原的资本,而是没有意义,就像是辽东对于秦国来说一样,没有意义。” “为何?辽东地缘辽阔,而且物产丰富。”剧亢有些不解“光光一个昌县,就藏矿无数。” “对于君王来说,物产,领土,并非越大越好。”王诩笑了笑“能够掌握在手中购得物产和领土,才有价值,否则都叫做隐患。” 剧亢皱起眉“土地越多,能够产的粮食就更多,黎民能够吃饱饭,自然就没有了诸多问题。” “然后需要的掌权者也同样增多了,你要知道,掌权者的贪婪,没有尽头,土地越多,物产越多,贪婪也就越多。”王诩笑了笑“而且人这种东西,不是吃饱了就能满足的。” 剧亢愣了下,神色茫然。 王诩意味深长的笑道“而恰恰相比之下,君王反而没有那么贪婪,反而是阻止这种贪婪蔓延的存在。” 剧亢神色越发的迷茫。 “不理解没关系,因为你还没有尝过掌权者的滋味。”王诩笑道。 “走吧,号角声消了,看看战况去。”王诩拍了拍剧亢的肩膀。 帮着王诩把盔甲穿戴好,剧亢依旧在思索着刚才的问题。 人到底是不是贪婪的。 第三百零二章 一点也不长进(求全订) 第三百零二章一点也不长进求全订 人自然是贪婪的。 而贪婪的本质,应该是一种无知造成的恐惧感。 说文贪,欲物也。 杜林婪,卜者党相诈验为婪。 贪是人类对于物质生存的恐惧衍生的一种情绪,婪则是人类对于精神生存恐惧的一种情绪。 所以人类只要想要生存,就逃不脱这两种恐惧情绪的掌控。 而这种恐惧情绪,很难被抑制住。 孔子有七十二位弟子,却只推崇颜回一人。 因为颜回是唯一一个直视贪婪并且压抑贪婪的人。 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 这样的状态是连孔子都欣赏向往的人性。 但是贪婪和恐惧,又是两种不同选择。 恐惧会退缩,而贪婪是一种孤注一掷的试探。 就像是这些被孤竹国先进的装备,大量的畜牧冲昏了头脑的娄族扶余人一样。 贪婪让他们失去了本来就不够机敏的判断力,在看到摆在昌县的那些装备和物资后,疯狂的抢夺一番之后,为了追寻更大的利益,选择了追击逃跑的孤竹人。 但是没有想到,在娄族扶余人生活了很多年的柴山中,竟然会遭遇伏击。 从林中四面方射来的没有箭簇的箭枝依旧给他们带来了重创。 孤竹国的nn,即便没有箭簇,射伤力依旧不是这些还处在兽牙箭簇的扶余人能比拟的。 山道狭长,最多能够同时容纳五六个人并排走,近两万多人一下涌进来之后,几乎蔓延两三里,埋伏在两边的孤竹军直接用弓箭隔断扶余人的队伍,然后步兵负责抓捕仓惶逃窜的扶余人,禺春的犴鸢铁骑加上王室军从另一侧的山道疾驰而下,杀向昌县城区中的余下扶余人。 这场伏击战几乎没有受到任何反抗,就结束了。 速度之快,连指挥的朱家和墨丁都有些猝不及防。 “这些扶余人,也太弱了。”跟王诩报告的时候,朱家身上铠甲都没披。 “弱?在我们的装备和素质优势,加上伏击下当然弱。”王诩看着山道上像是捆牲畜一样被捆上的扶余人。 这些扶余人比他想象中,要更瘦弱一些,大部分都是皮包骨头,虽然浑身肌肉,看着精壮,但是应该绝对的营养不良。 整体素质看起来,比东胡人还要低,如果这是扶余国的正规战士的话,那确实很弱。 不过也可以理解,尽管东北地广人稀,但是要完全供应数十万人渔猎生活,确实有些拮据了,即便他们掌握了耕种和畜牧技能,但是碍于技术和环境的原因,也无法大规模的繁衍。 “臣说的不是这方面,是他们的身体素质和战斗意识,感觉这些扶余战士,根本没有传闻中的勇武好战之风啊,就像是普通农户一般。”朱家笑道“早知道是这样一群乌合之众,咱们就应该直接筑城不顾,等他们自投罗。” “应该不是主力部队。”王诩皱眉摇摇头“就算是扶余军队,也不至于队伍如此松散,禺春带了多少人去?” “应该不到五千人。”朱家说道。 “出兵。”王诩当机立断道“留下部分处理俘虏,剩下的人都回援昌县。” 见王诩如此正色,朱家也轻松不起来,吹响腰间的小号,不一会儿,整座山林中都响起了此起彼伏的小号,然后竖起无数玄鸟旗帜向着山下赶去。 王诩现在也很紧张,因为这些扶余战士看着真的是弱的有些过分了,让他难免多想。 这会不会是敌人的诱饵? 禺春虽然也算是打过几场硬仗,但是都是无脑型的战争,在加上他性格本身就有些大大咧咧,很容易上当。 如果真的这是敌人设下的局,那禺春这五千骑兵就很危险了。 不过好在,等王诩下山之后松了口气。 是他自己想多了,扶余人确实还是很淳朴的,没有那么多的阴谋诡计。 禺春带着五千骑兵将昌县中清点战利品的两万多扶余人全部俘虏了。 跟王诩猜测的一样,这些扶余人见到孤竹军留下的装备后,果然都跟疯了一般争相试穿起来。 孤竹国即便最简陋的外甲,也都是数百片钢甲拼凑起来的札甲,重达十几斤,神奴军的盔甲更多的都是一体浇筑的盔甲,平均重量都是二十斤以上,而且穿上行动都不方便。 禺春追下来,正好碰上这些试穿铠甲的扶余人,基本上没有受到什么反抗,犴鸢铁骑和王室军几轮冲锋就冲垮了这些铁靶子。 不过确实遇见了一点危险,那就是后面慕漱离率领的剩余军队也出现了,禺春冒险的选择了第一时间冲阵,这些扶余战士虽然没有铠甲,都是用石器木器,却有完整的战阵,若非驼鹿冲阵的效果太过恐怖,禺春很可能一波冲阵直接被吃掉。 祖辈都是在林中使用石器作战的扶余人,在石器这种钝器的开发程度已经接近极致。 相对比青铜器的锋利,成熟的石器震击,对披甲者的伤害确实有加成,而且扶余人另外一种武器,竟然是用藤蔓编制渔。 禺春就是差点被这些渔困住没逃出来。 不过还好后面朱家就带着孤竹步兵赶到了,一波抛射让扶余人留下一地的尸体后退回了林中。 禺春垂头丧气的跪在王诩的马车边。 王诩研究了一会儿扶余人的渔,后来觉得这应该是用来当盾牌的,因为扶余人打仗基本都是石器为主,远程武器也都是石球,板砖,狼牙箭之类的,藤基本上都能把这些东西住。 虽然扶余人有木盾,但是终究木盾没有韧性,面对石钝器反而不方便,藤的作用就优势了。 而用藤n住骑兵,这可能是个意外,或者说是扶余人专门用来对付东胡骑兵的方式。 总之,这次虽然伏击,从战损上算,算是失败了。 禺春带领的骑兵队伤亡还是有一些的。 “好了,起来吧,知耻而后勇,反正你们也不是第一次了。”王诩把藤扔到车外,对着禺春笑道“以前被驼鹿教训,今天被扶余野人教训,总之,你们是一点也不长进。” 禺春羞愧的想要钻进马车底。 “好在,扶余人是真的单纯,没有什么复杂的心思,要不然,你们就得全军覆没了。”王诩似笑非笑的说道。 禺春微微一怔,本来因为羞怒而涨红的脸色突然变得惨白起来。 因为他突然意识到,要是后来这些扶余人原本就在这里埋伏,那么到时候他们真的有可能全军覆没! “只抓到一半。”王诩没有搭理禺春,看了看被抓到的扶余俘虏,有些头疼的揉了揉太阳穴。 又转头看了看飘荡着血腥味的南面湿地,叹了口气。 看来果然要在这儿耽误点时间了。 管理俘虏,其实是一件挺头疼的事情,尤其是管理男性具有反抗能力的俘虏,通常比例一比十,都是不稳定的。 之前纍城的俘虏是依靠着纍城氏族,而且那时候的俘虏都是奴隶,没有反抗能力。 辽阳战役中东胡的奴隶,秦军采取的管理方法,就是致残法,打断俘虏的一只手或者一条腿,让他失去反抗能力。 但是这种方法,王诩在感性上是不认可的。 但是三四万有反抗能力的扶余人,比孤竹军人数都多,加上之前的俘虏,抛去妇孺都近五万人了,两万多人管理这五万人,还要防御林中剩余的扶余人袭击,是一个很大的工程量,稍微不慎,就可能造成隐患。 王诩这时突然理解,为何白起会选择坑杀那四十万赵军。 就在王诩琢磨怎么处理这群俘虏的时候,朱家拎着昏迷不醒的乌青王过来了。 “怎么回事儿?”王诩疑惑的问道。 “这家伙自己吓晕了。”朱家轻笑道“他带着人收集了一堆东西藏在他之前挖好的山洞中,最后被于荒找到的,当时就吓晕了。” “弄醒。”王诩摇摇头。 朱家让人弄了桶水,直接浇在乌青王身上,乌青王似乎昏死了没有醒过来。 朱家探了探鼻息,冷嗤一声,在他的手掌上踩了一脚。 原本昏迷不醒的乌青王惨叫一声,像是死鱼打挺一样在地上翻滚哀嚎求饶着。 “闭嘴。”朱家捏着乌青王的脖子把他拎起来,恶狠狠的说道“为何背叛大帝。” “没有没有!大帝饶命!”因为窒息,乌青王的声音像是随时要断气一般。 “放开他吧。”王诩挥挥手,笑眯眯的看着乌青王“可是我们照顾不周,让乌青王受了委屈?” 乌青王脸色由白转青,蜷缩着身子瑟瑟发抖,不敢回话。 “看来是委屈了。”朱家狞笑一声,腰间长剑出鞘。 “贵人饶命!”乌青王惨叫一声“是我被恶神蛊惑了心智,才坐下违背大帝之事,贵人饶命!” 王诩眯着眼笑道“既然是恶神蛊惑,那也情有可原。” 朱家微微一怔,疑惑的看着王诩,然后再给乌青王翻译了一遍。 乌青王听后跪爬在地上同样满脸惊愕。 这种理由,大帝竟然信了? 第三百零三章 晕轮效应(求全订) 第三百零三章晕轮效应求全订 因为人的贪婪,所以也很容易被蛊惑。 而且越是无知的人,越是贪婪容易被蛊惑。 乌青王已经见识了孤竹的强大,依旧做出背叛之事,就是典型的无知。 而这样的无知者,虽然蠢了一些,但是同样也容易控制。 想对比慕容竭那样的精明者,王诩更愿意原谅乌青王这样的无知者。 所以王诩可以原谅他的背叛。 而对于王诩的原谅,让乌青王在不敢相信之余,又有着满心的感激和愧疚,按照他们祖辈的习俗,任何背叛者都是要被献祭祖神的,为生前犯下的罪孽赎罪。 不管在什么文明,什么部落,背叛都是最大的罪孽。 但是王诩却愿意原谅他,这让乌青王真的有些泪流满面。 并且在心中发誓,此生一定要好好侍奉王诩。 对于乌青王一把鼻涕一把泪,磕头磕得头破血流对自己感恩戴德表忠心的行为,王诩内心毫无波动。 “好了好了,起来吧。”王诩示意朱家把乌青王拉起来“我宽恕你的背叛,因为你是被恶神蛊惑的,至于谁是恶神,你应该知道吧?” 乌青王擦了擦眼泪,点点头。 “他们跟你一样,同样都是被恶神蛊惑的可怜人。”王诩轻笑着指着身后的扶余俘虏“他们信奉了恶神,你觉得应该如何救赎他们?” 乌青王心头一跳,沉声信誓旦旦的说道“罪孽深重的乌青将会秉持大帝的光辉,将这些迷途的山豕指引回正途,追随祖神真正的代言人!” “嗯。”王诩笑着点点头“告诉这些被蛊惑的可怜人,祖神会给他们充足的粮食,安稳的住所,而恶神则会带着他们四处杀伐,颠沛流离,希望他们能够做出正确的选择。” 乌青王点头如同捣蒜“卑微的乌青,一定会引导这些可怜人,追随祖神!” “让他们放弃鹊神,玄鸟才会降临。”王诩笑了笑,把马车上插着的一面装饰的玄鸟旗递给乌青王。 乌青王如获至宝,三叩九拜,最后被朱家踢了出去。 “大帝还要让他管理这些扶余奴?”朱家皱眉问道。 “我们没太多的时间浪费在这些扶余人身上。”王诩摇摇头,指着南面的湿地“乌青王说里面还有至少四五万人,而且刚才你也看到了,若是我们贸然进入林中追击,必然伤亡惨重,孤竹人从不打这样没有把握的战斗。” “我们将山烧光!”朱家冷声道。 “烧不起来的。”王诩笑了笑“你让禺春带着人,监督协助乌青王收敛这些扶余俘虏,三天内,要凑出一支队伍让他们进入山林中跟那位扶余国的太子慕漱离打一仗。” 朱家眉头紧锁,有些担心“如此以来,若是乌青王再反叛。” “我们的粮草已经不算太充足了,顶多拿出一部分养这些扶余人三日,若是三日后没有收获,那我们就放弃昌县。”王诩摇摇头“没必要在这儿浪费太多的时间,斥候已经找到了辽河的确切位置,咱们顺流而下,早日找到殷都,早点回朝歌。” “是。”朱家抿了抿唇,点头称是。 “不是说那些孤竹人都逃跑了嘛!怎么会突然杀回来?”慕漱离听见娄王和玄菟王两部被俘之后,在营帐内咆哮道。 “娄王和玄菟王到达昌县之后,娄王率人去追,玄菟王解救城内族人,但是不知为何,娄王大军消失在林中,有一支孤竹的骑兵从另一面杀出来,玄菟王部都在清点战利品,措手不及下被尽数俘虏,之后我们的前军也遭到了他们骑兵的冲击,之后又被赶来的孤竹援军射击,损失惨重!”慕漱离的副将悲声禀报道。 “尽数俘虏?!”慕漱离瞳孔一缩。 “可有追兵追来?”乐浪王明显更在意另外一件事情。 “他们似乎不敢追击。”副将回答道。 “呼,那还好。”乐浪王松了口气,转头对慕漱离说道“太子殿下,赶快下令全军收整,我们从东面绕回王都。” “父王让我召集诸部,如今三部缺两部,我如何回去复命?”慕漱离双目赤红,咬牙切齿的说道“那个乌青王一定是个奸细!我一定要将其抽筋扒骨!” “现在不是意气用事之时。”乐浪王沉声道“你也听见了,那孤竹军兵强马壮,nn更是强劲,有穿石裂金之力,远非我们能敌,若是正面对战,毫无胜算。” “王叔是怯战了?”慕漱离冷声道“面对一介野部都怯战,如何面对东胡大军?” “你现在还没意识到嘛?这孤竹肯定并非普通野部啊。”乐浪王苦口婆心的劝说道“听形容,他们应该是燕国对面某只军队,并非什么闲散野部,比肃慎nn还要强,那只有燕国的军队才能拥有啊。” 慕漱离微微一怔“燕国部队?为何无故侵犯我扶余领土?” “这,我也不知道,但是此时关乎扶余国事,我们还是先赶回王都,等王上定夺吧。”乐浪王劝说道。 “不。”慕漱离猛然起身“若是这样回去,我颜面何存?” “难道你还想打回去?”乐浪王一惊。 “娄王和玄菟王两人是中了敌人奸计,并不代表我们没有一战之力。”慕漱离面无表情的说道。 乐浪王还要说些什么,被慕漱离拦住。 “王叔无需多言,给我些时间,若是不可敌,自然全听王叔的。”慕漱离说完大步离开营帐。 乐浪王看着他的背影,叹了口气无奈的摇摇头。 不到乌江心不死,是每一个成功者必须要有的觉悟。 因为如果没有这种觉悟,是很难成事的,毕竟所谓成功,多数都会一种坚持下来的绝处逢生。 慕漱离自认扶余国第一战神,十六岁随大军出征,二十二岁统兵,帮着扶余国收服过很多部落,也跟东胡交过手,他不认为在人数想当的情况下,会有不能打的仗。 于是他亲自带人去侦查这个神秘的孤竹军实力。 他不认为在势均力敌的情况下,会有他打不过的敌人。 在心理学中,有一种叫做晕轮效应的现象。 也称作为光环效应。 脱胎于人类文明最原始的神权崇拜或者自然崇拜中。 也是神权,王权等特权阶级的本质构成。 所谓晕轮效应,就是当认知者对一个人的某种特征形成好或坏的印象后,他还倾向于据此推论该人其他方面的特征。 这种效应符合简单思维者的惯性逻辑。 也就是当一个人被定义成好人的时候,那么其他人会潜意识的认为,他做的事情,也都是好事儿。 比较通俗的例子,就是名人效应,当一个人被赋予了公众人物或者领域权威的身份,那么其他人会下意识的将他所有的行为都归类于他的权威,并且认可他。 眼里出西施也是基于晕轮效应。 当你喜欢上一个人的时候,你会在心中下意识的美化对方的形象,这种爱屋及乌的强烈知觉的品质或特点,就像月晕的光环一样,向周围弥漫、扩散,最终导致,你审视对方的时候就像是自带美颜相机一样,自动给对方美化。 同样,这种光环效应的反面叫做恶魔效应。 就像是一个杀人犯,不管他有没有改过自新,在大多数人眼中依旧是一个负面形象,需要被警惕和畏惧。 但是不管是晕轮效应还是恶魔效应,目的都是得到他人的认可和认知,然后达到引导或者控制对方的目的。 王诩最开始立足这个世界,就是借助了羡门的晕轮效应,所以孤竹人敬畏他,信任他,愿意对他言听计从,若是没有这种晕轮效应,那么王诩很难走到今天。 但是晕轮效应有一个弊端,就是表面性,因为光环加持的人设终究是表面性的东西,一旦被对方深究之后,很容易露馅,所以需要其他方面的优势来弥补这种表面性。 也就是说,若王诩没有真正能震慑住其他人的真本事,即便有羡门光环,最终也会变成一个傀儡。 就像是王诩最开始面对墨奎的时候,就十分谨慎和忧虑。 因为晕轮效应的效果对于控制或者引导聪明人来说,是无效的。 但是相反,恶魔效应在这方面不但成本低,而且效果显著。 而且自古以来,人类文明也习惯采用恶魔效应来控制人类了。 也就是最早的刑法。 越原始的刑法,越血腥,原因就是统治者可以通过直观的视觉冲击,来达到恶魔效应的最大扩散,这是统治的最便捷手段,利用的是人类的恐惧心理。 扶余国虽然受到中原文敏古代辐射,但是碍于地缘因素和统治结构,依旧还处于最原始的统治手段。 所以乌青王在得到王诩的宽恕之后,第一件事情,就是杀人。 乌青王将娄王和玄菟王以及他们手下的几名大将,全部用石头砸碎头颅,场面血腥无比,而那些娄族玄菟族的扶余人有的面色恐惧,有的表情麻木,但是没有一个人露出悲伤或者不忿的表情,甚至连同情都没有。 然后就顺利的接受了,乌青王成为他们新任领袖的事实。 第三百零四章 真相的分量(求全订) 第三百零四章真相的分量求全订 蛮夷和华夏之间的文明差距,就在于,在看到同族受到侵害时,是否会自然的产生同理心。 已经树立起完整的社会伦理关系的华夏人,在面对同族被处以极刑的时候,至少会本能升起一丝狐死兔悲的同情。 但是对于社会伦理还处于雏形懵懂的扶余人眼中,无非就是换一个统治者而已,因为他们对族人的观念还十分淡薄。 乌青王用敲碎娄王玄菟王的头颅,这种粗暴残忍的手段,除了清除娄王和玄菟王的影响力之外,更重要的就是权力继承仪式。 王诩之所以如此宽恕乌青王,放任他去处理扶余俘虏,就是参照了后世一个叫做康德nn的殖民方式。 最擅长奴役的奴役者,永远是本民族的叛徒。 乌青王,就是扶余国的叛徒。 王诩不但要将他扶持成扶余娄族和玄菟族的新王,以后还要将他扶持成扶余国的王。 而在此基础上,王诩不需要付出太多的人力物力,只需要给乌青王提供充足的粮食供应,以及淘汰下来的装备,就可以换来瓦解这个已经立足东北千年的古老民族,甚至还能动摇其他两大古族。 这就是所谓的殖民分化内耗策略。 补充能量维持生命运转是人类的基本需要,也是终极需求。 乌青王的恶魔效应给予了扶余俘虏们足够的震慑和压力,重新定义了他们应该信奉的祖神应该是玄鸟,并非鹊神,并且将信奉鹊神的人,称之为被恶魔蛊惑的敌人。 神灵信奉是部落文明的立身之本,也是种族文明的根源,很难一下子就改变。 除非。 你给饭吃。 孤竹军什么都缺,就是不缺粮食。 临走时张唐赠送的军粮加上一路收集的松子野果,猎杀的野味,足以供应孤竹大军每顿都是三菜一汤了,后来攻克昌县缴获了昌县的屯粮,虽然都是戎菽和野菜,但是胜在数量多。 毕竟昌县的仓库之前是被当做慕漱离转运屯粮的仓库,娄族的畜牧和乐浪的粮食都被积压在这里,足够五万人的大军吃上两个月。 但是扶余国的屯粮孤竹人还是看不上的,正好便宜了这群扶余俘虏。 王诩以祖神玄鸟的名义,赏赐了他们食物。 毫无疑问的换来了这四万多扶余俘虏的信仰。 对于这种民智未开,还没有解决基础生存问题的人群,粮食就等于信仰。 而且王诩发现,乌青王确实是个人才。 若是放在后世,应该也是一个合格的传销演说家,在两顿饭的工夫,就已经拉拢了一大批核心人员,在王诩的马车外面跪拜祭祀。 最后被剧亢给赶走了。 “一个扶余蛮子都知道拉拢人心,你现在位于孤竹国权利最中心的位置,身边连个跑腿的都没有。”从马车中出来的朱家终于有些看不下去了,走到剧亢身边说道。 “嗯?”正在擦拭着剑匣的剧亢疑惑的抬起头。 “跟在大帝身边,是不是受益匪浅?”朱家笑着问道。 “大帝的羡门风姿,确实是吾等凡人望尘不及。”剧亢感叹道。 “既然如此,为何毫无上进之心?”朱家有些恨铁不成钢的敲了敲剧亢的头。 剧亢皱起眉“先生是说我护卫不力?” “你从小熟读家传经学剧子,当真看不懂我为何把你放在大帝身边?”朱家摇头叹息道。 剧亢抿了抿唇,将剑匣合上“我,还是更喜欢剑。” “那你回去以后,就跟着徐夫人铸剑练剑吧。”朱家看着少年那双在月色下隐晦的眸子,轻笑道。 “燕贼以亡,我也不必再练剑了,至于铸剑,徐夫人说我没有灵性也没有耐性,我只是喜欢收藏剑。”剧亢抿着唇说道。 “嗯,反正当年你母亲拼死将你送走,就是为了让你安逸一世。”朱家笑着点点头。 剧亢本来就僵硬的脸,表情瞬间变得冷漠起来,看着朱家的眼神也变得阴冷起来。 “剧氏一门七十六口,皆因你大父一时之失丧命,为燕王所诛杀,你母族为燕国大族,因为包庇你和你父亲,也落得满门株连,庞煖念及旧情收留你们父子,后来遇见了王翦攻赵,你父子二人被困井陉,半年后才被我无意中救下,我记得那个时候,你的眼神,也是这样的。”朱家不以为然,笑着说道。 “在死人堆里藏了半年,看着血肉化枯骨,蝇蛆腹中生,见到活人,难免如此。”剧亢深吸一口气,闭上眼又睁开,声音微冷。 “是啊,当时将军都说,你是一个天生命硬的孩子。”朱家咧嘴笑道。 剧亢微微一怔,想起那个笑容慈祥的麻袍老人。 “你父亲临终前,将你托付给我,没有别的要求,就想让你平安度过此生,不求光复门庭,别断了剧家的香火即可。”朱家轻叹一声“所以我把你送到了徐夫人那里,没想到,竟然让你认识了高渐离和荆轲。” “即便不认识小高,我也会为剧氏报仇。”剧亢冷声说道。 “如此以来,对得起舍命保下你的父母族人?”朱家轻声道。 “大丈夫若不能仗剑恩仇,无颜面对祖宗。”剧亢脸色阴沉“老天既然没有让我剧亢呛死在死人堆里,那就注定了留我一条性命为剧氏伸冤昭雪!” “如此以来,你是为了自己,还是为了剧氏?”朱家笑着反问道。 剧亢一怔,皱起眉“先生何意?” “汝翁,汝媪临终前都要你忘记复仇,安稳度日,你执意冒险报仇,到底是为了他们,还是为了自己?”朱家神色严峻的问道。 剧亢抿着唇沉默不语。 “若是你习惯为自己活着,那就不要用家族父母做借口,既然选择了,就该放弃宗族。”朱家摇头叹息道。 剧亢抬起头,神色复杂的看着朱家“先生觉得,剧亢应该光复门庭。” “若是以前的你,根本就没有这个资格,能活着,都是造化了。”朱家摇头笑道“但是现在不同。” “剧亢胸无点墨,只有一身力气,并不觉得现在那里不同?”剧亢皱眉道。 “你若是胸无点墨,又何苦熟读家族经学?”朱家笑了笑“你只是,不愿意罢了。” 剧亢抿了抿唇,点点头“确实,剧亢不愿意向大父一样,位高权重又如何?终究不还是连妻儿子女都无暇顾及受到株连?” “你,恨他?”朱家微微眯起眼,轻声问道。 剧亢紧抿着唇,点点头。 “不肖。”朱家冷声道。 剧亢沉默不语,轻嗤一声。 “一个耄耋老者,还要披甲点将,挂印出征,为了什么?还不是为了你这个不肖子?”朱家冷声喝道。 “那我这个尚在襁褓中的不肖子,又做错了什么?”剧亢扬起嘴角,笑容冷漠的反问道。 “当你为人父母,自然会知道,你做错了什么。”朱家面无表情的说道。 剧亢皱起眉。 “我知道你从小历尽磨难,大有看破人世的境界,但是我还是要多说一句,你所鄙夷,所怨恨的东西,才是这个世界的常态,你的性命不只是属于你自己,它也是你们剧氏满门和你阿媪全族的延续,你以为杀了燕王就是报仇了?不,即便燕王死了,但是他依旧是燕王,人们会记住他,史书会记载他,但是你们剧氏,死了,就是死了。”朱家声音没有任何起伏,宛如黑夜中的一缕幽魂。 剧亢瞳孔猛然一缩,浑身僵硬。 “你们剧氏的苦难和冤屈,将会随着时间消失殆尽,最后没有人关心,即便有幸被记载,那也只有你大父剧辛一段燕使剧辛将击赵,赵使庞暖击之,取燕军二万,杀剧辛。”朱家继续说道“仅此一句,就抹杀了你和你们剧氏所有的痕迹和屈辱,你真的甘愿嘛?” 剧亢甚至开始剧烈的颤抖起来。 “有时候,人活着,追求那些所谓的功名利禄,并非完全出自私欲,更多的是想要赢得一个叫做真相的东西。”朱家眯着眼,轻声叹息道“而真相的分量,恰恰取决于,你的价值。” 朱家说完拍了拍剧亢的肩膀,然后转身向俘虏后营走去,他准备找乌青王去要几千人,拉到辽河边修建船只,因为大帝已经决定,明天开始就像西启程,将昌县战场彻底交给乌青王,胜负不论。 对于王诩的这个决定,朱家还是十分认同的。 之前他还担心,王诩一时心软会带上这群扶余奴,那样会给大军增加很大的压力,而且没有任何收益,不过现在看来,王诩已经具备一个合格君王的条件了。 对于王诩的这种变化,朱家是乐见其成的。 而且王诩身上的帝王气息越来越重,朱家反而越安心。 因为王诩之前的套路,对于朱家来说是陌生的,完全摸不清规律,更无法猜测道王诩的心思。 但是王诩身上华夏君王的特质越来越多,朱家却能细细揣摩摸索,这样会墨家以后在孤竹国的发展,是有利的。11 第三百零五章 开拓者的乐趣(求全订) 第三百零五章开拓者的乐趣求全订 人终究会活成自己讨厌的模样。 这是很久以前的真香定律。 这是一种人类对于世界规则的一种妥协和无奈。 就像是电影中这个杀手不太冷的经典台词。 人生总是这么痛苦么,还是只有童年痛苦? 总是这么痛苦 因为痛苦,是生活的常态与本质。 而这种痛苦的来源,有恐惧,有贪婪,还有一些作。 更无奈的是,不管身处什么位置,只要是在人世中,就难以逃脱这种痛苦。 在穿越来之前,王诩从来没想过,自己会感染上两千多年前的痛苦。 王诩最初只是单纯的想要活下去,寻找回去的路,在顺便探索一下跟自己莫名其妙穿越有关的孤竹到底隐藏着什么。 所以他只有选择成为孤竹大帝,带领那群食不果腹的孤竹人,寻找活下去的方式,这是来源于他对于死亡的恐惧。 当孤竹国建立起来之后,人口越来越多,粮食越来越多,甚至还具有一定的自保能力之后,王诩以为自己会轻松一些,因为他有了战胜恐惧的资本。 但是当真正解决了生存的恐惧之后,又会有其他的问题和恐惧出现。 这让王诩想起想起进化学中的一个论点。 人类的进化,就是在不断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中轮回。 解决了孤竹人的生存问题后,王诩不得不考虑他们的立足问题,于是王诩利用王离来试探秦国的动态,最后甚至还做出了出兵援助辽阳战役的决定。 这个决定,看似是众望所归,所有人期待一场战争,不管是那些奴隶出身的,还是野人出身的,尤其是墨奎这些孤竹人。 他们需要一场战争,来降孤竹国的统治,彻底奠定。 但是没人知道,王诩在下这个决定的时候,真的很痛苦。 作为一个长在红旗下的后世人,对于生命的理解跟这些古人是不一样的,战争就意味着死亡,不管王诩能够提提供多么先进的武器装备,也无法改变这个事实。 自己当初废了那么大力气和心机,才让这些人活下来,然后现在要亲手送他们走向死亡,即便这个死亡是有意义的,王诩依旧很难受。 第一次看到包裹着玄鸟旗帜的孤竹战士尸体整齐的排列在平刚道的黄沙地时,没有人能够体会王诩当时的崩溃。 不过崩溃之后,王诩悟出了一个道理。 那就是为什么千金之体,坐不垂堂,万金之躯,不离高銮。 大多数皇帝一辈子都很少走出过皇宫,不只是为了人身安全考虑,更重要的就是,让坐在龙椅上的皇帝,永远都不了解什么叫做真正的人世。 这样一来,皇帝就有绝对的理智来下达政令,钱粮,性命,土地这些东西,他只有一个模糊的概念,没有基本的认知。 这样就不会被其他情绪所左右了。 可能只有做到像机器一样客观,才适合做一个上位者。 王诩不想做一个上位者,但是他目前却不能放下,所以他只能慢慢学习成为一个上位掌权者。 用乌青王,就是他的第一个课程。 原住民的问题,就交给原住民,自己只需要选择一方,乐见其成就好了。 因为王诩现在已经失去了判断好坏的能力。 他现在只想做到,眼不见为净。 只留下翟仇和一万孤竹军,帮着乌青王防守昌县。 王诩带着剩下的人,以及所有扶余nn开始向西边缓慢撤离,边走边修缮一下孤山峡谷,算是送给乌青王防守的最后礼物。 有人类活动的区域,和没有人类活动区域,区别真的很明显。 在往西向辽河迁徙的途中,王诩体会了一次开拓者的艰辛。 去年带着孤竹人迁徙的时候,走的是祖山境内那条迁徙之路,算是开荒过的。 但是这次从鞍山往西走,是真正的开荒了,就算是按照指南针的指向走,也偏差了好几次。 最后王诩只能选择效仿王贲攻打辽阳城的方式,横推出一条路。 不过开荒虽然艰辛,但是会有一些意想不到的惊喜。 比如王诩在这儿找到了大量野生的梨树,还有其他果树,以及已经驯化成功的野生香菇,还有野生的五味子。 每次发现这些大面积的野生动植物,王诩都十分开心。 因为这些野生的动植物意味着会给孤竹国的物产更加丰富。 孤竹国一直很缺少两种主要物质,一种是纺织用的桑麻,另外一种就是农作物,黄豆虽然好,但是光吃黄豆还是有些单一。 这次辽阳之行,在燕国收集了大量的小麦种子,其他谷物还要经过改良才能在东北耕种。 而纺织用的桑麻,虽然一路上看到很多野生桑树,但是没有蚕种,所以桑蚕就只能先缓缓,以后要是跟秦国通商的话可以购买,但是麻料植物王诩一直没有发现野生亚麻或纤维类植物。 这次发现野生的五味子,算是第一种野生纤维类植物了,虽然五味子的纤维比较粗糙,做衣服不太适合,但是却是做绳索的最佳原材料。 孤竹国航运业最大的障碍,就是没有足够的绳索,孤竹国的渔都是用动物肠子编制而成,不但重而且韧性差。 有了这些野生五味子,至少可以解决绳索和渔的问题,虽然麻制渔同样不科学,但是想要造出尼龙绳根本不可能,只能凑合用了,毕竟麻制渔华夏也用了几千年了。 否则也不会有三天打鱼两天晒这个俗语了。 做衣服的麻料,只能以后慢慢寻找了,不过听抓来的扶余俘虏说,箕子朝鲜似乎种植了大量的麻,已经向扶余沃沮肃慎等国售卖很多年的麻布。 孤竹国整体都是穿着兽皮衣的,虽然兽皮防风又保暖,但是透气性太差了,而且不好清洗,而且随着人口增多,兽皮的供应也会出现问题。 畜牧毕竟不是青蛙,繁殖成熟的那么快,即便繁殖能力强的兔子,想要长成至少要一年多,而且王诩已经在控制国内的畜牧数量了。 所以日常服装还是要以麻布为主。 若是箕子朝鲜真的种植大量的麻,那倒是省事了。 箕子朝鲜的具置虽然还没确定,但是已经从扶余人口中得知了大概区域,王诩对比了一下,应该就是营口以西到锦州葫芦岛区域。 这个区域比王诩资料中的箕子朝鲜要小很多,不过这样也好,距离山海关近了,就算打仗补给也十分方便。 林中的蚊虫蛇蚁多到一种难以想象的地步,不过好在遍地艾草,有一定的驱蚊虫效果,而且很香。 但是艾草能驱散蚊虫,却不能驱散马蜂。 自从上次禺春险些栽在扶余野人手中之后,似乎就打消了他天天喊着打仗的心思,专心捡起了自己的老本行。 砍树练兵加狩猎。 昌县周边的猎物明显要比山海关周边丰富的多,这里的熊罴都是成群结队的,十分壮观。 于是禺春就带着于夷族的巨人们天天在林中狩猎,但是对于孤竹战士来说,森林中最大的危险从来都不是数以百计的狼群或者成群结队刚过n期的母熊,还有各种野羚牛,麋鹿山羊等正处于n期的重型动物,而是看着不起眼的马蜂。 树草丰茂的地方,除了水源丰富之外,最重要的就是蜜蜂的分布了,因为所有植物的授粉工作,都是由这些辛勤的地球园丁们执行的。 所以蜜蜂的数量,决定森林的昌盛。 昌县周边的森林自然昌盛无比,所以马蜂窝也遍地都是,多到令人发指的地步。 所以王诩千叮咛万嘱咐,大军如果在林中见到树上挂着蜂窝的树,尽量绕路走,或者提前烧毁消灭,毕竟马蜂的毒性太强了,而且致死率很高。 但是偏偏禺春是个不怕死的,打着给王诩弄蜂蜜的名义,天天去捅马蜂窝,导致他手下这两天减员严重,不过也确实有些收获,那就是对于捅马蜂窝,禺春已经总结出了一套自己的套路,还有工具。 王诩给他下了死命令,捅马蜂窝可以,但是不要引到大军当中。 王诩没有制止的愿意就是他看出来,上次在扶余人手中受挫让禺春很忐忑,他见王诩对马蜂如此慎重,所以希望通过战胜马蜂的方式,来向王诩传达自己的价值。 不管是动机还是目的,都很蠢,但是王诩就任由他去了。 “乌青王昨天带着人跟慕漱离在林中大战了一场,损伤数千人。”朱家每天都会定时向王诩报告昌县的动向。 “我们已经走了多少里了?”王诩放下手里的楼船模型,活动了下身子,最近几天他都在研究造船,虽然有不少造船文献资料,但是实践起来问题还是很多。 “已经近百里了,前军已经到达辽河岸边了,估计咱们后天也能到达。”朱家回答道。 “第一批舫舟下水了嘛?”王诩问道。 “已经有两批平板舟下水了,已经确认了前部分航道,但是辽河水域崎岖,河道深浅不一,想要顺流而下,还需要点时间。”朱家说道。 “陆路呢?”王诩拨弄了下楼船的零件。 “斥候沿着辽河南下两百里,不见人烟,而且道路也难行,还是行舟便捷些,而且说不定,能赶上乌青王把那个扶余太子赶走。”朱家笑着说道。 “看来战绩不错?”王诩眯起眼。 “虽然昨天乌青王第一次出战就折损数千人,但是斩获同样不少,已经占领了西边森林中的有利地势,慕漱离后退至少三里,失去了对昌县城池区域的见识。”朱家拉开地图说道。 王诩看了眼“对方有没有可能绕行?” “那么将会被翟仇的弩兵射穿。”朱家摇摇头。 “这场仗打下来,乌青王还能剩下多少人?”王诩皱眉问道。 “乌青王已经放出大量的奸细去慕漱离的大军中散播谣言了,我觉得可能会扩展到六万人以上。”朱家咧嘴笑道“我想让剧亢留在这儿,带着乌青王摸到乐浪和玄菟两地。” “剧亢这两天都不在,就是去忙这个了?”王诩轻笑道。 “这小子有幸受到大帝的教诲,但是却丝毫没有长进,难堪大任。”朱家笑了笑。 “剧亢挺机灵的。”王诩笑了笑“你不能指望着把一个机灵的孩子,教程跟你一样迂腐。”11 第三百零六章 羽畎夏翟,山中有之(求全订) 第三百零六章羽畎夏翟,山中有之求全订 辽河,作为华夏七大水系之一,比其他六条水系水量都要稍微小一些。 但是在两千多年前,这条由东西两条发源河流汇聚而成的辽河,水量并不只是在沧海桑田和气候变迁,以及从元朝之后对东北河道人工干预,导致辽河的作为七大水系有些名不副实。 辽河的两个源头,西辽河发源于河北的老哈河,东辽河发源于吉林。 但是后世西辽河因为流经内蒙古沙漠地区,河床干涸,所以后世的辽河水源主要来源于东辽河。 在秦汉之前,辽河被称之为骊河或者辽水。 高句骊这个国家就是以这条河命名。 而水注经中的辽水就是指辽河,燕国的辽东辽西两郡也因此得名。 古人起名字有一个习惯,就是按照当地的地标景色命名。 辽这个字在说文中的意思是远,山川悠远,维其劳矣 骊这个字有两个意思,一个是指深黑色的马,另外一说法是深n的马。 秦始皇将陵墓就选在骊山这个地方,就是因为骊山地形辽阔壮观。 所以自然,两千年前的辽河也是十分壮观的。 此时还没有干涸成沙漠的西辽河源头已经在渐渐的像辽河输送泥沙了,导致辽河因为浮沙而变得浑浊,再加上巨大的水流量,确实如同一匹奔驰的深n野马。 不过王诩面前的这条辽河属于太子河流域,河道并不算太宽,否则还真有几分后世河沙淤积的黄河模样。 王诩按照水注经的标注,将这条河流标注了一边,虽然肯定有些不准,但是至少有个大概方向,不至于在这条河道最弯曲,拥有十几条分支的太子河迷路。 是的,开拓一条航路跟商路一样,最大的问题就是迷路。 航路也并不是顺流而下,就不会迷路。 王诩数过,在昌县登船,顺着这条太子河到浑河岔口,进入大辽河,航程差不多有两百多公里,一共有十七道河湾,六十多条分支岔口,而且一旦迷路,那么再矫正航道需要更多的时间。 开荒虽然有趣,但是风险和代价同样巨大。 毕竟从1到100也许很容易,但是从0到1,可以称之为奇迹。 按照这个效率,王诩原本准备三个月内返回朝歌的计划,可能要推迟了,果然计划总没变化快。 不过这些事情急不得,还好没有什么后顾之忧。 王诩让大军在这边直接建立了一个港口城镇,后世辽河因为工业污染和河沙淤积问题,有着死河之称,基本上河内生态都被破坏殆尽,但是现在的辽河虽然已经开始淤积泥沙,但是生态链没有被破坏,河中有大量的河产,渔业足以支撑一个万人城镇。 而且王诩准备把这条太子河好好规划一下,毕竟这条河顺流而下可到渤海,逆流而上能直接到襄平城,这样一来就能够将襄平和昌县,还有以后的殷都练成一线,沿河建立水防线,即便以后山海关失守,也有辽河可依。 而且这里有几种被称为皇室特工的鱼产,重唇鱼,鳌花鱼等等。 于是王诩每天除了对照斥候回报的航道情况,就是在河边指挥禺春带着于夷巨人们捞鱼。 对于研究船只,自从前天他亲自参与设计的平底船下水不久后沉没后,王诩已经放弃了,术业有专攻不是说说而已,造模型容易,造船是真的难,这种事情还是交给专业造船的齐国人吧。 王诩低头打量着一只足有脸盆大的甲鱼前,这么大的甲鱼,他还是第一次见到,目测至少是两三百年以上了,而且脑袋上不知道长了什么肿瘤,第一眼看过去竟然有一种,王诩竟然感觉甲鱼的头,跟后世的龙头有点像。 这么大的甲鱼,若是在中原被捞起来,估计会当做祥瑞给呈上去,华夏对于龟甲始终有着一种敬畏之心,但是在这穷乡僻壤的辽东被抓到,人们只有一个想法。 “大帝,这东西好吃吗?”禺春也蹲在甲鱼面前,看着甲鱼一口咬断手臂粗的树枝,吞了吞口水问道。 “清蒸还是挺好吃的。”王诩点点头,然后又翻了个白眼 “饿着你了?怎么什么都想吃?这是灵兽是祥瑞。”朱家轻笑着跳上木台,踢开禺春,对着王诩拱手笑道“大帝福泽,灵兽现世,看来此番南下将风平波漾。” 王诩看了眼朱家,笑了笑“要真的是灵兽,又怎么会被禺春这个憨货抓到?” 禺春听后也撇着嘴憋笑。 “并非禺春抓到,而是灵兽自现,昔年伏羲大帝于洛水遇龙龟献洛书。如今大帝在辽河遇大龟,定然也有大喜。”朱家笑着说道。 “它有没有带来大喜还不一定,不过看你应该是有什么喜报。”王诩坐在摇椅上,扇着手中的团扇。 朱家看了看被禺春反过来难以翻身的甲鱼,笑了笑“剧亢派人来报,昨夜乌青王与扶余内贼里应外合偷袭得手,彻底击溃了慕漱离,虏获大量俘虏和粮草,已经将慕漱离逼出三十里外。” 王诩倒了杯凉茶“所以翟仇可以回来了?” 朱家点点头“等乌青王将昌县彻底搜索一遍,找不到慕漱离的迹象,大军就能归队了。” “昌县的粮食应该不多了吧。”王诩笑道。 “若是他们省着点吃,应该还能吃两个月,而且翟仇已经趁着这几天耕种结束了。”朱家说道“大帝准备如何处置乌青王?” “如何处置乌青王,取决于你想如何处置剧亢,不是吗?”王诩笑着反问道“那天话题被打断了,现在可以继续了。” 朱家眯了眯眼,跪坐在王诩对面。 “你见屠檀走了,我身边空了一个重要的位置,所以把剧亢塞过来,我觉得这么做倒是没什么问题,但是为何又半途而废?”王诩问道。 朱家低着头倒茶,不敢与王诩对视“剧亢何德何能跟司寇大人相提并论,我只是觉得大帝身边缺少一个侍奉的人,才把剧亢派过去,大帝多虑了。” “墨家这几百年间,被王权磨平了所有棱角啊。”王诩勾起嘴角笑容嘲弄“竟然开始钻研起儒法之术,学习如何谄媚君主来换取权益了?” 朱家笑着摇摇头“大帝误会了,墨家本来就是尚同而从,大帝毫无疑问是天下贤德之首,墨家自然马首是瞻,怎么能叫谄媚?” “何为尚同?”王诩笑着问道。 “天下既已治,天子又总天下之义,以尚同于天。”朱家答道。 “那何为天子?”王诩又问道。 “夫明虖天下之所以乱者,生于无政长,是故选天下之贤可者,立以为天子。”朱家说道“不过此乃凡俗天子,大帝为仙灵之姿,更高于此。” “听得懂吗?”王诩笑了笑,转头问禺春。 禺春尴尬的摇摇头。 “朱先生的意思是,天下的乱,是因为没有人治理,或者治理的人没有贤能,那么就选一个有能力,能解决问题的人当天子来治理天下,选出来的天子如何治理天下,那么天子选出来的贤能之臣,就一样能够治理人世,然后以此类推,比如你能管的了一军之人不出乱子,那么你手下的营长就能保证一营之人不出乱子,这样就太平了。”王诩笑着解释道。 朱家低头喝茶不语,额头却渗出冷汗。 “听起来,好像是这个道理,只要不出问题就天下太平了。”禺春抓了抓头,点头道。 “是啊,道理都是听起来没问题。”王诩笑着摇摇头,笑吟吟的看着朱家“但是实际效果呢?” “在大帝的贤能治理之下,孤竹上下国泰民安,丰衣足食。”朱家沉声道。 “国泰民安?那我为何还要筚路蓝缕的来着东荒之地开荒?”王诩轻笑道。 “那是大帝希望更富更强。”朱家笑道。 “你这溜须拍马的功夫,确实很强。”王诩摇摇头“所以,就是因为剧亢学不会溜须拍马,你就把他弄走了?” 被王诩嘲讽了,朱家也不恼笑道“大帝为贤者的第一条,就是能够分清忠佞之言。” 王诩笑了笑,对禺春说道“别玩这个甲鱼了,放生吧。” “还没尝到味道呢。”禺春有些舍不得。 “既然有大的,可能也有小的,抓小的吃吧。”王诩笑道“家有一老,如有一宝,就算小的不争气,留着老的,总归是有机会的。” 禺春没听懂其中的意思,抱着甲鱼去放生了。 “臣,还算不上老吧。”朱家踌躇着苦笑。 “我还挺喜欢剧亢的,所以以后不管你选了谁,我都可能不会太看得上。”王诩直言不讳。 “臣只负责帮大帝举贤。”朱家咧嘴笑道。 “你要知道,贤这个东西,是比出来的,不是举出来的。”王诩摇摇头“不过也没办法,屠檀不在,我手底下,确实没能用的人。” “墨家永远是巨子手中的利刃。”朱家沉声道。 “且闭嘴吧。”王诩轻哼一声“这巨子爱谁当谁当,我只是看在同为商族的份儿上收留你们。” 朱家神色一僵。 “给你个旗号吧。”王诩抿了口茶“你带来的那几千游侠,我不想用,也懒得用,但是也不能赶走,送你们个旗号,以后在孤竹国中也能立足,只要在孤竹境内不违背法制法规,随你们。” 朱家神色变换,轻叹一声起身叩谢“墨家没有福分侍奉大帝。” “你们老祖墨翟与帝喾手下大巫大翟同名,估计当年本应该是孤竹国大巫继承者,最后擅自出走,不过从孤竹走出去的子嗣,即便不肖,也是孤竹人。”王诩轻声道“翟为山中雉鸟,起舞可惊凤,鸣啼可盖凰,不如你们就叫山雉吧。” 朱家最近一抽,脸色怪异的抬头看着王诩。 大帝你认真的??? “不是尚同吗?怎么这就有意见了?”王诩哑然失笑。 “臣不敢,多谢大帝恩赏。”朱家哭笑不得。 “行了,一个个都自诩不凡,若是真的叫了山雉,可能连孤竹门都不愿进。”王诩摇摇头“也不知道哪儿来的成见,才几百年,这山雉就从祥鸟变成了贬义,要知道,在商朝,叫山雉可是大荣耀,与凤同列。” “臣觉得山雉很好,羽畎夏翟,山中有之!”朱家笑着说道。 “哼,你倒是识相,算了,就叫羽隹军吧,你为军长,受我直属。”王诩挥挥手。 “羽隹军朱家,多谢大帝恩典!”朱家欢喜的叩谢。 “都是一群死里逃生的,你也别再把人逼到绝路。”王诩叹了口气“这港口暂时还没命名,也一并送给你们吧。” 朱家一惊“一群已经死过一次的亡命之徒,得大帝收留已经不胜荣光了,不敢再多求。” 这座港口虽然还未建成,但是朱家自然能够看出这里以后一定是沟通孤竹几大城市的重要港口城市,送给他们,就相当于送了一份安身之所,而且更重要的是,这里不只是送给羽隹军当根据地的,也是送给墨家的。 大帝是真的不准备接纳墨家入孤竹啊。11 第三百零七章 玉坠配羽隹(求全订) 第三百零七章玉坠配羽隹求全订 第三百零七章玉坠配羽隹求全订 诸子百家,是围绕道家学说展开的一系列思考和论证。 最开始大家论证的都是人性最本质的问题。 比如性善还是性恶。 比如人伦大道。 但是在论证过程中大家发现,理论这个东西,几乎是无法分出高下的,所以渐渐大家把理论向实践上靠拢,想要通过实践来证明自己的理论的可行性。 但是想要实践自己的理论,首先就是要找到实验对象,而且这个实验对象还不能是一个人,因为智者们都知道个例不算例子,因为他们自己本身就是个例。 所以他们的实现对象一定是一个群体。 于是诸子百家的智者们就开始在各国游走,寻找属于适合自己的试验基地,当然也有孔子那种大报复着,把天下都当做实验基地。 但是找到实验基地,还有得到掌权者的认同。 掌权者之所以称之为掌权者,就是因为,他能将权利抓在自己手中,所以他做的所有事情,都是基于自身利益出发。 将自己的国家交给被人当实验基地,能够得到什么,是掌权者最关注的问题。 于是有的智者得到了认可,比如法家,纵横家,医家农家这类能学派,但是他们在获得掌权者的认可同时,也必然会向掌权者妥协承诺一些事情。 而还有些智者,不愿意向掌权者妥协,又想坚持寻找自己的实验基地,于是就会借助各种渠道来增加自身的话语权,比如儒家,墨家,儒家靠着广收学徒传播自己的理论,拉拢中低层百姓,而墨家靠着扎实的群众基础,形成了自己的武装团体,来形成威慑。 剩下一些就是以道家为主的,如庄子,列子这种游离世俗之中的隐士,虽然没有得到掌权者或者其他集体的支持,但是却备受重视,贤名在外。 但是在智者消逝的年代,这些诸子百家已经渐渐失去了最初思考论证的初心,在常年妥协于掌权者的情况下,他们论证的方向,渐渐从论证人性,变成了治理人性。 或者说,他们已经从于掌权者合作状态,变成了服务状态。 这样一来,他们所有的学说,不管以前有多辉煌多深刻,在这一刻起,也只是慢慢沦为掌权者的工具而已。 即便强如几乎能自成一国,影响诸侯关系的墨家,也难逃此厄运。 王诩看过后世所有关于出土的墨家文献,很可惜,除了一些边角料,无法真实的复原这个学派的精髓,而且在考古学的不断挖掘中还没有能直接证明墨子不是伪书的证明,所以王诩对于这个学派也不敢说有多了解。 更何况,现在他接触的墨家,已经是失势之后的墨家了。 华夏的聪明人,最厉害的一种功能,就是懂得顺势而为。 所以,王诩只能通过观察来判断,在墨家中具有极高统治地位的朱家是什么样的人。 所谓上行下效,是不会错的,尤其是墨家这样一个以尚同为核心的学派,自然更是领导什么样,下属就是什么样。 王诩已经认识朱家一年多了,一年多的时间,即便知道他是个特务人员,王诩也能掌握他的一些性格特征,和行为做派。 朱家豪爽,义气,从不推脱责任,也愿意帮人承担责任,而且乐善好施,不搞特殊化,这一切都符合墨家的基本守则。 而且正是因为这样,朱家身上有一种强大的人格魅力,也可以称之为侠的魅力,具有强大的蛊惑性和煽动性。 但是只有一点,让王诩十分排斥,就是朱家身上的功利心太重了,或者说,朱家总是在不经意间,刻意透漏自己的重要性。 这种行为,就是一种被称为,高情商的功利心。 在不经意间,就展现自己的能力,然后来达到个人目的。 从最开始朱家主动顶替墨狼接手侦查工作,到后面潜伏纍城攻打林胡,他总是不经意的抢在屠檀前面,不管他是不是最适合的人选。 如果是正常的掌权者或者领导,一定会喜欢这种员工。 但是很可惜,王诩不是正常的领导,孤竹国也不是一家正常的公司。 而且拥有这种讨好特质的朱家,已经拥有了初级官僚主义雏形了,这样的墨家,王诩是万万不敢用的。 所以即便王诩在同时失去了王离和屠檀两大助力后,宁可启用办事不利,甚至还会坏事儿的禺春和翟仇,也不愿意用朱家的主要原因。 因为王诩知道,自己一旦启用朱家,那就是一支开弓没有回头的箭。 以朱家的能力,可以让王诩今后高枕无忧的做一个甩手掌柜毫无问题,同时也以为着,孤竹国这个还处于懵懂期的幼儿,被一个外来保姆教坏。 不管朱家现在表现的多卑微多可怜,王诩也能猜到,他的真实目的。 墨家在华夏消逝了近百年,百年间经历了什么只有他们自己知道,但是很明显,他们过得并不好,所以当他们缓过气,做的第一件事情,必定是报复,到时候被朱家人格魅力感染的孤竹国同僚们自然会施出援助之手。 并非王诩不愿意看到墨家兴起,只是他不愿意多生事端,至少在他的角度,朱家代表的墨家,在没有找到墨翟留下的真正核心学说之前,墨家只能被当成一群匠人来用。 这就是王诩给他们的定位,即便孤竹国现在没有一个完整的政治体系,王诩也不准备采用墨家的这种,看似共和的体制。 朱家自然也看出了这一点,所以他这一路上,都没有把自己手中最有利的那张牌,那七千多游侠打出来,而是让他们担任押送,看管俘虏的工作。 抛开装备和战阵差距,朱家手底下这群游侠,在单兵作战上绝对要高于孤竹战士,而且在辽东这种原始丛林中作战,最考验的就是单兵作战能力,如果早用这七千人,根本不会有之前禺春险些折将的花絮。 给这七千人配备好完善的装备,足以击垮那个扶余太子慕漱离的数万大军。 朱家在等王诩上钩。 但是王诩早就把鱼线给他剪断了。 这也让朱家彻底绝了多余的心思,本来想让剧亢带着这七千游侠找个理由混在乌青王的队伍中,然后在辽东慢慢积攒资本,但是没想到,这时候,王诩给了他一个羽隹军的军号。 虽然有点类似流放,但是依旧让朱家心情复杂。 这真是个,飘在天上让人捉摸不透的男人啊。 朱家看着手中王诩赏赐的野鸡尾羽,这是一支白色上面有淡棕色花纹的尾羽,十分漂亮,是前天禺春狩猎时猎杀的一窝白色野鸡中,公鸡的后尾覆羽,用来做旌旄最合适不过了。 当初墨怜想给王诩用白色的鸟羽制作一面王旗,及其七十六种不同飞鸟的白的尾羽,就差一支白色野鸡尾羽,指使禺春和翟仇踏遍整个西林东林都没有找到这种白色的尾覆羽,导致王诩的王旗缺少了一根中心旄,没想到这次在关外找到了,却送给了他。 “朱先生。”一身血腥气的剧亢先开帘子走进营长,把对着尾羽发呆的朱家叫醒了。 “遇袭了?”朱家看着一身血腥气的剧亢,皱眉道。 “嗯,慕漱离的人藏在一处水潭中,我们搜寻的时候被袭击了,不过好在,只有几个兄弟轻伤。”剧亢将身上被血水和汗水浸湿的短衫脱下扔了出去,用抹布沾着水擦拭着身子。 看着剧亢身上坑坑包包被蚊虫叮咬的痕迹,朱家露出了欣慰的笑容“吃得苦中。” “方为人上人?”剧亢没有抬眼,笑着摇摇头“不是我的志向,先生还是说说大帝的指示吧。” 朱家笑了笑,甩了甩手中的尾羽“大帝赐羽,羽畎夏翟,羽隹扬威。” 剧亢微微一怔,疑惑的看着那截尾羽“大帝赏赐了军号?” “从今天起,你就是羽隹军的将军了。”朱家笑着将尾羽递过去。 剧亢面露犹豫“我年级尚轻,恐难以服众,先生若是不愿意劳心羽隹,将军之位可传于盖聂先生之孙盖华。” “他们不服你?”朱家笑着问道。 “那倒没有,只不过我怕做不好这将军之位,牵连先生受人非议。”剧亢摇头道。 “有非议的可以离开。”朱家微微一笑。 剧亢皱起眉“这样,不好吧。” “有什么不好?甘罗十三岁为秦相,项橐七岁为孔丘师。你都快弱冠了,有何不妥?”朱家朗声笑到。 “剧亢只是个凡人,跟您提的那两位,都比不了。”剧亢咧嘴笑道。 “比不了是比不了的事情,若是没有勇气比,以后如何为你剧氏正名?”朱家笑道。 剧亢剑眉紧锁。 “去吧。”朱家把手中尾羽插在剧亢脖子上挂着的玉坠上“玉坠配羽隹,妙,不如帅旗就是这个吧,回头我托国君画一幅,至于还能在上面加点什么,就看你的表现了。” 剧亢把湿漉漉的手在裤子上擦干,然后拿着尾羽端详了一会儿,对着朱家拱拱手,毅然走出营帐,留下一声轻嗤。 “既然大家都是侠,就用侠的方式解决吧。”11 第三百零八章 是它自己飘到我怀里的!(求全订) 第三百零章是它自己飘到我怀里的!求全订 侠这个名词,因为时代不同,被赋予过很多不同的含义和定义。 但是侠中的勇,不管时代立场,文化背景,阶级观念,都是从来没有改变过的。 勇者,气也。气之所至。力亦至焉。心之所至。气乃至焉。 故古文勇从心,恿。 墨经:勇志之所以敢也。 所以在墨家的侠意中,勇取的是勇气之意。 有勇气面对一切挑战,不论成败,都能够坚守本心无畏挑战的勇者,方可为侠。 所以,墨侠之间的解决方式,通常就是武斗。 “所以也就是说,剧亢一个人打了十七个游侠,最后以武服人了?”王诩把手中的香蒲捏碎,伴随着一阵微香气,把香蒲中爆出来宛如棉絮一样的东西按在翟仇肩膀上的伤口处。 刚刚被王诩刮开的伤口,瞬间被这种棉絮一样的香蒲盖住,染红之后粘在翟仇紧绷的肌肉上,覆了几层之后,就彻底止血了。 这种长得像是芦苇穗实际上叫做香蒲的植物,止血能力十分强,是王诩最近在河边发现后想起来的,可以说是一种天然的止血散了。 因为有些灼痛,翟仇的呼吸有些凝重“不只是打败,是重伤。” 王诩微微挑眉,脑海中浮现起剧亢那张有些厌食却青涩的脸。 重伤同伴,不像是那个孩子能做出来的事情啊。 “重伤?”王诩疑问了一遍。 翟仇点点头“可能是为了立威,挑战者最轻的都被卸了两条胳膊,不过没有出人命,受伤最重几个的被我带回来了,留在那边,可能会死。” “怪了。”王诩洗了手,坐在摇椅上轻笑一声。 翟仇歪头看了看自己肩膀上的伤口,不敢乱动“大帝是在奇怪,剧亢为何突然性情大变?” “你也觉得?”王诩笑道。 “是啊,很奇怪。”翟仇点点头“不过我觉得应该跟朱先生有关系,朱先生之前一直催促着我先上路,我有事耽搁了才得知此事。” “哦。”王诩点点头“那就通了,看来朱家是跟那孩子说了什么。” 翟仇眨了眨眼“我觉得,那孩子不像是能听得进去别人话的人。” “那也得分什么话。”王诩笑着摇摇头“就算是个聋子,也会有被打动的时候。” 翟仇微微一怔。 “跟你说过很多次了,受伤只要见血,就得妥善包扎,否则下次我这些话,只能去坟上跟你说了。”王诩摆手轻嗤道。 “臣知罪。”翟仇有些羞愧的低下头。 看翟仇这一脸羞愧的模样,王诩就知道,他又没听进去,他羞愧的并非是没有按照要求好好处理伤口,而是因为受伤了。 “扶余人战力如何?”王诩问道。 “强的很强,弱的很弱。”翟仇皱起眉,摸了摸受伤的那只手臂“臣的伤,就是被一名扶余射手射伤的,而且扶余战士有力士,虽然不及于夷族那么高大,但是也不可小觑,飞索投掷石球,五十米内可以将重甲战士震伤,若是马匹被击中,可能会当场死亡或者昏迷,不过好在,这样的扶余战士,只是一小部分,大多少,都是一群乌合之众,不过攀爬之术很娴熟。” “身材高大的应该是扶余正规军,剩下的应该都是临时征兆的兵役,应该以部族猎人为主。”王诩笑了笑“这个扶余太子就是来纠集三部人马去支援扶余王北伐的,不过娄族,玄菟族和乐浪族都是农耕畜牧为主的部落,战斗力不强是自然的,所以你们遇见的,并不是正规军,即便如此,依旧伤亡可叹啊。” “臣等无能。”翟仇脸皮发烫。 “没办法,咱们的优势是骑兵,受制地形,孤竹军毕竟体质和训练都才起步,跟这些从小就按照猎人培养的土著人自然有些差距。”王诩摆摆手“不过现在有羽隹军带着乌青王,倒是可以勉强抵挡一段时间。” “羽隹军的个人战力,确实可观。”翟仇沉声道“若是对垒,千人以下,臣至少需要三倍兵力才能击溃他们,不过团战超过一千人正面对垒,臣可以完胜。” “这些游侠各个都是从小打磨筋骨的,你们自然比不了,所以还是要多吃,明天开始,没人加餐一条鱼。”王诩笑道“不过这些游侠大多数都是单兵作战,团队意识很差,小战团作战实力抢眼,大战团没什么用处,除非,能够凿穿敌阵进行斩首行动。” “对,他们的武技似乎杀伤性很强,基本上都是杀招。”翟仇想到些什么。 “因为他们这个团体早就以刺杀为生了,必然都是杀招。”王诩笑着摇摇头“没有太大的可取之处,战阵讲究的是团体性和机械性配合,战技主要以单一重复为主,花里胡哨的招数是大忌,你要记住了。” “大军每天晨课挥剑三千,刺枪一千,举盾五百,从不敢怠慢。”翟仇正色道。 “挥剑现在可以改成挥斧伐木,别空耗着力气,造船要的木头消耗严重。”王诩笑了笑。 “好。”翟仇点头记下。 “行了,你好好休息吧,伤口等结痂。”王诩说道。 翟仇僵着身子,把桌上剩下的香蒲抱走离开了。 朱家如何整治羽隹军,王诩并不在意,剧亢的人设突然崩变,王诩也不在意了,因为剧亢已经选择的站队,也就不值得王诩费心了。 每一个团体正式成立的开始,就是小团体形成的同时,更何况是以个性为信条的游侠组成的团体。 剧亢武力征服只是剔除了第一批小团体成员,接下来他可能要面对层出不穷的小团体挑战。 没办法,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 江湖,就意味着质疑和竞争。 千百年来,都未曾变过。 不过王诩总想试试,若是从根源处改变,会不会让这种小团体消失。 当然,这个试验的时间,可能会有些长,才能看到结果。 王诩还是以解决当下问题为主,确认航道的大致流程已经确认了,就是造船,下水,沿途插航标,然后船搁浅或者触礁漏水受损,船员等待救援。 按照这个顺序,不断的循环,一直到正式确认航道位置。 在这个过程中,造船技术和孤竹战士的水性都得到了很大的提升,现在一天能下水十几条寻航船,这次翟仇又带着一万多孤竹战士回来,还有从扶余俘虏中挑选的两万多有造船和渔猎经验,熟水性的扶余俘虏,估计过不了两天,每天就能下水一百条船只了。 而且王诩每天也会扔大量的巨木到河中,让它们顺河漂流探路。 多亏了这里根本不缺少木材,否则真的很难支撑这样的浪费的行为。 不过虽然知道,东北这片区域,几乎供应了元明清和中国一千多年的木材供应,就算王诩发动所有人伐木,也难以动摇根本,但是王诩还是有规划的伐木,河道水道旁边稳固泥沙的树木绝对不碰,看法的都是以后要开荒成农田或者池塘的区域。 而且不但不缺树木,因为现在东北多湖泊沼泽的湿地地形,最不缺少的还有是湿地系统的动植物。 除了大量的淡水鱼虾蟹甲鱼,候鸟,狐狸,獾,狍子,鹿类和兔子,貂鼠之外,最多的就是芦苇和香蒲这类的植物了。 尤其是入夏这个时节,更是水草芦苇丰长的季节。 王诩见过无边无垠,风吹成浪的麦田,如今也见识到了,无边无垠的芦苇浪潮了。 纍城周边的鸟滩虽然有一片大湿地,但是那块湿地的芦苇只足够那里的动物食用,所以王诩就没有大肆开发,而且那个时候,也没时间开发芦苇的用处。 芦苇用途很多,最基础的用途有芦苇可以制成畜牧用的草料,苇秆晒干后可以编制成席,帘,花絮可以做枕头棉甲的填充物,芦花也能止血,有的也能做芦笛。 除了这些最基础的用途之外,还有额外用途。 比如,造纸。 听起来就让人有一种文明之光的伟大技术。 作为半个科研工作者,王诩自然在很小的时候就被白老爷子带去造纸厂体验学习过造纸,而且每年都要抽出一个月的时间,带他们去复习一遍。 目的是为了让王诩了解,看似随处的纸张,到底需要多少汗水才能造出来。 而看似轻薄的纸张,承载的文明到底有多重。 对纸敬畏,是每一个享受文明带来的福利者,应有的义务。 只有敬畏纸张,才能正视文明。 所以对于造纸技术,王诩可以自称为熟练工种。 但是这个前提是架设在,已经被改进精良了几千年的造纸工具和现代技术辅助之下。 历史上的造纸术,绝对是在西汉前就已经有雏形了,东汉蔡伦严格来说应该是一个改良者,并非发明者,毕竟即便是出土的纸张文物,灞桥纸都是西汉初期的文物。 而在史书中蔡伦造纸的记载为。 伦乃造意,用树肤、麻头及敝布、鱼以为纸。 这句话里概括了造纸的原料和工具,但是没有流程。 但是光是工具这一条,就难住了王诩。 这里提到的敝布,鱼肯定都不是王诩现在拥有的哪一种,而且王诩更不可能拥有后世那种精致的模具,所以王诩只能选择另外一种方法。 华夏的造纸术从发明开始,就是抄纸术。 但是在少数民族中,还有一种叫做浇纸术的原始造纸发。 不过浇纸术造出来的纸相对比抄纸术,很粗糙,但是王诩现在只能采取这种方法做实验。 反正,闲着也是闲着,而且还有这么充足的原材料。 按照手机里的一篇详细论文浇纸法与抄纸法流程、 抄纸法的大致工艺流程是剥料,浸泡,浆灰,蒸料,清洗,打浆,加纸药,抄纸,压榨,晾纸,分纸。 浇纸法造纸的大致工艺流程是剥料,清洗,煮料,捶打,捣浆,浇纸,晾纸,揭纸。 浇纸法不需要精细的工具,直接采用的工具就是布帘,所以纸的表面往往没有明显的帘纹,只有织纹或织纹不显,没有压榨过程,浇纸法造出的纸必然表面较为粗糙和松弛。 昨天王诩试着做了一张,晾在外面等晒干让禺春帮忙照看一眼,要是感觉晒干了就叫他一声。 但是已经一晚上加一上午的时间,按照现在这个大夏天的天气,应该早就晒干了,怎么都到下午了也没见人影。 带着疑惑去找禺春,却发现他正带着于夷族的巨人围在一棵树下,对着树上一个少年大骂,少年怀中抱着的就应该是王诩昨天制好的纸。 “憨货,看个纸都看不住。”王诩不禁轻笑着摇摇头,走过去骂道。 禺春看见王诩,刚才还气势汹汹的模样瞬间就怂了下来,跪在地上告状“大帝稍待,我让于荒去拿斧子砍树了,等我捉到这个小贼一定把他扒皮抽骨!” “我不是贼!”树上的少年涨红着脸叫道,说的一口好听的雅言。 王诩微微挑眉,仰头笑道“不问自取是为贼。” “是它自己飘到我怀里的!这几个怪人不由分说的就喊打喊杀,我这是自保!”少年在树上喊道“请贵人明鉴。” 王诩对着少年招招手“下来吧。” 禺春恼怒的对少年裂了裂嘴。 “贵人信我?”少年有些犹豫。 王诩瞥了眼禺春。 禺春缩了缩脖子,把围着树下的于夷巨人都招到身边。 “滚远点。”王诩轻笑道。 “那可不行,这小子身手矫捷,而且品行不端。”禺春挺直满是胸毛的胸口,正色道“我要护驾。”11 第三百零九章 公输子,卢医子(求全订) 第三百章公输子,卢医子求全订 语言跟文字在传承上,会有一些差异。 文字传承除非经受毁灭性的打击,否则不管在结构上还是本质上都不会发生太大的变化。 但是语言传承却很容易受到影响,因为在新时代之前,文字传承还是少数人的传承,因为这些少数人只在一个相对封闭的圈子里自己跟自己玩,所以不会受到太多的影响,很多东西都是约定俗成。 但是语言传承确实一个大多数人的传承,人类在使用文字的时间,远远少于使用语言的时间。 而且影响语言的最大因素,就是语言环境的影响。 十里不同音就是因为语言环境的影响,因为语言的独特性容易形成小团体的凝聚力。 然而当小团体变成大联邦之后,就需要一种公用的语言,后来被称之为雅言,也就是古代的普通话。 最早的雅言应该是从夏朝开始启蒙,然后到商朝开始成熟,最后被周朝继承,发展到诸侯各国之间。 但是由于后期诸侯国的地位已经超越周朝,几千年的雅言习俗也慢慢受到了质疑,各国都觉得自己本国的语言,也可能当成是雅言,所以在各国交流的时候,他们会在原本的雅言中加入自己的口音。 也可以成为国家地位决定雅言口音。 所以就很容易分辨出来雅言之间的差距。 因为语言的发音还是有一种本质的差距,所以在原本的发音中加上方言语调,就会显得略微奇怪。 就像是后世的川普塑普东普粤普台普等等。 赵国说赵雅,秦国说秦雅,燕国说燕雅。 赵国虽然也是商朝嫡系,但是因为和晋国这个周朝嫡系混得太久了也就被同化为周晋系的口音,而周朝是来自当时西陲的部落,所以发音与夏商差异很大。 商朝虽然来自东面,但是与夏朝交流是最完善的,雅言也可以说是起源夏商,是周之前的正音,所以商朝遗存的国家中,以鲁国,宋国,卫国都是正统的商雅音。 鲁国和卫国虽然是姬姓君主,但是所统领的都是殷商遗民,这时语言和文字在普及上的差异就显现出来了,文字的统一只需要确认权威就可以了,就像是秦朝后期书同文,就是只认可秦篆,其他的文字一该不认,官方权威不认可接受的文字,普及成本上来说并不大,第一是文字使用者毕竟是少数,第二就是文字只有被认可,才会有价值,否则就是乱涂乱画。 但是语言在普及推广上,难度就不一样了,后代普通话在认可统一权威的情况下,推广了五十年才面前能做到百分之73,而且其中百分之三十是只能听懂,说不懂。 在春秋战国这种诸侯国纷乱的时代,人们都没用统一的概念,更别说愿意接受另外一种完全陌生的语言了。 这种语言普及的障碍,也是后期六国贵族能够推翻秦朝的原因之一。 王诩是一个考古学者,但是真正接触的雅言考证,也是秦汉时期编写的一些散碎的先秦雅言考证,他穿越来之后接触学习的雅言,就是孤竹国的商雅言本音。 所以他听着觉得舒服的雅言,一定是商系的雅言。 偷纸少年的雅言,王诩听着好听,基本上就能确认他不是鲁国人,就是卫,宋国人了。 少年人一手怀抱着纸,只用一只手就能动作轻巧的就从十米多高的树干上跳了下来,可见确实身手敏捷。 少年人跳下来之后,先是紧张的看了看手中的纸,然后拍了怕衣服,对着王诩作揖,奉上纸“赫蹏还给贵人,完好无恙。” “你认识这东西?”王诩看着那张又厚又糙上面还有没打碎的纤维痕迹,而且颜色呈灰n的纸,没有接过。 少年点点头笑道“认识,赫蹏嘛,纺织余下的残絮糹氐,做不了丝绸,也做不了缯书,也能书写,不过,这么大的我还是第一次见,而且感觉,有点硬。” 王诩打量着少年,年龄应该不到二十,身高大约一米七五,身材修长短衫漏出的手臂和肌肉十分明显,而且手臂上有各种疤痕,不像是搏斗留下的伤痕,长相憨厚,笑起来有两个酒窝,很讨喜,应该也是氏族子弟。 不过想想也是,朱家带出来的这些游侠,又有几个不是六国氏族子弟呢? “你是跟着翟仇将军一起来的?怎么跑到这边了?”王诩笑着问道。 少年见王诩不要手中的纸了,以为王诩是嫌弃了,笑容让有些尴尬“回禀贵人,在下初来乍到,想要四处转转,没想到就转到了贵人住处,而且忽逢大风将赫蹏吹到在下怀中,然后禺大将军就追着在下喊打喊杀,是在无意冒犯,还行贵人恕罪。” “你这小贼既然认识我,为何还敢从我眼皮底下行窃!”禺春怒道。 “行了,脸色的睡痕还没消呢,就别急着冤枉人了。”王诩踢了禺春一脚,转头看着少年“你怎么会认识这东西?” “哦,我家以前就是做桑丝生意的。”少年笑道“不过秦贼灭楚,在下也就成了亡国之人,在外逃命漂泊,辗转到贵人麾下,实乃大幸。” “做桑丝生意的,就算亡国了,也不愁生计吧,看你这一口的蜜剑,确实是个生意人。”王诩笑着摇摇头“既然你认识这东西,可会造?” “造赫蹏?”少年微微一怔。 “造漂絮取丝的篾席。”王诩说道。 赫蹏其实就是抽丝剥茧时筛选恶茧、病茧之后,篾席上回留下一些残留物,这些残留物,篾席上的残絮便积成一层纤维薄片,经晾干之后剥离下来就变成了类似锦帛,更像是宣纸一样的东西,能写字,但是产量很少,而且成本太高。 毕竟用丝绸用的蚕丝做写字用的锦帛,除了王族之外,即便是大氏族也不敢如此铺张浪费。 而恰恰,这种东西,就是启蒙了造纸术的关键技术。 王诩所缺少的工具,就是这种筛丝用的篾席。 有了篾席,那就可以用抄纸术了。 “篾席啊,自然会做。”少年咧嘴笑道“贵人稍待,我这就去给您编。” “先不急。”王诩摆摆手,招呼着少年去禺春的木亭下“你叫什么名字?” “在下公输矩。”少年恭恭敬敬的达到。 王诩微微挑眉,笑道“鲁国公输家的后人?” “额应该是吧。”公输矩憨笑道。 “公输氏应该只有公输班一脉,怎么?有难言之隐?”王诩倒了杯凉茶递给他。 公输矩躬身接过,笑道“公输矩只是一介平民,哪有什么氏族之隐,可能祖上确实是公输子吧。” “所以,你不是墨家人?”王诩没有理会他的左顾右言,直接问道。 公输矩神情一僵。 “你们反对剧亢,也是因为不是墨家人吧。”王诩笑着问道。 公输矩看了看手里的茶杯,放在木桌上,跪了下来苦笑道“求贵人救兄长一命!” 王诩笑了笑“那赫蹏是怎么飞到你怀里的?” “在下见禺将军睡得安稳,口水都要滴在上面,心生恻隐,毕竟如此完美的赫蹏,在下闻所未闻,所以就想着,挪个地方。”公输矩苦笑道。 “好啊!就说你小子是个贼偷!害的耶耶都怀疑自己是不是恍惚了!看打!”正蹲在一遍郁闷的禺春瞬间大怒。 王诩抬脚把禺春踹了回去笑骂道“还有脸说,大庭广众之下让人神不知鬼不觉的近身挪了东西都不知道。” “大帝说过,术业有专供,这小子就是个贼偷!”禺春争辩道。 “禺将军冤枉在下啊,在下真的就是好心。”公输矩苦笑道。 “嗯,他确实是专业的,不过是个专业工匠。”王诩摆摆手“公输子的家传,你掌了多少?” 公输矩抿了抿唇,眼神转了两下。 王诩就感觉他准备说谎“你掌握多少,决定你的目的能够达到多少。” 公输矩身子一僵,叹息道“公输家第六代门主见过贵人。” “公输家,还有多少人?”王诩问道。 公输矩眸子一暗,摇了摇头“不知,秦贼攻曲阜,公输家全族协助守城,门人尽出,最终难挽劣局,矩被长辈打昏,醒来时以在齐国临淄,家父与徐夫人有旧,得以收留。” “为何没有跟徐夫人一道走?”王诩问道。 “兄长一心追随朱家先生。”公输矩轻叹道“但是没想到,却落得重伤下场。” “公输家跟墨家,应该有宿怨吧,怎么你兄长如此死忠?”王诩笑道。 “额,兄长并非公输矩亲兄,是结拜兄弟,于矩有救命之恩。”公输矩解释道“所以矩才冒死前来,想要求贵人救兄长一名。” “我虽略通医术,但是并不精通,白骨生肉,起死回生的事情,我也做不了。”王诩抿着茶水摇摇头。 “兄长体伤无碍,有卢氏医家的兄弟照料,但是心病难医。”公输矩苦笑道。 “卢氏医家?”王诩微微眯了眯眼。 “就是齐国卢医子之后。”公输矩说道。 王诩皱了皱,思索了一下这个名字,历史上关于医家的记载太少了,尤其是先秦时期,搜了一圈也没找到姓卢的。 忽然灵光一闪。 齐国人? 扁鹊自号卢医啊! 这些诸子开门里派都喜欢用自己的字或者号为名,就像鲁班,姬姓,公氏号公输子,所以后人以公输为姓。 扁鹊既然号卢医,后人用卢姓也没毛病。 “扁鹊后人?”王诩惊声道。 公输矩点点头“卢氏和公输氏有世交,都居于曲阜,曲阜城破只是,卢氏小弟卢艾跟在下一同被送入临淄。” “那你这兄长是何人?”王诩越发的感兴趣。 “额,兄长并非百家子弟,不过是大剑师盖聂的嫡孙,盖华。”公输矩说道。11 第三百一十章 第一缕药香(求全订) 第三百一十章第一缕药香求全订 侠的概念是后世通过艺术加工的武侠,被大多数人熟知的。 而武侠的前身,就是以太史公史记当中记载的刺客列传为原型,加上一些当代坊间传闻之后,家用艺术加工的形式不断完善而成的。 而且艺术加工这个东西,最后总会走向神话阶段,所以才会出现武侠中各种n的描写。 但是武术和武功是否真的存在,那应该是存在的。 术这个字,本身就是带有运动,策略等含义的。 所以武功和武术,也可以理解成,古代版的专业从业者总结出来的训练方法。 就是所谓的剑客,这些剑客通过自己掌握的武术技能,引起别人的关注和敬畏。 但是为何先秦时期只见剑客,不见刀客,枪客的原因就是,剑除了是一种武器之外,更是身份的代表,佩剑在先秦时期是只有贵族才能享有的特权,即便是没有贵族身份的官吏也无权佩剑。 当然,除了秦国之外,秦国的君王对于打破阶级观念一向有着谜一般的热忱,可能这也是秦国能够走在六国前面完成大统一的主要原因。 秦国的佩剑特权,在秦简公时代被改变了,秦简公在位时期,革新礼治,首先取消了贵族佩剑的特权,开放所有人都可佩剑,提高了秦国当时整体的尚武风潮,同是让青铜开始向民间流入,变相的打压了贵族阶级对于青铜物资的垄断。 当然,这种改变,也造成秦国之后陷入了长达一百年的贵族乱政时期,险些使秦国亡国。 不过破而后立,秦国挺过了这次重要的变法,然后才能够让秦献公有足够的时机来开启秦国的大变法时代,最后才能迎来商鞅变法的契机。 一个nn的兴衰,绝对不是突然出现某一位英主就可以改变的,一定是经过很长时间的布局和铺垫,最后才会慢慢改变的。 秦简公的解放佩剑行动在成就和重要性上,其实并不亚于赵武灵王的胡服骑射。 但是除了秦国之外,其他的诸侯国,依旧保持着贵族佩剑的习俗,所以其他六国的剑客,首先身份上就一定不会是普通老百姓。 一个能够名震一方的剑客大师,那也肯定不是一个浪迹江湖的游侠,甚至可能是教授过君王剑术的存在。 盖聂的可能就是这样一个存在,虽然在历史上,他是跟着荆轲一同出场,仿佛是荆轲的陪衬一般。 盖这个姓氏先秦时代只有一个来源,就是齐国姜姓王氏分支,而且这个家族一直昌盛到东汉光武帝时期还存在,盖延后来还官拜虎牙将军,到了唐朝时期盖氏还是儒学大家,出来两个儒学大师,在当时人称二盖,这些应该都是盖聂的后人。 而且盖氏不只是剑术大师,更是经学大师,汉武帝时期,盖氏依旧是山东大氏,最著名的一位盖宽饶,在汉宣帝时期官至太中大夫,而且刚正不阿,是当时最著名的直谏之臣,可以说是西汉版本的包拯,上至皇亲国戚,下至氏族官僚,所有人见面都要绕着他走。 在魏晋之前,能够出这样人才的家族,绝对爆发的家族,必然是传承数百年的大氏族。 因为在知识垄断和举孝廉的时代,只有大氏族的人才可能出现经学大师。 王诩本来对盖聂没有太多的了解,但是在研究荆轲刺秦的时候才偶然发现。 实际上,盖聂的身份在当时应该是齐国贵族,后来隐居在榆次,而且还有一定的家族势力,荆轲当年数次拜访盖聂,应该不只是讨教剑术那么简单。 因为荆轲虽然是卫国人,但是后来考证,荆轲很可能是齐国贵族姜姓庆氏的后裔,是齐桓公的后裔。 两个齐国散贵总是想凑在一起,让人遐想的空间很多。 王诩知道在朱家收留的这群游侠中,肯定会有很多六国遗贵,百家子弟,不过没想到,还有墨家的老相识公输家的人,以及盖聂的后人。 看来这些年,这些当年盛极一时的贵族和百家,确实已经到了岌岌可危的程度,竟然能够放下宿怨包团取暖。 不过也让王诩越发的忧虑起来,墨家的这盘棋,下的不但大,而且布局细致。 不过再细致的布局,这棋盘上的棋子终究不是死物。 这次朱家让剧亢强势统领羽隹军,同时也是筛选淘汰了一些人。 盖华,公输矩就是被淘汰的人。 朱家本来的想法肯定是,这些淘汰的人让他们在这远离中原的辽东自生自灭,但是没想到,翟仇这么面冷心热的家伙,会把这些被他淘汰的人带了回来。 更没想到,这几个人,正好都是王诩现在需要的人手。 不过当然,这跟公输矩的机敏也有直接关系。 不得不说,终究是有见识的氏族子弟,在这种几乎自生自灭的环境中,也不会轻易认命,冒险来王诩这里寻找最后一丝生机。 虽然是在野外,但是王诩所在的位置依旧是孤竹大军中最核心,防守最严密的地方,不可能会有人不声不响的转悠到他这里,还碰巧的拿到了王诩晒好的纸作为人质。 是的,王诩早就看穿了他们这些小九九。 公输矩潜伏进来动机不明,见到禺春在看护纸的时候打瞌睡,然后就动了心思,希望劫持纸张来威胁禺春,毕竟稍微有点脑子的人都能看出来,能让一个三军统帅看守的东西,肯定是大帝的心爱之物。 禺春这个憨货是个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冲锋陷阵可以,但是一旦被抓住把柄,那就认栽了。 王诩来的时候,禺春其实是在跟公输矩谈判,只不过最后被王诩打断了。 就算不用仔细分析,看禺春那一脸心虚的表情,就能察觉到什么。 不过确实提醒了王诩一件事情。 把自己的人身安全教给禺春。 确实不是一件妥当的事情。 剧亢虽然看着没有什么作用,但是如果他在,公输矩绝对没有机会闯进来。 还是要找专业的保镖啊。 公输矩倒是个不错的人选,脑子机灵,会拍马屁,武功也可以,但是王诩绝对他有点鸡贼,不是很喜欢,但是听他对盖华的吹嘘,倒是有了些兴趣。 决定去看看那个为人忠厚仁义的盖华到底如何。 翟仇把盖华这些人安排在了军营一片还没有铲平的区域,坑坑洼洼的土地上布满了各种还没挖出来的木墩,中间有一座临时搭建的木屋,旁边还有一排帐篷,一大群人正在用锄头挖木桩。 “翟仇带了你们多少人回来?”王诩放下车帘问道。 “一共一百三十二个兄弟,愿为大帝效犬马之劳。”公输矩恭声说道。 “那得看你们本事了。”王诩笑了笑。 “在下兄弟虽然没有经天纬地之能,但是也都是身怀绝技之辈,不管是经学要义,七杂论,还是持剑舞戈,秣兵历马都毫无问题,或者土木医农,庖厨桑织,畜牧渔猎也都有涉猎。”公输矩开始推销。 “这么多才多艺吗?”王诩笑着问道。 “哼,连个锄头的挥不好,还在这儿吹。”禺春在一边吐槽道。 “禺将军教训的是,锄头这等巧工确实还没有适应,不过熟能生巧,等过几天将军再来看,就不会如此碍眼了。”公输矩笑着说道。 “一百多人,这儿住的开吗?”王诩笑道。 “此处枕天席地,比我们当初在地洞中受阴寒之苦要幸福太多了。”公输矩笑的一脸温和“得大帝福泽。” 王诩看了他一眼“让你们的兄弟跟着禺春去检查一下身体,带我去看看盖华。” “让大帝屈尊,矩感激涕零。”公输矩对着王诩一揖到底。 “起来吧。”王诩摆摆手,下了马车。 神奴已经把木屋层层包围了,外面那些侠士都面色不善的看向这边,似乎有什么异动就要动手一般。 由此看来,木屋里面的人,确实很受他们敬重。 还没进屋,就能闻到从里面飘出来的药香,这种味道王诩真的很长时间没有闻到过了。 这是他闻到的这个时代第一缕药香。 墨怜是巫女,自然要继承殷商巫女的医学职能,但是墨怜弄出来的药方,不但惨不忍睹,而且味道也让人难以接受。 通常她熬一次祭祀用的药水,王诩都得头晕三天。 但是闻着这股药香,虽然跟所有的重要一样有些刺鼻,但是却让人如沐春风般提神醒脑。 王诩的考古方向并不是中医系统,所以对中医也并不算了解,但是也被白老爷子逼着吃过几年中药调理身体,吃的多了自然也能够分清,即便同一个药方,不同中医调配的药熬制出来的味道确实不一样,听说是跟计量,火候,下药顺序有关系。 不过从这个好闻的药香判断,里面的医生,至少应该是个基本功扎实的医生。 公输矩推了推门,发现没有推开。 王诩疑惑的看过去,公输矩尴尬的笑了笑,冲着里面喊道“晋痴,别挡着门。”11 第三百一十一章 嚄唶宿将(求全订) 第三百一十一章嚄唶宿将求全订 去别人家串门,敲门是一种礼貌行为,这是从古至今都一样的道理。 但是很少有回自己家还要叫门的,而且叫了,里面的似乎还不太想开门,让人难免有些怀疑,公输矩是不是走错了,或者说,是有什么其他的目的。 “不开。”房门里面传来一个瓮声瓮气的低音,声音虽然低沉,但是十米开外的王诩都可以听得一清二楚。 “卢艾,让晋痴把门打开,有贵人亲临。”公输矩回头对着王诩露出一个讪笑,然后皱眉道。 “你出去一趟又惹了什么乱子?”门内又传来一个透着冷意的清亮之声。 “什么乱子,是救命的贵人。”公输矩压低嗓音“你还要不要续命草了?” 木门被打开,从里面窜出一个娇小的身影,抓住公输矩“弄到续命草了?” 王诩看着这个大夏天穿的严严实实,身材娇小的白袍少年,又看向木门口,木门大约高在一米左右,但是挡在门口的壮汉却只露出了下巴,身材高大明显不输于夷族人的巨人,勾起嘴角。 一个有人格魅力的,一个机敏的,一个古灵精的,还有一个有些痴傻的。 倒是有趣的组合。 “嘘,安静点,先让贵人进门看看大兄。”公输矩拉住白袍少年,冲他试了个眼色。 白袍少年本来带着雀跃神情的娃娃脸瞬间又冷了下来,目光看向王诩,圆圆的杏眼闪过一丝诧异,愣住了。 禺春看着白袍少年和堵住门的壮汉有些恼怒,王诩都在门口站了快两分钟了,这贼偷也太放肆了。 禺春皱眉走过去,对着堵住门口的壮汉低吼道“滚开!” 挡在门口的壮汉仿佛闻所未闻,只是身子微微后仰,似乎低头看了眼禺春。 禺春大怒,一拳就打向壮汉小腹。 拳掌相撞发出一声嘹亮的巴掌声。 禺春咬着牙根,眼神凶狠的看着抓住自己的拳头的壮汉,暗自发力。 禺春已经算是十分壮硕了,尤其是手臂,常年伐木挽弓,肌肉十分发达,但是跟这个壮汉相比,还是小了三圈。 壮汉嘴角发出一声不屑的轻嗤,闷哼一声,将禺春推了出去。 禺春猝不及防,被推的踉跄后退,脸色大变。 王诩伸手按住禺春要后仰摔倒的肩膀,把他扶正,眯着眼笑着点点头,称赞道“不错。” 禺春听后羞愧的面红耳赤大叫道“于荒!给我锤爆这家伙!”一直守在王诩身后的巨人于荒咆哮一声,大步走向木屋。 公输矩和白袍少年非但没有出声阻止,反而跑到另一边,似乎生怕被误伤,大有看戏的姿态,看样子,似乎并没有主人欢迎客人的待客之道。 木屋内的壮汉也低头矮身走了出来,露出了真容,是一张四四方方的国字脸,浓眉大眼看着还有些和善,头发挽成一个古怪的发饰,咧嘴嘴角也附身冲向于荒。 两个身高将近两米二,体重三百多斤的壮汉撞在一起,那视觉效果是有点骇人的。 血肉的撞击声让人听着有些牙酸,冲击力让两人同时后退几步,不过于荒多退了两步,而且似乎还撞得有些晕,晃了晃头,又后退了几步,咆哮着冲向壮汉。 于荒的咆哮声如同野兽般震耳。 对面的壮汉却温不温火,双腿微微叉开摆好架势,似乎准备原地顶住于荒的冲击。 “哼,蠢货,十步内于荒助跑能够跟蛮牛对撞。”禺春轻嗤道。 “重剑无锋,大巧不工。”王诩笑着摇摇头。 禺春还没听懂,就差异的瞪大眼睛。 因为那个壮汉竟然真的原地顶住了于荒的冲击,而且还纹丝不动,双手抓住了于荒的双手,两人开始角力。 王诩也有些惊讶,不过随即眯着眼,盯着壮汉身上和手臂上的肌肉,发现在角力中确实开始顫抖,跟他想象的差不多,壮汉接住于荒的冲击是用的巧劲,也就是抓住了冲力的薄弱点。 就是太极中的四两拨千斤。 并不是壮汉在力量上高出于荒几倍。 于荒是被扶余人按照野兽培养的战争机器,虽然智商不高,但是可以说拥有人类极致的力量了。 在禺春等人的加油助威声中,在角力中的壮汉明显处于下风了。 就在于荒已经要将壮汉压倒的时候,王诩看见壮汉涨红的脸上露出一个无奈的表情,然后低吼一声身子下蹲。 壮汉一蹲下,于荒冲力的惯性就前倾,但是却并没有压倒壮汉,而是被壮汉用肩膀抵住小腹,直接给扛起来,并且原地转了几个圈之后扔了出去。 让王诩仿佛看到了后世的现场肉搏直播。 于荒巨大的身子直接被凌空两米扔了出去,摔在地上溅起满地的尘土。 禺春大怒,就要指挥神奴上去剁碎对面的壮汉。 却被王诩拦住了“去看看于荒有没有事儿。” 禺春虎目赤红,瞪了眼壮汉,咬了咬牙跑过去。 把于荒扔出去的壮汉也不好受,单膝跪在地上喘了两口气,站起身对着王诩做了一个标准的天揖。 “让贵人受惊了,你这憨货,一点眼色都没用!惊扰了贵人我脑袋给你拧下来!”这时候公输矩又跳了出来,满脸惊慌担心的跑到王诩身前,假惺惺的说道“御下不严,惊扰了大帝,死罪死罪!” “不错。”王诩笑容不变的点点头“这位壮士的体术不错。” “大帝知晓体术?”公输矩眉头一挑。 “不过我一般都叫搏击术。”王诩笑了笑“若是按照此术训练,成效如何?” “精兵短则两年,长则五年,可重现当年魏武卒之威。”公输矩正色道“容在下为大帝介绍,此人名叫晋痴,魏国最后一任魏武卒大将,嚄唶宿将晋鄙之孙!” 王诩瞳孔微缩,看向笑容一脸和气的晋痴“怪不得。” 嚄唶宿将是古代形容悍勇将军的,而且不是一般的将军,一定是世代有功勋的军武家族传承者,才可称之为宿将。 王翦,王贲,王离祖孙三代,就可称之为大秦的嚄唶宿将。 晋这个姓氏在先秦时候倒是有几个分支,一个是以国姓为姓的姬姓晋氏,也就是晋国的公族,另外两支都是以西周官职为姓,一为晋史,二为晋工。 但是这位晋痴的祖上,应该是晋国公族后裔,公输矩说的晋鄙,就是当年信陵君魏无忌窃符救赵时,被手下奇力士朱亥飞锤击杀的主角,当时是魏国的大将军。 而且朱家正是朱亥的儿子,这个晋痴跟他应该是有家仇的,怪不得,会被第一时间剔除。 不过这样一来,王诩反而对这个晋痴有些好感,先抛开其他,至少在以后牵制朱家方面,晋痴应该是最好的人选。 而且更意外的是,晋痴的家族,竟然是统领训练魏武卒的家族。 虽然对史书中记载的魏武卒的超强战力,王诩一直怀怀疑态度,但是不得不说,至少魏武卒的训练体系是成熟的,科学的。 孤竹国的在军队训练方面,一直采用的是王诩的基础科学健身加上王离家传的王氏训练法,并没有一个完善完整的体系,如果得到魏武卒的训练方法,能够弥补孤竹军队训练方面的短缺。 而公输矩放任晋痴与禺春发生口角而不顾,就是为了向王诩展示一下晋痴的能力。 不得不说,公输矩真的是个官场市侩尽管丰富的老油条,能够充分的展示出他所有的价值和底牌。 如果是其他君王,一定会喜欢他这个类型的臣子。 但是王诩却不太喜欢这种拐弯抹角的方式。 王诩还来得及回复公输矩,就被怒气冲冲跑回来的禺春咆哮声打断了。 “怎么了?”王诩制止了禺春把公输矩拎起来的举动,皱眉道。 “于荒动不了了!”禺春双目赤红的低吼道,虽然于夷族现在还有些不通人性,但是禺春却将他们当成是族人一样看待。 “脱臼而已。”身材娇小的白袍少年走过来说道“魏武卒的战技训练主要以巧技为主,所以会专攻人体最脆弱的关节,这样能够在战场肉搏上,最有效,最省力的让敌人失去战斗能力。” “听不懂,但是于荒要是动不了,我要你们所有人都动不了!”禺春咧嘴狞笑道。 “臣僭君前,无礼!”白袍少年冷嗤一声。 “脱臼倒不算什么重伤。”王诩笑着点点头,看着白袍少年略带婴儿肥的小脸“医一次多少钱?” “大帝折煞吾等了,小艾,快去给受伤的将军接骨,晋痴,你也去给人家赔礼道歉。”公输矩皱着眉一本正经的说道。 白袍少年瞥了眼公输矩,没搭理他,对着王诩作揖道“在下斗胆,想要一须续命草。” “可以。”王诩颔首笑道。 续命草就是人参,孤竹国最不缺的东西。 白袍少年脸色一喜“真的?” 说完又觉得自己冒失了,对着王诩赔礼,跑向于荒那边,身后的晋鄙也跟了上去,禺春有些不放心,也跟了过去。 被白袍少年和晋痴无视的公输矩尴尬的笑着挠挠头“大帝请进屋歇息。” “看来公输先生跟这两位关系一般啊。”王诩轻笑道。 第三百一十二章 偃术传闻(求全订) 第三百一十二章偃术传闻求全订 天地君亲师的社会基础人伦关系,是在东汉独尊儒术是才正式慢慢成为主流社会观的,但是并不代表在此之前,华夏的人伦关系就松散混乱一些。 先秦之前的诸国主流社会观,还是以天地君为主,所以孟子的民重论才会被当然各个学派反对,天地自然不用说了,自古以来都是华夏文化中重要的敬畏构成,祭天祀地才能称之为人。 而君则是更加不可动摇质疑的主流价值观。 而且这个君,不止指代君王,还暗指任何的领导阶级,甚至包括父母也属于领导阶级,所以在秦国律法中,父母到官府告儿子,可以直接谒杀处死,是合法程序。 跟主人告奴仆的概念一样,所以那个时候亲的概念还并非独立出来,也不可能在后期跟孝绑定高过君权。 虽然孔子说礼乐崩坏,但是基本法大家还是要遵守的。 一个团队中,不管领导能力如何,属下对领导最基本的尊重和礼数还是要存在的。 但是从晋痴和白袍少年对待公输矩的态度上,似乎并没有看到一点尊重和礼数,甚至还有点,无视。 所以自然,王诩看出来公输矩并不是他们这个小团体中的领导者,里面睡着的盖华才是。 听到王诩略带质疑的询问,公输矩挺了挺腰板“大帝信我,我真的是他们的仲兄。” 王诩笑而不语,走近木屋,里面的药香更加浓郁,大约四十多平米的房间,十分干净,而且房间内的木桌木椅虽然是孤竹样式的,但是似乎却更加精致一些,应该是公输矩亲手做的。 房间东面靠窗的位置有一张木榻,上面躺着一个浑身缠着绢布绷带的男子,似乎还在昏迷中。 西面有着一个还在冒着烟气的药炉,和红砖搭建的灶台,以及一个巨大的木箱,里面似乎装着很多竹简和帛书。 其他生活气器具和武器也都整齐的摆放在房间各处。 这个房间的整洁和精致程度,已经比得上王诩的房间了。 而出门在外逃难,并非游玩还能把住处整理的如此井井有条,即便是有洁癖的翟仇也无法做到,所以王诩觉得,应该只有女子,还是从小锦衣玉食的女子才会有如此习好。 王诩看了眼木榻上昏睡的盖华,是一个年纪应该不到三十的男子,剑眉高鼻子五官正气,让人一看就是成熟稳重,古道热肠的类型。 虽然脸色苍白无血色,但是听呼吸应该是没有什么大碍。 不过更吸引王诩的是木榻上方从房梁上吊着很多藤编的小球,似乎还散发着淡淡的香味。 “红砖我们兄弟帮着造砖窑时朱先生送的,桌椅是我们亲手打造的,哦,那个叫做药囊,里面可以装小艾提供的药料用来助眠,驱蚊提神醒脑,也可以抓一些流萤,晚上可以照明。”公输矩生怕房间内有什么东西引起王诩的不适,详细的解释道。 “嗯,不错。”王诩坐在椅子上感受了一下,这个椅子坐起来的感觉似乎更加舒适,尤其是背靠的弧度,公输家不愧是专业做木匠出身“说说你们还想要什么,不要说太多虚的,像刚才那个卢氏医者一样直言不讳吧。” 公输矩尴尬的笑了笑,开口道“大帝能够给吾等亡人提供一处安身之所,吾等已经感激不尽了,又哪来多余的奢求呢,不过若是大帝觉得吾等还有其他用处可拆迁,吾等自然也是义不容辞。” “你觉得你们适合做什么?”王诩手撑着下巴打了个哈欠,不知为何,有些犯困。 “嗯,那在下就斗胆了。”公输矩抿了抿唇“在下观大军武备精良,壮士雄壮,但是似乎在战阵配合以及训练上似乎有些生疏,晋痴身怀晋家魏武卒家学,可以为大军增色几分。” “你看到我亲卫了吗?”王诩问道。 公输矩点点头“大帝亲卫是我观诸国君王之中,最为雄壮的一支,而且战力非凡,但是似乎灵活不足。” “观你年岁不大,去过很多国家,面见过不少诸侯?”王诩眯着眼笑道。 公输矩神色一暗“在下年少时随父母游历诸国,公输氏名声尚可,也多的诸侯青睐,有幸拜见过,但是那些往昔君王,雄军猛将如今都已成秦贼刀下亡魂。” “公输家应该还有族人吧,毕竟不是一个小家族。”王诩问道。 “应该还有故人分离在各地,但是如今故土以成禁地,公输矩恐怕此生都难以再看一眼家中门阀。”公输矩声音有些哽咽。 “是不敢回去?还是不想回去?”王诩轻笑着问道。 公输矩神色微微一凛,抿唇皱眉不敢轻易回答。 “不是不敢,也并非不想。”这时门口传来白袍少年清亮的嗓音。 “慎言?”公输矩身子一僵,转头严肃的冷喝一声。 白袍少年似乎被公输矩突如其来的严肃吓到了,表情一滞。 “于荒的骨接好了?”王诩笑了笑,帮着转移了话题。 白袍少年抿了抿唇,对着王诩作揖道“已经无碍了,不过可能手臂和下巴会酸涩两天,并不碍事,但是那位将军身上似乎有很重的内伤,而且似乎被人施以偃术,而且是很残忍的那种。” “偃术?”王诩微微皱眉“那是什么?” “穆王时有巧工偃师,有鬼斧神工之能,施以偃造倡者,与真人无意,皆傅会革、木、胶、漆、白、黑、丹、青之所为,穆王惊叹其与造化者同功。”公输矩开口解释道“偃师一族由于夺天道造化,为俗世不容,但是墨家墨子与家祖公输子皆与其有过交流,在家书中有记载。” “这个偃师啊。”王诩微微挑眉,这个传闻他自然也知道过,偃师的神秘程度甚至比墨家公输家的机关术传的还要邪乎,不过主要记载就是在列子当中一个孤例,难以考证,这个职业有点像是后世造机器人的科学家,专门研究造人造人,机关机甲人的。 “但是那位将军被人所施的偃术十分粗鄙,而且野蛮,稍不注意,便会丧命,而且人非人,怪非怪。”白袍少年继续说道。 “你见过偃术?”王诩皱眉道。 白袍少年摇摇头“在下没见过,但是在家传经学中有大量记载关于偃术的案例,老祖卢医子钻研过偃术,并且从中提出过偃医之术。” “何为偃医?”王诩心中一动。 “就是,以偃术取革、木、胶、漆、白、黑、丹、青之物造五脏四肢,换以残疾之人。”白袍少年说道。 王诩下意识的眯起眼,这就是传说中的移植手术的。 历史中确实记载过一段扁鹊给鲁公扈、赵齐婴两人换心的传说。 但是普遍学者认为,这里手术如果存在,应该也不是移植手术,更像是一种催眠治疗的心理手术,扁鹊医的是心病。 但是从这个记载可以看出,在先秦时代,中医是对外科有涉猎的。 不过另外一个问题,就是关于扁鹊的记载确实有些差异,扁鹊倒是并非跟鬼谷子一样为后人杜撰,扁鹊在先秦古籍中都有记载,但是这个人物的年龄跨度三百年之久,所以如果不是记载出问题,那么就是扁鹊并非一个人,也或者像是墨家巨子一样,是一个领袖的代号。 现在眼前就有一个扁鹊传人,看样子还是嫡传子弟,王诩确实不准备放过,笑着问道“先生如何称呼。” 白袍少年欠身作揖“在下卢艾,齐国人。” “于荒身上的偃术,可有医疗之法?”王诩问道。 卢艾摇摇头“请恕在下浅薄,不敢妄断,只能辅助调理,至于其他,不敢妄言。” “于荒身上被植入的兽皮和异物,有办法弄掉吗?”王诩问道。 “可以,不过要承受剥皮之苦。”卢艾点头道。 看着卢艾那张底气十足的娃娃脸,王诩还是感觉有点不太靠谱,虽然这算脱毛手术,但是在容易感染,还没办法输血的古代,确实很难达到,所以即便是卢艾有把握,他也不愿意让于荒当这个小白鼠。 不过从卢艾的态度来看,似乎确实胸有成熟。 “不错。”王诩再次点头道“这样吧,我聘请你做大军的营养师。” “何为,营养师?”卢艾微微一怔。 “就是随军医师,不过不只是管治病,主要管调理身体。”王诩笑道。 卢艾眨了眨眼“调理药剂需要大量药材,贵人确定?” “药材嘛,暂且这蛮荒之地应该遍地都是,你可以就地取材,我多派给你两千人,做采药。”王诩笑了笑“若是有成效,回去后还有重酬。” 卢艾眸子一亮,刚准备开口,就被旁边的公输矩抢了先,笑呵呵的说道“多谢大帝垂爱,吾等定然为大军康健禅心竭力。” 卢艾鼓了鼓脸颊,似乎有些话要说,但是最后咽下去了。 “还有什么别的要求?”王诩看着卢艾问道。 “续命草。”卢艾眨了眨眼。 “哦。”王诩轻笑着摆摆手“不会少了你的,禺春把你带的给他。” 禺春听后拆开裤子的内兜,从里面拿出一团绢布,里面包着两根小人参,似乎有些不舍,看了眼王诩,最后都递给了卢艾,沉声道“麻烦卢医师,好好为我外面那些兄弟调理一下身体隐疾,若是续命草不够,我再去给你弄。” “放心。”卢艾看了眼禺春,伸手接过点点头,然后就不理其他人走向药炉了。 “大帝见谅。”公输矩笑着帮忙赔礼。 “医者仁心,行医为重。”王诩笑了笑,看着公输矩“刚才的问题,你想清楚答案了吗?”11 第三百一十三章 送礼的技巧(求全订) 第三百一十三章送礼的技巧求全订 交流,是信息或者物质交换的方式。 但是信息和物质的体积体量不同,所以交流的方式或者效率自然也是不一样的。 聪明人之间交流的信息量,自然要比普通人之间的交流信息量大,因为聪明人的说话方式会下意识的精炼掉不必要的无效信息,传达的都是直达目的的有效信息。 所以聪明人之间的交流,一般都是要解读字面意思下的真实信息。 也就是俗话中的,说话听声,锣鼓听音。 王诩想要从公输矩口中得到的答案,并不是真的对他是否对故土还心怀挂念,而是想要问他,归顺孤竹国是为了养老,还是只是暂时借助孤竹修整一番,然后图谋后事。 这个信息公输矩自然能够接受到,但是如何回答却是更加慎重的事情。 因为聪明人之间的交流,除了解读之外,更容易过度解读。 公输矩还是无法猜测到王诩的真实态度,所以他的回答就要十分慎重,因为他知道,若是回答的不合对方心意,那么这单生意就会功亏一篑,而且若是他用谎言欺骗了对方,那下场会更惨。 短短几分钟,公输矩经受着巨大的压力,以至于浑身都冒出了冷汗。 “看来,真的很难回答。”王诩轻笑出声,放过了公输矩。 主要是因为他真的有些困了,在加上看着公输矩苍白惊慌的神色,怕他压力太大昏过去了。 听到王诩的话,公输矩莫名的松了口气,回过神才惊觉自己的手竟然不自觉的顫抖着,对着王诩露出一个勉强的笑容“请贵人容我些时日,等大兄醒来再仔细斟酌。” “无妨,我就随便问问。”王诩摆手笑了笑,起身看了眼把脑袋埋在书柜里翻书的卢艾,往屋外走去,对着要相送的公输矩摆摆手“留步吧。” “恭送贵人。”公输矩欠身拜道。 晋痴也站在门外,对着王诩欠身行礼,目送王诩的马车和神奴军离去后,走进木屋,原本风轻云淡的脸上突然变得惨白,捂着胸口半跪在地上呕了一口淤血。 “没事儿吧。”公输矩拿着水壶递给他,似乎早有准备。 “没事,震伤了心肺,淤了口邪气吐出来就好。”卢艾头也不抬的说道。 晋痴漱了漱口,盘腿坐在地盘上苦笑道“那巨汉力量惊人。” “被人施以偃术的人,难以称之为人,可以算是人形兵器或者战争怪物。”公输矩拿出一根人参须递给晋鄙。 “小伤,用不上续命草。”晋痴笑着说道。 “没事,看样子以后都不会缺少此物。”公输矩笑着摇摇头“那位大帝似乎很看重卢艾的医术。” 晋痴微微挑眉,看向卢艾,笑了笑接过小拇指长的人参须扔进嘴里嚼碎“此等宝物,中原诸国都少见,没想到孤竹似乎却稀松平常,莫非真的是羡门产物?” “续命草,也就是参草,相传是当年神农圣祖受断肠之毒后,发现的唯一可解毒续命之药,可惜当时已病入膏肓无力回天,百日飞升入羡门,之后虽有续命草传闻,但是世间罕见,本草经中有多案例,老祖当年也在楚宫之中试验过,确实有神效,不过这孤竹的续命草,似乎有些不同。”卢艾抬头看了眼晋痴,笑着问道“你感觉怎么样?” 晋痴听后,原本苍白的脸色变得铁青,瞪大眼睛“你也不能确定这是不是续命草?” “应该是。”公输矩笑吟吟的拍了怕晋痴的肩膀。 “耶耶要是被毒死了,一定拉着你一起!”晋痴气急败坏的勒过公输矩的脖子。 公输矩被勒的差点背过气去。 “肯定是没有毒性,之前孤竹重伤的士兵都吃过,我只是不确定药效剂量如何。”卢艾笑着说道“你记得半柱香就告诉一下感觉如何,我好给大兄调试。” 已经做了小白鼠的晋痴欲哭无泪的松开公输矩,哭笑不得“下次能不能提前说一声,这样我很忐忑。” “又不是真会让你去死。”公输矩躺在地板上大口的喘息着笑道。 “谁知道呢。”晋痴翻了个白眼“还好这位孤竹大帝性情温和,要不然你可能害死我们。” “放心,若是真的出事儿,我不会连累大家的。”公输矩咧嘴笑了笑“而且,这位孤竹大帝,也并非性情温和之人。” “性情看不出,但是他内火很旺,邪气已经侵入五脏了,邪气堵塞气穴,难以通达,最后淤积成疾,很容易影响心智。”卢艾开口说道。 “这不正是你的强项?只要赢得他的信任,即便不借助朱家,我们也能立足。”公输矩一个鲤鱼打挺从地上站起来。 “若是他能轻易信人,也不会邪气入体,淤积气穴了。”卢艾眨了眨眼,随即摇摇头轻叹道“这位大帝,难以捉摸。” “孤竹国人行事乖张,礼法罕见。”晋痴也套头说道“可能跟这位羡门下凡的大帝有直接关系。” “但是孤竹同样赋予惊人,尤其是在冶铁铸造以及国力方面。”公输矩轻叹道“让我看到了传说中的盛朝景象。” “至少富足的骇人,而且孤竹人,好像什么都能吃。”晋痴摸了摸下巴“昨天那个叫做河蚌和蜗牛的东西,还挺好吃的。” “以前也有人吃过这类的东西,后来都腹中生虫而亡,但是孤竹人似乎吃的很习惯。”卢艾皱眉道“奇怪。” “你可以去问问禺春将军。”公输矩对着晋痴笑道。 “你又坑我去做什么?”晋痴眉头一皱。 “监军宠臣之位,非你莫属。”公输矩大笑道“你们晋门的炼体之术可以发扬光大,若是以后成为孤竹国的军体术,那么光复门阀指日可待。” 晋痴眉头紧锁,没有开口。 “可以先跟我去调理孤竹帝君那些巨汉以及禁卫,然后一步一步来。”卢艾开口道“这种事情,急不得,大兄还没有醒。” 公输矩眨了眨眼,点头笑道“也对。” “这东荒之地,竟然真的有如此多的巨汉,匪夷所思。”晋痴感叹道“第一次觉得,自己这身形,也不算是怪物。” “桓公十五年,东海之滨飘来一艘巨伐,上面有数十巨汉为齐人所诛,老祖曾经被桓公请去钻研巨汉,无果。”卢艾摇摇头“但是儒家先生称其可能是夸父一族,桓公还派人出海搜寻,也无果,之前听朱家提过,这些巨人是于夷族,可能就是夸父族的别称吧。” “那,我也可能是夸父族的人?”晋痴摸了摸头。 “古载夸父祖地在鲁地,你祖上是鲁人?”卢艾挑眉道。 “不知道,我只知道祖上是晋国王室。”晋痴摇摇头。 “这些事情,以后都可以慢慢聊,眼下主要就是等大兄早日醒来,嗯,还有明天卢艾你要去给贵人送礼。” “你要把公输家的重宝献上去?”卢艾蹙眉道。 “当然不是,那是公输家的根基。”公输矩翻了个白眼,指着那些挂在房梁上的藤编香球“那位贵人似乎对这东西很感兴趣,而且观他起色,应该睡眠不太好,你调配一些助眠药熏。” “嗯。”卢艾点点头,这倒是小菜一碟。 “人家堂堂一国君王,会在意这东西?”晋痴轻笑道。 “这你就不懂了,礼物的价值,取决于对方需不需要,当年蔺相如献秦楚之和璞和氏璧要的真是那块和璞吗,要的是一个跟赵国交恶,威迫赵国主动出击的机会,一块来历不明的和璞,秦王真的会在意?”公输矩摇头说道。 “这些事情,我们不懂,你掌握好分寸就好,但是千万不要贸然行事,像今天这样,太冒险了。”晋鄙正色道。 “放心吧。”公输矩笑了笑,转头看向还在昏睡中的盖华,轻声叹息的“大兄落败剧亢,对他的打击太大,所以我们得找点东西,能够激励大兄不至于落魄不振,毕竟朱家如此偏袒剧亢,确实太过伤人。” “技不如人就是技不如人,大兄也不是输不起,大兄焦心的是感觉连累了吾等兄弟。”晋痴皱眉道“但是朱家逐吾等,确实有些绝情。” “墨家人向来如此,为达目的,无惧无义。”公输矩摇摇头,眯起眼“不过看起来,这位孤竹大帝,似乎也不喜欢这一点。” “那就顺势而为,我观他似乎更看重实际。”卢艾蹙眉道“还是尽量不要做多余的事情吧。” 公输矩的笑容微微一僵,把后半句咽了下去。 晋痴伸手拍了怕公输矩的肩膀“去把兄弟们接回来吧。” “走。”公输矩点点头。 第三百一十四章 折损天颜?(求全订) 第三百一十四章折损天颜?求全订 宋代禅宗大师青原行思提出参禅的三重境界。 参禅之初,看山是山,看水是水。 禅有悟时,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 禅中彻悟,看山仍然山,看水仍然是水。 这是在总结人的境界。 是基于视野的高度和角度总结出来的,人类社会中的一些规则性问题。 但是这个总结,是基于一个已定性的社会规则和普世价值下的。 但是这种价值观,并不适用于所有人。 这类不适应普世价值观的人群,就被归类于特殊人群。 恰巧,王诩就是这类特殊人群之一,不管是以前,还是现在。 所以孤竹人的行事作风在公输矩,田安,臧荼这样的中原人,甚至在慕容竭这样的东胡人眼中,也是行事乖张。 因为孤竹国的价值观是建立在王诩个人的意志上的,所以在另外一些价值观的角度下,就显得古怪异常。 但是随着孤竹人与越多越多的外国人接触交流,就一定会出现价值观碰撞衍生而出的意外。 虽然现在看似毫无影响,但是实际上,在很早以前,像是墨狼,禺春这些最早的孤竹国高层人员的价值观,就被王离和朱家影响过了,只不过当时并不算严重。 王诩是第一次当领导人,而且也没想过能够建立一个遵从自己意志的国度,所以也没有在意这个问题。 等到王诩发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时,已经有些晚了,所以他才会写下天条和天规。 天条为孤竹人要遵从的精神条令,比如荣耻这些促进核心价值观的规章。 而天规则是孤竹人必须要遵守的法律规章,不过只有一些基础的规定,十分不严谨,但是足以应付孤竹国当下的问题。 在天条当中,王诩按照后世的党规党则,加上自己的主观价值观,对孤竹人进行三观灌输,其中最核心的一点,就是关于矛盾的。 天条规定了孤竹人不管发生任何矛盾,双方都必须要第一时间道歉,然后再解决问题。 道歉看似一个很常规的行为。 但是实际上,人类文明上所有的矛盾,都是来源于,人类没有学会先道歉,然后再解决问题。 一个巴掌拍不响,是一个流氓理论,因为一个巴掌拍在任何有面积的物质上,都会响。 这句话的正常逻辑应该是,用巴掌拍东西会响,但是响的声音和代价是不同的。 拍铁板和木板的声音不同,物质的质量造成的力相互作用也是不同的,所以付出的疼痛代价不一样。 拍银针和拍榴莲声音和代价同样不同。 因为在一个多元世界中,任何事情都不可能是单元触发,所以任何事件,都需要个例分析才能够做出正确的评判。 所以王诩先让双方道歉的逻辑,就是让正处于矛盾激怒理智得到一个缓冲,然后才能解决问题。 所以孤竹国到现在,很少有需要居委会出动解决的问题。 因为孤竹国是一个新建立的国家,孤竹人也都是刚刚从茹毛饮血的野人部落,走向初级文明阶段,所以矛盾也都是最初级的,比如走路不小心撞了,聊天时不小心触到对方痛楚,或者工作时的小摩擦,这些初级问题,只要当双方都道歉了,就会迎刃而解。 人类文明到后期的问题复杂程度,是因为千百年来不断在一些没有解决的最初级矛盾上,注入新的矛盾因素,让一个最初的双元问题,最后变成复杂的平方甚至立方问题。 最初级的矛盾,是112,是可以快速解决的。 但是如果这个最初级的问题不解决,那就会变成2的二次方,然后以此类推,解决的成本和复杂性的变化,让原本一些可以解决的问题最终变成了无法解决。 而这些无法解决的问题,就会变成一种社会遗留问题,同时整个社会的价值观扭曲。 孔子的以直报怨,以德报德,就是在这种本质矛盾问题上提出的解决方案,但是同样,整个方案在某些立场下,也并非可行之策,尤其是在后世越来越复杂的价值关系下,以德报德,以怨报怨反而成了主流价值观。 所以王诩就在孤竹国的价值观还没有构成之时,提前把这些可以解决的矛盾,都解决,这样就能够不让这些矛盾以后变得复杂化,因为王诩本身就是一个讨厌复杂化的人。 但是华夏的文明,就是复杂多元的,而且这种复杂多元,是经过基因坏境筛选之后造成的价值观,所以当这种已经成型几千年,甚至近万年的价值观想要影响孤竹国的价值观,是一件不算太困难的事情。 至少禺春被朱家影响的就挺多的,禺春的功利心,跟朱家和屠檀的教育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而且王诩现在想要帮他扳过来,也有点难了。 但是王诩没想到,禺春最近又被传染了另外一个不太正常的价值观。 那就是,n。 而且n会衍生出王诩最讨厌的一种普世理论,就是面子理论。 这两种理论主义,都是王诩最讨厌的华而不实的附加主义,但是偏偏忘记了,虚荣心这种东西,是最容易滋生的恶念,尤其是对于三观未形成的青少年。 虽然禺春在年纪上是个青年男子了,但是在心智和三观还处于青少年学习阶段,很容易被影响。 从公输矩那边回来以后,可能是卢艾的那个助眠香薰药草确实有用,也或者是最近天气燥热加上蚊虫多让王诩的睡眠质量不佳。 回去之后,王诩就睡着了,而且一觉睡到半夜,将近凌晨三四点被饿醒了。 点燃床头的油灯,王诩打着哈气舒展了下身子,准备出去找点吃的,门以推开,险些被脚下的东西绊倒。 “嗷!”差点把王诩绊倒的东西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叫,在只有潺潺流水和飞蚊蛐蛐的静谧夜晚中显得无比惊悚。 而且同时,在王诩门口不远处,也十几个在月光下显得巨大身影。 “你们大半夜不睡觉堵在我门口是要吓死我?”王诩不禁有些恼怒的看着从地上爬起来的禺春,语气不善。 “臣死罪。”禺春打了个冷颤,又跪了下去。 “踩哪儿了?”王诩皱眉拿着油灯照过去。 “没有没有。”禺春连忙说道,然后让人把两侧的油灯都点燃。 “怎么现在守夜都在门口了吗?”王诩皱眉疑惑道“要是等真有刺客冲到这里,估计你们也挡不住。” “臣是自觉今天翻了一个死有余辜的大罪。”禺春一个头叩在地板上,险些把地板砸出一个窟窿。 王诩眉头深锁,上次禺春差点栽在扶余人手里都没用这么郑重其事,到底怎么了“嗯?什么大罪?纸不是没丢。” “臣”禺春声音翁气,还带着一丝哽咽“臣让大帝天颜折损,还受宵小之辈猖獗,为臣失职,死不足惜!请大帝重处,调翟仇回来护驾。” 王诩眨了眨眼,坐到藤椅上放下油灯“天颜折损?天条天规中有这条规章吗?” 禺春愣了下,没有吱声。 “既然没有,谁给你的资格,给自己定罪?”王诩声音陡然一冷。 在七月的酷夏时节,竟然让禺春遍体生寒,把头埋的更深了,不敢再说话。 “朱家回来过?”王诩缓了口气,皱眉道。 禺春头没有抬起来,贴着地板点头撞得地板嗡嗡响。 “起来说话。”王诩没好气的冷嗤道。 禺春讪笑着爬起来“晚上回来了一趟,见大帝在安寝,就走了。” “天颜折损,这个词是他告诉你的?”王诩眯着眼问道。 禺春缩着肩膀,一副怂包模样偷瞄王诩,吞着口水小心翼翼的说道“朱先生说,大帝是天神至尊,不容任何阻碍,行卧皆是至理,不容质疑,臣今天让大帝驻足公输矩的木屋之外,还被晋痴打败,臣该死。” “公输矩辱我了?”王诩微微挑眉。 禺春瞪大眼睛,瞬间气势飙升大怒“他敢,我把他剁碎了喂甲鱼!” “那你能把他剁碎吗?”王诩笑着问道。 “臣现在就去。”禺春正色道。 “回来。”王诩轻笑的把他叫住“你剁碎他,容易吗?” “跟拍死一只蚊子一样容易!”禺春愣了下,回答道。 “那一只蚊子在你面前,你会觉得它挡住你的路了?”王诩又问道。 “那怎么可能挡得住。”禺春坦然道。 “既然如此,你是如何判断,是因为晋痴和公输矩让我驻足,还是我自己愿意停下脚步呢?”王诩笑眯眯的问道。 禺春表情一凝,神色也慢慢凝重起来。 “你确实有罪。”王诩笑着说道“天条第三十条,妄图臆测他人者,小人。” 禺春脸色一白,随即满脸怒意“朱家这小人!” “更可笑的是你还相信小人。”王诩无奈的摇摇头“本来以为屠檀走了,你能成熟点,没想到你的成熟就是鬼迷心窍。” 禺春再次脸色苍白。 “以前没时间管你,以为屠檀会把你教好,不过我确实忘了,屠檀虽然把你教成了一个及格的统帅战士,但是确实没教你做好人。”王诩皱眉道“天条天规是不是都没背输?” “有背有背。”禺春惊慌失措的辩解道“大帝布置的任务,禺春不敢怠慢。” “那天规第六条是什么?”王诩挑眉问道。 禺春眨了眨眼,皱眉纠结了片刻,眸子一亮“屋虽陋,若不允,然风可吹,雨可淋,蚊蝇能入门,但是天神不可进。” “我是不是天神?”王诩笑着问道。 “您自然是。”禺春正色道。 “那木屋是不是公输矩他们家?”王诩问道。 “当然不是!那是大帝赏赐给他们容身的。”禺春叫道。 “你的意思是,我是一个送出去东西,还会要回来的小人?”王诩笑眯眯的问道。 禺春膝盖一软吓得口快哭了“不是不是!没这个意思。” “一点脑子都没用。”王诩冷哼一声“就算是我赏赐的,那也是他们的房子了,既然他们没请我进去,我驻足跟折损颜面有什么关系?反而我无缘无故闯进去才是折损颜面,一个堂堂的人,去跟蝼蚁争气?” 禺春吓得冷汗直冒。 “而且你觉得,是晋痴挡住了我的脚步?好好琢磨琢磨这句话,到底是谁在折损我。”王诩冷嗤一声。 禺春擦了擦额头的冷汗,微微眯起眼,眸子里闪过一丝冷意,一个响头磕在地上“臣知道该怎么做了。” “哦你又知道了什么?”王诩挑眉轻笑道。 禺春身子一僵,伏地不起。 才告诉他不要妄图臆测别人,转眼就忘了。 “有疑惑就问,我没说的,你们也不用费劲去猜,猜不做准不说,还容易惹人懊恼,耽误大事,刚才要是真的绊倒我,我就把你扔回朝歌种一辈子地。”王诩冷哼着站起身,用木桌上的蝇子拍敲了敲禺春的头“能把我交代的事情做好我就谢谢你了,别一天到晚琢磨下作的东西。滚回去把天条天规抄写一百遍,用刻刀,不许用毛笔。” 禺春脸色一苦,也不敢抱怨,叩首谢恩“多谢大帝开恩。” 说完苦着脸就要走。 “回来,给我烤两只兔子送来。”王诩笑着说道。 “好嘞!”禺春脸色的苦色一转,露出憨笑,招呼着于荒等人向着灶台跑去。 “折损天颜?”看着禺春走远的背影,王诩眯着眼发出一声轻嗤“凡俗粗鄙之人,谈何天颜,管中窥豹,井中之蛙。” 随即又摇头自嘲道“本来还以为是个聪明人,没想到连公输矩这个孩子都不如,没想到到头来,竟然是我多虑了,阶级视野差异,果然是一道难以逾越鸿沟,被位置决定思维者,终究难成大事,睚眦必报更是自取灭亡。” 说完从外袍的内袋里摸了摸,摸出一枚碎掉一觉的红色血玉佩章,章下有一个古赵体的剧自言自语道“小子,你自己跟他玩吧。”11 第三百一十五章 催涝之症(求全订) 第三百一十五章催涝之症求全订 天赋决定成就的极限,但是却并非成就的最重要因素。 实践更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王诩有着丰富的理论经验和资料,而且动手能力在多年的考古工作中,也不比一些工匠差,但是毕竟还是专业差异。 术业有专攻,不只是专业领域理论知识的差异,更大的差异是在从事相关专业的时间长短,累积的实践经验。 也就是所谓的手熟尔。 王诩加上禺春等人花了两个小半天,才弄出的芦苇浇纸,在公输矩这样的大匠传人手中,只需要一天的时间就琢磨出来了。 而且弄出来的新纸,不管在颜色还是质量上,都比王诩弄的那张要高很多,但是也并不能直接用于书写,因为墨水一沾上,就晕开的很厉害,可能因为是材料或者工序的原因,吸水性很差。 不过总归,要是当成是上厕所用的厕纸,还是合适的。 造出来的第一批纸用来当厕纸,王诩虽然内心是觉得亵渎纸张神圣的,不过身体还是很诚实,说实话,用了这么久的绢布或者丝绸,那东西听着高大上,但是用起来真的体验极差,而且还有心理负担。 毕竟太奢侈了。 现在好了,终于有纸了。 于是王诩给公输矩的第一个任务,就是让他带着他那群兄弟,去扫到芦苇荡,然后烘干芦苇杆后做成厕纸。 接到这个任务的时候,公输矩表情有些微妙,因为他本来以为,王诩会把更重要的任务交给他。 其实他昨天冒险来找王诩,就是仗着自己一身公输家的木匠本领,看准了孤竹国现在急缺的是造船大匠师。 但是没想到,王诩竟然会交给他这样一个无足轻重的任务,不过还好他也不是什么年轻气盛,不知好歹的愣头青,只当做是一个考验,欣然接受后带着他那群兄弟,坐着他专门制作的一艘精巧的木船顺着小河收割芦苇。 孤竹国的造船可以说是很原始了,而且是属于最原始的一种造船方式,因为最早孤竹国确实没有一个合格的木匠,到现在哑儿他们在研究的海船,也不是专业的木匠造船团队。 王诩最早的造船就是把巨树掏空,然后用桐树油调和水泥在船底渡上一层防水层,简单粗暴的方式。 这就是典型的专业理论基础加上门外汉实践的结合。 因为是河船,航船问题比航海要简单很多,主要处理好防水和动力两个问题就行了。 整木掏空加上桐油水泥的防水性应付航河船完全没有压力,而且王诩直接把对航海最重要的动力技术提前两千年弄出来了,就是船帆。 华夏因为是内陆河流农耕文明为主,航运属于辅助性运输,所以在航海上要比西方海洋文明慢上一千多年。 人类最早的船帆技术是来自埃及文明,西方所有的航海技术的起源。 华夏文明的航海技术一直处于独立起源,跟西方航海技术没有太大的交流。 没经历西方漫长的横帆阶段一开始就发展可转动的纵帆。 东汉出现的平衡纵帆是中国的独创。 这种帆在桅前后面积的比例不同,使风的压力中心移至桅后,而又距桅杆很近,故帆的转动较省力。 因为在东汉之前,华夏的船初期的帆不能转动,只有风顺时才能使用,风不顺就只有落帆划桨。 这种帆船只能顺风前行,转弯则由橹来操纵方向。 橹是华夏的独创,最迟在西汉,船舶已有橹,它是由长桨演变来的,具有很高的推进效率。 王诩将空气动力远离结合原始的造船技术,完成了孤竹国的造船业。 但是在真正的造船匠师眼中,这种船跟竹筏没有丝毫区别唯独就是船帆技术让他们眼前一亮,不过也是看一眼就能学会的技术。 公输矩那艘船上的船帆,在构造上看起来比王诩瞎弄出来的科学灵活很多。 看着那艘小船几乎不需要人力,借助河道的风就能够载着十几个大汉航行,就很说明问题了。 虽然用公输矩做大匠,可能让一艘船至少能够多一倍的承重,少一半的控桨船员,但是王诩并不着急。 航道的探查刚刚进行到三分之一,而且因为不缺少造船的原料,王诩不需要考虑浪费船料考虑效率问题。 就算没有公输矩的问题,孤竹国依旧可以独立完成这次航行。 能够自己解决问题,王诩暂时还不想假他人之手。 但是有些东西,还是得专业的来。 比如医学方面。 作为一个考古学专业的人,很少会佩服其他专业的人,但是王诩挺佩服医学专业的人,因为他们需要的知识储备,更加繁琐枯燥,考古专业有时候还能够苦中作乐,但是学医的,就一言难尽了。 知道药材,懂药理不代表能制药能治病。 一种药的成熟程度,决定萃取工艺以及配药用量,这些都不是资料能够解决的,真的是能够通过长年累月的经验来判断。 以前王诩想要按照资料制作一些简单的止泻药,都需要经过几个月的时间用牛羊羔崽做实验以后,才敢给人吃。 龙葵这样树上记载的可以直接煮熟食用有消炎,治疗咳嗽的常见药材,之前还吃中毒过几个人。 墨奎那半吊子的医术更不用说了,王诩自己见识过他们大巫秘传的巫术治疗之后,就知道,孤竹国灭国可能不只是外力原因的。 王诩虽然手里有农村医疗卫生手册和赤脚医生手册两本神书,但是碍于药材和工具的n,对于孤竹国的医疗事业并没有显著的贡献,只能通过平时的生活习惯来改善国民素质,但是一旦有人发生感冒或者其他疾病的时候,大多数的时候,也都是束手无策,或者让墨亥他们试着来。 孤竹国倒是有一个医疗部,由墨亥担任部长兼任岐伯。 孤竹国的医疗部是由墨亥加上纍城白狄部,东胡林胡部,以及各大野人部落的萨满,巫师组成的一个医疗团队,这个团队虽然都说掌握着各种家传秘学,但是救人全靠运气。 他们的治疗手法以各种难闻古怪的药糊为辅,以各种割肉,放血,蹦迪请神等迷信活动为主,救活了是命,死了也是去见祖先了。 后来被王诩勒令整改了,所有人学习两个手册的基础卫生常识,加上王诩东拼西凑的药材药方,也算保证了孤竹国的基础医疗。 但是王诩知道,只要稍微有一个流行感冒在国内蔓延,很可能最后造成瘟疫般的效果。 所以一个正经的医生,是孤竹国最需要的。 木匠,战士,这些都能用王诩的理论来临时凑数,但是唯独医生这个群体不行,因为这个不是一个短期能够用理论和试验训练出来的专业。 而且医师这个职业,虽然在战国的地位不是特别高,但是所有公族贵族的垄断群体,王诩之前想让翟仇去辽阳城绑几个燕国医生回来的,没想到去的时候,所有医生都已经在王贲的军营里了。 屠檀在齐国也没有请到靠谱的医生。 没想到能够捡到扁鹊门的后人。 虽然卢艾长的像是个小娃娃,但是在行医的时候,确实有一股大将之风。 面对体型比他大两倍的神奴,依旧云淡风轻的能够压得住场。 而且卢艾的诊断方式,并非传说中中医的望闻问切。 她的诊断方式,竟然更像是后世西医的诊断方式,竟然抽血。 或者说是放血,在小拇指上割一个伤口,然后把血挤在一个银碗里,然后用几种不同材质的筷子搅拌,然后再把脉,和让体检者做一些动作。 王诩从远处看了一会儿,放下手里的竹简,走过去问道“测了二十几个人了,可以休息一会儿了。” 卢艾闻言起身行礼“多谢帝君体谅。” 说完蹲下把泡在水盆里的绢布捞出来,擦了擦脸,和手臂。 “神奴的身体情况如何?”王诩打量着还没被他倒掉的银碗里的血液,因为天气原因,已经快晒干了,而且招了很多苍蝇。 “神奴禁卫的身体情况,很特殊。”卢艾把绢布扔回水盆,恭声说道。 “怎么个特殊法?”王诩问道。 “气血太过充沛。”卢艾的娃娃脸上闪过一丝凝重“按常理,气血充盈是好事儿,但是物极必反,太过充盈,反而折寿。” 王诩眯了眯眼“可知道原因?” “从诊断上看不出来。”卢艾摇摇头“但是我发现,神奴的食量异常,晋痴已经是暴食之人了,神奴禁卫似乎更甚,依照卢氏医书,此为催涝之症。” “催涝?”王诩皱起眉。 “人体如同田地,需要耕理,需要灌溉,需要埋种,需要除草,需要收割。”卢艾解释道“但是人体生而不同,就像是河田之肥沃是戈壁沙地无法比拟的,但是不管什么样的田地,通过灌溉,或许都能够改善,这也是老祖的医学理念。” 扁鹊被誉为杂医之祖,就是因为他在医学方面的理念涉及广泛,而且有一套自己的理论,并且似乎还很有用,其中最核心的一个理念就是医病,不如预防。 历史上记载扁鹊最著名的故事,就是鶡冠子卷下世贤第十六中,魏文王与扁鹊的对话,扁鹊说他家兄弟三人,扁鹊自己的医术最差。 扁鹊大哥治病,是在病情发作之前,那时候病人自己还不觉得有病,但大哥就可以下药铲除了病根,使他的医术难以被人认可,所以没有名气,只是在家中小范围被推崇备至。 扁鹊二哥治病,是在病初起之时,症状尚且不会十分明显,病人也没有觉得很痛苦,二哥就能做到药到病除,使乡里人都误认为二哥只是治些小病很灵。 而扁鹊治病,都是在病情十分严重之时,病人已经处于异常痛苦了,病人家属已经到了心急如焚的状态。 此时,他们看到扁鹊在经脉上穿刺,用针放血,或在患处敷以毒药以毒攻毒,或动大手术直指病灶,使重病人病情得到缓解或者很快就治愈,所以扁鹊名闻天下。 扁鹊到底有没有这两个哥哥暂且不说,这个故事就阐述了扁鹊个人推崇的医学观念,医患于未然为尊,其次医患于病初,最差才是医患于病发。 鹖冠子这本是难得的先秦遗留的著作,而非后世伪作,这个本书在西汉时就被收录在汉书艺文志中,但是后来因为唐朝柳宗元觉得这本书写的粗俗,认为是伪作,之后的千年时间,所有人都把它定义成伪书。 但是在马王堆汉墓出土的出土大量帛书,其中有大量的记载鹖冠子重合,证实了这本书并非伪作。 所以扁鹊这个故事应该也是真的,证实扁鹊的医学理念,确实超凡脱俗,以防患于未然为基础。 也就是中医最核心的东西,保健。 这个保健,跟后世的保健品并没有关系。 所以听到卢艾用种田来形容他们家的诊断方式,王诩倒是感觉十分贴切。 “所以催涝之症,就是灌溉过胜所致?”王诩皱眉问道。 “是的,旱田吃水其实不如润田,但是大多数人以为旱田就应该大量灌溉,但是实际上对土地是有一定的伤害的,土地尚且如此,人体更加脆弱。”卢艾说道。 “有什么解决之策?”王诩问道。 卢艾抿了抿唇,摇摇头“帝君恕罪。” “那缓解之策?”王诩又问道。 “老祖曾经有记载过一个病例,就是切掉一部分太仓胃。”卢艾抬头眨了眨眼。 胃这个字,造字的时候是取人身体中的农田的意思。 而太仓则是最重要的农田,而且还有粮仓之意。 王诩眉头一皱“切太仓?是把胃切掉一点?” 卢艾见王诩听到这种切胃之说后,脸色竟然没有诧异或者惊骇之色,反而满脸认真,心中一惊,连忙收敛心神回答道“在下先给帝君解释一下,这催涝之症,首先就是因为摄入生过剩,也就是俗称的吃的太多了,人体需要通过饮食维持,但是并非吃的多,就越好,老祖记载,催涝之症的患者大多数都是患有暴食之症,但是有暴食之症的人,吃的多,但是身材却消瘦,而且反而气血渐衰,最终内耗而亡。” “糖尿病。”王诩微微挑眉“神奴不是这个病症。” “啊?”卢艾一怔“帝君说的什么?” “没事,你说的暴食之症,在我这儿有另外一个名字,你继续说。”王诩摆摆手。 卢艾抿了抿唇,莫名的有些紧张“但是神奴禁卫身上切实没有暴食之症的迹象,但是在下才疏学浅,也没有接触过相关的病例,但是却能够确定,此确实是催涝之症,神奴禁卫看似强健异常,但是实际上却病根深重,邪祟入窍,很难长寿。” “有痛苦吗?”王诩微微眯起眼,语气有些轻弱。 痛苦? 什么意思? 因为没有听明白,卢艾神情楞了一下,目光有些疑惑的看着王诩微皱的眉,在艳阳下阴影分明的英俊容貌透着一股难掩的哀伤,心头莫名的一颤。11 第三百一十六章 外疾好医,内病难愈(求全订) 第三百一十六章外疾好医,内病难愈求全订 华夏文字博大精深,而且象形字除了具有象形具象意义之外,还在进化中兼具了比喻的抽象含义。 而这种以具象入抽象的文字含义,也是华夏文字最为复杂之处。 所以华夏的哲学喜欢用各种实物比喻品德,道德这类审美。 这是先秦时期最流行的一种美学,叫做比德说。 比较出名的,就是儒家以君子比玉说。 但是这种比德说并不是先秦时兴起的,而是一直存在于华夏文明传承中的一种常态。 比如后世很多的词组,放在古代的语意就完全不一样。 比如疾病这个词。 在古代应该是拆开来用, 疾从从疒矢声,而矢指的就是箭矢,所以疾这个字造出的时候,是指一个中了箭伤或者外伤的人,以疾为病的疾病,大多都是外伤或者外邪入侵,比如感冒,风寒这一类。 而病,本来就是疒字,这是按照一个人躺在床上出汗的样子创造出来的字,后来在演化过程中加了一个丙字,丙为火,在古医学中代表心,所以这个字应该就是指由内火心火引发的各种疾病。 所以在古中医中,疾和病应该是指代两种不同病因引起的病症。 同理,痛苦这两个字,最早也并非一个词组。 痛从疒所以就是病中的一种病症表现。 但是苦,是从艸艹的,所有从艸的字,都是比喻有根之物,或者有迹可循的。 苦这个字本意是指一种味道发苦的苦菜,为古之五味之一。 后来延伸为表现人类情绪状态的一种。 诗经中心之忧矣,其毒大苦。应该是苦字延伸的最早运用,描写了一个思念家乡却不得回家,这种感觉像是中毒一样难受,这份感受比吃了最苦的苦菜还要苦。 所以古人在理解疾病这个词的时候,勉强能够归为一类。 但是在理解痛苦这个词组的时候,就有些不太好理解了。 作为一个医者,对于病状的疼痛自然是如数家珍。 但是这个苦,卢艾确实是第一次听人询问过。 再加上王诩的身份,对这个词的含义让卢艾更加疑惑了。 她给很多人看过病,也见过很多病人家属,有王孙贵胄,也有百姓平民,但是这些家属也都只会关心两个问题。 一是能不能医好,二是需要多少钱医好。 病人会不会痛苦这个问题,卢艾确实第一次听闻。 而且还是从一个君王对自己属下口中听到,确实新鲜。 卢艾出身贵族,自然听过很多上级关爱下级的故事,也知道这些故事背后的意义到底是人性道德,还是利益所迫。 但是第一次听过,一个君王自降身份,关心身边禁卫,还不是某一个能力出众的禁卫有潜质的人才,而是关心所有人。 这让卢艾有些不知如何回答,因为她在学习医术和治病的时候,也不会关注到,病人到底会不会感觉到苦。 见卢艾仰头盯着自己目光涣散,似乎在发呆,王诩也楞了一下,微微皱眉清咳了一声。 被清咳声惊醒的卢艾下意识的惊呼一声,猛地后退一步,撞到了身后的桌子,身子后倾就要摔倒了。 王诩看了眼要摔倒的卢艾,伸手摁住了要被她撞翻的桌子,接住了桌子上的几个银碗。 一屁股摔在地上的卢艾发出一声参加,声音有些尖锐,引起了周围人的注意。 远处正在和禺春交流肌肉的晋痴闻声跑了过来,先是看了眼地上揉着屁股眼泪汪汪龇牙咧嘴的卢艾,转头对着王诩躬身行礼“贵人无恙吧。” “我没事,你怎么样?”王诩摆摆手,看向卢艾。 卢艾吸了吸鼻子,眼泪汪汪的眼睛中带着一丝羞怒,咬着牙摇摇头“没事,没事,惊扰帝君了。” “休息一会儿吧,你好像有点中暍了。”王诩看着卢艾有些发红的脸颊,笑着说道。 中暍就是中暑,王诩看她刚才精神恍惚,还有现在满脸赤红气喘吁吁的样子,感觉有点像。 说完王诩就把手上的银碗放回桌子上,走回木屋下的藤椅,把玩公输矩带来的一些有趣的小玩意儿。 “怎么中暍了?”晋痴伸手要把卢艾拉起来。 卢艾恼怒的一把手拍开晋痴的大手怒道“这大暑艳阳下直照两个时辰,中暍有什么奇怪的?” 听着卢艾中气十足的声音,晋痴微微一怔,疑惑的抓了抓头,瞄了眼抿着唇满脸冷意的卢艾。 这么有中气,也不像是中暍啊。 不过晋痴也不是传说中的钢铁直男,自然能看出他似乎在气头上,笑着说道“那就休息一会儿吧,我看这些帝君并非苛责之人,你也不用做这些表面工夫了。” “什么叫做表面工夫?”卢艾恶狠狠的瞪了眼晋痴“神奴禁卫的日常食谱都问出来了吗?” “嗯。”晋痴耸了耸肩“跟你推断的差不多,暴食是诱因,他们每天的食量,几乎是我的两倍,训练消耗也比我多一些,但是已经很异常了。” “通过大量的摄入食补来身体,然后用适当的训练消耗催生战力,跟秦人一种催促畜牧长膘的方式有点像。”卢艾眯着眼打量着不远处的神奴,然后又看了看凉亭藤椅下的王诩,眉头紧锁。 “而且神奴的这里,似乎也有些问题。”晋痴指了指自己的太阳穴“他们几乎不跟我说话,但是他们互相之间的交谈,却没有任何问题,而且不是军纪的关系,也不是听不懂的关系。” “战奴。”卢艾合上刚打开的皮帛书“不过这种战奴,我还是第一次见过。” “战奴?”晋痴紧皱起眉头“那些于荒巨人更像是战奴吧。” “都是,只不过两种训练方法造成的不同。”卢艾摇摇头“于荒巨人一看就知道是战奴,他们身上有大量的伤残痕迹,脖子上也有枷锁绳缚的痕迹,但是神奴禁卫身上,很少有伤痕,怪哉。” “神奴禁卫的甲备,也是孤竹国最高级的。”晋痴借着说道“这种甲备若是配给战奴,会不会有些奢侈。” “所以说怪啊。”卢艾再次瞄了眼王诩,压低声音“而且他刚才竟然问我,神奴禁卫的病症,会不会痛苦。” “嗯?”晋痴也微微一怔“痛苦?什么意思。” “我也没懂。”卢艾耸了耸肩“倒是新鲜。” 晋痴眨了眨眼,沉吟片刻“每天负重一石,超过五个时辰,对下肢负担巨大,常年累月虽会麻木,但是终究是过劳之损,不可逆,神奴禁卫的甲,轻甲都有半石重。” “那应该还挺痛苦的。”卢艾眨了眨眼“下肢虽然算是人体最健壮的部位,也是最容易受伤的部位,而且一旦发生病痛,痛感如同针穿,绵延不绝。” “我每天荤素调配,一个月还要有两天辟谷,才能维持住魏武卒的体术,但是每天吃饭的时候,我依旧会感觉胃中犹如潮浪翻涌,又厌烦之欲,神奴禁卫的食谱,我看着就想吐。”晋痴摸了摸下巴“你这么一说,确实跟战奴很像,他们是不是没有痛觉或者五感?” “我也觉得有可能。”卢艾面色凝重的点点头“但是想要失去痛觉或五感,都要从小训练,残忍如油滚,火炙,水烹等过程,更残忍的还有于荒巨人那样的偃术,但是这些神奴禁卫似乎没有这样的伤痕。” “那要怎么办?”晋痴抓了抓头。 “莫非是摄魂之术?”卢艾蹙眉低声道。 “摄魂?”晋痴微微一怔,脸色微变“你是说阴阳家那些邪门歪道制造死士人傀的摄魂之术?” “虽说这位帝君也是羡门之人,不过感觉他应该不像是能用如此阴毒之术的人啊。”卢艾摸着下巴嘀咕道。 “这倒是确实,虽然这位帝君行事不礼,但是行卧正气浩然,而且眼中有明光,否则重瞳之相会显得阴邪,在他身上基本看不到。”晋痴也皱眉道“不过孤竹国为旧时殷商,殷商的残虐之法,可是有流传很多的,你们家老祖的换心之术,不就是从商刑中找到的灵感?” “说道这个,我确实有个奇怪的地方,按照商律,帝王出行必有大巫相伴,以震邪祟,巫女巫咸开路断后,以护天尊,怎么这些身边,只有一个憨货?”卢艾疑惑的的看向不远处拉着于夷巨人烤鱼的禺春。 “禺将军虽然憨厚,但是却不是憨傻之人,而是难得的赤子。”晋痴摇头笑道“这样的人能够统领三军,确实闻所未闻。” “魏武卒也是从战奴发展来的,这方面你有经验。”卢艾摇摇头,把话题转回来。 “肯定是苦的,我之前说的饮食和负重两种痛,都只是表面,人能忍之痛,不能称之为苦,人之苦,还是心苦,与痛无关。”晋痴沉吟片刻,认真的回答道。 “嗯,这个答案,他可能会喜欢。”卢艾微微挑眉,眸子里闪过一丝异色“但是” “但是对吾等不利。”晋痴轻笑道“外疾好医,内病难愈,想要迅速引起他的重视,这个答案确实不好。” “而且还不能细问,可能会犯讳。”卢艾撑着小圆脸,有些苦恼。 “不如,这样。”晋痴突然眸子一亮,小声说道“我看那位大帝颈肩下沉,颈部经络发达,而且身体过于魁梧,应该也是里面有负重之甲。” “废话,走近都能听到他身上的甲片之声。”卢艾翻了个白眼“你不也穿了内甲?” “他那个估计不是普通内甲,我都怀疑,不比神奴禁卫的甲胄轻。”晋痴面色凝重“能堪负重如此的君王,一定是擅忌之君,很难轻易信人,你不妨以此为由,给他也诊断一番,若是他同意,你就如实说,神奴禁卫其实没有五感,若是他不允,那就说另外一个,若是不能以心换心,就只能恃才傲物了,终归要占一样。” “狡诈。”卢艾白了眼晋痴。 “生活不易啊。”晋痴轻叹道“你看公输矩,处心积虑的炫技才面前被安排一个活计,我们要是不展现点什么,难以立足啊。” “这才四个时辰,你就想着在孤竹讨生活了?”卢艾嗤笑道。 “我突然觉得,这里其实挺好的。”晋痴咧嘴笑了笑“不过既然做好了寄人篱下的准备,就得尽心尽力。” “行吧,不管如何,确实得有个安身之所。”卢艾的目光突然看向远处传来的人群喧闹处,一队轻甲骑士被神奴禁卫拦住去路,一面白底青边挂着白尾羽的朱字大旗迎风飘摇。 “啊。”晋痴也瞳孔一缩,笑呵呵的站起身,准备去凑个热闹。 孤竹国的军纪严明,但是却没有太多君臣忌讳。 如果按照中原的规矩,君主方面一里内,是严谨纵马喧嚣的,也禁止任何除了禁卫的人持兵戈入内,违令者会被射杀或者直接处死,甚至都不需要裁决,但是孤竹国没有这方面的规矩。 所以朱家每次回来报告,都是到王诩临时的木宫前百米才下马的。 但是这次,隔着足有三百米的距离,就被神奴禁卫拦了下来,这让带着羽隹军第一次来拜访的朱家,有些诧异。 不过朱家并不是个傻子,昨天还好好的,今天就感觉自己被针对了,一定事出有因。 所以朱家没有任何反抗的,接受了神奴禁卫的缴械和检查。 而且在看到禺春带着晋痴一同走过来的时候,朱家莫名的心跳一滞。 “朱先生。”晋痴十分有礼数的给朱家行礼。 “盖华醒了吗?”朱家笑着点点头,直接问道。 “还没有,不过已经无碍了,大概是这一路,太累了,心火中烧,需要休养,不过昏迷三日,也该醒了,多谢朱先生挂记。”晋痴笑着说道。 “嗯,醒了以后跟他说,什么时候回来都可以。”朱家笑着点点头,转头去跟禺春说话。 晋痴脸上保持着微笑,没有应话,目光和跟着朱家一起来的几名羽隹军的少尉,其中有不少熟悉的面孔,都是当年跟着盖华的弟兄。 如今见面,双方倒是有些都微妙。 “他们,怎么在这儿?”朱家拉着禺春到一边,笑着问道。 禺春板着脸“朱先生问的是晋痴?这我也不清楚,你得去问大帝。” 禺春是一个没有城府的人,虽然不至于孩子气一样任何喜怒哀乐都表现在脸上,但是在朱家这样的老狐狸眼中,继续也差不多,一下子就能够听得出,禺春语气中的不忿和敌意。 朱家心中一惊,轻笑道“被骂了?” “朱先生背过天条天规吗?”禺春反问道。 朱家一怔,点头“当然。” “大帝罚我抄写,我忘了天条第三十条是什么,朱先生还请指教。”禺春板着脸说道。 朱家眉头一挑,脸上保持着风轻云淡,拍了怕禺春的肩膀“大帝既然罚你抄写,就要自己好好抄写,我先进去了,有急报。” “朱先生自便。”禺春点点头。 朱家笑了笑,向着木屋走去,他身后的羽隹军校尉想要跟上,却被禺春拦住,而朱家连头都没回。 “你们算什么东西,没有指令就敢擅闯禁地,脑袋不想要了?”禺春恼火的咆哮道“才刚成军就一点规矩没有,你们将军怎么教的?自己去领五十军杖,以儆效尤!” 羽隹军的几个校尉满脸不忿和委屈,但是看了看于夷巨人和皮笑肉不笑的晋痴,带头的那名身材不算高大的校尉舔着笑脸,给禺春赔罪,去神奴禁卫那边领罪了。 “这个校尉你认识吧。”禺春对这个带头认错的羽隹校尉有些莫名的恶感,转头问晋痴。 因为他刚才看到晋痴跟他聊天了。 “燕人郭囚,相传祖上是燕相郭隗,后来因乐毅之事辞燕,别居河内,后来秦军破韩魏,郭氏凋零,郭家投奔盖氏,为盖氏门徒,这个郭囚,也是盖华的好友之一。”晋痴笑着回答道。 “所以,他是背叛你们了?”禺春微微挑眉。 “也不算背叛,毕竟都是受到过朱先生恩援的人。”晋痴笑了笑“将军对他感兴趣?郭囚看似其貌不扬,但是确实有所贤能。” “不,我看他有点别扭。”禺春撇嘴摇摇头,转头看向朱家的背影,发出一声冷哼道“是十分别扭。”11 第三百一十七章 战略企划书(求全订) 第三百一十七章战略企划书求全订 华夏文明经常被冠以人情社会的标签。 这个标签对应的是后现代西方的契约社会。 华夏的人情社会似乎最早于氏族血缘社会结构为主衍生的一种初期社会状态,毕竟虎毒不食子,人类既然是一个感情动物,就难免有偏有向。 后来董仲舒将儒家打扮成一个美人献给汉武帝之后,儒家幻化的美人就进一步将这种社会人情结构加固,来达到辅佐统治者的目的。 在这种儒家文化圈的辐射之下,东亚文化在几千年来似乎却人情味过重了,以至于过犹不及,任何事情若是没有一个客观衡量的角度或者尺度,最终都会走向极端。 就像善良的极端是,的极端也可能是善良。 一个过于重视人情而忽视契约的社会结构,必然会走向n,也就是面子至上,这是华夏人千百年来的陋习。 最普遍的例子,就是酒桌文化。 在所有文明中,交际文化都是存在的,但是华夏似乎是唯一一个,只有在交际场合来达成合作意向的群体。 不管项目如何,三杯酒下肚,那事情才可以正式有商谈的机会,似乎交际是达到目的的基础。 这个就是一个没有客观衡量标准,所造成的人情社会最大的弊端。 因为这种人情社会走到最后,会变成彻底的n,和虚伪社会。 反观契约社会,看似所有东西都冷冰冰的转化成一条条的契约,但是实际上,这种干净单纯的关系,有时反而能够展现真正的人情温度。 人情社会中,看似将情分看的无比重要,但是实际上,所有的情分,同时通过事件来展现的,因为情分是一个太过主观精神化的抽象概念了,在没有具体具象到某一件事情的时候,很难真的去判断。 契约社会中,就是直接用所有的具体事件,来考验人类之间的本分,然后来展现情分。 比如借钱打欠条这件事情,人情社会中认为打欠条是一种伤害面子的事情,不管是借款方还是贷款方,都会下意识的忽略这条步骤。 但是很多矛盾,恰恰也是因为这个看似不太重要的忽略,因为说实话,有一些人,会把这件被双方忽略的事情,当成是一种理所当然,然后他们就会把借钱的概念,慢慢淡化成给钱。 尤其是当借贷双方在物质上有些差异的时候。 比如一个身价百万的贷款人,借了一万块钱给借款人,如果两人同时忽略契约,将人情作为抵押物的时候,借款人会因为贷款人有钱,而将这一万块钱的借款变成给予,久而久之,就变成了一笔烂账。 但是实际上,如果当某天贷款人想起这件事情的时候,就会给双方的人情重新定义了观念,因为这件事情不止是钱多少的问题。 所以才会有流传很广的一种言论。 我可以请你吃上万块钱的皮皮虾,但是你找我借的一百块钱,得还我。 因为大多数人,是善忘的,而且自以为不拘小节。 而契约社会中,借款双方需要很多步骤最基本的为四步。 1、要求借款人提供与借款有关的资料 2、根据借款人的条件,决定贷与不贷、贷款金额、期限和利率等 3、了解借款人的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活动 4、依合同约定从借款。 这种看似冰冷而且不讲人情的借贷过程,实际上却能够展现借贷双方真正的人际关系。 因为当合同考核完毕,贷款人就已经知道对方是否有偿还能力了,这个时候如果还能借钱,那就是真的感情了。 而且欠条这个东西,其实是人情的具象化抵押物,它给双方的意义都是一种提示和惊醒。 因为人情这个东西,看不见摸不着,人会下意识的选择忽略或者遗忘,所以连同当初借钱时的情分也一起被遗忘了。 这就是大多数亲朋好友会因为借钱这件事情,走到n的原因。 因为没有一个能够时刻提醒双方的东西,告诉贷款方宽容,提醒借款方感恩。 而且在习以为常的人情社会中,人们用来粉饰人情的过程,就变成了逢场作戏,失去了人情最真实的那部分,最后变成虚伪。 虚伪,是人情社会中的一种自保手段,和礼仪。 这种手段和礼仪,在上古时期,就已经趋向成熟了。 春秋时期霸主门对周天子的虚伪,到战国时期被秦国彻底撕裂,在这种混乱的时代,诸子百家才顺势而起,高举各种新的社会结构大旗。 王诩有着几千年古今中外的这种社会结构优劣化的经验总结,自然不需要像秦国一样步步惊心的变革。 孤竹国从建国开始的核心社会结构,就是趋近最平衡的契约社会为主,人情社会为辅的架构。 所以孤竹国任何一条政令或者军令,都是要有档案给相关部门审批的,除非一些特殊情况可以先斩后奏,这样在追究责任和分配功劳的时候,就没有太多的麻烦。 华夏的人情文化中,最主要体现就是古代朝堂上的蹴鞠文化,因为没有详细的企划书和负责人的签署,所以大多数时候,当东窗事发或者封功赏赐的时候,会出现推卸责任以及以权揽私的现象。 所谓为了避免这些麻烦事影响,白绢黑字,血印红章的企划书,就显得十分重要。 虽然这样一来,孤竹国的政令推行成本会提高,效率会降低,但是实际上,还是利大于弊的,因为毕竟孤竹国一个刚成立而且民风朴实的国家,本身是没有太多问题的,所有有大把的时间,商讨试验出最好的政令。 即便在军事方面,也是如此。 羽隹军成立,所有的校尉档案,军队发展路线,军需军备,以及战略目标什么的都要做一个企划书交给王诩审批。 这次朱家来,就是做这件事情的。 至于教唆禺春,属于一个意外,但是他没想到,自己的意外之举,会引来大祸。 从禺春对自己的态度骤然疏远,加上晋痴卢艾等人出现在王诩的木宫旁边,朱家就大概知道大祸临头了。 虽然王诩表现的没有任何异常,甚至仿佛都不知道昨天自己唆使禺春那件事情一样。 但朱家知道,自己在王诩面前,已经失去了所有的机会。 “千人的军队,一名少将,名少尉,单薄了点吧。”王诩看了眼朱家呈递上来的企划书,笑着说道“而且你们本身就是游侠成军,最在意的就是面子了,还有不少出身氏族的子弟,虽然落魄了,但终究也是门阀,孤竹国将军以下的军衔又没有什么福利,就是个空衔名头而已,校尉级别的名头,我就不给你限额了。” 朱家端着木杯的手微微一抖,放下杯子笑道“一群鸡鸣狗盗之徒,大帝太看得起他们了,给他们一口饭吃,就已经是天大的恩惠了,何德何能还讨要军衔?虽然孤竹国的军衔没有封地和粮饷,但是却是身份荣耀的象征,这群小子还不配,若不是需要个营长管理,不得不说封个军衔,我才不会轻易邀衔呢。” “羽隹军满编不足千人吧。”王诩看了眼人数问道“但是上报的是一万两千人?将近三个团的人数了?” “这里。”朱家指着下面一行“其中有一个四千人是后勤团,我在扶余俘虏中挑选的一批人,当做后勤兵和预备兵。” “乌青王没意见?”王诩笑着问道。 “这些人,都是羽隹军的俘虏。”朱家笑了笑,语气中带着一丝戏谑。 王诩瞥了眼朱家,手指敲了敲企划书“羽隹军的路线是南下攻略玄菟扶余和乐浪扶余?为何不直接守在昌县?” 第三百一十八章 确有长生法,但无长生人(求全订) 第三百一十章确有长生法,但无长生人求全订 “是这样的。”朱家起身展开另外一卷地图指着上面六条用朱砂画的红线“这六条是我制定的战略方向,按照扶余俘虏的口供,扶余在东南,昌县这样大小的城池只有三座,但是途中却有很多人口百人左右的村镇,而且藏匿密林山穴之中,羽隹军若是和乌青王一起东进,补给是一个很大的问题。” “嗯,确实是个大问题。”王诩微微眯起眼“扶余人口数量问出来了吗?” “按照太子慕漱离手下亲卫俘虏的招供,扶余国总人口不会超过三十万人,包括男女老少,不过还有部分奴隶羁縻人口,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如今在昌县,我们直接打掉了乐浪玄菟两大部有生力量,近五万人,剩下的南方扶余人六七万,东北方向的扶余人数不会超过十七万人。”朱家笑着说道“而且这十七万人,还是要动员去跟肃慎打东胡的,即便慕漱离兵败逃回去,也很难引兵南下昌县,按照我的推断,扶余王基本算是放弃乐浪玄菟两郡了,他们宁可北上吞噬东胡。” “逻辑没错。”王诩点点头“不过你们走陆路南下,补给也应该是个问题吧。” “慕漱离能带着近万人跋涉到昌县,我们三万人南下应该不成问题,而且还有缴获的粮草。”朱家咧嘴笑了笑“若是大帝能够再分配些马匹,那就更好了。” 王诩目光放到企划书最角落的军需条款,请笑出声“这字写的这么你也是在考验我的目力啊。” “臣不敢,这军需马匹只是个选项。”朱家连忙说道。 “我们走海路,确实也带不走太多的马匹,可以给你留下一万匹。”王诩点点头。 “多谢大帝恩赏。”朱家愣了下,没想到王诩给力他这么多。 “剩下两万老弱,你就留在昌县了?”王诩摆手问道。 “嗯,是留在墨羽港建设,虽然预测扶余人不会南下,但是也难保意外,昌县臣暂且也是放置状态,可以先种植一季冬葱或者戎菽,毕竟昌县的地不能白犁浪费了。”朱家笑了笑“虽然没抓到玄菟和乐浪王,但是抓到了玄菟部的大巫师,玄菟部现在只有数千青壮,剩下的都是妇孺,乐浪也是差不多,但是两部都有大量的粮草畜牧囤积,等到大帝找到殷都的时候,羽隹回归也方便。” “玄菟之地域千里,人口不足十万,虽说滨海有东沃沮,但是按照人口分配比例,也是大量的无人区,扶余人狡诈,看乌青王就知道,所以你们千万不要掉以轻心,免得被这些野人坑死。”王诩摇摇头“兵忌入险地,这东荒到处都是险地,斥候的事情记得亲力亲为。” “臣谨记。”朱家心思一动,伏揖谢恩。 “羽隹军成军虽然说并非我所愿。”王诩看着朱家,轻叹一声“但是你们终究也算殷商后裔,有些话我还是要多说一句,光复门第的方式并非只有一种。” 朱家微微一怔,目光有些谨慎闪烁的抬头看着王诩。 “丝帛昂贵吧。”王诩指着木桌上的几捆帛书问道。 朱家点点头“尤其是在这苦寒之地,百里地,一寸绢。” “你们凡人的光宗耀祖,无非是家世绵延,子孙荣华,一方豪绅,青史留名而已,对吧。”王诩笑着问道。 朱家抿了抿唇,笑道“还有出仕则天下安,归隐则黎民赞。” 王诩微微眯起眼盯着朱家半晌,轻笑出声“勉强算吧。” 朱家最近微微抽搐,也笑了。 “那朱先生不妨说说,何为天下安。”王诩笑着问道。 朱家皱起眉,隐晦的瞄了眼王诩,心中的不安越发凝重,因为这是王诩第一次跟他讨论这种请问题。 “管夷吾之说,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朱家正色达到。 王诩伸手示意朱家坐下,给他杯中凉茶续满“朱先生觉得这就能做到天下安了?那齐桓公为何还要远征山戎孤竹?” “为燕之所请。”朱家吞了吞口水,有些谨慎的回答。 “放轻松,其实在我眼中,除了殷商遗留,殷商早就是一个过去的历史了,咱们就是随便聊聊,你也知道,最近我真的是太闲了,身边也没个能说活的。”王诩笑呵呵的说道“人一闲着,就容易胡思乱想。” “额,大帝乃是羡门人物,也会胡思乱想?”朱家瞳孔微微一缩,讪笑着问道。 “俗人对羡门有太多的成见,羡门中的高士,除了少数天生的异类,大多数也是历经凡尘之轮历练后才入的仙人高士之位,而像我这样的下凡者,多是尘根不净或者为人所拖者,但是不管是羡门高士,还是天界上神,入了尘轮,自然也会沾染尘事。”王诩笑着摇摇头“这个叫做规矩。” 朱家眸子中闪烁着异色,似懂非懂的点点头“那臣斗胆请教大帝,高士寿数如何。” “你是指什么方面?”王诩问道。 朱家一愣,小心翼翼的开口“就是,寿数长短。” “你想问是不是有长生不死之人?”王诩挑眉笑道。 朱家讪笑着点点头。 “有长生之法。”王诩笑着开口。 朱家呼吸一滞。 王诩又话锋一转“但是无长生之人。” 朱家抿起唇,眸子里并非失望,而是一种释怀。 “你想知道长生之法吗?”王诩眯起眼,笑吟吟的问道。 朱家笑容怪异的摇摇头“臣还是有自知之明的。” 王诩大笑出声,举起杯“朱先生还是有几分资质的。” 朱家笑了笑“多谢大帝夸赞。” “有资质者,我喜欢叫天眷者。”王诩放下木杯,轻声道“所谓天眷者,是比这芸芸众生要幸运的很多人,但是同样,天眷者也是不幸的,尤其是他们开始贪婪的时候。” 一阵夹着酷夏的微风吹过,朱家莫名的打了个冷颤,不敢去看王诩那双妖异的重瞳。 “天眷者多有一种通病,就是好为人师,或者好为人长,因为他们总是用自己的天眷,来评判芸芸众生的得失,这也是一种贪婪。”王诩仿佛自言自语般说道。 朱家听得浑身冷汗,肩膀上仿佛被压了千斤重担般,呼吸不畅。 “不过好在,朱先生不是这类人。”王诩轻笑着说道“刚才朱先生没有贪问长生之法,就已经说明了问题,日后若是我见到秦王,我也会问他这个问题,到时候如果他回答的不好,那就说明,朱先生可能是高他一个境界了。” 朱家下意识的瞪大眼睛看向王诩,呼吸一滞。 “其实吧,所谓的长生之法,就跟你刚才引用管夷吾的安天下之说一样,只是一个说法,看似窥临大道,实则如同镜花水月,管夷吾鲍叔牙摄政强齐国数十年,尊王攘夷,霸图华夏,但是最终呢?他的安天下之说,又如何? 齐国四公族,高,国,卢,崔,各为王孙贤相之后,百年间就闹得齐国大乱,民不聊生,你觉得,齐人赞管仲,都是什么人在赞?”王诩笑着问道。 朱家抿了抿唇“公族,外戚,氏族在赞。” “那管夷吾能赢得起这黎民赞?”王诩继续问道。 “不能。”朱家深吸一口气,摇了摇头。 “那你在考虑考虑我刚才的问题,到底什么是光宗耀祖?”王诩笑着问道。 朱家这次沉默下来。 “国多财,则远者来地辟举,n留处。”王诩再次开口“孤竹国虽无财,但是地辟举,一年之耕恐多辟于中原十年之垦,先生觉得是什么?” “全赖大帝恩泽,取羡门之器予民,使民生,使民养。”朱家沉声回答,底气十足“铁锄,铁锹,铁犁头,畜环,乘镫,马蹄铁,这些都不是人间之能。” “这就是我们这些羡门人存在的意义。”王诩笑了笑“所以我说你们凡人对我们有成见,总以为我们是什么动则惊天地的怪物,燧人盗九天火,有巢遮风雨雪,女娲定规,伏羲做矩,这些羡门神人所作之事,才叫做安天下。” 朱家舔了舔干涩的唇,越发的坐立不安起来。 “但是燧人盗九天火,多少芸芸葬身火海?有巢建墙塔,又有多少众生倒在塔下?女娲的规矩又有几人篡改,伏羲的易学,又有几人修习?”王诩语气很轻,但是却如惊雷般在朱家耳边炸响。 若是跟禺春讲这些,禺春只能听得出波澜壮阔的神话,但是在朱家耳中,王诩这些话,字字诛心不说,而且还带着强大的压迫力。 “我们羡门中人尚不能保安天下,凡人又何必自讨苦吃?”王诩见朱家脸色已经变得清白,不再继续说下去,笑着摆摆手“人啊,能够安稳的活着,才是最大的光宗耀祖。” 朱家听到这里,原本慌乱的眸子突然一凝,仰头笑道“那若是出了齐国四公那样的人物呢?” 王诩深深的看了眼朱家,轻声道“墨翟当初想过这个问题,但是你们墨家后人没有继承下来。” 朱家表情一滞,黯淡下来,却突然自嘲的笑着摇摇头“果然,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刍狗本身不是贬义词,只是有的人,想多了而已。”王诩意有所指的对朱家说道“胡思乱想,大多数时候,不会是一件好事儿。” 朱家眨了眨眼,转头看向不远处再次开始接诊的卢艾“卢氏医门闻名诸国,可担国中岐伯之任,但是卢艾年纪尚有,心性怪异,而且并非表面这般无害,他最擅砭针之术,不但擅长医人,更擅长审讯。” 王诩微微挑眉,抿了口茶。 “晋痴为家父故人晋鄙之后。”朱家又看向更远处的晋痴“晋鄙并非家父所杀,是为了信陵君,为了魏国大义自裁而亡,若是大帝需要一个禁卫长,晋痴是个合格的人选,我从小看着他长大。” “公输矩呢?”王诩挑眉看了朱家。 朱家抿了抿唇,摇摇头“盖华为人忠厚,可惜太过刻板,但是剑术一道,盖氏已经走在了所有七国剑客的前面,而且在贵族之风仪这方面,更是翘首。” “嗯,既然朱先生举荐,那就都应该是不错的人才。”王诩笑了笑。 朱家起身对着王诩伏揖行礼,笑着说道“若是早些年遇见帝君,那么朱家必然会像李信一样,鞍前马后,但是可惜朱家年事已高。” 自从在辽阳改口大帝之后,朱家又一次改口回帝君了。 “你上次说你还不老。”王诩轻笑着打断。 “以前常听家中一些儒生说,愿以十年之寿,聆听贤者一语,今天帝君教诲,足以让朱家一瞬耋耄。”朱家咧嘴笑道。 王诩抬头看着朱家一如往常看不出端倪的坦荡笑容,摇摇头“虽然我不认可你,但是我也难以裁决你是错的,不过我希望,我今天话,能够让你在下次胡思乱想的时候,多一丝反思。” 朱家眼角微僵,抿着唇作揖“臣遵旨。” 朱家拿着王诩摁章的企划书离开了,带着那几名受过军杖的羽隹军校尉。 王诩掀开桌子上绢布下压着的,上午公输矩造出来的纸,轻轻摇了摇头。 说实话,王诩基本上有把握,把纸拿出来,就能够彻底扭转朱家已经有些偏执的人生。 但是王诩还是犹豫了,因为他终究不是一个羡门高士,他只是一个试图逃离俗世,却在俗世中咎由的寻路人。 他自己都不知道路在哪儿,自然也没有资格去给朱家指路。 他只能在自己可控的范围内,顺其自然。 因为,这是王诩的虚伪之道。11 第三百一十九章 你的问题不是笨,而是懒(求全订) 第三百一十九章你的问题不是笨,而是懒求全订 孤竹国关于体罚的规章并不算太多。 尤其是相对比秦军那种严明苛责的军队规则。 但是孤竹国的体罚,一旦施行,就没有任何回旋的余地。 通常的军杖会采用军队中专门制作长矛的硬料木棍,这种木棍在打人的时候,不但十分疼痛,而且还有韧性,更加吃力。 一般超过三十军棍,一个壮汉就要报废在床上躺着小半个月才能正常行动,重则甚至还会丢了性命。 但是孤竹国的军杖,是用藤条或者阴干的芦苇编成的棍子,这种编制成的棍子虽然看着没什么力度,但是搭在皮肤上,可以轻易的刮破皮肤造成轻微皮开肉绽的感觉。 但是只是看着伤重,其实只是皮外伤而已,但是这种皮外伤,从愈合,到结痂,至少需要半个月时间,而且结痂之后会奇痒无比,这种折磨,是比传统军杖更痛苦的折磨。 羽隹军的几个校尉,十分硬气的接受了五十军杖后,后背皮开肉绽鲜血淋漓,却面不改色,临走的时候还傲气的冲着行刑的王室军轻蔑的扬了扬下巴。 忽略了周围看热闹的人嘲弄的表情。 等到朱家带他们往回走的时候,他们才感到后背火辣辣的灼痒感,而且还不能挠,加上骑马颠簸,赤着上身坐在马上坐立难安。 一路上都很沉默的朱家注意到旁边的异样,转头看去,轻笑道“回去用盐泡水清洗下就没这么难受了。” 郭囚等人脸色涨红,讪笑不语。 “这军杖惩罚看似不伤筋动骨,但是确实奇痒难耐。”朱家笑着说道“相对比疼,还是这种不上不下的痒才能让你们这群小子长记性。” “当时受刑的时候,感觉王室军那群人像是给我们挠痒痒一样,没想到现在真的痒起来了,像是有蚂蚁在身上爬一般。”郭囚兜着身上的腱子肉笑道。 朱家瞥了眼笑道“确实有蚁虫在你身上爬,军杖上应该涂了点蜜,你们怎么冲撞禺将军了。” 闻言郭囚等惊,跳下马互相检查起来,果然在他们后背纵横交错的伤口上,有不少长着翅膀蚂蚁在乱爬,顿时一片叫骂声响起。 “行了,忍一忍吧,死不了。”朱家微微皱眉“前面就是外营了,我让人给你们弄点盐水冲洗一下。” “这群该死的唔!” “啪!” 一个年纪三十岁左右的羽隹校尉羞恼难堪下,刚要骂出口,就被朱家一鞭子抽在脸上,瞬间一道三寸长的伤口在他脸迸裂开来。 朱家脸色冷冽,目光阴鸷的扫了眼他,没有说话,催马向前。 被抽了一马鞭的校尉脑子还嗡嗡作响,根本没有反应过来,连脸上的疼痛都没感受到。 等他回过神来,发现其他人都已经扔下他了,瞬间打了个冷战,脸色苍白哆嗦着骑上马追了上去。 孤竹国虽然没有专业的木匠大师,但是可以说人人都是木工,只要有木头,就能够在短时间内建造一座完整的军寨。 半个月时间,昌县通往墨羽港的大陆上,已经建立起一座三米高两米宽,还在不断加筑的木城墙了,而且只要按照现在木城墙的构架,往里面添置砖石,就能够造出一座坚不可摧的石制城墙,到时候以扶余人的攻城力,想要攻克墨羽港的城墙,无异于痴人说梦。 而且这座城墙是翟仇亲自督建的,至少在质量上绝对不会有任何问题。 朱家等人到了外营地,让人弄了两桶盐水,给郭囚等人清洗伤口。 盐水碰到伤口,那种灼痛让这几个大男人发出凄惨的鬼哭狼嚎。 “犯了什么事儿?”翟仇没有带面罩,只穿着一件麻袍盘腿坐在地上,面前摆着一个石头灶,正在做石斑烤鱼。 “不知道,我这几个手下都是懂规矩的。”朱家坐在翟仇对面笑了笑“有酒吗?” “已经断酒六天的。”翟仇抬眼“昌县还有酒?” “比尿还难喝。”朱家摇头笑道。 翟仇翻了个白眼“回炉重酿一下就行了。” “没这个必要,也没这个资格。”朱家咧嘴笑了笑,用筷子夹了口鱼肉。 酿酒,冶铁,铸兵,王诩没有下禁令,但是朱家也知道,这是王权的禁忌逆鳞。 “还没熟,大帝说里面有钻肠蛊。”翟仇伸手打掉。 朱家另外一只手把半空中的鱼肉接住,扔回滋滋冒油的石板上笑道“火能杀这种钻肠蛊?” “可以,只要烤炙到焦脆,或者水煮成羹。”翟仇点点头 “如此甚好,扶余人也说河中鱼虾有山林之神护佑,人食之穿肠而死,原来差在祝融这一关。”朱家大笑道。 “扶余人吃海鱼,不吃河鱼?”翟仇微微挑眉。 “奴隶吃。”朱家点点头“不过寿命活不过三十年,就会被这种穿肠蛊谋害。” “呵,那还这扶余的奴隶,吃的还不错。”翟仇难得的嘴角上扬“以前我们都是与畜牧同槽。” “能活着就是好事儿。”朱家咧嘴笑道,看了看石锅里煮着的一套银制餐具,有刀叉有筷子,还有一些吃海鲜的奇怪小工具,这些都是他自己打造的“而且只要活着,就会越来越好。” 以前与畜牧同槽的人,现在吃饭都需要用到这么多种餐具了。 而且不只是翟仇这样,孤竹君大多数人现在都是这样,以前从树上摘下直接吃的果子,现在要用水清洗,还要用到切开,吃起来十分复杂。 王诩称其为,生活的仪式感。 精致的吓人。 “真的吗?”翟仇挑眉“只要活着,就会越来越好?” 朱家抿了抿唇,沉吟片刻笑了笑“嗯,似乎有些草率。” “而且过得好不好,除了自己,谁知道呢?”翟仇莫名的轻笑了一声,显得有些诡异。 “你越来越想是个学士了,再过两年,也许能进书院当先生了。”朱家目光深邃的看着翟仇“那你现在过得好吗?” 翟仇点点头“过得当然好,只要还对大帝有用处。” 朱家吸了吸鼻子,咽下了口水“熟了吗?” “嗯。”翟仇点点头,从旁边沸腾的石锅中拿出一只陶碟,把烤鱼肉夹给他“这里的鱼,刺虽多,但是肉极鲜。” “也不知道是因为刺多才让肉鲜的,还是因为肉鲜,才刺多。”朱家接过后点头笑道。 “两者应该是有辩证关系,不过我还想不明白,但是我知道,若是羽隹军军律不严,会牵连朱先生。”翟仇抬眸看着朱家。 朱家笑了笑,把盘子里的鱼肉囫囵吞枣般倒进嘴里。 “浪费了。”翟仇有些惋惜的轻叹道。 “你现在吃饭已经不是为了饱了,但是我不行。”朱家抹了抹嘴,朗声笑到。 翟仇微微皱眉,拿出竹篮里另外一条处理干净的鱼“为什么?” “说不明白,你懂吗?”朱家耸了耸肩。 “跟师父一样吗?”翟仇眸子微黯。 “不懂,是好事儿。”朱家伸手拍了怕翟仇的肩膀。 “你准备走了?”翟仇抬起头。 “不是,只是不准备来了。”朱家笑了笑“以后,都是剧亢来。” 翟仇眉头深锁。 “不过其他事情你可以不明白,但是有一件事情,你得明白。”朱家拍了怕裤子上的土,像是想起什么。 翟仇微微侧目。 “朱家对帝君,赤诚一片。”朱家咧嘴笑的露出一口白牙。 翟仇眨了眨眼,把篮子提起来“保重。” “小心慕容竭,警惕仇禾。”朱家接过篮子,留下一句话后离开。 翟仇看着朱家带着羽隹军离去,把已经烤焦的烤鱼吃干净后,眉头一直没有舒展开来,想了下,骑马向木宫方向跑去。 到达木宫的时候已经天黑了,木宫外灯火辉煌,还有阵阵乐器声传来。 “你怎么跑来了?”禺春看到翟仇后十分开心。 “里面在做什么?”翟仇疑惑的问道。 “上次你带回来的那几个人里面,有个大匠,大帝让他做点乐器,正在试验。”禺春笑道。 “我带回来的人?”翟仇愣了下。 “就是那几个人游侠。”禺春拉着翟仇到一边,讲述了一下这两天发生的事情,尤其是将朱家如何蛊惑他僭越的事情跟翟仇好好的说了一遍。 “虽然不知道朱先生到底意欲何为,不过我现在就看他很别扭,你给我分析分析。”禺春扯着鸡腿嘀咕道。 “以后你也很难看到他了。”翟仇轻笑着摇摇头。 “啥意思?”禺春微微一怔。 “他应该知道大帝似乎生气了。”翟仇说道。 “啊?不可能啊,我没有表现出任何异样啊。”禺春一怔。 “你杖责羽隹军那几个校尉还不够异样?”翟仇哑然失笑“我还说呢,你怎么会突然责罚。” “是那几个兔崽子嚣张跋扈的,不管教一下怎么行。”禺春有些心虚。 “这也不算是公报私仇,毕竟闯殿确实是罪。”翟仇摇摇头“不过兄长你以后在大帝身边,还是不要做这种惹大帝生气的事情了。” “你也知道,我脑子笨。”禺春挠着头十分委屈。 “大帝说过,聪明跟笨,只体现在具体的事件上面。”翟仇沉声道“比如朱先生看似提点你的行为,在大帝眼中就是愚不可及,他能看懂的事情,大帝会看不懂?” 禺春瞪大眼睛,突然间像是茅塞顿开一般。 “大帝不是气你笨,而是气你不会思考,轻易听信别人。”翟仇轻声道“不管是善意还是恶意,本质上都是意见,只要是意见,都需要你自己思考判断,你最大的问题不是笨,而是懒。” 禺春搭耸着肩膀,面红耳赤的有些羞愧。 “咱们只是大帝身边的护卫,又不是司马也不是司空,需要考虑国中政事,只要完成我们的事情就可以了,大帝说什么,我们做什么,多余的事情不叫功劳,反而是一种笨拙。”翟仇拍了拍禺春的肩膀“大帝叫我了,我先过去。” 禺春点点头,垂头丧气的走到正在烤肉的于荒身边问道“你觉得我笨吗?” 还无法理解这种问题的于荒眨了眨眼眼,咧嘴笑着点点头,虽然那张被认为破坏的脸在灯火下显得有些狰狞,但是却意外的憨厚。 “朱家去找你了?”王诩放下公输矩打造的吉他,对着翟仇笑道。 “我也有些奇怪,他来时是从北门进的,为何回去要绕远到我的西门。”翟仇打量了下不远处的公输矩和晋痴等人。 公输矩和晋痴等人对着翟仇遥遥一揖,对于他们来说,翟仇算是救命恩人了。 “你捡回来的这几个人,算是给我们捡到宝了。”王诩坐在木椅上笑道。 “若是知道会有此事,臣宁可见死不救。”翟仇抿了抿唇,轻声道。 “朱家迟早都会走的。”王诩笑着摇摇头。 翟仇呼吸一滞“是因为,他本来就不是孤竹人?” “嗯,他是中原人,对他来说,不管孤竹多好,他也放不下中原,因为那才是他的根。”王诩摆摆手,示意翟仇坐下。 翟仇收拾着被王诩弄的乱七糟的木桌,一边问道“我似乎能够理解,就算中原王朝给我个王位,我也不会去。” “你倒是想得美。”王诩翻了个白眼“给你个王位你坐得住吗?” 翟仇抓了抓头“臣就是个比喻。” “要是在中原,你这个比喻就直接回送了命,而且还会连累家人。”王诩笑着摇摇头。 翟仇动作一滞“这也是朱家和师父不习惯的原因?” “算是其中之一吧,人是一种很奇怪的动物,看似适应力很强,实际上,又适应力极差。”王诩轻叹一声“不过看在朱家对我还算坦诚的份儿上,我愿意帮他一把,毕竟在咱们最难的时候,他尽心尽力的帮咱们,滴水之恩,未必涌泉相报,但是却不能不报。” “若是以后他真的有不忠之事,我的枪会饶他一命。”翟仇也正色道。 “你倒是有信心,你打的过他?”王诩轻笑道。 翟仇脸一白,语气微怂“所以臣说的是枪,不是剑,说实话,轮战阵之道,臣还是有信心的。” “屠檀跟你留宝贝了?”王诩微微眯起眼。 翟仇身子一僵。 “朱家跟你说什么了?”王诩抿着唇笑道。 “朱先生说他以后,不来了。”翟仇轻声道。 “不来也好,省的沟通费力。”王诩点点头“他带来的几个校尉如何?” “都是当初那些游侠的头目,多为六国大氏族子弟,不过其中有一个叫做郭囚的有点怪。”翟仇思索了一下说道。 “郭囚?”王诩微微挑眉。 “大帝不用劳心,我只是觉得此人,反复无常,若是不放心,臣可以找他聊聊。”翟仇轻声道。 “你就是比禺春那个蠢货机灵。”王诩抬眸看了眼翟仇,轻笑道“你觉得呢?” 翟仇沉吟片刻“臣还是静观其变吧。” “最晚十五天,咱们就要出航了,航道已经标记的差不多了,而且有了公输矩,船的质量会有保证,应该可以直接顺流直下到入海口,不过今天朱家带来的地图,让我怀疑,玄菟部的都城,可能就是我们这次的殷都目的地。”王诩似乎所问非所答。 “会不会是巧合?”翟仇眉头一皱。 “从昌县到玄菟部,走陆路应该需要三个月。走水路顺畅的话,大约十天。”王诩摇摇头。 “朱先生并不知道,殷都的确切位置。”翟仇轻声道。 “这倒是,不过”王诩看着翟仇,后半句没说出口。 翟仇点点头“知道了。” “顺便将乌青王手底下,所有低于十四岁的孩子都带走。”王诩颔首笑道。 “那可能有上万人,会影响昌县防守。”翟仇皱眉道。 “昌县有什么用?数万玄菟妇孺在家翘首以盼游子归乡,没什么比这件事情更重要的,大人的野心,就交给大人自己承担吧。”王诩轻笑一声。11 第三百二十章 未能事人,焉能事鬼?(求全订) 第三百二十章未能事人,焉能事鬼?求全订 人类在最早进化中,可以分成两个自我认知过程,才奠定了人类这个物种文明的基石。 一个叫做存在感,一个叫做归属感。 最原始的存在感,就是生理的反馈,疼痛,饥饿,寒冷,这种存在感,让人类的祖先从树上跳到了树下生存。 但是作为生物链底层的古人类,离开了树木的保护后,面临的是地面上凶猛的食肉动物和杂食动物的威胁,这种威胁让古人类恐惧,然后某一个古人类开始团结其他同类,在逃亡苟且的丛林生活中,族群渐渐庞大,学会了工具和配合,最后开始从食物链底层慢慢往上爬。 这个形成族群体,就是古人类最早寻找的归属感。 但是当人类爬到了食物链顶层的时候,强如猛犸象剑齿虎也成为食物,这个时候这种归属感就会消失,也就出现了最早的同族分歧,引发了内战。 当古人类再次找到归属感的时候,已经走过了一段漫长的人时代,最终出现了最早的宗教神权雏形,也就是人类文明的雏形,让这个群体形成了共识。 王诩想要把让孤竹国成为一个真正的族群,就必然要让所有人都找到归属感。 王诩做不到用血腥原始却最为有效的手段去治理这个国家,所以只能走另外一条,或许古人类以前走过,但是却败给了野蛮的道路。 既然宗教的本质是人类对于死亡恐惧的多巴胺分泌而形成。 那么只要同样多巴胺分泌,让孤竹人感受到愉悦上瘾,同样可以达到族群归属感的作用。 宗教或者说自然崇拜的本质就是恐惧的多巴胺分泌,使其进入一种上瘾的状态,让人们误认为得到了幸福和快乐,或者安全感,寄托感等一切人类需要的感情。 包括后来的王权,人权本质都没用跳出这个规则。 这个规则通过利用人类的同居,多巴胺分泌让人达到亢奋感,而且这种多巴胺分泌是会互相传染的,让这种上瘾感在人群中传染,就会让弱小的个体,意味找到了自己可以依靠,依赖的群体。 恐惧和愉悦,都是人类精神感受的一种。 而这种精神感受用物理解释就叫做多巴胺。 多巴胺是一种神经传导物质,用来帮助细胞传送脉冲的化学物质。 这种脑内分泌物和人的、感觉有关,它传递兴奋及开心的信息。 而且多巴胺也与各种人类上瘾行为有关。 也就是人类任何上瘾的行为都跟多巴胺有着直接关系,不管是酒,毒,烟,茶,赌,甚至是性。 因为多巴胺是n去甲肾上腺素的前体物质,是下丘脑和脑垂体腺中的一种关键神经递质,多巴胺的作用是把亢奋和欢愉的信息传递,人们对一些事物上瘾主要也是因为它。 从理论上来看,增加这种物质,能让人产生兴奋的感觉,但它会令人上瘾。 而且这种多巴胺分泌是可以通过一些物质的,比如尼古丁,糖分,还有荷尔蒙干扰。 所以想要让人感到愉悦,并不是一件特别困难的事情。 但是象牙都让人一直感到愉悦,是困难的事情。 因为人的贪婪的是无止境的,包括对于愉悦的贪婪也是这样的,瘾君子和酒蒙子致死的原因多数都是因为摄入过量,也就是所谓的,人心不足蛇吞象。 所以知足这件事情,才是人类最应该具备的素质。 但是这个素质,人类进化了几千年都没用解决,王诩自然也不指望着能够解决。 但是他可以利用孤竹人的多巴胺分泌还没有太过复杂和贪婪的时候,制定一个界限,然后围绕这个界限教会所有人如何感受到知足和快乐。 这个方法,就是艺术。 艺术的本质是审美,审美在没有被统治者作为执政武器之前,是一种最高级最便捷满足人类精神愉悦的方式,但是这种方式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与精力,就像是大多数艺术家,穷困潦倒甚至痛苦一辈子,也不愿意放弃自己的艺术追求。 在外人角度看艺术家,就是浪费资源的和生命的一种行为,但是实际上,艺术的教化作用,在成本上应该是低于奴役n的教化作用。 音乐最初被定义为艺术,就是因为,音乐是最能够直接人类多巴胺分泌的一种方式。 在人类衣不蔽体食不果腹的时期,音乐能够传达信息,同时也能传达情绪,在传达的过程中发生酵变。 因为最开始的音乐传达的是一种恐怖信息,恐怖信息同样能够多巴胺的分泌,就是少数人有着自虐倾向的原因。 但是随着漫长的人类发展音乐传达的信息也从恐怖变成了敬畏,喜悦,以及庄严等信息,但是那些恐怖记忆已经与音乐绑定,所以人类在接受这种敬畏,喜悦,庄严等信息的时候,同样会多巴胺分泌。 敬畏,喜悦,庄严,在人类文明没有赋予其他精神意义之前,是不会多巴胺分泌的,人类会因为敬畏和喜悦而热泪盈眶,已经是很后期的事情了。 就比如牺牲这个定义,放在远古部落时期,牺牲并不会被歌颂,也不会被称之为英雄,甚至会被人嘲笑。 至少在华夏文明中,由于儒家的不断歌颂牺牲才让这件事情被后人所感召而多巴胺的分泌。 这时的西方宗教则在告诉人们,有天堂这种东西,来利用恐惧人类的多巴胺,以至于达到奴役控制的目的。 孤竹国的人,对于愉悦的标准很低,能够吃饱穿暖,不至于冻死,对于他们就是最大的愉悦水准了。 王诩在城墙上写的那些核心价值观,对于他们来说并不会感到愉悦,只当做是一种规则来敬畏。 他们不可能会为了和平等两个字而热泪盈眶,他们只会为王诩赏赐了他们足够的粮食而为王诩言听计从。 像翟仇,墨壬这样已经找到理想和追求的人,在孤竹国是极少数,所以王诩将他们称为通灵者。 当出现了通灵者王诩就会引导他们进入人类的第二次认知变革。 那就是面对死亡。 人类的第一次认知变革,是在本能的驱使下进行的bp行为,但是本质也是对于死亡的恐惧。 在心理学上,这叫做本我认知。 而宗教,艺术,文明都是建立在死亡恐惧和本我认知之上的。 如果有一天这些东西能够使人不再恐惧死亡,而是面对死亡,那么人类就进入了第二次认知变革,或者说是进化。 就是孔子说的未能事人,焉能事鬼? 未知生,焉知死? 也是心理学上的自我认知。 而第三层超我认知,是王诩也只有概念,没有接触的领域,因为王诩从来就没把自己往一个圣人神人的方向要求。 但是毕竟这样的通灵者是少数,但是这样的少数,可能会决定孤竹国未来的命运。 为了让所有人都能感受到多巴胺的分泌,让族人得到归属感,王诩还是觉得需要从物理层面催生。 音乐就是一个很好的方式。 在辽阳战役中,利用东胡妇孺的四面楚歌的精神攻击,减少了大量的损伤,就证明了,即便是野人,音乐也会他们的多巴胺分泌,同样会被影响。 但是只要能够被影响,那就很容易产生共鸣感。 当个体沉浸在群体形成的共鸣感中,就会产生归属感,这就是族群的第一步。 让这种多巴胺导致的生理上的愉悦感,与孤竹这个抽象化的精神符号绑定在一起,那么孤竹族就产生了。 用商业角度解释,就是一种nbn销售的模式,类似于把钻石跟婚姻nbn在一起。 后世当人们提起钻石,就会想起婚姻。 现在王诩想要当孤竹人感受到快乐,兴奋,上瘾等多巴胺分泌导致的生理愉悦产生时,就会想起孤竹。 这样久而久之,孤竹对于所有人来说,就是愉悦的象征符号。 当外力想要打破这种愉悦,就会引起所有人的愤怒。 这就是民族自豪感的原始形态。 但是由于音乐细胞,没个人都不一样,有的人适应鼓点,有的人适应拨弹,还有适合音律的。 就像是很多优秀的吉他手,却是音痴一样。 这样一来,为了能够让每个人都能自己利用音乐来多巴胺分泌,就需要制作很多乐器。 从古至今,制作乐器的手艺,都是跟宗教和王权绑定在一起的。 各个宗教的宗教乐器,还有华夏文明中的礼乐,都是一样的高不可攀,通俗乐器也都是某一个宗教或者礼乐因为政治因素淘汰后,才流入民间的,比如以前只能在宫廷表演的,出现过卫子夫,赵飞燕等著名舞者的汉舞,在五胡乱华之后就流入了民间,甚至成为坊间勾栏之舞。 乐器也是如此,周朝的礼乐,以编钟为首的金石之乐随着王权的易主,各种政治需要,最后被汉朝的丝竹之乐取代。 那编钟这类的金石之乐的铸造n就没有以前那么严重了,甚至连民间都可以私铸,要是放在先秦,是夷三族的重罪。 不过编钟由于制造成本太高,最终被慢慢淘汰了,像曾侯乙钟后世利用工业时代的技术才勉强能够复原,足以见先秦时期这类乐器地位,和工匠技艺之高超。 天生就通乐理的人本身就是少数,拥有绝对音感这样的天赋的更是万中无一,只有拥有了绝对音感,才能制作出标准的乐器。 后世的调音师,就有一种说法老天爷赏饭吃。 孤竹国有一个绝对音感的天才,就是墨怜,但是王诩舍不得让她去做乐器,毕竟国中大小事务离不开他,后来在东胡的祭祀有几个天才,但是他们制作的乐器都是用石头和兽骨,而且他们掌握的音律并不是华夏正统五音。 后世音乐受到西方文化影响,习惯了哆瑞咪发嗦啦西的七音阶,但是华夏通俗的五音是指宫商角徽羽。 看似少了两个音,但是实际上,华夏五音拥有变音,变宫、变徵,也是七阶音,而且从贾湖文化骨笛的出土文物来看,华夏在000年前就有完整精准的七阶音,甚至还有少数阶音骨笛,比西方可能要早上几千年时间。 所以王诩这么长时间,也没有摸到一把正经的古琴,之前在辽阳城里倒是想要找王贲要一件,但是后来碍于面子放弃了。 毕竟一个看似兵强马壮,富裕无双的孤竹国,连一把琴都拿不出来,确实丢人。 但是能够造乐器的匠师真的太难找了,墨奎那个半吊子大巫虽然弄出来几个青铜礼乐大钟,但是音实在是太不准了,除了能响之外,没有任何悦耳性,偶尔敲一敲提神醒脑,时间长了,真的是一种噪音了。 别说多巴胺,可能连求生欲都被没了。 第三百二十一章 善如水,君子以作事谋始(求全订) 第三百二十一章善如水,君子以作事谋始求全订 通常来说,古代能够掌握制作乐器工艺的人,如果不是传世贵族,就一定是大匠名门,列子中记载留下高山流水这个典故的主人公俞伯牙就是一位制琴大师,是当时晋国的士大夫。 虽然这可能是古代家杜撰的故事,但是背后的含义也将古琴的地位和贵族直接绑定在一起,一个士大夫跟樵夫的知音故事,更符合政治正确。 毕竟古人连吃饱饭都困难,更别说去琢磨弹琴了,看见古琴第一个反应,应该是拿去烧柴。 所以在知道公输矩是公输家的后人之后,王诩最关心的并非他木工如何,最关心的其实是他的制造乐器技术如何。 不过不负众望,公输家祖上,就是给周朝制作宫廷礼乐的大匠,可以说是继承了当代最顶尖的造乐器的工艺。 琴瑟鼓埙不在话下,连王诩提出的吉他也能够放置出来。 于是公输矩除了造纸之外,还要制作大量的乐器,跟他最开始想要担任的造船大匠似乎越走越远了,反而要走上了王室宠匠的位置,这让公输矩十分苦恼。 终于在第五天之后,公输矩有些熬不住了,拜托卢艾向王诩隐晦的询问一下,自己难道以后就要这些杂活儿? 卢艾凭借一手精湛的医术,获得了所有人的青睐,连冷漠的翟仇见到他都会主动打招呼,因为卢艾来了之后,确实给孤竹军士解决了很多伤病问题。 “听说,你给翟仇出了个方子?可以美容养颜?”王诩躺在被公输矩改装的更加舒适的摇椅上,面前摆着一个改良的手摇风扇,原本手摇的位置被他改装成了一个大跑轮,里面装着很多松鼠,只要稍稍用藤条吓唬它们一下,它们就会惊慌失措的顺着跑轮奔跑带动风扇,实现了动力风扇的效果。 卢艾有些怜悯的看着被关在跑轮里的小松鼠,摇摇头“他脸上的伤太重了,不过如果坚持服用,应该会好一些。” “其实他本来不在意这件事情,但是你给了他一个希望。”王诩笑了笑,放下手里的藤条“还有,你不必可怜这几个小家伙,它们被关在里面,好吃好喝,只需要经常运动运动就可以,完全不用担心老鹰和貂等天敌,对于它们是好事儿。” “我只是觉得,这几天它们都跑瘦了,烤起来不好吃。”卢艾板着小脸说道。 王诩微微一怔,大笑出声。 五天的相处,王诩在卢艾心中的形象已经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从最初的敬畏和警惕,到现在的无语。 让他都有些茫然了,王诩身上没有一丝他以往见过,了解的君王模样,也没有那些传奇术士,名望士子的超然气魄,反而犹如他在齐国避难时的街坊一般,开口闭口都是一些没有格调的卦闲谈,所以王诩是卢艾见过最特殊的人了。 最后卢艾只能将其归为羡门中人,游戏人间的风雅了。 因为卢艾知道,即便王诩表现的跟邻家街坊一样,但是身上那种超然的疏离气质是真实存在的,偶尔还会给人一种莫名的压迫感,还是无形的压迫。 王诩笑的有些肚子疼,喝了口水压压,看着卢艾笑道“你平时抓的流萤,用完也想着吃了?” “流萤是一夏之虫,就算我不抓,也会死,而且我不吃虫子。”卢艾摇摇头,蹲在地上身后背着的木箱打开,从里面拿出公输矩新造出来的纸“公输矩掺了些东西,纸张的质地好了许多,您看看?” 王诩接过摸了摸,点头道“嗯,确实柔韧了一些。” “他说在没有找到新的材料之前,目前这种应该是极限了。”卢艾说道“而且制作工艺也已经归拢出来了,只要交给手巧的匠人就可以了,如果有茧丝经验者更好。” “你们大兄恢复的如何?”王诩撕了两张纸问道。 卢艾微微挑眉“大兄已经行动无碍了,今天跟着晋痴去军中帮忙了,禺春将军说码头最近很缺人。” “嗯,航道遇见个岔口,走丢了两个排的兄弟。”王诩摸着下巴嘀咕道。 “怎么会走丢?”卢艾一怔。 “河道复杂,尤其是两河交叉流域,很容易形成分叉,对流,回流等现象,无法确认航道,只能一条一条试。”王诩摇摇头。 “河海无情,帝君为何执着水路?”卢艾蹙眉道。 “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善如水,君子以作事谋始。”王诩微微一笑“听得懂吗?” “易?”卢艾蹙眉问道。 “你们卢氏不研易学?”王诩侧目问道。 卢艾抿了抿唇,垂下眼睑“家传之学还学不过来。” 王诩笑了笑“乾、震、坎、艮、坤、巽、离、兑,易学卦可以对应三皇五帝,水应帝尧,尧之德于水生,这东荒处处水泽,若是不顺水而行,就要逆水为之。” 卢艾一怔,瞄了眼王诩小声道“孤竹,应该是殷商之裔吧。” “三皇五帝一脉而出,有什么问题吗?”王诩轻笑道。 卢艾耸耸肩“公输家能造逆水之船。” “舟船好造,水性难驯。”王诩摇摇头“就像你医人,难道只医外伤,不顾内症吗?” “懂了。”卢艾点点头,目光放在王诩今天有些塌的肩膀上,抿了抿唇“帝君今天没有着甲?” “嗯,等下准备去泡澡。”王诩伸了个懒腰,挑眉道“一起去吗?” 卢艾莫名的一惊,后退一步摇摇头磕磕巴巴的说道“不了不了,我只是想问问,您要不要让我看一下肩伤。” “好像确实有点肌肉僵硬,最近晚上会有些抽筋,你看看也好。”王诩扫了眼卢艾,笑了笑,拉下自己的外袍。 王诩本身就健硕的身材,在穿越过来之后,看似没有看什么挖坑抬棺的重活儿,但是为了保命还是有坚持锻炼的,加上每天都要穿着负重二十多斤的内甲,没有自行车,汽车等代步工具,虽然出行大多数时间都是坐马车,但是运动量也远比后世要更多,身材自然也变得更加结实。 而且更重要的是,现在吃的都是野生动物,还多是没有调料腌制的白水清蒸,炭烤的肉类,在蛋白质摄入质量方面也高了不少,所以增肌效果显著。 王诩现在的身材,虽然比不上专业的健美运动员那么夸张,但是放在后世欧美影视圈,也是堪比美国队长蝙蝠侠级别。 虽然现在西方雕塑审美还没有影响华夏的人体审美,但是强壮的肌肉是人类作为动物的一种审美本能。 总之卢艾眼中下意识的闪过一丝怪异的火花。 晋痴的身材高大也健壮,但是他依旧保持着传统的庞大腰圆的肌肉状态。 白和胖这两种身体特质,在华夏传统审美中象征着富贵。 白象征着贵族阶级的士人传承,因为他们只要在屋子里就行,后来也成了人的特生,白面书生由此而来。 但是胖,除了象征着富贵之外,其实还有很多实际意义,从华夏古代的画风就能看出来,从历代君王的画像,到猛将名帅的画像,没有出现过任何一个像西方那样身材均匀,块腹肌的画像,反而都是膀大腰圆,大腹便便的形象。 这是因为这种满身肌肉的形象,是没有文化的屠夫和市井莽夫的下等人,所以在主流审美上,就不喜欢肌肉男。 比较出名的吴道子的钟馗捉鬼图中,钟馗的形象就是一个大腹便便,而他身后抗旗的小鬼,确实满身肌肉。 这种通过艺术表达的审美,不止是艺术加工,而是根据实际传承下来的。 因为从实战意义来说,没有一丝赘肉脂肪保护的肌肉,在抗揍能力上,远远小于腹部有一层脂肪包裹的壮汉。 包括中的摔角运动员,身上也都会有大量的脂肪,所以古代华夏的武将都在追求这样的膀大腰圆的身材,而并非西方那种有些偏执的纯肌肉身材。 所以王诩这种浑身精肉的身材,虽然看着符合人类审美,但是在卢艾眼中,还是有点消瘦。 “帝君肩膀已经有暗疾了。”卢艾撸起袖子,拍了怕身上的袍子,表示自己身上没有任何武器,然后走到王诩身后,在他肩颈上摸了摸,开口说道。 卢艾的手可能是因为常年捏石针或者药杵的缘故,所以有一层厚厚的老茧,但是手却异常的柔软,而且很有力道。 “等肩膀上被压出老茧和脂肪堆就好了。”感受着肩膀传来的力道,王诩下意识的条件反射肌肉紧绷,笑着说道。 “若是常年负重甲,没有专业体姿和按硗,年纪大了会影响肩颈的骨头,严重者甚至可能会经常性脱臼,帝君的症状还不算明显,调理起来并不困难。”卢艾的手又顺着脊椎骨往下摸去。 王诩下意识的挺直腰身,轻咳一声“怎么调理?” “帝君着甲的方式可能有问题,或者内甲有问题,应该主要是受力不均导致的,脊骨目前没有太大的问题。”卢艾把王诩的后背摸了一遍“按硗加上适当的放松就可以。” “按硗是用手按摩?”王诩拉上衣服笑着问道。 “按摩?”卢艾眨了眨眼“家祖有传,上古医有俞跗,治病不以汤液醴酒,鑱石蹻引,案扤毒熨,一见病之应。” 意思是上古时期有个医生叫做俞跗,治病不用吃药,就用针灸和按摩,就能治好大病,是扁鹊十分推崇的医学理念。 “黄帝三医,雷公,岐伯和俞跗,你们卢氏老祖习得几成?”王诩笑着问道。 “不敢妄论先祖贤师。”卢艾摇摇头“帝君一试便知。” 王诩笑容怪异的看着卢艾,轻笑道“这话说的有点目无尊卑了啊。” “病无尊卑。”卢艾面不改色。 王诩眯了眯眼,盯着卢艾看了一会儿,对着赤着上身在阳光下跑起来犹如一颗黝黑发亮的大珍珠一样的禺春喊道“去,给我切十斤五花。” 刚跑到木宫的禺春愣了下,疑惑的看了看王诩,然后转头又跑向厨房。 卢艾也疑惑的看着王诩“帝君要用膳?” “我洗完澡回来,你能把这十斤五花肉的肥肉都按出去,我再让你试一试。”王诩扬起嘴角,笑着说道。11 第三百二十二章 种田不如种草(求全订) 第三百二十二章种田不如种草求全订 把五花肉里的肥肉部分用按摩的方法剔除,自然是不可能实现的。 就像是很多减肥号称按摩加汗蒸能够合理减肥一样。 按摩的效果顶多是能够燃烧一些表层脂肪,促进一下血液循环和新陈代谢,想要减肥还是需要合理的运动和饮食规律才有效果。 王诩让卢艾按五花肉,当然不是为了给五花肉减肥。 更何况,上古是时期的野猪身上的脂肪含量本身就很低,瘦肉率极高而且肉质稠密,甚至有些发硬,尤其是在烧烤的时候,能够明显的感觉到吃起来十分弹牙。 但是如果卢艾能够把这十斤野猪肉通过按摩的方式,肉质揉揑松软了,那么至少能够证明她的手劲儿和技术还是过硬的。 因为肉的纹理是不同的,不管是猪肉还是人肉,肌肉还是肥肉,按摩更是建立在肌肉纹理上施行的一种保健手段,如果纹理都弄不清楚,王诩自然不会给卢艾当小白鼠。 虽然按摩针灸这些保健手段,在华夏已经有至少三千年的记载了,之前卢艾提过的雷公,岐伯和俞跗都是黄帝内经和一些古籍中记载的上古部落私企,黄帝手下三名医生。 雷公擅长针灸,岐伯擅长医理,古代习惯将以医术尊称为岐黄之术,就是岐伯跟黄帝的合称,俞跗则是擅长外科手术和按摩保健。 虽然黄帝内经目前还没有确切文物出土,业界普遍认可这是一本从商周流传,后世一直不断整理的医术。 但是马王堆汉墓中出土的五十二病方中记载的一些医理和病例都是能够对用黄帝内经中的部分内容,所以间接可证其成书久远。 但是即便如此,王诩也不会轻易相信古代的医疗技术。 毕竟实践才是验证的唯一方法。 而且对于王诩来说,环节身体的疲劳与其指望着针灸按摩,他更倾向于泡温泉。 鞍山在后世有全国四大温泉康复中心的汤岗子温泉,而且矿产丰富的地区自然很容易出现温泉,两千多年前的鞍山区域的未开发温泉数量,更是数不胜数。 此时的东北地区除了山林就是沼泽,斥候在探查的时候只能选择地毯式搜索,所以就很容易发现藏在山林中的温泉。 距离墨羽港最近发现的一处温泉,可以顺着大辽河南下的第一条主干分支,顺流而下三四公里,就能达到,坐船半个小时不到,翟仇还在这里建立了一个小型的港口,有大约五六千人在这边开垦,其中大多数都是之前扶余俘虏,就是那些没有到十四岁的扶余孩子。 十四岁的年纪,生理还没有发育成熟,加上常年的没有充足的营养供给,让这群孩子普遍消瘦矮但是每一个眼中闪烁着精光,都要比成年人还要深邃,像是一只只蛰伏的豹子。 这是渔猎民族的特殊环境造就的,与农耕文明有着很明显的差别,虽然中原农耕民族也都是从十岁开始就参与生产劳动了,但是跟渔猎民族这样从小跟着野兽搏命的孩子还是不一样。 按照土地利用率养活的人口来算,采集民族落后渔猎民族,渔猎民族落后游牧民族,游牧民族落后农耕民族。 而且越是落后,越是原始,面临的生存挑战就越发的残酷。 同时,能够传承下来的基因就更加强悍一些。 这就是净化论中的弱肉强食定律,最终能够存活的生物,一定是具有强悍基因,比如水熊虫。 因为身处在原始的环境中,时刻都有被其他生物伤害的危险,而且想要利用落后的工具狩猎到食物,更是需要超出常人的技艺,或者基因进化。 渔猎民族最出色的技艺,就是远程攻击。 不过这个远程攻击,主要不是弓箭,而是投掷。 投掷石头,长枪,鱼叉等工具,来猎杀食物。 扶余这些不到十四岁的孩子,能够在两米见深的河流中,用石头轻易的砸晕水里的鱼,十米的距离投掷石刀,可以刺穿松鼠,貂,野鼠等小型动物,在团队协助下,二十个人可以击杀一头成年野鹿。 这些不但是常年累月的磨练,更是祖祖辈辈的遗传基因加成。 因为他们的祖辈只有是部落里最优秀的猎人,才能有资格将基因留下来。 所以这些渔猎民族的孩子,在王诩眼中,就是半成品的弓箭手。 弓箭手跟其他兵种不太一样,虽然在杀伤力方面,弓箭手是最优越的兵种,但是实际上也是最难培养的兵种,一团成熟的弓箭兵,甚至比骑兵还要难培养。 因为弓箭手是吃天赋的兵种,骑兵,步兵都可以用机械重复的练习来实现成熟化,但是弓箭手,尤其是负责精准打击弓箭手是需要天赋加成的。 否则射不中,就是射不中。 天赋中最主要的就是预判,电视剧中狙击手喜欢叼着烟或者树叶测算风力,并非是为了耍帅,是真的有科学依据的,而且还是最基本的天赋测算。 这种测算如要想要训练,成本极高。 孤竹国的弓箭手是借助nn的先进,加上面对没有铠甲的游牧骑兵,才在辽阳战役中表现抢眼的,但是假如面对的是秦军,王诩知道,即便王贲让他一百米先手三箭再重逢,自己的弓箭手依旧会全军覆没。 就是因为孤竹国的弓箭手,只会拉弓射箭,不会预判也不懂测算。 屠檀之前在国中挑选过有天赋的弓箭手,但是人数不足一百人,最后都编入王室军给王诩当护卫了。 但是自从翟仇被扶余野人用板砖和石头放倒之后,王诩就对他们产生了兴趣,如果能够收编大量的扶余少年训练成弓箭手,收益肯定显著。 这也是王诩从乌青王手底下抢人的原因之一。 不过王诩没想到,翟仇会把他们先安置在这里开垦。 “墨羽港周边的树木念头不如这边,而且这边有几处温泉方便给他们消毒清洗,这边没有煤炭,烧柴的成本有些高。”翟仇摆弄着自己的石板烧,对着泡在温泉里的王诩说道。 “但是没看到多少我们的人啊。”王诩懒洋洋的问道。 “还能顺便看一下这群扶余崽子有没有别的心思,大帝别看他们年纪不大,但是一个个都不是善茬。”翟仇摇了摇头“不过现在还好,没出现什么异样。” “喂不熟?”王诩睁开眼,看向翟仇。 翟仇手中的猪大肠在铁板上滋滋冒油,香气压过的温泉的硫酸臭味“应该是喂不熟,我从乌青王手里带走他们的时候,他们似乎很有敌意。” “乌青王对他们很好?”王诩笑道。 “没我们好。”翟仇摇摇头。 王诩笑了笑“这就是一个民族和部落的差别。” 翟仇沉吟了片刻“没关系,到时候直接打散到各个排,他们应该不会那么不知好歹。” “人心都是肉长的,慢慢来不用急。”王诩笑了笑“这里距离昌县多远?” “不算太远,十里地,不过要翻两座山,那两座山还没有清理出来,现在是鹿群合理林中野兽繁殖时间,所以林中动物都很暴躁,不易驱赶。”翟仇说道“而且还不能给这些扶余崽子配备nn。” “主要驱逐狼群和虎豹。”王诩笑了笑。 “这边土地平阔水源充沛,准备在这边播种一季,鹿群太多会糟蹋庄稼。”翟仇正色道。 “傻子,肉不一样是粮食?”王诩轻笑出声“没有人打理的野田,终究难以高产量,还不如喂这些鹿群,来年还能换肉吃。” 翟仇像是看败家子一样看了眼王诩,低头继续翻烤石板烧。 “以后要是从西域弄来紫花苜蓿,就种的漫山遍野都是,不但好看,而且好养活,只要把种子撒下去就好了,到时候养活一山的畜牧,比种粮食轻松多了。”王诩也没有在于翟仇的白眼,自顾自的说道“土地是个好东西啊,不但能种粮食,还能种肉。” 翟仇埋头认真的烤肉,听着王诩说着他们羡门中的古灵精怪。 好好的土地不种粮食种草给野鹿吃,这对于他来说简直是有些丧心病狂,种的地人还吃不饱呢,哪有闲心去养动物? 对于他来说,林中的野物应该都算是额外的粮食,即便是家中饲养的牧畜,也多数是为了祭祀而饲养的,至于草料,都是田中的杂草,省的浪费。 但是如果真的在地里种草,那就是眼中的浪费行为了。 即便孤竹国现在已经属于温饱状态,但是一翟仇的见识,依旧无法将肉食,当成是一种粮食。 而且他也不会计算,种牧草散养食草动物的出肉率,和在没有化肥加成的时代种植粮食,两者那个成本收益更划算。 王诩在后世看过很多中外关于畜牧业的养殖报告,抛开动物感染病毒的意外情况,每亩地种植牧草的出肉率,是远远高于种植粮食的出产率。 后世有所有肉类加工的副产品存量,都是一个想象不到的天文数字,相传某灯塔国,每年向第三世界国家出口的僵尸肉都足够让人瞠目结舌了,可见畜牧的产值。 当然,这些东西跟翟仇说了他也不懂,这种东西只有到时候漫山遍野的畜牧吃不完,让他们吃到腻了,他们才会把肉食当成粮食来看待。 不过紫花苜蓿真的是个问题,华夏境内的牧草主要以狗尾巴草为主,狗尾巴草虽然也容易种植,但是相对比紫花苜蓿来说,营养价值要低太多了,如果以狗尾巴草作为牧草种植,效果可能确实不如种植粮食。 所以这种紫花苜蓿只能到西域去弄种子,然后大批量种植。 紫花苜蓿最早就是由张骞带回来的,紫花苜蓿的引进也间接的促进了华夏的畜牧业发展,保证了后来的马匹牧草供应。 王诩虽然已经跟西域的塞人打过交道了,但是要出使西域,还得等一段时间,至少要等到把东北地区平定,把秦朝外交稳定后才能放心的去开辟额外附加的物产资源。 不过好在东北的原始丛林,还足够吃几年。 眼下最主要的问题,已经并非衣食住行了,而是安稳。 早点找到一个安稳的栖息地,才是安心发展的必要条件。11 第三百二十三章 刺骨兽(求全订) 第三百二十三章刺骨兽(求全订) 人类是一种趋利避害的生物,而且虽然种群数量基数大,但是有挑战创新精神的,永远都是少数人。 远古的人类都是跟随着其他杂食动物屁股后面,观察它们吃什么,然后才决定哪些东西能吃,哪些东西不能吃,就算后来进入工业科学时代,人类是习惯用其他生物做实验。 总之,以身涉嫌,并不是人类基因中带来的特点。 所以尝百草的神农才被人类歌颂为始祖。 但是风险与机遇并存,敢于第一个吃螃蟹的,往往就能够成为‘领袖’。 但是领袖到底是探路人高举火炬的盗火者,还是被后面大众推出来的实验品? 不过不管如何,在一个群居动物体系中,领袖是必然存在的,跟文明没有太大关系,跟天性有关系。 扶余人是渔猎民族,所以只要海边河边山林中的动物,他们基本上都吃过,然后神农心态去判断,什么东西能吃,什么东西不能吃。 海产和河产,如果经过高温加工后,基本上都是可以吃,除了少数带有剧毒的生物。 但是古人并不懂得,高温消毒达到效果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个是作用的温度,另一个是作用的时间。 水达到沸点,沸腾后可以杀大量细菌微生物寄生虫,这个叫做作用温度。 但是还有很多细菌微生物需要沸腾三分钟以上,才能达到彻底杀菌的效果,尤其是一些能够引起肠道疾病的细菌。 渔猎民族自然也是生活做饭,但是他们评判食物成熟的标准,大多时候是用味道和血渍判断的,当食物产生炙烤的香味,他们就认为可以吃了,但是其实这个时候的食物,大多数处于‘半熟’状态,最容易感染细菌和寄生虫。 而且古代,尤其是上古时期,引火主要是依靠‘钻木取火’。 古代所钻之木,一年之中,根据不同季节,还要随时改变。 《周礼·月令》规定:春天用柳,夏天用枣杏和桑柘,秋天用柞树,冬天用槐檀,这叫“改火“或“更火“。 因为古人认为,只有根据木的颜色,与四时相配,才能得火,反之则不能得火。也就是说,每逢换季之时,就要改新火。 到了南朝,当时仍行钻木取火,但取消过了“更火“这一风俗,不实行改木。 还有一种叫做‘金燧取火’,就是向太阳借火,当时也叫阳燧,用铜镜向日取火,也用艾引火燃烧。 。《周礼》载:秋官避开炬,负责用“夫燧“向太阳取明火。夫燧,是古人在日下取火的一种用具。 它是用金属制成的尖底杯,放在日光下,使光线聚在杯底尖处。 杯底先放置艾、绒之类,一遇光即能燃火。因此,夫燧即金燧。 《考工记》记载了用金锡为镜,其凹面向日取火的方法。可见,华夏在四千年前已有使用光学原理取火的技术了。 最后一种就是熟知的‘石敲火’,就是打火石,这是一直到魏晋时期才普及的生活方式。 先秦中原基本以钻木取火为主,更别说更加落后的扶余了。 钻木取火听起来简单,但是实际操作起来十分费时费力,史前的人类有专门保存火种的方式,就是最早‘祝融’这个官职的由来,但是保存火种只适合定居的部落,无法随身携带,渔猎有时候狩猎范围会很大,狩猎队伍经常要出去一个星期左右,无法随身携带火种加上生活困难。 孤竹国生火容易,除了因为王诩有打火机之外,还有专门生活用的‘弓钻器’,以及后来的油灯保存火种。 但是对于这些无法随身携带火种和先进工具的猎人来说,大多数时候,早饭和晚饭会费力气钻木取火,剩下的时间,基本都是风餐露宿,吃的最多的还是生肉。 在这个过程中,渔猎民族就发现,河里的食物虽然长的跟海里的相似,都是鱼虾蟹贝壳等等,但是河里的东西吃了肚子里就会长虫子致死,他不了解微生物和寄生虫的概念,所以就将其称之为诅咒或者邪魔。 久而久之自然就不吃这类生物了。 所以当扶余人发现,孤竹人竟然敢吃河里面的东西时,是抱着幸灾乐祸的态度的,而且相处时间越长,他们发现孤竹人的菜谱之复杂,以前他们认为的剧毒之物,如蛇虫等东西,没有他们不吃的。 而且他们吃了似乎也没有中毒的迹象。 不只是扶余人,连中原医学世家出身的卢艾都有些弄不懂。 所以起初的时候,扶余人是不吃孤竹人派发的食物的,只吃粮食和他们认为可以吃的东西,但是时间一长,那些从未尝过的食物香气就像是恶魔的低吟一样誘惑着他们。 渐渐就有一些人,开始尝试,于是就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 不得不说,人类进步的源泉是对于食物的欲望,这个欲望也足以支撑人类一次又一次的突破。 翟仇收拢的这数千十四岁以下的扶余少年中,就有一个叫做‘隼’的孩子,他是玄菟部的一名猎人,从小因为在投掷石头方面有着特殊天赋,被族长命名,当做了重点培养。 隼身高不到一米五,身材黑瘦却精壮,手臂和胸肌十分发达,两扇肋骨却十分突出,脸上被巫师刺了面,看起来有点古怪,但是身上那股精悍敏锐的气质却十分突出。 翟仇第一眼见到他的时候,就很喜欢他,所以隼是最早一批得到翟仇允许,能够自由外出狩猎勘察的排长。 孤竹国一个排四十五个人,隼带着这四十五个人,在这几天中踏遍了方圆几里的山头,王诩泡的温泉就是他们发现的。 同时他也是第一个接受翟仇好意,吃了一顿石板烧鱼的人。 自从吃过之后,隼就对任何可以石板烧的东西都充满了好奇。 在扶余人历代的传说中,除了河里被诅咒的动物之外,林中最不能吃的,就是一种叫做‘刺骨兽’的怪兽,这种怪兽体型比狼小很多,但是长着一身的刺坚硬无比,遇到危险的时候会主动攻击,被刺攻击之后会剧痛无比。 所以扶余人不会去猎杀这种怪兽,第一是这种怪兽看着体型还可以,至少比野兔大,但是实际上并没有多少肉,而且十分凶悍,猎杀起来伤亡严重,不划算,还不如去抓兔子或者野鹿。 于是扶余祖先故意将这种刺骨兽‘拟神化’和‘图腾化’。 隼小的时候吃过这种怪兽的苦头,所以一直很惧怕这种怪兽,同时也很好奇,这种没人吃过的怪兽,是什么味道的。 以前的他一定不会去想这东西能不能吃,但是自从发现在孤竹国,没有什么是不能吃的之后,就对猎杀这种怪兽产生了兴趣。 尤其是昨天听说会有贵人来这边泡温泉之后,隼更要通过猎杀这种图腾怪兽,来表达一下自己的忠诚和展现一下自身的实力。 也就是俗称的投名状。 于是天还没亮,他就带着自己挑选的几名小队成员,漫山遍野的寻找刺骨兽的踪迹。 最终在一处山穴中找到一窝,一共六只,隼选择用调虎离山的方式,逐个击破。 虽然翟仇没有给隼配备弓箭,但是却把一些废料制成的飞刀给了他当做武器,想用投掷石头来砸死这些刺骨兽,远了很难破防,近了容易受伤,若是以前,隼肯定不敢冒险,但是自从有了飞刀之后,他觉得,除了另外一种石甲兽之外,这林中没有什么动物是他射不穿的。 摸着刺骨兽坚硬将近15厘米的刺,隼的脸上露出一个古怪的表情。 若是用这种东西制成箭簇? 不过相对比隼的胡思乱想,其他少年则面露难色,因为他们还是有点担心杀了这些刺骨兽可能会引来诅咒。 “排长,我们猎杀刺骨兽,真的没问题吗?”一个头上帮着鸟毛的少年问道。 隼回过神,转头笑道“我们猎杀刺骨兽是为了献给孤竹的王,即便有问题,也不是我们的问题。” 其他人听到这话后都愣住了,几个反应快的脸上的神情轻松了许多。 “日头已经当空了,我们得赶紧回去了。”隼从刺骨兽身上小心翼翼拔下了几根刺,然后把尸体装进带来的木橇车里,带着小队往回走。 在太阳落山之前,赶到了王诩泡澡的那个温泉口,被神奴卫拦住了。 看着神奴卫身上金灿灿的盔甲以及腰间别着的华丽刀鞘和箭壶,还有身后背着的弓箭,隼眼中露出向往之色,打开木橇车,指着里面颠簸了一路血糊糊的刺骨兽尸体,手舞足蹈的开始跟神奴卫交流。 神奴卫本身就不善交流,他们一般只听从命令,隼的扶余话他们更是听不懂,于是双方就陷入了你画我猜的尴尬境遇。 这个时候泡好澡的王诩从山洞中走出来,看着神奴围着一群赤身的扶余少年微微皱眉。 紧随其后的翟仇也一眼看到了人群中的隼,躬身说道“臣去处理一下。” “看样子应该是猎人,怎么没配军装?”王诩皱眉道。 “配了,自己舍不得穿。”翟仇摇摇头“臣去去就来。” 说完翟仇小跑着过去,分开神奴卫看着隼皱眉道“做什么?” 看到翟仇,隼明显松了口气,指着木橇车里的刺骨兽,跪在地上手舞足蹈的比划着向王诩的方向。 翟仇往里面看了眼,皱起眉,这种身上长刺的动物他倒也不是没看到过,只不过没见过这么大的,但是并没在意,也能够看得懂隼在比划些什么,挥挥手示意隼可以走了。 隼有些焦急,拿着刺骨兽的刺,指着神奴的箭壶,又做了个射箭的姿势。 翟仇微微一怔,接过他手中的刺,微微用力一捏,竟然没有捏动。 “豪猪的刺?这儿竟然有豪猪,怪事儿。”这时王诩的轻笑声从身后传来。 隼抬头看到王诩,眼中再次迸发出异样的光彩。 第三百二十四章 你若爱兵如子,那么兵必待你若父(求全订) 第三百二十四章你若爱兵如子,那么兵必待你若父(求全订) 豪猪这种动物,在《动物世界》中很常见,被誉为动物界中最不惹不起的存在,连凶残不忌口的鬣狗,能不招惹也不会招惹这家伙。 至于狮子猎豹什么的,菜谱上也很少出现豪猪这种动物。 虽说豪猪的刺不知名,但是那种密密麻麻的疼痛也足够折磨人了,尤其是对于,手掌不灵活的动物来说,被豪猪刺伤,要很长时间清理干净,而且还容易感人致死。 但是即便如此,后世豪猪的数量也并不算太多,尤其是华夏境内,长江流域和秦岭倒是有一些,不过后世也基本很难看到了。 因为对于华夏人来说,豪猪全身是宝,豪猪最引以为傲的防刺,对于华夏人来说是十分珍贵的药材,而且豪猪的肉也十分好吃。 豪猪刺又名苏格毛,通常用来制作高级钓鱼浮标和工艺装饰品。 但是经过华夏的医生开发后,发现其具有降压、通气、镇痛、活血、化瘀、祛风、通络、催乳、固肾涩精、主治胃、腰腿痛、风湿、咽喉炎、皮肤瘙痒、头皮屑等病症。 后世医学也经反复临床验证,得出对咽喉炎、胃病、血管硬化、固肾利尿及通经活络有显著疗效的结论。 而且不需要深加工,大多数只要磨成粉泡茶就可以了。 味道如何王诩不知道,但是他以前胃疼的时候白老爷子经常给他冲豪猪刺的颗粒。 在这里看到豪猪,真的很惊讶。 王诩把手中的豪猪刺递给翟仇,看着跪在地上两眼放光盯着自己的扶余少年笑道“他来送礼的?还挺机灵。” “他叫隼,是最有天赋的一个,而且很听话。”翟仇皱眉把豪猪刺扔给隼,脸色有些不善“但是没想到,还有这么多心思,之前一点也没发现。” “看着就不像是老实的孩子。”王诩打量着隼笑吟吟的说道“去找个翻译。” 翟仇点点头,对着隼比划了两下,隼磕了个头就骑着马跑了。 “骑术不错。”王诩笑了笑“去,把这些豪猪都处理一下,要小心上面的刺,很尖。” “这东西浑身都是刺,能吃吗?”翟仇皱眉疑惑道。 “比山彘肉好吃多了。”王诩笑了笑,往回走到木墩桌旁边“看来是要在这儿吃晚饭了。” “大帝无需为这点小事耽搁,太阳就要下山了,夜晚行舟不太好。”翟仇正色道“而且这边的侍卫也不够。” “怎么?你还怕这些扶余孩子把我们给端了?”王诩咧嘴笑道“既然如此,为何还要弄的漏洞百出呢。” 翟仇面不改色“臣这是引蛇出洞。” “翟仇啊,引蛇出洞是用来对付敌人的,这些孩子,以后都是自己人。”王诩目光深邃的看着翟仇。 翟仇微微一怔,抿着唇低下头。 “你首先要慢慢分得清,什么叫狡诈,什么叫狡猾。”王诩笑着摇摇头“狡诈是一种动机,是一种需要警惕的邪恶,但是狡猾,往往是被迫求生摸索出来的方式。” 翟仇皱眉道。 “你好不容易学会诸事并非非黑即白,怎么在看人上面,依旧犯了这个毛病?”王诩轻笑道“清风拂山岗,山岗不会增色,明月照沟渠,沟渠也不会减泞。” “视卒如婴儿,故可与之赴深溪;视卒如爱子,故可与之俱死。厚而不能使,爱而不能令,乱而不能治,譬若骄子,不可用也。”翟仇微微欠身,正色道。 “屠檀给你留了好东西啊。”王诩眸子一亮,勾起嘴角。 翟仇身子一僵,眸子有些慌乱不知所措。 “你在骗我?”王诩眯起眼,站起身,按住了翟仇没有着甲,显得有些单薄的肩膀。 翟仇身子一颤,本能的往上顶了一下之后,又要顺势往下跪,却被王诩一手抓住肩膀,动弹不得。 “看着我。”王诩的声音微冷。 翟仇下意识的套头对上王诩那双妖异的重瞳,然后慌乱的躲避“臣不敢。” “不敢是不敢,只是有难言之隐对吧。”王诩最近笑意不减,拍了怕翟仇的肩膀“不过你确实骗了我,对吧。” 翟仇低下头。 “但是心怀歹意吗?”王诩语气轻佻。 翟仇却无比惊慌发誓道“臣绝无此念!若有歹意,祖神降雷轰杀,翟氏一族不得好死!” “所以,你对我的撒谎,就是狡猾。”王诩笑着拍开他起誓的手掌“还有,起誓对我没用,你知道的。” 翟仇嘴角一抽。 对于古人来说,最能够证明自己清白的,就是赌咒发誓了。 也算是一种特殊优良品德了。 但是这种优良品德在后世却成为一种作恶的手段。 “一个连森林都没走出去过的孩子,再狡猾能狡猾到哪儿去?”王诩柔声笑道“但是如果你用对待恶人狡诈的态度去对待这份幼稚的狡猾,那么很有可能,最后真的会把对方变成一个狡诈的人,这就是引蛇出洞的不好,因为你引蛇的时候,是要使用诱饵的,而这个诱饵若是用不好,就会变成邪祟。” 翟仇点点头“臣知道了。” “你刚才说的是兵法,却是针对中原人的兵法,若是你想要用在孤竹人身上,还要自己慢慢修改一下,这群孩子是很好的试验对象。”王诩笑着说道“中原人的兵书,会习惯把虽有最坏最极端的结果当成是一种定式,你刚才那句,前半段很好,你若爱兵如子,那么兵必待你若父,这是治军之道。” 翟仇面色凝重,跪坐在王诩身前。 “但是后半句相当于直接否定了前面的治军之道,他觉得若是把士兵当成孩子一样宠溺,会宠出娇惯的孩子,这样的孩子是不能用的,但是实际上并非只有这种极端的情况,屠檀‘战死’那天你在现场,我够宠他吧?”王诩歪头看着翟仇。 翟仇瞳孔一缩。 王诩笑了笑“这兵法没错,但是并不是真理,也不是唯一,他只是选择了一种能够让你最容易接受的逻辑和方法,让你选择一条最便捷的道路,既然骄兵难用,那么就用哀兵,用严惩当做一种激励奴隶士兵的方法,让他们在战场上处于恐惧当中,这样确实能够达到严明军纪的效果。” “但是,同样也容易产生哗变,因为你要知道,恐惧的力量有限,还会让人崩溃,但是有一种力量却是无限的,这种力量就叫做无畏。”王诩顿了顿,目光渐渐变得复杂“但是在让他们学会无畏之前,必须让他们敬畏你,这样你所有的命令,都会变得有意义,即便是牺牲他们同样无畏。” 翟仇虽然没有听懂,但是眼前却不自觉的浮现出当时在辽阳战场上,孤身直入混战的百万大军中,看似沧海一粟,实则如同一颗坠星般的屠檀。 或许,那就是无畏吧。 “你不能讨厌他们,因为你若是讨厌他们,他们也会讨厌你,你要教会他们如何喜欢,喜欢上每一天的朝暮,喜欢上身边每一位同伴,喜欢上因为有了他们会变得更加美好的孤竹。”王诩撑着下巴,手指着即将落山,却将整片天地照耀的艳红耀眼的夕阳“你要让他们开始期待,明天清晨初升的太阳。” “这就是活着意义吗?”翟仇原本精芒奕奕的双眸突然变得混沌不堪,轻声喃喃道。 “嗯。”王诩笑着点点头“当你开始期待太阳升起的时候,才真正的活着,否则你的每一滴汗水,每一次呼吸,每一个心跳,都会成为你活着的累赘,若是你不期待朝阳,那你就只能看着它们让你绝望。” 翟仇眨了眨眼,嘴巴张了张,却不知道说些什么。 “你被仇恨缠绕了太多年,如今已经大仇得报,你该拥抱新生了。”王诩柔声笑道。 翟仇身子剧烈的顫抖了一下,抬头看着王诩,双目赤红眸子里透着一股死寂“可是,我似乎还是看不到朝阳。” “你的眼睛只盯着阴霾,自然看不到朝阳。”王诩轻叹一声“你要试着移开目光了。” 翟仇的眼球动了动,看向外面骑马带着翻译回来的隼,眉头深锁,陷入了沉思。 “隼说,刺骨兽是扶余人崇敬的神灵,但是却没有让扶余变得强盛,所以他觉得刺骨兽并不是真的神灵,他希望用猎杀刺骨兽的方式向大帝证明,他愿意如猎杀刺骨兽一样,将扶余猎杀献给大帝。”翻译拉着隼跪坐在地上,先向王诩行了一个扶余的礼仪,然后用不算太流畅的雅言说道,这个翻译王诩见过,是乌青王身边的人。 王诩笑着点点头,看着满脸紧张,黑白分明眼珠滴流乱转的隼“我能接受你的好意,所以告诉我,你想要什么。” 隼听后紧张的吞了吞口水,小声说了些什么。 “他想要一把弓,若是能有一把长剑就更好了。”翻译听后都有些不悦的看了眼隼,觉得他有些贪婪了。 隼也有些羞怯的低下头。 王诩笑了笑,看向翟仇。 翟仇从腰间解下一把他缴获的长剑,这把剑虽然没有沚戛剑锋利,但是胜在使用顺手,携带方便。 隼无比诧异的看着翟仇将长剑放在他身前,印象中,这个带着面具的将军就是杀神的象征,每次他出现,都会有人死。 “告诉他,不要辜负这把剑,至于弓,我以后会给他。”翟仇想试着对隼露出一个笑容,但是放弃了,转头对着翻译说道。 翻译连忙传达。 王诩嘴角也露出了笑意,眯着眼欣赏今天最后的夕阳西下。 其实他之前曲解了翟仇询问的那句话,翟仇那句话就是来源于大名鼎鼎的《孙子兵法》虽然王诩不知道屠檀到底留给了他什么,但是这句话他还是印象深刻的。 因为他以前因为这句话跟白老爷子探讨过很久。 当时两人争执的话题就是‘慈不掌兵’。 兵者,凶煞。 所以跟兵有关的事情,都是无比凶残极端的事情,尤其是战争,慈不掌兵最大的问题并不在于,将领对于士兵是否宠爱还是严苛,而是在于将领本身在面对‘牺牲’的时候能否保持理智。 《孙子兵法》中说的那句话,将士兵当成孩子看待,试问父母又怎么能眼看着孩子去送死? 所以慈不掌兵的关键问题,还是在将领在处理战争时的理智要大于感性,否则若是真的因为感情用事耽误大事,那是更加无法挽回的灾难。 所以在治军方面,就要严苛,将领尽量远离大众士兵的生活圈,这样在战争的时候,不会轻易被感性左右。 但是扪心自问,即便心如钢铁的将领,人心终究是肉长的,不去看,不等于不去想。 所以王诩更希望在治军方面,孤竹国每一个人,从将领到士兵,在面对流血牺牲的时候,都能够做到问心无愧。 这样的牺牲,或许在某些精神方面更有意义。 而且王诩绝对,一支知道自己为什么而死,为什么而战的队伍,才是最强盛。 这是王诩从后世最重要的抗美援朝战争中找到的领悟。 小米加步枪的先烈们,面对装备精进的敌军,毫无惧意,无畏冲锋,最终打赢了那场影响世界格局,甚至会改变后世千年命运的重要战役。 那场总伤亡过百万的战役,先烈们依靠的绝对不是对军纪的恐惧,而是心中对未来和祖国的热爱。 王诩一直觉得,这就叫做奇迹的力量。 慈不掌兵,是基于对于‘牺牲’的恐惧和抵触,如果当牺牲变得有意义,变得值得,那么慈不掌兵这四个,就会成为一种偏见。 而且更重要的是,只有明白了什么是真正的‘慈’,才能够成为一个合格的统帅。 在武道刻苦和治军严苛方面,翟仇绝对是佼佼者,他拥有很多人难以想象的意志力和忍耐力。 但是真的想要成为一个合格将军,如王翦那般稳,白起那般狠,李牧那般奇,廉颇那般沉,翟仇可能永远都达不到,甚至连李信和王离的高度,他都很难达到。 因为翟仇依旧是一个残缺的人。 所以他在看待很多问题的时候也是残缺的,这是他的知名弱点,因为十几年的奴隶生涯,磨灭的不只是他的人格,还有人性。 从他带着沚戛军屠杀塞人一天一夜数十里这种行为,就能看的出来,翟仇的极端。 一个慈不掌兵的将军可能会因小失大。 但是一个极端疯狂的将军,必然会带来毁灭。 所以王诩希望他好好的看一看这个世界,感受一下这个世界。 草木葱郁也好,江河辽阔也好,星空浩瀚也好。 相信总有一些美丽,能够让他眼中的阴霾全部散去。 请个长假 厚颜无耻的请个长假。 大约半个月时间,大家可以养一养,然后我会准备个小爆发补上,五十更或者百更看状态.... 家里出了点琐事,很琐所以根本静不下心码字,昨天下午从医院回来本来想眯一会儿结果直接睡死。 没法集中精神,码的东西也不满意,每天挤牙膏一样挤出来也没意思,反而影响阅读体验。 就请个假顺便把之前丢了的数据,人设大纲都重新整理一遍。 本书因为写的时候,就构架很大,出场人物故事是从春秋末期开始设定的,而且每个故事都环环相扣,主要出场人物大概都有五六十人,所以人设大纲很长,很复杂,之前所有资料都丢了之后,严重影响剧情,所幸就请个假好好的补上。 要不然一边写,一边把补资料真的太难受了,全是纰漏对我这种记忆力极其差,只能靠着靠着笔记来捋顺剧情大纲的人来说,是一种折磨。 顺便列一下这本书的参考书《秦本纪》《楚国史》《魏国史》《东夷文化通考》《先秦史》《姓氏考略》《古史辩》《中国文化区域研究》《历于称元法》《中古怪的社会与水利问题》《王先谦研究》《中国疆域地理讲义》《民间何在,谁之信仰》《赋役制度史话》《周礼开讲》《两汉祭祀文化》《先秦诸子思想研究》《黄河文化史》《中国古史传说的英雄时代》《黄河流域的农耕文明》《黄河流域的青铜文明》《中国早期国家性质》《齐国史话》《耻》《明》《智》还有一些就是地理图册了,以及一些音律语言方面的书,倒是没那么重要。 另外在说一下,书荒对于先秦文化感兴趣,脑洞比较大的朋友,推荐看李开元的《秦谜》《秦崩》《楚亡》。 在写这本书之前,没看过李开元的书,但是看了之后感觉,跟我的脑洞方向一样,不过里面倒是有很多点跟我相悖,不过确实看完会有一种开朗之感,尤其是对厚黑学感兴趣的朋友。 书荒的可以看看,这几本书不像是上面那些工具书那么枯燥,有点小说笔法,也不长,感兴趣的可以看看。。 第三百二十五章 军号寒浞 第三百二十五章军号寒浞 服从,是指个体在社会要求、群体规范或他人意志的压力下,被迫产生的符合他人或规范要求的行为。 服这个字是华夏最古老的文字之一,造字时是左边是一个面朝左跪着的人,右边是一只手,表示一个人用手按使另一个人跪下,让其服从。 所以从‘服’衍生出来的词语,基本上都跟管教,束缚,桎梏有关系。 包括衣服的服,最早也是取自服侍的意思,是指贵族的身体,需要被高贵的东西来服侍,所以才会将原本保暖的衣服,变成遮羞代表身份的衣服。 这是人类文明进化的一种必然现象。 所以在让他人服从前提,无非是两种,一种是用武力让其屈服,第二种是给予其‘衣服’,让其服从。 前者是立竿见影有效的方式,但是同时也伴随巨大的风险和投入。 王诩作为一个受到后世平等自由和谐价值观熏陶的社会主义青年,自然更愿意用第二种方式来让人服从。 扶余人虽然远不如朱家李信这些中华苗裔文明等级高,但是依旧也是拥有文明的群体,跟构成孤竹国中坚力量的‘奴隶’们自然不同。 所以在治理这些新加入的扶余人时,王诩总是多一层考虑。 单纯的武力镇压,并不是一个好的治理方式。 相反,授予其衣,诚受其服,反而是更好的治理方式。 毕竟这些扶余人的心思,要比朱家等人单纯更多。 王诩不接纳墨家人入孤竹,但是愿意接纳扶余人入孤竹。 所以对于这个叫做隼的扶余少年,对他进行的谄媚,王诩愿意接受。 扶余虽然已经拥有了农耕技能,但是碍于科技的阻碍,原始的石制,骨制工具并不能完全满足族人的口粮,所他们更多的还是以渔猎为主。 将最好的猎物,奉献给首领,从古至今,无论中外都是共同的最高礼仪。 所以隼将猎杀的豪猪贡献给王诩,不管真心与否,至少在形式上认可王诩首领的身份。 王诩自然也要用同样的形式,来回馈他们,表达自己的态度。 态度这种东西,是不需要语言或者文字传达的。 这是一种生物之间很玄妙的感觉,尤其是对于越原始的生物,善意和恶意他们很容易分辨出来。 动物学中有一个假设,说动物包括人类,最早可以通过嗅觉来感知对方的态度。 将上供的猎物分发给族人,表示首领对于族人的重视,这也发展为华夏最早的餐桌礼仪‘分餐礼’。 华夏的合食礼是从魏晋时代,胡床胡椅传入后慢慢兴起的,以考古文物和文献判断,在秦汉之前都是分餐礼。 从殷墟中出土的大量陶鬲的容量看,商朝时人们都是一人一鬲,分餐而食的。 扶余是深受箕子朝鲜影响的部族,所以自然也十分崇尚这种分食礼。 但是这种分食礼,即便隼作为一个出众的猎人,也从未享受过。 所以当王诩将亲自考好的豪猪肉分给他的时候。 他生平第一次体验过什么叫做受宠若惊的感觉。 王诩看着隼跪在地上低着头,虽然看不到表情,但是从他拿着烤肉的剧烈顫抖手还是能够感觉出他的态度。 王诩又扫了眼被侍卫隔在外圈,跪坐一圈的扶余少年,在篝火的照应下,眼中闪烁着崇敬向往的火焰,轻轻叹了口气。 “大帝是累了吗?”给王诩打下手的翟仇放下手中的木扇,抬头问道。 “没,只是突然想到些事情。”王诩下意识的嘴角上扬,轻轻摇头“这么看来,这群孩子也没你说的那般狡猾。” 翟仇目光扫了眼跪在地上,悄无声息死咬着烤肉的隼,轻声道“那是大帝仁慈,所以看他们才会乖巧。” 王诩将铁板上的肉排翻了个面,轻笑道“那你也用仁慈的严管看看他们不就好了。” “当他们真正乖巧的那一天,臣自然会仁慈以待。”翟仇面无表情的继续扇风。 “你准备什么时候把弓给他?”王诩无奈的摇摇头,也不愿意多干预这头倔牛,问道。 “等人都到齐的时候。”翟仇仰起头,看下山丘下逐渐多起来的火把。 “你这是要给他树敌啊。”王诩皱纹扫了眼已经将比他脸还大的烤肉吃完,仰头看着他如同待哺雏鸟般的隼。 “箭射出头鸟。”翟仇冷哼一声“既然他想的多,自然也要付出的多。” “其实我看到他,有点想到当初的你。”王诩微微眯起眼,笑容柔和。 “臣当时,不做他想,一心复仇。”翟仇面不改色,瞳孔都没用顫抖一下“或者说,是求生。” “你当时那么不合群,不怕我箭射出头鸟?”王诩饶有兴致的问道。 关于这些问题,其实王诩一直很好奇,一个在极端环境下被塑造出‘人格’的奴隶,当时到底在想些什么。 “林胡王每次在奴隶中挑选人牲的时候,往往都会留下最特殊的。”翟仇将铁板上已经焦糊的烤肉切开,扔了一块给隼。 滚烫还迸着热油的烤肉落在隼的手中,灼痛感让少年本来就扭曲的面容更加扭曲,却没有发出丝毫声音,死死抓住烤肉,然后伏地叩谢。 王诩看了眼隼,又看了眼里若有所思的翟仇,轻笑着摇摇头“所以你活下来,并不是好运而已。” “是大帝的恩泽,如果当时遇见的并非大帝,臣的尸体早就化为祭祀神灵的灰烬了。”翟仇恭声说道。 “我说过,神灵是不会向世人索取任何东西的。”王诩笑道。 “臣以前以为,神灵只会听到萨满们用血肉祭奠的声音。”翟仇声音有些冷意“后来在知道,萨满祭祀的并非神灵,而是魔鬼。” 翟仇顿了顿,抿着唇说道“但是那天我也发现,血肉的味道,确实美味。” “这种话再让我听到,我会亲手斩下你的头颅。”王诩眉头深锁,语气冷漠。 “臣惶恐,不敢污浊大帝之手。”翟仇跪直身子沉声道。 “我应该跟你说过刑天的故事吧。”王诩看着翟仇问道。 翟仇点点头说道“刑天本是炎帝大臣,是炎帝最看好可以成神之人,但是却因为不满黄帝当政,贪战,固执,最终被黄帝斩杀,其志不灭。” “你知道刑天错在哪儿了吗?”王诩又问道。 “错在愚昧不量力,与人之力抗神。”翟仇说道。 “其志不灭,证明了他本身的志向没错,但是做法却错了,蚩尤与刑天同为战士,同与黄帝争天下,为何蚩尤输了却被黄帝封为兵主,而刑天却被斩其首?”王诩摇头说道“刑天以为炎帝能与黄帝争天下,但是却忘记自己的身份。跟神人没有关系,他的身份是个战士,自然以战士的目光看待一切。” 说完王诩拍了怕翟仇的肩膀“论冲锋陷阵的事情,你要是觉得你对,即便违背我的命令,我也不会怪你,但是如果种地的事情,你孤注一掷的不停任何人的劝谏,那么就算一个稚童,也能给你一巴掌。” 翟仇身子一僵,表情疑惑。 “等回去,到国君那边领一副刑天神龛。”王诩笑了笑“每次当你心生杀意或者怨气的时候,就拜一拜。” 翟仇皱起眉,自从王诩打破了他对于神灵的刻板印象之后,他对于祭祀这种事情就深恶痛绝,但是没想到,王诩现在竟然下达这样的命令。 “我是你们的大帝没错,但是有一天我终究会离去,若是我离去之后,你们一个个心中都无畏无惧,那我的罪孽可大了。”王诩笑着摇头,仿佛自言自语。 翟仇心中疑虑万千,却不知道从何发问,有些走神的继续给王诩当下手。 终于当烤炉边的生肉都变成了烤肉,山丘下的火光也照耀方圆几里后,王诩甩了甩有些发麻的手臂,对翟仇说道“好了,我去休息了,这里交给你了。” 翟仇连忙起身。 王诩摆摆手,沿着山梯往临时搭建的木房走去,边走边嘀咕“好像是要下雨了啊。” 翟仇看着王诩消失在山阶尽头,起身走向身边一面军鼓,沉闷的军鼓声向山丘下荡漾开去。 山丘下的卫兵也都抽出腰间长剑,剑身击在盾牌之上,金鸣声让人头皮发麻,让山脚下跪坐的扶余少年门身子一颤,惶惶不安的跪伏在地上。 “让各队队长上前领恩赏。”翟仇对着翻译说道。 翻译扯着嗓子喊扶余话,一百多个身材各异的扶余少年,一步一叩首,嘴里说着古怪的语调,慢慢向着隼的位置走去。 同时剩下的数千扶余少年也站起身,用手掌拍打身体,汇聚成一首同样古怪的背景音乐。 在这种古怪的祭祀音乐下,一百多个扶余少年走到与隼并肩的位置,仰头看着翟仇。 隼不动声色的站在了所有人最前列,故意将翟仇送给他的宝剑背在身后,引来几个扶余少年的侧目。 在翻译的协助下,翟仇将王诩烤好的豪猪肉分发给众人,待他们拜谢之后,面无表情的说道。 “上帝恩泽,为尔等赐名革面,从今日起,无玄菟,濊貊,真番,东贾,索离,抱娄等诸部之分,同为一军,名为寒浞。” 翟仇说完,一百多个扶余少年同时骚动起来。 第三百二十五章 夫礼,先王以承天之道,以治人之情。 第三百二十六章夫礼,先王以承天之道,以治人之情。 扶余虽然不如中华文明程度高,但是部落之间的凝聚力还是存在的,翟仇相当于将他们的部落祖先荣耀剥夺了。 “多谢上帝恩泽,寒浞隼愿为上帝之奴,世代忠诚。”隼不理会其他人的诧异,第一个单膝跪地,接过翻译手中的匕首划破手掌,将血滴在一个兽骨容器当中。 血液接触到兽骨后,红白之色在篝火下格外耀眼。 “东贾隼!”隼身后一个高大青年低声喝道。 “岩,在东贾你可曾得到过王的恩赏?”隼转头,咧着嘴将手中匕首递过去。 被称作岩的少年微微一怔,低下头颅。 隼脸上保持着笑容,原本平持着的匕首换换刀尖向下,目光扫过众人脸上,逐渐森冷,仿佛在看着一只只猎物。 人群中的扶余少年人有的回避目光,有的怒目以对,但是始终没有人接匕首。 双方就这样僵持住了。 篝火的爆竹声也难以打破的这诡异的安静。 翟仇俯视着他们,虽然听不清他们在说什么,但是眼神却越来越冷漠。 终于几分钟后,僵持的局面被打破了。 隼抓住了岩的胳膊,周围其他人瞬间如同豹子般后退,然后围成一个圈,将两人围住。 “不识好歹。”翟仇瞳孔一缩,拿起身边本来要赏赐给隼的弓箭,要射杀岩。 弓刚开半月,身边一支大手压在了他的肩膀上,翟仇皱眉冷冷的看着本应该守在王诩身边的新任侍卫盖华。 “帝君圣谕,天下熙熙,一盈一虚,一治一乱。”盖华那张四四方方的国字脸上挂着和煦的笑容,原本有些病态的脸色在火光照耀下也有些红润起来。 翟仇紧皱着眉头,沉吟了片刻,放下手中的弓箭,看着下面已经扭打在一起的少年们“你说的话带口音,我有点听不懂。” 盖华笑着抓了抓头“翟兄见笑了,盖华从小在齐代之地长大,确实有些口音。” “倒是比大良造顺耳些。”翟仇面无表情“听大帝夸赞盖兄持剑风雅,又有才学,让小弟多多讨教。” “不敢当,华持之乃礼剑,翟兄则持杀剑,不敢妄自尊大。”盖华笑的有些敦厚,眯着眼看着下面战况。 “何为礼剑?”翟仇侧目疑惑的看了眼盖华腰间看似古朴的长剑。 “夫礼,先王以承天之道,以治人之情。”盖华笑道。 “何意?”翟仇皱起眉。 “剑为器,器为死物,礼则天之经,地之义,所谓礼剑,就是以此天经地义御器,以遵天道循环。”盖华笑着解释道。 “那礼剑可锋?”翟仇眉头紧锁。 “这...”盖华迟疑了一下,讪笑道“自平王东迁之后,这剑便越来越钝了,如今,切肤都难。” “为何?”翟仇剑眉一挑。 “因为如翟兄这般知礼之人越来越少。”盖华轻笑道“以前君习礼以御大夫,大夫学礼以治民,君子剑,交而乾乾,大夫剑,交而咎咎。而之后,礼乐崩塌,君不习礼,大夫不习礼,以至于民不通礼,小人持剑。” 翟仇越听头越晕“能否简单点?” 盖华看了眼翟仇,笑道“就是无法沟通,更不愿意尊重。每每都依仗手中剑利而蔑礼,所以这礼剑,就越来越钝,也越来越软。” “嗯?”翟仇挑眉“恕在下愚钝,实在不懂这礼剑之妙用。” “场下少年博弈,可血腥?”盖华笑道。 “不禁血腥,而且愚鲁难堪,如野犬相吠,菜鸡互啄。”翟仇看了眼下面,隼已经打倒四名少年了,原本被平整干净的平台,也被血水模糊了,冷漠的声音中带着一丝嘲弄。 “但是在下眼中,此为礼。”盖华笑呵呵的说道,指着下面说道“扶余随蛮夷,但尚武,以勇力角逐,正大光明,不结党一拥而上,也不营私暗地龌龊,此为大礼。” “你一拳,我一拳,无招,无式这就是大礼?”翟仇冷声道。 “不然翟兄觉得什么是礼?”盖华笑着反问。 翟仇眉头紧锁,咂嘴两番,发现无言以对,但是又有些不服“兵者,诡道也,以盖兄所言,兵者无礼?” “以阵对阵,以戈对戈,以车对车,以甲对甲,则为礼,反之亦然。”盖华摇头说道“以甲对戈,无礼,以车对甲,无礼,以戈对车,无礼。” “那弓呢?”翟仇掂了掂手里的猎弓。 “孔丘以弓射为儒门六艺,本就无礼,弓乃蛮夷。”盖华摇头说道。 翟仇看了眼盖华,认真的说道“盖兄若是为帅,乃麾下大厄。” 盖华也不在意,咧嘴笑道“华所言都是礼,自然与兵无关,若是用兵,自然也不会谈礼。” 翟仇眨了眨眼,沉吟片刻后对着盖华拱手道“受教了。” 盖华笑着还礼“翟仇抬爱了,帝君说,寒浞只是军号,军号之下还有旗号,但是终归只是称号,更重要的是心之所属。” 翟仇再次沉默,盯着下面越发激烈的肉搏陷入沉思。 盖华也不再出声,继续好奇的翻烤者烤炉上的肉串,直到一声惊雷,划破整片夜空。 “真的下雨了。”翟仇回过神,抬头看着天空中持续飞舞的电龙,眸子中闪烁着惊恐。 .......... 古人对于闪电这种自然现象有着本能的敬畏和恐惧。 但是对于王诩来说,闪电打雷只是降雨之前的一个信号。 下雨,除非一些极端的暴雨现象,否则对于生物来说都是恩泽。 但是对于处于两千多年前,原始环境下的辽东之地,降雨同样代表着危机。 在华夏上古神话中,记载最多的就是先民们与洪水的斗争,而历代的帝王,多以治水而被歌功颂德。 这是因为在上古时期,先民地处的中原地区,跟先秦时期的东北气候极其相似,都是由于降雨而引发的洪灾,导致粮食减产和自然灾害。 对于没有完善排水系统的古代居民来说,一场小规模的洪灾,就可以淹没一代人的心血。 之前在纍城的时候,王诩就领教过雨季汤河发水的恐怖。 洪水这种事情,对于一个后世来说,实在是太过模糊的概念,除了能在电影中了解一些之外,几乎很难直观感受到,当半人高的巨浪一层接着一层肆意蔓延,带走一切的那种恐怖。 而且纍城还是一座被经营几百年的老城,有一定的排水系统,到了雨季都被如此糟蹋,更不用说在更加原始荒芜的辽东了。 以王诩对于古代地质气候学的些微了解,这个时期的辽东,一旦到达雨季,沿河地区就是灾难,东北古族遗址也没有紧挨着大河系的主要原因,也是因为如此。 因为以辽河水系主脉为主的地区,一旦到达雨季,就是会变成千里澡泽,除了部分水陆双栖的动物之外,其他动植物很难生存。 所以在辽河流域两侧,基本都是芦苇这类的澡泽植物,候鸟的栖息圣地。 在秦初之时,以大兴安岭为界,整个岭北地区,过了冬天进入春天,就相当于是一个泡在‘水里’的大地,这也是被称为‘千里沃土’的东北地区两千多年来,直到后近代才被开发的主要原因。 就是水利治理成本太高,加上气候越发的严寒,缺少保暖以及耐寒农作物,所以华夏放任东北苦寒之地千年,宁可开发岭南,也不愿意北上的原因。 在没有开发之前的东北,虽然有着最大最辽阔的平原沃土,但是这些沃土百分之七十以上,一年有五个月是泡在澡泽中的,无法大面积种植,也不适于生存。 这也是王诩一直最担心的事情,进入雨季,辽河暴涨,走水路的难度将会再次提高好几个级别。 所以当第一声入夏的雷鸣响起之后,王诩就开始变得焦躁起来。 而这种焦躁,像是一种传染疾病一般,让整个孤竹东征军都变得焦躁紧迫起来。 第三百二十七章 造舟为梁,不显其光。 第三百二十七章造舟为梁,不显其光。 没有治理的河流地形,是十分严峻的。 因为日积月累而形成的河床是脆弱的,而且基本上都是流动的,一旦降雨或者地下水位变动,就会在短时间内改变河道的状态和流域,尤其是对于降水量高于600mm的区域 辽河流域,刚好在这个降水区域内,过于充沛的水资源,让辽河流域两岸形成了大量的湿地,为水陆两栖野生动物和沼泽生物提供了天然的圣地。 但是对于人类这种依靠农耕才能扩大族群的生物,是很不友好的。 不过好在东北平原辽阔,可以通过广收薄种来维持食物来源,所以整个辽东地区人口分布散碎,基本上属于夏商之前黄河流域的人口分布状态。 人口一旦分布零碎,就很难形成文明的快速进步,这也是古东北文明缓于中原的原因之一。 但是文明缓慢,并不代表完全落后,秦汉之时频繁的内部战争,导致大量人口流入辽东,其中以箕子朝鲜为例,少数的殷商遗民,就造就了后期高句丽的崛起。 但是王诩还真是挺佩服东北先民们的,能够在古辽东这片‘水稻田’中繁衍生息。 自从第一场‘春雨’来临之后,王诩直观的感受到古东北开垦的不容易。 其实按照王诩自己的算发,现在应该属于入夏五月份的时节。 但是秦初之时,正是华夏气候变动最关键的时代,东北的气候还处于亚热带季风气候,夏季之前并没有太明显的气候变化,但是一旦入夏,就能够直接感受到温差持续升高。 而这种气候的另外一个特点,就是多雨而且连绵不绝。 连续一个星期的绵绵细雨,让王诩有一种身处江南的错觉。 作为一个后世的北方人,真的很难想象,两千年前的东北,竟然有如此阴柔的一面。 但是在阴柔的背后,就是王诩深深的焦虑了。 辽河的水流明显增大了,河岸线已经上涨十厘米了,虽然这十厘米看似微不足道,但是对于一条主干河道来说,已经是一个十分危险的信号了。 王诩将手机中所有的地形河流资料,加上从扶余本地人口中打听的消息相互结合推衍,越来越不敢确定,面前这条河到底是后世的大辽河,还是历上的辽水。 因为后世的大辽河是人工改道后的结果,所以能够顺流而下直接到营口入海口,但是如果这条河不是大辽河,而是浑河,那要是顺流而下,很可能到达的不是营口入海口,而是双台子河。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王诩觉得顺流直下可能会直接面临箕子朝鲜的领域。 对于手底下两万孤竹精兵,王诩有信心在正常防守或者进攻的情况下,横扫整个辽东所以部族势力。 但是如果在河流中飘荡三两天后,王诩觉得就算了来三五千猴子,也能把他们打得落花流水。 即便现在孤竹人已经掌握一定的水性,但是依旧难以适应在河流中长期漂流。 尤其是在船只还十分简陋的前提下。 但是如果等把水路探查完毕,汛期也差不多到了,到时候不但河流的情况更加恶劣,连现在陆地的情况也不会太好。 才刚刚断断续续下了一个星期的小雨,王诩感觉踩在地上都仿佛感觉到能从泥土中反出水来。 如果再拖延一段时间,王诩感觉整个墨羽港都会被淹没,变成一座‘威尼斯水城’。 越是无法做出选择,王诩越是心情焦躁。 王诩的焦躁就会化作一种无形的巨大的压力,笼罩在整个孤竹上空,压在所有人身上。 没心没肺的禺春也不再整天在湿地河塘中探索新的食物种类了,而是带着于夷巨人和神奴门加班加点的建造由公输矩设计的‘苍兕舟’。 苍兕是一种水中神兽的名字,同时也是商周时期舟船的图腾以及掌管造船部门的名字。 公输矩是一个正统传承了造船术的专家,比王诩这种只能谈理论,上手就懵的学者自然专业,而且不但从造船的技术,连礼仪规格也是专业的。 天子造舟,诸侯维舟,大夫方舟,士特舟,庶人乘泭。——《尔雅》 这是商周定下的船只规格,天子出行的船叫做造舟。 普通的一条船,可以叫做舟,是士人贵族能做的。 两只舟并在一起,叫做舫就是最早的木板船,更加稳定,排水量更高,可控性更高。 这种舫就是大夫可以乘的规格。 诸侯的维舟则是四只舫并在一起的。 而天子所乘的造舟,应该就是八只维舟并在一起的巨型舟船。 传说周文王成婚的时候,所乘的造舟能够当做桥梁,横断渭水,场面宏大。 可见造舟的规模,容纳几百人应该压力不大。 经过了近千年的工具和材料进步,经验积累,华夏的造船技术自然日新月异,春秋吴越之时,吴国战舰分为,大翼,中翼,小翼,三主类,其中大翼能载百人,承重200石,吴王乘坐的艅艎战舰可以承载近千人。 所以公输矩设计的这支苍兕号,预计能够乘千人。 虽然他是如此信誓旦旦的吹下海口,但是王诩并不相信,因为在现在这种材料,时间都十分紧迫的情况下,就算能造出来,王诩也不敢做。 在没有精细的放渗材料和充足的晒船料时间下,承重十万多斤的船,估计下水没一会儿就沉了。 不过当公输矩把成品摆在王诩面前的时候,王诩觉得他还是有点脑子的。 公输矩造苍兕号的方式就是,把十几艘能容纳五十多人的舫船,用铁链和浮桥链接起来,简直就是三国演义里的铁索连舟。 “会不会船船相撞?”王诩用长矛戳了戳甲板。 “帝君放心,船尾以铁杆相连,即便水流湍急难以控制方向,也保证不会相撞。”赤着上身,露出一身精壮腱子肉的公输矩信誓旦旦的说道。 “简谐振动?”王诩微微挑眉,有些诧异。 “帝君是说?”公输矩疑惑道。 “就是当这支船动的时候,铁杆会带动所有船只摆动,保证其频率一致,最终使物体所受的力跟位移成正比,并且总是指向平衡位置。”王诩蹲在甲板上又扣了扣木板缝隙,随口答道。 公输矩听得云里雾里,和身后的几个公输家弟子茫然对视。 “对于羡门是一个简单的物理公式,但是对于没有精良数据评测的你们,我还是抱有怀疑态度的,为了避免意外,在船头内侧加一些兽皮囊减震。”王诩摇摇头“现在造有多少只大舫了?” “按照帝君要求,一舫十人,以有三千只可下水了,只是畜牧所需的巨舫还有些欠缺,那些畜生一上船,就躁动不安。”公输矩有些头疼的说道。 “别说是那些牲口,就算是咱们上船也躁动不安。”王诩轻笑着跳下船。 公输矩缩了缩肩膀,没感接话。 “从今天开始,把所有畜牧赶上船,能适应的就适应,不能适应的,就宰了吧。”脚踩在软泥中的深陷感让王诩有一种莫名的烦躁。 跟在身后的公输矩等人倒吸一口冷气,越发不敢搭话。 趁着王诩去赵禺春问话,公输矩将盖华拉到一遍,贼兮兮的问道“帝君近日似乎心情不太好啊,杀伐之气也太重了。” 盖华笑了笑“天气燥热,加上阴雨连绵,内火虚旺,难免。” 公输矩目光怪异的看了眼远处的王诩,压低声音“这么热的天,还一身内甲,内火不旺就见鬼了,我从来没见过这样的君王,把自己密封的有些骇人了啊。” “慎言。”盖华瞪了眼公输矩“天子自律乃苍生之幸,夏桀无德,放欲纵奸,则涂炭生灵,商.....” “兄长慎言。”公输矩连忙打断盖华,脸色铁青声音微颤“这位可是殷商大帝!” 第三百二十八章 舟楫为舆马,巨海为夷庚 第三百二十八章舟楫为舆马,巨海为夷庚 秦汉之前华夏都是以德立国,尤其是对于君王的要求,首先就是德行。 吕尚《六韬》中说君王有六德,一曰仁,二曰义,三曰忠,四曰信,五曰勇,六曰谋。 其中仁义这两项,都是指君王能够听得进臣子劝谏。 但是听得进,不代表可以随便举例子。 盖华是学大礼之人,俨然就是一个‘贤臣’的角度,所以在跟君王聊天的时候,难免会说些古史案例。 这也是王诩原因把他留在身边的原因,因为从盖华身上,总能听到一些自己不了解的历史故事。 但是可能是盖华太长时间没有接触过这种愿意倾听的君王了,所以说话的时候总是容易兴奋,以至于滔滔不绝。 所谓言多必失。 也是公输矩最担心的地方,所以听到盖华竟然开始批判商朝帝王,公输矩吓得脸都青了。 “帝君时常与我探讨帝辛之国,莫无禁忌。”盖华抬手拍开公输矩咸湿的臭手“君子坦荡荡,方是大礼之基。” “即便如此,兄长说话也别一点把门的都没用,一谈起经学就跟个腐儒一样痴傻,兄弟们好不容易有个容身之处。”公输矩悄悄松了口气,翻了个白眼。 心想也是,如果真的触怒逆鳞,估计他们这些人早就泡在水中顺流而下了。 “虽然才几天,但是孤竹确实是个玄妙的地方。”盖华似乎想到什么,咧嘴笑道。 “玄妙不玄妙无所谓,只要能安身休养就行。”公输矩摇摇头,然后目光余悸的瞥向王诩“这位帝王看似亲和,实则诡异无常,而且精细慎重到令人发指的地步,沿途先锋斥候已经将河道探知八九了,依旧没有下令出航,反而准备五十里一营,准备沿途设立烽火台,你说这东荒之地,他这般谨慎是不是有点......” “你要是有这份精细,公输家也不至于如此落魄。”盖华轻哼一声。 公输矩嘴角抽搐了一下,讪笑着摸了摸鼻子“大势所趋,非我之罪啊。” “小事无巨细,大势无所趋。”盖华摇摇头“苍兕真的没问题?” “你这是在质疑我们公输家的能力。”公输矩有些不悦。 “我只是在质疑你的态度。”盖华拍了怕公输矩的头“虽然说航程预计有三天,但是要做好在河中半月不沉,不渗的准备。” “在河中半月?那人会晃死。”公输矩翻了个白眼。 “吴越人舟楫为舆马,巨海为夷庚。这才是帝君想要的标准。”盖华皱眉正色道。 “标准?”公输矩一怔。 “标者,但立直标,终无曲影也,准者,所以揆平取正也。”盖华微微仰着下巴说道,神色傲然。 公输矩眸子一亮,然后看着盖华的表情“帝君果然非凡俗之人,一言蔽之我公输门百年弱于墨家之因。” “就不能是为兄磋磨出来的?”盖华翻了个白眼。 “兄长要是有这分天资,何以三见齐王铩羽而归?”公输矩也撇嘴道。 “那是齐王昏庸!”盖华怒哼一声,拂袖而去。 公输矩耸了耸肩,掉头在河岸边停靠的数百艘舫舟间挑挑选选,最后找到一只对着手下说道“听好了,排查所有舫舟,以此为标准,分毫不差,余者重塑!” ...... “你可真是个小机灵。”王诩看着禺春自己‘发明’的船只哭笑不得。 古代造船,最大的问题就是防水问题,尤其是木板缝隙的填充。 本来王诩是借助当地大树造船,用的是最古老原始的制作独木舟方法,只要把巨木掏空后再填充一下就行了。 但是这种方法制作的船有点沉,难以控制速度,所以只能做运输物资的船,人坐的船,还是要用木板船比较安全。 于是木板船的防水就成了问题,原本用水泥和桐油填缝防水,但是由突然入夏降雨,工期提前,原材料供应成了很大的问题,公输矩先是提出了用双层船底的方式,在船缝中填入最原始的黏土和动物血料,藤枝来做防水,这种技术是古代建筑中常用的防水技术。 马王堆汉墓就是用这种技术。 可能不知道禺春从哪儿受到了启发,竟然想到用铁水溜缝防水,滚烫刚刚融化的铁汁浇在木头上,效果可想而知。 一张好好的甲板,被烧的坑坑包包。 面对禺春那张真挚又单纯的笑脸,王诩简直是哭笑不得。 “大帝觉得如何?”禺春龇着白牙“铁汁熔炼迅速,而且取材容易,比榨汁快多了。” “理念没错。”王诩笑了笑“但是成本太高了,你这一船烧坏了不少木料吧。” 禺春拍了怕胸脯“木料有的是啊,这船多解释啊,就算触暗礁也不怕。” “但是沉的也快啊。”王诩轻笑道“本来一条能载十个人的船,加上这些铁汁后就只能坐六七个了,而且在航行中,船身重量与浮力难以平衡,遇浪则淹水,你这船,在航行中,更像是一个装水的瓠瓢。” 禺春闻言一怔,指着于荒道“于荒他们在水中航行入飞。” “你那是在湖水中,不是大河。”王诩笑着拍了拍禺春的肩膀“咱们此番要顺流而下,借助的不是人力而是河道,等回到城中,你可以把这个想法跟哑儿提一下,说不定能造出能在水中航行的船只。” 禺春看了看自己的杰作,又看了看王诩,有些兴致阑珊的低头道“是臣太愚钝了,若是哑儿在,也许能相处更好的办法。” 语气懊恼如同孩童。 王诩微微一怔,目光落禺春脚背和小腿烫伤的伤口上。 “禺将军见大帝最近整日因出航造船之事愁眉不展,想要为君分忧。”在一旁的晋痴突然开口解释。 王诩听后莫名的胸口一闷,感觉近日挤压的郁气在血脉中逆袭起来,喉咙有些哽住。 “说这些闲话做什么。”禺春转头瞪了眼晋痴,扬起傻笑对着王诩说道“墨庚将军上午发回讯报,沿途已经布好四十多处灯塔,方便夜行作为航标,除了遭遇几波蛮人部落之外,并无人烟,最先锋的斥候,似乎也到达了大帝所说的滨海之端,那边河道两岸似乎有人为开垦的迹象。” 王诩转了下有些酸涩的眼珠,坐在禺春那只半铁的船舟上,笑着问道“可有伤亡?” “有几队伤亡,但是并不重,而且都是扶余人。”禺春皱眉说道“怀疑是伺机逃跑时受的伤。” “辛苦了,传令让所有远征军士兵今天开始休息,将所有工作交给乌青军下水,善后检修。”王诩说道。 禺春一怔,诧异的瞪大眼睛“是要出航?” “嗯,顺便今天准备聚餐。”王诩起身拍了怕禺春的肩膀“谢谢。” 然后转身离去。 禺春似乎没有听清后面说的是什么,满脸茫然。 晋痴眯着眼看着王诩带人纵马离去的背影,然后转头看向身边一个身材中等,并不算健壮,如同庄稼汉模样的青年瓮声问道“如何?” “似仙非人,似仁实独。”青年摇摇头,咧嘴笑道“这种琢磨不透,阴晴不定的君王,实非良木。” 晋痴摸了摸下巴的胡茬,笑道“小艾倒是对他推崇至极。” “妇人之愚。”青年轻嗤一声。 ..... 王诩回到行宫之时,已经日落西山了,因为最近一个星期大量砍伐树木的原因,导致行宫周边辽阔了不少。 但是辽阔之余,又多了几分荒芜。 “帝君回来的好早。”一身白袍的卢艾从凉亭中迎了出来,手中端着一个陶器,形状有点像是后世的大茶缸。 “怎么?连我什么时辰会来都能算出来?”王诩接过茶缸,将里面还有些温热的不知名药水一饮而尽。 “数千舟船,大帝总要点上一阵儿。”卢艾仰头看了看王诩,接过茶缸“帝君的气色,似乎有所好转。” “大概是你这却热之药起效了。”王诩长出了口气,坐在凉亭,扯了扯外袍的领口,露出里面折射着余辉的内甲。 “要是有效,帝君就不会彻夜无眠了。”卢艾轻轻叹了口“外邪易卸,但是内邪则是痼疾,寻常药石难医。” “在羡门,我这个病,叫做焦虑症。”王诩摆弄着凉亭木桌上,新晒的纸张“新纸的质量似乎有所改良。” “配方有所改变,效果还不错,但是于帝君的要求,还差之甚远。”卢艾抿着唇,蹲在一遍把茶缸扔进滚烫的炉水中。 “消毒工作也不需要这么繁琐,长时间蒸煮,反而容易激发其他毒素。”王诩笑了笑。 “我以为帝君有洁症。”卢艾微微挑眉。 “你是怎么感觉的?”王诩疑惑的看着卢艾“我房间也不算整洁吧。” “帝君诸事巨细,事必亲躬,难免会让人心有所碍。”卢艾正色道。 “嗯,是嘛,你的意思是,我做的有点多?”王诩笑着问道。 “只是最近。”卢艾眨了眨眼,神色有些不自然的回避王诩的目光“帝君虽然没有表现出什么,但是在举手投足之间,还是让吾等感受到紧迫,若非您今日内邪稍卸,在下也不敢妄言僭越。” “是嘛,我最近真的做了很多事情?我怎么没感觉到?”王诩撸起袖子,将手臂上的护臂卸掉。 卢艾看着被扔在木桌上的护臂,上面的汗珠闪烁着精英“帝君行宫在大营中央,烛火连夜不灭,足以让吾等寝食难安,无法为君分忧,是为臣之死罪。” 王诩微微眯起眼,轻声问道“你见过的君王,都是什么样的?” “书中记载的或许都如帝君般贤德,但是若是降临人间,或许非百姓之福。”卢艾沉吟了片刻,有些拘谨的说道“会显得臣子无用,百姓不忠。” 第三百二十九章 牖窗大开,何来偷窥! 第三百二十九章牖窗大开,何来偷窥! 世界上最荒谬的事情,不过于人们所向往的理想,真正实现的时候,反而会让人们恐惧。 文明伊始一来,人类对于领袖的期望都是美好的象征。 这种抽象的象征,慢慢被具象,最后变成象形文字中的仁。 仁在甲骨文中,写作|二。 是根据两个人和平相处时的模样演化而来,同时也指代两个人当中,地位更高的人。 所以仁这个词最原始的意思,大概就是一个愿意亲近下属的首领。 所以这个字也慢慢被衍生为代表首领必要品行的一个形容词。 所谓仁者,就是一个能够理解,沟通,解决问题的首领。 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对于首领要求变得多了起来,于是又再抽象的美好期望中,创造了德字。 德的本意是上升的意思,是古人按照人类眼睛关注木桩的影子运行而创造的文字。 这个字本身就代表着人类对于自然星辰的敬畏含义。 后来被加在首领的必要条件上,希望仁者带领部落不断前进上升,最终走到星空的尽头。 不得不说,华夏先民的浪漫细胞可以说是人类文明中最璀璨的文化遗存了。 但是当一个真的愿意倾听解决族人困扰,也愿意设身处地帮助族人的首领出现,带给族人的并非是舒适,而是不适。 似乎对于首领来说,做的越多,反而越让人们感觉不适,更有一种做多错多的感觉。 在没有拥有领导这个身份之前,王诩从未考虑过这个问题。 但是随着他对领导这个身份越发的了解,统领的手下越来越多,他似乎能够了解一些,差距在哪里了。 差距,就在思想和维度。 不同思想维度的人们,无法互相理解,这跟各司其职没有太大的关系,因为同样一个目标明确的任务,也会因为这种差距而变得复杂化。 没有仁德的领导会将方案打回去,直到满意为止。 而有仁德的领导会选择包容方案,然后用自己更‘高明’的方式去处理。 但是长此以往,这种仁德的包容,对于属下来说,是一种巨大的压力,甚至是恐惧。 到今天,王诩才真实的感受到,为什么将帝王的喜怒,用天威来形容,不只是因为帝王掌控着生杀大权那么简单而已,是因为帝王本身的一言一行,真的仿佛自然天气一样,会影响所有人,甚至天下人的日常。 这就是原始封建王权的可怕之处。 连禺春那种身上掉两斤肉,睡一觉就忘了,没心没肺反应迟钝的家伙,竟然会因为他这几天的情绪异常,而开始动脑子了。 可想而知,其他人这几天是多么煎熬。 怪不得这些天,之前预设的造船进度提前好几天完成了任务,而且原本已经在筹备北上追击扶余残部的乌青王,也源源不断的派人来帮忙。 王诩本来没想让自己的焦虑影响其他人,所以这些天都尽量不出门,在房间里专心研究地形和推衍可预见的风险,所以这些天确实经常失眠,毕竟走水路,是比带兵以少击多打仗更加不可控。 王诩感用两万去打东胡四十万,但是对于征服河流,因为带兵打仗,打不过至少能跑,但是万一突发洪流沉船,那这数万人基本上就是有去无回,葬身河底。 是真的没有信心,即便数百里河道已经驻扎好了数十座灯塔,能够随时停靠修整,他依旧会陷入焦虑,所以才会如此犹豫不决,是否决定出航。 而王诩的这种担忧拖延,在禺春这些臣子的理解中,又是传达了另外一种信息了。 禺春笨拙的思考让王诩有些感动,也让他沉下心开始。 认真的静下心,反思了一路,确实是自己太过焦虑导致了,对于河水的恐惧和汛期的担忧,不敢告诉其他人,也不敢与其他人商议,自己陷入了闭环,不知不觉中表现出的异常,才导致这段时间,所有人人心惶惶。 以前王离或者屠檀,墨怜在的时候,至少有个商量的人,不管他们能不能帮忙,但是至少能够提供一些意见和支持。 但是眼下身边没有一个能说活的,禺春的智商不足以理解这些事情,翟仇性格偏激还没调整好,找他商量,可能得到的结果是偷偷派出几支‘敢死队’。 朱家是个合适的人选,但是王诩不想再他面前露出破绽。 这让王诩真正的有一种孤军奋战,孤家寡人的无助感。 于是就造成了如今的局面,要不是今天被禺春的傻劲儿感动了一下,王诩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够做出抉择。 不过他倒是没想到,卢艾竟然会在他们身份敏感期没过的时候,就开始‘参政’了。 对于这个新任的军医,王诩还是很满意的,不但医术高明,而且做事有条不紊十分有分寸,有时还能客串一下秘书的角色。 而且如今看来,话术和见识也是不错的。 “贤德倒是不敢自居,不过你的意思,是说我做的太多了?”王诩甩了甩手,汗水顺着手臂如同漏水的水龙头一般。 卢艾抿了抿唇“在下胡言乱语,帝君恕罪。” “但说无妨。”王诩笑着挥挥手。 卢艾有些淡细的眉毛皱了起来,抬眼看了眼王诩,欠身行礼“那在下就作为医者,与帝君回话。” “嗯,可以。”王诩笑着点点头。 “凡病伤寒而成温者,先夏至日者为病温,后夏至日者为病暑,暑当与汗皆出,勿止。”卢艾在水池中洗了洗手,坐到王诩对面一板一眼的说道。 “我身上是内热之症,又不是伤寒感冒。”王诩摇头笑道。 “帝君每人大量出汗,汗如泉,即便是伤寒,也早就好了。”卢艾板着脸说道“所以我说您这不是外邪,是内邪所致,家祖曾言,夫邪去络入于经也,舍于血脉之中,其寒温未相得,如涌波之起也,时来时去,故不常在。故曰方其来也,必按而止之,止而取之,无逢其冲而泻之。” 王诩看了看自己血管爆起的手臂“你准备给我施针?” “帝君连服药都不信任在下,怎么可能让在下施针。”卢艾面不改色,语气却有些阴阳怪气。 “瞎说,你煎熬的药汤,我哪顿落下了?”王诩哑然失笑。 “药汤是我煮的没错,但是药方是帝君恩赏的啊。”卢艾咬着牙说道。 王诩勾起嘴角,摸了摸鼻子“没办法,这是在考验你煎药的水平,等过段时间我要是生病了,你再给我下药方不迟。” “哪有医者盼着下药方的?”卢艾气节,平缓了口气认真的说道“帝君不信在下,乃是人之常情,在下无话可说,但是帝君既然聘我为医,贵体抱恙,在下自然要尽职,否则难食君禄。” “你年纪不大,说话怎么跟个老油条一样拿腔拿调的?”王诩摸着下巴轻笑道。 “哈?何为老油条?”卢艾愣了下,疑惑的蹙眉道。 尽管听不懂,但是他觉得应该不是什么好话。 “没什么以后给你尝尝。”王诩笑着摆摆手“你继续说,我真的病了,我怎么没感觉。” “我刚才说的是,帝君对在下抱有.....嗯,警惕?”卢艾斟酌了下用词。 “倒也不是警惕。”王诩摇摇头。 “或者说,帝君不只是对在下,甚至对于孤竹的大夫们,也都心怀警惕。”卢艾直言不讳道。 王诩皱起眉,没有接话。 “但是帝君又似乎不是疑心病症。”卢艾抿了抿唇“可能是因为帝君是羡门中人,在下才疏学浅,难以勘相。” “听说老祖不但白骨生肉,更擅长医心症?”王诩有些好奇的问道。 扁鹊作为历史上第一位有传世之作的医生,不但擅长针灸汤药,兼修内外科,更是提倡精神肉体双重治疗者。 “卢家确实有所涉猎,但是不敢在帝君面前放肆。”卢艾虽然说的谦虚,但是小表情还是有些骄傲的。 “那你不妨说说,我的病症是什么?”王诩饶有兴致的挑眉道。 卢艾眨了眨眼,指着王诩身上的内甲“主要表现在它上。” 王诩顺着他修长葱白,但是有些老茧的手看下去,皱起眉敲了敲内甲“你是说它?” “帝君铠甲,从不离身,行则行之,眠则眠之。”卢艾认真的说道“家祖曾留有大量病例,于战场厮杀的百战之将,着甲不眠,持剑易燥,而帝君似乎着甲易眠,持剑则安。” 王诩微微眯起眼“你在我睡觉的时候,进过我房间?” “行宫的牖窗并不遮蔽。”卢艾神色坦然。 “我是抱着宝剑睡的?”王诩皱眉疑惑道。 “那倒不是,帝君通常只是喜欢将剑悬在床头,只是近些时日开始抱着睡。”卢艾说道。 王诩深吸一口气,看着卢艾露出一个温煦的笑容“以后没有我的允许,禁止偷窥。” 卢艾脸颊大红,起身争辩道“牖窗大开,何来偷窥!” “那你就绕着牖窗走。”王诩翻了个白眼。 “士可杀,不可辱!”卢艾撑着桌子嗔道,原本低沉的声音透着一股别样的清亮。天涯在线书库《www.tianyaboo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