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在线书库《www.tianyabook.com》 《我当大王的日子》 第4章 雷厉风行! 会议被中断! 就好像有人突然抢走自己嘴边的肥肉,气得很多人都想发火。 但等他们看清楚来者的一身打扮后,全都打了个寒颤。 然后一个个闭上嘴巴,露出畏惧惊慌的眼神! 小人和恶人的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欺软怕硬! 遇到比他们更硬更猛的人,都没有底气说话。 叶歌觉得有些好笑,自己刚回来就看到恶人和小人,运气还真是不赖。 叶歌忽然更想念那个经常喊他‘小叶子’的胖子。 要是他还活着,自己怕是没有机会见到小人和恶人。 有他在,仿佛生命就有了希望,就有了温暖。 有希望有温暖的人生,才是美好的人生。 常玉娇就觉得一年前自己的人生,有希望有温暖,还有他的陪伴,无比美好。 但在一年之后,她已经忘了什么叫做美好。 要不是还有个女儿需要她抚养,指不定已经下去陪伴那个死胖子。 但就在今天,就在此时此刻,她没有想到。 在失去一个胖子之后,还会有机会在某个人的身上,看到希望,感到温暖,继而生出一些快要遗忘的美好! 某个人是突然闯进来的。 在常玉娇的眼里,他就像是黑暗中突然亮起的一盏明灯,散发出光和热,照亮自己未知的前路,也温暖着自己那颗被世间伤透的心。 更让常玉娇感到疑惑的是,她隐隐约约觉得这个白袍青年很熟悉,像是在哪里见过一样。 很快她就想起来了。 一抹久违的笑容,重新绽放在她的脸上。 她知道,有他在,事情就有了希望,就有了定局! 因为他是那个胖子在临死前,最不能放下的牵挂! 如今这份牵挂回来了,胖子你能看到吗? “你是谁?怎么突然闯进来?保安!快叫保安进来,把这个人赶出去!!” “夏夫人,这就是你叫来的帮手吗?就算是修行者又如何?修行者就能插手人间的俗事?” “要是他敢对我们动手,我第一时间就上报人间修行组织,让他们派人过来,把他抓走!” 当一群小人畏惧一个人的时候,就会做出一些违反常理的事情。 这时候也往往会出现很有意思的一幕。 他们故意壮大声音,面孔狰狞,又拍桌子又吐口水,像是要给对方来个下马威,让对方知难而退。 可惜他们面对的人,不是华夏国的修行者,而是来自宇宙的绝世大魔王! 何为绝世? 冠绝当代,无人能敌! 别说这些高层人员都是纸老虎,就算是真的老虎,是灵兽,是猛禽,于叶歌而言,又有何惧? 人再多,恐吓再大,也不过是叶歌弹指一挥间的事! 但叶歌现在不想杀人。 杀人的确是解决麻烦最快的途径,也是最好的法子。 但杀人也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叶歌不是个怕麻烦的人,但他担心自己在乎的人,会受到牵连。 “娇姐!” “小叶子!” 常玉娇热泪盈眶,紧紧抓住叶歌的手臂,像是抓住了一个希望! 过去一年,她经常会流泪。 每当深夜时分,看到女儿熟睡过去,再想到那个胖子的时候,她就会流下两行泪水。 但那种泪水是冰冷的,冷到她的心里。 只有在这一刻,重逢故人,感受着久违的温暖,连心里也变得暖暖的,流出的眼泪才是热的,有温度的。 就像此刻叶歌一颗滚烫的心! 终于又听到有人叫他‘小叶子’! 这一声呼喊,也令得叶歌那张万年冰霜的脸上,彻底被一丝笑容融化开来。 这一笑,仿佛桃花开在春风里,比世间任何一个女子的笑容,都要倾国倾城! 旁边坐着的所有高层人员,都看呆了。 他们不敢相信,男人露出的笑容也会这么好看。 他们并不知道,好看的不是笑容,而是叶歌那颗纯净透明的心灵,无尘无垢。 就像婴儿露出的笑容一样,怀着对这个世界最纯真的善意。 他们却无法拥有这份善意。 只有善良的人,才配拥有别人的善意! “夏夫人,我需要一个解释!” “呵呵!看这种情况,哪还需要什么解释?这个家伙一定是夏夫人找来的新欢!” “我好痛心啊!夏夫人你怎能做出这样的事情?要是董事长泉下有知,估计会被你气得活过来吧……” 一声声讽刺,就像一根根细针,狠狠插入常玉娇的心脏。 她的脸色骤然间变得苍白起来。 甚至下意识地,就要松开叶歌的手臂。 她知道这帮高层人员要的是什么,也知道他们今天开的这个会议,无非是想逼迫自己交出公司的股权,再转移到他们的名下。 可是! 他们怎能说出这样的话? 难道他们已经忘了胖子的好吗? 常玉娇忽然如堕冰窖,放眼看去,周围都是冰天雪地,白茫茫一片,也冷冰冰一片,没有一丝丝的暖意。 但就在她放开叶歌的手臂时。 叶歌反手抓住她的手臂,抓得很紧,像是要给她一丝温暖,给她一座坚硬的堡垒。 常玉娇感觉自己像是回到太阳底下,全身暖洋洋的,再也没有一丝冰冷。 她朝叶歌投去一个感激的眼神,发现叶歌朝自己微微一笑。 那纯净清澈的笑容,让常玉娇的眼神出现一丝恍惚。 接着她就看到,眼前的人影突然消失不见。 下一刻,会议室内骤然响起五六道破空声,还有重物撞在墙上发出的哀嚎声,撕心裂肺,近乎怒吼! “砰!” “啊!我的腿……” “蓬蓬!!” “手!我的手断了,啊啊啊,痛死我了!!” 只要是开口讽刺的人,都逃不过叶歌的出手。 这一出手,就是雷厉风行!! 因为经历过五百年的浴血厮杀,叶歌深深明白一个道理。 想要让别人对你产生深深的恐惧,那就要在第一时间下狠手! 只有先把别人打怕了,才能让接下来的谈判,顺利进行下去。 果然! 等那些断手断腿的人,重新回到座位上坐好的时候。 包括其他没有被打的人,全都是一副簌簌发抖的样子。 连正眼都不敢去看叶歌! 全部都低下头,身体止不住地发抖,心里也止不住地在恐惧! 在他们看来,这个白袍青年就是一头恶魔,一言不合就打人! 还直接把人打成重伤,一点商量的余地都没有! 更可怕的是,刚才辱骂过夏夫人的那三个高管,嘴巴都被打得稀巴烂,连牙齿都被打掉好几个! 现在所有人都确信一件事。 眼前的这个恶魔,想要杀死他们,是真的有实力做到,而且绝不会有半点的犹豫! 于是一场顺利的谈判开始了。 第5章 情深义重! 这场谈判进行得很顺利,所以结束得也很快。 快到让在座的高层管理们,都有点怀疑自己的人生! 他们这次逼迫常玉娇过来开会,本是想一起吞下歌风集团这块肥肉。 结果半路杀出个程咬金! 不但让他们吃不成嘴边的肥肉,还损兵折将,把自己今后的人生都搭进去。 但等他们知道白袍青年的身份后,一个个就再也不敢多说一句话。 这家集团除了董事长,还有一个最大的股东! 以前谁也不知道这个股东在哪里,只知道他和董事长是最好的兄弟。 连集团的名字,都是取自两人名字中的一个字。 高管们也以为那个最大的股东,只是个幌子,没想到就在今天出现了! 还让他们答应两个条件。 一是今后以夏夫人的命令为准,集团的股份她占六成! 二是夏夫人如果有丝毫损伤,那他们就洗干净脖子等着! 没有人敢反对这两个条件。 因为反对的人,已经被打得说不出话来。 叶歌也不担心这群小人会反悔。 这个集团,只要有他在的一天,那就是定海神针,谁也休想在他的手里耍出花样来! 如果有,那就只有一个下场。 走向地狱! …… 叶歌跟随常玉娇来到家中时,已经是傍晚时分。 夕阳透过窗户,洒在地板上,多了一层光辉。 客厅、房间、厨房……都还是叶歌熟悉的环境。 但比起叶歌第一次来这里,已然多了几分陈旧! 也少了一个人! 叶歌拿起一副相框,里面是胖子一家的合影。 胖子和娇姐两人笑容灿烂,怀里的女儿露出两个小酒窝,特别可爱。 时间:2077年6月1日。 自己离开地球是2075年。 胖子是在2079年死去。 在自己离开地球后的一年,即2076年,胖子结婚,又一年后生下女儿,有了这张合影。 叶歌打算放下相框,瞳孔微微一缩,看到在合影照的右下角,赫然写着一行小字。 “拍摄于兄弟叶歌离开两年后,时间:2077年6月1日……” 叶歌心中一痛! 原来…… 在自己离开地球后,胖子哪怕已经娶妻生子,也一直对自己念念不忘! “别傻站着,快坐下,先吃点水果……” 常玉娇端出一盘洗好的葡萄,放在客桌上,“胖子和我在一起的时候,经常在我耳边提起你,还跟我说你最爱吃葡萄,快来尝尝……” 五年时间,的确可以改变很多事情。 唯有兄弟情义,无法改变!亦无法抹去! “娇姐,和我说说胖子的事情。” 叶歌坐在沙发上,伸手摘了一颗葡萄,没有放进嘴里,只是看着,嘴角有了几分笑意,“就从胖子怎么追到娇姐你说起吧。” 叶歌认识常玉娇的时间,比胖子还要早。 读初中时,叶歌就已经认识常玉娇,后者还是大他一届的师姐。 后来叶歌考入和常玉娇同一所高中。 读高一时,叶歌和胖子是同桌,有时候聊起这位师姐,胖子立即两眼放光,喊出非师姐不娶的口号。 那时叶歌只当是个玩笑。 没想到后来师姐和胖子真的走在一起,白手起家,有了歌风集团,还生下一个女儿。 “行,那我就和你说说……” 这一说,就是两个小时。 从胖子追求娇姐开始说起,到第一次创业,失败,再创业,又失败,最后建立歌风集团,然后结婚生子…… 这一路有平淡,也有波澜,有高峰,也有低谷。 但叶歌听到几处地方,忍不住眼睛发红。 “当初胖子和我在一起的时候,我家里人催得紧,想要快点结婚。但胖子和我说,无论如何也要等你回来,他想要得到兄弟的祝福。只是等了三年后,实在承受不住双方的家庭压力,这才和我举行婚礼……” “但你不知道,结婚当晚,胖子他一个人喝得酩酊大醉,就在客厅的沙发上睡了一夜,嘴里还在念叨着小叶子你……” “还有成立这家集团的时候,他顶着所有的压力,硬是把集团的一半股份,划到你的名下,说将来等你回来,可以餐餐大鱼大肉。” “对了!从你离开后,他一直都在找你,几乎整个华夏国都被他找遍了,差点连集团都卖出去,可就是没有找到你的踪影……” “你知道他在临死前说的最后一句话是什么吗?” “他叮嘱我们,一天找不到你,那就再找一天;一年找不到你,那就再找一年;十年找不到,再找十年;百年找不到,那就去地府里面,再找一百年!” 常玉娇的声音已经哽咽。 叶歌已有泪水。 在人间找不到自己,哪怕去到阴间,也没有忘记要找到自己! 这就是胖子! 也是自己这辈子最好的兄弟! 叶歌情不自禁解下紫金色酒葫芦,拔开酒塞,仰头喝了一大口酒。 泪水和酒水混杂在一起,已分不清是什么滋味。 喝酒不会解决思愁,只会让愁更愁! 叶歌也不想解决思愁,只想让胖子对自己的这一份情义,还有自己对他的思愁,随酒水化作千万份,一一沉淀在自己的心里。 这样他就不会忘了胖子。 哪怕是轮回千万遍,也不会忘掉自己有这么一个好兄弟! 于是叶歌又仰头喝了一大口酒。 酒水更多,泪水也更多! 思愁更浓,情义也更重! “妈妈,妈妈你在哪里……” 一个穿着粉红色裙子的三岁小女孩,长得粉雕玉琢,格外可爱,正一边揉着眼睛从房间里面走出来,一边喊着妈妈。 “妈妈在这里,快,我的宝贝女儿,快到妈妈这里来……” 常玉娇拍拍手掌,再张开手臂,就见小女孩眼睛一亮,大喊一声“妈妈”,透出浓浓的惊喜和开心,连忙跑了过来,一头扎进妈妈的怀抱。 常玉娇脸上终于露出幸福的笑容。 只有抱着女儿,她才明白自己活着的意义。 也只有母爱,才能发挥出如此伟大的力量! “来,叫叔叔,他是你爸爸这辈子最好的兄弟,而且你爸爸给你起的名字,就有一个和叔叔一模一样呢……” 常玉娇低下头,在女儿白.嫩的脸蛋上亲了一口,看着叶歌说道。 “叔叔好……” 小女孩明显有些害羞,娇羞羞喊了一声,就把头埋进妈妈的怀抱,然后说着悄悄话,“妈妈,这个叔叔好帅呀……” 叶歌已停止喝酒。 从小女孩出现后,他的注意力就已经移开,落在小女孩的身上。 这是自己兄弟的女儿! 叶歌笑了,眼里露出温柔之色,想要伸手去抚摸小女孩,“她叫什么名字?” 常玉娇身体微震,低垂下头,看着怀里的小女儿,轻声道,“她叫念歌,胖子给她取的名字,希望她不要忘记你,时时刻刻都念着你……” “念歌……夏念歌……” 叶歌的手停在半空。 泪水已打湿眼眶。 第6章 一步跨越亿万里! 叶歌最后没有留下来吃晚饭。 他担心自己会控制不住情绪,再次爆发出来。 任谁面对一个情深义重的人,哪怕他已经死去,都会受到影响。 临别之际。 叶歌拿出一枚淡青色玉佩给小女孩戴上,又拿出一枚黄色灵符,交给常玉娇。 “以后我要找你,该怎么联系你?” 常玉娇不舍得就这样离别,拿着灵符问道。 人生总是聚少离多,这个道理她当然懂。 但就算懂得再多的道理,也无力改变,只能默默接受。 “这枚灵符你贴身保管,要是想联系我,撕开灵符就行。” 叶歌蹲下身子,抱了一下小女孩,再站起身,看着常玉娇,说起一些事情。 “娇姐,这五年来我去了一趟国外,很对不起胖子还有你……” “别说这种傻话,能够看到你回来,我比什么都开心,胖子他在天之灵得知,也会安息的……” 常玉娇连连摇头,眼里噙着泪水。 “我已经去过他的坟前,和他说了很多事情。我也带了一份礼物给他,杀死他的那些人,一个都没有逃掉……” 叶歌这话说得风轻云淡。 常玉娇却听得娇躯一震,面露震撼,呆呆地看着叶歌,“难道,难道他们都已经被你……” 叶歌轻轻点头,承认这件事。 常玉娇瞬间泪流满面,失声痛哭。 但没有一丁点的声音发出。 她捂住嘴巴,泪水模糊视线,分不清是悲哀还是高兴。 片刻后。 “杀得好,哈哈,杀得好啊……” “胖子,你看见了吗?你的兄弟已经帮你报仇了!” 常玉娇抹去眼角泪水,喃喃呓语,既开心又难过。 她这一年除了抚养女儿,心里想的更多的,是替胖子报仇。 奈何她一个妇道人家,没有实力,也没有靠山,想要和一斧帮的那些恶人扳手腕,根本不够资格。 但常玉娇没有打算放弃,想着总有一天,要帮胖子报仇。 没想到天道轮回,报应不爽,那些人这么快就下了地狱。 大快人心啊! “娇姐,以后有我在,谁也别想欺负你们。” 叶歌最后摸了摸小女孩的脑袋,许下这个承诺,就此转身离开。 夕阳西下。 把叶歌的身影拉得很长。 最后彻底融入黑暗。 …… 天已经完全黑了下来。 暮色四合,仿似被苍穹笼盖,吞没整个世间。 叶歌也终于回到家乡。 宇宙过去五百年。 地球过去五年。 叶歌再一次回到江南市明月镇,走在繁华热闹的街上,心情复杂。 这世间万家灯火,可有一盏是为自己点亮? 父母身体可好? 大姐是否已经嫁人? 还有那个调皮顽劣的弟弟,长得多高了? 叶歌此刻恨不得插上一双翅膀,回到家人身边,见一见自己惦记了整整五百年的那几张容颜! 我浴血厮杀五百年,不为成仙,只为在红尘中归来,佑你们一世平安喜乐! 而在叶歌的记忆中,走过这条和平街,再踏过一座明月桥,穿过两条小巷,就到达清泉小区。 “5栋520……” 叶歌也许会忘记自己杀过的敌人,会忘记在宇宙中闯荡的一切,但绝不会忘记这个数字。 因为这个数字,代表的是一个家! 他叶歌的家! 想到这里,叶歌记忆飘远,回到小时候。 自己和大姐在互相追逐打闹,小弟弟躺在摇篮中哭声震天; 老妈在厨房里炒菜被油烟熏得睁不开眼,老爸一手拿着奶瓶一手拿着遥控器,在看足球比赛…… 所有的画面都透露着温馨和幸福。 尽管这些记忆已经泛黄,依然是叶歌心中最珍贵的回忆! 回家。 平凡朴实的两个字,却让叶歌魂牵梦绕五百年,支撑着他在一场又一场的厮杀中存活下来。 如今终于回到地球,回到家乡,回到记忆中的那个家。 “爸,妈,大姐,三弟,我回来了,你们还好吗?” 这是叶歌早就想好的对白。 不知道他们见到自己,又会是一副怎么样的表情。 幻想着和家人们重逢的场景,叶歌嘴角上扬,步伐轻盈,像是要飞起来一样。 哪怕是路人们对自己的指指点点,叶歌也毫不在乎。 他现在只想快点回到家里,和家人们团聚。 再吃一口老妈做的饭菜。 和老爸干杯。 和大姐三弟他们嬉笑打闹。 宇宙中称王称霸,又如何比得上和家人们的团聚? “快到了……” 叶歌踏上明月桥的时候,目光似已穿过两条小巷,遥遥望见小区的楼层。 现在正是晚饭时间。 小区的楼层,家家户户都亮着灯光。 不管这世间的万家灯火,有没有一盏是为叶歌而亮,只需要记得,那万家灯火,总有一家是属于叶歌的,就已足够。 有家的人,不管在外漂泊多久,都会有一个信念支撑着。 这样的人才是最伟大,也是最无敌的! 只是当叶歌走到桥中心时,脸色忽变,竟闻到一阵阵浓厚的血腥味,几欲呕吐。 同时叶歌心里升起一种怪异的感觉。 刚才他一路走来,发现周围行人甚少,尤其是上桥的时候,已经没有其他的路人。 想必是被这阵血腥味赶走。 叶歌忍住呕吐的冲动,快步走到桥栏,往下一看,眉头立即一皱。 整条河流泛着黑色的光泽,仿似凝固,死去的鱼虾尽皆浮面,散发出阵阵恶臭味。 好像河中有无数的冤魂存在,杀死一切鱼虾。 “有人在肆意施法……” 叶歌虽然失去修为,只有炼气三转。 但五百年的浴血厮杀,造就他一双火眼金睛,细看之下,立即发现端倪。 这个小镇,有人在修炼邪恶的功法,还杀死不少人! 那些死去的人,无法投胎转世,冤魂凝聚在这条河中,这才出现眼前的一幕! 叶歌并不想多管闲事,但此事发生在他的家乡,说什么也要留个心眼。 暗暗记下这件事情后,叶歌没有逗留,向前迈步,刹那飘去五六米远。 就像昨天叶歌在下雨中行走的身影一样,飘忽不定,却又潇洒从容,如同谪仙人临尘! 《天涯咫尺》! 这是叶歌修炼的速度身法,也是宇宙中无数大能和修仙者都眼红妒忌的功法! 练至大成,一步可去亿万里,比传说中的大挪移还要厉害万倍! 如今叶歌只是稍微施展,就像一道闪电划过,很快穿过两条小巷,来到清泉小区的门口! 叶歌身形突然一顿,看到小区门口竟围着一群人,正在嚷嚷大叫,不知道争吵些什么。 就在人群中间,有一道身影,让叶歌眼睛一亮。 “老爸?”天涯在线书库《www.tianyaboo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