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在线书库《www.tianyabook.com》 《老男人正义联盟》 第一章 孬种 前几天,工地上新来了个汉子,古铜色的皮肤,面部轮廓棱角分明,有点像香港的明星古天乐。 汉子叫郑瑞,很普通的名字,看模样二十七八岁,如果没看到他的身份证,怎么也看不出,他今年已经三十七岁,人到中年了。 据说,郑瑞原先是在魔都的某个大浴室里当搓澡工,收入不差,冬天月入过万,夏天洗澡的客人少,但也有四五千的收入。 有一天,一个有钱的客人要求按摩的女服务员提供一些特殊服务以外,更为‘特殊’的服务,以满足其变态的嗜好,小妹宁死不从,被这位不但有钱,还有权有势的客人,从包厢内一路追打到大厅,遍体鳞伤。 正是盛夏时节,擦背的客人很少,郑瑞就兼职在大厅里给客人修脚,赚点小外快。见相熟的女服务员被人追打,二话不说,上去就是一脚,据说这位有特殊癖好的土豪,当场被踹断了两根肋骨。 郑瑞不但赔光了这几年攒下的所有积蓄,还在班房里呆了半年才放出来。土豪扬言要断他手脚,再绑上石头丢进黄浦江喂鱼,在魔都待不下去了,郑瑞这才来到了北方,到建筑工地上混饭吃。 还有另一个版本,就是有个客人牵着他的爱犬,一起入浴池泡澡,郑瑞小心翼翼提醒说,狗狗不能入池,话还没说完,就被这位客人一顿暴揍,被打进了医院,不但没有获得医药费和赔偿,这位有江湖背景的客人,还说等郑瑞这个‘瘪三小赤佬’出院之后,还要叫人再把他打到住院。 郑瑞都没有办理出院手续,吓得连夜从医院里跑出来,穿着病号服就上了开往北方城市的大巴。 相对于‘英雄救美’,工地上的工友们,更偏向于第二个‘狗’的故事。 郑瑞是个木讷有憨憨的汉子,平时话很少,却不是那种‘人狠话不多’的角色,见到谁都笑呵呵的,十足的老好人一个,看模样有些孬,不说是怂货,但英雄救美这种大侠才会做的事,绝不像是郑瑞这样的人会做、敢做的。 之后的一件事,也彻底应证了众人的猜测。 郑瑞说自己当过兵,工地上的小包工头见他老实本分,就让他在工地上做保安,一个月三千五,还包吃包住。 就在郑瑞上任的第二天晚上,半夜凌晨,三个小毛贼翻围墙而入,偷窃脚手架的钢管和扣件,从围墙里丢出去,墙外铺着厚厚的棉毯和老棉被,即便是在寂静的夜里,也只有沉闷落地声,不易被人听到。 钢管和扣件全都被抛出了墙外,三个毛贼正要翻墙而出,扬尘而去,被身穿保安服,手持强光电筒,正巧执勤到这边的郑瑞,撞个正着。 起初,是大眼瞪小眼,接着是小毛贼用木棍和随手捡起的板砖,威胁郑瑞,见后者畏畏缩缩,不敢上前拦阻,他们就壮了胆,指着郑瑞一通嘲讽与谩骂,其中一个毛贼还走到郑瑞面前,伸手拍了拍郑瑞的脸。 面对这等羞辱,郑瑞依旧像个木头人一样站在那里,一动不动,更不敢还手,小毛贼哈哈大笑,摘下郑瑞的保安帽,戴在了自己的头上,转过身走向围墙边,摇头晃脑,嚣张又滑稽,像极了电视里,欺负完平头老百姓,趾高气昂的伪军,与另两名同伙,翻墙而出。 郑瑞在原地待了足足五分钟,才转身默默离去。 第二天东窗事发,包工头发现钢管和扣件被盗,损失了至少两万多,忙去调看监控,藏在隐蔽角落里的摄像探头,完整的记录下了上述的一幕。 “孬种!废物!” 小包工头指着郑瑞的鼻子,张开一口烟熏的大黑牙,一通臭骂,口臭和唾沫星子,喷得郑瑞一头一脸,就像要把郑瑞生撕了一般。 “就你也敢说自己当过兵?我呸!都像你这种孬种货色,还指望你来保家卫国?我呸呸!” 小包工头上蹿下跳,像是要吃人。 郑瑞低着头,眼中闪过一抹凌厉无比的寒芒,但很快就消散了,嘴角勾起一缕无奈的苦笑,耷拉着脑袋,一副骂不还口,打不还手,逆来顺受的模样。 身穿廉价西装的小包工头,将夹在臂弯里的黑色小包搁在桌上,再顺手抄起桌上的一个土豆,朝郑瑞就砸了过去。 郑瑞下意识一偏脑袋,躲过了飞了的土豆。 这下,小包工头出离愤怒了,口沫横飞痛骂道:“你特么还敢躲,是不是不想干了?!” 说完,又抄起一个土豆,狠狠朝郑瑞砸过去。 郑瑞眼神犹豫了一下,站在那里一动不动,成年男人拳头大小的一颗土豆,硬生生砸在了郑瑞的额头。 郑瑞的额头上,瞬间红肿了一大片。 “滚!滚去跟老羊皮子板砖扛水泥!” 小包工头气吼吼的夹起黑色小皮包,气急败坏地走出了办公室兼厨房和食堂的彩钢瓦工棚,去和上面的大包工头汇报去了。 郑瑞伸手摸了摸额头,苦笑一声,看着面容黝黑,负责食堂伙食的水桶腰大妈,默默拾起地上两颗表皮破烂的土豆,放回桌上,歉意地对水桶腰大妈笑了笑。 大妈鄙夷地一笑,啐了一口,北方妇人多彪悍,最见不得小肚鸡肠,胆小如鼠的男人。 郑瑞也不恼,像庙里泥捏的佛像,没有一点火气,转身出了工棚,脱去身上的保安服,找专门负责搬砖扛水泥等吃力活儿的老羊皮子去了。 老羊皮子是典型的北方老汉,六十多岁,可他的容貌比实际年龄更老,一张晒黑的老脸,沟壑纵横,像七十多岁了。 老羊皮子年纪虽大,一把子力气,却不输年轻人,一次能搬三十块砖,顺带肩膀上还能再扛两袋水泥。 老羊皮子姓羊,他之所以能得这个绰号,除了姓氏之外,更因为他冬天老是裹着一件羊皮裘,年复一年,因而得名。 不过比老羊皮子身上那件,比《星光大道》上阿宝唱歌表演是穿的那件,不知道脏了多少倍,又黑又臭,还有一股子腥膻味儿。 老羊皮子的脾气很不好,别看老了,火气一点都没消退,暴躁的很,很多新来的都挨过他的打。 老羊皮子属于‘班组长’,手底下还有五个搬砖扛水泥,吃苦力饭碗的糙汉。各行各业,都有自己的规矩,也可以称之为‘潜规则’,就连搬砖也不例外,这五个吃苦力饭的汉子,没人每月要将百分之十的收入,孝敬老羊皮子,如若不然,三天之内必然走人。 别看是最脏最累的体力活儿,挣钱却不少,比在工地上做‘小工’或者当保安做泥瓦工,收入都要高,就算淡季,也有六七千,最多的时候,月入两万都是有的,就因为这个,所以大伙儿也都忍了。 当然,这百分之十也不全是老羊皮子一个人贪了,他还要肉疼的拿出一部分,进贡给上面的监理等人。 他也是食物链中的一环,不过手底下五个搬砖糙汉,则是食物链的最低层了。 当郑瑞来‘搬砖组’报到时,所有人都以为,这个看上去憨憨傻傻,见了人就傻笑,身材也不算魁梧,连壮硕都达不到的家伙,肯定要挨老羊皮子的胖揍了。 可出人意外的是,这个叫郑瑞的,不但没挨骂挨打,还甚得老羊皮子的欢心,倒不是郑瑞善于察言观色,溜须拍马,这个三拳头打不出个闷屁来的家伙,一整天也说不满十句话,十足的闷葫芦。 老羊皮子之所以赏识他,只因为郑瑞一次搬的砖,比他还多五块,肩上还能再扛着三包水泥,比老羊皮子还多扛一包,再一口气跑上十层楼,下来的时候,脸不红气不喘,轻轻松松,没事人一样。 看着搬砖扛水泥,上楼又下楼,一趟趟爬楼梯搬运的郑瑞,老羊皮子凹陷进去的狠戾眼窝里,难得一见的稍显柔和了几分,偶尔闪过一丝迷离,就像看着年轻时的自己。 这个大字不识一个,更不懂浪漫风月,从年轻时就在工地上干苦力,和钢筋水泥砖头打了一辈子交道的羊皮裘老头,坚硬的铁石心肠,某处还尚存了一丝柔软。 出乎意料的,这个又暴戾又抠门吝啬,视钱如命的老家伙,居然破格让郑瑞只需孝敬每月薪水的百分之四,要知道,百分之十一向是雷打不动的‘规矩’。 这百分之四,应该是老羊皮子进贡给‘上面’的,这个雁过拔毛的老鬼,在郑瑞身上居然一毛不拔,这么看来,他是真心喜欢这个新来的闷葫芦。 原先在老羊皮子手底下搬砖的‘砖家’,心里虽窝火,但也服气,都是一根筋通道肠子里的直爽汉子,不比都市职场的勾心斗角,郑瑞比他们能干,他们只是羡慕和佩服,却不恼恨。 加之郑瑞为人憨厚,虽然话不多,却是实打实的好脾气,口水吐他脸上也只是伸手抹去,绝不会骂一句娘,更不会动手干架。这些吃苦力饭的,吃软不吃硬,见郑瑞是这种脾气秉性,也就不好意思为难他,几天下来,反而称兄道弟了。 第二章 特种兵 除了老羊皮子,剩下的五人,大部分都是四五十岁的年纪,只有一个,比郑瑞还小几岁,约莫三十刚出头的家伙,叫沈明的,和郑瑞性格正好相反。 郑瑞不太喜欢说话,这货却是个话痨,逮谁跟谁说,实在没人搭理他,一个蹲在墙角,用树枝拨弄着蚁穴,和蚂蚁们都能说上一箩筐的闲话。 性格截然相反的两人,却出人意料的,成了要好的朋友。 “瑞哥,我们出去喝酒吧!” 今天下工较早,回到工棚里,用洗脚的塑料盆简单冲了个澡,换了身干净衣服,沈明酒瘾犯了,主动邀请郑瑞出去喝酒。 老羊皮子正躺在床上睡觉,另外四个,坐在床沿上,中间摆了个翘脚的小破桌,用硬纸板垫着,起初是掼蛋,后来又斗起了地主。 郑瑞在一旁看了会儿,赶巧他旁观的那一方,输了有一百多块钱,阴沉着脸,不时看一眼郑瑞,嘴上不说,意思再明白不过,就是嫌郑瑞晦气,站在他身后看牌,把他的牌都看霉了。 见沈明相邀请,郑瑞挪了挪步子,有些心动,又有些犹豫。 沈明看出了郑瑞的心思,也知道他刚来工地上做活,要到下个月才开工资,囊中羞涩,口袋里恐怕掏不出几个大子儿,爽朗一笑,走过去热络的搂住郑瑞的肩膀说道:“走吧,喝酒去......我请客!” 郑瑞不好意思的笑了笑,却也不推辞,随着沈明走了。 就在距离工地不到两公里的地方,有一处类似小集市的所在,虽还不到镇子上,可也相当热闹,这座地处北方,相对落后的小县城,正在大力发展,大搞基建,到处都是挖掘机轰鸣声,附近有好几座工地在同时开工,所有农民工加到一起,有一两千人之多,下了工,闲来无事,累了一天了,和几个天南地北,有缘才聚到一起的工友,出来喝个小酒,胡吹海侃一番,也是人之常情。 于是,在这几座工地的中间地带,逐渐形成了这么一个临时市集,白天一片荒芜的不毛之地,一到天黑,却是灯火璀璨,军绿色的油布篷子,连绵数十座,也堪称奇迹了。 起初还只是附近的当地人,白天务农或上班,到了晚上摆摊做点小生意,兼职赚些外快,比如卖些自家做的糕点,茶叶蛋。也有摆摊卖内裤皮带袜子和二手书籍的,渐渐的,商贩就多了起来,好几家镇上开小饭馆的,生意冷清,就尝试着晚上将炉灶搬来这里,没想到生意出奇的好。 沈明熟门熟路,领着郑瑞走进一家夜排档,用军绿色油布搭起的简易棚子里,摆了六张白色的硬塑料小圆桌,配上几个同样颜色和材质的小方凳,淡粉色的筷子筒内,凌乱的插了一把一次性筷子。 一对其貌不扬的中年夫妇,男的在灶台前烹炒忙碌,女的除了洗菜切菜配菜,还要兼职当服务员上菜,给客人上酒,最后收拾桌子,再抽空洗个碗,忙得像热锅上的蚂蚁。 中年妇人面容黝黑,一张嘴却是热络,招呼这桌,伺候那桌,一口一个大兄弟,倒是八面玲珑的主儿,可惜相貌上不得台面,又生在这种小地方,若换一张面皮,去到南方的大都市里,也许真能混出个模样来。 门口的几张桌子都有了客人,沈明和郑瑞选了最靠里的一张小圆桌,点了一个回锅肉、一份青椒炒猪肚、一份爆炒螺丝,看样子还要再点,一向沉默寡言的郑瑞笑着阻止了,说两个人吃不完这么多,再点就浪费了。 沈明平时也没这么铺张,和郑瑞投缘,第一次请他吃东西,不想落了自己的面子,既然郑瑞说了话,也就不再坚持,笑着对妇女说道:“老板娘,再来两大杯扎啤。” 妇人笑着答应,说了声稍等,便去前面,让自己的男人照单做菜去了。 郑瑞从桌上的盒子里,抽出几张餐巾纸,一丝不苟的认真擦拭着桌子。 桌子只是简单擦拭,表面一层黏糊糊的东西,是长年累月积攒下的油腻,较之浆糊还粘,桌子的花纹缝隙里,更是藏污纳垢,不但有腐烂了的剩菜叶,还有一些细碎骨头卡在其中,郑瑞仔细的将其挑出来,又换了几张纸巾,又擦了一遍桌面。 沈明哈哈一笑,竖起大拇指,带着几分玩笑的揶揄:“瑞哥到底是在大城市里呆过,讲究!” 郑瑞不说话,还是标志性的憨笑。 很快,回锅肉、爆炒螺丝和青椒猪肚就端上了桌,还有满满两杯的扎啤,都是用一千毫升的大玻璃杯装着,二人端起杯子碰了一下,喝上一大口,冰镇的扎啤如一股凉凉的冰泉,从喉间直入小腹,那叫一个爽。 沈明一口气喝了小半杯,才满足地哈出一口气,打了个酒嗝,很是惬意。 青椒和猪肚都很新鲜,切块大小适中,螺丝肉很嫩,酱汁很醇香厚重,没想到在这么一个简陋地方,有这么一把好勺,尤其是那份回锅肉,更是绝了,不说刀功之好,肉片如纸,只说那油温火候,再多一分则焦,少一分则油腻,再加上爆炒的辣子,绝了! 郑瑞不由抬起头,看了一眼肩膀上搭着块擦汗毛巾,正颠勺爆炒地中年汉子的背影。 “瑞哥,听说你当过兵?” 沈明夹起一块猪肚,在嘴里大嚼着,含糊不清地问道。 郑瑞笑笑,没有回答,却也没有否认。 “瑞哥,你当的是什么兵啊?肯定不是特种兵或侦查连的......不是在炊事班,就是给部队养猪,对吧?”沈明又问道。 郑瑞呵呵一笑:“为什么我就只能是炊事班或者养猪,就不能是侦查连或者特种大队的?” “就你?” 沈明鼻腔共鸣,哼哼了两声。 “我早就听说了,你起初是工地上的保安,半夜执勤的时候,正巧溜达到东北角堆放钢管的地方,更巧的是,正遇上三个偷盗钢管的毛贼,你不但不敢上前阻止擒拿,连‘抓贼啦’都没敢喊一声,彻底吓傻了,不但被三个毛贼谩骂嘲笑,还打了你的脸,拿走了你的保安帽子,扬长而去......当时监控都拍下来了,小老板大为光火,把你臭骂了一通,才让你来了我们这儿,跟着老羊皮子搬砖。”沈明撇了撇嘴说道。 郑瑞听了也不反驳,不置可否地笑了笑。 沈明又说道:“所以,我猜你在部队里,就是个做馒头喂猪饲料的主儿,几年下来,恐怕连枪都没摸过吧?瑞哥,不是我说你,当兵当到你这份上,也是没谁了,以后啊,没事就别到处嚷嚷自己当过兵了,丢人!” 沈明的话虽然刻薄难听,不过郑瑞知道,这个直爽又话痨的家伙,绝没有冷嘲热讽的意思,他就是个直肠子,心里怎么想就怎么说,不会像城里的所谓‘上流人士’,说话拐弯抹角,做事阳奉阴违,卖弄花花肠子。 “呵呵......” 郑瑞又是一笑,说道:“那你怎么看出我绝对不是特种兵的?你见过特种兵,知道特种兵是个什么模样?” 沈明切了一声,说道:“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什么《战狼2》、《红海行动》,手机上我都看过,你瞧瞧人家特种兵,那身板,那眼神,那小平头的发型......瑞哥,不是兄弟说你,同样当个兵,同样在部队里吃大锅饭,这差别咋就这么大捏!” 说完,沈明就掏出他的杂牌智能手机,点了几下,上了一个叫‘起点’的网站页面。 “这本《都市特种兵》,叫黑灯大虾的作者写的,主角那叫一个牛逼。还有这本《XX美女的贴身保镖》,还有这本《XX女总裁的神级保镖》,还有这本,主角十八岁,他可不是普通特种兵,是兵王中的兵王,接到任务,专门到大学里,乔装成学生,专门保护校花的,最后不但把学校里的纨绔,什么富二代官二代,某某大少的,统统打服,成了主角的小弟,兵王小哥不但出色完成了任务,还和女主角一通暧昧,最终拿下,并顺带把学校的四大美女,一个女警,一个女老师,一个女杀手,还有一位冰山美人的女总裁,全都推倒,美人与上市公司,财色兼收,啧啧,这才是英雄本色,才是特种兵的风采!” 沈明手指在油腻的手机屏幕上一通划拉,喋喋不休,兴奋的面色潮红,就像是他将什么校花女杀手女总裁给推倒了一般,想必是‘入戏’了,唾沫星子喷在手机触屏上,星星点点,犹如繁星。 沈明收起手机,抬头看了一眼憨笑老实的郑瑞,眸子里尽是失望之色。 “十八岁?特种兵兵王?国家规定,我国公民未满十八周岁是不能服兵役的,怎么可能成为特种兵呢。”郑瑞木讷地说道。 沈明涨红了脸:“瑞哥,你注意重点好不好,不要关意这些无关紧要的小事......再说了,人家说不定爷爷是军方的大佬,从小就让主角接受特训呢?” 旋即,又以怒其不争的口吻说道:“就算不是特种兵,你好歹也在部队里呆过几年,就算进不了刑警队,当不成校花或女总裁的贴身保镖,至少也混个没有编制的辅警嘛,你倒好,连工地保安都干不了,遇到三个小毛贼就吓尿了,只能来搬砖扛水泥,做苦力活儿......瑞哥,我这人一根筋,从嘴里通到屁yan儿,说话不懂拐弯抹角,就是实话实说,你别往心里去。” 郑瑞只是笑笑,也不计较。 第三章 疯子 沈明想必是看多了,还真信了那些儿戏之言,真正的特种兵,十八岁从军,通过层层选拔与特训,年纪最轻的,都要二十六七岁,大多都是年过三十的,哪有十七八岁就成兵王的? 女总裁郑瑞是没遇到过,不过,他在一个大的洗浴会所里,曾遇到过一个三十多岁,风姿俏丽的女领班。 说是女领班,说白了就是‘妈咪’,开一辆红色的奥迪轿跑,据说,年轻时也是浴场的‘技师’,还被一个台北的富商包养过两年,总之是非常有钱,堪比女富婆了,她就十分喜欢郑瑞,不仅倒追浴场搓澡工,还承诺,只要郑瑞肯答应与她交往,她立马就给郑瑞买车,再给他两百万做生意。 说实话,郑瑞也曾动心过,要说没动心,那绝对是假话。 女领班五官俏丽,身材更是没得过,胸脯大的能闷死一头牛,小腰盈盈一握,再加上挺翘的苹果臀,绝对是个尤物。 不过,郑瑞最终没有选择成为‘接锅侠’,倒不是嫌她当年做过皮肉生意,还被秃脑袋的台北老男人包养过,他只是不愿意被女人包养,仅此而已。 这,是郑瑞必须坚守的、最后的底线。 见郑瑞怔怔地发呆,沈明端起酒杯,主动和郑瑞放在桌上的酒杯撞了一下,说道:“不扯这些没用的,来,喝酒!” 这时,从外面走进来几个流里流气的小混混,口中大喊大嚷,大声唱着不着调的歌曲,极为令人厌恶。 起初,他们还没注意到最里面一桌,其中一个穿喇叭裤,长头发的,一瞥眼发现了郑瑞,哈哈一笑,对另外几个同伴指指点点,旋即几人便朝郑瑞这一桌走了过来。 “呦呵,这不是工地上那个没用的保安吗?咋地,喝酒呐?” 那个带头模样的,一脸揶揄,看着郑瑞,鄙夷说道。 这几个混混,其中三个,正是那天在工地上偷钢管的毛贼,今天居然在这里遇上了。 “哥几个,瞅瞅,这小子就是我跟你们说的,工地上最孬的保安,见了哥几个,吓得都挪不开步了,杵在那里,像个木头人一样......我那顶保安帽子,就是在这小子脑袋上摘下来的!”带头的说道。 “哈哈,孬货一个!” 另外几个开始起哄。 郑瑞也不恼,憨憨一笑,低下头,用夹起一块回锅肉,送到嘴里吃着。 沈明实在听不下去也看不过去了,一拍桌子,喝骂道:“你们几个小毛贼,来工地上偷东西也就算了,还敢这么嚣张,信不信我报警把你们统统都抓起来!” “小子,你可别满嘴喷粪,敢说我们偷东西,有证据吗?没有证据,就是诽谤!”带头的气势汹汹说道。 沈明哼了一声,说道:“有没有证据,等警察来了就知道了。” 这帮毛贼知道工地上可能有监控,有些心虚,却越发色厉内荏。 “小子,别多管闲事!”带头的毛贼说道。 搬砖扛水泥的,别的本事没有,就是有一把子蛮力,沈明更是愣头青的脾气,面对几个面目狰狞的毛贼,也不畏惧,对郑瑞说道:“瑞哥,甭跟这几个毛贼废话了,干他娘的!你力气那么大,挥挥手就能掀翻好几个,你我联手,一分钟之内就能干趴下这几个货。” 郑瑞还是标志性的憨笑了两声,低着头说道:“阿明......算了吧,打架不好。” 沈明气不打一处来,愤愤说道:“算了?这是你说算就能算的吗?这几个家伙会放过你吗?人家都爬到你脖子里拉屎撒尿了,你还准备张开了嘴,当饮料喝啊?!我再问你最后一遍,干不干?!” 郑瑞抬头看了沈明一眼,又低下头去,不说话。 沈明那叫一个气啊! 他是个粗人,说不出怒其不争、恨铁不成钢的文绉绉道理,梗着因愤怒而涨红的脖子,咬牙说道:“这么高的个儿,一点尿性都没有,你到底是不是带把儿的?!行,老子懒得管你,既然不敢动手,你就留在这里,像猴儿一样被他们戏耍羞辱吧!” 说完,沈明掏出一百块钱,拍在桌上,喊了一句‘不用找了’,站起身,推开一名拦路的小毛贼,头也不回的气吼吼走了。 “他说的没错,你小子一点刚都没有,瞧你这德行,娘们似的,裤裆里不会真没家伙事儿吧?”毛贼头子说道。 “大哥,要知道他裤裆里是不是有那条小蚯蚓,那还不简单?咱把他裤子扒了,瞅瞅不就知道了。”一个贼眉鼠眼的小毛贼,眼珠子咕噜噜乱转,使坏说道。 毛贼头子一拍手掌,大笑道:“小耗子,就属你鬼点子最多!” 说完,又扭头看着坐在凳子上,低头闷吃的郑瑞,撸起袖子说道:“哥们,识相的,就自己解了裤腰带,脱了给哥几个瞅瞅。要是不上道,那就只能劳烦哥几个费点气力了。” 低着头的郑瑞,抄起面前的厚壁玻璃杯,一仰头喝光了剩下的啤酒,旋即猛的朝自己脑袋砸了下去。 一声脆响,玻璃杯碎成了玻璃渣。 几个毛贼平日里也是欺软怕硬,拿根破木棍吓唬吓唬人而已,哪里见过这种场面,这种阵仗,全都傻了眼。 郑瑞一伸手,又抄起了对面沈明的杯子,又朝自己的脑袋砸了下去,杯碎,血流。 看着鲜血从头发根里流下来,郑瑞的面已经被鲜血染得极为可怖,毛贼们全都心惊胆战。 ——几两下,要是砸在自己脑袋上,那滋味...... 脑袋开瓢儿,不死也残了。 “疯......疯子!兄弟们,我们别跟疯子一般计较!” 毛贼头子吓得脸都白了,落下一句撑场面的话,带着几个小毛贼,灰溜溜的跑了。 从始至终,郑瑞都没有抬头,若是沈明在场,肯定又是一通牢骚了。 ——瑞哥,你应该抬起头,用冰冷如刀的目光看向对方,让这几个毛贼一接触到你的眼神,就心底发凉,如坠冰窟嘛,啧啧,里都是这么描写的,所以眼神很重要知不知道! 沈明被气走了,小毛贼被吓跑了,还有另外几桌客人,见状也草草结账走人,只剩下低头不语的郑瑞。 中年老板娘用一条干净松软的毛巾,替郑瑞擦去了脸上的血,又用毛巾擦去了头发上的碎玻璃,帮郑瑞捂着伤口止血。 不等郑瑞说话,又从角落里翻出一个急救包,打开后拿出剪刀、消毒药水和纱布,剪去郑瑞一小撮头发,然后麻利的给伤口消毒,缠纱布,动作熟练,一气呵成。 “谢谢。” 郑瑞抬起头,自然没有深沉的表情,充满杀气的眼神,憨憨一笑,只是嘴角的那一抹上扬弧度,多了几分无奈与落寞。 沉闷而木讷,看样子只懂得炒菜的汉子,手里提着一瓶高度的衡水老白干,啪一下搁在桌上,另一个手里,还提溜着两个二两半的玻璃杯,倒满后,将其中一只放到了郑瑞的面前。 “小哥,喝一杯!”汉子说道。 五十岁左右,五短身材,脸色暗红,前额微秃,其貌不扬,眉毛却很浓,一双眯着的小眼睛,特别有神。 “婆娘,把门装上,今天不做生意了,我陪这位小哥喝一杯。”其貌不扬的汉子说道。 看模样很泼辣的妇人,竟没有发飙,甚至脸上没有一丝不悦,目光变得温柔,轻轻说了声知道了,将一扇简易的小门按上。 “炸个臭豆腐吧,好些日子没吃你亲手炸的臭豆腐了。”汉子又道。 妇人答应着,去前面灶台忙碌去了。 “我姓王,叫王强,认识的都叫我阿强或强子。”汉子笑笑说道。 “强哥。”郑瑞咧了咧嘴,看模样有些腼腆害羞。 “喝一个?” 王强端着酒杯,朝桌上努了努嘴。 郑瑞拿起酒杯喝了一大口,这是六十七度的高度白酒,郑瑞却没有面容扭曲的夸张怪模样,甚至都没有夸张呼气,只是轻轻挑了一下眉。 王强眼里,闪过欣赏之色,说道:“小哥怎么称呼?” 郑瑞道:“郑瑞……你可以叫我瑞子。” 王强笑笑:“瑞子,看得出来,你是个狠人,对自己都下得去这么重的手,牛逼!” 现在有不少所谓的狠人,对别人下手那叫一个黑,可当刀架在他脖子上,或是要砍下他一只手时,却吓得哭爹喊娘,大小便失禁,这种可算不得狠人,而是真正的懦夫。 只有像郑瑞这样的,才是真正的狠人。对自己都能下这么重的手,更何况是别人。 “为什么宁愿打破自己的脑袋,也不愿教训一下那几个下三滥的货色?”王强问道。 郑瑞笑了笑,又不说话。 “怎么,在外头犯了事,身上背着案子,所以不想生事,引起警察的注意?不会是人命案子吧?”王强从上到下打量郑瑞。 郑瑞摇了摇头:“强哥,你想多了,我没有犯什么案子,就是不想惹是生非。” 王强点头道:“我信!你身上虽有股子血腥味儿,但没有匪气,绝不是亡命之徒。瑞子,你是个有故事的男人啊!” 郑瑞道:“强哥,我看你才是个有故事的男人。” 王强五短身材,其貌不扬,但身上却有一股子江湖气息,一双眯缝的小眼睛,不时闪过一缕精光,绝对是传说中‘人狠话不多’的那一类。 第四章 不是我孬种 听了郑瑞的话,王强哈哈一笑,很是受用。 “兄弟,实不相瞒,强哥我当年在宝鸡,也是江湖上响当当的一号人物,知道我媳妇为啥包扎伤口的水平比护士还娴熟吗?那都是当年给我包扎伤口时练出来的!”王强感叹说道。 郑瑞似乎也没想到,在这鸟不拉屎的地方,居然还能遇上一位早年间的江湖大哥。 “强哥,那你和嫂子怎么搬来了这里,还做起了这等买卖?”郑瑞好奇问道。 “江湖气短,儿女情长,一言难尽啊!” 王强喝了口酒,又叹了口气,指了指自家婆娘的背影,说道:“别看她长得不漂亮,却是真正的大家闺秀,父母都是大学教授,哥哥是身价过亿的大老板。可她不顾家里人反对,为了跟我在一起,还跟亲人断绝了关系……十六年前的一个冬天,那时候我的年纪,跟你现在差不多,三十五六岁,已经拥有了自己的地盘,七八个过命的兄弟和上百个小弟,是江湖中新冒头的大哥,可谓是春风得意。那年冬天,她怀了孕,可我为了抢阿四菜市场那一片的地盘,不顾她的反对,带着一帮兄弟和对方火拼,不料中了对方的埋伏,死伤惨重,勉强逃出生天,回到家,婆娘躺在地上,一地的鲜血……” 郑瑞听的怔怔出神,好一会儿才问道:“是对方搞的鬼?” 王强苦笑着摇了摇头:“不是!对方虽然狡诈,但还是遵守江湖上祸不及家人的规矩,我婆娘是自己不小心滑倒的……也许,这就是天意吧。” “然后呢?” “然后?然后我就听了她的劝,退隐江湖,来到这座陌生的城市,开了家小饭馆。我哪会掌勺啊,让我提刀砍人我在行,烧菜下厨,我懂个屁!我的手艺,都是她手把手教的,这些年,她放着好日子不过,陪我窝在这种鸟不拉屎的鬼地方,真是苦了她了。”王强道。 郑瑞道:“那后来,你和嫂子就没有再要孩子?” 王强哈哈一笑:“那哪能啊,来这里的第三个年头,婆娘又怀上了,是个女娃,现在都已经上初一了。” 郑瑞不知道说什么,愣了一会儿,才端起酒杯,说了声恭喜。 很快,臭豆腐就上了桌,闻着其丑无比,吃起来,却是外脆内糯,堪称极品。 王强吃完一块臭豆腐,搁下筷子,问道:“瑞子,看得出来,你是个狠人,也是个有故事的男人。不过,想必有些事你不想多说,老哥也不问了,咱就喝酒!” 郑瑞笑了笑:“……在老家,老爷子常年卧病不起,一年也下不了几回床,都是老娘照顾着,也没什么经济来源,地里种些高粱、玉米和蔬菜,养上十多只鸡鸭,也就勉强让一家人温饱。我下面还有个丫头片子,比我小了十五岁,现在正上大学,老爹的药费,妹子的学费,都指望着我每月汇款寄回去,我不能出事,更不能丢了工作!” 郑瑞一抬头,眼睛红红的:“那几个小毛贼说的没错,我确实是孬!可我又能怎么办?今年我已经三十六了,人到中年,不是二十来岁的毛头小子,做事不计后果!这种小毛贼,我一只手都能干趴下十几个,可真把人打伤了,医药费怎么算?断胳膊断腿,一住院就是好几万,就算下手轻点,对方耍无赖,躺在地上说这儿疼那儿疼的,警察来了一看,知道是我打了人,肯定要我先带人去医院拍个片子,做个全身CT,验血验尿,这一套流程下来,至少三千多……不是我孬种,确实是不敢动手啊!头脑发热,一时冲动再简单没有了,可爽快一时,等小妹要生活费,老爹没钱配药的时候,我特么问谁要钱去?难不成去抢银行?!” 一向不太爱说话的郑瑞,一杯白酒下肚,眼眶红红的,竹筒倒豆子一般,说了一大堆。 人到中年,怎么还能再由着性子胡来呢? 牵绊太多,顾虑太多,生活的压力,磨灭了郑瑞的锋芒锐气,更是压得他喘不过气来。 人到中年,活得真是像条狗啊! 郑瑞眼眶很红,不想被王强夫妇看到他落泪,便侧过了头去…… 王强竟也有些恍惚。 他自己,又何尝不是如此呢?当年的一代枭雄,如今不也窝在这鸟不拉屎的小地方? 王强颇有几分兔死狐悲,又给郑瑞倒了一杯高度的老白干。 “瑞子,你并非身无一技之长,某一项技能,恐怕是你十分精通的吧!”王强似乎有了几分醉意,一双眸子,似笑非笑地说道。 “什么?我怎么自己都不知道、”郑瑞道。 王强突然认真地看了郑瑞一眼,缓缓吐出两个字:“……杀人!” 郑瑞楞了一下,抬起头,四目相对。 旋即,郑瑞端起酒杯,和王强碰杯,旋即一仰头,把杯中酒喝了,二人很有默契的不再提这一茬,仿佛王强从没说过,郑瑞也从没听到过。 “强哥,谢谢你请我喝酒。时候不早,我要回工地了,明天还有十五吨水泥,三千块八五砖要搬。” 喝完了第二杯酒,郑瑞站起身说道。 王强也不挽留,只点了点头,说道:“以后没事就到我这里吃饭喝酒……放心,老哥我虽不是有钱人,几个小菜几瓶小酒,还是请得起的。” 郑瑞谢过之后,便要离去,走到油布棚门口,妇人拆下了临时安装的门,王强突然问道:“瑞子,你当过兵?” 郑瑞在门口站住,突然挺直了腰背,微微点了点头,便头也不回地走了。 过了许久,王强突然站起身,朝着郑瑞离开的地方,敬了个标准的军礼,表情庄严肃穆。 王强喃喃自语道:“瑞子,强哥我没混出个人样来,所以没好意思告诉你,在闯荡江湖之前,我也当过兵,说起来,你还得喊我一声老班长哩!哎……一切,都是因为生活所迫啊!” …… 刚走到半道,就遇上了火急火燎赶来的沈明以及四个刚才正斗地主的‘砖家’工友。 见郑瑞脑袋上包着的纱布,以及纱布上隐隐渗出的那一抹鲜红,沈明跺了跺脚,生气又愧疚地说道:“都怪我,当时我不该一时冲动,把你一个人撇在那里的。” 几个肌肉结实的鲁莽汉子,都气不过几个小毛贼欺负老实人,叫嚷着要去扒了那几个小贼的皮,却被郑瑞拦下了。 “算了吧,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我不想惹事,再说他们已经走了。”郑瑞说道。 其中一个身形如黑塔的大汉,叫大奎的气愤说道:“郑瑞,我在这一行干了十几年,之前除了老羊皮子,我还真没服过谁。自打你来了之后,我又多了个佩服的人。你那一把子力气,真特娘不是吹的。可我没想到,你居然这么孬种!人家都欺到你头上了,脑袋都给你开了瓢,但凡还有点血性的,就该跟他们玩命……你小子,到底是不是男人!白生了一把子大力气,活该在工地上搬一辈子砖!” 见郑瑞脑袋被打伤,还包扎了纱布,却还是不敢去找那几个小毛贼的麻烦,大奎当真是气的七窍生烟,嘴里骂骂咧咧,转身就回了工地。 另一个年纪稍大些的,大伙儿都叫他老施,陕北汉子,五十六七岁,红脸膛紫嘴唇,肩上披着一件藏青色军大衣,嘴里叼着个香烟屁股,烟头就黏在两片嘴唇上,烟灰已经很长了,却就是不掉落下来。 他走上前,拍了拍郑瑞的肩膀,叹了口气,说道:“瑞子,俺是个庄稼地里拔起泥腿的糙汉,讲不出啥子大道理。上礼拜,去镇上理发店剃头,就看见电视机里的一个广告,一个五十来岁的男人,他说的一句话老汉我挺喜欢,他说,没事别惹事儿,有事别怕事儿……瑞子,你觉着呢?” 说完,也转过身,朝着工地的方向,追前头的大奎去了。 郑瑞苦笑——老施啊,你知不知道,广告里那男的,身价好多个亿呢!我要是有那么多钱,我一定整天惹事,绝不怕事……可我特么没有啊! 医药费太贵,我还要供丫头上学,还有老爹的药费和家里的生活费,搬砖虽然收入不算低,也剩不下几个大子儿,给那几个孙子住院,拍片验血做CT了。 一分钱难倒英雄汉,这话真真一点不错。 “瑞子,这个社会,都是柿子专挑软的捏,越软弱,越容易被人欺负,隐忍和退让,换不来尊严,只有你越强,别人才怕你、服你、敬你,更不敢欺负你,只会把你当大爷一样供着!挨打不能解决问题,他们既然能打你一次,就会打你第二次,第三次!瑞子,你......哎!” 搬砖组里,一个年过四十,戴着眼镜,据说还念过高中,最有文化的严骅,拍了拍郑瑞的肩膀,说了一大通,叹息一声走了。 “谢谢骅哥。”郑瑞真诚地道谢。 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其实,这个道理郑瑞十三岁那年就懂了。然而,他已不再年轻,那些热血励志,年轻人听了血脉膨胀,恨不得立马抄起家伙就和别人拼命的话语,郑瑞早已免疫了。 郑瑞风光过,无论是战场还是商场,那是真正的风光无量,就是给沈明他们几个脑袋上开十个脑洞,他们也想象不出来,郑瑞年轻时有多牛逼,甚至比沈明看过的都市主角更牛逼,可那有如何?人不能靠回忆活着,吃饭才是硬道理。 人到中年的男人,时常会觉得孤独,因为他一睁开眼睛,周围都是要依靠他的人,却没有他可以依靠的人。 卧病的老父,年迈的老母,还有正在大城市里上大学的妹妹,他们都需要他,可郑瑞又能依靠谁呢? 郑瑞的嘴里,一阵苦涩,像嚼了一把鱼腥草。 第五章 规矩 郑瑞的嘴里,一阵苦涩,像嚼了一把鱼腥草。 沈明走在几人的最后,他看了眼郑瑞,张了张嘴,却没出声。 “阿明,我这脑袋不是他们打的,是自己用玻璃酒杯砸的……”郑瑞想解释。 沈明悠悠叹了口气:“瑞哥,啥也不说了,咱回去吧。” 郑瑞知道沈明不信,像自己这么怂包的一个人,被人这么欺辱都不敢反抗,还能对自己下得去这么狠的手? 真要能对自己这么狠,早就把那几个欺软怕硬、虚张声势的小贼给收拾了! 郑瑞知道他不信,也就不再多说,默默走在最后面,摸黑走向工地。 回到工棚里,谁都不说话,气氛有些压抑,除了沈明,其余众人投向郑瑞的目光,虽还友善,可之前的敬佩之色全无,多了几分很恨铁不成钢的无奈,以及怒其不争的蔑视。 老羊皮子已经从第一个回来的大奎口中,听说了郑瑞的事,此刻正披着他那件老羊皮袄子,坐在铺子上,啪嗒啪嗒抽着旱烟,这年头,抽这玩意儿的人已经极少了,只有在一些影视作品里才能见到。 他那只指关节粗大,布满老茧的左手,用三根手指,像握毛笔一样,握着那支很有年代气息的黄铜烟杆子,一个劲儿地猛抽,半天没说话。 直到其余人都抱着脸盆毛巾,走出彩钢棚,去锅炉房那边洗澡洗脸了,老羊皮子才霍然抬起头,看着郑瑞,用黄铜烟杆遥遥一指郑瑞的额头,问道:“咋弄的?” “我自己用酒杯砸的。”郑瑞笑了笑,又补充道:“……两只。” 与沈明等人不同,看样子,老羊皮子居然相信了郑瑞的话,又啪嗒啪嗒抽了几口烟袋。 “瑞子,大爷没看错人。”老羊皮子突然说,那张如雪山终年不化,石雕一般的脸上,十年难得一见的,挤出了一丝很生硬的微笑:“你小子,能屈能伸,知道衡量轻重,是条汉子,将来会是个人物!” 郑瑞一愣,没想到会在大字不识一个的老羊皮子口中,听到这样的赞誉,倒有几分受宠若惊的不安。 老羊皮子也是个不喜欢多话的人,拽下披在身上的羊皮袄子,躺在了床上,将羊皮袄子盖在身上,说道:“这些个操蛋货,沈明倒也罢了,毕竟年轻气盛,大奎老施他们几个,都活了大半辈子,还这么糊涂,不知道冲动是要付出代价哩!哎,活该一辈子在工地上搬砖。” 郑瑞忍不住‘噗哧’一下,笑出声来。 ——活该一辈子在工地上搬砖?怎么都喜欢这么说别人呢,看来是和砖头打了大半辈子交道,还真搬出感情来了。 “瑞子,家里挺困难吧?” 老羊皮子半天没说话,郑瑞都以为他已经睡着了,隔了好一会儿,突然冒出来这么一句。 还不等郑瑞回答,他又以不容置疑的、命令的口吻说道:“那百分之四……免了吧!” 郑瑞没有出声,更没有道谢,心头却流过久违的温暖之泉,这种感觉,真是太久太久没感受到了,竟有些陌生。 时光荏苒,眨眼功夫,郑瑞已经扛了两个多月的砖头。 工地上都是计件的,郑瑞力气大,干活也卖命,算下来,郑瑞第一个月的薪水,居然有一万两千多,第二个月更是接近一万四,不过第二个月的薪水押着,要到下个月才发。 领了一万两千多的工资,郑瑞向老羊皮子请了两个钟头的假,借了老施那辆破烂到丢在大街上都没人要的电动车,一路开出了工地,到镇上的银行去汇了款。 老爷子的药费三千多,再加上爹妈的生活费,虽然一千都足够了,可郑瑞还是多汇了一千,一共汇了五千。 丫头是个乖巧懂事的女孩,从不主动问郑瑞要钱,在大城市里生活,一个月才花八百多,郑瑞很是心疼。再说半个月,就是丫头的生日了,郑瑞知道,丫头宿舍里的同学,用的都是苹果手机,爱疯X,再差也是爱疯7,可丫头还在用老古董的三星翻盖手机,郑瑞早就想好了,等发了薪水,就给丫头换个新手机。 于是,也给丫头的银行卡账户上,汇了五千。 还剩两千多,郑瑞又分出一千八汇了出去,这是当年一个战友的父母,某次一起执行任务的时候,这位战友发生了意外,撒手人寰,从那以后,郑瑞每个月都会给战友的父母汇钱,起初是五百,八百,一千,从前年开始,每个月都汇一千八,雷打不动。 剩下不到五百,郑瑞去一家小超市里买了些简单的生活用品,牙刷牙膏热水瓶,袜子内裤,最后又买了一个乐扣的玻璃饭盒,以及四箱一元钱一包,二十四袋装的白象大骨面,又花去了近三百元,口袋里只剩下可怜的两张百元大钞和一把零钱。 郑瑞这才长舒了一口气,庆幸那天晚上忍住了冲动,没有教训那几个小毛贼,否则的话,去医院拍片验血的,丫头的手机可就黄了。 将几大袋子东西挂在电动车的车把手上,郑瑞乐呵呵的回到工地,将车和东西放回彩钢瓦窝棚后,郑瑞换上一件破烂衣服,就去到标注为第九栋的小高层楼房,和沈明等人汇合,今天不搬砖,要将上百吨水泥,扛上吊机无法到达的北面第七层。 郑瑞肩上扛着足足五袋水泥,一路小跑,上到了七楼,才将水泥放下,突然感觉气氛不太对劲。 沈明、大奎、老施、海初、老金牙都在,连老羊皮子也在。 除了他们,还有两个头戴红色安全帽的家伙,穿着整洁的格子衬衫,其中一个顶着啤酒肚,低头绝对看不到自己的小丁丁。 郑瑞心头咯噔一下,有了不好的预感。 建筑工地上有句顺口溜:蓝帽儿干,黄帽儿看,红帽儿说了算。 沈明他们几个的安全帽,一色儿都是蓝的,这两个‘红帽子’,是工地上真正的‘高层’了。 郑瑞到工地上两个多月了,知道这二人的身份,一个是施工员马健,另一个啤酒肚的,是监理胡大海。 二人打量着身上和头发上都是水泥粉尘的郑瑞,皮笑肉不笑地问老羊皮子:“就是他吧?” 老羊皮子一言不发,蹲在角落里,抱着烟杆子抽闷烟。 “你就是郑瑞?刚才去哪了?擅自离开工地,这是违规的,懂吗?还有,你咋个没有戴安全帽?进入工地的施工范围就必须戴安全帽,你来工地干活的时间也不短了,这点安全意识都没有吗,入职前的安全培训,你怎么听的?” 施工员马健率先开口,指着郑瑞,厉声喝问道。 郑瑞的确不喜欢戴安全帽,搬砖扛水泥,上上下下的,不舒服也不方便,当然,按照工地的安全守则,的确是违规了。 不过,他看到过好多次,马健、胡大海在工地上走动,从来就不戴安全帽,手里还夹着根点燃的香烟,要说违规,他们自己违规最多。 郑瑞早就看出来了,就算自己戴了安全帽,这两人也会找别的不是,他们就是来找茬,找自己麻烦的。 郑瑞有些纳闷,自己就是个最底层的‘砖家’,一个蓝帽子,和他们这些红帽子,差了好几个等级,就像普通的农民和高高在上的县太爷,完全不在一个层面上,他们怎么会专程来找自己麻烦呢? 马健见郑瑞不吭声,愈发嚣张起来:“你无故旷班,干活不戴安全帽,按照规定,可以将你立即辞退,并罚款五百到一千元。” 郑瑞知道,马健这一番话,只是‘杀威棒’,目的是先将郑瑞唬住,然后他们说什么,就是什么了。 果然,马健说完,就用谄媚的目光看向啤酒肚的胡大海,后者是监理,比马健这个施工员,级别更高,也更牛逼。 胡大海干咳了两声,润了润嗓子,说道:“这年头,干哪一行都有规矩,到哪里混饭吃,都要遵守规矩。要是坏了规矩,到哪都没饭吃!” 胡大海所说的‘规矩’,并不是旷班或者不戴安全帽,而是另有所指。 “我听说了,你小子干活不赖,力气也大,在你们搬砖组,你最能干,每个月都是一万多的收入,不错,我们工地上就是需要你这种不怕吃苦的。”胡大海道。 之前还说要罚款、开除,这会儿又表扬上了,一旁的沈明和大奎几个,都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只有老施若有所思...... “看得出来,你是个老实人,我最喜欢老实人。”胡大海道:“不过,老实人也得遵守规矩不是?老羊皮子照顾你,那是他的事,我们管不着,可如果连我们那份都给吃了,那就不合规矩了......老羊皮子,你说是不是?” 老羊皮子还是蹲在地上不吭声,吧滋吧滋抽着烟,脸上密密麻麻的皱纹沟壑,就像北方的丘陵。 郑瑞知道,老羊皮子免了自己的‘月供’,已经触犯了某些人的利益,摸到了他们的逆鳞了。 “实话跟你说了吧,你每月的那一点,我们还真没太当回事,可这先例不能开,规矩不能坏。咱这工地上,好几百号人呢,都喜欢有样学样,如果都像你这样,我们喝西北风啊?”胡大海也不多说废话,直截了当道。 郑瑞早猜到了这二人在此处‘守株待兔’的目的,见对方已经敞开了天窗,把话都挑明了,自己再不表态,可能要丢了这份月入过万的工作,还可能害了照顾自己的老羊皮子受牵连。 第六章 老村长与仙女 “马哥,胡哥,我明白了。” 郑瑞憨憨一笑。 “和大伙儿一样,以后就按百分之十,这个月少的,下个月发工资的时候,一起补上。” 胡大海得意地哈哈一笑:“早听说你是个老实人,还怕你一根筋,说不明白呢。没想到,你小子还是个识时务的聪明人,不错不错,我最喜欢和老实的聪明人打交道了,以后在工地上,有事找你胡哥,一句话的事儿!” 说完,胡大海和马健摘下了红色安全帽,走下楼去。 没有人说话,空气十分压抑。 郑瑞故作轻松地笑了笑:“没事儿,反正我挣的也不少,够花了。” “这帮巨婴、吸血鬼,蛀虫,人渣!” 沈明一连骂道,却也无可奈何,他敢和小流氓动手,却不敢和马健、胡大海叫嚣,想在工地上混饭吃,得罪了他们两个,绝对没好果子吃。 ‘嘭!’ 楼梯下面,突然传来一阵撞击,旋即是胡大海的痛呼和怒骂,好像是脑袋撞上楼梯横梁了。 “活该!让你不戴安全帽,撞死你丫狗日的。”大奎咬牙骂道。 与上次要和那伙小毛贼干架不同,此时的沈明大奎等人,都显得无助而沮丧,刚才那两个红帽子,他们的确得罪不起,在工地上搬砖虽然是个苦活累活,可毕竟收入不低,这些人除了沈明,其余都是上有老下有小,都巴巴的等着他们每月寄钱回家,他们不想也不能因为这事,丢了工作。 沈明虽没有结婚生子,可沈阳老家还有一大家子,老爹在沈明十九岁那年,就突发脑淤血去世了,底下还有一个比自己小十岁的弟弟和一个比自己小十二岁的妹子,要是丢了搬砖的活计,光凭他老娘在家里做点小手工活儿,恐怕连弟弟妹妹都养不活,更别说供他们上学了。 郑瑞知道大伙儿心里都不是滋味儿,一来没能为郑瑞出头,有些憋屈,其实更多的,是为他们自己感到悲哀。 “晚上我请大伙儿喝酒!” 郑瑞又是憨憨一笑,他口袋里还剩下两百多,弄几瓶白酒,炒几个小菜,足够了。 一直蹲在墙角,始终没吭声的老羊皮子,站起身,拽了拽身上的羊皮袄,说道:“那就在棚里喝吧,你去工地小卖部买几瓶酒和花生米,我让食堂老李头开个小灶,给咱整几个拿手菜。” 说完,也不等郑瑞答话,径直走下了楼梯。 傍晚,扛完了上百吨的水泥,去锅炉房那边临时搭建的简易淋雨房洗了澡,又泡了一瓶热水,郑瑞就往工地的小卖部而去。 这间小卖部,据说是大老板的一个远房亲戚开的,说是小卖部,其实也就是用彩钢瓦搭出来的一个小窝棚,不到十个平米,门口横放着一个玻璃柜台,玻璃碎了,密密麻麻像蜘蛛网一样,在背面用透明胶带沾着,以免粉碎掉落。 柜台的左上角,还粘着一张百元的假币,也不知是为了警示心怀叵测,想要用假币来买东西的民工,还是在卖弄自己曾上当受骗的悲情。 柜台里,放着各式各样的烟,大多都是十块钱以内的,唯一的一包硬中华,更像是装点门面之用,郑瑞来工地都两个多月了,这包硬中华还是安安静静躺在柜台最显眼的位置,也不知里面的烟丝有没有发霉。 一个五十多岁的妇人,坐在柜台里,低头织毛衣,见郑瑞前来,也不给笑脸,语气略显不耐烦地问道:“买啥?” “五瓶仙女,五瓶老村长,再整点花生米和辣条。”郑瑞也不因她的态度而着恼,笑呵呵说道。 ‘仙女’就是洋河大曲,这酒也分好几个档次,最贵的好几百,也有158的,最便宜的,就是郑瑞现在要买的扁瓶洋河,十块钱一瓶,由于瓶身上印着仙女的图案,所以都习惯将洋河大曲称之为‘仙女’。 郑瑞高度、低度都喝,不过相对而言,还是更喜欢喝‘仙女’,这酒度数不高,但很醇,也很柔和,与同为洋河酒厂出品的海之蓝、天之蓝、梦之蓝,感觉也没什么太大区别。 老板娘一听,是一票交易额妥妥超过一百块的‘大买卖’,面容缓和了许多,收起手中的毛衣和钎子,打开一箱洋河大曲,拿出几瓶,再将五瓶‘老村长’搁进去,亲自从柜台里搬到外面,搁在郑瑞脚边。 “数数,五瓶仙女,五瓶老村长,一共十瓶,对不?” “对!”郑瑞扫了一眼地上的纸盒子,笑着答道。 她又回到柜台里,称了散装的花生米和辣条,装在了红色的塑料袋里。 “三斤花生米,两斤辣条......够不?”老板娘问。 郑瑞连连点头,连声说够了,嘴角露出一抹苦笑。 ——三斤花生米不在话下,这两斤辣条要是吃下去,第二天工友们全都得便秘。 老板娘抱着计算器按了半天,一结账,一百三十六。 “微信还是支付宝?” 老板娘指了指墙上,贴着印有微信和支付宝二维码的纸,问道。 郑瑞默默从口袋里掏出一把零钱,在老板娘鄙夷的目光下,一丝不苟地在柜台玻璃上,将一张一百,和三十六元零钱数了又数,最终确认无误后,才推了过去。 郑瑞结了账,将装有花生米和辣条的红色塑料袋,搁在酒箱上,抱起箱子,单手托在手掌上,小跑着就走了,就像托了一包棉花似的轻松,看得老板娘眼珠子都直了。 在工地上,力气大的汉子比比皆是,她也见多不怪了,可像郑瑞这么大力的,还是头回见,要知道,光那十瓶酒,连瓶子至少三十斤,这可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 两个破桌子拼凑到了一起,中间放了几个小炒,有平菇炒肉片、番茄炒鸡蛋,还有一道堪称‘黑暗料理’——年糕炒胡萝卜,还有一大盆肥得流油的红烧肉。 工地食堂的老李头,不但是老羊皮子的同乡,两人在工地上一起待了二十多年,起初老李头和老羊皮子一起搬过砖,后来得了肺病,才到食堂里当了‘大厨’。 老羊皮子脾气古怪又暴躁,没什么朋友,李老头可能是唯一的一个,今天老羊皮子开了金口,他自然要给面子,不但用食堂用剩下的菜,弄了几个小炒,还装了满满一饭盒的红烧肉。肥多瘦少,火候却很足,炖的很烂,油水又足,肥肉入口即化,对于这帮干体力活的汉子,无疑是最美味的东西了。 老奎、海初、老金牙还有老羊皮子,喝的都是老村长,郑瑞和老施喝仙女,平时沈明也喝老村长,见郑瑞喝洋河‘仙女’,也想尝尝滋味,就跟着倒了一碗,嘴里还嘟囔着:我也来尝尝这仙女的洗脚水,是咸是淡。 没有杯子,一人一只吃饭用的大碗,倒满就是八两酒。 工地上干活的汉子,不比书斋里的先生,喝酒用一钱的牛眼小盅,看着热闹,喝老半天也喝不掉半斤酒,忒特娘不畅快。 大碗喝酒,大块吃肉。喝最烈的酒,吃最肥的肉,这才爽嘛。 连郑瑞在内,一共七个人,老施酒量最差,却也能喝上七八两,其余都是一斤往上的量,老羊皮子年轻时据说能喝两三斤,现在年纪大了,酒量退了,又有胆结石,喝了一斤,也就不喝了。 老奎喝的最多,一人干掉一瓶老村长之后,又将一瓶仙女,干的只剩下一个底儿,不到二两。 七个人,把整整十瓶白酒,喝得一滴不剩才算完事儿。 大奎和金牙他们几个,喝完酒还想斗会儿地主,坐在床上没多久,居然都睡着了,这牌局自然也就组不成了。 郑瑞干掉一瓶仙女,一斤白酒下肚,脑袋也有些晕晕乎乎的,但没有喝醉,他盘腿坐在床上,后背靠着彩钢瓦墙壁,听着此起彼伏,如怒海惊雷一般的鼾声,脸色平静,没了常挂嘴边的憨笑,目光茫然无聚焦,不知道在想着什么心事。 老羊皮子突然说了一句:“瑞子,睡了?” “还没......老羊叔。” 老奎他们几个,都喊老羊皮子‘老羊’,郑瑞和沈明年纪差得有点多,就在后面加了个叔。 “今儿这事,你咋看?” 郑瑞没想到,老羊皮子会突然问这么一句,一时之间,倒是不知道该怎么答了。 他认真地想了想,笑着说道:“马健和胡大海说的对,各行各业都有规矩,我的确不能坏了规矩,所以,我没什么怨言,既然大伙儿都要进贡,我凭什么不孝敬?” “真心话?” 沉默片刻,老羊皮子问道。 接着,郑瑞听到划火柴,以及噗哧噗哧猛抽烟杆的声音。 老羊皮子是那种很刻板、很固执又很老派的人,他拒绝接受新潮的事物,别说上网了,连智能手机都没有,那只只能接电话、打电话和发短信的老人机,也是隔三差五的不充电,只有想到要和家里人联系一下的时候,才会想到自己还有个手机。 郑瑞一怔,旋即从口袋里摸出一包八块钱的红双喜,点上一支,抽了一口,眯起眼睛,突然说了声操! 第七章 老金牙 “艹!” 郑瑞骂了一句,此刻沈明等人都已睡着,他说话也没了顾忌。 “真心话个锤子!什么狗屁规矩,什么潜规则,都特么什么年代了,全社会都在讨论‘中国梦’,都在高喊《厉害了我的国》,处处正能量,贪官污吏无所遁形,没想到在这工地上,居然还这么黑,这么乌烟瘴气!这些糟粕,就不该继续存在!” 一向话不多的郑瑞,一口气说了这么多,可见最近他确实很憋屈,想要倾诉、宣泄。 “我老羊皮子没念过书,可我这一双眼睛毒得很,我看得出来,你不是一般人,更不是池中物,我相信,不管是那几个偷钢管的毛贼,还是胡大海他们,只要你愿意,挥挥手就能把他们给灭了……老头子就是弄不明白,你为什么不反抗,为什么要委屈自己?”老羊皮子不解地问道。 郑瑞的眼中,又闪过一丝恍惚与茫然,最后都化作了一缕无奈。 “叔,沈明年轻,他想不明白,你应该明白啊。”郑瑞猛抽了一口烟,嘴里发苦。 “生活所迫?家里……有人要照顾?”老羊皮子活了这么一大把年纪,可谓历经世事沧桑,他当然懂得人生的无奈,更了解一个中年男人的无奈,毕竟他是过来人。 “人到中年,很多人都开始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他们说,前半辈子我一直为别人活着,后半辈子,我要为自己而活,做最真实的自己……哎,做最真实的自己,这话说的多好听啊。” 郑瑞将烟头丢在地上,又重新点燃了一支。 “……我与他们恰恰相反,年轻的时候,我一直为自己而活,风里雨里血里,枪林弹雨,也曾嚣张跋扈,不可一世,受人敬仰或畏惧。也曾遭人陷害,硕大城市,竟无立锥之地,像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喊杀,整夜躲在臭水沟里,躲避追杀,苟延残喘。不过,一切都过去了,此刻风平浪静,再没人仰慕我,也没人要害我,挺好! 不说浪荡,却也半生不羁,此刻人到中年,回首看自己走过的路,风风雨雨,镜花水月,竹篮打水一场空。有人对不起我,但还是我对不起别人多些。我和别人不一样,他们上半辈子为别人而活,下半辈子想为自己活。而我太自私,上半辈子只为自己而活,所以,下半辈子我只能,也必须为别人而活! 为了父母,为了丫头,别说挨打受辱,就是再大的委屈,我也忍受,因为,我之前的三十六年,我亏欠他们太多太多……所以,只能用下半生努力弥补,尽力偿还。” 郑瑞说完,好半天都没动静,仔细一听,老羊皮子居然斜躺在叠好的被子上,睡着了,鼾声震天…… 郑瑞自嘲一笑,觉得和老羊皮子追忆怀旧,谈论情怀,即便不是对牛弹琴,也很无趣。 距离床铺足有四米多的小窗户上,留有一指的小缝隙,苍蝇勉强能飞进来,大一点的蟑螂,恐怕都会卡在缝里,郑瑞后脑勺对着窗户,也不回头,抬手已弹,手中的烟头,如一支疾箭,准确无误地从小缝隙里,飞了出去。 此时,隔壁的工棚里,隐约传来了王菲的歌声,有工友睡不着,正播放音乐。 “良辰美景奈何天, 为谁辛苦为谁甜。 这年华青涩逝去, 却别有洞天。 良辰美景奈何天, 为谁辛苦为谁甜。 这年华青涩逝去, 明白了时间。 疯了,累了,痛了 人间喜剧 笑了,叫了,走了 青春离奇……” 郑瑞双手枕在脑后,躺在折叠好的棉被上:人间喜剧?呵呵!青春离奇倒是真的,可他的青春,又不免太过离奇了一些。 郑瑞是被一阵叮当声吵醒的,屋内黑沉沉,窗外并未天光透入,想必还没有天亮。 郑瑞从枕头下掏出两百块钱买的山寨智能手机,按了一下侧面的按键,屏幕顿时发出极不柔和,极为刺眼的蓝光,郑瑞看了一眼,时间是凌晨四点四十五分。 “金牙老哥,乌漆墨黑的,天还没亮呢,你这是要干啥?” 郑瑞发现是老金牙穿戴整齐,下了床,正要往外走,于是不解地问道。 老金牙比郑瑞大十二岁,今年虚岁四十八,不算老实巴交,但也不是很出挑,沈明仗义,大奎鲁莽,海初是真正的闷葫芦,比郑瑞还话少,老施有很有计谋……在他们这些人里,每一个都有自己的特点,唯独老金牙,似乎没什么特点,所以,哪怕是在这个小团体里,有时候都会忽略了他的存在。 ——这种没什么特点,丢进人群里就能一下子融入,泯然众人,绝不会引起任何人主意的大众脸和路人属性,路人甲气质,若是在古代,倒很适合做一名杀手。 老金牙揉了揉太阳穴,昨晚上他酒喝的不少,此刻脑袋还在发胀。 “去赚点零用钱。” 老金牙见郑瑞醒了,便抬了一下手,郑瑞看到他手里握着一根红色的尼龙绳,末端系着一个黑色的半圆物体,如同玄月,竟是半块磁铁。 刚才那一阵响动,正是这半块磁铁在地上拖动时,发出的声音。 郑瑞一下就明白了,老金牙真的是去‘赚零花钱’。 幼年时,郑瑞和村上的同龄人,几乎都玩过这个‘游戏’,将坏了的喇叭拆下来,中间的一块磁铁,系在一根绳子上,玩耍的时候,出门就牵在手里,将磁铁在地上拖行,也不耽误玩耍。 绕着村子跑上几圈,磁铁上总会吸住生锈了的铁钉、铁片等,孩子们如获至宝一般,将这些废铁藏好,等一个月下来,也能攒下一两斤,然后就等着骑自行车的汉子到来,用这些废铁,换取一小块很硬却很甜的麦芽糖。 那时候,郑瑞和小伙伴们,并不知道它叫‘麦芽糖’,大伙儿都叫它‘梨膏糖’,围坐在一起,你咬一口,我抿一口,真真幸福的孩童时光。 此刻忆起,郑瑞感觉就像是上辈子发生的事,太久远了,恍如隔世。 郑瑞随手丢过一支烟,老金牙接住了郑瑞抛过去的‘红双喜’,点上之后,朝郑瑞挥了挥手,拖着磁铁,就像牵着一条狗,出门而去。 郑瑞看了看窗外的天空,依然漆黑,不见黎明曙光,他复又躺了下去,双手枕着脑袋,发了会儿呆,便又迷迷糊糊睡了过去。 一个小时后,郑瑞被一阵嘈杂的喧嚣吵醒,这才知道,老金牙被工地上的保安给打了,工地上的负责人,通知各小组,今天上午八点整,在工地的那片空地上集合,利用半小时的时间,进行‘警示教育’。 郑瑞一行赶到空地时,足球场一般大的空地上,此刻人头攒动,上千名工人,或站或蹲,像六十年代,村里开‘传员大会’,抽着烟,说笑着,仿佛在等着大戏开演。 空地上有一块高起的土坡,上面铺了木板,变成了临时的高台,老金牙双手反背着,被绑在一根柱子上,脸上青一块紫一块,眼角肿起,门牙没了,额头上还有已经干了的血渍。 三名穿着保安服的工地保安,站在台上,为首一个满脸横肉的壮汉,正手持钢管,在手掌上轻轻拍打着,眯楞着一双三角眼,以大将军的气势,扫视着台下的所有民工。 此人也姓郑,和郑瑞五百年前也许还是一家子,是工地保安队的队长,来工地之前,在老家是做杀猪营生的,所以私下里都叫他郑屠夫,倒是与《水浒传》中,那个被鲁智深老拳打死的郑屠,很是吻合。 此人生性暴戾,对工地上的民工,更是心狠手毒,无论白天晚上,手里一直握着根钢管,动辄就要对民工兄弟下重手,工地上的人都怕他,也恨他。 郑瑞也干过两天保安,对郑屠夫的为人,有一点的了解,此人贪婪暴力,明目张胆就告诉郑瑞,要在保安班混下去,就要伺候好他郑屠夫,以后每个月工资的一半,都要孝敬给他。 郑瑞还知道,郑屠夫与那些来工地盗窃的小毛贼,有着难以言说的猫腻,因为,郑屠夫曾暗示他,晚上值夜的时候,某几个区域不要乱晃,其中就包括那次与三个毛贼狭路相逢的所在。 工地的保安组长,居然和外面的贼人勾结,里应外合,监守自盗,难怪工地上每月都要损失几万甚至十几万,有了他这顶‘保护伞’,小毛贼们半夜潜入工地,如入无人之境,盗窃钢管扣件等建筑材料,比在自家菜园子里拔几棵青菜还容易。 不过,郑瑞从没和任何人说过,他现在只想在工地混口饭吃,尽量多挣钱,丝毫不想惹事。 除了郑屠夫和他手下的两名保安,还有戴红帽子的监理胡大海,此时他站在一个人的身后,脸上表情,很是谄媚。 那是一个四十多岁,面容略显消瘦,穿了一身西装,脖子里还围着一条大红色围脖的男子。 ——王海鸣,项目经理,除了挂‘项目总指挥’头衔的真正大老板以外,他在工地上最大,可谓是一人之下,千人之上了。 第八章 泼脏水 胡大海这个监理,在民工兄弟面前,牛逼的不行,但和‘项目经理’相比,就是个小虾米,中间还隔着材料财务、总工、生产经理,三座大山呢。 别说是生产经理了,就是在‘总工’面前,胡大海也个灰孙子,被骂了都不敢还嘴,甚至还要赔着笑脸,不敢表现出丝毫的不满。 据说,王海鸣是大老板的亲信,更是心腹。 他很少来工地,自打这处小高层的住宅小区开工至今,已经一年半了,王海鸣一共才来过不到十次,接触的也是总工和生产经理以及财务,看完财务报表,简单问了一下工地上的情况就走了,像胡大海这些低层的管理人员,根本没机会接触到王海鸣,有几次只是远远瞧见,也不敢走近。 所以,当王海鸣今天突然来工地视察,他有机会抛头露面,在一旁伺候的特别小心,特别殷勤,弓着背,就像站在皇帝身边的太监。 胡大海本有些看不起欺下媚上的郑屠夫,可今天,他看着郑屠夫那张满脸横肉的脸,就像看着十八岁的漂亮大姑娘,也别顺眼。 要不是郑屠夫抓住了搬砖组的这个毛贼,他胡大海哪有机会在王海鸣面前露脸啊。 再者,他身为工地上的监理之一,每月都会被盗价值不菲的钢管等材料,他压力也很大,对上面不好交代,这下好了,可以把所有脏水,都泼到这个被抓的倒霉鬼身上了。 其实,郑屠夫比胡大海更高兴。 第一,是他亲手逮住了老金牙,功劳最大。 第二,工地上这一年多以来,屡屡被盗窃,损失超过百万,他身为保安组的组长,已经被总工骂了好几次,虽然暗地里分赃得了许多实惠,可也怕东窗事发,到时候吃不完兜着走,现在好了,罪魁祸首被抓了现行,压力顿减,至少又可以安稳几个月了。 第三,能在项目经理这样的‘大人物’面前露脸,并在上千名民工面前抖威风,真特么不是一般的爽! 郑屠夫站在临时铺成的高台上,只觉人生得意,恨不得马上天黑,就能和手下几个兄弟喝两杯,庆祝一下。 郑屠夫看了一眼向哈巴狗似的,站在王海鸣侧后方,点头哈腰的胡大海。 胡大海看懂了郑屠夫的眼神含意,用极度卑微的声音说道:“王经理,人基本都已经来齐了,您还是再等等,还是......?” 王海鸣甚至都没用眼角的余光瞅胡大海一样,用接近冷漠的淡然口吻,吐出三个字:“开始吧。” “好嘞!” 胡大海就像接到了圣旨的老太监,退了两步,转过身来,面对台下的民工时,顿时就换了一张脸,颐指气使,不由让人怀疑,这货是个二皮脸。 “静静,都静一静!” 胡大海扯着嗓子,朝台下的上千号民工喊道。 朴实的民工兄弟,也不善于插科打诨,问胡大海‘静静是谁’,场地中,顿时安静了下来。 郑屠夫有些不悦,人是他抓的,又是保安组的组长,这类‘训话’,本应该由他来主持,他甚至已经想好了内容,还偷偷对着镜子,预演了两次,没想到一上来就被胡大海这龟孙给抢去了。 郑屠夫心有不满,也只能忍了。 毕竟官大一级压死人,胡大海是工地上的监理,为人更是阴险无比,郑屠夫和外面小毛贼勾结,里应外合偷工地上建筑材料的事儿,胡大海似乎知道,曾多次明指暗示,郑屠夫请他喝了几顿大酒,孝敬了几条中华烟,才算把他搞定,虽然郑屠夫真的很想出风头,可他不傻,不至于为了这种事,去得罪胡大海。 “各位,这是我们的项目经理,王经理!他在百忙之中,还抽空来工地巡视,看望各位,大家鼓掌欢迎!” 胡大海不忘先介绍王海鸣,还让底下的上千民工鼓掌,可惜这些莽汉不懂人情世故,如果台上是个穿短裙,浓妆艳抹的风骚妇人,他们不但会鼓掌,还会起哄吹口哨,然而,此时却是反应平平,只有几下零星掌声,让胡大海又生气又尴尬。 他偷偷看了一眼项目经理王海鸣,见后者面色如常,并未显露不满,这才暗暗送了一口气。 “今天!就在今天!!!” 胡大海装腔作势,拎起一个小喇叭,大声道:“准确的说,是今天早晨五点四十八分,我们工地保安组的组长郑......老郑,巡逻的时候,就看到这个家伙在工地上鬼鬼祟祟的,上前一看,原来是在偷东西!” 场下,顿时响起了窃窃私语的议论声。 胡大海故意停顿了五秒钟,才继续说道:“这家伙不是外面偷溜进来的毛贼,而是我们工地上的工人,他是搬砖组的金标,还有个绰号叫老金牙!这一年多来,我们工地总是失窃,就是安装了监控,也很难锁定小偷,我早就怀疑,这是我们内部自己人下的手,果不其然......我的预测,今天得到了证实!” 郑屠夫不自觉地撇了撇嘴,心中充满了鄙视。 ——预测?预测你姥姥个腿,再预测你奶奶个嘴!臭不要脸的!除了剥削民工,你还会干点啥?! 就连心狠手毒的郑屠夫,都看不惯胡大海的丑陋嘴脸,这货‘吃相’太难看了,雁过拔毛,老树身上都能被他扒下一层皮。 “现在,我有理由怀疑,我们工地上这一年多来丢失的钢管、扣件等各种建筑材料,都是这老金牙偷的!当然,我一个人肯定没办法做到,应该还有同伙,不但和外面的毛贼勾结,说不定这台下,就有配合他作案的同伙!” 胡大海说完之后,还有意无意的看了郑屠夫一眼,看得后者浑身一颤,心底发毛。 旋即,胡大海又转过身去,哈着腰,赔着笑,看向王海鸣,像是一条等待主子下令的恶犬。 王海鸣点了点头,胡大海得到了授意,立正、转身,面对民工兄弟,又换上另一张丑恶嘴脸。 “敢作就要敢当,是个带把儿的,就自己站出来,我还敬重你是条汉子。等我们查出来,嘿嘿......那就有你们好果子吃了!”胡大海嚣张的说道,将小人得志的嘴脸,演绎的活灵活现。 台下的民工,你看看我,我看看他,面面相觑。 “没有?” 胡大海环视一周,旋即道:“行!你们现在不承认,那就等着被指认吧!” 说完,给手持钢管的郑屠夫使了个眼色。 后者会意,走到被绑在柱子上,脸肿得像猪头的老金牙面前,桀桀怪笑了两声,问道:“说!你的同伙是谁,在不在下面坐着?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只要你肯指认,将功补罪,相信公司会从轻发落的,要是再负隅顽抗......哼!” 郑屠夫原本就是个杀猪的莽夫,没什么文化,这些话,他绞尽脑汁,结合电视里警察审问犯人的情节,才勉强说出了这一通话。 “我没偷东西,就是用吸铁石,吸一些工地上废弃的生锈铁钉和破铁皮,一个月下来,也就换一包烟抽......我真的没有偷东西,更没有什么同伙啊!” 老金牙的门牙都被打掉了,说话有些漏风,此刻他一把鼻涕一把泪,为自己争辩。 “老东西,你是不见棺材不落泪啊!” 郑屠夫举起手里的钢管,先看了一眼王海鸣,见后者没有任何表示,这才落下了钢管,重重打在了老金牙的肩膀上。 老金牙惨叫一声,面如白纸,疼得面部扭曲,差点昏死过去。 “说不说!”郑屠夫目露凶光,横肉都在抖动,盯着老金牙,就像盯着一头即将被自己屠宰的猪。 老金牙被郑屠夫用那样的眼神盯着,浑身颤抖如筛糠一般。 “我真的没有同伙,我......” “还特么嘴硬!” 郑屠夫举起钢管,又要落下。 大奎第一个冲上了台,接着沈明、海初、老施都跟着走了上去,就连老羊皮子,也抱着根黄铜烟杆,慢悠悠走上了台。 搬砖组这边,只有郑瑞站在原地,没有挪步。 走上台的沈明,看了一眼台下的郑瑞,眼中多了几分怒意。 他知道郑瑞孬,可他没想到,郑瑞竟孬到了这种地步。 除了愤怒,更多是失望。 他一向把郑瑞当成自己最好的朋友,可郑瑞竟没有为昨晚上还一起喝酒的工友站出来,实在太令人难过了。 “干什么?你们这是干什么,要造反啊?!” 郑屠夫大怒,他身后的几个保安,也冲了上来,双方对峙,只要郑屠夫一声令下,他们就会像脱缰的野狗,扑向民工。 “嘿嘿。” 郑屠夫干笑了两声。 “原来是搬砖组的,你们和这老金牙是工友,肯定也是同伙!说,你们是不是和他一起,偷了工地上的材料!” 郑屠夫开始栽赃陷害。 “你们是怕老金牙熬不住拷打,把你们供出来,这才跳出来吧?这是要救他,还是要杀人灭口啊?” 没什么文化的郑屠夫,居然还玩了这么一出,倒是泼得一脚桶好脏水。 第九章 元老 大奎最是鲁莽彪悍,工地上的民工都怕郑屠夫,就大奎不鸟他,更不买他的账。 “杀猪的,你别血口喷人!” 大奎怒瞪着郑屠夫,居然还说了个成语,不说啥嘴里吐不出象牙,可在这个出口成脏的汉子嘴里,说出‘血口喷人’这几个文绉绉的字眼儿来,沈明等人都愣了好一会儿,就连大奎自己都懵了一下,然后笑骂着说了一句:X你妈的! 郑屠夫的一张脸,因愤怒而涨成了猪肝色,他最忌讳的,就是别人提他杀猪那档子事儿,在北方,杀猪的屠夫,地位比民工还低一档次,再往下,就是人人鄙视的小偷了。 当着王海鸣这个在他眼里是‘超级大人物’的面,当着一千多工友的面,被大奎这般羞辱,他如何能咽得下这口气? 大奎是工地上有名的刺头,平时就不服管教,郑屠夫早就看他不顺眼了,今天居然还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让他下不来台,郑屠夫真真是气得七窍生烟。 也不多话,郑屠夫呜呀呀一声大吼,举起钢管,就朝大奎的脑袋上砸去。 大奎一偏脑袋,钢管砸在了他的左肩,一阵钻心的疼痛袭来,大奎大骂了一声‘艹你妈’,一拳打在郑屠夫的脸上,后者顿时鼻血狂喷。 郑屠夫平时欺负老实人欺负惯了,很少遇到敢反抗的,别说还手了,连还嘴都不敢,只能任由郑屠夫欺辱。 所以,这一拳把毫无防备的郑屠夫给打懵逼了。 不等他回过神来,大奎又是一拳,打在郑屠夫左眼上,可怜的郑屠夫,顿时成了‘国宝’,熊猫眼乌的发紫。 郑屠夫被两拳打倒在地,眼睛都红了,从地上爬起来,像一条发了疯的老狗,拎着钢管就要砸烂大奎的脑袋。 他身后的几名小保安,也冲了上来。 大奎这边,沈明、海初等,也跨上一步,沈明的手里还握着一块随手拾起的板砖,一副要拼命的架势。 “都住手!” 围着红色围脖的王海鸣,突然说了一句。 他的声音并不大,和郑屠夫的嘶吼相比,实在是儒雅的不行,可他一说话,双方都停了手。 他站在那里,自有一股威仪,这是上位者天生具备的威严。 王海鸣面无表情,看都不看郑屠夫一眼,而是看着跑上台来捣乱的大奎、沈明等人,目光在每一个人的脸上扫过,最后落在了老羊皮子的身上。 “您是老羊吧?” 王海鸣的嘴角,出现了一抹和煦的笑容,并不是故作姿态,显得很真诚。 不仅仅是郑屠夫、胡大海,就连在一旁看热闹的‘总工’和负责财务、负责采购的经理,也都愣了。 这位王经理,是典型的‘冷面阎王’,对下属最是严厉刻薄,总是冷着一张脸,偶尔来工地视察,从上到下,都是如临大敌,深怕被这位大老板身边的红人,抓到个错误由头,被狠批一顿,再丢了工作。 王海鸣在工地高层管理人员眼中,绝对是‘人狠话不多’的那一类,而且,从来也不见他面露笑容,甚至都怀疑他是不是生理发育有缺陷,没有微笑的那一根神经。 所以,当王海鸣用‘您’来称呼老羊皮子时,都露出吃惊的表情,可接下来,王海鸣脸上的那抹微笑,让他们差点惊出了屎来。 ——尼玛,原来这比会笑啊! 老羊皮子没说话,只是点了点头。 “您是公司的老人了,大老板刚创业的时候,连泥瓦匠在内,一共二十几号工人,您就是其中之一。就是现在,大老板也时常提起当年的辛苦创业,时常提起你们这帮老伙计哩。”王海鸣微笑着说道。 这下,上千号民工顿时炸开了锅,谁能想到,靠体力活儿混饭吃的老羊皮子,这个沉默寡言又脾气暴躁的老家伙,居然还和神秘的大老板有这层关系!居然还是建筑公司的元老! 生产经理、总工、财务、监理、施工员......一个个面面相觑,大眼瞪小眼,傻了! 平时,老羊皮子比王海鸣还要吝啬微笑,听后者提到‘大老板’,枯树皮一般的脸上,才挤出一丝不太自然的笑容。 “好久没见他了,身子骨还硬朗吧?”老羊皮子问道。 所有人都知道,老羊皮子口中的‘他’,指的是谁。 “老板身体挺好的......” 王海鸣笑着答道,有些含糊其辞。 “蛮子那条老腿,一到刮风下雨就疼吧?”老羊皮子叹了口气,说道。 在他的脸上,很少看到这么颓废消极,又似追忆往昔的表情,他本就不是那种很有情怀的人。 就连王海鸣,听到‘蛮子’这个称呼时,也是愣了好一会儿,旋即露出一丝苦笑。 ——蛮子,是老板年轻时的绰号,现在连知道这个绰号的人都寥寥无几了。身价几十亿的大富豪,谁敢这么叫他? 也就是老羊皮子,敢用这般轻描淡写的口吻,喊出‘蛮子’这两个字,连王海鸣都不由惊出一身冷汗。 老板那条左腿,是年轻的时候,在脚手架上摔下来,摔断的,据说还是老羊皮子背着他,走了两个多小时,送去了医院。腿是保住了,可每到刮风下雨,天气阴冷的时候,就疼得厉害,国内国外的专家看了个遍,老中医、香港医学博士,药吃了一箩筐,一点用都没有。 不过,知道老板这点隐疾的,除了老板的家人和他这个亲信之外,一共也没几个,也就是当年那些老伙计了。 王海鸣道:“老板几次让您去总公司上班,您就是不同意,您......” “我去干啥子?我会啥?看门还是洗厕所?再说了,高楼大厦里闷得慌,我就喜欢在工地上呆着,舒坦!”老羊皮子道。 卧槽! 这...... 上千号民工都长大了嘴,发不出声来。 就连沈明、大奎等人,也懵了逼,他们白天晚上的,都和老羊皮子滚在一起,却不知道,老羊皮子和大老板有这层关系在。 “不扯那没用的,就说今儿个这事,你想咋整?”老羊皮子说道。 他的脾气还是那么古怪、固执,几十年不变,就像海边的一枚顽石,岁月之力也无法侵蚀。 王海鸣有些犹豫,如果偏袒老金牙,给了老羊皮子面子,当着上千号民工以及管理层,放过了老金牙,明显有失公平,那以后还怎么管理?还怎么服众? 可如果严惩老金牙,杀鸡儆猴,就可能得罪老羊皮子,这可是当年和老板一起创业的老人儿,是公司的‘开国功臣’,敢叫老板‘蛮子’的狠人,虽然现在窝在工地上,可正如老羊皮子所说,不是老板忘了他,过河拆桥,兔死狗烹。 老板还惦念着这几个老弟兄,想给老羊皮子随便在总部弄个喝茶看报的工作,一年给他几十万,让他养老的,可老羊皮子就是死活不答应,就是喜欢呆在工地上,挤彩钢瓦窝棚,搬砖扛水泥,真是怪人一个。 老羊皮子是能和老板说上话的人,要不给这老头面子,说不定就给老板去个电话,说自己一通坏话。 王海鸣此刻左右为难,他并不知道,老羊皮子都没存大老板的手机号码,那台老人机,一个月也不开机几次。 老羊皮子虽没有文化,却是人老成精,一下就看出了王海鸣的为难。 “小王啊,我也不想为难你,如果金牙真偷了工地上的东西,那就按规矩办,送派出所还是怎么地,我老羊皮子没二话。可我也不想他被人诬陷,哑巴吃黄莲,你公平办事就成!”老羊皮子道。 这一声‘小王’,把胡大海等人,听得是头皮发麻,额头上都冒出了冷汗。 尼玛,这位‘冷面阎王’的王经理,谁见了不是当祖宗一样小心伺候着,这老羊皮子,居然喊他‘小王’,天啊...... 王海鸣不但不生气,反而松了一口气,他就怕老羊皮子犯浑,一定要他放了老金牙,那才真的难办了。 “好!您老放心!谁要是敢诬陷好人,我王海鸣第一个不放过他!” 说完,他冰冷的目光从胡大海和郑屠夫的脸上扫过,二人吓得脸都绿了。 郑屠夫不敢怠慢,一挥手,两名保安从木台的背面,轻松拎起一个蛇皮袋,放到木台中间。 郑屠夫低喝一声:“打开!” 两名保安忙将蛇皮袋打开,将袋子翻了个身,只听得一阵叮叮当当的金属落地声,无数的生锈铁钉,铁片,螺丝螺帽,全部滚落在木台上,其中还有一些废旧铜丝。 郑屠夫哼哼了两声,嚣张地说道:“这就是贼脏,被我抓了现行!” 老金牙面容凄惨,门牙被打掉了两颗,此刻漏着风,含糊争辩道:“我没有偷,都是我用吸铁石,在工地上溜圈的时候,吸来的!这些都是废弃的废品……” 王海鸣微微一挑眉,没有看郑屠夫,而是看向了胡大海。 胡大海刚一接触到王海鸣的目光,只觉脊背发凉,一股说不出的恐惧。 他很紧张,人在紧张的时候,就会想吐,胡大海强压着那股子恶心,瞪了一眼郑屠夫。 在工地上有个不成文的规矩,像这些失落在工地各处的铁钉和建筑垃圾,捡了也就捡了,并不算偷东西。 “用块破磁铁吸点废弃的破铜烂铁,这也算偷东西?也犯得着把金牙打成这个鬼样子?!” 老羊皮子说着,弯腰将烟锅里燃尽的烟丝,敲在木板上。 嗒嗒嗒…… 这每一下敲打,都像敲在了胡大海的心上,敲的他快要窒息。 第十章 剧情反转 郑屠夫却是底气十足的样子。 今天,他是有备而来,而且也的确是人赃并获,而非栽赃嫁祸。 不过,他并没有将详情告知胡大海,所以,此刻胡大海忐忑不安,他却显得泰然自若。 “这些都是小儿科。” 郑屠夫笑了笑,亲自走到木台边缘,一蹲身,双手拎起一个粗布蛇皮袋,他身材魁梧有力,当年杀猪的时候,两百多斤的大肥猪,双手一托,就轻松扛在了肩上,可见他气力之大。 此刻,双手拎着蛇皮袋,想从地上拎到台上,不过半米多高,却显得异常吃力,可见蛇皮袋里的东西,肯定超过了两百斤! 什么东西这么重? 就是水泥、砖块装满这一口蛇皮袋,也超不过一百五十斤,这里面装的东西,不言而喻! ——铁,钢铁,或者铜! 工地上,也只有这两样金属,是最沉的。 普通的瓦工、水泥工或许看不出来,可老羊皮子是干什么的?扛了一辈子的砖和钢管,光从蛇皮袋外表凸出的棱角,一眼就看出了里面是什么东西。 ——扣件!不锈钢的扣件! 钢管与钢管之间,起到连接作用的不锈钢扣件! 这么重一袋子扣件,价值不菲,如果报警,绝对够得上刑拘,甚至被判刑,到监狱里搬砖了。 老羊皮子瞳孔猛然收缩了一下,他看了一眼被绑成大闸蟹的老金牙,见他终于露出了惊恐之色,确定不是郑屠夫栽赃嫁祸,而是他真的偷了东西。 台下,郑瑞面无表情,目光里又有了几许无奈。 台上,除了老羊皮子,王海鸣也瞧出了端倪,他一抬头,在不经意间,却接触到了老羊皮子的目光。 王海鸣一愣,但很快就解读出了老羊皮子目光中的含意。 电光石火之间,王海鸣已经权衡了利弊,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做了。 郑屠夫已经将麻袋提了起来,正要放到台上,兴奋的双目充血。 “王经理,您看,被我逮住的时候,他还吃力的背着这口破麻袋,这里面......” 王海鸣还不等他说完,突然厉声呵斥道:“你拎一袋子石头做什么?!” 郑屠夫愣住了。 石头? 这怎么是石头呢?这里面明明就是不锈钢扣件呐! 还有,王经理你有透视眼不成?蛇皮袋都还没打开呢,你怎么就知道是石头呢? 郑屠夫早就检查过了,里面都是不锈钢扣件,足足有八十多个,最底下还有十斤左右的铜片! 郑屠夫想要争辩:“王经理,这里面......” 王海鸣脸色阴鸷,声音越发冰寒刺骨。 “把这袋破石头扔了!” 王海鸣一字一顿,咬着牙说道。 哪怕是杀猪出身,见惯了血腥,甚至有些嗜血变态,异常残暴的郑屠夫,接触到王海鸣那冷冽的目光,都忍不住打了个寒颤。 工地上的高层管理人员们,更是噤若寒蝉,他们平时害怕王海鸣,是因为他不苟言笑,对他也不了解,顶头上司总是冷着张脸,下属有些害怕也是正常。 可现在,他们看到王海鸣阴鸷的面容,冰冷的眼神,已经不单单是害怕,而是心底发毛! 谁也不曾想到,原来这位虽然冷面,相貌和打扮却斯斯文文的项目经理,真正动怒的时候,居然这么可怕。 郑屠夫吓的手一哆嗦,手里的麻袋‘哐当’一声,就掉落到了地上,发出沉闷的声响,站在前排,距离木台较近的民工,似乎感觉到地面都轻轻颤动了一下,可见这麻袋的分量有多重。 郑屠夫转过身,呆呆看着王海鸣,张了张嘴,似乎想说什么,可在对方目光的逼视之下,却只是徒劳的张了张嘴,像一条离了水,即将窒息的鲶鱼,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闹剧!” 王海鸣的脸色,总算缓和了一些,吐出了这两个字,旋即冷冷瞪了胡大海一眼。 胡大海本想借着这次机会,在‘大人物’王经理的面前表现一番,给对方留下个好印象,如果能攀上这根高枝,那就再好不过了。 谁曾想,却是偷鸡不成蚀把米,他心里这个火啊! ——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玩意儿! 胡大海现在是恨极了郑屠夫,二话不说,冲上去就是两耳光,极怒之下的两巴掌,下手也是极重,把郑屠夫扇的鼻孔喷血,脸都肿了。 这还没完。 胡大海飞起一脚,踹在郑屠夫的小腹之上,后者一声惨叫,摔下了木台。 也亏得郑屠夫健壮如牛,换了一般人,挨了这一脚,又跌下木台,说不定就断了肋骨,而他只是哼哼唧唧了两声,又缓缓的爬了起来。 胡大海也是个猛人,还要跳下台去,继续追打郑屠夫,被王海鸣用眼神制止了。 抹去鼻孔里流出的血,郑屠夫没有看王海鸣,也没看胡大海,却将怨毒的目光,投向了老羊皮子。 ——他虽是个粗鲁的莽汉,可他并不傻。郑屠夫知道,这一切的根本,就在老羊皮子身上! 能和公司真正的大老板攀上关系,就是大老板身边的红人,项目经理王海鸣都不敢轻易得罪,还要给他几分薄面。 “老东西,你给我等着,老子要你好看!”郑屠夫在心底暗暗发狠。 “工地上这么清闲吗?”王海鸣冷声说了一句。 胡大海点头哈腰,连声赔笑,旋即对台下上前民工呵斥道:“看大戏呐?还特么不去干活,是不是不想在工地上混了?!” 民工们见没戏可看了,顿时一哄而散,扛起铁锹、泥刀,干活去了。 他们都是‘按劳分配’,多劳多得,一天不干活,一天就没工资,没饭吃。 民工们作鸟兽散,王海鸣很客气的向老羊皮子告辞。 老羊皮子点了点头,也不道谢,却说道:“回去跟蛮子说一声,我这条老狗向他问好了。” 王海鸣听到这话,却比一万句道谢还高兴,亲自将老羊皮子送下了台。 他哪里会不明白,这是老羊皮子对他表示感谢的一种方式,也是王海鸣最想要的! 他现在虽然是老板跟前的红人,可老板身边,能人众多,他可不敢保证,自己一直能受到老板的赏识。 老板重情义,尤其是对这帮跟他一起出来闯天下的泥腿子‘元老’,更是看重,老羊皮子性情古怪,我行我素,连老板的面子都不太给。 所以,只要转达了老羊皮子这句话,就说明老羊皮子很欣赏王海鸣,老板自然也会高兴。 ——偷一麻袋破铜烂铁算什么?只要能讨老板欢心,更大的事儿,王海鸣都能想办法抹平。 这边民工散尽,王海鸣离去,胡大海瞪了郑屠夫一眼,愤愤的走了,两名保安想要搀扶肚子上挨了重重一脚的郑屠夫,却被后者粗暴的推开,死死盯着老羊皮子的背影,牛眼里似要喷出火来。 王海鸣刚走到工地门口,掏出他那台宝马X5轿车的钥匙,一抬眼,却见到一辆黑色的劳斯莱斯幻影,静悄悄停在了门口,只有一部分开进了门,大部分车身还在外面。 王海鸣不用看车牌就知道,这是老板的座机! 因为,本市只有一辆劳斯莱斯,别无分号。 王海鸣忙收起车钥匙,快走两步走,走到第二排左侧的车窗边,他是老板的亲信,自然知道老板的习惯。 车窗缓缓降下,打开了一半,里面坐着一个两鬓灰白,神色无比威严的男子,大概六十多岁,不怒自威。 男子手中握着一杯红酒,身侧放着一根金丝楠拐杖。 “冯总。”王海鸣弯腰,脑袋比坐在车里的男子,还要低一些。 公司的人,都习惯称呼这位为‘老板’或是‘大老板’,但当着他的面,却都恭敬地喊他冯总。 只因为男子觉得‘老板’二字太俗,暴发户气息太浓重,他就喜欢别人喊他冯总。 男子叫冯梦龙,身价几十亿的大富豪,股票、房地产、夜总会、餐饮,集团公司旗下,涉足几十个行业,最近正筹备着公司上市的事儿。 今天,他刚拍下市中心一块地价值六亿七千万的地,据他估计,等建成了商、住一体的楼盘,价值能翻两倍,心情大好,就在车上喝了两杯红酒。 回公司赶巧路过这处工地,也就是工地开工那天露了一面,之后再也没来视察过的冯梦龙,突然想到了年轻时,比自己还大几岁的老伙计,那个倔强的老羊皮子。 ——那时候,他还不老,所以还都叫他‘羊皮子’。 正想着要不要去找这个老家伙喝上一杯,劳斯拉斯幻影刚开进工地,就看到远处的空地上,站满了民工,台上绑着一个人,自己的亲信王海鸣,还有老羊皮子都在。 他吩咐车子停在门口,等着王海鸣出来。 王海鸣将事情大概说了,有些忐忑的看着车内的冯梦龙。 毕竟,老金牙在工地上偷东西,理应受到惩罚,他这样做,明显有失公允,他担心冯梦龙会责怪他。 能成为几十亿商业帝国的执掌者,冯梦龙可不是一般人,一个揣摩老板心思,想方设法、千方百计讨好老板的人,也更容易被怀疑居心叵测。 ——强者,心机深沉似海,不容任何人揣度,也最反感有人揣测自己的心思,历朝历代,皇帝身边的那些重臣,那些聪明人,大多都是因为这个原因才被整死的。 第十一章 义气 冯梦龙似乎看出了王海鸣的忐忑,也知道他在害怕什么。他那双藏在眼镜后面的双眸,似能看透人心。 冯梦龙淡然一笑:“海鸣,这件事办得不错......下个月,我要去法国谈一笔生意,你跟秘书小李,一起陪我去吧。” 王海鸣顿觉受宠若惊,知道自己这一把是赌对了。 要知道,冯梦龙以前都是喊他‘小王’的,现在这一声‘海鸣’,却像是在喊自己的晚辈,而不是下属,这就更进一步了。 还有,王海鸣虽然是冯梦龙的亲信之一,但冯梦龙的亲信,可不止王海鸣一个。现在,冯梦龙居然让他一起去法国,陪同的还只有秘书小李,这是王海鸣梦寐以求,等待了多年的机会啊! 秘书小李是谁?一个学历高、能力强、身材火辣、容貌出众的高材生,精通英语、日语、法语、德语等八国语言,是冯梦龙事业上的得力帮手,左膀右臂。 更重要的,她还冯梦龙的小蜜! 冯梦龙凡是喜欢亲力亲为,绝不是那种有事秘书干,没事干秘书的庸才暴发户,但不可否认,秘书小李,对他的事业帮助很大,对他的身体,帮助更大,冯梦龙每天容光焕发,想必有这位万人迷秘书的功劳。 王海鸣心中翻江倒海,激动万分,他庆幸自己今天来工地上一趟,更感谢老羊皮子,甚至那个偷东西的家伙,是他们让自己有了更上一层楼的机会。 “这条老狗,还是这么倔。”冯梦龙笑着摇了摇头,面容柔和,似有追忆。 将杯中剩余的红酒,一饮而尽,吩咐司机道:“老狗不想见我,我就不去招他嫌弃了,走吧......” 冯梦龙喜欢叫他老狗,所有人都叫他‘老羊皮子’的时候,冯梦龙还是叫他老狗。正如老羊皮子,叫冯梦龙‘蛮子’一样。 老狗、蛮子。 不但糙,还像是在骂人,但其中包含的情义,只有他们自己知道。 ............ 话分两头。 松绑后,老金牙在沈明、大奎等人的搀扶下,回到了宿舍。 虽然脸上青一块紫一块,门牙还被打掉了两颗,血渍呼啦的,看着有些可怖,但都是‘硬伤’,都是皮外伤,没有伤筋动骨,更没有伤到内部脏器,休养两天也就没事了。 众人对老金牙嘘寒问暖,询问伤势,还从床底下拿出一个医疗箱,给老金牙上药消炎。 郑瑞是最后一个走回窝棚宿舍的,他默不作声站在那里,可沈明等人,却像是故意忽略他,将他当成了一团空气。 第一个忍不住的,依然是沈明,此人一向嫉恶如仇,为人仗义,最见不得不讲义气的家伙! “郑瑞,你太过分了!” 沈明不再喊郑瑞‘瑞哥’,而是指名道姓,可见他心中怒气之盛。 “上回,你被小毛贼欺负,我回来一说,大奎、老金牙,我们所有人,二话不说,抄家伙就去救你,准备和这帮小混混拼上一场,是你在半路把我们拦下来,不让我们去的。 今天,老金牙被郑屠夫那狗日的欺负,大家伙都上了台,就你一个人在下面,这特么是什么意思?我知道你孬,你胆小怕事,可没想到,你不仅懦弱,还这么不讲义气,我沈明真是瞎了眼,看错了你!” 沈明脸红脖子粗,指着郑瑞就是一通大骂,抬起的手,不停颤动着,十分激动。 大奎更是个愣头青的脾气,鄙夷地说道:“我们也不想要你带头冲锋,动手干架,只要你和我们一起走上台,哪怕站在一边看戏,那我大奎也没话说,可你......哎,真特么孬种!” 郑瑞早想到自己有可能被误解,可没想到,沈明等人对自己的误解这么深。 郑瑞叹了口气,表情越发无奈。 “我的确不想惹事,不过,那只限于我自己的事。我的亲人,我的朋友出事,我绝不会袖手旁观,坐视不理。而我,一向都把你们当朋友的。”郑瑞说道。 “朋友?哼!说的好听,刚才缩在台下,跟个缩头乌龟似的,还特么不叫袖手旁观,还特么不叫坐视不理?!”大奎出离愤怒了,他指着郑瑞,嗷嗷乱叫。 要不是郑瑞平时就温和友善,在一个工棚里住了这么长时间,他早就一拳打爆郑瑞的鼻子了。 ——还说什么‘一向都把你们当朋友’,艹!真特么不要个碧莲了,朋友有难,你就在下面无动于衷的看着? 连大奎都忍不住想骂一句,人怎么能无耻到这种地步。 郑瑞并未被大奎的气势唬住,淡然说道:“可如果朋友做错了事,甚至犯了法呢?我们还要一味的袒护他、包庇他?这不是帮他,而是在害他!” 说完,他看了一眼站在门边,一声不吭的老羊皮子。 后者的面皮,突然抽搐了一下,郑瑞的话,明显刺激到了他。 “放你娘的狗臭屁!” 大奎再也克制不住心头的怒火,拎起沙包大的拳头,就要打断郑瑞的鼻梁。 “住手!” 老羊皮子哼了一声,走上前来,看了一眼始终低着头的老金牙,转身对海初和沈明说道:“你们两个,去把木台后面那一蛇皮袋东西,给我抬回来!” 老金牙身体一颤,却还是低着头,不吭声。 海初和沈明出了集体宿舍后,过了大概十分钟左右,合力抬着那只被郑屠夫丢下的蛇皮袋回来了。 这二人想必已经看过了蛇皮袋里装着的东西,表情很是异常。 “哐当......” 蛇皮袋丢在地上,发出金属撞击的声响。 “打开。” 老羊皮子面无表情地说道。 海初和沈明相互看了一眼,谁也没动。 “我让你们把袋子打开!” 老羊皮子那股子狠劲上来了,咬着后槽牙,恶狠狠说道。 被那双深深凹陷的眼眸盯着,海初和沈明这两个汉子,都忍不住打了个寒颤。 蛇皮袋解开后,拎住下面的两个角,翻转过来一抖,只听得一阵金属之声,八十多个不锈钢扣件,几盘缠绕的铜丝和一些铜片,散落了一地。 大奎看着滚落到自己脚边的一盘铜丝,瞪大了铜铃般的眼睛,整个人都愣在了那里,彻底懵圈了。 铜可比铁贵好几倍,光这一大盘铜丝,到外面废品站,至少能卖七八百。 “金牙,你那块破吸铁石,不光能吸铁,还能吸铜?妈个X的,你以为是金属探测器啊?!” 老羊皮子那张老树皮一样的脸,不开抽动,了解他的人都知道,老头儿这是动真怒了。 郑瑞嘴角抽了抽,有些想笑。 老羊皮子难得幽默了一把,他居然还知道‘金属探测器’这么个玩意儿。 始终低着脑袋的老金牙,突然从床上下来,噗通一下,跪倒在地。 “金牙,你跟了我有十年了吧?”老羊皮子努了努嘴,像是在尽力压下心中怒意。 “十......十二年了。”老金牙说话漏风,颤巍巍说道。 老羊皮子点了点头:“在工地上干了十多年,工地上的规矩,你应该比谁都清楚。在工地上混饭吃,手脚不干净,是大忌!以前那些偷东西的,被抓住后是个什么下场,你不是没见过。现在法治社会了,不能动用私刑,砍手断脚是不可能了,可今天,要不是我豁出去这张老脸,要不是姓王那小子,卖我这个老不死的一个面子,你知道自己会是个什么下场吗?就是不被郑屠夫他们几个打残,工友们也会用石头把你砸个半死,再扭送去公安局,你偷的这些东西,足够给你判刑了。” 老金牙一个劲儿的磕头,脑袋都磕破了,肿起一个大包。 “金牙啊,我实在没想到,你居然能干出这种事来。”老羊皮子似乎有些悲伤。 “我......我那老娘中风,一直就瘫在床上,大儿子年底就要结婚了,对方开价,要十万零八千八的彩礼,二小子还是念大学,一个月的生活费至少一千,我......我也是没办法啊!” 说完,老金牙竟伏在地上,嚎啕大哭起来。 沉默了。 所有人都沉默了。 一个被生活压迫的汉子,谁又忍心再责备他呢? 但凡还有别的办法,谁愿意当一个小偷? 要知道,北方民风彪悍,北方的汉子,哪怕去抢劫,去绑票,也不至于被人看不去,只有小偷,人人鄙视,如过街老鼠一般。 看着一把鼻涕一把泪,可谓是老泪纵横的老金牙,就连心性凉薄的老羊皮子,都动了恻隐之心,他本想好好再教训金牙一顿,教他如何做人,现在也抬不起手来了。 老金牙是典型的北方汉子,宁可流血也绝不流泪的主儿,此刻哭得像个泪人,都说男儿有泪不轻弹,老金牙是真到了伤心处啊。 “罢了!” 老羊皮子紧了紧身上那件羊皮袄子,挥了挥手,整个人像是一下子又老了十岁。 “这个工地,你是不能留了。”老羊皮子道:“你小舅子不是在旁边吴老板工地上做施工员吗,你去投奔他吧......还跪着干啥,滚!!!” 老金牙知道,自己已经坏了规矩,的确不能再在这个工地混饭吃了,他朝老羊皮子又磕了三个响头,起身抹去脸上的涕泪和血污,卷起床铺上的被褥,扛着就走了。 众人呆呆看着走出彩钢棚的老金牙,有些不知所措,很是茫然。 “愣着干啥?把这些东西,偷偷送回去......小心点,别被人瞧见了!”老羊皮子道。 ...... 第十二章 烤鲲鹏与雪花 老金牙走了。 在一起生活了这么久,白天一起干活,晚上在同一个地方吃饭喝酒睡觉,这种感情,不比同一个宿舍的同学、战友差。 可是,老金牙也的确非走不可,因为他坏了规矩。 大奎嫉恶如仇,他最反感,最厌恶的,就是小偷。有几次,被他撞见在工地上偷东西的小毛贼,都要打个半死。 沈明和大奎一样,都是来自东北的汉子,大奎来自哈尔滨,大奎来自沈阳。 东北的汉子,最瞧不起的就是小偷扒手,有能耐就真刀真枪干上一场,偷偷摸摸,一向被直爽的东北汉子所不耻。 大奎坐在床上生闷气,不知道是在生老金牙的气,还是生他自己的气。 沈明张嘴想要和郑瑞说什么,可能是想表达一下歉意,毕竟是他误解了郑瑞,还指着人家的鼻子骂人家怂。 要知道,在北方,骂别人怂,骂别人没种,比问候对方的母亲,与对方全家女性,在精神上发生超友谊的关系,还要严重,这是赤果果的羞辱! 然而,沈明张了张嘴,愣是没能说出那三个字。 ——我爱你! 呸! 对不起! 是的,东北汉子表达歉意的方式,一向很特别,和南方人不同,他们不会对心爱的女人说‘我爱你’这么肉麻的话,也不会轻易说出对不起三个字,而是用实际行动来表示。 谦谦君子动口不动手,勇猛汉子动手不动口。 东北汉子,一向是能动手时,尽量不动口,能动刀时,尽量不动手,能动枪时,尽量不动刀。 沈明满是歉意的看了郑瑞一眼,突然抄起桌上的一个空啤酒瓶,猛的砸向了自己的脑袋。 ‘砰!’ 玻璃瓶碎裂,玻璃渣掉落一地,沈明的额头上,往下淌血。 “瑞哥,刚才那事,那啥……” 沈明又张了张嘴,依然说不出那三个字。 似乎说声对不起,比说一声我爱你更难。 “哎呀!” 沈明一跺脚,又抓起一个啤酒瓶,就要往自己脑袋上再砸一瓶。 “别!” 郑瑞喊道,他距离沈明较远,想要阻止已经来不及了。 幸好,大奎就在沈明旁边,一伸手,夺过了沈明手中的啤酒瓶。 郑瑞刚松了一口气,不料大奎竟是有样学样,刚从沈明手里夺过酒瓶,就砸向了自己的脑袋。 玻璃渣或粘在大奎的头发上,或落到地上,大奎的脑袋明显比沈明更硬,酒瓶都碎了,他却只是前额有些红肿,连一滴血都没流出来。 “瑞子,这事儿,是咱不地道,那啥……” 他想说一声‘对不住了’,但和沈明一样,也是说不出口,于是抓狂了,左看右瞧,还想找几个酒瓶,给自己脑袋瓜子开瓢。 郑瑞真是哭笑不得。 ——这算怎么回事儿?早听说北方汉子彪悍,可这道歉的方式,也太过‘另类’了一些吧。 “别,都住手吧,你们再这么砸自己脑袋,一会儿真要去地府里勇闯天涯了。” 郑瑞苦笑着,看着一地‘雪花’的玻璃碴子,很无奈地说道。 给沈明简单止血包扎了一下,郑瑞眼角的余光,看到老羊皮子趁着所有人都不注意,一闪身,出了彩钢瓦宿舍。 郑瑞看似随意的踱步到门口,只见人影一闪,他就已经消失在了门口。 工地的大门口,老金牙背着一床被褥,回转过身来,呆呆看着忙碌而杂乱的工地。 这时,老羊皮子出现了,走到门口,先是狠狠一巴掌,抽在了老金牙的脸上,接着从身上掏出一把钱,不由分说,就往老金牙的兜里塞,都是红色的百元大钞,看厚度,至少有一两万之多。 老金牙推了一下,最终还是接受了,双肩抽动,似在哭泣。双膝一弯,又要给老羊皮子跪下,却被后者一把拽住,恶狠狠瞪了老金牙两眼,又说了一些话,想必是告诫老金牙,到了别的工地,千万不要再偷东西了。 最后,老羊皮子拍了拍老金牙的肩膀,转身走了,留下一个微驼的背影。 郑瑞藏身在一个小土堆后面,远远看着,见老羊皮子塞了一大把钱给老金牙,他也想帮一把老金牙,可一摸口袋,顿时没了豪情壮志。 ——两分钱难倒英雄汉,自从那天请大家喝酒,让老村长怼了仙女之后,郑瑞口袋里没剩几个钢镚儿,还有半个月才发工资,别说接济别人了,恐怕自己都需要别人救济,才能混个温饱,不至于饿死在工地上。 郑瑞无声无息的离去,又无声无息的回来,这几个粗心的汉子,竟没有发现郑瑞离开过。 不过,郑瑞一回到集体宿舍,就发现事情不对。 ——桌上摆了一箱雪花啤酒,还有两袋‘酒鬼花生’,这几个货,大清早的不上工,居然还喝起来了。 不但是沈明、大奎,就连海初和一向老成持重的老施,也杨哲脖子,嘴对着酒瓶吹喇叭,一通猛喝猛灌。 郑瑞知道,老金牙出了这桩事儿,他们的心情都不太好,可大清早就灌酒,也太夸张了一点。 “瑞子,别傻站在门口啊,坐下喝酒!” 沈明和大奎因为刚才的事儿,不好意思喊郑瑞,倒是海初笑着喊郑瑞喝酒。 “太阳还没晒屁股呢,这大早上的,早饭也没吃,喝酒伤胃。”郑瑞道。 “瑞子,赶紧坐下喝酒,别磨磨唧唧,像个娘们儿似的。” 大奎终于还是忍不住开口了。 “喝了酒,怎么干活啊?”郑瑞知道工地上的规章制度,工作时间喝酒,比不戴安全帽更严重。 “今天没活干,四栋十六楼能上吊机,不需要我们扛包背水泥了。估计要后天才有活儿,这两天,只能呆在这猪窝里,喝西北风了。”海初说道。 他们不是月薪制,是计件制,干多少活,搬多少钢管、砖头和水泥,就得多少钱,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一天不干活,这一天就没收入。 这时候,沈明已经灌下了两瓶啤酒,北方人喜欢喝白酒,只有夏天撸串的时候才喝冰啤酒,那就跟喝水似的,根本不把啤酒当成酒,而是解渴的饮料。 沈明拍了拍自己臌胀的肚皮,笑着对老施说道:“老施,你上过高中,有文化,每次喝酒,都喜欢听你念诗,比特么猪头肉还下酒,要不,你再给咱念一首?” 老施五十多岁,在他这个年纪,上过高中,那是绝顶牛逼的事儿,不像现在,满大街都是大学生,往人群里吐口唾沫,不是博士就是研究生,再查也能混个大专文凭。 在七十年代初,高中毕业,比现在名牌大学毕业都牛。 不过,那时候的高中生,是有真材实料的,不像现在那些野鸡大学毕业的,或者家里有钱,送出国镀金,在国外玩了几百个洋妞后回国的所谓‘海归’,绣花枕头一包草。 老施当年还是‘班长’,可谓品学兼优,可惜那个年代,上大学是要‘推荐’的,成绩只是次要,家里的‘成分’必须要好,家里有当过兵的,根红苗正自不必说,要么就是三代贫农,老施很不幸,他爷爷和太爷爷,以前都是地主,这会儿虽然家里一贫如洗,比贫民还贫民,但没用,成分不好,是个‘小地主’,所以没能被‘保送’去工农兵大学。 这也成了老施这一辈子,最大的遗憾。 不过,老施毕竟是‘文化人’,不但是班长,还是语文课代表,文学功底绝不比现在那些在《诗词大会》上出口成诗的年轻人差。 此刻两瓶啤酒也下了肚,由于没吃早饭,空心肚里喝酒,倒也有了些喝酒的感觉,老施的酒兴也来了。 “北冥有鱼,其名为鲲。” 老施润了润嗓子,先来了两句开场白。 可接下来,却让所有人都捂着肚皮笑出了猪叫声。 “鲲之大,一锅炖不下。化而为鸟,其名为鹏。鹏之大,需要两个烧烤架,一个孜然,一个麻辣!” 老施半闭着眼,摇头晃脑、一本正经的念道,像是古代私塾里的先生。 沈明等人,顿时捂着肚子,哈哈大笑。 笑了半天,海初抹了抹嘴,他这个七十年代的‘初中毕业生’,也不肯落后,指着桌上的雪花啤酒,赶紧接道:“再来两瓶雪花,让我们勇闯天涯。” “妙,真妙!”老施哈哈一笑,说道:“吃烧烤,怎么能没有啤酒?烤鲲鹏和雪花勇闯天涯,那是绝配了。” 沈明和大奎对视一眼,知道这特么是要玩‘行酒令’,诗词接龙啊,他们两个都是粗犷汉子,小学都没毕业,除了窗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再念不出第五句了,这下可就为难了。 大奎干活打架都行,让他念诗,他宁愿去扛十吨水泥。 还是沈明脑子快,他来自东北,在北方可是有很多类似‘打油诗’的顺口溜,而且是家喻户晓,他看了一眼大奎,哈哈一笑说道:“人生得意须尽欢,拿起酒瓶就是干!” 说完,用牙齿咬开瓶盖,猛灌了几口。 大奎大喜,他也是东北人,这句顺口溜,他三岁的时候就听过。 大奎知道,沈明这把帮了他,解了他的燃眉之急,他感激的朝沈明看了一眼。 “天生我材必有用,我说咋弄就咋弄!” 说完,他拎起啤酒瓶,说道:“听明白了,我说咋弄就咋弄......那咱吹了这一瓶!” 郑瑞看着眼前的四人,笑了,笑的很开心。 他们虽然在社会的最底层,在那些所谓的‘上流人士’眼中,都是又脏又臭的外地农民工,可在郑瑞眼中,他们是最可爱的人! 是的,民工兄弟,才是最可爱的人! 郑瑞走过去,坐在床沿上,给自己开了一瓶啤酒,举起瓶子,道:“......干!” 第十三章 老羊皮遇袭 老金牙走后,一切风平浪静。 就连嚣张跋扈的郑屠夫,以及心黑贪婪的胡大海等人,在得知老羊皮子和大老板的关系之后,表面上也收敛了许多,对搬砖组的人,也没以前那般色厉内荏了。 只是郑屠夫偶尔在远处投向老羊皮子的眼神,很是阴险与怨毒。 一周后,星期天的下午,老羊皮子开着那辆破电动车,去镇上买牙膏等生活用品,沈明、大奎、海初要玩斗地主,老施却非要和老羊皮子一起去镇上,他要去买一本《康熙大帝》回来看,活到老学到老,一个搬砖的老汉还要学历史,连郑瑞都觉得很佩服。 郑瑞其实不太喜欢玩牌,可沈明他们三缺一,郑瑞也只好顶上了。 大概过了三个小时,郑瑞还赢了三十块,正想着要不要故意输一把,把钱还给三人,这时,彩钢门被人从外面重重撞开,一个浑身是血的人,跌跌撞撞跑了进来。 众人皆是一愣,一时之间没看出满脸满身是血的家伙是谁,不过,虽看不清被血污遮盖的容貌,但众人还是认得出那副架在鼻梁上的厚厚老花镜。 “老施,你这是咋地啦!” 沈明第一个喊了起来,四人同时丢了手里的扑克牌,上前去搀扶老施。 老施其实伤不重,就是眼角开了一道口子,血流得脸上、衣服上都是,看着挺吓人。 沈明忙又从床底下拎出那只医疗箱,用消毒水清洗了伤口,又上了药,再给包扎了一下。 老施道:“我没事!老羊皮子他……” “老羊叔怎么啦?”郑瑞猛的跳了起来。 老羊皮子对他是真的好,处处照顾,还给自己免了‘孝敬’,虽然后来被胡大海逼着又上贡,但老羊皮子的一番心愿,郑瑞不会忘记。 郑瑞就是这样,谁对他不好,他会记一辈子,谁对他好,他同样要记一辈子,而且只要有机会,一定会报答对方。 “他……他在镇上被人打了,就在超市门口。”老施依然惊魂未定:“到了镇子上,我就和老羊皮子分开了,他去超市买东西,我就去镇上的书店买书,我没买到《康熙大帝》,就买了一本《雍正王朝》……” 老施这人什么都好,斯文儒雅,有文化,而且有计谋,可谓是足智多谋,唯一的缺点,就是太罗嗦。 “老施,说重点!”郑瑞忍不住说道。 “……我去买了书出来,就去超市找老羊皮子汇合,还没走到超市门口,远远就看到有几个小流氓,正对着老羊皮子拳打脚踢,还用棒球棍子,猛砸猛敲,老羊皮子躺在地上,一动也不动。我忙大喊着奔过去,被其中一个小混混,眼睛上打了一拳,眼前直冒金星,然后他们就坐上一辆摩托车跑了。”老施说道。 “那老羊皮子人呢?你咋跑回来了?!”海初焦急地问道。 “超市老板开车把老羊皮子送镇上医院了,我这不跑回来通知你们了么。”老施说道。 其实,像这种事,只要打个电话就行,老施应该陪同去医院,顺便给自己包扎一下,他这是彻底慌了,没了主意,下意识就跑回了工地,找大伙儿一起商量,一起处理。 这倒不能怪老施太胆小,太不冷静。他其实是个足智多谋的人,毕竟那么多书不是白读的,只是从没经历过这种事,难免会紧张害怕,想要抱团取暖,寻求慰藉,这是人之常情。 就像某些超级杀手,或江湖大哥,第一次杀人或砍人的时候,也会紧张得吃不下饭、睡不着觉,完事之后,更是会把前天吃过的东西都吐得一干二净。 与胆怯无关,每个人在‘第一次’的时候,肯定都会紧张的,哪怕日后成为一代枭雄的那些狠人,也不例外。 “那还等什么,去医院啊!” 沈明是个急性子,一听老羊皮子在镇上医院,再也坐不住了,起身就往外跑。 倒是海初,相对比较冷静,忙喊道:“别急,都把钱带上。” 住院是要钱的,超市老板送老羊皮子去医院,已经是很上道了,难不成还能让他出医药费? 枕头下、柜子隔层里,少则八九百,多的两千,凑到一起,也有近五千块钱了,只有郑瑞囊中羞涩,他确实是没钱了…… 赶到医院,已经是傍晚时分,谢过了超市老板,又付了医药费,这时候老羊皮子才刚从昏迷中醒过来。 面骨骨折、左手食指骨折,还断了三根肋骨,老羊皮子伤势很重,唯一庆幸的是,没有伤到内脏,脾脏、肺叶等没有被打坏,也算是不幸中的万幸了。 “老施,看清楚没有,到底是谁下的毒手?” 医院楼梯的拐弯处,五个人正聚在一起吞云吐雾,抽着烟。 郑润眯着眼,吐出一道烟柱,沉声问道。 “没看清。”老施略有羞愧地说道:“我没看清他们的脸,不过……背影挺眼熟的,就是一时半会儿想不起来了。” 沈明急了:“怎么能想不起来呢?你再好好想想,仔仔细细的!” 沈明操着东北口音的普通话,火急火燎地说道。 “这……” 老施想了半天,愣是没能想起来,他挠了挠头,说道:“老羊皮子不是已经醒了吗?这会儿,麻药的药效应该已经过了,我们还是去问他吧。” 于是,众人又回到病房,此时老羊皮子的眼神已经清澈了许多,不似刚醒时那般木讷呆滞。 “老羊皮子,没事吧?”大奎喊了一声。 “老羊叔,没事吧?”郑瑞也凑上前,看着全身上下包扎的像木乃伊一般的老羊皮子,心中那团早已成了灰烬的火,竟隐约有了死灰复燃的征兆。 年仅古稀的老人,居然被打成这个惨样,到底是谁,对一个老人,下得去这般毒手,还特么有没有人性? 老羊皮子轻轻晃动了一下脑袋,示意自己没事儿。 他是个倔强的老头,更是个要强的老头,断了三根肋骨,手指和脸颊的骨头都断了,这还能算没事? “老羊叔,你看清是谁打的你吗?”郑瑞又问。 所有人都紧张地看着躺在病床上的老羊皮子。 “是……是常到工地偷钢管……那三个……三个小比崽子。” 老羊皮子声音很虚弱,断断续续,说话很吃力,但还是听得出他很生气,很愤怒。 如果不是毫无防备被偷袭,要不是对方手持武器他赤手空拳,要是还能年轻二十岁,哪怕十岁,这一架,谁胜谁负,谁站着谁躺下,谁特么进医院,还不知道捏! 三十年前,老羊皮子怕过谁?当年在工地上,没少跟人干架,他有一身的蛮力,更是个浑人,可惜,岁月是把杀猪刀啊! 即便如此,六十多岁,年近七十的老羊皮子,脾气依然火爆,绝对是属于传说中‘不是老人变坏了,而是坏人变老了’那一类的老人。 “艹!原来是那几个小毛贼!” 沈明、大奎自然知道老羊皮子所说的‘三个小比崽子’是谁,发誓要找到这三个小混混,把他们打的连自己的亲妈都认不出来。 郑瑞的眼中,闪过一缕寒芒,旋即又十分困惑,他想不出那三个小毛贼,与老羊皮子有什么过节,老羊皮子又没有坏他们的好事,为什么要把老羊皮子伤得这么重? 郑瑞隐约觉得,这件事情不简单。 不过,想要弄清楚其中的隐情,必须要先找到这三人再说! 所以,当大奎提出要‘大搜捕’时,郑瑞没有提出反对意见。 无论如何,先找到这三个小流氓再说。 于是,受了轻伤,而且战斗力属于‘战五渣’,去了不但帮不上忙,还很有可能拖后腿的老施,留在医院,负责照顾老羊皮子,其余人,全员出动,在镇上、市集上,疯狂的找寻那三个小毛贼。 小镇上,娱乐场所并不多,而且就集中在一个地方——文化站。 南方的小镇,在九十年代中期,也出现过这样一个地方,美其名曰‘文化站’,其实是最没‘文化’的那一类人,经常光顾的地方,说白了,就是一些社会人,比如小混混,小太妹,在这种地方玩耍,好孩子一般不去这种地方玩,也不敢去,除非做好了被人打,被人敲诈勒索的心理准备。 不过,南方小镇上,自新世纪以来,就没有了这一处所在,变成了‘邻里中心’或者‘文化活动中心’,变成了图书馆、老年活动室等。 不过,在这处叫做‘沐集镇’的小镇上,文化站依然存在,集台球厅、舞厅、网吧、溜冰场、游戏厅为一体,本镇甚至附近镇上的很多小流氓,都喜欢到这地方玩,乌烟瘴气。 找遍了舞厅、网吧等,还是没发现那三个小毛贼的身影,郑瑞连男厕所都找了,没发现小毛贼,倒是发现了一对野鸳鸯。 郑瑞推开其中一个便池的门,发现一对年轻男女,正坐在马桶上,女的脱了裤子,双腿岔开了,面对面坐在男人的身上,两人正做活塞运动呢,被郑瑞突然袭击,吓了一大跳。 女的大概十七八岁,男的稍大一些,但也不超过二十岁,女孩原本还算清秀的脸,浓妆艳抹,看上去比实际年龄大了十岁,黄头发,还弄了个爆炸头,即便在啪啪的时候,手里还夹着一支烟,吞云吐雾,典型的小太妹。 男的手臂上有纹身,左耳上一枚耳钉,发型更是夸张,长发染成了蓝色,嘴上还有两撇小胡子,额头上有好几道抬头纹,给人的感觉,未老先衰。 这一对年轻男女,让人想起十几年前的‘非主流’,那造型,绝对是乡村非主流,农村杀马特,比当年红极一时的‘葬爱家族’也差不到哪去。 “艹尼玛,老土鳖,找死啊!”男的正在最关键的时刻,马上就要‘飞升’了,却被郑瑞坏了兴致,哪有不怒之理。 杀马特觉得自己是‘引领潮流’人士,郑瑞的打扮,在他眼里简直‘老土到爆炸’,他是杀马特贵族,高高在上。 黄毛爆炸头女孩背对着郑瑞,此时转过头来,也不惊慌羞涩,露着雪白的屁屁,上下打量了郑瑞一眼,脸上带着鄙夷与放荡的笑:“哥,也想一起玩?” 郑瑞哑然失笑:“别了,你们吃好玩好……” “艹!吃什么吃,这里是厕所,你当我们是狗啊!”男的又骂道。 郑瑞已经走出了厕所,听了‘杀马特’的叫骂,心想,你们这种行为,和狗有什么区别? 第十四章 暴怒的海初 一直到凌晨两点左右,郑瑞一行五人才回了工地。 他们几乎找遍了小镇的每一个角落,可愣是没找到那三个小毛贼。 这三个家伙,知道自己打了人,有可能出了事,所以躲起来了。 不过,众人都没有气馁,发誓一定要找到打了老羊皮子的三个小贼,替老羊皮子报仇。 他们白天在工地上干活,一下工,就在镇子、集市上,四处溜达,找寻三人的踪迹。 转眼,三天过去了。 晚上九点,他们来到了集市的大排档,先解决了晚饭,再继续寻找。 还是郑瑞熟悉的那间大排档,客人不多,只有一桌,三个民工打扮的汉子,正在角落的一张桌子上喝酒。 “强哥。”郑瑞朝正在炒菜的汉子打了个招呼。 王强见是郑瑞,也挤出一丝笑容,和他打了个招呼。 “瑞子来啦?各位,快请坐。” 老板娘一看是郑瑞来了,忙将他们往里面迎,她是见过郑瑞往自己脑袋上砸酒瓶子的,那股子狠劲,和当年的王强一个样。 沈明拿起了唯一的一页塑封菜单,今天他请客,所以由他点菜。 “老三样......回锅肉,青椒炒猪肚,爆炒螺丝。” 沈明又将那一页菜单翻转过来,看到有几道东北名菜,咽了口唾沫,说道:“再整个酸菜猪肉炖粉条,一个杀猪菜,还有这个......东北拉皮,多给点黄瓜丝儿!” “好嘞!”老板娘答应了一声,又问道:“喝酒不?” 郑瑞知道,这几个家伙都是嗜酒如命的贪杯之徒,忙说道:“晚上还要找人,少喝点......就整两瓶二锅头吧。” 两瓶酒,五个人,每人四两,以这些人的量,肯定没问题。 老施也说道:“对,少喝点,晚上我还要去医院照顾老羊呢。” 老羊皮子还在住院,晚上陪夜的任务,就交给了老施。 “菜是不是点多了,吃得完吗?”海初是个实在人,见沈明点了这么多菜,有点替他的钱包心疼。 他们这些人,白天干的是苦力活儿,食量也大,光这点菜,真要放开了肚皮吃,两个人就能全部吃完。 沈明也不笨,知道海初是体惜自己,爽朗地一笑:“没事儿,你们都是上有老下有小,我是光棍一条,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爹妈在老家也挣着工资,没你们负担重。” 确实,这里头,也就沈明手头宽裕一些,其余人,不是孩子在上学,就是家里有老人需要赡养,一到发工资,都是往银行里跑,三下两下,七八千就只剩下了几百。 郑瑞同样如此,爹妈、妹妹都需要他照顾,此刻是真的囊中羞涩,也就只能厚着脸皮,让这些工友请客了。 众人突然想起了老金牙,这个憨厚老实的男人,谁能想到,他居然会在工地上偷东西?要不是生活所迫,他又如何会走到这一步? 气氛,变得有些压抑,这些人到中年,甚至已经快步入老年的汉子,都感觉到了肩上的重担,快要将他们压得喘不过去来。 沈明故作轻松地说道:“对了,我说你们啊,以后发了钱,就别老是往银行里跑了,现在不但有网银,还有支付宝、微信,转几千块钱,还去银行排队,多麻烦,直接微信转账,又快又方便,一秒钟就到账了。” 海初嘿嘿一笑:“微信?我这机子,能整微信不?” 他掏出自己八十块钱买来的老人手机,像一块黑色的板砖,上面有一个旋风标志,和‘HMX’字样,除了打电话发短信,也就一个强光手电筒的功能了,连下载功能都没有,更没有‘4G’网络。 郑瑞、沈明、大奎等人,看着海初放在桌上的老人机,顿时笑了。 海初撇嘴道:“就算我会用微信转账,我那八十二岁的老爹,七十七岁的老娘,他们也不知道怎么收钱啊!” 众人哈哈大笑,压抑的气氛,顿时轻松了不少。 ——生活再艰难,也要活着,必须活着。 没了他们,需要照顾的家人怎么办?古稀的爹妈,上大学的儿女......想到这里,寻找那三个小毛贼的热情,顿时减少了几分。 当时是一腔热血,此刻又是顾虑重重。 ——他们不能出事,不能死,更不敢死啊! 此时,大奎、海初才突然明白了,郑瑞为何那般‘懦弱’,为何被三个小混混欺负了,都不敢去报复。 真要动了手,打伤了人,医药费怎么办?被人打伤了,不能干活,自己喝西北风也罢了,爹妈、儿女的生活费、学费,谁能替自己承担? 要是失手被人打死打残,或是失手把别人打死打残,那就更不敢想象了...... 举目四望,一片苍凉。 两瓶白酒喝完,热菜才刚上齐,于是又一人要了一瓶啤酒,美其名曰:漱漱口。 “就今天晚上了。”海初突然说道:“今晚要是找不到那三个小毛贼......那就算了吧。” 沈明等人都是一愣,但除了沈明面露怒色,包括郑瑞、老施,甚至连火爆脾气的大奎,都低下头,默不作声。 “你们什么意思?不是说好了,不找出那三个小混混,把他们打的喷屎,绝不罢休吗?怎么这会儿打起退堂鼓了?老羊皮子平日里待咱们都不错,他现在人还躺在医院呢!”沈明怒声说道。 短暂的沉默,足足过了半分钟,谁都没有开口,只有沈明呼哧呼哧的喘息声。 突然,海初猛的一拍桌子,站了起来。 海初和老金牙,是搬砖组公认的好脾气老实人,共事多年,谁都没见过海初跟谁红过脸,更别说拍桌子了。 此刻,海初的表情,异常狰狞,连沈明都被此刻的海初吓懵了,怒气全消,不知所措的看着海初。 海初怒声喝道:“待咱们都不错?他是对我不错,还是对你不错?别忘了,每月百分之十的孝敬,其中有一半,是落在他自己口袋里的,如果真对我们不错,为什么还要剥削我们?除了瑞子,他减免过谁?还有这个......!” 海初说完,一把拽下了自己的衣服,露出胸前的一块伤疤。 “五年前,就是因为我搬砖速度慢了一点,他就破口大骂,在我不小心把一袋水泥摔破之后,他直接用他那杆燃着的铜烟杆,狠狠打在我这里!这么多年,除了新来的瑞子,谁没挨过他的打?”海初咆哮着,怒吼着,面容无比狰狞。 谁也没想到,这个平日里老实巴交的汉子,真正爆发的时候,居然这么可怕。 确实,老羊皮子不但‘剥削’他们,脾气也非常差,骂人还算好的,还会动手打人,下手还不轻。 就连沈明和大奎,都挨过他的打。 沉默,全都沉默了。 “这些天没日没夜的找人,我想已经够对得起那老东西了。想让我为他拼命,凭什么?要是被人打残了,他会帮我供养小儿子读书,帮我大儿子结婚吗?!你们要替他报仇,你们继续,我不奉陪了!” 说完,海初一口气将满杯啤酒灌下去,衣服上也沾了不少,他掏出一把钱,零的整的,足有五六百,重重摔在桌上。 “这一顿我请了!” 说完,海初头也不回,扬长而去,留下郑瑞、沈明、大奎和老施四人,呆呆看着桌上那一沓钞票,有三张百元的,其余都是五十、二十甚至十块的,一时间都不知该说些什么。 “你们三个也走吧!” 沉默中,郑瑞说话了。 “老羊皮子......的确不能算是一个好人,待大家也有一些凉薄,可他只是脾气火爆,外冷内热。” 郑瑞突然想到,老羊皮子在工地门口,给大金牙塞钱的那一幕。 “......不管怎么说,他待我不薄,这件事,我一定要替他讨回公道!”郑瑞沉声说道。 三人同时抬起头,看向郑瑞。 谁也没想到懦弱怕事的‘怂人’郑瑞,居然会说出这一番话。 要知道,郑瑞是除了老羊皮子之外,受那三名毛贼毒害最深的,不仅丢了工地保安的工作,还饱受欺辱,但上次沈明等人要替郑瑞出头,却被郑瑞阻拦了,在他们的心里,郑瑞胆小怕事,非常孬种。 可现在,他站出来了,准备自己一个人替老羊皮子报仇! 大奎一拍桌子,说道:“瑞子,你这叫什么话!不错,老羊皮子这条老狗,的确不是什么好人,黑我们的血汗钱,动不动还骂人甚至打人,可他也有一家老小要养活,活儿不能及时完成,他也要吃挂落,这不是他的错。你说的不错,老家伙外冷内热,这次他被人打成这样,即便是出于道义,也不能轻饶了那三个瘪犊子的玩意儿!” “说得好!” 沈明大笑一声,附和着说道。 “为了道义,也不能就这样算逑!” 然而,沈明和大奎又将目光,投向了老施。 老施淡淡一笑,很有老儒生的风采。 “其实,海初说错了。这么多年来,没有挨过老羊皮子打的,除了瑞子,还有一个人......那就是我!我一向都把老羊当成自己的亲大哥!” ...... 第十五章 老癞痢 喝完啤酒,郑瑞掏出手机看了一眼,快十点了。 “不喝了,接着找人!”郑瑞说道。 大奎和沈明有些意犹未尽,东北人喝酒有个习惯,不喝美喝尽兴,不把自己和对方喝趴下,那就不算喝酒。 不过,他们也知道事情的轻重缓急。 “大奎,你和老施再去镇上文化站转一圈,听说那几个小子喜欢在网吧包夜,玩什么王者荣耀还吃鸡,艹,这几个毛贼倒是爽,一边上网玩游戏,还一边吃烤鸡!” 沈明不知道‘吃鸡’是一款火爆游戏的俗称,还以为是这几个人一边玩游戏,还一边吃烤鸡呢。 “......我和瑞哥,就在这集市上找。那家游戏房里,还有老虎机,听说其中一个小毛贼,喜欢打97格斗,还喜欢赌老虎机。”沈明又道。 大奎揶揄道:“阿明,你小子是想去那几个卖身体的娘们那里找吧?嘿嘿,每次那几个娘们儿一招手,你小子魂儿都要飞了......哈哈,不过也不能怪你,年轻人嘛,血气方刚,实在不行,你就找那个胸比冬瓜还大的娘们儿,打上一炮,泄泻火。” 沈明才三十岁,是这群人里,年纪最小的,可能还是个处,连姑娘的手都没摸过,脸皮很薄,听大奎这么说,一张脸顿时涨得通红。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 既然是江湖,怎么少得了女人。 此处,因建筑工地的工人才兴起了集市,除了吃喝玩乐,自然少不了女人。 所以,便有了赌场,也有了暗娼。 大奎所说的那几个,是来自温州的婆娘,最年轻的也三十几岁了,还有两个四十多的,姿色平平,距离‘风韵犹存’差了十万八千里,唯一的优点,恐怕也只有胸大和风骚了。 不过,毕竟不是大城市的高档娱乐会所,动辄数千甚至上万,民工兄弟们也消费不起,常年在外,也就是生理上的需求而已。 物美价廉,只要价廉就行,物美不美,倒是次要的,一次七八十,最多不超过一百,还能要求对方美若天仙? 真要年轻貌美,能瞧得上浑身臭汗,手掌比毛刷还粗糙的民工兄弟?早就去大城市的夜总会,找有钱的富二代玩耍了。 郑瑞知道,老奎就是那里的常客,后者长挂在嘴巴的一句话就是:至少人家是个女的,还有窟窿,总比买块猪肉,在上面雕个洞强。 老奎是个非常乐观的人,即便生活强X了他,可他依然热爱生活。 “大奎,你别胡说......要不,你和瑞子留在这里,我和老施去镇上文化站找。”郑瑞吭哧吭哧说道。 “不用!那几个娘们的荒地,哪一个我没开垦过?倒是你,好几次叫你一起去,你愣是胆小还害羞,死活不肯去......你个瘪犊子的玩意儿,平时就知道扯犊子,一到关键时候就软了,你还能不能行,到底是不是咱东北爷们?”大奎撇了撇嘴,很不屑地说道。 这下沈明急眼了,东北男人,输钱输命,也不能输了面子,尤其不能接受别人说自己第三条腿不行,那是天大的侮辱。 “谁说我不行!走,现在就去!” 沈明真的急眼了,站起身,拉着就要往外走,去找那几个温州来的大姐。 郑瑞知道东北人都是豪爽脾气,可没想到居然这么豪爽,一言不合就开嫖,这是哪跟哪啊。 看着拉扯的二人,郑瑞和老施对视一眼,从对方的脸上,看到了相同的表情——哭笑不得。 两个东北汉子正吵吵嚷嚷,突然从外面闯进来三十多个凶神恶煞的混混,油布蓬已经站满了,外面还有人往里面挤。 这些人,手持棍棒砍刀,将郑瑞这桌团团围住,脸上是夸张的冷笑,极为嚣张。 除了郑瑞,其余三人都是脸色大变,沈明和大奎虽彪悍,可他们毕竟不是社会人,从没见过这种阵仗,一时之间,都被吓懵了。 老施骨子里是个文弱书生,让他出主意,动脑子,这是强项。可让他动刀动枪,跟人拼命,他可不行,不是这块料。 老施脸都吓白了,桌子底下,双腿不停颤抖着,汗如雨下。 “你们想干什么?!” 大奎心里发憷,却还是硬着头皮喝问道。 人群缓缓分开,一个瘌痢头男子,满面油污,一身肥膘,像一座肉山,脸上一条可怖的刀疤,犹如猩红蜈蚣。 他的身后,跟着三个尖嘴猴腮的家伙,正是那三个小毛贼,那名小头目,像哈巴狗一样,点头哈腰,跟在瘌痢头肥猪的身后。 “听说,有几个家伙不要命的家伙,这几天发了疯一样找我手下的三个小弟......这几个不要命的家伙,就是你们吧?”瘌痢头说道。 他的目光,从郑瑞、沈明、大奎脸上一一扫过,最后落在面如死灰的老施身上,旋即哈哈大笑了起来。 “卧槽!我还以为是哪路牛鬼蛇神,这么嚣张,刚到处找我老癞痢手下的麻烦......你们四个,加起来有一百八十岁了吧?这么把年纪,还敢这么狂,我还真是佩服你们的勇气,哈哈哈。” 说完,更是狂笑不止。 大奎四十三,老施五十七,两人年纪加起来,正好一百岁,再加上三十七岁的郑瑞和三十岁的沈明,四个人年纪加到一起,虽不到一百八,也差不多有一百七了。 瘌痢头的周围,大多都是二十岁上下的年轻小混混,年满三十,在江湖上可都是‘老棍子’了。 沈明勉强还算年轻,郑瑞、大奎和老施,在这些二十岁左右的年轻人眼中,绝对已经是‘老家伙’了。 拳怕少壮,区区四个‘老年人’,何足挂齿? 沈明还年轻,老施已经老了,而且他本就不是干架的料,至于郑瑞,虽然刚才意气风发,可老奎还是不认为,面对几十名凶神恶煞的社会人,他有站出来的勇气。 大奎知道,现在唯一能站出来,也必须站出来的,只能是自己了。 ——东北男人,输人不输阵。还没动手,就被对方的阵仗给唬住了,那特么还是东北爷们吗? 所以,大奎缓缓站了起来。 在一众凶残目光盯视之下,在棍棒砍刀逼迫之下,他站了起来。 大奎听过‘老癞痢’的名号,听说此人一向心狠手辣,是这一代当之无愧的‘地头蛇’,手下有近五十名小弟,在集市和镇上,问商户收保护费,还让手下去工地上偷窃,附近几处工地的失窃,绝大多数都是老癞痢一伙干的。 听说,还有不少工友,受过他们的欺负,挨过他们的打。 工友们,更是谈‘癞痢’色变。 大奎心中不免有些忐忑,被这么多手持凶器的流氓围着,说不怕,那绝对是假话,可作为男人,在必要的时候,就是死,也要站出来! 大奎,的确彪悍,明知不可为而为之,他是一名勇者。 “是不是你们三个,打了我们工地上的老羊皮子?” 大奎咬着后槽牙,面部的咬合肌,一颤一颤的,十分彪悍。 那名小头目似乎有些害怕大奎的目光,可马上想到,自己有‘大哥’撑腰,还有这么多兄弟,还怕大奎这个搬砖的泥腿子? “是我们几个打的,怎么样!”小头目道。 “你们凭什么打人?老羊皮子和你们,有什么过节,你们要把他伤成那样?!”大奎很愤怒。 小头目没有回答,而是看向了自己的‘大哥’——老癞痢。 老癞痢的眼中,突然闪出一缕阴狠的寒芒。 他没有说话,而是抄起桌上的白酒瓶,狠狠一瓶子,砸在了大奎的脑袋上! 鲜血瞬间从额头滑落,大奎只是晃动了一下身形,他不愧是一员猛将,面对这等局面,竟还有破口大骂的勇气! 网络上,快手、抖音等平台,年轻的东北男女,一个个说话发噱,逗得人捧腹大笑,感觉东北人都是春晚舞台上表演二人转的。 其实,真正的东北男人,话并不多,不会像南方人那样,双手叉腰,一骂就是一上午,内容还不带重样的,典型泼妇骂街。 真正的东北硬汉,骂人永远只有四个字!他们从小就懂得一个道理,拳头永远比嘴更能解决问题。 “我艹你妈!” 大奎就是这类典型的东北硬汉,从小到大,骂人只有这一句,也只会这一句。 此刻,大奎双眼充血,彻底红了眼,根本不管有几十个人,无数的砍刀与棍棒,他已经彻底暴怒了。 大奎大骂了一声,不顾自己脑袋受伤,就要冲向瘌痢头,和对方拼命。 “艹!” 老瘌痢可不是善男信女,在社会上玩了这么多年,能成为称霸一方的地头蛇,拥有这么多跟他混饭吃的小弟,那都是真刀真枪拼出来的。 ‘砰!’ 又是一酒瓶子,狠狠砸在了大奎的脑袋上,鲜血如红色的粘稠泥浆,从头顶流了下来。 连着挨了两下,大奎就是再强悍,可毕竟不是铁打的,脑袋发晕,双膝一软,噗通一下,正好坐在了身后的凳子上。 大奎确实是个彪子,挨了两瓶子,脑袋上血流如柱,还咬着牙,支撑着想要站起身来,和老癞痢拼命。 震惊中的沈明,也被激发了血性,嘴里问候着老癞痢他亲妈,也要和对方拼命。 可他们两个,已经没有机会了。 ...... 第十六章 憋屈一战 为什么没有机会? 是郑瑞突然出手了,以雷霆手段,瞬间袭杀了老癞痢?答案是......扯淡! 之所以没机会,只因为,老癞痢手下,已经有所行动,此刻,郑瑞、沈明、大奎和老施,每个人的脖子、咽喉上,都抵着至少两把匕首或军刺,更有手持棍棒的小混混,冷冷盯着他们,虎视眈眈。 大奎和沈明不敢动了。 他们是很彪,可彪悍也有一个程度,他们只是东北硬汉,不是亡命徒,刀架在脖子上,谁敢乱来? 用匕首抵住沈明的,正是去工地盗窃,拿走了郑瑞保安帽。也是他们,将老羊皮子打成重伤。 “不想身上多几个血窟窿,就特么给老子坐下!” 毛贼三人组的小头目,用匕首抵着沈明的脖子,极为嚣张,刀锋已经割破了沈明脖颈的皮肤,鲜血顺着脖子,流了下来。 “啪啪啪!” 说完,他还伸出手掌,也不抽耳光,而是用掌心,狠狠在沈明的脸上拍了几下。 沈明双眼通红,怒火攻心,瞪了小头目一眼,却只能是不甘的重新坐回了凳子上。 “哈哈哈,孙子哎,这才乖嘛!”小头目肆无忌惮地放声狂笑。 老癞痢乜斜着一双倒三角眼,笑了,脸上那条狰狞的刀疤,越发显得可怖。 “你们四个加起来都快两百岁的老瘪三,不安安稳稳在工地上搬砖,敢来寻老子的晦气,真是活腻了!今儿个不给你们留些念想,你们是不会记住,我老癞痢有多可怕的!” 老癞痢不愧为本地江湖上的一号人物,虽和城里的真正‘大哥’不在一个层次,可在附近几个乡镇和工地上,那绝对是一条强龙! 他自幼父母双亡,长相丑陋还癞痢头,受尽了世人的白眼和羞辱,他深深懂得一个道理,想在这个残酷的世界生存下来,只有比别人更毒、更狠,让别人怕你,才不敢轻视、欺辱你! “把他们的手指按在桌上!”老癞痢一声暴喝:“今天,我不要你们的手,只要你们一人一根手指!” 大奎、沈明面目狰狞,咬牙切齿,老施面如白纸,快要吓昏过去,但这老小子还算硬气,没有吓尿,没有痛哭流涕,更没有下跪求饶。 唯有郑瑞,他一声不吭低着头,没有人看到他平静的面容和波澜不惊的眼眸,没有像的男主角那样,掏出烟盒,抽出一支烟点上,那纯属脑子里有屎,再者,郑瑞已经三十七岁,人到中年,已过了少年人装逼的年纪。 郑瑞没有出手,哪怕大奎的脑袋被开了瓢,他有自己的目的和打算。 手被强行按在了桌上,锋利的匕首,正缓缓落下,即便是沈明和大奎,也是心底发凉,冒出了冷汗。 他们宁可挨酒瓶子,哪怕被捅上两刀,只要不死就行。 少了一根手指,今后可就是‘残疾人’了,一辈子都是! “老癞痢,吓唬吓唬就得了,又不是道上的朋友,没必要下那么重的手。” 王强放下了炒菜的勺子,点上一支烟说道。 老癞痢猛的转过头去,冷冷看着王强。 二人对视着,谁都没能用眼神压服对方。 “强子,我知道你年轻的时候,在江湖上也是一号人物,可这里不是你老家,而且你已经金盆洗手,退隐江湖了,有些事,我劝你还是少管!”老癞痢冷声说道。 他知道王强,更知道他以前是江湖上的‘大哥’,更是亡命徒,手底下的小弟,比他现在还多。 可那又如何? 既然已经退隐江湖,那就老老实实炒你的菜,这里是他老癞痢的地盘,他才是真正的地头蛇。 到了他的地盘,是龙得盘着,是虎得卧着,强龙不压地头蛇,何况王强这条当年的强龙,早就栽了,现在顶多就是躲在小洞里的泥鳅,何足为惧? “在别的地方,你就是杀人放火,我也管不着,可这是在我的店里,在我的店里剁人手指,那就不行!” 王强的声音很平静,却很坚决。 “你店里?”老癞痢笑了,旋即一声咆哮:“可特么这是我的地盘!” 王强没言语,嘴里叼着烟,看着老癞痢,脸上是无尽的沧桑,眼神则多了几分戏谑与轻蔑,就像看着一个老傻X。 这下,老癞痢彻底暴怒了。 “王强,我看在你当年也是江湖中人,所以一直都给你面子,不让手下在你这里闹事吃霸王餐,甚至不收你的保护费,你别给脸不要脸!”老癞痢怒道。 “你让他们来闹事吃霸王餐试试?至于保护费......我需要你保护吗?” 王强终于露出了霸道的一面,不再是那个只知道炒菜,沉默寡言的闷葫芦,此刻,他是如此的霸道,不可一世,依稀可见当年的影子。 老板娘看着自己的丈夫,有些悲伤,有些茫然,还有一些欣慰。 她仿佛看到了年轻时候的丈夫,那时候的他,是那么的嚣张霸道,却是她心目中的英雄。 为了她,为了她们的小家,丈夫退隐江湖,看似过着平静安逸的生活,可丈夫真的开心吗?她知道,王强更多的时候,像是行尸走肉! “我废了你!” 老癞痢从小弟的手里,接过一把砍刀,决定要废了这个已经被江湖所淘汰的落寞江湖客。 王强看了一眼老癞痢手中的刀,脸上的轻蔑之色,更甚了。 刀? 王强笑了...... 当年,他一人一刀,将‘西北狼’霸占的水果批发一条街,从头杀到尾,身上三十多刀而不死,手起刀落,刀与刀的碰撞,他用自己的血,让这伙西北来的混子,彻底屈服,自愿交出了水果批发一条街。 这么霸道的汉子,看到老癞痢居然握着一把砍刀,他怎么能不笑? 鲁班看到有人在自己家门口拿着斧子做家具,关羽看到有人在自己面前挥舞大刀,岂有不笑之理? 若是十几年前,王强会毫不犹豫抄起菜刀,将老癞痢剁成肉泥。可现在,他是丈夫,是父亲,肩上的责任,已不容他再乱来。 “媳妇,你先出去......走远些!”王强道。 老板娘没有提出任何质疑,她绝对信任自己的丈夫。 老板娘走出去三分钟之后,王强突然从简陋的厨房里,将一只有一人多高的巨大煤气罐拖了出来,拔掉了连接的皮管,一手握着阀门,另一只手从口袋里掏出了打火机。 “来啊!你特么有种就过来砍我啊!” 王强狰狞的看着老瘌痢,手中的打火机,已经点燃,凑近了煤气罐,只要他拧开阀门,这里的所有人,都要玩完! “你......”老癞痢咬着牙,眼角不停跳动:“我不信你敢引爆煤气,这样做,你也要死!” 王强冷冷一笑。 “这么说,你是想赌一把,赌我只是吓唬吓唬你,不敢真的点火?那咱就赌一把,我数到三,如果你和你这群虾兵蟹将,还没有滚出我的大排档,就一起下阴曹地府玩耍吧!” 说完,王强就开始数数,根本不给老癞痢说话的机会。 “一,二,三!” 王强数的很快,根本没有停顿。 老癞痢早已汗如雨下,听到从王强口中数出的‘三’时,他脸上的肥肉哆嗦了一下,喝道:“住手!” 老癞痢大口喘息着,他身后的小弟,一个个面如土色,若不是互相挤靠在一起,至少有一半已经瘫软在地了。 他们是小流氓,不是军人,更不具备亡命徒的气质,让他们欺负一下胆小的商户和民工,他们一个个比恶狼还凶,可面对生死,他们没有那么大的心脏和勇气。 即便是沈明和大奎,也都捏了一把汗,王强真要拧开了阀门,煤气罐爆炸,后果不堪设想。 老癞痢满是横肉的油腻肥脸上,原本阴狠凶残,此刻突然露出了有些狰狞的笑意。 “哈哈哈……强子,你够狠!我老癞痢最佩服的,就是想你这样的狠人。行,我给你个面子,不在你的店子里动这几个老吊毛,不过,道上有道上的规矩,出了你这里,那你可不能再管这档子闲事了!”老癞痢道。 说完,也不等王强答话,一挥手,带着手下近三十名小弟,浩浩荡荡走出了简易油布蓬。 “强哥,谢谢!” 郑瑞站起身,从桌上抽出一叠餐巾纸,一边向王强道谢,手上也没闲着,帮劳奎按住了脑袋上的伤口。 “没事,皮外伤而已!”大奎果然彪悍,挨了两酒瓶子,一张脸已经被鲜血染红,却像没事人一样。 郑瑞检查了一下大奎的脑袋,确认了真的只是头皮被玻璃渣刺破,才稍稍安了心。 沈明、大奎也向王强道了谢,老施则呆呆坐在那里,一副失魂落魄的样子,惊魂未定。 王强收起了打火机,又将煤气罐拖回了原处,给他们每人发了一支烟,苦笑道:“我这成和平饭店了……不过,你们也听到了,老癞痢只是答应,不在我这店里动手,你们一走出去,我也是爱莫能助了。” 江湖有江湖的规矩,王强虽已经退隐江湖,可有些东西,还是必须要遵守的。 这时,老板娘已经回来了,她有些不忍的说道:“要不……今天晚上,你们就在这里将就一宿吧,等到凌晨四五点的时候,他们或许就回去睡觉了,你们再趁机跑回工地,在工地上别出来,相信他们也不敢跑到工地上乱来的。” 沈明、大奎等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谁都没出声。 憋屈! 真特么憋屈! 第十七章 上上之计 “媳妇,碎玻璃收拾一下,我再炒两个菜,我们再喝点儿。” 王强没说让众人离去,也没让他们留宿,却让四人再喝点酒。 “你……” 老板娘有些生气,都这时候了,不但不想办法,还让郑瑞等人喝酒,她有些不满,嘴里嘀嘀咕咕,却还是去拿了扫帚和簸箕,清理了‘战场’。 两个荤素搭配的小炒,一瓶高度的衡水老白干,王强亲自给郑瑞等人倒了酒,也给自己倒了一杯。 大奎第一个端起酒杯,真诚地说道:“王老板……我随瑞子喊你一声强哥,今天这事儿,真是多亏你了,要不是你,我们老哥几个,都要变成残疾,去街上要饭,真成了‘九指神丐’了,我大奎是个粗人,不会说话,总之,以后有用得着我大奎的地方,一句话,赴汤蹈火,上刀山下油锅,我大奎要是说个不字,我特么就不是娘生爹养的!这杯酒,我干了!” 说完,大奎一仰脖子,慢慢一杯白酒,就这么灌了下去。 因失血而略显苍白的脸,也因此有了一抹血色。 对于男人,尤其是受伤的男人,烈酒是最好的疗伤药。 郑瑞、沈明和老施,也纷纷站起身,向王强敬酒,感谢他路见不平抱煤气罐相助。 “瑞子。” 喝酒闲聊了片刻,王强突然喊了一声瑞子,郑瑞抬起头,面色平静地看着他。 “为什么?”王强吐出一口烟,淡淡问道。 大奎没明白,沈明没明白,就连一向足智多谋的老施,也没弄明白,王强口中的‘为什么’所指为何? 为什么要找那三个小毛贼?为什么不跑?为什么不求饶? 只有郑瑞自己知道,王强问的是什么。 王强要问的是——为什么不出手! 经过上次,郑瑞用酒瓶自己爆头之后,王强就已经看出,郑瑞是个绝对的狠人。 同样是上过战场的铁血军人,王强在郑瑞的身上,嗅到了普通人闻不到的血腥和硝烟味道。 他相信,只要郑瑞肯出手,就算不能一个打三十多个,但出奇制胜,擒贼先擒王,瞬间搞定老癞痢,是轻而易举就能办到的。 “有顾虑。”郑瑞幽幽说道。 想到自己年迈又多病的父母,想到自己可爱的妹妹,郑瑞心中,多少有些顾忌。 他要是想走上‘江湖路’,早在南方大城市的时候,就已经成为‘江湖中人’了,以他的身手和头脑,就算不能成为独霸一方的大哥,成为大哥手下的第一金牌打手,吃香的喝辣的,要钱有钱,要女人有女人,可谓是呼风唤雨,风光无量。 可郑瑞只是去了一间浴室,成为了一名搓澡工…… 有所为,有所不为,郑瑞有自己的底线。 靠自己的双手,靠劳动获得报酬,并不丢人。可如果成为蛀虫、人渣,社会的败类,以伤害他们来获取利益,那才真的丢人! 是的,郑瑞有顾虑,他一直都有顾虑。 他想做个好人,哪怕很穷,至少是个好人。 不过,这次他没有出手,还存着另一个目的,他想看一看,大奎、沈明甚至老施,到底是真猛,还是外强中干,真遇到大阵仗,也许就彻底吓尿了。 现在看来,至少大奎很彪,沈明也不弱,要不是几把匕首抵在他脖子上,沈明是真敢和对方拼一下的主儿。 至于老施,本就不是‘打将’类型,刚才被按住手,要切下他一根手指的时候,没被吓得屎尿齐流,跪地求饶,已经很不错了。 郑瑞看向老施,突然问道:“老施,你一向足智多谋,今天这事,你看该怎么解决?” 半杯白酒下肚,老施已恢复了平静。 他夹起一块鸡丁,放在嘴里嚼了片刻,大奎这个直肠子忍不住说道:“你个老书呆子,别特么卖关子了,以为自己是诸葛亮啊,要不要去隔壁地摊上给你买把扇子,扇死你个老家伙?我说,你这葫芦里,到底有没有**妙计啊。” 老施嘿嘿一笑,道:“山人自有脱身妙计,只是不知道,你们是想听下计、中计还是上计?” 众人一听,老施不但有脱身妙计,居然还有上中下三计,都来了兴致,纷纷出声询问。 “那就先听下计吧。”郑瑞道。 “下计最简单不过,两个字——报警!”老施道:“朗朗乾坤,区区一伙毛贼,还敢跟警察对峙不成?一旦报警,不需要警察出现,只要听到警笛声,这伙毛贼,自然是一哄而散,我等之围自解!只是,这并非长久之计,除非我们一直呆在工地,只要一走出来,就可能糟到这群宵小的毒手,而且一旦报警,肯定要叫我们回去了解情况,做笔录,留下案底,徒增麻烦。” 郑瑞点了点头,脸上不动声色,继续问道:“那中计呢?” “中计,就是打电话给泥瓦工的工头老南,架子工的老马,木工的老皮,也不说让他们来跟小毛贼干架,就让他们带手下的工友来这里喝酒,相信他们一定会来的。到那时,我们可以趁乱逃脱。相比于上一计,不比和警察打交道,但依然不是长久之计,而且,让那些酒鬼、饿死鬼来这里胡吃海喝,花费至少上千甚至还几千,这钱自然是由我们几个一起出了。”老施说道。 几千,对于有钱人来说,只是‘毛毛雨’,请花姑娘吃一顿大餐的花费,都不止这个数,九牛一毛。可对于老施等人,几千可是一笔大数目。 郑瑞依然不动声色,继续说道:“想必这上计,更为精妙了。” “至于上计……” 老施张了张嘴,似乎有些难以启齿。 “但说无妨。”郑瑞道:“都是我们这几个老兄弟,你是我们的老大哥,绝对不会害我们的,有什么脱身的好法子,尽管说出来,大伙儿一起探讨商议。” 老施这才说道:“这上计,就是现在走出去,和那个癞痢头的混混头子谈判。” “谈判?我们有什么资本和对方谈?是凭你老施的一张破嘴,还是凭我们哐当里的一杆鸟枪啊?!”沈明撇嘴说道。 郑瑞也道:“就算你老施巧舌如簧,有诸葛孔明的三寸不烂之舌,口绽莲花,说得天花乱坠,能把死人说活了,恐怕也说不动老癞痢和他的小弟,让他们放下屠刀吧。” 老施道:“光凭我一张嘴胡咧咧,当然是没用的,不过,我们也不是没有任何谈判的资本,别忘了,我们住在工地……” “住在工地又咋样,又不是住在皇宫里,有啥稀奇的。”大奎道。 “我们是在工地上搬砖,不是在皇宫里当皇帝!”沈明也附和道。 老施嘿嘿一笑,此时的他,没用了刚才面对刀枪棍棒时的慌张与惊恐,而是智珠在握,自信满满。 看来,出主意玩脑子,出谋划策,才是老施的强项。 老施说道:“别忘了老癞痢一伙是干什么的?虽然我们工地上有他们的内应,和郑屠夫他们几个,也有勾结,但郑屠夫他们那些保安,最多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我们只要答应,进一步和老癞痢一伙合作,帮他们把钢管从工地里丢出去,他们只需要在围墙外接引,可以说是零风险了……我相信,如此巨大的利益搁在眼前,老癞痢只要不是个傻子,一定会答应的,作为交换条件,就是放我们一马,至于日后的好处,可以再谈,至少可先解了眼下的燃眉之急。” 大奎一拍桌子,怒声说道:“这就是你的上计,这特么叫啥来着?叫什么纣王虐待的……?” “那叫助纣为虐!大奎,你平时要多看看书,知识就是力量。”老施笑着说道。 “助啥纣,虐啥虐啊,我还知道认贼作父呢!对,你这就是认贼作父,把那个该死的瘌痢头,当成了亲爹,比特么《射雕英雄传》里的杨康还可恶!” 大奎最喜欢看的,就是黄日华、翁美玲主演的83版射雕,他最欣赏的倒不是郭靖,而是托雷,觉得这哥们虽是成吉思汗的儿子,却十分讲义气,大奎最敬佩的,就是讲义气的好汉。 而他最讨厌的,则是出卖结拜兄弟,认贼作父的狗贼杨康。 “能解眼下的燃眉之急,还能永绝后患、一劳永逸的法子,我就这么一个,你们要是觉得不可行,那你们自己想办法吧。”老施摊手说道。 这下,轮到大奎和沈明懵逼了,让他们干仗还行,让他们出主意,动脑子,就像让老施干架一样,这不是自己的强项嘛。 不过,让他们助纣为虐、认贼作父,和小毛贼、流氓小混混同流合污,给老癞痢当小弟,当马仔,他们不乐意,也绝对不甘心! “艹!大不了跟他们拼了,就算被剁掉一根手指又怎么样?在工地上偷东西,偷了还要孝敬给那个癞痢头,这特么叫什么事儿?老子坚决不干!”大奎道。 沈明一拍桌子,大喝一声道:“奎哥说得好,士可杀不可辱,让我向这群毛贼低头,我不干!让我偷鸡摸狗,当小偷,老子更不干。” 郑瑞哈哈一笑,说道:“阿明,你小子有长进啊,都知道士可杀不可辱了。” 旋即,郑瑞看着老施,说道:“这就是你的上计?不错,这法子确实可以解眼下的危局,不过,就是太下作了一些。” 老施红着脸说道:“我也知道有些下作,上不得台面,可我能想到的办法,最稳妥的,就只有这个了。” 郑瑞笑了笑,说道:“你能想出这下、中、上三计,已经很不错了,我知道,你这也都是为了我们大家好。” 郑瑞拍了拍老施的肩膀,宽慰道。 旋即,郑瑞面色一正,认真地说道:“但是,我这里还有一条上上之计,不知道你们想不想听一听?” 第十八章 脑袋碎酒瓶 老施惊疑的看着郑瑞。 在老施眼里,郑瑞这个已经不是太年轻的‘年轻人’,的确不简单,能让老羊皮子看得上眼,能让他老施都看不透的人,的确不多。 可他依然没想到,郑瑞竟这么厉害,连他这个被工友称之为‘工地智多星’,足智多谋,可谓老谋深算的智者,绞尽脑汁,也只想到了上中下三计,可郑瑞却说有一条‘上上之计’,老施有些吃惊,但还是不太相信。 只因为,他对自己的智慧,一向都很自信。 论武力,他和大奎、沈明绝不是一个档次的,可要是比智商,比计谋,老施有足够的信心,就算把这两个二货给卖了,他们还乐呵呵帮着自己数钱呢。 “你竟还有上上之计?愿闻其详!” 老施心里隐隐还有些不服气,他心思百转,已经分析了重重可能,却依然只想到了这三个解决办法,他不相信郑瑞能想出第四个。 “我的上上之计,最简单不过了。” 郑瑞咧嘴一笑,露出一口森森白牙,看着有些瘆人。 老施等人和郑瑞朝夕相处了小半年,还是第一次在郑瑞的脸上,看到这种表情。 ——冰冷、残酷,还蕴含着一丝变态的小兴奋。 老施好一阵恍惚,甚至怀疑是不是自己老眼昏花了。这,还是他所熟悉的那个‘瑞子’吗? “老癞痢和他的三十个小弟,不是在外面等我们出去,要剁掉我们一人一根手指吗?那我们就出去好了。”郑瑞云淡风轻地说道。 老施张大了嘴,一时竟说不出话来。 ——这尼玛是上上之计?你连下下之策都算不上,分明就是出去找死啊,还有比这更蠢的主意吗?! 就连一向不爱动脑子,而且脑袋上刚挨了两个酒瓶的大奎,都不免提出了质疑。 “瑞子,你是说着玩的吧?!” “你看我像是在说笑吗?”郑瑞很认真,从未有过的认真表情,淡淡说道。 这下,大奎等三人真的懵圈了。 郑瑞怎么会说出这么无厘头的傻话,出这么‘无脑’的馊主意? 还有,郑瑞一向都很胆小怕事的,不想着开溜,却想着出去送‘手指’,难道他不怕疼?还是此刻已经吓傻了,才会说出这么傻的傻话? “其实,老施的‘上计’的确不错,也极有可能和老癞痢达成协议,这样不但可以解开眼下的燃眉之急,还能绝了日后的隐患,甚至还能分得一点好处……只可惜,我不想变成一个贼,更不想认贼做父,我要认干爹,也是马云那个级别的,这个老癞痢,他还不配!” 郑瑞咧嘴一笑,说到老癞痢,显得极为轻蔑。 “不过,想要一劳永逸,永绝后患,还有一个办法。”郑瑞道:“不但不会惊动警察,也不必受他们的威胁,和这群毛贼同流合污。” 沈明大为高兴,他对郑瑞的话,一向深信不疑,忙说道:“瑞哥,你有什么好法子,赶紧说来听听。” “我刚才不是已经说过了吗?冲出去啊!”郑瑞道。 沈明顿时像泄了气的皮球,一屁股坐回了凳子上。 郑瑞的这个馊主意,就连沈明都觉得馊,简直馊不可闻,如果出这个馊主意的不是沈瑞,就算大奎不动手,沈明也按耐不住,一拳打到对方鼻子飙血了。 这叫‘上上之计’?我呸! “要想让老癞痢以后不敢再找我们的麻烦,又不想跟他同流合污,还不想断手指,唯一的办法就是……断了他的手指!” 郑瑞的眼眸里,闪过一抹寒意。 “只有打服了老癞痢,以后才有太平日子可过。不然,就算今晚能侥幸逃脱,他隔三差五也会来找我们的麻烦。”郑瑞说道。 “他们可有三十多个大大小小的流氓,手里不是砍刀匕首,就是钢管棒球棍,我们可是赤手空拳,而且只有四个人,怎么跟他们斗?” 大奎彪悍不假,他也不太喜欢动脑子,可这并不代表他没脑子。 双方的实力差距摆在这儿呢,现在出去,等于是送手指上门,还要遭受一番毒打和凌辱。 “四个人?”沈明呵呵了一声,看了一眼战斗力几乎为零的老施,道:“真要动手,恐怕只有三个。” 大奎看了一眼在他的心目中,一向很胆小懦弱的郑瑞:“......哪来三个,我看,顶多也就两个半!” 在他眼里,郑瑞最多只能算‘半个’男人。 郑瑞哑然失笑,旋即道:“如果不是想看一看,你们是不是真的有种,刚才我一个人,就把那个瘌痢头搞定了。” 大奎和沈明同时撇嘴,老施却是若有所思,而王强则露出深信不疑的神色。 “其实,我们现在只有两条路可走。老施的下计和中计,最多也是今晚能侥幸脱身,日后还是难免要遭了老癞痢和他手下毛贼的毒手。 所以,这上、中二计,所以先排除了,那剩下的只有两条路,同流合污变成贼,奋起一战做英雄。 胜了自然可以保下手指,败了......可能不是一根手指,而是一只手了。所以,各位想清楚,到底是同流合污,还是奋起一战!” 郑瑞的目光,扫过众人。 “想去给那个恶心瘌痢头做走狗,现在还来得及,一会儿真动了手,可就没挽回余地了。”郑瑞估计激他们。 “艹!老子怕他个毛,脑袋掉了,碗大个疤,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大奎直性子,哪里受得了郑瑞的激将法,怒火一点就着。 沈明也不甘示弱:“人死鸟朝天,和这些人渣拼了。” “好!”郑瑞要的就是这效果。 旋即,三人同时看向了一声不吭的老施。 “干架我不行,可我也算读过几本圣贤书,还不至于和匪类毛贼为伍,你们去吧,若是输了,我自己切下一根手指就是。” 老施知道自己是‘战五渣’,出去了不但帮不上忙,还极有可能成为累赘,还不如留在大排档里。 “好!” 郑瑞又叫了一声好。 “强哥,有喝空的白酒瓶子吗?”郑瑞问王强。 王强二话不说,从桌子底下随手一摸,就掏出了两个白酒瓶子,一瓶是‘老村长’,一瓶是‘口子窖’。 郑瑞哈哈一笑,一手拿起一个瓶子,递给了有些发懵的大奎。 “奎哥,听说你们东北的男人,最是硬气,最有牌面,从不相信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吃了亏立马就要找回场子,你挨了两瓶子,就不想让那个老癞痢,也尝尝脑袋碎酒瓶的滋味?”郑瑞歪着脑袋说道。 大奎愣了一下,旋即放声大笑起来,笑的畅快淋漓。 他接过了两个酒瓶,也不说话,站起身就往外走,被郑瑞拦了下来。 “我们智取。”郑瑞道。 ...... 老癞痢正在不远处,盯着王强的大排档,目光阴狠狡诈。 他不知道从哪里弄来一把椅子,大马金刀坐着,像是‘守株待兔’的猎人,他的身后,站着三十多个小弟。 他本以为,今晚上等不到这几个民工了,对方很可能窝在大排档里不出来。 不过,老癞痢不信他们能在大排档里躲一辈子,他让手下的小弟,二十四小时轮流蹲点,只要郑瑞等人一出来,就向他报告,这是他的地盘,想溜走,没门! 在老癞痢看来,这几个民工,插翅难飞! 可令老癞痢万万没想到的是,四人中的三个,居然走了出来。 他们不但没像老鼠那样,躲藏在大排档里,寻求庇护,就这么大摇大摆出来了,没有逃跑,反而向老癞痢这边走了过来。 郑瑞、沈明、大奎,并排向老癞痢一伙走来,大奎走在中间,所以他虽然双手反背在身后,也没怎么引起这伙毛贼的注意。 三人的脸上,堆满了笑。 正所谓‘伸手不打笑脸人’,老癞痢见三人一脸贱笑朝自己走来,以为是来讨饶,说软话,求放过的,便没有让小弟上前阻止或搜身,自己坐在凳子上,像帝王一般趾高气昂,任由三人笑呵呵地靠近。 这是老癞痢今生犯下的最大错误。 他太高估了自己,也太低估了大奎、沈明,尤其是那个在他眼里,就是没鸟孬种的郑瑞。 他做地头蛇太久了,在附近几处乡镇,呼风唤雨,没有人敢招惹他。安逸的日子,让老癞痢失去了最起码的警惕心。 “嘿嘿,现在知道怕了?想求饶了?都跪下,喊癞爷。说不定爷心情好,能放你们一马。”老癞痢道。 其实,以他的心狠手辣,又怎么可能放过郑瑞三人呢?现在,他就像逮住了耗子的老猫,要好好羞辱戏耍一番,耍够了,再将三人痛打一顿,切掉他们的手指! 三人已来到了老癞痢身前不到两名的地方,后者依然端坐在椅子上,心情大好,有一种君临天下的舒爽。 “跪下求我啊!” 老癞痢面目狰狞地狞笑。 “老大,小心!!!” 其中有一个眼尖的小毛贼,似乎看到了大奎藏在背后的手里,握着什么东西,忙出声提醒。 可惜,一切都已经太晚了。 第十九章 过江猛龙 “跪下求饶?哈哈,是不是还要再唱一首《征服》啊?我艹尼玛!” 大奎一身暴喝,抡开了胳膊,直接赏了老癞痢一瓶‘老村长’。 ‘砰!’ 酒瓶与瘌痢头第一次亲密接触,被动表演了一回脑袋碎酒瓶,可惜无人喝彩。 后者的脑袋,顿时血流如注。 老癞痢一下从凳子上蹦了起来,口中嗷嗷怪叫,一双眼睛变得通红,杀气腾腾。 他可不是什么善男信女,更不是软柿子,能有今天的地位,成为地头蛇,都是一拳一拳打出来的,街头实战经验丰富,虽然挨了一酒瓶子,却反而激发了他的凶性。 “兄弟们,给我砍死这三个王八蛋!”老癞痢愤怒了。 可是,他刚从凳子上站起来,还没来得及抽出腰间的匕首,又一个酒瓶子到了...... “呯......啊!!!” 老癞痢的脑袋,与酒瓶有了第二次亲密接触。 碎完了老村长,这次碎的是口子窖。 “你不是喜欢用酒瓶砸人脑袋吗?被人爆头的滋味爽不爽啊?!哈哈哈......” 奉还了两酒瓶之后,大奎心情美滋滋。 郑瑞说的对,东北男人,吃什么都行,就是不能吃亏! 老癞痢的确是个狠角色,挨了两酒瓶,就是大奎那样强壮的体魄,都扛不住,一屁股坐在了凳子上,可这老癞痢,越发血腥凶悍,此刻早已抽出了腰间的匕首,就要在大奎的身上,留下几个血窟窿。 “围起来!一个都特么别想跑!”老癞痢暴跳如雷,口中嗷嗷怪叫,像一只受了伤的凶兽。 他是真的怒了。 自从赶走了本镇‘二杆子’一伙,收服了隔壁镇子上以‘大虎’为首的那群混子,近十年来,老癞痢这条地头蛇,还没有受到过如此欺辱! 他手下的三十多名小弟,见自己的大哥挨了打,而且对方才三个人,他们这边可谓人多势众,十个打一个,就算对方是金牌打手,李小龙再世,也不一定能一个人打十个手持棍棒砍刀的流氓,何况眼下只是三个干苦力的民工而已。 欺软怕硬,人多欺负人少,是全世界小喽啰的共性,老癞痢手下这群小喽啰,自然也不例外。 既然大哥都已经发话了,那就一个字——干! 瞬间,大奎、沈明和一群小弟,厮打在了一起。 二人虽彪悍,但双拳难敌四手,猛虎终究抵不住群狼,在踹到了最先冲上了的几个小弟之后,就被一拥而上的小喽啰们打翻在地,身上、额头上都挂了彩。 “让开!把他给我按住,我要剁了这个王八蛋的手和脚,把他做成人棍!!!” 老癞痢伸手抹去流淌到脖子里的血,提着一把明晃晃的砍刀,一脸的凶煞暴戾之气,居然要将大奎的手脚四肢都砍下来,让他变成‘人棍’,狠毒凶残到令人发指的地步。 此时,沈明和大奎都已经被打倒在地,而且手脚已经被死死按住,动弹不得,但二人都没有服软,正破口大骂,将老癞痢的祖宗十八代,都从坟墓里刨出来鞭尸,还问候了对方家中的所有女性亲属。 “找死!!!” 老癞痢暴跳如雷,举起手中长刀,狠狠朝着大奎的左手砍了下去。 他和他的小弟,都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他们忽视了一个人。 郑瑞从始至终没有开口说话,也没有动手,所以被当成了空气。 就在老癞痢一刀砍下,大奎已闭上了眼,等着变成残废之际,郑瑞动了...... 不动则已,一出手,便是雷霆手段! 一步跨出,一众小喽啰只觉眼前一花,人影一闪,郑瑞已经到了老癞痢面前,一伸手,便捏住了对方握刀的手腕。 只听‘咔嚓’一声,老癞痢一声惨叫,手一松,刀已落下。 刀没有落在地上,而是落在了郑瑞的手里。 郑瑞膝盖一弯,猛烈的膝击,重重顶在了老癞痢的小腹之上。 老癞痢瞬间跪倒在地,轰隆一声,倒了下去,身体卷曲,就像一只刚从烂泥里挖出来的肮脏龙虾。 郑瑞一步上前,踩住了老癞痢的脑袋,锋利的长刀,已然悄无声息地架在了老癞痢的脖子上。 “都给我松手!” 郑瑞踩着老癞痢的脑袋,就像踩着一只待宰的蛤蟆,此刻一刀在手,犹如绝世杀神,他身上散发出的铁血霸道气势,将这群小喽啰,全都震住了。 “住手!都特么给我住手!!!” 被郑瑞踩在脚下的老癞痢,此刻早已是吓破了胆,大声命令着自己的小弟。 人为刀俎,我为鱼肉。刀架在脖子上,他哪里还有半分之前的狠厉与嚣张。 一众喽啰都松了手,大奎和沈明从地上爬了起来,看向郑瑞的目光,无比震惊,尤其是沈明,眼珠子都快掉出来了。 这......这还是自己印象中,那个懦弱胆小,被人一口唾沫吐到脸上,都不敢伸手去抹的郑瑞吗?! 大奎同样瞪大了铜铃般大的牛眼,看着如杀神转世一般的郑瑞,彻底凌乱了。 “瑞子,牛逼啊!” 大奎伸出了大拇指,手动点赞。 “瑞哥,没想到你真是深藏不露的高手,之前是在故意示弱,扮猪吃老虎啊!卧槽,里的男主角,都是这么玩的!”沈明兴奋的上蹿下跳。 郑瑞却是苦笑。 只有他自己知道,如果不是对方欺人太甚,把自己逼到了墙角,他或许还是会选择忍气吞声,已经隐忍了这么多年,为了父母,为了丫头,不到万不得已,郑瑞怎么会出手呢? 不过,既然已经出手,那就绝无善了之理。 不出手则已,出手就要彻底征服对方! 对方是男人,那就用刀说话。如果是女人,就用自己的枪,彻底睡服她。 这,就是郑瑞的做人准则。 “朋友,我老癞痢栽了。没想到朋友是一条过江猛龙,是我老癞痢眼瞎,之前得罪了!”老癞痢说道。 他没有求饶,更没有痛哭流涕,这样反倒让郑瑞高看了他一眼。 不过,高看归高看,如今是敌对的双方,郑瑞可不是沈明这种网络看多了的天真骚年,所谓的惺惺相惜,也要看时机和对象。 对敌人的仁慈,就是对自己的残忍,大敌当前,绝不可以有妇人之仁。 要是镇不住老癞痢,别说以后会骚扰不断,后患无穷,就是现在,也不一定能脱身。 此时只是擒贼先擒王,制住了老癞痢,让这三十多个小混混,投鼠忌器而已,真要放过了老癞痢,说不定就会迎来疯狂的报复。 郑瑞就是再厉害,自己可以逃脱,可大奎和沈明呢?还有在大排档门口观战的老施呢?再者说,逃得了和尚跑不了庙,工地就在那里呢! 难不成,真要让郑瑞杀人立威?为了区区几个流氓,变成杀人犯,从此亡命天涯,这也太不值了。 “老癞痢,我本不想和你为敌,是你逼我的!”郑瑞道:“现在,我问你,为什么让你手下的三个马仔,把老羊皮子打成重伤?!” “少特么废话,有种就杀了我!”老癞痢不亏是老江湖,滚刀肉,够种! 他是在赌,就赌郑瑞不敢杀他。 郑瑞不是不敢,而是不想。 杀一个老流氓,惹上一身骚,实在没必要,更犯不着。 不过,除了杀人,郑瑞自然还有别的手段。 刀光一闪,老癞痢左手的小拇指和无名指,被一刀砍下,切口处极为平整。 “啊啊啊.......” 十指连心,老癞痢发出杀猪似的惨叫,几欲昏厥。 老癞痢也希望自己能昏过去,这样就可以少遭受一些痛苦,可他偏偏没昏过去,相反比平时更加清醒,对痛苦的感知更加敏锐。 “啊啊啊......你敢切断我的手指,我不会放过你的!就算你逃到天涯海角,我也要杀了你!” 这一刻,老癞痢彻底陷入了疯狂之中。 不过,郑瑞丝毫不在意他的威胁,缓缓举起手中的刀,对准了老癞痢的另一只手。 “好!有骨气!我最欣赏有骨气的江湖好汉,希望在我切下你这只手掌的时候,你还能像现在这么硬气!” 郑瑞二话不说,刀子便要落下。 发狂了的老癞痢,这回是真的慌了。 少了两根手指,而且只是小指和无名指,还是能端饭碗,摸女人,最多只是难看一点而已。 江湖中人,少两根手指算什么?不但不丢人,还是铁血的勋章。 可如果没了一只手,而且还是右手,那可就不同了。没办法握刀的‘大哥’,还如何服众?还有谁愿意跟一个废人? 说不定,就被自己手下的小弟给做了——不想做大哥的小弟,不是好小弟啊! 当年老癞痢就是用这把刀,废了自己的大哥才上位的,他不想重蹈覆辙,成为手下小弟上位的垫脚石。 “等等!” 老癞痢这回是真的害怕了。 凭借着一股子狠劲,他或许真的不怕死,但这世上,有比死更可怕的东西。 比如,老癞痢没了右手,被小弟赶下台,被这些小子站在自己的脑袋上拉屎撒尿,耀武扬威,受他们的欺凌...... 要知道,老癞痢平时对小弟极为严酷,经常打骂,甚至暴打,如果他彻底成了废人...... 老癞痢完全不敢想象,自己如果真的成了残废,将面临怎样的残酷局面,此刻早已是汗如雨下。 第二十章 我要走了 “说!” 郑瑞声音冰冷,就像从九幽地狱,来到人间索命的死神。 “郑屠夫,是郑屠夫!”老癞痢喊道:“他说,上次是老羊皮子坏了他的好事,本来可以立功的,没想到还挨了胡大海的打,这一切都是因为老羊皮子,所以,他让我派人教训一下这个老东西。只要我把事情办好,以后偷工地上的东西,卖掉的贼赃,他愿意少分两成。” “果然是这个挨千刀的杀胚!” 郑瑞的脸色,变得十分阴沉铁青,他其实早就猜到,老羊皮子遇袭的事,和郑屠夫有关,但现在得到了证实,依然气得牙痒痒。 “你把刚才的话,一字不漏再一遍!沈明,你用手机给录下来!”郑瑞咬着牙说道。 无奈,老癞痢只能忍着断指的剧烈疼痛,又将这番话说了一遍。 “瑞哥,都录下来了......哎呀,我还是第一次发现,自己很有做摄影师的天赋啊,瞧这角度,这特写,唉呀妈呀,比冠希老师还专业呐。” 沈明按下了播放,看着手机里播放的画面,看着老癞痢那张猪头一样的脸,忍不住自夸了起来。 郑瑞挪开了鞋底,老癞痢那张油腻血污的肥脸上,顿时出现了一个花纹图案的鞋印。 “现在马上赶去医院,或许还能接上,再晚的话,手指的细胞就坏死了。”郑瑞说道。 事已至此,老癞痢已无话可说,在小弟的搀扶下爬起,弯腰拾起自己的两根手指,也不留下几句青山不改,绿水长流,我们走着瞧之类的狠话,转身便要离去。 “等等!”郑瑞道。 老癞痢铁青的脸,说道:“朋友,不要逼人太甚。今天我老癞痢栽了,我认!可你也不要太过分。” 泥人还有三分火气,更何况老癞痢这位地头蛇。他现在着急去接手指,不想在这里过多逗留,可郑瑞如果真把他逼急了,带着三十多个小弟跟郑瑞拼命,对双方都没有好处。 狗急了跳墙,兔子急了还咬人呢,郑瑞自然懂得这个道理,也不想真把老癞痢逼急了。 他知道,再戏耍羞辱这位老江湖,对方很有可能恼羞成怒,彻底暴走,和自己拼个鱼死网破,郑瑞虽然不怕,却也不想闹到那个地步。 “放心,我们之间的事,在我这里,已经一笔勾销,不会再寻你晦气,找你麻烦了。你若要报断指之仇,我郑瑞随时恭候。不过,你这三名小弟,打伤了老羊皮子,事情都因他们而起,现在想一走了之,是不是太天真了?” 郑瑞的目光,已经盯上了那名毛贼小头目,和剩下的两名小毛贼,就是他们三个,曾羞辱过还是工地保安的郑瑞,还拿走了他的保安帽,也是他们三个,将老羊皮子打成了重伤。 他们不像沈明,又不喜欢看网络,脑洞也开不大,以他们贫穷的想象力,就算是做梦,也想不到,那个被自己羞辱过的‘孬种保安’,居然会是深藏不露的超级高手。 此刻,被郑瑞如猛虎一般充满威压的目光盯着,三人如坠冰窟,浑身都在发抖。 “奎哥,阿明,拳头还使得出力吗?”郑瑞笑呵呵看着二人。 “嘿嘿,我感觉浑身充满力量,一拳能打死一头牛!”大奎道。 沈明也不甘示弱:“我一拳能打死一头大象。” 大奎不乐意了,撇嘴道:“你咋不说,你一拳能打死一头恐龙呢!” 二人嘴上说这话,却已经走近了三名年轻的小毛贼、小混混。 “啪!” 大奎一巴掌,就把那名小头目给抽飞了。 “蓬!” 沈明飞起一脚,将另一人踹倒在地。 其余人想要帮忙,可自己的大哥老癞痢没有发话,他们也不敢乱动,加之郑瑞正手持长刀,如一尊战神,目光凝视着所有人,令得他们丝毫不敢动弹。 就这样,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同伙,被沈明和大奎,以二敌三,打倒在地后,猛踹猛砸,画面极其残暴。 三名毛贼倒在地上,痛苦哀嚎,他们打老羊皮子的时候,恐怕怎么都没想到,自己也会有这么一天吧。 沈明和大奎都打累了,拳头也打得流血了,这才喘息着住了手。 这三名毛贼,有一个断了肋骨和手臂,有一个断了鼻梁和一条腿,那名小头目最是凄惨,满嘴的牙都被大奎打没了,还在其裆部猛踹了几脚,传宗接代是别想了,恐怕见到七仙女下凡,在他面前脱光了洗澡,他也‘举’不起来了。 “滚吧!”郑瑞将手指染血的长刀,随意抛在地上,说道:“还是那句话,想报仇,那就明着来,我郑瑞随时恭候。你们谁要是再敢玩阴的,动我的朋友,我让他全家不得安宁!” 老癞痢没有说话,只是深深地看了郑瑞一眼,托着自己的两根手指,让人架着三名受伤的小弟,上了几辆金杯面包车,往医院去了。 “哈哈哈,爽!” 大奎大笑,脑袋上还在流血,可他似乎一点都不觉得疼了。 “瑞哥,原来你真是个高手啊!”沈明冲过来,就要抱郑瑞。 郑瑞忙闪身躲开,笑骂道:“别乱来啊,我可没兴趣跟你搞基捡肥皂。” 三人正往回走,老施已经从大排档里迎了出来,他满脸激动的泪水,可谓老泪纵横,一下就抱住了郑瑞,说道:“哈哈,瑞子,我早就知道你不是一般人!” 见郑瑞没有躲开老施的拥抱,沈明有些委屈的撇了撇嘴,那小眼神,很是幽怨。 回到大排档,王强夫妇也为郑瑞等人高兴,时间虽然很晚了,马上就到凌晨十二点,可王强还有重新炒了几个热菜,一碟花生米和一碟泡菜,又开了一瓶白酒,搬了一箱啤酒,为郑瑞等人庆功。 郑瑞低着头,看不出太多的喜悦情绪。 “瑞哥,你怎么啦?老羊皮子的仇已经报了,应该高兴才对啊!你是担心老癞痢伤好了之后来报仇?我看他是真的怂了,已经被你吓破了胆,不敢来报仇了。就算他真敢来,以你的身手,再加上我和大奎哥,还怕他们个鸟毛啊!”沈明大咧咧说道。 有了郑瑞这位超级高手撑腰,本就是愣头青的沈明,早已是无法无天,别说是一伙被郑瑞吓破了胆的小毛贼,就是市里真正的江湖大哥,他也不怕。 “我要走了。” 郑瑞淡淡说道,这突如其来的一句话,似乎包含着淡淡的忧伤,让沈明的蛋蛋有些发酸。 “好好的,为什么要走啊?是怕老癞痢他们报复吗,我看他已经吓破了胆,不敢再找咱麻烦了。”沈明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不知道郑瑞为什么突然要走。 “你觉得,我会怕了这些不入流的家伙吗?”郑瑞笑了,笑的很轻蔑。 想到郑瑞丝毫不拖泥带水的断指一刀,沈明也觉得不可能,可他想不出,还有别的什么原因,会让郑瑞有了离去的决定。 “他们......他们应该不会报警的。”大奎说道。 他想到的,是郑瑞担心老癞痢等人报警,毕竟断人手指,把人打成那样,已经构成重伤害了。 不过,他还是比较了解这些‘江湖中人’的,有事都是私下解决,报警是十分丢人的事,传扬出去,以后也别想在道上混了,会成为江湖中人的笑柄。 再者,是他们先把老羊皮子打成重伤的,双方都报警的话,谁都讨不到好,老癞痢不至于那么蠢。 郑瑞依然摇头,他担心的,自然也不是这个。 老施审视着郑瑞,道:“瑞子,你身上是不是背了事儿?” 老施的智商,比沈明和大奎,高了可不是一星半点,想到的,也比二人更为深远。 郑瑞却笑了,哈哈大笑。 “哈哈哈......老施,你是把我当杀人如麻的悍匪亡命徒了,还是当成职业杀手了?我身上没背什么‘案子’,也不是网上通缉犯,不信的话,可以拿我的身份证,去网上比对。”郑瑞大笑着说道。 “那你干啥玩意儿要走捏?”沈明很不解,心里一急,就往外冒东北话。 郑瑞不说话了,他呆呆看着面前的酒杯,眼神有些茫然,还有些忧郁。 “因为无趣!” 说话的,不是郑瑞,不是王强,也不是沈明、大奎、老施中的任何一个,而是坐在最里桌的客人。 今晚本来有两三桌的食客,见大事不妙,怕殃及池鱼,早在大奎挨酒瓶之前,就偷偷开溜了,只有这一桌的两人,此刻还坐在那里。 年纪大的那个,有五十七八岁,脑袋已经半秃了,典型的‘地中海’发型。 ‘地中海’的半秃男子,笑容可掬,任谁见了,都不会对他生出半分警惕,都会认为这是个性格温驯的老好人。 然而,郑瑞只朝他看了一眼,身上的汗毛,一瞬间全都竖了起来,仿佛遇到了惊吓的猫,他在对方的身上,感觉到了浓重的危险气息。 对方那双眯着的笑眼,只有一道缝隙,目光却锁定了郑瑞,似乎对郑瑞,同样十分警惕,想必在郑瑞的身上,感受到了同样的危险气息。 第二十一章 仙女与东北姑娘 二人隔着桌子,久久对视...... 许久。 郑瑞缓缓将目光,从对方的脸上,转移到了此人垂下的手掌之上。 骨节粗大,坚硬......明显是练过铁砂掌一类的外门功夫,站在那里,犹如一棵万年青松,任由风吹雨打,他自岿然不动。 别小看了这看似简单随便的一站,没有三十年以上的‘站桩’基本功,是绝不可能站这么稳当的。 高手! 深藏不露的高手! 是冲自己来的吗?郑瑞寻思半天,也想不出自己当年得罪过这样的一位仇家。 郑瑞并不太过担心,他一向是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此刻外松内紧,表面丝毫看不出他有任何的异常。 说话的,却不是这位五十多岁,年近六旬的‘地中海’秃顶男子,而是坐在他右手边,一个三十五岁左右,面容清秀俊朗的男子。 他戴着一副眼镜,脑袋后面,扎着一条小马尾辫,眼袋下垂,眼圈有些发青,明显是纵欲过度的征兆。 休闲黑西裤,黑皮鞋,蓝色的衬衫外面,穿着一个西装马甲。 很多写网络的‘大神’,以及文艺、影视圈的一些‘斯文人’,都是这副打扮,给人以‘斯文败类’、‘衣冠禽兽’的印象。 像这副打扮的‘公子哥’,出现在五星级酒店,高档夜总会,再正常不过,可出现在这城乡结合部,民工云集的大排档之中,就有些鹤立鸡群,十分不和谐了。 大奎和沈明都是苦出身,最见不得这种‘娘娘腔’的小白脸,富家公子哥,从骨子里就不太喜欢这个‘斯文败类’,第一眼看到他,就没来由觉得讨厌。 对方却仿佛没有觉察到大奎等人对他的厌恶,端了一杯酒,竟晃晃悠悠走了过来。 “哥几个,真够牛逼的!” 公子哥解开了衬衫最上面的两颗扣子,举着酒杯说道:“三个人打跑了三十多个混混,真特么厉害!” 一听到对方夸自己,大奎和沈明脸上的厌恶之色,淡了许多。 人都是喜欢听奉承话的,现在再看这个‘小白脸公子哥’,二人也不觉得像之前那么讨厌了。 “朋友,喝多了吧?” 郑瑞表面不动声色地说道,他的目光,却一刻也没从那名跟在公子哥身后的半秃男子身上挪开。 公子哥从邻桌随手搬了个方凳,大刺刺地坐在了郑瑞的旁边,居然还伸出一只手,很亲热的搭在了郑瑞的肩膀上。 就在公子哥的手,放到郑瑞肩膀上的刹那,郑瑞右手的小拇指和和无名指,突然抽动了一下,但最终没有出手...... 郑瑞是上过战场的真正铁血军人,对危险的感知,对杀气的感知,比一般人不知敏锐了多少倍。 他的第六感一向灵敏,在这个‘公子哥’的身上,他没有感觉到一丝一毫的危险敌意和杀气。 一个人,如果身上没有杀气,是没必要提防的。 这位公子哥,是个‘自来熟’,连对方姓名都不知道呢,就开始和郑瑞等人称兄道弟,连番碰杯,带过来的一杯白酒,已经喝了大半。 此人的爽快脾气,倒是很对沈明、大奎的胃口,东北人在公共场合吃饭喝酒,一向就是如此,原本两个人坐在喝酒,然后变成四个,八个......喊来的朋友,朋友的朋友,以及临桌刚认识的新朋友。 总之,一顿大酒喝完,等结束的时候,两个人的小酌,变成了一群人的畅饮,老朋友、新朋友能凑上三桌。 所以,大奎和沈明,竟开始有点喜欢这个公子哥了。 ——没别的,对脾气。 英雄之间,总是惺惺相惜的。 当然,除了英雄,无脑的逗比之间,也是如此。 “少爷,时候不早了,我们该回去了。” 那名半秃头的男子,从始至终都站在公子哥的身后,原来,他竟是这位公子哥的司机。 当然,只有郑瑞知道,此人不但是司机,还是这位公子哥的保镖。 像这种高手,能请他当保镖,不知道花了多少代价,有些人,不光光是钱就可以请来的! “老王,你先回去,一会儿我自己打车!”公子哥已有了八分醉意,头也不回地说道。 被称为‘老王’的司机兼保镖,露出几分犹豫之色。这穷乡僻壤的,别说出租车,附近恐怕连滴滴都叫不到,路口的那几辆老款桑塔纳,像是黑车,除此之外,就只有红色的三轮‘小飞龙’了。 老王怎么放心,让‘少爷’坐这种车呢?首先安全问题,就得不到保障。 “咋地,我的话不好使啊?”公子哥仿佛有些恼了。 老王微微叹息一声,显得有些无奈,他是一介武夫,除了自己的一身本领,别无长处,公子哥的父亲,给他百万年薪,还将他老婆、儿子安排进公司,有了一份体面的工作,他虽有高手的桀骜,奈何被家庭牵绊,英雄气短,也只能委屈自己,忍受这位‘少爷’的小脾气了。 ——高手,也要吃饭呐! 老王愣在那里,站也不是,走也不是,局面有些尴尬。 领着高薪,他的职责就是保护‘少爷’,万一自己离开了,少爷被人绑了怎么办?遇上劫财的黑车司机怎么办?真出了事,怎么跟董事长交代? 隔壁老王很无奈。 “王老师,您先回去吧,我帮您照看他,保证不出岔子。” 郑瑞看出了老王的无奈,微微一笑说道。 老王一怔,知道郑瑞已经看出了他的隐藏身份,他盯着郑瑞,似乎在判断对方是否对‘少爷’有威胁,是否得知少爷来此,故意和那群混混演了一出戏,想骗少爷上当。 片刻之后,他得出了自己的判断,拱手抱拳,说道:“那便有劳小哥了,王洪在此谢过。” 对方以练武之人的江湖规矩执礼,郑瑞也不能怠慢,同样拱手抱拳行礼。 老王走了。 沈明和大奎虽奇怪,郑瑞为何喊一个司机‘老师’,难道这个秃头,就是传说中的‘老司机’? 不过,这二人有一个好处,想不明白就不想,美酒当前,有那瞎琢磨的闲工夫,还不如多喝一杯酒。 已经喝到眼神迷离的公子哥,却抬起头,认真地看了郑瑞一眼。 他自然知道‘老王’是什么人,而郑瑞能看出老王的隐藏身份,自然也不是一般人了。 公子哥站起身,摇摇晃晃又走回自己原先那桌,弯腰在桌子底下摸了一阵,回来的时候,手里已经多了两瓶白酒,一瓶已经开了,另一瓶还原封不动。 他将两瓶圆形白瓷的酒,重重放在了桌上,对大奎说道:“你刚才要是用这两个瓶子,干那个瘌痢头,恐怕他现在已经是个植物人了!” 沈明和大奎,看着桌上的两个白色瓷瓶,眼睛都直了。 就连一向稳重的老施,也呆呆看着桌上,喉结滚动。 “这......这是茅台?!” 沈明惊疑的说道,他虽没喝过茅台,不过,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他虽然没喝过茅台,可哪个华夏男儿,没看过茅台的广告,不知道国酒茅台呢! “这......这俩娘们儿,就是飞天吧!” 大奎连着吞咽了好几口唾沫,指着瓶身上的敦煌飞天图案说道。 “这俩娘们儿一点都不漂亮,还仙女呢,没胸没屁股的,比咱东北的大姑娘,那可差老远了。”沈明撇了撇嘴说道。 公子哥一怔,旋即也盯着酒瓶上的图案,看了好一会儿。 他喝过的茅台自己都数不清有多少瓶了,可还是第一次认真的去看瓶上的图案。 二十秒过后,公子哥口中,爆发出一阵疯狂大笑。 “对对对,没有东北的姑娘漂亮。”公子哥大笑道。 他拿起酒瓶,将大半瓶茅台酒平分了,旋即端起酒杯,说道:“小弟冯绍,敬各位一杯。” 沈明、大奎盯着杯中泛黄的液体,闻着那股子醉人的酒香,早就按耐不住了,赶紧也端起酒杯,恨不得立马就一口干了。 郑瑞、老施和王强,也先后端起玻璃杯,六个杯子碰撞在了一起,旋即一仰脖子,饮尽了杯中酒。 “卧槽!这酒......” 沈明砸巴了一下嘴:“香!真特么香!就是......” “就是有股子农药味儿。”大奎接着说道。 “对对对。”沈明连连点头称是。 老施道:“沈明农药味儿,这是酱香型白酒,用赤水河的水酿的白酒,都是这个味儿。” ‘公子哥’冯绍笑的前仰后合,捂着肚子,都快笑抽抽了。 这么逗的俩哥们,他还是第一回遇到,这对话,就跟说相声似的。 “哥们,你刚才说,你叫什么来着?”沈明仿佛突然想到了什么,看着冯绍,眼神有些古怪地问道。 “冯绍啊,怎么啦?” “风骚?哈哈哈,哥们,你这名字真特么够风骚的啊!”沈明大笑了起来。 老施和王强听了,也是大笑,就连郑瑞也没忍住,笑出声来,大奎更是手舞足蹈,笑出了猪叫。 冯绍一怔,以前别人喊他名字,都是喊‘冯少’的,没想到还有‘风骚’这一说,自己的名字被沈明取笑,他也不生气,跟着一起哈哈大笑,差点笑出了眼泪。 而他孤寂的眸子里,渐渐有了一丝不易察觉的温暖...... 仿佛......仿佛一个浪子,找寻到了家的温暖。 很快,另一瓶茅台也喝完了,六个人,每人二两,大奎和沈明还未尽兴,冯绍自然也是意犹未尽。 “要不,咱换个地方再喝去?”冯绍是典型的夜猫子。 “好啊好啊!”沈明举双手赞同。 王强拒绝了冯绍的邀请,于是,冯绍带着郑瑞等四人,在集市的路口,叫了一辆桑塔纳的黑车。 第二十二章 折扣价,一万 黑车司机本想趁着大半夜的,狮子大开口,敲上一比,可一见这五大三粗的四个汉子,尤其是大奎和沈明,身上的血污还没彻底洗干净呢,他哪里还敢漫天要价。 “师傅,去市里,虎符路的皇庭酒吧!”冯绍坐在副驾驶位置,大手一挥,说道。 “去市里啊。” 黑车司机看了眼身旁副驾驶位置上的冯绍,知道这货绝对是只‘大肥羊’,不宰可真对不起自己了。 可他从后视镜里,看到拥挤在一起的四人,除了那个小老头,其余三个,看来都不好惹,尤其是那个一脸横肉,头发里还在‘发光’,还残留着细小玻璃渣的家伙,绝对不是好说话的主儿。 黑车司机无奈的开了个良心价:“这大半夜的,咱这破地方,距离市区三十公里呢,得要八十块。” “八十块?这么便宜?!” 冯绍掏出精致的LV皮夹,打开后,随手抽了两张百元大钞,递给驾驶座上的司机。 “拿着!大半夜的,都不容易。”冯绍道。 黑车司机傻傻看着递过来的两张百元大钞,一时之间,竟忘了去接。 ——他开黑车,已经开了近十年,只遇到赖账想少给的,还第一次遇到多给的! 就像菜市场卖菜的大爷,客人买了五块钱西红柿,却非要给他五十块,这......这特么到底是大好人,还是个脑残啊! “谢......谢谢!” 黑车司机接过钱,都快感动哭了。 如果有权力,他真想给这位出手阔绰的小哥,颁发个‘华夏好乘客’的奖状! 大奎、沈明、老施,包括郑瑞,在后座都是肉疼的龇牙咧嘴。 尼玛,有钱人就是牛逼啊,人家开价八十,七十肯定能走了,偏要给人家两百,要知道,在工地上扛五吨水泥,也就一百二左右,那可是五吨啊!!! 不过,钱是冯绍的,人家愿意怎么装逼,怎么当冤大头,那也是人家的事儿,他们除了肉疼,也不好多说什么。 老款的普桑,一路风驰电掣,司机像打了鸡血似的,将油门踩到了底,半个多小时之后,已经到了市里,到了灯红酒绿,奢靡喧闹的‘皇庭酒吧’。 冯绍自然是轻车熟路,都不需要服务员引领。 桌上,除了吸附烟雾的几个小烛台,一份果盘,几碟插着牙签的小吃,只有杯子、扎壶、冰块,以及一瓶洋酒和七八瓶康师傅绿茶。 “芝华士百龄坛?” 冯绍皱了皱眉,一挥手,喊来了穿礼服,耳朵里塞着对讲机耳麦的服务员。 “换酒!”冯绍大声说道:“给我换芝华士皇家礼炮。” ...... 除了郑瑞,剩下的三人,还是头一回来酒吧玩,老施或者这么一把大年纪,也是大姑娘上轿,头一遭。 三个人左看右瞧,充满好奇,就像头一回进城的山里人,看着舞池里疯狂扭动,如群魔乱舞的男男女女,看着只穿了很少布料,露出大片白花花嫩肉的女孩,不停吞咽着唾沫,沈明想看又不敢看,只是用眼角偷瞄,一脸害羞的样子,把冯绍逗的哈哈大笑。 四个人喝完酒,从酒吧出来,已经是凌晨四点多。 冯绍没有用网银或微信付款,而是现金,老施等人看冯绍递过去厚厚一叠钞票,吧台里穿着低胸装的小娘皮,用点钞机反复数了两遍,居然说还缺七百,冯绍二话不说,直接从皮夹里拿出一千三左右,丢给了小娘皮,说了声‘多的算消费’,竟头也不回的走了。 “刚才......多少钱呐?”老施战战兢兢地问。 “喔,不多,一万零七百,算上给服务员和吧台的小费,一共消费一万二左右吧。”冯绍不以为然地说道。 “一万二?!” 老施一翻白眼,差点昏过去。 一万二! 一万二啊!!! 在工地上,一个月也就六千左右。 哪怕是在热火朝天的旺季,没日没夜的干活搬砖,一个月也就一万左右。 可是,刚才就吃了点花生米、水果,还有几瓶绿茶饮料,一瓶比茅台味道还古怪的怪味儿洋酒,怎么就要一万二呢? 水果、小吃,切成薄片的西瓜、哈密瓜、猕猴桃,再点缀了几颗葡萄和金桔而已,小吃装在小碟子里,那几颗豆子和花生,手指头都能数的过来,加一起,成本绝对超不过二十块。 还有那几瓶绿茶,超市里卖两块五,去批发部,还不到两块钱一瓶,成本最多也就二十块钱。 当老施提出心中疑惑时,惹来冯绍的放肆大笑。 “哈哈哈......施老哥,你可真逗。” 冯绍笑了会儿,捂着肚子说道。 “果盘388,还是会员价,小吃一碟三十,绿茶一瓶五十......” 老施震惊了。 这......你特么简直就是黑店啊! 他用舌头,挑出些许卡在牙缝里的豆子,细细咀嚼起来。 ——这些豆子,五块钱一颗呢,可不能浪费了。 “那瓶酒......”大奎吞咽着唾沫,小心翼翼地问道。 “普通的皇家礼炮,也就两三千,不过,我们今天喝的,可是二十五年陈,原价一万五,我是这家酒吧的VIP高级会员,享受超额折扣。”冯绍说道。 “折扣价都要一万?卧槽!二十五年?我去超市买一瓶二十五年的黄酒,什么沙洲优黄、古越龙山,也就几十块钱,绝不超过八十的!”沈明失声说道。 刚才,他和大奎喝得最多,按数量来推算,他和大奎每人喝了有三千多。 冯绍哈哈一笑,看了看手上的百达翡丽手表,说道:“已经四点半了,吃完早饭再回去睡觉吧?” 他并不是用居高临下命令的口吻,而是以询问、商量的姿态,目光看向了郑瑞,似在征求对方的同意。 郑瑞笑了笑,说道:“喝了一晚上的酒,肚子里还是空的,那就去吃点吧。” “好嘞!” 冯绍轻车熟路,出了酒吧,绕过后面两条街,来到了一家专门做‘早茶’的GD餐厅。 一进门,老施等人的精,又特么被震了。 他们印象里的早餐,一般门脸儿都不打,卖的不是豆浆油条,包子馒头,就是面馆,可这里......分明是装修豪华的大酒店,这吃的是早餐,还是大餐呐? 叉烧包、烧麦、水晶虾饺、肠粉、蒸凤爪、排骨蒸饭、糯米鸡......还有各式各样的小盅煲汤,有牛肉汤、蛇羹,一股浓浓的中药味,郑瑞一下子就闻出了西洋参、当归、天麻的味道,这些汤里,明显都加入了名贵的养身中药。 沈明、大奎和老施三人,看着琳琅满目的格式美食,眼珠子都快掉到地上了。 他们还看到身穿雪白厨师服的印度阿三,在挥舞着面团,做印度飞饼。还有专业的面点师,在制作汤面。 更有一名年轻英俊的厨师,用铁板烧的方式在煎鸡蛋,他先将鸡蛋抛向空中,落下时,蛋壳正好卡在他手中小铲的锋刃之上,鸡蛋碎了,流出蛋汁,他娴熟的用鸡蛋液,画了一个心形图案。 傻了。 彻底傻眼了。 除了郑瑞,其余三人就像刘姥姥进了大观园,什么都好奇,什么都新鲜,有存着小心与敬畏。 “这......这是吃早餐?”大奎忍不住惊呼道。 “对。你们想吃什么,自己去取就可以了。牛奶、果汁,还有进口的啤酒,杯子、餐盘就在摆放食物的长桌下面。”冯绍道。 “这都怎么付钱啊?是拿一样就给钱,还是吃完了再结账?”老施问道。 能问出这个问题,足以证明老施的高明之处,和沈明、大奎不在同一个层面上。 冯绍正要解释,郑瑞笑着先开了口。 “这是自助餐,进来之前,就已经付过钱、买过票了。也就是说,这里的东西,你们随便吃,就算全都吃了,也不需要再额外付钱了,不过,就算一点东西不吃,也是付这么多钱。”郑瑞道。 “那我们吃这一顿早餐,要多少钱啊?”沈明问道。 “二百八十八。”冯绍道。 “什么?二百八十八?!就我们五个人,吃个早饭,要两百八十八?!”大奎简直惊呆了。 “不,是每个人两百八十八,我们五个人,大概一千五左右。”冯绍很不以为然地说道。 沈明和大奎对视了一眼,几乎在同时,异口同声说出了一个‘动词’。 “我艹!” ...... 这间广式茶餐厅,今天与往日有些不同。 平时前来的客人,都是各吃各的,偶尔有三二结伴而来的,也只是坐在一起,轻声交谈几句。 可今天,所有客人的目光,都被第28桌的食客所吸引。 28桌一共坐了五个人,其中的三个,那种‘吃相’,已经不是‘吃货’二字可以形容了。 冯绍的大盘里,只装了几勺炒饭,一个烧麦,以及一盅仙草老鸭汤。 郑瑞也差不多,只取了肠粉、虾饺,他没有喝中药养生汤,要了杯鲜榨橙汁。 可沈明、大奎、老施三人就不同了,这三人的面前,都放着好多个叠在一起的餐盘,老施七个,沈明和大奎,不分上下......十八只大餐盘。 他们每次都取满满一盘,坐下来不到五分钟,一盘子食物就没了,又去取餐...... “你们怎么就吃这一点?瑞子,吃啊,这一顿可要288呢,要是不多吃点,那可就亏大了。”沈明满嘴流油地说道。 像他们这种吃法,餐馆老板可就亏大了。 “喝什么果汁啊,胀肚子!超市里一瓶美汁源果粒橙才不到十块钱。”大奎看了一眼郑瑞手边的果汁,说道。 “药草老鸭汤?这不跟S县小吃里的养生汤一模一样嘛,人家只卖九块钱,你在这里喝这个,太不划算了。”沈明见冯绍用勺子喝汤,摇着头说道。 二人喝的是法国红酒、瑞典进口的白啤和德国进口的黑啤。 “二百八十八啊,不吃是傻子!你知道吗,集市上做皮肉生意的娘们,就算那个最受欢迎,大胸脯可以闷死一头熊的婆娘,一次也就八十,包夜才一百五,像我这样的熟客,还能打个折。这一顿早饭,足够包她两夜,剩下的钱还能买两瓶老村长呢。”大奎说道。 此刻,他正在吃第九屉蒸凤爪,眼睛却盯着第七份排骨蒸饭。 “我不认识他们的......真的!”郑瑞捂着脸,向附近投来震惊目光的食客解释道。 “嗯,我也不认识他们,真的。我真的不知道他们一个叫沈明、一个叫大奎......”冯绍一脸坏笑。 冯绍这是在报复沈明和大奎,喊他‘风骚’的一箭之仇啊。 第二十三章 奢靡生活 饱餐一顿后,四人回到工地。 一夜未睡,极为疲乏,上午也不干活了,一直睡到大中午,才起床洗漱,下午干活。 傍晚刚下工,冯绍就开了一辆蓝色的保时捷卡宴,来到了工地,打电话给郑瑞,让他们四个到工地门口。 四人刚去锅炉房那边,冲完淋浴,简单洗了个澡,就匆匆出来了。 “上车!” 冯绍打开了车窗,车内飘出阵阵摇滚音乐。 “这......这是你的车?卧槽,真特么酷,简直酷毙了。”沈明咂着嘴,啧啧说道。 “这是我车库里十台车之中,最普通,也是最便宜的。不过,你们人多,这台SUV空间大。下回,我单独带你去兜风,让你感受一下,我那台保时捷911和兰博基尼的速度。如果你能忍住不吐,那我就允许你,坐上我那台布加迪威龙,让你做一回真正的追风少年。” 冯绍笑着说道,他似乎很喜欢车,一说到跑车,两眼放光。 “追风少年?我特么三十岁生日都过了,还是少年?我说风骚,你别乱骚好不好。”沈明道。 说笑着,郑瑞、沈明、大奎和老施四人,上了冯绍的卡宴,引来许多工友的纷纷侧目。 沈明大奎等人,很享受工友们的这种目光,他们的确有虚荣心,还做不到处变不惊。 冯绍二话不说,一脚油门,轿车像一条看到了前方粪便,脱了缰狂奔的野狗,咆哮着冲了出去。 “怎么样,这车还行吧?虽然百公里加速,和布加迪威龙不是一个层面的,但这推背感,也是相当给力吧。”冯绍很风骚地说道。 “艹!该死的风骚,踩油门也不通知一声,老子的鼻子都被你撞歪了。”沈明揉着鼻子笑骂道。 刚才,他的鼻子撞在了前面的座椅靠背上,鼻梁骨都差点撞断了。 冯绍一路风驰电掣,驾车来到市中心最繁华的步行街,二话不说,就把几人带进了商场,给每人置办了一身西服,一身运动装和两身休闲装,再配上皮鞋、领结、墨镜,从上到下,从头到脚打扮了一番。 佛靠金装,人靠衣装,这话说的一点不错。 换了装的四人,老施如同一位大学教授,老绅士。沈明和大奎,像电影里的魁梧保镖,气势逼人。变化最大的,还是郑瑞,换上一身西服的他,虽然已经三十六岁,早已过了‘小鲜肉’的年纪,却是英气逼人,浑身充满了成熟男人的魅力,商场里卖衣服的几名年轻女孩,看向郑瑞,眼睛都直了。 “几位先生,是现金还是刷卡?”收银台后的小姑娘,声音很甜美。 “刷卡。” 冯绍二话不说,打开黑色皮夹,里面是十几张各式各样的银行VIP卡,他连看都不看一眼,随便抽出一张,丢给了对方。 “一起付吗?”小姑娘很认真地问道。 冯绍有些不耐烦地挥了挥手:“对,一起,统统一起!” “好的先生,一共消费四万六千三。” 姑娘报出了一个数字,用征询的目光,看向冯绍。 冯绍鼻孔里哼哼了一声,表示自己知道了,姑娘得到了应允,麻利的拿出pos机,操作了起来。 “先生,麻烦您输入一下密码,谢谢。”姑娘道。 冯绍半昂着脑袋,就用两根手指,就娴熟地输入了密码。 他的表情、眼神、肢体语言,将一名‘无耻嚣张富二代’的做派,展现的淋漓尽致。 说真的,冯绍此时此刻的模样,真的很欠揍。 “哈哈,换了衣服后,就跟换了个人一样,帅气!” 冯绍哈哈一笑,收起了收银姑娘递回的银行卡,带着四人,开启了奢靡的‘放荡生活’。 海鲜大酒楼,鱼翅鲍鱼大澳龙,喝的是人头马XO,吃饱喝足了,去浴场洗澡,三温暖,再休息一会儿之后,八点半从‘瑶池丽水’出来,再去一街之隔的‘翡翠明珠’KTV唱歌,抱着小妹唱好歌,十一点半,冯绍给每一个小妹厚厚一叠钱,目测至少一千五,然后还有什么妈咪、DJ和少爷,乱七八糟一大堆人,像蝗虫一样出现了,冯绍一个不落,统统打赏,又付了包厢费,带着四人离开了KTV。 大奎、沈明和老施,感觉自己这两天就像做梦一样,以前甚至连做梦都梦不到的东西,这两天全都享受了一遍,一切都是这么的美好,又这么的不真实。 然后,便是酒吧。 前一晚还觉得太吵闹,今晚却已经适应了这种嘈杂与喧闹,看着舞台上辣妹疯狂扭动着腰臀,甩动长发,沈明等人,竟也开始摇摆身体...... 沈明和大奎两个,甚至还和几个烟熏妆的小太妹勾搭上了,抱在一起,身体紧贴着跳舞。 ——这二人黑西装黑皮鞋黑墨镜,再加上满脸横肉的黝黑皮肤,这两个小太妹,是将二人当成道上的‘大哥’,还幻想着抱大腿呢。 郑瑞、冯绍和老施,只是坐在开放式的小包厢里喝酒,看着舞池中狂舞的男女,并没有加入的意思。 很多次,有美艳的女郎,红唇上,性感的叼着细细的香烟,以‘借火’的名义,主动前来和郑瑞、冯绍搭讪,可她们的眼神和肢体语言,明显不是来‘借火’的,分明就是来‘借种’的。 不过,郑瑞和冯绍,只是绅士地掏出打火机,给她们点上了烟,表情却有些冷淡,明显是拒人于千里之外了。 这二人的眼神,极为相似。 在这么吵闹的酒吧里,他们的眼神里,竟泛出相同的孤寂与嘲弄,他们不是在嘲笑别人,更像是在嘲笑自己。 孤独。 这是两个孤独的人,更像是两匹孤狼。 一天,两天,三天...... 冯绍每天都带着郑瑞、沈明、大奎、老施四人,大吃大喝,吃喝玩乐,这四人身体没被掏空,心思却已经活络了。 搬砖扛钢管、水泥? 累死累活的,一个月的薪水,还不及风骚兄弟一顿饭呢,更别说去KTV、酒吧,一晚上的昂贵开销了。 人活着,不就是应该这样,活得精彩,活得潇洒,活出男人的风流与不羁吗? 整天在工地上搬砖,就算一辈子和砖头水泥钢管为伍,又有什么出息呢? 渐渐的,干活都没精神头了。 郑瑞将一切看在眼里,似乎早就猜到了这样的结果,却什么也不说,只是自己依然认认真真,一趟趟往来与楼上楼下。 四天、五天......七天,整整七天,冯绍每天都来,每天晚上,都带着四人出去浪。 第八天,在吃晚饭的时候,老施终于忍不住,提出了心中的困惑。 他问冯绍,为什么每天带着他们花天酒地,是不是有什么目的?如果需要他们几个办什么事,尽管说,没必要这样,只要不是违法的事,只要能办到的,他们一定帮忙。 沈明和大奎在一旁连连点头。 吃人的最短,这几天,他们花了冯绍至少二十万了,这么多钱,他们不吃不喝两三年才能挣到,他们虽是直脾气的莽夫,可二人并不是傻子,冯绍就算再有钱,也没必要对他们几个民工这么好吧,他们又不是什么大官,又没有权力给冯绍带来什么便利,比如拨块地皮之类的。 听了老施的话,看着沈明和大奎‘赴汤蹈火,在所不辞’,知恩图报式的认真表情,冯绍忍不住笑了起来。 旋即,他收住了笑,故作神秘地压低了声音,说道:“嗯,我这几天带你们享受人间富贵,其实是有目的的。我想请你们几位,帮我做一件事。” “什么事!”大奎自告奋勇地问道。 “我有一个情敌,我想做了他,可又不想自己动手,所以想请你们帮我把他做掉,然后绑上石块,扔进护城河里,神不知鬼不觉。事成之后,我给你们一大笔钱,足够你们暗度余生,再安排你们出国,去国外享受人生......各位,你们考虑一下?”冯绍道。 他这一番话,加上他特别神秘,特别认真的表情,让老施、沈明和大奎,都愣在了那里,有些不知所措了。 “这......杀人是犯法的,情敌......” 老施正努力在脑海中组织劝解冯绍的词汇,后者看着三人逗趣的表情,哈哈大笑了起来。 “哈哈哈......我胡编的,这你们都信,是不是太傻太天真了一点啊。” 冯绍捂着肚子,笑得前仰后合,再这么笑下去,极有可能大小便失禁。 “情敌?哈哈,我要什么样的女人,都是手到擒来,甚至都是主动投怀送抱。你们觉得,像我这样的花花公子,会为了一个女人而去杀人吗? 再说了,我如果真想要某一个人,从地球上彻底消失,这年头,有很多‘专业人士’的,只要舍得花钱,职业杀手一大把,让你们去杀人,你们懂得怎么毁尸灭迹,不留下任何蛛丝马迹吗?你们懂得侦查与反侦察吗? 刚把人做掉,当天就有可能被抓,然后把我这个‘幕后凶手’供出来,大伙儿一起玩完......让你们去当杀人,我有那么蠢吗?” 冯绍大笑着说道。 郑瑞神色淡然地喝了一口铁观音,似乎早已知道,冯绍是在胡说八道。 冯绍站起身,说道:“走,继续唱歌、泡酒吧!” “别!已经连着大吃大喝,洗澡唱歌泡酒吧七八天了,说真的,我们有点累了,也有点腻了。要不,今天晚上就别去了,还是回去早点睡觉吧。”老施说道。 大奎和沈明也点头称是,连着七八天,每天晚上都是山珍海味,然后洗澡唱歌泡酒吧,早上吃昂贵的自助早餐,起初的两天,感觉自己过上了神仙都羡慕的生活,可最近这两天,他们真的有点累,有点腻歪了。 冯绍哈哈一笑,似乎就是在等老施等人说出这句话。 “腻歪了吧?嘿嘿......我特么早就腻歪了!都已经腻歪了二十年了!说真的,这几天每天陪你们吃喝玩乐,每天去唱歌、去酒吧,我都快恶心到吐了。” 冯绍很坦白地说道。 第二十四章 有钱的神经病 冯绍属于含着金钥匙出生的那一类富二代,自幼锦衣玉食,要啥有啥。 这样的生活,对于普通人而言,绝对是梦寐以求的,可如果每天山珍海味,香车美人,肆意放纵,一开始还好,时间久了,也会乏味的。 现在,冯绍宁愿吃路边摊,也不想吃星级酒店的特级大厨做的菜肴了,所以那天,才会去到市集,在王强的大排档,和郑瑞等人偶遇。 “你......你花了二十多万,就是想让我们明白,再奢侈的生活,每天重复,也是会腻歪的?”老施失声道。 “对!”冯绍笑道:“还是施老有文化,一点就透,不像某些人,榆木脑袋,脑壳里不是脑子,而是豆腐脑。” 说完,他就将目光投向了沈明和大奎。 经过这短短不到十天的相处,冯绍已经和众人打成了一片。 冯绍为人随和,虽然偶尔喜欢装个逼什么的,但至少对朋友真诚,不会用自己的富二代身份压人,嚣张也是对别人,而不是对自己的朋友。 所以,沈明大奎等人,从开始的抵触,到慢慢接受,现在已经是可以互相嘲讽,互相开玩笑的‘好基友’了。 大奎:“无耻富二代!” 沈明:“该死的风骚!” 老施忍不住以年近六十的‘高龄’,说了一句绝不应该从他口中说出的话。 “卧槽!有钱人就是特么任性!” 五个人面面相觑,旋即连同老施在内,全都大笑了起来。 冯绍的确有些任性,这么浅显的道理,谁都懂的,没必要花二十多万,让众人来一番‘切身体会’啊。 二十多万呐! 在老施的老家,都足够在县城里,买一套上百平米的房子,做‘城里人’了。 任性! 奢侈! 多么该死的......额,可爱的富二代啊! 不过,老施一想也就明白了,在冯绍这等超级富二代的眼中,二十万,对于他而言,就像老施花了两块钱一样,根本谈不上心疼。 冯绍却突然止住了笑,眼神又变得十分孤寂。 “我知道,在你们眼里,我就是个腻歪了锦衣玉食,香车美女的富二代。机缘巧合之下,认识了你们,觉得有趣,所以带你们吃喝玩乐,一起厮混,等新鲜劲儿过去了,我就会回归自己的生活,而你们也将继续自己的民工生涯,你们肯定觉得,我和你们根本就不是同一个世界的人,我骨子里还是个富二代......一个躺在父辈创造的财富金床上,混吃等死的富二代,你们是这么想的吧?”冯绍突然说道。 老施淡然微笑,他的确就是这么认为的。 沈明和大奎先是一愣,沉思了片刻,也露出了认同的表情。 他们两个都是粗人,也是率性之人,能玩到一起的,就是朋友,根本不在乎对方是否有钱,所以,他们两个简单而快乐。 可现在,经冯绍这么一说,他们才认真的思考了一下这个问题...... 唯有郑瑞,明眸如镜,似不太认同冯绍是一枚‘混吃等死富二代’这个说法。 “如果你们真把我当成网上的那些富二代,那些嚣张跋扈的无脑蛀虫,造粪机器,开车跑车,带着美女去飙车,到处惹是生非,胡作非为,如果你们真这么认为,那你们就错了。” 冯绍喝了一口酒,呼吸依然有些急促,胸膛起伏,似乎有些激动。 “我毕业于耶鲁大学,拥有电子计算机和商业管理双重硕士学位,出版过关于黑客的书籍,销量在同类书籍中,排名前三。曾以志愿者的身份,跟随国际医疗队,前去非洲呆了三年,又回国,到偏远山区支教了两年......我筹划、组建了国内名列前茅的非营利性慈善组织,还给联合国粮食计划署,捐了一大笔钱。免费给山区孩子支教,还自掏腰包,建了三层的教学楼和宿舍。” 冯绍的目光,瞬间变得像老鹰一样犀利,从每一个人的脸上扫过。 “你们说,我是那种混吃等死,只知道去大学里找校花,用钱砸女明星的无脑富二代吗?!”冯绍激动的涨红了脸,呼哧呼哧喘着粗气。 很多人都渴望能成为一名富二代,可他似乎很介意,甚至很抵触自己‘富二代’的身份。 人生路,很多东西都可以自己选择,唯有出身,是不能选择的,除非你能换一个爸妈,或者脱离父子关系。 沈明从来都没想到过,身为一名富二代,一名幸运儿,还有这样的苦恼。 冯绍又喝了一杯加冰的威士忌,才渐渐平息了自己的激动情绪。 “抱歉,很久都没有对任何人吐露过心声,我特么都快憋疯了,让你们见笑了。”冯绍说道,他的笑容,有些凄楚和悲凉,隐隐有些落寞。 “哎,没想到衣食无忧,表面风光的富二代,还有这样的不开心。” 沈明叹了口气,很同情的拍了拍冯绍的肩膀。 冯绍还没来得及对沈明的安慰,表示感谢,可后者接下来的话,气得他差点吐血。 “风骚,要不我们互换个身份,你来做民工,到工地上搬砖扛水泥,我去你家,给你把当儿子吧?你看,我身体还行,就算再浪几年,身体也不一定会被掏空的!对了,你爸有寄子吗?要不,让你爸认我做干儿子吧,你看成不......风骚干哥?”沈明嬉皮笑脸地说道。 “沈明,你艹你妈!”这一刻,冯绍真心后悔了,觉得自己交友不慎。 “呵,就这素质,还耶鲁大学,还特么双硕士学位呢......我呸!”沈明无情地啐了一口。 “好了,我们相信你是个有抱负有理想的富二代,而不是混吃等死的造粪机器。” 一直没有说话的郑瑞,突然开口了。 “说说你的想法吧......想要我们做什么?” 冯绍看着郑瑞,很认真地说道:“我知道,你和我是同一类人......” 同一类人? 沈明等人看看冯绍,又看看郑瑞,觉得冯绍说的不是人话。 一个富二代,和一个工地搬砖的民工,怎么可能是同一类人?! “不,你们误会了。我说的不是表面的东西,而是骨子里,我觉得,瑞子和我是同一类人。”冯绍道。 郑瑞笑了:“喔?那你倒是说说,我骨子里是个怎么样的人?” “骄傲、不甘平庸。”冯绍死死盯着郑瑞的眼睛:“想要做点什么,为自己,为这个社会,不求千古留名,但至少做点什么,体现自己的价值,如此,才不枉费来到人间走一遭。” “好!说得好!” 大奎抱着澳龙的大虾头,一边啃,一边鼓掌叫好。 冯绍向他投去一个白眼,旋即转过头,看向郑瑞。 “瑞子,我看得出来,你绝不是一般人,不仅仅是因为你的身手,更因为你的气质。沉稳内敛,肯定是经历过大场面的......我相信,只要咱们联手,一定可以干一番大事业。”冯绍道。 他就像一个说客,喋喋不休,如果他是个女的,肯定会毫不犹豫‘睡服’郑瑞。 一听到‘干一番大事业’,沈明眼珠子都红了。 “对对对,干一番大事业!风骚,不说吧,是卖军火,还是当雇佣兵?”沈明道。 “去去去,吃你的帝王蟹。” 冯绍瞥了一眼正抱着比自己脑袋还大的帝王蟹壳,用手抠里面残余的蟹肉,笑骂着说道。 “我不想出名,更不想干什么大事业,我现在挺好,和阿明,大奎,老施他们一起,在工地上搬砖,挺开心的,薪水也不低,真的,我很知足。”郑瑞认真地说道。 他早已不年轻了,十年前,也许他会动心,十五年前,他一定会和冯绍一拍即合,可现在,他只想凭自己的劳动挣钱,让父母,让妹妹过上好的生活,什么‘大事业’,他早没了当年的雄心壮志。 颓废了,也成熟了。 热血、激情、理想和梦想,那终究只是梦想而已。 伟大抱负,也只有年少轻狂时,才有资本尝试,年轻就是最好的资本,对于现在的郑瑞,人到中年,时间宝贵,属于奢侈品,他不会为了一些看不见摸不着的东西,就肆意挥霍。 理想和梦想,不能当饭吃,或许他是消极的。现在到处都在宣扬正能量,他的想法是负能量的,但是,梦想可以给他每月至少八千块钱吗?能帮他赡养自己父母,死去战友的父母,替他照顾妹妹,帮她完成学业吗? 空谈误国,理想和梦想,至少要建立在吃饱饭的基础之上。 父母妹妹的生活和学业都不能保障,自己的温饱都成问题,谈什么‘伟大理想’?肚皮都吃不饱,干个毛线的大事业。 “瑞子,各位......我说这么多,就是希望你们能明白,我不是在戏耍各位。我和你们听说的那些纨绔子弟不同,我想实现自己的理想和抱负。来人世间走一遭,希望对这个社会,对这个世界,能有所贡献,至少证明自己活过、努力过,留下过一点东西,对别人有过一些帮助。我不是想沽名钓誉,更不想当什么网红,我是真的想帮助别人。” 冯绍的目光,和每一个人对视,十分认真地说道。 大奎等人张大了嘴,看向冯绍,就像看着一个疯子,一个神经病。 ——有钱的神经病。 第二十六章 成立(已修改) 既然郑瑞、沈明、大奎和老施愿意‘加盟’,接下来,便是取名字了。 “侠客岛,怎么样?”大奎提议道。 冯绍想了想,摇了摇头,似乎不太满意。 “要不,就叫青龙会?”沈明也开始出主意。 不过,他的这个提议,立马就被冯绍、郑瑞给驳斥了。 “我们是伸张正义的联盟,不是江湖帮派。青龙会,江湖气息太浓重了,古龙中的青龙会,就是亦正亦邪的神秘组织,我们的确要隐秘行事,但我们的行为,是很阳光的。”冯绍摇头晃脑地说道。 阳光? 大奎看了一眼窗外,觉得真特么扯蛋。 可冯绍现在是他们的‘老板’,是大金主,是他们所有人的财神爷。 所以,冯绍想怎么玩都行,大奎等人绝对没意见——只要给钱,让他们做什么都行。当然,前提条件是不能触犯法律,这是底线。 “你刚才说,我们是什么?伸张正义的联盟?要不,叫正义联盟怎么样?”老施不愧是老施,他已经摸清了冯绍的心思。 果然,冯绍一听,面露喜色。 “好!正义联盟好!人家好莱坞的漫威大片,叫复仇者联盟,咱们叫正义联盟,正义比复仇,更霸气,也更加正能量。”冯绍大声叫好。 正义联盟? 大奎捂着脸,觉得很丢人。 沈明低着头,感觉非常丢人。 好好先生的郑瑞,难得的黑脸,瞪了年长的老施一眼。 “哎,我们这几个老男人,年纪加一起,已经两百多岁了,还正义联盟,我......哎。” 郑瑞真的很无语,要不是为了冯绍开出的诱人高薪,他才懒得跟这个富二代,玩这种扮演超级英雄的幼稚游戏。 在他看来,冯绍的行为,纯属乌托邦式的理想主义,和小孩子玩过家家,简直没什么区别。 “你说什么?”冯绍瞪大了眼睛,看着郑瑞:“你说我们几个老男人?” 郑瑞呵呵了两声,道:“老施和大奎两个的年纪加到一起,已经一百岁了,再加上三十岁的阿明,三十六岁的你和我,五个人都已经两百零二岁了,还不算老男人吗?” “对对!老男人,我们就是五个老男人,哈哈,我怎么就没想到呢!瑞子,还是你行!”冯绍像正在发病的精神病人,激动的双眼布满血丝。 郑瑞现在都怀疑,冯绍是不是有精神分裂了。 “老男人,哈哈......老男人正义联盟,嗯,这个名字,简直酷毙了!”冯绍一脸得意的哈哈大笑。 “简直土爆了。”沈明低声喃喃说了一句。 “哎,好吧,你说什么就是什么吧。”郑瑞有气无力地说道。 他真的已经无力争辩了。 “行!那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 冯绍高兴的手舞足蹈,又开了一瓶五粮液系列的一帆风顺,给每一个人的杯子斟满了酒。 “来,让我们共同举杯,庆祝我们‘老男人正义联盟’,正式成立!”冯绍道。 五人共同举杯,一仰脖子,将一杯价值三百元左右的白酒,喝下了肚子。 以前,他们喝的都是仙女、老村长、口子窖等价格比较实惠的白酒,一般都不会超过二十,这些天跟着冯绍,真可谓是吃香的喝辣的,国内国外,红酒白酒洋酒,什么茅台、拉菲、威士忌、XO,统统喝了个遍。 所以,现在喝这一杯五粮液系列的‘一帆风顺’白酒,已经不似最初那般吃惊了。 “我知道,你们肯定觉得我很天真,很幼稚。这世上不平之事千千万,就凭我们几个人,根本管不过来。不过,我坚信,总有一天,可以凭借我们的力量,改变这个世界,让它变得更美好。”冯绍道。 现在到处都在宣传正能量,冯绍此时的言论和表情,简直就是‘正能量形象大使’。 郑瑞等人的脸上,全都是‘你爱咋咋地’的表情。 冯绍从身后的凳子上,拿出自己的黑色小包,拉开拉链,从里面掏出一模一样的四张黑色银行卡。 “这里有四张卡,每张卡里有十万块,密码是今天的年月日。”冯绍将四张银行卡,并排推了过来。 沈明、大奎、老施和郑瑞,互相看了一眼,几乎同时伸出了手。 可他们的手还没接触到银行卡,冯绍就将四张银行卡,按在了手掌之下。 “老哥几个,收钱之前,是不是忘了一件很重要的事呢?” 冯绍嘿嘿一笑,此刻竟露出了和狐狸一样狡猾的笑容。 他又从小包里,掏出四份早已经打印好了的合同,分别递给四人。 “哥几个,先把合同签了呗。”冯绍笑得很贼。 郑瑞接过合同,只看了一眼,就知道落入了冯绍的圈套。 合同中的工资条款中,竟早已打印上了‘月薪十万元整’...... 郑瑞瞬间就明白了,刚才冯绍在他们集体离去的时候,那番垂首叹息,极为失落的喃喃自语,都是他设计好的! 说白了,就是想用金钱来诱惑众人上钩。 悲催的是,郑瑞等人竟真的上钩了......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本无可厚非,可冯绍居然用这种方法,还口口声声说,把这几人当做最好的朋友,这就有点说不过去了。 “冯绍,你居然给我们下套,套路我们,这特么什么意思?!”沈明可不蠢,很快也想明白了其中的蹊跷,很不悦地说道。 “哥几个别误会,我是真心想和你们一起,干一番大事业,如果你们真的不愿意和我一起,完成梦想,我也不强留,这钱你们拿着,就当我给哥几个赔不是了,以后,咱还是好朋友。” 冯绍十分真诚地说道。 旋即,他抄起桌上的几分合同,就要撕毁,却被郑瑞夺了下来,他也不看具体的内容,翻到最后一页,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沈明、大奎和老施,也各自在一份空白合同上签了字。 冯绍激动了。 他双眼泛出泪光,嘴唇哆嗦,声音哽咽沙哑...... “谢谢,谢谢......” 冯绍一边道谢,一边站起身,双膝一软,竟要跪下。 都说男儿膝下有黄金,可见冯绍对于这件事,这个所谓的‘老男人正义联盟’,有多么重视。 冯绍双膝尚未着地,就被郑瑞一把拽了起来。 “我的儿,莫要这样。”郑瑞笑着打趣道。 “呸!”冯绍偷偷抹了一下眼睛,笑骂道:“谁是你的儿子,你是我儿子还差不多。不信,你跪我一个试试?都说老爸跪儿子,后者会遭受天打雷劈。但儿子跪老爸是天经地义,你跪下,如果天上没有打雷闪电,那就说明,我能承受你这一跪,我就是你亲爹。” “爹你个大头鬼!走,换个地方喝酒去。这几天,星级酒店的菜都吃腻了,我们去强哥那里,让他给咱做一道最拿手的回锅肉。”郑瑞道。 “对,我还是喜欢他亲手做的杀猪菜和酸菜猪肉炖粉条子,配上老村长或者衡水老白干,这样的搭配,简直是绝了!” 这几天已经喝遍了全世界好酒、名酒的大奎,有点想念老村长,和他钟爱的家乡特色菜了。 “那还傻愣着做什么?走,强哥大排档,出发!” 冯绍今天真的很开心,虽然已经喝了不少,可他还想再喝两杯。 ...... 三天之后,冯绍已经在市区繁华地段,直接花了近八百万,买下了三层的精装修办公楼,又买了真皮沙发、购置了电脑等。 当沈明等人走进这里,他们全都傻眼了。 “这......这是我们干活儿的地方?啧啧,真豪华,真洋气,比电视里的白领办公室都洋气。”大奎啧啧赞叹。 “确实很豪华,很洋气......可我们只会搬砖扛水泥啊,坐在这么高档的办公室里,我们能干啥?”沈明很有自知之明。 “没事的时候,可以玩玩游戏,撸一下王者,吃吃鸡。实在无聊,哥几个可以凑一起,斗个地主嘛。”冯绍道。 “你给我们月薪十万,就是让我们来玩游戏,都地主的?”沈明苦笑着说道。 “当然不是。”冯绍道:“不过,现在暂时还没有建立起论坛,等我们的‘老男人正义联盟’论坛上线之后,相信会很忙的。上午我刚谈好了服务器价格,还要注册域名,然后还要打广告宣传......不过,应该很快,争取在二十天之内,全部完成!” 冯绍的计划是:建立一个论坛,以事件的大小、类别分类,暂时先以本市‘业务’为主,涉及全省,省外的,如无特殊情况,暂时不插手。 发帖的水友,可以实名发帖,也可以匿名,甚至可以‘隐私内容’,只有版主——也就是冯绍能观看。 所有的帖子,都必须是‘不平事’,所有发帖者,只要事情属实,都能获得相应奖励,从一百元到十万元不等。 冯绍分析了这些爆料帖子之后,再按照轻重缓急,分派给郑瑞等四人,一起制定好对应计划后,就开始‘惩奸除恶’了。 “喏,这是四台新买的奔驰GLK260,就停在地下车库,你们一人一辆,这是钥匙。” 冯绍果然言出必行,说给四人配备豪车,果然就说到做到了。 郑瑞和沈明接过了钥匙,二人都开过车,也有驾照。可大奎和老施,连电动车都骑不利索,更没开过汽车,连驾照都没有。 “钥匙先收着吧,等空闲的时候,报个驾校,赶紧把车学了,拿了驾照,以后出远门办事也方便......刚开始阶段,我们的‘业务’大多在本市,或者临近的几个城市,但以后肯定会出省的,甚至还有可能去国外。”冯绍信誓旦旦地说道。 第二十七、二十八章 无名 第四天,郑瑞等四人,完成了‘老男人正义联盟’成立以来的第一桩‘不平事’。 他们回到工地后,将郑屠夫堵在厕所里,猛揍了一顿,再将之绑在了之前绑老金牙的柱子上,召来了工地上的上千名工友,当着他们的面,播放了老癞痢的视频。 “看到了吧,我们工地上被盗的建筑材料,就是这货贼人偷的,这个就是毛贼的老大,叫老癞痢,他亲口承认,我们工地上有人监守自盗,与他们里应外合,然后坐地分赃,这个人就是郑屠夫! 不仅如此,他还暗中指使老癞痢,让后者手下的小毛贼,把我们搬砖组已经快七十岁的老羊皮子,打成了重伤,现在还在医院里躺着!” 郑瑞举着沈明的手机,大声说道。 旋即,他当着所有人的面,拨打了报警电话,警察很快就到了,郑瑞等人将事情经过和视频信息,一并提交给了警方。 当然,其中省略了将老癞痢手指砍断,又重伤报复了几个毛贼的经过,他相信,对方既然是‘江湖中人’,按照道上的规矩,是一定不会报警的。 郑屠夫耷拉着脑袋,他知道,自己是栽了,栽在了这几个他平时根本看不起的板砖苦力工手中。 郑屠夫被警车带走后,大奎和沈明,将正要开溜的胡大海,也拽上了台。 郑瑞像拎小鸡子一样,将胡大海拎了起来,重重摔在地上,大声道:“各位工友,这个人大家都认识吧?对,他就是我们工地的监理,胡大海!我们挣的是血汗钱,可每个月,还要将辛辛苦苦挣来的钱,分出十分之一,孝敬这个吸血鬼和他的同事,美其名曰:这是规矩!兄弟们,你们喜欢这个规矩吗?” “不喜欢!” 工友们义愤填膺。 被郑屠夫等人欺负,被胡大海等人压榨,他们早就心生不满,只是没人带头,也就忍了。 今天,郑瑞等四人既然带了头,他们心中愤怒的导火索,已经被点燃。 接下来,无需郑瑞再做任何动员,上千工友争先恐后地冲上了台,吐口水的,挥拳的,把胡大海打了个半死。 “哥们,你已经踹了好几脚了,先让让,也让我踹上两脚。” “别挤别挤,我再打他两拳,就让你们打。” ...... 已经被揍得像猪头一样的胡大海,听到这番对话,又气又怒又怕,一翻白眼,昏死了过去。 郑瑞怕再这么打下去,有可能会闹出人命,忙阻止了一众愤怒工友的继续发泄,尤其是那几个手持铁铲正努力朝里挤的工友。 这要是脑袋上挨那么一下子,胡大海不似也成植物人了。 这货虽然可恶透顶,但罪不至死。再者说,如果真闹出了人命,郑瑞等始作俑者,也难逃干系。 按照之前就设计好的‘剧本’,大奎、沈明和老施正臂高呼,要求工地负责人出来说话。 十五分钟后,王海鸣急匆匆赶来,简单弄清了事情的缘由和来龙去脉之后,当场宣布开除胡大海这匹工地上的‘害群之马’,并让他退还这些年从工人身上剥削的血汗钱。 工友们这才平息了怒火。 王海鸣还赞扬了郑瑞等四人,并说要向公司申请,重金奖励四人的见义勇为。 不过,他得到的回答,却是出乎意料。 “我们辞职,不干了!” 沈明昂着脑袋,傲然说道。 说出这句话的一刻,他心里从没有过的爽,真特么爽! 美滋滋! ...... 本市最繁华的金融区,高楼林立,其中一栋高五十八层的摩天大楼,是这座北方二线城市,最高的代表性建筑了。 而这栋大楼,正是‘梦龙集团’的总部,董事长冯梦龙,乃是本市名副其实的首富。 五十亿。 对于南方大都市里搞金融的富豪,以及北方那些靠挖煤矿起家的土豪,也许不算什么,可在这座北方的二线城市,五十亿,绝对是天文数字,足够将冯梦龙,推上本市首富的宝座。 更何况,冯梦龙野心勃勃,他最近又拿到了几块好的地皮,准备借此东风,一举将公司上市。 真到了那时候,他的财富帝国,又将翻十倍,甚至几十倍,成功跻身全国十大首富之列,也不是不可能。 此时,两鬓微微有些灰白,但更显成熟男人气质的冯梦龙,正坐在五十八楼,顶层办公室的巨大落地窗边,透过玻璃,看着楼底下,如火柴盒一般大小的汽车,脸上并无丝毫喜色。 一名身穿女式OL套装,上身塑形小西服,下身黑色短裙,身材火辣的美女,轻轻敲了敲门后,便走入了总裁办公室。 此女二十八岁左右的年纪,却是异常的干练,自有一股独特的自信气质,犹如一朵带刺的黑玫瑰,高傲又危险,一般男人,恐怕都不敢直视她,更别说心存邪念了。 事实也是如此。 她不但是别人,正是冯梦龙的贴身秘书......兼情人。 她叫李黎曼,高智商、能力出众,名牌大学经济管理学毕业,更是精通八国语言,绝对的天之骄女。 “梦龙,我已经让人调查清楚了,工地上的事,就是小绍幕后主使。”李黎曼微微蹙眉,即便不悦的表情,依然别有一番风情。 她没有像公司别的员工那样,喊对方‘冯总’,在私底下,没有第三个人在场时,她通常都是喊他‘梦龙’。 当然,若是在床上,在做那种事的时候,她喊的还更加亲昵,那就另说了。 总之,李黎曼就是那种上得厅堂,下得厨房。事业上可以帮助冯梦龙,床上更能让冯梦龙仿佛回到青春年少时光的女子。 在其余男人面前,她就是高高在上的女神,带刺的玫瑰,不可采摘亵渎,可唯独在冯梦龙的面前,在和他欢愉之时,会变成一个彻头彻尾的荡妇,曲艺承欢,让冯梦龙欲罢不能。 她就像一匹性格暴烈的胭脂马,唯有正在的英雄与王者,才有资格骑跨在她的身上,驾驭驰骋,凡夫俗子,她根本不屑一顾。 得到消息,工地上,几个工友带头闹事,不仅胖揍并将工地保安组组长送进了警局,有可能将面临牢狱之灾,更是将工地上的一名监理,弄了个半死,还逼着公司将此人开除。 虽然这只是两个‘小人物’,李黎曼根本不放在心上,而且对方这两人,的确干了些龌龊的、对不起公司的事。 可是,打狗也要看主人,损失点小钱不算什么,可若是传扬出去,坏了公司的名声,那就不是小事了。 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公司正在紧锣密鼓,筹划着上市这件大事,已经到了最关键,最要紧的时候,此刻‘梦龙集团’不能有丝毫的风吹草动。 即便是公司旗下,某建筑分公司的一点‘小事’,要是被‘有心人’或媒体添油加醋,宣扬一番,弄得满城风雨,说不定就会影响到公司的上市,那是她绝不允许的,因为她知道,这是冯梦龙毕生的心血,毕生的心愿,她要一定要替他完成! 她比‘冯绍’小了八岁,可她却喊冯绍‘小绍’,没办法,在私底下,她就是冯绍的后妈,辈分摆在那儿呢。 冯梦龙没有转过‘大班椅’,背对着李黎曼,背对着门口,他抬起头,视线已经从楼底,转移到了天空之上,那朵棉花糖一般的白云,愣愣的,有些出神。 “梦龙,你真的该好好管管他了。身为儿子,他明知道老爸的公司最近在筹划上市,在这种要紧的时候搞幺蛾子,这不是坑爹吗,他到底按的什么心?就算他不喜欢我,不接受我,也不能因为就做出这种事情来吧?! 其实,冯绍还是很有商业头脑的,毕竟,十年前你给他一千万,他现在不是已经把这一千万,翻了八倍,有了八千多万的财富吗?只要他肯努力,假以时日,成为商业巨子,也不是不可能。毕竟,你给他打好了这么夯实的基础...... 可是,自从耶鲁大学毕业后,这些年他整日游手好闲,不务正业,一会儿跑去非洲做义工,一会儿去山区支教,捐款该教学楼,还建立什么慈善组织......我不是说,做慈善不好,可这些,功成名就后,再回哺社会也不迟。年轻时不打拼,到老一场空啊!” 今天,李黎曼明显有些生气,有些激动,没有了往日的冷静。 为了公司上市,这一年多,她将自己的一切,都扑在了上面,可谓殚精竭力。可就在这关紧当口,突然传来这样的消息,她怎么能不生气? 虽然她以雷霆手段,将事情控制了下来,不然冯梦龙的商业对手和媒体接触到,被他们借题发挥,可依然有些心惊。 冯梦龙转过转椅,脸上不但不生气,居然还有几分欣慰的笑意。仿佛冯绍这么做,他还很满意,很开心的样子。 冯梦龙看了一眼自己事业和床上的双重得力干将,笑了...... 冯梦龙看了一眼自己事业和床上的双重得力干将,笑了。 “不务正业?或许吧。不过,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志向,我最近看了一本书,在书的最后,有这样一段话:成功只有一个——按照自己的方式,去度过人生。 人各有志,我的志向是建立自己的商业帝国,你的志向,则是辅佐一个男人,成为商业帝国的皇帝......可不是每一个人,都有这样的宏源,人活着,只要开心就好。我希望小绍能做一个快乐的人,做他喜欢做的事,只要他开心就好。” 冯梦龙说到自己的儿子冯绍时,如苍鹰、如雄狮一般犀利而深邃的眸子,竟也变得柔和了几分。 母爱如山,父爱又何尝不是? 冯绍的母亲死得早,他又当爹又当妈,把冯绍拉扯大,其中的付出,又岂是外人可以理解的? 知子莫若父,自己的儿子可不是那些整日游手好闲,到处闯祸的富二代废物,一个随便根本没将心思放在挣钱上的人,能在几年时间里,把一千万变成八千万,期间还捐学校,捐钱,花了一千多万,这是一个‘废物’能做到的吗? 像那些网上传闻的富二代,给他一千万,他买跑车玩女人,估计不到一个月,就能全部挥霍一空! “可......可他也不能在自己家的建筑公司,在背后给你拆台吧。” 李黎曼噘着嘴,在冯梦龙面前,她可以卸下女强人的伪装,变成一个撒娇的小女生。 当然,这仅限于冯梦龙一人,能享受她的小傲娇与小撒娇。 “还有,他怎么着都是你的儿子,更是耶鲁大学的双料硕士,居然整天跟工地上几个搬砖的,臭哄哄的泥腿子混在一起,这算怎么回事?!”李黎曼很不屑地说道。 面色平静的冯梦龙,突然抬起头来,双眸死死盯着李黎曼,眼中竟有了几道血丝。 李黎曼心里咯噔了一下。 身为‘枕边人’,她恐怕是这个世界上,最了解冯梦龙的人,她知道,后者这是动了真怒了。 她更知道,自己不小心触碰到了冯梦龙的那片逆鳞。 果然,冯梦龙瞬间爆发了。 “搬砖怎么了?泥腿子怎么了?!老子就特么是泥腿子出身,从小工做起,在工地上搬过转,扛过水泥,后来做了砌砖的‘大工’、放线员、施工员......最后带着一帮工地上的老弟兄,另起炉灶,风里雨里,一步步,才有了今天的成就和地位!什么名牌大学高材生,什么经济管理学博士,什么精通八国语言,老子斗大的字不认识一个,那又如何?” 冯梦龙是真的生气了,真的狂暴了。 他的骨子里,还是三十多年前的那个工友,他现在虽然是本市的首富,名副其实的‘大富豪’,可他骨子里还是讨厌有钱人,没事的时候,也会去几处工地‘微服私访’,他喜欢和民工兄弟们在一起,就坐在地上,和他们一起,吃猪头肉,喝十块钱不到的白酒,比在五星级大酒店吃山珍海味、昂贵名酒,更自在,更爽! 就像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一样,哪怕已经是九五之尊,龙袍加身,登上了皇帝的宝座,可他骨子里还是个农民,喜欢和农民在一起,不喜欢那些满身铜臭的奸商。 冯梦龙渴望财富,渴望建立自己的商业帝国,可这并不代表他喜欢有钱人,恰恰相反,他对很多有钱有势,所谓‘上流社会人士’,很不感冒,这些人说话拐弯抹角,棉里藏刀,人前一套,人后又是一套,一个个都是二皮脸,最是虚伪,他更喜欢民工兄弟的纯粹,只要一只脚踏在工地的泥土上,冯梦龙就觉得浑身都放松了...... 李黎曼知道自己犯了一个天大的错误,她是何等厉害的角色,今天也是因为被冯绍给气糊涂了,才一时失言,此刻后悔不已。 “龙哥,你别生气了好吗?” 李黎曼泪眼汪汪,再也不是公司其它员工眼中,那个不可一世,又能力出众的女强人、女皇,此刻就是个委屈撒娇的小女人。 她竟反手锁上了总裁办公室的门,扭动着性感的腰肢,走到了冯梦龙的跟前,美腿一弯,单膝跪在了冯梦龙的身前。 “龙哥,不管在别人眼里,你是什么人,在我心目中,你永远都是我的英雄。” 说完,竟伸出纤纤玉手,拉开了冯梦龙的裤子拉链。 “龙哥,别生气了,我帮你降降火。” 李黎曼媚眼如丝,性感的檀口,已凑了过去。 冯梦龙将后背靠在大班椅上,任由李黎曼娴熟的吞吞吐吐,他点上了一支雪茄,看着窗外,眼神有些迷离...... 傍晚的时候,冯梦龙去了医院,在老羊皮子的病房外徘徊了许久,抽掉了半包红塔山,却没有推门而入,而是默默离开了。 他了解老羊皮子这个‘老东西’的脾气,有时候,相见倒不如不见。 “哎,朋友还是老的好......烟也是。什么狗屁巴拿马雪茄,扯淡!” ...... 办了郑屠夫和胡大海,几人心情大好,晚上打包了几个炒菜,就去医院看望老羊皮子。 老羊皮子恢复的很快,已经能自己下床,自己上厕所了,连医生都觉得不可思议。 正所谓伤筋动骨一百天,更何况老羊皮子又这么一大把年纪了,恢复肯定很慢,没想到这个倔强老头,恢复的比年轻人都快。 他们哪里知道,老羊皮子一辈子都在干力气活,吃力气饭,一身筋骨,比现在那些娘娘腔的小白脸、小鲜肉,强横不知多少倍呢。 除了郑瑞、沈明、大奎和老施,冯绍也来了。 他还是第一次见到老羊皮子,喊了声羊伯伯,简单说了一下自己的名字,只说是几个人的朋友。 老羊皮子认真地看了冯绍几眼,也只是点了点头。 老羊皮子不能喝酒,几个人前些时候,一天到晚喝酒,也有点喝腻歪了,在病房里,和老羊皮子一起吃了点饭,讲述了怎么教训老癞痢和打伤老羊皮子的小混混,以及怎么收拾郑屠夫和胡大海,替老羊皮子报仇的。 老羊皮子面色淡然,那张老树皮一样的脸上,没有过多的喜悦之色。 甚至听说几人辞职了,现在跟着冯绍‘干事业’,也只是‘噢’了一声,便没了下文。 不过,几人对老羊皮子的反应,倒也习以为常了,若他高兴的从床上蹦迪来,废话一大堆,那才真叫见了鬼。 吃饱喝足,在值班护士的催促下,几人才起身离去。 冯绍走在最后一个,刚要出门,却见老羊皮子那张枯树皮一般的老脸上,突然出现了一抹笑意。 说真的,冯绍绝不是胆小的鼠辈,可他看到老羊皮子有些‘惊悚’的笑容,还是浑身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你和你爹年轻的时候,长得挺像。”老羊皮子用只有冯绍能听到的微弱声音说道。 冯绍一怔,旋即道:“你知道我是谁?!” 冯绍是知道老羊皮子的,他从小就听父亲念叨过,他父亲称他为‘老狗’,却说这条老狗,就是自己的大哥,甚至比亲大哥还亲。 可冯绍以为,老羊皮子肯定不知道自己是谁。 “你一出生,我就抱过你。还有,你三岁那年,在工地上摔了一跤,现在左小腿上还有一道疤,还是我背着你去的医院。不过,你那会儿还是个小毛娃,那些事,肯定记不得喽。”老羊皮子道。 冯绍这才知道,小腿上那道伴随他成长,自他懂事起,就一直存在的疤痕,竟是这么来的。 “羊伯伯。” 冯绍很认真、很正式地喊了一声,还朝老羊皮子鞠了个躬。 “见到蛮子,替我问一声好,就这样。” 老羊皮子说完,钻入了蓝白相间的医院被子里,不再理会冯绍。 冯绍苦笑。 ——老爹说的没错,这位‘羊伯伯’,还真是个怪人。 ...... 辞去了工地搬砖工作的四人,过了半个月的悠闲生活。 这半个月,最忙碌的是冯绍,租服务器,申请论坛,申请域名,一些列的工作。 半个月后,论坛开通,名字就叫‘老男人正义联盟’,可匿名发帖,也可以设置为‘隐私’,只有高级会员可查看,甚至还能设置为只有版主可以,全由发帖者自己决定,也是为了保护发帖者的隐私和安全。 之后,冯绍花了两百多万,到各大网站打广告,还花了十多万雇佣‘水军’,但凡朋友圈转发的,还能得到现金奖励等好处。 冯绍不去发展广告业,真是可惜了,论坛开通短短十天,已经有注册会员一千人,游客甚至突破了一万。 不过,很多帖子都是空穴来风,甚至还有介绍本市鬼屋,让‘斑竹’半夜去探险的,看得冯绍哭笑不得。 还有向论坛求助,发寻人启事,寻狗启示,找丢失钱包的,甚至还有发无良广告,什么‘本市女大学生上门服务’之类的。 冯绍忍无可忍,宣布了版规,并严肃处理了七十多个号,‘老男人正义联盟’论坛,这才渐渐步入了正轨。 在论坛上线的第二十二天,冯绍光荣地宣布:我们的第一单‘闲事’,终于上门了...... (PS:真的很喜欢《明朝那些事儿》结尾的那句话,成功只有一个——按照自己的方式,去度过人生。人生到头一场空,有什么比快乐更重要的呢。) 第二十九章 抓捕虐狗者(一) 沈明等人,一听到这个消息,都是正襟危坐。 虽说冯绍搞什么‘老男人正义联盟’,还要无偿的做好事,到处行侠仗义,宣传正能量,但在郑瑞、老施等人眼里,就是‘不务正业’,就是‘瞎折腾’,就是‘有钱烧的’。 不过,吃人的嘴短,拿人的手短。 冯绍不但给他们配备了别墅、轿车,好吃好喝像大爷一样伺候着,还给他们百万年薪,古人有‘士为知己者死’,郑瑞等人虽觉得冯绍只是在胡闹,似孩童幼稚的过家家游戏,但毕竟豪车开着,还酒喝着,别墅住着,每月给家里寄钱,以前是几千,现在是八九万——每月! 所以,无论如何,这‘第一炮’,怎么着都要打响,怎么着都要给冯绍‘涨脸’,不然的话,他们对不起喝下去的茅台五粮液拉菲皇家礼炮,吃下去的澳龙佛跳墙鱼翅,更对不起十万月薪! 所以,当冯绍宣布第一次‘任务’即将进行时,众人都是摩拳擦掌,就差在大理石地板上,掏出匕首磨刀霍霍了。 “说吧,要我们对付哪个十恶不赦的恶棍,变态杀人狂?”大奎早已按耐不住了。 “对方有武器吗?是不是越境卖粉的悍匪?要不,给我们也准备点军火?”沈明道。 冯绍不屑地哼哼了一声:“真要是那么可怕的对手,你们几个去,不是白白送死,给人家塞牙缝都不够!做人要有自知之明,你们以为自己是退伍特种兵啊,看《战狼2》看傻了吧。” 冯绍狠狠打击了大奎和沈明这两个不知道天高地厚的家伙。 “那种大案子,还是交给重案组刑警或者军方解决吧,你们就别咸吃萝卜淡操心了。” 说完,将几张打印纸,拍在了桌上。 打印出来的A4纸,上面印着黑白照片,是几条或惨死,或遍体鳞伤的狗,有金毛、哈士奇、吉娃娃、德牧,当然也有最常见的土狗——‘中华田园犬’。 最后一张照片,是一个戴着黑色头盔,穿黑色皮夹克,开着一辆流线型雅马哈摩托跑车的背影。 由于戴着黑色头盔,看不到容貌,看身形绝对是个男性,而且很年轻,应该不超过二十五岁,穿着一双阿迪达斯的球鞋,脚裸处,有一个‘死神’的纹身——绑在十字架上的骷髅,时尚而又危险。 “这家伙,十足的变态。这些狗狗,都是被他套上锁链,骑着摩托,活活拖拽而死的。”冯绍紧紧攥拳,咬牙切齿地说道。 冯绍是典型的爱狗人士,家里就养着一条金毛和一条阿拉斯加,他最痛恨的,就是虐狗的混蛋。 “啧啧,可惜了。” 大奎也是一脸的惋惜。 “多肥的狗啊,肉一定很多。不管红烧椒盐,还是做个狗肉火锅,味道肯定都不赖。” 大奎砸巴着嘴,都快流出哈喇子了。 可当他看到冯绍‘杀人’的眼神,立马就闭上了嘴。 “狗狗是人类最好的朋友、伙伴,我们应该对待家人一样,对待我们可爱的狗狗,而不是吃它,更不是残忍的杀害。”冯绍怒声道。 “对对,你是我最好的朋友。”沈明很不合时宜地来着这么一句,这是当着冯绍的面,骂他是狗啊。 郑瑞嘴角抽动,憋的十分辛苦。 “这次,我们要为这些死去的狗狗报仇,更为了不让更多可爱的狗狗惨死,所以,我决定了,和诸位一起,去城南找到这个混蛋,给他点教训!”冯绍道。 “啊?你也要去?”郑瑞有些意外:“不是说好了,你坐镇在这里,遥控指挥吗?” “不,这次我也要一起参与。这个混蛋,我非亲手逮住他不可!”冯绍很严肃地说道。 大奎看着照片上,那名摩托车手的背影,指着头盔后面露出的头发,说道:“这是马尾辫?你确定这家伙不是个女的?” 不等冯绍回答,沈明抢先道:“废话,哪有女的,胸这么平?” “切!说不定就是个飞机场呢?你个雏儿,上次冯绍给你安排个大波妹,你愣是从房间里跑了,丢人!”大奎很不屑地说道。 沈明的脸唰一下红了。 “我......我不是那种随便的人,我只想和自己喜欢的女孩那个。”沈明红着脸说道。 “你不是随便的人?我看你随便起来不是人!呵,那你唱歌的时候,搂着人家姑娘的腰干什么?在酒吧,还抱着绿头发小太妹,紧贴着跳舞呢,你当我没看到啊。别给自己脸上贴金了,你就是害怕,胆小!”大奎一下就戳穿了沈明的谎言。 其实,男人和女人都一样,第一次,多少总会紧张害怕的,就和杀手第一次杀人,一个道理。 有些人一咬牙一闭眼,就干了,有些人却过不了心理关,会害怕的逃跑,沈明就属于后者。 “这应该是个男的。”郑瑞道:“而且,很可能练过跆拳道、空手道一类的功夫,你们看他的身材消瘦,可他的手臂和腿,肌肉很发达......所以,别把这次的任务,当成小孩子过家家,这家伙,很可能是个极度危险的变态狂,大家一点要小心行事。” 经郑瑞这么一说,众人才注意到,照片上模糊的身影,虽然消瘦,可此人的手臂和小腿的肌肉,确实很发达。 “经帖子的爆料人,也是受害者说,此人出现在本市的城南,重点在几处高档的小区。所以,惨遭此人毒手的,大多是一些品种比较名贵的狗狗。他出现的时间,大概是晚上九点到凌晨一点之间。”冯绍道。 老施皱了皱眉,说道:“如果是这样,事情就有些蹊跷了。高档小区,安保工作不会太差,很多都需要刷卡进入,小区内有好几队保安交叉巡逻,还有严密的监控网......再加上,晚上狗主人肯定不会把狗放到外面,让宠物狗乱跑的。那么,他又是怎么把这么狗,从狗主人家里弄出来,抓到大马路上,拖拽而死的?” 大奎、沈明都是一怔,似乎没想过这些问题。 郑瑞淡然而笑,他其实早就想到了这些,只是一直没说出来而已。 ‘啪啪啪啪......’ 冯绍笑着鼓掌:“老施不亏是我们老男人联盟的智囊,智多星。不错,这也是爆料人的困惑。据他所说,他的那条‘拉布拉多’,晚上就睡在他卧室的地上,可他一早醒来,狗狗就不见了,一番寻找,却在距离小区门口五百米的马路上,找到了狗狗的尸体,被拖拽的惨不忍睹!之后,他就报了警,警察也毫无头绪,门窗都是反锁的,没有撬动的痕迹,没有指纹、鞋印,什么都没有,也没听到狗狗的叫唤声......” 沈明浑身一颤,突然打了个哆嗦。 “这......这真特么见鬼了,这家伙,他......他不会是妖怪吧!” 郑瑞沉声道:“这位爆料人,心理所遭受的冲击,恐怕不小啊!这可不光是一条宠物狗的事,试想,能将一条凶残机敏的‘拉布拉多’,神不知鬼不觉的从他的家里,弄到小区外残忍拖拽而死,也就能以同样的手段,弄到马路上拖死......” 郑瑞此言一出,所有人的脸色都变了...... 躲过小区的门卫,躲过巡逻的保安,神不知鬼不觉进入狗主人家里,不留任何痕迹的把狗狗带出小区,在大马路上用铁链勒住狗脖子,活活在地上拖拽至死...... 这家伙,到底是怎么做到的?! “更可怕的是,他躲过了这几个小区所有的监控,甚至连小区对面,便利店超市的监控,都没有留下他的影像。这张唯一的照片,是一个监控爱好者,偷偷安装在小区外面,一棵梧桐树的树丫之间,才无意拍摄到的......说来好笑,这位爱好者,其实是个痴汉,他没事就盯着电脑,偷看过往的美女。”冯绍苦笑道。 “可就在第三天,这台藏在树丫之间的隐秘监控,摄像头无缘无故的就坏了......” 冯绍的脸色,变得铁青。 “所以,这次大家一定要小心,事情透着诡异,连城南经验丰富的刑警,都找不到头绪,我们头一次出任务,可不能出师未捷身先死啊!”冯绍道。 “呸呸呸!什么死不死的,乌鸦嘴,不吉利!”大奎道。 冯绍马上反应了过来,忙呸了几声,双手合十,念叨了几句‘童言无忌’。 “童言?你还是童子身吗?”沈明似笑非笑道:“我可是百分百童子身,要不要赏你一泡童子尿,帮你驱驱邪?” “滚!”冯绍笑骂道:“你丫八岁的时候,就把第一次,交给你自己的‘五姑娘’了吧。” 冯绍冷笑一声,看着沈明的右手。 沈明心虚的脸一红,嘀咕道:“老子是左撇子......” 冯绍亲自开车,行驶了四十分钟,已经来到了城南。 白天,他们坐在车里,绕着出事的几个小区,溜达了一圈,发现这几处小区,安保措施的确很好,车辆出入要等级,人员出入要刷卡,装有倒刺的铁栏杆围墙上,也安装着无死角的监控。 “卧槽!这个死变态到底怎么潜入进去的?厉害啊!”大奎忍不住惊呼道。 总之,若是换做大奎自己,他是无论如何也混不进去的。 “肯定有漏洞的,只是我们还没发现而已。”郑瑞道。 他看着小区门口的保安,若有所思...... 第三十章 全宇宙最恶心宝宝 冯绍看到郑瑞的眼神,就已经明白了他心中的想法。 “你怀疑是其中的一名保安干的?”冯绍道。 郑瑞点了点头,在车内点上一支烟,抽了一口,缓缓说道:“如此严密的监控网络和密集的保安巡逻,外人想进入,除非真有特异功能、隐身术和穿墙术,否则的话,是绝不可能做到的,除非......” “除非是内部人员,不但知道监控的死角在哪,甚至可以抹去其中一段监控录像,还知道交叉巡逻的空隙是什么时候,更了解每一户的人员情况和外围结构,便于潜入!”冯绍道。 “对对对!哎呀,我怎么就没想到这一层呢。”大奎伸手拍着自己的大腿,连声说道。 “你要是能想到,那你还是大奎吗?”沈明撇着嘴,很不屑地说道。 老施笑了笑,道:“现在的很多保安,都是退伍的军人,有些还是退役的散打运动员。平时每天都会操练,所以,也符合之前瑞子的猜测,和他四肢肌肉明显较为发达的生理特征。” “哎呦!”沈明一惊一乍地说道:“老施,你都快成福尔摩斯了,居然还知道‘生理特征’,我一直以为生理特征,指的是女人来大姨妈呢。” 老施推了推老花镜,说道:“大姨妈不是生理特征,而是生理期......阿明,你也不错嘛,还知道福尔摩斯,你确定不是福孙摩斯?” 郑瑞没有参与几人的斗嘴,他看着门口的监控,神色有些迷离,总感觉有什么地方不对劲,但一时之间,又说不上来。 一连三个晚上,冯绍驾着车,在城南五处小区外游荡徘徊,却是一无所获,别说骑摩托车的变态了,就连流浪狗都没看到几只。 “这样守株待兔也不是个事啊,我们必须改变战略,化被动为主动了。”冯绍道。 这三天,他们白天睡觉,晚上出动,可谓是昼伏夜出,疲惫不堪,却一无所获,冯绍连着开了三个晚上的车,在这几个小区外围绕圈子,从晚上九点,绕到凌晨两点才睡觉,简直就要崩溃了。 “你想怎么办?”郑瑞问他。 冯绍道:“现在的情况是,敌人在暗,我们也在暗。可我们不知道对方会在何时、何地动手,也许明天他就要出动了,也许要三个月,甚至半年以后,变态的心理发作,才会继续现身,我们可熬不起啊。” 冯绍打了个哈欠,揉了揉酸涩的眼睛,无精打采地说道。 “你就说想怎么办吧!”大奎不喜欢拐弯抹角,很直接地问道。 “我们隐身暗处,自然有隐身于暗处的好处。可现在,我们必须用非常手段,走到明处,来个打草惊蛇,引诱对方现身了。”冯绍道。 老施沉思了片刻,说道:“但也有可能,会让对方警觉,隐藏的更深。” “那就只能赌一把了。”冯绍果决地说道:“像这种心理变态的家伙,得知有人在追查虐狗事件,不但不害怕,反而还很兴奋也说不定,为了故意挑战我们,便跳出来连续作案......” “或者,把我们当成狗,一起屠了。”郑瑞冷冷说道。 变态的心理,可不是常人可以揣度的。 “你怕了?”冯绍盯着郑瑞的眼睛,似笑非笑地问道。 “怕?呵呵......”郑瑞又呵呵了。 “好!那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冯绍道。 次日。 在城南区的几处高档住宅小区,出现了三名记者的身影,这三人,自然是郑瑞、冯绍和沈明假扮的,而老施年龄偏大了,大奎面目太过狰狞,怕他吓哭小朋友,所以让他们呆在车里,秘密监视。 “大妈,前些时候,听说你们小区里养的狗,被人给残忍的拖拽而死,有这回事吗?” 冯绍穿着白衬衫,格子西裤,戴着一副黑色眼镜,胸口挂着一块工作牌,还真有几分电视台主持人的模样。 郑瑞手里抱着一块挡板,避免反光,而沈明,肩上扛着一台摄影机,还穿了个灰色的摄影师马甲。 天地良心,其实沈明连怎么开机都不知道,就是对准了人,在那边装作拍摄的样子。 “大妈?你戴着眼镜还这么瞎,赶紧去换一副放大镜套眼睛上吧!” 一个年龄在五十多岁,却涂抹了厚厚粉底和紫色唇膏,还穿着一身鲜艳的淡红色连衣短裙,极为‘时尚’的女子,一听冯绍喊她‘大妈’,一张脸顿时就扭到了一起。 看着她的脸,以及那张涂抹了紫色唇膏的厚嘴唇,冯绍突然想起了自己最喜欢的动漫《龙珠》里的一个角色——‘大王’弗利萨。他差点吓尿,脱口说出‘大王万岁’这等蠢话。 ——他深深怀疑,这个女人,是弗利萨的亲姐姐。 冯绍强忍着呕吐的冲动,硬着头皮道:“不不,我看错了,您这么年轻,怎么会是大妈呢,喊您姐姐,那都把您喊老了......” 郑瑞和沈明的喉结滚动了几下,只怪自己午饭不该吃那么多,听了冯绍毫无原则、丧尽天良的恭维话,肚子里翻江倒海的难受。 “咯咯......既然这样,你就叫我妹妹吧。” 五十多岁的妇人咯咯一笑,那种故作少女状的娇羞,害郑瑞掉了一地的鸡皮疙瘩。 冯绍的嘴唇轻轻颤动,这一声‘妹妹’,让他如何喊得出口。 “......其实,人家都喊我宝宝的。”她突然又娇笑地补充了一句。 “噗......” 郑瑞直接就喷了。 “呕......” 沈明放下摄像机,蹲在地上干呕起来。 “你们......你们什么意思?!”妇人的脸,又扭曲成了‘弗利萨’。 冯绍果然是‘阅女无数’的强人,这都能忍住不吐,只是喉结上下翻滚了好几下,果真牛逼,沈明和郑瑞,佩服的五体投地。 一见妇人似要暴走的节奏,冯绍忙道:“宝......妹妹,你别误会,他们两个昨晚上吃烧烤,可能是吃到了不干净的东西,食物中毒了,上吐下泻的,您别介意啊!那个......我们是市电视台‘探奇’栏目组的,听说小区有狗狗被残忍杀害,所以想来了解采访一下。” “噢,食物中毒啊,那怎么还出来工作呢,赶紧去医院啊!” 妇人同情地看了郑瑞和沈明一眼。 “探奇?我怎么不知道,我们市电视台,还有这档节目呢?市一台的《方斌聊斋》、市二台的《王伯伯讲故事》、市三台的《我要笑翻天》......你们这档节目,是市几台的,在什么时段播出啊。”妇人想必是市电视台的忠实观众,对电视台的节目,如数家珍。 冯绍抹了抹汗,含糊说道:“额......我们这档节目还在前期策划筹备阶段,还没定档呢。” “哦,还在筹备啊。” 妇人的脸上,明显有了几分不屑之色。 她故意晃动着自己的两只手,十根手指上,竟带着七只戒指,有钻石的、纯金的、金镶玉的、蓝宝石的、翡翠的。 最夸张的,是她右手大拇指上,一个翡翠玉扳指,当真是亮瞎了冯绍等人的狗眼啊! 炫富的宝货,冯绍见多了,在他原来的富二代圈子里,难道有炫直升机的、跑车的,女的有炫豪宅的、限量版名牌包包的......可像眼前这位‘宝宝’,炫富炫的这么赤果果,这么低俗的,冯绍还是头一回遇见。 “那个,请问您知不知道,小区宠物狗被虐杀的事情?”冯绍问道。 如果对方回答不知道,不清楚,他真的很有可能直接把整支话筒,硬生生塞进这位全宇宙最恶心宝宝的嘴里! “知道!我当然知道!我那条小博美,就是被丧尽天良的死变态给害死的。”妇人义愤填膺地说道。 冯绍赶紧追问道:“您的那条博美,是什么时候丢的?是在家里的时候吗?” 妇人回忆着说道:“我也不知道,那天晚上,我锁好了门之后,一个人在床上看了会儿电视,我的小可爱,就在我的枕头边。我看了会儿电视,就迷迷糊糊睡着了,等到第二天早上,我把家里都找遍了,就是找不到。一出门,看到一堆人聚在小区门口,我凑上去一看,我的博美,我的小可爱......呜呜......死了,肚子都被拖破了,肠子都流出来了,呜呜......” 妇人抽泣着,靠近冯绍,想要接他的肩膀一用,吓得冯绍连退了两步,警惕地看着妇人。 妇人幽怨的看了一眼冯绍,那眼神,让冯绍浑身起鸡皮疙瘩,有一种想死的冲动。 “那您晚上就没听到什么动静?”冯绍问道。 “说来也奇怪......我其实晚上睡觉很警醒的,有任何动静,一点点声响,我都会醒过来,可那天晚上不知道怎么了,一觉睡到大天亮,睡得特别沉,连梦都没做一个,真的很奇怪。”妇人说道。 郑瑞和冯绍迅速对视了一眼,觉得这是一个值得注意的线索。 “除了这个,还有别的吗?”冯绍又问。 “好像......好像没有了。”妇人想了想,摇摇头说道。 “好的,谢谢,再见。” 冯绍直接来了个分手‘三连击’,转身就走。 “哎呀,别走嘛。” 妇人焦急地喊道:“说不定还有遗漏呢,你跟我先回家喝杯茶,让宝宝再好好想一想,那个......我老公出差不在家......” 冯绍一个趔趄,差点摔了个狗吃屎。 他二话不说,冲在最前面,撒腿就跑。 于是,妇人将目光,投向了郑瑞,巧笑嫣然。 “小哥哥......你有空吗?” “卧槽!”郑瑞直接扔掉了挡板,如脱了缰的野狗,追向亡命狂奔的冯绍。 妇人气得直跺脚。 她老公想必是事业有成的富翁,说是‘出差’,想必是外面有了女人,一年恐怕也不回几次家,她难免寂寞。 都说女人三十如狼,四十如虎,五十坐地能吸土,这等‘极品宝宝’,谁与争锋?谁敢与之床上一战? 她最后将目光落在了沈明的脸上。 虽说沈明没有冯绍和郑瑞英俊帅气,更没有二人的气质,但胜在年轻,身材高大魁梧,搬砖多年,一声肌肉,孔武有力,典型的小猛男一枚。 “喂,去我家喝茶吗?我给你封个大红包......不,只要你让我满意,给你买辆豪车都行。”妇人这是赤果果的谈条件了。 沈明一脸微笑地走过去,突然一口唾沫,啐在妇人的脸上,喊了一句不要脸的老妖精,转身就跑,留下妇人在那里跺脚撒泼,一个劲地骂娘。 三人回到车上,气喘吁吁地互视了一眼,有了劫后余生之感。 第三十一章 最毒誓言 “沈明。你咋回来了?你家宝宝,正等着你去睡服她呢。” 冯绍喘着粗气,哈哈大笑地说道。 沈明将肩上的摄像机,随手往车的后排一丢,没好气地说道:“宝宝?卧槽,这么年轻又美丽的宝宝,我是无福消受......大奎,那边小区门口有个大美女,现在空虚寂寞冷,只要你去抚慰一下她寂寞的心灵和空虚的身体,只要你‘干’得好,她不但以身相许,还承诺赠送一辆豪车。” “我才不信呢,这世上还能有这等好事?如果真有这种好事,你们几条恶狼,早就争破了脑袋,还跑回来干啥?”大奎只是彪,却不傻。 冯绍脸不红心不跳,一本正经地说道:“瑞子洁身自好,不近女色,你是知道的。我昨天晚上和几个卫校的未来护士小美眉,大战了一夜,以一敌四,现在浑身无力,彻底软趴趴了,就是有心也无力啊。至于沈明,你知道的,他还是个雏儿,又胆小,就是仙女脱光了站在他面前,他也不敢乱动的,至于老施,他都这么一把年纪了,就算人家不嫌弃他太老,他这把老骨头,也扛不住对方的折腾啊。所以,天上掉馅饼,好处就落在了你的头上。啧啧,那大屁股,小蛮腰,大胸脯......” 大奎听着冯绍的介绍,不时吞咽着口水,脑洞大开,自信脑补,眼前仿佛出现了一个身材火辣,眼神魅惑的绝色妖姬。 “哎,冯绍,算了吧,既然大奎不喜欢,那我们何必强人所难呢,还是快走吧。”郑瑞看似有些不耐烦,故作无趣地说道。 “那倒也是,好心当成驴肝肺,我也又是何苦来哉......走了。” 冯绍说完,启动了汽车,却迟迟没有挂前进档、踩下油门。 大奎嗷嗷怪叫,打开了车门,跳了下去。 “哥几个够仗义!放心,我身在曹营心在汉,等弄到了豪车,我一定带哥几个兜风去。” 自从和冯绍厮混在一起之后,大奎真的长知识了,已经会运用成语了,现在他要去找美女‘涨姿势’,来个事业生活双丰收。 “哪呢?美女在哪呢?”大奎四处张望。 “就在那边小区门口,看到那个长发飘飘的背影没有?看那屁股,多肥啊!” 沈明指了指小区门口,此刻,那名五十多岁的妇人,正巧背对着汽车的方向。 “额......屁股是挺大的,可这腰,好像不是很细啊。” 看着隐约的水桶腰,大奎有些迷惑。 “幻觉,都是你的幻觉。人家明明是纤细小蛮腰,怎么会不够细呢,你的眼睛是不是出毛病了。” 旋即,冯绍问沈明:“你说,是不是小蛮腰?” “是是是,绝对是!”沈明连连点头。 “瑞子,你说是不是?” “那肯定的啊,那小腰细的,比油桶......不,比筷子还细呢。”郑瑞腹黑地答道。 “现在你信了吧?就算我会看错,瑞子和阿明两个,他们难道也会看错?不信你再问老施......额,他老眼昏花,也看不真切,你还是走过去,自己看吧!” 冯绍用力推了大奎一把。 大奎再不疑有它,嘿嘿憨笑了两声,一抱拳,说了句‘哥几个,大恩不言谢,等着我胜利归来的好消息吧’,便朝小区门口奔过去。 “她叫宝宝,你一定要喊她宝宝才行。” 冯绍在大奎身后喊道。 这货,简直坏到了根上,别人是坏的流油,他是坏的流脓,无药可救了。 可怜的大奎,真是‘很傻很天真’,居然真的扯开了嗓门,大声喊着‘宝宝’,奔向了小区门口的背影。 然而,迎接大奎的,却是‘很黄很暴力’的一幕,把他雷的外焦里嫩。 当她回过头的一刹那,大奎终于领悟了,冯绍时常挂在嘴边的‘背影杀手’,是什么意思了,也知道什么是‘看背影急煞千军万马,一回头吓跑各路诸侯’了——眼前就是! 尤其是当这位‘宝宝’,嘟起比弗利萨紫的鲶鱼嘴,朝大奎暗送秋波,抛了个媚眼,甜甜地说了句:“亲,宝宝在这里。” 大奎的心中,在那一瞬间,已经停止了跳动。 “冯绍,你个无耻富二代,我艹你全家!” 大奎转身就跑,一边跑,口中一边大骂。 他就是再傻,也知道是冯绍在忽悠自己,而沈明和郑瑞,都是帮凶。 大奎一边跑,还无意间回头朝小区门口看去,不看不要紧,这一看,却差点把他给吓尿了。 ——那名拍恐怖片都不需要再化妆的老女人,居然在自己身后追了上来,越来越近,双方相距不到二十米。 大奎嗷嗷怪叫,拼命朝商务车停靠的方向奔逃而来。 “不好,冯绍!你家宝宝也追过来了,快开车啊!!!” 便是身手不凡的郑瑞,见到狂奔而来的‘宇宙最恶心宝宝’,竟也吓的心肝皆颤,忙催促冯绍开车。 “我叫冯绍,不叫冯绍。还有,那是你的宝宝,不是我的宝宝!” 冯绍嘴上不服,手脚可没闲着,踩刹车、换挡、踩油门,一气呵成,汽车咆哮嘶吼着,朝前狂奔而去。 “咳咳咳......” 大奎被呛着好几口黑色的尾气,看着绝尘而去的汽车,破口大骂。 “你们三个王八蛋,我不会放过你们的!等我逮到你们,一定要踢碎你们裤裆里的狗蛋子!” 大奎天不怕、地不怕的汉子,就连称霸一方的江湖大哥老癞痢,他也敢回敬对方的脑袋两瓶子,可现在,看到这位在身后狂追自己的‘宝宝’,大奎吓的心肝俱裂,只后悔自己多生了这一双眼睛。 可怕! 他从没见过这么可怕的女人——老女人! 丑不是女人的错,只怪父母遗传的基因差劲,又没及时送去棒子国整容。至于老,那更不是女人的错了,任何人都逃不过时间的侵蚀,倾国倾城的绝世美人,也有人老珠黄、美人迟暮的那一天。 错就错在,这个又丑又老的女人,还擦脂抹粉出来吓人,惨白的脸,红扑扑的腮红,紫色的嘴唇...... 大奎甚至怀疑,她到底是不是人类,还是从外星来的怪物,和地球最丑女人结合,留下的混血儿。 更可怕的是,她不但自称‘宝宝’,还翘着兰花指抛媚眼,最难以忍受的,是她憋着嗓子,嗲里嗲气,一听到她的声音,大奎简直就想死。 ——林志玲姐姐的甜美娃娃音,若出自凤姐、如花等人之口,会是何等样的惊悚反差? 大奎一直跑,一直跑,起初还不时回头张望,到后来,就连头都不敢回了,撒丫子死命的奔跑,直到自己精疲力竭,彻底跑不动了,才瘫坐在地上,僵硬着脖子,颤颤巍巍地扭过头去。 身后,早已没有了那名‘宝宝’的身影,他已经狂奔了七公里左右,对方怎么可能追他七公里呢。 一辆车从前方缓缓驶了过来,停在大奎的身边。 “大奎,原来你这么能跑,真是一个被搬砖耽误了的马拉松世界冠军啊。”冯绍打开车窗,探出脑袋,似笑非笑地说道。 “你个该死的混蛋,奎爷我捏爆你的狗蛋!还有瑞子,阿明,你们两个兔崽子,我也饶不了你们!!!” 大奎被‘宝宝’吓的精神都有些失常了,此刻暴跳如雷。 刚停下喘息的大奎,朝汽车扑了过来。 冯绍早有防备,脚下油门一点,汽车窜了出去,距离大奎七米左右的距离,便又停下。 大奎咬着牙,不顾犹如灌了铅一般沉重的双腿,发了狠猛追过去。 冯绍又是一脚油门,相距七八米距离停下,等大奎喘了片刻后再追上来,他又是一脚油门,双方相距始终是八米左右。 冯绍蔫儿坏,如同戏耍老鼠的猫,如此循环往复了无数次,直到跑出去接近两公里,大奎一屁股瘫坐在地上,身子往后一倒,彻底躺下了。 两只手在空中摇摆挥舞,口中无力的嚷嚷着:“别......我不追了......不追了。” 冯绍将车倒回大奎的身旁,打开车窗,看着仰天而躺、不停喘息的大奎,说道:“想上车不?” 大奎这回是真跑不动了,连忙点头。 “那你发誓,上了车之后,不找我的麻烦......至于他们两个,你爱咋咋地。”冯绍道。 “卧槽!死冯绍,你太不讲义气,太没有人性了吧!和你做朋友,真是倒了八辈子血霉。”沈明怪叫了起来。 “嘿嘿,你难道没听说过,朋友就是用来出卖的吗?”冯绍故意夸张地大笑:“女人如手足,兄弟如衣服嘛。” “呸!没节操!”沈明啐了一口。 “我不但没节操,十四岁那年就是去了贞操。不像你,到现在还是个雏儿,啧啧......”冯绍又开始揭沈明的短。 男人和女人可不一样,女人保留第一次,是纯洁、自爱、守身如玉。男人若到了三十岁还没交出自己的第一次,那就只有两种可能,要么不举,要么是个‘卢瑟’,一个老土鳖,没女人看得上他。 反正,不管是哪一种可能,都是极其丢脸的事。 “好,我发誓,只要让我上车,我一定不找你麻烦。”大奎道。 “你要是反悔了呢?”冯绍道。 “我要是反悔,让我出门被车撞死!”大奎道。 “别!用不着这么狠。你要是反悔,就和刚才那个‘宝宝’相亲相爱一辈子,永远不离不弃。”冯绍道。 沈明和郑瑞同时侧目,用异样的目光看着冯绍。 老施拍了拍冯绍的肩膀,悠悠说道:“冯绍,你可真够狠的。要和刚才那位一辈子呆一起,还不如出门被车撞死来得痛快。”天涯在线书库《www.tianyaboo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