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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头公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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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爱玲的底子是华丽,而吴虹飞的底子是荒凉,张爱玲的宿命庞大而沉重地降临,如恐龙灭绝,而吴虹飞的宿命是荒原上的一只小动物的命,每时每刻都危机重重。
——文学评论家、《人民文学》副主编李敬泽
有韵的诗歌和无韵的才气,不断引诱着吴虹飞向天堂的远方走,然而怜悯又总是把她打回人间。无中生有、朝不保夕、学院式的不解风情、宿命、衰老、死亡、徒劳、等待……通气、善良、幸福、纯洁、忠诚、健康、自信、歌唱?……
——北京大学博士濮岚澜
她写所有不安全的东西。饥俄、贫穷、卑贱、挣扎,她 从中细心地挑拣出那些让人心碎的瞬间,那个不说我我要的小女孩,那个举着两个热馒头追车的父亲,那些涎着脸、到处蹭钱,蹭吃,蹭地的乐人朋友,那个在孤独时想不出为什么会被男友摒弃的女人……
作家、记者南嫫
这个极端渴望物质但又级端贫穷的小女生,其实正是时下无数普通女生的写照。她透过文字与她的读者达到了一种沟通藏书网与共谋。
——作家翩若
月亮夸张不如太阳公公,含蓄不如星星小姐,正99lib?如阿飞姑娘倾诉只让你勃起同情,炫耀却让你心生爱怜,阿飞姑娘的放浪形骸让你微笑摇头却无大碍,阿飞姑娘的痴情顽固让你心猿意马却也无奈。
——网络作家董事长
她的乐队不是朋克也不是金属,不是死亡,不是歌特,不是说唱;她的文风和她的乐队相似,不是下半身、不是琼瑶、不是张爱藏书网玲、不是王小波也不是新周刊,它任性乖戾、凶猛、脆弱、矛盾重重,同时和那些谦卑的工匠一样,隐忍、细致并且勇于负责。
——诗人、学者、北京大学文学博士姜涛
小龙的房间既没有天也没有地,既没有外界也没有人群,笼罩在晦暗中的不过是一个未经世事的女人隐秘而曲折的情欲。但是令人印象深刻的是,这种狭隘是以一种崇高的、强烈扩张的方式呈现的,让人并不觉得是到了一个巴掌大的小地方,而误以为是踏进了像蛮荒世界一样的宽广、宏大、奇诡的境地。
——乐评人李皖
题记序言
李敬泽序
看吧,她是怎样地挥霍才华
吴虹飞提供了一个绝佳的样本:一个人如何挥霍她的才华。
在谈论她的挥霍行为之前,必须谈谈她的才华。在众多写手涌现的今天,作为艺术家的写手确实不多见,我知道吴虹飞是一支摇滚乐队的主唱,这支乐队叫“幸福大街”,她一直带领着它在北京的原创酒吧里孤军奋战,5月份刚刚出了一张名为《幸福大街》的CD,这张CD很长时间一直装在我的电脑里,但由于某种神秘的原因它就是放不出来,所以,我无法领会吴虹飞作为摇滚歌手的才能,我在心中想象她的歌声,我做了艰苦的努力,最后终于,在烟雾弥漫、乱七99lib?八糟的地方,一个古怪的声音升起,很尖、很薄,飘忽不定,锐利混乱,令人心慌……
后来,我读了这本书,这本书使我觉得我的想象不甚离谱,我看见这个人——我假定这本书里那个唱摇滚、狂爱巧克力和麦丽素、面容清淡的女子就是吴虹飞,我看见她出没在如下场所:
图书馆、大学生宿舍、超市、小饭馆、酒吧、大街、魏晋南北朝、租金低廉的地下室、阴郁的江南小城、腾空而起的飞机、中学、童年时的一所国营工厂、安徒生的丹麦、世界尽头和冷酷仙境……
——这是一个缺乏统一性的世界,它不自洽,每个场所都在各自漂移,在这个世界底部你想象不出有一个普遍的基础,严格地说,它们不是一个世界,而是很多世界的碎片,就像把十几个不同的瓶子同时打碎,碎成一地狼藉。
于是你就看到了吴虹飞的特殊姿态:她机灵诡诈地在跳跃着,她永远在此地反对此地,在彼地怀念此地,她永远要做梦但永远要机警地把自己从梦中叫醒,那种时候她又伤感又冷酷,还有一种无畏的自嘲;她沉醉于背叛——更好听的说法是“反叛”,但“反叛”有对象感,还有庄严的愤怒,而背叛则怀着一种窃喜——我们终于骗过了这个世界、也使自己不至成为傻瓜。
坦率地说,吴虹飞和我对世界有很不相同的看法,和我的六十年代出生的许多同龄人一样,我渐渐倾向于相信,世界傻,我也傻,前者是判断,后者是选择,在经历了愤怒和怀疑之后,我需要一个立足点让我继续愤怒、继续怀疑,也就是说,我需要最低限度的“确信”,否则我自己将无以成立。
所以,看了吴虹飞的惊险表演我不得不感到惊叹:这真是够狠的一代,她根本就不需要立足点,她从来就是跳跃的舞者,她不打算停,世界和生命对她来说就是“不停”。
——我用了“一代”这个词,由此透露了对另一代人的想象与偏见,那是“70后”或“80后”,那是他们大张旗鼓地自我言说和界定的一代,他们是多么的意气风发啊,没有任何一代中国人像他们那样骄横地肯定了青春在所有人类价值中的绝对地位,他们让你觉得在这个年头做一个中年人是一件令人惭愧的事,这个金光闪闪的世界以及它的更加金光闪闪的未来属于他们。
当然,除了黄金之外,我不相信任何看似金光闪闪的东西,因此对这一代人为自己想象出来的背景我抱有深刻的怀疑,也因此我对吴虹飞那种“华丽-荒凉”的美学有深刻的印象:她永远在华丽中荒凉着,在荒凉中华丽着。
像张爱玲?是的,看这本书你就知道,吴虹飞刻意地向张爱玲致意: href='3345/im'>《传奇》、《流言》、《艳情》、 href='3009/im'>《宿命》,但当张爱玲和吴虹飞坐在一起时,你想象一下那个情景,那是怪异的:张爱玲有一种浩大的东西,张爱玲有山河岁月,张爱玲的底子是华丽,而吴虹飞的底子是荒凉,张爱玲的宿命庞大而沉重地降临,如恐龙灭绝,而吴虹飞的宿命是荒原上一只小动物的命,每时每刻都危机重重。
因此,她不能停,她不能止于爱不能止于不爱,不能止与死不能止于生,不能止于快乐不能止于痛苦,不能止于身体不能止于灵魂,不能止于梦不能止于现实,不能止于此刻 4e5f." >也不能止于过去或未来。
她很像一个孤儿——在这本小说里她至少是半个孤儿,父亲的形象是模糊的?
,而母亲则被爱恨交织地谈论,实际上,早在吴虹飞之前,那些七十年代出生的女性作家的笔下,这个事实就十分触目:父亲普遍缺席,这在精神分析的角度上提供了一个关于世界之残缺的惊人的集体例证——这个孤儿惊恐、快乐、机灵、赖皮,她的背囊里有成吨的火柴,点燃,然后熄灭。
吴虹飞在这个过?99lib?程中充分展示了她的才华:她的敏感、乖戾,她对经验的尖锐分析,她那种亦此亦彼的无穷机变,她那种迅疾的节奏和锋利的口齿,她看着外面、看着自己时那种跃跃欲试而又仓皇欲遁的复杂神情。
这一切都使得这本书成为一本奇怪的书,一本不着调的书,一本令人不知道应该赞赏还是应该恼怒的书,一>藏书网本在我看来比任何其他书都更锐利、更精确地展示了这一代人的经验和灵魂之复杂性的书。
这也是一本挥霍才华的书,这个人,她极其耐心而又极其不耐心地在长达六七年的时间里写下一个又一个片断,她把她的才华挥霍于零散和断绪的即兴书写,她散漫轻率地对待她的洞见、奇想和警句,她让我想起那个名叫布考茨基的美国怪人,后者一生都在为一个念头战斗,那就是千万不能让写作变成工作,写作是挥霍生命的一种方式,它是为了证明生命的“不停”;所以,吴虹飞似乎从未想过赋予那些片断逻辑和整体性,从未想过让出没在这部书中的那个人有固定的名字、面貌和生活目的,她宁可让她不确定,让她谁也不是,让她无可选择地自由下去。
由此可见,吴虹飞对才华这件事与我有着完全不同的看法,我认为才华是要做成一件东西,它有一种自我完成的目的性,而吴虹飞则认为才华像风,风的目的就是挥霍,挥霍是她的才华的一部分,或者说,是她的才华的本质。
那是一种乖戾的挥霍,这里有一种荒凉和恐怖,也有一种血腥的华丽。
第一部分 我们曾经这样学会爱情小龙房间里的鱼
第一部分我们曾经这样学会爱情小龙房间里的鱼(1)
小龙房间里的鱼
我是鱼
小龙房间里的鱼
其实你从没有看过我的身体
其实它和灵魂一样一样美丽
——《小龙房间里的鱼》
为什么要在冬天唱歌?
冬天快要到来的时候,我终于有了一支自己的乐队。你知道,在北京城,是个人都会有乐队,而且多数还是朋克。所以说,有一支乐队并不是一件了不得的事情。不管怎么说,我耐心的等待并没有落空,我有了一个吉他,一个鼓,一个贝司,另一把节奏吉他我自己弹——那是乐队中惟一的非电声乐器,由于我的无能,它的声音总会被电声的噪音无情地吞没。
下午,我要骑两个小时车,穿过几个高校、立交桥,路越来越偏,桥越来越窄,到三环边上一个名叫八里庄的地方,有一个租下的地下室,我们和外地的商人、民工、妓女一起排练。晚上还要一个人骑车回去,还要在学校里上课,偶尔到某个电脑公司混事儿。和所有的无产阶级一样,我自力更生,然而并不为此自豪。穿过城市的地铁站时我总是由衷地感到虚弱,到了周末常常摄取大量的面包,一直吃到要呕吐为止,藉此获得物质和精神上的双重满足。这和一个风流的小报记者从他的女同事的硕大乳房上得到安慰的原理是一样的。
当我在学校主干道上逆流狂奔的时候,我知道这与想象中的糜烂生活相差甚远。这个冬天我在奋发图强地看旧书,村上春树、杜拉斯、马尔克斯和张爱玲,一切色彩艳丽和凄凉的故事,都和一个末路穷途的小资产阶级的心情暗中谋合。我还想写风月小说。这回不要那么生硬和阴森,应该是温暖和艳情的——魏晋南北朝时期的一个士大夫和一个南方的獠族女子,一个房地产记者,一个拯救地球的女博士,看起来很庸俗,实际上也可能很庸俗,什么东西到我手里都会变得难以置信的庸俗。今年我终于发现自己毫无写作的天分,想象力枯竭,词汇贫乏,一到男主人公和不同的女人做爱时就卡壳。我不知道肉体的差别是不是类似一只橘子和一只苹果,或者是一只南方橘子和一只北方橘子的差别。这个城市几乎所有的单身汉都有一张硕大的双人床和成打的避孕套,可是他们都拒绝回答我的问题,不知出何居心。所以我处处卡壳。
我只好唱歌。
不停地唱歌。
我是杀人的人
我是被杀的人
我是杀人者的妻子
我是它的帮凶
事实上,交流几乎是不可能的。在传达自己的意图时,我总是胆怯和犹豫不决。我们在 href='/article/5943.htm'>《现场》这首歌卡壳了。我羞于提及最初的企图,可能这件?99lib.事情根本就是漫无目的,是任性和徒劳的。开始是阴森的、若有若无的哼鸣,自言自语……然后啪的一声全打开,噪音倾泻而出,紧张、恐惧……在杀人,然后是民间送葬的嘹亮、高昂的唢呐,喜庆的,然后是温柔的小调,抚慰死者……我徒劳地打着手势。
我们面面相觑。
送葬是什么样子的?
我曾经在清晨听过。在一个偏远的小县城。有人死了,是个有钱人,吹吹打打了三天三夜。很高兴。人死了是一件很快乐的事情。有时候,中国人的生死观很奇特。然而庄子的鼓盆而歌业已失传。
本土的,热烈的,送葬。美丽和欢快。这样的冬天。
“要用七和弦。bbr>”贝司说。可是这与和弦无关。
我和贝司打了。
他不知说了句什么,我说你妈逼,他说你妈逼。我拖着吉他扑了上去,被他在头上打了一记。
我哭了起来,很大声。眼泪掉在地上。我没想 5230." >到眼泪这么巨大,大得让我充满了好奇。
最后我抬头嫣然一笑:你打我做什么,我又不是你老婆。
鼓手.99lib?年龄最小,业务最好,所以被我们宠爱。他失恋后迅速坠入了另一场恋爱。我帮他买来素雅而美丽的信纸,我们一起为他的第一封情书出谋划策,一起对那个年方十七的女主角进行严密的心理分析。一个地下室的女人总喜欢跑过来,在吉他手的身上摸来摸去,并大惊小怪地尖叫。
其实早已经不是恋爱的季节了。E-mail里总是写着:新邮件0封。夏天女孩子的蓝色长裙,地铁站里昙花一现的拥吻,公共汽车上透明的阳光,情人头发里残余的香波气味。总是到了秋天我才会明白,幸福是永远的乌托邦。我总是来不及对幸福做出规划,包括做饭、洗衣、购物、做爱。清晨我像一个民工一样穿过凄冷的街,那条街的名字叫幸福大街,而我因为对幸福心怀鬼胎而神色仓皇。
偶尔,排练回来我会经过一个教徒的家。我不知道他信仰何种宗教,在我看来,基督和安拉一样遥远和模糊。他有黑泽明、伯格曼、阿莫多瓦以及数不清的CD,他完全可以活在一个色彩绚丽的声音和颜色的世界里。锅里欢快地煮着白粥。他坐在我对面,默默地递来一本小小的箴言录。第三十八条,他说。
第三十八条是主对我们千篇一律的告诫,不要沉迷于欲望之中。
我想,为什么他不站起来,邀请我和他一起上床呢?屋里这么温暖,床这么洁净,而我又那么寂寞,那么地需要安慰,我一定不会拒绝的。
然而他只是静静地坐在我的对面。堕落也是需要资本的。必须有一点姿色,一个丰满的胸部,和一点点廉价的香水。而我只能面无表情,用了干巴巴的声音唱歌。
第一部分我们曾经这样学会爱情小龙房间里的鱼(2)
没有人看到你所说的那种更为美好的生活,我说。
大一的时候,我想嫁给一个摊煎饼的人。
大二的时候,我想和一个修自行车的人结婚。
现在,我只是希望每个周末都有巧克力吃。
你看,我并不是那种有很多奢望的人。
在为自己辩护的时候,我知道自己其实欲壑难填,贪得无厌。我惟一的信仰是巧克力。在灯火通明的超级市场,我常常被这些过于丰厚的物质感动得热泪盈眶。我犯了所有的过错:贪、嗔、痴,但从来不思悔改。
临走前,我给他留下一块廉价的巧克力。
公司的同事在我对面吃饭。我很少见到他,因为我很少上班。大大的圆桌上只有我们两个人埋头吃饭。突然他说,我很想念女友的身体。
我说,你可以去找她。
我找不到她,他说。
为什么?我心不在焉地吞下一块排骨。
因为她死了。
我尖锐地笑起来,不要这样嘛,这样很好笑的。
我们一起去坐地铁,路过繁华的琉璃厂,华灯初上,大街上轰鸣着当下流行的歌,还有主持人甜得流蜜的嗓音。
请为我唱一首歌,他说,我们曾经哭泣,也曾共同欢笑……
我一直没有唱。地铁里很拥挤,有人在看报,有人盯着我的帽子。
到站了,我说了一声再见,然后下车。没有回头。
不可以为别人悲伤。
你要站着弹琴,站着唱。
我说为什么要站着?
因为你在演出。
那柯本为什么坐着?
那是Unplugged。
为什么不是Unplugged就不可以坐着唱?
那就是民谣了。
民谣又怎么了?
你总不能大家站着你一个人坐着吧?
鼓手为什么不站着?
除非你们坐着撒尿我就站着唱。
我只是不想站在台上,不想站在那里?让别人看着我。我不想表演,只想蜷缩起来,唱歌。
事实上我想我并不热爱摇滚。1998年的最后一天,我一个人在“忙蜂”酒吧。台上有很多乐队,乱哄哄的,热火朝天。我站在那里,心里又害怕又孤单。我谁也不认识。我也不要和他们一样。
半夜四点我爬起来打电话。电话那一头的声音苍老而疲惫:喂,请说话。
我突然尖起了嗓子,唱了一首欢快的儿歌:
我是一个粉刷匠,粉刷本领强
哎呀我的小鼻子,变呀变了样
第一部分 我们曾经这样学会爱情白糖饼的往事
第一部分我们曾经这样学会爱情白糖饼的往事(1)
白糖饼的往事
没有人一生下来就是摇滚歌手。在T大这所工科大学里,我的名字叫阿飞,学号是960302。老师们在我的学号下面打分,但我不可以。和所有十七岁的入校新生一样,我不知道自己将来会成长为什么样子。我是那种最普通的学生之一:考试成绩虽然不是特别好,但都没有要补考的,所以并不让教授们操心。绝非学生干部、积极分子或者文艺骨干之类,所以也不容易遭人讨厌。偶尔无伤大雅地逃一两节课,学校里组织什么活动,也不怎么热心。我不孤僻,也绝非大众情人那一款。每天看看专业书,到实验室做一整天的实验,听听随身听的点播节目。不会化妆,不会扭屁股,不会抽烟,不会喝酒,连摇滚乐都很少听,是面目可憎语言乏味的学院女子。长得不丑,但没有人对我惊艳。周末偶尔跳跳舞,认识一些男孩,却都没有兴趣继续约会。多年来,我一直无所事事、虚度华年。我的志向无非如此:毕业后做一个端坐在写字楼里衣着整洁的白领,学会发传真、打打字,和男同事或者男上司谈谈恋爱,最后把自己嫁出去,成为一个洗尽铅华、烧水做饭的小妇人。等有了足够的钱财,我要买一辆通体艳红的天津大发,穿有网洞的黑色丝袜去上班,做美容,不定期翻检老公的口袋,偶尔骂骂邻居的猫。
随着时间流逝,年事渐长,我渐渐悟出一个道理来,那就是:我只能是一个没有出息的人。
当然,没有人天生就是没有出息的。
早在幼儿园的时候,一个天才儿童就已经初现端倪了:因为经常被当地的小孩子孤立,我比别的孩子会写更多的字,我会用加法做减法,会用加法做乘法,会背英文字母,会唱简谱,会在纸上画钢琴的黑白键自己弹,会自编歌曲打发漫长的下午时光。这几乎都是自己学会的。所以说,我的确可以称得上是一个天才儿童。不仅如此,我曾经还是一个非常有志向的小孩。因为那时当教师很光荣,所以我立志当小学教师;后来好像清洁工人也很光荣,所以我又立志当清洁工人。当我说出后一个志向的时候,我的工人妈妈简直是怒不可遏。但是她又说不清楚为什么当清洁工人不好。曾经有一段时间我的理想发生了极大的冲突,因为我不知道长大了当歌唱家好还是当舞蹈家好。后来我终于忍痛舍弃了当歌唱家,因为当舞蹈家可以穿金光闪闪的大蓬长裙。然而事实如此,我既不唱歌,也不跳舞,因为我是一个胆子很小的小孩。
小时候喜欢到垃圾堆里捡垃圾:一个玻璃瓶,一个瓶盖,一段小绳,一张铝箔或者糖纸。我以为只要持之以恒地到垃圾堆里寻找,就一定会找到我想要的那一套塑料小餐具。但是会有干净的当地小女孩嘲笑我,说我是“邋遢猫”,那是形容小孩子的最恶毒的词,一般是指尿床和流鼻涕的小男孩。奇异的自尊心简直让我痛苦极了,这种痛苦是隐秘的:我不能说出去,又不敢哭。在那一个时期的儿童生涯里,有一个叫邹秋雁的女孩子成了我生命中最重要的支柱:她也喜欢到垃圾堆里捡垃圾,而且比我邋遢得多。我从来不嘲笑她,因为只有她从来不会让我感到自惭形秽。我妈妈时常发现我捡到的小东西,她会毫不犹豫地扔掉它们。我只能默不做声地看她扔掉我花了几天工夫才捡回来的宝贝。所以,当我还是一个很小很小的小孩的时候,就和妈妈有代沟了。
早在三岁多一点的时候,我就梦见自己穿着大红的衣服戴着凤冠嫁给了小儿班最好看的男孩子。我很高兴地把这个梦告诉了堂姐和妈妈,虽然她们都是女人,但她们一点也不尊重一个三岁女人的隐秘的愿望,她们大声嘲笑我,只要想起来,就笑我,我好不容易才等到她们忘记。所以,我变成了一个不轻易诉说自己愿望的小孩。当想吃五分钱的白糖饼时,我隔着玻璃柜子花很长很长的时间注视着它们,决不会说出来。我对白糖饼的感情持续了很长的时间,几乎以为它是世界上最好吃的糖。我仍然清晰地记得一个小女孩的目光,穿过冰冷的玻璃,落在默默无语的白糖饼上。在我的青春期,就用爱白糖饼的方式爱一个男孩子,我只是在心里无休无止地注视着他,决不吐露分毫。
我是一个非常乖的女孩子,因为我上课不讲话,不乱动,最喜欢的事情就是考试。我总是考得非常好,好得老师都懒得99lib?表扬我了。男孩子们特别喜欢欺负我,因为我梳着长长的小辫子。而且我从来不告诉老师说有人扯我辫子,也不告诉大人。因为即使告诉了大人他们也不会管。所以男孩子很喜欢欺负我。但是我经常给那些顽劣的男孩子补习功课,我讲功课的水平几乎和老师一样好,我总是非常耐心,循循善诱。其实我只是希望他们会因此不再欺负我了。这个方法果然有效,他们果然不欺负我了。因此我总结出一个经验:如果想要别人不欺负你,你就得对别人好。因为他们被你帮助过了,就不会欺负你了。这个经验后来在成人的世界里被证明是错误的。尤其是在谈恋爱的时候,你不要以为你对别人好,你很耐心,很隐忍,别人就会不欺负你。根本不是这样的。
九岁的时候我开始暗恋班上的一个黑脸小男生,在整个高中时代,我对学校男生的情书一概不予理睬,只是保持和那个小男生长时间的通信,严肃地讨论永动机的设计。尽管我已经竭尽所能,它还是因为无法克服空气的摩擦力而宣告失败。因为爱他,我决定做一个忠贞的女人,一直到十九岁为止,我发现我暗恋的男生已经变得非常非常的胖,完全不适合做一个梦中情人的形象,我想可能也是时间的问题,让我觉得自己渐渐地不爱他了。那个男生在变胖之后给我看了他小学五年级的日记,大概是这么写的:今天阿飞打了我一拳,过了一会儿,她又打我一拳。我没有还手,后来她哭了,我不知道她为什么哭。
终于到了高三。我莫名其妙地得了一种失眠的病。吃什么维生素、太阳神,打什么针,做什么思想工作都不管用。后来我不停地看 href='9627/im'>《安徒生童话》——非常忧郁的童话,就好了。反正没有耽误高考。那时候摆在我面前的有三条路:第一条是当尼姑,第二条是考作曲系,第三条是上大学。第一条是因为我想每天早上起来熬一大锅粥,然后白天去打羽毛球,饿了就吃粥,晚上念经,这显然是很不现实的;对于第二条我的班主任非常恼火,因为他认为我是一个调皮捣蛋的学生:在宿舍里养小鸡,在男生抽屉里放老鼠,在英语老师背后贴“kiss me”的条子,这一种选择无疑也是捣蛋的结果,所以他给我做了思想工作。他问我,你会什么呢?我说我什么也不会,甚至胆小到不肯开口唱歌。我只好去考大学了。
在T大我终于成长为一名平庸的女子。我的智商开始下降——无论是学什么,我都学不会,就连吉他也是半瓶子醋。我是曾经立志做一个诗人的,但我确实没有多少写诗的天分。小学四年级,我反复地寻找的一本书是《秦可卿淫丧天香楼》,十二岁之前,我看完了盗版的 href='2242/im'>《查太莱夫人的情人》,并且迷恋着香港警匪片火光枪声中的情与仇。后来看了川端康成和萨德,我立志写最黄色的小说,结果连屋里最纯情的女生看了都觉得非常纯情。后来这些小说基本上都是死人小说,一到写不下去的时候,我的主人公就会翘辫子,通常是最快捷的方式:跳楼或者被车撞死。
第一部分我们曾经这样学会爱情白糖饼的往事(2)
终于到了毕业,小时候捡垃圾的习惯遭到了应有的报应,我做的是关于固体废物处理的课题——中国城市垃圾焚烧可行性分析。于是我天天去大垃圾堆捡垃圾,一共捡了121.2公斤,一点一点地运回实验室,那种气味害得大家怨声载道。我把这些垃圾很科学地分成了十二类,每一类都仔细地称重,烘干,再称重,再烘干,测含水率、比重、热值等等,有生以来我对一件事物了解得如此透彻。我用翔实的数据说明了焚烧垃圾的经济效益:焚烧发热可以发电、供暖、节省煤电。烧的热水可以开澡堂,门票每人一元。还可以开咖啡馆,每杯咖啡两元。尽管言之有物,数据确凿,我还是激怒了系里的教授们。因为大家都是搞垃圾填埋的,如果垃圾拿去焚烧了,就没有人愿意填埋了,他们就会失业。尤其一个技术员出身的老太太简直就是义愤填膺,她养了十几年的蚯蚓——让蚯蚓吃垃圾,真是亏她想得出。她根本不相信第三世界国家可以对垃圾实行大规模的焚烧处理。
只要我不开口说话,大家都会认为这是一个很文静的南方女孩。然而不久之后我还是摇身一变,变成了“幸福大街”声音尖薄、面容模糊的女主唱——连我自己都不相信这个事实。尽管我的功课不是那么好,但我仍然是系里最谦卑恭良的女学生之一。这个转变过程非常复杂,但一言以蔽之,无非是岁月和流年。尚且非常年轻的时候,我遇到了一个人,他的名字叫小龙。叫小龙没有什么可奇怪的,可是我爱上了他。爱上一个人也没有什么可奇怪的,可是我的生活从此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改变。我耗费了所有的精力和才华来争取这个名叫小龙的人。我知道我只是一个普通人,连美国都可以被炸,我不相信一个普通人的悲喜能够带给别人多大的感触。每每在昏暗的酒吧对着寥寥可数的听众唱歌的时候,我总是想起小时候,一个小女孩的目光。它穿过冰冷的玻璃,落在默默无语的白糖饼上。她不肯说她要。
海豚宾馆和魏晋南北朝
在那些白开水一般的青春岁月里,我常常坐在图书馆的馆藏室里,翻看业已发黄的二、三十年代的旧书。关于胡适、陈独秀、梁遇春、张恨水、叶公超、李金发……那个年代人们敢于陈述各种主张,关于艺术和诗,爱情和革命,机智而热情。我常常一个下午都坐在那里,抄抄笔记,或长时间地发呆。我并非一个爱动脑筋的人,脑子里常常空空的,只是静静坐在那里,打发漫长的下午时光而已。图书管理员已经四十多岁,身材高挑,头发微卷。她有点老了,但仍然很美,甚至还很性感。我第一次看见一个女人超过四十岁还那么美。这些书可以拍照,她说,但是不能复印。她声音柔和而礼貌,就像一个知识分子一样。她应该有情人,一个完全配得起她的情人:身居教授高位,儿孙满堂,白发在鬓,但仍步伐沉稳,声音洪亮。我过去常常想象他们在大房子的无人看见的昏暗角落里,在那些被遗忘的死人的书中间,迫不及待地拥抱、爱抚、亲吻,悲叹这场黄昏恋爱的艰辛和来之不易。而死人的书静静地立在某个书架上。
这个图书馆历史久远,通体为红色的砖墙。因为时间的缘故,颜色有些斑驳了。墙上爬满了常春藤,层层叠叠的,直到冬天才肯褪去深绿的外衣。图书馆如一个寡言的老人,时常静默于黄昏的余晖之中。透过窗户,常常看到远处屋顶上残余的霞光,黑色羽毛的鸟儿划过逐渐暗淡的天空。
这个学校有两万多学生,但大多为理工科,这些死人的书对他们是不实用的,所以这里来人极少,经常就我和一两个老头儿。有时某个管理员就趁着人少,在阅览室里哗啦哗啦地洗衣服。我穿着厚实的棉布裙子——从南方带过来的,戴着眼镜,用红色发卡别了头发,坐在扶手椅上。这个图书馆的书是不能外借的,只能在这里看。整个下午我都安静地坐在那里,直到那个美丽的管理员说:同学,闭馆了。我就温顺地把书还她,收回我的学生证,收拾书包离开。每天如此,礼拜六、礼拜天除外。
春天到了,图书馆门口的路边贴出了告示。
天气逐渐变暖,请大家注意空气中的微尘和花粉。已经有三十位同学因花粉中毒住入校医院。请大家远离一切产生花粉的花朵。
我躲在图书馆里看村上的《舞、舞、舞》,远离空气中无声飞舞的花粉。
我总是梦见海豚宾馆。
那些文字的确是我曾经熟悉的。
春天总是很忙。打工,上课,买纯棉的衬衣和村上的书。
管理员在角落里洗衣服。
今天礼拜五。礼拜六不开门,>礼拜天亦不开。
下午图书馆来了一个陌生的女孩。瓜子脸,眉清目秀的,头发一丝不苟地扎在脑后。她要完成选修课的作业,故而奋力抄书。她是个美丽的女孩,腿很长。这个世界总是有数不尽的美丽女孩。
奇怪的是小龙爱上的任何一个女人都不美丽。按理说,小龙应该爱上我。但是没有。我第一次看到小龙时就预感到他永远不会爱上我。事实果然如此。也许是太爱一个人,反而难以如愿。
第一部分我们曾经这样学会爱情白糖饼的往事(3)
下午三点,给小龙电话。
电话的留言机说,你好,我是小龙,我们乐队去了珠海,有事请留言,谢谢。
我扔进几个硬币,又打了一次。
你好,我是小龙……
我柔声说:小龙,是我。
……谢谢,留言机说。
我默默挂上电话。那些硬币“哗啦”一声落下,再无声息。
我不喜欢珠海。
我还不太懂事的时候,在那里和一个男孩好过。他是公司职员,大我差不多两岁。其实他非常有钱,可能是家里当官的缘故。但当时我并不知道他有钱。每天上班前他都放两百元在桌上,我却从来没有拿过。他长得很是俊秀,脾气也很温和,我喜欢他的那件蓝色的水洗布衬衫,很旧了,洗得干干净净地放在衣柜里。我喜欢穿了那件衬衫,再穿一条短短的灰色格子裙,穿着拖鞋和他到海滨路闲逛。我第二次去珠海的时候他提出和我做爱。第二天晚上他仍然哀求我。我迟疑了一下就顺从了,可能是从来没有拒绝的习惯吧。他没有亲我,也没有抚摸我的头发。汗如雨下。我听到外面说话的声音,生硬且粗俗的广东话,似乎有人在放国际歌,一个小贩在外面高叫着卖棉花糖。半夜醒来,听到雨在屋顶发足狂奔。还有英年早逝的舒伯特。我坐起来,戴上眼镜。在黑暗中依稀看见他穿着睡衣,像孩子一样熟睡。我感到害怕,却不知道为什么害怕。几个月后他在电话里告诉我他已经有了女友。我说,我们做了多少次?每一次应该多少钱?他说无耻就把电话挂了。我一直没有机会说其实我并不想和他做爱。
桃花开了,透过图书馆的窗户可以清清楚楚地看到,她们和去年一模一样。我的小说里不要出现桃花。要避开空气中的微尘和花粉。
很久以来,我一直计划着写一本小说,叫《魏晋南北朝》。关于炼丹、写诗和沉湎于娈童的爱情。关于司马家族、广陵散,和独自起舞冷若冰霜的侍妾。被勇猛的将军从蛮族掳掠而来,为此的代价是战争,是灭族之灾。那个部族在人类历史的长河中消失了,包括它的名字。我是它惟一的后代。之所以我知道得如此清楚,是因为那个不苟言笑的异族女子是我父亲的母亲,我父亲的父亲因为无法得到她的爱而命她自尽。我父亲为逃避司马政权的灭门屠杀而落荒南逃,他因此丢失了可以流传后世的诗书。所以你翻开二十四史的晋代一卷,可以看到关于我父亲的记载只写着:佚诗三卷。从此我们的家族再没有人写诗。父亲逃到南方后爱上了一名夷族女子。她那时候在山上一边采茶一边唱歌。她皮肤黝黑,充满蛮族女子的娇俏和野性。她不该冲着狼狈逃窜的父亲嫣然一笑,这注定了她将招来身体的屈辱和杀身之祸。他渴望她。于是他丢掉他苍白儒雅的气质,追踪她,并强暴了她。原谅我用这个不雅的字眼,有人说过,所有的女人都渴望被强暴。也许这是真的,但其实更多的是男人对女人的一种冷酷和恶毒的臆想。父亲用十五锭银子向她势利的父母换取了那个十五岁的女人。她很快就死了,也许是因为爱上了别人。她斗胆和一个目不识丁的猎户眉来眼去,并为他唱起南朝的民歌——远远比史书记载的更加热情、风骚,且充满了情欲的苦味。妒火中烧的父亲于是拔出剑来杀死了她。但他很快就后悔了,他用尽一切办法堵住他亲手刺下的伤口。血流得很慢,于是她也死得很慢,其实也就更为痛苦。奇怪的是她不肯呻吟或者哭泣。尽管她天生禀赋,但她还没有来得及如父亲期待的一样,学会足够的字去写诗,正如那个朝代所有的人一样。她被无声无息地杀死而没有被史书记载。如此说来,她其实没有生下我就死了。那么我从何而来?我对自己的身世充满了好奇,到底是哪个女人与我血肉相关?在读博士期间,我定期去拜访一个研究魏晋史的教授。我们成为忘年之交,每当发现一点点史书上被忽略的细节,我们都会陷入狂喜之中。他以为我和他一样,对魏晋史充满了狂热的、严谨的热爱,其实我只是很想查明自己的身世。尽管努力地寻找了一切线索,但它们总会因为过于简约的记载而莫名地中断。最后我放弃了这种徒劳的追寻。我明白了背负着历史的大悲大恸的、笔法清峻的史学家们其实并不关心脆弱、暴卒的个体。那个朝代的情欲和暴力完全被省略了,只剩下政权的更替、倾轧、战争、屠杀、天灾人祸、星宿怪诞和暧昧的暗示。后来我发现我所知道的我家族的女性都死于被杀,而且都在她们极为年轻的时候,刚刚爱上一名男子的时候。她们的一生短暂而悲惨,而那一缕血痕总是被历史无情地掩盖、抹杀。最后我发现了一个秘密,但我没有足够的证据去揭示它,也许它只是我的又一次大胆的妄想。在伶仃的少女时代,因为莫名的情欲无法入睡,校医不得不在我细小的静脉中注射无色透明的液体。寄宿宿舍里所有的女孩子都期待地看着我,希望我沉沉睡去。但我仍会在如水的深夜悄然起身,坐在院子中间,把头埋在臂弯里,小声地哭泣。那是我惟一写诗的时期。我用蓝色的墨水笔写道:肃杀桃花,桃花杀我。所以,你早就存在,远远在我认识你之前,我就已经是你的女人了。我来继续述说前一个秘密。那个被掳掠而来的异族女子,也就是父亲的母亲,以及那个被父亲强暴并杀死的夷族女子,还有坐在这个屋子里从事隐秘而无望的写作的女人,她们很有可能是同一个人。她们在很年轻的时候死去,然后复生,然后,毫无希望地重复相同的命运,被杀,复生,被杀,复生。最后,她们的生命将终结于我——一个不停寻求身世之谜最终却一无所获的南方女子。同样地,我也是异族女子,通晓我们部族的语言、歌谣、传说和隐秘的祭祀仪式。现代的社会为我们编纂了一整套的风俗、历史、语言、服装、神话、民间传说,但我知道我们的历史身世是已经注定的,所以我们必然无比脆弱,无比隐忍,而且温柔、知命。我甘心接受了强大的宿命。当我爱上别人的时候,我将被杀死。
我穿着厚实的棉布裙子,戴着眼镜,用红色发卡别了头发,坐在昏暗的图书馆里,苦心经营这部名叫《魏晋南北朝》的小说。我希望令人震惊的情欲和死亡反复出现于行文之中,骇世惊俗,万古流传。尽管我已经保持充分的警惕,“爱”这个滥俗的字眼出现的频率还是太高了,这使得我紧张、羞愧、无比笨拙。这意味着,一、我已经老了,或者正在老去;二、注定了这是一篇庸俗无比的小说,它将把我长期苦心经营?的优秀小说再次化为一场春梦。而为了保证小说的严肃性和艺术性,在最后一次修改的时候,我将会动用文字软件的强大功能,事无巨细地查找并删去任何一个和这个不合时宜的字眼相关的细节。
春天已经彻底来临。我终于明白自己永远无法准确地表达自身的意图,这无关乎文法、措辞和语气,它的症结仅仅在于多疑和沉默的天性,使我孜孜不倦地试图掩盖自己对爱情和艳遇的无穷渴望。
那个美丽的长腿女孩坐在我的对面,埋头奋力抄书。阳光从窗户外射进,落在她旁边的地上。她的头发向后梳得整整齐齐,一丝不苟。我疑心,如果这个世界上只剩下我和那个抄书女孩,小龙还是会爱她,而不是爱我。那如果这个世界只剩下我一个女孩呢?小龙会不会爱上我?
事实上,这个世界上不可能只剩下我一个女孩。所以,小龙不会爱上我。
我的那本《舞、舞、舞》丢了。大概是某个女生借走后涎着脸不还吧。到底是谁我也想不起来了,又好像是自己从来没有过这本书。以前还没有很多钱买书,村上的书是打工了之后一本一本攒起来的,或许忘了买这一本也不一定,我甚至忘了它到底讲的是什么故事,我可能从来没有拥有过它。我将在每个周一到周五的下午坐在昏暗的老图书馆里看死人的书和《舞、舞、舞》。管理员默不做声地在阅览室的角落里洗衣服。礼拜六不开门,礼拜天也不开。
走出图书馆时又看见了那个路边的公告牌子。它提醒我们要注意今年春天在空气中无声飞舞的花粉。
第一部分 我们曾经这样学会爱情未遂的谋杀案
第一部分我们曾经这样学会爱情未遂的谋杀案
我的好友是个说话声音嗲嗲的小女生,整天说我要泡泡你,而她的专业却是相当持重的古典文献学。她每天都要看很多线装的旧书,而我看的都是崭新的计算机编程书。我们偶尔交流一下专业知识,都觉得对方学识渊博,匪夷所思。“天大疫,人相食”,史书后面总有没说完的事情,所以我以为她是一个很有卓见的女子。阿飞你真笨,她说,我就不会喜欢不喜欢我的男生。她对我的心上人从来都不屑一顾,自从看过小龙一张影影绰绰的照片之后,她就毫不客气地把他称为“你的那个杀猪匠”。我只好提醒她说,第一、小龙不是杀猪匠;第二、他也不是我的。
我们曾经就“性感”这个话题交换过重要意见。有一回我偷偷问她:你觉得我性感吗?
她就问:什么是性感?
我审慎地说:性感,就是很多肉的意思。藏书网
她不假思索:你不性感。
小龙说我性感噢。我安慰自己。
她很大声地:小龙是谁?他骗你的。
所以说,和这样的女子同屋,容易保持清醒的头脑。
午休时,女孩子们都在宿舍里看我的《感官世界》。大岛渚的。我喜欢那个叫阿定的女子。她开始看起来无非是普通女子,到后来慢慢地就不可思议地变得妖冶起来。她脸上有三种东西是我喜欢的:天真、淫荡和决绝。
你们不该看这个的!我叱责她们。
为什么不可以?
不适合小女生。
我们已经很成熟了,她们异口同声地炫耀。
你们?我嗤之以鼻,成熟的女生应该和男友住在一起,尤其是女研究生。如果大家都和男友住在一起,就不会那么多人挤在一起,这个世界会美好很多,环保问题也将得以解决。据确切数字统计,女研究生老是住在一起,超过一年就会内分泌失调, 70%甚至性压抑,晚上就会用国语、英语、方言讲哀怨凄楚的梦话,并辅以叹气。
我们屋还有第五个女生,她长得很胖,且洁身自好。肥胖大龄女生忍不住插嘴:其实你不必用这样的同居论来指桑骂槐……
我因为很害怕她,就跑掉了。
肥女生名叫春花。春天是世间最美好的季节,而花朵则是世间最美好的事物,所以春花其实是一名颇值得重视的女性。她总是想当班干部,却怎么也当不上,所以她对一切干部都报以异乎寻常的愤怒。不知为什么,她对林徽因也异常仇恨,虽然此人已经死去很多年,她却仍然没有放弃对她进行道德上的严厉讨伐。她今年二十九岁了,却还经常练《少女美姿妙法》。她喜欢拖长了音调说话,喜欢走路时整个脚拖在地上,她以为那样是优雅的。每天她很早就起床了,在屋里发出各种响动:开抽屉,拖凳子,拉窗帘,开柜子,拖箱子,搓塑料袋,拉拉链,甚至粗糙的皮肤摩擦,呼吸和大声叹气,一直到把大家吵醒,她就一动不动地背对着我们读《鲁迅日记》。如果有人敢在屋里大声说话,她就会一声不吭放一成不变的教堂音乐。阴恻恻的女声合唱夹杂着尖叫的小提琴,从蔽旧的单放机的小喇叭里冲杀出来,永远是那几个气势汹汹的单调乐句,充满莫名的敌意和愤怒。
春花永远是紧张的。她对这个世界充满了戒心,走路的时候,每一步都小心翼翼,屏着呼吸,就好像有许多的人开着战车随时准备去攻克她这座戒备森严的堡垒。被吓到的蜗牛立刻就会缩进壳里,春花随时都在操心自己的壳是否足够温暖和坚固。她长着一张精明的瘦脸,胸部也并不发达,但是下身庞大,毫无圆润之处。她时常担心被人强奸,在屋里却穿得很少,流露出弱流女子的神情来。她看各种各样的名人传记,试图从中总结出经验教训。结果看多了人心的脆弱,反倒彻底地对世界失望了,所以她每夜都说梦话,一字一句地、严肃地跟人辩论,语气悠长、幽怨、凄凉、凌厉。她没有休息或放松的时候,随时都准备噌地一下跳将起来,还击人家对她的侮辱和伤害。这使得我们对她既害怕又内疚——但谁也不愿意长年累月地内疚,所以我要杀了她。
我想啊想,终于想出一个周密的计划。第一步,先以肥女生春花的名义在各处张贴海报,说在某某体育馆有一流的摇滚乐队演出;第二步,把那些摇滚乐队纠集在某个体育馆,观众来了就卖票给观众,四十元一张,崔健演出的级别;第三步,把肥女生也骗到了某某体育馆,开始演出。结果大家一看,第一支乐队是金属说唱,第二支,还是金属说唱,一直到最后一个,都还是金属说唱。观众们终于受不了了,嚷嚷着,杀死春花,杀死春花。而这时我正好推着一车的板砖在门口兜售。就这样,肥?
女生春花就被板砖活活拍死了。
其实,这是一场蓄意谋杀,但是没有人会怀疑我,因为我看上去永远那么无辜,那么纯洁。
可是,我还没有来得及实施我的计划,春花就拨打110报了警,说有人要谋杀她。结果警车真的就开进了女研究生楼——这是建国以来,首例警车开进T大女研究生楼。七名彪形大汉冲了进来,把我带走了。在警察局他们审问了我两个小时,最后因为我的体重和春花相差悬殊,证据不足,只好把我放了回来。自始至终,春花都端坐宿舍里,专心致志地研读《鲁迅日记》,静如处女,动如脱兔。
晚上熄灯后我让屋里的女孩子猜谜语:远看是草帽,近看是手套,仔细看一看,既是草帽又是手套。
大家都毫无心机地笑起来,包括肥女生。
第二日,肥女生如同准备论文一样,写了一万字的材料,痛诉摇滚歌手是如何飞扬跋扈、毫无天理地侮辱她,殴打她,恐吓她,密谋着要杀她。这份内容翔实、证据昭然的材料被上交到班里、系里、学校办公室,还在T大的BBS上四处张贴。她马不停蹄地打电话给她的家人、同学、导师,反复诉说这一假想事实。结果,很快有人来做调查。
第一部分 我们曾经这样学会爱情幸福大街的惟一秘密
第一部分我们曾经这样学会爱情幸福大街的惟一秘密(1)
工作人员安静地听完肥女生陈述被压迫的事实之后,又问,还有什么要补充的吗?
肥女生憋红了脸,期期艾艾地挤出一句话:她,她还在宿舍讲,讲……
讲什么?工作人员循循善诱。
她讲黄色笑话!
她讲什么黄色笑话了?
于是肥女生讲了老半天。他们明白了,却都紧绷着脸,抿着嘴,不肯笑出声。
好好的,做什么摇滚歌手。工作人员对我深表遗憾。
我很少开口唱歌,也从来不在屋里放摇滚乐。这个城市连我在内大约有三个女摇滚歌手,除我之外,其余两个都会扭屁股。因为我有高等学府的学位,所以我不扭屁股;因为我不扭屁股,所以我挣不到钱;因为我挣不到钱,所以我有高等学府的学位。春花是对的,摇滚歌手比旁人更加危险。通过谋杀事件,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欲盖弥彰。不要以为你和大家一样按部就班地上课、吃饭、睡觉和出入食堂,你和每一个人笑着打招呼,搞好关系,别人就认不出你来。
我被宿舍管理科勒令搬出宿舍一个月后,在路上偶遇肥女生春花。她穿一袭白裙,披着蓝纱巾,头颅高昂,步伐缓慢,神情傲然地与我擦身而过,对我视而不见。她需要在与外界的对抗中获得自尊和骄傲,却忘了我从来就不是她藏书网的假想敌。
你知道吗?我们叫你The Kill Kill Girl。因为你唱的歌我们只听懂了一个字,就是杀、杀、杀。在一个大学旁边廉价的四川馆子前,两个荷兰人对我说。他们即将回国,在中国旅游两个礼拜,他们竟然目光短浅地认为我是中国最出名的歌手,并提到了国外的很多著名的女歌手与我相比较。他们把他们不爱吃的菜拼命地夹到我的碗里,并且问,Who do you want to kill?(你想杀死谁?)
我自己,我说。
和所有正在成长的女孩子一样,我也曾深深痛恨自己。
摇滚乐是先锋的。它是多少人的行为软件、现代迷信、时尚准则,而我只是一个普通的、庸俗的女人。我喜欢超市,只有面对如此丰厚而默默无语的物质,我才会感动。我喜欢家庭用具——被褥、枕头、靠背、床垫、窗帘、玻璃器皿、藤编茶几、纸巾、挂钩、瓷碗、有细密洞眼的金属勺子、胡椒瓶子,这些很具体的物质,很细致的材料,是多么容易让人联想到幸福啊!我会在反复心算之后慎重地为今年如期来临的夏天买一件打折的粉红色吊带裙子——它是昂贵的商场中最便宜的粉色裙子,一连好几天我都会为自己的精打细算和偶尔的奢侈感到无比兴奋。它是最普通的样式,但是它出奇地合身。这令我欣慰:我是柔软的,可折中的,可以隐藏于任何一件衣服或者一种面料之下。
我买了很多很多的打折长裙,各种颜色的,活泼亮丽地挂了满满一个衣柜。我总是换不同的裙子,它们都很长很长。后来有一个男孩特意跑过来说,你不该穿那么长的裙子,因为它们遮住了你的腿。后来,他成了我的吉他手。而我们在台上演出的时候,我一如既往地穿着大红的长裙(它很便宜)。一如既往地,它遮住了我的腿。我——是——鱼——一如既往地,我幻想着穿着黑色的网格丝袜,和我的男性歌迷们发生各种美好的艳遇。
早就有很有经验的音乐人善意地提醒我并不适合唱歌。他说为什么你不像校园歌手们一样,写一些在草地上唱的歌?我只是懒得摆出一副纯真嘴脸来,原谅我到这种时候就会变得异常早熟和倔强,我以为那些游荡着的阴郁的魂灵更加需要同情和安慰,比起形而上的伤感青春,它们更加脆弱和卑琐,更加不堪一击。
我把我的乐队命名为“幸福大街”。迄今为止,我没有和乐评人喝过酒,也没有和他们称兄道弟。没有人把“幸福大街”明确地称为摇滚乐,因为它总是不够勇猛,不够愤怒,也不bbr>?够工业化。它不是流行,不是民谣,不是金属,不是说唱,不是死亡,不是朋克,不是哥特。迄今为止,我们仍然不知道它是什么。它的行李中充满了任性、乖戾、凶猛、冷漠的情绪,矛盾重重,破绽百出。灯光熄灭,冰冷的音乐却开始变得温暖。是的,我们只是温柔善良的食肉主义者,本城最他妈荒诞滑稽的马戏团,为善良的陌生人表演炼金术、起死回生术和自我谋杀术。不久之后,在我们的排练场,将竖起低质量的浮华大厦,机器将吞吐着商界的、政界的、包括性服务在内的无数服务行业的新贵们,“幸福大街”的明天却无人知晓,她苟延残喘,随时死去。而我,一个面容模糊的南方女子,一个卑微无名的学堂学生,在舞台的灯光里,仍然热烈地、天真地幻想着一举成名,名满天下。
我以为女歌手是一定要和她们的制作人上床的。潮湿的南方的天气总是使我们这样的女子过于谨慎,善于隐藏,而我们一旦被连根拔起,苟且于北方的干燥和寒冷,就会变得面容模糊,声音尖涩。只有极其优秀的制作人才能明白女歌手身体里截然分开的两个人:一个是面容模糊的女学生,一个是声音尖涩的女主唱。歌手是要制作人成全的,她的名满天下是势不可挡的,因为她有隐秘而丰厚的潜质,她不再是不敢唱歌的小女孩,也不再是谦卑恭顺的女学生,这一切都要依赖于一个技术高明并且独具慧眼的制作人。所有的一流录音设备,只不过用来处理细节:加工、修饰、调整、增删。几千万的身家,只是为了成就一个卑微的无名女子。
想到这里,我和所有梦想变成公主的女孩一样,充满了天真的热忱。
第一部分我们曾经这样学会爱情幸福大街的惟一秘密(2)
开始时只是冷漠的,有节律的,沉稳的哼唱。而后,声音变亮,变得任性、无常;情绪的变化是重要的,一个不成熟的女孩子,一个不成熟的小妇人。交替,反复。好像是什么被突然打开了一样,声音越来越大,越来越高,越来越亢奋,所有的乐器都呼啸而来,鼓、失真吉他、贝斯、小提琴,和人声一起,用力地扭在一起,无常、乖戾、造作、暴力。用尽全力,尖叫,反复,没有节制……最后,所有的声音突然消失,只剩下叹息,越来越低,越来越远。一切即将结束。就像一个噩梦,突如其来,突然消失。
其实它和灵魂一样美丽……
我颓然跪下。
一切都已经结束,有人bbr>?扶起我。
我想和你睡觉,他说。
我第一次听你的歌就想要你了。你知道吗,你的声音过高,胜过摩擦塑料泡沫,同样胜过划过玻璃。但富有穿透力,同时具有冰冷和温暖的特质。是我发现了你,他们并不懂你。我一直想要你。你可以说我是一个流氓,但我是一个正常的男人。
我不由得微笑:谢谢你看得起我,但我是好女孩。
我们说好女孩一般指在床上,他说。
我经验无多。
我会教你,他灿烂地笑。这个英国籍制作人有着洁白的牙齿。
我也笑。可是这个世上有太多长腿女孩。
我已有欲望,难以忍受,他说。
我亦喜欢你。
那为什么不和我睡觉?
较之于做爱,我更希望你对我怀着温情。
你有爱人吗?
有,在想象之中。
你是否和他做爱?
这是秘密,我永远记得他皮肤的温度。
为什么不和我睡觉?我已经……勃起。
因为……我想做一个忠诚的女人。
忠诚于谁?
这的确荒谬。我并不知道我要忠诚于谁。我喜欢你,同时我喜欢一切健康的男人。但我仍然必须保持忠诚。
其实我们一直都在暗示对方。
也许是吧。
你已令我无法忍受。
你只是需要某个女人。你并非需要我。
哪里有女人?
在这条街的尽头,有一个体育馆,往里走一百米,有一个俱乐部,那里有很多女人。你可以去找她们。
我总是梦见海豚宾馆。
早晨醒来,我突然意识到自己可能永远失去那本《舞、舞、舞》了,也可能从来没有拥有过它。我将在每个周一到周五的下午坐在昏暗的老图书馆里看死人的书和《舞、舞、舞》。周六、周日休息,一直到死去。
我端坐在图书馆的扶手椅上,用红色的发卡别了头发。桃花复桃花,春天复春天,图书管理员仍然在角落洗衣服。那个抄书女孩完成了她的选修课作业,再也没有出现。我听到外面隐隐约约有人叫我的名字。我想站起来,但是我站不起来。我坐在那里,纹丝不动,渐渐感到自己通体透明,洁白无暇。这使我感到无比惊恐。
第一部分 我们曾经这样学会爱情你从没看过我的身体
第一部分我们曾经这样学会爱情你从没看过我的身体(1)
最后一次看小龙他们演出,是在学校附近的一个酒吧。这个酒吧的第二层,是一个有很多脸色黯淡的女人的夜总会。
那天去了很多人。演出到了高潮时,乐队的五个人脱掉了身上的红色雨衣。
他们全裸。
他们疯了。
人们拥上去。
我知道我也应该上去的,去看他的身体。
我一直安静地坐在后面。和以前一样,我看他的演出从来都是异常安静。那是我深爱的最珍贵的最温暖的身体,它在证明它的理想、激情和愤怒。它面对的从来都是被蛊惑的人群,而不是我,一个知命柔顺的普通女子。我忽然明白了,不管如何努力去靠近,我们从来都不是同一种人。我也明白他永远不会爱我,他爱的是别的东西。
他经过我时我叫了他的名字。很轻。
我想他听不到我叫他。
后来我走出酒吧,喝了一点可乐。
然后回家。
他们都说好女孩总会得到幸福。
会的,一定会的。我会在某个清晨,在另一个男人的身旁醒来。我会拿他的手,放在我的左边乳房。
我会说,宝贝。
曾经在夏天的午后,穿着我最美丽的裙子,找到小龙居住的偏郊的房子。我坐在他简陋而干净的屋子中间,端庄而悲伤地向他调情。
我举出了说服他和我做爱的理由:
你今年二十七岁;
你也许会活到六十七岁;
假如你两年换一次女友,那你还会有(67-99lib?27)÷2=20个女友。
如果你并不是那种很花心的人,那你一生中可能还会有五六个女友。
所以说,多我一个,少我一个,其实都是无所谓的。
另外,还有三个很充分的理由:
一、我虽然不是很好看,但我也不难看;
二、我虽然没有钱,但我也不穷;
三、我没有性病。
小龙笑起来,好像听到一个很好笑的笑话一样。
我继续举出理由:
你暂时还没有女朋友,和我做爱,你会有什么损失呢?而且在不损己的情况下利人,何乐而不为?
我的皮肤还是很光滑,富有弹性,也许再过几年你就会不行了,你知道吗,虚度华年也是一种罪过的。
我也许没有经验,可是连我都知道,这种经验是很容易学会的。
也许我应该向有经验的男人学习,但是你知道,我不能一个一个地去试验,因为那样太不卫生。
小龙不苟言笑,却也忍不住笑出声来。
他说,我不需要女朋友,我只需要伴侣。
那不就更好了吗?我也不想对感情负责任。
而他显然有些吃惊。
那么,迟疑了一下,他说,如果我现在和你做爱,然后我说,你走,不要再有任何来往,你愿意吗?
我说,愿意。
那么还等什么哪,他说。
于是小龙向我走来,要把手放到我的肩膀上。
我躲开了。
小龙笑了,他是成心的。
我低着头。今天我只是来说服你,而不是来和你做爱。
人和人之间是需要相互驯服的:一起做一些事情,度过一些时光,或者什么也不用做,什么也不用说,然后,在分手的时候,才会觉得忧伤。在这个世界上,有几千几百万朵一模一样的玫瑰花,只有一朵驯服了小王子。他们住在同一个星球上,他为她浇水、罩玻璃罩、立屏风、杀毛毛虫,他留意她的无端抱怨、可笑的吹嘘和沉默。可是,我们常常不重视这种微小的事情。正如小王子的狐狸说的:这是一种常常被忽视的行为。
第一部分我们曾经这样学会爱情你从没看过我的身体(2)
小龙:
在所有寄宿女孩子午睡的房间,我继续给你写信。夜晚真正来临时我已经重复写了很多遍。我一直在反复删改,努力去掉多余的句子和词汇。这是我惟一一封没有流泪的信。我练习了很多遍,才得以如此。
我已经不想唱歌。那天晚上我坐在门口一直等你来,抹上淡淡口红。你说过要来。我很早就醒了。你终于没有来,看我唱歌。那天晚上开始,我再也不想唱歌。我知道自己迟早会放弃的,可是没想到会这么快。我从来不肯开口唱歌,可是一旦开口,就那么大声,以至于母亲听见了,以为那是哭泣。很多个夜晚,我总是梦见自己拍打你的门窗,说,请开开门。
有一个愿望我一直不肯说,我怕说出来就不再应验。我现在已经知道不能够实现了,于是终于可以说出来。我希望能够告诉你:如果可能,我希望自己从未开口唱歌,或者从今以后,永缄其口。我只需踏踏实实地对你好,如同一名普通农妇。我要为你做如下事情:洗衣、做饭、购买纯棉的衣服,准备好治酒后头疼的药,偷偷替你喝下已经过量的酒,在你喝醉之后带你回家。我要亲自打扫房间,添置一把暖壶,这样你就不会去喝水龙头里的凉水。我要添置一些简朴的家具,还有盐、油,安装新的窗帘,铺上新的床单,我将种植不知名的花草,让生命充满你的房间。你排练演出而我将周旋于公司,做一个穿粉色套裙的整洁的白领。到了晚上我会在屋子里等待。在冬天我希望你和我一起走在有阳光的街上,双手插在灰色大衣里,不再感到寒冷。我衣着朴素,不露声色,每个人看见我们都会立刻明白,我们本应在一起,天意人心,不可阻拦。
我以为只要唱歌就好了,唱歌会替我实现所有奢侈的尘世愿望。可是事情并不是我想象的那样:你看到我唱歌,你就要来爱我了。不是这样的。也许我会成名,如果我有足够的才华、心机和坚忍的耐心,但这些我都没有。我的歌是我最珍贵的隐私,它和这个城市的尘埃一样,是我的脸我的表情,是我对繁华物质的惟一所求。我看到有人在彻夜饮酒,纵情声色,但他不是我。我多么希望有人前来爱我,他带着一盒脂粉就来了。我要央他爱我,央他和我一起回家。离开城市,离开虚拟网络,回到南方小镇,夜风,河边的灯,冰糖绿豆,冰冻啤酒,我要他牵我的手,走过我作为少女的地方,我是血化为颜的女儿,接受命定的幸福。
希望我的固执和愚驽没有让你难堪bbr>,我依然会恳请你相信我是好女孩。如果我可以说最后一个愿望,我会希望所有的回忆都终止于四年前的那个清凉月夜。我多么希望那个在月光下起舞的女子她就是我。我多么希望能够涉过江水,前来替你绾起长的发。幸福大街的惟一秘密是稍纵即逝的爱情,它本不是用来流芳百世,它只是活在很少人的心中,如同埋下惟一的种子。这个世上将会有无数女子前仆后继,死于心碎,但她们不再是我。
“我曾爱你,是真爱。”如果这个秘密一定要为人所知,我希望是你,听到了它。
我至爱的小龙站起身,向我走来。
当他的手将要落在我的肩膀上时,我起身,离开了房间。
那一个夏天的午后,我离开了年轻时最爱的一个人藏书网
。我想我再也没有见过他。
从那时候起,不会再有比我更强悍、更坚定的摇滚主唱了,如此嚣张,不可一世。
如果你看到一个女孩子拖着一把大吉他在京城的各个酒吧弹琴唱歌,她唱:我是鱼。
她一定不是我。
第一部分 我们曾经这样学会爱情风月故事
第一部分我们曾经这样学会爱情风月故事(1)
覃的故事
大侠:
今晚去专教熬夜,来找你不见,本想看看你再走的。
明天,好吗?交了图我们一块去吃午饭。愿意的话中午来宿舍找我,因为我恐怕在睡觉。
晚上你要上自习吗?如果你要找我,就在主楼乘电梯到7层,然后走楼梯上到8楼,往右拐,再往左拐,尽头的教室就是我们的专教了。我的座位是中间一排的第三个。你一进门就可以看见我在上水彩了。
想你了。想见你,又怕你不愿见我。
想我了就来找我。不来也没关系,随你。
好了,时间不多,我走了。
想你,亲你。
不要来专教找我了,睡个好觉,乖。
十九岁的少年覃把留言条装入了信封。
窗台上放有一部破破烂烂的内部电话,还有一个专门用以记录来访男士的破破烂烂的的本子。十九岁的少年覃把信封放在它们旁边。
来自河北某县的门房倨傲地俯视着十九岁的建筑系大二男生。她有倨傲的充分理由:她是全国驰名的重点大学的女生楼传达室的两个重要门房之一,举重若轻地掌管着楼里八百五十个居里夫人的起居、信件、恋爱和情人们道晚安的最终时刻。
十九岁的南方少年覃当年血气方刚,但他请求门房传呼住在240室的物理系大一女生时,态度总是很谦逊。
我想南方少年覃是很爱那个被他唤作大侠的顽劣女生的。
他可能还想过娶她为妻。
这虽然可能只是我一厢情愿的猜想,但也有可能是真的,也有可能,是被遗忘的事实。
曾经每一个十九岁的少年都误以为自己能够娶心爱的女子为妻,曾经每一个大一女生都天真地坚信能够拥有一个痴心男子的爱情。很多年后,当我从一个旧信封里取出这张发黄的纸条,仍旧和那个住在女生楼二层的物理系大一女生一样,心动不已。
我们不能对往事进行事后的评述,尽管我们已经心平气和,尘埃落定。我们还知道等待从来不是为了再次得到。等待和无望的爱情一样,是徒劳的。
大侠这一个外号,用在一个身量矮小的南方女孩身上是有点不相称的。一般来说,她们会被情人唤作婷婷、璐璐或者小佳。然而覃似乎很喜欢这一称呼,他在信中不厌其烦地反复使用,而且他只在信中这么用。他从来不叫我的名字,我也是。我们的名字只是在供别人识别我们时用。
我们有意无意地避免了名字。可能是因为害怕,害怕错误;也可能是因为舍不得。名字是生硬、陌生的,充满了强迫的意味。覃有一次在女生楼前等我,而我没有看见他,只是和一名女生并肩匆匆而过。于是他叫我的名字,叫了好几遍。他的声音在叫我的名字时是陌生的,仿佛不是叫我,而是在叫一个陌生人,仿佛是一个陌生人在叫另一个陌生人。他在暮色中匆匆向我走来,一反平日的从容和镇定。我看到他脸上的惊疑和悲伤,看到他身后从叶子的缝隙中泄露的淡淡的阳光。从那时候起,我开始逐渐明白,尽管这个和我一样充满惊疑、忧郁和悲伤的少年是我在这个陌生的北方城市的惟一润湿的相关,但他最后仍然是要远离我的生命的。
从十六岁的夏天起,我开始和遥远的北方大学建筑系新生覃通信,并小心地瞒过了尽心尽职的老师与家长。直到我们在同一所大学念书,这个习惯也仍然保持着,尽管我们的宿舍楼相去不远。我们仍然会把信小心封好,投到路口的同一个邮筒里——就在那个十字路口,你每天经过时可以看到。晚上去寄信时,路灯把影子拉得细细长长的,把我们年少时的悲喜拉得细细长长的。
一切都是郑重其事的,就像过家家一样。那一段日子,就像鱼在透明的水中吐出一个又一个的泡泡,缓慢地、无声地上升,在水面一个一个地破裂,发出细微的劈啪声。
覃走后,再没有人唤我作大侠。
每个情窦初开的女孩子都会经过这种特定的时刻,那一次是轮到我了。突如其来的离别损坏了我年轻时可贵的逻辑思维,以及对事物判断真伪的能力。在很长的时间里,我一直反复听到一种四月里裂帛的声音。我开始遗忘,遗忘所有我曾经认识的人。我没能拿到学位证书就离开了这个北方城市。我来回穿梭于祖国大地上的城市..,虚度年华,不名一文。我最终学会了忍耐和等待,学会了做一个女人。这个女人不叫大侠,她有自己的名字,她和名字一起在这个并不乐观的世上安身立命。当人们叫这个名字时,她会回头,会微笑,但脸上不会有惊疑和悲伤了。
我带着覃写给我的信在城市里来回穿梭。我丢失了那些信。我知道,我已经开始衰老,因为我已经开始穿上蓝色旗袍,尝试着回忆往事。
我想不起他的名字和他的样子。我最后能记起的,只是他的身体。
第一部分我们曾经这样学会爱情风月故事(2)
是的,身体。那些模糊不清的一点点回忆,他没有穿衣服的身体。十九岁少年覃的身体,削瘦、敏感、多疑,岁月还使它僵硬、冷酷。在房间里,也不是我们的房间,那是他刚毕业的哥哥的单身宿舍,我们从来没能拥有过自己的房间。寒假我们一起返回南方,回到我们第一次相遇的南方城市。我骑着一辆自行车飞快地穿过那个城市,穿过人群和薄暮中的甘蔗香味。你肯定没有见过骑车比我?99lib.更快的女生,我笑吟吟地对他说。覃伸出了手,向我。他帮我褪下了牛仔裤和天蓝色毛衣,也褪下他的,我于是看到他的身体。那是我第一次看到不穿衣服的覃,也是最后一次。令人震惊,它是单薄的。我们开始不知所措。我从没抚摸过覃的身体,从来没有。这就是为什么我最后只记住了他的身体,仅仅因为我从来没有熟悉和理解过它。最后覃替我穿上了所有的衣服,我听到他急促和悲伤的耳语:你说,你是我的,你说。
我是他的——悲伤和隐秘的同谋。校园的小树林,教学楼的墙角,空荡无人的绘图教室,湖边的长椅,主楼后的灌木丛,体育馆的侧门,楼梯的拐角,操场的大看台,男生宿舍的单人床,一切黑暗和隐秘的角落,甚至在人人都午睡的白天,覃的手总是不由自主地滑进我紧绷的仔裤里,我从来没有能够阻止他。我们曾经如此年轻和衰老,纯洁和放纵,对一种介于孩童和成人之间的游戏孜孜不倦,留连忘返。覃是如何知道这一游戏的呢?覃是否对我的身体了然于心呢?为什么他知道如何使它快乐却无法安慰它的悲伤呢?我不知道,同时我也无法描述欲望。我知道它,它从身体的内部缓缓升起,它和死亡如此接近,以致于我以为它们是一样的。从代数的角度,它们可以简明地表达为:
A=B
或者:
X=Y
后来我醉心于杜撰风月小说,就像面黄肌瘦的小孩子养成吮手指的不良习惯。那时我身体尚且单薄,发育不良,仍然是不解风情的学院式的年轻女子。日子像一个阴谋,在女孩子隐秘的谈话中,在阴暗喧嚣的楼道中,在一只半岁母猫的无声行走中,无用地浪费掉了。早晨醒来,我心里总是空落落的,很害怕,我躺在床上,不知道为什么就是这样害怕。胃里空空的想呕吐。我于是起身,洗漱,换洗昨天褪下的衣服,但还是止不住地害怕。我去到我和覃共同热爱的旧图书馆,端坐在那里,眼过之处是工科学生呆板陌生的脸,不乏一对对考研、考托的小情侣,以前我觉得他们很大,现在又觉得他们太小。他们是多么纯洁呵,在大学里大家总是无一例外地纯洁。校园中总会有各种心性美丽的女生炮制一个个干净纯情的故事,温馨、浪漫、文笔俱佳、充满灵气。但我对这种纯情的生活已经厌倦了,在他们中间,我总有一种滥竽充数和鱼目混珠的羞耻。我不无恶意几乎是恼羞成怒地编造风月故事,我总是这么想:翻过这一页,覃将从此消失。所有的字句里,哪怕是一个小小的缝隙,都不会有他了。我将不再需要他,永远。
每到秋天,我就开始写风月小说。我写呀写呀,就像生病一样。
我在秋天的阳光下走路,像鱼一样,走了很久很久。在这个经济萧条的时期,我总是身无分文,四处游荡。没有人会关心我们——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流浪的人群,他们也不会相互关心。我应该拥有情人。我偶然路遇的一个虔诚的基督徒曾经严肃地告诫我要过贞洁的生活。我讶异地盯着他,因为我与他素不相识,他实在是太冒昧。这样你会更加美丽,他说。我不要美丽,我大笑着把他出于一片好心馈赠的一块素馅饼当面扔进了地铁的垃圾桶,这令他十分愤怒。他们有什么权利指导我的生活?我不需要教诲,我是自觉的。既然我答应了自己去等待,就意味着我对十九岁的虚幻情人的全部忠诚,就像小时候老师给我们灌输的信念一样坚定。我之所以要过贞洁的生活是因为我很虚伪,我比别人更加虚伪,更加喜欢这种戏剧一样的精神布景,却断然不肯承认作为一个女人个体的爱情以及由它衍生的无辜和痛楚的欲望。十九岁少年覃的抚摸的虚伪,信中文字的虚伪,以及时间轻描淡写的虚伪,它们都是虚伪的,因为它们从来都只是想象,从来没有真实地存在过。我极端迷恋“进入”这个词——在女权主义者的著作里你可以找到它:它不仅是指向一种色情情境,更多的是暗示了一种意味深长的宗教仪式。因为“进入”直接刺伤的不仅仅是最深处的肉体,更具伤害的是,刺伤你十分隐秘又不得不毫无保留地敞开的心灵。
这种生活是会伤人的,我知道。所以我决定,如果我能够再次爱上一个陌生人,在多年的沉默和等待之后,如果我还有足够的勇气和善良去爱上一个陌生人,我一定会请求与他做爱。我一定会叫出他的名字。我一定会。
鱼的故事
让我看看你的风月小说,鱼说。
我在一个城市里走路,会有人在后面叫我。我回头时,他们很抱歉地说,对不起,实在是太像了。
他们说我像鱼。开始我以为他们指的是生活在水中的长有鳞片的一种冰冷的生物,后来才知道有一种鱼是在陆地行走的。我后来见到鱼,才知道我们并不相像。事实上我们相差甚远。我是丰满、美艳的,鱼则身体单薄,相貌平平。我不明白他们为什么会认错人。
鱼总是在深夜来访;鱼来路不明;鱼对着镜子涂上艳红欲滴的口红时,宛若风尘女子。我们躺在宽大的床上。屋里很黑,一种空荡荡的黑。我们惧怕黑暗,也不向往光明。鱼是诗人,鱼可能是这个世纪末最好的诗人。一个北京痞子曾经说过一个笑话:北京街头人很多,一个挨着一个。忽然刮起了一阵大风,有十个人倒下了。这十个人爬起来后,发现他们彼此间认识,因为他们不是诗人,就是妓女。这个笑话很好笑的,我当时笑死了,鱼说只是我无法模仿那个北京人当时怎么说的罢了,不然你会笑死的。
也许只是凑巧,鱼正好既是诗人,又是妓女。
我们大家都知道,妓女不是一个好的词。大学里的女生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出去,深夜回来时身上自豪地套着明显过于宽大的男式衬衫,在日记里甜蜜地写道:风月,又如何及得今夜的雪?她们不是妓女,鱼是。妓女的定义可以是:女人,用肉体交换金钱。鱼用肉体换了金钱,并且她只要钱。所以她是。
妓女,也有美丽的,在唐传奇里,和秦淮河的歌舫上。你听过妓女和柠檬的故事吗?女子只是每日欢乐地用她的身体安慰她的情人。她总是把柠檬切成小片小片的,把汁抹在自己身上和头发里。她的情人把头埋在她的头发里时,就会说,我梦到了一大片柠檬林。她的情人很穷,但她仍然很爱他。后来他富有了,离开了她。她又有了新的情人,但都很穷。他们一个个地离开她。而她仍旧是爱他们的,仍旧把柠檬切成一片片的涂在身上和头发里。当她的情人埋头在 5979." >她的头发里时,就会说,他梦到了一大片的柠檬林。
第一部分我们曾经这样学会爱情风月故事(3)
这个故事不是我写的,是川端康成。我说得不好,他把故事说得很美,他甚至不用妓女这个词。
必须要钱,否则就不是了。如果你决心做一个妓女,就必须敬业。鱼仔细地翻着一个年轻男人的衣服上的每一个口袋,她低头时露出雪白优美的脖子。鱼翻出了一张一元钱的纸票,和两个一角的硬币。男人摘下一块旧表,鱼推开来,淡淡地说,只要钱,别的不要。外面下着雪,身无分文的男人在雪地上走了整整两个小时,回到家时脚已经冻僵了。他永远无法理解鱼为什么会如此狠心,她看起来那么小。
蛇在雪地里冻僵了,农夫看见了,把蛇放在怀里。蛇醒了过来,咬了农夫一口,农夫回到家就死了。
所以说,男人就像蛇一样,受伤时不要理他,不然他暖和过来了,会把你咬死。
你们在讲什么故事,隔壁屋一个女孩伸出脑袋,天真活泼地问道。
我们在讲农夫与蛇的故事。鱼笑容可掬。
小龙,沦落京城的无名画家,风尘仆仆,衣衫褴褛,他说他是来找鱼的,他找她找了很久。他对我讲述了鱼的故事,确切地说,是关于人鱼的另一种传说。
那天夜里我回得很晚,街上很冷清。那一带很偏,车也很少过。路灯一路都是暗暗的,我总感到有人在一直跟着我。终于我忍不住回头,隔着雾看见一个灰灰的小人儿。她穿着厚厚的棉衣,但是却很小,你总觉得你可以把她放在你的衣兜里带走。那天是“倒雪”,就是冬天里要变暖和时,天气突然又冷了起来。空气里飞着一点小雪,她没有戴围巾,所以我看见了她的脸。她看着我,说:我是鱼。
那时已是凌晨三点,我把她带回到我的屋子里。屋里没有暖气,我把电炉的插头插上。她蜷在电炉旁,一直发抖。然后她脱掉那双大而厚的鞋,露出一双小巧的脚来。她继续脱去棉衣,很安静地躺在床上,长长的头发柔顺地落在削瘦的肩上。我走到床边,看见她的眼睛很大,很亮,仿佛有水,却空洞得什么也看不见。我替她脱衣服时,她很温顺,不挣扎,也没有帮助我的意思。她的身子小小的,像一条鱼,银色的。
我是处女,她小小声地说。她身上有一种浓浓的女孩子的味道。
你应该给我钱,她很天真地说,听说她们一个晚上可以挣三百块钱。
我说,她们一个晚上不止挣三百块钱,再说,我没有钱,我已经有三个月没交房租了。
没有关系,她柔声说,等你挣到了钱,再给我吧。
我便是这样认识了鱼的,可鱼坚持认为不是这样的。是这样子的,她说,有一天我在村子里走路,我像一条鱼一样走路,突然有个人从另一条小路走过来,我走过他身旁时他说你好,我没理他。他又说了一声你好,于是我就回头嫣然笑了。
就这样,鱼认识了小龙。何以鱼会知道自己笑得很嫣然呢?事实上,我不是小龙。然而鱼叫我小龙,我就是小龙了。鱼把时间也记错了,她记成了秋天,在圆明园村里那种金黄色小野花毫不犹豫地全部开放的时候。她说她从未看到过那么多的花,那么浪费。她把花儿满满地抱了一怀,带回黑而潮湿的小平房,有人在那里练琴,盆里搁着吃剩的半个馒头——那一年只有馒头,还要忍受片警时不时的骚扰。鱼只记得秋天。她记得秋天里发生的所有事情,或者说,她把所有的事情都归到秋天发生。
鱼一共来过五次。我记得如此清楚是因为每一次她来时身上都有一种很浓的气味,每一次她走后,屋里都会飞进一大群黄色的蝴蝶,落在鱼触摸过的一切物品上,每一次我都要费尽心思把这些美丽而丑陋的生物从窗户赶出去。最后一次她回头说,我走了。她说得轻描淡写。后来我才想起,她以前从来没有这么说过。她真的嫣然地笑了一下,这个微笑给我留下了异常深刻的印象,使我以后能够有足够坚强的决心去找她。后来她就再没有来过。起初我没有感觉到异常,因为鱼的出现和消失毫无规律可言。直到很久以后,我才明白,她是真的走了。
我开始想去找她。你知道,在这样一个城市的底层,当你真的和一个人有所关联的时候,你就会很在意她的存在。然后我真的就去找鱼了。我找了一千零一个晚上,之后开始怀疑此人其实并不存在。她是我想象的,并不存在。那么说,那些夜晚都是虚幻的。这种想法令人绝望。
后来我终于找到她,在一个叫“猎奇门”的酒吧,传说那里有一个转台的女歌手。我走进去,看见一个女孩子在昏暗的台上唱歌。她一直低着头,长长的头发披下来,脸就不甚分明了。她穿着一条水红色的长裙,拖到地上——水红色是一种很娇嫩很脆弱的颜色。她在台上唱一首歌:
我是鱼
小龙房间里的鱼
其实你从没有看过我的身体
其实它和灵魂一样一样美丽
我走上去,在她耳边轻轻>99lib.地叫她的名字:鱼。
她仍然没有抬头,她说:我不是鱼。
她轻轻掀开她的水红色的长裙,说:你看,我不是她。
她的裙子下面空荡荡的。她没有腿。
这个世上没有腿的只有一种人,那便是生活在深海里面的人鱼。所有的人鱼都会唱歌,她们都相信只有当爱上一个人,而且这个人也只爱她一个,并且他爱她超过爱他的父母时,他们结合在一起后,她才能分到他的一个灵魂。这个灵魂并没有因为分给她而有所减少。更重要的是,在肉体湮灭之后,灵魂还是不灭的。
大家从小都知道那一个悲伤的童话。不明白大人为什么都那么丧心病狂,一定要给小孩子讲那么悲伤的故事。为的是什么?天堂么?我从小就知道,天堂没有花5分钱就能买到一块冰糖的人间好。人鱼把刀扔到了海里,变成了海上的泡沫。大家都知道,人鱼并没有杀死来自遥远国度的公主,没有让鲜红的血溅到美丽的腿上,于是她就只好死掉了。
是我,我杀了她。鱼咬住小小的白牙。
我一直想杀了她,从小就想。我不能让她拿走我的;不能允许她赤身裸体地躺在我的爱人的床上;不能让她的长发洒下来,遮住了雪白的胸。我总是在夜里注视他们。没有人知道我的悲伤比我居住的大海还要深,还要大。
我杀了她。有一天他出门了,在他离开她的空档里,我就杀了她。这个事情我想了很久了。我走进他们的房间,平静地向她走过去。她有一点疑惑,但我不会给她什么机会了。我拿出藏在衣服底下的刀,就这样把她杀死了。她流了很多的血。这时候不知从哪里飞来了很多黄色的小蝴蝶,从此它们一直跟着我。
我应该告诉她,为什么她一定要去死,但我那时候不想说话,我不知道她是不是知道我就是童话书里必须死去的人鱼。我只是不想再要书上的结局。我看着她的血慢慢流出来,那么多,多么神奇啊——我们人鱼是没有血的。
第一部分我们曾经这样学会爱情风月故事(4)
警察迅速而有效地包围了鱼居住的屋子。大家惊疑不定地看着鱼,她还在抱着琴漠然地唱歌。鱼在警察的簇拥下走了出去,一大群小黄蝴蝶飞了过来,于是大家手忙脚乱地把它们赶了出去。那群蝴蝶无声地飞舞着,久久不散。
人们听到鱼轻声地问一个年轻的警察:
我们要去哪里?
他们去了一个白色的手术室。在那里警察充当了医生,他们锯掉了鱼的双腿,因为她杀死了一个人。杀人是一定要受到惩罚的,所以他们锯掉了鱼的双腿。鱼赤身裸体地躺在惨白的手术台上,她已经没有了双腿,就像一条人鱼一样安静,她再也无法与人类做爱和跳舞了。鱼那时明白一切都像谶语一样,注定不可逃离,她第一次感到自己很快就要死去。鱼其实害怕死亡。
这就是人鱼的故事,小龙说,我还在一直找她,希望你告诉我她在哪里。
你讲的故事很好听,我冷冷地说,可惜我这里没有你所说的那个鱼。第一,我认识的鱼是有腿的;第二,鱼总是在不停地织围巾,怎么可能在冬天的夜晚不戴围巾?
我有她的画像,小龙仍不死心,从口袋里小心翼翼地掏出一卷纸来。
那是一幅粗糙的油画。画中的女孩相貌平平,但是眼睛很好看,润湿的,像是有水。但我从没见过她。
我松了一口气,说,她不是鱼。
你最近有没有见过鱼?小龙问。
我说没有,她时常来我这过夜,但说不准什么时候。
你多长时间没有见过她了?他盯着我追问。
我这才想起鱼很久没有来过了,鱼似乎在某日不辞而别。我甚至忘了她走了多久,好像是昨天,又好像是很久以前。
你很久没有见过鱼了对不对?小龙说,事实上你已经忘了她的模样。
如果不是早早就画下她的肖像,我也会忘记她的样子的。鱼身上似乎有一种魔力,让你永远记不得她的样子,你只是记得她仿佛是大街上很多个普通少女中的一个。
我没有言语。鱼不见了,那她到哪里去了呢?我的确想不起鱼的样子了。我突然有一种很不祥的预感:鱼也许永远消失了。
鱼可能死了,小龙说。
鱼是这样的人的。她似乎随时都可能死去,她身上有着不可抹去的死亡气息。
小龙你不要再去找她了,最后我说。
鱼讲的故事
我交了一个男朋友,鱼有一次对我说。
真的,他答应我了,让我做他的女朋友。鱼用了快快的、有点焦急的声音,生怕我不相信。
鱼长着一张女孩子式的平淡的脸,她太普通,太不起眼,所以一直没有男孩子追。然而有一天鱼忽然交了一个男友。他们在街上并肩而行,那是这个城市里比较繁华的一带。鱼在这个城市里居住多年。她看着那些花花绿绿的街灯和招牌,人群,车,干净明亮的店面,很多人走来走去。鱼看到这种繁华很感动,她说,很久没有看到这样的街了。男孩子很乖巧地接上一句,以后我可以天天陪你走。鱼深深地看了他一眼,低下了头。在经历了流血、尖叫和耻辱后,鱼还是被这一点点的温情感动了一点点。在这些漫长而孤独的日子里,鱼是需要这种动听的贴心话的。她什么也没说,但她的沉默给那个男孩子一个很大的机会,他顺理成章地搂住了鱼的肩,然后慢慢往下滑到腰。鱼却拘谨起来,如一个初次恋爱的小女孩。他们正要从一架立交桥底下穿过时,一辆双层大巴亮着头灯呼啸而过。男孩用力拉了一下鱼,鱼就轻飘飘地倒在了他的怀里。她有些站立不稳,一时间只好抱住男孩的腰,像一个不更事的小女孩一样,抱得紧紧的。于是大巴上所有的人都透过窗子看到了立交桥下的男孩和女孩紧紧地抱在一起。多么恩爱的小情侣啊,他们心里自言自语。这是这个干燥寒冷的城市里一点点温润的风景:相貌平平的女孩鱼被一个男孩搂在怀里,慌乱地避开男孩灼热的嘴唇。
鱼听到男孩子的喘气,还有一种孩子气的得意的轻笑。在鱼的房间里,他凑过来用一只手抱紧了鱼,另一只手从衣袖里伸了进去,攥住了鱼的乳房。鱼的乳房并不大,但长得很美,攥在手里满是充盈和柔软的感觉。这是你身上最美的地方,男孩这么告诉鱼。曾经有人赞美过鱼的眼睛,但这一次被赞美的是她的乳房。鱼低着头保持缄默,她其实很满意这种赞美——这是一种进步。鱼作为一个女人,她的美浓缩在两个最不为人注意的地方:一个是她的眼睛,一个是她的乳房。
我不能够。这是一种病,医生说的。女孩子总会有各种各样的病,我只是不能够。男孩怜惜地捧着鱼的脸,这一刻他觉得鱼很美,很纯洁,简直是完美。鱼叹了一口气。她的神态和举止都是小女孩气的,但她自己知道不是,她只是无法改变那样的一张脸和那样的一种习惯。鱼在这个撒了成熟催化剂的城市里并没有明显老去,但她清楚地知道青春和激情正在飞速地离她而去,而现在她脸上泛起的异样的娇艳将只是昙花一现,正如将死之人的回光返照。
我不喜欢露水情人,不喜欢一夕承欢,我不喜欢,也不愿意。鱼缓缓地说。
那是假话。在无限流淌的时间里我细细地琢磨这句自我标榜的话,我是不喜欢,也不愿意,但这依然是假话。我总是欲言又止,犹豫不决地说着谎。我一贯如此,我总是说谎,对自己说谎,无休无止,循环反复。
第一部分我们曾经这样学会爱情风月故事(5)
我是一个歌手,一个诗人,一个女人,沉默、乖戾、偏执、性冷淡。但这是我想象的,也许,事实并非如此。事实是,我既不唱歌,也不写诗,当然也不会是性冷淡。我不知道,鱼茫然地摇头,我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没有位置,没有方向,没有定义,只是游荡,没完没了地游荡。
我喜欢这样。我在大街上无意中碰到的男孩子,在黑暗中,他离我这么近,却一点都没有碰到我。
我什么也看不到。那么黑。
你在哪里?
我在你旁边,他说。他的声音就在我耳边,呼吸的气息轻轻地触动了我散乱的头发。我知道,他靠我很近,但是我并不知道,他那么近,几乎是紧紧地靠着我,身体是这么柔软,以致于两个人的距离可以像数学一样,达到无穷小。我不相信,他真的靠我那么近。一伸手,就摸到了他的脸,很瘦,脸颊高高隆起,就像西藏人一样。我想,这是真的,他真的在我旁边,紧紧贴着我的背。这么凉的夜晚,我也感觉不到他身上的温暖。
我伸出手,轻轻地碰了一下他的脸,又很快地缩了回来。他会陪我度过长夜,这个想法令我感激。
我于是轻轻地说,真好。
鱼,你累了,休息一会儿吧。
鱼笑了笑。那么美丽的笑容。可是鱼不知道自己美丽。
我总是在那么昏暗的酒吧里,一个人,唱歌,不停地唱歌。他来找我。不知怎么的他就来了。他默不做声地坐在那里,一连几个晚上,他都坐在那里,看着别处,心不在焉。最后一个晚上,我唱完了,在酒吧门口,我说,我回去了。他什么也没说,我们就朝着相反的方向各自回去。街上很冷清,灯光惨惨地罩着雾气。我回过头,默不做声地追上他。他回头看了我一眼。他不说话,就好像他知道我迟早要追赶他。
那个夜晚,我们就像熟识多年的朋友,默不做声地并肩前行。我们穿过大大小小的无人街道,路过打烊的商店,路过麦地,桥,风,尘土和彻夜灯火的加油站,我们心平气和,如水平静,向同一个方向坚定不移地前进。
我还能到哪里去呢,夜已经这样深。
我情愿跟一个陌生人回去。
那个荒郊的小平房,孤零零地蹲在路边,像是一个废弃了的修理站。屋里摆满了杂物。这是我的鼓,琴也是我的,贝司不是我的。他站在屋子中央,吐字清晰。
我喜欢他说这个词:我的。
他坐在潮湿的地上,一个人喝酒。你读过很多书吗?他说。
我说,一点。
看过?99lib.兰波吗?
看过。
看过艾伦·金斯堡吗?
看过。
看过《麦田守望者》吗?
看过。
那么,我看过的书你都看过了。
他拉灭了灯。我就看过这三本书,他说。
没有光,没有声音,黑暗是自如,舒畅的。偶尔有夜行的车呼啸而过,门窗和树黑黢黢的影子飞快掠过,然后就什么都看不见了。我喜欢那些影子在屋里的地上奔跑的样子,我喃喃自语。什么?你喜欢什么?他说。
他伸过长长的手,把我搂在怀里。他解开我上衣的扣子,我轻轻地抵抗,但他还是把扣子一颗一颗地解开了。啊,来吧,小女孩,他在黑暗中叫我,充满无限温柔和生机。
我蜷在他怀里,如同一只母绵羊。我的露水情人,手指纤长。我们的头发都很长,分不清谁是谁的。他天真、成熟、善良、邪恶,温柔细致而又冷酷坚强。他应该有很多情人。许多年后,成群的外国女人环绕着这个英俊的中国乐手。可是,还有几个小时天就亮了,天亮了我就会走了。
我蜷起来,蜷得小小的。我很满意自己的身体,温润、丰腴、轻盈。流年损坏了我的容颜,却没能损坏我的肉体。我依然像那些年轻的女孩子一样,在各个场所出入,假装和她们一样天真和善良。当我从阴暗的屋子走到阳光下,蓦然发现身体已经成熟到令自己吃惊的地步,就像树上无人采摘的梨果,沉甸甸地下坠着,散发着堕落前的一种香气。当我紧紧抱着这只有一夜属于我的小小情人时,就像抱着一个珍爱多年的小孩子。究竟是什么把我送到他旁边呢?这个毫不相干的人。
你睡着了吗?他的声音传来。我似乎睡了,又醒了,听他说话,慢慢的,嗓音低低的,还有他小小的磨牙的声音。有时我醒来他就睡了,有时他醒着。
他突然弄醒了我。他叫另外一个女孩的名字。我们做爱吧,他说。不,我说,我不能。为什么,为什么?我别开脸,说,不知道,我不知道为什么,我只是不想和你的那些女孩子一样。和我做爱吧,他带着哭腔说。他说这辈子他只爱咪咪一个人,他十五岁就和她在昏暗的电影院里做爱,她什么时候都想和他做爱。但是她死了,他哭着说,我的咪咪,她死了,她是吸毒死的,她死的时候,才十九岁。我带她去做堕胎手术,我不能和她一起进去。我在外面,看到那个门里面蒸汽弥漫。我听到她的尖叫:啊——不是——不是——
他趴在地上,脸冲着地,哭了。
每个人爱上水中倒影,以为爱上别人。
天亮了,我想,要不要告诉他,我跟每一个男人过夜,都要收钱的。
那天早上,我只好沿着旧路回去了。走着走着,人就多起来,店也开门了,就跟平常一样。我再也没有去过那个地方。
我攥住了鱼的手,我说,鱼你睡吧,你真的累了。
第一部分我们曾经这样学会爱情风月故事(6)
我的故事
许多年前,我二十岁,对着一台二手486,反复听着一盘DOORS卡带,坚持不懈、迂回不停地写我的风月小说。我热爱 DOORS和 Jim Morrison。摇滚乐手和诗人。贵族,神,和来自古代的冰冷雕像,英俊、冷酷、纵欲、吸毒,死前痴肥、丑陋,却仍然被人爱戴。鱼很久没有来了。背着琴,如一只夜行的蝴蝶,穿过京城冷清的夜街,在陌生男人的房间里过夜,无声走路的鱼。她在京城的各个酒吧里唱歌,赖以谋生。
鱼是真正的歌手。她穿一条水红色的裙子,披着长发,宛如无法生还的溺水者,恍惚、冷漠、绝望。她的身体不是她的,灵魂也不是她的。有一次我远远地听她唱歌,灯光打在她身上,但仍不能照亮她模糊的面容。她的声音如此单薄,尖利,无所依托。我禁不住泪流满面,这就是鱼了。
你为什么如此衷情于风月小说?
因为我不是你。我不是诗人,也不是歌手,我只是一个怯懦的女人,需要安慰和打发心中的恐惧。鱼,我非将死之人,我还要打发我手中剩下的时日。
这似乎永远不会写完了。
让我看看你的风月小说,鱼说。告诉我,你究竟想描述什么。
抚慰。我想写的是,抚慰。抚摸并且得到安慰,抚摸因而得到安慰。
谁给你安慰,鱼?
鱼不说话,缓缓褪去衣服,露出双乳。水,给我水,洗涤身体和乳房。
深夜。灯光昏暗。电话铃突然响了起来,我抓起话筒。电话的那一边寂然无声。那种寂静来自遥远的黑暗深处,时光无法企及。
鱼,是你吗?
仍然无声。
鱼,我知道是你。
电话断了。
我紧紧地攥着话筒,指尖冰凉,生疼。
我知道,鱼是真的死了。
Jim Morrison在黑暗中独自歌唱着诗歌。疼。
疼,覃说。
我知道。
下雪了。那是我来北京后的第一场雪99lib?,我从未见过雪。下雪的那天是星期五,早上有一大节音乐课。那天讲的是瓦格纳。偌大的阶梯教室,人很少,瓦格纳生僻的鬼魂在猩红色的帘幕间穿来穿去。从窗帘的缝隙里,可以看到雪一直在下着,不停地,下着。
下雪了,我就不想上晚自习了。我在雪地里跳着走,单脚,双脚。覃过来扶我,我趁势在他手上用力咬了一口。
疼,他说。
我笑了笑,我不咬你你也会疼的。
雪把四周映得很亮。我清清楚楚地看见那个叫覃的十九岁少年哭了,他的泪就在初雪之后无声地下来。我不由得低下头笑了。那天晚上,我相信了少年覃的眼泪。那天晚上,我顺从地跟在他的后面,踩着他的影子,跟他回去了。
覃没有见过鱼,鱼也没有见过覃。鱼来时覃已经走了很久,覃在时鱼远远未到,他们永不相见。我与他们永不相见。除非,死亡。
在回家的路上,我突然看到了多年没见的覃。他向我迎面而来,仿佛十六岁那年夏天的邂逅。他神色漠然,行色匆匆,显然已经认不出我来。难道这个城市已经让我面目全非了吗?我们擦肩而过。我的心,像被刀子划过一样,轻快而冰冷。
然而有人在身后叫我。我回头看见了覃,他向我走来,他终于认出我了。他脸上是我熟悉的南方男孩的忧郁。
他说,鱼,我终于找到你了。
我绝望地说,我不是鱼。
你是鱼,他说。他的脸上绽放着快乐的光彩,你是我深爱多年的女子。
不,我不是鱼。你爱的不是鱼,你爱的是我!是我!你不记得了吗?从来没有过什么鱼,她死了,她死了!
我大声哭起来。啊,我再不能忍受了,我必须离开,我必须离开。我跑了起来,尖叫着:
她死了——她死了——
一辆庞大的卡车向我呼啸而来。在那一瞬间我再次想到蝴蝶死去的方式,像梦魇一样在流年中反复出现的无数小黄蝴蝶向我迎面扑来,我清晰地感到生命和激情正在飞快地离开我尚且美丽丰满的身体。我感到死亡很近,比幸福更近。我年轻时曾经梦见过死神,他身着黑袍,双目失明,其实不堪一击。他那时跪在地上,掩面而泣,责备我为什么不肯让他们死去。现在没有人爱我了,他挺身逼近,神情冷漠而傲然,使我感到深深恐惧。
第一部分 我们曾经这样学会爱情蝴蝶
第一部分我们曾经这样学会爱情蝴蝶(1)
蝴蝶
有谁知道蝴蝶在用黑色的唇歌唱
有谁知道蝴蝶夜里她们在哪里游荡
—— href='/article/4435.htm'>《蝴蝶》
小鸟
小蝶把手直直地伸了出去:
你们看它怎么了?
三个长发的乐手惊讶地看着一个陌生的女孩子穿过长长的走廊向他们走来,长长的头发和宽大的衣衫垂下。她走到他们跟前,伸出了白嫩、修长的手,手心里蜷着一只小小的鸟儿。
他们仔细地查看了那只鸟,然后简练地说:它要死了,它中了气枪。
小蝶眼里的悲伤更浓了,它没有救了吗?
它的骨头断了,活不长了。
让它喝点汤好吗?小蝶说。
一个乐手把喝剩的薄薄的汤递过来。
另一个人说,那样它会更难受的?。
鸟儿开始抽搐着挣扎起来。
它就要死了,在倒气儿呢。
你不如让它早点死,它这样难受着呢。
怎么样才能让它快点死去?小蝶抬眼,轮番看他们。
我做不到。一个人低着头走了。
另一个想了一会,也默不做声地走了。
还剩下第三个人。小蝶看着他。
他看看鸟儿,再看看小蝶。我有办法。
你有什么办法?
这个,那个人沉吟了一下,不好让你看见了。
小蝶沉默了一下,你保证它能死得很快吗?
那个人点点头。
小蝶垂下浓浓的睫毛,脸色苍白。
那你等我走开了再……她退后几步,猛地转身用尽全身力气跑起来,重重的脚步声在走廊里荡来荡去。她一直跑过第一个人,第二个人,然后她的长长的头发和长长的衣服在拐角处飘了一下,消失了。
小蝶一直跑,一直跑,跑了很远。她要跑到一个不受那种死亡气息伤害的地方。
小蝶明知鸟儿会死的。但她跑开了。
小蝶
如果有一天我成为一个写书的人,我一定写小蝶,感觉她是穿了蓝裙站在让人害风湿病的梅雨里淡淡地让人心疼。我不是很关心像小蝶这么一个没来由让人操心的女孩子的,我还有别的很多事情要做。这个世上有很多人有很多的事情要做。小蝶总是看见他们在忙,对她说,我们有很多事情要做的。小蝶不明白为什么他们总是有那么多事情要做,她羡慕他们,她总想进入这一个充满了事情可做的世界。但她却始终站在这个世界之外,很荒谬很可笑地存在着。她不停地织着一条白色的围巾,仿佛那是惟一让她与现实有所关联的纽带。她坐在那里,很安静地织着,手飞快地一上一下,面无表情。织完了之后她又一点一点地把围巾拆掉,重新开始,就这样周而复始,无休无止。她把自己想象成童话中沉默的公主,悲伤地置身于一堆织物中间,一言不发。
我一直怀疑小蝶事实上并不存在,她应该是我想象中的一个人物。每当秋天来临时我便开始想写一篇小说,关于主人公小蝶的故事。她之所以叫小蝶是因为每到秋天叶子便落下,那些金黄的叶子在透明的空气里像蝴蝶一样飘下来。小蝶就一遍一遍地说,这多么像蝴蝶啊。于是在她深夜来访的时候我便叫她小蝶了。你知道吗,他们总以为我不会死,小蝶说。她垂下眼,轻轻地笑起来。笑声落了一地,像被金属割碎的蝴蝶翅膀。这个世上没人相信小蝶存在并且会死去。
小蝶从来不在别人面前读她的诗,她从来都知道自己不是一个好的写诗的人。我的东西太肤浅太矫情太刻意了,她是这么说的,有一次她给一个她很仰慕bbr>的诗人写信时就这么说过。在深夜,小蝶南方的声音充满了柔媚和天真,一点点沙哑和一点点冰凉,那种丝丝入骨和让人疼惜的冰凉。
亲爱的请葬我于每一个初雪的清晨
让我作为世间最为洁净的女儿
死于每一个初雪的清晨
亲爱的请葬我于每一个初雪的清晨
让我作为世间最为自由的鬼魂
生于每一个初雪的清晨
亲爱的请葬我于每一个初雪的清晨
让我作为世间最为天真的孩子
在自己小小的坟中静静.长大
亲爱的请在每年桃花开放的时候踏歌而来
让我作为世间最为美丽的情人
披着大红的盖头出嫁
我突然想起小蝶已经死去了。她是什么时候死的,怎么死的我已经记不清了,但她确实如她渴望的那样死去了。我曾经幻想过她的复活,她像蝴蝶一样反反复复地死去又复活。然而我终于开始忘却她,忘却她那一张淡淡的南方女孩的脸……我以为她会复活,但她再也没有出现,甚至不存在。我想起小蝶说过,这个世上没有人会相信她会爱并且会死去。
第一部分我们曾经这样学会爱情蝴蝶(2)
石头
石头是冰凉的,和夜一样冰凉。
圆明园是世上最美的也是最荒凉的园子。Z和所有自称是圆明园的孩子的人都这么认为。
白天园子是耻辱的,她忍受着喧闹、侵入和侮辱。一部分人收门票,大部分人轻佻地涌入园子,践踏每一块土地和石头。他们只是企图进入园子,而园子只是默默地忍受着伤害。
夜里园子里是没有人的。也许有鬼,传说中有屈死的美丽宫娥在水上飘过。然而鬼是不收门票的,所以我来了。我喝了点酒,就跟随着Z走过荷塘、拱桥、小径,走到那些火遗留下来的残石堆里。那些美丽和神圣的断石,和夜一样美丽和神圣。
酒还在胃里,犹有余热。隔着薄薄的衣衫,身体下的石头冰凉蚀骨。
Z企图让我温暖一些,他用低沉的嗓子唱Nirvana的歌:Where did you sleep last night.没人关心我夜里在哪里游荡。在酒席上,Z站起来,撞撞跌跌地跟着我,一直跟到园子里。他想让我暖一些,然而没有用。我一直都是冰凉的。
Z个子矮小,相貌平平,是一个自由职业者,曾经学画,但没考上美院,流落京城。他和那种一直沦落在底层的人一样,善良和贫穷,无奈地忍受着重压,把艰辛当作一种体验。
那是一个冰凉的绝对安全的夜。我从来没有在夜里感到这样的宁静和安全。所有古代的石头都静默着,庄严地不发一语。我赫然发现,原来我已经一个人度过了那么多个如水的日子。
在那些日子里我只弹琴。
诗经
五年前我作为一个新生踏入北京这所著名的大学。我不知道北京的九月已是这样的寒凉,和南方一点也不一样。我怯怯地进入了一个陌生的秋天。
那些初到的日子仿佛总下着雨。我坐在门窗前,听到雨落下来的声音。一个女孩子,和我一样的新生,从很高的楼上落下来,死去了。夜里我坐在屋里想象她像一只蝴蝶一样慢慢地从高处飘落,空气里弥漫着微微的悲伤和寒冷,让我迷离恍惚起来,不知身在何处。
那时候覃总在楼下请传达室的阿姨大声地在传呼器里叫我的名字。覃是我们南方的男孩子,“覃”也是我们南方的姓。我以为北方是没有这一个字的。在诗经里“覃”是缠绕的样子,像南方的藤,湿湿地生长并蔓延开来。
我们时常坐在屋里,窗外阳光灿烂。我们坐在屋里,一起读 href='2283/im'>《诗经》:生死契阔,与子相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阳光是这样的啊,慢慢地打在我们身上,而覃就真的紧握了我的手,像一个孩子一样的天真与诚实,就好像他永远都不会放手似的。
啊,悲伤与欢乐,生与死。阳光和雨不过就隔着这么一个薄薄的秋天而已!
每年学校里都会有一个女孩子死去。她们像蝴蝶一样在秋天飘落,脸色苍白。每当我深夜归来,穿过黑而冷的走廊,所有的门都向我紧闭着,我便开始想起那些蝴蝶,听到她们无声的尖叫,说去了呀去了呀。你不会死的,覃笑着说。覃的笑既天真又残忍。风吹过来,他就微微地眯上眼,神情有些倦怠。我突然发现覃其实是一个很清秀很好看的男孩子,脸尖尖的让我心疼。我伸手去就他,覃,我叫他的名字。他听不到我在叫他,我从来不肯叫他的名字。在很多年后我发现覃很有可能是我惟一爱过的男孩子。
那年冬天覃终于离开。他和他的女友——一个美丽且富有的北京女孩在一起。那年冬天很冷。我俯在黑暗里,感到自己漂了起来。我看见自己俯在黑暗里,以为我要死了。然而那年死的仍然是别的女孩儿,我活了下来。
我必然活着。因为人是不会因为别人而死,人只会为自己而死。
我原谅覃。我一直盼望着他回来握我的手,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覃后来死掉了。他去单位实习时骑车太快,没注意有一辆大的东风卡车迎面冲过来。他飞了起来,飞出很远,落在坚硬的马路上。那时我正在上海的南京路上,茫然地回头张望。我不知道覃会死去,我以为死的会是我。我在南方故乡的佛堂前跪下,为他求得一支消灾长命的签,上面有很多咒语,很多看不懂的咒语。
画像
我总是盼望着被汽车撞飞,这样我就可以很快地死去。我喜欢这个样子。小时候看过一篇日本短篇小说,一个女子过马路寄信被车撞死了,她的情人看着他的樱子“像一只蝴蝶一样轻轻飘起来,落在了地上”,而且他们第二天便要结婚了。从此蝴蝶就和死亡联系在一起深深地烙在我的记忆里,使我永不能忘怀。
你给我一幅画像吧,我恳求Z,这样我就可以放心地被撞死了,这样我不会连一幅画像都没留下。
Z于是就为我画像,用炭笔在白纸上涂涂抹抹。我几小时几小时地耐心地坐着,好像真的在完成死前的一桩心愿似的。最后他画完了,我看了一下,说,怎么会这样不像?我怎么会是这个样子的?Z很惊讶地说,你就是这个样子的,你难道从来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样子的吗?
其实Z根本没有为我画像。Z只画过罗丹情人的头像,那个因为罗丹而尽毁一生的悲情女子。他画技平平,更多的时候是他向我解说一幅夏加尔的复制品:那是一种田园生活,所有的人和动物都善良平和,有着温暖的感觉,那个农夫抱着他的妻子,他的妻子怀孕了。
于是Z就像画中的人那样,轻轻地从侧面抱住了我,并轻轻地为我解下所有的衣服。
Z在黑暗里叹了一口气说,你难道不知道你有一双很好看的眼睛吗?
我说我不知道,从来没有人说过我好看。
第一部分我们曾经这样学会爱情蝴蝶(3)
刀
小蝶以为自己已经把刀扔掉了,就在四月,路边到处都是一丛又一丛的迎春花。刀在阳光下划了一道美丽的银弧,而后落到花丛中不见了。
小蝶每天打开衣服箱子就会发现里面有一把美丽的刀,闪着柔和而冰凉的光。
小蝶把刀藏在宽大的白衣下,无声无息地穿过黑黑的长廊。她耗费了所有的白天和黑夜精心构思着如何杀一个人。
阳光灿烂。一个女孩子躺在地上,胸口染红,长长的头发遮住了脸。她不该把这告诉我,小蝶想。小蝶问:你是长头发的吗?那边说,是的,你问这个干什么?小蝶在电话一头很好笑地笑起来。她蹲下来,仔细地查看着伤口。伤口很深,很多红色的血畅快地涌出来,好像永远都不会流尽似的。
可惜没郑重地告诉她为什么她一定要去死,小蝶想。她把一只黄色的小蝴蝶放在血汩汩流出的地方。
小蝶微笑了。
她的笑异常的天真、甜美。
中秋·明月·刀
唱 href='/article/5277.htm'>《刀》吧,这个乐队的主唱提议。
我已经喝了一点,脸发热。我喝了一些可乐和白酒的混合物,感到自己要飘起来了。
刀,我的刀,我的只能伤害自己的刀。
我从来没有这么想唱歌过。真的,我很快乐。
快乐是什么?他们问。我说,快乐是一杯有毒的酒。
啊刀,两手空空,紧握着刀,带着你的刀你就返回家园。返回家园,我反复地唱。这首歌我写了好几年,终于在月圆之夜把它写完了。他们叫“好刀,好刀——”我大笑起来,又喝了许多的酒。
他们出去看月亮,红枣在我旁边坐着。红枣只会弹琴,不会造句,说话从来都只说两个字。红枣很瘦很高,下巴尖尖的。
我问,你为什么不出去呢?他不说话。
我站起来,和他看月亮去了。
他站在月光下面,头发挽起来,像一个女孩子。他远远地跟着我。我停下来,向他微笑。他也笑了,亮出了白色的牙。我指着一家还亮着灯的店,说那是不是卖酒的。他说不是,那是卖馍馍的。
小龙跳过来吓我,他长长的头发。我大叫着躲到红枣后面,大笑起来。
我很快乐。月亮被一点一点地吃掉了,我披着小龙的夹克。小龙读了一首长长的诗,很美的,关于鱼。鱼游到对岸,美丽的女子在月光下跳舞,长发拍打着背,一切都美丽且有意味。小龙声音低沉,充满了诱惑。他说,你写的歌很好,我想做你的制作人了。
小龙是一个很好的男孩,很大气很豪爽的。小龙弹琴时像疯子,充满了力量和震撼。
天底下有几个女孩子敢去爱小龙?
红枣一直不看我。我很生气,很生他的气。他偷偷看了我一眼,我又忍不住笑起来,我喜欢对他笑。我说你多大了?二十三?二十五?二十七?你二十七了!他说你怎么知道?一定有人告诉你。我柔声说是我猜的。那时我和他很近,他的手几乎可以碰到我。我一次一次地对他微笑,在月光下,毫无顾忌地,我喜欢这样。大家看不到时,他一个人可以看到我笑。即使在很多人中,我依然可以找到他,找到他的微笑。他的眼睛那么大,像一个小孩很善良很善良,真的就是很善良的样子呵。
有一次红枣病了,他躺在床上,脸冲着墙壁。我进来时他使劲翻过身来。我没看他的眼睛,却望见他的脸更加尖了。我大声和其他人说话,想到红枣永远不肯和我说话,心就疼起来。
我再也不要去看他了。
贞洁
贞洁是爱人眼里的一种光芒,小蝶说。
我在夜深人静时再度想起小蝶。我想起小蝶时身上来了红,很沉重也很温热,我沉沉地坐在屋里感到无比的安全和欣慰,作为一个女人我为这种沉重的下坠感感到由衷的自豪。我想起小蝶有一次突然地两个月没来例假,这显然很不正常,她十分恐惧地保持着缄默,不知所措起来,暗地里摩挲着微微隆起的小腹,感到又孤独又害怕。但有一天她突然来了例假,她很不相信地检视着那一点血迹,慢慢地,她自己笑起来,笑声很天真也很清脆。她飞跑去找到了他,说我来了。停了一会儿她幽幽地说,这几天我连哭都不敢,说完便轻轻地倒在他身上,任凭他伸手接着她。她听到他远远地叹息,她不能相信他不愿把她当成一个同谋犯,但她的确累极了,她希望他就这样紧紧地抱着她永远不要放手。
今天我背了一个单词,有一次小蝶说,Chaste。
贞洁的意思,小蝶轻佻地笑起来。
你不知道贞洁是什么意思,他说。
我怎么会不知道,小蝶说。
他们并排走着。他觉得她很远,她也是。可他终于把她拉了过来,小蝶很顺从。为什么呢?他有这个权力,他有权支配她,她的单薄的思想和单薄的身体,他用得理智而有节制。小蝶却常常痛苦地闻到自己身上的气味,那是一种欲望的气味。这种气味太浓烈了,以至于她不得不在长久地冲洗过自己的身体之后才能去找他。
应该有一间小小的屋子。小蝶说。
是的,一间小小的屋子。没有窗户,没有光,甚至没有希望。只有他们两个,赤裸着身子,并肩而卧,不需要光,也不需要希望。是的,一间小小的屋子就可以把他们和其他人远远地隔开,没有什么可以使他们分离了。黑暗只是他们的黑暗,绝望也只是他们的绝望,谁也不能逃出这绝望的黑暗。
而他终于和别人在一起了。他们住在同一个屋子里。屋子,这一个符号把她的他夺了过去,使她和他永远地分开了。小蝶第一次对自己的身体感到无比的嫌恶和羞耻,她憎恨自己那一张小女孩式虚伪的脸,第一次盼望着迅速成长为一个女人。一个女人意味着温柔、独立、坚强和宽容。她允许他们住在一起,却不能允许他去爱另一个女人。她是他的女人,柔顺和贞洁的,他的惟一的女人。
第一部分我们曾经这样学会爱情蝴蝶(4)
离开
我把小蝶的故事讲给Z听,不连贯,断断续续的,怎么也不能完整起来。诚然我不是一个很好的讲故事的人,我总是无法提供具体和完整的情节,所有的只是零碎的片断。Z听完了毫无表示。显然这个故事未能打动任何人,Z也没有被打动。
我徒劳地抱着自己的肩,把头埋下去,埋在黑暗里。我不能抱怨Z,他耐心地听了,他在一天的劳碌奔波之后还要给一个有太多古怪情绪的小女人带回一包糖炒栗子并默默地聆听她絮絮叨叨的话。我让自己呆在黑暗里,Z把手伸了过来。我沉默了一下,说不要。
早晨阳光灿烂。我把手放在Z的手里,Z说你的手很好是弹琴的手。我把手慢慢地抽出来,骑上车子走了。阳光打在我身上,我有些想停下来,回头看看他是不是还在原处,但是我没有这么做。迎面有许多高大好看的男孩子,健康、俊朗、充满朝气和自信。那些我曾经爱过的男孩子们,我却再也不能够去爱他们了。我想我必须离开Z,我不能呆在一个人身旁太久,我可以忍耐他的贫穷却不能忍耐他日复一日无休止的劳碌。我安慰自己说,我离开不会对他有什么影响,就像我进入他的视野一样毫无影响。他善良他照旧善良,他贫穷他照旧贫穷,他劳碌他照旧劳碌,这一切都不会因为我有什么改变。我是无足轻重的,正如Z对我亦是无足重轻的,他可以像一个英文字母“Z”一样排在最末的位置上。我们只是这个冷漠的城市里面挤来挤去的人群中的两个人,我们只能相遇却不能相爱,在这个城市里我们永远不可能爱与被爱。
阳光渐渐地变得刺眼起来,我感到自己和那些受过高等教育的人一样。是的,一模一样,冷酷、自私和虚伪。
伤害
有一天我在路口赫然看见了覃,他骑着车子飞快地掠过。
覃没有看见我也许他是故意的,他没看见我穿着薄薄的蓝色格子站在路旁,如痴如醉地看着他飞快地掠过并且消失。
我在屋里开始不停地呕吐,吐出一堆清水。我蜷在床上,缩得小小的,企图缩入子宫,缩进无穷无尽的黑暗。我有种被强暴的感觉,我只能不停地哀求上天不要再一次伤害我。我这才明白覃的死不过是我一厢情愿的臆想,在潜意识里希望他死去,然后制造了一个结局来让自己相信。我以为所有的人都知道覃已经死去,于是就心安理得地活下来,把自己关在屋子里,开始写小蝶,Z和红枣一系列的人物,从中肆无忌惮地伤害覃,在这无休止的伤害中获得快感。每年我都要写一篇名为蝴蝶的小说,详细记载那些女孩子如何一个一个地死去,如何一个一个地变成蝴蝶,而这一切的前提是覃必须死去。
覃的强大力量在于,他总是对的。他代表的是一个充满理智和秩序的世界,他用他的温柔和怜悯强迫我交出了自由和自尊。覃会握着我的手,坚定而清晰地说,相信我,我会使你快乐。我不相信他,又不能不假装去相信他,而且深信不疑。他是一个小孩,而小孩是不说谎的。覃永远不知道这句话和他后来的放弃给我造成怎样的伤害,他在放弃之前并不知道自己要放弃,他自始至终都是无辜的。
覃在单位实习时用他菲薄的工资给我买巧克力。我剥开巧克力银色的锡纸后突然问:你知道我爱谁了?他说,谁?我微笑着说,不告诉你。而他突然明白了,猛地抓住我的衣襟,把巧克力拼命地往我嘴里塞。我挣扎着,呜咽着不能出声。然后他开始重重地掴我的脸,在月夜下,一下,两下,三下,四下,五下。我清清楚楚地记得是五下,每一下我都没能避开。最后他从我嘴里取出那块巧克力,扬手扔了出去。
第二天清晨我找到了那块巧克力,它已经沾满了泥土。我含着泪,把巧克力全部咽了下去。
覃说得对,我是一个下贱的女人。我的下贱在于我屈辱地默认了覃对我行使的一切权利,他有权支配我,甚至有权践踏我,但我的灵魂始终站得远远的,悲伤地看着他。
我想覃是这个世上惟一爱我的人。我猜想他一定是在我十六岁那年夏天爱上我的,那时候我应该处于我一生最美丽和最单纯的时期。那时候我仍然在南方,在温暖润湿的年月中做一个简单的女孩子。那个夏天的午后我倚在窗前,蝉声上下,我听到有人慢慢地向我走来。我转身看见了覃。我惊讶、窘迫、害羞地看着他穿过黑黑的长廊,向我走来,那样从容、自信。我看不清他的脸,却知道自己的脸逐渐明朗和清晰。那一个夏日午后的开始充满了美和浪漫,和所有的十六岁女生的心情故事一样,千篇一律,落于俗套。
后来我们一起来到了北方,在同一所大学里念书。桃花开时我和覃无意中闯进了园子。山坡上开满了桃花,那么多那么多的桃花啊,足以淹没我,淹没我的唇、我的眼和我的眉,淹没我所有灿烂的梦想。我在桃花下大声地唱歌,我感到自己和那些女孩儿一般的桃花一样,无法逃避开放。这时山坡下走过一个披着长长头发的人,他衣衫褴褛,头发蓬乱,抱着一把大大的吉他。他抬头冲我微笑,我使劲挥了一下手中的桃花。
覃忽然转身问,你在干什么?
我微笑着说,没什么。
啊,覃是没有错的,有错的是我,是我一开始就彻底背叛了企图用一生爱我的人。
结局
蓝天,还有阳光。
小蝶从高处慢慢地坠落,白色的衣服飘呀飘起来,就这样,飘了起来。
小蝶渴望像蝴蝶一样,像那些美丽而虚伪的生物一样飘落。她想那是快乐的,快乐是一种下坠的感觉,那种从高处坠落还未及地之前那一段可以自由挥洒的时间。小蝶和众人一起,淡漠地观赏着早已存在却只能在瞬间发生的死亡。
一座高楼前。小蝶躺在地上,流了很多的血,染红了白衣。她长发遮住了脸,仿佛倦了,再也飞不起来,再也不愿看见阳光。
人群惊叫着围了上去。
人群之外,一个女孩在不远处静静地站着。我们看见她的怯寒的背影,她在人群之外茫然地看着人群。
女孩回头笑了。
她赫然就是小蝶。
第一部分 我们曾经这样学会爱情这样学会爱情
第一部分我们曾经这样学会爱情这样学会爱情(1)
第一年
××年3月13日,星期三,阴转小雨
上立体几何,有条推论说两条平行直线确定一个平面。我和吴冰、冯涛绞尽脑汁硬是求证不出,叫数学老师来教,他也搞不清楚,弄得我们一直在笑。他好像不高兴。笑什么,我想笑吗?不想,可偏偏笑了,这怪谁呢?后来吴冰说,我证出来了。我说,你要是证得出来,我就把脑袋砍了给你。她说,我证出来了呀。我和冯涛凑脑袋过去,她说,要证两条平行线在一个平面上,这平行线本来就在一个平面上啊……还没有说完,我和冯已经笑得前俯后仰,撂她一个人傻乎乎地咧嘴笑。
××年4月26日,星期五,晴
学雷锋月。一张表传上来,上面写着:
刘梅梅在纸篓里捡到三角五分
李瑞海在走廊里捡到两角一分
张刚在路上捡到×角×分
谢万冬在××拣到一根皮带
吴冰在××拣到一块电子表
这些充分证明了他们运气非常好,不然怎么会捡到东西?
李小坚被人用纸条恐吓,说他“注意女人”,班主任霍勇问我是不是我干的。哇噻,自从我把刚出生的小老鼠放到五名男生和一名女生抽屉里,制造了班上有史以来最大的骚乱之后,他只要出什么事情都要来问我。他又问我最近是不是看了很多小说,我说是。他很不高兴,我就知道我期中考不会是第一名了。
××年5月24日,星期五,晴
中午上教室,一打开抽屉发现里面放着只小蝉,还有一张纸条,上面画着一个歪歪扭扭的骷髅头,写着什么“再捣蛋就捉小花蛇送给你”云云。署名“老夫子”。
为了迎接该死的期末考,为了在假期里可以轻松愉快地打乒乓球,我决定从今晚开始不和苏大饼斗嘴了,要订个计划。
1、历史要弄个大体清楚,一没事干就看历史;
2、政治也要读读,反正也要考;
3、多做数学题,上课要听,做数学习题集的题;
4、把做过的英语题目再看一遍,不懂的看懂。
苏大饼对我讨好地笑笑,我给了他一个狞笑。
××年6月10日,星期一,小雨转晴
下午,本来上历史课的,历史老师大概睡死了,没有来。
百无聊赖之极,我给冯涛扔了一个小纸团:爱情属于人的思维吗?
冯涛说,大概属于社会现象吧。
我说,现实世界包括自然界、人类社会与人的思维。社会现象归根结底决定于生产方式,爱情并不决定于生产方式,所以它不是社会现象,而且它总是出现在作家笔下,所以应该是属于人的思维。
冯与吴冰低头讨论了一下,末了说,我想它大概是人的思维吧,因为它属于一种感情。
我点头,复又摇头:它不仅是一种感情,还有行动啊!
她们问:什么行动?
比方说了,看电影,拉手什么的。
她们嘻嘻地笑起来。
我说,没有行动是不会那个的,行动是实践,要在实践中成长。
苏大饼插嘴:什么那个?
我们都不理他,各自看书了。
其实这些问题都是吃饱了撑着,看吃饱了撑着的书,自然会说出吃饱了撑着的话,做出吃饱了撑着的事情。比方说爱情什么的。
××年6月20日,星期四,晴
昨晚自习时,和姜太公斗法。
他说,小辣椒, href='2081/im'>《悲惨世界》是谁写的。我说是姜太公公写的,气得他一脚踢在冯涛凳子上。他叫我给 href='2081/im'>《悲惨世界》看,我说如果是姜太公看我就给,而他又不愿意当姜太公,因此就没看着。他问别人,印度起义村落间传的信号是什么。我说是“苏油饼”,气得他同桌苏大饼直哼哼。他就叫姜太公传了个纸条给我,说我“有点像女的”,气得我要死。他又问: href='2081/im'>《悲惨世界》中有没有打仗的,我说当然有了,心里却很诧异难道他这样顽劣的学生也看 href='2081/im'>《悲惨世界》,真是太阳从西边出来。吴冰问我,什么是人妖。我说像苏大饼那样的,挠头搔耳,声音尖细,十足是个女人!姜太公说,谁是人妖,你啊?我冷笑一声,他就说,放屁放屁。??
后来我才知道他们合伙把我的 href='2081/im'>《悲惨世界》藏了起来,怪不得老是问我 href='2081/im'>《悲惨世界》,害得我好找,他们就偷笑。以后看我怎么整他们!
姜太公把历史书上的人头涂鸦了一遍,问我原来是谁。他们涂得面目全非,以为我猜不出,结果我猜中了,他们很惊讶,我就得意了半天。
××年6月27日,星期四,阴
中午,我构思着我们宿舍十二个女生占山为王的情境:十二条好汉,在龟头岭(我们学校附近的一座山)落草为寇。冯大姑娘全副武装,骑着一头乌克兰大白猪,手持猪屎耙,在我们敲锣打鼓一阵聒噪之下,把班长老乌龟捉上山扫地……冯涛气坏了,气势汹汹地从床上跳下来,虽然没有骑大白猪,也没有操猪屎耙,却把我弄得够呛。凭着她的力气,至少也是可以当个山大王的。
今天收到阿昆的信,说程光早恋,学校闹得沸沸扬扬的。我吃了一惊,心想,大家都在改变……
第一部分我们曾经这样学会爱情这样学会爱情(2)
第二年
××年4月25日,星期六,晴
从农校跳舞回来,便复习物理。当她们回宿舍后,林走过来,放一个本子在我的桌上,便匆匆走了。我着实吓了一跳。上面有>藏书网张纸条,颇令人费解。我有点慌,趁没有人看见,赶紧把本子塞进课桌,也匆匆走了。与唐妞妞讨论半日,得出结论:林可能有病,他的思维已经误入歧途。
我该怎么办?我不敢翻他的本子,也不敢去问他,也不敢还给他。他好像不开心,很可怜。
他干吗要这么关心我,考了试还要来慰问我,生了病也来问寒暖,我很感动,可是现在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了。
这件事我也有责任。我关心过他,我在他踢输球后写信给他,还折幸运星给他。现在后悔死了,我当时根本不考虑后果。
不理他!这是一个好办法,可是太自私了。我想帮他摆脱烦恼,可是越帮越乱。
他的日记本是黑色的封皮,里面必然写满了他的长吁短叹、迷惘和眼泪了。
静下心来,想想期中考的教训吧,重要的是分数,只有那样才能够换回父母的赞许和欢颜。
××年4月29日,星期三,晴
明天就可以回家看父母了。中午把一切都收拾好,只等今晚过去。也许还可以再做一个迤逦的梦。
我梦见了自己回到家里,静静地躺在床上,迷迷糊糊中,听到母亲附在耳边轻轻地说,女儿啊,你越来越好看了……果真如此吗?母亲,你为什么不多多称赞我呢?我要长大了吗?我要变得美丽了吗?
××年5月2日,星期六,晴
我很满意,如果爸妈不吵架的话。然而他们吵得很凶。
我要回学校了。去坐火车。
等公车时,爸匆匆下楼,提两个馒头,热的。他说,你要不要?我想笑,更想哭。他走路急起来就有些内八字,拎着馒头走过来的样子,有些滑稽。他蹲在地上,陪我等车。我掏出巧克力给他,他只要了一颗。爸,我不想回学校。我想哭,我知道你也想哭。你心里苦,我也觉得苦。
妈,我恨你,也可怜你。你不要太刻薄了,其实你也有许多过错。
妈,你疲惫地下了班,有谁给你送上一杯开水吗?有人会给你微笑吗?而我为什么又这么冷漠呢?
车来了,我上车的时候,父亲仍然热切地举着馒头,冲着车说,热的。他真的老了。
我要他们都快一些老,老得没了气力,就不会吵架了吧?我们就可以好好在一起了吧?
等我考上大学吧,我来照顾你们。
××年5月13日,星期三,晴
林又塞了一本日记本给我。我决计不看了,我不想惹麻烦。我想告诉他,我不想做他的结拜兄弟了。
球赛我们班赢了,不枉费女生帮男生洗了那么久的球衣。哨子响了,我们跳了起来,又叫又笑的。我瞥见了林的笑容。他是门将。我很少看见他笑得这么舒心的,平常他总是郁郁寡欢。不知道为什么,我也很高兴,很想给他递上一瓶汽水,但是我说过——不理他了,我不能食言。
没有想到他竟然成了我日记的话题。我没有想到他要喜欢我,我想我只需要关心和友谊。他需要的是清水,而不是咖啡,我也一样。
××年6月4日,星期四,晴
下午上农技课。那女老师拿了一个装满水的瓶子来,放了不少东西。先放柠檬酸,再放糖精,她说这就是白柠檬。我们“哗”了起来,唾液腺也趁机分泌。她放了黄颜料,又放了红颜料,那瓶溶液的颜色开始变得可人起来。最后放苏打粉,冒起一大堆泡泡,引起一片啧啧的赞叹之声。
“你们谁要?”
“我要——”唐妞妞第一个拿着她著名的大口盅冲上讲台,我也拿了一个小杯子往上凑。老师给我倒了一些,我笑嘻嘻地喝了一口……什么味儿啊?不禁大皱其眉。大家都拼命摇头。如果真要搞汽水生意,老师一定要赔本的。尽管配料是按照书上配的,可是仍然那么难喝,这让我对劳动技术课本上所有的自制食物的配方都产生了空前的怀疑。
下午打羽毛球。林跑来说,你有搭档吗?我说没有,他说,我做你的搭档好不好。我说,你和唐妞妞吧,我去叫她来。然后我就如离弦之箭一样飞快消失了。
××年7月27日,星期日,晴
原来十六岁的天空可以这么蓝!
把夏天的故事写在一张绿叶上,秋天到来时,让它逐渐枯黄,凋零,我不会去问它的去向。
我看见一个穿T恤的男孩灿烂的笑容。
我满怀感激和欢喜接受你的赞词。
我从来没有这么盼望过自己是一个美丽的女孩,这样,也许你才会记得我。
你在公共汽车上给我让座,我还像个假小子一样说不要不要。你说,男孩就是要给女孩让座的。我这才恍然大悟,原来我是一个女孩子!
抬头看见你的微笑,我脸红了。
我现在坐在一家商店的柜台中,看大街。
你现在在想什么?是否收到我的信,你的信是否已经在走向我的途中?
要不是在那个陌生城市的林阴道上,你来问我从哪里来;要不是在书店里,你和我讨论林语堂和梁实秋;要不是那个清凉的晚上,你和我一起去吃冰花;要不是在公共汽车上,你给我让座……你说你姓覃,行走江湖多年,你叫“江湖义气”,你要去T大上学了。
我真怕你消失了。
第一部分我们曾经这样学会爱情这样学会爱情(3)
××年9月10日,星期四,晴
今天是教师节。早上唐妞妞作为鞋带会(学代会)的人上去读感谢信,我在下面拼命鼓掌捧场。等到主任说话时,他用设问句:老师叫什么?我在下面小声说,叫霍勇。主任说,叫“奉献”。潘就说,那霍勇不叫霍勇,叫霍奉献!于是就笑。话讲完了,作鸟兽散,回教室自习。坐在走廊上背政治,乏了,抬头看天。鸣声上下,一只灰色鸟儿急急划过灰蓝的天,轻捷而自在。我心里忽地充满由衷的羡慕,乃口占一绝:
鸟,鸟,鸟
曲项向天歌
白毛浮绿水
红掌拨清波
吟罢,芳心窃喜,以为可自封为初唐第五杰矣。自习课百无聊赖,搔首蹙眉,于草稿纸上大画长方形并以小楷加以注释:用耿直的长方形对空间进行冷静的三维分析,表达关于时空在流动中反复涅的理性思考,以及对世纪末情结的麻木旁观……同桌看见,对我谵妄的语言水平,叹为观止。
××年10月16有日,星期日,晴
有人告诉我有信。我发足狂奔,到了传达室,果然是江湖义气的信,T大寄来的。一天都高兴得合不拢嘴。信上有一幅非常漂亮的图画。要是天天收到信就好了,不过,我不应该太贪心,他这样给我回信已经让我很感激了。还要等十天才能收到下一封。他板着脸说,高三了,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我于是一节课都在做斗争,要不要给他写回信。开始想着先不给他回,吊吊他的胃口,气气他,看他生气不生气,着急不着急。可如果他不生气也不着急,那着急的就是我了。
第三年××年3月13日,星期六,雨
晚上做了一个荒唐的梦,梦见自己是一个女奴,在汲水的路上遇到四个王子。蒙面的阿拉伯王子送给我一朵玫瑰,当我回到自己的草棚的时候,一个游方僧说,你不再是女奴,你是公主了。一下子,整个屋子发出了金光,我褴褛的衣裳也变成了华丽的袍子。唉,这样的梦怎不叫人笑掉大牙呢。
午睡时还梦见了覃给我写信。我没有看信,就已经知道他要写什么了。因为我老想笑,又不敢笑,怕惊动了他,他就不写了。可是,当我看到信时,却看不到一个字。我又伤心又焦急,就醒过来了。大家还在睡,屋里很安静,我坐在床上发呆。吃过晚饭,就坐在床上给他写信。晚饭后到自习前的这一段时间,是专门留给他的。
××年9月8日,星期三,阴有小雨
到北京第二天。中午吃过饭,我终于下决心到23号楼去找他。不敢上男生楼,托人上去找,自己在楼下等。脸发烫,紧张。
好久没有人下来,我正要自己上楼,他的一个同学来接我了,我看到不是他,居然松了一口气。他领我到宿舍,我看到那幅Love Lesson,两个外国小孩子在学亲吻。我不禁脱口而出:那是他的床。坐在他床上,还是脸热,有人给我倒茶,我还是害怕。一个高个子男生走进来。他说一眼就认出我来了,从照片上看的。他说只有他一个人知道我名字,是覃告诉他的,别人都只是知道我的外号。我笑笑,还是紧张。
我起身要走,他们把我留下,说他很快就从专教回来。过了一会儿,不知道谁说来了来了,我听见门外好几种笑声。我羞得抬不起头来,恨不得跳墙跑掉。我又欢喜又害怕。也不知道他怎么和我打的招呼,我也没有叫他,因为已经说不出话了。我们坐在床上,没话找话。我拼命翻着一本电影杂志,没有勇气看他一眼。后来我走了,他没有留我。送到半路,我说我自己回去,就从他车后跳下来,跑回宿舍了。跑得飞快,脸一直发热。
以前我们分隔千里,可觉得很近。现在他在我身边了,却又觉得他远了,远得够不着。以后他不会给我写信了,也不会给我讲他班里有趣的事情了。我真的不该只顾低头,不和他说话的。觉得脸发热,有时想哭,有时想笑,有时心痛得很。晚上,一个人坐在窗户旁边编紫色的幸运环,我知道我要编给谁。我只要一回头,就可以看到那个微笑的男孩。
××年10月1日,星期×,晴
昨晚开迎新晚会。我和覃打算去天安门。从T大出发,骑车到西直门,上地铁的时候,人很多,他把手搭在我的肩上。我感到有些别扭,却也舍不得他移开,他就一直这么搂着我的肩。我们逛了很久的天安门,城墙上的彩灯一闪一闪的,我只能看灯,不敢看他。
白天也是这样的,我们逛了三回颐和园。后来他在昆明湖边,与我靠得很近,手指轻轻在我脸上划来划去,痒痒的。有时碰上他的眼睛,就笑。
他的手穿过我的长发。低笑着问,什么时候开始留长发?我心里说,从去年见你那天,就决心留头发。可是我不回答。他又问,我只是笑,把头拧过去不看他。今晚我们在荷塘边的长椅上坐了很久。荷花早谢了,深秋的露水重了。他把我搂得很紧。抓住我的手。我开始害怕,反复想着白天做过的数学题。我觉得我完了,我没有力气挣脱。我叹气,觉得自己太不对了。然而,我还是喜欢他领着我走。我斜斜靠在他身上。不知道现在他睡了么,快12点了。
第四年,第五年,第六年,第七年,第八年......
三年前,我们还在一起。有一回他说,当你觉得不明白的时候,眼睛总是睁得很大,而且一眨一眨的。我仰脸看着他。他笑着说,嗯,就是这样的。然后他俯下身子,深深地吻我,我就乖乖让他亲我。他称赞我说,真乖。
他说过我是他的宝贝。很多个夜晚我睁大眼睛窥视,他是怎样才能够亲吻别的女子,他怎么能够爱上别人?
九三年的秋天,我们在夜里走路,他送我回宿舍。他在前面慢慢走,双手插在牛仔裤的裤兜里,我在后面踩他的影子,踩一下嚷一下。突然他一回身,我转身就跑,笑得喘不过气来。终于,他抓住了我,我大叫大笑,拼命挣扎。他低下头来,轻轻地亲了我一下,我于是就低了头,乖乖让他送我回去了。
不该让他亲我这么多,甚至在一天里吻那么多次。应该存起来,一天一个,这样可以长久一些,这样不会一下子浪费掉。有一次我们在小树林里,我抱怨自己连吻别人都不会。他就教我。他说我做。后来他不耐烦了,说真笨,就反过来亲我。后来都是他亲我了,我都不用动脑子。
有一年我穿长长的蓝色裙子回家,他送我去火车站。在地铁站里,他就着大柱子挡着,环着我的腰,轻轻地在我唇上啄了一下。我知道,整个假期,他一定会很想亲我的。有一年假期我给他写信说,我想每天给你写一封信,又怕你妈妈知道,起疑心。两天后收到他的信,笑了,原来他写的和我一样:我想每天给你写信,又你妈妈知道了,会起疑心。
玛·杜拉说,千万年来,默不做声的是女人。然而这么些年来,我从来没有对自己沉默。回忆只是很碎的玻璃碴子,我很费劲地把它捡起来,却没有办法恢复原来的形状。有一次我说,我要走了。他哭了。我们在树林里相拥而泣,互相亲吻、抚爱、告别。后来我很累,就蜷在他怀里,一动不动了。我们又和好了。这样有很多次。可是你走了,让我这么多年徒劳地纪念着你。
第二部分 寻找名叫幸福的街道纵是花样年华
第二部分寻找名叫幸福的街道纵是花样年华(1)
我开始想念你。你的手。
我第一次看到那样的手。细长白皙,中产阶级的手。
我关于物质的所有梦想。
你不是那种很好看的男人。我喜欢你的眼睛,你的嘴巴和你的酒窝。我喜欢你的姓,你的姓和我的父亲母亲一样,它们让我产生有关家的幻想。叶蒲家族已经剩不下几个人。
叶蒲飞说:惊鸿,你小小的脑瓜里又在胡思乱想什么!
我是叶浦惊鸿,叶蒲家族的独生女。我们叶蒲家族已经没有几个人了。
我虽则很喜欢你,却远远不到爱你的地步。叶浦飞,我们很难爱上别人。
看完《云上的日子》时,已经是深夜。
我们本应相安无事。
我坐在地上,你坐在我的身后。我其实什么都没有看进去。我很紧张。
凌晨两点。美国出兵阿富汗。
仿佛过了很久。你的手放在我的腰上。
你很轻,好像怕我不同意。
我听到身后,你的呼吸。
我紧紧地攥着你的手。你小时候拉过提琴。你的手白皙而修长。
从认识你的第一天起,我就耐心地等你给我电话。我没有你的电话,也没有给你我的电话,我等你自己去打听。
你果然,在某一天打电话,说,我找惊鸿。
我说,你是谁?
我一直攥你的手。浑身发抖。
天就要亮了。
我还是睡不着。
陌生人。白天我已经开始躲避你。我一直低头,或者和别人说话。偶尔发呆。你终于来了。你席卷包围了我,令人感到震惊和甜蜜,还有痛楚——什么都已经来不及。
现在你该睡着了。你说。
你是老手。一招一式,令我失望。有过多少个女人,在这张单身男人的床上和你共渡云雨。我想说,我和她们不一样了。我不知道哪里不一样。我想说,我和爱你的女孩子们不一样,和不爱你的女孩子们也不一样。我说过,我喜欢你的酒窝,你的姓氏,多过喜欢你郊外的别墅和红色的越野吉普。我们是最后拥有酒窝的人之一。比我们年轻的,他们更美貌,但是不能拥有酒窝。那个属于我们的能够拥有酒窝的古典的年代过去了。叶浦惊鸿,叶浦家族的独生女,很年轻的时候就老了。
天快亮的时候,我可能睡着了。我做梦了,梦见集体宿舍的女孩子们,她们笑容天真无邪。我们曾经纯洁无瑕。我多么希望天不要亮。我永远不要醒来。
可是天亮了。
有人在卖晨报:快来看,快来看,美国出兵阿富汗!
我只是试图诉说,但仍然不是诉说爱情。我不能欺骗我自己,即使只是在允许大量虚构的文章里,我也没有能够允许情感的放纵。节制是我恪守的美德,节制是我服丧的衣裳。
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人很孤独。他们孤零零地活在世界上,不能和别人发生任何一种温暖的关联。bbr>这是我后来才知道的。我并不是最特殊的一个。
而孤独却是真的孤独。与生俱来。我不知道孤独原来与生俱来。我以为那个年幼仓皇的女孩已经长大。她孤零零置身于所有喧闹的小孩之中,不发一语。我以为她已经长大。她总是不说话。我以为我不去看她,很多年后,她就会自己长大。
四岁那年,我得了一场病。母亲不在身边。我躺在黑暗的屋中,忽然下雨了,南方的台风带来了暴雨。电闪雷鸣。传说中的妖魔鬼怪要出来了。我浑身滚烫,彻夜未眠,却不敢叫喊。
我终于在第二天被送进了医院。在医院里住了一个礼拜,我的病很快好了。
只是我不再说话。
母亲在我身边哭泣。她不肯说那个刮台风的夜晚她去了哪里。
我了解母亲。她不肯说,是因为不可以说。母亲不会说谎。
我在纸上写道:我有父亲吗?
母亲点头。
我又写:他在哪里。
母亲摇头。
我写:我长大以后,会不会和思思一样美丽?
思思是邻居家的女孩子。她父亲高大,穿灰色中山装;母亲美丽,穿素色的套裙和米色的风衣。思思有布娃娃、彩色珠子和美丽纱裙,而我只有打着补丁的红色布衣服。还有母亲向别人讨要的香烟纸,作为我惟一的玩具。
我的衣服是棉布,因为那时的确良比棉布要贵。我独爱棉布,无论荣辱贵贱。上班的第一个月,我把所有的工资都购置了棉布的裙子,挂在衣橱中,落落大满。
第二部分寻找名叫幸福的街道纵是花样年华(2)
我问母亲:我长大之后,会不会和思思一样好看?
母亲摇头,不会。你长得像你的父亲。
父亲什么样子?
和你一样。
父亲为什么离开我们,父亲不爱我吗?
母亲说,是,你的父亲不爱你。
为什么,我问。
因为你不如思思好看。
母亲扎两个短短的辫子,脖子上一年四季围着蓝色的丝巾。她脖子细嫩颀长,惟一的不足是有一道过于狰狞的疤痕。我经常打着手势问母亲这道疤痕是怎么回事,而她总是敷衍其辞。我明白有些事情母亲将永缄其口。我听到母亲在夜里哭泣,如偶落阳间悲伤的女鬼。我总觉得母亲的心在另一个世界,而我是她这个世界的惟一拖累。我不如幼儿园别的小朋友美丽,而且在四岁的那一年,突然变成一个哑巴。
母亲在车间上班,经常要值夜班。车间里温度经常会到40度,像蒸笼一样闷热,令人无比烦躁。她穿着脏兮兮的工作服,肥肥大大的,去扛那些沉重的钢管和木头,和那些大声吆喝的男工人一样。母亲后来高度近视,眼睛快瞎了,并且经常失眠。作为一个没有受到任何及时照顾和体恤的女人,她惊人地消瘦,并以惊人的速度老去。
在我印象中,母亲曾经高大而聪慧。母亲远远指着一位风姿绰约的高大妇人,问自己和她比,谁更好看。那位妇人头发微卷,神态雍容,说一口流利标准的北方普通话,她是我们厂惟一的播音员。她在一个高高的塔楼里工作,柔美而标准的普通话在半空回旋,控制了我们十几年。从来没有人可以替代她的位置。我一直希望她俯下身来和我说话,可惜她从来没有注意过我。
那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母亲忽然问我,她和那个阿姨,谁好看?
我记得,母亲期待地看着我。
我犹豫着。一个是全厂惟一的播音员,气质高雅;一个是我的母亲,穿着工厂里的工作服。我比划着说,她好看。
我也不会说谎。
我和母亲永远都不会成长为美丽的妇人,尽管一生之中,我们也有自己可炫傲的花一样的年华。可是,即使在那样美丽的年华里,也总是有比我们更美丽的女人,她们总是有理由比我们幸福,有理由带走我们深深爱的人。
叶浦飞的家里家具很少。他有很多个住处,他只带我去其中一处。那一家有一架钢琴,寂寂地摆在屋子里。
第一次去叶蒲飞家,我径直走向它。坐下来,打开琴盖。
琴发出一阵轰鸣,多么迷人的声音。
叶蒲飞说,你会弹琴?
我不会。可是我母亲会。我小时候见过。
她弹的是什么曲子?
我不知道。
叶蒲飞坐下来,他在琴键上运指如飞。琴声有如流水,飞溅倾泻。
我说,这是什么。
他伸手抚乱我短发,惊鸿,你怎么什么都不懂?
是,我确实对这些一窍不通。我的母亲会弹钢琴,可是她不肯教她的女儿。她的女儿什么都没有,除了打补丁的棉布衣服和她给她的香烟纸壳。
我的母亲从来不教我弹琴。
而我又那么想弹琴。小时候,在梦里总是能够听到叮叮咚咚的琴声,我不敢出声,我不敢推开那扇门。我害怕一推开门,琴声会戛然而止,而母亲就要紧紧攥着我的手,要我回到空洞而冰冷的家。
七岁的某一天,放学后,经过我们厂的琴房的时候,我听到里面有钢琴的声音。
那不是我们小时候从广播里听到的声音,这样的声音和我们生活的那个世界根本异..质。
琴房在一片小树林里面,荒弃多年。传说我们厂原来是有一个钢琴师的,他是厂里惟一的钢琴师。听说他在文革的时候畏罪自杀了,就在他终日练琴的琴房里。他们说他的死并不是因为文革,没有人想到要把他拿出来斗。我们那个厂离中央太远,很多指示都无法及时传达到民众之间。他们说是那架琴本身的问题,琴迷了他的心窍,使他头脑不清醒。每次夜里他弹琴的时候,就有妖冶的树精在黑暗中现身来和他幽会,所以他年过四十仍然没有结婚。他突然死了之后,厂里再没有人去弹那架钢琴。只有偶尔在厂里组织工人合唱比赛的时候,它才会被搬出来,叮叮咚咚地为群鸦似的人们伴奏,又很快地搬回那个琴房里去。他们都相信那个黑色而沉重的物体是奇异和不祥的。
那一天下午放学,我没有按原路回家。我忽然想去那个琴房,从窗户里看那架已经掉漆的琴。我喜欢它默不做声地放在蔽旧的屋子里,阳光斜斜地打在琴盖上,我多么希望可以变成一只蝴蝶,从窗户里轻盈地飞进去。然后我穿着白色的拖到脚踝的纱裙,坐在钢琴前面,合上琴盖,那“咚”的一声就在黄昏的屋子里来回飘荡。
那一个傍晚,琴房里居然发出了钢琴的声音。它是如此流畅,每一次在琴键上的敲击都如此悲伤、凄绝和荡人心魄。我急匆匆地跑过去,嘎吱一声推开厚重的木门。
琴声戛然停止。弹琴的人愕然回头,我看见了我的戴蓝色丝巾的母亲。她的身旁站着我们的邻居,思思的父亲。他在树木掩映的白色小楼上班,他是厂长。
那是我第一次看见母亲弹琴,也是最后一次。
第二部分寻找名叫幸福的街道纵是花样年华(3)
我听到琴盖“咚”的一声,重重地摔下来。母亲霍地站起来,一言不发地向我走来,拉着我的手,走出琴房。我们一路穿过小树林,一言不发地回家了。
我很想回过头去看一看那架钢琴,但是我没有。我想母亲一定因为我的不请自来而感到伤心。我已经是母亲的累赘了,我不能让她为我继续难过。
那一次,我甚至没有追问母亲是怎么学会弹钢琴的,怎么可以在那间荒废多年的屋子里弹琴。多年以来,我已经很明白,母亲已经下定决心,什么也不要告诉我。
所以, 6211." >我也下定决心,什么都不会问她。
我九岁的时候,到思思家玩。思思父亲的头发已经花白,他是这个厂里我最喜欢的叔叔,因为他总是给我橡皮和铅笔,尽管最后母亲总是逼着我还给他。那天中午他好像喝了酒,又好像要哭了。他说,你是谁家的孩子。我咿咿呀呀地比划着,我是惊鸿,叔叔,我是惊鸿啊。他醉眼惺忪地看着我,来,他说。他给我彩色糖纸包着的糖。他抚摸我的头发,说,记住,惊鸿,你妈妈是这个世界上最好的女人。
我拿了糖默默走向门口的时候,他突然在身后叫住了我。惊鸿,他说,你知道吗,那天晚上,下雨的晚上,你妈妈和我在一起。
我感到脑袋里有什么像雷一样炸响,眼前闪过一道凌厉的白光,忽然间整个世界堕入了黑暗。
醒来之后,我躺在医院的白色病房里,看到母亲在我身边哭泣。我轻轻唤她,妈。
我恢复了说话的功能,在九岁那一年。我很快地学会了当地的方言,成为了众多普通孩子中的一个。
十六岁那年我在日记里写道:母亲,让我们一同老去,亲如姊妹。
母亲在我十六岁那一99lib.年变得苍老无比。我在进入青春期的时候发现母亲其实并不像我小时候看着的那么高大,她其实身量矮小,我不知道她怎么样才能够扛得起那些男人才能扛得动的钢管。母亲是除了那个死去的钢琴师之外,厂里惟一一个会弹钢琴的人。她应该穿着华贵雍容的晚礼服,如一个贵妇人般,坐在钢琴前,用修长的手弹琴。可是母亲看起来,怎么都不像是会弹琴的人。母亲花了很长的时间和这个厂的人打成一片,由于工厂的噪音,她学会了大声说话,用当地的粗口话骂人,在菜市场凶狠地和小贩们讨价还价,并且和女工们嘀嘀咕咕,飞短流长。有一次我听到一个年轻的阿姨说,惊鸿,你母亲这么没文化,而你怎么又这么聪明,这么懂事,一点都不像是你母亲的女儿。
可是我是母亲的女儿。
我常常看见母亲在固定的时间,敲打那个预告上下班的钟,钟一响,车间的人就像潮水一样,涌入和涌出大门。我总是想接过母亲的蓝色丝巾和手中的锤子,敲响那个意味深长的钟。但显然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任务,母亲从来不让我来做这样的事情,哪怕只是在固定的时候,轻轻地、轻轻地敲响它。所以我总是在远远的地方看着母亲的手势,她的手在空中挥动的过程,就像是一次庄严优美的仪式。母亲在这个工厂里是一个外乡人。和所有的外乡人不一样的是,母亲没有自己的同乡。当年母亲怎么来到这个百废待兴的工厂并没有人知道。他们传说母亲一手提着一个藤编箱子,一手拉着我,梳着两个小辫子,围着蓝色的丝巾出现在工厂的大门。这个仁慈的工厂的厂长,也就是思思的父亲,在犹豫之后收留了母亲。不久之后,母亲被委以重任。这个语言不通的异乡女子,成为了工厂里神色肃穆的敲钟人。钟声响了四下。然后,人潮汹涌,声音喧哗。
很小的时候,当我看到下面蚂蚁一样喧嚣的人群,就暗暗下了决心,永远不要成为他们中的一个,在钟声响的时候,急急忙忙地找自己的位置。我将永远安静地在一个地方等待,直到一个陌生人前来把我带回永恒的家。
流星雨。
凌晨,许多星星一起坠落。
我打电话给叶蒲飞。告诉他站在他所在的高楼上看星星一起坠落。
哪个方向?
到处都是,我说。
忽然一颗很亮的流星划过天际。
我大叫一声。
每一颗流星坠下,我都会大叫一声。
嗓子就喊哑了。
忽然想和叶蒲飞一起,和他赤裸相对,手指交缠。他要用他弹钢琴的手爱抚我,如爱抚婴孩。
我居住在这个城市里,一共有过三次关于流星雨的流言。每一次我都会在空旷的夜里等待。仰着头,固执地等待。每一次流星雨的夜里都寒冷无比。但是最后一次是真的。
我看到了!我大叫起来。是我,我看到了。流星雨。很多星星在同一时刻死去了。我们应该在这个星星集体坠落的时刻疯狂做爱。叶蒲飞,你不应该是我众多情人中的一个,可是你要把自己当作他们当中的一个,就连做爱的方式都没有区别,你成心的。我们为什么不能够把对方从人群中区分出来。我和你所有的女孩子都不一样。我和你爱的女孩不一样,我和你不爱的女孩也不一样。
我去睡了。他在电话里说。
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要和叶蒲飞在一起。他长我10岁,单身,热衷于挣钱和买房,精力充沛,热爱整洁。他总是单独和我会面。我和他偶尔会到廉价的超市买东西,那里据说是伪劣产品的聚集地。叶蒲飞不会替我付账,他买东西精打细算。看见漂亮的女孩,他总要在她们面前晃悠,他显然不懂得怎么去搭话。
偶尔某个下午或者傍晚,我们去喝咖啡。常常枯坐着,各想各的。有点慵懒,心不在焉。
惊鸿,你惟一的缺点就是不够漂亮。
如果我漂亮,你会怎么样。
不怎样,他笑起来,眼角有皱纹,很好看。
你长得和你父亲一样吗?
不太一样。他说,我长得像我妈多一些。
那你父亲是什么样子的?
他是军人,年轻时很高,很帅,很有魄力。
第二部分寻找名叫幸福的街道纵是花样年华(4)
他和我妈离婚了,据说是因为年轻的时候他爱上了一个女孩子。
据说他很爱她,但是从来不去找她。
他现在在哪里?
在医院里,已经很久了。他得了老年痴呆症,已经认不出我来。
我喝完最后一点咖啡,说,这个地方光线太暗,我们换一个亮一点的地方吧。
我和叶浦飞到医院去看望他的父亲。阳光打在行将就木的老人的病床上,他睁开眼看着我,缓缓伸出枯瘦的手,浑浊的眼睛忽然有了光彩。他流出了眼泪。他已经口不能言。
我坐在病榻旁,喂他我煲的人参鸡汤。
良久,他微笑着,喃喃地说了一句话,叶浦玉,你终于肯来看我。
他不肯再说话。
十二天后,叶浦飞的父亲去世了。
叶浦玉是我母亲的名字。尽管在户口本上,母亲的名字是:吴玉。
我千山万水地赶回南方,问母亲:叶浦刚是谁?
母亲沉默很久,说,他在哪里。
三天前他死了。
母亲的眼泪无声地流下来:你终于找到他。真是作孽啊。
叶浦家族曾经是南方最有势力的家族之一。到了外公,却是败家的子孙。他有无数的妻妾。我的母亲叶浦玉是他最小的女儿。
外公多情,即使对无名分的卑微女子。叶浦刚,是外公无数风流韵事中的一桩余孽。叶浦刚被引入军中,少年人在摸爬滚打的岁月中节节上升,成为年轻有为的军官。他只知对恩主尽忠,却没想到在有绣花屏风的客厅里对一个叫玉的女子惊艳,惹下一场风流孽债。这次第,却是不为老天原谅,兄妹如何成得了姻缘。温良如玉的女子也被逐出家门,至死不能再见叶浦刚,永世不得称是叶浦家的女儿。
母亲改换名字,从弹钢琴的望族小姐变为工厂不知名的女工,却万万没有想到,隔着千山万水,自己的女儿遇见了叶浦飞,将一场不该的孽缘,生生重演了一遍。
惊鸿,你如何叫得这个名,来得突兀和生硬。而你的人确实是柔软温和的,只觉得好生的亲切,却想不出爱的理由。
第一次时,你这么说。
我想委身于你。在地球的一边硝烟弥漫之时,在城市的钢筋混凝土森林中,在一间孤零零地放着钢琴的空屋里,所有帘幕低垂,我只想和你翻云覆雨,颠鸾倒凤。
第一次时,我想这么说。
但是,我永远不会说。像那个幼时的哑巴女孩,我学会了不说。
因为你决不能爱我,我也不能爱你。
正如我的母亲,她什么都不会告诉我。
叶浦刚去世,七日之后,母亲也跟着离去。
她爱他,到死都是。
在我赶回京城之前,叶浦飞葬了父亲,变卖了所有的房产,不辞而别,不知所终,不肯留下一言片语。
春天来了,我扶着一株桃树呕吐。桃花盛开之时,我的劫数和大限终于来临。我的女儿。她将同时是我的母亲叶浦玉,我的父亲叶浦刚,我的哥哥叶浦飞,还有我,叶浦家的女儿,叶浦惊鸿。
第二部分 寻找名叫幸福的街道幸福的街道
第二部分寻找名叫幸福的街道幸福的街道(1)
寻找名叫幸福的街道
这个夏末的傍晚我终于决定动身寻找那条名叫幸福的街道。它也许只是一个杜撰的地名,让人一厢情愿地充满了关于幸福的乌托邦的幻想。和大多数尚且年轻的女孩子一样,我头脑简单,意气用事,对任何事情都不做任何计划,也从来不考虑后果。那天我穿了一件白色的圆领T恤和深蓝色的背带长裙,在没有血色的嘴唇上抹了一点口红,并在头发上别了一只银色蝴蝶。我将穿过这个华灯初上的城市,穿过下班拥挤的人群,而我的目的如此明确,就是找到那条名叫幸福的街道。
太阳仍然是毒的,路上很多车,车上又挤满了人。我要倒三趟车,出了很多的汗,平时其实我很少出汗的。汗水毁掉了脸上淡淡的脂粉,最后我死了心,知道自己不可能奢望比平日更美丽一点了。
天越来越暗,路却渐渐宽了,街道也繁华起来。透过车窗,我看到整个城市的灯仿佛在瞬间都亮了,光从高处洒下来,在洁净宽敞的路面铺上了一层流动的银辉。我看见了富丽堂皇的饭店,橱窗里的珠光宝气和霓裳艳影以及匆忙走过表情淡漠的人群。它们如此陌生,又如此令人欣喜。既然它就是我要找的那条名叫幸福的街道,那么它理应如此,充满物质的繁华、喧嚣和冰冷。
公共汽车开始拐弯。路渐渐窄了,人也越来越少,房子越来越破败,街灯也黯淡了。而我仍然满怀着希望,谁知道那些平凡的街道,那些没有光芒的事物后面,会不会隐藏着更加真实、更加温暖的归宿呢?
“幸福大街到了。”售票员冷冷地说。
我跳下车。
所谓的幸福大街,只是一条普普通通的、窄窄的街,两旁是矮矮的树、商店、平房,佝偻的老人开始在树下缓缓挪动——什么时候,衰败的暴露已经越来越没有顾忌。“幸福”这个充满润湿的诗意的词,在这里仅仅是伤感地成为一条窄窄的街道的名字 5417." >吗?一条窄窄的街道和幸福有什么异乎寻常的令人疼痛的相关吗?不过是一次心血来潮的命名罢了。藏书网
可是世界上会有多少名叫幸福的街道呢?
如果有一天得以重返幸福大街,我定然不能再遇见红喜。
从那所二流大学毕业后,我渐渐地离开了校园傍晚的落叶、水洼和栅栏的影子,离开了弗洛伊德、SmashingPumpkins、性手枪、福柯,和固定女友定期的性交以及各种各样无中生有的疼痛回忆。我把全部的家当都装bbr>进集装箱,而本人则像一棵连根拔起的树一样,轻轻地落在了北京——所有外乡人梦想中的天堂和心脏。我的第一个落脚点是幸福大街一个小巷里破败狭窄的居民楼。我用了很长的时间来清算我身上的学院派文人的气味,最后成为一家周报的经济版记者。我很忙,按部就班,兢兢业业,如鱼得水。这个城市是无限宽容的,它如同一位历尽沧桑的老人一样,随时充满温情地准许我们重新开始。
关于红喜的回忆从七年前的那个下午开始——充满世纪末隐喻的夏日末梢。和一切漂流在外自力更生的外乡人一样,我多少有一点世纪末的恐慌和伤感。这个年份发生了很多出人意料但又合乎情理的事情,比如:彗星坠落,桃花早开,日月全食,某块陆地的战火,某个岛屿的地震,某地的下岗女工在电视里感恩戴德。但这些对这条名为幸福的街并没有什么特殊的含义,对我们也没有任何的切肤之痛。也许我们只应该关心幸福。
那天红喜要来,她没说为什么。
那时候,我们已经有很多办法认识素昧平生的人。想象力和好奇心会促使我们远隔千里却促膝长谈,乃至通宵达旦。红喜便是在无数个陌生人中脱颖而出,与我成为虚拟的密友。她若即若离,陌生而肆无忌惮。她是老练的,我想。她不知是无意还是有意地落入这一圈套中来,这激发了我的斗志和耐心。我不急于认识她,照常上班,赶稿,认识女孩子,和女友做爱。我想象着她。她总是在等待,很安静,也很耐心。她什么都愿意相信,尽管她早已经不再天真。她不是无辜的,岁月赋予了她邪恶的、造作的秉性,埋藏在她积累的陈旧的天真之下。她不清楚它到底有多少。但这又有什么关系呢?她会来。她不停地说话她就会来。
她要来了。这很重要,这仅仅是开始而已,却已经有了足够的美好和生动。多年之后我试图回忆七年前那个晚上,红喜从最后一趟8路车上跳下来,动作敏捷、优雅,蝴蝶般轻盈,扑闪着小小的翅膀。这一系列的镜头清晰可辨,如同一次庸俗的昔日重来。
她如我想象般的年轻和脆弱。她害羞,不安分,她身上过分的激情和欲望在沉默。事实证明,多年前我赋予她虚幻的光环,只是企图证明她的非现实性,取消她确凿的存在。事实上,她并没有我描述的那般美丽。她容颜似水,风情未解。
那个晚上,我用我的破旧的自行车把红喜带回我租的房子。她温顺地坐在后面,轻轻扶着我的腰。我们在黑暗中摸索着爬上仄仄的楼梯,我掏出钥匙,打开门,当明亮的小屋子一下子呈现在她的面前,我看到了她脸上一闪而过的光彩。
接下来是什么呢?红喜给我做晚饭。她轻车熟路,仿佛殷勤的主妇。我们喝了酒。我醉了,红喜也不胜酒力,我们同时倒在屋里惟一的床上。
接下来还会是什么呢?无非是疯狂地拥抱、亲吻、抚摸和偶尔的叹息。我将像野兽一般占有年轻美丽的女孩子,这一切合情合理。孤独的城市,年轻的男女,闷热的夜晚,猩红的帘幕,低垂。
可是,我在红喜旁边很快睡着了。
第二部分寻找名叫幸福的街道幸福的街道(2)
清晨一睁开眼,就看到了红喜。她躺在我身旁,目不转睛地看着我。
这样的清晨和这样的女孩。我忍不住伸出手,抚摸她的头发。她把身上的裙子往下拉了拉,遮住小腿,有点不好意思地冲我笑了笑。
她说,天亮了。
我说,是啊。
然后我们什么都不说。就这么相互看着,微笑着,好像捡到宝贝似的。
她的眼睛真大,就这么一直看着我,似乎永远不会突然掉过头去。
真好,我喃喃地说。我把她抱在怀里,亲吻了她。她小小的身体那么好,让我充满感激。
我要洗个澡,她说。
她洗澡的时候门是开着的。我的红喜,她毫无忌惮。
水哗啦啦地流着,热气腾腾,烟雾缭绕。
我想象她不穿衣服的样子。她的身体如孩子一般自然、柔软和芳香,白皙得近似苍白,薄薄的皮肤下流动着敏感的血液。
给我一条毛巾,她叫我。
我把脸别过去,给她递毛巾。
不许看,她说。
我辩解说我没有看。
她笑起来,声音脆脆的,和水声一起溅了一地。
很久很久以前,后羿射下九个太阳成为大英雄之后,什么事都没得做,整天在外面东游西荡,结果冷落了嫦娥。于是嫦娥就吃了灵药,奔月去了。
月宫里还有另外一个人,叫吴刚。吴刚和他的名字一样,完全是一个男人。当他还是月宫里惟一的男人时,他每天的工作就是砍那棵月桂树。每砍一下,月桂树就出现一个伤口,可是斧头一拔出来,伤口就好了。吴刚就这样砍树,他本来应该到现在还在砍树的,但是,嫦娥降落在月球的那一刻起,一切都发生了变化。
毋庸置疑,嫦娥和她的名字一样,是一个美丽的女人。于是故事有了进一步的发展,而且顺理成章:在月桂树下,他们开始做爱,一刻不停,除了这个,他们什么都不做。即使在远离尘嚣的月宫,这样的故事也是一样地落入俗套。
红喜的脸微微地红了,又莫名其妙地兴奋着,像小孩子背地里捡了不该捡的小东西:一个药瓶盖子,一只死去的小鸟,一段丝线,或者一颗正在腐烂的种子。
可是,正在他们做爱的时候,月桂树突然倒下来,把两个人都压死了。
本来,月桂树的生命如此漫长,她在世界上活着是根本没有乐趣的,她惟一的乐趣是那个叫吴刚的男人,他不停地用斧子砍杀她,砍出伤口,然后她愈合,反反复复。
但是嫦娥的到来剥夺了月桂树仅有的乐趣。
所以,月桂树把他们都杀了。
故事还没有讲完。就在嫦娥和吴刚被杀死的时候,在遥远的地球,有一对年轻的男女正在月亮下甜蜜地恋爱。女孩问男孩:“你说,月亮是什么颜色的?”男孩抬头看了一下月亮,说:“是红色的。”女孩也抬头看月亮,她发现,不知什么时候起,月亮竟然是血红的。
这个故事讲完了,它好不好听?
屋子里安静异常,月光把窗棂的倒影画在地上。红喜不知为什么突然啜泣起来。我抱着她,她冰冷的脸贴着我的,眼泪落入我睁开的眼中。那是一九九九年,寒凉的露水打湿夏末的夜晚,那时候红喜还那么年轻,那么纯洁,那么地盼望着被一个年轻男子所爱。她还远远不知道什么欲望,可是它已经在处女的身体里疯狂地生长,为即将来临的苦涩的青春做了不可或缺的暗示和铺垫。多年之后我再次想起红喜,她应该在南方雨后的小巷里缓缓穿行,这个镇子上最美丽的女孩因为羞涩而低着头,而乖张的命运披着遮雨的斗篷,已经不露声色地跟随其后。
晚上,红喜照旧钻进我的怀里,长长的睫毛轻轻痒着我的脸,她奶声奶气地唱歌:我愿做一颗牛皮糖,紧紧粘在你身上。她让我好笑。
你有一个缺点,一定要改。我一本正经地说。
一定改一定改。她急于讨好我。
你要学会脱衣服睡觉。
我会不习惯。
一定要习惯。
她不吭声了。
我帮她脱衣服。她的肢体像一个婴儿一样,柔软极了。最后她什么都不穿了。
这样就好了,她只有我了,她用她小小的身体紧紧贴着我的。我第一次抱着她的裸体。
真的如同我想象的那么光洁。
我会离不开你,她说。
我也是。
她那么好,我们会恋爱的。我会爱上她,我会拥有她的。
不知为什么,她总是让我想起弟弟。
弟弟五岁时溺死于河中。我天天到河边唤他的名字,但他再没有出现过,即使在梦中。
我甚至忘记了他。而红喜让我想起了他。
第二部分寻找名叫幸福的街道幸福的街道(3)
我告诉她时,她说,我是你的女人啊,不是你的弟弟。
我对自己说,这个女人是你的了。
她唱着歌谣:睡吧,睡吧,我亲爱的宝贝。那是舒伯特的摇篮曲。
我抱着她睡着了。
“我们自己画一个结婚证书。”
“在墙上贴满,到处都是。”
我只是微笑,坐在电脑面前打字。
“你这个鬼!”她从背后抱住我,“看我香不香?”
“我给你取了一个外号,”晚上她钻进我的怀里,像牛皮糖一样粘住我的身体。
“就叫只有头上长毛的厚脸皮的小毛毛熊,好不好?”
“为什么叫这个?”
“就叫这个。”
好吧,我只得同意。
她拖着拖鞋,系着围裙,淘米,洗菜,做饭。锅铲弄得咣当咣当地响,油烟嗤嗤地往上冒,抽风机卖力地呼呼抽气。她像蝴蝶一样在小小的屋子里飘来飘去。“5 1 5 1 5 6 5 4 3 1 ……”她唱:“老公,老公,我们的老公……”
我赶紧跳过去捂她的嘴巴,不是“我们的”,是你一个人的。
她笑笑地看着我,“你做别人老公,我才不管!”
“老公!”
“呃?”
“帮我举一下喷头。”
“噢。”
“老公!”
“呃?”
“没事,只是叫一下。”
她滥用这个称呼,就像一个外来语,新鲜而有趣;仿佛一个孩童刚刚拿到一个新玩具,不厌其烦地摆弄着,她不知什么时候会丢失它。她不相信,幸福是这样轻而易举,唾手可得。
“你会做我老公到什么时候?”
我假装想了一下,说,“到你九十九岁的时候。”
“这么久!”她惊呼。她扑到我怀里,“我会离不开你的。”
“我也会的。”我说,“你是命运所赐。”
红喜在我家住了三天。我们不停地说话,生怕错过了一分一秒。在地铁站分手时,我们同时感到了伤感,我们已经这样幸福。而这仅仅是开始。
我一直以为,只要拥有足够的善良和耐心,就可以拥有应有的幸福;我以为老天一直在注视苍生,悲天悯人,决不忍不去满足一个南方女子卑微的心愿;我以为女人想要的无非是两种东西:幸福,或者死亡。我以为如果真的爱上一个人,不外乎用两种方式:一种是你除去所有包裹你的衣裳,赤身裸体地与他相拥,你们将在彻夜灯火的城市沉沉睡去。在所有剩下的夜晚,在世俗的喧嚣中,你要把他的手放在你的左边乳房,你要说,我的宝贝,我们要像冬眠的熊一样睡去,等到明年的春天再一起醒来;你要学会听从他的劝告,不穿任何衣服睡觉,学会和一个不是你自己的人肌肤相亲,学会用体温体会幸福的惟一方法,学会毫无保留地信任“另外”一个人,学会天真、愚昧、盲目、悲凉地相信肤浅的承诺,相信在你睡着的时候他不会走开。另外的选择就是:你要和你的爱人疯狂做爱,不停地,毫无希望地;整个黑夜,你要狂喜而悲伤地尖叫,或者无声地哭泣,你感到他环绕着你,与你紧密相连而你却随时失去他;你有时停下来,只是为了喝一口冰凉的水。等到天亮,肉体彻底厌倦、崩溃,你毁掉了肉体,同时也销毁了灵魂, 你就可以离开他,我是说——永远,永远不再爱他,也不再和他做爱。
就这样,如果你还有足够的年轻,就可以有足够的疯狂和决绝;如果你有足够的慈悲,你就会有足够的慧根,洞晓幸福的终极宿命。
然而事情正在改变,我们并不知道为什么,究竟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我知道她不爱叠被子,不爱收拾房子,她热爱做饭,到超市去买面包和苹果水。在黑暗中我把手放在她的身上,这是一个很好的女孩。她翻身抱着我,呢喃几句就睡过去了。我知道她信任我。在黑暗中我看到她短发的大致的形状,她说以前是长头发,后来身体不好,只好剪掉了。我看过她的照片,果然很长,披下来,单薄而忧郁。
我们赤身裸体,亲如一人。
可是事情正在改变,红喜不知道,我们什么也不知道。
和红喜认识的第三个礼拜,我和报社的同事们一起去一个海滨城市度假。我在海边又喝醉了。我和我的同事,一个丰满的北京姑娘躲过了所有人的眼睛。我不知道究竟是怎么回事。在单位我从来没有特别注意过她。我抱着她饱满的身体,像秋后收割的农民一样狂喜不止。那是鄙俗不堪的爱情,但是它健康,生机蓬勃。它是我想要的。
红喜打通了我的手机,急急地说,快说你想我。
我说我醉了。
天渐渐变凉了,秋天即将来临。红喜,一切都在改变,事情并不由我们来控制。
她回来时觉得屋子的味道变了。她有惊人的嗅觉,触觉和未卜先知的能力。
“有人来过?”她变得忧伤。
第二部分寻找名叫幸福的街道幸福的街道(4)
“没有,”我忍俊不禁地点她的鼻子,笑话她的小心眼。
她注视着我的眼睛。“你可以和别的女人好,请尽量不要爱上她们,并且尽量不要让我知道;如果我实在过于聪明,请对我说谎。我不需要爱情,我只要哄哄就好了。”
我把脸埋在她的身上。
“你和别人好了?”
“是的。”
“她是你的同事?”
“是的。”
“她很性感?”
“是的。”
“你喜欢她多过喜欢我?”
我犹豫了一下,说,“这是不同的感觉。”
“你会赶我走?”
“不。”
“我们还和以前一样,我还可以到你这里来?”
“不,你不可以来了。”
她疯了。她什么都做了。这个笨拙,乖巧,热情和悲伤的女人。我看到她弓着小小的身体,短短的头发在我的腹部上飘来飘去。我抚摸她光洁的后背。一股热流自下而上涌出,令我感到疲惫和惆怅。我听到她的叹息,如此遥远。
啊,这是天堂,她喃喃自语。我告诉她没有天堂。但她似乎没有听见,在我的怀中睡着了。
我脱下高跟鞋和丝袜,摘了耳环和发卡,脱去粉色的套裙,把它们整整齐齐地叠好放在床头,然后掀开被子,钻进他怀里,紧紧抱住了他的身体。原来身体是如此温暖,怪不得一个人会如此依恋另外一个人。
我在黑暗中仔仔细细地端详他的眼睛,仿佛要将他永远嵌入记忆之中。我如同一个新嫁娘一样等待着他。我等了那么多年,才能够和一个人厮守。
可是第二天我要早起梳洗:画眉,描唇线,上眼影。我将离开他。
我不给他任何离开的机会。
因为我将先离开。
你会记得一个叫红喜的女孩子吗?
他说他会记得。
不知道他是否会记得那本《叶芝诗集》:“多少人爱你青春欢畅的时候/爱慕你的美,假意或真心/只有一个人爱你那朝圣者的灵魂/爱你衰老的脸上痛苦的皱纹。”诗歌是说谎的,我知道他已经把女人领回家,他的天性如此:健康,自私,残忍,急不可耐。
清晨,如同这个城市所有居无定所的外地人一样,我穿过那条名叫幸福的街。既然已经找到它了,我想我也该离开了。街灯在身后逐盏熄灭,我想起了一种人,他们是由深海中的某种鱼类化身而成,因为过于脆弱和胆小,所以只在寒冷的月光下无声走路,每一步都像走在刀子上一样。他们的脚已经流血,所以身后总是拖着一条长长的粘稠的银色痕迹。他们脸色苍白,充满渴望和惊惧。为了寻找一种名叫幸福的水,他们满怀希望而来,却将带着永恒的悲伤回到深海。
我听到一声尖利的叫声划过寂静的上空。我听到急促的脚步声迅速远去并且消失。我跑过街的转角,看见一个女人倒在地上。我看见她的胸口深深刺入了一把银色的刀。我看到血畅快地汩汩而出,流在她的身下。我想这一定是一场噩梦,这样的暴力和绝望竟然发生在一条名叫幸福的街上。我把女人抱起来,听到她小声地说,把我放回深海。我说,请你不要死。可是她死了。她的血沾染了我的手,我的衣服和我的眼睛。我看到她别在发鬓上的一枚银色蝴蝶,我看到了她的脸,如此苍白。
我看到她的脸和我一模一样。
——摘自红喜的日记(1999年10月8日,天气晴)
和一切改邪归正的回头浪子一样,我放弃了些许放荡的单身生活,和那位丰满的同事结了婚,从此拥有了固定且合法的性伴侣。我仍然按部就班,努力工作。生活的确给了我丰厚的回报。我有了计算机、手机、房子、信用卡,而红喜注定只是一场艳遇,青春末梢的一个忧伤且美艳的注脚。
后来红喜辗转于几个男人之间,她总是飘浮不定。她的精神状态不太好,被送进了一个疗养院。
她很快地死了。
据说她挣扎了很久。人们发现时已经太晚。
她留下了一些信件,据说全是给一个男人的灼热和苦涩的情书。这个男人我不认识。
她和我确实没有任何关系了。
惟有死亡使记忆永恒。红喜在每一次争斗中都输得一败涂地,但她用死亡取得最终的胜利。
我仍然记得那个柔软、光洁的小小身体,它的敏感、脆弱和无限的美好。我爱它。
我和妻子早就搬离了幸福大街。
——摘自一名男子的日记(3月6日,生日,桃花盛开)
半夜,忽然无来由地下起了暴雨。
在黑暗..中,妻子幽幽地问:你还记得一个叫红喜的女孩子吗?
我说不记得了。
她说她很爱你,她这一辈子只爱过一个人,那就是你。她说你不会忘记她。
听说她死了。
不,她没有死。妻子的声音忽然变得阴森起来:她仍然活着,用肉体去爱男人。她爱他们,怜惜他们,同时蔑视他们。
一道闪电划过了窗户,我遽然看到躺在怀里的是一张陌生的脸,它像孩子一般天真,柔美。
我失声问道,你是谁?
她凄厉地笑起来,我是你共枕八年的妻子啊,你不认得了么?
刹那间,那张玉一样温润的脸开始腐烂,露出雪白的骨头,两只眼睛变成了黑色的洞,一条条蛆虫从洞里爬出来。
在空荡荡的房间中间,我终于忍不住呜咽起来。
第二部分 寻找名叫幸福的街道
第二部分寻找名叫幸福的街道木头公仔(1)
你可有什么药,来治我这年纪轻轻就落下的顽疾?
你只是太悭吝了,一定不肯给。
而我,也一定不会开口问你要。
小刀呵小刀,我并非你前世今生的情人。我只是一不留心,在上一世欠了你一吊铜钱,必须今生来还你,又怕你不肯收了,累我下一世还须万水千山找你来还,百般垂首,千般迎合,万般甘心。我们来玩“木头公仔”吧。
什么是“木头公仔”?就是酱紫的了:两个人,两只手同时与对方击掌,一边拍一边念口诀,木头公仔毋得动毋得笑!当最后一个字音落下时,要摆好一个姿势,就再不能动,也不笑了。谁先笑,要打手掌心的。这是小时候我们家那一带的小孩子玩的。
他笑说小南蛮,伸出手来,与我击掌:
劈、劈.、啪、啪!
我自敛容,念念有词:
木、头、公、仔、毋、得、动、毋、得、笑!
两个人蓦地停止了动作,你看着我,我看着你。
眼角瞥见他的手扶在栏杆上,明目张胆地蠕动,做爬虫状。
动了动了,我说,拿手出来,打!他也不反抗,乖乖地摊开手让我打。
才打了一下,就忙不迭地要躲开。因为另一只手,却很不老实地轻轻放在我的腰上。他笑眯眯地看我。
再来一次,我说。
木头公仔——毋得动——毋得笑——
静默了两秒,他竟开口说,你怎么不看我的眼睛呢?
你怎么可以说话呢?那你眼睛怎么不看着我呢?
看了岂不要笑?
你不看我,你就不笑;你若不笑,就没有人笑,就不好玩。
鬼才敢看你!我哪里敢看他。
我就知道你害臊。
你怎么就知道。我瞥他一眼,笑了。
看见我笑,他便放肆起来,手竟游过来,揽住了我。他的手很长,一不留神,抱了个满怀。挣不开,整个人粘上来了,动手动脚的,叫人恨得咬牙。是自己太纵容他了吗?念他小了我半岁,他却总要追问我多大了,就好像不知道女人年龄,是万万不可以问。
虚岁三十八了,恶声恶气地扔过一句。
不信不信。他认真起来,扒着我的脸凑近了看:不对嘛,还是小女孩的眼角啊。
呸,口花花,我轻声啐他。
他得了势般,顺理成章地把我搂在怀里了。
仿佛变得小小的,任他怎么抱怎么合适,就好像早就设计好了型号一样。蜷在他的怀里,忽然就不明白事理了。
我是什么人,你还不知道吗,我恨声道,还来纠缠作甚!
他不作声,仍旧是涎着脸欺过来,躲也躲不掉。眼睛看过来,全是柔柔的眼波。若是三年前,怕是早已动心。
是不是和别的女孩,也是一样的厮混?
怎么会!
他爱耍无赖,赌咒发誓从来不打草稿,而我总不能分辨真假,只得随他去了。
怕他不老实,赶紧岔开话题:你弟弟上哪里了?
去深圳了,他诧异道:你怎么知道我有弟弟的?
我恼起来:这个人!你自己以前告诉我的,你忘了吧!
他笑说,看,刚才你还说你什么也想不起来,这不记得挺清楚的吗?
知道狡辩不过他了,就任他抱了去。
一只手大胆起来,要掀我薄薄的裙子。
这里怎么行,有人过来怎么办,我又气又急。
他才不要管。
小声求他,下回吧,下回再……
下回?小姑奶奶,他苦着脸,下回要到什么时候。
我迟疑着说,有一个朋友,在附近的农舍那里租了房子,等她上班,我们可以去那里。
此话当真?
当真。
不可以让别人知道的哦,两个人低低密谋着,要干坏事似的。我把脸深深埋在他身上。以后你得叫我姑奶奶。
这可如何使得,我的小姑奶奶。可不要和别的女子又好了。
怎么会!鬼才信呢。微风拂过女生宿舍的楼顶。夜里没有什么星星,只看见了月亮这个怨妇。
再晚一些,天就更凉了,吊带背心、丝织的薄裙子还有冰激凌,都要收起来。我说,我们去那里吧,那里有湖水,有小山,和上面开满的小黄花!
小刀小刀,五年前你就住在那里,天天练琴。你的淑娴的女友给你做饭,等你功成名就。
小刀小刀,那时候我还不知道你,还在和学校里的小男孩闹着小小的别扭。所有人都知道你会出来的。你那么好看,那么大气。
而我还不知道你。
第二部分寻找名叫幸福的街道木头公仔(2)
小刀,你知道吗?他比你年轻,比你高,比你清秀,比你脆弱,比你飘浮。他从城东匆匆赶过来,只是来握我的手,告诉我他喜欢看我笑的样子。然后他还要匆匆地从城西赶回城东,回到他的英伦女友身边,还要让夜风吹散他身上的女孩子的气味。他不成器,没有出息,你看他现在只会来缠我玩。我知道你不会介意,你从来不介意我。你说,我会一首歌一首歌地写下去,一个一个地爱别人。
其实,你只说对了一半。我本来不会爱别人的,因为你不爱我,我才不得不一个一个地爱别人的。他们说女人是水,是杨花,他们说水性杨花。我是一个好例子。小刀,小刀,你看看我,看看女人是怎么像水,像悲伤的杨花!你一念之差,累我一世轻薄如杨花,我能怨你吗?若他日相逢,你仍是扶了与你共枕的女人,还能看到我否?你还能看到我朝天的素面,全无尘埃?你可否知道这一个女子是单独为你留下?你若不管,东风拂老了,谁管?
你爱了西域你们家的清秀女子,爱了北方的长腿女人,又爱了法兰西的性感女子,你一个一个地去爱,却从来没有来爱过南方女子。你不爱你怎么知道呢?你焉知我不是上天细细为你打造的女人?
流年无声流转,你兀自美丽,独独使我轰然老去,恁地无端和霸道!
那个男人长得很丑。肥硕,多欲,野兽般的凶狠,无耻和下贱。
但吉他完全是吉他,不是武器,不是SOLO,不是思想,不是感情,不负载任何东西,恣意放纵,干脆爽快,毫无章法,甚至还卡通。
他是胡闹了,让我们发笑,让我们快活,但决不是滑稽。
有人鼓掌,有人起哄,有人目瞪口呆。
我突然变得高兴起来:好久没有看见这么酣畅痛快的吉他。
我喜欢没有章法,喜欢恣意而无顾忌,所以喜欢那个弹吉他的人。当吉他无关忧伤、愤怒和观念时,我就喜欢它。因为它不会让你爱上它,却让你快乐。
一个女孩子全神贯注地看着弹琴的人,目光虔诚。但她的眼睛掠过我时,是恶毒和挑衅的。
她才十八岁,花样的年华。
我暗自笑她。我不是她的对手,我没有她那么丰满,足够的年轻和足够的下贱。她轻佻地把身体粘上任何一个弹吉他的老男人,留下他们的电话号码。
我看见了很多人,哭的,笑的,闹的,穷形尽相,我不认识他们。
我有点想在某个人怀里哭一下。
凌晨三点,我终于蹲在酒吧门口哭了。
我听到有人叫我名字。我忽然嗔怪起来:你到哪里去了!我伸手抓住那个人,浑身发抖。
是他,那个弹琴的老男人。
他说,你刚才唱得很好。
我沮丧地说,不好。
我知道,他说,你觉得没劲,你知道有时候技术和劲儿是冲突的。
他应该看到我穿深紫色长裙唱歌。
他说,你那么小,可是唱歌的时候,声音却那么大,你知道吗,那完全不对。
我知道那是不对的。我不一定要那么大声地唱歌,而要让所有的人都听到,仅仅是因为爱过一个人。
这原本应该只是我一个人的秘密。
我想找一张床,好好睡一觉。
到我那里去吧。
我不去,我说。
可是你困了,他说。
那又怎么样!不知怎的,就赌气起来,大声说,总不能因为我很困,就要到你的床上去吧?
小刀小刀,可不可以背着你爱上别人呢?我感到孤单。
真的想重新开始一场恋爱。就在这个秋天。
上台演出之前忽然看见了他。三年前的那一个。在人群中他不经意地掠过我,那张好看而又冷漠的脸。
连神情都没有变,慵懒、漫不经心。
我侧身让他,没有想和他打招呼。
眼看就要走过,忽然他说,还好吗?
还好。
最近忙什么呢?
生活呗。
你好好唱。
不干你事。
我希望你唱好。
他擦身而过,并没有看我。
演出完了,一大伙乐手坐在一起,吃饭喝酒。他领了一个西洋女子,随同另外几个人,在邻桌落座,两只眼睛,就看过这边。
不一会,他端着一杯啤酒过来,坐我身边,说,干杯。
我盈盈笑说,我不喝酒。
你看你看,他仔细端详,眼睛都变了。
第二部分寻找名叫幸福的街道木头公仔(3)
我看四下无人注意,便大了胆子斜眼看他,如何变法?
变好看了,他柔声道。
呸,我作势要打他,却被他抓住手,半天不肯放。
我喜欢看你笑的样子,他压低声音,如耳语。
我嗔他油嘴滑舌。
他敛容道,你看我是那样的人吗?
我看你就是。
靠,他作委屈状:我当然不是。
你当然是。
好好好,我是我是,行了吧,这样你高兴了?
我有什么可高兴的,我扭身不肯理他。
这时候看见那个和99lib?他同行的西洋女子放眼过来。妩媚的杏眼,一袭紧身红裙,颇有些韵致,只是有点憔悴了,看不出年纪来。
哎,我问你,你是怎么认识你的英伦女友的。
在青海家里认识的。
你过北京,她就跟着来了?
然。
我不由得冷笑:你好本事!硬是被你拴住了一个女人。
我能有什么本事?他说,碰上了就是碰上了,一辈子总得碰上一个吧。
我的心隐隐有痛。是了是了,连你这等浪子,也碰得上真心女子,怎不见我碰上小刀,或是别个待我好的人呢?
你过去打声招呼吧,他央我。
我哪里肯,说,你难道不知道我怕生。
我知道啊,可是她很喜欢你的乐队哦,你就给我一个面子吧。
总是经不住这样的男人的央求。我便过去,和那个女子说:
o meet you!
她笑说,o meet you, too.
我又说,You are a pretty girl.
她惶然笑说,你也很好看。
我说,在北京好吗?
她微微摇头,不是很好。
她脸上有淡淡苦涩,我不了解她的中国爱情。
去年看见你在台上唱歌,穿的是深紫的裙子,风吹你长长的裙裾,真是好看。她说。
三年前面容似水的女子,也是穿了同样一件深紫长裙,和她现在的男友并肩坐在酒吧门外的台阶上。半晌不言语。
过了很久,我推了推他,给你十块钱,能不能在别人面前假装你是我男友?
他说,能不能拿了十块钱之后,假装不是你男友其实是你男友。
遂不说话。
过一会他说,昨天看演出,看见那个乐队的吉他手小刀,穿的T恤,和你衣柜里放的那一件,一模一样呢。
我看了他一眼,说,他的那一件,正是我送的。
又不说话。
终于下班,他走到我跟前,擦去我嘴上的口红。没想到他欺身这般近,一时就由他去。
两个人默默到了街边吃馄饨。夜很深了,路灯立在惨惨的雾中。卖馄饨的人要收摊了。
没有地方去了,他就说,到我那儿去吧。
觉得百般不妥,却也没有反驳的理由,只好去他的排练场。
路上给他买了一瓶啤酒。他要给我喝,我说我不喝酒。
他喝了酒胆子就大起来,在屋子里一味地纠缠,而我总是不肯依他。
他便抱怨,你这个女子,怎生这样麻烦,这么浪费时间。换上别人,早就做了三回了。
第一次听到他讲如此粗鲁的话,不免伤心,垂首半晌,说,我和你的那些女孩,不一样的。
我会难过,会伤心。
我不想难过,也不想伤心。
于是等天亮。看着夜行的汽车一辆一辆地呼啸而过,由远及近,又由近及远。车灯把窗棂的影子印在地上,在我们面前奔跑着过去了。
黑暗中,我说,你在哪里?
他说,我就在你的旁边。
我听到他的呼吸,就在耳边。
只要一转身,就可以拥抱到温暖的身体。
一转身,我们都会拥有温暖的夜晚,彼此安慰。
天亮了,我便离开了屋子。
病了一大场。病好时,就铰了一头的长发。转眼冬天到了,穿了薄薄的灰色棉袄去找他。
他不在,屋藏书网
里是另外一个男孩。问他去哪了,说是不知道。
再没有去过那个地方。
再没有蓄过长发。
京城有多少个酒吧,哪家新开,哪家关门,我总不能一家家去找。
如是三年。
第二部分寻找名叫幸福的街道木头公仔(4)
半夜醒来,披衣起床,看着窗外透进的光,幽幽落在悬挂的衣服上。
三年前的月夜,无非也是一样的,只是可能要比现在凄凉愁苦。两个人漂来漂去的,明天就不知道会到哪里去了,就算有了情义,也无法相守。
天亮一别就是三年,音容未改,却已物是人非。虽是早认识的,却还要重新寒暄,重新再认识一次。
小刀,什么时候我们再作一次相遇,让我为你做一回世间凡俗的家常饭菜,让我为你再解一次蓝色的罗裙。矜持不如放浪,羞涩不如销魂,淑贤女子的面纱,总要换成题有香艳体诗的罗帕。倘若真有重来的机缘,不如把这个机会给了我吧,让我先做了负心的那一个。
恐怕今生不能做一回你枕边的妇人了吧?流年把爱变成了恨,成了怨,成了石头,成了灰,剩下无非是空空的躯壳,如何爱得起来?就算我褪尽亵衣,又能得到多少盈盈一握的欢娱呢?我两眼空空,无从爱起。本不该爱别人,也不该浪费有限的青春,可是爱你太切,我无药可治。这一世的繁华与欢情,你替我享受了去吧。我如何就看不破了呢?是我贪了,嗔了,痴了,居然寻思着要怪你了,我真该死。
你不会耻笑我吧,说我爱着一个男人,却还要爱别人,笑我恋过无数人,却还要眷眷地来恋你。你不是女人,你如何懂女人,你不是水,不是杨花,你怎么知道杨花和水不会爱人心切、心痛、心碎到心死呢?
人人都说我是少有的聪明女子,我也只是徒有聪明而已。小的时候,算命的先生已经说过了,这个小孩太聪明,只怕性子太倔,反而累得一事无成。
不由得拊掌而笑:是了,是了,自遇上小刀,一颗桀骜倔强的心竟是随你温柔起来,变得冷暖自知,谦卑玲珑,就好似什么都开始懂了,再不肯负气任性。
其实我喜欢他坐在台下,默不做声看我唱歌。正如我喜欢坐在台下,静静看着他在台上唱歌。
他的声音是忧郁的,像孩子一样纯净的忧郁,更让人心动的,是他的年轻他的漫不经心。
我们很少说话。
我摸不清他想什么。
他喝了酒才来抱我,就三年前的那一次。很奇怪,竟然是刚刚好。两个人有点吃惊,有点快乐和迷离。闭了眼,就去抚他的长发。而我也一样,有着一头长发。
我那时深爱的是小刀。断然不肯孟浪。
他偶尔唱《甜蜜蜜》。他唱得很好听。冷冷的一点温暖,却是那时我所能得到的一点安慰。
甜蜜蜜,你笑得多甜蜜……
那时,黎明和张曼玉的《甜蜜蜜》还没有出来。张曼玉后来要做影后,黎明后来再度走俏,繁华荣耀,转换如走马灯,而落拓的依然是落拓。
他走之后,我每晚都唱《甜蜜蜜》,连酒吧的伙计都会笑着跟着唱。我唱得没他好。我哪里有他如此奢华和年轻的颓靡?
后来,我离开了酒吧。
夜里他来看我。两个人相视而嘻。他有结发的女友,我也有疼我的男友。重逢都是我们没有想过的,不知道如何是好,惟有顾左右而言他。
三年前两个人穷困,现在他依然潦倒。
好好一个男孩,早就心仪了的,如今脸上已经有了风霜的影子了。这样的男孩永远是浪子,不会爱女人也不可以混出头来。他还倚仗着西洋女子讨生活,而?99lib.我不必。只要我愿意,只要我多几个年头地活下去,抓住年轻的光阴,仔细经营一番,我永远前程看好。我冰雪聪明,才华在身,不是每个女子都可以像我这般。到时我已是著名女子,傲视天下,不知道还会不会把圆明园村的小刀放在眼里呢。
于是对他说,等我功成名就,你来做我的情人。
还不如在你未成名之前就和你相好,他叹气。
真是喜欢我?
真的喜欢你。
我笑他虚情假意,又笑我连虚情假意都要去相信。
我便喜欢看你这般笑,你如果永远这么对我笑那该多好。他总是给我一箩筐的甜言蜜语,免税的。
又说瞎话,知道我好怎么不见三年前你找我来。我咳嗽不止。
你病了么?
是。
什么病?
好不了了。
你胡说,要掌嘴的。他抓我的手,轻轻打我。
我叹道,我死了你想念我不?
不想。
没良心的!
谁叫你不肯跟我好来着。
谁个不肯了,你女友呢?
她不喜欢我和你说话。她要我随她回英伦,她要逼疯我。
我笑说,你这个痴子,是我就去了。
他说,要有了五万块钱,不如我们远走高飞。
去哪?
第二部分寻找名叫幸福的街道木头公仔(5)
去南方吧,他说,那里暖和。
真是个痴子,我说。
他用我的手机给女友打电话:对,我在排练……好,我这就回来……什么?好,我在路上给你带一个。
我看着他,浑然不觉,我以为自己是金刚不坏之身。
给他买了茶水喝,好好的,送他回女友身边。
两个人坐在马路边,等公共汽车。车一辆一辆地过,给我们满眼的尘土。他搂着我。还是那样,什么都是刚刚好。
真希望就这样一直一直等下去。可他说,他更想和我一起到车开的尽头去,到更加快乐和自由的地方。
不知道下一次见面,是什么时候,也不知道再见面时,还是否相互认得。
他仔细叮嘱我,下回不要涂香水了。
我如做错事情般,惶惶道:熏着你了吗?
不是,我怕她知道了,和我闹。
他亲我一口,说,我给你电话。
我站在他身后,静静说,路上小心。
他听不到。
偷偷去他家,看见房门深锁的,是颠鸾倒凤之地。
他不让看,我偏要看。
推开门,只见硕大的床,满眼的大红翠绿,艳艳而惊心。是温柔乡,是他与别的女子欢好之地。
他说,有什么好看的。遂推倒我在客厅的沙发。
我终究是客。临走前,他不能送我,我还要回身,细细叮嘱:茶杯上有我口红,要仔细洗了,莫教人发现。
一个月后,他随女友去了英伦。
我再没有见过他。
我要委身于他,这个陌生人。置身于无人烟的建筑群之中,在这个城市寂寥的上空,在这个空无一物的屋子里,我渴望和他手指交缠,我渴望我的衣服被他一点点地除去。在水泥钢筋的无生命的丛林中,我的身体是惟一的温暖。我要交给他,所有的骨骼、肌肤和血液,毫无保留。我要他用拨吉他弦的手抚摸我,就像抚摸着他的琴。我要他抚摸我身上的每一寸肌肤。就连我爱的人都没有这样的权利。我只是很想要他。在地球的一边硝烟弥漫之时,我只想和他翻云覆雨,颠鸾倒凤。我要他冷酷无情地霸占我的身体。在城市里,他决不爱我,我也决不爱他。正是因为不能够相爱也决不可能相爱,才可以这么决绝、放纵、无耻和快乐,我的尖叫才可以盖过一切国家交战的枪声炮火。
缠绵中慵懒抬头,却看见小刀。静静立在床边,想来已经来过一时。
我又惊又喜:你回来了?
你要来爱我了吗?可是我已经许给他人。
我与别人好了,你不觉可惜的么?
小刀只是微笑,半天才对我说:还没开始离开呢!
我方才醒悟,原来是自己要走了。
我上了彩妆好吗?将眉眼细细都描了,长袖当舞,一递一送,一回眸,一颦眉,这层层的戏装裹在身上,这浓浓的脂粉敷在脸上,你如何认得出是我前生欠你一吊铜钱!小刀,我要你冷眼含笑,将这一场为你上演的寂寂的戏,从头看到尾!我不怕你看见我老朽的容颜,却怕看见你老去的龙钟!我说我立志名满天下,我又如何肯风光过你。不如让我做你身后影子里最卑微和最爱你的那一个!
小刀,小刀,下一次一定要记好了,我叫阿飞,那个最爱你的女子。在台上她曼声唱道:
所有一夜情人都在清晨忽然不见
贞洁和放荡——都是同样的脸!
这个秋天我的戏演完了,为何听不到掌声,也见不到你的样子?为什么秋天会这么短,是上天安排好了要重来,要我好好地真真地再爱一次?嗯,我不要了,如果还有来世,不要让我再见着你,我不要再生病。安排另一个美貌的男子给我,好让我也知道人世的艳遇,好让我也恣意纵情地醉一回欢情。
什么时候才能修得一回,让我与你玩木头公仔,不许动也不许笑。让我在你面前低了头,忍了笑,忍了一腔的爱意和眼泪,我一定不再动了,与你相守多一秒钟,直到你犯规。让我们变成木头做的公仔,放在岁月的橱窗里,不动也不笑,这样好不好?
我们现在来玩木头公仔。
木头公仔毋得动毋得笑。
第二部分 寻找名叫幸福的街道出走
第二部分寻找名叫幸福的街道出走(1)
出走
我要从南走到北
我还要从白走到黑
我要人们都看见我
却不知道我是谁
——崔健《假行僧》
十五岁那年,我出走了一次。在往东的火车上,我没有买票。列车员没有为难一个高中学生,所以我一直坐到了尽头。我到了海边,却没有看到想象中的海。事实上,海很脏。我肚子也很饿,到了晚上会害怕得不得了。那是一次很失败的英雄行动。我又回到母亲身边。
我总是以为自己很恨母亲,我以为她是我的假想敌,她既不理解我,也不很爱我。我和三十年代的女革命青年一样,痛恨资产阶级家庭,但实际上我的家庭是工人阶级。我总希望很多年之后回来,自己会长得高大、美丽,且仁慈、慷慨、大度,拥有各种神奇的力量,宽容地原谅了当年扯我头发的臭屁小男生。
十五岁那年,我暗恋的男生给我写了一封信,告诉我他已经设计出了永动机,从而我知道自己不可能依靠设计永动机换取他的欢心。于是我总是盼望能够来一次真正的义无返顾的私奔,就像我当年不能用出走来争取母亲的注意一样,我知道我耍尽所有伎俩也不能够吸引我爱的人来爱我。同样地,设计永动机也是如出一辙的愚蠢。
十五岁的那个夏天仿佛是永恒的,就因为一盘孟庭苇的磁带。那是那一年我惟一能拥有的磁带。我用我的单放机反反复复地听了很久,那个单放机本来是用来听收音机和复习英语的,可它最后只是培养了一种精致的忧伤。我后来分析自己为什么那么喜欢听这些泡沫一样的孟庭苇,是因为她是一个怨妇,而我是一个有怨妇情结的人,总是想背叛抑或出走,离开我爱的人。我要很冷酷,要别人误解,要别人误解之后更加爱我,这是一个小女人的阴险之处。我现在明白了我不可能只是端坐在那里,就会有人主动向我走来,告诉我他认识我并且爱我。我也知道等到我老的时候,也不会有人对我说,他依然爱我,他根本不可能不爱我。
我一直以为我的男友是这样的:英俊、善良,头脑简单,爱喝当地盛产的莲藕粉、冰糖绿豆。他有点懒惰,有点赖皮,胸无大志,不会注意女友嘴上的口红,也常常忽视我新做的发型。他也许不是很爱我,但是又没有勇气更换。更何况,单位里已经没有更加像样的女孩。到了晚上,我们要到城里惟一的一家电影院去看电影,在马路上拖着手走路,让晚风轻轻地拂过新洗的头发。情人节到来之前,我要为他织出像样的毛衣。在恋爱几年之后,我们只好有结婚的嫌疑。但是他那刚过更年期的母亲可能不喜欢我,她可能会很凶地用扫帚把我们赶出去。所以,在嫁过去之前,我首先要学会的是跑步,飞快地跑开。
我与男友认识三个月之后就决定结婚了。他带我去见他的父母。
他母亲问:你是哪里毕业的?
我说:T大。
读什么专业?
建筑学。
家里还有姊妹吗?
只有我和母亲。
我穿的是白色的衬衣和深蓝的背带裙,并腿坐在沙发上,两手规规矩矩地放在膝盖上。
他们对阿良的选择没有任何疑义。
阿良,就是他了,我高大的男友和未来的夫婿。
也许是因为预感到了青春的即将消逝和衰老的莅临,这个春天我忽然对爱情充满了无休无止、幽怨绵长的祈望。我停止了写诗,停止了唱歌,只是大量地阅读廉价的伤感故事,反复揣摩其中关于爱情的章节。它们或是节制或是轻浮,所有的激情都容易千篇一律。我花了一些时间阅读马尔克斯的 href='1596/im'>《霍乱时期的爱情》,我深深记住了淫乱也记住了爱情的自尊。我喜欢易朽的,却不相信与时光的抗衡。所以我认为那本书的结局只是想象之中的一种安慰,而非爱情的真正结果。我中止了对 href='2105/im'>《追忆似水年华》的阅读,转向大量的无名作者的爱情小说,那些普通人恳切的叙述于我有更多的切肤之痛。我喜欢在深夜看她们咬文嚼字、无比矫情地叙述她们内心的欲望,隐秘而苦涩。过后我又深深鄙视她们,因为她们根本不是在写作,而只是在宣泄。于是我恢复了我的骄傲和坚强,恢复了沉默的生活。当一名年轻的男子向我倾诉他的忧伤,我想伸出手去抚摸他的头发,最后却轻蔑地对他说:你太看得起自己。藏书网
我痛恨忧伤是因为这个城市的每个人都滥用忧伤,以至于它永远地失去了真实的可能。只是在某些晚上, 5c4b." >屋里女孩全部熟睡时,我忽然发现自己多么渴望描写不可预知的欲望,描写每一寸肌肤和每一次的呼吸。我知道所有的痛楚并非无端,它来自细节。我容易磕磕碰碰。我热爱电影的光和颜色,却断然不敢一个人看电影。我只是满足于廉价的爱情故事、电视里的肥皂剧和小女生们的闲聊以及购买打折裙子。我的生活琐屑而庸俗,没有人会想到这种节制和隐忍仅仅来自懦弱却强烈的爱情。
阿良很忙,所以很少和我说话。他没日没夜地坐在电脑前,上网、查找资料或者用我所不了解的语言写程序,累了就打游戏——有关战争和魔法。他心地善良,乐于助人,工作勤勉,得到了上级和同事们的一致好评。他没有不良嗜好,不吸烟喝酒,不吃绿豆冰水,也不去电影院看电影。他无可挑剔。
有一天晚上,阿良坐在电脑前。我洗完澡,走到他面前,慢慢地拿起他的手,放在我的睡裙里面。然后,我慢慢掀起我的棉布睡裙,露出了小腹、腰和乳房。脱完了身上的衣服,我垂手站立。我看见阿良的目光越过了我的身体,落在冰冷的电脑屏幕上。
我们仍然默不做声。
然后我穿上睡裙,躺在阿良身边的地上。
那天晚上,在轰鸣的电脑和空调噪音中,我过了很久才入睡。我开始做纷乱繁杂的梦。我梦见一个男人模糊的脸,但他不是阿良。
天微亮时我醒了。我看到阿良在离我很近很近的地方注视着我。
他说,阿慧,你永远不会爱上我。
第二部分寻找名叫幸福的街道出走(2)
我就是那个叫阿慧的无名女子,个子不高,资质平平,相貌平平,从来就不是男人目光落在身上的女子。我..从幼儿园、小学、中学到大学,循规蹈矩,谨慎克己。我经历过小儿麻疹,打过天花疫苗,以军鼓手的身分参加过小学的文艺演出,长过青春痘,读过三毛和席慕容,暗恋过男体育委员。我有过生涩的初恋,有过不欢而散和伤心的日记,最后我按照一个设计好的模板成长为一个普通的姑娘。我准备找一份工作和一个男友,准备和他一起好好生活和心平气和地结婚。我准备平实地度过一生,任凭春天复春天。
你知道,这是不公平的,如果普通人不能和普通人相爱,如果我和阿良不可以厮守终身。
八月的某一天,我拨打阿良的手机,它告诉我说:对不起,您拨打的用户已关机。
我于是打电话到他的单位,他的同事告诉我阿良已经在半个月前辞职。
我打电话到他们家,无论什么时候都没有人接。我去摁他们家的门铃,邻居告诉我说,这户人家已经搬走。
我想向阿良的朋友们打听他的下落,却发现自己没有任何一个他们的电话。
阿良的手机再也没有开机。
阿良,男,25岁,身高1米78。在和我平静相处了一年零四个月之后,毫无预兆地突然消失。
一年后,我认识了长跑冠军南生。
读到这里,一个写长篇的女人长舒了一口气。她说,噢,你的小说终于出现了另外一个人物,我期待他发出别样的声音,你知道,我赞成小说有多个声部。我听到这番关于创作的劝导时,对她露出了一个凄楚的笑容:不管她有多么诚挚,巴赫金的复调理论对我而言毫无帮助。长跑冠军南生的过早出现,只意味着他会更快消失,他不会有自己的声音,所有的声音都是我一个人发出,对于一个毫无写作天才的小女人而言,任何规劝都只能是对牛弹琴。这让我想起小学一年级的音乐课。我们一起在教室里唱《歌唱二小放牛郎》:牛儿——还在山坡吃——草——我总是要比其他的小孩要高出一个嗓子,或者快出半拍来。在自己的调子和节拍中我完全是合乎规范的,我并没有走调,且永远只是比别人快半拍。这首歌是小时候最喜欢的一首歌,虽然只有四句,却要重复七次,它用非常凄美委婉的小调,讲述了一个无比悲惨的故事。这是我在最年幼的歌声中所能体会的最凄美的死亡,所以我常常眼睛潮湿,忘我歌唱。老师却在我最忘情的时候叫大家停住,说,你虽然是对的,但是你还是要和大家一起唱才对。后来,我就不唱了,学别人一样把嘴一张一合,像鱼一样,面无表情地吐无声泡泡。老师很满意,于是合唱得以顺利进行。我后来也没有资格加入任何一个合唱队。
好吧,我们来谈论一下长跑冠军南生。他是北方人,但是他妈妈在生他的当晚梦见了南方的天空出现了一只大熊,所以给他取名为南生。我对这种含糊的民间传说表示怀疑,你为什么不叫熊生,或者是南熊?在这里我没有丝毫揶揄他的意思,因为他毕竟是长跑冠军。长跑冠军毕竟和普通人是不一样的,南生确实长得很俊美。他皮肤黝黑,牙齿洁白,眼睛明亮,嘴唇丰厚,就像是热带成长的山野男子。肆无忌惮。
在流星雨的夜晚,我曾经和那些女孩子们一起在夜里逡巡。每当看见一颗流星从天空划过,我都会大叫一声。我在胸前紧紧地抱着拳,大声说,上天啊,请赐给我一个帅哥吧。我的声音如此之大,旁边的男孩子都掩鼻而去。
而南生出现了。他很好看。我在楼梯角碰见他时,忍不住多看了他一眼,然后才不甘心地忧伤地离去。
我后来明白南生的出现是我的命数。上天注定他带我进入欲望的禁地,他让我明白那是多么卑贱,又是那么生机勃勃。他第一次见到我时,我戴着眼镜,穿着一件邋遢的毛衣和肥肥的灯笼裤,头发蓬乱。几天后他告诉我请允许我爱你,我很爱你,我要娶你为妻。
我并没有被长跑冠军打动,虽然头脑简单,我却天生不是一个罗曼蒂克的人,对一切类似这样没有来由的话,我都会发自内心地偷偷暴笑。南生向我表白的那天晚上我像李白一样仰天长笑,没头没脑地大叫:猪头——猪头——正好有一个人经过,他有点疑惑地看了看我们。南生有些吃醋地问:你认识他吗?
后来我们冲进一家郊区的小卖部。已是深夜,我们大力推开门,我气喘吁吁地叫嚷着:打劫了,打劫了——把所有的伊利纯牛奶都给我带走。店主憨憨地笑着说:你们不会打劫,你们是好人。我大笑着说,你怎么知道我们是好人?我们是坏人。然后在“打劫了,打劫了”的吵嚷中,南生一把抱起我,冲出了小卖部。
南生并不是一个好人。他很自私,也不善良。他只会替自己考虑,还会撒谎。我之所以喜欢南生是因为他身上质朴的动物性。他的狡诈和城府也是动物的,一眼就可以明白,不加修饰。从这一点上来说,南生是一个纯粹的人。
在冬天的寒夜里,我曾经考虑过是否要描写细节,因为我很担心这会沦为一个三级故事片。毋庸置疑我是一个严肃的人。我记得拜伦在《唐璜》中描述过和美女海伦的欢爱。他絮絮叨叨了一大堆后用了一句话作为总结,大意感谢圣母,但这类事情确实只可意会不可言传。我确实相信很多事情不可描摹。
然而南生却具有这样的描绘能力。他说,你真白,就像日本黄色录像里的女人。
第二部分寻找名叫幸福的街道出走(3)
让我感动的是,南生对女人何等谄媚!我经常看到南生褐色的光滑的皮肤和结实的肌肉,坚持认为他在不穿衣服的时候比穿衣服时好看。我考虑了很久终于不得不使用这些低俗的形容词——光滑、结实等等。他让我明白我盼望已久的欲望已经无比真实无比质朴地降临在自己的怀中,他让我明白空守多年的爱情是多么虚无缥缈,他让我明白爱情和情欲原来真的可以截然分开,而没有爱情的情欲照样是鲜活有力的情欲。他彻底消解我对乌托邦的爱情的等待和期盼。南生完全可以代替爱情,他的皮肤和另外一个人其实一模一样,且我相信,他在做爱的技能上更胜一筹。
南生的健康在于他并不会真爱我,他只是爱“某个”女人。在他意乱情迷的时候他含糊地吐露了很多年前他勾引小女生的事迹:他总是很快上手。比方说他看见一个女孩在湖边扔石头,就会主动上去和她说话,两个小时后有人看见俊美的长跑冠军南生把女孩带进了他的宿舍。南生对这样的事情屡试不爽。我想当年南生一定魅力无穷,我想如果我当年看到俊美的南生箭一般掠过跑道,也一定会在心中掀起难以自抑的涟漪。而南生一定不会注意一个戴着眼镜的浑身灰扑扑的普通女子,她面容模糊,不解风情。
当我知道南生并不会真的爱上一个女人的时候,我开始释然。我不过是众多被他带回去的女子之一。我知道我必然不可能伤害他,他也一定不可能伤害我。
南生总在做爱时反复问我,我是不是很好?
我说是,你很好。
没有人比我更好了吧?
我说是,没有人比你更好。
你会嫁给我吗?
我说,不会。
为什么,南生问。
因为,我已经嫁过人了。
阿良消失之前的晚上,和我呆在一起。当我企图用他的电脑浏览成人网站的时候,他在我身后伸出手,把电脑关了。
当他在外屋吃夜宵的时候,我捡起一支治脚气用的皮炎康,将它们挤出来,全部抹在所有的电源开关上。
在一片漆黑中,阿良说,下一次,不要用皮炎康抹电源了。
我说,我赔你一支新的。
不是皮炎康的事,阿良说,是电源短路了。
我说,为什么抹皮炎康会短路呢?抹别的会不会短路?
阿良说,阿慧,为什么不爱我?
我说,我只是把皮炎康抹到电源上而已,并不是不爱你。
在黑暗中,我和阿良相拥而眠。我们从来没有这么怜惜过对方,充满了悲伤和怜悯。那一次我感到阿良和我无比亲近,仿佛他是我失散多年的哥哥。
电话响了,阿良紧紧抱着我,没有接电话。它响了几下,就悄无声息。
长跑冠军是不是跑得非常快,我问。
南生说,是的。
那你跑给我看看。
南生沉吟了一下说,我担心跑得太快,你会丢掉我。
我说,你跑给我看看。
南生说,不行。
我敛容说,那你这个冠军是骗人的。
我是冠军,我是最好的,南生大声说。他的眼睛在夜里闪闪发亮,隐隐有些愠怒。
那你跑给我看看.99lib.。
南生看了我一眼,眼睛里忽然充满了悲伤。这让我想起很小的时候某种食草兽类的眼睛,惘然而悲伤。
然后南生突然向前跑了起来,他真的像箭一样嗖的一声发射了出去。他跑得如此的快,骄傲和欢乐在我胸中激荡:长跑冠军南生毕竟是与众不同的。他毕竟是长跑冠军,无可比拟。
渐渐地他在我藏书网眼中消失了。我站在原处,等他跑回来。我想他一定会很快跑完一圈,在我身后出现的。然而我忽然很希望他一直一直这样跑下去,就这样,连再见都没有说,就永远跑出了我的视野。
事实上也正如此:他一直跑,一直跑,从我的视野里消失了。
南生再也没有跑回来,事实上他一直在跑,如果地球当真是圆的话,他就会跑回来。令人遗憾的是,他跑得实在太快了,以至于被猛烈的风托了起来,一直向天际冲去。在穿破大气层之后,长跑冠军南生已经被厚厚的宇宙尘埃裹成一团,如果你仔细辨认的话,就会在夜空中发现一颗暗红色的流星,正在以难以察觉的速度黯淡下去,这说明他跑得越来越远了。这个世界上知晓这个秘密的人已经寥寥无几,他们是为数不多的天文学家、狂热的星星爱好者,以及我——名叫阿慧的姑娘。
你是林如慧?
是的。我看着两个穿着制服的警员,微微感到诧异。
他们检查了我的身份证和居住证明。
一年前你到公安局报案,说你的男友阿良失踪了?
是的。
第二部分寻找名叫幸福的街道出走(4)
我们是来给你送他的死亡通知书的。
我说,这绝不可能,阿良不可能死。
不管怎么说,阿良的所有档案都已经销毁,警员甲说,而且你作为他生前的亲密女友,不可以继续在这个城市居住。
为什么?
警员乙说,阿良是否已经死去已经无关重要,关键是作为阿良的这个人必须消失。
警员甲说,阿良说你是他最爱的人,他希望他消失之前不再和你有任何关系。
可是我是他的未婚妻。
所有的公文和证明都已经销毁,警员乙微笑着说,你不再是他的未婚妻。
他希望你重新获得自由,并且忘记他,警员甲说,同时,为了消除一切和他有关的事情,你必须离开这个城市。
请告诉我,阿良究竟在哪里?
在所有的档案上,阿良已经死亡。你必须在今晚离开这座城市。记住,不管走到哪里,关于阿良你都必须守口如瓶。
我开始动用微薄的积蓄,动身到每一个城市去寻找我的阿良。我如一个陌生人一般匆匆落脚,驻足观望。在钱用光的时候我会找一份工作,等攒了足够的钱我又会继续出发。每一年桃花盛开的季节,我都会出现在一个新的城市。在陌生的旅馆的第一夜,我总是要生一场病。我皮肤开始紧绷,无论在身上泼了多少的水都无法阻止它干燥和角质化。死去的皮肤慢慢脱落,我躺在床上不吃不喝,夜不能寐。我发现我在经历一种名为蜕皮的类似蛇的生理交替过程。之后起身,和常人无异,开始进食、喝水,找工作和暂住的房子。渐渐地我的皮肤越来越白,脸色越来越有光泽,嘴唇越来越丰润,乳房越来越高耸,臀部越来越丰满,腰肢越来越柔软。有一天我在镜子中终于发现一个我不认识的女子,她眼波流转,丰腴而美艳。
她就是那个名叫阿慧的普通女子。
在每一个城市,都有男人前来和我调情,有人鼓足勇气向我求爱。青春终于在即将消失的时候向我展示了惊人的美艳。而我清晰地知道层层的蜕皮换来的只是昙花一现的美好,有如将死之人的一次凄美的回光返照。
那一个写长篇的女人,她韶华已逝,目光迷惘。她站在城市东边的屋子里写作,企图完成一个骇世惊俗的长篇。我仔细地阅读了她的著作,发现她用晦涩的语言描写了死亡,却没有涉及性爱。我问她为什么,她说她只是关心爱情。我说,我已经了解了情欲的王国,却从来不知道什么是爱情。我不喜欢小说里有人死去,也不喜欢没有做爱的情节。所以我客气地和她道别,之后就再也没有见过她。
我看见一个美丽的侏儒。在此之前我见过很多侏儒,但他们都不美丽。她在一家美容院里做头发。她把头发铰得很短很短,穿着一件儿童的裙子,挥手的动作极为优雅,而她的声音也是好听的中音。她长着桀骜不驯的眼睛,当我偷偷观察她的时候她会对我冷冷一瞥,这让我想起了安徒生童话里的冰姑娘——她向每一个看到她的人的眼睛撒入看不见的冰棱。我离开她回到大街上,阳光无比灿烂,而我忽然感到身体的某一个角落开始结冰。
我见到一个有趣的民谣歌手。他的专辑充满了各种声音的实验和平民的智慧,他性格内向,容易害羞,却用怪模怪样的声音博得了朋友的欢笑。我看到他们为了保证专辑顺利发行,能够合理挣到一点钱,就聚在一间屋子里修改歌词,把“性欲”改成“生谷”,把“红灯区”改成“工丁区”,把“高耸的胸脯”改成“高耸的山谷”,把一个安全套改成一个手电筒,一只大头鸟,或者一个带着头箍的绝色女子。我在他讲述如何成全一对麻雀的爱情的时候悄然退出,因为我的身体的水已经有50%变成了冰。
我看到一个健硕英俊的男子。他1米78,双鱼座。他贫穷而美好。在一个夏天晴朗的夜晚,在城市偏郊的一个简陋平房里,在毫不犹豫地向他奉献全部的爱情的时候,我发现他就是我梦中那个面容模糊的男子。尽管他的身体灼热,但仍然无法阻止我身体的70%的水凝固成冰。尽管我已经决定对他保持终生的忠贞,但我离开时并不知道他的名字。
我去了巴黎、阿姆斯特丹、摩洛哥、渥太华和加州的海岸,我去了阿拉伯、老挝、南洋诸岛、墨西哥的沙漠,以及亚马逊河的热带雨林。我一直在寻找一个名叫阿良的男子,因为这个男子是我年轻时惟一爱上我的人。我要找到他,告诉他我找过他。我去过无数的地方,我向所有的人打听他,我要告诉他我经历的惟一一次的陌生人的爱情和我身体里越来越多的冰,我要告诉他我已经做好准备,凭借着爱情勇往直前,蔑视时光和死亡。
我想起了十五岁那年的出走。我坐上一列朝东的火车,到了海边。我发现海很脏。当我第二次见到海时,我看到的是整个已经冻结的大海——最后我在北冰洋的一块犹如陆地的浮冰上找到阿良。他已被封在冰柱里,面容和蔼,栩栩如生。我隔着不可融化的冰抚摸他,那些坚硬的冰寒冷得令人刺痛如触摸灼热的铁。我发现我已经不认识阿良,他也不是我认识的任何一个人。他看起来英俊、可亲,他是白马王子和普通人的共同体。但我不认识他,我只知道这个预备和我结婚的人已经永远封在冰中。他什么时候变成冰人我并不知道,我也不可以就地寻找答案,除非我带着凿子和采集容器来采集封在冰中的空气,除非我可以使用实验室精密的仪器准确测出C14的含量,可是我没有带任何行李。我穿着薄如蝉翼的鹅黄色的裙子,两手空空,簌簌发抖。我身体里的水已经全部变成了冰。
第二部分 寻找名叫幸福的街道弟弟
第二部分寻找名叫幸福的街道弟弟
弟弟
姐姐,我要回家
——张楚 href='/article/3147.htm'>《姐姐》
亲爱的姐姐:
请一定原谅我,我要死了。没有关系的,只是这么早就舍弃了世界有点不好意思。但是我已经没有什么想要的了,包括你曾经向我描述的美好生活。我对一个女孩子说,我们做爱吧,她很气愤地给了我一个耳光。我在街上找>..到了一个三十岁的女人。其实是她找的我,她教我一切。她身上有一种温暖的汗味,让我想起了妈妈。她的那里味道很重,很温暖,像一件宽松的毛衣。我什么也不会,但是已经足够了。我没有留下什么没做完的事情:作业已经交了,同屋的收音机也已经修好。大家都以为修理电器是我的爱好,其实不是。我其实没有什么爱好,除了一个人发呆。但是那个温暖的地方让我满足极了,我很快乐,我想躺在那里永远地休息。我对三十岁的女人说,我要死了。她哭了,她的泪水是咸的,还有一点点腥味。我很奇怪,我是说眼泪,它是世界上最没有用的东西之一,什么都证明不了。真对不起,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无端地99lib?想离开,只是觉得这很自然,好像天黑了小孩子自己回家一样,或者像一颗松动的牙,自己就掉下来了。
弟弟是一个很内向的人,白皙、高瘦、腼腆。那个年纪的男孩子总是好看的,他却很少显露这种青春的光彩。他的手臂过分细长,一到冬天,指间的关节因为血流不畅而肿胀起来,手指变得粗粗的,很难看。小时候我给他讲故事——家里能给他讲故事的人只有我了,我要看很多很多的故事书,才能够讲给他听。后来故事书上的讲完了,他还要听,我只好编。我编了一个牛屎在天上飞的故事,通常是这么开头的:从前,有一个牛屎,它只是一个牛屎而已,可是它总想像鸟儿一样在天上飞来飞去。可是牛屎怎么可能在天上飞呢?这对于在南方小镇长大的一对姐弟来说,却是很自然的事情。我们总是可以想象很多很多的牛屎像鸟儿一样在天上飞来飞去,快乐而自由。弟弟毫不犹豫地相信了这个故事,一个荒谬的故事,一个异常早熟而又孤陋寡闻的小姐姐所能够提供的故事。
赶到弟弟念书的学校,我只看到了一个灰色的小匣子。弟弟从此就被锁在里面了。他的班主任个头不高,老实巴交的,很不会说话的样子。他说法医检查说弟弟死的时候没有..太受苦,这使我稍稍感到安慰。他内疚地想解释什么,然而我知道这与他毫无关系。我知道我们家族的任何一个人都是寡言本分的人,决不会给别人造成麻烦。我知道弟弟自小就是孤独和内向的,他有自己的完全封闭的世界——那是他惟一有独立的权利的地方,没有人可以在那里打扰他,也许他只是想永远地呆在那个地方。
弟弟的死并没有引起轩然大波。他衣着朴素,没有不良嗜好,和任何人都友善相处;他每三天花钱洗一次热水澡,每周去看一次三元钱的录像,每个月去理一次发;他不吸烟,不喝酒,成绩中等。没有人知道他为什么要自杀,他自己也不说。
他不出众,他理应幸福。我总是经常不回家,只是暗地里希望如果有一天突然回家,弟弟已经成长为大人,和街上能看到的那些男孩一样,快乐、健康和信。这是我们的错,我们天生缺乏关心别人的能力。我的母亲在我九岁的时候出走了,没有任何的预兆。那天早上她还给我编了两个小辫,煎了两块年糕,然后披着她的蓝色纱巾去上班了。可是到了傍晚,糖厂里的人全下班了,母亲却没有回来,她再也没有带着工厂的浓浓的糖味回到这个家。她只是突然地想起了什么,要去做,她就去了。她忘了和我们说一声,因为那件事情太重要了,甚至来不及说。从此以后,父亲就经常不睡觉,整夜整夜地醒着,向每一个亲友写信打听母亲的下落。他开始遗忘很多事情,最后连弟弟和我都记不得了。他一个人躲在屋子里,数那些少得可怜的钱,还收藏一切小纸片:收据、车票、电话帐单、汇款条,还有那些手写的治疗失眠和便秘的偏方。他总是很和善地对弟弟说:你找小军吗?他出去玩了,还没有回来。可是,我弟弟就叫小军。
我紧紧地抱着那个灰色匣子,没想到弟弟这么轻。
在回去的火车上,我吐了。医生说我已经怀孕。她冷冷地问:要不要?
我说不要。这个世界上没有必要多一个寻欢作乐的牺牲品。
我抬起身,却看见了弟弟。他静静地看着我,饱含怜悯。
我失声道:弟弟,你还没死?
弟弟笑道:姐姐,你那一件盛世的华衣,要穿到几时才肯卸下?
第二部分 寻找名叫幸福的街道艳情与宿命
第二部分寻找名叫幸福的街道艳情与宿命
妈妈看好我的我的红嫁衣,不要让我太早太早死去。
——《嫁衣》
我三岁那年,家里有一株长着三片绿色宽叶子和一个粉色花苞的植物,长在一个装满水的玻璃瓶子里。母亲每天都.99lib.要给它换水,她说,等它开花的时候,父亲就会回来。于是我每天都盼望着它开花。我经常半夜醒来,默默窥视它;或者好几天假装已经忘记它,然后冷不丁地抬头看它。而它始终摆在很高的柜台之上,叶子一直都是绿绿的,花苞一直是粉色的,不动声色。这样过了好几年。终于有一天,我失去了任何等待花开的幻想,而且在长到足够高的时候,我突然发现那个粉色花苞是塑料的!我有一种严重的受挫感,好几天都不肯说话。我觉得母亲欺骗了我。事实并非如此。只是她以为,既然“花苞是塑料的”是不言而喻的事实,我也理所当然地心知肚明。她说,那株水生的植物是不会死的,因为它叫“万年青”。她这么说了不久之后,万年青就死了。我的父亲一直没有回来。
记得我和母亲蹲在昏暗的屋子里剥豌豆,母亲突然抬头,专注地看着我,用不容置疑的语气说,我儿,你和妈一样,长大后定然是一个苦命的人。这是命,她说。我骇然。我不明白母亲为什么一定要这么说,那时我还不到四岁。我等着母亲进一步解释,但她是一个言简意赅的人,所以没有就此事作任何解释。她想不到自己的女儿像一个女巫似的,把她的话记得那么清楚。也不知道也许因为她的不负责任,真的就会语出成谶。她不知从哪找来一个算命的瞎子,这个瞎子用瘦伶伶的手触摸我的印堂,说,你太过聪明,恐有凶险,只有遁入空门,才可幸免于难。你将活到八十二岁,他说。
表面上我还是一个腼腆害羞的孩子。我在乏味的童年里临摹了很多字。我学会写诗,但这在当时对一个女孩子来说,除了遭到大人的训斥,没有任何用处。十六岁那年我认识了一个外地来的小木匠,这使我苍白贫瘠的青春期稍稍增添了一点色彩。他比我大七个月零三天,呆头呆脑的。我总是呆在他光线不足的作坊里,看他的刨子里不断涌出来的刨花落在地上。浓郁的木头气味幽幽地浮在空气中,我经常看到他露齿而笑。他可以把一块木头做得异常光滑,像我的皮肤一样。后来有人用十三亩地来我家提亲,要我给一个邻村的乡绅做小。在母亲犹豫的时候,我走进了一个挂红布的吊脚楼。它处在一个交通要道上,一个女人住在里面,用她的身体与过路的盐商、货郎、脚夫换取本地流通的银子>.?,直到她七十岁为止。我上楼的时候她躺在一张吊床上,衣襟敞开着,露出干瘪的下垂的乳房,摇着一把破蒲扇。她一看见我就明白了。她像鹧鸪一样发出咕咕的笑声,说,小女孩,我知道你想要什么。整个下午我都呆在那里,喝她做的山楂茶,带着浓浓的土味,还有她用肉、土豆和蘑菇熬的粘稠的汁。她开始唱歌,可是我仍然感到万分惆怅。她说,好吧,小女孩,你回到你的木匠身边吧。她给了我一包褚红的粉末。我偷偷地就着冰凉的井水把药吞了下去,然后蹲在地上呕吐。第二天我的下身开始流血。第十五天,我深夜起身在井边擦拭身体的时候,母亲发现了这个秘密。她说,真是造孽呀,你走吧,这里不能留你。她说,那个人是谁,他要遭天杀的。当天夜里,一个过路的盗贼从窗户翻进小木匠的堆满木屑的作坊里,用一把鞑靼用的弯刀在他身上捅了好几刀。小木匠的肠子几乎全部流出来,血流了一地,他叫着我的乳名,天亮时才气绝。母亲自知自己的女儿是一个留不得的祸害,就决意把我送到了一个遥远的道观。我在轿子里,晃了三天三夜。为了防止我偷偷沿旧路返回,母亲令脚夫蒙上我的眼睛。母亲和一个严厉的师太说了很久的话,最后塞给她一锭银子,流着泪走了。从此我再没有见过她。
师太在母亲走后对我说了一句话:
贱货。
十九岁的时候,我已经成了京师最负盛名的美丽女子。我不再住在柴房里,而是住在“清心”道观——那是本城太守专门为我修建的,为此动用了那一年敛集的香料税。我依旧穿着道姑的行头,不着脂粉,然而大街上那些不畏非议的新式女子总是模仿我的服饰、发型和举止,我用的香料牌子总是被抢购一空。尽管我深居简出,那些文人、公子、大贾、京官总是不停地来到观里焚香,抚琴..,吟诗,嬉戏松鹤,做各种时下认为是最风雅的事情。他们常常用大量的银子换取我亲手写的诗,并且引以为傲。我集千万人的宠爱和嫉妒于一身,这样度过了最美好的韶华。
四十岁的时候,我深谙青春即将完全消逝。我开始刻意地去留住一些习惯于怀旧的老相识,但由于多年的奢华恶习,难免陷入拮据困顿。我只好遣散了所有的侍女,只留下一个名叫绿萍的丫鬟。她刚出生几天就被其母亲装在一个篮子里放在道观门前,我于心不忍将她收留至今。这个小蹄子,虽然只是一个不识字的乡下小娼妇,却仗着自己有几分姿色,私下里网罗了几个相好。我装着什么也不知道,因为她毕竟于我还是有用的。最后她竟然因着她的年轻和妖冶,把与我信誓旦旦的最富有的慕容公子招为她裙下之臣,甚至当着我的面也猖狂轻薄,打情骂俏起来。
有一天晚上,送走了慕容公子,我仍旧命她替我打水洗脚,她竟然冷冷地说,主母,您太不自知了,现在已经不是当年了。
我勃然大怒,从墙上取下鞭子,劈头盖脸地鞭挞她。她惨叫着,主母饶命,饶命啊——
我知道,我已经老了。我自知无论自己如何才华过人,风华绝代,也不能和一个年方二八的小娼妇相比了。绿萍的过错只在她竟然如此昭然证明了我的衰老,对女人而言,这是最不能容忍的。一整夜我都无法停止鞭挞她的身体。她惨叫着,死去了。就这样,我杀死了侍女绿萍。我把尸体埋在了后花园。(为什么又是后花园呢?这也是中国人传统的想象力.,一切艳遇、偷欢和罪恶,地点都在长满花草的后花园)我在上面种植郁金香。这些妖异的异国花草因为吸收了年轻女子的血肉而疯狂生长。尽管我天天去铲除,但它们仍然长成了一片骇人的滴血的鲜红,并招来了无数食肉的虫子和苍蝇,并且很快,招来了戴红绡的捕快。
他们认为我犯了罪——这确实是他们说的。没有人替我说话,尽管他们都向往过我写的诗和我年轻诱人的身体,尽管我从不索要报酬,他们还是一掷千金以博我展颜一笑。知堂大人审判了我,尽管他曾经向我下跪,可怜巴巴地乞求一亲芳泽,但他还是打算秉公执法——他在床上的样子和现在是完全不一样的。作为一个父母官,这可能是他一生中惟一一次如此公正。他大声宣布我是一个淫妇,全城的人都同意了这个说法。我听到几万人的呼声在城市上空轰响:绞死她——绞死她——我被判处绞刑。
行刑的那一天,全城的人,包括最足不出户的妇女和最小的孩子都纷纷从家里涌上街头,驻足观望。一个荡妇淫娃兼杀人凶手,还有比这更吸引人的事情吗?
囚车所到之处,妇女儿童的叫好声、污言秽语和各种垃圾向我劈头而来。那天我没有上妆,尽管我是荡妇兼凶手,尽管我苍白如纸,但我仍然美艳如花。我是这个城市淫乱的祸首,是所有男人心目中的尤物,因为我夺走了妇女们的长官、父亲、丈夫、儿子和情人,我赢得了她们仇视的同时也赢得了她们的尊敬。我是宽容的,每个男人无论是高贵的还是卑下的,无论是绫罗还是布衫,都曾在我这里得到过安慰,甚至流下了眼泪,因为他们都在这里看到了自己原是天性脆弱的小孩。我是他们的情人、保姆和母亲,我同时照顾他们的肉体和灵魂。
第三部分 萧条时期的爱情柳上惠和下雨的夜晚
第三部分萧条时期的爱情柳上惠和下雨的夜晚(1)
我将死矣,但无憾。其实,我只活到四十二岁。后来我才明白,命运虽然强大到可以安排一切,却无法预知更为乖戾的死亡。无论是母亲还是算命的瞎子,都没能预言我的死亡。我并没有像杜拉斯一样,在八十二岁那年死在情人的怀里。我的一生被富贵、耻辱和一根直径五公分的绳索牢牢套住,直至气绝。
我的名字叫鱼玄机。我活在任何一段不知名的野史、逸事、笔记和谈资里。
夜,它伤害了我
—— href='1648/im'>《夜》
那天晚上一直在下雨。
柳上惠吃下最后一个烧饼。今天,他总共只能吃一个烧饼,因为这已经是最后一个了。他没有借到银两,大家都不肯借银两给他没有人笨到借钱给从来不还的人,尽管那时候才是春秋时代,尽管人们并不像现在这样天天盘算着兜里的银两够买几平米的房。
晚饭已经吃完,柳上惠百无聊赖地坐在屋里,咕咚咕咚地喝开水。夜幕已经降临,他显然找不到别的消遣。他看了好一会儿雨,就像他小时候经常做的那样。他看见村里的孔丘和一个女孩子亲亲热热地拉着手飞快地跑过。嗤——他冷笑了一声:鲁男子,小小年纪就学人家谈恋爱,长大了一定不是什么好东西!
雨越来越大,大得有点不正常,恶狠狠的。攒了一整年的雨,把怨气往死里泼。
柳上惠决定去从事艺术工作了。用从别人那里蹭来的水彩颜料,在大白纸本上乱涂乱画,等哪天上了杂志,留个长发,不用簪子,就可以被人称为艺术家了。正当他打开大白本子的时候,有人敲门了。
从来没有人这样敲柳上惠的门,一下,一下,再一下,那么轻,那么小心,好像怕敲坏什么东西似的。柳上惠叹一口气,他其实很高兴有人来打扰他。他一直住在偏远村子的平房里,总是见不到城里缤纷的糖果,也见不到穿丝袜、抹口红、笑得很大声的女孩子。现在终于有人来找他了。他却并不是那么高兴。第一,下这么大的雨不该有人来拜访;第二,如果有人来拜访,也不该在这样的雨天里来。所以直觉告诉柳上惠:他不应该去开门;开了门不管看到什么,也一定不是他愿意见到的。但柳上惠还是太好奇了!有谁会在这个时候来找他呢?会是谁呢?于是他走过去,用力打开了门。
多么神奇!他看到了一个——女孩!她深蓝色的裙子已经湿透了,裹住了她小小的身体。她的头发被雨打成一条一条的,湿湿地贴在头皮上、脸上。他注意到了她湿漉漉脸上的大大的眼睛——为什么陌生的女孩眼睛总是那么大呢?还有她头发上别着的银色的小蝴蝶,以及胸前翘起来的小小的乳峰的轮廓。她无助地看着柳上惠——一个衣着敝旧形如民工的人,用哀怨的声音说,请你帮帮我,帮帮我。柳上惠想他应该大喝一声:哪里来的妖孽!但他觉得她也可能是童话里不堪后母凌辱而出逃的公主。想到有被招作皇室东床的可能,柳上惠赶紧说,请进来吧。
女孩站在屋子里,不停地发抖。她语无伦次。
我刚逃出来,从乌有乡的幸福巷。
我叫阿毛,我要死了。
有人要害我。
请不要赶我走。
我是好人,但是我要死了。
虽然她脸色煞白,浑身散发着雨的寒气,但看起来仍然动人、健康、柔润,她的美是渺茫的。她光着脚,它们流着血,也许是因为长途跋涉,也许是被路上的碎玻璃扎伤。
狗突然在外面咆哮起来,阿毛跳起来,扑到柳上惠的怀里,紧紧抱住了他,尖叫着,不要,不要。柳上惠感到她的身体那么柔软,那么温暖,叹了一口气,他从来没有拥抱过这么柔软的身体。他说,阿毛,你不要怕。
一个男子,无论多么铁石心肠,到了一个特定的时候,他的心总会变得很软很软,就像一颗好大好大的棉花糖。
怀着一颗棉花糖一样的心的柳上惠于是花很大气力去照顾一个寒冷的、流血的、出逃的女孩子。现在阿毛已经换上了柳上惠惟一干净的衣服,头发擦干了,流血的脚也用绷带包好了。她就变得活泼起来,说,阿惠,我饿了,你有没有东西吃。柳上惠惭愧地说,我没有东西吃,只有水。那就水吧,阿毛大度地说。她坐在床上,开始优雅地喝水。她不停地喝水,害得柳上惠只好不停地烧开水。她喝着喝着,脸越来越白,像玉一样,透明而光洁,几乎可以看到皮肤下青色的小血管。而她也越发变得美丽,眉眼间越来越渺茫——一种不可思议的脆弱的美。柳上惠又开始叹气,他站在屋子里,简直不知把手放在哪里才好。他跪在地上画画。这回不是想当艺术家,而是想把阿毛画下来。他开始担心永远见不到她。他画了很多张影影绰绰的脸,但怎么也画不下来阿毛的样子。阿毛坐在床上悠哉游哉地晃她的脚,用娇娇的声音说,阿惠,你好脏!
柳上惠脸红了,好像欠阿毛很多银子似的。
阿惠,你知道吗——你长得好难看啊!
阿毛很没有礼貌地笑了起来,唧唧咕咕的,脆脆的,很大声,村里最浪的女人也没有她笑得浪。她整个身体都晃动起来,还差点背过气去。忽然她停了下来,很乖地微笑着,嘴角微微上翘:阿惠,我好不好看?
第三部分萧条时期的爱情柳上惠和下雨的夜晚(2)
柳上惠实在是忍无可忍了。他大步走到她跟前,抓住她的身体,低下头来吻她,想把舌头伸进她的嘴里。她紧紧地闭着嘴,用力推他,可是她的力气那么小,这么做反而像是在嬉戏和挑逗。柳上惠把手伸进她的衣服里面,捏住了她的乳房。他感到自己的心像一尊玻璃雕像,哗啦一下子全碎了。他把她按倒在床上,手灵活地在她的乳房间游走,并顺着她的身体往下滑,而她只是拼命地挣扎。他看见她恐惧地瞪着他,好像瞪着一个鬼一样,脸都变了形。她出不了声,因为嘴被堵住了。他吻她,抚摸她,足足有半个小时。最后她闭上眼睛,不动了。他以为她屈服了,却看到她的眼泪从紧闭的双眼中滚出来,像虫子一样爬满了青玉般的脸。他害怕起来,放开了她,迭声说,阿毛阿毛,不要哭了,我最害怕女孩子哭了,求求你不要哭。他想起了他的第一个情人,一个在大学里念书的十七岁的女孩,个子小小的,眼睛也是大大的,笑起来那么天真,那么好看。她才认识他三天,然后他们就在校园里的树下做爱。然后她就哭了,那个小小的女孩。她没有抱怨过,但她从此就消失了。
阿毛还在哭,越来越大声:请不要那样,我不可以的。
柳上惠说,求求你,不要哭了。他也哭起来,又重新抱住阿毛:阿毛,和我做爱吧,我那么爱你。阿毛用力推开他,说,不可以,我不可以和男孩子做爱的。为什么,柳上惠说,你是愿意的,你那里全都湿了。阿毛说,求你,不要逼我。我不能做爱,即使我爱上一个人,也还是不可以。
为什么,柳上惠说,为什么。
我也不知道。 阿毛的眼泪不停地流,流呀流,好像要把她喝过的水全都流出来似的。
柳上惠说,你真可怜,你竟然从来不和自己爱的人做爱。
柳上惠觉得,不能和自己爱的人做爱的人,是世界上最可怜的人。柳上惠于是觉得阿毛是世界上最可怜的人,因为她竟然不能和自己爱的人做爱。
柳上惠说,你睡这个屋吧,我睡另一个屋。他把被子让给了阿毛。被子虽然又脏又硬又冷,但那是柳上惠惟一的被子,他只好裹着军大衣到另一个屋去睡了。熄了灯,柳上惠看着月亮在地上画出窗棂的格子,静静地,带着杀机。他怎么也睡不着。他对外屋喊:阿毛,阿毛。阿毛没有应。他于是从床上爬起来,跑到阿毛的床前,钻进了阿毛的被窝,抱住了阿毛,一股暖暖的肉感的气浪向他裹过来。阿毛却突然醒了,推开他,恳求他。他只好放了手,躺在阿毛身边,不敢再去碰她的身体。他觉得在阿毛身边很温暖,很快就睡着了。月光安静地移到他们的脸上,温柔地注视着两张年轻的脸。
阿毛的脸显得格外的苍白。
天亮了。柳上惠悄悄起床,洗漱,站在院子的阳光里,心情很好地看电线杆上的麻雀。他想去看看阿毛,转念又想,让她多睡一会儿。他于是就在阿毛睡的屋子里,跪在地上,在大白纸上继续画画——这次他放弃了画阿毛的企图。他画了很久,太阳的脚从屋里的一头慢慢地挪到了另一头,最后消失了。柳上惠的肚子饿了又饿,阿毛还是悄无声息地躺在被子下面。现在的姑娘真是懒啊,柳上惠想。最后他终于忍不住跑过去掀开了阿毛的被子,突然他僵住了,脸上的表情越来越诡异。
阿毛已经死了。
而且已经死了很久。
她的脸已经变成一种可怖的狰狞的蓝紫色,头发干枯地贴在脸上,衣服沾满了尘土,冒出死亡的凉气。可是昨天晚上,他还抱着她温暖柔软的身体,抚弄她光洁的乳,听她的娇巧的、脆脆的笑。她那时候还是那么好,那么生动,充满活力。可是,多么不可思议,她现在是冰凉、干枯、丑陋的。死亡栖身在她的身上,霸占了她。柳上惠无数次描绘过死亡,但从来没有见过真的。它是这样诡异,这样丑陋,令人难以忍受。 柳上惠打了一个寒噤。他定睛看着阿毛——她确实是死了。
柳上惠想起阿毛反复说,我要死了。
柳上惠现在才知道阿毛说了谎:她不是快要死了,而是已经死了。
阿毛不知道自己已经是一个死人。或者是这样:阿毛骗自己还活着,她以为可以在春天开始一场具有真实生命的,有血有肉的爱情。
柳上惠只好把阿毛埋在了后院。他在阿毛身上盖了一层浮土,直至盖住了她的脸。
深夜,雨又下了起来。柳上惠坐在阿毛坐过的地方,对着阿毛用过的喝水杯子发愣。狗突然又狂吠起来,柳上惠冲到后院,却发现土被翻开了,他找到了一只银色的蝴蝶,还有几点血斑。
阿毛不见了。
阿毛走了。她又在雨夜逃了出去,双脚因为跋涉而鲜血淋漓。柳上惠现在终于明白,阿毛为什么从来都只是在陌生男人的房间过夜,却从来不和任何一个男人做爱。她总是会死去,逃走,从一个房间逃到另一个房间,再死去,再逃走。反反复复,永无休止。
第三部分 萧条时期的爱情流星雨
第三部分萧条时期的爱情流星雨(1)
流星雨
他们说今晚午夜时分会有流星雨,很多星星集体自杀。
已经是第三次传出这样的流言。
我坐在公共汽车上看街灯。一万年一次,他们都这么说,语气确凿。多么好,多么合乎浪漫想象的一件事,适合做一次艳遇的背景。比如在海边,丰满的乳房,第五大道的香水,叼雪茄的三99lib?十岁男人,流星纷纷堕入海中,一次艳遇。我的一生都在期待一次艳遇。这不是我说的,是一个法国佬在《最后的脱衣舞娘》里说的。他年近七十,行将就木。我还不适合艳遇。因为我姿色平平,胸脯平平,而且还没有学会向一个男人飞媚眼。我担心自己永远都不会是一场艳遇的主角,虽然我还不满十七岁,但我常常觉得自己已经二十七了,仿佛我的成长已经迅速到了极限。我从来都觉得自己要比那些饶舌傻笑的女孩子懂事得多,从而不屑于与她们为伍。
下车时很多人涌向了公共汽车。一个男人向我走来。他戴圆边帽子。他约我。他不知道今晚是流星雨之夜。在电话里我没有犹豫就答应了,只是觉得这个夜晚应该有些什么事情发生。他熟络地伸手揽我的腰,我躲开了,戒备地看着他。他很宽容地笑了,你像一个小男孩,你和我想象的不一样。
我们隔着约摸一米的距离,走路。走过立交桥时,他问,知道我为什么要认识你吗?你旁边有比你好看得多的女孩。
但你和她们不一样,他说。
我背着我的书包默默走路。不是的,不是像你说的那样。我和别的女孩毫无区别,我只是比她们更懒得去掩盖欲望。你想认识我只是因为你想要我,你和所有刚刚来到这个城市的野心勃勃的男人一样,急于向任何一个可能遇到的女人求欢。而我只是祈求一次艳遇,在流星雨之夜。我从来没有见过流星雨。这只是我保留的一点点微薄的愿望,抑或幻想。
我们走下立交桥,走过一条街,进入一个居民小区。人们很早就关门睡觉了。我们像贼一样蹑手蹑脚地上楼。他打开房间的门。这是一个来历不明的单身汉的房间,堆满了纸箱、杂物、书以及凌乱的家具。我将在这里和他调情。有什么不可以的吗?我家教良好,成绩优秀,准备上大学,接受更好的高等教育。我没有和别人调过情,我可能还不太会,但这应该不会有什么障碍,他会教我。再说,我还很聪明。
他从身后冷不防地抱住我,把我轻轻扳转身,吻下来,同时手熟练地伸进我的衣服。他是老练的。他把床上的杂物拨到一边,把我抱起来放在上面,并动手为我脱去衣服。这样很好,我只需要老练的男人,我不想太费脑子。而我的身体就像一把做工精良的小提琴,随时唱起情欲之歌。
你喜欢什么样的?
什么?
男人,他说。
三十岁的。我想也不想地回答。
三十岁?他惊讶地说,为什么非要三十岁的?为什么不是二十八,或者是三十二?
为什么?怎么会有那么多为什么,我心里说。
他三十岁。事实上我没有猜出他已经三十岁。他保养得很好,皮肤白皙,红润,但当他把赤裸的身体紧紧地贴着我的时候,我发现其实他已经老了,并且不可避免地发胖,松弛,兼有尿频、肾虚,或者别的毛病。而我看到他年轻时候的照片,相当俊秀,甚至有一种男孩子才有的诱人的天真。我去过日本,会烧法国菜,他说。但这于我有什么意义呢?他已经不再年轻。我有点可怜他。我温情脉脉地抱着他,决定不去嫌弃他。我在他耳边小声说,我决定把你叫做“小熊熊”。小熊熊,他皱着眉咕哝,为什么要叫这个名字。不为什么。其实我从小就想要一个小熊,和那些女孩子一样。我不知道为什么大人会理所当然地认为一个很好很乖的女孩子并不需要毛毛小熊,而我又因为过度自尊严守着秘密,不肯吐露分毫。我在大人的注视下成长,健康、无邪、谨慎。
我躺在他的身下,毫不羞涩地看着他。这个三十岁的男人肥胖的身体像一床松软温暖的鸭绒被,我不知道如何向他提出我的想法。他急于求欢,急于说服我,他向我出示他的优质避孕套,并信誓旦旦地保证我不会怀孕。问题的关键不在这里。我向他郑重地提起流星雨,我强调说那是一万年一次,我说我从来没有见过很多星星一起落下来,我建议我们在凌晨两点时披衣而起,在这个城市的立交桥上驻足观看这次万年一遇的盛况。当然,我并不反对寻欢作乐和合理的情欲宣泄,但前提必须是:流星雨。我们必须在目睹这一盛况之后才可以恣意寻欢。我们要在许多星星死去的时候热烈交欢,像一切垂死或者发疯的野兽。
明天早上我要和你做爱。
他如此宣布之后翻身睡去,并很快发出三十岁男人的鼾声。我躺在他旁边,赤身裸体。我应该在自己的屋子里,和往常一样,喝陈旧的开水,洗衣服,背诵功课,而今晚为什么要来到这个莫名其妙的居民楼里呢?我的身体这样年轻、这样敏感、这样空无一物,我应该喜欢那种身体被充满的感觉,喜欢自己的身体被灵巧地翻过来翻过去,仿佛它不是自己的,而只是一件轻盈的事物。我在黑暗中独自想象那一场一万年前约定的流星雨,它们注定了今晚午夜在这个城市的上空毫不犹豫地集体陨落。我本来可以许愿,像樱桃小丸子一样。可是我应该许什么好呢?这个城市是健忘的,它时常令我们忘记自己本来的愿望。而现在我躺在城市里一个来路不明的单身汉肮脏凌乱的床上——我甚至还不知道他的名字。
啊,流星雨,我即将错过了。我不可能再等一万年。
早晨,我穿好衣服到卫生间洗漱。他尾随而来,抓住我,迅速从后面进入我的身体,像手法娴熟的护士给病人做注射,干脆利索。你还希望从这种事情中得到什么乐趣吗?不过是些进进出出的勾当罢了,乏味至极。
你可以走了,他一边系好皮带一边说,快一点,不要让邻居看见。
他这么是不对的。我是说,他的态度和语气。他不该把事情变成这样,把我置于这样的境地。
我说,请你不要这样对我说话,不然你会后悔的。
第三部分萧条时期的爱情流星雨(2)
下车时很多人涌向了公共汽车。一个男人向我走来。他戴圆边帽子。他约我。他不知道今晚是流星雨之夜。在电话里我没有犹豫就答应了,只是觉得这个夜晚应该有些什么事情发生。他熟络地伸手揽我的腰,我躲开了,戒备地看着他。他很宽容地笑了,你像一个小男孩,你和我想象的不一样。
我们隔着约摸一米的距离,走路。走过立交桥时,他问,知道我为什么要认识你吗?你旁边有比你好看得多的女孩。
但你和她们不一样,他说。
我背着我的书包默默走路。不是的,不是像你说的那样。我和别的女孩毫无区别,我只是比她们更懒得去掩盖欲望。你想认识我只是因为你想要我,你和所有刚刚来到这个城市的野心勃勃的男人一样,急于向任何一个可能遇到的女人求欢。而我只是祈求一次艳遇,在流星雨之夜。我从来没有见过流星雨。这只是我保留的一点点微薄的愿望,抑或幻想。
我们走下立交桥,走过一条街,进入一个居民小区。人们很早就关门睡觉了。我们像贼一样蹑手蹑脚地上楼。
他打开房间的门。这是一个来历不明的单身汉的房间,堆满了纸箱、杂物、书以及凌乱的家具。我将在这里和他调情。有什么不可以的吗?我家教良好,成绩优秀,准备上大学,接受更好的高等教育。我没有和别人调过情,我可能还不太会,但这应该不会有什么障碍,他会教我。再说,我还很聪明。
他从身后冷不防地抱住我,把我轻轻扳转身,吻下来,同时手熟练地伸进我的衣服。他是老练的。他把床上的杂物拨到一边,把我抱起来放在上面,并动手为我脱去衣服。这样很好,我只需要老练的男人,我不想太费脑子。而我的身体就像一把做工精良的小提琴,随时唱起情欲之歌。
他看着我,脸?.上露出一种很好笑的表情来,甚至伸手在我的鼻子上轻轻地刮了一下。啊,他说,你真的就像一个男孩子。
你明明知道我不是小男孩。我抽出一把刀,连想都没有想,就飞快地刺入他的胸膛。我听到扑哧一声,好像什么东西被费劲地撕裂开来,血畅快地从他的身体喷到我的身上、脸上。我眼前仿佛展开一朵大大的红色的花。
他瞪着我,由于过于吃惊和恐惧,他无法开口说话。是的,我有一夜春宵的嗜好,但我还有另外一个更不为人知的嗜好——在衣服里藏着一把锋利的刀,随时等待着杀戮和戕害。其实他完全可以避免这样的局面。因为我一定会走,我会在消灭一切偷情的痕迹之后,自行离开,消失,根本不需要他催促。他实在是不该用这样命令的口气说话,这样大大地刺伤了我的自尊。我承认,人是不得不像凶悍的野兽一样捍卫自己的自尊的,那是最脆弱的一块领地。如果他以为他可以像对待那些女人一样对待我,那他就错了。我必须让他知道,他将为此付出昂贵代价。
我小心地换了衣服,把有可能留下的指纹都擦去,把刀洗干净并再次藏了起来。我知道蛛丝马迹太多了,但是我没有丝毫的忧心忡忡,没有人会怀疑我,一名秉性纯良的女学生。当我再次回到大街上,我立刻湮没在人群中,如鱼得水。阳光照在我的脸上,我知道我脸上的纯洁和无辜并没有丝毫减少。这个世界主要是属于我们的。我像往常一样,匆匆穿过城市去赶早晨第一节朗读课,我从来没有迟到过。在公共汽车上,我听到两个女高中生在大声议论,她们说午夜时分的流星雨其实又是一场谣传。
第三部分 萧条时期的爱情萧条时期的爱情
第三部分>..萧条时期的爱情萧条时期的爱情(1)
列农一鼓作气地向处女挺进的时候,他昂着头,高唱着:Imagihere is no heaven…
毋庸置疑,他这么做是因为他爱处女。
列农之所以叫列农,是因为他长得真的非常像列农,连唱歌都像列农患鼻炎的声音。
处女之所以叫处女,是因为她那时候真的还是处女。
列农还没有唱完imagine,处女就推开他坐起来,神情肃穆地问:现在我不是处女了吧?
列农愣了一下说,应该不是了吧。
处女把列农推开,穿上衣服,推开门走了。
其实本来我是想要告诉大家一段非常之感人的爱情故事。确实这个故事非常感人,因为列农绝对是一个..非常好的男人,非常善良,处女也绝对是一个非常好的女孩,非常善良。更重要的是,他们那时候都非常贫穷。贫困时期的爱情往往是最感人的,真的。我们小时候看到的所有童话都是证据。在那个贫困的时期,处女坐在一间平房的席子上,弹琴唱歌,她唱歌的声音如此不自信却又如此清澈,所以列农立刻就爱上了处女。
如果你们还没有被感动,那一定是我的原因。如我的一个极具写小说天分的朋友对我说的,我应该注意措辞和语气。
列农如果作为英国人,他还算是英俊的。可惜他只是一个中国人,个头那么矮小,脸色那么青黄不接,衣服又总是那么皱巴巴的,所以他其实可以称得上是难看。而处女却是一个很好看的女孩,脸色白皙而透明,尽管那时候还有少女特有的青涩和呆板。不幸的是,她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美丽,所以她总是为自己的长相自卑得抬不起头来,也总是为那些很帅的王八蛋男生伤透了心。处女在如花的少女时代就梦见自己嫁给了有玫瑰花的王子,所以她并没有注意到列农。要知道,如果公主爱上青蛙,那一定是因为众所周知那只青蛙最后一定会变成有钱和英俊的王子。而在我们生活的年代,由于经过了搞活经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计划生育、夏时制等等,童话的魔力在人为的社会中消失了。列农终于没有因为他的善良而被变成王子,所以,处女自始至终都没有爱上列农。
和列农一起路过村里的小卖部的时候,处女就一直盯着玻璃橱窗里的好丽友巧克力派。巧克力派,处女嘴里嘟哝着。开始列农没有听见,在处女嘟哝了好几遍之后他终于听明白了。他说嗨不就是巧克力派嘛,我给你买就是了。就在他一个劲地要从衣服兜里往外掏钱的时候,处女拽着他飞快地逃离了现场。因为列农实在太穷了,他没有工作,也没有钱交房租。处女虽然很想吃巧克力派,但她仍然会老老实实地蹲在房子里用小电炉熬白粥给列农吃。那时候所有的物质都是那么奇货可居,就连一小株青菜都会让他们惊喜半天。而冬天又那么冷,只有小电炉子,处女还必须用冰冷的井水冲洗床单和被罩。
列农终于因为贫困和自尊打算去干一番事业。列农其实是一无所有的,他甚至没有得到爱情。他曾经有过幻想。尽管处女是善良和纯真的,但是她仍然有着孜孜不倦野心勃勃的狂热梦想,这使得她总是游离于列农之外,心不在焉。列农虽然不知道要去哪里,去干什么,但他知道他不可能让处女的目光落在自己身上,所以他决定抛下房子里屈指可数的物什,离开城市。
离开的那天晚上,一盒好丽友巧克力派抛在处女的身边。处女又惊又喜,抱着巧克力派,抬头看着列农。他微笑着看着她,满脸的骄傲。处女紧紧抱着巧克力派,说,贵不贵。列农就豪爽地说,不贵不贵。处女把列农拉过来,动手解他的皮带。列农却推开了处女的手,今天不行。处女疑惑地看着列农。她看到他眼里的温情,但她并不了解男人。
顺便提一句,列农热爱真的那个列农,热爱夏加尔,热爱一切善良和清澈的事物,所以列农热爱处女的脸庞和声音。
那天晚上列农是乘着一辆破破烂烂的中巴离开村庄的。他无比仓促地在处女的额头上亲了一口,就仓皇地跳上中巴,紧接着中巴就慌慌张张地逃也似地窜出了村口。
那天晚上,城市下了那一年的第一场小雪。处女光着头在雪中走了很久,才突然明白,城市里惟一可能心疼自己的人已经走了。处女抱着巧克力派,开始为自己的无助而难过起来。
两个月后,处女要去做堕胎手术。离手术的时间还有三天,而她反应很剧烈,因此她总是偷偷地跑到菜市场去买四毛钱的四川泡菜。她就着不要钱的馄饨汤脆生生地咀嚼那一点泡菜,心情就舒畅了一些。突然临桌的一个男子因为一分钱和店铺老板吵起来了。他们开始摔东西。开始处女和大家一样愉悦地看热闹,后来就缩着肩膀低着头躲开了,她没有忘记带走没吃完的几片泡菜。
第三部分萧条时期的爱情萧条时期的爱情(2)
为了增加营养,处女在进手术室之前咬牙为自己买了一盒好丽友派。一盒六个。处女坐在医院的过道里,在刺鼻的药水味儿中,吃了一个又一个。她本来想留几个到了手术后作为庆功吃的,但她担心自己会因为手术而死掉,这样巧克力派就会白白地被浪费掉了。所以她把剩下的几个全吃了,然后把盒子扔进了医院的垃圾桶里,僵硬地走进了手术室。
金壁辉煌的饭店广场。宽敞的街道、精美的广告牌和亮着灯火的大商场。树、长椅和幸福地依偎着的年轻男女。高耸的天主教堂,种满玫瑰的草地。风掠过年轻男孩子微长的头发。他长得很高,大大的眼睛,长长的睫毛,宽宽的前额,和春天一样的微笑。他时而看着女孩。她穿着长长的素雅的布裙子,没有佩戴任何饰物。她的笑声清脆而肆无忌惮。 4ed6." >他有点脸红了,他认为她是可爱和气质不凡的。
巧克力派,她小声说。她没有想到自己竟然会成长为美丽的女孩。她抬头走路,她敢于微笑。幸福摆在她的面前,唾手可得。
她笑吟吟地看着男孩,无限柔情。不知为什么她想起了列农。在这个有着香风、玫瑰和美丽灯火的夜晚,她不合时宜地想起了列农脸上的惶恐、尴尬和卑琐。
列农不知所终。他终于没有回来找处女。有人传说他结了婚,并且回到了他的老家。还有人说,他终于攒了一点钱,他的新婚妻子美貌而贤良。在这个故事里,没有任何人死去。
夏天快到的时候,我会用十元钱买回一打丝袜。
所有的丝袜都是一模一样的,不分左右,丢了哪一只都无所谓,穿哪一只也无所谓。洗了立刻就干,没有性别之分。这是丝袜的好处。
当衣服脱干净的时候,我寻思了一下要不要把丝袜也脱了。
后来没有来得及脱。
反正什么都还是要照原来的样子穿好。
从老居民楼里出来,到了街上,人还是一样的多,和我一样,穿戴整齐。这是京城里最繁华的一带。
很多人在街上围着看蹦极。挂钩一放开,人就飞速往上弹,到了很高处,落下。我尖叫起来,捉住旁边的男人。看见那个在空中被折腾的胖男人紧闭着眼,张着嘴。忽然就高兴起来了,就大声笑。
他不动声色,毕竟天天见。他1米84,对我而言,实在是太高。但是我喜欢,也不管是否适合。
我盯着他的眼睛看。眼睛太小,睫毛太短,等于没有。脸上已经有了岁月的痕迹,但是没有一点点的温情。天,真是好。我一头往他怀里钻,抱着他有点发胖的六十年代的腰身。他大我九岁,长得像唱戏里的奸臣。我们见过一次面,在电话里聊过一次天。他喜欢教育我,无非是欲望可以和感情分离。无非是证明这真的是一件非常自然的事情。他是很有道理的。但是已经有很多人这么劝我。大家都很懂道理。第一个我是信的,第二个、第三个我就不信了。难道真理不是只掌握在少数人的手里吗?
你就是这么勾引女孩的吗,也太没有水平了。我耻笑他。
是啊。他也觉得自己没有什么水平。毋庸置疑,我是喜欢你的,但是要我做你的男友,然后和你发生感情,这是不可能的。
难道人和人之间是不需要相互驯服的吗?要一起做一些事情,度过一些时光,或者什么也不用做,也不说,然后,在分手的时候,才会觉得忧伤。
可是你怎么能够说服六十年代的人呢?他会画画,会用八轨机自己录小样,会和外国人做丝绸生意。可是他依然是没有才气的,因为他根本就不会驯服别人。
我后来才明白自己才是天才,天生的才华横溢。可后来我浪费掉自己的资质,那是我自己的事情。那是不可挽回不可避免的。正如北京的春天,只是短短的十几天而已,过去就是过去了。
初夏的晚上,在学校..黑黢黢的路上走着,会有陌生的男孩子回过头来,叫你。
他把你随身听的耳塞摘下,把他的诗集往你手里塞,然后就匆匆走了。腋下夹着一把雨伞,因为不知道会不会下雨。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开始长成一个还算美丽的女人,可是青春已经消失殆尽,就像是年少的才华,刚刚意识到就已经消失。
人其实是要慢慢等待和慢慢驯服的,只是我们都已经没有机会了。
当只剩下脚上的一双丝袜时,我确实感到有点羞耻。
但是已经不需要犹豫了。一个年长你九岁的男人,会替你安排一切。他胸有成竹。
我抚摸着他的头发,轻轻地叫他的名字,正如多年前,我叫爱人的名字。那么轻,几乎就要掉下眼泪。天一亮,我就会自动离开。
第三部分 萧条时期的爱情地下铁
第三部分萧条时期的爱情地下铁(1)
在外面。有另外的世界。走下昏暗的楼梯,出了这个旧居民楼,走出巷子,在那个转弯口。突然地,你就会看见高楼、商厦、行人和无数的时尚美女,繁华和喧嚣向你呼啸而来。
春天已经彻底结束。我只想坐在那张长椅上,耳边是无数个无名乐队的尖锐的噪音。我穿着丝袜,矜持地坐着那里,等待着夜的静静来临。开始有人搂着女人走过来。
我的哥哥很瘦。
他说,你真好啊,你不抽烟,也不喝酒,我最不喜欢女孩子喝酒抽烟什么的了。
那天,我在地铁里,走来走去的,有些无所事事。他在远远的地方站着,有些害羞似的。我也不大好意思。
我喜欢呆在地铁里。因为那里灯很亮,白天和夜晚是一样的。而且在地铁里你永远都不会迷路。
那是晚上,我穿的是黑色的裙子。领口开得有些低,我是故意的。
是他先找我说话的。我从?来不主动和陌生人说话。
三年前,我男朋友小康,也是他主动和我说话的。
他总是给我电话。其实也不是总是,就那么两三次。
他总是从南边坐地铁过来,请我吃饭。其实也不是总是,就那么两三次。
他觉得好笑的时候,就笑。
他总是觉得我很有趣。
我这么乏味的人。行动迟钝,像一只蜗牛。
我们走路的时候,总是保持一点距离。
经过电影院,会进去看看有什么电影,然后出来。
秋天这个季节很不错。如果我恋爱了,就可以这样一直度过冬天。
我猜到小康要结婚。他一直关机,我天天打他手机,所以我知道他关机。
也许我会重新恋爱。我会很温柔。
他说,你的脸色如果有些血色,就会很好看。
小康以前也是这么说的。他总是尽力想让我灰白的脸红润起来。他给我买朵而胶囊,两大盒,天天逼着我吃。吃完之后,我真的就很好看起来。脸鼓起来,有了血色。
后来我看到三年前的我,还是很不错的,身上鼓鼓的。
有一天夜里他从南城打电话过来,我们不停讲话,讲到了凌晨三点。他详细问起我的家里。他一个个地问,我的家里人。
我很少说起我的家里,一直都这样,和小康也很少说,因为他很少问。我就懒得说了。
后来他说,你知道我为什么要和你交往吗?
我说,大概你好奇吧。
他不置可否。
我说,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我是一个女的。
为什么不可以是这样子,我很喜欢你,或者爱上你呢?
我笑起来,这怎么可能呢。
后来他来新街口附近找我。我们在电影资料馆门口碰的头。天黑了。
我忽然对他说,哥。
他说,你叫我哥,我有些害怕呢。
我笑起来,大声说,那我叫你什么,叫你爹呀?爹——
他就笑了。他向四周张望bbr>了一下,有些局促。
他看上去很老,笑起来会好些。
第三部分萧条时期的爱情地下铁(2)
他有些驼背,有些鸡胸,还有脚气。他说他还有痔疮,可是,我不知道什么是痔疮。
我问痔疮是什么。他说是屁股上的疮。屁股怎么会长疮呢?他说每个人都有,我说我就没有。他说你拉屎的时候疼吗,我说不疼,那你就是没有了,他说。
他说他阳痿。他不能那个的。他和王小波小说里的王二一样。
后来,他让我去他家,我不去。他就来我这里,还在我的床上睡着了。
我的床上有一个大坑,他说他驼背,睡这样的大坑床,刚好合适。
后来,他又让我去他家。我不去,他老说老说的。后来我去了,是坐地铁去的,在地铁里我不会迷路。
在他家我们一起看电视,看一个老大妈,在主持一个奇怪的节目,要把女儿嫁出去。看完电视后我要看A片,他不让。
我有些生气。
夜深了,他给我找了一件T恤,我就脱了衣服,穿着T恤,躺在他床上。
他把沙发打开,躺下。
我们熄灯,说话。说着说着,他就说,我可以过去抱你吗?
我轻声说,可以呀。
他就从沙发上爬过来抱我了。
他抱了很久,好像很宝贝似的。他在我身上摸呀摸呀的,把我的衣服都脱了。
我们亲吻了很久,好像做梦一样。我好久没有和小康亲吻了。
又过了很久我摸到他的下面。我的天,我说。
他根本不是阳痿的。
后来我们就好了。我们好了很久。
后来我们就睡着了。
第二天天亮了,是一个周末,我们又好了。在大床上。
我拼命叫唤。
他就说,你搬来和我一起住吧。
于是我有了一个专有男人,驼背,鸡胸,有脚气,可能有痔疮。失业状态,单身,不确定阳痿,脾气不好。他可能还和前女友搞不大清楚。
有一天他警惕地说,你是天蝎座的?
我也很警惕:我不是!
我以前认识的女朋友,就是天蝎座的。
我不是,我一口咬定。
你可别骗我,我不要和天蝎的来往。
我不是,我说。
你他妈肯定是天蝎座的。
后来,我给他收拾房子,我从来没有给任何男人收拾过房子的。
他就暂时不提我的星座了。
我很爱和他做爱,因为我不认识其他可以做爱的男人了。他用他两年前他女朋友留下的套套。后来用光了,我就去买了三个杜蕾斯,三个。多了就贵了。..
我第一次买这个东西。我以前没有为小康买过的。
他很瘦的,身体也很结实。他喜欢在上面。他很传统的,嗯,我也是。
我叫床也很传统。他撞一下,我叫一声。很大声。
第三部分萧条时期的爱情地下铁(3)
不像我和小康,要小声,因为他爸爸妈妈.就在隔壁,他妹妹也在另一个屋子。
我和他爸爸妈妈关系很好,因为我在他们做饭的时候帮忙。我和他妹妹也很好,因为我弹着琴唱歌的时候,她就坐在我跟前,不眨眼地听着。他妹妹很优秀,以前是中学学生会主席。
后来我梦见我去找小康。他不在,他妹妹在。他妹妹的表情我看不清楚,我不大敢看。我问她怎么样?我指的是他的女朋友。她说,挺好的,我们家都挺喜欢的。我在梦里就有些心痛,就想问,不喜欢我,为什么不早说?但是在梦里,我没有说。
我不知道我床上怎么样,因为我不是很自信。我有看A片的,我和她们好像差不太多,只是不穿护士服。
她呢?她有我好看吗?她有我好吗?
他掀开被子,对着台灯,放了一个响屁,就是那种的,噗——
我就说,一个光明正大的屁。
他笑起来了,不那么尴尬了。
到后来就没有意思了。
因为我们不做饭,我们吃的馆子里的饭总是不大好,但是他要逼着我说好。
我只好说好。
做爱容易忘记一切。虽然做爱也不是真的那么快乐。
别人做得,我也做了。
我最喜欢的就是,不刷牙就睡觉。
小康说,刷牙吧,刷牙吧。我说不。他就笑了,觉得很好玩似的。
等他不催我了,我就自己跑去刷了。
我们曾经拍过一张刷牙的合影。那张照片,几乎就是我照得最好看的照片了。我笑咪咪的,小康也笑咪咪的。每人拿着一把牙刷,假装刷牙的样子。
这个照片被他拿回去给家里人看。据他说,他爸爸看了就笑,偷偷问,什么时候娶回家。小康很高兴,好像小孩子捡到糖吃。
小康说这个话时,声音很小,好像是不大好意思。
我从小是没有家的,因为爹妈都不肯要我了。我长大了,知道自己没有爹妈。不过不要紧,我已经长大了。大家对我很好,除了有一点点孤单。
十八岁之前,我在技校上学。上完学,我坐了四十多个小时的火车来到北京,在一家网络公司里编写程序。我每天都要写很多行程序。我的头发是黄的,我有些瘦,我有一把琴,我喜欢弹着琴唱歌,但是我很少很少唱给别人听。
我像一颗很小很小的豆芽菜似的,我想如果不使劲看,根本看不见我。
可是小康还是看见我了,虽然我头发乱乱的。他坐在最后一排,因为他是工作人员中职务最高的。他可能是CEO。他管我,还有我们一大帮人。
小康听完我唱歌,说,你真好看呢。我就高兴起来了,有人说我好看了,所以我就死心塌地地喜欢上小康了。
所以我喜欢小康带我回家,我也想把小康带回去给我妈妈看。可是我,不知道我妈妈在哪里。如果她看见小康,她一定很高兴,因为我喜欢小康,我妈妈也一定喜欢。我一定很像我妈妈,但是我妈妈肯定不唱歌,她五音不全。她的牙齿有些黄,她有些近视,她喜欢开有些低俗的玩笑。她会一个人笑很久。
其实我不知道,我只是这么想而已。
小康原来可能有些想娶我,但是他忘记给我送戒指了,他也忘记说了。后来他说不想耽误我,不要我老是和他一起。他不让别人知道我,他说这样对我不好。
我说不要紧,你让我来我就来,你让我走,我就走。
他说,这对你多不好。
我笑了起来,我就是这样的人啊,怕什么呢……
他说,你不是这样的人。
我说我就是的,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
小康一直偷看我的信箱。他猜到了,虽然我在信箱里什么也不说,只是说我觉得很孤独。他就猜到,我每到一个地方,都会有一个哥哥。
没有办法,我太孤独了。时间过去太久,都已经忘记孤独的理由了。其实小康不知道的,我一直很希望从一而终,跟古代一样,好比杜十娘、李慧娘、庚娘,好比孔雀东南飞。
只是他们都不是我的哥哥,你才是。小康抱我的时候,就好像我的亲人一样,我一点欲望都没有,只觉得无边无际的忧伤包围着我,我想重新返回子宫。
我们是亲人,小康。
后来就这样了,你们结婚了。听到消息的那一天,我肚子有些痛。我蹲在地上,半天没有起来。
后来就这样了。我每到周末,就坐地铁,去找哥哥,和他做爱。
我轻声轻气地说,哥,我有很多裙子,我们可以约会一个夏天,都不会..有重复。
直到有一天,他说,小蝶,我交了一个女友,我不希望她见到你。
那天,地铁忽然停开了半小时。听说,有人掉到了铁轨下面。
我就站在地铁旁边,忽然想,如果那个死的人是哥哥多好啊,这样我至少知道他到底去了哪里。至少他不会像小康一样,和别人结婚了。
原谅我,我没有给你们祝福。
因为不知道是谁给了我诅咒。
第三部分 萧条时期的爱情士兵卢伟
第三部分萧条时期的爱情士兵卢伟(1)
士兵卢伟
和士兵卢伟相遇的时候,我二十一岁,他十九岁。
他是北方人,到南方去当兵;我是南方人,到北方去念书。
早春的空气还是兀自冰凉,山上微微地开了一些零星的野花,单薄而倔强。卢伟拉着我的手,和我一起爬上山顶。他把一路上看到的花儿摘下来,交到我手中。我们手拉着手,看着山下罩着雾气的湖水,什么话也不说,只是你看着我我看着你傻笑。卢伟说我唱个歌给你听藏书网,然后就唱了。居然是首情歌。他五音不全,还带着北方口音,让我又吃惊又好笑又羞涩,也就抿了嘴忍了笑听着。现在回想起来,卢伟的那个年龄,是作诗的时候。而他的感觉来得简单和蒙昧,就好像剽窃了一首平淡无奇的流行歌。我说,这首歌我没听过,你唱个别的给我听。他却赧然,说,我只会这个。
很久之后的一个晚上,我忽然在北京的出租车上又听到这首歌。我才知道这首歌原来是黄安写的:与你相逢,就像在梦中,明明知道不可以……这样的歌琅琅上口、平淡无奇。我却固执认为,是卢伟单独为我而作。
卢伟是太行山人,初中尚未毕业,虚报年龄走了后门才当的兵。在部队里他年龄小,只好先当养猪、种菜、用大锅做饭的炊事兵,后来被首长看上才当了小车兵。还被送到了党校学习文化,说是培养干部。若是复员,也不至于沦为出租车司机。卢伟心思简单,也就懵懂地去做前程大好的美梦。而我那时已经准备拿到两个学位,可能读研,也可能出国。卢伟喟叹,你要那么多学位干什么。我说,是啊,还不如分一个给你。
我想当律师。卢伟说。
我说好,但我知道他当不了律师。
记得初遇当晚,在屋里给好友写信,说北上途中,偶遇一?99lib.男孩,相貌清俊,眼睛狭长,仿佛有光和水波样,笑起来,眼角溢出都是年轻和风情,虽说好看得让人吃惊,却也让人惴惴然,怕是太过好看,反倒不像有福之人。
现在想起来,我暗中担心卢伟,自己又何尝有福。我初遇卢伟,脸如圆盘,圆润丰满,可是也保不住多年之后的瘦和憔悴。
刚开始时,总是赖在女生宿舍传达室里等卢伟长途。八百多号人用同一个分机,响一个接一个,却都不是找我。一等就是两个小时。
好不容易打了进来。他说,家里在乡下攒钱盖房子,给他将来娶媳妇用的。
我就想和他并头做了恩爱的夫妻,说,不知道你们家里会不会喜欢我。
他就说,只要我喜欢的,他们就喜欢。
我说,我为你专门写了一首歌,把你的名字写在里面了,叫《芦苇船》。
他说,好听吗?
我说,好听,我的朋友都说好听得很。
两个人说说笑笑地聊了四十分钟,我终于忍不住吞吞吐吐地问:你说,我,嗯,算不算,你的呃——女朋友?
他在远远的那一头,爽快地说:当然是了。
我便高兴起来了,一心一意地织围巾,要做他的女友。
在城市的公共汽车上看到窗外刺眼的阳光,飞扬的尘土和喧嚣的人群,我总是由衷地想念我的男友卢伟。他1米78,高且瘦,空军基地最英俊的小车司机。毋庸置疑我是他的女友,我们理应相爱。
那一年,我总是趁着假期或者逃课,坐一整夜的火车去找卢伟。我记得特快车的票价是一百五十元,对我而言,是异常昂贵。我总要想法去打一些零工,才有可能买到一张南下的车票。
我在他的部队。他若开车去了,我就在女兵营房里恶补言情小说,一天四本,看得一颗心怦怦乱跳。隔不久就要用免费的公家电话给他打传呼:你阿姨让你速回。看见他回来,就高兴得一直笑。而他总要和所有人都敷衍过了,才肯过来和我说话。
我穿又宽又大的衬衫,还打着补丁,胡乱屐一双大拖鞋。
他皱着眉:像丐帮帮主。
我大喜,说,像黄蓉不好吗?
他说,我说的是洪七公。
他喜欢我散了长发穿短裙子。他喜欢坐在湖边,把脸埋在我身上,有一搭没一搭地和我说话,或者是索性什么都不说。
他给我买花。我嗔道,给洪七公买花做什么。他不吭声,我知道,他要我要。
那时生病也是甜蜜的。他带我到医务室打针吃药,苦口婆心,像哄小孩:你不打针怎么会好呢?
晚上他送我回营房。那间屋子原来是仓库,灯早就坏了。他帮我喷清香剂,把窗户关了。我把花插在一个喝水的搪瓷杯子里。他看我上了床,盖好毯子,又忍不住来抱我。我起身迎他。两个人在黑暗中摩挲拥抱,难分难舍。
良久。我说,你该走了。
他方才放了我,转身出去,轻轻带上门。
当听到楼下汽车的引擎声,我从床上跳起来,光着脚跑到走廊上,使劲探出大半个身子,朝我年轻的心上人挥手——再怎么恋恋不舍,他终是不能在夜里留在我身边。
第三部分萧条时期的爱情士兵卢伟(2)
那时候,正值青春年少,情意有了,欲也有了,偏偏守了规矩和禁忌,都只怕轻浮了对方,不敢试那纵情恣意的一回。事过境迁,回想起来,只觉得生生难为了那一场萌动的春情。
而没有消融过欲望的爱情,如何可以长久?若是有了变故,老天并不要来问我。
有一次午夜到了卢伟的城市,他没有来接我。我呼他半日,他姗姗来迟。
当我看到他,就已经下定决心不责怪他。
忍不住去抱他。豁然间是非明了:他不爱我。
驽钝如我,一定要来讨一个结果。
为什么不和我一起?
他期期艾艾地说,他们见我和你在一起,都笑话我。
不由得气馁和心痛:别人怎么看,对他竟然如此重要。
他们说,你怎么会看得上当兵的,无非是骗人。
我拉起他的手,柔声道:卢伟,我怎么会骗你?他们无非是瞎说罢了,我们不去理会他们,好不好?
我把给他买的感冒药和巧克力,往他手里塞。又兀自欢喜地说了去:等我大学毕业,你也复员了,我不留北京了,来这里和你一起过。我到单位去当技术员,你还是开车,两人一块过日子,将来结婚,好不好?
他不说话。
我用手指勾勾,示意他附耳过来。
他低头,我冷不防地亲了一下他的唇。
他要抓住我,我就大笑着跑开了。
那一次,城市下雨。卢伟已经有了女友,和他一个单位的女兵。上次到武汉来看他,就看见那个女孩一边吊在自个儿的男友身上,一边用眼睛斜看卢伟,两个人你来我往地说俏皮话,忒轻薄。
而我已经决定不去怪他。
这个男孩笑起来,是一派的天真而温柔。当时两个人蜜意浓情,我不由得调侃,你们太行山的男子,都像你这般好看的么?
他掩不住地骄矜,说,不如我好看。
我怪他吹牛,却也甘心去相信。倒不是真的爱他美貌,只是固执地相信他有不同于常人的天真和善良。不然,怎会爱我这般面容如水的平凡女子?
爱又如何?终于要散,要忘记。
我写卢伟,并非无端。旧式的南方女人,对感情总是慎之又慎,后来规规矩矩地交了男友,也是要敦厚而殷勤的。说好了一生相守,家长都见过了,两方无话,只等挣了钱结婚。好不容易在心里腾出空地来容这个陌生的人,磕磕碰碰地在一起,最终还是免不了舍我而去。爱与不爱,都不肯来过问于我,一片经营的苦心也是白费。想起那时追着卢伟苦苦地问:当年究竟喜欢我不。大街上华灯彩绘,人来人往,卢伟蓦然止步,反问我说,喜欢不喜欢,又能怎样?我顿然而悟:白白上了那么多年学,反不如没念过几本书的士兵卢伟来得智慧和明了。
于是舍了牵他衣襟的手,说,我走了,这次去了,断然不再回来找你。
这种说法,无聊得像时尚杂志里的故事,而卢伟卑微的身分和际遇,我粗疏的文章笔法,总是不够浓烈也不够清隽,所以无论如何,都无法赚得那一笔丰厚的稿酬了。年轻的时候终归只是年轻,能奢望换得些什么呢?卢伟只是小小插曲,带了点单薄的萧瑟,连入梦流连的资格都不够。深秋时节,穿了嫣红的高领毛衣坐在屋中, 5c31." >就自以为温暖,不肯去理会外面难得的阳光了。>
第四部分 我有打碎一个玻璃杯子那一场风花雪月的事
第四部分我有打碎一个玻璃杯子那一场风花雪月的事(1)
在没有方向的风中开始跳舞吧
——张楚《冷暖自知》
K总是认为我对他有情结。
情结,懂吗?他大声对我嚷嚷,惟恐我听不到。
在我的心目中,K从来没有自卑过。他觉得自己像Jim Morrison——那个因肥胖而死的摇滚诗人。事实上K也没有任何理由自卑:他毕业于名校,头脑机敏,才华过人,具有英俊不羁的外表和挣钱买房的本事——前者吸引没有头脑的女孩子,后者吸引有头脑的女孩子。
曾经我持之以恒地用电话打扰K,坚持了差不多一年。K经常在早上被我的电话吵醒,很恼火地冲着电话嚷:我昨晚四点才睡!我于是就满怀歉意地说啊呀对不起,然后就挂了。
就这样,K认为我暗恋他已是不争的事实。
不知道那时候为什么总是那么有耐心给他打电话,可能是因为学生生活的清贫和寂寞吧。除了努力地在图书馆自习和挣学分,我不曾和男孩约会,看电影,逛街,买衣服,做一切该做的风花雪月的事。事实上我什么也没做,除了让青春像水一样流过空洞的身体,连伸手去稍稍挽留一下都懒得。多少个女孩子都像沙子一样,留不住水。
有一年的平安夜,下了很大很大的雪。深夜,大家都睡了,我霸着女生楼惟一的一部破破烂烂的电话,和K有一搭没一搭地说话。雪那么大,地上一定全白了。我很想出去在雪地里走走,因为我们南方是不下雪的。可是K只是在电话里对我读诗。尽管他的声音很有磁性,但在这个时候多少有点不合时宜,因为我真的很困很困。我频频哈欠,想着外头的雪,不知道有多厚了,有没有人在上面走来走去的,有没有人不必在关门之前赶回宿舍,等玩累了,还有温暖的屋子可去。
我真是羡慕煞这种人。
后来K说,你出来吧,我们找地方喝酒去。
我怅然说,太晚了,楼门已经关了。
再说了,我也不喝酒。
半年后,初夏的一个晚上,几个人一起吃饭,其中也有K。吃罢了,各自作鸟兽散。而十二点已经过了,我没有地儿可去,站在打烊的小饭店门口,有点茫然。
K只好说,你去我那儿吧。
现在想起来,这种感觉也蛮好的:一个年轻的女孩子,披着长发,穿着蓝.色的棉布长裙,怀里捧着一大束鲜花,在午夜之后由别的男人用出租车带走。对于一个严格遵守各种清规戒律的乖女孩来说,这种经验还是不可多得的。
后来我才知道,在城市里,男人带女孩子回自己的住处,是司空见惯的事情。
那时候起,城市里涌现出一大批年轻和不年轻的人,任性,自由,快乐,有着我不能想象的生活方式,据说他们是“新新人类”。从那时候起,我就已经远远落伍于我所寄居的城市。
我应该来自旧石器时代。
话说回来,那天晚上我对K充满了信任和感激。当穿过城市的夜和灯火,站在K宽敞而明亮的屋子中,想到今晚不必在外面游荡时,真是觉得很快乐。
我穿着K的浴衣从浴室里出来时,K说,我只有一间卧室,你睡客厅的沙发呢,还是睡卧室?
反正我是不睡客厅的,他说。
我说我不睡沙发。
那我们只好都睡卧室了,他说。
我们走进卧室。
K又说,我只有一张床,你睡地上呢藏书网
还是睡床。
反正我是不睡地上的,他说。
我说我也不睡地上。
那我们只好睡同一张床了,K说。
于是我们上了床。
K说,我只有一张毯子,你是一个人盖呢,还是两个人盖?
反正我是要盖毯子的,他说。
我想了一下,小声说,那就两个人盖吧。
我躺了下去,却落在了K的臂弯里。
第四部分我有打碎一个玻璃杯子那一场风花雪月的事(2)
我转头看见K笑吟吟地看着我,脸就烧了起来。
K的突然转变让我很不知所措。他一贯对我冷淡。
他的声音一下子柔和起来,舒服吗?
我老老实实地,低声说舒服。
K得意极了,之所以你觉得舒服,是因为你枕的是我的胳膊。
你可以抱着我,他很大方地说。
我居然很听话地伸手环住了他。
然后他俯身要亲吻我。
怎么你不喜欢我吗?K很不理解地说。
我说没有。
那你推我干什么。
我想了一下,很认真地说,你必须喜欢我才行,哪怕就是一点点。
K轻笑着说,我不是喜欢你一点点,是两点点。
然后他又作势扑过来。
这又是为什么,他说。
我说除非你是真的喜欢我。
我都说我喜欢你了,他有点气急败坏。
可惜这个时候才说有点不像真的,我惋惜地说。
你的皮肤很好,K说。
我的皮肤也很好的,不信你可以摸摸。K企图用磁性的声音说服我。
你可以伸到我的衣服里去摸,K说。
是不是很好,K骄傲地说。
K不折不挠地做了好几次努力。
K愤怒地说,你信不信我强奸了你。
我看着他那张好看的脸,柔声而坚定地说,你不会的。
在我几乎要招架不住的时候,K放弃了。
他悻悻地一翻身,用一个脊背对着我,半天不说话。
我关切地说,你怎么了。
怎么了,他没好气地说,我欲火中烧。
我扑哧笑出声来。
他简直恼火极了,你看我都这样了,你说怎么办?
怎么办呢?我低眉顺眼地接茬。
你想想,一个男人,一个女人,都没什么毛病,深夜在一张床上。你说他们能干什么呢?K余怒未消。
是啊,能干什么呢。我一脸的谄媚。
K气得说,我要睡觉了。
他焦躁地翻了几回身,就真的睡着了,很快他就发出了均匀的鼾声。
而我却躺在一个陌生的房间里,一个像Jim Morrison的年轻而健美的男子旁边,怎么也睡不着。
如果K再试一次,我也许不会拒绝。我想。
天刚亮我就蹑手蹑脚地起床,换上我的裙子,轻轻地走了出去,带上门。
我没有忘记带走我的花。
几年后在一次聚会上又碰见了K。他身边还有一个丰满女郎,巧笑嫣然,顾盼生辉,只是牙齿很不好看。K身边经常换女孩。我想到K的品位居然这么低,好生失望。
第四部分 我有打碎一个玻璃杯子麦丽素
第四部分我有打碎一个玻璃杯子麦丽素(1)
你的女友呢,我问。
她去法国了,他说。
去了法国你就……我花容失色。
他有点尴尬,啊,你知道。他说,这个人啊,有时候,呃有时候……
我赶紧说,我知道,我知道。
她和我感觉很像,其实你知道很难找到和自己感觉一致的人……
恭喜恭喜,我迭声说。
其实你蛮可爱的,K说。
岂止是可爱而已,我说,你可以娶了我。
我看见K瞪大了眼睛,很合作地做出一副很吃惊的样子来,真的?
我很诚恳,很认真,一字一顿地说:
真的,我有旺——夫——相。
麦丽素并非某种“素”或者养料。它是一种糖,外边包着薄薄一层巧克力,主要特征是非常甜,甜得和它的价格很不相称。四年前,它两块五毛一包,这是我见到的用最便宜的价格买回的最甜的糖。我爱吃巧克力,就姑且把它当巧克力吃。我对糖啊奶啊这种甜腻腻的东西需求量很大,吃麦丽素速度非常快,十分钟就能解决一包。很长一段时间,我几乎以为巧克力的味道其实就和麦丽素差不多。
四年前,我有一个吉他师傅,我和他以及他的女友住在一起。冬天他到酒吧去唱歌干活,挣了四十元,晚上回来很兴奋地一口..气地买了四包麦丽素,一包给他的女友,三包给我。他们谁也不爱吃这么甜的东西,于是它们都归我了。事实上,我师傅也只是给我一个人买的。我记得当时他脸红红的,不知道是兴奋还是风太冷了。他不停地搓着手,咧嘴嘿嘿地笑。我说你怎么不买手套,他说他从来不怕冷。那天晚上我嘀咕了大约三百遍:一下子买四包!最后他很不耐烦地说,买了就买了,这么啰嗦干什么!事实上以后我们也没有这么奢侈过。
晚上,我们三个人睡一张床。他在最里面,他的女友在中间,我在最外面。熄灯后总是听见他一个人呵呵地憨笑,他的女友就低声嘟囔,推推搡搡的。我却毫无心肝地睡着了。
我师傅还没有和他的女友住在一起时我就很怀疑他们有不轨行为。终于有一天,我犹豫了半天,支支吾吾地问,你们两个,呃——是不是同居啊?
这下他可吃不消了,他憋了很久,才憋出一句话来:你,你怎么可以,问这么下流的问题?
我曾经有过一个男朋友。因为在公司上班,所以在我的那些朝不保夕的朋友的传说中,他“很有钱”。我总是别有用心地带他到超市,像蜜蜂一样围绕着各种各样的巧克力转。你知道吗?我一直想要一大盒那种包在金纸里的巧克力。这样可以分给别人吃,可以向同屋女友炫耀,可以吃很久,大盒子还可以保留着,表明你拥有过这种巧克力。这种心理活动被我的男友知道了,他就要给我买了。可是在关键时刻,我总是很没有出息,担心他的钱会被用光。最后我的美德战胜了私欲,就像五岁时拒绝母亲给我买小提琴一样,我也拒绝了男友给我买大盒的金装巧克力。后来,他要跟我分手,我真的是很后悔很后悔。早知道这样,我不但当时就要他买一大盒巧克力,而且还要他每天都买。而我也一定会省吃俭用,一点一点把它们存起来,这样即使分手了我也不怕,因为我还有巧克力在以后的日子里慢慢吃。我机关算尽,这种才智还是来得太慢——我应该及早做好储备的打算。
我的男友要和我分手的时候,开始我没有哭。我说,你凭什么跟我分手!说完之后又觉得好笑,他凭什么不能跟我分手?我说,你要给我十万美金,作为青春补偿费。可是他不给,尽管他以前答应过的。不过他可能以为我在开玩笑,就像我以为他不会真的跟我分手一样。后来我哭了,在菜市场旁边。眼泪止不住地往下掉,抽抽搭搭的,引得很多民工看过来。我一边哭一边惦记着到图书馆赶时间查论文资料。他一边看着我哭一边惦记着吃完中午饭回公司上班。
我很忙的,虽然几乎看不懂洋文,还要考GRE;我也听不懂老外的鬼话,却还要考99lib?托;身上只有两毛钱的时候,还要借钱买托福资料,这只能说明我们中国妇女自古以来是勇敢坚韧的。我的论文已经来不及做好,那个题目连我自己都觉得匪夷所思,关于新批评,我根本不知道它是什么东东。已经为它头疼了很久,险些就要神经衰弱,而我还要考据它在中国的传播,而且还是三、四十年代的时候。中国的文学批评史上根本没有提过新批评这个流派,也没有人记得一个叫瑞恰兹的老头。他1929年来到中国,可是当时没有报纸报道,因特网也还没有发明出来,没有人在BBS上灌水,所以他有点生不逢时。最要命的是,根本没有人写过关于这方面的论文,好不容易有一个研究的专家,现在却已经去了英国,而且,他的老婆是那个喜欢和历史老师谈恋爱的徐娘作家。所以,我根本没有文章可抄。所以,我很有可能写不出毕业论文来,很有可能拿不到学位,很有可能不能如我导师所希望的那样,成为一名优秀的学者。
和别人一样,我的男友以为女孩子都要把自己的男朋友写到文章里去,所以他要我答应他一件事,如果我和他分手,不许把他写到我的文章里去。可是他自己根本没有什么风流韵事,让我怎么写?让我想起我大一时候的男友,他总以为我在诗中影射他,气得老是掐我的胳膊。后来他真的不要我的时候,我就写了一篇奇烂无比的文章,署上他的名字在校报发表了。那篇文章是呼吁环保的,结果每一个认识他的人一见他就说,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环保了。像他这种自以为小资的人果然很生气,五年了都不肯再见我。现在我又要用相同的办法对付我的男友了。我属于女子兼小人的那种,睚眦必报,令男生很失色。
第四部分我有打碎一个玻璃杯子麦丽素(2)
我们屋四个女生,个个都很美丽,一个没有男朋友,一个单恋男生失败,一个刚被男友甩掉,一个正在犹豫要不要甩男友。现在她们和我一样冒充失意知识分子,听音乐必听杜普雷的大提琴,看小说必看茨威格的 href='2044/im'>《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看影碟必看《薇罗尼卡的双重生活》,讨论男生必说这是我喜欢的那一“款”(就好像谈论手机型号)。周末的时候,我们要自不量力地饕餮三十九元的比萨自助,假模假式地逛宜家。
我不喜欢宜家。看到那么多便宜的洋货堆在一起,让人又欢喜又绝望。里面的家具无一例外都是粉粉的,薄薄的,像是新潮的年轻男女凑合住在一起,不像是过一辈子的样子。我喜欢小时候我们家的柜子,涂着暗红的漆,阴沉地蹲在角落里。因为长年潮湿,柜子的边沿总是爬满了白色的蛀虫。用湿布擦或是用火烧,小虫子就跑了,可是过几天,又和以前一样:厚重的家具,白色的蛀虫,害风湿的母亲,瘦伶伶的小女孩。而在宜家我只看见明亮的色彩,活泼泼的,都是人为的。宜家告诉你可以多么快捷多么经济地进入现代化的生活。
回到麦丽素这个主题上。在我认识我男友之前,我只吃麦丽素。和男友在一起,我就只吃巧克力。现在男友走了,周末的时候,我还是一个人到超市去买麦丽素。一边吃麦丽素,一边劝自己:
第一、麦丽素比巧克力便宜很多,而且越来越便宜,原先是两块五,后来变为两块三,现在已经降到两块钱了;
第二、麦丽素成分比巧克力丰富得多,不但有巧克力味,还有奶味、糖味、麦粉味;
第三、麦丽素比巧克力脆,比巧克力甜,比巧克力有嚼头。
这样想了之后,就自己高兴起来,又跑到图书馆查新批评去了,从白天一直呆到晚上。这时候我又想到我的师傅,如果他知道我兜兜转转那么久,还只是在吃麦丽素,一定会嘲笑我,他一定会发现他原来以为天资聪颖的徒弟原来是那么笨。我的师傅是我最好的师傅,他换了无数的女友却还要纯洁地担心我学不会弹吉他,学不会和男人谈恋爱。
我写这篇文章的时候,就好像回到了青春期,老想着要去死,老想着放弃我想要的红靴子、双桅船、星空和大海,死得干干净净,什么都不要什么都不管了,单让别人后悔去(其实根本不会有人为我后悔,当然我父母除外,但这不是我的目的)。可是,麦丽素,麦丽素是一个好东西,每当我口里嚼着这种甜而速溶的糖,我就原谅了生活,原谅了自己,就变得姑息和苟且,继续生猛活泼地活下去了。你知道,如果在自己的文章里都不能够任性,那么在生活中最好也恰如其分一些。
从一个小女孩开始,我名正言顺地在这幢爬满常青藤的图书馆里呆了很多年。我知道当我用我的红色发卡别住书页时,那个曾经爱我的少年一定不会前来呼喊我的名字。我知道总有一天我必须离开这里。我却不知道自己将来的容身之地。我不要颠沛流离,居无定所,我憎恨突发事件,憎恨在谈恋爱的晚上美国袭击阿富汗。经过图书馆门前平整得做作的大草坪,我有时会怀念卡夫卡,就像怀念一个远行的弟兄。他是如此的落寞,和这个学校鲜亮明媚的青春格格不入。而我这个自以为是的愚笨女人,总要在那么迟钝那么迟钝之后,才可以突然理解他,为了我莫名其妙的文章而屈尊了他的名字。
在图书馆发呆时,我突然恶从胆边生,想雇一个廉价杀手把我男友给杀了,让他后悔都来不及。当警察来盘问的时候,却发现我只是一个天天坐在图书馆的无辜女生,他们认为我没有作案的时间和动机,就只好放过了我。而到男友坟上祭拜时我要掩面而泣,像哈姆雷特一样和他的鬼魂说话。我说,对不起,我杀了你,但我从来没有想过要背叛你。他很和蔼地说,不,阿飞,我不怪你。我相信他一定会这么说的,因为我相信他一定不会舍得让我在这个世界没完没了地受苦。我就是因为太相信他会给我买一辈子吃不完的巧克力,所以,从来没有跟他提过麦丽素。我总以为可以轻轻松松地忘记麦丽素过分的廉价和甜腻(麦丽素也有它的洋名:My Likes,看起来土气、滑稽而悲怆)。
我的男友是一个很好的男孩,为人忠厚信诚。小时候不见了一只猫,他哭了一个星期;我在体重上比那只猫大出很多,所以我估计他会更加伤心。尽管很伤心,他还是不肯要我。你知道和一个有口皆碑的好男孩谈恋爱会有什么致命问题吗?如果有一天他不要你,大家都会觉得是你的不是,你活该,而他一定会理直气壮,仁至义尽,让你一辈子内疚不已。所以我奉劝大家不要找戴眼镜的、出身高知、喜欢文学的本科毕业的男朋友,因为他们通常会有坚强得不近情理的道德原则,他们一定不读 href='1993/im'>《小王子》,也不看安徒生。他竟然开口跟我要“感情”。我平常没有什么幽默感,但还是觉得此事甚是滑稽。他跟一个只要有巧克力就可以忘记麦丽素的女人要感情,简直就是与虎谋皮以卵击石不自量力天方夜谭。我知道如果他看到我在这里这么编排他一定会火冒三丈,觉得我的良心大大地坏了。
对于感情,我的愿望总是来得卑微,不过是挽了男孩子的胳膊,在学校的操场不紧不慢地散步,要么到庞大的超市去看满眼的繁华。晚上,偶尔走过学校的体育馆,发现角落里并不像以前那样到处是如狼似虎地拥抱接吻的学生。他们都到哪里去了?也许是租了房子同居去了。我不由得感慨自己总也赶不上趟:同居挺好的,当年怎么没想到。
那人却说,我不要同居。
我笑道,不同居可怎么办。
他轻描淡写,说,结婚呗。
我看他一眼,不再说话。
还是结婚好,来得保守,也来得温暖。
结婚吧结婚吧。仍然可以继续幻想童年时忍痛放弃的小提琴。和一个陌生人结婚,和一个手指修长而白皙的陌生人缔结某种长远的关系(请原谅我如此恶俗的市侩情结吧)。这种愿望过于强烈,几乎使我哽咽难言。我有过无数次这种即兴的想头,比方说以前我想和我爱的人在农村的平房里做白水煮面,再比方说后来我想在昏暗的灯99lib?
光下形变为任性、恣意地舞蹈和悲伤着的唱歌女子。然而我终于只是在脸上敷了薄薄的粉,矜持地端坐在陌生人的对面,在咖啡没有完全变凉之前,款款举杯。
于是,午夜十二时,看楼人开始吆喝,关门了——和往常一样,提着裙子急匆匆地冲进宿舍楼。长长的裙摆还没放下,就听到大门在身后轰然合上。我自始至终耿耿于怀的充满物质和欲望的世界,最终又关在了外面。而楼道的灯早已熄灭。
第四部分 我有打碎一个玻璃杯子九三年
第四部分我有打碎一个玻璃杯子九三年(1)
小侠:
我活了一大把年纪,第一次被人称为“女侠”,这充分肯定了我的江湖文凭,令我青史留名,好不得意!行侠仗义乃人人得以为之,小侠真是过奖了。不过如稍做改动,将“女”改为“大”,而称我为“大侠”,我想更加名副其实。至于你,就不要吹嘘你的“义气”了。君一去杳如黄鹤,令我日日凭栏,望穿秋水!
高三不好过,整个是“寂寞开无主”。老同学个个忙着考大学,都不来信了。我一个人是“凄凄惨惨戚戚”。幸亏看了一本 href='1649/im'>《绿野仙踪》,真是好玩死了,里面有各种稀奇古怪的东西:什么术士啦,女巫啦,矮子精、咆哮鬼、玻璃猫,方块野兽、剪纸小姐、抽烟菜刀,还有一个花里胡哨、疯疯癫癫的碎布姑娘。因为她是用各种最鲜艳的碎布拼起来的,所以稻草人一看见就爱上了她,说她是他“所见的最漂亮的人”。我也做了一个碎布娃娃,不过她好丑!
我们屋一个女生极其讨厌历史老师,昨晚我领着一堆女生躲到他的宿舍窗户下鬼哭狼嚎地唱《唐伯虎点秋香》,吵得他改不了作业,气得大叫:阿飞——别以为我不知道是你,明天早操看我点你的名!我们都乐坏了。
体育课打乒乓球,不慎踩扁,乃掷至临桌男生脚下,大呼小叫:“踩扁了,快赔!”遂白赚一球。真是高兴。雷声过,大雨来。端坐教室,屋顶雨漏不止,置一搪瓷杯子于脚下,听滴水滴答,强于听台上老师聒噪。自习则拿出梁实秋之《槐园梦忆》,封面敝旧,书中数页倒装,我的脑袋亦时正时倒,好不费劲也!
星期天上街逛去,见三位华服少年,我附耳同伴“此君子也”。未几,君子之一从我车筐里取出钱包。我转身和颜悦色地说:“那是我的眼镜。”他颇是尴尬,只好还我,还笑着搭讪:“你原来是近视的吗?”我便语重心长地说:“是啊是啊,若你拿走了,我怎么上课,怎么考试啊!”他意犹未尽,大有结拜江湖之意,我昂首乃去。想我第一次和江湖大佬打交道就如此老道,莫非真的是当“大姐大”的材料?得意半天。
前几日,有幸当选团代表,前往校会开会。开会乃肉食者谋之,与我本无干系。但转念一想,可以不上自习而大看梁实秋师,也是赏心乐事,遂欣然偕书前往。待某长者念完冗长之“工作报告”,为表示民主,乃问:有意见乎?举手。我暗地寻思,民主权利此时不用,更待何时,率先大鼓民主掌声,顷刻掌声雷动,使报告圆满通过。又一议程为“选举”。某女发选票,低告我:莫选我!我大乐:偏选你!于是将候选名单尽数删去,单留此女芳名。作恶心切,脸露奸笑,黄牙毕露。拍照者不失时机,以为这是体现民主的最佳镜头,乃快门摄之,我收起嘴脸已是来不及。不日照片巨幅悬于学校之咽喉要道,为实行民主之典范。往视,如嫫母重生,无盐再世。好事者趋之若鹜,识我者不辞劳苦前去瞻仰,则哂笑之,说我局部地区非常朦胧,报当年被我百般揶揄之宿仇也。
自习课上,历数江湖轶事,为博小侠一笑耳。吾须提高警惕,莫让老师发现。非胆小也,高考逼迫也!
祝
三两快活,五毛开心,外加一勺辣椒酱!
93年5月7日
大侠:
忍不住给你写信,因为我现在很难受,牙痛、流眼泪、流鼻涕、鼻塞,确切地说,我病了——感冒、发烧。屋里就我一个人,大家都出去上自习了。我也想看书,但是头痛,只好就这么呆着,给你写信,能让我觉得好些。我尽量把字写得端正些,不写那么潦草的信了。
昨天还好好的呢。下午睡午觉起来,大家兴致挺好,叫嚷着去画画,于是五个男生背起画夹,穿着拖鞋,跨上车往西南小区去。在午后的阳光下,穿着拖鞋骑着车逛来逛去,嘴里随意地哼唱,真是快活!我穿着你给我寄来的那件T恤,让风吹得衣摆飘飘,说不出的惬意。
西南小区有许多红砖小楼。我们在一个小树林里停了车,弯腰看了一会儿地上两窝蚂蚁打架,然后开始画画,微风中雪白的槐花不停地落在画纸上,让人想起“籁籁衣巾”的句子来,可惜没有“牛衣古柳卖黄瓜”,只有“大褂单车卖雪糕”。
这么好的天气,这么好的环境,可惜我的画画得不好,有点烦。直到最后一幅,才画得比较满意,于是收拾东西凯旋而归。
这页信纸怎么搞的,莫名其妙有个洞,想是让你看见下一页。刚才竟没注意,得小心翼翼绕过它,害怕我写的话从那里漏走。
好了,那一页翻去了,这一页好好的。
晚上去吹箫,看到大家都吹得很好,可我还是什么都不会,真让我有点沮丧。看来我真是缺少音乐天赋,既然如此,以后不勉强自己去学音乐了。我自己不会没关系,你可以唱歌,吹黑管给我听嘛,你说好吗?还有,你很快就可以学好吉他,弹着你自己的歌给我听,真让我高兴。你会不会来北京上大学啊?
等会还得爬起来去寄信,虽然生病了也不能让别人帮寄。再说,给你的信,我都是亲手寄的,怎么能让别人去寄?
93年8月6日晚10:45
小侠:
今天骑着我的小破车在主干道上横冲直撞,迎面来了一辆大破车。他大叫啊呀呀我没有闸啊,我哪里肯示弱,也叫啊呀呀我也没闸啊,结果在十字路口大破车和小破车发生了一场完全非弹性碰撞,大破车的势能陡然降为零。我干笑几声说声对不起就和我的小破车理直气壮、意气风发地逃跑了。
晚上四个女生一起上自习。今宵酒醒何处,三教3200。我打开书,想,这回一定要专心地复习了。又想,要不要给你写信呢?摸了半天摸出一张信纸来。唉,总是这样,在自习的时候开小差写信。这时候我旁边的男生和女生开始窃窃私语,攀登起科学高峰来。我真的很想告诉他们,科学高峰早被牛顿什么的占完了,你辛辛苦苦爬上去,还是没戏。
第四部分我有打碎一个玻璃杯子九三年(2)
想听你的名字就去拨打3733,连续地拨一会就通了。免费听那边叫你的名字,一声又一声。那个老头是个好人,他总是很抱歉地说:对不起,他不在。我就说谢谢。他替我喊了你那么多声,我只说了一声谢谢。
收音机里放了一首Sealed with a kiss。记得高中时有一天雨后给你写了一封信,告诉你有一首很好听的歌,叫Sealed with a kiss。说的是人们在夏天分手,相约再见的事情,说是每天一封信,并且要Sealed with a kiss。
有一天在文学选修课时教授问:为什么我们这些人不能像 href='2747/im'>《边城》里边的人那样自然地爱呢?
我说,因为我们受过高等教育。
那个教授愣了一下,然后不置可否地笑了起来。他大概觉得这不过是一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女孩子说的傻话而已吧。
梦见自己去放风筝,在一个又黑又小的房间里。可是风筝却飞得很高,我耳畔是锣鼓喧天的欢快广东藏书网民乐合奏。刚醒的时候我还依稀记得几个乐句,现在就忘得一干二净的了。
在信封上贴了三张不同的口香糖纸。每张都闻一下,真香,而且是不同的香味。想到你看信的时候垂涎欲滴的样子就忍不住高兴。好了,我要念英语了。
又及:昨天考化学时第一道题搔首挠耳磨蹭半天也没有做出来,等做完考卷再回头重看,终于做出,不胜得意。
93年10月9日
大侠:
今早醒来,居然已经九点多了,听着窗外雷声隆隆,想到你已经走了,心里空落落的。
坐在床上发了一会儿呆,想你该到了军营里吧,是不是很兴奋,很开心?
可是你不在,我就是死赖一天,也没人搭理我,想到这个,真教我兴味索然。只得懒懒地爬起来,洗漱之后,到专教去,又是疲惫而枯燥的一天。假如每次我画完一天图,你就会来看我,我就是天天画图都毫无怨言了。
中午去专教,骑着车在路上,天热极了,想你还得在烈日下走正步,唉,我要是亲眼看到,心疼死了,即使现在只是遥想,也是很心疼,只能等你回来再犒劳你了。说,你要什么样的犒劳?
骑车从专教回来,在漆黑的路上,恍恍惚惚地总是想着你,回到宿舍,又是坐在床上发呆。于是写信给你,却不知往哪里寄,什么时候才能寄出。
总想给你写信,因为想和你在一起,任何时候,却不能够。好在给你写信时,感觉你就在身边。你穿着那身白衫黑裙,真好看,让我喜欢极了,牵着你的手走在青青的桃树下,说不出的喜悦和满足,我简直不知如何表达我的欢喜。
晚上在屋里画几张小图,然后看看书,《陶渊明集》,看到“渊明不解音律,而蓄无弦琴一张,每酒适,辄抚弄以寄其意”,不禁哑然失笑,觉得这与我在床头置一管箫如出一辙。这不是标榜我和陶老先生惺惺相惜,不过觉得一样好笑。
陶潜用典较少,语句平白,每每平常道来,却直抒心语,《二十四诗品》没把他放在眼里,实在有些委屈。
好了,看了一会儿便累了,准备睡觉,听窗外雨早已住了,想你也早已熟睡,不知道是不是盖好了被子,有没有注意今晚天气有些凉。恨我不能插翅飞去,到你床边,给你掖好被子,然后轻轻亲你,一定小心,不把你弄醒。
晚安吧,做一个好梦,在梦里笑出声来。
亲你!
1994年7月3日
小侠:
早上我去上课,坐在教室最后一排的角落里,很安静地看一个跳动的光斑。它不知从哪里钻出来,狡黠而伶俐地跳来跳去。我全神贯注地盯着它,一会儿出现,一会儿消失。我想它也许是一个精灵,一个光的孩子,从太阳——遥远并且温暖的国度出发,旅行了很长的时间才来到这里,就和童话里的小王子一样。我想这是怎么样的一个幻想,以为我们真的可以活在一个童话里面。
我很累,看了一点材料力学。我打过电话找你,想找你出来,和你谈谈,直截了当地。电话不通。不能再拖下去了,我没法忍受了,我的记忆中始终是默默流泪的你。我想我做错了什么,惹你如此伤心?事实大概是这样的:
和我在一起你不快乐。
我也不快乐,至少现在不。
是我不好。该说的话我都已经说过。我不知道为什么会去想逃避,我感到我还没有能力去承受。我想一个人好好呆一段时间。我可能并不适合你,也不值得你喜欢,我们也许根本就不应该一起长大。我总是因为说这样的话,几乎无时无刻不在责备自己,这样下去实在是太累了!
那天,出了学校门口远远看见12路车站牌下那一个高高的男生。我跳过马路,长发在后面敲打我的背。他和气地和我打了个招呼,我冲他笑笑。这时候车过来了,我们赶紧往车上挤。他掏出一张十元要买票。我说我有零的,可是他还是要坚持买了两张票。
车过东门,我随口说,其出东门,有女如云。
什么意思啊,他说。
我嫌他笨。我说这个意思嘛,就是说出了东门,有很多好看的女生啦!
他看我一眼,笑了起来。
我也忍不住笑了。我想他那么和善,只是因为他本来就是这样子的,或者是因为他和你同屋两年吧。
我先下车。他说太可惜了不然可以多聊一会,我说再见然后挤到门口跳下车。风吹过来,我长长的红色裙子就这么飘呀飘起来。 在灯下我再次回忆起白天的邂逅,仿佛看到了漫天的杨花。我可能错了,我不该这样的。
95年4月8日
第四部分我有打碎一个玻璃杯子九三年(3)
大侠:
今早醒来,躺在被窝里看一本掉了封皮的 href='2175/im'>《鹿鼎记》,想着你会不会来找我。
傍晚我知道你不会来了,你已经离开了。果然,只剩下我一个人,脑子里突然记起那首李宗盛的歌:其实,一个人的生活,也不算太坏……
知道你已经离去,不知道应该悲伤、愤怒,还是欢喜。想着假如某一天你还会来轻轻地敲门,轻轻地问:小侠在吗。我该怎么样!是应该绷着脸生气地问:你来干什么!还是满不在乎若无其事地问:喝果珍吗!你走的时候,会不会怪我逼走了你!我不是故意的,从前我逼你留下,是我不对,现在我不会再逼你做什么。假如说我对你不好,那么不是要逼你走,只是,我也说不清,也许我脾气太坏,或者干脆说我这个人就是太坏。现在说这些也不是要挽留你,我从前说过要在你离不开我的时候离开,是怀着怨恨说的,说的时候,有着一种恶毒的快意,其实未必想着一定去做。现在蛮好,你不需要我了。
很高兴你告诉我你真实的想法,真正的需要,虽然我不能给你什么,但至少可以不妨碍你去找你想要的。很抱歉,也许是我从前不知道你想要的是这些:完美的惟一的永恒的,也许是我从来没有好好替你着想,好好想过你的需要。
就是知道了也没什么用。我不能给你什么,我这里没有你想要的,因为我不再相信它们,那些完美的、惟一的、永恒的。不再相信了,我告诉过你,哀莫大于心死,你明白了最好,我已经不能给你你想要的了,离开我,才有你的自由,才能去要你的梦想,我不会妨碍你的,我以前错过,以后不会了。
从我这里,我所能给你的,你也清楚,只不过是偶尔的快乐,镜花水月,浮光掠影,正如你所说的,更多的只是忧伤、失望、委屈……我很抱歉,真的,不过你已经可以摆脱这一切了。这让我稍许欣慰,我无力弥补什么,只希望你日后的幸福,能让你淡忘我曾给你的阴影。你说得对,假如我当初遇上的是别人,也是一样的故事,我想也许会是这样,我不想否认这一点。事实上,我并不相信冥冥中早已注定谁和谁相遇,不相信谁和谁的相遇是千百年修来的缘份。一切都是偶然,就像茫茫草原上的一场雨,一滴雨珠子一片草叶的相遇。若是要问,漫天的飞雨,无垠的草原,为什么偏偏这滴雨遇上这片叶?没有答案的,雨总要往下落,不是这片叶,就是那片叶;叶总是向上?99lib.迎,不是这滴雨就是那滴雨,只是偶然发生之前没有什么是注定的,发生之后没有什么可以改变。
我在茫茫大化之中穿越千百年的时空,只为了与你相遇的一瞬吗?这样的说法固然浪漫,可以入诗入梦,原谅我,我不相信。我只知道,我们的相遇,只是偶然,碰巧我遇上的是你,而不是别人;碰巧我爱上你,而不是别人;碰巧我伤害的是你,而不是别人。
对不起,我不该再说那个字,我已经不相信了。记得吗?我曾泪流满面地求你相信,也许那时候我已经害怕自己也不相信了。我不想骗你,我已经不信了,所以我不能给你任何承诺,我不相信我做得到,我不愿骗你,让你尽早明白,这样更好。世上也许真的还有完美的、惟一的、永恒的,但我不会有。没有关系,我可以以别的方式生活,一个人的生活,至少可以少一些负疚,我知道我错了许多我不能弥补,我真的不是故意的,只希望不再错下去。一个人的日子里,该干什么呢?看看书,念念外语,弹.吉他,说出来你要笑,我这样的人弹吉他,你会觉得我玷污这圣物,但我的确在弹,自得其乐: 3 3 3 3 2 1 1 7 6 6 1 3 ……只会这么几个小节,我想这辈子我也就会弹这么几个小节了。
玩了一会儿,百无聊赖,下楼去打了电话,“嘟——嘟——”没有人接。不在家吗?等它响五声,还不接,再等两声,把话筒搁下,有点失望,又有点庆幸,假如接通了,又能说些什么呢?“我现在很无聊,一个人呆着,没人跟我玩”这样的话吗?不,我不说,何必又陷进去呢,一个人有什么不好的?
回到屋里,猪仔说看录像去吧,于是同去。坐在黑暗中,突然想哭,流不出泪,笑自己傻,“即使孤单会使我伤怀,也会试着让自己想得开……”胡思乱想着,没理会屏幕上是什么。突然灯亮了,原来片子放完了。你的照片,你要便拿回去吧,我只留两张,一张你十七岁时拍的,一张站在竹林里的。其他的东西,你想拿走的都说出来吧,你要还给我什么也行。
说到这里,似乎就说不下去了,算了,就这样吧!
祝
诸事顺遂
95年6月9日
小侠:
做完试验,很累。回来看见楼前的银杏树已经黄了,叶子像蝴蝶一样飘下来,一地都是。想了一下该叫你什么,很是踌躇。毕竟你离我实在太远了。你的脸开始变得模糊起来。这时候胸口就热了起来,心里想,这么美的树,这样短暂的北京的秋天,你应该看得见的。我想要你看得见。我想带你去看最美的秋天。是的,我想牵着你的衣角,告诉你,喏,就在这里了。我想带你去看那些山坡上开满的野花。沿着河走,走过那些村子弯曲的小路,你会看见一个很大的湖,湖上飘着雾气。山坡上开满了黄色的小花,很多很多的花,我采了满满的一怀。阳光很美,就在我身上。我站在那里,怀里全是花,不能说话。那些花就在阳光下毫无顾忌地开放了。我感到我的身体里也应该有些东西在生长。但是,什么都没有。我只是在枯萎。每天我坐在教室里我就知道,那个时候会到来,所有记忆都会死去。我庆幸那个时候的到来,痛、耻辱和甜蜜都会死去。真想带你去看秋天,没有你我就看不到的秋天。我一个人默默注视着它。我并没有感到分外孤独,因为事情原本如此。你知道事情原本如此。我终于发现自己过去迂得可笑,我竟然担心你要娶我,却从未想过你要放弃我。
我只想带你去看那些花。那些简单的生命,简单的快乐。我想我真的能够给出透明而简单的快乐,就像那些秋天的花儿给我的快乐一样。我只是想向你证实,她们能给我的我也一样可以给你。假如我带你去看那些花儿的话。
北京的秋天是短暂的。我仍然很沉着。沉着是一个女生秘密的阴谋。
我不会怨恨,尽管我那么想怨恨你所在的世界,我深爱的世界。我在那个世界里扮演一个小孩,全心全意地相信我被宠爱,不知道自己会被放弃。我没有想到最深的伤害来自我最亲近的人。我不能占有你的幸福。我也一样幸福,因为我不会因为爱而深深刺痛。秋天所有的美丽都将和我毫无关系,但我一样在阳光下仰着脸,无比快乐。
1996年9月
备注:
1992年,大侠(女)邂逅小侠(男);
1993年,大侠和小侠在同一所大学念书;
1996年,小侠爱上其美丽同班女同学,与大侠分手;
1999年,小侠女友离开小侠,偕新男友飞往美国加州;
2001年,大侠孑然一身留学美利坚;
2001年,小侠在国内因先天性心脏病猝然发作,死于工作的画板上,年仅26岁。大侠辗转知道此事已经是很久之后。
据说在年轻的时候,大家的故事都是大同小异的。只是结局可能稍微有点区别。
第四部分 我有打碎一个玻璃杯子成 默
第四部分我有打碎一个玻璃杯子成 默
成 默
我承认不该这么早就开始怀念他们,因为他们都还年轻。
——题记
夜里两点我突然想起了成默——我的吉他师傅。我已经很久没有想起他了。五年前我认识的成默穿白衣蓝裤,自称南京人。而现在我突然想起,他也许不是南京人,而成默也很有可能不是他真实的名字。
我认识他因为他是我朋友的男友,当然还因为他是一个吉他手(在还没有开始上大学之前,我以为等到可以恋爱的时候,我一定会和一个吉他手堕入爱河的)。后来他告诉我说其实一开始他并不喜欢我或者是根本就没有在意我。也难怪,任何一个男子都不会注意一个多少有些普通有些乖张的女孩,更何况我还是一个在别人热恋的时候很讨嫌的不识趣的小尾巴,我浑然不觉地和他们一起四处闲逛,一起做饭,一起在冬天生炉子,挤在一张床上睡觉。后99lib.来他在黄庄的一个地下室的琴行里看店,没有工资,只是住在地下室里,每天两顿油水很少的饭而已。而我便时常逃课去他的店里,学琴,唱歌,写作业。他带着我听那些打口的带子:Led Zeppelin,Nirvana,Rolling Stone,等等。那时为了给饭卡加钱我还站在海淀图书城卖打口带。我记得我是卖口带的惟一的女孩子。我和他们一起站在冬天的风里,头发凌乱,脸色苍白,一听到警察来了就玩命地跑。
渐渐地我跟着他一起在酒吧里干唱歌的活(如果你回想起几年前酒吧里一个既不好看唱歌也不好听的女孩,那一定是我)。每写完一首歌,我都会弹着琴唱给他听——他是惟一的听众。当时我并没有想到这为我以后成为一个乐队的主唱埋下了不可或缺的伏笔。他说,你唱歌不好听,真的不好听,不过,他停顿了一下说,我挺喜欢的。于是我就知道了自己唱歌并不好听,我唱了很多年还是不好听,声音极其单薄,没有人觉得它动听。称赞我的毕竟只是零星的几个人,而且包括一些老外,我一贯认为老外是没有什么文化的,所以私下里觉得这些评价不见得可靠,然而它对于我那点可怜的虚荣心却也足够了。
时间比水还淡,就这么说过去就过去了。他一直就这么好脾气地容忍我去打扰他平静的生活。他仅仅斥责过我一次,觉得我不该和那些在琴行转悠的轻浮的男孩子说太多的话。渐渐地我发现,他是这个城市里惟一一个用在酒吧干活的钱给我买两块钱的麦丽素的人,而我则是惟一一个用微薄的学生补助给他买两块钱退烧药的人。我们都孤独而平行地生活,对方只是一种若有若无、可有可无的慰藉。
记得我不去那个地下室的时候,另一个女孩会来。她是另一所学校的,大二或者大三。她也是一个南方女孩,成默说她很像我,眼睛很大,只是要比我黑一点。但是我觉得她比我要好看,也外向一些。她在成默面前总是喜欢唱歌或者跳舞——我不会跳舞。成默消失一年后她突然来找我。我穿着白色的连衣裙站在屋外晾衣服。我们在路边坐了一个下午,她一句也没有提到过成默。夜晚即将来临的时候她执意要走。后来她再没有来过。过了很久,我突然明白她为什么来找我。她可能喜欢上了成默,而她以为我是成默最亲近的人。我突然想到这一点是因为我想起她的名字里有一个“慧”,而我知道但凡我们那个地方叫做“慧”的女孩子都异常固执,并且有些话她们会永远不说。她们在这个时代很有可能要用很长的时间才学会使用电脑,要用很长的时间才能够学会爱上一个人,并且会用更长的时间才学会遗忘血液中的苦涩的爱情。我之所以会知道这些是因为我想起我的名字里也曾经有一个“慧>”字,只是在多年前我就遗弃了它。而那些名叫“慧”的姊妹们在我身边飘来飘去,有如漂萍,和我再无牵连。
一九九六年七月十五日晚上,在中关村空旷的大街上,我突然不想和童话中的辛德蕾拉一样,在十二点之前返回宿舍。我呼了成默,然后坐在学校门口等着。我呼他是因为他是我惟一可以呼的人,而他终于来了是因为他觉得一个女孩子在深夜闲逛终归是不安全的。他的车带被扎了,瘪瘪的,驮着我“咣当咣当”地隅隅前行。他身上一分钱也没有,我的钱也不够补一次带,而那时候也早已没有了修车的人。我们沿着河走,走过萤火虫,露水,野蒿,看瓜人的凉棚,桥,还有风。他断断续续地和我说一些话,我只是听,什么也没有说。他从不说起他的父母。他说起一个和他通信的女孩,他们相爱,但是从来不见面。夜太黑了,我不得不伸手就他的手。我的手在他手里停顿了一下就很快放开了,那是因为事实上到现在我还会因为和一名男子拉手而害羞。后来,我们在一个公共汽车的站牌下停了下来。他躺在窄窄的长椅上,一脸的疲惫。我蹲下,在他耳边柔声说:成默,等我有钱了,我要做一个?
唱片公司,帮你出专辑。
他闭上眼,他说那样你会害了我的。
夜凉如水。我守着这个躺在路边长椅的白衣男子默不做声。一九九六年七月十五日,我第一次发现一个熟睡的男子的脸和一个婴孩的相似之处。后来,天就慢慢地亮了,早班车来了,人来了,灰尘也多了。我们再没有去过那个地方。
之后有一次他来宿舍的楼下找我,我穿着一件平常在宿舍里穿的白色的旗袍走下楼来。他很吃惊地看着我,半晌才说:你已经是一个女人了啊!
“你已经是一个女人了啊!”这些细节、这些声音再次清晰地浮现,并不是为了证明我们曾经拥有过多么浪漫的回忆。不是的,我早已经不是那些浪漫的女学生了。只是这么多如水的日子过去之后,我仍然会暗暗惊心:青春过早地显得单薄和萧瑟,即使在最年轻的时候。
后来,他和女友分手,和另一个女孩在一起——一个酒吧的女孩,他于是很少见我。冬天我买了极其便宜的毛线,开始织围巾。我旁边的男孩看着我专心致志地织围巾——它越来越长,他们很羡慕成默,因为他们包括成默在内可能都以为我爱上了他。但事实上当时我仍然是一个面容如水、眉眼平淡、不解风情的学院女子。我还没有学会去爱。我全力以赴地去织那条围巾只是因为我想和这个城市、和某个人多少有点关联,以至于不觉得过于孤单。我记得在很长一段空白的岁月里,成默是偌大的城市里惟一我可能牵挂的人。尽管如此,我还是不知道他究竟是什么时候离开这个城市的,而且当我知道时,我也没有太留恋。
我们最后一次联络藏书网是九八年的冬天。我站在宿舍凉飕飕的过道里接听他从上海打过来的电话。他说,你交男朋友了吗?
我说没有。停了一下,我说,但是,我爱上了一个人。
他笑起来,是谁终于让你恋爱了。
我说是一个吉他手。
而成默严肃起来,说,你最好不要爱上这种人。
可是,我说,他是最好的吉他手。
你不要和他在一起,成默说。
可是,我固执地说,他人很好。
他们这种人总是很好的,他开始急切起来,我是知道的,我太明白他们,他们不会爱你这样的女孩,他们永远不会爱上你这样的女孩。
可是成默,太晚了,太晚了呵。我不是没有听你的警告,而我终于用青春的末梢拼却了最后一场春梦藏书网,直到物是人非,凄凉无限,而当年唱民谣的女生终于摇身一变,变成了幸福大街面容模糊、声音尖薄的女主唱。
第四部分 我有打碎一个玻璃杯子玻璃杯子
第四部分我有打碎一个玻璃杯子玻璃杯子(1)
我有打碎一个玻璃杯子
小时候我有打碎过一个玻璃杯子。
好在那时候母亲上班去了。
我钻到桌子底下,把所有的碎片收集起来。
然后到邻居家借了一瓶浆糊,把拣到的碎片一点一点地拼成原来的形状。
好在那个玻璃杯子是有花纹的,这样好拼一些。
常识告诉我们,浆糊是粘不住杯子的。
好在我的惶恐感动了老天,借助外面再包一层报纸,我硬是用浆糊把玻璃碎片复原成杯子的形状。
然而事情总是有着意想不到的缺漏。
它最后只差一个特别特别小的洞,大约直径1毫米的小碎片,可以填充它。
可是我没有找到那个最小的碎片。
我把杯子包起来,收在桌子底下最角落的地方。扫帚也扫不到的。
很长的时间,我都一直害怕着,害怕母亲发现那个我打碎的杯子。
我甚至不敢去看那个桌子。
我甚至盼望着有一天桌子挪开后,那个有着一个洞的用浆糊糊起来的杯子,变成了一个完整的杯子。
但我知道那是不可能的:那与其说是唯物论的影响,不如说是一种天生而宿命的失败感的笼罩。
这种害怕着有一天真相大白的心理,一直充斥着我的小时候。
我没有向母亲承认过,因为我害怕母亲生气。她会很生气,大声骂我,用小棍子打我。我最怕的是,她要把我赶出家门。
而我会在家门口一直哭泣,哭泣。
母亲是一个过分严厉的人。作为一个独自在外乡做工的女人,她要求我本分、礼貌。我跟工厂的许多人大声说,阿姨好叔叔好,但是,我憎恨这样。我憎恨这些条框,最后却习惯于它们。
我总是怕做错事情。我谨小慎微。我怕别人发现我做错了。所以我总是努力地去附和任何一种规范。我成绩一直很好。我遵守学生守则。我是三好学生。但是总习惯不停地犯错。我不停地掩盖。最后我变成了一个相当偏执的却又是一个毫无原则的烂好人。我的原则是:我错了,我又做错了,我把杯子打碎了。
这种害怕和谨小慎微后来在青少年时期培养出了一种奇异的道德和勇气。我不穿裙子,像男孩子一样大笑,大大咧咧,为厂里的被人歧视的人大打出手,他们包括:一个白化病女孩,一个智障,一个因为穿花衣服而被嘲笑的男孩子。
那个白化病女孩最后因为她的处女之身嫁给了一个五十多岁的有钱离异男人;那个被嘲笑的男孩子最后考上了清华;那个智障不知所终。
到了高中的住校时期,我的成长因为过度的约束而变得任性起来。和家里作斗争,和学校作斗争,不做早操,不戴校徽,上课看小说,写没有人读的热烈的情诗,翻墙出去看电影,离家出走。最后我中规中矩地考上大学,又以令人生疑的才华和乖巧读上研究生,成为小城镇工厂和母校的传奇——我的反抗其实是在一个戴眼镜的乖乖女的壳之下,微不足道。我依然是主流的,道德的。
后来,苏七七,一个在学校里读博士的女孩子,她说:阿飞这个女孩子,她的歌唱是道德的,她的尖叫也是道德的。
很久以来,我一直想和阿良,我的男友,讲那个打碎的杯子的事情,讲那些不知道是不是毫无必要的一直伴随我成长的惶恐和重重忧虑。
但是我有顾忌,因为我担心这样的多愁善感会有女作家之嫌疑。
所以不知有意还是无意,我发展出一种口头的滔滔不绝和调笑的能力,随时嘲笑自己和调侃别人,随时把阿良逗笑。仿佛这也是可以掩盖自己的方法。
但放松下来的时候,和阿良单独相处,我就会突然沉默下来,面无表情。
阿良后来说过,他有时会害怕我,我不知道他指的是不是这些。
我早就说过,阿良很忙。他是做IT的。我喜欢做IT的人,因为阿良是做IT的,而且他们很忙,单纯而质朴地本分地热爱着工作。这令我为他骄傲。因为我不但懒惰,且毫无责任心。阿良是我的反面。他身心健康。他是好儿子,好同事,好哥哥,好男友。
阿良有着一种微微有些过度的炫耀心态,但是体面。他和我读古典文学的好友谈古文观止,和搞音乐的人谈专业功放的制作,和我的乐手谈金属音乐,和我上武术课的同学谈跆拳道,和我的高中校友争辩他和她谁挣的钱更多,为我的朋友热.心地显示厨艺。他有着一种令人失笑的热情,我时常为这样的自我夸耀而羞愧不止。但是我依然喜欢他。在我看来——这是他天真的表现。我固执地以为他善良、单纯,如同孩子。
更重要的是,我以为他爱我。
即使在他离开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依然孜孜不倦地以为他爱我。我以为零点时分演出完毕,喧嚣的声音犹在震荡着耳膜,我穿着深蓝色的长裙子,在陌生城市的马路上狂奔,依然有人在家亮灯等我。
那个杯子,藏在桌子底下的杯子,其实早就已经不是完整的了。
第四部分我有打碎一个玻璃杯子玻璃杯子(2)
正如母亲不是厂里最令人注目的女人一样,我也不是最绚丽的女孩子。关键在于,我们都同时保持了这种天生的自知之明和谦卑,甚至是笨拙。母亲从小提醒我的过失,藏书网以严厉的态度和棍棒责备我,称赞我身边的人是多么听话和礼貌,而斥责我却是多么无知而粗鲁。她经常说,就是因为你不听话,才变成这个样子——这样的话导致了我深深的自责和自卑。一直到了后来,母亲渐渐失去了一种厉害女人的态度,变得盲从而失去和这个社会匹配的精明的头脑,我才知道那是母亲表达爱意的惟一方法。啊,没有接受过完整教育的母亲最终没有学会如何更加婉转更加优雅地传达爱意,我更加愿意相信,她内心深处其实总是为着刻意地维护着尖子生面貌的女儿无比骄傲。但是由于内心的害羞和辞不达意,我们不知道如何和自己最爱的人相处,而是以一种言行激烈的方式表达出来。正如我不停地埋怨和责备我的男友一样,我甚至不知道如何表达我深深的爱意和温柔。南方小城镇的拘谨、小气和任性,终于在这个健康茁壮的北方城市里遭遇了惨败。在疾病横行的日子,我们即使准备了一颗患难与共的心肠,可是那一句“你还好吗”,始终没能够问出来。更何况,他已经关机——疾病侵蚀了通讯网络。
我们总是以为,不顾一切地丧失,最后可以得到。我们总是以为,因为我们天性谦卑而顺从,我们要得很少,最后就会得到。可是,疾病像幽灵一样弥漫,城门即将封锁,如果铁路和民航停开,我丢失了惟一可证明身分的证件,我们仍然不能够相互温暖,相互去——对不起,我已经羞于提起那个词了。
在我的印象中,母亲是很少称赞我,也许她也不觉得自己的女儿美。直到我已经长到二十多岁,假期回家,有一个上午,有些随便地把自己有些丰满的身体塞到褐绿色的连衣裙里,又把长发编成一个麻花辫,马马虎虎地安置在脑袋后面,准备上街买东西去,母亲坐在走廊的小凳子上,埋头敲着核桃,忽然她抬起头:咦,怎么这么好看?
我有些尴尬,嘴里应付着,出去了。我猜她是因为很久没有见到我的缘故,我已经是让少数多情小男生为我痛哭流涕的年纪。更重要的是,努力地和自己的自卑做斗争,发展着一种孤独热烈茁壮单向的乌托邦精神恋爱的年纪——导致了大量精力的浪费,和那些隐秘的长诗和歌谣的诞生。
我真正觉得自己好看,是因为阿良。他突然进入我的生活,用一种近乎孩子气的天真和固执。
我是不相信有人爱我的,因为我已经知道了自己的模糊的脸庞和过度犹疑的天性。阿良的出现是有些蛮横的,带着一种狭路相逢拔刀相助的恩赐意味,他不知道当他以上司的身分单独找我谈话,鼓励我坚持把工作和乐队做下去,自信地告诉我天上是会掉馅饼的时候,我已经开始慌张,盯着他夹克上的金属铭牌发呆,准备着随时逃跑了。
是的,阿良有如神赐,带着自信的笑容和浑身的光芒,甚至他已经很旧的蓝色风衣,也给他平添了许多力道。一个长期苦于贫瘠的青春和内心不可名状的激情的人,一个总是张皇失措的人,终于伸出手,一把抓住了救命的稻草——那是第一次,我感谢上天,感谢他给我长久的忍耐以报偿:一个真正爱我的人,一个相依为命、值得信赖的人,一个兄弟,一个亲人。
可是我们凭什么相信这种无中生有的天生的感情呢?我是有证据的。或者说,我完全被生活的假象迷惑了。我完全被这种额外的恩赐收买了。我出了一身冷汗,为自己在私下里感到侥幸。你看我:面容模糊,毫无光彩,过度的敏感和木讷混杂在一起。你看我,如此自卑,从来没有人真的关注到我的眼神的流转。你看他,是我能期待的最好的男孩子:他一听到我的歌唱就爱上我了,不管它如何刺耳、粗糙。他不管我的来龙去脉(事实上我家世清白,谨小慎微,擅长制造假象和温和的微笑。事实上他认识我之前看过我写的诗也听过我的民谣小样),在短短的几个小时里,时光发生了某种超现实梦幻的改变,他决心爱这个从来没有被追求者环绕过的女孩子了。他如此坚决,不容置疑。他领我参加了大学同学的聚会,带我回家拜访他的父母,甚至给我买了玉兰油的沐浴露和朵而胶囊——他急于治愈我苍白的脸色!他说他爱我。这就够了,这就是证据。虚无缥缈的证据,一厢情愿的证据。一个自以为爱,一个自以为被爱,一个是还没有尝试过情感挫折的纯洁的人,一个是吃过了太多苦头的软弱者,后者完全把自己交给了命运,谎称这是命运,其实是为自己的虚弱、懒惰、盲目地跟从和疲于奔命作辩护。
南方的天气是如何在我们身上发展出一种暗疾?它如何滋生又如何潜伏?它何时发作?已经无从追究。
七十年代的人有七十年代的道德。我出生的时候是七十年藏书网代后期。但是我的道德观有着明显的滞后感,有着那个年代的痕迹,那就是明显的禁欲色彩。而这样的禁欲色彩和内心的欲望构成了冲突,使得简单的人变得复杂。使得我总是不容易被人信任。我们这样的人,总是因为贫瘠而自卑,又因为自卑而过度自尊,却又为了自己爱的人,宁肯放弃尊严。总是有过度的欲望,又为着自己的理想的纯洁,宁肯扼杀欲望。
第四部分我有打碎一个玻璃杯子玻璃杯子(3)
什么掩盖了我们身上沉睡的乖戾的欲望?在北方我总是感到皮肤干燥,如果可以用度量衡,我想要每天都亲吻一到两次,拥抱两到三次,每周做爱两到三次。如果对于感情我们过分吝啬,我们可以讨价还价,减少次数。让我们签一个合同吧,表示无论面对何等的境地,我们永不放弃,永不背叛。相濡以沫是我们的准则,无论是儒道还是基督。
挫败使我转向了网络。和现实的生活一样,我不熟悉路径和站名,也不进入任何一个聊天室。绿妖说过,我浪费着才华和精力,没有节制。可是绿妖姑娘啊,我的才华难道不是疑窦丛生的吗?我身在学院,却写不出一篇符合导师意愿的所谓学术论文;我号称大波美作,可是总也赶不上报纸的专栏;我自以为是一个有些不同的乐队的主唱,可是我的专辑总是看不到发行;我花了几乎所有精力在绝望和思念上,但是没有人见到和我唱对手戏的人;我以为自己对友谊忠实,但是我忘记了联络所有的朋友——因为过度的仓皇。我开始不由自主地变成小孩子,哀求母亲不要把我赶出家门,我只是不停地哭泣,久久不肯离去。
我只对陌生人说话。断断续续地。因为多余的感情再也没有可容纳的地方。我满腔的热忱和不合时宜的忠诚,失去了承重的载体。我强迫俊俏的小咯咯和我聊天。给远去的男友写周而复始的思念的信。永远没有回信的信。什么时候,皮肤渐渐不再光洁,脸色愈加灰暗,赘肉开始生长。由于长期的哭泣,眼角往下有些耷拉,显得沮丧和颓废。惟一可以庆幸的是眼角居然没有出现纹路。可是这已经欺瞒不了青春从指间的流失,光阴的浪掷。每一个女人都要被岁月打败的,这次怕是要轮到我了。我居然还没有学会对一个男人抛媚眼,学会一个女人应该有的伎俩和圆熟就要老了!生活令人尴尬,强迫人沉默,而且已经来不及害怕!
“裙子是我用来约会的,我攒了一年的裙子。我的裙子都是很普通的样式,因为衣服都是打折的,总是和时尚不大合拍。好在都是合身。花裙子是白色的底,大红花泼墨一般布满了它。一大朵一大朵的,我挺喜欢那么大朵的花儿。我只穿裙子,整个夏天和秋天。我的举止是,走路不摆手,眼睛看地下,努力隐藏悲伤。容易欢喜。我很害羞,曾经。后来习惯了唱歌了。我花了很长时间说服自己当众唱歌。没有人看我,包括唱歌的时候。我也总是看不到人。真的,我一直在找——找我看不到的人。我唱歌真的很好听。可能他们会觉得不好听,那是他们不用心。我的声音是有特质的,你知道吗?我的倒霉的最后被迫回国的制作人很喜欢我的声音,还有我爱的人。我会讲广东话!我从小就说。还唱粤剧,在乐队里还用了《帝女花》的段子——那个服毒殉情的没落王朝的公主,某种意义上我真的是天才。我只知道爱一个。为了避免寒冷我坚决地走在了有阳光的地方。我从不憧憬幸福。我是中关村的零余者,发展着不健康的断断续续的爱情。我只是凭着直觉,觉得应该有一个家,家里面有很多的碗,还有柜子。有一个爱人,这个最重要。他也许默不做声。他表情温和,让我安心。我总是觉得要一醒来伸手就可以就到他。我喜欢睡觉,喜欢睡觉不做梦,喜欢喜欢上别人,然后什么也不说。我喜欢旅游,但是不去,因为总是没有很多钱。一个缓慢的人。爱一个人..
很慢,不爱一个人也很慢。总是过分地爱,不合时宜地爱,丧失原则,不顾一切。我羡慕单纯的道德观。如此果断,有判断力,爱和不爱,分得如此清楚。我却不能够。我必须反复,迟疑,远离,思念,怨恨,甚至企图背叛。我们要做长久的准备,为下一次的旅行或者,突然的变故。或者为了那些声音,为了抓住它们。”
我断断续续地讲话不管别人听还是不听。是用键盘打出来的,一句一句地往外蹦。那个QQ上的头像一下一下地跳。
这一大段的短句又破坏了我原先的绵长的致密的长句。我写长句的时候在图书馆。一种严谨的思索牢牢抓住了我。我抬头看到高而宽广的穹顶——多么令人赞叹的采光结构,大片的光,从天上慷慨地泻下,均匀地布满大厅。我一直想那些西式的穹顶是多么高多么庞大啊,他们永远不会砸下来,砸到我身上吧?
阿良离开我一年半后,我打电话找他时,他让我到招商银行去办一个一卡通,他可以从网上每个月往账号里拨几百块钱,连续两年。我算了一下,如果每个月三百的话,一年是三千六百元,两年七千二百元。
我还是决定接受这些带着轻慢的馈赠。我决定接受他给予的一切,即使仅是耻辱——善良人用善良给别人耻辱,这是很常见的。我可以把钱存下来,变成裙子或者乐器,或者我将来居所的碗筷,变成任何一样我看得到的,他给我的爱情。
我冒着SARS的危险坐车到我能够找到的招商银行,坐在椅子上排队。一个一卡通可能是我将来和他的惟一关联,我噙着眼泪准备接受这一切。轮到我的时候,我发现身份证不知道什么时候丢失了,不能办任何银行的卡。我也不能拔地而起,迅速撤离这个疾病蔓延的城市!一切都是事先注定了,来不及了——除了身陷囹圄,坐以待毙。
这时我又想起了那个被我藏在黑暗处的早已经破碎的杯子。
后记夏天的旅行
这个夏天的旅行
我不喜欢旅行,讨厌探险家。这不是我说的,是列维·斯特劳斯。我一直以为自己很喜欢旅行,就好像以为自己喜藏书网欢喝咖啡一样。直到有一天马晓春九段说,好不容易来请你喝咖啡,你却只喝卡布其诺!我才发现自己其实是在伪装小布尔乔亚,而且,并不知道自己在伪装。我们年轻的时候,喜欢给自己布上很多精神布景。有些女人假装自己很淫乱,真的问到她的时候,却顾左右而言他。我的一贯伎俩是,伪装自己是一个热爱音乐的理想主义者,直到有一天,发现自己不过是爱上一个精壮的男人而已。他保持沉默的原因可能是他真的没有什么见识,而他的善良不足以让他发现我的过人之处。然而没有他的爱,我永远只能是一个欲壑难填的寻。(除此之外我还拍过中央公园里一个看Patti Smith演出的一个胖女人的屁股)它们没有任何地域色彩和物态风情,我并不能缅怀过去,或者产生感情上的联想,这让我为自己的旅行独自羞愧。
有一次,飞机在夜里降落。纽约都在眼下清晰可见。整个城市灯火辉煌。像一个巨大的、金碧辉煌的、怪诞的梦。 多少个人就这样生活在这样巨大而诱人的梦中啊。
我要有何等勇气和忍受何等的寂寞,才能够留下。
可是哪里不寂寞呢?世界大同,天下为公,哪一个地方能够特殊些呢? 没有一天不荒唐,没有一天是值得。在这里,在那里,这样过,那样过,都是可以的。
我竟然也飞到了凤凰,沈从文的凤凰。我完全相信地气,相信风水,相信水土,相信这样的小地方,这样凡俗和破旧,带着啼笑皆非的现代,完全配得上沈的傲气和才华。
餐桌上,觥酬交错,都是我不认识的人,我一语未发。我知道我很快会飞回原地,结束这个夏天的旅行。
我所谓的写作和我的旅行一样。其实我从未远行过,却只在原地,张望。安分守己,绝无妄想。
2005年10月4日
后记最初
(后来, 我想, 我一定要去敦煌, 我就去了。在那里, 我看见很大很大的天,和天底下很大很大的沙漠。我站在那里,心想,我是自由的。)
最初
——这是哪里,是什么地方
——这是敦煌,孩子,你不知道的
——我知道了,这就是敦煌了
——不,孩子,你不知道
你什么也不知道
亲爱的 请葬我于每一个初雪的清晨
让我作为世间最为纯洁的女儿
死于每一个初雪的清晨
亲爱的 请葬我于每一个初雪的清晨
让我作为世间最为自由的灵魂
生于每一个初雪的清晨
亲爱的 请葬我于每一个初雪的清晨
bbr>?让我作为世间最为天真的孩子
成长于自己小小的棺木
亲爱的 请在每一年桃花开放的清晨踏歌而来
让我作为世间最为美丽的情人
披 7740." >着大红的盖头出嫁
佛,你万bbr>?世孤独
请收容我,寂寞一生
我自东土来
那个温柔富贵的地方
到处洋溢着脂粉的香气
我以发丝为弦
发丝脆裂
我以灵魂为歌
灵魂苍白
我一唱歌他们就鼓掌了
我只是翕合着黑色的唇 不停地
唱歌 卑贱地
唱歌 在那些黑色的蔓藤..植物下面
我只能爬 不停地爬
不能哭泣 也不能
死去
世间于是有一个男子
买一点廉价的脂粉赠我
你是谁 他盯着我黑色的唇
我说我不知道
他捏着我的臂
使我尖叫 眼泪流下
但我仍不知道我是谁
我要背着我的琴
远走他乡
后记敦煌
后记敦煌(1)
佛 请洗去我脸上的廉价脂粉
佛 请赐我一张风霜刻画的脸
请容我
手挥琴弦 为所有不能复活的
痛楚的灵魂 夜夜歌唱
敦煌留我兮 黄沙葬我
乡关遥远兮 爱人也远
魂魄漂泊兮 不能回归
佛 你已睡去
你竟已 睡去
你怎么可以就这样睡去
佛 我走了无数个日夜
走过无数个关城
才走进你的殿堂
我没有馕吃
没有水喝
琴弦早已根根断裂
我空有一身疲惫
佛 你不可睡去
我远道而来
求你度我
使我和一个名字守在一起
说 是我的我的我的我的
谁也不许要他走
我的爱人在京华
看不到我
后记敦煌(2)
佛 我不过是世间一个卑微的女子
我能有的不过是爱人模糊的容颜
佛 求你度我
野花为饰
把我引向我的爱人
使他看见我的美丽和忠贞
天堂 地狱
求你度我
佛 准我夜夜返回敦煌
我要和一个名字守在一起
说 是我的我的我的我的
谁也不许要他走
佛 你不懂
千 5e74." >年前那些巨大的阴暗的石窟里面
那些卑微的工匠们用了耿耿一生
一刀一凿 反复描摹的
只是爱情
佛微笑
佛涅槃
佛已死去 已经没有
这里只剩下 爱情
卑贱而自由的爱情
卑贱而自由的生命
桃花开时我便穿过雨湿的城市去寻你
午夜的城市出现了彩虹
我总是有濒死的99lib?感觉
有关来世的传说是不是都只是杜撰
我想千年之后还在这里不变地等你
挥着一枝桃花 我笑着说
这里 在这里
千年之前 前年之后 仍是相似
年——年——相——似
弹剑 弹剑 为君作歌一阙
上邪 上邪 我欲与君相知
你来 你来 你一定如期而来
当我像世间所有的美丽情人一样含羞回首
你一定会认出我来
你一定会知道
我就是你等了千年的人
你就会带我回唱楚歌的南方
从此与我相爱
生生世世
永不分离
在那些古老的黑夜里
我躺在小小的棺木之中
黑色的唇静静地开放成花
爱情如血流过我的身躯
我听到你来了
披着死亡的缁衣你穿行沙漠 如风而来
你跪下 轻拍我的棺木
你低声唤我
醒来呵醒来
野花为饰
今夜你将是我的新妇
春天来了
我着华美的袍
扶着一棵桃树在风中呕吐
我以一个女人过人的天真
用流蜜的嗓音夜夜歌唱
卿何负我
卿何负我
今生何世兮
何人将我下葬
后记敦煌(3)
在这个城市的公共汽车上
出示月票
我看见了你
(我知道是你
在那个巨大阴暗的石窟里面
我流泪画完的美丽容颜
一生如灯火挥灭 千年也过
终于在我所有的歌和梦里
所有曾经鲜艳润湿的颜色
都已斑驳模糊 不可辨认
我所有的刻刀和画笔呢)
我穿着又宽又大的格子衣服
站在路旁 站在阳光下
我知道
你绝对不会认出我来
你会不会喜欢一个写诗的女生
如果你喜欢 我就写
如果不喜欢
我就不写了
夜雨刚过 空气清凉
如果 4f60." >你来找我
我就做你的小小女生
最后
在埋葬了我的爱人之后
我突然想起
我从来没有
爱过任何人
那么 刚才
我亲手葬了的
是谁
后记民谣歌词
后记民谣歌词(1)
民谣歌词
小龙房间里的鱼
词曲:吴虹飞
吉他:唐军
打击乐:田坤
和声:吴金玲
我是鱼
小龙房间里的鱼
其实你从没有看过我的身体
其实它和灵魂一样一样美丽
啊鱼啊鱼
走路的鱼
在秋天走进你的房间里
要是说了就好了
也许说了就好了
也许说了就是真的
也许幸福就会真的来临
耶耶耶耶耶
耶耶耶耶耶
粮食
词曲:吴?虹飞
吉他:唐军
打击乐:田坤
和声:吴金玲
你在黑黑黑黑的土地上
种出金色金色的粮食
你用金色金色的粮食
换回苍白苍白的我
我要坐在高高的粮食上
想象我的我的红嫁衣
我要守住金色的粮食
守住一生的幸福
我们用它来酿酒吧
用你的血我的骨头
我们守着一个承诺
看着我吧不要说话
其实他们他们都知道
我是你的你的女人
在酒酿成的那一天
我将死在你的怀中
后记民谣歌词(2)
小小女孩
词曲:吴虹飞
吉他:唐军
打击乐:田坤
让我做你的小小女孩 逃课去看你
让我做你的小小女孩 和你一起去上自习
让我做你的小小女孩 为你打件毛衣
让我做你的小小女孩 过着快乐的平常日子
让我做你的小小女孩 说出所有的海誓山盟
让我做你的小小女孩 交出所有的年少心情
啊 让我做你的小小女孩
让我做你的小小女孩
一个婚礼和一个葬礼
曲..:耿放
词:吴虹飞
吉他:耿放 李维岩
打击乐:田坤
是否你相信这就是注定
那些花儿不在冬天开放
我依然不能坐在你的身旁
洗去脸上的胭脂为你歌唱
我们历尽沧桑
这样错过了一生最好的时光
我们回到南方
轻轻把一生的梦想埋葬
你在光中沉睡
而光却没有什么
我要离开房间
阳光明亮得让我伤心
我要牵着你手
一起参加我的葬礼
我要亲吻着你
同时庆贺着我的婚礼
嫁衣
?词曲:吴虹飞
吉他:耿.
放 李维岩
贝斯:周琦
打击乐:田坤
妈妈看好我的我的红嫁衣
不要让我太早太早死去
夜深 你飘落的发
夜深 你闭上了眼
这是一个秘密的约定
属于你 属于我
嫁衣是红色的
毒药是白色的
但愿你抚摩的女人流血不停
一夜春宵不是不是我的错
但愿你抚摩的身体正在腐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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