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在线书库《www.tianyabook.com》 《我的黑暗童话》 楔子 硕大无比的彗星,闪着梦幻般的银光,拖着长长的尾巴划过夜空,星辰的余晖笼罩在高耸入云的斯坦埃尔山顶,山顶上矗立着一个石头堆积成的祭坛,祭坛高耸,宛如一扇巨大的石门,上面画着巨大的诡异符号,七颗蓝白星星组成圆圈状,中间流淌出红雾,正是魔法女神米斯特拉的标志。 面对着祭坛的是一个身穿白袍,头戴高耸尖帽,帽子上绣着金色五角星的巫师,这是一个三十多岁,身材高大,英俊的宛如精灵一样的巫师,他有一头金黄的长发,从尖帽子后檐披散在肩膀上,鼻梁高耸,嘴唇薄而通透,一双蓝色的眼睛竟然比碧蓝的天空还要清澈,右手修长的食指上带着一枚红色的宝石戒指,手中拎着一根银光闪闪的魔法棒。 彗星扫过长空激荡起的风潮,鼓动着白袍巫师的长袍猎猎而动,巫师望着彗星,眉头皱的紧紧的,一双蓝色的眼睛似乎有光芒闪烁,当彗星到了巫师头顶,巫师猛然举起手中银色的魔术棒,高声念诵咒语:“伟大的魔法女神米斯特拉啊,请你帮助吾等召集强大的魔力,混合着光明的力量,对抗邪恶的意志,净化污垢的心灵,让光明重返大地,让心灵得到洗涤,解救被黑暗围困的生灵,粉碎黑暗的野心……” 魔法棒白色的光芒笼罩住巫师头顶,半个天空都充斥着魔法的光芒,就连天上的彗星似乎都感觉到了,划过天际的速度仿佛慢了下来,与此同时,从不同方向嗖嗖嗖……飞来六个人,六个骑着扫把的巫师。 六个巫师,有男有女,有老有少,都是白色长袍和尖尖的帽子,不同的是长袍和帽子上的图案,有的巫师衣服上面绣着星星,有的绣着月亮,还有的绣着奇怪的花朵和奇怪的野兽,六个巫师骑着扫把降落到祭坛前方。 一个二十多岁模样,美丽如梦幻,耳朵却是尖的女巫从扫把上跳到祭坛前面,笑道:“甘窦夫,你这个首席大魔导师怎么这么闲?除了你这个人族的大魔导师,还把我们其余六族的大魔法师叫来,到底是什么事?你是有史以来最伟大的魔法师,还有什么是你决绝不了的事情?难道是你大魔导师当够了,想把大魔导师的位置让给我?” 甘窦夫指着天空的彗星对女巫道:“艾琳娜,难道你没有感觉出来,末日即将到来,我们在不想办法,童话世界将不复存在,现在,我需要你们的力量,尤其是你这个精灵族大魔法师的力量。” 女巫艾琳娜惊讶的看了眼彗星,咯咯咯娇笑道:“彗星而已,几十年就要出现一次,每一次都要带来灾难,彗星的力量会让北方荒原的狼人和吸血鬼会更强壮,可对我们这些超然的魔法师来说,并没有太大关系,要不要这么大惊小怪啊?” “难道你看不出来,星辰的光芒已经暗淡?大地变得贫瘠,就连阳光都不在温暖,我要对付的并不是彗星,更不是北方荒原的狼人和吸血鬼,而是要借助彗星的力量,求助伟大的魔法女神米斯特拉,帮助童话世界继续延续下去,否则的话,再过六十年,整个童话世界就将进入永恒的黑暗和寒冷中。” “大魔导师说的没错,改变已经开始了,时间变得混乱,秩序也将不复存在,在不做出改变,世界将进入永恒无边的黑暗和寒冷当中,我们听大魔导师的。”说话的是一个白袍老巫师,身高却只有一米多高,是矮人族的大魔法师贝雷,风吹动他比身高还长的胡须,看上去颇为滑稽。 “真的这么严重?可,为什么会这样呢?”艾琳娜不太相信的补问了一句。 此时,天空中的彗星散发出耀眼的光芒,星辰的余晖把山顶映照的亮如白昼,甘窦夫脸色一变,沉声道:“没有时间解释了,我们是童话世界最后的希望,快,跟我一起施展魔法!” 甘窦夫手中的魔法棒再次举了起来,抬头面对着银光闪闪宛如扫的把彗星,其他几个白袍巫师也全都举起了魔法棒,一起念诵着咒语,艾琳娜皱了下眉,也举起了手中相对秀气的魔法棒,七个白袍巫师,念诵着同样的咒语,七根魔法棒各自散发着不一样的光芒,祭坛上面的符号闪亮起来,如同活物一样灵,闪烁着金黄的光芒,天空中激荡起一阵如波涛翻涌的诡异纹路。 魔法的力量在空中汇聚,七种不同颜色的光芒,宛如一道美丽的彩虹,就在七彩的光芒汇聚在一起的时候,天空中的彗星突然光芒大涨,划过山顶,轰!一声震动天地的巨响,巨大而诡异的力量宛如浪潮在山顶炸裂开来。 七个一起施展魔法的魔法师措不及防,被巨大的气流轰飞,那模样像是被人给扔到了空中,噗噗噗……受到冲击的魔法师每人都吐出了一口鲜血,每个人的脸色一瞬间都变得苍白无比,七个白袍巫师都是童话世界最伟大的巫师,变故来的虽快,七个巫师的反应也足够快,虽然受伤吐血,还是快速的念诵起咒语,被扔在一边的七个扫把,腾空而起,嗖嗖嗖……腾空飞起,接住各自的主人。 与此同时,天空中的彗星骤然消失,七种魔法的光芒凝聚在一起,形成一朵七彩的云朵,像是不稳一样的飘忽了下,朝着天空上不断升高升高……很快消失在天空中,刚骑到扫把上的女巫艾琳娜看到这样的场面,惊呼了声,强忍住头晕目眩,扭头去看稳住了身体,同样骑在扫把上的甘窦夫,问道:“这是怎么回事?为什么我们的魔法力量不受控制了?” 甘窦夫本来就苍白的脸,更加白了三分,他的嘴角边同样流淌着一丝血迹,显然受伤不轻,望着天空中的异变,小声嘟囔:“为什么会这样?为什么会这样?”嘟囔了两句,抬头看向七彩云朵消失的天空,叹息一声,对其他巫师道:“我不知道为什么会变成这样,但我相信,伟大的魔法女神米斯特拉一定会帮助我们的。” 天空晴朗,星光闪烁,万里无云…… 第一章 成精的兔子 人生总是充满了不确定的惊喜,可有些人的人生只有惊,没有喜,不过没关系,习惯就好了……杨毅现在就只有惊没有喜,懵逼的走在荒野中。 举目四望,看不到房子,看不到公路,看不到车,更看不到人,荒蛮的气息毫不客气的迎面而来,走了小半天,压根没有一点现代文明的迹象,只有不怕人的动物来回奔跑,阳光很明媚,天空很蓝,风很轻,杨毅的心却很乱,他实在没有想到,主动找的刺激会来的这么快,这么操蛋。 杨毅今年二十四岁,有点小英俊,有着一份不错的收入,准确来说是个小奸商,毕业后先是在一家互联网公司做销售,干了一年坐到了区域经理的位置,对于刚毕业一年的年轻人来说,他混的已经很不错了,但他却辞职做了个软件,可以自动加人加群,并且自动发广告的微信软件,搭着平板一起买,几百块钱的平板,卖到三千多,卖的相当不错,挣了不少钱。 人一有钱就会得瑟,尤其是二十四这个年龄段,就更能得瑟了,夜场酒吧的玩够了,杨毅开始找刺激,刺激来刺激去想到了跳伞,那是真刺激啊,跳伞本来是有陪跳的,都是专业的跳伞人员,基本不会出事,但到他这就出事了,没从飞机里跳下来之前降落伞好好的,跳下去之后,降落伞打不开了,赔跳很紧张的拽了拽身上的降落伞,仍然是打不开,然后就抛弃了他,杨毅刺激的大头朝下不断坠落。 向下坠落的时候,杨毅脑袋里闪过机舱里的那个女富二代,难道老子跟她八字不合,被她克的?那个同样找刺激的女孩叫蓝双双,家里很有钱,独自出来旅行,路上碰到了杨毅,本来杨毅是想泡她来着,却被蓝双双好一顿嘲笑,炫富式的打脸,啪啪啪…… 惹不起还躲不起吗?还真躲不起,从那以后,蓝双双就缠上了杨毅,杨毅干什么她就干什么,杨毅去爬山她就去爬山,杨毅去跳水蓝双双就跟着去跳水,杨毅去跳伞蓝双双就跟着跳伞,并且花式打脸,啪啪啪…… 太特妈刺激了!杨毅模糊记得在他跳下飞机没多久,蓝双双好像也跟着跳了下来,呼啸的风声让杨毅清醒了许多,他相信自己会摔成一个类似肉饼的存在,但他不想死,他还年轻,他挣的钱还没花完,杨毅努力把四肢舒展开,希望下坠的能慢点,好让他有时间诅咒完那个陪跳的傻缺,下坠的过程中,杨毅看到一朵七色的云朵忽忽悠悠的朝他而来。 杨毅根本躲避不开,掉进了云朵当中,一掉进云朵他耳边猛然轰鸣了下,耳膜像是都刺穿了,眩晕之下,他感觉身上轻了许多,然后就大尺度的掉在了一颗大树上,昏迷了过去。 等醒来的时候,就成了现在这个样子,杨毅欣喜若狂,没死已经是个奇迹,难道还指望身边停着一辆救护车吗?挣扎着从树上爬了下来,掏出手机想要求助,一点信号都没有,不知道走了多久,他的双脚已经麻木,离开掉下来的地方越来越远,仍然是看不到半点有人的迹象。 不知不觉中前方是一片树林,树林里仿佛有个人影!嗖的下消失不见,杨毅精神一振,拔腿就追,进了树林才发现,这里是一片森林,蔽日遮天,都是那种一人环抱不过来的大树,几乎看不到小树,每棵树都直挺挺的直插天际,分出来的树杈也都是笔直笔直的,像是一杆杆标枪,树皮龟裂开,坚硬的如同战士身上的铠甲。 树叶巨大,张张迎风摇摆。森林里的草都有半人多高,盛开着各种颜色的野花,大大小小形状不一,似乎还散发出淡淡颜色不一样的光芒。草丛中许多看不清样子的小动物窜来窜去,整个树林竟像是活的。 杨毅有点惊喜,但也很懵逼,他没想到森林里竟然如此的灵动和富有生机,跟刚才一路走过来的荒芜形成了强烈的对比,这种对比让他恍如到了仙境。但眼前这些树木,花草,都是他从来没有见过的。 风吹在身上,杨毅激灵灵打了个冷战,他回过身来四下观望,突然,从右边百十米左右距离的一颗树后面蹦出个兔子,树林里有兔子很稀奇吗?不稀奇,稀奇的是这只兔子太特妈大了,竟然有一米高,跟人一样站着,更稀奇的是身上穿了个马甲,戴了个金丝边的眼睛,手里还拿了块怀表,最让杨毅感到不可思议的是,兔子还特妈会说话:“不好,不好,快迟到了……” 杨毅脑袋充血,身躯僵硬,全身的汗毛都竖起来了,被雷劈都劈不成这个德行,他受到了惊吓,第一个念头是,兔子成精了!可特妈兔子精不应该是个美女嘛?眼前这只兔子穿着明显有着男性的特征,这大白天的……而且兔子精太英伦范了,杨毅脑子浆糊一样的胡思乱想,那兔子却朝他看了过来。 当看到杨毅,兔子的吃惊程度比杨毅来的更加强烈,像是被他给吓着了,一双红色的眼睛露出惊恐,全身猛地哆嗦了下,拔腿就跑……杨毅呆呆的看着兔子精跑了,脑子里突然冒出个念头,看起来兔子精很怕他,那他就大可不必去怕兔子精了。 杨毅是个有冒险精神的人,否则也不会年纪轻轻就能成奸商,更不会四处寻找刺激,用句通俗易懂的话说,就是有点二,还有点混不吝,不过,在混不吝,在不明朗的情况下,杨毅也没傻到要去追兔子精,相反,他想要躲开。 就在他刚要迈步的时候,从一棵树后面蹦出个小女孩来,金发碧眼,白白的皮肤,脸上有些俏皮的小麻子,十二三岁的年纪,穿着一身天蓝色的裙子,红色的小皮鞋,头发上还扎了个蝴蝶结,最为明显的是,女孩子衣服领口和袖口有蕾丝花边…… 杨毅又傻了,站在原地没动,傻乎乎的看着小女孩,小女孩却是双眼冒光,嘴里嘟囔着:“龟孙,跑那去了?”一口的河南话,一瞬间杨毅的人生观彻底的颠覆了,当你看到一个古装的欧洲小女孩,一口河南话,会是什么感觉? 杨毅也不知道此时此刻是个什么感觉,荒谬到了极点了?难不成自己在梦中?他伸手给了自己一嘴巴,啪!生怕打不醒自己的杨毅,力度用的不小,挺疼!不是做梦。 声音惊动了小女孩,看见杨毅,眼睛一亮,跑过来急匆匆问道:“喂,你穿的好奇怪,你看到一个穿着马甲的兔子了吗?” 杨毅低头看了看身上的夹克衫,傻傻的朝兔子跑了的方向指了指,女孩说了声谢谢,拔腿就追,杨毅楞了下,脑子里又闪出个念头,拍戏!不知道是那个龟孙的山寨剧组在拍戏,除了拍戏杨毅实在想不出来为什么会碰到如此荒诞的事,问题是,摄像机呢?剧组呢? 念头转了转,女孩子跑的就剩下个背影了,杨毅沉默了下,拔腿就追,甭管怎么回事,都得找个人问清楚,女孩子无疑是最合适的人选,她起码是个人啊!一路上杨毅根本没有见过人,更不要说现代文明的迹象了。 杨毅心中隐隐生出个念头,穿越了?这个念头太过荒诞,随即甩开,却又如影随形,片刻不离,现在最重要的就是要弄清楚他身在何处,到底怎么回事……杨毅毕竟是个成年男子,跑的很快,没多久就快追上那个一口河南话的外国小萝莉了。 万万没想到的是,小萝莉也快追上那个白兔子了,于是他们三个就成了连环追,杨毅追的呼哧带喘,就听小萝莉一边追一边嘟囔:“龟孙,俺就想跟你说说话,你跑什么呀……” 兔子精被小萝莉追的七窍冒烟,突然加速,起码得上三十迈了,朝一颗得有三四米粗的大树冲了过去,那棵树有个树洞,黑乎乎的,不算太大,但也不算太小,钻进去个兔子精绰绰有余了,兔子精的身影在树洞里一晃不见。 “嫩个龟孙!抓住你了!”河南口音的外国小萝莉一声欢呼,纵身就朝树洞里面钻,杨毅看的目瞪口呆,这外国小萝莉也太女汉子了,见到兔子精不怕不说,还能把兔子精追的如丧家之犬,实在是……太有才了。 杨毅也跟到了树洞,里面黑乎乎的,他有点犹豫是不是要进去,这时候树洞里猛然传来小萝莉一声惊呼,杨毅吓了一跳,下意识的就钻进了树洞里,大声喊道:“怎么了,怎么了?你没事吧?” 杨毅虽然是个利己主义者,见死不救还做不出来,何况是那么一个可爱的,带着河南口音的外国小萝莉,可是树洞也太特妈黑了,向前走了几步就没光了,黑乎乎中杨毅大声喊叫,突然黑暗之中伸出个小手来,抓住了他的衣服。 杨毅被突如起来的抓住,根本来不及反应,动作慢了半拍,就被拽了下去,他跌入了一个类似树洞的地方,跟滑滑梯一样的向下出溜,不同的是,人家是坐着出溜,他是趴着出溜,慌乱间,杨毅抓住了那个小手,同时一个念头冒出:卧槽,今天要二连摔! 第二章 我叫爱丽丝 二连摔是肯定的了,只是这一次比上一次来的要晚一些,杨毅大头朝下,出溜了半天,压根没有探底的意思,树洞的坡度十分操蛋,是那种根本没法停下来,却又并不是特别的陡峭,角度很刁钻,只能不断向下出溜,像是有人特意设计好的。 开始杨毅还有些慌张,可慌张了半天,还在不停向下出溜,连懵逼的时间都过去了,甚至出溜的都有点无聊了,小萝莉还抓着杨毅的衣服,仍然没有松手,刚才事情发生的太快,杨毅光惊心动魄了,那还有心思仔细观察,可往下出溜的过程太过漫长,杨毅忍不住往前摸了摸,摸到了小萝莉的脸,小萝莉尖叫一声:“别摸我!” 小萝莉也是趴着在往下出溜,不同的是,小萝莉是头朝上,这样两人就成了头对头,因为树洞太黑,谁也看不到谁,小萝莉的尖叫声吓了杨毅一跳,下意识喊道:“那你也别拽我。” 小萝莉反而抓的更紧了,如此一来杨毅更加没法调整姿势了,毕竟朝下出溜的惯性还是挺大的,就这样又向下出溜了几分钟,没有危险,没有尽头……杨毅越来越觉得不对劲,他脑子反应的有点慢了,竟然问了小萝莉一个挺无聊的问题:“喂,你叫什么名字?” 或许是小萝莉也出溜的无聊了,又或许觉得杨毅实在是没什么威胁,在黑暗中抬起头道:“我叫爱丽丝,你那,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杨毅,这里是什么地方?为什么兔子会说话?” “这里是森林啊,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兔子会说话,我和姐姐坐在河边的大树下,姐姐在看书,我一次又—次地瞧瞧姐姐正在读的那本书,可是书里没有图画,也没有对话,我就想:要是一本书里没有图画和对话,那还有什么意思呢?” “无聊的我都有些迷糊了,但我还是认真地盘算着,做一只雏菊花环的乐趣,能不能抵得上摘雏菊的麻烦呢?就在这时,突然一只粉红眼睛的白兔,贴着我身边跑过去了。我并没有感到奇怪,甚至于听到兔子自言自语地说:哦,亲爱的,哦,亲爱的,我太迟了。” “我也没有感到离奇,但是兔于竟然从背心口袋里掏出一块怀表看看,然后又匆匆忙忙跑了。我实在太好奇了,就跳了起来,因为我突然想到:从来没有见过穿着有口袋背心的兔子,更没有见到过兔子还能从口袋里拿出块表来……” 杨毅问了两个问题,爱丽丝就仔仔细细用她那别扭的河南口音述说了事情的经过,杨毅听的目瞪口呆,感情这小萝莉是个话唠,等等……怎么感觉那里不对劲呢?爱丽丝讲的这个故事,似乎,好像,仿佛……在哪里听过。 到了这一步,杨毅已经能够确定不是再拍山寨电影了,没有那个剧组会挖这么深的一个树洞,而且他出溜了这么长时间,也没看到任何跟拍电影有半点关系的东西,那只能说,他到了一个未知的地方。 爱丽丝的讲述唤起了他的记忆,他好像听到过这样的故事,故事的主人公就是叫爱丽丝,同样是个小萝莉,还有一只穿着马甲的兔子,杨毅脑子里灵光一闪,爱丽丝漫游仙境!卧槽!卧了个大曹的,不会是真的吧? 爱丽丝漫游仙境,是很有名的一个童话故事,好莱坞还拍过电影,导演是蒂姆伯顿,他记得情节是这样的,爱丽丝,跟随着“兔子先生”进了一个兔子洞,不断地翻着跟头通过了一条奇怪,有如梦境般朦胧的通道,她进入的一个令人惊奇的幻想世界当中,居住在那里的人和生物将这片土地称为“地下生活”。 在这里,她见到一只喜欢恃强凌弱、虚张声势的睡鼠,还有精神错乱的“疯帽子先生”一只“常露齿嬉笑的猫”,到一只喜欢抽水烟袋、名叫阿布索伦的毛毛虫;从让人感到毛骨悚然的“白色皇后”到她那一直怀恨在心的姐姐“红桃皇后”。在经历了一连串险象环生的意外事故之后,爱丽丝将这片有如童话般虚幻的奇妙世界里重新找到那个迷失了的自我。 穿越对于杨毅来说,不是个什么新鲜的名词,如今这年头,谁没看过几本穿越的,没看过几部穿越的电视剧?穿越的形式也是五花八门,有穿越回去宫斗的,有穿越回去争霸天下的,有当家丁的,有穿越当神仙的,练斗气的,甚至还有特意穿越回去当太监的,最牛逼的一种穿越是无限穿越,叫做无限流…… 五花八门,千奇百怪,无奇不有,问题这么狗血的事怎么就落到自己的头上了?杨毅很确定他没穿越到电影的无限流里面,因为电影里的爱丽丝比看她看到的爱丽丝漂亮,穿的也比她漂亮,虽然都叫爱丽丝,电影里的爱丽丝像是大城市的,他看到爱丽丝的像是城乡结合部的。 更大的问题是他穿越到那了?爱丽丝漫游仙境,尺度太大了吧?不光是尺度大,还很不明朗,关于爱丽丝漫游仙境,还有一个叫法,爱丽丝梦游仙境。 如果是漫游仙境,那么他穿越到了一个古怪的世界,如果是梦游仙境,那他可能就在爱丽丝的梦境当中,盗梦空间?……杨毅的脑子有点乱,下意识问道:“爱丽丝,你是漫游,还是梦游?” “你在说什么?我听不懂你在说什么?”爱丽丝仍是拽着杨毅的衣服不撒手,杨毅识趣的闭上了嘴,就算爱丽丝是梦游,她也是不知道的,可特妈那有人穿越到别人梦境中的?还一口的河南话,这是那位天使大姐跟我开的玩笑? “杨毅,你是那的人?为什么眼睛是黑色的,头发也是黑色的,皮肤却是黄色的,你长得好奇怪啊……”无聊的出溜中,爱丽丝的注意力转移到了杨毅身上。 杨毅深吸了口气,已经这样了,胡思乱想是没有用处的,一定要冷静,而且他相信自己突然出现在这里,一定有理由,一定有目的,这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更没有无缘无故的穿越,走一步看一步吧。 “我来自东方一个很古老的国度,那里的人都像我一样,是黑色的头发,黑色的眼睛,黄色的皮肤,穿着我这样的衣服……” 杨毅决定很爱丽丝搞好关系,因为爱丽丝漫游或是梦游仙境的故事,是他小时候听过的,太多年过去,只记得个大概,至于内容,早就还给幼儿园老师了,所以他很耐心的跟爱丽丝解释,解释了没几句,爱丽丝恍然大悟道:“哦,我知道了,我爸爸跟我说过,在遥远的东方,有一个神龙的国度,那里的人都是黑色的头发,黑色的眼睛,你是神龙国度的人吗?” “你猜对了,我就是神龙国度的人啊。”打蛇顺棍上,是杨毅的优良品质,都不带犹豫的就承认了,他是什么神龙国度的人。 “你是王子吗?你怎么到了这里来了?是追那个兔子来的吗?” 天真的爱丽丝,好奇的问着杨毅,杨毅有点懵逼,问题不好回答啊,因为他也不知道怎么就到了这倒霉的地方,眼珠子一转,道:“对对,我是神龙国度的王子,我骑着神龙跟奥特曼打架,受伤从空中跌落了下去,穿过了一个七彩颜色的云朵,就到了这了……” 杨毅一点都不怕爱丽丝不信,不信,难道还能去查去?吹牛逼又不会死人,爱丽丝果然没有丝毫怀疑杨毅的话,惊讶道:“哇,你还真是位王子,尊敬的王子殿下,你好勇敢啊,奥特曼一定是特别邪恶的妖魔吧?” 王子殿下从爱丽丝嘴里说出,杨毅有些得意,没想到有生之年还能装一把王子,可惜的是,树洞太特妈黑了,看不到小萝莉崇拜的目光,更操蛋的是,河南口音的王子殿下,听在耳朵里总感觉有些不对劲。 “尊敬的王子殿下,你能跟我说说你们神龙国度的事吗,我听爸爸说,你们的国家非常神秘,被一条巨大的神龙保护着。” “啊,是这样的,我们老家很神奇的,有首歌形容我们老家,一条大河波浪宽,风吹稻花香两岸……哎呦!卧槽!” 刚请了嗓子,开了个头,树洞到头了,杨毅和爱丽丝身躯一空,跌落了下去,砰!地一声,像是设定好的一样,两人掉到了一堆枯枝败叶上了,总算掉到了底了!杨毅和爱丽丝谁也没摔坏,都灰头土脸的站了起来。 杨毅向上看看,黑洞洞的,朝前一看,是个很长的走廊,走廊前方,那只兔子精急急忙忙的往前跑,像是刷存在感一样的嘟嘟囔囔:“哎呀,要迟到了,要迟到了……” 爱丽丝都没跟杨毅商量,拔腿就追,杨毅楞了下,急忙跟了上去,快跑了没多久,穿过一个拐角,兔兔子精不见了,杨毅追到了个很低的大厅里,一个类似教堂的圆形大厅当中,青石的墙面被打磨的很是光滑,屋顶上悬挂着一一盏巨大的水晶灯,散发着五颜六色的光芒,把大厅照的玲珑剔透,相当梦幻。 追到这就没有路了,四周都是门,全都锁着,并且都不大,跟狗窝的门差不多大,很袖珍,就算有钥匙都钻不进去,杨毅站着没动,看着一扇扇紧闭的门,不明白设置这么多门是什么意思,是防止外来的人进去,还是防止里面的人出来? 甭管是那种,一扇门就够了啊,杨毅更加确定这是爱丽丝漫游仙境了,因为故事里爱丽丝最先到的就是这样一个大厅。 爱丽丝跟打了鸡血一样一扇门一扇门的去推,可是每扇门都打不开,于是她走到了一张欧式三条腿的小桌子旁边,桌面是玻璃做的,上面乱七八糟的堆着一堆东西。 爱丽丝欢呼一声,像是发现了宝藏,在桌子上翻来翻去,杨毅却没动,他已经不是十二三岁的莽撞的小孩子了,他要仔细观察观察这个地底下奇怪的地方,并且努力回忆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故事大概记得,有些细节实在是记不起来了,杨毅愣愣出神,似乎,好像,想起点什么来了,杨毅脑子转个不停,魔怔了一样嘟囔:“下面是什么情节来着?进了兔子洞,怎么着来着?卧槽,我怎么就想不起来了呢……” 就在他嘟嘟囔囔,想要继续努力一把,多记起一点来的时候,爱丽丝突然喊道:“别说话,吻我!” 杨毅…… 第三章 喝我吃我 一个十一二岁的小萝莉,敢追兔子精,认识个大男人还不到半天,竟然就让吻她,欧洲的小萝莉实在是有够胆大和豪迈的,杨毅很惊讶,转过头羞涩道:“我们才刚认识,这怎么好意思!” 扭过头才发现他自作多情了,小萝莉指着三条腿桌子上的一个玻璃的小瓶子,在那个小瓶子上面,端端正正的写着两个汉字,喝我!竟然还是简体字,杨毅忍不住翻了个大大的白眼,还真跟他记得的剧情发展一样。 他现在有点怀疑自己是不是做了一个稀奇古怪的梦,杨毅很想再给自己一巴掌,看看疼不疼,爱丽丝却抓起了小瓶子,打开了盖子,杨毅吓了一跳,急忙跑过去喊道:“别乱喝,小心有危险。” 爱丽丝歪歪头看着杨毅道:“谢谢你的关心,我是不会乱喝的,我知道有的人喝了不干净的水,会拉肚子,我们家对面的杰克,就是因为喝了不干净的水,整整生病了大半个月,人都瘦了一圈,我要是喝了不干净的水,肯定也会像他一样,所以我会很谨慎的……咦,小瓶子里的水很干净哎!” 嘟囔完,举到嘴边喝了一口,速度之快,杨毅根本无法阻止,爱丽丝前面说了一大堆她如何谨慎的话,听上去是个很谨慎的小丫头,谁又能想到说喝就喝啊,杨毅懵逼的看着凶悍的小萝莉,爱丽丝却舔了舔嘴唇道:“真好喝,它混有点樱桃的味道,好像还有些菠萝,奶油之类的味道,嗯嗯,真的挺好喝的,你要不要也喝上一口……” 话痨的爱丽丝依然是废话连篇,杨毅却惊讶的看着爱丽丝从一米五左右,迅速的开始缩小,缩小到了桌子底下,缩小到了十英寸左右,杨毅只有趴着才能跟爱丽丝说话了,更让杨毅想不到的是,爱丽丝非但没有害怕,反而高兴的眉飞色舞,欢呼了声道:“我变得这么小,就可以走进那些门里去了。” 欢快的跑向那几扇关着紧紧的小门,杨毅目瞪口呆,这孩子缺心眼吧?随即他就把目光看向了三条腿的桌子上,桌子上面放着一把金色的钥匙,一个玻璃的小瓶子,里面有透明的液体,显然爱丽丝就是喝了瓶子里的药水变小的。 果然有能变小的药水,这可是个好东西,杨毅毫不客气的揣进了兜里,随即拿起了钥匙去看爱丽丝,却发现爱丽丝哭着跑了回来,对他大喊大叫道:“我忘记拿钥匙了,我还是出不去。”一边哭喊着,一边抓着桌子腿向上爬,却怎么也爬不上来,一爬一出溜,一爬一出溜…… 杨毅深吸了口气,告诉自己一定要冷静,眼前的情形早就超出了他所能理解的范畴,连这里是个什么鬼地方都不知道,想要从树洞里爬出去,树洞倾斜的角度和长度,绝对是天方夜谭,但是他知道爱丽丝最后是走出了兔子洞的,也就是说,在这个荒诞的世界里,爱丽丝才是主角。 只要跟着爱丽丝混,最终会平平安安,那么他就有必要不过多干涉爱丽丝,虽然这丫头有点二,杨毅想起了大学毕业的时候,班主任给他的留言,战略:随波逐流,战术:随机应变,他现在要做的就是随机应变。 杨毅是个乐天派,还是个行动派,想明白了就不会在犹豫,蹲下看着还在努力爬桌子腿的爱丽丝道:“你别着急,我拿着钥匙去开门。” 做配角就要有当配角的觉悟,杨毅无疑是很识趣的一个人,拿起金色的钥匙去开门,开了半天,中间的一扇门突然被打开了,杨毅顿时欢呼了一声,可被打开的门实在是太小了,小的他只能伸出个脑袋,杨毅伸出脑袋看了看,还没等有所发现,肩膀突然被拍了一下,杨毅猛地缩回脑袋,转过身来,却发现爱丽丝有两米多高了,瞪着眼睛看着他,并且还在继续长高。 杨毅皱着眉头,大声喊道:“你又吃什么了?” 爱丽丝已经比姚明都高了,指了指地下,杨毅低头找了找,在桌子底下发现一盒小小的饼干,盒子上面写着两个字,吃我!爱丽丝肯定是吃了饼干才变大的,卧槽,饼干还有这样的功效呢?要是整到外面去,研究了饼干中的成分,那可就发大财了。 那些长不高的人,只要吃了饼干,那些丁丁小的,要是抹点饼干渣……想不成土豪都难啊,本质就是奸商的杨毅眼睛直冒人民币,看着小小的饼干盒,杨毅忍住了要吃点的渴望,他想起来爱丽丝开始哭之后的事,爱丽丝眼泪成河,被冲走了。 这么危险的事,还是少发生为妙,何况门都被打开了,杨毅急忙先把饼干揣进了兜里,又从掏出那个小小的玻璃瓶,对爱丽丝道:“喝一点,只能喝一点点。” 爱丽丝都长到房顶了,跟个巨人一样,倒是听话,伸出大手接过杨毅手里的小瓶,刚要仰脖喝,杨毅突然大喊一声:“别喝,用舔的,一点点舔,温柔的舔。” 紧要关头,杨毅终于明白过来,小瓶对于跟巨人一样的爱丽丝是多么的小啊,手指头捏着的,那么大的嘴,一仰头,也就点滴不剩了,爱丽丝就会变小,从门里出去,可他就操蛋了,没有了药水,他就卡在大厅里出不去了,所幸关键时刻反应过来了。 爱丽丝被杨毅喊的有点楞,居高临下的看了他一眼,那大眼睛比他脑袋都大……杨毅急忙道:“舔,才能控制身高,你不想突然变得跟蚂蚁一样小吧?” 爱丽丝点了点头,砰砰!撞的房顶直晃悠,整的杨毅也是心惊胆战的,好在爱丽丝听她的话,开始一点点舔手里的小瓶子口,舔一下矮一点,舔一下矮一点……很快恢复到了原来的身高,杨毅精神一振,让爱丽丝继续舔,起码得缩小到能进到门里去啊。 很快爱丽丝就缩小到跟门一样大小了,杨毅看准时机,一把抢过爱丽丝手里的小玻璃瓶,现在他要做的就是跟爱丽丝一样,舔瓶口的药水,变得能从门里出去,可是瓶口被爱丽丝舔的满是口水,也太恶心了…… 杨毅用衣服擦了擦瓶口上的口水,刚要舔,就听爱丽丝欢呼一声道:“我先出去看看。” 说完,风一样的从门里钻了出去,看着爱丽丝消失的背影,杨毅暗自感叹,真是个风一样的萝莉,真不是一般的二,那是真二,二劲一上来,什么都不管不顾,撒腿就跑,杨毅好不容易想明白当配角了,主角跑了,那这场戏还能不能演下去了?杨毅急忙喊道:“等等我!” 爱丽丝已经顺着小门跑了出去,杨毅也顾不得恶心了,急忙去舔小瓶,舔一下小一点,舔一下小一点,很快也缩小到了能过了门了,杨毅不敢耽误,抱着药瓶追了出去。 杨毅缩小后,发现一个问题,那就是玻璃瓶没法缩小,之前拿着很小,可现在却几乎有他一般的高度,而且变沉了,想要扔掉,却有些舍不得,谁知道以后用不用的上小瓶里的药水?太特妈神奇了,可要不扔了,抱着玻璃瓶,也就跑两步,第三步就跑不动了。 跑过门是极限,杨毅都顾不上看四周是个什么情况,他首先琢磨的是,该怎么解决这个小玻璃瓶?玻璃瓶里的药水抹在玻璃瓶表面,会不会变小?变小后,药水会不会变小?也来不及多想,杨毅急忙把玻璃瓶里的药水倾斜着倒出来点,他不敢用手去摸药水,怕手变小了,把内衣撕下来一块,沾了点瓶子里的药水。 奇异的事情发生了,药水起了作用,玻璃瓶变小了,擦了几下,变得跟香水瓶那么大,能够揣进兜里了,杨毅忍不住欢呼了一声,急忙用手里的布把瓶子口塞住,揣进了怀里,与此同时冒出个念头,要是在玻璃瓶里撒点能变大的饼干沫,瓶子会不会一直变大? 真要是那样,他就有使不完的缩小药水了,他很满意自己的智商,高兴了下,抬头去找爱丽丝,却是猛地一愣,门这边是一个五彩斑斓的世界,这里的花朵比他的脑袋都大,小草像是树木,天边有五颜六色的云彩,却看不到太阳,整个世界很明亮。 莫名其妙的明亮,爱丽丝却早就没了影子,杨毅懵逼了下,隐约中前方有亮丽的光芒散发出来,隐隐的传来歌声,这歌声如梦似幻,仿佛在召唤着他,让他到自己的身边来。 有歌声的地方就一定会有人,想到这里杨毅忍不住心中的惊喜,快步向树林深处走去,歌声越来越清晰,他听得出这是一个女子的歌声,一个恍如天籁般的声音,他活到这么大,还从未听到过这么动听的歌声。 近了,越来越近了,终于到了七彩光芒的所在地,林远走近了才看清楚,先前看到的七彩光芒竟然是几十株巨大的花朵散发出来的光芒,巨大的花朵每一朵都不一样,仿佛是透明的,却散发出赤橙蓝绿青红紫不同的光芒,歌声就是从这几十株巨大花朵围绕下传出来的。 所有的花朵都在轻微的摇晃,仿佛在为歌声伴舞。而随着花朵的轻舞一阵阵清馨淡雅的花香扑鼻而来,这个地方美丽的竟然如同仙境一般。杨毅没有心思去看风景,而是着急的朝前而去,扒开比他还高的花朵想要找到人,可当他挤进去向前一看,却楞了一下呆立在原地。 第四章 毛毛虫先知 从飞机跳下来没死,还跟着爱丽丝掉进了兔子洞,杨毅对奇奇怪怪的事已经有些麻木了,有点见怪不怪的开始适应,可当他看到眼前的情形,还是有些犯傻,因为他看到一朵巨大无比的花朵,该怎么形容这朵花的大呢,如果按照他现在身高比例来换算的话,眼前的这朵花,起码得有一间三十平米的屋子那么大。 如果只是一朵大的奇怪的花,杨毅不可能变得如此呆萌,让他犯傻的是花朵上那只毛毛虫,一个跟他差不多大的毛毛虫,穿着衣服,长着胡子……卧槽,见过长胡子的毛毛虫吗?杨毅真是开了眼了,眼前的毛毛虫不光是长胡子这么有个性,手上,不,爪子上,不,前腿上,还夹着一支卷起来的烟,冒着渺渺白烟。 在毛毛虫身边,有各种各样的小碗和碟子,装着各种各样的水果还有蜂蜜,两个蝴蝶一样的精灵悬在半空中,不在唱歌,惊讶的看着杨毅,毛毛虫也惊讶的看着他,杨毅和毛毛虫彼此沉默地注视了好一会,大有要对眼到默默无语两眼泪,耳边传来驼铃声的境界。 杨毅实在是不知道说些什么,爱丽丝漫游仙境里的确有一只毛毛虫,但亲眼看到,还是让他感觉到震惊,尤其是眼前的毛毛虫虽然没有电影里那么逼真和形象,但胜过真实啊,真实的让人觉得有些恐惧,互相注视了会,还是老毛毛虫说话了,它抽了口烟,吐出个大大的烟圈,用一种刚睡醒的声调,问道:“你是谁?” 毛毛虫的身体,偏偏脑袋跟人一样,有鼻子,眼睛,嘴巴,最可气的竟然还特妈是双眼皮,杨毅听到老毛毛虫的问话,有些不知道该怎么回答,苦笑道:“我有点不知道自己是谁了,跳伞之前,我很确定自己是谁,跳下来之后,我就不确定了,我甚至不确定我是醒着,还是睡着,是活着还是死了……” “我听不明白你话里的意思,我不太懂哲学,请你用我听得懂的话说。”老毛毛虫有点严厉,严厉的杨毅很诧异,一个毛毛虫牛逼什么?成精了就牛逼?可要翻脸也没那个底气,杨毅咳嗽一声,同样很严厉道:“我是神龙国的……王子,被飓风带到这的,你是什么人?” 杨毅很清楚,不管是原来的世界,还是现在这个荒诞的世界,都是狗眼看人低的世界,虽然两个世界有太多的不同,但有些规矩或者说游戏规则是一样的,当他跟爱丽丝在树洞里往下出溜,说出自己是王子的时候,爱丽丝那么小的萝莉对他的态度都完全不一样了,那么很显然,有一个显赫的身份在这个鬼地方还是管用的。 果然,听到杨毅说自己是神龙国的王子,老毛毛虫的态度立刻就不一样了起来,客气道:“原来是尊敬的王子殿下,我是毛毛虫啊,这样说你一定很奇怪,其实我没有名字的,这里的人都管我叫先知。” 先知,就是能够预言的人,反正杨毅是这么理解的,精神顿时就是一振,瞧着毛毛虫道:“你知不知道我为什么会来到这里?这里又是什么地方?是爱丽丝的梦境吗?还是仙境?” 毛毛虫先知眨巴了眨巴眼睛,那大双眼皮看的杨毅一愣一愣的,毛毛虫先知抽了口烟,客气道:“尊敬的王子殿下,你能告诉我你是怎么到的这里吗?只有知道你是怎么来的,我才能知道你为什么会来,还有,这里是地下的王国,被红桃皇后所统治。” 杨毅关心的是他为什么会到这个鬼地方,对于什么地下王国,什么红桃皇后的,暂时并没多想,他现在想的是,该怎么回答毛毛虫先知的问话?琢磨了琢磨,杨毅道:“我骑着神龙在天上飞,突然刮了阵飓风,然后我就掉了下来,穿过了一片七彩的云朵,我就掉到这里了,你知道是怎么回事吗?” 杨毅的回答有点吹牛逼的嫌疑,却也是不得已而为之,这里一副欧洲中世纪的摸样,很特妈哥特风格,难道他能跟毛毛虫先知说他是从飞机上跳下来的?跳伞什么的,估计这位先知就更不知道了,其实怎么上天的并不重要,重要是他为什么穿过了那片七彩的云朵,就掉到了这个鬼地方。 毛毛虫先知特深沉的抽了口烟,噗的吐出个烟圈,瞧了杨毅半天道:“你的问题很深奥啊,我得请出神谕卷轴来看看,你到底是为什么掉到这里来的,尊敬的王子殿下,请你稍微等等。” 深奥你大爷啊,我从天下掉下来有那么深奥吗?杨毅暗骂了句,却对神谕很感兴趣,同时也明白了这个所谓的毛毛虫先知,估计是就是靠着所谓的神谕混吃混喝,混了个先知的名头,那么神谕一定是很重要的东西。 杨毅很期待看到神谕,却见毛毛虫先知朝那两个蝴蝶一样的小精灵,吩咐道:“你们去把神谕拿过来。” 两个长着蝴蝶翅膀,却跟人一样美丽的女性小精灵,在空中翩翩转了个圈子,声音清脆的对毛毛虫先知道:“是的老爷,我们这就去。”飞着就走了,杨毅很羡慕,这么丑的毛毛虫先知,竟然有一对如此漂亮的精灵,看样子是伺候他的,真是好白菜让毛毛虫拱了…… 两个美丽的精灵绕到花朵后面,很快抬着一个古香古色的卷轴飞了过来,轻轻放在毛毛虫先知身前,毛毛虫先知抽完了那根用纸卷的烟,扔到了地上,又手脚麻利的用烟丝卷了根烟,点着了深吸了口,美美的喷出个烟圈,这才打开卷轴。 卷轴被打开,从里面冒出淡淡白光,相当梦幻,杨毅本想靠过去看个清楚,被毛毛虫先知阻拦住,对他道:“卷轴只有我能看,你别靠的太近。” “为什么啊?我是王子啊,王子也不能看?”杨毅好奇问道。 “因为你不是先知,别靠近。”毛毛虫先知很严肃的给了杨毅答案,杨毅很无语,不让看就不让看吧,别再这个问题上纠结,最终要的是他为什么会来到这个鬼地方,何况不让靠近看,没说不让踮脚看啊,踮起脚尖还是能够看到点的。 杨毅听话的没在靠近,踮起脚尖去看,就见卷轴打开,竟然是一幅幅的画面,画面上的景物和人物跟活了过来似的在动,更像是一个模糊不清的电视画面,距离是有点远,杨毅看不太清楚,毛毛虫先知仔细看了看,道:“童话世界混乱了,太混乱了,所有的故事都脱离了原来的轨迹,在另一个世界里,童话故事被改的乱七八糟,影响了童话世界,而童话世界是依存那个世界所存在的,继续这样下去,童话世界将不复存在,于是世界上最伟大的巫师聚集在一起,想要寻找办法,他们一起使用魔法,想要召唤伟大的魔法女神来帮助童话世界,然后……” 童话世界?杨毅的右眼跳了跳,穿越到童话世界来了?他很懵逼,对于穿越这种事,他很难接受,却并不拒绝,因为看过了太多的穿越故事,故事中的主角都混的挺牛逼的,当明星的当明星,当皇帝的当皇帝,当神仙的当神仙,总之很刺激。 可童话世界有什么好刺激的?狼外婆,白雪公主,灰姑娘,睡美人……毛毛虫先知说童话世界最伟大的巫师用魔法召唤神明,怎么把自己召唤来了?还是说,那七彩的云朵是魔法?杨毅觉得自己脑子有点不够用了。 正听的出神,毛毛虫先知来了个然后,后面的话没有了,杨毅急忙问道:“然后怎么了?” “然后……咦,后面的有点模糊,我看不太清楚,我年纪大了,你别着急,我凑近点看看。” 感情还是个近视眼先知?杨毅翻了个白眼,毛毛虫先知睁大了眼睛凑近去看神谕卷轴,操蛋的是他手里的烟卷也情不自禁的靠近了,甚至烟头都碰到了神谕上面,杨毅吓了一大跳,急忙朝毛毛虫先知喊道:“着火了,着火了……” 毛毛虫先知傻乎乎的鼻子都碰到神谕上面了,疑惑的道:“上面没显示着火的画面啊。” “你的烟头,烟头烧着神谕了,卧槽,抽烟害死人啊!”杨毅刚要上去帮忙灭火,神谕一下子就烧了起来,像是燃气灶突然被打着的那种感觉,迅速蔓延开来,把毛毛虫先知的胡子都给点着了。 “哎呦!着火了!”毛毛虫先知吓了一跳,手一扬成了个火团的神谕卷轴被他从花朵上掀到了地上,神谕卷轴啊,多么牛逼的东西,而且杨毅还不知道为啥把他整到童话世界来呢?就这么烧没了?最最关键的是,地上全都是些松软的干草,还有些枯干的树枝,着火的神谕卷轴不扑灭了,会引起火灾的,杨毅都没舍得跑,扑上去高喊:“救火啊!” 事实上杨毅想多了,神谕卷轴并没有引起火灾,在掉到地上的一刻,火苗猛地窜了下,噗!的声灭了,剩下一堆灰烬,杨毅眼睁睁的看着神谕卷轴成了堆烟灰,就在他愕然的有些不知所措的时候,突然从旁边的草丛里蹦出几个奇怪的武士来,大声喊道:“抓住纵火犯!” 第五章 红桃皇后 从神谕卷轴烧起到烧成一堆灰,也就是片刻的功夫,过程之快,杨毅都没怎么反应过来,草丛里却蹦出几个形状奇怪的武士出来,大声喊叫抓拿纵火犯,像是早就埋伏在了一边,杨毅懵逼的扭头去看,当看清楚蹦出来的几个武士,一张脸都快耷拉到脚面上了。 出现的武士,再一次刷新了杨毅对这个世界的认知,因为这些玩意竟然是特妈扑克牌,朝着他扑上来的是,方片2,方片3,方片4,方片5,剩下的几张方片把毛毛虫先知围了起来,这些方片武士像是二维世界的人,就是个长方形的纸片,上面画着图案,操蛋的是,手里拿着的剑却是银光闪闪,不像是假的。 宝剑闪现,就不像是二维世界的人了,像是2.5维的,杨毅很懵逼,他是个三维世界的人,干了件四维世界的事,穿越,然后掉进了无底洞,看到了2.5唯的扑克牌武士……做梦都做不到这么荒诞的事,更荒诞的是,那个毛毛虫先知突然暴喊了一声:“红桃皇后的扑克武士,快跑啊!” 喊完就被方片七给扑在了地上,杨毅刚要有所动作,方片三手里的长剑就架在他脖子上,感受了下脖子上的长剑,锋寒闪亮,是真的!既然是真剑,就能真杀死人,杨毅不想死,乖乖举起了双手。 两个小精灵会飞,惊慌的忽闪着翅膀跑了,虽然只是扑克牌武士,但杨毅却感觉到了这些扑克牌武士的力量,劲不小,加上手中的长剑,逞英雄显然是不明智的,于是毛毛虫先知和杨毅就被几个扑克牌武士推搡着着朝未知的前方走去,杨毅还算冷静,毛毛虫先知却吓坏了,苦苦哀求道:“不要抓我,我会被红桃皇后砍头的,求求你们把我放了吧……” 那里还有半点先知的模样,简直怂到家了都,怪不得都说人越老越怕死,没想到毛毛虫也是一样,杨毅胡思乱想,突然,毛毛虫先知突然大声喊道:“我是先知,守护神谕卷轴的先知,你们不能抓我,我被砍头,你们就没先知了……” “闭嘴吧,先知先生,你已经把神谕卷轴给烧毁了,你现在完全是个废物。”方片七大声呵斥毛毛虫先知,声音很干脆,有点沙哑,杨毅忍不住扭头商量道:“你好,方片七,我是神龙国的王子,不小心掉进这里来的,跟毛毛虫先知不熟,神谕也不是我烧的,你们能不能把我放了?” “你是外来的闯入者,必须要接受红桃皇后的制裁!”方片七很酷,冷冷回了一句,扑克牌的脸能不酷吗?杨毅没在废话,使劲去想爱丽丝梦游仙境的故事,故事里说,爱丽丝在这身形忽大忽小,还遇见了搞怪的双胞胎兄弟弹弹丁和弹弹当、癫狂无比的疯帽匠和三月兔、以及来无影去无踪的妙妙猫。 如果跟着爱丽丝一路走下来,想必他也会碰到这些,可爱丽丝扔下他跑了,这无疑是雪上加霜,事情已经朝着不可发展的势头继续下去了,杨毅如今能做的也只能是随机应变了,在被押解的过程中,好几次杨毅都想伸手掏出能变大的饼干和变小的药水,可是他一动,身后的方片七就用剑身拍他,根本没机会啊,走过了一片荒野,来到了个城堡,高耸的尖顶,粗犷的石头,巨大的城门,显得有些阴森。 城堡并不算大,离奇的是,也没什么士兵把守,从城堡的小门进去,方片三把城堡门锁上,带着杨毅和毛毛虫先知到了一个花园,这是一个相当不小的花园,里面是各种的奇花异草,在花园的正中,矗立着一个漂亮的喷泉。 喷泉的四周是平坦的广场,在广场上,二十几个扑克牌武士,正排成一列,进行齐步走,带头的是黑桃老A,挺胸抬头,举着宝剑,大声喊道:“为红桃皇后效忠,为红桃皇后战斗,一二一,一二一……” 一副扑克牌不好好的去斗地主,却练起了兵,这是何等操蛋的世界?杨毅翻了个白眼,已经见怪不怪了,押到花园这,毛毛虫先知已经累的喊不出来了,使劲的呼哧带喘,几个方片武士也不动了,除了杨毅好奇的四处打量,就剩下扑克牌们高喊口号,整齐踏步的声音。 这个情况并没有持续太长时间,一直看守杨毅的方片五,突然喊道:“皇后,皇后驾到!”所有的方片武士立即脸朝下地趴下了。这时传来了许多脚步声,杨毅好奇地踮脚去看,他已经跳过了前戏,直接来到了红桃皇后的花园里,很想看看红桃王后是个什么样子。 就见前面十几个扑克武士,手拿长剑,跟其他的扑克武士没有区别,都是长方形的平板,挺胸抬头,却不气宇轩扬,都是黑桃,接着一个身穿豪华大红礼服,戴着皇冠的红桃Q出现了,她其实也是个长方形的平板,不同的是比较立体,没那么死板,像是2.8维度的。 这位应该就是扑克武士嘴里的红桃皇后了,果不其然,所有的扑克牌武士见到她,全都半跪了下来,朝着红桃皇后喊道:“皇后,皇后,皇后……” 红桃皇后十分倨傲,鼻孔朝天,长得很吓人,脑袋太大了,占了整个扑克牌三分之一的面积,脸上擦满了白粉,惨白惨白的一张脸,跟贞子似的,嘴唇却红的像是抹了血,很是怪异,四十多岁的摸样,眼睛低垂,慢慢走到杨毅身边,严厉的问押着杨毅的方片5:“这是谁呀?” 方片五站起来,懵逼的看了看杨毅,小心翼翼问道:“你是谁来着?” “滚开,你这个方头方脑的笨蛋!”红桃皇后尖声骂方片五,方片五吓的缩成了一团,竟然趴在地上,真的滚开了,杨毅吃惊的看着方片五滚开,不明白为什么他们如此惧怕红桃皇后,只是因为红桃大吗? 红桃皇后冷哼了声,看向杨毅,问道:“外来人,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杨毅,我是神龙国的王子,我骑着神龙在天上飞来飞去,遇到飓风把我吹了下来,然后我就倒了这个地方,尊贵的女皇陛下,我是远方的客人啊。” 杨毅眼睛都没眨一下,神龙国王子的梗,他已经说的很溜了,都不带打磕巴的,红桃皇后却带着怀疑的目光看着杨毅,上上下下,左左右右的看,看了好几分钟,杨毅被她看得很不自在,不由得冒出个念头,难道红桃皇后看上我了? 寂静无声中,毛毛虫先知喊道:“皇后,皇后,我是毛毛虫先知,你不能抓我,我是守护神谕卷轴的先知,没有了我,你统治的地下王国将失去方向。” “禀告皇后,毛毛虫先知把神谕卷轴给烧了。”话是方片3说的,他终于找到机会表现了一把,听到神谕卷轴烧了,杨毅敏锐看到红桃皇后的脸上出现一丝喜色,这是个野心很大的外国妇女啊。 “该死的!你把神谕卷轴给烧了,要不是你看守着神谕卷轴,我早就想砍你的脑袋了,你真该死,你真该死,来呀,把他的头给我砍掉!” 红桃皇后暴跳如雷,方片五抽出宝剑就要砍毛毛虫先知的脑袋,杨毅万万没想到,这么快红桃皇后就要砍毛毛虫先知的脑袋,心里很挣扎,该不该救毛毛虫先知呢?不救吧,良心有点过不去,救吧,这笨蛋先知实在是废物到家了,抽烟都能把神谕卷轴给烧了。 要知道现在流行的是系统穿越,穿越后,都会有个升级系统,增加主角的能力,跟无限流似的,还有各种各样的奇妙功能,可杨毅呢,两眼一摸黑,赤手空拳就穿越了,既没有系统,也没有特殊的神兽,本事,更不可能随身带个老爷爷。 这就太操蛋了,更操蛋的是,这个世界无比操蛋,兔子成精,毛毛虫是先知,扑克牌成精……他连基本的生存能力都不具备,要是能把神谕卷轴搞到手,起码是个神奇的物件,没准会有神奇的功能,现在却好,让那个近视眼还抽烟的毛毛虫先知给烧了。 大爷的,你不要给我啊!杨毅也是恨得慌,而且不确定自己能够救下毛毛虫先知,他现在还自身难保呢,所以很犹豫是不是该做点什么,就在他犹豫的功夫,毛毛虫先知展开了自救,哆嗦着朝红桃皇后喊道:“皇后,皇后,神谕卷轴没烧之前,我看到了个大秘密,你不砍我的头,我就把秘密告诉你。” “先别砍他的头!”红桃皇后喊了声,然后高傲的看着毛毛虫先知道:“现在,你可以说出你看到的那个秘密了,如果你不说,我就让方片7先砍掉你身上所有的脚,最后再砍你的头。” “我说,我说皇后陛下,神谕卷轴里面演示出童话世界变得越来越混乱,于是最伟大的巫师聚集在一起,想要拯救童话世界,他们一起研究出了最伟大的魔法,魔法化作一朵七彩云朵,升上了天空,然后这位神龙国的王子就掉了下来,不过,我没有看到他骑着神龙,就见到他张牙舞爪,还大声喊着:“卧槽!卧槽!老子不想死……其它的就没有看到了,神谕就烧着了……” 红桃皇后的鼻翼忽闪着,在扁平的表面上,显得十分怪异,但她眼睛却是越来越亮了,听完毛毛虫先知说的,低头问道:“神谕上面有没有显示我会带着我的扑克武士,杀到地上面上去,最终我会统治整个世界?” 问的毛毛虫先知很懵逼,实实在在的回答道:“并没有陛下,后面的我就没看到了,因为神谕卷轴被烧着了。” “你这个笨蛋,神谕卷轴显示的很清楚了,最伟大的巫师把神龙的国的王子请来,是来帮助我统治这个世界的,否则,神龙国的王子为什么不掉到别的地方?你这个笨蛋,竟然连这点都看不出来,你真是个笨蛋,方片7,把毛毛虫先知带下去,等到明天先砍掉他的脚,再砍掉他的头……” 第六章 方片2的自尊 红桃皇后很任性,一言不合就要砍掉别人的脑袋,更任性的是,她把杨毅关了起来,关在花园旁边的一间粗矿的小房子里,窗户上面有铁栏杆,显然是关押犯人用的,能够看到喷泉附近的扑克武士在练兵,毛毛虫先知被押了下去,不知道被押去了那。 成了阶下囚的杨毅有点拿不定主意是不是用药水把自己变小后溜出去。之所以有这种顾虑是因为变小容易,但能不能逃出去,他心里没底,到现在为止他都不知道这个地下世界到底是个什么所在,还会碰到什么更操蛋的事,想起毛毛虫先知刚烧着了神谕卷轴,扑克牌武士就能蹦出来,他就有些不寒而栗。 就算逃出去了,扑克牌武士也不抓他,他又能到那去?迷路了怎么办?找不到吃的,饿死了怎么办?难道外面就是安全的?杨毅苦笑了下,他想起红桃皇后对他说过的话:“尊敬的王子殿下,你是上天派来帮助我的,帮助我走出这个地下的世界,统一上面世界的人,你愿意不愿意辅佐我?” 一路懵逼到了监狱里的杨毅,连口水都没喝,连粒米都没吃,就要去辅佐一个野心勃勃的红桃扑克皇后,是不是太强人所难了?看着红桃皇后那张扑克脸,杨毅当然……没有拒绝,他只是希望能考虑一下,然后就被倨傲的红桃皇后关了起来。 关起来倒也好,杨毅终于有时间去琢磨琢磨发生的这些事了,知道爱丽丝漫游仙境的剧情已经没什么用了,重点是神谕卷轴上面的提示,毛毛虫先知说童话世界变得混乱,所以最伟大的巫师聚集起来想办法,最后鼓捣出一朵七彩的云朵,自己却不小心掉进了七彩的云朵里。 仔细想想,专业的跳伞,伞包怎么会打不开?难道跟那些巫师有关系?可自己就是个找刺激的小商人,这一定是个操蛋的误会,问题是该怎么回去?他并不想在这个操蛋的世界待下去…… 胡思乱想了会,杨毅觉得自己想多了,起码得先出去这个地下世界,其它的以后在说吧,他记得童话故事里爱丽丝也见到了红桃皇后,最后是出去了的,那么他就要耐心的等待爱丽丝,跟在她的身后一起出去,至于别的,还是等出去再说吧。 爱丽丝怎么还不来呢?杨毅叹了口气,从小破床上站起来,走到窗口,把着铁栏杆朝外看,并没有看到爱丽丝,却看到扑克牌武士在操练,不再是傻乎乎的喊着口号齐步走,而是握着刀枪在比剑。 也没什么章法,你一剑,我一剑的乱砍,比试的是方片2对阵红桃3,不管方片2怎么努力,也打不过红桃3,不是被踹倒就是被砍中,可是方片2不服气,每一次倒地都会站起来继续举着长剑跟红桃3较劲,旁边的黑桃2嘟囔道:“方片2,你别费劲了,你要知道,咱们是2,怎么样都打不过3的。” 旁边的梅花2也劝道:“是啊,是啊,我们数字比3小,是打不过他们的……” 红桃3一脚踹倒了方片2,并没有得意的表情,深有同感对不服气的方片2道:“对啊,对啊,你数字比我小,是打不过我的,这是规则,就像是我打不过4是一样的。” 方片2很沮丧,不在跟红桃3动手,杨毅看的目瞪口呆,还有这规矩呢?2不是常主吗,怎么混到了这个德行?接下来的比剑,让杨毅确定了这件事,有句话叫做官大一级压死人,在这里是数字大一个就压死人,也就是说数字小的永远干不过数字高的,就凭着这帮子傻乎乎的扑克牌武士,红桃皇后就想统治全世界,她是疯了吗?杨毅看了会甚感无聊,回到床上继续胡思乱想,想着想着睡了过去。 不知道过了多久,杨毅听到一阵嗡嗡嗡的哭声,睁开眼,天已经黑了,哭声却越来越大了,听得杨毅一阵阵胆寒,闹鬼吗?站起来一想,不对,这鬼地方比闹鬼还操蛋呢,竖起耳朵听了听,哭声是从窗户外面传来的。 杨毅好奇的走到窗口朝外一看,就见方片2,靠在墙上,正在伤心哭泣,见过扑克牌流眼泪吗?杨毅真是长见识了,一个长方形的物体,2.5维度的方片2,哭的甚是伤心,甚至都有点梨花带雨了,眼泪一串串的掉落到地上,竟然是真的眼泪。 杨毅本来不想打扰方片2伤心的哭泣,可方片2哭起来没完没了,而且没什么美感,哭声也很单调,嗡嗡嗡……跟一堆苍蝇开会似的,杨毅有点嫌烦,实在没忍住,把着铁栏杆问道:“喂,方片2你为啥哭啊?” 方片2幽怨的扭头看了一眼杨毅,伤心的道:“为什么我那么努力却打不过3?从我记事起,我就打不过3,更打不过4,5,6……不管我怎么努力都打不过,嗡嗡嗡,为什么……” 卧槽,这还是个有自尊心的方片2!就是哭的太难听了点,杨毅决定帮助方片2解决一下他的难题,开口道:“你打不过3,是因为规则就是这么定的,你想要打过方片3,就必须要改变规则,你懂吗?” “规则?”方片2很懵逼的问杨毅:“请问,什么是规则?' “规则就是设定,设定你明白吗?跟网络游戏一样,卧槽,我跟你说这个不是找虐吗,反正你记住,你2是2了点,但绝不是打不过3,是因为规则就是这么定的,我有一套新的规则,叫做斗地主,只要大家认同这个规则,那么你不光能战胜3,甚至能战胜红桃皇后。” 方片2的眼睛都快冒光了,急忙道:“你快告诉我什么是斗地主。” “是这样的,斗地主的规则麻烦了点,但比你们现在的规则有趣多了,比如说,两个2叫对子,四个2叫炸……”杨毅废了很大的功夫教会了2斗地主,2很用心的记了下来,高声欢呼道:“我懂了,你的规则真好,我去跟大家说,以后就按照斗地主的规则来。” 方片2不哭了,兴奋的跳起来去找别的扑克牌商量改变规则的事去了,杨毅看的目瞪口呆,方片2,还真是2的可爱啊……杨毅摇摇头,回到了他的破床上躺着,他相信方片2用不了多久就会回来找他的。 方片2回来的速度比杨毅想象的还要快,过了也就十几分钟,方片2就鼻青脸肿,狼狈不堪的回来了,仍然是跟先前一样靠在了墙上哭,杨毅又回到窗口,问道:“规则没改成?” “嗡嗡嗡……他们太欺负人了,说这是狗屁规则,然后789把我打了一顿。” 方片2挨揍,杨毅一点都不觉得奇怪,不挨打才奇怪呢,对于789来说,他们早就习惯了这个规则,改了规则对他们不利,看着哭泣的方片2,杨毅闪过一丝念头,这么有自尊心的2是不是可以利用一下? 杨毅咳嗽了声,温柔对方片2道:“你想改变规则吗?” “当然想了,我可不想一辈子被欺负。” “按照现在的规则,你就是个一辈子挨欺负的命,如果你不想挨欺负,就是改变规则,你是没能力改变规则了,但你可以依靠强有力的人,让这个人帮助你改变规则,你就有机会打败那些比你数字大的扑克了。” 说到强有力人的时候,杨毅挺了挺胸膛,暗示已经很明显了,他就是强有力的人,毕竟神龙国王子这个称呼,也是挺能唬人的,可是方片2想了想,恍然大悟道:“你是说,得让红桃皇后改变规则。” 卧槽,真特妈2到家了,没看到我就是强有力的人吗?老子是神龙国的王子哎,这也太不拿王子当干部了,杨毅翻了个大大的白眼,一根筋的方片2跳起来喊道:“我去找红桃皇后,让他改变规则……” 杨毅吓了一跳,方片2何止是2,简直就是傻,急忙喊道:“你要是跟红桃皇后说了,你就死定了!她会砍掉你的方片脑袋的!” 方片2被杨毅的话吓住了,停住,回头问道:“那我该怎么改变规则?” 杨毅问了他一个尖锐的问题:“你们这里有老K吗?” 方片2懵逼的摇摇头:“没有,红桃皇后是最大的了。” “那有大王和小王吗?”杨毅问道。 方片2又懵逼的摇头,杨毅心里有数了,这是一幅残缺的扑克牌,至于那些K,大王小王去那了,也许是压根就不存在,也许是被红桃皇后给砍了脑袋,或许是另外一个故事,跟他眼前的遭遇无关,他也不关心那些更大的牌去了哪里,对方片2道:“用你那方片的脑袋想想,既然红桃皇后是最大的了,那她会去改变对她最有利的规则吗?” 方片2想了有五分钟,愣愣的摇了摇头,杨毅眼睛一亮,道:“所以啊,你找红桃皇后是没用的,她反而会觉得你要造反,会砍了你的脑袋,不如这样,你把剩下的三个2叫到一起,跟他们说,只要你们几个投靠了我,帮我逃出这里,我以神龙国王子的身份发誓,出去后,一定把斗地主发扬光大,让人人都会玩,这样一来,规则不就改变了吗?。” 方片2的方片脑袋有点不好使,想了半天,终于明白了杨毅的话,但还是疑惑的道:“你真的能够帮助我们改变规则吗?” 杨毅瞪大眼睛,道:“我是神龙国的王子啊,还不够臭屁的?王子的话你都不信?” 方片2歪头想了想,觉得是这么回事,于是他就相信了,兴高采烈的去找剩下的三个2,杨毅看着方片2跑远,突然觉得虽然忽悠了方片2根他混,自己的前途依然很黯淡…… 第七章 谁偷了馅饼 差不多过了半个小时,方片2带着剩下的三个2,傻头傻脑的来到了关杨毅小屋子的窗户下面,四个2就是特妈一副炸啊,虽然看上去一个个都傻头傻脑的,也没有多大的战斗力,可杨毅现在还能指望谁呢? 杨毅也没客气,扒着窗户,努力让自己看起来很威严,对笔直站着,却都充满希望的目光看着他的四个2道:“那里有压迫,那里就有反抗,我为你们的反抗精神点个赞,现在我需要你们帮我打听打听一个叫爱丽丝的小女孩,还有,要是能帮我找到出去的出口那就更好了,我带你们四个离开这里,改变游戏规则,从此你们就是人生赢家,迎娶白富美都不是难事,现在我给你们分配任务……” 人生赢家,白富美之类的,四个2显然是听不懂的,但他们听得出这是好话,尤其是最开始的那里有压迫那里就有反抗,听的是热血沸腾,四个2顿时都很振奋,红桃2立刻就自告奋勇的去找打听爱丽丝,黑桃2去找出口,梅花2去监视红桃皇后,三个2兴高采烈的走了,剩下方片2却没有动。 杨毅给方片2分配的任务是,去早点干柴之类易燃的东西,堆放在关键的地方,再找到生火的东西,真要乱起来,方片2负责放火,杨毅的想法是,要是等不来爱丽丝,真要找到出口,就放把火把城堡烧了,红桃皇后会救火,他就可以趁乱逃走。 有四个2跟随,虽然战斗力是战五渣,起码能当炮灰,可方片2为什么不听话呢?杨毅好奇问道:“方片2,你怎么不去布置柴火?” 方片2鬼鬼祟祟走到窗口下面,恭敬道:“尊敬的王子殿下,四个2都听你的吩咐,而我是最忠心的,剩下的三个2,需要个队长。” 杨毅顿时恍然大悟,方片2还特妈是个官迷,咳嗽了声,杨毅严肃道:“现在我以神龙国王子的身份,封你为我的护卫队长,去吧。” “谢谢王子殿下。”方片2朝着杨毅弯腰行了一礼,刚要走,杨毅肚子咕噜叫了声,到现在杨毅也没吃过一口东西,已经饿的胃里直翻酸水了,杨毅急忙喊道:“等一等,你还是先帮我找点吃的来吧,我实在是饿坏了。” 杨毅是真饿了,从他跳伞到现在,还没喝过一口水,吃过一粒米,对于一天三顿饭的现代人来说,简直就是虐待,方片2点点头,转身走了,杨毅就充满期待的等着,也不知道方片2会带回来什么样的好吃的,看这里哥特式的建筑风格,带回来的估计是面包奶酪之类的东西。 没想到方片2去了会,偷摸回来从铁栏杆的窗户里递进来一个馅饼,这是一个很精致的馅饼,有半个巴掌大小,跟块小月饼似的,上面印着红桃皇后,还撒着松果屑,闻上去就很香,杨毅迫不及待的吃了馅饼,水果馅的,真好吃啊,可一块也吃不饱啊,杨毅刚想让方片2在给拿点来,却发现方片2不见了。 杨毅发了会呆,无聊的回去睡觉,能做的他都已经做了,即使在来一个穿越的,也不可能比他做的更好了,何况已经吃了个馅饼了,还要怎样?可不吃那个馅饼还好,一吃,没吃饱,感觉饿的更难受了。 刚才为什么不让方片2多找点吃的呢?傻缺方片2实在是太一根筋了,杨毅带着这样的遗憾,在饥饿中渐渐睡了过去,醒来的时候,天色已经亮了,这奇怪的地下世界,没有太阳,却有白天黑夜,实在是诡异之极。 醒来的杨毅有点迫不及待的走到窗口,想看看四个2回来没有,没看到四个2,却看见其他扑克牌在喷泉旁边摆了一张桌子,一张很大的方桌,桌子铺着平整的丝绸白布,布置的相当讲究,有水果,蔬菜,馅饼,各种的食物,还摆了几个很精致,看上去高大上的烛台。 大白天的摆烛台,这比装的能打九分……很明显这是个餐桌,但椅子却只有一把,杨毅看到餐桌上的食物,感觉更饿了,餐桌布置好,过了会,红桃皇后在方片勾和红桃勾的陪伴下,迈着小步子缓步走来,要吃早餐了。 红桃皇后今天换了一身裙装,宽大的髋部和紧身的胸衣。在一条红色的衬裙外面,套钟形的长裙,前面打褶裥,身后拖着裙裾,显得有点卖弄风情,衣服上面有褶裥、荷叶边、随意的花边和隆起的衬裙。可过于宽大的裙子到瘦削的肩膀,再到红桃皇后那巨大的脑袋,整个人显现得特别滑稽。 滑稽的红桃皇后却偏偏摆出一副君临天下的模样,头扬的很高,简直就是鼻孔看人了,骄傲的坐到巨大的椅子上,轻轻拿起摆好的刀叉,这时红桃皇后的眼睛才向下瞧了瞧,她看的是眼见那个精致盘子上面的馅饼。 用刀叉吃馅饼?杨毅很无语,也知道了昨天晚上他吃的那块馅饼是那来的了,肯定是方片2从红桃皇后的后厨偷来的,味道挺不错的,有点草莓味,杨毅舔了舔嘴唇咽了口吐沫,红桃皇后却突然从椅子上蹦了起来,跟装了弹簧似的蹦了哪叫一个高,大声叫喊道:“不对,我的馅饼怎么只有六块了?是谁,是谁把我的馅饼给偷了?” 红桃皇后攥紧了双手,怒发冲冠,简直就要把头上戴着的金色皇冠都要冲掉了,这模样,要是配上几个字,就是行走的表情包啊,要不是杨毅的手机在树洞出溜的时候丢了,他真想照下来做个表情包。 杨毅更纳闷的是,不就是一块馅饼吗?用不用这么生气啊?没想到的是,红桃皇后的生气只是个开始,她猛地扭头,表情狰狞,语气阴森,问旁边的红桃勾:“你知不知道是谁偷了我的馅饼?” “尊敬的陛下,我不知道啊,我没有偷你的馅饼。”红桃勾虽然也是个纸牌模样的长方形,色彩却比方片2之类的数字鲜艳多了,还留着小胡子,一副贵族的模样,但是在红桃皇后面前,却是战战兢兢,紧张的有些磕磕巴巴,话都说不清楚了。 “你这个笨蛋,有人偷了我的馅饼你都不知道,来呀,把他拉下去砍头……” 红桃皇后相当暴戾,一言不合就砍头,红桃勾都哆嗦了,这时候梅花十和黑桃十,拿着刀剑,押着一个小女孩走了过来,大声对红桃皇后喊道:“陛下,我们抓到了一个外来者,一定是她偷了你的馅饼。” 看清楚被押解来的外来者,杨毅眼睛顿时就亮了,被两个10押过来的竟然是爱丽丝,按照剧情发展,爱丽丝见到红桃皇后,应该是两三天后的事情了,没想到这么快就被押了过来,难道是因为自己的到来,引起了蝴蝶效应? 杨毅想喊爱丽丝,却忍耐住了,四下看了看,还是没有看到四个2,这个时候他做不了什么,只能是静观其变,等待时机,红桃皇后见到了爱丽丝,更加暴怒了起来,指着爱丽丝喊道:“你说,是不是你偷了我的馅饼。” 爱丽丝是个勇敢的小萝莉,并不害怕,懵懵的看着红桃皇后,好奇问道:“你说什么馅饼?是用鲜果做成的吗?我记得我妈妈给我用苹果的果酱做过馅饼,哎呀,那可真是好吃啊……” 无知者无畏,话唠的爱丽丝用河南话跟红桃皇后聊起了大天,红桃皇后也蒙圈了,等喋喋不休的爱丽丝说了差不多五六分钟之后才反应过来,猛地跳到了桌子上,对爱丽丝大吼大叫道:“我是红桃皇后,你这个卑贱的丫头,肯定是你知道了我的馅饼特别好吃,才会偷偷来到这里,偷了我的馅饼,对不对,对不对?” 红桃皇后这逻辑,杨毅也是醉了,可这里红桃皇后最大,她不跟你讲道理,谁也没办法,爱丽丝听到红桃皇后暴跳如雷的冤枉她,为自己辩驳道:“我没偷过你的馅饼,我之所以到了这里是因为我跟姐姐在河边的树下看书,我看到了一只兔子,穿着衣服,戴着眼镜,还拿着怀表,嘟囔着说他要迟到了,我就追了上来……不对,不对,我重新说,是我姐姐在看书,那本树上既没有图片,也没有有趣的故事,我就无聊的四处张望,这时候看到一只奇怪的兔子……” 让话唠去描述一件事情的经过,是非常痛苦的,不是话唠痛苦,而是听的人痛苦,杨毅都想一脚踹飞爱丽丝,就更不要说面对面脾气还不怎么好的红桃皇后了,在爱丽丝又纠正了自己的话,又要重头复述一遍的时候,红桃皇后暴走了。 她站在桌子上,使劲跺脚,把餐桌上的烛台,餐盘跺的掉了一地,红桃皇后脑袋虽然大,但是皮肤却很白,现在却红的像关公了,她一边跺脚,一边指着爱丽丝,尖声喊叫道:“就是你,就是你,就是你这个外来人偷了我的馅饼,来呀,把她拉下去,砍掉她的脑袋,让所有人都知道,偷我的馅饼会是什么下场……” 几个扑克牌武士上前抓住了爱丽丝,杨毅吓了一跳,毛毛虫先知他可以不救,爱丽丝却必须要救,毕竟那个馅饼是他吃的,而且他还指望爱丽丝带她出去这操蛋的地下世界呢,眼见着扑克牌武士要把还在抗议,依旧话唠的爱丽丝押下去,杨毅把着铁栏杆,用尽全身的力气,朝红桃皇后喊道:“我知道是谁偷了馅饼!” 第八章 我知道是谁 杨毅虽然没关在牢房里,但这一嗓子刷足了存在感,所有人都朝他看了过来,红桃皇后都不例外,甚至还楞了楞,看样子是有点想不起来杨毅是谁了,杨毅苦笑了下,觉得幸亏喊了一嗓子,要不还不得被红桃皇后关到天荒地老? 爱丽丝看到了杨毅,高兴的喊道:“是他,是他,他是神龙国的王子,我是和他一起来到这里的,只是还没有说到他,现在你们应该相信我了吧?咦,为什么你们把他关起来呢?虽虽他长得很奇怪,眼睛是黑色的,可你们也不能把他关起来啊……” 红桃皇后再也忍不住了,尖声对旁边的红桃勾喊道:“把她的嘴给我堵上!” “我只是证明不是我偷了馅饼,你们没有权利堵住我的嘴,哦,龟孙……”爱丽丝的嘴被红桃勾用手套给堵住了,整个世界顿时就变得清净和美好了,连杨毅都有这种感觉,看着红桃皇后,杨毅扒着铁窗上的栏杆开口道:“尊敬的皇后陛下,经过一晚上的深思熟虑,我决定辅佐你杀到地上面上,统治上面的世界,做真正的女皇,现在请你把我放出去,我会帮你找到那个偷馅饼的贼。” 其实答应辅佐红桃皇后和找到偷馅饼的贼,并没有太大的联系,但是红桃皇后却很满意杨毅的态度,温和的对他道:“尊敬的王子殿下,很高兴你做出了正确的选择。” 红桃皇后让梅花勾放出了杨毅,杨毅走出牢房,来到喷泉旁边,忍不住有些恍惚,他都睡两回了,两回都做了梦,那就说明现在的一切真不是个梦啊,自己是真穿越了,而且穿越的比较操蛋,竟然穿越到这样一个荒诞的世界里。 红桃皇后鼻孔朝天的道:“现在,请你帮我找到偷馅饼的贼,我们砍掉他的脑袋,再来商量怎么统治地上世界。” 杨毅四处看了看,一副扑克牌,除了四个2,没有红桃皇后更大的牌之外,几乎全都到了,杨毅觉得很有必要等等四个2. “尊敬的皇后陛下,昨天你把我关起来之后,我一直在思索该怎么辅佐你,并没有睡着,后半夜的时候,我听到有动静,走到窗户向外一看,看到一个人影,手里还拿着个圆形的小东西,那个人应该就是贼,是他偷了你的馅饼,但晚上很黑暗,我有点看不清楚,只要你把所有人都叫来,我就能分辨出是谁偷了你的馅饼。” 说话之前先用敬语,什么尊敬的皇后陛下之类的,这让杨毅感觉很别扭,现在却有点说的顺口了,红桃皇后除了脾气暴躁,狂妄自大,并没有太多的心计,听到杨毅的话,立刻就让扑克牌武士去把所有的人都叫过来。 杨毅这么做是希望把四个2给找回来,他以为地下王国就是一副扑克牌,没想到稀奇古怪的人还真不少,老鼠,燕子,小狗,猫头鹰……各种稀奇古怪的动物,都人模狗样的穿着衣服,连那只穿着马甲,戴着眼镜的兔子也在其中。 看来红桃皇后统治的地下世界面积还真不小,更让杨毅没有想到的是,毛毛虫先知都被押了过来,想必是扑克牌武士怕红桃皇后不满意,既然她说是所有人,那就包括毛毛虫先知,也就隔了一天不见,毛毛虫先知就变了个模样,不在是昨天抽着烟,看着精灵跳舞的老爷样,而是臊眉耷眼的一副孙子样。 越来越多的古怪动物来到了花园里,很快花园就装满了,红桃皇后皱着眉头喊道:“差不多了,差不多了,这些都是离的最近的,现在就让神龙国来的王子辨认是谁偷了馅饼。” 稀奇古怪的人群中,杨毅看到了四个2,他们四个站在一起,有点蔫吧,眼睛却挺亮,看见杨毅朝他们看过去,都轻微的点点头,杨毅心里就有底了,他转过身来,瞧瞧从怀里的饼干盒里掏出一块小小的饼干,先是走到一个老鼠旁边看了看,那个老鼠吓了一跳,尖叫着道:“不是我,不是我,不是我干的。” “嗯,不是你,不过你挺像。”杨毅说完走到猫头鹰的旁边,还是那套话,猫头鹰也急忙辩解:“不是我,不是我,我不吃馅饼的……”杨毅嗯了声,再朝别的人走去,他的行为引起了连锁反应,地下王国的这些人似乎得到了个规律,只要说不是我,不是我……杨毅好像就会说的确不是你。 于是乎,杨毅所过之处一片的不是我的辩解声,甚至其他地方的动物也都喊不是我……很快喧哗声一片,杨毅对这样的效果很满意,快步走到那个引他和爱丽丝的兔子旁边,轻声问道:“你知道怎么出去吗?你要不告诉我,我就说是你偷了馅饼。” “不是我,不是我,我是兔子,我爱吃萝卜爱吃菜,不爱吃馅饼……”兔子以为他这么说杨毅就会走开,谁知道杨毅狞笑一声,小声道:“你猜,我要说是你,红桃皇后会不会认定是你?会不会砍你的头?你只要告诉我该怎么出去这个地下王国,我就不说是你偷的馅饼,你不告诉我怎么出去,馅饼就是你偷的。” 兔子红红的眼中流露出恐惧,小声对他道:“出去城堡,朝左边的山上跑去,山脚下有个洞,顺着洞往外滑,就到外面的世界了。” 兔子是个聪明的兔子,虽然杨毅不知道为什么兔子能到外面的世界去,他也不想知道,只要知道怎么能逃走,就算是达到了目的,他放过了兔子,继续在四周的动物面前晃荡,每一个奇怪的动物,都惊恐的看着他。 杨毅还没想好要陷害谁,溜达着到了毛毛虫先知身前,毛毛虫先知看着他的目光很坦然,也没说不是我,杨毅本来想打个招呼来着,可看到毛毛虫先知这个德行,心里突然一动,对毛毛虫先知道:“先知,你好吗?” “我挺好的,就是没烟抽,烟瘾上来了难受。”毛毛虫先知很实在的跟杨毅搭话,杨毅伸出手去,毛毛虫先知以为杨毅要和他握手,客气的伸出了脚,杨毅随即把饼干塞到了毛毛虫先知最前面的脚上,低声对他道:“把饼干吃了,要不你就得死在这了。” 说完,杨毅猛地转头,对红桃皇后喊道:“陛下,毛毛虫先知偷吃了馅饼,你看,他脚上还有剩下的馅饼渣呢。” 所有人都朝毛毛虫看了过来,突如其来的变故吓了毛毛虫先知一跳,急忙喊道:“不是我,不是我……”随即看到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了他前脚上的那块饼干上,情急之下,毛毛虫先知把饼干塞到了嘴里,仍是喊道:“不是我,不是我……” 红桃皇后勃然大怒,尖叫道:“你当着我面吃了剩下的馅饼,还敢说不是你,给我砍了他的脑袋!” 几个扑克牌武士举着长剑就过来了,毛毛虫先知吃了能变大的饼干,身体迅速变大,由于恐惧,毛毛虫先知惊了,所有的脚一起动了起来,要跑,一边跑一边喊道:“不是我,不是我,不是我偷吃的馅饼。” 转眼间毛毛虫先知就有一栋楼二层楼那么大了,跟特妈恐龙似的突然变大,肯定会引起慌乱,更妙的是,毛毛虫先知慌张的要逃,却跑不快,这倒是不难理解,你见过跑的很快的毛毛虫吗? 几个扑上来的扑克牌武士被变得越来越大的毛毛虫先知挤得东倒西歪,场面立刻就混乱了起来,毛毛虫先知的身体很快就要把漂亮的花园站满了,踩到了不少的小动物,并且大有继续大起来的意思。 都乱成这样了,候杨毅要是还不掌握时机,那他就是穿越界的耻辱了,杨毅早就动手了,在毛毛虫先知身躯变大的时候,趁乱跑到了爱丽丝身边,伸手抓住了爱丽丝就跑,押着爱丽丝的两个扑克牌武士根本没反应,他们的注意力被越来越大的毛毛虫先知给吸引住了。 抓住了爱丽丝的手,杨毅把腿就跑,同时朝四个同样傻乎乎的2喊道:“放火,保护我逃出去。” “抓住他,抓住他们……砍掉他们的脑袋……”杨毅转身就跑,身后响起红桃皇后怒不可遏的叫喊声,甚至超过了二百分贝,杨毅却连头都没有回,在他看来,红桃皇后除了暴躁,也就没什么了,脑仁也就跟松子那么大,说她有智商,那都是夸她。 花园里的人,谁都有偷馅饼的嫌疑,唯独毛毛虫先知没有,因为毛毛虫先知被关起来了,可红桃皇后却相信了,对于这种智的红桃皇后,杨毅完全可以碾压她,就算再被抓起来一次,他都没什么担心的,不过这鬼地方还是早点离开的好。 拽着爱丽丝跑出了花园,跑出了城堡,操蛋的是杨毅迷路了,那个倒霉的兔子跟他说跑出城堡后朝东面的山上跑,可这鬼地方连太阳都没有,那面是东?杨毅懵逼的四下看了看,一个人影从他身边嗖的声跑了过去,大声喊道:“不好了,着火了……” 正是那只倒霉的兔子,杨毅精神一振,拽着爱丽丝跟在兔子后面追了上去,身后火光冲天,噼里啪啦响个不停,各种动物慌张逃窜…… 第九章 恐怖的魔法 杨毅拽着爱丽丝追着兔子跑,可是兔子跑的太快了,之前他和爱丽丝就追不上,现在同样追不上,追出去连二百米都不到,兔子已经没影了,好在大方向还在,杨毅仍是快跑,爱丽丝被杨毅拽的挣扎不开,好奇的问道:“那个红桃皇后真是个小气鬼,只不过丢了块馅饼,就要砍掉别人的脑袋,她这样的人肯定是没有朋友的……对了,王子殿下,打开门后你为什么不跟着我呢?为什么又被抓起来了?” 话唠的爱丽丝喋喋不休,跑的呼呼喘气,还是在不停说话,肺活量真好……杨毅其实也很想问问爱丽丝碰没碰到,搞怪的双胞胎兄弟弹弹丁和弹弹当、癫狂无比的疯帽匠和三月兔,可他肺活量实在不怎么好,只能是先逃出去再问了。 杨毅拽着爱丽丝往前跑了会,终于看见前面有个小山,说是山,其实就是个三四层楼高的大土堆,光秃秃的连颗小草都看不到,杨毅精神一振,顾不上跟爱丽丝废话,朝前快跑,这时身后传来声音:“王子殿下快跑,红桃皇后追上来了……” 杨毅回头一看,四个2竟然跟了上来,跑的也是飞快,四个2后面,红桃皇后带着一众扑克牌武士,手拿刀剑,气势汹汹的追了上来,卧槽,放火都没烧死红桃皇后,也是够妖孽的,接着跑吧,难道还能转身迎敌,干掉红桃皇后? 杨毅吃奶的劲都快使出来了,跑的跟一阵风也似,爱丽丝被他拽的踉踉跄跄,还是拖慢了速度,跑出去没多远,杨毅耳边传来诡异的咒语声:“吾在此开启风之门扉,呼唤隐觅于明之后的风神,解开破灭之风,飞天悬舞……” 呼……嗷……震动天地的尖利呼啸从杨毅身后响起,杨毅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就见红桃皇后挥舞手臂之下,身后黑云翻滚,把整个天空都遮掩住,一条黑线挟带着漫天风沙快速蔓延过来,跟世界末日似的,杨毅吓的玩命快跑,此时他离那座兔子说的小山还有二三百米的距离,也只有跑到小山的另一头,在那里找到山洞,才有一线生机。 杨毅感受到了魔法的威力,觉得自己小看红桃皇后了,想想也是,一个扑克牌皇后,要是没点真本事,为什么地下世界的人都怕她?为什么她说砍掉谁的脑袋就砍掉谁的脑袋,却没有人敢造反? 骄傲,暴戾,红桃皇后也有骄傲暴戾的资本,这么大的风说招来就招来了,是她家养的吗?杨毅的世界观再一次被颠覆了,在他身后威力奇大的沙暴如同一只洪荒巨兽,狰狞着张开大口朝着他和爱丽丝快速席卷而来,狂风带起的沙硕打在脸上一阵阵的疼痛,在这天地之威面前,杨毅不敢犹豫,撒开腿朝着前面那高大的土堆跑去。 “天啊,天啊,救命啊……”空中传来呼喊声,几个人影从杨毅和爱丽丝的脑袋上面飞了过去,杨毅抬头一眼,风声呼啸中,四个2,在空中根本控制不住自己的身体,大呼小叫的飞过了他和爱丽丝, “快看啊,天上飘过了四个2……”话唠的爱丽丝咋咋呼呼的喊叫,杨毅却使劲拽了她一样,跑到了土堆旁边,巨大的土堆有三四楼那么高,斜坡很陡峭,在极短的时间内想要爬上去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人的潜力是无限的,这种情况下,杨毅竟然跑的飞快,拽着爱丽丝跑到了山坡上,可他身后的沙暴来的比想象中更快。眼见就是小山的顶端,杨毅深吸一口气,刚要进行最后的冲刺,爱丽丝却突然在跑动过程中脚下打滑跌倒在土堆上,正在向下滑落,竟然脱离了杨毅拽着的她的手,此时疯暴距离他们已经不足百米。 “稳住身体!”杨毅大喊一声,转身朝爱丽丝所在方向凌空扑去,他扑下的速度比爱丽丝快上许多,在爱丽丝向下滑落的速度还没有冲起来,一把抓住了爱丽丝的手腕,横着向一边滚动,借此来减轻向下的惯性。 滚动中杨毅稳住身体,将爱丽丝拽起来使劲向上推。爱丽丝惊魂未定,大呼小叫朝着山顶向上跑动,杨毅生怕她再出什么事情,紧跟在她身后,沙暴已经漫天席卷过来,卷起的沙硕翻卷旋转,形成一个由沙尘形成的龙卷风呼啸着朝杨毅和爱丽丝而来。 爱丽丝双腿有些发软,她才十二三岁,在怎么女汉子,除了爱幻想,平时陪伴她的也是爱她的父母和花花草草,这种残酷的环境和危机,她是根本想象不到的。杨毅也想不到啊,他就是个小奸商,虽然爱找刺激,哪也是因为现代生活很无聊,而且是在生命有保障的情况下找刺激,像这种不是砍头,就是大风沙的刺激,还是敬而远之的,可他毕竟二十四了,心智成熟,还能撑得下去。 巨大的龙卷风卷起无数沙尘,看上去如同一条巨大的沙龙,如此巨大的威力万万不是人力能够承受的住的。爱丽丝开始害怕,恐惧占据了她的心,双腿也开始发软,虽然仍在向上奔跑,速度却愈发的慢了下来,甚至有几次颤抖着差点摔倒,要不是杨毅在她身后推了她两把,恐怕早就跌落了下去。 身后的龙卷风越来越近,巨大的吸力开始拉扯杨毅和爱丽丝的身体,龙卷风的吸力使得爱丽丝越来越紧张,身体抖动得像是筛子一般,双腿软的已经站不起来“啊!”被逼到绝路上的杨毅终于忍耐不住,怒吼一声,朝前猛跑两步双手朝着爱丽丝使劲向上一推。 人在危急的时候往往能激发自己的潜能,他们距离山顶端还有两三米的距离,爱丽丝虽然是个萝莉,并不很沉,但也有几十斤的重量,想要直接推到小山顶部,是很困难的。 杨毅做到了,爱丽丝被他玩命推到了山顶,沙暴已到了他的后背,杨毅来不及多想,更不敢回头,用尽全身的力气猛然向上跃起,可是他的力气在推爱丽丝的时候已经用完了,眼见着自己在空中就要着坠落下去,杨毅苦笑一声,还是没能逃出去,要被红桃皇后砍头了! 眼见着身体就要向下坠落,这个时候四只手抓住了他,使劲向上一拽,杨毅抬头看的清楚,竟然是四个2在关键时刻,抓住了他的手,杨毅借势双腿蹬住地面,身体向上猛窜。 “呼!”怪啸声中,风暴吞噬了杨毅的双脚,巨大的吸力使得他身体一顿,四个2猛地又是一拽,使得杨毅双腿挣脱了风暴的吸力,终于是站到了土堆上面,接着身体向前倾斜着随着滚了下去。 杨毅顺着土堆向下滚落,心中却松了一口气,终于还是活了下来,没有被风暴吞噬。刚才的情形,哪怕再慢上几秒的时间都得完蛋。杨毅滚落到土堆底部,满头满脸都是土,刚坐起来想揉揉眼睛,爱丽丝惊呼一声:“不好了,风暴把山要吹倒了。” 杨毅睁开模糊的眼睛,就见身后光秃秃的小山摇摇欲坠,大有随时倒塌的可能,方片2喊道:“殿下,这里有个洞,快进去。”说完就迫不及待的先跳了进去,接着是红桃2,梅花2和黑桃2,杨毅清楚看到,在右边不远处有个地洞,跟下水道的洞口那么大,不同的是上面没有井盖。 “快跑!”杨毅顾不上别的,抓住爱丽丝跑到洞口,先把爱丽丝推了进去,在小山倒塌的一瞬间自己也跳了进去,然后又是不停的向下出溜,开始的时候还有泥土倾斜下来,弄的杨毅一身都是,可出溜了有五六分钟之后,就再也没有泥土了。 脱离了危险,杨毅终于可以松口气了,至于出溜到那,杨毅有点不确定,他和爱丽丝是从树洞出溜到地下世界的,从地下世界的地洞接着向下出溜,就不知道要出溜到那去了,难不成还能出溜到地球的另一头? 杨毅只是想想,爱丽丝就又开始话唠了,喋喋不休的问杨毅:“呀,我们又向下滑了,这么滑下去会不会滑到地球的另一边?会不会滑到你的家乡,对了,上次你唱的那个歌很好听呢,可不可以再唱一遍?” 前途未知的出溜,爱丽丝还有心思听歌呢?心是真够大的,杨毅苦笑了下,已经这样了,出溜到那都是身不由己,不如苦中作乐,咳嗽一声唱到:“一条大河波浪宽……” “嘭!”前面传来一声响,爱丽丝尖叫一声摔了下去,吓了杨毅一跳,接着身躯一空也掉了下去,卧槽,为什么每次唱这首歌就出意外,难道是这首歌水土不服? 杨毅懵逼的坐起来,揉揉眼睛一看,似乎又回到了森林里,回头再看,他们是从一个树洞里跌落出来的,这个树洞在一颗好几个人都抱不过来的树上,离地有一米左右的距离,树林里一片惨败的,全都是积雪。 天空很阴霾,北风呼啸,杨毅忍不住楞了楞,右前方雪地里,那只兔子又出现,嘟囔道:“红桃皇后再也出不来了……” 爱丽丝跳起来就追:“兔子,你个龟孙,给我站住……” 杨毅想要去追,脚下却是一软,等站起来爱丽丝已经没有影了。 第十章 寒号鸟 十二三岁的小姑娘,在杨毅来的那个世界小学都毕业了,不算太小了,怎么就能不懂事到这个地步?连个招呼都不打,说跳起来追兔子就追兔子,多动症?杨毅望着空荡荡的树林,早就没了爱丽丝的影子,四个2倒是跟了上来,方片2气喘吁吁对杨毅喊道:“王子殿下,王子殿下,我们逃出来了,你该改变规则了吧?” 杨毅刚要说话,肚子突然一疼,疼的他翻身就倒,那种疼痛跟刀搅的一样,疼的他直打滚,在他打滚的过程中,他的身躯在不断变大,变回到了正常人的身高,杨毅却浑然不觉,等到肚子不疼了,才发现自己变回了原来的身高,四个2却跟正常的扑克一样大小了。 四个2惊讶的看着杨毅的变化,在他们的眼里,杨毅的变化跟魔法也没什么区别,都不敢说话,只是惊恐的看着杨毅,杨毅恢复了原来的大小,肚子立刻就不疼了,翻身坐起来,看着四个2发楞,四个2也瞧着他发愣。 过了好大一会,方片2小心翼翼道:“王子殿下,什么时候改变规则?” 杨毅叹了口气,回过神来,耐心对四个2道:“改变规则不是一朝一夕的事,相信我,我一定会改变扑克牌的游戏规则,在这期间,你们就跟着我吧。” 四个2对视了一眼,方片2领头,半膝跪了下来,恭敬道:“从今往后,您就是我们的主人了,只要你能改变规则,我们愿意为主人效忠。” 上大学的时候,杨毅没少看,特别羡慕那些虎躯一震,就有小弟纳头便拜的桥段,没想到自己也会有这么一天,差距是,自己并没有虎躯一震,纳头便拜的是四个2……杨毅哭笑不得,四个2认自己当主人,是因为自己更2吗? “别,别,别叫我主人,那是封建的叫法,你们叫我主公吧。”杨毅苦笑完,恬不知耻的让四个2管他叫主公,方片2老老实实的道:“知道了猪公。” “是主公,不是猪公,来跟我矫正一下发音,zhugong……” 成了猪公的杨毅并没有得瑟太久,实在是太冷了,北风小刀子似的刮在身上,他跳伞的时候是秋天,掉到的树洞里,红桃皇后管辖的地下世界是夏天,出了洞,是冬天,这操蛋的世界……杨毅不敢原地待的太久,四个2却感觉不到寒冷,可是他不行啊,怕冻死。 “方片2,你带着三个兄弟四处找找,看能不能找到个休息的地方,有人家最好了,要是没有,拣点干燥的树枝来,我就一直顺着这个方向往前走,你们有了消息就来找我……” 方片2领命,带着三个2去找人家,剩下杨毅哆哆嗦嗦的走在树林里,北风呼啸,在森林里来回吹拂,恍若恶鬼的哭号,不知道走了多久,杨毅还是没有走出森林,一步一哆嗦的继续往前走,他感觉思维都冻僵了,一个劲的给自己心理暗示,没事的,没事的……我刚穿越到这里,我是主角,不会那么早死的,真要这么快就死,简直就是穿越界的耻辱…… 森林里积雪很深,操蛋的是不光是雪,雪下面是堆积了不知道多少个年头的枯黄落叶,一脚踩下去,基本就倒膝盖了,整个森林很阴森,还有一股发霉的味道,光秃秃的树枝上,站着不少乌鸦,呱呱的叫唤着。 乌鸦的叫声中,杨毅隐约听到不同的叫声,很古怪,却是人话,他站住了朝右边的一颗树上看去,就见光秃秃的树枝上站着一只傻乎乎的大鸟,悲哀的叫着:“多罗罗,多罗罗,寒风冻死我,明天就垒窝……” 杨毅傻了,竟然看到了小时候课本里的寒号鸟,这到底是个怎样操蛋的世界?他愣愣的看着那傻鸟,那傻鸟感觉到了杨毅在看他,也调转鸟头看着杨毅,哆嗦着喊道:“多罗罗,多罗罗,寒风冻死我,明天就垒窝。” 喊完最后一句,大头朝下掉了下来,冻死在了杨毅的脚下,杨毅看着冻死的寒号鸟,悲从中来,他悲伤不是因为寒号鸟被冻死,而是因为他也快被冻死了,他很后悔,后悔把四个2派了出去,要是不派出去,让他们在附近早点干树枝,点着了火,岂不是就可以把这只掉下来的傻鸟给烤了吃! 有点东西吃,可能就不会这么寒冷了吧?可该死的四个2怎么还不回来呢?杨毅探头去看,就见方片2一溜风似的朝他跑来,手里既没有食物,也没有干柴,其实就算有,以方片2的体型也拿不了多少,可蚊子再小也是肉啊,杨毅很激动朝方片2喊道:“有吃的吗?” “王子殿下,前面边有一个小木屋,红桃2找到的,快跟我来!”方片2招呼了一声,转身朝森林深处跑去,也不说等等杨毅,杨毅也无可奈何,总不能跟个方片2较劲,也不管寒号鸟了,大踏步跟了上去,有木屋就说明有人家,就有挡风遮雨的地方,就有食物。 跟着方片2走了差不多十分钟,拐了不知道多少颗大树,终于在密林深处看到了一个木屋,看到木屋不奇怪,奇怪的是,木屋的比例并不大,如果说杨毅算是正常人的话,那么木屋的比例就显得很是低矮,占地面积却不少,跟座袖珍的别墅似的。 木屋很古朴,木墙上的树皮都没剥落,还有烟筒,冒着缕缕白烟,杨毅忍不住欢呼一声,朝着木屋狂奔而去,到了门前,发现门被锁住了,杨毅刚要想办法,门开了,红桃2开的门,2.5维度的红桃2,找个缝就钻进去了,根本不怕进不去。 打开门,一股热气迎面而来,杨毅幸福都快掉眼泪了,迈弯腰就进去了,进去之后发现木屋里面也很袖珍,比普通的房子起码小了一半有余,但不算太憋屈,只要低头就行了,屋子里面很简陋,靠墙角有个壁炉,壁炉里面燃着火。 最吸引杨毅的还是正中间那张挺大的木桌上,摆放着食物,香喷喷的烤肉,散发着异样的香气,杨毅的哈喇子立刻就流下来了,扭头问红桃2:“家里有人吗?”看到红桃2摇头,杨毅就放心了,两步走到木桌旁边,扒拉开小椅子,伸手就抓起了肉开吃。 真特妈香啊,应该是野猪或是鹿肉,一咬直流油,杨毅大朵快颐,他实在是饿的狠了,杨毅在吃肉,方片2懂事的从桌子上端起个铁杯子,杯子里面竟然是褐红色的葡萄酒。 “猪公,慢点吃,别噎着。”方片2劝道,几口肉下肚,杨毅感觉舒服多了,加上木屋里的温暖气息,他竟然还感觉有点热了,听到方片2的话,杨毅端起杯子喝了口葡萄酒,挺好喝,忍不住问道:“你们几个不用吃饭吗?” “不用,我们不用吃饭的。”方片2回了句,杨毅嗯了声,对方片2道:“不吃饭好啊,不吃饭就不会饿,不会难受,咦,不对啊,你们都不吃饭,为啥红桃皇后要吃饭?丢了个馅饼还生那么大的气……” “红桃皇后是女巫,会魔法,所以她要吃饭的。” 这个回答让杨毅无言以对,魔法什么的他是一窍不通,不过红桃皇后能够召唤狂风,看上去的确挺神奇的,在这个倒霉的地方,甭管多么不可思议的事,多么不可理解,只要扯出魔法来就都合理了,杨毅无奈的摇了摇头,还是先吃饱肚子再说。 就在他横扫了一盘烤肉,觉得有些口渴,端起葡萄酒喝到嘴里要顺顺,接着吃的时候,右边传来一声尖叫:“不好了猪公,这里有人!” 吓得杨毅一口酒喷了出来,喷了方片2一头一脸,方片2很忧郁的看着他,杨毅抬腿就是一脚:“愣着干什么?去看看啊。” “遵命,王子殿下。”方片2抽出长剑,斜着冲了出去,斜着是因为这样跑阻力比较小,正面向前跑,太兜风了,杨毅紧随其后,朝声音传来的方向走去,木屋有个后门,杨毅跟着方片2穿过后门,发现后面别有洞天,竟然有一间一间的小屋子。 红桃2从右边最靠后的屋子里探出头来,对杨毅喊道:“猪公,在这。” 自己带着四个2闯进了别人家里,吃了人家的烤肉,喝了葡萄酒,连个招呼都不打,跟强盗没什么区别了,要是红桃2真的见到了木屋的主人,难道不应该被打出来,或者动手吗?他咋还有闲工夫探头出来打招呼呢? 带着疑惑,杨毅快步走到了最后的那间屋子,弯腰进去一看,第一眼就看到了一个水晶棺材,透明的水晶棺材,如同冰块做成的,却没有棺材盖,透明的棺材里,躺着一个十三四岁的女孩子,肤白如雪,长长的睫毛,高挺的鼻梁,美丽的面庞,精致的像是雕刻出来的,穿着一身天蓝色的长裙,蕾丝花边,脑袋上还戴着一个欧洲的金色皇冠…… 看上去像是在沉睡,却没有了呼吸,杨毅却惊讶的嘴都合不上了,脑子转个不停,他突然想起来,饭桌上的椅子好像是七把,小小的木屋,水晶的棺材,美丽的欧洲宫装少女,还那么白……卧槽,他这是闯进了七个小矮人的家里,而棺材里的美少女,要是猜的不错,就是传说中鼎鼎大名的白雪公主。 十一章 混乱的世界 与此同时,地下王国里,膨胀的跟座肉山一样的毛毛虫先知被捆了起来,正在呜呜呜……哭泣,哀求着站在一边暴跳如雷的红桃皇后:“你不能杀我啊,我是毛毛虫先知,我是替大魔导师甘窦夫守护神谕卷轴的啊……你不能杀我啊……” 红桃皇后又换了一身衣服,红色的宫廷装,跟她的心情很配合,很火大,她现在就要暴走,有人竟然在她掌控的地下王国戏弄了她,这是她万万不能忍受的,听着毛毛虫先知的求饶,红桃皇后怒气冲冲道:“神龙国王子和那个叫爱丽丝的小女孩逃掉了,不砍你的头,还能砍谁的头?你这个笨蛋毛毛虫。” 红桃皇后一点都没说错,毛毛虫先知就是个笨蛋,还是个超级大笨蛋,就算是猪突然变得那么大,加上红桃皇后带人去追杨毅和爱丽丝,基本上都能跑掉,可毛毛虫先知光慌乱了,等回过神来想要逃,红桃皇后没追上杨毅和爱丽丝回返,碰到了要逃的毛毛虫先知。 接下来的事,发生的非常自然,毛毛虫先知被红桃皇后制服,捆的跟个巨大的粽子似的,拉到花园里砍头,毛毛虫先知现在只剩下哭泣和哀求了,红桃皇后让扑克牌武士砍毛毛虫的头,可毛毛虫变得太大了,跟二层楼一样高大,扑克武士手中的剑砍下去连皮都砍不透,可即使这样,每砍一剑,毛毛虫先知都会剧烈的颤抖一下,把扑克牌武士抖到地上。 几个回合下来,毛毛虫先知的脑袋还好好的,除了破了点皮,红桃勾忍不住对红桃皇后道:“尊敬的皇后,我们是不是去找到更大的宝剑,再砍毛毛虫先知的脑袋?” 红桃勾的进言让红桃皇后暴跳如雷,大声叫喊道:“笨蛋,笨蛋,你们都是一群笨蛋,砍不掉他的脑袋,先用剑把他的眼睛刺瞎,等找到更大的宝剑再继续砍……” 扑克牌的脑袋有没有脑仁都难说,听到红桃皇后的怒吼,扑克们才反应过来,方片7举着宝剑爬上了毛毛虫先知的身上,要勇敢的刺瞎毛毛虫先知的眼睛,其实毛毛虫先知要是聪明点,只要把眼睛闭上,方片七也奈何不了他,可毛毛虫先知是个奇葩,听到要刺瞎他的眼睛,非但没有闭上他那双眼皮,还惊恐的把眼睛瞪的更大了,大声的喊道:“不要刺瞎我啊,救命,救命……” 红桃皇后激动喊道:“刺瞎他,刺瞎他……” 方片七在红桃皇后的喊声中,勇敢的举起长剑朝着把眼睛瞪到最大的毛毛虫有眼刺了过去,也就在此时,突然花园里的空气诡异的波动了起来,宛如浪潮,花园里所有的物体都变了形状,红桃皇后转身喊道:“是谁?” 大魔导师甘窦夫突然出现在红桃皇后的身后,手中魔法棒一挥,时间暂停了,所有人都动弹不得,甘窦夫慢慢走到毛毛虫身边,魔法棒对他一点,毛毛虫身上的绳索断裂开,开始缩小,缩小到正常的尺寸,甘窦夫抓住了毛毛虫,朝右边一迈步,空气又是一阵诡异的波动,甘窦夫带着毛毛虫先知消失在花园中。 甘窦夫和毛毛虫消失的一刻,时间恢复了正常,红桃皇后回头看了看,并没有发现有人,突然落空的方片七从空中摔倒了地上,尖声喊道:“皇后,皇后,不好了,毛毛虫先知消失了……” 红桃皇后转过头来,一张白脸,涨的通红,失态的大喊:“去给我找到毛毛虫先知,砍掉他的头,砍掉他的头……” 森林深处,毛毛虫先知恢复了知觉,还在瞪着大眼睛哀求道:“不要刺瞎我的眼睛,别刺瞎我的眼睛,求求你们了,我好害怕啊!” 一声深沉的叹息在毛毛虫身边响起:“没事了,我把你救了出来,我交给你保管的神谕卷轴呢?” 毛毛虫先知扭过头,看到甘窦夫像是见到了亲人,眼泪汪汪,道:“伟大的大魔导师,你终于来救我了,红桃皇后好可怕,她要砍了我的脑袋,你要替我讨回公道啊,呜呜……” 甘窦夫不耐烦的皱了皱眉头,当初他也是犯傻,怎么会让这么个笨蛋毛毛虫帮着看守神谕卷轴?现在他都想砍了毛毛虫的脑袋,但还是忍住了,耐心问道:“神谕卷轴呢?” “伟大的大魔导师,神谕卷轴不小心烧着了……” “什么?神谕卷轴烧着了?你是怎么看守神谕卷轴的?”听到神谕卷轴被烧了的消息,甘窦夫的脸色也变了,神谕卷轴是个宝贝,虽然不能够时时刻刻看到过去和未来,但却能在恰当的时机,却能看到过去未来发生的事,可神谕卷轴不好随身携带,所以甘窦夫交给了毛毛虫保管,还给他配备了两个小精灵,没想到竟然烧了。 甘窦夫来找毛毛虫先知,为的就是看看神谕卷轴的启示,在斯坦埃尔山顶发生的一切,超出了他的预料,他也不明白为什么七族最伟大的魔法师一同施法会发生那么大的变故,竟然无故多出一朵七种彩色的云朵,随即飘走。 云朵出现的那一刻,整个童话世界突然变成了无序的状态,时间,空间,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变得陌生和不可测,他本来应该第一时间要来看看神谕卷轴,到底发生了什么,以及今后童话世界的走向,可是在山顶上,他被巨大的力量冲击的受伤不轻,只能是先把伤养好,养了一天左右时间的伤,这才来找毛毛虫先知。 可谁能想到,神谕先知竟然被笨蛋毛毛虫给烧了,甘窦夫本来受伤就有些苍白的脸,这一刻更加苍白了几分,瞪着眼睛去看毛毛虫先知,气的话都说不出来了,毛毛虫先知见大魔导师这个样子,急忙辩解道:“不怪我啊,外面来了一个怪人,黑头发,黑眼睛,黄皮肤,他说自己是神龙国的王子,问我为什么他会来到这里,我就想用神谕卷轴看看是怎么回事,没想到……” 甘窦夫抓到了重点,对毛毛虫先知道:“哪个人是什么样子的?他还说什么了?一点细节也不要放过,每一个细节都说给我听!” “他说他叫杨毅,黑头发,黑眼睛,黄皮肤,穿的很奇怪,衣服很短,也不知道是什么布料,看上去很光滑,他说他是神龙国的王子,骑着神龙在天上飞,掉了下来,钻过一朵七彩的云朵掉落了下来……可是我从神谕卷轴上看到的,却是他从一个巨大的铁鸟上跳了下来,身后还跟着一个人,哪个人抛弃了他,然后他就大声喊着,卧槽,卧槽,老子不想死……” 听到七彩云朵,甘窦夫的眼睛亮了,急忙道:“他说他穿过了一朵七彩的云朵,你没有听错?没有看错吗?” “当然是真的,我可是听的清清楚楚,神谕卷轴上面也是这么显示的,可是他并没有骑着神龙在天上飞,他是从一个铁鸟里被扔出来的,而且他是个可耻的骗子,他骗我吃下了饼干,而且……没有救我。” 毛毛虫先知很哀怨,也很委屈,甘窦夫却对他的哀怨和委屈视而不见,激动的喃喃自语:“魔法起了作用,改变已经开始了,可是为什么会掉下来一个奇怪的人呢?神谕卷轴被毁了,难道这是魔法女神米斯特拉的安排……” 毛毛虫先知傻傻的看着甘窦夫,它是甘窦夫小时候的玩伴,基于信任甘窦夫把他带到了地下王国,让他守护神谕卷轴,还给他找了两个小精灵伺候他,日子也是过的有滋有味,有甘窦夫的保护,红桃皇后不敢怎么样他,可还是派了几个扑克牌武士监视,否则也不会神谕卷轴刚烧着,就有扑克牌武士跳出来。 毛毛虫先知还从未见过英俊潇洒的甘窦夫失态的样子,忍不住问道:“大魔导师,你可不可以告诉我,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甘窦夫叹息了一声,答非所问,道:“你见到爱丽丝了吗?” “见到了,在红桃皇后的花园里。” “其实,你才是应该最先见到爱丽丝的,爱丽丝也会最先见到你,而且,你已经早就见过爱丽丝了,你也没有烧了神谕卷轴,爱丽丝还见到了虚张声势的睡鼠,还有精神错乱的疯帽子先生一只常露齿嬉笑的猫,但是现在这一切都没有发生,改变已经开始了……” 毛毛虫先知本来就没啥智商,被甘窦夫这一通没头没脑的话搞的又懵逼了,傻傻的看着甘窦夫,甘窦夫说完这几句话,对他笑道:“跟你说这些,你也是不明白的,神谕卷轴已经烧了,你在这里也没有意义了,我带你回老家,要是需要你,我会找你的。” “对不起,我辜负了你的期望。”毛毛虫先知羞愧的低下了头,甘窦夫却摇摇头道:“神谕卷轴是宝物,你抽烟是烧不了它的,神谕卷轴毁灭,只能说明一个问题,神谕卷轴已经失去了对未来的预测,走吧,我带你回家……” 甘窦夫抓住了毛毛虫先知的前脚,手中魔法棒挥舞,银色的光芒闪现,消失在地下世界中,四周的花朵迎风摇摆,依然梦幻如梦,像是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十二章 偷袭白马王子 瞧着水晶棺材里的美丽女孩,杨毅脑子有点乱,毛毛虫先知说这里是童话世界,他有点半信半疑,一是毛毛虫先知很不着调,它说的话让人有些不敢相信,再一个童话故事都是短篇,除了流传下来的童话故事外,还有格林童话,安徒生童话,一些民间流传的童话……形不成一个完整的世界。 可看着眼前的水晶棺材,杨毅又不得不相信,否则他没法解释低矮的小木屋里为什么会有个水晶棺材,还有个穿着欧洲古代宫廷服装的绝色萝莉,甭管多么的荒诞,多么的不可思议,多么的操蛋,事实是白雪公主就在他眼前了,伟大的黑格尔说过,存在即合理,现在纠结是不是穿越了,是不是童话世界,已经没有任何意义了。 重要的是,他该怎么办?该做什么?难道掀开棺材盖子,给白雪公主做人工呼吸?那白马王子怎么办?还是……杨毅深吸了口气,他现在要做的就是冷静。杨毅看着水晶棺材里的白雪公主,脑子转个不停。 很显然他穿过那朵七彩云朵的时候,已经穿越到了童话世界,怎么来的他已经很清楚了,至于怎么回去,则是一点头绪都没有,他一点都不相信自己能够穿越回去,就算能,也需要时间,需要逆天的本事。 解决不了的就先放一放,先解决能解决的,现在最需要解决的是,该怎么在这个操蛋的童话世界里生存下去?首先他需要一个身份,神龙国王子是吹牛逼的,要是把牛逼吹破了就不好了,但在通话世界里,身份无疑是很重要的一个问题,一个合理的身份就更加重要了。 接下来他要有自己的房子,有能吃饭的地方,而不是四处流浪,跟傻逼似的浏览整个通话世界,那样做对他于事无补,因为杨毅相信自己掉到这里来纯属是个误会,绝不是拯救什么狗屁的童话世界。 碰到白雪公主无疑是很好的一个契机,他记得白雪公主是有一个王国的,现在被邪恶的皇后掌控着,可为什么童话世界里的皇后都是邪恶的呢?这算是标签吗?杨毅摇摇头甩开胡思乱想,盯着水晶棺材里的白雪公主,突然冒出个计划。 如果救了白雪公主的不是白马王子,而是他……并且他帮助白雪公主夺回王国的控制权,按照童话世界的套路,他会迎娶白雪公主,成为新的国王……只要成了国王,就有了权利,就能让许多人帮他寻找回去的办法,就算真回不去了,成为一个国王,三妻四妾的快活到老,也挺牛逼的。 看着白雪公主美丽的脸庞,杨毅忍不住咽了口口水,有了主意去做就是了,问题是,直接对白雪公主做人工呼吸?要是七个小矮人突然赶回来,看到自己吃了他们的烤肉,还在人工呼吸白雪公主,小矮人们会不会跟他玩命? 童话里白马王子救白雪公主的过程非常顺利,顺利到令人发指,白雪公主的故事告诉了杨毅一个真理,七个吊丝小矮人对白雪公主再怎么好,也比不上白马王子一个高富帅,就算他救了白雪公主,可要是白马王子突然出现,白雪公主看上了小白脸怎么办?想想就觉得心里没底,毕竟他这个神龙王子是吹牛逼的,白马王子却是白雪公主的真命天子。 心虚啊,为了不留后患,是不是应该干掉白马王子?按照剧情来说,白马王子一定会来救白雪公主的,如果干掉还没来得及救白雪公主的白马王子,他来救白雪公主,好像就天衣无缝了。 不过,破绽太多了,至今为止,杨毅也不知道这里到底是个怎样的世界,但白马王子能骑白马来到这个深林,说明白马王子所在的王国离这里并不远,就算能干掉白马王子,可善后呢? 想要绝了后患,就要杀死白马王子,杨毅没有杀过人,也不想杀人,什么仇,什么怨?抢了人家女人,还要杀人灭尸,这么没逼格的事,还真有点做不出来,何况就算他下的了手,一个国家的王子不见了,国王必然会派人寻找。 只要找到点蛛丝马迹,不难找到他这个显得太过另类的外来人头上,那麻烦就大了,杨毅知道蝴蝶效应,白马王子死了不知道会在童话世界引起什么连锁反应,要是破坏了能回到现实世界的一线生机,那就更操蛋了。 还是得要谋定而后动,杨毅是个很谨慎的人,他知道就算前后都想的天衣无缝,成功的几率也就在一半,要是不事先琢磨好,莽撞行事,就算侥幸成功了,也是后患无穷。 可如果,他快速干翻了白马王子,并不杀他,而是把白雪公主的毒苹果放进白马王子的口中……没准就会有什么公主碰到,然后救了白马王子,这特妈就是个新的童话啊。 就算没有公主救王子,白马王子也死不了,等着别人发现,要是白马王子他爹找到了,自然也就救回去了,这个时间谁也不知道多长,等白马王子醒过来,未必认得出来自己,因为杨毅不会傻乎乎的赤手空拳去收拾白马王子,起码也得蒙面啊。 麻痹的,小时候演话剧,他就想演白王马子,老师不让他演,让他演白马……老子天生跟白马王子有仇,杨毅下定了决心,对身后的方片2道:“队长,现在交给你一个人任务,你带领三个2去找点绳子,再到木屋的四周,拴上绊马索,爬上树,要是看到一个骑白马的人,一定要拦截下来,明白了吗?” 方片2听到杨毅管他叫队长,精神抖擞的后脚跟磕了下,大声道:“尊敬的王子殿下,一定完成你交待的任务,请问……什么是绊马索?” “卧槽,绊马索就是用一根绳子拴在一颗树上,然后你在另一头……”杨毅详细解释了一下绊马索的用途,方片2就带着剩下的三个2去找绳子去了,外面似乎有声音,杨毅有点草木皆兵,生怕七个小矮人这时候回来,急忙拽了块窗帘把脸蒙住,回到大屋子的门口,向外看了看,并没有人, 耐心等待了会,四个2找到了四卷绳子。绳子并不是很粗,却很长,四个2抱不住,用头顶着,看上去很滑稽,杨毅不敢大意,顺手在大厅里拿起个小铁叉子,急忙带着四个2出了木屋,走出去差不多也就二百米,前面有灯光传来,还有一阵歌声,杨毅急忙带着四个2躲到了一颗大树后面,伸头去看,就见森林那头走过来七个小矮人。 七个小矮人并不是像动画片里那么可爱,反而像是魔戒里面的矮人族,身高也就不到一米,跟三岁孩子大小差不多,身躯倒是粗壮,穿着粗布的衣服,长头发,大胡子,最前面的矮人,戴着一顶滑稽的皮帽子,手里拎了个油灯。 歌声很提神,杨毅却一句也听不懂,但感觉跟秦腔很相似,踢踢踏踏的走过来,杨毅连头都不敢冒出来了,很快七个小矮人就离的近了,杨毅清楚听到一个小矮人用陕西话道:“赶紧些走,屋里头还有个公主咧,要是让人偷走了就不好咧……” “着什嘛急嘛,没人偷滴,皇后会不知道滴……” “白雪公主是俺滴,等俺救醒了她,就娶她做媳妇……” 爱丽丝说河南话,七个小矮人说陕西话,这个童话世界是特妈山寨的吗?还是穿越七彩云朵的时候,改造了自己的身体,能够听懂童话世界里的人物的对话?亦或是根据中国地理划分的童话世界?杨毅忍不住恍惚了下,这操蛋的童话世界何止是魔幻啊,简直是灵异了。 甭管怎么样,他就是能听懂童话世界里人物的话,虽然方式让他很无语,但的确少了不少的麻烦,现在不是研究这些的时候,杨毅小心翼翼的不敢动,四个2也小心翼翼的不敢动,等七个小矮人走远了,杨毅才冒出头,楞了下神,带着四个2去布置绊马索。 布置绊马索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容易,离小木屋太远不行,太远了面积就大了,白马王子要是不走寻常路,绕过绊马索就操蛋了,太近了,又怕被小木屋里的七个小矮人发现,所以杨毅只能是一个一个的布置,在布置绊马索的同时,还设置了点路障,其实就是些个石头,树枝之类的,挡住不是陷阱的地方。 之所以这么布置,因为杨毅相信如果是他骑在白马上,一定懒得下马搬动石头或是树枝,会策马走容易走的路,他都这样想了,王子一定也会这么想,这就是心理学,忙忙活活了小半夜,四面都布置下了绊马索,杨毅又吩咐四个2爬上树,居高临下去看前方,要是有骑着白马的王子迎面而来,就装鸟叫。 布置很简陋,能不能奏效杨毅心里也没底,成不成的看天意吧,杨毅找到一颗树,守在四面绊马索的中间位置,这样白马王子不管从那面来,都能以最快的速度赶到,激动的等了半天,杨毅突然发现一个问题,他不知道白马王子什么时候会来。 所谓智者千虑必有一失,杨毅光顾得激动了,竟然忘记了时间问题,如果白马王子一个月都不来呢?那还不得饿死,冻死在这鬼地方?杨毅哆哆嗦嗦的在寒风中发抖,忍不住看了眼阴沉沉的天空,打定了主意就等一晚上,要是今天晚上等不到白马王子,那就直接去给白雪公主做人工呼吸。 毕竟都布置好了,现在就撤,有点不甘心,成事在人,谋事在天,还能怎样?可这大晚上也太特妈冷了,杨毅穿的本来就不多,没多大的功夫就感觉整个身体都僵了,不光是身体冻僵了,似乎连脑子都冻僵了,这样下去可不行。 然而也没什么好办法,他只能是围着大树转圈,一边转圈,一边活动身体,为了防止脑子冻僵,杨毅想自言自语,可话一出口就是“多罗罗,多罗罗,寒风冻死我,明天就垒窝……” 不知道转了多少圈,杨毅感觉这辈子都没转过这么多的圈,身上有点热乎气了,也就在这个时候,右前方突然传来:“咕咕……”的叫声,叫声生硬死板,压根就不像是小鸟的叫声,更像是夜猫子的叫声。 杨毅精神一振,来了!拔腿朝红桃2布置的方向快步而去,走出十几步,就听到前面马蹄声急促,接着一声惊呼,马嘶的声音嘹亮响起,杨毅快跑过去,离的还远就见一匹白马在绊马索旁边扬蹄,那是一匹很神骏的白马,长长的鬃毛随风扬起,马上却没有人,虽然绊马索并没有把白马绊到,还是起了点作用的,白马惊了,马背上没有白马王子,那肯定是摔了下来。 杨毅欢呼了一声快跑,就在离白马还有百米的时候,一个人影从地上翻身而起,并抽出了腰间的长剑。 十三章 过期了 风雪迎面而来,吹打在身上透骨冰寒,杨毅却感觉不到,一颗心砰砰砰砰跳的厉害,握紧了跟玩具一样的小铁叉子,要用这玩意对付一个手拿宝剑的人,还是传说中的白马王子,实在是太特妈刺激了,杨毅千算万算,竟然没有算到白马王子会举着寒光闪闪的宝剑从地上滚起来,怒吼一声,就朝他迎了上来。 倒也不怪杨毅,在他的印象里,童话故事里的王子给他的印象都是弱鸡,战五渣,奶油小生……谁能想到竟然凶悍如斯,遇见敌人说迎战就迎战,太特妈操蛋了,更操蛋的是,白马王子手中的长剑,银光闪闪,锋寒冷厉,得有一米长,二三十斤重。 能举着这么大的宝剑,还跑得跟一阵风似的,绝对不是弱鸡,简直就是高手啊,幸亏杨毅早有准备,在看见白马王子的一刻就从兜里掏出了哪盒能让人变大的饼干,跑动中拿出个饼干塞进了嘴里。 嗯,挺甜!杨毅精神振奋,怒吼一声迎了上去,爱丽丝吃了饼干就跟会变身的绿巨人似的,瞬间就顶到了大厅的棚顶,只要他变成巨人,收拾白马王子还不是小菜一碟?想象是美好的,现实却是残酷的,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他吃了饼干却并没有瞬间变成绿巨人,但也有了反应,原本不到一米八的身高,猛地涨了涨,差不多有一米九了。 可一米九也干不过拿着寒光闪闪宝剑的白马王子啊,没有达到预期效果的杨毅有些慌,急忙要去在吃快饼干,就在这个时候,他肚子猛然一疼,肠子跟拧了一样的疼,哎呦一声,跑动中的杨毅疼的快失去了知觉,向前一扑。 杨毅奔跑的没多猛,向前这一扑却挺猛,扑到了白马王子脚下,白马王子看着迎面跑来一个拿铁叉子,蒙着脸,穿着古怪的人,本来已经够惊异的了,没想到这个怪人跑着跑着还能长个,长个就算了,眼见着到了身前,就要打起来,他手中的宝剑都举起来了,这个怪异的人竟然一头栽倒在了他脚下。 谁碰着这样的神经病都得懵逼,白马王子也不例外,举起的宝剑都忘记砍了,一脸懵逼的看着栽倒在他脚下的杨毅,杨毅疼的在地上抽动,动作挺大,双腿使劲一挺,跟扫堂腿有异曲同工之妙,把个懵逼的白马王子扫的栽倒在地上。 白马王子摔清醒过来了,虽然倒在了地上,抡起手中的长剑就朝杨毅砍了过去,杨毅抽搐的疼劲也就那么一会,身体就恢复到了正常的水平,身高长起来的快,缩回来的更快,巧合的是,正好躲过了白马王子朝他劈来的一剑。 冰寒的剑锋带着杀气在杨毅脑袋擦过,杨毅惊了,生死就在那么一线,真不是开玩笑啊!这个时候也没有退路了,杨毅大喊一声:“老子跟你拼了!”猛地朝白马王子身上一扑,白马王子一剑砍出去,力气已经用老,还没来得及回手,杨毅泰山压顶般的扑了上来。 杨毅要是有经验,扑上来的时候应该用肘部向下狠砸,借助身体的力量一下子就能把白马王子砸的失去战斗力,可他是真没啥经验,就那么稀里糊涂的扑了上来,压在白马王子身上之后,暴怒的照着白马王子脑袋给了一拳。 砰!一声响,白马王子的头被杨毅打的歪在了一边,看似威力挺大,其实没啥作用,杨毅这一拳反而把白马王子给打精神了,左手臂朝骑在他身上的杨毅横的一扫,杨毅第二拳还没等落下,就感觉胸口像是挨了一闷棍,整个人被挡了出去。 被打醒了的白马王子动作极快,翻身而起,手中宝剑抡了个圈子,兜头朝要爬起来的杨毅脑袋砍了下去,眼见着没被红桃皇后砍了脑袋的杨毅,就要被白马王子砍了脑袋,这时候方片2护主心切,顺风而来,啪!的声贴在了白马王子的眼睛上。 方片2也是真急了,好不容易认了个猪公,逃出了红桃皇后的魔掌,规则还没改变,美好的新生活还没开始,猪公就要被砍了脑袋,简直是场噩梦,奋不顾身的起跳,借着狂风扑到了白马王子的脸上,方片2虽然体型小,方头方头的2,5维,可手上也是有剑的,胡乱朝白马王子脸上扎去。 众所周知人眼是最脆弱的部位,容不得半点沙子,有点沙子就泪流满面,何况是方片2鼓着劲撞到的眼睛上,还拿着剑在他脸上乱戳,白马王子跟他的白马一样惊了,顾不得去砍杨毅,伸手在脸上呼啦,杨毅躲过了一劫,他反应也不慢,摸起地上的一块石头就要继续跟白马王子搏斗。 就他站起来的这么个功夫,白马王子把方片2给呼啦开了,脸上流着血,眼睛流着泪,已然看不清楚眼前的情景了,白马王子也是凶悍,手中宝剑抡开了,跟风车一样且战且退,剑锋所过之处,密不透风,想要偷袭根本没机会。 眼见着白马王子就要趁机逃走,方片2凑到杨毅身边,道:“猪公,现在怎么办?” “其他的三个2呢?特妈的,想要改变规则就要努力奋斗,你刚才那一招不错,你是队长,带着三个2继续扑那小子的脸!快特妈去!”杨毅看着白马王子退的越来越快,眼睛似乎没那么疼,都快要睁开了,急忙给了方片2一脚。 方向是朝着白马王子踢的,方片2轻,被踢到空中,借着风势朝白马王子张牙舞爪而去,剩下的几个二也都跳了起来,白马王子刚能睁开眼睛了,就见方片2扑了上来,挥剑就砍,可方片2实在是太轻了,自己都控制不住身体,被风一吹,忽悠下,诡异的飘了个弧度,白马王子的宝剑砍了个空。 剩下的三个2都飘了起来,尤其是黑桃2也被风吹偏了,但他偏的位置比较正,忽!的下飘到了白马王子的脸上,白马王子万万料不到还有这样的变故,吃惊的退了一步,红桃2接着飘了过来。 白马王子举剑去砍,后脑突然挨了重重一击,在他临倒下的时候,吃惊的回头看了一眼,就见杨毅蒙着面,呼哧带喘的眼神很凶猛,他刚要说话,杨毅举着石头砰的又砸在了他脑门上,白马王子再也挺不住,栽倒在地。 一番恶战,在四个2的帮助下,杨毅终于是战胜了白马王子,他举着石头看着栽倒在地上的白马王子愣愣出神,白马王子出现的太突然,杨毅根本没时间去端详,现在看清楚了,就见白马王子十八九岁的模样,虽然脑门青肿,眼圈也乌黑,脸上还流淌着鲜血,不可否认的是,他的确是个帅哥,大大的帅哥。 该怎么形容呢?像是演泰坦尼克号时候的小李子,颜值很逆天,不光颜值逆天,武力值也说的过去,应该属于BOS级别的,要不是有四个2帮忙,杨毅就死定了,杨毅发了会呆,突然勃然大怒,伸脚朝白马王子踹了过去:“让你特妈的骑白马,让你特妈的比老子帅,让你救白雪公主,让你拿剑砍我,老子是穿越的啊,有猪脚光环的,你个小白脸也能杀了老子……” 踢了几脚,杨毅有点刹不住闸,像是要把这段时间的所有疑惑,委屈都发泄出来,嘟嘟囔囔的狠踹了几脚,踹的自己脚趾头生疼,呼哧带喘的停下,想起刚才白马王子闪闪发光的宝剑,忍不住就有些后怕。 还是有些大意了啊,有些小瞧童话世界里的人了,谁说童话世界是美好的?全都是特妈骗人的,杨毅突然想起吃了饼干怎么就没变身呢?掏出饼干盒看了看,上面原本写着的吃我两个字,变成了三个字,过期了。 杨毅这叫一个恨得慌,忍不住想要再踢两脚白马王子出气,黑桃2跑过来喊道:“猪公,猪公,不好了,白马要跑了……” “跑特妈的,一匹白马还能出什么幺蛾子了?”杨毅骂了句,倒是冷静下来了,白马王子已经被收拾了,下面就该他去救白雪公主了,可是该怎么处理白马王子呢?此地风大雪大,真要不管,很快就冻死在野外了。 本质上杨毅还算是善良,但是这个善良在不触犯他的利益之下,一旦利益相争,他就像是一头饿狼,心中只有输赢,没有善恶,现在白马王子已经威胁不到他了,还真有点不忍心让他冻死,而且他怕连锁反应太大。 杨毅指挥四个2去找树洞之类能挡风的地方,急于立功的方片2带着三个2,很快找到个能容人的树洞,杨毅把白马王子拖到树洞里,在他身上遮盖了树叶,还把蒙脸从七个小矮人家里拽来的窗帘盖在了白马王子的身上。 做完这一切,杨毅瞧着昏迷不醒,被他捆绑的跟粽子一样的白马王子,半蹲下轻声道:“白马兄,委屈你了,我也是迫不得已,等我救了白雪公主,就让方片2把毒苹果给你送来,不会冻死也不会腐烂,你就在这安心的睡吧,没准会有脑残公主溜达到这,碰巧救了你,成就一段佳话。” 废话了两句,杨毅用树枝和枯叶把树洞堵上,站起来看了看小矮人方向的木屋,深吸了口气,大步走了过去,他,没有退路…… 十四章 七个小矮人 寒风冷凛,杨毅却感觉不到冷,拎着白马王子的宝剑,朝着七个小矮人的木屋快走,心中一片火热,费了这么大的劲,终于要去救白雪公主了,只要救了白雪公主,干掉她后妈,他就能有个落脚的地方,有了落脚的地方,就不用带着四个2继续流浪,就意味着有住的地方,有吃的,能够生存下来了,至于其它的,暂时还想不了那么远。 大战白马王子之后,杨毅深刻的体会到童话世界并不是美好和含情脉脉的,白雪公主的后妈肯定很难对付,那可是个会魔法的老巫婆,可已经走到了这一步,他还有退路吗?如果没有落脚的地方,在这个神秘莫测的童话世界,他会死的更快,饿死还是吃肉,就在这一搏了,爱拼才会赢…… 白雪公主是非常著名的童话故事,一直是孩子们心中的网红,火的不要不要的,谁都知道白雪公主是世界上最美丽的女孩,杨毅见过水晶棺材里的白雪公主的,的确是很漂亮,可要说漂亮的天怒人怨,也没到那个程度。 现实世界已经是科技的世界,各种各样的美女天天刷屏,对于现代人来说,早已经审美疲劳了,但在童话世界里,就是个落后的时代,见识当然不如他,杨毅也敏锐的感觉到,他想要在这个世界生存下去,唯一的依仗就是见识,和他对童话故事的了解。 见识上的不对等,是天差地别的,只要心里素质过关,运用得当,未必不能成为神一样的存在,杨毅胡思乱想着来到了小木屋前,他突然停了下来,深吸了口气,想的有点多了,现在最应该琢磨的是,他去敲门之后,该怎么应付七个小矮人。 童话故事里说,白雪公主假死之后,白马王子来到了小木屋,拜访了七个小矮人,然后看到了水晶棺材,王子心里立刻就有见到了美女的冲动,想要收藏了白雪公主,对小矮人说要付给他们金钱,求他们让他把白雪公主和棺材带走。 但是七个小屌丝不同意,说就算用世界上所有的金子来换,我们也不会同意让她离我们而去的。王子不停地恳求,甚至哀求。看到他如此真心诚意,七个小矮人终于被他的虔诚所感动,同意让他把棺材带走。但就在他叫人把棺材抬起准备回家时,棺材被撞了一下,那块毒苹果突然从她嘴里吐了出来。 流程好像是这样的,可杨毅记得白雪公主别的版本里说,白马王子得到了白雪公主后很饥渴,迫不及待的亲了白雪公主,白雪公主一激动,毒苹果从嘴里吐了出来,到底是哪一种呢?杨毅楞了楞神,随即把这些乱七八糟的想法抛之脑后,先亲呗,亲不出来毒苹果在找地方撞,想那么多干什么,事到临头需放胆。 “方片2,你带着其它三个兄弟在门外等我,要是我冲出来,你们记得接应。”没有退路的人生是操蛋的,杨毅当然要安排退路,好在四个2忠心耿耿,都点点头,杨毅整理了下衣服,他的名牌夹克衫有些地方折腾的已经开口子了,狼狈的跟叫花子似的,他当然没有白马王子穿的华丽,领口袖口还有特妈的蕾丝花边。 可他是神龙国的王子啊,肤色,眼睛,头发都不一样,衣服不一样有什么奇怪的?杨毅安慰了下自己,走到门口,伸手敲了敲门:咚咚咚! 耳听得门里传来杂乱的声响,一个粗粗的声音响起:“偷我们烤肉的小偷又来了!” 杨毅下意识的就把白马王子的宝剑举了起来,木门吱呀一声开了,七个小矮人抬头看着杨毅,一下子就鸦雀无声了,杨毅经过了最初的慌乱,冷静了下来,挤出个人畜无害的笑容,温柔对七个小矮人道:“你们好啊,我是神龙国的王子,路过你们家,想进来讨口水喝!” 看着黑头发,黑眼睛,黄皮肤的杨毅,七个小矮人都有些懵逼,杨毅也笑呵呵的看着七个小矮人,之前躲在大树后面,并没有看清楚七个小矮人的真面目,现在看清楚了,心里暗骂了句,童话里果然都是骗人的,七个小矮人远没有故事和电影里拍的那么萌,那么可爱。 他们也就一米的高度,跟三岁的孩子差不多大小,却是一个个胡子拉渣,头发凌乱,身上穿的衣服破破烂***麻袋片子好不了多少,杨毅虽然狼狈,跟他们比起来就真的像是个王子了,七个小矮人有胖有瘦,但都有着共同的特点,哪就是每个人粗糙的脸上都长了一个硕大的酒糟红鼻子,身上还散发着放嗖了的臭豆腐的味道,这七个小矮人,还真特码的写实。 杨毅温柔的打了个招呼,七个小矮人却没有反应,都呆呆的看着杨毅,一副没见过世面的样子,杨毅咳嗽了声,继续温柔道:“你们好啊,我是神龙国的王子,请问,能到你们家里喝口水吗?” 小矮人们终于回过味来了,最前面戴着个破帽子的小矮人吧嗒了下嘴,朝杨毅喊道:“是不是你偷吃了我们的烤肉?” 烤肉当然是杨毅吃的,还喝了葡萄酒呢,但他不能承认啊,惊讶的看着小矮人道:“你在说什么?我刚来到这里,很口渴,想拜访你们要口水喝,什么烤肉?” 杨毅说到这,问他话小矮人后面的一个小矮人突然就给了前面的小矮人一个大脖溜子,怒喊道:“你个瓜娃子,要是他偷的烤肉,还会自动送上门来吗?你是不是傻?是不是傻?” 杨毅忍不住朝打人的小矮人伸出了大拇指,赞叹道:“这位兄台果然深明大义,聪明的无与伦比。” 被夸奖了的小矮人甚是得意,对杨毅道:“尊敬的王子殿下快快请进,你是远来的客人,我们会好好招待你的……” 杨毅点头微笑,迈步进门,心里却暗自叹息了声,果然像他想的一样,甭管是现实世界,还是童话世界,都是个狗眼看人低的世界,顶着个王子的身份就是不一样,怪不得当年刘皇叔就算买草鞋,都咬着后槽牙说自己是王室之后,他要是没这个身份,就凭他一个卖草鞋的,凭什么就三国鼎立了? 杨毅进了屋子,挨打的小矮人还挺不服气,嘟囔道:“王子哪有穿的这么奇怪的?我看他一点也不像个王子。” 那个打他的小矮人,立刻上去又是一脖溜子,怒道:“你没看到他手里的宝剑吗?哪是精灵族的工匠打造成的,除了王子,谁能有这么好的宝剑?你是不是傻,是不是傻?” 听到这熟悉的句子,杨毅忍不住打量了下打人的小矮人,别说还真有点现实世界中哪个叫小宝的样子,都是黑乎乎的,挺瘦,卧槽,难不成小宝也穿越了? 刚想到这,长得像小宝的小矮人就把杨毅迎到了屋子里,让他在餐桌的椅子上坐下来,对杨毅道:“王子殿下,我们是矮人族的流浪汉,在这附近打猎采矿,我叫波尔多,也叫万事通,是七个人中的领袖。” 接着把挨打的小矮人拽到杨毅跟前,道:“他叫卓卡克,是个害羞鬼,特别特别爱脸红,跟个大姑娘似的。”又指着其他小矮人:“哪个是阿克亚,是那种永远都睡不醒的家伙,迪米特,喷嚏精,据说一个喷嚏就能引起大灾难,古里得,是我们的开心果,爱笑,乐观,歇夫年,不爱说话,跟哑巴一样,纳皮,很爱生气,但他其实是我们当中最勇敢的一个呢。” “你们好,认识你们很高兴,我是神龙国的王子,我叫杨毅……” “尊贵的王子殿下,这里很荒僻,你是怎么流落到这里的呢?”波尔多好奇问起,杨毅早就打好了腹稿,叹息一声道:“我是神龙国最勇敢和正义的王子,被我们国家邪恶的女巫陷害,骑着神龙逃避,掉到了这个地方,我其实是个落难的王子。” 杨毅说的可怜巴巴的,引起了波多尔的同情,对他道:“可怜的王子殿下,其实我们也是为了逃避……”说到这,波多尔不说下去了,看上去是个有故事的小矮人,想想也是,七个矮人不在矮人国度生活,跑到这鸟不拉屎的地方躲藏生活,没故事才特妈活见鬼了呢,这也是杨毅为什么要说自己落难的原因,能引起共鸣啊。 杨毅真心没心情知道小矮人的故事,开口道:“我在路上走了两天,没有吃过东西喝过一口水,能不能给我口水喝。” “当然,当然,我们矮人族是很好客的,如果不是有小偷偷了我们的烤肉,现在就可以请王子殿下用餐,但是现在我们必须要重新准备,请王子殿下等等,我们这就去准备,” 波多尔很实在的要去给杨毅准备晚餐,杨毅当然不会拒接,就在七个小矮人在波多尔的指挥下要去做饭的时候,杨毅觉得时机到了,对波多尔道:“谢谢你们的好客,我可以参观一下伟大矮人族建造的家吗?” 明天双更了,早上八点一更,下午两点一更,主要是为了多些点击,看在老七如此勤劳的份上,同学们的推荐,收藏,打赏,走一波吧…… 十五章 拯救白雪公主 杨毅二十二岁大学毕业步入社会,二十四岁就成了个赚钱的小商人,心里素质无疑是很过关的,他从不狂妄的觉得自己能改变世界,所以从不做逆流而上的事,而是努力的融入社会当中去,随波逐流,顺势而为,了解社会规则,找到漏洞并赚取财富。 会说话就是他学到的第一个技能,口无遮拦除了会坏事,一无是处,所以杨毅说话是很有艺术的,尤其是有请求的时候,当他说出要参观伟大矮人族的建造的家,七个小矮人就没有理由拒绝他了。 伟大这个词,承载了太多的含义,如果小矮人们拒绝了杨毅,那么他们就成了不懂礼貌的矮人,伟大就离他们而去了,何况杨毅的伟大两个字用的很双关,既夸了他们矮人族伟大,也夸了他们建造的房子很伟大。 想要伟大,就得答应杨毅的要求,显然矮人们是拒绝不了伟大这个词的,虽然脸上露出了犹豫的表情,但也就是片刻,伟大的矮人们就同意了杨毅的要求,杨毅也装模作样的站起来,摸摸桌子,椅子,赞叹两声燃着火的壁炉…… 心急吃不了热豆腐,急匆匆找到白雪公主,显得太过刻意,偶然发现,故事就能流畅的进行下去了,杨毅慢慢的转悠让小矮人们放松了警惕,忙活着去给杨毅做晚餐去了,杨毅耐着性子又转悠了会,过了差不多有十五分钟,感觉差不多了,这才走到后面。 后面的屋子不光是矮人们的卧室,还有厨房,矮人们正在做饭,烟气蒸腾,杨毅趁机溜达到了最后的屋子里,屋子里没人,杨毅看着水晶棺材里的白雪公主,很美丽可爱的一个小姑娘,高挺的鼻梁,鲜红的嘴唇……但杨毅怎么看,都没觉得白雪公主美到惨绝人寰,其实白雪公主只是个比爱丽丝稍微大一点的小萝莉啊。 杨毅并不是个萝莉控,但还是忍不住赞叹了句,真白!恍惚了下,感觉一路走过来还像是在梦中,他是个很爱幻想的人,但做梦也梦不到如此荒诞的情景,他忍不住揉了揉脸,冷静了下,走到门口,惊讶喊道:“这里怎么有个水晶棺材,我的天啊,还有个美丽的女孩,她是死人吗?……” 戏演的挺足,效果也不错,听到他夸张的叫喊声,波多尔和卓卡克从厨房里跑了出来,冲到屋子里对杨毅道:“王子殿下,你别惊慌,她不是死人,她是我们从外面捡回来的,中了邪恶的巫毒,一直在沉睡……” “到底是怎么回事?”杨毅故作惊讶的问道。 “是这样的,有一天我们几个出去干活,晚上回来后,看到她在我们家里,她说她是公主,还说她被邪恶的皇后算计,被赶出了城堡,她愿意为我们收拾房子、做饭、洗衣服、纺线、缝补衣裳,交换条件是让我们照顾她……” 波多尔讲述了白雪公主的故事,跟童话故事里基本没区别,杨毅听完波多尔的讲述,义愤填膺道:“真是个邪恶的巫婆,对了,你们就没有想办法救她吗?” “尊敬的王子殿下,我们很想救她,可是我们没有身份,是被驱逐的矮人,不敢离开这里,只能把美丽的公主殿下装到水晶棺材里,这是我们能做到最好的了。” 杨毅点点头,想到一个很关键的问题,问道:“波多尔,我们已经是朋友了,我知道矮人都是诚实的,你能告诉我你们七个为什么被矮人族驱逐吗?” 驱逐?恐怕是逃出来的吧?真要是驱逐,也不用如此的低调,在这鸟不拉屎的地方躲避,甚至都不敢见人,波多尔犹豫了下,对杨毅道:“我们偷挖了矮人族国王的金矿,所以才会被驱逐,国王要求我们不能见人,还说我们是矮人族的耻辱……” 说实话,杨毅对矮人们的故事一点兴趣都没有,七个小矮人在他眼里就是打酱油的,可要是连矮人族国王的金矿都能挖,哪就不单单是打酱油的了,而是重要打酱油的了,杨毅精神一振,深沉的叹息了声,用一种严肃的眼神看着波多尔。 波多尔有点懵,刚要问,杨毅沉声道:“如果你们救了白雪公主,并帮她夺回权利,白雪公主必然会感激你们,你们可以让有权利的白雪公主给你们个合法的身份,成为她王国的合法公民,矮人族也说不出什么来,可你们光收留了她,让她帮你们洗衣服做饭,这样有什么意义?矮人族不要你们了,落难的公主要你们啊!” 杨毅的一番话,宛如惊雷,震的波多尔啊呀一声,半天没说出话来,想必是压根就没这么想过,这智商……杨毅见时机差不多了,温柔道:“我也是落难的王子,神龙国暂时是回不去了,咱们是同病相怜,要是能一起救了白雪公主,大家就都有容身之地了,你们明白了吗?” “明……明白了!”波多尔喃喃回了一句,突然使劲给了自己脑袋一拳,懊恼道:“我怎么就没想到这些……” “现在想到也不晚,我们就一起来救白雪公主吧,你和卓卡克去把其他的人叫来,咱们现在就想办法把公主救回来。” 波多尔已经被杨毅完全折服了,都没带考虑的就带着卓卡克去找其它的矮人,杨毅看着波多尔和卓卡克激动的跑出屋子,暗自感叹,都说浓缩的才是精华,可七个小矮人光浓缩了,精华却是一点没有,这智商也真是醉了……七个小矮人的智商让杨毅产生了莫名其妙的优越感。 矮人门出门,杨毅走到水晶棺材面前,他和矮人们一样,都需要白雪公主给他一个真正的身份,虽然矮人们不知道白雪公主为啥昏迷不醒,杨毅却知道白雪公主是吃了毒苹果,可是,亲一下真的能把毒苹果亲出来?也太奇幻了吧? 杨毅觉得该试试,伸手去抱白雪公主,昏沉的白雪公主毫无抵挡之力,楚楚可怜,轻飘飘的也就六七十斤,而且胸部很平,没有凸起的模样。 想想也是,十三四的小萝莉,还没发育成熟,白雪公主其实就是个太平公主,杨毅也没客气,撅起嘴对着白雪公主的脸蛋上亲了一口,压根就没反应,杨毅没放弃又使劲亲了一口,还是没有反应,难道非要亲嘴? 那就亲呗,杨毅对着白雪公主的樱桃小嘴亲了一口,还是没有醒来,卧槽,不是说白马王子亲了白雪公主一下,白雪公主就苏醒过来了吗?这都亲了好几下了,别说醒过来了,连点反应都没有,难道是亲的力度不够? 杨毅抱着白雪公主,朝着她的樱桃小嘴使劲亲了下,这个时候,波多尔带着其它几个小矮人回来了,看到眼前的这一幕,全都傻了,小矮人纳皮很生气,朝杨毅喊道:“你在干什么?” 七个小矮人简直就是特妈七个电灯泡,这个时候闯进来……杨毅脸不红心不跳的回头道:“你们看不出来我在救她吗?经过我的观察,她是吃了有毒的苹果才会这样,毒苹果还卡在喉咙里,我在帮她吸出来。” 波多尔赞叹道:“王子就是王子,这么快就找到了公主因为什么昏睡不醒,不瞒王子殿下,我们找了两年都没找到原因,王子殿下,你真能把毒苹果吸出来吗?” 杨毅其实不想用吸的,因为有顾忌,对于有毒的苹果,他还是很忌惮的,要是猛地一吸,把毒苹果吸到自己的肚子里,岂不是中招?可如今骑马难下,被七个小矮人看到他亲白雪公主,也只能是试着吸一吸了。 杨毅不敢硬吸,把舌头顶在了上颚,这样即使毒苹果被吸出来也不至于被吸到肚子里,可力道就差了许多,杨毅深吸了口气,捏开白雪公主的小嘴猛地往外一吸,没吸出来,猛地一吸又没吸出来,再一吸,还是没吸出来…… 折腾了半天,杨毅汗都下来了,嘴都吸麻了,还是没吸出来,波多尔实在没忍住,问道:“王子殿下,要不我来试试?” 试你大爷,老子要是娶了白雪公主,让你亲了,老子岂不是亏大了?杨毅没搭理他,把白雪公主抱出来,放在地上,蹲在白雪公主身后,用手掌在她后心上拍了一下,咯!的声,白雪公主竟然打了嗝,白雪公主前面的波多尔激动喊道:“公主张嘴了,里面果然有东西!再加把劲!” 白马王子救白雪公主是用亲的,老子就得用拍的?冒牌货果然跟正主不一样,杨毅腹诽了句,鼓了鼓劲,又在白雪公主后心拍了一张,嗝!白雪公主又打了个嗝,毒苹果还是没有出来,波多尔又惊呼道:“不好了,公主的脸青了。” 杨毅吓了一跳,急忙扭过白雪公主的头,白雪公主就像是被鱼刺卡住了嗓子一样,脸色一会青一会白的,节奏还在变快,连身体都开始抽搐,看样子支撑不了多少时间了,杨毅也急了,把白雪公主抱在怀里,左手搂着白雪公主的腰,右手使劲朝着她后心玩命的拍了下去。 嗝!白雪公主猛地突出了卡在喉咙里的毒苹果,跟子弹一样啪的打在了正紧张看着的波多尔眼睛上,哎呦一声,波多尔翻身就倒,杨毅都懒得去看她,急忙把白雪公主翻过来抱在怀中,眼见着白雪公主雪白的脸上还是一会青一会白的,显然卡的不轻。 很快,白雪公主脸上就不在发青发白了,但是左边的脸变成了青的,右边的脸变成了白的,成了个阴阳脸,一声柔弱的呻吟,白雪公主睁开了眼睛,第一个看到的就是抱着她的杨毅,虚弱的问道:“你是谁?” 十六章 都是骗人的 杨毅看着怀里的太平公主,不,是白雪公主,眼泪都快掉下来了,特别无语,水晶棺材里的白雪公主虽然是个萝莉,还没有发育的很成熟,但还是很漂亮很惊艳的,现在再看,白雪公主成了个阴阳脸,左边的脸是青的,右边的脸是白的…… 故事里也没说王子救了公主后,成了个阴阳脸啊,这是闹哪一出?杨毅欲哭无泪,难道因为自己是冒牌的,所以只能是这个效果?那就太操蛋了,他还想娶了白雪公主当国王呢,好好一个美女成了阴阳脸,实在是有够怪异的。 白雪公主愣愣瞧着眼前这个头发短短,穿的稀奇古怪,脸色更是稀奇古怪的男人,又问了一句:“你是谁?” “太好了,太好了,公主醒过来了,这真是个好消息……”波多尔高兴的大叫起来,杨毅也回过神来了,整理了下纷乱的思绪,低头温柔对白雪公主道:“你好,我美丽的公主殿下,我是遥远东方神龙国的王子,落难到了这里,碰巧救了你,哦,我美丽的公主,第一眼见到你,我就深深爱上了你,你能做我美丽的新娘吗?” 童话故事里就是这么发展的,白马王子救了白雪公主之后,都没说约个会啥的就急不可耐的提亲了,白雪公主也爽快的不行就同意了,既然故事里都是这么说的,那就按照剧本来呗,虽然白雪公主成了阴阳脸,可也是个阴阳脸的公主啊,能娶到公主就是积了八辈子的德了,就别挑三拣四的了。 问题是,白雪公主并没有答应他。故事到了杨毅这,就不按套路出牌了,白雪公主眨巴了几下大眼睛,发了会楞,对杨毅道:“谢谢你救了我,可是,可是我刚醒过来啊,你就让我嫁给你,实在是太突然了!” “不是,故事里就是这么说的啊……”杨毅嘟囔了一句,白雪公主挣扎着从他怀里站了起来,波多尔兴奋的扑上来对白雪公主喊道:“公主,公主,王子殿下说,只要帮助你夺回王位,你救能赐给我们真正的身份,做你王国的子民,太好了,太好了,我们再也不用被流放了……” 白雪公主很懵,完全反应不过来,不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倒也能理解,任谁刚醒来就看到一个稀奇古怪到了极点的男人,跟她熟知的一切都格格不入,还自称是落难的王子,并且救了自己,开口就要成亲,接着小矮人就激动的扑了上来,要成为她王国的子民,搁谁身上谁也得懵。 “波多尔,你先别着急,我有点晕,能跟我说说发生了什么嘛?” “尊敬的公主殿下,事情是这样子的……” 杨毅没有兴趣听波多尔跟白雪公主讲述事情经过,现在的他想静静,静静的想一想接下来该怎么办,他悄悄捡起被白雪公主吐出来的半块毒苹果,往外走去,杨毅知道娶白雪公主的事基本上黄了,因为他在白雪公主的眼睛里看到的只有惊慌,怀疑,和恐惧,别说爱慕了,感激之情都没有,杨毅也知道问题出在哪,就在他那一句落难的王子身上。 他要是真正的白马王子,白雪公主跟着他依旧能过上好的生活,甚至可以借助白马王子的力量复仇,夺回王国,可是杨毅能带给白雪公主什么?都是落难的,救了她也不用以身相许啊,可杨毅也只能这么说,不这么说,没法解释他的来历,这是他的短板,他压根就不是这个世界的人,除了烂命一条,什么都没有。 童话里全是骗人的,没有那么多的美好和纯真,看似的美好其实也都在合理规则之内,公主只能配王子,七个小矮人早就救了白雪公主,也没见她嫁给谁,他这个假王子山寨货,也难怪白雪公主没答应。 杨毅的计划是按照剧情走的,救了白雪公主,然后白雪公主会答应嫁给他,再去找那个有魔镜的皇后麻烦,自己有能变大的饼干,变得跟巨人一样干掉皇后,自己成了国王,一切是多么的美好啊…… 可现实却无情的给了他当头一棒,饼干过期了,虽然还没确定白雪公主一定不会嫁给他,但杨毅却要提前想退路了,何况阴阳脸的白雪公主,怎么看怎么跟鬼似的……杨毅还没那么重的口味。 没有退路的人生是操蛋的,杨毅得好好想想接下来该怎么办?他出了小矮人的木屋,外面寒风冷冽,杨毅却感觉不到,满心沮丧的坐在门前的台阶,嗖!的声,方片2举着剑窜到他身边,问道:“王子殿下,咱们要撤退了吗?” “事情还没办完,不到走的时候,给,你把这半快苹果塞到被咱们藏到树洞的白马王子嘴里,我一个人想静静,退下!” 方片2应了一声,转头要走,却突然回过头,方头方脑的问道:“殿下,静静是谁?” “滚!” 方片2去给白马王子塞毒苹果去了,杨毅却哭笑不得,这么老的段子还让方片2演绎了一把,他沉默了下,伸手掏兜,把过期的饼干拿出来看了看,他还是有点不甘心,收拾了白马王子都没舍得扔,这东西是他计划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真过期了? 杨毅不甘心的取出最后三块小饼干,吃了一块,没反应,别说成巨人了,连长到一米九都没发生,甚至肚子都不疼了,杨毅又把剩下的两块吃了,过期的相当彻底,杨毅恼怒的把饼干盒子扔了,想要掏出药水来看看过没过期,药水瓶没有了,不知道是掉了还是消失了,倒是在里兜里掏出半盒烟来…… 杨毅瞧着手里的半盒烟,这可能是他从哪个世界带来的唯一的东西了,也是唯一的念想,杨毅叹了口气,抽出根来,却没有火机,不知道什么时候丢的,回到屋里的壁炉旁边点着了烟,继续回到门口坐着。 依旧是熟悉的味道,烟草的刺激让杨毅忍不住一阵恍惚,他现在经历的,实在是离奇的连做梦都梦不到,他还是有点不敢相信真的就穿越到了童话世界,杨毅吐了个烟圈,思绪往回拉,现在不是多愁善感的时候,还是得解决生存的问题。 现在的情况是,白雪公主是救了,却成了个阴阳脸,并且很明显不愿意嫁给他,而他依仗能变身巨人的饼干也过期了,没了饼干,他该怎么去对付哪个会魔法的皇后?就算皇后没魔法,难道护卫的武士还少了? 就凭自己和四个2,要杀皇后,还不如自己买块豆腐撞死来的省事,也不知道这个世界有没有豆腐……可都走到这一步了啊,难道要放弃?前面的辛苦努力可就都白费了,杨毅有点不甘心,但也没有太好的办法。 深深的无力感席卷杨毅的全身,为啥自己穿个越就这么难呢?别人穿越,不是奇遇,就是有人罩,猪脚光环都能闪瞎人眼,到了他这……咋就这么不容易呢?杨毅深吸了口烟,怨天尤人没个屁用,现在的选择只有两个,带着四个2离开,或者…… 刚想到这,身后木门被推开,发出吱……的一声响,杨毅忍不住扭头一看,就见阴阳脸的白雪公主出来了,身上披着矮人的兽皮,看见杨毅矜持的点点头,并排跟杨毅坐到了台阶上,杨毅不知道说什么好,白雪公主也不知道说什么好。 沉默了片刻,白雪公主扭头问道:“你真的是个王子吗?” 王子这个身份杨毅是咬死了的,可他跟这个世界格格不入,品种奇怪,穿的奇怪,落魄的跟个叫花子一样,该怎么样证明自己是王子呢?杨毅狠抽了口烟,眼前一亮,扭头对白雪公主道:“我当然是王子了,虽然落难了,也是一般人比不了的,不信你看!” 杨毅没什么拿得出手的东西,只剩下半盒烟了,可这半盒烟却是现代文明的精华,过滤嘴,精致的烟丝,精美的烟盒和包装,还有那一晃就显现出不同图案的防伪标识,不是吹牛逼,在这个半蒙昧的童话世界,简直就是神话一般的存在。 白雪公主接过杨毅的半盒烟,看了看烟盒上的图案,惊呼道:“好精致啊,上面的图案真精美,就算是最伟大的工匠,也难以做出这样精美的……”她不知道该怎么形容烟盒,但她毕竟是公主,眼界比一般人宽,虽然看不出是什么东西,却能感受到现代科技的高大上。。 杨毅牛逼的把带着过滤嘴的烟头弹飞,看着划出弧线的那一道火光,对白雪公主道:“在我的家乡,我每天都要抽一盒这样的烟草,你手里拿着的东西叫烟盒,抽完烟我就会把它扔掉,请问,如果我不是王子,怎么能消费的起?” 白雪公主没有问杨毅为什么落难,想必是波多尔把杨毅跟他说的话,又跟白雪公主说了一遍,白雪公主沉默了下,看着杨毅道:“我应该谢谢你,是你救了我,否则我还会在沉睡不醒,你是个王子,虽然落难了,但一定很有本事,其实我们是同病相怜,波多尔说你暂时回不去你的王国了,如果……如果,我是说如果你能帮我夺回王位,我可以答应嫁给你……” 十七章 黑化的白雪公主 每个少女都有个白马王子的梦,每个男人也都有个白雪公主的梦,杨毅也有,只是他发现,梦和现实的差距是真特妈大啊,更没想到白雪公主会说出这样的话,扭头一看,白雪公主的眼神闪躲了下,随即又睁大了眼睛看着她,面对着白雪公主的阴阳脸,杨毅瞬间就明白她的意思了。 白雪公主是个落难的公主,曾经的她应该很单纯,可在单纯的人也架不住没完没了的陷害,当白雪公主被杨毅救醒,当她再一次死里逃生,当她知道主宰不了自己命运的时候,单纯就已经远离她了,白雪公主出生在宫廷,纵然没有宫斗过,但肯定听说过,她生长在权利中心,见识跟普通人自然是不一样的,现在的她没有选择,只有杨毅能够帮助他。 波多尔被杨毅忽悠,肯定会把杨毅说过的话说给白雪公主听,对于白雪公主来说,杨毅就是那根救命稻草,抓住了或许有那么一线生机,不抓住,还是会死在王后手中,因为王后有魔镜,她当问起谁是这个世界上最漂亮的人的时候,王后就会知道她又醒了。 所以她才会对杨毅说,如果杨毅能帮他夺回王位,她会嫁给他,记住这句话的前提,是杨毅能帮她夺回王位,杨毅在职场,商场,打滚了两年,当然能听明白话里的意思,暗自叹息了一声,白雪公主学坏了啊,都特妈会耍心眼了。 杨毅很郁闷,没法不郁闷,他小看了童话世界里的人,白雪公主并不是傻白甜,他再一次深刻的领悟了那句著名的话,童话里都是骗人的,在白雪公主躲避他的眼神中,杨毅看到了很多东西,坚韧坚决还有和她年纪不符的成熟,白雪公主都懂玩心眼了,谁知道会不会黑化下去? 白雪公主变得不在单纯,杨毅更不是个单纯的人,他懂得利益交换,得在平等的条件下才有效果,否则就是鸡飞蛋打,他不会再单纯的认为,帮助了白雪公主夺回了王位,白雪公主就会嫁给他,要知道他来历不明,跟这个世界格格不入,还很危险,这样的人简直就是灾难,白雪公主一旦掌握了大权,会不会先把他干掉? 人性是经不起考验的,如果他是白马王子,自然不用怕,毕竟身后有一个国家撑腰呢,他一个冒充落难王子的,有什么依仗?杨毅明白其中的道理,何况白雪公主不乐意嫁给他是那么的明显,勉强也没意思,她已经不是童话里原来的白雪公主了,现在是有点黑化的阴阳脸公主。 干掉王后不是那么容易的事,白马王子干掉王后很容易,但他不容易,这就是掌握权力的好处,杨毅沉默了又沉默,他还有退路吗?他不认为有,琢磨了下,杨毅开口道:“尊敬的公主殿下,看的出来你对我很不信任,而且没有爱情的婚姻是耍流氓,这样吧,我是一个落难的王子,需要稳定下来,如果我帮你夺回了王位,你能给我什么样的回报?” “我可以封你为宰相,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白雪公主就坡下驴,急忙给了杨毅许愿封官,一句话出口,透露出了白雪公主的野心和真实想法,她想当女王,掌握自己的命运,杨毅无奈叹息,谁让自己不是白马王子呢,宰相,被挨宰的相公吗? 杨毅想了想,道:“不,我不想当宰相,也不会向你索取太多,你夺回了权利,成了女王,只要给我一块小小的封地,给我封个伯爵就行了,如果可以,我们就成交!” 白雪公主惊讶的看着杨毅道:“我的国家只是个伯爵国,没有权利封你为伯爵的,你是王子,难道不懂?” 杨毅的确是不懂,但他可以装傻,故作深沉道:“我是神龙国度的王子,并不太了解这里的情况,你可以跟我说说吗?” 白雪公主当然会跟杨毅说说,说说的结果就是,杨毅明白了童话世界里的贵族体系是怎么回事,准确来说跟中世纪的欧洲的封建社会基本上差不多,白雪公主所在的大国叫做奥斯曼帝国,帝国有皇帝,皇帝下面贵族分为五等,公爵、侯爵、伯爵、子爵与男爵,另外还有两种封号,准男爵与骑士,他们属於最底层的贵族。 公爵,侯爵,伯爵,封地叫国,子爵,男爵封地不能建国只能叫领地,白雪公主其实只是个伯爵的女儿,她的国家是个伯爵国家,称呼上也能叫国王,公主……所以白雪公主的国家其实很小,只有二百个骑士的伯爵国,她没有权利封爵,但可以册封骑士。 杨毅又忍不住叹息了声,童话里都是骗人的,之前还以为娶了白雪公主就走上了人生巅峰,其实就特妈是个市长家的女儿,封建制度害死人啊,杨毅一叹息,白雪公主急忙道:“尊敬的王子殿下,虽然我没法给你封爵,但我可以封你为骑士,只要你帮助了我,我会给你最大的领地和庄园,收最少的税。” 杨毅掂量了下白雪公主的许诺,还是觉得有点不甘心,他付出的危险太大,收获的却太少,之前还觉得能当国王呢,一转眼成特妈地主了,可不甘心是不甘心,他也没有退路了,现在最重要的是找到个落脚的地方,能够生存下去,至于回到现实世界,他不认为能回去,那么多穿越小说,还真没有谁是能回去的,就算有希望,都是以后的事了,生存是摆在他面前最大的问题。 当个地主也是好的啊,杨毅可不想傻乎乎的在童话世界乱溜达,这是个危险的世界,水土不服的他很可能被女巫害死,喝水毒死,迷路死,饿死,渴死,被人打死……虽然公主很多,各个都等着被解决,可他又不是马里奥没完没了的救公主,尤其是救了白雪公主之后,还当不上国王,就更没兴趣了。 杨毅咬牙道:“成交,咱们说好了,我帮你夺回权利,你给我一块大大的领地。” 面对邪恶会魔法的王后,杨毅是胆怯的,可是富贵险中求,死了,大不了就当是一场梦,没死,他就有了生存下去的条件,白雪公主听到杨毅答应了他,欢呼一声道:“好,我一定给你最大的领地,现在,咱们来说说你的办法。” 魔法饼干过期了,杨毅就是个普通人,虽然有把白马王子的宝剑,但他不认为凭着宝剑可以过五关斩六将,所以还是得好好谋划谋划,杨毅生活在现代,各种演绎的小说和电视剧电影看了不计其数,其中总有能借鉴的地方。 杨毅首先梳理了一下手上现有的资源,他,白雪公主,四个2,七个小矮人,除此之外,什么都没有了,仅凭这些人就要颠覆王后,杨毅忍不住有些恍惚,他深吸了口气,正面硬拼是不用想了,这几个人还不够王后塞牙缝的。 只能是玩阴谋诡计,出奇制胜,而且速度要快,留给他考虑的时间都不多,王后的魔镜太操蛋,最好今天晚上就出发,因为只要自恋的王后早上起来问魔镜谁是这世界上最美丽的女人,魔镜就会回答白雪公主,哪时候就暴露了。 留给杨毅考虑的时间并不多,想了想,杨毅有了个计划,计划很简单,混进城里,让七个小矮人制造混乱,这个混乱还是放火,火光一起,他就带着四个2和白雪公主直接去王后的寝宫,他会喊叫知道是谁放的火,侍卫问起就说是白雪公主回来了,白雪公主放的火,这样王后就会接见他,见面的时候,突然让白雪公主亮出本来的真面目,一定会让王后诧异一下,然后他和四个2突然发动,王后应该来不及施展魔法,没准就能拿下王后。 计划漏洞很多,简直就是玩命大冒险,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就这么几个人,短时间除了这个办法,杨毅真心想不出别的办法,他心里也没底,看了一眼白雪公主,一半脸青,一半脸白,真心不漂亮了,魔镜还能再说白雪公主是最漂亮的吗? 要是不说,就能有更多的时间筹划,可他不敢冒这个险,对于未知的事,千万不要有侥幸的心理,那样会死的很惨很惨,杨毅把自己的计划跟白雪公主一说,白雪公主的眼睛亮了,问道:“我该怎么做,才能不让别人认出来?” 杨毅看着她的阴阳脸,道:“找身男人的衣服穿上,戴个能盖住脸的帽子,抓两把土把脸弄脏点,相信我,没有人会认得出来你。” 其实杨毅想说的是,你已经是阴阳脸了,就算站到大街上喊自己是白雪公主也不会有人相信,不过那样太伤人了,看着白雪公主雀跃着跳起来,回到屋子里,杨毅又叹息了一声,然后咳嗽了声,喊道:“方片2,方片2,你回来了没有?” “猪公,我们在这!”方片2带着三个2从黑暗中跳了出来,一个个傻乎乎的看着杨毅,杨毅猛的站起来,对四个2道:“改变命运,改变规则的时刻到了,跟着我去弘扬正义,干掉邪恶的王后……” 十八章 天上掉下个魔法师 夜色之中,波多尔和阿克亚两个小矮人举着火把在前面带路,杨毅紧跟在身后,在他后面是剩下的五个小矮人和四个2,白雪公主换了一身男装,说是男装其实就是小矮人的衣服,穿在身上显得很小,加上帽子和脸上的灰,像是个野人,即使王后就站在她面前,恐怕都认不出来。 天很黑,风很大,呼啸着在森林里鼓荡起怪异的声响,白雪公主深一脚浅一脚的跟在同样披上了小矮人衣服的杨毅身后,虽然看不到他的脸,却还是能感觉到他的心事重重,这个神龙国的落难王子跟她认识的任何人都不一样,不光是相貌和衣着上,行为也古怪的很,不懂得礼仪,说出来的话同样很奇怪。 杨毅在白雪公主的眼里,实在是一个奇怪到了极点的人,偏偏身上有着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奇异魅力,这种魅力在于杨毅身上那股子不一样的见识和谈吐,还有敢于冒险的勇气,想起自己醒过来就看到他,白雪公主还以为自己仍然是在梦中,谁知道他竟然开口就求亲,实在是太唐突了。 想到杨毅求亲,白雪公主心里就有些黯然,当她吃下毒苹果,看到王后最后狰狞的嘴脸,她感觉到了死亡真真切切的来临了,然后她做了一个很长的梦,一个没有梦境,只有黑暗的梦,她困在了梦中,怎样也醒不过来。 太多的时间,可以让她好好思索为什么在她身上会发生这样残忍的事,开始她以为是自己的美丽威胁到了王后,后来慢慢的明白了,威胁到王后的并不是她的美丽,而是权利,父亲死后,能继承王国的只有她和王后,而最有资格的继承者是她,所以王后才会对付她。 以前活的太单纯了啊,权利的斗争中,她根本没有资格单纯,想的太过明白的白雪公主醒来后见到杨毅,听到他的那番话,其实心里是很失落的,如果杨毅不是落难的王子,而是附近其他国家的王子,她都会毫不犹豫的答应嫁给他。 可一个同样落难的王子,一个没有权利的王子,根本没办法保护自己,更不可能帮她夺回权利,而且她看到了杨毅眼中的野心,这是一个很危险的人,跟王后嫁给她父亲时候的眼神一样,就算夺回了权利,最终也会被他赚取。 单纯的单价是残酷的,她已经不在单纯,属于自己的一定要掌握在自己的手中,尤其是命运和权利……他为什么就不是一个有权利的王子呢?白雪公主叹息了声,其实她并不想冒险,成功的几率太低了,但她知道没有选择,杨毅说的没错,她们的力量太过弱小,只有出其不意,冒险,才有一线生机。 现在的她宁可死去,也不愿意再被王后的魔法控制,白雪公主想到这,紧紧的攥了攥拳头,就在这个时候,前面的树上突然掉下个人来,噗通!摔的雪花四溅,波多尔惊了,举着手中的叉子,大声叫喊:“不好了,王后派人来杀我们了……” 其它的几个小矮人一起跟着慌乱了起来,看样子要夺路而逃,杨毅却很镇定,从怀里掏出小矮人给他的一把短剑,白马王子的长剑让他给埋了起来,那东西太扎眼了,杨毅大声喊道:“慌什么?真要是王后派人埋伏,谁也跑不了!” 四个2忠心耿耿的守在杨毅四周,没有呐喊声,没有刀剑的磕碰,更没有战马嘶鸣的叫声,只有小矮人们慌乱的喊叫,杨毅没搭理小矮人们的慌乱,走到掉下来的人前面,就见是个十七八岁的少年,穿着华丽的衣裳,脸色惨白,惨白到嘴唇都没有颜色了,眼神茫然,鲜血从他胸口沁出,显然受伤不轻。 七个小矮人自己慌乱了会,发现并没有埋伏,也都镇定了下来,波多尔不好意思的举着火把喃喃为自己辩解道:“天太黑了,我吓了一跳。” “火把举起来,照着他的脸!”杨毅没搭理波多尔的解释,反而低沉的吩咐了声,伟大的矮人怎么会害怕呢?羞愧的波多尔急忙举着火把站到了杨毅的身边,火光中杨毅才看清楚年轻人的模样,这是个漂亮的跟女孩子一样的男孩,一头金黄的头发,蔚蓝色的眼睛,修长的身躯,高挺的鼻梁,用句现代话说,大眼睛,双眼皮,一看就是讲究人。 这位要是穿上裙子,比白雪公主也不差啥了,但他绝不是个王子,因为没有那家的王子穿成这个德行,最重要的是,他的领口,衣袖的蕾丝花边既没有金线,也没有银线,表明他不是贵族,而且他手中还拿了个银光闪闪的魔法棒。 年轻人大口喘着气,在寒冷的黑夜中,蒸腾起一片白雾,看到杨毅,涣散的眼神凝聚成冰冷的目光,紧紧的盯着他,杨毅冷哼一声,半蹲下,手中短剑架在年轻人的喉咙上,沉声问道:“你是什么人?怎么受的伤,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杨毅是个爱冒险却又很谨慎的人,曾经有个跟杨毅做过生意的老总就很感叹的对他说过,以杨毅这种见到利益就像狼一样势在必得,却又步步为营的性格,只要杨毅能在商场混上十年,未来就没有他们这些老家伙什么事了。 杨毅绝对不会相信年轻人此时从树上掉下来是个巧合,尤其是在他们这几个人就要去火并王后的时候,就更不相信了,世界上没有那么多的巧合,巧合都是人为设计的,所以他并没有好心的去救年轻人,而是把短剑架在了他脖子上。 年轻人伤的很厉害,却傲然的抬了抬眼皮,道:“我是魔法师西蒙,福曼,我的父亲是希德,福曼,是萨克森王国的祭司,是位伟大的魔法师……” 年轻人的话刚说到这,白雪公主惊呼道:“你是福曼魔法师的儿子?” “对,我是他唯一的儿子。” “我也是萨克森王国的人,可我为什么没有听说过你?” “我很小就出去学习魔法,进入了魔法学校,毕业了才回来,回来后发现父亲遇害了,是邪恶的王后怕我父亲威胁到他,杀害了他,我为了给父亲报仇,去杀王后,却被王后发觉,我魔法没有她厉害,只能是逃了出来,我听说白雪公主还活着,四处寻找她,想要帮助她复国,没想到在森林里碰到了一头魔狼,在跟魔狼的打斗中,我受了伤,爬上了树,我太累了,在树上打了个盹,然后掉了下来,你们是谁?矮人族的吗?不对,为什么你们会有红桃王后的扑克牌武士跟随,你又是什么人,为什么有着黑色的头发和黑色的眼睛……” 杨毅相信福曼不是王后的人,王后真要知道了白雪公主复活,只要派几十个人的武士队伍,就能把他们杀的干干净净,不用玩的这么复杂,玩的复杂都是没实力的人,就像是他们,真正的实力可以简单粗暴,根本用不着阴谋诡计。 但要杨毅相信福曼,也不太可能,虽然这小子的故事看上去天衣无缝,掉下来的时机却太巧合了,世界上有这么巧合的事吗?想要找白雪公主,白雪公主就自己送上门来了,可他的伤口却不像是假的,杨毅有些头疼。 更让他头疼的是,白雪公主竟然信了,走过来对福曼道:“我就是白雪公主,王后想要害我,还好这位流浪的神龙国王子救了我。” “啊!尊贵的公主殿下,我终于见到你了,我们有共同的仇人,请让我为你效忠!”福曼听到白雪公主的话,都没带犹豫的,挣扎着就要爬起来,还要去亲吻白雪公主的手,太特码戏剧化了,杨毅看的目瞪口呆。 在粗线条的人眼里,或许这是正常的一幕,杨毅却觉得不可思议到了极点,童话世界里并不单纯,即使比现代社会单纯,也没单纯到谁说什么就信什么的地步,白雪公主都阴阳脸了,脸上还抹着灰,穿着小矮人的衣服,她说是公主,福曼就轻易的相信了? 福曼只是说了事情经过,白雪公主也就相信了,都不用验证的吗?杨毅觉得很不对劲,感觉福曼比他还来历不明,不过,自己的存在不也同样是不明不白的嘛,这么多不明不白的人,还就凑到了一起,杨毅觉得很有问题。 杨毅忍不住看了看白雪公主,看到她的眼睛明亮了起来,极力的挺直了身躯,做出公主的优雅姿态来,再看福曼,虽然受伤,却还是恭恭敬敬的亲吻了白雪公主的手,杨毅看着他俩眼睛里闪烁的光芒,突然就恍然大悟了。 现在这种环境下,两人真正的身份已经不在重要,白雪公主需要一个人来抗衡他,因为杨毅是现在这支队伍的实际掌控者,他有四个扑克武士,小矮人都听他的话,白雪公主势单力薄,需要有个自己人,而福曼伤的不轻,要是被扔下,就会冻死在森林中, 人的心思有时候就是这么奇妙,杨毅却没有时间拖下去,更不敢把福曼扔下,他不知道福曼到底是什么人,是什么心思,就这么放走了,要是背后搞鬼,那就太操蛋了,更不能杀了他,杀了他,白雪公主就会认为他的企图非常大…… 真特码的头疼! 十九章 破釜沉舟 人生有些时候没有选择,就像是杨毅不管愿意不愿意,他都穿越到了童话世界,就像是他很怀疑福曼,却不得不带着他前行,带着福曼还在可控制范围内,比不带着好处多,但杨毅感觉却非常不好,就像是他只剩下十块钱买了碗面,却在碗里发现了个苍蝇,还不得不继续吃下去,因为不吃下去,他就会饿死。 福曼伤的不轻,右边肋骨断了两根,被魔狼抓的后背血肉模糊,如果只是演戏,代价实在是太大了点,杨毅没时间给他疗伤,撕了块布随便给福曼包扎了下,带着大家继续前行。 两个小矮人扶着福曼,白雪公主跟在身边,两人聊的还挺热乎,杨毅快步走到波多尔身边,小声道:“想要顺利除掉王后,成为新国民,生活在阳光下,就给我盯紧了叫福曼的那小子,他要是不听你的指挥,有任何的不对劲,就干掉他。” 波多尔的智商一直处于不在服务区的状态,听到杨毅的话,张开嘴就要问,被杨毅踢了一脚,轻声道:“听我的没错,这小子有问题,待会进了城,让他跟你们一起,你看紧了他,明白了吗?” 波多尔琢磨了挺大一会才点头,杨毅暗叹一声,感觉前路渺茫,随即想到除了冒险也别无他路,给自己鼓了鼓劲,召唤四个2到身边,让他们藏到自己的衣服里,这才感觉有点安全感了。 四个2的体积不大,纵然是2.5维的也占不了多大地方,藏在身上有两个好处,一是面对王后的时候,四个2突然发动,可以出其不意,第二个,要是有人要害他,四个2也能第一时间感觉到,可以帮他抵挡一下,杨毅真正的嫡系,只有四个2。 闲话不多说,在白雪公主和福曼的指点下,徒步了四个多小时的一行人终于看到了一个城堡,城堡样式古老陈旧,是以泥土筑成的土堤,有五十英尺高。土堆上面是木制箭塔,土堆下面以木板围起,称为板筑,用来防护□仓、家畜围栏和用来居住的小屋。 土堆与板筑就像一个小岛,被挖掘出来并注满水的壕沟所围绕,由一道桥梁和狭小陡峭的小径来互相连接。危险的时候,如果守不着板筑的话,防卫的士兵会撒退到箭塔里面,城堡离的远,看上去还挺像回事,离近了之后城堡之破旧简直超出了杨毅的想象。 杨毅虽然没见过真正的城堡,可电视里没少看,还见过红桃王后的城堡,在他想来,地下世界城堡都建造的那么精美,地上的城堡会更加的了不得,一定是宏伟的不行,谁知道破烂成了这个德行,哪是什么城堡,就特妈是个土围子,其简陋和寒掺,简直令人发指。 “王子殿下,城门有士兵把守,我知道有个秘密的地方能进去,跟我来!”话是白雪公主说的,杨毅翻了个白眼,傻子都知道不能从正门进去,但也用不着去找什么秘密的地方,只要找到处低矮的围墙,翻墙也就过去了。 可既然白雪公主有捷径,那就跟着吧,杨毅给波多尔使了个眼神,波多尔就带着兄弟扶着福曼跟在后面,偷摸的绕着城堡转了小半圈,到了城堡后面,白雪公主指着城堡下面的秘密地点给杨毅看,杨毅鼻子差点没气歪了,这个秘密地点竟然是个狗洞…… 钻!杨毅也没客气,更不会矫情,顺着狗洞钻了进去,随即白雪公主跟着钻了进来,接着进来的是福曼和小矮人,都进来后,杨毅在夜色中看了看城堡里面的情形,看不太清楚,太黑了,轻声对波多尔道:“现在你们分成两组,去城里放火,明白了吗?” 波多尔给了杨毅一个我明白了的眼色,杨毅转身要带白雪公主去寝宫,福曼道:“我陪着公主殿下一起去吧?我愿意为公主效死!” 杨毅猛然扭头看他,沉声道:“不用了,你受伤太严重,跟着只会坏事,我和公主两个人行事更方便一些,你配合矮人们放火,等火烧起了,在城中制造事端,大声喊叫王后陷害白雪公主的事,现在白雪公主回来了要继承王位,鼓动起城里的人开始混乱,再去接应我们,明白了吗?” 杨毅话语阴沉的都能滴出水来,右手按住了藏在腰后的短剑,福曼要是不同意他的安排,非要跟着去对付王后,杨毅就敢抽出短剑先把他干掉,此次去找王后玩命,就是破釜沉舟,要是内部不稳,杨毅也不介意杀人立威,除掉福曼这个来历不明的后患。 这也是杨毅为什么会带着福曼的原因,之前他没有任何理由杀福曼,毕竟人家故事说的很完整,找不出毛病,白雪公主也很信任他,在来的路上,杨毅偷听他俩的聊天,不管白雪公主怎么试探,福曼都能说的清清楚楚,比如他父亲的爱好…… 现在杀福曼就没有任何顾忌了,因为在这次的行动中,只能有一个主心骨,那就是杨毅,谁都不行,白雪公主都不行,就算失败了,也得失败在他的布置下,自己的命运就得掌握在自己的手中。 按照套路来说,福曼一定会强烈要求跟着白雪公主,杨毅会立刻杀了他,震慑白雪公主,树立了威望,也除了后患,没想到的是,福曼看了看杨毅,竟然点头道:“我听王子殿下的,跟矮人们在城里放火,等火烧起来了,我会制造混乱,帮助王子殿下和公主殿下。” 知情识趣的人啊,杨毅暗自感叹了声,福曼一答应,他就没有杀人的理由了,这么知情识趣,老子要是以后当上了国王,让这小子当太监总管。yy了下,杨毅没在废话,给波多尔一个眼神,带着白雪公主趁着黑暗朝寝宫走了过去。 童话故事里,都是国王,公主,王子……杨毅一直以为得多了不起呢,就算是知道了实情,在没进到城堡之前,杨毅都觉得作为伯爵国的首都应该差不到那去,怎么也得有县城的规模吧?一路摸过去才知道,差的太多了。 别说县城了,连偏远地区的镇子都比不上,一路上尽是些粗糙,低矮的木头房子或是石头屋子,也没个规划,杂乱不堪,乱七八糟的东西堆的哪都是,有点权力的游戏里临冬城的感觉,但比哪个规模还小了不少。 天色已经有些微微发亮,一路上也没看到什么人,更别说巡逻的士兵了,跟着白雪公主快走,很快就来到了王后的寝宫,说是寝宫,其实就是粗矿的石头堆砌起来的一个二层小楼,粗燥的惨不忍睹。 看到了寝宫入口,杨毅就和白雪公主藏到了一个挺大的草垛后面,这样的草垛在城里处处可见,先前还有点担心放不起火来的杨毅,现在倒是完全放心下来了,躲到草垛后面,杨毅探头去观察寝宫的护卫,发现门口只有一个穿着铠甲站岗的老兵。 老兵得有四五十岁了,站在门口跟寒号鸟一样的哆嗦,杨毅觉得很奇怪,来之前他跟白雪公主打听过寝宫的情况,白雪公主说,寝宫每天晚上的护卫有二十个武士,把守在寝宫外面,现在看来,别说二十个士兵了,连二十头猪都没有,只有个老头。 杨毅小声问白雪公主:“你不是说有二十个士兵看守寝宫吗?怎么只有一个老头?” 来的路上白雪公主都很镇定,现在却抖的跟个鹌鹑似的,阴阳脸左边铁青铁青的,右边雪白雪白的,眼中露出恐惧的目光,看来王后带给她的压力和恐惧太大了,大到离的近点就情不自禁的抖,这孩子心理有阴影啊,杨毅轻轻拍了拍白雪公主的肩膀,轻声道:“别怕,有我在!” 或许是杨毅的鼓励给了白雪公主勇气,她朝杨毅勉强笑了下,道:“我……我也不知道,以前我住在里面的时候,都是二十个武士守卫。” 杨毅点点头,白雪公主的故事人人知道,一些细节就没人知道了,比如白雪公主吃了毒苹果后沉睡了几年,童话故事里没说,杨毅倒是问过矮人们,有的矮人说三年,有的说四年,他们日子过的很懵逼。 不管三年还是四年,时间都不算短,有变化也很正常,如果王后的寝宫真的只有一个老兵装模作样的看守,那杨毅的计划就很有必要改变,之前他想的是火烧起之后,带着白雪公主来到寝宫门口,报告是谁放的火,这样王后就会召见他。 现在却大可不必,只要干掉站岗的老兵,换上老兵的衣服,偷溜进王后的寝宫,悄悄暗杀了王后……俗话说,计划赶不上变化快,杨毅这个念头一起,就是如此的不可抑制,越想越觉得合理,比之前更加有把握。 杨毅深吸了口气,对白雪公主道:“我偷溜进寝宫,你就在这等我,要是听到我的喊声,你就冲进去,如果听不到喊声,就在这等我,明白了吗?” 二十章 火并邪恶王后 俗话说,环境改变人生,一个人处在什么样的环境,就会造就什么样的人生,杨毅以前对这句话嗤之以鼻孔,现在却相信了,两天前他还只是一个小商人,除了尔虞我诈的挣钱,就是四处花钱找刺激,现在却要铤而走险对付世界上最有名的后妈,邪恶的女巫王后。 杨毅没想到他还有当刺客的潜质,可真干起来,倒也没多慌张,甚至还有点跃跃欲试,看来人的潜力真的很大,就看逼没逼到份上,也或许他骨子里就是个找刺激的人,杨毅嘱咐完白雪公主,在地上摸了块石头,缩手藏在衣服下面,又稍微等了下,眼见城里右边有火光和黑烟冒起,深吸了口气,低头朝那看守的老兵跑了过去。 天快亮还没亮,是人最疲倦的时候,也是最放松的时候,老兵今年快五十了,守了一晚上,早就疲倦的一点精神都没有了,要不是天气太过寒冷,他恨不得靠在墙上睡上一小会,眼见着天要亮了,老兵的心思早就飞回到了他那简陋却温暖的家中去了,这个时候他的妻子应该已经起床准备早餐了…… 虽然只是一块黑面包和一碗菜汤,对他来说却是最大的享受……刚想到这,老兵看到一个黑影猛地朝他撞了过来,职业习惯让他警觉了下,抽出腰间的长剑,喊了声:“谁?” “不好了,有人在城中放火,白雪公主带着士兵杀回来了,要杀了王后,夺回王权……”跑来的这人声音并不大,老兵却是听得清清楚楚,心中一惊,他虽然只是个普通的老兵,但也听到过许多关于王后和白雪公主的谣言,可那些跟他有什么关系呢?那都是贵族们的事情,他只是个可怜的老兵。 不过,可怜的老兵也要养家糊口啊,他收回了长剑,问道:“你是要通知王后吗?” “是啊,我就是来通知王后的!”来人跑动着回了一句,当老兵刚看清楚来人黑色的眼睛,还没等有反应,那人突然跳了起来,接着老兵的脑袋就挨了重重的一击,在他昏迷的时候,老兵的念头却是,他有黑色的眼睛,好奇怪哦…… 杨毅没有老兵那么多的念头,一击得手,顺利的不像话,杨毅生怕老兵醒过来,举起手中石头又砸了一下,拽着老兵就往草垛后面走,拖到草垛后面,杨毅扒下老兵的盔甲,一边穿在身上,一边对颤抖的白雪公主道:“用绳子绑住他,给他嘴里塞上布条,要是他醒来,就用石头砸晕过去!” 这么会的功夫,城里两处着火,黑烟滚滚,叫喊声已经响了起来,看样子小矮人们放火放的很顺利,杨毅急忙穿好铠甲,挎上长剑,又在自己脸上抹了把土,从草堆后面跑了出去,这一次直接奔王后的寝宫,火已经烧起来了,王后应该会很快醒来,自己要趁这个时候刺杀,就不能有半点犹豫。 杨毅不敢大意,生怕寝宫里还有别的守卫,弯腰低头往里走,进了寝宫,是一条长长的走廊,离奇的是,竟然没有护卫,别说护卫了,连侍女都看不到一个,过程是相当顺利,杨毅没有在一楼停留,而是找到了楼梯,直接上了二楼。 两层楼的情况下,王后是不可能住在一楼的,要是杨毅也会选择二楼,以彰显自己的身份,果然也是如此,一楼的走廊里还有些小门,但上了二楼,就只剩下一扇大门了,王后的寝宫在外面看有些老旧,里面布置的却还不错,尤其是二楼,巨大的水晶灯,地上铺着鲜红的地毯,两侧还挂着油画。 就连紧闭着的大门上面都雕刻着花朵的图案,王后肯定是在最大的这间屋子里,同样是没有人把守,杨毅深吸了口气,是该推门而进呢?还是先咋呼两声?杨毅倒不是事到临头放不开,而是一路走来顺利的让她有点不敢相信。 要是屋子里有人埋伏该怎么办?应该不会吧,王后在睡觉哎,难道睡觉的时候,旁边还站着武士?可要是王后养小白脸怎么办?这些念头也就是一晃而过,都特妈走到这一步了,难道还能退回去? 随机应变!杨毅给自己的行动来了个总结,轻轻推了下门,卧槽,竟然就开了,杨毅有点懵逼了,他觉得就算屋子里不埋伏人,起码门应该是锁着的,他都做好准备让方片2找个缝钻进去给他开门了,没想到门就大大咧咧的开了。 门一开,反倒让刚鼓起劲的杨毅有些犹豫,跳脚朝房间里看去,就见是间相当大的卧室,一张大床在屋子正中,旁边就是燃烧着的壁炉,油画,椅子,窗帘,地毯……布置的甚是豪华,杨毅只是打量了一眼,就被床上斜躺着的哪个人给吸引住了。 那个人是背对着他的,穿着白色丝绸的睡衣,一头金黄色的长发披散在床上,半边身子都盖着被,却依然掩盖不住凹凸有致的身材,被子并不厚,显示出惊人的曲线,杨毅忍不住咽了口口水,应该就是王后了。 睡的如此大意,王后依仗的是什么?还是说,老子赶巧了?杨毅又深吸了口气,抽出腰畔从老兵那取来的长剑,悄悄朝王后的床边走去,都走到床边了,床上的王后还是没有反应,大有要睡到天荒地老的劲头。 杨毅高举起了长剑,对准了王后的脑袋咬咬牙,还真就有点砍不下去,毕竟他是生长在法治社会的现代人,虽然环境改变了,可心里对法治的敬畏依然存在,法治的概念早已经潜移默化,润物细无声的浸透了他骨子里的,一时半会的还真没法消除,何况杀人啊,杨毅连鸡都没有杀过。 王后是邪恶的,老子这么做是为民除害!杨毅恍惚了下,赶紧给自己做心里建设,狠心的刚要砍下去,门外忽然响起一声喊:“王后在你身后!” 杨毅下意识的一回头,就见身后悬浮着个三十多岁的欧洲***穿着白色的丝绸睡衣,玲珑的身躯,那两坨……分外显眼,这是一个艳丽到了极致的欧洲***简直比复仇者联盟里的黑寡妇还要艳上三分,尤其是身材,看一眼就要流鼻血了。 杨毅惊了下,都没看清楚是谁在门口喊的,挥剑就朝**砍了过去,他的计划虽好,却还是出了漏洞,至于是那里出了漏洞,杨毅不知道,也没时间琢磨,到了这一步就玩命吧,没想到的是,杨毅一刀砍过去,王后却忽地一飘,只留下一道残影,杨毅砍了个空。 卧槽,还特妈会隐身的,这还怎么玩?杨毅有些麻爪,举剑四处去看,却见门口冲进来的是福曼,这小子不是去放火的嘛?怎么跑到这来了,刚想到这,福曼对他喊道:“在你右侧!”接着手中的魔术棒朝杨毅一挥舞,一道光芒顶开了杨毅身侧的黑气。 杨毅转身就砍,也幸亏福曼来的及时,否则杨毅就着了王后的道,他倒也机灵,朝右边转身的时候长剑先挥舞了出去,啪!的声,砍在刚施展完魔法的王后身上,刺啦一声,王后的身影突然就变淡了,化作一道道残影消失无踪。 “现在怎么办?”杨毅脑袋直冒汗,王后的妖异超出了他的想象,真特码是个巫婆子啊,别看寝宫没有卫兵,只有一个王后,可偷袭不成,想要再取得胜利,基本就不可能了, 杨毅脑子转个不停,又是害怕,又是不知该如何是好,下意识的要离床远点,刚要有所动作,突然发现地上一个影子在他身后快速移动过来,杨毅急忙挥剑回头,根本没有王后,这时候,在窗口的美丽烛台突然噗!的声,被一阵席卷进来的阴风吹灭。 “火焰中的精灵,应我之召唤,化为我血色的长刀,斩灭邪恶的生物……”福曼念诵着咒语冲了上来,手中魔法棒朝着杨毅身后一挥,一道火光闪现,再一次阻挡了偷袭的王后,这个时候杨毅有了明悟,自己不是王后的对手,不如躲到福曼身后,看他们两个斗魔法,有机会了再偷袭。 想象是美好的,可现实又对他残酷了一把,就在杨毅拔腿就跑的一刻,忽然从离杨毅最近的墙壁里面伸出一双手来,猛地抓住了杨毅,使劲向后一拽,杨毅就跟牵线风筝似的被倒着拽了过去,砰!的一声摔在了墙上。 摔的杨毅七荤八素,噗了的吐了口鲜血,眼前一阵阵发黑,可抓住他的两只手透骨冰寒,冷的他直哆嗦,想昏迷都不昏迷不过去,而且眼前的情形让杨毅感觉到了刻骨铭心的恐怖,因为他发现,身后的墙壁似乎变的透明自来,自己的身体,竟然被怪手拽的陷进了墙壁之中。 杨毅惊魂都快飞了,王后的魔法实在太恐怖了,一边使劲挣扎,一边朝着福曼喊道:“快来救我!” 福曼怪叫了一声:“火焰中的魔神啊,将你们的愤怒,化成我无穷的力量吧!”纵身一扑,并没有去抓杨毅,而是伸手抓住了从墙壁里伸出来的怪手,使劲的向后一拽! 二十一章 王后成了画皮 杨毅对魔法的认知,一是来自哈利波特,二是红桃王后玩的那一手,其余的一无所知,怎么也没想到,王后竟然能邪乎到如此程度,他还是低估了魔法的威力,怪不得寝宫不需要守卫,只有个老兵象征性的站在门口,有人想暗杀会魔法的王后,简直就是小羊往狼嘴里送,多亏福曼也是个魔法师,并且及时赶到,才没有立刻挂掉。 操蛋的是,福曼是挺勇敢,也会魔法,倒是先把老子救出去啊,没有,反而拽住了王后的手臂,使劲向外一拽,拽的杨毅向外一个踉跄,脚下倒是踩实了,身上却猛地哆嗦了下,他敏锐感觉到,王后的魔法是寒冷系的,福曼的魔法却是火热系的,因为被王后拽住的左半边身子冰寒冰寒的,被福曼拽住的右半边身子火热火热的。 自打穿越到童话世界,杨毅的精神就是高度紧张,除了在红桃皇后的牢房里睡了一觉,剩下的时间不是逃命就是找活路,虽然年轻,身体也有些承受不住,加上一冷一热两股力量在体内争锋,感觉五脏六腑一阵阵翻腾,真心没忍住,就觉得鼻子一酸,朝着王后,啊欠!打了个大大的喷嚏,鼻涕眼泪的喷涌而出。 王后胜券在握,虽然被福曼拽的身体出了墙壁,但也没当回事,刚要使劲再把杨毅拽回来,没想到杨毅一个大大的喷嚏喷了她一头一脸,汤汤水水的顺着脸往下流,哪叫一个恶心,王后尖叫一声!不是吓的,是被恶心的,急忙缩手去擦脸,杨毅又被福曼一拽,拽出了墙壁,摔了个跟头。 被喷了一头一脸的王后是真怒了,全身黑气猛然暴涨,头发也都飘散起来,悬浮在空中,双脚离地得有半米,整个人都陷身在黑气之中,尖声叫喊:“你们真该死!我要杀了你们!” 杨毅摔的挺懵逼,稳住了身体一扭头,就见王后长发飘散,一双鲜红妖异的眼睛紧紧盯着他和福曼,惨白的脸,妖异的红色眼睛,加上周身黑气直拉丝,本来就够渗人的了,指甲还不停变长,变得又尖又利,小刀子似的,这形象早就不是之前杨毅看到的***更不像是童话里的人物,简直就是个活鬼。 整个寝宫里的蜡烛在王后魔法的波动下,全都熄灭了,此时天色还未全亮,惨白的光线从窗户外面映射进来,视线倒是不受阻碍,面对着一个黑化了的王后,随便配个音,就特妈是恐怖片,杨毅惊的什么似的,下意识就要跑,却听福曼道:“不能跑,跑了就前功尽弃了,也跑不出去。” 福曼一句话提醒了杨毅,都这个时候了,还能跑去那?他和福曼要是收拾不了王后,让王后缓过手来,调动了士兵,更没有地方跑,就算跑了,能跑去那?在这操蛋的童话世界流浪?还得随时防备王后的追杀。 “老子特妈跟你拼了!”杨毅大喊一声,举起长剑,还没等有动作,福曼挥舞着魔法棒朝着黑化了的王后冲了上去,口中念诵着魔法咒语,魔法棒散发出火热的光芒,杨毅眼见福曼冲了上去,没动,以他的能力,上去了帮不了什么忙,只能是拖后腿,不如找个机会偷袭,万万没想到的是,福曼冲出去的挺猛,王后的身形在半空中却诡异的一飘,嗖的下就倒了杨毅身边,伸手抓住了杨毅,杨毅急忙举剑去砍,却砍了个空,整个人被王后拽着朝墙壁里面而去。 杨毅十分不理解为什么王后一定要把他拽到墙壁里面去,但他知道墙里面绝对不是什么好地方,进去了就是十死无生,关键时刻,使劲往地上一躺,大声喊道:“大姐你找错人了啊,我是来打酱油的,不认识你啊,走错地方了,误会是误会,不信你看我黑眼睛黑头发的……” 杨毅是倒在了地上,手臂却被王后拽住,使劲朝墙壁里拖,不管杨毅如何哀求,就是不松手,狠命的要把杨毅拽到墙里,眼见着就要被拖进墙壁里面,关键时刻福曼纵身一扑,抓住了杨毅的右脚,拼命的朝回拽, 接下来的一幕特别的操蛋,王后左手抓住了杨毅的胳膊,福曼左手抓住了杨毅的右腿,两人一个往墙里拽,一个往外拽……倒是特妈拽的专心点啊,两个人都是一只手拽杨毅,另一只手还在使用魔法,福曼的魔法棒和王后惨白的手,在杨毅身体上面凌空挥舞不停。 冰寒与火热两股气息在他身上往来反复,好几次都差点碰到杨毅,太特码刺激了……杨毅手中的长剑早就没了,身不由己的像是根拔河的绳子,一会被王后拽过去点,一会被福曼拽过去点,跟拉大锯扯大锯似的…… 杨毅是真没办法了,突然想起小矮人已经放火成功怎么没赶过来呢?还有白雪公主也在等待自己的召唤,刚想要大声叫喊,门口突然传来白雪公主的声音:“住手,你这个邪恶的女人!” 白雪公主还是来了,杨毅没有办法扭头去看,但却感觉身体一松,王后放开拽着他的了手,猛地朝白雪公主凌空扑了过去,在王后的心里,果然还是白雪公主最重要,杨毅惊呼一声,还没等爬起来,就见福曼猛地一扑,挡住了王后。 王后扑白雪公主的姿势特别经典,是那种凌空扑下,双手要掐人脖子的路数,恰好福曼挡住了王后,然后王后就掐住了福曼的脖子,福曼一伸手也掐住了王后的脖子,福曼手中的魔法棒都掉在了地上,他俩不玩魔法了,改掐脖子了。 掐脖子就掐脖子呗,还在地上滚了起来,一会你在上面,一会我在上面的,姿势很暧昧,偏偏短时间还谁也掐不死谁,对杨毅来说这是最好的时机,都没带犹豫的从怀里掏出短剑,趁着王后滚在上面的功夫,朝着她后背猛地插了下去。 噗!的一声响,王后身上没流血,反而冒出股黑烟来,福曼趁这个机会,一使劲翻了上来,双手却还掐着王后的脖子,杨毅急忙要帮忙拿短剑去捅王后,福曼艰难喊道:“别乱插,插她的后心!” 卧槽,被王后掐住脖子了还能说话,真特码高科技,杨毅倒是想插王后的后心,可就说话的功夫,王后一使劲又掐着福曼的脖子,滚到了他身上,他俩滚动的速度非常快,都有点眼花缭乱了,并且还朝着门口的白雪公主和七个小矮人滚了过去,黑气蒸腾,七个小矮人也没上来帮忙,都抖的跟鹌鹑似的,白雪公主也在颤抖,好歹还站着,但也是硬撑着。 杨毅能感觉到福曼的魔法比不上王后,尤其是在他受伤的情况下,要是再没有办法,等王后滚到白雪公主身边,发个大招,就得全军覆灭,杨毅急的刚想扑上去,这时他怀中动弹了下,杨毅吓了一跳,随即想起来四个2还藏在身上呢,刚才光顾着跟王后玩命了,竟然把四个2给忘记了。 那么危机的情况下,四个2竟然没出手……杨毅急忙抖动衣服,把四个2拽出来扔到地上,就见四个2睡眼惺忪,显然是特妈刚才睡着了,杨毅这叫一个恨得慌,现在也不是找四个2麻烦的时候,急忙对懵逼的方片2道:“你带着兄弟快去把王后的眼睛刺瞎!” 方片2很为自己在关键时刻睡着了感觉到羞愧,扭头看到王后和福曼在打滚,抽出腰间宝剑喊道:“所有的王后都是邪恶的,兄弟们跟我干掉王后,……”飘着就出去了,剩下的三个2也奋勇的跟了上去。 四个2加入战团,形式立刻逆转,四个2体积小,还是扁平的,加上王后还在跟福曼较劲,眼见就要赢了,四个2爬上了她的脸,举着宝剑就戳眼睛,王后很邪恶,但很爱美,用现代话说,比较自恋,扭动中被红桃2的剑刺破了脸皮,有些惊慌了,尖叫道:“不要刺我的脸,滚开!” 王后一分神,福曼抓住了机会,猛地一滚把王后推到了上边,杨毅早就伺机而动,眼见王后的后背就在眼前,也没犹豫,用尽了全身的力气举起短剑,猛地朝王后后心狠插了下去,噗!一股血喷出,王后的身躯猛地一软,身上的力气一下子就空了,王后扭转过头,眼神凶狠邪恶盯着偷袭他的杨毅。 王后原本美丽的一张脸,现在变得无比狰狞,双目中,双耳中,鼻孔中,嘴角处同时流出了几行鲜血。尤其是那双眸子在幽绿昏暗的灯光下竟然映射出了一种恶毒,阴森光芒。 麻痹的,你要完蛋了,还敢这样看着我?杨毅狠心抽出短剑想要再给王后补上一剑,可短剑抽出来之后,王后嗝的一声,身躯猛地一颤,软软跌倒,血肉一下子就空了,与此同时从王后的身躯里冒出一股黑烟,嗖!的声钻进了被窝里面,只剩下一张皮落在福曼的身上。 这变故太突然了,杨毅吓了一跳,画皮?老子这是穿越到聊斋的童话世界里了?他以为王后金蝉脱壳了,举着短剑扑到了床上,拽开被子,就见枕头下面,静静躺着一面精致,古老,散发着光芒的镜子。 二十二章 二进宫 被子下面是一面样式很古老的手镜,材质是银的,镜面很光滑,背面是玫瑰花的浮雕,精美无比,王后显然是钻进了镜子里,杨毅好奇的刚想拿起来看看,福曼一个箭步窜了过来,口中念诵着咒语,在镜子表面上画了个五芒星的标志,五芒星在镜子表面散发了一层银光,随即渐渐消失,福曼松了口气,对杨毅道:“我把王后的灵魂封在了镜子里,记住,千万别打破魔镜。” 杨毅拿起镜子,光滑平整的镜子上面显露出一张美艳的脸,表情还挺丰富,有惊讶,愤怒,恶毒,不甘……似乎还有一丝哀求,不断在镜面上晃动,收集起来都能做一整版的表情包了,杨毅没心思多观察镜子,他还有太多的事要做,把手镜塞到了怀里,人却一下子就轻松了。 杨毅是个想的特别多是人,以往的经验让他明白一个道理,做人做事,必须要留一手,王后是被干掉了,但他不敢说就成功了,卸磨杀驴,过河拆桥这样的成语告诉他,干掉了王后不过是新征程的开始。 这也是为什么杨毅要当个骑士的原因所在,因为他不知道白雪公主夺回权利之后会变成什么样,他的利用价值已经没有了,要是让白雪公主觉得自己是个威胁,那可大大的不妙,本来杨毅就拿定了注意,真要收拾了王后,自己一定要低调低调再低调,低调到让白雪公主认为自己没有威胁。 现在用不着了,只要魔镜在自己手里,白雪公主要对他不利,杨毅完全可以把王后放出来,这才是对白雪公主最大的威胁,只有对等的威胁,才有谈判的权利,这就是所谓的平衡,难道福曼不懂吗? 杨毅扭头看了一眼福曼,这小子眼神闪烁,他从天上掉下来的突然,跟王后火并的关键时刻出现的也突然,干掉了王后之后,还来了这么一手,杨毅越来越感觉这小子不对劲,可他要干什么却是一点也琢磨不出来,忍不住问了一句:“你不是伤的很重吗?” 福曼尴尬的咳嗽一声道:“我是魔法师,也是药剂师,帮自己治好了伤……” 卧槽,这个回答还真是有够应付的啊,杨毅很无语,这时候外面脚步声杂乱的响了起来,有人大声呼喊:“王后,王后,你没事吧,我们救驾来了……” 杨毅急忙快步赶过去,把白雪公拽离开了门口,七个小矮人兴高采烈的跟在白雪公主身后,很快一行人从一楼走了上来,就出现在了门口,十几个身穿铠甲的士兵,长剑都出鞘了,还有几个衣着华丽的老头子,蜂拥进来之后,看到眼前的一幕全都傻眼了。 白雪公主上前一步,撩开自己的头发,大声道:“我是白雪公主,王后是邪恶的女巫,谋杀了国王,还要谋害我,我飘零在外,幸亏又矮人和神龙国的王子相助,帮我铲除了邪恶了王后,现在,我回来了!” “尊贵的公主,看到你,我仿佛看到了先王的仁慈,太好了,你终于回来了,帮助我们脱离了邪恶王后的控制……”一个五十多岁,穿着华丽,白胡子老长的贵族老头,在所有人还在发呆的时候,突然就激动的全身乱颤,跑到白雪公主身前,右膝跪下,亲吻白雪公主的手背。 白胡子老头这演技……全世界都欠他一座奥斯卡,时机,表情,动作,拿捏的都非常到位,不过认出白雪公主也没啥稀奇的,虽然白雪公主变成了阴阳脸,五官和轮廓却没有变,白胡子老头一跪,门口的士兵全都跪了下来,其它几个贵族老头却全都抢着过来,跪在白雪公主的身前,有骂王后的,有表忠心的,还有痛苦的……全特码是演技派。 王后尸体就躺在一边,这个时候却连多看一眼的人都没有,成者王侯败者寇,这一切都被杨毅看在眼里,心中忍不住冷笑,童话里果然都是特妈骗人的…… 杨毅做到了这一步,剩下的事,就不是他能操心的了,白雪公主接受了贵族老爷们的效忠,表示不想在寝宫继续待下去,要移步到王宫中,贵族们当然同意,不过在移步之前,白雪公主让一个叫奥莱姆的老头安排杨毅和福曼去休息。 于是杨毅和福曼就在七八个士兵的护送……其实是押解下,出了寝宫的大门,出了寝宫的门,杨毅发现寝宫外面站着许多的百姓,每一个都是灰头土脸的,城里的火焰还没有完全扑灭,有的地方还在冒着白烟,天色已经亮了,整个城里的景象却凄凉的像是劫后余生,每一个人都在看着出来的杨毅和福曼。 这些人就是童话世界里真实的人了,想象中童话世界里的人应该是快乐的,无忧的,有趣的,不愁吃穿的,现实却是他们跟古代欧洲的百姓一样,看样子那些快乐的,无忧的,有趣的童话,跟百姓并没有什么关系,它们只发生在王子和公主的身上。 杨毅被押解着向前走,百姓们都让开一条路,他们看向杨毅的目光中充满了敬畏和好奇,四个2被杨毅藏在了衣服里,他并不想太过显眼,可他奇怪的模样,还是引起了议论纷纷,走过了一条街道,老头押解着杨毅朝右边走去,要跟福曼分开了。 杨毅停下来,问道:“为什么要把我和福曼分开?” “这是公主殿下的意思,两位都是有功之人,尤其您是远客,还是尊贵的王子殿下,怎么能让你们挤在一个屋子里呢?这样是非常不礼貌的,而且大家都累了,公主希望你们能好好休息休息……” 听完奥莱姆这个贵族老头的言辞,杨毅冷笑了下,什么特妈的贵客,还不是把他和福曼给关押了起来,现在杨毅终于知道为什么福曼要把魔镜留给他了,看来这小子也不傻,知道留个心眼,不过话说回来,只要涉及到权利,又有谁是傻子呢? 杨毅被关押到了城里偏僻角落,一间挺大的石头堆砌的房子里,屋子里面有壁炉,有桌子椅子,还有床,当然还有看守的士兵……杨毅自穿越以来,两三天的功夫已经是二进宫了,他感觉有些疲累,让四个2盯着门口的士兵,要是见他们抽出宝剑,眼冒凶光,赶紧通知,他好逃跑。 虽然杨毅知道这样的事基本不会发生,但也有必要留一手,何况也不能让四个2闲着啊,打发走了四个2,杨毅疲惫的坐在靠着壁炉的椅子上,心中暗暗发誓,老子今后绝不会再让任何人给关起来,绝不会…… 虽然是被关押,待遇却比在红桃王后那里强多了,有个粗手大脚的欧洲妇女给送来了早餐,还有干净的衣服,早餐是两块黑面包和一杯牛奶,杨毅折腾的一晚上,早就饿的狠了,狼吞虎咽的吃了早餐,然后就拿起了放在床边的衣服。 衣服的料子有点像是亚麻的,灰色的衣服,夹衣两层,十分贴身,衣袖设计合理,可以自由活动手臂,便于全身活动。夹衣上有十几个扣子,夹衣衬里有细带可将瘦腿裤上端与之相连接;紧身外衣穿在夹衣之外,样式跟电视里演的没什么区别,做工粗燥,蕾丝花边一点都不华丽,不知道是没有贵族的新衣服,还是白雪公主不想承认他是王子。 甭管怎么样,只要换上了这身衣服,对于杨毅来说,就是翻天覆地的改变,等同于他开始融入进这个世界,本来并不多愁善感的杨毅开始有些多愁善感了,本意上他并不想换下身上这身阿迪,可衣服已经破烂,不是土就是灰,还有紧张的时候流的汗,这让以前每天都洗澡的杨毅非常不习惯。 何况,早晚都是要换下来的啊,杨毅叹息了声,他没有逆天的本事能够回到原来的世界,就算有,也绝对不是现在,感叹了会,杨毅站起来让士兵去打盆水回来,士兵打回来水,杨毅用纯棉的打底衫当毛巾,就在壁炉边擦了起来。 正擦的痛快淋漓,忽然从椅子上响起一声惊呼:“啊,你在干什么?” 杨毅吓了一跳,卧槽,椅子还会说话呢?急忙挡住了重要部位,扭头一看,原来是他放在椅子上的魔镜,镜子里面一张美艳无比的脸正在看着她,正是邪恶的王后,魔镜现在是杨毅的保命利器,即使擦身也放在了顺手就能够到的椅子上。 谁能想到被封在魔镜里的王后这么快就能显现出来啊,整的杨毅挺尴尬,不知道怎么的就想起王后整天问魔镜天底下谁是最美丽的人桥段了,下意识开口问道:“我是不是天底下最帅的男人?” 魔镜里王后的眼睛睁大了,瞪着杨毅看了半天,突然说了句:“我从未见过像你这样厚颜无耻之人……”说完,镜面变得模糊,王后隐遁进了镜子里,杨毅急忙胡乱擦了几下,穿上送来的衣服,嗯,挺宽松,还是很舒服的。 穿好了衣服,杨毅拿起魔镜,对着镜面吐了口吐沫,喊道:“出来,老子问你我是不是天下最帅的男人?你要不说是,老子让你好看!” 二十三章 调教王后 杨毅召唤王后,固然有嘚瑟的成分在,但也不全是嘚瑟,还因为无聊,吃了早餐,换了衣服,他就等于被囚禁起来了,就算是躺在床上也是胡思乱想的睡不着,不如打听些事情,比如王后一个熟女为什么会嫉妒白雪公主那个萝莉,福曼是不是祭司的儿子…… 王后很不给面子,杨毅喊了几声,压根就不搭理他,杨毅不会魔法,也奈何不了王后,但不会魔法有不会魔法的方法,杨毅发现他朝镜面吐了口吐沫,镜面上没有,被镜子吸收了,也就是说,镜子里面应该有空间。 杨毅听说过一个恐怖的游戏,血腥玛丽,血腥玛丽是一个鬼魂的名字,也是西方一种通灵游戏,非常受少女们的欢迎。想要作这种通灵游戏,只需要独自走进一间黑暗的浴室,在镜子与自己之间点燃蜡烛,然后对着镜子默念三遍,我信仰血腥玛丽,召唤者会获得青春且去另一个世界,代价是灵魂。据说召唤后就会死亡,死亡后的尸体不堪入目,但是容貌如花。 王后被封进魔镜之中,简直跟血腥玛丽有异曲同工之妙,不同的是,召唤血腥玛丽有危险,召唤王后没危险,没危险,杨毅还怕什么?召唤了几遍不成功之后,杨毅从地上抓起一把土撒在了镜子上,镜子吸收了,杨毅就又撒了把土…… 撒了十几把土之后,王后还是没有出现,似乎打定了注意要跟他耗下去,杨毅觉得撒土没意思了,干脆把用来擦身子的那多半盆水,用乘牛奶的杯子装满了水往镜子里面灌,王后真有耐心,灌了几杯,杨毅自己都觉得恶心了,王后还是没有显现。 杨毅也没了耐心,拿着镜子要往还剩下半盆脏兮兮的水里塞,这时候王后再也忍耐不住了,显现出艳丽的脸,满面怒容对杨毅喊道:“你这个肮脏的猪猡,我是王后,我要杀了你,我要让你的灵魂永远在地狱里受折磨……” 杨毅举着魔镜,静静的听王后的暴怒,王后喊了几句,杨毅却无动于衷,王后的怒火消失了,沮丧的看着杨毅:“你到底要怎么样?” “不想怎么样,你继续骂,不过,你骂人的技术实在是有够单调无聊的,威胁我也没什么意义,现在被封印住的是你,而不是我,我想要往镜子里面撒土就撒土,想灌水就灌水,甚至我还发现一个妙处,就是镜子里面是有空间的,要是我想嘘嘘,还可以拿来当尿盆,实在是一举多得,你能拿我怎么样?能出来把我的鸟给咬掉?……” 王后愣愣的听着,他发现杨毅是一个无耻到了极点的人,想起他说的那些话和干的事,没准真能拿魔镜当尿盆,魔镜的宝物,能容纳人的灵魂,是独立的一个小空间,她被封印到魔镜里面,已经很悲催了,要是再当成尿盆…… “你到底想要怎么样?”王后愤愤不平的问。 杨毅举着镜子,悠哉的问道:“现在我问你,谁是这个世界上最帅的男人?” “大魔导师甘窦夫是这个世界上最帅的男人。”王后诚实的答道。 杨毅面无表情的嗯了一声,用杯子装了半杯盆里的脏水猛地朝王后脸上泼了过去,脏水落到镜面上就融进了镜子里,镜面上一片水雾气息,王后大怒道:“大魔导师甘窦夫就是这个世界上最帅的男人,你要做什么?” 杨毅朝王后笑笑:“我再问你一遍,谁是这个世界上最帅的男人?” “大魔……”刚说了两个字,杨毅又一杯脏水倒在了镜子上面,继续问道:“谁是这个世界上最帅的男人……” 王后被杨毅折磨的一点脾气都没有,看着杨毅脸上的表情,突然就领悟了,在杨毅抓起把土要撒在镜面的时候,急忙喊道:“是你,是你啊,殿下,你是这个世界上最帅的男人。” 杨毅把手中的土扔到了地上,笑着对王后道:“孺子可教也,你看,问题和平解决了,我就是世界上最帅的男人,你承认,我也承认,我就很知足了,俗话说知足常乐,而且没有危害,如果你当初也跟我一样自恋,就不会去害白雪公主了,世界就变得和谐了,多好。不过,你是熟女型的,白雪公主是萝莉,根本没有可比性,起码在我眼里,你比她漂亮多了。” 说到这,杨毅咳嗽了声,继续道:“如果只是因为白雪公主比你漂亮,你就要下狠手,杀了她,是不是有点过分?还是你有别的什么原因?魔镜在我手里,也就是说从今天开始我就是你的主人了,你也看到了,我折磨人是很有一套的,我不会消灭了你,但绝对会让你生不如死,你想今后的生活质量高些的话,就不要骗我,要跟我说实话,明白了吗?” 之所以这么问,是因为杨毅越琢磨白雪公主的故事越觉得有问题,连逻辑都说不通,开始都还很正常,后面的发展就有些让人摸不着头脑了,比如开始王后派了个武士去杀白雪公主。 “我不想再看到白雪公主了,你找个借口,把她带到森林里偷偷杀掉。杀了以后,把她的心和舌头带回来,做为你杀死她的证据。听到没有?不可以有差错……” “是的,王后……” 武士听了这话之后,就真的把白雪公主带到森林里去了。可当武士抽出刀来杀公主的时候,他看到正在采花的公主,纯洁,善良,犹如天使一般,武士不忍心杀她,就向白雪公主说:“王后命令我杀掉公主你,可是我实在狠不下心,所以你还是往森林里逃走吧!” 说完武士见到一头猪,就跑过去宰了它,并取下心和舌头以作为证据。 故事发展到这里都很正常,可接下来的发展就不正常了,王后以为白雪公主已经死了,有一天她又问魔镜说:“魔镜、魔镜,谁是世界上最美丽的人呢?”魔镜回答王后说: “王后,你很美丽,可是白雪公主比你更美丽,她现在在森林中和七个小矮人过着快乐幸福的生活。” 王后听了这个回答之后,才知道白雪公主并没有死,她感到很愤怒。“真是可恶极了,一定要让白雪公主从世界上消失” 王后想到了一个办法,她在鲜红的苹果外面,涂上了她调配的毒药,准备去毒死白雪公主。“嘿!嘿!白雪公主只要吃一口这个有毒的苹果,就一定会死去。到那个时候,我就是世界上最美丽的女人了。”然后,王后就打扮成老太婆的模样,提着一篮苹果到森林里去了…… 已经夺得了大权的王后,想要白雪公主死,最少有一百种方法,为什么没有多派几个人去干掉白雪公主?反而自己亲自上阵,就算是亲自上阵,难道不能带几个心腹去?怎么也说不过去吧? 杀人这么儿戏吗?还用毒苹果,实在是多此一举,而且毒苹果倒了白雪公主就算大功告成,悠哉的回来做她的王后了,也没有检查白雪公主有没有死透,就不能补上两刀?杀人都杀不彻底,简直就是特妈神经病啊。 也许有人会问了,杨毅用不用把问题搞的这么清楚啊,是不是被迫害妄想症?童话故事少点逻辑能怎么样?用不用刨根问底啊,简直就是神经病啊,其实不然,之所以要搞清楚这些细节,是因为杨毅要知道所谓的童话世界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世界。 如果真跟童话故事里描述的一样,那么这个世界就是缺少逻辑的,是一个相对来说比较天真的世界,危险系数为三颗星,可要不是那么回事,而是有深层的原因,符合了逻辑,就会比现代社会还残酷,毕竟现代社会法律很健全,而这里只要有能力就可以无法无天,危险系数为五颗星,他也可以有更多的认识和准备。 直到现在为止,杨毅对童话世界的认知还只是一星半点,但他知道这里魔法横行,很危险,还有什么魔狼,邪恶的巫术,如果自己不多做准备,一定会死的比较惨,杨毅始终相信,一个人想要活的滋润,就要得到对等的信息。 杨毅把疑惑问了出来,对王后道:“如果你听话,我答应你不把你交给白雪公主,否则我一旦安全了,我会把镜子作为礼物送给她,我相信她一定很喜欢,你虽然会魔法,但掌握了权利的白雪公主一定会找到会魔法的人,哪个时候,你会是什么样子?” “如果,你能听我的话,问什么就回答什么,等到有一天我足够强大了,你对我没有了威胁,我或许能把你给放出来,给你自由,至于怎么选择,就在你了。” 打一巴掌在给个甜枣这样的套路,杨毅玩的已经很溜了,王后没有选择,如果王后不回答他的问题,他有无数种办法折腾王后,他相信王后一定是识时务者的,果然,王后用愤恨的目光看了杨毅有半分钟后,开口了,她的声音中满满的都是恨意,对杨毅道:“我不想让白雪公主死,我想让她生不如死,我恨他,因为,她是我同父异母的妹妹……” 二十四章 王后的悲惨遭遇 王后的故事很狗血,狗血的有悖人伦,白雪公主的父亲,老国王年轻的时候很浪荡,当他还是一个王子的时候,一次出去打猎,碰到了王后的母亲,一个漂亮的女巫,后来的事情就顺理成脏了,年轻的王子跟女巫好上了,并且女巫给他生了个孩子,就是现在的王后。 国王只是玩玩,甜言蜜语的说一定会娶女巫,只要等他当上国王,就会来接她,但他是不可能娶一个女巫做王后的,老国王也不让啊,并且国王很快就因为别的女孩子,把女巫给忘记了,女巫很痴情,在森林里等待着情郎有一天来找他,并且生下了一个女孩,就是现在的王后,并且取了个名字,克劳迪娅。 痴情女是永远也等不来负心汉的,这已经成为了一个老梗,女巫却一直相信王子会回来娶她,可是王子娶了白雪公主的母亲,一位邻国的公主,当这个消息传到森林的时候,已经是九年以后了,女巫很伤心,带着克劳迪娅去找国王。 这时候白雪公主刚出生,国王秘密召见了女巫和他的私生女,哄骗她们先回去等他的消息,他要准备一下,当女巫心满意足带着克劳迪娅离开的时候,国王却派武士暗中追杀,这里面就有福曼的父亲,会魔法的魔法师和十几个武士。 女巫的魔法还是很厉害的,虽然重伤,却还是带着女儿逃回了森林,这对当时才八岁的克劳迪娅人生观,世界观,产生了极大的影响,她十分痛恨国王和王后,还有那个他们生出来的孩子,白雪公主。 女巫回到森林后,并没有挂掉,坚持着活了三年,这三年她教会了克劳迪娅魔法,之前不让她学,是因为克劳迪娅有机会成为公主,于是这个世界上就少了一位公主,多了一个女巫,一个满心仇恨的女巫…… 女巫死后,克劳迪娅四处流浪,学习魔法,她内心仇恨的种子已经长成了参天大树,她开始谋划怎样复仇,可国王的卫队和魔法师让她有些忌惮,但是机会很快就来了,王后死了,而克劳迪娅却成长的无比美丽动人。 一个疯狂的念头在克劳迪娅的脑海形成,国王好色,她要凭借美色成为新的王后,为母亲,为自己复仇……接下来的事情大家就都知道了,克劳迪娅成功的成为了新王后,干掉了老国王,强烈的恨意和嫉妒,让她不断对白雪公主动手,却不想让她死,那样太不解恨了。 杨毅听完王后的故事,感觉后背一阵阵发凉,世界上果然没有无缘无故的爱,更没有无缘无故的恨,不过王后也太狠了点吧?竟然干出了这么刺激的事,杨毅想起曾经看过一本关于中世纪欧洲的书,说古代的欧洲皇室,不是傻子,就是疯子,要不就是色情狂。 童话世界里也没好到那去,优良的传统保留了下来,甚至还发展出了新的思路,变态!童话世界并不单纯,危险系数五颗星……杨毅对这个世界的危险又多了几分认识,王后的经历的确是可怜,可她该干的也干了,该邪恶也邪恶了,就没什么可怜的了,杨毅又不是圣母,爱心并不爆棚。 接下来杨毅又问了几个问题,比如为什么她的寝宫没有人守卫之类的,也知道了他能取得胜利实在是有够侥幸,原因竟然是王后把守卫寝宫的士兵派出去镇压北部洛克郡的刁民,兼收税去了,她实在没有想到会有人偷袭她。 之所以把杨毅往墙里面拽,是因为墙里面有一个密室,里面都是被王后害死的不听她话的人,魔镜是王后的母亲留给她的,里面囚禁的正是她母亲的灵魂,但是魔镜能力有限,只能囚禁一个人的灵魂,当她的灵魂被吸进魔镜之后,她母亲的灵魂就消失了…… 说到母亲的灵魂因为她而消失,王后的声音有些哽咽,艳丽的脸上还流下了泪水,杨毅相信王后没必要骗他,得到了想要的信息,以前很多想不明白,不知道的事,都有了个解释,杨毅没有心情再跟王后废话,对他招招手道:“没事了,你回去休息吧!对了,以后只有我召唤你,你才能出来,明白了吗?” 杨毅的态度简直就是把王后当成了仆人和玩具,甚至连一点可怜她的意思都没有,王后停止了哭泣,狠狠盯着杨毅,骂道:“男人没有一个好东西。” 杨毅朝镜子里的王后,笑了笑,道:“谢谢吧,咱们都不是什么好东西,不同的是,我有底线,你没有底线,其实没有底线也没什么,但你太不小心了,也太大意了,要是你能多留个心眼,多安排些卫兵,我也没机会收拾你,所以你悲剧了。” 杨毅无耻的嘴脸,让王后觉得很恶心,自言自语道:“要不是魔网出了问题,死的一定是你!”王后的这句话说的声音十分小,杨毅并没有听清楚,还以为她是在咒骂。 王后隐身进了魔镜里,杨毅吃饱喝足,躺在了床上,琢磨着白雪公主会不会答应他的要求,杨毅觉得能,白雪公主已经夺回了政权,他一个外来人威胁不到她什么,杨毅感觉白雪公主一定会很快来找他,因为他手里还有魔镜,杨毅威胁不到白雪公主的权利,却可以让仇恨延续下去,这对白雪公主来说是最不愿意看到的。 现在杨毅和白雪公主之间,勉强维持了一个微妙的平衡,平衡才有安全感,安全感是多么的重要啊……杨毅叹息了声,想了会心事,沉沉睡了过去,他实在是太累了,睡到昏天黑地,到了天黑才醒过来,白雪公主竟然没有主动来找他。 杨毅有点懵逼,白雪公主也太沉得住气了,玩上心理战了?事情并没有按照他想象的发展,他有点担心了,胡思乱想了半天,也没想明白白雪公主是个什么意思,但他知道谁先忍耐不住,谁的气势就弱。 杨毅沉下心来,如果没有魔镜,白雪公主会对他怎么样?他不敢说,但只要有魔镜在手,白雪公主就一定会来找他,事情就是这么奇怪,之前还是打生打死,恨不得不共戴天的王后,现在竟然成了杨毅的救命稻草。 忐忑不安的又等了半晚上,白雪公主还是没有来,杨毅也有点耐不住性子了,仅剩下的几根烟基本上抽完了,无聊之下,召唤王后聊天,说是聊天,其实杨毅想多知道点童话世界到底是个什么样子的。 王后告诉杨毅,童话世界里一直都没有一个强有力的政权来统治,大小的王国和领主割据带来频繁的战争,在这里,国王、贵族和骑士等大大小小的封建主构成了金字塔般的等级制度,但是他们的权力和义务都是有限的,“我的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这种复杂的等级关系使得每个人都没有安全感,平民生活在毫无希望的痛苦中。 在大陆的最北面是蛮荒的冰原,那里生存着邪恶的狼人和吸血鬼,经常想要攻击大陆,在大陆的东面是广博的海洋,据说在海洋的另一头是神秘的神龙国度,他们所在的大陆分成许许多多数不清的国家,其中还有矮人族,精灵族,和一些神秘的种族,而白雪公主所在的萨克森王国,不过是其中的一个小小组成部分,宛如沧海一粟。 其实王后所知也不多,但杨毅脑子里还是大概形成了对童话世界的初步轮廓,说白了,跟中世纪的欧洲差不多,不同的是,比中世纪还黑暗,还存在着危险的东西,女巫,魔法,精灵,矮人,吸血鬼和狼人……最让杨毅意外的是,这里的宗教非常简单和原始,所有人都信仰魔法女神,米斯特拉。 童话世界里,魔法分为两种,黑魔法和白魔法,黑魔法主要以伤害别人为目的,透过咒诅、秘密仪式、书符等方式,达到谋杀、致病、迷惑、役使、嫁祸等目的,使人在不知不觉受害。多用于对付仇敌或报复他人,亦可用作治病、驱邪,或针对他人所施行的魔法进行治疗、防御或反击,黑魔法是魔鬼的辖区,借助于一大群邪灵或恶魔的帮助,魔鬼得以进行他邪恶的工作;而帮助魔鬼的人,则得以施展黑魔法的能力。 白魔法,又称白巫术,指对人有益处的魔法,人有正面影响,或依靠神的力量而进行的魔法。通常这种魔法用于达成某种心愿,是一种企图以超自然方式影响世界的魔法。与白魔法相对的概念是黑魔法。简单来说,黑魔法是用来控制人的灵魂的,而白魔法则用来控制人的心灵。 听完王后的介绍,杨毅忍不住又感叹了句童话里都是骗人的,这是何其操蛋的世界,简直混乱到了没有秩序,他很有必要为今后的生活仔细谋划一番了,就在他想要问问王后关于这个世界的经济,文化,军事,格局……方方面面问题的时候,门突然开了。 杨毅扭头去看,就见白雪公主穿着一身美丽的天蓝色长裙,头戴欧洲皇冠,亭亭玉立的站在了门口,依旧是青白分明的阴阳脸,却比以前端庄了许多,曾经共患难的人,现在感觉却是那么陌生…… 二十五章 册封为骑士 杨毅还是原来的杨毅,白雪公主已经不是昨天的白雪公主了,颇有些雍容华贵的气度,要不是脸上还很稚嫩,又变成了个阴阳脸,跟王后又能有多大的区别?杨毅暗自叹息了一声,该来的终究是来了!他站起来,做了个弯腰礼,道:“尊贵的公主殿下,很高兴这么快能够再次见到你!” 杨毅的弯腰礼不伦不类,就是随随便便做了个样子,角度都不对,可他偏偏却说自己是个王子,白雪公主有些恍惚,要知道一个真正的王子,规矩是非常多的,不但要文武双全,还要能歌善舞,既能和贵妇人谈恋爱,也能写情诗糊弄小女孩,宫廷从小就教育一个王子,该如何说话、如何笑、如何沉默,或如何走路,甚至如何撒谎。 王子必须要温柔、礼貌和文雅,一起用餐时,不能高声说话,不能夹公用盘子里最好的菜,不能使嘴唇发出响声,不能张大嘴喝酒,不能在席间剔牙,不能用餐巾布擦嘴,不能弄出令人生厌的声音等。 王子有他自己的身体语言,比如从步态和骑马、做事、跳舞中的姿势上,就能分辨出他是不是一个真正的王子。 杨毅显然不是一个合格的王子,甚至在他的身上看不到半点王子的样子,难道他这个王子是……野生的?还是神龙国的礼仪完全不同?虽然杨毅不懂礼仪,但他身上特有的自信和从容气质,却是独立和罕见的,他的眼神中没有谦卑和麻木,这样的气质不是贫民家里能培养的出来的,他到底是什么样的人呢? 白雪公主很困惑,杨毅这种独有的气质很吸引他,为什么他就不是一个真正的王子呢?如果他是一个真正的王子,自己或许真的会嫁给他,白雪公主恍惚了下,杨毅早就直起了腰,一双眼睛肆无忌惮的打量着白雪公主。 两人都很沉默,原本两人就不太熟悉,现在更加陌生了,过了许久杨毅最先忍耐不住道:“公主,我帮你夺回了王位,该实现你当初的承诺了。” “嗯,我是来要回魔镜的。” 杨毅早就知道白雪公主会来要魔镜,当初魔镜能拿在他手中是因为白雪公主没有反应过来,一旦反应过来,必然会来要,对此他也早就做好了准备,客气道:“尊贵的公主殿下,你应该知道,我是个遭到迫害,流落到这里的王子,我的生命朝不保夕,之所以拼命帮你夺回王位,是希望找到一处容身之地,魔镜在我的手里,只是作为一个保障,请你相信,我不会用魔镜来对付你,还会做你最忠心的臣子,只要我的生命有了保证,我肯定会把魔镜还给你……” 杨毅的话说的很明白了,其实就是不放心白雪公主,可一旦他有了封地,得到了册封,并壮大了自己,当白雪公主不在成为威胁的时候……那就更不用还给她了,反正杨毅是打定了主意不会归还魔镜的。 白雪公主沉默了沉默,开口道:“大臣们跟我说,你不会还给我魔镜,还说,你要是不还就杀死你,可我并不想这样,王子殿下,虽然你帮我夺回了王位,但是我并没有什么权利,权利都在大臣们的手中,你在提防我,就像我在提防那些大臣。” 杨毅突然就明白为什么白雪公主等了一天才来找自己,因为有些问题她要想清楚,想清楚的结果就是来晚了,很显然白雪公主夺回了王权,权利却并不巩固,别看她得位很正,威慑力却还不如王后。 王后会魔法,大臣们人人自危,被王后的魔法所震慑,白雪公主就只是一个还没成熟的萝莉,权利都在大臣的手中,甚至不排除她会被某个大臣害死,一个伯爵国而已,只要白雪公主死了,大臣们贿赂上面,不难弄到合法的爵位,杨毅想起见到过的那几个老贵族,前一秒还能喊着给王后救驾,后一秒就能效忠白雪公主,大骂王后是个邪恶的女巫,见风使舵之快,脸皮之厚,简直骇人听闻。 没有道德底线,心里只有利益的人,什么事都能干出来的,一个毫无根基的小女孩,得了王位,对于那些老东西来说,简直是上天赐予的机会,所以白雪公主急需要一个外援。 可她又有什么外援呢?如果杨毅是位真正的王子,嫁给他就有了靠山,谁也不敢怎么样她,可杨毅只是一个假王子,所以,配得上公主的只能是真正的王子,想到这杨毅又叹息了声,好好的一个童话故事,由于他的出现,活生生演绎成了宫斗。 白雪公主能指望的人不多,指望老奸巨猾的大臣们忠诚,那还不如指望王后会变得善良来的更靠谱一些,否则也不会她在森林里那么久,被王后害了那么多次,却没有人想办法去搭救她,她现在能指望的也只有这个来历不明的杨毅了。 不指望杨毅能帮什么忙,只要能起到牵制的作用,白雪公主的王位就是稳定的,要回魔镜只是一个借口,杨毅收拾了会魔法的皇后,虽然手段不太光明,但对那些大臣来说,他们却对杨毅很忌惮,因为杨毅只要摔破魔镜,会魔法的王后就会被放出来,没准会找他们这些墙头草报仇,所以杨毅一定不能死。 杨毅沉声道:“公主殿下放心,我一定会效忠公主殿下,任何敢于挑战公主王权的人,都是我的敌人,我向你发誓……” 白雪公主点点头,瞧着杨毅道:“我是悄悄来的,没有人知道,现在我封你为神龙骑士,你的封地在洛克郡,那里有一个洛克庄园,趁大臣们还在睡觉,你赶紧走。” “就这么走了?”杨毅没想到事情变成了这个样子,说走就走,走到那去?他一个人连路都特妈不认识,往哪走?还没等问,白雪公主道:“我给你准备了两匹马,七个小矮人在咱们溜进来的地方等你,对了,这是你的册封!” “没有册封,洛克地区的人不会认你的,我能做到的只有这么多,希望你能建立起自己的权利,我的王位才能稳固,再见吧!” 白雪公主从身后的裙子下面拿出个类似信封的东西,上面有白雪公主家族特殊的印章,一个狮子不像狮子,狮子狗不像狮子狗的怪兽,里面装的应该就是册封的书信了,真特码儿戏,不应该跟圣旨一样的吗? 杨毅眼睛一亮,一点都没客气的抢过信封,不放心的打开看了看,果然是写着关于册封他为神龙骑士的书信,上面同样有印章,把书信小心翼翼的揣进怀里,杨毅道:“我收拾一下就走,但我有个要求,让福曼跟着我,因为我不认识路。” 白雪公主并没有犹豫,爽快道:“好,我会让福曼跟着你,快走吧,让别人发现我把你放走,会很麻烦的。” 白雪公主放福曼离开,让杨毅觉得很困惑,她不应该笼络住福曼嘛?有福曼这个魔法师在,起码人身安全有点保障,咋就这么痛快呢?杨毅来不及多想,在白雪公主的催促下,简单把换下来的衣服打了个小包,把魔镜揣在怀里,招呼了四个2,跟着白雪公主出了门,门外士兵们已经不在,不知道是被白雪公主支走,还是换岗,杨毅带着四个2在夜色中跟着白雪公主到了哪个狗洞旁边。 杨毅没想到进来的时候要钻狗洞,出去还要钻狗洞,跟他想象中大摇大摆的出城,实在是有着天壤之别,杨毅无奈的去钻狗洞,钻狗洞的人生在真是寂寞如雪啊,钻出了狗洞,就见七个小矮人牵着两匹马在等待他。 波多尔见到杨毅出来,急忙迎上来道:“尊贵的王子殿下,公主赐给了我们新的身份,从此就是洛克郡的公民了,以后我们就是你的属下了。”波多尔说着话,还给杨毅行了个弯腰礼,其它六个小矮人也学着波多尔行礼,表示从此以后他们就是杨毅的人了。 杨毅嗯嗯了两声,有些焦躁的等着福曼,之所以要福曼,杨毅有自己的打算,但白雪公主为什么轻易的把福曼送出去呢?他有些不太理解,难道是因为福曼这个效忠白雪公主的魔法师在外,那些大臣会有忌惮? 也有这个可能,哎,宫斗真特妈的累啊,杨毅没想明白其中的关键,耐心等待了会,过了差不多有十几分钟,福曼从狗洞里爬了出来,见到杨毅,咧嘴笑了笑,露出一口白牙,日!这鬼地方的人,牙齿都是黄的,偏偏福曼是牙是白的,难道他会用魔法刷牙? “福曼参见王子殿下,公主殿下让我辅佐王子殿下,从今往后,我会辅佐王子殿下统治洛克郡。” “福曼,咱们别扯哪没用的了,我问你,你认得路吧?” “是的,前几年学习魔法的时候,我路过洛克郡。” “那就别废话了,此地不宜久留,出发吧!” 杨毅翻身上了马,看了看身边的这些人,四个2,七个小矮人,一个魔法师,这些就是他的全部班底了,杨毅振奋了下精神,穿越到童话世界不过两三天的时间,就有了自己的地盘,已经很不错了,换个别人,也不见得能比他做的更好,洛克郡,我来了! 二十六章 苦逼的骑士老爷 午后的阳光很温暖,懒洋洋照在骑在马上的杨毅,杨毅扭着头跟身边同样骑马的福曼轻轻说着话,两天过去了,离白雪公主所在的王城越来越远,没有人追上来,杨毅也就越来越放心,不在急迫赶路,让四个2跟在后面警戒,有事也来得及逃跑,不过,两天了都没人追上来,也就不会有人再追上来了。 杨毅这个骑士老爷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了,之所以管白雪公主要福曼,不光是因为他不认识路,而是他想更多了解这个世界,了解魔法师,世界观已经了解的差不多了,他所在的这个地方,叫做欧耶大陆,东北方向是奥斯曼帝国,南面是艾尔王朝,西南方是古尔联邦,各自有一个皇帝。 皇帝下面是伯爵国,侯爵国,以及大大小小的领主,骑士是最低级的领主,只能掌管一个庄园,由于统治的混乱,三个国家大大小小的战争不计其数,说白了就跟三国演义最初的形态差不多,但欧耶大陆却一直混乱着,混乱了有五百多年,并且大有继续混乱下去的意思…… 听到欧耶大陆这么滑稽的名字,杨毅差点没笑出声来,这名字起的也太特妈Low了,简直就是笑话一样的存在,不过,既然是童话世界,名气起的童话点,也没什么了不起的,现在杨毅最想知道的是关于魔法的事。 从以前看过的穿越小说来看,穿越人士一般有两种职业规划,一种是王朝霸业型的,俗称种田流,一种是成仙得道型的,虽然修炼的方式五花八门,修仙,斗气,其实都是一样,有了落脚的地方,杨毅就该考虑他要走那条路线了。 “福曼,魔法师和巫师有什么区别吗?”杨毅问福曼。 福曼跟杨毅策马而行,听到杨毅问起,笑着回道:“魔法师是经过系统学习和艰辛训练之后才掌握魔法技巧的,巫师擅长的是巫术,利用各种生物甚至生物体液的力量,例如虫蛊、骨粉、尸尘、毒液等等。魔法师擅长的是元素法术,利用自然界的火、冰、水、风、羽毛等等施展自然的力量,魔法师擅长的是魔法,这种力量虽然借助了魔法网络,但也需要人自身的精神力量,例如用魔法让扫帚自己扫地,物体飞起来等等。” “巫师天生就拥有魔法能力,只不过他们对魔法理论的研究相当浅薄,所以他们的法术更像是一种天赋能力,比起魔法师则又浅又少,但是更熟练,施法更快捷,而魔法师却是真正的学问,需要艰苦的学习的历练才能成为一个真正的魔法师……” “所以巫师是野路子,魔法师才是正宗,就跟哈利波特一样?” “殿下,什么是哈利波特?”福曼好奇的问。 “就是一个魔法学校,在那里学习魔法。” “是的,的确是有一个魔法学校,在三个帝国中间最广博的森林里,我就是在哪里学习直至毕业的,毕业后我回来看望父亲的,才知道父亲被害了,国王也被害了……” 杨毅对福曼的遭遇不感兴趣,已经是过去的事了,纠结过去也没意思,何况他已经报仇了,皇后被困在了魔镜中,杨毅感兴趣的是怎样才能学习魔法,问道:“福曼,学些魔法最重要的是什么?” “天赋,殿下,最重要的是天赋,无论巫师还是魔法师,天赋都很重要。” “你觉得我的天赋怎么样?能不能学习魔法?”杨毅好奇问道。 福曼终于明白杨毅是什么意思了,王子殿下对魔法感兴趣了,福曼沉默了沉默,对杨毅道:“我天赋算是好的,七岁就进入了魔法学校,今年二十七岁,才是一个普通的魔法师,王子殿下,你的天赋,还算可以吧……” 杨毅看了眼福曼,拐着弯说话就以为我听不出来了?特妈的,不就是说老子没啥天赋嘛,老子是穿越来的哎,不过福曼说的也太吓人了,他七岁就进魔法学校,学了二十年才是一个普通魔法师,杨毅今年二十四岁,就算是跟福曼一样学二十年,也不过是个普通魔法师,那时候都四十四了…… 苦逼的学二十年,成了怪蜀黍才是魔法师的垫底,开玩笑嘛?杨毅无论如何是接受不了这样的结果,干脆直接把当魔法师的念头扔掉,接着他又问了福曼一个问题:“魔法师毕业后,都做什么工作?” “有的继续历练,有的效力于各个国王。” 看来只能走种田流了,杨毅很快找到了定位,因为魔法虽然看上去很酷炫,却不符合他的人生观,他的人生观一直是以利益最大化为目标,如果他穿越到了一个仙侠世界,能够上天入地,能够长生不老……哪他肯定会选择修炼成仙,问题是童话世界里的魔法师并不能上天入地,也不能长生不老。 魔法师也是需要找工作的,为国王效忠,那自己努力当个国王岂不是更靠谱?自己不会的,让那些会的人去做就行了,不会魔法,让会魔法的效忠就行了,杨毅本来就是个享受型的,苦逼的学习几十年,只是一个普通的魔法师,还得给别人打工,跟他的人生观实在是差距太大。 要是成了最大的领主,成了国王,有了权利和金币,那么他想要多少魔法师就能有多少魔法师,杨毅瞬间就有了主意,自己要成为一个大大的领主,一个国王,他就是这么有信心,信心来源于现代社会各种商业模式都已经成熟到不能在成熟,他杨毅依然能够冲杀出一席之地,何况是这么原始,落后的童话世界? 别的不说,光是见识,那就是跨越了至少一千年啊,只要有了权利,就会有魔术师来效忠,即便杨毅想要回到现代社会,也有无数人替他奔走,找办法,比他自己一个人想办法,奔走,要有效率的多。 何况,真要在童话世界混的风生水起,回不回原来的世界,对杨毅来说,也没什么太大区别,之所以会这么想,是因为原来的世界杨毅没什么好留恋的……按照一般的套路来说,杨毅应该是个孤儿,实际上他不是,他父母齐全,还都活着。 可是杨毅的父母齐全,跟别人的父母齐全很不一样,那是因为他父母在他五岁的时候就离异了,他是跟着母亲生活的,可是没过多久,母亲就又找了个男人嫁了,生下了别的孩子,父亲也是一样,很快组建了新的家庭,他成了多余的了。 成了多余的后果就是,他从小学就住校,一直到大学毕业,父母除了必要的学费,生活费,父母之爱几乎等于没有,所以杨毅自小就养成了,敏感,多疑,不容易相信别人,吊儿郎当,游戏人生的态度和性格。 我穿越了,失踪了,或许对父母来说,他们终于解脱了吧!杨毅想到这,忍不住有些心酸,随即昂首挺胸,他已经长大了,之前的路他们没有陪伴,今后的路,更不需要他们陪伴了,他相信自己无论在什么地方,都能过的很好。 “阿福啊,你去过洛克郡,详细跟我说说那个地方的风土人情,是不是特产可口,鲜花遍地,牛羊成群,小伙子们是不是壮如山,姑娘们是不是美如水?” 对于阿福这样的称呼,福曼很不满意,客气道:“尊敬的王子殿下,我不是阿福,如果你想要显得亲近的话,称呼我福曼就可以了。” “好的阿福。” “我叫福曼,不叫阿福,我不喜欢你这么称呼我!”福曼有点生气,声音提高了不少,杨毅却依然笑呵呵道:“知道了阿福,我问你的问题还没有回话,你矫情了!” 福曼皱着眉头瞧了瞧杨毅,杨毅也挑起眉头瞧着他,显然并不打算改口,福曼无奈的叹了口气对杨毅道:“王子殿下,洛克郡既没有可口的特产,也没有壮如山的小伙子,更没有美如水的姑娘,洛克郡的特产只有一个字,穷!” “洛克郡地处北部,背靠洛克山,气温寒冷,粮食产量不高,王后派出去的士兵就是去洛克郡征税的,最关键的一点是,洛克郡没有骑士是因为所有被封到洛克郡的骑士,基本上都被洛克郡的百姓给气死了,王子殿下,之所以没有人追杀咱们,是因为根本没必要,那些贵族老爷认为咱们死定了……” 杨毅自然而然的就想到了一句老话,穷山恶水出刁民,对于自己的封地,杨毅原本也没敢去想多么丰饶,毕竟那么多的贵族都盯着呢,但也没有想到环境会恶略到如此地步,他惊讶的问福曼:“真有那么穷?” “是的,王子殿下,就这么穷,穷到什么地步呢?我给你打个比方你就明白了,一般来说,一副骑士盔甲,相当于一个庄园三年的收入,而在洛克郡,需要至少十五年的收入,这么说,你理解了吗?” 岂止是穷,简直都特妈穷疯了,杨毅眼前一黑,身躯一晃,差点没从马背上摔下来…… 二十七章 穷的惨烈 虽然对洛克郡的穷,杨毅有了心理准备,但真正看到,还是给杨毅造成了一万点的暴击和伤害,洛克郡何止是穷,简直是穷疯了,不光穷还脏乱差,一条长街算是主干道,土路,四周都是低矮的木屋或是石头堆砌起来的房子,两边虽然也有店铺,铁匠铺之类的,可连个招牌都没有,简直是穷的让人想哭。 杨毅带着福曼,七个小矮人走在长街上,那心情……不能说是差,简直是差到极点了,比想象中还穷的洛克郡,还不如他那个时代的贫困山区,他这个骑士老爷连个村长都不如,老子是来当贵族的,还是来当丐帮帮主的? 更操蛋的是,洛克郡的人都很凶恶粗壮,看上去就是野蛮人,尤其是男人,个头都挺高,有些人的胳膊比杨毅的大腿都粗,穿着破破烂烂的衣服,还有人干脆就披着兽皮,各个头发蓬松杂乱,胡子拉渣,身上虱子乱爬,看着骑在马上走过来的杨毅,目光都很不善良。 杨毅能看懂他们的目光,他们是在掂量杨毅身上有多少值钱的东西,甚至开始计算他骑着的马能卖多少钱,贵族!就是特妈小白兔自己送到狼窝里来了,杨毅愁眉苦脸,福曼却偏偏补了一刀,策马跟着杨毅道:“王子殿下,忘记跟你说了,洛克郡地处王国最偏僻的北方,背靠大山,王国许多罪犯,为了逃避惩罚,都会跑到洛克郡来……” “卧槽你大爷!”杨毅扭头骂了福曼一句,明白为什么洛克郡没有骑士了,穷的就剩下命了,洛克郡的人还有什么是豁不出去的?怪不得白雪公主说只会象征性的在洛克郡征一点税,之前还以为是白雪公主对他的照顾,现在才知道,穷成这样根本征不上来税,不让她扶贫就不错了。 可不管怎样,自己都走到这一步了,难道要放弃?杨毅没有这个打算,天下事有弊就有利,有利就有弊,就看你怎么利用了,现在最要紧的是找到落脚的地方,至于其它的事情,他还得好好想想。 杨毅振奋了下精神,骑着马扭头问身边一个背着捆干材的粗壮男人:“你好,是我新来的洛克郡骑士,劳驾问一下,洛克庄园怎么走?” 男人粗壮的跟魔兽世界里的兽人似的,背后的干材上插着一把巨大的斧头,听到杨毅跟他说话,扭过头来,一脸狰狞,满眼凶光,瓮声瓮气问道:“你是新来的骑士?” 看到杨毅点头,男人哼的一声道:“洛克郡的人从来不给骑士置办铠甲,呸!”一口浓痰对着杨毅疾射而出,扭头就走,相当的不拿骑士当干部。 不好好说话就算了,还呸!杨毅早有准备,扭头一躲,男人那一口浓痰,不偏不倚的吐在了福曼脸上,福曼哎呦一声,恶心的也是不行,急忙掏出手绢去擦,一边埋怨道:“王子殿下,我知道洛克庄园在哪,你带你去就好了,不用问路。” 杨毅看着男人的背影,感叹道:“好一个壮士!” 福曼的脸瞬间就垮了下来,在众人有些不屑,疑惑,仇恨,甚至贪婪的目光中,杨毅跟着福曼出了村子……啊不,是洛克郡,在郊区的一片平整的土地上,看到了个二层小楼一样的建筑,四周是篱笆院。 小楼很破旧,破旧的四处漏风,哪里有半点贵族住所的模样,像是个盖了一半的烂尾楼,却无疑是洛克郡最气派的房子了,前后都有院子,面积不小,里面枯草横生,都得有半人多高,显然很久都没有人打理了,门口也没个守门的,杨毅和福曼带着七个小矮人,随随便便就进了院子,来到了小楼下面。 还没等下马,从里面冲出来个五十多岁的老头,头发都白了,胡子老长,穿着灰色的长袍,还算干净,手里举着把长剑,气势汹汹冲出来,高声叫喊道:“庄园里没有什么能抢的了,就剩下我这条老命,来吧,老赛罗跟你们拼了!” 杨毅有点懵逼,这是玩的哪一出?还没等说话,福曼骑在马上呵斥道:“住手,你要干什么?造反吗?这是新来的神龙骑士,公主殿下亲自册封的。” 老人听到新来的骑士,全身一颤,激动的看着杨毅,看了两眼激动就变成了疑惑,估计是没想明白公主为啥会派一个黑眼睛黑头发的外族人来当洛克郡的骑士,杨毅矜持的朝老赛罗点点头,轻声问道:“没错,我是就是新来的洛克郡骑士,杨毅,赛罗,你是什么人?” “尊敬的骑士老爷,老赛罗是洛克郡的执政官,一直守着洛克庄园,我无能,没有办法约束这里的人,哦,我的骑士老爷,你终于来了……” 老赛罗这个执政官说白了就是管家,帮助骑士掌管庄园的人,骑士老爷不可能所有事都能管得那么详细,具体干事的人就是管家,也就是所谓的执政官,虽然叫执政官,其实随便的很,骑士老爷说谁是执政官,谁就是执政官了。 老赛罗祖辈都在伺候洛克郡的骑士,所以这个管家等于是世袭的,虽然洛克郡混乱,派来的骑士基本上待不了几年,可老赛罗还能去那呢?所以,只要是册封的骑士,老赛罗都会忠心耿耿,甭管是谁。 对杨毅当然也是一样,虽然黑眼睛黑头发的有些怪异,可毕竟是真正的骑士老爷,这都多少年没有骑士老爷了,想到这里,老赛罗忍不住就有些要热泪盈眶,半膝跪在地上,却抬头看着杨毅,杨毅从怀里掏出白雪公主给的信封,交给老赛罗道:“这是我的册封,要是没问题的话,我需要接管整个庄园。” 老赛罗恭敬接过杨毅手里的信封,打开看了看,上面的确是最正规的册封,有王国的印章,老赛罗很激动,终于又有人能伺候了,不用失业了,恭敬的还给杨毅之后,请杨毅下马,杨毅也没客气,让七个小矮人把马拴在了外面,带着福曼跟老赛罗进了小楼里。 进了小楼杨毅忍不住苦笑,石头砌成的房子,里面还不如外面,一进门,一股子潮湿的发霉味道就迎面而来,里面更是跟水洗过的一样,什么都没有,只有一个通向二楼的木头楼梯,也是残破不堪,灰尘遍地,到处都是蜘蛛网,杨毅震惊了,这特妈还能住人? 老赛罗察言观色的见杨毅脸色不好,哭丧着脸道:“老爷,庄园里只剩下我一个人了,没有工钱,只能是打点零工户口,根本没时间照顾好您的庄园,请您惩罚我吧……” 整个洛克郡就老赛罗忠于杨毅,杨毅要是惩罚他,脑袋真的就是被驴踢过了,不仅不能惩罚,还得好言安慰:“老赛罗,难为你了,你能一直守着庄园,足以证明你是个忠诚的人,对了,有没有什么地方能落落脚?” 得到了杨毅夸奖的老赛罗很是激动,哽咽着道:“庄园里的东西都被野蛮的洛克人给抢走了,可是骑士老爷的书房,我却拼了老命给保存了下来,老爷,您跟我来!” 老赛罗弯腰带着杨毅朝楼上走,由于年久失修,楼梯一踩就是咯吱……一声,一踩就是咯吱一声,杨毅走的心惊胆战,生怕哪块板子不结实,摔他个狠的,终于来到了老赛罗说的书房,书房在二楼的最右边,两扇厚厚的木门上,挂着一把巨大的锁头。 木门上面全是被刀斧砍过的痕迹,密密麻麻相当惨烈,显然穷疯了的洛克人没少打书房的主意,钥匙就在老赛罗的脖子上,看来他真的是用生命在保护骑士老爷最后一块能栖息的地方了。 打开了锁,老赛罗使劲推开木门,杨毅往里面一看,眼睛顿时就是一亮,不是说书房里面有多豪华,多好,而是书房里面竟然很干净,虽然没看到一本书,但屋子里面却有一张木床,一个巨大的木桌,木桌后面是木椅,最让杨毅感到意外的,还有壁炉。 对于已经习惯了失望的杨毅来说,简直是好到不能再好了,起码有能睡觉的地方了,俗话说知足常乐,杨毅现在就很知足,迈步来到木桌后面,做到巨大的木椅上,还挺舒服,骑了好几天马的杨毅,忍不住闭上眼睛叹息了一声。 这里就是老子今后的家了,虽然穷的一逼,但是可以慢慢添置,有了稳定的住处,杨毅终于有了点安全感,要是有根烟抽就好了…… 看着杨毅一副享受的模样,福曼忍不住苦笑,开口道:“王子殿下,现在你已经是洛克郡的骑士老爷了,我们要做的事还很多,首先要让所有洛克郡的人都知道洛克郡有主人了,你是他们新的骑士老爷,需要你写几份文书贴到洛克郡的酒馆和街道旁。” 福曼的提醒下,杨毅睁开了眼睛,他并没有按照福曼说的去写什么文书,而是沉默了会,开口道:“写文书的事不着急,老赛罗,现在你来告诉我,老爷我统治的洛克郡有多大,我的财富有多少?” 二十八章 举步艰难 杨毅的洛克郡,的确是个大郡,保有土地一千五百亩,人口有一千多人,除了妇女,老人,孩子之外,青壮年大约在三四百人左右,土地被划分为三部分,一部分是杨毅自用地,由管家监督农奴在上面耕作,收获物全部归领主所有,一部分是平民的份地,由领主派给各个平民家庭使用。两种田地各不相连成片,互相错开,分成许多块,分别作为领主自用地和平民份地。 农奴在土地上播种什么,有严格的规定,不得变动,骑士除了耕地以外,还有树林,用来提供木料和柴薪,有池塘,用来养鱼,有草地,用来放牧牲畜。庄稼收割以后的土地或休耕地,也可以用来放牧。庄园里还设有制造武器、农具、马鞍、织物等的各种作坊,在里面劳动的都是农奴。庄园里需要的一切,从领主的生活享用到平民家庭的粮食、劳动工具和生活用品,几乎都由本庄园的农奴生产。 只有本庄园无法生产的盐、铁等必需品,香料、丝绸和珠宝一类的奢侈品,才从外来商人那里购买,农业生产的效率低的可怜。手工业同农业紧紧结合在一起,也发展很慢,因此农奴没有什么剩余产品可以向外面出卖。 操蛋的是,杨毅的土地虽然是大头,但都被洛克郡的人给占据了,并且他没有农奴,也不会有人听他的话,想要收回来,恐怕就会有人跟他玩命,也就是说,现在除了这个破旧的二层小楼和前后院子是他的,可以种种蔬菜之外,洛克郡其余的土地跟他没关系。 更操蛋的是,就连这破房子洛克郡的人也早就看不顺眼了,杨毅弄清楚状况之后,忍不住倒吸了口凉气,问恭敬的老赛罗:“别的领主都是什么样的?” “尊敬的骑士老爷,大领主拥有许多庄园,庄园里矗立着领主的宅邸。大领主的庄园建有堡垒,堡垒通常修筑在天然的山岩或人工堆成的土岗上,四周有高大的围墙,围墙外面环绕着宽阔的壕沟,只有通过吊桥才能进入堡垒。堡垒的高处是堡楼,利于防御的建筑物,领主和家人就住在堡楼或其他精美舒适的住所里。” “堡垒里有仓库,里面堆着粮食和武器;也有阴森森的地牢,里面关着敢于反抗的农奴。领主混战时抓到的俘虏,也扣押在那里,等待别人来赎。领主借深沟高垒保卫自己,也从那里出来抢劫……” 老赛罗介绍的很详细,杨毅却不想听下去了,摆手示意老赛罗别再说下去了,忒心酸,都是贵族,差距咋就那么大呢?土地不用想了,肯定是要不回来,想要在洛克郡扎根,首先就要得到洛克郡人的承认。 想要得到洛克郡人的承认和效忠,最好的办法就是带领他们摆脱贫穷,虽然杨毅本来也没打土地的主意,一千五百亩土地看似不少,可洛克郡太过寒冷,庄稼只能种一茬,只靠土地里刨食,别说过上好日子了,吃饱都够呛。 致富最好的办法,是经商,就是做生意,杨毅很有信心能把生意做起来,问题是,他可是贵族,别的贵族吃香的喝辣的,自己没有土地,还得巴巴的带着洛克郡的人富起来,杨毅忍不住捏了捏袖口的蕾丝花边,特妈的!老子那是什么贵族,老子这是扶贫干部啊。 更大的问题是,杨毅需要时间,需要启动资金,恰恰这些都是他没有的,而老赛罗和福曼也给不了他什么意见,都瞪着眼睛看着他,杨毅盘算着自己手里有多少东西可以转换为财富,算来算去,只有白雪公主送的两匹马。 时间,杨毅需要时间来想出办法,当下最重要的就是争取到时间,这段时间内要保证洛克郡的人不找麻烦,沉默了大约有十分钟,杨毅对老赛罗发布了一条命令,去张贴告示,告诉洛克郡的人有了新领主,就是他神龙骑士杨毅,但是在告示的最下方写上,明天新来的骑士老爷,要请洛克郡的人吃饭,欢迎大家前来,骑士老爷要跟大家谈谈怎么样创建美好家园…… 伟大的尼古拉斯,赵四,曾经说过,世界上没有什么事是一顿烧烤不能解决的,如果有,那就两顿,请客吃饭是中国人的优良传统,能很快拉近人和人之间的关系和距离,尤其是在大家都吃不饱的情况下,这是唯一能争取时间和好感的办法。 问题是属于杨毅的庄园里没有粮食,更不要说肉和菜了,为此老赛罗很忧郁,杨毅挥手让他去干活,说这些事他来操心,老赛罗接了命令,劲头十足的去写告示了,剩下福曼也在为杨毅犯愁,杨毅也给了他一个命令,把白雪公主的两匹马卖了,去买粮食,买肉,剩下一些自己吃,除此之外,都为明天的会餐做准备。 杨毅吩咐完,福曼并没有走,而是定定的看着他道:“王子殿下,你虽然是个落魄的王子,但现在也是洛克郡的主宰,真正的骑士老爷,一个骑士,没有盔甲已经很让人瞧不起了,难道连匹马都没有吗?没有马,还叫什么骑士?” “真特妈的会上眼药啊,老子要是有办法,还用得着卖马?”杨毅暗骂了一句福曼,耐心对他道:“阿福啊,王子殿下这四个字以后就不用说了,我现在的身份是骑士,你管我叫老爷就行了,人,得认清楚自己的位置,这一点我很清楚,至于卖马,也是不得已而为之,在我的家乡,有一个秦琼卖马的典故,也是英雄落魄,但不妨碍他成为一个真正的英雄,现在的情况是,卖马,我还是骑士老爷,不卖马,情况就无法改善,被洛克郡的人赶走,我就不再是骑士老爷了。” 福曼被杨毅这番话所折服,弯腰道:“您是位有智慧的王子,不,是骑士老爷,福曼谨遵您的命令。” 福曼要走,被杨毅叫住,让他把七个小矮人给叫来,福曼走后,杨毅一个人坐在空荡荡的书房里,很是惆怅了一会,之前以为救了白雪公主,就能成为人生赢家,现在看来,一切的一切不过是个开始而已,自己这个骑士老爷……当的实在太特妈窝囊了。 七个小矮人进来的很快,每个人都是精神抖擞,虽然他们没有跟在白雪公主身边,但他们有了新的身份,不再是黑户,还跟着杨毅这么一位骑士老爷,对于他们来说,生活已经很幸福了。 波多尔作为七个小矮人的首领,躬身对杨毅道:“尊贵的王子殿下,有什么为您效劳的?” “波多尔,现在我只是个骑士,不是王子了,以后叫我骑士老爷就行了,不要在叫王子,你明白了吗?”看着波多尔点头,杨毅接着道:“你们兄弟七个最拿手的工作是什么?” “尊敬的王子,啊不,骑士老爷,矮人是这个世界最出色的铁匠和石匠,我们拥有建造的神奇本领,我们建造出了令人惊叹的建筑,抵御外族的侵略。” “每个矮人都有自己的擅长,我们有着不同的技术和工艺。比如有的矮人会以战争和武器工艺做为重点,致力于为武士打造出一流的刀剑。通常这样的矮人也会在首领的带领下参与战事。我们七兄弟最擅长的是冶炼,不过,我们被流放了,冶炼的技艺没有用处,但我们还有挖矿和伐木的技能。” 在落后的世界,冶炼的确是一门牛逼的技术,问题的现在没有条件去让小矮人们冶炼,但七个矮人的挖矿和伐木技能却是杨毅现在最需要的,杨毅精神一振,温和道:“现在我们有了自己的地盘,这个地盘不光是我的,也是你们的,是咱们一起冒险得来的,你们都是我的心腹,以后有了规模,我会让你们统领全郡的冶炼,你们就是我的冶炼官员。” “可是现在,我们什么都没有,这样,你们去洛克山上挖矿,采伐,要是能找到金矿就好了,要是没有金矿,铁矿,铜矿都可以,还有,你们要帮我采些木头回来,你们也看到了,咱们这里穷的连生火的木材都没有……” 杨毅随口许愿,以后封七个小矮人当官,波多尔相当满意和激动,他们现在不光有了身份,还有了当官的可能,这位王子殿下,实在是个大好人,波多尔激动的像杨毅表白了忠心,杨毅就让他们出去干活,再把四个2叫进来。 四个2来的也很快,杨毅封方片2为骑士老爷的侍卫队长,其它的三个2为侍卫,许诺等他在洛克郡站稳了脚跟,就会在洛克郡推广斗地主,让似个2翻身做人生赢家,但是现在,他们必须保护庄园,保护他这位骑士老爷,要是有人靠近庄园,想对杨毅不利,除了派出以个兄弟通知,剩下的三个2就拿着手中的刀枪保护伟大的神龙骑士,去刺瞎来犯者的眼睛…… 二十九章 骑士老爷请客 两匹好马换来的东西并不多,两头公牛,一头母牛,五十袋裸麦,六十袋萝卜,就是杨毅的全部身家了,这点东西就算他和老赛罗,福曼以及七个小矮人省着吃,也吃不了多久,奶牛是舍不得杀的,毕竟喂草就能挤出牛奶来,剩下的两头公牛,杨毅一狠心,让老赛罗杀了,用锅炖上萝卜,等着明天晚上请客。 之所以要等到第二天晚上请客,杨毅也是有考虑的,时间拉长些,洛克郡就会有更多人知道他是新的骑士领主了,而且童话世界的风俗是两餐,第一餐,一般在中午举行,是为一天的主餐,另一餐在晚上进食,餐量较少,现在不富裕,能省一点就省一点,可闻着炖牛肉的香气,杨毅还是很别扭,一个劲的在心里默念,老子是骑士,老子是贵族…… 时间就像羞答答的小姑娘,一转眼就变成大老娘们了,转过头就是第二天的下午,杨毅把自己捯饬的很干净,除此之外,很是练习了练习该怎么鼓动洛克郡的人相信他,还把魔镜拿出来,威逼利诱王后说他是世界上最帅的男人,很是自我催眠了一番,等到天色渐黑,才心满意足的走出了房子。 来到门外,天色已经黑了,今晚是个大月亮天,天气很晴朗,视线根本不受阻碍,加上老赛罗整了几根火把插在庄园四周,又在庄园中间升起一堆篝火,跟特妈要开篝火晚会似的,四个跟缸一样的罐子里面满满的是牛肉炖萝卜,散发着异样的香气。 至于筷子,碟子,碗,是没有的,杨毅自己都凑不齐,反正童话世界很落后,跟中世纪的欧洲一样,用刀叉的都是贵族,一般的穷苦大众,基本上都是用树枝叉起不同的食物,甚至干脆就用手,再说洛克郡的人都穷成这逼样了,还穷讲究什么? 出了门,院子里已经站了不少人了,差不多有一百来个,大多是些穿的破破烂烂的粗壮男人,每个人都是蓬头垢面,野蛮的气息扑面而来,手里都拎树枝,有的树枝扒了皮,有的树枝连皮都没扒,老弱妇孺一个也没看到。 对此杨毅早有预料,毕竟双方还不熟,属于互相试探阶段,谁也不知道他这个新来的骑士老爷请客出的是什么幺蛾子,骑士老爷请平民吃饭,简直是开天辟地头一遭,闻所未闻,老弱妇孺当然不敢来,敢来杨毅也没那么多的牛肉炖萝卜。 一百多双蓝瓦瓦的眼睛,都跟饿狼似的盯着杨毅,杨毅暗暗叫了一声苦,炖了两头牛,够不够这一百多个壮汉造一顿的都不好说。 杨毅决定不等了,来多少算多少,实在是等不起啊。他深吸了口气,昂头挺胸,站在台阶上对篝火那边的洛克郡壮汉们喊道:“洛克郡的兄弟们,我是新来的骑士杨毅,虽然我长得跟你们不太一样,黑眼睛,黑头发,但我的血却跟你们一样是热的!” 对于这次演讲,杨毅是练了很久的,之所以用这样的开场白,也是因为无奈,他穿越的比较操蛋,别人穿越基本上是魂穿,内里没换,外表是换了的,跟本地人长得一样,他呢,整个人直接穿过来了,以前啥样,现在还是啥样。 这就显得比较怪异了,在一群蓝眼睛,黄头发,白皮肤的人中间,他就显得太过另类,虽然可以冒充神龙国的王子,可毕竟是异类,就像是一群羊里面多了头狼一样,显得很是格格不入,想要拉近距离,就很有必要把自己的不同说的没什么大不了。 没想到的是,洛克郡的人根本不买账,甚至对他的话没有任何反应,一百多双眼睛里,闪动的是疑惑和警惕,杨毅苦笑了下,咳嗽了声想要化解尴尬,还没等再次开口,对面人群中,一个起码得有两米高的壮汉,瓮声瓮气道:“你想干什么,直接说吧,我们洛克郡的人可不是好欺负的,我们不会给你置办盔甲,更不会给你种地,也不会还给你土地,我们反正也是什么都没有,只有一条穷命……” “对,对,你要当你的骑士老爷,我们不反对,但我们是不会为你效力的,你想要奴役我们,我们就让你当不成洛克郡的骑士老爷……” “就是,就是,一条穷命,谁怕谁……” 这就是赤果果的威胁了,还真是不拿自己这骑士老爷当干部,杨毅皱了皱眉头,捏了下袖口的蕾丝花边,干脆……捏着鼻子认了,心里却暗自发狠,等老子站稳了脚,让你们知道谁是真正的老爷。 杨毅举起右手,大声喊道:“兄弟们,听我说,我知道大家都不容易,请你们相信,我是一个真正的骑士,真正的骑士精神是谦恭,正直,怜悯,英勇,公正,牺牲,荣誉,灵魂。我绝对不会违背骑士精神的,在这里,我向你们保证,不会让你们帮我置办盔甲,更不会让你们帮我种地,被你们占了的土地,我也不要了,不仅如此,我还要带领大家过上好日子。” “在这里,我向大家发誓,我我将友好对待弱者,我将勇敢对抗强者,我将和做错事的人战斗,我将为不能战斗者战斗,我将有求必应,我将不伤害女人,我将帮助骑士兄弟,我将忠诚对待朋友,我将真诚对待爱情,我将带领领地的人民发家致富,人人有房住,人人有衣穿,人人都像贵族一样生活!” 洛克郡的人民不说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也是生活的很苦逼,从来没有任何一个骑士老爷对他们说过这样的话,说的他们……挺感动的,感动归感动,却有些不太敢相信,毕竟这么多年来,骑士老爷除了骑马以外,就是骑在他们头上了。 而这位黑头发,黑眼睛,黄皮肤的骑士老爷太特立独行了,所有的壮汉都不说话,目光中的疑惑却越来越浓,敌意却明显减少了许多,杨毅见自己的演讲起到了效果,满意道:“我知道大家对骑士有些误会,以前那些来奴役你们的骑士,都不是真正的骑士,而我则是一个真正的骑士,所以才会请大家来吃顿饭,让大家知道我是一个善良且正直的人。” 杨毅说自己是个善良且正直的人,脸不红,心不跳,气不喘,挺像那么回事的,可福曼是一直从森林里跟着他到的洛克郡,知道这位骑士老爷其实是个胆大心细脸皮厚的主,忍不住朝旁边做了个呕吐的表情。 不过,杨毅的话还是起到了作用,人群中,一个壮汉犹豫着问道:“你真的能带领我们发家致富,人人有房住,人人有衣穿,人人都能像贵族一样生活?” 卧槽,感情前面那些杨毅费了半天劲想起来的骑士精神,一点作用没有,反而他添加的那几句致富的话起了作用,洛克郡的人民还真是实在啊,杨毅眼见有了进展,当然不会放过这么好的机会,举手道:“我向伟大的魔法女神米斯特拉发誓,我将带领洛克郡的人民共同致富,让你们过上好的生活,如果不能,我将离开洛克郡,不在当洛克郡的骑士!” 杨毅说的很郑重其事,誓言却很滑头,如果不能把洛克郡搞的风生水起,他只是离开洛克郡,不当洛克郡的骑士而已,但胜在声情并茂,此处应该有掌声啊!可是掌声并没有响起,反而响起了嗡嗡声,一百多个壮汉交头接耳,吵吵嚷嚷的议论起杨毅有没有可能带领他们共同致富这个话题。 杨毅有点尴尬,咳嗽了声,大声道:“大家知道,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洛克郡的贫穷也是一天两天了,所以我需要时间,希望大家给我一年的时间,让我来改变洛克郡。” “在这一年内,大家要支持我,我不会向大家索取任何财物,但是有些工作,大家不能推辞,如果一年后,大家的生活还是这么贫穷,没有什么改变,我保证一定会离开洛克郡,并且把所有的土地都分给你们,连我身后的房子都分给你们,大家想想看,如果我有这个本事,你们就能过上好的生活,如果我没有这个本事,你们又能损失什么呢?” 最后这句话才是重点,洛克郡的壮汉们议论了会,觉得他们的确没有什么损失,于是一个穿着看上去还算体面的三十多岁男人站出来,大声道:“既然骑士老爷这么说了,那我们就相信你,希望你能实践你的诺言。” 杨毅松了口气,局面终于是稳定下来了,一年的时间看似不长,可凭杨毅的见识和手段,要是还没有一点起色,那他这个洛克郡的骑士当不当的也就没啥意思了,还不如早点想退路,还好总算是有了个缓冲,杨毅刚想客气两句,那个带头的壮汉,大声道:“骑士老爷请吃饭,大家还客气什么?” 壮汉快步走到篝火旁边,用手中的树枝捞起块牛肉就吃,吃就吃吧,还吧嗒嘴,吧嗒了半天,扭头对那些哈喇子都快流下,却偏偏谁也不动的壮汉们,喊道:“没下毒,吃吧!” 轰!的一声欢呼,宛如苍蝇炸营了,一百多个壮汉瞬间围住了四个大罐子,手中的树枝此起彼伏,杨毅都惊了,他本来还想留下来点留着明天吃的,照这么个吃法,估计连汤都剩不下,杨毅心疼喊道:“慢慢吃,别着急,卧槽,吃这么多,你们晚上消化得了吗?” 三十章 卖火柴的小女孩 清晨,第一缕阳光照射下,已经是骑士老爷的杨毅伸了个懒腰起床,苦逼的一天开始了,三天过去了,他除了吃饭睡觉,就是想办法该怎么走出第一步,他脑子里有很多套路的东西,比如造酒,比如冶炼,比如造风车,比如提高生产力,比如做生意……问题是他没有启动资金,杨毅现在的问题是该怎么挣到第一笔钱,让他能够快速发展起来。 他努力回想以前看过的穿越小说里面的套路,那些主角都是怎么发家的来着?沉思当中,管家老赛罗端着早饭进来了,恭恭敬敬的放到桌子上,杨毅抬眼一看,托盘路面一个破碗盛着萝卜汤,三个萝卜块,还一快黑乎乎的面食,说馒头不是馒头,说面包不是面包,说饼不是饼的那么个东西。 杨毅愁眉苦脸道:“赛罗,今天还吃萝卜?” “老爷,我们现在只剩下萝卜和裸麦了,想要喝牛奶,得等到晚上。” 两人的对话刚到这,福曼推门进来,手里拿了块萝卜,朝着老赛罗喊道:“吃了三天萝卜了,你看看我,脸都绿了,在吃萝卜,我就变成萝卜了……” 杨毅叹了口气,对福曼道:“我们只有萝卜,不吃萝卜吃什么?绿色食品啊,有的吃就不错了,谁让你这个魔法师不会炼金术了,你要会炼金术,咱们还会这么窘迫?” 提到炼金术这个问题,福曼就不说话了,因为他不会,不光他不会,全世界的魔法师,巫师,除了大魔导师甘窦夫,谁都不会,所以他很遗憾的帮不上杨毅,杨毅也很无奈,七个小矮人已经出去找矿了,至今没回来,这样的日子还不知道过到什么时候。 杨毅想做个表率,用实际行动告诉福曼现在就这个条件,端起碗喝了一口老赛罗的萝卜汤,淡而无味,因为他们连盐都没有,喝的杨毅胃里直翻腾,第二口实在是喝不下去了,现在他委实看到萝卜就想吐。 “福曼,陪我出去走走,去洛克郡的集市上看看,我们不能做高高在上的老爷,要跟群众打成一片嘛……”杨毅找了个借口,他不想看到老赛罗失望的目光,于是他就和福曼走出了庄园,来到了集市上。 集市,就是洛克郡的主干道,那条算是比较有点人气土路,压根也没什么人卖东西,只有三三两两的人匆忙而过,看到杨毅和福曼,都有些不知所措,杨毅却热情的打着招呼:“嗨,早上好啊,真精神的大哥,哦,看错了,是大婶……” 不得不说,杨毅的客没白请,效果还是有的,起码没人在对杨毅有敌意了,有懂礼貌的甚至会对杨毅行礼,不懂礼貌的也会对他点点头,福曼特无语的跟在杨毅身后,拉开了一段距离,似乎想告诉别人,我不认识这货。 福曼认识杨毅时间不算长,但也不算短了,可越跟着这个所谓的神龙国王子,福曼越觉得看不透他,这是个一身上下没有半点贵族气质的人,跟这个世界很是格格不入,经常说些莫名其妙的话,却偏偏有极高的见识,聊天当中,偶尔几句话都能让他思索很长时间。 比如他说种地改变不了洛克郡的贫困,只有行商才是未来,还有什么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经济也是战争之类的话,刚听的时候觉得莫名其妙,可越琢磨越觉得是这么回事,神龙国不愧是传说中的国度,竟然能培养出这样的王子…… 福曼不知道的是,杨毅很清楚他跟这个世界格格不入,但他并没有打算改变,反而会刻意的去说一些他熟悉的话,这也是他唯一对原来那个世界的念想了,也时刻提醒着自己并不属于这里,如果有机会,还是回到原来的世界比较好。 因为这个世界的生活实在是太特妈单调了,晚上天一擦黑就得睡觉,没有电视,没有手机,没有朋友圈……对于习惯了大城市生活的杨毅来说,生活单调的简直生不如死。 而且杨毅对很多事感到疑惑,比如为什么他能听懂童话世界里所有人的话?而且文字也是他熟悉的简体字,很是有点不可思议,在以往的穿越小说里,除了魂穿的,基本没有这个功能,难不成是穿过了七彩云朵,对他的身体进行了改造?童话世界里的一切,在他的眼中和耳中都翻译了过来? 也不是没有这个可能,那七彩的云朵,实在是太特妈诡异了,既然沟通没问题,杨毅也懒得去改变什么,何况真要改变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 “咦,前面在围观什么?福曼跟我看看去!”街道还没走到一半,杨毅就见前面一个卖杂货的商店门口围了好几个人,还都在指指点点,杨毅好奇的走过去,围聚的人见他来到,闪开了一条路。 “骑士老爷早上好……骑士老爷一定要带着我们过上好生活啊……”人群里面有两个吃了杨毅牛肉炖萝卜的壮汉,见到杨毅显得很友善,杨毅哼哼哈哈的答应着,穿过人群,他看到了一个小女孩,也就十二三的年纪,嘴角微微上扬,似乎带着幸福的微笑,眼睛紧闭,依靠在商店旁边冰冷的墙壁上。 小女孩穿的很单薄,只有一层单衣,没有帽子,金黄色的头发凌乱飘在额头前面,右脚上有一只鞋,左脚却光着,在她的手上拿着一盒火彩,旁边是燃烧干净的火柴杆,在寒风的吹拂中,轻轻摆动,杨毅的脑袋顿时就嗡!的一声大响。 卖火柴的小女孩!要说杨毅对童话故事印象最深的,就是卖火柴的小女孩,因为他的第一个文具盒,上面的图案就是卖火柴的小女孩,是那种晃动一下还可以改变图案的文具盒,那是奶奶送给她的生日礼物,他一直保存着。 杨毅五岁父母离异,各自成家以后,杨毅就感觉没有了家,只有奶奶的家是家,他小时候是在奶奶的照顾下长大的,那个时候,奶奶会给他讲很多的童话故事,但他印象最深刻的就是卖火柴的小女孩,因为讲完故事后奶奶抱着他流着泪说:“奶奶好好活下去,不会让你跟那个小女孩一样……” 可是奶奶还是在他上高中的时候去世了,奶奶去世的那天,杨毅独自一个人在街头坐了一晚上,买了一包的火柴,一根根的划着,希望能够看到奶奶…… 杨毅眼睛瞬间就红了,他只有一个念头,绝不能让卖火柴的小女孩死,他解开自己的衣服,包裹在小女孩身上,抱起卖火柴的小女孩就往庄园走,一边走,一边对福曼道:“你是魔法师,快,想想办法……” 福曼忍不住暗中赞叹了一句杨毅戏演的不错,救了这样一个女孩,洛克郡的人就会都知道,他们新来的骑士老爷是个心地善良的人,可是……杨毅的眼睛为什么红了?他的模样不像是在演戏…… 杨毅的举动引起了围观人群的喧哗,有人赞许道:“新来的骑士老爷跟以前的骑士老爷真的很不一样啊……对啊,这是一个有着善良心灵的骑士老爷……这是我见过最好的骑士老爷,嗯嗯,是比以前那些自私的骑士老爷强,可他看上去不像是真正的骑士老爷,难道,以前的骑士老爷都是假的……” 这些话风一样的飘进杨毅耳朵里,他却全然没有心思得意,只有一个想法,我要救活卖火柴的小女孩,既然老子穿越到了这个操蛋的童话世界,就绝对不能让悲剧再次发生……杨毅抱着小女孩小跑了起来,福曼在身后紧紧跟随,几乎追不上他的脚步,招呼道:“老爷,等等我……” 回到庄园,杨毅小心翼翼把卖火柴的小女孩放到自己床上,紧张的伸手在小女孩的鼻子下面试探了下,似乎还有微弱的鼻息,可他不是医生,他根本无能为力,杨毅双眼通红的扭头看着福曼道:“你要是救不活他,我就让你当不成魔法师。” 杨毅的威胁在福曼的眼里根本不是威胁,跟着他这样一个情况不明的骑士,前途很暗淡,但福曼就是想看看杨毅这个神龙国度的王子到底会变成什么样子,毕竟杨毅仅仅带着几个矮人和扑克牌,就颠覆了王后的统治,谁也不知道他接下来会创造什么样的奇迹。 “骑士老爷,请你让一让,让我看看她的伤势,你这样我没法施展魔法的。”福曼凑过去把杨毅挤到一边,同样伸手试探了下女孩的鼻息,杨毅紧张的刚想问问女孩的情况,福曼从怀中掏出魔法棒,在女孩的头顶虚空画了个诡异的图形,轻声念诵咒语:“在虚无飘渺中享乐的天使们,请回到纷扰污秽的尘世之中,因为不洁的空气,需要用你们的力量来澄清。净化吧!净化这个女孩,让她恢复生命的力量……” 一层银色的光辉,撒在女孩身上,杨毅紧紧的盯着女孩,暗暗祈祷:“让她醒过来吧,让她醒过来吧……” 三十一章 恶棍继父 不知道是杨毅的祈祷似乎起了作用,还是小女孩本身生命力旺盛,福曼魔法光芒映射在女孩身上,女孩嘤咛了下,身躯动了动,杨毅大喜,以为她能就此醒来,没想到女孩动了下,又不动了,昏沉无声,杨毅扭头问福曼:“怎么回事?你的魔法不起作用?” 刚施展完魔法的福曼在这一刻显得有些疲惫,脸色苍白的对杨毅道:“她饥寒交迫,需要休息,放心吧,她能活过来。” “老赛罗,去,挤一杯牛奶来,热好,等她醒来给她喝下去……” 在这缺医少药的地方,或许一杯热腾腾的牛奶就能让卖火柴的小女孩恢复健康,老赛罗本来想说晚上才能挤牛奶,福曼却对他摇了摇头,老赛罗就不说话了,听话的出去挤牛奶,杨毅愣愣瞧着床上的小女孩子,稚嫩的脸上全是一道道被寒风吹裂的小口子,破破烂烂的衣服,跟叫花子似的,凡是裸露在外面的肌肤,几乎都被冻伤。 冷静下来的杨毅,觉得有点不对劲了,火柴不应该是这个时代的产物啊,而且时间上也对不上,他清楚记得在卖火柴小女孩的故事里有这么一段叙述,她穿过马路的时候,两辆马车飞快地冲过来,吓得她把鞋都跑掉了。一只怎么也找不着,另一只叫一个男孩捡起来拿着跑了。他高兴地说,将来他有了孩子可以拿它当摇篮。 难道是拉货物的马车?而不是十八世纪有车厢坐人的华丽马车?还有,每个窗子里都透出灯光来,街上飘着一股烤鹅的香味,因为这今天是大年夜……昨天也不是大年夜啊。 她立即又擦着了一根火柴。这一回,她坐在美丽的圣诞树下。这棵圣诞树比她去年圣诞节透过富商家的玻璃门看到的还要大,还要美。翠绿的树枝上点着几千支明晃晃的蜡烛,许多幅美丽的彩色画片,跟挂在商店橱窗里的一个样,在向她眨眼睛。小女孩向画片伸出手去。这时候,火柴又灭了。只见圣诞树上的烛光越升越高, 透过橱窗能看到,说明橱窗是玻璃的,现在根本不可能有玻璃的橱窗,圣诞树也不存在,因为这里的主神是魔法女神米斯特拉,难道卖火柴的小女孩也穿越了?杨毅脑子有些混乱,扭头问陪在他身边的福曼:“现在有火柴吗?” “火柴早就存在了,最早的火柴出现于古黑暗时期。当时一些小贩将木柴浸泡在硫磺中出售。这种被浸泡在硫磺中的木柴本身并不起火,而是可以用来引火。人们用铁块撞击火石,让溅出的火星落在这些木柴上,就能获得火种。十几年前,伟大的魔导师甘窦夫提炼出了黄磷。人们利用黄磷极易氧化发火这一特性,在小木棒一端沾上硫磺,然后再沾黄磷而发光……” 对于童话世界的历史,杨毅是两眼一抹黑,福曼说有那就有吧,既然有火柴,那么这个卖火柴的小女孩,应该就是故事里的小女孩了,竟然出现了在他统治的洛克郡,可她的出现,实在是太像碰瓷的了。 杨毅恍惚了下,小女孩突然睁开了眼睛,嘴里喃喃说了句:“奶奶!”眼泪从她满是裂口的脸上滑落了下来, 女孩一喊奶奶,杨毅就更加确定她是卖火柴的小女孩了,就算不是,杨毅也很可怜她,温柔的对她道:“别怕,你现在安全了,在一个很温暖的地方,对了,你叫什么名字?” 杨毅的话语惊动了小女孩,她扭头看了杨毅一眼,全身抽搐了下,目光中满是惊恐,很明显在告诉杨毅,她被吓了一跳,杨毅苦笑了下,老子这么吓人吗?为啥见我都要吓一跳? “你……你是谁,我这是在那?”女孩子胆怯的问了杨毅一句。 杨毅依旧很温柔对她道:“我是洛克郡新来的神龙骑士,我叫杨毅,我和我的魔法师在集市上发现了你,把你带了回来,不用害怕,我是一个勇敢而且善良的骑士……” “啊,你救是那个刚来就请大家吃饭的,稀奇古怪的骑士老爷……”说到这里,女孩醒悟过来说错话了,急忙捂住了自己的嘴,杨毅却朝她笑笑道:“没错,我就是那个稀奇古怪的骑士老爷,但我没有那么老,其实我是个英俊的骑士老爷。” 小女孩被杨毅的笑容感染,咧嘴笑了笑,她是个懂礼貌的女孩,挣扎着要从床上下来要给杨毅行李,被杨毅摁住,对她道:“我这没那么多规矩,你还是躺着吧,对了,你还没告诉你叫什么?为什么会晕倒在杂货店的门口?” 女孩听杨毅问起,咧了咧嘴,道:“我叫艾琳,父亲在我五岁的时候,因为贫穷去山上打猎,被狼给吃了,母亲改嫁给现在的继父,奶奶还活着的时候,继父不要我,奶奶去年死去,继父才接纳了我,我继父是个恶棍,她经常欺负母亲和我,天天让我干活,没活干的时候就让我卖火柴,去年妈妈也死了,继父就更加的欺负我,还说等再过两年,我长大了,他会娶我当妻子……” 艾琳一边说着,一边流泪,遭遇比杨毅的经历还惨,杨毅感同身受,对艾琳道:“不用怕,你以后就跟着我吧,虽然我这里整天吃萝卜,但饿不死人,也有个地方住,更不用被你继父欺负。” “不,不,尊敬的骑士老爷,我的继父是个恶棍,他一定会来找你的麻烦的,你是新来的骑士老爷,还没有熟悉这里,他不会怕你的……” 邪恶王后都被老子收拾了,老子还会怕一个恶棍?杨毅笑笑:“放心吧,我会跟你的继父好好商量的,甭管怎样,我都是骑士老爷,现在我就问你一句话,愿不愿意跟着我?” 艾琳愣愣的瞧着杨毅,又流眼泪了,她没想到人生会出现转折,尤其是眼前这个奇怪的骑士老爷是那么的年轻,黑黑的眼睛,闪烁着异样的光芒,就如同夜空中那颗最亮的星,而且他看上去真的挺英俊的。 “我愿意,我愿意,我是一个能干的姑娘,我会做饭,还会洗衣服,种地也行,好心的骑士老爷,请你收留我吧……” 艾琳激动的从床上跳下来,光着脚,却忍不住眩晕了下,杨毅急忙扶住她道:“你答应就好,剩下的事就交给我来办,你还是在床上躺着吧,赛罗,赛罗,老爷我要的牛奶呢……” 杨毅扭头喊赛罗,艾琳实在是太虚弱了,有杯牛奶垫垫底也是好的啊,杨毅喊了几声赛罗,根本没人应他,杨毅把艾琳扶到床上,想要出去看看,老赛罗慌张的推门进来,对杨毅喊道:“骑士老爷,艾琳的继父来了,要接艾琳回家。” 说曹操曹操就到啊,来的可是够快的,杨毅回头看了一眼躺在床上的艾琳,就见她吓得全身颤抖,看着他的目光全是祈求,杨毅朝艾琳点点头,沉声道:“放心,你就在我这里,那都不去。” 安慰完艾琳,杨毅拍了下一直站在旁边看戏的福曼,道:“陪我去见见那位恶棍先生。” “尊敬的骑士老爷,请允许我提醒你一下,恶棍虽然可恶,但他毕竟是艾琳的合法父亲,有支配她的权利,可以将她嫁出去,也可以把她卖掉,艾琳是他的财产,你虽然是骑士老爷,可以硬把艾琳抢过来,但是那样做的话,咱们的两头牛可是白让洛克郡的人吃了,你想想,既然是恶棍就一定会刁难你,你要是硬抢了艾琳,洛克郡的人还会相信你吗?” 杨毅静静听完福曼的话,福曼的话有道理,为了营造自己的形象,杨毅把仅有的两匹马都搭了进去,这才争取到了洛克郡人的信任和一年的时间,可才过去三天,杨毅就要抢夺艾琳,洛克郡的人会怎么看他? 恐怕从此以后再也不会有人相信他,他所做的一切是不是就会前功尽弃?要是艾琳的恶棍继父宣扬他用权势抢了艾琳,恐怕今后连容身之地都没有了,杨毅沉默了下,回头看了看躺在床上,用祈求目光看着他的艾琳。 老子如果连艾琳这样一个可怜的女孩子都保护不了,那他这个骑士老爷,当不当的还有什么味道?如果受到恶棍的刁难就退缩了,就算以后成了皇帝,想想今天自己怯懦的一幕,又有什么意思了? 就算有可能回到原来的世界,连卖火柴的小女孩都保护不了,恐怕今后想起来都会不安,更会不开心,感到惭愧,连想保护的人都保护不了,杨毅接受不了,很快他就有了决定,就算是用权势,也一定要把艾琳留下来。 杨毅扭头看了眼福曼,笑了笑道:“我没来这里之前,在我的家乡经常看朋友圈,我忘记是谁发的了,但是那句话我却记得清清楚楚,不轻狂怎能是年少?不放肆怎么称天骄!阿福啊,如果连艾琳都保护不了,我这个骑士老爷,当的也没意思的很,而且,有些事是必须要做的,走吧,跟我去见识见识哪个恶棍,我还需要你帮我吓唬他……” 三十二章 发现了煤 有句老话叫做相由心生,艾琳的继父充分展现了这句话的正确性,人长得那叫一个猥琐,头发稀疏,脸颊消瘦,贼眼乱转,偏偏装模作样的挺胸抬头,看见杨毅也不行礼,嬉皮笑脸的抬了下手道:“尊敬的骑士老爷,感谢你仁慈的救了艾琳,我是来带她回家的。” 一点恭敬的意思也没有,甚至还有些戏谑,杨毅看见他就很生气,他认出来艾琳的继父昨天也吃了自己的牛肉炖萝卜,并且吃的比一般人都多,此人是不知道感恩的,吃了他的牛肉炖萝卜,一点都没有不好意思,还觉得自己是新来的骑士,不会拿他怎么样,那么接下来,就该上演蹬鼻子上脸的好戏了。 杨毅懒得跟他废话,道:“我的庄园里缺少一个侍女,艾琳我留下了,你有什么条件和要求?” “能伺候骑士老爷,是艾琳的福气,不过,我们家里太过贫穷,养大了艾琳也是不容易,可既然骑士老爷开口了,您就给我十个金币吧,您看怎么样?” 杨毅这个骑士老爷到现在都没见过金币是什么模样,老赛罗跟他说过,这里的货币基础是铜币,100个铜币相当一个银币,100银币相当于一个金币,一个贵族的跟班一天的工钱是30个铜币左右,一匹军马,黑色无杂毛,六岁口,无疾病和受伤历史,这样的马匹价值是30到50个银币左右。 也就是说,就算那两匹马没卖,杨毅全部身家都不到一个金币,十个金币,起码可以让杨毅过上几个月衣食不愁的日子了,杨毅早就知道艾琳继父会要高价,但没想到艾琳继父竟然敢狮子大开口,要十个金币,他是穷疯了吗? 艾琳继父稍微有些紧张的看着杨毅,他的确是狮子大开口了,但是骑士老爷可以讨价还价嘛,五个金币也是好的啊,真没想到艾琳会被骑士老爷看上,难道骑士老爷喜欢小女孩? 艾琳继父在胡思乱想,杨毅却不答话,阴沉沉的看着他,眼睛眨也不眨,目光中一点感情也没有,像是在看一个死人,艾琳继父突然发现这个看上去没什么架子的骑士老爷,其实挺危险的,就在他想要打个折扣,还没说话的时候,杨毅笑了,笑的艾琳继父有些摸不着头脑,愣愣问道:“骑士老爷,这个价钱是可以商量的。” 杨毅摆摆手,打断艾琳继父的话语,道:“说句实话吧,我这个骑士老爷比你还穷,但是艾琳我要定了,她必须留在这里。” “哦,不不,艾琳是我的财产,你不能抢夺我的财产,洛克郡的人是不会答应的。” “谁说我要抢夺艾琳了?放心,我不会让你吃亏的,我这里还剩下一头奶牛,我用奶牛来换艾琳,但你必须要跟我签订契约,把艾琳转让给我。” “不不,骑士老爷,艾琳是我的宝贝,一头奶牛可换不来,您要是觉得十个金币太多,给我五个也可以,没有五个,两个也可以啊,您是骑士老爷,不差这点钱的……” 杨毅没有打断艾琳继父的话,静静的听他说完,沉声道:“我只有一头奶牛,你要是不要,我就只能给你五袋萝卜了,而且,今天你不签下契约,是走不出去我的庄园的,不信你向后看看……” 嗖嗖嗖……四个2,抽出宝剑挡在了门口,福曼抄着袖子看热闹,被杨毅踢了一脚,喊道:“把你的魔法棒亮出来!” 童话世界里,魔法师是超然的存在,一般来说,伯爵国才会有魔法师辅佐,像杨毅这样的穷逼骑士,骄傲的魔法师是不屑于跟在身边的,所以福曼对杨毅来说是充门面的,也正是因为有福曼这个魔法师在,洛克郡的人才会勉强相信杨毅的话。 杨毅一直也弄不明白,一个毕业了的魔法师为什么会跟着他?他总感觉福曼有些不对劲,但那里不对劲却说不出来,可杨毅看出了一点,福曼不会离开他,既然不会离开,当然要用,难道就留下来天天吃萝卜吗? 福曼被杨毅踢了一脚,很不情愿的掏出了魔法棒,魔法棒的出现震惊了艾琳继父,他终究只是个土鳖,甚至没有见到过魔法师,当福曼的魔法棒顶端闪烁银色光芒的时候,他才知道自己跟杨毅的差距有多么大,大到他根本没法抗衡,因为他代表不了洛克郡的人。 杨毅阴沉的声音再次响起:“要么,咱们高高兴兴签下契约,你高高兴兴的牵着奶牛走,要么,我用强制的手段让你签下契约,带着五袋萝卜走,你没有选择,哦对了,一旦你选择错了,那么等我真正掌权的时候,我有一百种方法弄死你……” 在杨毅阴森的目光和福曼魔法棒的光芒下,艾琳的父亲屈服了,他明白了一个真理,杨毅或许不敢跟所有洛克郡的人翻脸,但跟他一个人翻脸还是没有问题的,这就是差距,甭管多么落魄的骑士老爷,都是贵族的身份,都不是他能惹得起的。 既然如此,艾琳继续瞬间就做出了选择,在他的心中,艾琳是不如一头奶牛的,他是赚了的,虽然赚的不多,艾琳继父弯腰道:“尊敬的骑士老爷,如您所愿,我选择带着奶牛离开。” “赛罗,你去把奶牛牵来让他带走,福曼准备契约,让他摁下手印……”杨毅嘱咐完,看也不看艾琳继父一眼,转身就走,他是骑士老爷,是有身份有地位的人,剩下的小事自然有手下去做,他骑士老爷管不了那么许多。 转身,潇洒走开,杨毅自我感觉挺良好,可是回到书房,告诉了艾琳她能留下来之后,看着艾琳脸上的笑容,杨毅就又开始犯愁了,庄园里唯一值钱的奶牛给了艾琳继父,现在就剩下萝卜和裸麦了,就算是萝卜也啃不了几天了。 一天不死得吃,两天不死得穿,这就是生活的无奈,何况杨毅还养着好几个人,工资开不出来也就算了,总得能吃饱饭吧。杨毅许下了许多承诺,带着洛克郡的人致富,答应方片2把斗地主推广开来,这些承诺不实现,一年后的他就是光杆司令了。 杨毅习惯性的摸了摸袖口的蕾丝花边,陷入了深思当中,过了会,老赛罗嘟嘟囔囔的进来,埋怨杨毅把奶牛换了艾琳,以后连牛奶都没得喝了…… 福曼也拿着艾琳的契约走过来递给杨毅,杨毅接过来看了看,契约上面有艾琳继父的手印,收起来放进了抽屉里,福曼朝杨毅使了个眼神,示意出去说话,两人走出房子,来到庄园里面,天空阴沉沉的看样子是要下雪。 “尊敬的骑士老爷,我们现在的情况很窘迫,你需要想出一个办法解决眼前的困境,真正的寒冬要来了,要是我们还没有收入,这个冬天我们都挺不过去。” “我现在需要启动资金,福曼,你能不能找你那些学习魔法的同学先借点钱,相信我,我会付利息的。” 福曼听到杨毅把主意打到他身上了,惊讶的张开了嘴,过了半天才对充满期待的杨毅道:“骑士老爷,借钱这种事……” 看来不管是现实世界,还是童话世界,借钱都不是件容易的事,杨毅叹了口气,刚要在劝福曼去借钱,劝波多尔带着六个小矮人回来了,每个人都兴高采烈的背着箩筐,见到杨毅大声喊道:“骑士老爷,看看我们找到了什么?” 如此兴高采烈显然是有收获啊,难道是发现了金矿?杨毅精神一振,急忙迎了上去,对波多尔道:“快快,让我看看你们找到了什么?” 波多尔得意洋洋的摘下背筐,里面是几块发青黑乎乎的石头,杨毅立刻就认出来波多尔背筐里装的是铁矿石,的确是好东西,基础建设用得上,可是特妈解决不了燃眉之急啊,何况以现在的技术,提炼出铁来,也不是件容易的事。 “让我看看你们还找到了什么宝贝。”杨毅不甘心,挨个背筐看了过去,全是特妈的铁矿石,就在杨毅几乎要失望的时候,他突然看到了一个熟悉的东西,那是在阿克亚背筐里的一块石头,却比铁矿石更加的黑,油黑油黑的。 杨毅手都颤抖了,如果真是……那他今后的日子可就好过了,他急忙伸手抓起了那块石头,仔细摸了摸,眼睛顿时就亮了,波多尔眼见杨毅对铁矿石不感兴趣,却对那块轻飘飘的黑石头感兴趣,很是奇怪,开口道:“骑士老爷,你手里拿的是一块没用的石头,虽然很黑,但是太软了,稍微使劲就碎了,盖房子都用不上,阿克亚是捡回来玩的。” 杨毅手里拿着的是什么?是煤,一块黑的发亮的煤,在这个生产力低下的世界里,煤的发现,其中价值,别人不懂,杨毅还能不懂?何况还有铁矿石,杨毅的脑子里立刻冒出了许许多多的发财计划,别的不说,要是能整出土炉子和蜂窝煤…… 他手里的何止是煤,简直就是金光闪闪的金币啊。 三十二章 皇帝的新衣 生产力低下的年代,煤的出现有着划时代的意义,煤产生的高温是木头不能比的,有了煤,冶炼技术自然能上一个台阶,有了煤,就不在害怕寒冷的冬天,毕竟这个时代只有贵族的家里才会有壁炉,平民没条件,只能是烧木头取暖,靠身体硬挨,虽然限于技术原因,有了煤也只能先造些土炉子之类的,但也是了不起的进步了,只要控制了洛克山的煤,杨毅就能富可敌国,何况他还有先进的营销手法。 洛克山是杨毅的领地,很贫瘠,不是土地,所以没有人占,更没有人要,那么杨毅接管过来,是很自然而然的事情,问题是,该怎么开采?开采,搞建设,都需要人手,洛克郡的人吃饭都成问题,当然不会白帮他的忙。 杨毅想要用得动洛克郡的人,就只能是雇佣,起码让洛克郡的人干活的时候能吃上饭,否则等不到看到效益,洛克郡的人和他就都得饿死,杨毅现在缺少的还是启动资金,难不成要去找白雪公主借点? 杨毅不是没有想过,但白雪公主自身恐怕都难保,更顾不上他,借也借不来,这一点他很清楚,惦着手里的煤,杨毅感叹道:“好东西啊好东西,有了这东西,以后就不愁吃穿了,不仅不愁吃穿还能带给我们巨大的财富,可我还是缺少启动资金。” 见识上的差距让福曼觉得杨毅的举动很奇怪,黑乎乎的石头,一点用处都没有,还能带来财富?好奇问道:“这是什么矿石?” “它不是矿石,它叫煤,能够像木材一样燃烧,火力比木材强,十分耐烧,从晚上烧到第二天仍然有温度,有了它,人们就不会在挨冻,可以随时吃上热乎的饭菜,冶铁技术也会飞速发展,以前许多制造不出来的东西,有了煤就都能制造出来了。” “真是个神奇的石头。”福曼言不由衷的赞赏了一句,杨毅没理他,扭头问阿克亚:“山上的煤多吗?” “很多,东面山坡上全都是您说的这种煤,许多裸露在外面,我想挖开后应该会更多,可是骑士老爷,它真的能够燃烧吗?” “你们跟我来,我让你们看看。”杨毅拿着煤块回到书房,七个小矮人,福曼,老赛罗,艾琳,都围了过来,杨毅把煤块扔进了燃烧着木材的壁炉里,很快煤就燃烧起来了,通红通红的煤块,引起了大家的赞叹:“好神奇啊……真的是个好东西……” “是啊,可惜我们人太少了,没法开采,如果开采出来,推广出去,咱们就可以天天吃香的喝辣的了,该到哪去借点钱呢?” 一文钱难倒英雄汉,缺少启动资金的杨毅愁眉不展,福曼看着这个奇怪的骑士老爷,没想到他还有这样的见识,竟然认识这种叫煤的东西,如果真的能开采出来,福曼都能想象到家家户户都需要煤产生的火来做饭取暖,而且比木材更方便,燃烧的时间也够长,只有他们一家卖,别人却没有,当真是一笔巨大的财富。 可是,他们的确是没有钱,福曼沉默了下,叹息道:“布莱克国王富有的每一个小时都要换一身衣服,咱们穷的却连饭都吃不起了,可惜布莱克国王身边没有魔法师,我也借不来钱。” “一个小时换一身衣服,老子特妈就这一身衣服,蕾丝花边都快磨损没了……等等,福曼你在说一遍,真有个国王一个小时就换一身衣服?” “对啊,布莱克国王虽然只是个伯爵王国,可是他真的很富有,还是个很虚荣的国王,喜欢穿漂亮的衣服,为了穿得漂亮,不惜把所有的钱都花掉。他既不关心他的军队,也不喜欢去看戏,更不喜欢乘着马车去游公园,除非是为了去炫耀一下他的新衣服。他每一天每个小时都要换一套衣服。人们提到他,总是说:国王在更衣室里。” 杨毅的眼睛立刻就亮了,他想起了那个著名的童话,皇帝的新衣,有两个无良的骗子,骗的国王滴溜溜乱转,最后光着腚游街的著名故事,小时候他看这个童话没少嘲笑故事里的国王,当现实就在身边发生的时候,杨毅却爱死这个国王了,这么好骗的国王,简直就是送财童子啊。 “福曼,布莱克国王的领地离洛克郡有多远?” “骑马的话,每天不停赶路,至少有半个多月的路程,你打听路程干什么?” “阿福啊,我不光是神龙国的王子,我还是一个天才的裁缝,相信我,我会做出这个世界上最美丽的衣服,我相信为了穿上最美丽的衣服,布莱克国王一定会很慷慨和大方的,我需要你陪我去一趟。” 福曼不敢相信的看着杨毅道:“你真的是个裁缝,会做衣服?” 杨毅朝他笑笑,对老赛罗喊道:“赛罗,去给老爷我把纸和笔拿过来,咱们庄园不会穷的笔和纸都没有吧?” 笔和纸当然有,都是上一任骑士留下来的,却是羽毛笔和墨水,杨毅也没客气,趴在桌子上展开发黄的纸张,用鹅毛笔沾着墨水,在纸上勾勒出一个人来,幸亏小时候学过素描,还拿过奖,否则杨毅还真得抓瞎。 设计服装杨毅是不会的,可他见识过的却太多了,尤其是在现实世界中好莱坞电影遍布全球,没少看宫廷戏,但杨毅最喜欢的还是拿破仑,尤其是拿破仑著名画像里的服装给杨毅的印象很深刻,在杨毅的笔下,一个人物栩栩如生的出现, 紧身衣,有衣袖,前身有衣锁服饰做为装饰,衣长过膝,衣袖长短不一。腰间系有腰带。长身斗篷为正式服装,斗篷前后镶有美丽的彩色垂片。披肩,是一块有褶的长形布块,固定于双肩。衣服上还饰以皱领,缀有金属纽扣的法国式服装且腰间佩剑。 标准的拿破仑式登基时候的礼服,相比现在男士流行的紧身外衣穿在夹衣之外,高领外衣,简直高档了不知道多少倍,遗憾的是没有彩色的笔,否则色彩搭配下,会更加显得高贵和美丽。 最先发出赞叹的是艾琳,她夸张的捂着嘴道:“我的天呢,我还从来没有见过如此高贵美丽的衣服,骑士老爷,你真是个天才……” 老赛罗也渍渍赞叹:“高贵中透露出一股男子汉的气息,这样的衣服,简直太漂亮了,啊,要不是我老了,拼了老命我也要做一身这样的衣服……” 矮人们对漂亮的衣服没有什么感觉和反应,也没胡乱发表意见,福曼自持身份,并没有夸张的称赞杨毅,但也挺服气,问道:“你是想把这张图卖给布莱克国王?” “不,我会帮布莱克国王把衣服做出来,而且我还会做这个世界上最美丽的衣服,你猜爱美的布莱克国王会给我多少报酬?” 福曼的眼睛也亮了,对杨毅道:“如果有可能,布莱克国王会把全国的金币都给你,只为了能穿上世界上最美丽的衣服。” “所以,你要陪我走一趟,去赚取我们的第一桶金,嘿嘿……对了,你会用魔法把我变得跟现在不一样吗?我不想让别人知道我是谁,毕竟我是骑士,贵族,而一个贵族骑士去给布莱克国王做衣服,我想应该是件很丢人的事。” “有这样的魔法,虽然不能让你彻底变成另外一个人,但让你变得跟现在不一样,还不被人认出来,应该是能做到的。” “好,好,那就需要你的魔法了,现在,我来宣布一下我和福曼不在的日子里大家该干什么,波多尔,你带着其它六个兄弟看好那片产煤的地方,不要大张旗鼓,悄悄看住了就好,反正大家也不知道煤的作用,这件事大家要保密,如果真的有人要动那些煤,你就告诉他们,这座山是骑士老爷的领地,谁要动了我就跟他们拼命,不管如何我要你们保护好那些煤,明白了吗?” “谨遵你的吩咐,骑士老爷。”波多尔弯腰答应下来,杨毅却对他道:“先别忙着行礼,我还没有吩咐完,你要知道,我们的粮食不多了,我和福曼不在的时候,还需要你们在森林里打猎来维持庄园的食物,辛苦你们了。” 波多尔面露难色,杨毅也有些不好意思,可他现在能用的人就这么多,安慰波多尔道:“困难只是暂时的,等我挣了钱回来,开创属于我们的时代,你们都是参与者,这是多么荣耀的一件事啊,如果有一天我的势力扩张了,成了国王,你们都是国王的重臣,我向你们保证……” 从来没有人这么重视过七个小矮人,他们是被矮人族赶出来的,很想证明自己的存在价值,被杨毅一顿忽悠,忽悠的热血沸腾,明知道不容易,波多尔还是拍着胸膛答应了下来,并且向杨毅保证,只要他们七兄弟在,就不会让老赛罗和艾琳饿肚子。 鼓励了七个小矮人后,杨毅又把看守庄园,忠心耿耿的四个2叫来,让他们务必要保护老赛罗和艾琳的安全,直到等他回来。 三十四章 我是波斯使者 骑马需要半个月的路程,走路至少需要两个多月的路程,杨毅拄着根木棍,背着老赛罗为他和福曼准备的烤饼和萝卜,迈开大步朝前走,一边走,杨毅一边摸着自己的脸,福曼对他的改造还算成功,杨毅在魔法的帮助下,成功的变成了阿拉伯人,白了不少,鼻子高了不少,眼窝陷了下去,眼睛也变成了褐色。 杨毅现在的模样,连他自己迎面撞上都认不出来,更不要说别人了,魔法还真是特妈神奇,为此杨毅很是好奇的问了福曼许多关于魔法的问题,福曼却支支吾吾的并不愿意告诉杨毅太多关于魔法的事情。 杨毅如此锲而不舍打听关于魔法的事,一半原因是因为好奇,另一半原因是想问问福曼能不能骑上扫把带着他飞到布莱克王国去,毕竟魔法师也有会飞的扫把不是,靠两条腿走到布莱克王国,实在是太特妈累了。 杨毅记得魔法能够变出南瓜车和礼服,比如灰姑娘里面就有小仙女变出了这些,要是福曼能做到,那就省事大发了,但福曼告诉杨毅,魔法不是万能的,魔法师的确是有扫把,也能变出美丽的衣服和南瓜车,可他级别不够,剩下的就不愿意多说了,很显然福曼没有这些本事。 杨毅也懒得再问了,跟着福曼玩命的快走,一路上路过不少骑士和贵族的领地,虽然两人都是绕着走的,可还是能看到和感受到其他骑士和贵族巨大的庄园和奢华的生活,只有他这个骑士在苦逼的劳累奔走。 幸亏他身边还有个魔法师,当野兽靠近,福曼就会掏出他的魔法棒,凶狠的野兽就会落荒而逃,要是没有福曼,现在的骑士老爷早就成了野兽的食物。 “福曼,布莱克国王到底有多富有?”杨毅无聊的没话找话。 “布莱克国王拥有三百五十个骑士,领土面积几乎是萨克森王国的两倍还多,他有八百多处地产,收税加上自己的收入,一年能有七八万的金币,所以他才有那么多的钱去追求美丽豪华的衣服。” 杨毅对童话世界的货币换算有点慨念了,也就是说布莱克国王一年的收入相当于后世的两三千万美元,在如此落后的环境下,已经牛逼到天上去了,自己也不贪多,能从布莱克哪里弄个一万两万的金币也就行了。 对于此行杨毅是信心满满,两个骗子都能忽悠的布莱克国王团团乱转,他相信自己能把布莱克国王忽悠瘸了,而且那两个骗子肯定还没去骗布莱克国王,否则丑闻早就传开了,甭管是现实世界还是童话世界,丑闻永远都是传播速度最快的。 他和福曼都没有听说布莱克国王被骗,就说明两个骗子还没得手,那么他就很有必要加快速度,赶在两个骗子之前,可是仅靠双腿赶路是多么痛苦的一件事……杨毅很怀念那两匹马。 长路漫漫,杨毅一路上跟福曼打听布莱克国王的事,不打听还好,一打听,杨毅明白布莱克国王为什么会喜欢穿漂亮的衣服了,因为布莱克国王是个私生子,从小被秘密养在贫穷的地方,受了不少的白眼和冷落,穿的也是破破烂烂。 要不是老布莱克国王实在是没有生出孩子来,国王的位置也轮不到他,好在就他这么一个私生子,在老国王快死的时候把他接了回来,继承了王位。 一个贫穷,遭受人白眼的私生子,突然成了国王……除了有些懵逼之外,就是膨胀,骨子里布莱克国王其实还是自卑的,他以为只有豪华的衣服能够遮挡住他那不堪的过去,所以才会变得越来越虚荣,越来越喜欢穿华丽的衣服。 这才符合逻辑,否则杨毅实在不明白一个锦衣玉食长大的国王,怎么能臭美成那个德行。 两个月后,杨毅和福曼风餐露宿,跟叫花子一样赶到了布莱克王国,之前杨毅觉得布莱克王国就算很富,估计也就跟现实世界中的县城似的,因为白雪公主的伯爵国给他的失望太大了,万万没有想到,布莱克王国之宏伟,壮观,简直了…… 高大坚固的城墙相当雄伟,高度得有十几米,跟远处的山脉交映的极为和谐,几十座壮观的圆形炮塔,诉说着威严,身穿铠甲的士兵手执长枪在上面不停巡弋。两扇厚厚的城门包裹着一层铁皮,上面缀满了浑圆的铁钉,大门高大坚硬,跟城墙平齐,几乎要抬头仰望。 国王的城堡建在山上,顺着山坡向下,是整齐比邻的房屋,来到城门前,只要抬头就能感受布莱克王国的宏伟和壮观,尤其是在蓝天白云的衬托下,整个城市焕发出不一样的美丽,杨毅很震撼,这才是一个童话王国该有的样子,之前看到的简直是惨不忍睹。 杨毅有些发傻,福曼拽了他一下,小声道:“我们到了,下面该怎么做?” 杨毅整了整叫花子一样的衣服,摸了摸怀里那张画好的画,踉跄了一下,朝着门口的士兵扑了过去,大声叫喊道:“天啊,天啊,我终于来到伟大的布莱克王国了,救救我们,我们是从东方来的波斯商人,半路上遭到了抢劫,我们是来给布莱克国王进贡最美丽的衣服的啊……” 杨毅的演技,不得不说,很烂……但足够用了,他成功的吸引住了所有人的目光,还都听到了他说的话,他凄惨的模样,引起了大家的同情,甚至有两个士兵迎上来去扶他,杨毅想整出两滴眼泪来,那样效果就更好了。 努力了半天也没流出半滴眼泪,演员也不是人人都能做的,也就放弃了,声音却更加悲壮了几分,福曼瞧着杨毅楞了半天,他越来越看不透这位号称是王子,现在是骑士老爷的杨毅了。 杨毅被守门的两个士兵扶住,悲戚道:“尊敬的将军们,我是波斯的商人,我来自遥远神秘的波斯古国,我叫阿拉丁,虽然咱们相隔很远,但在我们的国度,大家都听说过布莱克王国的富裕和友好,还听说仁慈慷慨的布莱克国王喜欢美丽的衣服,所以,我们的皇帝不远千里给布莱克国王进贡美丽的丝绸衣服,我是波斯的友好使者啊,可是半路上却遭到了一伙残暴的强盗,抢夺了我们的马匹和所有的东西,只有我们两个逃出来了,请你们一定要转告布莱克国王,让他为我们做主啊……” 为了能快速的见到布莱克国王,杨毅给自己定的身份是波斯使者,至于这个世界里有没有波斯,那就不是他考虑的事情了,都落后成这逼样了,还能查去? 士兵们穿着的铠甲很陈旧,却很干净整齐,对于杨毅进贡美丽衣服之类的,很是有些嗤之以鼻孔,但杨毅说他是什么波斯帝国的使者,那就是件大事了,立刻就有一个小队长模样的士兵,派出个士兵进城禀告,却没有放杨毅和福曼进城。 杨毅和福曼身上的衣服破破烂烂,脸上还有冻疮,鞋底都快磨平了,这模样跟使者真的是八竿子打不着,不过遇到强盗,倒是说的过去,在领主遍地的欧耶大陆上,许多的领主关上门是骑士,贵族,开了门,就是武装抢劫的强盗。 士兵们不敢擅作主张,等待回信,让杨毅和福曼在门口等着,有好心的士兵还给两人端来了水,杨毅端着水杯看着城门里外来往的人,发现布莱克王国的确是很富裕和壮观,但这里的人民似乎过的并不好。 当然,比洛克郡的人过的还是好多了,从他们的着装上来看,基本上都是破旧的,脏兮兮的,脸上也大多带有饥色,充分的体现了那句至理名言,再苦不能苦国王,再穷不能穷国王……跟现实世界中那个金家统治的国家很类似。 等了差不多半个小时,禀告的士兵回来了,布莱克国王要接见杨毅和福曼这两位来自波斯的使者,于是两个士兵客客气气的带着杨毅和福曼进了城,过了城墙,一条笔直的大道向前,两旁是一座座民居,在向前一片极巨大的广场,地面全用花岗石铺砌,亮光闪闪,广场中央,矗立着一座十几丈的巨大青铜人像。 青铜人像得有二十多米,雕刻着头戴金冠的布莱克国王,铜像骑着马,手执长剑,目光炯炯傲视前方,虽然只是一座铜像,却是栩栩如生,甚是威武雄壮,这样的一尊铜像,在生产力如此低下的世界,是何其耗费金钱? 土豪啊!杨毅还没见到布莱克国王,就被他的大手笔给震惊了,这得是多自恋的人,能装逼装到这个份上?更让他没有想到的是,到了神像跟前,陪伴着他的两个士兵,竟然朝着铜像弯腰行了一礼。 行完礼,一个年轻的士兵对杨毅道:“尊敬的使者,在布莱克王国,凡是到了广场见到国王铜像都要行礼,这是国王的命令,谁也不能违背的。” 杨毅扭头看了看,广场四周有不少士兵手拿刀枪来回巡视,就看谁敢不给布莱克国王行礼,百姓们离的近了之后,都会弯腰行礼,虽然行礼行的很敷衍,但的的确确是行礼了。 如此奇葩的规定……杨毅和福曼对着布莱克国王的铜像弯腰行礼,杨毅很不甘心,暗暗发誓,总有一天让你老小子到老子的跟前跪下磕头……行完礼继续前行,广场尽头,一座石桥,无座无墩,横空而起,一头搭在广场,径直斜伸向上,搭在王宫的台阶上,桥下有细细水声传来,极尽奢华。 过了桥,就是一座王宫,金碧辉煌,阳光下宫殿反射出的金色光芒晃得杨毅眼睛眨了一下,同时心中升起一个念头:“王宫要是老子的多好!” 念头刚转完,就见王宫的台阶上站着一个穿着黑色长袍的秃头男人,很是倨傲,抬着头,鼻孔看人,应该是王宫管家之类的人物,看见杨毅和福曼穿的破破烂烂,脸上的表情那就是嫌弃了,用一种古怪的腔调,对杨毅和福曼道:“二位客人,布莱克国王在等待,请随我来吧……” 说完话,快速转身,高抬着脑袋,朝王宫里面走去,杨毅给福曼使了个眼色,小声对他道:“接下来就看老子的表演吧,你当哑巴就行……” 三十五章 土豪国王 脑袋大,脖子粗,不是大款就是伙夫,但还有一种可能,是国王,杨毅见到布莱克国王,又震惊了一次,这一次震惊杨毅的是布莱克国王的身材,矮粗矮粗的,跟范老师长得很像,要不是布莱克国王脸上有麻子,是白皮肤,蓝眼睛,杨毅都会认为范老师也穿越到童话世界里了。 不过,布莱克国王身上的衣服豪华程度,让杨毅再一次震惊,他身上穿了一件紫色貂皮的上衣,纽扣是用宝石做成的,外面披着一件猩红的斗篷,腰间扎着一条宽大的装饰腰带,上面点缀着各种宝石,腰带间还挂着一把华丽的长剑。 裤子是绿色的宽大的绸缎裤子,脚下是一双造型夸张的皮靴,上面同样点缀着宝石和黄金,最夸张的是头顶上的王冠,比别的王冠大了起码一圈,黄金打造镶满了宝石,他这一身上红下绿的装扮……难道布莱克国王不知道红配绿,赛狗屁吗?尤其是他的身材,大脑袋,小短腿,大肚子,大有朝着圆形发展的趋势。 离远点看,那就是一个缸,穿了身花里胡哨的衣服,杨毅自然而然的想到了一句话,丑人多作怪,福曼也被布莱克国王的装扮给镇住了,惊讶的瞧了国王半天,嘴都张开了,国王很欣赏杨毅和福曼的反应,带着温和的语气问道:“请问两位使者,波斯在什么地方?” 布莱克国王的智商……让杨毅很振奋,连波斯在那都不知道,就先确定了他俩是使者,那还有什么好顾忌的?杨毅弯腰行礼,客气道:“尊敬的布莱克国王陛下,波斯在遥远神秘的东方,需要穿越过一望无际的沙漠才能到达。” “沙漠是死亡的国度,可是,波斯帝国的皇帝听到了你的伟大,仁慈和慷慨,所以派我们来向您进贡,并愿意和布莱克王国永远交好,我们皇帝陛下派了一百人的商队,二百匹骆驼和马匹出使,在沙漠上死了八十个人,剩下的二十个人,好不容易征服了沙漠,却在来的路途中遇到了可恶的强盗,死了十八个人,把所有带给您的礼物全都抢走了……” 一番说辞,杨毅在路上琢磨了一个月,练习了一个月,什么时候该生气,什么时候该心酸,什么时候该哽咽,什么时候该愤怒……练习的炉火纯青,当真是闻着落泪,听者心酸,布莱克国王立刻就感性了,激动的从王座上站起来,对杨毅道:“可恶的强盗,我一定会为你们做主的,管家,现在请你通知卫兵队长,让他带领士兵去调查,是谁抢劫了我们尊贵的客人的。” 穿黑色长袍,用鼻孔看人的老东西果然是管家,听到布雷克国王的话,躬身下去发布命令去了,布莱克国王刚要继续安慰安慰杨毅和福曼,一个侍女走过来对他道:“国王陛下,到了该换衣服的时间了。” “两位使者稍等,我去换身衣服就回来。”布莱克国王淡淡说了句,跟着侍女换衣服去了,杨毅忍不住扭头看了眼福曼,一个小时换一身衣服,还真不是夸张,哪就等着吧,等了差不多半个小时,布莱克国王换了一身橘黄色的衣服出来,王冠也换了,上面镶嵌着绿色的宝石叶子,跟特妈一个熟透了个大橘子似的。 换完衣服的布莱克国王感觉自己萌萌哒,挺胸抬头的问杨毅:“听说你们给我带来了好几件漂亮的衣服,是不是?” “是啊,我尊贵的国王陛下,可是衣服都被那些可恶的强盗给抢走了……”说到这,杨毅明显看到布莱克国王脸上露出来的失望神色,急忙道:“不过,我还剩下一张礼品单,上面有衣服的样式,只要有材料,我还是会给尊贵的国王陛下做出美丽的衣服来的!” 只要是关于衣服的话题,布莱克国王都很感兴趣,亲自走到了杨毅身前,当杨毅掏出那张他画好的图,布莱克国王就迫不及待的抢了过去,只是看了一眼,眼睛就亮了,即便布莱克国王是个时尚的人,这个世界上他没穿过的衣服已经很少了,可杨毅画出来的十八世纪欧洲宫廷的礼服,还是让他感觉到不凡。 拿破仑的皇家礼服,当然是不一样的,尤其是线条,简洁利落,完全是军人皇帝硬朗的风格,高贵的雄性气息简直投过纸张迎面而来,布莱克国王立刻就沦陷了,爱不释手的拿着杨毅画的画:“哦哦,这真是美丽的衣服,瞧瞧上面纽扣的设计,瞧瞧领子的翻边……” 赞叹了半天,问杨毅:“你真的能做出这样的衣服吗?” “当然了陛下,不过,我现在实在是没有心情为您服务,我丢掉了所有的东西,现在连回家的路费都没有了,这真是件让我悲伤的事,而且我没有材料,没有熟练的女工,陛下,恐怕我要让你失望了。” 布莱克国王笑了:“回家的路费,你是不用担心的,你远道而来,当然要有赏赐,先赏给你十个金币,要是做出的衣服让我满意,不会少了你的赏赐,等你回国,我还会给你准备好马匹和金币。” 布莱克国王的意思很明显了,就是不差钱,而且刚见面就是十个金币的赏赐,杨毅都快感动哭了,弯腰道:“您真是位仁慈慷慨的国王,怪不得你的慷慨会隔着沙漠都传到了波斯帝国,你的慷慨果然是真的,我从未见过像你这样慷慨大方的人,谢谢布莱克国王陛下……” 杨毅的几句马屁拍的是恰到好处,虚荣的人自然爱听好话,尤其是不差钱的布莱克国王就更加爱听好话了,乐呵呵道:“只要你做出我喜欢的衣服,我的慷慨是你想不到的。” 那还客气什么?杨毅立刻又拍了几句马屁,甚至激昂的要求立刻去给布莱克国王做新衣了,杨毅并没有一上来就忽悠布莱克国王做那件惊天地动鬼神的新装,而是循序渐进,这样更有说服力,更稳妥,也能套取更多的金币。 更重要的是,杨毅身边只有福曼,那么他就很有必要琢磨好退路,骗来的金币该怎么运回去,这些都需要筹划的,有心算无心,赢家当然是杨毅,国王也被他画的图纸勾引的神魂颠倒,带了几个下人和杨毅福曼去参观他的衣服制造工厂。 布莱克国王得意洋洋的告诉杨毅,他有一间专门为他做衣服的工厂,出了皇宫,来到了花园,杨毅看到了一座独立的二层小楼,就在花园一侧,外面挂着各种各样的布料,迎风招展,进去一看,更加了不得了,就见一层就得有一千平米,几十个女工,穿着白色的衣服,有的在缝制衣服,有的在剪裁,有的在丈量布料…… 规模之大,只能用壮观在形容了,布莱克国王告诉杨毅,二楼基本上是快制作好的衣服,还有许多人为之服务,杨毅看的眼花缭乱,爱美到了这种程度,还是个成年大老爷们,实在让人很无语…… 布莱克国王的到来,惊动了制衣工厂的主管,一个五十多岁的老裁缝,脖子上挂着尺子,快步的赶了过来,先是弯腰行礼,然后恭敬对布莱克国王道:“最贵的陛下,你的礼服还有几道工序就完成了,请您在耐心等待两天。” 杨毅以为布莱克国王只有一个制衣的作坊,没想到规模这么大,还有个主管,想要施展他最伟大新衣的计划,主管的职位就必须要拿下来,想到这,杨毅对布莱克国王道:“陛下想要尽快穿上我制作的衣服,那么工厂里的人就必须要无条件的配合我,而我也将向陛下保证,最晚一个星期内,陛下将穿上我制作出来的精良,美丽的新衣。” 杨毅以为制衣工厂的主管肯定会争取一下,他没有想到的是,裁缝主管的表情竟然是如释重负,还夸张的吐了口气,杨毅觉得有些不妙,刚想改变话风,布莱克国王胖手一挥道:“从今天你,你就是这个工厂的主管了,艾尔,待会跟远方来的客人……” “对了,你叫什么来着?”布莱克国王扭头问杨毅。 什么名字都没记住,就敢把整个工厂交给他,布莱克国王实在是太好忽悠了,简直就是天生的冤大头,杨毅弯腰道:“尊贵的陛下,我叫阿拉丁。” “对,对,阿拉丁,从现在起,阿拉丁就是我制衣厂的主管了,艾尔,不管阿拉丁有什么要求,你都要满足他,他说的话,就代表我说的话,一些小事不要来烦我,我要尽快的穿上阿拉丁制作好的新衣,你明白了吗?” 前主管艾尔痛快的答应了下来,杨毅还有些懵逼就当上了主管,顺利的让他有些恍惚,布莱克国王却再也没心思继续扯淡了,因为他又到了换衣服的时间,于是布莱克国王扔下了杨毅这个新主管和福曼,晃晃荡荡的回宫去了。 三十六章 制作军礼服 老主管艾尔是个非常识趣的人,简单收拾了下,就把二楼的房间让给了杨毅和福曼,房间很大,不豪华却很舒适,杨毅泡了个澡,换了身衣服……这里最不缺的就是衣服,两个多月来,杨毅就没有踏踏实实的睡过一个好觉,那份罪就别提了,干脆躺在了床上,好不容易到了布莱克王国,怎么也得好好休息一下。 休息的过程中,有侍卫送来了布莱克国王奖赏杨毅的十个金币,金币跟一块钱钢镚那么大,上面印着魔法女神米斯特拉的头像,十个金币可就相当于一千个银币了,得来全不费功夫,杨毅把十个金币收进兜里,接着进来几个制衣厂的女工,端着吃的喝的…… 面包,牛奶,鱼子酱,烤肉……杨毅自打穿越以来,还没吃过如此丰盛的午餐,和福曼饿狼一样的狠吃,直到吃不动了,两人才没出息的捂着肚子互相打量,对视了下,忍不住一起哈哈大笑。 “骑士老爷,我们真的要给布莱克国王做衣服?” “当然,不做衣服,我们来干什么来了?福曼,我相信布莱克国王的打赏会越来越多,我们应该想个办法,把这些打赏全都转运出城去,等挣够了足够的金币,咱俩随时能走。” “听从您的吩咐,可是我们需要借口,还需要马匹,布莱克国王实在是太富裕了。” 在福曼赞叹布莱克王国的富裕的时候,,杨毅忍不住生出一个想法,凭他的见识和忽悠本事,要是在布莱克王国待下去,他相信自己两年内就能爬上宰相的位置,当布莱克王国的权臣,一人之下,万人之上,锦衣玉食,好吃好喝……何必再回洛克郡受那份苦,遭那份罪,艰难起步。 想法只是一晃而过,随即杨毅就给否决了,他是一个不安分的人,在现实世界是如此,在童话世界里同样如此,否则他也不会好好的大区经理不干,非要自己创业,杨毅一直相信,只有亲手打下的基础才会牢固,否则爬上去的快,摔下来的会更快。 杨毅振奋了下精神,对福曼道:“三天,三天之内我要让布莱克国王穿上新衣。” 福曼扭头看着杨毅,杨毅无疑是个很会享受的人,这些日子的接触,布莱克早就摸清了杨毅的性格,他是个能躺着绝不坐着,能坐着绝不站着的人,喜欢穿好的,吃好的,这点倒是跟贵族们很像,但是杨毅发起狠来,也真个狠人,走了两个多月,多少次脚上磨出了水泡,杨毅仍然是一步不停。 到了布莱克,刚休息了一下就要工作,这样的人真的很少见,福曼作为魔法侍从,也只能是配合杨毅,睡了个午觉,下午杨毅就开始发号施令,来到了女工们的身边,脸上带着微笑,没皮没脸的搭讪:“你叫什么名字?啊,斯嘉丽,你是黑寡妇?什么不是?这真是一个好听的名字,在波斯帝国也有个叫斯嘉丽的黑寡妇,她是最美丽的女人,但是你比她还美丽,是的,是的,你别害羞啊,老爷我是来教你怎么裁剪的……” “你叫什么名字,琳达啊,多大了,老爷看看发育成熟了没有……我来教你做流苏的,什么?你连流苏都不知道?……” 布莱克国王制衣工厂的女工年纪都不大,十五六到三十岁,有几个四十多岁的妇女,是熟练工人,年轻的女工不是学徒,就是打下手的,可是杨毅偏偏情不自禁的往年轻女工身边凑,开始女工们还很害怕他这个波斯来的使者老爷。 可渐渐的女工们发现,使者老爷很会说话,也很和善,说话嘴边就带着笑,虽然笑的贼兮兮的,但他褐色的眼睛可真好看,尤其是那张嘴,真的是会哄人,很快女工们就和杨毅打成了一片,虽然免不了被杨毅吃豆腐,可还是越来越多的女工希望杨毅能跟自己够搭讪。 很快,制衣工厂里女工们都开始期盼这个没什么架子,新上任的使者老爷能够跟自己搭讪了,那些没有被搭讪的心里还有些小小的失落,难道是因为我长得不漂亮?哪些被搭讪过的女孩子则是满面红光,仿佛高人一等似的。 在中国有句老话叫做外来的和尚会念经,布莱克王国同样如此,人们对未知的事物都会有好奇心,杨毅被福曼魔法变的像是个阿拉伯人,加上与众不同的行事风格和嘴皮子功夫,很快就在工厂里面掀起了一阵风潮。 甚至许多没嫁人的女孩偷偷在想,要是使者老爷能看上自己……于是越来越多的女工围绕着杨毅转圈,福曼根本想不到会有这种情况发生,嘴张的大大的,眼睛瞪得圆圆的,很是想不明白杨毅为什么会如此受欢迎,杨毅的受欢迎,颠覆了他的人生观。 其实福曼不知道,杨毅能这么快进入角色,除了他是使者老爷,新的主管,还因为这里除了几个老头子裁缝外,其余都是妙龄女孩子,突然来了个年轻英俊的少年,那还不立刻春心萌动?就像是一堆光棍中间突然多了个女的,效果是一样的。 不过,杨毅的那双手实在是太不老实了一点,福曼苦笑了下摇头,忍不住学着杨毅说话的语气,对着杨毅的背影,小声道:“你特妈是来做衣服的,还是来浪的?” 杨毅的确是很浪,但他浪的很有本事,在吃漂亮女工豆腐的同时,他要来了布莱克国王的身高,体重,三围,还神奇的找到了一支笔,接着就在布料上开始画起了草图,对于别人的东西,杨毅一直是很舍得的,连纸都不用,就在布料上画,然后让女工去裁剪…… 杨毅的见识高人一等,毕竟现实世界中发展已经是一日千里了,各种各样的服装层出不穷,没吃过猪肉都见过猪走,做裁缝对杨毅来说,他真真正正的是个门外汉,但是没有关系,他不会,可以叫会的人来干。 国王的制衣工厂里,当然有全国最好的裁缝,很多时候杨毅只要画出了图纸,裁缝就能看明白,按照杨毅的意思去做,虽然这个沟通的过程很长,不是杨毅画的图纸不正确,就是裁缝剪裁的有些问题。 可是架不住人多,更架不住材料多,很快制衣工厂就忙了起来,杨毅就像是勤劳的小蜜蜂穿梭在女工和裁缝之间……一直忙到了晚上,杨毅一边瞎指挥,一边学习,对于做出最后的成品,相当有信心了。 吃过了晚饭,杨毅好好休息了一晚上,第二天杨毅又穿梭在女工中,今天有了进步,被他画出了效果图和平面图,更加直观,老裁缝们也看的更明白,还提议要做出韵律来,衣服还能做出韵律来?杨毅很是虚心请教了下什么是衣服韵律。 老裁缝告诉杨毅,衣服的层次感做出来之后,会产生规律的反复,而产生柔和的动感。如色彩由深而浅,形状由大而小等渐层的韵律,线条、色彩等具规则性重复的反复的韵律,以及衣物上的飘带等飘垂的韵律,都是设计上常用的手法。 杨毅只是动嘴的,既然老裁缝有这样的本事,那就做呗,又忙碌了一天,加班加点之后,国王新礼服的样衣做出来了,小立领的衣服,很精神,完全是拿破仑时代的风格,硬朗中带着浪漫气息。 样品还只是样品,太过粗糙,接下来杨毅就没有时间跟女工们嘚瑟了,而是努力回忆十八世纪拿破仑军装上面都有什么,肩章,流苏,皮靴,马裤…… 颜色应该是深蓝色,袖口要是红色的,还需要一顶军帽……杨毅在不停的回忆,不停的指指点点,不停的添加删除,围在他身边的十几个老裁缝也全神贯注的听着,杨毅的许多点子,让他们醍醐灌顶,想要在布莱克王国混的好,会做风格不一样的漂亮衣服是相当有必要的,老裁缝也不是傻子,杨毅只是个使者,早晚会走,从他身上多学一点,本事就多一分,得到了赏赐就会更多。 可是画一件衣服和做一件成衣差距还真是蛮大的,尤其是布莱克国王的身材……太特妈难为人了,杨毅为此还为衣服上纽扣跟前主管艾尔吵了一架,艾尔是很识趣,但他也是最好的裁缝,依照布莱克国王以往的风格,纽扣必须是宝石制作而成,这样才能显示出布莱克国王的与众不同。 杨毅却不这么认为,他坚持要在新衣服上用铜扣,一个真正的帝王,引人注目的永远是气势和气质,衣服只是辅助和衬托,显然布莱克国王是没什么气质和和气势,但是拿破仑皇帝的军礼服却能衬托这一点,如果军礼服上镶嵌太多的宝石,那成了什么了? 在杨毅的坚持下,新衣服做成了,用的是铜纽扣,当所有人看到军装成型的那一刻,都再也没有了不同的意见,只剩下由衷的赞叹。 三十七章 夸张的晚宴 新式礼服加上独有的色彩搭配,制衣厂里所有人都赞叹新礼服的尊贵和典雅,还有强烈的男性气息,布莱克国王当然也不例外,当他在王宫中见到杨毅送过来的成衣后,眼睛就再也没离开过衣服,实在是……太帅了。 在相当于中世纪欧洲的童话世界里,就算是布莱克国王的衣服,样式也就只有那么几种,并且风格只有两个字,奢华,往死里的奢华,当看到十八世纪军服式样的礼服,抛弃了那些繁琐复杂的设计,硬朗,冷酷的风格立刻就抓住了布莱克国王的眼球,还有他的心。 “天呢,这实在是一件神奇的衣服,快快,带我去换上它,我要穿上看看。” 杨毅恭敬的低垂着头道:“尊贵的国王,三天里我不眠不休,终于没有辜负您的期望,现在这件风格硬朗,符合您气质的美丽衣服,它是你的了,但是我必须要大着胆子向您讨要赏赐,不是因为我贪财,而是要让所有人都知道,伟大的布莱克国王是慷慨的,守信的,从不叫人失望的。” “当然有你的赏赐,赏赐一百金币,待会就让管家送到你那里去。”布莱克国王大手一挥,就是一百金币,杨毅很满意,微笑点头,布莱克国王迫不及待的去换衣服,福曼也很满意,眼见四周没人,小声对杨毅道:“差不多了吧?一百金币不算少了,咱们就带着这一百多个金币回去吧。” 大招还没用呢,就回去了?这是何等的小家子气!杨毅扭头看了眼福曼,轻声道:“才一百多个金币而已,相信我,我会得到一万个金币的。” 在几十个女工和十几个熟练裁缝的配合下,杨毅用了三天时间才做出一件成衣,得到的赏赐不过是一百个金币,想要得到一万个金币,那就是一百倍了,难道他要在布莱克王国做一百件衣服?不说杨毅能不能做出来,就算能做出来,那也是一年多以后的事了,跟洛克郡人的一年之约也到期了,就算杨毅带着金币回去了,恐怕也不会有人在相信他了。 还是,他就打算在布莱克国王当一个裁缝了?福曼试探性的问了句:“就算你能做出一百件的衣服,我们没有那么多的时间啊?” 杨毅惊讶的看着福曼,小声道:“谁说我要做一百件衣服了?我只给布莱克国王再做一件衣服,不用太长时间,一个月左右就差不多了。”杨毅回答的很自信,福曼实在搞不懂他的自信从何而来,可是杨毅已经创造了不少的奇迹,也许这是另一个奇迹,福曼不说话了。 过了没多长时间,布莱克国王换上新衣出来了,小立领的十八世纪军服,配上高筒马靴,加上发亮的铜扣,布莱克国王的精神面貌似乎都焕然一新了,显得英武了许多,杨毅也很赞叹,老祖宗说,人靠衣服马靠鞍,还真是这么回事,穿上新衣服,布莱克国王就跟重新投了回胎似的。 杨毅都觉得布莱克国王俊了许多,别的人感觉就更强烈了,阿谀奉承之声不绝于耳,马屁拍的那叫一个熏天,恨不得把布莱克国王给捧到天上去,不过手法实在是太单调了写,翻来覆去是就是那么几句话,拍的很腥气。 在腥气的马匹声中,突然响起一声叹息:“哎!” 叹息声响起的很突然,是很不和谐,所有人都朝叹气的声音看去,就见是布莱克国王的新宠,那个波斯帝国来的使者,他做出了国王最喜欢的礼服,得到了一百金币的赏赐,为什么要唉声叹气? 每个人都很不解的看着他,杨毅却真诚的看着布莱克国王道:“尊贵的国王陛下,在我们国度里有句话叫做锦衣夜行,也就是说,穿着漂亮的衣服,要是没有更多的人看到,就跟行走在黑夜一样,那样是不对的。” 国王的新衣里,国王被两个骗子忽悠的一丝不挂上街,杨毅的想法是,何不让国王先适应适应,等到无形天衣出现,国王就不会有顾虑,民众也习惯了,这种事情是一回生二回熟,而且他要得到更多的赏赐,这个时间差一定得有。 没想到的是,布莱克国王虽然土豪的一塌糊涂,智商却一直处在欠费阶段,听到杨毅的话,眼睛一亮,拍手道:“对啊,我穿的这么漂亮,一定要让大家都看看,管家,你去邀请城内所有的贵族,我要大摆筵席,让所有人都看看我这身漂亮的新衣服。” 布莱克国王不按套路来啊,跟杨毅设想的有些差距,不过……也好,先看看城里的贵族都是些什么货色。 杨毅奉承道:“我相信今晚的筵席一定是一次欢乐的筵席,一次成功的筵席,胜利的筵席,我提前祝贺陛下筵席成功。” 所有人都扭头看向杨毅,连福曼都是一脸诧异,大家心中都只有一个念头,一个宴会而已,用不用说的这么无耻的露骨啊?马匹拍的太赤果果了,太恶心了……但是布莱克国王很享受,哈哈大笑道:“我要把你这位远方来的使者介绍给所有的贵族……” 布莱克国王的宴会布置的很快,上午发出的命令,下午就准备好了,宴会当然是晚宴,设在布莱克国王的王宫里,杨毅穿的整整齐齐带着福曼在黄昏的时候赶来赴宴,进了王宫门口,就见王宫当中铺着红色带花纹的地毯,一张巨长的桌子起码得有十米,有些贵族已经落座,贵族们穿的都很豪华,女的全是庸脂俗粉,擦胭抹粉,夸张的头型,各个都跟倩女幽魂里的姥姥似的,男人全都是华丽的长袍,圆形的肚子,有的还秃头……简直就是丑八怪开大会啊。 杨毅和福曼走进王宫,所有贵族的目光都看向他俩,三三两两的小声议论,也穿了一身新衣的管家显得很热情,把他俩迎到离国王主位最近的位置。管家不傻,知道杨毅做出了漂亮的衣服,是布莱克国王的新宠,跟新宠搞好关系是很有必要的。 杨毅矜持的感谢了管家,落座之后,杨毅打量了下餐桌,餐桌上面铺着白色的桌布,明亮的银盘子里面有些水果,还有烤好的面包,以及烤鹅,每个座位面前的桌子上面有小块的餐巾,餐巾之上摆放着银餐刀和汤匙。 几个漂亮的烛台,把整个大厅照耀的甚是命令,一边是乐队,美丽的姑娘拨动竖琴,发出如箭出弓弦时般干净、单纯的声音,王宫中回荡着空灵飘渺的旋律,杨毅暗自感叹了一声,这特妈才是贵族生活啊。 晚宴无疑是豪华的,更豪华的是布莱克国王的出场,嘹亮的号角声中,布莱克国王闪亮出场了,他穿着杨毅制作完成的新礼服,腰里挎着一把夸张的,镶嵌着宝石的长剑,气宇轩扬的在侍卫陪伴下走了进来。 不得不说,布莱克国王换上新衣服之后,的确是精神了许多,人看上去也没有那么臃肿了,迈着八字步进来,国王出现,所有贵族立刻都站了起来,一起朝国王行礼,然后夸张的鼓掌,每个人都在称赞国王的新礼服漂亮。 布莱克国王的胖脸犹如一朵盛开的菊花,乐的嘴都合不上了,迈步走到主位上,摆手道:“请坐,我尊贵的客人们,我今天举办宴会,是为了欢迎从神秘东方而来的波斯使者,阿拉丁和他的侍从,他们是我尊贵的客人。” 杨毅矜持的朝在座的几十个贵族行弯腰礼,贵族们也一一回礼,整的还挺像那么回事的,互相行完礼,国王让大家坐下,但他却昂首挺胸的站着,很显然他已经准备好要听奉承话了,这样的宴会看起来举办过很多次了,贵族们当然也是经验老道。 右边一个贵族妇女,看上去得有五十多岁了,脸上擦的白粉扑棱棱直往下掉,跟贞子成精了似的,夸张的举起酒杯,对布莱克国王道:“尊贵,善良,仁慈,慷慨的国王,请允许我说句实话,你身上的新礼服实在是太美丽了,本来陛下就是布莱克王国最英俊的男人,穿上这身衣服,我相信欧耶大陆上,在也没有人能比您更英俊了……” 马匹拍的实在够恶心人的,但女贵族无疑带了个好头,于是各种阿谀奉承开始了,贵族们别的本事不知道,拍马屁无疑是很熟练的,拍的那叫一个肉麻和无耻,无耻到杨毅还没吃饭都快要吐了,最夸张的竟然是一位叫做莱克的贵族,激动的差点就要痛哭流涕了,非要当场给布莱克国王赋诗一首。 “啊,请和我一起举杯,我们用手中的美酒遥敬年轻英俊,无比伟大的布莱克国王,他是那样的仁慈,可爱,勇敢和坚强,他手中的剑能劈开高山和大海,他的胸襟比天空还要广阔,我们赞美他,赞美他的英俊,赞美他华丽的衣裳,他是王国的代表,国王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王国的荣耀,为了王国的荣耀……” 一首狗屁不通的马屁诗,朗诵的声情并茂,引起了一阵阵掌声,这也叫诗歌……杨毅很无语,他突然发现,跟这些贵族比,他简直纯洁的像是天使。 三十八章 忽悠成功 贵族莱克用诗歌拍出了马屁新高度,但他起了一个坏头。在他朗诵完之后,各种各样奇葩的诗歌就开始轮番出现了,卧槽,还让不让吃饭了?杨毅瞧了一眼布莱克国王,他沉醉在各种肉麻的诗歌中,眼睛都眯起来了,显得很享受,也不怕被熏死。 杨毅忍耐了会,还没有开饭的意思,他真是忍不住了,该开饭了啊……杨毅站了起来,大声打断了一个女贵族的诗歌,道:“我也有一首诗歌献给伟大的布莱克国王,这首诗是这样写的,啊!请让我们举杯为布莱克国王祝福,祝福他的荣耀与世长存,如果没有漫长的等待,严酷的试练,布莱克国王怎能轻易建立荣光?就像葡萄,苹果,它们经过发酵,成为佳酿。倘若加以存储,时间会令它加倍芳香。再次祝酒!如果有人问我最伟大的国王是谁,众位爱酒的朋友呀,那个人叫布莱克国王!” 杨毅的诗其实也很狗屁不通,但胜在清新脱俗,声情并茂,稍微有那么点叙事风格,他一念诵完,就没有人在用诗歌拍马屁了,因为贵族们发现,无论如何都不可能比杨毅这首马屁诗拍的更恶心的了。 “尊敬的使者,我年轻的时候的确是经历过残酷的磨炼……”布莱克国王生生承受了杨毅诗歌中的夸奖,开始吹起了牛逼,杨毅眼前发黑,吃顿饭就这么难吗?幸好布莱克国王嘴皮子不怎么利索,吹了几句开始晚宴。 晚餐终于是开始了,各种各样的食物送了上来,无非是烤羊排,烤鹅之类的,杯子里葡萄酒却是上好的,贵族们一边聊着天,一边夸奖着布莱克国王的新礼服,杨毅和福曼低头大吃,吃饱了才发现布莱克国王只是象征性的吃了几口,然后就陶醉在各种各样的夸奖当中。 布莱克国王满面红光,精神焕发,晚宴持续了快一个小时,杨毅承受了快一个小时,眼见着布莱克国王和贵族们酒喝的差不多了,杨毅站了起来,端着酒杯,朝布莱克国王道:“尊贵的布莱克国王,感谢您的晚宴和招待,你的慷慨和大方让我很感动,不得不对你说一个秘密。” “哦,是什么样的秘密?”杨毅成功吊起了布莱克国王的好奇心,杨毅举着酒杯,皱着眉头,很沉重道:“这个秘密我是不应该说的,可是我被布莱克国王的人格魅力征服了,所以我必须要说,在我们的国家里,有一种衣服,是世界上最美丽,最华丽的衣服,只有最伟大的帝王才能穿在身上。” 布莱克国王是最资深的服装爱好者,听到杨毅的话,本来喝的醉醺醺的眼睛立刻就亮了,迫不及待的问道:“什么样的衣服?” “我能织出人间最美丽的布,材料是一种精灵圈养的小动物吐出的丝,需要用金币贿赂精灵得到,用这种丝纺织出来的布,不仅色彩和图案都分外美观,缝制出来的衣服还有一种奇怪的特性,任何不称职的或者愚蠢得不可救药的人,都看不见这件衣服。而且这种衣服,只有最伟大的帝王才能穿在身上,在我们国家,只有波斯的皇帝才有一件……” “真有这样的衣服吗?我一定要得到他,尊敬的使者,既然你能织出这么神奇的布,就一定能做出来你说的衣服对不对?”布莱克国王鼻翼忽闪着,眼中透露出向往的光芒,杨毅心中一动,上钩了,但是他的诱饵还没放完呢。 杨毅咳嗽了一声对布莱克国王道:“精灵们很胆小,不愿意见到生人,只有我用特殊的办法才能召唤来,并且每次都要给她们一千个金币,才能得到那种丝,花费太大了,尊敬的国王陛下,我算了下,要制成一件衣服,起码得一万个金币,我想还是算了吧。” 一万个金币,绝对是大数目了,对于布莱克国王这样的土豪来说也不是一笔小钱,一万个金币啊,就算是布莱克国王再爱臭美,一万个金币做出来的衣服,也够他穿一辈子的了,但这位波斯的使者阿拉丁,却说只是一件衣服的费用,贵族们全都被杨毅给镇住了,谁也没说话,都看向布莱克国王。 童话故事里,两个骗子骗了不少布莱克国王的钱财,但杨毅相信,数目绝对到不了一万金币,他之所以费这么大工夫,整出这么多事,其实都是在为现在做铺垫,先做成一件不一样的衣服,取得布莱克国王信任,后面的一万金币就顺理成章了。 既然来了,就玩个大的,老子可是走了两个多月的路,千八百的金币杨毅还真没看在眼里,可是一万金币让布莱克国王也稍微犹豫了下,问杨毅:“真的只有最伟大的帝王才能穿在身上?” “是的,只有最伟大的帝王才能穿在身上,因为这件衣服不光是美丽,端庄,它还象征着帝王的伟大,象征着帝王的君临天下,而且只有聪明正直,称职,心灵纯洁的人才能看到这件衣服,尊敬的布莱克国王,你想想看,凡是看不到这件衣服的人,就证明他是不聪明的,不正直的,不称职的,不纯洁的蠢货。” “这件衣服,还能帮助你更好的治理您的国家啊……” 虚荣和自我感觉良好到都快突破天际的布莱克国王是经不住这种诱惑的,尤其是杨毅的表情很严肃,眼神很坚定,在一片沉默中,布莱克国王心里翻江倒海一般,还有比这样的衣服更适合他的吗?只有这样的衣服才能匹配他的身份和伟大,还能帮他鉴定出谁是傻子,谁是不称职的…… 不光是华丽,还有智商上的优越感啊,这样的衣服简直太完美了,布莱克国王猛地站了起来,对杨毅道:“尊敬的使者,请你帮我做出这样的衣服来,一万个金币不是问题,我只要这样的衣服。” “陛下英明,陛下伟大……”杨毅由衷的赞叹,其它的贵族也都一起附和,布莱克国王高兴了,连连举杯,更是跟杨毅碰了几次,晚宴继续愉快的举行着,忽悠成功的杨毅解决了心事,不知不觉中也喝高了。 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晚宴散了后,福曼扶着杨毅回去,杨毅感觉有些头轻脑重,心情却无比的好,哼唱着一曲在福曼听来无比奇怪的小调:“我的老家,就住在这个屯……” 歌声之古怪难听,闻所未闻,福曼忍受着杨毅的歌声扶着他走了会,杨毅越来越能嘚瑟了,又开始唱起了海阔天空,福曼再也忍不住了,拍了下杨毅道:“你对布莱克国王说的那件神奇的衣服,是真的吗?真有这样的衣服?” 杨毅嘿嘿一笑,停下脚步,看了看四下无人,问福曼:“精灵是存在的对不对?你不要告诉我没有,在毛毛虫先知那我就见过两个美丽的精灵,我问你,就算真有那样的丝,让你们最伟大的魔法师亲自动手,能不能做出分辨出人愚蠢和聪明的衣服?” 福曼认真的想了想,回答道:“不能。” “既然你们最伟大的魔法师都做不到,你觉得我能吗?”杨毅淡淡的问,福曼一下就明白了,瞪大眼睛道:“你是在骗布莱克国王?” “嚷嚷什么,嚷嚷什么?就不怕被别人听到吗?福曼,老爷我这么做也是无奈,布莱克国王有那么多的钱,咱们帮他花花,有什么不对?” “可是,可是,你不怕被人识破吗?” “福曼,这是个操蛋的世界,这也是最好的世界,同样是最坏的世界,没错,我们是在冒险,可不冒险,咱们怎么发展?在我们的老家有句话,叫做饿死胆小的,撑死胆大的,放心吧,我有把握,嘿嘿,想想看,只要我说织布机上有布,谁敢说看不到?看不到就证明他是笨蛋,是不称职的傻子……” 福曼惊呆了半天,看着杨毅道:“好精明,好可怕的骗术,可……我的骑士老爷,你这样做真的好吗?如果有一天被人知道了,你将名誉扫地。” 杨毅不屑的看了眼福曼,暗骂了句死心眼子,老子这样的骗术叫高明?那是你没见过现实世界里面的骗术,简直是让人措不及防啊,还怕被人知道,名誉扫地,现在不骗布莱克国王,自己就会被洛克郡的人扫地出门。 杨毅始终相信,历史是由胜利者书写的,只要自己成功了,谁敢胡说八道?就算是被人知道了,写历史的人也会替自己歌颂,歌颂自己的聪明和伟大,戏弄了愚蠢的布莱克国王,没人会说他是骗子。 不管是现实世界还是童话世界,有些规律是始终不变的,那就是一个人只要成功了,他身上所有的一切,都有闪光点,就算你自己不这么认为,大家都会帮你找出闪光点来,会帮你辩驳,崇拜你,因为你成功了。 所以,为了成功,当然要不折手段,至于道德和名誉,等成功了以后再去讨论和注意吧,杨毅现在根本就没有资格去说名誉,因为他只是无名小辈,所以名誉离他太远了。 杨毅懒得跟福曼说的很深,拍了下他的肩膀道:“相信我,我们一定会成功的。” 三十九章 同流合污 该铺垫的都铺垫好了,接下来就该按照计划行事了,杨毅和福曼找了一间屋子,布置了一台最大的织布机,除了他俩谁也不能随便进,每天从屋子里面传出织布机咔哒咔哒……的声音,甚至还有两个人的激烈的讨论,做戏做了个全套。 戏演得好,赏赐当然不会少,尤其是在杨毅的暗示下和明目张胆的要求下,一袋袋金币进了杨毅的腰包,每当赏赐到了,杨毅就会和福曼用马驼着出城,找到一个隐蔽的地方藏好骗来的金币。 两人不是偷偷摸摸的出城,都是大摇大摆的出去,士兵们见到他俩就会打开城门,从来不问,也不敢问,因为布莱克国王发布了一条命令,阿拉丁使者是国王最亲密的朋友,正在为国王做世界上最神奇,最漂亮的衣服,任何人都要像尊敬他一样尊重波斯使者,杨毅和福曼所到之处,当然是一路绿灯。 转眼一个星期过去了,新衣服还是一点信都没有,金币却已经送出去五千了,布莱克国王心痒难耐的有些着急了,派人去催促杨毅,杨毅只用一句话就把来人打发回去了,那句话是:“我们制作的不是普通的衣服,而是最神奇最美丽的衣服,所以需要时间。” 有些人是天生犯贱的,杨毅越是吊胃口,布莱克国王就越是心痒难耐,聪明的国王觉得催促是不对的,也是不礼貌的,但是派个人去看看进展还是比较妥当的,于是他就派出了最忠心的老宰相,宰相已经六十多了,晃晃悠悠来到杨毅的制衣工厂。 杨毅打开门欢迎,福曼就在织布机上表情严肃的假装织布,可怜的老宰相并没有看到织布机上有任何东西,把眼睛都快瞪出来了,还是看不到任何东西,杨毅却在一边赞叹道:“宰相大人您看看,织布机上的布是多么的美丽啊,你看看那花纹,宛如云朵一般灵动……” “可怜我这老眼昏花,我什么都没有……”老宰相刚说到这,杨毅悠然道:“如此美丽的布匹,只有聪明和称职的人才能看到,蠢蛋是看不到的,老宰相你说神奇不神奇?” 皇帝新衣的骗局看似简单,其实却把人的心理琢磨的很透彻,因为没有人会认为自己是愚蠢和不称职的,就算知道了,也不会承认,而且在别人都装出能看到的情况下,就会怀疑自己的判断,老宰相也不例外,心中暗道:“难道是因为我老了,智慧也离我而去了?太可怕了,如果被人知道,一定会嘲笑我,布莱克国王也不会在让我当宰相,不行,我绝不能让人知道我看不到布料。” 老宰相靠近了织布机,像是看到了幅绝美的画一般赞叹道:“哎呀,真是无与伦比的布料啊,我活了这么久,还从未见到如此美丽华贵的布料,你们看,花纹真的跟天上漂浮着的白云一样美丽和灵动……” “感谢你的夸奖,请您回报布莱克国王,我们一定会给他做出世界上最美丽,神秘,伟大的衣服,请让他耐心的等待。” “多么美的花纹!多么鲜艳的色彩!多么华贵的质地,谢谢二位使者的付出,我要把你们的成果报告给国王,我对布料是非常非常满意的,不能在满意了。”老宰相说的很认真,杨毅听的也很认真,严肃对老宰相道:“谢谢宰相大人的理解,您真是个聪明且智慧的人。” 皆大欢喜,皆大欢喜啊,老宰相高高兴兴的走了,杨毅高高兴兴的送走了他,送走了老宰相,杨毅伸了个懒腰,真是一点难度没有,扭头一看,福曼皱着眉头,似乎很不高兴,杨毅懒得搭理他,通过这么多天的了解,杨毅知道福曼就是个矫情的卫道士。 奇怪的是福曼这个矫情卫道士却一直跟着自己不离不弃,杨毅也有点看不透福曼到底想干什么,福曼却看着杨毅,疑惑的问道:“明明是什么都没有,为什么老宰相却要说看到了呢?难道布莱克王国的人都是傻瓜?” 杨毅笑着弹了下衣袖的蕾丝花边,对福曼道:“不懂了吧,今天我教你些在魔法学院学不到的东西,不管在什么地方,共流合污才是生存之道,在一个全都是脏兮兮的人群中,你穿的干干净净,就是另类,就是罪恶,反过来也同样如此,你好好琢磨吧……” 福曼沉思了,杨毅躺在了床上,琢磨该怎么再多要点金币,一万金币应该够当成自己的启动资金了吧?有了这些钱,开出了煤矿,必须要搭配着炉子卖出去,铁炉子是够呛,造价太高,要是土炉子呢?…… 接下来的日子,杨毅花样百出的又要了许多金币,然后就又没有动静了,布莱克皇帝耐不住寂寞,又派了一个官员来看工作情况,这位官比老宰相更夸张,他同样是什么都没看见,但他却站在织布机前面夸了半个小时。 消息很快就传了出去,布莱克王国所有人都知道了波斯来的阿拉丁使者在为国王陛下制作最神秘,最美丽,最伟大的衣服,每个人都很好奇,每个人也都想看看这件神奇的衣服到底是什么模样,于是阿拉丁使者和布莱克国王的新衣成了最时髦的话题。 三天又过去了,布莱克国王得到消息全是赞美,心里痒痒的宛如一千只蚂蚁在爬,他实在是受不了啦,在一个风和日丽的上午,他带着一班大臣去看杨毅的工作进度,这里面当然有前面几位夸赞过布料美丽的大臣。 杨毅和福曼装作挥汗如土的工作,织布机上仍然是空空如也,福曼显得有些紧张,杨毅却很轻松,不光是因为他知道故事的结局,而是大势已经形成了,现在任何一个说看不到的人,必然是另类,必然会被那些说看到人的攻伐。 根本就没有的东西,布莱克国王当然也是什么都看不到,他惊讶的走到织布机前面,刚想开口说什么都没有啊,话开没出口,老宰相就赞叹道:“真是美丽的布料啊,我从未见过如此美丽,神秘,华丽的布料,我太激动了,太美了……” “是啊,是啊,陛下你看,布料上的花纹如同云朵一般灵动,啊,看到这样的布料,就让我想起了春天,这样的布料制作出来的衣服,只有最伟大的帝王才配穿在身上……” “真的是太美丽了,我激动的想哭,看到这样的布料,我这一生没有白活……” 布莱克国王睁大了眼睛,这是怎么回事?为什么我看不到?难道我是不称职的国王?还是我是愚蠢的?这简直太可怕了……布莱克国王沉默着没有说话,在他的大臣中间,有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突然对布莱克国王道:“尊贵的国王陛下,恕我直言,我并没有在织布机上看到任何布料,甚至看不到一条丝的存在,这两位使者应该是骗子。” 福曼吓了一跳,忍不住朝杨毅看了过来,杨毅朝他笑笑,弹了弹袖口的蕾丝花边,心里有点瞧不起福曼了,心理素质太差了,杨毅没说话,因为他相信一定有人替他说话,果然,那个年轻的大臣刚说完话,老宰相就跟打了鸡血一样的蹦了出来,梗梗着脖子喊道:“你在说什么胡话?明明我们都看到了美丽的布料,为什么你会看不到?尊贵的陛下啊,我之前就说过,治理国家不能用太年轻的人,太年轻的人是没有什么智慧的,更不会称职,他看不到布料,更是证明了这一点,现在你知道我说的话是对的了吗?”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王宫的地方就有权利斗争,很显然年轻大臣不是老宰相的嫡系,其它说看到了布料的大臣,在老宰相的带领下,都跟打了鸡血一样,信誓旦旦的说自己看的到美丽的布料,所有的矛头都指向了年轻的大臣。 关键时刻,杨毅补了一刀,惊讶的看着布莱克国王道:“尊贵的国王陛下,为什么你不说句公道话呢?难看……你也看不到布料?” 杨毅的话一出口,所有的眼睛就都看向了布莱克国王,那么多的眼神,在布莱克国王的眼中简直就是一句句疑问,布莱克国王可不想被人怀疑是愚蠢和不称职的,立刻就做出了选择,他很严肃认真的看了看织布机,道:“的确是美丽的布料,我看到了,并且看的很清楚,这是我见过的最美丽的布料,我十二分的满意。” 为了证明布料真实存在,为了证明自己不愚蠢,为了证明自己是称职的国王,布莱克国王说完夸赞布料的话,扭头看着那个年轻的大臣道:“你看不到布料,证明你是愚蠢和不称职的,来人啊,把他带下去,关进监狱,我要治他的罪!” 年轻大臣百口莫辩,被皇帝的侍从带了下去,称赞布莱克国王英明的声音再次响了起来,并且有人建议,当新衣做出来的时候,一定要举办一场盛大的游行大典,让王国内的所有人都看看国王的新衣,证明布莱克国王的伟大和荣耀。 布莱克国王很开心,开心之下赐给杨毅和福曼,御聘衣师”的头衔,封他们为爵士,并授予一枚可以挂在扣眼上的金勋章。 送走了开心的布莱克国王,福曼已经没话可说了,杨毅却拍了一下他的肩膀道:“现在你知道什么叫同流合污了吧?布莱克国王的王宫里没有正直人生存的土壤,只有同流合污,否则就是异类……” 四十章 风雪断归路 游行大典定在三天后举行,最后两天里杨毅和福曼彻夜未眠的表演,点起了几十根蜡烛,拿着剪刀,尺子,严肃而忙碌着,一直到第三天凌晨,布莱克国王带着骑士们赶来,杨毅和福曼小心翼翼的捧着……空气,对布莱克国王道:“尊贵的国王陛下,我们终于在游行大典之前制作好了您的新衣!” 布莱克皇帝很激动:“快,快给我看看!” “陛下你看,这是裤子,多么的美丽啊,这是衬衫,外衣,斗篷……精灵族的丝织成的布匹实在是太柔软了,太轻盈了,轻盈到让人感觉不到重量,这也是珍贵的地方,陛下你一定要好好看看,这件无比美丽的新衣是我们两个人的心血啊……” 布莱克国王当然什么都看不到,扭头看了看几个盛装的骑士,几个骑士看见布莱克国王的目光,一起道:“真的是很漂亮的衣服呢,实在是太美丽了……” 年轻大臣还被关在牢房里面呢,谁也不愿意在这个时候触了布莱克国王的霉头,杨毅殷勤让布莱克国王脱下衣服,他要亲手为国王穿上这件伟大的衣服,于是,国王就成了赤果果,杨毅和福曼装模作样的在布莱克国王身边摆弄了好大一阵子,一会让布莱克国王伸腿,一会让布莱克国王伸胳膊,好像真有这么一件衣服似的。 他俩的动作挺逼真,给了所有人一个幻觉,衣服是真实存在的,只是我看不到而已,但是谁又愿意说看不到呢?忙活了差不多十分钟左右,杨毅伸直了腰,看着布莱克国王那球一样身材的赤果果,赞叹道:“太合身了,太尊贵了,太衬陛下的气质了,这简直是一件伟大的作品,世界上除了波斯帝国的皇帝,就只有陛下能穿出来这样的效果了……” 骑士和大臣们也一起附和:“实在是太棒了,好华丽的感觉……” 布莱克国王不想让别人知道自己是个蠢国王,配合着扭动着身躯,也赞叹道:“的确是世界上最华美的衣服,我实在是太喜欢了……” 老宰相激动道:“陛下,我们已经准备好了华盖,所有的臣民也都聚集在城中,都在等待欣赏陛下的英姿和新衣,不要让你的人民们等待的太久了,要让他们一起感受陛下的圣明,感受陛下的威武,感受陛下的伟大,这是荣耀的一天,也是伟大的一天。” “对,我已经穿好了。”布莱克国王又在镜子面前把身子转动了一下,他要让大家觉得他在认真地观看他美丽的新装。几个内臣接过杨毅手中根本不存在的衣裙,装模作样的捧着,一行人浩浩荡荡的走出了王宫,走到了大街上。 城里面早就是人山人海,人人都想看看布莱克国王身上的衣服是如何的尊贵,伟大的和神秘,但是他们只看到了赤果果,可是有谁愿意承认自己是傻瓜呢?于是每一个看到布莱克国王赤果果的人,都言不由衷的赞叹:“快看,快看,陛下的新装真是漂亮!他上衣下面的后裙是多么美丽!这件华丽的衣服真合他的身材!” 虚假的吹捧像是病毒一样蔓延开来,每个人像是都被催眠了,努力在赞叹赤果果布莱克国王身上的衣服,谁也不想让别人觉得自己是异类,愚蠢和不称职的,听着百姓的赞赏声,布莱克国王有了一种错觉,他的确是穿了身了不起的衣服,只是他自己看不到而已,于是他更加昂首挺胸的走了起来。 “可是他什么衣服也没穿呀!”一个小孩子叫了出来,小孩子很疑惑,因为他并没有看到布莱克国王身上有任何的布料,只看到布莱克国王头上戴着的王冠,小孩子的叫声,引来了附近人的嘲笑:“这是一个多么愚蠢的小孩啊,竟然看不到布莱克国王身上华丽的衣服……” 小孩子的父亲给了孩子一巴掌,懊恼的喊道:“啊,你这个笨小孩,为什么你会看不到,我早就知道你并不聪明,不要在给我丢人了……” 游行大典仍然在继续,杨毅和福曼却各自骑着一匹骏马,身后还各拴着一匹驼着金币的骏马,朝着洛克郡的方向狂奔而去,一万多个金币到手,再不走,愚蠢的就是他俩了,不过看似是奔逃,却比他俩来的时候舒服多了,因为有了可以骑着的马,有充足的食物,还有崭新的衣服。 一万个金币到手,还有什么是比这个更美好的吗?杨毅都有点春风得意马蹄疾的感觉了,奔跑了两天后,出了布莱克王国的地界,杨毅就更得意了,虽然没有危险了,却还是催促着福曼走的快些,他都有些急不可耐的要回到洛克郡开始创业了。 福曼开始佩服杨毅了,这个奇奇怪怪的神龙国王子手段真是高明啊,不仅敢凭着四个2,去刺杀白雪公主的后妈,还敢带着他一个人来到布莱克王国骗取一万金币……从这次布莱克国王的事件中,福曼也懂得了一个道理,人的盲从心理真的很可怕…… 杨毅赤手空拳能走到这一步,简直就是奇迹,福曼很想看看有了一万金币的杨毅今后会走到哪一步,还会不会创造一个又一个奇迹,于是福曼就更像是一个依附在杨毅身边的魔法师了,或者说一个合格的魔法侍从。 来的时候走了一个半月,有了马当然不一样,依照两人现在的速度,半个多月差不都就能回到洛克郡了,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在两人往回赶的路上,第七天的傍晚,刮起了大风,大风带着雪花漫天而下,能见度只有十米左右,气温也下降的厉害,这样的天气要是继续赶路,无疑是找死,好在两人离一片森林不远。 两人干脆也不骑马了,在森林里踉踉跄跄的前行,可怕的是,没多大的功夫,刮起了暴风雪,森林都阻挡不住风雪的肆虐,在这样下去,两人就会被暴风雪吞噬,就在杨毅极力控制两匹马不要惊了的时候,福曼突然惊呼一声道:“前面有个城堡,跟紧了我。” 杨毅都快绝望了,他实在不明白为什么贼老天总是跟他过不去,好不容易得到了一万金币,离洛克郡还远,就要夭折在路上吗?实在是太操蛋了,为什么他穿越之后,每一步都要走的这么累呢? 为什么每一次,都要给他制造点障碍呢?这贼老天,骂骂咧咧的杨毅听到福曼的喊话,眼泪都快下来了,急忙拽着两匹马跟了上去,艰难的走了差不多十分钟,杨毅和福曼看到一座古堡,一座残破,老旧,黑沉沉的古堡…… 谁家的城堡会建在森林里?更操蛋的是,古堡的大门敞开着,像是一只洪荒巨兽张开了大嘴要吃人,呼……一阵风刮过来,在城堡内部形成一种诡异的呼啸声,宛如万鬼哭嚎,杨毅忍不住打了个哆嗦,身后的两匹马更是焦躁不安的打着响鼻。 暴风雪的夜晚,阴森的古堡,这是恐怖片的套路啊,杨毅很是犹豫该不该进去,福曼也在犹豫,对视了一眼,杨毅问道:“阿福,你是魔法师,要是有鬼,你会驱鬼吗?” 福曼哭笑不得,刚要回话,森林中狼嚎的声音响了起来,伴随着暴风雪,让人感觉血液都要停止流动了,听到狼叫,杨毅瞬间就有了决定,古堡虽然阴森,就算里面全是恶鬼,进去还能多挺一段时间,他们要是不进去,阿福虽然能驱逐饿狼,可要是被拖住了脚步,也会很快被冻死, 何况阿福会魔法,从概率学来说的话,进去是最好的选择,杨毅忍不住给了福曼一脚:“真不知道你学了二十年的魔法有个屁用?我们没退路了,跟我进去!” 杨毅牵着马朝着古堡狂奔,福曼楞了下,牵着马紧随其后,两人刚跑进古堡中,身后的大门,咯吱!一声怪响,跟自动门似的,突然就动了起来,可特妈发出的声音也太响亮了,响亮到杨毅和福曼都回头去看,在两人的注视下,砰!的声大响,门关上了。 卧槽,这里不是童话世界嘛,咋还出现鬼片的桥段了呢?老子跑错片场了?杨毅很惊悚,更惊悚的是,福曼这个魔法师吓的嗷的一声叫了出来。 杨毅……感觉自己遇到了个假魔法师,在杨毅的印象里,西方的魔法师应该跟东方的道士一样,起码能抓鬼驱邪,谁能想到竟然是这个德行。 杨毅警惕的牵着马,从怀里掏出一把精致的短剑,当然是从布莱克国王哪里顺来的,没想到的是,大门关上之后,什么动静都没有了,等了半天也没半点声音,杨毅这才发现,自从大门关上之后,门里门外就是两个世界,门外狂风呼啸,风雪漫天,门里面却寂静无声,既没有雪花也没有狂风。 杨毅和福曼只是进了城堡,在城墙里面了,可是并没有进屋啊,还是外面的啊,怎么能差距这么大呢?杨毅抬头看了看天,阴沉沉的,他扭头看了一眼福曼,福曼脸色苍白的也在看着他,就在杨毅想要安慰两句福曼的时候。 突然,那两扇关起来的大门突然打开了,然后从外面涌进来一阵风雪,风雪之中,还有一个女鬼,慌张的直奔他俩,杨毅大喊了声:“有鬼啊!” 福曼扭头就跑…… 四十一章 闹鬼的古堡 杨毅越来越觉得遇到的福曼是个假魔法师,那有魔法师怕鬼的?胆子小的跟兔子似的,问题是你跑就跑了,你倒是拽着马跑啊!没有,自己转身就跑了,福曼舍得跑,杨毅可舍不得跑,好不容易从布莱克国王那弄了一万个金币,还没花呢,就没了? 人生最可怕的事是人活着呢,钱没了!还有句话说的就更好了,人为财死鸟为食亡,杨毅咬牙切齿的攥着短剑,风雪中看到女鬼到了近前,怒吼一声:“老子跟你拼了!”猛地冲了上去,也没想那么多,就是被逼急了。 眼见着杨毅手中短剑就要刺到女鬼身上,这个时候两扇大门砰!的一声再次关上,风雪骤然消失,女鬼身躯一软跌在了地上,杨毅刺了个空,又冲的太急,被跌倒的女鬼绊了个跟头,摔在了地上。 杨毅支撑着爬起来,抬头一看,根本不是个女鬼,而是个十八九岁的女孩子,穿着厚厚的衣服,一头金黄的头发披散下来,尖下巴,蓝色的眼睛,高高的鼻梁,身高得有一米七,很漂亮,杨毅一下子就愣住了,女孩子见到了他,惊呼了一声,双手护住胸前,坐在地上向后退。 明显是误会了,是误会就得说清楚,尤其是这么漂亮的一个女孩子。而且眼前这一幕,实在太戏剧了,也太套路了,捂着胸口坐着向后退,好像自己是个色狼似的,杨毅很想对漂亮的女孩说:你又不是个演员,何必演出细节…… 话到嘴边却变了,杨毅道:“你别怕,我不是坏人,我们是进城堡里躲避风雪的,你好,我叫杨毅,你叫什么名字?” 女孩惊恐的看着杨毅,透露出不信任的目光,这时候有匹马打了个响鼻,女孩扭头看了看马上驼着的东西,有点相信杨毅了,从地上站起来,怯怯的道:“你好,我叫贝尔,是附近村子里的人,我迷路了,遇上了暴风雪,所以躲到这里来了……” 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杨毅叹息了声,刚要让贝尔不要害怕,福曼从古堡的门口探出脑袋道:“你好贝尔,我叫福曼,我是个魔法师。” 福曼不说话还好,一说话杨毅就生气,就想虐他,太特妈不讲义气了,跑的时候倒是喊老子一声啊!杨毅没搭理福曼,对贝尔道:“我是个商人,做生意的,跟你一样也遇到了风暴,你别害怕,我们两个都不是坏人。” “我……我相信你们。”说着相信杨毅,贝尔却扭头看了看四周,天空上面依旧狂风怒吼,大雪纷飞,城墙外面狼嚎阵阵,显然是出不去了,杨毅刚才激动之下,愣是出了一身冷汗,现在风一吹,感觉身上那那都不得劲,实在没必要在外面待下去。 杨毅招呼了福曼把马拴在了门外,贝尔看着他俩忙活,也没上来帮忙,她还是有些害怕,毕竟一个女孩子在这样的环境下,还有两个陌生的男人,另外杨毅实在是有些古怪,黑色的眼睛,黑色的头发,黄色的皮肤…… 杨毅和福曼拴住了马,一起往古堡里走,上了台阶走到门口,杨毅发现贝尔并没有跟上来,还在院子里站着,回头看了她一眼,见她眼神闪躲,叹息了声对她道:“我们真不是坏人,外面太冷了,风暴一时半会的不会过去,你挺不了多长时间的。” 贝儿嗯了声,却依然没动,杨毅没在劝,迈步进了古堡里面,一进去才发现真特妈黑啊,简直伸手不见五指了都,怪不得福曼就守在了门口,这家伙实在是个胆小如鼠的魔法师,向前走了几步,杨毅想要点火看看里面的情形,福曼的魔法棒却突然散发出莹莹绿色的光芒,福曼拿出的魔法棒,简直跟荧光棒一样了都。 在废物的人也有用处,福曼就是,起码手里的魔法棒能当荧光棒用,杨毅很感慨,四下看了看,古堡内部很大,一点都不比布莱克国王的王宫小,古朴的大厅里面展示着当时使用过的物品各种器皿和银剑,头盔和刀等。 虽然古堡早就荒废的没了模样,仍然可以回味当时贵族的生活,阴森是阴森了些,杨毅也没看出危险,但也不敢乱走,毕竟不是旅游观光,每个屋子都要去看看,要是触犯到什么禁忌,魔法之类的就不好了。 靠近右边的壁炉旁边有一张桌子,和一张椅子,满是灰尘,桌子上面还摆放着一个烛台,疲惫的杨毅想去坐会,点燃烛台上的蜡烛也就有了光明,他刚一动,就被福曼拽住了,杨毅扭头去看福曼,就见福曼的脸在魔法棒绿色光芒映射下,惨绿惨绿的,跟恶鬼似的,眼中还流露出惊骇的目光。 杨毅不耐烦的问福曼:“又怎么了?你是个魔法师啊,能不能胆子大点?你都不如你手中的魔法棒,魔法棒还有点用处,能照个亮,你那?有了威胁扭头就跑,行了,我会保护你的,放心吧……” 杨毅刚要走向椅子,却发现福曼根本没有撒手,反而攥紧了,磕巴对他道:“魔法棒不是我点亮的,是它自己亮的,这里……这里有巫术的气息。” 感情魔法棒不是福曼点亮的?丫的还真是不如魔法棒!杨毅很无奈,陪着福曼原地等了会,屁事也没有,杨毅问福曼:“你说的巫术气息对咱们有危害吗?你能抵挡吗?” “很久远的巫术气息,对咱们起不了作用了,我想我还是能抵挡的!” 杨毅差点没气疯了,既然没危害,你还能抵挡,那还怕个屁?用不用像个鹌鹑一样啊,杨毅翻了个大大的白眼,没搭理福曼,直接奔桌子去了,魔法棒的光芒实在是太昏暗了,尤其还是惨绿惨绿的,实在是有点自己吓唬自己的意思。 有了火光,人的心里就有了慰藉,会感觉到温暖,何况不是有烛台嘛,杨毅快步走了过去,拿起火柴刚要点蜡烛,贝儿走了进来,小声道:“我相信你们是好人,我就在这里躲避风暴,不会妨碍你们的,风暴一停我就走……” 杨毅嗯了声,擦亮了火柴去点烛台上的蜡烛,烛台上面就剩下两根半截的蜡烛了,很快就燃烧了起来,蜡烛的光芒亮起,杨毅顿时感觉安全和温暖多了,其实是心理作用,就在他放松了下,还没等收起火柴,烛台突然发出声音:“别点蜡烛,蜡烛的眼泪会烫到我的。” 声音很清脆,是个女人的声音,杨毅当时就懵逼了,烛台成精了?杨毅记得以前看过的灵异里,描述过老物件成精,比如太平广记里就有许多关于老物件成精的记载,很多老物件不管是人间的,还是埋在地下的,时间一长,吸取地气,或是日月精华,成精的不在少数,还有一种情况随尸入葬的,沾染了主人身上的尸气,或是依附上了孤魂野鬼,狐精鬼怪的也不在少数。 可这里是童话世界啊,魔法的世界啊,卧槽,难道我是穿越到了一个假童话世界?杨毅脑子有点不好使了,竟然站着没动,离他挺远的福曼颤抖着对他道:“烛台,烛台在说话!” 杨毅扭头看了看,福曼呆若木鸡,贝尔惊讶的张开了嘴巴,两人竟然忘记了逃跑!杨毅也害怕,可这时候了害怕管个屁用?宁可被打死,也不能被吓死啊,杨毅干脆朝福曼道:“把你的魔法棒扔给我。” 福曼听话的把魔法棒扔给了杨毅,杨毅伸手接住,触手挺沉,起码得有两三斤的重量,非金非铁的挺神奇,杨毅大着胆子,深吸了口气,用魔法棒捅了捅烛台,魔法棒一接触到烛台,魔法棒上的绿光光芒猛然大涨,诡异的声音又响了起来:“别用你手中的棒子捅我!” 杨毅脑子懵了下,卧槽,烛台真成精了!忍不住向后踉跄了下,一屁股跌坐在桌子后面的椅子上面,还没等坐稳呢,屁股下面的椅子生气的喊道:“别坐我!” 嗷!杨毅胆子再大,也受到了惊吓,猛地蹦了起来,朝着门口把腿就跑,这时候福曼和贝儿已经跑了出去,真特妈没义气啊,杨毅一溜烟的跑出古堡,被福曼拽住,杨毅喘了口气,身后什么事都没发生。 “福曼,怎么回事?” “巫术,女巫的巫术,古堡被女巫给诅咒了。” “既然被诅咒了,那咱们就别进去了,还是在外面待着吧,等暴风雪过去咱们就走。”杨毅也有点怕了,阴气森森的古堡,会说话的烛台和椅子,太特妈吓人了,比恐怖片还吓人呢,可他不说这种话还好,刚说完外面的风雪猛地就朝他们刮了过来,风力之大,吹得杨毅和福曼,贝儿,根本控制不住身体,都被掀翻到了城堡里面。 狂风来的莫名其妙,更莫名其妙的是,他们三个刚被吹进屋子,古堡的大门砰!的一声关死了,接着从古堡的楼上传来一阵咚咚咚……的脚步声,福曼大叫一声,转身就推门,贝儿也吓得身躯颤抖,只有杨毅冷静了下,他知道没有无缘无故关上的大门,现在想要逃走,已经晚了,干脆举起了手中的魔法棒向脚步声音传来的方向指了过去。 四十二章 美女与野兽 一个巨大的人影出现在楼梯,杨毅借着魔法棒光芒看的清清楚楚,来的这个……不能称之为人,只能称之为怪物,因为它长了一个类似狮子的脑袋,脸上毛茸茸的,两个眼睛宛如铜铃,散发着凶恶的光芒,两颗獠牙外露,最为奇特的是,怪兽的下巴上不知道是胡子,还是长毛,稀疏的编织成了一个小辫子。 这是一头彻彻底底的怪兽,却偏偏有着人的身子,穿着宽大华丽的长袍,脚上还套着一双皮靴,气势汹汹而来,怪兽着实有些吓人,福曼和贝儿已经吓得鹌鹑一样了,杨毅看着怪兽,忍不住又扭头看了一眼身边的贝儿,很漂亮,并不比白雪公主差。 美女与野兽!杨毅突然就想起来这个著名的童话故事,既然知道了是来的不是真正的野兽,杨毅就没有多害怕了,野兽的喉咙里咕噜噜响声不停,快步走了过来,大声朝他们三个喊道:“你们是什么人,为什么要来我的城堡?” 声音沉闷而古怪,在古堡封闭的环境里产生了回音,如果不知道美女与野兽的故事,杨毅估计自己能吓懵逼了,不过,剧情都知道了,还怕什么? “我是来拯救你的人……”杨毅晃了下手中的魔法棒,怪兽怒吼一声,一把抓住了杨毅,另一只手抓住了福曼和贝儿,转身就走,嘴里怒吼道:“城堡是我的私人领地,你们没经过同意就进来,我要把你们都关起来。” “不,不,怪兽先生,我是来找我父亲的,他叫莫维斯,请问你见到他了吗?” 怪兽脚步停了下,杨毅就更加确定这是美女与野兽了,印象中美女就是寻找她父亲才遇到的野兽,为了救父亲,美女留下跟野兽一起生活……最后还产生了爱意,俗套的是,王子同样是遭到了女巫的施法,才变成了野兽。 “我是魔法师,你不能这样对我……”福曼使劲挣扎,杨毅却突然朝他喊道:“闭嘴,我才是魔法师。”福曼不知道杨毅为什么会这么说,瞪眼去看杨毅,杨毅对他眨巴了下眼睛。 怪兽不理贝儿的喊叫,抓着他们三个跟抓小鸡似的上了二楼,快步走到最右边一间屋子里,打开门,就见屋子里有个巨大的铁笼子,铁笼子里面关着一个战战兢兢的老头。 老头五十多岁的年纪,头发都白了,缩在一起,当然就是贝儿的父亲莫维斯了,看到父亲,贝儿惊呼了声,扭头朝野兽喊道:“野兽先生,请把我的父亲放掉吧,他老了,你要吃,就吃我,我代替我的父亲好不好?” 野兽听到贝儿的话很愤怒,猛地把贝儿扔到了地上,倒霉的福曼也跟着遭了秧,不知道是那句话刺激到了野兽先生,杨毅估计是那句要吃吃我的话,野兽刚要把杨毅也扔到地上,杨毅对野兽轻声道:“你曾经是个王子,那朵玫瑰花是不是快枯萎了?” 野兽的手猛然停顿住了,呼吸开始变得沉重,一双眼睛死死盯着杨毅,杨毅看着野兽狰狞的面孔,仍是轻声道:“想要解除女巫的魔咒,就把他们关起来,把我放了!” 野兽凶狠的盯着杨毅,杨毅毫不示弱的跟他对视,过了好大一会,野兽轻轻把杨毅放到了地上,伸出大手打开了铁笼,把贝儿和福曼推了进去,福曼立刻就懵逼了,对杨毅喊道:“为什么把我关进了笼子里,却不把你关进笼子里?” “因为我是伟大的骑士老爷!”杨毅瞧着福曼淡淡说了一句,潇洒的弹了下袖口的蕾丝花边,野兽看了眼嘚瑟的杨毅,喉咙里并发出一声野兽般的声音:“跟我来!” 杨毅当然要跟着野兽,外面风暴太大,想要平安走出古堡,必然要跟野兽打交道,跟着野兽出了屋门,顺着长长的走廊来到一间书房,这真是一间欧洲古典的书房,里面全都是实木的家具,很粗矿。 站在书房的窗户旁边,能看到整个古堡的院落,视野很开阔,窗台上面,有一个精致的瓷瓶,瓷瓶里面插着一枝鲜红的玫瑰花,玫瑰花红的如血,却在渐渐枯萎,杨毅走到玫瑰花旁边,暗自回忆美女与野兽的情节。 “你是什么人,为什么知道我是王子,怎么知道玫瑰花要枯萎的?你到底是谁?是不是女巫的同伙?如果你不说实话,我会杀死你!”野兽开口威胁杨毅,杨毅却不为所动,看着瓷瓶中的玫瑰花,仿佛看痴了,淡淡道:“多么美丽的一朵玫瑰花啊,可惜的是,却要枯萎了。” 这个逼装的杨毅都想给自己打十分了,野兽却十分看不惯他装逼,喉咙里爆发出一声类似低吼的声音,沉声道:“你不说,我现在就杀死你!” 眼见着怪兽要暴怒了,杨毅顾不上装逼了,急忙喊道:“等等,你是不是以前住在金碧辉煌的城堡里?但你却是一个,骄纵、自私的王子。一个寒冷的冬夜,你的城堡来了一位乞丐老婆婆,她献给你一枝红玫瑰,请求你让她避避风寒。但你见她长得又丑又怪,便要赶她走。乞丐老婆婆对你说:“内在美才是真正的美。” “你还是不肯让她留下,乞丐老婆婆忽然变成一位美丽无比的女巫!为了惩罚你,她实施魔法将你变成了丑陋的野兽,又将你的仆人们变成了各种各样的器皿。从此,你的城堡就荒废了,你把自己关在城堡里,只能通过一面魔镜看到外面的世界。” “女巫把玫瑰花留给了你。如果你在玫瑰凋谢前学会爱别人,同时也能得到对方的爱,魔法就能破除;否则,你永远不能恢复人形!我说的对不对?” 杨毅说的当然是对的,故事里就是这么写的,野兽的身躯僵硬了,喘着粗气,似乎在压抑着怒气,过了差不多有三分钟,野兽朝杨毅阴沉道:“你是谁?为什么知道的如此详细?” “我是洛克郡的骑士,也是神龙国的王子,知道你的事情,是因为我见过一个毛毛虫先知,他有一本神谕卷轴,我在神谕卷轴上看到了你的故事,但我没想到竟然能够真的遇到你,我的王子殿下,你说这是不是天意?看来,还是得需要我来拯救你啊。” 野兽愣愣听着杨毅的话,眼泪突然流了下来,见过野兽流眼泪吗?杨毅见到了,如此粗野的形象竟然哭的像是个孩子,杨毅楞了,情不自禁安慰他道:“别哭,我来了,一定能帮你解除魔咒,其实……你的遭遇还算是好的,我知道有个王子还变成了青蛙。” “还有,以后别得罪老太太了,老太太们实在是太可怕了,因为老太太们不光会碰瓷,还有可能是女巫,卧槽,以后咱们见着老太太就扶着过马路,有要饭的,要啥给啥……” “对了,你被关在古堡里多久了。”杨毅说了一堆话,野兽还在哭泣,直到杨毅问他被关了多久,野兽才停止了流泪,道:“我不知道,城堡里的时间跟外面不一样,整个城堡都被巫术给改变了,我坐在这里看到外面不停在变换四季,原先的城市消失了,变成了森林……但是在这里,永远是这个样子。” 一个王国的消失,绝不是短时间办得到的,而一个王国的城堡四周也绝不会是一片森林,或许几百年都过去了,也就是说,野兽被女巫施展了魔法之后,所有的一切都改变了,亲人,王国都不存在了,唯一没有改变的就是他和那些被施了魔法的仆人们。 女巫实在是有够狠的!杨毅叹息了一声,野兽却突然单膝跪倒在杨毅的脚下,诚恳的道:“我是一个勇敢的王子,能征善战,我没变成野兽之前,父亲的王国有一半领土是我带领士兵打下来的,只要你能救了我,让我变回原来的样子,不在承受痛苦,我愿意跟随你,做您忠实的仆人。” 野兽这一手弄的杨毅有点措手不及,老子还没虎躯一震呢,就有小弟纳头便拜了?不过,这种感觉还真特妈的不赖……尤其是野兽说他能征善战,杨毅就更心动了,他可不甘心做一个普通的骑士,就算回不去现实世界,他也要做一个童话世界里最伟大的帝王。 男人,就应该是个野心家,而他刚起步,现在正是需要人手的时候,光看野兽那高大威猛的样子,就算变回人也差不到那去,杨毅不由得心中大喜,这简直就是天上掉馅饼的好事,立刻严肃对野兽道:“相信我,我不仅能救你,让你恢复原来的模样,只要你跟着我混,我还能帮你恢复原先的国家,让你有伯爵的王位。” 杨毅吹了牛逼,野兽却没有举动,这让杨毅很诧异,就算此时不会有掌声,不是也应该表忠心了吗?万万没想到,野兽抬起头看着他凶狠道:“如果你救不了我,你不仅出不去我的城堡,我还会杀死你。” 杨毅抬头望向屋顶,差点没泪流满面,自己虎躯没震,还真是差点事啊,天下果然没有白吃的午餐…… 四十三章 按照剧本来 野兽王子叫肖恩.琼斯。琼斯v穷死……名字起的就不吉利,更可气的是,变成了野兽的琼斯王子威胁完杨毅,瞪着铜铃般的眼睛问道:“我们接下来该做什么?” 不知道为什么,在童话世界待的越久,杨毅对小时候看过,听过的童话故事里的记忆就越深刻,本来许多故事都忘记了细节,只记得个大概,现在却连细节都记得清清楚楚,这或许是那位天使大姐对他操蛋穿越给的补偿。 杨毅胸有成竹,对琼斯道:“放了贝儿的父亲,让她自由活动,但是不许贝儿进你的屋子。” “然后呢?”琼斯着急的问。 “然后她一定会进了你的屋子,你一定要大发脾气,把她赶出去,等她出了城堡,我在告诉你下一步该做什么,对了,福曼让他就在笼子里面待着吧,等咱们干完了正事再放他出来,我就在楼下的椅子休息,咱们随时沟通。” 杨毅很清楚他并不是这出戏的导演,但他扮演的却是一个导演的角色,他可不想影响故事的进程,那样就在他不可控的范围了,现在他要做的就是躲在一边,看戏就行了,要是故事进程偏离,他会指点穷死王子回归到正确的轨迹上来。 杨毅相信穷死王子一定会听他的,因为他是穷死王子唯一的救命稻草,所以杨毅就回到了楼下大桌子旁边,一屁股坐到了椅子上,故事里说,城堡里面的器皿和物件,都是王子仆人中了魔法变化成的。 那还怕个毛?就算是椅子惊呼道:“别坐在我的身上!”杨毅都没带挪动一下的,而是淡淡拍着桌子道:“我是来帮助你们穷死王子解除魔法,恢复真身的,他的魔法解除了,你们的魔法也就解除了,坐一下你,有什么了不起的?难道你还是个母椅子?” 杨毅一亮底牌,椅子就没脾气了,却还是喃喃道:“我真的是个女的啊” “女的就好,男的我还真不敢坐,毕竟老爷我还要保住菊花的。” 于是母椅子就沉默了,沉默了好大一会,椅子问道:“坐的舒服吗?用不用我变个角度?” 杨毅……没让椅子变换角度,好奇的看着桌子上精致花纹的茶杯,故事里面的茶杯可是能动能说话的,还是个重要的角色,杨毅盯着茶杯看了几分钟,茶杯突然就动了起来,像是突然长出了两条腿,挪到杨毅前面,小声问道:“你要喝茶吗?” 果然是会动的,杨毅拍了下桌子,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阿齐。”小茶杯乖乖的回答,杨毅嗯了一声,道:“给我来杯咖啡!” “好的,请你稍等……”叫阿齐的小茶杯挪动着从桌子上出溜了下去,杨毅跟看魔术戏法一样的看的很有趣,直到小茶杯不见了才抬起头去看四周,在他印象里,旁边那个古香古色的钟,也是仆人变成的。 过了会,小茶杯阿齐热气腾腾的回来了,里面竟然真装了一杯咖啡,自动送到杨毅手边,太特妈高科技了……魔法真的如此神奇吗?杨毅感叹了声,端起茶杯,还没等喝,就见笼子里的哪个老头,贝儿的父亲莫维斯慌慌张张从楼上下来,老头受到的惊吓不小,眼神都涣散了,朝着大门踉踉跄跄的,看到杨毅端着茶杯,吓得全身一哆嗦,竟然不敢继续走了。 卧槽,老子只是个看戏的加监制,怕我干什么?杨毅无奈的举起茶杯朝莫维斯晃了下,道:“别管我,就当我不存在,快走吧,要不待会野兽先生该反悔了……” 野兽先生该反悔几个字对老头刺激不小,不看杨毅了,低头就朝门外跑,看着老头踉跄的背影……杨毅一点可怜他的心思都没有,自己的女儿啊,还是亲生的,换他自由,就舍得走了?这样的父母,实在不值得可怜。 自己的父母又何尝不是,各自成家,他成了多余的人,杨毅想到这很悲伤,胡思乱想了会,脑袋有点昏沉,毕竟连着赶路是很累的,尤其是没有了危险,精神一放松,疲累的感觉席卷全身,加上一杯热腾腾的咖啡下肚,杨毅调整了个舒服的姿势,不知不觉中睡了过去。 迷迷糊糊不知道过了多久,突然楼上传来巨大的吼声,杨毅一下子惊醒过来,睁开眼睛,屁股下面的椅子对他道:“楼上的吵架了……” 剧情开始了!杨毅揉了把脸饶有兴致的坐直了去看,没过多久,贝儿哭着从楼上跑了下来,楼梯被她踩的砰砰砰……直响,一溜烟的跑了过来,可是看到杨毅,跟她爹一样,停住了脚步,惊慌的看着他。 杨毅很无奈,贝儿一定觉得他投靠了穷死王子,以为自己是看门的,他坐的位置太靠近门口了,杨毅朝贝儿摆摆手,道:“我在等风暴停,你跑你的,别管我!” 贝儿突然捂住了脸,朝着门外跑了出去,杨毅目送他出了城堡,看了看外面,风暴依旧,天色却渐渐亮了,一觉好睡,精神恢复了不少,他站起来走到门口伸了个懒腰,就听到城堡外面狼嚎的声音响个不停。 一个懒腰还没完全伸开,野兽穷死王子就跑了过来,瞪着铜铃般的怪眼,问道:“我已经按照你的吩咐怒吼了她一顿,现在她走了,我该怎么办?” “你听到外面的野狼叫了吗?”杨毅问道。 “听到了!”野兽先生皱着眉头回了一句,杨毅叹息道:“贝儿一定会遇到危险的,她会被野狼围攻,遵从你最真实的心意,你想不想救她?” 杨毅这句话是个考验,考验野兽王子是不是跟他的外表一样有颗野兽的心,还是有颗人心,按照剧情的发展,野兽王子是救了贝儿的,可杨毅还是想确定一下,毕竟为善为恶只在一念之间,他的突然出现对故事发展肯定是有连锁反应的,而且经验告诉他,童话里都是骗人的。 之所以考验野兽王子,是想看看野兽王子值不值得救,要是野兽王子的一颗心仍然冷酷,没有感情,那他就是一只真的野兽,杨毅会去救贝儿,然后快速离开,甚至不敢再想野兽王子效忠他的事,毕竟身边有这么一只冷血野兽,是多么危险的事啊。 杨毅相信这么多年过去了,在魔法的摧残下,野兽王子已经不是原来的他了,果然,野兽王子沉默了下,点点头道:“救,她毕竟是个女孩子。” 杨毅有些紧张的心顿时松了下来,这个童话世界还没黑暗到让人绝望的地步,他弹了弹袖口的蕾丝花边,笑道:“那就去救啊,英雄救美女的桥段什么时候都不会过时的。” 杨毅一句话还没说完,野兽王子就箭一样的冲了出去,城堡外面的大门开着,杨毅也跟了上去,他要看看野兽王子有多勇猛,何况野兽王子要真是抵挡不住,他还可以帮帮忙,杨毅抽出了短剑,来到城堡外面的大门口朝外看去。 风雪依然很大,却比昨天小了许多,天色也渐渐亮了起来,视线不受阻碍,眼前的情形却超出了杨毅的预料,狼的确是有,十几只之多,但是都游走在四周,形成了个包围圈,包围圈的正中,贝儿跌倒在地上,她的对面却是一只狗熊。 狗熊不冬眠,跑出来凑什么热闹?杨毅很惊讶,显然野狼是在等时机,估计是惊扰了冬眠的狗熊,恰好贝儿冲了出来,野狼撤到一边,等狗熊把怒火撒在贝儿身上再发动,卧槽,这些狼的智商不低啊…… 胡思乱想到这,就听野兽王子喉咙中发出一声怒吼,声音之大,震的杨毅耳朵嗡嗡直响,野兽王子握紧拳头朝那狗熊迎头撞了上去。接下来杨毅看到了他这辈子最生猛的一幕,野兽王子将近两米的身高,此刻竟然变得无比灵活,速度极快,一晃就到了离狗熊一米左右的距离,然后猛然跳起来,杨毅没想到他竟然能跳那么高,双脚离地至少一米,杨毅脑海中冒出一个想法,这要是在现实世界,野兽王子妥妥的篮球明星啊。 念头刚转完,跃起的野兽王子举起硕大个拳头,朝着有些发懵的狗熊右眼狠狠砸了下去。野兽王子敢赤手空拳面对一头狗熊,实在是太帅了,猛张飞啊! 野兽王子迅猛绝伦的一拳正砸在狗熊右眼上,狗熊有些发懵,等反应过来已经中招“嗷!”一声嚎叫,直立起来张开熊掌朝野兽王子拍去,野兽王子窜起来的快,落地的速度更快,一拳砸中狗熊眼睛,身体一坠,还没等狗熊爪子回拍,人已经落到了地上,等狗熊拍了个空去捂眼睛的时候,他又蹦了起来,抡起拳头朝狗熊左眼又是一拳。 两拳下去狗熊顿时招架不住,双眼鲜血流出,怒吼着四处乱抓,想要一把拍死了野兽王子,搞得积雪翻飞,但它眼睛还没瞎的时候都拍不中野兽王子,瞎了就更拍不中了,野兽王子动作极快,围绕着狗熊跟打沙袋一样,快速躲闪中朝狗熊身上各个部位一拳一拳又一拳,“砰砰砰……”之声不绝于耳。 较量了五分钟左右,狗熊终于知道不是野兽王子的对手,掉头就朝树林里跑,野兽王子见狗熊跑了也不追,扶起软的跟摊泥一样的贝儿。 杨毅震惊于野兽王子的勇猛,不由得喃喃自语:“真特妈的是个牲口啊!” 四十四章 啊呸!一对…… 野兽王子打跑了狗熊,狼群并没有散开,反而齐声嚎叫了起来,围绕着野兽王子和贝儿兜着圈子快跑,溅起一蓬蓬积雪,狂风呼啸中积雪弥漫开来,把野兽王子和贝儿的身形给遮挡住了,杨毅站在围墙门口看去,风雪中,只能看见一双双幽蓝眼睛散发出凶狠的光芒,杨毅急忙大声喊道:“快,快往回跑!” 杨毅短剑握的紧紧的,并没有莽撞冲过去帮忙,他敏锐发现个很关键的问题,那就是甭管是狗熊还是野狼,都下意识的离城堡很远,像是城堡里有什么是他们所忌讳的,杨毅就站在门口,野狼却连看也不看他一眼,始终保持着百米左右的距离。 倒是不难理解,城堡被女巫施了魔法,野狼们当然要躲的远远的,否则早就杀进了城堡,不会只在附近转圈,听到杨毅喊叫,野兽随手从地上捡起个粗大的木棍,把贝儿扛在肩膀上,撒开步子往回冲。 一声更加响亮的狼嚎声猛然响了起来,“嗷……”这是攻击的前奏,右边一只硕大的白狼站在块巨石上,双眼幽蓝的望着野兽王子和贝儿,这狼全身雪白,双眼血红,比围在野兽王子和贝儿四周的野狼大上一圈都不止,骄傲的姿态更是显示出了它的与众不同,看上去就是一只狼王。 狼王一声嚎叫,所有的野狼都不在犹豫,猛然朝野兽王子和贝儿扑了过去,野兽王子直面野狼,并不躲避,迎面而上,一声怒吼,手中粗大的木棍横的甩了出去“啪!”声大响,将两只最先扑上来的野狼砸翻。 棍子只有一根,砸出去就来不及捡,但野兽王子的战斗力实在是惊人,左手护着贝儿,右手成拳,挥舞起来砸飞了几只野狼,可野狼在风雪中出现的越来越多,砸死几只也起不了多大作用,越来越多的野狼急速扑了过来,暴风雪中身影不断闪现,凶残狠厉,野兽王子要照顾贝儿,加上野狼太多,很是有些手忙脚乱,闪身间贝儿惊呼了声,一只野狼扑到了野兽王子背后,张开大口咬了下去。 老子的绝世猛将啊!杨毅都感觉心疼,握紧了短剑刚要冲上去,怀里有个硬东西跳动了下,杨毅吓了一跳,伸手往怀里一摸,原来是福曼的魔法棒,昨天晚上杨毅要过来了福曼的魔法棒就没还给他,掏出来一看,魔法棒上面闪烁着翠绿的光芒。 野狼和狗熊怕女巫的魔法,不敢靠近城堡,杨毅去布莱克王国的路上见过福曼用魔法棒驱赶野猪和豹子,来不及多想举起魔法棒朝野兽王子肩膀上的贝儿扔了过去,大声喊道:“接住魔法棒!” 魔法棒闪烁着绿色光芒凌空飞了过去,绿色光芒闪动中,魔法棒宛如瘟疫,围攻野兽王子和贝儿的野狼们纷纷躲开,操蛋的是,贝儿虽然在野兽王子的肩膀上伸出了手,却并没有接住魔法棒,反而是野兽王子大手一抓,抓住了魔法棒,猛地一挥舞,划出了个大圈子,野狼们纷纷躲避。 狼群被魔法棒散发出来的绿色光芒逼退,突然停止了攻击,双眼露出迷茫目光,杨毅急忙朝野兽王子喊道:“快跑回来!” “呜……嗷……”所有野狼之中只有白色狼王还保持神智,猛然朝群狼大吼一声,群狼听到狼王吼叫,全身猛然一颤,目光随即恢复原先的凶狠,野兽王子动作十分快,挥舞着魔法棒冲出了包围圈,然而野狼们也恢复了过来,尾随着冲了过来。 离城堡还有百米的距离,所有的野狼都不在追击,而是愤怒的朝着杨毅,野兽王子和贝儿怒嚎,杨毅接到了野兽王子,三人跑进了城堡,大门砰的一声关上,野兽王子身躯一软,缓缓跌倒在地上。 野兽王子被野狼咬了好几口,胳膊,胸口,后背,都流出鲜血,一双铜铃般的眼睛失去了光彩,杨毅吓了一跳,果然是狗熊好打,群狼难斗,杨毅收起魔法棒去扶野兽王子,可野兽王子的身材和体重实在是……杨毅费了半天劲都没扶起来,忍不住朝在一边发抖的贝儿喊道:“傻站着干什么?帮忙啊!” 贝儿虽然在发抖,却强忍着没哭出声来,已经很不错了,毕竟是贫苦人家的女孩,经历了生死一瞬间都没有发软晕倒,还想怎么样?贝儿听到杨毅喊声,咬了下牙齿,过来帮着杨毅一起扶起野兽王子,两人扶着野兽王子进了城堡,里面的桌子,椅子,茶杯……一起喧哗了起来:“不好了,不好了,我们的主人受伤了……” 野兽王子实在太沉,杨毅呼哧带喘的扶着他,连说话的机会都没有,一鼓作气和贝儿把野兽王子扶到了二楼,带回书房放倒在床上,野兽王子躺下,虚弱的瞧着杨毅和贝儿,眼神中闪过一丝悲伤。 “贝儿,去烧点热水来,再找点干净的布,快去!”贝儿听话的跑了出去,杨毅看着床上的野兽王子,小声道:“她会照顾你的,对她温柔点,不要在朝她大吼大叫了。” “我……我知道了,她没事吧?”野兽王子轻轻的问了句。 杨毅摇摇头道:“她没受伤,你保护的很好,对了,你为了她受了这么重的伤,后悔不后悔?” 野兽王子丑陋的脸上闪过一丝难得的温柔,道:“不后悔,如果你解决不了我身上的魔法,诅咒还在,我就活不了多久,在我快死的时候能救一个女孩子的命,这种感觉也不错。” 杨毅拍了拍野兽王子,有点不知道说什么了,剧情走的很流畅,他实在没有必要当第三者,等贝儿端着热水和干净的布回来,杨毅让贝尔好好照顾野兽王子,自己退了出去,关上门的一刻,杨毅看了看忙碌的贝儿和躺在床上的野兽王子,在两个人的目光中隐藏着许多柔情。 野兽王子救了贝儿,之前还能说是良心发现,但现在感情已经不一样了,很好理解,人们对于亲手帮过的人,感情上总是不一样的,尤其是救过一个人的生命之后,那种感情就更复杂了,杨毅也说不上来那是一种什么感情,好像是……一种升华了的感情。 而贝尔被野兽王子救了之后,发现他并不是那么凶恶,反而有一种被保护了的安全感,两人的感情在救与被救中,变得不一样了起来。总之,就算野兽王子以前对贝尔没什么感觉,贝尔对野兽王子也没什么感觉,但是现在感觉却不一样了。 互相看着的眼神都不一样了,杨毅走出门的时候,暗自呸了一口:“狗男女!” 杨毅有点嫉妒了,还有点感叹,老子是穿越的,不应该是主角吗?这好事怎么就没轮到自己头上?独自一个人下楼,还没等到桌子旁边,桌子上的茶杯就迫不及待的问道:“我们的主人没事吧?他会不会伤的很严重,呜呜呜……我可怜的主人。” 卧槽,一个茶杯哭什么?更让杨毅心烦的是,所有的器皿都说话了,大厅顿时被一股悲伤的气氛所笼罩,杨毅特别无奈,忍不住大喊一声道:“你们的主子正在上面享受呢,都安静点,安静点老子就告诉你们个好消息!” 一嗓子把所有的器皿都镇住了,谁也不说话了,杨毅懒洋洋坐到椅子上,敲了下桌子:“咖啡!” 茶杯怯怯的道:“你能不能先告诉我什么好消息?我想听了好消息再去倒咖啡。” “好消息是你们主子不是以前的冷酷王子了,他有了一颗温柔的心,只要他爱上了贝儿,贝儿也爱他,女巫的诅咒就解除了,你们也可以恢复人的样子了,对了,你们主子说了,我帮他解除了诅咒,他会效忠我,他都效忠我了,你们自然就是我的仆人了,现在听话,去给我倒咖啡!” 对器皿们来说,这无疑是一个绝好的消息,都很兴奋,但是谁也不敢大声说话,都在小声议论,茶杯高兴的去帮杨毅倒咖啡,可是议论的嗡嗡声,实在是太烦人了,杨毅等了会咖啡,端着杯子干脆去看看笼子里的福曼怎么样了。 端着杯子上了二楼,书房的门紧闭着,里面传来小声的说话声,杨毅呸的又暗骂了句狗男女,施施然来到关押福曼的牢房,推开门进去,就见福曼傻乎乎的瞧着房顶不知道在想些什么,听到门响,回过头来看到杨毅,急忙抓住铁栏杆对杨毅道:“快放我出去啊。” “我放你出来,你能把城堡里女巫的魔法解除了吗?”杨毅淡淡问了一句。 “不能!”福曼斩钉截铁的道:“城堡里的诅咒很强大,我是刚毕业的初级魔法师,我解除不了这里的诅咒,我们要赶快离开,你倒是放我出去啊。” 杨毅把手中装满热气腾腾的咖啡放到福曼的牢笼里,道:“你解决不了,不见得我也解决不了,下面该是见证奇迹的时候了,你耐心在这里等我解除了城堡的魔法,再把你放出来吧,毕竟,现在把你放出来,你也只是个看戏的,而我不想在这期间出岔子,尤其是你这个初级魔法师根本顶不上什么用处。” 四十五章 郎情妾意 野兽王子和贝儿在一起甜甜蜜蜜,让杨毅明白了一个道理,童话世界里,想让女人爱上你并不难,首先你要是王子,还要英俊,好吧,就算不英俊也没关系,你要是个王子,就算你既不英俊,也不是王子了,那也没关系,你要有套大房子……如果连房子都没有,恭喜你,可以当七个小矮人了。 野兽王子和贝儿发展之快,让事先知道剧情的杨毅都乍舌不已,受伤的第一天还很含蓄,第二天苗头就不对了,他们不仅原谅了彼此,还朝着郎情妾意使劲了,首先是伤还没好利索的野兽王子带着贝儿参观书房,杨毅很不理解,书房有特妈什么好参观的? 贝儿给野兽王子端茶倒水,帮他换药,还常常在床边念书给野兽王子听,告诉他外面变成了什么模样,到了第三天就更离谱了,两人还特妈跳起了舞,开始在楼上的书房跳,脚步声震动得楼下的房顶只落灰,杨毅都快没地方待了。 更操蛋的是,两人还嫌书房地方不够大,下来大厅跳,野兽王子穿的人五人六的,贝儿也换了一身漂亮的裙子,不得不说,贝儿换上了裙子之后,真是个大美女。 到了第四天,开始烛光晚餐了,野兽王子变得越来越文雅,装的跟二五八万似的,把下巴上长毛绑成的辫子都剪掉了,穿着华丽的衣服,彬彬有礼的,可杨毅就很不舒服了,因为两人的烛光晚餐并没有邀请他,还要占用他的桌子和椅子,于是杨毅只能是去牢房里陪福曼,这样过了一个星期,两人的感情越来越深,互相对视的目光,就是王八瞅绿豆的目光。 杨毅很欣慰,他并不着急,外面风雪虽然小了许多,天气却还是很不好,而且故事发展到现在,不过是发展了一半,爱情总是坎坷的,怎么可能这么容易就让这一对狗男女成双成对了?真正的考验还没到来。 杨毅本来觉得还应该在等几天,没想到的是,七天后,就在两人又浪漫的吃了顿烛光晚餐之后的第二天早上,贝儿突然哭泣着从楼上跑了下来,杨毅正在喝咖啡,端着杯子很诧异的看着哭泣着跑过来的贝儿。 贝儿看到他已经不觉得害怕了,毕竟和杨毅在一个城堡里待了七天,见到杨毅还行了个弯腰礼,都没等杨毅问,就哭泣着道:“我父亲生病了,我要回家去看看他。” “嗯,去吧,带我问个好,祝他老人家身体健康……” 杨毅应付了两句没营养的话,贝儿悲伤的跑出了城堡,过了几分钟,野兽王子一脸忧郁的下来,走到门口看向外面,似乎这样就能看见贝儿的背影,那一副痴情种子的模样,看的杨毅直想吐,一个野兽装的什么文艺范啊? 野兽王子实在是太忧郁了,忧郁的杨毅都怕他哭出来,端着咖啡走到他身边,问道:“你给她看魔镜了?” “是啊,她想看看她的父亲怎么样了,我就给她看了,她父亲生病了,她要回去照顾父亲,我……不忍心看到她失望的目光,只能让她离开。” 杨毅叹息了声问道:“那朵玫瑰花还剩下几片叶子了?” 野兽王子没回话,黯然的转身朝二楼走,杨毅跟了上去,进了书房,就见窗台上的玫瑰花只剩下了两片叶子,等到叶子都掉光,野兽王子就再也变不回人身了,本来他和贝儿的感情越来越浓,留下贝儿是希望最大的,可野兽王子还是放走了贝儿。 杨毅走到玫瑰花变,渍渍道:“你还真是个痴情的种子。” 话刚说完,就剩下两个花瓣的玫瑰花突然掉下了一朵花瓣,飘落到地上,瞬间变成了一朵灰暗枯干的花瓣,杨毅吓了一跳,急忙躲开道:“卧槽,它自己掉下来的,我可什么都没干。” 野兽王子看着桌面上那瓣枯干的花瓣,苦笑道:“我不怪你,本来时间也快到了,我知道你想问我后悔不后悔,我不后悔,一个真正的男人,怎么能看着心爱的女人难过流泪?纵然我永远是这个样子了,解除不了女巫的诅咒,只要知道贝儿幸福开心,我就觉得很幸福了。” 野兽王子话说的很套路,一点都不新鲜,但无疑是真诚的,整的杨毅都有点感动了,跟特妈无聊的偶像爱情剧似的,他忍不住对野兽王子道:“你这么做挺爷们的,你是一个有爱的野兽,一个纯洁的野兽,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野兽……不过,你放心,贝儿一定会回来的。” 野兽王子苦笑摇头,黯然落寞的坐在窗台边上,愣愣瞧着外面贝儿离去的方向,野兽王子正在忧郁,杨毅觉得打扰人家不好,独自出了屋子,回到楼下的客厅,坐在椅子上想接下来的剧情。 接下来的剧情就是贝儿依靠魔镜回了家,原来贝儿的父亲回到家后,因为受到了惊吓和担心贝儿,加上太过寒冷的天气,他回到家就病倒了,昏昏沉沉的一直在发烧,贝儿回去后,村子里暗恋贝儿,一个叫加斯顿的猎人来探望,让贝尔嫁给他。 正在伤心的贝儿当然不会答应,这个叫加斯顿的猎人也是够操蛋的,简直就是趁人之危,比野兽王子还野蛮,威胁贝儿:“如果你不嫁给我,我就告诉大家你爸爸是个疯子,他乱说什么野兽,这样他就会被关起来!” 贝儿说:“我爸爸没疯,的确有野兽。你也休想让我嫁给你!” 加斯顿很生气,告诉村里人莫维斯疯了,村里人围聚到贝儿家,着急辩解的贝儿把魔镜拿了出来,让大家亲眼看到了野兽。所有的村民都喊着:“真的有野兽!”加斯顿又恶狠狠地说:“他很危险!他会吃了你们的小孩!跟我走!杀死他!” 然后,加斯顿把贝儿和莫维斯关在地窖里,带领村民去杀野兽了。 也就是说,加斯顿和一群无知的村民会来围攻城堡,杨毅倒是不怎么担心,毕竟能干掉狗熊的野兽王子还是很彪悍的,问题是,该怎么去把贝儿救出来,让她在关键时刻赶回来呢?故事里说是小茶杯救了贝儿和他父亲的。 但是杨毅真不敢相信小茶杯能完成这么艰巨的人物,他都在城堡待了一个星期了,最后一哆嗦绝对不能出任何问题,要是四个2在多好啊,派出去很快就能救回贝儿了。 早知道就带四个2来了,杨毅叹息了声,这么关键的剧情,万万不能出差错,看来只能是他去救贝儿了,但是在去救贝儿之前,杨毅还有一件重要的事要做,那就是他带来的四匹马和金币,一定要藏好了,万一被村民发现,抢了可就操蛋了。 杨毅放下咖啡,急忙把拴在外面的四匹马牵到屋子里来,反正城堡够大,空屋子也很多,杨毅的折腾惊动了野兽王子,见他把马都牵进了屋子,生气道:“你要干什么?” “我要帮你解除魔法,别问那么多,帮我照看好这四匹马,还有,你要警惕,会有人打上门来,因为你有个很操蛋的情敌。” 野兽王子无语的看着杨毅忙活,杨毅把四匹马藏好,琢磨了下,现在他就该出发了,这种事赶早不赶晚,他要事先找到关押贝儿和他父亲的地窖,等猎人加斯顿鼓动村民来杀野兽,在放了贝儿她父亲,然后赶回来,故事就结束了。 好不容易走到了这一步,杨毅可不想出什么差错,揣着福曼的魔法棒,短剑,收拾了点吃的,干脆就去找贝儿所在的村子了,说实在的,一点都不难找,毕竟下了几天的雪,只要顺着贝儿的脚印走就行了。 杨毅没想到的是,走出森林之后竟然特妈迷路了……因为地上的脚印多了起来,卧槽,这可如何是好?杨毅硬着头皮四处寻找,找了一大天,从早上到晚上,愣是没找到村子,天气寒冷,虽然他穿的不少,可还是很遭罪。 对于喜欢享受的杨毅来说,太特妈遭罪了,也更加着急了起来,天色越来越黑,就在杨毅想要找个避风的地方先休息一下的时候,右前方有火光,并且不少,应该是个村子,杨毅精神一振,迈步走了过去。 走近了才看清,的确是个小村子,也就几十户人家,房子都是木头和茅草搭建成的,很不规则,杨毅走进了村子,刚想偷偷找找贝儿的家在那,离他近的一个房子里的门突然打开了,从里面出来个壮汉,得有一米八五的高度,相当粗壮,壮汉脸色很狰狞,脸上好几道疤痕,长得实在是太丑了,比李逵都丑上三分。 杨毅急忙躲到一个草垛后面,探着脑袋向外看,就见壮汉出了家门,朝着东头一家走了过去,杨毅心中一动,莫非壮汉就是猎人?不是没有这个可能,杨毅小心跟在壮汉后面,来到一座低矮的木屋前,那壮汉连门都不敲,推门就进,里面传出一个女人的声音:“我说了,我绝对不会嫁给你的。” 正是贝儿的声音,还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杨毅振奋精神,绕到木屋后面,透过木屋漏风的缝隙朝里面看去,就见木屋里面是真穷啊,跟水洗过了似的,就一张床,贝儿父亲躺在床上呼哧带喘的,贝儿却是小脸涨的通红,悲愤的瞧着走进屋子里的猎人。 四十六章 捡了个宝 杨毅躲在木屋后面偷看,故事撒狗血一样的在继续,猎人加斯顿撒狗血的大喊:“那只野兽有什么好?我那里比不上他?你为什么要拒绝我?贝儿,你拒绝了我,我明天就带着大家杀死那只野兽,说,你说,你为什么不嫁给我,我到底哪里不如他?哪里不如他?你到底嫁不嫁给我……” 当然不会嫁给你了,你长得这么丑!又不是王子,没有大房子,还特妈偏偏学马教主嘶吼,你当这是演琼瑶的电视剧呢?杨毅腹诽了几句,有点提不起精神来,这般因爱生恨的戏码,之前没少在电视剧里看到,比这狗血的都不知道演绎多少遍了,实在是没啥好看的,何况这位加斯顿演技太烂,只会瞪眼睛乱吼。 但是杨毅不能走,他得知道加斯顿把贝儿和她父亲关在了那个地窖里,贝儿没有像琼瑶剧里的女主角一样吼叫着拒绝了加斯顿,但是态度很坚决,因为贝儿相信加斯顿是打不过野兽的,恼羞成怒的加斯顿强迫着把贝儿捆了起来,然后……拖出门外,在木屋外右侧有一个地窖,把贝儿关在了那里,接着又把贝儿发烧的父亲也关了起来,气哄哄的离开了。 都把贝儿捆起来了,愣是啥也没干,连趁机占点便宜都没有……不知道是加斯顿根本想不到,还是真的爱贝儿,看上去应该是后者多一些,否则也不会吃那么大的醋,可这里是童话世界啊,人家野兽好歹是个王子,你个穷吊丝跟王子抢什么女人? 贝儿那么漂亮,老子都没生出半点念头,因为没那个条件,杨毅知道不管现实世界还是童话世界,规则都很残酷,都是弱肉强食的森林法则,就像有句话说的好,男人有了钱,就有女人缘,只有自己变得强大,才是硬道理。 杨毅现在就奔走在变强大的道路上,谁阻挡他道路谁就是他的敌人,虽然他有点可怜加斯顿,却绝不会义气用事,何况女人不爱你,就要死缠烂打,用尽手段?也真是特妈够没出息的了。 看着加斯顿离开,杨毅并没有要救贝儿和她父亲的意思,救了节奏就乱了,只能等加斯顿带着人去杀野兽王子,他才能救人。 救人是明天的事了,杨毅得休息一下,好在贝儿的家里没人了,杨毅干脆偷溜进了贝儿的家里,大大咧咧的躺在床上睡觉是不敢的,可躺在床底下睡一觉还是没问题的,于是杨毅就在床底下睡了一觉。 第二天一大早,村子里就传来喧哗声,杨毅爬出床底下,偷溜到外面的草垛往外看,就见加斯顿背着长弓,拎着剑,带着村子里三十多号人气势汹汹的朝着城堡方向走去,杨毅这才来到地窖旁边,掀开地窖上面的木盖子往下一看,就见贝儿和他父亲被捆绑的跟粽子一样,听到声音,一起抬头看着他。 看到杨毅,贝儿的眼睛一下子就亮了,杨毅贼兮兮的朝她笑道:“早上好!” 贝儿和她父亲无疑是很识趣的,知道被关在地窖中就算是喊破嗓子也没有人会救她俩,干脆就没喊,加斯顿也没堵住两人的嘴,贝儿急忙朝杨毅喊道:“快去救琼斯,我们村里的猎人加斯顿要带人害他!” 杨毅跳下地窖,用短剑割开贝儿和她父亲身上的绳子,道:“我救不了琼斯,能救琼斯的,只有你,你可能还不知道吧,琼斯其实是个王子,因为他小时候心很冷酷,得罪了一个乞讨的女巫,女巫对他的城堡施了魔法,只有琼斯真正懂得了爱,爱上一个人,而那个人也爱他,才会解除魔法对他的诅咒,所以能救他的人只有你。” “天啊,原来是这么回事,怪不得琼斯那么懂礼貌,那么绅士,舞跳的那么好,原来是个王子,正是因为有他的魔镜,我才能看到父亲生病了,我要去救他,因为我发现,我已经爱上了他……” 一切都是那么的完美,剧情没有断,杨毅很欣慰,扶起哆嗦的贝儿父亲问道:“老人家,你还能不能走?要是走不动,就在村子里等我们回来。” “能的,我能走动,我再也不会和女儿分开了,想起之前贝儿为了我留在城堡,我就心如刀绞,我再也不要受那样的折磨了,我的病好的差不多了,我能跟上你们……请不要抛弃我这个孤独的老人吧。” 杨毅也没时间继续墨迹下去,帮着贝儿和她父亲出了地窖,三个人迈开大步朝古堡方向快走,贝儿路记得很熟,起码不会迷路,说来也是奇怪,在他们往回城堡赶的路上,原本阴沉沉的天空,竟然放晴了, 许多天不见的太阳羞答答露出了脑袋,给整个世界披上了一片金黄的色彩,天空是那么的蓝,呈现出一片原始风光的美丽,杨毅却没什么心思欣赏,而是扶着贝儿的父亲跟着贝儿快走,贝儿的父亲老了,嘴很碎叨,一个劲的跟杨毅说他耽误了女儿…… 杨毅开始还是漫不经心的听着,听着听着就精神了,贝儿的父亲莫维斯竟然还是个发明家……喜欢发明各种奇奇怪怪的东西,最近他发明了一架风车,这架风车能带动木质的风车快速旋转,能够从河道里抽水,灌溉农田,莫维斯发明的这种风车叫做立帆式风车,它最巧妙的地方是风车不受风向改变的影响,风轮总是向着一个方向旋转。 莫维斯发明了风车之后,想要献给国王,如果国王采用了他的风车,他就会有一大笔的奖金,贝儿就不愁吃喝了,也能给贝儿攒下嫁妆,莫维斯把风车模型装上马车,高高兴兴的赶着马车上路了,没有想到的是,路上遇到了风暴和野狼,莫维斯丢了马车,慌张跑到了城堡里…… 莫维斯居然是个发明家,居然懂得风车灌溉,这是个宝啊,要是带回去建设洛克郡,莫维斯的动手能力加上自己的见识,那就是了不起的事情,杨毅顿时就殷勤了起来,一个劲的劝莫维斯不要伤心,他发明有用的东西是正确的,只是他没有遇到欣赏他的人,所以他的才华才会浪费了,要是遇到了对的人,莫维斯绝对可以名扬天下…… 然后杨毅委婉的表示,他其实就是个懂得欣赏的人,还是洛克郡的骑士,要是莫维斯能去洛克郡为他服务,他将付出每个月一个金币的酬劳……贝儿前面带路,听着杨毅和他父亲的对话,越来越对杨毅这个黑头发黑眼睛的骑士老爷感觉到奇怪。 杨毅给她的感觉是神秘的,像是什么都知道,可想起刚遇见他的时候,杨毅见到她以为是见到了鬼,跟后来的淡定从容差距太大了,贝儿更琢磨不透他了,更让她琢磨不透的是,父亲莫维斯是个天真的人,总是发明些奇奇怪怪的东西,村子里的人都笑话他。 甚至外面的人也笑话父亲,总说他是痴心妄想,有那功夫不如好好种地,父亲也一直是郁郁寡欢的,没人赏识,有的只是嘲笑和不屑,可杨毅这个骑士老爷却对父亲产生了极大的兴趣,甚至要每个月一个金币请父亲为他服务,天啊,这真是一个疯骑士…… 老莫维斯激动了,他一生不得志,没人瞧得起他,都在嘲笑他痴心妄想,没想到这个看上去奇奇怪怪的骑士竟然是他的知己,还要每月给他一个金币去洛克郡为他服务,一个金币啊,他这辈子都没攒够一个金币。 士为知己者死,既然人家如此赏识自己,那还有什么好说的?老莫维斯立刻拍着胸膛说一定会跟着杨毅,他还有许多的发明……于是杨毅就问老莫维斯,能不能制造出烧煤的土炉子?两人越说越兴奋,大有相见恨晚的架势,简直都把贝儿当成透明的了。 不怪杨毅激动,在这个生产力低下,只相当于中世纪欧洲的童话世界,老莫维斯的发明能力是多么的可贵啊,说句不客气的话,比琼斯王子要值钱多了,琼斯王子虽然勇猛,不过是个武将级别的,可老莫维斯却是实实在在的生产力。 生产力提上去了,有了更多的财富,还怕找不到卖命的人?这个因果关系杨毅还是很清楚的,再者说贝儿是个很孝顺的女儿,把老莫维斯拐到洛克郡,贝儿和野兽王子还能去那?还不是得去洛克郡,一举两得,一举两得啊。 要不是杨毅必须要保持骑士老爷的尊严,他都想特妈的献歌一首了,就唱咱们老百姓啊今儿真呀真高兴……高兴了没多久,进了森林,快走了差不多半个小时,已经能够看到城堡了,这时候前方传来一声震动天地的怒吼声,震的树上的积雪噼里啪啦的往下掉。 这么大的嗓门,能喊的如此撕心裂肺,肯定是野兽王子琼斯了,听到野兽王子的吼声,贝儿惊呼一声,拔腿向前疾跑了过去,杨毅也急忙扶着老老莫埃斯跟了上去,快跑来到城堡前面,就见地上躺着十几个受伤的村民,而在城墙的墙头上,野兽王子大发神威,掐住了猎人加斯顿的脖子,只要再加把劲就能把粗壮的加斯顿活活给掐死。 四十七章 琼瑶版童话 城堡原本就阴森森的很惊悚,加上躺下了十几个缺胳膊断腿的农夫,和城墙上的野兽王子要掐死加斯顿的画面,就显得更加惊悚了,贝儿无疑被吓着了,朝着城墙上面尖叫了一声,声音很大,在这关键时刻,贝儿喊出一嗓子,无疑打乱了节奏,野兽王子扭头去看贝儿,眼中露出欣喜的光芒,掐着加斯顿的手松懈了,他想起贝儿告诉过他要善良仁慈,心中的杀意减退,把加斯顿摔在了城墙上。 加斯顿受伤不轻,被野兽王子摔的闷哼了一声,却没有人在多看他一眼,画面仿佛定格了,两个狗男女眼中只剩下了彼此,好像魂游物外了,这个时候言的什么情啊,杨毅刚要开口说话,被野兽王子摔在城墙上的加斯顿突然揉身而起,手中多了一把短刀,趁着野兽王子和贝儿含情脉脉之际,猛地朝野兽王子后心插了下去。 噗!的一声闷响,毫无防备的野兽王子被短刀插了个正着,但也惊醒了他,怒吼一声,双臂抓起加斯顿朝朝着远方甩了出去,卧槽,不是应该使劲摔在地上,摔死那个龟孙吗?甩出去干什么?杨毅来不及多想,朝着加斯顿被摔的方向疾奔了过去,斩草要除根啊…… 野兽王子摇摇欲坠的从城墙上跌落了下来……杨毅追了过去,他明明看到野兽王子把加斯顿抛出了个抛物线,可到了这里,就见地上一滩鲜血,人却不见了,想要在找找,后面传来惊呼声和哭声。 “龟孙,真特妈抗摔!”杨毅狠狠骂了句,也是很无奈,加斯顿是找不着了,后面还有很多事需要他去处理,杨毅怎么都没有想到,转身后就看到城堡里面的器皿都惊了,桌子,椅子,茶壶,钟表……都跟长了腿似的从城堡里面出来,瞬间把野兽王子给围了个结结实实。 操蛋的是,器皿们把贝儿都给阻拦在了外面,贝儿着急的喊道:“让我进去,让我进去,求求你们,让我进去看看他……” 杨毅这叫一个恨得慌,打架的时候看不到器皿们,打完了出来了,急忙跑过去拽住贝儿,抬腿就踹个头最大的桌子:“滚开,让贝尔进去,你们还特妈想不想救王子了?” 杨毅在城堡待的这些日子颐指气使都习惯了,使唤器皿们一点都不带客气的,器皿们也习惯了,不客气的说,都把杨毅当成了半个主人,被杨毅踢了一脚的桌子,急忙往一边蹦,桌子一蹦,把椅子掀了个跟头…… 终于还是闪开了缝隙,杨毅拽着贝儿就进去了,野兽王子躺在地上,刀尖从背后透体而出,都这样了,要是一般人早就死了,偏偏野兽王子还在挣扎,魔法真特妈神奇…… 野兽王子见到贝儿,喘着气,虚弱问道:“贝儿,你没事吧,我很担心你。” “我没事,我没事,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贝儿哭泣的趴在野兽王子的身上,野兽王子眼中满满的都是柔情,伸出比脚丫子还大的手,轻柔的抚摸着贝儿金黄色的头发,道:“不要哭,不要哭,你能回来我很高兴,真的很高兴……” 每个人都很感动,那些桌子,椅子,茶壶,茶杯,都在嗡嗡……哭泣,连老莫维斯眼睛都红了,杨毅却无奈的弹了下袖口的蕾丝花边,看着童话故事朝着琼瑶戏发展,他忍不住扭头看了看城堡窗口,瓶子里的那朵玫瑰花还在。 只剩下一朵花瓣摇摇欲坠,杨毅很怕野兽王子就此嗝屁,咳嗽了声道:“二位,矫情的差不多了,该进入正戏了。” “不,不,都是我害了你,都是我害了你,加斯顿逼我嫁给他,他说我要不嫁给他,他就会来找你的麻烦,可我没有答应,你那么勇猛,我以为加斯顿伤害不了你,早知道你会受伤,我就答应他了啊,都是我的错,都的我的错……” 杨毅目瞪口呆,这小词是谁教给贝儿的?很应景不说,还真的很言情啊,老子这是穿越到琼瑶版的童话里来了?更让杨毅想不到的是,野兽王子也特妈深情起来了,身上插着把刀在那言情:“你没答应他是对的,你要是答应了他,我的心就碎了。” 杨毅又扭头看了一眼窗台上的玫瑰花,被风吹的摇摇欲坠,不知道能坚持多长时间,本来他也不想打扰两人的柔情蜜意,可这是拿命在言情啊,就不能等解除了魔法在言情?杨毅咳嗽一声对野兽王子道:“你的心要碎了,我的蛋也快碎了,时间不够了,你俩铺垫的也差不多了,进正戏吧!” 狗男女一旦动情,整个世界都不存在了,更别说杨毅了,两人对他的话恍若未闻,贝儿哭泣着道:“我不会答应他的,不会答应他的,因为我的心里没有他啊,我的野兽,我的琼斯,我的王子,是我害了你……” “不,是你拯救了我,以前的我是一个自私,骄纵,冷血的人,只关心自己,从来也不会关心别人,正是因为这样,女巫才给我施了魔法,你的出现,让我知道了什么是爱,爱是那么的温暖,那么的美好,虽然还有些酸涩和无奈,可是我知道什么是爱了,懂得怎么爱人了,爱的感觉真好,是你拯救了我,我的贝儿,我是那么的爱你……” 野兽王子眼神越来越暗淡,语气也越来越虚弱,在说到最后一句话的时候,窗台上的玫瑰花最后一片花瓣终于离开了花杆,随风飘了过来,野兽王子瞪着铜铃般的眼睛没有了生机,杨毅全身都冰凉了,眼见着花瓣在空中朝着野兽王子飘落下来,还没有落地,他猛地给了还在哭泣的贝儿一脚,喊道:“你要是爱他,就大声说出来!” “我爱你啊,我的琼斯王子,我是爱你的啊,我不答应加斯顿的求婚,就是因为心里有了你啊,我爱你,我爱你……你不要离开我……” 在贝儿喊出我爱你的同时,最后的那瓣玫瑰花随风飘落在野兽王子的额头上,玫瑰花瓣并没有像之前的玫瑰花瓣瞬间变得枯萎,而是散发出金色的光芒,与天上的阳光融合笼罩在野兽王子的身上。 接下来就是见证奇迹的时刻了,野兽王子身上的兽毛开始褪去,整个人也缩小了一圈,五官开始变得正常,身上的衣服也换了模样,在这个变化的过程中,周围的那些桌子,椅子,茶壶,茶杯,同样都在变化。 茶壶是一个五十多岁的大妈,胖嘟嘟的,桌子是个绅士的管家,椅子是个挺威武的武士,那个一直被杨毅拿在手中喝咖啡的茶杯,竟然是一个十一二岁的机灵小孩……光芒映射下,笼罩在城堡上空的阴霾渐渐散去,城堡变得正常起来,虽然还是残破的模样,却不在有那种阴森森的感觉了。 杨毅惊呆看着眼前的变化,脑海中冒出个念头,魔法,一定要掌控在自己的手中……这是对他威胁最大的东西,可该怎么样才能掌控魔法,不让女巫们在如此嚣张,成为超然的存在?这些要好好的思量思量。 见识了魔法威力的杨毅,对于这种超自然的东西,越来越发的忌惮,难不成要跟福曼一样去魔法学校学习?但是杨毅相信,就算他有这个心,也不会学的能有福曼好,等不到他成为顶尖的魔法师,估计就老死在童话世界里了。 权利,财富……这些东西同样可以转化为力量,杨毅沉默了,隐隐约约的他脑海里出现了一个念头,这时候贝儿惊呼道:“我亲爱的琼斯王子,原来你这么英俊!” 卧槽,能有多英俊?难道比老子还英俊?杨毅不服气的去看,就见野兽王子已然变了个模样,身材高大,得有一米九,金黄的头发,合体的王子衣服,竟然有点像年轻时候的布拉德皮特,杨毅摸了摸自己的脸,好像……是比自己帅了那么一点点。 野兽王子,不,琼斯王子,听到贝儿的赞美,突然就单膝跪在了地上,从手指上摘下一个宝石的戒指,双手捧着递到贝儿的面前,深情道:“美丽的贝儿,是你让我知道了什么是爱,我爱你胜过自己的生命,我愿意一生一世陪伴在你身边,呵护你,保护你,现在我向你求婚,请你答应嫁给我吧!” 贝儿惊喜的捂住了自己的小嘴,杨毅看的眼睛一亮,琼斯王子很有前途啊,打蛇顺棍上的本事都快赶上老子了,贝儿惊喜的有些不知所措,杨毅觉得自己很有必要再帮琼斯王子一把,呼喝道:“答应他,答应他,答应他……” 在杨毅的带头下,那些变回人身的仆人和侍从,也跟着节奏喊了起来:“答应他,答应他,答应他……” 喊声中,贝儿羞涩的接过了琼斯王子手中的戒指,轻声道:“我亲爱的王子,不管你是野兽,还是英俊的王子,我都已经爱上了你……” 场面感人,催人尿下,不知怎么的,杨毅有点小感动,这操蛋的童话世界里,终究是有美好的,他扭过头看着老莫维斯,感叹道:“狗男女之间的爱情也挺让人感动的,是不是?” 老莫维斯怯怯的看了眼杨毅,小声道:“尊贵的骑士老爷,贝儿可是我的女儿啊……” 四十八章 回家了 福曼从铁笼子里被放了出来,无精打采的拿着魔法棒站在城堡台阶下面,他被放出来不是因为事情解决了,而是因为杨毅需要他做个见证,不要误会,不是琼斯王子和贝儿的婚礼,而是见证琼斯王子效忠杨毅这个骑士老爷。 王子效忠一个骑士……简直就是天大的笑话,但是这个笑话却真真切切的发生了,杨毅这个骑士老爷昂首挺胸的站着,琼斯王子半跪在地上,举着一把宝剑。杨毅很满意,看了一眼围观的群众们,老莫维斯,贝儿,变回了人身的侍从和仆人们,咳嗽了一声问道:“在魔法女神米斯特拉的面前,你是否愿意对我宣誓效忠,终其一生,做我忠诚的卫士,用你的勇气,武力和智慧为我服务?” 琼斯王子庄重道:“我,琼斯王子,对魔法女神米斯特拉发誓,今天在魔法师福曼的见证下宣誓效忠我主,洛克郡的骑士杨毅老爷,矢志忠诚,不离左右。从今天起,我将为杨毅骑士的尊严和意志而战,抵挡诱惑和黑暗的侵袭,直到死去……” 杨毅很满意,他相信琼斯王子是真诚的,毕竟琼斯王子经历过了一次魔法的洗礼,在魔法棒和福曼这个魔法师面前宣誓,那就是真正的向他效忠了,没想到老子也有这一天,也能收小弟了,琼斯可是美女与野兽中的野兽王子啊,何况他还顺手得到了个发明家。 杨毅这个骑士接受王子的效忠,一点心理障碍都没有,首先他不是这个世界的土著,在一个,落魄的凤凰不如鸡,落魄的王子也不如狗,王子琼斯是当不成了,这么多年过去,他的国家早就没有了,领地早就被别人占据,就剩下个城堡还是在森林里,恢复了人身之后,没有了魔法的供应,琼斯王子也是要吃饭的,还带着十几个仆人,要是没个人投靠,都能饿死他。 杨毅装模作样接过琼斯王子手中的宝剑,用剑背轻触琼斯王子肩部三次,咳嗽了声,按照规矩,赠送给琼斯王子一段箴言:“我尊贵的武士,让我们在此一起立誓。我们只为正义与公理而战,绝不为财富,也绝不为自私的理由而战。我们要帮助所有需要帮助的人,我们也要互相支援。我们要以温柔对待软弱的人,但要严惩邪恶之徒。” 这段话出自著名的亚瑟王对他圆桌武士说过的话,那是非常热血和有水平的,杨毅当初看电影的时候特意搜索了这段原话,没想到真用到了,他一点不觉得说这段话有什么不妥,毕竟这个世界上没有亚瑟王。 效忠仪式完毕,琼斯王子站了起来,杨毅把手中的长剑递给他道:“武士,没有剑怎么能行呢?这把剑还是你用。” 剑是琼斯王子家传的宝剑,上面镶嵌着宝石,很是珍贵锋利,琼斯王子没想到杨毅并不贪图他的宝剑,很是有些感动,道:“你是骑士,怎么能没有一把匹配身份的宝剑呢?我是你的武士,有一把普通的剑也能杀敌的。” 杨毅笑了笑,拍着琼斯的肩膀道:“没出息的上司才会贪图手下的东西,不瞒你说,我这个骑士不光没有像样的宝剑,连像样的铠甲都没有,但请你相信我,我一定会从别人那得到更好的宝剑和铠甲,而且琼斯,早晚有一天我要让你重新掌管这片土地,你会成为新的国王,延续琼斯家族的荣誉。” 琼斯王子不知道杨毅那来的底气说这样的大话,低头接过宝剑,轻声道:“如果真有那么一天,琼斯家族将世世代代为您效忠。” “只要你我一同努力,我相信一定会的,好了,这些都是后话,咱们该赶路了,琼斯,该带的东西都带的差不多了吧?那些太大的,没用的就留在这里吧,以后咱们会有更好的……” “除了一些书籍也没什么好带的了。”琼斯王子看了看身边的人,他的侍从和仆人架好了两辆马车,里面装了些城堡里面的贵重物品和书籍,也就没什么东西了,杨毅从布莱克国王那得到的四匹马,两辆用来拉车,两匹用来驼金币,他骑士老爷又要走路了。 “走了,启程了,你们很快就会发现,洛克郡将会是这个世界上最富裕的地方……”杨毅牵着拉金币的一匹白马向前而行,闷闷不乐的福曼牵着另外一匹马跟了上来,剩下的人赶着马车,在阳光中向着洛克郡的方向走去…… 一个月后,一行人回到了洛克郡,走的时候只有杨毅和福曼两个人,连个送行的人都没有,回来的时候却带回来十几个人,还有两匹骏马和两辆马车,尤其是在队伍里面还有一个雄壮威武,穿着铠甲,摁着宝剑的男人。 对于洛克郡的土老帽们来说,他们的骑士老爷无疑创造了一个奇迹,见到了杨毅也不再是视而不见,起码有些礼貌了,戴帽子的脱帽行礼,没戴帽子的都弯弯腰,杨毅颇有点扬眉吐气的感觉,但他知道这种礼貌只是表面上的,想要真正的降服洛克郡的人,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跟着琼斯来的那些侍从和仆人们却很失望,他们光听杨毅吹牛逼了,什么洛克郡会变成最伟大,最富裕的地方,以为跟着这位骑士老爷是来享福的,根本没想到洛克郡竟然穷到了这种地步,可是已经来了,还能怎么样呢? 这种失望在到了庄园后达到了顶点,看着那破旧的二层小楼,荒芜的院子,每个人的表情都很呆滞,但对杨毅来说,看到破旧的庄园,心里却涌现出温暖的感觉,这里毕竟是他落脚的地方,是他的家,对于一个游子来说,家永远是最温暖的所在。 尤其是穿越到这么一个陌生的世界,对于内心一直惶恐的杨毅来说,家是无可替代的,当老赛罗和艾琳,还有七个小矮人,四个2跑出来激动迎接他的时候,心底的那份温暖立刻充斥了他全身,杨毅更加确定他一定要让艾琳和老赛罗过上好日子,以及保护好她们,因为她们是他的家人。 “尊敬的骑士老爷,我还以为你赶不回来过新年了,哦,您还是回来了,太好了……”老赛罗和艾琳的眼睛里只有杨毅,甚至都没有看到他身后带来的那么多人,马车,还有驼着金币的马。 对于这里的风俗,杨毅多少也了解一些了,童话世界里也是有新年的,在每一年最寒冷的日子里,十二月的最后一天是魔法女神米斯特拉的诞生日,这一天被所有的人庆祝,也是公认的新年,过了新年天气就会变暖,新的一年就开始了。 “老赛罗,别那么激动,我不是好好的回来了吗,对了,身后的人是我忠心的武士琼斯和他的侍从们,你和艾琳帮他们准备好睡觉的地方,以后你们就要在一起共事了,对了,我们还没有吃饭,准备点晚饭。” “尊敬的老爷,我们只剩下最后一袋萝卜和裸麦了,抱歉!” 杨毅笑笑:“老赛罗,请相信我,从今以后我们都不必再吃萝卜和裸麦了。” 晚饭当然是萝卜汤和裸麦的烤黑饼,杨毅吃了几口再也吃不下去,吩咐艾琳和老赛罗安顿好琼斯一伙人,回到书房,杨毅坐在壁炉旁边沉思,方片2贼头贼脑的进来,颇有些不好意思的问道:“尊敬的骑士老爷,你什么时候改变规则?” 该是对四个2有个交代了,杨毅对方片2道:“先让我好好过个年,过完年,我答应你一定会把斗地主推广起来,让你们几个2扬眉吐气。” 方片2很知足,高兴的要退下去,杨毅却叫住了方片,让他通知福曼,老赛罗,波多尔,琼斯,老莫维斯到他书房来开会,方片2答应下来,退了出去,等了没有多久,几个男人来到了杨毅的书房。 这些人就是杨毅的全部家底了,可是连坐着的椅子都不够,杨毅叹息了声,让大家随便坐,波多尔坐在了地上,老赛罗和老莫维斯坐在了床上,福曼和琼斯站着,杨毅沉默了下,在壁炉的火光下,开口道:“不瞒大家说,我们现在有一万一千个金币。” “我滴天呢!”穷怕了的老赛罗忍不住惊呼出声,他实在没有想到杨毅出去了一趟竟然带回来一万一千个金币,那是何等的一笔钱啊,老赛罗算了算,够杨毅和他们这些人锦衣玉食的过一辈子了。 琼斯王子也很惊讶,可他毕竟是王子出身,惊讶的并不明显,贝儿的父亲老莫维斯就不一样了,激动的胡子都颤抖了,看来骑士老爷答应他一个月一个金币的雇佣不是忽悠他的,杨毅笑着朝大家点点头道:“洛克郡的人穷苦已经很久了,又快过年了,我决定洛克郡的人有一个算一个,每人给十个银币,让大家过个好年,也让大家知道,跟着我这个骑士老爷,美好的生活正在等待他们……” 四十九章 开大会 福曼这些日子心情不大好,莫名其妙被关在笼子里好几天,魔法棒还被杨毅给没收了,虽然有吃有喝的,但实在是无聊的很,琼斯王子效忠杨毅,他还得当摆设做见证,这也就算了,更让他郁闷的是,他在杨毅的心里没以前那么重要了。 以前杨毅身边就他一个能用得上的人,现在多了琼斯王子和老莫维斯,很多事都不跟他商量了,要知道自己可是最先跟着杨毅的人啊,也是唯一的魔法师,为什么就失宠了呢?就像是现在,大家要聚集在一起开会,这让他感觉非常不好,听到杨毅说要给洛克郡的人发银币,忍不住道:“尊敬的骑士老爷,你有一万个金币,洛克郡却只有千多个人,一人一个金币也损失不了多少吧?您才给十个银币,是不是有些太小气了?” 杨毅冷冷的看着他,道:“在我的故乡,有句话叫做升米养恩,斗米养仇,说的是一个人快被饿死的时候,你给他一升米,他会把你当作恩人,可你要给了他一斗米,他就会想,既然你出得起一斗米,就能给我更多,那你为什么不给我?他们就会仇恨我们了。” “洛克郡的人都快穷疯了,一下给他们一个金币,你猜他们会不会疯狂起来?还有,我们老家还有句话叫做,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意思是,鱼是目的,钓鱼是手段,一条鱼能解一时之饥,却不能解长久之饥,如果想永远有鱼吃,那就要学会钓鱼的方法。” 神龙国度真是一个智慧的国度啊,道理说的太透彻了,福曼沉默了,可是杨毅并没有打算放过他,看着他淡淡道:“就是这十个银币,都不是白给的,福曼,拿着你的魔法棒跟老老赛罗去挨家挨户的送银币,凡是接受银币的人,必须要在你的魔法棒面前,以魔法女神米斯特拉的名义向我效忠,否则十个银币都没有。” “还有,必须要告诉那些接受银币的人,我这个骑士老爷,是走了很远的路,历尽千辛万苦才借来的钱,钱不用他们还,但他们必须要效忠,必须听从我的吩咐,当然我不会亏待他们,是时候付出点代价了……” 杨毅是做过区域经理的,对下属人心的掌握还是有一套的,要是在现实世界,他这一套实在不值得一提,可在童话世界里,简直就是发了个无法抵挡的大招,试问穷疯了的洛克郡人谁能抵挡十个银币的诱惑?效忠算什么?能有个强有力的骑士效忠,带他们过上好日子,巴不得的呢。 就算有人心存疑惑,不接受银币,也是少数中的少数,改变不了什么,反而会被杨毅给盯上,也会成为洛克郡的异类,杨毅凭着每人十个银币,就能收洛克郡人的心,真正掌控洛克郡的话语权。 福曼从未见过如此高明的手段,佩服还是很佩服的,让他郁闷的是,他又被杨毅当枪使了,有他的魔法棒,加上以魔法女神米斯特拉的名义起誓,就等于无形中又加了条枷锁,毕竟大家对魔法还是非常敬畏的。 一个不会魔法的人,却能把魔法当做武器……福曼还能说什么?只能是领命,接着杨毅开始分配任务,首先让老赛罗带着琼斯的管家和几个人去把金币换成银币和铜币,以及购买粮食,肉类和一些生活用品,第一次不用换那么多,只要换一百个金币就行了,多了反而会引起别人注意。 七个小矮人暂时不用看守煤矿了,先把庄园修缮一番,琼斯整理出该怎么训练武士的条陈,过了年后就要在洛克郡征些小伙子当兵,老莫维斯要研究出来怎样烧煤的土炉子……一条条,一件件安排下去,井井有条。 大家也都很振奋,杨毅不同于其他的废物骑士老爷,是个有手段有本事的骑士,洛克郡虽然暂时穷困潦倒,但这么发展下去,前景无限广阔啊,虽然他们对杨毅为什么不打土地的主意感到有些困惑,但还是愉快的接受了命令。 靠种地发家,杨毅压根就没这么想过,他是现代人,知道经商才是王道,接下来大家又讨论了一番,杨毅毕竟对这个世界还是有些陌生,认真听取别人的意见,会开到了很晚大家才回去睡觉。 有了对未来的规划,每个人都很振奋,杨毅也很精神,怎么也睡不着,打开窗户对窗外喊道:“方片2,,去把小茶杯叫来,让他给老爷我泡杯咖啡……” 四个2是地下世界的产物,很怪异,不用吃,不用喝,也不怕冷,还不用睡觉,忠心耿耿守在庄园四周,等着杨毅改变规则,听到杨毅招呼,方片2嗖……的一声飘了出去,跟鬼似的。 过了没多大一会,敲门声响起,杨毅喊进来,小茶杯进来,苦着脸对杨毅道:“尊敬的骑士老爷,咱们这里没有咖啡。” “有茶吗?” “对不起老爷,茶也没有!” 琼斯的破古堡里还有咖啡呢,他这个正儿八经的庄园却连咖啡都没有,杨毅叹了口气,看了看小茶杯,他一时半会实在是记不住那些绕口的名字,所以干脆先起外号,这个十二三岁的小家伙,杨毅就管他叫小茶杯,反正他之前就是个茶杯。 杨毅瞧着小茶杯楞了下,想起个问题,问道:“古堡里为什么有咖啡和吃的?” “我们也不知道,应该是魔法的作用,壶里永远有咖啡,厨房里永远有食物……” 提到魔法杨毅就没脾气了,对小茶杯道:“去,找老赛罗领一个金币,你跟着他去给老爷我买咖啡,买茶,买精致的杯子,买蜡烛,买……老爷我要享受!” 小茶杯离开了,杨毅站到窗户旁边,望着沉寂的黑夜,天气愈发的寒冷了,杨毅的心中却是一片火热,走到今天这一步,有挫折,有顺利,总之还是站稳了脚步,杨毅相信,过了这个年,一切都会因为他的存在变得不一样起来。 正在沉思中的杨毅,突然被敲门声打断了思绪,喊了声进来,老赛罗恭敬的推开门,颇为有些不好意思的进来,局促的站到杨毅身边,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杨毅很是不理解,好奇问道:“老赛罗,这么晚了还不去睡觉?” 老赛罗讪笑着道:“尊敬的骑士老爷,有件事你忽略了,我觉得很有必要提醒你一下。” “哦,什么事?” “庄园里来了不少人,加上之前就在庄园里的艾琳和七个矮人,老爷是不是把大家的工钱给定一下?我怕没有工钱,大家干活不尽心尽力,老爷,请你相信我,我不是为了自己的工钱,我只是在为老爷着想……” 杨毅还真把庄园里的这些人给忘了,倒不是因为他抠,而是他要想的事太多了,却把眼前的事给忽略了,看着老赛罗拘谨的样子,杨毅安慰道:“老赛罗,你是我最忠心的管家,我当然相信你的忠诚,你要知道老爷我要做的事很多,你能提醒我,说明尽职,以后再有这样的事,要记得提醒我,你来跟我说说,工钱该怎么算?” 得到杨毅的夸奖,老赛罗很激动,对杨毅道:“一个贵族的跟班一天的工钱是30个铜币左右,换算下来,每个月在三到四个银币,而爵位高的人手下的跟班月薪在十个银币,到两二十个银币不等。” 杨毅换算了下,并没有多少钱,他现在有一万多个金币,绝对是比巨大的财富了,杨毅点点头,对老赛罗道:“大家跟着我不容易,就按照最高的标准发工钱,这些事你来管,骑士老爷我只管做大事,这种小事管不了那么许多!” 老赛罗激动的差点热泪盈眶了,激动不光是因为杨毅的慷慨,还有对他的信任和尊重,他守了洛克郡骑士庄园一辈子,每一个来的骑士都是骄横,无礼,小气,只顾得自己享受,盘剥洛克郡人,然后被洛克郡人忍不可忍的赶走,还从来没有那位老爷像杨毅这样出去给大家挣钱的,尤其是对他如此信任,金币交给他保管。 老赛罗看到了洛克郡的崛起,看到了未来的希望,他诚心的祈祷终于实现了,来了这样一个神秘还很神奇的骑士老爷,虽然这位骑士老爷很古怪,甚至显得有些格格不入,可跟着这位骑士老爷,不知道为什么,就有使不完的劲,用不完的力气,还有期待…… 激动的老赛罗不知道该怎么表达,真诚道:“您真是位仁慈慷慨的骑士老爷,能为您效劳,是我的荣幸,我……我……”老赛罗哽咽着,竟然流下了眼泪。 杨毅不是能太理解老赛罗的激动,但能看得出来老赛罗是动了真感情了,杨毅笑笑,走到老赛罗身边,拍了拍他的肩膀道:“这些都不算什么?跟着我,看着吧,将来的洛克郡在我的领导下,将是不可限量的……” 老赛罗见过许多骑士老爷装逼,都只是夸夸其谈,口不对心,不知道为什么老赛罗看着杨毅装逼,总感觉他装的很有底气。 五十章 轰轰烈烈斗地主 半个月后,老赛罗换回来了银币,还有几大车吃的穿的用的,当然少不了杨毅爱喝的咖啡,之所以这么长时间,是不想引起别人的怀疑,走了很多地方换回来的银币,老赛罗无疑是谨慎和得力的,加上有琼斯保护,倒是没出岔子。 第二天洛克郡就上演了一幕幕的好戏,老赛罗带着福曼这个魔法师,挨家挨户的去发银币,每走进一户人家,老赛罗就非常严肃对这户人家里的人道:“为了能让大家过个好年,我们仁慈的骑士老爷走了很远的路,从别的贵族哪里借来了钱,他不忍心看着大家忍饥挨饿,所以洛克郡的人,每个人都将有十个银币的赏赐,但是,你们要在魔法师的面前,宣誓效忠骑士老爷……” 十个银币是什么慨念?这么说吧,洛克郡一个成年男子,辛苦一年未必都能挣到十个银币,何况还是人人有份,洛克郡的人顿时就激动了,激动的满面红光,那些壮年男子还有些顾忌,可是老弱病残有什么好顾忌的?立刻就有人激动的在福曼魔法棒下宣誓效忠骑士老爷,当十个银币拿到手中,很多人的手都哆嗦了。 有了好的开头,之后发银币的过程,顺利的简直令人发指,很快就轰动了整个洛克郡,骑士老爷不用他们提供铠甲,不征税,不让他们种地盘剥,还给他们发钱,这是从来没有过的事情,很多人开始并不相信这样的传言,但是架不住好奇心,呼朋唤友的去看是不是真的。 越来越多的洛克郡人围聚在老赛罗和福曼的身边,一群人从一家走到另外一家,每当看到老赛罗真的拿出银币,人群就会轰!的一声议论纷纷,骑士老爷发银币是真的……很快整个洛克郡的人就都跟在了老赛罗的身后,倒是省事了,老赛罗每到一家发完银币,剩下的那家人就会从人群里出来,激动的回家等待…… 以至于整个发钱的过程简直比过年还要热闹,发了十几家之后,就形成了一种庄严的仪式感,众目睽睽下,老赛罗很严肃,每一个领银币的洛克人也很庄严,在福曼拿着魔法棒的这个道具下,认真庄严的宣布效忠洛克郡的骑士,杨毅老爷。 效忠的风潮形成,老赛罗也变得越来越酷了,只要有那户人家对效忠稍微有犹豫,老赛罗转身就走,并且大声告诉他:“这么仁慈慷慨的骑士老爷你都不宣誓效忠,骑士老爷也不稀罕你的效忠。” 犹豫的人立刻道歉,把老赛罗拽回来,加倍认真的宣誓……以至于到了后面,别的人甚至连眼睛都不敢乱转,生怕被误会不效忠骑士老爷,而骑士老爷也真的是慷慨啊,只要是洛克郡的人,不管是多大的年纪,哪怕八十岁什么都干不了啦,哪怕是刚出生的孩子,每个人都有十个银币。 整个洛克郡轰动了,每户人家发完银币,都会引起一声轰然的赞赏声,声浪在洛克郡的上空时常回荡,甚至在庄园里喝咖啡的杨毅都听到了,他站在村口,听着轰然的赞赏声,很优雅的对远方的人群举了一下咖啡杯。 洛克郡的人不好管理,野蛮,不效忠……那是以前的骑士蠢,杨毅毫不怀疑他散钱的举动会赢得人心,想想看,现实世界中微信群里发个红包,都有一群人抢,抢到个块八毛都欢天喜地的美上半天,还会称赞一下发红包的人,他杨毅老爷这新年红包散出去,洛克郡的人能抵挡? 抵挡不了的,洛克郡的人都在赞叹杨毅的慷慨和仁慈,有了这些钱,终于能过一个好年了,能给自己和孩子添置一身新衣服,能买些奶酪一些面粉,能吃上新鲜的肉和面包,甚至还能添置一些棉被和修修自家的房子,往年寒冷的新年,今年终于不那么冷了。 洛克郡的人民还是淳朴的,跟之前吃牛肉的壮汉不同的是,老弱病残更懂得感恩,于是洛克郡的老人们会带着孩子来到庄园感谢杨毅,他们没有什么拿得出手的好东西,却都不会空着手,有的是自家酿的酒,有的是一块兽皮,有的是蜂蜜……总之杨毅老爷当了回散财童子之后,得到的东西也不少。 杨毅这个骑士老爷也会走到人民群众当中,有感谢的人来拜访他,他都会亲自迎出去,热心的跟洛克郡的人聊几句,夸夸孩子长得漂亮机灵,夸夸老人有精神,跟现实世界中的领导一样,可是,人们却偏偏吃这一套。 杨毅的名声很快就在洛克郡树立了起来,每个人都在说杨毅的好,说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骑士老爷,要是有反对的声音,立刻就会被人们唾弃,提醒他别忘记在魔法师面前发过的誓言,没良心的……甚至会成为异类。 杨毅也很开心,老子这么辛苦的去骗布莱克国王为的什么?还不是为了让洛克郡真正掌握在自己的手中,眼见着形式一片大好,杨毅决定好好休息休息,他没有后续的举动,十个银币给洛克郡的人震撼已经很大了,没必要画蛇添足。 什么事情做过了都是过犹不及,掌握好一个度就行了,杨毅决定自己也过个好年,毕竟这些日子的确是很辛苦,最重要的是,他要做一身骑士老爷的衣服,一身体面的衣服,要有漂亮的蕾丝花边…… 还有,既然大家都有钱了,也是该推广斗地主了,于是杨毅这个骑士老爷开始不务正业了,设计自己的衣服,鞋子,帽子……让小茶杯去找裁缝,没事的时候会叫来琼斯和福曼,三个人斗地主。 福曼很快就爱上了这个扑克的游戏,琼斯王子却不太感兴趣,他更感兴趣的是怎么征战,怎么开疆拓土,在他的内心深处,依然有着一颗野兽的心,于是福曼成了真正最无聊的人,好在有了斗地主,天天没事缠着杨毅斗地主。 但是很快,福曼就不在和杨毅玩斗地主了,倒不是因为杨毅斗地主水平有多么高,操蛋的是,杨毅每一把都能抓到四个2,奇异的是,不管怎么换扑克牌,2.5维的四个2都能人不知鬼不觉的混进扑克牌中,并且每一把都能到杨毅的手中。 杨毅也很震惊,自己从地下世界带出来的傻乎乎的四个2,是2中之王啊,把把都是四个2的炸,他想不赢都难,那还客气什么?没两天福曼就差点把魔法棒都输给杨毅了,于是乎福曼现在见到杨毅就跑。 可是斗地主的吸引力太大,也是,在这个没什么娱乐的地方,出现了个这么好玩的扑克牌游戏,谁也抵挡不住吸引力,尤其是一些因寒冷待在家中,精力无处发泄的男人,福曼开始出现在镇子上跟人斗地主,许多人很快就被斗地主吸引,加上杨毅刚给每个人赏赐了十个银币。 斗地主很快风靡了整个洛克郡,很多人刚领到的十个银币,转眼间就输了出去……杨毅对此倒是乐见其成,没钱了就会想办法挣钱,年后开矿的人应该是不缺了。 杨毅强忍着要跟洛克郡的人斗地主的欲望,他怕把给出去的银币再赢回来,那样好不容易积攒的名声就毁了,于是全郡男人轰轰烈烈斗地主中,却没有杨毅什么事,可是他的人望却是越来越高,现在走到街上,甭管是大人小孩,男人女人,都恭敬行礼,感谢他的仁慈和慷慨。 杨毅开始还很享受这种感觉,过了几天觉得没意思了,整天跟老莫维斯研究土炉子的制作,毕竟在这样落后的地方,土炉子和煤的出现,基本算的上划时代的了,杨毅不是没想过铁炉子,可以洛克郡的生产力根本没发批量生产,铁炉子可以研究,但前期还是以土炉子为基础,老莫维斯很快在杨毅的指点下制作出了土炉子的模型,可是土炉子对黏土的要求比较高,否则容易干裂和不易成型,还要耐燃烧。 杨毅沉浸在土炉子和煤饼的研究中,日子一天天的过去了,洛克郡的人民却并没有忘记他们慷慨仁慈的骑士老爷,这一天,杨毅刚和老莫维斯取得了点进展,却弄得灰头土脸喝水的时候,老赛罗快跑了进来,见到杨毅,禀告道:“老爷,镇子上的杰维斯要娶维卡家的女儿了,杰维斯能娶到妻子,还是老爷仁慈给了他们家三十个银币,杰维斯在集市上遇到我,让老爷在新婚之夜,去行使你的初夜权。” 听到初夜权三个字,刚喝了半口水的杨毅噗!的喷了出来,喷了老赛罗一脸,老赛罗幽怨的看着他,杨毅好奇道:“初夜权,我一定要去吗?” 初夜权这么奇葩的权利杨毅当然听说过,但没有想到童话世界里也有,而且还邀请他去,老赛罗被喷了一脸的水,轻轻擦了擦脸,道:“是啊老爷,你是一定要去的,因为初夜权是您的权利,更是您无法拒绝的责任……” 五十一章 老爷的权利 老赛罗说的很认真,甚至是严肃,杨毅挺诧异,我没说要拒绝啊!整的这么紧张干什么?可初夜权这种东西,不是大家都应该抵制的吗?甚至是仇恨的,杨毅看过一个著名的电影,勇敢的心,里面的主角就是因为初夜权跟贵族大战了一场,他可不想刚把积攒起来的人望因为这个事消耗干净。 老赛罗见杨毅惊讶,耐心对他道:“我的骑士老爷,你是外来人,不明白一个贵族是有责任帮助领土内的平民进行初夜的,少女第一次落红是不祥之物,会给男人带来厄运,只有高贵有权力有地位的领主才可以抵抗这种力量。” “哦,这个风俗可真是独特,太特妈独特了……这么说来,老爷我是为洛克郡的人民献身了?” “是的,这是你的责任,你不进行初夜的话,杰维斯是不敢碰他的新娘的。” “杰维斯不会打我?”杨毅不确定的问。 “不会,杰维斯会感谢你,并且送给你礼物,感谢你的付出。” 杨毅……很快就想明白了,所谓的禁忌是那些贵族们忽悠平民的,忽悠了不知几百年,人人都信了,贵族们相信,平民们相信,连特妈洛克郡的驴子都信,杨毅不是什么圣人,现在也是贵族的一员,对他来说这是他的权利和义务。 杨毅有些春心动了,又不挨打,又能得到爱戴,还有礼物,这种好事上哪找去?杨毅嗯了声道:“什么时候?” “明天,杰维斯明天娶亲,你最好是吃过中午饭去。” “告诉杰维斯,老爷我会尽责的。”杨毅恬不知耻的答应了下来,老赛罗赶紧去告诉杰维斯一家这个好消息,杨毅回到了书房,忍不住仰天长叹,差一点就泪流满面了,这操蛋的童话世界,落后愚昧的世界,老子辛辛苦苦穿越,终于是看到点福利了,再见吧五姑娘,老爷我要去帮助别人了…… 对于这个在所有眼中似乎是天经地义的权利,杨毅不知道为什么竟然有些紧张,毕竟是第一次行使他的权利,紧张的洗了个澡,换上新衣服,把自己捯饬的很英俊,然后就忐忑不安又有点期待的等着,第二天很快到来了,吃过了中午饭,杨毅就开始坐立不安了,直到老赛罗和福曼催促他去行使权利。 在老赛罗带领下,打扮的油头粉面的杨毅带着他的魔法侍从福曼,来到了镇子上东面一户人家,欧洲体系的童话世界里结婚没有中国那么热闹,既没有花轿,也没有敲锣打鼓,更不会大摆筵席,贵族婚礼还有魔法师的主持,贫困的洛克郡只要找到一位老人,新郎新娘立下誓言就算完婚了。 当然也会有些小热闹的,比如吹笛子,请大家吃点东西,大家也会聚集在一起表示祝福,杨毅赶来的时候,婚礼已经进行的差不多了,就等着杨毅来行使他的权利了,杨毅今天打扮的很精神,贵族的衣裳,蕾丝花边,头发也向后竖起,扎了个小小的辫子。 杨毅的到来,引起了一片的问好声,现在的杨毅已经得到了全郡人的效忠,但叫声最大的却是那些女孩子们,杨毅本来就挺英俊,衣服样式不同于别的贵族老爷的臃肿,而是很利落,加上黑头发黑眼睛,简直就是异域风情的英俊,惹得来参加婚礼的女孩子惊声尖叫:“好帅气的骑士老爷,这是我见过最帅气的骑士老爷,我的初夜一定是骑士老爷的……这样的骑士老爷给我们初夜,我太幸福了……” 杨毅背着手,矜持的朝大家挥手,脸上还带着笑,心里却不由得感叹:“做一个贵族简直太幸福了,平民们也是太好忽悠了……” 杨毅挺立着身躯,所有人的腰都弯了下去,以便突出杨毅的贵族身份,但是杨毅却没有见到新娘,新郎杰维斯激动的走过来,他是个二十多岁的小伙子,穿了身新衣服,却是胡子拉渣,说四十都有人信,长得相当着急。 “尊敬的骑士老爷,你能来,是我们一家人的荣幸,为了报答您的仁慈和帮助,这是我前年打猎打到的一块熊皮,赠送给你,希望您不要嫌弃。” 杰维斯的家也是木石结构的小破房子,连个院子都没有,穷的很水洗过的一样,却拿出了一块完好的熊皮,显然这是他们家最珍贵的东西了,这可真是……参加别人的婚礼,杨毅也不可能空手而来,拿出十个银币,递给杰维斯,祝福道:“杰维斯,你将进入神圣婚约中,这个婚约是伟大的魔法女神米斯特拉赐予的、她的诫命所管理也是在世人之间最神圣的婚约。因此,这个婚约是不能草率、轻易举行的,反倒是以神圣、谨慎及敬畏伟大魔法女神祝福下新进行的,我祝福你们。” 洛克郡的人对以前的贵族老爷怎么看都不顺眼,一直是对着干,就是这初夜权他们没啥意见,毕竟几百年都是这么过来的,但他们还从未见过骑士老爷来帮助平民初夜权还带礼物的,于是大家又开始赞叹起杨毅的慷慨和仁慈,此时此刻他们真心觉得跟着这样一个骑士老爷,未来是美好的。 接过杨毅的十个银币,杰维斯道:“尊敬的骑士老爷,我的妻子维卡已经在屋子里等待骑士老爷行使你的权利了。” “这个,这个……”事到临头,杨毅反而有些犹豫了,毕竟外面还有这么多的人,而且杰维斯家的房子不光是漏风,还特妈透光,难道要让所有人看着?杨毅犹豫的功夫,福曼在他身后推了一把,轻声道:“快去吧我的骑士老爷,这是你的职责。” 杨毅被福曼推荐了杰维斯的家里,进了门,杰维斯懂事的把门关上,杨毅一眼就看到了坐在床上的杰维斯的新娘,维卡,顿时泪流满面,他哭不是因为维卡的美丽,而是……太特妈难看了,维卡也就一米六的身高,体重目测却得有二百多斤,一张大饼子脸上还满是麻子,枯黄的头发,粗大的手脚…… 维卡就是坐着,站起来就是行走的奶牛啊,更操蛋的是,维卡见到杨毅,眼睛顿时一亮,朝着他还害羞的一笑,满口的大黄牙……倒也不难理解,跟自己的丈夫杰维斯比起来,杨毅绝对算得上帅的惨绝人寰。 可是杨毅受不了啊,接受不了啊,接受不能啊,他怕以后落下心里阴影,这跟他想象的也差的太远了吧?看着还害羞的维卡,杨毅的眼中简直就是看到了一头奶牛在朝他抛媚眼,情不自禁的向后退了一步,解释道:“我其实是来参加婚礼的,带给你们祝福,我是被福曼推进来的,你千万别误会啊……” “我很高兴骑士老爷能行使你的初夜权,快点吧,我在等着你……”维卡扭捏了下,杨毅吓得心脏病都快犯了,拔腿就要跑,维卡见势不妙,从床上跳起来一个箭步抓住了杨毅,道:“骑士老爷,你要去那?你还没行使你的权利呢?” “维卡,你听我说,这是个误会,卧槽,你别拽着我啊!”杨毅惊了,使劲推了一把维卡,把维卡推开,推门就跑了出去,跑的太急,撞在了在门口等着看的福曼身上,摔了个跟头,杨毅摔倒,顿时引起看热闹人的一片惊呼。 “这么快?骑士老爷也太没用了吧?是啊,是啊,太快了……” 男人最不能忍受的是什么?就是说他不行,杨毅也不例外,着急的蹦起来解释道:“不是,不是,我没有行使我的权利,你们听我说,我今天有点不舒服……” 听到杨毅说自己不舒服,洛克郡的人民展开了想象,赞叹道:“看看,多么尽责的骑士老爷,身体不舒服都来行使自己的职责,实在是一个好骑士老爷……” “哇,你们快看,骑士老爷不行,身体不舒服了都那么可爱……” 吵吵嚷嚷中,维卡怒气冲冲却没有冲出来,而是站在门口指着杨毅喊道:“骑士老爷,这是你的职责,你的权利,你必须这么做,否则我和杰维斯成亲之后也不会幸福的,灾祸会降临到我们的头上。” “是啊,骑士老爷,您就勉为其难吧,这是风俗,也是你的职责和权利……”话是福曼说的,当真是看热闹不嫌事大,杨毅无奈道:“可是我身体不舒服啊!” “骑士老爷,你身体那不舒服?”杰维斯着急的问道。 “我蛋疼!”杨毅哭着脸回了一句。 “骑士老爷,这是您的工作,你是必须要做的……”福曼扶起了杨毅,轻声并且很温柔的对杨毅说道,杨毅看了一眼福曼,见他笑的很贼,觉得他是故意的了,眼珠子一转,计上心来,猛地站住了,对在场的所有人道:“老爷我今天身体不舒服,蛋疼,所以我把我的初夜权转让给福曼。” “福曼,现在我以洛克郡骑士的名义,命令你对维卡行使初夜权!” 洛克郡的人们……福曼…… 五十二章 转让权利 转让给了福曼初夜权之后,杨毅顾不得形象,逃一样的跑回了庄园,熊皮都没要,可还是很担心被维卡给初夜了,干脆钻进了草垛里,直到福曼回来,方片2告诉他并没有人跟着,杨毅才从草垛里钻了出来,本来杨毅打扮的挺帅,现在却成了灰头土脸,头发上还沾着稻草,那狼狈模样也真没谁了。 看着福曼黑着一张脸,杨毅小声问道:“你……履行完你的职责了吧?” 福曼突然就暴走了,指着杨毅,喊道:“你是骑士老爷,那是你的职责,你不负责任,你不称职,你不是一个真正的贵族……” “老子本来也不是真正的贵族”杨毅腹诽了句,看福曼扭曲的样子风波是过去了,杨毅摘掉头上的一根稻草,好奇的问道:“你跟维卡同房了?” 福曼的指责杨毅根本不在乎,在乎的却是这个,福曼哭笑不得的道:“没有。” 杨毅吓了一跳:“你没跟维卡同房,!她不会找上门来吧?” 福曼跟泄了气的皮球一样道:“放心吧我的骑士老爷,不会的,我用魔法的力量祝福了他们,并给他们洗礼,这样他们就不必担心厄运了。” “这样好,这样好!”杨毅终于松了口气,想起维卡那大身板子,他就有些不寒而栗,不过,终究是过去了,杨毅以为是过去了,但过了没几天杨毅就发现,事情有些无法控制了,原因嘛,很简单,洛克郡的人民有钱了。 不管是现实世界还是童话世界,男人有钱了,第一件事就是想找老婆,虽然十个银币不算很多,但也不算少了,有的一家几口合起来就是几十个银币,有了钱当然要解决终身大事,于是洛克郡除了斗地主的风潮掀起来了之后,还掀起了一股结婚的热潮。 而杨毅这个年轻有为,又得民心的骑士老爷,责任当然就大了起来,甚至有些洛克郡的女孩子宣称,如果请不到杨毅这个骑士老爷来初夜,那么她们宁可不嫁……于是乎,洛克郡那些光棍们,开始堵在庄园的门口,苦苦哀求骑士老爷帮助他们…… 杨毅惊了,他打破脑袋都没有想到散钱除了有好处,还有危机……说起来杨毅也不是什么正人君子,早就是被处理过的男人了,对这样的事其实是不拒绝的,否则也不会去杰维斯的婚礼上嘚瑟,但是现实告诉她,童话世界里不光有公主和美女,也有丑八怪,也有些欧洲大妈,比如维卡。 那么问题就来了,虽然洛克郡有些女孩子很漂亮,那些不漂亮的怎么办?毕竟还是不漂亮的多,尤其是这个年代,很多人一年一年的不洗澡,长得丑也就算了,还一股味,骑士老爷不能区别对待啊,这就操蛋了,杨毅的口味没有那么重,心里留下阴影怎么办?只能是全部都拒绝。 可是你不能拒绝啊,因为这是你的职责,你的责任,甚至是你必须履行的权利,被洛克郡光棍逼在门口,杨毅连门都不敢出,他有心要废除这操蛋的初夜权的,可是一琢磨,还真不能废,首先他只是一个骑士,并没有废除的权利,何况正是要潜心发展的时候,单方面废除初夜权,洛克郡人民认不认可先放在一边,首先他做的事就太另类了,别的骑士,领主,贵族会怎么看他? 杨毅相信,他会成为所有贵族的敌人,而且他本来就跟这个世界格格不入,废除了初夜权,会显得更加格格不入,引起瞩目就不好了,何况杨毅现在就这么点权利,难道也要放弃了? 该用一种什么办法,不引起别人的注意,还能不让他献身呢?杨毅陷入了冥思苦想中,还是只有一个办法,让福曼去顶缸,转让初夜权,转让给福曼,杨毅以为这样就万事大吉了,没想到的是,消息传出去,大家并不买账,还是要让杨毅这个骑士老爷亲自履行责任,还说,骑士老爷亲自施行,比施展魔法要省事的多。 杨毅只能是又冥思苦想了两天,还是没太好的办法,继续让福曼去顶缸,不过附加了个条件,杨毅决定补偿十个银币,这样权利还在他的手上,结婚的人也得了实惠,就不会在强迫他了,杨毅很有底气,因为在这个操蛋的世界里,初夜权的确是可以转让的。 因为贵族们的变态,有时候会用初夜权来招待客人和朋友,其实还有一种办法,那就是不想被贵族老爷们夺走初夜权,可以花一个金币向贵族老爷买下初夜权,所以,贵族们的游戏就是不管怎么样,他们都不会吃亏,他们都要沾便宜。 可几百年里,初夜权已经成了一种风俗,人人都觉得贵族老爷有初夜权是天经地义的事,而且大家也实在拿不出一个金币来,能拿也不拿啊,反正也没人在乎初夜是谁,杨毅反其道而行之,反而给结婚的人银币,这件事很快就在洛克郡引起了轰动。 洛克郡的人民发现,只要有杨毅这个奇怪的骑士老爷在,新鲜的事就会层出不穷,初夜权都玩出了花样,杨毅给出的解释是自己身体不好,洛克郡的初夜权永久的转让给魔法师福曼了,福曼非常不愿意帮杨毅干这种事,可架不住杨毅威逼利诱,只能是硬着头皮上了。 人的智慧是无穷的,就看有没有逼到份上,福曼很快也琢磨出了办法,在被杨毅转让了洛克郡的所有初夜权后,拿着十个金币来到举行婚礼的人家,要么接受他的祝福得到十个银币,要么他将初夜权转让给新郎…… 十个银币,和转让给自己什么都得不到,很难选吗?当然不难,傻子都知道该怎么选,于是洛克郡的男人们都高高兴兴的接受了十个金币,接受了福曼的祝福,消息一传开,结婚还能得到十个金币,于是想要成亲的人就更多了。 杨毅的钱花出去了不少,效果也很明显,终于门口没有人堵着他非要让他上新娘子了,可这不是苦逼催的吗?杨毅简直是欲哭无泪,干脆天天和老莫维斯混在一起制作土炉子,值得高兴的是,老莫维斯找到了制作土炉子的办法。 说是办法,其实还是得用到铁,不过,不需要太过成熟的技术,铁也不需要那么纯粹,只要有模型,弄出个圆形的炉子,再用耐火的泥土在炉子里面涂抹上,这样就比较耐高温了,泥土是普通的黄泥混合洛克郡河堤的一种泥土,老莫维斯还发现,要是在泥土中在掺加一些动物的骨灰,泥土就更加耐烧。 煤的使用方法老莫维斯也研究出来了,当然全部烧煤是比较省事的,但有一种办法会更加节省,那就是把煤砸碎,掺上一定比例的土,倒水和成湿煤面,在加工成圆饼子一样的东西,晒干后,就可以使用了。 杨毅和老莫维斯一起试验了土炉子,他俩在院子里先是用稻草引着了火,用扇子使劲扇着,等底火烧起来了,把煤饼子填了进去,又扇了一会,折腾的乌烟瘴气之后,炉子点着了,看着土炉子成功了,杨毅忍不住就是欢呼一声,差点没亲老莫维斯一口。 以现在的技术,铁炉子造价太高,做蜂窝煤那样的炉子需要烟筒,铁皮就更不能实现了,只能是简易化,可即使是简易化了的土炉子,也比现在用木材烧火先进了不知道多少倍,这就是财富啊,而且土炉子因为小巧,还能搬进屋子里去,可以烧水,做饭,取暖…… 欢呼了一阵的杨毅,突然想起一个重要的问题,认真的问老莫维斯:“这样的一个土炉子制作成本是多少?” “尊敬的骑士老爷,由于我雇佣了铁匠,所以一个炉子从成本在五个银币左右,咱们这里的铁匠太少了,要是形成了规模,费用还会降低的。”老莫维斯很不好意思的告诉了杨毅,他觉得有些羞愧,骑士老爷对他是多么的信任啊,让他制作一个土炉子,竟然需要五个银币,真要有五个银币,可以买多少的木材啊,烧一年都够了。 老莫维斯没有想到的是,杨毅听到五个银币,眼睛却一下子就亮了,兴奋对他道:“才五个银币,实在是太值得了,莫维斯,我现在交给你一个任务,我给你五十个金币,你去雇佣铁匠,就在我的庄园附近,建设一个大的铁匠铺子,专门制造这种土炉子,越多越好,咱们能不能发家致富,全看土炉子的了。” 土炉子造价太贵,一般人家是绝对不会买这种东西的,何况这个东西需要烧煤,烧煤也是钱啊,老莫维斯以为杨毅让他研究土炉子是为了庄园里面用,用来烧水,做饭,取暖,毕竟大家都知道杨毅这个骑士老爷非常的爱洗澡,没想到杨毅竟然还想卖出去,对于这么看得起自己的骑士老爷,老莫维斯觉得有必要劝劝痴心妄想的杨毅,这样的土炉子不会有人买的。 “尊敬的骑士老爷,土炉子造价太高,除了贵族买的起,平民是买不起的,而贵族们的家里都有壁炉,是用不着这样的土炉子的。” 杨毅胸有成竹的笑了,对老莫维斯道:“请不要质疑我的能力,相信我,咱们制作的土炉子一个金币一个,很快会风靡整个大陆的,因为传消的威力是无穷的……” 五十三章 新年快乐 庄园在建设,冶炼作坊也在建设,在不动洛克郡一分钱,不征税的情况下,愣是整出了一副热火朝天的架势,不过人手还是太少了些,进展并不快,琼斯有些耐不住寂寞,催着杨毅要征兵,杨毅告诉他过了年就给他钱和权,现在还不到时候,暂时先让他整出练兵的条陈,除了整理练兵的条陈,还可以和贝儿谈谈恋爱嘛。 风风火火的建设,洛克郡的人都看到了,正是冬天没啥事干,骑士老爷发钱的恩情不能忘啊,东西出不起,还可以出把子力气,于是就有人来帮忙了,这些人也是闲的,没有想到的是,来帮忙,骑士老爷不光管饭,每天还发十个铜币。 帮个忙都有钱拿?洛克郡人民不相信这样的好事,开始也不好意思接受,可杨毅却很认真的告诉他们,这是他们劳动所得,有劳动就要有收获,洛克郡不养懒人,但也绝不会让一个勤劳的人贫穷。 瞧瞧!骑士老爷就是骑士老爷,觉悟就是比他们高,说出来的话都让人感觉心里热乎,有吃有喝,还有钱拿,只不过是帮帮忙,这样的好事上那找去?洛克郡的人民再次沸腾了,反正冬天寒冷,也什么事干,都来到了杨毅的庄园帮忙。 伐木的伐木,盖房子的盖房子,修缮的修缮,就连女人们都没闲着,来帮着制作窗帘,地毯,洗洗涮涮……每一天庄园里都是热火朝天,杨毅的钱也像流水一样飘了出去,老赛罗看在眼里,有些着急,他这位骑士老爷挣钱厉害,花钱也同样很厉害,并且他很不理解,洛克郡的人来帮帮忙,为什么还要给钱? 杨毅笑笑拍着老赛罗的肩膀,告诉他是因为骑士老爷的仁慈和善良,真正的原因是杨毅想培养洛克郡人的观念,那就是劳动就要有收获,这个习惯一旦养成,就会跟其他贵族领地里的人变得不一样,因为没有任何一个贵族会给平民劳动相等价的收获,除了洛克郡,久而久之,一旦养成这样的观念,洛克郡的人会跟他一样成为另类,绑在他的战车上。 有人帮忙,庄园建设的速度就快了起来,连冶炼的大作坊也有了些模样,虽然大家不知道杨毅要干什么,也没有人问,杨毅这个骑士老爷带给洛克郡的人刺激很大,每天热火朝天的工作,大家脸上都有了笑容,这一切给洛克郡人带来莫名其妙的信心,都有一种感觉,跟着他们奇奇怪怪的骑士老爷,他们的人生将会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忙忙碌碌的也就到了新年,旁边的冶炼作坊建了起来,杨毅的庄园也变了个模样,起码像是个贵族住的地方了,新年的前一天,杨毅发了工钱,告诉来帮忙的洛克郡人,为了感谢洛克郡人的劳动,杨毅决定在新年那天在庄园里举办一个大型的篝火晚会,希望大家都来参加,晚宴的吃喝都是他骑士老爷提供,并且将有重大的消息宣布…… 杨毅是不懂洛克郡风俗的,交给管家老赛罗来办,老赛罗嘟嘟囔囔的不理解杨毅为什么又要请洛克郡的人吃饭,难道威望还不够嘛?杨毅只是笑笑,见识上的差距让他懒得解释,卖好卖的已经够了,接下来谁要不听他杨毅老爷的话,谁就是忘恩负义,众叛亲离,而杨毅也会杀只鸡给猴看,说白了这些都是手段。 老赛罗尽管不理解,但工作却是很认真的,带人用松枝、冬青、常春藤等常绿的树枝、树叶装饰庄园,指挥着琼斯带来的下人和厨师准备抹了芥末的牛排以及一些熏猪肉,葡萄酒……巨大的树枝也堆积在了庄园里面,看上去就喜气洋洋的。 还没到新年,孩子们就开始穿上了新的衣服,在庄园附近一边打闹着,一边好奇的看着老赛罗带着人忙碌,杨毅很满意这种效果,精心准备了些衣服,换上了一身看上去既英武又利索的贵族长袍,他的头发几个月已经长得很长了,也梳了起来,却不在扎辫子。 第二天下午,洛克郡的人开始陆陆续续的来到了杨毅的庄园,男人们不在是邋邋遢遢的模样,虽然有些人没有穿新衣,旧衣服却也洗的干干净净,女人们都换上了新衣服,孩子们也是,不过,他们并不是空手来的,有的带着蜂蜜,自家酿造的啤酒,烤的肉饼,两条白面包……甚至自己还带着小小的板凳。 东西有限,心却是有了,大家自动围聚在架起很高的木材四周说说笑笑,孩子们在打闹,大人们在聊天,有了杨毅给他们的银币和干活的酬劳,这是洛克郡有史以来过的最快乐的一个新年,以往大家总是会在自己的破家中烤烤火,聊聊天,为来年的春天发愁。 欢笑过后,有的人开始表演,滑稽的表演很粗俗,却很受欢迎,时常就能让洛克郡的男女老少乐上好一阵子。 到了晚上,除了一些老人和太小的孩子,洛克郡的人基本上全都来了,一千多人聚集在庄园里面,当真是无比的热闹了,篝火点了起来,洛克郡的姑娘们挎着胳膊,围着篝火跳起了舞蹈。 吃的喝的也都拿了出来,没有桌子,就是大家帮忙分着烤好的肉和面包还有葡萄酒……欢声笑语中,天色渐渐黑了下来,杨毅还是没有着急出去,他要在最热烈的气氛下才出场,他在书房里整理着自己的衣服,尤其满意袖口的白色丝质蕾丝花边,看上去真有几分贵族老爷的范了。 镜子是隐藏着王后的魔镜,每当杨毅整理一下衣服,就会问魔镜里的皇后:“谁是这个世界上最帅的男人?” 王后每次都回答是他尊贵的骑士老爷,杨毅很满意,觉得调教王后比调教公主有意思多了,甚至在王后强忍着暴走,却不得不奉承他的最帅的男人的时候,杨毅都快要膨胀了,就在他想要多问几句的时候,外面传来喊声:“骑士老爷,骑士老爷……洛克郡的人民祝骑士老爷新年快乐……” 喊声如雷,浪潮般一波高过一波,杨毅很满意这种效果,带着卖火柴的小女孩艾琳走了出去,看到杨毅出来,欢呼声更加高涨了起来,杨毅微笑着走到篝火旁边,朝着四周挥了挥手,高声道:“我有几个好消息要告诉大家。” 洛克郡人等的就是好消息,听到杨毅的话全都安静了下来,一千多双眼睛眨也不眨的看向杨毅,杨毅提高嗓门,朗声道:“我亲爱的洛克郡人民,首先我祝大家新年快乐。” 杨毅笑眯眯的祝福,此时应该有掌声啊,可特妈洛克郡的人也太不会来事了,领导讲话,愣是谁都没反应,还是眼巴巴的看着他,太没眼力价了! 杨毅无奈的咳嗽一声,掩饰尴尬道:“新年过后,洛克郡的建设要搞起来,我需要大家伐木,挖矿,建设道路……当然,这些都不是白干的,有人愿意干活,一天的酬劳是二十个铜币。” 洛克郡的人不怕干活,就怕没活干,一天二十个铜币是什么概念?这么说吧,干满一个月就是六个银币啊,养活一大家子人都够了,顿时人们就欢呼了起来:“我们干活,我们有的是力气,我们听骑士老爷的……” 洛克郡的人最想听到的还是这个,气氛一下子就热烈了起来,杨毅笑眯眯的摆摆手,继续道:“不过,大家有了工钱,税就该交了。” 洛克郡的人最讨厌的就是缴税,听到缴税两个字,顿时鸦雀无声,有的人甚至小声嘟囔:“还以为这个骑士老爷有什么不一样,还不是要缴税!” 杨毅要的就是这个效果,睁大了眼睛,对那个人吼道:“缴税不是供给我享受,我今天告诉大家,税收并不高,十分之一的税,这点税大家都承受的起,你们以为老爷我给你们那么高的雇工价钱是为的什么?还不是让你们有多余的钱缴税!” “缴税的钱用来干什么?我向大家保证,一个铜币也不会用到我身上,我将用征税的钱,修建道路,修建医院,修建学校,让每个孩子都能学习知识,让每个生病的人都能得到治疗,我要让洛克郡变得美丽,我还要培养士兵,保护洛克郡,难道这不是好事吗?现在我不客气的说,缴税是你们的责任,带领你们过上好日子是我的职责,有不同意的,请你离开这里……” 当然不会有人离开,谁也不傻,除了洛克郡没有那个地方会给他们一天二十个铜币的酬劳,何况,十分之一的税也不是很高,就像杨毅说的,损失的并不多,可要是有了医院,有了学校,修建了道路,那绝对是好事。 算过了这笔账,立刻就有人喊道:“我支持骑士老爷征税,什么都替我们想到的骑士老爷,世界上只有这么一位,难道所有的钱都让骑士老爷出不成?洛克郡的人不是忘恩负义的人……” “我也赞成,我也赞成……坚决拥护骑士老爷……”很快赞成和拥护的声音就形成了一阵风潮,杨毅也松了口气,现在他才算是在洛克郡站稳了脚跟。 这个星期六星期天老七有点事要办,暂时一更,星期一继续两更,请大家谅解! 五十四章 招财进宝炉 接下来,杨毅又宣布了一个消息,洛克郡的居民要登记,将来的福利实施只有登记在册的洛克郡人能享受,而且杨毅保证,对登记了的洛克郡人民永远只收百分之十的税,不过,现在洛克郡人还是太少了,但是建设洛克郡却需要很多人,要是谁有认识的亲人,朋友,想来洛克郡的都可以,现在来洛克郡还能轻易成为洛克郡人,将来要是洛克郡建设起来了,想要成为洛克郡的人,将会十分困难,而且骑士老爷十分欢迎有手艺的人,打铁的,纺织的,木匠……只要有手艺的,洛克郡都欢迎。 消息一波波发出来,让洛克郡的人感觉到改变真的到来了,杨毅说完这些改变,没有像往常一样吹牛逼,许下承诺,因为这些消息足够洛克郡的人消化一阵子的了,改变也要一步步的来,欲速则不达,接下来,大家就欢乐的迎接新年的到来吧。 洛克郡的人很难像今天这样聚集在一起,酒精的刺激下,渐渐放开了,有唱的有跳的,有的还回家拿来风笛,酒过三巡之后,福曼提议让他们的骑士老爷演个节目,洛克郡的人都齐声欢呼,杨毅推辞不下,羞答答的上场。 “我的老家,哎,就住在这个郡,我是这个郡里,土生土长的人,别看郡里不咋大呀有山有水有树林,邻里乡亲挺和睦,老少爷们更合群,郡里面发生过许多许多地事,回想起那是特别的哏,朋友们若是有兴趣呀,我领你认识认识,认识认识我们郡里的人……” 杨毅高歌一一曲,洛克郡的人都惊了……全都瞪着大眼睛看着杨毅,不知道他唱的是个什么玩意,杨毅意兴阑珊,腹诽了几句洛克郡的人土老帽,讪讪的退场……没了杨毅,欢乐扔在继续,对于洛克郡的人来说,这个新年过的相当有滋味,一直热闹到很晚。 第二天一大早,洛克郡的人起来,精气神似乎都不一样了,出了门碰到一起,聊的都是杨毅昨天发布的消息:“娜塔亚大婶,你儿子准备去伐木还是挖矿啊。” “我儿子力气大,当然去挖矿了,你们家男人准备做什么?” “我们家孩子还小,挖矿离家近一些,所以我们选择去挖矿,骑士老爷说了,工钱都是当天就给的,老天保佑,让骑士老爷永远都当我们的骑士吧。” “这么仁慈的骑士老爷,是上天派来拯救我们的,洛克郡有希望了……” 路上两个年轻的少女碰到了一起,聊起的同样是杨毅:“爱玛,你也要去骑士老爷的庄园里报名纺织女工的吗?” “是呀,女工的工钱一天是十五个铜币,加上我哥哥一天挖矿二十个铜币,我们家就不需要父亲和母亲在劳作了,给女工发工钱,是从来没有过的事,我要早点去,我怕晚了,报不上名就糟糕了……啊,我们的骑士老爷真是个英俊有爱的骑士老爷。” “我也跟你一样想的,我到不是为了一天十五个铜币的工钱,想到能跟英俊的骑士老爷离的那么近,我就觉得很幸福呢,要是骑士老爷能看上我,天啊,想想我都激动。” “呸,骑士老爷那么英俊,那么善良,怎么会看上你这个丑八怪,要看上也是看上我啊,天啊,他要是看上了我,那该是多么幸福的一件事啊……” “啊,你才是丑八怪!”两个女孩子嘻嘻哈哈打闹在一起,依旧朝着杨毅的庄园走去,谈话依然在继续:“爱玛,骑士老爷昨天的那首歌,唱的好奇怪啊,歌词也很奇怪,我从来没听过这么奇怪旋律的歌,还说他是我们郡里的人……” “不是啊,开始的时候我也觉得骑士老爷的歌唱的很奇怪,可是我学着旋律,哼唱了几遍后,发现旋律很欢快的,而且歌词写的多好啊,我是这个郡里土生土长的人,以前我为自己生活在这么贫穷的地方感觉很悲伤,可是听了这首歌后,我觉得作为一个洛克郡人,其实还是很不错的,尤其是有了我们的骑士老爷之后……” 还有不少洛克郡走出了家门,去其它地方找自己的亲人,朋友,让他们来到洛克郡生活,新年的第一天洛克郡就充满了活力,在明媚的阳光下,每个人都是那么阳光,那么充满希望,要说整个洛克郡最不阳光的人,现在就只有杨毅了。 杨毅阴沉的坐在书房里,重新布置过的书房,有点意思了,不再是破破烂烂,空空荡荡,一张崭新的木桌,舒服的靠背木椅,带花纹的窗帘,就是没有书,杨毅把窗帘拉的死死的,看着站在桌子前面的维克多。 维克多是琼斯王子的管家,年富力强,四十多岁,却是忠心耿耿,琼斯宣誓效忠杨毅之后也跟着琼斯王子来到了洛克郡,这是一个十分精明强干的中年人,体面而且得体,可是现在却脸色苍白的直流冷汗。 流冷汗是因为他被杨毅给吓到了,杨毅给了他一个任务,让他带几个人去别的富裕地区销售他和老莫维斯生产出来的土炉子,销售土炉子不是问题,问题是杨毅的销售方式把维克多吓坏了,没有店铺经营也就算了,竟然一个土炉子就要卖一个金币。 而且杨毅的销售方法是闻所未闻的,却又是如此的可怕,维克多相信杨毅的办法一定会成功,因为人性是贪婪的,只是这敛财的手法,也太吓人了。 杨毅阴沉的看着他道:“我说的你都明白了吗?在这场销售里面,只有我才是最大的上线,你是去执行任务的人,当然你的酬劳也不会少,我将会每个月付给你一个金币的酬劳,还有什么不懂的现在就问,问清楚了,就驾着马车,带着十个土炉子和人去办事。” “尊敬的骑士老爷,我在理顺一下程序,你看我理解的对不对,比如一个人花一个金币买了招财进宝炉之后,将会获得招财进宝炉的会员资格,此后这个人又直接发展了六个人以同样的方式加入进来,这六个人即成为了他的直接下线。” “六个人又发展了八人加入,这八个人即成为了他的间接下线。按照骑士老爷您的的规定,这个人从其直接发展的六名下线的销售额中提取百分之八到百分之二十的报酬;从其间接发展的八名下线的销售额中提取百分之二到百分之十的报酬。是不是这样?” “没错,就是这样,每发展一名下线,就可以拿到一定比例的提成,下线再发展下一代也可以拿提成,这是一个金字塔式的销售模式,只要有非常多的下线,就可以坐在家里拿提成,维克多,你想想这是多么诱惑人的工作啊。” 的确是很诱人,可是最后的大头却都进了杨毅的腰包了,这个方式只要推广下去,杨毅老爷的财富……维克多不敢想象下去了,只不过,这样的方式卖什么东西都可以,为什么非要卖不容易制作的土炉子呢,啊不,是招财进宝炉呢? 既然要卖东西,当然要起个好听的名字,招财进宝炉就比土炉子好听多了,听上去就高大上,杨毅赞赏的看着维克多,道:“你能想到这些,说明你是个聪明人,老爷我的确是可以卖任何东西进行这种销售,哪怕是一块石头雕刻的小狗,同样能卖到一个金币,可老爷我在洛克山上有个煤矿啊,煤矿产出来的煤,是要卖出去才能产生效益的,这种销售方式是很容易学的,土炉子也很容易制造,可是等别人学坏了,老爷的钱也挣得差不多了,别人在做招财进宝炉,起码得烧煤吧?” 杨毅的销售方式是掠夺式的销售,干不了太长时间,不知道有多少人会因此倾家荡产,一旦人们知道了这是场骗局,最终会取缔,任何一个王国都会取缔,可那个时候,杨毅早就功成身退了,但是炉子却剩下了,人们还需要生活,土炉子的确是方便,他的煤可以买出去,继续挣钱。 一个没有远见的商人,不能称其为一个合格的商人,这样的敛财方式很残酷,但杨毅丝毫不觉得这么做有什么不对,毕竟历史告诉他,一个国家,地区乃至一个民族的崛起,都是靠野蛮的掠夺,比如后世的大英帝国,相比起他们卖的鸦片,杨毅卖炉子有什么不可以的?而且杨毅掠夺的是富人阶层,也就是那些所谓的贵族和地主们,穷苦的百姓是没有一个金币的,之所以定价高,就是不想让穷人参合进来,杨毅觉得自己这么做,已经很温情脉脉了。 “维克多,第一步进行了之后,你就要躲到幕后,在幕后操纵这一切,但是最开始,你需要几个托,知道什么是托吗?老爷我来告诉你,就是演戏,让别人相信招财进宝炉一定是可以招财进宝的,来来,老爷我教你……” 杨毅又耐心的教给了维克多如何做成第一笔生意,维克多学会之后,由衷的赞叹道:“尊敬的骑士老爷,您真是个天才。” 杨毅听到维克多的恭维,抬起头,扬起下巴道:“对于这一点,我从来没有怀疑过!” 五十五章 魔法网络 书房的书架上,只有潦草破旧的几本书,但是在这几本破书中间,却竖着一面古香古色的魔镜,杨毅站在镜子面前,整理了衣服,捏着袖口的蕾丝花边,淡淡开口问道:“魔镜啊魔镜,请问你,谁是这个世界上最帅的男人?” 镜子光滑的表面泛起一阵阵诡异波动,宛如一层雾气笼罩在镜子表面,王后那张艳丽的脸出现在镜子里,无奈又仇恨的看着杨毅,杨毅对王后的目光视而不见,深情的又问了一句:“魔镜啊魔镜,请问,谁是这个世界上最帅的男人?” 咬牙切齿的王后在魔镜里低沉道:“当然是你,我的骑士老爷!” “乖,回去吧,老爷我要上班了!”杨毅很满意王后的回答,刚要转身,王后在镜子里喊道:“等等!” 往常杨毅装完逼,王后都会凶狠狠的看着他,但绝对不多说,实在是被杨毅的自恋给恶心到了,而杨毅也很享受这种,你看不惯我却又对我无可奈何的感觉,今天是怎么了?竟然叫住了自己。 杨毅转过身来,嘿嘿笑道:“老爷我很忙的,太多的事等着我去办,没工夫跟你聊人生理想,你要是还有身体,我倒是可以抽出时间来,说句实话,我对你的身体很有兴趣,对你的灵魂没兴趣。” 杨毅的脸皮之厚,之无耻,王后早已经见怪不怪了,阴森对杨毅道:“你不是这里的人!” “对啊,老爷我不是说过,我是神龙国的王子嘛,当然不是这里的人。” “神龙国只是个传说,神秘而遥远,存不存在是很难说的,我说的是你应该不属于这个世界,我一直在观察你,你的行事,作风,习惯,跟这个世界都不一样,我是女巫,我能感觉到危险,你很危险。” 杨毅笑笑:“老爷我除了英俊,一直是很危险的。” “不,不是那种普通的危险,在你偷袭我的前两天,我感觉到强大的魔法在波动,所有魔法师和女巫的魔法在那一刻被借走了,所以我才会变得虚弱,会被你偷袭成功,否则你怎么会是我的对手?而你出现的太突然了,跟这个世界格格不入,我在想,那天的魔法波动,是不是因为你!” 杨毅的书房是他睡觉的地方,也是他办公的地方,不为别的,就是因为书房里有一个巨大的壁炉,很暖和,魔镜这么珍贵的东西,自然要摆在书房里,所以杨毅的策划,布置,发布命令和决策,都被魔镜中的王后看在了眼里。 杨毅的行事风格太过古怪,但是很有效果,并且很多事他似乎都能预料得到,比如他能从臭美的布莱克国王那里骗取到一万多金币……这让被关在魔镜里的皇后很是不能理解,魔镜中的生活是枯燥和无聊的,也有太多的时间让王后去想这些事情。 虽然杨毅的装逼,无耻和厚脸皮让王后觉得恶心,但抛去这些,杨毅的手段却让王后感觉到心惊,王后隐隐约约感觉到,这个世界会因为杨毅的存在,从此变得与众不同,加上杨毅出现的太突然,所以才有了这些联想。 杨毅没想到王后竟然能闲的推出这么多东西来,忍不住叹息了声,问道:“你主动跟我说话,绝不是因为这些吧?你一定有所图,不过,你的所图先放一放,现在这里是老爷我做主,你得先回答了我的问题,你才能提出问题。” 杨毅是个喜欢掌握主动的人,除非无可奈何,没有实力,否则主动权一定会掌握在自己手里,尤其是面对没什么资格跟他谈条件的王后,就必须更要让他来掌握主动了,王后瞪大了眼睛,有些怒火,却沉默了下,无奈的点点头。 “魔法到底是什么?怎么样才能抵制魔法?”杨毅冷冷问出了他最关心的问题,对于童话世界来说,对他威胁最大的无疑就是魔法,他现在甚至相信,他之所以能到童话世界里来,就是魔法的作用。 这么可怕的力量,如果不了解,不能掌握,相当于命运都无法掌握,所以杨毅一直在琢磨魔法的事,本来关于魔法他应该去问福曼,可福曼这小子对他总是遮遮掩掩,而且神神秘秘的,杨毅其实并不怎么相信福曼,甚至感觉福曼比王后还要危险。 “黑暗世界中,有许多的奇异法术,但唯独魔法能被人类这种弱小的种族所掌握,是因为在世界上,有一张看不见的无形大网,我们称呼为魔网,魔网的能量存在于世界各地,许多远古遗迹都是米斯特拉女神留下来的,叫做节点,而“语言”、“材料”、“姿势”是魔法三要素,其实是一种密码,一切只为了一个目的,就是正确的与魔网连接,所以只要破解了密码,就都可以使用魔法的力量。” 杨毅恍然大悟:“哦,老爷我明白了,你口中的魔网,其实就是一个巨大云空间,魔法师能从云空间上下载法术并使用,魔法师和女巫修炼的其实是内存,看谁的内存大,懂的多,借用的力量多,魔法力量就大,谁就牛逼,是不是这样?” 杨毅的话让王后懵逼了,问道:“什么是云空间?” “说了你也不懂!”杨毅鄙视的看了一眼王后,但他知道了魔法师凭借着什么存在,也就是说,整个童话世界,其实是被一张无形的大网所笼罩,跟现实世界中的互联网,云空间类似,这个看不见的大网就是魔法师和巫师的力量所在,魔法师所学的,不过是连网的能力,用自己的身体,用特殊的咒语,材料,姿势,去连网,连网之后,才能使用魔网的力量。 杨毅很忌惮魔法的存在,这操蛋的世界里女巫和魔法师简直就是超然的存在,一不高兴就让你变成野兽,变成青蛙,变成睡美人……杨毅可不想中招,本来穿越到童话世界就已经很操蛋了,要是一步小心变成青蛙,野兽,那就更操蛋了。 “王后,你觉得……觉得我要是学习魔法怎么样?”杨毅充满期盼的问。 王后轻蔑的撇撇嘴,道:“我的骑士老爷,我并不想打击你,你身上一点学习魔法的潜质都没有,如果你去学习魔法,三十年都未必能感应到魔网的存在,更不要说毕业了。” 王后的话跟福曼差不多,福曼还给他留了面子,说他二十年能毕业,看来自己真不是那块料,杨毅也没在意,继续问道:“如果,我是说如果,我真是因为那次魔法的力量来到的这个地方,我想回到原来的地方,魔法能不能做到?” “很难,上一次我感觉到整个魔网的力量都用尽了,甚至魔网还借用了我的力量,应该别的女巫和魔法师也是一样,你想要回到原来的地方,除非在有一次那样的力量,可是基本不可能了,魔网也需要恢复,魔法师和女巫也不可能聚集在一起共同使用魔法。” 杨毅沉默了,问道:“魔网恢复魔力,需要多久?” “最少也要几十年。” 杨毅又沉默了,几十年,几十年他都成老头子了,回去又能做什么?看来回到原来世界,比登天还要难了,杨毅虽然早就有这种心理准备,但听到王后毫不掩饰的说出来,还是有些黯然。 “我该怎么抵挡魔法对我的影响和迫害?”既然回不去,那就退而求其次,先保护好自己在说,一句话把王后问住了,看了杨毅半天道:“如果你是伟大的魔法师,当然不必怕魔法的侵害,可是,你成不了伟大的魔法师,那么你就需要有强大魔法的女巫或是魔法师在你身边保护你,很多国王都是这么做的,许多的魔法师和女巫,也被一些国家供养着。” “好吧,我明白了。”杨毅点点头,对王后道:“现在你可以说你的企图了。” “我就是一个魔法强大的女巫,如果你能把魔镜摔碎,让我出来,我会保护你的。” 果然就是这么回事,杨毅噗!的笑出声来道:“你不害我,我就谢天谢地了,还指望你保护我?何况你连身体都没有了,只有灵魂能做什么?我身边有福曼在保护,而且只要我布局成功,我相信会有许多的魔法师投奔我,你就死了这条心吧。” “我会用魔法重塑身体的,我有利用价值,杨毅老爷,我其实是女巫联盟中的一员,你放了我,我会去鼓动女巫们来效忠你的。” 看着王后有些焦急的脸,杨毅叹了口气道:“我的实力太弱小了,你又整出个什么女巫联盟,我就更不敢放了你了,不过,有一天我真的要是有了实力,你对我没有了威胁,我会考虑把你放出来,你就耐心的等待吧,最好为老爷我祈祷。” 杨毅说完,实在是没有心情继续跟王后扯淡,转身就走,还没等走到门口,魔镜里的王后突然开口道:“骑士老爷,福曼是个很危险的人,他的魔法力量很强大,要不是他,即使我魔法消失一多半,也不会被你们轻易打败!” 五十六章 招兵买马 福曼是什么样的人,杨毅心里有数,跟他一样都是来历不明,杨毅没少试探福曼,比如关在琼斯的牢笼里,比如把初夜权转让给他,可福曼就像是个傻乎乎的魔法师,无奈却又不过分显露对他的不满,杨毅也试探不出什么来。 但是杨毅知道,福曼对他应该是没有坏心思的,或许就是个来路不明的魔法师,又或者有什么难言之隐,不得不跟着他这个倒霉的骑士老爷,甭管怎样,杨毅都不可能对付福曼,何况王后的离间计实在是太明显了。 福曼不在庄园,杨毅让他带着金币去附近的领地买马去了,洛克郡建设初期,需要的马匹不是个小数,可是洛克郡却偏偏不产马,隔着洛克河对面是一个叫列夫骑士的领地,虽然两个领地之隔着一条河,差距却相当大,河对面草场丰美,牛羊,马匹成群,河这边的洛克郡却是土地贫瘠,粮食产量不高,还靠着一座山。 洛克郡不产马,那就去买吧,杨毅手下能用的人不多,给了福曼一千个金币,不光是要买马,牛羊牲口都买,可是去了三天,福曼还是没有回来,出了书房,杨毅收拾利索,走出了庄园,走步来到庄园右边的几个帐篷前。 五个巨大的帐篷,就是洛克郡的军营了,杨毅很想建设一支效忠他的军队,因为他知道甭管是在现实世界还是童话世界,没有实力都是悲剧的,所以过完了新年杨毅就让琼斯在洛克郡征兵,给出的价钱也很高,八个银币一个月。 杨毅没有想到的是,洛克郡人对当兵没什么兴趣,尽管当兵挣的钱多些,还不用缴税,但年轻人大多选择挖矿和伐木,报名的人寥寥无几,招了一个星期的兵,只招来了三个年轻人,倒也不是说报名的人少,小娃娃和大叔都来报名,但是杨毅和琼斯对士兵的质量要求非常高,十六岁到三十岁,大了或是小了都不要,而且要健壮,听话。 符合标准的人真心没有多少,无奈的杨毅和琼斯把当兵的酬劳每个月又涨了两个银币,达到了每月十个银币的高价,如此一来,当兵的一年下来可以赚取一个金币还多,对洛克郡的人来说简直是笔巨富,于是有人不再去挖矿和采伐,选择当兵。 即使是这样,一个月后,加上外来的年轻人,杨毅和琼斯也才招到了三十个合格的小伙子,能招到三十个小伙子,杨毅已经很满意了,毕竟洛克郡的人实在是太少了,而现在各方各面都需要人,又不能进口…… 在这个落后的年代,人口也是财富啊,可招揽人口不是一天两天的事,只能是先凑合着把架子搭起来,兵有了,但是没有兵营,只能是搭建了几个帐篷,琼斯领着这些年轻人一边练兵,一边建设兵营。 幸好洛克郡老人不少,杨毅花了点钱,雇佣了些老人缝制军服,军被,帮着做饭,总算是有了点模样,可惜的是,刀剑,铠甲一点着落都没有,别说这些新兵,就连骑士老爷杨毅也没有一身真正的骑士装备。 可是杨毅实在是太需要一只军队了,以后保护商队,保护洛克郡,保护他骑士老爷,扩展领地……都少不了军队,为此杨毅和琼斯没少凑在一起商量该如何打造这支军队,在这个世界里,重骑兵已经达到了巅峰,也就是杨毅这些骑士老爷们。 骑士其实就是重骑兵,造价是非常昂贵的,一个庄园几年的收入也就能打造一副战甲,高大的战马,从小就要接受严格格斗训练的职业骑士,加上覆盖人马全身的厚重金属护甲和一把双刃剑,使重骑兵就象坦克一样纵横无敌。 一有战争,各个国家的国王就会让各个封地的骑士带着侍从参战,武装侍从起到辅兵的作用,平时帮骑士老爷喂马,做饭,洗衣服,擦武器,甚至扛着骑士老爷的铠甲,盾牌,长枪,宝剑,战斗的时候守候在骑士老爷身边,保护跟杀伤敌人。 这样的辅兵,一个骑士最少需要十个,甚至富裕的骑士会有几十个辅兵,以骑士为中心,代表的重骑兵,代表了一个国家的武力,比如白雪公主的萨克森伯爵国,国内有二百个骑士,以二百个骑士为中心,就算每个骑士有三十个辅兵,加起来差不多六七千人马,加上一些步兵,不到一万人,这些就是萨克森伯爵国全部的武装力量。 重骑兵装甲坚固,全身完全覆盖,甚至连眼睛也完全防护,但这种装备显然不利于近身搏斗,眼睛视野很小,基本上限制在正前方。只能用来冲锋,冲过去之后,掉过头来再冲锋,但是绝对不能停下来肉搏! 中国也有过重骑兵的出现,在南北朝时期,人称铁浮屠。不仅人有人甲,连战马也全副披挂,一个骑兵就好像是一座高大的战神雕像,推进的时候,如同钢铁的城墙迎面而来。重骑兵的确很酷,冲锋很厉害,但是缺点也很多,最关键的是,造价太高了,杨毅根本就玩不起重骑兵,而且重骑兵还不能独立完成一项综合的作战任务,得有太多的人配合,最关键的是,杨毅知道欧洲的重骑兵碰上了蒙古骑兵,基本上就是被虐的命运。 蒙古骑兵基本上是轻骑兵,身上穿的是皮甲,皮甲上面挂着铁片,好制作,也能有效的防身,蒙古人拥有射程最远,杀伤力最大的组合式弓,这种弓的拉力在五十公斤和七十五公斤之间,短小便于骑兵运用自如。这种弓射出的箭杀伤范围可达三百米,如果在箭上装备上锋利的金属箭头,便能穿透最厚的盔甲。配合蒙古骑兵的机动力,简直就是打遍天下无敌手。 蒙古骑兵天下无敌,基本上靠的是弓箭,不像是欧洲重骑兵傻乎乎的只知道冲锋,冲锋个一两个回合,就冲锋不动了,蒙古骑兵打法很灵活,看见重骑兵基本上是策马就跑,一边逃走,一边向后方的敌人射箭。蒙古人称这种战法为“曼古歹”。 这种战术的精髓在于,一是从远距离攻击敌人,二是持续不断的攻击敌人,三不给敌人还手的机会。在这种攻击下不论敌人的精神和装甲多么坚强,彻底崩溃只是时间的问题。欧洲骑士大多配备重盔重甲,虽然近战时十分强大,机动力却根本无法和蒙古骑兵相比。如果碰上蒙古骑射手,不仅追不上,连逃都逃不掉,只有作箭靶子的份。 而且蒙古骑兵不像欧洲骑士那样完全依赖强攻,他们只有当先用弓箭把敌人杀伤大半时才与敌人短兵相接。现实世界的古代,蒙古骑兵就是靠这种战法在多瑙河畔大破欧洲最精锐的十万匈牙利大军,杀敌七万余,用弓和箭演奏了一曲”红色多瑙河”,几乎彻底消灭了欧洲的抵抗力量。 杨毅想要的军队,就是这样一支轻骑兵的军队,为此跟琼斯也是研究了很长时间,琼斯是个真正的战士,很快领悟了杨毅的构想,完全赞成训练出一支轻骑兵来,所以战马是必要的一环,这也是为什么杨毅迫不及待的让福曼去买战马,起码要让洛克郡的这些土老帽会骑马,并且要骑得好,不管怎么训练,都必须要成为一个合格的轻骑兵,他骑士老爷的银币不是那么好拿的。 战马还没有买来,但也不能小伙子们闲着,于是杨毅和琼斯就先制造了些长枪,说是长枪,骑士跟红缨枪差不多,杆子是木头的,只有枪尖是铁的,每天杨毅和琼斯就带着三十个小伙子扛着红缨枪围绕着洛克郡跑步,跟五公里一样,一天跑三次,先把体能练出来在说,跑完步,就训练走步和军姿,以及一些刺杀的本领。 总教头当然是琼斯,杨毅身在其中,不过是起到一个带头作用,目的无非是,看到没有,骑士老爷都跟着训练,你们还有什么可抱怨的?于是乎,杨毅琼斯带领的三十个小伙子跑步,就又成了洛克郡的一景,甚至一些孩子无聊的也跟在他们身后跑…… 洛克郡的人从来没见过有这样训练战士的,但只要有骑士老爷在,洛克郡永远不缺少热闹看,洛克郡人越来越习惯杨毅的稀奇古怪,杨毅也每天咬牙坚持跟着训练,不为别的,就为了一份安全感,特妈的,老子学魔法是不成了,成为一个伟大的骑士也够呛,可老子起码得有自保的能力…… 别说,折腾了一阵子,杨毅这个小白脸之前的亚健康状态有了改善,人也变得精神了起来,一个星期后,福曼带人赶着五十六匹马,三十七头牛,五百只羊回来了,听到小孩子们来通知他,杨毅急不可耐的去迎接福曼,内心很是激动,老子的轻骑兵终于有马骑了,可是当他看到福曼赶回来的马,一张脸顿时就耷拉下去了。 五十七章 列夫骑士 牛羊都是好牛羊,还有不少是奶牛,给战士们每天喝杯牛奶,也在杨毅的计划之内,牛奶看来是不成问题了,可福曼赶来的这些马,实在让杨毅失望到了极点,一个个无精打采,不是年龄太大就是太小,要不就是有些瘸,还有的身上长着赖斑,全都是劣马,这些马别说当战马了,拉车都显得费劲。 杨毅站在洛克河边上,看着河那边成群的骏马,再看看福曼带回来的劣马,紧盯着一脸风尘的福曼,语气阴沉问道:“你给我买来的就是这样的马?” 福曼一脸无奈,道:“我尊敬的骑士老爷,我真的是尽力了,列夫骑士很喜欢金币,可是他并不喜欢把好马卖给我们。” “为什么?他的马留着生孩子吗?”杨毅压抑着怒气。 “列夫骑士的马不卖给咱们,还可以卖给别人,他的马不愁卖,之所以不卖给你,是因为列夫骑士领地有很多平民跑到洛克郡来干活,洛克郡干活的人多了,给列夫骑士干活的人就少了,列夫骑士很不满意,而且我看他对你比较有戒心,相信我,洛克郡里一定有列夫骑士的人带给他消息,他应该知道了咱们十个银币一个月征兵的事了。” 杨毅恍然大悟,原来洛克郡还有其它领地的探子呢!看来自己也要培养些情报人员了,感情这位列夫骑士有点忌惮我,不想把马卖给洛克郡,不想让洛克郡发展的太快,可是老子的招数岂是你这个土鳖土骑士能阻挡得了的? 变革大潮,浩浩荡荡,顺之者昌逆之者亡,杨毅相信以洛克郡为中心,肯定会形成一股浪潮,改变的浪潮,童话世界将因为他而改变,但是在浪潮形成之前,就是个小浪花,他杨毅就要呵护这朵浪花不要被风吹雨打去。 来硬的,现在没底气,来软的,估计列夫骑士也不吃这一套,不过是人就有弱点,杨毅让老赛罗带人接管福曼带回来的牛羊马匹,然后带着福曼回到庄园,两人回到书房,杨毅问福曼:“列夫骑士是个什么样的人?他有什么爱好?你把他的情况详细的跟我说说。” “列夫骑士是继承来的,他的祖辈曾经是子爵,后来没落了,到了他父亲那一辈成了骑士,但领土面积仍然有七千多英亩,是洛克森王国最大的领地了,洛克郡原来也是列夫骑士的领地,老国王在世的时候,觉得列夫的领地面积太大,分出来了洛克郡,要不是洛克郡实在是太穷,恐怕列夫骑士早就趁着王后和白雪公主的内乱,收回去了。” 原来如此,杨毅点点头,多少琢磨了点列夫骑士的心思,这位骑士老爷一直没瞧得上洛克郡,瞧不上也在情理之中,之前的洛克郡给谁都是个负担,可是人的心里就是这么奇怪,你穷的饭都吃不上,我还能可怜可怜你,可你要过的好了,我心里就不舒服了。 显然列夫骑士就是这么个心理,不过,知道列夫骑士是怎么想的,就好对付了,杨毅优雅的捏了捏袖口的蕾丝花边,示意福曼继续说,福曼想了想道:“列夫骑士的爱好跟其他贵族老爷没有什么不同,都是喜欢女人,喜欢华丽的衣裳,喜欢吃,喜欢玩耍,但是他最近迷上了斗地主,据说整个列夫郡他是斗地主斗的最好的,他也因此洋洋得意。” 杨毅眼睛立刻就亮了,列夫骑士这个爱好简直太合他的胃口了,正不知道怎么套近乎呢,没想到无心插柳柳成荫了,列夫骑士竟然喜欢斗地主,倒也不难理解,现实世界中那么多丰富多彩的游戏,活动,影视剧,可斗地主的风潮依然是席卷全国,在这个落后,愚昧,且娱乐活动少的可怜的地方,突然出现斗地主这么富有娱乐性的纸牌游戏,当然会受欢迎了,何况那个男人不爱赌呢? 只要有爱好就好,就怕你没爱好,杨毅初步在心里有了个规划,问福曼:“一千个金币,你花出去了多少?” “列夫骑士不卖给咱们好马,只卖些劣马和牛羊,也就花了一百个金币,还剩下九百个金币。” “福曼,剩下的金币仍然是你拿着,我们明天去会会列夫骑士。” 福曼见杨毅一副胸有成竹的模样,很是好奇的想问问,杨毅却神秘的摆摆手,让他看好戏就是了,第二天一大早,杨毅和福曼骑着马,带了急个侍从,驼着九百个金币,大摇大摆的离开了洛克郡,到了列夫的领地,策马跑了半天,下午三点多才赶到列夫骑士的城堡。 要说人比人真是气死人,杨毅的庄园就是个二层的小破楼,可列夫骑士的领地庄园,却是一个小小的城堡,虽然有点迷你,可那也是城堡啊,一个骑士却住在城堡里面,实在是太高调了,杨毅感觉很不公平,可谁让人家祖上是子爵呢。 只有爵爷才有资格建造城堡,人家列夫骑士是继承的,羡慕不来的,而且一路上杨毅看到列夫领地的土地非常肥沃,比洛克郡不知道要肥沃多少,还有大片的草场,里面圈养着高大的骏马。 这些要是老子的多好!我相信这些早晚是老子的!杨毅暗暗发狠,脸上的笑却愈发的迷人了,福曼看到杨毅脸上的笑容,吓了一跳,福曼已经很了解杨毅了,上次见到他这么笑的时候是在布莱克王国,然后布莱克国王就倒霉了。 现在列夫骑士该倒霉了……福曼在心里替列夫骑士祈祷了下,跟上了杨毅,来到城堡,杨毅和福曼下马,被守门的士兵给拦住,杨毅是骑士老爷,自然有骑士老爷的架子,何况福曼已经来过一次了,想必这些士兵认得他。 的确是这样,杨毅骑在马上没下来,福曼跳下马对守门的士兵道:“洛克郡的骑士老爷杨毅来拜访列夫骑士老爷,请你们禀报一下。” 守门的士兵认得福曼,派了一个人去通传,杨毅就站在城堡下面打量,列夫骑士果然是个土豪,城堡虽小,却是五脏俱全,城墙高耸,城门口士兵身上的铠甲破破烂烂的,路过城堡的平民都是表情麻木,显然日子过的并不好。 在这个世界里,领地上所有的财富都是领主的,供应领主挥霍,真正的平民日子过的都很苦,怪不得有那么多列夫骑士领地的平民会去洛克郡找生活,杨毅十分不理解这个世界里贵族们的想法,他们似乎从来不把领地内的平民当人看,予取予夺,平民的生活好坏跟他们没关系,只要他们过的好就行了。 这是一个多么奇怪的逻辑啊,平民们过不好,领主的日子再好又能好到哪里去?只有大家日子都好了,领主的日子才能更好,这叫共赢啊,不过,也正是因为这些贵族和领主们没有共赢意识,杨毅才有空子可以钻。 胡思乱想了会,守门的士兵带来一个胖乎乎的管家,管家朝杨毅施了个弯腰礼,道:“尊敬的洛克郡骑士老爷,我们老爷吩咐我来迎接您,他在客厅里等待与您的见面。” 骑士虽然只是个小贵族,但也是贵族啊,骑士之间的互访,起码的礼仪要有,应该要亲自迎出来的,可列夫骑士竟然只是派了个管家,显然是没把杨毅放在眼里,福曼有些恼怒,刚要说话,却被杨毅用眼神阻止住,客气的对管家道:“我们来的冒昧,还请见谅。” 客气完了,跟着管家进到了城堡里面,城堡里有广场,花园,喷泉,一应俱全,跟桃皇后的城堡差不多,比白雪公主后妈的寝宫强太多了,杨毅羡慕的看着城堡,心里默默念叨:“以后都是老子的,以后都是老子的……” 过了广场,来到大厅门口,杨毅见门敞开着,大厅中间站着一个胖子,这胖子连一米七都不到,腰围却得有四尺了,看上去跟肉丸子成了精似的,一双小眼睛,酒糟的鼻子,三层的下巴,两条小短腿,偏偏穿着华丽的衣裳,领口和袖口是精致的蕾丝花边,竟然偷摸的用了银丝,直晃眼,杨毅左眼皮跳了跳,快走了两步,哈哈笑道:“尊敬的列夫骑士,早就听说了您的大名,今天才见到,实在是太遗憾了……” 列夫骑士脸上挤出虚伪的笑容,道:“尊敬的洛克郡杨毅骑士,能见到你,我实在是太高兴了,怎么?是因为牲口没有买够嘛?不是我不卖给你,现在是春天,小马还没有长大,一些良种马需要延续后代,倒是母马剩的不少,可是母马用处不大,所以才没有卖给你,如果你想要买马的话,秋天在来吧。” 拒绝的是多么的彻底啊,借口找的也很好,杨毅却不为所动,走过去激动的拉着列夫骑士的手道:“不,不,我不是来找您买马的,我听说尊敬的列夫骑士是斗地主的高手,在你的整个领地,没有人是你的对手,哦,我的天呢,我也是斗地主的爱好者,所以我这次来是跟你切磋牌技的!” 五十八章 家养的2 列夫骑士是瞧不起杨毅的,在他眼里杨毅是个地地道道的土老帽,来历更是不清不楚,据说是个神秘的东方人,神龙国的王子,落难到了这里,因为帮助白雪公主斗倒了王后,才被封到了洛克郡,对于这些传闻,列夫骑士是不屑的,可真正见到了杨毅,却不由得他不信,果然是黑色的头发,黑色的眼睛啊。 如果杨毅是来买马的,列夫骑士是不会卖给他的,顶多招待他一顿饭,让他见识一下列夫骑士的富有,找借口赶回去就是了,可一说到斗地主,列夫骑士的眼睛就亮了,斗地主这种纸牌游戏是从洛克郡传过来的,列夫骑士玩了两把就喜欢上了,简直到了一天不斗地主就浑身不舒服的境界。 不过,列夫骑士都是在领地内找管家和一些富户斗地主,输赢不是很在乎,可是别人在乎啊,又不敢真赢他,两个月后就没有人愿意跟他玩了,列夫骑士没了对手,感觉无敌太寂寞,整天拿着扑克牌找人斗地主,甚至是养马的马夫,做饭的伙夫……只要有人陪他玩就行,他越是这样,大家越是害怕,见到他都躲着走,借口也都是他斗地主的牌技太厉害,列夫也是这么认为的。 杨毅说来切磋牌技,简直不能再对胃口,列夫骑士的小眼睛立刻就变大了,对杨毅道:“你也听说过我的牌技了?” “是啊,听说您的牌技已经到了出神入化的地步,不瞒你说,我也很喜欢斗地主,想着能不能跟您切磋切磋,所以就冒昧的上门了。” “好,好,那咱们就斗上几把,管家,先放下手上的工作,陪老爷我跟洛克郡的杨毅老爷斗几把……” 列夫骑士老爷的牌技还是不错的,主要也是杨毅没舍得赢他,三把过后,杨毅只赢了一把,列夫骑士就更加的得意洋洋了,连晚饭都没说去吃,大有要挑灯夜战的劲头,杨毅却忍不住打了个哈欠。 不是故意的,毕竟骑了快一天的马,刚到城堡连口水都没喝,就要陪着列夫骑士斗地主,杨毅一打哈欠,列夫骑士明白了,对杨毅道:“你是不是觉得没有赌注不过瘾?” 杨毅本来是打算是陪列夫骑士多玩几把在说赌注的事,毕竟钓鱼先得放鱼饵不是,没想到列夫骑士真是个爽快人,三把就提出了赌注,估计是对自己太有信心了,杨毅笑道:“没有赌注,的确是少了不少刺激,不好玩,既然列夫骑士说了,那咱们就加点赌注,以一个金币作为基本单位如何?” 列夫骑士虽然很富裕,但跟布莱克国王差距却还是太大了,以一个金币作为基本单位,不是玩不起,但还是犹豫了下,杨毅急忙道:“我也知道一次一个金币玩的有点大,这样吧,如果我输了,每次给你一个金币,如果你赢了,给我一匹马就可以,不要健壮的公马,母马就可以。” 意图很明显了,明显杨毅还是为了马来的,列夫骑士皱起了眉头,杨毅很紧张的等着他的回答,或许是列夫骑士对自己的牌技太有信心了,又或者他有不少的母马,沉吟了一下下,提了一个要求:“怀孕的母马不能给你。” 杨毅立刻松了一口气,道:“当然,不用给我怀孕的母马,你要知道,我要马匹是为了采伐树木和拉东西,健壮的公马值钱,母马就没那么值钱了。” 一个金币,能买两匹健壮的公马,三匹壮年的母马,怎么算列夫骑士都很划算,有什么理由不答应?而且杨毅的牌技不错,输三把还能赢一把,这让列夫觉得很刺激,立刻就答应了,接着就要继续再战,杨毅苦笑道:“我赶了一天的路,能不能先吃饭?” 列夫骑士当然要招待杨毅这个难得的牌友,于是杨毅吃到了白面包,烤小羊肉,葡萄酒,甚至还有鱼子酱……列夫骑士饭吃的相当漫不经心,暗示好几次杨毅快点吃,杨毅吃的也不算慢,吃完后找了个借口要去厕所,来到偏僻的角落,杨毅把四个二召唤了出来,嘱咐方片2道:“我要是一捏蕾丝花边,你们就变到我的牌里,知道了吗?” 经过杨毅的推广,斗地主风行起来,规则已然是改变了,四个2是魔法的产物,也变得更加强大,以前在红桃皇后的手里,他们只是最低等的存在,现在却无比风光,2是常主,一对2很厉害,四个2就更厉害了,只有大王和小王在一起,才能对他们产生威胁。 四个2对此很知足,也很感激杨毅,发誓效忠杨毅,这四个2就是2中之王,杨毅很有信心他能得到很多匹母马回去,至于为什么要母马,杨毅自有他的打算。 要说列夫骑士对斗地主那是真爱,专门腾出一间屋子用来斗地主,杨毅从来没有想过,斗地主斗能斗得如此享受,一张圆桌,三把椅子,桌子很大,上面摆放着各种可口的食物,还有咖啡和酒水,四周各站着一个女奴,你就算是要吐口吐沫,都不用自己站起来,会有女奴伺候。 这特妈才是贵族的幸福生活啊,杨毅暗自感叹,打起精神来跟列夫骑士斗地主,斗地主是三人才能玩的,杨毅为了避嫌,让福曼在一边看着,另一个人是列夫骑士的管家,一个配角,他的主要工作就是帮助列夫骑士赢。 如此赤果果的玩赖,列夫骑士恍若不觉,杨毅也恍若不觉,本来杨毅还打算要用四个2的,斗了几把发现列夫骑士的牌技也就是那么回事,要不是他和管家老玩赖,杨毅光凭牌技就能杀他个落花流水,游戏在继续,杨毅是输多赢少,很快二百个金币就输了出去,马却只赢了五十匹。 也就是说,杨毅忙活了大半夜,用二百个金币只买来了五十匹母马,杨毅倒是不着急,等到了后半夜的时候,杨毅捏蕾丝花边召唤四个2,又赢回来五十匹母马,列夫骑士大呼过瘾,要继续玩下去,杨毅却推辞说先睡觉,睡醒了再玩。 的确是累了啊,杨毅是真累了,他可没有列夫骑士那么疯,虽然列夫骑士很不乐意下牌桌,但还是给杨毅和福曼安排了一个房间,杨毅让四个2警戒,倒头就睡,这一觉睡的昏天黑地的,连个梦都没有,就在杨毅睡的正香甜之际,感觉有什么东西在推他。 杨毅有点惊,明明四个2在警戒,还有什么人能靠近?难道是女巫?下意识的伸腿就是一脚,就听哎呦一声,触脚的地方很软乎,杨毅懵逼的一跃而起,就见被他踹到的竟然是列夫骑士,坐在地上直哎呦,旁边的管家怒气冲冲,道:“我家骑士老爷是来看你醒没醒的,你为什么要踹他!” 杨毅知道为啥四个2没叫他了,毕竟四个2对列夫骑士是秘密武器,不能让他发现,不过这也太特妈早了吧?杨毅忍不住扭头看了看窗外,天还没亮呢,有些懵逼的道:“不好意思,我不知道是列夫骑士,你没事吧?” 列夫骑士见杨毅醒了,精神一振,从地上爬起来道:“没事,没事,我就是来看看你醒了没有,我睡了会感觉很是精神,咱们是不是斗两把?” 卧槽,列夫骑士斗地主走火入魔了吧?杨毅有些哭笑不得,看样子列夫骑的样子士压根就没睡,这也太着急了,杨毅不知道的是,正是因为他让列夫骑士感觉到了刺激,不像是跟别人玩,赌注太小,他跟杨毅的赌注是很刺激的,而且杨毅没有那么弱,总的来说,就是输的时候是多了些,但赢的时候也不少。 这让列夫骑士很是感慨,大有一种棋逢对手,将遇良才的感觉,只有这样的斗地主才是真正的斗地主啊,连觉都有点舍不得睡,躺在床上回忆跟杨毅的过招,越琢磨越精神,可还是耐着性子没来找杨毅,到了天快亮的时候,实在是忍不住了,亲自过来叫杨毅继续起来战斗。 福曼在一边也被惊醒了,看到眼前的一幕,很是哭笑不得,列夫骑士老爷的瘾也太大了!杨毅振奋了下精神,擦了把脸,既然列夫骑士舍得死,他就舍得埋,连早饭也不吃了,就在牌桌上吃吧,于是杨毅就和列夫骑士回到了牌屋,继续战斗。 醒来的杨毅肚子里多少憋着火,玩了几把之后,杨毅开始捏袖口的蕾丝花边,给列夫骑士来了个大杀四方……四个2连连到手,炸炸炸……炸的列夫骑士很懵逼,不理解为什么四个2总能到杨毅的手里,忍不住问道:“四个2是你家养的啊?” “是啊,就是我家养的,怎么?列夫骑士输不起了?”杨毅淡淡一笑,装逼的弹了弹袖口的蕾丝花边,列夫骑士耿着脖子,红着脸,像是一只战斗的公鸡,不服气道:“我就不信四个2真是你家养的,你只不过是侥幸,再来……” 五十九章 母马也是马 列夫骑士不服气的结果就是杨毅让他赢了几把,充分证明了四个2家养的是他在吹牛逼,列夫骑士精神大振,刚要杀杨毅个落花流水,杨毅开始打翻身仗,四个2又是他家养的了,炸,炸,炸……大赢了几局,然后又是狠输了几把,勾的列夫骑士神魂颠倒,欲罢不能。 斗地主就是这样,你不能赢的太狠,赢的太狠没人跟你玩了,输的太狠显得太弱,不刺激了,输输赢赢才是王道,杨毅尺度拿的非常好,列夫骑士情不自禁的深陷其中,连饭都顾不上吃了,杨毅也发了狠,陪着他疯。 疯狂斗了三天三夜的地主,杨毅输了五百个金币,赢了一千两百匹母马……列夫骑士玩赖了,他赢的是金币,但大多数输的却是母马,杨毅像是根本感觉不到吃亏,只赢马,不去计较金币的事,本来还想继续斗下去,可杨毅的身体吃不消了。 列夫骑士斗地主的瘾之大,简直骇人听闻,每天就睡两三个小时,吃喝拉撒恨不得都在牌桌上,把杨毅熬的双眼都快喷血了,身上直冒虚汗,实在是支撑不下去了,找了个借口说洛克郡还有要紧的事去处理,暂时先不玩了,等处理完了再来继续战斗。 列夫骑士非常舍不得杨毅走,特别真诚的留杨毅,要他在多玩几天,杨毅却一定要回去,再不走命就留在这了,无可奈何之下,列夫骑士嘱咐杨毅办完事在回来玩,列夫的领地永远都欢迎他,于是杨毅和福曼加上列夫骑士派出的几个马夫,赶着一千两百匹母马往回走。 福曼骑在马上,跟在杨毅身侧,眼见着杨毅昏头昏脑摇摇欲坠的模样,轻轻摇了摇头,不得不说杨毅这一手挺高明,跟列夫骑士斗了一场地主,为的是马匹,可五百个金币啊,那是一千头健壮公马的价钱,只换来一千二百匹母马,实在是亏大了。 如果是一千二百匹公马,福曼一点异议都没有,可谁都知道,母马无论的力量,耐力,体能都不如公马,战马还是公马多,换这么多母马回去顶多就是拉车,种地,产马奶,能顶多大的做用? “尊敬的骑士老爷,你稳当点!”福曼很及时的策马扶了一下快摔下马的杨毅,杨毅懵逼的睁开眼睛,问道:“到家了?” “没有,还有一段路程,你小心些,不要在马上睡着了。” 杨毅苦笑了下,实在是太特妈困了啊,都困急眼了,好在这一趟没白来,虽然金币输了不少,至少有了一千两百匹母马,看了看天色,已经接近黄昏了,离洛克郡也不远了,杨毅对福曼道:“你先回去,通知管家带人来接收这一千二百匹母马。” 福曼再也忍不住了,对杨毅道:“咱们没有马场,这么多马赶回去,连个地方都没有,而且还全都是母马,用处也不大,草料都是问题啊。” 一千二百匹母马,虽然干草也能吃,可杨毅庄园里的草垛都不够这些母马一顿吃的,杨毅笑了下道:“我早就替你想好了,回去后,洛克郡每家每户送一匹母马,不过,不是白给的,让他们提供草料,前些日子咱们不是建造了个围栏嘛,马先关在哪里,用不了多少日子,咱们就会有草场了,还会有更多的公马,相信我。” 付出了五百个金币的代价,还玩命的陪着列夫疯狂的斗了三天地主,才有了一千二百匹母马,要不是五百金币的价值大于一千二百匹母马,列夫骑士也不会那么爽快给了杨毅,现在杨毅却说很快就有更多的公马,他到底想要干什么? 福曼想要问,却忍住了,他现在只不过是杨毅身边的一个魔法侍从,每一次问到杨毅的布置,杨毅都会用一种鄙视的目光看着他,并且嘲笑他的智商,福曼不想在看到那样的眼神了,干脆不问了,当好自己的魔法侍从就是了。 福曼骑着马先回洛克郡准备去了,杨毅振奋了下精神,跟赶马的马夫搭话道:“你们在列夫骑士那里当马夫,每个月的工钱是多少?” 在这个操蛋落后的童话世界里,马夫算的上是技术工种了,整个洛克郡甚至也只有两三个马夫,如果有可能,挖几个马夫也是好的啊,跟在杨毅不远的马夫四十多岁,一脸沧桑,听见杨毅问他话,骑在马上弯了下腰道:“尊敬的骑士老爷,给列夫骑士老爷养马,每天有十个铜币的工钱。” 杨毅故作惊讶道:“才十个铜币?实在是太少了,在洛克郡,挖矿和伐木的农夫每天都是二十个铜币的工钱,不如你来洛克郡吧,我给你每天五十个铜币的工钱。” 马夫有些犹豫,杨毅笑道:“不来也没关系,不过,要是有人懂得养马,想要多挣钱的话,让他来洛克郡,对于有技术的人才,老爷我想来是不吝啬的……” 说完,杨毅再也不理那个犹豫的马夫,上杆子的不是买卖,诱惑已经够了,至于来不来,让他自己去衡量,接着杨毅又问了几个关于战马的问题,知道了现在还没有骟马,就是被阉割过了的公马。公马往往不稳定,尤其是发情期,甚至会有伤人的举动。母马通常胆小,战场上容易怯懦。 杨毅心里更加有底了,聊着聊着,天色已经近了黄昏,终于是看到了洛克河,过了河也就到家了,杨毅没有想到的是河对面等待迎接他的竟然有几百号人,各个兴高采烈,想必已经得到了信息,杨毅要每家分一匹马。 杨毅老爷不光是仁慈,他之前说过的福利什么的,那是真的有啊,洛克郡的人民越来越热爱戴他们这个奇奇怪怪的骑士老爷了,见到杨毅,忍不住就是一声欢呼,小孩子们更是大声尖叫,以杨毅为偶像。 “我们尊敬的骑士老爷回来了,还发给我们每家一匹马,真是个仁慈的老爷。” “在这样骑士老爷的领地上生活,还真是幸福啊……” 几个列夫骑士的马夫,看到眼前这一幕都很惊讶,他们没想到杨毅竟然如此受欢迎,更没有想到,在短短的几个月时间里,洛克郡的平民似乎都变换了个模样,脸上的表情不在是麻木,颓废,甚至仇恨,都是喜气洋洋,脸上散发着红光,跟以前的差距太大了。 杨毅骑在马上,微笑挥手,当看到他身后的一千两百匹母马,洛克郡的人就知道他们的骑士老爷又创造了一个奇迹,欢呼声更加大了起来,过了河,杨毅老爷就算完成了任务,剩下的事自然有别人去干,这个人是福曼。 福曼忙活着指挥,杨毅独自骑着马回到了庄园,回到庄园,杨毅舒服的坐在椅子上,让小茶杯给泡了杯咖啡,又让老赛罗去把琼斯叫来,一杯咖啡还没喝完,琼斯就风风火火的冲了进来,琼斯早就和杨毅定下了成军的目标,训练出一只轻骑兵来,可是没有马,琼斯也很无奈,他也得到了消息,听说杨毅从列夫骑士的领地赶了一千二百匹母马回来。 虽然母马在体力,耐力,冲击力上都不如公马,可是一千二百匹母马,胜在数量够多,怎么也能挑出几十匹来,骑兵没有了马,那还能叫骑兵吗?福曼很兴奋,进来书房,见到杨毅,大声道:“小伙子们就在楼下,您叫我来是让我带着他们挑马去吗?” “是的,虽然不是上好的公马,可母马也是马啊,先挑出几十匹好的母马,让小伙子们先骑上,随后我会给你们数不清的公马,不过,这不是我叫你来的原因,我想问的是,如果现在就发生了战争,咱们能不能打得过列夫骑士和他的辅兵们?” “战争?”琼斯眉头皱了起来,琢磨了下对杨毅道:“列夫骑士的领地虽然大,但他的辅兵绝对不会超过一百个,小伙子们训练的都很刻苦,可是还没有闻过血腥味,我觉得能战不能战,还得是在战场上训练出来,虽然一百个辅兵比咱们多,但只要有我在,只要列夫骑士亲自上阵,我有把握把他给抓来,当您的俘虏。” 杨毅想听的,无非就是这么一句话,三十个才训练了几个月的小伙子,也就相当于后世新兵连刚结束,带着这样的新兵去战斗,杨毅心里很没底,可是琼斯威猛啊,要能把列夫骑士擒获了…… 要知道,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琼斯勇猛无比,带头作用是巨大的,何况战士总是要上战场的,他们的荣誉就在战场上,虽然洛克郡的建设连点雏形还没有呢,但是一只军队的诞生,却是很重要的,没有保护的建设,是徒劳的,也是危险的。 不管付出多大的代价,杨毅都要带出一只能战,敢打的军队出来,那么就从现在开始吧,就从跟列夫骑士的战争开始吧…… “琼斯,这几天要更严格的训练,吃的喝的,一切都供应上去,更要学会骑马挥剑,用不了多久,咱们就会跟列夫骑士对阵了,而我不想输掉这场战争!” 六十章 追求爱情的马 一个月后,草长莺飞的季节,野花遍地,阳光暖暖撒在人身上,一切都是那么的生机盎然,用赵老师的话说,春天到了,万物复苏了,又到了动物交佩的季节,洛克河对面的草场上,无数匹骏马在奔跑,欢乐的撒欢,牧马的马夫懒洋洋的守在一边。 河对面,十几个洛克郡的妇女在洗衣服,一个在她们身边玩水的十二三岁男孩子,仔细打量了打量对岸的马匹,蹦跳起来,撒开步子直奔杨毅的庄园,庄园里面,杨毅早就准备好,他身边是福曼还有琼斯,以及三十个穿着简陋皮甲,骑着母马的战士。 男孩子一阵风似的奔跑进来,看见杨毅,大声道:“骑士老爷,河对面又放马了,全都放出来了,至少有两千匹左右,我看到了,都是好马!” 杨毅从怀里掏出个银币,扔给孩子,道:“去马场通知老赛罗,把所有的母马全都赶到河边来。” 福曼终于明白杨毅为什么要赢母马了,他一直在为这一天做准备,杨毅思虑之深,招数之阴损,还能隐忍到今天,等河对面所有马匹都放出来才出招,让福曼有些不寒而栗,他这位骑士老爷的手段,还真的是…… 福曼不知道该怎么形容杨毅,不过,这也太不绅士了,他刚要说话,杨毅骑马带着琼斯和三十个士兵已经跃马出了庄园,按照他早就安排好的路线,守在两侧,很快一千匹母马就被放了出来,看着一千匹母马,杨毅终于是松了口气,没有人知道这一千匹马有多能吃,几乎把全郡的干草都吃光了,有些人家连生火的干草都没有了。 为了这一千匹母马,杨毅带着人累死累活在洛克山脚下建了个马场,今天终于到了该收获的时候了,春天不光是交佩的季节,还是特妈收获的季节,一千匹母马浩浩荡荡到了洛克河边,杨毅让赶马的人凌空甩了几鞭子,母马的叫声就响了起来。 母马们很快就引起了对面公马们的注意,有些发青的公马开始兴奋了,不停的打着响鼻,尥着蹶子,直到这个时候,还是没有引起对面马夫们的注意,毕竟你可以在河边放马,洛克郡的人同样可以,之所以放马一直在洛克河边,是因为洛克河不光是洛克郡最大的水源,同样也是列夫领地最大的水源,加上这片草场丰厚,自然就成了首选,多少年了都到这放马。 怎么都没料到,放了几十年的马都没事,偏偏今年出事了,当母马们打着响鼻汇聚到岸边,对岸的公马们就再也承受不住了,毕竟就算是马,也有追求爱情的权利啊,发了青的公马奋不顾身的朝着河对岸疾驰而来,几十匹几十匹的冲…… 杨毅吓了一跳,他没想到公马们追求爱情是如此的疯狂,急忙让人赶着母马往后面撤,不撤还好,一撤更了不得了,所有的公马奔腾朝着河对岸而来,等对面的马夫回过味来,一多半的马匹都冲了过来。 马夫有二十多个,眼见着马群跑过了洛克河,急忙采取措施,这个时候已经晚了,所有的马,甚至是小马,都被惊扰的朝着河对岸而来,跟下饺子似的,噼里啪啦……冲到了对岸,来到了杨毅的领地洛克郡,这种情形下,杨毅只能是让人赶着母马回马场,否则还不知道会闹出什么乱子来。 马夫们急了,马是属于列夫骑士老爷的,一下子都没了,他们赔不起啊,还不得砍了他们的脑袋?于是也都骑着马冲了过来,想要阻止公马们的叛逃,杨毅早就准备好了,不怕你过来,就怕你不过来,琼斯怒吼一声,带着三十个战士,愣是把马夫们全都给抓了起来,理由很简单,越境了! “尊敬的洛克郡骑士老爷,这些马是列夫骑士老爷的财产,你不能全都带走啊,我们是放马的马夫,你不能抓我们啊……”被抓了的二十多个马夫朝着杨毅大喊大叫,眼泪都快下来了,谁都没想到洛克郡的骑士老爷如此卑鄙,竟然用母马勾引了所有的公马。 到了这个时候,马夫们要是还想不明白,那就真的蠢到家了,杨毅看着绑的跟粽子一样的马夫们,阴沉着脸道:“洛克郡和你们骑士老爷的领地一直是以洛克河划分的,你们纵马进入洛克郡领地,是对洛克郡的冒犯和不尊敬,是无耻的侵犯,而且你们的马毁坏了洛克郡的房子,踩坏了许多的花花草草,我们损失很大,现在,我放你回去,告诉你们的骑士老爷,我要把侵犯洛克郡的马和马夫都扣押起来,让他拿金币把入侵的马和人赎回去,至少要一万个金币。” 杨毅正气凛然,大言不惭,一场阴谋诡计,愣是被他提高到了入侵的高度上去,得了便宜还卖乖,说的义正言辞,一本正经,自己到底是跟了一个怎样无耻的骑士老爷啊?福曼暗自叹息了一声,让手下放开一个马夫,那马夫不敢停留,踉踉跄跄的朝河对岸走去。 杨毅精神振奋,隐忍了这么多天,终于是得逞了,至少得了两千匹好马,都是正值壮年的公马,他的轻骑兵队伍很快就能建立起来的,现在头疼的是,洛克郡的人实在是太少了,不过,他已经有了三千匹马,已经是了不起的收获了。 洛克河边有不少妇女在洗衣服,虽然被杨毅请离的远了些,却把整个过程看的清清楚楚,眼见着杨毅毫不费力得到了成群成群的马匹,齐声欢呼,有的人朝杨毅喊道:“尊敬的骑士老爷,你是在是太了不起了……” 杨毅扭头向要跟妇女们亲切打个招呼,却看见许多公马过了河后就迫不及待的……卧槽,那场面简直辣眼睛,而且他目光跳过那些辣眼睛的公马和母马,不远处就是那些站起来朝他狂呼乱喊的洛克郡妇女们,杨毅哭笑不得,脸有点红,扭头过对福曼喊道:“快把所有的马都赶回马场去,别再这地方交佩……实在是有碍观瞻。” 福曼大声呼和庄园里的人,让他们把马都赶走,吩咐完了,忧心忡忡对杨毅道:“尊敬的骑士老爷,我们虽然得到了马匹,却也得罪了列夫骑士,你不怕他来报复吗?” 福曼不知道该怎么形容杨毅这种行为,说他是骗吧,不算,说他是硬抢吧,也不算,很难用一个标准来衡量他的这种不道德行为,让福曼顾忌的是,洛克郡全面建设刚刚起步,还很弱小,直到现在为止,杨毅依然是靠着从布莱克国王那骗来的一万个金币在硬撑,却看不到任何进项。 虽然杨毅让维克多带着人,带着马车,带着土炉子去卖,可是这么长时间过去了,只见土炉子一个个的往外运,却没见到一个铜币,福曼很是为杨毅着急,着急是因为杨毅根本没把销售方式告诉福曼,这样的事当然还是越少人知道的越好。 杨毅也听得出来福曼是真心替他着急,笑着对他道:“福曼,我现在最怕的是列夫骑士不来找我报复,要知道我们还缺一块肥美的草场,他要是不来找我报复,我该怎么得到草场呢?伟大的米斯特拉魔法女神啊,保佑列夫骑士千万不要忍下这口气,就让他来找我报复吧……” 福曼楞了下,不知道杨毅又要搞什么鬼,但他知道杨毅肯定有办法,接下来的事情还有很多,杨毅和福曼开始忙碌了起来…… 被杨毅放走的马夫很悲怆,刚才还两千多匹好马呢,现在一匹都没有了,洛克郡的那位骑士老爷真是个心狠的,连他们几个马夫的马都没放过,现在要去给列夫骑士老爷报信,都得走着去。 马夫很悲伤的走了很远的路才来到列夫骑士老爷的城堡,列夫老爷正在跟管家和一个行商的商人在斗地主,自打杨毅离开后,列夫老爷对斗地主的热情又上升到了一个高度,饭可以不吃,水可以不喝,觉可以不睡,地主却是一定要斗的…… 因为杨毅离开的时候,赞赏了列夫骑士一句:“尊敬的列夫骑士,你简直就是个赌神。” 于是列夫骑士就在为成为赌神而奋斗,当马夫鼻涕一把泪一把告诉他杨毅用他赢来的母马把他所有公马都给勾引走了的消息后,列夫骑士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这是那个一脸和善,跟他有着相同爱好的洛克郡骑士该干的事吗? 列夫骑士对杨毅的印象非常好,虽然开始觉得他黑眼睛,黑头发的有些怪异,斗了三天的地主之后,列夫骑士甚至把杨毅当成了朋友,一个非常好的朋友,还在期待着他会回来继续他们斗地主的友谊。 可谁知道友谊的小船说翻就翻,最让列夫骑士感到愤怒的是,杨毅简直就是赤果果的背叛,背叛他们的友谊,用卑鄙无耻的招数骗了他,还一张嘴就要一万个金币,愤怒的列夫骑士推翻了牌桌,对管家吼道:“去,把所有的领地的士兵都找来,我要让那个无耻的洛克郡骑士付出鲜血的代价!” 六十一章 永不为奴 杨毅这几天过的很紧张,他知道列夫骑士一定不会善罢甘休,害怕列夫骑士带人偷袭,害怕战败,洛克河附近警戒的人早就派了出去,杨毅每天都全副武装等待消息,睡觉都睡不踏实,等了几天后,列夫骑士派人来下战书了。 战书约定在后天的下午两点,列夫骑士将带领一百名士兵,跟杨毅在洛克河决战,杨毅要是害怕的话,可以现在就投降,列夫骑士以贵族的名字起誓,将会给杨毅贵族的待遇…… 杨毅手里的战书十分考究,还烫着金字,简直跟结婚请柬有一比,让他很是懵逼。 战争应该是尔虞我诈的,互相欺瞒,以最终的胜利为目的,什么手段都可以拿出来用,比如中国历史上的历代战争,那个不是机谋百出,算尽天机,有十万人就敢称百万,精彩纷呈,被后人谈论千年。 列夫骑士倒好,直接告诉杨毅他要带多少人,约好时间,大家决战,这是打仗还是约架?杨毅的性格本来就谨慎多疑,不敢当真,把福曼叫来一打听,别说,童话世界里的贵族们打仗都是这么打的,先下战书,约好各带多少人,时间,聚在一起战斗。 最为奇特的是,弓箭不能朝着贵族放箭,不能击杀贵族,只有贵族能杀贵族,而贵族被俘虏后,可以用财物把自己赎回去的……据说这是贵族精神,福曼解释完,杨毅就明白了,这是贵族们保护自己的一种手段,约定成俗。 怕死就怕死呗,偏偏说是贵族精神,真是不要脸到家了。 杨毅怕的是列夫骑士偷袭,毕竟洛克郡没啥军事力量,就那么三十多个骑兵,虽然被琼斯狠狠的练了几个月,可就是一群新兵蛋子,见了血哆不哆嗦都不好说,可要是列阵,面对面的打仗,那就没什么好怕的了。 战书肯定是要回的,杨毅想起后世成吉思汗对花剌子模的使者说过一句特霸气的话,觉得很应景,挺胸抬头对福曼道:“替老爷我起草战书,就写,你要战,便作战!” 听到杨毅装逼的战书,福曼很懵逼,问道:“你还没说带多少人应战。” 不识趣的人,真的是……杨毅无奈对福曼道:“他傻,我可不傻,就这么回,后天下午准时见!” 福曼去回战书去了,杨毅把琼斯叫了进来,告诉他和列夫骑士后天约好了在洛克河,两个领地进行第一次战争,不过,杨毅并不想把全部人马拉出去跟数人头一样傻乎乎硬拼,他的想法是自己带十个骑兵,跟列夫骑士正面对峙,让琼斯带领二十个骑兵绕到列夫骑士背后,从背后偷袭,并许诺在战争中拼命作战向前的战士,战后至少有二十个银币的奖赏,谁杀敌最多,奖赏的就越多,还可以晋升为十夫长。 对于洛克郡士兵的军职,杨毅早就和琼斯商量了出来,决定摒弃不科学的军职,而是用后世的军职,十夫长,百夫长,千夫长,万夫长,并且每升一级,对应的报酬就会升一倍,比如一个普通的战士一个月是十个银币,那么十夫长就是二十个银币,百夫长就是四十个银币……以此类推。 杨毅的这种薪金鼓励制度,让洛克郡的三十个小伙子拼命的训练,只要升一级,是真的能养家啊,真的就是天差地别,何况他们是杨毅起家的底子,只要好好修炼,以后扩军了,难道还能不升官? 俗话说重赏之下必有勇夫,虽然训练时间短,杨毅却相信三十个新兵应该还是有一定的战斗力的,可琼斯是这个世界的人,秉承着这个世界的规矩,据理力争了几句,说他这样打仗是不对的,是不名誉的,传出去会对杨毅的名誉造成损害。 可杨毅下了决心不那么玩,他又是骑士老爷,琼斯只能是无奈的答应下来,布置完杨毅决定这两天不能闲着,应该练练剑术,找了一把长剑,在庄园里面劈砍,劈砍…… 两天后的中午,杨毅跟战士们吃了个半饱,一直耐心等待,等到快三点的时候才骑着马,带着十个骑兵,慢悠悠的朝洛克河边而去,晚一个小时到达指定战场,杨毅是故意的,故意让列夫骑士和他的士兵们多等等,消耗他们的耐心和血勇之气。 杨毅懂得一而再,再而衰,三而竭的道理,那是老祖宗的智慧,不用白不用,杨毅没有想到的是,洛克郡的百姓一波波的从家里走了出来,有的骑马,有的干脆步行,有男有女,有老有少,手里都拎着武器,有刀剑的拎着刀剑,没刀剑的拎着斧头,锄头……默不作声,跟上杨毅的队伍,一个个的眼神坚毅,显然他们也要上战场。 跟在杨毅身边的福曼想让洛克郡的百姓回去,却被杨毅拽住,大声道:“每一个洛克郡的人民都有权利保护自己的家园,这是他们的权利,我们不能剥夺他们的权利,何况列夫带领士兵是来侵略,在我的故乡有句话说的好,朋友来了有美酒,敌人来了有刀剑,洛克郡的人民,永不屈服,永不为奴,打击列夫侵略者,人人有责……” 话说的很大声,就是给洛克郡的人听的,听的洛克郡的人民热血沸腾,尤其是那句洛克郡的人民永不屈服,永不为奴,实在是太给力了,可是……不是他们的骑士老爷先骗了列夫骑士老爷的马嘛?这样说真的好吗? 不过,喊着这样的口号实在是太热血沸腾了,去特妈的列夫骑士老爷……在杨毅的鼓动下,洛克郡的百姓高声叫喊:“朋友来了有美酒,敌人来了有刀枪,洛克郡的人民永不屈服,永不为奴……” 福曼目瞪口呆,杨毅却得意洋洋,洛克郡的百姓还是有良心的,没有白给他们发钱,杨毅忘记了洛克郡的百姓本来就是刁民,穷山恶水的刁民,洛克郡的人各个都是刁民,只不过是杨毅手段更高明,把他们征服了而已。 最重要的一点是,杨毅也是刁民,甚至比洛克郡的百姓更离谱,他做的每一件事,都是离经叛道,却是那么过瘾,这样的骑士老爷,能不受洛克郡百姓的爱戴吗?于是乎,一路走来,洛克郡的人民跟过节一样,喊着口号,拿着武器,杀气腾腾的来到了洛克河边。 贵族间的战斗是要正正经经的,是要穿上铠甲让两位骑士老爷先战斗的,这样打群架是没有荣誉可言的,但是杨毅留了个心眼,只是说列夫骑士来找他报仇的,要把洛克郡所有的马都要回去,却没说战书的事,所以洛克郡的百姓并不知道列夫骑士下了战书。 看到洛克郡的人如此支持他,本来有些忐忑的心终于放了下来,赢定了!列夫骑士,敢跟老子叫板,就让你见识见什么叫人民战争,老子让你淹没在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中…… 洛克河对面的列夫骑士已经等的有些不耐烦了,约好了两点决战,可是快到三点了,杨毅还是没有来,他两点就披上了重甲,实在是太沉了,等了半个小时无奈卸甲休息,刚休息了不大一会,就见杨毅带领着十个骑兵,和洛克郡的百姓来到了河边。 列夫骑士虽然爱斗地主,但也不太傻,他早就打听到了洛克郡的虚实,洛克郡自打新的骑士来到领地之后,召集了三十个士兵,就三十个士兵,所以这一次列夫骑士来了一百个骑兵,三倍多的兵力,还不立刻就把洛克郡给打垮了? 一定要惩罚洛克郡的骑士,把他俘虏了,仍然给他贵族的待遇,让他天天陪我斗地主,但是他没想到,杨毅晚到了一个小时不说,整个洛克郡的百姓都来了,里面还有七个小矮人……几百号人浩浩荡荡,杀气腾腾。 “快,快给老爷我披甲!”列夫骑士急忙翻身起来,让侍从给他披甲,列夫骑士的铠甲,当然是上好的,银光闪闪擦的锃亮,可全身包裹式的重铠,由整张铁皮按身体包裹而成,关节部分也由弯曲的铁皮包裹连接,重量得有五十斤,不吹牛逼的说,就列夫骑士的铠甲,穿上起码得十分钟。 整套铠甲拼装上,直接就能竖立在地上,当真是威风煞气,杨毅就没有这么好的铠甲了,甚至连甲都没有,就穿了个琼斯的破烂皮甲,琼斯的铠甲还是让他自己穿着,毕竟他才是真正的主力,杨毅跟列夫骑士一比,实在是寒酸,甚至连遮掩头部的帽子都没戴,就这么轻装而来。 列夫骑士当然是看不起杨毅的,杨毅也没指望他能看得起,看不起自己的人多了,他列夫骑士算老几?而且他也没耐心等待列夫骑士穿好铠甲在战斗,那不是傻吗?他可不是宋襄公,也不是真正的贵族,他是穿越来的啊。 看到河对面列夫骑士在忙忙碌碌的披甲,一百多个穿着皮甲的骑士杂乱的围成一堆,有的甚至还没上马,杨毅就知道他赢定了,都没带犹豫的,抽出腰间的破剑,朝着前面挥舞,大声喊道:“打击侵略者,洛克郡的人永不屈服,洛克郡的人永不为奴!” 喊完策马就朝列夫骑士的阵营冲了过去,一点都不按照套路出牌,十个轻骑兵抽出长剑跟随着杨毅,后面是洛克郡的男女老少,一起热血沸腾的大喊:“洛克郡的人民永不屈服,洛克郡的人民永不为奴……” 也不知道谁要让他们屈服,谁要让他们为奴,管他那,反正这样喊很带劲,于是洛克郡的人潮水般朝着列夫骑士冲杀了过去…… 六十二章 毫无悬念 杨毅的骑术仅限于能骑马奔跑,挥剑砍人都做不到,洛克郡的士兵们虽然骑马的时间也不长,但都是穷苦人家的孩子,很是能吃苦,不管琼斯怎么操练都能坚持下来,为了能够提升骑术,有的小伙子恨不得睡觉都把自己绑在马背上,毕竟杀敌赏赐丰厚,要是能升一级,当个小军官就能让家里不在贫穷,过上好的生活,洛克郡的人实在是穷怕了。 小伙子们的骑术比杨毅高明,在杨毅发起冲锋之后,十个轻骑兵就抽出了长剑,跟打了鸡血似的朝着还在披甲的列夫骑士冲了过去,竟然超越了率先冲锋的杨毅,后面的百姓也是人人大呼小叫着瞬间冲过了洛克河。 福曼紧紧守在杨毅的身边,手中的魔法棒闪耀着光芒,列夫骑士都懵逼了,扭动着配胖的身躯还在穿铠甲,大声叫喊道:“快快!用弓箭射死他们!” 列夫骑士手下有四十个弓箭兵,听到他命令,从背上摘下弓箭,可还没等搭弓,猛听得身后传来急促的马蹄声,回头看去,就见琼斯带着二十个骑兵从背后冲了过来,虽然只有二十个人,可是喊声如雷,各个都抽出了长剑,亮晃晃的长剑反射着太阳的光芒。 列夫骑士这边的士兵也没怎么上过战场,无非是跟在骑士老爷身后作威作福,而且他们从来也没见过这么打仗的,甚至都没听说过,按照规矩,双方就应该排兵布阵,面对面的冲击,谁赢谁输,看谁的战阵更坚固,看谁能冲击的次数多,一般来说,当士兵损失超过百分之二十,就会自动崩溃,认输。 那有洛克郡这样的,不管不顾,甚至都不等他们骑士老爷披好铠甲就冲了过来,身后还有一队骑兵,两面夹击……这就太操蛋了,更操蛋的是,琼斯带着二十个骑兵冲杀过来,列夫骑士惊慌之下,竟然让他们转头先射琼斯…… 等弓箭兵跑到队伍后面,根本来不急拉弓,琼斯已经带着骑兵冲了过来……战争结束之快谁都没有想到,杨毅都没有想到,琼斯一个冲击之下,列夫骑士的士兵就崩溃了,乱做一团,当琼斯挥舞起手中宝剑砍掉一个人的脑袋,崩溃的速度就更快了。 列夫骑士的士兵们开始逃跑,可杨毅也带着人过来了,还能跑到那去?而且列夫骑士的士兵太软弱了,在洛克郡士兵的眼里,简直就是活动的银币,于是乎,振奋精神,冲杀了都没一个来回,所有列夫骑士的士兵就都举手投降了。 更惨的是列夫骑士,他连铠甲都还没穿上呢,就被冲阵的琼斯杀到了身边,只喊了一句:“我是骑士,贵族,你不能杀我!”然后就被琼斯用剑柄砸在了脑袋上,光荣的躺在了草地上,等杨毅冲过来,战斗已经结束了,卧槽!这特妈是战争?规模小也就算了,打的也是乱七八糟,都没现实世界中两个村的械斗精彩,就是特妈打群架呢。 杨毅哭笑不得,看着躺在地上穿了一半铠甲晕死过去的列夫骑士,实在是无语的很。 更让杨毅无语的是,洛克郡的人民得到了大胜,兴奋的嗷嗷直叫,追着列夫骑士手下的士兵玩命的打……杨毅急了,急忙对身边的福曼道:“阻止大家打列夫骑士的士兵,老爷我还有用,投降的都抓起来,不能死了,谁给老爷我打死了,赔偿我一个金币……” 福曼急忙去传杨毅的命令,洛克郡人民痛打落水狗的热情才消减了下去,杨毅很开心,琼斯却很郁闷,这仗打的也太轻松了,根本没显露出他的勇猛来,有点无精打采,杨毅却不这么看,琼斯冲阵的时候,那真跟个野兽一样,无人能挡,列夫骑士身边还是有两个忠心耿耿的骑兵的,一起去拦琼斯,却被琼斯两剑就给砍翻了,瞬间杀到了列夫骑士的身边。 如此威猛之人,跟猛张飞比也不差啥了,不愧是一只野兽……杨毅策马来到琼斯身边,轻声道:“小伙子们的表现怎么样?” “还不错,都挺勇敢,但跟真正的勇士还有很大的距离。” “嗯嗯,好好带领小伙子们继续努力下去,凡是挡在咱们前进路上的都是敌人,都等着你们去战胜,你们不光要战胜敌人,还要战胜高山和大海,今天起,咱们洛克郡的军队就算成立了,送你们几个字,我来了,我看到了,我征服了!” 这句话是凯撒大帝在小亚细亚吉拉城大获全胜,欣喜的凯撒给罗马人报捷时只用了三个拉丁语单词:来了!我看见了!我征服了!惜字如金,却是掷地有声、铿锵有力的最强音!对于战士来说,这样的词语最能激起他们的血性和抱负,当然童话世界里是没有这句话的,可是从杨毅口中说出来依然是那么的让人热血沸腾。 琼斯的眼睛亮了,他明白杨毅话里的意思,杨毅的抱负绝不止如此,他们的征战只是刚开始,琼斯认真对杨毅道:“愿意为你效忠!” 琼斯旁边的轻骑兵同样因为这句话热血沸腾,虽然都在马上,却都弯腰对着杨毅大声喊道:“愿意为骑士老爷效忠!”声音之大,传到洛克郡百姓的耳朵里,引起了一片片欢呼,杨毅微笑着,心里却有点意兴阑珊,零伤亡就拿下了列夫骑士,他也太特妈弱了,一点成就感都没有。 杨毅骑在战马上,高举手中的长剑,喊道:“我们胜利了!” “我们胜利了,我们胜利了……”欢呼声传荡在列夫骑士的领地上…… 疼疼……列夫骑士感觉头疼的都要裂开了,他似乎做了一个噩梦,一个黑暗无比的噩梦,他好像被洛克郡的那个土老帽给俘虏了,列夫骑士呼吸急促,睁开了双眼,看见自己爬在一匹马上,全身被五花大绑。 啊,想起来了,他的确是被俘虏了,被那个卑鄙无耻的小人,土老帽,东方人给俘虏了,可是老爷我不服气,洛克郡的杨毅骑士是个小人,他根本不按照规矩来战争,列夫骑士激动了,大声喊叫道:“放我下来,我是骑士,我是贵族!” 列夫骑士实在是太胖了,肉球一样的从马上滚了下来,有两人粗壮的男人急忙把他拽了起来,其中一个对他道:“快走,你现在是洛克郡的俘虏了,你这个无耻的侵略者……” “拿开你那肮脏的手,我是贵族,我是尊贵的骑士老爷,战败了也有贵族的待遇,让你们那个卑鄙无耻的骑士老爷来见我,他卑鄙的偷了我的马,还不遵守贵族之间的战争规则,他不配当骑士,他不是个贵族,他是个小人,卑鄙的小人……” 列夫骑士很是大义凛然,站在原地大声喊叫,扭动着圆滚滚的身子,就是不往前走了,两个看守他的平民有些束手无策,毕竟列夫骑士说的都是真的,贵族即使战败也有贵族的体面,也有相对应的规矩,他们已经被这种规则洗脑了几百年,有些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押解俘虏的人,是杨毅临时让跟着小矮人们的采木工充当的,由于这些平民们参加了爱郡主义战争,杨毅决定凡是参加了战斗的人都有一个银币的赏赐,所以这些平民们干起活来格外卖力,收拾战场,押解俘虏…… 列夫骑士的喊叫让两个伐木工人拿不定主意该怎么办,好在另外一个比较聪明,杨毅老爷就在队伍后面,不知道该怎么办,当然要去问他们尊敬的骑士老爷,于是他让另外的伐木工看好列夫骑士,转头跑去问杨毅。 列夫骑士相信杨毅一定会给他相应的待遇,他是骑士是贵族,打仗输了有什么了不起的,成了俘虏有什么了不起的?还不是拿钱赎回去,所以他极力摆出贵族的架子,虽然很滑稽,但洛克郡的百姓们看到他,眼神中还是有些敬畏。 这种敬畏是阶级的敬畏,是传承下来的,是固有的思维,是与生俱来的,就像是杨毅刚来到洛克郡,只带着七个矮人和福曼,洛克郡的人也没有想着把杨毅干掉,更没有冲击他的庄园,除非这位骑士老爷剥削的他们连饭都吃不上,洛克郡的人才会跟骑士老爷对着干。 普通的百姓心里,贵族统治他们是天经地义的,洛克郡的人已经很野蛮了,甚至有点无法无天,敢跟剥削他们的骑士对着干,但畏惧还是有的,连洛克郡的人都这么想,可见其他地方的百姓,更是对贵族有着天生的敬畏。 让所有人都想不到的是,杨毅竟然干了一件颠覆的事,他并没有亲自前去见列夫骑士,而是给了通报他消息的伐木工一根马鞭,还带来了几句话。 伐木工听话的跑回到了列夫骑士身边,举着鞭子,对列夫骑士道:“我们骑士老爷说了,当俘虏就要有当俘虏的觉悟,你要是不配合,就让我用鞭子抽的你配合,给我走!” 列夫骑士看着趾高气昂的伐木工,感觉天都塌了,那个卑鄙的人,无耻的人,不遵守贵族的人,他不是个贵族…… 来往忙碌的洛克郡的百姓看到眼前这一幕,突然一起发出了激动的欢呼声。 六十三章 我们是朋友 列夫骑士既愤怒又委屈,愤怒的是,杨毅不按规矩出牌,用他赢来的母马把牧场所有的公马都勾引到了洛克郡,还硬说那些公马和马夫是侵略者,打仗也不按照套路出牌,连骑士的铠甲都不穿,还从后面偷袭,这个卑鄙的杨毅。 委屈的是,他是贵族,就算被俘虏了,也应该有贵族的待遇和体面,可是杨毅根本不给他这种待遇和体面,而是把他关在了马场的一个小茅草屋里,外面是三千多匹马,还有他战败了的士兵,怕他跑了,捆的五花大绑,这是对他的不尊重和侮辱,他列夫是骑士,就算是战败被俘,赎金还没到,怎么能跑呢?他根本不会跑的啊,逃跑是有失贵族尊严的啊,这个该死的杨毅…… 更该死的是,杨毅把他扔到茅草屋后,像是把他给遗忘了,除了每天会派人来给他喂上一顿黑的不能在黑的裸麦饼之外,连人影都看不到,也不提赎金的事,被关进来的列夫骑士开始还高声叫骂杨毅不懂规矩,他会禀告现如今的白雪女王,让她来惩治杨毅,还说要报仇,要跟杨毅不死不休之类的废话…… 喊了两天,根本没人搭理他,连一天一顿黑黑带着难闻味道的裸麦饼都不送了,更操蛋的是还下起了雨,外面下小雨,茅草屋下中雨,外面下中雨,茅草屋里下大雨,外面下大雨,茅草屋里下暴雨,阴冷潮湿,伴随着马粪的味道。 列夫骑士欲哭无泪,自打出生他就没遭过这样的罪,暗自祈祷杨毅快点来吧,要多少赎金都给了,只要不在让他遭罪,可有一次他偷听到了外面两个看守士兵的对话,说杨毅为了惩罚侵略者,要亲自砍了列夫骑士的脑袋。 列夫骑士一下就懵了,蔫了,哀求着要见杨毅一面,可杨毅还是没有来,一个星期后,列夫骑士蓬头垢面的都没人模样了,他很悲伤,认为自己死定了,就在他绝望的这一天夜里,杨毅来了,自己一个人拎着油灯,推开了茅草屋的门。 杨毅当然是故意的,不好好折磨折磨列夫骑士,不打掉他身上贵族骄傲的那层皮,谈判是不好谈的,一个星期就差不多了,杨毅没想到的是,列夫骑士实在是太悲惨了,不过是一个星期而已,整个人像瘦了一半,原本跟球似的,现在都立体了。 最明显的是列夫骑士身上的趾高气昂,牛逼哄哄,不见了,现在的列夫骑士胡子拉碴,颓废,疲惫,绝望,看到杨毅进来,眼泪突然就流下来了,杨毅都有点不忍心了,叹息了声道:“尊敬的列夫骑士,不好意思,这两天事情比较多,我来晚了啊。” 列夫骑士看到杨毅,情不自禁的就颤抖了下,恐惧问道:“你……你是来杀我的吗?” 杨毅装作一愣,问道:“这话从何说起?啊,你怎么变成了这副模样?”也不等列夫骑士回话,杨毅扭头故作恼怒朝门外看守的洛克郡士兵喊道:“我不是让你们好好伺候列夫骑士的嘛,怎么会搞成这个样子?” 门口的士兵唯唯诺诺的不敢吭声,其实这就是装,要是现代人或是中国人早就看出来了,偏偏列夫骑士没看出来,跟着杨毅委屈的告状道:“他们根本不管我,不管我的抗议,不管我是贵族,不给我松绑,还不给我吃饱,我的天呢,你终于是来了……” 杨毅……特无语的看着列夫骑士,这都是什么脑子? 杨毅觉得跟列夫骑士演戏是给瞎子看,也懒得跟他兜圈子了,开口道:“尊敬的列夫骑士,我想咱们该为这场战争的结束商讨一下了。” 杨毅丝毫没有要给列夫骑士松绑的意思,列夫骑士已经习惯了这种待遇,毕竟被绑了一个星期,听到杨毅主动提起,急忙道:“早就该结束了啊,你说,你要多少赎金?” “列夫骑士,我其实是个善良的人,可你们毕竟是侵略者,也是战败者,教训总是要有点的,首先,洛克河对面的五百亩草地你要划给我,并且给我五十个能牧马的人,至于被俘虏的士兵当然也归我了,你的铠甲也是我的了,你要是同意,我现在就放你回去。” 杨毅淡淡说完,列夫骑士惊了,被杨毅狮子大开口给惊了,他以为付出金币,就能把自己赎回去,列夫骑士不缺钱,毕竟还有从杨毅那里赢来的五百个金币,足够了,没想到的是,杨毅根本不要金币,而是要土地,还是他领地内最肥美的草场,五百亩啊,那可不是一个小数目,不客气的说,有些小领主的全部土地,也就五百亩左右。 而且看样子马是不会还了,还要给他五十个马夫,俘虏的士兵和铠甲也都成了杨毅的了……列夫骑士纵然很富裕,也是差点一口老血没吐出来,瞪着眼睛看杨毅,半天都没说出话来。 杨毅早造就预料到了列夫骑士会是这种表现,悠然对他道:“列夫骑士,你要好好想想我的要求,其实我并不想白要你的东西,如果你肯把我要的给我,我会送给你一个主意,让你再从别的骑士那里得回土地和人口,要是不同意,也没关系,你就在这好好想想吧,什么时候想明白了,什么时候让人通知我。” 杨毅装模作样的转身要走,列夫骑士一下子就惊了,杨毅能把他关在这里一个星期不闻不问,就能继续关他一个月不闻不问,他实在是一分钟都不想在这破茅草屋待下去了,对杨毅喊道:“等等,你真的有办法能让我从别的骑士那里得回损失的土地?” 杨毅暗自叹息了声,一个人蠢不是罪过,既蠢又贪婪才是罪过,列夫骑士显然就是其中一个,不坑他,还能坑谁呢?杨毅回过头来,挤出人畜无害的笑容,道:“尊敬的列夫骑士,相信我,你得到的,将比你失去的还要多。” “如果你真有办法,我就答应你!”列夫骑士屈服了,就算是杨毅骗他,他也认了,只要能从茅草屋出去,再回去做他的骑士老爷,什么代价都答应了,杨毅点了点头,对门口的两个士兵喊道:“去,把列夫老爷身上的绳子给解了,再在给列夫老爷换身干净的衣服,带到我的书房,这都是什么味……” 当然是马粪味,茅草屋就在马场,加上下雨,那味道……杨毅是捏着鼻子离开的,回到庄园,杨毅洗了洗脸,这才感觉舒服了点,回到书房,坐在椅子上,喝着咖啡,杨毅陷入了沉思,他的沉思,想的当然是怎么坑列夫骑士,才能把利益最大化。 杨毅也没想到列夫骑士能这么痛快就答应给他土地,以为怎么也得摆摆臭架子,在多折磨两天,吓唬两天,贵族老爷们的无耻还真是没有底线啊,既然列夫老爷如此豪爽,杨毅就要琢磨琢磨怎么才能更好的坑他一把。 坑人也是有套路的,讲究的是循序渐进,深挖坑,浅铺草,最好的效果就是把列夫老爷给卖了,他还帮着数钱,还得说杨毅好,这才是最高的境界,沉思当中,不知道过去了多长时间,敲门的声音响起,杨毅喊了声进来。 两个士兵押着换了身干净衣服的列夫骑士老爷哆哆嗦嗦的进来,列夫老爷换了一身粗麻布的衣服,面无血色,杨毅装模作样的又训斥了两个士兵几句,让小茶杯倒咖啡来,就让列夫骑士坐在自己对面的椅子上。 温暖的壁炉,热乎乎的咖啡,让列夫骑士很是出神了一阵子,其实他还是很瞧不起杨毅,因为杨毅的书房实在是太简陋了,甚至都不如他的牌室,尤其是他一路走过来,发现杨毅庄园里的人都是年纪大的仆人和侍从,只有一个十几岁的女孩很漂亮,还穿的一点都不好。 杨毅是穷疯了,列夫骑士给杨毅下了定论,有了这样的定论就不难理解为什么杨毅那么贪婪了,而且似乎优越感又回到自己的身上了,杨毅和列夫面对面喝着咖啡,有些沉默,列夫抬头看了一眼杨毅,杨毅那黑色眼睛里眼神有些冰冷。 “尊敬的杨毅骑士,我们有着相同的爱好,我一直把你当成我的好朋友,之前的事只是一个误会,你的条件我都答应,只是,你说过能给我出个主意,从别的骑士那里得到更多的土地和财富,我想问问是不是真的?” “当然是真的,因为共同的爱好,我也拿你当做我的朋友,可是面对侵略,我是不能忍受的,这是惩罚,但我还是不想让咱们两个之间充满了仇恨,因为我们两个郡离的实在是太近了,我们应该是兄弟关系,所以,我要告诉你一个办法,一个你擅长的办法,从别的骑士那里获取得更多的财富和土地,这样,你就不会恨我了,我们能继续友好下去。” “哦,那是什么办法呢?”列夫骑士真的好奇了。 六十四章 只要你们效忠我 杨毅当然有办法,他从书桌抽屉里取出一副扑克牌亮了亮,列夫骑士很懵逼,虽然他看到扑克牌手就痒痒,可现在也不是斗地主的时候啊,无奈道:“尊敬的杨毅骑士,谈判是很严肃的事情,等谈判完了,咱们再斗几把,不瞒你说,我的手还真有点痒痒呢。” 看着列夫骑士装出来的一本正经,杨毅差点没问他是那个猴子派出来的逗比?强忍住对列夫骑士道:“你想不想知道,为什么我总能抓到四个2?” “因为你的手气好!你也不是把把都能抓到四个2,”列夫骑士很诚实的回答。 杨毅笑了笑,把扑克牌放在书桌上:“你信不信我每一把都能抓到四个2?不信你可以来试试。” 看到杨毅如此笃定,列夫骑士就把严肃的谈判忘的一干二净了,搬着椅子凑过来,杨毅让他洗牌,两个人轮流抓牌,为了震慑列夫骑士,杨毅几乎是头四张必然抓到四个2,把把如此,列夫骑士就算是再傻,也知道杨毅靠的不是运气了。 可是他靠的是什么呢?牌是自己洗的,杨毅也没有作弊的条件,他甚至使劲盯着杨毅的手,却看不出来任何门道,心服口服的列夫骑士眼睛都亮了,问道:“你……你到底是怎么做到的?” 杨毅把扑克牌扔到桌子上,随便呼啦了几下,喊道:“出来吧!” 杂乱的扑克牌中,四个2竖立起来朝着杨毅道:“您好,我尊敬的骑士老爷。” 列夫骑士惊呼道:“魔法!” “没错,这是有魔法的四个2,乃是2中之王,因为他们效忠于我,混迹在扑克当中,没人有人能看的出来,我想让他们到我的手里,就会到我的手里,现在你知道为什么在跟你斗地主当中,四个2会经常在我的手里了吧?” 列夫骑士的眼睛快冒星星了,都没过脑子,问道:“那你为什么不每一把都让四个2到你的手里呢?” 杨毅没回答,用一种看傻瓜的眼神看着他,列夫骑士很快就恍然大悟了,生气道:“你作弊,还不想让我发现,是不是这样?你说拿我当朋友,有你这样的朋友吗?你这是作弊和欺骗……” 杨毅都快被列夫骑士蠢哭了,忍住想揍他的冲动,无奈道:“如果我不拿你当朋友,会把这个秘密告诉你吗?正是因为拿你当朋友,才想着补偿你,这么跟你说吧,洛克郡实在是太穷了,到了手里的东西,是绝对不会在给出去的,但我又觉得对不起你,所以才会把这个秘密告诉,你想想,我要是把四个2中之王借给你……” 列夫骑士立刻就明白杨毅是什么意思了,激动道:“你是说,把四个2中之王借给我,让我去赢别的骑士的财富和领地?” “对啊,小赌怡情,大赌才能发家致富,只要你答应了我的要求,四个2中之王借给你半年,而且我可以跟你结成联盟,从今往后,洛克郡和你的领地就是兄弟,谁要是对你不利,就是对洛克郡的不敬,咱们两个联手,你看怎么样?” 杨毅的诱饵终于抛出来了了,他相信列夫骑士一定没法子抗拒,列夫骑士看着桌子上灵动的四个2,暗地里盘算了下,五百亩的草场,两千匹好马,一百多个士兵和几十个马夫,看上去很多,可要是有了四个2之王,跟别的领主斗地主,赢的就是不这点了,看来杨毅还真是把自己当做朋友了,连这个秘密都告诉了他。 很难衡量吗?当然不,列夫骑士瞬间就做出了决定,伸出手来对杨毅道:“成交!” 杨毅笑着伸出手来,跟列夫骑士握了握手,道:“下面我们该签署一些土地转让的文件了,对了,我还有一个小小的要求,那就是请您把那些士兵和马夫的家人送到洛克郡来,从此以后他们就是洛克郡的人了。” “一定,一定!”列夫骑士都没带犹豫的就答应了,对他来说,士兵能打仗,马夫能干活,可他们的家人都是干吃饭的,除了浪费粮食,留着她们一点用处都没有,他很不理解杨毅为什么要这些没用的废物。 “福曼,福曼,把转让土地的契约拿过来,咱们要公事公办。”杨毅叫喊下,福曼推门进来,手里拿着的是杨毅早就准备好的契约书,有了契约书,杨毅得到的五百亩草场才是合法的,列夫骑士想要反悔都来不及。 列夫骑士很爽快就签了转让土地的契约书,他是一个谨慎的人,甚至随身带着他的骑士图章,签下自己的名字,摁下图章,杨毅也签了名字,摁下了洛克郡的骑士图章,从此洛克河对面的五百亩草场就属于杨毅的了。 签署完了契约,列夫骑士的眼睛就再也没离开过四个2,杨毅明白他的意思,对方片2道:“你们暂时跟着列夫骑士老爷半年,帮助他赢,我相信列夫老爷一定会把斗地主推广到让你们无法想象的地步。” 杨毅这是一箭好几雕,最明显的好处是,利用了四个2让列夫毫不犹豫且不怀恨的转让给了他五百亩的草场,当然骗来的马匹和士兵,马夫也都属于杨毅的了,杨毅收获非常大,第二个好处是,列夫有了四个2,肯定会玩命的推广斗地主,等于实现了杨毅对方片2的承诺,其余的好处当然还有很多,暂时还看不出来,需要时间的铺垫。 四个2也很激动,他们的骑士老爷实在是太聪明了,答应它们的事已经做到了,却还惦记着它们,这样的骑士老爷不效忠,效忠谁去?方片2激动的保证一定完成任务,随后杨毅让四个2恢复成普通扑克牌的模样,把扑克牌亲自塞到列夫骑士的怀里,道:“这回,你放心了吗?” 列夫骑士被杨毅搓弄的早就没脾气了,反而很庆幸自己被杨毅给俘虏,否则怎么会得到四个2,他相信凭借自己的斗地主技巧,加上四个2的帮助,他赢回来的跟他给出去的土地和财富,绝对是不成比例的,有了四个2的帮助,他就是真正的赌神。 列夫骑士对杨毅产生了一种莫名其妙的好感,激动的对杨毅道:“以后洛克郡和我的领地,就是兄弟关系,我们联合起来就是萨克森王国最强大的两个骑士……” “好,好,以后咱们就是兄弟了,不过,兄弟我还有件事需要你帮忙,去给被我俘虏的一百个士兵说说话,告诉他们以后就是洛克郡的人了,你已经把他们转让给了我,让他们效忠于我。” 对于杨毅的这个小小要求,列夫骑士当然不会拒绝,甚至有点迫不及待的把这些事赶紧处理完,好回去展现他赌王的风采,列夫骑士相当兴奋的道:“那还等什么?我们我们赶紧去吧。” 杨毅笑了笑,刚想夸赞列夫骑士爽快,谁知道列夫骑士会错意了,以为杨毅笑话他,辩解道:“我不是着急想回去,可我在你这里停留的时间太长了,我怕家里人会担心。” 呸!担心个屁,自打列夫骑士被俘虏了之后,列夫骑士领地压根就没有人来找杨毅谈赎金的事,没准就在等他死,列夫骑士的儿子就可以名正言顺的继承领地了,杨毅当然不会让这种事发生,还有什么比有一个蠢邻居更让人感到放心和舒心的事吗? 谁知道新的列夫骑士会不会是个精明的人,杨毅不会冒这个险,但戏还是得演下去,遗憾道:“我的兄弟,我是多么希望能多留你几天,咱们好好谈谈心啊,不过你的担心也很对,不要让家里人担心了,咱们就赶快去吧,告诉你的士兵们,让他们效忠我,我会把你的管家还给你,让你们回家。” 十几分钟后,杨毅和列夫骑士回到了马场,那些被关押的士兵都被放了出来,站在们马场里排成了几排,当他们看到列夫骑士和杨毅走过来,有些人的眼睛亮了,以为能够回家了。 没有想到的是,列夫骑士还是一副贵族老爷的倨傲模样,没有安慰,没有关心,趾高气昂的告诉他们,从今以后他们就是洛克郡的人了,归杨毅骑士老爷了,因为列夫骑士把他们转让给了杨毅骑士…… 士兵们的眼神从开始的充满期待,变得黯淡,变得无奈,甚至变得愤怒,他们是失败了,可是他们认真作战了,换来的却是骑士老爷无情的出卖,当做货物一样转让给了别人。 杨毅当然感觉得到这些士兵的愤怒,放了列夫骑士的管家,给了他们两匹马,列夫骑士就迫不及待的带着管家骑马走了,目送着列夫骑士离开,杨毅猛地转过头来,对一百多个麻木的已经面无表情的士兵喊道:“看到了吗,这就是你们的骑士老爷,你们被他抛弃了,但是我不会,你们在我这里将会得到一个战士该有的尊敬和荣誉,只要你们效忠于我,你们的父母妻儿,我都给你们接来,只要你们能效忠于我,你们的薪酬将会比以前多几倍,只要你们能效忠我……” “而且我向你们发誓,永远不会背叛你们,把你们当货物一样转来转去,只要你们能效忠于我……” 六十五章 组建商队 被抛弃了的士兵是悲哀的,加上杨毅的鼓动,士兵们的眼眶开始变红,杨毅说完了该说的,让琼斯把这些被抛弃的士兵领走,看着一百多个有作战基础的俘虏,杨毅叹了口气,老子连哄带骗的,洛克郡终于有一百多个士兵了。 千万不要小看这一百多个士兵,都是有基础的,出自盛产马匹的列夫骑士领地,各个都能骑马,现在洛克郡是不缺马的,只要给予这些士兵足够的尊重,报酬,让他们知道为杨毅老爷而战是荣耀的,在琼斯的带领下很快就能成长为战斗力很强的轻骑兵,而一般的骑士领地,一个骑士根本养不起一百多个士兵,能有一百多个士兵就是很大的骑士领主了。 有了这一百多个士兵加上之前训练的三十个士兵,杨毅不敢说成了萨克森王国拥有士兵人数最多的骑士,但也能进前几名了,这简直就是奇迹一样的转折,让福曼很是佩服,他没想到跟列夫骑士的战争就像是一场游戏,如此轻易的就胜利了,太不可思议了。 杨毅要了列夫骑士的草场和士兵,还有铠甲,这些都是战败者的赎金,他实在不理解杨毅为什么要把斗地主的秘密告诉列夫骑士,还把四个2借给了他,忍不住问道:“为什么要把四个2借给列夫骑士?” 杨毅转身就走,边走边对福曼道:“列夫骑士对我们已经没有威胁了,可洛克郡实在是太小,人口实在是太少了,但是这些列夫骑士都可以帮我们得到。” “为什么?”福曼觉得自己的脑子始终跟不上杨毅的想法。 杨毅朝福曼眨巴了下眼睛,道:“你猜列夫骑士有了四个2会不会很嘚瑟?” 以列夫骑士的性格,肯定是很能嘚瑟的,福曼点点头道:“他肯定会去找别的骑士斗地主,这一次战败他损失不少,以他贪婪的性格,肯定不甘心,要从别人那里赢回来。” “这就对了,列夫骑士不懂得收手,别的骑士输急眼了,肯定不会放过列夫骑士,要是列夫骑士死了,我们已经是兄弟领地了,帮他报仇,算是仗义吧?报完仇,列夫骑士的领地,很大一部分就会变成洛克郡的了,你以为我会白帮忙吗?” 福曼心中一惊,杨毅这叫借刀杀人,良心大大的坏了,但不一定能遂了他的心愿,福曼觉得有必要提醒他一下,轻声道:“战争是不伤骑士性命的,列夫骑士不会轻易的死亡,你的打算也会落空的。” 杨毅停下脚步,捏了捏袖口的蕾丝花边,道:“那就更好了,列夫骑士已经没有士兵了,他现在能依仗的只有我,只要我透露出点可以帮他的念头,我就可以明目张胆劫掠别的骑士的财富,黑锅却有列夫骑士来背,还有比这个更美妙的吗?” 福曼并不是个笨人,他只是从来没见识过这么精深的算计,沉默了下,突然就明白了,杨毅是不想让周围的骑士领地平静,就是想让他们乱,因为只有乱,杨毅才能钻空子,而做这个搅屎棍的,列夫骑士无疑是很合适的人选。 福曼服气了,不在说话,他也发现杨毅另类的不光是外表和言谈举止,更厉害的是他的谋划,杨毅看得出福曼的态度,微微一笑,他是另类,福曼又何尝不是?一个堂堂的魔法师跟着他这样的骑士当侍从,福曼的目的…… 两人各怀心思走出马场,刚回到庄园门口,就见维克多带着五个侍从回来了,杨毅眼睛亮了,让福曼去点验一下战利品,支走了福曼杨毅带着恭敬的维克多回到了书房,坐到椅子上,杨毅就迫不及待的问道:“去了三个月,怎么样?” “尊敬的骑士老爷,你的销售方式太神奇了,开始打开市场并不容易,可是经过我们的努力,招财进宝炉已经在远方的贵族里面流传开了,现在的贵族们举办晚宴,舞会,都在谈论招财进宝炉,以及拉下线,但是时间还是短,只有二百个金币,虽然您后续给我送了几十个炉子,可还是远远不够,都欠着呢,还有,老爷,咱们是不是能组建一支商队,毕竟招财进宝炉是需要烧煤的,今天我回来,就是来催催炉子的,很多人交了钱,却没有见到炉子……” 杨毅早就料到了会是这么个情况,洛克郡的人手实在是太少了,冶炼的事现在也提上了日程,铁匠却不多,杨毅已经让波多尔散发出去消息,希望能有矮人族的工匠来效力,更欢迎别的郡的铁匠来洛克郡。 这些都不是一朝一夕能办到的,甚至现在连制作土炉子的人手都不够,杨毅嗯了声,对维克多道:“老爷我知道你们的难处,可是老爷我也有难处,我把你派出去是让你独挡一面的,知道什么叫独挡一面吗?就是凭你一个人就能打开局面。” “这样吧,炉子我现在只有二十个,你拉走,之后的炉子,我就不在供应了,一是在本地制造炉子,运输是件麻烦事,成本增高不少,也不安全,时间拉的也太长,二是,老爷我实在是抽不出人来做炉子,咱们的招财进宝炉并不难做,这样吧,以后你挣来的金币,给我送回来一半,剩下的一半就在本地雇人做炉子,我会让莫维斯告诉你土招财进宝炉的制作技术。” “还有,组建商队的事你也要抓起来,有了钱就能雇人,我再送你几十匹马,有了马和雇的人,把煤拉过去就不是问题了,不过,你不光要把洛克郡的煤拉过去,还要把外面的货物带进来,在我们的冶炼还没成型前,我需要钢铁,需要刀剑,需要布匹,需要盐,需要一切洛克郡缺少的东西……” “护卫,暂时是没有的,但是很快我应该就能给你一支二十个人左右的骑兵,有了骑兵的保护,再小心些,商路应该能够畅通……” 杨毅深思熟虑之后,给了维克多一个指导性的意见,护卫队都想到了,现在却没什么护卫能派出去,也不怪杨毅想的多,在这个操蛋的童话世界里,稍微有点追求的领主,关上门是骑士,贵族,出了门就是强盗悍匪,维克多来往这一趟,都需要绕很远的路。 杨毅的思路也很清晰,他要把维克多打造成传消和走私商队,利益很丰厚啊,操蛋的是,没有手机,否则维克多也不用跑回来一趟了。不得不说维克多是个很能干的人,迅速领悟了杨毅的心思,轻声对他道:“好的老爷,我将在外面替你组建一支商队,还有,一旦我站稳了脚步,我会派人来通知您,您需要我做什么,就派人来告诉我。” “好好,维克多,你是个忠诚的人,老爷我不会亏待忠诚的人,这次带回来的二百个金币,你拿回去一百个,加上之前我给你的,足够当你的启动资金了,剩下的金币你交给老赛罗九十个,十个金币赏赐给奔波的大家。” 杨毅手头也不宽裕,虽然有从布莱克国王那骗来的一万金币,可建设一个郡,方方面面都要钱,还要养兵,钱花的跟流水似的,这一点维克多当然也明白,可杨毅还是能给他们十个金币的赏赐,这是多么慷慨仁慈的骑士老爷啊。 杨毅站起来走到维克多身边,拍了拍他弯腰的肩膀,如今杨毅已经有些上位者的威严了,对维克多道:“好好干吧,将来,你或许也会成为领主,要知道我对有功的人,从来是不吝啬赏赐的。” 这一点杨毅说的倒是真话,他始终觉得,共赢才是王道,尤其是对属下,只有属下们过好了,才会真正的效忠于你,要是连饭都吃不上,效忠只是一个笑话。 维克多和杨毅又讨论了关于商队建设的细节,杨毅给了很多意见让维克多茅塞顿开,对于杨毅的见识也是真心佩服,差不多商量了一个小时,维克多起身告退,杨毅又勉励了几句,看着维克多转身离开,刚走到门口,杨毅突然想起一件事来,急忙道:“等等!” “尊敬的骑士老爷,我还没有走远。”维克多回过身来。 杨毅沉默了下道:“商队组建起来之后,不光要做生意,还要把各个地方的风土人情,实力划分,各个国家领主的性格习惯,甚至奇闻异事,都要整理好,连同货物一起送回来,明白了吗?” 维克多有些不明白杨毅为什么要让他打听这些,有些懵,杨毅却以为维克多有些为难,叹息了一声对他道:“我知道你身上的担子很重,可是没办法,老爷我现在人手不足,只有你是在外面,所以你就暂时帮我搜集一下这些资料吧。” 杨毅几句话的功夫,维克多明白了杨毅的想法,这是个很有野心的骑士老爷啊,从他搜集各个方面的资料就能看的出来,跟着这样有野心的老爷,还真的是很刺激啊…… “遵命,我的骑士老爷,我一定会遵从您的吩咐。” 杨毅又拍了下维克多的肩膀,叹息道:“你辛苦,我也辛苦,老爷我要操心的事实在是太多了……” 六十六章 鼠疫爆发 杨毅要操心的事实在是太多了,多到恨不得把自己劈成两半用,他这个骑士老爷,每天一睁开就开始处理各种事情,一直忙到天黑,睡前还要把明天要做的事梳理一遍,幸亏有琼斯帮他带领军队,福曼帮他处理洛克郡的事,算的上是一文一武,在他们的累死累活下,洛克郡终于变了点模样。 首先不是那么脏乱差了,土路整理了一遍,比以前更宽,也干净了许多,土路两侧也有了点模样,起码各个铺子,商店,有牌匾了,各家因为有了钱,衣服都换成新的了,不在是破破烂烂,每个人的精神面貌都是焕然一新,除了还是不洗澡之外,洛克郡焕发出一片生机。 关于不洗澡,这是杨毅非常无法接受的一件事,童话世界方方面面都跟中世纪欧洲一样,要不是地理位置有差别,杨毅真怀疑自己穿越到了中世纪的欧洲,这里的人同样是非常不爱洗澡的,甚至有的人一生只洗两次澡,贵族更不洗澡,因为他们相信身上的污垢可以抵御疾病…… 贵族用香粉掩盖身上的臭气,穷人买不起香粉,这么说吧,甭管是谁,就算是白雪公主,靠近了身上都有一股怪味,杨毅开始很不适应,后来慢慢的也习惯了,他是现代人,不洗澡难受,也曾经让庄园里的人去洗澡,可是没人听他的,怎么说都不听,甚至提到洗澡就感觉到恐惧,也就不了了之了。 在老赛罗他们眼里,杨毅动不动就喜欢洗澡擦身子,是很奇怪的一件事,杨毅也只能说是他们家乡的习惯,他管不了别人,起码管得了自己,没有想到的是,悲剧很快就发生了,在夏季将要到来的时候,整个洛克郡染上了瘟疫。 本来就忙的杨毅更加忙碌了起来,在福曼的调查下,杨毅很快知道了瘟疫的来源,鼠疫,原因是洛克郡的卫生条件太差了,老鼠成群,呼啸往来,家家户户都有,成灾了,加上不注意卫生,不闹瘟疫才怪了。 洛克郡死了十几个人,杨毅慌了,本来人口就不多,要是不阻止,很快洛克郡的人就得死光光,他这个骑士老爷所做的一切努力就会付诸东流,杨毅也是下了狠心,狠抓个人卫生,先是在庄园里施行,凡是在庄园的人必须洗澡,不洗澡的立刻赶出庄园,赶出洛克郡,放逐到大山里面。 压迫完了庄园里的人,带着福曼和琼斯,去压迫一百三十个士兵,不洗澡的就用鞭子抽,扣除当月的银币,鬼哭狼嚎的收拾完了士兵们,带着士兵往来奔走,去压迫全郡的平民,得了病的人隔离,衣服全都烧毁,全郡的人必须特妈给我洗澡,不洗澡的罚款,一次罚十个银币…… 大家监督,杨毅狠抓,洛克郡的人这个时候才发现,他们眼里温情脉脉的骑士老爷,发起狠来,是真狠啊,有一个打死不愿意洗澡的壮年男人,因为拒绝洗澡,被杨毅让士兵拴在马上,愣是拖到了洛克河里,差点没淹死,还用那种短毛的刷子,把那个粗壮的男人洗的雪白雪白的…… 洗完澡之后,抽了那家伙五十鞭子,罚的倾家荡产,发配到马场天天掏马粪,并且每天洗澡……在士兵的威胁和罚款的双重压力下,洛克郡的人害怕了,妥协了,开始洗澡了,甚至有的人洗完就去对面人家等着,就等着人家不洗澡,他好举报,因为骑士老爷说了,谁举报,罚的银币就归举报的人。 这些还不算完,杨毅在洛克郡发布了很严厉的告示,洛克郡的人每一个都必须遵守,否则就要罚款,其中就有必须三天一洗澡,要用能防瘟疫的兰草泡水洗,不许吃变质的食物,要喝煮沸腾的热水,不许乱扔垃圾,要集中扔到远处山脚下,不许随地大小便,否则没收作案工具…… 杨毅还花了大价钱从别的地方请来两个医生,撒石灰,暴晒被褥……甚至开始打老鼠,一顿狠折腾下,洛克郡的疫情才算是控制住了,即使如此,还是死了几十口子的老弱病残,杨毅发狠,号召全郡的百姓杀老鼠。 洛克郡的百姓也是恨死了这些老鼠,当得知病原是这些老鼠带来的之后,杀鼠之热情简直骇人听闻,每个人都很憋屈,就是因为这些丑陋的老鼠,他们温柔的骑士老爷像是突然就变成了恶魔,逼着他们洗澡,洗漱,不许随地大小便……不许这,不许那,快折腾死人了。 以前要是有骑士敢这么折腾他们,洛克郡的人早就造反了,可杨毅不一样,现在的杨毅在洛克郡有着绝对的话语权,因为他的确实现了自己的诺言,带着大家都挣钱了,不仅生活变得好了,有了好处,骑士老爷也从来没忘记过他们,比如骗来的马,每家每户都有一匹。 何况洛克郡的百姓又不是真的不知道好歹,以前瘟疫来袭,只能熬着等死,有时候一个王国能都死一半的人,而洛克郡的疫情在骑士老爷的重压下,终于是控制住了,但是为了防止继续发生瘟疫,还是得杀老鼠。 于是洛克郡的人就把气出在了老鼠的头上,可洛克郡的老鼠实在是太多了,多到难以想象,杀了十几天,老鼠并没有少多少,杨毅也是头疼的很,只能是想办法,又是让福曼研究老鼠药,又是设计老鼠夹子的。 不客气的说,杨毅这些日子就没睡过八小时,能睡四个小时都不错了,眼睛熬的跟兔子似的,这天晚上杨毅实在是挺不住了,在琼斯的极力要求下,终于打定主意要好好睡上一觉,再不睡觉他就要先倒下了。 拖着疲惫的身躯回到庄园,艾琳打来了热水给杨毅泡脚,杨毅把脚伸进热水里,舒服的坐着就睡着了,过了会,他听到嘤嘤……的哭泣声,杨毅很懵的睁开眼睛,朝哭泣声看去,原来是艾琳站在一边伤心的哭泣。 “艾琳,你怎么哭了?是不是你那恶棍继父又来找你麻烦了?你告诉老爷,现在你家老爷不是以前的老爷了,手底下有士兵,真要是他欺负了你,我帮你报仇去。” “不,不是的老爷,我那恶棍继父不敢再来找我麻烦了,甚至在街上看到我都会巴结我,怕我找他的麻烦,我是……我是心疼老爷您啊,这些天,您就没有睡过一个好觉,饭也吃得少,人都瘦了,天天这么累,坐着都睡着了,老爷,您不能这样了啊……” 原来是心疼我,杨毅裂开嘴笑了笑,他看的出来艾琳是真的关心他和心疼他,他很享受这种感觉,仔细看了看艾琳,几个月过去了,艾琳似乎长高了些,穿的虽然很朴素,但整个人却显得那么的质朴和可爱。 杨毅来到这操蛋的童话世界已经半年多了,美女见到的不算少,白雪公主都见过了,还有美艳的王后,美女与野兽中的美女贝儿,王后是御姐型的,白雪公主当然是公主型的,贝儿是大美女,但是都没有艾琳给杨毅的感觉来的亲切,艾琳更像是邻家的小妹妹,清纯,美丽,自然,淳朴。 每当看到艾琳,杨毅的心就会变得柔软,才会觉得这个庄园像是个家,因为有人需要他,而他也有要保护和守护的人,看着哭泣的艾琳,杨毅温柔道:“别哭,别哭,老爷我年轻,累点不怕的,睡一觉,吃俩馒头就恢复过来了。” 杨毅的温柔让艾琳停止了哭泣,朝着杨毅笑了笑,突然问了杨毅一个问题:“老爷,什么是馒头!” 馒头啊,是我们老家的一种食物,跟面包很相似,用面粉做的,通过揉制、醒发后蒸熟就能吃了,圆圆的,很好吃,是我们老家必备的食物之一,对了,馒头里面有馅的就叫包子,老爷我很久没吃包子了……” 跟艾琳聊聊天,杨毅感觉放松了不少,正要跟艾琳说说关于旺仔小馒头的事,老管家赛罗心急火燎的冲了进来,大声嚷嚷道:“老爷,老爷,不好了,出事了!” 老赛罗是一个非常懂规矩的老管家,甚至有些死板,极力在庄园里恢复杨毅骑士老爷贵族的威严和习惯,在他看来,一切不符合贵族利益的习惯,都是不好的习惯,可是杨毅是个假贵族,对于那些死板的规矩很是不以为然,对此老赛罗也是无奈的很。 管不了别人,就只能管好自己了,老赛罗是以身作则的典范,绝对是一丝不苟,尤其是面对杨毅的时候,永远都是恭敬的,彬彬有礼的,甚至是刻板,跟英伦范的管家很是一模一样,杨毅很少见到老赛罗这个样子,慌张的不敲门就进来了,说明是真出事了,而且是大事。 杨毅急忙伸手朝艾琳要来擦脚布,一边擦脚,一边对老赛罗道:“老赛罗别着急,慢慢说,天塌不下来,出什么事了?” 老赛罗跑到杨毅身边,满脸惊恐,对杨毅道:“老爷,不好了,有个巫师把咱们郡所有的孩子都给带走了……” 六十七章 花衣吹笛人 听到巫师,女巫之类的超自然玩意出现,杨毅就头疼,他现在没有实力对付这些玩意,他只是一个小小的骑士,应该还引不起女巫们的注意吧?根据童话故事里面的套路,女巫们是非常有个性的,她们像是跟公主和王子天生有仇,只祸害公主和王子,不是变青蛙就是变睡美人,自己一个小小的骑士,不应该被她们看上啊。 “老赛罗,你是我的管家,也是洛克郡的执政官,稳当点!出了什么事,你慢慢说。”杨毅擦了脚,穿上鞋子,老赛罗看到杨毅如此冷静,也冷静了下来,对杨毅讲述了事情的经过,出事还是出在灭鼠上。 今天黄昏的时候,来了一个奇怪的年轻人,二十多岁的年纪,带着一顶滑稽的帽子,能够遮挡住脸庞,穿着五颜六色的衣服,腰畔插着一根笛子,年轻人来到集市上对大家说,他能够把所有的老鼠都清除掉,但要收一笔酬劳。 因为爆发了瘟疫,洛克郡的人都快被杨毅给折磨疯了,不是逼着洗澡,就是逼着搞卫生,还要喝热水,消灭老鼠,没有一天消停的,杨毅累,他们也累,还停止了工作,少挣了不少钱,听到年轻人说能把老鼠全都清除,富裕起来的洛克郡人很兴奋,告诉年轻人,只要能把该死的老鼠赶走,付给他五十倍的酬劳也行啊。 年轻人开价只是一个金币,五十倍的酬劳可就是五十个金币了,年轻人也很兴奋,跟洛克郡的人定下了口头约定,从腰里拿出笛子,吹了一曲,笛音悠扬,轻柔,让人恍惚漫步在春天的花海当中,笛音中,所有的老鼠从各家各户的厨房里,水沟里,床下面,柜子下面跑了出来……甚至野外的老鼠都朝着年轻人汇聚了过来。 年轻人吹着悠扬的笛声,朝着洛克河走去,神奇的一幕发生了,所有的老鼠都跟在他身后,喝醉了一样痴痴迷迷,年轻人走到洛克河边,笛音更加轻柔了起来,老鼠们如痴如醉,一批接着一批,奋不顾身的跳进了河里,全都被河水给冲走了…… 洛克郡的人高兴的要命,终于不用再遭受杨毅老爷的折腾了,可是他们忘记了一点,他们根本付不起五十个金币,就算能凑够,也一夜之间回到了解放前,耍赖是洛克郡人的强项,他们之前连骑士老爷的铠甲都不管,难道还会怕一个吹笛子的年轻人吗? 洛克郡的人反悔了,他们说没钱,还说花衣人最好赶紧走,否则就要揍他了……年轻人沉默了很久,什么话也没说,转身离开了洛克郡,洛克郡的人很是开心了一会,因为老鼠被清理了,他们还没花钱,真是谢天谢地。 过了两个小时后,当洛克郡所有的人都躺在了床上准备睡觉的时候,那个年轻人又回来了,他站在空无一人的街道上,吹起了清澈的笛声,笛音盘旋在洛克郡上方,每一家每一户的小孩都痴迷的从床上爬了起来,跟在年轻人的身后朝着洛克山走去。 离奇的是,等笛音消散洛克郡的人才清醒过来,可是家家户户的孩子都没有了,所有人都惊慌了,开始寻找孩子,这时候终于有人想起了他们的骑士老爷,赶过来求助,被老赛罗拦下,急忙来通知杨毅。 在童话世界待久了,奇奇怪怪的事情见多了,杨毅早就不是刚来时候咋咋呼呼的状态了,很冷静听完了老赛罗的讲述,看上去面无表情,淡定从容,内心却一个劲的在翻腾,因为他知道这个故事,这是德国的一个童话故事,发生在德国西北部平原上的小城哈默林,叫做哈默林的花衣吹笛人。 除了地点不一样,其它的一模一样。不过,为什么要发生在洛克郡?难道是因为他的存在,有所改变,还是来碰瓷的?杨毅很是无语,没想到灭鼠还能灭出事来,花衣人的故事杨毅小时候就听过,当时觉得很神奇,很奇幻,觉得花衣人一定会魔法,渐渐长大了,懂得多了,杨毅觉得,看似神奇的背后,其实有着不神奇,一根笛子吹出的音乐,能让老鼠跟着走,让孩子跟着走,还不就是催眠。 催眠对于现代人不是什么新鲜事了,但在落后的童话世界,可不就跟魔法一样,不过,洛克郡的人也太无赖了吧?答应好的事,说不给就不给了?何况这事应该先跟他骑士老爷说一声啊,他们没有,骑士老爷还是能拿出五十个金币的。 杨毅皱着眉头,老赛罗看在眼里,急忙道:“洛克郡的人实在是没办法了,才会找老爷您帮忙的,这件事的确是他们不对,可您是骑士老爷,不能不管啊。” 孩子是洛克郡的未来,杨毅当然不能不管,他很庆幸庄园离洛克郡平民住的地方有点远,否则也中招了,巧合的是,今天下午到晚上,杨毅一直在军营和马场,指挥着搞卫生消毒,要是他在洛克郡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 “赛罗,告诉琼斯,让他带领所有的骑兵在庄园外面等我,每个人都找点能堵住耳朵的东西带着,老爷我收拾收拾就出去。” 老赛罗听到杨毅吩咐,急忙去通知琼斯,艾琳拿过杨毅的衣服,帮他穿上,却不满意的嘟囔道:“洛克郡的人永远都是那么贪婪和无赖,这么晚了还要你出去帮助他们,他们的命好,来了你这样一个骑士老爷……” 小女孩嘟嘟囔囔的,无非是心疼杨毅,在女孩的心里,杨毅就是他的亲人,她的天。杨毅当然明白艾琳的意思,摸着他金黄色的长发,温柔道:“老爷我不累,你在家等我,我很快就能回来。” 到现在杨毅也没有一身像样的铠甲,虽然得到了一套列夫骑士的铠甲,但是身材不一样,粗细能套进去,却太过于晃荡,长短不够,连头盔都跟大了好几号似的,样式杨毅也不喜欢,就把列夫骑士的铠甲赐给了琼斯,让他改装改装先对付着,毕竟琼斯才是猛将,也没铠甲,除了那把精致的长剑,杨毅就随便穿了身普通的衣服。 虽然没有铠甲,马却是好马,不知道是恶趣味还是什么,杨毅的战马是一匹全身雪白,没有一根杂毛的马,比白马王子的白马还要神俊,杨毅也常常安慰自己,老子当不成白马王子,当个白马骑士也是好的。 杨毅走出庄园,早就有侍从牵马过来,杨毅骑术练的已经有模有样了,翻身上马,摸了摸白马身上的装备,很齐全,策马出了庄园,就在院子门口等待,门口是十几个来报信的洛克郡百姓,见到杨毅骑马出来,一起拥了过来,哭喊着道:“骑士老爷,我们的孩子被穿花衣的巫师给带走了,你可要帮帮我们啊。” 洛克郡的刁民们是该立立规矩了,杨毅阴沉着脸,对哭喊的洛克郡人喊道:“哭什么?现在知道哭了?做人怎么能没有诚信呢?在我们老家有句话,叫做人无信不立,信用都没有了,还能做人吗?花衣人帮助了你们,并没有多要钱,是你们夸下海口要给他五十倍的报酬,事后又反悔,你们这样做对吗?” “骑士老爷,我们知道错了,求求你,救救我们的孩子吧……”洛克郡的人苦苦哀求,杨毅怒其不争道:“以后要懂得诚信,要知道遵守诺言,老爷我说过要带着你们过上好日子,老爷我说到做到,你们答应的事也要说到做到,回去告诉大家,今后洛克郡谁说话要是不算数,要是没有诚信,老爷我就把他赶出洛克郡,今天我帮你们找回孩子,仅此一次,也只有这一次。” 杨毅脸色很阴沉,话说的也很重,他知道一味的施恩是不管用的,关键时刻还得让洛克郡的人知道敬畏,何况没有诚信就等于是背叛了,杨毅可不想养一个郡的白眼狼,教训完洛克郡赶来报信的十几个人,夜色中就见琼斯带着一百多个骑兵,策马而来,马蹄叩地的声音踏踏响起,一百多人,阵型丝毫不乱。 一百多个骑士来到杨毅面前,一起勒住战马,竟然还是整整齐齐,杨毅不由得赞叹琼斯练兵真有一手,一百多个骑士的阵容,虽然没有披甲,可是整齐的队列还是给来报信的十几个洛克郡人极大的震撼。 他们从未看过如此严正的军容,所有的骑士都不说话,骑在马上朝着杨毅举起拳头放在胸口,表示效忠,这些小细节,这些军容,都是杨毅一点点培养起来的,虽然看上去跟后世差距还是很大,但对洛克郡这些土老帽来说,足够震撼了。 他们再看杨毅的眼神中,除了亲近之外,更多了一些敬畏,杨毅很满意这样的效果,也做了一个握拳放在胸口的姿势,当做回礼,大声道:“兄弟们,洛克郡的孩子被一个神秘的花衣人人给带走了,我们要找到那个神秘的花衣人,救回孩子,现在我命令你们追击花衣人,见到他的背影,就把耳朵堵上,要是花衣人反抗,你们可以伤他,但是不能杀他,要夺下他的笛子,带来见我,明白了吗?” “如你所愿,我的骑士老爷。”骑士们一起回应。 六十八章 追捕花衣人 今夜的月光分外明亮,明亮的让杨毅信心十足,他没有墨迹下去,甚至没有等睡的跟死猪一样的福曼,而是让老赛罗告诉福曼去山上找他,策马带着骑兵直奔洛克山,骑兵大队出了集市,还没等来到山脚下,就见前面一个男孩子跌倒在地上哭泣。 孩子双眼望着洛克山的方向,哭的伤心欲绝,杨毅跳下马,他身后的骑兵们也一起跳下马,那个孩子却像是没有看到他们,仍是在伤心哭泣,并且叫喊道:“等等我,等等我啊,我也要去,不要扔下我一个人……” 男孩子十二三岁的年纪,穿的不算太破,毕竟杨毅给了洛克郡的百姓不少的福利,可这个孩子却是个瘸子,因为拄着拐杖,跟不上队伍才没有被花衣人带走,杨毅使劲拍了下男孩的额头,啪!的一声脆响,男孩楞了下,随即扭头看到了杨毅。 在洛克郡孩子们的眼里,杨毅骑士老爷就是他们的偶像,不少孩子为了跟杨毅一样,用黑色染料涂抹在头发上,甚至幻想有一天也会变成黑眼睛,黑头发,黄色的皮肤,那简直是太帅了,也太酷了。 看到自己的偶像,孩子哇的一声哭了,杨毅拍着他的肩膀,轻声问道:“你看到什么了?听到什么了?” “尊敬的骑士老爷,我听到了温柔的声音,看到了在洛克山上有一个梦幻般的王国,哪里是孩子的天堂,有各种好吃的好玩的,甚至还有许多温柔的仙女陪伴着我们,所有的伙伴都跟着花衣服的国王去他的王国了,可是,可是我落队了……” 听了孩子的话,杨毅更加确定花衣人应该是个催眠师而不是巫师,可洛克郡的人不懂啊,在童话世界里,不管是魔法还是巫术,都是超然的存在,人们对魔法和巫术有着天生的敬畏,连琼斯这样无双猛士都不例外,脸色很难看,轻轻凑到杨毅身边道:“花衣人一定是个巫师,用不用等福曼来?” 连琼斯都害怕,更不要说普通的骑士了,杨毅深吸了口气,让跟随他身边的一个骑士把孩子送回家,骑上马扭头对身后的一百多个骑士道:“你们是战士,战士就要有战天斗地的勇气,别说只是个巫师,就算是成群的魔法师在前面,一声令下,也绝对没有回头的可能,他们有魔法,我们有手中的刀枪和弓箭。” “跟随我的意志,用你们的马蹄,去蹋碎一切挡在我们前面的敌人,就算是高山大海,同样是义无反顾!现在我命令你们塞上耳朵,那个花衣人的能耐只是在声音上,跟上我!” 杨毅策马就走,并没有太多的废话,他想看看这只连哄带骗,付出了巨大心血的骑兵,到底能不能跟随他,能不能一声令下,就算前面是刀山火海都敢闯一闯,如果不能,杨毅不介意让他们全都去挖矿和伐木,继续培养能够做到的士兵。 杨毅要打造的不仅仅是一支由士兵组成的军队,他要打造的是军人,而军人就应该有军人的样子,就应该有军人的热血和傲气,就应该有决心去踏平一切敢于挡在前面的敌人,用他们手中的剑,手中的刀,手中的弓箭,杀特妈个天下无敌。 这是一场淘汰赛,也是一场考验,从现在开始杨毅就要培养出一批不害怕女巫和魔法的军队来,否则,只要女巫和魔法师出现,难道就束手就擒吗?就一哄而散吗?那他费尽心机打造的军队还有什么意义?跟上来的继续当个战士,跟不上的那就掉队吧, 杨毅相信琼斯一定会跟上来的,因为他就是一头猛兽,而且跟女巫有仇,果然,琼斯策马跟了上来,身后跟上来的骑士越来越多,竟然一个人都没有掉队,杨毅很是欣慰,他却不知道的是,跟着他的骑兵们更欣慰。 有句老话说的好,一头绵羊带领的一群狮子敌不过一头狮子带领的一群绵羊,在这个世界里,每个人都活的很麻木,贵族们用财富,势力,金钱,美女,美食,雇佣魔法师为他们服务,为的就是不被魔法所迫害,可即使这样,还是有许多的贵族中招。 连贵族都无法抵挡魔法和女巫,更不要说平民了,杨毅能为洛克郡百姓的孩子去找一个巫师的麻烦,去抢夺回孩子,简直前所未闻,面对强大的魔法,骑士老爷并没有放弃平民,那么他们有什么理由放弃他们尊敬的骑士老爷? 成为杨毅的士兵,挣的钱多,吃的好,穿的好,有荣誉,还把自己老婆孩子安排的很好,这样的骑士老爷都不怕,他们还有什么好怕的?人心都是肉长的,何况都是年纪不大的士兵,正是血勇的年纪,跟着这样的骑士老爷战死都没什么遗憾的,因为杨毅制定了很详细的抚恤条例。 而且骑士老爷说的话太让人热血沸腾了,无论挡在他们前面的敌人是谁,都要踏马过去,用手中的刀剑杀出个天下无敌,要是不紧跟上去,岂不是告诉别人自己是个懦夫?会被大家笑话的,甚至跟上去的慢了都不行。 杨毅身后的骑兵没有一个掉队,反而义气昂扬,要跟着他们的骑士老爷去杀出个天下无敌,不管是魔法,女巫,还是星辰大海……杨毅对骑兵们很满意,也松了口气,为了这支一百多人的骑兵,杨毅的心都快操碎了,终于是有点军人的模样了。 进了山,骑兵们分成了十个小队,杨毅带领一个小队朝着山上慢走,没多大一会杨毅干脆就下了马,山上压根就没路,全是参天大树,树叶把月光都遮掩住了,视线也很受阻碍,这样的环境下想要找到花衣人,很是困难。 杨毅干脆和骑兵们下马,在一个以前是猎户,现在是骑兵十夫长的带领下,朝着山上牵马快走,由于耳朵里都塞上布条,连个声音都听不到,这种感觉非常操蛋,像是个聋子,没有了声音的世界是很可怕的,甚至有时候会失去方向感。 幸好十夫长追铺猎物的本事很强大,时常扒拉扒拉旁边的杂草,有时候还会闻闻,带着他们绕来绕去,杨毅自打当上洛克郡的骑士,除了去煤矿看了看,还真没去过洛克山别的地方,兜兜转转了会,不由得叹息着洛克山真特妈大。 大,就意味着不好找到花衣人和孩子们,杨毅也没放弃,就这样找了两个多小时,杨毅累的快走不动了,正好出了山上的一片林子,半山腰有一片平坦的地段,散落着许多大石头,杨毅朝大家挥挥手,示意在这休息会再找。 杨毅是真累了,这些日子都没睡过一个好觉,大晚上的还要爬山找孩子,一个劲的冒虚汗,坐在块平坦的石头上大口喘气,累的跟狗一样,那个曾经是猎户的十夫长朝杨毅咧嘴,从马背上摘下水袋,递给杨毅。 杨毅只能看到十夫长的嘴巴在动,不用听也能明白十夫长是让他喝水,接过来,随口说了句谢谢,然后无奈的摇摇头,没有了听觉是多么可怕的一件事啊,杨毅喝了几口水,想要问问十夫长到底能不能找到孩子们,想起都塞着耳朵呢,干脆也不问了。 不休息的时候还好,一坐下,喝了两口水后,杨毅就感觉身上那那都酸疼酸疼的,忍不住自己捶了捶腰,想要站起来继续搜山,还没等站直,杨毅突然感觉不对,虽然听不到声音,但这一片平坦山地前面的杂草突然动了起来,显然里面隐藏着什么人。 杨毅急忙往白马身上扑,他的装备都在马背上,刚抓到长剑,突然他就被撞飞了出去,撞他的正是那个猎户百夫长,接着一道寒光闪现,凌空一个身穿花衣,带着大帽子的男人手中的短剑划过了一道光芒。 光芒闪现,草丛中突然冒出几十个孩子,这些孩子每一个都是双眼血红,闪烁着妖异的光芒,面目凶狠的朝着杨毅和他的十个骑兵扑了上来,杨毅懵逼的打了个滚站起来,额头被石块划了道口子,他急忙大声呼喊道“别伤害孩子们。” 话喊出口,花衣人就地一滚,从地上揉身而起,反手握着短剑朝杨毅扑了上来,显然他早就看出来骑兵中谁是真正的主脑人物了,杨毅也怒吼一声,捡起旁边掉落的长剑,朝着花衣人冲了过去。 花衣人的动作非常快,一个箭步迎面而来,竟然还能中途扭身躲避,愣是躲过去了杨毅刺出去的长剑,手中短剑却是快速绝伦的朝着杨毅喉咙划了过来,当真是一击必杀的绝招。 杨毅甚至连反应的时间都没有,在他的眼中,花衣人身上的花衣无限在放大,让他很是头晕目眩,卧槽,这个催眠师不光是能用声音催眠,还会运用色彩,就在杨毅感觉自己就要完蛋了的时候,忽地一个人影扑了上来,用自己的身躯狠狠砸在了哪个花衣人的身上。 剑光一闪而过,离杨毅的喉咙也就一指的距离,杨毅冷汗立刻就下来了,扭头一看,就见琼斯把花衣人扑到在地,翻身骑在花衣人身上扭打了起来。 六十九章 一个异类 琼斯出现的太及时了,可杨毅还是吓出了一身冷汗,刚才那种情形,琼斯稍微慢上一拍,恐怕他已经被割喉了,卧槽,这花衣人不光会催眠,连动作都如此利落,显然是个练家子,杨毅恍惚了下,急忙跑到马背上摘下手弩,搭箭朝琼斯和花衣人快跑了过去。 手弩是杨毅提出来的大体形状和概念,老莫维斯一次一次实验出来的,在杨毅的设想中,一只厉害的轻骑兵,弓箭术一定要厉害,可要达到蒙古骑兵的地步却是太难了,毕竟蒙古人从小在马背上长大,很小就张弓搭箭,所以兵源不缺。 洛克郡没有这个条件,想要训练马背上的弓箭手,那真心不是短时间能练出来的,但要是有手弩,一切就都解决了,毕竟手弩的力量是机械的,骑士在马上可以轻松射出弩箭,问题是就这么一个手弩,都是老莫维斯花费了两三个月的功夫琢磨出来的。 手弩就一把,根本没装备军队,杨毅这个骑士老爷先用上了,举着手弩刚走出去没两步,一个孩子从猛地扑了上来,洛克郡的孩子都丧失了心智,凶狠无比,没有武器,却跟疯狗一样,张开大嘴,露出牙齿咬人。 杨毅也没客气,飞起一脚踢飞朝他扑过来的男孩,这么会的功夫,花衣人在琼斯的扑打下竟然站了起来,手中短剑朝着琼斯乱刺,杨毅顾不得多想,举起手弩就是一箭,嗖!箭矢擦过花衣人的脑袋,竟然没射中。 孩子毕竟是孩子,再疯狂也打不过手拿武器的骑兵们,骑兵也知道这些孩子是不能杀的,但用剑柄砸晕却没什么顾忌,很快那些迷失了心智,跟野兽一样的孩子们,就被杨毅和琼斯带来的骑兵给收拾了一地,有两个骑兵过来保护杨毅,剩下的都朝琼斯和花衣人扑了上去。 花衣人杀招凌厉,后劲却不怎么足,尤其是面对琼斯这样的猛将,机会错过了会很可怕的,就在花衣人被杨毅的手弩吓的闪躲了下的功夫,琼斯猛地翻身起来,飞起就是一脚,花衣人想要再躲,身体却有点跟不上,被琼斯一脚踢在了不能言说的部位,蛋疼!疼的立刻就弯腰蹲了下来,脸色苍白的可怕,已然是失去战斗力了。 骑兵们一哄而上,把花衣人死死压制住,杨毅大声叫喊道:“撕掉他身上的衣服,拿了他的笛子,把眼睛给我蒙上……” 杨毅喊的挺大声,却没有一个骑兵听话,他这才想起来都塞着耳朵呢,急忙过去先掏出一个骑兵耳朵里塞着的布条,很快骑兵们都掏出了耳朵里的布条,听到杨毅的命令,骑兵把花衣人身上的花衣给撕的一片片的,把他的笛子从腰间抽出来,递给杨毅,给花衣人来了个五花大绑。 花衣人的笛子很古怪,似金非金,似玉非玉,像是动物的骨头做成的,因为被摩挲的时间太长,都包浆了,晶莹剔透的,在月光下反射着诡异的光芒,杨毅也没客气把笛子插进自己的腰里,走到被骑兵围住的花衣人身前。 花衣人一直戴着个大帽子,根本看不清楚面目,杨毅一把掀掉他的帽子,月光下就见这是一个相当俊秀的年轻人,十七八岁的模样,金黄的长发披散下来,秀气的有点像女孩子,不过,年轻人比杨毅还要古怪。 这么说是因为杨毅虽然是黑眼睛黑头发,却没出格,眼前这位花衣人倒是白皮肤,褐色的头发,也很正常,不正常的是他的两只眼睛太诡异了,左眼是蓝色的,右眼竟然是特妈黄色的,跟波斯猫一样,难道是他爹强了波斯猫生下的他? 怪不得穿的这么奇怪,怪不得不敢真面目示人,丫的比杨毅还怪胎呢,花衣人被捆绑的结实,疼痛也渐渐失去,眼见杨毅惊异的瞧着他,大声喊道:“你杀了我吧!” 喊的杨毅一愣,按理说花衣人应该为自己辩解,毕竟洛克郡的人不守信用在前,他虽然报复的狠毒,但也无可厚非,这事要换了自己也咽不下这口气,有本事的话肯定会报复,这是规律,可花衣人为什么要求死呢? 杨毅仔细打量了下花衣人,他双眼中蓝色和黄色的目光流动,很怪异,很愤怒,也很委屈,倔强的高昂起头,杨毅又看了看身边的人,发现骑兵们看花衣人的眼神都很奇怪,那是一种提防和看异类的目光,杨毅明白了,花衣人很自卑,甚至他都觉得自己是个异类,偏偏又是这个年纪,忍受不了别人异样的目光,他觉得屈辱,所以张口就求死。 卧槽,你活你自己的,在乎别人怎么看你干什么?杨毅很无语,蹲下对花衣人道:“你罪不至死,我不会杀你的,还有,其实我也是个另类,黑眼睛,黑头发,黄皮肤,却一样活的很好,还是个骑士。” 花衣人一下子就愣住了,目光中似乎有泪光闪动,有委屈也有愤恨,杨毅跟他说完话,关心了一句琼斯,琼斯屁事没有,甚至都没受伤,其它骑兵也是一样,就他这个骑士老爷脑门划了个口子,现在也不流血了。 抓住了花衣人,剩下就是收尾了,杨毅当然是不管的,交给了琼斯,让他把昏迷的孩子们送回家,派人去联系别的搜山小队,自己带着两个骑兵押着花衣人回庄园,下了山,回到洛克郡已经是后半夜了,让杨毅惊奇的是,洛克郡所有百姓都没有睡,等在路边。 想想也是,孩子就是心头肉,当父母的那有不心急的?见到杨毅和两个骑兵押着花衣人骑马过来,洛克郡的人立刻就激动了,有人朝着杨毅喊道:“骑士老爷,我们的孩子呢?” “孩子们没事,琼斯和他的骑兵会送孩子们回家。” “骑士老爷,谢谢你。” “骑士老爷请您杀了花衣人,杀了拐了我们孩子的怪人……” 吵吵嚷嚷之声不绝,甚至人开始朝涌动着朝杨毅迎了上来,杨毅目光闪过一丝冷厉,勒住了战马,一个人面对着洛克郡所有的人,他倒是要看看洛克郡的人是不是都是养不熟的白眼狼。 杨毅倒是稳得住,他身边的骑兵却稳不住,右边的骑兵策马迎上,大声喊道:“怎么处置花衣人是骑士老爷的事,你们要干什么?要违背效忠的誓言吗?” “杀了那个怪人,杀了他,他拐走了我们的孩子,哦,我的天啊,太可怕了,我可爱的孩子啊,要是没有了孩子,我也活不下去了……” 洛克郡的人很激动,虽然脚步慢了不少,但还是吵闹着要杀了花衣人,杨毅回头看了一眼,就见被绑在马上的花衣人反而挺直了脊梁,不屑的看着洛克郡的百姓,杨毅朝花衣人笑了笑,转过头来,沉声对拥挤过来的洛克郡百姓喊道:“你们要造反吗?” 声音不大,语气中的冷漠却让人感觉到心寒,杨毅一说话,洛克郡的人都停下了脚步,全都抬头看着他,杨毅沉声道:“孩子我给你们找回来了,但是,这件事是你们不对在先,没钱,你们可以去找我要啊,为什么要违背你们的承诺呢?” “我可以告诉你们,这个年轻人,我不会杀死他,相反我要补偿给他五十个金币,因为你们违背了承诺,我不想让外面的人说洛克郡人是背信弃义的小人,这个错误我替你们背下来了,但是没有下次。” “我还告诉你们,凡是洛克郡的人,都是有尊严的,都是守信的,诚实的,正直的,每个人都会为自己是个洛克郡人感到骄傲和自豪,如果你们认为我做的不对,你们可以像以前一样,把我这个骑士老爷给逼走,甚至现在就可以扑上来,把我和花衣人一起打死。” “如果,你们承认我还是你们的骑士老爷,那么,请让开路!” 杨毅高傲的策马就走,之所以不惜翻脸,杨毅也是有的底气的,现在的他不是刚来时候的他了,除了洛克郡的人,他还有从列夫骑士那里得来的一百多个士兵,以及几十个马夫,如果洛克郡的人真是白眼狼,杨毅会暂时先退出洛克郡,退到他得到的那五十亩草场里面去,然后带人杀回来,把洛克郡的白眼狼全部驱逐。 这是一个拿回权利的机会,一个领主,不能只有恩,没有威,继续施恩发展下去,对杨毅并没有好处,只有掌握真正的权利,所有的人都听他的话,杨毅才能发展壮大,所以,这件事对他来说,同样是个契机。 所幸的是,洛克郡的人并不是忘恩负义的,半年多来,杨毅这个骑士老爷给了他们太多的惊喜,洛克郡的人不在穷的一贫如洗,他们也感觉到了,在骑士老爷的带领下,他们的日子会越来越好,越来越有盼头,不在像以前那样穷的生不如死,洛克郡这个穷苦的地方也焕发了不一样的光彩。 天底下再也找不到第二个像杨毅这样的骑士老爷,他做的已经够好了,看着杨毅冰冷的眼神,所有洛克郡人都弯腰向后退去,让出了一条路,杨毅高昂着头,带着两个骑兵和花衣人从人群中穿过。 直到这一刻,杨毅才感觉到自己是一个真正的骑士老爷了。 七十章 两个选择 回到庄园,杨毅让骑兵把花衣人给送到书房来,把马缰递给了迎接出来的老赛罗,回到书房坐到椅子上,小茶壶送来一杯咖啡,杨毅真心是累的不行不行的了,可还是不能休息,振奋了下精神,一杯咖啡还没喝完,花衣人就被骑兵送了进来。 杨毅让骑兵们离开,边喝咖啡边看着对面椅子上被五花大绑的花衣人,花衣人也愣愣的看着杨毅,他有点不明白杨毅是什么意思,为了他一个外人不惜得罪洛克郡的人,还说要替洛克郡的人给他五十个金币。 两个异类大眼瞪小眼的互相看了半天,杨毅开口道:“说说吧,说说你的来历。” 听到杨毅说出来历两个字,花衣人身体忍不住狠狠颤抖了一下,显然他的来历正是他的痛苦,杨毅都想宽慰他两句了,没想到花衣人挺直了身躯,道:“我叫安德烈,我一个私生子,一个魔法师和女巫的私生子……” 花衣人是倔强的,毫不隐瞒把自己的来历说了个清清楚楚,他的确是个私生子,还是魔法师和女巫的私生子,所以才会有波斯猫一样的眼睛,杨毅很清楚在童话世界里魔法师和女巫是不同的存在,虽然他们都用魔法,却泾渭分明。 用通俗的话来说,魔法师是名门正派,女巫们就是邪教了,双方很有点势不两立的意思,却一直保持了个微妙的平衡,通婚是不可能的,一旦通婚,就会被魔法师阵营和女巫阵营嫌弃,就像是张青山和殷素素的结合,只能是个悲剧。 安德烈的父母就悲剧了,本来隐藏起来了相亲相爱,生下了安德烈,日子过的虽然很苦,却很幸福,但是在安德烈七岁那一年,谁招谁没惹谁的,一家三口被一个路过的女巫看到,于是上演了一幕狗血的剧情,路过的女巫找来了七八个女巫围攻安德烈一家,安德烈的父母当然斗不过七八个女巫,却为了孩子奋战到了最后。 安德烈的女巫母亲在最后时刻,用尽身上魔法让扫把带走了安德烈,可是没有后续的魔法,安德烈并没有飞多远就从扫把上摔了下来,摔到了一个森林里,躲过了女巫们的追杀,才七岁的安德烈哭着走了很久才回到家,父母却已经惨死。 安德烈痛哭了一场,埋葬了父母,从此开始一个人独自流浪,一个七岁的孩子对这个世界是恐怖的,尤其他还跟别的孩子不一样,没少被当成异类受到欺凌,过了没多久,他被一个老头看上,老头是个刺客,收安德烈为徒,想培养安德烈成为一个刺客,给他挣钱。 可是老刺客非常变态,对安德烈不是打就是骂,没有对徒弟的喜爱和仁慈,而是当成了仆人,除了每天训练安德烈,就是让他干活,端茶倒水,洗衣做饭,连尿盆都是他去倒,地狱般的磨炼让安德烈生不如死,好几次想要逃走,都被老刺客给追回来,打的遍体鳞伤,奄奄一息。 痛苦的安德烈只有每天吹着笛子诉说悲苦的命运,十四岁那一年,安德烈再次逃走,被老刺客打的体无完肤,强烈的仇恨让安德烈眼睛里散发出了不一样的光芒,老刺客竟然在他的注视下,按照他的意愿放开了他,安德烈让老刺客杀了自己,老刺客竟然真的用刀割掉了自己的脑袋,安德烈逃离了老刺客的魔掌,他发现自己掌握了一门很奇特的本事,能够迷惑别人,他用心念的力量,用笛音,用色彩,用自己的眼睛…… 说到这里,安德烈自傲的对杨毅道:“如果你现在看我的眼睛,我一样可以迷惑你!” 杨毅嗯的声问道:“那你为什么不迷惑我呢?” “因为你跟别人不一样,你看我的眼神里没有嫌弃,厌恶和害怕,你跟我一样都是个异类,这是你说的。” 杨毅叹息了声,安德烈并不知道自己掌握了一门多么牛逼的本领,魔法师和巫师的基因真特妈强大,竟然天生自带特殊技能的,这个技能就是催眠术,这是个人才啊,杨毅很心动,要是能收了安德烈为己所用…… 杨毅笑了,笑的像是只老狐狸,问道:“然后你就四处流浪,用你的本事赚取钱,想要找女巫们报仇是不是?” “是的,我是个流浪汉,我成了一个吟游诗人,吹笛子,用我的本事赚取金钱,不断在寻找那几个杀害我父母的女巫。” “嗯,不是我打击你,就算你找到杀害你父母的女巫,恐怕你也报不了仇。” 安德烈哼了一声,却没有说话,显得很不服气,杨毅没搭理安德烈,而是让老赛罗送来五十个金币,当金币放到桌子上的时候,杨毅对安德烈道:“现在我给你两个选择,一个选择是,你跟随我这个异类做一番事业,我会保护你,让你成为洛克郡的人,而你也会得到重用,不客气的说,你跟女巫们有仇,而我很忌惮女巫们的魔法,所以,我在变得强大,等我强大之后,一定会对女巫们动手,那个时候,你可以找出杀害你父母的那几个女巫报仇,但是,我不敢确定什么时候才能变得强大,你需要耐心等待,并且听我的命令。” “其二,你可以带着你的五十个金币离开了,以后不要来洛克郡,更不要跟我为敌,否则,下次就没有这么好说话了,哦,对了,两个选择不管你选择那一个,五十个金币都是你的。” 安德烈瞧着杨毅,颜色不一的眼睛里流露出的是困惑,他不理解杨毅为什么会给他金币和放过他,杨毅站起来走路到他身边,解开他身上的绳子道:“不管你怎么选择,相信我,我都不会对付你,因为我知道作为一个异类在这个世界上生存有多么的不容易,其实我们是一样的啊……” 十七八岁的安德烈,遭受了那么多的苦难,突然碰到杨毅这么一个会说话的老油条,那种激动,简直跟见到了天使没什么区别,尤其是最后这几句话,更是打动了他,甚至直指内心,是啊,像他这样的异类,在这个世界上是多么的孤独和不容易啊。 “你真的不歧视我?给我一个身份,还会保护我?”安德烈小声的问道。 “当然,只要你效忠于我,我说的话都将会兑现,不信的话,你可以暗中打听打听,我对洛克郡百姓的承诺,有那一个是没有做到的?” “你真的会对女巫们动手,会让我报仇吗?” “是的,在这里我跟你说点只有咱们两个人才能说的话,我觉得女巫和魔法师的存在,是对世界秩序的破坏,当然我并没有妄想能够把它们全都消灭,但是他们一定要有约束,一定要被强有力的人管理,否则,上到帝王,下到百姓,没有人是安全的,我有这个想法,也有实施的野心,但是你要帮助我。” 杨毅很诚恳了,可安德烈的遭遇太惨烈,有些不相信杨毅,站起来走到杨毅的桌子上,拿起装着金币的小袋子,往外就走,如果杨毅叫住他,或者派人拦截他,那么杨毅就是不可相信的,可杨毅要是遵守承诺让他离开,就说明他是可信的。 安德烈拿了装金币的袋子,杨毅没有说话,当安德烈走到门口的时候,杨毅突然喊了声:“等等!” 果然还是如此吗?安德烈冷笑了声,回头看着杨毅,杨毅却一脸坦然的看着他道:“我只是想跟你说,今天咱俩说的话不要说出去,还有,以后不要再来洛克郡了,我不想跟你是敌人。” 就是这么两句话吗?安德烈惊讶了,杨毅却再也没有了半点表示,甚至还对他挥了挥手,示意可以走了,于是安德烈就走了出去,杨毅看着安德烈的背影,轻轻摇了摇头,不管怎样他都尽力了,安德烈是个很苦逼的孩子了,不必再为难他,如果不能真心降服安德烈,强扭的瓜也不会甜。 可失去这么一个有特殊技能的人才,杨毅还是觉得很遗憾,他坐回到椅子上,去喝剩下半杯的咖啡,头有点晕,实在是太累了啊,洛克郡大大小小的事都需要他亲力亲为,这样下去不是个办法,需要引进人才,可他的实力太弱小了,又能上那去引进人才? 千头万绪的事情还是太多,杨毅并不打算在安德烈身上浪费太多时间,就在他准备去休息的时候,安德烈回来了,他站在书房的门口看着杨毅,依然是一副冷酷的样子,杨毅刚想开口,看到了桌子上的笛子,问道:“你是来取你的笛子的?拿去吧。” “不,我相信你,我从来没见过像你这样的人,你说的没错,我们都是异类,异类就要和异类在一起,尊敬的骑士老爷,我决定效忠于你,请你收下我吧!”安德烈激动的说着话,快步走到杨毅的身前,半跪下亲吻杨毅的右手,表示效忠。 杨毅等安德烈效忠完,拍着他的肩膀,笑道:“我接受你的效忠,起来,现在我需要你的帮助。” 七十一章 神龙骑士之歌 杨毅并不想把安德烈留在身边,安德烈的作用不在洛克郡,而且他刚跟洛克郡的人起了冲突,缓和不是一时半会的事,何况杨毅还有更深层次的考虑,当听到这个世界里还有刺客的存在,杨毅就感觉自己对童话世界的了解还是太少了,安德烈这样的人才留在身边实在是很浪费,必须要放出去。 “安德烈,从今天开始,你为我工作,但是你不必留在洛克郡,而是走出去,帮我办几件事,第一件,继续做你的吟游诗人,并且歌颂我,每到一处都要唱起我的歌谣,让那里贫穷的百姓知道,只要他们来到洛克郡,就能人人吃饱,穿暖,还有工钱拿。” “第二,我每年会给你一百个金币,你用这些金币暗中收买刺客,打听各地的风土人情,最主要是打听魔法师和女巫的信息,记住,是每一个,只要是跟魔法有关的一切,你都要收集起来,然后交给我,还有,找到那些被女巫迫害而惨遭不幸的人,仇恨也是一种力量,我需要他们为我服务,当然这些都是后话,需要我们一起努力。” 魔法对于杨毅来说是个不可控制的力量,这种力量让他如履薄冰,童话世界里女巫的力量太过强大,要是没有一种应对的办法,即使杨毅奋斗成了皇帝,女巫一使坏,把他变成了青蛙或者王八,那也太悲剧了吧? 这是他不能忍受的,命运必须要掌握在自己的手里,暂时他还没有什么力量,也不强大,既不是王子也不是国王,还引不起女巫和魔法师们的注意,但谁也说不准当他强大之后,女巫们后会不会对付他,未雨绸缪还是很有必要的。 只要是针对女巫的,安德烈都很愿意去做,有了个效忠的人,他终于觉得不再孤独了,也有了目标,心里突然就不那么空了,这种感觉,没有孤独过,没有流浪过的人,根本没法体会。 “谨遵你的吩咐,我的骑士老爷。”安德烈躬身行礼,表示臣服和听命。 “嗯,那我们现在就来说说你该吟唱什么样的诗歌……” 杨毅并不懂得吟唱诗人的诗歌该怎么写,但他看过特洛伊和奥赛罗,记得史诗一样的风格,安德烈和杨毅讨论了三四个小时,终于写出了篇幅不长也就几千字的诗歌,安德烈把诗歌小心翼翼的揣在怀里,对杨毅道:“我会适当增加诗歌里面的内容,我什么时候离开?” “走吧,今天就走,我让老赛罗再给你一百个金币,带着这些金币去完成你的使命。” 杨毅又让老赛罗送来了一百个金币,并帮安德烈准备了一匹黑色的骏马,把笛子也还给了他,安德烈收拾完毕,向杨毅告辞,走到门口,突然回头问道:“您就不怕我带着金币跑了,再也找不到我?” 杨毅楞了下,随即笑道:“如果你跑了,我不过是损失了一百五十个金币,可如果你能效忠我,去却能得到一个忠心有才能的属下,我愿意赌一把。” “放心吧,我的骑士老爷,我的诚信比洛克郡的人强一万倍。”安德烈说完最后这句话,深深看了杨毅一眼,眼神有些复杂,杨毅忍不住苦笑,这小子不是看上老子的吧?老子可是直的…… 眼见着安德烈转身要走,杨毅道:“等一下。” “我还没有走远,我的骑士老爷。”安德烈回过头来看着杨毅。 杨毅道:“不要在显得那么另类了,你的眼睛太过明显,要遮掩住,你可以用眼罩遮挡住一只眼睛,冒充独眼龙。” “明白了,我的骑士老爷,为了完成你交待的任务,我会这么做的。”安德烈这一次没有再停留,大步走出了杨毅的书房,杨毅沉默了下,站到窗口,眼见着安德烈骑上了老赛罗给他准备的骏马,趁着夜色还浓,朝着远方而去。 杨毅忍不住伸了个懒腰……真特妈累啊!送走了安德烈,杨毅再也承受不住,躺在书房的床上,只是一个恍惚就沉沉睡了过去。 两个月后,在奥斯曼帝国的领土上,出现了一个神秘的吟游诗人,这是一个年轻,神秘,英俊的吟游诗人,他牵着一匹黑色的骏马,穿着五彩的衣裳,腰畔插着笛子,手中拿着竖琴,脸色苍白,瞎了一只眼睛,用黑色的眼罩罩住,只剩下一只蓝如天空般的眼睛,而他吟唱的诗歌真的很好听…… 每当走到一个村庄,一个集市,一个镇子,一个骑士的庄园,一个城市……年轻而忧郁,虽然瞎了一只眼睛,仍然帅的一塌糊涂的年轻吟游诗人都会给人们唱一首神龙骑士之歌。 白雪公主说:“你是谁,为什么你的眼睛是黑色的,为什么你的头发是黑色的,为什么你的皮肤是发黄的,为什么你会来救我?” 神龙骑士说:“我是路过的落难王子,我的家在遥远神秘的东方,隔着无边无际的大海,被强大飓风带到了这里,回不到自己的家乡了,只能四处流浪,我看到你躺在水晶的棺材里,感觉到了你的呼吸,看到了你的美丽,所以把你给救醒了,现在我来问你,为什么你要躺在水晶的棺材里,为什么会在七个小矮人的家里?” 白雪公主答道:“我是萨克森王国的白雪公主,我的后妈是一个邪恶的女巫,她嫉妒我的美貌,屡次陷害我,被七个矮人所救,我来到了七个矮人的家里,给他们洗衣做饭,可是邪王的王后还是不放过我,给我吃下了有毒的苹果,我就在水晶的棺材里沉睡,如果你能帮助我打败邪恶的王后,我将报答你,册封你为神龙骑士……” 神龙骑士说:“帮助公主,对抗邪恶,是每一个王子都应该做的事,虽然我是个落难的王子,但荣耀和骄傲却从未离开过我,我会像疯子一样的拼杀,来帮助你对付邪恶的王后,拯救正义,获得属于我的荣耀……” 神龙王子帮助白雪公主夺回了王权,也因此喜欢上了白雪公主,可白雪公主认为神龙骑士并不是真正的王子,她把王子册封成为她的骑士,神龙王子伤心落寞的带着七个矮人,来到了贫穷的洛克郡,从此他不再是一个王子,变成了一个萨克森王国的骑士。 啊,这里是多么的贫穷啊,人民是这么的辛劳,他们的劳动却得不到应该得到的财富,我将改变这里,神龙王子抱起一个可怜的,被冻得奄奄一息的卖火柴的小女孩,带到了庄园里,救活了她,并且卖了自己的两匹马请洛克郡的人吃牛肉炖土豆…… 神龙骑士不是别的骑士贵族只懂得自己享受,他跟洛克郡的人民一起建设,一起劳动,一起生活……他要把洛克郡建设成最幸福的地方,没有压迫,没有沉重的赋税,所有洛克郡的人民都有工作,都有工钱…… 神龙骑士并不满足,他希望能帮助更多的人,因为贫穷是耻辱的,他要消灭贫穷的耻辱,并且欢迎所有穷人来到洛克郡,一起建设美丽的家园,神龙骑士发下誓言,我将成为最荣耀的骑士,我领地上的人民也将成为最幸福的人民…… 严格来说,这首杨毅和安德烈仓促写出来的诗歌,真的不怎么样,但是胜在故事曲折离奇,一个遥远神秘国度的王子,被飓风带到了这里,遇到了被邪恶后妈陷害的白雪公主,帮助白雪公主夺回了王权,白雪公主却没有爱上他,只能黯然来到自己的领地,却要发誓带着领地的百姓过上好生活…… 诗歌里面有权利的争夺,有邪恶的王后,有落难王子和被陷害公主的爱情,却没有在一起,神龙骑士黯然离开,简直就是后世言情剧的翻版,加上安德烈身上独有的魅惑技能,虽然不用笛子了,只是用了一把小小的竖琴弹唱,却依然摄人心魄。 在落后的没有什么娱乐的童话世界里,吟游诗人本来就是最受欢迎的人,他们四处游荡,收集各种地方传说,四处传述。他们以音乐施展魔法,让听众时而落泪,时而欢欣,这正是游唱四海的生活。 一般的吟游诗人都是四五十岁的老头子,唱的也是听过无数遍以前的故事,突然多出来一个年纪轻轻,帅的不像话的吟游诗人,讲述的还是刚发生不久的故事,怎么能不受欢迎?于是安德烈每到一处,就会有无数的人围在他身边,静静听他讲述神龙骑士的故事。 杨毅的遭遇引起了大家的同情,甚至有年轻女孩子听完之后眼泪汪汪的问安德烈:“白雪公主为什么不嫁给救了他的神龙骑士?只是因为他是一个落难的王子吗?” “贵族们就是这样的无情无义,要是我,一定会嫁给神龙骑士的。”另一个女孩子充满幻想的说道。 年轻的男孩子都像想神龙骑士一样勇敢,深情,而老人们却只关心一件事,洛克郡真的能领到工钱吗?真的不用缴纳沉重的赋税,不用给贵族们置办美丽的衣服和铠甲吗? 七十二章 收税官 杨毅的设想是让安德烈成为他的广告代言人,安德烈身份是吟游诗人,可以走街串巷的帮他做广告,毕竟干的再好,外面的人不知道他的存在也是枉然,他是需要刷刷存在感,刷刷名声的,也想吸引更多的人来洛克郡,只有人多了,洛克郡才能更好的发展。 至于安德烈这个流动广告能起多大作用,杨毅并不是很有信心,还给了他几个秘密任务,没想到的是,安德烈这个活广告打的实在是太出乎预料了,最近两个月里,不断有人携家带口投奔传说中能过上好日子的洛克郡。 每个到来的人,都会来庄园看看他这个悲情的英雄,看看异域来的神龙骑士是个什么模样,当看到黑眼睛黑头发的杨毅,他们都会发出由衷的赞叹:“啊,原来诗歌里唱的都是真的啊!” 杨毅出名了,莫名其妙就火了,他跟前来投奔的平民打听了下,安德烈每走过一处,都会留下关于神龙骑士的诗歌,以及他和白雪公主的爱情故事,他成了悲情人物,尽管悲情却是个善良,是个仁慈的骑士,用现在的话讲,他成了网红了。 杨毅很是有点哭笑不得,红的也太突然了,起初杨毅还不信,随着越来越多的人投奔洛克郡,杨毅才相信安德烈真的做到了,可他的工作量也加大了起来,首先要建造房屋,统计人数,安排工作,老莫维斯是很开心的,他在来的人里面找到了不少的铁匠,木匠,裁缝……琼斯也开始从投奔里的人找些壮小伙当兵,钱花的当真跟流水一样。 好在招财进宝炉有了进项,同样是在外面掀起了一股风潮,不断有金币送回来,这才能够支撑下去,可随之而来的问题更多,最明显的就是洛克郡的原住民和移民的冲突,原住民总觉得高人一等,新来的移民也很不服气,甚至为此打了几架。 杨毅觉得该是颁布法律的时候了,毕竟洛克郡在一点点做大,规矩早定下来早施行,一切才会井然有序,可能帮他的人却没有,只有福曼这个魔法师算是文臣,帮着他拿主意,杨毅也是每天咬着笔头,琢磨关于洛克郡法律的条条框框。 他越是忙的头晕脑胀,事情就越是找他,这天杨毅忙了一上午,到了午饭时间,老赛罗进来,毕恭毕敬的告诉他,萨克森王国的收税官,弗拉基子爵大人来洛克郡收税来了,已经到了庄园门外,让杨毅去迎接。 按照等级,低级贵族见到高级的贵族是要行礼的,高等级的贵族到了低等级贵族的领地,要有相对应的招待,杨毅生气的是,凭什么收税?老子到了洛克郡一穷二白,连哄带骗才有了今天这点成绩,一年都没过完就来收税,心里总是有点不舒服。 可白雪公主毕竟是他的效忠对象,册封他为骑士,要是收的不多,杨毅也就捏着鼻子认了,不管怎样弗拉基子爵都到了门口,难道还能不见?杨毅很无奈,只能跟着老赛罗出去迎接。 杨毅收拾了下身上的衣服,跟着老赛罗出了庄园,离的还远就见庄园外大门外,一个穿的十分华丽的男人,三十来岁的年纪,挺大的鹰沟鼻子,阴沉沉却又十分倨傲的骑在马上,在他身后是十个披着甲的骑兵。 “弗拉基子爵大人,你好,我是洛克郡的骑士杨毅,欢迎你的到来!”杨毅脸上堆着笑,装作热情的迎了上去,谁知道弗拉基大人只是冷冷的看了他一眼,鼻子里轻轻哼了一声,都没搭理他。 杨毅的热脸贴在了冷屁……上,杨毅以前看小说,没少看这样的桥段,总有些讨厌自大的人去招惹主角,然后被好一顿打脸,啪啪啪……都成爽点套路了,没想到童话世界里也有这样的套路,丫的是来找打脸的吗? 更让杨毅没有想到的是,当杨毅走到近前,这位子爵老爷从马上跳下来,直接把缰绳扔给了杨毅,把他当成马夫了,倨傲的道:“老爷我赶了很远的路,你的午餐准备好了吗?对了,我喜欢喝的葡萄酒,一定是要有的。” 何止是来找打脸的,简直就是来找虐的,杨毅并不生气,因为跟这样的货生气,简直拉低了自己的身份,而且他敏锐的感觉有点不对劲。 杨毅脸上的笑更加灿烂了,甩掉手上的缰绳,拍了拍手道:“不好意思,我这没有给你准备午餐,咱们有话直说吧,你要收多少的税!” “女王陛下的原话,缴税是每个骑士的义务,不多,今年缴纳一千个金币就可以了。” 从子爵弗拉基的话里,杨毅得到了两个信息,白雪公主如愿以偿的当上了国王,成了白雪女王,另外一个信息是,白雪女王穷疯了,竟然狮子大张口,在洛克郡收一千个金币,她不是疯了是什么?洛克郡穷成什么样,萨克森王国谁不知道?在他没来之前,都没有人愿意来这里当骑士,就连列夫骑士都懒得占领洛克郡。 还不到一年,洛克郡即使发展的再好,也不可能拿得出一千个金币,白雪女王不是穷疯了是什么?一千个金币杨毅不是没有,可是凭什么?而且还派来这么个玩意,杨毅现在想的是,直接把这个子爵老爷赶走,还是…… 杨毅想了想,还不到翻脸的时候,即使这样,他也有一百种办法玩死这位弗拉基子爵,杨毅歪着脑袋,脸上带着笑,对弗拉基子爵道:“我没有一千个金币。” 弗拉基子爵的脸本来就长,瞬间就耷拉下来了,阴沉着问道:“你是不想缴税了?” “不,我只是不想给你缴税,请你向尊贵的女王陛下禀告,让他换一个人来征税,因为我看你很不顺眼,你没有贵族应该有的礼貌,把我这个洛克郡的骑士当马夫使唤,这是对我的蔑视和不尊重。” 杨毅说的很认真,并且快步走回了庄园大门里面,大声朝看门的两个卫兵喊道:“一个都不许放进来,去告诉琼斯,让他带人来驱逐弗拉基子爵,因为他不懂礼貌,他是贵族的耻辱,而我也绝不接受这样的侮辱……” 自打四个2借给列夫骑士之后,琼斯每天都派出十个士兵帮助杨毅看守庄园,对于操练比较狠的军队来说,看守杨毅的庄园简直就是休息,人人都愿意来,可惜的是轮流看守庄园,一次只能看守一天。 听到杨毅的命令,十名卫兵抽出长剑,横眉冷对,本来弗拉基还想仗着身后有十名骑兵给杨毅来点硬的,可看到看守门口的十名骑兵火热的眼睛,以及他们对作战的渴望,还有他身后十名骑兵的畏缩,弗拉基就觉得用强似乎不太可能了。 琼斯带领下的洛克郡士兵们简直就是一匹匹饿狼,十分渴望战争,渴望打仗,因为骑士老爷的赏赐是实打实的啊,上一次对阵列夫骑士的战争中,凡是参加了战斗的骑兵,都赏赐了五十个银币,而且每升一级,薪酬都是翻倍的增长,士兵在洛克郡也很受人尊敬,可是没有战争,没有仗打,就只能日复一日的刻苦训练…… 战争对他们来说,是升官发财之路,他们甚至开始琢磨,弗拉基子爵带来的骑兵太少了,自己一定要先冲上去先干翻两个……但是子爵老爷弗拉基让他们失望了,他竟然没有勇气让身后的骑兵动手。 双方在大门僵持住了,大门并没有关上,却像是有了一道无形的障碍,杨毅老爷在这头,弗拉基子爵老爷在那头……幸好福曼得到消息赶了过来,朝着杨毅和弗拉基大声喊道:“不要动手,千万不要动手!” 杨毅笑了,眉头一皱,看了看身边抽出长剑的士兵们,士兵们看到杨毅的眼神,齐声呼喊:“骑士老爷的意志就是我们的刀枪所向,不管前面是什么都要踏平过去,杀,杀杀!” 只是十个士兵,身上却散发出凌冽的杀气和求战的意志,踏着脚步紧握长剑,一步步向前,弗拉基子爵老爷身后的骑兵脸色都变了,虽然他们装逼一点也不比杨毅的士兵差,虽然他们骑在马上居高临下,可就是没有勇气跟同样人数的杨毅士兵们干上一仗。 战马不安的嘶鸣,向后退去,杀气蔓延开来,杨毅很满意手下士兵能有如此昂扬的战意,懒得在跟弗拉基子爵对峙,转身朝小楼走去,福曼迎面而来,一脸惊恐,对杨毅喊道:“老爷,千万不要冲动啊!” 杨毅跟福曼擦肩的时候停了下来,对他轻声道:“你去跟他沟通,他老实了再来通知我,老爷我不伺候什么子爵大人。” “好,好,我去跟他沟通!”福曼屁颠屁颠的跑去跟弗拉基沟通。杨毅走进了自己的庄园,来到书房,让小茶杯送来杯咖啡,从二楼的窗户向外看去,就见弗拉基身后的骑兵都下了马,弗拉基跟福曼正在激烈的讨论什么。 杨毅不由得陷入了深思,他这么硬来,是在试探弗拉基子爵的底线,因为他不理解白雪女公主什么会收他一千个金币的税?还派了这么个玩意,难道有什么用意,还是她有不得已的苦衷? 七十三章 相互试探 龙能升腾九天,也能深潜于渊,当然是中国龙,不是西方那种长着翅膀的恶龙,简单点说,就是能享得了福,也吃得了苦,能当得了贵族,也能装得了孙子,能屈能伸才是大丈夫嘛,杨毅不是个莽撞的人,他之所以对弗拉基子爵强硬,是因为弗拉基子爵一直在虚张声势。 一个子爵,一个贵族,不管多么骄横无礼,都不可能把马鞭子扔给另外一个贵族,当做马夫一样来对待,而且,征税而已,用不用派个子爵亲自来啊?萨克森王国只是个伯爵国,全国上下也没有几个子爵,居然来洛克郡征税了,还带着十个骑兵,开口就是一千金币。 杨毅直觉是萨克森王国出事了,否则白雪公主不会这么着急来洛克郡征税,还派个子爵虚张声势的想给他个下马威,以此来证明白雪女王完全掌握了权利,让杨毅有所畏惧,才能征上来更多的税。 杨毅相信弗拉基子爵是绝对不会走的,叫来老管家赛罗,吩咐了几句,让他去散布消息,老赛罗走了没多久,福曼回来了,对杨毅道:“弗拉基子爵大人觉得他的确是有些鲁莽了,想要当面跟你道歉。” 萨克森王国出事了,杨毅更加确定了这点,他跟弗拉基子爵差点动手,真要是骄横无比的子爵,完全可以回去向白雪女王告状,甚至派兵前来惩罚他,可才过了这么一会,竟然要当面道歉了,变化也太快了吧?也就是说弗拉基子爵前面的骄横完全是装出来的, 萨克森王国能出什么事呢?杨毅一点消息都没收到,情报这摊实在是太弱了,杨毅觉得很有必要抽出点时间,找几个可靠的人专门去收集情报了,现在也不是想这些的时候,先随机应变,看看弗拉基子爵能不能告诉他发生了什么事。 “把弗拉基子爵请进来吧,替我向他刚才的无礼道歉,但只允许他一个人进来我的书房,你在外面等待。”杨毅吩咐了句,福曼转身离开,杨毅坐了会,站起来等待弗拉基子爵,越是面对不懂礼貌的人,杨毅就越要表现出他很懂礼貌。 很快弗拉基子爵就一个人进来了,神情很僵硬,脸上的肌肉抽搐了下,对杨毅道:“我为刚才的事情道歉,因为赶路太急,过于疲惫,让我忘记了一个贵族该有的礼貌。” “萨克森王国出什么事了?以至于让你如此着急赶路?”杨毅懒得跟弗拉基客套,干脆直奔主题吧,听到杨毅问萨克森王国出了什么事,弗拉基子爵脸上的肌肉颤抖的就更加快了,那是抑制不住的颤抖,显得极为紧张,杨毅静静看着他,弗拉基子爵强笑道:“没出什么事,去年的收成不好,王国的财政紧张,才提前来收税。” 解释很合理嘛,可弗拉基子爵说这几句话的时候,眼珠子转动了几下,对于学过商业心理学的杨毅来说,这谎撒的可有点不够水平。 “女王陛下提前征税也是不得已,城堡连侍女都雇佣不起了,你是女王亲自册封的骑士,发过誓对女王效忠的,应该给其它的领地做个表率,只要洛克郡的税收上来了,其它领地的税,就更好收一些了。” 很合理,也很符合实际情况,往年洛克郡的税是最难收的,甚至根本就不缴税,正是因为洛克郡的人不缴税,白雪公主的后妈才会派兵前来,想要收拾收拾洛克郡的这些刁民,恰好被杨毅钻了个空子,要是洛克郡能缴税,别的领地就更没什么好说的了。 难道别的领地还能像洛克郡这么穷横穷横的?穷横的洛克郡都缴税了,别的领地就可以多缴一些了,纵然有些怨言,一想洛克郡都缴税了,也就没脾气了,算盘打的这么精,又怎么可能派出个骄横鲁莽的人来办这件事? 杨毅很想跟弗拉基子爵说,简单点,你又不是个演员,递进的情绪请省略……不过既然弗拉基子爵把自己当影帝,那就陪着你们演下去,杨毅不是不想缴税,白雪公主真要有事,客客气气的告诉他出了什么事,需要他的帮助,杨毅还真没理由拒绝,他不是忘恩负义的人,还想娶过白雪公主,也亲过,可特妈偏偏玩这套,这就是防着他呢,拿他当外人。 既然你们拿我当外人了,老子还能拿你们当亲人?杨毅嘶的吸了口凉气,很为难的对弗拉基子爵道:“我是效忠女王的,这一点无可否认,愿意为她做任何事,可是,你也知道洛克郡很穷,穷山恶水出刁民,不瞒你说,有现在这个局面,都是我借钱搞的建设,一年时间都不到,很难从洛克郡百姓身上收税的。” 弗拉基子爵当然是不相信的,来之前他也是这么想的,可是真正到了洛克郡才发现,洛克郡绝对不贫穷,弗拉基子爵都不敢相信他是来到了洛克郡,这里的百姓并不是传说中穷困潦倒的模样,每个人都穿的干干净净,因为能吃饱,脸上都有红润的光泽,这些不算是什么,最让弗拉基子爵惊讶的是洛克郡人的精神面貌,他们脸上没有麻木的表情,而是充满了幸福感和希望,每个人都井井有条的工作着。 一条土路干干净净,两侧的店铺都开张,铁匠在火热的打铁,木匠在建造新的房屋,石匠在铺路,许多黑乎乎的石头被马车拉着堆积到不远的地方,跟座黑色的小山一样,还有陆陆续续的人,拖家带口投奔洛克郡…… 最让弗拉基子爵老爷惊讶的是,洛克郡家家户户都有马,洛克河边牛羊成群……不客气的说,再让杨毅发展两年,洛克郡就要比王城还要富有和整齐,这真是一个奇迹,他是怎么办到的? 弗拉基子爵当然知道杨毅的事,却一直把杨毅当成个投机分子,当成个笑话看,不过是碰巧救了白雪公主而已,还被册封到了一块根本没有人要的领地,死定了啊! 谁能想到,短短不到一年的时间,杨毅不光是没死定了,竟然还把洛克郡建设的有模有样,甚至有了军队……他能感觉到洛克郡士兵身上的杀气和兴奋,跟一群闻到了血腥味道的饿狼没有区别,他又是怎么训练出这样一只军队的? 所有的一切,都需要金钱的支撑,起码要有一万个金币,并且后续有收入,本来按照白雪女王的嘱咐,洛克郡是要收税五百个金币的,五百个金币当然是高价,底线是三百个金币,那怕把洛克郡榨干,也要收上来,可到了洛克郡,看到如此局面,弗拉基子爵觉得要少了,所以擅自提价,一千个金币。 在他看来一千个金币杨毅也拿得出来,所以更加蛮横了点,想在气势上让杨毅觉得害怕,杨毅一旦气势上低了,就算砍价,起码能有七八百个金币吧? 弗拉基子爵不知道的是,杨毅根本不想给他一千个金币,因为他的日子过的也很紧,虽然骗来的一万个金币不少,维克多的传消也挣了不少钱,可是他摊子铺的太大了,方方面面都需要钱,还养着一百多人的骑兵,各种装备还没跟上呢,过的并不富裕,一千个金币不是拿不出来,但他压根就没想给。 “杨毅骑士,我当然知道你的困难,可你是白雪女王亲自册封的骑士,恕我说句不客气的话,要不是白雪女王的册封,你这个外乡人恐怕还在四处流浪吧?” 卧槽,要不是老子,白雪公主能当上女王?还把老子封到洛克郡这鸟不拉屎的地方,要不是我千里迢迢骗了布莱克国王一万金币,能有今天的局面?老子这是凭本事当上的骑士,用不着感激谁,还特妈拿我当外人似的防着,我就傻乎乎的忠心耿耿? 杨毅心里当然是不舒服的,但不能表露出来,杨毅面露为难的表情,演技突然就炸了,愁眉苦脸道:“实话跟你说了吧子爵大人,洛克郡之所以有今天的模样,都是福曼的功劳,是他找到他的魔法师同学,借了点金币,才能发展起来,你也知道发展一个郡是相当费钱的,而且借来的钱已经花的差不多了,我正在发愁该怎么还清债务,钱,是真拿不出来,可是白雪女王的税是一定要缴的,这样吧,你有十个骑兵,可以带着他们在洛克郡收税,挨家挨户的收,收上来多少算多少,你看怎么样?” 弗拉基子爵懵逼了,他没想到杨毅会这样缴税,毕竟以前征税都是从领主身上直接征,还没有王国派下来的征税官直接面对领地内的百姓征税的,但又抓不到杨毅什么把柄,毕竟他没有拒绝征税,还想出了个办法。 弗拉基子爵沉默了下,道:“这样征税,不符合规矩吧?” 杨毅耸了耸肩膀,摊开手道:“反正我很穷,没有一千个金币,别说一千个,五十个我都拿不出来,洛克郡百姓给女王缴税是义务,我现在把给女王征税的权利暂时交给了你,要是收不上来税,难道要怪我喽?要不,你去跟女王说说,换一个人来征税?” 七十四章 不作为 杨毅让弗拉基子爵去收税,看似不合理,却说的过去,毕竟就算真收税,也不可能杨毅这个骑士老爷挨家挨户亲自去收,也是派手下人去收,那么把收税的权利暂时让给弗拉基子爵,的确是没毛病,虽然从来没有人这么干过,可没人干过,不代表不就不行啊。 弗拉基子爵当然是不愿意的,跟杨毅争辩了几句,杨毅就以忙为理由把他赶了出去,总之就是一句话,要么他弗拉基老爷亲自去收税,要么就拉到,反正杨毅拿不出钱来……弗拉基实在是没办法了,只能是答应了下来,让杨毅先给他和十个士兵准备住的地方。 杨毅告诉他庄园不方便,直接打发给了老赛罗,老赛罗就把弗拉基子爵大人带到了马场,看着几千匹马,弗拉基大人再一次震惊,就是味道太大了点,而且住的是马夫的房子,子爵大人很生气,却无可奈何,这次来征税,他的确是有不得已的苦衷,心里憋屈的暗暗发誓,等过了难关,以后再慢慢收拾杨毅。 忍了下来的弗拉基子爵老爷,在马场度过了一个非常难熬的夜晚,第二天就带着十个士兵去洛克郡收税了,之前弗拉基子爵听说洛克郡百姓非常彪悍,不服管教,甚至跟领主对着干,对于收税他充满了担忧。 没有想到的是,洛克郡的人民非常懂礼貌,他每来到一户人家,都会受到热情招待,客客气气的迎进家里,但是一说到征税,洛克郡的人就告诉他,杨毅骑士老爷已经征过税了,总不能再让他们交一次钱…… 弗拉基子爵老爷很生气,既然都征过税了,为什么还让自己来征税?气呼呼的去找杨毅理论,杨毅也很亲切把他迎进庄园,听子爵老爷说完前因后果,很委屈的告诉弗拉基子爵,他征的是税是给他做铠甲的税,至于给女王陛下的税并没有征,让弗拉基老爷去征就是了。 萨克森王国的税收制度很混乱,根本就没分开过那一部分是骑士领主的税,那一部分是上缴王国的税,可是杨毅却替他们给分开了,声称自己只是收了领主该收的税,给王国的税,一个铜币都没有收…… 弗拉基子爵大人目瞪狗呆,杨毅的借口还真是新清脱俗啊,但既然这么说了,那就跟洛克郡的百姓解释解释吧,再去征税,百姓们还是很热情的把他迎进家门,可听到要子爵大人要继续征税,说什么给王国的税没有征,百姓们就委屈的向子爵大人诉苦,说他们都是贫苦的平民,不懂得税的种类,既然骑士老爷收了税了,他们就完成了责任和义务,也没钱再缴第二份税了…… 于是弗拉基子爵又回到了杨毅的庄园,杨毅很生气,愤怒的指责洛克郡百姓这样做是不对的,是不爱国的,是不忠诚的,他收的只是一个领主该收的税,所以才会收的少,给王国的税,百姓们就是没有缴,他没有义务替洛克郡的百姓缴税。 杨毅的这个招数,叫做不作为,拖沓,像极了现实世界里的某些公共机构,甭管你带的资料多么全,都能给你找出毛病来,让你回去继续补齐资料,不说不办,就是不给办……甭管办个什么事,不拖个十天半个月的绝逼办不下来。 杨毅也同样如此,不说不缴税,交啊,自己去收吧,但他早就让老赛罗通知了洛克郡的百姓不要缴税,让他们按照他说的推诿,还真是见效了,弗拉基子爵大人根本没经历过这样的事,两边来回的跑…… 杨毅的想法是,拖他个十天半个月的,然后给疲惫不堪的弗拉基子爵一百个金币打发走了,但只折腾了弗拉基子爵五天,杨毅就不得不提前把一百个金币给弗拉基子爵了,因为出大事了。 列夫骑士跟他周边的骑士发生了战争,原因嘛……输急眼了呗,自从杨毅放回了列夫骑士,还把四个2借给了他,列夫骑士就轰轰烈烈投入到了斗地主的事业当中,找周边的骑士斗地主,他开始还跟杨毅一样忍着不赢得那么明显,可是赢的次数多了,列夫骑士就真把自己当成赌神了。 产生了幻觉的列夫骑士开始大杀四方,一点情面都不留了,在列夫骑士的东侧,有个霍格骑士,也是位斗地主爱好者,可列夫骑士把人家的铠甲都给赢了,霍格骑士的意思是,能不能打个借条,让他缓缓,有了钱就还给列夫骑士,铠甲就别拿走了。 列夫骑士当然不干了,老子是凭本事赢的,凭什么不带走啊?就把人家的铠甲带走了,霍格骑士也很郁闷,输的很不甘心,干脆借了点钱,继续找列夫骑士斗地主,想要翻本,不曾想列夫骑士又把他借的钱也给赢了,输的就剩下个裤衩了。 霍格骑士干脆用土地做抵押,结果土地都输了,输急眼了的霍格骑士眼见骑士都要当不成了,干脆就翻脸不认账了,列夫骑士当然不干了,召集了些士兵要跟霍格骑士干架。 霍格骑士斗地主不怎么样,打仗却很有一套,把列夫骑士狠揍了一顿,列夫骑士带领残兵败将缩回了城堡,霍格骑士趁势要夺回他输掉的土地,铠甲和之前一切的东西,说列夫骑士玩赖,否则怎么能把把抓到四个2?还说列夫骑士要是不把他赢的一切还回去,就会把列夫骑士的领地都给占了…… 列夫骑士无奈之下想起了借给他四个2的好兄弟杨毅,派人来求援,杨毅接到列夫骑士求援的时候,忍不住暗骂了几句列夫骑士蠢,不过这也是他正希望看到的,因为这里面有绝大的利益,不怕乱,就怕不乱。 杨毅要好好的谋划一下,该怎么在列夫骑士和霍格骑士的战争中获得最大利益,要知道,甭管是什么世界,战争财都是最好发的,杨毅当然不会错过机会,但这件事不能让弗拉基子爵老爷知道,更不能让白雪女王知道,她们已经开始防备他了。 杨毅决定先把弗拉基子爵大人打发走,就在他准备去找子爵大人的时候,弗拉基子爵大人自己找上门来了,列夫骑士和霍格骑士之间的战争他也收到了消息,之所以他能收到消息是因为在杨毅这屡次碰壁,弗拉基子爵大人很郁闷,派了个人先去通知列夫骑士准备征税,没想到派出去的人却带回来了一个让他更烦闷的消息。 童话世界是个混乱的世界,各个王国之间战争不断,骑士之间的战争也是家常便饭,只不过在这个节骨眼上打起来,对于弗拉基子爵和白雪女王陛下,绝对是个坏消息,他必须要把这个坏消息带回去,跟白雪女王商量出对策来。 来找杨毅也是做最后的努力,这几天折腾下来,不光让弗拉基子爵大人心力交瘁,更明白了一个道理,杨毅是在戏耍他呢,他还无法发作,因为杨毅给的理由很说的过去,不是不缴税,而是把缴税的权利暂时让给了他,那么征不上来税,就跟杨毅没关系了,而是因为他无能。 弗拉基子爵开始还心存幻想,觉得洛克郡的人应该会有一份爱国,效忠的心,或许能够收上税来,不曾想,洛克郡的人似乎对于王国并不如何心存敬畏,爱国之心也没有多少,效忠……天呢,他们似乎只为他们的骑士老爷,那个外来人效忠。 杨毅在书房里又见到了弗拉基子爵,他似乎憔悴了,比刚来的时候更瘦了,精神还不太好,一副萎靡不振的样子,两个人默默无语的对视了半天,弗拉基子爵大人先忍不住道:“我没有时间在这里耗下去了,但我还是要最后努力一下,希望你能把该交的税交上来,毕竟,没有了白雪女王,你的骑士地位将不复存在。” 这就是话里有话了,显然白雪女王是遇到了困难,弗拉基不跟杨毅说或许是因为时机没到,或许是因为防着他,或许是因为……杨毅管不了那么许多,他知道自己并不是白雪公主的心腹,甚至白雪公主对他有些忌惮,毕竟魔镜还在他的手中。 杨毅也没心思继续跟弗拉基斗下去了,他还有那么多的事要做,而且对于弗拉基最后那句话,很是不以为然,什么叫没有了白雪公主老子的地位就不复存在?纯粹的扯淡,到手了的利益,难道还会交出去? 甭管是谁,要是能踏平洛克郡,杨毅无话可说,要是没那个本事,老子这个骑士就谁也无可奈何,现在杨毅起码有一百多个骑兵,想要吞掉他,就得崩掉颗牙,想要他举手投降,那就更不可能了,不过倒也间接的提醒了杨毅,自己的实力还是太弱小了啊。 杨毅认真对弗拉基子爵道:“我不是忘恩负义之人,你要的一千个金币没有,我拿出自己的一百个金币,当做洛克郡的税收,要,就一百个金币,不要,就请尊敬的子爵大人亲自去收税……” 七十五章 洛克郡出兵 杨毅话已经说的很明白了,再纠缠下去就是不懂事了,弗拉基子爵着急离开,无奈接受了一百金币,他和杨毅是相看两厌,也没虚伪的客气几句,拿了金币,带着十个骑兵策马而去,弗拉基子爵一走,杨毅就急忙把列夫骑士的管家叫了进来。 列夫骑士的管家是昨天到的,被安排在老赛罗的房间里,早就急不可耐的要见杨毅了,杨毅也着急,生怕列夫骑士顶不住让霍格给干掉了,四个2还在列夫骑士那呢,送走了弗拉基子爵这尊瘟神,急忙接见列夫骑士的管家。 列夫骑士的管家跟杨毅是老熟人了,曾在一起斗过三天地主,还被杨毅给俘虏过,放列夫骑士走的时候,把他也放回去了,算起来是第三次打交道了,不同于第一次的傲慢,第二次的恐惧,这一次列夫骑士的管家见到杨毅分外恭敬。 “我尊敬的骑士老爷,跟上次见你您的时候相比,您是越来越英俊了。”见到杨毅,列夫骑士的管家先送上一个新鲜出炉的马屁。 要是往常,杨毅还能跟他逗上几句壳子,现在却实在没心情,挥挥手道:“列夫骑士现在情况怎么样?他想让我怎么帮他?” “列夫老爷现在的情况很不好,该死的霍格骑士带着他的侍从兵,俘虏了我们的士兵,每天都在城堡外面耀武扬威,要不是城堡高大结实,恐怕现在列夫老爷已经成了他的俘虏了,列夫老爷让我来请求您帮助他,您的士兵是最英勇的,只要帮助了列夫老爷,列夫老爷将用五百个金币来报答您的恩情。” 战争财果然是最好发的,杨毅当然不会错过这个机会,既能挣钱,还能练兵,对他来说,没见过血的士兵都是新兵蛋子,一支无敌的军队必须是百战的,何况还是列夫骑士出钱,杨毅沉思了下,对列夫骑士的管家道:“不,我要一千个金币,而且士兵们出战的粮草,需要你们供应。” 一千个金币不是瞎要,杨毅输给了列夫骑士五百个金币,加上最近几个月列夫骑士四处找人斗地主,以他贪婪的性格,不知道赢了多少,一千个金币委实不多,列夫骑士的管家听到杨毅的要求,立刻就答应了下来,显然对于杨毅要高价早有准备。 杨毅有一种感觉,他要少了,答应了杨毅的条件,列夫骑士的管家就催促杨毅快出兵,问题是,光催促杨毅出兵,至于达到什么效果,却没有说,也就是说只要杨毅出兵,能赶走城堡外围霍格骑士的士兵就行了。 作战目标是有了,至于作战目的,效果,显然列夫骑士都没有考虑,他都不考虑,杨毅就更不会考虑了,跟列夫管家商量了一下该怎么收钱,列夫骑士管家告诉杨毅,只要赶走了城堡外面的士兵,列夫骑士就会付出一千金币。 杨毅把琼斯叫来,让他带领一百五十个骑兵,带上最先进的手弩,跟列夫管家去赶走霍格骑士的士兵,看似儿戏,其实一点也不,因为围困整个城堡的只有一百个士兵,而且骑兵很少,只有四十骑。 一百多个士兵,围困那么大个城堡,连管家都能跑出来找杨毅帮忙,列夫骑士还能坐困愁城,实在是太特妈有才了,之前杨毅仅凭三十个骑兵就收拾了列夫骑士,现在有一百五十个了,加上琼斯这个猛将,没理由赶不走霍格骑士的士兵。 琼斯是天生的战士,没有仗打,很是难受,听到杨毅的吩咐,二话没说就要去整肃部队,杨毅让列夫骑士的管家先出去,然后嘱咐琼斯,只负责把霍格骑士的士兵赶走,拿钱,要是列夫骑士有什么别的要求,一定要通知他。 琼斯兴奋的眼睛直冒光,让杨毅放心,他不是傻瓜,告别了杨毅,琼斯回到了军营,此时的军营,建设的一半一半,一半是木石的房子,一半还是帐篷,连军旗都没有,军营里面小伙子们正在锻炼,有的在跑步,有的在练习剑术,有的在举着原木锻炼体能,生机勃勃,琼斯以前是王子,带过军队没少征战,但他从来没有想过只要给予士兵们足够的薪酬,足够的尊敬,足够的荣誉,竟然能焕发出如此强大的战斗力。 跟别的贵族军队里的士兵们,麻木,无奈,厌战,混日子不同,杨毅的军队里的士兵,永远是昂扬的,期盼战争的,因为只有战争,小伙子们才能成为军官,才能获得属于他们的荣耀,成为英雄,这些杨毅都能给他们。 对于勇敢作战的士兵,杨毅是从来不吝啬的,一年四季,有不同的军服,铠甲虽然还没有多少,但也在紧张的制作中,每天的肉类,蔬菜,牛奶,敞开了量的吃喝,养的这些军人,一个个油光满面,精力无限。 琼斯毫不怀疑,他带着这样的一百五十个骑兵,能够横扫萨克森王国所有骑士领地,杨毅还答应过琼斯,暂时军队还只是他的私人军队,但只要时机到了,他一定会给他们一面军旗,让他们成为一支真正的军队,当有一千人的时候,军队就会成立。 为此小伙子们也是被刺激的嗷嗷叫,不用催促的每天玩命训练,等着成为新的十夫长,百夫长,甚至是千夫长,所以当琼斯让跟随他的侍卫吹响号角的时候,军营里的小伙子们先是楞了下,随后发出了一声激动的呼喊。 欢呼过后,就是跑回自己的营房里,穿好衣服,戴好装备,牵上自己的马匹,到琼斯的面前列队,整个过程不超过十分钟,琼斯感到很满意,才几个月的训练,能达到这样的效果,已经是很不错了。 一百五十个骑兵,分成五列,马是好马,兵是好兵,马背上的手弩是前阵子配发下来的,长剑也是,锋利冷酷,准备完毕,琼斯上了战马,对面前的骑兵大声道:“勇士们,我们终于有仗可以打了。” “踏平一切敢于阻挡我们的敌人,哪怕是高山,哪怕是大海……”杨毅曾经的一句话,成了这支军队的口号,每个士兵的眼睛都在冒光,他们等待战争已经很久了,琼斯觉得没有必要再说废话,策马对跟着来的列夫骑士管家道:“出发吧。” 列夫骑士的管家从来没有见过如此严整的军容,所有的士兵穿的衣服,鞋子,甚至帽子都是一样的,不像是其它领地的士兵,衣服,鞋子,穿的乱七八糟,虽然只有一百五十个骑兵,可是一样的着装和肃整,带给人的感觉却像是千军万马。 一百五十个骑兵里面起码有八九十个骑兵是之前列夫骑士领地的士兵,才几个月,曾经麻木的士兵们就像是变了个人,实在是太匪夷所思了,列夫骑士的管家骑着马,并没有跟上琼斯,而是跟在了军队后面,因为他太好奇了,同样的人,同样的士兵,在不同骑士的手下,变化也太大了吧。 “威尔斯,还记得我吗,我们曾经在一起喝过酒,你来到了洛克郡,有没有想回去过?毕竟你是从列夫骑士领地里出来的啊。” “管家,请不要在说这样的话,我现在是洛克郡光荣的士兵,骑士老爷把我的家人都接到了洛克郡,给我们盖了房子,还给了我妻子一份工作,帮助士兵们缝制衣服,工钱却是一个铜币都不少,甚至比我在列夫骑士手下当兵给的工钱都高。” “骑士老爷给了我的足够养家的薪酬,给了我们尊重,体面和荣誉,甚至不收士兵的税,至今我们的骑士老爷都没有一副像样的铠甲,可是他把钱都用在了我们身上,在这里没有压迫,也没有呼来喝去,所以,我效忠杨毅骑士老爷,直至死亡……” “哦哦,难道你们真的一点也不怀念列夫骑士吗?”列夫骑士的管家很沮丧。 “不,不,我们感谢他,要不是他输了战争,把我们送给了杨毅骑士老爷,我们是不可能过上有荣耀和尊严的好日子的,感谢列夫骑士老爷把我们送给了洛克郡,我们才懂得了一个士兵的荣誉是什么……” 对话也就到这里,前面的琼斯突然回头,大声喊道:“队伍里面是不许说话的,威尔斯,难道你忘记了吗?战争过后,到军营领十记板子,这是军规!” “遵命,我是统帅大人!”士兵威尔斯大声回答,却没有一点不满意和愤恨的心思,反而闭紧了嘴,再也不说话,一百五十多个骑兵沉默着策马而行,队伍之中除了马蹄的声音再也没有了杂音。 如此沉默的军队,却偏偏给人一种肃杀的冷酷,一种压迫人心头的杀气,列夫骑士的管家不敢在说话,暗自叹息了一声,忍不住朝着前方看了看,暗道:我的列夫骑士老爷啊,洛克郡的变化一日千里,可咱们还是稀里糊涂的过日子,差距实在是太大了。 带着这样的一支虎狼之师回去,真的是件好事吗? 七十六章 王国内乱 列夫骑士最近很得意,得意是因为他凭着四个2斗遍周边无敌手,当真是赌神一般的存在,这种感觉实在是太美好了,不光是赢的别人屁滚尿流,还有金币和财富,世界上还有比这更美妙的事吗?可在得意的时候,列夫骑士隐隐约约也感觉到了不安,不安是因为四个2是杨毅借给他的,就半年的时间,实在是太短暂了。 列夫骑士越来越舍不得四个2,要是没有了四个2他感觉将生无可恋,可该怎么才能保留下来四个2呢?列夫骑士想到了一个办法,赢取足够的金币买下四个2,就算杨毅不卖,租总可以吧?可是杨毅一定会要高价钱的,这一点列夫骑士很清楚。 所以列夫骑士疯狂了,疯狂的赢钱,因为离还给杨毅四个2的时间只有三个月了,他是疯狂了,别的骑士受不了啊,尤其是霍格骑士,裤子都快输没了,输急眼了就只能是打仗,列夫骑士偏偏打不过霍格骑士,城堡都让人家给围起来了,于是列夫骑士就又想起来了杨毅,希望杨毅能帮他解决掉麻烦。 列夫骑士也很烦恼,他很清楚杨毅是个贪婪的人,一个赢母马把他所有公马都勾引走的人,难道还能是个正人君子吗?所以杨毅跟他说的什么兄弟联盟之类的,列夫骑士并不相信,好在赢了不少钱,只要给够了钱,杨毅会来的,于是列夫骑士就站在城堡的城墙上,不断朝着洛克郡的方向遥望,期盼杨毅早点来。 城堡外面,四十个懒洋洋的骑兵牵着马四处溜达,周围是一些穿的破破烂烂的侍从兵,仅仅四十个骑兵和一些侍从兵,就把他的城堡给围困了,列夫骑士愣是不敢杀出去,理由也很充足,他的士兵都给了杨毅,新征的士兵又败给了霍格骑士,领地内已经没有人愿意当兵了。 杨毅并没有让列夫骑士失望,很快,列夫骑士就在城墙上看到了远方马蹄溅起的大片大片灰尘,迎面而来的骑兵部队并没有按照规矩整队,然后泾渭分明的决战,而是决绝的朝着霍格骑士的士兵们冲了上去。 霍格骑士的士兵们没有接触过这种打法,看到了奔驰来的骑兵,都在轻松的整顿战马,还等着对方列队呢,一百五十个骑兵沉默压抑着,洪流般冲杀了过来。 列夫骑士立刻就知道这一定是杨毅的军队了,因为只有杨毅不按套路出牌,霍格的士兵懵了,还没等反应过来,一百五十个骑兵已经靠近了,这时候霍格骑士的骑兵甚至有些还没有上马,接下里,迎接他们的就是一阵箭雨。 最前面的五十个骑兵,手弩都拿在了手中,到了射击的距离,劈头盖脸射出,纵然精准度不是那么高,也瞬间干掉了十几个骑兵,剩下的还没明白怎么回事呢,射完手弩的骑兵一晃而过,身后是琼斯带领的骑兵,抽出了长剑,劈砍了下来。 只是一次冲击,四十个骑兵和侍从兵,就剩下三四十个了人,惨烈的死伤让霍格骑士的士兵瞬间就崩溃了,除了吓得乱跑的,其它的干脆就举起双手投降,列夫骑士看的倒吸了一口凉气,三个月,只是三个月。 三个月前他跟杨毅战斗了一场,虽然他输的同样痛快,却绝对没有这么惨烈。 太野蛮了,太不讲道理了,太血腥了,贵族之间的战争是不应该这么血腥的,可是也太痛快了,列夫骑士差点手舞足蹈了,琼斯来到了城堡下面,朝着列夫骑士喊道:“尊敬的列夫骑士,我是洛克郡的琼斯,我们老爷派我来的,请打开门!” 列夫骑士急忙吩咐手下的侍从:“快,快去打开城门!” 侍从是个忠心耿耿的人,一直陪伴在列夫骑士身边,当然看到了琼斯带领骑兵凶狠残忍的冲杀,而这些如狼似虎的骑兵当中,几乎有一大半是曾经列夫骑士老爷的士兵,可是才三个月,就几乎变了个人,冲杀的哪叫一个凶狠,甚至冲杀时候的阵列都不曾散乱,六十个手弩射完,分成两队,从两侧呼啸而过,后面的骑兵刀剑在后,凶狠的举起手中长剑劈杀,这已经不是当初的士兵们了。 放这样一只如狼似虎的骑兵队伍进城堡,侍从感觉比霍格骑士在外面围困城堡的士兵们危险多了,要是他们有所企图,城堡内连抵抗的力量都没有,侍从觉得有责任提醒一下列夫骑士,小心道:“老爷,咱们城堡内可没有力量抵挡外面的骑兵,你真要把他们放进来吗?” 列夫骑士还没有蠢到家,侍从稍微一提醒,立刻感觉到了琼斯和骑兵对他的威胁,皱眉想了下,终于是不敢把所有的骑兵都放进城堡来,,伸着脑袋朝城堡外面的琼斯喊道:“琼斯,城堡内老人孩子太多,这么多士兵放进城堡,我怕吓着她们,你自己进来吧,我有事跟你商量……” 琼斯很生气,帮你打败了霍格骑士,连城堡都不让进,可来的时候杨毅只是吩咐让他帮助扫清列夫骑士城堡外围的霍格士兵,并把一千个金币拿回去,并没有让他有别的举动,还是听杨毅老爷的吧。 琼斯阴沉着点了点头,城堡大门打开,琼斯一个人,甚至连个侍从都没带,骑马进了城堡,列夫骑士亲切的迎了上来,殷勤的拉着琼斯的手要大摆筵席,琼斯却没什么心思跟他吃饭,对列夫骑士道:“我家老爷让我来帮你清除城堡外面的霍格骑士士兵,拿回一千金币,现在任务完成了,请把一千个金币给我,我带着士兵们回家。” 之前列夫骑士就是想把围困城堡的霍格士兵赶走,许诺给杨毅一千个金币,可看到杨毅的骑兵如此凶狠,打的霍格的士兵没有还手之力,心里就多了别的想法,对琼斯道:“勇敢的琼斯,你是我最尊贵的客人,就算不吃饭也要喝杯咖啡啊,我还有事要跟你们家老爷商量呢。” 一千个金币当然是有的,列夫骑士让管家去拿来,趁这个机会,跟琼斯商量道:“跟霍格骑士的战争,我的确是输了,那个没信誉的霍格还占了我不少的领地,我想跟你们家老爷商量商量,能不能派你们把我的领地收回来?当然,酬劳是免不了的,我出两千个金币,如果,要是有可能的话,我希望和你们家老爷联手战胜霍格骑士,占领他的领地,然后逼他签下土地转让的契约,我们两家干脆分了霍格骑士的领地。” 琼斯很惊讶列夫骑士的贪婪,他之前还被霍格骑士揍的鼻青脸肿呢,刚请来救兵帮他战胜了霍格骑士,就要占领人家的领地,并还且要平分,用句杨毅的话说,也真是没谁了,不过,洛克郡的确是太小了,要是能多一份土地…… 琼斯很心动,战士就要开疆拓土,总是训练不打仗算是怎么回事?不过,这么大的事,他可不敢擅作主张,还是得杨毅来拿主意,琼斯忍不住问道:“我们占领了霍格骑士的领地,合法吗?萨克森王国会承认吗?” 列夫骑士不屑道:“女王陛下现在自身难保,我从别人那里听说,加斯子爵对白雪女王的王位觊觎已久,他的父亲是王国的宰相,一直在给加斯子爵造势,并且已经向白雪女王求亲,要是求亲成功,王位就是加斯的了,要是求亲不成功,加斯子爵的领地正在招兵买马,同时也在拉拢骑士领主们,不瞒你说,已经有一些骑士和领主们暗中效忠加斯子爵了,你觉得女王陛下现在还有心思管我们吗?” “就算是王国没有内乱,难道骑士之间的战争还少了?占领了领土,只要逼迫领主签下了土地转让契约,王国还不都是捏着鼻子认了,琼斯啊,告诉你家老爷,现在正是吞并霍格骑士领地的好时机,咱们两家出兵,放心,我只要小小的一块领地就行了……” 列夫骑士对霍格骑士很忌惮,因为霍格骑士是个野蛮人,能打仗,至于其它的骑士,都跟他差不多,就算打仗也多半是做做样子,这也是为什么他赢了那么多的骑士,只有霍格这个野蛮人敢找他的麻烦,霍格骑士不被干掉,他的赌神就当不痛快。 琼斯没想到萨克森王国竟然出了这么大的事,洛克郡可是一点消息都没有,对于杨毅这个有野心的小领主来说,必须要提前应对,如果说列夫骑士和霍格骑士的战争像是一场笑话,那么萨克森王国的内乱,对于他们来说,却是绝大的消息了。 “列夫老爷,既然已经开始选择效忠对象了,为什么还没有人联系您和杨毅老爷呢?” 琼斯好奇的问了一句,列夫骑士道:“我们太偏远了,在王国的最北端,应该是还没到我们这里,但我相信,很快就会有人来联系我们。” 王国内乱的消息让琼斯很是着急把消息传回去,没在继续跟列夫骑士客套,答应一定把列夫骑士的意图带给杨毅,连咖啡都没喝完,拿着金币,出城后,带领骑兵一阵风似的朝洛克郡方向疾驰而去。 七十七章 梦想与现实 杨毅是个有梦想的人,在他的世界里,有两个人曾经说这样的话,星爷说,人要是没有梦想,跟咸鱼有什么区别?另一句是姓马的大佬说,梦想还是要有的,万一实现了呢?对啊,万一实现了呢?杨毅就很有梦想,现实世界中杨毅的梦想是当个土豪,当个富一代。 到了童话世界里,杨毅的梦想就变了,过了最初的懵逼状态之后,他想当一个国王,毕竟所有穿越的兄弟姐妹们都很有成就,他不能成为穿越界的耻辱啊,魔法太难学,那就当童话世界里最伟大的国王吧,所以杨毅才会苦心积虑的挣钱给洛克郡的人花,收买人心,才会去建设,才会招兵买马,才会忙的蛋疼。 但是洛克郡太小了,也太落后,人手都不够,加上杨毅对这个世界还没有完全了解,时间也太短,能有今天的模样,已经很了不起了,童话世界对于杨毅来说,就像是一个真人版的战略游戏,起码基础建设得上去,才能征战四方,这些是需要时间的,杨毅也准备好低调的先发展自己。 可是树欲静而风不止,杨毅想低调,事情却偏偏找上门来了,杨毅捏着袖口的蕾丝花边,看着满头大汗的琼斯,一直在沉默,他的预感灵验了,弗拉基子爵并不是个好演员,萨克森王国果然出事了,但消息真的传来,杨毅一时间竟然有点拿不定注意。 沉默了好大一会,杨毅问琼斯:“对我们来说,你觉得这是不是个好机会?” 杨毅之所以不确定,是因为实力弱小,洛克郡所有士兵加起来也就一百五十多个,就是个连级单位,要靠一个连去征服世界,还不如找个豆腐一头撞死的好,问题是,萨克森王国内乱的确是个好机会,趁白雪公主焦头烂额,来不及关注他的时候,占点便宜,造成既定事实,就算日后白雪女王平叛了,急于稳定的白雪女王还能拿他怎么样? 把握好机会和尺度,杨毅就能获利,但他想听听琼斯的意见,毕竟带兵打仗的是琼斯,琼斯听到杨毅问,沉声道:“如果您的志向不只是一个骑士,就要走出去,向外扩张,仅凭洛克郡可不行,洛克郡资源匮乏,土地太小,咱们不趁机壮大自己,越是富有越是招人觊觎,我觉得这是个好机会,霍格骑士的领地面积不比列夫骑士的领地小,要是能占一半,对咱们的发展是有好处的。” 杨毅手指头不停的敲着桌子,道理是这么个道理,可该怎么占便宜?便宜是一定要占的,连列夫骑士都看出来现在是占便宜的好时机,都敢冒险,他杨毅有什么不敢的?问题是该怎么占这个便宜,霍格骑士领地的一半…… 杨毅觉得不靠谱,中间隔着个列夫骑士呢,难不成老子还要隔着列夫骑士管理自己的领地?杨毅越想越觉得麻烦,杨毅在思考,琼斯急不可耐的对他道:“您要早做决定,一旦白雪女王拒绝了加斯子爵的求婚,白雪女王陛下就会和加斯子爵发生战争,那个时候老爷您不管站在谁的那一边,他们都得承认你新得到领地的统治权,这个时机不能错过。” 琼斯话说的很明白了,现在就是最好的时机,在白雪女王和加斯子爵还没内乱起来之前,造成既定事实,内乱一起,不管杨毅占了多少领地,为了拉拢他为效忠,甭管是白雪公主还是加斯子爵都得捏着鼻子认了,可一旦内乱停止,杨毅这么干就是非常不合法,也不合情理的,如果让他交出去非法得到的领地,杨毅还能翻脸? 洛克郡的实力还没有到纵横萨克森王国的地步,需要时间来建设,杨毅迅速做出了判断,答应列夫骑士的建议,两家合伙先把霍格骑士干掉,杨毅站起来,对琼斯道:“派个人通知列夫骑士,我们出兵可以,但是费用需要列夫骑士出,就说这次他招待不好,连城堡都没让进,我很不满意。” “如果,真要像兄弟一样合作,就必须让我们的士兵们进他的城堡,这是尊重和礼貌,只有得到了相对应的尊重和礼貌,我们才会出兵,还有,如同列夫骑士同意了,就让他下战书。” “列夫骑士是忌惮咱们才不让进城堡的,有必要一定进他的城堡吗?”琼斯不理解的问。 杨毅笑道:“在我的老家,有几句成语,我说给你听听,这些成语叫,兵不厌诈,假途灭虢,引狼入室……” 琼斯王子也不傻,杨毅说了几个成句,恍然大悟道:“你是想把列夫骑士的领地也占了?” “不,怎么能说占呢?毕竟我们和列夫骑士是兄弟同盟,我只是跟他换一下领地而已,用霍格骑士的领地换取列夫骑士的领地,这样咱们就不用隔着列夫骑士去管理自己的领地了。” “可是,列夫骑士会换吗?” 杨毅惊讶的看着琼斯道:“只要咱们一百多个骑兵进了列夫骑士的城堡,他能不换吗?” 琼斯明白了,忍不住对杨毅道:“你真是个有天赋的骑士老爷,我没有跟错人。” 杨毅得意道:“老爷我对这一点从未怀疑过。”心中却暗道,不是哥们有天赋,哥们从小就是看三国演义长大的,中国五千年历史就是一部战争史,战争智慧已经达到了巅峰,不客气的说,随便一个中国人,都懂点兵法,会纸上谈兵,会几下散手,欧洲人却比较实在,战争的方式也比较简单,直到十八世纪才有所改变。 相当于中世纪欧洲的童话世界里,杨毅所掌握的知识和见识,绝对是独一无二的,毕竟他是经商的,俗话说商场如战场,对于兵法杨毅研究的并得不多,但胜在知道的多,在落后的童话世界里足够用了。 琼斯知道该怎么做了,向杨毅告辞出去准备,杨毅又陷入了沉思,他对于占领列夫骑士领地有百分之八十的把握,问题是占领了之后呢?洛克郡的人口数量还是太少了,占住了守不住也是枉然,就一百五十个士兵,保护洛克郡都勉强,占领了比洛克郡大三倍的列夫骑士领地,面对的事情就太多了。 沉思当中,福曼敲门,杨毅让他进来,福曼好奇问道:“琼斯兴冲冲出去跟侍从说又有仗要打了,骑士老爷,怎么又要出兵了?” “阿福,如果列夫骑士的领地成了咱们的,你能征到多少的新兵?” 杨毅一开口就吓了福曼一跳,杨毅虽然不怎么信任他,但使唤他可是一点都不客气,洛克郡大小事情上都能见到福曼的影子,他也是真累,甚至比杨毅还累,杨毅有时候只动脑子和嘴,落实的事都是福曼跑腿去干。 福曼倒也乐在其中,一直认为他是杨毅的心腹,洛克郡的二把手,毕竟除了七个小矮人,他是最早跟在杨毅身边的,听到杨毅问起,苦笑了声道:“洛克郡的人口比咱们刚来的时候的确是增长了不少,可到现在为止,也就八千多人左右,还有一半多是老弱妇孺,而我们需要做的事情却太多了,开矿,伐木,种田,马场,兵工厂,还要建造房屋…… 大多数的壮劳力都投身在建设上面了,征兵倒是不难,洛克郡的年轻人都很愿意当兵,可是别的地方人手该不够了,而且咱们的金币也花的差不多了,有点入不敷出,要是占领了列夫骑士的领地,会需要更多的人手,老爷,你想好了确定要占列夫骑士的领地吗?” 福曼说的是实话,杨毅头疼的也是人手问题,不过,列夫骑士的领地现在不占,以后再占就没这么好的机会了,纵然难些,也要先拿下来在说,而且不一定非要在列夫骑士领地上搞建设,还是先集中在洛克郡,在列夫骑士的领地上派点士兵把守就行了。 老子要是有支一千人的军队都不至于这么犯愁,但杨毅知道现阶段是不可能的,毕竟整个萨克森王国才有二百个骑士,加上侍从兵力,能有两万兵力就算是顶天了,他一个才干了不到一年的洛克郡骑士就能有一千个士兵?杨毅就算是穿越人士也办不到。 养兵实在是太费钱了,杨毅现在根本就养不起,可那么大块肥肉都送到嘴边了,难道不吃?杨毅心里也有个规划,土地多了之后,可以分给有功的士兵,让他们自己找人耕种,毕竟现在钱不多了,一场战争的奖励不是少数,但是可以分土地啊,这样既奖励了士兵,又解决了他日渐窘迫的钱袋子,还能收税,不仅如此,还能鼓励更多的人当兵。 而且……杨毅还可以劫掠人口,杨毅拿定了主意,对福曼道:“阿福啊,困难都是暂时的,但我相信咱们的明天是辉煌的,你辛苦辛苦,琢磨下要是列夫骑士的领地归了咱们,一些后续的事情,我相信你一定能干好,加油哦!” 福曼…… 七十八章 友谊万岁 洛克郡在萨克森王国的最北面,地理位置很操蛋,不光是萨克森王国的最东端,也是奥斯曼帝国的最东段,背靠洛克山,而洛克山实在是太大了,据说要走两个月才能翻过高山,洛克山的那头是矮人的世界,七个小矮人就从山的那边来的。 杨毅想要发展,想要扩张,只能越过洛克河向南,这对他是非常不利的,由于地理位置偏僻,加上贫穷,商路不通,人口也稀少,即使有人想要来洛克郡,都需要路过一个又一个贵族的领地,很容易被截胡,所以花衣人宣传的虽好,但真正能来到洛克郡的人却还是太少了。 杨毅原先想的是发展个几年,等洛克郡强大了再向南发展,列夫骑士在他的眼里就是一块肥肉,不管他能赢多少财富,最后都会是杨毅的,可难得的机会在眼前,当然也不会放弃,在接到列夫骑士的回信,答应了他所有条件之后,杨毅把洛克郡交给了福曼和老赛罗打理,亲自带领琼斯和一百五十个骑兵赶到了列夫骑士的城堡。 之所以亲自出马,是因为杨毅随机应变,关于审时度势这种事,杨毅相信没有人能比他做的更好。 列夫骑士亲自出了城堡迎接,满脸堆笑,也不提归还四个2的事,杨毅也不提,毕竟还有三个月呢,说到要做到嘛,两个人欢快的客套着,列夫骑士像见到亲人一样对杨毅道:“我的兄弟,上次是我失礼,没有让你勇敢的士兵进到城堡,事后想起来非常后悔,这样做是不对的,是忘恩负义的,好在你提醒了我,这一次我给士兵们准备了丰盛的晚餐,还有美丽的女仆……” 杨毅本来是一定要带兵进列夫骑士的城堡的,但没想到列夫骑士竟然如此热情,不光准备了丰盛的晚餐,还准备了女仆!这是要腐化老子的军队吗?真要是进了城堡,士兵们各个被女仆伺候的成了软脚虾,还打个毛的仗? 杨毅还真不敢冒这个险,他也不相信自己的士兵们各个都是能禁欲的好汉,暗自心惊了下,扭头去看琼斯,琼斯面无表情,似乎已经习惯了,卧槽,看来用站前用女仆招待士兵是惯例啊,真是特妈的腐败堕落。 贵族们在战前用女仆伺候士兵,是传统,战争开始谁也不知道会不会活着回来,人口也会必然流失,贵族老爷们让女仆伺候了士兵们,一是让士兵们享受一下好去送死,再一个,要是能让女仆们怀孕,就能补充领地的人口。 至于孩子们生下来是不是没爹,是不是贫苦,过得好不好,那就不是贵族老爷们该操心的事了,这个风俗杨毅根本就不知道,也没人跟他说,杨毅是坚决不会让士兵们去跟女仆鬼混的,那样的话,还是一支军队吗? 要是开了先例,以后就都得这样了,不正之风是一定要刹住的,幸亏杨毅反应快,对列夫骑士道:“你我是兄弟,不用那么客气了,我之所以提出来一定要进城堡,也是生你拿我不当兄弟的气,误会解开了,就不用了,这么多士兵进城堡,会很麻烦的,我就让他们在城堡外面扎营,你派人把吃的喝的送来就行了。” 士兵们倒是没什么意见,毕竟杨毅把他们安排的很好,甚至身后事都想到了,谁也不会跟骑士老爷说这些,更不会埋怨。 虚伪是贵族们与生俱来的技能,杨毅一客气,列夫骑士就更客气了:“我尊敬的兄弟,你这么一说,我是多么的感动啊,毕竟我都准备好了,不能让士兵们白去打仗……” “正是因为咱们是兄弟,我才不能让士兵们把你美丽的城堡变成军营,这样吧,等咱们胜利了,庆祝的时候,再让士兵们进来休息休息,你看可好?……” 列夫骑士对杨毅放心了,多好的兄弟啊,管家还说要提防,杨毅真要有心算计他,能不进城堡吗?列夫骑士很感动,没有再劝,答应杨毅等赢得了战争一定会在城堡里庆祝,让所有的士兵欢乐,欢乐,当然少不了漂亮的女仆…… 客气完了也就该进去了,趁列夫骑士不注意的时候,杨毅陈胜对琼斯道:“看好咱们的士兵,跟他们说明白,跟着老爷我当兵,以后女仆伺候的事就没有了,愿意干的留下,不愿意干的滚蛋,谁要是管不好裤裆里的那二两肉,老爷我会亲自帮他割下来。” 杨毅跟着列夫骑士进去应酬,琼斯要管束军队,留在了城堡外面,列夫骑士准备的晚宴很豪华,烛台,洁白的桌布,葡萄酒,考究的银餐具,各种美食,还有一个个妖艳的女仆,穿着暴露的服装…… 女仆们穿的那叫一个露骨,杨毅眼花目眩的,一个劲的念叨,庸脂俗粉,庸脂俗粉,红粉骷髅,红粉骷髅,女人是老虎,是老虎……心却跳的厉害,他不是禁欲系男神,但是要给士兵们做个表率啊,他打破了传统的规矩,自己却上了女仆的床,传出去算是怎么回事? 还会有人信服他吗?杨毅知道他其实并没有多大优势,只是洛克郡一个小小的骑士,钱是没少挣,但跟真正的土豪比,他那点钱真不算是个事,又没有多大的领地,多少人口,就一百五十个士兵,这个时候万万不能堕落了,否则就是万劫不复。 想要赢得人心,就必须要跟现有的贵族老爷们表现的不一样,他甚至都打好了主意,吃完饭就回到城外,跟士兵们一起扎营,让士兵们看看,骑士老爷都跟你们一样了,还有什么好说的? 杨毅压抑住内心可怜的蠢动,振奋精神,问了列夫骑士一个问题:“加斯子爵要对白雪女王要动手了,消息可靠吗?” “当然可靠,这是别的骑士告诉我的,我开始也不太相信,可这次来收税比较早,提前了至少整整快半年的时间,而且我贿赂了收税官,他悄悄告诉我加斯子爵已经拉拢了几十个骑士领主,如果白雪女王不答应他的求婚,就会反叛。” 杨毅帮白雪公主夺回王权,在王后的寝宫里看到那些见风使舵的大臣们,杨毅就料到会有这么一天,但没想到会来的这么快,杨毅曾经梦想过,当那一天来到的时候,他杨毅已经是兵强马壮,帮助白雪公主夺回王位,然后白雪公主非他不嫁,但他却婉言拒绝了,只剩下惆怅的白雪公主和无尽的懊悔。 卧槽,太励志了,太打脸了,小说里不都是这么写的来的嘛?也不怪杨毅,就算他在精明在能干,也还是个二十四岁的年轻人,谁没幻想过牛逼的逆袭呢?但现在这个梦想生生的破碎了,不过不要紧,本来梦想就是用来破碎的。 “为什么咱们没有接到消息?”杨毅好奇问道。 列夫骑士道:“咱们两个的领地离的远,双方现在摸不清楚那些骑士会效忠自己,都在小心翼翼试探,之所以现在来收税,就是这个原因。” 杨毅顿时恍然大悟,前后捋顺了下,明白了弗拉基子爵先收洛克郡的税,是杀鸡给猴看,给别的骑士看的,洛克郡我都收上税来了,你们还敢不交?也是逼迫其它的骑士站队,展示白雪女王的王权,但他没想到洛克郡已经不是以前的洛克郡了,杨毅突然变成了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所以有些慌乱,那几天弗拉基子爵亲自收税,固然有被杨毅推诿,不得不亲自去收税,也有想实地看看洛克郡的发展。 洛克郡的发展,超出了弗拉基子爵的想象,但是他不清楚杨毅是不是被加斯子爵拉拢过,他很有必要像白雪女王汇报洛克郡的情况,因为他没有权利许下任何诺言,而且他跟杨毅有点小龌蹉,加上列夫骑士跟霍格骑士打了起来,这才急不可耐的离开。 杨毅琢磨明白了这其中的道道,微笑着问列夫骑士:“你决定投靠那一边。” 列夫骑士嘿嘿一笑,道:“战争会在王城附近爆发,咱们离的远,不用担心,谁承认咱们合法占有霍格骑士的领地,谁给我们的好处多,我们就效忠谁,你觉得呢?” 列夫骑士这无耻的嘴脸,跟自己有一比啊,杨毅朝他笑笑道:“我也是这么想的。” 列夫骑士很为杨毅能跟他想到一起高兴,端起酒杯道:“为我们兄弟之间的友谊干一杯。” “感谢您的盛情款待,我们的友谊将是不可磨灭的,友谊万岁,干杯!” 杨毅也端起了酒杯,跟列夫骑士干了一杯,两人贱兮兮的放下酒杯,还没等杨毅说话,列夫骑士就神秘的对杨毅道:“您是外来人,恐怕不知道加斯子爵的父亲,王国的宰相是老国王的亲弟弟吧?” 杨毅啊的一下愣住了,怪不得加斯子爵会有那么多的人效忠,会有野心,原来是白雪女王的血亲,可他却要娶白雪女王……那岂不是?这操蛋的童话世界。 七十九章 儿戏的战争 骑士是军队的核心,战场的主人,一个骑士和他的侍从兵就是一个作战单位,当一个骑士戴上头盔、穿上铠甲、挎上宝剑,左手操盾御马、右手持握长矛,全副武装冲锋的时候,基本上是势不可挡,一些农夫临时组成的军队,只有溃败逃命的份。 贵族们缺乏完善的兵役制度,没有完整的训练和后勤系统,更不要说动员之类的了,打仗基本上是先凑钱,凑钱去召集雇佣兵,没钱的就干脆召集领土内的农夫拿着锄头上阵,打仗之前要先下战书,约定好了时间,地点,凑一起说明战争的必要和自己的正义。 然后就是开干,骑士相当于中国古代的武将,基本上是各自找自己的阶级对战,也就是说,骑士对骑士,剩下的农夫对农夫,雇佣兵对雇佣兵,一般是打一会战争就结束了,因为打不起消耗战,所以战争规模都不大,也不惨烈,几十上百个骑士带着几千侍从兵和农夫的战争,就相当于一场灭国之战了,一般都是像列夫骑士和霍格骑士这样,几百人凑到一起开仗,失败了割让土地,缴纳赎金。 杨毅和琼斯带领的一百五十个骑兵,所充当的其实就是雇佣兵,所以他们是第二梯队,列夫骑士全副武装顶在最前面,因为是正规的战争,列夫骑士还遵循着传统,约好了在双方领土交界的地方,一块空旷的地带。 列夫骑士也不是傻的厉害,非要按照规矩来,很希望杨毅能像跟他的战争那样两面夹击,发起冲锋,一个回合干掉霍格骑士,但是被杨毅严肃的拒绝了,杨毅的理由非常正能量,他告诉列夫骑士,上次跟列夫骑士的战争是因为他是外来人,不知道这里的规矩,所以才会发生了那样的误会,可知道了规矩之后,他就会按照规矩来,因为他是一个遵守规矩的贵族,一个规矩的捍卫者。 列夫骑士很是嗤之以鼻,但也没脾气,只能是自认倒霉,其实杨毅就是想看看这个世界里的战争到底是什么样的,他对这个世界了解的还是太少,除了上一次跟列夫骑士闹剧一样的战争,还没有真正看到过真正的战争,必须要了解和学习一下啊,还有比现在这个机会更好的吗? 杨毅和琼斯跟在列夫骑士和他侍从兵的后面,士兵是临时召集来的一百多个农夫,穿的破破烂烂,有拿刀剑的,也有拿着锄头叉子的,无精打采,晃晃荡荡,跟赶集一样的到了约定地点,列夫骑士吸取了上次的教训,提前开始披甲,不得不说列夫骑士还是挺富有的,这么短时间内又做好了一身盔甲。 对面一片嘈杂声响起,霍格骑士的军队也来了,杨毅抬头去看,就见霍格骑士三十多岁的模样,胡子拉渣,看上去比列夫骑士精神多了,他身边有三四十个穿着皮甲的士兵,有的骑马有的不骑马,是他的侍从兵,剩下的就是一百五六十个农夫了,一样的扛着锄头,叉子,乱糟糟的,身后是两个同样骑着高头大马,带着二三十个侍从兵的骑士,想必是从附近请来的雇佣兵。 想想也是,既然列夫骑士能花钱请杨毅帮忙,霍格骑士当然也能请别的骑士帮忙,列夫骑士想占了霍格骑士的领地,霍格骑士未必没有这样的想法,来到约定的地点,霍格骑士也开始披甲。 骑士是重骑兵,一身铠甲起码十五公斤到二十公斤,包裹的跟罐头似的,一个人根本穿不上,必须得有侍从帮忙,众目睽睽下,所有人都看着两个主战的骑士披甲,甚至还议论纷纷,互相对骂,列夫骑士这边的农夫嚷嚷道:“瞧瞧我们老爷的铠甲,多么的精美和华丽,这才是贵族的铠甲,霍格骑士的铠甲像是捡来的……” “呸,我们老爷的铠甲才是最精致的,花费了我们五年的收成才做成的铠甲,你们怎么能比的了?” “光比盔甲是没有用的,还得看谁的老爷力气大,本事大,还有技巧,等着挨打吧,霍格领地的土包子们。” “你们骑士老爷像是个圆球,等抓住了他,霍格骑士老爷会带着我们,拿你们胖胖的骑士老爷当球踢……” 杨毅很是大开眼界,原来骂阵童话世界里也有啊,就是骂的水平不怎么样,乱哄哄的,一点没有紧张的气氛,跟他想象中本应该严肃的战争大相径庭,难道大家是到这来比更谁逗比的吗? 互相骂声中,列夫骑士和霍格骑士都穿上了盔甲,相当的醒目扎眼,就像是两个铁皮罐头人,在侍从的帮助下,上了战马,接过来盾牌和长矛,那长矛都两米多长,很大个,这样还能打仗?还真能,在两人都穿好了铠甲,骑上了战马,杨毅本以为该动手了,还扭头问身边的琼斯:“你觉得谁能赢?” “霍格骑士的力量比列夫骑士大,看他端着长矛并不费劲,很娴熟,霍格骑士的赢面比较大。” 杨毅点点头,刚想说他也看好霍格骑士,没想到原本嘈杂的战场突然停止了喧哗,两个骑士互相指责了起来,列夫骑士骑在马上,大声朝霍格骑士喊道:“霍格,你这个无赖,斗地主输了,不认输还带着人抢劫,你是个没信誉的小人,没有骑士的荣耀,不是一位真正的贵族,真给骑士丢脸……” “不,不,没有荣誉的是你,你的斗地主技巧并不高明,但是每次你都能抓到四个2,是你使用了手段才赢了我,不诚信的人是你,我只是拿回原本就属于我的,这样做并没有什么错……” 卧槽,都全副武装了,就开干呗,聊的什么大天啊?这特妈的又不是访谈节目,谁还能说过谁是咋地?何况穿着一身那么沉重的盔甲骑在马上,就不想想战马的感受?杨毅很不理解,但这里就是这么个风俗,好像谁要是不指责对方几句,不说几句漂亮话,仗打的就没有底气似的。 杨毅很不理解这种行为,文化上的差异还真的是大啊,其实就算说的在理直气壮,最后还不是得看谁能赢?有废话的这功夫估计都结束了,但是列夫骑士和霍格骑士还在滔滔不绝,互相指责了对方得有十分钟,估计是盔甲实在是太沉了,都没了耐心,这才互相对着大吼了一声,杨毅精神一振,终于特妈的开打了。 没想到的是,两位骑士老爷并没有冲动的迎上去厮杀,反而有侍从牵着马,转身向后退,直到退到双方有三百米左右的距离,这才费劲的把长矛端起来,驱动战马,气势汹汹的朝对方杀了过去。 杨毅顿时就精神了,马蹄声轰隆隆,所有人的目光下,两匹战马越来越近,越来越近……两只长矛都端了起来,对准了对方,眼见两个反射金属光芒的骑在马上的铁皮人就要碰撞到一起,别说,还真有那么点刺激。 杨毅期待看到一场精彩的对决,让他没想到的是,就在两匹战马快要错身之际,列夫骑士想要把长矛抬的更高一点,不曾想,一使劲,加上战马颠簸,还没等交手,突然就从马背上掉下去了…… 掉下去了……掉下去了……战场上顿时一片寂静,杨毅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列夫骑士这是特妈那个猴子请来的逗比?杨毅觉得列夫骑士的故意的,因为他根本就干不过霍格骑士,霍格骑士都懵逼了,长矛刺了个空,可是马力已经提起来了,想要勒住马都不可能,朝着杨毅这边的阵营冲了过来。 这样的场面,双方几百人愣是寂然无声了片刻,随即列夫骑士的管家就举着长剑喊道:“列夫骑士老爷摔倒了,救列夫骑士老爷啊!”带头朝对面冲了过去,如果是杨毅带队冲过去的话,肯定是要把霍格骑士先从马上拽下来,并没有,管家带着农夫们,绕过了霍格骑士朝对面拼杀…… 绕过去了……绕过去了……竟然特妈绕过去了,看来战争规则真的是深入人心啊,只能跟阶级相同的人战斗,农夫和平民是不能跟骑士战斗的,但是杨毅能啊,他也是骑士老爷,可让他去跟一个全副武装的铁皮人战斗,卧槽,那不是吃饱了撑的吗? 大混战开始了,霍格那边的农夫和雇佣兵也冲杀了过来,杨毅刚想硬着头皮去缠斗一下霍格骑士,身后的骑兵在琼斯的指挥下,朝着对面碾压式的冲杀了过去,而让杨毅松了口气的是,霍格骑士终于勒住了战马,调转了马头,继续朝着刚从地上爬起来的列夫骑士冲杀了过去。 列夫骑士的管家带着人护住了列夫骑士,在琼斯和一百五十个轻骑兵的冲杀下,场面突然就一边倒了,鲜血溅起,凄惨的叫声此起彼伏,霍格骑士这边的军队崩溃了,霍格骑士还没等战马冲起来,看到眼前这一幕,突然调转马头跑了…… 跑了……跑了…… 八十章 巧取豪夺 以骑士为基本单位的作战,骑士跑了会是什么后果?当然是灾难性的后果,骑士都跑了,农夫们更要跑了,请来的雇佣兵同样调转了马头开跑,杨毅和琼斯的轻骑兵几乎是平推过去的,说来也是奇怪,当胜利朝着一边倒的时候,列夫骑士的动作突然就利落了起来,竟然又骑到了马上,长矛不用了,挥舞着手中长剑,指挥跟着他的侍从兵和农夫追杀了过去…… 仗打到这个份上,也就没什么好说的了,琼斯带领骑兵们打扫战场,杨毅带着五个随身的骑兵去追列夫骑士,要说每个人都是有天赋的,比如列夫骑士,看上去干啥啥不行,吃啥啥不剩,但人家捡便宜的本事,说的上是独一无二。 竟然带着十几个侍从直接杀向了霍格骑士的庄园,杨毅紧随其后,杀入了霍格骑士的领地,按理说侵略者杀进别人的地盘,都会得到仇恨的目光和恐惧,并没有,霍格骑士领地的百姓该干什么还干什么,一脸的麻木,似乎跟他们一点关系都没有。 对于百姓们来说,战争都不是属于他们的,而是属于贵族老爷们的,大有关我屁事的淡定,于是杨毅就跟着列夫骑士来到了霍格骑士的庄园,霍格骑士的日子看上去远没有列夫骑士的好,因为没有城堡,只有一个巨大在庄园,一个三层的楼房。 即便如此,也比杨毅的庄园气派多了,庄园里面有田地,酿酒的作坊,马厩,仓库,磨坊……一应俱全,列夫骑士硬闯了进去,还穿着他那身盔甲,举着手中的宝剑,对稍微有些惊慌庄园里的农奴大声喊道:“霍格骑士的领地,从今天起,归我列夫骑士老爷了!” 紧随其后的杨毅正好看到这一幕,衷心赞叹道:“列夫骑士好大的威风啊!” 列夫骑士听到杨毅的声音,急忙补了一句:“还有杨毅骑士老爷的!” 都杀到人家家里面了,战争就真的结束了,列夫骑士让侍从帮他把盔甲脱下来,然后就急不可耐的去掌管庄园,带着杨毅和几个侍从毫不客气的进了三层楼里,进去就直奔三楼,一副很有经验的样子,杨毅好奇问道:“我们在干什么?” “我们去找霍格骑士的印章,然后写两分土地转让的契约,你一份,我一份,盖上霍格骑士的印章,他的领地就是我们的了。” 杨毅顿时就恍然大悟了,明白了列夫骑士的套路,不一定非要让霍格骑士亲自写下转让契约,只要找到他的印章就可以了,反正契约在手,打官司都没地方打去,套路很深啊,杨毅笑了笑,问道:“一般印章不都是带在身上的吗?” “万一要是霍格骑士落下了呢?”列夫骑士一本正经的跟杨毅解释,杨毅也一本正经的点点头,列夫骑士说的一点都没错,万一要是落下了呢?……问题是霍格骑士还真是没有落下,杨毅和列夫骑士,以及几个侍从,一间间屋子翻了过去,愣是没有找到印章。 没有找到印章列夫骑士也不慌乱,而是带着杨毅直奔霍格骑士的书房,在书房里翻到一份带有印章的书信,仔细看了看,欢呼了一声,可他手里的并不是印章啊,杨毅就又好奇了,问道:“一封信而已,干嘛那么高兴?” 列夫骑士得意的扬起手中的书信,道:“看,这上面有霍格骑士的印章,没有真的印章,我们可以做一个假的啊。” 杨毅…… 战争开始的快,结束的也快,后续的事情有人接手,列夫骑士殷勤的请杨毅回城堡庆贺,这一次杨毅没有拒绝,也没问列夫骑士该怎么分配霍格骑士的领地,但留下了个十夫长和一支小队,一是搜索霍格骑士,再一个也是有消息能及时回传。 回去的路上,杨毅有点轻飘飘了,很是轻视骑士老爷们的战斗力,看来拥有一百五十个骑兵的他,不敢说横扫天下,横扫萨克森王国应该不成问题,马背上杨毅问身边的琼斯:“战争都是像今天一样儿戏吗?” 琼斯看出杨毅有点飘了,决定给他进些忠言,对他道:“不,你参加的只是骑士领地间的战争,骑士的领地能有多大?又能有多少真正训练有素的士兵?萨克森王国一直在内乱,老国王死后权利交迭频繁,没有人约束这些骑士,才会造成今天这样的局面,可是当你真要跟一个王国作战的时候,才会发现战争残酷的一面,几百个训练有素的骑士冲锋,更有步兵,枪盾兵.刀盾兵.长枪兵.长弓兵……等等的存在,那才是真正的战争!” “我的骑士老爷,要知道世界是很大的,萨克森王国也不过是个偏安一隅的小伯爵王国,而在南边有数不清的伯爵国,还有三个大帝国,我们只不过是沧海一粟。” 杨毅沉默了,他觉得自己是有点飘了,有点嘚瑟了,洛克郡发展的太顺利了,让他有些自大,琼斯说的没错,万里长征不过是刚迈出了小半步,童话世界太大了,大到无法想象,据说还有其他种族,精灵,矮人,还有邪恶的狼人和吸血鬼,听说还有巨人的存在,更不要说那些女巫们了。 洛克郡在童话的世界里,不过是一个没有存在感的偏远小地方,他要走的路太长了……杨毅暗自叹息了一声,真诚对琼斯道:“谢谢你琼斯,谢谢你提醒了我,没错,咱们还有太长的路要走,一刻也不能懈怠。” 琼斯嗯了声,并没有跟他客气,而是皱着眉头对他道:“我的骑士老爷,我希望你能尽快摆脱骑士的头衔,因为只有摆脱了骑士的头衔,才能远离战场,否则一旦有了真正的战争,你是要冲在第一线的,不是我小看老爷你的本事,但我真的很担心……” 琼斯没有直接说杨毅是战五渣,已经很给面子了,但还是委婉表示了杨毅的战斗力不行,这一点杨毅并不否认,他的战斗力的确是不行,又不是特妈武林高手,说句不客气的话,真要在战场上,杨毅披上盔甲和琼斯对战,也就是一个回合的事,琼斯就能干掉他。 而真正的战争已经离他不远了,萨克森王国内乱,杨毅是要选队站的,一旦站队完毕,就要上战场,到时候所有的骑士都会披甲作为第一梯队,难道他杨毅老爷还能例外?可别的骑士起码还训练过,他会个屁啊,披上三四十斤的重铠,估计胳膊都抬不起来,就是等着挨宰的份,杨毅觉得他连列夫骑士都打不过。 不能在当骑士了,危险系数太大,可不当骑士了,就要有爵位,操蛋的是,白雪女王并不能册封他的爵位,也就是说,必须得是奥斯曼帝国的皇帝才有权利册封爵位,哪怕是最小的男爵,而且还得是萨克森王国推举上去,被推举的骑士亲自去奥斯曼帝国表达忠心,才会给爵位。 杨毅没有机会啊,他只是洛克郡一个小小的骑士,是骑士就免不了上战场,毕竟童话世界里的战争还是很频繁的,就算不内乱,要是萨克森王国跟别的王国发生了战争,他杨毅就得披甲上阵,尽一个骑士的责任。 如果连战场都不敢上,那还是一个骑士吗?只会被别人瞧不起,甚至洛克郡的人都抬不起头来,因为他们的骑士老爷是个懦夫,不敢上战场,那个时候,他的骑士位置和领地,就会被轻易的拿掉,天经地义的被取代。 太操蛋了……所以杨毅现在除了每天不停的训练之外,还得想办法尽快有爵位,可是该怎么能够进爵呢?帮助白雪女王平叛无疑是个好的途径,可是她会推举自己吗? 杨毅很心烦,更心烦的是看到列夫骑士兴高采烈,杨毅叹息了声,进爵的事以后再说,还是先把眼前的事办完了,杨毅小声跟琼斯商量了半天……回到列夫骑士的城堡,天色已经快黑了,这一次杨毅带着骑兵全都跟着进了城堡。 列夫骑士让管家去忙活,准备晚宴,兴奋之下,邀请杨毅和琼斯斗把地主,以示庆祝,三个人来到牌室,杨毅把门关上,笑着对洗牌的列夫骑士道:“尊敬的列夫骑士,有个转让的契约需要你亲自签一下,哦,对了,我要你真正的印章。” “好说,好说,咱们先玩几把,契约什么的我会签的,不就是霍格骑士的领地吗,我少一些没有关系的……” “不,你还是先看看,签完了我们在玩吧。”杨毅从怀里掏出早就准备好的契约递给列夫骑士,列夫骑士满不在乎的接过来,看了看,突然抬起头来,对杨毅喊道:“你要占领我的领地?你这个卑鄙的小人!” 一向好脾气的列夫骑士愤怒了,他没想到杨毅会如此狠毒,自己简直就是引狼入室,关系到了切身利益,列夫骑士就不在那么好脾气了,愤怒的朝杨毅扑了上来,被琼斯一把抓住,摁住脑袋往桌子上使劲一磕,把列夫骑士给磕晕了过去。 八十一章 未雨绸缪 城堡被杨毅的一百五十个骑兵控制住,根本就没有任何人反抗,杨毅耐心等到列夫骑士从昏迷中清醒过来,好心的请列夫骑士参观了一下被他控制的城堡,列夫骑士的愤怒就无影无踪了,杨毅耐心跟列夫骑士解释了下,并不是强占他的领地,只不过是换一下,让列夫骑士到霍格骑士的领地上继续当贵族,他的领地嘛,杨毅就不客气的接收了,理由也很充分,离的近,方便管理。 还能说什么呢?还能说什么呢?形式差强人意,杨毅这只狼是他请来的,含着泪也得认了,识时务者为俊杰嘛,要是杨毅弄死他,直接拿印章盖在契约上,找谁说理去?虽然换了领地,好歹还是个骑士不是,虽然领地没自己的大,生活没原来好,但只要还活着,未必不能报仇。 杨毅还真不怕他报仇,列夫骑士全盛的时候都能被杨毅耍的跟猴一样,现在离开了自己领地,去了个陌生的地方,能不能服众都难说,还想跟自己较劲?那真的就是找死了,之所以把列夫骑士留下,是因为杨毅需要缓冲,毕竟夺人领地的事还是很扎眼的,他得找个背黑锅的。 还有比列夫骑士更好的背黑锅人选吗?换了领地,签下了契约,列夫骑士竟然提了个条件,这个条件是,四个2再借给他半年,杨毅痛快的答应了,列夫骑士也平衡了不少,于是杨毅就愉快的把列夫骑士关了起来…… 第二天,杨毅把列夫骑士的管家和几个侍从放了出来,还给了列夫骑士,送他离开,千里之外,整个城堡从此就姓杨了,姓杨了之后,杨毅并没有得意,城堡是占下了,不见得守得住,因为兵力不够,人也不够。 杨毅的想法是不一定要守,只要转让的契约文书在,土地就是他的,跟琼斯商量了下,干脆把所有列夫骑士领地的人迁移到洛克郡去,城堡里只留下十个士兵,也不是守,而是有消息能及时传递回去。 先把洛克郡打造的固若金汤,招募到更多的士兵,才有能力向外发展,这个思路还是正确的,于是列夫领地的百姓在士兵的催促下开始朝着洛克郡迁移,说是迁移,离的非常近,就算拖家带口,早上赶路,晚上就到洛克郡了。 背井离乡无疑是悲剧和痛苦的,列夫骑士领地的百姓脸上除了麻木,还有对未来生活的恐惧,甚至是悲伤,一路上洒下不少眼泪,让他们没有想到的是,过了洛克河,会有那么多的人在等待他们,一个个穿的都很不错,看到他们眼睛直发光,犹如狼看到了羊,许多人干脆就在河边召集起了人手,承诺也是许的爽快,来我这干活,包吃,包住,给你家盖房子,一个月八个银币,甚至有的人不光包吃包住,甚至还包衣服,包一切生活用品…… 以至于让列夫骑士领地的百姓感觉他们来的是个假洛克郡,毕竟以前洛克郡的穷是出了名的,甚至他们很瞧不起洛克郡的人,可才短短不到一年时间,却是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只要去洛克郡人的作坊做工,包吃包住包盖房子,一个月的工钱八个银币,天啊,这在以前是不可想象的。 被迁移到洛克郡,不当农奴,已经是天大的喜事了,竟然还能改善生活,列夫骑士领地的百姓立刻擦干了泪水,试探着去问是不是真的,洛克郡人立刻就拿出契约要签订…… 杨毅的布局还是起了作用,现在的洛克郡就是大工厂,杨毅什么都缺,但绝不自己干,而是下放,让百姓们自己建造作坊,他在花钱回购,让利于民,让洛克郡的人都富裕起来,于是洛克郡的作坊如雨后春笋一般的发展了起来,各种各样的作坊,制衣的,制鞋的,铁匠铺,木工作坊,面包作坊,酒坊……甚至还有专门洗衣服的作坊。 搞建设,需要的人手是吓人的,洛克郡的钱流动了起来,并不是很缺钱,可是缺人手,不客气的说,任何一家作坊都缺人,当听到列夫骑士领地的百姓被迁移过来,家家户户都出来迎接,毕竟列夫骑士领地的百姓也不多,来的晚了,可就没有了。 于是洛克河边热闹的像是一个集市,很多列夫骑士领地的百姓还在懵懂状态,就被忽悠着直接拉走了,有的干脆先热情的把人拽走,在说契约的事,整个列夫骑士领地的百姓,加起来也不过是几千人口,洛克郡的面积也不算小,很快就被抢了个一干二净,根本不用杨毅操心,列夫骑士的百姓就被洛克郡的人安排的妥妥当当…… 等到杨毅和琼斯回来的时候,列夫骑士领地的百姓跟撒种子一样融入了洛克郡,根本看不到忙乱,也不用等他安排,杨毅很满意这种效果,同时赞叹商业的力量是无穷的,谁又不想过上好日子呢? 过了洛克河杨毅笑着对琼斯道:“你不是还想征兵吗?现在看来,够呛了。” 琼斯也很赞叹杨毅创造出来的奇迹,真诚道:“要是能一直这么发展下去,没有人是我们的对手。” “不,我们最大的敌人,并不是世俗的贵族,我们能建设起来洛克郡,却未必能保得住,如果那些超自然的女巫,魔法师,精灵之类的不受约束,咱们建设的再好,都只是空中楼阁,琼斯你昨天提醒的好,我们还不到骄傲的时候,而是要低调低调在低调,发展发展在发展,直到有一天我们能与它们抗衡,才是我们真正崛起的时候。” 琼斯昨天对杨毅的提醒,无疑是醍醐灌顶,杨毅更加谨慎了起来,这也是为什么非要把列夫骑士领地的百姓迁移到洛克郡来,属于他的时机还远远没到,琼斯对魔法也是忌惮和仇恨的,点点头道:“我们的确是不能引起女巫们的注意,否则她们一定会来搞事情的。” 杨毅一直有一种奇怪的感觉,女巫们并不是逆天的存在,相反,她们似乎在害怕什么,总是在刷存在感,下手的对象都是王子和公主,对平民们似乎不屑一顾,她们到底害怕的是什么呢?是怕被人遗忘? 杨毅很不理解女巫们的行为,他相信这背后肯定有更深层次的原因,但是现在的他还接触不到这个层面,因为他只是一个小小的骑士,在女巫们的眼里,也就是个蝼蚁一般的存在,连害他的价值都没有,杨毅摇摇头,把胡思乱想抛开,问琼斯:“你打算再招多少个士兵?” “我的想法是,再招一百个士兵,我们的人手就不会那么窘迫了,毕竟洛克郡的商队也需要保护,可是人都被人抢光了,恐怕十个士兵都招不上来了,毕竟有口安稳的饭吃,谁又会愿意去当兵呢?” 杨毅笑道:“我给你出个注意,咱们占领了列夫骑士的领地,面积不小,但是却缺人手去耕种,这一次作战勇猛的士兵,每个人赏赐二十亩的土地,参战的士兵也赏赐十亩的土地,剩下的土地留着下次作战之后赏赐。” “琼斯啊,土地赏赐出去之后,耕种就是士兵们的事了,他们想要耕种,就需要雇人来耕种,就算不值得雇人耕种,还可以把土地租出去给别人耕种,而缺人手的事,谁耕种谁去解决,咱们还能从中收税,土地却是真真切切的给了他们,我想土地对士兵们的诱惑,还是相当大的吧?” 土地都是贵族们的,平民耕种土地,要不是农奴,要不就是租贵族老爷的地种,拥有一块属于自己的土地,简直就是梦想,这个赏赐一发布,不知道会有多少人来抢着当兵,杨毅的办法,还真是解决了很多问题。 “只要你颁布了通告,招兵是不成问题的,可是骑士老爷,我们还需要更多的武器和铠甲。” 杨毅叹息了声,道:“我知道,先训练着吧,一步一步发展。” 杨毅需要做的,需要考虑的事情还是太多了,路得一步一步走,饭也得一口一口吃,但洛克郡迁移来了一万多个列夫骑士领地的百姓,杨毅和洛克郡还是需要时间去消化的,回到庄园后,杨毅和他的嫡系们就又开始了忙碌。 可留给他的时间却还是太少了,也就过了半个月,刚进入了夏天,前方就传来了消息,加斯子爵叛乱,纠集了九十五名骑士,突袭了王城,白雪女王带领大臣逃离了王城,一路上召集对他忠心的骑士救驾,朝着杨毅所在的方向逃了过来,并且已经快到列夫骑士的领地了…… 杨毅收到骑兵们传回来的消息,捏了捏袖口的蕾丝花边,暗暗苦笑,加斯子爵的叛乱也特妈太突然了,他还以为怎么还得有几个月的准备时间,没想到,根本不给他这个时间啊,杨毅相信白雪女王的命令很快会传到他这里,他该未雨绸缪了。天涯在线书库《www.tianyaboo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