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在线书库《www.tianyabook.com》 《现代灵媒》 SP1:那个可疑的陌生人 世界变了,或许吧…… 反正我来的时候,这超乎想象的一幕着实吓了我一跳。在此之前,我也想过很多,但唯独此,是真的没有想过。 怎么,你好奇了? 抱歉抱歉,我可不能告诉你。 反正你这种凡人,怎么猜,也不可能猜到这个世界是一体的。呵,好像说漏嘴了,不过没有关系,你和我的层级差的太远,不可能明白这是什么意思的;而且,在你的眼里,所处原本就是一体的,跟我说的都不是一个概念。 怎么感觉越说透露的越多? 不过也没事,你要么把我当成胡言乱语的疯子,要么觉得我是高深莫测的科学家,肯定猜不出我…… 什么?! 你怎么知道我是灵媒? 你说书名暴露了?什么意思,怎么突然变成我听不懂你在说什么? 难道你有「天书」或者「生死簿」之类的东西吗?能够查我性命职业生辰八字的那种。不可能呀,我看你也不像是有此命格的人呀。 噢,我知道了,你是我的狂热跟踪狂,对不对? 不得不说,还真是恶心呢跟踪狂。如果你是个国色天香的美女,别说是跟踪我了,我就算是强(哔)我我都不带反抗的。但你也别以为我瞎呀,看不出你是男的;不行,说着说着,那种画面感就不断跟着脑补出来,咦,真恶心。 别跟我说什么书什么剧情的,我没有什么书,也听不懂你在说什么!马上立即立刻消失在我面前,否则别怪我不客气啊! 诶!我说你这人怎么不识好赖话呢?叫你消失,你怎么还越走越近了? 听不明白是吧?行!给你整全面点、直接点。听好了啊,中文的是“滚开”,日文是“出て行け”,英语是“GetOut”!别给我扯犊子,我都一语三译了,再听不懂人话我只能把你当妖收了! 哈?临走前想听我解释解释? 你可拉到吧,我和你有啥好解释的?你和我从见面到现在就没认识过!怎么搞得好像你把我给“捉奸在床”了? 瞧见我手没有?两百多斤的水猴子,咔嚓一下,脑袋就被我这手拧了个粉碎。不想提前去阴间报到的话,就赶紧给我消失!否者别…… 诶!你还敢打断我说话是吧!什么?两百多斤跟拧爆脑袋没有直接关系? 这有关系吗?能不能请你把重点放对了再跟我说话?重点是体重吗?重点是爆头吗?明明重点是我的手好吗! 算了,就你这脑瓜子,谅你想一辈子都想不明白。今儿就算我倒霉,好了吧?遇到了你这么个残障人士,我自己走,我滚,行了吧? 嘿!你这家伙……能别跟着我吗? 叫我别走,凭什么啊?你不想走是你的事,我要走你管得着吗? SP2:都什么乱七八糟的 一阵狂奔,终于是摆脱那个跟踪狂。我也停下了脚步,爬到一颗树上,正打算躺在树干稍作休息。 这时,脖子后头忽然传来一阵冷风,鬼气森森的,好像煞有其事。我倒是不以为然,直接白了一眼,说道:“能不能请你别那么幼稚,搞得跟个背后灵似得。” 说完,只见一女孩走到我的身旁,她……名字叫什么来着,没想好。 虽说走的还有模有样的,但因为脚下没有树枝的关系,终究没有掩盖住她飘浮的事实。这么大摇大摆毫不掩盖,相信每一个人正常都已经猜到;没错,她不是人,但也不是鬼哦,确切的来说,她是灵。 看着她就这样走到我的身旁,突然朝着我猛扑过来,撞得我差点没从树上掉了下去。好在,最后还是稳了下来,可是她已经像只小猫一样,卷缩这身子,躺在了我的身上。 “如果给我重新选的话,我还是情愿你在我背后吹气,那还凉快一些。”我有些不耐的说道。 可她呢,还真像只猫,完全把自己当主人看待。听我这么一说,不乐意了,在我身上疯狂扭动。这动静大的,外人看了搞不好还以为是有什么大型动物在树上交配;吓的我半死,生怕她把我乘的这枝树枝给摇断了。 看来,我不态度好一些是没完了,所以只能展露一个灿烂完美的笑容,温柔的对她说道:“当我求你了,能不能让我休息一下。” 她想都不想,直接回道:“不能。”可话虽这么说,扭动的身子倒还是消停了下来。 “谢谢你啊。”说完,我摸摸她的头,从过往经验来看,这招对她十分受用;而她表现的也是一脸享受,脑袋趴在我肚子上,完全放松了下来。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敌进我退,敌退我追。于是乎,我又问道:“那能不能请您下来,你也不是不知道你很重。” 这一说,她瞬间炸毛。只见她躺在我身上,又开始疯狂扭动起来;这可还没完,她手脚还得并用,像个三岁小孩似的,四处挥舞摆动,我混在其中,少不了吃拳头吃脚。一顿下来,树枝折了,我摔了,被打了,就差没死了。 “哼!”她态度倒还挺嚣张,看来下了地还是不肯放过我。 我也只能抢在她未发作之前,赶忙解释道:“我错了,我错了,别闹行吗?” 这么看来,我还真像是猫的铲屎官,平时对她百般顺从不说,就连吃亏了我还得认栽。不过有时候想想,对她好一些也没什么不对;毕竟她跟我签订了契约,在我死之前,她都不能投胎,也算是牺牲很大了。 “诶,我说……你想投胎吗?”我突然这样说,连我自己都没有想到。 而她的表情同样惊讶,不过很快又恢复了回去,转过脑袋,背对着我,说道:“就这样想转移话题,哼!我才没那么笨呢!” 我一脸苦笑,说道:“别这样嘛,我刚才不是道过歉了吗?”但实际上,我这句话才是转移话题,毕竟投胎这个词,对我和她来说……都太过沉重了。 可是,她表情复杂,已没原先的那副傲娇脸,看的出来,她还是被影响到了。 我走到她的身旁,继续摸着的她的头,并用哀求的口气说道:“别生气了好不好嘛。” 摸着摸着,她也就乐了;转过身来,抬起头看着我,假装一副勉为其难的样子,说道:“哼,那就先原谅了你吧;不过,你以后可不许说我重说我胖,知道没有!” “知道知道。”我立即附和上去。 而她开始为刚才的事情,绕着弯解释道:“我是看你工作时偷懒,好心提醒你,知道吗!” “我当然知道。”我继续点头。 可话锋一转,她开始撒娇道:“我告诉你,我累了!你得背着我走,不然我待会没力气工作!” 有这个一个任性的拍档,我能有选择吗?只能蹲下身子,做了个背的姿势,说道:“好好好,来吧。” 她很自然的扑到了我的背上,不知是错觉还什么,有一种被推土机撞了的感觉。可当我想要背着她起身的时候,我发现…这是个屁的错觉啊!她明显将自身的重量给加强过了!我根本就背不起来! 虽然不明显,但我转过头,能够看到她嘴角微微的上扬。只见这只小坏猫说道:“怎么,背不起来吗?” 果然这小妞没这么好哄,之前就因为偷吃了她一块奶糖,居然生气的塞满的冰箱给吞下了肚子,直到现在家里都还没有冰箱啊!而且我还得天天去菜市场买菜啊喂! “说话呀,嫌我重你就说嘛。”她继续催促道。 现在的她,好歹是自己支撑着自己;如果我说很重,她肯定会毫不犹豫的将重量压在我身上,那到时候……不用想都知道会发生什么。 所以我现在只能继续哄她,先勉强摆出一个笑容,说道:“不重不重,我晚饭没吃饱,所以才没什么力气。”但千万别误会,我可没说不背;如果我说了,一定会被她膈应死。所以只能这样说道:“能不能请你显一下神通,把重量维持在我能承受的范围里。” “哼,真弱。”这口气虽然听得让我很不爽,但这是情况变好的前奏。我能清楚的感受到她的重量正在变轻,只听她过了一会继续说道:“好了,你背吧。” 我双腿向上一发力,果然站了起来。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她确实是轻了不少,不过……她现在的重量,也不过是维持在我面前能站起来的程度。我的后背,仿佛是一块大石头在压着我。 走没两步,我就已经气喘吁吁;我终于明白了什么举步维艰的意思,甚至有一种能够理解孙大圣被压在五指山下的感受。 不过这小妞就是这样,本性其实不坏,只要顺从她一下,让她闹一闹,事情基本也就过去了。 所以走着走着,她也慢慢开始减轻重量,让我慢慢开始轻松起来。看吧,起码不是个坏孩子。只是刚才在树上稍微恢复的体力,看来是透支的更加严重了呢。 走了也不知道多远,我就举手投降道:“那个…能不能让我休息一下呀。” “哈?才走了两千多米,你又要休息啦?而且我在这里已经可以闻到那恶臭般的怨念了,明明目标就在不远的地方了!”她一边说着,还一边捶打着我,看来对我的申请很不满呢。 “就是因为距离不远才要休息呀,你就让我休息一下嘛。”我是真的累了,也管不了她要抱怨还是报复;反正我一边说着,一边将她放下,然后强行坐到了地上,一副就是要休息的态势。 然后,她就用着“你这个弱鸡”般的眼神看着我。但很抱歉,我才管不了那么多呢;如果现在不好好休息的话,待会可是会有危险的。所以最后,她拿我也无可奈何,只能“切”一声,叉着腰看着我。 过了一会,她却突然开口道:“那个味道……怎么感觉越来越重了。” 我也赶紧闻了闻,说道:“被你这么一说,好像是这么回事耶。”说完,紧接着我打了个激灵,立马站起身来喊道:“不对啊!你为什么还能这么悠闲啊!它在向我们靠近啊!” “噢,原来是这样……”她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点着头,忽然才反应过来,喊道:“什么!它在靠近我们!为什么!” “你这个反应是怎么回事啊!想在观众面前表现的你神经大条吗!啊不对,观众是个什么鬼啊!”可能是条件反射吧,很顺其自然的就吐槽了一句;但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说,真的。 “Kukuku,你们就是奉命过来讨伐我的人吗?” 突然背后传来似笑非笑的声音,说起来那“kukuku”是个什么鬼啊!为什么有种反派得既视感!而且还是很弱的那种! 不对啊,它就是反派。呃……怎么连自己都吐槽了。 算了,不管了。 现在的我,只需要很帅气的转过身,然后将它收拾掉就可以了。于是我大喊了一声:“爱子!快……” 就在我说的时候,感觉背后招到距离的飞踢攻击。看来那个反派,是个行动派,见我有漏洞,就直接偷袭我。 我回过头,想给它一个对手的微笑,没想到,飞踢我的竟然是她!情不自禁喊道:“诶!为什么是你!” 可她没有理我,反而落地后还踩在我的背上,恶狠狠道:“快说!爱子是谁!” 原来是我叫错名字了吗?说起来,你的名字我都没有想好呢。算了,当务之急是眼前的敌人!于是我说道:“就是你啊!” 不知道为什么,她却羞涩了起来,双手掩着脸,身体不断地左右摇摆,娇滴滴的说道:“啊!原来是我的名字吗!明明之前都没有的!我好感动!” 看到她这样,我有一种被扎心的感觉。怪我,都怪我之前没给你想名字!爱子这个名字就作为本次作战的代号,回去我一定给你起一个闪亮的名字! 呃……等等……不对啊,我们可不是负责搞笑的好吗!眼前可是有一次严肃而又危险的战斗呢!名字什么的都无所谓了,反正都已经这么久了,我还不是一样没有介绍吗! “矮子…呃抱歉,打错字了,让我重新来一遍!呃不对啊!打错字按Back键不就可以了吗!” 真是的,什么乱七八糟的!我都在说什么啊!难道是之前那个跟踪狂,对我施了什么诅咒? 不管了,那个诅咒的事情只能延缓到之后再谈。虽然已经说过了…大概三遍,但我还是要说,现在目前的首要目标,是这场战斗!于是我重新振作,大喊道:“爱子,让我们战斗吧!” Duang duang duang! 顾不了这奇怪的战斗音了!她瞬间附体在我的刀刃上,别问我为什么突然出现一把刀,我也不知道啊!反正她就是附上去了,我们的战斗开始了!哼! SP3:全剧终 她就这样,附在了我的刀上。说到这里,我先说说我心目中的刀吧。 首先不能太重,一定要瘦、要苗条,能让我轻松拿起来的那种;再来就是要长、越长越好,出鞘间若隐若现,白花花的,简直让人陶醉;其次就是要软,这也是最重要的,抓的地方不能太硬,否则会很影响我的手感。 相信我这么说明,大家都能够很自然的想到,我心目中完美的刀,是长成什么样了吧? 没错,我现在拿的就是一把…一把……杀猪刀?我都说的这么清楚了,要很高、很白、很瘦的刀!怎么来了这么一个胖不拉叽的脏玩意! 而此时,躲在远处阴影之中的目标,阴阳怪气的嘲讽道:“kukuku,这就是你的武器吗?” 我望着手中的杀猪刀,自然也是有些失望,叹道:“好像是的。” “kukuku,那你就受死吧!” 说完,只觉有什么东西朝我飞过来。我虽然现在武器不好,但听声辩位的能力还是有的,我左闪右避之下,仅在右乳上被扎了一颗球状的带刺物体。 伤倒是小伤,甚至没什么感觉,但我那里现在是直接肿了一大块,又硬又痛,怕是涂了什么毒。 所以,我不能有丝毫拖延,只能尽量在毒发之前解决战斗!于是我狂奔过去,操起家伙就要干它。那家伙反应也快,见我追来掉头就走,眨眼的功夫,消失的无影无踪。 可不要紧,上一集也说过…什…什么上一集。哎!不管了!反正就是说过那恶臭般的怨念,我只需像狗一样,顺着味道一路嗅过去,就肯定能抓的到它! 于是,我四肢着地,开始……开始个屁啊!我是说闻好吗!不是要真的跟狗一样! 真是的,我都怀疑我是不是疯了,怎么见到那奇怪的跟踪狂后,就一直冒冒失失的,该不是真中了什么诅咒吧?有没有那么惨啊!又中诅咒又中毒的,待会再中个陷阱我也不奇怪啊! 不对,好歹我也是个尽责的灵媒,是个临危不惧、视死如归的好灵媒,就算是死,我也得先把它给抓到,还人民一片清净,还世界一个和平。 “走吧!”我刚正不阿的说道。 可没想到,刚走一步,地就塌了!而此时,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心里还是在吐槽:“有没有这么巧啊!说陷阱就来陷阱!我还跟你说条毛!” 就这样,我顺着陷阱猛坠下去,好似没有边境,掉了好久也不见头。我想说它是有多闲,才会挖了这么一个深坑。 但过了没多久,“噗通”一声,我落在了水里。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没死,照理说这么高摔下来,而且我用的又是躺姿,就算是水,我不死也得残废。但我就是没死,而且伤都没有,愣是游到了水面上。 可我那唯一的武器杀猪刀不知落哪儿去了,可能是落水时不小心就脱手了。但问题是爱子还附在上面呢,这周围黑漆漆的一片,就连眼前的事物都看不清,又怎么下水去找呢。 就在我惆怅迷离之时,水却开始涌起波浪来。这动静之大,浪打过来的时候,拍在我脸上,就像扇我耳刮子一样猛烈。这可把我给整懵了,心想说我游泳动静也没那么大呀,怕不是水里有妖? 刚心里念叨,只觉我的脚脖子被什么东西给缠住了。我瞬间就慌了,这黑灯瞎火的,也不知道抓我的是个啥玩意,还挺有劲,使劲蹬都蹬不走。 万念俱灰,只觉得是天要亡我,再望望周围,跟个瞎子似得,想说我居然要死在这个么个地方。怕是待我重见天日之时,早已化作一摊石油了我。 这人呐,也怪。越是到了这种要命的时候,悲从心起,就越想越气啊。心说我万一真这么窝窝囊囊的死了,下到阴间地府做了鬼,还不得给那几个臭老爷子膈应的死去活来? 不成,想起那几位老爷子的脸,我就觉得不成。反正这横竖都是一死,倒不如跟它拼咯;输了倒也没关系,反正也是死,最起码被膈应的时候还能还还嘴,可这万一真给我拼赢了,拎到下头也算是大功一件呀。 哟嚯,这么一想,反而还把自己给整激动了。说干就干,我想都不想就往水里就猛扎进去,顺着自己脚一路摸上去;这一摸还不得了,好家伙,这玩意有拳头那么粗,跟个树根似得,盘在了我的腿上。 只是不知道为什么,这水里乌漆抹黑的,我啥都看不见,但我就是知道缠绕在我腿上的是根海带。而且更神奇的是,原先怎么踹都踹不开,现在居然用手轻轻一解就把我给放开了。让我顿时有一种“天无绝人之路”的兴奋感,攒足全力往上游。 我这一出水,就差点被强光给闪瞎了眼。我还未反应过来,完全处于状况外时,只听不远处传来一阵嬉戏声。 我循声望去,只见有几个身着比基尼的女生在互相泼水玩。 这画面,仿佛我都能听见她们身上那种duang duang duang的音效;不得不说,这上下摆动的幅度很节奏感,使我的脑袋和视线,不由自主的就跟着节奏上下摇摆。 “只是这几个怎么长的那么眼熟呢?” 我就这么寻思了不到片刻,等回过神来,猜我瞧见什么了?这画面冲击力,简直可以冲破你的显示屏! 此刻哪还有什么妹子呀,全成了地里那几个老爷子,身上比基尼也换了,全成了更清凉V型泳衣;还嘻嘻哈哈的,装个天真烂漫的模样,搞得跟个发春了的老母猪似得。瞎的我呀,差点成了双目失明的二级伤残。 “这他妈是他们新开的第十九层地狱吧?”我喃喃道。 要是平日里见到有这么为老不尊有伤风化的老头,我二话不说,第一个冲上去揍他丫的。但这几个都不是什么好惹的人物呀;就说那广为人知的钟馗吧,看到没有,就里头穿粉色最骚的那个,对对对,就是他。 那真是个不好惹的主,平日像吃了苍蝇屎似得,成天板着个脸。笑的时候又僵,皮笑肉不笑的,也不知是真笑还是假笑;还有那突出笑声,嘎嘎嘎的,不知道还以为是谁赶了一群鸭过来。 而且脾气又大,要是遇到不听话的鬼,不由分说提剑就斩。你看人家小贩被抓的时候,不也得照例也得试着抵抗一下?他倒好,稍有抵抗就把鬼弄得魂飞魄散了,你说这得多缺德才会干出这事儿啊,是吧? “算了,这么一个心理变态,我打不过还跑不过吗?趁着他们还没发现我,赶紧出水溜了吧。”想完,我便往岸边游去。 可刚一上岸,背后忽然响起音乐,只听一女声正用着蹩脚的中文唱着:“一步踏错终身错……下海伴舞为了生活……舞女也……” 这声音…… 我这时也不觉的有什么意外的了,转过身时,一个晃眼,场景忽然换到了一个小酒吧里。而前方的小舞台上,正是声音的主人:阿芙洛狄忒。只见她穿着中式旗袍,还是个短款,衩都开到了腰上,这尺度够大。 “果然是你啊!”我扶额道。 而她却继续唱着:“伴舞摇呀摇…搂搂又抱抱…人格早已酒……” 我虽然很想说她,但她好歹是个神,我这身份说她,怕是不合适。所以,我只能找一处靠近舞台的小桌椅,坐在那静静欣赏她的长……短音。 不过说起来,看到她这样,我倒是一点都不意外;毕竟她是诸神中公认的受气包,恐怕又是被哪个大神欺负了,被强迫这上来卖唱的吧。 “唱的好!继续给我唱!”只听不远处话音刚落,接着“啪”的一声,有点像是鞭子挥打的声音。 罪魁祸首没想到这么快就出现了,听这声音我就知道,不就诸神公认的天王级抖S——爱神芙蕾雅嘛。可以说这俩真是一对,抖S配抖M,天作之合。 不过等等……我总感觉好像哪里有些不对。怎么我一想到某件事情,很快的,所想的那件事情就会发生。 “难道是……”我又重新审视了阿芙洛狄忒全身,几乎可以肯定,这一切就是那家伙搞得鬼! “哈!”我猛抽了口气,同时睁开双眼,还是那个熟悉的天花板。只是……这位置怎么好像有点不对,背部有点硬硬的,而且脸上身上又痛又酸。 “你总算是醒了!” 这充满恶意和怨念的声音……吓得我赶紧顺着声音望去。只见是她!虽然有一只脚踩在了我的肚子上,但我还是忍不住激动的叫道:“爱子!” “还爱子!”说完,她脚用力往我肚子上一躲,痛得我差点吸不上气。只听她继续道:“快说!爱子是谁!让你心心念念,睡觉都不忘喊她名字!” 我一脸懵逼…… “快说快说快说!”她一边说着一边对我使用战争践踏。 “住…住手!要…要……要死……”我勉强伸出手,试图阻止这种毫无人性的暴行。 “那你就赶紧去死吧!” 全剧终…… Good End 我的灵魂长出了一对洁白无瑕的小翅膀,噗嗤噗嗤,朝着天国飞去! TC001·倒数 冬天,并不孤寂;夜晚,也不宁静。白雪早已盖在了圣殿山上,也遮蔽了萨赫莱清真寺引以为傲的金顶。狂风呼啸喧嚣,云层厚重遮蔽星彩;与往日相比,今夜的耶路撒冷黯淡了许多。 “我们受够了,那个只得屈服,不得反抗的年代。我们受够了,那位只得忍受,不得忤逆的主人。” 一声怒吼,立刻在人群中引发了不小骚动。大家都知道他在说什么,却又不知道他到底想说什么;议论纷纷中,都不自觉的将目光瞥向了那位身着红衣,胸挂十字的基督主教。 不久,就听闻人群的一端发道:“你是疯了吗?”众人纷纷将目光随着声音望去,是个一身黑的男人,有些年纪,鬓角的头发已垂到了胸前,胡子浓密的跟个稻草堆似得。他快步向那位主教走去,满脸的严肃,继续道:“你知不知道你在说什么东西!” 主教淡笑,不知是何意思。两人就这么在众目睽睽中对望着,过了一会,主教才吐出几个字来:“你知道我知道的。” 男人听他的不敬如此轻描淡写,顿时气得双眼瞪大,喊道:“邀请我们的是你们的教皇!而不是你!你在这里根本没有资格说话!” “可这也不是在哭墙啊。”说着间,主教将目光转向了另一端的人群,继续说着:“在场这么多位毛拉,有没有资格,什么时候轮到了你这个犹太教的拉比来定呢。” 听罢,一位年长毛拉站了出来,说道:“那行,我来替他问,你们的教皇呢?刚才的那句话,我相信不会是你们教皇让你出来说的吧?” “教皇?噢,教皇。”他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张大着嘴点着头,回道:“你们不知道也很正常的,毕竟封锁了嘛。” 如此一说,人群立刻又炸开了锅。刚才那位毛拉立刻又问道:“你这话什么意思?” 主教似笑非笑,他看着那位毛拉,反问了句:“你听不懂吗?”其后,目光立刻又转向眼前的拉比,又问:“你也不懂?” 整个寺中,顿时鸦雀无声。他们不是不明白,只是难以置信,这其中当然也包括了他的基督兄弟。那位主教跟前的拉比,看着眼前的狂妄之人,知道这个所谓的“教皇邀请”根本从一开始就不存在,气得摘下了帽子,转身就要离开。 “别急着走嘛。”主教喊道:“这都还没开始呢各位。” “这里不欢迎你!基督徒!”原先那位站出来的毛拉,做了个请的动作,继续说道:“请你们现在就离开!” 主教瞥了一眼毛拉,又笑了。往前迈了几步,一副要走的样子,却又停了下来,对他说道:“我很怀疑,真的很怀疑。你们明明都不是基督徒,为什么接受这次的三教集会呢?是教皇有什么独到个人魅力吗?” 拉比止住了步伐,毛拉怔在了原地。他们仿佛时间暂停了一般,又像是在等待着他的下一句。 “这不就对了。”主教嘴上这么说着,但貌似并不意外。他缓缓转过身,望向了属于自己一派的基督兄弟们,说道:“哎呀,我忘了通知你们,怪我太忙,忙忘了。但迟到总比没到强,现在就正式通知你们,教皇前日突发疾病去世,所有职权现在暂由我们枢机团代执。” 众人这时才真正明白过来,那个所谓的教皇,指的不是一个人,而是他们一派。那份邀请,应该也是他们发出的。 “我不会承认的!这样根本不合规矩!你们这都是阴谋,是谋杀!”基督徒中,一位长老教会的成员喊道。 那位主教回道:“我不会反驳你的,相反我还可以偷偷告诉你,没错,教皇是被我们杀的。”众人见他如此大胆承认,一时却不知道该做什么反应。他一脸的疯狂,毫不掩饰的享受着在场众人的目光,愉悦的吞噬着那份发自内心的惊慌。 “如果可以的话,我希望能够慢慢的来,给我们彼此都有习惯的空间。但很可惜,人的时间永远都不会充裕。所以就容我为了节省大家时间,问个简单的问题吧,你们还相信「神」吗?如果还相信的话,你们可以离开了。” 众人短暂的议论了会,但他们没有找到他们想要的答案,因为他们根本连题目都听不明白。毕竟如果连神都不相信的话,又怎么会做神的代言人呢? 众人开始离开,而毛拉却不乐意,这里是清真寺,是他们的地盘,要走的不应该是他们。可还没等毛拉开口驱赶,却听到门外传来几声爆响。就见那些已经出去了的人,又都蜂拥的逃撤了回来。 “啊,抱歉,我又给忘了。”主教紧皱着眉,装作出一副苦恼的样子,拿手轻轻地拍了拍自己的头。可这就像是故意撒出的鱼饵,钓到了所有人的目光;那毫不掩饰的笑容,或许才是他真正想要被人发现的。 惊慌、恐惧、愤怒,所有的情绪都不如他的一下吸引。在场的人无一不安静了下来,像个木偶似得,睁睁的望着那个红衣的狂妄之人。他们知道,这也是他们能在这等待中做的唯一一件事了;毕竟操纵木偶的线,已经掌握在了别人的手中。 主教不急不慢的从怀里拿出张纸,举着它向周围的人展示了一圈,才说道:“圣殿山的一切现在都归我们枢机团所有,任何不明的,可疑的,并可能存在危险的人物,我们都有权采取先发制人的自卫手段。” 清真寺的外头,有个“幸运”的家伙被埋没在了尸堆血泊之中;他尽力的哀嚎着,努力述说他还活着的事实。可清真寺的那道大门,俨然已成为了抵御死亡的唯一结界。不会有人出来救他的,他应该湮灭这个幻想,屈服于绝望当中;就如同寺中的人那样,不会再对这个已经知道的答案有任何的抵抗。 “唔,这真是奇妙。”主教闭着双眼,像是在专心的聆听着这份悲鸣。直到过了好一会,声音渐渐弱了下来,他才睁开眼睛,一脸可惜的模样,叹道:“直到最后,他所相信的神也没救他嘛。” “别浪费大家的时间了,直说吧,你……或者是你背后代表的枢机团,到底想要什么?”原先发话的那位毛拉站了出来,表情严肃的看着主教。 只见他笑着,缓缓地却将手中的那张纸给撕了。众人失了神,枢机团在这时候是不可能停手的,教皇的死,还有刚才的事,都已经将事态推入了万劫不复的深渊。所以他们慌了,刚才自以为的明白,此刻却又变得不明白了。 无知者无惧,最可怕的却还是无知。 “邀请函已经写得很清楚了,我还以为你们是聪明人呢。” 毛拉从怀中掏出一张纸片,并没有看,只是拿在手上挥了挥,并道:“别卖关子了!这鬼东西上面就写了一个词!” 是的,除了信笺的上的邀请标注以及时间地点外,内容上就只有一个词,一个名为「未来」的词。原以为这是为了日后可能产生的宗教冲突而做出的友谊之举,可现在又怎么会联想如此呢?或者说,即使现在他们还活着,但对境况而言,根本就看不到什么未来。 听罢,主教低沉着头,诡异的笑了。他张开双臂,再一次的高呼:“我们受够了,那个只得屈服,不得反抗的年代。我们受够了,那位只得忍受,不得忤逆的主人。” 这眼前的诡象,谁都说不出话来,只觉得他是在毁灭他自己。可在那自毁发生之前,他一定会先毁灭了众人。 两个月后,一个人男人拍了拍坐在自己旁边的女人,然后指着飞机的窗外说道:“我们到了。” 女人原本没什么兴趣,可出于礼貌的关系她还是瞥了一眼。飞机在降落,但毫不意外的什么都没有;是的,对她而言什么都没有。残破的房子,倒塌的大桥,整片大地像被泥土冲刷过一般,哪里还有半点城市模样。呈现出来的就只有死气沉沉,而这样的地方又怎么会孕育出希望,而没有希望又怎么可能会有未来呢。 “嚯,你这个眼神,我喜欢。”男人看着女人,露出一脸怪笑。而女人只是看了他一眼,然后继续靠在椅背上,闭目养神起来。耳边突闻:“现在反悔,还来得及哦。” 女人紧皱着眉,坐了起来,转过头望向身旁那个男人,问道:“不好意思,你说什么?” 男人知道她听见了,但不厌其烦的又说了一遍:“我说你现在后悔还来得及。” 女人的开口打断了他,嘴里却一时吐不出个词来。想了一会后,才说道:“不好意思,你叫……” “安德鲁。”他耐心的回道。 “喔对,安德鲁。”女人点着头,一副想起来的模样,接着道:“你这句话,我就当作你是在关心我吧。但我们俩认识还不到十二个小时,你这样随便的一句话,会让我觉得你很轻浮,很不负责任。” 听着女人言辞有力,声貌俱下,安德鲁只得苦笑。他看着她,直到女人停住了她的嘴,才回道:“史汀生小姐,如果因为我“随便”的一句,就让你如此不满,我当然愿意向你道歉。但我也得先说明一下,我就是因为负责任才会问你;否则就如你说的,我和你相识还不到半天,中间谈话也就只有寥寥数句,如果不是这合作的关系,我和你只不过是恰巧搭了同一班飞机的陌生人而已。” 如此反驳,史汀生反而有些愣了。她原想着安德鲁为他举动道个歉,然后这件事也就算了,但没曾想得到的却是如此。她想再反驳回去,但又觉得不行,毕竟从心理上她已经认可了安德鲁的解释,如果自己再强行反驳就显得有些胡搅蛮缠了,这是她不能接受的。 “我懂你的意思,史汀生小姐。”安德鲁见她面色不佳,却又什么都不说,便又开口道:“但我并没有因为自己的从事而看轻其它的职业,相反我尊重任何职业。我的问题不是在挑战你的专业素质,仅仅只是关心而已。要知道非洲的情况比以前还要复杂,不要再被过去的观念给束缚,情况只有更糟;所以我们要的是一个做好准备了得人,而不是想着过来度假的。” 史汀生望着安德鲁的眼睛,满脸严肃,继续沉默了小会。她在思考,到底要怎么回应眼前这个男人。当然,她并不是不知道怎么回应,而是不知道该用生命态度回应。最后,她选择了满脸严肃,冷漠道:“放心吧,我就是那个做好准备了得人。” LD001·再见过去和未来 女子表情怅然,像似丢了魂魄一般,尽呆望远处山门上挂着的那对红灯笼,也不知心中想念着什么。良久,月往西迁,只听“咯吱”一声,女子如梦初醒回过神来,顺着音望去,影绰绰就见一人影从对过的房里走了出来,而那人影也似乎瞧见了她,只是这夜里蒙着层黑,谁也瞧不清谁。 女子斜眼望去,不以为意,毕竟山里来去就这么些把个人,是谁倒也不难想到。而对方也同样如此,却出于礼貌,迎了上前来。等走近时,那人先颠了颠脑袋,毕恭毕敬的问道:“门主,这么晚了还没睡啊?” 人已经到了跟前,可女子还是没拿正眼瞧他,只是道:“你不也没睡吗?” 那人笑了笑,对她的态度不以为意,回说道:“本来是睡了的,这不起夜吗?”说完,就听女子胡乱答应了声,看样子已回到了之前那心不在焉的状态。那人见状,心想说那就这样,道了声走了,转身便要离去。可没走几步路,那人的腿脚却又停了下来,拧着腰转过半个身子,最后补了句:“天可不早了,门主您好好掂量。”讲完就真的走了。 这话里的意思,她可比谁都清楚。所以当她听到最后一句时,心里咯噔一下,像落了块铁似得,让她不由转头寻着那人的背影望去。只待那人出了她的视线,这才下定决心,把攥在怀里的手机掏了出来,可刚打算做些什么时,又望了望身处的院子,周围死了一般寂静,觉得不宜,便转身回到了屋内,胡乱找了件衣服披着,踏着雪出了宫门,到了下山的道上,这才觉得放心,重新掏出手机,翻开了通讯录,找到里头一人便拨了过去。 电话没立刻被接,响了几声,只待被接通的那一刹那,女子还未等对方开口,抢先道了句:“你在哪呢?” 电话另一头是个男的,听声音像是刚醒,低沉着个嗓子,先是抱怨道:“干嘛呀我的姑奶奶,大半夜的还让不让人睡觉了你?” 女的却这边却没多少心思和他贫,勉强耐着性子再说道:“问你话呢,在哪?” “我还能在哪儿啊,这大冬天的,肯定是窝在床上睡觉啊!” “别睡了,现在来我这儿吧。” “啊?”男的发出了惊奇的一声,回道:“你以为我是曹操啊,说到就到。” 女的是真没心思皮嘴,耐不住性子冲了句:“我让你现在就来你就来,别整那么些个废话!我等你!” 这口气,一下就把男方给镇住了,只听电话那头传道:“你说真的?现在?” “不然呢,你觉得我在跟你开玩笑?” 男的这时察觉到了不对劲,收了收嘴,正经问道:“怎么了你,这么急召我过去,是出什么事了吗?” 女的不知在想什么,沉默了小会,才说道:“没出什么事,就是大伙挺想你的,都说着要见见你,问你新年的时候能不能来一趟。” 听罢,男的心说原来为的是这么鸡毛蒜皮的小事,松了口气,回道:“这样吗?” “嗯。” “那我知道了,过年前的那几天我会到的。” “不,就现在。” 这么急,男的不免又警觉了起来,可没直接说出嘴,只是试探性的说道:“现在?不行啊,三更半夜的,去了机场也没现成的机票啊。” “反正你现在就去,用最快的速度过来。” “哎呦我的姑奶奶,离着过年还有一个来月呢,急什么呀。” “我们今年想来点洋味儿,所以不过农历。” “这……”男的一时语塞,只得说道:“真够新鲜的,头回听说你们这类人会过新历。” “那你现在听说过了,赶紧的吧。” “喂喂,就算是新历也用不着这么急吧,隔着还有一个多礼拜啊。” “那就住久些呗,反正我又不收你住宿费,你的伙食我也包了,想住多久住多久。” 说了都这么些话了,男的再笨也应该能推敲出来了个大概;话题无论怎么绕,怎么说,终究都躲不开女子的强势,归根结底就四个字:即刻就走,没有半点商量的余地,更别说推辞了。 所以男的这时候也没必要继续装傻下去,重新正经了起来,问道:“你到底怎么了,干嘛这么急,有事你就说事,我和你没必要兜圈子说话吧?” 女的也不傻,虽说搬了个借口,但终究太过随便,加上言辞异常,不被发现才是奇怪。她知道,强编下去已经没有任何意义,淡淡道:“别管,相信我你现在就立马过来。” 这回轮到男的沉默了,很久;而女的也已经无话可说,来或不来的权利掌握不在她手里。一个人思考着,而另一个人负责等待,就像下棋一样,需要步步为营,这朋友间的聊天在此刻突然变得不普通起来。 良久,电话那头传道:“我说……是不是有什么人找过你?” “嗯。” “因为我?” “嗯。” “人还在你那儿?” “嗯。” 至于是个什么事儿,男的心里有了数,可话已经说到了这无所可问无所可谈的份上,剩下的也就只有选择了。他不想选择,于是理所应当的住了嘴;而女方这时却等不及,在双方沉默数秒后她开口了:“你什么时候到?” 语气并不强硬,相反还带些请求的味道。她害怕了,在男的咨询完三个问题后,她已经可以确定她的朋友知道甚至是参与了一些她无法想象的事情,这样她又有什么样的理由不害怕呢? 作为十多年有过性命相交的老友,男的又怎么不知道她现在的心情呢,于情方面,他确实该答应。但情理两面,于理他开不了这个口,只得细道:“过年时我会来的。” “不行!”女子几乎脱口而出:“你会死的!” “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这句话你该比我更清楚才是。”男的语速尽管悠悠,但不难听出他已下定了决心。 可尽管如此,女的依旧寸步不让,驳道:“福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那么这个道理,你难道就不懂!” “懂也罢,不懂也罢。”男的答道:“我和你心中对于这件事都已经有了自己答案,唯一不同的是,你已经有了你认为的结局,而我还没有。” “所以呢?” “所以我们没有讨论下去的必要。”男的淡淡说道。 “好!既然话都到这份上了,我也不会再劝诫你什么。只是……” “没什么好只是的。”男的打断道:“我知道你想说什么,想来就来吧,我不会阻止你的。”语毕,便挂断了电话。女的听罢,只得长叹口气,缓缓放下了手,抬头望着月亮,又不知在想些什么。 而电话另一端的他也没有立即睡去,不知怎么的,他同样也望向了窗外的明月。尽管满脸表现冷漠,但眼神中的复杂却是怎么都掩盖不了的。千头万绪,只能怪往事并如不烟;是生是死,也不过命里有时终须有。 “门主。”宫门之内忽传一声,正是此前起夜那人。可未等他说出下句,女子已转身上前,那步伐之迅,五阶化为一阶,不到顷刻就上到了宫门之中。只见她先是一记挥拳作佯,在被避开后猛一回身,反手不知从哪伸出把刀来,想要借着回身斩到那人。 这电光石火,这出其不意,如是一般人家,见此路数或许还未反应就已经歇了;而再上层些的,纵使反应了过来,也只能被迫露一个破绽,选择退而避之。但这人不同,不但反应了过来,而且不退反进,一出手便搭在了女子拔刀的肘臂上,女子往外多大力气,他便回以多大力气;到头这刀不但没拔出来,反而还被压了半边身子,百密一疏。 “门主,鸡可都还没叫呢,用不着这么刻苦吧?”那人面容似笑非笑,感觉很是轻松,丝毫没有因为刚才那突如其来的冒犯而感到愤怒。 “你都听到了吧。”女子斜着眼,冷冷道:“那么你应该知道我的答案。” “如果我说我没听到,您应该不会信吧。”那人依旧笑颜,却没有继续为自己辩驳下去,只是说道:“但门主啊,您误会了,甚至可以说对「我们」误会太深了。” “是不是误会也都不重要了!反正这会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不,不不不。”那人摇着头,满脸轻佻继续说道:“所以我才说您误会了,这个答案从一开始就不是您能够决定的。说白一些,您不过是代替了他,作为「我们」强制的被偿者。” “什么意思?” “滴水之恩涌泉相报的意思。”说完,那人又笑了笑,开始环顾起四周,才又说道:“这地儿真不错,住这么些天都让我有些舍不得走了。” 这前言不搭后语,女子当然不解其意,所以没有搭茬,而是伺机而动寻求挣脱。但这人终究不是雏,用单手便压住了她半边身子,哪能是说挣脱就能挣脱的。 可说来奇怪,那人突然就放了手,而且不但放了手,居然还背过身,径直就往院内走去,看样子像是要回屋。女子见此,也不由分说,起式便要再攻;而这时,只听那人道了一句:“门主,不妨跟我打个赌吧。” 3:吃人嘴软 在沙发乱绪一阵,我觉得吧,多想不过猜测,还是先把做人最基本的义务给完成了吧。于是便起身去到厨房,做了份简单的午饭。 这乐儿呢,真不枉她那属狗的生肖。我才刚把饭菜端出来,她就像个弹簧似得从沙发上弹起;然后如同电影里的伽椰子一般,趴在地上一点一的爬过来,行为动作十分怪异恶心。 看着她凌乱的头发,瞪大的眼睛,张大的嘴;要是能把她满嘴的哈喇子换成鲜血,那我拍下来放到网上,十个人中少说会有十一个人说她是伽椰子。 “我告诉你啊!”我低下头指着她,说道:“自己滴的口水,自己待会擦干净,知道没有!” 乐儿倒也没皮没脸的,立马蹲坐在地上,一副忠犬的模样,脑袋跟个打桩机似得上下来回。我叹了口气,回到厨房,打开了角落的一处橱柜,里头陈列着不同“口味”的香烛。 我抽出三根最边边的檀香,带出厨房,插入饭桌旁屋角的一香炉上,点着后回到椅子处,拿起筷子向她招了招手,说道:“快去吃你的吧。” 她屁颠屁颠的跑过去,蹲在角落,朝着香猛的吸了一口;那模样,犹如大叔喝了口冰镇啤酒,还附带感慨一句:“这劲儿!爽啊!” 我嫌弃的看了她一眼,摇了摇头,便不再理她,开始吃饭。 稍过一阵,差不多就一两分钟吧,她就屁颠屁颠的跑的我饭桌对面,托着个脑袋在看我吃饭。我回头看一眼香炉,三支香就剩三根棍儿杵在那;又听到她开始哼歌,心情很好的样子,觉得古怪,回头问道:“干嘛,周期性发情啊?” 照她之前的性格,我若是这样没事找事的说她,她不但会翻脸掀桌,还可能要跟我打一架。不过这次奇怪,她不但没有什么反应,还继续笑着对我说道:“你是说我面色红润像活人吗?” 我都不知道她是怎样的脑回路,才会把我的讥讽曲解成赞美。立马放下筷子,微站起来,伸出手摸着她的头,自言自语道:“难道刚才把头给撞坏了?” 她脸色微变,却依然笑着,只是有些僵硬。她轻轻的甩开我的手,说道:“你今天让我抽老檀,不会就是想借机来消遣我吧?” 我一听,心说原来如此,觉得有些好笑。 所谓的老檀,顾名思义就是老檀香,也是她最喜欢吃的。当然,作为人的我,也就觉得那香的味道比其他檀香的味要重一些;不过用她的话来说,就是劲足味好还管饱,虽称不上是香烛界的山珍海味,但对她来说也算是独钟的美食。 “我才没那心情消遣你,赶紧去给抄,不是还欠5277次吗?给我在两点之前写完,待会要出门”说完,我重新拾起碗筷,正要继续开吃时又想起什么,对她又说道:“别又想跟上次一样,以为拖到点这事我就给忘了;这次你要是没写完,回头加三倍!” 她惊的回过头,往客厅的挂钟一看,此时已经将近下午一点了,不由吼道:“你是魔鬼吗!” “啊,你说对了,我死后一定会看看还有没有魔鬼的空职的。”说完,我淡定的往嘴里扒了口饭。 就听一阵乒铃乓啷,什么抽屉柜子被打开啊,一堆纸和笔飘在空中啊,然后就是“唰唰唰”的写字声。 我觉得好笑,但表面上,还是装出一副毫不关系的样子,淡定继续吃饭。忽然,放在裤袋的手机响了。 我心里暗骂一句:“这饭还让不让人吃了!”但既然有人找我,那肯定就是有事嘛;所以十分不情愿又放下碗筷,去掏我的二手N97。一拿出来,就见手机屏幕上显着“钱育森”三个字。 说句实话,我不想接,这人是个侦探,找我一般都没什么好事。 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侦探本身就不是什么好差事。刚认识他的时候,我还天真的像个孩子,以为侦探就跟电视小说里头的一样,会什么缉凶断案。 后来我才知道,什么缉凶断案,那都是警察的事情!现代的侦探啊,要么是就是去替人收集二奶情夫的证据,要么就是去调查别人的行踪,甚至连讨债的服务都有!你说这现实的侦探怎么就差那么大呢? 不过话又得说回来,他这小子还是有些能耐的;就好像我需要找些个人,也没跟他认真提,就喝酒打屁间提了一嘴,他小子就靠我那只言片语的信息,三两天愣是给我找到了,真是不服不行。 我按下接听键,还没等我“喂”一声,就听他急匆匆吼道:“吴哥!小弟刚接到一单大案,急需你的热心援助啊!” 这是他的求人的标准开场白,我也算是摸的透彻。叹了口气,说道:“你说的大案,不会又是要溜到旅馆里,偷拍人家的“活塞”运动吧?” “哥,我知道你一直看不起这种事,但你不也收了我的回扣吗?” 我一听就不乐意了,弄得我好像多稀罕钱似得,便说道:“那行,就当上回是我最后一次。以后甭管多少钱,这种事千万别来找我,不然翻脸。” “哥,别这样行么哥;是小弟说错了,那不叫给您的回扣,那是小弟的回礼。您千万要大人有大量,包涵包涵小弟;您也不是不知道,小弟俗人一个,不像哥您……” “行了行了,别吹了!”我实在听不下去,便打断了他,继续道:“反正我话已经放出来了,甭管你是庸人俗人,这事怎么讲都没商量。” 说完,我便挂断了电话。可还没等我把手机放下,他火速的又拨了过来;我没有办法,又接听了,就听他又吼道:“吴哥!好歹你也让小弟把事给说完吧!” 我肚子实在是饿啊,也就毫不避忌,直说道:“哈?还有必要说吗?你们侦探不就擅长干那些偷鸡摸狗的事吗?” “哥,你虽然说的是事实,但这么说也太直白了吧,会伤我心的啊!” “天降大任于斯人也,我这是在锻炼你,就这样吧。” 说完,我又打算挂掉电话。只听电话那头急喊道:“别挂!别挂!我这次这件,可真是大事!” 我又拾起电话,附耳说道:“让我猜猜,是不是哪家国企大老板**不给钱,你打算收集资料,然后先敲诈他一笔?再把消息卖给他老婆?” “不是,哥!这次是实打实的重大案件!是有关部门以私下的名义委托我的!” “有关部门?委托你?还是私下的?”我口气带有明显的不信任,毕竟这种事情很难相信。于是我又调侃了一句:“那是不是他们局长或者部长**没给钱,打算让你收集证据,好推他下台啊?” “哥,我跟你说认真的!听说这次跟……”到此,他突然顿了顿,就听电话那头窸窸窣窣,像是在观察四周;然后还故作神秘的压低了声音,道:“跟变态分尸魔有关系。” “什么!”我一听,瞬间打了个激灵。 他听我反应震惊,还有些得意,于是又说了一遍:“我是说跟变态分尸魔有关系。” 我沉默了一会,心说不会这么巧吧?便把维吉尔告诉我那案件,一五一十的说给他听。他原本得意的口气,变得有些吃惊,待反应过来后,捧道:“哟,哥,行啊,几日不见,您修为又大涨了呀!连未卜先知都会了!能不能告诉小弟下期……” 他小子,狗嘴吐不出象牙;所以我也不等他说完,直接打断道:“听你意思,还真是为这事找我?” 他欲言又止,应该是还惦记着下期的彩票号码;不过经过了一番思想斗争,判断出我是不会帮他的,所以口气一转,又奉承道:“可不是吗哥!” 我心想:“这俩个人合作,总比一个人有效率吧。”便说道:“如果是这事儿的话,那我可以帮你。” 当然,这话可以看出来,我是用“帮”的名义,并没有对他明讲。但不是因为我图他那点人情,只是这小子骨子贱,要是让他知道我在办跟他一样的事情,要么就把事情推到我身上,要么就遮掩着情报要卖我,所以还是不说为好。 “那么哥……这次……” “停!打住!”我知道他要提钱的事,立马说道:“钱的事你就别提了,直接告诉我你有什么情报吧。” “这……电话里头不好说,要不咱俩到外面碰个头?” “行!”我答应道,本想直接约他去殡仪馆的,但回头一想,这家伙机敏,怕是被他嗅到破绽,便绕了绕,问道:“那尸体你找到没有嘛?” “找着了呀!正躺在城郊外的殡仪馆做“手术”呢!” “可以,那两点钟上下我就出门,你自己看着时间。”说完,差点就挂掉电话;不过最后又补问了一句:“对了,是谁找你办这事儿的?” “杀人犯。” 我以为我听错了,问道:“杀人犯?” “嗯!没错!这杀人犯是死者的男朋友,前天吵架不小心错杀了死者,就投案自首了。” “噢。”我随口敷衍了一句,又问道:“那他不是应该在牢里,怎么还能找到你?” 这种事情,正常人肯定是想这男的家里有些权势。可就在我也这么想时,钱育森语气却有些古怪:“呃……这事说来也奇怪…负责他案件的警官来替他向我委托的。” “警官?” 我觉得奇怪,按理说这种委托,别说警察允许了,就连听都不会听,毕竟他们拥有国家执法公权,怎么会允许一个私家侦探来违法越权呢?这不是知法犯法吗? “难道说警察认为此事上不得台面,需要私底下……”我试探性的问道。 “哥!哥!哥!”他连忙将我打住,说道:“这种事不方便在电话里头说,我们见面再谈。” 4:离世徘徊 等到北山郊区殡仪馆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两点二十四分。刚一下车,就见钱育森靠在殡仪馆大门,举着个烟,像是在聚精会神的思考着什么,居然连我到了都没发现。 “你小子在想什么呢?”我走了过去喊道。 他先是一怔,被我吓到,随后又反应了过来,对我笑道:“没有,就有些累失了神。” 我急着见尸,也就没管他什么;一手将他捞过,正要架着他的肩进去,却发现这小子腿脚有些硬,像是走不动道。我仿佛明白了些什么,讥笑道:“人都到这儿了,你不会才开始害怕吧?” 他僵硬的转过头看我,哭丧着张脸,勉强挤出了个笑容,颤抖着叫了我声哥,然后说道:“这…死人…我见过,但这……” “行了行了!”我拍了拍他的后背,继续道:“这种事情,我告诉你吧,就跟那感情一样,开始的时候热火,但慢慢的就冷却了;一回生二回熟,话不就是这么讲的吗?” 我试着讲些俏皮话,希望能减轻他心里上的负担;不过说实话,他这个心完全就是在瞎操。 这二月不到的天,尸体暴露在外头,一个多小时就完成了尸冷;而尸体经历了过激错杀——试图急救——确认死亡后,在前往殡仪馆的路上被人给劫了的,这中间的时间肯定超过了尸冷所需要的时间。 “行吧哥,有你在,我有什么好怕的!”他这句话不像是在跟对我说,反而像是在安慰他自己。 不过我也没工夫再照顾他的情绪,该说的我也已经说了,算是很给面子了;接下来的事情,那还是得看他自己愿不愿意。所以,我自己就往殡仪馆的大堂走去。 一进去,心里头“哟呵”一句。外头看着还挺大的,想不到门里头这么小,估摸也就我家客厅的大小吧。而且我前脚刚进去,后脚就跟了个人,窜出我的背后,毫无生气的说道:“先生……” 这声一出,吓的我往前一颤,差点打岔脚,对自己使了个绊子;好在我反应快,重心不失,最后还是稳了下来。便急回过头,要看吓我的是人是鬼;就见一头发稀疏,脸色死白,上头却印着大大小小的灰褐色胎斑的家伙,皱巴着张脸站在我身后。 我转过身,上下打量了他一番,确定他是人。怒道:“你这家伙,怎么跟鬼飘似得,走路一点动静没有!” 他面无表情,敷衍的点了下头,当做是赔礼,接着又向我问道:“请问是要“打尖”还是“住店”?” 我一开始没听明白,但一寻思,就想起电视电影里头,客栈掌柜小二见人客道来,开头就会喊一句:“客官,是要打尖呢,还是住店呢?” 这样一想,意思就很明白了,他是在问我要什么样的服务,仅仅只是办个丧,还是需要后续的服务,例如找块土啊,寻个瓮啊之类的。 当即我就“呸”了一声,瞪着他骂道:“你是看我要死还是怎么的,会说话不会,问我要不要,我还问你要不要呢!” 他又哈腰点头,给我赔礼道歉;这家伙表面功夫做足了,但这嘴皮子却不懂事,还说着:“这人活一世,终归要死,还是要得,有备无患,有备无患啊。” 我白了他一眼,心里头暗骂了句有病,也懒得和他多贫,便直说道:“我是来看那具分尸的,带我去吧。” 此时,他不再说话,就在痴痴的看着我,却还是那副毫无生气的表情。我原以为他是在编织语言,但等了一小会,他也没有动静;顿时就有些火气了,心说这人成心讨打是吧,便挽起袖子,就准备要揪他衣领。 乐儿从我胸前的玉珠子窜了出来,一把拉着我的手,还喊道:“你干嘛!在这种地方!” “这家伙有阴阳眼。”我突然想到。因为这个家伙,在乐儿出现时,他的视线就对上了乐儿。但这不是重点,因为阴阳眼不是多稀罕的能力;重点是他的反应,还是那般毫无反应。 要知道在民间,人和鬼的关系基本就两种,一种要么就是人驱鬼,不然就是鬼助人;前者人大,后者鬼大,有点类似“员工”与“老板”的身份,甚至夸张点可以理解成“奴隶”与“主人”的关系。 但我们这些“官方”人员不同,无需无求,都是为自己的“福报”做事,关系自然就平等。但这家伙,毫无反应,要么就是曾见过我们这些“官方”人员,要么他也是“官方”的人员。 所以我停住手,又仔细打量了他一番,虽没见得他身上有什么代表法器。而此时,他却突然说道:“那我就带你去罢。”说完,就转身走了。 我自然是跟了上去,望着他背影,心中暗骂一句:“什么猪脑子,反应了这么半天。”这么想着,就觉得不像是咱们“官方”的人。 因为也耽搁了些时候,后头的钱育森正好撞上。他缩着个脖子,还是很怕的样子,弱声向我道:“哥,直接就去啊?” 对他来说,或许算是。但对我而言,只能算是憋了一肚子火;也就没好气的说道:“不然你还想留到吃晚饭吗?” “不是不是。”说着,他飞速跑到我的身后,搭着我的肩,探头探脑的看向四周,仿佛是在找鬼似得。 我不想理,只想快点见到那条尸,于是就默默跟着前头那伙计。沿着馆子外壁走了一段距离,刚拐口就遇见一个凸出的口子,很明显就是地下室的入口。 那口子上头盖了个铁皮盖子,还上了把锁,看上去很像回事。那伙计弯下腰,从内袋中抽出串钥匙,要去开锁;不过那锁锈的厉害,我看那伙计光是插进去就费了老大的劲儿,进去后还拗了一阵,才把锁头打开。 不得不说,这盖子一掀,迎面扑来的就是一阵阴冷;把钱育森吓的,直缩在我后头,连瞅都不敢瞅。 “那尸体就放在27号。”伙计站到一边,对我俩说道。 我听他这口气,问道:“你不跟咱们下去?” 他摇了摇头。 钱育森心想多个人多个胆嘛,便也追说道:“那…那…那万一里头有什么丢了,多不好解释,你还是跟咱们下去吧。” 他还是摇了摇头。 我见这伙计是打死都不愿意下去了,便也不多纠缠,最后问了一句:“27是吧?” 他点点头。 “行,那你就在这等着吧。”说完,我便顺着阶梯,往停尸间走去。 楼梯不高,只有个几层,但拐角入口是道木门;我也算是有经验,这停尸房怎么可能拿木门,不保冷啊,便料到这只是个前门。 但如果是这样……那这份阴冷……就说明……跟停尸房的冷气……没有半毛钱关系…… 我轻咳一声,乐儿因为也感觉不对,听到我的提醒后,便又钻了出来。我俩对望了一眼,便心里有了个数,做好了干架的准备,慢慢的扭开了门把手。 一打开,还有一段阶梯,能见到底有一道银色的双面门;而门前,就站着个披头散发的白衣女鬼。埋着头,遮着张脸,就站在那一动不动。 “帮帮我…帮帮我……”那女鬼低吟着。 我白了一眼,心中骂道:“我帮你个鬼啊!”然后瞥了乐儿一眼,示意她我现在有人在旁,不能解决,只能靠她。 而乐儿也懂事,见我眼色,就知道我想干嘛;便飘了下去,甩手招呼道:“去去去,别挡着道。” 那女鬼不依不饶,继续念叨着:“帮帮我…帮帮我……” 乐儿见软的不行,撩起袖子就要来硬的。我看哪成,好歹人家一没吼二没闹,怎么说动手就动手,便急忙下楼,要阻止乐儿。 钱育森这小子就不懂了,见我急匆匆下楼,怕跟丢了我,便也急匆匆的追了下来。然后就听我对着空气方向喊道:“别别别别…怎么说动手就动手呢你!” “不然呢?你要帮她吗?”乐儿放下手,不满的说道。 这种事,其实不用讲,大概都知道她想咱们帮她什么。叹了口气,说道:“这种事我们还真帮不了你,我劝你就安安心心下去吧,在这里留念着也不会有人替你收尸的。” “帮帮我……帮帮我……” 我指着那女鬼喝道:“诶我说你还有完没完,是复读机上身还是怎么的?我好意劝你,痛痛快快下去投胎就得了,还留恋此生残躯干嘛!” “求求你……帮帮我……求求你……” 钱育森虽看不见,但也猜到了个大概,战战兢兢,躲在我背后,别着个脑袋不敢看女鬼方向,喊道:“哥啊,你可别耍我啊,有事没事一定得给弟弟说一声啊。” 我没好气的回了一句:“闭嘴!我在办公,别吵!” 而那女鬼,见钱育森如此,要挑个软柿子上身,大概是想威胁我,便开始走向钱育森,嘴里还是念叨着那句:“帮帮我……帮帮我……” 要是一般鬼,我还真不想理,就随她上身,好让我抓个现行违法。但这女鬼,已过中阴身,有投胎轮回的资格,怕是前世今生的福报不少;我若纵容她犯法,削了她的福报,这显得有些缺德。 于是乎我侧过身,一手搭在钱育森的肩上,示意那女鬼就算进去了,我也能在她与钱育森身体融合之前,把她给震出来。 果不其然,那女鬼停下了脚,抬起头对着我。我呢,也好心,空着的手帮她拨开头发,让她有更好的视线瞪我。那眼神,只有“经典”二字可以形容,仿佛就是在说:“我好恨啊,我好恨啊!” “你瞪我也没用,要打架还是下咒赶紧的!好心劝你还不肯听了,要不是看你中阴身的份上,早就一巴掌呼死你了。”说着,我举起那只空手,做了个扇她的动作。 这女鬼见我更凶,便埋下了头,低声啜泣起来。我这个人呢,心肠就这样,软硬不吃;而且又赶时间,把那女鬼推到一边,同时喊道:“去去去……别挡着道。” 这时候,乐儿居然不乐意。居然同情起她来,对我凶道:“我真是瞎了眼啊!怎么跟了你这么个没心没肺的男人啊!” 我一听顿时就火了,骂道:“谁说我都可以,唯独你没这个资格!别忘了,最先要动手的不是我!” 乐儿被我说的哑口无言,想反驳却又反驳不了,最后只能“哼”的一声,钻进了玉里。 我呢,也懒得再说。这女鬼自己放不下尘世,跟我有啥关系咯;我又不是什么心灵导师,也不会像神父秃驴那般念念叨叨,爱在不在,反正苦的是自己。 于是,便领着钱育森,推开停尸间的门,走了进去。 5:口事心飞 进了停尸间,那股阴寒之气更盛,冷得我都不禁打了个哆嗦。将钱育森往前一推,对其说道:“你去把那尸体弄出来。” 他吓了一跳,急忙转过身,哆哆嗦嗦的对我说道:“为…为…为什么…是…是我啊。” 我白了他一眼,往身后一指,胡说道:“因为后头那只女鬼跟过来了,你要想跟她来个亲密接触,那就交给我来弄咯。” “别别别,哥!听说被鬼附身,轻者会被带衰运程,重者还会有性命危险。所以这种粗活还是交给小弟吧,您就安安心心的站在这镇住那只鬼吧。” 我点了点头,示意让他去。然后左右环顾了一下,感觉这停尸间格局有些奇怪。 首先这停尸间不大,也不小,估计就五六十平;但左右两边都横着冰柜,一边有九列三行,共有五十四口冰柜。这就很奇怪了,一般的停尸房太平间也就放一边,几乎没怎么见过两边都有的。 其次,正中间摆着俩个台子,应该是摆放尸体用的。这也奇怪,因为这是停尸房,不是解剖室,摆尸体干嘛;还占着路中间,好不碍事。 我就心想:“这殡仪馆好抠,就这么一弄,不但能放更多的尸体,还省了个解剖室的钱。” 不过想归想,这台子也算省了咱们的事儿。我见钱育森还在那着格子,没好气的指着一处说道:“最后面最下层那个,就是我们要找的。” 停尸间是个密闭空间,所以回音很响。那小子估计也被吓的不行,听见个声,身子一震,吓得往后一个踉跄,差点摔倒。稳住后,喘着粗气,痴痴地看着我,呆呆的给我点头。 我摇了摇头,表示无奈;长叹口气,挥手示意他快去。这时,我听背后的啜泣声离我近了些,想必是那女鬼真的跟进来了。我别过头看了一眼,就见那女鬼站在角落,面着墙在那哭,很是可怜的样子。 但很抱歉,我不吃这一套,甚至还觉得有些好笑。因为这种行为在我看来,就跟小孩子摔跤一样;一个人摔的时候啥事没有,拍拍屁股起来继续疯,可要是遇到大人在场,立马嚎啕大哭,装作很委屈的样子;这说明什么,不就是博同情吗? 所以,我也没啥好理会的。这时就听钱育森对我喊道:“哥!这…尸体……可不能动啊。” “怎么不能动啊?”我觉得奇怪,快步走了过去。一看,立马明白了怎么回事。 敢情这尸体就大概的缝了缝,根本不牢靠,轻轻一动都快散架。我暗鄙一声:“就这么缝几下就当做完事了。殓师的钱也忒好赚了吧?” 没得办法,这冰柜地处边缘,容不得我们俩个大男人站在一起,还是只能搬过去中间的台子那。于是乎,我向钱育森招呼了一声;我和他四只手托着尸体,小心翼翼的搬了过去。 一打开尸袋,一女性尸体完全暴露出来。钱育森见此,还有些虚,问道:“这样太直接了吧,会不会冒犯到她呀?” 我没搭茬,走到尸体脚后,翻开绑在大拇指的小名牌,读道:“杨艺洁,1985至2012。”说完,掐指算了算,也有二十七岁了。 然后再看其身上的伤势,有些严重。除了手指脚趾,几乎关节处都有很明显的伤痕;而且右乳上安的是填充物,并不是肉体,代表分尸者还留了纪念。但这还不足以证明什么,所以接着我微微打开尸体大腿,检查起她的生殖器,但什么伤痕都没有。 这就跟我想的完全不同了。我看到右乳时,判断凶手是个曾被女人伤害过,所以心灵扭曲的男性。但如果是这样,那分尸者应该同样厌恶被害人的生殖器才是。 “难道说……”我托着下巴,自言自语道:“这只是他一时兴起?” 钱育森躲在一边,还不敢看,听我发言,却有些好奇,问道:“什么一时兴起?” 于是,我将我之前的想法告诉了他,最后指着死者胸部说道:“所以,分尸者摘掉被害人的胸部,有可能只是因为一时兴起。” 钱育森听得一愣一愣的,好半天才回过神,讶道:“想不到哥还有这能耐,有点让我大开眼界啊!” “我是跟你商量,不是在教你!”说完,我又揪着死者的胳膊轻轻往外扯,然后轻轻将线头抽出,使身、手分离。钱育森吓道:“哥!你干嘛呢!” 我没有搭理,开始检查起伤口状况,心想果然如此,然后将残肢切面对向钱育森,说道:“这伤口粗糙,骨头分离的也不均匀,说明分尸者手法的不行,不善切割;使用的工具也不好,虽是个利器,但刃口有些钝,几乎是砸开的,也说明这工具有些重量。” 他“哦”着个嘴点点头,但又说道:“可是你把人家手弄下来不好吧!” “反正你去跟他们讲,就说他们缝的太烂,稍微动一动,线头就散了;让他们重新在缝一次,而且要好好缝!”说完,我又把手给安了回去。 钱育森这小子怂,只能点头同意。也不知咋的,那女鬼忽然就出现在我眼前,正站在钱育森的旁边,也在观摩着这副尸体。 我第一个反应,是要冲过去;可没走两步,见那女鬼专心,不像是要附身的样子,便也停下脚步。转念一想,说不定这女鬼能给我说点信息。 于是,我装作一脸沉重,搞得好像“大事不好”那样,望着一处空气,对钱育森说道:“你现在就去叫人,快。” 钱育森见我模样,果然上当,以为是有鬼,吓得立马答应,冲出了停尸房。而这时,我对女鬼笑道:“小妹妹,哭戏演的再好,没有观众又有什么用呢?” 那女鬼缓缓的抬起头,对着我,又开始啜泣起来,嘴里又开始喊道:“帮帮我……帮帮我……” “行,我也不跟你多说废话。”我打断了她,指着台上的尸体说道:“呐,现在给你个机会。要是你有什么有用的信息,例如她搬进来的时候有什么奇怪的事情,又或者你见到了什么可疑的人物,说出来;不管信息有用没用,只要真实,我都帮你。” 这家伙果然是在假哭,听我这么说,立马止住了啜泣声。缓缓飘到我的身边,阴沉沉的问了我一句:“真的吗?” 鬼呀,就是这样。前面还哭的泪流满面,那声音叫的多么凄惨;现在答应了下来,又开始装神弄鬼的。真的跟个小孩似的,给了糖就不闹了。 不过我也不多计较,点头道:“事先说明,你可别想着随口糊弄我;要是给我知道你在瞎编,小心我……”说着,我又猛举起手,做了个手刀状,将意思通过肢体表达清楚了。 那女鬼见此,立马收了势,怂了,不敢再装神弄鬼,正儿八经的跟我说道:“前天,曾有个人来过……样子我看不清……” 我听有戏,问道:“什么叫你看不清,能形容下吗?”前面也说过,中阴身无论生前有什么毛病,是耳聋还是眼瞎,只要步入中阴身,六根一律俱全。所以她所谓的看不清,不是看不见,而是不能看见,像是「鬼遮眼」那样;只不过到这里,换成了「人遮眼」罢了。 “就是……”她像是在思考,有种想说却说不出的感觉,顿了好一会,才勉强说道:“全身蒙了层东西似得,又像是个影子;那种感觉我说不上来,但就是看不见的意思。” 我点点头,心想这家伙应该就是我要找的人。又问道:“那他来了之后呢?” “他什么都没干,进来逛了一圈就走了。” 我“噢”的一声敷衍道,但心里却激起了千层的波澜。 女鬼短短一句话,就透露了俩个信息。 首先第一点,如果那个“他”是犯人,那为什么不找其它对象下手。就像这女鬼,那时候肯定也在这停尸间;犯人既然有这修为,肯定是能看见她的,那为什么不对她下手呢?难道,要成为他的目标还得有特定条件? 其次,犯人还很有可能就在从殡仪馆回家的途中,恰好撞见运尸的灵车,所以当即决定就地抢尸。这说明,犯人是从殡仪馆出发,而不是特地追过来,然后再绕回去。 这说明听上去或许有点白痴,但真的十分重要。因为如果我们将来需要借用到警方监控的话,如果不清楚这一点,就很有可能只会监察短时期来回车辆,而忽略掉长期的来回车辆。而犯人,在去了殡仪馆,搜寻一阵再回来时,已经属于长期来回。 “还有吗?”我问道。 “没了。”她摇了摇头。 我点头道:“行,感谢你的信息,你可以走了,赶快准备投胎去吧。” “但……” “我会替你找到你的家人的,你就安心去吧。”我打断道:“我叫吴承恩,向来一言九鼎,你要不信,下去撞见了七爷八爷,你可以去问他们。” 名字,是很重要的。用西方驱魔师的话来说,名字是具有强大魔力的封印;当然,这个封印不是指将什么东西封印到什么东西上,让它永不超生的那种封印。而是有点像是……都看过「美少女战士」或者「奥特曼」吧?就有点像那个,将一股力量封印到自己身体里,让自己拥有那股力量。 所以,名字可以理解是个法术。不过既然是法术,就跟其它法术一样,都有「构成」和「破解」的方法。像是传统的改运,就需要用到名字;还有降头,同样也需要用到。 不过说这么多,无非就是想表达我自报家门是多么的有诚意。几乎就等于是签了个契约,我要不帮她做着事,她回头给我下咒索命都不违法。 那女鬼见此,指了指某处的柜子后,应该就是她今生的遗体。我点点头回应后,她便消失了。 而恰好,钱育森领着殓师来了。就见那殓师骂骂咧咧的:“你们怎么这样,知不知道这是对死者的不尊重,而且也会给我们增加额外的负担!” 我讥笑一声,心想最后那句才是他的心里话吧。不过钱育森不懂,就只能傻不愣登的一直给人赔礼道歉。 等到了之后,殓师开始给尸体做缝补。我用手勾了勾钱育森,示意他过来一下;然后附耳低声道:“你去找一下那个柜子的主人和家庭住址,我想要联系她的家人。”说完,我指了指那女鬼遗体的柜子处。 “为什么呀……”钱育森不解道:“怎么我离开一会,又多了具尸体要查啊?” 我一巴掌拍在他脑门上,压抑着声音骂道:“让你干你就干,哪那么多废话。” 他是侦探,这种找家属的活非他莫属。也别说我是框他,毕竟签“生死状”的人是我。 6:中场时间 将近过了十五分钟,殓师随便马虎的缝完了事。而这段期内,钱育森也没有闲着,把能找的消息都找了,把能能问的人都问了,忙的那叫一个焦头烂额;不过效率还真挺高的,就这点功夫,居然就给他摸到了些女鬼的头绪。 待殓师走后,他才放下手机。走到我面前,低声问了一句:“哥,你就老实说,为啥我还要找这尸体的地址,是不是你说的那……” 他没敢把那“鬼”字讲出来,但我还是点点头,说道:“没错,我这是为了你好;相信我的话,你就先忙着这事。” 这里我是实话实说,毕竟我们要查的这个案子,普通人还真对付不了。更何况他那还没鸡眼大的胆子,保不准遇到啥事都能吓得心肌梗塞过去,铁是个拖后腿的料;为了避免到时候麻烦,还不如我自己吃亏点,把他那份也给做了。 钱育森面露难色,犹豫道:“哥…这不好吧……” 我以为他是在感动,便酷酷的说道:“你做就是了,别给我推脱。” “可这活没工钱啊……” 我心中暗骂:“敢情是为了钱啊!”于是又拍了他一巴掌,骂道:“你要命还是要钱,让你干你就干!” “行,我干还不成吗。”他拉怂个脑袋,然后又望了一眼台上的尸体,说道:“那现在……要干嘛呢?” 我挥起巴掌,装作打势,喝道:“肯定是搬尸走人啊!还是你想留在这过夜啊!” “噢……”说完,他便往尸体方向靠近,走没两步却又折了回来,问道:“搬…搬哪儿去啊!不会是带走吧?” 我看这小子真是吓懵了,摇了摇头,先走到尸体旁,说道:“你傻啊,还想带回家陪你过夜吗!肯定是搬到柜子里去啊!” 稍后,我们两人出了停尸间,发现日头还正猛;我撩起袖子看了看表,才3点28分,对钱育森说道:“那个…你先去忙,晚饭联系,行吧?” “哥,你不跟我一起走啊?” “我不是还得去找那伙计把门给锁了?万一丢了只手丢了只腿,我们拿什么赔给人家?” 他听得有理,又说道:“哥,要不我跟你一块去呗?” 我心说哪能啊,我找那伙计,又不全是为了锁门这点琐事;便拒道:“你小子胆也忒小了吧?才走一转殡仪馆,就连车都不敢一个人开了。” 他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笑道:“所以哥你就陪我回市区呗?” 我要是直接拒绝,他肯定还会缠着我。于是,我又假模假样的指了指背后,一脸沉重的问道:“我身后跟了几十个灵,你确定想让我坐在你车上给他们超度?” 他先是望了一眼我的背后,空空如也,然后又望了望我,一脸茫然;但所谓宁可信其有,他是看不见,但我看得见啊,所以立马相信了我的鬼话,怂道:“别别别,哥…我自个儿回去,我自个儿回去……” 话还没说完,他就已经开始往大门方向跑了。我看着好笑,喊道:“可别忘了正事儿啊!”他也没回我话,不知是听见了还是没听见,反正一溜烟的就消失了。 “你找我?” 忽然,我背后传来一声,又吓我一跳。但好在这次没先前那次狼狈,只是虎躯一震而已。我立马稳住身子转了过来,就见那伙计如鬼似得,突然就从我背后冒出来。 我伸出手,对他说道:“我是个粗人,平日里大手大脚的,刚在里头不小心把线头弄散了,还得亏劳烦了你们,谢谢啊。” 他没有接过我的手,而是低下头,给我套了个礼,毕恭毕敬的说道:“不客气,这是我们分内的事。” “呵呵。”我假笑一声,觉得跟他绕圈子也没啥效果,便直接试探道:“瞧兄弟模样,不像是个普通人;敢问兄弟是哪家人,吃的是哪家饭啊?” 他也回笑一声,答道:“呵呵,我长这模样,还哪会分这家哪家,赏口饭吃我就心满意足了。” “是这样吗?”我笑着看着他的眼睛,只见他眼神飘忽闪烁,不敢与我对视;于是又笑一声,拍着他的后背,笑道:“不过家家都有难念的经,既然兄弟不愿意说,那我也好不勉强;今天就到这里,我先走一步,来日要是还有需要,那时还请兄弟仰赖啊!”说完,走前两步,一回身,一拱手,道了句:“告辞!”便也离开了殡仪馆。 刚出大门,乐儿窜了出来,跟在我的背后,问道:“怎么?人家刚一拒绝,你就觉得挂不住面子,撒腿跑啊?活该你找不到女朋友,连什么叫坚持都不懂。” 我停下脚,敲了一下那家伙的头,说道:“少在我面前装模作样!大人说话你懂个屁啊!赶紧去给我打辆车!” “就知道使唤我!”乐儿一脸不情愿,对我吐了吐舌头,就往远方飘去。 说起来,我还没介绍过自己吧。我虽主修道法,但也兼习阴阳;见乐儿就应该能猜出来,她是与我签订契约的式神。 这阴阳术啊,虽说从古是咱们国学,但我得承认,这东西我是从一东瀛朋友那学来的。为什么要学呢,起初的目的我也已经忘了;但如果要说学了对我有什么帮助呢,那最大的助益肯定莫过于偏乡地区打车了。 大家都听说过鬼搭车吧?就是一般的都市传说,讲的士司机半夜载客,结果到了一个地儿之后,乘客居然凭空消失了。而我呢,也不是想要吓人,主要就是没打车的手段,而且这种偏僻地方又不可能来车,只好让乐儿假扮乘客,让的士司机开过来咯。 而且,我也不是就站在这儿干等;要知道,打的可是很贵的。我也只能沿着路走,多少走一些,也算是省点钱了。 走了差不多七八分钟,一辆的士在我头前停了下来,就见乐儿从车顶处缓缓飘出;紧接着,的士方向传来一声粗犷的尖叫,然后的士司机就跑下了车,站的远远地,不敢靠近自己的车。 我走了过去,装作什么都不知道的模样,站在车旁朝司机问道:“师傅,你还做不做生意啊?” 那师傅见我靠近,吃惊的摘下墨镜,呆道:“小兄弟,你…你……你见没见车上有啥……不对劲的啊?” 我一听就明白了,铁是这妮子又调皮捣蛋,做了些什么动作,把人给吓到了。但我现在也不能发作,还是只能装作一脸无知的表情,假意看了看车子前后,疑惑道:“有啥不对劲的?” 司机见此,才敢壮着胆子往车子走来;也试着看了看车子里头,发现啥也没有,才长舒口气,说道:“走了就好,走了就好。” 正所谓做戏做全套,我还得接着演,问道:“啥走了?” 那司机估计是怕说出来吓到我,丢了单生意,于是连忙摇头道:“没什么,没什么,什么都没有。” “那你还做不做生意啊?”我一手搭在门把上,一副准备要上车的模样。 “做做做!”说着,司机拉开门上到驾驶位,我也紧跟着上了去。司机问道:“要上哪儿呢?” 我原是想直接回家,因为走一趟停尸间,身上难免沾染晦气;但回头一想,凶案现场也脏啊,倒不如直接去吧。于是,跟司机说了个大概地址,便坐着车去了。 花了差不多四十分钟,我到了目的地。付了车费,一下车就感觉不对劲了。 一般都会冤魂都会逗留在凶案现场才是,所以那气场绝对跟正常不同;就连正常人见了,都会觉得鬼气森森。但这里不是,不但气息平静,而且一眼望去,同样看不到任何诡异。 我拿出手机,拨给了维吉尔所在的侯里教堂;估计他是在忙,隔好一会才接起,就听他“Hello”了一声。 “是我。”我说道。 “吴啊?”他认出了我的声,问道:“怎么了?” “我现在在凶案大楼楼下,有什么办法能让我进去吗?” “这次没有任何正式管道,如果你要真想进去,估计只能翻窗了。” “翻窗那是只有你会干的事儿。”我没好气的说道。不过连他都这么说,看来想光明正大的进去,也是不可能的了。 “一个下午,有什么收获没有?”他问道。 “不多,只知道犯人可能在作案前就去过殡仪馆,也很有可能是在回去的途中劫走了尸体。”我说道。 “这情报不错,所以你才想进现场看看?” “你这不废话!不然我千里迢迢跑过来逛街啊!我事先声明啊,我这案子一切花费,都会都记在你的账上,到时候可别给我耍赖啊!” “什么!怎么就算我头上了呢!” 我一听就来气,喊道:“敢情这是个白差啊!”说完,态度又平静下来,换成了自认倒霉的口气,接着说道:“行,这个下午就当是我吃饱了闲的,什么打的、吃饭、喝水都从我自个儿腰包里掏,行了吧?不过这接下来的事儿,您可千万别找我,知道吗?” 他估计是猜到我要挂电话,连忙喊道:“诶诶诶!别激动啊吴!” 我重新把手机放在耳上,不耐道:“有话说,有屁放,我还赶着去菜市场买菜做晚饭呢。” “呵呵,不就是钱嘛…多大的事儿啊。”说着,就听到电话那头传来“归零归零归零”的机械声,接着噼里啪啦一顿响,是敲计算机的声音;过了一会,他又说道:“我们教堂,省吃俭用,给你折了5000块巨款出来;你随便花,反正过了这个数,我们是不会再给的。” 我鄙夷的“切”了一声,无声的抗议着这个老抠逼。不过说起来,5000块也够应付一段时日的了,便回道:“行了,到时候再跟你要吧,现在我得准备翻窗了。” 7:分尸阴霾 翻楼前,我发了个信息给钱育森,问他案发现场在大楼哪户。他回的也很快,是在十八楼五号。 我知道了信息,走进大楼。门口保安见我面生,问道:“你是什么人,来这里干嘛?” 我装作一脸轻松的样子,胡口道:“我刚从国外回来,是来找朋友叙旧的。” 这保安还挺尽责,先是打量了我一番,估计是觉得我土;把我从电梯门口拉了回来,带到他的桌柜前,拿出了块板子,对我说道:“填个资料吧。” 我觉得他好烦,但人家是工作需要,我也不好发作;便耐着性子,胡乱写了个去处住址和理由,交还给了保安,问道:“可以走了吧?” 保安接过板子,看了看我写的信息,又望了我一眼,挑不出毛病,说道:“你上去吧。” 我进了电梯,因为担心那保安会看我去的楼层,于是我先按了资料上写的楼层,然后再转楼梯,走到18楼。 楼层为H形,分类明确,一层六户,左三户右三户;而我要找的五号,就在两户之间,出了电梯右转就能看见。 不过不幸的是,五号门口贴了封条,而楼层之间是没有楼梯的。换句话说,要么我现在下到底楼,跟个小偷似的,再一层一层的翻上来;要么我撕开封条,砸烂门锁,毫不掩饰的硬闯进去。 就在我烦恼时,忽然灵光一闪,自言笑道:“不对,还有一种办法。” 接着,我又折回楼梯往上爬,好一会儿才上到顶楼。我推了推门,居然上了锁;不过也难怪,要是有人从这儿跳楼,那这个责任就是物业的。 我轻唤一声:“乐儿。”就见她嘟着个嘴,气鼓气胀的,缓缓从玉中飘出;见到我就“哼”的一声,别过头不看我。 这家伙,就一屁孩;屁大的事儿,也能给我记这么久。但现在有求于她,只能苦笑一声,上前摸了摸她的头,说道:“去帮我把门给开了。” 按以往经验,这招摸头杀可谓是相当受用。可不料这回,她还是“哼”的一声,就是不理我。 我心中暗想:“你还得寸进尺,没完了是不是?”不过心里头说说就得了,表面上还得装作诚恳,笑道:“帮我把门开了,那欠下的抄写,就当是一笔勾销咯?” 可这小子还不买账,继续望着别处,连个屁都没放。 我握紧拳头,表面还继续维持着笑容,又说道:“那今晚再让你抽老檀怎么样?” “哼。” 有声儿了,这是个好迹象。我说过了,她就一屁孩,只要威逼利诱一下,她立马就服气了。这会利诱完了,也该是时候威逼一下了,便严厉道:“你小子别给我耍什么侵略者逻辑啊,得寸进尺还没完了是不是?” 她先是一怔,痴痴的望了我一眼,一脸做错事的模样;随后又反应过来,摆回张脸,装作不理我的样子。可这破绽已出,再想装下去,难。 我挥手就往她脑门敲一爆栗,还是狠狠的那种;疼得她立马抱着头,扭曲着张蹲在地上。虽说这样有些残忍,但这会确实是乘胜追击的好时候;又严厉道:“快给我去开锁!” 她缓缓站起身子,低着头,擦了擦两眼泛出的泪水,默默地背过身,化作了一溜烟,钻进了锁眼里。弹指间,先是听一声清脆,后见门把自拧,门就给打开了。 说实话,这能力也挺方便的。因为鬼没有固定身形,它可以是任何形状,待有需要时再固形便可;甚至可以这样说,乐儿就是把万能钥匙,只要是有孔的锁,就没有她不能开的。 不久,就见乐儿缓缓飘出,瞧她那一脸委屈样,我都有点心疼。便又摸了摸她的脑袋,说道:“好啦,别这样了,还要做正事儿呢。回头你想要啥,我烧给你当做补偿行不行?” 她一听,表情立马由阴转晴,笑道:“那我就要……几辆豪车吧。” 我愣了愣,问道:“你是鬼啊,要车干嘛?” 见我问题,她好似有些不好意思,背过身低声道:“你管我啊。” 即使她不说,我都能猜到个一二;她就一屁孩,铁是看见哪家的死小孩有了车,然后就跟着心动了。 而要说这纸扎车,比别墅都还贵。因为车子精细,不像别墅搭个模样就行,菱菱角角都得照顾;特别是敞篷的,手工更是麻烦;所以那价格,也就贵的飞起。 不过回头想想,还是算了,她一没跟我说,二没跟我闹,估计就憋在心里,想了有些时日。跟她相处也有段时日了,也没送过什么礼物给她,这次就当是将之前的也一并犒劳了吧。 “几辆你就别想了,但可以给你挑一辆最喜欢的。”说完,我轻叹口气,不知道这安慰员工的开销,算不算在报销的行列当中。 小子见我答应,瞧她那高兴样,直接对我使了招饿狗扑食,一下环抱住我的腰。小家伙才到我胸部高度,小的很,看我还得抬着头。 我望着她,高冷的抿了抿嘴,说道:“别闹,该干正事儿了。”然后抓着她的头,一把将其甩到一旁。推开门,回身又对乐儿说道:“你赶紧下去看看,五号的方位在哪。” 她爬上最近的一处围墙,纵身往下一跃;稍过一会,又飘了上来,对我招手道:“这里!” 我点了点头,飞快的冲了过去,帅气的往外一翻,跳了下去。心中不断默数着楼层:“28…27…26…25……”等我数到18的时候,往前猛的一抓,挂在其中一户的防护栏上。 “是这里啊!”乐儿喊道。我寻声往去,就见她在我下面一层,只听她继续说道:“楼顶那层是不算的啊!这里才是18楼啊!” 我心想:“居然把这给忘了。”手一撒,又坠了一层。到十八楼五户的防护栏时,两只手一左一右,稍使点劲,就见防护栏扯出了个一人大的窟窿来。紧接着往里一钻,成功进了阳台。 穿过阳台,进到客厅。粗略的看了一圈,只觉得客厅十分的乱,但并不是打斗挣扎出来的那种乱,而是因为日常作息习惯的问题。什么泡面吃完不收拾,衣服脱了就丢在地上,塑胶袋到处都是,跟个垃圾堆似得。 这情景有多夸张,就连平日里好吃懒做的乐儿见到了都自惭形秽,感叹道:“真脏啊。” 我点了点头,说道:“所以这不是案发地点。” “你又知道咯?”她问道。 我回道:“你是在卖蠢还是真傻,这么乱的地方,别说是凶杀了,就是摔一跤都能整出个痕迹来。” 她点头道:“原来是这样,好有道理呢。” 我长叹口气,说道:“你先去把这房子关着的门都打开。” “为啥……”她“天真”的问道。 “为啥!你问我为啥!”我几乎要被这小妞的愚蠢给折服了,转过身,又狠狠的敲了她的脑袋一下,说道:“因为我是人!开门的话会留下指纹!懂了吗!” 她抱着脑袋,忙点头道:“懂了懂了懂了。” 我先往里撇了撇头,然后恶狠狠的补了一句:“还不快去!”吓得她立马化作一溜烟,闯入屋子深处。还没等我走上两步,她又回来了,对我说道:“都开好了!” “有没有什么特别奇怪的地方,例如闻到血腥味之类的?”我问道。 “血腥味?”她嗅了嗅,回道:“没有耶,怎么了吗?” “那事情可有点难办了。”我摸着下巴,自言道。 “怎么了嘛!”乐儿又问了一遍。 “吱……他是怎么做到的呢?” “你在想什么嘛!快告诉我!”她急的几乎要跺脚,朝我大喊道。 “闭嘴!吵死了你!” 她一脸委屈,弱弱道:“那你先告诉我你在想什么嘛!” 我拿她没办法,要不说出来,她肯定还要烦我,便解释道:“我怀疑,这里除了第一起案件,很有可能分尸的地点也在这里。” “这怎么可能!”说着,她又用力的嗅了嗅,说道:“如果在这里分尸,我怎么会闻不到血腥味!” “怎么不可能!”我瞪了她一眼,说道:“想想看,如果分尸者真是从殡仪馆回来的路上撞见了尸体,然后把尸体给劫了。那问题来了,从殡仪馆到这里,要花了多久的时间?” “呃……”她想了想,回道:“三四十分钟?” 我点头道:“快的三十多分钟,慢的四五十分钟都有可能。所以,如果犯人还要将尸体带去别处分尸,然后再搬过来,那中间得花多少时间。要知道,尸体失踪的时间只有六七个小时。” 她感觉奇怪,估计是没有想明白;邹着眉,问道:“就算六个小时,花掉了两个小时的车程,剩下四个小时也够分尸了呀。说白了,不就是斩个东西吗?又能费多大工夫呢?” “不,你错了。”我摇头道:“如果按你的讲法,这里不但会有血腥味,而且味道还会浓烈的连我都闻得出来。” 乐儿一脸为难,说道:“你这是先入为主的把分尸地放在这了,这万一不在这儿呢?” “我讲的是按你的说,并没有说分尸地在这儿。你自己想想,那具尸体是什么状况?” 她觉得这是个傻问题,没好气的回道:“尸体…就被分了呗。” 我又问道:“怎么被分的?” “就斩了手手脚脚啊。”她回道。 “你说对了,死者大体上,除了关节与胸部一处,躯干部位并没有受到切割。那问题来了,就算尸体被五马分尸,那躯干的血要流多久呢?” “这……”她想了一会,摇了摇头,回道:“不知道。” “我告诉你,大部分的血当然会流出,可是仍会有少部分的血液因为凝固的关系而留在身体内。” 她等了等,见我没再说话,问道:“所以呢?” “所以这里就算不是分尸地点,也应该会有血味才是。” “不可能,我真的什么都没闻到啊!”她大呼。 我摆摆头,示意她别激动,并说道:“如果你鼻子没出现问题的话,那就是分尸者用了个什么手法,而这个手法或许跟窃魂有直接关系。” 她冷静下来,一副明白了的样子,还是问道:“那你为什么会觉得这里是分尸地?” “你还不明白吗?”我觉得无奈,但还是给她解释道:“四五个小时内,先要将尸体的血抽空,然后还得忙着分尸,不可能有多余的时间辗转几处,分尸地只有可能在这里!” 说完,我不想再被她的愚蠢给打扰,便离开了厨房,开始向屋子内其它地方走去,希望能找到些蛛丝马迹。 8:表面身份 过了几分钟的时间,我将屋子内外都看了一遍。屋内的状况要好一些,但也就好上一些而已,没有客厅那么夸张的乱。不过这一圈下来,很可惜,我什么线索都没找到。 这事儿就很奇怪了,一场能吵到发生命案的架,至少杀害死者的男朋友动手了,而死者最少也得挣扎一下吧? 有人或许会说,凶手可能是趁死者还没来得及挣扎,甚至没有反应时,就将其杀害了。但依我看,这不可能,即使尸体被分尸,看上去像是在掩盖什么,但这绝对不可能。 首先,分尸者为什么要帮凶手掩盖?除非他们俩个认识,而且还参与到这场凶杀当中。但即便如此,凶手已经自首,没有掩盖的意义;要知道,在这种情况下,凶手既然会选择自首,为的是要求一个过失杀人的罪名,如果他供出第二人,那比起过失杀人,事情看上去更像是故意杀人。 将案子拉回到现场,就算有第二人,而且也为了掩盖什么,替凶手分尸;但是,要用什么手法,才能不被挣扎的杀掉被害呢? 锐器?不可能,无论是刺杀,还是割杀,或者砍杀,不管是哪一种,动手时都不可能很温柔,血一定会溅出来;而钝器杀人不但会有血,而且还会对被害身体造成很明显的伤害,这即便是分尸,也掩盖不了的。 而排除了工具杀人,那就只剩徒手杀人,以及场景杀人两种。但这两种方式,要做到一击击杀,要么难度大,要么必留痕迹。 当然,即使现场情况如此,我也并没有打算推翻自己之前的想法,我依旧认为凶杀案跟分尸现场就在这里。要说为什么的话,还是那套,搬来搬去太耗时间,而且这二月天,尸冷速度加快,尸斑形成更迅,血液流出则会更慢。 所以,我才会坚持认为分尸地在这里。但我也只能假设,分尸者是用了个正常逻辑想不到的方法,能在短时间内将血液放空。为什么我会这么坚持血的事情,不只是因为乐儿可以闻得到,而是从分尸的工具和手法都相当粗糙,如果不事先放血,一定会把血溅的到处都是。 可惜的是,我现在身份尴尬,闯入案发现场属于违法,东西不能碰,走路都得小心留下痕迹。维吉尔那小子,估计就是替上头传个话,其它后备工作一律没干;虽然说国内信天主信基督的有些微弱,但影响力好歹也逊色于其它,怎么连个合法身份都没给我调配。 “哎。”我叹了口气,撩起袖子看看表,也已经五点多了,是该准备去跟钱育森会和了。便对乐儿道:“回来吧。” 估计勘查的过程有些乏味,让她觉得无聊了,也不说话,先是打了个哈欠,再然后伸个懒腰,像是在电影院看完部烂片似的,好不容易结束了,就只想逃难式的离开;于是,她“咻”的一声,便钻回到了玉里。 我拿起手机,拨给钱育森,稍待片刻后,他接听了电话;我没等他开口,直接问道:“怎么样,事情办得?” “我找到了一例失踪报告,很符合那具女尸,不过报案家属在隔壁市,而且也有工作因素,要明天上午才能过来认尸。”他答道。 “行。”我口气平淡,心里其实还是有些惊讶的,想说这小子找人还真是个行家。 “你呢,哥,一下午有什么收获了吗?” “没有。”我叹乐口气,又环顾了一圈周围这乱不拉几的环境,说道:“待会见面了我在跟你说吧,先约个地儿吧,去哪?” “呃恩……要不就去老地方见吧,怎么样?” “行,那我现在就过去。”说完,我将电话挂断后,便走到阳台处,先是将阳台门关好,然后又钻了回狗洞。不过我也不急着走,得先把这窟窿给整好,否则要是有什么人过来勘查现场,铁会因为这个窟窿,而发现有人闯入过。 不过也不用这么担心,掰直了行;这凶杀现场和这分尸现场,不可能在阳台。所以就算有什么人来了,也无所谓,只要没有明显到让人一眼看出来,那他们也就没有理由来阳台。 我整了整,看上去应该算是直了吧;而且想着自己还扒在外头,悬在半空,要是给什么人看见,以为我是要跳楼,打电话报警那不就惹火烧身了?所以也不多弄了,看上去差不多得了,便手一撒,开始往下坠。 这个事情,我得特别说明一下,千万不要模仿,特别是小朋友。我知道,这样看上去很帅很惊险,视觉冲击力很足;但也要知道,死一般都是作出来的。 我们敢做这个动作,是因为我们有了通天入地的本事,所以在身体素质和精神力的方面,比职业军人还要强。但说穿了,再怎么强的肉体,终究不过凡胎一件,摔得死砍得死打的死;所以,光有外在不够,还得有内设,也就是能力和技巧,才敢这样做。 说了这么多,让我们回到正题。我花了数秒的时间,就从十八楼下到了一楼;相比等电梯、乘电梯、走出大门这些功夫,确实是省了不少时间,而且还可能避免了那保安再一次的盘问。 “看什么看,没见过人修空调啊?”我摆出一副凶相,朝一名正看着我的路人吼道。而这样做的目的很简单,杀鸡儆猴,自然就是要吓唬周围的人。 有人这时或许就会疑惑了,为什么我要这样做,不是应该掩人耳目,避人口舌吗?这样做,不是反而引起别人注意了吗? 确实,表面上看是这样没错。但也别忘了,一个大活人从某栋大楼外壁落下,一般人会怎么想?肯定是非奸即盗嘛!我若真像个贼似的夹着尾巴跑了,那才叫一个引人注目;倒不如我顺水推舟,反正横竖都是坏人,装的凶恶些,让他们觉得我凶恶也没什么不好。 当然,我也不是说这个方法绝对可行。但考虑到城市人情冷漠,这样做掩盖的几率更大一些;毕竟我看上去那么不好惹,他们肯定会想,万一报了警,就算抓到了我,小偷小摸也判不了几日,还可能会被我日后报复;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眼不见为净。 而效果也确实拔群,周围的路人立刻都将视线移开,加快脚步离开,好像他们才是需要夹着尾巴的坏人。我见计策虽成,但还是不免叹了口气,也不知这社会是怎么了。 半个小时后,我乘车到了处酒吧式餐厅,也就是钱育森所说的老地方。但说实话,这地方我也没来过几次,而且都是和钱育森来的。 我进到店里,就见他坐在老位子上朝我招手。我走了过去,刚一坐下,就听他说道:“我见你每次来,都是吃黑椒牛柳,所以这次就自作主张帮你点了,没关系吧?” 我摇摇头,示意没关系后,开口说道:“明天那事儿啊,你辛苦点,别到时候来的不是那女尸的家属。多费些神,要确保万无一失,对你没坏处,知道吧?。” 我的口气故意用的很沉重,还带着一点提醒和担忧的味道;这当然是为了忽悠他,让他替我把这事了了。他也不懂,自以为的碰到了大事,连忙点点头,回道:“行,哥。是不是我只要做好了,就会没事儿了吧?” 我面无表情,得继续表演下去。先是轻叹口气,张开嘴像要说些什么,声儿刚过喉咙,却又止于嘴边,有点欲言又止的感觉;憋个一会,最后沉重的点点头,说道:“你只要把这事儿做完,剩下的我会帮你处理。” 他一脸感激的看着我,脸上也展开了笑容。一高兴,从椅子上微站起来,高举着手,招服务员过来;同时,还向我问道:“哥,来一杯?” 我摇摇头,示意不要,心说火烧屁股了都,哪还有功夫喝酒啊?而恰逢,这时我的饭到了,他连忙对那名服务员说道:“来俩杯冰啤。” 等服务员走后,我没给他使好脸色,质问道:“你是瞎了还是怎的,我都说不喝。” “你没说呀。”他笑着,给我犯起了浑,继续说道:“而且哥啊,你要是不想喝,当时就会把那杯给退了,也用不着等到服务员走了,才来跟我抱怨。” 我白了他一眼,想说这小子耍什么小聪明。不过细想一下,不就杯酒吗,也没啥大不了的,忙活一天,放松也是应该的,也就没接着往下说什么。 他见我不搭话,以为是猜对了,又不怀好意的看着我,坏笑着;却又忽然止住了笑意,好似想起来什么,转问道:“对了,哥,你电话里头不能讲,是不是有了什么发现?” “没有,我在电话里头就说没有。” “没有?”他挠了挠头,有些疑惑,问道:“那你做了啥?”接着,我便把房子的事情,以及我的猜想都告诉了他。他听完后,没有任何猜想,反而是先惊讶道:“哥!你是说你去了凶案现场?” 周围的人都被他这一声吸引到,我连忙喊道:“你小声点儿!” 他也注意到了这一点,呆呆的连忙点头;但又忍不住好奇,接着问道:“哥,其实我的想法跟你一样,判断凶杀和分尸的现场就在那里;但如果什么痕迹都没留下的话,是不是又太奇怪了?” “就是因为奇怪,所以才要找你啊。”我说道。 “嗯?”他没听明白,疑惑了声。 “我要去见凶手,你替我安排一下;同时,你得向官方申请配合,我们要有现场的调查权。” “安排探监可以,但申请配合,是不是……”他表情扭曲,有些为难的样子。 “我是说,我们配合他们,不是他们配合我们。”我顿了顿,思考了一圈后,接着道:“就例如我们用委任律师的身份,要求进入现场,总可以吧?” “但哥啊,你和我都没有律师凭证呀!怎么给人当律师辩护啊?” “他是自首的,哪还需要辩护啊,杀人的罪名,是板上钉钉的事儿。”我答道。 “那还给他当什么律师啊?” 我白了他一眼,说道:“你傻啊?谁说律师就一定要给人出庭辩护的?” “难道……不是吗?” “你还侦探呢,我看你就一法盲。”我毫不掩饰嫌弃的神情,说道:“不管是民事案件还是刑事案件,只要我们是公民身份,并且与被告人没有亲朋关系,就可以作为他的代理人;律师,只是代理人的其中一种称呼。” 他似懂非懂的点点头,又问道:“呃……所以呢?” 这时候我真想一巴掌拍死他,但碍于公共场合,忍了下来,说道:“虽然被害人是被他所杀,但名义上被害人还是他的女朋友。我想做的,不是要替他翻那板上钉钉的案子,而是替他以男朋友的身份,监督警方调查分尸案,懂了吗?” 他表情一脸困惑,好像还不明白,但嘴上却讲着明白,说道:“那行,我去跟他说看看。” 我点点头,又说道:“你跟他说的时候,千万别提到我,就算提到我,也别说我的身份,就说我是你的学徒好了。” “为什么?” “我一灵媒身份,乍一听以为是在搞什么封建迷信;就算他答应了,警方也不答应啊。” 这会他听明白了,一副恍然大悟的表情,感慨了一句:“原来如此,不愧是我的哥,想法就是周全。” 我没好气道:“你少捧杀我,赶快吃完,吃完我得回家睡觉去了,忙活一天,又探尸又跳楼的,累死了。” 9:静夜独思 傍晚,我和钱育森吃完了饭,话也说尽,便分道扬镳各回各家去了。 洗完了澡,点了炷香,坐在客厅刚打开电视,就听:“各位观众晚上好(男),晚上好(女),今天是2月16号星期四,农历正月二十(廿)五,欢迎收看新闻联播节目(男),首先为您介绍这次节目的主要内容……” 我本想换台,可还没来得及按下遥控器,手机却响了起来。我拿起来一看,是维吉尔,接听后也不“喂”一声,直问道:“干嘛?大晚上的,想让我给你汇报工作啊?” “吴,别这样说话嘛。”他苦笑几声,接着道:“你是谁啊?我哪有资格让你给我汇报啊;我就是特别来告诉你,这几天会有个大人物过去帮你。” 我一听“大人物”这词,第一感觉就是不靠谱。因为这窃魂的案件,虽说是前无古例,但也没有严重到让所谓的大人物动身吧?估计“大人物”这词是注过水的,有加双引号的。 “据上周十一号星期六,俄罗斯官方宣称,北德文斯克造船厂被袭事件,与美国有直接关系。今日美方国防部发言人……” “那个……吴啊,能不能把电视关了,好吵啊。” “该次袭击事件总共造成了78人死亡,300余人受伤,其中还包含一名美籍的特战军官。目前,并没有哪个恐怖组织宣布负责此次案件……” 我也觉得有些吵,便按下了遥控器,将电视关了,然后说道:“你说的这个大人物,我认不认识?” “我不认识他,所以也不知道你认不认识。” “噢。”我点着头,接着问道:“哪里人啊,信什么的啊?” “信什么我就不知道了,我只知道他也是中国人。” “你怎么什么都不知道,能不能有用一点!”说着说着,也不知咋的,突然间“她”就从我脑海中浮现了出来,吓得我连忙问道:“该不会是女的吧?” “你就想得美了,女的。”他的口气颇有讥讽,不过我也不是那么在意了,毕竟不是“她”我就阿弥陀佛了。只听他接着说道:“年龄12岁,中国籍,性别男,是个小朋友啊。” “12岁……”我摸着下巴寻思着,可怎么想,都不对呀,没听说过国内有这号人物啊。虽然前面说“大人物”这词有注过水,但既然敢来帮我,怎么说多少也该有些名号;而且年少英雄,名气更盛才是,我怎么会想不到,难道是个严重注水的默默无名之辈? “你别想了!”维吉尔打断道:“听你的口气,就知道你也不了解他。算了吧,一个档案都查不到的人物;我建议你,对他还是不要抱有太大希望。” “我本来就对外援没啥希望,弄得我好像已经不行了似得。”对此,我表示十分不满;不过回头一想,听他的话又觉得奇怪,问道:“对了,你刚说查不到他的资料,真的什么都查不到?” “我骗你干嘛?”他的口气有些无奈,接着道:“如果没有上头给我的资料,那什么年龄、性别你都别想知道。” “哇靠,这有点神秘的啊。”我惊道。 “不过还是那句话,你最好别对他抱有太多幻想,毕竟是个小孩子,别想着依赖,也别想着照顾,自己活下来就好。” 在我们这个世界,各行各业五花八门,但拼的都是实力,神秘是没有用的;特别是高危职业,就例如我们这样的,一个错误,可不是一句道歉能弥补的。不管来的这小子是个多“大”的人物,终究不过小孩子,才活没多久,肯定没啥实战经验;一个思想还停留在理论阶段的人,能靠得住什么呢? 所以,我十分认同维吉尔。靠谁都不如靠自己,要我将我的后背交给一个小孩子,那我还不如直接自刎算了。 “行了,你就放心吧。”我回应道,心里已经将那小子来的目的当做是一场实习。 “那好,我就不说了,你也早些休息吧,案子没查完之前,体能很重要。” 我如他所愿,直接挂断了电话,站起身子,朝着厨房喊道:“我去睡了啊!”只听那头传来十分随意的一声:“哦。”之后便再无动静。 初夜,是夜生活的开始。 我躺在床上辗转反侧,怎么睡都睡不着,满脑子都是那凌乱的房子,以及那被分解的女尸。 首先,依我猜想,因为时间的关系,分尸者为了分尸放血,不可能有多余时间搬动尸体,所以分尸地是在房子处。但问题是女尸被分解的如此粗糙,即使身体内的血液被放空,怎么也该有些肉沫残渣吧? 我当然还是坚定维持原来的推论,但我想不通的是,分尸者是如何将手尾收拾的那么干净,一丝血一丁肉都不留下来。 对此,我唯有使用穷举法,才能给出自己大致的方向。 第一个可能,就如我之前设想的那样,分尸者可能用了个非逻辑的手法来处理尸体,并且真的有奇效,血液和肉沫都被清理的非常干净。 第二个可能,我的设想就是错误的,分尸的现场根本就不在那儿屋,但绝对不会太远,甚至还有可能就在同一栋大楼里。 而第三种可能,就是上面两点都是错误的,而为什么是错的,这可能跟我们掌握的情报与信息有关系,有什么东西我们遗漏了,也有可能是什么地方被掩盖了。 “该死!怎么把这茬给忘了!”我咬牙斥道,赶忙拿起手机,先后拨给了钱育森与维吉尔;结果果然如我所料,这是个被遗忘了的问题。 这个问题就是,死者的死因。从白天维吉尔和钱育森先后联系我,这个问题就没给我说明过;原因很简单,死者怎么死的,都已经无关紧要了,因为凶手已经自首了,所以自然而然的就忽视了这个问题。 但其实,这个问题很重要,它既是后果,也是前因,可以说是这起案件基础中的基础。如果被害与凶手没有吵架,那被害就不会死,也不会发生后来的窃魂与分尸。 不过这么一分析,我又想明白了一点。我调查的原因是窃魂,而既然说到窃魂,那就又产生了一个问题;为什么会是她,而不是别人。是有什么特殊的原因非她不可,还是说她只是一个开始。 如果是前者的话,那还好说,毕竟窃魂者的目地已经达到了,应该不会再有受害者。 可如果是后者的话,那就有些麻烦了,就好比警察遇到了无差别连环杀人犯,这一来完全随机作案,很难捉摸;二来犯人窃魂的动机不明显,很难追踪。 当然,这些假设都是以案件只有俩个人为前提,也就是杀害死者的凶手,而后来的分尸者即是窃魂者。如果案子出现第三人,那情况就太复杂了;而最糟的结果,就是这三个人都没有联系。 “会有第三个人吗?”我自言道。 依照这个推断,只能接着猜想。首先停尸间那女鬼说过,有个家伙曾去到停尸间,如果那家伙不是分尸者,而是窃魂者呢?这也能够解释的通,为什么尸体会莫名消失;毕竟他既窃魂的手段,自然就有些法力。 但问题是,如果按这个说法,那案件真正的第三人是分尸者才对。可如果他才是第三者,那尸体应该是捡来的才对;反过来说,他很有可能并不认识死者,那怎么会知道死者住处呢? 可如果这样分析,就推不下去了。所以我认为,分尸者肯定是认识死者的,而且从死者胸部缺失来看,他很有可能对死者有很高程度的精神向往;所以在死者死后,他发现他还是放不下这感情,便决定尾随灵车。 在尾随的途中,分尸者发现窃魂者将死者尸体带走。可由于他心理或者思想上与常人不同,他并没有出面阻止,反而是认为机会来了。而最后,也确实如分尸者所愿,窃魂者并没有带走尸体,让他有了可乘之机。 这个推想,虽说不是绝无可能发生的事情,但发生的几率也太低了。辗转的剧情未免太过狗血,这要是放在荧幕上,估计就是一部票价卖不到十块钱的烂片。 “哎,烦死了。”我挠挠头,这种时候果然就不应该再做什么推理。因为只要不脱离逻辑,怎么样的假设都是有可能;但胡乱猜想,给自己太多方向,不过是徒增烦恼。 10:明线伏笔 “如果是要跟你开玩笑的话,我也不会做的那么明显。”墨菲斯从我的背后走到我面前,轻蔑的看了我一眼,讥笑道:“反倒是你,平日里软硬不吃的家伙,居然还有这么道软肋。” “那你也不应该……” 我说着时,挥起拳头就要打。他连忙往后一跃,脱开了我的攻击距离,笑道:“她们……还不是被你害的?” 我怔在了那,无法回避这个事实。浑身一僵,如注了水泥一般,就连高举的拳头,都落不下来、;可那止不住的颤抖,又像是摇摇欲坠一般,随时都会崩溃的可能;而瞪大的瞳孔,早已显得离散,视线被记忆拉回到了远方,那个不愿再被想起的远方。 雨 深林 暗无天日 喧哗 而我,却清清楚楚听见了那句:“你要杀我?” “……” 沉默 “……” 声音就像从记忆当中摘出了一样,脑海中就剩那段画面。 “你想沉沦在这里吗?” 我猛的“醒”了过来,墨菲斯已站在我的面前,一手搭在我的肩上。口气虽听上去像是要害我,不过他要是有这个想法,就不用多此一举把我叫起来。 “看你大汗淋漓的,果然是陷进去了,那名为「记忆」的沼泽。”他又是讥笑一声,转身摆摆手,看样子像是准备要离去。 “你想逃?”我问道。 他却侧过脸,保持着轻蔑,斜着眼看着我,不屑道:“你想打?” 我盯着他,沉闷道:“那还得看你有没有这个胆了。” “哼。”他又是一笑,说道:“我人情已还,要是再失手打死你,那又得欠下一笔。不划算,不划算啊。”说完,他把脑袋扭了回去,一手插入口袋,一手摆手示意,弓着个背,渐渐消失在了我的眼前。 “人情……哼。”我冷漠一声,便也转身而行。 不多会,我猛睁开眼,这回是真的醒了。可刚醒来,就觉胸口沉重,一望,见乐儿跪坐在床边,正趴在我的胸上睡觉。 “喂!”我从被子中抽出手,摇了摇她的身子,叫道:“快起来,你这个家伙。” “唔?”她睡眼惺忪,揉了揉眼睛,擦了擦口水,显然脑子还没有清醒过来,居然问我怎么了。 我猛地敲了她脑袋一下,说道:“你这家伙,该不是看电视看太晚,最后累得不行,连玉都回不去,直接昏在这儿了吧!” 好在这家伙没睡到完全迷糊,还知道痛。就见她抱着脑袋在地上哀嚎打滚,时不时还要咒骂一下“恶毒”的我。不过,我觉得没啥好同情的,甚至连一丢丢的愧疚都没有;反而是下了床,蹲在地上,如看猴戏一般,看她闹腾。 “等等!你刚刚说什么?墨菲斯跟你说他是来提醒我的?”她突然脱口的一句,让我有些在意。 可我一提问,就给了她一个委屈的机会。就见她停止了闹腾,趴在地上,扭过头来可怜巴巴的看着我,颤抖着小嘴,一副欲哭无泪的模样。 “我人情已还……” 墨菲斯临走前的那句,突然从我脑海中闪过。 “人情么?”我点着下巴,细细思考着。原想是,墨菲斯那家伙生性自大,从不会认识自己错误;这次过来,看上去是为了昨天的事情而道歉,给我重见故人;但不过只是一个的幌子,实则他只是单纯的想看我洋相。 但现在看来,墨菲斯可能并没有看上去那么肤浅。 为什么这么说,那就得谈谈墨菲斯的魔力,或者叫神力,反正不管怎么称呼,说的就是他那能力就是了。而要说他的能力,又不得不从他父亲——修普若斯说起。 修普若斯,希腊神话的睡神;如字面意思,他掌管的是世间所有的睡眠。关键词找到了吗?没错,就是「所有」这个词;而所谓的所有,当然就是连神也不能例外的能力。 他的能力很简单,只有「醒」和「睡」两种;但脑筋快的同学应该已经想到,这几乎可以说是逆天的能力。只要他愿意,就能让人一直醒不过来,又或者睡不下去;无论是缺乏哪一种,久而久之得来的只有死亡。借神话中记载的描述,他的力量大于诸神;就连至高无上的宙斯,都无法与之抗衡。 不过当然,他并非无敌的存在。面对能力越大者,他需要的消耗的神力也就越大;就跟搬石头一样,多大的石头我们就得花多大的力气。当面对诸神时,他虽有催眠的能力,但诸神神力越大,他能实施的范围和数量就越少;当到类似于宙斯这个级别的神时,估计也就只能维持对单体的催眠,但这也不过是后话了。 而说回到墨菲斯身上,他是修普若斯的三个儿子之一。传说修普若斯的三个儿子,都拥有对「梦」的掌控权。跳过他那两个无关紧要的兄弟,直接来讲墨菲斯,他所掌控的正式人类的梦。 我们中国人有一个传说,不知各位听过没有,是讲人如果在梦中死去,那现实当中也会死去。我这么一提嘴,相信各位已经知道,墨菲斯他能够在梦中杀人;而由于能够掌控梦境,所以在梦中的他,几乎可以说是无敌的。 或许有人会想,那我为什么要挑战他。呵,有些东西,就像是做人的底线一样,它的存在,并不是为了不断纵容,不断挑战自己的容忍程度,而是要维护它,树立自己。 但现在回想起来,平时的墨菲斯,即使抛开他的自大,在这种不败的情况下,至少也能跟我过个几招。而且如果他想像昨天一样戏耍我,也不应该出现才是,怎么到最后看上去他像是急着要走。 或许……他真的是要提醒什么吧? 咳咳,虽说是正题,但扯得有些远了,还是继续说回来墨菲斯。他拥有掌握梦境的能力,属于后天,简单的话说,就是人为控制的;而他还有一个能力,属于先天性的,就是预知。 相信各位都听过预知梦吧,所以也就不多解释了,只要知道,人的梦境,就跟人进到了图书馆一样。如果翻开一本小说,那梦境就是武侠的世界;而如果翻开的是一本百科全书,那或许就是一场能够预知未来的梦。 但我们人做梦,就像是抽奖,抽到了什么书,就看什么;可墨菲斯能够控制梦境,只要他愿意,想看什么,想干什么,都随他;就连撕毁那本“预知”的百科全书,都可以做到。 当然啦,撕毁不代表改变,预知也不过是提前看见,命运即是事实,就算看不见、没看见,该发生的,终究还是会发生。 好了,说这么多,并不是要讲墨菲斯和他爹的能力有多么的Imba,多么的厉害。而是单纯的想要阐述,墨菲斯他拥有预知的能力;而所谓天机不可泄露,即使是西洋传说,这个规矩也是不能破的。 但现在的问题是,他的这个举动,是不是因为预知的关系,而想透露什么讯息给我;如果是,那这短暂的梦境,又能埋藏怎么样的讯息呢? 基于传说,有的人称他为神,因为他有时会替亡者向还未过世的亲人发声;而有的人则称他为魔,因为他杀人无论好坏,全凭自己心情,甚至还有传言,他特别喜欢吸食年轻貌美女性的精气,就像个身着红衣的怨灵一样。 不过依我的讲法,不偏向哪一边,好坏参半。从他的性格就看得出来,他是个完全自我的家伙;这种家伙做事,很难摸着边际;基本就是想到就做,对他来说,人的性命不过蝼蚁,虽我称他为邪徒,但由于他父亲的血缘关系,那家伙身上的神性还是不可否认的。 “叮铃铃铃铃铃……” 一通突来的电话,将我从思考中唤醒。我站起身,抓起床边的手机,是钱育森的电话,这才七点多,未免太早了,那女尸的家属再快,也不可能天没亮就出门;这时候找我,说明跟女尸没有关系,估计是昨晚跟他说的那事,有回复了。 “喂?” “哥!那个凶手同意你去探监了。”他电话开场白都不讲,直接说到重点。 我心说果然如此,问了一句:“你怎么跟他说的?” “就说我有一个朋友想要见你,他对这类案件有相当的经验,应该能够帮到你之类的。” 我又问:“没说我的身份吧,例如灵媒,或者学徒之类的。” “肯定没有啦,你放心好了。”他笑回道。 “噢。”我随口敷衍一句,细思半刻,继续追问道:“那……代理人的事情,是不是跟他没有谈妥?” “诶,哥,你怎么知道的,他说要见了你之后再说。” 我没好气的回道:“你这不废话,他要是答应了,你还用得着这样磨磨唧唧个半天不说吗?”不过说着说着,我越想越觉得奇怪,说道:“你说他是不是在戒备什么,怎么还得事前观察一下;他既然委托了你,那也应该相信你才是。” “嘖…这事儿……我还真不好说,或许他是那种只相信眼睛的人吧?” “或许吧……” 11:无力阻之 “怎么了,从出门到现在就一直心不在焉的,是墨菲斯跟你说了什么很重要的事情吗?”面对乐儿的关心,我并没有理会,只是摇摇头表示回应。 墨菲斯留下的这个问题,却可能会成为破案的关键,这使我不得不去想它;但漫无目的的猜测,信息量就那么多,根本就没有给我一个“顺藤摸瓜”的机会。 “嘿!早上好啊哥,这么快就到啦?”驱车前来的钱育森也终于到了,下车后就跟我打招呼。 我回过神来,第一个反应看了看表,八点四十多,头也不抬问道:“他们大概什么时候到?” 我说的他们,当然指的是那具等着家属认领的女尸。我们现在又来到了殡仪馆,为的就是昨天答应的那事儿;不过呢,我也想再检查检查那具被窃魂的女尸,希望能找到一些新的线索。 钱育森和我谈了几句,便借着打电话的名义,让我自己先进去。我也不含糊,希望能争取多一些时间给我调查,所以也就真一个人进去了。找到了昨天那似鬼的伙计,让他给咱开门;他也不多问,便把地下室的门给开开了。 “那我就回去继续做事了?需要的时候,再来找我,我就在刚才那屋里。” “行。”我点头道,就看着那伙计慢慢悠悠的离开了。 如果是电视狗血桥段,一般怀疑的对象应该是这个伙计;毕竟形象不好,又神神秘秘的,还带阴阳眼,弄不好还会些术法。不过现实世界,哪有那么多巧合,无论是办人还是办鬼,只要是个案子,终归还得循序渐进的来。 只是我进到里头,就有些后悔放人了。这被分尸的尸体,一碰就散,脆弱得很;我也不能真的就弄散了吧,毕竟待会还有人要过来认尸呢。总不能一头人家在认尸,一头摆着个尸体缝补吧? 没办法,我只能将尸体抽出冰柜后,不抬走,就搁在那冰柜的担架上;但说实话,地处边缘,不大,而且光线还不好,黑蒙蒙的,只能一边看,一边摸,像个瞎子似得。 很快,我粗劣的将女尸全身摸了一遍,初步可以断定,尸体除了分尸留下的割裂伤,并没有找到其它伤势。当然,我可以明说,我是在找有没有钝器击打的伤口;虽然待会我可以去看守所里问凶手是如何致死被害,但自己亲手确认过,感觉还是更靠谱的,而且也不能排除分尸者对尸体的二次伤害中,除了利器分尸,没有用钝器伤害过尸体。 接下来的检查,就要深入一些,是要检查尸体的口耳鼻、肚脐、阴部、还有**;因为这些部位,比起外在皮肤,它们可能更“单纯”些。 试想一下,这尸体上的外在皮肤,可能什么人都摸过,什么医生护士、搬尸工,还有殓师,甚至是伤口上的化妆品,这可能把线索痕迹都破坏了。但这些“单纯”的地方不同,它们具有包裹性,是有可能“收纳”现场痕迹的。 这样说或许听不明白,那就讲个案例吧,火灾怎么样。 会因为火灾而直接死亡的,一般就两种,烧死和呛死;我说的直接,是不包括因为大火而被迫跳楼这类的间接死法。而一个人在场大火中,是被活活烧死的,还是活活呛死的,大家知道该怎么判断吗? 让我猜猜,你们的答案。 有的人或许会说看皮肤,如果是烧死的,皮肤组织会受到损害,甚至碳化;而如果是呛死的,那身体就没有伤痕;送这类同学一个字:错。有没想过这种可能,如果死者是先被呛死的,然后尸体遭到了大火的灼烧,那死因也应该是呛死,而不是烧死吧? 这时或许又会有人说,那可以看位置距离,如果离着火源近的话,应该是烧死,而如果离失火地远的话,可能是呛死。那容我回一句:“放你的狗屁!”这又不是谁能定下的规矩,怎么远的一定会是呛死,而近的一定是烧死呢,说这个的是傻吧? 就让我直接公布答案吧,省的让我听见那些令人心碎的答案,正在的线索就在于死者的嘴、喉、肺。如果死者是被呛死的,那呼吸道会存有碳元素;而如果是被烧死的,那基本就没有碳元素。 当然啦,这只是个最基础的说明,更复杂一些的,例如判断火焰距离死者多远,是自杀还是他杀,又或者是意外死啊之类的问题,那暂时就不谈了,日后有机会了再讲。 言归正传,尸体身上这些个部位,我是能捅就捅,能掏就掏,可里头除了小碎冰沙,啥都没发现;而且我也不敢太计较那冰沙是个啥成分,这毕竟有那么俩处属于私密部位,这万一捅出来的冰沙,是结了块的……哎,别说了,怪恶心人的。 但话又说回来,我心里还是念叨着墨菲斯的那梦,就怕那梦真是个线索,只是我自个儿没整明白;但人嘛,难免前怕狼后怕虎的,特别是我这会正愁没线索呢,使劲琢磨,这万一那梦还真只是个玩笑,那不是百搭了吗? 你说费我些脑力也没啥,就是这时间啊,怕拖不起;咱中国人都应该听说过《西游记》里头的这么一句话,说是天上一天,地上一年。 那有没有人想过,地上一天,地下多久呢?答案当然是相通的,人立于天地之间,就犹如埃及金字塔一层一层的;这天上的一天,要花咱们人间一年,那咱们人间一天,也得花地下一年。 有的人一听,不信,说我胡编。但我举个例子,就懂了。也不长,就说这阎王爷审鬼,甭提什么上刀山下火海的,就说个年份,都是以千计单位的;要是来个重刑犯,那都是得按万年起跳的。 想想看,万年啊!如果按人间的天时来做计算,等他哪天熬出头了,正满怀欣喜的准备投胎,一看,人类都灭亡了,这不逗吗? 而且要知道,这下完地狱服完刑,事情可还没完;前世的那曾被害过的人,可都成了躬亲债主,在今生可都是要找你讨回来的;所以还是那句,按人的天时来算,躬亲债主都不知道轮回都是次,保不准自己都入了狱;放到了万把年后,他还能给你记得,也不知道该说他肚量小,还是该说这仇有够大。 反正说到底,这地上一天,地下一年,是可以相信我的。而为什么说拖不起,那是因为排队投胎是在地下进行的,而不是在地上!这我地上耽误一刻,保不准地下就多少天过去了,就让她错失了个投胎的机会。 为今之计,只有先把尸体先放回去。因为这第三步检查,我打算拆线剖尸,但只有征得家属的同意后,这下一步的动作,我才敢进行。所以我将女尸推了回去,盖好冰柜的盖子,出了停尸间,呼吸呼吸新鲜空气,顺便看钱育森什么时候来。 等了也不知道多久,反正很久,我都想要打电话给他,问人什么时候到;就见一伙浩浩荡荡,都穿着黑衣黑裤,十分正式;而那为首的那女人,哭哭啼啼,胸前还抱了幅照片,而那照片印着的,正是昨天求我帮忙的那个女鬼。 我心想钱育森找人这方面还真有能耐,花费短短半日,竟还真给他找到人了。不过看着觉得有些奇怪,可我又说不上是哪里奇怪;思考再三,一无所获也就放弃了。 领着家属进去后,我将那女尸的冰柜打开,那女人就已经开始哭嚎了,整个人倒在后面一中年男子身上,像是要昏厥过去一般;我是越看越怪,但还是没想明白,将尸体连袋子抬道台中,拉开尸袋,将女尸露出,供他们辨认。 除去钱育森,来的是五个人,为首那女的像要死了似得,哭得气都已经喘不上来;而后头那中年男子,抱着那女的,瞥了一眼女尸之后,便扭过头不敢再看;再后,就一十来岁的屁孩,连看都不敢看,就缩在那中年男子背后。 而剩余一人,就站在那屁孩和钱育森之间,他却表现的出奇的冷静,主动走上来辨尸之余,居然还伸手摸了那女尸的脸,然后对我说道:“是她。” 我点头道:“那就好。”说话间,我一直盯着那男人的眼睛;他一点都不害怕,也反看着我。 钱育森这时却突然跳了出来,对家属们说道:“谢谢你们的到来,如果案情有了什么进展,我会第一时间联系你的。” 我没听懂,想要质问钱育森时,却注意到那男人的眼睛,闪过了一丝慌乱;我明白了,敢情这具女尸身上也有文章。 “警官,她不是自杀的?”那男人转过头,向钱育森问道。 “不知道。”钱育森说道:“但上头说,这可能是起凶杀案。” “噢,是这样吗?”那男人转过头来,看向尸体。 钱育森向我使了个眼色,我会意,主动拉上尸袋,将尸体重新放入冰柜当中。钱育森这时接着道:“那谢谢你们啊,这么远跑一趟来。”说完,手往外一抬,做了个请势。 那几个家属也都明白意思,便转身往停尸间外走。钱育森趁所有人走在前头,对我点头哈腰,算是道歉。我白了他一眼,挥手让他快滚,他便转身送人离开了。 过后,他再一次回到停尸间,我就问道:“你搞什么鬼?” 他苦笑着,满脸不好意思,对我说道:“我是觉得这女尸身上也有故事,她的死亡估计不单纯。” 我长叹口气,说道:“你又知道这里头真有故事。” 他解道:“从他们下车时,我就已经怀疑了。要来认尸的,多半都不希望里头装着的真是自己要找的人。可他们不是,打扮一副要出丧的样子,好像打一开始就知道人是死的。” 我“吱”了一声,也不知道怎么说他好。本身就有一个女尸分尸案,现在又掺和了个案子,而且就算真有事,那女鬼看样子也不想有太多计较,只是希望有家可归而已。 “怎么,哥,你不高兴?”他试探道。 我摇了摇头,无奈道:“你这是惹祸上身,知道吗?伪装警察,私下调查刑事案件,这可都是违法的。” “哥,虽然那女鬼是缠着我,但天道好还,我们做这事儿也算是功德一件;假如我们视而不见,那不同罪?” 我白了他一眼,就问了他一句:“你是天吗?” 他摇头:“不是。” “那你是神吗?” “不是。” “那不就结了?你一不是天,二不是神,三不是法官,四没有公职,你凭啥断定他们有罪没罪?法又不是你家写的,人也不是你能抓的,案子又是你来判的;我问你,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道理,难道你不懂吗?” “呃……哥……可事情已经做了……” “所以我要告诉你。”我打断了他的话,说道:“这分尸案的事情,有空就打打下手,你专心你的新案子去吧。” 我假装生气,他却笑道:“哥!你答应啦?” “不然呢?”我反问道。 看着他一脸开心的样子,我也是无奈。一来这是善举,我没啥资格阻止;二来,这是能让他远离这起分尸案的机会。虽然听上去有些自欺欺人,我也承认,确实是自欺欺人,但不然呢,难道要阻止他吗? “哎,走吧,还得赶去看守所呢!”我无力的往停尸间外走去。 12:初见浅谈 “哥,要不你把待会要问的问题告诉我呗,我替你问去。”钱育森驾着车,突然开口道。 我想想,也是,便说道:“你小子心挺细,是怕我问了会引起怀疑是吧?” 他听我夸他,傻愣的笑着,后说道:“这不都跟您学的吗?” 我“切”的笑了一声,回道:“我也不是个老娘们,你嘴用不着这么甜。”说完,静了下来,在脑子里整理整理思路,补道:“首先,得问命案现场。他在哪杀的人,我们总得知道吧?” 他十分配合的点点头,郑重道:“没错。” “然后,怎么杀的人,我们也得知道吧?”我数着手指,继续给他讲道。 “对的。” “第三,死者信教吗?” “死者不姓焦啊!”他一脸奇怪,回道。 我叹了口气,心想他听不明白也是应该的,毕竟在他的眼里,这起案子不过是单纯的刑事案件;可在我眼里,这是一起宗教性的案件。可也不能跟他讲窃魂的事儿,便打着马虎眼道:“我说的是教,不是焦,四声,不是三声!” “姓jiào?有这个姓吗?”他还是一脸迷惑,紧邹着眉头开着车。 我白眼吼道:“你娘的真傻还是假傻,我是问信仰什么宗教,不是问他家姓氏!” “哦哦哦哦哦!”他连声道,看样子终于是明白了;可这明白还不到半秒,他又一脸奇怪,问道:“死者信什么宗教,很重要吗这个问题?” “你娘的这不废话吗!”我懒得和他多扯,想赶紧撤开这个话题,便直接骂道:“我不知道她信什么教,我怎么给她招魂啊?她要是上的天堂,我问你下地府能捞着她吗?” “懂了懂了懂了。”他不断点头,示意自己明白了。 “不经夸你真是,还没隔几分钟呢,就又开始犯浑了。”我继续不屑道。 他被我数落的够惨,怕我还能数落,于是趁着我话语间断,赶忙插了一句:“哥,那还有啥问题么?” “没了,重点问题就这么几个。”我没好气道:“就这么三问题,你可别给我整忘了啊。” “行,你这能放一百个心,我绝对不可能忘了。”他语气肯定,就差给我拍胸脯了。 “诶等等等等……”我突然想到,继续道:“还有第四个,命案发生后的事情经过,在他被捕之前,我都要知道。我没记错的话,那尸体是在前往殡仪馆的途中消失的。” “没错,尸体确实是在途中消失的。”他说着说着,忽然转头望了过来,又是一脸疑惑,说道:“不对啊哥,这事儿我没跟你说过啊,你怎么知道的,而且还知道的那么详细!”说着,还把车停在了一边。 “呃……”我暗叫不好,这事是维吉尔开头给我提起过得。但别忘了,我是个灵媒,我会的事情对他来说都是未知的,就算是胡编一个,他也猜不到;便随口说道:“呃……我卜卦卜出来的。” 他一脸难以置信,说道:“卜卦……卜卦能卜出这个来?” 我心说卜卦要卜出这个,难度还真有点高;但谎已经编了,只能接着圆了,便一脸严肃的转移话题道:“行,你不信是吧?”说着,便把鞋给脱了,高举起来,对他说道:“被鞋打死的人你没听说过吧?要不要哥让你当个世界头一回?” 也不知他是会意,还是屈服,反正点头道:“能卜出来,能卜出来。”说着,往外打了个方向盘,继续赶路。 差不多过了一刻多钟,我们也终于抵达了关押这凶犯的看守所处。进去没多久,就见一熟悉的寸头;那寸头也见到了我,一脸轻蔑的笑了笑,带着十足的挑衅,向我们走了过来,开口就说道:“一个平日里只会装神弄鬼的家伙,连派出所都敢进了啊?我说你这胆儿挺肥的,是不是耗子抓猫,嫌命长啊?” “诶,你这么说话我就不痛快了。”我也摆出架子,轻蔑的看着他,回道:“什么叫装神弄鬼啊?是上回巴掌没吃饱,这回又打算来讨了吗?” 说到这上回的巴掌,寸头脸色就不好了,沉着张脸,凶神恶煞的盯着我。我呢,则十分淡定,所谓平生不做亏心事,夜半不怕鬼敲门,说的就是我这种遵纪守法的好人。 所以呢,我也没啥好怕的,笑了一声,问道:“干嘛,不服气啊?不服气你可以抓我啊!” 他听得脸色发青,估计是气的半死,闷气“哼”了一声,然后没敢撂下一句狠话,自觉的就走开了。钱育森见此状况,不知我俩过往的恩怨,跑到我身旁,低声三八道:“哥,你咋一说上回什么什么的,他就不敢接你茬了?” 我意在风头,正打算说出来炫耀炫耀;可一看,这可是在派出所啊,属于寸头的地盘啊,他给我安个什么乱搞封建迷信,影响社会稳定的罪名,拘留个几天,也够吃几壶的。便按捺住了性子,回了句:“大人的事儿你管得着吗?” 过了不到半刻,我们就派出所做完申请,可以跟凶犯见面了。同时,我们也得知了凶犯将会在这几天内,从看守所转移到市郊监狱;这对我们来说确实是省了不少事,因为监狱距离殡仪馆还挺近,要有什么问题,直接过去问便行了。 跟着警察,派出所往深处走,不远,便到了收押犯人的“大牢”门口。我相信各位在电视上看过监狱是长什么样的,但不知道派出所里头长得是啥样,我来形容形容。 派出所的条件,自然是没有监狱好,毕竟收押犯人不是他们的专业;所以一般就是整一大笼子,可能也是一大屋,反正来个人吧,他们就先丢进去再说。 如果一定要形容的话,我觉得派出所就像是街边旅社,两个人看上了眼,相约就上那做些爱做的事;而监狱呢,就有点像是地产中介,重刑犯呢,可能就是过来买房住一辈子的;而轻一些的呢,那就是租房,过一过就要搬了的。 而这里头最大的区别是什么呢,那就是“常来”和“长住”了。中肯些讲,不带任何的偏见和歧视,就说这进来的人里头肯定会有再犯,大家应该都是点头的。 而监狱关的都是些什么人,都是些案情确凿,被合法判刑的人。那派出所又是啥地方,那是什么人都有,小到地痞流氓,就关个几天的;大到杀人犯,保不准是无期的。简直了,就跟菜市场似得,什么鸡呀鸭呀鱼啊狗啊,混到一起,不怕你买漏。 果然吧,一见到我们的“当事人”,就觉得他神经衰弱,气色黯淡,就差印堂发黑,暴毙在里头。我想也是啊,一个错手杀人的“假把式”,见到里头的“真练子”,估计人就光往那地上一杵,都能把他给才吓瘫过去。 “还记得我吧?白先生。”钱育森率先开问,看他挥手的模样,估计是在试探这家伙的精神状态。 “啊,我记得。”那家伙沉重的点着头,看来是累的够呛,连说话都有气无力的。 “来,我介绍一下我这位朋友。”说着,他站起身,将位子挪开,让我坐了上去,指着我继续道:“我来介绍一下,他就是我昨天说的那位很有经验的朋友,名字叫吴承恩,就跟那写《西游记》的作者同名。” 他点了点头,却没有做任何回应。我见此,也决定主动一些,提问道:“他出于隐私的关系,你的一点资料都没告诉我,现在面对面了,你方便亲口告诉我吗?” 他又点点头,缓缓道:“我叫白旭东,男,1978年生,今年34岁,身份证号码是……” 听他缓缓念着,什么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都给念了出来,我和钱育森听得都傻了,这人怎么像是个机器人似得。我探头过去,钱育森立马附耳前来,我低声道:“昨天你联系的时候,他是这个状态吗?” “这……说不准,因为我昨天是用手机跟他联系的。不过当时的声音,好像跟现在差不多吧。” 我点了点头,就假设他昨天状况已经如此了。一撇头,示意了下钱育森,然后站起身子,将位置重新让了出来。 钱育森十分会意,坐回上去,从衣服内袋中掏出本小笔记,开始问道:“白先生,我需要问你几个问题,可以吧?” “可以。”说这话时,凶犯看了我一眼,问道:“难道不是你这位朋友来问吗?” “哈!”钱育森笑了笑,敷衍道:“都是些简单的问题,谁问不是问呢?”说完,钱育森打开了笔记本,翻到一页空白处,抽出笔来,一副准备记录的模样,开始问道:“你能给我说说,命案发生时的情况吗?” “可以。”他点头,眼睛微微的眯起来,像是在回想当时情形,同时缓缓道来:“那是十四号的晚上七点多,我和艺洁(被害)还在吃饭,她吃着吃着,突然跟我提分手,我问她……” 我用膝盖顶了顶钱育森,他不明其意,转头看向我;我皱眉,眼神往凶犯处飘,意思是别让他这么叨叨下去,挑重点说。可这家伙傻,还是没懂;我无语,摇着头打断犯人道:“得了得了,反正就因为这个事儿,你把她杀了是吧?” 犯人点点头,便不再说话。我赶开钱育森,坐到犯人对面,问道:“既然当时在吃饭,那就是说命案发生地点是在你家饭厅咯?是这个意思吧?”犯人再点头,我继续问道:“可以告诉我,是怎么杀她的吗?” 问完,就见凶手抱着头,一脸痛苦的模样,只是回道:“能不能别问我这个了,我不想再想起这悲痛的过去了。” 我看着,心说这演技略显浮夸啊;但我也不能明讲,这万一讲了,人家闹脾气不配合咱了,那这不就成了日常的瞎扯淡吗?所以,我也只能跟着他演,装出一脸沉重,同时眼神中泛着同情,答道:“抱歉,揭了您的伤口。” 说实话,之前我以为这么恶心的台词,只有在话剧中才能看到。强忍着翻腾的胃酸,假装擦了擦眼角,一副有泪不轻弹的模样,继续说道:“但我希望你能够理解,这看上去虽然和后来的分尸没有关联,但我们需要掌握更多的资料,才能做出更准确的判断。” 他掩着眼睛,不让咱们看见他的“泪水”,只是默默的点着头。等他情绪稍微恢复一点后,就听他说道:“她是被我活活掐死的。” “掐死?”我低声自言,满脸充满了疑惑。 13:大忽悠 钱育森夹起块肉,放在我的碗里;我猛地一怔,才注意饭菜已经上齐了。他见我晃神,问道:“哥,想什么呢?” 我夹起碗里的肉,随意嚼了嚼,还是忍不住将心中那口气叹了出来,反问道:“你觉得他刚才说的,有几成的可行度?” 他本夹了块肉,正要放到嘴里,听我这么一问,他却奇怪了;放了肉,再问道:“怎么了,哥?难道……你觉得他有说谎?” 我看了他一眼,打算停止这种问来问去的对话方式,直说道:“也没讲他就全部都是谎言,你明白我意思吧?” 他一脸茫然,似懂非懂的点着头,后又扭曲着张脸,困惑道:“但他也没理由骗咱们呀。” “那是从目前的角度来看,他确实没理由。”我靠到椅背上,已经完全忘了吃饭这回事,盯着他继续说道:“他说被害不信教,这点我可以相信;但他之后说的过程,你不觉得太快太流畅了,反而觉得缺了些什么吗?” 他也放下了碗筷,学着我靠在椅背上,摆出一副思考的模样,默道:“缺了些什么?” “14号,也就是大前天的晚上七点半,凶手与被害吃饭途中发生争执,然后凶手失手杀害了被害。”我开始复诵犯人对案情前后的描述:“之后他就拨打了120,半个小时后,死者送到医院后确认不治,差不多是这样没错吧?” 他也一脸困惑,讲道:“当时听,还没什么感觉;不过你现在这么一提,倒觉得里头还真缺了点什么。” “而且你还记得吗?他从头到尾都摆出一副懊恼的表情,特别是最后那一句“为什么,为什么我会这么冲动……”,为了让法官看见悔意,博取轻判,完全不介意表演的浮夸。” 钱育森沉吟了好一会,缓缓问道:“哥,假如是你错手杀了人,你会怎么做,跟他一样自首?” 他这么一问,我就懂了,答道:“如果是我的话,就会立即实施急救;如果发现救不起来,我也不知道自己接下来会怎么做,得看那时候是怎么想的。” 他点头,也回道:“他没有你这么冷静,或者是他故意将自己形容的很慌乱,为的就是给自己没有实施急救,只是单单的拨打了120做出辩解。出于怀疑的角度,他的这个做法不排除是故意杀人。” 钱育森分析的很有道理,但我觉得还不够。思索个半天,我脑中却萌生了个很惊奇的想法,道:“你说……他有没有可能,打一开始就不在乎罪名。” 他的脑洞没我大,自然没听明白,刚聪明一会,立刻又重新摆出张蠢脸,疑惑道:“什么意思?” 我解道:“无论是「故意杀人」还是「过失杀人」,俩个罪名的共通,不就是杀人嘛?「过失」的话,关个三、五、十年,再放出来;要是「故意」的话,最快的也是关个三、五、十年,然后再拉出来打靶嘛,没差别的。” “这差别大了呀哥!”他讶道:“一个是竖着走出来的,一个是横着抬出来的,能没差别吗?” “我知道,人是有求生本能的,但万一有什么比他生命还重要的事呢?”我越说越想,越想越说,离开了椅背,往前一靠,搭在桌上,继续道:“你想想看,死者在医院抢救的那段空窗期,没有人会注意到他,他完全可以溜的,但他没有,老老实实的,等着警察过来逮他。” “可如果他是真发自肺腑的懊悔呢?” 我摆出臭脸,反道:“哪有人像你这样的,前一句假设怀疑,后一句又选择相信;就准你假设,不给我如果咯?” “那倒不是。”他一脸不好意思,怂道:“只是你这可能性也太低了。这监狱里头,除了黑帮仇杀,还真没有进去的理由了;我们可以假设他是个不老实的人,想耍个小聪明骗骗法官,但你瞧他那样,手无缚鸡之力,才关里头几天,反倒混的跟个待宰的鸡似得,哪有可能是故意进去的啊。” “你说的这位,可是大前天才用他那毫无缚鸡之力的手掐死过一个女人。”我反声道。 他不知如何作答,傻笑了笑,又夹了个菜放到我碗里,并敷衍的转移话题道:“来,哥,吃饭。” 我瞥了他一眼,本想再说,可后想想,好像也没啥好谈的;毕竟是骡子是马,再回去验一遍尸便知。还有那案发现场,很乱,但我也说过,哪里没有乱到落不了脚的地步;饭厅那个位置,我虽没细看,但印象中,那儿什么都没有。 “行,你走吧。”吃过饭后,我和钱育森道别,我让他下午去忙那女尸家属的事情,而则继续负责分尸案的事情。 “诶哥!”那小子走没两步,又撤了回过来,向我低声道:“哥,代理人那事儿要是回了信儿,我就立马通知你。” 我还以为是什么大事,非得这么神神秘秘的说,敢情就为了这么个鸡毛,一挥手,打发道:“去!” 他见我不应,还不死心,直说道:“哥,现在这时代,连小孩都有手机;昨天那事儿,好在没人发现,要给人拍到了……” 我这才听明白,这小子原来是在提醒我,好意,便正经答道:“行行行,我记下了,你走吧。”听我准确答复后,他这才放心离开。 见人走远,乐儿从玉里头钻了出来,向我问道:“接下来去哪?” 现在的方向有几个,一个是回殡仪馆,检查尸体,但早上才刚去过,吃完饭又去,未免太频繁了,而且尸体又不会跑,就放在那儿,明天再检查也不迟。 另一个是案发现场,可刚才我已经答应过那小子,而且我也没有多精密的装备,只能依靠痕迹来勘查现场,自然不如公家仪器来的厉害,所以也就先排除了。 还有一个就是白旭东所描述的命案发生后的经过,无论是被判为「故意」还是「过失」,对我来说,这根本就不重要,重要的是经过。 尸体是在医院转移殡仪馆途中消失的,白旭东的描述,提到尸体是在送院后的第二天中午被殡仪馆人员接走的;而这个事情,白旭东应该知道这是能够调录像取证的,所以不大可能骗我。 那问题就来了,14号的晚上八点,到15号的中午十一点,这十五个小时里头,尸体有没有可能被人动过手脚。如果有的话,那这案子就真的存在第三者。 原因很简单,去殡仪馆的那个家伙,按照之前假设,他去殡仪馆寻尸,但没找到;在回来的途中碰见了,然后不知道用了个什么手法,将尸体掳走了。 这个手法之玄幻,或许会让人情不自禁的往神秘方向想,但如果那十五个小时里头,尸体真的有人动过,那后来这个将尸体掳走的家伙,应该不会什么术法,估计就是使了个障眼戏法,将尸体掳走的。 当然啦,这是以尸体被人动过说做出的假设,如果调查之后发现尸体什么事情都没有,那窃魂者的头号嫌犯,还是去过殡仪馆的那个家伙。所以,当务首要应该是走一趟白旭东所讲的流程,确认一遍。 “喂!就这么走啦!又无视我?”看着我自顾自的离开,乐儿杵在原地吼道。 我心中暗笑,想说这大庭广众之下,我自然是不会理她。毕竟以前就为这事跟她约法三章过,在外头一般的时候,我是不可能理她的;而且这小子也知道,她就是故意逗我,看看我会不会应她,放着不管没事,她那如牛皮癣一般的自尊心受不了伤害。 十五分钟后,我便徒步走到了白旭东所指的医院。找到了急诊科医师,是个男的,戴着眼镜,起头还以为我是病患,叫我坐下。 我坐到他的对面,笑道:“抱歉,我不是来看病的。” 那医生听我这么说,低着头斜下眼镜看了看我,疑惑道:“没病你来急诊科干嘛呢?好玩呢?赶紧走,别让我叫保安撵你出去。” 他一说完,就拿起电话,准备要拨,我立马举手阻道:“别激动,我不是过来医闹找茬的,我只是有一些问题,想要问你。” 他上下打量着我,疑惑道:“问题?” 我见他不再急着赶我,也心里稍稍松了口气,便直说道:“没错,现在我在跟一宗案子,是关于大前天十四号晚上,一男士杀害他女友的事情。” 听罢,他摆手招呼道:“不说不说,就算知道也不说,这关乎别人家的隐私。” “我都还没开始发问呢,怎么就已经开始拒绝我了?”我问道。 “这还用问吗,你肯定是哪旮沓里的小报记者,是想搞什么大新闻,我……”还没等他说完,我“噗”的一声笑了出来,他一脸不解,叱道:“这有什么好笑的?” “小伙子,你挺逗啊?”我皮笑肉不笑,眼神犀利的盯着他,缓道:“你哪只耳朵听见我说自己是记者了?能请你别这么自以为是的想当然吗?” 我态度一下由软转硬,让他错愕,没反应过来,痴痴地不知道该怎么接话。这就是我要的反应,收住了笑脸,继续道:“我来的目的,不是为了跟你这么个小医生探听八卦,而是为了调查案子。” “案……案子?” “对!没错。”说着,我拉了拉屁股下的椅子,凑近了他,低声道:“那死者从你们医院转移到殡仪馆的途中,莫名消失了,等我们找到的时候,已经被人分尸了。” “分……分尸?” “嘘,你别那么大声,免得张扬。”我假装警告,然后身子恢复到正位,重新开始正常说话:“死者从入院到出院,在太平间呆了十几个小时;我们两天调查下来,唯有这段时间最为可疑,所以有些问题,希望你能配合。” 医生这时候已经“自然而然”的把我当成了前来办案的警察,配合道:“你说你说。” “十四号是星期二,那天晚上不是你吧?”我说道。 “对对对,我这个礼拜排的是早班。”他答曰。 “也就是说,隔天转移死者尸体时,你是在医院当值的咯?那那天有没有见到或者听道别人提起过什么可疑人物?” 他摇了摇头,说道:“我们医生哪能随便离开啊,特别我又是急诊科,随时都可能来需要急救的病人。” “那你有听什么传言吗?”我问道。 “也就那男的杀女的呗,但这是医院,说句不好听的,这类事情期初新来的医生护士可能还觉得新鲜,但过得久了,也就变得见怪不怪了。” “懂你意思了。”我点点头,接着问道:“那这医院的太平间在哪,有监控摄像头吗?” “太平间在地下一楼,里头虽然没有摄像头;但因为跟地下停车场是联结的,所以太平间入口附近应该都属于监控范围。” “可以,谢谢你的配合,最后能拜托你一件事,能替我联系一下你们医院的相关单位吗,我需要调当时停车场的所有监控。” 14:拨云见雾 经过这急诊科小伙的帮忙联系,再通过了调取录像的SOP流程,最后甚至连院长都惊动了;而且这里头最神奇的是,他们居然一次都没问我要过身份证明,就这么同意了。估计是我只单纯的要了当晚的停车场录像,其中并不涉及个人隐私问题,让我看上去确实像是来“办案”的。 “你是要……”坐在一堆荧幕监控前的保安兄弟向我问道。 “从死者被推入停尸间,再到被推出来的这段时间。” 我说的明白,但他毕竟是个保安大哥,不是专门负责看太平间的,所以他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而我,也就只知道死者是什么时候送医的,哪知道太平间的时间。所以没有办法,只能从死者进医院开始看起。 才过了不久,是死者入院后的半个小时,荧幕中出现了个白大褂,推着担架床,进到了太平间;我立马叫停,向保安询问道:“这是吗?” 他摇头道:“应该不是吧……”说着他凑近荧幕,仔细看着,缓道:“这好像是负责骨科林材杉医生。” “骨科?”我一听觉得可疑,这骨科医生再怎么治也应该治不死人吧,怎么会去送人进太平间。 后来保安大哥跟我解释,原来是医生人力资源缺乏,一个人得当几个人使,而且这林材杉当天还处于休假,他回来时,也恰好碰到了这位保安大哥,说是忘了拿什么东西。估计是拿完了,医院实在腾不出人手,道上放着具死尸也不好,便让他带送下来。 “那继续吧。”我说完,画面重新开始加速流动。 半个小时后,那位林医生才从太平间出来,手里还拎着个大袋子。我觉得好奇,又向保安大哥询问,他告诉我这应该是死者身上的衣物品,后又见他是上楼,并不是直接取车,应该情况确实如此。 又过了一阵,画面再一次出现个人,推着担架进到了太平间;我算了算时间,是死者入院后的一个半小时上下,我询问道:“这个是吗?” 那位大哥按下暂停后,拿起旁边的一小板,上面记录着当时急救过程的始末资料。他说道:“死者是晚上八点三十二分正式确认不治的。” 我瞄了一眼荧幕左上角,补充道:“可这尸体送入太平间的时间是晚上就十点零七分。” “没错没错。”保安大哥指着板上一处说道:“这里写着呢,死者杨艺洁,送院后十分钟证实死亡,十点零七分送入太平间,待第二日中午再转交殡仪馆处理。”我凑上前,顺着他的指间望去,确实,上面是这样写着的。 “有这玩意,怎么不找拿出来呢。”我抱怨道。 保安大哥听得也蛮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后脑苦笑道:“我这不才刚看到吗?” “行吧,知道总比瞎猜的好。”我随意敷衍一声,摆正回姿势,又说了一句:“继续吧。” 画面再一次流动,荧幕左上角的时秒快速跳跃;时间从十一点到了十二点,再由十二点转到了一点,晚上的医院没什么人,除了几个零星离去的家属,在荧幕前飞快的闪过,并没有发现有什么人靠近太平间。 “等等!”我忽然叫停道。 保安大哥反应不及,稍晚了一些按下暂停,一脸奇怪的向我问道:“怎么了,有什么不对吗?” “退回去。” 听我这样说,他更是不解,问道:“退回去?可我什么也没看见啊,是不是你眼花看错了?” “反正这是录像,看错了就看错了呗,先退回去吧。”我解释道。 “行。”说完,他便将录像退了回去。 就在保安大哥退格的时候,我等于是又看了一遍,而这一遍,我更加确定是拍到了什么,但无奈他退的太快,我实在没有看清。 “用正常速度播放一次吧。”我怕他又快进,提醒了一句。 “可以。”说完,他便将播放速度回归到正常。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我两只眼睛死死地盯着荧幕。不多会,我清清楚楚的看见一白影,从太平间的大门中穿出。而这道白影还能是谁,正是死者杨艺洁。 “这……”我一脸惊讶,说不出话来。 “这里头我什么都没见啊,就说你弄错了吧。”保安大哥说着说着,转头看向我,见我脸色有异,察觉不对,问道:“怎么了老弟,是不是不舒服啊?” 我摇了摇头,表示没事,其实心中早已激起千丈汹浪。 相信各位都听说过头七,也就是人死后的第七天,但也一定有人以为,人死后,魂魄就会出窍。可其实不然,人死后,正需要七天煎熬,像是蜕皮一般,才能脱离开自己的肉身。否则做了鬼,只有等第七天才能回家,难道前六天都在外面玩吗? 当然啦,这也不是绝对的,还是有例外存在。一般归类为三,最常见的一种,就是突然死亡,例如车祸,肉身已经变成肉泥了,而魂魄却还完整无事;这种情况,可能是受到惊吓,也有可能是受到强大的力量,反正在肉身死亡之前,魂魄就已经脱出了。 不过这案例虽说常见,但也只能放在这些个例外当中,才能称得上是常见。而且这类者,多半不知自己已经死了,还以为活在人世,行事如往常,好找,通常到其住处就能找着。而且这类,在天看来,只能称得上是意外,不能算是人为。 而人为的例子,相信不用多说,也猜出来了。没错,就是在人死后,魂魄还在脱离肉身,被外力因素干扰,强行脱离肉身,这才称得上是人为。 为什么会这样说,理由其实很简单,前者不知自己死去,巧合间脱离了肉身;而后者虽同样受到外力,但当时已经认知到了自己的死亡,若非故意为之,魂魄和肉体几乎不可能分离。 但也不是说这外力就一定是坏的,也有可能是亡者自身的力量,而这力量,通常被称之为神识。可不要误会,这虽然有个神字,但其实跟神没有半毛钱关系。 而所谓的神识,我一时半会也不知道该如何解释,反正就瞎理解吧,可以当是有能耐,也可以认为有悟性,反正有了神识,就是能突破自己,冲出肉体,步入中阴,甚至还有登入极乐的可能。 回到正题,说了那么多,无非就是想说明,此时见到杨艺洁是我真真没想到的。若要用排除法,神识是第一个被排除出去的。而人为操弄,还是意外脱出,这我还真不好小判断,不过依过往经验,他杀也有可能存在脱出现象,所以我会更倾向于意外。 可单这一个说法,不够;我的目地毕竟是来找魂,或者是缉凶,而不是来研究她魂魄如何出窍的。可不管是意外还是人为,都无法否认杨艺洁的魂魄当时具备行动力的事实。我得承认,这个事实大大超出了我的意料,也让这次医院之行,差不多等于是泡汤了。 原本所假设的,在医院「可能」遇到第三者,看来是不可能了。不过,也不能算是全无收获。从目前的情况推断,虽然还是原先两种可能,存在二者或三者;可从概率的天平上讲,两个选项已经不再是五十五十的概率,而是发生了巨大的倾斜。 试想一下,杨艺洁的魂魄不管出于什么原因出窍,又或者知不知道自己已经死亡,这已经不重要,重要的是,她的目的地。幸运的是,这非常好猜,无非也就俩种,一种去找凶手白旭东报仇,另一种则是回家。 前者说明杨艺洁已经清楚自己的死亡,而后者则不知自己已经死亡。从白旭东的状况来看,虽受到惊吓,但与灵异鬼怪没有关系,完全是因为派出所的复杂环境所致。所以,我更倾向于后者的可能性。 而后者的可能性,让杨艺洁魂魄失踪的理由变得只有一个,那就是案件真的存在第三者。为什么我可以这样笃定,说实话没太多理由,只是因为经验,只是因为感觉。 摊开来讲吧,我的目前推论是牵涉案件的有三人,杀害杨艺洁的A(白旭东)、掠夺并且恶意分尸的B、还有我追查的窃魂者C。如果案件没有第三人的话,一切就变得太不合理了,又或者说,这一切变得太牵强了。 怎么就说牵强了呢?理由很简单,如果案件只有两位,抛开杀人犯白旭东不谈,那剩下那位就是窃魂与分尸兼并,而且顺序应该是这样的。 首先,B去殡仪馆,并没有找到尸体,而在回家的途中,碰见了运送尸体的灵车,然后,用了个手法将尸体掳走;将尸体搬至命案现场后,发现了已经返家的杨艺洁魂魄,顺便将其掳走。 如果按这个时间来推理,那就太不合理,怎么可能是先掳尸后劫魂呢?弄得跟菜市场买菜似得,看到就顺手买了,没那么容易。先掳尸就已经说明,分尸者的目标只有死者的尸体; 但如果要将案件归为只有俩个人的话,却只有这么一种不合理的可能。 那或许有人会说,有可能B提前已经劫魂了。首先我得我承认,确实有一些比较残忍的手法可以让魂魄和肉体提前分离,但如果B是在事前已经劫魂,那他还有什么理由大费周章的去停尸房找尸体呢? 要知道,劫魂大罪,犯人不可能不知道阴司一定会追查;而如果先借后分,这可又触犯了阳间的法律,无疑是火上浇油,让阴阳两界都来搜捕他,这对他能有什么好处。 所以我才说,概率的天平已经倾斜,案件存在第三者的可能性极高,而且还不止于此,劫魂的时间点我也基本能够确定了,杨艺洁离开医院后,应该是在返家途中被人给劫走的,断不可能是在归家之后,而这段时间,相距长短不会超过俩个小时。 也就是说,劫持杨艺洁魂魄的时间点应该是在十五号凌晨两点到凌晨四点之间。 15:苍黄 稍晚,约莫是下午三点上下,我从医院出来后就直奔回殡仪馆。途中,曾给维吉尔打了一通电话。他听说了我的推测后,得出了跟我一样的结论,案件存在第三者的可能性极大。 但他之后的态度就与我不同,他认为这样情况反而更糟;因为这样的路边劫魂,有点类似于无差别杀人,仅仅是因为想这么做,才这么做;不存在利益问题,也不存在仇恨问题,所以也不存在特定目标。 这样的人物很危险,我承认,而且存在的几率也不低,但又怎么样呢?我的目地不过是要抓住那个家伙,而在抓到那家伙之前,中间到底会产生多少个被害者,这从不是我该考虑的问题。 “你有时候太冷漠了。”维吉尔听到后感慨道。 我却不懂得见好就收,反讽了一句:“是吗?只是有时候吗?”他没有接话,空白了一阵后,手机那头响起了“嘟嘟嘟”的声音。 我收起电话,缓步走入殡仪馆,只希望在到达停尸间前,我能好好享受这短暂的休息。只可惜,快乐的时光总是那么的短暂,当那工作人员替我打开停尸间的大门时,我只能放下沉重的心情,一心一意的重新投入工作。 我照着早上那般,走到停尸间的角落,打开柜子,将尸体从中抽出;而第一个要检查的,就是死者的脖颈处。 按照白旭东的描述,杨艺洁是给他活活掐死的。那么,科普的时间又到了;掐死又可称为扼死,只存在于他杀,完全不可能是自杀;如果要问为什么,自己掐自己就知道为什么了。 扼杀最明显的特征,理所应当的就是颈部,但千万不要因为影视作品的关系,认为颈部会出现一条完整的勒痕;现实情况用手扼杀的话,是不可能会有这么完整的,只有可能是使用工具的情况下,才会出现完整的扼痕,例如毛巾、绳索之类的。 而徒手扼杀,只会留下部分扼痕,基本是以圆形或椭圆形的方式呈现的;因为手指不可能像绳索一般平均受力,只能将力凝聚到手指的其中一部分,所以才会造成这样不连贯的伤痕。 当然,徒手扼杀与工具勒死,还有一个明显的不同,就是尸体上会留有指甲的压痕。理由当然很简单,死者被杀途中一定会挣扎,而越挣扎,凶手的施暴的力度就会越大,除去擦伤和挫伤,最明显的特征就莫过于指甲压痕。 但现实的情况,各位应该已经知道;死者杨艺洁被分了尸,而且还是五马分尸,分尸者又是个外行,用的器具并不好,手法也不娴熟,死者的咽喉处,被伤害严重,其中多半都是些多余的创口。 但这些多余的伤口对于勘验人员来说,并不多余,反而还说明了很多。尸体在被分尸的途中,是平整躺着的,否则咽喉处不应该存在这么多多余的伤口;当然,有的人或许以为这是废话,其实不然,如果算上时间,以及尸体当时状况,如果分尸者要快速分尸,并不流痕迹的放血,浴缸是很好的选择;但从现在看来,浴缸基本被排除了。 别忘了,我到过现场,而且我也怀疑是在浴室里分的尸。但他们家的浴缸,是那种椭圆形的,并不是澡堂里那样四四方方的,所以不可能。 还有一点说明,除去先前已经分析到的,分尸者手法拙劣,以及它所使用的工具厚重,还有一点发现,就是它的身形可能相当瘦弱。 为什么这么说,理由其实很简单。大家如果传统的菜市场,就一定看过肉贩子砍肉切骨;那肉贩子手中的杀猪刀,那可不轻,手起刀落,将排骨切成两半;原理嘛,当然不问自知,除去刀的利重,还有肉贩子本身的力道加持。 但分尸者做不到,它的手上虽举的同样是利器,但使用的方式不是砍,而是类似于砸。当然,也有可能是凶手内心出现复杂情绪,导致错手失败;但我觉得这个可能太低,一个故意掠尸的家伙,怎么可能会害怕尸体,所以我更偏向于犯人身体瘦弱的这个可能性。 噢,光顾着分析死者咽喉处的创伤,差点忘了死者的后颈处。这里受到的创伤最小,所以还算完整。让我们想象一下,凶手与被害面对着面,凶手突然施暴,掐住死者,那留下痕迹的位置都在哪。 这并不是多难的问题,只有试过掐,那大概就知道手指的发力点在哪。如果是面对面的方式,除去咽喉处的拇指,在死者后颈处两侧也应该会留有扼痕。但问题是,我冒着尸首脱线的风险翻看,却什么都没看到,后颈处一点痕迹都没有。 我第一个感觉,认为白旭东撒谎了。但我也得承认,确实有可能在不留下拇指扼痕的情况下,杀掉被害人。其原理虽不能细说,但基本是利用颈部神经复杂,以及劲动脉窦的关系,反射出间歇性的呼吸停止,甚至猛烈时,还可能会引起间歇性的心脏骤停。 其手法,虽称不上是多高明,不需要什么技巧手法,但普通人的对此法的认知应该不多。但也保不准白旭东是在无意识的情况下,恰好就做到了,这真的不好说;不过相比于运气,我更相信自己,白旭东撒谎了。 检查完了颈部,勘查就应该结束了。但我既然认为他撒谎了,而且我总不能没事就往这儿跑,所以还是决定给尸体的表面再做一次检查。这次会更仔细,包括指甲缝,腿部,如果死者真是被掐死的,那应该会留下些痕迹才是。 但可惜的是,跟上次一样,我什么都没找到。或许是分尸者在分尸前后冲洗过死者,又或许是死者没来得及挣扎,还可能是死者根本就没有挣扎。这三种可能,无论是哪一种,对我而言都是无用的,根本提供不了任何线索。 “你到底还有什么想说却又说不出来的秘密,没有被我发现。”我自言自语的,整理着死者仪容,打算梳整一番便将其收回去。 “要走了吗?” 突如其来的声音,回荡在这空旷的停尸房内,吓得我浑身一颤。之后又赶紧回过神来,长出口气,说道:“你这样会吓死人的。” 那声音浅笑几声,轻的几乎听不见,又说道:“警察同志胆子不至于这么小吧?” 我拉上尸袋上的拉链,回过身顺着声音望去,正是殡仪馆那神秘兮兮的伙计。我说道:“这和胆子大小没有关系,不过是人之常情罢了。” 他站在楼梯口,我依稀的看到他点了点头,随后他便返身上楼。我望着那背影,忽然又想起那女鬼提到的人,再看一眼,那伙计背着光,显得乌漆抹黑的。我忽然想到,该不会是…… 我为了保险,立马叫住了他,问道:“诶朋友!十五号中午十一点半前后,你来过这停尸房吗?” 他届时上没两阶,缓缓转过身来,故作思索了一番,道:“十五号的中午啊……没来过呢。” 不知为何,他一说,我心里咯噔一下。并不是我有什么特殊的直觉,而是发现我错了;我其实一直漏算了一点,这停尸间平时都是上锁的,不找人开门,根本进都进不来;如果女鬼所言属实,那么这伙计要么知道来者模样,要么他就是犯人。 就在我这么想时,他却笑了一声,我听着觉得刺耳,好似讥讽。我循声望去,只见他什么也没说,默默的继续上楼。 可不知为何,他就这么一笑,我心里头却将他的嫌疑给划去了。倒不是说他对我使了什么迷心的咒术,就是心里有这么个「没有参与此案」的直觉。 我快步上前追了过去,上到时,望着那伙计,问道:“喂,朋友,我看你不像是普通人啊。”他默默地替停尸间上锁,并没有搭话,我不死心,走上前继续追问道:“你是不是知道些什么?” 他瞥了我一眼,然后继续捣鼓着停尸间的那把锁。但就这么一个动作,却使我更加确定这个想法。真的,这种想法是没有缘由的;如果非要让我说出确定的理由,我还真拿不出什么实质的证据,就只是心里头有这么个想法罢了。 “朋友,昨日初见,我就知你非寻常人,这并不是我有意抬举捧杀,恶意奉承;是我觉得朋友你有此能为,应知当日之祸,非一人之灾,兹事体大,背后算的可不再是什么身家性命。” 听罢,那伙计放下了锁头,杵在那一动不动,也不知是在想什么。过了一会,我本想再说;他却突然开口,抢先道:“人事虽可罔,天道终难欺。” “人事虽可罔,天道终难欺?什么意思?”我复诵了一遍,不解其意,想追过去问,却见那伙计已经走了几米开外了,看来是在避我。于是,我没有追过去;人家既已给了我提示,那我也得识点好赖,别太强人所难了。 从字面上看这话,这很好理解。可以解释成:人不知道的天都知道;但也可以解释为: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或许是我的思维有些太跳跃,会有人说这和天网恢恢有啥关系。但细看一看,人事虽可罔,会不会有可能是指阳间的审判可能抓不着他;后句天道终难欺,有没有可能是说人死后,会被阎王爷抓去提审生前对错。 “难道……是劝我收手?”我挠了挠头,自言道。 16:辩 我回到了家,潦草的弄了些东西吃,便躺在沙发上,陪着乐儿看电视。不,或许称不上看吧,只是眼睛望着那个方向罢了。我其实在思考,今天的开始和结束。墨菲斯口中的人情,殡仪馆伙计的话句,到底是在暗示什么。 这有点像是脑筋急转弯,没有提示,没有线索,没有逻辑,只有当答案出现的那一刻,才会有一种恍然大悟的感觉。但我说过,被害者没有时间,我必须提前悟透他们所给出的提示。 “电话!你电话啊!”我猛的回过神来,就见乐儿猛摇我的大腿,一脸哭丧样,嫌弃的继续喊着。 “行行行,我走可以了吧。”说完,我捡起手机,走到了阳台,按下接听键。 我还未来得及“喂”上一句,就听电话里头先传来一声抱怨:“你怎么这么久才接啊。” “刚在洗澡呢。”我随意编造了个理由搪塞应付,随后问道:“怎么这么有空打我电话,是又闯什么祸了吗?” “我已经不是十多年前那个小丫头了好不好!哪还能闯祸啊!哪像某个没良心的,年前年后都没条消息的,不知道的还以为死了。” 我又不傻,自然听得出来她是在拐着弯向我抱怨。不过说实在的,逢年过节烧香祭祖这种活,只有「文员」才干的出来,像我这样的,就不会太在意了。 原因倒也很简单,一来我们没有「文员」有钱,好比是寺庙里的和尚,坐在那就有人添香油钱。二来实在没啥好纪念的,祖先什么的,投没投胎一查便知,要是发现有「在世」的故人,想念了就下去唠两句得了,还祭什么祭。 啊,对了,还有拜神,对我们也没必要。阴德福报,是我们替他们做事所收获的唯一报酬,而烧香拜佛也是同理,这是基本的能够获得的报酬,什么求神问卦的都不过是外加条件罢了。 不过话说回到电话里头的这个小妞,来历可不小,是现任龙虎山的代天师;不过怕有些人跟我一样文盲,还是说细些好了。首先她不是姓代,那个代是指代理的意思;而所谓的天师,也就是有点类似于武侠小说中各门派的掌门意思。 再扯到细的,例如她为啥会成为龙虎山的代理掌门,我就不聊了;这毕竟也是十多年前的老事,而且也事关龙虎山的……怎么形容来着,啊对!隐私!我这么个外人,没啥资格说的。 “喂!人呢!不是睡着了吧!”就听电话里一阵咆哮,声浪强的连手都在晃,耳朵几乎要炸了。 “大晚上的,能不能别这样嚎,再来这么几次,我都可以向国家申请残障证明了。”我抱怨道。 “那可不能怨我,只能怪你自己,说着说着就没声了。” 我无奈的叹了口气,道:“行,赖我自己,可以了吧。” 上次维听吉尔说有人要来,我就怕来的是她。怎么说呢,这妮子跟我太熟,虽说我比她大八岁,但认识的时间都有十年了,保不齐我身上有几颗痣她都了如指掌。 而且她打小就鬼灵鬼灵的,我吃过她不少亏。要知道,我可是个软硬不吃的家伙,见到了她,我就像是见到了皇帝的小太监,喂吃喂喝还得惯着她。可想而知这妮子的手段,是有多么毒辣,我一个铁骨铮铮的汉子,在她面前都只能选择自我阉割。 “喂!人呢!是突然猝死了吗!” “我能不能请你温柔点叫我,耳朵要被你给震掉了。”我点着耳朵,一脸痛苦道:“行,我知道你要说啥,赖我,这事赖我。” 她“哼”了一声,颇有几分“算你懂事”的味道,然后缓缓道:“这俩天山上清闲下来,感觉有些不习惯,想叫你过来热闹一下。” “你当我是鞭炮吗?”我问道。 她听到了就一阵狂笑,好不容易才把情绪调整回来,却还刺激道:“差不多就这意思吧。” “还就这个意思,我告诉你,最近我可是接了单大案,忙的连屁股都来不及擦了,哪有多余的时间陪你瞎闹。” 我原想是找个理由装忙,把这破活推脱掉,可没想到这妮子一听来了兴致,说道:“什么大案啊?说来听听呗?” “天机不可泄露,你可别给我三八啊。” 我想借这个理,打住她的念想,可不曾想这妮子就属于混世魔王,怎么乱怎么来,越是听不得的,她越是要听,娇喊道:“说来听听嘛,反正报应也就发生在你的身上。” “我给你说个屁说,到时候五雷轰顶我找谁说理去我。” “别啊,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孬了?” 她这低级的激将法,对我真不管用,所以便回道:“我本来就这么孬了,怎么,才发现你有眼无珠啊?” 她见此招不奏,转了个路数,继续道:“别慌呀,谁敢找您吴哥哥吴大英雄的麻烦呀,雷王陈文玉都得对你恭敬三分,更别提他手下那些雷公雷神了,见着了您还不得兜着走?” “吹,你继续吹,我看你能不能吹出朵花来。”我讥笑道。 “我哪有吹啊,我说的可是事实,都是发自真心肺腑的!” 我懒得多言,怕是说多错多,便又打了个幌子,哈了口气,摆弄一声困乏,辩道:“这俩天我都忙坏了,有些累,就先睡了啊!你要还想吹,等我忙完了,再听你扯。” “等等等等……你可别给我挂电话啊!” “诶,姑奶奶,我也不是当年那个二十来岁得人了,你还让不让人活了,我是真的累到不行,要是有什么对不住你的,来世做牛做马再偿还你吧,就先挂了啊。”说完,还未等她回复,我就果断的挂掉了电话。 不过,这事没完。依照这混世小霸王的脾气,此刻肯定是气的跺脚,然后越想越气不过,越想越好奇,然后就吩咐人订一张来我这儿的机票,而且要越快越好,最好现在就有的;那最后的结果就是,明儿起来我就会看到一个凶神恶煞的家伙,先是把我家门给踹飞了,然后举着关刀砍我。 但是呢,我也不是那种逆来顺受的人。既然这是可预见的未来,那就一定有办法阻止;而这个办法也很简单,我现在只要打电话到龙虎山去,然后随便编个地方,说是有个难以匹敌的妖怪出现,就例如僵尸怎么样,吃完牲口要吃人,求师傅速速打救。 龙虎山这些年虽累积了不少人才,但都是些新苗,鬼或许多少见过,但等级一旦上了妖,那我猜有百分之九十都是没见过的,就更别提脱离六道的僵尸了。 我知道,那妮子一定猜得到是我搞得鬼,毕竟这个方法已经用了六七次了。但她没有办法啊,谁让她是代理天师呢?就跟警察一样,有人报警了,即使明知道是假的,到最后还不是得出勤,为的就是要安稳住各位;这个各位,指的不单单是民众,还有内部人员,因为大家都怕这事万一是真的呢。 所以,照着此法,我拨了电话过去,可电话一接,就听道:“吴哥哥,你不是很累要去睡觉吗?怎么会打到我龙虎山来了?是不是想我了,但老年痴呆提前犯了,连我号码是多少都忘了?” 这人还能是谁,不就是她吗! 我只能傻笑,装憨道:“嘿嘿嘿,我睡着睡着,翻了个身,不小心按到了。” “不小心啊,原来是不小心啊。”她阴阳怪气的说着,我想她满肚子坏水,应该憋不出什么好屁,果不其然,她继续道:“吴哥哥,你放心,我已经吩咐下去了,要是下回再见到你的号码出现,就直接挂断,免得怕你在不小心时,不知不觉间浪费了电话费。” 我一听如此,想说这妮子的招还挺狠啊。但换想一下,我已经大概能够猜到她要说什么了;于是,我决定在她自己开口前,抢先道:“额,小师姐呀,你不是说最近清闲不习惯吗,要不过来我这儿?我也怪想你的。” 她笑了几声,有种电视剧里头,那种反派小人得志的感觉;我一听就明白,她果然如我所料,是打算要过来,而且已经吩咐人去处理机票的事情了。 虽说这不是什么好事,但我不免还是松了口气,有个东西怎么形容来着,自我了断总比被抓起来折磨的好,我就有点类似这个。如果说之前她会踹飞我的门,然后砍我的话,现在就顶多会踹飞我的门而已。 “那好吧,既然你都这样求我了,那我就勉为其难的过去吧。”她的口气充满得意,一点都没看出来哪里勉强。 “如果能别来那是最好的。”我超低音吐槽了一句。 想不到这家伙耳朵还挺灵,回吼道:“什么!” 但我岂能束手,装傻道:“什么什么?” “你说我别来是最好的?” “我没说啊,我什么时候说过了,是不是你过年太累了,都累出幻听了。” “怎么可能,我明明听到了!” “那你的意思就是说我不欢迎你咯?我诚心诚意的邀请你,你不想来就不想来,何必要给我扣个这样言而无信的帽子呢!” “我没有!” “还没有?我问你,你是哪只眼睛听到了我说不欢迎你,是哪只耳朵看到了我不欢迎你!” “呃……” “行,你别说了,从你这声“呃”我就能听出来,你是在思考怎么像我辩解。行了,我们缘分已尽;如你所愿,我正式告诉你,你别来了,我不欢迎你。” 17:扑朔·迷离 这一夜,我似睡似醒,忽睡忽醒,很不踏实安生。第二天起来,头痛欲裂,精神萎靡,像是宿醉一般;可没有办法,要事在身,分秒不得失,只得照起。到客厅后,吓了一跳,都已上午十点,竟睡了有十三四个小时。细想昨天也没做甚么劳苦之事,怎么会睡这么长,不解。 洗漱台前,又是一惊。眼圈黑的,好似化了烟熏妆;而且也不知是不是心理作用,一直觉得身体哪里发痒,左挠右挠,却又一直挠不到点上,弄的心神有些焦躁。 洗漱完后,乐儿见到了我,她也吓了一跳,问我昨晚在梦里是不是被人给打了。我无视了她,回到房里穿衣服准备出门。期间,我接了通电话,是她,龙虎山代掌天师,说是明儿凌晨三点半的飞机,让我准备好早餐。 我身子乏,实在和她吹不起来,便“嗯嗯啊啊”应付了几句。妮子心眼还挺细,听出了我的不适,便又嘴了一句,让我注意休息,然后就挂了电话。 稍后,我点上香,让乐儿出门前再填填肚子。在等她吃时,我给钱育森打了个电话,问他事情办得怎么样。他说不错,起码还有进展。我让他把那事先放放,先接回这手;他不解,问为什么,我说我今天一个人恐怕有困难。 听罢,他有些担心,便同意了,于是我俩相约在了某餐馆,然后共赴看守所,再会一会那白旭东。 路程不长,就在周遭。可那小子见到我,也跟乐儿一般,问我昨晚怎么了。我摇摇头,说是可能感冒了之类的话,便开始和他说起昨天下午我的发现,从医院到殡仪馆;当然,这时候也不能再隐瞒什么,包括我找的窃魂者,都得说出来。 他听的一愣一愣的,完后,久久才说道:“原来你还瞒着我这事。” 我托着脑袋,没好气的回道:“我这俩天也算是为了你这案子尽心尽力,要的也不多,就跟你讨个人情。待这案子结束时,你得帮我处理我的这件事情。” 他喝了口水,然后手掩在额头处,像是在思考着,过后,他一脸迷惑的说道:“哥,你这事儿早俩天说出来,我好歹有个心理准备。但我没说不帮你,只是我奇怪,这奇能异术,我能帮你什么忙?” “有危险的事情,自然是碰都不会让你碰的,只要你发挥所长,帮我找到那家伙就行了。” “可是……” 这小子果然如我之前所料,听说我有事情,就开始要缩了。于是我赶忙抢道:“没什么好可是的,我这俩天来回奔波,首要,忙的可都是你的事。” “哥,你这样说是不是……” “是什么?这欠钱还钱,欠命还命的道理,你不是没听说过吧?我为你奔波两日,你就为我辛苦两天。而且我的要求也不多,不用你查的有多详细,只要给我翻出个影儿来,这人情就算结了,怎么样?” 我这一套动之以情,言之有理,他听完后还委屈着张脸,满不情愿的态度,最后却还是缓缓点下了头。我也管不着他是什么感受,只要给我答应了就行。 饭后,我便跟他一同来到了看守所,见到了白旭东。他还如昨日那样,一副要死不活的模样;不过,他见到了我,开口就说道:“你们说的那事儿,我考虑了两宿,觉得可以吧,这事儿。” 起先我犹豫晃神,没有听清,后来是听钱育森那小子回述了一句:“你同意了?让我们做你的代理人?” 我一听“代理人”这词,立马回过神来,就见他点头说道:“嗯,同意了。” 我和钱育森面面相觑,一时不知该说什么好。他昨天的表现,说实话,给我们的感觉很怂,最起码演出来的感觉是这样。但相隔一日过后,竟然就轻易答应了,这是不是有些不符合角色套路啊。 不对,有什么不对。就如昨天下午验尸时的感受一样,这家伙向我撒谎了;现在,给我的感受就是——这家伙绝对有问题。 钱育森向我使了个眼色,我立马会意,接过了话语权,向他说道:“那行,这事我们会替你向警方跟进的。”他点头,没有回话,于是我继续道:“现在,让我们继续谈谈你的案子,我们还有些疑惑,需要你来解答。” “可以,你问吧。” “昨天你说你是掐死被害人的,能给我说说,你是怎么掐死她的吗?” 我语速故意放的很慢,是希望能注意到他的表情会在哪个阶段发生变化;但可惜的是,他面无表情,没有一丝波澜,侧着个身子坐在那,像他才是前来的调查员一般,听完后只是摆正了姿势,说道:“我就是用我的手,活活掐死她的。” “我知道,不然怎么称得上掐呢?”我觉得他是在刻意回避我的问题,于是更详细的说道:“我想问的是,她是怎么被你活活掐死的,是面对面,还是背对面;是挣扎了多久,还是压根没有挣扎。” 他思考了一阵,缓缓摇头道:“我忘了,当时我整个人都处在发狂状态,哪会注意到这么多。” 我表面点头,心里却已认定他是在给我推脱,根本就不存在什么掐死。我接着问道:“那事后呢,等你恢复过来理智的时候,你当时做了什么,能给我再详细点描述吗?” “等我恢复理智时,她就在我的面前,一眼看上去,就知道已经死了。” “然后呢?” “然后就如昨天跟你讲的那样,我拨打了120。” “那在等救护车过来的那段期间理,你还做了什么?比如说急救之类的。” 他摇了摇头,表现的有些无奈,说道:“没有,我当时大脑一片空白,除了等车,我什么都不知道。” “你就只是站在那儿?”我继续追问道。 他耸了耸肩,长出了口气,继续摇头道:“可能是站着,也可能是坐着,我不知道要做什么,也忘了当时在做什么,反正我什么都没有做。” 我看着他的眼睛,就这么互望着。他或许如实回答了,也可能没有,但无论当时是有意的,还是说无意的,这个问题都只能到此为止了。许久,我才再开口问道:“那你可以跟我说说,杨艺洁送医的整个过程吗?” 当我问完时,我注意到,连同钱育森在内,俩个人的眼神都透出了“多此一举”的味道,就好似我这个问题很没有意义似得。可稍后,白旭东回答了,答案很简洁,就是将死者从地上抬进救护车。 我转头望了一眼钱育森,他也回看了过来。我眼神一使,他就懂了,扭过头对白旭东说道:“那今天就到此为止吧,有什么问题我们会再来的,你要是想到了什么,或者有什么需要,也可以跟我们说。” 白旭东没有接话,只是点头;我们见他没有要求,也就离开了派出所。才刚出大门,钱育森就问道:“哥,你最后那问题,是发现什么了吗?” 我摇头,决定不说。这小子虽然口头上勉强答应了我,但心里还是一百个不愿意;我要像之前那样,什么都和他讲,等这案子结了,估计他小子人也不知道去哪了。 再说了,急事宜缓,忙则多错。虽然我已有了个新方向,但不急,万一到时扑了个空,费时费力;倒不如慢慢来,对我调查有利,还有追加论述证据的可能。不过至于是什么新方向,届时再说。 可这小子不依,像被娘们附身了似得,死缠烂打不说,居然还撒起娇来;我身心脆弱,受不了这等摧残,便一脚就给了过去。好在这小子还是知道我脾气的,立马服软,不敢再来造次。 “那我们接下来要去干嘛。”他扭曲着张脸,揉着被踹的小腿,对我问道。 “很简单。”我拍着他的肩,说道:“你现在去跟警察要调查资料,他们要是不给,你就怀疑他们假办公,调查什么的根本没有做。” “这……哥,会被打的吧?” “你是犯人吗?你有抗法吗?没有嘛,没有你怕什么?” “可是……质疑公权力……是不是……” “干嘛!他们又不是红卫兵,你怕什么咯!我们可是纳税人,是给他们发工资的。如果连小小的怀疑都不能包容,我们还养着他们干嘛?再说了,我们又不是故意没事找事;我们现在可是正儿八经的代理人,等于是有法律授权的,我们要跟进案子,他们不想给也得给。” 这里我其实有个很大的语病,前言不搭后语,上一句说怀疑别人,下一句又说不想也得给;不过这小子脑子荤,没发现到。 或许有些政治性,但不得不说,我们这是共产国家,公权力是首位,不可被挑战的。我们不是正牌律师,白旭东又是铁板钉钉的犯人,警察是不会给我们太宽裕的调查空间,得知的讯息也不会太多;我估计能去案发现场的次数,最多也就两次。 不过也没关系,对我来说够了。先前我已经闯了一次,只能说对案发现场有了个大概的了解;现在又掌握了新的资料,到时候调查起来会顺手一些。信息方面也没关系,警察查的都是关于分尸者的,而我要找的,自然是窃魂者;所以,他们的调查资料,虽然可能存在有窃魂者的蛛丝马迹,但也有可能是一个可有可无的线索。 对我来说,目前最需要搞清楚的就是,案子究竟是两个人,还是三个人。我不能昨天判断两,今天就变成弎,明儿就成了四,这就没完了;我得搞清楚,到底有几个人,这才是我最需要的。 18:冲煞 “你说什么,要质疑我们警方的办案?” 一声,忽从我左后方传出,紧接着,一只宽厚大手搭在了我右肩上。我一脸嫌弃的往左一瞥,果不其然,那声音的主人就是那个寸头警察。 钱育森是个怂包,见警察来了,脖子缩的跟个待宰的鸡似得,紧皱眉头哭丧脸,却又强逼着自己弄出个笑来。我看如此,现在也指不上他,没给张好脸,对着那寸头警察就说道:“干嘛,凑那么近,是打算要“猥亵”我,还是要“伤害”我呀?” 他听我这么道,脸上表情立马起了变化,好似就写着“不高兴”三个字,对我轻声道:“你胆子不小啊,行骗还敢行到我的案子来。” 我一听,乐了,想说这是赶哪门子的巧了?天底这么大,虽说都是当差的,但一个阴差,一个阳差,行不对业不同的,哪成想会碰一块啊;而且这茫茫人海,数十亿人口,多的不敢说,这世上的警察至少得有千把万个吧,怎么就这么凑巧的唯独碰到了这冤家,查的还是同一个案子? 所以这话我不信,哪能这么巧啊?心说这孙子铁是听到了咱俩的谈话,故意过来诈唬我们。原是说按理我不搭理他,或者抽他俩耳刮子,是直接些的做法,但我毕竟不是那种鲁莽坏事的粗人;思来想去,我要不就乘这机会,接他话茬,让过节缓和缓和? 俗话说的好哇:伸手不打笑脸人,我和他又没到什么仇深似海的地步,不就是过往闹了些小矛盾,搞了一些小摩擦嘛,这根本不算事。立马赔了个笑脸,略带惊讶道:“哟嚯,敢情这案子是跟你一块呢?” 他瞧我脸色由阴转晴,没有想到,本能先是脖子往后一缩,紧锁着眉,眼睛就直勾勾的盯着我。这眼神,别说看得我多寒心;像是家里有个叛逆儿子,某一天突然给您端茶递水哈腰捶背,用脚想都能猜出这儿子准是有事。 又言道:“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他就这么盯了好一小会,才反应过来,立马撒开搭在我肩上的手,往旁撤了几步远,一遍捂着脸,急怯道:“你要干嘛?” 我笑了笑,主动凑了过去,似笑非笑:“上次不过误会,这次我自然不会再对你做什么。”说完,拍了拍他的肩。 听罢,他又是退了几步,按着被我拍过的肩,生怕向上回那样不受控制。等过了好一会,才确认根本没事发生;此时他也不知该说什么,只得怒瞪着我,有些气鼓气涨的,像是觉得被我耍了。 我心说不好,便又要凑过去,不过这回他可有了防备,我这才刚迈开腿,他后脚就已经撤了。只听道:“我可警告你了,不要再靠近了!” 我一听,寻思这没了意思。原是想我带着一片赤诚,跟他把过往的那些“小颠簸”给捋平咯;他可倒好,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的,我不就走进了些,还让他给警告了。脸色立马拉了下来,变得不悦,闷道:“怎么,我个老百姓连走路的权利都没有?” 他听我这么道,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回我,憋了半天的屁,最后才唠了句:“这是公家的地!” “公家,公家怎么了!”我吆喝着,踱步来回走了遭,左瞧又望的,道:“让我看看,这里是写了“公有财产不得擅进”,还是写着“机关要地不得闯入”?” 他知我是在讥他,哪还记得害怕,抱着个肩,脸色差的跟吃了什么似得。但他也不急着骂,盯着我走完来回,正要准备开口时,才抢道:“怎样?要不要再拍一段录像发到网上,说是执法人员欺凌老百姓?” 我笑着看他,知他甚么意思。他是公家人,因为碍于身份,所以不能对我做什么;但这并不代表我为了解一时之快,就可以在这公家的地盘上胡搞瞎搞。 现在,我也属于半个涉案人员,调查的事情,明面上还得仰仗着他们。而反过来说,我即使是现在拍,也不会起到任何的作用,他的举动用词必定会更加严谨,不会露出半点挑剔,给我有迹可循。 所以意思很明显,我和他谁再挑拨多余的事情,另一方就会在说法上占有有利地位。 我是什么人,一个能屈能伸的大丈夫。人家都已经找台阶了,我要是不下,我和他都吃不了好;于是我立马冲着他笑,还道:“你把我当什么人了,像是会胡乱造谣得人嘛?” “你们这些封建迷信者,最擅长的不就是坑蒙拐骗,糊弄那些无知百姓吗?” “那你无知吗?”我反问了句。他却没有回答,只是看着我,俨然这份无声已是最好的回答。我摆了摆手,接着道:“虽说相遇即是缘分,但看你我二人,恨不得老死不相往来;既然如此,倒不如直接一些,交换彼此手头上的情报?” 寸头笑了,转身便要走。我见此走快两三步,正打算要拦着他,只听道:“你一小老百姓、江湖混子,能有什么情报跟我警方交换?” 听罢,我放下了拦他的手,让了过去。等他走背道时,才还道:“作案的动机、手法,是独狼还是团伙,最后又是怎么将被害人的尸体弃置被害人家中的;让我猜猜,这么多天过去了,警方还是一点头绪没有?” 说着,我回过头斜着眼看他;而他也不出所料的停下了脚,听着我说。这意思已经很明显,他有兴趣;这份兴趣,有很大的可能性代表着我说对了,警方对此案真的一筹莫展。 我笑了,回过身走进寸头警察,拍了拍他的后背,轻言道:“就算是为过往向您赔个不是,透露些我掌握到的。”他这才回过头来看我,意思让我说来听听,便道:“这案子如果是一个人,那我和你找的是同一个;但如果不是一个人,那我和你的目标……就可能不同了。” 乍一听,我这说的全是废话。可其实不然,细细琢磨,还是能品出些东西的。最浅显的意思,傻子都该听明白,就是这涉案的人员可能不止一人,并且不存在共同关系,简单的来说就都是独狼。 要知道,案件无论是团伙或是独狼,这都很正常。但如果一个案子,例如俩个人涉案,但这俩个人在涉案时并没有任何关系,也没有任何的组织,是存在先后顺序的,那这起案子就该属于独狼作案。 有可能是涉案双方存有时间差,比如先窃魂的A,做完后将被害人尸体抛弃,却被分尸者B给拾到,那这就已经算是形成了多名独狼作案。这也是他作为警方,需要思考的地方。 而开始思考时,也就正中了我下怀。刚才说的都不过是浅意,最深层的不过我的身份。当警方开始思考涉案人员存在多名时,那不管有几人涉案,这作案的动机总得存在吧? 这分尸的,甭管什么理由,就算他心理变态,就是想剖人玩玩,那总归也算是个理由,能当作是作案动机。但如果案件存在多名,那多出来得人,能对这尸体做什么呢? 说到这里,是我的软肋。毕竟考虑到我的身份,再加上他对我的印象,俩者加在一起,难免会让他会怀疑我是不是又打着宗教的名义行骗。但只要他再仔细琢磨,这软肋就成了我的长处,这里头的事一定我知道些什么,而他是真不知道的;毕竟我这等闲杂骗徒,还不至于敢顶着警察枪口上撞吧? “咱们第一次见面的地方,那附件不是有家饺子铺吗?如果你有兴趣,晚上就来。” 我说完,便扭头转身,正准备走时,忽听一声惨呼,紧接着“噗通”一声,有人倒在了地上。我别过头,顺着声响方向看,就见钱育森已经倒在了地上直抽抽。 寸头警察这时显出了本能,急着跑了过去,一把将钱育森抱在了怀里,紧接着用手抵住了他的嘴,回头向我急问道:“他是不是有癫痫病史?” 这时我也已经赶到其身后,没有急着回答寸头,先是将钱育森上下打量了一遍,总结他这应该不是癫痫。怎么说呢,癫痫的发作分为多种,但都以大发作为多。 如是大发作,病人意识会突然丧失,呼吸暂停,口吐白沫,全身强制性抽搐,并大小便失禁。而小发作是分多种,但甭管是大是小,钱育森这症状都不像是癫痫,而更像是中毒。 有一种说法不知道大家听说过没有,讲是凡中毒身亡者,必角弓反张,也就是将头和脚往身体后弯,形成弓形。 当然,这说法并不科学,有些中毒确实会让尸体呈现角弓反张,但也不尽然全是。可这说法讲了一个中毒者的现象,你可以当作是抽搐,也能称作为挣扎;但不管是那个,现象确实存在。 钱育森目前这情况,意识多半不清醒,抽搐痉挛是身体机能排斥的表现,特别是这后背部,最是严重;这背肌痉挛,确实少见。 “你还站在这干嘛!以为是拍戏呢?赶紧报120啊!”寸头一句话忽然把我叫醒过来。 “噢,120,差点把这事给忘了。”我拍了下脑壳,差点把正事给耽误了;连忙从兜里翻出我的二手手机,给120拨了过去。 之后是一路无书,直到救护车到来,我和寸头警察将钱育森送到了医院。谁知道……天涯在线书库《www.tianyaboo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