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在线书库《www.tianyabook.com》 《九零年代艺术家》 楔子 前一秒晴空万里,后一秒狂风暴雨。 坐在葡萄架下的藤椅里,刷着手机,吃着果脯糕点,偶尔抿口茶,一派悠哉惬意的林初夏,在听到雨打玻璃的声音时,忍不住抬头看向那雾蒙蒙的天空,感慨道:“六月的天,孩儿的脸,说变就变”。 “轰!” “咔嚓!” 突如其来的闪电,和着轰隆隆的雷声,在林初夏的耳旁炸开。 那是? 一片刺眼的白茫茫中,有什么东西越来越大,越来越近…… “叮,寻找到符合条件的宿主,系统启动成功。” “宿主你好,心灵手巧系统竭诚为你服务。” 林初夏抚着心口,双眼瞪到最大,瞳孔却骤缩:“心灵手巧系统?” 许是因为林初夏虽一幅惊吓过度的神情,却并没晕厥过去,系统那原本单纯的机械音里竟隐约间流露出一分人性化的疑惑和欣喜来。 “心灵手巧系统旨在培养宿主学习琴棋书画、女红管家、厨艺规矩,引领宿主成为人人称赞的端庄秀丽、雍容华贵、秀外慧中的世家贵女。” “这不就是在培养贤妻良母嘛!”林初夏撇嘴,和圈子里那些“挂羊头卖狗肉”的做法有什么区别?! “贤妻良母系统是我的妹妹,旨在培养宿主成为‘出得厅堂,入得厨房’,人人称赞艳羡的世家宗妇。如果宿主想往这方面发展,也是可以的。” “不了!”林初夏干脆利落地拒绝道,对于凭实力单身的她来说,宁愿死,也不会选择去做一个所谓的贤妻良母。 “那么,宿主要绑定系统,重回少年时代,弥补心中的遗憾吗?” “如果我拒绝呢?” “宿主会在阳台上醒过来,周围的景物没有任何变化,也不会记得刚刚发生的一切。” “但,如果宿主绑定了系统,只要完成任务,就能得到很多奖励。” “任务分琴棋书画女红管家六大类,系统不强求宿主掌握并娴熟运用每一项技能,只需宿主挑中其中一项技能专心练习,进而达到宗师级别即可。” “不过,如果将人的天赋分为十等,那么,宿主在女红方面最优,在管家方面最差,建议宿主往女红一道发展。” “宿主不是喜欢书法绘画、诗词歌赋吗?只要按时完成女红的日常任务,系统将开启相应的课程,为宿主请来世界级大师授课。每完成一个任务,将会给予丰富的奖励。如果接下任务后,中间因为某些意外原因没有完成,或者临时取消,也没有任何惩罚。” “如果宿主的女红技能闻名乡、镇、县、市、省、国家和世界,系统将奖励相应的材料。乡镇级奖励普通材料,县市级奖励贵重材料,省国家级奖励稀罕材料,世界级奖励传说材料。” …… “好处多得数都数不尽,绑定系统后,只有好处,没有坏处。宿主需要付出的,只有永不懈怠的努力……” “可以绑定,但,能不重生吗?” 如今的林初夏,有房有车有存款,不到四十岁,就赚到了很多人辛苦一辈子也赚不到的钱,正准备提前退休,过上“悠然见南山”的舒爽惬意生活,又怎会选择重生?就为了所谓的砍号重修、大佬装萌新、扮猪吃老虎、一路打脸一路爽? “你们人类不是有这样一句话嘛?——出名要趁早。” “同龄人中,我是最成功的。”这是林初夏独有的自信,就如同她从不避讳和人谈到自己的年纪,更早早就看淡了生老病死般。 “在普通人中,宿主确实很成功,但,宿主奋斗到的终点,不过是一部分人的起点。”系统一板一眼地道,“宿主,摸摸你的良心,你就真得喜欢这样‘得过且过’的日子吗?你就真没想过,倘若易位而处,你能利用那些人脉资源,做下一份多么庞大的事业吗?” 林初夏:“……”瞎说什么大实话呢?! “宿主,你这一生,就真没什么想要弥补的遗憾?就真没想过,如果能重来,你会变成什么样?你的家人又会过上什么样的生活?……” 看似一些普通寻常到极点的话,却分明带上了一个个钩子。 林初夏深吸了口气,忍不住地摸了摸胸口,虽依然一脸的云淡风轻,但,不用系统特意点明,她也敏锐地感觉到自己可耻地心动了! 她想回到少年时代,考高中,上大学。 她想帮助老妈逃离没有收入,愁苦又憋屈的家庭主妇生活。 她想亲近那些真正关心自己的亲友,摒弃那些打着“为你好”旗号,实则满满私欲的亲友。 她想督促小弟考上心仪的学校,交到真正的知己好友,不用早早就步入社会,被人蛊惑着学坏,最终,年纪轻轻就得了重病去逝。 …… 她想要斩断一切噩梦的源头,想要一个崭新又强大的人生。 呼吸变得急促,眼神变得热切,脸上满是兴奋和激动,心跳变得越来越快,仿佛下一刻,就会从胸膛里蹦出来般:“好!” 简简单单一个字,却用尽了全身的力气。 “系统绑定中……” 时空的大门,就此打开…… **** 新书上传,打滚求收藏,求推荐~~~ 第1章 “心灵手巧”系统 淋沥沥的雨,连绵不断地下了一个月,到处都是湿辘辘的,阴沉沉不见阳光的天色,无端地让人心情阴郁起来。 撑着一把黑伞的林初夏,走在柏油铺就的路上,透过重重雨雾打量着街景,只觉得那些已经埋藏在记忆长河里,早已在残酷的岁月和忙碌的生活中一日日变得疏离淡漠起来的景色,蓦然间就变得鲜活起来。 那感觉,怎么说呢? 就仿佛一张黑白老旧的照片,不仅被人珍之重之地擦拭过,还上了色,更重新保养了一番,焕发出让人赞叹惊艳的勃勃生机来。 感应到了林初夏的情绪波动,脑海里传来一道欢快的声音:“宿主,已摄录存档,需要调整为绣样吗?” 林初夏嘴角抽了抽:“不要。” “宿主,你什么时候开始做任务?”系统的声音里有着浓浓的无奈,谁能想得到,林初夏竟然是个“翻脸就不认账”的人呢?瞅瞅,这都重生多久了?大半个月了啊! “我这不是出门了嘛!”林初夏在脑海里回复着聒噪的系统,还不忘记给对方吃一枚定心丸:“明天就开始做任务。” “宿主,我只是想提醒你,你们人类有这样一句话——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我生待明日,万事成蹉跎。” 林初夏再次安抚道:“放心,答应你的事情,我一定会做到的,我这个人还是很守诺的。” “宿主,这句话,你已经重复了大半个月了。” 如果系统能够拟人的话,此刻,肯定是宽面条泪,满脸幽怨地瞅着林初夏了,就指望着瞅得久了,能激发起林初夏心底哪怕一丁半点的愧疚心。 “没办法,谁让你非说什么‘出名要趁早’,将我掳到了这个时候呢!” 15岁的林初夏,还处于人生的“啃老”阶段。 ——虽没达到“身无分文”的穷困程度,但,翻遍所有能藏钱的地方,全部存款加在一起也不到两元! 两元钱,能做什么? 也就买两根娃娃头,坐车去一趟镇里…… 这种情况下,重生而来的林初夏,除了捋起袖子埋头写稿赚钱,还能做什么? “宿主,请不要为自己的懒惰找借口。”系统一板一眼道,“如果宿主有仔细研究过任务的要求和奖励,就会明白刷日常任务,才是一条最方便快捷的发家致富之道。” “统啊,你瞅瞅,你都发布了些什么日常任务给我?被套?衣服?窗帘?围幔?”林初夏忍不住地翻了个白眼,“就算你给再多的奖励,但,在没有起步资金的情况下,一切也都是‘镜花水月’,当不了真的!” “宿主,除了这些,系统还有发布做手帕、荷包和鞋垫之类的任务。如果宿主不是那么好高骛远,早就通过刷这些小任务积攒到了做被套、衣服和窗帘等大件物品的材料。” “没办法,谁让我有强迫症呢!”林初夏摊手,耸肩,一脸的无奈,“要么不做,要么就全部刷完。如果挑挑捡捡地做任务,不仅影响心情,也会养成一个‘柿子捡软的捏’的不好习惯。” “手工这玩意儿,虽然有‘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的说法。但,有没有认真地做,却是一眼望去就能感知到的。我不想辛辛苦苦做出来的东西,到头来,却连自己都没办法糊弄过去。” 系统:“……” “你要知道,我们人类还有这样一句话——磨刀不误砍柴功。” 将系统怼得说不出话来后,林初夏又毫不犹豫地使出“打一棍,再给颗枣”的做派,娴熟地劝说宽慰起系统来。 作为一个重生者,不,应该说是作为一个学霸,哪能容忍自己变成一个学渣? 尤其,在心灵手巧系统可以无限制地刷日常任务,积累升级所需的经验,同时,还能额外开启名师讲堂的情况下! 至于旁的什么? 比如说,系统并不能进行传说中的醍醐灌顶,让她一下子变得心灵手巧起来,而是需要她在日常生活中进行大量的学习训练,积攒到一定的经验值后,系统才能提升她的属性点。 比如说,系统能够拍照、录制漂亮的风景人物,存为特定的材料,启发她在女红方面的灵感。 比如说,系统提供的资料只能她一个人学习,不能拿出来给别人…… 这些种种要求,林初夏毫无芥蒂地接受了,并打心眼里觉得自己占了大便宜。只因,系统额外开启的名师讲堂所需的时间,正是她每天做女红的时间。 也就是说,她做多少小时的女红,就能在睡眠状态下学习多久时间。 相当于其它的人一天24小时,刨除吃饭睡觉的时间,真正用来学习的时间最多不过14小时,少则不到10小时,而她只要积攒到足够多的时间,就可以24小时不间断地学习! 最最重要的是,别人上的是普通老师的课,她上的是全国甚至全世界的名师讲堂。 这种情况下,学渣都能蜕变为学霸,原本身为学霸的她,不就能顺势攀爬一下学神的巅峰?! …… “文溪镇初级中学。” 看似一派闲适淡然,然而心里却满满兴奋和激动,更不由自主地畅想了一下自己美好又远大未来的林初夏突然驻足,抬头打量起面前这两扇在当年看起来颇为威严肃穆,处处彰显出一种传承近百年名校厚重历史感的大门来。 那些年,为了提高升学率,文溪镇初中开始了一场轰轰烈烈的挑选尖子生,组成一个初三联合班,或者应该说是精英班的活动。 而,被挑选的,则是各个乡镇学校初二年级期末考试总成绩前十名。 当年的她,临场发挥得不错,考到了第五名…… “林初夏!” 独属于“暑假、雨天、校园”特有的静谧氛围,就此被打破。 接着,出现在林初夏面前的是一个同样撑着黑伞,梳着马尾,穿了件粉色碎花衬衣,下面配了条银灰色健美裤的年轻姑娘。 此时,她正一脸惊喜地看着林初夏:“你也是来拿成绩单的吧?” 不等林初夏回话,她又“劈里啪啦”地冲林初夏一通埋怨:“暑假你去哪里了?我每次去乡上都看见你家关着门,想找你玩都不成……” 第2章 我们是好朋友嘛! “云芳。” 林初夏抿唇笑了笑,非常地贴合当年她那安静内向的人设。然而,如果可以的话,她却想甩自己一耳光! 当年的她,究竟有多瞎?才会看不出所谓“好朋友”眼底的羡慕嫉妒?就如同暑假期间,她一直待在家里,开着门窗,却一直没有等来所谓任何人的寻找般! “宿主,这就是你的好朋友?啧啧……”系统突然出声,“套用你们人类的话来说,叫什么来着?终日打雁,却反被雁啄了眼?” “曾经的好朋友。” 前世今生,林初夏都不觉得自己是聪明人。当然,更不会是个被人卖了,还帮着对方数钱的蠢货。真要说的话,不过是年少时一心铺在学习上,才会疏于观察周围的人心动向,从而差点就犯了“识人不清”的错误。 “初中毕业后,我们就再也没见过面。” 而,这一世,如果她不来学校拿成绩单的话,她们之间的关系,也依然会延续上一世的轨迹。 系统若有所思:“原来,这就是你们人类常说的‘塑料闺蜜’!” “林初夏,云芳。” 突如其来的呼喊声,打断了云芳的喋喋不休,也令一边听云芳絮叨,一边分心和系统闲聊的林初夏,下意识地循声望去。 唤住两人的姑娘约摸十七八岁,穿了件粉蓝色及膝连衣裙,戴了顶白色遮阳帽,黑色的头发绑成两条马尾瓣,辫尾点缀着蝴蝶结。 “代霞,你也是今天来拿成绩单?” 云芳笑着和对方打招呼,那笑容竟犹如晴空暖阳般,驱散了周围夏雨带来的凄冷阴郁感,让一旁保持着安静聆听姿态的林初夏,那一片淡然的眼底也不免浮现一抹惊诧。 这样的云芳是她从没见过的,或者,前世的她确实太过心大,才没留意到这些? “远远的,我就看见你们了。” 代霞笑了笑,看向虽然撑着两把雨伞,却在雨中肩并肩,手挽手,显得特别亲昵的林初夏和云芳的眼眸里浮现几分羡慕。 “早就听说你们从小到大都是同学,关系特别好,这次又一起参加了中考,肯定是准备继续做校友吧?” 虽是问话,却带上了几分肯定。 “我们是好朋友嘛!” 云芳笑着勾住林初夏的肩膀,全然不顾这番动作,让两人的伞在大力的触碰下,伞面上那些积聚了许久,却并未滴落的雨水,犹如被打开闸门的洪水般倾巢而出,往两人的肩膀和衣裙坠落。 措手不及之下的林初夏,差点就顺势捉住对方的手臂,给对方来一个极为犀利的过肩摔了。 幸而,关键时刻,她克制住了自己那蠢蠢欲动的手臂,笑着摇头解释道:“我们都准备‘女承父业’。你呢,毕业后,有什么打算?” 在不熟悉的人面前,将皮球踢回给对方,从而不露痕迹地套出更多信息,并进一步检验这其中是否有自己疏忽掉的地方…… ——这是以往一向心大的林初夏,在社会里沉浮数年后,由一个初入职场,处处被人针对算计的菜鸟,变成举手投足间就将一应阴谋诡计化为乌有,颇有几分气定神闲感觉老鸟后悟出来的道理。 “代霞那么好的成绩,肯定是去读卢水中学啦!” 云芳不仅截住话头,还一脸震惊和不可置信地看着林初夏,就差没直截了当地挑明“知道你平日里不太关注这些,但,也不能才毕业,就将这么重要的事情忘记了吧”? 对此,林初夏笑而不语。 然而,若有那熟悉她性子的人在这儿,就会发现她脸上虽笑着,但,笑意并不达眼底。甚至,真要说的话,眼底还一片彻骨的冰凉。 代霞迅速地抬头,看了林初夏一眼,然后,佯装若无其事地移开视线。笑了笑,正准备说些什么,却突然听到身后有人唤自己。回过头,发现是自己班里的同学后,就也和对方挥手示意。 接着,代霞又朝林初夏和云芳摆了摆手:“我去找班主任拿成绩单了,你们也快去吧,今天可是最后一天了!” 林初夏笑着冲对方点了点头,确实,不是她的错觉,这位姑娘并非一心向学,只点亮了智商,而没点亮情商的“傻白甜”。 只可惜,她们永远不可能做朋友。 “宿主,我感觉到你的情绪不太对……”系统瞬间就化身老母亲,苦口婆心地劝说道,“想要成为一个名传千古、流芳百世的大家,在开阔眼界、增长阅历的同时,也要拓展心胸……” “你想多了。”林初夏微眯双眼,看着和同学谈笑风生,实则却享受着众星捧月待遇的代霞的身影,彻底消失在视线里后,才意味深长地补充道,“她可不仅仅是‘既得利益者’呢!” “宿主,你会不会弄错了?”听出林初夏话外之意的系统,不解地问道,“她的智商比你还要低,也就情商比你高那么一点点。心思虽不那么纯粹,却也没有阴暗到跟魔鬼似的。怎么可能做出那种撺掇父母夺人名额、毁人前途的事情来?” “统啊,人类的世界是很复杂的。而,人心,也是这个世间最不可琢磨的……” …… “天啦,最后一天……” 同样将这一幕尽收眼底的云芳,眼神微闪,嘴里碎碎念了几句,仿佛只是单纯地抱怨,又仿佛只是随口一说般,搭在林初夏肩膀上的手臂却微微用力,带着林初夏往教室方向而去。 “幸亏我们今天都来学校了。错过今天,别说初中毕业证,就连初中成绩单都没有了!到时候,说出去,谁相信我们考了那么高的分数?别说卢水中学,就是镇中学的直升都不行了!” “我就纳闷了,学校为什么不将成绩单寄回乡初中,就连电话都没打一个,合着我们这些参加中考的人,就注定会放弃读高中,只去读中专和中师呢?” 林初夏本想挣开云芳的手臂,不过,介于二十多年前的记忆,尤其,眼前这座她只待了一年学校的记忆,她确实早已抛到九霄云外去了。 因此,在找不到班级,不记得班主任的模样,更不记得其它乡镇挑选到文溪初中联合班同学模样的情况下,她也只能认命地由着云芳带自己东拐西绕,在十多分钟后抵达教室。 第3章 女红:蓝色纸巾袋 收了伞后,林初夏从挎包里拿出一个布袋子,取出几张被叠成三指大小的卫生纸,递到云芳面前。 “这是什么?” 云芳下意识地接过纸巾,目光却不由自主地停留在布袋上。 这是一个淡蓝色的布袋,只有她半个巴掌大小,上面绣着荷塘月色的图案。在这暴雨过后却依然难免有些闷热的天气里,竟莫名地给人一种沁凉清爽的感觉,让人忍不住就一看再看,心里也不由自主地生出一种恨不能抢过来,占为己有的贪欲。 “纸巾袋。” 九十年代的小镇里,不论大人,抑或是小孩,包里常备的并非使用起来特别方便快捷又干净卫生的纸巾,而是不知用了多久,洗过一次又一次,却从没除过菌,或者干脆就是十天半个月才洗一次,脏得完全看不出原本颜色的手帕。 直到现在,林初夏都没办法忘记重生回来的那天,在吃过午饭,身体自动自发地从衣服口袋里翻找出手帕后,她被上面洗涮了无数次,却依然有些斑驳痕迹的样子给吓懵的场景。 后来呢? 当然是毫不犹豫地翻箱倒柜,找出一摞大大小小的布头后,又在系统的帮助下,挑了这样一块特别适合盛夏使用的布头,又按照系统提供的绣样,花了大半下午的时间做了一个纸巾袋。 虽然系统提供的经验值少得可怜,就连她耗费了许多心血和精力才做成的纸巾袋,也被系统吐槽得一无是处,甚至冷漠无情地拒绝了她将这个纸巾袋变成日常任务的要求,但,做纸巾袋用掉的四小时,却顺利地开启了相应四小时睡眠状态下的名师课堂,也让她真切地意识到了系统的另外一个用处! “阿姨给你做的吗?”云芳学着林初夏的动作,微微低头,将卫生纸摊开,一一地擦拭起头发、脸上和身上沾到的水珠,眼底却浮现一抹沉思。 林初夏点点头,并不意外云芳会做出这样的猜测,更没有解释或澄清的想法,只是一脸随意地看向讲台上被七八个同学包围住的老师。 “阿姨对你真好,真羡慕你!” 看似十来岁天真单纯小姑娘随口一说的话语里,有着淡淡的嫉妒和感慨。而,更深一些的却是只有经历人心倾扎,并拥有敏锐洞察力的“老油条”才能察觉到的恶意。 “我去拿成绩单了。”丢下这句话就往讲台走去的林初夏,毫不犹豫地漠视了后背那道灼热中又带有淡淡阴凉感的视线,往前迈去的脚步更是没有丝毫的停顿。 云芳眉头微皱,心里浮现一抹不好的预感。不过,下一刻,她就将脑袋里这抹诡异却又莫名的感觉抛到一旁去,只是专注地、认真地、痴迷地看着人群中犹如一个小太阳般,散发出耀眼迷人光芒的徐建军。 从老师手里接过成绩单和毕业证的林初夏,无意中的一个回眸,恰好看见了这一幕。不由嘴角微勾,特意放慢脚步,走到云芳身旁后,才佯装顺着云芳的视线,望向讲台上那“里三层,外三层,团团将老师包围在中间”的盛况。 “你在看什么?” “啊?”云芳小声地惊呼一声,轻拍胸口,张嘴就埋怨道:“林初夏,你不知道‘人吓人,吓死人’吗?” 林初夏并未错过云芳眼底那抹一闪而逝的紧张和忐忑,愤怒和不甘,摊手,耸肩,一脸的无奈:“我哪里知道,你竟然会在这样吵闹的教室里发呆呢?” 顿了顿,林初夏又仿若漫不经心,又好似意味深长地问道:“对了,你刚才在想什么?” “没什么。”云芳含糊地说道,冲林初夏摆手,“我去领成绩单了,你等我一下。” 林初夏点点头,笑眯眯地看着云芳一脸矜持地走到了讲台上,从老师手里接过成绩单和毕业证后,还和依然停留在讲台上的同学你一言我一语地闲聊起来。 这期间,云芳不止一次有意无意地看向徐建军。而,目光里流露出来的欢喜和爱慕,不知道其它人有没有看出来,总之,上一世的她是没看出来的。 …… 十多分钟后,云芳虽有心继续留在讲台上,到底还是年轻脸皮薄,再加上一茬又一茬来找老师的同学,将讲台围得密不透风。哪怕外面狂风暴雨,教室里却依然感觉不到多少凉爽的气息。 于是,最终,在徐建军离开了好几分钟后,云芳才按住满腹的急切渴望,一步三挪地离开了讲台。 整一幅“恋恋不舍”的模样! “林初夏,我能看看你的成绩单吗?” “行呀!”林初夏应得那叫一个干脆,将成绩单递给云芳的同时,嘴里也问道:“你的成绩单,也能给我看看吗?” “当然!”云芳接过林初夏递来的成绩单,也顺手将自己的成绩单递给林初夏。然后,她的目光就仿佛胶着般,半晌都没办法从面前这张薄薄的纸上移开了。 语文98 数学95 英语93 物理91 化学92 生物97 政治90 …… 一连串的90分,让向来自诩成绩好,每每都能在这一块稳压林初夏一头,在面对林初夏的时候,很有几分高高在上优越感的云芳,也都忍不住酸溜溜地问道:“林初夏,你怎么考得这么好?” 语文只差两分,就到满分,这也正常。 毕竟,林初夏的语文成绩一向好,作文更一直都被老师拿来当范文,在上课的时候念出来,用来鼓励班里其它的同学向林初夏学习。 但,数学呢? 差五分,就到满分! 这个分数,真没什么猫腻? 要知道,这些年,林初夏的数学成绩一直在七十分左右徘徊。就算上了初中,遇到一位特别有教学经验的老师,再加上几年来有所针对的练习,也不可能就突飞猛进到如此程度! 最最重要的还是英语! 旁人不知,但,她还能不知道,林初夏对英语的厌恶,那是发自骨子里的。 这也正是林初夏从初一开始学习英语后,再如何地死记硬背,别说开口说一些最简单的日常会话,就连考试,也是老师看在林初夏父母的面子上,抬抬手给了个及格的分数。 偏偏,这种情况下,林初夏的英语,竟然比政治还要高! 要知道,在学校里,林初夏的记忆力,那是公认的强悍。哪怕每每见到林初夏就摇头叹息的英语老师,在谈到林初夏那看过两三遍就能拼写的记忆力,也是必需要翘着大拇指,发自肺腑地夸赞几句的…… 第4章 你要去读哪所卫校? “宿主,你都重生了,为什么还要受困于过往的痛苦回忆里?” “统啊,你不知道,这世间,很多事情能放下。但,一些事情却会在岁月的长河里,时光的流逝中‘历久弥新’。” “那样的伤害,让人永远也无法忘怀。” 系统:“……” “你知道,我爸是怎么说的吗?”不知为何,在这一刻,林初夏突然就有了倾诉的想法,“他说,我成绩特别差,连三流高中都考不上,所以,只能花个两万块钱,供我读个中专。” “宿主,这是你亲耳听到的吗?” 系统忍不住扒拉起自己探查到的消息来,据它所知,九十年代的中专中师生们,毕业后都是包分配的,因此,录取分数线远高于当地重点中学。不仅农村学生,就连城市学生,也大多都会优先报考中专或中师。 毕竟,只要拿到录取通知书,就会是板上钉钉的“铁饭碗”。而,三年高中读下来,如果没考上大学,那岂不是鸡飞蛋打?退一步来说,就算考上了,谁敢肯定毕业后,政策不会有变化,大学生依然包分配? “我老妈说的。”林初夏抿了抿唇,系统的想法,她也知道。也正因此,这件事才会成为她的一个心结,“她听到我爸跟人聊天的时候,对方问起我的情况,我爸就这样跟人说的。” 系统:“……!!” “宿主别伤心,现在,你的命运已经掌握在自己手里,谁也不能左右,哪怕对方是你的父母长辈!” “而且,你还有我,我会竭尽所能地帮助你。” “只要你勤刷日常任务,多触发支线任务,就能兑换足够多的能量点,改变自己的属性,从此走上人生巅峰,成就‘今天的你对我爱理不理,明天的我让你高攀不起’的伟大梦想!” 林初夏:“……” 虽然,因为云芳那句突如其来的问话,勾起了林初夏那些久远的回忆,导致她的情绪难得地失控了一会儿,从而被系统捕捉住,又被系统在耳旁疯狂地念叨了一堆“刷任务”的好处,但,这并不代表她就没察觉到云芳那看似好奇疑惑的问话里隐藏着的嫉恨。 “运气比较好,考试前做过的几个题型,这次刚好就全部考到了。” “真好……” 云芳低语几句,微垂的眼睫快速地抖动着,很快,就又恢复到往日里的平静淡然。然而,放在身侧的双手,却不由自主地紧握成拳,修剪整齐的指甲深深地陷入手心。 “你要读哪所卫校?” 不等林初夏回答,云芳又笑道:“你会试的成绩就很好,毕业考试的成绩更好,中考成绩肯定也不错。到时候,就只有你不想去的卫校,没有你不能去的卫校呢!” “这可不一定呢!”林初夏佯装没发现云芳的小动作,苦笑着摇头,“今年中考比去年难,也不知道我今年能考多少分。” “我就怕,我爸高估了我的成绩,填志愿地时候,全部填的国家级中专,连个市级中专都没有。到时候,我就真连读个书的地方都没有了!” “你竟然让你爸填志愿?” 云芳惊呼一声,仿佛第一次听到这个消息般,看林初夏的目光,就像看初来地球什么都不懂的外星人。 一石激起千层浪! 瞬间,教室里喧杂吵闹的氛围一静,所有的人都纷纷抬头,往两人所在的方向看去,目光里有着浓浓的震惊、感慨、同情和嘲讽…… 沐浴在众人视线里的林初夏一脸的坦荡,漫不经心地和众人回望,仿佛将自己的未来前途全部交托给父母的那个人,并非她自己似的。 到底是十来岁,没出社会,虽谈不上什么天真单纯,却也心里没多少弯弯绕绕的年轻人。因此,哪怕,他们心里有着再多的震惊和不可思议,但,在林初夏不闪不避对望过来的澄澈清冷目光里,最终,还是默默地收回视线,又继续和身旁的同学朋友探讨起自己的学业和未来。 云芳依然在絮叨着,一幅苦口婆心为林初夏着想的模样。 “林初夏,未来是属于我们的,掌握在我们手心里,你想做什么,不想做什么,都必需要跟父母家人商量好,不能像个棋子一样由着他们摆布……” 不管云芳这番话是否肺腑之言,又暗含多少看笑话的挑拨之意,但,不得不说,这番话,有理有据,真正当得起“话糙,理不糙”的评价。 前世,林初夏用了整整五年时间,证明自己确实不是学医的料。 而,今世嘛?她却是不打算去读卫校的,所以,那几个志愿都是哪些学校,又有什么关系? 等到云芳的激愤劲儿过去后,林初夏才笑着问道:“云芳,你报了哪些中师学校?” 云芳张嘴就说了几个,直到最后一个才是市中师。 前几所学校的情况林初夏并不清楚,但,单由云芳提到这些学校时不自觉流露出来的向往和期盼,就可以推测出这几所学校的真实情况。 ——要么就是国家级中师,要么就是部级中师。 但,前世,云芳是被市中师录取的,不论师资力量,再或者就业前景,都和省级中师都有着很大的差距,就更不用说部级和国家级了! 这其中,究竟有什么原因,林初夏不知道,也不打算知道。 “林初夏,我刚才和几个同学约好一起聚餐,顺便联络下感情,你要和我们一起去吗?” 看似郑重其事的邀请话语里,却隐约流露出几分不情愿,再配上云芳脸上那抹不自知的紧张和不安,结合云芳那有意无意扫向和几个好朋友闲聊,偶尔也会看向两人所在地的徐建军一众人的视线,让林初夏忍不住地“脑洞”大开。 该不会,云芳准备告白吧? “不了……”林初夏缓缓地说道,将云芳那陡然间就放松的身体和忍不住欢喜激动的神情尽收眼底,“我有点事,要去县城一趟,等下次有机会再聚。” “那行!”仿佛觉得自己应得太爽快,没有一点分离的伤感,云芳又忙不迭地补充道,“你去忙你的,我会跟他们解释的。等下次约好时间,我再叫上你。” 林初夏点点头,和云芳告别后,就撑着伞,特别潇洒地离开了。 第5章 省城,我,又来了! 目送林初夏的身影彻底消失在自己视野里后,云芳才深吸了口气,按住满腹的兴奋和激动。然而,那“砰砰”剧烈跳动的心脏,却不仅又一次没听从她的指挥,相反,随着她和徐建军的距离拉近,竟如同锣鼓般在耳旁大力地敲打着。 “轻轻地我走了,正如我轻轻地来,挥一挥手,不带走一片云彩……” 处于变声期的男生,特有的几分“鸭子”般粗嘎调侃声,在徐建军耳旁响起,伴随而来的,则是对方那揽在徐建军肩膀上,笑到兴致高昂处时,也带动着徐建军的身体跟着抖动起来的狂猛动作。 “军子,早就告诉过你‘机不可失,失不再来’,瞅瞅,你将希望放在云芳身上,如何?哈哈哈……” “军子,你真可怜啊……但是,我并不同情你……” “爱在心中口难开啊……嗷……军子,你干啥打我?” “行了,走,走,吃饭去!” 徐建军虎着一张脸,捏着拳头,将关键时刻就只知道拖后腿,再或者调侃打趣自己,没一点“兄弟爱”的家伙敲打了一遍后,才颇有几分江湖义气风范地挥一挥手,宣布道:“街尾那家烧烤店,走起!” 众人忍不住欢呼雀跃起来,那声音之大,连讲台上正和学生分享县市各大高中学校情况的老师都惊动了,就更不用说那些“里三层,外三层”的学生了。 不过,几人完全不在乎。甚至,还在众人那带上了几分艳羡的视线中,走出了六亲不认的步伐。 往前走了几步,却被包括徐建军在内的众人有致一同地忽略掉,最终,被晾在原地的云芳,想到刚才那几人嘴里说的话,脸色忽青忽白,忽红忽黑,最后,停留在一种让人见了就觉得“碜得慌”,完全不敢直视的阴郁上。 ****** 大多数人重生后,第一件事,就是赚钱,林初夏也不例外。 当然,按照“滚雪球”的理论来说,在这之前,得先有一笔启动资金。 这,也正是今天,林初夏选择县城的原因。 ——想要在最短的时间里,撰取到一笔谈不上多庞大丰厚,却也扎扎实实能震惊到家人,进而开拓事业的“第一桶金”,最简便快捷的办法,莫过于买彩票和捡漏。 然而,林初夏从不相信“天降馅饼”“一夜暴富”之类带上了些玄幻色彩的故事。因此,上一世的她,从没关注过彩票、古董和赌石等方面的消息。这一世,也只能摒弃这些“暴富”的方式,选择“卖点子”这种另类的方式。 如果说,来县城之前,林初夏是意气风发、斗志昂扬,准备找一家服务厂,卖港城新流行起来的烫印着各种图案字符的T恤衫这个点子,那么,当她走在县城最繁华的街道上,见到人群中穿着各种颜色图案T恤衫,下面或搭长裙,或搭牛仔裤,从某方面来说,也算是走在时尚尖端,引领一个时代潮流的年轻人后,就忍不住一声长叹。 “统啊,可惜了我煞费苦心想的赚钱点子……” “宿主,你们人类不是有这样一句话嘛?——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行万里路不如阅人无数,阅人无数不如名师点悟。” “……”林初夏抹了一把脸,既然卖不了点子,那么,就没必要继续在县城闲逛了。 做了决定后,林初夏就转车到市里,再坐上了开往省城的火车。 九十年代的火车,还是后世人曾无数次吐槽过的绿皮火车。 尽管上车前已经做了充足的心理准备,但,真见到乘客几乎塞满整个车厢,连点走动的空隙都没有,空气中更是弥漫着各种味道的火车,林初夏还是忍不住皱了皱眉,下意识地拿出手帕,掩住口鼻。 如果可以的话,林初夏还真想仗着个子的便利,像条滑溜的鱼儿一样,穿过重重人群,直到顺利抵达开着窗户的茶水间。 可惜…… ****** 两个半小时后,火车顺利到站。 这一站,也是终点站,火车上的乘客,如涨潮的海水般疯狂地冲上站台。 林初夏特意落在最后,待到走出站台后,望着蔚蓝的天空,呼吸着新鲜的空气时,她忍不住地抬起双手,做了一个拥抱的姿势:省城,我,又来了! “妈妈,你看,那个姐姐,她在做什么呀?” “姐姐坐了很久的车,身体有些不舒服,在做舒展筋骨的运动。” 软萌可爱的小姑娘,和二十来岁,初为人母,却对女儿有着极强耐心和包容心的妇人,手牵着手,一派的温馨和睦。 在撞上林初夏看过来的视线后,母女俩还不忘记冲林初夏点头、微笑示意。 林初夏回了一抹浅笑,就背着包,轻车熟路地走到站外,找寻起公交车来。 虽然,上一世,林初夏只在省城待了一年,但,四年后的省城,和现在并没多大不同。 这是因为省城受制于周围连绵起伏的高山,不能和其它的城市一样,用最省钱省力的方式将交通运输这一块发展到极致,从而吸引到更多的投资者,而加快城市的发展轨迹。 当然,这也和本省的人天性里的懒散和悠闲的生活态度有关。 这种情况下,大多数人对港城等地的流行趋势不那么热衷,就更不用说所谓的“下海”潮了。 不过,即便如此,穿梭在熟悉的街头巷尾,寻找各种发财致富先机的林初夏,依然不止一次地感慨:虽说,机会总是留给有准备的人。但,其实,这世间,更多的人却是擅长创造机会,捕捉机会。 饭店、服装、鞋帽、饰品店…… 一路走来,林初夏只觉得眼睛都不够用了:原来,上一世,她竟然错过了那么多! 果然,老话说的对——心有多大,舞台就有多大。 而,制约一个人梦想大小的,往往又和眼界阅历有关。 见识少了,就会在自己都不知道的情况下,成为那只可怜的“井底之蛙”,最终被残酷的岁月淘汰掉。 就如这些或大或小,或精致奢华,或低调却并不简朴店铺的老板们,就是第一波捉住先机的个体户。 他们一般在八十年代初期,就敏锐地感知到了“市场经济”这句口号下蕴含的巨大商机,毫不犹豫地掏空家底,又东拼西借凑齐了第一笔资金,投入到自己选择的事业上。 在尝到了甜头后,又加大了各方面的投资,从而在九十年代中期,顺利地成为几家甚至几十家连锁店铺的主人。 这就是所谓“第一个吃螃蟹”的效应。 现在,林初夏不仅错过了84年的工人下海潮,也错过了92年公务员下海潮,而,第三次的潮流在98年,和互联网有关。 但,重生前,林初夏就与这个行业没多大关联。 此次,重生在96年,作为一个才满15岁的小姑娘,她也不可能携带大笔资金贸贸然南下,做所谓的投资互联网巨头,之后就能全程“躺赢”的梦想。 不,或者,应该说是空想。 毕竟,眼下,别说一大笔巨款了,就连交学费的“第一桶金”都没挣到手呢! 第6章 计划:做手工品赚钱 “宿主,建议你抽出时间,认真地、仔细地研究下系统规则。” “统啊,咱们是不是伙伴?” 乍听之下,系统这句话,就和往常劝林初夏刷日常任务时威胁利诱的语气一般无二,但,在这一刻,林初夏却敏锐地感知到了几分不对劲。 “是伙伴,就应该坦坦荡荡,不遮掩,不来虚的。” “宿主,你们人类不是有这样一句话嘛?——耳听为虚,眼见为实。”系统道,“你做一次日常任务就清楚了。” 林初夏:“……” ****** 十五分钟后,林初夏看着眼前这幢足有八层高,来来往往的人络绎不绝,打眼望去就知道生意极好的批发市场,笑了。 “统啊,来,帮个忙,扫描下这幢楼,建个模,再做个每家布匹材料价格和质量的对照表。” “对了,顺便察探下哪家有布头卖。” 说话的同时,林初夏从挎包里拿出一张纸,上面密密麻麻地写满了字,最上面一排赫然是“采购清单”四个大字。 “比对着这份资料来,如果能再顺便提供下老板的信息资料,那就更好了!” “本系统不具备此项功能,请宿主自行探查。”系统一板一眼道。 “介于宿主有这方面的强烈需求,建议宿主勤刷日常任务,努力提升等级,赚取到足够多的星币后,开通商场进行购买。或通过做支线和主线任务,来获得相应的奖励。” “你们竟然有商场?咋都不吱一声的?” 林初夏眼前一亮,手指更是痒痒的,作为一个购物达人,她每天必刷各大购物APP。碰上节假日大促销活动,比如说,三八、六六、九九和十一这类大促销活动时,就会忍不住剁手的欲望,往购物车里加一件又一件东西。 当然,为了满折减的活动而凑单,甚至做些详细的购物清单之类的举动,更是不能少。 即使,她很会赚钱,不差那么点优惠,完全没必要将时间浪费在这些事情上。但,套用这样一句话来形容她,也不为过。 ——她享受的不是优惠打折之类的快乐,而是这个计算加购物过程带来的快乐。 “你要是早说了,说不定,我现在已经靠刷日常任务买了很多东西了!” “宿主,你们人类有这样一句话——不会说话,就不要说话,否则,一开口,就暴露了你的智商。” “统啊,咱们有话说话,不带人参攻击的啊!” 系统冷漠又无情地扔了张截图过来,赫然是十七分钟之前的——“宿主,建议你抽出时间,认真地、仔细地研究下系统规则。” 林初夏:“……”近四十页A4纸,上面挤满了比蚊子大不了多少的字,谁能耐下性子来认真研究琢磨个透彻? “统啊,我肯定不是第一个,也不是最后一个不看系统规则的人。” 林初夏撇嘴,说话的功夫,已经进了批发市场,左顾右盼地打量起里面的东西来。 “跟你们老大提个建议吧,旁的不说,将这套规则精简一些,不要整得像‘老太婆的裹脚布’一样又臭又长,随便拎起来甩两下,出来的都是让人恶心呕吐的酸水臭水……” “宿主,最开始的规则是四百页纸。经过一代又一代宿主的建议,已经缩减到三十六页,不能再减了,否则,将会出现语法不通或文字上面的误导效应,对宿主和系统都不好。” 林初夏:“……” ****** “杨姨,这几包珠子、布料和丝线,我都要了,你能不能再便宜一些给我呀?下次我还会再来你这儿买的……” 是的,作为一个“手工达人”,自重生后,林初夏就将“做手工品赚钱”的计划提上了日程。 即便,这段时间里,她忙着攒事业启动所需的“第一桶金”,而没时间刷系统要求的日常任务,更没研究过系统的相应规则,但,这并不代表她就没有琢磨过系统的功能。 ——就像冰箱、彩电、电脑和手机等电子产品刚刚推出来的时候,配套的那本厚厚的说明书,也没多少人会仔细翻看。最多,就是对照着目录索引学会开机、关机和相应的一些常用功能键的操作方法。 而,今天,抵达省城,挑最繁华的街道和店铺逛了一圈,结合后世的见识和阅历,林初夏的心里就勾画了数款饰品。 拥有心灵手巧系统的她坚信,不论做什么样的饰品,她都能引领新的潮流,并无惧旁人的模仿。 林初夏向来信奉:要么不做,要做,就做到最好。 因此,哪怕只是挑选最简单的原料,在天花板低得个子稍高的人伸手就能触到;哪怕在雷雨过后的夏天,也依然给人一种闷热感觉的八层批发市场小楼里,她也在拥挤的人潮中不停地穿梭着,跑上跑下,真正做到了货比三家。并结合自己手里实际拥有的钱和最必不可少的需求,重新制定了一份新的采购计划。 不仅如此,她更是发挥自己甜美的笑容,和重生前修炼出来的“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深厚功力。在相中的店铺里,一边挑选东西,一边和老板娘闲话家常,完全将“开源节流”这四个字发挥到了极致。 加上挑捡原料的时间,总共不到一小时里,两人闲聊的时间加起来也不超过二十分钟。然而,林初夏却已经将自己打造成一个“家里贫困,做点手工品赚学费”的勤奋懂事又孝顺体贴的小姑娘。 当然,出发前,她特意扎在马尾上的格纹蝴蝶结发饰,和戴在手腕上,用红绳和珠子串成的手链,也适当地“秀”了下。 这几样饰品做工简单,却处处透露出一股让人无法移开视线的灵动感。正是林初夏做纸巾袋时,顺手用翻找出来的布头珠子等材料做成的。 四十来岁的老板娘,一连生了三个儿子,却一个比一个调皮捣蛋,只恨不能将他们全部回炉重造。盼一个软萌可爱、体贴孝顺的小闺女,盼了不知多少年,连走在路上,瞧见漂亮的小姑娘,都会忍不住停下脚步逗弄几句,听了林初夏的一番讲述,不止一次地感动得眼睛泛红,只恨不能林初夏就是自家闺女。 这种情况下,别说便宜一些,就是白送都没问题啊! 第7章 爱笑嘴甜的姑娘,运气都不错 当然,很快,老板娘就将自己心底这缕不靠谱的念头掐灭了。 毕竟,“天上不会掉馅饼”。而,以林初夏的聪慧机敏,她若真这样做了,百分百会被林初夏当成坏人。 这可不行,往后,她还指望林初夏多来找她,哪怕不是买东西,就是单纯地聊聊天,也好啊! 当然,这其中,林初夏现场展现的拿丝带做成一朵头花的精湛娴熟技艺,和与她闲聊间有意无意透露出来的一些新奇观点,让她茅塞顿开,琢磨出拓展工厂新货源这两点,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于是,最终,林初夏只给了八十元钱,就换来了两个大编织袋的东西。 ——最大型号的编织袋,长足有一米的那种,两个摆在那儿,不仅体积庞大,重量也并不轻。里面塞满了各种各样的布头,大到一米,小到两个巴掌大,应有尽有。 而,林初夏在其它店里花了一百多元钱才买到的珠子和松紧带等辅料,竟只占了两个巴掌大小的角落。 按理来说,就算布头再廉价,却也不可能和珠子等辅料形成这样鲜明的对比。这一切,只因,老板娘卖给林初夏的布头,与其说是“卖”,不如说是“送”。 对此,老板娘是这样说:“你这丫头眼尖着呢,刚才随便指点我几句,就让我这家店变得越发美观整洁了。不到一个小时,就有好几个人来店里买东西了……你这样见外,是不是也要让我拿钱给你啊?” “再说了,这些布头都没人要,摆在店里又占地方,你帮我清空了,我感激你还不够,哪能再收你钱?你如果真觉得过意不去,等做好了你说的那些发饰、手链、耳饰和丝网花,就送到我妹妹店铺里去卖,也帮她带多点人气。” “走走走,这么多东西,我送你去火车站。你叫我一声姨,就别跟我见外……” 就这般,林初夏被热情的杨姨一路送到了火车上。直到火车开出老远,坐在窗户旁边的林初夏,还能看见杨姨矗立在那儿,冲火车方向招手的身影。 ****** 如果说,去的时候,火车里人挤人,人挨人,即便雷雨过后,却依然有几分闷热的感觉。 那么,回去的时候,因为省城是起点站的原因,因此,林初夏不仅捞着了个靠窗的座位,享受一下随着火车开动,吹拂到脸颊上的那带上了独有草木清香的空气,还能在稀稀落落几个乘客的车厢里恣意地伸展手脚。 想起从自己进入批发市场后,就一直沉默不语的系统,林初夏不由好奇地问道:“统啊,你在忙什么呢?” “请宿主不要打扰系统。”为了表示自己很忙,忙得没空和林初夏闲聊,系统还特意放出“刷刷”“沙沙”“嘎吱”之类的声音,“本系统在写报告。” “……啥报告?”林初夏嘴角抽了抽,心里生出一股不妙的预感,“该不会是针对宿主的什么‘因人制宜’之类的报告吧?” “宿主提出来的建议很有用。” 系统避而不答,然而,林初夏却灵光一现,接着,就毫不客气地骚扰起系统来,“统啊,咱们是伙伴吧?‘一份快乐,两个人分享,就变成两份快乐,一份痛苦,两个人分享,就变成半份痛苦’的伙伴吧?所以,有什么事情不能说出来,大伙一起集思广益呢?……” 系统默默地忙碌着,完全不搭理林初夏。 林初夏:“……” ****** 到站后,嘴甜,笑容明媚灿烂,让人心底下意识发软的林初夏,就跟在帮自己拎着行李的乘务员身后,到了不远处的车站。 “林大哥,谢谢你帮忙。” 目送对方离开的林初夏,不出意外地感觉到了大巴车内,拿各种目光看向自己。尤其,探向自己身旁两个鼓鼓囊囊编织袋,原本还有几分垂涎贪婪的人,都或低头,或避开,或单纯地欣赏起窗外的风景来。 不过,国人都是喜欢八卦的。而,任何时代里,都少不了喜欢刨根究底的热情大妈们。 眼下,邻座的大妈就一脸好奇地问道:“小姑娘,刚才那个小伙子,是你什么人啊?” “是我家邻居……”林初夏笑眯眯地说道,忽悠人的话张嘴就来。偏偏,因为她的年纪摆在那儿,再加上那一脸的真诚,还真没有谁会去怀疑她。 “你别看他长得瘦,但,他可厉害了,一个人轻轻松松就能打十个人,还是全国武术冠军……” 自重生后,林初夏就发现自己的运气好像莫名的好了许多。 就比如说,今天,从镇到县,从市再到省城,这一路都平平安安。 当然,这也和她坐车时挑选的邻座,或是看起来就慈眉善目,但,还真没几个人敢随意招惹的重量级大妈,一路都和对方聊得热火朝天,让人下意识地将她们当成了同路人。再或者是看起来一脸横肉,瞧着特别吓人,坐在那儿,就起到一种震慑的作用,但,身上却没有什么血腥气的壮汉。偶尔和对方闲聊几句,就能起到“狐假虎威”的效果。 而,回来的时候,又先是遇到热心且在当地有一定实力的杨姨。托杨姨的福,得到了火车上乘务员的特殊照顾。借由对方的威慑力,顺利到达市里,又和车上这位同样热心又喜欢唠叨的大妈,一起坐上了开往镇里的公交车。 到了文溪镇,就是属于林初夏的地盘了。 虽然林初夏只在文溪镇上了一年学,但,别忘记了,林爸爸是乡里宣传部的一名办事员,隔三差五就会捎带些吃用的东西到文溪中学,再加上,林爸爸有好几位同学或朋友都在文溪镇上班。因此,面对两个硕大又笨重的编织袋,林初夏只是随意抬头瞅了瞅四周,就发现了好几个特别眼熟的人。 于是,林初夏一番热情诚挚的招呼后,在众人的帮助下,又顺利地坐上了开往兴隆乡的中巴车。 半个小时后,中巴车在林家门前停了下来。 车上几个虽不认识林初夏,但,早就从林爸爸嘴里知道林初夏身份的人,也帮着林初夏将行李卸了下来,顺利得到了林初夏热情真诚的笑容和甜甜的夸赞吹捧。 “谢谢叔叔哥哥们帮忙!辛苦你们啦!!” 和众人告别,目送中巴车离开的林初夏,收回视线的同时,也忍不住跟沉默了快一天的系统得瑟:“统啊,咋样?挑了我做宿主不亏吧?我还是很有能耐的!瞅瞅,没靠你,我今天也顺顺利利地办完了这些事情呢!” “友情提醒宿主,你的父母等了你一天,此刻,正坐立不安,满腹焦躁担忧。” “……统啊,你不是说,你是心灵手巧系统,不具备探查周围环境的功能吗?” “人类的心思太复杂,宿主身娇体弱,为宿主安全着想,系统特意跟主系统打报告,开放了这部分功能。” 林初夏:“……” 第8章 做个贴心“小棉袄” 夜幕低垂,还在院外,林初夏就被空气中飘来的饭菜香馋得狂咽口水。 “爸,妈,我回来了!” 话落,院外的灯泡就被拉开了,突如其来的晕黄灯光,眩得林初夏不由自主地狂眨眼睛,下意识看向站在门口的高大男人。 “爸,帮个忙。” “你去哪里了?怎么这么晚才回家?” 一旁的邓秀珍,推了下呆愣在原地的林爱国,不等林爱国动作,就“三步并作两步”地跑到林初夏面前,焦急地打量着林初夏。 待到发现林初夏的身上没有任何不对劲后,邓秀珍才微舒了口气,总算有精力关注那两个硕大的编织袋,下意识弯腰,就准备拎起其中一个,嘴里还不忘记问道:“这些东西,哪来的?” “妈,很重的,你放着,让我爸来。” 可惜,林初夏说得还是晚了些,下一刻,就只听得邓秀珍惊呼一声:“你这里面装了石头吗?这么重!” “妈,这个时候,就要看我爸的啦!” 林初夏上前几步,挽住邓秀珍的胳膊,以一种强硬却不容人抗拒的力道,拽着邓秀珍往屋里走去,嘴里还不忘记回答着邓秀珍刚才提的问题:“你忘记了,我早上出门的时候不是跟你说过,要去学校拿成绩单和毕业证吗?” “你上午六点起床,七点出的门……”邓秀珍根本就不相信林初夏的话,“你说说,现在几点了?拿个毕业证,要那么久?!” “我这不是顺路去了一趟省城,买了些东西回家嘛!” 原本,林初夏是准备小打小闹,直到挣到足够多的钱后,才跟父母坦白的。奈何,架不住,这“计划不如变化快”啊! 就像今天,她幸运地遇到了各路好心人,从而以最便宜的价格,买到了两大包的材料这件事,就算掐着家里没有人的下午三四点回家,也不可能顺利地瞒过父母。 这种情况下,与其继续瞒着,倒不如适当地坦白。 被迫深藏功与名的系统:“……” “买东西?你哪来的钱?” 不得不说,这世间,除了母亲外,没有谁会更了解自己的孩子,邓秀珍也不例外。 就如此刻,她一脸的惊疑不定,抓着林初夏胳膊的手臂也微微用力,完全没有注意到林初夏嘴里提到的“省城”这两个字。 “你没做什么坏事吧?” “妈,我先喝点水,再跟你说。” 林初夏一脸的坦荡,仿佛向来花钱大手大脚,没什么细致的规划,重生前更做过近十年“月光族”的那个人,并非她本人似的。更仿佛刚才那番避重就轻的话,也并不是她说的般。 于是,就见林初夏将邓秀珍扶到桌旁坐下后,端起保温杯,“咕嘟咕嘟”灌下大半杯水后,一脸满足地瘫在椅子里。 “还是家里的水好喝啊!”沁甜,透心凉,忒爽! “饿了吗?这碗面条我还没动,你先吃,我再去锅里下一碗。” 邓秀珍将一碗放了肉和丝瓜的炝锅面推到林初夏面前,就准备起身,却被林初夏按住胳膊:“妈,我吃不了这么多,你再拿一个碗来,我们一人一半就行了。” “你以前都吃一大碗面的。”邓秀珍正准备推开林初夏的胳膊,下一刻,却仿佛突然想到了什么似的,抬头看向林初夏,“你在外面吃过了?” 正沉浸在“原来,我以前竟然这么能吃”这个事实中,并得出“怪不得,我会长那么胖”这个结论的林初夏,下意识地摇头:“没啊,饿过头了,就不太想吃东西了。” “面都快融了,初夏,你自己吃。我这儿给你妈分一点就行了。” 一直沉默不语的林爱国,这时起身走到厨房,拿出一个干净的大碗,又从筷子筒里取出一双筷子,回桌后,将自己碗里的面条拨了一小半到里面,正准备推到邓秀珍面前,却被林初夏截糊了。 “爸,等等,我也拨一些给妈。” 话落,林初夏就将碗里的面条拨了一多半出去,只看得林爱国皱眉:“吃这么点,够吗?” 林初夏点头:“我现在不饿,吃不了多少,就先吃点填填肚了,等饿了再找其它东西吃。” “那你今天吃了什么?”林爱国的问题,一针见血。 林初夏讪笑地解释:“今天比较忙,没时间坐下来吃饭,所以,我就买了四块鸡蛋糕,一瓶水。” 说到这儿时,林初夏微微垂头,诚恳且认真地道歉:“对不起,我错了,以后我一定按时吃饭,就是再忙,也不会像今天这样拿没什么营养的零食当饭吃。” 林爱国:“……”话都被林初夏说完了,他还能做什么?! 还可以的,比如说,一脸不赞同地补充一句:“我跟你说过,身体是革命的本钱。你现在年轻,体会不到身体的重要性。等年纪大了,像你妈,就是年轻的时候不注意饮食,将自己折腾出了胃病,你可别跟她学!” 邓秀珍虽不满林爱国将自己的糗事提溜出来,当作范例,但,作为一个“老”病号,她也不止一次后悔过。 因此,眼下,她也按下心里那些不舒服,点头附和道:“初夏,你爸说的对,这人哪,三十岁之前是人找病,三十岁之后是病找人。你们年轻人,可不能仗着底子好就随便折腾。” “爸,妈,你们放心吧,我绝不会跟自己身体过不去的。” 林初夏这话说的,那叫一个掷地有声! 也确实,前世,身边许多人为了减肥而节食,她却从没考虑过。最后,甚至还宁愿变成一个体型丰满的姑娘,也不愿意抛弃华国各种惹世人艳羡的美食呢! 吃面条并不需要花多少时间,但,林家人都有“细嚼慢咽”的好习惯,因此,十来分钟后,林初夏才放下筷子,从衣服口袋里摸出手帕,拭了拭嘴角,就准备起身,收拾碗筷,却又再次被邓秀珍阻止了。 “初夏,放着,我来。” “妈,我来就行了。” 说来,前世,就算步入社会,林初夏也是被宠着的。虽没达到“十指不沾阳春水”的程度,但,洗衣做饭打扫整理房间这些琐碎的小事,她确实没做多少,大多都被林爱国和邓秀珍揽过去了。 那时的林初夏,虽偶尔心里会有些小愧疚,但,确实忙于工作,压力又大,每天回到家,就累得连手指头都不愿意动弹了。因此,也只能给予两人金钱方面的补偿。 当然,适当的拍马哄人这些技能,也是必需的。 而,重生后,突然见到年轻了二十岁,不,应该说三十多岁的林爱国和邓秀珍后,林初夏才意识到那些年的自己有多么地不孝。 虽然,两人的过度衰老有许多原因,但,扪心自问,林初夏觉得,在找家族、环境和工作等方面的原因之前,她还是得先从自己身上找找原因。 比如说,眼下,先做好一个聪明懂事、乖巧孝顺的“小棉袄”应该做的事情——捡起家务活。 林初夏不由分说地收拾起碗筷,放到厨房里,紧接着,就传来“沙沙”的水声…… 第9章 你哪来的钱? 被林初夏这难得一见的“说一不二”气势压迫住的邓秀珍,也都有些茫然和无措地看向林爱国。 “老林,你说,初夏这是怎么了?” “我说你们女人就是瞎操心,初夏都愿意帮你做家务活了,这不是好事吗?” 话虽如此,林爱国却忍不住起身,从换下来,搭到椅背上的衣服口袋里摸出一包烟,取出一根来,找出打火机,点燃后,就在屋内吞云吐雾起来。 这样的举动,极好地遮掩住了他不时看向厨房,以及靠墙那两个硕大编织袋时若有所思的目光。 “不是……你不明白……我这心里,就是觉得有些不得劲……” 邓秀珍皱了皱眉,不知为何,这大半个月来,林初夏跟变了个人似的。但,那些细微的动作,和眉下的痣,身上的胎记,都表明林初夏依然是林初夏,并没有换人…… ****** “宿主,你被怀疑了。”系统道,“你的父母会怎样试探你?试探后会泼黑狗血?还是会请神婆?再或者将你送到庙里出家去?” 正惊讶于系统新开放的部分功能里,除了探查周围环境外,还额外附送了探测人心功能的林初夏,洗刷碗筷的手顿了顿:“统啊,当初我俩绑定的时候,你真没读过我的记忆?” “宿主,我是正规系统,有牌照的那种,和外面那些为了一己之私,置宿主权益不顾的野路子不同。” “……那你怎么知道这些东西的?” “宿主,我们系统也是要入乡随俗,顺应时代潮流的。” 林初夏:“……” ****** 十分钟后,林初夏一脸乖巧地坐到了林爱国和邓秀珍面前,不等两人出声询问,就交待道:“编织袋里装的是我在省城批发市场买的布头,一共只花了30元钱。” “宿主,你为什么要说谎?” 全程围观林初夏到了省城,下了火车,买了回程的火车票后,就直奔批发市场,为了更低的折扣而和好几位商铺老板磨了半小时的嘴皮子。直到将对方哄得喜笑颜开,毫不犹豫地给了个最低折扣后,又因为想买的东西太多,口袋里的钱太少而不得不采用了“对比法”“排除法”等优中选优的方法,并将带去的200元钱花了个精光的系统,忍不住满腹好奇地问道。 “统啊,这是善意的谎言。” 是人,就难免有贪小便宜的想法,连林初夏也不能避免,就更不用说一向节俭的邓秀珍了。 “你的母亲会相信?” “当然!” 林初夏一脸的自信,这不仅仅是因为前世数次忽悠邓秀珍的经验之谈,也因为邓秀珍是一个真正宅在家里的“家庭主妇”,一年到头去县城的次数都屈指可数,就更不用说需要转两次汽车,再坐一个多小时火车,即便一路顺利也需要耗费五个小时的省城了。 “妈,我跟你说,这次我真捡了个大便宜……” 林初夏依然在侃侃而谈,说到兴奋激动处时,只差没手舞足蹈一番了。 然而,这个时候的林初夏却忘记了“一家之主”的林爱国,如今,他一个月的工资和奖金加起来,也才不到200元钱。偏偏,她随随便便出个门,买个东西,就花掉了30元钱! 30元钱,是个什么概念? 一家四口半个月的伙食费! 若是以前,邓秀珍肯定会指着林初夏的鼻子,大骂林初夏“败家子,不当家不知柴米油盐贵”,喋喋不休地絮叨半个小时不说,还会揪着林初夏的胳膊,让林初夏带着她去找那家卖了布头的老板娘,将丢到地上都没几个人去捡的碎布头送回去,再将林初夏给出去的钱要回来! 而,现在嘛? 邓秀珍完全想不起这一茬,身体一个激淋,忍不住尖叫道:“省城?你一个小姑娘家家,也不跟我们说一声,就跑去省城?你胆子大了啊?!” 知道林初夏花钱向来大手大脚,手里根本就攒不住钱,连一两元钱都拿不出来,就更不用说三十元钱的林爱国眯了眯眼,考虑起林初夏是不是做了什么不该做的事情来:“你哪来的钱?” 两人的关注点截然不同,这不仅仅是因为两人在家庭中的分工不同,也和两人的生活工作习惯有关。 “妈,我每周都坐车去镇上,再多转两次车,去省城也是一样的呀!” 林初夏摸了摸鼻尖,难得地有些心虚了。 说来,重生前,独在异乡打拼多年的她,早就养成了“说走就走”的习惯。别说一个小小的省城,就是出国都Soeasy好不? 以至于,她竟然忘记了现在的自己,仅仅只是个披着15岁嫩皮的小姑娘。从小到大去过最远的地方,也不过是跟着父母到市里看灯会。 就连14岁这一年,她因为成绩拔尖,而被抽选到镇里初中的联合班,需要一个人坐车去镇里上学,父母也是特意找上司机叮嘱交待过一番。到了学校后,更是要打个电话报平安的。 “宿主,这就是你们人类常说的‘儿行千里母担忧’吧?”系统突然出声道,“不过,后面这句话,却有些意思——母行千里儿不愁。” “我不是,我没有,别瞎说!” 林初夏毫不犹豫地否认三连,她虽不是这世间最最孝顺的人,却也轻轻松松就碾压一大堆人,好不?! 旁的不说,单单,那些年,她所在公司的同事和周围的朋友们是怎样对待自己父母的,而,她又是怎样做的?这中间的区别,可不是随便什么人三言两语就能抹杀的,系统当然也不例外。 怼了系统后,林初夏又耐心地同邓秀珍解释道:“坐大巴的时候,我特意挑了慈眉善目又特别能说会道,和周围人也很熟悉的婶子旁边的座位。和她时不时说几句话,让其它人见了,就觉得我们是老乡或邻居的关系,不敢对我动坏心思。” “上了火车后,因为人比较多,我就特意挑了个离乘务员比较近,又挨着窗户的地方站着的。” 留意到邓秀珍的脸色不那么难看后,林初夏又道:“下了火车后,我就跟警察和保安问路,找到了批发大楼。运气好,遇到了一个好心的阿姨,只收了我30元钱,就将存放了好几个月的布头全部卖给我了,还将我送到了火车上。” “我这次出门带了100元钱。其中,卖复习资料15元;卖废书15元;稿费10元;跟爷爷借了10元;二爷借了50元。” 第10章 靠稿费赚的 邓秀珍:“你二爷竟然会借钱给你?” 林爱国:“你卖了什么复习资料,这么值钱?你什么时候投的稿,我们怎么不知道?” 夫妻俩的关注点再次出现偏移,这也正在林初夏的预料中。 “我跟爷爷和二爷打了借条。” 想起向来节俭吝啬到被人扣上顶“铁公鸡”大帽子,为人却又特别严肃刻板的二爷,被自己这个做小辈的找上门时,那一脸的怔愣和茫然也不能掩饰的崩溃,就让林初夏忍俊不禁。若非场合不对,当时,她还真会捧腹大笑三声。 确实,家族长辈中,二爷最不得人心。 偏偏,二爷又是家族中最有出息的人。每个月退休金就近四千,别说九十年代的内地城市,就是后世,也会惹来无数人的羡慕嫉妒恨。 重生前,林初夏对严谨又喜欢逮着机会就说教的二爷是敬而远之的。 而,重生后嘛? 旁的不说,单单二爷眉头也没皱地掏出50元钱,作为对她事业起步支援金的这个举动,就让她打定主意以后有事没事多去看看二爷。 哪怕,只是听二爷絮叨那些连家里儿孙们都不乐意听的过往。但,谁敢肯定,她就不能从中学到些什么呢? 然而,林初夏能想明白的,邓秀珍却不行。 就如此刻,她就忍不住抱怨道:“一家人还打借条,你二爷那人……” “妈,‘亲兄弟,明算账’,谁家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所以,我就主动跟二爷说打借条了,这样比较稳妥。” 林初夏摇头,她妈这人,说坏心吧?那确实没有。最多,就是心里不平,就会随口抱怨几句。 但,就这有话就说,心里想什么,就会显露在脸上的“傻白甜”个性,也幸亏上面没有婆婆压着,碍眼的小姑子远在市里,又早早就分家,一个月下来,也不一定会和待在老家的三房见上一面,否则,还真不知道会被挤兑成什么样呢! “爸,带我们联合班的老师个个教学经验丰富,包括我们这一届在内,几届联合班的中考成绩都非常高。对我们这些学生来说,这是幸事。但,对学校和老师们来说,就不一定了。” 林初夏给了林爱国一个“你懂的”眼神。 “教我们的老师个个都有县市重点中学的关系,发给我们做的试卷,一多半都是从这些学校淘来的日常练习和月考卷,所以,我就将这些试卷半借半卖给乡初中的老师了。” 眼见林爱国又准备训斥自己“贪钱”,林初夏忙不迭地补充道:“其实,我本来是打算送给他们的。毕竟,他们也教我了两年,虽不能说是我的授业恩师,但,送一些资料,也是我这个做学生应尽的义务。” “不过,因为我顺手整理的一些课堂笔记和错误例题本,刚好是他们急需的资料,所以,在知道我准备去省城的时候,就一起凑了15元钱给我,作为买下这些资料的酬劳。” “爸,你不知道,为了整理这些资料,我忙得连吃饭睡觉的时间都挤了又挤,头发都快掉光了,就连手指上的钢笔印子到现在都还没消!也就是大家比较熟,我才贱卖了这些资料,换了其它学校,不说卖个百来块,卖个五六十,还是没问题的。” 说话的同时,林初夏将自己被钢笔磨扁,还长了老茧的食指和中指伸到林爱国面前,晃了几晃,又意味深长地补充一句:“我这可是独一家的资料!” 林爱国:“……”这种想说的话,全部被林初夏抢光的感觉,真忒么憋屈! “唉哟~”林初夏会说,其实,她就是故意的吗?当然不会。 ****** “宿主,你这样的心态,不好,很不好。” “有啥不好的?” 林初夏心里嗤笑,她就一普通人,还不能有点喜怒哀乐呢? 被外人坑了,就算当时迫于无奈,她不得不自认倒霉,但,后面,她都会找机会坑回去。而,被自己的亲人坑了,这中间的度,可就难以把握了。那么,就不能容许她适当地、小小地“坑”对方一下呢? “宿主,一位跨时代的伟大艺术家,应该做到‘胸有丘壑、目存山河’,不能拘泥于小爱小家中,而应该着陆地球,放眼宇宙。如此,才能真切地感受到那些所谓雄风壮丽山河和浩瀚无边宇宙对比的渺小……” “打住,套路的话少说。”林初夏道,“统啊,我建议你多看点电视报纸,多研究下时事新闻,再细细琢磨下那些八卦。只有这样,你才能真正的入乡随俗,顺应整个时代潮流。” 系统:“……” ****** 怼完系统,神清气爽的林初夏,转了转眼珠,一拍额头:“差点忘记了,还有稿费的事情!” “这段时间,我寄了四十多封信出去,目前也就收到了市日报的回信,那10元钱就是他们随信寄来的稿费,其它几家杂志和报社的回信应该在路上,过几天就能收到了。” 林爱国嘴唇动了动,很想吐槽林初夏“你以为,报社是你家开的,想中稿就中稿?”。然而,林初夏已经中稿一次,谁敢肯定,就不会有第二次,第三次? 当然,最最重要的是为人父母,谁没一颗“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心呢?林爱国也不例外。 “有没有样报?拿来我看看。” “样报被我剪了,发表的那篇文章,我贴在那个蓝色文具夹里。” 在墙角倒腾编织袋的林初夏想了想,又道:“就是九天前的报纸,在副刊那儿,我没用笔名,你找一找,肯定能找到。” 林爱国很想问林初夏为什么不用笔名,后面想了想,还是没问,只是弯腰,从茶几下拿出一摞报纸翻找起来。 ****** “妈,你看这几块布,不错吧?” 林初夏凑到拿着遥控器调台的邓秀珍面前,将找出来的五六块一米左右的布头展开。 “好看是好看,就是太小了,没什么用。也不知道你是咋想的,花那么多钱,买回来这么些没啥用的玩意儿……” 调到电视剧频道的邓秀珍,漫不经心地瞟了一眼,就又将视线移回正在播放的电视上,并摆了摆手,一幅“忙着呢,别来烦我”的姿态,嘴里却不轻不重地抱怨了几句。 第11章 被喷了个狗血淋头 “《塞外奇侠》?”林初夏探头过去,“白发魔女吧?我看过这本小说……” 邓秀珍眉毛一挑,只觉得憋屈了一晚上的怒气,终于找到了个发泄的机会,毫不犹豫地张嘴就开喷:“我说你这次中考成绩不理想,原来是将心思都放到了看小说上?这么关键的一年,你还有空看小说,就不知道多做几道题,多背几篇课文……” “我不是!我没有!”别瞎说! 重生前,就习惯了和邓秀珍探讨各种剧情,或者,应该说是“剧透”习惯成自然的林初夏,哪里料到重生后和邓秀珍的头一次探讨剧情,就跟捅了马蜂窝一样呢? 眼下,她来不及想其它的,只能忙不迭地摇头摆手,竭力为自己澄清起来。 “我还是前几年暑假,还是寒假的时候看过这本小说,是我爸从镇上借回来的。我就是记性好,才一直记得剧情……” 正翻看报纸的林爱国:“……” 正组织语言的邓秀珍:“……” 正暗搓搓窥屏的系统:“……” ****** “我这个月可努力了……” 林初夏扳着手指,一一地说明自己每天都做了什么事,心里的小人儿却默默地流泪:不努力,不成啊! 重生确实有很多优势,但,并不会因此而能得到过去的记忆。 尤其,学过的那些知识,早已被她忘到了九霄云外去。所以,为了达成自己的“学霸”目标,她可不就得从头开始复习嘛! 这回,别说“躺枪”的林爱国,就连邓秀珍都一言难尽地看着林初夏:“你要去上卫校,再看那些初中的知识,有什么用?”这不是“瞎折腾”,还能是什么? “妈,知识学到了,就是属于自己的,外人根本抢不走。人学的知识越多,视野就会越加宽广……” 如果这个问题是林爱国问的,林初夏就只需要丢出“温故知新”“学海无涯苦作舟”这些话,就能轻轻松松说服对方。 奈何,这是邓秀珍问的。因此,在发现自己这番解释,邓秀珍依然一脸的茫然后,林初夏只能补充道:“卫校除了和医学有关的科目,还要学语文、数学、英语和政治这些课程。” “暑假嘛,闲着也是闲着,所以,我才找出课本,再次巩固复习初中的知识。免得到了学校后,因为老师上课方式和进度不同而跟不上,到时候,考个六七十分还没什么,就怕没考及格,那才是丢脸丢大发了!” 当然,事实上,这些话,只是林初夏用来搪塞父母的。 “你怎么知道这些的?” 邓秀珍下意识地问道,很快,就想到了邻居家的大闺女也是念的卫校,不由一脸好奇地问道:“你跟宋兰问的?你什么时候跟她关系这么好了?” “妈,这种事情,还需要问吗?” 林初夏抹了一把脸,一脸的哀怨和悲愤。 重生前的她性格内向,喜欢安静地宅在家里,用“不是在家里,就是在学校”这句话来形容,再恰当不过。 也正因此,她和同学都是泛泛而交,知心好友少得可怜,就更不用说和比自己大五六岁的邻居家的小姐姐,关系亲昵到无话不谈的地步了。 邓秀珍眉头皱了皱,想说些什么,最终,还是叹气道:“这次去了新学校,把你的性子收一收,好好和人相处,多交几个朋友,往后,你们都是一个行业的……” 林初夏点头,做出一幅“洗耳恭听”的乖巧安静模样,其实,心思早就飘远了,完美地贯彻了“左耳进,右耳出”这句话。 ****** “啧啧~宿主,你的母亲知道你忽悠起人来,连眼睛都不眨一下,良心更是比炭还要黑。只要你想,就能交友遍四方,一张嘴将对方卖了,对方不仅会给你一张‘好人卡’,更会帮着你数钱吗?” “统啊,我知道,你这是在羡慕嫉妒恨。”林初夏一针见血地戳穿了系统的伪装,“可惜,这种交友遍天下的能耐,不是你想,就能拥有的。” “幸亏宿主是纯人类,易位而处,换到系统界,你这样的想法,分分钟就会被格式化。”系统道,“我们系统需要的是掌握浩瀚的科技知识,并结合宿主的实际情况制定一系列的任务,从而切实地帮助宿主学习进步,将宿主由‘阿斗’变成世人敬仰艳羡的‘人上人’。” 林初夏:“……” ****** 待到一轮广告播完后,林初夏忙出声提醒:“妈,电视开始了。” 邓秀珍瞪了眼林初夏,最终,还是按不住追剧的急切,将目光移向电视。 “统啊,来,来,刷下明天的日常任务。”林初夏还不忘记夸赞自己,“瞅瞅,我就是这样一个认真守诺的人。” 系统已经不耐烦再跟林初夏进行无谓的口头之争了,默不做声地丢出一堆任务。 日常任务1:做一件被套。 日常任务2:做一张床单。 日常任务3:做一对枕套。 日常任务4:做一对靠垫套。 “统啊,你这是准备集齐床上用品六件套呢?” “宿主,要换新的日常任务吗?” “不了,就先做这四个吧!” 和系统商量好后,林初夏就再次凑近邓秀珍:“妈,缝纫机借我用下呗?” 邓秀珍偏头:“你要做什么?” “这不是有些大块的布头,裁了来做其它的东西,就有些浪费嘛……”林初夏指了指摊开的布头,“所以,我想试试,看能不能拼出个被套、床单、枕套和抱枕套来。” 邓秀珍脸色变了变,深吸了好几口气,末了,还是按不住满腹翻腾不息的怒火,张嘴就喷道:“现在都什么年代了,谁还用破布做被套?做出来给谁用?你用吗?你好意思拿出去用吗?你不怕被人指指点点说闲话,我跟你爸还怕被人戳脊梁骨!” “我说你是吃饱了撑的闲着没事做?我跟你爸从牙齿缝里省下来的钱供你读书,是想让你多学些东西,将来出人头地,不是让你将心思放在这些东西上的!” “你说说你,出门一趟就霍霍了多少钱?有这么多钱交给我,给家里买些吃的用的不好吗?非要去省城买这些丢到大街上都没人捡的破布……” 第12章 布头=头花 “宿主,你的母亲……”系统破天荒地迟疑了,待到发现林初夏一脸的淡然,仿佛被喷了个狗血淋头的那个人,并非她本人似的,就又小心翼翼地补充道,“状态不太对劲。” “嗯。”林初夏的回答带着些苦涩的沉闷,“我也没想到,她现在就这样了……” “宿主,你准备怎么办?”系统问道,“给她请位心理医生吗?” “统啊,你知道,在九十年代的偏僻小乡村,去看心理医生,意味着什么吗?” 林初夏有些无语,心里那些才生出来的悲伤和无奈等情绪,也因为系统这突如其来的一句话而消散了些。 系统傻傻地问道:“意味着什么?” “不告诉你。”林初夏拒绝得那叫一个干脆利落,“我妈这状态,其实,很容易就能得到解决。” “瞅着!” 话落,林初夏就端起杯子,递到邓秀珍面前,嘴里也轻声说道:“妈,喝点水,润润嗓子……你啊,还能不知道我?你想想,就我这么聪明的人,什么时候做过亏本的生意?” “就拿这些布头来说,你也看过了,说是布头,其实,根本就没巴掌大的,最少都是一尺以上的大布头。也就是我,拼了老命地跟老板娘说好话,才能买到这两袋布头。换一个人去,别说30,就是300,都不一定能买到这些布头。” “如果你觉得这些布头买多了,家里用不上,放在那儿又浪费钱,我们可以在县城或镇里支个地摊,摆个‘一元三件任选’的招牌。你信不信,不到半小时,这些布头就会被抢光?” 这话说得确实有几分道理,然而,一边喝着水,一边顺着气的邓秀珍,依然有些恼火,觉得林初夏有些“站着说话腰不疼”。 “那你明天去卖卖看?” 真以为摆摊做生意,就是嘴一张就来的事情?真那么容易的话,她这个靠近小学和初中,又在兴隆乡主干道的杂货铺会变得这样萧条? “我倒是想去,但,我明明能将这些花30元钱的布头卖出3000元,我为什么要将它们贱卖成300元?” “3000元?你以为钱是大风刮来的?!”邓秀珍忍不住冷笑,“别说3000元,就是给我赚回个300元,我都要念阿弥陀佛了!” “妈啊,我的亲妈啊……”林初夏搞怪般地吆喝了一声,“你知道,这些布头能做成多少朵头花吗?” “没个五千朵,也有三千朵。一朵头花又能卖多少钱?做工最简单的那种,都能卖个八角到一元钱,做工再复杂一些,镶些珠子,不得卖个两三元钱?” 所以,3000元钱,都是往少里说的! 然而,邓秀珍依然拿看“傻瓜”的目光睨着林初夏:“你知道,这段时间有多少人到店里看过头花,又有多少人掏钱买下来了吗?” “十个看头花的人里,也就两三个掏钱买下来了。但,街上来往的行人,只要是女人,不论年纪大小,几乎每个人头上都戴了一朵头花。” 林初夏一脸的淡然回答道,其实,别说九十年代偏僻穷困的小乡村,就是在繁华的大都市里,这样的情况也不少见,否则,又怎会有“时尚”“潮流”的说法? 当然,最最重要的是任何时代里,专注于手工创造的人都不在少数。唯一的区别,也就是繁华的城市里,那些人是出于兴趣和爱好,而,偏僻的小乡村里,则是单纯地为了省钱。 “所以,这些头花,我打算分出一多半送到省城,剩下的小部分,才放在店里卖。” “省城?你准备卖给谁?”邓秀珍下意识地问道,在目光掠过靠墙摆放的两个编织袋时,脸上浮现一抹了然,“就是今天半卖半送了两袋布头给你的杨老板?她不是做布匹批发生意的吗?难不成,她还准备再开一家头饰店?” “妈,我不是跟你说过,杨姨有位妹妹开了家精品店吗?到时候,我们挑些漂亮好看的头花送过去,再走走杨姨的关系。就算批发价,估计最少每朵也能卖个一两元钱,不会比我们店里卖出去的头花便宜多少的。” 当然,自家店里卖的头花,不论质量、款式,抑或是做工装饰的精细程度,完全不能和送往精品店的头花相提并论。这一点,却是不必告诉邓秀珍了,否则,她又得花费大量时间和邓秀珍解说了。 ——与其将时间和精力浪费在这上面,倒不如依靠实际行动来证明! 这回,邓秀珍难得地沉默了,许久后,才出声问道:“你有把握吗?” “当然!” 都说“女人的钱最好赚”,而,刨除护肤化妆品这类暴利行业,再摒弃次一等赚钱,却因为家世背景等原因,很容易就招人眼,成为“出头橼子”的服装和鞋这两个行业,剩下的,也就是些看似薄利多销,实则却很适合林家现状的头花之类的普通饰品了。 闷声发大财,有何不好?! “而且,妈,我跟你说,这些大布头用来做头花,确实有些浪费。我想法子拼些好看图案的被套和枕套,到时候,也送到杨姨那儿。如果她愿意收下,那就更好了,我们就能多赚一些钱。如果她不愿意,我们拿回来自家用,也是可以的。” 好嘛,兜了一个大圈子,到头来,话题还是回到了拼接被套这件事上! 不过,这次,邓秀珍倒不像最开始那样,克制不住满腹沸腾的怒火,张嘴就喷林初夏一个狗血淋头了,而是沉吟片刻后,才问道:“你会用缝纫机吗?” “当然!” 林初夏挺胸抬头,作为一个重生前买了缝纫机就直接上手,做了不知道多少床单被套和衣服的“手工达人”,她完全不怵。 “不就踩个缝纫机嘛,忒简单,完全不需要学,我就平时看你踩踩就会啦!” 在这一刻,昏黄灯光下的林初夏眼神闪闪发亮,神情自信又骄傲,仿佛没什么困苦磨难能打击到似的,让人忍不住就想要抛弃那些质疑和犹豫,想要真正地、彻底地相信她一回,邓秀珍也不例外。 “行。”答应了林初夏后,邓秀珍又有些不放心的叮嘱道,“注意点,别扎着手指了……” “妈,我办事,你放心。” 林初夏拍着胸膛,一脸认真地承诺道,眼角余光却留意到翻找出那份日报,看了又看的林爱国,将报纸随意地叠了下,就背着双手,往门外而去了。 秒懂林爱国想要做什么的她,无奈地翻了个白眼,戳了戳邓秀珍的胳膊。 “妈,你看爸……” “别管他!你爸那人,就喜欢瞎显摆……” 话虽如此,但,如果邓秀珍不是个家庭主妇,认识的人也仅限左右邻居,只怕早在得知林初夏中稿的那一刻,就翻找出报纸跟人炫耀了。 “行叭。”在林初夏看来,适当的显摆有益提高家庭成员的幸福度。当然,任何事情都是过之不及的,比如说…… 第13章 你爸那人,就喜欢瞎显摆 想到前世无意中听到的“真相”,结合今天在学校门口见到代霞后的场景,林初夏的眼神暗了暗,整理布料的动作顿了顿,抬头看了眼沉浸在电视剧情中的邓秀珍,琢磨了一会儿,等到放广告的时候,就又佯装漫不经心地问道。 “妈,我爸有没有跟你说过,他有同学在省教育局和疗养院上班?” 邓秀珍愣了愣,下意识地摇头。 “那他肯定没跟你说,今年省疗养院有五个定向委培名额这件事吧?” 邓秀珍再次摇头。 “听说,他找同学帮忙,要了一个名额到县里,说是给我的。” 说到这儿时,林初夏特意摊手,耸肩,一脸认命般的无奈和叹息。 “不过,我觉得,够呛。这种定向委培生,出来后都是直接分到疗养院上班的。那地方,关系背景不到位的都没戏,就更不用说我们这些没什么后台的普通人了。” “普通人”三个字,林初夏特意加重了几分语气。 “你爸他那些同学会帮忙的……” 听出林初夏话外之意的邓秀珍,哪有心情再看电视。 此刻,她满脑子都是“省疗养院”这些字眼,虽然从理智上知道林初夏说的话很有道理,情感上却并不愿意接受,更是忘记刨根究底追问林初夏究竟从何处听来这个消息的,只是喃喃地道:“他是高中生,在乡政府里,学历最高,字又写得好,还会画画,领导特别看重他……” ****** “宿主,你的父亲确实有几分能耐。给你消息的那个人,会不会是故意的?比如说,挑动你的父亲和代霞的父亲争斗,借用这件事将代镇长拉下马,他们这些幕后指使者就能渔翁得利……” “统啊,你知道,代镇长就通过什么样的渠道,又花了多人脉和资源,才打探出这个消息的吗?” 话落,不等系统回应,林初夏就又嗤笑一声:“没用任何关系,也没花钱,你相信吗?” “这不可能!” 有人的地方,就有争斗,哪怕千万年后的星际时代,也不例外。因此,系统虽然没啥情商,却也明白人脉资源的重要性。 “是呀,按照常理来说,这是绝不可能的事情。” 林初夏摊手:“可惜,谁让我爸那人爱显摆呢!他在找同学帮忙,拿到名额后,就特别激动地跟人喝酒,然后,一不小心就被人灌醉了。” “你猜,接着,他又做了什么?” 说到这儿,哪怕事情已经过去了那么多年,再次提到的时候,林初夏依然忍不住咬牙切齿。 “他就打电话给在镇里上班的同学炫耀了!” “他那位同学的女儿和我同届,这次没参加中考,准备去读重高,考大学。代霞和她同班,又是好朋友,又恰好到她家里去玩,然后,就正好听到了我爸特别得瑟的炫耀电话!” “嘶!” 系统也不由得倒抽口冷气,它也算是见多识广了,但,在今天之前,也没想到在奉行“低调才是王道”为人处事策略的华国,竟然会有人在重要的事情没有尘埃落定之前就到处嚷嚷开来。 这不是主动送上门,躺平了任人抽打算计嘛! “宿主,你别伤心,咱们化悲愤为力量,勤刷任务,攒能量,兑星币,加属性,早日成为闻名世界的大艺术家。到时候,不需要你亲自出手,就会有国家主动帮你虐渣了!” “我不伤心。” 林初夏嘴角抽了抽,对系统动辙就拿任务来套路她的举动也懒得吐槽了。 “我只是可惜,我爸为了这个名额到处找人帮忙,将很多年没用上的同学朋友情份全部霍霍一空,到头来,却‘竹篮子打水一场空’,凭白为他人做了嫁衣,自个儿还得想法子还上这份人情!” “然而,就算这样,他也不会‘吃一堑,长一智’。” 这并不是因为“江山易移,本性难改”,而是林初夏前世被坑过无数次后得出来的经验之谈! 系统:“……” ****** 电视里传出来的声音,在彻底安静下来的房间里回荡,竟将原本有些狭窄的房间衬托出一种空荡荡又寂寥的气氛来。 邓秀珍轻叹了口气,起身,关掉电视,看了眼蹲在墙角,埋头苦干的林初夏:“九点了,你准备什么时候睡觉?要不要给你烧水?” “我今天晚点睡,你先洗澡睡觉吧。” 林初夏头也不回地说道,她今晚得将这两包布料分好,任务重着呢! 这般一想,林初夏再次加快了动作,以至于,落到不远处的邓秀珍眼里,竟恍惚间有一种快到几乎出现了“残影”的感觉。 当然,很快,邓秀珍就摇了摇头,将脑海里这抹诡谲的念头掐灭,走到厨房里忙碌开来。 ****** 等到显摆完的林爱国回到家时,已经是十点多了,而,林初夏还在整理那两包布料:“初夏,这么晚了,你还没睡?” “爸,再有半小时,我就能整理完了,你先洗澡睡觉吧!” 林初夏头也不回地说道,手里的动作再次快得出了残影,只令站在那儿,正准备继续劝说一回的林爱国脸上也浮现一抹惊诧,很快就转为沉思,目光灼灼地看着林初夏的动作。 “你还正长身体,早点睡,看能不能再长高一些。” 对一个“小矮子”来说,什么话最扎心?当然是“长高”这两个字!林初夏也不例外。 此刻,她就猛地转过身,一脸震惊地看着林爱国:“爸,你身高164,我妈身高152,你觉得,现在已经长到154的我,还有再长高的可能吗?” “谁说不可能?”林爱国被噎了下,很快就反驳道,“你爷爷180,二爷183,四叔185……” “只要你早睡早起,吃得好,营养作息都跟上,再多晒晒太阳,怎么就不能长高了?” 林初夏嘴角抽了抽,这个理由很好很强大。然而,连林爱国自己说起来都略有些心虚,就更不用说她这么个披着嫩嫩羊羔皮,内里却住着一只奸诈狡猾的狐狸了! 毕竟,林爱国上面还有个姐姐,下面四个弟弟,可,他们六兄妹,在同样的遗传基因和生活环境下,竟然只有林家老四长到了185,其它几人,平均下来身高不到165! “爸,浓缩才是精华。” 林爱国:“……” 第14章 系统商城,包罗万象 “宿主,你想长高?” “你有办法?” 林初夏不答反问,作为一个面若银盘,体态丰盈,想减肥,却又受制于骨架大而没办法“瘦成一道闪电”的姑娘,154和165的身高,这中间的区别,可大了! “系统商城,包罗万象,应有尽有。” “当然,我们系统也要紧随时代的步伐,支持氮金和兑换。” 系统回答得那叫一个干脆利落,细细体会的话,还能感知到几分蛊惑。 “来,闭上眼睛,静下心来,想象一下,你的面前,有一座宏伟壮观、气势磅礴的大殿飘浮在半空中。” “……这?”林初夏破天荒地结巴了,揉着自己的眼睛,不停地做着“闭眼”“睁眼”的举动,“你不是说,闭上眼睛才能看见吗?为什么我睁着眼睛,也能看见这座大殿。” “商场开启后,就无所谓闭眼还是睁眼了。”系统又道,“不过,建议宿主选择闭眼进入商场,以免看到太多好东西后,一着不慎显露了痕迹,被那些有心人瞧了个正着。” 一瞬间,实验室、科研狂人和切片等情景,塞满了林初夏的大脑。只令向来自诩“泰山崩于前也色不变”的林初夏,也都忍不住地双手环胸,瑟瑟发抖起来。 “淡定,宿主,我会保护你的。” 系统深暗“打一棍,再给枣”的道理,不等林初夏吐槽甚至翻脸,就带领着林初夏的精神体,一路飘飘晃晃地到了大殿门口。 穿过一系列金碧辉煌,处处彰显出“高大上”,让人不由自主屏气凝神的楼宇殿堂,最后,才来到中心地段。 一眼望不到尽头的货架,琳琅满目的商品,却并没有如林初夏预想中那样成功地撰住她的全部心神。 “刚才,我们路过的那些楼宇殿堂里,摆的是什么?” “布料、绣线……”系统说得那叫一个漫不经心,然而,配着那些美轮美奂的图片,却让林初夏忍不住地咽了口口水,原本放在身侧的双手,更是不知何时就拽紧了衣角,“也能氪金和兑换吗?” “不氪金,不兑换。”系统就差没撒花跳舞了,这段时间一直被林初夏有意无意抛在一旁的憋屈和无奈等情绪一扫而空,取而代之得则是浓浓的兴奋和得瑟,“这是任务奖励。” “日常任务的奖励?” 这一刻的林初夏,心里有着说不出的后悔和懊恼。 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啊! “不止哦。所有的任务,都能得到奖励。这其中,日常任务的奖励最差。” 随着系统的叙述,林初夏的面前再次出现那些美轮美奂的图片。 真要说区别的话,就是刚才是许多物件摆放在一起的大图片。 而,现在嘛? 则是三两样物品摆放在一起,或者,干脆就是一件物品的小图片。 即便系统所说的最差的日常奖励都丰厚得让林初夏为之侧目,就更不用说那些完成重大任务后的奖励了,那更是让林初夏都不由自主地咽了口口水,一颗心“砰砰”地剧烈跳动着,给人一种仿佛下一刻就会跳出胸膛的感觉来。 当然,除此之外,最最震撼人心,让林初夏竭力收敛,却依然只能眼睁睁看着自己心神飘到不知何处去的,莫过于眼前这些包装精美、贵重异常的商品。 真真是闪瞎人眼哪! 系统将林初夏这幅没出息的模样尽收眼底,忍不住越发得瑟起来:“系统不反对氮金,但,只有最普通的商品才能用氮金的方式购买,更多的商品,需要系统内部流通的星币才能兑换和购买。” “系统发布的所有任务,包括日常任务,视完成情况,奖励一定的星币。” 林初夏抗议道:“你以前没说!” “有的。” 虚空中,浮现了任务面板。在系统的特意标注下,林初夏终于发现了日常任务那一长串的要求,和一系列的布料绣线之类材料奖励后,紧随而来的星币奖励。 然而,这又有什么用? 想想看,日常任务和相应的材料类奖励用黄豆大的字体,写得密密麻麻,星币奖励却跟针眼一样大。就算再细心的人,如果没有人特意指出来,即便戴着放大镜,也发现不了啊! ****** 早上10点,林初夏睡眼惺忪地起床,下意识地放轻脚步,准备去后院洗漱,就被从厨房里走出来的邓秀珍逮了个正着。 “昨晚几点睡的?” “11点多……” 林初夏含糊地说道,心里却郁闷抓狂得恨不能挠墙。 谁能想得到,前世,习惯了凌晨一点睡觉,早七点起床,中午再休息半小时,每天只需要保持六个半到七个小时睡眠,就能拥有一天充沛精力的她。一朝重生,待在父母眼皮子下,被迫晚十点睡觉,早七点起床,难得的一次凌晨四点睡觉,就能一觉到十点? 就这,现在,她还头晕目眩,一幅仿佛喝多酒似的走路踉跄。 然而,没办法,作为一个购物达人,在开启系统商场,窥见那些稀奇古怪的货物和奖励后,哪能不兴奋和激动得辗转反侧? 最终,在洗漱,躺到床上,准备睡觉的时候,她又再次打开商场浏览起上面的物品来。直到天快亮的时候,才迷迷糊糊地睡去呢! 瞥了眼呵欠连天,说句话的功夫,就一幅困倦得恨不能立刻躺回去,重新睡个三天三夜模样的林初夏,邓秀珍眉头微皱:“又不是什么火烧眉毛的急事,就你能耐,非要当天就做完,就不知道放到第二天再做……” “小小年纪,熬什么夜?你不想再长高了?不要身体了?等以后,你吃到苦头,再后悔就晚了……” 眼见,邓秀珍又准备开始新一轮的“絮叨法”,额头一抽一抽疼痛的林初夏,捂着脑袋,神情怏怏地道:“妈,我头痛……” “该!” 满肚子絮叨的话被憋回去的邓秀珍,一脸恼怒地看着林初夏,最终,还是那颗疼爱之心占了上风。又是找风油精,又是找止疼药,又是用冷水打湿毛巾,等到林初夏慢吞吞地洗脸刷牙后,就道:“把药吃了,等会吃了饭,再回屋睡一觉就好了。” “妈,我就是没睡好才头疼的,抹点风油精,再拿冷水镇一镇就成了。” 说起此事,林初夏也满腹的憋屈和无奈。 前世,每每听到同事朋友闲聊,说她们数十年如一日地保持着“晚上九点睡,早七点起床”的作息,周末更是能睡足十五六个小时。 往往,她脸上不悲不喜,心里那叫一个羡慕嫉妒,只恨不得自己也能变成这样的“睡美人”! 奈何,架不住,即便她熬个通宵,第二天,也只需睡六七个小时的体质! 而,现在嘛? 多半是养了十五年的生物钟给她的一个提醒:倘若,她再继续熬下去,不需要28天,短则三五天,长则七八天,就能扭转自己的生物钟。 不过,难得养成的一个好习惯,为何要破坏呢? 再说了,她,确实还盼着多睡睡,多吃吃,再长高一些呢! 至于那很是挂念,一着不慎就再次令她沉迷其中的系统商场?都已经出现了,放在那儿,也不会长腿跑了,何必将难得挤出来的休息或学习时间浪费在上面呢? 当然,最最重要的是,就算她仔细地浏览了一遍又一遍,恨不能将上面那些心仪的东西全部买回来,再不然,挑些便宜又有价值的东西买回来也成。 奈何,架不住,她手里一没星币,二没足够多的人民币啊! 第15章 这不是败家子?谁才是! 待到林初夏抹完风油精,吃完早饭,又变得生龙活虎起来后,邓秀珍才放下心来,指着墙角一字排开的大小高低不同的布头,终于问出了自从早上起床,见到这堆布头后就一直徘徊在胸间的问题。 “这么多布头,你真只花了30元?” “是呀!”林初夏一脸的坦荡,“运气好,遇到的那位四十来岁的杨姨就是一家大厂的老板,他们厂里生产的布料全部出口国外。近些年,扩大规模后,除了增加国内这条销售渠道,他们还将布做成了窗帘、床单被套和沙发套等家居摆设用品。” “厂里有专门的陈列室,方便国内外采购商参观,除此之外,还在批发市场买了几个铺面,也用来陈设摆放这些。这些布头,就是他们做那些布艺品后剩下来的,摆在那儿占地方,所以,在我去买东西的时候,就顺手将这些布头当处理品卖给我了。” “这就是大鱼小鱼一网捞,苍蝇腿虽小也是肉。” 说到这儿时,林初夏也不由得一脸地钦佩。 能在这个时代,就拥有这种类似“预见性”的观点,那么,可以预料到,几十年后,杨姨会攀爬到一个多么让人膜拜仰望的高度。 由此可见,引领一个时代的浪潮儿,并非新闻报纸上报导的那些,更多的人却是将“谦逊低调”的作风发挥到了极致。 “所以,你的意思是说……”邓秀珍指着那几十块一米大小的布,“这些不能做床单被套这些大件,但能做枕套、风扇、桌布和电视机套的布头,加在一起,只花了30元,剩下的那些小布头都是搭头?” “对哒!”林初夏眨眨眼,吐吐舌头,扮了个鬼脸,然而,气氛还没变得温馨起来,就因为她那紧随而来的“打响指”举动而破坏了个一干二净。 “妈,我就知道,你是我们老林家最聪明的,随便猜猜,就能猜准!而我嘛?遗传到了你的聪明机灵基因,所以,才能轻易就说服杨姨,让她将这些收拾一下,同样能卖点小钱的布当成搭头送给我啦!” 邓秀珍瞪了眼林初夏,坦白说,林初夏越是“舌灿莲花”,她就越发地觉得林初夏心里有鬼,越没办法相信林初夏。 奈何,从昨夜一直琢磨到今天,她都没能琢磨出个究竟来。因此,也不得不再次采取“高高抬起,轻轻落下”的对策。但,这并不代表她就会因此而放过林初夏。 “下次,我和你一起去。” “行叭。”林初夏摊手,耸肩,一脸的无奈,“你是我们家的财政部长,一切需要用到钱的地方,你说了算。” 又被灌了“迷魂汤”的邓秀珍,指着最里面最小那堆网状布头,和原本被藏在布头下面,被她一通翻找后,堆放在一旁的铁丝和塑料花杆等东西。 “那又是什么?” “做丝网花的材料。” 林初夏眼皮跳了跳,怪不得,从起床后,她就两只眼皮一起跳,原来,自己悄悄藏起来的东西,又被邓秀珍翻出来了! 一向很有危机感的林初夏,在这一刻,顾不上别的,忙不迭地解释道:“我就是觉得,我们家花瓶里的塑料花都烂得不成样,早就应该淘汰了。所以,在看见批发市场有人卖这些丝网花材料,就买了几分回来,准备自己琢磨着。如果做出来好看,说不准,到时候,还能卖点钱呢!” 当然,事实上,在批发市场见到这些材料的时候,林初夏也是很震惊的。 毕竟,眼下,才96年,丝网花才刚刚传入国内,直到十来年后,才彻底风靡整个华国。然而,眼下,省城批发市场就有人进了这些材料,准备做第一个吃螃蟹的人。 果然,任何时候都少不了那些仿佛预见到未来发展变化的“商业天才”。 而,她嘛? 虽然重生而来,但,上一世,就没什么经商头脑,这一世,也只是凭白多了一些对未来的记忆。如此一来,也就只能紧随潮流,做第二个吃螃蟹的人,达成“不能吃大块的肉,但,也能吃点小肉”的梦想。 …… 感应到林初夏“发家致富”这个伟大梦想的系统,再也忍不住地出声问道:“宿主,你为什么要舍近求远?” “啥意思?” “只要你勤刷任务,就能攒经验,得星币,兑奖励,分分钟就能成为世界首富!” “统啊,你就这么想去实验室吗?” 林初夏长长地叹了口气,只觉得幸亏系统绑定的是她,否则,换一个真正十来岁,没有见过世面,不知人心险恶的天真单纯小姑娘,还不得被系统这些“傻瓜”言论给忽悠瘸了,才怪。 毕竟,这可是一个天眼遍布、人心险恶的世界。没有一手遮天的本事,谁敢“无中生有”? “宿主啊,你可长点心吧!” “就是蠢货都知道咋样才能往糠里掺米,在家里没粮的情况下,将半麻袋的粮食整出一麻袋的效果。聪明人就更了不得了,分分钟就能想出不下十种方法,将半麻袋粮食整出十麻袋的效果!” 林初夏:“……” 不知道林初夏“土豪”梦想,更不知道林初夏又被系统怼了一回的邓秀珍,关心的只有一个问题:“说吧,又花了多少钱?” “呃……也没多少……” 林初夏眨眨眼,就想糊弄过去。然而,在邓秀珍那一脸“你敢再说谎”的威胁和警告视线里,最终,还是本着“破罐子破摔”的念头,道:“就是剩下的钱,留够回家的路费后,我就全部花光了。” “来回车费50元,布头30元,吃东西5元,也就剩下15元。”算完账的邓秀珍,眉毛一挑,“初夏,你真只带了100元钱出门?” 不等林初夏回话,邓秀珍又慢吞吞地补充:“别想着骗我,等哪天,我去省城……” 这是威胁,赤果果地威胁! 然而,林初夏能再像之前那样梗着脖子,一脸大无畏么? 当然不能。 第16章 投稿这件事 “出门的时候,我身上确实只揣了100元钱。” 林初夏扁扁嘴,并不意外邓秀珍能琢磨到这些。 毕竟,作为一个数十年如一日习惯了“一分钱掰成两分来用”的家庭主妇,旁的东西,邓秀珍确实不会太上心。但,钱这东西,绝对不会弄错分毫。 “去学校领完成绩单后,我就顺道拐去了邮局,又领了40元稿费。” 邓秀珍:“……”所以,这么些丢到路上都没有人捡回去的破烂网纱,就用掉了55元钱?再添5元,就能买上两大包布头?这不是败家子,谁才是?! 眼见,邓秀珍一张脸青了又白,白了又红,最后,如墨汁般漆黑,身上更是隐约流露出一种将面前一切碍眼的人物全部荡为灰烬的疯狂,林初夏抖着嘴唇,忙不迭地转移话题:“妈,你就不好奇,我为啥能拿到那么多稿费吗?” 邓秀珍一声不吭地看着林初夏,仿佛在琢磨从何处下手会比较方便省事,更能达到“一劳永逸”的效果。 …… 再次全程围观林初夏“忽悠”邓秀珍的系统,忍不住出声道:“宿主,出门的时候,你带了200元钱,又顺道拐去邮局取了100元稿费!” “统啊,你知道,我说了实话后,会落得一个什么样的下场吗?” “你的父母又不会动手打你,最多,就是你的母亲出面,押着你去省城退了布头、珠子和丝网花材料,将钱拿回来,然后,再喷你一年半载!” “我会不会挨打,这件事,还不好说。“毕竟,那可是300元钱,不是30元,更不是3元钱呢! ”但,我敢肯定,这件事会被我妈念一辈子!而且,我妈还很会联想,更会翻旧账,以后,只要我说错话或做错事,她就会将这件事情翻出来说上大半个小时。“ “统,那样的生活,你能想象吗?” “那也不能说谎啊!” “生活中,大多时候,都需要善意的谎言。”林初夏道,“就像我们赞美一个人长得漂亮、有气质、会穿衣打扮,其实,我们说这些话的时候,心里的想法却是相反的。” 系统:“……” “唉……”分心怼完系统的林初夏,幽幽一叹,“这段时间,我就像被人打通了任督二脉一样,整个人都变得特别通透起来。然后,我就悲哀地发现,以前的我,确实傻不拉叽的。” “你知道的,从小学开始,只要是上作文课,我写的作文,都会成为全班的范文,就连到了联合班,也是一样。结果,这些年,我一直都没想过投稿赚稿费。” “我爸有没有跟你说过,他读高中的时候中了一篇稿?当时,那叫一个轰动全校。后面,校长还特意将那份报纸放到了学校展览室里,每次有领导来学校参观,就会特意带着他们到展览室里去?” “关键,妈,你知道吗,我年纪小,没见过世面,不知道投稿这件事,我爸也没想过提醒我一句!” 邓秀珍一脸的茫然,嘴里却下意识地问道:“你怎么知道,你爸投过稿?” “爷爷说的!” 林初夏回答得那叫一个干脆利落、掷地有声。 然而,事实上呢? 上一世,初入社会的“菜鸟”林初夏,在无意中逛到某个知名论坛后,陡然间就生出了投稿的念头。然后,她竟然好运地一次就过稿。在拿着那本杂志和林爱国分享这个好消息的时候,林爱国不知是有意,抑或是无意间,脱口说出了这件事。 当时的心情,哪怕过了这么多年,到现在,林初夏依然无法忘怀——震惊、茫然、无措、颓然、悲哀……可谓是真正地五味杂陈。 其实,说到底,再多的理由,再多的解释,都抵不过一句“不上心”。 而,学校里的老师嘛? 大多都是民办老师,土生土长的当地人。 论学历,也就最多初中或高中,论眼界阅历,一辈子去过的最远的地方,也就是县城。认识的人,也多是和他们身份地位一般无二的民办老师,根本就挤不进县市精英老师圈,因此,他们也完全意识不到这一点。 偶尔分配过来的几个大专或本科学历的老师,也大多会安排教数学、物理和英语这些知识含量比较重,专业技能要求也较高的课程。 往往,这些老师也只会在学校里待上一两年,就会调往其它学校。 即便他们知道投稿这回事,却也不可能关注起自己不教的学科,并很有同事爱地帮助那些并不被他们放在眼里的民办老师,挖掘出一些能令教育局摒弃他们学历破格转正,甚至提升种种待遇的“优秀苗子”。 …… “直到,我意识到‘投稿’赚钱这条金灿灿的阳光大道后,就迅速将以前写过的作文翻找出来,修改了几次后就投了出去。” 眼见,邓秀珍脸上的阴沉慢慢褪去,换上了若有所思的神情,林初夏那颗提到嗓子眼的心终于落回原地,就连紧绷的身体也放松下来,扳着手指道:“一个月前,我陆续投出去40多篇搞子,估计这几天,还会陆续地收到稿费。” “等这批稿费到了,我就先还了借爷爷和二爷的钱。剩下的钱,我准备攒起来当生活费,如果有多的,就用来交学费。到时候,你们就只需要考虑宇儿的学费了。” 说到这儿时,林初夏又眨了眨眼睛,赶在邓秀珍提出将她赚回来的稿费上交的要求之前,顺势岔开话题:“妈,宇儿去哪个同学家里玩了?这都快一个月了,还不回家,该不会打算一直赖在同学家里,等开校报道的时候才回家吧?这可不行啊!” “你想想,宇儿13岁了,老话说‘半大小子,吃穷老子’,就宇儿那逮着好吃的就吃个不停,不好吃的就一口也不乐意动,年纪轻轻就生生折腾出个肠胃炎的脾气,去同学家做客,还不得将对方家底子给吃空了?” “别到时候,难得的好朋友,就因为这么件小事闹翻了,就连同学的父母都对我们家有怨言,在外面传些宇儿好吃赖做的话。那样的话,不仅影响到宇儿的名声,让宇儿那些同学不乐意再和他做朋友,还会影响到我们一大家子的名声。” 第17章 弟弟是需要管教的 “尤其我爸那人,你也知道,他那人特别爱面子,知道这些事情后,还不得拿皮带抽宇儿?最怕就是因为这些事,让他的工作丢了,到时候,想要再找一份这样轻松又有脸面的工作,可就不那么容易了。” “虽然,他只是一个小小的临时工,但,也是乡政府里学历最高的,就是有些时运不济……” 说到这儿时,林初夏特意顿了顿,默默地在心里补充:原本是乡初中的代课老师,却一直没能转正,毫不犹豫地改行,跑去政府部门发展,却照样错过种种转正的机会…… 如果,林爱国确实是一个没梦想、没能力,只想着找份工作,然后就混日子的人,也就罢了。偏偏,他确实有能力,也有满腔抱负,更早早就在领导那儿挂了号。然而,每每在命运出现转机的时候,都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触礁。 ——真真是比“扶不起来的阿斗”还要悲摧凄惨,让人闻之伤心,听之落泪! “坦白说,就他那份工作,虽然工资确实低了些,但也确实轻闲,走出去,也很受人尊敬,暗地里不知有多少人盯着,摩拳擦掌地想要将他拉下去,换成自个儿……” 话,点到为止,再多,可就有挑事的嫌疑了。 毕竟,这世间,就算真有那么些“傻白甜”,步入社会,被人坑久了后,也会历练出来。 当然,人的天性是自私又贪婪的,只是因为后天的种种教育磨砺而将这些压制下去,从而出现“站着说话腰不疼”的情况。但,在预见了危机降临苗头的情况下,又怎不会想方设法地寻求解决之道,转而选择站在原地,眼睁睁地看着危险降临到自己身上? “妈,你真不知道,宇儿去了哪个同学家?” 说来,林初夏还真不好评判,前世的林浩宇命运是好还是孬。 毕竟,林浩宇屡屡遇到生命中的贵人,并在对方的帮扶下经营起自己的事业。偏偏,也是因为这些贵人,最终,年纪轻轻就去了。 邓秀珍摇摇头,在林初夏那严肃的神情中,想了想,又道:“回头,我让人问问。” “妈,宇儿13岁了,马上就要读初二了。” 林初夏无奈地叹气,又一次地强调林浩宇的年纪。 这岁数,虽还谈不上能“顶门立户”,但,也确实能够对家里家外的事情发表自己的观点和看法,不能再像以前那样单纯地拿他们当成三四岁不懂事,更不能明辨是非黑白,知晓人心险恶的小孩子来看待了。 然而,林浩宇呢? 这些年,还真有几分光长年纪和个子,不长脑袋的感觉。十来岁的年纪,还每天都跟一群比自己小五六岁的小孩子打闹玩耍! “我不知道你们是怎么想的,但,我知道宇儿脑瓜子灵活着,就是没将心思放在学习上。一旦他认真学习,不说分分钟超过隔壁宋家和石家的小子,却也绝不会像以前那样每次考试成绩都没及格,次次都是倒数几名!” “宇儿这孩子太不听话了……” 邓秀珍摇头叹气,又一次将以前拿来搪塞林初夏和左邻右舍的话搬了出来:“小的时候我要管,你爸说让我别管,他来管,免得我经常管他,管到后面他都习惯了,就没什么效果,管不住了。结果,你爸一直忙,每次宇儿闯了祸,他就拿皮带抽……” 林初夏嘴角抽了抽,上一世,林浩宇就是从小被打到大的。 然而,事实证明,“棍棒底下出孝子”这句话,根本就不能套用到他身上。就连所谓的“一人扮红脸,一人扮黑脸”的管教法子,也无济于事。 “妈,你先想法子将宇儿找回来……”林初夏翻捡着布头,琢磨着待会要做的头花,同时,还“一心二用”地琢磨着要用什么样的法子来“收拾”林浩宇,“等他回来后,我来试试。” “你行吗?”邓秀珍不抱多大希望地问道,然而,尽管如此,作为一个母亲,她依然愿意相信林初夏。 “不管行不行,总要试试,试过了,才知道结果。” 别看林初夏说得一脸的淡然,然而,自重生回来后,这一个月来,最开始那几天,她一心铺在修稿投稿上。等到将年少时积攒的那些稿件全部投出去后,就开始复习功课,将过往学过的知识捡起来。 学习累了,就将家里用不上的布头翻出来,做了些头花放到杂货铺子里售卖。忙碌的间隙,更是针对家里每个人性情习惯,制定了一套又一套详尽的“改变”计划。 这其中,以林浩宇的改变计划本最厚! 这种情况下,指望她放过林浩宇?做梦还比较快! 邓秀珍点点头,无论如何,眼下,虽不到最坏的程度,但,事情,也不会更坏下去了,不是嘛? …… “宿主,今天商场做活动,《熊孩子改造秘籍》《那些年,我带过的熊孩子》《从熊孩子到元帅》等等书籍课程,包教包会,不要三四千,也不要一两千,只要998,只要998,就能全部带回家!” 林初夏:“……” “统啊,你咋了?”竟然一言不合就抽风! “宿主,作为你最贴心的搭档,最心有灵犀的小伙伴,我必然会‘急你之所急,想你之所想’。”系统道,“兴奋吧?欢喜吧?感动吧?所以,宿主,咱们能开始做任务了吗?” “统啊,你知道,现在的你,像什么吗?”不等系统回应,林初夏幽幽吐出两个字:“奸商!” 还是那种为了任务,能一天24小时不停歇地在人耳旁碎碎念,真正当得起“不达目的不罢休”这个评价的奸商。 “你有本事费力吆喝,就没本事调整下日常任务中星币奖励的额度?” 能想象,做一个日常任务,只能得到0.1-1元星币的奖励吗?可以这样说,前世今生,系统是林初夏遇到的最最抠门的! “宿主,商场允许赊欠,利率低到只有20个点。”系统换了一种蛊惑的语气,继续道,“宿主,机不可失,失不再来啊!” “统啊,高利贷都没你这么狠!”林初夏撇嘴,她这人一向奉行低调又稳妥的处事策略,连房贷都不愿意背,就更不用说这种类型的贷款了! 系统幽幽道:“宿主,有没有人跟你说过,你,才是公认的‘铁公鸡’,抠门得不要不要的?” 林初夏:“……” 第18章 女红:做头花 解决了林浩宇的事情后,邓秀珍这才分出心神来关注起林初夏手里的动作来。这不看则矣,一看,就一脸期盼和希翼地问道:“你这是准备做什么?要不要我帮忙?” 林初夏愣了愣,很快,就明白过来,从靠近自己的那一小摞格子布头里,拿起上面那张红黑大格子的布头,抓起剪刀,比划了一下,就剪出一个宽10CM,长25CM的布条来。 “妈,我们先做发圈。” “这一摞,是我挑出来专做发圈的布头,每一块都裁成这样大小,你帮我裁,我来踩缝纫机。” 邓秀珍接过剪刀,看向坐在缝纫机前的林初夏,一脸的迟疑:“你没用过缝纫机,还是我来踩吧?” “妈,谁说我没用过?你忘记了,我小学毕业那年,就按照五斗柜里那本《少女服饰》做了一件白色荷叶边衬衣?” 林初夏挺胸抬头,一点也不怵,虽说,这个时候的她,确实没用过缝纫机,但,重生前,她却是玩溜了呢! 邓秀珍:“你那件衬衣,不是手缝的吗?” “手缝的不好看,前段时间,我就找出来拆掉了,用缝纫机重新踩过一次,回头我找出来给你瞅瞅。我感觉那件衣服非常漂亮,用熨斗烫一下,就能挂在店里卖。” 早在重生回来的当天,琢磨出做饰品赚笔小钱钱计划的林初夏,就特意挑了邓秀珍不在家的一天,将那件手工缝制的衬衣拆掉,并用缝纫机重新缝了一遍,就为了在邓秀珍提出疑问是证明自己的能力。 “宿主,你做的那件衣服,没有人会买的。” “瞎说!” 虽说,在这件衣服做好的当天,林初夏就被心灵手巧系统批了个体无完肤,更在系统每天定时催促“刷日常任务”的时候就会提上一嘴。但,哪怕到了现在她依然信心满满,并没有因此而被打击得变成一条咸鱼。 “你信不信,明天我标个五元钱,绝对能卖出去?” “宿主,你们人类不是有这样一句话嘛?——赔本的生意不能做。还是说,宿主你就是人类中的异类?只要能卖出去,不管这样东西付出多少心血,能不能收回成本这些都无所谓?” “统啊,我们人类还有这样一句话——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 怼完系统后,林初夏又看向邓秀珍:“妈,要不,你先别忙着剪布头,站在一旁,看我踩一次?” 邓秀珍点点头,然后,就眼睁睁看着林初夏轻门熟路地将机头拿了出来,穿针引线,再将刚才剪好的那块红黑大格子布放在上面,只听得一阵“嗒嗒嗒”声响,不到两分钟,就将布头的缝成了一个长条状。 “妈,怎么样?” 接过林初夏递来的布条,邓秀珍一脸惊奇地翻看,发现挑不出丝毫错漏之处。甚至,说句公道话,林初夏踩缝纫机的娴熟劲儿,和做活的细致程度直逼她。想必,再用不了多久就会远超她! “不错!”即便是不太会夸赞儿女的邓秀珍,在这一刻,也不由得朝林初夏竖起了大拇指,“那你来做,我来裁剪。” …… 母女俩一人裁剪,一人缝,分工合作下,很快,不过四十来分钟,就将那摞布头用光了。 邓秀珍数了数,总共25块布条:“接下来,怎么做?” 林初夏找出几卷彩色松紧带,挑了根黑色的,比着皮筋大小剪断,在那堆缝好的布条中,找出一块藏蓝色的,将剪好的松紧带从布条中间穿过,拿起穿了黑线的针,将松紧带缝合,就又换了藏蓝色的线,将布条两端缝合在一起。之后,又调整了下,特意将缝合处隐藏在褶皱里,一个发圈就此成形。 整个过程,不过五分钟。 与此同时,邓秀珍紧随林初夏之后,将一个黑色的发圈缝好了,和林初夏缝的那个发圈放在一起,外人见了,完全不能分辨出哪个是老手做的,哪个又是初次接触这种新鲜事物的“新手”做的。 “剩下的我来缝,你去做其它的。” 邓秀珍摆摆手,心里满满的骄傲和自豪。尤其,在听到林初夏一番发自肺腑,特别真挚的吹捧后,更是忍不住地挺胸抬头。 “妈,我们一起,等做完这种,再做其它的。” …… 重生一次的好处实在太多。 比如说,以前,林初夏太过粗心,并没有发现这个时候的邓秀珍,虽然才41岁,也没有白头发,但,眉心间却已出现“川”字纹,无端显老许多不说,言谈举止间还有着一股说不出的郁气和烦躁。 而,这样的情绪积攒了很多年,并非一时半会就能消减。 它们的形成,也很简单。 不外乎一家之主林爱国,一个月也才不到两百的工资,邓秀珍却又没工作,虽开了间杂货铺,但因为国人特有的跟风习惯,只是九十年代初期赚了些钱。 之后这些年,每个月最多赚个五六十,少的话,也就二三十元,只能略补充一点家用,但因为付出的精力太多,出现了严重的“失衡”。以至于这一年来,邓秀珍已经在考虑关掉杂货铺了。 除此之外,林初夏下面还有一个小两岁的弟弟。 也就是说,林初夏今年初三毕业,将要去念中专,而她的弟弟也将成为一名初二的学生。 原本,按照林初夏的中考成绩,如果中间没有林爱国的“坑女”举动,那么,她就能顺顺当当地走了统招。四年下来,学杂费加一起也不超过三千元,学校还会给一些生活补助。等最后一年去医院实习,每个月更有不少于1500的实习工资。 而,委培嘛? 首先,四年下来,学杂费就近两万。 所谓的生活补助和实习工资?那是什么?一个委培生,还指望跟统招生待遇一样?开什么国际玩笑呢! 可想而知,这样一笔钱,在96年的乡里,对每个月工资和其它收入加起来不到三百的林家来说,单单供林初夏一人,就当得起“砸锅卖铁”的说法了。更不用说,两年后,还要再供一个! 这也是重生回来后的林初夏,毫不犹豫放弃卫校的原因之一。 第19章 要么不做,要做,就要做到最好 又是一个多小时,25个发圈已经做好了,一字排开地摆在桌上,有一种别样的美丽。 这款发圈特别简单,却是几十年后都没有过时的经典款,这一点,邓秀珍并不知道。不过,在她看来,这款发圈确实简单易上手。 偏偏,前段时间,她却按照林初夏随口给的定价,卖出了五毛一个的价格,就算有经常来杂货铺买东西的老顾客觉得贵,讲个价,也卖到了四毛。 也就是说,这25个发圈,做好后,就能带回少则10元,多则12.5元的收入! “嘶……”邓秀珍倒抽了口冷气,目光灼灼地看着桌上那堆发圈,“从裁剪到缝纫,我们只用了不到两小时,一天下来,扣除吃饭睡觉的时间,至少能做10小时。这样的话,一天就能赚50元?” 50元钱,是个什么概念?尤其,在林爱国一个月工资不到200元的当下…… “妈,这种钱,也就只能赚一次,以后,就赚不了这么多。” 林初夏一脸的无奈,她是真没料到,邓秀珍这么敢想! “谁说的?” 话虽如此,但,邓秀珍也不是一个蠢的,又哪会听不出林初夏的话外之意? …… 虽然,早在半个月前,杂货铺里就开始卖这种发圈了。但,不到五天,周围几家杂货铺也都出现了类似的发圈。就连走在路上,偶尔经过的行人,头上也戴着各种自制的发圈。 真要说区别的话,就是其它几家杂货铺售卖的发圈,款式虽一般无二,但布料质量不行,又出于节俭的原因而节省了布料,导致做出来的发圈和林初夏做的发圈,虽没达到“天壤之别”,但,放在一起的话,确实会给人一种正版和盗版的区别。 至于自己做的发圈?确实能比照着林初夏做的发圈“依葫芦画瓢”,但,购买布料和制作的人工等加起来,绝对不止四毛钱。 也就是林家杂货铺的发圈卖完了后,一些爱美又追求独一无二感觉的姑娘,才会不考虑成本地自己买布做。 往往,这些顾客,在见到林家杂货铺新上的这些发圈后,也会毫不犹豫地摒弃自己继续折腾的心思,而掏钱购买一个。 毕竟,不是每个人都是“手工达人”,更多的姑娘,虽会一些缝补方面的技能,但,想要达到邓秀珍和林初夏目前的程度,除了勤学苦练外,还必需具备一定的天赋。 就如“天才是99%的汗水和1%的天赋,但,天赋是最最重要的”这句话所说那般。 …… “妈,你信不信,要不了多久,那几家杂货铺的人,也会学我一样去省城批发市场买这些布头回来做发圈?” 话虽如此,林初夏却全然无惧。 重生回来的她,虽然谈不上什么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对未来几十年的潮流如数家珍,但,单单隔三差五就会去饰品店逛上一圈,再买上几件物美价廉饰品,以及订阅了几十年的服饰书籍这两点,就注定了她永远领先众人的欣赏眼光。 仅此一点,就奠定了她在任何情况下都立于不败之地的基础,更何况,她身上还有心灵手巧系统。 “这……不能吧?” 邓秀珍一脸的犹豫中,有着连她自己都没有察觉到的对林初夏的绝对信任。 当然,这样的信任,来源于这半个月来,林初夏做出来的那些精美头饰卖出来的高价和供不应求的市场情况。 “你不是说,省城批发市场只卖整布,不单卖布头?你也是在巧合下,才买到布头的吗?再说了,就算他们找人帮忙,也不可能像你一样,用30元钱就买下两大包布头。” 正常来说,两包布头,100元钱都不一定能拿下来。 尤其,这其中,除了小块布头,还有几十张长宽约一米的大布头。 这也正是向来节俭的邓秀珍,在听说林初夏用30元钱买下两包布头后,只是惯例地说教了林初夏几句,而没像以前那样指着林初夏的鼻子喷上个半小时不说,以后隔三差五还会拎出来再喷一通的缘由。 而,林初夏不知道的,却是在晚上和林爱国闲聊时,邓秀珍还颇有几分与有荣焉的骄傲和自豪。 当然,这并不妨碍一大早,趁着林初夏睡得正香,邓秀珍又悄悄地察看了一遍那些分好的布头。 “这也是我运气好。” 这话,林初夏只是随口一说。 毕竟,前世,她就是省城批发市场的常客,又有数十年业务经验,论识人辩人一道,确实没办法和真正的人精媲美,却也能轻易就碾压许多普通人。 最最重要的,也是对她最有利的改变,莫过于她练就了“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技能,虽没达到让人人都乐意和她相交的能耐,但,只要她有意,却也是能让人放松下来,进而袒露心扉,并将她当成朋友。 不过,“运气”一说,却成功地忽悠住了邓秀珍,让她也若有所思起来。 只是,很快,邓秀珍就叮嘱道:“运气这种事,不太好说,在自家说说就算了,别到处张扬。” “我懂。” 林初夏一脸慎重地应承下来,起身,走到堆放布头配饰的墙角,找出自己在批发市场买到的透明包装袋,撕开袋口,随意抓了一叠半个巴掌大小袋子堆放到桌面上,然后,拿起一个袋子,将头花塞到里面,再封口。 这一系列动作那叫一个流畅自然,只令正要说让林初夏休息一下,吃了饭再继续做的邓秀珍看得目瞪口呆,半晌后才回过神来。 “初夏,为什么要装在袋子里?这种袋子多少钱一个?” 说话的同时,邓秀珍也上前几步,帮着包装起来。 林初夏并不意外邓秀珍的问题,为了更直观地告诉邓秀珍包装的重要性,她将一朵没有包装的头花,和一朵包装好的头花并排放在一起。 “妈,这样看,你有什么感觉?如果你是顾客,你会买哪一种?会不会觉得包装好的头花看起来更美观,品质更好,更值钱一些?就算这种头花比前面那种稍微贵个一两毛钱,也会觉得它确实值这个价,掏钱掏得特别爽快?” 邓秀珍并不赞同林初夏的说法,不过,为了避免打消林初夏的积极性,还是在脑海里组织了下语言:“如果我是顾客,我肯定会将头花取出来,拿在手里看一看,摸一摸,再对比下其它家的价钱和质量,就算满意了,也会杀杀价……” 这一点,林初夏也预料到了。 不过,她向来奉行“要么不做,要做,就要做到最好”的理念。因此,早在琢磨出做头花饰品赚钱的念头后,就想往“高大上”的方向去发展,而不是路边随处可见的小摊贩式的“小打小闹”。 即便,她现在还不能确认,这种生意,她会做多久。 *** PS:颓了四个月,终于开了新书,老书《八零年代农场主》因为大家都知道的原因被屏,所以,仍然在努力地修改中,我感觉头都快秃了,QAQ 第20章 包装=提高商品的价值 “妈,就像我刚才跟你说的,在我们卖头花赚了钱后,周边几家店肯定也会跟着学。如果生意非常好的话,估计要不了几个月,整个镇甚至县城都会多出很多家卖头花的店来。市场的蛋糕就那么大一块,分的人多了,到每个人嘴里的就少了。” “这种情况下,我们想要保住最大的那块,就必需让在我们这儿购买头花的顾客感觉到‘物有所值’。” “什么叫物有所值呢?”发现邓秀珍一脸的茫然,林初夏摸了摸扁扁的肚皮,又抬头看了看桌上的闹钟,“妈,11:56了,爸等下就下班了,我们一边做饭,一边解释给你听。” 邓秀珍眨了眨眼,脸上的茫然懵圈慢慢褪去,整个人也变得清醒起来,拔脚就往厨房方向奔去,嘴里还不忘记念叨:“这么晚了,时间过得真快,还好我早上买了豆腐干,中午就炒个豆腐干……” “那吃什么,干饭吗?”林初夏像条小尾巴一样,跟到了厨房里,“来不及了,蒸干饭要40分钟,要不煮面条?有番茄鸡蛋吗?煮个番茄鸡蛋炝锅面,这个最快了,也不耽误我爸午休。” “你爸还要喝酒。”话虽如此,邓秀珍却已下意识伸手,拿了两个番茄和三个鸡蛋。 “不是有花生嘛!”林初夏撇撇嘴,说句不中听的话,林爱国这人,还真是有些让人一言难尽! …… “统啊,你知道,我最讨厌我爸哪几点吗?” 哪几点? 系统难得地沉默了,许久后,才道:“喝酒?打麻将?” “喝酒是很正常的,酒桌文化嘛!” 林初夏并不反对喝酒,只是讨厌喝醉后,不等旁人发问,就瞬间化身“话唠”,一幅恨不能在最短的时间里,就将老底全部抖露出去的行为。 系统:“那麻将呢?也是一种文化吗?” “是呀!”林初夏叹了口气,即便,提到麻将,就难免和赌博扯上关系。但,摒除这些,麻将确实是一种有益身心的活动。 “统啊,你知道,这些年,我爸是靠什么养家的吗?”不等系统回应,林初夏又道,“就是麻将。” 所以,作既得利益者的她,又哪来的颜面,站在道德的最高点来指责林爱国? 说到底,不过是人穷,志短。 “宿主,用你们人类的话来说,你的父亲已经是半截身子埋土里的人了,还只是事业单的一个普通临时工。一辈子到头,也就这样了,难免生出‘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混日子想法。” “统啊,我爸那人,不仅爱显摆,还有着莫名的自信。”林初夏道,“就拿疗养院定向培养名额来说吧,你觉得,真正认命的人,会觉得自己能在朋友同学的帮助下,从大佬嘴里夺食?” “宿主,你的父亲……”系统难得地迟疑了下,“不管怎么说,确实是一片慈父心。” “是呀!”林初夏扯了扯嘴角,面对这种打着“为你好”旗帜的长辈,有时候,还真不知该怎样吐槽,“他什么都想到也做到了,就是可惜,最终,还是没能管住自己那张嘴!” …… 说曹操,曹操到。 12:10分,林爱国回到家,听说中午吃番茄炝锅面后,就如林初夏所说那般,抓了几捧花生到桌上,又倒了一杯酒。 只是,出乎林初夏预料之外,这次,林爱国却并没有像以前那样,一边吃着花生,喝着酒,再看着小说,一派悠哉惬意的模样,而是一脸严肃地朝半蹲在墙角,琢磨剩下的布能做哪些头饰的林初夏唤了声:“初夏,过来,我问你点事。” “哦。”林初夏应了声,走到林爱国面前,毫不客气地拖开另一张椅子,坐下来后,才一脸淡然地道:“爸,你说吧。” 林爱国的眉头不自觉地抖动了下,看向林初夏的目光也带上了一抹疑虑思索。只因,这样的林初夏,很有几分“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的感觉。 林初夏一脸的坦荡,看吧看吧,就算看出朵花来,她也是实实在在的林初夏,原原本本的灵魂,没有任何“鬼附身”的可能!再说了,她原本就是被夫妻俩放养长大的,又在镇初中念了一年书,从小到大,两人对她的了解,也就一个性格“内向”。 即便两人再如何地“脑补”,也不可能猜到她的“重生女”来历。最多,就是会忍不住地琢磨一番,然后,不得不感慨:人的适应力真强,十来岁的小姑娘,离开父母家人,到了一个陌生的环境后,竟然会有这么多的改变! 短短时间里,林爱国脑海里就浮现许多念头,最终,还是将那些虚幻飘渺的想法掐灭,单刀直入地问道:“你听谁说,我找同学帮忙,要了一个省疗养院定向委培名额?” 总算来了! 林初夏挺胸抬头,不闪不避,正视林爱国:能说,其实,她的“饵放”下了,早就等着林爱国这尾鱼入网吗? “听一个同学说的。” 说来,这件事,还是前世林初夏无意中听人提过的。虽然不知道那人当时是怀着一种什么样的心情,才会特意在她去省卫校读书一年后,才将这件事情透露出来。但,不管怎样,她都应该感谢对方。 不是嘛?若非对方,只怕即便她重生一次,也会被蒙在鼓里呢! 没办法,谁让林爱国这人嘴特别紧,只要他不愿意说的,哪怕是和他同床共枕几十年的邓秀珍,也绝不可能知晓呢! “她说,你打电话跟人炫耀的时候,恰好,在一班念书的代镇长家闺女,就听到了这个消息,然后,立刻回家找了他爸帮忙。” “对了,我听说,这位代镇长上面有些关系,这次是特意下基层来历练的,估计明后年就会被提为县长。” 想了想,林初夏又慢吞吞地补充一句:“他还有一个堂弟,就在乡政府当会计。” 林爱国捧着酒杯的手,依然是那样的平稳,没有丝毫的颤动,就连脸上的神情也一如既往地平静淡然。 对此,林初夏没有丝毫的意外。毕竟,前世今生,林爱国都是这样一个自信心爆棚的人。 第21章 将水搅浑 “爸,要不,我们打个赌?就赌你的同学和朋友遍布省内外,更在省疗养院和教育局都有关键时刻能说上话的‘铁哥们’,也没办法拦下这个名额。最终,他们只能本着弥补的心态,将我调档到省卫校念书?” “如果你这次中考没出什么差池,按照你平时的成绩,本来就应该考到省卫校的。” 林爱国这话一出,就表明了他当年给林初夏填的一长串和卫校有关的志愿中,第一志愿就是省卫校。所以,这,怎么能算调档? 林初夏嘴角抽了抽,脸上竟不知该露出什么样的神情来。 要知道,上一世,很多年后的某天,林爱国喝多了酒,提到这件事情的时候,还曾一脸感慨地说幸好那些人还知道不敢将他得罪狠了,将她调档到省卫校,否则,他一定不会咽下这口气,将名额被夺这件事情闹个天翻地覆。 结果呢?还真是……一言难尽啊! “爸,说句自恋的话,这次中考,我不仅没有考砸,反还超常发挥了。” 这话,林初夏说得很有底气。 毕竟,上一世,她确实是被省卫校录取了。而,那时,学校还是按照中考成绩来编学号的,所以,当年,一个班60人,学号被编到31的她,只差一个名次就会被划到统招生范围,按照分数来算,也就差个不到五分呢! 林爱国点点头,摆摆手,一幅“这就行了”,不愿意再继续和林初夏详谈的姿态。 然而,林初夏会这样简单放过他吗? 当然不。 “爸,我觉得,你最好能打电话跟你的同学说一声,让他们不要再费力将名额弄到县里了。” 林初夏一直觉得自己是个善良人,但,这并不代表她明知有人算计自己,还能跟个圣母一样被人打了左脸,不仅没有发怒,更不用说生出什么报复的想法,反还又笑嘻嘻地将左脸送到对方手下。 啥?因为她这“横插一杠”的举动,会导致原本县里将得到这个定向委培名额,毕业后分到省疗养院,抱上大佬的“大腿”,从此走上人生巅峰的代霞失去这样一个送上门的大好机会? 这不是很正常的嘛?要知道,原本,县里就不该有这个名额的呢! 倘若,她重生的时间晚上一年半载,事情已经成为定局,那么,即便“为他人作嫁衣”,也得心不甘情不愿地咽下这口恶气。 而,现在嘛…… 中午这餐饭,也就重生回来的林初夏,一脸的满足和享受,而,林爱国和邓秀珍,就吃得有些心不在焉。 如果说,邓秀珍是在盘算着墙角那堆布头,能做成多少朵头花,换来多少钱,那么,林爱国就是一直在琢磨着林初夏说的那番话。 十五分钟后,林初夏麻利地收起碗筷来,这次,邓秀珍并没有像前几次那样阻挠。 在林初夏进到厨房里,听到耳旁传来“哗啦啦”的水声,混合着洗涮碗筷时特有的瓷器碰撞声后,邓秀珍才一脸慎重地跟林爱国说道:“老林,我觉得,初夏说得对,这件事,你还是跟你同学说说。” 林爱国一脸不耐烦地道:“行了,我知道了。” 邓秀珍不受影响地继续念叨:“……那就是个香饽饽,哪里是我们这些普通人能吃下的……我早就跟你说过了,你那些同学朋友都靠不住,如果他们靠得住,早就将你弄到县里或镇里上班去了,哪里会让你在乡镇府做一个苦哈哈的临时工……” “要我说,他们肯定早就知道这件事情了,就是闷在心里不告诉你,看你笑话,还让你记住他们的人情……” 见到林爱国又拿出一瓶酒,撕开胶纸,打开瓶盖,往空了的杯子里倒,邓秀珍忍不住地又道:“你的酒又喝完了?你怎么就不知道跟老宋学学,他从来不抽烟喝酒,杜姐都说了,他们家每年都能省个四五百块钱……” “你说你一个月工资还不到两百,一年下来,光是抽烟喝酒就要花掉两三个月工资。你还每天都要吃肉,隔壁老宋家一个月才吃一次肉,每天吃的菜都是老家亲戚送的,光是菜钱肉钱每天就又能省下五六块钱……他们家也是两个孩子都准备供大学……” …… 老房子的隔音效果并不好,再加上,邓秀珍本就是个暴脾气,因此,在急怒交加的情况下,难免就加大音量。以至于,哪怕厨房里的水声“哗哗”作响,偶尔还能听到碗筷撞击在一起时发出来的声响,邓秀珍说出来的那些抱怨恼火的话,也依然被林初夏听了个真切。 林初夏的手指没有丝毫停歇,动作不紧不慢,却突然在脑海里问道:“统啊,你能查到省或市领导的BB机或手机号码吗?” “宿主,你要做什么?” 林初夏:“作为除省城外,在本省经济和教育水平排行第二的大市,这次省疗养院的五个定向委培名额,市里分到了两个。” “但,从经济方面来说,本县是全省数一数二的贫困大县。”这个排位,在三十年,甚至四十年后,都没有任何变化。 “自古以来,就有‘穷山恶水出刁民’的说法,在整个县都穷的情况下,你觉得,教学水准能提高?” 这种情况下,除非上面的领导脑子进水了,才会将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从那些“大佬”嘴里夺过来的两个省疗养院定向委培名额,分给一个处处垫底的贫困县! 系统:“这样看来,宿主,你的父亲也是很有能耐的。” 在大家都知道这是个“香饽饽”,都想咬上一口,却碍于种种缘由而不得不“望饼兴叹”的情况下,敢豁出去一般赌上自己的前途未来,成为“第一个吃螃蟹的人”,那已经不是简单的“勇者”这两个字就能形容的了。 “统啊,你想多了。”感知到系统想法的林初夏无语凝噎了,“他只是做了别人手里的那杆木仓。”所以,即便没有林爱国醉酒后给朋友打电话嘚瑟炫耀的举动,这个名额也落不到林家人手里。 真要说区别的话,就是有了这么一出,那些明面或暗地里鼓动怂恿,并摩拳擦掌地随时准备着争夺名额的人,就会理所当然地牵怒甚至憎恨上林爱国。 这也正是上一世,几年后,林爱国就小错大错连犯,最终,连临时工都没做成,被迫成为一个民工的缘由。 从某方面来说,林爱国于代镇长和代霞这对父女来说,也算是一个“神助攻”。而,对那些同样知晓名额,并已到处走动起来,时刻准备着将这块香喷喷的饼捞到自家碗里的人来说,林爱国就是一个必需除之后快的“猪队友”。 系统:“……” “统啊,给这些领导群发个消息,就说代霞没有参加中考。” 系统:“不是说,这次,省疗养院面向本届中考生,招收五个定向委培名额吗?没有参加中考,就没有中考成绩,就算代镇长有再多的人脉关系,也不可能将代霞送过去吧?” “你说呢?”林初夏冷笑两声,冒名顶替这件事,从古到今都不少见。而,越是穷困地方的人,越是见识浅薄,越容易被欺瞒住。 系统:“……宿主,你这样做,有什么好处?” “只有将这滩子水彻底搅浑了,才容易脱身。”话落,林初夏就长叹了口气,若不是为了林家的安稳和谐,她何至于这样苦心筹谋呢? 第22章 家庭主妇的悲哀 “妈,我洗好了,咱们开工吧?” 并未错过林爱国脸上嫌弃、烦闷和恼怒等情绪的林初夏,忙不迭地出声,赶在林爱国“忍无可忍,无需再忍”的爆发前,打断了邓秀珍的滔滔不绝,心里却忍不住叹息。 瞅瞅,这就是没工作、没收入、没文化,每天除了看电视、聊八卦,就只关注柴米油盐这些生活琐碎小事,逮着芝麻绿豆大的事情都念个不停,无意中就倾泄自己暴躁情绪,踩到对方痛脚却不自知,从而在日常生活中,难免激发起更大矛盾的家庭主妇们的遭遇。 邓秀珍立刻停下话头,看了看林爱国,又看了看林初夏,又准备说些什么时,却发现林初夏已经走到墙角,挑了一块蓝色底,白色小花布头,裁成宽10CM,长40CM的两块布条,又找出一卷白色花边,剪了两条各40CM的花边,将花边嵌在折好的布条里,坐到缝纫机面前。“嗒嗒嗒”的声音再次响起,很快,布条两边就缝好了。 翻面后,林初夏又找出蓝色松紧带,放在中间,顺着松紧带又缝了一圈,拉紧到正常皮筋大小,又缝好后,才递到一旁的邓秀珍手里。 “妈,再收个边就行了。” 即便林初夏并没有特意调整,但,眼下,这朵头花层层叠叠,乍一望去,像极了一朵不知名的漂亮花朵,让人见了就心喜,恨不得立刻买下来,重新梳一个自己最拿手也最能突显出自己美丽容貌和气质的发型,再佩戴到头上,和三五好友手挽着手逛街去,尽情地享受众人艳羡赞叹的目光。 就连四十来岁,每天随便拿根皮筋扎个低马尾,或偶尔盘个小髻的邓秀珍,都被激出了心底深处久违的少女心,小心翼翼地捧着这朵头花,目光里流露出一抹不自知的痴迷和欢喜来。 “这朵,比刚才那些都好看。” “那当然。” 林初夏又取了一块粉色星星布头,按照同样的方法剪好后,一边“嗒嗒嗒”地踩着缝纫机,一边道:“这种头花用料和做工都是刚才那些头花的两倍,还另外加了一条花边,费时又费力,所以,卖价也要番一倍才行,要不就亏了。” “那就卖一块一朵,最多少个一两毛钱,不能再少了。” 当然,所谓的“少”,也就是口头说说。 其实,这种款式的头花,邓秀珍一分钱都不打算少。甚至,以她开了十来年杂货铺,又从小到大跟在父亲身旁历练到的眼光,这般式样的头花,只怕一上市就会引来疯抢。 “初夏,这种头花,你准备做多少朵?” 林初夏想了想,抛砖引玉地问道:“妈,你觉得呢?” “50朵……”话落,邓秀珍又摇头,否定了自己刚才的安排,并且,一脸坚决地补充道,“凑个整数,100朵吧!” “妈,你确定?” 100朵,可不是普通的“整数”呢! “当然!” 邓秀珍挺胸抬头,眼角眉梢间神采飞扬,不复往日里的浑浑噩噩的茫然。 这样的邓秀珍,怎么说呢?仿佛全身都在发光一般,让人完全没办法移开视线,并且,会下意识就想相信她一次…… 林初夏嘴角抽了抽,显然是没料到,自己竟然“脑洞大开”到这般程度,然而,心里却不由自主地浮现一抹欢喜和愉悦来。 ——那种重生回来后,就在和父母的日常相处中有意无意地“洗脑”,如今,不过半个来月,终于窥见成功的兴奋和激动,让她只恨不能立刻就抛下手里的事情到外面跑个几圈冷静一下! “好!” 掷地有声的回应后,林初夏也忙碌开来。 林爱国放下拿在手里,却许久都没有翻页的小说,看了看墙角那堆分门别类摆放的布头,再看了看忙个不停的母女俩,最终,还是按不住满腹疑惑地问道:“你们这是在做什么?” “做头花,赚钱,养家啊!” 抢话的林初夏回答得那叫一个干脆利落,再配上她那幅“合该如此”的理所当然,让林爱国也不由得愣住了,半晌都没能反应过来。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很快,就到了1:50分,一边“嗒嗒嗒”踩着缝纫机,一边琢磨着待会先拼哪款被套的林初夏,毫不犹豫地撵起人来:“爸,你不去上班吗?” 林爱国:“……” …… 待到林爱国的身影消失在视线里后,林初夏才起身,活动了下筋骨。 “妈,我开始拼被套了。” 丢下这句话后,林初夏就走到墙角,抱了一摞昨晚分好的布头。经过邓秀珍身旁时,无意中的一个偏头,就恰好和一脸茫然懵圈,不,或者,应该说是一脸怔愣震惊的邓秀珍的目光撞了个正着。 “妈?” 邓秀珍下意识地问道:“初夏,我不在家的时候,你有用缝纫机吗?” “没有啊!”林初夏摇摇头,事实上,这世上,从没什么事情可以一蹴而就的。即便在某一方面再有天赋,但,没有日复一日的勤奋积累,最终,也不过是落得个“伤仲永”的评价而已。 就如她的缝纫速度,完全是前世今生两世经验结合在一起,又有心灵手巧系统赋予的经验提升后带来的方方面面的加乘才达到的。 并不知道这一切的邓秀珍,忍不住地感慨:难不成,聪明的人,不论做什么都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就像林初夏,上午做头饰的速度比她慢很多。而,吃过午饭后,一时不察,这速度就上升到让她都有些自愧不如的程度了! “嗒嗒嗒”的声音,再次响起。 …… 林初夏一边踩着缝纫机,一边和系统聊天:“等我做完今天的日常任务后,能获得多少星币?” 星币这玩意儿,当然是多多益善。 哪怕是向来心性坚定,很有几分“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的林初夏,在这一刻,都忍不住畅想起自己变成人人敬仰艳羡的学神的光辉未来。 系统泼冷水:“日常任务只是给你涨经验值用的,就算完成得再快,再好,撰取的经验值再多,也没什么可大惊小怪的。星币的数量顶多能让你兑换一整套的试卷。” “所以,你得努力,在勤刷日常任务,熟练掌握了相应技能的情况下,尽快开启支线任务,多多参加各类竞赛,获奖越多,就会得到越多的奖励。” “哦。”林初夏应了声,不是她不主动做支线任务,而是支线任务提供的材料,连外行见了都能感受到它们的贵重稀罕,她哪敢胆大包天到毫不犹豫地上手,并心大到哪怕作废了也无所谓的程度? 第23章 女红:十二生肖拼接床上用品 这期间,邓秀珍不时抬头看向林初夏,目光在自己身旁那两摞半成品头饰和林初夏手里缝制的由小到大,短短不到一小时,就已然成形的被套上游移着、思索着、震惊着。 等到林初夏剪断最后一根线头,正准备将被套叠起来时,邓秀珍却突然起身,三步并作两步地跑到林初夏面前,一脸热切又激动地道:“我看看。” 这是一张十二生肖被套,一面由赤橙黄绿青蓝紫这七种彩虹颜色的方格布打底,生肖图案按照左上、右下、正中的方式嵌在上面;一面由大块的生肖图案拼接而成。可以这样说,这张被套不分正反面,不论哪一面都让人赞叹不已。 “初夏,这些动物图案哪来的?” 该说,不愧是依靠着家族的遗传天赋自学成才的强人嘛?最初的震惊和赞叹之后,邓秀珍很快就意识到了这床被套上那些精致又可爱的动物图样,才是令这些布头化废为宝的关键所在。 但,早上起床后,她可是将墙角堆放的布头仔仔细细地检查了一遍,连林初夏藏得严严实实的丝网花材料都被她翻出来了,却并没有看见这些动物图案。 该不会是林初夏单独买的?这得花多少钱啊?! 想到这里,邓秀珍就忍不住用看“败家子”的目光瞅林初夏,嘴里也忍不住地念叨:“你昨天真的只花了30元钱,不是骗我的吧?我跟你说过,对着自家人,不能说谎话……” “妈,你知道的,我一向是个实诚人。有一说一,有二说二,从不夸大,也不缩小事实的那种实诚人。” 林初夏一本正经地忽悠人,指了指被套上的图案,又指了指搁在一旁的碎布头,解释道:“这些动物图案,都是从布头上剪下来的。” “你当我年纪大了,就看不出来了?” 邓秀珍想也不想地怼了林初夏一句,作为一个优秀的裁缝,哪能没有一双利眼?更不用说,在缝头花的时候,她就不时抬头看向林初夏,哪能错过林初夏的那些裁剪布料和拼图的小动作? “我是问你,这后面,这些大的图案哪来的?!”话落,邓秀珍又一脸怀疑地看着林初夏,“昨天我就没看见,不会是你花钱买的,怕被我发现,所以就藏起来了吧?” “妈,就在那两袋布头里啦!”林初夏啼笑皆非地道,“这些动物图案都比较大,不论是做被套,还是枕套,再或者缝在包包和衣服上面都很好看。” “我如果没猜错,应该是杨姨特意拿其它布头团了下,再塞到那两袋布头中间的。如果不是我昨晚将布头全部整理了一遍,也不可能这么快就发现这些布头的。” “她和你非亲非故,为什么会对你那么好?” 邓秀珍摩挲了下被套,眼里虽有喜爱,更多的却是清晰可见的警惕和戒备,以她的见识和阅历,哪能发现不了这些布头的材质和更多的用途。 “说吧,你究竟花了多少钱?” 顿了顿,邓秀珍又道:“别想着骗我,过几天,我就和你去一趟省城,找你说的那位杨姨。我倒要看看,你究竟哪里投了她的眼缘,让她贱卖了两大包布头给你!” 不得不说,这一刻,邓秀珍“脑补”了许多。 “妈啊……”林初夏摊手,耸肩,一脸的无奈,“我身上有多少钱,你能不知道?你觉得,我真能掏出两三百块钱,买那么两大袋布头?” “你不是在投稿吗?”邓秀珍撇嘴,“你还开口跟你爷爷二爷借钱,谁知道,你倒底带了多少钱去省城!” “要不,我发誓?” 林初夏装模作样地举起右手,竖起三根指头,嘴唇动了动,正准备说出誓言的时候,邓秀珍却再也忍不住地喷道,“行了,你找了这么大堆布头出来,就只打算做一床被套?不顺便做张床单?” “三点了,再过一个小时,你爸就下班了,我就又要煮饭了,我得去做头花了,忙着呢,哪有空和你闲聊!” “除了床单,我还要做两个枕头套和靠垫套呢!” 林初夏笑嘻嘻地说道,她就知道,邓秀珍是典型的“刀子嘴,豆腐心”,否则,她哪敢一再地忽悠邓秀珍呢?不就是仗着邓秀珍心软嘛! 全程围观了这一幕的系统,忍不住地出声赞道:“宿主,你的母亲真精明!” “那肯定!”林初夏道,“小人物,也有自己的生活智慧呢!” “宿主,你知道,我为啥赞你的母亲吗?”系统幽幽道,“因为,你的母亲已经识破了你的谎言,只是本着‘不聋不哑,不做家翁’的想法,听了你忽悠人的话。” 林初夏:“……” …… “嗒嗒嗒”的声音消失的同时,林初夏也起身,一边活动着手脚,一边用兴奋混合着惊叹的目光,看着摆放在桌上的十二生肖动物拼接图案的床上六件套:“大功告成!” “这么快就做好了?” 如果说,上午做头花的时候,偶尔,邓秀珍才会抬头看下林初夏,那么,下午的时候,因为震惊于林初夏那“飞一般的速度”,而虽然手里拿着头花,却很有几分神思不守的感觉。 此刻,在听到这句话的时候,邓秀珍就下意识地抬头,看了下墙上的挂钟。一瞬间,竟不知是轻舒了口气,有一种尘埃落定的感觉,还是觉得自己的心理承受能力确实不怎么样,还得再锻炼锻炼。 才40分钟啊!就拼了一张床单、两个枕套和靠垫套! 这样的速度,放在经常踩缝纫机的人眼里,还真算不了什么。但,别忘记了,林初夏今年才多大?在今天之前,又踩过几次缝纫机? 这般想着的时候,邓秀珍已经走到林初夏面前,拿起拼接的床单和被套,仔细地检查了一遍。 待到邓秀珍发现针脚细密,锁边漂亮,拼接的图案凑在一起,除了童趣和可爱外,竟然还有一种特有的和谐美感时,忍不住赞道:“不错!” “要放在店里卖吗?”这一整套,卖个一百元,不成问题! 林初夏差点就将小脑袋摇成了拔郎鼓:“妈,这是我第一次用缝纫机做出来的大件,要带到学校去用的。”顺便炫耀一把,再接些单子,私下里赚些小钱钱,充填自己的小金库,多棒! 邓秀珍抖了抖手里的被套和床单,就差没用看“傻子”的目光看林初夏了:“三米宽的床单,你带去学校,折成两半,倒是将就着能用。被套呢?两米宽的被套,你们学校那不到一米宽的床,真能用?就不怕睡熟了,一翻身,就将被子踹到地上去扫灰?” 林初夏:“……”她竟然忘记这茬了!果然是离开学校太多年,睡惯了两米宽的大床,习惯成自然了嘛? “那……”林初夏一脸不舍地道,“要不,我将它们拆了,拼成两个一米五的床单被套?” “你闲得慌啊?”邓秀珍忍了又忍,末了,还是忍不住地喷了林初夏一句,然后,干脆利落地拍板道:“就放店里!” 林初夏:“行叭!”她这人向来能屈能伸,不就一套床上用品嘛,没必要为这么点小事和邓秀珍争吵起来,待会她再重新拼一份能带到学校里去用的,不就成了? 第24章 任务奖励和经验值 当然,在这之前,林初夏得先跟系统索要第一次完成日常任务的奖励。 “统啊,瞅见了吧?我这人啊,一向实诚,说了今天做任务,就绝不会拖到第二天。” 吹了自己一波后,林初夏就信手点开了面板。 然后呢? 如果不是担心会惊到一旁继续埋头忙碌的邓秀珍,她还真会忍不住地拍案而起! 能想象吗?辛辛苦苦拼了一套床上用品后,得到的奖励,竟然是同类别的十份原材料?! “统啊……”林初夏端起一旁的杯子,“咕嘟咕嘟”灌了大半杯冰水后,才觉得胸口那团熊熊燃烧的怒火减弱了几分,“来来,咱们来好好探讨下,关于‘奖励’这个问题。” “宿主,你为什么不满意?你不是打算再拼几套床上用品吗?有了这些材料,你就能尽情地感受自己的艺术天赋,在拼图这一块的熟能生巧后,那种如鱼得水的感觉。” 林初夏眯了眯眼:“……所以,你就换了我的奖励?” “不是!”系统跟只炸毛的猫一样,连声音都变得严厉起来,“宿主,本系统是系统界里最公正、最严谨、最克己奉公、最刚正不阿的,你可不能嘴巴一张就胡乱冤枉统!” “行啊,那你来说说,我的奖励是怎么回事?”林初夏手指虚点界面上的那些奖励。 “因为你想多拼几套床上用品,卖了赚钱。” “想”这个字,系统特意加重了几分语气。 “就因为这个?”林初夏瞪圆了眼,“那以后我刷到绣《清明上河图》这些大件的任务,完成后,你是不是还准备奖励我十份同样的绣图?但是,我要那么多绣图做什么?囤着过年?还是囤着生仔?” “难不成,你还指望我能绣完剩下的十份?我吃饱了撑的,闲着没事做啊?一份就已经够费力了,够我卖出个高价了,还再来十份?我这是嫌弃第一份卖的价钱太高,赚的人情太多,要亲手将自个儿辛辛苦苦搭好的台子拆了吗?啧!” “不行,我要投诉!” 系统:“宿主,你真得认真研究过系统规则吗?” “呵!”林初夏冷笑一声,“你说呢?”这是看不起人呢?还是看不起人呢? 系统直接丢了张截图,上面用红色圈起了一排字。 ——急你之所急,想你之所想,做你之所做。 林初夏:“……”所以,这,才是她在完成日常任务,没来得及领取奖励的情况下,系统合理地调换了奖励的缘由? “统啊,直说吧,研究出你的,是个古华人吧?”否则,又怎么会在规则里使出“藏头诗”这一招来坑人? 系统发了个微笑的表情,既不承认,也不否认,然而,该问的,该知晓的,林初夏却均已清楚,也就不打算再继续纠结这个问题了。 毕竟,人生在世,难得糊涂嘛!很多事情,点到为止即可,实在没必要刨根究底的。 不过,往后嘛,谁说就不能利用下系统的这个规则,钻下空子呢? “行叭,这件事,咱们就略过不提了。但是,统啊,你瞅瞅,你这经验值的奖励是不是太少了?我踩了一天的缝纫机,又是做头花,又是做床上用品,结果,你竟然才给我100点的经验值?” 说到这儿时,林初夏又忍不住地点开了自己的属性面版。 基础属性值: 体力(200):33点 敏捷(200):33点 智力(200):95点 精神(200):45点 潜力(200):156点 虽然,并非第一次看见这样的数值,但,每每见到的时候,林初夏依然觉得一阵阵心塞。这一点,并不因为林初夏经历前世今生,一颗心早就磨砺得非同寻常而有所不同。甚至,真要说的话,还因为这一点而让林初夏越发地郁闷,恨不能以头撞墙的那种程度! 毕竟,这,可是两世结合在一起,拼拼凑凑才攒出来的属性值啊!由此可知,上一世的她,每一顶属性值究竟有多低! 简单地来说,上一世自诩“精英”的她,其实,在系统眼里,也不过是一个废材。 再次捂了捂胸口后,林初夏终于勉强自己将视线移到一旁的等级面版。 经验值: 入门:100,000 初级:1,000,000 中级:10,000,000 高级:1,000,000,000 大师:100,000,000,000 宗师:10,000,000,000,000 “嘶……”林初夏忍了又忍,末了,还是忍不住地倒抽了口冷气。 “统啊,你得知道,我是一个很普通的人类。而,人类嘛?大多在22岁左右大学毕业,然后参加工作。如果能力和机遇都不错,就会在40岁左右成为中级管理者中一员,到55岁就必然因为年纪和身体等原因而退休。” “如果将人的时间和精力分成十等分,那么,这期间,正常的吃饭睡觉做家务,和家人朋友闲聊相处,以及教育子女这些繁琐的事情,少则占用三成,多则五成甚至六成。再来,就是工作和花费在上下班路上的时间,少则占用五成,多则七成甚至八成。” “扣除这些时间,真正用来学习积累的时间,又有多少?” “宿主,你说的这些,都不是问题。” “首先,你今年才15岁,初中毕业,距离你说的普通人选择的大学毕业,还有7年时间。以系统对宿主的了解,难得的一次重生,宿主会一直读到博士后,那么,就还有13年时间。” “其次,对普通人来说,只要他们敢想,敢做,那么,就能将吃饭做家务时闲着的大脑利用起来,也能剔除和家人朋友闲聊相处的无用时间,更能在教育子女时做到知识的再次吸收和巩固回忆。” “对于宿主来说,只要你想,那么,不论吃饭睡觉做家务,再或者和家人朋友闲聊相处,都能发挥你的‘一心二用’功能,在最短的时间里学会最多的知识技能。” “而,教育子女嘛?宿主,作为一个知名‘斗战胜佛’并乐在其中的你,真得要跟系统探讨这个问题吗?” “再次,宿主,套用你们人类一句非常经典话来说——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挤一挤,总是有的。那么,明白时间重要性的你,真得要放弃重生后定下的伟大梦想,继续重复上一世那碌碌无为的日子吗?” “最后,宿主,和系统绑定后的你,已经脱离了人类精英的范畴。如果你不能珍惜时间,利用时间,进而获得巨大成功,那么,系统给予的惩罚,将会让你真正体会到什么叫‘上天入地,求生不能,求死不得’的滋味!” “当然,宿主,我们是正规系统,和那些野路子不同,不到最后关头,我们是不会启动这个惩罚规则的。就算真要启动,也会跟主系统打报告,并得到主系统和辅助系统总共10位拥有惩处决定权系统中过半以上的投票,才会由监测系统来执行这样的惩罚。” “从系统诞生到如今近万年,也只有那么两位宿主得到过这样的惩罚。” “他们中,一位是努力型宿主,一位是天赋型宿主。原本,他们应该成为宿主界的王者,却一朝堕落,不仅仅令系统们叹息扼腕,也令宿主们悲痛遗憾。他们这一路的奋斗、拼搏、成长,到最后堕落的事情,早已编撰成册,如果宿主感兴趣,可以仔细研读,从中汲取经验和教训。” “另外,再次提醒宿主,请仔细研究系统规则。”系统仿佛开启了话唠开关,不等林初夏回应,就又絮絮叨叨起来,“在所有任务中,日常任务最低等,完成任务后的经验值和奖励最差。好一些的是周任务和月任务,再上面是竞赛任务和支线任务,奖励最丰厚的,当然是主线任务……“ 林初夏:“……” 第25章 狼统?不不,是狼人! 眼见,林爱国下班回到家后,就捧着本小说,坐在屋檐下,一派悠哉惬意的模样,在厨房里帮忙的林初夏眯了眯眼,接着,就加快了手里的动作。 很快,馋得让人口水直流的饭菜香,就从厨房飘到了客厅,再被风卷到了林爱国的鼻尖。 林爱国起身,走到饭桌前坐下,顺手将小说书放到桌上后,就又抓了几捧花生,又倒了一杯酒。一边翻看小说,一边剥着花生,偶尔还喝一口小酒。那美好又畅快的感觉,真是快活赛神仙哪! 和邓秀珍一起,将菜端到桌上的林初夏,夹了些菜,又快速地扒拉了几口饭后,就在林爱国再次翻书,并且无意间放慢了剥花生壳的动作,连酒都忘记喝,一幅沉浸在书中描述故事中的时候,突然出声问道:“爸,你今天打电话了吗?” 林爱国充耳不闻,翻书的动作却没有丝毫停顿。 “爸?爸?爸!!!” 林初夏的声音,一声比一声高亢,一声比一声尖锐。夸张一些的形容,只怕,这一刻,就连和林家隔了好几幢的邻居都能听到! 这一喊,就喊了快三分钟。 “……什么?” 终于被惊动的林爱国,一半的心神仍然在书中那精彩的剧情里,一半的心神却不知飘到何处去,反应也就相应地变得迟缓起来。 “爸,我刚才是问你,有没有打电话给你的同学,让他们不要将那个名额弄到县里了?” 林初夏不慌不忙地重复了一遍,甚至,为了达到让林爱国“逃无可逃,避无可避”的目的,还再次重申了一下自己这个问题的重点:“只要名额一到县里,就会被代镇长夺去。” 林爱国板着张脸,不悦地回答道:“大人的事情,你们小孩子不懂,就不要跟着瞎掺和。” 林初夏:“……”呵! …… “统啊,知道我前昨天为什么让你那样做了吧?” “宿主,既然你已经料到了,为什么今天还要问出这个问题?” “让他明白‘逃避不能解决问题’这个道理。” 当然,这只是表面上的一层用意,更深一层的嘛?当然是让邓秀珍明白林爱国的“不靠谱”! 之后嘛? 不论邓秀珍是想真正地“当家作主”,抑或是有其它的想法,林初夏都会给予实际行动上的支持。 不过,这件事,并非一次或者几次就能成功的。但,现在,她最不缺的就是时间了。只要天长日久地“吹风”,并在生活中的潜移默化的影响下,谁敢肯定,邓秀珍就不会出现让人震惊的“蜕变”? 想到这儿的林初夏,在邓秀珍眉头微皱,就准备和林爱国“探讨”,或者,应该说是邓秀珍单方面吵闹,林爱国一如既往保持沉默的时候,伸手拽了下邓秀珍的胳膊。 “妈,我又想到了几款头花,待会洗碗后,我们一起分好布头,明天起床后,就能直接做。这样就能节省一些时间,做更多的头花了。” 新款式=暂时不会被人模仿=赚钱 更多的头花=赚更多的钱 这两个等式,立刻就出现在邓秀珍的脑海里,让她毫不犹豫地将刚才的事情抛到了一旁去:“好。” 林爱国:“……” …… 如往常那样,吃过饭,看了会小说的林爱国,很快就洗漱好,靠在床榻上。 唯一的区别,就是今天他不知道是怎么想的,竟然打开了电视,一边看着电视,一边看着小说,并没有像以前那样一幅“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沉浸剧情里”的模样,而是一会儿抬头,看看电视,一会儿低头,看看小说。 搬了两张小椅子,坐在靠墙堆放的两大座“布头山”前,一边挑选合适的布头,一边和邓秀珍探讨着,看似和邓秀珍进行“思想灵感两方面的碰撞”,其实是在不露痕迹地引导并启发邓秀珍眼界和思维的林初夏,在暂时结束手里的工作,端着杯子,从林爱国和邓秀珍两人房前经过的时候,就恰好瞧见了这一幕。 “啧!” 林初夏撇撇嘴,走到拿着几块布头在手里比划个不停,一幅“乐在其中”模样的邓秀珍身旁,轻声道:“妈,要不要我帮你数钱,算算今天卖了多少朵头花,再盘查下哪类头花卖得最快啊?” “不用。”邓秀珍摆摆手,头也不抬地道,“我心里都有数。” 林初夏:“……”这就是“一分手掰成两分用”的家庭主妇们,特有的“过手了多少钱”的生活技能吧! …… 晚上,进入系统空间后,林初夏就要求道:“统啊,来本‘头饰’书。” “宿主,你不是已经画了几百幅图样吗?为什么还要这种书?”系统道,“难道,你终于‘江郎才尽’了?” “别激我!书!” 林初夏撇嘴,这么粗糙的激将法,别说眼下披着张嫩皮,内里住着老狐狸的她了,就是那些娇生惯养到有些“傻白甜”的十来岁小公主们,也不会轻易就上当的,好不?! 系统:“……” 只听“砰”的一声重响,下一刻,一本,不,应该说是十摞足有林初夏高的书,落在了她的周围,并以一种“保护者”的姿态,将她包围了起来。 林初夏:“……” 而,这时,系统的解释才姗姗到来:“鉴于宿主要求的‘头饰’书目标不明确,范围太广,故,系统本着‘尽忠职守’的搭档规则,针对宿主的需求,结合宿主所在星球和时代的实际情况,在广阔的书海里,特意为宿主搜索到一万本书籍。” 伴随着系统的话音,林初夏就眼睁睁看着包围自己的书越来越多。偏偏,却每一摞都和她一样高。到最后,竟隐约给人一种“一眼望不到尽头”的浩瀚无边的感觉来。 林初夏深吸了好几口气,才按下满腹翻腾的情绪,最终,还是忍不住竖着大拇指:“狼统!” 系统:“……” “狼人!” 系统为什么会这样评价林初夏? 绝不是因为什么“互怼”的想法,而是因为林初夏竟然席地而座,拿起一本和头饰有关的书籍就翻看起来。速度的快慢这一方面且不说,单说,林初夏竟然一心二用的一边翻书,一边点开等级面版,察看自己经验提升数值的这个举动,就让系统忍不住地发出这样的感叹。 第26章 “刷”日常任务 一本书,初看一遍,提升1个经验点。精看一遍,提升3个经验点。再利用“取精华,弃糟粕”的方法,将其中能为自己所用的东西提取出来,并在灵感爆发的情况下绘出数幅头饰图样,总共能得到10个经验点。 这个尝试,用掉了整整三个小时。单就时间和经验值这一方面来说,完全不能和“踩缝纫机8小时,就赚100个经验点”相提并论。 但,让林初夏来选择的话,那么,她还是宁愿选择看书,而不是靠踩缝纫机来获得经验。 “宿主,你这样的想法是不对的。”系统苦口婆心地劝道,“咱们不能‘纸上谈兵’,而是应该理论结合实际,在‘熟能生巧,巧能生灵’的情况下,找到一条适合自己的提升等级的道路。只有这样,才能在最短的时间里实现‘暴富’的想法。” 其实,系统真正想说的是“成就伟大的艺术家梦想”。然而,在和林初夏绑定后,不到一个月的相处时间里,系统就真切地体会到了林初夏的“口嫌体正直”作风。 简单地来说,也就是心里想成为一个不沾染名利,不为世俗选择低头的清高艺术家,却动辙就将“钱不是万能的,但,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这套拜金理论挂在嘴旁来怼它。因此,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系统也只能走起了“迂回”的套路。 “有道理。”林初夏眯了眯眼,仿佛并没察觉到系统的小心思。然而,嘴角那抹狡黠的笑,却隐约出卖了她心底深处那些真实的想法。 只是,不等系统费心琢磨一二,就听林初夏又道:“统啊,来来,高一名师讲堂走起!” 系统下意识地开启课室大门,门内的摆设和昨天一般无二,就连摆放在桌上那本摊开的书,也依然是昨天林初夏学到的那一页。而,很快,讲师的身影就出现在课台前。 直到,林初夏入座后,系统才找回自己的声音:“宿主,你不继续看书了吗?” “不着急。”丢下这句话后,林初夏的心神就沉浸在讲师那抑扬顿挫的声音里,并被带入了一个神秘的世界里,在知识的海洋里恣意地翱翔…… 系统:“……” 这一学,就到了第二天早上六点。 在闹钟响起的那一刻,一个鲤鱼打挺,就从床上跳到地上的林初夏,还有些意有未尽。 “统啊,果然,老话说的对,学习使人快乐。” 系统:“宿主,如果你开启女红名师讲堂,会感受到双倍甚至十倍的快乐。” “呵呵……”林初夏笑了笑,“统啊,‘三十六计’用得不错。”瞅瞅,昨儿才作了激将法,今儿就整出了“无中生有”“乘胜追击”这两计。 系统:“过奖,过奖,不及宿主。” 林初夏嘴角抽了抽,一边刷牙,一边问道:“来来,统啊,刷下今天的日常任务。” 日常任务1:做一张女婴包被。 日常任务2:做一个女婴围嘴。 日常任务3:做一套女婴睡衣。 日常任务4:做一套女婴秋装。 “噗……”林初夏吐出嘴里的唾沫,真是差点就被呛住了,“统啊,你这是抽了呢?还是抽了呢?”昨天跟床上用品杠上,今天就跟婴儿用品杠上了,明天呢?该不会准备跟儿童服饰杠上吧?后天呢?不会准备跟少女服饰杠上吧?…… 下一刻,神奇的一幕,就在林初夏面前展开。 除了今天的日常任务外,竟然连续刷出了明后两天的日常任务! 明天任务预告: 日常任务1:做一套女童睡衣。 日常任务2:做一套女童春秋装。 日常任务3:做一套十二生肖版手绢。 日常任务4:做一个女童书包。 …… 后天任务预告: 日常任务1:做一套少女睡衣。 日常任务2:做一套少女春秋装。 日常任务3:做一套配饰(包括头饰、颈饰、手饰) 日常任务4:做一个少女背包。 林初夏:“……” “哈哈哈……宿主,早就告诉过你,有些想法,该想的时候才能想,不该想的时候,就算被人拿刀架在脖子上,你也得放空大脑,你就是不相信!哈哈哈……你是不是打算笑死统后,继承统的遗产啊……嘎……” 系统捶地大笑,笑到最后,竟然发出了类似鸭子的“嘎嘎”声。 林初夏:“……” 林初夏抹了一把脸,行叭,都到这份上了,她还能说什么呢?唯一庆幸的就是那两大袋布头五花八门,只要认真找,别说凑出一套材料,就是三五套的材料都不成问题! 或者,她还以“想”些其它的? 脑海里浮现这个念头的同时,林初夏也就再次体会到了系统的“神奇”——紧接着,系统日常任务那一栏,又陆续地刷出了男婴、男童、少男、女中年、男中年、女老年和男老年服装用品系列的日常任务! “宿主,你在做什么?”系统难得地抓狂了,不敢相信林初夏竟然这样快就发现了系统漏洞,并光明正大地钻起空子来。 “没什么,就是做个试验而已。”林初夏摊手,耸肩,一脸的无辜。然而,眼底那抹一闪而逝的狡黠,却将她心底的真实想法给出卖。 ——所谓“刷”日常任务,重点当然不在“日常任务”这四个字,而在“刷”字上。否则,岂不是浪费了她特意去省城“淘”回来的这两大袋布头呢? …… 这天下午,埋头做头花的邓秀珍,无意中的一个抬头,就看见从缝纫机上坠落一角花花绿绿的布头:“初夏,你在做什么?” “包被。” 林初夏踩缝纫机的动作,并没有因为分出一只手,拿放在一旁的布头而有所停顿。 甚至,在邓秀珍的视线里,林初夏的动作还隐约加快了几分,一幅完全不需要思索手里那块巴掌大的布头应该怎样拼,又该拼在什么地方,才会让整个包被上的图案变得更加有一种和谐的美感。 “你做这东西,做什么?浪费时间!” 邓秀珍在脑海里过了一遍林家和邓家的亲戚,没发现谁家有新生儿,张嘴就想“喷”林初夏。 总算,话到嘴旁,她又想起了林初夏最近不仅很乖巧,还脑瓜子特别灵活,不仅帮着家里赚了很多钱,说话做事也特别有条理,不能再像以前那样拿林初夏当不懂事的小孩子来看待,就又深吸了好几口气,压下了到喉的话。 只是,她的脸色依然有些阴沉,就连说出来的话也带上了几分不善:“我那还有两堆头花,你闲着没事做,就来和我一起收尾!” 第27章 送礼,送到人心坎上 “妈啊……”林初夏一脸的无奈,“爸前几天不是说,这个周末,范叔的小儿子满月,请他去喝酒吗?” “既然去喝酒,哪能不送礼。” “爸和范叔关系特别好,送钱吧,先不说俗不俗,关键,这个‘度’不好掌握。” “送多了,倒还好,至少能表明他们确实是‘铁哥们’,两人之间的关系不是拿金钱这些物质上面的东西能衡量的。就算其它人,比如说,送钱最多的范叔的爸妈、岳家和领导们知道了,也不会放在心上。” “万一,送少了呢?范叔是个男人,肯定不会多想,但,范婶呢?女人嘛,多半都有些‘小心眼’,而且都爱吹‘枕头风’。这一时半会,兴许不会影响到两人之间的关系,时间长了呢?谁知道范叔心里会不会有个疙瘩?” “到时候,我爸少了一个好哥们,倒还是小事。就怕这好哥们被挑拨得心里发狠,直接反过来就捅我爸一刀。” “你想想,这世上,最了解我爸的人,除了敌人,也就剩下朋友。而,敌人嘛?就算我爸再心大,也会下意识地防范,不会那么容易就上当。但,朋友呢?” “这……不可能吧?”话虽如此,然而,单由邓秀珍那忽青忽白,忽黑忽红的脸色变化就可知,其实,她确实将林初夏说的这些话放在心上了。 “谁知道呢?”林初夏摊手,耸肩,“人心难测。” “我爸那人,你也知道,就是个说话直来直往,眼里还揉不了沙子,情商低到负数的人。难得的一个好哥们家里添丁,这样的大喜事,我如果不知道,也就算了。知道了,哪能不帮着想想法子呢?” 不管怎么说,至少,前世,范叔确实是帮林家很多。 不论对方是因为和林爱国之间曾经的高中同学情份,抑或是单纯的好面子,总之,既然对方愿意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帮扶一把,那么,自家也应该给予相应的回报。否则,不就成了让人讨厌的“只知索取,不知付出”的那类人了嘛? “钱这一方面,我确实能帮着凑一些,但,我爸那人,你也知道的,就算我拿了,他也不好意思收啊!” “所以,我就想着用这些布头拼一张包被,再做一个围嘴、一套睡衣和一套秋装,加上我爸准备好的礼金。这份礼,虽然不能重到让范叔范婶都感动的程度,但,不管谁瞧了,都说不出什么话来!” 邓秀珍忍了又忍,末了,还是忍不住地嫌弃道:“你觉得,他们看得上你这些东西?”倒回去二三十年,还差不多! “妈,你得对我有点信心。” 虽然,林初夏没有“读心术”,但,架不住,邓秀珍做了多年的家庭主妇,早就养成了一个“想到什么,虽然心里没说出来,但也会显露在脸上”的直率性子啊! “要不,这样吧,等我拼好了,你再过来看?” 邓秀珍默默地看着林初夏,没有吭声,却也没有立刻就离开,显然是并不信任林初夏。哪怕,林初夏昨天就在她的眼皮子下,将那些布头“变废为宝”,拼出了一套十二生肖版的床上用品。 “不行的话,我再剪一些布头,拼大一些,拼成一张大被套,再拼一张床单,两个枕头套,和昨天那样凑成‘四件套’。”当然,这是不可能的,林初夏在心里默默地补充道。 眼见,邓秀珍眉毛一挑,就准备喷出“你吃饱了撑的,闲着没事做”这句话,林初夏又道:“昨天那套就卖了五十元钱,今天这套图案有些小,感觉没昨天那套好看,也可以卖个三十元。” 下一刻,邓秀珍就深深地看了一眼林初夏,吐出一个“行”字,然后,就回去继续拿起头花,做收尾的工作了。 “嗒嗒嗒”的声音,再次响起。 …… 如果说,之前,埋头做头花的邓秀珍,连个眼神都没有施舍给林初夏,一幅身心都沉浸在“快一些,再快一些,做多一些,赚多一些钱”的快乐中,那么,此刻,邓秀珍就很有几分神不守舍了。 然而,早就点亮“一二心用”技能的林初夏却佯装不知。只不过,手里那再次加快几分的动作,却已经出卖了她心底的真实想法。 默默围观的系统:“……”果然,宿主就是个傲娇,还是“口嫌体正直”的那种! …… 婴儿包被用的布头并不多,因此,又过了十来分钟,林初夏就做好了。 正当林初夏伸手,准备叠好包被,放在一旁时,邓秀珍却跟个幽灵般悄无声息地窜到了她的身旁:“我看看。” 包被的模样和邓秀珍以往见过,甚至用过的一般无二。唯独上面那些热闹喜庆的图案,乍眼望去,难免给人一种眼花缭乱的感觉。但,再仔细看,却能发现每两样、四样、六样图案,却又能组成一个新的图案。 ——像是特意将整块的布,裁剪成巴掌大小的布头,再拼出这样层叠的图案,而不是用丢在大街上,都不会瞅一眼的小块布头拼出来的! 即便是邓秀珍都有些爱不释手:“我想想……标多少钱?15?不行,太少,20吧,凑个整数!” “妈,这是送人的。”林初夏虽然很无奈,却不得不打破邓秀珍那畅游在“钱海”里的美梦,又指了指堆放在缝纫机搭板上面的那十来块布头,“我找遍了那两袋布头,才凑出这些布头,做完包被后,就剩下这些了。” 邓秀珍又摩挲了几下手里的包被,恋恋不舍地折叠好,放到一旁去,本着“眼不见,心不烦”的想法,又坐了回去,嘴里却仿若漫不经心地问道:“剩下的布头,你准备做什么?” 林初夏拿起剪刀,将布头上的图案剪下来,再一字排开在缝纫机上:“我不是还要做个围嘴、睡衣和秋装吗?” “既然是送礼,那肯定得送一整套。但,这种布头剩的不多,没法再像拼包被那样拼了,所以,我就准备用颜色浅一些的布头来做,再在上面缝上这些图案,这样就能凑成一整套了。” …… “宿主,你很有奸商潜质。”送礼,送到人的心坎上不说,还让对方在感激涕零的情况下,帮着大势宣传一波,真正地“当了广告模特,还不自知”! “彼此,彼此。”林初夏瞟了眼悬空的面版,目光特意停留在日常任务奖励那一栏:婴儿用品四件套原材料十份,经验:100 …… 吃过晚饭后,林初夏就将一个礼盒塞到了林爱国怀里:“爸,范叔小儿子的满月礼,记得周末带过去。” 硕大的盒子,在林初夏的角度,恰好将林爱国挡了个严实。只令看见这一幕的邓秀珍,在那一刻,竟不由自主地抽了抽嘴角。 “什么?”正沉浸在书里那精彩纷呈的剧情中,只恨不能化身为主角,将那些追赶自己的敌人全部杀光的林爱国,一脸的茫然,双手却下意识地掂了掂纸盒的重量。 轻飘飘的!好像里面并没有装什么东西似的!! “满月礼。”想了想,林初夏又补充道:“今天才做好的包被、围嘴、睡衣和秋装四件套。” 林爱国:“……”都什么时代了,送礼,还送自个儿做的东西?真不嫌不够丢脸?! 第28章 老妈有心结 很快,就到了周末。 吃过早饭后,林爱国就将摩托车推到了院子里,正准备打火的时候,就见林初夏抱着那个特意被他遗忘的大礼盒出来了。 “爸,你这记性……啧……” 林初夏摇摇头,佯装没发现林爱国那严肃的面容上清晰可见的不乐意,不由分说地将礼盒绑到了后座上,然后,站在屋檐下,冲林爱国挥手示意:“爸,一路顺风!” 林爱国:“……”顺什么风?! …… “妈,你说我爸这人,真有意思。” 回屋后的林初夏,将挑好的布头搬到靠近缝纫机的桌子上后,还不忘记吐槽道:“他教导我和宇儿的时候,最爱一口一个‘礼轻情意重’。结果,轮到自己了,就将这话抛到九霄云外去了!啧!!” “你爸又没看过盒子里的东西,当然会这样。” 邓秀珍瞪了林初夏一眼,如果不是林初夏在做好那套婴儿用品后,非要将盒子封起来,那么,林爱国也不会产生“自己做的东西,上不了档次”这样的错觉。 “妈,你觉得,就我爸那审美水准,看了盒子里的东西,真会送出去?” 林初夏倒不这样认为,在她看来,很多时候,直男的审美,那真是可以用“灾难”这两个字来形容的。 “那么好看的东西,他还能挑出问题来?!” 邓秀珍一脸的理所当然,只因,这几天,林初夏都是早上做头花,下午拼被套、床单、衣服、手帕和背包等物件。 就算这些东西,不论做工,抑或是配色,再或者是款式,都精美得让人无可挑剔,但,别忘记了,林家的杂货铺开在乡上。在邻里乡亲们手里有了钱后,更喜欢去县里或市里逛一逛,再顺带买些东西的情况下,林家杂货铺里多出来的这些东西,虽没达到“珍珠蒙尘”的程度,但,在有限的口口相传下,也不可能那么快就卖光的。 尤其,林初夏做出来的每样东西,邓秀珍都在爱不释手,恨不能妥善收藏,却碍于必需解决的家庭囧迫的生活,而不得不拿出来卖的情况下,不由自主地标了一个高价。 倘若,在最初,邓秀珍无意中标出高价的情况下,那些因为林家杂货铺售卖漂亮头花而被吸引来的顾客,在见到那些拼出来的物品后,能因为高昂的售价而按住满腹“想要”的念头,那么,后面,邓秀珍也就不会在一次又一次地标出高价,却又很快就被人买走的情况下,心态竟出现了微妙的变化,从而生出“独一无二的东西,本就值得高价”的想法。 …… 忙碌的上午,很快就过去。 中午,在林初夏帮着邓秀珍做午饭的时候,憋了一上午的邓秀珍,就再也按不住满腹好奇和急切地问道:“下午你要做什么?” “先做两套老年人穿的春秋装,如果时间够的话,再做两套睡衣。” 即便,在刷出今明两天日常任务前,林初夏特意在脑海里“想”了下老年人穿的衣服。 然而,不知该说她的脑细胞太过活跃,还是因为日常任务会遵循前几次的轨迹,除了刷出来春秋装和睡衣这两个正常任务外,竟然还刷出了皮夹和旅行包这两个眼下暂时完成不了的任务。 老年人的衣服? 邓秀珍手里的动作顿住,猛地抬头看向林初夏,脸上有些不悦,又似失望:“给你爷爷和二爷做的?” “妈,我不是跟你说过,整个批发市场,就杨姨的店最大最豪华吗?如果爷爷和二爷没借钱给我,就算我再会说话,将杨姨逗得捧腹大笑,合了杨姨的眼缘,也不可能买回那么大一堆布头啊!” 林初夏暗叹了口气,没想到,这个时候,邓秀珍的心结就这么重了。 “做爷爷的,手里那么多钱,给孙女一些零花钱,不是应该的?还非要写什么借条……” 一想到林初夏这个平时看着还挺聪明的闺女,竟然背着他们这些做父母的,在跟两老交谈的时候直接提到借钱不说,竟然还干脆利落地写下借条,邓秀珍就有些气不打一处来。 当然,如果说,借钱这件事上,邓秀珍对林初夏的气恼占了三分,那么,林爷爷和林二爷这两位,就占了剩下的七分。 只因,在邓秀珍看来,就算林初夏再怎样地聪明机灵,却也只是个15岁的小姑娘,才刚刚初中毕业,还没有步入社会,又被自家教养得有些过于纯善,否则,又怎会跟自家爷爷和二爷借钱,都要写上一份借条? 但,和林初夏的纯善形成鲜明对比的,就是林爷爷和林二爷这两位做长辈的,竟然没有一点仁慈心!否则,又怎会开口要求林初夏写下借条? 好吧,只能说,为人父母的,在面对自家子女的时候,都有千倍厚的滤镜。 就如邓秀珍,在林初夏一再强调是自己主动点明要写借条,并强制性地要求林爷爷和林二爷收下的情况下,邓秀珍依然将这口锅扣到了两老身上。 虽然,并不知道邓秀珍心里的这些想法,但,因为前世在林浩宇身上就曾发生过类似的事情,因此,林初夏抿了抿嘴,最终,还是害怕“吓到”邓秀珍,而抬手将自己脸上的严肃揉掉。 只是,说出来的话,依然带上了几分慎重:“妈,爷爷二爷的钱是他们自己挣的,是属于他们自己的。他们想给谁,就给谁,不想给谁,就不给谁,这也是由他们自己来做决定的。” “我们这些做晚辈的,不能因为他们是我们的长辈,就觉得他们手里的钱是属于自己的,就应该在晚辈张嘴‘借钱’的时候,说借多少就给多少,并还大手一挥地说‘不要借条’。” “长辈愿意借钱给我们,那是他们信任我们,我们做晚辈的,当然也不能辜负了这份信任。就像我们跟亲戚朋友借钱一样——有钱有还,再借不难嘛!” “也就是你……”邓秀珍差点就将到了喉咙的“傻”字秃噜出来了,总算,在紧要关头,还是将话咽了下去,“你二婶三婶才不会这样想!你看着吧,如果她们知道这事,会不会撺掇自家娃跟他们借钱!” “妈,爷爷是个农民,一辈子也没攒下多少钱,二婶才不会打他的主意。” 至于林三婶嘛? 旁的不说,单单,能在生下独子后,就毫不犹豫地将独子丢给林爷爷来养,更在不久后,和林三叔一起南下打工,一走就是十来年没回家,确实当得起“精明又会算计”这个评价! 这期间,林三婶一直寄钱给自己娘家,却从没寄过一分钱给林爷爷。对此,林三叔在被人问起时,也一幅“一直被蒙在鼓里”的模样,让林初夏在回想起这些的时候,也忍不住摇头叹息,但,那又如何? 毕竟,林爷爷的“贫困老农”身份,以及林四叔一直未婚并在她重生前依然坚定“啃老”的情况,就注定了林爷爷的“有心却无力”。 “二爷虽然有钱,但,你觉得,就他那个抠门小气劲,谁能打得了他的主意?” 第29章 吃人嘴软,拿人手短 这天下午,邓秀珍和林初夏母女俩才开始忙碌,就见隔壁暑假开始,就去了外婆家的宋军跑了过来,一脸殷切地问道:“邓姨,宇儿回来了吗?” 邓秀珍摇摇头,不带什么希望地问道:“宋军,林浩宇有没有跟你说,他要去哪个同学家玩?” “李松林。” 宋军眨了眨眼,虽然有些奇怪暑假都过去大半了,为什么邓秀珍现在才问起这件事,但,多年来养成的“乖乖牌”性子,依然让他生不出任何的反抗心理,甚至,还忍不住地添了些自己知道的消息。 “他爸是五村村长,宇儿说要跟他们下水游泳捞鱼,还要上山采蘑菇竹笋和打猎。” “宋军,你们暑假布置了哪些作业?能不能帮我抄一份?”说话的功夫,林初夏拿起两只发圈,递到宋军手里,还不忘记叮嘱道,“藏蓝色这只给杜姨,水粉色这只给你姐。” 宋军愣愣地接下来,只是单纯地以为,这是自家老妈跟邓姨说好的,点点头:“林姐,我现在回家抄给你。” 直到,宋军一溜烟地跑没影了,邓秀珍才由“林初夏什么时候会使唤人了,还这样顺手”的疑惑不解,转而变成对那两个白送发圈的心疼和懊恼,下意识地说道:“初夏,那两个发圈,得卖三块钱呢!” “妈,你信不信,早在我们家的铺子卖发圈的时候,杜姨她们就猜到了这些发圈的来历?只不过,杜姨是妇女主任,宋叔又给人理发,他们每天都很忙,家里的铺子,现在也就卖些石灰沙子,否则,早就跟着我们学做这些发圈来卖了!” 上一世,邓秀珍一直觉得她和周围邻居关系非常好,遇到点什么事情,虽谈不上为对方“赴汤蹈火,再所不惜”式的帮助,但,也会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尽可能地给予最大的帮助。 然而,后面发生的那一系列事情,却让林初夏这个“旁观者”,真切地发现了邓秀珍和左邻右舍之间的“塑料情”。 简单地来说,就是一种适合彼此间聊聊八卦,分享一下心得的“聊友”,旁的,却还真不能指望太多。 而,一切的源头,说起来复杂,归根究底,不过在于“做人”两字。 “杜凤连扣子都不会缝,她怎么可能做发圈!” 邓秀珍撇撇嘴,言谈中有着莫名地自信和骄傲。 林初夏无奈地抚额,很想吐槽一句“几十年邻居,你也没帮下忙”,最终,还是将到了喉咙的话又咽下肚。 “话是这么说,但,手工品这玩意儿,说值钱,也确实值钱,说不值钱,也确实不值钱。” “就像我们做的这些发圈,只要会那么点针线活的人,看上几眼,完全不需要上手,就能明白应该怎么做了。这种情况下,我们卖这些发圈,也就卖一个样式的新奇和做工的精致,那些舍不得花钱买的人,私下里琢磨一下就能做出来,甚至,还能琢磨出其它的配色样式来。” “虽然,杜姨不会针线活,但,杜姨娘家有人会啊!你信不信,就算我们没送发圈给杜姨,要不了多久,杜姨也会戴上样式做工都精致的发圈?这种情况下,你觉得,杜姨心里会怎么想?” “与其等到日后杜姨跟人说些‘老邓那人真小气’之类的话,还不如现在就舍那么两个发圈堵上杜姨的嘴,还能让杜姨逢人就夸你一声‘老邓真大方’……” 在邓秀珍那一脸“我是谁?我在哪里?我要做什么?”的茫然懵圈,三观也已经碎裂,几乎快要没办法拼凑好的神情中,侃侃而谈的林初夏,一脸淡然地给出千百年来,让无数人膜拜敬仰的一句真理式总结。 “这就是‘吃人嘴软,拿人手短’。” 许久后,邓秀珍发出了灵魂深处的质问:“你就不怕到时候,一整条街的人都让你送发圈?” “不怕!”林初夏一脸的坦荡,“杜姨就在我们隔壁,不仅是邻居,又和你聊得来,关系不错,其它的人,和我们家又没什么关系,最多,到时候,看在我们大家同住一条街的情份上,给个八折或七折成本价就成了!” “对了,既然送了杜姨,回头,和你关系比较好的那几位,也要送一下,免得让人背地里说嘴。” 说话的同时,林初夏也挑出几款适合四十来岁年纪的妇人,和十来岁娇俏可爱小姑娘的发圈,找来一个袋子装好,还不忘记叮嘱一句:“妈,晚上你去打麻将的时候,记得带上。” 邓秀珍下意识地反驳道:“我现在不打麻将了,去茶馆,也是看他们打的。” “哦。”林初夏应得那叫一个随意,麻将这东西,虽谈不上什么赌博,但,也确实是不可能轻易就戒掉的。尤其,S省这儿,那还真是饭前饭后,闲来无事就会起一桌“沏长城”的。更何况,前世,邓秀珍就一直没能戒掉过。 “打着玩,也没事,反正你们打得小,也就一两毛钱,一天下来,也就输个十来块,算不了什么。” 邓秀珍连眼皮都懒得抬一下,继续忙着手里的活,嘴里却不免幽幽地叹道:“你现在是有钱人啊?十来块都不看在眼里了!” “妈,对你来说,十来块钱,还不到半小时的工呢!”林初夏摊手,耸肩,一脸的无奈,“再说了,你咋就想着输,就没想到赢呢?” 其实,别说林初夏,任何见识过后世信息爆炸,真切体会过钱的各种贬值效应的重生人士,别说十块钱,就是成百上千,甚至以万为单位的钱,也都不会放在心上的。 不过,在父母家人面前的时候,该装的时候,还是要做点伪装的。 “你以为,你是财神爷,说谁赢,谁就能赢钱?” 邓秀珍继续吐槽道,没办法,一想到自己辛苦做出来的那些发圈,还没赚回多少钱,就因为林初夏那“飞来一笔”的做法,而要送出去许多,就让她揪心地疼。 “行叭。” 林初夏向来是个“识时务”的人,眼下,就毫不犹豫地认怂,继续埋头踩起缝纫机来。 …… 系统突然出声道:“宿主,早在一个月前,你的母亲就用三折的成本价,卖出去了三十朵发圈。其中,住在你家隔壁的杜凤,额外得到了‘买一送一’的优惠。” “什么?我怎么不知道?” 林初夏惊呼一声,该庆幸,她早就养成了“一心二用”的好习惯吗?否则,眼下,还真难说会不会轧到自己的手指! 系统:“大概是因为宿主‘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 “不应该啊……我咋会没注意到呢……所以,我这算是‘好心办坏事’了?” 林初夏抹了一把脸,一瞬间,竟不知该露出“啼笑皆非”的神情来,还是该顺应内心那些无奈颓然等情绪,摆出幅“生无可恋”的姿态来。 她一直用“已所不欲,勿施于人”这句话来告诫自己,并自信早就做到了这一点。万万没料到,其实,在待自家父母的时候,她却也在不经意间就犯了这样的错! “小人物,也有自己独特的生存智慧。”系统总结道,“宿主,你们人类不是有这样一句话嘛——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林初夏:“……” 第30章 大包大揽的林爱国 “妈,我错了。” 林初夏向来是个“提得起,放得下”的性子,在得了系统的提醒,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后,就干脆利落地道歉了。 然而,正一边做着头花的收尾工作,一边琢磨着晚上吃什么的邓秀珍,在听到这句突如其来的话时,下意识抬头看向林初夏的目光里,就是满满的茫然和疑惑。 “杜姨是你的朋友,送什么样的头花,怎样送,什么时候送……这些,都应该由你来做决定,我不该越过你,自作主张地拿了两朵头花给宋军。” “这有什么……你杜姨也不是个爱占人便宜的。你瞧着吧,最迟明天,她就会将钱送过来了。” 邓秀珍笑着摇头,并不将这件事情放在心上。在她看来,就算林初夏再如何地聪明机灵,到底是个15岁的小姑娘,还没有步入社会,又怎知人情冷暖,又怎会处理人际往来? “妈,我刚才琢磨了下,觉得还是按照你说的给个折扣就成,没必要白送。免得到头来,没能讨着好不说,还养大了某些人的心,整出些‘升米恩,斗米仇’的事情来,那是才‘哭都找不着地儿’!” “就像我们去石叔那儿买药看病,宋叔那儿买包子馒头,林叔那儿锁衣服边一样,他们付出了自己的劳力,所以,就算对着我们这些街坊邻居也从没说过‘打折’,就更不用说什么‘白送’了。” 就这,都算是好的了。 比如说,隔壁杜凤的老公宋家兴,开了整个乡上独一家的理发店,对着很少来理发的村里人,还会本着“做回头客”的想法给个折扣,对着同条街上这些每天抬头不见低头见的邻居,别说什么折扣,不本着“宰熟”的心态加价都算好的。 “我从省城买了两大袋布头这件事,瞒得过其它人,但,瞒不过左邻右舍。做出来的头花打个折,舍点小钱,就会让他们不好意思跟人说这件事,也就能让我们的头花生意做得更久一些,赚更多的钱。” “等后面‘一传十,十传百’,这件事被彻底传扬开来,有人也忍不住买布头学着我们做头花,为了拉拢顾客还整出些‘买一送一’之类的降价活动后,我们就可以在推出一款又一款经得起市场考验的新款头花的同时,往更高端的市场发展了。” “再有就是能在乡上开店的,家里条件都不错,也比较注重穿着打扮。她们戴上这些头花,不论是回娘家,再或者去县城,都会惹来很多人的注意。只要在有人问起的时候,她们说上一句,那么,这些人就会到我们家的铺子里来买头花,这就达到了隐形的广告效果。” 话落,林初夏还不忘记冲邓秀珍竖起个大拇指,一脸的赞叹和佩服:“妈,你能想出这个法子来,真是太厉害了!” 邓秀珍:“……”其实,她只是在生意刚开张,心里没多少底气的情况下,“打折”卖几朵头花而已。 …… 下午四点半,林爱国看完最后一页报纸,抬起手腕,看了看时间,发现离下班还有半小时,就准备起身到隔壁办公室聊会儿天。 就在此时,有人在外面喊:“老林,有你的电话,镇上打来的!” “马上就来!” 林爱国回吼了一句,不知突然想到了什么,向来严肃的脸上竟破天荒地浮现一抹喜悦和激动来,推开椅子,往外跑的时候,胳膊肘更是不小心撞到了墙角。不过,眼下,他完全感受不到那钻心的疼痛,就连往外疾奔的步伐,也没有丝毫的紊乱甚至停顿。 “老林,你前几天送的包被是在哪里买的?” 熟悉的声音,从电话那端传来。然而,林爱国那神采飞扬的眉眼立刻就落回原地,就连说出来的话,也上了一分连他自己都没察觉到的颓然。 “老范,是你啊?” 如果是以前,范伟成肯定会察觉到林爱国情绪上的不对劲。然而,这几天,他深陷各路亲朋友人包围圈,那种被人像念经似地不停地在耳旁催促、被压迫却又不能反抗的苦憋却又无奈的感觉,也只有亲身经历过的人才能体会。 因此,眼下,范伟成只是焦躁地问道:“是嫂子买的吧?老范,算老同学求你了,能不能请嫂子再帮忙买上十份,不,不……三十份?钱你先帮我垫着,等你来镇上了,我再还你。你跟嫂子说,让她放心,绝对不会少付一分钱!” 林爱国愣住了,大脑瞬间放空,思绪飘远,下意识地拍着胸膛大包大揽:“都是自家人做的,不值什么钱,你们用着好就成。过几天,等老邓做好了,我再送去镇上……” …… 回到家后,林爱国就提出了自己的要求。 三十份婴儿满月礼盒?还是免费的?!! “咳……”林初夏难得地被呛着了,尽管如此,她依然强撑着一张震惊到茫然的脸,问出拷问林爱国灵魂的问题:“爸,什么叫自己做的,不用钱?设计不要钱?材料不要钱?人工不要钱?” 林爱国眉头一皱,就想训斥林初夏“小小年纪,张嘴闭嘴就是钱,这种坏习惯,都是跟谁学的”,就见林初夏撇嘴,转过头去,对邓秀珍道:“妈,昨天,我新做的那套婴儿满月礼盒,你卖了多少钱?” 邓秀珍:“……??”昨天,林初夏不是在做旅行包吗? 林初夏抚额,一幅拿“沉迷做头花、卖头花、赚钱和数钱这些日常活动而不可自拔的邓秀珍没办法”的模样:“妈,你不是喊30元,对方还价20元,最后,以25元成交的吗?” 邓秀珍:“……”有这回事吗?她完全不记得! “妈,我知道,你想帮我爸长脸,让他不要失信于老同学。但,你有没有想过,这种事情有一就有二,有二就有后面的无数次。” “做这样一套婴儿满月礼盒要四个小时,做三十套,就要一百二十个小时。相当于我们一天24小时,不吃不喝,也要五天时间才能做完。如果我们将这五天时间全部用来做头花,不说五千朵,三千朵总是有的。” 邓秀珍:“……”三千朵头花,打个折,也有1500元,哪里是一套才卖25元,三十套下来,也才卖750元的婴儿满月礼盒套装能比得上的? 第31章 怼!怼!!怼!!! “我们再来算下原材料。” 并未错过邓秀珍脸上惊喜、懊恼、郁闷和扼腕等交杂情绪的林初夏,在心里为自己点了个赞:果然,这段时间的头花买卖,确实戳到了邓秀珍的心窝子。虽然,就目前情况来看,邓秀珍很有些“钻到钱眼里”的迹象,但,怎样也比“视钱财如粪土”的林爱国好吧! “满月礼盒套装虽然是用布头拼的,但,这些象征着喜庆吉祥的布头可不那么好找,我上次去省城买的两大包布头里,也就找出了三套适合拼满月礼盒套装的布头。拼出来的两套,一套送给了范叔,一套昨天卖掉了,剩下的布头,再和其它略次一些的布头凑一凑,也就最多拼个两到三套出来。” “如果想要减少购买原料的钱,有两个法子。”林初夏竖起手指,摇了摇,“一、花时间跑省城和市里,专挑卖布的店,一家一家地找过去,问老板有没有这样的布头卖。二、找朋友,托关系,问谁家有亲戚在布料厂上班,能走内部渠道,用最便宜的价钱买回来。” “如果不在乎要花多少钱,只在乎时效性,那么,就随便找一家店,将店里这样的布各来一匹,再剪成小块拼起来就成。” …… “劈里啪啦”地说了一长串,总算打消了邓秀珍在面对林爱国时,因为多年不赚钱,靠林爱国养的家庭主妇生活,而下意识地“顺从林爱国,维护林爱国脸面和尊严”的心理,并激发起了邓秀珍那打骨头缝里透露出来的“贪财”,不,应该说是“赚钱”疯魔似的属性后,林初夏就准备功成身退了。 当然,在这之前,并不妨碍她再次怼一回林爱国。 “爸,我并不反对你费心维护和同学朋友之间的关系,但,这种关系的维持是相互的,不是一方一味地退让和软弱就行的……” “你有没有想过,你这次可以不收范叔的钱,做个人情。但,下次,你另外的同学知道了,找上你,让你帮着免费做,你准备怎么办?再有,等你的领导和同事们也知道了这件事,他们都找上你,让你帮着免费做,你又准备怎么办?” “你敢拒绝他们吗?你不敢。” “因为,你已经开了免费的头,后面,你就不能再收钱,否则,就会有人觉得你小气自私,而不会觉得你和范叔关系好,所以,才愿意为范叔破例。再有就是,你拒绝朋友同事,倒还没什么关系,最多,就是朋友们以后不相往来,同事在工作中给你下点绊子,但,领导呢?真不担心他会给你穿小鞋?” “最最重要的是,爸,扪心自问,这么多的人要你免费做,你有没有想过,你一个月的工资够买多少份的原材料?” …… 围观了一切的系统,在林初夏坐在桌前,翻开书本,准备刷一套试卷的时候,忍不住满腹好奇地出声问道:“宿主,你就不害怕你的父亲揍你?” “他不会。”林初夏一脸的笃定,“我弟那样一个人见人烦的‘小魔星’,你猜,这些年,他揍过几次?” “不超过三次。” 当时的林初夏还小,现在嘛?再一回想起来,却也能感知到林爱国那种“恨铁不成钢”的心态之下,却又因为是自己儿子而下意识放轻几分的动作。否则,以林爱国揍人时的那种狠劲儿,林浩宇哪能在被揍了后,不到三天就再次活蹦乱跳起来? 系统幽幽道:“那你跑那么快,做什么?” “不跑?留在那儿等骂嘛?”林初夏撇嘴,“还是你觉得,我是受虐狂?”被骂了后,还一幅“我有错”的恭敬谦卑姿态? 系统发了个“一切尽在不言中”的微笑表情包:“宿主,想要知道隔壁房间里,你的父亲和母亲在说什么吗?” “不用。”林初夏摆手,不外乎反应过来的林爱国,就她的教养这一方面和邓秀珍的一通互相质问和指责。之后呢?那偏到天边去的话题,在兜兜转转一圈后,又继续回到原点——那三十套婴儿满月礼盒套装,咋办? “宿主,你准备帮忙吗?” “不帮。”林初夏回答得那叫一个干脆利落,“谁揽的事情,谁去做,我这么个小虾米,还是不要跟着去掺和了。” 系统:“给钱,你也不做吗?” “做啊!”林初夏应得同样干脆,“有钱赚,为什么不做?”至于,这钱是哪来的,她可就不关心了!反正,现实会教林爱国做人!! 系统:“……” …… “这些……真是初夏做的?” 即便,邓秀珍再三解释,甚至,在指着铺子里摆放着的头花和手帕等小物件,仍然没能说服林爱国后,忍着心里的不愤,将林初夏今天才做好的两套老年人套装拿出来给林爱国看了后,林爱国依然不愿意相信。 “线头剪得很干净,折叠得很整齐,包装得很漂亮。” 只要有眼睛的人都能瞧得出来,林爱国这所谓的“夸赞”话语究竟有多么地不走心! 显然,到了现在,林爱国依然觉得邓秀珍口口声声说他不管教儿女,其实,最宠儿女的就是邓秀珍了。 瞅瞅,眼下,也不知道林初夏都给邓秀珍灌了什么迷魂汤,竟然让邓秀珍心甘情愿地将自己每天辛辛苦地苦做出来的东西,冠名到了林初夏头上! “你就没发现,这段时间,初夏除了学习外,其它的时间都坐在缝纫机前面?” 虽然,邓秀珍也很好奇林初夏那拿起布就随手裁剪,坐在缝纫机前不多久,就能做出一套做工精致上乘衣服的能耐是哪来的,但,或许是因为林初夏这段时间有意无意的“天赋”“遗传”论调,在邓秀珍自己都没察觉到的情况下,已经在她的心里烙下深深的印痕。因此,在跟林爱国提到这点时,邓秀珍也不由自主地挺胸抬头,一脸的自得和欣慰。 ——毕竟,老邓家可是“裁缝世家”呢!那么,用膝盖想也知道,林初夏这做衣服的天赋和遗传来自谁! 林爱国奇怪地看了眼邓秀珍,显然是不明白邓秀珍的骄傲和得瑟哪来的,但,这并不妨碍他一脸诚实地摇头,继续表明自己心里满满的不信:“没看见过。” 邓秀珍:“……??!!” 是的,到了这个时候,邓秀珍总算发现自己和林爱国这通“鸡同鸭讲”的源头究竟在哪儿了! 该怎么说呢? 林初夏运气不好?不!邓秀珍毫不犹豫地否定了这个猜测,并将“霉运缠身”这顶大帽子扣到了林爱国头上。若非如此,这都一个多月了,林爱国怎会一次都没见到过林初夏脚踩缝纫机,还能一心二用地和她闲聊的场景? “总之,这些东西都是初夏做出来的,你想拿出去送人,没问题,但,你不能占初夏的便宜,最少也要将买布头的钱给初夏!” 剩下的人工和设计费? 邓秀珍在“这段时间卖头花赚的钱贴补”和“林爱国下个月发工资,交家用的时候收回来”这两个选择中,只是犹豫了不到一分钟时间,就定下了第二个选择。 林爱国:“……” 第32章 爷爷来了 “嗒嗒嗒”的声响,在烈日炎炎的午后,仿若“催眠曲”般,让每一个路过林家的人,都会在驻足没多久的情况下,忍不住上下眼皮打起架来。 就在此时,屋外传来一道熟悉中又透露出几分陌生的声音:“小邓,你在家啊?” 林初夏头也不抬,一边踩着缝纫机,一边和系统闲聊,嘴里还不忘记问道:“妈,找你的?” 邓秀珍无语地看了眼林初夏:“你爷爷来了。” “我爷?!”林初夏猛地拔高音量,紧接着,就跟一阵风似的窜了出去。那速度之快,风力之大,竟将邓秀珍拿在手里,并没用力捏住的布都给掀到了地上。 邓秀珍:“……??” 然而,才冲到门口,林初夏又猛地停下脚步,接着,就又退回到客厅里,从茶几下捞出几份报纸,才又兴高采烈地迎了出去:“爷爷。” 邓秀珍:“……!!” 系统:“……!!“ 林爷爷今年73岁,却脊背挺直,精神矍铄,再加上润泽又有光亮的黑发,远远看去,跟四五十岁的人没什么差别。 “初夏,你也在家啊?” 林爷爷微微弯腰,就打算将身上的背篓放下来。 “爷爷,我这段时间都在家,可忙可忙了呢!” 似邀宠,又似撒娇,更似抱怨的同时,林初夏也上前几步,帮着托了下背篓底部,顺便还往背篓里瞟了一眼,立刻就双眼放光地道:“爷爷,这就是我上次跟你说过的吃起来特别面,特别甜的那种南瓜吧?” 不等林爷爷回答,林初夏又叽叽喳喳地问道:“下面是什么?” 说话的同时,她还往扎得紧紧的布袋子上摸了一把,细滑的触感,让她的头垂得更低了,想也不想地问道:“爷爷,这里面装的是包谷面吧?” 末了,林初夏还不忘记一脸傲娇地总结道:“我就知道,爷爷,你最喜欢我了!” 确实,上次,林初夏去老家借钱,和林爷爷闲聊的时候,无意中提到过自己最喜欢喝玉米粥,里面再加上个头小小的,外表特别丑,但,煮熟后却特别面,特别甜的南瓜。放凉了后,玉米粥上面就有一层面皮,不需要任何小菜,单单滴些酱油,她就能吃下两大碗! 今天,林爷爷就在收了玉米和南瓜后,靠着多年种地积累出来的经验,挑了品质最好的,亲自送了过来。 这样的举动,让林初夏如何地不感动?如何地不感激老天爷赐予的重生机会,让她在经历了诸多磨难险阻,再次回到无忧无虑的少年时代,以一种历练后回归平淡的眼光看待周围一切人和事的时候,敏锐地发现了当年的无知和茫然,到底错过了多少? “爷爷,我跟你说,这几份报纸上都用了我的稿子……” 将林爷爷迎到屋内坐下,又送上放凉的白开水后,林初夏就将一直拿在手里的几份报纸递到了林爷爷面前,一一地摊开,找到自己的文章,还不忘记挺胸抬头,挥舞着小手,一脸骄傲和嘚瑟地宣告。 “以后,你们只要在报纸上看见有我名字的稿件,就都是我写的!” 虽说,同名同姓的人很多,甚至,上一世,在初中和中专这两所学校里,林初夏都遇到了和自己同名同姓同年纪的人。 但,别忘记了,自古以来,文人圈里就有一种隐形规则:一般会摒弃自己的本名,采用笔名的方式发表文章。毫不犹豫用自己的本名来发文的,虽不能很绝对地说没有,却也是寥寥无几。 这种情况下,想要找到和她同名同姓且会在本省报纸上发稿的,还真可以用“天降红雨”“太阳打西边出来”这些话来形容。 “报纸每天都发行,稿费不像每个月发行一次的杂志那样高,我还是个新人,所以,这些文章预计每篇可以拿到十元的稿费。等这批稿费到了,我就能将借你和二爷的钱还清啦!” 当然,这些稿费拿到手,刨除还债和学费后,剩下的钱,就用来买各类营养补品孝顺长辈这件事,林初夏并没有说出来,却是准备身体力行地去做。 “不急,我和你二爷都不缺钱,给你的钱,你就先用着,别为了攒钱,亏了自己的身体,该吃吃,该喝喝……” 早在接到林初夏递过来的报纸后,就从衣兜里拿出老花眼镜,架在鼻子上,慢慢翻看报纸。尤其,将林初夏发表的那几篇文章,从头到尾,一字不落地看了好几遍的林爷爷,漫不经心地说道。 “你每天学习就够费脑了,还要写这些东西,脑子肯定不够用,明天我再送些新鲜玉米过来,再带几个烤熟的玉米给你。回头我再问下队里有谁家杀猪,跟他们要了脑花后送来给你吃。” 说话的同时,林爷爷也在心里盘算着明年要将猪圈扩大些,多养几只猪,再扩大下鸡鸭圈,多养些鸡鸭,这些都是能补身体的。毕竟,脑花虽好,但,一头猪也就那么一点,再多,就不够了,就像“好钢要用在刀刃上”那般,这补脑效果最好的脑花,当然也得用在关键时刻! 比如说,期中和期末考试;再比如说,未来,林初夏将可能参加的什么作文大赛…… “那肯定不会!” 并不知道短短时间里林爷爷就“脑洞大开,遥想美好未来场景”的林初夏,几乎将脑袋点头了拨郎鼓,就差没举手对天发誓,谁亏了身体,她都不会亏了自己的身体。 就如此刻,听到林爷爷提到烤玉米,林初夏一个没忍住,就咽了口口水,鼻尖更仿佛传来了烤玉米特有的香气般:“爷爷,烤玉米要现吃才比较香,要不,我明天回老家?” 至于“脑花”什么的? 林初夏表示:她什么都没听见! “你不是说,每天忙得脚不沾地?有时间回家吗?” 话虽如此,林爷爷的眼底却流露出一抹期盼来。 一旁,只在林爷爷进屋后打过招呼,就继续忙于手里的头花收尾工作,却耳朵竖得高高的,更偶尔拿眼角余光偷瞄的邓秀珍,轻咳一声,“初夏,你不是说,要预习功课吗?” 然而,如果,邓秀珍没有特意晃了晃手里的头花,又看了眼墙角那排成一列的布头的话,最后,又不露痕迹地搓着手指,做出一个“数钱”的动作,那么,这番规劝林初夏学习的话还比较有说服力。 第33章 林初夏是个“吃货” “呃……” 林初夏摸了摸鼻尖,最终,还是将到了嘴旁的“劳逸结合”这句话咽下肚。 不管怎么说,眼下,吃食这些可以缓上一缓,紧要的任务是做完这些头花,捎带着刷完一批日常任务,在赚回第一桶金,进行第二步的发家致富大计的同时,也在积攒到和做女红时间相对应的开启名师讲堂的时间,从而完善提升自己的学习知识积累速度,达到“从学霸到学神进化”的目标。 “爷爷,那再过一段时间,等我忙完手里的事情,就回老家看你和二爷。” “行。”林爷爷心里默默地叹了口气,脸上却并不显露分毫:看来,当年那些事情,到现在,依然是老大媳妇心里没过去的一道坎。 虽然,不知道林爷爷想到了什么,但,脸上那一闪而逝的黯然,依然被林初夏瞧了个正着,心里也有了些猜测。 只是,很多事情,没有亲身经历过的人,是没有资格评价身处局中的人的想法和做法的。因此,林初夏转了转眼珠,又岔开话题:“爷爷,家里今年种的花生,你得给我留多些呀!我最喜欢吃盐水煮花生了,要那种长得特别饱满的老花生,至少有两颗花生米的那种……” “还有四季豆、黄瓜、茄子、丝瓜……” 林初夏实力演绎出“吃货是怎样练成的”,说到兴致高昂处时,竟有些手舞足蹈。 “四季豆炒肉很好吃,黄瓜生吃或凉拌了都好吃,茄子切成两半,放锅里蒸了后再凉拌,还有丝瓜肉丝面,那吸满了汤汁的面条,吃在嘴里,那叫一个鲜……” 林爷爷却不以为许,甚至,还很是赞许欣慰地看着林初夏。 没办法,在老一辈看来,能吃是福。而,生下来就胖嘟嘟,长到15岁还有婴儿肥的林初夏,瞧着就让人心里欢喜,更是觉得特别有福气。 尤其,在林初夏切实地展现了自己写作方面的才华后,每每和邻居闲聊,见到对方那羡慕嫉妒的小眼神时,林爷爷都跟一只开屏的孔雀般,忍不住地炫耀了一次又一次。 围观的邓秀珍:“……” 等到林爷爷揣着林初夏给的报纸,背着林初夏准备好的两个硕大礼盒,心满意足地离开后,在林初夏送礼盒给林爷爷时,本着“眼不见,心不烦”想法的邓秀珍,再也忍不住地吐槽:“以前,怎么没发现你这么能说?” 其实,也就是林初夏是自家闺女,否则,邓秀珍绝对会毫不犹豫地毒舌一句“不要脸”“无耻”。 而,林初夏确实当得起这个评价。 总共不到一个小时,林爷爷在林初夏的吹捧夸赞、谄媚拍马的话语中,不仅赔进去了无数的新鲜蔬菜瓜果,就连家里养的鸡鸭和猪都赔进去了,更连左邻右舍种的自家没有的蔬菜瓜果,也都搭进去了不少! “那是因为,以前,我没有一个展示的机会呀!”林初夏摊手,耸肩,一脸的无奈。 要知道,作为一个被放养大的孩子,连每年的成绩单和各类奖状,都没得到林爱国和邓秀珍这对做父母多大的关注,那么,性情习惯爱好这一块,做父母的又怎会有多少了解? 上初中后,即使学校离家只有三分钟的路程,林初夏依然选择了住校,偶尔才回家吃个饭。等到升初三时,更是成为镇初中“联合班”一员,半个月甚至一个月才回家一趟。 “呵……”邓秀珍就差没翻个白眼,表明自己对林初夏这番“狡辩”的鄙夷和不屑了。 得亏,林初夏没有点亮“读心术”的技能,否则,肯定会又气又笑,又郁闷又憋屈地为自己辩解。 ——别说她,每一个从后世重生回来的人,刨除那些发家致富,走上人生巅峰的梦想,谁能不因为这个年代里真正纯天然、无污染,分分钟就碾压后世那些所谓“有机”的蔬菜瓜果而兴奋激动,进而化身“吃货”? 尤其,林爷爷还是真正的种地老手,不仅自家自留地里种的蔬菜瓜果是没打农药、没用化肥的,就连家里养的鸡鸭,也都是放养在山地里,吃虫子和菜叶长大的,更不用说家里一年到头就养那么一次,用红薯和玉米喂大的猪! 那滋味,别提有多美了! …… “宿主,你流口水了。” 同样围观了林初夏“舌灿莲花”这一幕,从而忍不住开始新一轮的“自检”,生怕自己也是那种被林初夏忽悠得云里雾里,被林初夏卖了,还帮着林初夏数钱的“老实憨厚”族群中一员的系统突然出声道。 “唯有爱和美食不可辜负。” 虽然知道自己绝不会做出这等有失身份和形象的事情,但,因为心底滋生出来的那些对“严谨肃穆,一板一眼”系统的信任,让林初夏下意识抬手抹了一把嘴角,紧接着,就发现自己被骗了。 “统啊,你竟然学坏了!” “宿主,你们人类有这样一句话——物肖其主。”系统不慌不忙地道,“简单地来说,有什么样的宿主,就有什么样的系统。” 林初夏:“……” …… “初夏,我和你爸商量好了,你范叔那儿要的礼盒套装,一套就收10元钱。” 将最后一朵头花包装好后,邓秀珍起身,端起放凉的开水,喝了几口后,就又走到林初夏身旁:“做完这三十套后,再有其它人也要的话,就按照15元一套收钱。如果对方提供布料,只需要我们帮忙加工,就收8元的手续费。” 话落,因为这段时间和林初夏之间“平等对话”的相处模式,而令邓秀珍在略微迟疑了会后,又出声问道:“你觉得,怎么样?” “可以。”林初夏应得那叫一个干脆利落,只令系统也不由“啧啧”有声地感慨道:“宿主,这就是你们人类常说的‘疑人偷斧’吧?” 因为林初夏自己就一门心地钻到钱眼里去了,所以,也觉得在她身体力行、潜移默化的影响下,也热衷于做头花赚钱、数钱生活的邓秀珍,同样钻到钱眼里去了! “统啊,没事多读书,少泡论坛。” “疑人偷斧”这个词语,是这样用的吗? “宿主,你怎么知道我泡论坛了?” 系统这句惊疑不定的回答中透露出来的信息,实在多得让林初夏都不知道该如何吐槽了。 最终,林初夏只能无奈地摊手:“你高兴就好。” 第34章 两老的看法 坐在椅子里,喝着茶,听着戏曲,一派悠哉惬意的林二爷,听到屋外传来的动静后,下意识地抬头看了过去。 待见到林爷爷竟一幅背着沉甸甸的东西,被压得弯腰驼背,走起路来跟蜗牛似的一步三挪的模样时,不由得挑了挑眼,眼底快速地掠过一抹诧异。 “老大媳妇这是给你装了多少好东西?” 看似漫不经心地问话里,有着唯独林二爷和林爷爷两人才明白的嘲讽和讥诮——那种对邓秀珍骨子里散发出来的“孤”“怪”脾气的鄙夷和不满。 虽然,林家并非什么世家,但,也是有着一定传承的家族。而,邓秀珍做为长子媳妇,套用古代的说法,那就一族的宗妇。 宗妇意味着什么? 如果说,一个女人嫁人生子后,都应该尽到“贤内助”的职责,那么,宗妇就多了家族关系处理和姻亲人情往来,同时,还担负着教导整个家族子女的重任。 说起来很简单,但,做起来却不那么容易,否则,也不会有“妻贤夫祸少”的说法了。 而,邓秀珍呢? 学识才情这些先不说,单单做人的眼界和心胸,就比针尖还小,处事的手段粗糙不说,就连算计人,也都使出一些说出去让人笑掉大牙,真正上不了台面计谋。甚至,在被对方不露痕迹地反击,落到对方挖的坑里后,被对方“将计就计”地反算计了,都还一幅懵懂无知的模样。 当然,再蠢笨的傻子,在被人坑害的次数多了后,都会变得机灵起来,邓秀珍也不例外。 然而,出乎林二爷预料之外的是邓秀珍竟然选择了“避而远之”的态度不说,还将林初夏和林浩宇当成了自己情绪的垃圾筒,将自己这些年在小姑和妯娌身上受的气,以及林家长辈的“处事不公”,林爱国几个弟弟那处处和她作对的憋屈无奈等情绪倾倒一空,末了,还引导着两人远离家里的堂兄堂弟们,疏远各位长辈,就差没拼了老命地给姐弟俩洗脑“我们四个人才是一家人,你们姐弟俩不要和其它人来往”! …… 林二爷心里的这些想法,虽然并没有明说,但,林爷爷又怎会不明白? 因此,眼下,如往常那般,他又再次为邓秀珍说起好话来:“小邓还是很不错的,每次我去送东西,她都会又拿钱又塞东西给我……”可比其它几个儿媳妇孝顺多了! “她也不容易,娘家在新省,嫁到林家,也算是背井离乡了,遇到什么事情也只能自己咬牙硬扛。哪像队里其它家的儿媳妇,一点小事就大吵大闹,吵不过就回娘家,叫上娘家一排兄弟过来撑腰……” 眼见,林爷爷又准备像以往那样说“邓秀珍在邓家六姐弟中排第三,本就是个容易被人忽略的小可怜,一生做的最坚决,或者应该说是最叛逆的事情,也就是豁出性命一般地嫁给了林爱国,并心甘情愿地为爱而奔赴千里之外”,林二爷的嘴角抽了抽,毫不犹豫地抬手,打断了林爷爷的滔滔不绝。 “如果我有个闺女,像她这样为了‘爱情’而抛弃家人,我也会和她断绝关系,老死不相往来!” 一生没有儿女,这在林二爷看来,并不算是什么大事。 毕竟,林爷爷有五个儿子,一个女儿,在得知他不能生育的消息后,毫不犹豫地过继了两个儿子给他。此刻,在谈到邓秀珍的时候,他也只是随口感慨一句,却并没有什么“恨铁不成钢”之类的情绪。 然而,林爷爷却忍不住怪自己太过得瑟,一时激动之下,竟然又戳到了林二爷的“心窝子”。 要知道,当年,他是准备过继才两岁的四子和才刚出生的幼子给林二爷。只因,这个年纪的孩子,还不记事,认真细心地教养,绝对能养熟。偏偏,林二爷却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已经七岁的二儿和幼子! 别看左邻右舍和林家那些亲朋长辈,当着林爷爷和林二爷的面,一个劲地夸两人“兄友弟恭”,背地里谁不说林爷爷这个老实人,竟然是个“面憨心黑”的货色,而,林二爷这么个一向说话犀利毒舌到让人恨不能摁死他的家伙,竟然是个“天真纯善”的人? 不论外面那些人怎样议论纷纷,林爷爷却知道,林二爷只是单纯地想要减轻他肩膀上那“养家糊口”的重担。否则,仅凭林爷爷一个人,即使打石头的手艺高明到让人啧啧称奇的程度,在那样一个年代里,想要养活五儿一女,并将他们都供养到高中,那还真是做梦! 当然,最最重要的是林二爷从没隐瞒过两个养子的真实身世。更甚至,他还因为自己妻子那刻意挑拨的举动,而毫不犹豫地选择了离婚,并一再告诫养子们要孝顺生父、敬爱长兄…… 短短时间里,林爷爷脑海里就浮现许多念头。 然而,下一刻,他张了张嘴,想解释,却又不知该从何说起,更怕嘴笨舌拙的自己,再次不小心戳到林二爷的心窝子,将一件原本芝麻绿豆大的小事整成西瓜那样大不说,更怕因此而影响到了这份难得的兄弟情! 林二爷并没有注意到林爷爷脸上的纠结和懊恼。当然,即使他注意到了,也不会放在心上。毕竟,几十年的兄弟,谁还能不了解谁?真要计较的话,他们之间的兄弟情能数年如一日,并从不因为时间和空间的距离而淡化? “这是什么?”不知何时起身,走到林爷爷身旁的林二爷,指着背篓里那两个硕大的礼盒,不知突然想到了什么,嘴角抽了抽,用一种“一言难尽”的目光瞅了眼林爷爷,“哥,就算你很欣赏小邓的孝顺,但,也不能为了让小邓的面子上好看,特意去买两个礼盒回来吧?” 林爷爷愣住了,半晌才反应过来,紧接着,就不免有些啼笑皆非:“这是初夏给的。” 话语里有着显而易见的欣慰和骄傲,兴奋和激动。 林二爷的目光越发古怪了,就差没挑明“给邓秀珍涨脸还嫌不够,如今,连林初夏都捎带上了,还有没有一点身为长辈的自觉了”? 第35章 花式炫孙女 “上个月,初夏不是去省城了吗?” 林爷爷笑眯眯地将林初夏讲过的“得遇贵人,用非常便宜的价格买了两大包布头,做了头花又做被套”的故事讲了一遍,这中间,添加了许多自己理解的内容,最后,才一脸感慨地道,“老大两口子这辈子最幸运的,就是得了初夏这么个闺女!” 别以为,林爷爷在农村待了一辈子,就不知道城市里那些十来岁的女娃娃都过着什么样的幸福安康的生活,养出了个什么样的娇憨天真的性子。 虽说,林爱国一家四口人住在乡上,去个镇上都要坐两到三个小时的车,去县城需要的时间更久,再加上离林家老宅也就步行30分钟左右的距离,从这两方面来说,也算是农村人。但,其实,早在林爱国一家人将户口转到乡上,变成“非农业”户口后,在农村人眼里,林爱国一家人就算是跳出农门了。 这种情况下,林初夏可不就和城市里的姑娘没什么区别了! 尤其,这些年,旁人不知,他们这些林家人还能不知道,林爱国一家子待林初夏,虽没达到“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溺爱程度,但,因为林初夏从小展露出来的聪明才智,确实是当成了“掌上明珠”来疼宠,别说洗衣做饭这些家务活,就连扫地这些小事都很少做。 唯一需要做的也就是“认真读书”,取得一个好成绩,来回报父母的一片厚爱。而,林初夏也确实做到了这一点。 因此,哪怕林爷爷和林二爷并不赞成林爱国和邓秀珍两人待林初夏的“娇宠”态度,林二爷更一度发出“读成个书呆子”这类“恨铁不成钢”似的感慨,但,在这一刻,不论仿佛话唠附身一般,打开礼盒,从里面拿出衣服,滔滔不绝夸赞着林初夏的林爷爷,抑或是被迫听林爷爷“花式炫孙女”不说,就连炫耀得瑟的话重复了数遍依然觉得有些不满足,而很想捂着耳朵,做出一幅“我不听”架式的林二爷,都觉得林初夏确实长大懂事了。 在林爷爷第十次重复同样的夸赞吹捧话语时,林二爷摸了摸胳膊,安抚住那些在空中凌乱飞舞的汗毛,再次尝试转移话题:“你怀里揣了什么?怎么鼓鼓囊囊的?” 这话,林二爷敢拍着胸口,对天发誓,他只是随口一说。如果,他知道,这番话又带起了林爷爷新一轮的炫耀得瑟的话,那么,他宁愿拿出一万元钱来买这一刻的“时光倒流”。 虽然,世人常用“钱不是万能的,但,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这句话来调侃自己,并明白这世上很多东西,确实是用钱买不回来的。比如说,时光岁月,再比如说,逝去的亲情爱情。但,事实上,只要钱够多,那么,谁敢肯定这些东西就不能买回来? 对于女人来说,只要钱够多,就能买昂贵却很有效果的护肤保养品,更能时常出入各类美容调理的地方,做各种同样见效却需要钱来维持的医美项目,那么,从这一方面来说,又岂不是买回了“时光岁月”? 至于亲情和爱情?套用“没有什么事情是一顿饭解决不了的,如果不行那就两顿”这句话,只要肯下苦功夫,定然会“水滴石穿”。 而,对吝啬到背上了“铁公鸡”的恶名,却依然乐此不疲的林二爷来说,九十年代的一万元钱,虽然只是他这大半辈子存款里的“九牛一毛”,但,依然会让他心痛懊恼到恨不能拿脑袋撞墙,并一再地放到嘴旁念叨! 眼下,在见到林爷爷一脸慎重严肃,又带了些兴奋激动地从怀里取出好几份报纸时,林二爷心里就一个“咯噔”,嘴唇动了动,正准备说些什么时,却悲哀地发现——晚了! 只见林爷爷小心翼翼地将报纸摊开,抹平,推到林二爷面前。 和林爷爷那急于回家,从而步伐匆匆,生生将30来分钟的路走出10来分钟的效果,从而在盛夏的傍晚,太阳落山,清风徐徐的季节里,走出一身大汗淋漓的情况相比,被他特意放在怀里,或者,应该说是放在上衣口袋里的报纸,却干净得能嗅到墨香,上面除了折叠的痕迹外,连点汗渍都没沾染到! 由此可见,林爷爷对这些报纸的看重,超过了背篓里那两个硕大的礼盒! ——即使,这两个礼盒里的衣服,也是林初夏精心设计并一针一线缝出来的,用“礼轻情意重”这句话来说,比所谓的单薄又没什么份量的报纸强上许多。 “这上面都登了初夏的文章,你看,我们家初夏多聪明,多有能耐,还这么小,就知道自己攒钱交学费了……” 啥?林初夏去省城买了布头,做了头花、被套和衣服,帮着家里赚了很多钱?单论这一方面的成就,那是分分钟就秒杀所谓的“稿费”? 即使是新时代了,然而,受着私塾教育长大的林爷爷,依然有着自己独有的坚持——士农公商! 对林家这样谈不上多么贫困,却也当不起富裕两个字的家族来说,唯有学习,才是一条改变自己命运的最便捷的道路。当然,也是一条“升官”的通天大道。 最后这一点,即使林爷爷并没有明说,但,林二爷又怎会不明白? 林二爷抬手,按了按酸胀的太阳穴,看向变得比刚才提到林初夏做了衣服给他们兄弟俩人,觉得林初夏特别孝顺,而还要兴奋激动地侃侃而谈,说到兴致高昂处时,竟有些手舞足蹈感觉的林爷爷,那叫一个无奈。 要知道,这些年,不论在外人,抑或是自家人面前,自家大哥都是习惯了沉默寡言的,从没哪一刻像今天这样,越发变得跟一个农村里的长舌妇一般,逮着件芝麻绿豆大的小事就絮叨个不停。 若非多年的修养,再加上,这些年,他确实对不住大哥,他早就顺从内心的暴躁,掐断大哥的话头了——绝不是因为他也对林初夏的“改变”好奇,才会耐着性子,从大哥那絮叨的话语中抽丝剥茧…… 直到,林爷爷说得口干舌燥,端起放在桌上的杯子,就“咕嘟咕嘟”地灌下大半杯水,完全没理会这个杯子是林二爷用过的,只是在喝完水后,抹了抹嘴巴,又拿起放在墙角的暖水壶,加了些水进去。 第36章 扎心了! 林二爷沉默地看着这一切,等林爷爷再次坐下来后,才慢吞吞地道:“初夏是个姑娘,早晚都是要嫁人的,你现在对她这么好,有啥用?” “二弟,这就你的不对了!”林爷爷一脸的“恨铁不成钢”,“亏你还是什么大学生,连大领导说过的‘男女平等’‘妇女能顶半边天’的话都不放在心上!” “我跟你说,生那么多个男娃有什么用?你瞅瞅,我们家男娃够多了吧?除了吃喝拉撒,拖垮我们两个老人家外,有啥用?” “一个两个的,我们都砸锅卖铁地供他们读到高中,也不指望他们能回报我多少,但也不能读完高中就回来修地球,连份糊口的工作都找不到!一个比一个性格还难搞,装什么沉默怪癖,一棍子下去,连个屁都打不出来个吧?” “你再看看下一代,老大和老二家都是一儿一女;老三家就一个独苗;老四到现在还没找着对象,估计也是打一辈子光棍的命;老五家就一个闺女。结果呢?这么多孙子孙女中,除了初夏,就没哪一个成绩不是倒数几名。每次开家长会,一个两个的都不乐意去……” “初夏就不一样了,从小到大,成绩都是全校前三名。每次写的作文,都是被老师当成范文,在全班上念一遍,再号召大家跟她学习。现在又开始投稿,隔三差五就能收到稿费……” “你想啊,初夏今年才15岁,还是个小娃娃,就开始赚钱养家了,多能耐。哪像老大他们这些小兔崽子,从小到大就只知道祸祸钱,连个三好学生的奖状都没赚回来,更别说什么奖学金之类的了……” “我跟你说,初夏还会画画。我看过了,初夏画的画,特别有灵性,就是可惜老大家里没啥钱,也不早点告诉我这事。要不然,我早就找你想法子,将初夏送到少年宫去学画画了,说不定,现在,初夏还能在报纸上发表些漫画……” “对了,瞧我这记性!”林爷爷一拍自己脑袋,目光灼灼地看着林二爷,“你不是工程师吗?你认识的那些人中,有没有画画特别有能耐的?跟他们说声,看下他们能不能收初夏做徒弟?” “大哥,我认识的人,都是搞建筑的。”林二爷抹了一把脸,对林爷爷这种“病急乱投医”的举动,还真不知该怎么吐槽了,“再说了,那些大画家收徒弟,都是在知根知底的人家中挑选……” “搞建筑的,不也要学画画?算了,跟你这种‘门外汉’没啥好说的。”林爷爷翻翻眼皮:“不是还有少年宫吗?我听说,那儿就是专教人学书法绘画、跳舞拉琴的地方。” 被扣上顶“门外汉”大帽子的林二爷,有苦难言,却又不得不跟林爷爷解释道:“城里那些娃娃,都是五六岁就送到少年宫里面学习的。像初夏这种虽会画些简单的画,却没受过什么系统训练学习的,也是要跟着初学班一起上课的。” “你就不担心,初夏这么个15岁的大姑娘,跟些五六岁的小娃儿一起学习,心里不舒坦不说,还得受那些家长老师的白眼?” 眼见,林爷爷又准备长篇大论地说服自己,林二爷忙不迭地补充道:“再说了,你问过初夏她愿不愿意去少年宫学画画吗?” 林爷爷立刻愣住了,半晌后,才不确定地道:“应该愿意吧?” 林二爷那颗提到嗓子眼的心终于落回原地,可算是将“想一出是一出”的林爷爷安抚住了:“学画画,除了天赋,还得花大量的时间做练习。” “就像初夏这种15岁才开始学习的,想要跟上同龄人的进度,除了上课认真听讲,课外就得勤学苦练。你也知道,人的精力是有限的。虽然,初夏现在放暑假,但,等开学后,就要全心扑在学业上,课余的时候,还得继续写稿,免得手生了……” 这回,轮到林二爷在滔滔不绝、有理有据地说了大半个小时后,端起茶杯,“咕嘟咕嘟”地灌了大半杯子水。然后,又从兜里摸出张手帕,在林爷爷那略有些嫌弃的目光中,一脸淡定地擦掉嘴旁沾到的水珠。 将手帕重新折了下,放回兜里后,林二爷才佯装随意地翻了遍林爷爷带回来的报纸,在副刊那儿找到写有林初夏名字的文章,随意瞟了几眼后,就又道:“初夏有没有跟你说,她赚了多少稿费?” “啥意思?”林爷爷从没哪一刻像现在这样精明,一脸警惕和戒备地瞪着林二爷。 “老二,我可跟你说过了,那些钱都是给初夏买营养品补身体的,你可别想跟初夏收回来!初夏除了学习,还要忙着写稿,多费脑啊,就该吃好喝好,我们这些做长辈的,可不能拖后腿!” “哥啊,你想哪去了,我就是随便问问!”林二爷心里那叫一个苦,都说女人善变,可,要他说,这男人翻起脸来,那是比女人要强上数倍。 就说这借条的事情吧,最开始,自家大哥是锁在柜子里,锁匙随身携带的。而,随着大哥去乡里的次数增加,也不知道哪天起,大哥不仅将自己收着的10元钱借条拿出来烧了,还跟他要了那张50元钱的借条,一块儿烧了! 这烧了就烧了,反正,他也不差那么点钱。最多,就当作是给为了供他读大学,而一直给人打石头挣钱,直到三十好几才结婚的大哥的孝敬钱。 偏偏,从那天开始,大哥就在花式炫孙女的同时,也无师自通地学会了“无所不用其极”地方式,从他口袋里挖钱! 这可就没法忍了啊! 要知道,他,可是公认的“铁公鸡”,一毛不拔的那种! 也就是大哥,换了其他人,他早就捋起袖子,和对方干架后,再翻老账,将这些年自己被霍霍的钱全部要回来,然后,和对方老死不相往来! “我跟你说,你这年纪也不小了,不管咋样,身上都要揣点钱……你那几个儿子,虽然都听话,但,就是这运道不咋样,一个两个的都白读了高中,连个养家糊口的工作都找不到……” “要么就是去做临时工,一个月辛苦下来,也就那么不到两百块钱;要么就是出门打工,做什么工厂里倒垃圾的活,一个月挣那么五六百的辛苦钱,还觉得特别骄傲,结果扣掉吃饭租房的钱,每个月也就剩下那么二三十块;要么就是在家里刨地,到现在连个娶媳妇的钱都还没挣回来……” 第37章 都是兄弟,何必呢? 虽然,林二爷向来“毒舌”,但,以前,还真没将炮火对准林爷爷过。而,现在嘛? “说得好像你那两个儿子就是好的!” 做了几十年的兄弟,谁还能不知道谁? 就如此刻,林爷爷毫不犹豫地怼道:“老大靠你的关系,进了拖拉机厂,结果,干了一辈子,连个技术员的职称都没捞着,跟‘扶不起来的阿斗’有啥区别?老二呢?也被你塞到厂里去了,结果,现在,混得咋样?” 林二爷:“……”说得好像这两就不是你儿子似的!真要说的话,也是“上梁不正下梁歪”吧?再不然,一怂怂一窝?毕竟,都是一窝亲兄弟,都读到高中,都混不出个人样啊! 虽然,林爷爷没有点亮“读心术”的技能,但,在这一刻,依然再次挺胸抬头,一脸骄傲得瑟地道:“靠儿子是没啥指望了,现在,我就指望我家初夏了!” 林二爷一脸的不忍直视:“你打算让初夏招个上门女婿?”不然,这年代,谁家不靠儿子,靠女儿,不对,应该说是靠孙女养老的? “瞎说什么!上门女婿是啥样,你能不知道?我们初夏这么好的姑娘,咋样也要找户好人家,生两个娃,一儿一女,凑成个‘好’字就成……” 林爷爷畅想了一番林初夏结婚生娃,带着一对小一号林初夏给他祝寿的美妙场景,然后,才砸着嘴,似炫耀,又似张扬道:“初夏说了,以后,她给我养老!” “她现在才15岁,就开始赚钱了,以后,肯定会赚老多钱,让我从现在开始,不要那么辛苦,好生保养自己的身体。等以后,她买了房子后,接我过去享福……” 林二爷:“……” “这就是初夏做的衣服吧?” 林二爷忍了又忍,最终,还是将到了喉咙的“初夏是你的孙女,也是我的孙女,”这句话咽下肚,目光在被两人有致一同忽略掉的大礼盒上巡视着,打量着,最终,还是按不住满腹的好奇和隐约的兴奋激动,拿起离自己最近的那个礼盒拆开。 ——活了这么久,还是第一次收到来自于小辈的礼物! “汉服?” 林二爷手里拿着的,正是一件灰色为底,绘有水墨荷花图案的汉服。而,一旁配套的裤子,在裤脚处配有同样的图案。 “挺不错的……很合身……” 林二爷顺手就在自己身上比划了下,他身高183CM,保养有方,并没有中老年人的通病——大腹便便,满脸油腻,甚至,因为棱角分明的方脸,再加上挺直的身躯,很有几分阳刚俊秀感,这样一套衣服上身,更能突显出他那知识分子独有的清雅之气。 “初夏就是聪明,你瞅瞅,这图案,如果不是初夏特意跟我说了,我们谁能看得出竟然是拼上去的,而不是绣上去的……” 同样打开礼盒,拿出另外一套蓝色为底,绘有悠然远山景色汉服的林爷爷,一边在自己身上比划的同时,嘴里也再次开始了“林初夏吹”。 林二爷充耳不闻,继续从礼盒往外掏东西。然而,他那微微抖动的脸颊,和眼底偶尔浮现的无奈,却道出了此刻他那临近于“崩溃”的状态。 以至于,很快,林二爷也跟着小声絮叨起来。 “睡衣?纯棉的,摸起来手感不错,宽宽大大的,穿在身上肯定很舒服……” “这也是一套汉服?短袖?” “这一摞是……手帕?上面都是些什么图案?哦,这是水墨荷花图,这又是什么动物?鲤鱼吗?好像没这么胖……” 林爷爷:“……”二弟这是咋了?怎么变得这么多话了? “……好像还缺点啥?对了,瞧我这记性!” 林二爷突然一抬自己额头,抬头看向林爷爷,虽然觉得林爷爷的目光有些诡异,却并没有多想不说。甚至,还因为林爷爷下意识闭嘴不言,而让自己那饱受折磨的耳朵终于变得清净下来而有些小欢喜。 “明天赶场,我们去买两双布鞋吧!” 汉服搭布鞋,这是绝配啊! …… “宿主,你想知道,两位老爷子是怎样评价你们一家四口人的吗?” 一不小心又刷了次“男童四件套”任务,而埋头做着背包的林初夏,手里的动作没有丝毫的停顿,眼底却不免浮现一抹诧异:“统啊,你升级了?什么时候升级的?” 大半个月前,她从省城回来的时候,无意中激活了系统的“探查周围环境”的功能,同时,还额外附送了探测人心的功能。 而,林家老家距离自家,虽然步行只需要30分钟,但,那是抄小路,如果走大路的话,得要60到80分钟。如此一来,两者之间的距离最少有2公里! “宿主,现在是下午15:35分。”大白天的,做什么美梦呢?! “……所以呢?”林初夏撇嘴,“你是怎么知道的?” “通过……心里……行为模式……综合归纳……”系统洋洋洒洒地说道,然而,很多话,落到林初夏耳里,却仿佛被打了码似的,让心里生出某种猜测的林初夏忍了又忍,最后,还是忍不住地翻了个白眼。 “说了那么多,还不是靠‘猜’的!” “统啊,知道什么叫‘耳听为虚,眼见为实’吗?” “宿主,这是经过数万次实验得出来的最科学的数据。”系统一本正经地道,“请不要擅自议论指责,发表一些不实言论。” “不过,以宿主目前的智商,不能理解这些,也是很正常的。” “但,宿主,你的运气很不错,机缘巧合之下,成为了我的宿主,在我的帮助下,你一定能成为地球上最聪明的人,没有之一!” 林初夏:“……” “那你说说,我爷爷和二爷是怎样评价我们一家四口人的?” “宿主真要听?” “你这不是废话?”林初夏扳着手指,看似在缝纫机前坐久了,在活动筋骨,但,藏身林初夏脑海深处的系统却忍不住一个哆嗦——有杀气,不,有恶意! “那么,请宿主做好心理准备……”系统强自镇定地说道,然后,就开始了新一轮的洋洋洒洒话语,就差没分角色扮演了。 尽管,这个时代还没什么监控器材,当然,即使有了,林初夏也不会安装在林家老宅里,但,以林初夏对林爷爷和林二爷的了解,却知道系统说的这些话,虽不是完全还原现实,却也有七成真! 而,这,就足够了。 林初夏并不知道的,就是不仅林爷爷,就连林二爷也在没有买到合适布鞋的情况下,心痒难耐地换上了汉服,搭了一双皮鞋,在吃过晚饭后,佯装消食地一路散步到了晒坝上,在众多老头老太们惊讶羡慕的目光中,洋洋洒洒地炫了一波她。 直到,不久以后,她回老家送东西给林爷爷和林二爷,一路走来,被无数认识和不认识的人拿欣慰、遗憾和扼腕等目光瞅了一路,更不止一波遭遇到被人用“狗狗看肉骨头”的灼热目光盯着后,才从系统那锤地大笑,无意中吐露出来的话语里知晓了这个“真相“…… 第38章 任务突然减少奖励了 吃过晚饭后,邓秀珍才再也克制不住满腹的郁闷和愤愤,看着吃饭吃得特别香,一不小心就又吃撑了,正瘫在椅子里,摩挲着肚皮帮助消化的林初夏,幽幽地道:“你要给你爷买房?买车?养老?” 这是……吃醋了? 后知后觉发现这一点的林初夏,啼笑皆非地看着邓秀珍:“妈,我爸是长子,按照规矩,是要给爷爷养老的。但,你也知道,就我爸那么点工资,也就够我们一家四口人生活用。在一切平安顺遂的情况下,都快要交不起我和宇儿的学费了。” “不过,现在,我靠写稿,就能赚够自己的学费,所以,我这儿,你们不用太操心。但,宇儿的成绩一向不好,想要送他去升学率高的重点中学念书,比如说,卢水中学,就要交一大笔择校费。等到考大学的时候,又是一大笔学费和生活费……” “这些,我们都要在这几年就攒下来,所以,我爸每个月定期交给爷爷的养老钱,可不就得靠我了?” “而,以我现在的能力,我相信,要不了多久,我就能买房买车,接你们和爷爷过去享福了。” 林初夏摊手,耸肩,一脸的无奈中,有着独属于重生者的骄傲和自豪,更有着上一世,经历诸多艰险困苦后,却依然凭借自己的能力成为某大型公司中层管理者的自信。 “再说了,妈,你不觉得,比起宇儿,还是我更可靠吗?所以,以后,不仅爷爷,就连你们的养老,也都由我包了!” 邓秀珍抿了抿唇,想说些什么,最终,还是因为满腹翻腾的感动、兴奋和莫名的欣慰等情绪,而默默地将到了喉咙的话又咽下肚。但,以林初夏的眼力劲儿,却是立刻就发现邓秀珍眼角眉梢间流露出来的舒坦和愉悦。 …… “宿主是个大忽悠。” “证据呢?”如往常那样,每天晚上必然会在进入系统空间后,第一时间就盘查今天完成日常任务后系统奖励的林初夏,头也不抬地怼了回去,“统啊,咱们得‘摆事实,讲道理’,不能‘无中生有’,懂?” “倒是你,统啊,来来,咱们来谈谈,今儿我辛辛苦苦地做了任务,结果就得了这么点奖励?” 说好的奖励做任务时对应消耗掉的十倍布料线材呢?眼前这堆稀稀拉拉,在四分之一边界疯狂试探,随时都可能跌落到五分之一的奖励是怎么回事? “宿主,你知道艺术家和普通人的区别吗?”不等林初夏回答,系统就又特别耿直地补充道,“仅女红这一项,十人中至少有八人都或多或少地会一些,五人精通,三人娴熟,一人有天赋。” “然而,最终,真正成为艺术家的,又有几人?” “所以呢?”林初夏忍不住地翻了个白眼,这些冠冕堂皇的话,也就只能骗些那些什么都不懂的小朋友,想要骗住她这只狐狸,那还真不吝于痴人说梦。 当然,最最重要的是:“别给我转移话题!” 系统依然没有正面回答:“宿主,你知道为什么现代社会很多手艺都失传了吗?真正本性高洁、才艺斐然的艺术家也越来越少了吗?” “你们在追求便捷快速生活的同时,也在不经意间就抛弃了古旧的手艺……” 林初夏:“……”不就是想说现代人都不愿意动手,追求机械高效率了嘛!用得着整这么多套路吗?! “所以呢?”林初夏继续反问,就算那样,和她又有什么干系?她敢摸着胸口,对天发誓:在做日常任务的时候,她不仅细心又谨慎,更是沉浸在其中,真正地每天都能感受到自己的进步! “简单地来说,宿主,这段时间,你一直在‘投机取巧’。按照系统和宿主签下契约后的默认规则,在宿主完满完成‘刷’出来的日常任务的情况下,有权利根据实际情况扣除一定的奖励。” “刷”这个字,系统特意加重了几分语气。然而,林初夏却不闪不避,没有丝毫应有的心虚和怯懦,横眉怒怼系统:“你从没跟我说过什么‘默认规则’!” 系统:“没办法,谁让在此之前,从没有人像宿主这样呢!” 林初夏:“统啊,你这样,就不人道了。你明知,以我目前的情况,很多任务都不适合做,以你我‘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互帮互助关系,你应该竭尽所能地帮助我,而不是豁出性命一般拖后腿……” “好伙伴,一辈子。”明明是一句很温暖人心,让人倍受鼓舞和感动的话,从一板一眼的系统嘴里说出来,却莫名地多出了几分吐槽的味道,“因此,本系统才会在宿主做完半个月任务的情况下,给予宿主这样的提醒。” “……什么意思?” 林初夏的脑海里灵光一闪,毫不犹豫地放下“怼”系统的想法,忙不迭地追问起来。奈何,不论她使出什么样的招数,系统都一幅“本统已下线,有事烧纸”的沉默高冷姿态。 林初夏:“……” “忍”字头上一把刀! 深呼吸了好几次后,林初夏总算平息了自己那翻腾不息的怒气:“统啊,来,来,名师讲堂走起!” 她忙着呢,哪有空和系统这样蠢萌的家伙生气? 最最重要的是,学习使人快乐,学习使人进步! …… 一大早,邓秀珍就找出布头,拿出剪刀和针线,摆开架式忙碌开来。 “邓阿姨,初夏在家吗?” 今天的云芳,穿了一件白碎花连衣裙,戴着一顶遮阳帽,背着一个斜挎小包,有一种说不出的精致典雅。 “你是云芳?” 邓秀珍一脸的惊讶,只觉得还真是女大十八变,瞅瞅,这才几年,这个瞧着胖乎乎,笑起来特别甜,特别招人疼的小姑娘,就变成了一个娇俏可爱的少女了。 “初夏去跑步了,很快就回来了,你进屋里坐着等她吧!” “这么热的天,初夏怎么就去跑步了呢?” 云芳一脸的惊讶,拿出手帕,一边擦拭着额角冒出来的细汗,一边打量着屋内的情况,目光在起身,打开风扇的邓秀珍身上停留片刻,就看向桌上那一小堆布头。 “邓阿姨,你在做什么?” 七月的盛夏,即使云芳特意挑了早上七点,太阳不那么烤人的时间出门,但,从村里走到乡上,也用去了一个多小时。 这样的天气,云芳完全不敢想象林初夏这么个不爱动弹又特别爱干净的人,是在怎样的情况下,才会选择跑步,并克服大汗淋漓带来的粘腻不舒服感的。 那么,什么样的刺激,才能让一个人做出这样巨大的改变? 第39章 去市里玩,一起吗? “初夏这丫头,现在每天嘴里都念着什么‘身体是革命的本钱’‘生命在于运动’……” 邓秀珍笑着摇头,然而,眼角眉梢间分明是对林初夏学习忙碌的间隙,依然不忘记锻炼身体,做到劳逸结合的同时,也一直让自己保持在最佳状态的选择的欣慰和满意,嘴里也顺势回答着云芳的另一个问题:“家里有些布头,放在那儿,也是浪费,我就想着拿来做些小饰品。” 说话的同时,邓秀珍还起身,挑捡了四样十来岁少女最喜欢,颜色粉嫩的头花,不由分说地塞到云芳手里:“自家做的,不值几个钱,你收着,喜欢就自己戴,不喜欢就送人。” 一路小跑着回家,正好抵达门口,看见这一幕的林初夏:妈,没想到,你是这样的妈! 然而,倘若,林初夏脸上的纠结和无奈,懊恼和郁闷等情绪不要那么明显,那么,这些吐槽的话还比较有说服力。 正推辞的云芳,无意中的一个抬头,恰好看见了站在门口,因为一番运动,而皮肤白里透着红,连额头汗湿的头发,都给人一种莫名诱惑力的林初夏,眼神微闪,拒绝的动作慢了一拍,就不由自主地收下了那四朵头花。 “初夏,你回来了?” “你先坐一会,我去洗个澡。” 林初夏扯了扯嘴角,勉强露出一抹浅笑。 坦白说,她很不喜欢刚才云芳的眼神,那感觉……真是让人碜得慌! 直到,温热的水,从头上淋下来,带来丝丝暖意,祛除了隐藏在心底深处的莫名寒意后,才让林初夏轻舒了口气,同时,大脑也跟着疯狂地转动起来,思索着云芳今天的来意。 十分钟后,洗了澡,换了身衣服的林初夏,走到客厅里后,见到的就是邓秀珍和云芳两人聊得热火朝天,很有几分“相见恨晚”感觉的温馨又和睦的场景。 只是,再一细听,就发现两人闲聊的话题,竟然都是和她有关的糗事! “初夏,你快过来,我正跟阿姨说,我们在镇上学习时遇到的趣事呢!” 一直留意着屋里屋外动静的云芳,第一时间就发现了懒懒地倚在墙上,看似静静凝望,实则给人一种似笑非笑,让人心里不舒服感觉的林初夏。 “你呀,真不知道让人怎么说了!如果不是阿姨跟我问起,我都不知道你从没跟阿姨说过这些事情!” “你不也和我一样,对家里报喜不报忧嘛!” 林初夏半真半假地调侃了回去,脸上没有丝毫被人大谈特谈那些年做过的糗事的尴尬和难堪。 迈步走到客厅里,坐下来后,林初夏才歪着脑袋打量起云芳来。 在将云芳看得心里打鼓,忍不住琢磨起心里的那些小算盘,是否已经被自己探了个清清楚楚,很有几分坐立难安的情况下,林初夏才左手成拳,轻敲右手手心:“云芳,我就说嘛,你最适合穿裙子了,看起来温柔又娴静、内敛又秀气,正是每个妈妈婆婆最喜欢的模样!” 调侃打趣的话里,蕴含的暗示意味太明显,只令云芳跺跺脚,面红耳赤地瞪着林初夏:“你又在胡说!” “我哪有!”林初夏摊手,耸肩,一脸的无奈中,有着清晰可见的认真坦荡,“不信,你问问我妈,她就特别喜欢你!” 云芳:“……”这话,让人如何接? 而,邓秀珍呢? 却正琢磨着林初夏待云芳,完全不像云芳嘴里提到的“好朋友”,反而还有几分仇人感觉,却因为两人这番闲聊打趣的话,而又下意识推翻自己刚才那个结论,从而久久地沉吟着,落在云芳眼里,可不就代表她确实认可了林初夏刚才说的话! 但,落在林初夏眼里嘛? 打定主意等云芳离开后,要好生和邓秀珍聊聊云芳这个人,基于做主人的待客原则,林初夏就又在屋内的气氛变得“迷之尴尬”之前,一脸好奇疑惑地看着云芳:“你来找我,有什么事吗?” 云芳抿了抿唇,因为林初夏这幅直言不讳的模样,而心里有些不舒服。然而,却又因为知道林初夏就是这样一个耿直的姑娘,而只能憋气回答道:“我和几个同学约了一起去市里玩,你要不要一起去?” 然而,哪怕,云芳特意垂眸,掩住一切会暴露出自己内心真实情绪的神情,但,到底年轻,即使再擅长伪装,在林初夏这个活了两辈子,虽谈不上狡诈如狐,却也历练出一对识人辩人利眼的“老江湖”眼里,却处处都是破绽。 同学?是徐建军那帮人吧? 林初夏转了转眼珠,最终,还是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将到了喉咙的“都有哪些人去?去那里做什么?”之类的问题咽下肚,摇了摇头,一脸懊恼和郁闷地道:“我也想去,但,最近确实很忙,抽不开身,你们大家玩得开心些!” …… 系统突然出声问道:“宿主,你为什么不答应她?” “你觉得,她是真心来邀请我的吗?”林初夏嗤笑一声,若是以前的她,还真看不出云芳的这些“套路”,而,现在嘛? “如果我想给她添堵的话,确实能答应她。但,何必呢?”是学习不好玩?还是头花不赚钱?再或者是任务不好刷?为什么要将那有限的时间,浪费在这些莫名其妙的事情上? 系统:“你就不怕她在你的那些同学面前肆意诋毁你?抹黑你?踩着你上位?” “无所谓。” 林初夏一脸的淡然,前世,初中毕业后,她就再也没有和云芳见过面,就更不用说其它只是做了两年甚至一年的初中同学。 而,今世,虽然因为她重生后的不同选择,眼下,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不仅和云芳见了两次面,就连其它同学也都再次见面了。但,到底不是同路人,又何必太过在意那些人的想法? 系统:“……” “你瞧。” …… 只见云芳那放在身侧,不知何时紧握成拳的双手突然就松开了,就连紧绷的身体也恢复原样,然而,脸上却流露出一抹恰到好处的遗憾和好奇。这一幕,别说林初夏,就连系统也都看了个清楚。 系统:“……你们人类真会玩。” 并不知道自己的伪装,在一人一系统眼里暴露无遗的云芳,笑着说道:“我们都放假了,就只等通知书,也没什么暑假作业,你还要忙什么?” “看小说呀!” 林初夏说起谎来,那还真是连眼皮都没眨一下,配上她那一脸的真诚坦荡,让人忍不住就想要相信她。 当然,最最重要的是,她的这个爱好,从没特意遮掩过。 因此,虽没达到人尽皆知的程度,但也是每一个认识她的人,不论是老师,抑或是同学都心知肚明的,以林初夏“好友”自居的云芳,也不例外。 第40章 满嘴跑火车 “你啊……” 云芳很想顺势附和几句,然而,介于自己在师长眼里的成熟懂事、乖巧贴心的印象,当着邓秀珍的面,还是很违心地摇头道,“我听说,卫校的医生和护士专业都是学习两年,实习一年。” “但,医生专业要学的课程特别多,两年时间根本就学不完,所以,学校每次都会将全部的书发下来,只安排老师挑重点的书来讲,其它不那么重要的就要求学生自学。” “你既然准备读卫校,以后就得多抽点时间预习复习功课,可不能再像现在这样经常看小说了。到时候,就很难跟上课程进度,考试不及格的话,就要补考。补考的课程多了后,学校就不给发毕业证,那你不是白辛苦了几年嘛!” 这番话,有理有据。 也就是早已看破云芳“心口不一”的林初夏,换了其它人,比如说,邓秀珍,眼下,就一脸感激地看着云芳,觉得云芳确实不愧是林初夏的好朋友。该直言不讳的时候,即使知晓“忠言逆耳”,更清楚稍有不慎,就会影响到彼此的友情,却依然本着良心,仗义执言。 林初夏板着张脸,就差没将“不高兴”这三个字烙刻在额头上了,嘴里更是有几分不愿意再忍耐地催促道:“云芳,时间不早了,你跟人约好了,就先去坐车吧?等你回来后有空的话,我们再聊。“ “初夏!”邓秀珍瞪着林初夏,哪有这样撵人的,“云芳,你别搭理她,她啊,这是一大早被我们批评了,心里不舒坦,才会将气到处撒……再有二十来分钟,就有趟车从我们门口经过,你搭那趟车去镇上,再转车就行了。” 话落,又怕云芳觉得尴尬,邓秀珍又问道:“我听说,你准备读中师?都报了哪些学校啊?我们家初夏也不知道怎么想的,当初,我们让她报中师,她不乐意,说什么当老师的辛苦,一站就是大半天,站得腿都出现什么青筋,不好看,没办法穿裙子。” “让她报会计,出来当财务,她又说自己是‘马大哈’,怕记错账。让她当出纳,数数钱就行,她又说每天手里经过那么多钱,却都不是属于自己的,心里不舒服,这一不舒服,工作就会不认真,就会出错……” 云芳点点头,一脸认真地回答着邓秀珍的问题。 对于邓秀珍提到的要求林初夏报中师或学会计的话题,她并没有一味地附和或提出不同的意见,而是就事论事地说“兴趣是最好的老师”“三百六十五行,行行出状元,但,也得是自己喜欢的工作,才会因为热爱这份工作而愿意披荆斩棘,走过一切困难险境”之类的话。 这样的云芳,只令邓秀珍越发地喜欢了。 与此同时,看向当着两人的面,就公然翻出一本武侠小说,看得津津有味的林初夏的目光里就带上了浓浓的埋怨和恼火。 …… 眼见,随着云芳的离开,邓秀珍心里那些积聚了许久的怒火将彻底发泄到自己身上,林初夏忙不迭地抬头:“妈,你知道,云芳和谁约了去市里玩吗?” 被这么一打岔,邓秀珍脸上也浮现一抹怔愣,下意识地问道:“和谁?” “徐建军。” 坦白说,前世今生,林初夏向来信奉“井水不犯河水”“退一步海阔天空”,为人处事很有几分“佛系”的感觉。 当然,这并不代表林初夏心里就没点火气。 尤其,在云芳一再地找自己麻烦的情况下,她毫不犹豫地将“早恋”这顶大帽子扣到了云芳的头上。 虽然,云芳今年18岁,已经是个大姑娘,按照常理来说,正应该多和周围的异姓接触,从而寻找到可以和自己相携一生的知心人。但,谁让林家人,个个都觉得读中专或中师的学生,即使年纪再大,也应该将精力放在学业上,一旦谈恋爱,就和“早恋”没什么区别呢? “他也是我们联合班的同学,他爸是镇里的书记,他这次虽然也参加了中考,但听说他只是试水,准备拿着会考和中考成绩去市里念重点的。” 如果说,最开始,邓秀珍是被“那样懂事乖巧的姑娘,竟然也会瞒着父母师长早恋”这件事给震住,那么,听了林初夏这番看似平淡,实则处处暗示着某种“大家都懂的”意味的话,就有些不知该从哪里着手批评教育林初夏的无所适从,嘴里却下意识地问道:“你怎么知道的?” “云芳说的啊!”林初夏一脸的坦荡,仿佛“满嘴跑火车”的那个人,并非她本人似的,嘴里似是询问,又似是喃喃自语,“也不知道云芳会不会放弃中师,也跟着去读市重点?” 邓秀珍皱了皱眉,为人父母的,最不愿意见到的就是这种情况。那么,下次,她见到云父云母的时候,要不要跟他们提上一嘴? “妈,云芳是我的好朋友,她也是信任我,才会跟我说这些事,我得为她保密,你可别随便跟人说啊!” 林初夏最怕的就是邓秀珍,在没弄清楚事情的前因后果,就一时心软,结果,却“好心办坏事”不说,还无端地得罪人。 “云芳一直说要像她爸那样,做一个受人尊敬的老师,所以,我估计,她还是会选择读中师。” “不过,她应该会选择读市里的中师。” 得出这个结论的林初夏,结合前世后来从其它人嘴里得知的云芳去市里念中师的消息,不由得一脸的复杂。 她完全想象不出,为了一个男人就放弃学业,千般辛苦,万般谋划,到最后,却落得一个“竹篮子打水一场空”,“上天入地,也求救无门”的悲怆又凄惨的结局,究竟是图的什么? 一段轰轰烈烈、感天动地,可以传唱千古的爱情?! 然而,邓秀珍的眉头却皱得更紧了,脸色也越发地难看起来,嘴里却道:“胡说什么?云芳的成绩一直比你好,你都有把握考上省卫校,她还不能考上个省中师?” 不等林初夏回话,邓秀珍又仿佛因为“省卫校”这三个字,回想起了云芳刚才那番卫校课程紧张的话题来,冲林初夏摆手:“行了,这儿用不上你了,你去看书学习吧!” 林初夏:“……”这算不算“过河拆桥”? 第41章 “老母亲式”担忧 “老邓,你还记得云芳吗?” 邓秀珍微微偏头,并未错过林爱国脸上那抹茫然和疑惑,心里不由得微微一叹:以前,她怎么就觉得这样的情况是正常的? 邓秀珍抿了抿嘴,深吸了口气,忍下胸腹间翻腾不息的愤怒和咆哮的念头:“她是云老师和王老师的女儿。云老师教乡小学毕业班的数学,王老师教小学一到四年级语文,他们都曾带过初夏。” 随着邓秀珍一点点地给出提示,林爱国终于记起了云芳的另外一个身份:“她就是初夏说过的那个好朋友?” “这几天,云芳每天都会坐车去市里。”邓秀珍叹了口气,“最开始,云芳还来约初夏一起去市里玩,被初夏拒绝了,后面,就没再约过初夏。问了初夏后,我才知道,云芳是去和人约会的。” “你说,当初,云芳为什么要特意叫上初夏?” 虽然,邓秀珍做了多年的家庭主妇,对外界的变化不那么敏感,但,她从不曾、也不敢小瞧女孩儿间的嫉妒心。而,这世间很多罪恶凶残的事情,起因都是那看似无足轻重的“嫉妒”。 可惜,邓秀珍的担忧和惶恐,林爱国完全不能体会,嘴里也很是随意地应付道:“女孩子嘛……都比较害羞……就像我们当初见面的时候,你不也带上了自己的好朋友?” 邓秀珍摇头:“你知道,云芳今年多大吗?和她约会的那个人,又是谁吗?她的父母知道这件事吗?她又准备做些什么吗?” 一连四个问题,劈头盖脸地砸向林爱国,却并没有将林爱国砸个头晕目眩。只因,在林爱国看来,这些事情和他们林家没有任何干系,那么,又何必做出什么“狗咬耗子——多管闲事”的举动来? “她今年才17岁,那个和她约会的人是她的初中同学,也是初夏的初中同学。她的父母并不知道这件事,她甚至准备为了这个男生放弃省中师,去读什么市中师!” 初中生,意味着什么? ——被父母长辈们娇养长大,没有见识过外界风吹雨打的“温室花朵”,连人生观和世界观都没塑造好,更没一定承受压力和相应经济能力的阶段,又怎会知道“如何选择与自己相伴一生的爱人”,并为了以后更加美好的生活而拼搏奋斗? 放弃省中师,选择市中师,又意味着什么? ——省中师毕业生,可以分配到县或市以上学校教书。市中师里极优秀的学生,才能留在市或县里的学校,大多学生都会“遣回原籍”。 也就是说,从哪儿考上的,就回到哪儿。 虽然,云芳的父母在乡小学教书,却都是民办老师,户口都在村里。那么,运气好,赶上乡小学缺老师的机会,云芳就能分到乡小学教书,运气不好,乡小学恰好不缺老师的话,云芳就只能回村小去教书。 不同的学校,就注定了未来命运的起点和结果的截然不同。 倘若,云芳的成绩非常差,考不上省中师,只能选择市中师,倒也罢了。关键,别说乡初中,就是后面被挑选到镇里“联合班”,云芳每次考试,也都是全校前三名! 妥妥的省中师统招生的好苗子,若再胆大勇敢一些的话,连国家级的中师名额都能拼上一拼! 虽说,以云芳的成绩,就算在市中师这样一所前途晦暗的学校里,也能凭借自己数十年如一日的勤奋努力,一步一个脚印地取得好成绩。但,别忘记了,云芳并不是为了自己的前途,而是为了所谓的爱情,才做出这样一个决定的。 而,别说十来岁,年轻不知世事的小姑娘,就是二三十来岁,对世事无常已经有了一定感触的成年人,陷入爱情的迷潭后,身上都会出现翻天覆地的变化。这其中,以女孩子受到的伤害最大。 如此一来,谁敢肯定,云芳在进入市中师后,就不会由成绩拔尖的好苗子,成为令老师家长和同学都摇头叹气的差生?! …… 虽然,听出了邓秀珍的话外之意,但,林爱国仍然一脸的不以为意:“那是她父母要考虑的事情,你操的哪门子心?” “我担心,初夏也受她影响……”邓秀珍嘴唇动了动,最终,还是将到了喉咙的“你不懂”三个字咽下肚。只是,眼角眉梢间流露出来的烦闷和纠结、愁苦和扼腕,却道出了此刻她的真实状态。 ——正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不会的。” 不怨林爱国这样的斩钉截铁,没办法,谁让林家每一代,不论男女,虽谈不上什么“高智商,低情商”的说法,但,就爱情这一方面,他们确实没开窍。 或者,可以这样说,每一个林家人之所以会谈婚论嫁,都是因为岁数到了,在亲朋邻居的介绍下,就很是随便地找了个“合适”的人一起过日子而已。 林初夏嘛?当然也不例外! 然而,就像林爱国不能体会邓秀珍的惶恐和担忧般,邓秀珍也完全不明白,林爱国是哪里来的自信,能说出这样笃定的话。 “你懂什么……” 新一轮的絮叨,或者,应该说是单方面的碎碎念,再次展开。 而,一墙之隔的林初夏,不需系统特意点明,都能从邓秀珍那越发气急败坏而忍不住拔尖几分的声音中,分析出夫妻俩又一次争执的缘由,或者,应该说是源头? 一瞬间,林初夏竟不知该露出个“感激涕零”的表情,还是该露出个“啼笑皆非”的神情来。 “宿主,如果你的母亲知道你是凭实力单身的,她肯定就不会担忧你早恋的问题,而是会考虑用什么样的法子将你撵出门去!哈哈哈……嘎……” 笑到最后,系统竟然发出鹅叫不说,还发来个“疯狂捶地”的表情包。 林初夏:“……” …… 林初夏本以为,这件事,就这样过去了。然而,万万没料到,接下来几天里,她却真切地感受到了“生命不能承受之重”这句话的真谛。 “宿主,你的母亲又在观察你了。” “宿主,你的母亲又做错一朵头花,正琢磨现在拆,还是等你做试卷的时候,再悄悄地拆。” “宿主,你的母亲又在和你的父亲吵架了。” “宿主,你的母亲在和你们家的邻居探讨早恋的危害性……” “宿主,你的母亲在和教过的你老师,打探你在学校的情况。” …… 林初夏:“……??!!” 第42章 早恋这个问题 又做了一套练习卷的林初夏,放下笔,一边按摩着酸胀疼痛的手指,一边漫不经心地问道:“妈,这几天,你干吗一直欲言又止地看着我?有什么事,咱们母女间还不能坦坦荡荡地说出来的?” 然而,这个问题,对正埋头做着发饰的邓秀珍来说,虽谈不上晴天霹雳,却也当得起“当头一击”的说法,因此,一时心神不宁之下,她竟然扎到了自己的手指:“唉哟!” 林初夏无奈地起身,一边往外走去,一边说道:“我去找石叔,给你买块创可贴。” “不用。”邓秀珍拿出放在嘴里唆了几下的手指,又飞针走线起来,嘴里还不忘记嫌弃道,“就扎了下,又没流血,要什么创可贴,你这也太败家了!” 然而,倘若,此刻,邓秀珍的脸上不要挂着笑容,眼角眉梢间不要满满的欣慰和愉悦,那么,这番“败家子”的贬低论调还比较有说服力。 “行叭!”林初夏又坐了回去,心里盘算着家用药箱这件事,也该提上日程了。 而,这时,却听邓秀珍迟疑又含糊地问道:“初夏,最近,云芳有再来找你吗?” “没啊!”林初夏的回答,那叫一个干脆利落。 当然,连邓秀珍都能发现的事情,拥有系统的林初夏,又怎会错过?或者,可以这样说,因为系统的帮助,林初夏就跟个隐藏在暗处的“狗仔”一般,将云芳的动静探了个清清楚楚! 此刻,林初夏就佯装惊诧地抬头:“妈,你该不会想要告诉我,这几天,每天,云芳都坐早班车去市里,再坐晚班车回来吧?” “不对,不是几天……上次,云芳来我们家,是十一天前,所以,妈,你的意思是说,这十一天,云芳每天都去市里?” 与此同时,林初夏也忍不住在心里感慨:果然,前世,她就是一个马大哈吧?不然,怎么会在重生后,才由云芳无意间流露出来的神情举动中猜测出她喜欢,不,或者,应该说是疯狂地爱着徐建军? 是的,爱。 除了这个字,林初夏找不出其它用来形容云芳这般举动的准确字词来。 邓秀珍点点头,如果说,最初,她还是很喜欢云芳这个成熟懂事、乖巧体贴、善解人意、聪明大方的姑娘,那么,在听了云芳在和徐建军谈恋爱的消息后,云芳在她心里留下的好印象就已经摇摇欲坠了。而,经过这十一天的酝酿,那些曾有的好印象已经彻底崩塌! “初夏,你今年才15岁,还没长大,人生的路还很长,未来还会遇见很多人……你这个年纪,最重要的就是学习……你们的学习成绩,关系到你们将来毕业分配单位的好坏……等到你工作了后,就可以考虑谈恋爱的事情……” 前世今生,林初夏还是第一次见到邓秀珍这般犹豫不决、吞吞吐吐、含含糊糊的模样。当然,更是第一次听到“早恋”这个话题,从邓秀珍嘴里说出来。 明明,印象中,记得前世,她离家去念中专时,也就爷爷随口叮嘱了一句“不要早恋”,林爱国和邓秀珍这对为人父母的,根本就没关注过这件事。所以,这,就是所谓的“蝴蝶效应”吧?! “妈,你是认真的吗?”林初夏摊手,耸肩,一脸的无奈,“小说不好看?试卷不够刷?稿子写完了?头花做完了?不用再多想些式样了?不用考虑如何将家里的杂货店做大做好?不用努力赚钱买房买车给你们养老了?……” “劈里啪啦”一串问题,兜头就冲邓秀珍砸去,只将邓秀珍砸得头晕目眩,一脸的茫然懵圈。偏偏,林初夏还不忘记捅上最后一刀:“我这么忙,哪有空谈恋爱!” 邓秀珍觉得,她是应该为林初夏有这样的觉悟而欣慰愉悦、兴奋激动的。 尤其,在有云芳这个一向聪明乖巧听话,是父母老师同学们眼里“好学生”,突然就做出“早恋”这种叛逆行为的前提下。偏偏,不知为何,她却打心里觉得不太对劲。 邓秀珍并不擅长掩饰自己的情绪,因此,林初夏只是转了转眼珠,就明白了她的想法。 不过,她却并没有为邓秀珍解惑的念头。难不成,让她现在就告诉邓秀珍,前世,她是“想走就走”,潇洒如风的单身贵族。而,今生,也没有谈恋爱的打算? 不怕被邓秀珍和林爱国两人联手暴揍一通,就上啊! 至于以后嘛? 拥有过一次经验的林初夏表示:这种事,她处理起来,绝对会比前世更妥善! 而,现在,林初夏不打算再继续和邓秀珍探讨这个有些危险的话题了,以免一不小心嘴快地“秃噜”出些什么不该说的事情来。 那么,这个时候,就应该拿林浩宇挡灾了。 “妈,宇儿怎么还没消息?你有没有找人带话,让他回家?” 提到林浩宇,邓秀珍也满脸的苦恼:“找了,他不愿意回来,说是等开校后,再直接和同学一起去报名……” “不行!我这就去找他!” 林初夏毫不客气地打断了邓秀珍的叫苦抱怨,捋起袖子,就准备跑到林爱国办公室,不由分说地拽着林爱国的胳膊,让林爱国骑摩托车带自己去五村,将林浩宇给拖回来了。 “初夏!你要去哪里?” 不得不说,邓秀珍也被突然爆发的林初夏吓到了。 不过,眼见,林初夏已经跟阵风似地冲到门口,即将消失在自己视线里,她顾不上去考虑旁的,只是下意识起身,叫道:“站住,你给我回来!” “妈!” 林初夏停下脚步,深呼吸了好几次,才将到了喉咙的咆哮咽下肚。然而,那板着的脸,和身上隐约流露出来的惊人气势,都表明此刻的她心情极度不好。 “我跟你说过,九月份,宇儿就要读初二了。 “我们是最后一届联合班,从明年开始,镇里就不会再抽调各个乡镇的尖子生,组成一个中考冲刺联合班了。但,这并不意味着镇里的初中就会放弃组建本校尖子班的想法。到时候,那些教得特别好的老师,也都会被抽调到这个班里讲课。” “你觉得,以宇儿平时的成绩,进不了联合班,又还像现在这样不认真学习,连普通老师的课都听不懂,就算我给他弄来再多的县里甚至市里重点初中的复习资料,他能顺利拿到毕业证,再考上重点高中吗?” “你别跟我说,他考不上高中,还能跟我一样去读中专!” 林初夏永远也不能忘记,自己外出打工,面对众多研究生、本科生和大专生,那薄薄的一本中专毕业证带给她的耻辱。 哪怕,后来,她通过自考获得了双本科学历,但,在面对很多单位的招聘条件上列出来的“全日制”这三个字后,那种不仅没能洗清耻辱,反还恨不能时光倒流的懊恼和悔恨。 即使,每到夜深人静时,她无数次劝说自己:她的中专学历含金量非常高。 就如同,当年,她们那批人要先参加会考,在满分700分的情况下,要达到600分以上的成绩,才能报名参加中考。然后,再通过一个月的系统学习,才走上考场。中专毕业后,更是由国家包分配。所以,真敢参加中考,也愿意报名的,全都是各个学校的佼佼者。完全不像某些省市那样,连普通高中都考不上的人,才沦落到读中专的程度! “他必需上高中,读大学!” 这句发自肺腑的呐喊,不仅仅是代表了林浩宇可以挑选的未来,也是林初夏此次重生后,一洗前耻的安排! 第43章 爆发?不,演戏而已! “宿主,你……没事吧?” 不得不说,在这一刻,向来习惯和了林初夏互怼,并自诩早已摸清林初夏“佛系”本性的系统,也都有些惴惴不安了。甚至,在林初夏并不知道的时候还彻查了一通,就怕自己内部的程序出了问题。 ——否则,怎会出现这种“预料之外”的事情? “我能有什么事?!”林初夏一脸的淡然,仿佛刚才那个“暴走”的人,并非她本人似的。 然而,这般模样的林初夏,落到系统眼里,却让它忍不住抱住了“瑟瑟发抖”的自己——总有一种即将目睹“大魔王变身后,不择手段折磨人”的不祥预感。 “统啊,你在想什么?”林初夏眯了眯眼,即使系统活了千万年,自诩老前辈,但,在林初夏这样一个真正的“人精”面前,那所谓的“伪装”起到的效果,就跟“皇帝的新衣”一样。 “没……没什么……”系统嗫嚅地说道,然而,那不自觉间带上了丝丝颤抖的声音,却道出了此刻它的真实状态。 “啧!”林初夏撇嘴,难得地生出一种叫做愧疚和心虚的情绪来,也终于有了和系统解释的想法,“你就没发现,这两天,他们都没将目光放在我身上,而是琢磨探讨起我说过的那番话了吗?” 系统:“……??” “宿主,你是故意的?”只有系统才知道,问出这句话的它,有多难! “一半吧!”林初夏摊手,耸肩,“你信不信,如果我不这样,他们能将我周围的人都盘问个遍。最后,就算我没有早恋,到了外人嘴里,也会变成我跟人早恋,气坏了父母,又叛逆又不孝……到头来,比云芳还不如?” 比如说,就算云芳早恋,也没影响学习,成为了市中师的统招生。三年下来,学费和生活费加起来,最多花两三千元钱。毕竟,中师生嘛,不论平时上课,还是寒暑假,都能接家教的活,赚来的钱,足够自己的平时生活花销。 而,早恋的对象,更是镇书记的儿子徐建军。 徐建军的学习成绩,在镇初中里,虽不算太拔尖,却也排在前十。到市重点高中读书的三年里,再去上一些有着丰富高考教育经验的老师开设的培训班,再努力一番,虽然不能考上北清这两所名校,但,省内几所重点大学,却是没问题的。 等徐建军毕业分配后,拿着这个含金量很高的大学文凭,再加上镇书记的关系,还能不分到县或市国营重点单位上班?退一步来说,也能回到镇里,即便当一个小官,在“县官不如现管”的情况下,在整个镇里,也是让人追捧谄媚的对象。 云芳嫁给这样的人,从某方面来说,也算是“麻雀变凤凰”了。 林初夏呢?连市卫校都考不上,只能靠家里人的关系,去省卫校读书,就这,还是委培生。三年下来,不仅会掏空林家家底,毕业后,还不一定能分到医院上班。 毕竟,林初夏的委培名额,不是正规医院安排的,而,林家又没有医院的人脉关系。到最后,还不得跟那些初中或小学生一样出门打工?如此一来,这三年花在林初夏身上的钱,不就打了水漂? 而,早恋的对象呢?连初中都没毕业,就去外面混社会。 这样的人,放在当下,连给镇书记儿子徐建军提鞋都不配,就更不用说,等徐建军大学毕业分配后,两人之间地位,又将是何等的天壤之别! 都说“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嫁了这样的人,林初夏的未来会沦落到何等悲怆凄惨的结局?那是用膝盖都能想到的。 退一步来说,就算林初夏在家人的打骂下悔过自新,准备和这人分手,重新为自己的未来前途努力拼搏奋斗,但,自古以来,就有“光脚的不怕穿鞋的”说法。只要这人咬定了林家不松口,那么,在将林初夏的名声败光了后,林初夏和林家又能拿他怎么办? 嫁,还是不嫁,林初夏的未来都黯然无光,毁了个彻底。 “宿主,你这‘脑洞’……真够大的。”系统幽幽道,真当它不知道,林初夏向来是不在意名声的,真正当得起“流言蜚语中过,万花万叶都不沾身”这个评价? “统啊,你也说了,那是我而已。” 都说“夫唱妇和”,以林爱国爱惜脸面和尊严到近似于“魔障”般的劲头,即使现在的邓秀珍通过“做头花赚钱”这一系列举动,已经找回了久违的自信心,但,到底和林爱国做了十多年的夫妻,早已在无形中受到林爱国很多言论的影响。 而,这样的影响,别说一年半载,只怕三五年内都不一定会消除。 这种情况下,指望林爱国和邓秀珍在“三人成虎”“众口铄金”的环境里不自乱阵脚,做出些清醒时绝对不会做出的决定,除非“太阳打西边出来”! “再说了,你觉得,以我爸妈他们的单纯天真,在跟人聊多了的情况下,真不会被人探出内心的真实想法,从而落入那些有心人的陷阱里?” 林初夏从不曾小瞧人心的复杂和险恶,哪怕,在九十年代这样一个偏僻的小乡镇,也不例外。甚至,说句不好听的,很多事情在繁华的大城市都不值一提,更没多少人会浪费心力和口舌去议论探讨,而,在这样的小镇里却会越传越广,短则数年,长则十几二十年! “这……不会吧。”系统的声音里,有着浓浓的不自信。显然,同样明白“贫困=愚昧无知”的它,在这一刻,和林初夏的看法是一样的,“那,另一半呢?” “不是说,‘一份快乐,两个人分享,就变成了两份快乐,一个痛苦,两个人分担,就变成了半个痛苦’吗?”林初夏眯了眯眼,她过得不舒坦自在,哪能放过林浩宇呢? 系统沉默了。眼见,林初夏起身,就准备出门,不由得问道:“宿主,你又想做什么?” “坐久了,有些累,出去走走,活动下手脚,呼吸下新鲜空气,说不定,还能有新的灵感呢!” 系统:“……” 下午2点,太阳最热的时候,你跟我说呼吸新鲜空气? 你这是“驴我”呢?还是“驴我”呢? 第44章 弟弟,久违了 “爸,你下午请个假吧?” 虽然,从家到上班的地方,步行也就短短10分钟的距离,但,盛夏里这炙热的天气,对林爱国这种长得比较胖,稍微动弹一下就汗流浃背的人来说,还真不太友好。 因此,抵达办公室,打开风扇,又“咕嘟咕嘟”灌了大半杯凉茶下肚,总算止住身上不停往外冒的汗水后的林爱国,正美滋滋地翻开小说,找到折了一角的那一页,就准备埋头继续沉浸在那神乎其神,却让人欲罢不能的剧情中时,就被林初夏这突如其来的要求给震住了。 “请假做什么?” “去五村接宇儿回家。”林初夏抬头,看向林爱国,缓缓地道。 “接他做什么?他都多大的人了,还用得着我们去接他?” 林爱国眉头微皱,不知是不满意自己一家之主的身份,在林初夏心里竟处于一种可有可无的地位,还是恼火于自己竟然被不请自来的林初夏给吓住了,半晌才反应过来。 “爸,暑假过后,宇儿就要读初二了。我问过妈了,宇儿去同学家的时候,只带了两三件换洗衣服,没有带任何书本试卷。隔壁宋军说,这次暑假,他们布置了很多作业……” “你觉得,宇儿住在同学家,会定下心来做作业?而,按照宇儿目前的情况,等开校后,他能跟上老师的讲课进度?一晃就又到初三,以宇儿现在的成绩,他能考上高中?考不上高中,他又能做什么?” 每问出一个问题,林初夏那颗飘浮在半空中的心,就往下坠落一段距离。 尤其,在见到林爱国一脸的不以为然神情时,一颗心更是彻底跌落万丈深渊! “就他那成绩,能顺利拿到毕业证,就是我们老林家祖坟冒青烟了!” 林爱国脸上飞快地掠过一抹不悦,如果林浩宇的左眉下没有林家人必备的那颗黑痣,就林浩宇那从骨子里透露出来的对“读书”一事的厌烦,和经由他本人亲自验证过的没天赋,他都要怀疑林浩宇是不是自己的儿子! 明明,小时候,林浩宇虽然瞧着不那么机灵,却也没有像现在这样傻蠢!最最让他不能接受的,就是林浩宇开始读书后,那成绩差的,真是没一刻不将他的脸皮丢到地上任人踩踏! 想到这儿,向来习惯板着张脸跟人交谈,即使对着自家人也不例外的林爱国,脸色越发地难看起来,就连说出来的话,也带上了几分阴恻恻的味道。 “实在不行,就多交点钱,将他塞到职高去读三年书,再送去当兵!” 林爱国嘴里的职高,原本是镇高中。 只是,即使这所高中有着近百年的悠久历史,到底受制于教学水准,在国人开始重视教育的当下,也难免被淘汰,由一所镇里的学生们能首先挑选的直升式高中,迅速下滑到了连三流高中都不如的职高。 “爸,我知道,你是镇高中毕业的,又在那儿教了几年书,对它的感情很深,但,扪心自问,你真觉得宇儿就该去读职高?” “再说了,如今这社会,文化人才吃香。就算你想让宇儿去当兵,但,职高毕业后就当兵的,哪有直接参加高考,上了军校,再分到部队里的兵好?你也有同学在部队里当兵,这中间的区别,你肯定清楚。” 坦白说,林初夏并不意外林爱国的做法。并非单纯地因为上一世,林浩宇就是在初中毕业后,去读了职高,而是因为林爱国从没有将“教养儿女”这件事放在心上。 这样的举动,说好听一些,就是“不将自己的想法,包括年轻时未完成的梦想,强加在儿女身上”,是如今这年代极其少见的思想开明的父母。 说难听一些,就是真正没将儿女的前程未来放在心上,觉得自己在外面挣钱养家,没有饿着冻着儿女,那么,儿女们往后能活成什么样,那都是儿女们自己的选择。 而,不论林爱国,抑或是邓秀珍,都是在一个兄弟姐妹众多的大家庭中长大的,难免会遗传到那个年代的“放养”思想。因此,对于两人的想法和做法,林初夏并不会多加置喙。 而,真正让她不能接受的,却是林爱国那种每每见到林浩宇时都一幅“恨铁不成钢”的气急败坏,打心眼里觉得林浩宇没救了,却从没认真检讨过,在林浩宇的成长路上,他究竟有没有认真教导过林浩宇! ——指望着栽下一颗小树苗后,没有经过施肥、锄草和修枝等举动,就能看着它长成枝壮叶茂的参天大树? 这想法,和“太阳打西边”出来的美梦,有什么不同? 要知道,林浩宇是二胎。 当年,为了生个儿子,林爱国连二千多元钱的罚款都交了! 那可是八十年代初期,对于一个月家庭总共收入才八十来块的林爱国和邓秀珍来说,二千多元钱意味着什么? ——少则五年,多则八年省吃俭用的存款! 偏偏,这种情况下,每次林浩宇调皮捣蛋,邓秀珍想要管束的时候,林爱国都会说“不要管太多,管太多会皮,以后就不好管”,又说“等林浩宇犯了错,他再来管,这样就有理有据,能管得林浩宇服服帖帖”。 然而,一旦林浩宇犯了错,大多时候,林爱国就会用“工作太忙,等下次再说”之类的借口搪塞过去。 偶尔,林浩宇犯错的事情,恰好撞到林爱国手上,林爱国就会直接让林浩宇趴在长凳上,不由分说地抽出皮带,狠狠地打林浩宇。 以至于,后来,林浩宇越发地叛逆,路也相应地越走越窄。 只可惜,那时的她,也忙于学业,根本就没有注意到这些事情,否则…… 这些让人越想就越发痛心疾首的过往,让林初夏闭了闭眼,压下眼底太过复杂的情绪。再次睁开的时候,就又恢复到往日里的平静淡然:“爸,我听说很多男孩子都是小学时贪玩,等上了初中,变得成熟懂事起来后,就会意识到学习的重要性,不用人催就会主动学习。” “我前段时间去学校送资料的时候,跟教宇儿的老师问过了,他们都说宇儿的成绩在缓慢提升。尤其几何和代数这两门,因为是新开的课程,宇儿的成绩在全班处于中等偏上的水准。如果宇儿平时再认真听讲,课后预习复习,成绩还会更好。” “爸,老林家到你这一代,学历最差也是高中生,到我跟宇儿这一代,如果不能出个大学生,别说你,就连我们这些做晚辈的都觉得愧对祖宗。毕竟,我们老林家的人,其它方面暂且不说,就学习这一道,就没谁是不堪造就的‘朽木’。” “初夏。”林爱国的额头蹦出青筋,只觉得一阵无力,以前,他怎么就没发现林初夏竟然是这样一个固执认死理的,“你觉得,你弟他有这个能耐?” “当然!”林初夏笑得那叫一个自信,上一世,她自顾不暇,没有尽到长姐的责任。而,这一世嘛…… 第45章 玩得开心吗? 林浩宇就是在这样一种浑浑噩噩、懵懵懂懂、茫茫然然的状态中,被林初夏揪着耳朵,拽到了摩托车上,不由分说地将他掳回了家。 直到,双脚再次接触到平坦的地面,耳里传来“嗒嗒嗒”的缝纫机声音,入目所见的,更是熟悉到闭着眼睛都能摸回床上睡一觉的景色后,林浩宇脸上的茫然和懵圈才慢慢地褪去。 “妈,你在做什么?” 林浩宇随口问了一句,没能等来邓秀珍的回答,却见不知何时再次出现在自己面前的林初夏,笑得那叫一个狡黠奸诈。 一瞬间,林浩宇竟只觉得自己仿佛在炎炎盛夏的季节里,被人当头泼了一大桶冰水般,那叫一个“透心凉”的同时,无尽的寒意也从脚板心直窜脑门,整个人不由自主地打了个激淋。 “林初夏,你要做什么?” 瞅瞅,这色厉内荏的小模样! 林初夏挑眉,想也不想地伸手,就给了林浩宇一个响指。 “嗷……”下一刻,林浩宇就捂着额头,紧皱眉头,一脸痛苦地哀嚎出声,嘴里还不忘记告状,“妈,你看林初夏,她打我!” “打的就是你!” 这回,林初夏换地方了。 于是,捂着额头的林浩宇,因为后背传来的力道,而身体下意识地往前一趴,差点就没能控制住平衡地栽向地面,众目睽睽之下摔出个“狗吃屎”的姿势了。 “没大没小,叫姐!” “妈……妈……” 林浩宇连眼皮都没抬一下,就更不用说搭理林初夏了,只是一个劲地冲坐在缝纫机前,埋头做头花的邓秀珍哀嚎。然而,仔细观察的话,却能发现他的眼里并没有眼泪,真正的“光打雷不下雨”。 这招式,很老套,但,好用就成。可惜,以往,屡试屡灵的老套招数,此刻,竟然惨遭滑铁卢! 一切,只因,这一个多月来,在林初夏的“洗脑”大法攻击下,邓秀珍不仅将林初夏当成了一个平等交谈的大人,也在林初夏那些有意为之的言论中,意识到了“教育”的重要性。 于是,此刻,双手环胸,似笑非笑地看着这一幕的林初夏,就很有几分“你叫啊,你就是叫破喉咙,也不会有人来救你的”嚣张跋扈的纨绔子架式。 嚎了十来分钟,只招来一大堆观众,却没有得到预料中的同情和怜悯,被迫停下来的林浩宇:“……”这一定不是林初夏,一定是别人冒充的! 林初夏:“玩得开心吗?” 林浩宇:“……”这话,让人怎么接? “暑假作业做了吗?”眼见,林浩宇准备一本正经地“忽悠”人,林初夏又漫不经心地补充道,“一个月前,我去学校送过资料,和你们老师聊了几句。” 林浩宇:“……”这是威胁,赤果果地威胁! 然而,林浩宇相信吗?当然不。毕竟,过往那些年,林初夏从没关心过他的学业。 “林……” 眼见,林初夏又抬手,准备揍自己,林浩宇本着“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的想法,忙不迭地改口。 “姐,教你们的老师,早就调到其它学校去了,现在教我们的老师,都是从其它地方调过来的。你又不认识他们,他们也不教你,你跟他们聊什么?” “你怎么知道,我不认识他们?” “至于聊什么嘛?”林初夏眯了眯眼,似笑非笑,“当然是聊你的学习情况。” 林浩宇:“……” “行了,废话少说,将你的暑假作业拿出来,我给你批改。”眼见,林浩宇眼珠子乱转,望天望地,就是不敢回望自己,林初夏一脸的了然,“呵呵……林浩宇啊林浩宇,你该不会打算开校后,跟宋军借作业抄吧?” “想法不错,可惜,我跟宋军说了,以后,不许他借作业给你抄。” 瞥了眼一脸不以为然的林浩宇,林初夏嘴角浮现一抹诡异的笑来,转瞬即逝:“我也跟你们老师打过招呼了,以后每发现你抄一次作业,我就免费送他们十套试卷,让他们找你每天课间抄写到黑板上。” “林浩宇,如果你的那些同学,知道因为你不做作业,或者跟人抄作业,导致他们每天要做的试卷越来越多,放学回家的时间越来越晚,你说,他们会做些什么?” 林浩宇:“姐,你这也……”太假了! 最后三个字,被林浩宇很有“求生欲”地咽下肚,然而,那一脸的“我信了你的邪”神情,依然让林初夏觉得特别地碍眼。 “你可以试试。”丢下这句话的林初夏,本着“打一棍,给颗枣”的想法,从衣兜里掏出早就准备好的一叠钱,在林浩宇面前晃了晃,又收回来,手指轻掸,“如果你能在十天内,做完暑假作业,我就奖励你五元钱。” “记住,必需是你自己独立思考后做出来的,答案不论对错,总之,一句话——不能抄宋军的。”林初夏比了个威胁的姿势,想了想,又补充一句,“如果有不懂的题目,问我也行。” 林浩宇眼睛骤亮,威肋什么的?这个可以放在一旁,而,钱嘛?谁不喜欢!只是,刚才,虽然只有一瞬,但,林初夏手里那叠钱,也绝对超过了五十。 “你哪来的钱?” 不等林初夏回话,林浩宇又抬头,看向埋头踩缝纫机,看似一心铺在头花上,并没有关注林初夏和林浩宇这对姐弟俩之间的交锋,其实,耳朵一直竖着,没有错过任何一句关键字词的邓秀珍,忍了又忍,末了,还是忍不住满腹的憋屈和愤懑,扯着嗓子咆哮。 “妈,你和爸给姐的?凭什么只给姐,不给我?我不是你们亲生的?” “啪!” 林初夏看了眼一个踉跄,差点就趴地上,想要哀嚎,想要不管不顾地抗议,却又被自己一记眼刀震慑住的林浩宇,将手指捏得“咯吱”作响。 “吼什么?觉得你嗓门大,声音响是吧?要不要给你一个大喇叭,到后山上去吼个半小时?” “实话告诉你,这些钱,都是我赚的稿费。”顿了顿,林初夏又很坏心地补充一句,“家里人都知道,就你,跑同学家去了。大半个月前,我还特意让人带话给你,让你回家。结果,你玩得特别嗨皮,就差没忘记家门往哪开了!” 第46章 做作业吗? “你以为,钱是那么好赚的?说赚,就能赚到?” 林浩宇翻了个白眼,根本就不相信林初夏的话,哪怕,邓秀珍在一旁频频点头,一幅“确实如此”的神情。 虽然,林初夏的成绩一向很好,尤其,作文更是数十年如一日地被所有曾教过林初夏的语文老师当成范文来念。往往,在这几位语文老师带他们班时,逮着机会就冲他絮叨个不停,就差没一脸“恨铁不成钢”地说他不努力。 但,就算这样,全国十三亿人,多少人有写作的天赋?多少人曾给报刊杂志投过稿?又多少人中过稿?多少人花在写稿上的精力和时间,和自己得到的稿费不成正比?又有多少人在这样一种残酷的“大浪淘沙”环境里活了下来,并且越活越滋润不说,还真正做到了名扬全省、全国甚至全世界?而,这些人中,又有多少人的作品达到了“流芳百世”的程度? “呶!” 虽然,林初夏并没有“读心术”,但,林浩宇那忽青忽白、忽红忽黑的脸上流露出来的震惊、茫然、惊疑和无奈等情绪,实在太过明显,让人想要忽略都不成,不由得撇嘴,指了指摆放在茶几左角处的那摞报纸。 “翻开看看,你就明白了。” 话落,在林浩宇一脸的茫然懵圈中,林初夏又慢吞吞地补充道:“副刊,别找错了!” 林浩宇看看双手环胸,似笑非笑的林初夏,再看看埋头踩着缝纫机,一幅“忙着呢,别来烦我”姿态的邓秀珍,嘴唇动了动。末了,不知想到了什么,又将到了喉咙的质疑和咆哮等话咽下肚,一脸乖巧地翻开了最上面那份报纸。 ……等等,这是啥?他真没看错? 林浩宇猛地闭上双眼,用力地揉了好几下,才再次睁开。然而,副刊上的《我们那飞扬的青春》这篇文章署名的作者“林初夏”三个字,却并没有因为他这番动作而出现任何的变化,依然矗立在那儿! 怀着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复杂情绪,很快,林浩宇就将整摞报纸的都翻了个遍。看着上面一个又一个熟悉的名字,一瞬间,竟不知该做出什么样的反应来,只是下意识地抬头看向林初夏。 “姐,这些……都是你写的?你赚了多少钱?” “不多,也就刚好够第一学期的学费和生活费。”林初夏并未错过邓秀珍脸上的疑惑不解,但,眼下,还不是为邓秀珍解惑的好时机,因此,她只能佯装没见到这一幕,又晃了晃手里的五元钱,“做作业吗?” 林浩宇重重地点头,目光在林初夏手里另外一叠钱上停留片刻,犹豫片刻后,又欺欺艾艾地提出自己的要求:“五元太少,得十元!” “不行,就五元!爱要不要!”林初夏佯装生气地收回手,眼见着触手可及的五元大钞,就这样,即将从自己指间溜走,林浩宇顾不上考虑其它的,下意识地朝前扑去,大吼一声:“五元就五元,你不许骗人!” “抢什么?”林初夏不慌不忙地推开林浩宇的胳膊,将钱收回口袋,“一手交作业,一手交钱。” “还有,不许乱写,错一题,就抄十遍。” 林浩宇差点气成河豚,脸色变了变,末了,还是在林初夏那满是警告和威胁的视线中,深吸了口气,将到了喉咙的咆哮和质问等话咽下肚,腆着一张脸,讪笑道:“姐,我这么差的成绩,怎么可能不出错?” “又不是考试,不懂的问题,你可以翻书,自己找答案。”轻飘飘一句话,就堵住了林浩宇的退路,末了,在林浩宇那一脸“一定是我睡觉的姿势不对”的三观摇摇欲坠的茫然懵圈神情中,林初夏又难得善心大发地提点道:“再不然,问我或宋军,也行。” 林浩宇:“……”不就是暑假作业嘛,不出错,多容易呢! 可惜,这个时候的林浩宇还太年轻,不明白“打脸来得太快,就像龙卷风”这句话的真谛。因此,在接下来几天里,邓秀珍和林初夏母女俩忙于做头花的时候,林浩宇就一脸乖巧认真地埋头写作业。 直到,将简单明了的题目全部做完,剩下的都是一些似是而非,或者连题目都不懂,就更不用说详细分析其中的意思,进而写出正确答案的题目后,林浩宇才特意挑了某天上午,林初夏去邮局收寄信的时候,毫不犹豫地翻到练习册的最后一页。 “嗷……”惊天动地的一声嘶吼,伴随而来的则是邓秀珍那满是后怕的怒斥:“林浩宇!”刚才,她差点就扎到手了! “妈……妈……”林浩宇只恨不能一蹦三丈高,指着摊在桌上的练习册,“你知道林初夏做了什么吗?她……她竟然将我练习册后面的参考答案全部撕了!” 邓秀珍点点头,一脸的“就这么点小事,至于大惊小怪”的镇定淡然,然而,嘴里说出来的“宋军那里的答案,也被你姐撕了”这句话,对觉得跟邓秀珍没法沟通,站起身,准备冲到隔壁宋家,找宋军借练习册参考答案的林浩宇来说,还真算得上是“晴天霹雳”。 “嗷……”又一声惨烈凄绝的哀嚎,从林浩宇嘴里发出来。 不过,这回,因为有了心理准备,因此,邓秀珍不仅没像刚才那样受到惊吓,反还笑眯眯地看了眼林浩宇,心底深处更是浮现出一种连她自己都没察觉到的愉悦。 ——那种“将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痛苦之上”的愉快感受,实在是让人忍不住就沉醉其中,不可自拔。 …… 远远地,就听到这声哀嚎的林初夏,挑了挑眉,微眯的眼底一片狡黠,往前迈去的脚步,不仅没有因此而有所停顿,甚至,还隐约加快了几分。 “初夏。”熟悉的声音,从背后传过来,也顺利打断了林初夏的好心情。 “云芳。”林初夏停下脚步,转过身,看着犹如T台上的模特般,迈着猫步,一袭淡蓝色连衣裙,却在烈日炎炎的盛夏里,不仅没给人带来任何的清爽沁凉感,反还隐现几分张扬自信,更有几分婀娜多姿的少女。 呼啸而过的面包车,带来无尽的烟尘。在这样的尘雾中,云芳的身影不仅没有变得模糊,反还越发地清晰起来,只令连蹦带跳地避让到路旁,捂着口鼻,却依然被尘雾喷了个铺头盖脸的林初夏,越发地无奈起来。 第47章 我去拿通知书了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请记住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48章 很“感动”的系统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请记住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49章 系统是个奸商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请记住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50章 班车里的意外碰面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请记住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51章 巧遇?并不!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请记住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52章 我准备成全她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请记住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53章 两大袋子布料 “75?70?” 即使林初夏特意给了个范围,但,林浩宇依然不相信。甚至,就连最初的那个“80”的数字,也是他故意说了个很低的。就算他从不曾关注过这些东西,却也知道,这么大的一匹布,能做多少件衣服。而,一件衣服又能卖多少钱。 这样算下来,刨除人工设计这些费用,就算从工厂里拿,最少也要100元起步! “60元!”林初夏笑眯眯地给出答案,而,听到这儿,再也按不住满腹疑惑和震惊的邓秀珍出声了,“初夏,你是在哪儿买的布?” 不会是家里买了这种布后,却出了丧事,而又贱卖给外人的吧?或者,那些小偷从工厂里偷出来,想要带着钱远走高飞,而急于脱手的处理布? 前一种,不吉利。后一种,赃品。 哪一种,都让邓秀珍无法接受。 原本,邓秀珍就不是个擅长掩饰自己情绪,脾气有些小暴躁的家庭妇女。就更不用说,眼下,她更是定定地盯着那两袋布,脸上陆续地浮现“烧了?转手卖给别人?和林初夏坐车去市里,找对方算账?”这三种不同的想法。 林初夏无奈地抚额:“妈,我的亲妈啊,你在想什么呢?” “上次,我不是跟你说过,杨姨开的布厂,生产的布料全部出口国外。这些年,扩大规模后,除了增加了国内销售这条渠道,他们还将那些多生出来,摆放在仓库里没有用上的布做成窗帘、床单被套和沙发套等家居摆设用品放到商场里卖吗?” 发现不仅邓秀珍,就连林浩宇都一脸的茫然,林初夏暗叹了口气,重新组织了下语言。 “打个比方,如果工厂接到国外买家某款布一万米的订单,那么,他们会考虑到机械故障或人工失误,导致生产过程中出现布料歪斜、破洞和花纹模糊等方面的原因,再多产生100米左右的替代布料。” “如果生产期间,没出任何错漏,或者,出现很少的问题,那么,这多生产的100米左右的布,就会放在仓库里。这期间,如果有其它买家也看上了这种布料,下了5000米订单,工厂就只需要生产这5000米的布,不需要考虑替代的布。” “或者,再精打细算些,在生产了4900米的布后,直接将这剩下的100米布也加进去,这样一来,仓库里也就不会积压太多的布料了。” “不过,这种情况比较少。大部分工厂,尤其,像杨姨开的这种千来号员工的大厂,她这个老板根本就没办法盯着这些小事。而,下面的主管,也不可能这样去做。” 一是因为,这不是自家厂子,没必要精打细算,连这些事情都惦记上,从而将厂子里从上到下全部得罪光。 要知道,大多工厂处理这些仓库积压,也就那么几种:年底的时候,作为物资奖励发给员工;三八、五一等节日时,作为内部员工福利,只收回原料的钱,却可以激励员工做事的积极性和整体团队的凝聚力。 另外,则是“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万一,工厂生产包装的时候,一切顺利,偏偏,装货上车的时候,却遭遇大雨或者搬卸工厂的暴力拆卸,导致表面那层布出现问题。那么,这缺损的布,要怎样补上? 重新开机器,生产? 且不说,开一次机器,要耗费多少材料。单说,国外买家签合同的时候,是有规定到货日期的。 错过日期后,会遭遇什么? 那还真是用膝盖想,都能想出来的! “……所以,这两袋布,也是杨姨便宜卖给你的?” 话都说到这份上了,邓秀珍哪能不明白?只是,这世间,真有那么多的好心人吗?而,这些好心人,就都能被林初夏遇到吗? 因为林初夏人小志向大,看着就给人一种“此子将来必定不凡”的感觉,所以,在林初夏还弱小的时候,给予一定的投资,将来就会收获丰厚的回报? 还是因为他们也从这样弱小的阶段走过来,所以,在见到林初夏这个和自己是“同类人”的小姑娘时,生出了几分恻隐之心? …… 仔细地打量了林初夏好大一会儿,也没能看出林初夏身上有什么优秀到让人侧目、进而投资地方的邓秀珍,又陷入了深深的沉默中。 并不知道短短时间里,邓秀珍就脑洞大开到这般程度的林初夏,伸出右手,打了个响指:“宾果!” “……就这样?”邓秀珍脸上的茫然慢慢褪去,恢复了几分冷静,“初夏,你跟我说实话,你真没答应她什么不该答应的事情?” “妈,你觉得我傻?还是她傻?”林初夏摊手,耸肩,虽然,不可否认,杨姨确实是个好人,但,同时,她也是个商人。 而,商人嘛?向来是追逐利益的,杨姨也不例外。 “妈,你还记得我上个月去省城买回两大袋布头后,跟你说过的事情吗?” 邓秀珍皱眉,林初夏说过的事情太多了。尤其,那天,她独自一人去的省城,回来后,在自己的要求下,将当天都做了些什么,见了什么人,说了什么话,具体到了几点几分——那叫一个详细! 这种情况下,她怎么可能记得那些不太重要的事情? 林初夏无奈地扶额,虽然,邓秀珍并没有说话,但,脸上流露出来的不以为然,却道出了了此刻她的真实想法。 “我不是跟你说过,上次去省城的时候,有在杨姨的店里扎过几朵头花吗?杨姨的妹妹在省城开了家精品店,她当时会将那些用不上的布头便宜卖给我,就是想让我做了更精致的头花后,送到她妹妹的店里卖。” 当然,这个要求是大家都“心照不宣”的,并没有,也不需要直白地提出来。 “在我第一次送头花给杨姨的时候,她就又跟我说,她的妹妹在市里开了家分店,以后,直接将头花送到分店里就行了。” 这也正是这一个多月来,林初夏几乎每周都会背一包的头花饰品去市里的原因。 第54章 论忽悠人的功力 “这两个袋子里,有20块布。其中,15块布,每块布约10米,剩下的5块布,每块约25米。”林初夏指了指身侧的两个硕大编织袋,“这些布都是出口国外的,按照杨姨和国外商家定的价格,最少也要5元一米,加起来,我总共需要付杨姨1350元。” 1350元?! “嘶……”邓秀珍和林浩宇齐齐倒抽了口冷气,一脸的震惊和不可置信。 “你竟然花了这么多钱?你个败家子!你哪来这么多钱?说!是不是又跟你爷爷二爷借了?我不是跟你说过……” 如果说,反应过来的邓秀珍猛地起身,一边冲林初夏咆哮,一边跑到墙角,拿起扫帚,就准备狠狠地揍林初夏一通的话,那么,一旁的林浩宇,就用“没想到,你竟然是个狼火”的目光看着林初夏。 “350元!”林初夏干脆利落地抛出这个数字,瞬间就吸引了两人的注意力,并在邓秀珍愣怔的神情中,再次慎重地重复道:“妈,杨姨只收了我350元钱。” 事实上,“杨姨”只卖了5块布给林初夏。这5块布中,有3块约10米,剩下的2块,每块约25米。10米的那3块布,总共60元,相当于每块20元。剩下的2块,每块50元,平均下来,恰好都是2元一米。 加起来,总共只花了160元! 然而,面对邓秀珍的询问,林初夏却毫不犹豫地报出了“350元”这个数字。 之所以这样,不仅仅是掩饰剩下15块布的来历,也是为以后自己再去市里“买布”回家这个举动做铺垫。 要问这15块布哪来的? ——这大半个月里,林初夏每天刷日常任务,攒下来的一小部分奖励。 是的,一小部分,九牛一毛的那种! 就像林初夏第一次做“床上用品六件套”这个日常任务后,系统给出“床上用品六件套原材料十份”的奖励一般。这段时间里,她陆续地刷完“少女用品四件套”“妈妈四件套”“爷爷四件套”般,每完成一个任务,就会得到用掉的这些材料的十倍奖励! 想也知道,别说布,就连一应辅料,林初夏都不可能缺。 然而,这些奖励堆放在系统空间里,不拿出来使用,不仅对不起林初夏刷日常任务的辛苦,也对不起系统的一片苦心! 是的,苦心。 别忘记了,系统为什么绑定林初夏? 不就是因为想要将林初夏培养成一个举世闻名的大艺术家! 而,世人皆知,“天才是一分的天赋加上九十九分的努力”。对艺术家来说,空有天赋,却不勤于练习,最终,不过是落得一个“江郎才尽”的悲怆又凄惨的结局。 ——林初夏绝不承认,其实,最最重要的是因为系统提供的奖励看起来很普通,其实用手细细地摩挲,就能清楚地感知到和布店里那些“精品”“高档”面料一般无二! 继围观了林初夏“忽悠”杨姨姐妹俩后,又忽悠起家人的系统:“……” …… “不可能!”邓秀珍下意识地反驳道,就算“杨姨”因为这一个月来,通过林初夏送到精品店的那些头花,意识到了林初夏的价值和可投资性,却也最多给个五折,绝不会抹去整数,只收零头。 “我答应了她,做出来的床单被套衣服等,送到她的店里卖,赚的钱,我们四六分。”林初夏摊手,耸肩,一脸无奈地叹道,“我四,她六,这样算下来,其实,亏的是我,她才是赚到的那个人。” “没办法,她有厂,有布,有店,我除了一些技术外,就再没有其它的,也只能这样分配了……唉……” 邓秀珍难得地沉默了,哪怕,嫁到林家后,她就一直因在这样一个偏僻的地方,过着日复一日的“家庭主妇”生活。以至于,不论眼界,抑或是阅历,连给那些走南闯北的生意人提鞋都不配,但,林初夏设计并做出来的那些东西,在这样落后的小地方,都能受到大伙一致的欢迎,想也知道,这些东西的真正“价值”! …… “宿主,你就不怕翻车吗?” 林初夏斩钉截铁地道:“不怕。”翻车是不可能的,这辈子都不可能的! “别随意立flag啊,宿主……” 系统幽幽道,要知道,林初夏可是结合前世今生的经验,再在系统空间里那些书籍的帮助下,为邓秀珍和林浩宇量身定制了一套“培养计划”。 虽然,目前,这套计划才刚刚展开,但,目测在不久远的将来,这两位就会一改之前的“傻白甜”,变成真正的“切开黑”。 这种情况下,不需特意查探,只需在和人闲聊的时候,随意提上那么几句,就能发现林初夏这些年做下的那些“坑死人不偿命”的事情? 到时候,那让人目不暇接的“修罗场”,想想都令人“碜得慌”! “统啊,知道什么叫‘善意的谎言’吗?”林初夏道,“稳住,别慌,天塌下来了,还有高个子在上面顶着呢!” 系统:“……”我信了你的邪! …… 虽然,并不知道邓秀珍又在琢磨些什么,但,眼下,已是下午四点多,抓紧一些,还能在刷完日常任务的情况下,再做些其它的,因此,林初夏就走到缝纫机旁,嘴里还不忘记叮嘱道。 “宇儿,来,帮忙将这些布拎到墙角,明天我就给你作风衣。” “没问题!”林浩宇拍着胸膛,应得那叫一个响亮。 很快,他就将两大袋子布,全部拖到了墙角。末了,还不忘记抬头,冲林初夏邀功的同时,也再次表忠心:“姐,还有没有要做的?你只管吩咐,我包准给你办得妥妥贴贴,不让你操半分心! “不错!”林初夏冲林浩宇竖了个大拇指,并不吝啬自己的夸赞,“里面有好几块适合作风衣的布,你看下喜欢哪种,挑出来,我明天就给你做。” 林浩宇重重点头,其实,他早就想打开袋子,看看里面都有哪些布了!现在,终于得了林初夏的同意,哪还能不立刻“上手”? 第55章 他是“大力水手”? “哇……这种颜色不错……这种也不错……” 很快,一声又一声的惊叹声就响起来了,在寂静的屋内不停地回荡,顺利地吸引住了不知道私下里又琢磨了些什么,又做了什么样的决定,而终于回过神来的邓秀珍的视线。 然而,林初夏却只专注于刷任务,手脚并用,“嗒嗒嗒”的声音,很快,就盖过了林浩宇那一声高过一声的惊呼声。 被邓秀珍那满满威胁和警告目光瞪着,嘴唇不停地张合,却又被迫将到了喉咙的话重新咽下肚的林浩宇:“……”呜! “这些布……”摩挲着手下布料特有的纹路,又顺手掂了掂重量的邓秀珍,偏头,看了眼坐在缝纫机前,不到十分钟,就做好了两个枕头套的林初夏,只觉得整颗心像泡在又酸又苦的汁水里似的。 ——说到底,还是他们这些做父母的太过没用,否则,林初夏又怎会这样辛苦,甚至,到了付出无数的心血和精力,竟然只能靠别人“施舍”,才能拿到很少一部分报酬的程度? 要知道,现在,林初夏才15岁,自己还是个孩子,却已经担负起“养家”的重任,更为此而东奔西走了。 而,那些和林初夏年纪相当的姑娘小子们呢?虽说不上个个都是被娇养出“天真单纯不知愁”的性子,但,做得最多,让人称赞一声懂事孝顺的,也不过是帮着父母分担一些家务活,再多的,却是没有了。 “原来……竟然是这么重的吗?” 一旁的林浩宇,也学着邓秀珍的动作,下意识地掂了下自己手里那块“深思熟虑、千挑万远”下,才终于选好的“风衣布”。 接着,他又将这块布放到一旁,又陆续地掂了下其它的布。最后,甚至,还将另外一个没有打开的编织袋,也都从左挪到右。 林浩宇:“……??!!” 他一脸震惊地看了看那两个编织袋,又看了看自己的手,不敢相信刚才他竟然轻轻松松,不费吹灰之力,就将那么重的东西拎到墙角了! 这期间,他没有感觉到任何“重量”,更没有因此而在中途停下脚步歇息。 ——所以,他,这是成为“大力水手”了? …… 系统捶地:“噗……哈哈哈……宿主,你的弟弟……那表情……太有意思了……哈哈哈……” 林初夏:“统啊,这,你就不懂了。” 人类的潜能,那是神秘莫测,历经无数人探索研究,依然没能捕捉并得到一个确切规律的。 “宿主,其实是因为你的弟弟,太想要那件风衣了吧?”系统道,“你不是说,他对钱爱得深沉吗?为什么突然就喜欢上衣服了?” “华服美食,谁人不爱?”林初夏并不觉得,这有什么不对的。 “人嘛,天生就是好逸恶劳的。只不过,有些人能约束住自己的欲望,而约束不了的,就会想法子,通过自己的努力,而得到这些。有些人却连尝试的勇气都没有,最终,只能将这些情绪转化为对旁人的羡慕嫉妒和怨恨。” 系统:“……” …… 收拾完厨房的林初夏,在邓秀珍走到墙角,趁着电视放广告的时间,将明天要用到的布挑出来之前,唤住了她:“妈,我有些事要和你说。” 林浩宇:“……”被林初夏瞪了眼,摸了摸鼻子,默默地垂下头,按下满腹的八卦好奇之心,拿着书本和试卷,回到里屋,准备刷套题“压压惊”。 林爱国:“……”抬头看了看邓秀珍和林初夏母女俩,在看见林初夏那一脸的神秘又严肃表情时,眉头不由自主地皱了皱,只觉得手里那本剧情恰好进行到最精彩处,让人欲罢不能的小说,也突然就变得不那么吸引人了。 系统:“……”总有一种宿主又要搞事的感觉,这,真不是它的错觉吗?! 林初夏搬了张凳子,坐在邓秀珍旁边,也没去进行什么预热,而是单刀直入地问道:“妈,这段时间,云芳买了几次头花?每次买几朵?” 邓秀珍心里一个“咯噔”,皱眉想了想,给出一个不那么确定的回答:“两三次吧?每次都买十几朵,说是给村子里的邻居带的。” “妈,你再仔细想想,除了云芳,四村还有没有其它人找你买过头花?” “好像有几个……”邓秀珍沉吟片刻后,道,“她们每次来买,也是买十几朵。” 这,也正是向来忘性大的邓秀珍,会在林初夏的提醒下,想起这些事情的源由。 说到底,在这样一个偏僻的地方,农村的女人,在缝补方面,虽谈不上技艺精湛到让人瞧不出缝补痕迹的程度,但,轻轻松松就碾压城里人,却也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如此一来,林家杂货铺里的头花,也就卖个稀奇。尤其,铺子里最便宜的头花都要卖八毛钱,最贵的更是达到了三元! 这种情况下,会跑来买头花的,也就那么几类人。 十来岁,家里受宠,每周都有些零花钱的小姑娘。 二十来岁,参加工作,还没结婚,每个月的工资,只需交一部分给家里,剩下的全部自己攒着的年轻女性。 三十来岁,受不了家里小孩子歪缠,或者,要走亲戚,顺便捎带上一两朵的妇人。 那么,新的疑惑就来了。 云芳,或者,应该说,四村那些和云家熟悉的妇人,为什么会突然想起来林家杂货铺买头花不说,还一买就是十几朵? 要知道,农村的妇人,向来习惯了一分钱掰成两分来用…… 看了眼神情严肃,一脸若有所思的邓秀珍,林初夏又适时抛出一颗雷:“妈,你知道,这些头花,被云芳送到哪儿了吗?” “市里的一家饰品店。” “听说,那家饰品店的老板娘,已经和省里最大的头饰厂签合同了,她提供样品和图纸,算是技术入股,厂里提供原料和人工,算是奖金入股,两边按照‘三七’分成。她三,厂里七。而,这三成中,有云芳一成。” 第56章 还卖头花给她吗?卖! “……什么?”邓秀珍双眼瞪得溜圆,嘴巴更是张大到能塞入一颗鸭蛋的程度,“这不可能吧?她哪来的图纸?又哪来的关系?” 真以为,谁都能和头饰厂谈生意呢? 真以为,“无商不奸”这句话随便一说的呢? “妈,如果给你一朵头花,你能照着画出图纸吗?”林初夏不答反问,除了实在没有什么画画天赋的人,否则,只要上过美术课的人,谁还不能画出几朵头花的图纸来? “说到关系嘛……”林初夏嗤笑一声,眼角眉梢间满满的嘲讽和讥诮,“妈,你不会忘记了,她在跟镇书记家的公子谈恋爱吧?” “徐书记有这么大的能耐?” 事实上,早在林初夏提到“云芳”的名字时,邓秀珍就怀疑上了徐建军这位镇书记家的公子,但,很快,她就将这个念头掐灭。 要知道,那可是市啊!下面有十来个县,每个县少则三五个镇,多达十来个镇,不论经济实力,抑或是直辖面积,都在本省甚至全国声名赫赫的大市! 这种情况下,别说镇长了,就连县长,在市里那些领导面前都没什么“排面”。 “妈,我爸没跟你说过,徐书记的大妹婿是X局科长吗?小妹婿家里开了服装厂和饰品厂?” 林初夏无奈地抚额,徐书记从不曾刻意隐瞒这些信息。偏偏,隔三差五就会跑一趟镇里,或送资料,或被借调到市宣传部帮忙的林爱国,竟然能“灯下黑”到这般程度! 这叫什么呢? 说好听一些,就是林爱国只专注于自己的工作,很有几分“两耳不闻窗外事”的感觉。说难听一些,就是林爱国不会处理人际关系,更没什么能闲聊八卦,分享内幕消息的“知心朋友”! 邓秀珍张了张嘴,想说些什么,却又不知该从何说起。末了,只能愣愣地问道,“初夏,那……我们现在该怎么办?下次,云芳和四村那些人再来买头花,还卖给她们吗?” “卖啊,为什么不卖?” 如果说,邓秀珍首先想到的就是“不卖”,从源头解决掉头花花样泄密,甚至被人模仿,打上外家标签,赚个盆满钵满的结局,那么,林初夏的选择,就和邓秀珍截然不同。 然而,虽然,林初夏自诩“佛系”,但,那句时常挂在嘴旁的“井水不犯河水”的话,不过是某种大家都明白的“套路”。 此刻,林初夏就在邓秀珍一脸的茫然、疑惑和不解中,狡黠一笑,补充道:“按照十倍的价格,卖给她们!” “嘶……”邓秀珍倒抽了口冷气,最近这两次,云芳来买头花的时候,都是只挑最贵的,很有几分“挥金如土”的气魄。平均下来,每朵都要三元钱。这十番下去,不得要三十元钱? “那她肯定不会再买了。”邓秀珍摇摇头,只觉得自己的大脑,从没有那一次像现在这样清明,“她会再找其它人帮忙带。” 这样一来,和现在的情况,又有什么区别?自家出的新花样,也依然会很快就到了云芳手里,再被云芳送到市里的工厂里,加班加点地生产,然后,在最短的时间里就铺满省内外供销社和商场。 ——最最重要的是,原本该属于自家的“独家利润”,就这样,在自家人都没察觉到的地方被人瓜分了! “没事。”林初夏笑着摆手,然而,细看的话,就能发现这抹笑,只浮于表面,“我就只是想让她知道——我,知道她隐藏的秘密了!” 以后嘛? 要么,及时收手,那么,还能继续过“你好,我好,大家都好”的舒坦日子。 要么,就是继续杠下去,那么,大家就只能“八仙过海,各显身手”了。 …… “统啊,有说明书吗?” 这天晚上,进入系统空间后,林初夏并没有像以前那样,开启新一天的“名师讲堂”学习,而是从存储空间里,拿出自己今天早上出门时,在系统的劝诱下贷款买到的初级基因液。 这是一瓶深蓝色的液体,里面有星点闪烁,乍一望去,像极了夜幕降临时,那群星荟萃的星空。 “宿主,你说什么?” 系统发了个“掏耳朵”的图片,都说了是初级基因液,直接吞下去就行了,用得着说明书吗? “这不是玻璃吧?” 林初夏晃了晃手里的瓶子,如果说,里面的液体让人想到了星空,深邃又迷人,那么,这个瓶子就同样精巧可爱的让人忍不住就生出收藏的念头。 ——如果瓶子里面装的是其他的东西,那么,肯定会出现星盟版本“买椟还珠”的故事。 “&?%……” 不得不说,这是一种很优美的语言。即便,系统不知出于什么样的想法,特意用了一种机械的音调说出来,却也是真正的“瑕不掩瑜”。 林初夏:“……”这,真不是在嘲讽她没文化?好气! “宿主,我刚才说的是星盟通用语。只要你努力做任务,攒经验升级,用不了多久,你就能听懂这种语言,再继续努力下,就能熟练且流畅地运用它了。” “……统啊,你这是歧视!”林初夏捏着手指,笑得一脸的阴险,虽没挑明,却用这样的行动表明:要么痛痛快快地说出来,要么满腹憋屈地被摁地上揍。 这回,系统难得地沉默了,却并没有像以前那样直接怼回去,显然是察觉到了林初夏身上传递出来的严肃认真。然而,这件事,它确实无能为力。 “宿主,我来自亿万年之后的世界……” 亿万年后的世界,是什么样的呢? “星舰到处跑,机车不如狗”这样的场景,并非幻想,而是已然变成现实。 为什么会叫“星盟”? 因为,这个时代,人类征服的星球已有数万颗,可供生存的星球近百颗。这百颗星球,彼此间离得最近的,坐太空飞船都要一个月,最远的,更是长达半年。 而,适合人类居住的星球,也必然会有着各类“土著”,简单地来说,也就是“外星人”。 且不说,最初那段时间里,两边因为语言不通而闹出来的种种笑料。单单,任何时代里,所谓的征服和入侵,都不能单靠武力,因此,所有星球统一使用的“通用语”也应运而生。 这些,林初夏都能理解。唯一让她郁闷的,却是星盟通用语,竟然不是汉语! “明明我兔人最多……” 系统:“……” 第57章 ‘爱情’的魔力 除此之外,很多小说电影里出现的“营养剂”,确实有,但,那效果,就和压缩饼干一个样,也就那些没时间或不方便吃饭的人,才会随身携带那么几只。其它的人,依然享用着新鲜又美味的蔬菜瓜果做出来的饭菜。 土壕们会聘请星级厨师,为自家人准备营养又丰盛的三餐。而,没多少钱的普通人,偶尔会带家人去知名餐厅,品尝大厨们精心烹制的饭菜,忙起来的时候,也依然会选择叫外卖,偶尔会买些简单的速冻材料,回家自己做。 真要说区别的话,就是星盟的蔬菜瓜果,那是真正地“纯天然,无污染”。一应的零食饮料,也没添加任何化学试剂。不仅对身体没有害处,相反,经常食用,到了一定程度,就会出现“量变引发质变”的反应,从而激发起身体的某些潜能。 最让林初夏震惊的,莫过于星盟时代,文明艺术不仅没有失传。甚至,因为一代又一代艺术家和科学家的联手努力,不仅复原了从远古到近代,再到星盟的文明艺术,还为此研发出诸如“心灵手巧”这类能自动寻找有天赋的宿主,绑定后,就会制定详细的“因人施教”计划,竭尽所能地将宿主培养成为知名艺术家的系统。 那么,原本,应该在星盟里发光发热的系统,又怎会穿越时空,来到地球,并绑定林初夏呢? “你运气好呗!”系统忍不住地发来个“好气”的表情包,自从和林初夏绑定后,这段时间里,它经历的试探、挖坑、拷问,真是数都数不清!也就是它,换个普通人,指不定,早就被林初夏给忽悠瘸了! 运气? 林初夏挑眉,却也知道再继续盘问下去,不仅不能从系统这儿得到什么消息了,还容易引起系统的警惕,也就本着“顺其自然”的想法,顺势岔开话题:“统啊,商场里有星盟零食卖吗?” “当然!”话落,正琢磨着要如何“骗”过林初夏的系统,就毫不犹豫地将林初夏送到了超级商场中心,并为自己再次“逃”过一劫而庆幸不已。 而,林初夏呢? 哪怕自诩“见多识广”,早已修炼到“处变不惊”的境界,在这一刻,她也不由得露出惊骇的神情来。 一切,只因,眼前这座抬头望不到边际,入眼尽是各类商品的超级商场! 然而,很快,林初夏那不知飘到何处去的心神,就又“咚”地一声,落回了原地。 “但,宿主,你有星币吗?” 林初夏:“……”不补刀,咱们还是朋友! …… 历史是枯燥乏味的,却也是令人迷醉的。而,区分这两种的,只有一点——是否拥有浓重丰厚的历史知识,并能将它们变成属于自己的东西,用一种“寓教于乐”的方式讲出来。 以前,林初夏从没发出过这样的感慨,而,今天嘛? 不仅当晚,就连接下来的几天里,她都沉浸在历史独特又悠远的厚重美感,并琢磨出许多为人处事的道理,就连眼界和心胸都得到了很大的提升。 “果然,古人诚不欺我!” 读史使人明智! 恨不得时光倒流,回到几天前,将那个和林初夏提起星盟历史的自己打死的系统,忍了又忍,末了,还是在林初夏又一次沉迷于历史不可自拔的时候,出声道:“宿主,在星盟,只有一岁以下的小孩子才看这些视频资料。” 来呀,互相伤害啊! “哦。”林初夏应得那叫一个随意,“统啊,知道遗传基因和人类历史发展变迁之间的必然联系吗?” 别说几万年后的星盟,就是几十年后的地球,社会发展和人类生活教育环境都不一样,那能单凭一两样东西就认定某个人蠢笨呢? 这中间的差距,那是经过了千万人的努力,连圣人都不能消除,就更不用说身为普通人的她了。 林初夏一向有自知之明。 系统:“……” …… 第二天,早上,结束晨练的林初夏,和往常一样坐到桌前,才端起碗,喝了口粥,下一刻,她就被呛住了。 “咳……” 在邓秀珍那“多大的人,还这样粗心,吃个饭都能呛着”的埋怨又嫌弃的目光里,林初夏忍了又忍,才忍住翻白眼的动作:“……”这就是亲妈啊! “妈,你说啥?”接过林浩宇递来的水杯,“咕噜咕噜”灌下大半的林初夏,摸着喉咙,总算顺过气来,然而,脸上却依然残存了一分震惊和茫然。 邓秀珍一脸的无奈,再次重复道:“一大早,云芳就来买了26朵头花。” 26? “呵……”林初夏冷笑一声,自从前几天,她去市里“买布”,撞破云芳和饰品店老板娘再次谈好一桩交易,到昨天为止,铺子里新推出来的头饰,恰好就是26种。 按理来说,这事,再正常不过,否则,就不会有“爱美是女人的天性”这句话存在了。但,架不住,前世今生,包括林初夏在内的众人对云芳的印象都是“颇有几分假小子”! 每个人都有自己特定的生活习惯,正如“这世上,从没两片相同的树叶”般。而,自古以来,就有“江山易移,本性难改”的说法。 可想而知,很有几分“男儿性情”,从不曾太过关注女性服装打扮的云芳,要付出多大的心力,又要克制住多少胸腹间翻腾不息的厌烦和暴躁,才能将林家铺子里售卖的每样头花都牢记在心,并且,在最短的时间里,就精准地挑出新品来。 要知道,这一个多月来,林家铺子里的头饰种类加起来已近两百种! “难道,这,就是‘爱情’的魔力……” “初夏,你说什么?” 等了好大一会儿,不仅没能等来林初夏的回应,反还眼睁睁看着林初夏的脸色跟个“调色盘”似的变幻不停,让邓秀珍心里也有些惴惴不安,就连碗里香喷喷的肉粥都没心情喝了,只是用勺子有一下没一下地搅拌着。 偏偏,就在这时,林初夏突然出声了。而,这句话,却惊得邓秀珍猛地抬头,目光炯炯地看着,不,应该说是瞪着林初夏。 爱情? 林初夏早恋了?跟谁?是初中同学?还是外面混社会的?是谁瞒着他们介绍的?是不是云芳?…… “妈,我是说,云芳为了徐建军,还真是豁出去了……” 林初夏无奈地抚额,说来,她一直觉得自己是个乖巧懂事,不让家长担忧操心的好孩子——说不让早恋,就绝不会犯。万万没料到,其实,在她没察觉到的地方,邓秀珍竟然比普通家长还要操心! 第58章 “王阿姨”的老对手 以林初夏那“舌灿莲花”的能耐,想要宽慰劝说住邓秀珍,虽谈不上什么“不费吹灰之力”,也确实没花费多少心力。 而,同桌吃饭,被迫听了“一耳朵”的林爱国,心里才生出来的疑惑,也因为林初夏有意无意间透露出来的消息,而又继续“沉默”起来。 同样将耳朵竖得高高的,生怕错过任何一句关键字词,脸上写满“八卦”的林浩宇,也被林初夏三言两语就打发去写试卷了。 那么,林初夏本人呢? 并没有像以前那样坐在缝纫机前做头花,更没刷日常任务,而是坐在书桌前,埋头画起“样稿”来。 眼见一朵又一朵或精致、或美丽、或独特的头花图样在林初夏笔下浮现,系统从最初的沉默,到中间的惊诧,再到最后的疑惑。 “宿主,这些图样都被云芳卖了,你画出来做什么?” 林初夏头也不抬地道:“卖给于老板。” 这位于老板,正是林初夏让系统查到的那位“王阿姨”的老对手。 这两位之间的恩怨情仇,那是三天三夜也说不完。 因此,发展到现在,这两位,只要哪一方做了什么生意,另一方也会毫不犹豫地跟上,完全不会去琢磨自家是否适合做这门生意,以及,这门生意是否能赚钱。如果亏钱,会亏多少,是否在自家能承受的范围之内? “于老板不会买吧?” 系统觉得林初夏有些“想当然”了。虽然,于王两人确实不对付,但,这两位都不是什么傻子,哪会在云芳已经将图样卖给王家,而,王家已经开始生产并往省内外铺货的当下,买下这些? 这不是上赶着给对家一个嘲笑自己的机会嘛! “不试试,又怎么知道呢?”林初夏嘴角微勾,虽说,商人重利,但,别忘记了,这两位,可都是贵圈出身,并非纯粹的商人。 而,贵圈的人,向来在乎脸面重过利益。尤其,女人之间的脸面之争,那是生出什么样的“修罗场”,都再正常不过。 “统啊,你说,如果那位王老板知道,她喜爱并欣赏的后辈,打从最初起,就欺骗了她,还让她丢脸丢到死对头那里去,会怎么样?” 女人,尤其,“疯魔”状态下的女人,那是什么都能做出来,正常人哪里能料到?! 系统:“……”怕了,怕了。 …… “明天早点起床,我们去市里。” 瞥了眼跟个大熊猫似的,顶着个硕大的黑眼圈,原本黑白分明的双眼里也满是血丝,整个人更有一种精气神都被抽离的林浩宇,又一次检查完林浩宇作业的林初夏,难得地善心大发。 “去市里做什么?”林浩宇张嘴,打了个大大的哈欠,下一刻,就一蹦三丈高,更是一脸惊恐地看着笑盈盈的林初夏,“你又要给我买练习册?”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我好像就只特意给你买了一次练习册?” 林初夏一脸的淡然和坦荡,坑人嘛,一次,哪叫“坑”呢? 更何况,如果不是林浩宇在完成暑假作业后,就将她的叮嘱抛到脑后勺,逮着难得放假的机会,除了睡觉外,其它时间都跟小伙伴在外面打闹玩耍,连饭都不回家吃了,一幅恨不能立刻“嗨翻天”的架式,她哪会翻脸无情,又特意去买一摞练习册给他做呢? 林浩宇:“……”一次,就买回重达十斤的练习册,多来几次,求问:他还能活吗? “算了,谁让我是你姐呢……”林初夏摆摆手,一幅懒得再继续和林浩宇计较,以免被林浩宇给气得憋过气的模样,“我只问你,去?还是不去?” ——仿佛前几天和系统商量好“坑人”,在短短两天时间里,不仅将这一个多月来店铺里售卖的头花图样全部画好装订成册,还额外画了一百多种新花样,只等今天就去和于老板巧遇的那个人,并非她本人似的。 “去!”林浩宇咬牙切齿地道,辛苦这么久了,难得遇到一个放风的时间,哪里顾得上去考虑林初夏的用意,“来回车费,你出!” “当然!”林初夏斜睨林浩宇,这件事是她提出来的,又怎会让林浩宇出钱,“不过,明天我们一大早就出门,晚上才回家,相当于一整天都在外面,你的作业就要放在今天和后天做完。” 林浩宇:“……” …… 当天晚上,林初夏和林浩宇姐弟俩回房睡觉后,邓秀珍却在沉吟良久后,推了下靠在床头,翻看小说的林爱国:“老林,你说,初夏明天去市里做什么?” 林爱国头也不抬地说道:“我哪知道?你今天没问她?” “我问了,她说带宇儿去市里逛逛,但我这心里总觉得有些不对劲。” 邓秀珍一脸的苦恼,虽然,这段时间,林初夏的表现,让她确实将林初夏当成了一个可以和他们平等对话的大人,但,这并不代表身为家长的她,就能彻底放手不管。 而,这世间,很多事情都是经不起细细推敲琢磨的。尤其,这一个多月来,每每林初夏去一趟市里时,就总会遇到些事。 好的一方面,就不说了。 坏的一方面嘛?最近的一件事,莫过于云芳拿着在林家店铺里买到的头花,找上了市里一家头饰店。 而,林初夏呢?却一反常态地将这件事情揽到了身上! “有啥不对劲的?你们女人就是想得多。” 林爱国最近,很有几分春风得意,或者,应该说是得瑟张扬? 总之,因为林初夏频繁中稿,又放话说是拿稿费交学费和生活费这件事,让林爱国在邻里乡亲、同事领导面前大出风头,真正地给林爱国涨足了脸面。 另外,就是“人逢喜事精神爽”,财神也特别眷顾他,以至于这段时间里,每逢他上桌打麻将的时候,就没输过一次,只分赢得多少而已。 当然,邓秀珍在林初夏的帮助下,做出来的一大堆卖得特别火爆,赚了很多钱的头花,从而不再像以前那样逮着芝麻绿豆大的小事,就和林爱国争论一番,也让林爱国的耳朵变得特别清净起来。 顺带着,邓秀珍也有些看不上林爱国打麻将赚回来的小钱,从而让林爱国的荷包也慢慢地鼓了起来。不论抽烟喝酒,再或者和同事聚会,都没不凑手的时候,惹来无数人明里暗里羡慕嫉妒的眼光这件事,也是其中一个缘由。 第59章 挫折教育和鼓励教育 第二天,早上六点,林初夏和林浩宇姐弟俩,就在林爱国和邓秀珍这对父母的谆谆叮嘱中,坐上了开往市里的早班车。 “姐。”林浩宇抹了把额角沁出来的冷汗,只觉得特别的心累,正准备跟林初夏好好地妈絮叨一下,着重强调林爱国那并不逊于邓秀珍几分的“唠叨大法”给人带来的巨大杀伤力,就见林初夏突然对着坐在驾驶座旁边位置上的一个女孩儿笑着挥手打招呼。 一瞬间,心里就浮现一抹不详的预感。 果然,下一刻,就见那个十来岁的女孩儿,离开了最前方的观景位置,来到了他们旁边。而,他呢?就这样,被林初夏毫不犹豫地抛弃了。 乖巧地起身,走到一旁座位坐下来的林浩宇,心里的憋屈和苦闷无人能说,佯装欣赏着窗外飞速掠过的景色,其实,耳朵却高高的竖起,生怕错过任何一句关键的字词。 林初夏也没料到,这次出门,竟然又会遇到云芳。 惯常地闲聊了几句,在林初夏佯装一脸好奇地问起云芳去市里做什么时,云芳却笑而不答地将林浩宇扯出来:“初夏,你弟弟看起来挺乖巧懂事、聪明机灵的,学习成绩一定很好吧?” “唉,甭提了!”林初夏摇头叹气,心里却忍不住感慨:果然,该说,不愧是能踩着她上位数十年的姑娘嘛?瞅瞅,如今,才18岁的年纪,就已有这样的心机了。等再过几年,见过大世面后,只怕,谈笑闲儿间,就能将人坑得不清。 若非,重生前,她就隐约察觉到了些什么。在重生后,又早早就生出戒备和警惕之心。更在系统的帮助下,亲眼见到了云芳和徐建军、王阿姨等人闲聊时的场景。只怕,她也是那等“被对方卖了,还给对方发张好人卡,更会帮着对方数钱”的“傻白甜”中的一员。 短短时间里,林初夏心里就浮现许多念头,脸上却并没显露丝毫:“他啊,从小到大都没考及格过,成绩差的让人头疼!幸好,运动细胞还比较发达……” 云芳一脸的惊讶,仿佛在今天之前从没听说过这件事,更仿佛自诩和林初夏是“好朋友”,对林初夏的情况和家境知之甚深的那个人,也并非她本人似的。 “你弟弟看起来挺内向的,他竟然那么喜欢体育?还会翻跟头?在马路上凌空翻四五个?天哪,这么好的运动细胞,考中师中专都浪费了,应该去做运动员。说不准,我们县里还能出一个在奥运赛场上为国家争光的运动员。” “也就会翻几个跟头,跑个100米都累的气喘吁吁。”林初夏一脸的苦恼,“他这人啊,平时太挑食,长的又瘦,不适合做运动员,也就只能努力学习,考高中上大学了……” 林浩宇:“……?!” 气成河豚的林浩宇,不乐意搭理林初夏了。 可惜,虽然,对林浩宇来说,他并非第一次出远门,但,以往,也就跟着父母到县里逛逛,最远的一次,也不过是去市里看灯会。 而,那时,他多少岁来着?林浩宇竟有些想不起来了。 总之,在大巴车顺利抵达市汽车站,在司机和售票员“到站了,提好行李,下车了”的吆喝声中,林浩宇犹如被丢到狼群里的小白兔,整只都呆愣在当地,一脸的茫然懵圈中,有着对未知世界的惶恐和害怕。 眼见着,林浩宇的思绪已经飘到不知名处,林初夏笑盈盈地和云芳道别,目前对方如同汇入大海的水滴般,涌入重重人群中,很快就消失不见后,才伸手一拍林浩宇的肩膀:“想什么呢?回神了!” 林浩宇眼底的茫然慢慢褪去,鼓着包子脸,气呼呼地一歪头:“你不是嫌弃我吗?叫我做什么?” “那不叫嫌弃,那是国人提倡的‘满招损,谦受益’‘虚心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林初夏微一用力,就将林浩宇拽了下车,轻车熟路地找到了换乘的公交车,买了票后,就挑了个靠窗的位置,“你仔细想想,外面那些人每次夸我的时候,爸妈是不是一脸叹息摇头地说我的种种不足?” 眼见,林浩宇一脸的思索,林初夏又继续道:“不是他们不想附和对方的话,而是一旦他们这样做了,就会被人说高调张扬,还没走到最后就沾沾自喜,一旦出现‘伤仲永’‘夜郎自大’之类的事情后,就会一幅‘瞧,我就说嘛’的先知者模样……” “当然,其实,我个人觉得,这样一味地贬低自己的儿女,夸赞别人家儿女的举动并不太对。” “对父母来说,他们是想通过这些贬低,或者,应该说是批评的话语,来激励自己的儿女变得更加完美,每天都能有很明显的进步,希望自己的儿女样样都比别家的孩子强……” “这就是传统的挫折教育。时间久了,就会让人变得不自信,觉得自己样样都不如旁人好……所以,这个时候,就应该引进国外的鼓励式教育,结合我们国家一直流传下来的挫折教育,就能起到很好的效果……” 这一谈,从上车到下车,中间就没个停顿。 林初夏这人有个习惯,那就是说到兴致高昂处时,大脑更是疯狂地运转起来,语速也越来越快,很有几分胸有成竹、洋洋洒洒的自信张扬感觉。然而,这种情况下,听众稍微分心,就会疏忽一些关键字词。 对此,林初夏不以为然。毕竟,她的初衷,只是说给林浩宇听的。旁边那几位同样受到触动,甚至,还拿灼热、震惊和感慨等目光看着她的人,那是毫不犹豫地被她无视掉了! 然而,在林初夏和林浩宇下车后,这几位就将她刚才说的那些言论直接拿来用了不说,还整出了高谈阔论的举动。 而,很快,这样的氛围就弥漫开来。车内看似依然喧哗吵闹,但,倘若有人细细观察并倾听的话,却能发现车内的人,三五结伴地探讨着“挫折教育和鼓励教育”的理念,每个人都很有几分意气风发的感觉…… 第60章 南山中学,我来了! “宿主,套用你们人类常说的一句话,你这叫什么?装X不成反遭人打脸?哈哈哈……” 一不小心,扫描到这一幕的系统捶地狂笑,都什么年代了,还整“车上高谈阔论,引来贵人注意”的套路?也不想想,哪怕在九十年代初期,经济和科技都还不那么发达,但,贵人们也不会乘座公交车出行的啊! 当然,最最重要的是,林初夏做了那只“出头鸟”,却没能得到应有的好处! 即使,在很多人看来,那些“好处”,都是令人避之不及的。但,所谓“黑红”,也是红嘛,否则,后世就不会有各类“炒人设”的做法了,不是嘛? “统啊,有空多看时政新闻,少看些打脸套路的小说。” 林初夏嘴角抽了抽,简直没想到,系统竟然还有这个爱好。更没想到的是,系统竟然将这样的爱好,也套路到了她身上。 先不说,她刚才那番话,哪些是特意引人注意的。单说,连怒到极致的时候,她都会谨记“有理不在声高”这句话,而注意自己的音量,以免对周围人带来不好的影响,就更不用说,在挤满陌生人的车上高谈阔论了。 真要这样的话,刚才,她和林浩宇闲聊时,受到吸引的就不是“左邻右舍”的乘客,而是整个车子的乘客,包括司机和售票员。 “宿主,给你看个好东西~” 系统的声音,带上了几分猥琐,不等林初夏回应,就开始播放刚才车上那一幕幕热闹又尴尬的场景来。 当然,这儿的尴尬,只用来形容林初夏。 “统啊,我刚才真说了这些话?”虽然,论调都没错,但,这些话,从旁人嘴里说出来,咋就那么奇怪又诡异呢? “宿主,要看视频,还是听录音?” “都不!”只有小孩子才做选择,大人嘛,当然是全部拒绝! 系统:“我都保存好了,宿主什么时候需要,只需说一声!” 林初夏:“……”别以为,你装出一幅“严谨肃穆”的模样来,我就不知道你心里在想什么?不就是捏住了我的“把柄”嘛! 但,“把柄”是什么?软肋。 而,对一个皮糙肉厚的“女汉子”来说,这所谓的“言语上”的把柄,还真不是什么软肋呢! …… 被灌了满耳朵“挫折教育和鼓励教育”言论,大脑一片混沌,浑浑噩噩地跟在林初夏身旁,很有几分亦步亦趋感觉的林浩宇,在林初夏停下脚步的时候,下意识抬头看向前方,眼底的迷茫一点点地褪去。 “南山中学?姐,你来这里做什么?” “报名。” 林初夏近似于贪婪地看着眼前这扇厚重古朴,给人一种悠远历史感的大门。目光仿佛停留在校门内外进进出出的人群上,又仿佛越过这重重人流,窥到遥远的未来,脸上浮现浓浓的期盼和希翼,以及让人无法忽略的自信张扬。 “报名?” 林浩宇跟个复读机似的,也不知是因为身处的环境不同,抑或是三三两两经过的人群,都在热络地探讨着报名的相关事宜,总之,很快,林浩宇脸上就相继浮现震惊、诧异、不可置信、茫然、了悟和懵圈等情绪。 “姐,你要读高中?” 这声音,不可谓不大,顺利地撰住了往来经过的人群目光。 在众人那灼热、诧异和不解的目光里,林浩宇那张仿佛永远也晒不黑的脸颊上,突兀地浮现两团红晕,一向仰得高高的脑袋也慢慢地低下来,仿佛第一次见到青砖和水泥铺就的路面般,一幅被上面烙刻的花纹吸引住的“痴迷”模样来。 “地上有金子呢?” 林初夏压下到喉的笑意,然而,那微扬的嘴角,却已然将她出卖,就连说出来的话,都带上了几分调侃的意味,就更不用说,她还漫不经心地拍了拍林浩宇的肩膀。 “南山中学不仅是省重点中学,还是国内众多著名高校确定的‘优质生源基地’……” 又被灌了一耳朵“南山中学有多么厉害,能在这儿读书是一件多么幸福快乐的事情”,林浩宇竟不知该做出无语凝噎的姿态,还是该默默地抬头望天,最终,只能顺应自己心里最真实的想法,问出那个困扰他许久的问题。 “姐,你不读卫校了?” “这次中考,我没发挥好,只能走委培。” 林初夏眼也不眨地忽悠起林浩宇来,仿佛在林爱国面前拍着胸膛,夸下海口说自己这次中考发挥得极好的那个人,并非她本人似的。 “你知道,省卫校三年下来,要花掉多少钱吗?” “多少?” 林浩宇下意识地问道,根本就没留意到林初夏嘴里提到的“省卫校”这三个字。 “学费和生活费加起来,怎么样也得两万。” 林初夏叹了口气,抬头望天,目光似有些悠远,又似有些飘渺。然而,若有那了解她的人在这儿,就知道——她,又准备祭大招“忽悠”人了! “家里的条件,你也知道……” 说到这儿时,林初夏特意顿了顿,留了足够给林浩宇思索的时间。 若是以往,她并不会这样做,只因,那时的林浩宇是真正地“心大”。 当然,这句话,并不是夸赞,而是一种只知吃喝玩乐,从不曾认真考虑过未来前途这些看似深奥,实则和每个人休戚相关的问题的嘲讽。就像“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这句话里透露出来的贬低和蔑视般。 而,现在嘛? 没有认真教导过林浩宇之前,林初夏从不曾想过,其实,这偌大的林家,真正最聪明机灵的人,并非她,而是林浩宇。 就像现在,林浩宇就已然顺着林初夏的话题,陷入了难得的思索中,脸色也像打翻了的“调色盘”般变幻不停。 “爸每个月工资和奖金,加起来还不到两百,却要养我们一大家子人,每个月也就存个五六十元钱。存到现在,也就两万来块。就算我拿到通知书后,亲戚们都能支助一些,但,也不过是杯水车薪,起不到多大效果。” “你只比我小两岁,如果我读了卫校,等两年后,你参加中考的时候,我还没毕业。到时候,你就只能读职高,或者,连书都没得读了。” 林浩宇:“……”汪汪汪?咱家的条件有那么差吗?他咋不知道? 第61章 参观校园 “但,高中就不同了。” “我打听过了,南山高中一学期学费不到五百,每年都会开展校内校外竞赛。学期末的时候,还会评选出优秀学生和班干部,给予一定的奖励。” “像数学、物理方面的竞赛,以我目前的水准,是没可能参加了,但,和作文有关的竞赛,我却能去拼一拼。哪怕最后只得了个鼓励奖,也有几百的奖金。再加上,平时我还能投稿,赚点稿费。这样算下来,三年高中,估计花不了家里一千元钱。” 这一刻的林初夏,不复往常的低调内敛,浑身散发出耀眼的光芒,又自信,又张扬,让人根本就没办法移开目光,只能跟着露出相应明媚又怀念的笑容,同时,在心里感慨一句:年轻,真好! “姐,你跟爸说过了吗?” 林浩宇下意识地眯了眯眼,只觉得这一刻的林初夏,比天上的烈日还要灼热,炫得人眼花头晕。不过,虽然,他的大脑已化为一团浆糊,完全没办法认真思考,却依然准确地捕捉到了重点:林初夏不打算读中专! 可,如此一来,不仅林初夏为了迎接中考,参加的学校考前辅导班,所花费的时间和精力都浪费了,就连早早就和同学联络上,盘算着等分配的时候走关系,将林初夏塞到县里或市里医院上班,而同样耗费了无数时间、精力、金钱和人脉关系的林爱国,也会气成河豚! “不仅爸,连妈,我也没说,你是家里第一个知道的。” 林初夏摊手,耸肩,一脸的无辜,仿佛生生将林浩宇拖下水的那个人,并非她本人似的。 “所以,你得为我保守秘密,懂?” 林浩宇几乎将脑袋摇成了拨郎鼓,他不懂,也不想懂,更不敢懂! “走走,难得来趟省重点中学,我们先参观下,再去报名。” 林初夏不由分说地拽住林浩宇的胳膊,随意挑了个方位,就往前迈去,嘴里还念叨道:“等两年后,你也来这儿上学,到时候,我们就能在一所学校读书,我也还能再照顾你一年呢!” 林浩宇的脸颊涨得通红,额头也不停地往外冒汗,竟不知是因为林初夏话里话外流露出来的畅想未来场景而激动的,抑或是不由自主地回想起这些年来,和林初夏同校遭受的来自于各位教导过林初夏的老师有意无意的激励、鼓励、懊恼、遗憾和叹息等神情而憋屈的,最终,只能“破罐子破摔”般,对天长啸一声。 “姐,你也太看得起我了!” “我相信你。”林初夏轻拍林浩宇的肩膀,给予最深重的鼓励和赞扬,“我们是同胞姐弟,遗传到了同样的基因,我能学会的,你也一定能!” 林浩宇:“……” 南山中学非常大,林初夏虽然也是第一次来,但,架不住她爱笑嘴又甜,特别擅长跟人打交道,因此,不到三个小时,就带着林浩宇将整个校园几处必逛的地方走了个遍。 而,那些隐秘的地方? 比如说,校园诡异事件频发地;从食堂到宿舍最近的几条路;最适合晨读的地方;最适合欣赏日落景色,顺便画幅画或者作点诗,抒发下自己情感的地方…… 这些,也被林初夏打探了个一清二楚。 当然,自古以来,就有“知慕少艾”的说法。而,中学这个地方,正是最适合蕴育这些情感的地方。即使向来注重教学和招生质量的南山中学,也不例外。 因此,这所学校里,也难免有些情侣必去的地方。 这些,林初夏也仍然坦坦荡荡,没有遮掩地领着林浩宇去了。 只因,前一世,林浩宇就是典型的只知嬉笑玩闹,从不曾关注身旁那些小女儿心思的“纯直男”。这一世,就目前林初夏所感知到的,林浩宇这样的心态不仅没有缓和多少,反还因为某些不知明的原因而越发严重了。 当然,林初夏绝不承认,林浩宇会变成这样,她得付一多半责任。 毕竟,人这一生,在学校里待的时间实在太少。而,如果在学校里的时候,就觉得“女孩子都是善良可爱,需要用心保护”的,那么,很难说,步入社会后,会不会因为这样的想法而频繁落坑。 这世间,向来是“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 对此,林浩宇经历了“还可以这样?”“哦,原来是这样”“没想到,你竟然是这样的林初夏”“你究竟给那些教过你的老师灌了什么迷魂汤,一个两个的都觉得你性情内向安静,老实又可靠,瞅瞅,你这奸诈狡猾的模样”的心路历程。 以至于,在林初夏又一次指着面前恢宏的教学楼,展望姐弟俩那遥远却又美好的未来时,林浩宇已经一脸的“你说什么,就是什么”的视死如归模样了。 “走走,我带你下馆子!” 逛累了,说累了,摸着扁扁的肚子,林初夏又不由分说地拽着林浩宇的胳膊,往校外走去,时不时指着校外的饭馆、文具店和杂货店。 “你看,这些店在暑假的时候,生意有些萧条,但,等开校后,生意就会爆棚。你觉得,如果妈在这附近开家店,专卖各种饰品,怎么样?” “姐,高中学习那么紧张,有几个人会去买饰品?还不如像现在这样,文具零食和生活用品都卖,虽然和其它店里卖的东西重复了,能赚的利润也少了,但,就像你和妈经常挂在嘴旁的‘积少成多’……” 虽然,林浩宇年纪小,自懂事起,还是第一次出远门,但,这样敏锐的观察洞悉力,依然让林初夏忍不住赞赏地拍着他的肩膀,还不忘记朝他翘起大拇指。然而,嘴里说出来的话,却让林浩宇有些不知该做出什么样的反应了。 “你说你,观察力这么强,为什么作文就是写不好?看来,你以前确实没用心,所以,成绩才那么差!等回去后,你写一篇游后感给我,我帮你修改一下,说不定,还能投个稿,赚点稿费呢!” 林浩宇:“……” 第62章 报名 中午,姐弟俩吃了一顿简朴的饭。当然,这只是林初夏的看法,对林浩宇来说,一大盆水煮鱼、一份酿苦瓜,那是绝对的丰盛,都可以和年夜饭相提并论了! 虽说,一年一次的年夜饭,大人们完全不心疼,也不吝啬,哪怕最贫困的人家,也都会整上满满一桌的好菜。但,别忘记了,年夜饭意味着阖家团圆。 这种情况下,作为小孩子的林浩宇,在一大家子人都齐聚一桌的情况下,确实能抢到一些好吃的。但,想要像今天这样吃个肚皮溜圆?虽谈不上什么“痴人说梦”,却也绝对“难于上青天”! 饭后,林初夏又和林浩宇漫步在校园里。 直到两点,下午的报名时间到了后,她才带着林浩宇,到了报名处,拿出早就准备好的成绩单,姗姗然地报了名。 这期间,林浩宇数次张口欲言,最终,还是败在林初夏那有意无意扫过来的满是威胁和警告的眼神下,默默地,默默地低下头去,继续欣赏起青砖和水泥铺就的路面来。 报完名后,林初夏就领着林浩宇,朝校门方向而去:“宇儿,你有没有要去的地方?” 林浩宇摇摇头,心神依然停留在刚才那场谈话上:“姐,十天后,你还要来?” “当然!”重生后的第二个计划,又往前迈出一步的林初夏,笑着拍拍林浩宇的肩膀,宽慰道,“放心,按照你姐我的实力,不说前十名,但,尖子班肯定是没问题的!” 林浩宇忍了又忍,末了,还是忍不住地翻了个白眼。 真当他傻?看不出刚才和林初夏谈笑风生间,一脸欣赏和激动地那位老师,就是尖子班的班主任?并且,因为林初夏看似无意,实则有意透露出来的中稿之类的消息,而双眼闪闪发亮,只恨不能立刻就将林初夏的名字记在自己班里? 林初夏只当不知,继续问道:“有没有什么想去的地方?” “没有。”林浩宇特别干脆地道,心里却不由自主地琢磨起来:等会,林初夏要带他去哪里?不会是图书馆和书店吧? “我倒是想带你去动物园,但,就半天时间,也看不了几种动物,还要给门票,不太划算。”林初夏沉吟片刻,“科技馆?博物馆?好像都要门票,这个时候去,也看不了什么,不划算啊……” 论精明,林初夏那是比很多人都精明,或者,应该说是抠门? 这一点,从重生前,每逢双十一,她就会提前一个月精挑细选,货比三家,将自己选中的东西放到购物车,然后再琢磨着怎样才能将各类优惠卷和购物津贴组合在一起,从而获得最大优惠力度的举动中,就能够瞧出来。 当然,论心大,或者,应该说是大手大脚,林初夏也分分钟就碾压许多人。 这一点,从林初夏从不曾计算每个月花费,很多时候都是随心所欲地购买东西,疯狂起来的时候,更是会买下许多没甚么用处物品的举动中,也能够瞧出来。 “公园?不了,不了……” 林初夏摇摇头,这种适合一大家子出游,谈天说地的同时,欣赏公园里的姹紫嫣红景色,呼吸着最清新的空气,偶尔再拍照留影,再或者,小情侣亲昵相依的地方,可不适合她和林浩宇姐弟俩。 “宇儿,你有没有想买的东西?” 逛街,败家,这是林初夏琢磨了许久后,觉得唯一适合眼下这种情况的。 林浩宇愣了愣,紧接着,眼睛就慢慢地亮了,看林初夏的目光,就跟饿了几天几夜的狗狗,突然见到了香喷喷的美味大骨头般。 “姐,什么都可以吗?” “必需是和学习有关的东西。”林初夏后背窜过一阵阴风,忍着不去抚摸胳膊,安抚那些在风中飞舞的汗毛,嘴里却慢吞吞地给出了附加条件,“十元钱以内。” 林浩宇脸上浮现一抹遗憾,很快,就消失不见,快得连林初夏都有些怀疑自己看错了。 “一个双肩背包。” 其实,林浩宇真正想要的,是从头到脚地换新!可惜,林初夏太狡猾了,没能逮着一个狠宰她的机会啊! “行。” 林初夏应得那叫一个干脆利落,并不打算告诉林浩宇,其实,即使林浩宇不说,她也准备将背包列为林浩宇学习进步的奖励道具之一这件事,只是挥了挥小手。 “走,我们去最大的商场!” 林浩宇:“……”好像有哪里不对?! “看见了吗?那儿就是少年宫。” 坐上开往市中心商场的公交车后,林初夏又指着车窗外飞速掠过的一幢建筑物,对林浩宇道:“下次,我再带你去那儿转转,等两年后,你来市里读书,我再送你去那儿读辅导班。” “你喜欢书法还是绘画?音乐还是舞蹈?……在那儿,都能找到合适的辅导班。” 林初夏笑盈盈地画着大饼,势要勾起林浩宇心底最深处的贪婪和欲望。 “听说,少年宫每年都会办夏令营和冬令营,在那儿,你能找到很多志同道合的小伙伴,还能跟着老师和同学一起去世界各地走走看看,近距离地体会当地特有的风土人情……” 林浩宇:“……” 姐弟俩说说笑笑,不,应该说是林初夏这个做姐姐的,一路不停歇地说到了中心商场,给林浩宇买了个蓝色的双肩包后,就坐上了回家的大巴车。 上车后,林初夏看了眼被林浩宇紧紧抱在怀里的双肩背包,忍不住摇头叹息道:“本来,我想给妈买块丝巾,给爸买包茶叶,可惜,今天我们花了太多钱,剩下的钱,我得攒起来交学费了,所以,只能等下次,我再攒多一些,才能买礼物给他们啦!” “所以,瞅瞅,我对你多好!不仅带你来市里玩,还给你买了个大背包,你如果再不努力学习,就不仅对不起你自己,也对不起我这份苦心了……” 林浩宇:“……”汪汪汪? 又絮叨了好大一会儿后,林初夏才拿出一瓶水,“咕嘟咕嘟”灌了几大口,润了润那干涩的喉咙后,对林浩宇说道:“累不累?累了就闭眼休息一会儿。” “姐,你休息吧,我在这儿守着。” 林浩宇一脸关切地说道,坚决不承认自己是怕了林初夏的“魔音灌耳”,不,应该说是“魔音洗脑”。 “行。” 林初夏又拍了拍林浩宇的肩膀,就动了动身体,调整了个舒适的位置,闭上双眼。 她今天也确实累着了…… 大巴车摇摇晃晃的,两个多小时后,就到了家门口。 下车后,林初夏晃了晃有些晕乎乎的脑袋,却依然不忘记叮嘱道:“宇儿,待会爸妈问起来,你就说,我们今天只去市里转了转,不要说我去南山中学报名的事情,知道吗?” “知道了。”林浩宇瓮声瓮气地道,看向林初夏的目光却带上了一抹担忧,“姐,你准备什么时候跟爸妈说?” “等考完试再说。” 第63章 暗地里挑事 然而,这头,林初夏才和林浩宇对好“口供”,摩拳擦掌地准备应付来自于林爱国和邓秀珍的360°无死角式的询问,或者,应该说是盘问?那头,姐弟俩才踏入家门,迎面而来的却是一句直击灵魂深处的质问。 “初夏,你的通知书怎么还没到?” “可能是路上耽搁了?” 林初夏抬头,看向坐在那儿,吃着花生,喝着小酒,在听到屋外传来的脚步声,见到是她后,立刻就将手里的小说书丢到一旁,一幅“来者不善”气势汹汹模样的林爱国,脸色没有任何变化。甚至,细看的话,还能发现她越发地冷静淡然了。 倒是落后一步的林浩宇,在这样诡异的气氛里,不由自主地抖了抖身体,难掩担忧地看了眼林初夏,然后,就深深地垂下头去。 ——并不是单纯地畏惧和害怕,而是深切地明白如今才13岁,阅历和见识都淡白又浅薄的他,不论是对上林爱国,抑或是邓秀珍,都是分分钟就被秒杀的命。 这种情况下,他哪能上赶着给林初夏“添乱”呢? 是的,因为今天“南山中学”一行这件事,让林浩宇认定了这样一个事实:隔三差五就去市里的林初夏,早就“劫”了自己那份通知书! 得亏,林初夏并没有点亮“读心术”的技能,否则,知道了林浩宇心里竟然是这样想自己的,还真难说接下来的时间里,林浩宇会经历何等凄苦又悲凉,“让人见者落泪,闻者伤心的”的生活。 而,现在嘛? 在林浩宇下意识耷拉着脑袋,缩着肩膀,躲到自己身后的时候,林初夏也下意识地上前几步,将林浩宇遮了个严严实实,嘴里则补充道:“我听说,这次市里,总共有差不多五万人报名参加中考。” “第一批次录取的是国家级中专,第二批次是省级中专,第三批次是副省级中专和重点高中。这其中,第一批录取统招生,第二批才录取委培生。” 说到这儿时,林初夏特意摊手,耸肩,脸上浮现一抹无奈。 “爸,虽然,我这次中考发挥超常,但,就算我考到全校前三名,在全县甚至全市考生中,也排不到前一百名。” “你给我填的第一志愿是国家级中专,第二志愿是省级中专,但,国家级中专在全市录取率有多低,你知道吗?低到只有2%,而且,国家级中专只有统招生,没有委培生的说法。所以,我就只能等第二志愿的录取通知书。” “你也知道,各大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都是优先考虑第一志愿填写本校的考生。等按照成绩高低先后录取完,发现名额不够的时候,才会考虑第二志愿的考生。这一来一回,就又会拖延一段时间……” 洋洋洒洒地解释了一通后,眼见着林爱国脸上的晦涩和阴郁之气褪去,又恢复到平日里的严肃刻板模样后,林初夏那颗提到嗓子眼的心才“砰”的一声落回原地,紧绷的身体也放松下来,脸上却并不显露分毫,就连问出来的话,也带上了几分漫不经心。 “爸,你怎么突然关心起这件事来了?” 上一世,直到八月中旬,林初夏才收到录取通知。因此,在眼下才八月初的情况下,她是一点也不着急的。尤其,这一世,她还准备读高中。 不过,这并不代表林初夏在明知林爱国莫名冲自己发泄心里憋屈愤怒等情绪的时候,能继续忍耐下去,而不准备揪出幕后黑手。 “你那么多同学,随便打个电话问问,不就清楚了?” 林爱国:“……”能说,他一时心急,忘记这回事了吗?当然不能。 因此,在林初夏那疑惑不解的目光里,林爱国继续板着一张脸,没有吭声。 而,在此之前,劝了林爱国,却没劝住,又被迫忍了很久,终于忍到林初夏回家,三言两语就将这件事解决掉的邓秀珍,不再按下满腹的气怒,喋喋不休地抱怨起来。 “还不是云芳,今天突然跑过来问你们去市里,是不是去问录取通知书的?说她已经拿到通知书了,还是统招生,学费特别少,每个月还有生活补助。又说看你这情况,估计只能走委培,砸那么多钱下去,还不如复读一年,再重新去考……” “云芳”这两个字,邓秀珍特意加重了几分语气,带着满腹的不愤和恼怒。 尤其,一想到因为云芳的“横插一杠”举动,令自家店里的头花生意不像以前那样好,而,未来更可能会一落千丈,偏偏,云芳这个仗了徐家的势,夺了林初夏辛苦琢磨出来的头花图样的女孩子,还一脸纯然又无辜地跑到自家来搞事,就让邓秀珍气不打一处来。 当然,最最重要的是,林爱国他竟然还信了! 瞅瞅,眼下,听到“云芳”的名字,林爱国的脸色就越发地严肃,刚才那些消失的晦涩和阴郁之气,也再次出现在他的身上。 “听云芳说,前几天,她收到录取通知书的当天,就告诉你这个消息了。当时,你还跟她道喜过,这件事,你为什么不告诉我们?” “爸,你每天那么忙,我哪会拿这种小事打扰你。” 林初夏一脸的坦荡,全然不受林爱国身上气势的影响。 “再说了,她报的中师,我报的中专,我俩报的学校不一样,录取方式也不一样,她的情况对我来说,根本就没有参考的价值。” 林爱国越发地不悦:“这种关系到你能不能继续读书的事,你都觉得是小事,那我问你,什么事才能称得上是大事?” “发家致富”这四个字,在林初夏喉旁打了个转,最终,还是被她咽下肚。 “爸,我参加过会考,又有中考成绩在手,就算真失手了,也能去卢水中学读书的。” “那能比吗?”林爱国一脸的不赞同,“卫校毕业后,就能分到大医院,高中毕业后,考不上大学,你就只能回家种田!” 确实,九十年代初期,不是每个学生都能参加高考,而是必需先参加省内预考,达到规定的分数后,才有参加高考的资格。直到99年大学扩招,又过了十来年后,大学的门槛才低到“人人都能上学”的程度。 简单地来说,这个时候的高考,那还真是千军万马过独木桥。连重点中学都只有三成偏下的升学率,就更不用说普通中学了,一年能出一个大学生,就已经是让学校师生放鞭炮挂红布庆祝的一件大事。 相当于一百来个参加过预考的考生中,只有不到四十个人能考上。平均下来,相当于一个高三班五十人,只有十人能考上本科和大专,剩下的四十人,要么复读,要么就只能找其它的出路,没有第三个选择。 …… 第64章 大时代下父母们的担忧 林爱国的担忧,是大时代下父母家长的一个缩影。 对此,林初夏没有丝毫的愤懑和怨怼。若非,她重生而来,谁能想得到,99年后的大学生的文凭含金量,会因为一次又一次的扩招,而变得那样不值钱呢? 对此,林初夏是庆幸的,因为,她就刚好能赶上第一届扩招! 即使,重来的这一世,她有自信,凭借自己优异的记忆力和工作十年来后,依然勤学不辍的拼命三郎般的劲头,一定能取得一个非常优异的成绩,考上自己心仪的大学。但,自古以来,就有“马有失蹄,人有失足”的说法。这种情况下,选择范围扩大了,何乐而不为? “爸,不试试,怎么知道呢?” 话,点到为止。毕竟,在林初夏看来,眼下,还真不适合和林爱国全盘托出自己真正打算的时机,因此,她又岔开话题:“云芳的第一志愿是市中师,录取分数最低,就比普通高中多那么几十分,以她的成绩,如果不能走统招,还不如回家卖红薯!” 话落,林初夏还不忘记翻了个白眼,表明自己对云芳这种冠冕堂皇地打着“为你好”旗号做事行为的不喜,或者,应该说是厌恶。 “不管怎么说,也是个统招生,毕业后,也能够分到一个好单位的。” 虽然,邓秀珍确实鄙夷嫌恶云芳这个人,但,谈到“中师和高中”“统招和委培”这些话题时,她还是能做到“就事论事”的。此刻,她就瞪着林初夏,就差没直截了当地挑明林初夏这种“吃不着葡萄,就说葡萄酸”的心态很要不得了。 “万一,你自信过头,连委培通知书都拿不着,我看回头你怎么见人!” “那不可能!”作为一个差几分,就迈过省卫校几个重点培养专业统招分数线的人,林初夏有着充分的自信,“我估摸着,如果当时我爸给我填的第一志愿是省卫校的临床或药剂专业,也是能走统招的。” 林爱国一张脸,已经黑得能滴出水来。 因为,就目前情况来看,林初夏说的这些,都将成为事实! 一想到明明可以花几千块钱,就能供出个统招生,偏偏,因为他被人刺激得一时心气不平,而没有考虑到林初夏的实际情况,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国家级中专作为林初夏的第一志愿,导致林初夏将只能走第二志愿的委培,怎么样都要耗掉近两万块钱这个血淋淋的事实,就让他恨不能时光倒流,回到一切的最初! 得亏,林初夏没有点亮“读心术”的技能,不然,一旦她得知林爱国心里这些想法,究竟会发生什么样的事情,还真难说。 眼下,林初夏只是单纯地以为自己一不小心,又戳到了林爱国的心窝子,于是,摊手,耸肩,一脸“我不是故意”的无奈,揪着围观看热闹,看到兴致高昂处时,竟恨不能鼓掌呐喊的林浩宇的耳朵:“走走,写游后感去!” 林浩宇:“……”为什么,受伤的总是他? …… “统啊,你看,我今天这么晚才回家……”林初夏摊手,耸肩,一脸的无奈,“所以,剩下的两个日常任务,咱们能不做了吗?” “咱们”两个字,用得那叫一个巧妙,即便再心硬如石的人听了,也都会为之动容,然后,就忍不住顺着林初夏的说法去考虑起来。 只可惜,林初夏什么都计算到了,就是没算到系统那是真正的“该冷漠无情的时候,绝对没有无谓的同情和怜悯心”。 “可以。”系统一幅好好先生的模样,慢吞吞地补充道,“每休息一天,宿主的综合属性降低一点。” “不是说好的没有惩罚吗?”这样地翻脸无情,真得好? “宿主,‘天才是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加百分之一的天赋’,‘三天不练口生,三天不练手生’,只有勤奋才能成就大家。” “另外,容本系统再次慎重提醒宿主,什么叫‘日常任务’?就算天打雷劈,下一刻就要死去,在这之前,也得将今天的任务完成!如果宿主没有这样的觉悟,那么,这辈子都不可能成为一名伟大的‘艺术家’!这样的‘重生’,又有什么意义?” 林初夏忍了又忍,末了,还是忍不住对系统比了个中指:“……你狠!” “比不上宿主。”系统幽幽道,“宿主为了试探系统的底线,连自己的前途未来都拿来做赌了!” 林初夏:“……统啊,我跟你说,再这样下去,你会失去我这个朋友的!” “宿主,你为什么从没想过在系统空间里做任务?” “嘎?”林初夏仿佛被掐住脖子的鸭子,极度的震惊懵圈之下,只能徒劳无功地发出这样的悲鸣。 系统:“……” 无尽的沉默蔓延开来。 一道突如其来的狂笑声,犹如划破黑暗天空的闪电般,打破了这无边的寂静,也震碎了那些才刚刚才滋生出来的尴尬和难堪。 系统发来个捶地狂笑的表情包,嘴里却说起教训人的话:“宿主,这么重要的事情,你怎么能忘记呢?我跟你说,你这样说不对的,得改!你再这样马大哈,往后的日子……难啰!” “统啊,在你眼里,我是个什么样的人?” 不等系统回应,林初夏又幽幽地补充道:“傻白甜?蠢萌?憨货?” “唉……统啊,没想到,你竟然是这样的统,枉我还将你当朋友,结果,你呢?” 说到最后,林初夏竟然做出个“西子捧心”的动作,配着脸上那哀怨悲呛的表情,只令系统也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寒战,心里陡然就生出股不祥的预感来。 然而,难得抓到林初夏把柄的系统,会这样认输吗?当然不。 “……宿主,说人话。” “打个一折,咱们就还是好朋友。” 如果说,白天做女红积攒的时间,到晚上,就能在系统空间里开启相应时长的“名师讲堂”,从而在各路大佬的指点教导下,在最短的时间里学会语数等一应知识,达成让众人仰望敬佩的“学神”目标,那么,想要在系统空间里开启其它的课程,比如说,女红方面的“名师讲堂”,就需要氪金了。 ——要么,就用星币充值,按照1000:1的比率兑换课长;要么,就用经验充值,按照100:1的比率兑换课长。 第65章 名师讲堂之女红课程 星币哪里来的? 做任务攒下来的。以目前林初夏的情况,也就只能刷刷日常任务,每天攒个几星币。偏偏,前不久,她才为了买一瓶初级基因液,而背了一万多的债。 经验哪里来的? 同样是做任务时攒下来的。完成四个日常任务就能奖励100经验。偏偏,想要升级,也是需要经验的。那数字,还不是一般的大。 总之,林初夏最开始看到那长长的经验条后,就曾倒抽了口冷气,更曾生出过自己这辈子都不可能入门的给绝望,就更用说什么成为闻名世界的艺术家了! “这不可能!”系统破天荒地“炸毛”了,“宿主,没想到,你竟然是这样的人!”跟人玩勾心斗角的游戏不好吗?为什么非得要套路系统?系统就没有“统权”了吗? “二折!”林初夏伸出两根手指,一幅“不想再继续为难系统,所以,自己再退让一步”的宽宏大度的姿态。 然而,系统却更怒了:“想都别想!” “行行行……”林初夏无奈地叹气,“五折?这总可以了吧?统啊,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有抽成,所以,看在咱们是好朋友的份上,这次,你就少赚点,成么?” 系统:“……”论狠,还是林初夏最狠! “就这一次?” “对!”林初夏应得那叫一个斩钉截铁,然而,倘若,她的眼底不要快速地掠过一抹狡黠的话,那么,这个承诺,还确实有几分说服力。 在很多方面,系统绝对当得起拥有通天能耐这个评价,可惜,到底是机械形式的生命,因此,在人心谋算这一方面,天生就落了下乘。再加上,林初夏确实是个奸诈狡猾的姑娘…… 以至于,此刻,自认再次赢了林初夏一回的系统,在多年后,每当被林初夏坑得凄凄惨惨的时候,都恨不能时光倒流,回到一切还没发生的最初,将当时生出得瑟和激动情绪的自己给拍死! …… “妈,我今天要去市里,你有没有什么东西要我帮忙带的?” 话落,林初夏就张嘴,又打了个哈欠。 “你都这样子了,去什么市里?就不能推一天吗?”邓秀珍摇摇头,眉头微皱,脸上浮现一抹担忧和恼怒,“你昨晚几点睡的?不是告诉过你,不要熬夜吗?你还年轻,正长身体,这个时候熬夜,你是不想长高?还是想变成傻瓜?” 挣钱就那么重要吗?重要到连自己身体的健康都不顾的程度? 学习也那么重要吗?重要到连自己心心念念的长高和聪明都能抛在一旁的程度? “妈,我跟于老板约好了,她是大忙人,错过今天,想约下次,就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了。” 林初夏拍了拍自己的脸颊,让那有些混沌的大脑变得清醒起来。然而,脸上那两个硕大的黑眼圈,和眼底隐现的红血丝,却让她的动作变成徒劳。 不过,这并不妨碍她一边喝粥,一边回应邓秀珍的问题,眼角眉梢间流露出浓浓的兴奋和激动,那种“痛并快乐”的感觉,还真得只有亲身经历过才明白。 ——系统空间提供的名师讲堂,单就女红这门课程,虽说需要花费星币或经验点来兑换,但,就像白天刷任务时那般,做出来的东西,能得到十倍的材料和相应的经验奖励,而,上课时耗费掉的相应时间,也将得到少则双倍,多则十倍的经验奖励。 总体说来,昨晚,确实是她得了天大的好处! 那么,这么点困倦,又算得了什么? “等会上车,我就睡觉,到下车的时候,就好了。” 邓秀珍张了张嘴,想再劝几句,然而,话到嘴旁,却还是被她咽下去。 只因,林初夏提到的“于老板”,正是那位和云芳搅和到一起的“王阿姨”的老对手。针对“头花样式被云芳盗走,贩卖给外人,和外人一起谋利”这件事,林初夏也大致和她提了下解决方案。 说实话,她并不是很满意那个方案。毕竟,任谁,也不愿意将蛋糕分给别人。尤其,这块蛋糕,原本应该是自家独享美味的。然而,林家无权无势,若不能联手于老板,想要对抗来自于“王阿姨”的打压和云芳的算计,那还真当得起一句“痴人说梦”的评价! 这种情况下,可不就只能退一步了? 这样想着的时候,邓秀珍又暗叹了口气。 如果,林家也有些权势和钱财,再不然,有些这方面的人脉关系,也就不用这样被动了。更不需要林初夏这样一个15岁的小姑娘,拿“初出茅庐不怕虎”这句话来接近于老板,只为了在和于老板这样一个纯粹的商人谈合作的时候,能够多占几分利了。 …… 短短时间里,邓秀珍脑海里就浮现许多念头。 下一刻,她却猛地起身,走到厨房里,很快,就传来一阵锅碗瓢盘的动静,伴随而来的则是弥漫了整个房间,令人口水狂流的饭菜香。 不到三分钟,邓秀珍就端着两个碗出来了。 只听“砰”的一声,这两个碗,被邓秀珍重重地拍到了桌上。 “快点吃,我去跟李师傅说声,让他给你留个靠前的位置。” 话落,邓秀珍就又风风火火地跑出去了,完全没理会被自己的动作惊得瞪圆了眼,半晌都没能反应过来的林初夏。 “啧!”林初夏抹了一把脸,所以,以前,她怎会觉得自家老妈温柔又善解人意呢?瞅瞅,现在,不就暴露本性了吗? “塘心荷包蛋、卤瘦肉、鸡腿、凉拌三丝。”系统出声道,“宿主,这就是你们人类常说的‘刀子嘴,豆腐心’吧?” “不。”林初夏摇着手指,“这是母爱——世上最伟大的爱。” 系统:“……” 吃了一顿营养、美味又丰盛的早餐后,林初夏就跟偷吃了一斤小鱼干的猫咪一般,摸着小肚子,微眯双眼,一脸满足又惬意地往车站走去。 “宿主,Surprise!” 林初夏猛地顿住脚,只觉得整个人都不好了:“哪来的惊喜?这明明只有惊,好不?!” “初夏,你也去市里?” 熟悉的声音,穿过重重人群,精准地落到了林初夏耳里。紧接着,一袭浅绿色绣花连衣裙,带着个宽檐缀花草帽,斜背着白色小皮包的云芳,就出现在了林初夏面前。 “去买点书,你呢?”林初夏笑了笑,然而,这抹看似明媚灿烂的笑容,落到云芳眼里,却让她后背猛地窜起一道瘆人的寒意,“又是去和徐建军约会吗?我说,你们都谈了这么久了,准备什么时候结婚啊?到时候,记得一定寄请帖给我啊!” 末了,林初夏还不忘记上前一步,轻拍云芳的肩膀,以示亲近。 云芳浑身僵硬,一脸震惊和不可置信地看着林初夏,大脑疯狂地呐喊着“避开”,然而,身体却完全无法挪动分毫,只能下意识地张嘴,嗫嗫地道:“你说什么呢?我和徐建军只是普通同学……” 第66章 被“八卦”包围的云芳 “开门了,我先上去了。” 林初夏才懒得和云芳探讨“普通同学和男女朋友”这两个词语的区别和界限,径直越过呆愣在原地的云芳,犹如一只滑溜的鱼儿般,在人群中穿梭。 很快,林初夏就坐到了座位上,并跟一旁的李师傅打了个招呼,笑着道谢的同时,也请对方在到了终点站后叫醒她。接着,就找了个舒适的位置,蜷缩起来,陷入了沉沉的梦乡中。 “云芳,你真处对象了?什么时候带回来给我们瞅瞅啊?” “是啊,云芳,你啊,不就处个对象嘛?用得着保密?‘男大当婚,女大当嫁’,你也是个大姑娘了,也确实该结婚了!” “你们什么时候摆酒?准备在哪儿摆?请多少人?男方家准备什么时候送聘礼……” “那男娃是叫徐建军吧?我听说他爸是镇书记?他妈是县小学教导主任?等你毕业后,让他妈帮你找关系,将你分到县小学去教书,不比回到村小好?” …… 云芳:“……”我为什么要保密,你们这些“长舌妇”,心里就没点数? 可惜,尽管云芳想要大声呐喊,疯狂咆哮,然而,在这些熟悉的邻里乡亲面前,为了维持自己的“温柔善良”人设,她还真只能将到了喉咙的叫骂声憋回去! “才认识没多久……等以后……有机会……” 含糊地应和了几句后,终于从重重人群中脱身的云芳,坐在开动的大巴车里,从挎包里拿出手帕,擦拭着额角沁出来的冷汗,心有余悸地长舒了口气。 然而,这口气,才舒到一半,下一刻,云芳就差点被“梗”住了。 无它,只因,此刻,车内的乘客,也正拿热切好奇的目光看着她,脸上写满了“兴奋和八卦”的字样。 云芳:“……”好气! 尤其,眼角余光留意到缩在座椅里,睡得正酣的林初夏时,云芳更是气不打一处来。若不是顾及形象,再加上,还有几分理智,只怕,眼下,还真难说她会做出什么样的举动来。 …… 大巴车一路摇摇晃晃地到了市里。 车子才刚刚停稳,打开车门,云芳就迫不及待地跳下了车。 动作那叫一个利索,姿态嘛?落在被系统叫醒,揉着眼睛,一脸“不知身在何处”茫然的林初夏眼里,却有几分落荒而逃的感觉。 和李师傅道谢后,走下车的林初夏抬起手腕,看了看时间:“才八点半呀!” “宿主,咱们去哪里?” “图书馆。” 林初夏想也不想地回答道,一边和系统闲聊着,一边窜街走巷,临近图书馆时,不时抬头和附近的人打着招呼,那幅娴熟又亲切的姿态,任谁瞧了,都会觉得她是土生土长的本地人。 然而,事实上,这不过是再次佐证了林初夏是个何等“舌灿莲花”的人。或者,这,就是销售的本能? 即使亲眼目睹了林初夏三言两语间就和附近的人热络起来,更被这些人用对待自家子侄的姿态关切担忧着,然而,每当林初夏来到市里,选择去图书馆,经过这条街时,系统都会忍不住暗暗地吐槽:这,就是“老油条”的魅力呀! 今天,也不例外。 当然,认真地做某件事情的时候,就会觉得时间过得特别快。就像今天,坐在自己最喜欢的靠窗的位置,沉迷学习而不可自拔的林初夏,直到系统连续提醒了三次,才终于从那浩瀚无边的知识海洋中清醒过来。 “几点了?” 这话,林初夏只是随口一问,并没有其它的意思。 然而,第一次感受到林初夏的“学习气”,早就憋了满腹委屈和怨怼的系统,却忍不住地丢来一个“你可长点心吧”的表情包,伴随而来的则是连单纯的机械音也掩盖不了的怨念。 “11:45。” 林初夏:“……”咱能就事论事吗?也就是“心灵手巧”系统,换了其他人,再或者,学霸系统,见到她这副沉迷学习的模样,还不得乐开了怀?! …… “宿主,你坐错车了。” 如果说,林初夏和于老板约好见面的甜品店在偏僻的郊外,那么,眼下,这辆车就是往繁华的市中心而去的。两者之间的距离,用一南一北来形容也不为过。 “统啊,我们得先去那位王阿姨的店里。”林初夏笑了,所谓“知己知彼,百战百胜”,战场如此,商场又怎会例外? ——绝不是很久没来市里的她,也很好奇云芳和王阿姨两人联手做出来的头花究竟有多少种,又都是什么样的质量,每种卖得怎么样般的“市场调查”。 “哦……”系统拖长音调,林初夏并没有特意掩饰心底那些想法,因此,在这一刻,它也忍不住地为云芳拘一捧同情的泪水,“懂了,怪不得,你和于老板约好下午两点半见面,现在还不到12点就出来了,原来是这样啊!” …… 一点半,林初夏就坐上了开往市郊的车。 是的,那种远离城市最繁华地段,靠近农村,虽谈不上什么“荒无人烟”,却也能在举目四望的情况下,生出“一望无限”感觉的郊区。 只要是想赚钱的正常人,就绝不会想将甜品店开到这儿。然而,从这一方面来说,也只有“含着金汤匙”出生的二代们,才会在锦衣玉食的情况下,因为某些不能明说的缘由,倾尽全力地开一家注定亏损的店。 …… “好美!“ 半小时后,在路口下车的林初夏,望着面前这片姹紫嫣红的花田,忍不住感慨道,“统啊,如果可以的话,我也想过这样悠哉惬意的生活。“ 所以,有钱,真得可以为所欲为啊! “宿主,已摄录存档,需要调整为绣样吗?” 熟悉的话语,让林初夏也忍不住地笑出声来,脸上也浮现一抹怀念。不过,这次,她却并没有像上次那样干脆利落地拒绝了系统,而是一幅本该如此的姿态。 “当然。” “宿主,友情提醒你,现在是14:05分,以你的脚程,从路口到甜品屋,少则10分钟,多则15分钟。” 林初夏:“……” …… 第67章 郊区有家甜品屋 十分钟后,望着眼前这间和周围花田山景融为一体的甜品屋,林初夏突然顿住脚步,目光在室内欧式装饰风格的家具摆设上停留住,脑海里瞬间浮现许多念头。 这是一间高档甜品店,打出来的口号就是一应食材原料都是进口的,真正“纯天然、无污染、有营养、口感好”。 至于,真相? 那还真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总归,这家店的消费水准确实很高,不是一般人能负担得起的,当然,服务水准也确实很高,因此,生意竟也不错。 毕竟,任何时代里,都不缺真正的有钱人。 就像现下,店里也稀稀落落地坐了十来个人。这些人,或独自品尝着糕点茶水,或两三人结伴,一边闲聊,一边欣赏窗外的景色。 “欢迎光临!” 瞅瞅,就连迎宾小姐都穿着专业的制服,化着精致的淡妆,脸上更是挂着让人挑不出任何错漏的微笑。 ——即使,她们面对的客人,是林初夏这样一个“未成年”。 是的,未成年。 一个穿着打扮简单又干净,但并不是什么名牌,更不是什么私定,也绝不是什么二代,而是一个普通人,或者,可以说是穷人的未成年。 就连系统,也都有些震惊:“宿主,你竟然进来了?” 不是说,在这样地方上班的人,都有一双利眼,能精准地分辨出上门来的客人,是真心来消费的,还是单纯来逛一圈涨见识的吗? 对于前面这类客人,她们会提供非常完美的服务。后面这类客人,有教养的,就会在对方到门口时微笑着拒绝,没教养的,才会拿鄙夷又嫌弃的目光看着对方,直到将对方顺利逼走才罢休。 “统啊,这家店是于老板的闺蜜开的。” 林初夏一脸的无奈,说来,这些资料还是系统查好后发给她的,可见,系统的“忘性”有多大。 “宿主,你们人类不是常说什么塑料闺蜜吗?”系统也很委屈,在它查到的消息里,这两位,哪是什么闺蜜,说是仇人还差不多。甚至,因为探查到的这些消息,它竟然觉得看那个和于老板正面杠的“王阿姨”都顺眼起来了。 这回,轮到林初夏沉默了。说来,她也没料到,于老板竟然会和自己约在这家甜品店见面。 “什么?”系统震惊了,“宿主,你什么时候和于老板联络上的?又是什么时候约好见面的?” 怪不得,穿着简朴,瞧着就是个穷人的林初夏,能那样顺利地进入这家甜品店。只怕,于老板早就和她的闺蜜叮嘱过了。 而,这次,她的闺蜜不知出于什么样的想法,并没有像以往那样“阳奉阴违”,反还很认真地交待了下去。 “我也很想问你呢!”林初夏眯了眯眼,在侍应生的带领下上楼,进到一个位置最好,一应布置和陈设也很是奢华的包间里。 系统:“……”能说,它最近在论坛和贴吧等地方浪得飞起,完全没去关注林初夏的动静吗?! …… 侍应生微微弯腰,一脸恭敬地将菜单捧到了林初夏面前。 ——全程没发出任何声响,更没一般饭店里那殷勤热络中透露出几分算计的推销举动,正是每一位“贵客”最爱的做派。 然而,对着真正的贵客,他们会送上菜单吗?并不会。 因此,面对这一幕的林初夏,笑了,心里也浮现“果然如此”的念头。 她就说嘛,既然是“塑料闺蜜”,当然会在维持表面和睦的情况下,不遗余力地找对方的把柄和软肋…… 这样想的同时,林初夏也并没有接过菜单,而是笑着吩咐道:“一杯柠檬水,谢谢。” 侍应生眼底的惊诧一闪而逝,倒是没料到出身贫困的林初夏,竟然能做出这等出人预料的举动。只是,既然,老板有令,他这个给人打工的,当然得听从了,否则,岂不是只能回家吃自己? 对不起别人?还是对不起自己? 这是连不懂事的小孩子都能做出的选择,就更不用说,在这样一间甜品店里做了多年侍应生,不,应该说是做了多年店长,虽还没成为老板心腹,却也已然不远的男子了。 “小姐可还需要其它的?”说到这儿时,店长特意顿了顿,换上一种很为林初夏着想的姿态和语气,“今天,店里做活动,半磅芝士蛋糕可以打五折,小姐可要来一份?” 半磅?谁来甜品店吃东西的时候,会点这么大一份蛋糕? 当然,林初夏从不否认,她是个吃货,尤爱甜品。若换一个时间,在这样一家打着“进口原材料,从不打折”旗号的甜品店里,能得到这样的优惠,别说半磅,就是两磅甚至四磅,她都会毫不犹豫地拿下! 而,现在嘛? 别忘记了,她可是和于老板这样一位“二代”有约呢! “一份樱桃慕斯。” 林初夏笑着婉拒了对方的提议,虽然,林初夏并不愿意掺合进旁人的恩怨情仇里,但,这并不代表她就能容忍自己成为外人手里一颗随意拿捏算计的软柿子。 “宿主,你就不担心,王小姐找你的麻烦?” 这位“王小姐”,正是于老板的闺蜜。当然,她还有另外一个身份——“王阿姨”的继妹。 这,也正是于老板能和王小姐成为闺蜜的原因——两人有共同的敌人。 “她不会。”当然,是暂时的。 在心里默默补充了这句话后,林初夏喝了口柠檬水。 不得不说,这家甜品店敢打出一切原材料全由国外进口,就连西点师都从国外特聘回来的噱头,确实有几分刷子。也难怪,生意确实不错,更在二代圈里有着一定的知名度。 然而,更多的,却是仗着九十年代的四线小城市里,连出省的人都很少,就更不用说出国的人这个先决条件。等再过十年,倘若,这家店还是选择这些所谓的进口材料,到时候,可就真的难说了。 “宿主,这些原材料不是进口的吗?” “是。”林初夏并不觉得,王小姐会用国内材料冒充进口材料。 毕竟,圈子就那么大,谁都有几个不对付的敌人。如果王小姐真敢做出这等“挂羊头卖狗肉”的事情,别说被圈子里的人嘲讽讥诮,只怕,头一个不放过她的就是王家人。 “但,不是原产地最好的产品。” “你怎么知道?”话落,系统就发了个尴尬的表情包,“瞧我这记性,竟然忘记你曾做过大老板的小秘,跟着大老板东奔西跑,有什么东西没尝过?王小姐想让人刁难你,这不是关公面前耍大刀嘛!” “助理,对内和公司大大小小主管联络沟通,对外安排联络大老板行程,急大老板之所急,想大老板之所想,底薪20K的助理。” 林初夏一板一眼地重复道,她真是受够了外人见到自己这样一个年轻又漂亮的助理时,那些意味不明的眼神和议论。 真以为,每个年轻漂亮的助理或秘书都是花瓶,都要和老板来一段金主和小情的恋情? 当然,后来发生的许多事,也让林初夏明白,其实,她也是个普通人,没有铜墙铁壁般的筋骨和比钻石还要坚硬的心脏。 而,这,也促使她放弃高薪的工作,选择了做一个普通的业务员。 …… 第68章 和于老板的初次见面 于老板就是这个时候,被店长一脸恭敬地引进来的。只见她随意的一瞥,就看见了林初夏面前的柠檬水和樱桃慕斯,眼底不由得浮现一抹欢喜和满意来。 ——雪晴不愧是自己最好的朋友,哪怕林初夏瞧着就是个没什么前途的穷鬼,却依然会为了自己的颜面着想,而用店里最好的东西来招待她。 毕竟,林初夏将成为自己的合作伙伴。在两人谈合作的当下,下林初夏的面子,不就相当于不给她面子?! 店长殷勤地为于老板拉开椅子,又送上柠檬水和樱桃慕斯。 于老板坐下来后,将特意拿在手里的手机放到桌旁,端起杯子,抿了口柠檬水,微笑着说道:“不好意思,临出门时接了几个电话,处理了些急事,来晚了。” 虽如此,但,话里话外,神情举止间,却没有丝毫的歉意。 “是我来早了。”林初夏笑着摇头,并未错过于老板眼底那抹“本就如此”的傲然,心里却波澜不惊,就连脸上的笑容也依然那样明媚灿烂。 早在翻看系统提供的那些和于老板有关的资料时,林初夏就发现了,于老板并不是一个合格的商人。因此,眼下,也并不意外于老板会将她“商业套路”的话当真。 二代嘛,除非家里原本就经商,再不然,本人确实有这方面的天赋,否则,想要成为一个大商人,虽谈不上“难于上青天”,却也真不是那么容易的。 当然,她也不是一个合格的商人。因此,上一世,即便朋友再三邀约,她也没有答应合作办公司。 “于老板,这就是我和你电话里提到的图样,你可以看一下。” 于老板愣了愣,显然也没有料到林初夏竟然是这样一个干脆利落的人。不过,很快,她就将这个想法抛到一旁,对着林初夏笑了笑,接过了这份资料。 不过,她并没有立刻翻看资料,而是用一种很是新奇疑惑的目光打量着林初夏。 许久,发现林初夏在自己的威势下,并没有露出任何地异样,甚至,脸上的笑容还越发明媚灿烂,很有几分“初生牛犊不怕虎”的模样,莫名地,她竟然生出几分欣慰来。 这样的林初夏,和当初的自己是多么地相同啊! 起因:都和男人有关。 中间:彼此之间不择手段,只为了能将对方狠狠地摁下去。 最后:不死不休,任谁来劝,都不管用! 这样一想,于老板看向林初夏的目光,竟也带上了一抹和善、鼓励和期待来。 ——她和王淼淼争斗了几十年,就目前来看,只怕再过几十年,到老到死,也不会分出个先后输赢。 谁让她们从小玩到大,是最了解对方性情习惯的好朋友呢! 至于她们的儿女,为何不延续这样的仇恨? 要知道,“母为子强”,儿女都是她们身上掉下来的一块肉,哪会放任他们置身于这样的恩怨情仇里?更何况,她们所嫁的人家,能由着她们明里暗里地争斗,与其说是看在她们的娘家面子上,倒不如说是因为她们的举动从没“过界”。 但,别忘记了,这世上,还有“滚雪球”效应的说法。 最开始,她们只是单纯地互别苗头。倘若,那个时候,有人能帮着说和一下,也许,她们就能化干戈为玉帛。然而,后面,随着争斗的次数越来越多,到最近,她们已经有些无力负担,隐隐更有一种“要么生,要么死”的不祥预感。 ——看似波澜不惊的海平面下,掩藏着能掀翻巨轮,甚至淹没一整座城市的巨大风浪。 那么,眼下,这个姑娘,可不就是送上门,打破这一切的助力,或者,应该说是“棋子”。 这样想着的同时,于老板也慢悠悠地将图册翻完了。 然后呢? 她就一脸随意地将图册推到一旁,看向林初夏,笑得那叫一个漫不经心:“就这些?” “当然不止。”林初夏回了一抹笑,低头,从包里取出另外一本册子来,推到于老板面前,“这本是我最近几天画出来。” “哦?”于老板挑眉,虽然,早在林初夏和她联络上的时候,她就暗地里派人调查过林初夏,也知道林家铺子里确实卖了好几个月的头花,并且,生意还算不错,但,同时,她查到的还有林初夏和云芳是十多年好朋友这件事。 如此一来,这些所谓的新鲜头饰图样,究竟出自谁手,怕是只有这两人才心知肚明了。 信手翻看着图册的于老板,很快,就又将这个想法抛到一旁去了。总之,不管这件事,谁真谁假,都和她没干系。而,她唯一关心的,也只有…… “多少钱?” 看了几页后,于老板就猛地合上册子,目光灼灼地看着林初夏,一幅“在和林初夏谈妥之前,不愿意再看这些图样,以免极强的记忆力,让她记下这些图样,从而导致林初夏遭受莫大损失”的正人君子样。 实际上呢? 不过是因为粗粗一翻之下,就让她意识到了这本图册的重要性。而,即便她自诩擅长管理情绪,但,就她调查到的消息表明,林初夏也是个奸诈狡猾的人。那么,谁知道,她会不会看着看着,看到兴奋处时,就露出痕迹来。从而被林初夏抓住,在接下来的商谈中“狮子大开口”? 虽然,在电话中,林初夏就说过,要和她合伙开厂,更曾提到过“技术入股”的事情;虽然,在此之前,她对那些投资都抱着一种“不可落于王淼淼之后”的随性态度,不太上心,也确实没赚多少钱。不过,此一时,彼一时,眼下,她的儿女长大了,她这个做母亲的,也该为他们准备些私产了。 林初夏愣住了,虽然,她并没有料到向来很有几分“视金钱如粪土”的于老板,突然间就翻脸了,一幅财大气粗的“霸壕”模样。不过,很快,她就压下心底那些惊疑和伴随而来的怒气,笑着摇头。 “抱歉,这本图册是我的心血,我不打算随便卖掉它。” 第69章 谈崩了 “一千。”于老板佯装没听出林初夏的话外之意,她就是翻脸不认账了,那又如何? 且不说,原本,两人就是口头协议,根本就做不了数,就是那些白纸黑字写好并有法律效应的合同都能撕毁。否则,也就不会有“奸商”这样的说法了。 今儿,她就发发善心,给林初夏这个“初出茅庐不怕虎”的愣头青好好地上一堂课! 于是,在林初夏皱眉,准备出声的时候,于老板又摆摆手,很有魄力地再次加价:“三千。” 林初夏并不意外于老板的选择,虽然,于老板确实没什么经商天赋和头脑,但,都是女人,哪能不懂这些看起来就蛊惑人心,让人恨不得掏空荷包“买买买”的精美头饰,一旦扩大生产并大力推销,在如今这个经济开始腾飞,大众已经开始留意穿着打扮的当下,能占据一个多么庞大的市场,又能赚回多少钱?! “抱歉……” “五千!”于老板再次打断林初夏的话,眉眼间满满的锋锐,更有淡淡的警告和威胁,“小姑娘,五千一本册子,如果你有两本,我就能给你一万。你,可得想好了,这笔钱,对你和你家里人来说,意味着什么……” 说到这儿时,于老板特意顿了顿,给了林初夏充足的思考时间后,才再次补充道:“如果你以后还有这样的册子,直接来找我,每本我都能给你五千,但,你也得保证,每本册子的图样都必需做到精益求精,不能比上一本差。” 若林初夏真是个十来岁的姑娘,遇到这种“一而再,再而三”地被人打断话头,并且,对方话里话外还满满的嫌弃、鄙夷、威胁和警告的情况,指不定就拍案而起,指着对方的鼻子叫骂一通。 然后呢?当然是一拍两散。 而,现在嘛? 林初夏脸上依然挂着淡淡的微笑,看向于老板的眼神依然是那样的澄澈,好似完全听不懂于老板的话意似的,只是单纯地为于老板“翻脸不认账”这件事而困惑不已。 “于老板,我们当初谈的可不是一次性买断,而是用这些图样技术入股。” 顿了顿,在于老板那不悦的神情中,林初夏又慢吞吞地补充道:“听说,王老板准备收购省里最大的头饰厂,并放话说只要有人能提供各类精美头饰图样,将视情况给予最少0.1成,最多3成的股份。” “不知道,我这些图样,王老板会给多少股份?” 话落,林初夏还不忘记拍拍背包,就差没挑明背包里的图样才是大头。而,刚才给于老板的那本图样,不过是九牛一毛,完全不必太过在意。 “你……”于老板气得脸红脖子粗,指着林初夏的手指也颤抖个不停,看向林初夏的目光更是凶残暴戾。 顺风顺水地过了这么多年,她什么时候受过这样的气?尤其,这般下她脸面的,还是一个穷苦的农村人! 对啊,农村人! 她这样身份的人,和一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农村人计较什么?这不是强硬地抬高对方的身价嘛! “呵……”怒到极致时,于老板突然就冷静下来,只觉得刚才的自己竟有些疯魔了,“小姑娘,今儿,我就教你一个道理——人贵自知之明。” 一味地清高孤傲,并不是不可以。可,你也得看,你的身份和家世,配得上这样的形容词吗?否则,到最后,也不过落得一个“心比天高,命比纸薄”的评价! “谢谢于老板的提点。” 林初夏笑了,然而,若有那了解她的人在这儿,就会发现这抹笑并不达眼底。甚至,认真的看,还能发现一闪而逝的决然。 “不过,老话说的好,‘道不同,不相为谋’,我还有些事,就先离开了。” 话落,林初夏就伸手,无视了于老板那青白相间的脸庞,和身上陡然间散发出来的几乎能将面前一切东西都炸成碎沫的怒火,一脸淡然地从绣花钱包里拿出五张钱,放到桌上后,就拿起桌上的图册,挥一挥衣袖,特别潇洒地离开了。 然而,系统却清楚地听到了她内心的哀嚎:五十元钱啊!要做五十朵头花才能赚回来的啊!就这样,不到半小时,就被她花出去了!! 系统差点就被噎住了,许久后,才幽幽一叹:“宿主,你知道吗?在于老板心里那本死亡黑名单上,如果说,王老板排第一的话,那么,你就是当之不让的第二名!” “哦。”林初夏摊手,耸肩,一脸的无奈,“那有什么办法呢?我这人啊,就是吃软不吃硬,谁让她听了好闺蜜的话,特意安排了这么一出呢?” 是的,虽然,于老板并不是一个成功的商人,但,二代嘛,即使心里有着身份和地位赋予的傲然,却也不会在面对和自己生意兴衰休戚相关的“合伙人”时,一幅“尔等凡人,不配品尝美食佳肴,也不配吃残羹剩饭,只配啃些主人家随手丢弃的骨头渣”姿态。 这回,系统难得地好奇了:“宿主,你怎么知道,于老板和闺蜜一大早就到了甜品屋,还躲在暗中观察了你好久?” “废话!” 林初夏翻了个白眼,被于老板和她的闺蜜当成傻子,也就罢了。毕竟,彼此都是陌生人,都会忍不住就将对方往最坏的一方面去想。但,被系统当成傻子,可就忍不了呢! 甜品屋在郊区,而,郊区意味着什么? 地广人稀,环境优美。 与此同时,当然也意味着在不破坏原本环境的前提下,想要穿过隐藏在姹紫嫣红的花丛,那些据说也是从国外特意运回来的鹅卵石铺就的羊肠小道,来到居于正中间的甜品屋,除了步行,不作它想。 这种情况下,在没听到引擎声,而,于老板进来的时候,还带出一股空调房待久了后才具备的凉意,还能猜不到? “不是……宿主,你是怎么感觉到的?我怎么都不知道?” 系统也有些语无伦次了,如果不是知道林初夏确实是个普通人,而,与林初夏绑定的系统也就它一个,它还真会在想不明白的情况下“当机”的。 林初夏虽不知道,在这一刻,系统想到了什么,但,和系统绑定在一起的她,却是敏锐地感知到了由系统身上流露出来的惶恐和惊惧,一瞬间,竟有些不知该如何反应了,只能下意识地说:“我将图册递给她的时候,不小心地碰了下她的手指,冰凉冰凉的。” 系统:“……” …… 第70章 换个人 一个小时后,林初夏再次来到了市中心。 下车后,就直奔商业街上那家装修最奢华的头饰店,并顺利地找到了店主——王老板,也就是云芳唤“王阿姨”的那位。 当然,这位,同时,也是于老板闺蜜王雪晴的堂姐。 一番商业上的互吹套路后,林初夏就干脆利落地将背包里装的四本图册都拿了出来,并笑眯眯地让王老板“验货”。 “验什么?!”王淼淼笑着嗔怪了一句,“连你都信不过,我还能信得过谁?!” 林初夏一幅感动的模样,然而,说出来的话,却带上了几分斩钉截铁的气势。 “那不行,朋友归朋友,生意归生意,哪能因为咱们是朋友,就让你稀里糊涂地收下这些图册,这不是‘杀熟’嘛!” “行行行。”王淼淼无可奈何地应道,然而,手里翻看图册的动作却并没有因此而加快几分。甚至,从林初夏的角度去看,还能看见她眼底一闪而逝的精光。 当然,这并不妨碍她嘴里不时地赞叹出声,偶尔也会抬头,一脸“江山代有才人出”的神情看着林初夏。 半小时后,王淼淼总算看完了全部的图册,然后,将它们叠放在一起,推到了桌角,接着,就敛了脸上的笑容,正襟危坐:“好了,现在,我们来谈谈分成。” “不是在电话里就谈好了吗?” 林初夏漫不经心地反问,瞟了眼桌角那四本图册。 乍眼望去,这四本图册放置得很是随心所欲,给人一种任谁都能轻易就拿走或抢走的感觉。但,事实上呢? 如果,真有人生出这样的念头,只怕,一试之下,就能被人当场捉个正着,然后,就只能一脸悲怆又无奈地唱一首“铁窗泪”了。 “太少了。”王淼淼一本正经地说道,仿佛最开始只打算参照云芳的情况给林初夏一成分红,而在电话中和林初夏争执了好几个小时的那个人,并非她本人似的,更仿佛和林初夏谈好的三成分红,也都是林初夏做的一个噩梦。 “我给你四成分红,再加一成原始股,但,你必需答应我一件事。” “什么事?” 坦白说,林初夏并不意外王淼淼会做出这样一个决定。 毕竟,任何时代,人才难求啊!尤其,像她这样虽没什么名气,但,只要有眼睛有脑袋的人,都能感觉到她在不久远的未来,将“一鸣惊人、一飞冲天”的气场。 这种情况下,不生出拉拢的想法,那就不是一个合格的商人了。 唯一超出林初夏预料之外的,就是在两人第一次见面的情况下,王淼淼就做出了这样的决定。 由此,也可推论,这些年来,王淼淼和于老板之间的“平衡”状态,只怕,并非于老板有多大的能耐,而是王淼淼因为彼此家世地位和姻亲关系等缘由,在很多情况下都“放水”了。 ——只能说,两人并没有彻底撕破脸皮,真正地不死不休! 不过,下一刻,林初夏就收回了这个想法。 只因,王淼淼眼角含笑,嘴里说出来的话,却带上了几分冷意:“我知道,你在来找我之前去找过于美霞,我不管你们之间是怎样谈的,也不管你们为什么没谈拢,我只有一个要求:我想做独家生意。” 王淼淼嘴里的于美霞,正是和闺蜜一起联手导演了一出大戏,想要逼林初夏就犯,却被林初夏干脆利落拒绝地那位于老板。 “我可以保证,你的父母和家人,都不会被于美霞打扰。” 至于林初夏本人? 王淼淼并没有说,虽然,她和林初夏也是头一次见面,在此之前,也就通过几次电话,但,以她经商多年练就出来的眼历劲儿,却可以肯定:林初夏这个姑娘,看起来娇小软萌,其实,并不是随便谁都能捏上一把的软柿子。 她可不是于美霞,被家里人宠出个“唯我独尊”的性子,看谁都觉得对方应该跪舔她,就连跨入商圈后,被人明里暗里“坑”了无数次后,也依然没有任何的改变。 “云芳那儿……”说到这儿时,王淼淼难得地皱眉思索了片刻,才狠狠心,补充道,“我会跟小娟说清楚的。” 王淼淼嘴里的“小娟”,不仅是她的闺蜜,也是徐建军的小姑。 云芳正是走了这条路,才能轻易就找上王淼淼这位本省甚至全国都很有几分名望的女强人,卖出那些所谓“耗费无数心血和精力,才设计出来的未来将风靡全国甚至全球的精美头饰图样”。 “好。”林初夏虽有些意外,接触下来,王淼淼竟然并非自己想象中的“玩票”性质,但,这又有什么关系呢? 总归,王淼淼是一个纯粹的商人,二代的身份,就会是锦上添花,于王淼淼本人,甚至于她,都有着莫大的利宜。旁的,就没必要考虑那么多了,不是嘛? …… 在林初夏坐上回家的大巴车后,被迫围观林初夏与于美霞争锋,又与王淼淼商业套路的系统,在沉默了许久后,终于忍不住地摇头感慨:“宿主,你这算不算‘借刀杀人?’” 林初夏:“你想多了。” 系统“呵呵”两声,发了个“你当我傻”的表情包给林初夏。 虽然,它只是一个系统,但,这并不代表它就不明白王淼淼和林初夏两人之间那番隐讳的交流试探下,所代表的云芳的结局! …… 如果说,上车的时候,还艳阳高照,那么,下车的时候,就已然是夕阳落山,华灯初上的景色了。 对此,自上车后就蜷缩成一坨,继续补眠的林初夏没有丝毫的意外,一脸的坦然。仿佛一个多月前,每去一趟市里,回来后就会在脑海里和系统喋喋不休,抱怨个不停,一幅“林祥嫂”附身的那个人,并非她本人似的。 当然,这并不妨碍她又一次在脑海里和系统感慨:“统啊,人的习惯,真是可怕!” 系统:“……你的母亲等了你很久,又一次热好了饭。你再不进屋,继续站在屋外对天感慨,一幅迎风落泪的悲怆哀凄模样。你觉得,她会不会又气又急地冲上前,揪着你的耳朵,将你拽回家,然后,就是一通喋喋不休的抱怨?” “统啊,你这是羡慕呢?还是羡慕呢?” 林初夏伸了个懒腰,又深呼吸了好几次,由着到了夜晚后,却依然带着几分热意的暖风,将身体里的最后一丝困意带走。然后,没有理会系统再次发来的“不想和你说话”表情包,迈着稳健的步子,走到了屋内。 第71章 大力士 “妈,我回来啦!” “回来啦?快,饭好了,趁热吃。” 邓秀珍迎上前来,不由分说地接过林初夏手里的包,却一时不察,竟被手里那笨重的包带得身体一个趔趄,脸上也浮现一抹惊诧。 这包,得有二十斤了吧?结果呢?林初夏背着它,竟一幅什么都没装的云淡风轻模样。 虽说,林初夏不是什么“手无缚鸡之力”的弱书生,但,别忘记了,林家没有地,林初夏从小到大都没做过农活,那么,在什么样的情况下,才能练出这样大的力气? “妈,我来就行了。” 林初夏嘴角抽了抽,伸手就想拽回包。 难不成,让她告诉邓秀珍,其实,她以前也是个弱鸡,拎个三五斤的东西,爬个三五层楼就气喘吁吁。只是,自从重生后,这幅身体就莫名点亮了“大力士”的技能? 当然,这也正是那段时间,她敢每次去市里都拎回两个硕大又笨重编织袋的缘由。 虽然,大件行李能放到大巴车顶上。而,以她“舌灿莲花”的技能和“见人三分笑”的热络姿态,别说五十斤的东西,就是五百斤的东西,也都能拜托一同乘车的人帮忙拎到车顶去。但,从商场到车站这一路搭乘的公交车,车顶上却是没有放行李的地方,而是需要自己拖拽到车里的。 这种情况下,没点力气,不仅会让人嫌弃,还会带累自己。 除此之外,前不久,她跟系统贷款一万星币买下的“初级基因液”,也在悄无声息中改变着身体。 这一点,由她以前拎着二十来斤重的东西,虽不需要走一步就歇三步,却也必需过个十来二十分钟就歇息一下,而,现在呢?却是背着个这么笨重的包离开图书馆,频繁地转车,见了于美霞又见王淼淼,也都有种“空无一物”的感觉中就能够瞧出来。 想必,再过不久,她就能一手拎起五十斤重的东西也“脸不红,心不跳”,一幅悠哉游哉的模样了。 在林初夏伸手,想要再将包拿回去时,邓秀珍却连连挥手,示意林初夏赶快去吃饭,自个儿拎着沉重的包,好几次想要伸手打开,看看里面除了林初夏每次去市里必买的辅导书和练习册外,有没有林初夏和于老板谈好后拟定的合同。 犹豫了好大一会儿后,邓秀珍还是按下满腹的焦急和担忧,仔细又慎重地将包放好后,就又坐到了电视机前。 然而,林初夏不需要特意抬头,都能察觉到邓秀珍的心思并不在电视上。 ——并非眼下,坐在椅子里的邓秀珍一脸茫然,双眼无神,拿着遥控器的手许久都没有按下去,就连广告也都看得“津津有味”,不像以前那样皱眉抱怨,毫不犹豫地换台。而是因为前世今生两辈子加起来,再没有第二个人如林初夏这般了解邓秀珍那逮着点芝麻绿豆大小的事,就唠叨个不停的“婆妈”性子下,掩藏起来的直白和单纯。 不过,即使如此,林初夏也并没有加快速度,依然秉承“细嚼慢咽”的原则,慢吞吞地喝完汤,暖了胃,垫了肚子后,再慢吞吞地吃起饭来。 十五分钟后,林初夏才放下碗筷,从口袋里拿出手帕,就见原本坐在一旁“沉迷”电视剧情的邓秀珍,跟被人突然从后面拍了下肩膀似的,猛地跳起来,窜到桌旁。 “初夏,锅里烧了水,你坐会儿,就去洗澡睡觉……” 嘴里念叨的同时,邓秀珍也不由分说地收拾好碗筷,走到厨房里。 很快,“哗哗”的水声,就从敞开的厨房门,清楚地传到了林初夏的耳里。 正微眯着双眼,准备擦完嘴,就摩挲着饱饱的肚子,躺在椅子里,好生地享受一番这种“吃饱喝足”后独有的悠哉惬意感觉的林初夏:“……”妈啊,我的亲妈啊,你知道,你的这番动作,已经将你心里的想法全部出卖了吗? 于是,等到邓秀珍洗涮好碗筷,回到客厅时,就见“吃饱喝足”的林初夏虽然强打起精神,却从骨头缝里流露出几分疲惫和倦怠的模样。 邓秀珍迟疑了下,虽然,心跟被猫抓似的,恨不能立刻就从林初夏嘴里探听到消息。但,最终,还是本着“身体是革命本钱”的缘由,而将心里不停往外冒的好奇和担忧等情绪掐灭。 “初夏,时间不早了,你先回屋休息。” “妈,我没事。”林初夏抬手,轻拍脸颊,让自己那有些混沌的大脑恢复了几分清明后,才叹气道,“妈,我跟你说,我今天可辛苦了……” 是的,和以往瞒着家人的做法不同,这次,林初夏不仅将自己今天和于美霞、王淼淼这两位的见面细节讲了个清楚,还附带上了对这两位在见到自己后,言谈举止间流露出来的信息猜测。 ——看似普通寻常的谈话中,暗藏几分不见血的厮杀,真可谓处处刀光剑影,步步阴谋诡计。 而,这,就是商场。 一个比“红刀子进白刀子出”的战场,还要可怕恐怖几分的商场。 毕竟,战场里嘛?要么生,要么死,不拼一把,就只能认命。 而,商场里?想认命,都不是那么容易的。那些真正奸诈狡猾的人,多的是将人折腾得“生不如死”,到头来,却还能将自己轻轻松松摘出去,给人一种不沾血腥杀戮、善良诚信感觉的手段。 “初夏……” 邓秀珍脸色变了,拽着林初夏胳膊的手不由自主地用力,嘴唇张张合合,想说些什么,然而,那些抱怨、担忧和愤怒的话,到了嘴旁,却又被她生生咽了回去,只是心里又气又急,又恼又悔。 她早该知道,这样大的事情,谁家不是大人出面商谈?随意交到小孩子手上,这不仅会让对方觉得自家看不起人,还会让对方觉得自家没有能耐人了,竟然只能派出小孩子来和他们商谈大事,觉得自家是他们案板上的鱼肉,能任由他们随意处置了…… “妈,来,跟着我,深呼吸……” 林初夏也没料到,这一个多月来,被她每天灌输各类“商战”残酷又血腥事例,早已由最初的震惊、茫然、惶恐,到后面的坦荡、淡然,偶尔更能和自己就某件事争辩许久的邓秀珍,在此刻,竟然会露出这样无助绝望的神情来。 虽不知邓秀珍又“脑补”了些什么,但,眼下,林初夏还真顾不上去琢磨其它的,顺势反拽住邓秀珍的胳膊,轻抚邓秀珍的后背:“吸气……吐气……” 第72章 被压迫的林小弟 许久后,邓秀珍脸上浮现一抹血色,就连抖如筛糠的身体也都恢复了,端着林初夏递来的杯子,喝了好几口热水,将林初夏刚才说的话又在脑海里过了一遍后,才叹气道:“初夏,那位王老板,真是这么说的?” 林初夏眨眨眼,很快,就明白了邓秀珍的话意,更明白了邓秀珍的顾虑。一瞬间,竟不知该仰天长啸,还是该捶地大笑。总之,这一刻,她脸上的神情特别地复杂难辨,连特意从论坛里退出来,暗搓搓围观了这一幕的系统,都想给她点上几大排的蜡。 “妈,你放心,于老板不会对我们家出手的。” 眼见,邓秀珍依然一脸的担忧和犹疑,并不相信她的话,林初夏无奈地摊手,耸肩,只能再一次地开了自嘲的模式。 “妈,她们和我们不是同一个阶层的人……说句不好听的,我们这样的普通人,连给她们提鞋的资格都没有。如果她们真想对我们出手,不需要她们说话,也不需要她们眼神示意,就有擅长揣摩她们心思的人,毫不犹豫地对我们出手了。” 邓秀珍的嘴唇抿成一条直线,拿着杯子的手也因为用力过度,而泛出可怖的青白之色:“……”那不是更可怕了吗?只要她们想,就能像捏死一只蚂蚁那样,轻轻松松就捏死我们了啊! 林初夏更想叹气了,以前,她怎么没发现邓秀珍是这样一个胆怯又爱“脑补”的人呢? 然而,这是自己的亲妈,所以,她除了再次慎重地强调一次,给亲妈吃枚定心丸,还能怎么办呢? “妈,你放心,就算于老板想要对我们出手,也要先过了王老板那一关,才行。” “你不是说,云芳的男朋友,那叫什么建军的小姑,和王老板是很好的朋友吗?” 邓秀珍只觉得,林初夏还是太年轻,才会太过想当然! 老人常说“帮理不帮亲”,但,事实上,又有几人能做到?最后,还是不因为许多原因,出现“帮亲不帮理”的情况! 林初夏无奈地抚额,好嘛,找到源头了! “妈,其实,她们只是普通朋友。” 只不过,到了徐建军的小姑嘴里,就变成了“好朋友”。 这样的操作,类似于后世娱乐圈里所谓的“蹭热度”,而,圈子里的人也都心里门儿清,不过,却没几个人会特意戳穿。尤其,不到彻底撕破脸皮,老死不相往来的那种程度,也不会对外放出这样的风声。 如此一来,可不就更加方便徐建军的小姑,不,应该说是云芳“狐假虎威”了? “就是那种……” 林初夏顿了顿,结合最近一段时间里邓秀珍经常看的古装片,重新组织了下语言。 “我这么说吧,打个比方,于老板和王老板是知府家的千金,徐建军小姑就是镇长家的千金。但,知府千金们组成的圈子,最多捎带上知县家的千金一起玩,却绝不会带上镇长家的千金。” “不过,镇长家的千金也是二代,所以,她们难免在一些宴会里碰到。如果彼此都觉得对方有眼缘,说话做事都合心意,就会成为好朋友。再次一些的,就是成为见面后能叫得出对方名字,也知道对方一些做事习惯,却没什么深交的普通朋友。” 都解释到这份上了,邓秀珍哪能不明白? 只是,等她从头再捋了一遍后,就越发地茫然困惑了:“那她这样……就不怕被人拆穿吗?”到时候,得多尴尬难堪啊! “妈,徐书记的老婆是县小学教导主任,大妹婿是X局科长,小妹婿家里开了服装饰品厂……” 而,自古以来,“姻亲”这种关系,说牢靠,也确实牢靠,说不牢靠,也确实不牢靠,单看双方如何操作经营。 但,不管怎么说,在这种“姻亲”关系几乎遍布全县的情况下,哪怕王淼淼知道徐建军的小姑在“碰瓷”,在对方的行为没有恶劣到越界的情况下,她还是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 “哦……对对,你跟我说过的,瞧我这记性!”邓秀珍点头,一脸的恍然,那颗提到嗓子眼的心,也终于落回原地,就连一直紧绷的身体,也终于恢复原样,嘴里却忍不住地呢喃道,“怪不得……” …… 第二天,早上,六点整,林初夏准时醒来。 花了五分钟时间穿衣洗漱后,她就敲响了林浩宇的房门:“宇儿,起床了!” 床上的林浩宇皱皱眉,扁扁嘴,翻个身,手一伸,就将被子罩住了自己。在发现并没能隔绝那无处不在的喧嚣吵闹声,就又像个蠕动的毛毛虫,一点点地挪到了最中间,才缓了眉头,放松神情,继续和周公下棋起来。 林初夏挑眉,敲门,不,应该说是砸门的动作越来越大,嘴里也威胁道:“林浩宇,给你一分钟,如果一分钟后,你还没起床,呵……” 阴恻恻的笑容,顺着门缝钻了进去,很快,就蔓延开来。 林浩宇只觉得一股瘆人的寒意,从脚板心直窜脑门,身体激淋淋地打了个寒战,瞬间就从美梦中惊醒。 ——刚才,那是谁?声音有些熟悉……好像…… “卧槽!”林浩宇忍不住爆粗了,一个鲤鱼打挺,就蹦到了地板上。接着,又跟阵风似的,窜到了门边,一边换衣服,一边冲外面喊道:“姐,我起来了,你再等我两分钟,马上就好!” 谁能想得到,以前,一放假,就跟人玩耍打闹到晚上十点才回家,之后就又看连环画电视熬夜到凌晨两三点,赖床到中午12点的他,有朝一日,竟然也变成了“早睡早起”的乖宝宝呢? 还是那种以前他不屑一顾,每天十点准时睡觉,早上六点起床锻炼身体,上午做作业,下午刷试卷,晚上看时事新闻,睡觉前还要在脑海里回忆下当天所学知识的勤奋型“笨鸟”呢? 而,这一切,因为谁? 除了“恶霸”林初夏,还能是谁! 想起这段时间里,林初夏收拾人的那些“恶劣”手段,林浩宇就忍不住露出一抹苦笑来,手里的动作又加快了几分。 罚抄书,很正常吧?但,见过“蹲马步式”地抄书吗? 背课文,刷试卷这些,也很正常吧?但,见过一边做这些,一边还要“巴拉巴拉”地说自己哪些地方理解错误,为什么会出错,以后怎样预防和改正,如果做不到就心甘情愿地受什么样的处罚吗? …… 如果是这些,也还算不了什么。 毕竟,林浩宇自认,他也是一个有着多年和家长老师丰富斗争经验的“老油条”了。但,如果,在体罚的同时,还加上奖励呢?而,那些奖励,要么就是钱,要么就是衣服,偏偏,不论哪一样,都戳中他的软肋,让他没法拒绝呢? 可以这样说,这段时间里,林浩宇是真正地过上了“痛并快乐着”的日子。 第73章 学渣也是可以逆袭的 两分钟后,穿了件白色海魂衫,下面搭了条蓝色短裤,脚上穿了双白球鞋的林浩宇,就甩着沾了水后,显得特别顺滑的头发,跟只滑溜的鱼儿一样,窜到了林初夏面前。 此刻的林浩宇一脸的兴奋和得瑟,眼角眉梢间也是满满的骄傲和张扬。如果给他装上一条尾巴,眼下,肯定也翘到了天上去。 “姐,昨天,你跟云芳坐的同趟车去市里吧?我跟你说,中午的时候,她就又气呼呼地回来了……嗷……” “姐,你干啥打我?” 林浩宇扁着嘴,有些不乐意了。 要知道,这些消息,可是他特意安排了小弟们盯梢,才探出来的。而,养小弟也不是那么简单的,不仅要花费很多心血和精力,还得花大量的钱和时间去维护自己在他们心中那独一无二的“老大”地位。 他为了谁?还不是林初夏! 结果,林初夏不仅不感激,更不体谅他的辛苦,反还用一种“你这样地爱八卦,真没投错胎”的怀疑又审视的目光瞅着他。 “你说呢?”林初夏眯了眯眼,将手指捏得“咯吱”作响,“说吧,昨儿,你去哪里玩了?什么时候回来的?又是什么时候睡觉的?” “去了趟老家,看看爷爷和二爷,顺便辅导轩儿、虎儿、波儿……做作业。” 林浩宇挺胸抬头,一点也不心虚,却不知道,他那左右飘忽的眼神,和不由自主对手指的动作,早就将他出卖了个干净。 这一长串二十来号人的名字,有一个共同点——都是学渣。 唯一的区别,就是考试成绩在个位数,还是在十位数徘徊。 林初夏的嘴角抽了抽,忍了又忍,才没忍住拿怀疑和鄙夷的目光瞅林浩宇。 真当她不知道,林浩宇是怀着一种什么样的炫耀又得瑟的心态,跑去老家找林浩轩等人的? 虽说,林家并不是学渣扎推的家族,但,不得不说,林家每一代五六十来号人中,也就那么三四个学霸。而,这些学霸,一般出在林爷爷这一支。 如果说,林爷爷那一代,出了个林二爷;林父那一代,出了个林爱国;林初夏这一代,也就出了个林初夏,那么,眼下,就又要再加上林浩宇啦! 每个人,生来就不愿意当学渣,林浩宇也不例外。 只不过,以前,他确实是没办法,只能忍受“学渣”这两个字烙刻在自己身上,然后,和同样是学渣的林家其它人抱团取暖。而,现在嘛?他终于有了推翻这个称号的机会了,哪能不跑到学渣堆里去炫耀得瑟一番呢? “不错,继续努力。” 林初夏将到喉的“别装X,会遭雷劈”似的劝说话咽下肚,拍了拍林浩宇的肩膀,决定让血淋淋又残酷的现实教会林浩宇这个“真理”。 至于,林浩宇的心脏,会不会跟玻璃一样脆弱易碎?被打碎后,会不会钻了“牛角尖”? 林初夏完全不担心,毕竟,男人嘛,就该摔摔打打地长大,哪能像温室里的花朵一样娇养呢? 当然,最最重要的是,她有系统提供的来自于星际最全面的“熊孩子”改造秘籍在手,又有系统的实时监测帮助,能第一时间就察觉到林浩宇身上的变化,从而及时纠正改造计划。 那么,眼下,就又到了该给奖励的时候了:“想要新衣服,还是新书包?再或者,其它的文具?” …… 当然,林初夏还没那么丧心病狂,因此,她嘴里说的“文具”,并非笔墨这些,而是用来装这些东西的袋子或书签等——不论设计,抑或是做工,都在古朴中带出一丝低调奢华感,即使是外行人瞧了,都能清楚地感知到价格不菲的手工作品。 ——再努力一把,就能成为艺术品的那种。 当然,这儿说的“艺术品”,并非林初夏“王婆卖瓜,自卖自夸”式的自吹自擂,也不是林家人因为需要仰仗林初夏提供的那些头饰点子赚钱贴补家用,以及这些年来林初夏展露出来的各方面的聪明才智出现的一种“无脑吹”举动,而是来源于林爱国那些很有能耐的同事朋友们的感慨和赞叹。 虽然,这些夸赞的话,难免有几分“互吹”的套路感。但,不得不说,林初夏确实有这方面的天赋,否则,也不会成为“心灵手巧”系统的宿主,更不可能在系统的帮助下,短短几个月时间里,就取得了不错的成绩。 “我……”林浩宇张了张嘴,再一次出现“选择困难”的症状,看向林初夏的目光里也带上了一抹连他自己都没察觉到的期盼和恳求。 “我今天出门一趟,又有了些新灵感……” 亲自将林浩宇推到这般左右为难境地的林初夏笑眯了眼,嘴里说着带上了几分“蛊惑”意味的话,心里却忍不住感慨:果然,还是小孩子啊!毕竟,大人嘛,往往都是全要呢! “姐,我能这次要文具,下次要衣服吗?”林浩宇闭着双眼,在心里给自己加油,一鼓作气地说了出来,却是不敢和林初夏正面相对,就怕看见林初夏脸上的不赞同。 然而,出乎林浩宇预料之外,林初夏竟干脆利落地应了下来:“行啊!” 林浩宇:“……”怎么还是觉得有些不对劲? …… “宿主,你为什么要鼓励你弟,而不给予批评。你们人类不是常说谦虚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吗?你就不怕他变得跟你爸一样爱显摆,逢人就得瑟,沉不下心去学习思考,到头来,就成为让人扼腕和叹息的又一个‘小时济济,大时了了’的范例?” “不怕。”林初夏一脸的自信,有她在,哪会让林浩宇沦落到那般境地?当然,最重要的是,“统啊,你知道,我们人类都讲究一个‘邻里乡亲,互帮互助’吗?” 同宗兄弟姐妹间更是如此,否则,一口“喝水忘了挖井人的白眼狼”大锅,就能扣到身上来。 而,一个大佬能带飞两三个小弟,但能带飞一群小弟吗?尤其,这群小弟还拖家带口。 这种情况下,可不就得分而化之。目前,对林初夏来说,最简单便捷的法子,就是通过林浩宇的成功来刺激林家其它人。 ——连林浩宇这个学渣都能逆袭成为学霸了,他们又为什么不可以?! 任何时代,知识都是改变命运的最快途径。只有更多的林家人认识到这一点,才会让他们在以后的生活中身体力行地坚持下来。 第74章 由两袋豆奶引起的(1) 第二天,林爷爷又送来了一背篓的玉米面、黄瓜、番茄和南瓜。除此之外,就是林初夏之前无意中跟林爷爷说过的那些邮票。 “哇哦……”林初夏欢呼一声,从林爷爷手里接过几十张从信封上剪下来,又经过泡水等初步处理,显得平平整整,看起来就跟新买的一般无二的邮票,埋头就翻看起来,嘴里还不忘记念叨,“这几张,这几张,我都没有……这张和我上次的是一套的……” 第一次见到林初夏这般疯魔状态的林浩宇:“……” 虽然已经不是第一次见,却依然没办法习以为常的邓秀珍:“……” 到是林爷爷,因为自己的一番心血得到了林初夏实际行动的回报,而忍不住笑眯了眼,端着林初夏奉上的茶水,喝了几口后,才在林初夏的脸上褪去了兴奋和激动,恢复到平日里的冷静淡然后,道:“这些邮票,大部分是你二爷翻箱倒柜找出来的。” “那也是因为爷爷你跟二爷说过了,二爷才会特意找出来呀!所以,还是要谢谢爷爷你啦!!”林初夏眉眼弯弯,说出来的话,任谁见了,都能知道确实发自肺腑。 以林二爷“铁公鸡”的性情来说,前世今生,也就林爷爷才能从他那儿挖出点东西来,换了林家任何人,都只能眼睁睁看着林二爷像只仓鼠一样,拼命地往自己窝里囤东西,哪怕儿孙辈的孩子饿得面黄皮包瘦,也不会生出多少同情和怜悯之心。最多,就是在儿孙辈们签下借据后,看实际情况借出一定的钱财粮食。 “咳咳……”林爷爷轻咳几声,难得的有些不好意思,顺势岔开话题,“我听说,你们这届考生,有些已经收到录取通知书了,你的呢?还没收到吗?” 瞅瞅,这,就是偏僻小乡的信息传递速度,一点也不逊色于后世科技信息大爆炸情况下,各种信息的网络和通讯的即时传递! 对此,早在云芳拿到录取通知书,并且,特意挑了个最合适的时机,跑到自己面前炫耀的那刻起,林初夏就已经有所准备。因此,眼下,听到爷爷的询问,她没有任何的诧异,只是将之前拿来应付林爱国的话又重复了一遍。 当然,对着林爱国,林初夏不耐烦解释那么多,甚至,还有意无意地戳了林爱国的心窝子。而,对着林爷爷,林初夏却是耐心又仔细地解释起来,间或“摆事实,讲道理”,务必让林爷爷明白这其中的道道。 这一幕,落到邓秀珍和林浩宇眼里,却又让他们“脑补”了许多东西,看向林初夏的目光也带上了几分诡异。 对此,林初夏毫不犹豫地漠视了。 只因,眼下,她正致力于不露痕迹地在林爷爷心里烙下“中专中师的委培,没什么读的必要,最可怕的莫过于花了大钱,读出来后,却连个分配工作的机会都捞不着,那才是‘竹篮子打水一场空’”的理念,为自己往后抛出“读高中,考大学”的想法做奠基。 一番畅谈后,有些口干舌燥的林初夏,挑了几根嫩嫩的黄瓜,又挑了几个熟透的番茄,拿到水笼头下冲洗干净后,将沾过水后,显得特别鲜嫩可口,让人忍不住就想咬一口的番茄放到茶几桌上,顺手递了一根黄瓜给埋头写着试卷的林浩宇,同样埋头做着头花的邓秀珍,和笑眯眯看着自己,连连摆手的林爷爷,自己则拿起最后一根,“咯吱咯吱”地咬了起来。 “爷爷,还是你种的菜好吃,新鲜、营养又美味……你不知道,前几天我和宇儿又去了趟市里,中午特意挑了家口碑不错,人也很多的饭馆,还点了好几道招牌菜,结果,花了那么多钱,吃的那叫什么啊!满嘴的调料味,没一点新鲜蔬菜的味道……我这人,虽然吃不出食材的新鲜好坏,却不代表我不知道这里面的猫腻啊……” “我听说,很多饭店之所以每道菜都放很多作料,并不是想利用这些作料来催发蔬菜的味道,让人闻起来香喷喷,吃在嘴里回味无穷,诱惑得人赞不绝口,一来再来。而是因为那些蔬菜鱼肉蛋之类的原材料并不那么新鲜,加多了作料后,连厨师都吃不出来其中的区别,就更不用说我们这些普通人了……” “外面的东西都不太干净,以后少在外面吃饭。”林爷爷并不擅长安慰人,但,这并不代表他就想不出解决的办法,“我已经跟人说好了,等过段时间,他们就会将自留地里的菜卖给我,到时候,我将它们晒成菜干,让你妈做些拌饭酱带到学校里慢慢吃。” “爷爷,你这法子好!”林初夏竖着大拇指,“你不知道,食堂里的菜有多难吃,都是用水煮出来的……土豆不削皮,菜没洗干净,吃到沙子、石头和虫子都是小事,最可怕的就是馒头放一晚上,第二天,就能将地板砸出个坑来……” “以后,我给你钱,你去外面吃小炒。”林爷爷琢磨着,回去后,就从老二那儿讹点钱出来,不求成百上千,但求每个月能给林初夏五十左右的生活费,就很好了。剩下的,就需要他这儿努力侍弄好地,再多养几只小猪崽,卖菜卖猪赚来的钱…… “爷爷,这哪成!”林初夏摇头摆手,毫不犹豫地拒绝了林爷爷的安排,“上次,我去省城买东西,跟你借的钱,都还没还你,哪能再拿你的钱呢!再说了,你年纪大了,身上也必需揣些钱,这样不仅你安心,我们这些做晚辈的,在外面也能放下心来。” “对了,爷爷,这是我昨天去市里买的豆奶,你拿两袋回去,你和二爷一人一袋,每天喝一小包,能补充身体必需的营养……” 林初夏印象中,上一世,林爷爷就因为在地上摔了一跤,然后去世了。当时,她在外地,不能立刻回到家,后面,打探到的消息也都是些含糊不清的。 但,不论什么样的原因,对于一个八十来岁,依然健步如飞,却居住在农村,从小到大吃了很多苦,平日里也养成了个节俭性子的老人家来说,大体离不开“骨质疏松”这个原因。 ~~大年初一,加一更~~ 第75章 由两袋豆奶引起的(2) “这些补身体的东西,你吃就行了……”林爷爷将两袋豆奶又推了回去,“初夏,你要学习,还要写稿,用脑多,更应该吃这些东西。我们这些老人家,就没必要了。” 国人向来如此,尤其,为人父母长辈者,更是宁愿苦着自己,饿着自己,累着自己,承受一切艰苦磨难,也要如同一株苍天林树,又如天空里飞翔的鹰一般,将自己的儿女庇护在身后。 “爷爷,我也有呢!”对此,早有准备的林初夏,指了指茶几下面一字排开,约摸六七袋的豆奶,笑眯眯地做出安排,“家里每个人,包括爸妈他们,每天都喝一小包!” …… 林爷爷的嘴唇动了动,想说些什么,但,对着笑得比外面阳光还要明媚灿烂,没有一点阴霾的林初夏,却又不知该从何说起。末了,只能抬头看向坐在缝纫机前,将缝纫机踩得“嗒嗒嗒”作响,佯装没听到这番对话的邓秀珍。 “小邓,这……” “爸,初夏说了给你,你就拿回去吧!”邓秀珍头也不抬地说道,心里却还是有几分埋怨和恼怒,不仅仅是林初夏这送豆奶,却没提前说一声的举动,也因为林爷爷这种当着自家儿女的面,就“征求”意见的做法。 这算什么? 自己这个做儿媳的不孝顺?在外人不知道的情况下,虐待了老人,连自家儿女都看不下去了,所以,悄悄地准备了营养品? 林爷爷看着桌上的两袋豆奶,心里默默地叹了口气。 真当他没听出邓秀珍话里话外的抱怨?只不过,他这个做公公的,哪好意思跟儿媳妇计较这些?再说了,男子汉,大丈夫,跟个女人计较些家长里短的事情,就算自家人都口风特别紧,不会传出去,他也过不了自己心里那一关啊! 没有点亮“读心术”技能的林初夏,并不知道邓秀珍心里那些复杂又纠结的想法,只是下意识地觉得这段时间里,每天给邓秀珍的各类“安利”“洗脑”包又失败了! 然而,眼下,却不能继续任由这样尴尬的气氛继续持续下去了。因此,林初夏轻拍自己额头,一脸的懊恼,“瞧我……爷爷,这是我昨天去市里的时候,我妈特意给钱,让我买回来给大家一起喝的……” “爷爷,我妈这人,就是嘴硬心软。你不知道,她经常跟我和宇儿说你这些年的不容易,让我们长大了后,要好好孝顺你……” 林爷爷抬头,看了看因为“说错话”而一脸郁闷和抓狂的林初夏,再看了看依然沉浸在做头花带来的快乐中,很有几分不可自拔感觉的邓秀珍,最后,才将目光移向看似埋头刷试卷,实际上,耳朵却竖得高高的,生怕错过任何一句关键字词的林浩宇,心里又默默地,默默地叹了口气。 ——他这大儿媳啊,刚刚嫁进林家的时候,被人撺掇着闹分家,在村里得了个“自私”的评价,失了名声,却让幕后者得了丰盛的利益。只怕,到现在,都没仔细去琢磨过这件事的前因后果。以至于,眼下,都四十好几的人了,还没学会“喜怒不形于色”! …… 一个小时的路程,被心急的林爷爷,缩短到了半小时。 而,知道林爷爷今天出门送蔬菜瓜果的林二爷,又一次泡好了茶,坐在厅里候着林爷爷。待听到熟悉的脚步声后,林二爷才抬手,将收音机的音量调小了一些。 林爷爷小心翼翼地提着背篓,到桌前坐下来后,连口水都没喝,就从背篓里翻出一摞报纸和两袋豆奶,将其中一袋豆奶推到林二爷面前,脸上就浮现浓浓的欣慰和炫耀。 “瞅瞅,初夏昨儿去市里,特意给我们买的豆奶。初夏说了,让我们每天喝一杯,补充营养,等喝完了,她再买新的给我们。以后,我们每天喝的豆奶,她都包了!” 啥?这是邓秀珍给的钱? 让他相信邓秀珍这种做事莽撞,很有几分“顾头不顾尾”的人,会明白“人情往来”这四个字的真谛,并能心无芥蒂地做到这一点,那还真不如让他相信“太阳打西边出来”! 不过,自古以来,就有“不聋不哑,不做家翁”的说法,因此,当时,他确实是接受了林初夏的说法。而,现在嘛?在自家弟弟面前,那当然是有什么就说什么,完全没必要给邓秀珍遮掩一二。 并非抛弃“家和万事兴”的想法,特意来挑事,而是因为自家弟弟是林家这三代最最聪明的人,哪怕林初夏,也不敌他一根小指头。 “不就一包豆奶,才值几个钱,就让你高兴成这样?”又被戴了顶“高帽”,却不自知的林二爷撇撇嘴,只觉得自家大哥还真是脑子进水了,才会做出这等赔本的买卖来,“你送出去的那些蔬菜瓜果,拿去卖钱,都可以买上几十包豆奶了!” “这哪一样?!”林爷爷瞪了自家二弟一眼,“这是初夏的一片孝心,哪里能和钱相提并论?” “都是用钱买的,有什么不一样?”林二爷小声地嘀咕了一句,却也不打算再继续和自家大哥争执下去了。毕竟,两个人都是固执认死理的,一味地争执,到最后,难免伤了兄弟感情。 于是,他就低头,扒拉着被摆放在一旁的报纸,以一种看似随意,实则也有几分紧张期盼的神情,问道:“这些报纸上面,都有初夏的稿件?” “可不?!”提到这事,林爷爷就忍不住挺胸抬头,再次侃侃而谈,或者,应该说是“洗脑”起自家弟弟来,“我跟你说,初夏这丫头,真不知道那脑袋是咋长的,我们老林家这么多儿孙中,就出了她这么一个文人,放以前,这都是考状元的料子……” …… 直到,林爷爷带着林初夏特意挑捡出来,有她发表稿件的报纸,和林初夏特意准备的两袋豆奶粉离开后,林浩宇依然沉浸在“我是谁?我在哪里?我要做什么?”的茫然懵圈中,完全没办法回过神来。 第76章 公报私仇?不! 至于邓秀珍嘛? 虽然,这两个月来,她经常和林初夏待在一起,早已习惯了林初夏“想一套,做一套”的雷厉风行的做事风格,但,别忘记了,刚才,林初夏可是一言不合,就送出了两袋豆奶! 即使,最后,林初夏还特意做了一番“描补”,但,有用吗?就算林爷爷一时半会没想明白,但,回去后,跟林二爷一说,还不就立刻明白了! 只是,当着林浩宇的面,有些话,她还真不好说,最终,只能狠狠地瞪了林初夏一眼,指着茶几下面那些豆奶,问道:“你什么时候买的?花了多少钱?” “上次和宇儿去市里买学习资料的时候,顺路买回来的。” 至于为什么放到今天才拿出来? 这不是和王淼淼签了合同,往后,虽说达不到“躺着就能赚钱”的程度,但,“睡觉睡到自然醒,数钱数到手抽筋”的梦想,还是可以期盼一下的嘛。 心里这样想的同时,林初夏还一脸讶异地看着邓秀珍,“妈,我不是跟你说过的吗?当时,你还夸我伶牙俐齿,能说会道,不仅跟老板砍了个九折,还买五送一呢!” 不过,原话是“会算计”,而,林初夏当然不会这样贬低自己,因此,毫不犹豫地又精修了一番。 “有吗?”邓秀珍一头雾水,完全没有印象。倒是因为这一打岔,心里那些愤怒、郁闷和抓狂等情绪又减弱了几分。 “有的!”一直留意着邓秀珍神情举止的林初夏,并未错过这抹细微的变化,在心里给自己比了个“YES”的手势后,还不忘记帮邓秀珍找个理由,“估计你当时在考虑做什么头花,所以,没往心上去。” “对了,妈,这些豆奶,我们每天都喝一杯,补充营养,减缓衰老……” 其实,林初夏真正想买的是钙片。 奈何,“改革开放”的口号喊出来不久,经济还没能得到彻底腾飞的九十年代,国人还只是讲究吃饱穿暖,偶尔有几个闲钱改善一下生活。再多的,比如说,后世大行其道的营养保健品,还只存在于富豪权贵之家,中层和普通百姓人家,还真没谁会去特意关注这些东西。 这种情况下,林初夏也只能退而求其次,买下这些和奶粉功效相差无几的豆奶。 “甜腻腻的,我才不喝……”林浩宇可不理解林初夏这片苦心,这种豆奶,他在同学那儿喝过好几次。每喝一次,就觉得腻味,必需立刻咬根咸菜,或者,直接灌大半杯白开水,才能将弥漫在喉咙舌尖的那股甜腻味道祛除。 “你想不想长高?”林初夏跟捋狗子一样,抬手,就捋了把林浩宇的脑袋,“就你这又矮又瘦,仿佛被人狠狠磋磨了十来年的单薄孱弱模样,再不好好调养,别到两年后,去了一个陌生的地方,就天天被人欺负……” “放手!”林浩宇剑眉倒竖,想也不想地就伸手,往自己脑袋上拍去。 下一刻,久违的哀嚎声,再次在屋内响起,伴随而来的则是林初夏那几乎能划破头顶那片厚重云层的大笑声,“哈哈哈……瞅你这憨傻模样……现在知道挑食的苦涩滋味了吧?又矮又瘦,又黑又丑,还反应比常人慢半拍……” “妈,你看我姐……她又欺负我!” 林浩宇捏着拳头,鼓着双颊,气成了河豚。奈何,架不住,打,他不是林初夏的对手,骂,更是分分钟就被林初夏碾压成泥,万般无奈之下,只能再次祭出面对“熊孩子”的致胜法宝:告家长! “瞎说!”林初夏瞪着林浩宇,义正言词道,“知道‘忠言逆耳’的道理吗?如果我不是你姐,我才不会戳破重重迷雾状的虚幻繁华,让你看清楚隐藏在背后的黑暗景象!” 末了,还不忘记在林浩宇那一脸“我听不懂”的神情中,慢吞吞地补充道:“我这么老实善良的人,说出来的话,做出来的事情,都是为你好,结果,你心里竟然是这样想我的?真是‘一片好心喂了汪’啊!” 林浩宇:“……” “罢了,谁让我是你姐呢,总不能跟你这个没见识,没文化的小傻子计较吧?往后,也只能多看顾你一二了,唉……”林初夏长长一叹,不等林浩宇反应过来,当着围观看热闹的邓秀珍的面,就吩咐道,“从明天开始,每科试卷多做半份!” 为什么会这样闲?闲得长蘑菇,闲得想东想西?当然是因为作业太少啊! 林浩宇气急败坏地道:“你这是公报私仇!” “哟~难为你,还知道‘公报私仇’呢!”林初夏挑眉,一脸的戏谑,“不过,这个词语,用在这儿不太合适。你可以说我‘小鸡肚肠’‘睚眦必报’,也可以说我‘阳谋阴谋齐上,不是个好人’……” 一番点评后,林初夏还不忘记补充一句:“看来,得加大你的阅读量了!不然,往后,别人就会说那林浩宇连词语都不会用,怎么可能像他姐林初夏那样,随随便便投个稿就能中?该不会是他姐帮忙捉刀代笔的吧?这话传扬开来,不仅你,就连我,甚至,我们老林家的名声都会受到影响,所以,你也不想见到出现这样的事情吧?” 林浩宇:“……” 接下来几天里,林浩宇又陷入了水深火热中。对此,不论林爱国,抑或是邓秀珍,都一律无视了。就如同最初,林浩宇被林初夏逮着写暑假作业一般,这件事,并未在他们心里留下多么深刻的印象。 当然,这也和林爱国和邓秀珍这两位,从未对林浩宇生出过任何期盼和希翼有关。 敏锐感知到这一切的林初夏,虽心里有着许多的无奈,却也只能将这些会间接影响到林浩宇“上进”的情绪掐灭,面对林浩宇的时候,一如既往,唯有夜深人静的时候,才会发出悠悠一声长叹。 这期间,隔壁宋军和石超数次找林浩宇出去玩,不等林初夏将早就准备好的婉转理由拿出来搪塞这两人,被各种习题试卷虐得双眼发青,走路打飘,跟熬了几天几夜通宵打游戏的人一般无二的林浩宇,就毫不犹豫地摆手拒绝了。 ——有玩耍的时间,还不如睡觉! 第77章 你是怎么忽悠人的? 对此,林初夏很是满意,屡屡出言赞赏。 而,会画图,会设计,会做衣服头饰,又有丰厚稿费在手的林初夏,表达自己满意和欣慰的一个举动,除了做衣服饰物外,就是给钱!五毛或一元钱,对林初夏来说,不算太多,对林浩宇来说,却完全是一笔意外之财。 就如此刻,林浩宇在接过林初夏递来的五毛钱后,又一次跑回自己的房间,从枕头下拿出一个钱包。 只见他一张又一张地数了一遍后,将手里这张五毛钱也放回去,又数了一遍后,才心满意足地拍拍钱包,再小心翼翼地放回枕头下。关上门,摸了摸挂在胸口的钥匙,“蹬蹬蹬”地又跑回客厅。 虽未亲眼目睹,但,知晓林浩宇“爱钱,也会攒钱”弱点的林初夏,却能猜测到这一幕,看向林浩宇的目光里,也带上了一抹连她自己都没察觉到的无奈和感慨。 确实,谁能想得到,眼下,跟个“守财奴”一般,完全当得起“铁公鸡二代”这个评价的林浩宇,在多年后,会变成一个会赚钱,更会花钱,一年到头,也攒不下多少钱的“月光族”呢? 林浩宇抖了抖身体,总觉得有些不得劲儿,本着“死了也要拉个垫背的”心态,“咕嘟咕嘟”灌下大半杯水后,随意地抹了抹嘴巴,动作那叫一个豪放,和他那精致的长相,单薄瘦削的模样完全不搭。 “姐,你跟我说说,你是怎么忽悠爷的,竟然让他抛弃‘一把屎一把尿’亲自带大,看得跟他眼珠子似紧张的林浩轩,将所有精力都放到了你身上?” 林浩宇嘴里的林浩轩,正是林家三房的独苗。 是的,独苗。 八十年代,别说农村,就连城里人,也多的是“重男轻女”思想的人。 唯一的区别,就是城里人会受到工作的制约,而不得不将“再生一个”的念头掐灭。而,农村人嘛?却是组成了“超生游击队”,深谙“打一木仓,换个地方”的理论,跟执法人玩起了“躲猫猫”游戏,直到顺利生下男娃为止。 而,在林家,因为林爷爷和林二爷对学习的看重,让林爱国这一代六姐弟全部都读到了高中。在还没恢复高考的年代里,高中已经是最高文凭了。因此,从这一方面来说,林家人对新知识的接受能力,那是绝对没问题的。 林家除了老四林爱军一直奉行“单身才是王道”的理论,孤独又潇洒地生活着,其它的人都早已成婚生子。偏偏,在每家都有两个以上孩子的情况下,老三林爱华竟然做出了只生一个孩子的决定! 林爱华这人虽是高中生,却没工作,早年和父兄们一起种地,后来南下打工。他的岳父是小学校长,然而,妻子却只认得几个字,对学习厌恶到极点,连小学文凭都是拿钱买的。在嫁给林爱华后,跟着种了几年地后,也跟着林爱华一同南下打工。 然而,就是这样的一对夫妻,却是“只生一个好”理念的坚实拥护者,并打心眼里鄙夷嫌弃生两个孩子的兄姐们。尤其,林家老大,也就是林爱国一家子,更是长年累月地排在他们鄙视榜上的第一名。 虽然,林家长辈们并没有表现出多少“重男轻女”的迹象,但,在那样一个偏僻的小山村里住久了,哪怕,林家从某方面来说,也当得起“书香世家”的说法,却也会在日积月累的潜移默化中,受到“赔钱货”这类思想的影响,而不太看重林初夏。 然而,这才过去多久,这情况,就巅倒了! 原本看重,连林浩宇这个长子嫡孙都要退避到三丈开外的小孙子林浩轩,被林爷爷毫不留情地抛弃了;原本漠视,有事没事的时候都不会想起来的林初夏,却变成了林爷爷心尖尖上疼宠的人! 这情况,简直逆天了!就算发生在林家,就算过去了那么久,就算亲眼目睹了好几次林爷爷和林初夏“祖孙相得”的温馨亲昵场景,林浩宇依然表示:不是他不明白,而是这个世界变化太快。 “想知道?”林初夏挑眉,似笑非笑,然而,那歪着脑袋,捏着手指,打量着林浩宇哪儿适合下手的姿态,无一不说明她又准备实施新一轮的“别瞎BB,关键时刻,动手就行”的暴力作风了。 “不想……” 被林初夏虐了那么久,连傻子都能琢磨出林初夏不好相与的道理了。 原本就很聪明,只是将心思放到了其它方面,才导致学业跟上不去,成绩一直在全班倒数的林浩宇,更是在这样紧要的关头激活了“求生欲”,频频摇头摆手,一脸的真诚坦荡,就差没有“汪汪”两声,表示自己刚才说的都是废话,当个屁一样放了就行,不需要特意记挂在心上。 “一个大男人,跟个娘们似的唧唧歪歪,藏头露尾,真是……” 林初夏一拍林浩宇的肩膀,那力道之大,只将没防备的林浩宇拍得身体往前一倾。若非林初夏见势不妙,又反拽了一把,只怕林浩宇的额头,早就和坚硬的茶几桌来了个最亲密的接触了。 然而,不等林浩宇出声抱怨,再用控诉的小眼神看着林初夏,借机从林初夏那儿掏点补偿,就见林初夏一脸无奈地道:“早就让你改了挑食的毛病,你就是不听,现在,体会到了吧?” “从小到大,我们吃的用的都一样,你也不知道跟谁学的,逮着好东西就胡吃海喝,不好的东西就连眼睛都不瞥一下……结果呢?就是我长得又高又胖,身体还倍有劲儿,你呢?却是又矮又瘦,别说一阵风了,就连我一个巴掌的力道都不承受不住,啧啧……跟个弱鸡一样!” 林浩宇:“……”这是人身攻击!赤果果的人身攻击!好气啊!偏偏,他打不过,也骂不过对方,这感觉,真忒么憋屈! “对了,别说我对你不好,今儿,我就交你一个道理——耳听为虚,眼见为实。这世上,很多事情都需要你自己悟,旁人说的再多,你没悟出来的话,也都是虚的。只有你自己悟出来的道理,才是属于你自己,外人怎样也抢不走的。” 林初夏笑得一脸的意味深长:“我期待你,像我一样,成为爷爷‘眼珠子’那天的到来。” 林浩宇:“……”不了,不了,这种“拉仇恨”的事情,还是林初夏出面比较合适。 林初夏轻咳一声,压下到喉的笑意,没办法,到底年轻,因此,林浩宇的脸部表情管理不到位,心里想的全部暴露在脸上,让她只能微微偏过头去,才能做出一幅什么都不清楚的模样来。 第78章 首月任务奖励 “休息的时间结束了,快去做试卷,明天我们一起去市里。” “还要去?” 林浩宇一蹦三丈高,目瞪口呆地看着林初夏。 若非,关键时刻,被林初夏狠狠地掐了一把,指不定,他就将到了嘴旁的“你真要去读南山中学”这句话,在大庭广众之下给秃噜出来了。 “妈,上次我和宇儿去市里的时候,有一套特别好的习题册卖完了。我跟书店老板说过,请他们进了新的后,帮我留一套。这次我就带宇儿去取回来,顺便再找找提高作文训练的辅导书,唉……” 林初夏摇摇头,在林浩宇一脸“你又骗人”的神情中,给了林浩宇一个“善意的谎言”式重锤。 “你不知道,上次,我让宇儿写了篇游记,原本是想着帮他修改一下就投稿的。结果,等我修完一遍后,就发现游记被修得面目全非,从头到尾都充满了我写的痕迹。这种稿件投出去,分分钟就会被人发现真相。所以,我打算再重新安排下宇儿的学习计划,等宇儿的写作水平提高后,再重写一遍游记投稿。” “嗒嗒嗒”的缝纫机声音,突兀地停顿下来,伴随而来的则是邓秀珍那满满困惑不解的声音:“初夏,想写好作文,不是多看些课外书就行的吗?” 当年,林初夏读四年级时,依然写不好作文,林爱国一挥手,就订了两年的《小学生作文选》《少年文艺》。 之后,不知是看得多了,量变引发质变,抑或是林初夏当时就缺那么一个引子。总之,短短一年时间里,林初夏的作文就经历了翻天覆地般的变化,真正地从文句不通,到遣词造句无一不优美,成为老师当堂诵读,并号召学生们学习的示例性范文。 可惜,这种方式,却不适合林浩宇。 毕竟,林初夏虽爱惜书,但,每本收藏的书,都会给林浩宇翻看一遍。因此,就重生前的阅读量来说,两人一般无二。 套用一句通俗地话来说,这,就是有天赋和没天赋的区别! “妈,以宇儿现在的年纪来说,看得书已经够多了,缺少的就是一种系统的训练。” 偏偏,这样的训练方式,林初夏就有些抓瞎了。幸而,她还有系统帮忙,能用星币购买一些“秘籍”。 “有一种辅导书,跟数学一样,将一篇作文细分出固定的格式。宇儿先按照这样的模式来训练,等熟练了,能做到脱离格式,自己就熟记于心,能一气呵成地写出一篇作文后,就没问题了。” 当然,这样的辅导书,缺点也是很明显的:没有灵气,纯粹的应试作文。 对很多自认没天赋的人来说,这,就足够了。但,在林初夏看来,人的潜力是无限的,没有尝试过,谁敢肯定,确实没有天赋的自己,就真没办法做到呢? 所谓“有压力,就有动力”,莫过于此。 林浩宇:“……”他错了,真的!求不要加压!! 可惜,认错的态度很好,但,林初夏表示:她不接受! …… “砰!” 炫烂的烟花,在林初夏眼前炸开。 五光十色、目炫神迷、心旌摇曳间,却突闻系统道:“恭喜宿主完成首月日常任务,系统奖励一份‘荷塘月色’刺绣图样和全套工具,额外奖励100星币。” 即便对系统的抠门属性已经有了一个真切的了解,并早就做了充足的心理准备,但,在这一刻的林初夏,依然忍不住满腹失望。 100星币,能买什么呢?连系统里一份最差的绣帕材料包的零头都不够! “宿主,100星币,可以兑换十份小初高综合试卷。”系统不乐意了,作为一个“急宿主之所急,想宿主之所想”的好系统,它,绝不容许有人这样污蔑自己,“你不是最爱学习了吗?” 星际时代,虽然也有各类考试,系统空间里的书籍资料更是多如浩瀚之海,但,绝对没有无比契合林初夏眼下实际情况的试卷和书籍! 如此一来,可不就得系统出手,通过网络和其它的方式,将全国甚至整个星球能够为林初夏所用的资料搜罗出来,再“取精华,弃糟粕”地整理成册?! “统啊,你真没给我洗脑?” 如果是以前,林初夏肯定会留意到系统的情绪,而,现在嘛?她抹了一把脸,这才过了多久,她竟然将女红排在了学习的前面。这感觉,怎么说呢?憋屈?无奈?郁闷?抓狂?然而,除了这些之外,竟然还有着她很想漠视,更不愿意承认的欢喜和愉悦。 “本系统不具备洗脑的功能。”话落,系统还发来个“对方不想和你说话,并向你扔了只汪”的表情包。 林初夏撇撇嘴,正准备关闭面板,下一刻,一不小心就碰到了个人属性的按键。 体力(200):33点 敏捷(200):33点 智力(200):95点 精神(200):45点 潜力(200):156点 看着那上面低到让人恨不能拿头撞墙,完全不愿意相信的点数,林初夏深吸了口气,忍了又忍,末了,还是忍不住地出声问道:“除了材料和星币之外,就没点其它奖励?” “比如说,属性值?” “宿主,你们人类不是有这样一句话嘛?——一口吃不了一个胖子。” “说人话。” “套用你们人类的话来说,如果将‘门外汉’分为十个等级,那么,宿主连最低的一个等级都排不上。” “当然,如果宿主勤刷日常任务,那么,最早半年,最迟一年,就能踏入‘内行的门槛’。如果宿主再认真努力一些,那么,在成为内行的同时,最少也能爬到八级。如果宿主像之前那样随心所欲、漫不经心,估计就会一直在十级阶级徘徊。” “来个评分标准。”林初夏将手指捏得咯吱作响,嘴唇更是抿成一条直线,“我怎么觉着,你在公报私仇?” 体力弱,她承认。 谁让她从小到大都是一个典型的懒宅,真正的宁愿坐着,也不愿意站着,宁愿躺着,也不愿意坐着的人呢!但,自重生后,她就坚持锻炼身体,真正的风雨无阻。偏偏,到现在,两个月过去了,体力这一块竟然只涨了一个点! 敏捷低?这个必需画上一个大问号。尤其,按照常理来说,体力和敏捷都是相辅相成的,在体力增长的情况下,敏捷也应该一同增长,才对。 智力差到几乎要跟弱智,不,应该说是迟钝画钩的程度,这,可就有些不能忍了! 毕竟,前世今生,论学习能力,说话谈吐必备的随机应变能力和机敏的程度,她是分分钟就碾压周围许多人!而,自重生后,她更是在最短的时间里,就将小学到初中的课程全部复习了一遍,还抽出时间预习了高中课程,否则,哪能轻轻松松就碾压林浩宇呢? “宿主请不要自欺欺人。”系统毫不犹豫地丢了份评份标准,不等林初夏仔细研读就怼道,“智力值包括智商和情商,宿主的智力值达到了135的程度,距离天才非常接近。但,宿主的情商值低到只有55,连及格线都没过,两者平均下来就只有95。” “……”林初夏无语凝噎,许久后,才弱弱地质问道,“那你为什么不标清楚,单单只写一个智力?这不是让人误会嘛!” “星际只有智力的说法,只有宿主所在的星球,才有情商的说法。”系统道,“不过,就算宿主是‘投胎小能手’,投胎到星系其它星球里,宿主也是个弱智。因为星际人的平均智力值是240。” 林初夏:“……” “最后,宿主,这个属性值是结合你前世今生的数值,折出来的平均值。” 林初夏:“……” 第79章 无知者无畏 第二天,一大早,好梦正酣的林浩宇,就又一次被林初夏“揪”醒了。 是的,揪,林初夏竟然揪着他的耳朵,将他从床上拖下来了! “嗷……姐……痛痛痛……你松手啊……” 然而,即使林浩宇扯着嗓子,发出灵魂深处的呐喊,屋内屋外依然一片静谧。仿佛林爱国和邓秀珍两人并不在,偌大的屋子里,就只剩下林初夏和林浩宇姐弟俩一般。 林浩宇就跟生吞了十斤黄连似的,无尽的苦涩,从舌尖蔓延开来:成绩好,会说话,就了不起了?就能翻脸不认账了?说好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隐私呢?他这么个大男人的卧室,说进就进,这,真得好? 倘若,林初夏知晓林浩宇心里的腹诽,一定会重重点头,有理有据地详细分析“成绩好,会说话”这几个看似单薄的字,将给人的生活带来多大的影响。 至于隐私?呵呵,倘若,林浩宇昨晚没有熬夜,准时睡觉的话,早上,也不会任凭她敲门近十分钟,也依然睡得“呼噜”作响。 如果是平时,也就罢了。反正,犯到她手上,就能光明正大地收拾人。而,论折腾得人“有苦说不出来”,还给人一种“痛并快乐着”的手段,她还能少? 更何况,今天,他们可是要坐早班车的。班车都有固定发车时间的,指望车等人?自己是什么身份,心里没点数呢? …… 五分钟后,林浩宇就洗漱好,又换上白蓝相间的海军服,咖啡色的凉鞋,背着上次买的蓝色背包,一脸精神抖擞地出现在众人面前。 只是,不知打哪来的一阵冷风,突然窜过他的后背,只令他激淋淋地打了个寒战。 这是…… 心里隐约生出一股不祥预感的林浩宇,下意识地抬头看向林初夏。 然而,林初夏是什么样的人,能轻易就被林浩宇窥破心思吗?当然不能。 因此,很快,林浩宇就觉得:肯定是他昨夜熬得太晚,又起得太早,才会出现这样的错觉。 “姐,走吧!” “先吃早饭。” 林初夏笑了笑,眼底快速掠过一抹狡黠,指了指用温水冲泡好的豆奶,和摆在一旁的两个馒头,一个煮鸡蛋。 坐下来,先敲了鸡蛋,三两口就吞下肚后,林浩宇就抬起头,嘴唇动了动,想说些什么,最终,还是在林初夏那满是威胁和警告的目光中败下阵来,端起一旁的豆奶,“咕嘟咕嘟”灌了好几口,又拿起放在一旁的馒头,闭着眼睛,仿佛在吃世上最难吃的东西一般,一口又一口艰难地吞咽着。 “姐,下次买包子呗?” “你以为,我就不喜欢吃包子?” 林初夏撇撇嘴,她向来喜欢吃带馅的东西,馒头和包子摆在一起,宁愿买包子,也不愿意买馒头。哪怕价钱贵一些,但,贵有贵的道理嘛! “我不是跟你说过,饭馆里的包子,都是用客人吃剩下的菜和在一起包出来的吗?我们一家人都没打疫苗,谁知道,那些人中有没有得病的?万一得了肝炎这些传染病,一辈子都被坑进去了!” 这就是九十年代,偏僻小乡村的现状。 林初夏从不认为,重生而来的自己就是这个世界的主角,拥有披荆斩棘,遇难呈祥的主角光环,就应该像热血主角一样,遇到任何不平的事情都捋起袖子,不管不顾地冲上前。 毕竟,世间从不缺少聪明人,连她这个“勤能补拙”的笨鸟都能察觉到的端倪,那些真正的聪明人,又怎会被蒙在鼓里? 不过是在没有侵犯到自身利益的情况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地装糊涂。 更何况,这个年代,在这样一个偏僻的乡村里,能开得起饭馆,又能隔三差五就下馆子的那些人,也都不是随随便便就能得罪的。 最最重要的是那些愿意花钱买包子吃的人,真不知道包子馅是什么料吗?不见得,说到底,不过是“无知者无畏”。 当然,林初夏这番话,不仅是说给林浩宇听的,也是说给林爱国和邓秀珍这两位粗心大意的父母听的。 “姐,哪有你说的那么可怕?”林浩宇又啃了口馒头,嚼了几下,就端起一旁的杯子,喝了口豆奶,以免自己吃得太快太急而被噎着,“每天那么多人买包子,也没听说谁吃了后染上病。” “不怕一万,就怕万一。”林初夏觉得,这样提防,也确实不是个事儿,盘算着这次去市里,顺带打个疫苗的事儿,嘴里也不忘记叮嘱林爱国和邓秀珍,“爸,妈,你们有空的时候,也去打个疫苗,预防乙肝的就行。” 至于她和林浩宇?首选乙肝疫苗,其次是流脑和麻疹之类的疫苗。 毕竟,林浩宇今年才十三岁,还没见识过疾病带给人的种种磨难困苦。 哪怕她一次又一次的耳提面命,最终,难免出现那种“当着她的面,就会努力做到,一旦离开她的监管范围,就嗨上天的放纵行为”。到那时,真出现了什么预料之外的情况,还真是哭都找不着地儿! …… “老林,你说,初夏这是怎么了?” 望着林初夏和林浩宇嬉笑打闹着离开的身影,邓秀珍难得地陷入沉思中。 虽然,林初夏和林浩宇是亲姐弟,但,不知是因为两人只相差两岁,抑或是两人性别习惯的不同,再或者是两人学霸和学渣身份的区别,因此,两人之间的相处并不那么亲近。 当然,最最重要的是,不论林初夏,抑或是林浩宇,这两人都有一个共同点——小气、抠门,也就是通俗意义上地将钱看得极重。 偏偏,最近这段时间里,林初夏先是主动要求和林爱国一起去五村,将林浩宇接了回来;接着,又用钱来激励林浩宇做作业和刷试卷;现在,更是隔三差五就会带林浩宇去趟市里,还是包吃包玩包车费的那种。 要知道,从乡上到市里的单独票就要5元,来回就得10元。两个人的话,一天来回就得20元钱! 就算林初夏会写稿,又会设计头花,到目前为止,手里已经不知攒了多少钱,虽谈不上完全不将这20元钱放在眼里的地步,却也确实当得起“九牛一毛”的说法。但,别忘记了,市报一篇不足千字的稿件,也就只给10元稿费! 也就是说,相当于林初夏和林浩宇去一趟市里,就霍霍出去了两篇稿费的钱! 20元钱,意味着什么? 对以前的林家来说,相当于两天的生活费! …… 第80章 巧吗?不! 林爱国有些奇怪地看了眼邓秀珍,虽然,他已经习惯了邓秀珍“想一出是一出”的做法,但,听到这些喋喋不休的抱怨话语后,依然有些不知该怎样吐槽的无奈。 不过,在听到邓秀珍又一次谈到“生活不易,要省吃俭用”这个话题,并再次琢磨着要将林初夏手里的钱拿过来的想法后,他就忍不住地摇头:“行了,那都是初夏自己赚的,她也说了,要用这些钱交学费……” 至于生活费? 倘若,交完学费后,林初夏手里就没钱了,那么,当然是他们这些做父母的给。但,如果,林初夏手里还有钱,那么,在尽可能的情况下,家里少补贴一些,不就成了! 毕竟,家里就这条件,而,林初夏和林浩宇又只相差两岁,即使林浩宇成绩再差,但,也是家里唯一的儿子,他们这些做父母的,愿意供着林初夏念到中专,就已经不错了。哪能再砸锅卖铁地供林初夏读高中,考大学? 真要这样的话,那么,林浩宇又该怎么办?凭什么,就该让林浩宇早早辍学,外出打工供养林初夏读书? 别说兴隆乡,就是整个卢水镇,都找不出一家放弃儿子,而选择让女儿读书的人家!倒多的是那些让女儿读个小学或初中,甚至干脆连学都不让上,连自己名字都不会写的人家,让她们外出打工赚钱养家供兄弟读书的! …… “以前,初夏不懂事,不知道怎样带宇儿,你不就担心他们姐弟俩感情淡,以后结婚生子,有了各自的小家后,就会很少走动,跟陌生人没两样吗?现在这样,不是挺好的?” “初夏怎么就不懂事了?啊?……” 在邓秀珍心里,林初夏这个女儿,聪明又懂事、孝顺又贴心,可不比林浩宇这么个“三天不打,上房揭瓦”,调皮捣蛋得让她气不打一处来的儿子好得多?尤其,这两个月,林初夏更是凭借自己绘画方面的天赋和能耐,给家里添了一项做头花的收入,在邓秀珍心里的地位,那是早就拔到了最高。 一边是为人处事都有几分稀里糊涂,又无脑偏袒自家人的林爱国,一边是“急她之所急,想她之所想”的贴心小棉袄林初夏,邓秀珍会偏向哪一边?那还真是用膝盖就能想出来的。 一大早,就被喷了个狗血淋头,偏偏,即使有无数辩驳的话,却因为数十年如一日口笨舌拙,而完全找不着机会反驳,更不知道应该从何处为自己辩驳的林爱国:“……” …… 与此同时,林初夏和林浩宇姐弟俩,也坐上了开往市里的早班车。 真是……熟悉的配方哪! 已经遭遇过一次这般场景的林浩宇,如上次那般乖巧地起身,走到相邻的座位,然后,耳朵依然高高竖起,就怕错过任何一句关键字词。 真要说区别的话,就是上一次,林浩宇是全程绷着心神,几乎气成了个河豚,完全没办法分出多余的心神去关注窗外那飞速掠过的景色。 而这一次嘛? 林浩宇却是一边欣赏着窗外的景色,一边盘算着云芳VS林初夏,不管谁赢谁输,最好双方都能被激得沉不住气,将隐藏在心底深处的一些东西暴露无遗。 到时候,他可不就能顺势拿捏住林初夏了嘛?! 林初夏没搭理喜怒形于色的林浩宇,总归,不管林浩宇想做什么,对她来说,都不过是翻不出如来佛掌心的“孙猴子”。 于是,就见她微眯双眼,似笑非笑,在云芳落座后,才佯装漫不经心地感慨道:“真巧!” “我每天都会坐这趟车去市里。”云芳摇摇头,扯扯嘴角,虽是笑着,但,配着说出来的话,却莫名地给人一种诡异的感觉,“你应该知道吧?” 尤其,最后这句话,虽是问话,却带出了几分肯定和质疑的语气,就差没挑明所谓的“无巧不成书”中的“巧”,其实,不过是人为制造的“巧”,而不是上天赋予的那份“巧”。 眼下,当然也不例外。 “啊?”林初夏眨眨眼,一脸的茫然,反问道:“我为什么会知道?” “呵……”云芳轻笑一声,眼角眉梢间隐现嘲讽,“如果你不知道,那为什么会说我每天都坐车去和徐建军约会?” “听人说的啊!” 林初夏理直气壮地回答道,看向云芳的目光,就跟看“傻子”没什么区别。 毕竟,这世间,向来有“纸包不住火”的说法。再加上,从头到尾,云芳都没想过隐瞒。甚至,真要说的话,还很有几分恨不能立刻就宣告天下,让所有人都知道她在和徐建军谈恋爱的得瑟和张扬。 “听谁说的?能告诉我吗?” 云芳磨着后槽牙,强忍下到喉的咆哮和愤怒,心里却觉得特别憋屈:林初夏都表现得这样直白了,她能装作没瞧见吗? 偏偏,因为林初夏从小到大对外展露的“内敛单纯”性子,她还真不能挑明这一点,否则,不就落入林初夏的“算计”里了嘛? 是的,算计。 如果说,以前,云芳还觉得林初夏确实天真好骗,哪怕被人搓圆揉扁了,也不会反抗,那么,现在,她就毫不犹豫地推翻了这一点。甚至,很多个夜深人静的时候,回忆过往的那些点点滴滴,她都还会忍不住生出这样的怀疑:林初夏是真蠢?还是大智若愚? 得亏,林初夏没有点亮“读心术”的技能,否则,还真不知该啼笑皆非,还是该感慨人的记性,在很多时候也跟鱼一样,只有短短的七秒。而,一旦后面出现了新情况,就会毫不犹豫地将以前的印象推翻。 ——就如云芳对她的认知。 毕竟,前世,别说十来岁,就是二十来岁的时候,她也是真蠢,而不是装蠢。直到后面,被人坑害、算计和利用得次数多了后,才痛定思痛,最终,牢记“吃一堑,长一智”这句话,将自己逼出了个“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圆滑狡诈性子。 不过,眼下嘛? 虽然,林初夏并不知道云芳心里的那些想法,但,这并不妨碍她在感知到由云芳身上流露出来的警惕和戒备等神情后,加以利用一二:“不记得了,不过,很多人都在说。” 第81章 我们准备订婚了 “是吗?”云芳握紧了拳头,看向林初夏的目光满满的愤怒和怨怼,“你什么时候听人说的?为什么不告诉我?我们不是最好的朋友吗?!” 最后这句话,云芳是用力吼出来的,很有几分声嘶力竭的味道。 “我去找过你的。” 林初夏缩了缩肩膀,一幅被暴怒状态下的云芳给吓到了似的,却依然顶着张委屈又无辜的脸,不卑不亢地为自己辩白:“但是,你不在家。叔叔阿姨也不知道你去哪里了,我还特意跟他们说过,我有很重要的事情找你,等你回家了,务必立刻到我家来一趟。” 说到这儿时,林初夏特意顿了顿,微微抬头,一脸震惊和诧异地看着云芳:“难道,叔叔阿姨没跟你说吗?” “不可能!”云芳斩钉截铁道,“我爸妈都是老师,暑假也就只需要备备课,偶尔做些农活,家里每天都会有人在的。他们最疼我,就算再忙,也会记得和我有关的事情。只要你真得有去找我,他们一定会告诉我。除非……” 除非什么? 当然是林初夏并没有去找她,却在“睁眼说瞎话”! “我确实去找过你一次。” 林初夏一脸的坦然,毫不犹豫地给出了准确时间。 这个时间,说巧,确实巧,说不巧,也确实不巧,正是林初夏要求林爱国一同前往五村接林浩宇回家的那天。而,林浩宇的这位同学,虽然是五村人,却恰好和居住在四村的云芳一家是邻居,相隔不到一百米的那种! “当时,你家里好像没人在,所以,我就跟旁边的那家人说了下。后来,回家后,我担心他们也忘记了这事,还特意在第二天,让我弟又跑了一趟,跟叔叔阿姨说了这事。” 云芳:“……” 什么叫一拳打到棉花上?这就是! 只因,林初夏来的那天,她家大门确实锁着,而,她嘛?也确实在家。 不过,当时,她正琢磨着第二天和徐建军见面时要穿什么衣服,梳什么样的发型,又该旁敲侧击地问哪些和徐家有关的问题,刚好有了几分头绪,哪会搭理突然跑过来,在门外大喊大叫的林初夏? 但,第二天,虽然,一大早,她就又坐车去市里了,父母却是在家里的。 那么…… 云芳眯了眯眼,虽然心里仍然存有一丝不祥的预感,嘴里却下意识地问道:“初夏,你弟真来过我家?” “当然!”林初夏挺胸抬头,一脸的坦荡,“你家院子挺大的,我怕你父母在自留地里忙,听不见。出门前,我还特意叮嘱过他,让他到了后大声喊你的名字,别跟个蚊子似的小声‘嗡嗡嗡’。” “是吗?” 这回,云芳难得地认真打量起林初夏来。 是的,她知道,林初夏在说谎。偏偏,若非之前,她就下意识警惕起对方来,只怕,到了现在,仍然会觉得林初夏一如既往地“天真单蠢”。 当然,老话说的对,“一个谎言,需要用十个谎言来圆”,只要她想,确实能戳穿林初夏。但,眼下,她并不打算和林初夏撕破脸,那么,又何必呢? 不过,这并不代表她就没有收拾林初夏的法子。 “我和徐建军准备订婚了。” 丢出这枚炸弹的同时,云芳双眼一眨也不眨地盯着林初夏,就怕错过林初夏脸上任何细微的情绪变化。可惜,等了许久,林初夏脸上的怔愣褪去后,取而代之的却是淡淡的惊讶和欢喜——那种“有情人终成眷属”的兴奋和激动! 事实上,林初夏并不意外云芳会和徐建军走到一起。 并非单纯的“男追女,隔重山,女追男,隔层纱”的说法,而是早在前段时间,云芳拿到市师范统招的录取通知书后,就注定了三年后,云芳将成为一名正式的小学老师。享受国家规定带薪寒暑假的那种,也奠定了这段感情成功的基石。 眼下,云芳已握住了“铁饭碗”,未来,除非她自己想不开地辞职,否则,将一辈子享受老师这个职位带来的一系列工资、津贴和补助等方面的便利,以及教师子女的种种中考高考优待措施。 但,准备读高中,上大学的徐建军,未来会怎样,还真不好说。初中的时候,徐建军的学习成绩就不算太好,在代表着文溪镇全镇初中生最高水平的联合班里,也是处在中等偏下的名次。 这种情况下,只要云芳略主动一些,两人的恋情,又怎会不成呢? 至于,前世,云芳和徐建军一直都是普通同学的关系,从没成为恋人,更不用说什么订婚? 因为林初夏的重生,来个蝴蝶效应,多正常呢! 真正令林初夏诧异的,却是两人在确定关系后不到两个月的情况下,就准备订婚这件事。 不过,想到前世林浩轩初中毕业后,就在父母的安排下,和一个只见过三次面的姑娘结婚,而,更有初中同学在相亲的当天,就敲定结婚时间的这些例子,林初夏就又有些恍然了。 也许,这,就是偏僻小乡村独有的特色吧。 “你……不吃醋吗?”话落,云芳就抿紧了唇,脸上浮现一抹懊恼,只恨不能时光倒流,那么,不论林初夏做出什么样的反应,她都不会道破这个“真相”! 林初夏一脸的不解,很快,就左手成拳,轻敲右掌心:“我知道了,你是觉得我们以前是好朋友,你交了男朋友后,就会处处以男朋友为先,不能再像以前那样处处以我这个好朋友为先,急我之所急,想我之所想,所以,担心我会因此而想不开,心里不舒坦吧?” “这你就放心啦,我又不是那些三四岁不懂事的小孩子,哪能不明白和友情相比,爱情以及伴随而来的婚姻生活,才是必需首要关注,更需要第一时间就解决掉的人生大事呢?” 自顾自地给云芳吃了枚“定心丸”,林初夏又关切地问道:“叔叔阿姨知道这件事吗?你们准备什么时候跟他们说?什么时候摆酒?到时候,可一定要记得寄张请贴给我,哪怕我忙得后脚打前脚,分身乏术,也一定会挤出时间参加的!” “毕竟,你,可是我的好朋友呢!” 最后这句话,林初夏说得那叫一个意味深长,配着她脸上那抹不达眼底的浅笑,竟莫名地给人一种仿佛隐藏在心底深处那些不能见人的龌龊算计,如同被曝光在太阳下面般清清楚楚,令人不寒而栗! …… 第82章 邻里间的八卦 在林初夏和林浩宇姐弟俩乘坐的大巴车途经县城时,隔壁家的杜凤端着一大碗稀饭,坐在屋檐下,探头冲林家喊道:“老邓,在家吗?” “在的。”邓秀珍一边应道,一边迈步走到屋下,脸上有些惊讶,“老杜,你才吃早饭?” “礼拜天嘛,吃晚点,也没什么的。”杜凤一脸的漫不经心,仿佛以前每天六点起床,不分寒暑,只为了早早就开店做生意的那个勤劳的人,并非她本人似的,“老陈,你们家初夏今天又去市里了吗?” 如果是以前,邓秀珍还真不一定能留意到杜凤脸上那些八卦好奇之下隐藏着的探究,而,现在嘛? 邓秀珍眼神闪了闪,佯装没察觉到一般,点头笑道:“她带宇儿去市里玩了。” “你也知道,我家那小子特别调皮,成绩又差,让他看个书,就跟要他命一样。幸亏初夏有法子,押着他做完了暑假作业,今天就带他去市里看看博物馆,再逛逛动物园。初夏说这是什么‘黑脸和红脸’,我是不太懂,不过,这段时间,这小子确实懂事多了……” 这话,带上了几分炫耀和得瑟。这也正常,人嘛,就爱攀比。小的时候,比成绩;长大后,比工作和家庭情况;再然后,当然是比自家儿女了。 以前,林浩宇是整条街成绩最差,又最调皮捣蛋的崽,几乎当得起“最坏”这个称谓。那些年里,哪怕林爱国和邓秀珍这两位做父母的,再如何地用“男孩子,懂事晚,以后就会明白学习的重要性”之类的话来宽慰劝说自己,哪怕他们的大女儿林初夏是学霸,写出来的作文,被老师当成范文在班级里朗读,画出来的画,更是被学校送往县里参展,还取得了很好的名次,但,那种由心底深处滋生的懊恼和自卑等情绪,依然如附骨之蛆,不停地啃嗜着他们…… 眼下,林浩宇身上的变化虽然很小,但,对一直在黑暗中行走了不知多久,终于见到前方不远处亮光的林爱国和邓秀珍俩人来说,那还真是天大的喜事,哪能不在激起众怒的情况下,不露痕迹地得瑟和炫耀一波呢? 尤其,在林初夏的干预下,林浩宇的未来,已经是可以预料的光明坦荡! 可惜,很多时候,人是在“固有印象”的。就如杜凤这些邻居,对林浩宇的“没前途,没未来的学渣”属性的认知一般。 不过,成年人的社交圈,总是会存在一些套路的。因此,杜凤并没有摇头反驳邓秀珍的话,而是微笑着认真倾听,偶尔也会出声附和几句,一幅“确实很关心林浩宇前程”的好邻居模样。 实际上呢? 她的心里却不以为然,甚至,还有几分嗤笑和鄙夷,只觉得邓秀珍还真是“父母眼里出好儿子”,竟然觉得林浩宇这么个“三天不打,上房揭瓦”,调皮捣蛋得人人嫌,别说邓秀珍,就连林爱国都管不住的小子,会听林初夏这么个小姑娘的话,更会被林初夏带着学好! 这样想着的时候,杜凤又扒拉了几下碗,直到耳旁传来“呱吱”的碰撞声后,才发现自己竟然在不知不觉中,就将整碗稀饭都吃下肚了!而,碗里还残留着大半的咸菜! ——听这些没什么价值的夸赞和炫耀的话,有什么意思?还真是被邓秀珍给带偏了…… “老邓,我听说,云老师的女儿在和镇上徐书记的儿子处对象?” “你也知道了?” 邓秀珍愣住了,虽然,她没有替云芳和徐建军这两人隐瞒的想法,也不是那些一天到晚 ,从村头八卦到村尾的妇人,但,连杜凤这个每天忙着走访各个村子,隔三差五更是要去镇里和县上开会的妇女主任都听说了这件事,那么,又何必做出一幅“什么都不知道”的模样来? 这只会让人觉得忒假! “他们就差没大张旗鼓了,我哪能不知道?” 杜凤没说的是,其实,早在一个多月前,她就知道了这件事。 只不过,经常和城里人打交道的她,比任何人都明白那些人是怎么想的。尤其,那些在某方面来说,也算是有一定家世地位的“二代”们。因此,打最初,她就不觉得这两人能成。 即使,眼下,两人已到了谈婚论嫁的程度,但,那又如何?毕竟,新时代讲究自由恋爱,处处分分的情况,她见得多了! 都说“男人是理性的,女人是感性的”,在结束一段感情时,男人受到的伤害,大多只是女人的十分之一,甚至,有些还只是百分之一。 尤其,这两人,不论家庭环境,抑或是目前的受教育情况,以及可以预料到的未来前途之间的差距,都远不是什么“真爱”就能拉近的。那么,在云家势弱的当下,一旦徐家强势出手,会出现什么样的情况? “不过,我觉得,这两人……”杜凤摇头,将“前途不明”这四个字咽下肚,和邓秀珍对望一眼,很有几分“尽在不言中”的感觉。 真以为,麻雀飞上枝头,就能变成凤凰呢?就连灰姑娘和王子之间那美好的爱情故事,也是以“门当户对”为前提的。 “十几岁的小姑娘家家,确实会一时心动……” 邓秀珍也跟着摇头,感慨不已的同时,也不免在心里庆幸自家的儿女在这一方面就特别让人省心。哪怕林浩宇调皮捣蛋得让人恨不能塞回去,但,也确实从没关注过学校里那些年轻漂亮的女孩子,整日里只跟男孩子们嬉笑玩闹,典型的还没开窍。 在杜凤看来,自家一对儿女也特别乖巧懂事。 大女儿宋兰读了卫校,已经分到县里的血站上班,前不久,才在单位领导的介绍下,和税务局一个小伙子处对象。小儿子宋军今年才13岁,和林浩宇同班,他们家是准备重点培养宋军读高中,考大学,最后能一路读到博士或研究生。 和生下来就被送到老家,由老爷子单独抚养,直到13岁,老爷子去了后,才转到乡初中,和自家人一起生活,母女间很有几分疏离淡漠的大女儿宋兰相比,一直在杜凤身旁长大的小儿子宋军就特别听话,成绩在学校里也是数一数二的。 因此,杜凤完全不担心宋军会在初中和高中这样关键的学习期间里跟人谈恋爱,出现成绩下降的情况,此刻,就不免有些看笑话的想法。 第83章 对儿女的关心不够 “你说,云老师和王老师知不知道这事?” 话里竟隐约带上了几分嘲讽和讥诮,眼角眉梢间更满满的鄙夷和蔑视。 邓秀珍无声地叹了口气,她就知道这件事曝光后,杜凤会是这样的反应! 说起杜凤和云老师,或者,应该说是和王老师之间的恩怨情仇,那还真是三天三夜也说不完的。 这两位最开始是因为什么而互别苗头,到现在这种恨不能将对方脸皮揭下来,丢到地上任人踩踏的仇恨?这中间的过往,邓秀珍并不明白,但,大多和“年少气盛”有关。 “应该……不知道吧?” 这话,邓秀珍也说得很是含糊,有那么一些不确定。 要知道,儿女都是母亲身上掉下来的一块肉,就算再“重男轻女”的父母,都会下意识地关注自家儿女的情况。 尤其,云家还并不太重男轻女,对云芳的培养,虽没达到“砸锅卖铁”,一路供到大学的程度,但,在村里其它女孩子只能读个小学,甚至有些连小学都不让读的情况下,能将云芳一路供到初中毕业,并在中考的时候给出“读中师”的建议,可想而知,云家在云芳身上付出的心血和精力,绝对不少于她的弟弟。 也许,云芳确实能仗着这些年来刷出来的“懂事孝顺”名声,将父母长辈们瞒得牢牢的,但,“纸包不住火”,在她几乎每天都坐早班车去市里,直到晚上才回家的情况下,又能瞒多久? 更何况,打最初,云芳的举动,就没刻意瞒着人。 那么,是否能这样想,其实,云老师和王老师这两位早就知道了,只是“揣着明白装糊涂”? 显然,杜凤也是这样想的,此刻,她就再也忍不住地冷笑一声,脸上是不再掩饰的嘲讽,嘴里更是颇有深意地反问道:“你觉得呢?” 邓秀珍:“……” “对了,老邓,老话说的对,这‘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你们家初夏和云芳是好朋友……”说到这儿地,杜凤特意顿了顿,叹道,“这以后啊,你可得将初夏看得紧一些,别让她跟着云芳学坏,到时候……” 话,点到为止。可,话里话外蕴含的深意,哪怕直白单蠢如邓秀珍都听了个明白。 不过,面对杜凤这种“刀子嘴,豆腐心”式的提点和关心,邓秀珍却一脸坚决地摇头:“老杜,我跟你说,云芳根本就没将初夏当成好朋友……” 比如说,这些年来,云芳从没有寒暑假的时候找林初夏玩;再比如说,林初夏在学校里,遇到困惑和麻烦的时候,云芳也没想过要伸出援助之手…… 一桩桩,一件件,以前,邓秀珍从没留意过。 而,眼下,随着她的述说,慢慢地,就连她自己都懊恼和郁闷不已:林初夏还小,所以,看不出来,但,她呢?她可是一个快四十岁,虽谈不上什么见多识广、阅历丰富,却也比林初夏多吃了几十年的盐,怎么就没留意到呢? 看来,以前,她对林初夏的关心,确实太少了。 “……” 因为邓秀珍这番话,同样意识到自己对一双儿女的关心和了解程度也不够的杜凤,将到了喉咙的“你也是太忙”这句话咽下肚。要知道,邓秀珍是个家庭主妇,每天也就煮煮饭,做做家务,更多的时间里,都是和人扎堆打麻将,还真谈不上什么忙不忙的。 也就最近一个月,邓秀珍突然兴起了做头花的念头,然后,一发不可收拾,每天忙得不可开交…… “谁家养孩子,不是让他们吃饱穿暖就行?旁的,不都是交给学校老师操心的?我们这些做大人的,也就是在外面努力工作赚钱,将家里收拾得干干净净,让他们回到家后,能在一个舒适愉悦的环境里认真学习……” 话虽如此,等到两人分开后,杜凤回到家,就和自己的丈夫宋家兴商讨起往后应该如何从方方面面关心宋军,务必保证像云芳这种容易带坏人的“好朋友”,绝对不能再出现在宋军身旁等等。 而,邓秀珍呢?却是皱眉思索了片刻后,就走到坐在躺椅里,翘着二郎腿,翻看着小说,一派悠哉惬意模样的林爱国面前。 “老林,云芳在和徐建军处对象,这事,你知道吧?” “嗯。”林爱国应得那叫一个随意,显然也不是第一次听说此事。 放以前,绝对不会多想的邓秀珍,此刻,却忍不住琢磨开来:连每天除了上班,就是看报纸和小说,很有几分“两耳不闻窗外事”感觉的林爱国都知道了这件事,可见,这个消息传播了多久! 偏偏,这种情况下,却没见到云老师和王老师这两位自诩“清高”的文化人出来澄清,那么,能否这样猜测:其实,他们也是放任这件事,任其发酵,甚至,还可能隐藏在后面,推波助澜了一把? 为的是什么? 当然是徐家那不凡的家世! 一旦云芳顺利嫁入徐家,那么,这两位就能跟着沾光,走动下关系,调到镇里或县里教书,也都是常规操作。而,倘若,徐建军对云芳再上心几分,很难说,在云芳的“枕头风”效果下,两人会不会在调职后,又在最短的时间里“连升三级”! “听说,年后,徐书记就要调到县里?” 这回,轮到林爱国惊讶了,连手里的书也不看了,猛地坐起身来:“你怎么知道的?” “竟然是真的?” 邓秀珍喃喃自语道,却并不打算告诉林爱国,这是某天她和林初夏闲聊,在提到徐建军的家世,她随意感慨“只要云芳在读中师时,仍然保持全校前五名的好成绩,毕业后,就能分到县小学教书。到时候,找个县领导家的儿子,不比镇书记的儿子好”时,林初夏脱口而出的。 对了,当时,林初夏是怎么说的来着?——提前投资“潜力股”,在对方尚未发迹之前,就和对方一起奋斗拼搏,以后,就算对方发达了,也不会有二心。 第84章 你们真是好朋友? “初夏说的?” 虽然,林爱国并不知道邓秀珍心里的想法,但,这并不妨碍他从林初夏和云芳的“好朋友”关系上去猜测。而,邓秀珍脸上的震惊,也证明了他的猜测。于是,他立刻松了口气,又躺了回去。 “她和云芳玩得挺好的……”否则,哪能知道这样隐秘的消息? 要知道,很多地方都有“一个萝卜一个坑”的说法,官场上更是如此。哪怕,徐书记再有后台和背景,上面的领导对他的去向也心知肚明,但,谁知道,这中间会不会出现那种“看人不顺眼,本着自己得不到,也要拖人下水”的人? 真到了那时候,那已不是简单的“竹篮子打水——一场空”,而是真正的“牵一发动全身”! “谁跟你说,是云芳告诉她的?” 邓秀珍不乐意了,她这人确实藏不住心事,当时,林初夏也确实没说过要保密,那么,在被林爱国猜到的情况下,也没必要再继续藏着掖着,但,这并不代表她就能容许云芳夺走本属于林初夏的东西。 想也知道,这种隐秘的事情,连徐建军都不可能知道,那么,云芳又哪来的渠道?而,林初夏之所以会知道,不也意味着林初夏这段时间隔三差五跑市里和省城,确实认识了好几位贵人吗? 林爱国:“……” “还有,老林,我跟你说,云芳和初夏不是好朋友。往后,有人问起来的时候,你一定要及时澄清……” 虽然,等九月开校后,云芳就会去市中师读书,林初夏则会去往某所卫校,两人之间隔着好几个城市。 在新的学校里,两人都会认识新同学,又会有新朋友,以后,在一年到头都不一定能见着一面的情况下,两人间那段脆弱的友情将不会再存在,外人更不会将两人这段初中时代的友情挂在嘴旁,并在面对林初夏的时候,也一幅生怕也被带坏的“避之不及”模样,但,能现在就澄清,为何要等以后? …… 与此同时,下车后,憋了一路的林浩宇,就再也忍不住的笑出声来。那笑声,有多大呢?将停在树上的鸟雀都惊飞了,更让经过的人都一幅“看神经病”的模样,远远地就避让开来。甚至,笑到最后,竟然发出了鹅叫声。 “我说,收敛点啊!” 林初夏拍了拍林浩宇的肩膀,只觉得林浩宇的笑点还真低。这么点小事都能乐成这样,以后真遇到了连她都忍不住喷笑出声的笑料时,还不知道会笑成什么样呢! “姐……噗……哈哈哈……” 林浩宇动了动嘴,想疯狂地拍马,奈何,嘴巴的反应完全跟不上大脑。末了,只能翘起大拇指,向林初夏这位“杀人于无形”的大佬,表示发自肺腑的膜拜和敬仰! “啧!”林初夏抬起左手手腕,看了看时间,双手环胸,“再给你三分钟。” “嗝!”这回,林浩宇是被吓到的。 不过,都说“一个习惯的养成,只需要28天”,对林浩宇来说,也不例外。因此,被林初夏360°全方位无死角碾压后,他已经在连自己都没察觉到的情况下,养成了一个“苦中作乐”的心态。 笑过之后,想起车上那番对话,林浩宇眼前一亮:“姐,你说谎了……嗷……姐,你又打我……”说好的“君子动口不动手”呢?这样地翻脸不认账,真的好? “咚!”在林浩宇那捂着额头,一脸懵逼又憋屈的神情中,林初夏慢吞吞地收回手,“瞎嚷嚷什么?我什么时候说谎了?我和爸去接你的当天,我确实有去找过云芳。第二天,早上,晨练的时候,我不也特意带着你一路小跑到了五村吗?” 话落,林初夏上前一步,拍拍林浩宇的肩膀,佯装没感觉到手下传来的僵硬感似的,总结道:“所以,现在,我们来谈谈,当时,你在想什么,竟然连这样重要的事情都没放在心上?” 林浩宇:“……”有吗?难道,真像林初夏曾经挂在嘴旁的那句话——经常熬夜又睡眠不足,或者睡眠时间太长,都会影响人的记忆和感知力? 围观了这一幕的系统,也忍不住地冒泡了:“宿主,你的良心就不会痛吗?” 明明没影的事,经过林初夏这番唱作俱佳的演绎,到最后,连云芳这个当事人都开始怀疑自己了,就更不用说林浩宇这个被蒙在鼓里的棋子。 “我说谎了吗?”林初夏摊,耸肩,“并没有。”最多,只是在某些地方,略微夸大了些,某些地方,又含糊其辞而已。 比如说,第二天早上,他们姐弟俩确实跑步到了五村,路过云家时,也确实和云父云母打了个招呼。 ——不过,因为当时云父云母忙着下地,而,她也就略微带了个话头,说很久都没有见到云芳了,也不知道云芳最近在干嘛之类的话,接着,就和对方道别,又一路小跑着回家了。 系统:“……”论避重就轻的能耐,林初夏排第二的话,怕是整个林家近百来号人,没有人能排第一! …… 又过了几分钟,林浩宇终于将自己那不知飘到何处去的思绪揪了回来,将刚才的事情在脑海里又过了一遍,然后,灵光一闪,忍不住八卦道:“姐,你和云芳真是好朋友?” 林初夏不答反问:“你说呢?” “我觉得不太像。”林浩宇一板一眼地道,“就像你说的‘忠言逆耳’,如果真是好朋友,你肯定不会恭喜她找到可以结婚的对象,而是会用‘摆事实,讲道理’的方式,从各方面告诉她早恋的危害。” 虽然,云芳拿到了市中师的录取通知书,已经是板上钉钉的“铁饭碗”,而,中师虽也会不允许学生谈恋爱,却并不会像初中时抓得那样严格,但,别忘记了,徐建军去的可是南山中学,将“不准早恋”这四个字写进校规,并刷到墙壁上的重点中学。 因此,两人所谓的“定婚”,再加上徐家的关系,不过是打个“擦边球”。不论徐建军,抑或是云芳,在学校的时候,都必需将这个消息瞒得牢牢的,否则,一旦传扬开来,必然会给学校带来极端不好的影响。 这种情况下,哪怕徐建军的成绩一直稳步上升,哪怕徐家找上许多关系,但,最终,也难免落得一个“杀鸡敬猴”的下场。 一旦,徐建军被记大过,甚至惨被开除,那么,云芳会落得一个什么样的结局? 第85章 打疫苗 “答对了。”林初夏捋了把林浩宇的狗头,然而,说出来的话,却让林浩宇很有几分生无可恋,“可惜,今天,没奖励。” “时间差不多了,我们去转车。” 找到开往南山中学的公交车后,林初夏还不忘记叮嘱道:“早上考语文和数学,都考两个小时。语文我最多提前半小时交卷,就不出来找你了。等考完数学,估计在11点半左右,我就会出来找你……” “你在学校对面的书店里等我,渴了就到旁边的小店买水喝,饿了就顺便买些零食。但要记住,不能在书店里吃东西,就算喝水,也要小心一些,不能将水洒到书上,知道吗?另外,这是给你的三块零花钱,放在包里,别乱花,也别乱走……” “别以为你是男孩子,外面就很安全。就像我之前跟你说过的,很多男孩子,尤其,像你这个年纪的被拐了,养不熟,就会被那些乞丐集团打断手脚,再丢到街上讨钱……” 林浩宇几乎将脑袋点成了拨郎鼓,对林初夏话里话外的担忧和提点却并没有多少厌烦和腻歪的情绪。只因,这样的情况,上一次,林初夏带他来市里,偶然间穿过一条小巷的时候就见识过了。 当时,他是怎么想的? 对了,好像是想奋不顾身地冲上前,将对方救下来。结果,却被林初夏眼明手快地拽住了。一通长篇大论的道理砸下来,让他立刻就像霜打过的茄子般蔫哒哒的。接着,林初夏又买了馒头和水,放到那位乞丐面前…… 直到,被林初夏带到警局,隐藏身份地报了案,他才在那午后炎热的风中,发现自己跟刚刚被从水中捞出来似的,衣服全部湿透了,身上更有一股让人避之不及的汗臭。 …… 语文从早上八点考到十点,中间休息十分钟,就又开始考数学,而,林初夏却在11:15分的时候就到了书店,找到了拿着一本故事书,正看得津津有味的林浩宇。 “姐……”你竟然这么快?真的有认真做吗?不会是做不出来,随便填的吧? 下一刻,林浩宇就被林初夏捂住了嘴巴,拖着胳膊,像一只被捏住了脖子,毛发炸开,拼命挣扎,却只能徒劳无功地由着对方将自己拽出去的猫一样,可怜又无助。 说好的“肩不能挑,手不能提”的弱鸡呢? “不是跟你说过了,在书店里面不能大吵大闹吗?” 林初夏瞪眼,慢吞吞地收回覆在林浩宇嘴上的手,不,应该说是手帕,仔细地叠好,还特意将沾到林浩宇口水的地方叠了进去,然后,顺手就塞到了林浩宇的衣服口袋里。 这一串动作,那叫一个行云流水。 “送你了。” 然而,又一次被嫌弃的林浩宇,却忍不住在心里咆哮:洁癖,龟毛! 仿佛听到了林浩宇心里的那些腹诽似的,带着林浩宇往公交站方向而去的林初夏,突然顿住脚步,偏头:“你不喜欢?” “姐,我喜欢波澜壮阔的大海,欣赏水平如镜的西湖……”然而,林浩宇心里却在滴血,作为一个男孩子,他喜欢的都是圣斗士这类动画,哪里懂得欣赏那些高深莫测的风景! “哦?”林初夏挑眉,“我还以为,你这个年纪的男孩子都喜欢机器猫、米老鼠和唐老鸭呢!” 林浩宇:“……”那是你们女孩子才喜欢的东西!请不要随便套路到他这个男孩子身上来,成吗? 于是,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里,自认心理和精神上都受到了暴击的林浩宇,本着“冷战”的心态,不打算搭理林初夏了。 可惜,眼下的林浩宇,还不明白“不要随便立FLAG”这个无数人用血和泪验证过的真理。 就如此刻,在被林初夏拽下车,拖到医院里后,林浩宇脸色惨白,抖着嘴唇:“姐,你要做什么?” 林初夏不会是想卖了他吧? “你那是什么眼神?” 林初夏想也不想地就抬手,又敲了林浩宇一个响指。 “嗷……”这一敲,将林浩宇心里的害怕和惶恐等情绪全部敲没了,“姐,你又打我?我跟你说,你再这样下去,等哪天我真被你打笨了,你就得养我……” “你在大马路上翻跟头,脑袋直接跟水泥路碰撞过无数次,都不知道冒出多少个包,都没有变笨,我就轻轻碰你一下,都没有变青,更不用说起个大包了,能让你变笨?你这碰瓷,也碰得太没技术含量了!等哪天有空,我教你如何技术碰瓷,让周围人都深信不疑,令对方吃个哑巴亏。” 说话的同时,林初夏也如同来过无数次般拿单交钱,神情那叫一个淡然,举动那叫一个娴熟,拽着林浩宇的胳膊,就将他带到了打疫苗的地方,挽起左边衣袖,露出膀子,示意道:“来,跟我学。” 正琢磨着“碰瓷”这个词语背后蕴含深意的林浩宇,下意识地按照林初夏的动作来做。直到,细长的针头,扎到胳膊里后,他脸上的茫然才慢慢退去。 “姐……”你竟然带我来扎针!扎针啊啊啊啊…… 林初夏:“……”原来,林浩宇竟然怕打针?! 短短不到一分钟时间,在林浩宇看来,却仿佛过了一辈子。 直到,他被林初夏拽出医院,被灼热的太阳光烤出一身汗来后,才终于缓过神来。 “姐,你干嘛带我来医院?都没有提前跟我说一声……我跟你说,我是给你面子,换了其它人,敢这样,我早揍死他了……” “不是跟你说过,今天带你来打疫苗吗?” 林初夏拍拍林浩宇的肩膀,又带着林浩宇往记忆深处那最熟悉的煎饺店而去。 “你什么时候说的?我怎么不记得?”林浩宇碎碎念着,简直不敢相信,林初夏竟然能将谎话说得比珍珠还要真! “下车的时候,不是跟你说过去医院?”林初夏一脸的无奈,“年纪轻轻,记性就这么差,以后怎么考大学?这不行啊!等会去商场买罐奶粉给你补补!” 林浩宇:“……”能说,他以为林初夏嘴上说放弃卫校,心里却还是舍不得,所以,才想去医院看看吗? 不,这不是重点。 重点是,去医院,能和打疫苗,混为一谈吗? 第86章 分班考试 “我跟你说,市里有家饺子店,那家店专做饺子,什么煮、蒸、煎,应有尽有。我最喜欢那家店的煎饺,那味道……” 林浩宇:“……” 今天,他心灵和精神上受到的双重伤害,绝对不是一顿香喷喷的煎饺就能弥补的! 可惜,尽管林浩宇心里放着狠话,然而,那从心底深处流露出来的享受和满足之情,却将他出卖了个干净。 这,就是典型的“真香”了。 感知到这一切的林初夏,一边在脑海里和系统聊天,或者,应该说是互怼,一边又带着林浩宇,坐上了开往南山中学的公交车。 和早上一样,谆谆叮嘱了一番后,林初夏就又迈着欢快的步子,走向南山中学。 被丢在书店里的林浩宇:“……”所以,他今天来,是做什么用的? 陪读?不,不,划掉!这个猜测太可怕了! 陪玩?这个可以有,然而,是这样的吗? 陪打针……呃,不能想,不能想…… …… 一天的考试,很快就结束。 而,抱着装满了各类参考范文和习题集的背包,坐在位置上的林浩宇,看着考完试后,比他这个没考试,坐在书店里看了一天连环画和小说的人还要精神抖擞的林初夏,忍了又忍,末了,还是忍不住地问道:“姐,你们今天考了几科?考得怎么样?题目难不难?你做了多少?估计能拿多少分?” “三科,语数外,还不错,不算太难,一半中考难题,一半高一的知识点,满分450分,估计我考了400分左右,进实验班没问题。”林初夏漫不经心地回答道,眼角眉梢间却满满的自信张扬。 林浩宇瞪圆了眼,竟不知该做出什么样的表情来。不过,很快,就不需要他思考了。只因,他竟然悲摧地被自己的口水呛到了:“噗……咳咳……” “啧!”林初夏撇撇嘴,伸手轻拍林浩宇的后背,嘴里还不忘记絮叨,“瞅瞅,你这身体……” 不乐意再听些“弱不禁风”言论的林浩宇,抹了把脸,将自己那些不知飘到何处去的思绪揪了回来,义正言词地道:“姐,我是被你吓到的。” “哦?”林初夏挑眉,明知故问:“为什么?” 林浩宇很想翻个白眼,表明自己对林初夏这般做派的鄙夷和不屑。奈何,眼下,他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哪!万般无奈之下,他只能顺势岔开话题:“姐,你什么时候预习了高中知识的?” “也就这两个月。”林初夏想了想,为了避免无端端惊吓到林浩宇,再或者给林浩宇太大压力,让林浩宇毫不犹豫地打消了两年后也来南山中学读书的计划,慢吞吞地补充道,“其实,高一的知识不像你想得那么困难,它就是初中知识的深化版,只要你掌握了初中的全部知识,那么,就会知道它们‘万变不离其宗’……” 林浩宇:“……”信你?才怪! “姐,中考不是要考10科吗?这次才考3科?不会有人故意坑你,明后天还要考试,结果,只告诉你考一天三科就行吧?” “想啥呢?” 林初夏伸手,正准备又敲林浩宇一个响指时,却被早有提防的林浩宇避开了。 在林浩宇那哀怨悲怆的神情中,她一脸淡然自若地收回手指,仿佛刚才那个一脸遗憾和扼腕,更在心里暗搓搓琢磨着收拾人的手指,务必让林浩宇明白“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这句话真谛的那个人,并非她本人似的。 “不是跟你说过,今天是入学分班考试吗?” 其它地方的情况,林初夏并不知道,但,她所在的省份,初中毕业时,总共有两场考试。 一场是会考,这场考试虽也用统一试卷,却由考生所在的学校自行组织考试,主要用途是颁发毕业证和一部分普高和重高普通班的择优录取。 一场是中考,在会考结束后一个月进行,严格程度不逊于高考,试卷更是难得能让人生出“我是谁?我在哪里?我要做什么?”这般感慨。而,这场考试选拔出来的都是学霸,或者是努力型,或者是天赋型。 此次,南山中学面向全市招生的通知上,虽没明确说明会优先录取参加中考,并在此次考试中取得优秀成绩的考生,但,这样“只能意会,不能明说”的内情,披着一张嫩皮,内里住着一只奸诈狡猾老狐狸的林初夏却是明白的。 “虽然,徐建军也会来南山中学读书,但,想要插手南山中学的招生工作,徐家可不够格。” 虽是一句简单又平淡的话,但,听在林浩宇耳里,却莫名地多了几分森冷——绝不是什么霸气! “我这也不是担心那啥‘枕头风’嘛……云芳都跟你翻脸了,谁知道她会不会使出些什么‘美人计’,唆使徐建军找徐家人出面坑你……” 林浩宇挠了挠后脑勺,小声地“嘀咕”,真当他想这么操心吗?还不是怕没见识过“枕头风”厉害的林初夏身上,也出现那种“聪明一世,糊涂一时”的悲剧嘛! 林初夏:“……”感动,确实没错。但,同时,她也觉得林浩宇确实太闲了,回头,得增加作业和试卷量!一个堂堂正正的大男人,哪能比小女人还要八卦呢?! …… 大巴车晃晃悠悠地抵达兴隆乡,回家的路已近在咫尺,跳下车的时候,林初夏依然不忘记叮嘱一句:“今天我去考试的事情,不要跟爸妈说,知道吗?” 林浩宇一脸的无奈:“姐,你上次去报名的时候,就说等考试后,主动跟爸妈坦白的。” “我改变主意了。”林初夏此举,充分贯彻了“女人心,海底针,说翻脸就翻脸”这句话的精髓。 进屋后,见到本不应该待在家里的林爱国,林初夏转了转眼珠,脸上浮现一抹惊讶:“咦?爸,你不是出差了?怎么突然就回来了?” “我跟人换班了。”林爱国剥花生的动作顿了顿,“我跟人问过了,你们这一批的录取通知书已经发下来了,这几天就能收到。” 第87章 开店这件事 林初夏愣了愣,下意识抬头,看向贴在墙上的日历。硕大的“25”字样印入眼底,让她一拍额头:“瞧我,这段时间东奔西走,忙里忙外,连这样重要的事情都忘记了!” 不得不说,林初夏确实没多少演技。尤其,眼下,她还特意做出几分夸张的姿态来。 不过,此刻,林爱国根本就没心思去刨根究底,只是琢磨着等林初夏收到录取通知书后,要不要通知亲戚,再回老家摆酒庆祝,一边还不忘记分出几缕心思叮嘱道:“你杨叔家的儿子,去年上的省卫校,等你收到通知书后,我再跟他打个招呼,到时候,我们一起出发。” “行叭。”前世,就有过这样一出的林初夏,一脸的可有可无。 而,一旁同样剥着花生,一颗连一颗往嘴里塞,还不忘记竖高耳朵的林浩宇,听到这儿,再也忍不住地抬头,一脸震惊和不可置信地看着林初夏——都到这个份上了,你还不坦白? 林初夏视若无睹,空口无凭,再怎么心急,也得等收到南山中学的录取通知书后,才能和省卫校的录取通知书摆在一起,以一种“摆事实,讲道理”的碾压式方式,从方方面面说服林家众人! 学业上的事情解决了,那么,开店铺这件事,也该提上日程了。 于是,这天,早上,一家人围坐在桌前,吃了一顿并不那么丰盛,却真正营养又健康,纯天然无污染的早饭后,林爱国就如往常那样去上班了。 邓秀珍则找出布头,打开缝纫机,准备做新一轮的头花。 林浩宇到是很想出去玩,然而,架不住,林初夏正阴恻恻地看着他不说,手指还搓了搓,将“威胁利诱”表现得特别明显。于是,他不得不将心里那些刚刚浮现的念头掐灭,一脸乖巧地找出习题,翻到昨天做完的地方,就埋头继续刷题了。 见状,林初夏心满意足地收回瞪人的视线,却并没有像以前那样或看书,或找出稿纸,而是搬了张凳子,在邓秀珍身旁坐下来。 邓秀珍惊奇不定地看着林初夏,正准备说些什么,却只听林初夏突然出声:“妈,你有没有想过,去市里开店?就像现在这样,在学校附近开一家小店,卖些瓜子糖果之类的小零食,和牙刷牙膏等日常用品,再来就是我们做的这些头花。” 邓秀珍沉默了一会儿,摇头道:“初夏,乡初中和小学旁边就有不下十家杂货店,在市里的学校旁边,肯定会有更多的杂货店。” “再说了,在乡上,这是我们自家的房子,不用给房租水电费,一大家子人住在一起,每个月生活费也不会太多。到了市里,那花销得多大?别到最后开一间店没赚到钱不说,连老本都赔进去了。” 林初夏摇摇头:“妈,乡上的初中,每个年级只有两个班,每个班按照60人来算,加在一起也就360人。这其中,虽然,大多数人选择住校,但,因为父母都是农民,所以,每个人身上也就一些生活费,几乎没有零花钱。” “小学有六个年级,每个年级一个班,每个班60人,也最多360人。这些小学生,都是走读,每天早上骑车或走路到学校来,放学后就会回家,中午也大多带饭到学校食堂蒸一蒸,身上几乎没有零花钱。” “所以,这附近几家杂货店的顾客,也就是老师和赶集的农民。虽然,老师工资高,但,正因为他们工资高,能经常进城,因此,他们偶尔才会到杂货店买些零食,大多情况下,还是会到县城或市里买东西。农民的话,几乎不买零食,偶尔才买些盐酱醋之类的生活用品。” “而,市里就不一样了。” “市里有六所小学,四所初中,按照一所学校近400人来算,就差不多有4000来个学生。这些学生,一部分是本地人,一部分是父母在市里打工,跟着父母在当地念书的,还有一部分是家里亲戚在市里上班,为了追求更好的教学质量,特意到市里念书的。” “市里有四所高中,还有职高、卫校、警校、航空、服装、艺术、农业学校……不仅招收本市学生,也面向全市所有县镇乡等地方招生。” “这些学校都会要求学生住校,就是本地学生想申请走读,家长也会考虑到学习和否则,在这些学校念书的,都会按照学校要求住校。而,能在这些学校念书的,就算家里再穷,每个月也会有一百来块生活费。学校还有竞赛和勤工俭学的名额,也能通过这些方式赚得一部分钱……” 说到这儿时,林初夏特意顿了顿,觉得话题有些扯远了,又毫不犹豫地揪了回来。 “虽然,我们随便挑一家中学,在旁边开店就行,但,我个人觉得,最好还是挑职高附近。因为高中都要求穿校服,剪短发,不能佩戴任何首饰,所以,我们做的这些头花,就算非常精致,给人一种高大上的感觉,也会用很长时间才能卖完,不利于资金回流……” 侃侃而谈的林初夏,有一种让人不由自主信服,并忍不住顺着她的话意去深思的魅力,眼下,邓秀珍就不由琢磨开来,脸上也浮现一抹意动:“等你爸回来,我再和他商量下。” 商量?别不是被林爱国三言两语就怼得落荒而逃吧! 不是林初夏瞧不起邓秀珍,再或者,觉得邓秀珍在林爱国面前说不上话,而是林爱国这人,很有几分“天老大,地老二,他老三”的狂妄自大。 ——那种哪怕芝麻绿豆般的小事,也只有他出面才能办成的自信,或者,应该说是“自恋”?其它的人,尤其,林家那些同辈和小辈们通通不行! 这种情况下,指望林爱国同意邓秀珍跑到市里去开店?开什么玩笑呢! 日常生活中的那些零碎小事就不说了,单说,前年,林三叔夫妻俩南下打工赚了大钱,回老家过年时,邓秀珍也曾生出到外面打工赚钱的想法。并且,她不仅准备好了衣物,还准备了路上吃的干粮等东西,却在出门当天被林爱国阻止。 后面呢? 这件事,真正让邓秀珍后悔了半辈子,隔三差五就会拿出来念叨一遍。尤其,在林三叔一家赚了大钱,在市里买了房,夫妻俩提前过上悠哉惬意的养老生活后! 上一世的林初夏,虽时常宽慰劝说邓秀珍,后面,更是让邓秀珍过上了在邻里乡亲们“炫耀”自己的得瑟欣慰生活。但,即使林初夏再如何地优秀,出身摆在那儿,注定了她必需付出数年甚至十来年时间和精力,最终,才达成了这个目标。 虽然,后来,林三叔一家人见到邓秀珍的时候,那叫一个谄媚巴结。但,这十来年,林三叔一家打心眼里瞧不上林爱国和邓秀珍,言谈举止间流露出来的鄙夷不屑等情绪带来的伤害,能就此泯灭吗? 更何况,自古以来,就有“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的说法。那么,谁敢肯定,给邓秀珍一个机会,她就不会蜕去过往那些年的自卑和懦弱,转而变成一颗闪闪发亮的珍珠? “妈,我觉得,我们应该先去看看情况,回来后,再仔细琢磨琢磨,确认合适了,你再跟我爸商量。” “要不然,回头,我爸问起职高附近有几家店?都是些什么店?生意怎么样?每个月租金多少?水电费怎么算?那些店老板是另外租房子住,还是住在店里的?……” 当然,去一趟市里,哪能双手空空,什么都不带呢?而,再多“舌灿莲花”般的蛊惑,也不如直面“爆卖”场景带来的震撼! ——那么,这样一来,去之前,就得准备足够多精美的头饰。当然,这段时间里,林初夏刷日常任务时做出来的衣服配饰等东西,也能挑上几件带上…… 第88章 这个名字,咋这么熟悉? 与此同时,南山中学的阅卷工作也如火如涂地展开了。 以前,不论南山中学,抑或是市里其它重点中学,最早在六月底,最迟在七月初,就会进行一次入学测试。并且,早在七月初,晚到七月底,就会发出录取通知书。偏偏,今年,却直到七月中才开始报名,月底才开始考试。 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变化? 很简单。 一是国家越来越重视教育。 二是随着科技的发展,带动着经济的腾飞,让老百姓们过上了吃饱穿暖的好日子后,就会在铺天盖地新闻宣传报道和周围人的影响下,结合切身情况,意识到学习的重要性。而不再像以前那样对自家儿女实行“大带小,想读书就读,不想就回家种田”的放养策略,转而特别关注起儿女的学习情况来。 三是聪明人,包括站在教育行业尖端的大佬们,已经意识到未来社会里高文凭的重要性。 尤其,中专和中师这些对农村学生们来说一个最方便,最快的跳出龙门的“铁饭碗”道路,已经不再像最初那样吸引人。 这几年,会考和中考里,成绩最拔尖的那批学生,大部分选择了高中,只有一小部分选择了中专和中师。而不再像以前那样,成绩拔尖的学生,不论家里条件好还是差,都齐刷刷选择中专和中师,毫不犹豫地放弃高中。 四是如今这年代的高考,是真正的“千军万马过独木桥”。偏偏,升学率又和每个学校的利益息息相关。因此,这次,包括南山中学在内,市里几所中学仿佛约好似的,齐齐推迟了入学测试的时间,就连试卷也比往年难了许多。 就拿南山中学来举例,此次,学校的入学测试试卷,一半是中考难题,一半是高一的知识点,只为了能选出真正的尖子生。 毕竟,这个世间的天才并不少见。而,真正能站在高处的天才,却是真切地验证了“天才是百分之一的灵感,加上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这句话的真谛。 连天才都如此,那么,尖子生,不论是真正意义上“过目不忘”的学神,抑或是“笨鸟先飞”型的学霸,想要取得成功,就必然有一个先决条件——不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忘记学习的重要性,更会制定一个详细的学习计划。 那么,对中考结束的尖子生来说,预习高中知识,不是再正常不过的吗?而,自古以来,就有“师傅领进门,修行靠个人”的说法,那么,在没有老师的督促教导下,都能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组成一个备受学校领导师生关注的实验班,不也是正常的? …… 可惜,这些很多人心知肚明的东西,前世的林初夏,到底受制于年纪、眼界和阅历,很有几分“坐井观天”的感觉。以至于,直到步入社会,被现实教做人后才领悟到,从而再次拿起书本,又是参加自考,又是参加各种职业培训班,致力于提高自己的职场竞争力。 然而,尽管如此,在和经验、能力都不如自己的人竞争同一个职位时,却也难免因为学历而惨遭滑铁卢。偶尔,夜深人静,累到极点的时候,林初夏就会忍不住生出“如果回到过去”这些类似于懊恼后悔的情绪来。 而,今世嘛?命运给予“重生”的恩赐,又怎能不弥补过去的遗憾,从而修正自己的人生呢?! …… 南山中学的阅卷工作结束后,看着统计出来的成绩排行表,实验班的两名班主任,就又一次进行了疯狂的争执,或者,应该说是单方面抢夺学生的举动。 实验一班班主任戴老师看着手里的成绩表,推推鼻梁上的眼镜,玻璃镜片在灯光下,闪过一道不明的色泽:“许老师,这次,按照之前说好的,排名单数的,到你们班,双数的,到我们班。” 实验二班班主任许老师,一脸的诧异:“就这样?” 论教学质量和带班能力,戴老师和他不相上下,但,到底是女人,难免耍心眼,使小心性子,说酸话。打个比方来说,每次带班,两人都会为第一名“花落谁家”而争执许久。 偏偏,今天,戴老师竟一反常态地干脆利落! 果然,下一刻,戴老师就笑眯眯地提出要求:“第十名,换你们班的第十一名。” 这就对了! 许老师心里这样想着,脸上却并不显露分毫,目光快速地扫过排行表上的第十一名,在心里默念了“林初夏”这个名字几次:“我以为,你要拿第二名,跟我换第一名。” 戴老师笑了笑,只觉得许老师才是男人中的女人,简单地来说,就是心眼比针尖还要小。 “就那么一次,你还记恨到现在?再说了,当时,是那名同学家长主动找上我,说自家孩子喜欢文学,想读中文系,所以,赶在分班前,就到我带的一班接受文学上的熏陶。” 许老师的目光,再次停留在成绩表上,心里冷哼:真当他不知道,这人为了抢到第一名,跑了多少次校长办公室? 按理来说,全市排行前十五名,不,或者,应该说是排前五十名的学生底细,他都特别清楚。偏偏,现在,突然就冒出来个叫林初夏的学生。而,看这学生填写的资料,竟然是文溪中学联合班的毕业生…… 林初夏?林初夏? “这个名字,咋这么熟悉?” “这次入学测试,作文得了满分的那个学生。”话虽如此,戴老师心里却暗忖:可不熟悉嘛? 作为一名语文老师的她,拥有定期阅读报刊杂志的习惯,又有一名同学在省内著名报刊里担任主编,从而在拿到此次入学成绩成绩单,见到林初夏的名字时就心生怀疑。在跟对方要来了林初夏的地址后,和林初夏报名时留下的信息一对照,能不立刻就确认了林初夏的身份? 这种情况下,她还能将林初夏这么个参加各项作文竞赛的好苗子,让给教数学的许老师? 当然,为了避免许老师想东想西,再或者,从其它人那儿得到什么消息,戴老师就拿起笔,将林初夏的名字,添到了自己手里的分班名单里:“就这么说定了!” 许老师尔康手:“……”不是,咋总觉得有些不对劲? …… 第89章 流言猛于虎 南山中学的录取通知书,还在路上。而,这几天里,林爱国继续过着上班下班的简单枯燥,对他来说,却并不那么乏味的生活。 体会到赚钱乐趣的邓秀珍,跟打了鸡血似的,从早到晚地做着头花。当然,忙完一天后,总是要数数抽屉里的钱,然后,就忍不住地笑眯了眼,整个人的精气神都和林初夏刚重生回来的时候见到的不一样了。 唯有林浩宇,在书山题海的间隙,苦着一张脸,扳着手指,计算着还有多久,就能逃离林初夏的“魔爪”,从此,继续过上以往那悠哉惬意的小日子。 忍啊忍啊,忍到这天,林浩宇再也忍不住地问道:“姐,你什么时候去市里?” “你的试卷做完了?”林初夏挑眉,佯装没听懂林浩宇的话外之意,一脸欣慰地道,“不错,难为你,终于懂得学习的重要性,由被动变得主动起来了……” 林浩宇举起双手,毫不犹豫地做了个“暂停”的手势,脸上却满满的关切:“姐,这都三天了,到现在,还没收到录取通知,我觉得,你应该去市里问问。” “你担心,我的名字被人顶了?”林初夏挑眉,以前,她咋没发现林浩宇竟然这样机灵? “那肯定不会。”林浩宇“嘿嘿”笑了两声,摸着后脑勺:难不成,让他告诉林初夏,其实,他只是单纯地担忧林初夏高估了自己,到头来,一脚绊倒在实验班的门槛上? “那就是担心我考不上?”话落,林初夏抬手,就敲了林浩宇一记响指,没办法,谁让林浩宇脸上的“你怎么知道”神情太过明显?明显得她想装没瞧见都不成! “看来,书太少,试卷太简单,所以,你才有心情想东想西。”林初夏转了转眼珠,就准备给林浩宇加压。 林浩宇忙不迭地摇头摆手:“我不是……”我没有,别胡说! 林初夏笑眯眯地丢下诱饵:“大后天,我就去市里。” 偏偏,明知林初夏不怀好意,然而,林浩宇却不得不咬饵上钩:“我也要去!”市里多好玩呢?所以,他绝对不是想亲眼见识林初夏意气风发地下车,结果,被南山中学的“红榜”打脸,最终,只能垂头丧气地往家赶的场景! 虽然,林初夏并没有点亮“读心术”的技能,但,这并不妨碍猜测出林浩宇心里想法的她,似笑非笑地斜睨着林浩宇,准备用血淋淋又残酷的现实告诉林浩宇这样一句至理名言:打脸来得太快,就像龙卷风。 “知道我为什么会在大后天,才去市里吗?” 林浩宇想了想,不是很确定地问道:“去看红榜?” “对。”林初夏笑眯眯地点头,给了他一个赞许的眼神,“知道这次入学测试,总共有多少个人参加吗?” “3000?”其实,林浩宇并不想猜的。毕竟,林初夏那折腾人的手段,还真是层出不穷,让人无从揣摩,更无法预料到,他也并不想再一次地体验那样“有苦难言”的悲怆又凄苦的日子。 然而,架不住,人嘛,都是有好奇心的,林浩宇也不例外。 此刻,他就在心里琢磨了一下,看似随口说了一个数字,其实,这个数字,却是他结合南山中学的实际情况,特意往高了去说的。 “翻一番。”出乎林浩宇预料之外,这次,林初夏并没有故弄玄虚,更没有利用这件事来折腾算计他,而是直截了当地给出了答案。 “不可能!”林浩宇一蹦三丈高,“姐,你不是说,你们这批毕业生,50%的人会选择中专和中师,30%的人会选择职高和技校,只有剩下的20%的人,才会选择读高中吗?” “再说了,市里才几所初中?哪来那么多毕业生?” 话落,林浩宇就点点头,一脸的“你不能因为我年轻,就觉得我好忽悠,随便几句话,就能将我糊弄过去”。 “就算加上下面几个县和乡镇的初中毕业生,也不够。” 更何况,在乡镇读初中的学生,大多家里都有两个以上的孩子。 如果是女孩子,除非极受宠,否则,即使成绩再好,也多半都会在父母的要求和邻里乡亲们的劝说下,选择中专或中师,以便能早点参加工作,赚钱贴补家里。 如果是男孩子,自己却没什么远大的理想,家长也受制于贫困的乡村生活而没什么远见,那么,大多也会选择中专或中师,只有很少一部分人,才会去上职高或普高。然后,再少一部分人,才会去读重高。就这,他们都会下意识选择附近的重高,比如说,和文溪镇相邻的卢水镇中学。 这种情况下,哪来的6000人参加南山中学的入学测试?就因为它是一所闻名全省的重点中学吗?! “答对了!”林初夏轻拍林浩宇的肩膀,“前几年,南山中学每次只招500人,分为10个班。前面两个是重点班,后面八个是普通班。这次,南山中学扩招,总共招600人,分12个班。前面两个实验班,再后面两个是重点班,最后八个是普通班。” “去年,南山中学的报名人数是4000人,前年是3500人……”林初夏又随口给出几个数据,“你知道,为什么,今年,南山中学一放话说扩招,还特意说明要按照入学测试的成绩来分班,却有6000人来报名吗?” “这意味着,不仅学校,就连家长和学生,也都意识到了文凭的重要性。”话落,林初夏还给了林浩宇一个“你懂的”笑容。 林浩宇:“……”不,他什么都不懂!放过他吧,他只是一个13岁的孩子啊!! 林初夏轻咳一声,压下到喉的笑意。能说,她就喜欢看林浩宇满腹愤怒,却又不敢说出来的憋屈无奈模样吗? 无意中一个偏头,恰好瞧见某个熟人的林浩宇,想也不想地出声唤道:“姐,你看!” “谁啊?”林初夏挑眉,瞅瞅,林浩宇这一脸的八卦和庆幸,连三四岁不懂事的小孩子都蒙不过,就更不用说人精如她了! ——不就是急于转移话题,最好,能“祸水东引”嘛! “原来是云芳啊……”林初夏撇嘴,只是随意地瞥了眼,就迅速收回视线,“我还以为你看见了什么大人物,一脸的兴奋和激动,结果呢?啧啧!” “姐,你是真不知道?” 林浩宇一脸的震惊,然而,倘若,他的身体不要绷得紧紧的,跟拉开的弓弦一样的话,那么,这所谓的“我有一个大秘密”的神秘兮兮做派,还比较有说服力。 “嗯?”林初夏眼神微闪,做出幅洗耳恭听的模样来,“我应该知道什么?” “我天天都看见她……”林浩宇扳着手指,嘴里也小声地“嘀咕”,很快,就抬头补充道,“加上今天,总共8天,她每天都早上坐车出门,晚上才回来。” “……所以呢?”林初夏嘴角抽了抽,虽然,这段时间里,她极尽所能地培养着林浩宇的观察力和想象力,但,这效果,也太好了吧?还是说,这,其实,就是八卦的力量? “姐,你就没发现,她每天都穿不同的衣服出门吗?”这回,换林浩宇一脸震惊和不可置信地瞅林初夏了,“我仔细看了看,那些衣服都是市里百货商场才能买到的大牌,价格肯定不便宜!” “她家条件不好,手里就算有些零花钱,也都花到坐车上去了,哪来的钱买这么贵的衣服?姐,你就不好奇吗?” “说不定,她发了笔‘横财’呢?!” 话虽如此,林初夏心里却忍不住琢磨开来:按理来说,王淼淼这类身份的二代,在得知自己被骗后,即使碍于种种原因而不会立刻翻脸,却也会慢慢地就和对方疏远。因此,云芳透过徐建军的小姑,找到王淼淼倒卖头饰这个举动,带来的收益虽多,却也只是“一锤子”买卖。 而,这样的收益,绝对不够云芳这样大手大脚的消费。除非,有人贴补…… 果然,该说,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吗? 连并不太关注云芳动静的林浩宇,都能在刷题的间隙,留意到云芳身上发生的变化,那些和云芳接触比较多的人,又怎会错过呢?就算这些人中,确实有那么些心大的,但,架不住,周围那些心细如发的人有意无意的“嘀咕”啊! 比如说,云芳还真好命,不仅钓到了一个金龟婿,还很有手腕,将这金龟婿牢牢地拽在手心里。瞅瞅,这才处对象,还没订婚,更没扯证,就开始大手笔地为云芳花钱了。可见,往后,等和云芳结婚生娃后,又会心甘情愿地为云芳,甚至云家花多少钱! 比如说,云老师和王老师这两位,不愧是做老师的,即使两人都是农村户口,也都是民办老师,更住在偏僻的村子里,却并没像邻里乡亲们一般重男轻女,反还毫不犹豫地大力栽培起云芳来。最终,让云芳凭借自身的优秀,成为那飞上枝头的麻雀。由此可见,这两位是多么地有先见之明! …… 第90章 爷爷的担忧 这世上,每个人都心存羡慕嫉妒。 只不过,有些人能克制住,更甚至,将这样的情绪化为自己往上攀爬的动力。 而,有些人嘛,最开始的时候,确实能克制住,很快,就会随着对方的日子越过越好,而陷入“凭什么?老天太不公平”这样的魔咒里。最终,由羡慕嫉妒生出浓浓的怨恨——那种恨不能将对方从高处拖拽下来,再踩到泥泞里,再也不能翻身的恨。 云芳这只原本应该同大伙一样待在山沟里,过着日复一日穷困生活的麻雀,即将变成享受大城市吃喝不愁美滋滋的生活,偶尔还能携家带口地到其它地方旅游,更能大手一挥就“买买买”的“金凤凰”,让他们如何不在心存怨恨的情况下,传出诸如“还没嫁到徐家,就这样张扬,万一被退婚”之类的流言蜚语? 永远不要小瞧八卦的力量。尤其,在资讯不那么发达,信息相对落后的偏僻小乡村里,那是真正的有个什么风吹草动,就能在最短的时间里传得人尽皆知。更何况,还是云芳攀高枝这样的大事呢! 当然,“流言猛于虎”,传到最后,那往往都会是“面目全非”,以至于,最开始传播流言的那位,都会忍不住就露出“我是谁?我在哪里?我要做什么?”的茫然懵圈神情,就更不用说,从头到尾都身处局中的“当事人”。 就如此刻,同一时间里,林爷爷和林二爷也闲聊起了此事。 不过,和其它人的羡慕嫉妒恨不同,林爷爷是纯粹的担忧。 “二弟,我听说,那云芳、徐建军和初夏是同班同学,初夏会不会也跟着他们学坏?” 得亏,眼下,林爷爷还不知道云芳和林初夏曾是“好朋友”,否则,他就不是一脸迟疑又烦恼地坐在椅子里,而是满腹焦灼地冲到乡上找林初夏问个清楚。 “不会。”林二爷端起茶杯,抿了口水,一派的悠哉惬意,嘴里还哼着不成调的曲子。直到,被林爷爷瞪了一眼后,他才叹气道,“哥啊,初夏写的那些文章,你都看过了吧?你觉得,有着那样思想和境界的小姑娘,能轻易就跟人谈恋爱?” 别说早恋,只怕,这丫头,很容易就步了小四的后尘,也跟着做那什么“单身贵族”了。 当然,有能力又有傲气的人,才能称之为单身贵族。而,像小四这样没能耐、没实力、没工作、没存款、没房子的人,只能被划为“老光棍”! “你不懂。” 林爷爷依然忧心忡忡,就算林初夏心如钢铁般坚硬,对身边那些优秀的男同学的示好视而不见,但,别忘记了,还有这句老话——烈女怕缠郎。 这世间,多的是那些“得不到,就毁了”心态的人。尤其,那些表面上一幅才华横溢、气质高雅、衣冠楚楚的人,更是其中翘楚。 谁敢肯定,这些人,就不会对林初夏出手? 就算林初夏能拒绝一个又一个,但,她的名声就会好了吗? 不会。 反而,大家都会觉得林初夏心气高,连这样优秀的人都瞧不上,以后是准备嫁入豪门望族做少奶奶吧?自古以来,就有“众口铄金”“三人成虎”的说法,想也知道,一旦林初夏身上被扣了顶“爱慕虚荣又攀高枝”的大帽子后,会落得个什么样的结局。 偏偏,别说这样的豪门望族,就是一般人家在挑选儿媳妇的时候,也都会注意对方是否那种“会过日子”的人。而,在老一代人眼里,背负着这样恶名的林初夏,就是典型的“搅家精”,不能娶。娶回来后,一家人就别想过安生日子了。 “噗!”林二爷再也忍不住地喷茶了,他是真没料到,自家大哥竟然想得这么深远! “哥啊……” 在林爷爷顺手拿起一旁的抹布擦起桌上的茶渍,更拿“没想到,你竟然是这样的人”的目光瞅自己时,林二爷一脸淡然地从口袋里拿出手帕,将嘴旁和手上沾到的茶渍擦干净后,才又将手帕仔细地叠好。 “你觉得,初夏那么聪明,能让自己落到这样不堪的地步?” 然而,林爷爷并没有被安慰到,甚至,看向林二爷的目光还越发地嫌弃了,就差没挑明“你是初夏的二爷,竟然这样不关心她”。 “不行,我得找初夏问问。” 林二爷:“……” 眼睁睁看着短短10分钟时间里,林爷爷就又收拾出一大背篓的东西,手里更还拎着一只肥母鸡,林二爷嘴角抽了抽,抬头看了看外面那灼热的连蝉鸣声都蔫蔫的天空,再看看顺手拎了顶草帽,就挥着手臂,往屋外走去的林爷爷,忍了又忍,最终,还是忍不住地出声了。 “哥,上次,初夏不是跟你说过,这段时间,她隔三差五就会去趟市里吗?万一,她今天又去市里了,你不就跑空了?还是等晚上,天空凉快一些后,你再去乡上吧!” “这……”林爷爷难得地迟疑了,最终,还是又将手里的东西放了下来。不管怎么说,他今天都要见着林初夏,问个清楚,否则,别说今晚,就连接下来几天,他都会吃不下饭,睡不着觉! …… 自认已经劝说好对方的林二爷,起身,重新泡了杯茶。然后,又抬起手腕,看了看时间,打开收音机,调到戏曲台。接着,就坐回了躺椅里,微阖双眼地听着戏曲,偶尔,还会跟着哼唱几句。 那叫一个悠哉惬意! 然而,林爷爷呢? 却不知突然想到了什么,脸色忽青忽白,忽红忽黑,神情也在担忧、惶恐和无奈等中转变着…… 下一刻,就见他端起茶杯,“咕噜咕噜”地将杯里的水全部灌下肚。然后,极豪放地抹了把脸,背着双手,在房间里踱步起来。 一圈,二圈,三圈…… 听到动静,撩起眼皮,看到这一幕的林二爷:“……” 又过了一个小时,眼见着,林爷爷仍然在踱步,林二爷忍了又忍,末了,还是忍不住地出声:“哥,快四点了,外面太阳没中午那么大了,你要真着急,也可以现在就去……” 剩下的话还在林二爷喉咙旁打转,而,林爷爷的身影,却已然消失在他的视线里。 林二爷:“……” …… 第91章 早恋是不可能的 “初夏,在家吗?” 下一刻,就见正埋头写稿的林初夏,猛地站起身,跟只滑溜的鱼儿一样窜了出去:“爷爷,你来啦!” 声音要多欢快,就有多欢快,神情要多兴奋,就有多兴奋。 正座在缝纫机前忙碌的邓秀珍:“……” 正低头刷试卷的林浩宇:“……” “番茄、黄瓜、丝瓜、茄子、豇豆……”林初夏惦着脚尖,探头往林爷爷身后的背篓望去,看着那熟悉的圆溜溜,青黑纹路的瓜,忍不住惊呼一声,“咦?还有个西瓜?爷爷,哪来的?” “别人送的。”林爷爷含糊地道,并不打算告诉林初夏,为了这个瓜,他拜托了好几个人,又花了大价钱才买到! 可惜,若,林初夏真是个15岁的小姑娘,那么,还真会信了林爷爷的话,而,眼下嘛? “爷爷,你人缘真好,我也要跟你学!” 林初夏竖着大拇指,并不打算戳穿林爷爷的谎言。人嘛,偶尔也是要“难得糊涂”一下的。 当然,她的这番夸赞,也确实是发自肺腑的。 说句不好听的,老林家尽出各类“奇葩”,而,林爷爷就是这中间唯一的正常人——不仅和左邻右舍交好,还有许多能在关键时刻伸出援助之手的朋友。 林爷爷愣了愣,虽然,这两个月来,林初夏身上的变化,几乎可以用“翻天覆地”这样的词语来形容,但,别忘记了,自古以来,就有“江山易移,本性难改”的说法。因此,人老成精的他,并不相信一向安静内敛,不擅长人际交往的林初夏,就能变成个左右逢源,偏又人人称赞艳羡的圆滑人。 不过,小孩子嘛,总是需要鼓励的,说不定,赞着赞着,对方就能长成一株枝叶繁茂的参天大树了。就像在此之前,他也没想过,连儿女的孝敬都很少收到的他,竟然会隔三差五就收到来自于孙女的孝敬! “好好好!”于是,进屋的林爷爷,一边卸下背篓,一边毫不犹豫地点头,“爷爷相信你!” “爷爷。”林浩宇放下笔,起身,走了过来。不等林初夏出声,就自动自发地将背篓里的蔬菜瓜果往外拿。 坐在缝纫机前的邓秀珍,也抬头,和林爷爷随意聊了几句话,就又埋头做起头花来,一幅确实忙碌得不可开交的模样。 对此,不论林爷爷,抑或是林初夏,再或者是像个小蜜蜂一样,“吭哧吭哧”搬运着东西的林浩宇,在这短短不到两个月时间里,却都已经“习惯成自然”了。 说出去的话,就像泼出去的水一样,并不能收回来。而,过往那些年的争执吵闹和因此带来的伤痛,也并不是什么时间和岁月的流逝就能烟消云散的。 不论那些年里发生的那些事情,谁对谁错,总之,眼下,彼此能维持这种表面平和的状态,已经是林初夏这段时间里煞费苦心地“洗脑”邓秀珍后的结果了。 要知道,前世,每当这两位见面时,要么,就一幅“针尖对麦芒”,要么,就一幅“互不搭理”的冷漠和疏离。偏偏,不论哪种情况,都会牵扯到林家其它人。到最后,往往,不仅邓秀珍得了个“搅家精”的评价,就连林爷爷也被人扣上顶“老糊涂”的大帽子,徒留那背后撺掇这一切的人得利…… 林初夏轻叹了口气,不再继续想这些。总归,今世,有她在,一定不会让邓秀珍落得个和林家“老死不相往来”,却还人人提起此事,都觉得一切责任在邓秀珍身上的结局来。 “爷爷,先喝点水,再擦擦汗……” 林初夏将杯子递到林爷爷手里,杯子里装的是温开水,正适合出了一身汗后补充水分时使用。又从茶几下拿出一摞崭新的毛巾,抽出一条灰色的,递到林爷爷面前,剩下的,则顺手放到了背篓里。 “不用……”林爷爷摆摆手,这可是新毛巾啊!摸上去就特别软和,一条得要两三块钱的新毛巾,哪能随随便便就拿来擦汗?! 可惜,拒绝的话,还在喉咙旁打转,下一刻,就见林初夏不由分说地将毛巾挂到了他的脖子上,瞬间就沾到了汗水。而,坐在那儿的林初夏,则像只偷吃了美味小鱼干的猫咪一样,笑得满足又得瑟。 林爷爷无奈地摇摇头,笑着拿起毛巾,仔细地将额头,脖子和胳膊上的汗水擦干净。然而,哪怕不会看人脸色的林浩宇,都能敏锐地感知到林爷爷眼角眉梢间的欣慰和欢喜,就更不用说,重生回来,已然拥有一双“利眼”的林初夏了。 “爷爷,不是跟你说过,天气热,要么,就早上出门,要么,就傍晚的时候出门,你怎么又不听,非要挑最热的时候出门?你路上也没带水,也不怕被晒得中暑……” 眼见,林爷爷一脸的不以为然,就是没找着说话的机会,否则,一定又会挺胸抬头的说“种了几十年地的老农,哪一年的夏天,没有在地里忙活,背这么点东西走个路,哪会中暑”,林初夏忍无可忍地威胁道:“我跟你说,你如果因为这样被晒中暑了,以后,我就不告诉你,我又有哪些稿件被录取,会发在哪一期报纸和杂志上!” “行行行。”林爷爷满口应承着,很是享受来自于林初夏的关心,并不打算告诉林初夏,其实,就算林初夏不说,他也能第一时间就知道林初夏在哪些报纸杂志上发表了文章。 没办法,谁让他有一个脑瓜子特别好使,又不差钱的弟弟,早就琢磨出林初夏发表文章的规律,并已经跟邮局加订了这些报纸杂志呢! “对了,初夏啊……”话到嘴边,林爷爷难得地迟疑了。说来,这些年,他一门心地挣钱供养儿女,从没和儿女们谈过心。如今,面对林初夏这么个聪明懂事又孝顺的小孙女,他也不知该如何开口了。 “啊?”林初夏眨眨眼,虽然,她并不知道林爷爷在想什么,但,这并不妨碍她冲林爷爷露出一抹比外面的阳光还要明媚灿烂的笑容,拍着胸口,“爷爷,咱们之间,还有什么不好说的?有什么事,你尽管吩咐,我一定帮你办得妥妥的!” 林爷爷嘴角抽了抽,来自林初夏的承诺,虽然让他忍不住笑开了颜,眼角眉梢间满满的欣慰和感动,但,林初夏这种不由分说地“大包大揽”做派,还是让他开口叮嘱道:“你个小孩子家家,能办什么?” 林初夏脸上的笑容消失,飞扬的眉梢也垂落,肩膀耷拉着,整个人更是恨不能缩成一坨,实力演绎出被晒干后“蔫哒哒”蔬果的效果。 虽然知道林初夏多半是“装”的,但,林爷爷仍然心疼了,到嘴的话就立刻变了个样:“我知道,你和别的小孩子不一样,小小年纪,就很有能耐。但,就算你真能办什么事,也不能随便什么人都应承。否则,万一,哪天,和你关系最好的人,开口跟你要你最珍贵,最不能割舍的东西,你是给?还是不给?” “给的话,你自己就亏大了。而且,给了这次,下次,如果她再要其它价值稍差一些的东西,你就不好意思不给了。这样,天长日久地,她就会将你的家底子都掏空了。” “不给的话,她就会觉得你没拿她当朋友。不再和你往来都是轻的,万一,回头,她还在外面说你的坏话,你又该怎么办?” “嗯嗯!”林初夏一脸认真地听着,偶尔还跟着点头,附和几句,没有丝毫的不耐烦。直到,林爷爷说了个痛快后,才佯装漫不经心地问道,“爷爷,你也听说了?” “是啊!”林爷爷一拍大腿,“你说说,云芳和徐建军在处对象,这么大的一件事,你竟然都没提前跟我们透个底……” 原来是这事?! 林初夏笑了:“爷爷,‘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再过几个月,云芳就满18了,徐建军也已经19了,年底就满20,他们现在订婚,等毕业后再结婚,都算是‘晚婚晚育’啦!” 林爷爷那才舒展开的眉头,再次皱成了个“川”字。短短时间里,他的脑海里就浮现许多念头。然而,那些来之前就已经组织好的话,此刻,到了嘴旁,却又被他咽下肚。 最终,他只能小心翼翼地道:“初夏,你还小,别跟他们学。等你再长大一些,见的人再多一些……”才会明白什么样的人,能携手共度一生。 最后这句话,他并没有说出来,但,林初夏又怎会不明白? “爷爷,你是让我不要早恋吧?” 林初夏啼笑皆非,她是真没料到,林爷爷竟然为了这么件小事,顶着大太阳跑来乡上。由此可见,早恋这件事,在父母长辈心里,那是一点就炸的,完完全全不能触雷的。 “我是什么人,你还能不明白?” 早恋是不可能的,这辈子都不可能的! 当然,这话,却是没必要和林爷爷说的,否则…… 想起前世遭遇的那些花式催婚场景,炎炎盛夏里,林初夏竟也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寒战。 第92章 遗传很奇妙 林初夏毫不犹豫地将脑海里所有和“早恋、催婚”有关的事情,抛到一旁,本着“机不可失,失不再来”的想法,准备给林爷爷“安利”一波读高中,考大学的好处! “爷爷,我觉得,以我的成绩,如果不去读高中,考大学,不仅是对自身资源的一种浪费,也会令九泉之下的老祖宗气恼不已。” “你想啊,你们那一代,二爷是家里的大学生……” 林初夏吹了一波林二爷的聪明、勤奋、刻苦和努力的同时,也不忘记拍马林爷爷的慧眼识珠。 自古以来,为什么会说“寒门难出贵子”? 并非寒门出身的人不聪明,而是因为他们那“吃了上顿,就没下顿”的贫穷出身,注定在他们的温饱问题没得到解决之前,完全没办法去考虑读书识字,在改变门楣的同时,也改变自己和下一代的命运。 “到我爸这一代,你和二爷含辛茹苦地供养着他们读到高中。当时情况特殊,确实没法考大学。但,等后面恢复高考了,他们又个个都感慨年纪大了,岁月不饶人,没精力和年轻人争夺,就在高考面前怯步……” “结果呢?别说那些比他们大三届的高中校友们,就连班里那些年纪比他们大,成绩却比他们差的人,都能在收到高考恢复的消息后,毫不犹豫地捡起课本,开始‘头悬梁,锥刺股’式的复习。” 然后呢?一年不成功,就两年,两年不成功,就三年。而,往往,老天疼憨人,只要真下苦功夫去钻研,又怎会不成功? 在那样一个缺人才缺到极致的年代里,不论是大学生,抑或是大专生,再或者中师生或中专生,只要能被录取,就是板上钉钉的“铁饭碗”。唯一的区别,就是学历的不同,分配的工作单位不同而已。 除此之外,让林初夏最为佩服甚至膜拜的,莫过于林家六兄妹的那些同学中,不乏被迫下乡数十年,期间一直过着‘脸朝黄土背朝天’辛苦生活的。 偏偏,连这些人都能在每天忙碌又疲惫的上工间隙,挤出时间来复习,后面,更是狠心地牺牲自己的睡眠时间,最终,取得了一个让自己满意的好成绩,进而让自己那被时代改变的命运恢复到原来的轨迹。 而,林家六兄妹呢? 如果说,林家其它几兄妹,在那样的时代里,之所以能从小学一路读到高中,除了有林爱国这位成绩极好的大哥帮着掐题,再来就是林家的三代贫农身份,因此,在拿到高中毕业证后,就将知识还给了老师,确实没办法跟全国几百万人挤高考这座“独木桥”,那么,林爱国本人呢? 要知道,那些年,林爱国一直在教初中! 林初夏的这番感慨,确实戳中了林爷爷的软肋。甚至,就连林初夏为了保住林爱国的颜面,并没有说出来的那些“恨铁不成钢”式的抱怨,他也很是明白。 “现在,考上大学,改变门楣的重任,就落到了我们这一代人身上。”说到这儿时,林初夏还摊手,耸肩,一脸的无奈中,有着一种“舍我其谁”的魄力和决然,“我是做长姐的,总得带个好头……” 所以,读高中,考大学,不是理所应当的嘛?! “这……”林爷爷正准备点头,下一刻,就僵住了,脸上也难得地浮现一抹纠结和烦闷来。 虽然,这几个月来,他越来越看重林初夏这个长孙女了,但,说到底,林初夏和他隔了一代,不是他的亲闺女,有关林初夏的前途和未来,哪能越过林爱国和邓秀珍两人,由他来做主呢? 不得不说,遗传真是个奇妙的东西。 就拿林初夏和林浩宇姐弟俩来说,明明同父同母,偏偏,却只有林初夏遗传到了林爱国聪慧好学的基因。而,林浩宇嘛?却悲催地遗传到了邓秀珍那一上课就“脑壳疼”的基因。 至于林家其它人? 不论脑瓜子,抑或是心窍,那还真是一个比一个惨! 就拿学习成绩来说,每年的期末考试,他们的分数都在个位数。偶尔,老师给点同情分,才能上两位数。最让人郁闷和悲愤的,莫过于这些人的成绩摆出来,竟然还能从高到低排成一串!真正做到了将从0到10的数字一网打尽! 因此,林家下一代,唯一能指望的,也就是林初夏一个人了。 如果说,前世今生,十来岁的林初夏都是个“马大哈”,那么,遭受过社会毒打的林初夏,就已被迫练出“观察入微”的能力。 眼下,她就敏锐地察觉到了林爷爷的意动,眼珠转了转,发现原本坐在缝纫机前的邓秀珍,已经走到厨房里忙碌开来,只有林浩宇依然埋头刷试卷,一幅沉浸其中不可自拔的模样。然而,倘若,他的耳朵不要竖得高高的话,那么,这番举动还比较有说服力。 “爷爷,你想啊,如果我读了高中,那么,再过三年,就能考上大学……” 明明是一句寻常又普通的话,偏偏,落到林爷爷耳里,却莫名地多了几分蛊惑之意…… 这头,林爷爷才离开,那头,林浩宇就立刻起身,跟阵风似的窜到了林初夏面前,一脸的焦急中,有着浓浓的担忧:“姐,你怎么跟爷爷说了?就不怕爷爷回头,就说给爸妈听?”到时候,一向疼爱你的爸妈,还不得对你来个“男女混合双打”?才怪! 林初夏挑眉,想也不想地抬手,就敲了林浩宇一个响指:“咚!” “嗷……姐,你又打我!”林浩宇捂着额头,控诉道,“我跟你说,从明天,不,从今天开始,你就要给我双倍的奖励……”否则,从现在,他就实力演绎一回“变笨”! “哟~”林初夏捏着手指,歪着脑袋,似笑非笑地瞅着林浩宇,“真笨了?”果然是挨打的次数不够,否则,怎会一次又一次地威胁她呢? “没没没……”林浩宇像只滑溜的鱼儿一般,迅速后退到一个自认安全的范围,还不忘记冲林初夏摇头摆手,那张脸更是跟苦瓜似的,挤挤,就能滴出一大堆苦汁来。 谁能想得到,林初夏这么个看起来娇娇弱弱的女孩子,揍起人来竟然痛得让人说不出话来?最最重要的是,扒了衣服,身上竟然连个痕迹都没有!幸亏,他聪明,没有跑去告状,否则…… 想到那些年,曾被林爱国摁在长凳上,拿皮带抽的过往,林浩宇就不由得露出一个“愁苦又憋屈”的神情来。 “咳……”林初夏轻咳一声,压下到喉的笑意。没想到,林浩宇竟然有当“笑星”的天份,一举一动,都让人忍不住就想要捧腹大笑。 “姐?”眼见,林初夏身上的威严和气势消失,整个人都变得温婉又柔和起来,林浩宇才“一步三挪”地挪到林初夏身旁,小心翼翼地问道,“你是不是想让爷爷和二爷出面,说服爸妈?让他们同意你读高中,考大学?” 当然,想要说服林爱国和邓秀珍两人,尤其,说服林爱国这个所谓的“当家人”,也不是那么容易的。 至少,这些年来,别说已经13岁的林浩宇,就连那些三四岁,不懂事的小孩子都明白:偌大的林家,真正有说话权和决定权的,并不是林爷爷,而是林二爷。 哪怕,林爷爷是林爱国等人的生父,也不例外。 谁让林爷爷种了几十年地,到现在,虽说谈不上什么“一穷二白”,但,存折上的数字确实没超过三位数,更没什么文化。 而,林二爷呢? 大学毕业后,就分到拖拉机厂,然后,凭借自己的一番努力,成为了工程师。 想也知道,在那样一个年代里,成绩不好的人,哪能分到这样一个好单位?而,如果没有一定的能力,又怎会在短短十年内就成为厂里数一数二的大工程师?那地位,那实力,连厂长等实权人物都必需捧着敬着! 如此,有钱又有才的林二爷,虽然,性格方面让人有些一言难尽,为人处事更是能让人挑出许多缺漏之处,但,不得不说,林家众人,包括邓秀珍等很不喜林二爷的媳妇,都不得不摸着良心,承认林二爷在林家那“独一无二”的地位。 “不错!”林初夏拍拍林浩宇的肩膀,眼角眉梢间满满的欣慰和得瑟:果然,不愧是她的弟弟,短短不到两个月的学习,就能由砂砾蜕变为珍珠,就如此刻,不就轻易做到了“透过现象看本质”?! 那么,又到了该奖励的时候了:“要小西装?还是中山装?运动服?休闲服?” 林浩宇一脸的纠结:“……” “你慢慢想,想好了,再告诉我。” 林初夏笑眯眯地说道,能说,她就最喜欢看林浩宇这幅纠结又懊恼的小模样吗?果然还是年轻,换了她,那肯定会拍着胸口,斩钉截铁地吼一句“只有小孩子才做选择,大人嘛,当然是全部都要!” …… 第93章 借钱?没问题! 同一时间里,存了心事,着急回家和林二爷商量的林爷爷,走在蜿蜒的羊肠小道上,如履平地般健步如飞,更仿佛那个沉重的,压得他肩膀也隐隐作疼的背篓不存在般。 “回来了?”躺在椅子里,微阖双眼的林二爷,听到屋外传来的脚步声,下意识抬头,往外望去。待到看见满脸大汗、气喘吁吁的林爷爷时,忍不住皱眉,“小邓就没留你吃顿饭?” 这才几点啊?还不到五点!相当于四点多就出门的自家大哥,到了林爱国的家后,就只歇了一会儿,然后,在没见到林初夏和林浩宇姐弟俩的情况下,又急匆匆地回来了! “呼……” 当着自家弟弟的面,林爷爷就不像在儿孙面前那样在乎自己的形象。微微弯腰,放下背篓,重重地喘了好几口气,就端起桌上的杯子,“咕噜咕噜”地将剩下的水全部灌下肚,然后,才长舒了口气。 不知何时起身,背着双手,踱到背篓旁的林二爷,探头看了一眼,脸上不辩喜怒,唯有声音里却流露出几分嘲讽来:“比以前大方了!”果然是发财了啊! 林爷爷拿起桌上的蒲扇,一边扇风,一边摇头:“初夏准备的,我们一人一半。” 想了想,又补充道:“小邓也知道。” 虽然,到现在,林爷爷都不明白为什么同是侄儿媳妇,林二爷对邓秀珍就是那么大的怨念,但,所有的缘由,归根到底,不过是邓秀珍和林爱国夫妻俩都不会做人。 以前,不论林初夏,再或者是林浩宇,都不讨他欢心。而,林爱国这个长子,也就那样,他当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现在嘛?哪怕看在林初夏这个乖巧又贴心的孙女的份上,他也得帮着解释一二,不能再继续糊涂下去了! “初夏在家?”这回,林二爷倒是惊讶了。如果只是邓秀珍一个人在家的话,不留林爷爷吃饭,那再正常不过。但,林初夏也在的话,可就不正常了哪! “在的。”林爷爷点头,“初夏想读高中,考大学……我也觉得,她那成绩,不去读大学,确实可惜了!” 林二爷很想甩出一句“读不读,那是她父母该考虑的事情,跟他这个当二爷的说什么”“跟他要钱,是不可能的,这辈子都不可能的”,然而,话到嘴旁,却和林爷爷那满是祈求的眼神撞了个正着。 瞬间,过往那些年,自家大哥听从父母的嘱咐,为了改变林家的命运,一力扛起养家重担的同时,也从牙缝里省出那么多钱,供他一路从小学读到大学的凄苦生活,就浮现在他眼前。 自从他考上大学,分配工作后,寄给大哥的钱,也都被大哥攒了起来。每年,他回家的时候,就会一分不少地交到他手里。而,这么多年过去了,也没一件事求到他面前来。 倒是他,因为不能生育,还从大哥这儿过继了两个儿子。 虽然,因为这样,他也负担起了林爱国等人的学杂费,但,那个时代,几人的学杂费加在一起,还没有他一星期的工资多,远不是当年大哥以一人之力供养他读大学所耗费的时间、精力和金钱能媲美的。 这种情况下,他又怎能狠下心来,拒绝大哥的要求?! 只是,一想到,攒了好多年的钱,就这样,要离自己远去,林二爷就只觉得自己的心一抽一抽地疼,忍不住捂着胸口:“林爱国和邓秀珍呢?他们是林初夏的父母,就没想着出点钱?” “三年高中下来,也是要花不少钱的……” 林爷爷一样样地跟林二爷解释着,虽然,林初夏拍着胸口,说读个三年,就能考上重点大学,但,高考这座“独木桥”,并不是那么容易就能挤过去的。 只是,对着林初夏,林爷爷不好打击她的积极性。对着林二爷,可就不需要隐瞒了,直言说林初夏的成绩,也就全镇前几名的名次,但,放在县里和市里呢?别说前五十,就是前一百,都算是老林家祖坟冒青烟了。 先不说,每年,市里能考上大学的有多少人,单单,每年,县里只有不到十人考上大学的消息,就让林爷爷觉得,以林初夏目前的成绩,至少得复读两年,才能考上个普通大学! 林二爷忍不住抬手,揉了一把脸,看向林爷爷的目光,也就带上了几分难以言明的复杂:“哥啊,你就没想过,老大两口子不愿意让林初夏读高中,考大学?” 林爷爷:“……”别说,就林爱国逼着林初夏退了绘画培训班,报了中考考前辅导班,又直接找到校领导,“刷刷”几笔就为林初夏填了十个卫校的做法,那决心,那态度,还真是明摆着的! “如果初夏要跟我借钱,也是没问题的。” 话虽如此,林二爷却并不觉得,林初夏能越过林爱国,做出这样的决定。 哪怕,这两个月来,林初夏的表现,也确实让他眼前一亮,觉得林初夏确实是林家下一代中唯一值得悉心栽培的,但,这并不代表他对林初夏的看重和所谓的长辈情份,就能大到为林初夏出头,怼上林爱国的程度! 不过,对着自家大哥,他却并不会说出来。但,这并不妨碍他“嘴上大方”一把。 啥? 万一,林初夏真说服了林爱国,让林爱国出面,找上他借钱? 开什么玩笑! 别忘记了,自古以来,就有“江山易移,本性难改”的说法。不是他瞧不上林爱国,就林爱国那认死理的倔牌气,不是他往自己脸上贴金,如果说,这世上,论说服林爱国,动摇林爱国某个决定的人,他排在第二的话,那么,就没有人能排第一! 哪怕生养了林爱国的生父,也就是自家大哥出面,也不例外。 …… 很快,就到了林初夏和林浩宇提到的,要去南山中学看红榜的这天。 和前几次一样,早上六点,换好衣服的林初夏,一打开门,就看见了跟个柱子似的杵在那儿的林浩宇,嘴角抽了抽,到了喉咙的“毒舌”话语,又被她咽下肚。 没办法,处于叛逆期的男孩子,那自尊心强的,真真是让人叹为观止。 虽然,林初夏信奉“打一棍,再给颗枣”,但,就林浩宇这没遭受社会毒打养出来的“傻白甜”性子,那是真正的稍有不慎,就会矫枉过正。到时候,她,还真是哭都找不着地儿! “不错!”林初夏轻拍林浩宇的肩膀,旁的不说,单单,一向赖床的林浩宇,竟然能做出早上五点半就爬起床的举动,此刻,还一脸的精神奕奕,她就必需给予鼓励,“下次,继续保持!” 林浩宇咧嘴笑了,并没有出声,就更不用说什么“斩钉截铁地应承下来”,而是跟在林初夏身后,开始了一天的晨练。下次嘛?那得看实际情况来啊!不然,岂不是枉费了寒暑假这样美妙又快活的时光? 即使,背对着林浩宇,林初夏依然猜出了他心里的想法,不由得挑眉,眼底浮现一抹戏谑:小孩子嘛,就该亲身体检一回什么叫“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否则,岂不是枉费了这年轻又恣意的人生岁月呢? 结束晨练后,林初夏和林浩宇,就和林爱国、邓秀珍夫妻俩道别,坐上了开往市里的早班车。 第94章 你不是最讨厌英语吗? 有时候,事情就是有那么地巧。 就如,此刻,坐在靠窗的老位置,正和林浩宇进行日常简单英语对话练习的林初夏,无意中的一个偏头,就恰好见到了正往车站赶来的云芳。 今天的云芳,依然一袭粉蓝色绣花连衣裙,斜背一个白色小皮包,手里拎着一把小碎花伞。唯一和以往不同的,就是或高或低的马尾被放了下来,乌黑的发丝散落在肩头,微风吹过,带起发丝和衣裙,整个人沐浴在晨间的薄雾里,竟莫名地有几分飘渺似仙的感觉。 还没上车,云芳就听到了一连串流利的英语对话,而,那陌生的男声,只让她眉头一挑,那有些熟悉,却怎样也想不出对方是谁的女声,却让她往前迈去的脚步,不由自主地加快了几分,心里也突兀地浮现几抹烦躁和厌恶来。 然而,下一刻,她就忍不住皱眉,眼底快速掠过一抹阴冷:“初夏,我说谁一大早就在车里说英语,原来是你呀!” 紧接着,她又抿抿嘴,露出一抹浅笑,带上几分好奇地问道:“你以前不是最讨厌英语,一到上课时间,就觉得心烦气燥,下课后也不乐意做作业的吗?怎么现在突然就能说一口流利的英语了?” 这世上,除了学神和有语言天赋的人,还真没几个人能在学习自己母语之外的第二种语言时,能在最短的时间里喜欢上它,进而将它变成自己身体的本能,融入到骨血里的一部分。 林初夏不行,林浩宇更不可能。 就如此刻,林浩宇就一脸“林初夏,我终于捉住你小辫子”的兴奋和激动:“姐,原来你也讨厌英语,课后也抄作业?” “我这么一口流利的英语,用得着课后抄作业?” 林初夏随手敲了林浩宇一个响指,看似在教训林浩宇,实则,车内的人,包括云芳本人在内,就没一个是蠢的,能不明白林初夏这是在“指桑骂槐”? 偏偏,不等云芳发作,林初夏又笑嘻嘻地道:“云芳,我不是跟你说过,我早就跟着电视和收音机自学了英语,所以,才不喜欢上教音标和单词的英语课吗?” 就差没挑明,这样的行为,不仅仅是浪费时间,更是虚度光阴! 云芳一脸懵逼:“你什么时候说过的?我怎么不记得了?!” “可能你当时在想心事,所以,才没留意到吧!”林初夏说的随意,奈何,架不住,这世上有一类人特别擅长“脑补”,而,云芳就是其中的典型。 此刻,云芳就绞尽脑汁、抓心挠肺地想:是不是因为徐建军看向林初夏时爱慕的眼神,而令她暗自心酸嫉妒,在和林初夏说话的时候漫不经心,漏掉了这样关键的事情? 那么,众目睽睽的当下,林初夏特意挑明这件事,又想做什么?只怕是因妒生恨,想要抹黑她罢!毕竟,这个暑假,她不仅和徐建军确定了恋爱关系,还正筹备着订婚呢!往后,她的日子啊,只会越过越好,而,林初夏呢?只能眼睁睁看着他们夫妻恩爱…… 人啊,就是这样。得到的不珍惜,一旦失去了才觉得后悔。 这样想着的时候,云芳看向林初夏的目光也带上了一抹讥诮:“有可能吧。” “你今天去市里做什么呢?” “带我弟去书店,买些辅导书。” 林初夏笑笑,该说,到底是十来岁的年轻姑娘,即使再有心机,却也不可能像混迹江湖的老油条一样掩饰的特别好吗?只是,究竟要到什么时候,这姑娘,才会将“情敌”这顶大帽子,从自己脑上摘掉? 啥? 极尽可能地贬低徐建军,将“徐建军配不上自己”这个想法写在脸上,这样,就能让云芳和她冰释前嫌?不知道这世上,有一种说法叫做“因爱生恨”吗?而,如云芳这样年轻的姑娘,很多时候,都是固执认死理的。 漠视、冷待,进而慢慢地疏远云芳,让流逝的时光来证明这一切?如果有用的话,那么,她就不会像现在这样,一次又一次地面临云芳有意无意的挑衅和炫耀了。 所以,眼下的林初夏,还真得是左右为难。尤其,一想到,一旦云芳得知自己也去南山中学读书的消息后…… 并不知道林初夏心里那些“弯弯绕绕”,非常天真单纯的林浩宇,猛地抬头,一脸震惊:“……”不是说好的,只是去南山中学看成绩,再顺路去动物园玩吗? “前几天,你不是才去了市里的书店吗?” 若是以往,云芳并不会特意留意林浩宇的举动。只因,她并不觉得林浩宇这样一个“一无是处”的人,未来会有多大的成就。 不过,现在嘛? 想到前段时间,无意中在书店认识的那位一见如故的好友,云芳只觉得,过往的自己,确实一叶障目了,竟然只想着正面和林初夏撕,没想过从林初夏的软肋处着手…… “初夏,我知道,你很担心,以你弟的成绩,毕业后连高中都考不上,只能交一大笔钱去读职高。” 说到这儿时,云芳特意顿了顿,眼角余光,恰好留意到了向来大大咧咧的林浩宇,脸上那抹一闪而逝的黯然和失落。 果然! 云芳在心里为自己鼓掌,脸上不仅没有丝毫的得瑟,反还一脸邻家姐姐的关切和担忧:“但,你应该知道‘揠苗助长’是要不得的……” “你不是说过,你弟有运动细胞,可以去考体校吗……” 体校? 林浩宇眼前一亮,恨不能化身为小狗,拼命地摇头摆手,表明“这个可以有”的快活心情。 “人总要尝试过,才知道自己究竟行不行。”林初夏笑了笑,然而,若有了解她的人在这儿,就会察觉到这抹笑,浅之又浅,而,眼底更有风暴积聚,“他现在还年轻,还输得起。” “年轻的时候,总要多失败几次,才能找到那条适合自己,且通往成功的道路。” 再说了,有她这样优秀的大姐在前面带路,就真不能激励起林浩宇心底那条永不服输的根?当然,这期间,她也会适当地保驾护航的…… 虽然,这些想法,林初夏并没有说出来,但,由她那挺胸抬头,自信张扬的姿态里,也能瞧出来。 云芳:“……”以前,咋没发现林初夏这么伶牙俐齿? 第95章 你们去南山中学做什么? 然而,云芳会这样轻易就认输吗? 当然不。 于是,接下来一个多小时的车程里,云芳找了各种话题来试探林初夏,却都被林初夏“四两拨千斤”地,跟踢皮球似的,踢到了一旁去。 不仅如此,林初夏还有意无意地“反套路”了云芳。 只可惜,在和林初夏的“争斗”中,慢慢地处于下方,而虽竭力宽慰劝说自己,却依不由自主地生出懊恼和郁闷,恨不能下车,双手叉腰,对天狂啸三声的云芳,并没有感觉到这一点。更不知道自己这段时间的所作所为,在林初夏眼里,虽谈不上什么“清晰明了”,却也“顺藤摸瓜”般地推测出来了。 书店?一见如故的好朋友?贵人? 寥寥无几的话语里,透露出来的消息,让林初夏不由自主地“脑洞”大开起来…… 下车,换车,又是半个多小时过去后,云芳突然停下脚步,看着跟只哈巴狗一样,不远不近地跟在自己身后的林初夏和林浩宇姐弟俩,脸上的厌恶和烦躁一闪而逝。 “你们跟着我,做什么?” “我们去南山中学。” 林初夏挑眉,真当她没注意到云芳那看似云淡风轻的神情下,掩藏不住的警惕和戒备呢? 论对南山中学周围环境的熟悉,轻轻松松就碾压林初夏的云芳,又怎会不知道她们走的这条路,就是唯一一条通往南山中学的路? 这种被人打脸的感觉,真忒么憋屈! 云芳深吸了口气,压下满腹的愤怒和烦闷,双眼却一眨也不眨地看着林初夏:“你们去南山中学做什么?” “我姐去看分到实验一班还是二班!” 林浩宇再也忍不住地抢话,虽说,他和林初夏之间的“恩怨情仇”,那是三天三夜也说不完。但,这并不代表他就能眼睁睁看着云芳这个所谓的林初夏的好友,一连再地欺负林初夏。 就如此刻,“实验”两个字,他特意加重了几分读音。 “什么?!” 一大桶冰水,当头泼下来,在炎炎盛夏的季节里,云芳竟忍不住打了个寒战,看向林初夏的目光里,也带上了一抹连她自己都没察觉到的惶恐和惊惧。 “你不是要去读卫校吗?怎么突然就想到读高中了?还跑来参加南山中学的入学测试了?你这样,不是白花钱参加考前辅导班了?又平白无故地占了一个名额?你家里人知道吗?他们同意你这样做吗?你跟老师说过了吗?……” 一连串问题,劈头盖脸地砸向林初夏,竟让受惊过度,大脑一片茫然和懵圈,说话间,也有些语无伦次的云芳,在下意识抛出这先问题时,隐隐有一种“占据了道德制高点”的感觉来。 林浩宇眉头一挑,就准备捋起袖子,和云芳这个“狗咬耗子——多管闲事”的家伙好生掰扯掰扯,却被林初夏拽住了胳膊。 “云芳,这是我的私事。”林初夏淡淡地道,没搭理脸色青一阵红一阵的云芳,就迈开大步,往南山中学校门方向而去。 “姐,你慢点啊……后面又没凶狗追你,你干嘛这么急……” “嗷……你又打我?不是跟你说过,男人的头,是不能随便动的吗?你再这样,小心我回家就告状……” “嗷……别打……别打……我错了,还不成吗……” 如果说,在这一刻,林初夏挺拔的背影,竟莫名地给人一种“任他东西南北风,我自巍然不动”的悬崖峭壁上劲松的感觉,那么,脚步踉跄,声音或高昂、或懊恼的林浩宇的背影,看似颓然,却因为一旁的林初夏,而带上了几分可以预料到的无限精彩。 当然,最最重要的,则是两人之间那幅嬉笑打闹间透露出来的亲昵! 被撂在原地的云芳,不由自主地攥紧双手,修剪整齐的指甲,深深地陷入手心,秀美的脸庞也因为满腹的愤怒和怨怼等情绪,而变得狰狞可怖起来。 “姐,我说,你真能考上实验班?别到时候,分数估错了,连普通班都进不了,那可就……” “姐,我觉得云芳说得没错,要不,你还是去读卫校吧?再怎么说,读个三年,出来也是包分配的……” “姐,你真想读高中的话,我觉得,你可以考虑卢水高中,那也是县重点……” “有没有人说过,你这样,很像某种动物。”林初夏瞟了眼咋咋乎乎的林浩宇,“叽叽喳喳的麻雀?嗡嗡乱叫的蚊子?咯咯喔喔的鸡?” “你喜欢哪种,选一样?” “我哪样都不选!”林浩宇差点气成河豚,他这都是为了谁啊? “哦。”林初夏抬手,指着校门口处张贴的红榜,“看见没?” 林浩宇一脸的茫然:“……”啥意思? 林初夏:“分班名单。” “哦哦,分班名单……”下一刻,林浩宇就惊讶地瞪圆了眼,“不是,姐,你不是那啥近视吗?隔这么远,你就能看见自己的名字?” “谁跟你说过,我是近视?”林初夏推了林浩宇一把,“不信的话,你跑过去看看?” “不是你说,上次体验医生拿不定主意,请了出国留学的大医生来写报告……” 林浩宇嘴里嘀咕着,脚下的动作却并不慢,身体跟只滑溜的泥鳅,“吱溜”一声,就越过重重人群,钻到了最里面。 一抬头,就赫然看见实验一班第一排的名单里,“林初夏”三个大字,仿佛渡金似的,张牙舞爪般地彰显自己的存在感! “姐!姐!!你在一班!!” 林浩宇张嘴,就开嚎,只震得周围同样看分班名单的家长和学生们,齐刷刷抬头。 沐浴在众人羡慕和嫉妒的灼热视线里,林浩宇浑若未觉般,拔开重重人群,一边嚎着,一边往外冲去。 林初夏抚额:真不想承认,这样蠢萌的家伙,竟然是自己的弟弟! …… 一班? 纯粹靠成绩说话,不论是塞钱,再或者是走关系,统统没用的重点班? 该说,林浩宇一声吼,震得房子都能抖三抖吗? 总之,离得足有一百来米距离的云芳,也都清楚地听到了这句话。紧接着,她那好不容易才整理好自己的情绪,恢复到平日里的云淡风轻的姿态,就再次破功。闲散的步伐,也在加快了几分之后,很快,就变成了一溜烟小跑动作。 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 倘若,徐建军知道了,那么……她,究竟应该怎样做? 云芳只觉得自己脑子乱糟糟的,无数的思绪,充斥其中,完全没办法理出一个头绪来,眼睛却不由自主地东张西望,心里更是忍不住地祈求:别在……别在…… PS:加更~ 第96章 分班名单出来了 然而,理想很美好,现实却很残酷。 下一刻,云芳瞳孔骤缩,身体僵住,脚步却仿佛有自己主意似的,往徐建军几人所在的方向而去。 短短几步路的距离,云芳却仿佛走出了万水千山的感觉。 “你……来了?” 哪怕竭力控制,情意绵绵的声音里,却依然流露出几分颤抖来。云芳扯了扯嘴角,想象以前那样露出一抹比阳光还要明媚灿烂的笑容。却不知道,这样的笑,落在旁人眼里,不仅有几分苦,更有几分狰狞。 徐建军佯装若无其事地收回凝视着林初夏和林浩宇姐弟俩嬉笑打闹着离开的背影,微微低头,看向云芳,从鼻尖里哼出一个“嗯”字后,就又抬头,看向墙上一字排开的大红色分班名单。 四班? 前几年,南山中学每年招收八个班,一班二班是重点班,三班到八班是普通班。 而,今年,南山中学却扩招两个班。按照以往的规则,相当于增加两个火箭班。也就是一班和二班这两个实验班,三班四班则是以往的重点班,五班到十班则是普通班。 这样算来,他和林初夏的距离,也不是那么远? 一旁,不知何时抬头看向徐建军的云芳,生平头一次痛恨起自己那细致入微的观察力来! 然而,与此同时,心底深处那些曾被她掐灭的念头,犹如雨后春笋疯狂生长,又如火上烧油般,疯狂燃烧。从没哪一刻,变得这样清晰起来! “军子,恭喜啊!” “恭喜恭喜,这叫啥?——人逢喜事精神爽?对不,兄弟们?!”说话的同时,这人还看了眼云芳,再跟其它几个兄弟挤眉弄眼。 “对对……人逢喜事精神爽,哈哈哈……” 众人纷纷附和,吆喝道:“军子,请客,吃饭!” “走起!”徐建军一脸的兴奋和激动,干脆利落地一挥手,率先朝人群外走去,身后“呼啦啦”地跟了一群小伙伴。 而,云芳呢?又和从前几次一样,再次被众人忽略了! 云芳:“……” 总有一天,总有一天,她会让徐建军抛弃这些所谓的“兄弟”! 下了决定的云芳,展颜一笑,再次跟了上去。 就算容易被人忽略,就算会被人私下里嘲讽讥诮,可,那又如何?说到底,不过是羡慕嫉妒恨。而,这世道,原本就是“笑贫不笑娼”,这种情况下,为了让自己过上好日子,未来,更能将那些往日里瞧不上自己的人踩在脚下,接受众人仰望膜拜的视线,一切的付出都是值得的! …… “阿嚏!”被人念叨的林初夏,一连打了好几个喷嚏,转了转眼珠,摸着鼻子,“我这是……感冒了?” 林浩宇撇嘴,毫不犹豫地揭穿:“有人骂你吧!” 话落,林浩宇就一溜烟地跑过了,瞧着林初夏没有发火,甚至迁怒的迹象,才又一步三挪、欺欺艾艾地蹭了回来,嘴里继续碎碎念:“姐,你想好了,回去后,怎么跟爸妈坦白吗?” “你说,大家会不会觉得你是个‘傻冒’?辛辛苦苦地参加中考,好不容易考上了,却又重头再来,跑去读什么高中……” “妈已经打电话给舅舅和幺叔了,他们每个人都支助一千元钱……你现在不打算读中专了,他们会不会将钱要回去?” …… “我终于知道,你为什么长不高,也长不胖了。”林初夏抬手,敲了林浩宇一个响指,“小孩子家家,操心这么多,真是……” 林浩宇瞪眼:“……”如果你不是我姐,谁耐烦去关心你?! “还要不要去动物园了?”林初夏顺手,捋了把狗头,毫不犹豫地岔开话题,“不去的话,我们就去书店,买些辅导书,再坐车回家。” “要!”林浩宇咬牙切齿地道,抬手,就想要将那在自己头发上作乱的手打下去。万万没料到,林初夏仿佛拥有“读心术”般,竟然在最后关头,飞快地将手收了回去。 “嗷……”想打人,却反打了自己的林浩宇,再次发出痛苦的狼嚎声,却又换来了林初夏的一个“揉狗头”的安抚举动,忍不住龇牙咧嘴,“姐,你还记得我属猪,不属狗的吗?啊?……” “不记得了。”林初夏道,“回去后,记得写游记,最少一千字。” …… “姐,你们女人不是都喜欢毛绒绒吗?咋今天你也没多看几眼国宝?” “姐,你觉得老虎怎么样?狮子呢?豹子也不错……” 自从到了动物园后,林浩宇就彻底化身为化唠,一路叽叽喳喳地说个不停,完全不受林初夏的冷脸威胁,就更不用说没什么杀伤力的警告眼神了。 对此,敏锐感知到这一切的林初夏表示:少年,你太天真了。一时的悠哉惬意,不,应该说是意气用事,到最后,也只能反坑了自己啊! “啥?”就像现在,一时激动的林浩宇,一个不小心,竟然冒出了句京片子,“姐,你说啥?” 话落,林浩宇还不忘记掏掏耳朵,配着一脸的茫然懵圈,做出幅震惊到极点,已经处于“我是谁?我在哪里?我要做什么”三连问怀疑人生,三观也隐碎的悲怆模样。 “你今年才13岁。”林初夏拍拍林皓宇的肩膀,语重心长地道,“别装出幅七老八十的模样,没用的。” “你今天说的话,加起来,就有一万个字了。”所以,对话唠的人来说,一篇游记,变成十篇,多正常呢? 林浩宇:“……” 之后的路程中,林浩宇就一直维持着这幅垂头丧气的模样。直到,从晚班车上跳下来,远远地,就听到微风送来的熟悉声音后,才突然停下脚步,一脸的关切和担忧。 “姐,你猜,二爷来做什么?” 可惜,到底年轻,虽竭力掩饰,但,眼角眉梢间的得瑟、同情和怜悯,处处彰显出“看好戏”的姿态。 林初夏不答反问:“你说呢?” “我哪知道……”林浩宇抓着后脑勺,讪笑道,眼珠子却不由自主地左右转动着。 哪怕不那么了解他的人,都能感觉到眼下的他,犹如一张被人用力拉开,好似下一刻就会断裂的弓。就更不用说,对他的性情和习惯虽谈不上了如指掌,却也有七八分的林初夏了。 林初夏:“……”她有这么吓人吗? 这般琢磨着的时候,林初夏也已经走到大门处,一抬头,就看见了说到兴致高昂处时,很有几分指点江山感觉的林二爷。 第97章 老妈的怨 “二爷。” “初夏回来了?”被打断话题的林二爷,并不气恼,而是朝林初夏招了招手,“听说,你最近经常往市里跑?” “是的。”林初夏笑眯眯地应了声,搬了张椅子,就坐在了林二爷对面,一脸不闪不避的坦荡,“俗话不是说,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嘛?我想着,难得宇儿开窍了,意识到了学习的重要性,所以就带宇儿去市里买些辅导书,再逛逛街,体会下繁华城市和普通乡镇间不同的风土人情,从而拓展眼界,增长见识。” 林二爷点点头:“这法子不错,下次记得带上轩儿。” 林二爷嘴里的“轩儿”,正是林家三房,也就是林爱华和王容夫妻俩的独生子——林浩轩。他只比林浩宇小两岁,今年才刚刚11岁。不论学习成绩,抑或是脑瓜子的灵活程度,再或者是心眼,在林家这一代中,都是分分钟就被碾压的命。 邓秀珍眉头一皱,她这辈子最讨厌的人,王容排第二的话,那么,就没谁能排第二了。 都说婆媳难相处,但,在林家,作为长嫂的邓秀珍,上面没有爱找麻烦的婆婆,却有难缠的小姑子和会拍马又爱算计的妯娌。 小姑子就不用说了,虽然,“男女平等”的口号喊了很多年,但,不说在农村,就是在城里,世人依然有着“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这样的想法。 因此,难缠的小姑子,对邓秀珍来说,一年到头,见面的次数不超过五次,就算被对方一些言谈举止恶心到了,再或者气到了,也很快就会过去。 但,住在同一个屋檐下的妯娌呢?却是真正的“抬头不见低头见”。 以至于,面对王容有意无意的添堵算计行为,心直口快,脸上又藏不住事,受了委屈就直接“炸”毛,情商更是低到负数的邓秀珍,到最后,竟几乎在两老心里落得一个“搅家精”的评价! 放在其它人家,遇到这样难缠的人,同样有些小心机的,就会使出诸如“借力打力”之类的手段,让对方真切地意识到自己的不好惹,以后想要坑人的时候,也不会头一个就想到自己,而只会考虑其它人。 心直口快,藏不住事,脾气火爆,受不了委屈的人,就会不管不顾地直接干架。就算得了个“泼妇”的评价,也会因为“不瞎BB”的暴力举动,而在将对方打怕了的情况下,令对方不敢再来算计自己。 偏偏,这两类,邓秀珍都不沾边。或者,应该这样说,邓秀珍想学第一类人,却只学了个皮毛,又打心底瞧不上第二类人,最终,可不就得自己憋屈地受着? 这世间,有那么一些人,憋屈着、压迫着,习惯成自然后,就变成了人人都可以伸手捏上一把的软包子。而,有那么一些人,就会沉默中爆发,生出反抗的念头。 而,换了邓秀珍嘛? 却是生出了“我惹不起,还躲不起”的念头不说,还将林初夏和林浩宇当成了自己情绪的垃圾筒,将自己这些年在小姑和妯娌身上受的气,以及林家长辈和林爱国的几个弟弟那儿受到的憋屈无奈等情绪全部倾倒一空,末了,还拼了老命地给姐弟俩洗脑“我们四个人才是一家人,你们姐弟俩不要和其它人来往”的念头…… 对于这些,林初夏能理解,但没法给出任何公正的评论。不仅仅因为她身在局中,更因为这世上,很多东西,再如何地“感同身受”,但,不是当事人,那么,所谓的感受,就没法达到全面…… 于是,正准备张嘴,说些什么,拥有“眼观四面,耳听八方”技能的林初夏,心思转念间,眼疾手快地拽了下邓秀珍的衣袖,在邓秀珍下意识抬头,看向自己时,缓缓地摇摇头,嘴里却道:“二爷,我觉得,你最好和三叔三婶商量一下。 将一切尽收眼底,正琢磨着怎样教训人的林二爷:“……”啥意思? “你是不知道,宇儿这个月过得有多苦,不信,你问问他,看他如果可以选择的话,愿不愿意和我去市里。” 林浩宇毫不犹豫地摇头,一脸让人不忍直视的颓丧。 “我给宇儿制定了一套详细的学习计划……” 早上六点起床,晨跑;七点吃早饭;八点开始学习,每学习五十分钟,休息十分钟,十二点吃午饭;午休到两点,继续早上的学习,六点吃晚饭,七点又学到九点,之后洗澡,十点准时上床睡觉。 一旦出门,不论去市里,还是和小伙伴上山下海玩耍,都必需写上少则一篇,多则十篇的千字作文。 林二爷、林爱国、邓秀珍:“……”这日子过得,比上学还惨,哪有什么暑假上天入地,玩得连自家大门往哪开,甚至连自己姓什么都不记得的畅快舒爽?! 虽然,众人心里这样想着,但,不得不说,在这一刻,看向林浩宇的目光里满满的欣慰和赞赏,就连一向毒舌,很少夸奖人的林二爷,都再次点头:“不错!对你们来说,现如今,最重要的就是努力读书,考个好学校。只有这样,等你们毕业后,才能被分到一个好单位。” 接着,林二爷又看向林初夏:“初夏,以前,我总担心你会因为读太多书,变成个‘书呆子’,还跟你爸商量着读到初中,最多到中专中师的样子就行了。如今瞧着,这一年,你在外面确实长了许多见识,整个人都变得通透起来了。” 啥? 前不久,林爷爷才回家,和他畅谈了一通关于“送林初夏读高中,考大学,为林家增光”的话?而,他当时也给出了“借钱”的承诺? 不知道什么叫“此一时,彼一时”吗?以他对林爱国的了解,林初夏这么个黄毛小丫头,想推翻林爱国的“一家之主”地位,放弃稳妥的中专,转而跑去读前途不明的高中,那还真是“痴人说梦”! 当然,作为家里位份最高的长辈,如果自家晚辈出息了,他脸上也有光。因此,倘若,林初夏真说服了林爱国,他也不会做出任何的阻饶…… 第98章 还钱?不,不敢要 林初夏佯装没听出林二爷的话外之意,放在桌下的手,却又拽了下邓秀珍的衣袖,再次阻止了邓秀珍怒火中烧,拍案而起的举动,嘴里却附和道:“二爷,我也这样觉得。” 林二爷被噎了下,很快,就又道:“你心里有谱,就成。” “最近几个月,你爷经常来乡里给你送吃的,他有没有跟你说,他将你上次写的借条烧掉了这件事?” “烧了?”林初夏瞪圆了眼,虽然,这几个月的用心相处,她确实感受到了久违的来自于长辈,尤其,老爷子这辈人的疼爱和关切。但,她是真没料到,老爷子竟然悄悄地干了这样一件大事! “是啊!”林二爷长叹了口气,若不是场合不对,他还真会捂着胸口,一幅痛心疾首的模样,“当天就烧了。” 林初夏眨眨眼,从口袋里拿出一个布做的零钱包。 这是一个猫头零钱包,顶着个黑色大脑袋,圆圆的眼睛,瞳孔眯成了一条线,耳朵的皱褶部分和鼻头都是是粉色的。即使自认“硬汉”,欣赏不来软萌可爱风的林二爷,也不得不摸着良心承认:这个零钱包,有一种独特的美。 一旁的林浩宇,嘴角抽了抽,只要一想到,林初夏竟然做了一套12个猫头表情零钱包,并且家里人手一套,他就有些不忍直视。 这些猫头表情包,都包括哪些?眯眼、愤怒、茫然、呆愣、祈求、石化、倒霉、闭嘴、大哭、哀怨、震惊、惶恐。 而,他完全不明白,一套12个猫头零钱包,每个究竟有什么样的区别? 不过,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林初夏竟然因为这样,就觉得他的观察力还不行,必需加大训练力度! 这算不算“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 将林二爷神情尽收眼底的林浩宇,心里也琢磨开来:要不,改天,他将这套零钱包带回老家,问问爷爷和二爷,看看他们能不能认出来?如果,他们也认不出来,那么,就可以证明——不是他的观察力不行,而是林家所有人,天生观察力就欠缺。而,这是遗传的问题,不是他后天想改,就能随便改掉的。 并不知道林浩宇心里这些想法的林初夏,打开零钱包,数出叠成小块状的五张十元钱,摊开,推到林二爷面前。 “二爷,俗话说的好——择日不如撞日,刚好,我今天又去取了稿费,这五十元钱就先还给你。” 林二爷嘴唇抖动了下,很想伸手,抓起这五十元钱,不由分说地放到自己荷包里。奈何,架不住,这段时间里,自家大哥那几乎当得起“一日三餐”式的絮叨。 倘若,大哥知道自己一时贪心,收了林初夏的五十元钱,那后果…… 林二爷差点就打了个寒战,忙不迭地移开视线,不再看那五十元钱,以免越看就越伤心,越伤心就越后悔:“行了,不就五十元钱,买了辅导书,也不算是乱花钱……” “这……不好吧?”林初夏一脸的迟疑,然而,若有那了解她的人在这儿,就会发现她眼底那越来越浓的笑意,也不能遮掩住的奸诈和狡黠,“俗话说‘有借有还,再借不难’……” “不用了!”林二爷忍不住抬手,将额头蹦出来的青筋按回去,“通知书收到了吗?” 瞅瞅,这生硬粗暴的转移话题方式,真是让人不忍直视哪! “还没有。”林初夏摇头,毫不犹豫地再次无视了林浩宇的挤眉弄眼举动,一脸的诚恳坦荡,“不过,估计这几天,就有消息了。” 吃过饭,又聊了一会儿后,林爱国就送林二爷回家了。 憋了一晚上的邓秀珍,来不及将林浩宇撵去洗澡,就忍不住地念道:“初夏,不是跟你说过了,我们才是一家人,其它的都是外人?下次,你二爷再说什么让你多照顾林浩轩之类的话,你就给我撅回去,没必要跟他客气的,知道吗?” “你爸被他们洗脑了几十年,觉得自己是做大哥的,就应该照顾下面的弟弟。我不是说,他这个想法不对,但,都成家立业了,就应该将心思放到自己的小家上面,哪能像没成家的时候随叫随到?” “不论大事小事,也不管麻不麻烦,自己能不能做到,如果能做到,又要花多少钱,用多少人情,只要下面几个弟弟一说,他就上赶着帮忙?” “再说了,你爸下面还有一个妹妹,和你爸就差一岁,他们为什么不要求她照顾下面的兄弟?为什么没想到培养她的责任心?不就是因为她狡猾,早早就意识到了不对劲,初中毕业后,就跑到县里读高中,然后又找机会到市里当工人,一年到头也不回家一次?” “你说说,这些年,你爸帮了他们多少忙?结果,到头来,你这次读书,我跟他们借个钱,他们都吱吱唔唔,推三阻四的,不就是觉得我们家里条件最差,借出去的钱,可能会打水漂吗?” “也不想想,当年,他们跟你爸借钱的时候,一张嘴,你爸就答应下来了,自己的钱不够,还到处找人借钱凑给他们!” “他们林家的人,都是群养不熟的‘白眼狼’,你千万别跟你爸学……” 想到这些年,因为这些事情,和林爱国的争执吵闹,最终,却完全强不过对方,只能眼睁睁看着林爱国往为兄弟“两肋插刀,赴汤蹈火,也再所不惜”的方向去发展,邓秀珍就气闷不已。 然而,和这些相比,林二爷这种想要将“长姐”的责任强压在林初夏身上,继续洗脑林初夏,让林初夏成为第二个林爱国的做法,就让邓秀珍心里那些从不曾湮灭的火焰,犹如被泼了好几桶滚油般熊熊燃烧起来。 “妈,你放心,我都明白的。” 活了两世的林初夏,又怎会不明白邓秀珍心里的愤怒和悲伤?也正因如此,对林爱国这个眼里心里只有兄弟情意,屡次坑她,或者,应该说是坑自家人的父亲,还真是说不出来的感受。 虽然,自古以来,就有“劝和不劝离”的说法,但,坦白说,林初夏确实不赞成林爱国和邓秀珍两人继续过那种“互相伤害”的生活。只是,前世,两人吵吵闹闹,中间,也曾出现过林爱国出轨的事情,却依然走到了最后,并没有离婚。 即使,这期间,她这个“树洞”,或者,应该说是单方面被邓秀珍定义为“情绪的垃圾筒”,曾在无法忍受种种抱怨的情况下,屡次提出两人离婚的建议。 因此,这一世,林初夏本着“大家都是成年人,做了选择,哪怕磕了个头破血流,爬,也要爬完”的想法,将一切,交由两人自己处理。最多,就是帮助邓秀珍从繁重却又憋屈的家庭主妇的生活中走出来,见识到外面更广阔的天地。 …… 第99章 出发,去市里! 并不知道林初夏想法的邓秀珍,依然在喋喋不休地抱怨着。 “王容那个人,心思深,爱占便宜,又奸猾……但,你爷爷和二爷又特别喜欢她……幸亏,她读不进书,连小学都没毕业,林浩轩也像她,不爱学习,成绩差,否则,我们一家人都不是他们的对手……” “还有,下次,见到你爷爷和二爷了,不要再说什么还钱的话……林爱华和王容两口子,说是在外面打工,让你爷爷帮忙带林浩轩,每个月给点生活费,其实,谁不知道他们只是口头说说,这么多年,他们没给过一分钱?” “你爷爷那人,一年到头地忙活,交了任务粮后,也就挣个口粮,哪来的钱供林浩轩读书,还不都是跟你二爷借的?你二爷当年能读到大学,再成为什么工程师,都是靠你爷爷给人打石头攒下来的钱……说是借,你二爷好意思跟你爷爷要?” “你以为,林爱华和王容就不知道这些事情?也就你傻,才会一次又一次地说要还钱给他们!你要是觉得五十元钱拿着烫手,交给我,我帮你保管,等你去卫校读书的时候,再拿给你当生活费……” “妈,你知道,外面的人都怎样评价二爷吗?” 林初夏瞪了眼看似埋头看书,其实,耳朵竖得比谁都要高,就连手上的书,也很久都没有翻页的林浩宇,琢磨着明天要给林浩宇加加压,才能让林浩宇深刻地明白“花儿为什么会这样红”这个道理。 “一毛不拔的铁公鸡。”也就是通俗意义上的“守财奴”。 对守财奴来说,钱是这世间最重要,最不能割舍的。偏偏,林初夏却通过林爷爷之手,从林二爷这只“铁公鸡”身上榨出了五十元钱。 邓秀珍连连点头,附和道:“孙春秀就跟我说过,你二爷那人,在她小的时候,给她买过一个烧饼,每次见到孙春秀的时候,你二爷就拿出来说一遍,一直念到现在,念得孙春秀都烦了,跟我说,都想买几十个烧饼还给他了!” 孙春秀正是林家老宅旁的邻居,家门前种了两棵果树。一棵核桃树,一棵柚子树。 小时候,林初夏每次去老宅的时候,都能得到孙春秀的热诚招待——没办法,谁让那时的林初夏,虽少言寡语,给人一种沉默内敛的感觉,但,架不住,她长了张长辈最喜欢的圆脸,胳膊腿角也都圆嘟嘟的,让人见了就觉得特别有福气。因此,那些年,凭借这福气的长相,林初夏没少从左邻右舍那儿“骗”到好吃的。 或者,也是因为这样,才养成了她“吃货”的本性?那种宁愿长胖,也不愿意为了减肥或者所谓的身材,而放弃美食的最最纯粹吃货? 这样想着的时候,林初夏嘴角也不由得抽了抽,前世今生,这个话题,她是真听了无数遍。到现在,她竟有些“倒背如流”的感觉了。 “妈,二爷今年61岁了,俗话不是说‘老小孩’吗?还有‘六月的天,孩儿的脸,说变就变’。我觉得,二爷就是其中的典型。” 第一次听到这个说法的邓秀珍,一脸的茫然。 到是一旁看书的林浩宇,这段时间,一直和林初夏待在一旁,在潜移默化间,就受到很大影响,此刻,就再也忍不住插话道:“妈,我姐的意思是说,我二爷特别抠门,被迫给了我姐五十元钱,心里不舒坦,就想要逼我姐将这五十元钱花光。” 典型的“你不让我好过,我也不让你好过”的心态! 邓秀珍:“……” “其实,二爷这个人,还是很好对付的。”看了眼朝自己竖起大拇指的林初夏,林浩宇挺胸抬头,越发地自信,“他说什么,你就听着,不要往心里去。等他说痛快了,你再跟他提要求,这个时候,他心情特别好,只要不是太过分的要求,他都会答应的。” “他这人,就必需顺毛捋。只可惜,大部分人都不知道他这个脾气,觉得他跟长舌妇一样,逮着个人就劈里啪啦地说上一大堆,芝麻绿豆大的小事都能说得跟西瓜一样严重,一不小心就得罪一堆人……结果,他觉得他是好心,对方却觉得他是多管闲事……” 典型的“刀子嘴,豆腐心”。 …… 第二天,林初夏毫不手软地布置了一大堆作业给林浩宇,并在林浩宇一脸颓丧、愁苦和憋屈的神情中,笑眯眯地抛出鱼饵:“明天,我要和妈去市里,要不要一起?” 林浩宇:“……”这是准备将老妈带到南山中学,直面分班名单? “姐,人吓人,会吓死人的,真的!” “你想到哪里去了?!”林初夏抬手,就敲了林浩宇一个响指,“我只是想带妈到处转转,看看有没有合适的店面。” 林浩宇来不及揉脑袋,就瞪圆了眼:“姐,你要做什么?!” 这就准备抛弃他和老爸了?虽然,这段时间,家里发生的事情,让他早就有所预感,但,他是真没料到,这一天,它竟然来得这么快! 林初夏不答反问:“你说呢?” “我又不是你肚子里的蛔虫,我哪知道你咋想的……” 林浩宇小声地嘀咕着,然而,那滴溜溜转动的眼珠,和左顾右盼的神情,却道出了此刻他的真实想法:不管如何,都要跟上!不然,不就成了所谓的“留守儿童”了嘛! …… 于是,这天,一大早,林初夏就带着邓秀珍和林浩宇,坐上了开往市里的大巴车。 为了赶早班车,三人凌晨五点多就起来了,再加上,在当地,林爱国倒底也算是个小有名气的人物,因此,三人有致一同地选择了补眠。 偶尔的两三句闲聊,也多是见到窗外那些一掠而过的人物景色时,感受着车辆行驶在那坑洼不平的黄泥地上带来的颠簸,和完全不敢开窗户漫天飞舞的黄沙时发出来的感慨。 顺利到达汽车站,又换乘开往最近一间中学的公交车后,林初夏才瞟了眼看似欣赏窗外飞速掠过的景色,实则耳朵再次竖起的林浩宇,佯装神秘地和邓秀珍耳语道:“妈,你有没有发现,我爸最近越来越得瑟了?” 第100章 论忽悠人的功力 “有吗?”不怨邓秀珍一脸的犹豫和迟疑,最近一段时间,刨除吃饭睡觉,她全部的身心都铺在了头饰和丝网花上。 哪怕,林初夏屡屡出言宽慰劝说;哪怕,摆在杂货铺里的头饰,几乎每天都会卖出去十来件,就连丝网花也卖出去了五六束;哪怕,邓秀珍心知肚明,这半个月来,单是卖出去的头饰和丝网花,早就将林初夏在省城批发市场买布头时花掉的钱全部赚回来了,多的更是贴补了家用,就这,还有存余,但,她也没办法像最初见到那束丝网花时一般用“卖不出去,也能自用”这样的借口来宽慰自己。 当然,除此之外,就是深深的懊恼和后悔——那种以前为什么就没发现这样一条最简单,也最适合自家攒钱方式的烦闷和抓狂等情绪,如附骨之蛆,日复一日地啃食着自己的内心。 这样的心路历程,身为“过来人”的林初夏,又怎会不明白?不过,人嘛,在脱离“赤贫”阶层,慢慢地往上攀爬,直到,最终,抵达自己曾仰望,却知晓一辈子也不能到达的终点,这个过程中,都会出现这样反复无常的情绪,并非外人三言两语就能宽慰劝说住的,否则,就不会出现“站着说话不腰疼”这样的说法了。 那么,林初夏唯一能做的,就是站在邓秀珍身旁——不论处于什么样的状况里,不需要回头,只需要抬眼,就能看见她的地方。 以这样的方式,给予无声的支持和鼓励。 “有的!”此刻,心里转着许多念头的林初夏,笑眯眯地道,“我估计,我爸以为,最近家里的伙食好了,是因为我将赚回来的稿费全部上交给你,用来补贴家用了。” 邓秀珍白了林初夏一眼,没好气地道:“你哪来的稿费?我就没见着!” “我这不是想要将稿费存起来,等以后上学的时候用嘛!我都决定了,等去外地念书了,就不跟你们要生活费……” 林初夏揽着邓秀珍的肩膀,毫不犹豫地给邓秀珍吃了枚定心丸:“放心吧,妈,我都能为家里找着条赚钱的路子了,你还担心我能存不住钱,到了外地上学,会过那种‘吃了上顿没下顿’的苦哈哈日子?” 虽然,上一世,别说念中专,就是初入职场的那一年,林初夏都是跟家里人伸手要钱的,但,此一时,彼一时。眼下,让她这么个披着张十来岁小姑娘的嫩皮,内里却住着一只混迹江湖许久“老狐狸”伸手跟家人要钱,她,还真是开不了这个口啊! 若非如此,重生回来后,她哪会忍着系统“唐僧附体式”的絮叨,在收到稿费后,才开启自己“赚钱养家,成就富一代”的道路?不,应该说是大步朝艺术家方向前进的道路! 系统:“……”它就知道,林初夏这人,就是典型的“说一套,做一套”! 林初夏撇嘴,毫不犹豫地将系统的腹诽抛到一旁。 要她说,这世上,为什么会有艺术家“视金钱如粪土”的说法?并非艺术家们清高到不爱钱,而是到了他们这个层次的人,追求的已经不是普通的钱财,而是名利和声望了。当然,在此之前,成就艺术家的道路上,所花费的巨额金钱,虽谈不上轻轻松松就能养活数十个普通人,但,养活三五个普通人,却是没问题的。 这种情况下,出身贫家的她,想要成为艺术家,不努力赚钱,难不成,还指望天上降馅饼? “对了,妈,咱俩赚钱这件事,如果爸问起来了,你就随口忽悠他几句。赚来的钱,除了必要的补贴家用,其它的,你都存到新开的账号上去……” 话,点到为止。 可,这两个月来,邓秀珍早就被林初夏的一些言论洗脑了,再加上,通过这样的方式,最短三五天,最长也就一个周时间,就能赚到林爱国一个月的工资,让邓秀珍隐约间就有了一种“翻身做主”的感觉。 因此,眼下,邓秀珍听了林初夏一番有理有据的分析,再参照自己和林爱国夫妻几十年,对林爱国性情为人的了解,不由得重重点头:“行,我知道了,回头,你也注意点,别露了痕迹,你爸那人,有时候,还是很精明的。” 林初夏一脸的“我懂”,可不,活了两辈子,论对林家人的了解,她排第二的话,那么,还真没谁敢排第一。 一旁,看似闭目养神,实则,耳朵竖得比兔子还要高的林浩宇,在邓秀珍视线里看不到的角度,偷偷地冲林初夏竖起了大拇指:论忽悠人的功力,林初夏排第二的话,那么,只怕,这世上,还真没人敢排第一。 然而,可惜,林浩宇真得太过单纯,哪怕他在林初夏“360度无死角式”的碾压下,已经真切地认知到了林初夏的魔鬼属性,更在林初夏那些有意无意的折磨人的手段中,修炼出了几分“喜怒不形于色”。但,对上林初夏,那还真是“关公面前耍大刀“。 因此,林初夏只是眼角余光瞥了眼,就将林浩宇心底那些想法窥了个清楚,扯着嘴角,笑得越发明媚灿烂起来,心底却盘算着:是要让林浩宇遭受一回来自于社会的毒打,还是来自于周围人的毒打,从而能真切地明白“天外有天,人外有人”这个道理呢? 这,确实是个问题。 …… “职高到了。” 瞥了眼聊到兴致高昂处,很有几分手舞足蹈,热火朝天,不知今夕是何夕感觉的邓秀珍和林初夏母女俩,林浩宇忍不住长叹了口气,一瞬间,竟体会到“男子汉,大丈夫,当顶天立地”这句话的真谛。 啥? 因为一直萦绕在他身侧,始终不曾散去的“不祥”预感,驱使他本着“能讨好一分,就讨好一分”的想法,做出了这样的举动? 确实如此,但,这话,能说吗? 当然不能。 不仅如此,眼下,他还得挺胸抬头,一派的镇定淡然。 “妈,你看,我没说错吧?”林初夏随意地一瞥,就发现了林浩宇的不对劲,不过,眼下,不是追究这个的时候,因此,她就将这事搁到一旁,指着一中附近的店铺,“十家店中,就有四家饭店,两家甜品店,两家文具店,两家饰品店,看起来竞争很大,但,如果真赚不了什么钱,这附近也就不会形成吃喝玩乐一条街了。” 别说九十年代,就连后世,各大补习班都开得风风火火,因此,哪怕寒暑假,学校附近的店铺依然生意兴隆。 真要说区别的话,就是后世,学校不允许补课,学生只能到各大补习班里去学习,而,九十年代的当下,学校却是能正大光明补课的。 第101章 录取通知书到了 “这附近租金不便宜吧?”虽然心动,但,很快,邓秀珍就又犹豫了,“店面也挺小的,摆了货物后,就没办法再住人了。如果真要在这儿开店,还得再租房睡觉,两边的租金加起来,就是一大笔钱。也不知道每天卖多少头花饰品,才能保本……” “妈,我们进去看看吧!” 世间很多事情,单纯地依靠想象,最终,只能沦落为空谈。唯有真正地去尝试,去接触,才有真正的收获,进而顺势调整自己的计划安排。 因此,林初夏想也不想地挽着邓秀珍的胳膊,往最近的一间饰品店,或者,应该说是精品店走去。 这间店,不仅摆放了各种头花饰物,还有耳饰、项链和手链,材质更是从布、纱、贝壳、珍珠到水晶,应有尽有,真正达到了“只有想不到的,没有做不到”的这一点。更有一面墙上摆满了各类镀金和镀银嵌水晶的饰物,在灯光的照射下,散发出五颜六色的光彩。 谁还没个少女心呢?连活了两世的林初夏都不能逃离这样的诱惑,就更不用说只长年纪,却因为困于偏僻的乡下,而很有几分“坐井观天”感觉的邓秀珍了。 如果有相机的话,那么,随便一拍,就能拍下两人那双眼闪闪发光,恨不能立刻就扑上前,满店乱窜地挑选自己心仪饰品的疯狂和痴迷模样来。 然后,在结账的时候,却又因为荷包不那么丰满而犹豫踌躇,纠结迟疑许久。接着,本着“挑剔”的眼光,将抓到手里的饰品又细细地打量一遍,挑出一些不那么喜欢的饰品放回去,最终,捧着自己最喜欢的那几款饰品付钱。 离开店铺的时候,却又忍不住地惦记起那些被自己放回去的饰品,琢磨着这几天省吃俭用,努力地攒钱。然后,再来一趟店铺,将它们都带回家。 当然,既然是精品店,除了这些女孩子都喜欢的闪亮饰品外,还有大大小小的密码锁日记本,立体贺卡、水晶玻璃球、零钱包…… 可谓是将学生们可能用到的,不论送礼,还是自用的东西,都一网打尽! 这样一家店铺,生意又怎会不好? 一个多小时后,从店铺里离开的邓秀珍,还没来得及说些什么,更没机会整理一下大脑里那些纷扰的思绪,就又被林初夏拽到了不远处另外一家精品店…… 这一逛,就是一整天。 坐上回家的大巴车后,连向来自诩“强壮”的林浩宇,都一幅“被人又踢又踹,得了个机会,终于逃离成功的”劫后余生的模样,就更不用说邓秀珍和林初夏母女俩了,那更是跟只没骨头的猫一样瘫在椅子里,连话都不想说一句,就闭目仰神起来。 可惜,身体上的疲惫,并不能让人因此而陷入沉沉梦境中。尤其,在回想起今天的所见所闻后,大脑忍不住就疯狂转动起来,心里更是浮现出对未来许多畅想时。 不过,这样的思绪,太过纷杂,想要捋清,并不是那么容易的。因此,邓秀珍并没有抓着林初夏不放,一幅和林初夏“畅谈三天三夜”也不累的做派,而是继续闭着眼睛,不想错过眼下的“灵光一现”…… 并不知道邓秀珍心里那些想法的林初夏,只是单纯地以为,今天,几人在外面走了一天,对很久没有这般运动的邓秀珍来说,确实太累了。 而,每到此时,她就忍不住羡慕那些一逛起街来,哪怕踩着10CM高跟鞋也健步如飞,走个一天下来,也依然精神奕奕的女人! “你们去哪里了?怎么这么晚才回来?!” 躺在藤椅里,翻看着小说的林爱国,听到门外传来的脚步声后,眉头就皱成了个“川”字。一想到,在办公室里忙碌了一整天,回到家,就想吃口热饭,再喝上口热水的他,迎面撞上的,却是冷锅冷灶的悲怆又凄凉场景,就让他心里特别不舒坦。 “昨天不是跟你说过,我们今天去市里,晚一点才能回家吗?”邓秀珍放下手里的东西,走到后院,倒了一盆冷水,将毛巾浸湿,一边洗脸,一边问道:“你做饭了吗?” “你们没在外面吃?”林爱国放下手里的小说,趿着拖鞋,就往门外走,“我去买点卤肉,再让老宋炒几个菜,晚上我们庆祝一下。” 邓秀珍张了张嘴,还没来得及问“庆祝什么”,就见林初夏一脸惊喜地问道:“爸,我的录取通知书到了?” 正迈过门槛的林浩宇,恰好听到了这句话,脚步一个踉跄,身体就往一旁栽去。幸而,关键时刻,他扶住了一旁的墙壁,否则,只怕,此刻,他就“五体投地”了不说,还将所有人的注意力都扯到了自己身上。 那场景,想想,就让人觉得毛骨悚然。 而,造成这一切的源头,却是…… 这样想的时候,林浩宇也下意识地抬头,看向林初夏,并未错过林初夏眼底那抹威胁和警告,身体抖了抖,忙不迭地垂下头,一幅“我什么都不知道”,只是单纯为林初夏收到录取通知书的欢喜和雀跃,心里却忍不住地腹诽:瞅瞅,什么叫装模作样?这就是! 该怎么说呢? 林爱国这人,有着每个男人都有的毛病——大而化之,偶尔的时候,才会心细如发。眼下,也不例外。 更何况,此刻,他满腹的兴奋和激动,哪能分出多余心思去关注林浩宇? 不过,正当他张嘴,又准备说些什么时,却又听林初夏道:“爸,你先别说,让我猜一下,是不是省卫校?” 看似普通又寻常的问题,却让林爱国脚步一顿,心里也浮现一股不好的预感来,脸上的欣慰、满意和隐而不发的得瑟、骄傲等情绪,慢慢地,慢慢地褪去。 果然,下一刻,就听林初夏长叹了口气:“爸,上次我跟你说的事情,你是不是没放在心上?” 扶墙的林浩宇,抬头看看邓秀珍,又看看林爱国,最后,才将目光停留在林初夏身上。不知为何,在这一刻,他竟莫名地从林初夏身上看见了一股“煞气”。 第102章 沉默是金吗? “爸,你知道,这段时间,我为什么经常往外跑吗?” 林初夏并不指望能得到林爱国的回应,因此,抛出这个问题后,就又补充道:“因为,我想知道,疗养院的那个定向委培的名额,最后,会‘花落谁家’。” “花落谁家”这四个字,林初夏特意加重了几分语气。 这回,别说被林初夏“针对”的当事人林爱国了,就连一旁,正琢磨着要打电话通知哪些亲朋友人,告诉他们这个好消息,隐讳地得瑟炫耀一番的邓秀珍,都察觉到几分不对劲了。 而,打最初,就明白林初夏想法的林浩宇,更是毫不犹豫地放慢脚步,一步,又一步地挪到了墙角。这期间,他还时不时就抬头观察屋内情况,生怕自己折腾的动静大了些,将众人的视线引了过来。 林初夏是多么精明又敏锐的人,哪会没发现林浩宇的小动作? 不过,有这样一句话:难得糊涂。 “事实证明,我最初的猜测确实是对的。其中一个名额,确实被镇长家的闺女夺走了。” 收回思绪的林初夏,揉揉额头,满腹的无奈中,有着无尽的憋屈。 “上个月,我不是跟你说过,让你打电话跟你那些战友说声,让他们不要再费力将名额弄到县里了吗?” 说来,当时,她是真以为,就算林爱国平日里再怎样地坑,却也明白“什么时候,就应该做什么样的事情”,尤其,在她已经举出实例,慎重提醒的情况下。 万万没料到,她什么都谋算到了,就是没料到林爱国性格里深藏的固执和“天真”! 邓秀珍脸色变了变:“老林,初夏说的……是真的?” 林爱国板着脸,沉默不语。 邓秀珍的一颗心,坠落深渊,忍不住抱怨道:“你怎么这么糊涂……我早就跟你说过,你这人就不适合喝酒,一喝酒,就管不住自己这张嘴……你忘记了,当年,你在学校的时候,就因为你这张嘴惹了不少事……” “你还说,名额这种小事,你那些同学朋友会帮忙?结果呢?没帮上忙不说,还尽帮到忙,你这是付出了人情,还讨不着别人一句好……” “如果他们真将你当同学,当朋友,发现事情不对劲,就算他们没法将名额压下去,就不能提前打个电话跟你说一声?这不是拿你当猴耍,还能是什么?啊?你说话啊……” 林爱国依然沉默着。 林初夏深吸了口气,压下胸腹间翻腾的暴躁和烦闷等情绪,她最烦的就是林爱国这种被人道破真相后,看似无言以对,其实心里很不以为然,就差没挑明“不跟女人争执吵闹的大男人式宽广胸襟气魄”的姿态。 十分钟后,喋喋不休抱怨的邓秀珍,已经因为林爱国的“沉默”反应而气红了眼,就连声音都变得哽咽起来。若不是林初夏和林浩宇两人还在,只怕,邓秀珍还真会不管不顾地嚎啕大哭。 “妈,算了。”林初夏上前几步,拽着邓秀珍的胳膊,不由分说地将邓秀珍按在椅子里,轻轻摩挲着邓秀珍的后背,“我不读卫校!” 掷地有声的话,在这一刻,绝非什么打破平静水面,掀起惊涛骇浪的狂风暴雨,而是真正地火上浇油! 林浩宇缩着肩膀,将自己当成“壁柱”,就为了不被风浪中心的三人留意到他,从而变成那“城门失火,殃及池鱼”中可怜又无助的“池鱼”。 “不行!”这回,林爱国终于出声了,然而,却是斩钉截铁地反对,轻易地压过了邓秀珍脱口而出的“为什么”这三个字。 林初夏看了眼盛怒中的林爱国,再看了看同样被自己的回答震住,却因为这段时间有意无意间流露出来的信息,而单纯地询问自己原因的邓秀珍,一脸坦荡地回答道:“我不喜欢医生这个职业。” 虽说,很多人毕业后,从事的工作,都和自己学的专业无关。而,上一世的她,也不例外。 但,如果可以选择的话,又有谁愿意浪费四年时间,去学自己并不喜欢,以后也不会用到的专业? 只可惜,上一世的她,不仅没有选择权和决定权,也因为生长于偏僻的乡村里而见识浅薄,没有什么远见,也从没认真规划过自己的未来人生,就更不用说什么伟大的目标和梦想了。 而,这一世嘛? …… “那你不早说?” 林爱国一声咆哮,仿佛只是单纯地发泄自己心底那些愤怒和不满,又仿佛是恼恨于林初夏这种一言不合就打他脸,完全没将他当成“一家之主”,更没什么儿女面对父母长辈时那种发自肺腑的尊重和敬仰的做派,总之,那叫一个复杂难辩,连自认老江湖的林初夏都无从琢磨探究,就更不用说邓秀珍和林浩宇了。 “填志愿的时候,我们就问过你,你当时不吭声,现在填好志愿,出了成绩,录取通知书都下来了,你跟我说不喜欢?!” “但你只给了我医生、会计和老师这三个选择。” 林初夏也怒了,上一世,她为什么会一步又一步,走得比任何人都艰难?坦白说,确实和她的性情有关,但,摸着良心说一句,林爱国和邓秀珍这两位为人父母的,就没一点错吗? “我喜欢画画,想报艺校,你不同意,说什么这种听都没听说过的学校,以后连自己都养不活,没学习的价值。结果呢?事实证明,打最初,你的想法就是错的。” “画的好的人,以后,就是画家,随便卖幅画,就能吃一年。水平再次一些的,也能到少年宫里当个辅导老师,一周就上几节课,工资却比学校里的老师还要高,也是轻轻松松就能养活自己。再次一些的,也能去学校当个美术老师。” “我觉得,以我的天赋,再怎么样,也能去少年宫当个辅导老师,如果再努力一把,说不定,也能混个省市青年画家的名号……” “除了这些‘铁饭碗’,还能去杂志社、广告公司、游戏公司……” 第103章 这一刀,捅得真狠 “你懂什么?” 林爱国皱眉,在他这样的“老一辈”人眼里,画画这种听起来特别清贵,实则特别烧钱的玩意儿,再有天赋,又能如何?“穷”是悬挂在他们这些普通人头上的一把刀,不趁早掐灭心底那些不切实际的幻想,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早晚会栽个大跟头! “你以为,画家是你想当,就能当的?你觉得你有天赋,那么,你有没有想过,全国有多少有天赋,最终却被埋没的人?这些人中,又有多少比你有灵感,有能力的……” “每年艺校毕业的人那么多,你统计过,有多少人找到好工作了吗?又有哪些人去你说的什么杂志社和广告公司上班,他们在那儿能做几年?到头来,还不是要灰溜溜地滚回家……” “行了,事情都过去了,我们也没必要再讨论了。” 林初夏摆摆手,都说“成名要趁早”,画画这种和艺术挂钩的职业,更是如此。 早在七八岁,她展露出画画的天赋时,就曾数次听人劝林爱国送她去学画,而被林爱国毫不留情,或者,应该说是一脸嫌恶地拒绝那天起,她就应该明白,就算她在这一道再如何地有天赋,却也最终会泯灭在现实里。 即使,眼下,她重生而来,拥有实足的扭转人生轨迹的能耐,但,灵感和天赋这两样最最重要的东西,却因为重生前的职场勾心斗角生活带来的倦怠和沧桑等原因,已然消褪。 因此,此刻,她特意抛出这个话题,也只是想要引出后续更劲爆的话题。 “我们继续说卫校的事情。” “我跟人打听过,省卫校委培生每年要交五千多的学费,再加上每个月的生活费,读三年,就要交三年学费,最后一年的实习,虽然不用交学费,但医院也不给开工资,相当于四年读下来,就要花掉两万。” “这些年,家里就你一个人上班,就算妈开了间杂货铺,但每个月赚的钱也少得可怜。虽然,我不知道家里存了多少钱,但,按照我的估计,怎样也不会超过两万。” 前几个月,存折上的数字,刚变成两万的林爱国&邓秀珍:“……” “宇儿只比我小两岁,如果我读了卫校,宇儿就只能读职高。我觉得,这很不好。” “当然,我不是歧视职高,而是觉得如果宇儿能考重高,读大学,再考研,将来能有一份更好的工作,为什么非要跟轩儿这些‘头悬梁,锥刺股’,下了苦功夫,也读不进去,只能学一门技术的人去抢工作机会?到头来,他们辛辛苦苦地上班,结果,一年到头省吃俭用存下来的钱,也不如宇儿一个月随随便便存的钱多?!” “重高?你以为,重高是你家开的,想进就能进?” 林爱国被噎得没话说,听到这儿时,再也忍不住地气极而笑。 小学六年,大大小小的考试,林浩宇就没及格过,直到上了初中,才有了老话说的“开窍”。但,就算如此,大多情况下,也都是刚好六十来分的样子,偶尔也会不及格。 这种成绩,连普高都考不上,还想考重高? “爸,俗话说,‘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 林初夏不用偏头,都能感知到缩在墙角的林浩宇,身上流露出来的颓然——那种不被父母信任,甚至,还被父母毫不留情贬到尘埃里的自卑和无助。 这,怎么行? 于是,缩在墙角,几乎变成鹌鹑的林浩宇,就被无尽的煞气包围住了。 果然,刚才,并不是他的错觉? 脑海里浮现出这个念头的同时,下一刻,怯生生的林浩宇,就和林初夏那满是威胁和警告的视线撞了个正着! 林浩宇:“……”毛骨悚然、瑟瑟发抖…… 然而,最让他不能接受,不,应该说是被迫面对现实的,就是来自于林初夏嘴角那抹“恶魔式”的笑容。和林初夏那些折腾得人“上天入地,求救无门”的手段相比,来自于林爱国和邓秀珍的质疑和贬低,所带来的伤痛和愤慨等情绪,竟都算不了什么了。 见此,林初夏眯了眯眼,满意地收回视线。 “前几天,二爷过来的时候,我就跟他说过,我给宇儿制定了一套详细的学习计划。”说到这儿时,林初夏特意顿了顿,意味不明地看向林爱国和邓秀珍,“我知道,你们每天都很忙,但,你们就真没发现——宇儿变了吗?” 林爱国&邓秀珍:“……”完全没感觉。 “得!”林初夏撇嘴,这段时间,邓秀珍全副身心都铺在了头花上,满脑子的“赚钱,赚大钱”,没有留意到林浩宇的改变,再正常不过。但,林爱国呢?就乡宣传部那上班喝茶看报,下班看武侠小说,每天都跟麻友们约好搓麻到凌晨的“养老”式悠哉惬意生活,得多心大,才能无视眼皮下家里家外的一切变化? “今儿,我可以明确地告诉你们,按照目前的情况来看,宇儿再努力两年,考市重点,虽不是十拿九稳的事情,但,考个卢水中学,还是没问题的。” “我知道,你们不相信。但,还有两年,为什么不试试?” 铺垫得差不多了后,林初夏才扔下最后一颗雷:“另外,前段时间,我看见报纸上说南山中学面向全市招生,所以,我就去试着报了名,参加了入学测试。运气不错,考了个全校第十一名,分到了实验一班。” “什么时候的事?” 话都说到这份上了,林爱国还能不明白? 更何况,因为林初夏一番有理有据的话,而让他体会到了什么叫“当头被人波了一大桶冰水,一股寒意从脚板心直窜脑门,心里拔凉拔凉的同时,大脑却也比任何时候都来得清明冷静。” 这话,就问得很笼统了。 若是前世,别说十五岁,就是二十五岁,林初夏也不一定能听懂林爱国的话外之意。而,现在嘛? “你找同学和朋友帮忙要名额,还没到手,就打电话跟人炫耀的时候。” 这一刀,捅得真狠! 只令抱有一线希望,最终,却收获失望,同时,心里也有些懊恼和后悔的林爱国,一张脸,青了又白,白了又红,最后,定格在比墨汁还要漆黑上。 第104章 中专哪里不好? 屋里的气氛,一阵诡异的静谧。 在这连根针坠落到地上都能听个真切的环境里,林爱国突然长叹了口气,抓了抓凌乱的头发,身上隐约流露出一种悲怆感。 林爱国这幅犹如困兽一般的模样,不知邓秀珍和林浩宇两人是怎么想的,但,却没办法激起林初夏心里一丝半缕的同情和怜悯。 只因,前世今生,这样的事情,林爱国做过太多次。在他的身上,完全找不到“吃一堑,长一智”这句话的精髓所在。 并不知道自己在林初夏心里,就是个披着父亲皮的“坑货”,林爱国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一针见血地问道:“你有没有想过,卫校毕业后,就能分到医院上班?从此以后,就是有正式编制的‘铁饭碗’,到老都不愁会被裁下去?” “医生这个职业,越老越吃香。就算你在医院干个几十年,不懂人际交往这一套,技术方面也不拔尖,但,医院是按资论辈的。到了一定年限,就能得到升迁,就算你抱着混日子的心态去上班,退休的时候,也能混成个主任医师。” “等你从医院退下来后,如果混得不错,还能被医院返聘回去。混得再差,也能跟你石叔一样,自己在外面开个诊所,每个月不仅能领一份退休金,还能另外赚一份工资,日子过得比谁都好。” “如果你现在放弃读卫校,改读高中,三年后,你要是没考上大学,就只能复读。你知道,每年有多少人复读,到头来,又有多少人考上大学?还是说,你准备复读个三五年,到头来,还是没考上大学后,就跟你三叔三婶一样出门给人打工?” “到时候,你那些当年读中专中师,早早就分配工作,每个月拿高工资,每天过着安稳日子,一年到头还能攒下一大笔钱的同学,又会怎样看你?左邻右舍这些人,又会怎样看你?你爷爷叔叔和外公舅舅他们,又会说些什么……” 当着他们的面,说一些看似安慰、同情和怜悯的话,背地里却满满的嘲讽和讥诮,将他们一家子当成众人茶余饭后的笑料的同时,还会毫不犹豫地将林初夏的事情传扬开来,当成教导自家儿女不要好高骛远的范例。 想到这些,林爱国的眉头彻底皱成一个“川”字,脸色忽青忽白,忽红忽黑,身上更是隐约间流露出一种危险慑人的气势。只令一旁听到这儿,却一直插不进话,嘴唇慑嚅着的邓秀珍,也一脸担忧地看着林初夏。就连缩在墙角,在心里默念“你们看不见我,看不见我”的林浩宇,也不由得拿担忧和关切目光看着林初夏。 “爸,你说的这些,都是最坏的结果。” 林初夏的心情,那叫一个复杂。 只因,前世,她就是这样地瞻前顾后,最终,在人生重大转折关头时,往往就会在不经意间,受制于这种“悲观思想”的影响。 如果不是后来,机缘巧合之下,被人不经意间点醒。只怕,她还真会沦为碌碌无为,或者,应该说是成日里怨天尤人,却不会从自己身上找缘由的“怨妇”。而不是奋起拼搏,并在短短十来年的时间,就成为“有车有房有钱”族群中一员的同时,也攒下一大笔养老钱的“成功人士”。 只可惜,在她的“采篱东菊下,悠然见南山”养老生活才刚刚开始,就因为紧绷了多年的神经突然间放松,而导致外表和健康人一般无二,内里却一团糟糕,还没来得及好生调养的身体,在某次发烧中昏睡过去。 醒来后,就回到了一穷二百,不,应该说是一切皆有可能的少女时代。 “拿毕业证的那天,我问了下老师,这次毕业会考,我的成绩排在全校前10名,全县估计30名左右。回来后,我就觉得,我不能再这样下去了。” “你们不是奇怪,中考都结束了,正应该享受没有做不完的作业和试卷的愉快暑假的我,却突然跟打了鸡血似的翻书做题,那劲头,比读书的时候还要足吗?其实,从那时,我就在为重高入学测试做准备了。” “原本,我是想拿着会考的成绩单,再或者省卫校的录取通知书,直接到卢水中学报名的。按照我会考和中考超常发挥的分数,还能分到尖子班。不过,当我在报纸上看见南山中学面向全市招生的消息后,我就知道,机会来了。” “爸,你说的对,现在的高考,那是真正的‘千军万马过独木桥’,录取率不到30%。但,你有没有想过,其实,中专的录取率更低?我大概算了下,除了市中专,省和国家级中专录取率,低到只有20%。” “我打听过,整个文溪镇参加中考的有400来人,包括在我内,只有不到20个人能拿到录取通知书。” “假如,我们这20来人,第一志愿都报了省级以上的中专中师,要么,就都会走委培;要么,就只能复读,明年再考。除非,分数不到委培档,走了第二志愿的,就能拿到市级中专中师的统招录取通知书。” “在我的会考成绩,只能排全县前30名的情况下,都能考到省卫校,那么,在我参加南山中学入学测试,考出个全校第11名的情况下,再努力三年,你觉得,我能考不上大学?” “南山中学不仅是市重点,在省里也赫赫有名,排在前三名。听说,只要能进重点班,半只脚就踏入了大学的门。而,今年,除了重点班外,南山中学还额外招了两个实验班。能分到这两个班的,只要按部就班的学习,就一定能考上大学。” “按照南山中学以往的升学率来看,全校成绩排在前二十的,就一定能考上重点大学。排前三的,还能拼一下清北两所大学。” 邓秀珍频频点头,就连林爱国都一脸的若有所思。而,林浩宇呢?却仿佛被侃侃而谈,很有几分挥斥方遒感觉的林初夏给震住了,一脸的敬仰和膜拜,实际上,心里却忍不住再次腹诽:他就知道,以林初夏的“忽悠”人的功能,哪有搞不定的事情? 瞅瞅,现在,不就是这样的? 第105章 是金子,总会发光的 林初夏端起杯子,“咕嘟咕嘟”灌了大半杯水,润了润那干涩的喉咙的同时,也给了众人充足的思考时间。 ——真是,差点就被林浩宇那幅“你是电,你是光,你是唯一的神话”的违合神情给刺激得笑场了。 然而,林爱国这样固执的人,哪里是林初夏三言两语就能说服的? 就如此刻,他就再次出声问道:“那你有没有想过,读三年中专,毕业出来后就会分配工作。但,等你读完三年高中,考大学的时候发挥失常,或者其它的原因,复读个两三年才考上大学,再读个四年出来,政策可能就变了?” “爸,从前年起,重点大学就开始实行‘学生自己缴纳部分培养费,毕业生大多自主择业’的机制了。” 林初夏一脸的无奈,作为乡镇府的一名宣传员,若对时事政治不太了解,还真说不过去。尤其,林爱国的办公室里还摆满了各类报纸。 偏偏,这种情况下,林爱国还心存侥幸?或者,应该这样说,林爱国缺少一种“预见性”的思维方式。 林爱国一脸的坚决:“所以,这几年,更应该抓紧时间去读中专。” “爸,你有没有想过,我们这一届,就可能刚好推行不包分配的政策?”林初夏还是头一次发现,在林爱国那看似憨厚老实的面容和沉默固执的本性下,竟然掩藏着不逊于赌徒“一掷千金”的豪放,“到那时,我们岂不是‘竹篮子打水一场空’‘赔了夫人又折兵’?” “四年下来,就要花掉两万元钱。”林初夏摇头,“用家里全部的存款,去赌一个不那么明确的未来,值得吗?” “我觉得,不值得。”林初夏道,“我打听过,省卫校统招生,四年读下来,也就最多花四五千。就算真赶上不包分配的末班车了,也能继续去读大学,再考研。研究生毕业后,只要成绩不是差得让人不忍直视,去哪家医院工作都没问题。成绩再好一些,还能直接进研究所。” “当然,他们在读大学之前,也是需要去补习班上课,和应届生一起参加高考,过‘独木桥’的。如果一年没考上,就两年,两年不行,就三年。这期间,也是要花不少钱的。如果我是统招生,我也敢这样赌一把……” “可惜,我是委培生。”末了,林初夏还不忘记抬头,瞟了眼看似将自己伪装成壁柱,实则耳朵竖得比谁都要高的林浩宇,“总不能我一个人,就将家里的钱吭光了吧?到时候,宇儿咋办?” 然而,林爱国完全没留意到林初夏的小动作,只是随意地摆摆手:“到时候再说。”心里却完全不觉得,连考初中都是走后门的林浩宇,能考上高中,读大学! 林初夏嘴角抽抽,忍住抚额的念头。虽然,前世今生,她都不觉得,自家父母有“重女轻男”的倾向,但,就林爱国和邓秀珍两人做出来的事情,实在让不得不往这方面去想啊! 只可惜,有过一世记忆的她却知道,这两位,完全是觉得培养林浩宇,不如培养她一个人。当然,两人并不是想将让她当后世网络上流传的“扶弟魔”,而是希望她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拉扯林浩宇一把。 上一世,她和林浩宇在南北两个不同的城市拼搏,一年到头,也就过年能见上一面,因此,对林浩宇的很多事情,也确实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而,这一世嘛? 套用后世最老套,也是最经典的一句话:她重生在最好的年华里,一切,都来得及。 这样想着的时候,林初夏也看向一直沉默不语的邓秀珍:“妈,你觉得呢?” “初夏,我和你爸打听过,你们这届中师中专生,就是最后一届包分配的。” 为人父母,又怎会不关心这些? 只不过,如果说,上一世,邓秀珍是完完全全地相信林爱国,那么,这一世,前有林初夏连续两个月不间断的“洗脑”,后有被林初夏带着做头花,又去市里增长见识,再加上,此刻,林初夏这番有理有据的话,因此,虽然照例将这句话抛了出来,但,话里话外却带上了连邓秀珍自己都没察觉到的犹豫迟疑。 “妈,你觉得,这个消息,有几分真实性?” 林初夏叹气,越发地怀念后世的网络时代。 即使,网上的消息有真有假,想要从中获取到对自己有用的信息,不仅需要耗费许多时间分辨,还得拥有一定的自我领悟和判断力,以及不“人云亦云”的心志,但,也好过被蒙在鼓里,一味地觉得自己的想法是正确的吧? “万一,我是说万一,我们这届确实不包分配了呢?你们有没有想过,到那时,没钱没人脉没后台的我,又该去哪里找工作?” “只要你认真学,成绩好,还愁没工作?”林爱国一向认为“是金子,总是会发光的”,也是这样要求自己的。 “爸,虽然,我很不想打击你,也很想赞同你的说法,但,连乡医院的杨叔都是大学生。你觉得,凭我一个省卫校出来的中专生,能有医院愿意要我?” “我知道,你肯定会说,杨叔的儿子,就在省卫校读书……杨叔的儿子都能读,为什么我就不能读?” 被噎住的林爱国:“……” “爸,你要知道,杨叔的儿子比我大三岁,早在三年前,就去省卫校读书了,今年就准备实习了。而,一般,这个时候,学校领导就在考虑分配的事情了。” “省卫校的学生,除非自己有特殊要求,否则,都会安排到省城大医院里实习。” “实习期间,如果表现好,那家医院又确实缺人,就能留下来。但,这种‘天降馅饼’的机遇,一般都只会发生在护士身上。很少,或者,应该说是几乎没有中专毕业的医生能留在大医院里上班。” “平时学习成绩不太好,实习期间表现也很一般的医生和护士,都会分到县镇乡这些医院里去。杨叔不仅是大学生,也是乡医院正式职工,算得上是有人脉,有关系,有后台,就算他的儿子成绩不好,他也能找人帮忙,分到一个不错的医院。” “但,我们家呢?钱?也就两万来块,刚够我读四年卫校。人脉?爸你那些朋友同学勉强也能算得上。关系?后台?这些,通通没有!” “爸,妈,你们有没有想过,这种情况下,如果,四年后,真不包分配了,到时候,我除了跟三叔三婶一样去打工,还能怎么办?” “哦?合着我读四年书,花了两万来块钱,辛辛苦苦学了那么多东西,结果,到头来,竟然只能跟三叔三婶一样做流水线工人?那我学来做什么?浪费那四年时间,算什么?我吃饱了撑的,闲着没事做吗?!” 这不是林初夏在威言耸听,而是血淋淋的现实。上一世,真正发生过的残酷现实。 …… 第106章 听墙角 晚上,尽情“发泄”一通的林初夏,脑袋一沾枕头,就能进入甜美的梦乡? 开什么玩笑呢! 就系统那“周扒皮”的属性,能放过她? “宿主,你可以休息的。”系统表示,这口天降黑锅,它不背。 “呵!”林初夏冷笑一声,睡觉不香吗?当谁愿意一天24小时不眠不休地学习工作?而,这一切,都因为系统!如果不是系统暗搓搓搞事,她上个月的月度奖励能那么低?! 虽然,对于她的质疑,系统一直没有正面回答,但,“纸包不住火”,哪怕自诩来自于星盟时代的黑科技系统,也不例外。 “宿主,你还记得,你的人生目标吗?” 系统幽幽地问道,它是“心灵手巧”系统,又不是什么“学霸”“黑科技”系统。能偷偷地给林初夏开后门,让林初夏将刷任务时积攒到的时间,按照1:1的比例,兑换成系统空间里的名师讲堂学习时间,已经是仁至义尽了。 再有旁的什么要求,扪心自问,就不觉得理亏吗? 林初夏翻了个白眼:“那你怎么不说,我在系统空间里做女红,就要氪金?” 要么,就用星币充值,按照1000:1的比率兑换课长;要么,就用经验充值,按照100:1的比率兑换课长。 就这,还好意思说自己是什么“心灵手巧”系统?真不是什么“王婆卖瓜——自卖自夸”呢? “宿主的意思是,想把白天刷任务积攒到的时间,兑换成空间里做女红的时间?如果需要在空间里进行学习,就用星币或经验进行充值?” 系统很是认真地问道,然而,以林初夏的聪敏,能听不出这样单调的机械音中流露出来的“吃瓜看戏”情绪? “不了。”这两个字,是从林初夏的牙齿缝隙里挤出来的。可见,眼下,她虽一脸的平静淡然,实际上嘛? 深藏功与名的系统,如来之前那样,又悄悄地遁了,很有一种“挥一挥手,不带走一片云彩”的潇洒。然而,在林初夏看不到的角落,它却忍不住地翻了好几个跟头,那快乐得瑟的劲儿,真是,任谁见了,都能感知到它心底那些兴奋和激动。 也确实,和林初夏“交手”,或者,应该说是“互坑”了这么多次,这次,可是难得的赢家呢!还是那种分分钟就碾压林初夏,让林初夏满腹悲愤和郁闷,却有苦难言的大胜呢! …… 一墙之隔的林浩宇,躺在床上,双手枕在脑后,目光却久久地停留在头顶的蚊帐处。而,脸上的情绪嘛,像是茫然,又像是懵圈,更像是期待? 十分钟,半小时,一小时…… 下一刻,林浩宇就毫不犹豫地掐了自己大腿一下,那撕心裂肺般的疼痛,让他也不由得咧嘴,不知何时耷拉下来的眼皮,也再一次分开。 整个人,那叫一个精神。 11:25 透过细密的格纹,林浩宇看向了摆在床头的闹钟,脸上浮现一抹惊诧,嘴里也小声嘀咕:“这么晚了……”也没听到开门声,就更不用说什么脚步声了…… 难不成,林初夏真睡了? 就在此时,从另一面墙壁处,传来悉悉索索的声音。 紧接着,就是长长的叹息声。 这是? 林浩宇一个“鲤鱼打挺”,就想蹦到地上,然而,脑海里最后一丝理智提醒了他:眼下,不可轻举妄动,否则,他就真会成为那被殃及到的“池鱼”。 于是,竖着耳朵,生怕错过任何一句关键字词的林浩宇,在趴到墙壁上,也只听到细碎的说话声后,迟疑了许久,最终,还是翻身起床,蹑手蹑脚地跑到门口,将耳朵贴在门缝处。 ——他只是想要满足自己的好奇心,绝不是担忧林初夏! …… 漆黑的屋内,邓秀珍又叹了口气:“老林,要不,还是让初夏去读高中吧?” “读什么高中?她还小,不懂事,你都这么大的人了,能不知道高考有多难?”林爱国瓮声瓮气地说道,“你看看隔壁石家的闺女,复读了五年,才考上个本市大专!你以为,她的成绩就差了?我告诉你,她的成绩,在县里也是数一数二的……” “你别拿她跟我们家初夏比!她那成绩,呵……也就能糊弄下你们这些什么都不懂的大老粗!说什么一到考场就紧张,拿到试卷后,觉得这道题很熟悉,那道题也很熟悉,就是脑子里乱糟糟的,怎么想也想不出来。等出了考场,脑瓜子立刻就清醒了,所以,每次高考都发挥失常,我呸!” “成绩差就成绩差,又不是她一个人成绩差,只要肯学,家里有钱,父母愿意供,就行了,她呢?本来脑子就不好使,还一门心思地谈恋爱,如果不是老石到处找关系塞钱,别说五年,就是十年,她也考上不大学!” “就这,还只上了市里最孬的一所大专!” “我们初夏就不一样了,从小到大,成绩都是班里前三名,很少掉到前五名。考试的时候,还能超常发挥,考出个高分。就像这次,她就在家里自学,没参加什么培训班,在南山中学的入学考试中,都考了个全校第十一名的好成绩,还被分到了实验班……” 虽然,邓秀珍很气愤林初夏的隐瞒,但,不得不说,林初夏的这些成绩,确实让她觉得脸上有光。 “初夏不是说了吗?实验班的学生,只要不出岔子,就一定能考上大学?成绩排在全校前二十的,还能考上重点大学?前三的,还能拼一下清北两所大学?” “你听她‘吹牛’……”林爱国一脸的不屑,“连卢水中学都不敢夸下这样的海口,南山中学哪来的底气?” “再说了,她那成绩咋样,你又不是不知道。真好的话,也就不会在乡初中里排个前五名,到了镇初中后,就立刻掉到二十名开外去了!” “镇里就那么多尖子生,到了县里、市里,尖子生只会多,不会少。” “你是说,初夏在说谎?”不等林爱国回话,邓秀珍又摇头,“不可能!初夏一向懂事,不可能拿这么重要的事情开玩笑。” “要不,明天,你打电话,问问你那些同学朋友,跟他们确认下南山中学是不是省重点?初夏是不是被南山中学实验班录取了?是不是入学考试成绩排在第十一名?” 想了想,邓秀珍又叮嘱道:“别忘记问他们,南山中学每年录取率多少?是不是分到实验班的,就一定能考上大学?” …… 第107章 你真要去读高中? 一大早,林初夏就将林浩宇从床上拖了起来。 “姐,算我求你了,让我好好睡个觉,行吗?”林浩宇趴着床头,闭着眼,脸上挂着两个硕大的黑眼圈,有气无力地说道。 “你昨晚去做贼了?” 林初夏用力一拽,就将林浩宇拽到了地上。 “不是跟你说过了‘早睡早起身体好’,你这熬的不是夜,是命。就算火烧眉毛了,天塌下来了,也有个子高的人在前面顶着。该吃吃,该喝喝,该睡睡,身体才是最重要的。养好身体,其它的事情,都能水到渠成、柳暗花明吗?” “姐,你就不想知道,昨晚,爸妈说了些什么?” 林浩宇翻了个白眼,他是为了谁才睡不着的?当他愿意吗?结果呢?没讨着好不说,一大早,还被人念得脑壳疼! “你去听墙角了?”林初夏突然收回手,只听得“扑通”一声,林浩宇就脸朝下地跌在地上,伴随而来的则是他那跟杀猪似的哀嚎声:“嗷……” 幸而,关键时刻,他的脑袋下意识地缩了缩,否则,此刻,只怕,他就遭遇人生最惨烈的事情之一——毁容了。 左右两边的邻居都被惊动了,一阵兵荒马乱中,伴随着小声的抱怨声、咒骂声。 在厨房里忙碌的邓秀珍,三步并作两步地跑到房门,一边敲门,一边训道:“初夏,宇儿,大早上的,你们又在做什么?饭都冷了,还不快点出来!” “姐,你干什么?” 被迫“清醒”的林浩宇,瞪着林初夏,简直不敢相信,光天化日之下,林初夏这个当人姐姐的,就能做出这种“弑弟”的举动! 然而,哪怕他再用力,天生的小眼睛,仍然给人一种混沌迷糊的感觉。因此,他这番满腹悲愤和无奈之下的质问,或者,应该说是威胁的话,没有任何的杀伤力。 林初夏双手环胸,似笑非笑地看着林浩宇,完全没将林浩宇的威胁当回事。 直到将林浩宇看得睡意尽消,整个人都有些毛骨悚然后,她才突然收回视线,转过身,打开门:“妈,宇儿睡迷糊了,翻到床下,摔了个四仰八叉,在那儿哭嚎呢!” 林浩宇:“……”我不是!我没有!别瞎说! “妈,我爸呢?” 林初夏上前几步,挽着邓秀珍的胳膊,佯装漫不经心地问道,眼底却快速地掠过一抹惊诧。 虽然,林浩宇看似什么都没说,但,由他眼底那两个硕大的黑眼圈,就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昨晚,不止林浩宇,只怕,林爱国和邓秀珍也没睡着。 偏偏,现在,除了林浩宇,不论邓秀珍,再或者早上只是粗略瞟了一眼的林爱国,脸上都没黑眼圈不说,就连眼底也都只有那么两三条因为年纪增长,压力巨大而浮现的红血丝,完完全全看不出丝毫一夜未睡的痕迹。 “上班去了。”邓秀珍犹豫了下,又问道,“初夏,你真要去读高中?” “妈,你知道吗?”林初夏的心里,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悲哀,“对我们这些没身份、没背景、没后台的普通人来说,这个世上,高考是我们唯一能抓住的改变命运的机会。” 虽然,早在重生时,她就已经预料到“放弃省卫校,改读高中”这个决定,将会遇到多少磨难和阻碍,并已经做了充足的准备。但,等到这一切真正降临时,她才发现,原来,很多事情并非自己想的那样简单。 只是,就如“自己选择的路,哪怕跪着,也要爬完”这句话所说那般,前世今生,大学梦是她永生无法忘怀的,所以,为此,哪怕赴汤蹈火,也再所不惜! “你有没有想过,三年高中下来,连个普通的大专都没考上,到时候,又该怎么办?” 邓秀珍的眉头皱得紧紧的,邻里乡亲的闲话,连他们这些做大人的都不一定能应付。就更不用说,像林初夏这样生在温室,没经历风吹雨打,更不清楚人心叵测这些道理的年轻人了! “要么,就复读,要么,就去打工。” 轻飘飘的话里,带着一股独属于重生女的“不成功,就成仁”霸道。当然,最最重要的是,林初夏并不觉得,豁出性命去拼去搏的自己,会考不上心仪的学校。 “但,这两样,都不会是我的选择,所以,妈,你为什么就不相信,我能考上大学呢?” “那万一,没考上呢?” 邓秀珍并非杞人忧天,而是这些年来,别说左邻右舍,就是整个乡里,都没出几个大学生! 读中专中师,毕业分配时,就算家里有权有钱,也只能分到县以下的单位。但,读个大学,最差也能分到市级单位当干部,起点完全不一样。 但,为什么,大伙都一窝蜂地跑去读中专中师?还不是因为,中专中师有国家级、地区级、部级、省级和市级的区别,大学就只有重点和普通这两样区别。 简单地来说,一个省,少则六七所中专中师学校,多则十几二十所。而,大学呢?有个四五所,就已经算是很不错了。 这种情况下,在本省内,中专中师录取率高,还是大学录取率高?那是用膝盖想,都能想明白的! 如果是重生前的林初夏,是完全不明白邓秀珍这些隐秘的担忧。而,现在嘛?虽说不能得出个十拿九稳的结论,但,六七分却是完全没问题的。 “妈,你今天没什么事吧?要不,待会,我们坐车去市里?” 邓秀珍下意识地问道:“去市里做什么?” 林初夏:“俗话不是说‘耳听为虚,眼见为实’嘛?我们去南山中学看看,不就知道我昨天说的那些是真的?还是假的了?” 邓秀珍有些意动,但,想到现实情况,又一脸犹豫道:“这一来一回就是一天,中午也赶不回来,你爸还得回家吃饭……” “我爸多大的人了,还能找不着吃饭的地方?”林初夏忍了又忍,末了,还是忍不住地翻了个白眼,“再说了,你见过哪个大活人,手里有钱,还被饿死的?妈,要不要跟我打个赌,就赌我们前脚去了市里,后脚我爸得到消息后,就会带着宇儿去下馆子?” “胡说什么?那是你爸!”邓秀珍瞪了林初夏一眼,转身,就朝林浩宇的卧室走去,“宇儿,你爸回来了,跟他说声,我和初夏去市里,中午就不回来吃饭了,你们爷俩随便找个地方吃点东西就行了。” 林浩宇打起小呼噜,以实际行动表明:我睡着了,你们说什么?我没听见。 邓秀珍眉头一皱,上前几步,就准备将林浩宇摇醒。 林初夏笑眯眯地站在一旁,围观林浩宇被邓秀珍折腾的一幕,嘴里还不忘记补刀:“别忘记做作业,等我们回来了要检查,少做一题,就扣五毛钱!” 辛辛苦苦一整天,也赚不到一块钱的林浩宇,再也控制不住体内的洪荒之力,一个“鲤鱼打挺”,就蹦到了地上,双眼瞪到最大,从灵魂深处发出狂吼:“凭什么?” “想知道原因?很简单。”林初夏摇着手指,似笑非笑,完全没将林浩宇的气恼当回事,“这些钱是我赚的,所以,我拥有对它们的全部支配权。” “如果,你也能赚到钱,也可以像我这样,反过来给我布置作业,看完成作业的情况,给出一定的奖励。” 林浩宇:“……”当我和你一样傻?想赚我的钱?连门都没有,就别说窗了! …… 第108章 塑料同事情 与此同时,到了办公室的林爱国,泡了杯茶后,并没像以前那样拿着今天新送过来的报纸翻看,而是起身,去了电话室,翻开电话本,拨通了省教育局的电话。 “老杨,我是老林。”电话接通,自报家门后,林爱国就开门见山地问出了一直萦绕在自己胸腹间的问题,“听说,市里有所南山中学?” 这一年来,频繁接到林爱国电话的副局长老杨,正准备像以前那样随意搪塞几句,就听到了这句意料之外的问话,不由得挑了挑眉:“南山中学?那可是我们省重点中学啊!你怎么突然问起这所学校了?” “唉……”林爱国叹了口气,“老杨,你知道吗?初夏竟然跑去南山中学报名考试了!这丫头,以前问她要读高中、中专还是中师,她给出一堆歪理,说什么初中辛苦了三年,高中还要再辛苦三年,别到头来,头发熬白了,还没能考上大学。” “让她读会计,她又说自己从小到大都是个‘马大哈’,怕到时候数错钱,写错数字,犯个大错,毁人毁己。” “让她读师范,她又说,老师一年到头站着上课,要不了几年,小腿就会静脉曲张。” “最后,选来选去,终于选好要读卫校了。结果呢?刚收到省卫校的通知书,她就说要去读高中,考大学了。你说说,现在的年轻人是怎么回事?总是想一出是一出……“ “这丫头,前几天还跟我吵架,说最想读的是艺校……你说说,那艺校是我们这些人能去读的吗?就她那画画水平,不是我贬低她,确实不咋样。也就在乡下,周围都没人去学音乐美术这些课程,才将她的能耐给凸显出来了……” “老林,我倒觉得,初夏挺有想法的。”老杨笑了笑,并不打算告诉林爱国,其实,当年做同学的时候,他就发现了林爱国的绘画天赋。 如果,真如林爱国所说那般,林初夏不仅遗传到了他的绘画天赋,还很有几分“青出于蓝而胜于蓝”,那么,早早就开始培养的话,未来不说培养出个闻名全世界的大画家,但,培养出一个响彻华国的青年画家,却也是没问题的。 为什么,自古以来,就有“寒门难出贵子”的说法? 并非寒门人家,大多没什么天赋,而是即使有天赋,也受制于种种现实原因,而没办法早早就开始下大力气去培养,最终,变成一个碌碌无为的普通人。 林初夏的情况,并非首例,也绝不会是最后一例。 “前几年,南山中学都是在七月就举行入学考试,按照成绩高低进行排班。今年,南山中学为了提高升学率,不仅在全国各地挖了好几名优秀教师,还新增加了两个实验班,所以,这次入学考试,就特意推到了八月份。” “按照他们一惯的作风,考试结束后,快则两三天,慢则五六天,就会做完阅卷工作。排好名次后,就会按照分数高低发放录取通知书……” 说到这儿时,老杨特意顿了顿,抬头看了看墙上的日历,目光在那硕大的“20”字样上停留片刻,再次说出来的话,就带上了几分莫名的笃定:“初夏收到录取通知书了?” “这我还真不知道。”林爱国嘴一张,就将心里的话给秃噜出来了,“不过,她说,她在这次入学考试中,成绩排全校第十一名,说是分到了实验一班。我也不知道她说的是真是假,唉……这丫头,真让人不省心!” “十一名?这成绩不错啊!”这回,老杨是真震惊了,“我跟你说,这回,你得听我的,初夏这成绩,必需读高中,考大学,要不就浪费了……只要保持这势头,就算中间出了什么岔子,也能上个大专,比那什么中专中师强多了!” “我就怕有个万一。” 林爱国揉了揉酸胀的太阳穴,勉强让自己那有些混沌的大脑恢复一丝清明,对不知何时进到电话室,正座在一旁,朝自己点头示意的代会计点头示意。 “这女孩子初中成绩再好,上了高中,也很难继续保持下去。倒是男孩子,初中的时候成绩再差,上了高中,只要一开窍,名次提升得特别快,很容易就考上大学。” “我说,老林,你这叫什么?杞人忧天!”老杨摇摇头,“虽然我没见过初夏,但,从你这些年说的那些事情中,也能推测出初夏是个什么样的性格。” “别的不说,就说初夏能在这关头放弃省卫校,又瞒着你们跑去南山中学参加入学考试,还取得全校第十一名的好成绩,就可见她性子里的坚毅果决……” 老杨抬起手腕,看了看时间,毫不犹豫地给了林爱国一枚定心丸:“这样吧,如果你还是不放心,这几天,你将初夏带过来,我跟她聊聊。” 挂断电话,在清单上登记了名字、电话号码和时间后,林爱国正准备回办公室喝杯茶,润润干涩的喉咙,就被一脸八卦,不,应该说是一脸好奇的代会计拦住了。 “老林,你家初夏要去读高中?” “是啊……”提到这件事,林爱国就愁得不行,满肚子苦水,逮着个人就拼命地倒,完全不会去考虑对方为什么会问这件事,又是怀着一种什么样的心态来问这件事,只顾着自己说得痛快。 虽然,在林爱国和人打电话时,代会计就悄悄溜了进来,坐在一旁,听了个真切,并结合自己从其它地方得到的消息,很快就拼凑出一个无限接近真相的猜测来。但,坦白说,自己的“脑补”,哪有当事人主动爆料来得更精彩?! 因此,这期间,代会计只在关键时刻,用上诸如“嗯?啊?原来是这样?哦?后来呢?”这类话,就将自己妆扮成了个最忠实的听众,也进一步激发了林爱国这位讲述者更多的激情和兴致。 直到,张副乡长推门进来,才打断了两人这种看似诡异,又莫名透露出一种温和宁静的气氛。 第109章 “父债子偿” 如果说,代会计是立刻就收敛了外放的心神,恢复到平日里的严谨认真模样的话,那么,正沉浸在侃侃而谈、滔滔不绝,恨不能手舞足蹈情绪里的林爱国,就有些没能反应过来,脸上还显露出几分遗憾和懊恼。 “你们在说什么呢?” 张副乡长眼神闪了闪,佯装漫不经心地问道,心里却浮现一抹嘲讽:该说,林爱国确实很蠢吗?竟然到现在都还不知道代会计是镇长的堂弟,还一幅恨不能将对方引为知己的模样,啧!所以,被人抢了“疗养院定向培养”的名额,多正常呢?! 不过,他们这些做领导的,因为种种原因,需要和下属保持一定距离,并在很多时候,都必需“随大流”地做出某个选择。就如这件事,他不会主动,更不会有意无意地透露给林爱国,但,那些和林爱国交好的同事友人呢?就没一个人透露些消息给他?否则,怎会到现在,他都一幅被蒙在鼓里的单蠢模样? 人是群居动物,而,一个土生土长的本地人,能混成这样,再多的理由,也不能解释他性格上的缺陷…… 这样的人,担负不起任何的重任。 就这样,年前才调到乡里任职的张副乡长,在心里给林爱国画了个大叉。 并不知道自己的形象分,在张副乡长心里一路跌到谷底的林爱国,此刻,还来不及开口,就见代会计笑眯眯地说:“老林的女儿收到了省卫校录取通知书,结果,这丫头,突然就不乐意读中专,吵闹着要去读高中,老林又气又愁,正到处找人帮忙想法子。” 林爱国:“……”事情是这样没错,但,这话听起来,怎么总觉得有些不对劲? “老林,这我就得批评你了,你女儿年纪小,不懂事,你这么个大人,还能不懂?” “考上省卫校,意味着什么?啊?意味着读出来,就是医生。谁不知道医生这职业,越老越吃香?什么时候都不担心会下岗!我家那丫头如果有你家女儿出息,别说考上个省卫校,就是考个市卫校,我就是砸锅卖铁也要供她去读书!” 张副乡长一张嘴,就开始讲大道理:“你也是参加过高考的人,那高考是那么容易的吗?多少人复读了三四次,还是没能考上大学!” “运气好一些的,也就是在亲戚的带领下到深市去打工。每天加班到12点,一天下来,还休息不到8小时,辛苦不说,还朝不保夕。也就年轻的时候,仗着身体好,敢拼敢熬赚点钱。等年纪大了,工厂说不要就不要。到那时,还不是得灰溜溜地跑回家来种田?” “就是你自己,当年题型那么简单的高考,不也没考上?现在还跟以前不一样,不仅师资力量强了,就连课本都不简单,我们那年的高考试卷拿出来给现在的初中生做,随便哪个人都能考个高分出来,满分更是不少。但是,现在的高考试卷拿来出来,别说给我们这些人做,就是给教高中的老师做,都不一定能考出个比学生还要高的分数来……” “老林,我跟你说,这个年纪的小孩子是很骄傲自我的,也不耐烦听父母长辈那些‘经验之谈’,个个都觉得自己读了几年书,走出去就能顶天立地……” “说实话,我们这些做父母的,吃过的盐比他们吃的米还要多,哪能明知前面是独木桥,桥下是万丈深渊,就因为孩子几句斗嘴的话,眼睁睁看着他往桥上走?这不是挖我们这些做父母的心,还能是什么?……” “这个时候,你要做的就是和你爱人一起,摆事实,讲道理,劝说你的女儿去读省卫校,不要浪费了这份难得的名额。” “要知道,多少人想去读省卫校,都考上不上!不信,你出去问问,有几家的儿女考上省卫校,读出来就能当医生,还能由着自家儿女跑去读高中,再辛苦三年,到头来,考不上大学,就只能出门打工,或回家种田?” 林爱国:“……” 林爱国一脸若有所思地离开了,却不知道身后张副乡长眼底浮现一抹嘲讽。 而,代会计呢?一直留意着这一幕,或者,应该说是特意制造了这一出的他,又怎会错过张副乡长脸上那细微的情绪变化? 对于再次算计了林爱国,从而间接坑了林初夏这件事,代会计心里没有丝毫的愧疚。 自古以来,就有“父债子偿”的说法,那么,在林初夏投胎到林家,成为林爱国女儿的那一刻,就注定了林初夏遭受的这一切。 真要怪,就怪林爱国蠢得让人不忍直视不说,还不懂看人眼色,整天一幅“不与吾等凡夫俗子计较”的高高在上姿态吧! …… 虽然心里装着事,但,林爱国并没有因此而请假,而是特意等到下班后,回家跟邓秀珍说了声,才骑着自行车回老家了。 如果说,听完了林爱国絮叨的话后,林爷爷一脸的不赞同,那么,林二爷就拿一种看“傻瓜”的目光瞧林爱国了。 “老大,你在担心什么?”林爷爷率先出声,“没钱供初夏读高中?还是害怕初夏读完三年高中下来,连个普通大学都没考上,让你颜面无光?” “如果你是因为家里没钱,不愿意供初夏读高中,我供!” “如果你是害怕初夏考不上大学?呵!” 林爷爷冷笑一声,看向林爱国的目光里满满的失望:“这些年,对你们,我尽到了身为一个父亲的职责,而,你们呢?摸摸你们的良心,告诉我,当年,我一个人是怎样靠着打石头,省吃俭用,将你们六姐弟个个都供到高中,又将你二叔供到大学的?” 五六十年代的困苦,他虽从不往外说,但,大伙的眼睛是雪亮的,能看不见?而,林爱国几兄弟,除了林爱国本人以外,其它的几人,不论初中,抑或是高中,谁不是复读了三四次?这种情况下,他们能不懂得他的艰辛?能不懂他的坚持? “当年,我是怎么说的?只要你们愿意读,哪怕砸锅卖铁,我也会供你们!哪怕村里大伙都在劝我,让你们回来种田,但,当时,我是怎样做的?现在呢?你又是怎么做的?” …… 第110章 心累的林二爷 林爱国屡屡张嘴,却完全找不着插话的机会。末了,只能徒劳无功地擦拭着额头沁出来的冷汗,一个劲地摇头,表明自己并不是那样一个自私自利的人。 眼见,林爱国依然没有抓到重点,放下茶杯的林二爷,忍不住地长叹了口气:“老大,如果我没记错,张副乡长和代会计都是你的同学。” 真要说区别的话,就是当年,因为父母工作的调动,令张副乡长和林爱国只做了一年的高中同学,而,代会计却和林爱国做了三年的高中同学。 林爱国点点头,脸上浮现一抹感激和茫然。 感激是因为,林二爷这番话,将他从被林爷爷怼得面红耳赤,恨不能地上突然裂开一条缝隙,从而钻进去躲避的尴尬场景中拯救了出来。 茫然是因为,别说张副乡长和代会计,事实上,整个乡政府里的干事,十人中有九人都是他的同学,剩下的一人,才是由其它乡镇调过来的。 一切,只因,那个年代,大伙都会考虑就近上学。而,当时,在乡里还没开设初中的情况下,大伙都是在镇初中上学的,后来,也是直升镇高中的。直到,这些年,镇高中才改为职高,接收一应中考或高考失利的学生,进行专项技术的学习培养。 这些,林二爷都知道。 哪怕,这些年,他在千里之外的异地他乡上班,去年才正式退休,但,这一年来,该知道的,他都了解得差不多了。说句不好听的,别说乡镇,就是整个县里的某些八卦小道消息,和隐藏在这些消息下面的人际关系圈子,他比林爱国这个一直在乡政府里上班的人还要清楚! 就如此刻,林二爷就敏锐地感知到了林爱国和张副乡长、邓会计这番看似普通寻常的谈话下隐藏的那些东西…… “现在,他们都是什么学历?” “恢复高考后,张副乡长考上了大学,代会计考上了中专。” 提到这个话题,林爱国就忍不住一阵心酸,并深深地垂下了头,不愿意让人看见他眼底的黯然和失落。 若非亲身经历,谁能想象得出一个尖子生因为外界的原因而屡次错过高考,最终,不得不拿着一份高中毕业证去找工作时,那满腹的愤懑和怨怼呢? 最凄惨又悲怆的,莫过于领导和同事们,不仅都是当初的高中同学,而且,他们当年的成绩还排在中等偏下的程度,远不如自己! 如果说,这就是所谓的命运,那么,老天爷也未免太不开眼了! 幸而,林二爷并不知道林爱国心里的那些想法,否则,就绝不会像现在这样用“恨铁不成钢”的眼神看着他了。 “他们的儿女呢?现在在哪儿读书?” 林爱国想了想,不太确定地道:“好像和初夏一个班吧?” 这回,别说林二爷,就连林爷爷,都一脸震惊和不可置信地看着林爱国。 “你就没问过?” 林爱国诚实地摇头,脸上还有着一抹并未消褪的迷茫,显然是打心眼里觉得,做为一个“顶天立地”的大男人,他实在没必要去关心这些家庭琐碎小事。 林二爷一阵无语:“所以,你也不清楚,他们的儿女在学校里成绩如何?初中毕业后,是选择了读中专,还是读高中,上大学?” 林爱国:“……”只有女人,才会聊这些八卦吧? 林二爷语重心长地道:“我和你爸这一代,就出了我这么个大学生。到你们这一代,个个都是高中生,没一个考上大学。初夏这一代,就目前情况来看,只怕,也就初夏这么一个能上大学的好苗子。” “我和你爸都决定了,尽全力供初夏读高中,考大学。”顿了顿,林二爷又慢悠悠地补充一句,“如果初夏上了大学,愿意继续读研考博,我们也供。”当然,借钱这件事,就没必要和林爱国提了。 “爸,二叔,从前年起,重点大学就已经开始实行‘学生自己缴纳部分培养费,毕业生大多自主择业’的机制了。要不了多久,中专中师也会执行这个政策……” “我们家的条件就这样,如果现在初夏去读中专,说不定,还能赶上包分配的末班车。如果初夏去读高中考大学,以后就只能自己去找工作。甚至,如果像我这样,虽然成绩好,但运气不行,说不定,连份临时工的工作都找不着,只能像老三他们夫妻俩一样南下打工。” “你就没想过,如果初夏这批中专生,正好赶上推行自主择业政策的首班车?”林二爷摇头,“到时候,只有中专文凭的初夏,又能找到什么工作?” “二叔,我有个朋友在乡医院当医生,还有个同学在县医院当副院长。” 既然给了林初夏读卫校的选择,那么,在此之前,林爱国就考虑过许多方面。 “秀珍的大姐也在东省医院当医生,如果在省内找不着工作,到时候,我们就让初夏去找秀珍大姐帮忙,就算不能将初夏弄到医院里上班,也能将初夏塞到血站、防疫站这些地方去上班。”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然而,在连近邻都靠不住的情况下,还能指望远亲?这已经不是一般地蠢了! 啥? 对方是邓秀珍的大姐,一母同胞,感情特别好,当年,两人也特别亲近,更在分别时,许下“有什么事,尽管吩咐”这样承诺的大姐? 不知道什么叫“人心易变”吗?更何况,如今,两家人之间,不仅仅是一南一北的地理上的距离,更是长达十多年未曾见面,一年到头,也就靠那么几十封信件,两三个电话联络的时间上的距离。 这种情况下,指望对方帮忙,说句“白日做梦”,都算是轻的。尤其,还是涉及到从没见过面,更没私下里相处过,真正没什么感情的外甥女未来前途的大事!而,这样的大事,不仅要用掉许多人脉关系,更得花费巨额钱财来打点! ——那么,帮理,还是帮亲?这是任何人,都能轻易就做出的选择。 除此之外,最最重要的是,在林爱国被张副乡长和胡会计这两位包藏祸心的同学蒙蔽住,甚至,还一门心地觉得对方确实是为自己好的情况下,他那些所谓的医生朋友和同学,真能指望得上? …… 第111章 两老的决定 林二爷只觉得特别心累,已经不想再继续和林爱国说话了:“易位而处,站在你朋友的角度,你觉得,是推荐一位中专生,还是推荐一位大学生更容易?” “再说了,你那位在乡医院当医生的朋友,也是大学生吧?你有没有想过,连乡医院的医生,都要求大学生,还有哪些医院会收留中专生?” “行了。”林二爷摆摆手,“我说的这些,你晚上回去睡觉的时候仔细想想。总之,我和你爸都是支持初夏的。” 等到林爱国满脸纠结,一步三回头地离开后,林二爷才放纵自己的身体,整个人瘫在椅子里。 “哥,这孩子以前瞧着还不错,怎么现在越来越蠢了?难不成,真是读书读成‘书呆子’了?连最基本的人情世故都不明白,怪不得这么多年过去了,还是乡政府的一个临时工!再这样下去,我怕他都待不到退休,要不了几年就被人弄下去了!” “还是心里有道坎,没过去啊!” 林爷爷摇摇头,他是真没料到,都过去这么多年了,林爱国竟然还没能从当年的“无望高考”事件中走出来不说,还得了“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的毛病。甚至,为此,还宁愿断了林初夏考高中,上大学的路! 真以为,林爱国不明白,一旦国家全面实行不包分配的政策后,大学生和中专生同时去求职时,会遭遇到什么样的不同待遇? 真以为,林爱国不明白,林初夏的学习成绩如何?也不知道林初夏都有哪些兴趣爱好?而,这些兴趣爱好,又有哪些能发展成为一门事业?从而在撰取到能养活自己的钱财的同时,还能收获大量的名望? …… 越想,林爷爷就越发地无奈。只可惜,“江山易移,本性难改”,眼下,林爱国已经是四十好几的人了,想要将他的性子扳过来,他自认,没那个本事。 又叹了口气后,他突然抬头看向林二爷:“你不是说,女孩子家家,早晚都是要嫁人的,读那么多书,也没什么用吗?” 今儿,咋就突然说出“砸锅卖铁”,也要尽力供林初夏读书的话来了? “唉……”林二爷也悠悠一叹,微阖的眼皮里,满满的怅然和遗憾,“哥,你说的没错,下一代中,也就初夏还值得培养。” “那肯定的……” 林爷爷一反刚才的颓然,心底那些才浮现的伤感,也都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则是浓浓的兴奋和激动,滔滔不绝地再次吹捧起林初夏来。说到兴致高昂处时,更是忍不住手舞足蹈起来。可见,如今的林初夏,在他心里究竟处于一种何等至高无上的地位。 林二爷扯了扯嘴角,并不打算告诉林爷爷,其实,他之所以觉得林初夏值得下大大力气去培养,并不是因为林初夏在读书上的天分,否则,早在多年前,林初夏在学校里展露头角的时候,他就会制度详细的成材计划,并以一种强势的态度,摁下林爱国和邓秀珍夫妻俩的一应反抗,在最短的时间里,将林初夏打磨砂一颗散发出熠熠光辉的珍珠。 那么,为什么,现在,他突然就改了主意呢? 很简单,因为,以前的林初夏是读死书,也就是通俗意义上的“书呆子”。 ——那种只知道读书,不分好坏,不曾挑捡,将书里的糟粕和精华通通吸收,更不懂得将这些内容应于用实际生活中,看似有几分天分,却又不曾达到让人叹为观止的“天才”程度。 若仅仅如此,也就罢了。 最让他扼腕并感慨的,莫过于林初夏身上流露出来的清高傲气。 ——那种明明没什么能耐,却自认聪明绝顶,和人相处时,更有一种“尔等凡人”的藐视姿态。也就他们这些长辈,换了其它人,谁愿意包容并悉心指点一二呢?如此一来,等到她步入社会后,不就会落得个“心比天高,命比纸薄”的结局? 这样的人,哪值得费心培养?不怕落得个“血本无亏”的下场吗? 最最重要的是,在他们还没有将家族资源倾斜到林初夏身上时,就让林初夏生出这样的傲骨。一旦他们投入全部的家族资源,那么,林初夏就会在最短的时间里,长成一株歪脖子大树。 而,自古以来,就有“树大招风”的说法。谁敢肯定,一旦林初夏越发地傲然,有朝一日,会不会踢到铁板,从而葬送了自己这条年轻的性命不说,更将整个家族都拖下水? …… 这些担忧和惶恐等情绪,林二爷从没跟林爷爷提起过。 不过,两人是嫡亲的兄弟,从小到大,感情都特别好,哪怕林二爷再如何地警醒,但,在日常生活中,偶尔,也会不经意间就流露出几分来。更何况,活到林爷爷这个岁数的老人家,虽然因为一辈子都待在偏僻的乡村里,而没什么见识和远见,但,别忘记了,还有“人老成精”这个说法呢。 这,也正是那些年,林初夏,或者,应该说是整个大房都不被林爷爷待见的原因之一。 直到,林初夏重生,身上那些独属于少年天真的锐气消失殆尽,整个人都变得沉稳起来,不论说话谈吐,抑或是接人待物都上了好几个台阶后,林爷爷才终于放下过往的成见,慢慢地观察起林初夏来。 这观察着,观察着,林爷爷就越发地欢喜起来。这样的情绪,在林初夏频繁发表文章,又很是孝顺地送吃送喝送衣服等东西给他们后,瞬间就拔升到最高。 也是这时,林爷爷才一次又一次地在林二爷面前提起林初夏,话里话外将林初夏吹捧到了天上。 为的是什么? 并不是什么单纯的得瑟和炫耀,也不是什么希望林二爷认可并赞同,而是想让林二爷将林初夏列为“林家下代培养名单”中最不可或缺的一员。 毕竟,他只是个老农,一辈子扎根在农村里,过着“脸朝黄土背朝天”的困苦生活,不论钱财,再或者人脉,他都不如林二爷。想也知道,在培养林初夏的这个计划中,他和林二爷究竟谁才是占据了最最重要位置的。 当然,这也是因为,这些年来,他和林二爷之间,从不曾分过彼此。而,林初夏是他的孙女,也是林二爷的孙女,林初夏在孝顺他的同时,也在孝顺林二爷,否则,他哪会生出这样的想法来? 林爷爷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做的。 那么,林二爷是否明白?当然。否则,今天,他就不会给出这样明确的回应。 第112章 你就不担心吗? 该叹一声,“可怜天下父母心”吗? 在林爱国满腹纠结、犹豫不决地跟同事、朋友和长辈们,就“林初夏该不该读读高中,上大学这件事”进行探讨的时候,邓秀珍也一改往日扑在头花饰品上,一心赚钱的作风,陆续地拨通了远在海市和鲁市等地亲戚的电话,并在切断电话后,又和聊得上话的左邻右舍谈论起这件事情来。 如果说,在林爱国被同事和朋友们劝说得越发坚定林初夏读卫校的想法时,那么,邓秀珍就做出了截然不同的决定。 就如,这天下午,邓秀珍就带着挑选出来的六朵头花去了隔壁宋家。 在邓秀珍的身影消失在视线里后,虽然埋头做试卷,但耳朵竖得高高的,生怕错过任何关键地方的林浩宇,就再也忍不住地抬起头,看向坐在缝纫机前的林初夏。 “姐,你就不担心吗?” “担心什么?” 林初夏踩着缝纫机,只觉得这“嗒嗒嗒”的声音,竟然是那么地美妙动听。尤其,在她看见自己做出来的这朵精美头花时,更是一脸的得瑟。 这些,可都是堆纱头花呢!就是那种古代宫廷剧中,经常能听到见到的头花。 当然,古代和现代之间,隔着无尽的时光,这样的距离,所带来的审美,也大有不同。因此,在林初夏翻看了系统提供的那些女红方面的书籍,结合前世记忆,精简设计出来的堆纱头花,虽达不到“人见人爱”的程度,却也当得起“美轮美奂”的说法。 这些头花,一大部分是要送到邓秀珍在市里租的那家精品店里卖的,剩下的一部分,则是林初夏准备拿到南山中学“自用”的。 【统啊,瞅瞅,你选中了我,真是再英明不过的决定了!】 系统:【宿主,并不是这样的。除了你,这世上,还有很多比你更心灵手巧的人。你只是这些人中天赋和能力都最差的一个。】 林初夏:【既然这样,那你当初干嘛要选我?】 【因为,只有宿主才能体现出心灵手巧系统的伟大之处,将一个‘手残党’变成一个闻名世界的大家,这成就将会传遍银河系。】 【统啊,如果我都是手残党,那么,这世间,就真没几个心灵手巧的人了!】 林初夏比划着手里的布头,不是她吹,而是出生在八十年代的孩子,还真没几个能像五六十年代的人那样,不论在家,抑或是出嫁时,都将手工这一块也计入考量的范围。 当然,最最重要的是,这方面,她确实有天赋啊! 毕竟,这世上,任何事情都逃不过“熟能生巧”这四个字,手工这一块,也不例外。只要不是笨得天怒人怨的那种,做了十几二十年手工活的人,都会被锤炼出一手精巧的手工,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每个人都拥有变废为宝,化简为美的本事。 【宿主不会洗衣,不会拖地,不会做饭,不会打理房间……】 林初夏:【统啊,你确定,你是心灵手巧系统,不是什么贤妻良母系统?】 系统:【……】 一人一系统之间的这番交谈,看似很慢,但,因为是思维进行交流,因此,加起来不到一分钟。 回过神的林初夏,也恰好听到了林浩宇接下来的问话:“你就不怕爸妈被人说服,非要让你去读省卫校?” “不怕。”林初夏笑眯眯地抬头,看向一脸好奇和疑惑的林浩宇,“想不想知道为什么?” 林浩宇想也不想地点头,双眼一眨也不眨地看着林初夏。 “第一,我已经拿到了南山中学的录取通知书。” “第二,就算爸妈不满意我的反抗,但,他们也没办法拿学费和生活费来威胁我。因为,我自己手里有钱。” “第三,市里太远,我报名后,必然会住校。这样一来,他们也没办法每天在我耳旁念叨,我能落个清净,他们也能省心。” “所以,以后,如果你要做什么事情,但,爸妈不同意,那么,你就必需拥有‘反抗’他们的资本。同时,你也要用事实证明,你的选择是一条非常光明伟大的道路,比爸妈他们那些所谓的经验之谈的选择更好!” …… 与此同时,将装了六朵头花的袋子,递到杜凤手里的邓秀珍,在和杜凤心不在嫣地聊了几句后,就长叹了口气。 “杜姐,我家初夏要去读高中了,你有没有认识的人,能不能帮忙借些高中课本?这不,离开校还有半个月,我想着,怎样也得让初夏先预习一下,免得上了高中,跟不上课程,被人瞧不起,一时心里受挫,出现了什么厌学反应,那可就不好了。” 正打量,或者,应该说是以一种“欣赏和喜爱”目光看着手里这六朵头花,琢磨着自家闺女要梳个什么样的发型,再戴上哪朵头花,配上什么样的衣服鞋袜,就会再靓丽几分的杜凤,以一种“快、准、狠”的姿态,将手里的袋子合上,放到一旁后,目光灼灼地看着邓秀珍。 “初夏不是拿到省卫校录取通知书了吗?你们不打算让她去读?” “老邓,我说,这就是你的不对了。虽然,委培生三年读下来得花不少钱,但,只要进了医院,就是铁饭碗,一辈子都不用担心失业下岗的问题。就算掏空了家底子,等到初夏上班后,不就能赚回来了?” “我跟你说,你可得想清楚了。如果初夏去读高中,万一复读几年都考不上大学,连份工作都找不着,也就只能跟你三弟和三弟妹一样出去打工,一辈子都干着流水线的苦力活。等到年纪大了,想再继续干下去,工厂也不会再要。到时候,不就只能出去给人当保姆?” 说到这儿时,杜凤就不由自主地皱起眉头,眼底的嫌恶之色,哪怕掩饰得极好,也依然被邓秀珍瞧了个清楚。 “唉……”邓秀珍长叹了口气,别说杜凤了,就是她,也不敢想象从小被人称赞吹捧着长大的闺女,往后,竟然会堕落成人人瞧不起的保姆的悲怆结局。 是的,别以为,资讯信息不那么发达的地方,大伙就不知道当下流传甚广的“保姆和雇主二三事”这些八卦消息。说句不好听的,其实,越是偏僻的乡村,这些流言蜚语,越容易以一种让人叹为观止的速度,传遍每个犄角旮旯。 第113章 邻居的提醒 “我跟老林也是这么想的,但,初夏这丫头竟然瞒着我们跑去南山中学报名,在入学考试中,考了个全校第十一名的好成绩,被实验班录取了。” “我和老林跟人打听过了,南山中学是省重点,分到实验班的,相当于半只脚踏入了大学的门。这三年期间,只不要出岔子,就一定能考上大学。成绩排在全校前二十的,还能考上重点大学。前三的,还能拼一下清北两所大学。” “嘶……”杜凤倒抽口冷气,双眼更是瞪到最大,满脸的震惊和不可置信,显然是打心底不相信邓秀珍的这番话。 不过,做父母的,能肆意批评贬低自家儿女,却不会容忍外人随意说三道四,哪怕是打着“忠言逆耳”的旗号,也不行。因此,她虽然觉得这番话太过夸张可笑,却也并不会显露在脸上。 并非单纯的“两家是一墙之隔的邻居,她又和邓秀珍关系颇好,往后,真有什么急事,也能互帮互助”,也不是什么“她和林爱国是同事,平日里‘低头不见抬头见’,哪怕心里各有思量,在外面,也会做出一幅‘你好我好大家好’的姿态”,而是因为“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 万一,林初夏确实很有能耐,并一飞冲天了呢?到时候,他们家和林家,可不就是“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的最佳写照了? 别忘记了,自古以来,就有“莫欺少年穷”的说法呢!即使不能“雪中送炭”,却也不能“落井下石”,否则,日后,哪有“锦上添花”的机会? 短短时间里,杜凤心里就转过许多念头。 “初夏成绩这么好?那还考虑什么,直接让她去读高中啊!如果,到时候,初夏考上清北这两所大学,别说乡里,就连县里和市里都有奖励,保不准,你们家老林也会赶上这股风转正!” “能考上大学,我们就心满意足了。”话虽如此,邓秀珍却忍不住笑眯了眼,心里也思量起杜凤的话来,嘴里却谦虚地道,“我也是没想到,以前初夏成绩虽不错,却也没拨尖到这种程度,估计这段时间开窍了,所以,才会考了个不错的分数。我现在就希望初夏能继续保持这个势头,不强求她继续往上冲,就算偶尔发挥失常,掉几个名次,也没关系。” “你啊!”杜凤指了指邓秀珍,笑叹着摇头,听听,这得瑟又炫耀的语气。也就是她,换了旁人,还能不捋起袖子,跟炫女儿的邓秀珍干一架,才怪。 “不过,既然初夏能考出这个成绩,那么,中考分数也就不应该那么低。至少,也得考个统招吧?你们就没想过去查分数?” 邓秀珍愣了愣,她是真没想到这件事,说出来的话,也带上了几分迟疑:“应该……不会有问题吧?中考都是封闭阅卷……” “中考结束后,初夏还在复习,一直没放下手里的课本,那些中考结束的学生,就玩得太疯了,将课本知识忘得差不多了,所以,才在入学测试中被初夏赶了个先。等开校后,说不定,他们的成绩就慢慢地上来了,到时候,初夏想要继续保住这个排名就比较困难了。” 杜凤摇摇头:“我不是跟你说过,我家宋兰中考后,就去查过分吗?” 邓秀珍点点头:“我记得当时,你说那些分数没问题的。”只是宋兰估分过高,才会觉得自己应该是统招生,而不是委培生。 当然,最后这句话,邓秀珍并没有说出来,但,这并不意味着杜凤就猜不到。 事实上,想起当年那些事,杜凤也忍不住叹气。 “宋兰的分数确实错了。就是这丫头,也不知道当初是怎么想的,竟然第一志愿报了个市卫校,结果,被调档了,就算分数达到省卫校委培录取线,也去不了。所以,后面,我们也就只能让她去读市卫校了。” 邓秀珍沉默许久后,才喃语道:“……所以,我们家初夏的分数,也可能出问题了?” “有可能。” 杜凤怜悯地看了眼邓秀珍,虽然,邓秀珍一向谦虚,但,既然,南山中学是省重点,那么,敢报名参加南山中学入学考试的学生,又怎会不知道这场考试的重要性?又怎不会在报名前,就或参加各类辅导培训班,或私下请家教来有所针对地指点自己的功课? 这种情况下,林初夏都能力压群雄,考出个全校第十一名的好成绩,那么,此次中考,离统招录取分数线不到十分的成绩,就真没算错? 毕竟,如今的阅卷和复核,都是人工操作。而,人工,就意味着会有疏漏和错误。 当然,最最重要的,原本,若没有林爱国的横插一脚,那么,“省疗养院定向委培”的名额不会分到市里来,就更不用说,直接越过市里和县里那纷乱复杂的关系网,被代镇长家的闺女夺去。 在杜凤看来,即使,这期间,林爱国耗费了许多心血和精力,最终,“赔了夫人又折兵”,却远不如林初夏的命运被迫改变带来的结局更为悲怆和凄惨。 因此,这两位,真要说被人同情和怜悯的,也绝不是林爱国,而是在无知无觉的情况下,就被林爱国坑了的林初夏。 要知道,中考的录取方式是按照国家、地区、省和市的排名,分批次进行的。原本,林初夏的分数过了省卫校的统招分数线。偏偏,因为林爱国的请求,被他的朋友将林初夏的档案由统招变成委培。 统招和委培之间的距离,那还真不是三言两语就能说清楚的,对一个人未来前途的影响,更是无形又致命的。 如果,在尘埃落定之前,林爱国能不那么得瑟,逢人就吹捧炫耀,说不定,林初夏还真能按照林爱国的规划,走上一条让人羡慕嫉妒的宽阔大道。可惜,这一切,都被林爱国的炫耀给毁了,真正是“成也林爱国,败也林爱国”! 这些,杜凤并没有说出来。 不仅仅因为,她和邓秀珍之间的普通邻里关系,不足以让她做出这样的警示;也因为代镇长身后的关系人脉,不是她这样一个出身草根的普通人能随便得罪的;更因为一切的起因,在于林爱国。 要知道,早在一个多月前,代镇长就用上自己的人脉,夺走了这个名额。偏偏,到现在为止,不论邓秀珍,再或者林爱国本人,都没意识到不对劲。而,那些被林爱国拜托帮忙的朋友,也没一个人透露出消息! 由此,可见,这其中的水,究竟有多深…… “这……这……”邓秀珍大脑一片混沌,完全不知道应该做出什么样的反应,更不知道自己应该说些什么话,最终,只能像一条失去灵魂的游鱼般,晃晃悠悠地回到了家。 第114章 你的分数会不会算错了? 正沉浸在做头花带来的经验点加乘,很有几分“乐在其中”的林初夏,听到屋外传来的沉闷脚步声时,下意识地抬头,就看见了面容惨白,一脸茫然的邓秀珍,忙不迭地起身,一路小跑着来到邓秀珍面前,将邓秀珍搀扶到了椅子里坐下后,又递了杯温水。 待到邓秀珍小口小口地喝着水,脸上慢慢地浮现血色,就连眼底的迷茫、惊惶和无措等情绪也慢慢地消褪后,林初夏才一脸关切地问道:“妈,你这是……怎么了?” “唉……”邓秀珍悠悠地叹了口气,看向林初夏的目光里,带着让人一时分辨不清的复杂,“初夏,这次中考,你真得超常发挥了?” 林初夏心里浮现一抹不好的预感,但,这本就是事实。更何况,早在她重生回来没多久后,就曾在林爱国和邓秀珍两人面前放话过,因此,只是略微沉吟了片刻,就一脸坚定地点头。 “那……”邓秀珍猛地起身,抓住林初夏的胳膊,声音里流露出一抹祈求和期盼,“你跟康复医学专业的统招分数线就只差五分,你的分数会不会算错了?” 林初夏眼神微闪,九十年代的当下,中考虽是人工和机器各一半的阅卷方式,但,总分却是录入到电脑里,再统一计算出来的。因此,她可以肯定,分数这一块,并不会出错。 而,唯一会被人“做手脚”的地方,也就是专业。 是的,同一所学校,不同的专业,录取分数线也是不一样的。 拿省卫校来举例,医学专业这一块,才开课两年的康复医学专业,因毕业后会分往市以上医院,录取分数线最高。接着,就是毕业后,可以往县以下医院分的临床医学和药剂学这些专业。护理专业这一块,同样是毕业后,分到大城市或安排出国的英语护理专业录取分数最高,接着,就是将分往二三级城市的高等护理专业,最后,则是可以分往乡镇普通医院的普通护理专业。 简单地来说,原本,林初夏应该拿到临床医学的统招录取通知书,偏偏,因为林爱国的横插一杠,拿到了康复医学的委培通知书! 当然,这些隐秘且不为人知的内幕,前世的她,几经周折后才调查出来。 而,今世嘛? 这些,她能说吗?当然不能! 不仅如此,眼下,她还不能出声附和邓秀珍的话,频频摇头的同时,更得毫不犹豫地打消邓秀珍心里最后那缕希望。 “妈,中考这么重要,哪会随随便便就出错的?再说了,我的成绩如何,你们也是知道的。这次中考,我虽超常发挥了,但也确实是差一点才能达到统招分数线。如果我再复读一年,应该百分百能上统招分数线。” “不过,我觉得,没必要。” 眼见,邓秀珍眼里消失的亮光再次重聚,并且一脸的若有所思,林初夏只觉得啼笑皆非:她爸妈这是有多喜欢中专?再或者,确实是中了中专的魔咒?不然,咋能到现在,还觉得中专是个很好的选择?! “毕竟,我现在已经拿到南山中学录取通知书,也被分到实验班,半只脚已经踏入大学的门了。” “杜凤刚才跟我说,他们家宋兰当年查分的时候,就发现比实际分数少三十多分,按照正确的分数,和你一样,也差一点就过省卫校统招分数线。” 邓秀珍依然不愿意放弃游说林初夏,既然,宋兰的分数出现了三十多分的失误,那么,林初夏呢?不求同样有三十多分的失误,就是十分,也足以让林初夏由委培生变成统招生。 “就是可惜,宋兰的第一志愿是市卫校,不过,查出正确的分数后,他们就找上了市卫校,将宋兰的档案改成了统招生。” 统招生,意味着什么? 如果说,这个时代的中专中师生,所谓的包分配,还有国家择优分配和委托单位培养分配这两种区别的话,那么,即使三年后,政策真有什么变化,统招生依然会是由国家分配。而,委培生嘛?则很可能会沦为无业游民! “妈,你是羡慕宋兰是统招生,而我只是委培生吧?”林初夏佯装不明白邓秀珍的话外之意,“如果我的第一志愿也是市卫校的话,也肯定是统招生的!” “不过,在我看来,不论市卫校,还是省卫校,都不如我准备去读的南山中学。不信,你去问问,南山中学两个实验班加起来,最后一名,也就是全校排名第120名,也都能考上大学的。” 明明是在“以点带面”,说着一些带上了个人偏见的话,但,因为林初夏那太过于正直严肃的神情,倒是唬得邓秀珍一愣一愣的。 “再说了,妈,你觉得,一个中专生和一个大学生,哪个将来的成就更大?” 顿了顿,林初夏还不忘记举出一个特别直白的例子:“不信,你瞧着,不等我考上大学,就能赚到比宋兰这个市卫校统招生,将来会分到县医院里上班的中专生还要多的钱!” 说到赚钱的能耐,邓秀珍并不怀疑林初夏,但,这并不代表她就会相信林初夏给出来的这种极荒谬的结论。 “就你那大手大脚的样子,赚再多的钱,也存不下来。别到时候,辛苦赚个几十年的钱,还没有人家宋兰在县医院里当个医生,随随便便存下来的钱多。” “还有,宋兰毕业后,就是‘铁饭碗’。你呢?高中三年,再考大学,出来后,还不知道能不能找到工作?就算你运气好,真找到一份好工作了,又能做几年?五年?十年?哪像宋兰,一份工作能干到退休!” “别到时候跟你三叔三婶一样,东一家厂西一家厂地打工。混到四十多岁,就被工作辞了,然后,就只能去给人当保姆,做清洁工。不过,就你这不会做饭,也不会洗衣服的样子,让你去作保姆、清洁工,估计做不了多久,就被开了。” …… 第115章 真相是什么? “妈,你也太小瞧人了!” 林初夏一脸的无奈,要知道,上一世,读了省卫校,没能赶上包分配的机会,只能南下打工的她,不也在短短十来年的时间里,就奋斗成为“有房有车有存款”一族了?那每天过的日子,可比宋兰这些所谓的事业单位“铁饭碗”的人好太多了! 而,这一世,得到老天爷的眷顾,侥幸获得重生机缘的她,拥有上一世奋斗的所有记忆,能顺利地避开所有的坎坷,抓住一切的机缘,又获得了“心灵手巧”这枚金手指,别说十年,只怕,不到五年,她就能奋斗到上一世的高度。 系统:“宿主,只要你想,不用五年,一年就行。” “一年365天,一天24小时,除了吃饭,其它的时间,都用来做女红,刷任务,兑名师讲堂吗?”林初夏忍不住地翻了个白眼,真这样下去,只怕,不到一年,她就会成为“江郎才尽”的代名词了,“统啊,知道什么叫‘劳逸结合’吗?明白摆在我面前,现在,最需要改变的是什么吗?懂什么叫‘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行万里路,不如阅人无数’吗?” 系统:“宿主,套用你们人类一句话——时间嘛,就像海绵里的水,挤一挤,总是有的。” “另外,友情提醒宿主,距离南山中学开校还有8天,你列出的那份计划表里,还有一多半任务没完成。” 而,以林初夏目前的情况来看,想要在不惊动林爱国和邓秀珍的情况下,顺利地完成这些任务,就必需用到系统空间——也就是说,必需氪金! 氪金,意味着什么? 拼命刷日常任务,好不容易才攒出一指长的经验条,又会“刷”的一声,跌到最低,甚至,稍有不慎,就会变成负数。 背负着的犹如一整片湖的巨额贷款,原本,正一滴一滴地被烘干的水珠,不仅会迅速还原,还会分裂出一大片来。 不论哪一种,都会让林初夏心痛不已。 因此,话落,系统就干脆利落地遁了。 不跑快一点,难不成,还等着被林初夏逮住,狂喊“打折”吗? 林初夏:“……” …… 好不容易再次说服了邓秀珍,林初夏还没能喘口气,就又对上了被同事和领导们“洗脑”的林爱国。 是的! 哪怕,中午的时候,林爱国特意骑着自行车,回了趟老家,征询了林爷爷和林二爷的意见,并且在被两人怼得落荒而逃后,生出了让林初夏去读南山中学的念头。 但,在下午上班后,对上一波又一波从张副乡长和胡会计有意无意间露出消息的同事和领导们的游说话语后,林爱国依然再次举白旗投降,心里那些摇摇欲坠的“让林初夏读南山中学”的火苗,瞬间就被倾盆大雨浇灭。 “初夏,你妈说得对,明天我去市里找人查下分数。只要你的分数超过了省卫校的统招录取线,就算学校领导不乐意,我那些朋友也不敢出面,我也绝不会息事宁人,哪怕上告,也要让他们将你的档案改成统招!” 乍听之下,这番话,没有任何的问题。甚至,就连邓秀珍和林浩宇两人,都一脸崇拜和敬仰地看着被激起满腔血气,终于有了个“顶天立地”大男人感觉的林爱国,但,一向敏锐的林初夏,却立刻就眯起了眼,心里也浮现一种叫做“果然”的念头来。 “爸,你听到了什么消息?” 林爱国却再次低头,一边喝酒,一边夹菜,仿佛刚才那个一时嘴快,不小心将些不该透露出来的消息“秃噜”出来的那个人,并非他本人似的,又仿佛只是单纯地想要喝酒般。 “该不会,我的成绩是被人特意动过手脚的吧?” 林初夏眼底的嘲讽一闪而逝,心里却满满的无奈和颓然,都到这份上了,林爱国还想继续瞒着他们?真当她还是那个十来岁,天真不知世事,随便什么人三言两语就会被欺瞒住的“傻白甜”? 再说了,这世上,很多事情,并非林爱国想要隐瞒,就能粉饰太平的。与其打着各种“为人好”的旗号,说些含混不清的话,将对方蒙在鼓里,直到对方被自己的行为连累得受伤惨重,才终于生出“恨不能时光倒流”的懊恼后悔等情绪,到不如,打最初,就将一切都摊开来。 不说旁的,至少,能让对方在往后的时光里,与人相处时,能多一些警惕和戒备,从而能提前规避开各种可能的风险,这样,不好吗? 心里这样想的同时,林初夏也正襟危坐,一脸慎重地补充道:“爸,如果我没猜错,他们是因为省疗养院的定向委培名额,才动手的吧?” “什么?!” 林爱国还没来得及回话,邓秀珍就忍不住地爆发了。一想到,因为林爱国的横插一杠,导致林初夏那原本应该一片坦途的光明大道,变成了前途不明的羊肠小道,她就再也忍不住地站起身来。 “老林,初夏说的是真的?你……你……!” 怒到极点,邓秀珍的嘴唇颤抖着,脸色却涨得通红,就连脖子上的青筋也一根根地暴露无遗。然而,可惜,此刻,她的大脑已变成一团浆糊,怎样也没办法将到了喉咙的咆哮怒吼之类的话顺利地说出来。只能徒劳无功,不,应该说是满腔悲愤地指着林爱国,誓要林爱国给一个答案。 而,林爱国呢?依然一脸镇定地喝着酒,吃着菜,间或翻看几页小说,完全没将邓秀珍的怒火当回事。 唯有那了解他秉性的人,再或者,如林初夏这般披着嫩皮,内里住着一只老狐狸的人,才能敏锐地感知到他身体里那些被强压下去的悲怆和绝望——那种“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湮没”的狂躁和烦闷,让林初夏也难得地高看了他一眼,心底那些连她自己都没察觉到的抓狂和愤懑等情绪,也因此而减弱了几分。 不过,这并不代表,她就会因此而理解,进而原谅林爱国。 第116章 被坑害的…… 毕竟,前世,她确实被林爱国的举动给坑害到了。 若非,她心底深处那条永不屈服的“根”,只怕,她早就跪服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和那些只读到小学或初中,就辍学打工,然后早早嫁人,一辈子就围着家庭打转,付出许多,却在变成“黄脸婆”后,被丈夫儿女嫌弃厌恶的妇人一般,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单纯地为了活着而活着了。 哪会在三十来岁的年纪,就凭借自己的努力,赚到足够多的钱后,提前过上“采篱东菊下,悠然见南山”的养老生活? 可是,即使如此,那些年,为了达成这个目标,她为之付出的时间和心血,也是旁人无法想象的。 被林爱国那“沉默是金”的态度给气着的邓秀珍,再也忍不住地破口大骂起来…… 林初夏一脸淡漠地看着这一幕,没有任何劝阻的举动不说,顺势还将被这幕诡异发展震住,而傻愣愣地呆坐在桌前的林浩宇拽了起来,拖到了屋外,将空间留给了林爱国和邓秀珍夫妻俩。 然而,她心底最后那抹对林爱国的血缘和牵绊,却悄无声息地消失了,不复存在。 心冷到极点,莫过于如此! 若非重生,谁能想得到,前世,她得到的省卫校委培录取通知书幕后,还有这样一段内幕?偏偏,因为林爱国的存心隐瞒,三年下来,她不仅掏空了家里的存款,也间接地令初中毕业后,原本可以和隔壁宋军一起去卢水中学读高中的林浩宇,因为家里实在拿不出辅导费和高中学费,而只能去读了镇里的职高。 省卫校的统招生和委培生,最开始,只是意味着三年下来交的学费不一样。统招生三年只交不到三千的学杂费,委培生却需要交近两万的学杂费。 然后呢?实习的医院不一样。统招生能分到市三甲以上大医院实习,委培生只能可怜地被分到县级医院实习。这期间,统招生每月有1500左右的实习工资,委培生依然只能可怜地啃老。 最最后,不幸赶上制度改革的她们这批中专生,却只有统招生在实习结束后能得到留院工作的资格,剩下没能留院的统招生,也会被学校采取就近原则,分往各市县医院上班。委培生呢?当然是哪里来的,圆润地滚回哪里去啊! 若非如此,当年,毕业后,她又哪会收拾行囊,跟着三婶南下打工呢? 医疗这一块,林家没有任何的关系,哪能像隔壁杜凤的女儿宋兰那样,在从市卫校毕业后,就直接去了县血库上班?最终,四年卫校读下来,掏空家底不说,连一份医院的普通工作都找不到! 退而求其次,跑去当护士? 开什么玩笑,别忘记了,林初夏读的是康复医学专业,也就是通俗意义上的医士,从这一方面来说,也算是“外行”,哪家医院敢用这样的外行人来当护士? 那么,南下的林初夏,做了什么工作呢? ——流水线工人。 先不说,这样的工作,对从小到大都享受着周围人吹捧夸赞,从而养出一身傲骨的林初夏来说,究竟是一种何等直击灵魂深处的打击。单说,这样的起点,和那些初中小学时期就辍学外出打工的同学,有什么不同? 甚至,说句不好听的,最初那些年,因为林初夏无法摒弃尊严,放低身段的举动,而在遭受了一次又一次来自社会的毒打后,最终,竟混得比那些早早就辍学的同学还要差。如果不是后来,她遇到了贵人,很难说,她会不会成为邻里乡亲们教导自家儿女时的又一个反例…… “姐。”直到,脱离了屋内那沉闷的气氛后,林浩宇才怯生生地唤了声林初夏,脸上有着对整件事情发展变化的迷茫和不安,“我们要不要回老家,找爷爷二爷过来?” “让他们吵,这件事,总该有个结果。” 林初夏摇摇头,并不赞成找林爷爷和林二爷来主持公道。 别瞧这两位平日里待她不错,乍眼望去,也没什么重男轻女的思想。但,她敢拍着胸膛说,倘若,在天平的一边放着林爱国,一边放着他们母子三人,这两位绝对会想也不想地选择帮助林爱国,而不是帮助被林爱国坑得很惨,又一直被林爱国蒙在鼓里的母子三人。 啥?林浩宇是老林家的长子长孙?就算为了笼络住林浩宇,不让林浩宇和老林家离心,他们也会在做出选择之前略做犹豫? 开什么玩笑! 别说眼下林浩宇每次考试的时候都低空飞过的成绩,和在学校内外不那么亮眼的表现,单单林浩宇那瘦弱又单薄的身体,和与他们不那么亲近的做派,就注定了这两位的漠然。 毕竟,老林家不缺孝子贤孙。尤其,这两位,一位有田有地有房,又有打石头的手艺,只要想赚钱,那是分分钟就能碾压一众年轻人的存在;一位是高工,手握大笔的退休工资,是儿孙需要逢迎讨好的对象,完全不需要考虑所谓的身后事,而不得不对儿孙一连再地退让。 啥?如今的她,能写擅画,又已被南山中学录取,是板上钉钉的大学生,未来将带领老林家走上一个新台阶的“领头羊”?不为旁的,就为这一点,就得有所选择地偏向她? 然而,这些,在没有落到实处之前,都跟“空中楼阁”一样虚幻飘渺,并非她拿到清北两所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再或者,有一份让人必需敬仰选择的工作就行的。除非,她能像前世那样,成为“有房有车有存款”中的一员,并且,手握一定资源人脉后,在林家,才有一定的说话权。 简单地来说,人老成精,想要说服这两位,在做出任何选择之前,都毫不犹豫地偏向于她,还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不过,对此,前世的她,都不曾露怯过,就更不用说今世了。 只是,前世,她是被人欺瞒多年的“受害者”,而,今世,她却不想成为这样的人。 …… 第117章 找长辈做主?不! “宇儿,你知道,今天这件事,意味着什么吗?” 林浩宇抿了抿嘴,虽然,他并不知道,林初夏为什么会突然抛出这样一个问题。但,此时此刻,他却敏锐地意识到,从今天开始,他的世界和未来将出现翻天覆地的变化。而,对于这样的变化,他确实有些胆怯,有些畏惧…… 只是,在抬头,看向以一种随意的姿态站在那儿,却给人一种“矗立在悬崖峭壁上,任凭外界风吹雨打,却巍然不动,挺拔傲然青松”感觉的林初夏时,他却蓦然松了口气。 ——再如何艰险的环境,只要林初夏站在那儿,他就敢一往无前地去拼、去搏、去闯。只因,在超出他承受力度的危险降临之前,林初夏就会毫不犹豫地出手,干脆利落地帮他解决掉。因此,只要林初夏存在一天,那么,他将永远都不需要害怕所谓的“命运”! 心神安定下来后,再次琢磨林初夏的那个问题,林浩宇心里就突然浮现出一个模糊的念头。然而,想让他从那团乱麻一般的线头中捋出头绪,捕捉到重点,并做出精确的结论,却也不是那么容易的。 林初夏眼神微闪,林浩宇身上的变化被她尽收眼底。不得不说,她确实是很满足又欣慰的,那种亲手改造一个熊孩子的感觉,忒爽! 于是,原本,只打算挑挑捡捡地说些表面上的东西,等到以后时机成熟了,再有所针对地指出那些隐藏在和平表相下的算计、肮脏和龌龊的林初夏,毫不犹豫地结合前世今生的所见所闻,以及切身的经验体会,细细地讲述了这件事给林家,或者,应该说是将给他们姐弟俩带来的困苦和磨难,没有丝毫为林爱国这位所谓父亲遮掩一二的想法。 这期间,林初夏一直留意着林浩宇的神情。每当林浩宇露出迟疑、困惑、不解和迷茫的神情时,就会将刚才自己说过的那几句话掰得再碎一些。直到林浩宇明白了,才再继续讲解下去。 “姐,爸怎么能这样!” 虽然,林浩宇向来调皮捣蛋,屡次被林爱国摁在长凳上拿皮带抽,但,自古以来,就有父子天性的说法,再加上,林浩宇确实是个才13岁的孩子,还处于“父爱如一座大山”的状态里。 眼下,突然知道自己一向敬仰崇拜的父亲,竟然因为所谓的脸面尊严等问题而做出这等事情,那感觉,怎么说呢?就像眼睁睁看着一座高耸入云的巨山,在自己面前崩塌了般。 “宇儿,再过几天,我就要去南山中学读书了,往后只能半个月回家一次,家里只有你和妈。妈那人……我实在放不下心,所以,我准备说服她去市里开店,那么,就会留你一个人在家了。” “你可以住校,也可以继续住在家里。但,为了避免往后我们一家再被爸给坑了,所以,你必需密切关注爸的动静。一旦发现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就赶快记下来,等我回来,就马上告诉我。如果事态紧急,就立刻跟你们老师请假,坐车到市里来找我和妈。” “这是一个光荣又艰巨的任务,你有没有信心?” 林初夏拍了拍林浩宇的肩膀,觉得与其给予林浩宇无声的安慰和任何语言上的劝解,还不如交托这样一个“少了他就不行”的重任。眼角的余光留意到林浩宇脸上的迷茫、忐忑、不安和惶恐等情绪慢慢地褪去,重重地点头,一脸的坚毅果决后,她的眼神却不由自主地望向天空,脸上也浮现一抹慨然。 若非,老天爷的眷顾,她又哪能重生?从而,在关键时刻,伸手,掐住命运的转折点? 系统:【宿主,你应该感谢的是我。】 林初夏:【统啊,你不懂。】 系统:【……】 这时,一向奉行不和女人争吵,以免无端跌了身份的林爱国,已经在不耐烦听邓秀珍那些翻老账的咆哮和咒骂的话语后,毫不犹豫地摔了洒杯,挥袖离开了。 那背影,那姿态,要多潇洒,就有多潇洒。仿佛刚才被人喷了满头满脸,半晌说不出话来,很是憋屈、愤怒却又无能为力的那个人,并非他本人似的。 目送林爱国离开的背影,林初夏眯了眯眼,目光在林爱国匆忙离开,却依然不忘记拿在手里的武侠小说上停留片刻,就再次抓住了林浩宇的胳膊:“我们回屋。” “妈,我们去老家。”望着眼睛肿得只剩下一条线,披头散发,整个人无比狼狈的邓秀珍,林初夏无比镇定地说道。 林浩宇猛地偏头,一脸疑惑地看着林初夏,显然是不明白刚才还说不让他去老家搬救兵的林初夏,此刻为什么又会做出这样的决定。 林初夏上前几步,挽着邓秀珍的胳膊,以一种不容人拒绝的力道,将邓秀珍往屋外拽去:“发生了这么大的事,总该跟爷爷和二爷说一声。” “他们不会管的!”邓秀珍摇头,一脸的“哀莫大于心死”。 就她对那两位的了解,只怕,这两位不仅不会管林爱国,反还觉得她这个儿媳妇做得不对,私下里更是不止一次地撺掇林爱国,离间他们和林爱国的感情,否则,为什么没结婚前特别听话孝顺的林爱国,结婚后就变了个样? 那么,如今,邓秀珍被林爱国这样对待,岂不是也当得起一句“报应”? “爷爷和二爷是长辈,不管他们心里是怎么想的,在遇到这种麻烦的事情时,也总该表个态。” 话虽如此,林初夏却知道,以这两位对儿孙的放养态度,只怕,就算他们能管,也不会去主动揽下这件事。更何况,就林爱国这样的人,哪里是他们想管,就能管得住的? 说句不好听的,林爱国身上那不合时宜的倔强、固执和认死理,本就和那些年,他们折腾出来的那些错误“管束”方法有关! 扳正处于定性期的少年,还是成年人的性子,哪一种来得更容易? 当然是前一种。 后一种,想要扳正,说简单,那也确实简单。只要不择手段,不余留地,不管后果地将对方一直以来的坚持全部碾碎,再重新塑造成自己想要的,就成。 说难,也确实难。毕竟,为人父母者,对子女的爱都是深沉的。但,不是每一个做父母的都懂得应该如何地“因材施教”,因此,就算发现不对劲的苗头后,豁出去,咬紧牙关,重新打磨起对方来,想要不留任何后遗症地将瓦砾变成珍珠,也不是那么容易的。兴许,付出一辈子的心血和精力,也没能成功。 林爱国,就如此。 第118章 你想我们怎样做? 林初夏眯了眯眼,连她都能发现,被两老按照“长兄如父”方式培养出来的林爱国,摒除表露出来的正直端方、尊敬长辈,友爱姐弟这些优点,却有一个无法抹灭的缺点:自诩才高八斗,清高孤傲,得罪人却不自知,为了所谓的脸面和尊严问题,不仅自己心甘情愿地吃亏,还要带累家人,那么,“人老成精”的两老,就真没发现任何端倪?还是说,他们也“难得糊涂”起来了? 但,那又如何?总之,有些事情,她不知道的时候,也就罢了。一旦得知,却绝不容许自己和家人,继续以“掩耳盗铃”的方式生活下去。 简单地来说,她准备用这件事来做引子,引出“过往那些年里,邓秀珍和林爱国的数次争执吵闹,绝非什么‘头发长,见识短’,也不是什么‘鸡蛋里挑石头’,更不是什么自个儿不乐意过安生日子,而是和林爱国这个所谓的正直人的一些损害自家利益,成全别人的做法有关”。 “初夏,这件事,你就别掺和了……” 邓秀珍苦笑着摇头,当年,嫁入林家不久的她,因为分家一事曾大吵大闹过,早就伤了两边的和气。而,这些年,气极了,她不止一次地放话说和老家那边的人势不两立。这种情况下,指望老家的人会出手帮忙?只怕,还是看笑话的多吧! “妈,我也不想掺和的。”林初夏摊手,耸肩,一脸的无奈中,有着淡不可察的怅然,“但,早在两个月前,我就跟爸说过省疗养院的定向委培名额,不可能落到我手里,让他去找同学,将这个名额还回去。他却不听,总觉得他们同学情深,哪怕豁出半条命,对方也会毫不犹豫地帮这个忙。” “结果,最后呢?他为了这个名额到处找人帮忙,将很多年没用的同学情全部霍霍一空。到头来,却‘竹篮子打水一场空’,凭白地为镇长的女儿做了嫁衣,自个儿却还得想法子还上这份人情。” “如果,这个时候他能认清现实,再去找同学说明这个情况,也能保住我的省卫校统招生名额。可惜,他太看重自己在同学那儿的脸面和尊严,不愿意接受自己拉下脸面,到处找关系,求人帮忙,到最后,却在‘临门一脚’处被人截胡了的事实。” “因为,这会令以前那些从不被他放在眼里,不论成绩,还是所谓的才华,都不如他的同学们私下里的嘲笑,觉得他就是个只会读书,不会做实事的呆子,跟扶不起来的阿斗没两样。就算费心给他搭了梯子,他也爬不上去,还满心觉得自己能耐大过天,一切看不上他的人都是心思阴暗,背地里嫉妒他的小人……” 即便到了现在,林初夏依然不能理解林爱国这种所谓的“打肿脸充胖子”的想法。要知道,“掩耳盗铃”到最后,又能落得个什么呢? “我一直觉得脸面和尊严这两样不是别人给的,更不是自己努力维持所谓的傲骨就能留下来的,而是需要自己去挣,去做出一番成功的事业才能而获得的。” 这是林初夏的经验之谈,那些血淋淋的过往,哪里是轻飘飘几句话,就能揭过去的呢? 邓秀珍&林浩宇:“……” 这番话,有理有据,让人无法指摘,更无从辩驳,但,他们为啥总觉得有些不得劲呢? …… 屋里的气氛,一阵诡异的静谧。 在这静得连根针坠落到地上都能听个真切的环境里,突如其来的声音,犹如打破平静水面的巨石,撰住屋内屋外所有人的心神的同时,也在众人心里掀起了惊涛骇浪。 “小邓,你想我们怎样做?” 怎样做? 怎样做! 轻飘飘三个字,落到邓秀珍耳里,就跟“晴天霹雳”一般,只将她震得愣在原地,半晌都没能反应过来,脸上也呈现出相应的茫然、懵圈、疑惑和震惊来。 不是……这……不对啊! 以前,她每次来找两老,不管谈到什么样的话题,两老都一脸的嫌弃,不乐意搭理她。尤其,涉及到和林爱国有关的话题时,两老更是会丢出“家务事,自个儿解决”“女人家家,就是头发长,见识短,整天只知道吵闹,不知道为男人分忧”这些分分钟就打击得她面红耳赤,不敢再继续待下去,直击人灵魂最深处,就差没将尊严都碾碎的话。 那么,现在,又是怎么回事?两老怎么突然就这样好心了? “行了,你先回家冷静下,想清楚了,再来告诉我们。” 只能说,邓秀珍太不擅长掩饰自己内心的情绪了,连被林初夏调教了一个多月的林浩宇都察觉到了,就更不用说“人精”林爷爷和林二爷了。 不过,对曾亲历邓秀珍种种被人挑拨后,做出来的让人叹为观止举动的林爷爷来说,眼下,邓秀珍身上流露出来的隐而不发的“黄鼠狼给鸡拜年——不安好心”的质疑和愤怒,还真算不了什么。但,对去年才退休,以往,每年过年的时候才回家一趟,虽从林爷爷和外人嘴里得知邓秀珍本性,也曾亲历过几次邓秀珍撒波吵闹场景,却向来奉行“耳听为虚,眼见为实”为人处事准则的林二爷来说,眼下,邓秀珍是真正的不知好歹。 若不是看在林初夏的份上……呵! 这样想着的时候,林二爷嘴角扯了扯,忍住满腹翻腾的嘲讽,不,应该说是“喷毒汁”的念头。然而,那频频摆手,一幅“赶紧走,别待在这儿碍眼”的嫌弃姿态,却已然道出了此刻他的真实想法。 邓秀珍抿抿唇,想说些什么,衣角却被林初夏拽了下,不由得下意识偏头,看向林初夏。 “妈,我来。”林初夏将邓秀珍按到椅子里,又从桌上拿了一只杯子,倒了大半杯温开水后,递到邓秀珍手里,然后,给了林浩宇一个眼色,自个儿则搬了张椅子,坐到了林爷爷和林二爷面前。 被赋予重任的林浩宇,乖巧地挪到了邓秀珍身旁——确保待会,不论林初夏说了什么,又做了什么,邓秀珍都能安稳地坐在这儿。 被林初夏那跟个主人似的悠哉惬意、行云流水的做派给震得,半晌都不知应该做出什么反应的林爷爷和林二爷:“……” 第119章 离婚?! “爷爷,二爷,你们不知道,我妈……她苦啊……” 然而,出乎众人预料之外,林初夏一张嘴,却并没有控诉林爷爷和林二爷的偏心,更没痛斥林爱国的愚蠢和固执,而是直截了当地陈述起邓秀珍自嫁到林家起,这十多年里遭受到的那些明里暗里的排挤和算计。一桩桩,一件件,真正是“摆事实,讲道理”,任谁听了,都挑不出丝毫错漏之处。 以为林初夏也“通敌叛国”,却不愿意在林爷爷和林二爷面前流露出任何怯懦情绪,强压满腹悲怆和绝望,正襟危坐的邓秀珍:“……” 耳朵竖得高高的,双眼一眨也不眨,生怕错过任何一个关键时刻,从而能在满足自己满腹八卦好奇心的同时,也能顺势一探林爷爷和林二爷想法的林浩宇:“……” 好不容易收回思绪,却又被林初夏这“天外飞来”的举动,再次震住的林爷爷和林二爷:“……” 该说,林初夏确实深谙语言之道吗? 总之,此刻,就连早就知晓林初夏“忽悠人”能耐的林浩宇,都被林初夏那滔滔不绝的讲述带偏了思绪,忍不住就将自己代入其中,觉得自己就是那付出满腔真情实意,却一次又一次遭遇对方冷暴力,被逼得性情大变,从而做出许多连自己都惊疑震惊事情来的邓秀珍,就更不用说,第一次直面林初夏忽悠功力的林爷爷和林二爷了,那更是破天荒地设身处地为邓秀珍着想起来。 倘若,邓秀珍是他们的闺女,那么,在遇到林爱国这样的女婿时,他们又会做出什么样的举动来? 离婚,那是必需的! 离婚? 离婚! 邓秀珍愣住了,晴天霹雳?冷水淋头?不,并不是这样的。愤懑怨怼?绝望伤感?也不是。无奈彷徨?迷茫不安?依然不是。 哪怕,如今的她,和林爱国是“天天小吵,三天大吵”,曾经的感情,也早就在这样的争吵中褪去;哪怕,气急败坏的时候,她也曾数次吼出“离婚”这两个字;哪怕,她曾不止一次跟人抱怨,当年,真是瞎了眼,才会嫁了林爱国…… 但,她是真没想过,要和林爱国离婚! “二爷,那是我爸!你怎么能这样……” 年轻气盛的林浩宇,忍不住哽着脖子,冲林二爷吼道。 虽然,因为林爱国那一番“神操作”,并在林初夏的详细解说下,令林浩宇对林爱国不再像以前那样孺慕敬仰,但,这并不代表他就能容忍旁人当着他的面就威胁,或者,应该说是挑拨邓秀珍和林爱国离婚。 哪怕,这所谓的旁人是自己的长辈林二爷,也不例外。 是的,在林浩宇看来,离婚,意味着他变成了“没妈”的孩子。 没妈的孩子,意味着什么?被人欺负、嘲讽和讥诮…… 看了眼理所当然的林二爷,和同样被林二爷这句话给震住,半晌都没能反应过来的林爷爷,林初夏无奈地抚额。 该说,不愧是被人扣上顶“铁公鸡”大帽子,说话又犀利毒舌到没朋友的大佬吗?不对,应该说,不愧是七十年代初期,就因为和前妻性格不合而离婚的强人吗? 要知道,在二爷的前妻被医院确诊不能生育后,二爷都没同意和对方离婚,反还选择了过继自家大哥的两个儿子。 直到,一起生活了十来年后,才因为种种原因而选择离婚。 放在千禧年之后,这样“一言不和就离婚”的事情,再正常不过。 然而,七八十年代的人,通常把离婚归为“家丑”,哪怕过得再不如意,有再多的争执吵闹,甚至,出现家暴这样的情况,也都会因为种种原因而继续过下去。不论领导同事,抑或是亲朋友人,也全都是劝和不劝离的。 “妈,二爷的意思是说,‘三岁看长,七岁看老’。现在,我爸能因为所谓的脸面和尊严就做出这等事情,那么,就算爷爷和二爷以长辈的身份教训他,也不可能将他的性格扭过来。” “而且,看我爸这次做错事后连脸都没红一下,更没什么愧疚懊恼的表情,就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这种事,并非第一次,当然,也绝非最后一次。” “只不过,以前,因为我们觉得都是一家人,对外怎样且不说,但,对内却必需坦荡,也从没想过去怀疑家人,所以,从没发现我爸在很多事情上的隐瞒。直到,这次,我爸一时嘴快,才不小心察觉到了。” “但是,就像我刚才说的,每个人在外面奋斗拼搏了一整天,回到家后,就想要一个歇息的温暖港湾。如果,在外面要和人勾心斗角,回到家还不能休息,那么,时间长了,就算铁打的人也会受不了。” “每天吵吵闹闹,确实没法过日子。与其将最后一点夫妻情分给磨光了,到不如趁现在好聚好散,也好过到最后还是要分开,却悲哀地发现自己的身体和精神,早就因为频繁的争辩吵闹而受伤惨重。” “说句实在话,妈,你有没有想过,这些年,你和爸因为很多事情吵架,将自己折腾出了多少病?结果呢?到头来,你糟贱了自己的身体,我爸他还是固执地做了那些事情,所以,何苦呢?” …… 接下来,林爷爷和林二爷又说了些什么,那干完农活后就提前回家,一不小心听了全场的四弟林爱军又是什么样的神情,邓秀珍完全没放在心上,满心满眼都是“离婚”这两个字,以及,林初夏那番言论。 等到视野里再也看不见母子三人的身影后,林爷爷才摇头叹道:“老大这孩子,怎么就变成这样了?” 林二爷却破天荒地沉默起来。 到是林爱军撇撇嘴,吐槽道:“爸,二叔,我觉得,这件事,说不定,根本就不是大哥的错。你们不知道,大嫂每次和大哥吵架,都是因为大哥帮了我们姐弟一些小忙,搞到后面除非必要,我们都不敢找大哥帮忙了。” “就算迫不得己要找大哥帮忙,也是瞒着大嫂的。但,就算这样,事情办完后,我们也是跟你们说过前因后果,你们当时也说我们做得没错,大哥也没错,那么,错的是谁?” “有件事,以前,我一直没说,不过,今天,我觉得却必需说了。” “你们不知道,每次我们私下里找大哥帮忙,就算再隐秘,也都会很快就被大嫂发现,然后,大嫂就会跟大哥大吵大闹,就差没对天指地让大哥发誓和我们这些兄弟断绝关系……” “我就纳闷了,大嫂究竟将大哥当成了什么?大哥的一举一动,都不能逃离她的掌控,必需活在她的视线下,更必需按照她的要求来做事?这是将大哥当自己的男人,还是将大哥当成一个可以‘呼之即来,召之即去’的宠物?” 眼见,林爱军越说越不像话,林爷爷和林二爷不约而同地瞪向他,那带上了浓重杀气的眼神,让他毫不犹豫地选择了闭嘴不言。但,眼角眉梢间流露出来的愤愤不平,却道出了此刻他心里的真实想法。 …… 第120章 这是你们自己的选择 与此同时,母子三人也回到了家。 该说,家不仅是一个让人身心放松的温暖港湾,也是一个给人足够安全感的地方吗? 总之,在见到熟悉的景物和摆设时,邓秀珍那一直紧绷的身体就彻底放松下来,等到“咕嘟咕嘟”灌了大半杯温开水后,那有些混沌的大脑也终于恢复到往日里的清明和冷静。 而,这时,邓秀珍才终于从那纷乱的思绪中,理出一条清晰的线。瞬间,看向坐在一旁,一脸淡然的林初夏的目光,就带上了几分连她自己都没察觉到的懊恼和嗔怪。 “初夏,你希望我和你爸离婚?” 林初夏眼神闪了闪,以她对人的情绪的把握,又怎会察觉不到那一瞬间,邓秀珍的情绪变化?心里不由得再次浮现“果然”这两个字。 “妈,你和我爸是夫妻,要不要离婚,得看你们自己。其它的人,不论爷爷、二爷、外公和外婆,还是二叔、三叔、四叔、大姨、二姨、四姨和舅舅他们,再或者是我和宇儿,都不能因为任何原因而干涉你的选择。” 坦白说,离婚这件事,林初夏是赞同林二爷的说法。 ——过不下去了,就离婚,没必要因为外界的一些原因而勉强自己。这不仅会让自己痛苦,那些关心爱护自己的家人,以及自己的儿女们,也都会因此而痛苦。 只可惜,上一世,不论林爱国被同事朋友算计,被人引诱得出轨,被侄女骗去了传销窝点…… 他的弟弟妹妹们,全部选择了作壁旁观。 他们中,没有谁想过劝说宽慰林爱国,也没想谁想过伸手拉林爱国一把,更没谁想过要通知邓秀珍、林初夏和林浩宇三人一声,反还有致一同地瞒着三人,生怕三人知晓消息后,会想方设法地搭救林爱国,让林爱国从那样的沼泽地里逃出来。 以至于,当林初夏知晓这些事情后,脑海里浮现出来的第一句话,就是“他们真是一母同胞的嫡亲兄妹?而不是恨不能对方在人世间受尽磨难,死后堕入十八层地狱,连九泉之下的祖宗们也不得安生的大仇人”? 除此之外,最让林初夏无法接受的,就是闹到这份上了,邓秀珍依然选择了原谅。 最终,两人就这样吵吵闹闹地过了一辈子。 即便,这期间,不论是芝麻绿豆大的口角之争,再或者是那种不可饶恕的大错,邓秀珍都喊出了“离婚”的口号。 究竟是因为爱?还是因为多年的感情化为不可分割的亲情?再或者,旁的一些原因? 林初夏不得而知。 只是,她不愿意再像上一世那样,每当规劝了邓秀珍后,在事情平息后,邓秀珍就会反过来说些她的不是,让她每每生出“狗咬耗子,多管闲事”的心凉感不说,最后,甚至还成为了邓秀珍倾倒情绪的“垃圾筒”。 因此,这一世,她给了邓秀珍一个可以和林爱国进行“公平公正”谈话理论的机会。 ——一个女人,只要有自己的事业,能赚到不逊于男人,甚至远超男人的钱,那么,腰杆子就会直起来,在家庭婚姻生活中,也不会再处于一种弱势地位。 …… 别看对着邓秀珍,林初夏能做出一幅“你们爱咋,就咋滴”淡然冷静姿态,但,晚上,躺到床上后,她却破天荒地失眠了。 “宿主,别伤心,在星际时代,配偶关系是最重要的,父母儿女和其它的关系,都是最次要的。” “嗯。”林初夏抿抿唇,其实,任何时代都是这样的,否则,就不会有“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娶了媳妇,忘了娘”这样的说法了。 只是,哪怕前世今生,她都用这些话来宽慰劝说自己,在重生后,对事情发展到现今状况,已经有了个初步的预设,更做足了心理准备。但,等到它真发生了,还是有些意难平。 系统:“宿主,这就是你们人类常说的‘娇情’吧?“ “统啊,会不会说话呢?” “宿主,你们人类……”系统摇头,感慨道,“真有意思。” 林初夏撇嘴,不想搭理系统了:“统啊,我想静静。”所以,你老,哪来的,就还是圆润地滚回去吧!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但是,聪明的,你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 系统用最标准的普通话,最深层的情感,朗诵起这篇《匆匆》来。 林初夏:“……” 眼见,林初夏依然无动于衷,系统毫不犹豫地放出了最激昂的曲调,嘴里更是放声吆喝:“宿主,静什么静,起来嗨!” 林初夏气得将手指捏得“咯吱”作响,不由分说地进入系统空间,无视了每次穿梭过程中,两旁那炫彩的光带里,呈现出不同色泽和光晕,让她数次流连忘返的物品,径直奔向系统最中心地带。 然而,系统会乖乖地待在那儿,由着林初夏搓圆揉扁吗? 当然不。 于是,等待被气成河豚的林初夏的,就是空无一物,不,应该说是琳琅满目的各类课程表和对应的兑换价格。每一样课程,都那样地吸引林初夏,让她不止一次生出继续背债的想法。 最显眼的地方,摆着林初夏重生后,在系统的提点下,制度出的一套详尽计划表。 ——不是通俗意义上的三年或五年计划表,而是详细到了每个月,每天,每个小时的这种! 而,当天晚上10点到凌晨6点这8个小时,被特意加粗标红不说,因为林初夏的“静静”而耽搁的30来分钟,还被系统整出了流血般的特效,触目惊心。哪怕自诩心脏强悍如林初夏,都在此刻生出心悸的感觉来! 林初夏:“……” 不气不气,不怕不怕…… 这般安慰了自己一番后,林初夏才缓缓抬手,冲系统消失的方向,比了个中指。 果然,论狠,还是系统,像她这样的普通人,连给系统提鞋都不配,又哪来的勇气和系统“肩并肩”呢? 这样想着的同时,林初夏也开启了名师讲堂,进入了新一轮课程的学习。 ——绝不承认,因为系统的这番“插科打诨”举动,让她将那不知何时再次扛到身上的沉重包袱抛下,又可以轻装上阵地前行起来! 第121章 名额去哪了? 林初夏本以为,在林二爷突然冒出“离婚”这两个字后,大家都会“心有灵犀”般暂时避开对方,留给彼此充足的思考时间。谁想到,第二天,林爷爷就又背着装满黄瓜、西红柿、南瓜和玉米面的背篓登门了。 林浩宇很有眼色地上前帮着林爷爷卸下背篓,又将里面的东西腾了出来。林初夏则打了盆温水,待到林爷爷洗完脸后,才将风扇对向林爷爷,又奉上一杯温开水。 林爷爷端起杯子,“咕噜咕噜”几口,就将满满一杯水灌下肚。然后,豪爽地抹了把脸,长舒了口气,整个人都变得舒坦了几分,就连被太阳烤得晕乎乎的大脑也都变得清明起来。 “初夏,你知道张副乡长和代会计吗?” 林初夏眨眨眼,一脸严肃地点头,心里却隐约浮现一个看似荒谬,却是唯一接近真相的猜测来,嘴里却不慌不忙地回答道:“张副乡长的女儿和我是同班同学,代会计的女儿和宇儿是同学。” 想了想,林初夏又补充道:“张副乡长的女儿成绩很差,每次都是班里倒数几名,原本不应该和我一起到镇里的联合班里读书的,不过,张副乡长和代会计关系很好,所以,就走了这层关系,将他的女儿送到联合班里了。” “他的女儿也和我一样参加了中考。不过,如果我们这些‘没关系、没背景、没后台’的普通人是奔着考中专或中师的统招生,早几年参加工作赚钱的想法去的,那么,他的女儿就是奔着尝试的想法去的。” “听说,他的女儿曾放话,中考成绩不理想的话,就去读卢水中学。随便读个三年,就出国留学。” “代会计是镇长的堂弟,镇长的女儿,也在镇中学读书。不过,她在一班,我在联合班。这次,她也参加了中考,说是和张副乡长的女儿一样,也是想试试自己的能力。到时候,还是要去读高中,考清北两所重点大学的。” 这番话,乍听之下,并没什么特别之处,但,结合前几天,林爱国大中午就骑着单车回老家,寻林爷爷和林二爷这两位长辈探询“林初夏读省卫校,还是读南山中学”这个问题,以及昨天邓秀珍母子三人回老家时,林初夏有意无意间暴露出来的那些事情,就让林爷爷忍不住地皱起了眉头。 林初夏佯作不知,继续道:“不过,据我所知,她不会再去读高中了。” “因为,我爸要的那个疗养院定向培养名额,被她夺走了。” 话落,林初夏就又想起了两个月前,去学校拿毕业证时,和镇长的女儿代霞在校门口的那场“巧遇”。一时间,漂亮的大眼睛,不由自主地眯了起来,长长的睫毛,掩住眼底的讥诮和了然。 确实,若非重生,谁能想得到,一个镇长家的闺女,不论是心机谋略,再或者是为人处事的手腕和魄力,竟不比大院里长大,从小到大玩惯了勾心斗角的二代们还要强上几分呢?别说上一世“傻白甜”的她了,就是这一世,若非她早有准备,也不会留意到这些细枝末节的东西。 至于代镇长嘛? 虽然,林初夏并未见过他,但,单单由代霞身上流露出来的东西,就可以推测出代镇长的能耐,否则,又怎能在潜移默化下,将代霞培养得这般优秀?这,只怕,也正是林爱国那些同事和朋友们,虽心里门儿清,却不敢出言提醒的原因之一。 当然,最最重要的,莫过于林爱国和这些人是真正的“塑料情”。毕竟,这世上,确实有那“上刀山,下火海,也再所不惜”的兄弟情。 虽然,脑海里再次浮现这些纷乱的念头,但,林初夏的脸上却并未显露分毫。甚至,此刻,她还悠悠一叹,仿佛刚才那个火上烧油的人,并非她本人似的。 “爷爷,你说,这种情况下,我还能再昧着良心,当一切没发生似的跑去读省卫校吗?” “高考是我们这些普通人,唯一一个和权贵子弟们站在同一起跑线上公平竞争的机会。” 一路上,这句话,都在林爷爷脑海里疯狂地刷屏,让他无法忽略,就更不用说无视了。 以至于,到家后,还没来得及擦擦汗,歇口气,当着捧着茶杯,听着收音机里的戏曲而摇头晃脑,一派悠哉惬意模样的林二爷的面,他就将这句话抛了出来。 “咳……” 这一刻,林二爷竟不知该庆幸自己没喝水,否则,难免做出喷茶的举动,从而没有了平日里示人的“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形象;还是该庆幸阳盛阴衰,不,应该说是一蠢蠢一窝的老林家,终于出了个脑子清醒的后辈。 “可惜……” 可惜什么? 当然是可惜这样难得的聪明人,竟然是个女娃娃! 虽然,林二爷一向是“男女平等”这些口号的忠实拥护者,也在这几次和林初夏的闲聊中,初步认可了林初夏在很多方面的能力,但,人嘛,活在这世上,难免受周围环境的影响,因此,打心底深处,他还是有那么些“重男轻女”的思想的。 这,也正是林爷爷数次明示暗示他,将林家资源往林初夏身上倾斜,大力培养林初夏,但,他却数次“顾左右而言其它”的原因之一。 说句不好听的,不仅他,就连那群和他同样学历资历的同事们,也仍然坚持着“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这个做法。 听出林二爷意思的林爷爷,叹了口气,想劝几句,话到嘴边,却又被他咽了下去。虽然,想要打碎一个人固有的坚持,并不是短短几个月时间就能行的。但,他相信,以林初夏的优秀,一定能做到。 在此之前,他唯一能帮到林初夏的,就是合适的时机,不着痕迹地提醒一二。 “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办?” “该怎么办,就怎么办!” 出乎林爷爷预料之外,这次,林二爷竟说出了很有几分“光杆司令”的话,完全不像以前那样遇到些麻烦的事情。尤其,和晚辈有关的事情,不管大事小事都捋起袖子往前冲的“护犊子”模样。 一瞬间,心里转动着许多想法的林爷爷,脸上竟不知该做出苦恼,还是震惊的模样了,只能下意识地抬头看向林二爷。 第122章 被寄予厚望了 “哥啊,你要知道,‘儿孙自有儿孙福’,我们这些做长辈的,该说的就说,该做的就做,适当就好,点到为止,再多的,就别插手了……” 如果可以的话,林二爷又怎会不想管上一管?毕竟,林爱国可是林家下一代的长子。 只是,就如“江山易移,本性难改”这句话所说那般,已经四十多岁,早就步入中年的林爱国的性子,哪里是他指天怼地骂上几通就能改过来的? 怕就怕,这头,他骂过瘾了,那头,林爱国的性子就越发孤怪了。 到头来,坑了和他夫妻几十年的邓秀珍不说,连他的骨血林初夏和林浩宇姐弟俩都不放过,甚至,还牵连到他们这些老人家身上来! 不得不说,“人老成精”这句话,确实有它存在的道理。在林初夏重生前的那一世,这样的事情,可不就发生了?而,那时,林爷爷已经过世,林二爷也已年迈,被人欺骗、利用和算计,最终,性子变得越发怪异的林爱国,可不就坑自家人上瘾,更恨上了林爷爷和林二爷…… “唉……就没其它的法子了吗?” 林爷爷又叹了口气,林二爷说的这些道理,他又怎会不知?只是,到底父子一场,哪能眼睁睁看着林爱国继续往那条歪路上跑? 这也正是前世今生,每每见到林爱国的时候,他都会忍不住劝说一二的原因之一。只可惜,不论前世,抑或是此刻,他都不知道,自己这些“掏心窝子”的话,落到林爱国耳里,却出现了何等可怕的异变…… 林二爷摇摇头,最终,还是不忍林爷爷太过忧虑,想了想,宽慰道:“初夏这丫头向来机灵,又有几分魄力……我们现在要做的,就是暂时护她一护。等过几年,她成长起来后,说不定轻而易举就能解决了这些事。” …… 被寄予厚望的林初夏,只觉得鼻尖痒痒的,忍不住打了个喷嚏。 “姐,你这是……感冒了?”埋头做试卷的林浩宇,毫不犹豫地起身,翻找了下药箱,并没找到家里常备的感冒药后,就一边往门口走去,一边说道,“我去找石叔,给你买点感冒药。” “等等!”林初夏一张嘴,就又打了个喷嚏,迎着林浩宇那关切担忧的目光,满不在乎地摆手,“不是说,‘一个喷嚏有人想,两个喷嚏有人骂’吗?我觉得,这是有人在骂我。” ——这是自重生后,就每天晨练,风雨无阻,眼下,短短两个月,身体素质就是上一世同期两倍,时常以“国防身体”自居的林初夏的自信。 “不是我!”林浩宇忙不迭地摇头摆手,致力于在最短的时间里就将自己摘出来,以免无端端成为林初夏和人斗法中那条惨遭“池鱼之殃”的池鱼。 “我又没说是你!”林初夏撇嘴,就差没直言以林浩宇的智商和心机,想要在她眼皮子下骂她,那还真当得起一句“做梦,还比较快”的评价。 林浩宇:“……”总觉得,他又被人嫌弃了。 “姐,那我回去做试卷了。” 林初夏点点头,正准备继续做头花时,就听到了门外传来的脚步声。 “初夏。” 沉重的脚步,熟悉的声音,这些,都不能让林初夏心生烦闷,就更不用说皱眉了。 然而,架不住,声音的主人虽竭力掩饰,却到底受制于年纪和阅历,而在见到悠哉惬意的林初夏的那一刻,不由自主地流露出淡淡的愤恨、怨怼和嫉妒等情绪。 “云芳。”林初夏和云芳点头示意,不等云芳回应,就又对虽埋头做试卷,但,耳朵却竖得高高的,生怕错过任何一句关键字词的林浩宇吩咐了几句,然后,才起身,走到屋外,“我们去茶馆说。” 云芳眼底的诧异一闪而逝,脸上那抹浅笑也差点挂不住了,看向林初夏那不由分说往前迈步的背影的目光里,也是满满的探究。 ——“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的林初夏,什么时候变得这样敏锐了?抑或是说,这,其实,才是林初夏的本性,往常,只是在“扮猪吃虎”?! 林初夏停下脚步,微微偏头:“怎么,你要跟我在太阳下,说些很重要的事情?” 云芳抿抿唇,总觉得林初夏在指桑骂槐。 奈何,眼下,以林初夏同学兼好友身份自居的她,并没有能够取信于人的明确证据。又因为她此次来找林初夏,确实是想寻个心安的答案。两者一结合,让她不得不在心里默念:“忍字头上一把刀”“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 夏日炎炎的午后,坐在幽静的茶馆里,嗅闻着弥漫在空中的茶香味,一瞬间,竟只觉得整个人都变得清爽起来。 可惜,这,只是林初夏的想法。 对于低着头,摩挲着手里茶杯的云芳来说,却蓦然间就生出一股不好的预感。尤其,在眼角余光留意到林初夏那淡然的神情时,更是破天荒地浮现一抹叫做“后悔”的情绪来。 或许,今天,她,真不应该来找林初夏。 一念即出,整个人,竟犹如被人当头泼了盆冰水般,那叫一个“透心凉”! 林初夏端起茶杯,抿了口水,脸上的神情在袅袅的茶烟中看得不那么真切:“你来找我,有什么事吗?” 看似漫不经心,随意到极点的问题,落到云芳耳里,却让她不由自主地心里一紧。 问?还是不问? 将云芳脸上的迟疑、纠结和犹豫等神情尽收眼底,林初夏却并没如同云芳心里所想那般,放下茶盏的同时,就用“大家都是朋友,有什么话,尽管直说”这类话宽慰她,而是低着头,捏着杯盖,一下又一下地拨弄着碗里的茶叶。 那感觉,怎么说呢? 仿佛碗里的茶叶突然就绽开了一朵从没见过的花,生怕错过它的任何变化;又仿佛云芳这样一个大活人,连她面前这杯茶都比不上,实在不值得她倾注太多关注。 云芳磨着后槽牙,放在身侧的手,更是不知何时紧握成拳,修剪整齐的指甲深深地陷入手心,借助这样的疼痛来提醒自己:眼下,万万不能中了林初夏的激将法,否则…… 第123章 云芳的劝说 然而,即便云芳在心里再三告诫对方在使激将法,到底还是太年轻,难免有些心气不顺,说话间就不由得带出几分来,就连清秀的脸庞,也有片刻的扭曲。 “初夏,我听说,你不打算去读省卫校?” 话一出口,云芳就敏锐地感知到了自己的情绪不对,忙不迭地抬头看向林初夏。 待到发现林初夏和以前一样心大,并没听出她的话外之意,不由得轻舒了口气,那颗提到嗓子眼的心也“砰”的一声落回原处,然而,心里却越发地警醒起来。 毕竟,这段时间,她和林初夏打交道的次数,可不是一两次。而,每次,不论她话里话外,有意无意地挖了多少个坑,但,最终,却不过落得个“竹篮子打水——一场空”的结局。 将云芳这般情绪转变尽收眼底的林初夏,眼底的笑意一闪而逝,脸上却并未显露分毫震惊,很是随意地点点头,并不意外云芳会知道这件事。 就林爱国那心直口快,不,应该说是藏不住事的性子,只怕,在她放话读高中的当天,就有很多人知道这件事了。当然,这其中,不乏那些看热闹不嫌事大的人隐藏在暗处推波助澜、煽风点火,从而令这件事在短短不到三天时间里就传遍了整个乡。 ——永远不要小瞧群众的八卦力度。哪怕,眼下,距离信息爆炸的后世还有十来年,这传递消息的速度,也不会有多慢。甚至,越是偏僻的地方,大伙接收资讯信息的渠道太少,可不就得将目光投向邻里乡亲? “你啊,怎么总是‘想一出是一出’?” 云芳摇摇头,有了刚才那一出,她下意识地放慢了说话的语速,却相应地加快了思考的速度。 “叔叔一个人上班,养活你们一家四口人,更得供你们姐弟俩读书,身体上的累,我们就不说了,这心里上的压力,哪里是那么简单的?” “你这做女儿的,不说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让叔叔能安心地上班,少些后顾之忧,反还隔三差五就整出些事情来,唉……我是真不知道,你究竟是怎么想的!” “说句不好听的,你家里的条件,比我家还不如。我爸妈虽然是民办老师,但,每个月都能拿工资……” 说到这儿时,云芳特意顿了顿,脸上的傲然一闪而逝,看向林初夏的目光却带上了抹同情和怜悯。 要知道,她爸妈随便哪个人的工资,都是林爱国的两倍,每年的寒暑假,也都不用上班,照样拿工资的。哪像林爱国,数十年如一日地勤勤恳恳、兢兢业业,跟个不知疲倦和劳累的老牛一样,到头来,却连个正式编制都混不着! “我家里还有地,吃的喝的都不用去外面买,你家呢?就叔叔一个人上班,阿姨没有工作,连块地都没有,吃的喝的都要花钱去外面买。” “你和你弟只差两岁,现在,你初中毕业了,你弟也要读初二,明年也要考高中。” 而,她呢? 不错,她的弟弟和林浩宇是同班同学,但,如果说,林浩宇是人嫌狗厌的学渣,那么,她的弟弟就是世间少见的天才——读书就跟玩儿似的,随随便便地学,轻轻松松地考试,每年各种奖励拿到手软。而,这些奖励,又是一大笔钱。 除此之外,学校不仅免了她弟的学杂费,每个月还额外补贴30元的生活费。 当然,这件事,也就学校校长和他们一家人知道,其它人,就算是教她弟的老师们,也都是被瞒在鼓里的。 毕竟,她弟在乡初中读书,却并没有住校,而是走读的。相当于,这30元钱,都是贴补他们家的。也就是说,在他们家还有田地,隔三差五,就会学生家长送吃送喝的情况下,这30元的补贴,也是纯赚的,完完全全不需要拿出一分来用。 而,林初夏的弟弟林浩宇呢? 不是她瞧不起人,就林浩宇这种“三天不打,上房揭瓦”的性子,别说什么只要遗传基因好,就一定会大器晚成,完全不需要多少管束。照这样下去,只怕,到头来,不祸害了自己,还会带累到家人。 虽然,老人家常说什么“男孩子就该皮实一些,这样身体才好,就算成绩差,也算不了什么,等他们长大了,就会变得成熟懂事起来”,又说什么“女生在小学时成绩好,到了初中就不一定,而,男生在小学的时候还没收心,比较贪玩,到了初中,就会奋起猛追,后来居上”,但,别忘记了,今年,林浩宇多大了? 13岁了啊! 都说“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以林家的条件,不求他能像村里那些“半大小子”一般为家分忧,但,也不能跟个六七岁的孩子一样,成日里玩些什么“捉迷藏”“打仗”的游戏吧? ——整一个被宠坏了的败家子!指望他到了一定年纪后就懂事,真不是白日做梦?! 这样一想,云芳心底浮现一抹快意。 虽然,如今的她,还不太明白“猪队友”这三个字的真谛。但,在这一刻,她却是真切地感受到,有林浩宇这样一个拖后腿的弟弟,即使林初夏再如何地有能耐,但,想要过得比她还要轻松惬意?呵! “你去读高中,每个学期就要交将近一千的学杂费和生活费,隔几天,就得买些辅导书和材料,还要参加补习班……” 说到这儿时,云芳也不由得叹了口气。如果可以的话,谁不想读高中,考大学呢? 以她的成绩,努力三年,就算不能考上清北,考个略次一些的大学,总是没问题的。到时候,徐家那些看不起她,觉得她打着“真爱”的旗号,做着“攀高枝”事情的亲朋友人们,不说将她供起来,但,见到她的时候,总是要露出笑脸,并毫不犹豫地吹捧夸赞她的吧?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就差没将嫌弃和厌恶的情绪摆在脸上了! 只是,就如她跟林初夏说的这般,高中三年下来,学费和生活费这些明面上的花费,还真算不了什么。暗处那些“巧立名目的”辅导资料和培训费用,才是让一个家庭望而怯步、犹豫不决的。 除此之外,三年的调理身体的营养费和补脑费,也是一大笔钱…… 第124章 朋友夫,不可戏 云芳深吸了口气,按下心底那些翻江倒海的情绪,继续以一种冷静理智的语气,劝说道:“三年下来,就会将家底子掏空了。如果顺利考上大学还好,就怕辛苦三年后没考上大学,还得再复读,又要花一大笔钱。” “你有没有想过,你弟和你只差两岁,你上高三,正处于花钱最多的时候,他上高一,也要花一大笔钱?你觉得,你家这条件,能供得起你们姐弟俩同时读高中吗?连我都为了给家里减轻负担,早几年出来上班,选择了中师。你呢?” “我记得,你跟我说过,叔叔阿姨和你商量过,问过你要读哪个专业?你也答应他们,说要读卫校,当医生,毕业后赚钱供你弟读大学。结果,你又是怎么做的呢?都已经拿到省卫校录取通知书了,又突然吵闹着说要去读高中!” “你这样反反复复,让叔叔阿姨怎么想?又让外面这些人会怎么看你?你啊你……真是……” “你要是早就决定读高中,就没必要报名参加中考考前辅导班,阿姨也就没必要为了给你补脑,买一大堆营养保健品。结果,钱花了不少,你也辛苦了好几个月,终于顺利拿到录取通知书了,到头来,又突然说不去……” 说着说着,云芳脑海里突然灵光一闪,看向林初夏的目光就带上了几分愤怒和震惊,声音里也带上了几分尖锐刺耳:“你是不是因为徐建军,所以才要跟着去读高中?还为了他,特意选择了南山中学?” 一想到,原本,应该跑到省城去读卫校的林初夏,因为这几个月里去市里坐车的时候,频繁见到自己,又从自己嘴里套出了和徐建军有关的消息,从而做出了这样一个决定,就让云芳恨不得锤死自己! 她怎么就管不住自己这张嘴,跑到林初夏这个情敌面前得瑟了? 结果呢?真是“炫耀一时爽,事后火葬场”! “你想多了。” 如果说,云芳前面说的那番话,还有几分“话糙理不糙”,让林初夏也不由得拿惊疑不定的目光看着她,心里更是生出许多感慨的话,那么,后面这番话,却让林初夏有些啼笑皆非了。 合着,云芳今儿来找她,还是为了徐建军呢?这,该让人感慨“爱情的力量是伟大的”,还是该叹息陷入爱情迷潭的人,连最基本的理智和冷静都荡然无存了? “你不是跟我说了,你在和徐建军谈恋爱吗?都说‘朋友夫,不可戏’,既然,我们是好朋友,你觉得,我会是那种专撬朋友墙角的人吗?!” “好朋友”三个字,林初夏并没特意加重几分语气。甚至,还带上了几分独有的淡然,或者,应该说是冷漠疏离。 这样的情绪,换了平时,云芳定然听不出来。而,此刻嘛?不知为何,明明,林初夏依然笑着,眼角眉梢间一片真诚坦荡,偏偏,她就是感知到了几分嘲讽和讥诮。 ——那种“夏虫不可语冰”的感觉,真是让人憋屈! 云芳抬头,看了眼林初夏,嘴唇动了动,想说些什么,最终,那些到了喉咙的话还是没能顺利地说出来。 如果说,以前,听到林初夏这番话,云芳会有一种“尘埃落定”的欣喜和激动,那么,眼下,她就有那么些不确定了。 林初夏一向是个“莫得感情”的人,心里眼里都只有学习,还特别地心大,或者,应该说是粗心大意,连同班好几对明里暗里亲亲我我,特别亲密的情侣都没注意到。就更不用说留意到那些暗恋或明恋她,每次想要表白,却往往被她理解成其它意思的人。 然而,“女大十八变”,谁敢肯定,上了高中的林初夏依然会是这样想的呢?依然会跟个木头似的,没有开窍呢? 最最重要的是,谁敢肯定,这期间,林初夏认可的“好朋友”和她一样?——表面上看起来,和林初夏特别亲近,交情莫逆,背地里拼命挖坑算计林初夏,更有意无意地隔离林初夏和那些优秀男生接触的机会,毫不手软地营造出林初夏“高傲,瞧不起人”的形象…… 如此一来,在林初夏和徐建军两人都选择南山中学,又继续做了同班同学的情况下,谁敢肯定情窦初开的林初夏就不会突然发现徐建军身上的优点,从而毫不犹豫地将云芳这个好朋友抛在一旁,更无视曾经许下的“朋友夫,不可戏”的誓言,倒追起徐建军来? 自古以来,就有“男追女,隔重山,女追男,隔层纱”的说法。尤其,徐建军原本就喜欢林初夏,只是她使了手段才夺了过来! 虽然,林初夏没有点亮“读心术”的技能,云芳也很擅长掩饰自己心里的真实想法,可惜,到底年轻,受制于眼界和阅历,所谓的心机谋略,落在重生而来的“老油条”林初夏眼里,还真是有些“直白得可爱”。 就如眼下,云芳的犹疑、纠结和懊恼,以及偶尔看向林初夏时的欲言又止、愤懑、憋屈和无奈。若是上一世的林初夏,一定会因为两人的“好朋友”关系,而拍着胸膛应下许多诺言,更会在云芳有意无意的话语中,帮云芳监视徐建军,以免徐建军被学校里那些比云芳更漂亮,更有才华的女孩子抢走。 而,现在嘛? 林初夏却是没有任何宽慰、劝说的想法,更不会因为这种“塑料闺蜜”情,而许下些莫名其妙的诺言,最终,却落得一个“狗咬耗子——多管闲事”的结局。 无尽的沉默,就此蔓延开来。 在这静得连根针坠落到地上都能听个真切的诡异气氛里,突如其来的“磕”声,立刻就惊吓到了陷入莫名思绪里的云芳。 待到云芳发现,那道看似轻巧,实则,很有几分“晴天霹雳”感觉的声音,竟然是林初夏将喝光的茶杯放回桌上时发出来的,一瞬间,竟有些不知该说些什么的茫然和懵圈。 “我先回去了。”林初夏一脸平淡地道,不等云芳反应过来,就起身离开了。 许久,许久后,云芳才将自己那些不知飘到何处去的思绪揪了回来,望着林初夏离开的方向,脸上情绪变幻不停,最终,停留在某种“坚定”上。 …… 第125章 他们离婚吗? “姐,云芳找你做什么?” 看似漫不经心地问话中,有着让人无法忽略的好奇,不,应该说是八卦。 林初夏不答反问:“作业做完了吗?试卷做完了吗?错题抄完了吗?” 直击灵魂的“三连问”,只问得林浩宇如同一只弱小又无助的鹌鹑,恨不能地上立刻裂开一条缝隙好跳进去! 他真傻,真的,乍就想不开地挑衅林初夏的威严了?这不是“洗干劲脖子,送上门任人宰割”嘛! 不!不是这样的! 下一刻,林浩宇又疯狂地摇头,将脑海里冒出来的这股诡异的念头掐灭,嘴里也小声地嘀咕道:“我这不是关心你……” 别以为他是男生就心大如牛,感觉不到云芳这位所谓的林初夏的好朋友,见到林初夏的时候,那看似亲密无间的动作中隐藏不住的羡慕嫉恨! “‘好奇心害死猫’的道理,懂不?”话落,林初夏就毫不手软地又布置了许多功课。在她看来,林浩宇这就是闲得! 林浩宇:“……”他错了,真的! …… 可惜,尽管林初夏的初衷是好的,奈何,连林爱国和邓秀珍都深受“离婚”这个话题影响,就更不用说今年才13岁,还是个小娃娃的林浩宇了。 于是,又一次检查完林浩宇交上来的试卷后,看着面前一片刺眼的红色,林初夏只觉得额头一阵阵抽痛,忍了又忍,再也忍不住地冲一旁坐立不安的林浩宇咆哮道:“过来!” 林浩宇扁扁嘴,苦着一张脸,一步三挪地挪到了林初夏面前。 “说说,怎么回事?” 俗话说,一个习惯的养成只需要28天,然而,纠正一个错题,却不需要那么久,也不能那么久。因此,早在最开始指导训练林浩宇的时候,林初夏就针对这一块,要求林浩宇做到当次做的题目,抄写正确的答案十遍,避免下次再犯。 最开始,林浩宇并不适应,也曾使出“一哭二闹三上吊”的手段抗议过。可惜,全被林初夏镇压了。 不到十天,林浩宇就被迫养成了这样一个好习惯。 然而,现在,这张试卷上的错误答案,却全都是前几天林浩宇做错过的题! 林浩宇张了张嘴,想说些什么,最终,却又不知突然想到了什么,而又将到了喉咙的话咽下肚去。只是,看向林初夏的目光里满满的忐忑、不安、惊惧和茫然。 林初夏深吸了口气,忍下爆粗,不,应该说是拍案而起的念头:“男子汉大丈夫,有话就说,吞吞吐吐,扭扭捏捏地做什么?” “姐,他们会离婚吗?”林浩宇的声音轻如蚊鸣,如果不是屋内特别安静,再加上林初夏的耳朵又特别灵敏,指不定,还真没办法听明白他究竟说了些什么。 “不会。” 话虽如此,林初夏却默默地在心里补充一句:最近几年,确实不会。而,三五年之后嘛?却还要看变得有见识、有阅历、有底气的邓秀珍心里是怎样想的了。 林浩宇却并没有因此而松了口气,反还变得越发苦恼起来,嘴唇动了动,一脸的欲言又止。 林初夏并不知道林浩宇在想什么,不过,这并不妨碍她以“过来人”的身份告诫对方:“长辈的事,我们这些做晚辈的别瞎掺和。” 林浩宇撇撇嘴,很是不服气地嘀咕:“那二爷让爸妈离婚的时候,你还跟着附和?” 林初夏抛了个“你是不是傻”的眼神给林浩宇:“你觉得二爷和妈,哪个更了解爸?更狡猾?见过的世面更多?更被爸信任?更容易知道爸一些心底深处的想法?” 最最重要的是,她那些话,是“附和”吗?蠢成这样,怪不得,前世,虽然遇到了贵人,却依然被小人坑了一脸的血不说,最终,还落得个“英年早逝”的凄惨结局。 …… 林初夏本以为,这番话,只需要说给林浩宇听就行。 万万没料到,当天下午,一直处于“我是谁?我在哪里?我要做什么”茫然懵圈状态里的邓秀珍,也在终于恢复到往日里的清明和冷静后,问出了相似的问题。 “初夏,你和你二爷,什么时候变得那么好了?” “也还好吧。”正座在缝纫机前,埋头完成当天日常任务的林初夏,停下手里的动作,抬头看向一脸疑惑不解的邓秀珍,小心翼翼地道,“二爷这人,其实就是典型的‘刀子嘴,豆腐心’。” “是吗?”邓秀珍不知道是单纯地呢喃,抑或是在问自己,突然低头,脸上的神情变了几变,再次抬头看向林初夏时,就带上了几分坚决,“你什么时候去报名?” “31号和1号两天报名,2号开始军训。” 虽然,林初夏出于试探的心理,特意打了个“马虎眼”,没有明说这个报名时间是南山中学的,而不是省卫校的。然而,在收到省卫校录取通知书后,同样就看过这份通知书,更私下里和林爱国商量过的邓秀珍,又怎会不明白? 只是,如果说,省卫校是条一眼就能看到尽头的通天大道,路两旁虽不敢说布满了鲜花,却也没有多少荆棘,那么,南山中学就是另一条身前三米开外笼罩着大雾,完全没办法看到路的尽头都有些什么,不仅道路两旁,就连路中间都布满了荆棘险阻的路。 都说可怜天下父母心,眼下,邓秀珍也不例外。 “你真的想好了?” “嗯!”林初夏重重点头,一脸的坚决。前世的遗憾,今世,终于有了弥补的机会,哪能放过?即使,这期间,她需要面对许多家里家外的阻饶和压力,但,那又如何呢? “妈,你呢?要和我一起去市里吗?” “我再想想。”邓秀珍随口一说,然而,低下头继续忙碌的脸上,却不免浮现一抹意动。 于是,晚上,累了一天,不,应该说是被各路人马包围并游说了一天,依然处于一种纠结状态的林爱国,躺在床上,正准备梦周公时,就被邓秀珍突如其来的一句话惊得瞪圆了眼。 “你都多大年纪的人了?初夏不懂事,你也不知道帮着劝劝,反还跟着瞎掺和?” 一个女人,待在家里做做饭,洗洗衣,风吹不着雨淋不着,可不比他们这些为了五斗米就要跟人折腰,还得面对各路阳谋阴谋人心倾扎的男人舒坦得多?放着好好的日子不过,跑到市里开什么精品店,这不是瞎折腾嘛! “我不想跟你吵。” 邓秀珍一脸的平静,仿佛刚才扔出一颗炸雷的那个人,并非她本人似的。然而,若还开着灯的话,那么,哪怕林爱国再如何地心大,不擅长观察人的情绪变化,也会敏锐地察觉到眼下邓秀珍心里的真实想法。 “要么,你就找你那些同学和朋友,将原本应该属于初夏的疗养院定向培养名额夺回来;要么,你就找他们将初夏的成绩改过来,再让省卫校重新发一份统招的录取通知书。” “你……”林爱国气得脸红脖子粗,眼前更是阵阵发黑,嘴唇蠕动了许久,才憋出这样一句话来,“不可理喻!” 他这都是为了谁?还不是为了林初夏,为了这个家!偏偏,不论林初夏,再或者家里其它人,甚至,就连自己的长辈亲友们都不理解他不说,还一口一个地他害了他们! “呵!”邓秀珍冷笑一声,翻了个身,不耐烦再搭理林爱国了。 别跟她说什么“好心办坏事”,只要是脑袋没进水的正常人,谁会在事情没成功前就大声嚷嚷?结果,被人截胡不说,得了人的提醒,也不知道自醒,更不知道想补救的办法。到最后,被人联手坑了,还在说服自己这是对方给的补偿的同时,也毫不犹豫地瞒着家里人! 这,已经不是普通的蠢! …… 第126章 我不要住校! 如果说,做了决定的邓秀珍一夜无梦,睡得那叫一个舒坦,那么,被邓秀珍那突如其来的决定给震懵了,辗转反侧,彻夜难眠的林爱国,第二天,就顶着对硕大的黑眼圈,哈欠连天地上班了。 林浩宇:姐,我爸这是咋了? 林初夏:大人的事,小孩子别插手。 林浩宇:不知道就不知道呗,有必要动不动就拿小孩子来说事?难不成,你就不是小孩子了? 林初夏:小孩子也分聪明的和不聪明的两种。你觉得,你是哪一类呢? 林浩宇:…… 姐弟俩的这番眼神交锋,说起来很慢,实际上却很快。以至于,别说自诩观察入微的林爱国了,就连恰好站在两人身旁不远处的邓秀珍都没能察觉到。 就在林初夏和林浩宇姐弟俩不约而同地翻开课本,准备趁着早上大脑最清醒,记忆力最好的时候,背诵课本上的重点知识时,坐在缝纫机前,却并没有做头花,而是一直处于沉思状态的邓秀珍突然唤道:“初夏,过来,妈和你商量个事。” 林初夏应了声,将课本放回原处,起身,搬了张椅子,坐在邓秀珍身旁:“妈,你说。” “明天有事吗?没事的话,陪我一起去趟市里。” 看似云淡风轻,漫不经心的问话里,有着淡不可察的忐忑不安。 这样的情绪,因何而起?林初夏并不打算细细推敲琢磨,而是毫不犹豫地点头:“妈,瞧你这说的是什么话,再重要的事,哪能比得上你的事呢?” “再说了,再好的学习方法,也要注意‘劳逸结合’。我这几天一直埋头看书做题,早就静极思动地想去市里逛逛了,还正想着等你忙完了,就跟你问问。结果,我这还没来得及问出来,你就跟我想到一块儿去了。妈,我们这就是母女间特有的‘心有灵犀’啊!” “对了,你先别说要去市里做什么,让我猜猜……”林初夏佯装皱眉,冥思苦想了一番后,才一脸迟疑地问道,“妈,你该不会想要去市里租铺子吧?” 早在林初夏坐到邓秀珍身旁出声那刻起,就毫不犹豫地放下手里的书,拿过放在一旁的试卷,一边做题,一边耳朵竖得高高的,以免不小心错过任何一句关键字词,将“一心二用”这句词发挥到极致的林浩宇,听到这儿时,毫不犹豫地撇撇嘴。 这几天,家里的变化,连他这么个向来心大的人都留意并猜测到了几分,哪能瞒得过林初夏这样一只披着羊皮,又奸诈又狡猾的狐狸?甚至,说句不好听的,只怕,林初夏早就策划了这一切。而,后续的发展变化,也都在她的预料中。 这简直是典型的“将人卖了,对方还帮着数钱”! 只可惜,这样的认知,也只有被林初夏压榨了好几个月的林浩宇才有。而,不论邓秀珍,抑或是林爱国,再或者林家其它人,都统统被蒙在鼓里。 就如此刻,邓秀珍就觉得心底深处那些连她自己都没察觉到的悲愤和郁闷等情绪,犹如被最温暖的春风带走般,整个人都变得清爽起来,不由得一脸欣慰和欢喜地看着林初夏,更是忍不住地在心里感慨:果然,老话说的对,女儿就是这世上最最贴心的小棉袄。 “市里太远,如果每天都回家的话,这一来一回就得花不少钱,又费时间。我打算住在铺子里,有空的时候再回家。” 其实,邓秀珍很想再租间房子,添置些必备的厨具,自己做饭,隔三差五就送些好吃的到学校给林初夏。在学习不那么紧张,或周末的时候,林初夏也能直接去租房那儿吃饭睡觉,完全没必要将时间浪费在回家的路途上。 当然,顺带着还能帮林初夏洗洗衣服换换被套,做好内勤的工作,让林初夏能将全部的精力都用在学习上,不被这些琐碎小事分了心。 只可惜,这一切,有个前提——钱。 哪怕,在和林初夏去了学校附近的店铺考察,近距离地感受到了那些店铺的生意有多么红火,但,实打实的钱没到手之前,邓秀珍依然会有很多顾虑。 尤其,这些年的家庭主妇生活,早就将她打造成一个“一分钱掰成两分来用”,说好听些是节俭,说难听些是钻到钱眼里去了,斤斤计较的性子。 “不过,这样一来,家里就只剩下你爸和宇儿两个人了。你爸那人……” 邓秀珍摇了摇头,虽说,林爱国并非回到家后就翘着二郎腿,连油瓶倒了都不扶一下的懒人。但,就过往那些年林爱国大手大脚花钱,心里也没个数的表现,用膝盖想,也能做出这样一个推测。 ——一旦,家里只剩下林爱国和林浩宇父子俩,那么,只怕,原本可以用三个月的生活费,会被他们在短短十天半个月的时间里就豁豁一空! 虽然,这些话,邓秀珍出于爱惜林爱国颜面的想法,而没有说出来。但,重生而来,真切见识并体会过这一切的林初夏又怎会不明白? “妈,这件事,我来解决。”林初夏给了邓秀珍一个“忒简单”的眼神,抬头,看向不远处埋头做试卷的林浩宇:“宇儿。” “到!”林·小白兔·浩宇应了声,脚下动作也不慢,如逃命的小动物般,窜到了林初夏面前,一脸的乖巧听话。 虽然,这段时间里,隔三差五就能见到这样一幕,但,哪怕到了现在,邓秀珍依然有些接受不能:这,真是林浩宇?往常那个“三天不打,就上房揭瓦”的林浩宇?调皮捣蛋得气得她头痛、胃痛,浑身上下没一处舒坦,到最后,更是生出恨不能回炉重造想法的林浩宇? “给你两个选择。”林初夏也不废话,直截了当地道,“住校?还是留在家里,让爸照顾你?” “照顾”两个字,林初夏并没加重语气,然而,落到林浩宇耳里,却跟“晴天霹雳”没什么两样。 “我要住校!”林浩宇大声地说道,只差没将脑袋摇成拨郎鼓,以实际行动表明被林爱国照顾的惶恐和畏惧,“不要我爸照顾!” 第127章 初二就转校 “学校的饭不好吃哦。”林初夏一脸的感同身受,然而,嘴里说出来的话,却让林浩宇越发地丧了,“所以,你要努力学习,撑过这学期,等下学期成绩好了,就转到市里来读书,到时候,你也就能吃到妈每天精心准备的美味饭菜了。” 虽然心里满满的悲愤和抓狂,更明白自己就是那使出浑身解释,也翻不出如来佛掌心的孙猴子,但,人嘛,总是要勇于尝试,即使到了最后一刻,也不轻言放弃的。 更何况,眼下,离那所谓的“最后一刻”,不还远着呢? 这样宽慰了自己的同时,林浩宇也抬头,一脸认真又期盼地道:“姐,你不是说,初三这一学期是关键吗?” 所以,要转学,就该初三,哪能初二就转过去呢?这不是给学校和老师增加负担,也给自家增加压力嘛? 毕竟,这个关头转校,除非成绩拔尖到让学校领导主动登门来请的程度,否则,想要去市里读书,除了最基本的书本杂费外,还得额外交一大笔择校费。 “有吗?”林初夏歪着脑袋,皱眉思索了片刻后,才一脸坚决地摇头道,“不可能!” 林浩宇:“……”不是说好的,对自家人要真诚坦荡吗?这样地翻脸不认账,真得好? “我只会说,初一初二是学习新知识的关键,初三是复习的关键。多复习一天,多认真努力一天,说不定,考试的时候就能多考一分。也许,这一分,就是你能不能过重高录取分数线的关键分。” “不过,你不说,我还没想起来。”说到这儿时,林初夏特意顿了顿,给了林浩宇一个欣慰和赞许的眼神,“老话说的对,这人往高处走,市里的学校,就算排名最差的,教学质量也比乡镇初中好。要不,这几天,我找人帮忙,将你塞到市里的学校去读书?就是可惜了,南山中学只有高中部,没有初中部,否则,我们就又能在同一所学校了……” “不……姐,我觉得,乡初中就挺好的……虽然,这段时间,在你的帮助下,我的成绩有了很大的进步,但,你不是常说‘万丈高楼平地起’吗?我的基础打得不牢,需要从头开始夯实……” 林浩宇几乎将脑袋摇成了“拔郎鼓”,嘴里语无伦次地说道,更拿祈求又期盼的目光瞅着邓秀珍,生怕一旁的邓秀珍,也被林初夏三言两语描绘的美景给吸引到了,生出让他现在就跟着林初夏一起转到市里去读书的想法来,心里却忍不住地泪流成河。 他错了,真的,他怎么就一时想不开,跑来挑衅林初夏的威严了呢?瞅瞅,这还没过夜,小鸡肚肠、睚眦必报的林初夏,就直接给他来了记狠的! …… 眼见,林浩宇已经说到了“家里没钱没权没人脉,就算王淼淼这个林初夏的合作伙伴愿意帮忙,并顺利地为林浩宇牵线搭桥,找到了愿意接收林浩宇的重点学校,但,万一,因为林爱国的得瑟和张扬,又一次被夺了名额”时,林初夏无奈地抚额,不需要特意抬头,都能感知到那一瞬间,由邓秀珍身上流露出来的愤怒和悲怆等情绪。 “行了!”林初夏抬手,拍向林浩宇的肩膀,手下微微用力的同时,也不忘给林浩宇一个眼神。 林浩宇扁扁嘴,只觉得特别地委屈,恨不能时光倒流,回到一切的最初。然而,现在,当着邓秀珍的面,他却还得配合林初夏,顺着林初夏的手,身体一个踉跄,然后,平地摔了个“狗吃屎”。 多么不容易啊,真的! 想想,以他身体的平衡力和对外界的反应敏锐度,能摔出这个结果,那还真不是大脑疯狂暗示就行的,必需得是在身体出现下意识的反应之前,又跌回去的——相当于别人摔一次,他摔了不下三次! 痛就不说了,关键,忒没面子啊! “再给你一学期的时间。”林初夏嘴角抽了抽,没想到,这小子,竟然挺有演技的啊! 林浩宇忍不住哀嚎一声:“姐,不是说好的,初三再转学吗?”几句话的功夫,就将时间提前到初二下半学期,这……也忒狠了。 “现在,你已经学习到四年级的课程,按照这个进度,等到寒假的时候,你一定能将初中的知识全部学完。” “我相信你,一定能做到的。” 话落,林初夏还不忘记点头,表明自己确实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做的。那么,林浩宇作为她的弟弟,又怎能拖后腿呢? “你姐说得对。” 反应过来的邓秀珍,随手补的这一刀,捅得那叫一个狠。都说“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就如邓秀珍,她并没什么文化,当年,也读不进书,但,这并不代表她就不明白以后的时代里,文化,或者,应该说是文凭的重要性。 这,也正是在深受“重男轻女”思想影响的乡镇里,上一世的林初夏,能一路顺顺利利地从小学读到中专的缘由之一。 至于林浩宇?前世今生,邓秀珍都管不住。 但,上一世,哪怕又气又累,又倦又烦,她依然采用各种手段,生生将林浩宇早早就辍学的念头磨掉,并在林浩宇初中毕业后,咬紧牙关,花了一大笔钱,将林浩宇送到了职高。 而,这一世嘛?有了林初夏出手,林浩宇的性格和成绩,肉眼可见地往好的一方向去发展了,哪能让邓秀珍不生出更多的期望来? “你现在成绩不好,就必需努力,否则,就算我和你爸找关系,想要送你到市里读书,也愿意交择校费,都不一定有学校会收你。” “所以,这学期,你要努力,抓紧时间学习。有不懂的地方,就问隔壁宋军。如果他也不懂的,你再问老师。如果你们老师也不懂的,等你姐回家了,你再问她。” “妈,这是不可能的!” 林浩宇只恨不得拿脑袋撞墙了,他是多想不开,才会在邓秀珍和林初夏探讨问题的时候没有避开,反还拿出书本,一幅认真学习的模样?瞅瞅,这,不就是现世报啊! 要知道,在林初夏的高压政策下,两个多月的时间,他才补完小学四年级的课程。 前几天,他才将五年级的课本拿出来。当时,他就只有这样一个感觉:单个字,他全部认识,但,组合在一起,他就不认识了。 五年级的课本都这么难,六年级呢?初一呢? 这两个月,他每天的日子那叫一个苦憋,简直可以用“不是在吞黄连,就是在准备吞黄连”这句话来形容。 唯一支撑他熬下去的,就是那即将来临的开校。到时候,林初夏就将背起行囊,奔赴南山中学,开始从方方面面碾压同校其它学生的日子。 而,他嘛?当然是彻底解放! 结果呢?被邓秀珍这么一插手,林初夏再三言两语,就敲定了他未来几个月“头悬梁,锥刺股”的日子! 第128章 退铺子? “宇儿啊,不试试,你怎么知道自己不行呢?” 林初夏拍拍林浩宇的肩膀,语重心长地道,然而,眼角眉梢间却分明流露出“要么成功,要么成仁”的威胁,让林浩宇不由自主地抖了抖身体,到了喉咙的哀嚎和为自己辩驳的话语,又被他“咕嘟”一声咽下肚去。 ——要么,就是初二下半学校转校,要么,就是现在、立刻、马上转校! 长痛?还是短痛? 林浩宇表示,他还是个正常人,不是那什么变态,所以,当然是选择短痛! 林初夏仿佛没察觉到林浩宇的想法似的,继续道:“人的潜力是无限的,但,时间却是有限的。所以,我们必需利用好这有限的每分每秒时间,做该做的事情。” “对于大人来说,他们应该在做到‘修身齐家’之后,开始往‘治国平天下’这方面去发展。而,对我们这些小孩子来说,未来是不可捉摸,却也是可以预料到的。” “现在,我们的任务是认真学习,将一分钟时间掰成两分来用,每一分每一秒都不浪费。待到未来回忆起曾经的青葱岁月时,也能挺胸抬头,一脸自豪地跟人说,我从未虚度过光阴!而,现在取得的成就,也全是因为年少时的努力!” 林浩宇:“……”拒绝喝这碗毒鸡汤! “妈,你瞧,宇儿这是高兴得话都说不出来了。”林初夏拍了拍林浩宇的肩膀,力道适中,然而,落到林浩宇身上,却跟“泰山压顶”没两样,“我们老林家,就没不聪明的,宇儿也不例外。” “只不过,以前,宇儿没将心思放在学习上,所以,成绩才一直处于班里中下等的水平。现在,宇儿已经意识到了对我们这样的人家来说,读书是唯一能改变命运的机会,也准备挽起袖子大干一场了。” “我们呀,就只需要静下心来,等待宇儿给出来的一个又一个好消息啦!说不定,到时候,不需要你和爸到处去求人帮忙,宇儿就凭自己的本事考出一个高分,被包括南山中学在内的重点高中争着要呢!” 林浩宇:“……”我不是!我没有!别瞎说! 接下来,林初夏又和邓秀珍聊了什么,母女俩又一脸郑重地商量了些什么,林浩宇虽然听了个一清二楚,却并没往心里去,完美地贯彻了“左耳进,右耳出”这句话。 …… 第二天中午,坐在办公室里喝茶看报,混日子般,不,应该说是悠哉惬意地过了一上午的林爱国,回到家的时候,迎接他的不止是冷锅冷灶,还包括一脸丧气,整个人怏怏的林浩宇。 那一刻,哪怕向来心大,不,应该说是胆大如林爱国都一个踉跄。若非最后关头,扶了下墙壁,指不定,眼下,他还真会跌坐在地上,要多狼狈就有多狼狈,要多丢脸就有多丢脸! “你妈呢?” “去市里了。” “你姐呢?” “去市里了。” “她们去市里做什么?” “租铺子。” “什么?!” 林爱国双眼瞪到最大,如果没有这件事,那么,说不定,他还会感慨一下林初夏调教有方,这才两个多月,就将“三天不打,上房揭瓦”的林浩宇,调教成这样乖巧听话的模样。 而,现在嘛? 林爱国那是直接就被气成了河豚,顾不上旁的,一阵风般冲到卧室里,一通翻箱倒柜后,望着原本放置存折,如今却空荡荡的地方,脸色阴沉如水,细看竟还有几分狰狞可怖。 慑手慑脚地尾随林爱国,亲眼目睹这一幕的林浩宇,整个人都被吓懵了。 即便林爱国起身,迈着大步,从林浩宇身旁经过,带起的风,不仅掀起了林浩宇的衣服,就连那比板寸稍微长一些的头发都颤巍巍,也没能将林浩宇从那种“我是谁?我在哪里?我要做什么?”的茫然懵圈中唤醒。 许久许久,久到林浩宇的肚子传出来的“咕咕”声越来越大,越来越响,他才终于将那些不知飘到何处去的思绪揪了回来。 也是到了这时,他才发现自己的腿已经麻了! “嗷嗷……”带上了几分痛苦的声音,在空荡荡的屋内回荡着,而,林浩宇的脸上,也慢慢地浮现一抹连他自己都没察觉到的悲愤和绝望。 …… “噗……咳……” 在外面奔波了大半天,回到家,才坐下来,正端起杯子喝水的林初夏,立刻就被呛到了。 拍了拍胸口,摸出手帕,擦掉额头嘴角的水渍后,林初夏才看向犯错后立刻一幅低眉敛目模样,浑身上下都散发出“对不起,我错了”情绪的林浩宇。忍了又忍,末了,还是忍不住地掏了掏耳朵:“你说什么?” “爸中午回家后很生气,连饭都没吃,就出门了。” “哦。”林初夏一脸的淡然,生气又如何?总归,铺子已经租了,退,是不可能的。转租,更是不可能的。否则,岂不是枉费了她这段时间的苦心筹谋呢? 虽然,这两个月来,邓秀珍凭借自己做出来的那些头花,和在林初夏指点下做出来的新式衣服被单等东西,赚了很大一笔钱,在贴补家用的同时,自己也存了些私房钱,但,数十年如一日地在林爱国有意无意间施予的“高压”下生活,仍然让她没变法变得如林初夏设想中的那般自信。 就如此刻,她就忍不住搓手,一脸忐忑不安地道:“初夏,要不,我们明天去将铺子退了?” “妈,你说什么?就因为我爸生气了,你要将我好不容易才找到的铺子退了?” 林初夏猛地转过身,一脸震惊和不可置信地看着邓秀珍。直到这时,她才明白,昨天邓秀珍跟她说起租铺子的事情时,脸上那抹迟疑因何而来! 虽然,前世今生,一向沉默寡言的林爱国,根本就没生过气,因此,她也完全想象不出让林浩宇露出惊惧惶恐模样的气势,究竟有多么吓人。但,经历两世,真正见多识广的她并不觉得,自己能在和林爱国的对峙中败下阵来。 除此之外,为了找铺子,她付出了多少时间和精力? 要知道,她一向是个“不打无准备仗”的人,因此,在系统的帮助下,做出精美的头饰,放到店里卖出一个好价钱后,她就生出了去市里租铺子的想法。 而,这对一个“宅”习惯了的人来说,那难度,虽谈不上什么“难于上青天”,但,听到的人心里都有数。 真以为,她闲着没事做,每天花十元钱去市里,就为了近距离地体验九十年代小城市的特有风土人情?又或者,为了买那些所谓的学习辅导书?再或者,为了方便系统摄录存档,以便调整为自己需要的绣样? 以上这些,都可以在她到市里读书后,在学习的间隙里去完成。 但,想要找到一间合适的店铺,却不是那么容易的。 因此,那段时间,到了市里后,她就会按照计划,从小学,初中到高中,每一个地方都走一遍看一遍,观察附近的店铺情况,回家后,再全部做到表格里,以做到心里有数。 这些,虽然,她并没有明说,但,回家后,在跟邓秀珍闲聊的时候,却是有意无意地透露出来了的。 第129章 不是自家的 “妈,你知道,职高旁边的空铺子,究竟有多难找吗?你以为,随便什么人捧着钱,就能租到铺子?还是你以为,就凭我在南山中学的入学测试中,考出了第十一名的好成绩,就能让学校领导找上职高的校领导,跟对方好生好气地商量一通,让对方因为我这么个重点大学的好苗子,而破例将铺子租给我们家?真这样的话,学校旁边就不止五六家铺子,而是五六十家铺子了!” 重高和职高这两所学校的领导,不成仇人就算不错了,哪可能成为朋友? 说句不好听的,只要职高的领导存上些坏心,自己出手,或者,跟人交谈时暗示那么几分,林初夏找人帮忙租的这间铺子,还不知道会掀起什么样的风浪。最坏的结果,就是邓秀珍的铺子被人攻击得做不下去,连老本都亏了不说,就连林初夏在南山中学校领导那儿,也落得个“搅事精”的评价。 毕竟,任何时代,初高中的校领导和老师们都提倡“学习至上”,完全不赞同学生们打着“出名趁年少”的旗号去做事业。 “学校旁边的店都很赚钱这一点,你又不是不知道,否则,我们家的店也不会开在小学和初中旁边,就算同一条街又增加了五六家店,生意虽然没有以前那么好了,但,每个月也能轻松就赚到维持家用的生活费……” “劈里啪啦”一通话,几乎怼到了邓秀珍脸上,只令邓秀珍一张脸也涨得通红,嘴唇也跟着颤抖起来,看向林初夏的目光满满的恼火中,有着连她自己都没察觉到的惶恐。 ——这样的林初夏,让她觉得无比的陌生!陌生得仿佛眼前这个人,只是披着林初夏的皮,而,内里住着什么?她不敢继续往下猜,更不敢深想…… “算了……” 林初夏抹了一把脸,偏过头去。 即使,都到这份上了,习惯了“一二心用”,或者,应该说是对周围环境和人心极敏锐的她,又怎会没察觉到邓秀珍脸上那瞬息万变的情绪? 悲凉?心冷? 无数复杂的情绪,在胸腹间翻腾。 “妈,对不起,是我没跟你讲清楚……” 说来,重生前,偶尔,她也会被邓秀珍的一些话给气得炸毛,然后,就像今天这样想也不想地喷回去。而,重生后嘛?这还真是开天辟地头一遭,也怨不得邓秀珍会露出这种见鬼似的神情来。 只是,这世间,有些事情是可以退让的,有些却是必需坚守原地,哪怕泰山崩顶,也万万不能退后一步的! 至于旁的? 又何需想太多?总归,她问心无愧! “妈,你知道,这间铺子我找了谁帮忙吗?”不等邓秀珍回话,林初夏就又道,“王老板。” “你知道,这间铺子的位置,正是整条街上的黄金位置吗?以前,它卖的是什么?生意怎么样?为什么老板突然就不租了?” “以前,它是一家精品店,专卖头饰、手帕、钱包和文具等东西。这些东西,每一样都做工精巧,样式新颖又潮流,价格当然也不便宜,但,生意却最好,每天的营业额和净利润,都相当于同一条街上其它两到三家店铺的总和。” “它背后的老板,就是王老板的一个朋友。能和王老板成为朋友的,虽然也不会缺钱,但,人嘛,谁不爱钱?因此,我虽然不知道王老板为了买下这家铺子,也是费了不少心思的。” 如果,单单只是钱,那么,还比较容易解决。在林初夏看来,这世间,能用钱解决的,都不是什么大问题。但,如果还用上了人脉关系呢?那就不好说了,否则,就不会有“人情债难还”的说法。 “这么一间不管做什么都稳赚钱的铺子,它为什么会落到我们手里?因为,我和王老板签了合同,算是生意上的合作伙伴。但,在商言商,当初,王老板愿意给我四成分红,是因为我只提供技术,后续的生产和经销等,都由王老板负责。” “这家店,我也是和王老板按照这样的模式谈妥的。也就是说,我们负责经营,拿六成利润,剩下的四成是王老板的。铺子的租金,也按照这样的模式分配。” 所以,在那样一个黄金位置,一百来平米,且自带精装的店铺,180元的租金,是因为这是整月租金的六成! 简单地来说,这家店,根本就不属于林家! 话都说到这份上了,邓秀珍哪能不明白?只是,到底过不了心里那道“被自家闺女喷”的关卡,因此,虽然妥协了,嘴里却愤愤道,“那你为什么不早说?” “妈,你签合同的时候,就没发现除了你和我的名字,还有第三个人的名字?” 林初夏也无奈了,且不说,这段时间里,她有意无意地提到和王淼淼有关的事情,单单,在将合同递给邓秀珍面前,她还特意叮嘱过邓秀珍要细细地察看,有什么不明白的一定要问出来,不能整出“不懂装懂”的糊涂事情来…… 结果呢? 邓秀珍还是能“马虎”到这份上!所以,果然,上一世,小学时,她曾被人起的“马大哈”绰号,也是有遗传的! “有吗?我看看。” 正低头,从提包里找出合同翻看起来的邓秀珍,并不知道林初夏心里的想法,否则,肯定会指着林初夏的鼻子,喷她个狗血淋头——明明是自己犯的错,偏偏,不知道从自己身上找原因,反还迁怒到其它人身上去! “王……”邓秀珍将合同怼到林初夏面前,指着后面的字,问道,“这是什么字?怎么读?” 林初夏瞥了眼坐在一旁,佯装刷试卷,实则,耳朵高高竖起,更在此刻,毫不犹豫地放下手里的钢笔,起身,窜到邓秀珍身旁,也跟着仔细打量起合同的林浩宇:“宇儿,你来说。” “三个水,淼,MIAO~”林浩宇并不露怯,甚至,最后,还用普通话读了一遍,真正的字正腔圆,完全看不出前不久,他还一口娴熟的“乡普”。 就连邓秀珍,都不由得惊诧地看向林浩宇:“你什么时候学会说普通话的?” “就那么随便学学,就会了。” 林浩宇挺胸抬头,一脸的得瑟张扬,仿佛这两个月里,被林初夏镇压着,每天不仅要听英汉广播剧,还得和林初夏进行实际场景演练对话,折磨得日常生出“我是谁?我在哪里?我要做什么?”三连问,几乎跟个被太阳暴晒后失了水分,蔫哒哒的茄子一般无二的那个人,并非他本人似的。 林初夏笑眯眯地看着,在邓秀珍没注意到的地方,冲林浩宇竖起大拇指。 接收到“鼓励”的林浩宇,凑到邓秀珍面前,几乎使出了浑身解数来帮助邓秀珍“看懂”这份合同。 当然,这期间,他还不时透露出些自己和林初夏到了市里后的一些见闻。着重讲述了林初夏跑遍了整个市,将所有的店铺全部调查了一遍的辛苦。以及,为了租到南山中学旁的这间店铺,她又费了多少心血和精力…… 第130章 迁怒 也就是这时,屋外传来了沉重的脚步声。而,这声音,乍听之下,有些陌生,但,细细去感受的话,却又带上了几分熟悉。 这是? 林初夏挑眉,果然,下一刻,就听到一道带上了几分怒火的质问声:“你们还知道回来啊?” 林爱国?! 这才几点?不到三点!相当于两点上班的林爱国,一直关注着班车的情况!也只有这样,才会在得知邓秀珍和林初夏母女俩从市里回来的消息后,以最快的速度解决了手里的事情,然后,就匆忙地赶了回来。 眼见,黑着一张脸的林爱国,以一种挟着十级风暴的气势,冲邓秀珍袭卷而去。而,邓秀珍也仿佛被这般气势的林爱国给震慑住了,脸上的血色尽褪,身体也瑟瑟发抖。就连搬了张小凳,挨着邓秀珍坐的林浩宇,都被扫到了台风尾,一幅如末世降临般的惶恐和惊惧…… 唯一不受影响的林初夏,轻叹了口气,毫不犹豫地起身,迎了上去。 “铺子都租好了,不回来商量下进货的事情,难不成,还要等学生都开校了,再考虑进哪些货?然后,再花几天时间考虑货架和货物摆放的问题?” 瞅瞅,这一脸“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的淡然小模样! 瞅瞅,这“劈里啪啦”毫不露怯,更不认输的侃侃而谈! 若是平日里,指不定,林爱国还会生出“不愧是自家闺女,确实肖父”的欣慰和自豪,而,今天嘛?却是跟只被踩到尾巴的老虎一样,炸了! 没办法,谁让林爱国就是一个“火烧眉毛”了,也依然不急不慌的人呢? 举例来说,当年,林爱国和邓秀珍搬家,提前约好了车。结果,车都到楼下了,林爱国才起床,慢吞吞地拆床,收拾东西,最后呢?因为司机等太久了,不得不多给一些车钱,才让司机停下了那喋喋不休的抱怨,平复了司机心底生出的那些怒气。 再比如说,不论赶火车,再或者赶汽车,林爱国都不会提前做准备。甚至,很多次,还经常整出车都快开了,还急忙忙地跑去买水买烟的事情。最后呢?火车当然是没赶上,汽车嘛?除了像从乡上开往市里的私人承包的班车,也仍然是没赶上的! …… “你懂什么?”林爱国“呼哧呼哧”地喘着气,额头青筋都冒了出来,“你以为,开店是那么容易的事情?你考察过市场吗?你知道要去哪里进货吗?你知道每样商品要标价多少吗?你知道‘强龙不压地头蛇’的道理吗?你有没有想过,如果生意不好,连每个月的租金都赚不回来……” “劈里啪啦”一串问题,砸向林初夏。然而,却并没如林爱国预料中那般,将林初夏砸个头晕眼花,半晌都说不出话来。甚至,相反,随着他问出来的一个又一个问题,林初夏的下巴还抬得越来越高了,神情越发地得瑟傲然。 “爸,你说的这些,我都考虑到了。”话落,林初夏还不忘在心里补充一句:连你没考虑到的,我也想到了,“所以,这家店,说是我们租的,其实,我们家就只有使用权和经营权……” “也就是说,这家店的老板,并不是我妈,而是王老板。” 如果说,前面那些解释,如同天降大雨般,将林爱国的气焰砸了下去,那么,最后这句关键的话,就将林爱国心底那些将熄未熄的火焰,也都浇灭了。 被抹了脸面的林爱国,皱着眉头,心里很不得劲:“你不早说!” 若是邓秀珍或林家其它人,指不定,就顺着林爱国递来的梯子往下走,不再多说什么了,而,换了林初夏嘛?却是毫不犹豫地翻了个白眼:“那你也没给我说话的机会啊!” 看似轻飘飘的“嘀咕”声,却让在场众人听了个真切。 林爱国那才刚刚恢复正常的脸色,再次阴沉起来,嘴唇动了动,想说些什么,最终,却还是看向邓秀珍:“你教的好女儿!” 话落,林爱国就挥一挥衣袖,气冲冲地出门了。 “啧!”林初夏撇嘴,“妈,你瞅瞅,我爸这人,说不过我,就整牵怒这一套了!” 不等邓秀珍回话,林初夏又偏头,看向林浩宇:“宇儿,你可别跟我爸学,知道吗?!” “知道了……”林浩宇拖长着音调,有气无力地说着,就差没有摸着胸口,安抚下自己那受伤惨重的心灵了。 谁能想得到,对着林爱国,林初夏这么个“弱鸡”,竟然还能立于不败之地呢?枉他之前还惶恐又担忧,想着要怎样安慰被林爱国责骂到痛哭的林初夏,更想过如果林爱国气狠了,要揍林初夏的时候,要以一种怎样的姿势冲上去,拦在林初夏面前…… 结果呢?啧啧!真是“人不可貌相”啊! “初夏,你爸也不容易……” 这时,邓秀珍也回过神来,拽着林初夏的胳膊,就开始了新一轮的唠叨。那些因为林初夏“劈头盖脸”地怼到脸上,让她生出惶恐和惊惧情绪话语所带来的诡异感,早就被她抛到了九霄云外去。甚至,此刻,她还难得地分出一缕心思来琢磨:刚才,她究竟怎么了?竟然会觉得林初夏不是林初夏,而是什么莫名其妙的东西? 这怎么可能,不说日常的生活习惯,就说这林家特有的“出事了?绝不是自己的问题,而是其它人的原因”式牵怒,或者,也可以说是推责任的举动,就说明林初夏依然是那个“死鸭子嘴硬”的林初夏! “嗯嗯……我知道了……这次情况特殊,以后不会这样了……” 林初夏心里无奈极了,脸上却并未显露分毫,嘴里更是应得干脆利落。 虽然,她并没有点亮“读心术”的技能,但,邓秀珍实在太不擅长掩饰自己的情绪了,或者,是因为对着他们这些儿女,觉得没必要做些什么遮掩?这可不行啊!且不说,商场如战场,单说,市里那地方,没点心机手腕,就算她有通天能耐,也不可能将邓秀珍护得妥妥的。毕竟,这世间,向来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啊! 第131章 庆祝 系统再一次冒泡:“宿主,你早就料到了你的父亲会震怒,你的母亲会退让,所以,才选择和王老板合作?” 林初夏一边分出心思,应和邓秀珍的絮叨,一边和系统说:“做生意嘛,谁不想‘一家独大’?只可惜,这世间,向来是有多大利润,就有多大风险。你觉得,以我老妈那性子,能担得起这么大的压力?” 虽然,这两个多月来,林初夏一直在给邓秀珍“洗脑”,但,想要洗掉邓秀珍那从骨子里流露出来的自卑和懦弱心态,少则一两年,长则三五年。 由此,可见,十来年的家庭主妇生涯,给邓秀珍带来了多大的伤害。 最最重要的是,邓秀珍性子里的“喜欢就是喜欢,讨厌就是讨厌,没有缓和可能”的直白,不说怎样扳正,但,也不能被人一激,就落入对方的圈套里吧? “宿主,推荐你购买《成功人士的秘诀》这套书,书里不仅讲了如何塑造一个成功的性格,也讲了如何纠正自己性格里的缺陷,还讲了面对突如其来的挫折,应该如何抒解、应对……” “这套书,前面20本着重讲述理论。后面80本,每本书都类似‘自传’,详细地讲述了那些如今已经在联盟和星际拥有一定身份和地位的‘大人物’们,在成功这条路上遇到的困难和挫折……” “打住!”林初夏嘴角抽了抽,论奸商,谁能比得过系统?瞅瞅,这不择手段做生意,句句都戳中她软肋,只恨不能从她口袋里掏钱的做派! “没钱!”捅了系统一刀后,林初夏还不忘记再补上一刀,“统啊,咱们是自己人,我今儿也不和你来虚的。我说,你就没想过,帮我跟你的老大争取十万星币无息贷款吗?” 只要系统敢放贷,那么,她就绝对敢背债! 而,手里有了钱后,到时候,系统想要推销多少东西,哪怕那样东西是她暂时用不上的,但,这不看僧面也要看佛面,只要价钱不是那么贵的,她一定会毫不犹豫地买下来。 到时候,她能买到特价商品,系统也得到了提成,可不就是“双赢”嘛! “你那么能耐,咋不上天呢?!”系统沉默了好半晌后,恨恨地丢下这句话后,就毫不犹豫地溜了。 林初夏眯了眯眼,总觉得系统这模样,并不像是被她的话气到了,而是…… 怎么说呢?有些心虚,又有些内疚,还有些兴奋和得瑟。总之,特别地复杂。 打定主意回头要好好地和系统聊聊人生的林初夏,在邓秀珍突然停下“碎碎念”的举动,拿狐疑的目光看向自己时,毫不犹豫地起身,拎着开水瓶,往凉白开里再加了些热水,再将杯子推到邓秀珍面前。 “妈,你累了吧?先喝点水……你说的,我都记着呢……” 是的,重生前,林初夏的记性就特别厉害。到什么程度呢?三十来岁的年纪,还能一字不落地背下小学时学过的课文。甚至,就连大部分人觉得还没记事的幼儿时期,做过的一些糗事都还牢记在心。 而,重生后,先是灵魂在穿越时空壁垒时得了机缘,接着,又通过系统商场买下了初级基因液,以至于,现在,她的记性竟隐约达到了过目不忘的程度! 因此,哪怕,“一心二用”的当下,林初夏仍然将邓秀珍絮叨的记了个清楚。不过,这并不妨碍她的大脑,在过滤的时候,将那些没什么用处的信息挤压成一坨,然后,塞到一个也许这辈子都不会打开的“记忆球”中去。 说了近半小时的话,即使平日里不太喜欢喝水的邓秀珍,也觉得喉咙有些不舒服。顺手接过林初夏递来的杯子,喝了几口后,才皱眉打量着冲自己笑得比外面阳光还要明媚灿烂,让人完全不忍心放狠话的林初夏:“行吧,你记得,就好……” 又是新一轮的絮叨。 而,林初夏仍然笑眯眯地听着,没有丝毫的不耐烦,偶尔,在邓秀珍“卡壳”的时候,还不露痕迹地提醒一两句。那姿态,那做派,从头到脚都无可挑剔! 然而,邓秀珍信了吗? 难说。也许,她心里有着不好的预感,但,却如同每一个人,在事情没有降临到自己身上时,仍然存有那么一份侥幸心。 林浩宇信了吗? 当然不。 不是有这样一句话嘛?——“最了解你的人,不是你的朋友,而是你的敌人”。虽然,林初夏和林浩宇是嫡亲姐弟,并非敌人,但,这一个多月来,林浩宇和林初夏相处的时间,多过前十三年的总和! 都说,“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更何况,还是林浩宇这么个“三天不打,上房揭瓦”,别说邓秀珍,就连林爱国都管不住的皮小子,哪会因为林初夏所谓的“威胁和利诱”般的教导,就乖乖听话呢? 偏偏,这段时间里,不论来明的,抑或是来暗的,对上林初夏的时候,林浩宇都屡战改败,屡败屡战。 以至于,到现在,虽然,林浩宇心里仍然憋着一股气,却也知道,这偌大的林家,不论是“铁公鸡”林二爷,再或者是“一家之主”林爱国,摞在一起,都不如林初夏一个人利害! 而,人嘛?都是下意识趋利避害的,林浩宇也不例外。 “姐,从今天开始,咱们家就在市里有了第一间店铺……而,有了第一间,那么,第二间,第三间还远吗?” 说到这儿时,林浩宇还特意抬起右手,挡在前额,做出一个“举目眺望”的动作。接着,就又目光灼灼地看向林初夏:“这是好事,应该庆祝下吧?” 林初夏挑眉,真当她刚才忙着宽慰应和邓秀珍,就没瞧见林浩宇那一脸的“牛为啥在天上飞?不就是你吹的嘛”! 不过,眼下,她心情好,也就不打算计较那么多:“怎么庆祝?” “咱们一家人去市里下馆子……” 林浩宇偷瞟了林初夏,发现林初夏似笑非笑地看着自己,立刻收回视线,缩了缩脖子,心里懊恼不已,脸上却还不敢显露分毫,甚至,还特意挺直了腰杆,做出一幅“不为外物所动容”的强硬姿态。 “不过,咱们这儿是小城市,没什么人来旅游,经济也不咋滴,根本就没发展起来。就算市里最好的饭店,也最多请几位号称有几十年资历的老厨师掌勺。” “老师傅的手艺,那是没得说。但,这种老手艺人,都有自己的傲气,我们这样的普通人过去,也就最多能尝尝他们带出来的徒弟的手艺,所以,那些饭菜的味道,也就那样,没啥值得好期待的。” …… 第132章 捋虎须 “咱们一家人去市里旅游?”林浩宇又摇头,否定了自己的提议:“市里也就一个公园,一个动物园,连个博物馆和名人景点都没有。” “公园也就那样,没啥花草,也就没来过乡下的城里人,才会觉得那儿景色好,一到周末就去那儿走走逛逛。动物园里也没几只动物,在门口就能闻到一股臭气,进到里面后,更是臭气熏天,还要收那么贵的门票,不划算。 邓秀珍一脸木然地看着林浩宇,不敢相信那么漂亮的公园和动物园,竟然被林浩宇嫌弃成这样。 “妈,你不相信?”无意中一个偏头,恰好看见邓秀珍脸上疑惑不解的林浩宇急了,又“劈里啪啦”地说了起来。末了,还不忘记将一旁看戏,看得津津有味,就差没拿出瓜子来磕的林初夏拖下水,“姐,你说,我说的对不对?” “对!”林初夏回答得那叫一个干脆利落,别说处于一种“我是谁?我在哪里?我要做什么?”的茫然懵圈状态里的邓秀珍,就连兴致勃勃地给邓秀珍“洗脑”,很有几分乐在其中感觉的林浩宇,都下意识地看向林初夏,张大了嘴,一脸的傻不愣登。 “妈做的菜,跟那些大厨比,也差不了什么了!” 这话,林初夏并没掺假。甚至,在这一刻,她还忍不住挺胸抬头,一脸的骄傲和张扬。 前世,这个时候的邓秀珍,做菜也就熟和生的技巧。直到,后面,又过了十来年,看了各大卫视播放的美食节目后,才在日复一日的重复练习中,拥有了一手能开店的娴熟高超手艺。 而,今世嘛? 重生后的林初夏,先是跑了好几趟市里,用“旧书市场淘到”的借口,送了一摞图文并茂的菜谱给邓秀珍。 接着,又借助“舌灿莲花”的技能,哄得邓秀珍心花怒放,每天买回不同的蔬菜瓜果,进行着各种尝试。 最后,又凭借“吃货”的本能,在和邓秀珍闲聊的时候,有意无意间说出来的一些话,就给了处于茫然无措状态下的邓秀珍一盏指路明灯。而,林初夏那些发自肺腑的夸赞和炫耀的话,又给了满腹忐忑的邓秀珍一枚定心丸。 毫不夸张地说,眼下,邓秀珍的厨艺,虽不能媲美那些有着百年传承的大厨,但,却能和那些所谓的有着几十年娴熟技巧的厨师拼上一拼的。 当然,这也就是经济还没开始腾飞,网络的概念才提出不久的当下,林初夏才敢放出这样的“豪言”。等到几十年后,信息大爆炸时,别说那些有传承的大厨,就连那些“数十年如一日”勤学苦练的普通厨师,也都比不上。 毕竟,厨艺一道,也讲究天分。而,眼下,邓秀珍不过是借助林初夏的“提点”,借助这些技艺,率先走到了前面。但,实际上,不论天赋,抑或是勤学苦练的心志,再或者是切、煮、炸等一应功夫,都只是个“花架子”。 不过,就“家常菜”一道来说,却是很不错了。 此刻,林浩宇就忍不住咽了口口水,一脸期盼又希翼地看着邓秀珍:“妈,姐说的对,我们去买些鱼虾肉来,由你出手,整治一桌丰盛的大餐来庆祝,怎么样?” “妈,‘择日不如撞日’,就明天,怎么样?”林初夏也一脸的期待,“早上,我和宇儿去买菜,然后,就回来帮你摘菜洗菜,你是我们家的大厨,只管掌勺就成。其它的事情,都交给我和宇儿就成!我们姐弟俩出手,包管给你办得妥妥的!” “对对对!”林浩宇重重地点头,腰杆挺得直直的,还不忘记拍着胸膛。 被姐弟俩拿这样灼热的目光瞅着,邓秀珍哪还记得“愤而离开”的林爱国?眼下,她只觉得一颗心跟泡在热水里似的,暖暖的,忍不住就笑开了般,毫不犹豫地同意了两人的要求。 屋内的气氛,再次变得温馨和睦起来。 而,该说,这世间,确实有很多的巧合?还是该说,林爱国的运气就是那么不好呢?总之,就在三人说说笑笑,一派融洽的时候,林爱国却突然出现在了大门口。 此刻的他,背对着光,让人看不清脸上的神色,但,那浑身上下流露出来的阴沉,却道出了此刻他的真实状态。 以至于,无意中抬头,瞟向门口方向的林浩宇,脸上的笑容立刻就僵住了,血色慢慢地褪去,嘴巴也张大到能塞入一颗鸭蛋的程度,眼底却慢慢地流露出一抹惊惶,就连身体也不由自主地颤抖起来。 正听林浩宇吐槽市里公园和动物园场景的邓秀珍,脸上浮现一抹惊疑来,下意识地顺着林浩宇的视线往外看去。接着,就仿佛被人按了暂停键的收录机一般,也“卡壳”了。 唯有林初夏,却是朝站在那儿,不知道在想些什么,而慢慢地给人一种威严沉重感的林爱国招手,露出一抹比外面的阳光还要明媚灿烂的笑容:“爸,我们正商量明天要摆酒庆祝呢!你来得正好,帮忙我们参谋下,看下要不要邀请爷爷和二爷他们一起过来?” 林爱国:“……” 什么叫“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什么叫往人心口捅刀,捅完后,还要再往上面撒盐? 这就是! 林浩宇惊诧地看向林初夏,那一瞬间,他竟不知该膜拜佩服林初夏的“捋虎须”行为,还是该赞叹感慨林初夏不愧是他的亲姐,论这作死的能耐,林初夏排第二的话,这林家,甚至,这整个乡镇,都没人敢排第一! 就连邓秀珍,在回过神来后,也都一脸担忧地看着林初夏。就在她的嘴唇动了动,正准备说些什么时,却只听得林爱国从鼻子里哼出一个“嗯”的音调后,就脚步匆匆地走到了屋内。 然后呢? 在林浩宇思索着“骂?还是打?待会,他要不要冲上前挡着?要在什么时候冲上前,以一种什么姿势挡会比较合适”的时候,在邓秀珍考虑着要不要不管不顾地跟林爱国闹一场,阻止林爱国的举动时…… 只见林初夏笑眯眯地起身,拎着开水瓶,当着林爱国的面,亲自为他那空了一半的茶杯续了水。又将他看到一半,就随手丢到一旁的武侠小说,摊开来,抹平折角,放到林爱国常坐的位置前。 最后,她又像变魔法一般,拿出豆干、花生和鱼干等下酒小食,推到林爱国面前,以一种邀功似的语气,道:“爸,这些,都是我跟人打听过,在同类产品中味道最好的。你尝尝,看看合不合口味?有喜欢的,你只管告诉我,往后,你的下酒菜,我包了!” 第133章 伸手不打笑脸人 林爱国很想象刚才那样,继续沉默以对。 奈何,架不住,林初夏先是整出“伸手不打笑脸人”的套路,接着,又整出“贴心小棉袄必备的讨好”套路,最后,又整出“吃人嘴软,拿人手短”的套路。 这一环接一环,是人,就没办法逃过。更何况,林初夏还是林爱国最为骄傲和自豪的闺女,亲生的! 哪怕,平日里,他一幅沉默不语的模样,但,男人嘛,不都是信奉“说,不如做”的? 换句话来说,如果,他不是真心疼爱林初夏的话,就不会顶着外人好奇八卦甚至中伤的流言蜚语,毫不犹豫地放弃培养林浩宇,而是选择将家里剩下的钱,全部花到林初夏身上! 而,眼下呢? 自己疼爱又看重的亲闺女,孝顺贴心到很有几分谄媚讨好的程度了,林爱国哪能继续“端”着架子? “嗯。”又一次从鼻子里,哼出这个字后,林爱国突然又觉得,林初夏脸上那明媚灿烂的笑容里添了一抹哀伤,整个人也仿佛被悲痛绝望等情绪包围着…… 他闭了闭眼,深吸了几口气,压下胸腹间翻腾不息的懊恼、愤懑和不甘等情绪,一脸淡然地道:“放那儿吧!” …… “宿主,你竟然没和你的父亲撕虏开来?” “你想多了。” 林初夏嘴角抽了抽,即使林爱国这人身上有再多的缺点,但,不得不说,在林浩宇是家里唯一的儿子,又只比她小两岁的情况下,林爱国能做出将林家大部分资源都向她倾斜的举动,她就不能这样做! 否则,跟那养不熟的“白眼狼”,有什么区别? “那你还跟他吵架……”系统只觉得,人类,真是这世间最复杂的动物,人心,更是复杂得难以琢磨,哪像它们系统,向来直白坦荡。 “你说错了。”林初夏竖起手指,摇了摇,一脸认真地道,“那只是不同思想的探讨和碰撞。” 她这人啊,从不跟人吵架。说到底,有什么话,不能好好地说,非要吵翻天呢?且不说,气大伤身,关键,不论吵赢了,抑或是吵输了,不论是否有外人在,都难免落得个尖酸刻薄的评价。 系统:“……” …… 结束晨练,又拎着大包小包的蔬菜肉类,热出一身汗,回到家,才洗过澡,一身清爽地坐到桌前,正端着碗喝粥的林浩宇:“噗……咳……” “啧!宇儿,你这心理素质……不行啊!”林初夏摇头,起身,从茶几桌下抽出条新毛巾,扔到林浩宇手上,“便宜你了!还不快去收拾下!” “咳……”林浩宇想为自己辩解几句,可惜,这才张嘴,他就忍不住再次咳嗽起来。幸好,这回,有林初夏扔过来的毛巾,否则,指不定,他又得像刚才那样喷一地了。 啥?竟然没喷到碗里? 开什么玩笑,以他这利落的身手,早八百年,就做不出这种糗事啦! 邓秀珍:“……”还好,她刚将嘴里的粥吞下去,否则,指不定就变成“林浩宇第二”。甚至,说不准,连林浩宇都不如了!那场面,想想,就觉得又尴尬又难堪。尤其,在还有林初夏这么个15岁,却一脸淡然的小姑娘做对比的情况下! 到是扔出这么颗炸弹的林爱国,一脸的平静,就连眉毛都没抖动一下,仿佛刚才他只是说了句“今天的天气很好”般。然而,如果有那真正了解他的人在这儿,就会由他那骤缩的瞳孔中,窥知到他内心有多么地震撼。 事实上,林初夏就真得那样镇定? 并不。 只不过,上一世的她,看似没活多少岁,但,经历的事情和见识的人心,那是比许多活到七老八十,自诩“人精”的老人家还要多。 这种情况下,乍然听到林爱国说要跟他们一起去市里的话后,她虽然也有些惊诧,但,脸上却并未显露分毫。甚至,脑瓜子只是略微转动了下,就明白了林爱国的用意。 说到底,还是“不放心”。 是的,即使,林初夏斩钉截铁地说,这家精品店的老板是王淼淼,而,自家虽占了一些股份,但,充其量也就是给王淼淼打工的。唯一的区别,就是普通的工人,只能拿基本工资,自家除了工资和奖金外,还有一定的分红,但,林爱国仍然有些惶恐不安。 这也是难免的。 虽然,林爱国是整个乡镇上都少有的高中生,但,这并不代表他的眼界和心胸就会高于普通人。甚至,说句不好听的,只怕,林爱国是整个林家最“死心眼”的。 当然,这并不是说,林爱国是个典型的书呆子,只会读书,不会利用到现实生活中,更不通人情世故,才会到现在都还只是乡宣传部的一个临时工,而是因为林爱国见的世面太少! ——高中在镇上读的,然后,就又回到乡里上班,到现在,半辈子过去了,去过最远的地方,也就是市里。 而,就那么有限的几次,也都是被调去帮忙的。 那几天,他全天待在办公室里,等忙完后,也没有想过要去市里走走逛逛,近距离地体会感受一下当地的风土人情,更没和同一间办公室的人处出什么热络的同事情,最终,在结束借调工作后,又只能收拾包袱,灰溜溜地回到乡上,继续做自己那看似“高大上”,其实,也就只能在偏僻的小乡上耍耍威风的临时工。 这并不是歧视,而是林爱国这“一板一眼”的性子,最适合的,也就是搞研究。旁的嘛…… 越想,林初夏就越发地想要叹气,脸上却还不敢显露分毫,就怕被看似沉默寡言,实则心里一样有着浓浓自卑情绪的林爱国察觉到。 ——要知道,这世间,最可怕的,不是来自于家人、同事和朋友的同情和怜悯,而是来自于自己儿女的! “爸,我还正琢磨,看你什么时候有空去市里,帮忙瞅瞅我们挑中的那间铺子呢!” 话落,林初夏还冲林爱国做了个“作揖”,不,应该说是“拜托”的手势:“爸,你老吃过的盐,比我吃过的饭还要多……我呀,就指望着你帮忙参谋一二,保不准,还能挑出好多我们都没留意到的东西呢!” 第134章 好饭不怕晚 瞅瞅,这谄媚到没眼看的姿态! 听听,这看似发自肺腑的话语! 洗了脸,又重新换了一套衣服的林浩宇,只觉得这一幕,真是“辣眼睛”! 外人不知,他还能不知道,林初夏有多么地精明狡诈?说句不好听的,和林初夏做生意的,只怕,到头来,被林初夏卖了,还会帮着林初夏数钱,更会打心眼里觉得林初夏是这辈子难得一见的好人,忒老实的那种! 到是回过神来的邓秀珍,笑眯眯地看着这一幕。虽然,这期间,她一句话也没说,但,眼角眉梢间流露出来的满足和欣慰,却是连不太会察颜观色的林浩宇都发现了,就更不用说“人精”林初夏了。 不过,对此,林初夏早有预料:“爸,‘择日不如撞日’,趁天色还早,我们一家人,这就出发吧?” “行。”林爱国应得那叫一个干脆利落,起身,就往屋外走去,“我这就去跟李师傅说声,让他帮忙留四个位置。” 眼见,短短几秒时间,林爱国的背影,就要消失在自己视线里,林初夏的嘴角抽了抽。 等到她发现不论邓秀珍,抑或是一旁看戏的林浩宇,此刻,都一脸的茫然,显然是被林爱国这难得一见的“说走就走”魄力给震慑住了,无奈地摇摇头,冲林爱国喊道:“爸,你今天还要上班的,记得先跟领导请个假。” 林爱国朝身后,摆了摆手,表示自己知道了,却并不打算告诉林初夏:早在昨天,他就已经跟领导说过这件事,也请过假了。 “姐……”林浩宇冲林初夏挤眉弄眼,示意林初夏看那两个放在墙角,还没来得及着手处理的袋子。那里面装的,正是今天早上,他被打着“晨练”旗号的林初夏带着东奔西跑了十来家,费了老大劲才买回来的最最新鲜的蔬菜和鱼鸡虾! 是的,不是他最初设想的跑去步行不到40分钟的隔壁镇上,挑选新鲜的蔬菜肉类,而是直接去了村子里,一家又家地挑出来的。 虽然,到现在,他都不明白林初夏这样做的用意,更不明白林初夏以前也没见过这些人,就怎敢笃定对方家里栽种的蔬菜或养的鸡鸭鱼,就是整个乡里质量最好的,但,这并不妨碍他搓着双手,暗自期盼起今天中午那顿丰盛的饭菜来。 然而,现在呢? 林初夏却又突然改了主意,说是要请林爱国去市里“掌眼”。 不就是“掌眼”嘛,什么时候不行,非得今天?这一来一回地,哪里来得及赶回家做饭? 如果说,以前,一听说可以去市里,顺带着“下馆子”,改善伙食,林浩宇肯定会一蹦三丈高,那么,眼下,他就忍不住拿哀怨又祈求的小眼神瞅林初夏了,就盼望着林初夏能改变主意。 “咳……”林初夏轻咳一声,压下到喉的笑意,她也没料到,林浩宇竟然也是一个隐形“吃货”。 不过,林浩宇这个年纪的孩子,往往有着非常强的自尊心,一旦“出糗”,只怕心里那道坎会很难迈过去。即使是在自家人面前,也不例外。哪怕,其实,这所谓的“出糗”,只是他们自己认为的。 这样想着的同时,林初夏已经起身,走到墙角,解开绑在一起的袋子,一样又一样地从里面往外拿东西,还不忘记朝呆坐在那儿的林浩宇招呼道:“宇儿,还不过来帮忙!” 正因为没能得到林初夏回应,而满腹郁闷和悲愤的林浩宇,一扫之前的失落,整个人都变得精神起来。只见他“三步并作两步”地窜到林初夏身旁,不由分说地从林初夏手里抢过装了鱼鸡等肉类的袋子,将另外一个单独装了蔬菜瓜果的袋子推到林初夏面前。 ——又腥又脏的肉类,当然得由他这个大男人来处理。而,林初夏这双做衣服饰物的手,虽然不能像书里说的那样“不沾春水”般地保养,但,青菜这些不伤手的东西,偶尔处理一下,应该是没问题的。 其实,私心里,他认为,就凭林初夏展露出来的艺术天赋,和做出来的那些“活灵活现”的绣件,就不应该做家务的。可惜,这个家,他没说话的权利,因此,也只能这样了…… “姐,我这就去处理!” 话落,林浩宇就拎着袋子,跟阵风似地,往厨房窜去。 “等等!”林初夏一脸无奈地抚额,“都拿碗装好了,浸在水里,下午回来后再做。” “啊?” “嘎吱!” 如果说,前面那声,是来自于林浩宇满腹失望和悲痛的哀嚎声,那么,后面那声,就是林浩宇停下步子时,脚上的鞋子和地板摩擦时发出来的声音了。 由此,可见,林浩宇究竟是有多么地想现在、马上、立刻就将这些东西处理好,然后,就由林初夏出面,请邓秀珍这位大厨出马,做出一桌色香味俱全的大餐! “行啦,别装了……”林初夏轻轻松松就拎起满满一袋蔬菜瓜果,走到林浩宇身旁时,抬手,轻拍林浩宇的肩膀,笑眯眯地道,“不是跟你说过‘好饭不怕晚’吗?” 林浩宇:“……”我只是个初一生,听不懂这样深奥的话。 邓秀珍笑眯眯地看着这一幕,一颗心又暖又软,眼角余光留意到从屋外走进来的林爱国身影时,才冲姐弟俩唤道:“行了,你们快点收拾,准备出门了!” 而,林爱国就是这个时候进屋的。见到这样和乐融融的一幕,他也忍不住舒了口气,那不知何时紧绷的身体也跟着放松下来。 只能说,同一个场景,带着不同的情绪来看,真会生出不同的感受。 简单地来说,这,就是“自己是什么样的人,就会把别人想成会样的人”。 …… 车内,正闭着眼睛,佯装补眠,实则,只是不想应对周围人探究的视线,和看似八卦好奇,其实满满嫉妒算计话语的云芳,听到门口传来的动静,和那熟悉到哪怕对方尸骨无存,也不会认错的声音,不由自主地抬头。 第135章 突然出现的恶意值 “初夏,你又去市里?” 云芳眯了眯眼,长长的睫毛,掩住眼底的不愤,心思转了几转,只觉得眼下,正是自己从这些善意或恶意关注中“脱身”的最佳时机。 ——只要将林初夏推出来,让她置身于风口浪尖之上,那么,谁还会继续关注前段时间她和徐建军处对象和订婚这类已经过时的消息? 而,想要将林初夏推出来,那还真是一件简单的事情。 谁家姑娘会像林初夏这样,隔三差五就坐车去市里,一去就是一整天,回来的时候,还拎着大包小包的行李? 坐车不要钱?吃饭不要钱?买东西不要钱?这样算下来,相当于林初夏去一趟市里,最少也要花20元钱!多的话,只怕,早就过了100元! 谁家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尤其,像林初夏这种还在读书,没有去打暑假工,纯粹靠家里养的。 林爱国虽然在乡宣传部上班,却是一个临时工,每个月工资少得可怜,邓秀珍更是没有任何收入,纯粹靠林爱国养的家庭主妇。那么,在邓秀珍操持家务,在林爱国执掌家里钱权大权的情况下,林初夏哪来的钱? 投稿?真当报社是林家开的,想什么时候中稿,就什么时候中稿?想赚多少稿费,就赚多少稿费? 那么,这样一来…… “云芳,你也去市里?” 林初夏冲坐在车里的云芳点头,并未错过她脸上那抹一闪而逝的恶毒和算计,眉头微皱,微微侧身,示意林爱国、邓秀珍和林浩宇三人随便挑个位置坐下来,自己则一马当先,不闪不避地迎向云芳。 “你这儿没人吧?” “没人。” 这话,云芳是从牙齿缝里说出来的。同时,她又深吸了好几口气,才压下到了喉咙的咆哮。然而,胸腔里那团一直未曾熄灭的火焰,却仿佛被泼了好几桶油一般熊熊燃烧起来,只烧得她浑身都疼痛不已。 如果不是顾及要在外人面前维持自己一直以来的温婉良善形象,如果不是担忧被不知何时变得精明起来的林初夏发现端倪,她早就忍不住地冲一旁浅笑嫣然的林初夏露出自己的爪牙了。 她为什么会坐早班车?难得的暑假,睡到自然醒,不好吗?非要逼自己起得比鸡早,又一路慢走到乡上,再挑一个靠窗,且不容易被周围人打扰的好位置? 不就是想着,早点起床,不仅有更多的时间打理自己,也不必忧心赶不上车,而一路小跑到乡上,跑得一身狼狈不说,还出一身臭汗? 不就是想着,早班车6:30分就发车,也就住在乡上的人,才会本着“早出门,办完事,早回家”的想法选择早班车。住在村里的人,除非必需,大多会做完农活,再吃过中饭,然后,才到乡上坐车,大多都会选择中午那趟车吗? 不就是想着,这样一来,就算她和徐建军在车上的行为再如何地亲昵,也不会被邻里乡亲们瞧见,从而又折腾出新的流言蜚语吗? …… 与此同时,系统也再次上线:“嘀!警告,警告,宿主,云芳对你的好感值已经变成-10!” “才-10?”林初夏一边和云芳闲话家常,同时不露痕迹地试探云芳,以探查云芳刚才见到自己时,那瞬间爆涨的恶意因何而起,一边惊讶地对系统道,“我还以为,她早就恨我恨得不要不要的了呢!结果……啧啧!” “友情提醒宿主,在今天之前,云芳对你的好感值:最高一次是30,最低一次是10,平均值是16.5。” 所以,-10这个数值,不可小觑! 毕竟,眼下,云芳还是个18岁,才刚刚毕业,还有着校园特有“傻白甜”个性的初中生,而不是在社会这个大染缸里沉浮许多年,更被社会毒打过许多次,要么就已经心理变态,要么就走在变态这条路上的成年人。 林初夏难得地沉默了,她果然是还是飘了啊! “统,幸好有你。” 自古以来,就有“千里之堤,溃于蚊穴”的说法,而,小人物的重要性,那是真正经历过“聪明一世,糊涂一时”的狡诈狐狸,都必需正视进而引起警惕的。 她只是一个普通人,就算有那么几分小聪明,也多是活了两辈子的经验之谈。论谋算人心一道,在18岁这个年纪,说句不好听的,她是连给云芳提鞋都不配! “初夏,我听人说,南山中学实行军事化管理……”说话的同时,云芳还一脸关心又担忧地看着林初夏,“在镇上读书的时候,叔叔不仅拜托了在镇上上班的同学照顾你,还隔三差五就会来看你,送些东西给你……到了市里,人生地不熟的,你能适应得了吗?” 这是要扣她顶“娇气”的大帽子呢? 对城里人来说,这,算不了什么。毕竟,每家都是独苗苗,哪怕是个女儿,也会捧成“掌中宝”。 对农村人来说,这,就会让人忍不住感慨“林爱国和邓秀珍猪油蒙了心”。同时,也会让人打心眼里觉得林初夏这么个姑娘,明明生长在农村里,却养出一身城里娇小姐的做派,很难说,会不会出现那种“心比天高,命比纸薄”的情况。 “我爸妈他们,就是太过担忧我……” 林初夏摊手,耸肩,一脸的无奈中,有着任谁都能瞧个清楚的得瑟和炫耀。 “不过,老话不是说‘养儿一百岁,长忧九十九’嘛?就算我再怎样聪明懂事、独立自主,跟他们拍着胸口,对天发誓,出门在外,一定能照顾好自己,但,你觉得,他们就不会担忧吗?不会,相反,他们还会越发地操心……” “不只我爸妈,其实,天下间的父母都是这样的。” 所以,你的父母不担忧挂念你,要么,就是你自己的问题,要么,就是你父母的问题。你得从自家人身上找问题,不要莫名其妙地就将枪口对准其它人。这不是赤果果地“红眼病”,还能是什么呢? “你知道,这段时间,我除了经常去市里,还去了好几次省城吗?”瞟了眼满脸羞恼又不甘的云芳,林初夏笑得越发灿烂了,赶在云芳面容一肃,又准备开口指责,间或夹杂几句虚无飘渺的“自吹自擂”话语之前,慢吞吞地补充道,“再多的承诺和保证,说到底,都是虚无飘渺的,但,真正落到实处,就不一样了。” 所谓“说的再多,不如做”,就是这个道理。 第136章 初夏,你变了! “初夏,你变了!你以前不是这样的!” 正琢磨着不露痕迹地显摆自己在家里那迥异于林初夏地位,同时,也备受邻里乡亲们羡慕仰望待遇,从方方面面碾压林初夏的云芳,听到林初夏这句意有所指的话时,心里恼恨不已,脸上却还不敢显露分毫。 虽然,她早就知道,林初夏并非记忆中那个被她耍得团团转的“傻白甜”,而是心怀恶意“扮猪吃虎”的狡诈狐狸,自己那些所谓的哄骗手段,就跟在“关公面前耍大刀”一样贻笑大方,但,没有人杵在她面前,赤果果地点明这一点,那么,她就还能继续“掩耳盗铃”。 而,现在呢? 林初夏这举动,不就是在揭开她一直勉力维持的脸面,拉下她的傲骨和尊严后,还下狠手地在她的心窝子上捅刀,又一次又一次地撒盐? 真真是让人无法忍受! 然而,现实却是,眼下,她还必需“忍”! 又一次在心里念着“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君子报仇,十年不晚”这些话,同时,云芳嘴里也长叹了口气,看向林初夏的目光里满满的不赞同和失望:就差没挑明,这样的林初夏,竟然是自己的好朋友。这些年,她真是看错林初夏了! “云芳,你才变了,你以前不是这样的!” 林初夏摇头叹息,眼珠子转动间,竟给人一种在“算计”人的恶寒感觉。当然,这是对云芳来说,对其它人,尤其,林家人来说,却是觉得这样的林初夏特别地灵动可爱。 眼见,云芳眉头微蹙,又准备说些其它的,林初夏又拿一种似笑非笑的目光瞅着云芳,快言快语地道:“不过,热恋中的人,有些变化,也是再正常不过的了!” “你……”云芳气结,嘴唇都哆嗦起来,看向林初夏的目光里除了浓浓的愤怒和羞恼外,就是连她自己都没察觉到的惶恐和忐忑,“你这人……” “唔……”林初夏掩唇,打了个哈欠,一幅睡眼惺忪的模样,“起得太早了,我先眯一会儿。”她才不想继续和云芳打嘴仗呢,那也忒没意思了,输了,赢了,又能怎样呢? 云芳:“……” 耳朵竖得高高的,就怕错过任何一句关键字词的林浩宇:“……” 上车后,就和周围人闲聊开来的林爱国:“……” 看似闭目仰神,实则,同样密切关注这一幕的邓秀珍:“……” 围观到现在,想再次吐槽几句,最终,却不知突然想到了什么,又默默下线的系统:“……” 大巴车晃晃悠悠,在经过数个乡和村子,一个小时后,终于晃到了镇上。 随着车子的靠近,云芳的心一点点地提高。到车子终于停稳,打开门的时候,已经提到了嗓子眼。直到,在看见稀稀落落的人群中,那个熟悉得让她在闭着眼都能认出来的身影后,才“砰”的一声,落回原地。 “军哥哥!”云芳猛地起身,姿态娇俏地冲徐建军挥手,眼角眉梢间,除了浓浓的欢喜和爱恋外,就是只有她自己才明白的得瑟和炫耀,“初夏,我吵醒你了?不好意思,见到他后,我太激动了,一时没能克制住自己……” 被云芳拿手拐子“戳”醒的林初夏,迷迷糊糊地道:“没事。”心里却忍不住腹诽:如果,你脸上的笑容收着一些,那么,这句道歉还比较有诚意。 接着,林初夏就又阖上眼皮,继续“梦周公”了。 都到这份上了,她哪还能不明白云芳的用意?又哪能不明白云芳脸上那突然浮现的警惕和戒备由何而来? 真是,不知道该怎么说云芳!这姑娘,不想让自己和徐建军见面,就不要“吵”醒自己啊!吵醒了自己,炫耀了一波后,就又开始担忧徐建军被自己“勾”走…… 果然,老话说的对,这女人心,海底针,尤其,热恋中的女人,更是如此。 而,此刻的云芳,心里在想什么呢?不外乎“炫耀一时爽,事后火葬场”。 不过,该说,不愧是在上一世,能将林初夏玩弄于鼓掌里的云芳吗?瞅瞅,此刻,她就毫不犹豫地压下满腹翻腾的后悔和懊恼等情绪,干脆利落地起身,朝人群中间的徐建军走去,任由自己特意挑选的位置,被一位老大妈占据。 这“当断则断”的果决和“想到就做”的魄力,让林初夏也忍不住挑眉,在心里比了个大拇指。 “你怎么过来了?” 徐建军一脸诧异地看着云芳,朝每次去市里时,两人必坐的老位置处看去。在看见坐在那儿的是个年轻的妇人时,更是下意识地皱了皱眉,紧接着,却又不知突然想到了什么,而舒展开来。 果然,就见半靠在自己怀里的云芳,微微偏头,笑得比窗外的阳光还要明媚灿烂,没有丝毫的阴霾:“那位姐姐怀孕了,我看她挺着老大一个肚子走过来,前面都没人给她让座,所以,我就让她坐那儿了。” “你啊……” 徐建军轻点云芳的鼻尖,到嘴的“就是这么善良”几个字,被他咽下肚去。然而,从他那笑得“见牙不见眼”的笑容中,就可以感知到此刻他的心情有多好。整个人,更是有种踩在云端,飘飘然的感觉。 云芳眉眼弯成漂亮的月牙,靠在徐建军的怀里,看着窗外飞速掠过的景色,和徐建军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着,嗅闻着鼻尖传来的唯有徐建军身上独有的阳刚气息,那颗飘摇不定的心,在这样安全的怀抱里,慢慢地安定下来。 …… 大巴车又晃晃悠悠地行驶了一个多小时,终于抵达市里后,不仅云芳,就连林初夏都长舒了口气。哪怕,在车子靠站,开门后,云芳就被徐建军护着,率先下了车,而,林初夏则特意放慢脚步,在车里的人都走得差不多的时候,才和一家人一起,说说笑笑地走下车。 林爱国和邓秀珍夫妻俩,并没注意到林初夏的拖延,只是单纯地觉得,林初夏不乐意和人挤来挤去。 到是林浩宇,转了转眼珠,看了看被淹没在重重人群中,很快,就消失不见的云芳和徐建军这对情侣的背影,再看了看双手环胸,似笑非笑地瞪着自己的林初夏,扯着嘴角,露出一抹谄媚又讨好的笑容:“姐,我们现在去哪里?” 第137章 “彩衣娱亲”的林小弟 “你说呢?”林初夏撇嘴,装,也不装像一些,瞅瞅,那满脸的“我知道了你的秘密”的得瑟和张扬,真真是皮痒了啊! “我这不是那啥……”林浩宇摸着后脑勺,笑得一脸的憨厚老实,仿佛刚才那个翘起尾巴的人,并不是他本人似的,“怕你还有其它的安排嘛!”万一,不小心,打乱了林初夏的安排,那…… 想到林初夏那些折腾人的手段,哪怕自认皮糙肉厚、内心强大、无坚不摧的林浩宇,也都忍不住抖了抖身体,冲林初夏做了个“讨饶”的动作。 啥?这世间,很多人,都是“嘴硬心软”的。尤其,像林初夏这般才十来岁,还没见识过外界残酷,心性天真又单纯的小姑娘,更是如此? 开什么玩笑呢! 某天,在林初夏陪邓秀珍看电视的时候,曾无意中做出“西子捂心”的举动,却被林初夏从头发丝贬低到脚后跟,真正感受到了“脆弱”两个字是怎么写的林浩宇,可以拍着胸膛,言词恳切地告诉世人:林初夏绝非通常意义上的“软硬不吃”那类人! 甚至,往往,对着这类人,原本只出三五分力的林初夏,还会毫不犹豫地翻脸,直接祭出十分满值的狠手! 虽然,到现在,林浩宇都不明白,为什么林初夏会无比厌恶,甚至是有些憎恨那些梨花落泪,瞧着就娇弱得惹人怜惜,让人忍不住就心软的人,但,这并不妨碍他在得了血淋淋的教训后,还能一脸云淡风轻地再犯同样的错误!那已经不是蠢,而是傻了。 “嗷……”林浩宇捂着额头,很想给林初夏表演一个“泪眼汪汪”的动作。然而,都说“再一再二,不可再三”,因此,他只能在林初夏那赤果果地威胁目光中,强迫自己将到了眼角的泪水逼回去,“姐,‘君子动口不动手’!” “我唤了你好几次,你都没搭理我。结果,我一回头,才发现你不知道在想些什么开心的事情,走着走着,就一脸兴奋和激动地站在那儿,一动也不动的。”林初夏挑眉,所以,能怪她动手吗?当然不,“再说了,我是女人,不是君子。”所以,动口又动手,这才是常理! “行行行。” 林浩宇除了干脆利落地认错,还能说什么,又能做什么呢?就这样,将这件事情“揭过”,不好?非得被林初夏发现他心里那些腹诽,那日子,可就难熬了! “啧!” 林初夏眯了眯眼,看着跟一条滑溜的鱼儿般,迅速窜到林爱国和邓秀珍身旁的林浩宇:就这道行,想跟她斗?这辈子都是不可能的,下辈子更不可能! 此时,林浩宇正指着路两旁的景物,给很多年都没来市里,看什么都觉得新奇的邓秀珍,和偶尔被借调到市里来帮忙,做完分内的工作后,就会坐车回乡,并不曾在市里走动过,同样对市里的环境也不那么熟悉的林爱国介绍着。偶尔,说到兴致高昂处时,还会忍不住地手舞足蹈起来,就为了让两人能“身临其境”,从而,在最短的时间里融入到这个城市里。 他这样辛苦,为的是什么? 不就是想让林初夏这个“大魔王”,看在他“主动认错,积极改进”的份上,将对他的惩罚“高高抬起,轻轻落下”,最终,能达到“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程度嘛! 他容易吗?当然不。 要知道,满打满算,他今年才13岁,还是个未成年呢! “统啊,全部录下来了吗?” “宿主,你这样,真得好?” 话虽如此,然而,在得了林初夏的吩咐后,系统却在最短的时间里,就完成了一系列的摄录和存档动作。这些相片和录相带,从下车,再走到公交站台,转车,再到南山中学下车,短短不到半小时路程,就占据了10G的内存! 每一张照片,每一份录相带,都是那样的清晰,取景角度更是完美到让人挑不出丝毫错漏之处——每一个角度,都显露出林浩宇那发自肺腑的“彩衣娱亲”。 随意瞅了几张的林初夏,此刻,听了系统这番“冠冕堂皇”的话,毫不犹豫地翻了个白眼,正准备将一颗“口是心非”的大帽子扣到系统头上时,视野的余光里,却突然闯入了一个,不,应该说是一对本不应该在此刻,出现在这儿的情侣。 “哟~”系统发来个惊奇的表情包,“宿主,这就是你们人类常说的‘有缘千里来相会,无缘对面手难牵’吗?” “这是孽缘吧?!” 林初夏嗤笑一声,她这人,从不畏惧困难险阻,甚至,还很喜欢迎难而上,征服一座座艰险的山峰,但,这并不代表她就不讨厌麻烦!尤其,如云芳这种没什么战斗力,偏还喜欢一个劲地往自己面前窜的! “爸,妈,快12点了,你们饿了没?” 林初夏快走几步,和林爱国、邓秀珍和林浩宇三人并成一排,毫不犹豫地无视了不远处的徐建军和云芳这对小情侣。当然,也并不意外云芳眼尖地发现他们,并赶在徐建军察觉到之前,挽着徐建军的胳膊,说笑间,又挑了另外一条巷子。 “我们租的那家店,附近有条美食街,从这儿坐车过去,只要20分钟。如果你们还不饿的话,我们就先坐车去美食街,在那儿下车后,走路去铺子的时候,路旁就有好几个卖饼、烧烤和串串的小摊,那些东西便宜又好吃……” 说到这儿的时候,林初夏就只听旁边传来“吸溜”的咽口水声音,嘴角不由得抽了抽,一脸无奈偏头看向林浩宇:“你不是说,那些东西,味儿也就那样吗?” “闻着香喷喷,馋得人直流口水,但,吃起来,味儿也就那样……” 话虽如此,然而,林浩宇的喉咙又不由自主地动了动,在林初夏那“我信了你的邪”的目光中,慢慢地,慢慢地垂下头来,心里那叫一个郁闷和抓狂。 ——他也不想这样的啊!他明明不喜欢吃素的! 是的,林初夏带林浩宇光顾的那些小摊,荤的确实比素的少,也比素的贵。而,林初夏也不像林二爷那样“铁公鸡”,买给他吃的东西里,荤素各一半。甚至,偶尔的时候,为了照顾到他喜欢吃荤的口味,还多加了些他喜欢吃的…… 然而,谁能想得到,平日里,他最爱的荤肉,落到这些小摊老板手里,竟不如他们随手做出来的素菜味道好呢? 第138章 快被忽悠瘸了! “你啊,好日子过多了……” 林初夏笑着摇头,就差没挑明林浩宇这是典型的“何不食肉糜”了。 也确实,活在当下的人,谁能料到,不出十年,那些良心菜和放心菜就变了个样呢?就连那些所谓“纯天然、无添加”的有机蔬菜瓜果,吃起来的味儿,也不如现在这些农民地里种出来的呢?更不用说,那些农家房前屋后自留地里种的那些没有用化肥和农药,真正纯天然,且按照季节,自然成熟的蔬菜瓜果! “姐,你今年是15岁,不是35,也不是55岁。”所以,就别跟个七老八十的老人家一样,动不动就对着小辈来一出“忆苦思甜”,行不? 当着林爱国和邓秀珍的面,林浩宇不好将话说得太明白,但,他相信,以林初夏的聪明狡诈,不仅会立刻就明白他的话外之意,还能明白他这样做的顾虑,从而生出“体谅并理解”的情绪来。 可惜,想法很美好,现实却万分残酷。 就如此刻,林初夏就挑眉,戏谑地看了眼林浩宇:“国庆要到了。” 林浩宇:“……?” “省城有家3D电影院,听说,今年国庆,他们会引进很多部精彩大片。” 林初夏很有预见性地说道,眼底快速浮现一抹怀念和怅然来。 犹记前世,她也是这个时候接触3D大片的,而,陪她一起去的几位好友,只怕,今世,是没办法再见面的。 当然,真想见的话,那是没有机会,也能创造机会的,否则,这世间,也就不会有各种人为的“巧合”了。但,别忘记了,人和人之间的眼缘,才是最重要的。朋友之间,更是需要这样的缘分。一旦过了那个时间,心境就不复从前。 套用一句看俗套,却很有几分哲理的话来说——“错误的时间,遇到对的人,对的时间,遇到错误的人。” 这样的情况下,再找上那些曾经的好友,和对方再续前缘,最终,也不过是一对冬季里,抱着取暖的刺猬,身上那些或坚硬或柔软的刺,深深地刺入对方身体里。等到春天来临,分别时,留给彼此的伤痛和疤痕,哪是一时半会就能恢复的呢? …… 和一旁一脸茫然的林爱国、邓秀珍不同,林浩宇是从林初夏嘴里听过大片的说法,也明白什么叫大片的。 此刻,他就忍不住低头琢磨起,国庆这样举国欢庆的节日,省城会引进哪些精彩的大片?而,这些大片,每一部,又要多少钱?假如总共有十部大片,但,林初夏手里的钱不够,他又该先挑哪部片子看?或者,林初夏手里的钱够,却又故意为难他,让他写观后感,并特意指定了某部大片,他又该怎么办?…… “这几个月,你表现得很好,在接下来的一个多月里能再接再厉,再创新高的话,那么,到时候,我们就去省城看电影。” 说到这儿时,林初夏特意顿了顿,瞥了眼林浩宇那蓦然间瞪圆的双眼,和满脸的“你又耍我”的愤慨,轻咳一声,忍住捧腹大笑的念头,板着张脸,继续一本正经地补充道:“放心,我说话算话,只要你保持目前这种努力拼搏、积极进取的姿态,最少,也能看一部大片。如果再有进步,那就……” 话,点到为止,可,林浩宇却立刻转怒为喜:“没问题!”一部大片,哪够,至少三部,才行啊! 系统默默地为林浩宇点上一排蜡,可怜的娃,都快被林初夏忽悠瘸了! …… 说笑间,林家一行四人,顺利抵达美食街。 还在路口,一股霸道又惑人的香气,就冲向了他们,团团将他们包围住,没有留下丝毫的缝隙。连向来不在乎口腹之欲,信奉“吃饱就好”理念的邓秀珍,都悄悄地咽了口口水,就更不用说,信奉“吃好才是王道”的林爱国了,早就迈着大步,往前冲去。 至于林初夏和林浩宇姐弟俩? 如往常一样,林浩宇狂吞口水的声音,大得连周围人都能听个真切,脸上满满的焦急和期盼,哪有平日里竭力支持的所谓少年人特有的傲骨和尊严? 到是林初夏,许是后世吃过的好东西太多,因此,哪怕,此刻,浑身上下,每一个毛孔都被这般勾人的香气包围住,更有周围那些“吃货”们有意无意间散发出来的夹杂着狂热、向往和贪婪等情绪的影响,但,心底深处的馋虫,也并没有被唤醒。 不过,这并不妨碍她随大流地做出急切的反应来。就如此刻,她就给了沉浸在“先吃什么?后吃什么?吃多少?”这样激昂情绪中,很有几分不可自拔感觉的林浩宇一个眼神。接着,他们就一左一右地挽住林爱国和邓秀珍的胳膊,以一种不容人抗拒,或者,也可以说是“老牛识途”的娴熟姿态,往街道最角落的一家铺子而去。 虽然叫美食街,但,这个大多数人才脱离温饱,开始追求美味美食的年代里,这条街里,十家店,至少有七家都是火锅、串串、麻辣烫、冒菜和烧烤店,剩下的三家,才是糕饼之类特色小吃。 为什么会这样? 美食讲究色香味俱全,这世间大多数人,虽然自诩“吃货”,但,归根究底,也不过“普通人”三字。因此,一家店,想要快速地吸引到更多的客人,并从他们口袋里掏钱,就必然会首选“香”这一道,之后,才会再考虑其它的。 说句不好听的,对这些店铺来说,色,并不是最重要的。除非是招待那些老饕,或者,有一定份量的重要客人,否则,大多数人都只能品尝到一般的饭菜,那些跟精修图一样的菜色,永远是可望而不可及的。当然,这也和普通人,并不会太过在意“色”有关。 这些,都是题外话了。 此刻,林家四人已经坐到了桌旁,而,林初夏拿着菜单,快速地勾选了一些自家人喜欢的,就将菜单递到了林爱国手里:“爸,你看看,有没有你喜欢吃的?” 不管她心里是怎么想的,私下里,又对林爱国有着多少抱怨,但,在外面,还是要给予林爱国这个“一家之主”一定的尊重。 第139章 我已经付过钱了 一旁的林浩宇,默默地翻了个白眼,只觉得林初夏这“拍马”的举动,实在太世俗了。 在林爱国和邓秀珍头挨头,姿态无比亲昵地点菜的时候,林初夏一边姿态娴熟地洗杯,倒茶,一边偏头,给了林浩宇一个“警告”的眼神。 林浩宇毫不犹豫地举手认输,一脸的颓丧:唉,老话说的对,这“拿人手短,吃人嘴软”啊!什么时候,他才能“立”起来呢?以目前的情况来看,这,还真是一个遥不可及的梦想。 越想,林浩宇就越发地悲愤,一时间,竟很有几分“化悲愤为食量”的感觉,不仅吃东西的速度快了几分,就连桌旁的竹签也多了许多。 “咳。”林初夏嘴角抽了抽,虽然,很不想出声,但,放任林浩宇继续下去,很难说,等下,林浩宇会不会因为吃得太撑,而在坐车的时候被颠得吐出来了。到时候,受罪的还不是他们? 在包括林爱国和邓秀珍在内的旁人看来,这只是一道轻飘飘的咳嗽声。然而,落到正沉浸在“吃吃吃”情绪中不可自拔的林浩宇耳里,却不吝于被人当头泼了一大桶冰水,那叫一个“透心凉”。 “姐,我错了。”林浩宇扁着嘴,一脸讨好地笑着,他怎么就忘记了,林初夏最讨厌暴饮暴食的人呢?想到过往两个月里,林初夏收拾人的那些让人“有苦也说不出来”的手段,大热的天,他竟激淋淋地打了个寒战。 在林初夏似笑非笑的目光里,林浩宇慢慢地,慢慢地垂下头,耷拉着肩膀,有气无力地承诺道:“我保证,下次,绝对不会再犯。” 林爱国眉头微皱地看着,嘴唇动了动,想说些什么,最终,脸色变幻了一会儿,还是将到了喉咙的话又咽下肚。 到是邓秀珍,一脸“恨铁不成钢”地看着林浩宇,嘴里也念叨道:“跟你说过多少次,不要捡着好吃的就吃个不停,不好吃的就宁愿饿着,也不吃一口……你也就是年轻,底子好……等你到我们这个年纪了,就会知道身体的重要性了……” 林浩宇越发地丧了,已经不敢抬头去看此刻林初夏脸上的神情了,心里却忍不住哀嚎起来:如果可以的话,他真想回到过去,打死那个吃饭的时候还有空想东想西,想着想着就吃撑了的自己。 林初夏端起茶杯,抿了口水,压下到喉的笑意。 瞅瞅,这,就是亲妈啊!关键时刻,还不忘记捅刀的亲妈! 突然有些可怜林浩宇了呢? 这样想的时候,林初夏也毫不犹豫地漠视了周围那些被这般动静吸引过来,或嘲讽、或可怜、可讥笑、或同情的目光了。 …… 又是十分钟过去,眼见,林浩宇的头越垂越低,身体也快蜷缩成一团,整个人都散发出可怜又无助的鹌鹑气息,而,不爱喝水的邓秀珍,已经喝掉了两杯茶,嘴唇却依然干得有些起皮,林初夏终于出声了:“妈,外面太阳落下去了,还有些风,看着就挺阴凉的,我们出去走走,消消食。” 邓秀珍下意识地抬头,看了看外面的天色,眉头就不由得皱了起来:“这么阴,要下雨了吧?” “不会。”拥有系统精准版天气预报的林初夏,说得那叫一个笃定,“这几天,都是晴天。” 然而,这话,连林浩宇都不信,就更不用说林爱国和邓秀珍两人了。 不过,如果说,邓秀珍想着待会下雨,就找个地方躲雨,等雨停了再走的话,那么,林爱国想的就简单多了,下雨了,随便找家店,买几把伞就成了,有必要考虑那么多吗?而,林浩宇想的,就是街中间那家甜品店,听说,有款新推出来的最适合夏天喝的沁凉果汁,喝一口,整个人都觉得清爽起来。此刻的他,只差没鼓掌欢唱“下雨好,下雨妙,下雨呱呱叫”。 林初夏嘴角抽了抽,这叫什么?一家四口人,四样心思呢? “走吧!”林初夏率先起身,紧接着,就是不知何时就存了“跟着林初夏有肉吃”想法的林浩宇。 至于邓秀珍和林爱国? 此刻,邓秀珍下意识拿起桌上的菜单,递到林爱国手里。而,林爱国在接过菜单后,一边在心里计算着,一边微微侧身,从裤袋里掏出一个钱包来。两人之间,并没有任何的交谈,但,举手抬足间流露出来的默契,却让所有见到他们的人,都能在心里立刻生出“这是一对夫妻”的念头来。 林初夏眼神微闪,笑眯眯地开口道:“爸,妈,我已经付过钱了。” “你什么时候付的钱?”林爱国猛地抬头,一脸惊讶地看着林初夏,完全顾不上才翻了一小半,却被这场意外打乱,待会,又得重新算的菜单。 别说林爱国了,就连邓秀珍,也都茫然又震惊地看着林初夏。 虽然,她不太会算账,刚才,也只是随意瞟了几眼账单,但,和林爱国夫妻十多年,哪能猜不出林爱国那翻账单的速度为什么会越来越慢? 不外乎是一边算,一边心疼,一边却又得继续往下算,一边还盘算着,以后,不能再由着林初夏和林浩宇的意,随便到外面吃饭。瞅瞅,明明是一家门面老旧,客人也不太多的店,才吃了这么些东西,就用掉了那么多钱! 唯有林浩宇,眼珠转了转,凑到林初夏耳旁,小声地问道:“姐,刚才,你不是去厕所啊?” “你说呢?” 林初夏嘴角抽了抽,“厕所”这两个有味道的字,放在饭店里,就跟见人就问“吃饭了吗?”,而,问话和答话的人,都不太在意场合,如果当时双方恰好都在厕所里,那感觉…… “我哪知道?!”林浩宇摸了摸鼻尖,有些心虚,虽然,他也不知道,这一刻,他为什么突然就心虚了。或许,是因为,此刻的林初夏,身上散发出来莫名的气势? “姐,花了多少钱?” 已经起身的林爱国和邓秀珍,也齐齐竖起了耳朵。 第140章 久久精品店 “二十五块八毛钱。”林初夏漫不经心地说道,然而,落到三人耳里,却是“石破天惊”。 林浩宇惊得瞪圆了眼,张嘴就想吼出来,然而,在林初夏那带上了几分警告的视线里,扁扁嘴,将到了喉咙的“抢钱”这类的抱怨咽下肚。不过,这并不妨碍他昂首挺胸,不,或者,应该说是跟个气呼呼的河豚一样往外冲,心里更是打定主意:以后,再也不来这家店吃东西了! 此时的林浩宇,还不知道“真香”定律。 林爱国嘛?虽然,眉头皱了起来,却一如既往地沉默着,想也不想地打开钱包,数出26元钱,递给了林初夏。 唯有邓秀珍,数次张嘴就想抱怨,却被早有准备的林初夏,用“这是一家百年老字号的店,从挑选食材到熬制汤底都精益求精”“一年四季都不缺客人,也不会打折,但,天热的时候,老板会做一些活动,所以,这个时候来吃最划算”这类话给劝住了。 “爸,不用了,今天这顿我请。” 林初夏摆手,虽然,她披了张15岁小姑娘的嫩皮,放在外人眼里,正是一切花费都要伸手跟父母要的青葱年纪,就算此刻接过这些钱,也可以挺胸抬头,一派理所当然的模样。但,旁的不说,单说,重生后,她宁愿忍受系统喋喋不休的絮叨,暂缓刷任务赚经验和奖励的举动中,就可以窥出她骨子里的清傲。 自家人知道自家事,明明是混迹江湖多年,虽谈不上分分钟就能赚许多钱,却绝对能让自己过上悠哉惬意生活的老狐狸,确实能昧着良心做许多事情,但,这一切,都有个前提——不能越过心底那条线。 简单地来说,吃饭的地方是她选的,菜单是她点的……所以,她出饭钱,不是应该的吗? “这段时间,我也赚了些稿费,早就想请你们吃饭了……” 眼见,林爱国并没有收回手臂的打算,林初夏转了转眼珠,挽着邓秀珍的胳膊,笑眯眯地道:“老话说的对,这‘老养小,小养老’,你们养了我和宇儿那么多年,现在,我和宇儿也大了,也该到我们孝敬你们的时候了。不过是一顿饭,你们就这样,那以后该怎么办?” 话都说到这份上了,林爱国能怎么办? 当然是收回胳膊,默默地跟在邓秀珍和林初夏母女俩身后,往两人早就看好的店铺而去。然而,倘若,他的眼眉不要舒展开来,眼底更是浮现一抹欣慰和欢喜的话,那么,这种一如既往地沉默,还比较有说服力。 跟在一旁的林浩宇,撇撇嘴,在这一刻,他总算明白了什么叫“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 …… 20多分钟的路,放在其它的季节里,还真算不了什么。放在炎炎盛夏的话,连瘦成打枣杆的林浩宇都热得大汗淋漓,略胖一些的林爱国和邓秀珍夫妻俩了,更是后背都被汗打湿了。 这个时候,就显出林初夏的不同了——白里透红的皮肤上,没有一点汗珠,就连头发丝都没乱一分,整个人,那叫一个清爽,和一旁狼狈三人组形成鲜明对比。 “久久精品店?”下意识念出店名的林浩宇,收回视线的时候,就留意到了这一点,瞬间就抓狂了,“姐,你竟然没出汗?怎么会没出汗?就不觉得热吗?” “这是体质的问题,你羡慕不来的。” 从背包里拿出钥匙,打开门的林初夏,顺手开了空调,斜睨了林浩宇一眼,迎着同样疑惑不解的林爱国和邓秀珍两人的目光,漫不经心地解释道:“出汗排毒,所以,其实,出点汗还好。像我这样的,以后,想要排毒,要么,就得泡温尔,要么,就得加大运动量。” 前一种,只要有钱,就能办到。 后一种,对“又宅又懒”的人来说,那感觉,啧! 系统默默冒泡:“宿主,想要改善家人的体质吗?初级基因液,你值得拥有。现在,商场搞活动……” “打住。” 林初夏嘴角抽了抽,毫不犹豫地打断系统的蛊惑。虽说,欠债的是大爷,但,将系统比做银行,那么,试问,这世间,谁敢跟银行赖账?所以,在她负债累累的当下,推销再多的东西都没用! “没钱,不贷款。” 就算这些东西,效果再好,又能如何呢?别忘记了,自古以来,就有“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善天下”的说法。 系统:“……” 此时,将空调调到23度的林初夏,又从收银台下拿出四瓶水,分别给了三人一瓶后,自己也拧开瓶盖,“咕嘟咕嘟”灌了大半瓶水后,才长舒了口气:“那家店的东西确实好吃,就是吃了后口特别渴。” “你怎么不说,走了这么久的路,出了一身汗,身体需要补充水分呢?” “又是矿泉水……味道也就这样,还不如喝果汁……也不知道是谁说的,现在这些矿泉水,老板心肠好的,就是灌的山泉水,稍差一次的,就是自来水,最差的就是随便找条湖灌的水……” 学着林初夏的模样,也豪放地干掉了大半瓶水的林浩宇,抹了一把嘴,看似小声地“嘀咕”道。然而,在这样安静的屋内,连离他最远的林初夏都听到了,林爱国和邓秀珍夫妻俩,又怎会没听到? 不过,小孩子家家,别说斗嘴了,就是打架,都很正常,因此,夫妻俩没有谁将这些絮叨的话放在心上。 “初夏,这家店,真得只有100平?” 此刻,邓秀珍站立的方向,正对着“一字排开”的货架。上面那些琳琅满目,在光线下闪烁着不同色泽,看起来就华贵精致且价格也绝对不便宜的商品,暂且不说。单单,一眼望过去,随意一瞥,就有种“重影”感觉,再揉揉眼,仔细打量,细细数数,竟然有十座的货架,就让她震惊不已。 ——还不是那种通俗意义上的单层货架,而是双重货架,背对背地摆放着。也就是说,这间店里摆了整整二十个货架。 第141章 奸商?不,不,是无耻 “100多一点吧……”林初夏含糊地说道,在邓秀珍那怀疑探究的目光里,一脸的坦荡,“妈,我带你参观下。” “130也是100多,180也是100多”这句话,还在喉咙旁打转,下一刻,邓秀珍的思绪,就被近在咫尺的商品标价给震飞了。 这是…… “五块九毛九?”邓秀珍的双眼瞪到最大,声音都有些破音了,“就这么一朵头花,你卖五块九毛九?” “妈,你瞅瞅,这用料,这质感,这做工,这包装……”林初夏顺手拿起两朵头花,一朵塞到邓秀珍手里,一朵很是随意地把玩着,就差没有将它当成一颗球“抛上抛下”了。然而,嘴里说出来的话,却是和她这般漫不经心举动相反的诚挚坦荡,“它就值这个价啊!少一分一厘,都是对它的一种侮辱!” 邓秀珍:“……” 看似一脸嫌弃,实则却大口大口喝着水,眼角余光也一直留意着邓秀珍和林初夏母女俩动静的林浩宇,此刻,也跟着蹭上来,撇撇嘴,毫不犹豫地戳穿林初夏伪装出来的假相:“姐,这不就是前几天,你和妈在家做的,才卖两元的那种头花吗?” “你也说了,那是在家里。”林初夏挑眉,“这是市里。” “在家卖的时候,铺子是自家的,不用付租金和水电费,也没什么人工。但,到了市里后,这些都是要算到成本里的。更何况,这些头花从家里带到市里来,就不用运输费了吗?这也是成本。” “最重要的一点……”说到这儿时,林初夏特意顿了顿,指着货架上一排镶嵌着珍珠水晶的头花,“家里那些头花会发光吗?会给人一种‘我浑身上下都特别昂贵,特别值钱’的感觉吗?” “明明是一样的……”林浩宇差点就被自己的口水噎住了,简直不敢相信,这世间,竟然有林初夏这样无耻的人!要知道,他,可是亲眼看着这些头花在林初夏手里成型的! “谁说是一样的?”林初夏抬手,就敲了林浩宇一个响指,“你这眼力劲儿,啧啧……” 林浩宇扁着嘴,一脸委屈又无辜地看着林初夏:他做错什么了?不就是指出林初夏是个奸商,至于公报私仇么? 和几人间隔两米左右距离,同样听到了这样一番强词夺理式对话的林爱国:“……” 林初夏翻了个白眼,不想再搭理蠢萌的林浩宇了,早在和王淼淼合伙开头饰厂,并从她手里接过这家精品店的时候,她就做了两手准备: 如果,邓秀珍不愿意来市里开店,那么,家里的铺子,就只售卖最普通的头饰,精致得给人一种“高大上”感觉的头饰,就往市以上的大城市推销。 如果,邓秀珍愿意来市里开店,那么,家里的铺子,可以继续开着卖普通头饰,也可以直接关了,改在市里这家店里售卖普通和精致两种头饰。 但,不管哪一种,普通和精致头饰都必不可少。 只是,普通头饰由工厂流水线生产出来,不论选料,抑或是图样都很简单,可以走“薄利多销”的大众推广方式。 而,精致头饰这一块,虽也可以半机器半人工的方式,但,想要打入贵族圈,那么,就必然要从最开始就在讲究纯人工制作方式的情况下,并往每样头饰出一只,绝不会再有第二只这方向去发展。 当然,现在嘛,这一点,暂时还做不到。 于是,林初夏和王淼淼商议的,就是精致头饰少则三只,多则不超过十只。 这些东西,林初夏早就挑能说的,和邓秀珍说了一次了,否则,以邓秀珍那遇事优柔寡断的性子,哪能在林爱国反对的情况下,做出到市里开店的决定? ——都说“强龙不压地送蛇”,可见,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会给人带来多大的压力。但,这样的情绪,在确认了有后台撑着的情况下,就会不翼而飞,同时,摩拳擦掌,誓要在最短的时间里赚到足够多的钱,邓秀珍也不例外。 此刻,林初夏挽着邓秀珍的胳膊,一边往前走,一边随意介绍起货架上的东西来:“妈,前面那一排,就是家里现在卖得很火热的那几十款头花,我特意将它们摆在一起,打眼望去,就给人一种特别震撼的效果……” “既然是精品店,总不能光卖头饰吧?这一边,就是卖耳环的……” “这边是卖项链的……” “这边是卖手链的……” “这边是卖丝袜花和串珠花的……” “这边是卖书皮、日记本和贺卡的……” …… 这一介绍,就又是一个多小时。 站在门口处,正对着风口的林爱国,在汗湿的衣服被吹干后,又挪到一旁,从上衣口袋里摸出一包烟,拿出一根,掏出火机,点燃后,就开始吞云吐雾起来。偶尔,抬头,看看在货架中间穿梭,很有几分乐不归蜀感觉的邓秀珍、林初夏和林浩宇三人,然后,就会忍不住抬起手腕,看看时间。 眼见着,时针指向2:35分,林爱国掐灭手里的烟:“你们看好了没有?” 听起来很是平淡的话里,竟透露出淡淡的焦急和烦躁。 林初夏和林浩宇快速地对望一眼,彼此都看出了对方眼底的疑惑茫然——难得来趟市里,多待会儿,不好吗?反正,末班车是下午6点,从这儿去车站,也就半个多小时,有必要这样着急吗? 唯有邓秀珍,一脸了然地看向林爱国:“老林,你又要去租书?” “不是。” 林爱国眉头微皱,脸色有些不悦:真当他吃饱了撑的,闲着没事做,不在镇里书店里租书看,反而跑到市里来?这一来一回的车费,就够他租三套书了! “初夏,你还记得杨叔吗?” “杨叔?”林初夏眨眨眼,“是在乡医院上班的杨福全,杨叔吗?” “我不是跟你说过,我有个同学在教育局上班吗?” 林爱国有些无语,看向林初夏的目光里也流露出几分“恨铁不成钢”来。杨福全在乡上,他会到了市里后,才问林初夏这个问题吗?这究竟是他傻,还是林初夏傻? 第142章 乌鸦嘴? 林初夏眼神微闪,教育局?难不成,是那位前世今生,她都只闻其名,不曾见过其人的神秘大佬? 之所以称对方一声“大佬”,是因为在林爱国的同学朋友中,对方地位最高。至于权势和钱财?都有了地位了,还缺这些? 不过,记忆中,大概五六岁的时候,也就是寻常人觉得不记事的年纪,她才被林爱国带着去拜会过几位同学朋友,但,之后,就再也没去过了。 那么,现在,林爱国突然提出这个话题,是想做什么? 短短时间里,林初夏心里就转过许多念头,但,这并不妨碍此刻的她,一脸无奈地叹道:“爸,你是说过,但,你没说过,他也姓杨啊!” 林爱国被噎了下,很快,就岔开话题:“他家就在这附近,我准备去见见他,你要不要跟我一起去?” “爸,你有跟他约好时间吗?”林初夏越发地无奈了,难得地周末,有几个人会待在家里,不到外面走走逛逛的?尤其,这种上有老,下有小的大家庭! “他下班后,都会待在家里的。”林爱国不以为然地摆手,“我问过了,从这儿过去,坐8路车,到兴侨路站下车,再走10分钟,就能到了。” “爸,杨叔家的孩子,跟我和宇儿差不多大吧?万一,我是说万一,他们一家人恰好今天去公园或动物园玩,不在家呢?那我们不就扑了个空?” 这,并不是林初夏的搪塞,而是很大几率上的事实。 当然,除此之外,最最重要的是,去别人家做客,哪能不带些东西? 林爱国皱眉,他最不喜欢听的,就是别人说他运气差。而,眼下,林初夏就犯了这样的错。只是,还不等他出声训斥林初夏,就听到了林初夏的碎碎念。 “按理来说,杨叔是长辈,我是小辈,如果单我一人空手去杨叔家做客,也没什么。但,杨叔的儿女,肯定比我小,我们一大家子去做客,第一次见面,怎么样也得准备些见面礼吧?” 林初夏是万万做不出来空手去别人家做客的举动,哪怕,此刻,她顶了张软萌可爱的少女皮,在大人眼里,还是个什么都不懂的孩子,就更不用说,像这样级别的大佬面前了。 但,外人怎么想,林初夏管不着,她自个儿却是过不了心里那一关。 林爱国一脸的坦荡,虽然没直白地说出来,但,浑身上下都彰显出这样一句话——他们之间的同学情,哪会是那些金银钱财之类的俗物就能玷污的? “爸,外面天色有些阴,看着要下雨了,这种天气去人家做客,未免有些……” 话,点到为止,可,话里话外透露出来的意思,连自诩单纯的林浩宇都听明白了,就更不用说很有几分阅历的林爱国和邓秀珍了。 林爱国抬头,看了看天色,眉头皱成了个“川”字。明明,刚才,还艳阳高照,此刻,头顶却突兀地飘过来一大团乌云,偶尔,还能看见几簇闪电,在云层中穿梭,明显地风雨欲来! 即便,多年的思想教育,早就养成了唯物主义的世界观,但,在这一刻,他依然忍不住拿质疑的目光瞅林初夏:这,算不算是乌鸦嘴? 林初夏嘴角抽了抽,不打算提醒林爱国,这“六月的天,孩儿的脸,说变就变”。大夏天的雨,都是狂风暴雨,但,往往,这样的雨,下得快,停得也快。不像春雨或秋雨那样绵绵不绝。 到是林浩宇,竟然拿震惊中又带上了几分佩服的目光瞅着林初夏,显然是觉得林初夏拥有了神话故事中的言灵附身体质,否则,明明,出门前还说是大晴天,然后呢?说要下雨,就瞬间风雨欲来。 林初夏:“……??!!” “妈,我跟你说下收钱的方式……”林初夏懒得搭理过度脑补的林爱国和林浩宇父子俩了,挽着邓秀珍的胳膊,就往收银台的方向走去。 …… “妈,四点半了。”林初夏抬起手腕,看了看时间。该说的,该教的,她都已经灌输给邓秀珍了,如今,也只能在理论结合实际的情况下,走一步,看一步,“你们饿了吗?” 众人齐齐摇头,就连自诩对林初夏知之甚深的林浩宇,在这一刻,也都不明白刚刚还感慨时间飞逝的林初夏,怎么突然就转到了这个话题上。 “末班车是六点,从这儿坐车过去,也就半小时,你们不饿的话,我们就去旁边的美食街买些煎饼果汁,等上车后饿了再吃。” “不用……”邓秀珍张嘴就想拒绝,没办法,以林初夏随随便便找家店,就能整出一桌近30元钱饭的豪放做法,只怕,这所谓的买些煎饼果汁之类看似普通又简单的吃食,又是百年老字号饭店主推的,那价钱,能便宜? 然而,林初夏并不接受反驳:“妈,末班车虽说六点发车,但,那是赶巧,装了大半车的乘客,司机才会准点发车。” “就这两个月,我来市里几次的情况来看,末班车最早一次都是六点半才发车,最晚一次等到了七点半,平均发车时间是七点。从市里到乡上,这一路,司机都会走走停停,等到家,也就差不多九点半了。” 这么晚才到家,就算做个最简单的面条,等吃到嘴里,也都是快十点了。而,那个时候,早就饿过头了,还能吃得下饭呢?退一步来说,就算能吃得下饭,那么晚才吃,又准备什么时候睡觉? 最最重要的是…… “妈,你是不是忘记了,你有胃病?” 都说“牙疼不是病,疼起来要人命”,胃病也不例外。 别说现在,就是再过几十年,胃病也只能慢慢温养,而不能彻底根治。 偏偏,这种病,起源于饮食不规律,初期却并没什么明显的异样,直到出现所谓的医学上的各类症状时,却已经迟了。除此之外,最让人无法接受,却又不得不面对的,莫过于这种病有遗传性的。 而,邓秀珍的父亲,就在得了胃病后,没有重视,最终,恶化为胃癌。 这些,林爱国明白,林初夏也同样明白,就连原本被瞒在鼓里的林浩宇,也在林初夏有意为之的举动下,明白了这些。 整个林家,唯一被瞒着的,也就邓秀珍一人。 …… 第143章 怂包系统 于是,一行四人,步行到旁边的美食街,买了糕点和煎饼,又买了果汁和矿泉水。 当然,果汁是林浩宇强烈要求的,而,矿泉水嘛?则是买给林初夏自己的。 林爱国和邓秀珍两人?也都在林浩宇的“安利”,或者,应该说是“洗脑”式推销举动下,挑了自己喜欢口味的果汁。 然而,这个年代里,所谓的果汁,其实,就是香精色素升级版的汽水。那味道,还真是谁喝谁知道,完全没办法和鲜榨果汁相提并论。 不过,林初夏并没出声提醒。 人嘛,尤其,如林爱国和邓秀珍这般以长辈身份自居的大人,并不会将小孩子的提醒放在心上——除非真吃了亏,上了当,才会牢记这个教训。 即使,这段时间里,林初夏一直以“同龄人”的姿态和两人交谈处事,更以自己的手腕和能耐,为家里找到了另外一条赚钱的路子。但,在两人看来,这是老林家祖坟冒青烟,才会让林初夏出门遇贵人,得到对方这样不求回报的支持。 简单地来说,也就是天降馅饼。 但,本质上,林初夏依然是个天真单纯,没见过世面,很容易就被人哄骗住的小孩子。 系统忍了又忍,最终,还是忍不住吐槽:“宿主,承认吧,你就是懒!” 所以,在没有榨汁机,也不愿意手动操作的情况下,林爱国和邓秀珍又怎么可能尝到真正纯天然无添加的鲜榨果汁? 既然,没有品尝过这样营养又美味的果汁,那么,两人又怎不会选择林浩宇推荐的添加各种化学成分的果汁? “统啊,你不懂。”林初夏笑了笑,有些事情,并非表面看起来那样简单。就如这世间,永远有那么多的长辈,扯着“为你好”的大旗各种指手画脚。 系统发了个“对方不想和你说话,并朝你扔了一只狗”的表情包,就打算遁了。 然而,在林爱国、邓秀珍和林浩宇三人,已经因为今天这番奔波而累着了,上车后,就靠着椅背睡觉,唯有林初夏,看似也睡着了,实则,却再次进入系统空间做起今天份的日常任务,心里那叫一个苦憋又无奈的情况下,她会轻易放过闲着没事做,跑来找岔的系统吗? 当然不。 “统啊,申请的无息贷款,你们老大批了吗?” “什么?”系统一脸的惊悚,林初夏什么时候提出过这样的申请?不,这不重要,重要的是,它怎会放任林初夏提出这样的申请不说,还主动跟老大汇报! “统啊,你不会想跟我说,你忘记了吧?” “忘记”这两个字,林初夏说得那叫一个漫不经心,然而,落到系统耳里,却不吝于“晴天霹雳”! “这不可能!”系统能认怂吗?当然不,“宿主,你这是威胁、敲诈……” “啧!”林初夏撇嘴,取出小蜜蜂摄录机,“你自个看。” 虽然,这台摄录机到林初夏手里才一个月,但,平日里,林初夏都将它放在外面,因此,里面的照片和录相,几乎以每天1G的内存增加着。就这,还是林初夏特意设置过,只拍那些具有留念价值,拥有绘画价值和能存为绣样的风景,否则,只怕,每天还真能以10G的内存增加。 真正的高科技。 然而,系统是用凌驾于其上的黑科技手段制造出来的,因此,不到一分钟时间,系统就将里面的内容全部浏览了一遍。 紧接着,系统就气成了河豚。 “宿主,你这是欺诈!” 是的,谁能想到,林初夏竟然将那天和它探讨贷款的事情录下来不说,还重新剪辑排版,整出了“无息贷款”这件事? 最最让它接受不能的,就是林初夏的编排是那样的鬼斧神工,连它这个“当事统”,在看见这样的内容后,都忍不住生出“好像、大概、可能”确实承诺过的念头,就更不用说,那些被瞒在鼓里的其它统,以及,它的老大了! “啊……”系统爆炸了,在空间里不停地哀嚎、翻滚。 该说,虽然,系统有一定的智能,并在和林初夏的斗智斗勇中,拥有了一定的自我思考能力,但,到底不是纯人类,拥有人类特有的奸诈和黑心吗?否则,此刻,早就翻脸了,哪会煞费苦心地琢磨,该如何跟老大解释这件事,而不是将此事推个干干净净! 然而,嚎着嚎着,林初夏就发现不对劲了。 “这声音……有回音啊!” 显然,“怂包”系统早就悄悄地溜了,又怕她不依不饶地威逼利诱,因此,竟然利用黑科技替身来演了一出“金蝉脱壳”。 “啧!”林初夏撇嘴,只觉得系统确实是机械生命,否则,哪会不明白“躲得了初一,躲不过十五”?! …… 如果说,昨天早上,看见林初夏和林浩宇姐弟俩晨练结束后,拎回家的两个硕大袋子时,邓秀珍只是单纯地以为里面装的都是些绿叶菜,将袋子撑起来了,看着鼓鼓囊囊的,其实并不重。 那么,今天上午,坐在缝纫机前面,做了好几个小时头花,一边活动着手脚,一边往厨房方向走去,琢磨着中午要做哪些菜的邓秀珍,见到案板上一字排开的碗盆,和堆放在墙角,即使在炎热恋的夏天,也可以放个两三天的南瓜、冬瓜、丝瓜和番茄等菜时,就忍不住惊呼出声了。 “这……”得花多少钱啊? “妈,怎么了?” 林初夏毫不犹豫地放下手里的书本,三步并作两步地窜到了厨房,而,她的身后,则是这段时间里,和她很有几分“焦不离孟,孟不离焦”感觉的林浩宇。 正心疼的邓秀珍,听到林初夏的声音,毫不犹豫地抬头,张嘴就喷:“你们怎么买这么多菜?大热天的,我们家又没冰箱,这些菜能放多久?到时候,又得吃一半丢一半,你们就不能省点心吗?我和你爸挣点钱,容易吗?……” “妈,这些菜,是我和宇儿出钱,买来庆祝我被南山中学录取,和我们租到一家便宜又实用铺子的。” 林初夏并没像前世那样,轻易就被邓秀珍这些絮叨式说教的话激怒,而是走到墙角,拎起几把菜,弯腰拿起水瓢,从水缸里舀了大半盆的水,一边清洗着手里的菜,一边笑着解释道:“原本打算昨天做的,不过,昨天我们一家人去市里了,很晚才到家,所以,我就想着今天中午做了。” 第144章 力气变大?这太好了! “妈,你也尝尝我的手艺。” 说话的同时,林初夏还不忘记抬头,给了看似呆立在门口,实则,不知道在琢磨什么的林浩宇一个威胁和警告的眼神。 林浩宇:“……”他就只想看看戏,怎么又被牵连了? 然而,这些抱怨和委屈的话,他能说出来吗?能反抗吗? 都不能。 因此,此刻的他,就像一只乖巧又听话的兔子,走到墙角,拿起两根丝瓜,又找出一把小刀,就开始削皮起来。 “你会做什么?别到时候把这些东西给糟塌了……” 话虽如此,但,邓秀珍的眉头却舒展开来,手里也挑捡着,将浸在水里的肉用温水洗干净,放在案板上,就开始切起来。 “妈,你也太小瞧我了,待会,我给你露一手!” 林初夏挑眉,一脸的自信,以“吃货”自居的她,哪能光会吃,而不会做呢? 这一点,由清洗完蔬菜的她,伸手就将在大水盆里游得不亦乐乎的鱼抓住,敲晕、剖腹、剔鳞等“快准狠”的举动中,就能够瞧出来。 “你……” 邓秀珍停下手里的动作,一脸复杂地看着林初夏,到了喉咙的“以前都没做过,怎么就这么熟练?什么时候会做的?”这些话,也被她咽下肚去。 不知为何,在这一刻,她的心底竟突兀地浮现一抹惶恐和忧伤来。以至于,她的大脑第一时间给出来的反应,竟然是并不那么想知道答案。 “妈,你忘记了?我不是跟你说过,我是个天才呢?这些东西啊,只要看你做一次,我就会了,一点也不难,特别简单的……” 林初夏不用抬头,都能感知到从邓秀珍身上传过来的种种思绪,眼珠转了转,毫不犹豫地将之前邓秀珍见到自己用缝纫机做头花,一脸惊疑时,自己给出来的“天才”这个解释拿出来用了。 邓秀珍:“……” 林浩宇:“……” 不管怎么说,总之,中午这桌饭,九菜一汤中,林初夏一个人,就做了粉蒸肉、清蒸鱼、藕盒、麻婆豆腐、肉沫茄子和凉拌三丝这六道菜。而,邓秀珍呢?则做了最拿手的清炒土豆丝、红烧肉、四季豆炒肉和冬瓜瘦肉汤。 这顿饭,大家都吃得特别满足。 习惯了沉默的林爱国,忍不住地多喝了两杯酒。 在“严父慈母”环境里长大,忍不住就将这样的思想带入到家庭环境中,平日里,也从生活细微处着手,方方面面地关心儿女,却不太擅长说些关切话语的邓秀珍,则是多吃了半碗饭。 平日里很擅长忽悠人的林初夏,偶尔才点评几句,看似中肯,其实,却是在从方方面面夸赞吹捧邓秀珍。而,在涉及到自己做的那几道菜时,则是一脸谦虚地说“还不行,也就是原料鲜,再加上,借了调料的光”之类的话。 是的,调料。 直到林初夏拿出这些调料,做出媲美饭店那些色香味俱全的大菜后,邓秀珍才意识到,前段时间,林初夏去市里买回来的那些做菜的调料包,竟然拥有这般“化腐朽为神奇”的能力。 这,不仅仅是手残党的救星,也是帮助家庭主妇们从那些繁琐的选料、配料和学习等工作中解放出来的神器。 于是,遇到好吃的,就埋头狂吃,不发一言的林浩宇,被迫充当起了调节气氛的主持人。整个房间里,就回荡着他那“叽叽喳喳”的声音…… 等到一切结束后,林浩宇揪着被汗水浸湿的T恤,捏着林初夏给的1元钱奖金,抬头望天,心里满满的忧伤:他太难了,真的! …… 晚上,回到卧室后,邓秀珍就打开了电视。 然而,以往,那吸引住她全部的心神,让她看得目不转睛,同时,也不耐烦听到人在一旁说话,只想静静欣赏的电视剧,竟突然就变得乏味起来。 坐在床上,神思不守了好大一会儿的邓秀珍,看了眼靠在床头,就着昏暗的灯光,痴迷地看着手里的武侠小说的林爱国,忍了又忍,最终,忍不住地伸手一捣:“老林,你有没有发现,初夏变了很多?” 正沉浸在精彩的剧情里,很有几分不可自拔感觉的林爱国,一如既往地沉默着,仿佛并没有听到邓秀珍的问话,又仿佛只是单纯地不愿意回答邓秀珍这个没头没尾的问题般。 邓秀珍并不意外林爱国的反应,或者,此刻,她只是单纯地想要找个人倾诉:“她会用缝纫机,又会设计,还敢一个人坐火车去省城,又在市里遇到贵人……” “她突然就讨好到了爸和二叔……他们又是拿钱,又是送东西,就差没将她接回老家去住了……” “她以前从来不管宇儿,宇儿也不乐意搭理她。现在,她说什么宇儿都听。她去哪里,宇儿就跟去哪里,几乎变成她的尾巴了……” “她以前特别喜欢看电视,一放假,就蹲在电视面前不挪窝,晚上熬到没台才睡觉……” “她以前就扫扫地,洗洗衣服,都没做过饭……上午,你是没见着她那杀鱼剁肉切菜的利落劲……” “她前天和宇儿一起去买了那么多菜,我瞧了瞧,得有四五十斤,她的力气什么时候这么大了?” 虽然,邓秀珍并不知道,这些菜,都是林初夏从哪儿买来的,也没看见过林初夏和林浩宇回家这一路上,又是怎样分配拎菜任务的。但,她可是亲眼见到前天早上,整理这些东西时,姐弟俩轻轻松松就拎到了厨房里。 二十来斤的东西,一只手,说拎,就拎起来了,还不带脸红气喘脖子粗的! “长大了,懂事了。” 林爱国并不觉得,邓秀珍说的这些,有什么不对劲的。 就像林初夏能从他这儿遗传到绘画和写作的基因,为什么不能从邓秀珍那儿遗传到女红和烹饪的基因? 讨好长辈,管教幼弟,这意味着林初夏终于明白了“嫡长孙女”这个称号,所应该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不爱看电视?这也正常。 最初,家里搬来电视机,林初夏就不爱看,也不知道哪一年,突然就爱看电视了,每天从早看到晚,结果呢?突然有一天,就得了偏头痛,疼的在床上打滚,吃了止痛药都不管用。 人嘛?再蠢笨的,也都会在栽坑后受到教训,林初夏本来就不蠢,哪能不从此厌烦起电视来! 力气变大?这太好了! 要知道,他的力气就很大,否则,当初,也不会在高中毕业,被分到中学教书后,得知招兵的消息,就以一种“破釜沉舟”的气势辞职。只可惜,他的文凭和身体素质都过关,就是成分这一项,被卡住了…… …… 第145章 剪头发 铺子的事情解决了,那么,接下来,要做什么? 当然是开校前的各种准备。 不过,衣服被褥碗盆这些,由“母爱爆棚”的邓秀珍一手操办了。 虽然,这段时间的相处,让邓秀珍不再像以前那样,将林初夏当成一个什么都不懂,更没什么生活常识的小姑娘;虽然,这两个月来,邓秀珍沉迷于做头花赚钱的乐趣中不可自拔,更计划起铺子的经营安排起来,很有几分“脚打后脑勺”的忙碌,但,一想到十多年来,一直被自己护在翅膀下的林初夏,就要离开家,离开这样熟悉的地方,去往一个陌生的城市,开始新的学习和生活,邓秀珍就忍不住满腹担忧。 好吧,这个时候的邓秀珍,早就将自家才在市里租了店这件事,抛到九霄云外去了。 当然,做父母的,都有“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梦想,虽然心里上舍不得,但,邓秀珍也明白,南山中学对林初夏来说,意味着什么。因此,在这样复杂情绪影响下,邓秀珍毫不犹豫地放下手里的一切事情,忙里忙外地打理起东西来。 于是,林初夏就又被嫌弃了。 碍手碍脚?添乱?没点生活常识?闲着没事做,就去辅导林浩宇做功课? 林初夏嘴角抽了抽,该庆幸,如今的她,不是那个没遭受社会毒打,还有几分天真傲骨,完全受不了气的她吗? 否则,此刻,只怕她早就翻脸,和邓秀珍吵起来了,哪能像现在这样,用敬仰膜拜的神情,竖着大拇指:“妈,连这些东西,你都想到了,还好有你,要不,等到了学校,需要用到这些东西时,我才发现漏了,就又要掏钱去买,这不是浪费嘛……还有,你这收拾东西的速度,是这个!我们拍马也赶不上……” 一旁看似做功课,实则,书本很久才翻页的林浩宇,忍不住地翻了个白眼:又在忽悠人!偏偏,不论林爱国,再或者是邓秀珍,就连毒舌的林二爷,和一向疼爱林浩轩的林爷爷,都吃这一套! 早就点亮“眼观六路,耳听八方”技能的林初夏,又哪会错过林浩宇脸上的神情变化? 啧!她收拾不了逃窜的系统,还能收拾不了在自己眼皮子下蹦哒的林浩宇?! 林初夏走到林浩宇身后,趁其不备,突然伸手,拍了下他的肩膀,然后,就看着惊吓得跳了起来,就差没现场演绎一回“一蹦三丈高”绝技的林浩宇,笑嘻嘻地道:“新学期,新气象。” 林浩宇:“……”啥意思?! “走走,难得姐姐我今天心情好,请你理发!”话落,林初夏就迈开步子,往隔壁宋家而去。 林浩宇下意识想拽林初夏的胳膊,然而,这手才刚刚抬起,想起这两个月来,林初夏折腾人的那些手段,他又硬生生地逼自己收回了手。 “姐,我前几天才理了发,还没长起来,再过几天吧!” 说话的同时,林浩宇还忍不住抬手,撩了下头发。感受着手下那能扎人的发根,不由得悲从中来。 想当初,他一头发丝,顺滑又飘逸,而,现在呢?跟从监狱里才放出来的,有什么区别? 一想到,开校后,自己就要顶着这样一头短发去学校,然后,被以往那些看不起的人私下里嘲笑…… 一瞬间,林浩宇就有了“哭出来”的冲动。 瞅瞅,这柔弱又无助的可怜小模样,听听,声音里流露出的哀怨和悲怆,真真是“闻者伤心,听者落泪”! 是的,如果说,林初夏是个生活精致的女孩,那么,对上林浩宇,也得甘拜下风。 毕竟,在九十年代偏僻的小乡镇里,林初夏和大多数姑娘一样,只在冬天脸被风吹皱的情况下,才擦一些宝宝霜。平时都素着一张脸,早晚也用清水随便洗洗,更不用说什么面膜之类的保养了。 而,林浩宇呢?早在几年前,就已经用上了洗面奶和面霜等护肤品,平时更是极爱惜自己那张脸,也很在乎自己的胖瘦。得亏,乡下买不着什么面膜眼膜,更没什么美容院,否则,林浩宇绝对会成为第一个吃螃蟹的男孩子。 “你就不觉得,前面头发太长,遮眼睛,看东西都不方便吗?”林初夏一脸的无奈,挑后面的头发有什么用?有本事,就挑挑前面的头发啊! 林浩宇毫不犹豫地摇头,如果不是知道林初夏那张温柔面皮下的睚眦必报本性,只怕,他早就窜到门外去,东躲西藏好几天,直到,林初夏去学校报道了,才溜回家。 林初夏挑眉,并未错过林浩宇脸上的情绪变化:“你就没觉得……别扭吗?”单看前面或后面,都还可以,然而,两者结合起来,就变成了四不象。 林浩宇再次摇头,别扭什么啊?保住剩下的头发,才是王道。到了学校,也可以说是潮流,从港城那里传过来,如今,市里正流行的那种。 “是吗?”林初夏似笑非笑,一手环胸,一手撑在上面,托着下巴,“随你。” 轻飘飘两个字,落到林浩宇耳里,却让他后背一寒,身体激淋淋地打了寒战。 这是……准备秋后算账?还是……又生出了新的收拾人的法子,并准备用到他身上? 眼见,林初夏的身影,即将消失在自己的视线里,林浩宇脸上陆续浮现犹豫、迟疑、懊恼、愤慨、郁闷和抓狂等神情,最终,还是定格在坚决上,接着,他就“三步并作两步”地窜了出去,嘴里也大声喊道:“等等我!” 伸头是一刀,缩头也是一刀,不就是理个发嘛,没什么的! 怀着这样悲壮情绪的林浩宇,在林初夏和宋家兴,也就是林浩宇同学兼好友宋军的父亲,整个乡里唯一一位有手艺的老理发师商量待会要修剪成什么样的发型时,他就毫不犹豫地越过林初夏,率先坐到了椅子里。 “宋叔,帮忙修下前面的刘海。” 宋家兴应了声,拿起一旁白色的遮布,抖了抖,就搭在了林浩宇的身上,一边打量着镜子里的林浩宇,一边看着林浩宇这头前面长,后面短的发型,眼底快速地浮现一抹无奈和感慨:“要怎么修?” 现在的年轻人,真会玩,瞅瞅,这发型,呵呵!真是辣眼睛! 幸好,他家的宋军听话又懂事,不像隔壁家这调皮捣蛋得几乎快要在乡上成为人嫌狗厌般存在的林浩宇。 第146章 小平头和童花头 不等林浩宇回话,林初夏就出声了:“宋叔,麻烦你给他修成小平头,就行。” “小平头?”宋家兴脸上浮现一抹惊诧,又确认了一次,不怪他这样震惊,要知道,自从林浩宇拥有了审美意识起,也就是九十岁的样子吧,就再也没有理过小平头了。 “是的。”林初夏笑眯眯地说道,然而,坐在椅子里的林浩宇,却不由自主地缩了缩身体,脸上的神情越发地丧了。 虽然,宋家兴是个憨厚老实的人,平时,也很有几分沉默寡言的感觉。但,活到他这个年纪的人,哪怕一辈子都待在消息闭塞的乡村里,也是有那么几分见识,或者,应该说是识人阅人之术的。因此,他立刻就发现了萦绕在林初夏和林浩宇,这对以往关系不那么亲密的姐弟间的奇怪氛围。 短短时间里,宋家兴心里就转过许多念头,却依然顶着那张憨厚的脸,在应了一声后,就拿起一旁的工具忙碌开来。 十分钟后,林浩宇顶着新出炉的小平头,欲哭无泪地站到了一旁。 “这就对了,男孩子家家,就该有点阳刚气。”林初夏点头,一脸的欣赏,“你本来就脸小,又矮瘦矮瘦的,再留个长发,跟个姑娘家有什么区别?” 林浩宇:“……”你这是歧视! 然而,别说当着外人的面,就是私下里,他也不敢吼出来。 因此,只能一脸憋屈又无奈,可怜又无助地瞅着林初夏,就指望着能激起林初夏心底那最后一丝同情和怜悯心。 可惜,想法很美好,现实却万分残酷。 指望遭受过社会毒打,心硬如石,并在重生回来后,就制定了厚厚一摞改变林浩宇这个熊孩子计划书的林初夏,因为所谓的善心放过林浩宇,那还真是白日做梦! 最终,林浩宇只能垂着脑袋,耷拉着肩膀,一步三挪地回了家。 而,被留下来的林初夏,又干了件什么事? 剪了个童花头。 ——前面一排齐眉厚刘海,后面的头发只没过耳垂,因为头发太多太厚,后脑勺还剔了一些头发。 没什么审美感的林爱国,在听到门外传来的脚步声,下意识抬头往外望去,发现是从隔壁回来的林初夏后,就又低头,沉浸在手里捧着的武侠小说,那些精彩剧情中了。 到是邓秀珍,有些诧异地问道:“你不是不喜欢短发吗?” 去年,林初夏要去镇中学读初三时,为了不影响到学习,她强制性地要求林初夏将留了十多年的长发剪短后,林初夏还曾哭了好几天。 等上了初三后,林初夏就再没让人碰过头发,一直留到现在,已经长到了肩头。 之前,因为准备送林初夏去读中专,因此,邓秀珍也就熄了扭着林初夏的胳膊,将林初夏拎到隔壁宋家,让宋家兴再将她的头发剪短的念头。 而,现在,确定了林初夏要去读高中,这几天,邓秀珍还一直犹豫着要怎样劝说林初夏,才能让林初夏同意将好不容易才长长的头发再剪短。 万万没料到,那些劝说的话,她还没组织好,林初夏就主动跑到隔壁,找了宋家兴将头发剪短了。 “没办法,南山中学规定‘男生平头,女生短发’。” 林初夏摊手,耸肩,如果,她像林浩宇那样,拥有一张瓜子脸,那么,不论什么样的发型都合适。偏偏,她拥有一张老人家最喜欢,看起来就很大气、正直又可靠的方脸。而,她又很喜欢打理头发,做各种漂亮又能凸显出自身独特气质的发型。 如果可以的话,她也不想顶着头没什么特别地方,轻易就被人群淹没的短发。奈何,架不住,今年起,中学就要实行“男生平头,女生短发”的新规定了。 与其等到了学校后,被老师点名,然后,带到大操场上,当着众多同学老师的面,被摁在椅子里,被学徒工随意拿剪刀剪出个爆丑的发型,还不如现在就找隔壁的老师傅宋家兴,修出一个“扬长避短”的童花头。 然而,林爱国和邓秀珍会相信林初夏的解释,但,拥有自己独特审美观的林浩宇,可不是个随便就能被忽悠住的人。更何况,林浩宇时常自诩,在偌大的林家里,他是唯一早就知晓林初夏奸诈狡猾、坑死人不偿命本性的人。 “姐,你这个发型……”林浩宇围着林初夏转了一圈,又一圈,脸上笑眯眯的,嘴里说出来的话,却带上了几分稳操胜券式的自信,“港城才流行起来的吧?” 而,生长在这样一个偏僻小乡村里,在大城市的人眼里,很有几分“土包子”意味的林初夏,为什么会突然就懂得这么多?很简单,来自于省城和市里认识的那两位贵人的帮助。 林初夏点点头,毫不犹豫地肯定了林浩宇的猜测,接着,她就双手环胸,似笑非笑:“好看吧?” “好看!”林浩宇说得那叫一个斩钉截铁,神情举止间那叫一派真挚坦荡,“姐,你剪了这个发型,感觉一下子就年轻了五六岁……” 女人嘛,都是喜欢被人夸年轻的,林初夏也不例外。 然而,无师自通吹捧夸赞女人手段的林浩宇,此刻,却忍不住在心里腹诽:原本,林初夏就凭借那张温善的面容,骗得人被她卖了,还帮着她数钱。此刻,剪了一个短发,生生将自己折腾出十来岁天真懵懂小姑娘的效果,只怕,会被她骗到的人,就会更多了。 啧! …… 晚上,躺到床上,进入系统空间的林初夏,并没有点开名师讲堂学习新知识,而是眉眼含笑地唤着系统:“统啊,在吗?” 系统一如既往地沉默着,仿佛曾和林初夏闲聊八卦,很是热情的那个智能生命,只是林初夏一个人在极致孤单寂寞的情况下,胡思乱想而虚构出来的般。 然而,这一切,有个前提:林初夏的“耳听六路,眼观八方”技能,没有被初级基因液调理到最高。 第147章 “系统牌”大礼包 “噗……统啊,你怎么能这样可爱……哈哈哈……” 林初夏再也忍不住地捧腹大笑,她是真没料到,系统竟然这般不经逗弄。瞅瞅,明明都在自己身旁显形了,偏还要装出一幅“你看不见我,也感知不到我”的阿飘模样来。 系统:“……” 系统只觉得特别苦憋,星际时代,那么多人都使用过初级基因液,但,没有一个人像林初夏这样,竟然增加了幸运值。 是的,幸运值。 并非林初夏所认为的再次重生,拥有了上一世阅历和见识,对周围环境的敏锐洞察力,和对人心的揣摩力的提升,而是因为她的幸运值被调高了,在遇到不对劲的人和事的时候,还不等大脑发出警告的信息,身体就已经先做好了充足的应对准备。 简单地来说,以前的林初夏是天道的弃子。而,现在嘛?突然异变成了亲闺女。 这,也正是林初夏随便伸手一抓,就抓住系统,进而识破系统隐身,笑得弯不起腰,只差捶地的原因。 静得连根坠落到地上都能听个真切的屋子里,只有林初夏笑声在无尽地回荡。 系统扭了扭身体,突然就变幻成一团光似的东西,从林初夏的手指缝里钻了出来,在半空中停留住:“宿主,你又要做什么?” 声音里满是无奈和悲怆,更有一种恨不能时光倒流,那么,就算它立刻消亡,也绝不会绑定林初夏这么个宿主的懊恼和郁闷。 林初夏佯装没听出系统的话外之意,收敛了笑意后,顺手从口袋里拿出一方绣帕。将眼角沁出来的生理性泪水擦掉,然后,又仔细地将绣帕叠好,放了回去。并且,还不忘记重新整理了下头发和衣服,直到再次恢复到“一丝不苟”的模样后,才坐了下来。 可惜,说出来的话,却是和她这般正气凛然举动截然相反的蛊惑,煽动人心的那种:“统啊,这世间,我最信任也最依赖的小伙伴,来吧,咱们一起征服星辰大海……” “说人话。” 系统想也不想地出声,打断了林初夏的未尽之词。没办法,真让林初夏继续说下去,很难说,它会不会真被蛊惑住,从而在自己“飘了”的情况下,一不小心就许下更多的承诺。 “再过几天,我就要去市里了。新环境,新地图,不需要再像这两个月一样维持着弱小又贫穷的人设,说话做事也可以无所顾虑,到时候,就能触发更多的任务……” 说来,这两个月来,林初夏过得,那叫一个艰难。 生活习惯和思想观念上的不适应,这些,就不说了。 单说,她明明拥有一双灵巧的手,更拥有让人赞叹的设计天赋,却要顾虑乡下的环境,而只能触发一些诸如“做衣服”这类最简单的日常任务,赚最少的经验和星币,对着系统商场里那些琳琅满目的商品,只能疯狂地流口水,甚至,就连系统给予的那些布料之类的奖励,也都只能囤在空间里,而不敢大量地拿出来自用,或做了精美的衣服饰物等卖掉赚钱。 这叫什么? 手握巨大的宝藏,却要做那“葛郎台”? 对于林二爷这样的“铁公鸡”来说,这样的生活,那还真是甘之如饴。对于林初夏这样一个以“吃货”和“购物达人”自居的败家子来说,那还真是苦不堪言。 虽然,以林初夏的聪慧,这些东西,早晚都能拿出来用,实在没必要这样焦躁。但,不知道这世间有个词叫“先人一步”吗?只有抢占先机,才能精益求精,最终,达到“滚雪球”式的效果。 女红如此,赚钱,当然也如此。 林初夏能想到的,系统一时半会,确实没想到。但,此刻,在林初夏有意为之的提醒下,又怎会不明白她的话外之意? “你想要什么?” 这一刻,系统真切地明白了什么叫做“痛并快乐着”。 快乐的是林初夏终于意识到了做任务对改变命运带来的先决性效果,从今往后,不需要它出声督促,就会主动地做任务。 如此一来,想必,很快,林初夏就会一飞冲天,成为让世人敬仰艳羡的名家。到时候,名望地位这些,林初夏都能手到擒来。而,属于它的嘛?当然是将一个手残党,咳,不对,应该说是一个志不在女红的天才,调教成知名艺术家的履历。 痛苦的则是以林初夏的奸诈狡猾,此刻,还在“新手村”,就掐住了它的把柄。等到进入大城市,认识到更多的艺术家和商人后,还不知道会蜕变成什么样的奸商! ——那种披了张软萌可爱、纯善诚挚的面皮,内里却满肚子坏水,将人坑得一脸血,却还被对方抓着手,一脸感激涕零模样的狐狸王。 林初夏眯起了眼,在这一刻,她敏锐地感知到了来自于系统的腹诽。 不过,瞅了眼飘到半空中,看似在一个和自己触手可及的位置,实则,只要自己这儿有什么异动,就会立刻逃之夭夭的系统,林初夏笑了。 有一种收拾人的手段,叫“秋后算账”。而,对着系统,不过是“换汤不换药”。 “大礼包。” 系统立刻就想跑,然而,才飘出去一小段距离,下一刻,它就猛地停住了。在林初夏那似笑非笑的神情中,委屈又无助地道:“没有。” “统啊,这就是你的不对了……” 绑定系统的时候,没有大礼包,还能用“待在小村子里,刷不出主线和支线任务,日常任务也刷得不勤奋”这些理由来搪塞过去。但,这眼看着就要迈出征服星辰大海的第一步了,哪能不提供一份新人必备的大礼包呢? 在这一刻,系统真切地体会到了什么叫“魔音灌耳”。眼见着,林初夏一幅“不成功,便成仁”的架式,系统万般无奈之下,只能本着“吃个亏,买教训”的想法,从自己私藏的空间里随意摸出一个大包裹,就砸向林初夏。 “给你!” 话落,系统就匿了。 而,林初夏呢?听到头顶处传来的风声,脚步连退,然后,伸出双手,顺顺当当地将系统当空砸下来的那个大包裹接住了。 系统:“……”可惜,没能砸林初夏个鼻青脸肿! 第148章 统子也是“面冷心软”的 林初夏笑眯了眼,没有丝毫气恼地拆起东西来,嘴里还不时赞叹出声:“好大一堆丝线,颜色齐全,用料好,哇,里面还有金线和银线,天啦噜……” “这是……” 将上面那些膨松的丝线清理出来后的林初夏,就看见了铺满整个包裹底部的布料,感受着手下那细腻柔滑的触感和羊毛呢特有的厚度,又拎出来看了看尺寸,不由得笑眯了眼。 “正红色给老妈,藏蓝色给爸,咖啡色给宇儿,灰色给爷爷,宝蓝色给二爷,最后这块浅咖色的给我……” 果然,统子也是“面冷心软”的呢!瞅瞅,看似随手丢出来的包裹里,满满当当都是正合用的。每一块面料都有十米,别说春秋冬三季必备的长短大衣,就是再额外做一件小马夹和一条长裤都绰绰有余。 然而,惊喜远不止。 将这些布料全部清理出来后,林初夏才发现,原来,包裹底部之所以会那样硬硬的,很有几分纹路和折痕的感觉,并不是因为一块块摞起来的羊毛呢,而是靠着一个和包裹等大的盒子撑起来的。 盒子里装的是什么? 怀着一种类似于“解迷”般疑惑好奇心情的林初夏,在打开盒子后,也忍不住惊呼一声:“斗篷?” 是的,还是一件狐狸皮毛做成的斗篷!真狐狸皮,野生的那种!! 看大小,别说现在才153cm的林初夏,就是再过一年,在初级基因液的调理下,循序渐进般长到160的林初夏,都能穿。真要说区别,就是现在穿的话,是齐膝的长斗篷,等再长高一些,就会变成齐腰的短斗篷。 但,不论是长斗篷,还是短斗篷,都特别地好看,还特别地昂贵! 看款式,别说现在,就是十年,二十年后都不会过时,经典中又带出几分复古。穿起来,并没有贵夫人的雍容华贵,却多了几分独属于少女特有的青葱和俏皮。 十几岁的小姑娘穿,正合适,二十来岁的少女穿,很俏皮,三十来岁的女人穿,打眼望去,就会觉得年轻了几分,很有减龄的感觉。 除此之外,这样的斗篷,林初夏并没有在系统商城里看到过。 “统啊,你们系统有个专属论坛吧?上面不仅能交流各种信息,还能‘以物易物’?” “大出血”的系统,不想搭理林初夏,毫不犹豫地丢了张“废话”的表情包后,就又独自蜷缩在一旁,静静地舔舐起伤口来。 林初夏笑了,该说,生活处处是惊喜吗?瞅瞅,不过是习惯性地坑了把系统,就得到了这样的信息…… 午后的蝉鸣声,让人昏昏欲睡。 放以前,这个时候,林浩宇早就躺在舒适的凉席上,在风扇的转动声中“梦周公”了。而,今天嘛? “唔……哈……”林浩宇张着大嘴,又打了个哈欠,睡眼惺忪,一脸可怜又无助地看着坐在缝纫机前做衣服的林初夏。 可惜,林初夏仍然视若无睹。甚至,林浩宇还敏锐地感觉到,那传到耳旁的“嗒嗒嗒”声音也带上了几分威胁和警告。 “姐,求你了……”林浩宇扁着嘴,双眼泛红,特别地委屈:谁能想得到,前儿,林初夏开玩笑似的说让写游记投稿的事情,不仅是真的,还特意压榨了他上午刷试卷的时间呢? 听听,这弱唧唧,仿佛下一刻,就会泪流满面,却又强忍着的声音! 就在此时,一道白色的身影,突然窜到了屋内。 这道身影有多快呢?如一阵狂风,又如一道闪电,大热的天,竟被惊起了一股冷汗。 “是不是你?” 林浩宇:“……”啊啊啊啊……好可怕! 林初夏嘴角抽了抽,没去搭理经历了瑟瑟发抖,然后,又因为见着眼前是熟悉的人,而不是臆想中的阿飘,不知“脑补”了些什么,一会儿瞅瞅她,一会儿瞅瞅对方,猛地正襟危坐,整个人都精神起来的林浩宇,只是一脸诧异地看着眼前这个一身狼狈的云芳。 “什么?” “是不是你?是不是你?” 此刻云芳,着实憔悴,偏偏,看向林初夏的目光里却满满的怨毒。 ——如果眼神可以杀人的话,那么,眼下,只怕林初夏早已被千刀万剐。 林初夏挑眉,同一句话,连续重复了三次,该不会,云芳真被刺激大发了,要疯了吧? “我不明白你的意思。” 话虽如此,林初夏却微微侧身,挡在林浩宇面前,并暗地里做好了防备。 “哈哈……”云芳怒极而笑,秀美的脸庞也变得有些狰狞起来,“林初夏,扪心自问,这些年,我都拿你当好朋友,有什么好事都会头一个叫上你,遇到了坏事,也会想方设法的为你遮掩,但,你呢?” “你明明知道,我从上初中起,就喜欢上了徐建军,偏偏,徐建军却一门心地喜欢你……徐建军对你的好,你都看不在眼里,甚至,还不止一次地跟我抱怨,觉得他很烦人……你知道,当时,听到那些话的时候,我心里有多痛吗?” “你知道的。是人,就有虚荣心,而,你更甚。你一边为自己竟然掳获了徐建军而兴奋激动,一边却又明里暗里地嘲笑他对你展开的种种追求举动,一边却又跑到我这个痴爱他的人面前来显摆……” 说到这儿的时候,云芳也有一些哽咽,放在身侧的手不知何时紧握成拳,修长的指甲深深地陷入手心,借助这样的疼痛来提醒自己:冷静,冷静!万万不能像以前那样,又被满腹心机的林初夏,随便给个三言两语的解释就搪塞过去! 最最重要的是,林初夏不是一向在乎自己的形象吗?尤其,特别看重家人。那么,眼下,她就要当着林浩宇这个林初夏特别在乎的弟弟的面,将她的美人皮拔下来! “这些,我都能忍受,谁让我爱徐建军……但,为什么,在我好不容易得到了徐建军的一颗真心,让他愿意为我俩的前途未来而努力的时候,你为什么要突然跑到徐家人面前去说些莫名其妙的话?” …… 第149章 和云芳撕破脸 “我究竟有哪里对不起你,嘴上说着祝福我的话,私底下却不择手段地坏了我苦心求来的姻缘?就为了你心里的那份不甘吗?因为徐建军不再爱你,爱上了我这个你口口声声说是‘好朋友’,实际上从没放在眼里的胖女孩?” “我这辈子最后悔的事,就是和你做了好朋友!” 话落,云芳就突然转身,打算跑出去,留给林初夏和林浩宇姐弟俩一个“决绝”的背影。 “等下!”林初夏眼皮一跳,毫不犹豫地阻止道,“你把话说清楚?什么叫我特意跑到徐家人面前说些莫名其妙的话?” 云芳在心里MMP,脸上却还不敢显露分毫,她也没料到,被自己劈头盖脸的一通叫骂,林初夏竟然没被激怒不说,还能这般清醒理智地和她对话! 不过,那又如何?总归,这口锅,她是准备扣到林初夏身上去的! 这样想着的同时,云芳往前迈去的脚步不仅没有停止,反还越发快起来,就连因为林初夏的阻止而略有些僵硬的身体,也都恢复原样,狰狞的脸庞上,也突然浮现一抹冷笑来,细看的话,眼底还隐隐泛起一抹“疯狂”来。 “啊!” 下一刻,云芳就忍不住尖叫出声。 声音之凄厉,虽没达到“惨绝人寰”的程度,却也确实将屋顶那片厚重的云层都给震得闲架了。 “你……” “做什么”这三个字,在云芳嘴旁打了个转,最终,还是换成了“放手”这两个字,心里却忍不住掀起了惊涛骇浪。 是的,谁能想得到,当了十多年“弱鸡”,体育考试从没及过格的林初夏,一朝出手,竟然以一种“快、准、狠”的姿态阻止了她的离去不说,还顺势抓住了她的胳膊。 那力道之大,连回到家后就要做农活,自认力气很大的她,都在挣扎无果后,不得不放弃逃跑的念头,甚至,因为太过疼痛,眼底都冒出了生理泪水。 一旁围观的林浩宇,忍不住缩了缩肩膀,脸上也慢慢地浮现茫然和惊惧交加的神情:刚才那速度,是人吗?是人吗?是人吗? “现在,我们能好好谈谈了吗?” 林初夏拽着云芳的胳膊,以一种半拖半拽的姿势,将云芳按到了藤椅里。 然后呢?她就毫不犹豫地松开了云芳的手,拿起一旁的手帕,一根根地仔细擦拭着,就差没直接奔到厨房里,用上香皂,在水笼头下冲洗个三分钟了。 虽然,一脸的淡然,仿佛这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但,任谁瞧见这一幕,都会忍不住气恼,云芳也不例外。 这是什么意思?觉得她脏? 好吧,这个时候的云芳,还不知道这世间有一种人,或是生来,或是后天养成的“洁癖”习惯。 而,林初夏嘛?当然是上一世,读了卫校,又在医院实习一年后,被迫养成的。 “你胳膊上的汗太多了,粘乎乎的……”将手帕脏污的地方叠到里面,然后,放到桌角的林初夏,就发现云芳正一脸羞恼地瞪着自己,下意识地解释了一句。 云芳一张脸红了又白,白了又青,最后,化为墨汁般漆黑:这是在说她胖吧?是吧?是吧? 林初夏无奈地抚额:能说,她不是故意的吗? 系统忍不住冒泡:“你就是有意的!” 洁癖这个习惯,换了其它人,想改,虽谈不上什么“难于上青天”,却也确实会花费很多时间和精力。而,落到林初夏身上嘛?那是想改,虽谈不上什么“分分钟”就能改掉,却也最多花上三五个月,短则一个月。 不是有这样一句话嘛?一个习惯的养成,只需要28天。 “自从拿到毕业证后,我就再也没去过镇里。” “这段时间,我偶尔去市里,其它时间,都待在家里。如果你不相信,可以跟大巴车师傅打听。如果你觉得,我提前收买了师傅,让他帮着圆谎,你也可以跟其它人打听。乡上这么多人,你总能找到那些不喜欢我,绝不会被我收买的人。” “你那么聪明,会想不到其它的法子?” 云芳并不相信林初夏,哪怕,自从她和徐建军确定恋爱关系后,隔三差五就会坐车去市里或县里约会,一直处于一种“甜甜蜜蜜”的状态里,但,夜深人静的时候,她还是会心里惶恐又忐忑。 一切,只因为林初夏。 尤其,当她将这些年来和林初夏相处时发生的事情,一件件,一桩桩地拿出来琢磨对比,然后,忍不住就得出这样一个结论:这些年,林初夏都在“扮猪吃虎”。 林初夏嘴唇动了动,将到了喉咙的“那要怎样,你才相信”这句话咽下肚:“这么说吧,如果我真有这个心,我会放任你和徐建军好上?放任你俩处对象的消息传遍街头巷尾?” “呵……”云芳冷笑一声,满脸“我就知道,你是这样一个小人”的鄙夷和不屑,“那谁知道?” “让我猜猜……” 林初夏佯装没瞧见,微微垂眸,眼底的狡黠和奸诈一闪而逝。 “你被徐家警告了,因为,你特意让人散播的你和徐建军在处对象的消息,现在已经传得人尽皆知,很难说,会不会影响到九月份就去读高中的徐建军。” “你怕徐家对你的观感变差,最终,做出让你和徐建军解除婚约的决定,所以,你才特意跑来找我的麻烦,说我去跟徐家人说了些莫名其妙的话,让徐家人由此而相信你的解释——因为我也是一个典型的‘失去后,就惦记,就怨恨’的人,在知道你和徐建军处对象的消息后,就特意让人将这个消息散播了出去。这样一来,就能将你和徐建军的婚事搅合掉……” 她这人哪,什么都好,但,确实如云芳所想那般“小鸡肚肠,有仇必报”,所以,今儿,不管云芳是怎么想的,总之,这种一言不合就跑来骚扰她的举动,确实惹到她了。那么,又何必再继续给云芳脸面呢? ——真以为,她会因为云芳是个真正18岁,还没遭受来自于社会毒打,尚且保留一份天真单纯心性的年轻小姑娘,就会心慈手软? 第150章 谁撺掇了谁 “你这是……祸水东引?” 林初夏拍掌,看似欣赏并称赞云芳的计策。然而,这种在其它人听来是鼓励的掌声,落到云芳耳里,却让她后背蓦地一寒,汗毛倒竖,鸡皮疙瘩掉落一地。 真真是碜得慌! “确实是一出妙计。然而,云芳,我有没有告诉过你,你和徐建军之间的恩怨情仇,不要牵扯到我身上来?否则……” 话,点到为止,可是,那几乎化为实质的威胁和警告,却让云芳吓得瑟瑟发抖。如果不是“不想在林初夏这个曾经的情敌”面前出糗的念头在支撑着她,很难说,眼下,她是不是早就滑落到地上,变成一坨烂泥了。 “对了,看在曾经同学几年的情份上,给你一个善意的忠告:与其将心思放在我这个局外人身上,倒不如多想想法子,怎样才能将徐建军牢牢拽在手心里,说服徐家,早点和徐建军扯证。” “毕竟,重点高中多的是家世好,成绩优,年轻又漂亮,还才华横溢的女孩子,万一,徐建军受不住诱惑,或者,对方就是看上了徐建军,仗着家世要横刀夺爱,那么……” 到时候,有证和没证,可不就有了区别? 只要徐建军还想继续安稳地读高中,考大学,只要徐书记还想在官场里走下去,那么,就必然不能做出这种能上升到“作风问题”的把柄,送到对家手里的事情来。 待到云芳惨白着一张脸,却不知想到了什么,而脆弱中透露出几分倔强和不甘来,扶着墙壁,深一脚,浅一脚地离开后,林初夏才收回眺望远方的视线。 “游记写好了吗?” 一脸兴奋激动,很想和林初夏分享下自己心得体会的林浩宇:“……”不谈游记,我们还是亲姐弟! 晚上,林爱国和邓秀珍回来后,不等林初夏出声,林浩宇就窜到两人面前,一张嘴,“叭啦叭啦”地将今天发生的事情讲了出来,说到兴致高昂处时,他还跟着手舞足蹈起来。 这一讲,就是大半个小时。 端着做好的饭菜,从厨房里走出来的林初夏,经过林浩宇身旁的时候,毫不吝啬地赞道:“不错。” 于是,原本,因为林爱国和邓秀珍偶尔冒出来的几个至关重要的问题,而在配以必备的解说,同时,还得加以自己理解话题,说得口干舌燥的同时,向来清明的大脑也有些晕沉的林浩宇,犹如打了鸡血似的,口不干了,头不晕了,整一幅“还能再战三天三夜”的架式! 系统:“宿主是个大忽悠!” “证据呢?” 等到林浩宇,不,应该说是林爱国和邓秀珍夫妻俩过足了瘾后,招呼着两人上桌,同时,还顺手将装了凉开水的杯子推到林浩宇面前,监督着林浩宇一小口一小口地喝完的林初夏,挑眉。 “你明知道像徐建军这个年纪的男孩子,正处于叛逆期,最不喜欢被人管束,却还忽悠云芳多关心他,密切注意他周围那些漂亮的女生……” 这不是暗搓搓地撺掇两人分手,还能是什么? “统啊,你真以为,云芳会听我的劝?” 林初夏一边吃饭,一边分心应付林爱国和邓秀珍的各种问题,一边和系统闲聊,可谓是将“一心三用”这个词语发挥到了极致。 “你觉得,王老师是个什么样的人?” 林初夏嘴里提到的“王老师”,不仅是云芳的母亲,也是林初夏一到四年级的语文老师兼班主任。 “会生活,也很享受生活。” 心机、容貌和才情这些,都不需要提。 如果没有这些,王老师也不可能将云老师的心拢得牢牢的,并在“重男轻女”思想非常严重的农村里,生了云芳这个长女后,时隔九年后,才再生下小儿子。 这中间,王老师没有受到任何来自婆家娘家的为难和嘲笑,更没被村里人扣上顶“不下蛋的母鸡”大帽子,除了夫妻俩的“老师”身份外,还有就是她善于揣摩人心,进而加以利用,从而将可能出现的流言蜚语化为无形。 云芳的生日在九月,也就是说,云芳今年就将满18岁。而,任何政策都是从城市开始推行,慢慢延续到农村的,计划生育政策也不例外。 因此,倘若,云家真心想要生儿子,那么,在云芳一岁的时候,王老师就能再怀上,生下来后,也就会像林初夏和林浩宇这般相差不到两岁。 最最重要的是,端“铁饭碗”的人不敢生二胎,是因为他们害怕丢工作。而,不论云老师,抑或是王老师,都是农村户口,同时,也都是民办老师,真有心要生二胎,也可以选择交罚款,而不需要担忧丢工作这些事情。 “其实,我以为她今天来找我,是因为发现了我跟王老板合作的事情。”林初夏叹了口气,“结果呢?可惜了……看来,她在徐家人心中,确实不太重要。” 否则,徐家不会拿“云芳大肆传播和徐建军订婚,会影响到即将进入重点中学读书的徐建军”这件事做幌子,一幅不愿意见到云芳,甚至,倘若,以后,云芳再行差踏错一步,哪怕被人戳脊梁骨,也会毫不犹豫地和云芳这个“搅家精”取消婚约的态度。 以此,来掩饰真实目的:因为云芳提供的那些过时头饰,而让徐建军的小姑徐小娟,在王淼淼那儿没能讨着好不说,还差点就失了踏足上一层圈子的机会。 表面看来,王淼淼是本省甚至全国知名的女强人,那些所谓的“成功”的经验之谈,少不了家世和相应人脉圈的鼎力支持。 但,别忘记了,自古以来,就有“扶不起来的阿斗”这个说法。倘若,王淼淼真没两把刷子,那些表面笑嘻嘻,心里阴险毒辣的商人,能放过到嘴的肥肉? 当然,王淼淼的行为,放在圈子里,就很有几分特立独行。 这些年,不是没有人通过这样的渠道来接近她,进而被她引为朋友甚至知己。 徐小娟打的,就是这个主意。 眼瞧着就要跨过门槛,近距离地感受那样一个五光十色的圈子了,偏偏,临门一脚却差点就出了岔子! 让徐小娟和整个徐家,如何不恨上云芳? 想也知道,往后,一心嫁入徐家,借着徐家的势,成就让整个县,甚至市里众人都羡慕嫉妒的“人上人”生活的云芳,会过上一种何等糟心的生活! 系统:“这不是正好?你不用烦恼她又来吵闹,也不用琢磨着想些什么法子应对她,更不用担忧她将消息抖漏出去,坏了你的大事!” 林初夏:“我是那样的人吗?” 系统:“……”你究竟是什么样的人,心里就没点数? …… 第151章 小蜜蜂摄相机 第二天,早上六点,准时想床的林初夏,走出门的时候,就愣住了。 “姐,你起了?” 明亮又欢快的声音,直冲林初夏袭来,甚至,还直冲上空,将笼罩在屋顶的那些雾霾也都驱散了一些。 林初夏嘴角抽了抽,看着不知道锻炼了多久,竟将自己折腾得面色涨红,大汗淋漓的林浩宇:“你今天竟然这么早?”没等她拍门,唤人,就自动自发地起床,还跑到外面锻炼身体,这主动自觉性,必需点赞。 一夜没说话的系统,默默地上线:“宿主,我觉得,你很快,就会后悔。” “姐,今儿,我们跑去哪里?”林浩宇凑了过来,双眼亮晶晶地看着林初夏,就差没摇头摆尾,一幅“只要林初夏吩咐一声,上刀山,下火海都没问题”的姿态了。 林初夏沉默了,这般模样的林浩宇,任谁瞧见了,都会觉得有些不对劲吧?不会是一夜过去,也被人穿了? 当然,这话,林初夏纯粹是调侃刚才冒泡的系统。 事实上,她一直是坚定的“无神论”者。哪怕,这一世,她侥幸得了重生的机缘,却也坚信:只有能研究出“心灵手巧”这般系统的黑科技时代,才能窥破灵魂的奥秘,进而在划破时空的同时,也令系统携带灵魂,展开新一轮的探索研究活动。 系统:“……”这不对啊!说好的,初级基因液只能增加体力和敏捷力呢?什么时候,竟然连智商都加了? 怼完系统的林初夏,只觉得神清气爽:“还没想好,你有什么好的建议吗?” “跑步去五村,怎么样?”林浩宇漫不经心地说道,然而,林初夏这样聪明又狡黠的人,哪能猜不出林浩宇的想法呢? 不外乎是去云家看戏! 这样“睚眦必报”,挺好的。 林初夏从不觉得,男人就应该大度,就应该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让着女人。 虽然,世人时常觉得,女人是弱者,但,真是弱者的话,就不会有“最毒妇人心”这样的说法了。哪怕,林初夏自己也是女人,却也不觉得,女人就会弱于男人。 甚至,很多时候,女人之所以胜过男人,并非有多大的能耐,而是在于“忍”和“该出手时,就出手”的狠戾。就像历史中,很多宅斗宫斗中,笑到最后的,并非男人,而是女人。 …… “跑起!” 话落,林初夏就像一条滑溜的鱼儿般,迅速窜了出去。 “姐,等等我!” 林浩宇喊了一声,忙不迭地跟了上去。 半小时后,姐弟俩就顺利来到了五村。或者,应该说是五村和四村的交界处——云家。 才刚刚靠近,就听到了从云家传出来的吵闹声、叫骂声、哭喊声。 虽然,自持身份的云老师和王老师夫妻俩特意放低了音量,而,离云家最近的一户人家,也在三十米开外,但,架不住,人嘛,都是有八卦好奇心的。因此,眼下,林初夏和林浩宇姐弟俩所瞧见的,就是那几乎当得起“里三层,外三层”的围观看热闹的人群。 “姐,跟我来!”林浩宇转了转眼珠,朝林初夏招了招手,就跟只泥鳅一样,在人群中不停地穿梭着,很快,就到了最前方,并且,挑中了一个“最佳观景”位置。 林初夏嘴角抽了抽,抬头望天:果然,该说,人的潜力是无限的嘛?还是该说,八卦人人爱?瞅瞅,林浩宇这么个半大小子,竟然能跟三四岁的小孩子一样,在不惊动多少人的情况下,抵达“战场”前方! 系统:“宿主,你不过去吗?” “不了。”林初夏表示:她不要面子的吗? “小蜜蜂360度无死角高清摄相机,今天商场大促销,不要88888,也不要8888,只要888……” 随着系统那细致入微的讲解,屏幕自动弹开,出现在林初夏面前的,则是一个蜜蜂样式的摄相机。每一处细节,都让人称赞,每一项功能,都让人手痒痒的。对林初夏这么个“购物达人”来说,更是如此。 要知道,九十年代,数码相机刚从国外传进来。但,在这样一个偏僻的小城市里是买不到的。就算有钱有人脉,找人帮忙从国外买回来,一来,那价钱高得能让人叹为观止;二来,那象素低得让人无语凝噎,完全没必要;三来,那内存低得离谱! 最最重要的是,系统提供的摄相机,兼具照相和录相两种最常用的功能,还带上了隐蔽性的监听视频功能。 真正的居家外出必备物品! 林初夏:“……”论奸商,谁能敌得过系统? 系统佯装没听见林初夏心里的腹诽,继续道:“宿主,这个产品的功能非常强大,涵盖了方方面面,宿主已经人手一个,每位宿主都给予了五星好评,难得商场今天打折,建议宿主买下来。” “没钱。”林初夏翻了个白眼,这个机器的好处,数不胜数,如果可以的话,她又怎会不想要一个?但,别忘记了,现在,她还欠着系统9945.5星币! 辛辛苦苦地刷了一个多月的日常任务,才得了255.5星币。就这,其中,还有100星币是完成首月任务后的奖励!以系统的“奸商”本性,想也知道,这个额外的奖励,以后都不会再有。 “宿主,你们人类不是有这样一句话嘛?——虱子多了不痒,债多了不少。再说了,这个促销的机会,很多宿主一辈子都遇不到一次,如果那些人知道这件事,还不得羡慕得眼睛发红!” 系统就差没挑明“欠债的都是大爷”这个理了,却也不想想,林初夏每次刷日常任务后得到的星币,都被系统直接扣下偿还贷款了。因此,完全不担忧林初夏会变成“老赖”。 “这……”林初夏难得地迟疑了,买?还是不买? “宿主,上天赐予的好运,你得珍惜。”否则,万一,哪天,上天觉得林初夏看不上这些好运,而收回呢? 林初夏沉默了,运气这回事,看不见,摸不着,却能真切地感受到。 不管怎么说,这一世,她的运气,确实比前世好很多。就像服用初级基因液,成为那万分之一的提升智商和潜力值的人,连系统也都忍不住叹服。 林初夏咬咬牙,毫不犹豫地顺从心底深处的那抹想法:“买!” 下一刻,屏幕就闪动了下,在欠款的数字变成“-10733.5”时,一只金色的小蜜蜂,也拍打着翅膀,越过重重人群、围墙、院子,直到,停留在云家大厅屋檐下。 第152章 云家那场闹剧 屋内,云家四口人,以一种“四足鼎立”的架式,杵在那儿。 云老师铁青着一张脸,手指也不停地颤抖着,嘴唇张张合合,却半晌都没能说出一句话来,显然是气得狠了。 王老师却涨红了一张脸,对着云芳破口大骂。 那些话,要多粗俗就有多粗俗,比农村里最擅长骂架的泼妇还要厉害几分,再无平日里温和清高的模样。那神情,要多狰狞就有多狰狞,仿佛站在面前的,并非她十月怀胎,又含辛茹苦养大的亲生女儿,而是有着“杀父夺母”这般血海深仇的大仇人般。 云小弟站在最角落,木着脸,看看捂着胸口,端起茶杯,一通猛灌的云老师,又看看神情狰狞可怖的王老师,最后,才将目光停留在最中间,以一人之力镇压全场的云芳。 此刻的云芳,挺胸抬头,以一种“任它风吹雨打,我自峨然不动”的姿态,斜睨四方,气场全开,每每在王老师骂累了的间隙,就会插上一句话。 “果然,还是太年轻啊!” 年轻,才会气盛,才会不服输,最终,做出这等火上烧油的事情来。 换了有一定社会阅历和处事经验的大人,虽不会做到“想三步,走一步”的程度,将一切可能引发家庭爆炸的矛盾消弥于无形中,却也会在察觉到不对劲的时候,毫不犹豫地使出“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法子。 又过了十来分钟后,沉默了许久的云老师,才突然出声吼道:“够了!” 一手叉腰,一手指着云芳,几乎快要怼到云芳脸上的王老师:“……” 被王老师一通连骂带削,却依然倔强不认输的云芳:“……” 睡得正香,就被吵醒,被迫围观这出闹剧的云小弟:“……” 瞬间,喧闹的屋内就彻底安静下来。 在这静得连根针坠落到地上都能听个真切的环境里,云老师终于发出灵魂式三连问:“你不想读书了?不想嫁人了?不要娘家了?” 云芳脸上的血色一点点地褪去,放在身侧的双手紧握成拳,修剪整齐的指甲深深地陷入手心,借助这样的疼痛来提醒自己:眼下,不能再激怒父亲了,否则…… 然而,到底才18岁,并不能很好地控制住自己满腹的悲愤,因此,除了只有9岁,虽是个天才,却相应地缺少了些情商的云小弟,其它的人,有一个算一个,都看了个一清二楚。 不过,如果说,云老师和王老师这两位,对着云芳这个娇养了18年的亲闺女,还有几分父女(母女)情,因此,并没有多想,那么,屋外那些围观的人,却都下意识地摇头叹息,觉得云芳以后会成为“白眼狼”。 哪怕,这些年,云芳确实懂事又聪明,是老师心里的宠儿,家长们眼里的“别人家的孩子”,也不例外。 甚至,说句不好听的,往往,这样的人更容易“记仇不记恩”,会觉得父母家人的付出是天经地义的,而,自己的享受也是理所当然的,完全体会不到父母长辈们的一片爱护之心。 …… “姐,我跟你说……” 回家的路上,林浩宇先是半真半假地抱怨了几句林初夏没跟上来,浪费了他特意跑在前面开道的心意。接着,就开始以一种看似分享,实则暗含几分得瑟和炫耀的心态,和林初夏分享起屋内发生的情况来。 瞅瞅,这幅“如果你动作够快,就能近距离地欣赏这幕大戏,哪用得着由我来转告”的张扬! 林初夏笑眯眯地听着,偶尔出声附和几句,并不打算告诉林浩宇,其实,她比任何人都看得真切。甚至,连林浩宇并没留意到的一些隐秘细节,在她的面前,也都暴露无遗。 “姐,你说,云老师和王老师为什么这样生气?” 林浩宇摸着后脑勺,如果说,之前,他还以为云芳是准备就昨天发生的事情跟云老师和王老师告状,指望着这两位替她出头,那么,见到两人联手收拾整治云芳的这幕场景后,哪怕自认聪明机灵如他,也都有些不太明白大人们的想法了。 “你真想听?” 林初夏从不觉得“大人的事,小孩子不要管”这句话就是正确的。 说句不好听的,甚至,很多时候,她都觉得大人看待事情和解决事情的角度,还不如小孩子。也许,这也和大人们每天习惯了勾心斗角的生活,早就失了少年时的锐气和单纯,看待旁人有心或无心的好意,都忍不住就“脑补”许多有关。 以至于一件原本可以轻轻松松就解决的小事,因为大人们的随意插手,也因为他们那站在自己位置上的种种考量,最终,竟然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直到最后,双方都不能圆满解决不说,还因此而结下深仇怨恨! “当然!”林浩宇重重点头,末了,又突然一脸警惕和戒备地看着林初夏,“先说好,这种事,没法写什么随笔!” 林初夏:“……”她是那么丧心病狂的人吗?! “你想多了。” 林初夏抬手,就敲了林浩宇额头一下。当然,这回,她特意收着,力道不那么重,跟被蚊子叮了似的。不过,林浩宇仍然捂着额头,然后,就是一阵嘶心裂肺般地哀嚎。 这是碰瓷呢?还是碰瓷呢? “行了,别演了。” 林初夏嘴角抽了抽,宽敞的马路两旁,就是叠峦起伏、连绵不绝的山脉,除了他们姐弟俩,再没第三个人。这种情况下,演戏给谁看?那些神秘存在吗? 这样一想,林初夏也不由自主地抖了抖身体。 能说,其实,很小的时候,她就害怕这段路吗?尤其,从五村到乡上这段步行约20分钟,两边均是高山,没有一户人家的路,更是被人编出了无数个和阿飘有关的故事。 也不知道,那个时候,那些大人有多闲,竟然还不止一个人跑到她面前说这些故事! 打住! 在自己的思绪彻底飘远之前,林初夏又将它们揪了回来。 第153章 用云家事来教弟 “知道《灰姑娘》的故事吗?” 林浩宇:“……” 这故事,他能不知道吗? 也是因为这些原本美好迷人,让人心生向往的童话故事,到了林初夏嘴里,却变成了另外一个令人毛骨悚然,瑟瑟发抖的版本,才彻底奠定了林初夏在他心里那“丧心病狂”的印象啊! 这些,能说吗? 当然不能! 于是,被“涂毒”,或者,应该说是被林初夏初步“洗脑”成功的林浩宇,就将林初夏曾说过的那些话,原原本本地说了出来。 当然,这其中,必然加上了些自己的理解。 比如说,平日里,云老师和王老师待人宽和,说起话来也有理有据,很是让人信服,哪怕为人处事很有几分“知识分子”清高的做派,却也让周围人觉得理所当然。甚至,很多人,还因为这样的差距,对他们生出更多的敬仰和膜拜。 而,事实上呢? 如果,这两位真在乎颜面和身份的话,就不会做出放任云芳早恋,更频频坐车到市里和徐建军约会,甚至,还将自己和徐建军订婚的消息传得沸沸扬扬,人尽皆知。 今天,与其说,两人是因为云芳不分青红皂白就找上林初夏,言词间极尽奚落贬低,觉得云芳攀上徐家后,尾巴就翘起来了,不服管教了,任何情况下,徐家都能给她撑腰,于是,不管不顾地和林初夏撕虏开来,哪怕,为此得罪林家,也不在乎。 倒不如说,两人害怕原本就对“云芳将订婚的消息传播开来”这件事心生不满的徐家人知道后,觉得云芳一朝得势便猖狂,以后也难免会用这招惩治那些看不顺眼的人。 而,自古以来,就有“纸包不住火”“若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的说法,那么,天长日久地,以云芳那行事不缜密,且很是张扬的做派,哪怕徐家再如何地镇压,也难免流露出些风声来。 到时候,即使圈外人不知晓,但,圈内人又怎会不明白?如此,难免影响到徐家的声名。万一,哪天,云芳不小心踢到铁板,将整个徐家也给拖下水,那才是哭都找不着地儿…… 那么,谁敢肯定,有这样“未雨先绸”想法的徐家人,不会上门退婚?再或者,就算云芳收敛本性,顺利嫁入徐家,又为徐家生儿育女后,徐家不会本着“断尾求生”的想法,让云芳和徐建军离婚? 当然,最最重要的是以徐家的势力和手段,想不伤名声地退婚或离婚,也是没问题的。甚至,因为徐家人当官,哪怕,真使出些阴毒的手段,以云家目前地位和能耐来说,也是不可能知晓,进而提前防备的。 到时候,可不就“鸡飞蛋打”了嘛! …… “不错!”林初夏拍了拍林浩宇的肩膀,对林浩宇,她从不吝啬自己的鼓励和赞扬,“在你这个年纪,就能想到这么多,非常不错了。” 林浩宇的胸挺得更高了,眼角眉梢间也满满的欢喜和得瑟,嘴里却很是谦虚地道:“也没什么,都是姐你教得好。”然而,心里却疯狂地呐喊:果然,老话说的对,这女人啊,不论年纪大小,其实,都是喜欢人吹捧的。哪怕魔鬼如林初夏,也不例外。 可惜,眼下,才13岁的林浩宇,连18岁的云芳都不如,因此,哪怕,在林初夏方方面面的打击和碾压下,他已经懂得了“喜怒不形于色”,可惜,在林初夏这个真正的人精面前,却依然暴露无遗。 林初夏只觉得手指有些发痒,不过,最终,她还是忍住了继续给林浩宇一个“响指”的想法,本着“今日事,今日毕”的想法,慢吞吞地吩咐道:“看来,你有很多感悟还没说出来,不然,这样吧?今天,再加一篇杂文,就将你这些感悟整理一下,写好了交给我。” 话落,林初夏就起步,往前跑去。 被留在原地的林浩宇,脸上陆续浮现茫然懵圈、不可置信、悲痛绝望和垂头丧气的神情:“……”他为什么要说什么随笔?什么都不说的话,眼下,就算林初夏想给自己加任务,也不行啊! 系统:“……”所以,宿主啊,瞅瞅,别人是“君子报仇,十年不晚”,而,你呢?你是小女人报仇,能当天,就绝不过夜! 林初夏挑眉,她还没去找系统,系统就又冒泡了呢? “统啊,来来,咱们来聊聊‘灵魂’这个话题。” 系统:“……宿主,你究竟想说什么?” “那些科研理论,我们就不说了,反正,就我这智商,你说了我也听不懂。今儿,我们就来说说灵魂和气运之间的恩怨情仇吧?” 虽然,林初夏是在自嘲,但,这话,听在系统耳里,却莫名就生出几分不祥的预感。 “宿主,你们人类不是有这样一句话嘛?——三分靠命运,七分靠打拼。” 这是避而不谈? 不过,也正因为这样,让林初夏越发地觉得有猫腻了:“统啊,你肯定不知道,如果没有这三分的命运,就是七分甚至满十分的打拼,也是无济于事的。” 前世的她,不就是这样的人吗? 说句不好听的,如果不是她心够宽,换一个人,别说像她那样迎难而上,活出滋味,并赚到足够多的钱,过上提前养老的生活,只怕早就变成怨妇不说,悲观一些的还早早就葬送了自己的性命。 那一世,她是眼睁睁看着各种机会,因为各种莫名其妙的原因,而从自己手里溜走。如果在此之前,她并没有付出过努力,那也就罢了,关键,往往,每到“临门一脚”的时候,就会被人横刀夺走。 这样的情况,只是发生一两次,都能打击到人的自信心,而,她呢?大大小小的糟糕情况,经历了几十次!到最后,她都有些记不清具体的数字了…… 这一世呢? 旁的不说,单单,重生到现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里,发生的那些看似普通寻常,实则细细琢磨,就能感知到几分“命运”偏爱的事情,都让林初夏不得不生出这样一个猜测来:这一世,她的运气,好像莫名地好了许多? 系统:“宿主,你想听真话,还是假话?” 林初夏眯了眯眼,想也不想地道:“都要听。” 系统:“真话就是你太优柔寡断,才会屡次错失各种机会。假话就是你攒了半辈子的运气,就为了遇到我。” 林初夏:“……” …… 第154章 老杨其人 晚上,回到家的林爱国,虽依然板着张脸,但,眼角眉梢间却流露出几分兴奋和激动来:“初夏,你准备一下,明天我带你去见老扬。” 老杨? 林初夏眨眨眼,心里浮现一个看似荒谬,却是唯一能解释眼下林爱国这般做派的解释来:“爸,你说的是那位在市教育局上班的杨叔吗?” 林爱国点点头,看了看依然丰盛的晚饭,坐到桌旁后,弯腰,拿起放在桌角的酒瓶,打开瓶盖,倒了满满一杯酒,端起来,抿了一口后:“他原先是在市中学教书,后面调到教育局当科员,现在已经是教育局副局长了。” “过几天,你就要去市里上学,我先带你去认认人,到时候,遇到麻烦事了,就去找他帮忙。” 如果说,前面那句话,平淡中藏了几分黯然失落,那么,后面这句话,就很有几分得瑟和傲然了。 虽然,他自己的命不好,努力读到高中,几经周折拼搏后,仍然没能跳出农门,但,他的同学可就不一样了。 最重要的是,他们当年的同学情,一直持续到现在,并没有因为所谓的现实残酷而出现任何的变化。就如这些年来,他混得不好,但,这些同学不仅没有看不起他,还屡次出手帮忙一样。 林爱国的这些想法,林初夏多少能猜到几分,心里虽有些无奈,脸上却并不显露分毫。前世那些被人明里暗里嘲讽讥诮的日子,因为她的这次重生,将彻底远去,那么,又何必在林爱国终于振奋起来的当下,当头泼他一大盆冷水呢? “爸,杨叔是自己一家人住,还是和老人一起住的呢?家里有几个孩子?都多大了?” 虽然,老话常说“礼轻情意重”,但,不得不说,在很多时候,礼物的贵重和精致程度,确实会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到彼此的关系。 所谓,不会拍马屁,就不拍,认认真真做事,好过拍到马蹄上。不送礼,见面三分笑,说些让人高兴开怀的话,好过送出一份让人生出“对方是不是看不起我”这样情绪的礼物来得好。 而,林初夏嘛?作为一个十五岁,手里有那么点小钱的小姑娘,她能送出的礼物,可挑选的范围,也确实很广。但,再广,又如何能比得上自己精心准备的礼物呢? 如果是以前,林爱国必然不知道应该如何回答林初夏的这个问题。 不过,自从上个月,他那个在镇里上班的同学办满月酒时,送了一份林初夏精心准备的婴儿套装,得到了众人一致的好评,就连那位同学也拎着酒瓶,找上他,和他闷了满满一杯白酒,拍拍他的肩膀,一切尽在无言中。 之后呢?虽然,他私心里不想承认,但,不得不说,这段时间,他每次去镇里的时候,那位同学待他,都比以前更为热诚。 “他的爸妈是退休干部,现在和他住在一起,帮他带小孩子。” “他家只有一个女孩,比你小三岁,九月份开校后就读初一。” 短短时间里,林初夏就琢磨出好几样适合送小女孩的礼物。不过,又等了一会儿,也没能等来林爱国下一句话,抬头的时候,见到林爱国又一口菜一口酒,摇头晃脑,一派悠哉惬意的模样时,嘴角抽了抽:“阿姨呢?” 不知道“枕头风”,才是能真切影响到一段同事朋友情的吗? 林爱国手里的动作顿了顿:“她在市医院当护士。” 看似平淡的话语里,有着唯有林初夏这样敏锐的人才能真切感受到的——并不将任何女人放在和自己平等对话的位置上。 …… 晚上,躺在床上,林初夏久久不能平静。 “统啊,我有个不祥的预感。” 系统:“……?” “你觉得,像我爸这样的人,会突然就想让我去读卫校?” 还是以一种强硬的姿态,直接找到校领导,将她的志愿表上面填了清一色十个卫校?! “听他说,疗养院的那个定向委培名额,也是这位老杨帮忙安排到县里的。” 四十来岁的年纪,就成为X副局,旁的不说,单单,这为人处事的手腕和能耐,就远非寻常人能想象的。 那么,可以这样合理地猜测:老杨和林爱国的朋友关系,只是林爱国单方面的假想。否则,不会明知林爱国的本性,却在放出这样一个诱饵后,笑看林爱国做出一系列虎口夺食的举动,最终,不费吹灰之力,更不需要自己出手,就将林爱国一家人折腾得死去活来。 “宿主,你想多了。” “希望如此。” 林初夏长叹了口气,自古以来,论对周围环境和人心善恶的“第六感”,女人往往轻易就碾压一众男人。放在林爱国和老杨这两位同学间,一次两次的来往,也就罢了,但,次数多了,想要不被对方察觉到,那还真是痴人说梦。 …… 她这是点亮了“乌鸦嘴”的技能吗? 第二天,带着自己精心准备的头饰、丝巾、挂坠和绣帕,跟在林爱国身后,叩响老杨家的门,见到坐在客厅里,拿着遥控器,听到声音时,抬头笑着打招呼的女人时,林初夏就忍不住在心里哀嚎一声。 这人哪,不怕对方给自己使脸色,也不怕对方一脸的嫌弃,就怕这种心里满肚子坏水,脸上却笑眯眯的,给人一种发自肺腑真诚感觉的。 咧嘴,露出八颗洁白牙齿,眼睛笑得眯成一条线,“叔叔阿姨”地打过招呼,送上礼物后,林初夏就一脸乖巧地坐在沙发里,安静地聆听起三位大人间的客套话来。 “老林,听你这么说,初夏也挺能耐的……” 这是抛出梗,原本,想要听林爱国吹捧自家闺女,却偏偏,听了满耳朵林初夏能写会画这类得瑟炫耀的话后,心里的不满几乎爆棚的老杨。 同样心里不满,却本着“在外人面前,要给当家的作脸”的想法,而坐在沙发里,看似低头思索,实则,脸上的笑容慢慢散去的杨夫人,在终于接收到老杨的暗示后,立刻就坐直了身体,抬头,扯着嘴角,笑着看向林爱国和林初夏父女俩。 “初夏长得这么漂亮,又有才华,脑瓜子还灵活,如果去了省疗养院上班,以后那前途……” 第155章 “吃人不吐骨头”的朋友 杨夫人眉头微皱,她们这般身份的人,不论在什么情况下,说话做事都会留有一分余地。往往,和她们打交道的人,也都会立刻意会。 然而,现在呢? 呵! 果然,老话说的对,“朽木不可雕”,这世间,确实有那么些人,就是蠢死的!所谓“书呆子”,读得书再多,脑子不开窍,又有什么用? “别的不说,这个年代,住得起疗养院的都是些什么人?只要初夏机灵些,讨好了那些人,就算他们瞧不起初夏的出身,不愿意初夏嫁到自家来,但,只要他们愿意牵线搭桥,嫁到他们的下属家里,那也是攀上高门了!” “女人这辈子最重要的两次投胎,第一次,没法选择,第二次,总要自己多努力,才能抓住机会。” 话落,杨夫人就低头品起茶来,留出时间,给林爱国和林初夏父女俩思考。 在她看来,她都将话说到这份上了,只要林爱国没有蠢到无可救药的份上,总该听懂了吧? 然而,很快,她就发现,自己确实错了。 林爱国,确实无可救药了! 就如此刻,林爱国也忍不住地长吁短叹,却是打心底觉得没能拿到这个名额,以后,林初夏就会前途无亮,到时候,还要老杨夫妻俩伸手拉一把…… 听到这儿时,老杨眉头微不可察地皱了皱,很快,就又不知道想通了什么,而舒展开来,静静地听着林爱国那些“祥林嫂”式的抱怨,却并没再说一句多余的话,只是端着茶杯,偶尔用茶盖撇下浮沫。 总算,林爱国还没蠢到看不懂人脸色的程度。在他喋喋不休地抱怨了将近半小时后,除了“嗯”“哦”“哈”之类打官腔的字词,他就没再从老杨嘴里听到其它的话后,终于意识到了几分不对劲,顺势岔开了话题。 如果说,进门之前,林爱国是挺胸抬头,很有几分自信的,那么,出门的时候,林爱国虽依然挺直了脊背,但,别说老杨夫妻俩和林初夏,就连旁观的系统,都在这一刻清楚地感知到了无尽的颓然。 “统啊,瞅瞅,我爸这运气……啧啧,简直逆天了!” 为人处事这一块,暂且不说,但,这种到哪都能招惹到仇恨自己的人,并在几十年少之又少的相处中,将仇恨值拉得稳稳的,也真是少见啊! 估计,连被人冠以“铁公鸡”称号,说话风格又一向犀利毒舌的林二爷,在人际交往这一块,都比林爱国强上许多。 旁的不说,至少,可以待以真心的朋友,还是有那么一两个的。 而,林爱国呢? 被林初夏腹诽的林爱国,此刻,在笑着和门卫大爷道别,带着林初夏东拐西绕,出了这个看似偏僻,却很有几分闹中取静感觉的院子后,突然出声问道:“初夏,记住路了吗?以后,你在南山中学遇到麻烦了,就来这儿找你杨叔帮忙……” “记住了。” 林初夏抬头,深深地看了眼林爱国,聪明如她,哪能听不出林爱国的话外之意?不过是在关键时刻,拎出老杨的名头来借势。 只是,她并不觉得,自己是那只“狐假虎威”的狐狸,也不打算做那样一只狐狸。 毕竟,“纸包不住火”,只要是做过的事情,哪怕事后将痕迹全部清除掉,却也难免会被人发现端倪,最终,顺藤摸瓜,揪出她这个“挂羊头卖狗肉”的家伙。 如果说,原本,最开始,杨叔的名字,出现在林爱国嘴里的时候,她感觉这人和林爱国是真好朋友,那种肝胆相照,能为彼此两肋插刀的那种,那么,在昨天,得知杨叔的妻子是在市医院做护士这个消息后,她的心里就生出了不妙的预感。 而,这抹预感,在今天,见到杨叔夫妻俩后,瞬间就攀升到了顶点。 简单地来说,这两位,都是“吃人不吐骨头”那种。 虽然,以她两世历练出来的心机手腕,完全不需要惧怕更甚至惶恐。但,以她目前的身份和地位,想要一劳永逸地解决掉对方,还真不那么容易。 这期间,必然会付出许多,又损失许多东西。 旁的,都无所谓,但,她不能接受自己的家人,因为自己一些高调的举动,而遭受到外人的威胁和算计。尤其,在此刻,她羽翼未丰的当下。 那么,眼下,她该做的,就是利用时间差,来一出“扮猪吃虎”…… 这般琢磨的同时,林初夏也顺利从背包里拿出一把白色遮阳伞,撑开后,单手举过头顶,将林爱国也笼罩了进去,“爸,接下来,我们去哪里?” 按理来说,晚夏季节里,一天之中,中午12点到下午2点的太阳最晒。然而,别忘记了,还有“秋老虎”这个说法呢。因此,眼下,不过11点,在太阳下走了不到一刻钟,林初夏就真切地感受到了阳光的威力。 “回家。”此刻的林初夏,还不到林爱国肩头,因此,林爱国一偏头,就瞧见了伞面上的“九鱼戏荷花”图案,眼底快速浮现一抹惊诧,“这伞……你在哪里买的?” 和寻常突显出九鱼的图不一样,这把伞上面绘着大朵的荷花,凑近了看,才能看见隐藏在荷叶和荷花下,或露出半个脑袋,或露出一段身子,再或者半截尾巴的鱼,仔细数上一数,才能确认到“九”这个数。 “爸,伞是我在商场里买的……”听出了林爱国的话外之意,林初夏微抬下巴,满脸的骄傲,“上面的画,是我一点点画出来的……” “为了这幅画,我光是构图,就用了三天时间。接着,又跑遍了整个市,才在一家老字号的店铺里买到竹伞和绢伞专用的,不怕日晒雨淋的丙烯颜料。然后,又花了一个周的时间,才画好整幅伞面。” “不错。”林爱国嘴唇蠕动了许久,最终,才在林初夏那期盼的目光里,给出这样一句夸赞的话。 林初夏嘴角抽了抽,压下满腹翻腾的吐槽:“爸,我个人觉得,龙比较衬你,所以,就给你准备了一把画了龙的伞。” 林爱国:“……”龙这种动物,听起来确实很神勇,又拥有很特别的意义,因此,每当有人问起他的属相时,他也时常吹自己是属大龙的…… 然而,他完全想不出在伞面上绘龙,会呈现出一种什么样的效果! 第156章 手绘绢伞 “你妈呢?” “我妈喜欢牡丹,所以,我就准备了一把‘花开富贵’图样的伞给她。” “我爷那儿是丰收图,二爷那儿是秋菊图。就是可惜,时间不够,不然,我就能凑够一年四季图的伞给爷爷,二爷那儿也能凑够梅兰竹菊四君子图的伞。” 想了想,林初夏又补充道:“宇儿喜欢猫,所以,我就在伞上面画了几只。” 图样嘛?来源于《哆啦A梦》《猫和老鼠》《黑猫警长》《蓝猫》这四部动画片,保管林浩宇春夏秋冬,一年四季,不论换上什么样的衣服,都能找到一把适合搭配的伞。 是的,如果说,给包括自己在内的家人,林初夏都只准备了一把伞,那么,给林浩宇一人,林初夏就准备了一套十二把伞,平均每个动画片,就有三把不同风格的伞。 当然,这其中,大部分伞都是林初夏给予林浩宇的“奖励”。哪怕到了现在,每当回想起林浩宇拿到这些奖励的时候,那一脸的悲愤和郁闷,仿佛下一刻就会吐出一口老血晕过去的可怜又无助小模样,都让林初夏暗爽不已。 果然,看熊孩子不快乐,自己就能收获双倍的快乐。 …… “姐,你们回来了?” 埋头刷题的林浩宇,听到门外传来的脚步声,下意识地抬头望去,脸上露出不自知的期盼和热切来。然而,在见到站在门口的林初夏,或者,应该说是林初夏手里的那把白色绘荷花图的遮阳伞,而,林初夏身后空无一人的场景后,脸上的神情瞬间就变成了郁闷和抓狂。 “咋了?”林初夏挑眉,瞅瞅,这神情,这举动,谁见了会不生出“又做了什么坏事”的怀疑?果然,还是没遭受过社会的毒打的天真少年啊! 当然,这话,林初夏并不会说出来的,眼角眉梢间,也不会流露分毫。而,以林浩宇的阅历和见识,也绝不会猜测到此刻,林初夏心底的那些腹诽和算计。 “爸没和你一起回来?” 林浩宇只觉得后背猛地窜过一道阴风,大夏天的,让他忍不住激淋淋地打了个寒战,看向林初夏的目光,也带上了一抹连他自己都没察觉到的警惕和戒备。 “他被杨叔喊去打麻将了。”林初夏端起杯子,“咕嘟咕嘟”灌了大半杯温开水后,才长舒了口气,“这天气……还是待在家里舒坦啊!” 林浩宇撇撇嘴,就林初夏这闲不住的性子,待在家里,能安生下来?才怪! 啥?以前,林初夏是那种一坐就能坐一天,就算手脚冻了,也不会起来活动一下,就更不用说出门和各种陌生人打交道的内敛性子?不知道“女大十八变”吗?谁知道,去镇初中读书这一年期间,林初夏都遭受了什么样的打击,才会性情大变! 林初夏环视了一圈,没能找着邓秀珍的身影,不由得问道:“妈呢?” “去隔壁了。”林浩宇就纳闷了,见天的炫耀,真有那么多可以聊的东西吗?还是说,这,就是女人的天性? 这样想的同时,林浩宇也不由自主地看了眼林初夏。 “这些东西……哪来的?” 林初夏斜睨了林浩宇一眼,指了指墙角那堆东西,真当她不知道林浩宇心底那些腹诽呢?不过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地装没看见,难不成,让她告诉林浩宇,如今的她,已经不是曾经的她了? “唉……瞧我这记性!”林浩宇一拍自己脑门,“姐,这些东西是今天早上,爷爷背过来的。说是你要去市里读书了,趁这几天在家里的时候,多吃吃,多喝喝,好好补补身体,免得到了学校后,因为功课任务繁重而累瘦了……” 林初夏嘴角抽了抽,这种被当猪补的感觉,真是久违的熟悉啊! 唯一的区别,就是前世初三那一年,是林爱国和邓秀珍想方设法地给她进补。那些XX安神营养补脑液之类的东西,她都不知道喝了多少瓶。而,这一世,原本,按照惯例,这两位会在高三那一年,才给她安排上一系列的进补活动。 ——非常疯狂的那一种。 毕竟,进补嘛,受制于钱财的多少。而,以林家目前的发展变化,想也知道,两年后,邓秀珍会攒下多少钱。 到时候,那日子…… 只是,这边,林初夏正庆幸,还有两年时间筹谋劝说,让邓秀珍明白“适度即可,过犹不及”的道理。偏偏,眼下,她还没去学校报道,林爷爷就准备了一系列进补的东西。 那么,在众所周知,邓秀珍和林爷爷不对付的情况下,一旦得知了林爷爷和林二爷准备的各种“进补”食材,邓秀珍又会做出些什么来? 从堆了满地的黄瓜、番茄、甜瓜和西瓜等各类蔬菜瓜果遮挡处,翻出两瓶钙片,两袋大白兔的林初夏:“……” “爷爷说,你跟他说钙是个好东西,孕妇、婴儿、少年、大人和老人都需要,还说‘想长高,要补钙’,又说‘三颗大白兔,等于一杯牛奶’,牛奶中不仅含有大量的钙,还含有丰富的维生素和矿物质……所以,他特意让二爷出面,找了他在昆市的朋友,买了两瓶钙片和两袋大白兔,让你带到学校每天吃……” 林浩宇一脸的幽怨,不怪他,谁让林爷爷和林二爷竟然只想到了林初夏,完完全全地忘记了他呢! 说好的“重男轻女”呢?突然就变成“重女轻男”了,这样,真得好? 林初夏嘴角抽了抽,她也没想到,特意买了豆奶等东西给林爷爷和林二爷,并为了避免两老出现“舍不得”的心态,而将这些东西放过期,或在来客人的时候,才泡一杯招待对方,特意说出来的那些话,有朝一日,竟然会被两老用到了她身上。 “给。”林初夏顺手,就将一瓶钙片和一袋大白兔,砸到了林浩宇的怀里,眼神闪闪发光,她正愁这些东西没法消化掉呢,现在,可不就有人上赶着帮忙了,“一人一半。” “姐,这是爷爷给你的,我不能要。” 林浩宇虽有些意动,很快,就摇头拒绝,又将这些东西放了回去,眼角眉梢间有着浓浓的不舍和羡慕,但,行动上却没有丝毫的迟疑。 第157章 重女轻男 “这是几?”林初夏比出两个手指,在林浩宇那“你当我傻”的愤懑目光里,笑眯眯地补充道,“你当爷爷和二爷是你,送东西都只准备一份的?” 林浩宇的嘴唇动了动,想说些什么,最终,却还是将到了喉咙的话咽下肚,心底深处那些连他自己都没察觉到的郁闷、悲凉和无奈,却被不知打哪来的一阵轻风,在拂过心尖,带来浓浓暖意的同时,也将这些不该有的悲观情绪全部带走了。 林爷爷和林二爷是什么样的人,说实在的,别说老林家,就是那些邻里乡亲们,有谁不知? 因此,与其说是这两位考虑到了他这个大孙子的心情,而在挑选送林初夏的东西时,毫不犹豫地挑选了两份,倒不如说,这两位是本着“好事成双”的想法,做出送两份东西给林初夏的决定的。 没办法,谁让这两位,特别地迷信呢? 然而,该说,林初夏是个破坏气氛的高手?还是该说,在某些时候,延续到林二爷毒舌的林初夏,怼起人来,也是特别地犀利,让人掩面而逃? “唉……”就如此刻,林初夏悠悠一叹,慢吞吞地收回停留在林浩宇头顶,和那瘦削的身体上的目光,嘴里还不忘记补刀,“就你这小身板,弱叽叽的,也确实该好生补补了……也怨我,光顾着给你钱,就没想到以你抠门的本性,那些钱,你哪舍得拿出来用……” 林浩宇:“……”再多冠冕堂皇的话,也掩盖不了你眼底那道蔑视的光! 他个子小,又矮又瘦,咋了?合着你林初夏就又胖又高又壮了? 好好地当一对“难姐难弟”,互相依靠着取暖,不好吗?非要在别人生出一点点感动的时候,就来戳人心窝子,真是…… “这两个麻袋呢?也是爷爷拿过来的吗?” 研究完蔬菜瓜果和营养品后,林初夏的目光避无可避地迎上了杵在墙角,那两个硕大的麻袋,伸出手,按了按离自己最近的那个麻袋,脸上浮现一抹疑惑和了然:“软软的,里面装了什么?感觉像是棉被……” “就是棉被,爷爷说了,你一个人去市里读书,人生地不熟的,遇着什么事情,也只能自己想法子解决……所以,你挣的那些稿费,能不用就别用,全部攒着,免得临到用钱的时候拿不出来,到处求人都借不着……” 林浩宇越发地丧了,又软又厚实,看着就给人一种温暖的感觉,盖在身上更是让人舍不得离开床铺的新棉被,谁不爱?尤其,还是林爷爷自己种的,又请了专门弹棉花的人,弹出来的十斤重的大棉被和一床六斤重的褥子。 “爷爷对我真好。” 林初夏拍拍麻袋,眼睛笑眯成了一条线,打定主意,就直接拎着这两个麻袋去报道。 没办法,虽然,她活了两辈子,但,论起打理家务这一块,那是分分钟就被包括林浩宇在内的家人秒杀。这种情况下,她敢拆了麻袋,从里面拿出棉被和褥子,就别想着能按照原样装回去。 当然,林爱国、邓秀珍和林浩宇三人,也不行。 这是因为,捆棉被,并非单纯的力气活,也是要靠巧劲儿的。 “爷爷也是‘重女轻男’。”林浩宇撇撇嘴,忍不住地吐槽道,“另外一个袋子里,装了蚊帐、席子、棕垫和两个开水瓶。开水瓶是必需品,你带过去也能用着,但,蚊账、席子和棕垫就没必要了吧?爷爷年纪大了,一时半会没想着,也是有可能的,但,二爷呢?那么精明的二爷,竟然也没拦着爷爷一下……” “这两麻袋东西,你得全带去,妈还给你准备了两编织袋的东西,爸找人给你打了个箱子……”林浩宇一脸的幸灾乐祸,“这么多东西,到时候,我看你怎么扛过去!” “左手一只包,右手一只包,身后还背着个大包袱呀,咿呀咿得儿喂……” 想到高兴处时,林浩宇忍不住唱起了改版《回娘家》的小调,那得瑟欢快的劲儿,真是让人叹为观止! 毕竟,这世间,还真没几个人能跑调,跑成林浩宇这般——完全不知道自己跑调,并一幅挺胸抬头,自信昂然的模样,就差没在脸上刻上“我唱得很好,你们都被我的歌声吸引住了”这句话。 然而,很快,他的声音就越来越小,并在林初夏那似笑非笑的目光中,体会到了“从脚板心直窜脑门”,整个人“透心凉”的感觉。 “姐……”你干啥这样看人?咱们是一家人,能不能好好说话,别动不动就整这威胁一套,成不? “爸不是说了,到时候,一家人去送我报道吗?” “一家人”三个字,林初夏特意加重了几分语气。 林浩宇看了看墙角的东西,再看了看林初夏,遥想了下那大包小包挤车,换车,一路都被城里人拿嫌恶的目光看着,听着他们小声说“土包子”的未来,瞬间,就觉得自己跟生吞了十斤黄连似的,无尽的苦意从舌尖蔓延开来。 他能……不去吗? 然而,他,只敢想想,连“不乐意”这样的神情都不敢显露出来,就更不用说直截了当地说出来了。 “宇儿,等你来市里读书了,我也会准备同样份量的东西给你,所以,你就别因为爷爷和二爷的‘重女轻男’而伤心了。” 林初夏拍了拍林浩宇的肩膀,丢下这样一句意味深长的话后,就笑眯眯地走了。 走了。 被留在原地的林浩宇:“……”如果,时光能倒流,那么,他一定不嘴贱,真的! …… 一直围观林初夏和林浩宇互怼,不,应该说是林初夏单方面碾压林浩宇场景的系统,终于上线了:“宿主,你这样欺负你弟,就不怕等你去了市里后,他就跟被压狠了的弹簧似的,在没有人管束的情况下嗨翻天?” “不怕。”林初夏笑得一脸的自信,活了两辈子的她,在知晓林浩宇软肋的情况下,能拿捏不住他?更何况,她已经将从系统商场里买回来的“熊孩子改造秘籍”研究透彻了呢! 第158章 十箱特制礼物 “你就没发现,你弟并不喜欢你送的那一打伞?” “他会喜欢的。” 林初夏笑眯眯地在心里补充:就算他不喜欢,但,在周围同学们羡慕嫉妒恨的目光和话语里,也会慢慢地喜欢上这些东西。毕竟,这,可是独家特定的,别人都没有的呢! 系统:“……”明明是你自己,更喜欢这些卡通动物,好不? 不过是重生一次,虽披着张嫩皮,但心理年纪确实大了,不好意思将这些卡通动物大赤赤地彰显在外人面前,而只能暗搓搓地挑选材料,细心认真地画好后,本着“不能自己用,也要看着人在自己眼皮子下用好过把瘾”的想法,将这些东西推给了林浩宇! 林初夏佯装不知道系统心里的腹诽,指着她这几天清理好,摆在空间一处特定位置的东西:“统啊,来来,帮忙瞅瞅,这些……咋样?” 十摞参考书籍,跟林初夏一样高。 十个大纸箱,其中,一个装了棉被褥子,一个装了毛毯,一个装了手帕、围巾和手套,一个装了床单被套,剩下的五个,则装了满满的布。 棉被褥子这些,就不说了,其它的,不论毛毯,再或者手帕、床单和布,都是适合男人,不,应该说是男孩子使用的。 显然,这些东西,都是林初夏特意为林浩宇准备的。 系统沉默许久后,才道:“这就是你们人类常说的‘打一棍子,给颗甜枣’吧?” …… 如果说,对着墙角那堆东西,林浩宇是羡慕嫉妒的,林爱国是不放在心上的淡然,林初夏是欢喜又温心的,那么,邓秀珍就是惊诧中,又有着一种类似于大仇得报的畅快。 就如此刻,电视剧正放到精彩处,然而,邓秀珍的心思却早已飘远:“老林,你说,爸哪来的钱?不会是将王容寄来的钱用了吧?万一,隔壁孙春秀知道了,跟她说了……” 王容正是三房媳妇,虽没什么文化,但,天生就有着“坑人于无形”的心机手段,和邓秀珍之间的恩怨情仇,那还真是三天三夜也说不清。 孙春秀是林爷爷大哥家的幺儿媳妇,和王容是无话不谈的“闺蜜”。若非如此,林爱华和王容夫妻俩在做出南下打工的决定后,也不可能心大地将自家的独苗放到老宅,交由林爷爷抚养,并定期寄些学费和生活费回来。 许是因为林浩轩这个三房的独苗是由林爷爷拉扯大的,因此,林家这一代的儿孙中,林爷爷最是偏疼林浩轩。 ——哪怕,林浩轩长得一幅尖嘴猴腮,让人瞧了就觉得不舒服的猥琐模样;哪怕,林浩轩从小到大,成绩比林浩宇还要差;哪怕,在林家小辈中,林浩轩非长非幼,林爷爷的那些疼爱之心,不仅没有减少一分,反还因为这些缺陷而越发地多了起来。别说林家小辈,就连林爱国等儿子,在林爷爷心里的地位,都远不如林浩轩这个孙儿。 都说“母凭子贵”,在林家,这句话,也适用。也是因此,原本,还能凭借自己的长媳身份,在和三房的王容争执吵闹中占据一定上风的邓秀珍,很快,就惨遭滑铁卢。 为此,邓秀珍已经做好了被膈应一辈子的准备,万万没料到,逆水翻盘的机会来得这么快! “不可能!”邓秀珍心里这些盘算,林爱国并不清楚,但,深知林爷爷正直本性的他,并不觉得林爷爷会动用林爱华和王容两人在外打工赚回来的辛苦钱,来给林初夏买东西,“应该是二叔给的。” 这话,连林爱国自己都不信,就更不用说,同样深知林二爷“铁公鸡”本性的邓秀珍了。不过,林爱国并不想继续和邓秀珍讨论这个问题,以免无端端再次激怒邓秀珍。 是的,在邓秀珍和王容的争斗中,林二爷也同样偏向王容。 “后天就要送初夏去学校报道了,我问过老杨,南山中学实行封闭式管理,规定每个学生都必需住校,平时不许家长探望,半个月才放两天假,让学生回家休整,我打算给初夏50元的生活费……” 邓秀珍眉头微皱地打断了林爱国的话:“会不会太少了?我问过隔壁杜凤,他们家宋兰去市里读卫校的时候,每个月都要200元的生活费。” “市卫校的学习风气很坏,去那儿读书的学生,还真没几个是认真的。男生抽烟喝酒蹦迪样样都来,女生化妆打扮谈恋爱处处和人攀比……” 林爱国摇头,将到了喉咙的“别说200,就是2000都不够用”这句话咽下肚。虽然,这种学校也包分配,但,就冲那低得离谱的录取分数线,就能合理推测:大多数学生都是被送去渡金的。 邓秀珍挥挥手,不由分说地道:“那也得给100,不能再少了。” 林爱国:“……”其实,他刚才说的50,只是半个月的生活费。 …… “早起的鸟儿有虫吃,早起的虫儿被鸟吃……” 林浩宇伸了个懒腰,神采飞扬,想也知道,昨晚,他睡得很香。 一想到,再有两天时间,他就能脱离苦海了,心情就特别舒畅。如果不是怕吵醒一墙之隔的林初夏,到时候,被气得失去理智的林初夏,拎着后衣领,拖到市里去读初中,他早就一蹦三丈高啦! “姐,你干啥啊?” 活动了下手脚的林浩宇,转过身,就被靠在墙上,双手环胸,似笑非笑的林初夏给吓到了,差点就飙出尖锐的海豚音了。 “很高兴?” 林初夏的目光,越过一脸弱小又可怜的林浩宇,抵达一个最偏僻的墙角处——那儿,放了两把伞。均是米白色为底,一把上面绘了大片的丰收图,一把上面绘了朵朵迎风绽放的秋菊。 “你……我……” 哪怕再傻,林浩宇也敏锐地察觉到了不对劲,更何况,林初夏的目光并没有丝毫的遮掩。结合昨儿林爷爷送东西过来时,他“有意”遗忘的事情,哪能不明白此刻,林初夏心里在想些什么? 第159章 积极认错…… “我错了。” 林浩宇低头,干脆利落地认错,毫不犹豫地将最初设想的“事情太多,忘记了”这些借口掐灭。 就像林初夏曾教过他的那般,犯错不可怕,可怕的是犯了错,还一脸的不以为然。甚至,觉得对方根本就不会注意到这些细节问题,私下里更是为瞒了过去而自得不已。往往,这样的人,很容易就陷入“捧杀”的陷阱里,最终,落得个“亲者痛,仇者快”的悲怆又无奈的结局。 “那你觉得,接下来,应该怎么做?” 林初夏挑眉,并不意外林浩宇的选择——都提醒到这份上了,如果,林浩宇还能往错误的道路上疯狂逃窜,那么,这两个月来的改造计划就真白费了。 “姐,每天都围着后山跑,见到的都是些熟悉的景色,也忒没意思了,你说,是吧?” 林浩宇凑上前来,腆着张脸,跟个推销保健品的高手一般,疯狂地安利:“再说了,明天你就要去市里读书,这一去,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回家。在走之前,怎么也得去老家看看爷爷二爷吧?” “有道理。”林初夏点头,拔腿,就往门外跑去。 虽然,昨天,林爷爷就说了,这几天,她在家里好好休整,等去了市里后,能以一种饱满的精神迅速进入状态,将那些沉迷于假期的快乐中不可自拔,到了学校也还没收心的同学远远地甩在身后,但,林初夏知道,这一去,就得国庆才能回家。 旁的不说,单单,这两个月来,两老待自己的关心,她就不能做出不告而别的举动。 直到,林初夏跑出去好远了,被丢下来的林浩宇,才如梦初醒般拍了下自己脑门,也跟着追了上去。 “嘎吱!” 胶鞋和地板剧烈摩擦时发出来的声响,将才起身,睡眼惺忪地打着哈欠,打开门,往洗漱间方向走去的邓秀珍也都吓了一跳。 发现罪魁祸首是才消停没几天,就又开始撵鸡斗狗的林浩宇后,邓秀珍眉一挑,就准备训他几句。然而,组织好的话还在喉咙旁打转,下一刻,林浩宇就一脸乖巧地窜到面前。 “妈,吓到你了?对不起。” 邓秀珍:“……” “姐已经跑出去好久了,我也得走了,妈,回来再跟你聊。” 林浩宇拎起放在墙角的两把伞,和邓秀珍挥挥手,就跟一阵风似的飘了出去。 早早就起床,坐在屋檐下看小说,偶尔,端起茶杯轻抿一口的林爱国,听到屋内传来的动静后,收了小说,起身。等到他发现邓秀珍正一脸茫然地呆站在卧室门口,不由得出声问道:“怎么了?” “没什么。” 邓秀珍摇摇头,就去洗漱了。难不成,让她告诉林爱国,被林初夏管教了两个月的林浩宇,表面上看来,确实变得懂事爱学习、嘴甜会来事了,但,就刚才的情况来看,很有几分将人噎得说不出话来的感觉。 要知道,以往,林浩宇不论说话,还是做事,都是直来直往,将人气得脑壳疼的,而,今天呢? …… 如果,林初夏知道邓秀珍心里的想法,就会忍不住摇头晃脑地感慨一句:果然,女人,确实拥有让无数男人羡慕嫉妒恨的“第六感”。哪怕做了十多年的家庭主妇,但,在关键时刻,邓秀珍依然瞬间就“真相”了。 “姐,等等我!” 跑出去不到十分钟,拎着两把伞的林浩宇,就追上了林初夏。 当然,这也是因为林初夏没有发力,否则,就算林浩宇是令体育老师欣喜若狂的“好苗子”,在起步这样晚的情况下,想要赶上林初夏,除非太阳打西边出来。 林初夏原地跑了几步,等到林浩宇赶上来后,才抬手,轻拍了下林浩宇的肩膀。瞧着林浩宇瞬息万变的脸,轻咳一声,压下到喉的笑意。 她会说,昨天,就是故意没提伞的事情?想让林浩宇在得意兴奋的顶点,瞬间又跌落悬崖,体会一把“痛并快乐”的滋味? 果然是兴奋得过头了,要不,林浩宇能忘记以她和两位老爷子的关系,分分钟就能知道真相?更能打着“秋后算账”的想法,将他摁在地上摩擦? …… “爷爷,二爷~” 离老宅还有五米的时候,林初夏就放声高喊起来,那欢快的劲儿,只令一旁奔跑的林浩宇脚后跟一滑,差点就跌落到池塘里,和正在岸边排成队准备下水的鸭子做伴了。 林浩宇:“……”简直没想到,林初夏这样安静内敛,不,应该说是无比在意自己形象的人,竟也会做出这种崩人设的事情来。果然,还是他见识少吗? “初夏来了?” 正在屋前自留地里劳作的林爷爷,听到这熟悉中又透露出浓浓亲昵的呼唤声,连沾到裤腿上的泥和露水都来不及拍打干净,就三步并作两步地走了出来。待到他看见站在那儿,正冲自己露出一抹明媚灿烂笑容的林初夏时,那颗不知何时就坚硬如城墙的心跟着一软。 然而,他的嘴角才刚刚扬起,下一刻,就又强压了下去,嘴唇抿成一条直线,一脸威严地看着林初夏:“不是跟你说了,这两天就待在家里,好生休息吗?” “爷爷,我都闲了三个月,再闲下去,就要长蘑菇啦!” 话落,林初夏又敛了脸上的笑容,一脸不悦地瞪着林爷爷。 “爷爷,虽然是夏天,但,你也不能仗着身体好,大早上的就打赤脚在地里忙活啊!再这样,下次,我就只给二爷做衣服,不给你做了!” 一脸不以为然的林爷爷,听了这话,忙不迭地走到墙角,将放在那儿的草鞋穿上,嘴里也开始转移话题。 “东西都收拾好了吗?别到了学校,才发现漏了。到时候,如果是钢笔本子这些,还能去学校旁边的文具店里买,虽然花了些冤枉钱,但急用的时候,也就顾不上那么多了。万一漏的是衣服被褥这些,你们学校又不许出门,连花钱买的机会都没有,不就只能生生冻着?” …… 第160章 悲愤的林小弟 “爷爷,我办事,你放心。”话落,林初夏就“蹭蹭”地凑上前,挽着林爷爷的胳膊,将手里拿着的伞撑开,“爷爷,你看,漂亮吧?” “你买的?” 林爷爷皱眉,伞这东西,普通黑色和青色的就行,实在没必要整这些花花绿绿的图案,浪费钱不说,还不一定有家里那几把用了很多年,早就破旧了的老伞好用。 “爷爷,伞是我在批发市场里买的,非常便宜。” 林初夏微抬下巴,一脸不再掩饰的骄傲和自得。要知道,老板可是少于1000把伞不批发的,但,她只费了十来分钟口舌,就批发了40把伞。 “但,上面的丰收图是我特意花了三天时间构思,又花了一个周时间才画好的。画图的颜料,是我跑遍了整个市,才在一家特别偏僻的老字号店铺里买到的专用于竹伞和绢伞,不怕日晒雨林的丙烯颜料。” “这把伞,送到商场里,少了这个数……”此时,林初夏已经扶着林爷爷,爷孙俩进到了厅里。而,也是这时,林初夏伸出五根手指,在林爷爷和林二爷面前晃了晃,笑眯眯地补充道,“那是绝对不卖的!” 5元? 这是林爷爷心里的猜测。 50元? 这是撑开伞后,看了那上面的秋菊图和丰收图后,心里生出来的猜测。 然而,这两位,谁也想不到,林初夏给自己画的这些伞的定位是:500元! 而,这个价格,也是基于目前的她,虽然已经在系统空间里那些名师的指点下,将自己的绘画天赋开发出了一小半,这样的天赋和能耐,放在外间,就是那些大家见了也必然会竖起拇指叹一声“长江后浪推前浪”,但,架不住,艺术这一道,尤其,涉及到书画这两方面的,那还真得是靠名气吃饭。 因此,在眼下,她虽有天赋,却没什么名气的情况下,500已经是她能接受的最低价格啦!当然,即使,真有人愿意出500来买,她也不愿意卖。毕竟,这么一幅图,她为之付出的心血和精力,那还真不是三言两语就能说清的。 …… 被忽略的林浩宇,看着眼前这幕谈笑风生,气氛特别和谐的场景,忍不住在心里吐槽:真是熟悉的配方,熟悉的套路!看来,这偌大的林家,也就只有他一人,才没有败倒在林初夏的“糖衣炮弹”之下。 …… 回家的路上,林浩宇忍了又忍,最终,还是败倒在自己的好奇心之下:“姐,你就不觉得奇怪,以前,林浩轩很少去外公家,怎么这次考完试后就去了,到现在还没回来?” 绝不承认,其实,他是在吃醋! 是的,吃醋! 作为一个生下来,就没见过外公外婆,更没体会过来自阿姨舅舅关心爱护之情的“编外”儿童,他心里那叫一个苦啊! 然而,最最戳心的,莫过于明明是林家长孙的他,在林爱国等人眼里没啥地位,在林爷爷和林二爷这两位心里,更是典型的“可有可无”。 以至于,他不止一次在心里问自己:不是说好的,重男轻女吗?不是说好的,看重长子嫡孙吗?他这么个大男人放在这儿,咋就没得到任何重视呢? 然而,他是真没料到,这世间戳心的事情,往往是只有更戳心,而没有最戳心。 比如说,挑选名字的时候,原本,“轩”这个大气磅礴的名字应该是属于他的,却被林爷爷横插一杠,给了三房。 比如说,林爱华和王容夫妻俩嘴上说什么每个月都寄了生活费和学杂费给林爷爷,还额外寄了分家后,三房应该给的那部分孝敬钱,但,其实,这些话,都是用来搪塞那些不明真相的外人的。 事实上,林浩轩从生下来,还是个“哇哇”大哭的婴儿时,就被送到林爷爷身旁抚养。到现在,已经11岁的他,因为成绩太差而留了三次级,还在读二年级。这期间,不论学杂费还是生活费,全部都是林爷爷出的。 就连那什么分家养老费,都是浮云。 偏偏,面对三房夫妻俩对外放出来的“谣言”,林爷爷却没有辩解一句。 原本,这些内情,只有林爷爷和三房夫妻俩知晓。 奈何,架不住,林浩宇好奇心重,又爱八卦,而,林浩轩又遗传到了林爱华身上的老实憨厚劲儿,被林浩宇三言两语就套出话来,再结合,某次,林浩宇无意中听到的只言片语,很快,就复原了整件事的“真相”。 之后,他又做了什么呢? 当然是找各种理由,跟林爷爷和林二爷拿钱。然而,不论他使出什么样的招术,到两老面前,最终,都落得个“想法很美好,现实却很残酷”的悲怆又凄惨的结局。 这些年,因为林浩轩的出生,因为林爷爷甚至林二爷对林浩轩的偏爱,他这个做长孙的是一次又一次被迫退让。到最后,他竟被迫选择了“叛逆”这条路,通过无所不用其极的调皮捣蛋手段,来博得来自长辈的目光。 这样的手段,有用吗?并没有。就如这些年来,林家上下提起林浩宇的时候,都纷纷摇头叹息,一幅“不堪造就”朽木的模样。 …… 林浩宇心里这些不能为外人所道的想法,上一世的林初夏,确实没留意到,而,这一世的她嘛?那是轻轻松松就了如指掌,否则,她也不会想方设法地获得林爷爷和林二爷的好感从根源上斩断林浩宇所有变得叛逆的可能。 不过,林浩轩嘛? 虽然,前世,中专毕业后,同样南下的林初夏,很长一段时间里,都在和林浩轩打交道,但,她依然觉得,对林浩轩的认知有些片面。或者,应该等到这一世,她再和林浩轩见面后? 这样想的同时,林初夏也轻拍林浩宇的肩膀:“你想见外婆?” 至于外公?早在林初夏小学毕业时,就因为胃癌过世了。 林浩宇愣了愣,这话题,转得也太快了吧?他刚刚明明是抱怨,羡慕嫉妒恨的那种,咋到了林初夏嘴里,就变了个味儿呢? 第161章 全家出动——送行 “海市有些远,从省城坐火车过去就要30小时,普通硬座加上两边的公交车费用,一个单程就要300元,来回就得600元。” 林初夏扳着手指,跟林浩宇算账,“你是小孩子,不能一个人出门,到时候,就得我陪你过去。这样算下来,我们两个人出趟门,光是车费就得1200。路上再买些吃的用的,还要准备些礼物,最少也要2000元。” “嘶!”林浩宇倒抽了口冷气,“怪不得,妈嫁过来后,就再也没回去过。” 家里也就林爱国一个人挣钱,刨除一家人的生活费等开支,一年下来,存不到2000元。如果林爱国每年都陪邓秀珍回娘家,再或者邓秀珍一人具或者带上两孩子回娘家,别说存钱了,连家底子都会被掏空。 “好好学习,再过几年,我赚到钱了,就带你去看外婆。” 在林浩宇那一脸“你别驴我”的神情中,林初夏笑眯眯地补充道,“只要你在学校表现好,成绩一直拔尖,是老师同学们眼里的宠儿,然后,再延续我的脚步,考上南山中学实验班……别说来回车费,就是需要准备的礼物钱,我也全包了!” 林浩宇:“……” 围观了这一幕的系统,忍不住冒泡:“宿主,你就不打算告诉你弟,你们还是学生,享有半价票的优惠吗?” 林初夏一脸的坦荡,完全没有谎言被戳破的心虚:“我忘了。”不重要的事情,她怎会记得?更何况,上一世,她没享受过半价票,重生回来后,忘记了,不也正常的? 系统:“……” 两天时间,一晃而过。 这天,一大早,林家四人就里里外外地忙碌开来。 林爱国和林浩宇父子俩,或抬或搬地将麻袋等东西,搬到了门口处。而,邓秀珍和林初夏母女俩,则将床上的被子裹成团,和牙刷毛巾等早上用过的东西一起,装到最后一个编织袋里。 隔壁听到动静的杜凤,出门的时候,见到的就是这大包小包的一幕,眼神微闪,佯装好奇地问道:“老林,你们这是要去哪里?” “送初夏去南山中学报道。” 看似平淡的话语里,有着淡不可察的炫耀和得瑟。显然,想通了的林爱国,已经打心眼里觉得省卫校确实不如南山中学。毕竟,一个是中专,一个是“准”大学生呢!不论学历,工资待遇,以及未来社会上的待遇,都是截然不同的。 “你们初夏不读卫校了?” 这样一来,自家宋兰,不就是整条街学历最低的了? 至于前途? 虽然,他们老宋家在医疗这一块有些人脉关系,但,再怎么样,也就是一个市中专,工作岗位和待遇,哪能和大学生相提并论呢?这不仅是在大赤赤地昭告天下他们家走后台了,也是将一个大把柄送到后台的仇敌手里! 杜凤心里那叫一个郁闷和扼腕,脸上却还不敢显露分毫。哪怕,以她对隔壁林家人的了解,知晓以他们那直白坦荡的性子,根本就不可能察觉到自己心底那些想法。但,老话说的对,这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林爱国摇头,叹气道:“她要读高中,就让她读吧,到时候,考不上大学,也是她自己的选择。” 杜凤:“……”如果,你脸上的笑容能收一收,那么,这句话,还比较有说服力。 隔壁同样听到这番对话的石庭,却是笑道:“老林,高中挺好的,我早就想跟你说了,你们家初夏成绩那么好,是考大学的好苗子,不读高中就浪费了啊!” 石庭的闺女石小玉,今年22岁,复读了两年,才在两年前考上省医科大学。虽然是个委培生,每年光是学费就要交一万来块,加上生活费,五年下来,就要花掉六七万块钱,但,那有什么关系? 钱这东西,生不带来,死不带走,他就这么个闺女,能读大学,为什么要去读中专? …… 等到上了车,林初夏才笑着对林爱国说:“爸,你瞧见了吧?一向沉默寡言,从不掺和到邻里街坊八卦中去的石叔,都赞成我读大学。”所以,你那些什么同事领导们关于“中专好,中专妙,中专呱呱叫”的言论都是虚的!连面子功夫都不乐意做的那种!! 正靠在椅背上,看似闭目仰神,实则在心里琢磨着要不要带林初夏到老杨那儿走一趟的林爱国,听到林初夏的问话,睁开眼睛:“大学是好,但,首先,你得考上。” 其次,要有钱,否则,砸锅卖铁也供不起;再次,还是要有关系,否则,四年大学读下来,也是被“发配边疆”的待遇。 这些,林初夏都明白,甚至,说句不好听的,林爱国并不知道的那些内幕,林初夏也都了如指掌。 “爸,咱们‘骑驴看唱本——走着瞧’!” 林初夏撂下这样一句豪言后,就也学着林爱国刚才的模样闭目仰神起来。实际上,她却已经再次进到系统空间里学习起来。两个多小时的车程,哪能随随便便浪费了呢?这不是虚度岁月,浪费光阴,还能是什么? 在邻座的人一脸羡慕佩服地询问林爱国,要怎样才能培养出如林初夏这样好的闺女时,林爱国却摇头叹气,一幅被林初夏“翻脸如翻书”的做派折腾得苦不堪言的模样:“这孩子,就是不听老人言……中专多好,只读四年,出来就能到大医院上班……哪像高中,读个三年,万一没考上,还得再继续复读……” 邓秀珍在周围人询问起这件事时,虽也有些忧心忡忡,却在对方夸赞林初夏成绩好的时候挺胸抬头,一脸骄傲地说着“也就那样”之类的谦虚话语。实则上,却是有意无意地将南山中学的情况透露了出去,着重点明林初夏在入学测试中考了个全校第十一名,被分到实验一班的好成绩。 至于林浩宇? 今年才13岁的他,在大人眼里,就是个什么都不懂的小孩子,因此,没有一个人跟他搭话。当然,他也不觉得寂寞,更不觉得被歧视,耳朵竖得高高的,生怕错过两边不同聊天场合中的任何一句话。 …… 第162章 由“打的”联想到的…… 大巴车一路摇摇晃晃,两个半小时后,终于抵达市汽车站。 看着地上一字排开的两个麻袋,两个编织袋和一个木箱,林爱国破天荒地皱起了眉头。在乡里坐车的时候,不仅李师傅,就连坐在车上的两个壮实中年人也都走下车,一人抬,一人搬地将这些行李扛到了车顶,到站后,也是这些人帮着卸下来的。 而,现在呢?这么多东西,靠他一个人,哪有那么容易就能搬到公交车上去?更何况,市里的公交车,车顶上没有放行李的位置。如果放到车箱里,就需要买行李票。花上这么一点钱,还真没什么,但,就怕乘务员看见这么多行李,直接就不给上车! 事实上,林爱国想的,确实没错。 此刻,一辆又一辆公交车从面前呼啸而过,任凭他们拼命招手,也没一辆车放慢速度。甚至,那些开车的司机还仿佛看见了什么厌恶的东西似的,脚下用力地一踩油门,将车开得更快了,喷了他们一头一脸的尾气。 邓秀珍忍不住叹气:“这些人,怎么这样……早知道,就不带这么多东西了……” 这话,其实,在他们收拾出这么多东西的时候,林爱国就已经说过一遍。 但,老话常说“人离乡贱”,去了那样一个陌生的城市,少则半个月,长则一到两个月都不能回家一趟,作为眼睁睁看着林初夏由一个只会哇哇哭喊的小婴儿,长成如今这般娇俏可爱、聪明伶俐少女的母亲——邓秀珍,在满腹担忧和焦虑等情绪折腾下,可不就会出现这种“收拾着,收拾着”,就越收拾越多东西的情况嘛! 就这两个编织袋,一个箱子,都是由林爱国精简过的。要知道,原本,邓秀珍准备的是四个编织袋,两个箱子。其中一个木箱是装普通东西,放在床尾写字用的,另外一个带锁的皮箱是邓秀珍的陪嫁,用来放一些贵重东西的。 昨天,看见靠墙一字排开的这些东西时,林初夏的心情那叫一个复杂。 要知道,上一世,去省城读书的她,只有一个编织袋和一个箱子的行李。 而,这一世,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异变? 很简单,一是邓秀珍习惯性地和林爷爷、林二爷这两位别苗头,这一点,由这两位准备两麻袋的东西,她就要收拾出四编织袋东西的举动中就能够瞧出来。 二是前世,去省卫校读书的第一年,就要交一万多学费。而,这一世,选择了南山中学的林初夏,只需交不到一千的学费。 三是前世,到林初夏中专毕业之前,林家都只有林爱国一个人挣钱养家。 而,这一世,借由那些卖出去的头花,邓秀珍就已经赚了一笔钱,可以预料到,转战市里开店后,邓秀珍又能赚多少钱。同时,林初夏也借由前世点亮的“撰稿”技能,结合自己原本就拥有的绘画天赋,赚回了一笔稿费。 …… “姐……” 听着耳旁传来的“土包子?打秋风?”之类嘲讽讥诮的话,沐浴在众人仿佛看垃圾一样目光里的林浩宇,出乎众人预料之外,并没有生出任何自卑怯懦的心态不说,连眉头都没有抖动一下。真要说区别的话,也就是此刻的他,正下意识地偏头看向林初夏。 ——是的,在包括林浩宇本人在内的林家人都没察觉到的情况下,林浩宇已经将林初夏当成了自己的指路灯塔。 下一刻,林浩宇就惊讶地瞪圆了眼,满脸的茫然震惊,然而,那颗一直悬浮在半空中的心,却“砰”的一声,落回了原地。 一切,只因,林初夏竟然招了一辆出租车! 在林爱国皱眉,邓秀珍不解,林浩宇震惊的目光中,林初夏一脸淡然地走上前,和司机说了要去的地方后,才指着那一堆行李,笑道:“叔叔,麻烦你开下后备箱,我们要将这些东西放进去。” 司机毫不犹豫地打开后备箱,还走下车,准备帮着搬行李,笑着朝林爱国打招呼:“大哥,你们是送闺女去报道的吧?你闺女成绩咋样?被分到哪个班了?听人说凡是考上南山中学的学生,半只脚就踏进了大学的门槛……” 林爱国收回怒瞪林初夏的视线,扯了扯嘴角,勉强露出一抹笑后,就和司机一起将东西塞到了后备箱里,然后,在司机得知林初夏竟然被重点班录取,一个劲地夸赞林初夏的话语中,坐到了副驾驶座上。 邓秀珍深吸了口气,勉强压下满腹翻腾的怒气,也坐上了车。 至于林浩宇?回过神后,在林爱国和邓秀珍看不到的角度,他伸出手,冲林初夏比了个“牛”的姿势,然后,不等林初夏出声,就一溜烟地窜上了车。 林初夏眯了眯眼,也跟着坐上了车,嘴里偶尔回应几句司机的问题,偶尔停留在窗外飞掠的景色上,心里却觉得林浩宇果然是飘了,不然,哪敢当着父母的面就打趣起她来?那么,是让他继续飘下去,到合适的时候再拽下来?还是找准机会,就给他紧紧皮? 不得不说,有一个熟悉本地道路情况的司机,不仅节省时间,也节约钱。 从汽车站坐公交车到南山中学,需要40来分钟,而,的士车只用了不到20分钟。 下车后,赶在林爱国和邓秀珍出声之前,林初夏笑眯眯地解释道:“从车站坐公交车过来要2元,我们四个人就要8元,行李按照半价买票,这么多东西最少也要5元,加起来,就要13元。” 而,刚才,林初夏给了那位的士司机多少钱? 15元。 只差两元。 但,先不说,坐的士车过来,节省了多少时间。 单单,从上车到下车,四人都坐着,完全不需要像搭公交车时一样,每当有人上下车的时候,就要挪动一次行李,更一路提心吊胆,生怕因为坐车的乘客越来越多而被乘务员赶下车这一点,就让林爱国和邓秀珍不得不将到了喉咙的说教类的话咽下肚。 在林初夏和林浩宇都没察觉到的情况下,两人心里那因为林初夏一个人在市里读书生活,而产生的担忧和烦闷等情绪也都消失了。 是的,虽然,这两个月里,因为林初夏屡次独身来往市里,而让林爱国和邓秀珍生出“林初夏长大懂事了,已经能独当一面”的想法。但,到底是没有亲眼见着林初夏那待人接物时可媲美“老江湖”的老练劲儿,因此,两人依然是惴惴不安的。 直到,此刻,在林初夏的带领下,轻车熟路地找到报道处,交了钱,拿了宿舍锁匙,又带着他们奔赴宿舍。 这一路,遇到老师的时候,林初夏就笑眯眯地上前问候,遇到和他们一样的家长同学时,也笑眯眯地打招呼,三言两语间就将一些该注意的和连他们这些大人都难免会疏忽的事情问了个清楚后,两人才终于长舒了口气,看向林初夏的目光也带上了一抹连他们自己都没察觉到的欣慰和满足。 第163章 论宿舍的安排 宿舍总共六层楼,住宿条件不好不坏。 最小的房子是四人间,最大的则是十二人间,除了四人间是特定分给成绩好的学生,接下来的六人间、八人间、十人章和十二人间,都是按照班级分。 具体每班抽到什么样的宿舍,得看班主任的运气。而,每一个学生会被分到什么样的宿舍,在其它学校是看运气,在南山中学,依然是看成绩,按照分数的高低,从六人间依次往后排。 其实,不仅南山中学,其它的中学,甚至中专和中师,以及一部分大学,都是按照这样的方式分配宿舍。这也算是学校之间默认的一种潜规则,作为学生和家长的,除了遵守,别无他法。 觉得不公平?行,你的成绩好吗?有拿得出手的兴趣爱好吗?能为学校做贡献吗?能给学校带来荣誉吗? 什么都没有,那么,你凭什么叫嚣不公平?! 人生在世,想要过得好,要么,就适应规则,要么,就迎难而上,成为制定规则的强者。 没有第二种选择。 好吧,扯远了。 林初夏分到的宿舍就在三楼,不高不低的位置,让她很是满意。 “统啊,咋感觉重生一次,我这运气就不一样了呢?” 想当初,不论初中,再或者中专,又或者是参加工作后,她被安排的宿舍通通都是一楼! 一楼意味着什么? 好处是不用爬楼梯,方便省事,坏处是阴暗、潮湿、脏污、不安全…… 真真是随随便便一数,就能扒拉出一堆缺点来。 “宿主,这都是我的功劳。” 系统毫不谦虚,也确实,单单绑定林初夏这一点,就注定了林初夏过往那些年的霉运退去,留下来的就是好运。 林初夏和宿舍阿姨打了招呼,领了钥匙,就上了楼。 一进门,就能看见靠墙摆了两张高低床,床的一角贴了姓名,一眼望去,就找到了自己的铺位。 ——上铺。 “初夏,你们这间宿舍在楼层中间,离洗手池的位置不远不近,挺好的,不用担心有味儿过来……” “这是……放衣服的柜子吧?四个柜子,刚好一人一个,不用跟人抢,也不用担心谁没抢到,嘴上不说什么,心里不舒坦,暗地里搞事情……里面也太脏了,也不知道以前装了什么……” “有吊扇?挺方便的,夏天热了就开吊扇,不要担心电费,只有休息好了,白天才有精神学习……” “怎么窗外还有棵树?”放下手里的东西,一边打量着屋内的环境,一边絮絮叨叨的邓秀珍,眉头皱了起来,“这多不安全啊……” 眼见,邓秀珍就要将“你们学校老师怎么搞的,就没想到将树砍了”这句话秃噜出来了,林初夏忙不迭地轻咳一声:“妈,对面一百米处就是男生宿舍,我觉得,学校应该是考虑到了这一点,才特意种了这么多树,又将它们养得枝繁叶茂……” “如果是我自己一个人住,我肯定会装上特别厚实的窗帘,但,这不是还有三个舍友没来嘛!这么大的窗帘,肯定不便宜,还要找专人过来装,就又是一大笔钱,我打算等她们过来了,跟她们商量一下。如果可以的话,就大家一起出钱装窗帘,如果谈不妥的话,有这么棵树遮着,也挺好的。” “不过,我觉得,装窗帘这个建议,大家会全票通过的。” 林初夏并不是无的放矢,凭借她过人的记忆力,在看见了贴在床头的名字后,就知道了剩下三位舍友的身份——全校前二十名,也就是一班前十名中,仅有的四名女生。 如果,林初夏没有系统的帮助,那么,即使重生,也不可能在短短两个月的时间里,就将那些早就还给老师的知识重新捡起来,并在入学测试中考出全校第十一名的优异成绩。 如果,上一世的林初夏,在知晓南山中学面向全市招生的消息后,就鼓足勇气来参加,最多,也就考个全校前一百名。 并非林初夏不够努力,也不是林初夏不够优秀,而是乡镇初中的教学水准摆在那儿,确实是分分钟就被县市初中秒杀的命。 由此,可以推断,这个年代里,同样能在入学测试中,取得这样优异成绩的女生,不仅脑瓜子灵活,就连家里条件也不会差到哪里去。 “退一步来说,就算大家都不愿意掏钱装窗帘,我也可以用布将床围起来。” 想到帮林初夏重新整理行李时,从编织袋角落里揪出来的那些布,不仅邓秀珍的眉头舒展开来,就连林爱国也都微微颌首,显然觉得林初夏的“两手准备”计划安排很不错。唯有林浩宇却撇嘴,打心眼里不相信凭林初夏的“舌灿莲花”技能,别说说服三位舍友了,就是将她们卖了,这三人都还会帮着她数钱。 “初夏,要不要跟老师说说,将你调到下铺来?” 在林爱国看来,朝南的这一排宿舍中,这间的位置最好。再结合这一路走来,从那些或敞开,或关上的门等细节处推测出来八人、十人甚至十二人间的情况,让他立刻就得出这样一个结论:林初夏不仅成绩好,还很受老师看重,否则,不可能会分到这间宿舍来。 “爸,我觉得上铺非常好……” 平时可以躺在床上看书,累了就能抬头看看窗外的景色,倦了就直接将书往枕头旁一扔,抓起被子一角就能睡个安稳的觉,完全不用担心被人爬床时的动静惊扰到,也不用担心对方会不会没洗脚就踩着自己的床单往上爬,更不用担心对方在外面待了一天后,也没拍打下身上的衣服,就一屁股坐在床上,还顺带摸包瓜子来磕等举动可能会出现的一周不到,床单就脏得不能看的情况。 “宿主,你有洁癖?” “瞎说!虽说人吃五谷杂粮,哪能不吃病?但,你有没有听过这样一句话?——病从口入。在可能的情况下,为什么不将自己收拾打理得干净整洁一些?这样一来,不仅有益于自己的健康,外人看了也会觉得赏心悦目……” 第164章 清理宿舍 林爱国点点头,显然是被林初夏的说服了,看了看一个暑假过去,铺满灰尘的房间,打开编织袋,拿出水桶和抹布:“我去打点水,东西你们先别动。” “我来扫地。”林浩宇拿起门后的扫帚,主动打扫起房间来。 “我和你一起去。”邓秀珍翻出一个盆和另一块抹布,不由分说地跟上林爱国。 被留下来的林初夏,从编织袋里翻出另一块抹布,将床上的灰往下扫的同时,对上林浩宇那“你们带了多少块抹布”的震惊目光:“也就四块,两块是家里用的,到时候,爸妈会带回家,两块是留在这儿用的。” “刚好,人手一块。” 林浩宇毫不犹豫地低头,一下又一下用力地扫起地来,以实际行动表明对双手沾到脏污,尤其,遍布灰尘和蛛网,更不知道有多少老鼠蟑螂打过滚的灰尘的厌恶:“我力气大,适合干扛扛搬搬的重活,不适合干抹旮旯犄角这些心细的活儿。” “统,瞧见了吗?我弟这样的,才是洁癖!” 然而,倘若,此刻的林初夏,没戴上家务活专用手套的话,那么,这番推卸责任的话,还比较有说服力。 此时,林爱国和邓秀珍也回来了。 林爱国拎着大半桶水,走到公共区域。 说是公共区域,其实,也就是四张桌子。两两并排,靠在一起。桌上可以摆放牙具水杯等东西,下面放盆桶和水壶等东西,里面还配了一张小凳。显然,学校考虑到了勤奋好学的女生们,会在宿舍里争分夺秒学习的情况。 而,邓秀珍端着盆,和林初夏一起擦拭起床来,嘴里还不忘记絮叨:“初夏,洗手池的水笼头不到30个,你们这层楼得有200来个学生,去晚了就没位置……厕所有些脏,也不知道你们学校有没有专门洗澡的地方?” 说到这儿,邓秀珍就忍不住叹气。以前,就算夏天出了汗,大家也都只是打盆水擦擦身体,没有谁像林初夏这样,每天都要拎两桶水到洗手间里洗澡的。 夏天还好,冬天,可该咋办? “妈,学校有澡房的。” 当然,锅炉房烧一次水,费时又费力,因此,洗一次澡,也是很贵的。不过,就算再贵,林初夏觉得,这钱,也绝不能省。尤其冬天,洗个热水澡,那舒坦劲儿! “这就好。” 做惯了家务活的邓秀珍,手脚特别麻利,再加上,又有林初夏的帮助,很快,不仅将上铺里里外外擦了一遍,就连墙壁也都抹了一遍,瞬间,就和周围的床铺形成了鲜明对比。 邓秀珍犹豫了下,在盆里清洗了毛巾后,手才伸向下铺,就被林初夏眼疾手快地阻止了:“妈,别碰!” 不仅邓秀珍满脸疑惑,就连扫完地,因着林初夏的存在,而将当“甩手掌柜”的念头掐灭,琢磨着接下来可以做些什么的林浩宇,也都好奇地看向林初夏。 “公共区域,我们帮着清理干净,还能说得过去。” “但,床铺和墙壁,我们就只能清理自己的,否则,等那三位舍友过来了,觉得这是学校安排人打扫的,没有什么感激之情也就算了。就怕她们觉得我是农村人,第一次来城里读书,下意识地讨好她们这些城里人,所以,才会主动将宿舍清洁干净,往后,她们也就会理所当然地将整个宿舍的清洁工作推给我。” “不会吧?” 在洗手间的时候,因为林爱国的一番分析,知道了林初夏住的宿舍有多特殊的邓秀珍,下意识地反问道。在她看来,成绩好的学生,人品也会很好,哪会做出这般歧视甚至欺凌的事情来呢? “妈,人心难则。” 虽然,前世,林初夏并没遭遇到什么校园暴力,但,与其说是她好运,倒不如说是因为她一直在乡镇学校读书,借由林爱国的乡政府宣传干事的身份,和老师喜欢的才情而避开了这些。 而,这一世呢? 即使,林初夏自认,拥有两世阅历的她,绝不会让自己置身于“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很有几分“上天入地,求救无门”感觉的悲怆又凄惨的情况里,但,能从源头就掐灭引发这一切的可能,不好吗? “这……”邓秀珍下意识地抬头看向林爱国。 “初夏说的对。”林爱国一脸的欣慰,放下手里的抹布,示意闲在一旁的林浩宇,将盆和桶里的脏水拎去洗水池里倒了,自己则上前几步,伸手摸了摸床铺,“可以了。” “爸,我来。”林初夏准备脱鞋爬上去,却被林爱国和邓秀珍联手阻止了,“你妈来就行了,你去收拾东西。” 邓秀珍弯腰,从麻袋里拿出厚塑料布、棕垫、褥子和席子:“你没铺过架子床,不知道怎样铺,睡着才舒服,我和你爸来就行了。” “行叭。” 林初夏不打算和两人争执,并非因为,今世的她,也就是在镇初中读初三的那年住校,睡过架子床,但,当时,因宿舍紧张,而和云芳两人一起住的下铺,而是因为从两人的这番交谈中,感受到了那颗拳拳爱女之心。 她先将袋子里的漱口杯、牙刷和牙膏拿出来,摆放到桌上。再将早上洗过脸,装在薄塑料袋里的毛巾摊开,用衣架晾了,挂在窗檐突出来的那个小角处,让它迎风招展,沐浴在阳光下。 接着,她又拽过另一个编织袋,将裹成圆条状的衣服放到柜子里。这样的方式,不占地方,又容易拿放衣服,也算是她前世的经验之谈。 不过,如果说,前世这个时候,去省卫校报道的她,因为学校没有必需穿校服的强硬规定,而几乎将秋冬天要穿的衣服全部带过去了,装了整整一箱和一个大包,那么,这一世,来到严格规定穿校服的南山中学的她,带来的衣服就只多不少。 这些衣服,一半是林初夏刷日常任务,给家人做衣服时,也顺带着给自己做的。剩下的一半,则是知晓林初夏放弃到手的中专录取通知书,摩拳擦掌地读高中,考大学的消息后,几家亲戚寄来的。 第165章 亲戚寄来的衣服毛毯 收拾行李的时候,邓秀珍想也不想地就将这些衣服全部打包了。 没办法,校服不保暖,而,一到九月,下几场雨后,就会一天比一天冷。 倘若,这中间,再来一场寒潮,那么,就会让人发出“前天是夏天,昨天是秋天,今天就变成了冬天”的感慨。因此,除了可供换洗的毛衣毛裤外,冬天必备的棉衣和羽绒服,也不能少。 该说,林初夏裹衣服的手段高明?还是该说,宿舍安排的这一排柜子,确实大得让人啧啧稀奇? 总之,清空一个编织袋后,被分隔成两截的柜子上面,还剩下1/3的空间。 林初夏搓了搓手指,按下从空间里拿些东西,将上面塞得满满当当,不留下一丝空隙的想法:小心驶得万年船,万一,特别操心的邓秀珍,忙完手里的事情后,打开柜子,发现了不该出现的那些东西呢? 于是,林初夏又拖了另一个编织袋,才打开,就吓了一跳:“妈,哪来的毛毯?” 系统悄悄冒泡:“宿主,这就是你们人类常说的‘喜毯’吧?” “不是。”林初夏想也不想地怼了回去,谁说大红色,牡丹花图案,就是办喜事的人家才用的?问过大红色了吗?再不然,问过牡丹花了吗? 正和林爱国合力挂蚊帐的邓秀珍,抬头看了眼:“你大姨寄过来的。” “我大姨……怎么想着寄毛毯过来了?”八斤重的毛毯,从东省寄过来的运费,再添些,就能在省百货商场买一床新毛毯了。这叫什么?钱多烧得心慌,就想着要将它花光? “你大姨领导家的闺女看上了程彬,你大姨就和人商量准备什么聘礼。这中间不知道哪里出了错,买了两床大红毛毯。那闺女不喜欢,程彬就又给你大姨了。你大姨想着,放家里也用不上,就寄了一床给我。” 程彬,正是大姨的儿子。而,前世,不论林初夏,抑或是邓秀珍,都不知道有这出事,就更不用说收到什么“喜毯”了。 林初夏:“……” “噗……哈哈哈……”话落,系统就笑得捶地,想也知道,此刻,它“脑补”出多少可乐的图片了。 “那……这床呢?”在系统的疯狂笑声中,林初夏将毛毯放到了下面的柜子里,然后呢?她竟然又从编织袋里拖出一床薄毛毯! 这是一床粉色卡通猫图案的毛毯,约摸四斤左右,正适合早晚温差很大的初秋盖。 邓秀珍:“程彬媳妇听说你大姨要寄毛毯过来,也买了一套,说是庆祝你考上重点中学。” 一套?是她想的那样吗? 怀着这样一种类似疑惑,又有几分好奇的解迷心情,林初夏又从里面翻出一卷小的卡通猫图案的毛毯,或者,应该说是被单?以及,同样卡通猫图案的两个枕套。 好吧,解迷了,原来,这个时候,就已经有后世很流行的法兰绒四件套了。 想到前世曾做过的那些穿着舒适,保暖性能特别好的法兰绒和珊瑚绒睡衣,林初夏就忍不住试探地问道:“统啊,打个商量呗?我拿以前奖励的布料,和你换些法兰绒、珊瑚绒面料?” “没问题。”系统大包大揽,涉及到女红有关的材料,它是真切地执行了“急林初夏之所急,想林初夏之所想”这个理念,“还有很多其它面料,需要将奖励中同品质的面料,置换成这些面料吗?” “要!”送上门的好事,谁拒绝,谁就是傻子! 林初夏抱着法兰绒薄毯,走到床前:“妈,先盖这床。” “会不会冷?” 此时,邓秀珍翻出了一床浅黄色,中间绣了个大花篮,四角绣着细碎的小花,还点辍了花边,很有几分可爱风格的被套,正指挥着林爱国,将装在麻袋里的十斤厚棉被拎出来,打算装好了放到床上。 林初夏嘴角抽了抽,不敢想象九月的初秋,身上盖着十斤重的厚棉被,下面睡着六斤的褥子,会是一种什么样的体验:“不会,这个季节盖正合适,等再过一段时间,天冷了,我再盖那床厚毛毯。这床被子,等再冷一些,才能盖。” 邓秀珍迟疑了下,最终,还是接受了林初夏的意见,只是,嘴里却忍不住再次叮嘱道:“这几天,早晚就有些凉了。再下几场雨,就会越来越冷。你自己得注意添衣服,晚上早点上床睡觉,感觉到脚冷就立刻换被子,宁愿热,也不要冷了,知道吗?” “知道啦!” 林初夏应了声,招呼待在一旁,很有几分无所适从,不,应该说是围观看热闹感觉的林浩宇帮忙,将这床足有十斤重的厚棉被重新裹成团,装到出发前特意赶工做出来的麻布袋子里,塞到了柜子下方。 收拾好后,林初夏就建议道:“爸,妈,我带你们去学校其它地方逛逛?” 这,正合林爱国之意。虽然,他早就从包括老杨在内的同学朋友那儿,了解到了所有和南山中学有关的信息,但,“耳听为虚,眼见为实”,很多事情,总要亲眼看过了,才能得到验证。 就在此时,宿舍门被推开了,从外面进来了一家五口人?不,应该是四口人,那位满脸憨厚,约摸三十来岁,走在最后面,很有几分拘谨的人,应该是这家的保姆。 林初夏默默地在心里纠正着,事实上,不仅她,就连林爱国、邓秀珍和林浩宇三人,也都看出了这五人身份上的不同。 真要说区别的话,就是林爱国和邓秀珍将那位三十来岁的妇人定为亲戚,而,林浩宇脑海里却立刻就浮现了“乡下亲戚,到城里亲戚家来帮忙”这些信息。可见,在林初夏的影响下,林浩宇已经不再是前世那个天真率真的“傻白甜”了。 “哎,有人先到了?” 说话的女人约摸四十来岁的年纪,头发挽了个发髻,化了淡妆,穿了件深蓝色白碎花及膝连衣裙,脚下蹬着一双黑色高跟鞋,整个人透露出一种职场丽人的魅力。 “莎莎,你住下铺?这位置不好,人来人往,影响学习……” 贴在下铺的名字,赫然是张莎。 此刻,张妈妈的眉头微皱,偏头看了眼身旁的男人,嘴唇动了动,最终,顾及屋内的林初夏一家人,而将到了喉咙的“找班主任帮忙,调成上铺”这句话咽下肚去。 第166章 第一位舍友 “妈,哪里不好了?我就喜欢下铺!坐着方便,拿东西也方便,不用爬上爬下……” 张莎心里的小人儿跳起了欢快的舞蹈,发自肺腑的感谢南山中学后勤处提前分配好宿舍,并贴上名字的老师们。要知道,这些年,她真是受够了每回开校时,自家老妈催家里保姆收拾行李,匆忙地赶到学校,抵达宿舍后,不由分说就挑向阳上铺的做法。 每当她反抗的时候,她妈就会来一通长篇大论,如果宿舍里没有其它人,也就算了。偏偏,她的运气不好,往往十次中就有八次,在到了宿舍后,遇到赶在他们之前就抵达的宿友。 这得多丢人啊! “你不懂。” 张妈妈摇摇头,上前检查了一遍床铺,发现除了下铺这个缺点外,其它诸如晃不晃,能不能晒到阳光,床板结不结实,翻身的时候会不会发出声音这些缺点,通通都没有,又和男人对望一眼,彼此都瞧见对方眼底的遗憾和扼腕。最终,还是朝保姆招手,示意对方来帮着铺床,自己则走到林初夏一行人面前。 “你们也是送闺女来报道的吧?” 邓秀珍笑着点头:“家里离得远,闺女第一次出远门,我们不放心,就全家都过来看看。” 看什么? 当然是学校宿舍的学习生活情况啦! 听出邓秀珍话里话外的担忧,张妈妈只觉得自己找到了知心人:“我家也就这么一个闺女,从小宠到大,初中也是走读,吃住都在家里。我都想好了,高中就直升,也继续住家里。” “谁知道她吵闹着要来南山中学读书,说是普高重高都要累三年,与其在普高里辛苦三年,到头来,因为师资力量的关系,连个普通大学都没能考上,还不如从一开始就选择重点中学……” “唉,我家这闺女也是……”提到这些烦心事,妈妈们都有一肚子的牢骚,此刻,邓秀珍就摇头叹道,“你是不知道,她都收到省卫校录取通知书了,结果,突然跟我说,她不打算读中专,并且,已经参加了南山中学的入学测试……” “当时,我那叫一个气啊!不过,后面冷静下来后,我跟她爸也觉得,她说的确实没错,她成绩那么好,去读个中专,也确实浪费了。” 张妈妈频频点头,嘴里也跟着附和:“大姐,我跟你说,当时,我和莎莎爸也想让她读中专,以她的成绩,走个统招是没问题的。读个三年,就能分配到事业单位,一辈子的铁饭碗。” “不过,后来,家里那些亲戚和邻居都说中专的时代已经过去了,以后是大学生的天下。我就想着,我们家莎莎,从小到大就没让我操过什么心,如果因为读个中专,到头来,混得连周围那些当初成绩不如她的邻居都不如,我这心就……” 邓秀珍眼前一亮:“这次入学测试,你家莎莎考了多少分?我们家初夏成绩也不错,两人一个班,又住同一间宿舍,到时候,也能互帮互助。” 张妈妈一脸的自豪和骄傲:“她考了全校第14名,班里第7名,和前面一名就差了一分。可把我气坏了,就一分,也就一个填空或选择题的分,随便哪道错题认真一些,就能再前进一名了。” “听说,全校前100名,半只脚已经踏入大学的门槛了,前50名都是重点大学的好苗子。”邓秀珍笑着吹捧了几句,又说起了林初夏的情况,“我们家初夏特别乖,从小到大,都没让我们操心什么,这次她也考了第11名的好成绩。莎莎的成绩和她差不多,以后学习上也有个伴了。” “唉哟,我说你们家孩子这名字,咋这么耳熟!”张妈妈一脸的激动,“你们家初夏经常在报纸上发表文章吧?听说,实验班和重点班都是按照排名的单双数分班的。带一班的班主任,这次刚好带双数名次的学生。” “原本,你们家初夏是要分到二班的。不过,班主任教语文,慧眼识金,赶在二班那位教数学的班主任发现之前,将你们初夏要到一班来了。” “我听说,这次入学测试,你们家初夏的作文得了满分,别说班主任,就是三个年级的语文老师看过后都拍案称奇。天哪,太羡慕你了,你怎么教孩子的,也教教我?我家莎莎从小就不会写作文,每次考试都是靠数学拉分……” 邓秀珍顺了顺被风吹乱的头发,笑得谦虚又骄傲:“其实,我们家初夏小学的时候,也不会写作文,我们就给她订了很多作文选集,她爸每隔几天,就将办公室收集到的杂志报纸拿回家,又要求她每天写一篇日记,这样日积月累,等到她升初中的时候,作文就突飞猛进了。” “这个方法好。”张妈妈叹气,“我怎么就没想到呢?想要写好一篇作文,就得勤读苦练,只可惜,现在她都这么大了,高一的课程也很紧张,以后只能拜托你们家初夏多帮忙带带了。” “互帮互助。”邓秀珍也跟着叹气,“我们家初夏语文不错,但,这数学可就愁人了!你不知道,从小学到初中,每个教过她的数学老师都说她基础打得很牢固,就是不细心,总是在一些不该失分的地方犯错,为这,她还得了个‘马大哈’的绰号!” 两位妈妈越说越激动,很有几分“一见如故”的感觉。 而,一旁的两位爸爸,也早就开始聊起工作上的事情来。 虽然,两人的工作性质和职位不同,但,显然,对于手里有权,在单位在见多了各类谄媚讨好手段的张爸爸来说,林爱国身上的耿直很不错。尤其,林初夏和林浩宇这两个优秀的孩子,也给林爱国加了很多分。让张爸爸觉得,林家一家人品不错,家里以后绝对会起来,是个可以深交的。 只是,这些隐藏在表面话题下的试探,除了“一心二用”的林初夏,和被林初夏涂毒了两个月,被动地掌握“顺藤摸瓜”“循序渐进”技能的林浩宇,真天真单纯的小姑娘张莎莎是有听没懂的。 第167章 第二位舍友 不过,这并不妨碍两位小姑娘,在听到妈妈套路式,不,应该说是商业式的互夸互赞后,又开始新一轮的“吐槽”时,由心底蔓延开来的尴尬。 然而,等到两人对望时,也不知道是张莎,还是林初夏起头,总之,在这一刻,萦绕在两人身侧的尴尬和隐而不发的难堪等情绪,也随着这“同病相怜”似的娇俏笑声而消失了。 此时,张家的保姆也收拾好了东西,张妈妈拉着邓秀珍的手,一脸的意犹未尽:“快中午了,走走,咱们去吃个饭,接着聊。” 张爸爸点头附和,显然,经过初步谈话,也觉得这一家都还不错,即使为着张莎,也可以加深交流。 “这附近有家专做鱼的饭店,那味儿!来了一定要去尝尝,相逢就是缘,我们两家闺女又在一个宿舍,这就是最大的缘分,今儿我请客!” “不用,不用。”林爱国摇头摆手,笑着推拒,“一起吃饭是应当的,但,这账得一起付,不然我们就不去了。” 另一边,张妈妈和邓秀珍,也互相推拒着。 围观的林浩宇:“……”套路啊! 林初夏笑了笑,也和一脸“大人,真复杂”神情的张莎闲聊开来。 是的,哪怕,两家父母的闲聊中,并没涉及到彼此的住址和详细的身份职业信息,但,以林初夏的聪敏,早就从张父张母两人有意无意透露出来的信息中,得出这样一个猜测:张家一家人,都是土生土长的本市人。张父在一家大型电视厂担任采购部经理,张母是一家医药公司会计。 就在此时,宿舍门又被推开了。 进来的是一对父女。 父亲肤色黝黑,背着两个蛇皮带子,手里还拖着一个麻袋,看到屋里的人,他憨厚地笑了下:“你们也是来送闺女的?” “对啊,老哥也是送闺女上学?”林爱国应了声,张爸爸也对他露出一抹笑容。 “是啊!小玲,快进来,和你同学打个招呼。” 林初夏本以为进来的会是一个朴实的同学,但,万万没料到,这位女生超出她想象的漂亮,不,应该说是迷人。 是的,在这一刻,她的脑海里浮现出来的第一个词语就是“迷人”,那种迥异于青春少女稚气的可爱、软萌或漂亮。 只见她约摸十六七岁的模样,化着淡妆,头发披散下来,长长的,直垂到腰间,穿了件白色及踝绣花长裙,搭了双白色皮鞋。乍眼望去,给人一种清纯又优雅的校园女神感觉,但,在林初夏这样的“老江湖”眼里,却分明感觉到了一种违合。 都说“画龙点睛”,又有“眼睛是人类心灵的窗户”的说法,可见,眼睛里能传递许多信息。而,此刻,这位少女的眼睛就透露出独属于妇人的魅惑妖娆。看得出来,她已经在竭力克制了,但,效果嘛?那还真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你们好,我叫于丽玲。” 很是落落大方,然而,林初夏却留意到了她那原本放在身侧,稍微挪动了一下的手。那感觉,怎么说呢?很像是想要做什么动作,却又在一直警醒的情况下,克制着…… “你好,我是林初夏。” “你好,我是张莎。” 气氛瞬间就尴尬起来,若是以往,有林初夏在的地方,定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而,现在嘛? 无奈之下,林爱国只有站出来,笑着打圆场:“老哥,中午了,我们准备去秘饭,你们要不要一起?” 然而,话落,林爱国就觉得,自己失言了。不过,幸而,于父虽是个老农,却也有几分眼力劲儿,忙不迭地摆手:“你们先去,我们收拾好了东西,再去。” 张父也跟于父告辞,很快,两家人就离开了,宿舍里只剩下于家父女两人。 于丽玲关上宿舍门后,就拉下脸来:“看见了吧?我跟你说过,市里和乡下不同,能上实验班的人,家世就没一个差的,出门前,我还特意叮嘱了,让你跟大伯借身衣服穿,你就是不听,现在呢?看看你这一身洗的发白,补丁摞补丁的衣服,看看你脚上穿的灰扑扑的布鞋!你就不嫌丢人吗?!” “还有这三个蛇皮袋!都什么年代了,还用这种袋子装东西?小叔也是个‘白眼狼’,我想法子帮他拜了于木匠为师,又送了那么厚的一本家具设计图给他,他给我做两个木箱又怎么了?……” “你们这样,以后,让我怎么和同学相处?!” “我……” 面对女儿的指责,于父心里又苦又涩,如果可以的话,他也想让女儿过上城里人那样衣食无忧的好日子。然而,他家祖祖辈辈都是地里刨食的。如果不是要送女儿读书,他也会延续祖辈的路,一辈子都生活在那样一个偏僻又贫瘠的地方,从不曾离开一步。 “小珍,你大伯娘不好说话……” 于父吭哧吭哧地解释着,然而,这些老调重谈的话,于丽玲并不乐意听,“你现在说这些,有什么意思?当时,我不是让你去镇上的裁缝店做一套衣服吗?你就是不听,非说到时候跟大伯借一套,不花那个冤枉钱……” “我每天都要下地,做一套新衣服不划算,还不如将这钱留给你。你一个人在外地,手里得多带些钱……”于父很是耐心地说,“再说了,我就送你这一回,等下给你收拾好了就走,不会让你其它同学看见的。” 于丽玲撇撇嘴,没再说话了。 至于宿舍里,曾见过于父的张莎和林初夏这两位,她并不放在心上。 毕竟,又没证据,只要她不承认,谁敢说她是农村出来的穷鬼?再说了,就她这模样,一看就是大城市里娇生惯养出来的小姑娘,哪里是市里这些放在当地还不错,放眼全国甚至全世界就不入流的姑娘能比的?! …… 此时,林家和张家一行七人,正走在林荫小道上。 “统啊,你有没有觉得……”和张莎闲聊的同时,林初夏也戳了下系统,“诡异?” 是的,还不是什么“不对劲”,而是它的升级版——诡异。 “噗……哈哈哈……”系统捧腹大笑,“宿主,你这叫什么?自个儿上赶着求人打脸吗?哈哈哈……” 之前,林初夏和邓秀珍闲聊宿舍窗帘时,曾说能住在这间宿舍的,都是些成绩好,家境优的姑娘,隐含“别说一幅窗帘,就是每个月都换新窗帘,都没问题”的意思。 而,现在呢?于丽玲的横空出世,不就说明了“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莫欺少年穷”这些话,之所以一直延续到现在,确实有它们存在的道理? “统啊,你觉得,我会是那样浅薄又无知的人吗?” 林初夏嘴角抽了抽,她可忘不了,于丽玲看向张莎时,眼底一闪而逝的嫉妒,和伴随而来极浅极淡,却不容人忽视的同情、怜悯、嘲讽和讥诮。 什么样的情况下,会生出这样复杂的情绪?尤其,在自我介绍之前,于丽玲明显是不认识张莎的。 而,待到她看向自己时,眼底满满的惊疑不定。尤其,听到自己名字时,更是一幅自己不应该出现在这儿的茫然和震惊。虽转瞬即逝,但,早就点亮了“眼观六路,耳听八方”技能的她,又怎会错过? “反正,她对你没恶意。”系统默默在心里补充一句:当然,只是暂时的。没办法,谁让林初夏拉仇恨的功力太强呢? …… 第169章 值得结交(2) 目送林爱国、邓秀珍和林浩宇三人乘坐的公交车离开后,张妈妈才转身,和张爸爸朝自家小车停放的位置而去。 “你真打算和林初夏妈妈做朋友?” 不怨张爸爸这样好奇,外人见了张妈妈,第一印象就是“精明利索”,就算心里有些小盘算,也不敢显露出来。但,在了解张妈妈本性的人看来,她就是一个典型的“傻白甜”。 如果不是生来就具备的强过普通人数倍的“第六感”,能敏锐地分析出每一个接近她的人是好还是坏,只怕,这些年,她早就被人骗得家破人亡了。 “对啊!”张妈妈觉得,这样单薄的两个字,不足以形容自己见到邓秀珍后,那瞬间生出来的好感,以及,闲聊一段时间后,那爆棚的兴奋和激动,“她是一个好人,和她做朋友,绝对不吃亏。” “和王梅比起来,如何?”张爸爸嘴里的王梅,不仅是王淼淼的小姑,也是张妈妈的好朋友。 张妈妈迟疑了下:“差不多。” 张爸爸眼神微闪,王家那些事情,外人不知,他却是从父辈嘴里听说过一二的。 当年,王家老爷子是属意王梅接王家的,更曾生出过为王梅破了祖宗传下来的“传男不传女”的规矩。而,王梅也一心铺在事业上,承诺“不结婚、不招婿、不生娃、不养娃”。 眼见着,王家那偌大的家业,就要传到王梅手里,王梅的父兄发自肺腑地赞同,就连王梅的堂兄堂弟们也都拍手称快,一幅和乐融融的模样,却突然间就出了问题…… 具体出了什么问题,王家人缄口不言,但,旁的不说,单单,王梅突然脱离家族,并且,在短短不到二十年的时间里,就闯下一份不逊于王家的家业这件事中,就足够大众们“脑补”了。 那么,什么样的情况下,邓秀珍这位四十来岁的妇人,竟会闯下一份不逊于王梅的事业? …… 吃过饭后,就被两家人送回学校的林初夏和张莎,在午后那明媚灿烂的阳光下,对望一眼,笑了。 “你以前来过南山中学吗?” 张莎犹豫了下:“来过几次。” 林初夏眨眨眼:“时间还早,要不,我们去学校其它地方逛逛?” “好。”张莎弱弱地应了声,微微垂头,双手绞弄着衣襟,这模样,实在让人不得不多想。尤其,林初夏向来敏锐又聪慧,转眼间,心里就浮现出数个猜测来。 “当当当!”林初夏从背包里拿出一张图纸,冲张莎挤挤眼,“你瞧,这是什么?” “地图?”张莎一脸的茫然,“学校今年印地图了?” “我自己画的。”林初夏摇摇头,展开地图,指了条离大操场最近的路,“我们从这儿走?” “这张地图好清楚……跟外面那些地图不一样……” 张莎喃喃道,在今天之前,她一直以为,这辈子,自己都脱不掉“路痴”这顶帽子了。万万没料到,林初夏画的这幅地图,竟清晰明了得连她都能找准方向,完全不用担心迷路! 前世,很长一段时间,在某幢靠近火车站最繁华的大楼下,因为通往四面八方的出路而频频迷路的林初夏,笑了笑。迷路的痛苦,并非那些“感同身受”的人,随便三言两语就能理解的。 若非如此,重生后,她又怎会不需系统的督促,就将系统空间里的名师讲堂时间一分为二,一半用来学习初中和高中的知识,一半用来学习绘画等方面的才艺?! “初夏……”按照地图的指示,穿过好几条小路,顺利抵达大操场的张莎,一脸佩服地看着林初夏,双眼亮晶晶的,“你能不能帮我也画一张?” “你不知道,其实,在决定报考南山中学之前,我爸妈隔三差五就会带我来南山中学,说是近距离地感受南山中学那积极进取,努力向上的学习氛围,能激励我考出更好的成绩……”但是,这么多次下来,在这样一个熟悉的校园里,她依然会迷路! 最后这句话,虽然,张莎并没有说出来,但,前世,同样曾数次迷路,从某方面来说,也算是拥有“路痴”属性的林初夏,却立刻就明白了她心里那些懊恼、郁闷、羞愤和抓狂。 “你知道,我为什么会画这样一幅地图吗?”林初夏歪了歪脑袋,不等张莎回答,就又笑着补充,“因为,我也会迷路,所以,第一次来的时候,我就特意用纸笔画了图,回去后,又做了些标记……” 说话的同时,林初夏还指着地图上那些打眼望去,并不会有多引人注意,但,对于容易迷路的人来说,却着实起到了“指路灯塔”功效的标志,一一地解释着它们的用途。而,张莎也频频点头:真是不解释不知道,一解释,她才发现,刚才,她也是因为这些标志的提醒才没迷路! “呜呜呜……” 就在这时,一阵哭闹声,伴随着越来越大的喧哗声,被风送到了林初夏和张莎耳里。 这是……大操场方向? 林初夏循声望去,心里浮现出一个猜测来。 张莎一脸的好奇,拉着林初夏的手,不由分说地往操场方向跑去:“走,走,我们去看看发生了什么!” 该说,八卦是人类的天性,不分男女老少的嘛? 林初夏一脸的无奈,眼见着操场越来越近,反拽住张莎的胳膊,指着不远处那颗苍翠的大树:“太阳太大了,我们去那儿看。” 张莎点头,和林初夏走到树下后,才惊讶地发现,这棵树竟然是“最佳观景点”。不,不止如此。很快,张莎就又生出新的猜测来:只怕,从操场方向看过来,只能看见树下站着两名女生,但,连高矮胖瘦都看不真切,就更不用说看清楚她们长什么模样了。 正常来说,哭喊是最容易引发同情心的手段,否则,就不会有“会哭的孩子有糖吃”这样的说法了。就如此刻,站在那儿的几位年轻师傅就很是有些手足无措。可惜,很快,这样的哭闹场面就被镇压了。 一切,只因,站在那儿黑着一张脸,默不吭声,但,从头到脚都散发出一种“不好招惹”大佬气势的教导主任。 第170章 男生平头,女生短发 “那些理发师傅……”张莎想了想,勉强挑出一个合适的形容词,“好年轻。” 林初夏了然地一笑:“他们应该是职高美发专业的学生。” 别说九十年代,再往后推几十年,涉及到美发设计这一块的都难免有些非主流。 哪怕,只是挑染头发,或者头发跟个扫帚似的直直竖起来,再或者男生扎满头小辫这些在他们看来是艺术的设计,在张莎这样的好学生,以及大多老干部做派的人眼里,都是不正经的代名词。 自古以来,就有“熟能生巧”的说法,那么,对立志于成为一名知名形象设计师的菜鸟们来说,有什么比得上来学校给学生们剪头,这种更好的练习方式呢? 虽然,男生们都是小平头,女生都是齐耳短发,听起来,很有几分千篇一律的感觉,但,剪头发这个看似轻松的工作,不仅要练胆子,也要练手感。倘若,在修剪的过程中,略微注意下细节,让“顾客”的发型更符合学校的要求,同时,也能极大地契合顾客的脸型,形成一种很特殊的美感,不是更好? 当然,这些,林初夏能想到,而,张莎嘛?到底受限于年纪阅历,看着眼前这幕几乎可以称得上是“惨剧”的场景,忍不住摇头感慨:“幸好,我们剪过了。” “通知书上就说了……” 话,点到为止,可,张莎却立刻就明白了林初夏的话外之意。 不外乎这些人心存侥幸,觉得南山中学会和他们以前读的学校一样,嘴里说着“男生平头,女生短发”“上学必穿校服”这些规矩,但,执行起来却总会因为各种原因而落不到实处。 如此一来,对爱美又漂亮的女生来说,就能披着一头顺滑如缎的长发,穿一袭飘逸的白裙,在校林里穿梭着,成为众多男生们心目中的“女神”。对模样俊美帅气的男生来说,就能继续顶着一头自认帅气的发型,穿着那些或价值不菲,或很有特点的服饰,成为学校里男生羡慕嫉妒的对象,女生们追捧称颂的“男神”。 “这条路,绕过图书馆、教室、食堂和澡房后,就能再回到宿舍。”林初夏指着地图上的路线,对同样有些意兴阑珊的张莎说,“我们先去问问图书馆每天什么时候开放,什么时候闭馆,每人一次能借几本书,什么时候必需归还……” “接着,再去教室领书和迷彩服,再看看要不要排座,还是自己随便坐……” “然后,再去食堂看看……”林初夏指了指地图,“一共六个大食堂。一三五食堂离宿舍近,二四六食堂离教学楼近。如果六个食堂每天供应的饭菜都一样,那就挑最近人最少的食堂打饭,如果不一样,就看他们每天供应什么,我们到时候再商量着要不要分开打饭……” “最后,我们再回宿舍。”这一趟走下来,想必,最后那位舍友,也该来了吧? 张莎频频点头,一脸钦佩地看着林初夏,打心里觉得林初夏的这个安排,实在再妥贴不过,和她家那“家里家外一把抓”的老妈完全不相上下! …… 六层的环形教学楼,一楼二楼是分给高一的,三楼四楼是分给高二的,五楼和六楼则是分给高三的,看起来很是简单明了,其实却透出浓浓的深意。 高一的学生,有那不服管教,吵闹打架不停手的?行啊,全体拉到大操场去,完全不用担心会惊扰到楼上的高二高三生。 高二的学生,有那被管教了一年,却依然不服输,时时都要挑衅的刺头?行啊,罚去大操场的时候,正好经过高一的教室,正好起到“敲山震虎”的效果。 高三的学生,被管教了两年,再加上,“高考”这把悬在头上的利剑,已经将他们逼成“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的“书呆子”了,哪会关注到学校里的那些风云八卦? 就如此刻,一楼二楼乱糟糟、闹哄哄的,而,从三楼四楼处却传来朗朗读书声,五楼六楼则安静得仿佛并不存在似的。 “不是说要军训吗?怎么这么早就开课了?”张莎一脸的茫然中,透露出一抹连她自己都没察觉到的惶恐。 果然,该说,小姑娘那敏锐的“第六感”,不仅适用于人心,也适用于周围环境的探查和预测吗? “知情”的林初夏,挑眉,正准备回答时,却听旁边传来一道悠长的叹气声:“开课的是二年级,三年级根本就没放假。” 回话的,是一个瘦高个的男生。此刻,他手里一手拎着大半桶水,一手拿着拖把。 “刘凯?!”张莎一脸的惊讶,“你也来南山中学了?你在几班?” 叫刘凯的瘦高个男生还没来得及回答,旁边就又传来一道清脆的笑声:“我说张莎同学,以刘凯的成绩,除非他自己想不开,交白卷,否则,除了实验班,还能在哪班?” 接话的是个圆脸女生,浓眉大眼,再加上那头剪得只比男生略长一些的头发,和举止间流露出来的英气,不论从正面,还是从背面,不听她说话,都会将她当成“男生”。 “钱玫!”张莎惊呼一声,眼角眉梢间满满的兴奋和激动,毫不犹豫地放开林初夏的胳膊,窜到钱玫面前,给了她一个熊抱,嘴里语无伦次地问道:“你也来了?你竟然来了?你不是说叔叔阿姨舍不得你,让你直升附中吗?你来这儿了,怎么也不跟我说一声?你住哪间宿舍?……” “劈里啪啦”一长串问题,冲钱玫砸了下去。然而,不止钱玫,就连一旁的刘凯,也都一脸的“见惯不怪”。 “这么多问题,你让我先回答哪一个?都过了一个暑假,你还是这性子……” 钱玫轻拍张莎的后背,眼底的羡慕和怅然等情绪一闪而逝,快得连林初夏都差点错过,就更不用说场内其它几个真天真单纯的少年们了。 第168章 值得结交(1) 这顿饭,大家都吃得很满足。 尤其,张妈妈得知邓秀珍和林初夏母女俩头上戴的发饰都是自家做的,而,邓秀珍又准备开精品店,更是拽着邓秀珍的胳膊不放,吐槽说现在商场里的饰品要么太复夸,要么太简朴,都不合她的心意,等邓秀珍的店铺开业后,她一定会带朋友过去的。 张爸爸略有些圆滑,但,这也是采购经理的特色,不过,许是经常和他性子类似的人打交道,因此,他和林爱国越交谈,就越发地觉得对方合自己胃口。 “天啦,初夏,你头上的发饰是自己做的?我都没在市里的商场看见过,还以为你是在省城买的呢!” 张莎眼里的羡慕几乎化为实质,漂亮的发饰,谁不爱呢?然而,倘若,这些发饰除了漂亮外,还兼具独一无二的特性,那么,谁不会在心里发出“土拔鼠”似尖叫呢? “来学校报道的前几天,我做了一套十二花卉发夹,除了我头上戴的这对桂花,还有迎春花、杏花、桃花、牡丹、石榴、莲花、兰花、菊花、月季、梅花和水仙。等会回去后,你挑两对喜欢的。” 虽然,留了十多年的及腰长发,一朝重生,就又变成了齐肩中长发,再到现在的齐耳短发,但,这并不妨碍林初夏结合前世今生的审美,琢磨出适合当下佩戴的短发头饰。 这是每一个精致的美少女必修的课程,否则,又怎会有“女为悦己者容”的说法呢! “好啊好啊!”张莎笑眯了眼,一想到,自己很快就能像林初夏这样,将短发打理出和旁人迥然不同的风格,就忍不住感慨,“幸好有你,初夏,你不知道,我妈带我去剪头发的时候,我哭得眼泪鼻涕一大把,连理发师傅都被吓到了。” “我以前头发到这里。”林初夏比划了下腰后,“我很小的时候就开始留头发,长长一些后才修剪一下。” “直到初三那年,转到镇初中读书。镇子离我们家很远,坐车就要一个多小时,不能像以前那样走读,必需住校。但,学校的条件不好,我妈怕我到时候头发脏得没法洗,顶着个大油头到处晃,让人指指点点,就劝我去剪个短发。” “天啦!”张莎惊讶地瞪圆了眼,很快,就又一脸怜惜地看着林初夏,手指放在肩后,“我以前头发也就到这里……” 然而,当时,她被自家老妈拎到理发店里去的时候,也都哭成了狗,而,林初夏呢?想也知道,那么长的头发,一刀下去,就剪成了齐耳短发,究竟会何等的悲痛欲绝。 “后面,我就特别庆幸听了我妈的话。”林初夏冲张莎挤了挤眼,“头发剪短后,我就觉得脑袋都轻了,整个人都清爽起来。同宿舍那几个留长发的女生,打不到水洗头,没几天,头发就油得结成络子了。她们看我的眼神,那叫一个羡慕嫉妒啊!” 当然,除此之外,还有一件事,林初夏隐瞒没说,那就是有个头发特别长的女生,不知道打哪惹的虱子…… 张莎点点头,一脸的若有所思。别以为,在市里读书的学生,就个个都是家里条件好,自己又爱干净的。 以前,她确实没有注意到这些细节,而,现在嘛?因为林初夏这番无意为之的话,到是让她想起了以前有几位同学,每天都顶着个大油头到处晃悠的情况来。 当时,她们怎么说的? 好像是天生油头,早上洗了,下午就油汪汪的,并不是大伙想的那样不爱干净。其它的人信没信,她不知道,总之,她是信了的。甚至,其中有一位,还是她的同桌…… 呃,不能再想了! …… 一顿饭下来,不仅两家的大人一见如故,就连林初夏和张莎两人也都亲昵了许多。 当然,其实,在张莎看来,林初夏已经被她归为朋友了。 而,林初夏嘛? 如果她和张莎一样是个天真单纯的小姑娘,那么,也必然会因为这番交谈,而和张莎成为好朋友。只可惜,如今的她,虽然披着张嫩皮,内里却住着一只狐狸,虽谈不上什么奸诈狡猾,但,论到结交朋友这一块,确实没办法像真正十来岁的小姑娘般那样纯粹。 至于同桌的林浩宇,看似一直处于沉默的状态里,偶尔,在涉及到自己的问题时,才抬头冲张父张母露出八颗牙齿的灿烂笑容,并言之有物地回答着。其实,打从见到这一家人起,他的耳朵就没停止过收集信息的动作,更不知道“脑补”出多少精彩的剧情来。 比如说,瞅瞅,林初夏又在忽悠人了。 再比如说,果然,“近墨者黑”这句话,确实很有道理。瞅瞅,连向来诚恳老实的林爱国,和直肠子的邓秀珍,都学会“套路”人了。 …… 虽然,回乡的末班车是下午六点才发车,但,林爱国和邓秀珍本就打算送了林初夏报道后,就坐车去职高附近的那家精品店打扫修整一下,因此,两家人吃过饭后就要分别了。 张妈妈拉着邓秀珍的手,难分难舍:“过几天,职高就开校了,你早点过来开店,等生意上了正轨后,再请个人帮你守着铺子,到时候,我们一起逛街旅游。” 请人守铺子,意味着什么? 当然是生意忙得邓秀珍一个人根本就顾不过来,由“光杆司令”的老板兼店员,升级成为真正的老板。 “好。”邓秀珍笑眯了眼,只觉得来市里开店,是她这辈子做得最正确的决定之一!如果不是这样,她又怎么可能在送林初夏报道后,就和张妈妈聊起来?进而,通过女人都喜欢的饰品这个话题引申开来,越聊而越发地投机? 在乡下,很多人都觉得她又傻又蠢,一边跟她做朋友,一边不遗余力地抹黑拉踩她,就为了突显出她们的勤劳、质朴和善良等美好品质。 其实,说到底,不过是因为那些人羡慕她的大城市姑娘和工人身份,以及嫁给林爱国后,林爱国成为了乡政府宣传干事,虽然是个临时工,但也将户口从村里迁出去了,连带着她也变成了非农业户口,不需要像左邻右舍那些自家同样在乡上开铺子,回家后还得操持家务,更得下地种田的妇人一般,过着仿佛豁出性命一般艰苦的生活。 嘲笑她嫁入林家后,就跟农村里那些“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的姑娘一样。不仅丢了工作,还没了娘家可依靠。毕竟,山长水远的,除非人命关天的大事,否则,娘家人就算想为她撑腰,也是有心无力。 这世间,确实有很多人生来就会演戏,让人一时半会分不清真心和假意。但,“纸包不住火”,时间长了,总难免露出些蛛丝马迹。这种情况下,她怎么可能一再地被人蒙在鼓里呢? …… 第171章 “包打听”钱玫 “你……”三言两语就安抚好张莎的钱玫,抬头打量着林初夏,咧嘴,恢复到之前的爽朗,心里却陡然浮现一片阴霾,“就是林初夏吧?” 虽是问话,却带出了几分肯定。 林初夏点点头,笑着和几人打招呼:“你们好。” “钱玫,不是吧?今天才报道,你就将这些都打探到了?”张莎瞪圆了眼,“这也不对啊,你又没见过初夏,怎么一眼就认出她来了?” 钱玫:“我帮老师整理了下入学档案,看了照片,就认识了。” 轻描淡写的回答中,透露出浓浓的自信和张扬,那是一种在南山中学这样卧虎藏龙的地方,凭借自身的实力,也照样碾压一众人,轻轻松松就脱颖而出的傲然。 “你好厉害,我就不行了……” 刘凯看了看钱玫,又看了看叽叽喳喳的张莎,再看了看站在一旁,笑而不语的林初夏,一脸的若有所思。 该说,不愧是学神吗? 不论智商,抑或是情商,都是分分钟就秒杀普通人的。就连那些所谓的“生活能力低下,不通人情世故”的贬低说法,归根到底,都可以套用“不是不会,而是不屑”这样的理由。 一切,只因,他们有着成为众人敬仰追捧的中心,不需煞费苦心地与人周旋为自己谋福利的强大实力。 那么,又何必将有限的生命和时间,浪费在这些无用的事情上去? …… 聊天间,四人终于走到教室门口,而,这时,正在教室内忙碌的一个胖乎乎的男生,听到门外传来的脚步,头也不抬地骂:“凯子,就涮个拖把,拎桶水,你就能拖拉成这样?你考虑过乌龟的感受吗?” 想到“凯子”这个绰号引申出来的一系列深意,就让林初夏忍不住笑弯了眼。当然,落到其它人眼里,只当林初夏是被胖子,不,应该说是被孙云刚同学的调侃话语给逗乐了。 然而,不等刘凯回话,一旁看似和张莎闲聊,实则,一直用眼角余光留意着林初夏神情举止的钱玫,就突然开口回怼:“胖子,当着女士的面,你们男士就不能有点风度?” “哟,兄弟!” 虽然,大家都觉得钱玫性格开朗大方,和那些说话做事斤斤计较,让人不由自主生出避而远之感觉的女生不同,但,不知为何,孙云刚就是觉得钱玫很假,也打心里不乐意和钱玫接触。 当然,这并不代表,他就能容忍钱玫“无意”间,再次将在初中时男生们私下里调侃打趣的绰号,在新的学校公诸于众的情况下,能心平气和地咽下这口气。 钱玫脸上的肌肉快速地抖动了下,眼底深处的狠毒一闪而逝,很快,就又扬着比窗外阳光还要明媚灿烂的笑容:“我来给大家介绍一下。” “这位是林初夏。” 说到这儿时,钱玫特意顿了顿,换上了一种神秘中又透露出几分蛊惑的语气。 “这个名字,你们听起来,很耳熟吧?耳熟就对了!林初夏可是我们市里鼎鼎有名的大才女,在报刊杂志上发表文章和漫画的老手。老手,你们懂吗?就是只要林初夏投稿,就一定会中稿的那种!” “你们光知道林初夏能写会画,但,你们知道吗?按照入学测试的名次,林初夏原本应该分到二班的。但,咱们老班多精明的人啊,提前下手,从二班那儿截了过来。怎么截的?你们肯定不知道!我私下里跟你们说说,你们听听,可千万别传出去,不然,老班肯定饶不了我!” 林初夏脸上的笑容没有丝毫的变化,仿佛被人肆意编排的那个人,并非她本人似的。然而,若有那了解她的人在这儿,就会发现此刻的她虽然笑着,但,那抹笑并不达眼底,甚至,眼底积聚起来的森冷,也很快就蔓延开来。 “我听说,老班拿着分班名单,直接找上二班老许,用第十名换了第十一名!” 话落,钱玫还竖起大拇指,冲林初夏比了个“牛”的手指,然后,又将手指调整为化筒,凑到林初夏面前,“林初夏同学,作为一个还没进校,就引发出这番争斗的当事人,你有什么感想?” 这期间,张莎屡次张嘴,却根本就插不上话。而,好不容易等到钱玫“劈里啪啦”地说完一长串话了,正准备出声时,却被林初夏阻止了。 以刘凯和孙云刚为首的十来位提前报道,并自发打扫起教室的男同学,齐刷刷用惊诧、质疑、鄙夷和不愤的目光看向林初夏。 “大家想听真话,还是假话?” 在钱玫开口后,林初夏的心就突然安定下来,该怎么说呢?其实,比起那些“当面笑呵呵,背后MMP”的人,钱玫这种当面“锣对锣,鼓对鼓”的人,真实的可爱啊! “当然是真话!” 孙云刚想也不想地回应,说实话,刚才,见到三人说说笑笑,一路走来,很是亲昵的举动时,他是毫不犹豫地将林初夏也和张莎一样归为“傻白甜”,必需敬而远之的那类人了。 而,现在嘛?能说,其实,他最喜欢看到的,就是有人,尤其,如林初夏这样漂亮女生,单刀直入地怼上钱玫的场景吗? “真话就是我喜欢文科,所以,在知道兼任语文老师的戴老师,只带我们到高一毕业,然后,就会带高二文科班的消息后,特意找上许老师和戴老师,调换到了戴老师教的一班。” “另外,补充说明一点,第十名的那位男同学,志在理科。”所以,调到将带高二理科班,同时,兼任数学老师一职的许老师所带的班级,不正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 “假话嘛?”说到这儿时,林初夏特意顿了顿,似笑非笑地看了眼脸色有些不好看的钱玫,赶在对方察觉到不妙,截断自己话头之前,补充道:“就是钱玫同学刚才讲的那些了。” 钱玫一阵气结,然而,当着众人的面,她还不敢显露分毫,更不敢做出泼妇“一哭二闹三上吊”的举动。 最终,她只能憋着这股气,扯着嘴角,勉强自己露出一抹笑容。并摊手,耸肩,以一种很是无可奈何的姿态,叹道:“我也是听人说的,万万没料到,事情真相竟然是这样的,果然,书上说的对,‘三人成虎’‘众口铄金’啊!” “同学们,瞧见了吧?我又一次用自己的亲身经验,告诉了大家这样一个真理存在的必要性!” 第172章 一段友情的裂缝 “哈哈……” 不知道是谁率先开口,放声大笑起来。而,笑声是最具有感染力的,很快,包括林初夏和钱玫在内的众人都笑出声来。 张莎抿了抿唇,下意识地伸手,拽住了林初夏的衣袖。不知为何,在这一刻,她心里竟突然生出一股莫名的恐慌来:仿佛,有什么事情,超出了自己的掌控,并在自己都没察觉到的时候,生出剧变来。 “我们去擦玻璃?” 林初夏轻叹了口气,虽然,她并不知道,在附中时,张莎和钱玫是怎样相处的,又生出了怎样浓厚的情谊,但,旁的不说,单单从刚才那一件事中,就可推测出钱玫那大而化之的性格下,掩藏着何等睚眦必报的小心眼。 是的,睚眦必报。 刚才那番话,任谁听了,都会觉得是些“人云亦云”的八卦,并不放在心上。与此同时,也觉得钱玫这个小姑娘确实有几分能耐,否则,又怎会在报道的当天,就将这些连南山中学一些老师都不清楚的八卦打探了个一清二楚? 而,同为当事人,也算是话题中心点的戴老师和许老师这两位呢?在周围人那些有心或无意的闲话中,真会一如既往地保持那颗初心,而不觉得林初夏是个祸头子,并在外力的推波助澜下,将一切责任推到林初夏头上来? 张莎点点头,跟在林初夏身后,拿了一块报纸,学着林初夏的样子爬上桌子,擦拭起窗户来。 钱玫呢?抬头看了看擦窗户的林初夏和张莎,又看了看拿着块抹布,准备擦桌椅的孙云刚,最后,才将目光停留在埋头拖地的刘凯身上,转了转眼珠,三步并作两步地跑到孙云刚身旁,一把就抢过孙云刚手里才清洗干净的抹布,一边抹桌子,一边将孙云刚往刘凯方向推攘。 “胖子,亏你还口口声声说什么暑假要减肥,等开校后,会以一个崭新的面貌来见我们!瞅瞅,你这重量,上个秤,都能洗洗涮涮送屠宰场了!” “这种抹桌子的事情,还是交给我们女生来做。你啊,还是跟凯子去拖地吧!我跟你说,拖地这种工作,才是锻炼身体又减肥的。要不,你瞅瞅,这么些年来,凯子什么时候长胖过……” 孙云刚看了看忙碌的钱玫,再看了看低头不语,一幅“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把地来拖”的刘凯,嘴角勾了勾,走到刘凯身边,冲刘凯伸手。 “凯子,听到了吗?为了兄弟好,将你手里的拖把交出来吧!” 刘凯无语地看了眼孙云刚,就孙云刚那拖地跟划大字没什么区别的动作,别说今天,就是再添上三天,也甭想将教室拖干净。到时候,还不得他来返工?! “哟~凯子,你这是看不起兄弟呢?” 话虽如此,向来都有“自知之明”的孙云刚,却并没有像钱玫那样直接上手,而是站在刘凯身旁说着话,远远地望去,很有几分“监工和仆人”的感觉。这一点,由钱玫那再次皱眉,将脏污的抹布拍到孙云刚身上,一幅气呼呼的模样中,就能够瞧出来。 “啧啧啧……” 孙云刚一边清洗着抹布,一边斜瞟不远处围着刘凯说话的钱玫,眼底满满的嘲讽和讥诮。就钱玫这种“做兄弟”的套路,在附中的时候还能吃得开,而,在南山中学嘛?其它几个班,还不好说,但,在实验一班这种学霸学神汇聚地,呵! 同样,在忙碌的间隙,瞟到这一幕的林初夏,心底最初曾浮现的猜测,在这一刻终于落到了实处:果然,钱玫喜欢刘凯。否则,不会一见面,就对她生出那样大的敌意。不,或者,应该说,早在见面之前,得知她的具体情况后,就已经在琢磨怎样在刘凯等人面前不着痕迹地抹黑算计她了。 至于原因嘛? 她现在还不能确认,但,想必,用不了多久,就能得到确证了。 而,张莎嘛?循着林初夏的视线,她也看见了这一幕,脸上虽没有丝毫的异样,说出来的话却带上了几分艳羡:“钱玫和谁都能说上话,大家也都愿意听她的,不像我们……” 林初夏暗叹了口气,明了张莎为什么会和钱玫成为“好朋友”了。 “每个人的性格都是不同的,有人外向,开朗大方,交友广阔,就像钱玫,有人内向,温和善良,直率体贴,就像你。这世上,任何事物,有好的一面,就有坏的一面,性格也不例外。你不能光看见自己的缺点,而看不见自己的优点。” 张莎抿抿唇,类似的话,她听过不止一次。 不过,往常,会这样劝说她的,都是那些自诩拥有丰富阅历和见识,屡屡用“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吃过的盐,比你们吃过的饭还要多”这些话来贬低他们的长辈。当时,碍于长久以来养成的尊老习惯,而让她将这些话当成“耳边风”,听过就算,并没放在心上。甚至,很多时候,被念得多了,还会生出烦闷暴戾的情绪来。 而,现在,同样的话,从林初夏这样一个同龄人嘴里说出来,却让她莫名地生出一种“确实如此”的想法来。 如果,林初夏知道张莎心里这些想法,就会拍着她的肩膀,叹一声“有效的沟通,才是解决一切代沟的手段”。 此刻,在众人的努力下,一个暑假过去,满是灰尘,显得很是老旧的教室焕然一新。 林初夏抬头,看向讲台上的挂钟,偏头问身旁的张莎:“四点半了,回宿舍吗?” 张莎想也不想地点头,她早就想回了,好不!不是她被家人宠得太娇,也不是她性子太懒太独,没有“为人民服务”的想法,而是单纯地想回到宿舍,静下心来,好好地想一想自己和钱玫往后应该如何相处。 林初夏可不知道,短短一天时间里,自己的言谈举止就给张莎带来了这么大的影响,让张莎生平第一次怀疑起自己和钱玫这段单方面付出性质的友谊,是否有继续维持下去的意义。 此刻,她径直走到讲台前那堆军绿色迷彩服和校服处,毫不犹豫地拿了两套S码。顺手递了一套给张莎,然后,走到讲台上,在领取校服名单处,签下了自己的名字,接着,又将笔递给了张莎。 第173章 “青梅竹马”翻脸了(1) 至于书? 来的路上,刘凯就说了,头半个月是军训,结束后才发书。 说话的时候,他还一脸的遗憾和扼腕,显然是觉得南山中学的老师太精了,提前就防着学生们预习功课。如此,才能在军训结束后,进行新一轮的摸底测试,从而在进一步摸清学生们的真实学习情况,同时,还能顺便测一测学生们拥有多少自控力。 毕竟,真想学的,那是在任何环境下,都能潜心学习。 而,不想学的人,就算拿刀架在脖子上,也不可能学进去。当然,这儿的刀,放在学校,指代老师,放在家庭里,就单纯指代父母等“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长辈们。 眼见着,领了和校服后,林初夏和张莎两人,就头也不回地往外走去,王云刚傻眼了:“你们不试试吗?” 张莎停下脚步,偏头看向林初夏,显然是在等待林初夏的回应。 “都一样的……不用试啦!” 林初夏头也不回地摆摆手,姿态那叫一个潇洒惬意,其实,心里却忍不住吐槽:八月的晚夏,就算教室里有风扇吹着,但,清理完玻璃后,也是累出了一身汗,好不? 这种情况下,她恨不能立刻奔回宿舍洗澡,哪有那试衣服的闲情逸致?当然,最最重要的是,以她前世的经验来看,不论迷彩服,再或者是校服,最小的S码,也都相当于正常码头的L码。那么,试或者不试,有什么意义? “最好试试,有掉扣子、脱线的。” 王云刚嘴角抽了抽,他还是头一次看见这样“心大”的女生。至于一旁同样“心大”的张莎?不,她不是心大,她是没主见、随大流的墙头草,永远都是跟随着身边人一起行动的。 “没事,缝缝就行。”话虽如此,林初夏还是回头,冲孙云刚笑道,“谢了!” 孙云刚:“……” “胖子,你这是?”一旁围观事态发展的钱玫,凑上前来,冲孙云刚挤眉弄眼,“心动了?” “别瞎说!老班将这个任务交给我和凯子,是对我俩的信任,任何同学过来,我都必需要提醒一声,这是我应该做的。”孙云刚板起一张脸,严肃道,“钱玫,这儿是南山中学,不是附中!” 这儿的附中,全称是电视厂的附属中学,能进这所学校读书的,父母或长辈都在电视厂上班。别说九十年代的当下,就是再过十年,甚至二十年,这样出身的双职工家庭的子女,都自带一种天然的傲气。 尤其,对上林初夏这种出身农村的姑娘时,更是如此。 因为,他们确实有这样的底气——就算成绩再差,也能在附中按部就班地读到高中,毕业后,就能接父母的班,成为电视厂的一名工人。成绩好的,比如说,像刘凯和孙云刚这样的,就会毫不犹豫地上南山中学,然后,出国留学。 至于钱玫?如果说,她还是以前那个混日子的姑娘,那么,确实不可能考到南山中学来,但,架不住,开窍后的她,暗恋上了刘凯这个学神啊! 暗恋的力量有多么强大,旁的不说,单说,这姑娘能为了刘凯而咬紧牙根埋头苦学,由全校倒数几名的学渣,摇身一变成为南山中学实验一班学霸中的一员,就能够瞧出来了。 即使,她是踩线进入实验一班的,但,凭借她的这满腔暗恋,谁敢肯定,接下来的三年里,她的成绩就不会再突飞猛进。最终,以让人赞叹膜拜甚至仰望的超高成绩,和刘凯双双被世界知名学府录取? 好吧,扯远了。 说到底,附属中学因为是子弟学校,因此,对校规校纪这一块抓得很松,如钱玫这样打着“八卦”旗号,说一些“人云亦云”的话的举动,不仅没什么影响,甚至,还因为她向来和校内校外男生称兄道弟的“爽朗”作风,从而知道许多人都不能知道的内幕这一点,惹来无数人的追捧敬仰。也是因此,当她由学渣逆袭成为学霸后,才会成为不逊于刘凯的附中传奇人物。 然而,南山中学却截然不同。在注重学习成绩的同时,也狠抓校风校纪。 倘若,今儿,林初夏一时不愤,和钱玫就名次和班级这件事争吵起来,闹到老班面前,那么,会出现什么样的后果?再不然,就钱玫刚才说的那些暗指“早恋”的隐讳话语,被一些有心人传扬开来后,又会出现什么样的情况? “不就几句玩笑话,至于嘛?” 说来,做了这么多年邻居,钱玫还是头一次见到孙云刚这样严肃的一面。这感觉,怎么说呢?就跟正热血当头的时候,突然被人泼了一大桶冰水般,那叫一个“透心凉”。 不过,冷静下来后,钱玫想了想,也觉得孙云刚的那些顾虑和担忧确实有些道理。但,虽然,她和男生们称兄道弟,潜意识里却依然将自己当成一个娇俏可人的女孩儿。如今,被孙云刚当着众人的面,尤其,这些人中,包括自己暗恋的对象刘凯的面下脸面,心里能舒坦? 然而,孙云刚也早就不耐烦钱玫了。因此,眼下,只是冷眼看着发脾气,等人来哄的钱玫。 以前,两家是邻居,又是同班同学,碍着父母和邻居们,他而不得不担负起一个男人应有的“照顾”责任。 但,现在嘛?都到南山中学住校了,十天半个月才能回家一次,就算钱玫再像以前那样跑到父母邻居面前给他上眼药,又有什么用?随便一句“忙学习,过去那么久了,哪记得”,就能搪塞过去。 更何况,真当这么多年过去,就没有人识破钱玫的真面目?不过是看在同一个家属院的份上,而“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地装糊涂,实际上,个个都“心里门儿清”。 转过身,背对着孙云刚的钱玫,此刻,就处于“不上不下”的尴尬难堪境界。 只因,最初,她只是习惯性地装一装,只需孙云刚和以前那样做小伏低,说上两三句好话,就能将这件事揭过。然而,她什么都预料到了,就是没料到,此刻,孙云刚竟然和她翻脸了! 第174章 “青梅竹马”翻脸了(2) 是的,翻脸。 对钱玫来说,孙云刚这样的行为,和背叛没什么区别。 要知道,两人可是“青梅竹马”啊!十多年的感情,是掺了水吗?说没,就没了? 或者,孙云刚也像天下间的男人一样色迷心窍,在见到漂亮姑娘后,就被勾了魂…… “咯吱!”钱玫咬着后槽牙,低垂的脸庞上,狰狞之色一闪而逝。不过,很快,她就将满腹翻腾的情绪压下去,转过身,对上板着张脸,从头发丝到脚后根都述说着“严肃”劲的孙云刚,笑着打趣道:“啧啧,胖子,真该让叔叔阿姨过来,瞅瞅你这模样……” “行了,时间不早了,我也该回宿舍了!” 话落,钱玫就弯腰,拿起早就放在一旁的S码迷彩服和校服,拎在手上,一边哼着欢快的歌曲,一边摇晃着走出教室。 “胖子……”直到,钱玫走远后,特意挑了个角落,翻看起手里的书,装出一幅沉迷其中不可自拔模样的刘凯,才合上书,走上前来,轻拍孙云刚的肩膀,一脸的关切和担忧,“你没事吧?” “没事。”这两个字,一句话,孙云刚说得那叫一个神清气爽。可不,这么多年下来,总算有了个逃离“照顾青梅”漩涡的机会,能不兴奋和激动? 虽然,两家人交情莫逆,两人从小玩到大,但,一个是男生,一个是女生,一个是学霸,一个是学渣,一个是不在意自己形象的胖子,一个是打着假小子旗号的娇娇女,一个率直坦荡,一个心机深厚,这么多年过去,没有达到众所周知的“相看两厌”,都算是两人会做表面功夫了。 “回宿舍?还是吃饭?” 这样的心情,以前,刘凯不明白,也不能理解,但,自从钱玫打着“兄弟”的旗号,做出种种说是暗恋,其实,就跟昭告天下的明恋没什么两样的举动后,他就真正地“感同身受”了。 “吃饭。”就在此刻,孙云刚的肚子传来“咕噜”的声音,于是,他想也不想地做了决定。确实,对男生来说,累出一身汗,不能洗澡,并没什么关系,吃饭才是最重要的。任何情况下,都不能饿着肚子! 刘凯点点头,由着孙云刚搂着自己的肩膀,往离教学楼最近的二食堂而去。 然而,孙云刚会这样放过刘凯嘛?当然不。就如此刻,他就一脸同情和怜悯地看着刘凯:“兄弟,你辛苦了。” 一想到,接下来,刘凯还会被钱玫纠缠三年,他这心里,咋就这么痛快呢?——那种将自己的快乐,建议在兄弟痛苦之上的痛快! 刘凯:“……”不说“兄弟”两个字,咱们还能做朋友。 此时,洗完澡,换下一身脏污的衣服,神清气爽地在三食堂吃完一顿不算太丰富和美味,却足够营养晚餐的林初夏和张莎两人,手挽手地回到宿舍,见到的仍然是空无一人的房间。 于丽玲不在,很正常,要么,出去送行,要么,出去熟悉校园了。总归,她的床铺已经归整好,只要赶在熄灯铃前回宿舍睡觉就成。但,林初夏的下铺,那贴上了“李玲玲”名字的同学还没入住,这,可就奇怪了。 “初夏,我们要不要去老师那儿问问?” “今天和明天都可以报道,如果明天还没来,我们再去问老师。” 说话的同时,林初夏也弯腰,从抽屉里拿出一个红色绣花烫金绒布盒,放到桌上,打开。 “哇!” 张莎一脸的惊叹,这个盒子分为三层,第一层摆放着发卡,第二层是发箍,第三层是皮筋,每一样都精致可爱,让人爱不释手,恨不能一样样地试过,然后,将它们全部买下来,每天换着花样地戴! 当然,除此之外,这个装了满满当当头饰的盒子,也是特别地可爱,想要! 林初夏笑眯了眼,她就知道,这世上,就没哪个女孩子能逃离漂亮饰品的诱惑。 只见她伸手,每层都挑捡了些出来,指着盒里剩下的发饰,对张莎说:“这些,我都没戴过,除了我之前跟你提到的十二花卉发卡,你可以再挑两只发箍,一打皮筋。” “不不不……”张莎连连摆手,以她的眼力劲儿,哪能不知道这些发饰有多贵,“我挑一对发卡就行了。” “其它的……”张莎抿抿唇,目光在那些美丽的头饰上流连忘返,忍不住捂脸哀叹,“只能等我的头长再长一些了。”短发,不是不能用发箍和皮筋,但,哪有长发更能突显出它们的精致美丽呢? “我们是朋友嘛!” 林初夏冲张莎挤挤眼,在张莎挑了牡丹和桃花这两对发卡后,毫不犹豫地挑出类似的发箍和皮筋,不由分说地塞到了张莎怀里,然后,就“砰”的一声,将盒子合上,重新放回了抽屉里。 张莎愣住了,半晌都没能反应过来。 说来,这么多年来,她,还是头一次从“朋友”手里收到东西…… 低头拆开迷彩服,三两下就将套到身上的林初夏,可不知道此时此刻,张莎心里那些复杂的情绪变化。 沉默一天的系统,此时,终于冒泡了:“这衣服,啧啧……” 林初夏充耳不闻,别说迷彩服了,就是校服,甚至前世她穿过的工作服,哪一件不是可劲地往大往长地做?指望合身,要么,就自己修改,要么,就请人修改,没有第三个选择。 然而,不论迷彩服,再或者校服,林初夏都不准备着手大范围地修改。适当地修改,比如说,修修裤腰,折折裤脚,这些,却是没问题的。 “什么?宿主,你怎么能这样……”感知到林初夏想法的系统,忍不住地惊呼出声,简直不敢相信,爱美如林初夏这样的宿主,有朝一日,竟然会任由自己披身麻袋示人! “枪打出头鸟,懂吗?”林初夏嘴角抽了抽,实在受不了系统的喳喳呼呼,只能出声解释,“南山中学非常看重校容、校风和校纪。”在没有强大的实力之前,不苟着,就只能狗带了。 第175章 修改衣服 “初夏,你身上这件是S号?” 此时,终于回过神来的张莎,看着宽大的能罩住两个林初夏,长达林初夏屁股的迷彩服,忍不住惊呼一声,接着,就手忙脚乱地拆开放在地上的袋子,拽出衣服,抖开后,就摇头叹道,“这是新人做的吧?太费料了,简直乱来……” “估计是按照男生身材来做的。” 上一世,省卫校也同样组织了军训,但,当时,林初夏等新生是穿校服进行军训的。后来,大家跟去其它学校读书的同学一打听,才发现,原来,不止他们省,几乎全国中专中师和高中生军训的时候,都是穿的校服。 唯独大学生军训的时候,才有专门的迷彩服穿。 而,这世,她倒是赶了个巧,恰好,就挑中了必需穿迷彩服进行军训的南山中学。 “裤子要试吗?” 脱下衣服后,张莎不由自主地轻舒了口气。虽说,八月的晚夏,五点左右就能感受到轻风拂面带来的凉爽清新气息,别说试穿衣服,就是直接穿上,也都刚刚好。但,别忘记了,她们宿舍外可是有一颗苍翠茂盛的大树呢! “不用。”林初夏想也不想地摇头,衣服都那么大,裤子能小? 当然,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哪怕她们住在三楼,窗外还有一颗苍天巨树遮挡着,最近的男生宿舍也在一百米开外,就算有望远镜,也不太可能看清她们宿舍内的情况,但,她依然不习惯在没有窗帘的情况下换衣服。 系统再次挑刺:“合着,你们刚才就没换衣服呢?” “那是试,懂?”林初夏翻了个白眼,“再说了,试外套,和穿裤子,是一码事吗?” 张莎想了想,又拿起一旁的校服,试了试,然后,悲哀地发现,校服也就比迷彩服小上那么一些。但,如果说,迷彩服能装两个她,那么,校服就能装一个半她。可见,校服有多宽大。 “学校不会就发这么一套校服,让我们从秋天穿到冬天,再穿到春天吧?” “有可能。” 林初夏偏头,调侃了一句,不出所料地见到了张莎那“如丧考妣”般的悲怆神情。若不是顾及两人初见,虽然闲聊间很是默契,但,还未到熟稔的程度,只怕,她早就忍不住地捧腹大笑了。 就在张莎对着校服,自怨自艾,不,应该说是“脑洞大开”的时候,无意中的一个偏头,就见到林初夏从抽屉里拿出一个针线盒。接着,又从针线盒里陆续拿出针、线和剪刀,一脸的惊疑不定。 “初夏,你要做什么?”不会是她想的那样吧? “缝裤子。” 穿针引线的林初夏,再也忍不住地笑出声来。该说,小姑娘,尤其,那种真天真单纯的小姑娘,就是特别地可爱吗?瞅瞅,这心里想的什么,脸上就直白地显露出来,让人完全不需要煞费苦心地猜测,多棒。 张莎用力地揉揉眼,甚至,还下狠手掐了自己一下,在倒抽了一口冷气的疼痛中,瞪目结舌地看着眼前这一幕:“原来,传说,竟然是真的……” 缝缝补补嘛,虽然,她遗传到了老妈的笨手笨脚,并不会这些精细活儿,但,这不是“没吃过猪肉,还没看过猪跑”嘛!这些年来,她家那一干女性亲戚,谁没一手让人赞不绝口的针线活?但,尽管她看过千遍万遍,却也没见过哪一个人有林初夏这样的手速! 什么叫飞针走线? 这,才是! 林初夏拿起一旁的剪刀,剪掉线头后,才抬头看向张莎,伸手:“拿来吧。” 原来,不知何时,张莎已经将放在地上的裤子,拿到了手中。此时,听了林初夏的话,她就下意识地将手里的裤子递到了林初夏手里。 直到,三分钟后,裤子被林初夏塞回自己手里,张莎才傻愣愣地问:“这……就好了?”不是说量体裁衣吗?林初夏连皮尺都没用,就三下五除二地缩了裤腰和裤腿,这速度,确实让人没得挑,但,这做出来的质量呢? “要不,试试?” 林初夏呶呶嘴,示意张莎去偏僻的床角处试穿一下。 被人质疑,在她看来,这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别说和她不那么熟悉的张莎,就是亲眼目睹她在短短几个月时间里,将女红这一技能修炼到一个让人叹为观止境地的邓秀珍,在见到这跟老师傅一样用眼来量体裁衣的举动后,都会生出这样的怀疑。 张莎捧着修改好的裤子,走到林初夏指的拐角处,将信将疑地换上。 下一刻,她就惊讶地瞪圆了眼,跟一只活泼可爱的小兔子般,一阵风似地奔窜到了林初夏面前,左右转着圈,活动着身体:“天啦,好合身,穿起来特别舒服……初夏,你怎么这么厉害?会做头花,又会缝裤子,这世上,还有什么是你不会做的啊?” 门,就是这个时候被敲响的。 激昂情绪状态下,被打断和张莎,心情有些不舒服,想也不想地大声吼道:“谁啊?” 刚开张嘴,“等等”这两个字还在喉咙旁打转的林初夏,无奈地抚额,起身,轻拍张莎的肩膀,示意她收一收外放的情绪,自个儿则迈步,朝门的方向而去。 门,开了。 果然,门外站着的,正是同宿舍的于丽玲。此时,她的手里拎着两个塑料袋,一个袋子里装的是迷彩服和校服,另外一个袋子里装的是些洗面奶、沐浴露、牙刷和牙膏等日常生活用品。 当然,这些,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哪怕背对着灯光,那一瞬间,林初夏依然瞧见了于丽珍眼底一闪而逝的恼怒和嫉恨。 “你回来了,快进来。”林初夏微微侧身,等到于丽玲进来后,才又将门关上,“这幢宿舍是给我们新生住的,今天来报道的新生,收拾完东西后,就跑东跑西地到处窜门,所以……” 剩下的话,并没有说出来,但,林初夏觉得,于丽玲应该是明白的。 不过,即使她“懂装不懂”,林初夏也无所谓。总归,她说的那些,也都是场面话。而,同一个宿舍的舍友们,有些争执吵闹、勾心斗角,只要不过分,又有什么关系?毕竟,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 第176章 洗衣服和闲聊 张莎眨眨眼,虽然,她不知道,林初夏为什么会跟于丽玲解释这些,但,比起于丽玲,她更为信任林初夏。再加上,那与生俱来的对外界人心善恶的敏锐“第六感”,或者,应该说是小动物直觉告诉她,于丽玲这个女生,不可深交。 于是,在这一刻,她毫不犹豫地选择了站在林初夏这一边,顺着林初夏的话题,就往下说:“是呀,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我和初夏回宿舍,才一个多小时,外面就过来了好几拨人……” 这话,并没掺假,就算于丽珍去打听,也不可能戳穿。 真要说区别的话,就是这些人过来,大多数人是真心参观她们住的四人宿舍,跟来的少数人,在看见屋内那些属于她和林初夏的摆设时,一脸艳羡地说“没用过,想试试”之类的话,却都被林初夏岔开了。 于丽玲笑了,看似接受了林初夏和张莎的解释,实际上呢? “我打听过了,整幢楼,就只有六间四人宿舍。实验班两间,重点班两间,剩下两间,分给了普通一班和二班。” 那么,什么样的人,能住在这样特殊的宿舍里? 在一切靠成绩说话的时代,当然是如她们这样的好学生。至于,以后嘛? 于丽玲眼神微闪,弯腰,从属于自己的书桌下,拖出一个盆来,将迷彩服和校服拆了,放到里面,又拿了一块肥皂:“我要去洗衣服,一起吗?” “好啊!”林初夏笑了,招呼着张莎一起,端着装满衣服的盆,三人说说笑笑地往洗水池而去。这一路走来,遇到了好几个和她们一样,端着盒,或拎着桶,准备洗衣服的同学。 见状,张莎有些着急,拔腿就往前窜去:“我们快点,去占个好位置!” 林初夏朝她摆摆手,然而,往前迈去的脚步,却并没有因此而加快一分。就连一旁的于丽珍,也都是笑眯眯地看着,就差没将“一切,就靠你了”这行字摆在脸上。 张莎:“……” 一路奔到洗水池的张莎,望着眼前这幕场景,半晌都说不出话来。 一排厕所,约摸二十来个,每一个都有一米高的门,但,从那敞开的门处,可以看见角落堆放的纸巾等物。 一排洗水尘,每隔50CM的地方,就有一个水笼头,靠墙的一边,还有一个装了水的洗水池。因此,两排加一起,约摸三十来个水笼头。 …… 在今天之前,张莎觉得,对接下来的三年住校生活中,将遭遇到的各种艰辛困苦,她已经有了充足的准备,但,眼下,面前发生的这一幕,却让她觉得有些不确定了。 怎么会有人在公厕里,当着众人的面洗澡?旁边还有一堆脏污的纸巾?就不怕水滴到纸巾上面,再反弹到身上吗?…… “莎莎?”林初夏走上前来,循着张莎的目光往前望去,就见到两三个正站在厕所里洗澡的女生,眼珠一转,立刻就猜出张莎愣怔的原因,不由得摇头轻笑,“你不会又想要去洗澡吧?” 张莎一言难尽地看着林初夏,她就不相信,林初夏能不明白她的想法! “先洗衣服。”林初夏冲张莎眨眨眼,有些话,可不方便当着于丽玲的面说呢! 一旁的于丽玲,看了看洗澡的那三个女生,眼底的嫌恶一闪而逝,又看了看肩并肩,开始闲话家常的林初夏和张莎,默不出声地跟在两人身后,找了三个靠墙的水笼头后,就开始清洗起衣服来。 尽管如此,也并不寂寞。只因,伴随着“哗啦啦”的流水声,是周围同学们那“叽叽喳喳”的说笑声。 即使,大家都是初见的新生,但,人和人之间的友情就是那样的奇妙,或者是对方长得合自己眼缘,或者,对方说的话契合了自己心灵,再或者,就是莫名地想要跟对方做朋友,总之,闲聊间,不止一个人有意无意地透露出许多信息来。 哪怕“傻白甜”如张莎,都忍不住竖起耳朵,生怕错过任何一句关键字词,就更不用说“心有七窍”的林初夏和于丽玲这两位了,那更是在最短的时间里,就从这些只言片语,结合自己探查到的那些消息,而生出一个又一个猜测来。 每一个猜测,都和她们的未来有关。 十多分钟后,三人就洗好了衣服。 只是,端着满满一盆的衣服,走出洗水池后,张莎就一脸的茫然无措了:“初夏,我们去哪里晾衣服?一楼?还是顶楼?” “那边,有个公共阳台。”林初夏指了指前方,这幢宿舍楼,两边的尽头,一边是洗水池,一边是晾晒衣服被褥的阳台。 张莎想也不想地往走廊尽头的公共阳台处走去,脸上没有丝毫的质疑,而是坦荡荡的信任和连她自己都没察觉到的依赖。 林初夏笑弯了眼,虽落后张莎一步,却也很快就赶了上张莎。唯独于丽玲,在两人走出一米后,才敛了脸上的若有所思,展颜一笑,急行几步,追了上去。 晾好衣服,回了宿舍后,看着那依然空荡荡,并没有人来住的床位,于丽玲长叹了口气:“听说,李凤英是个天才,如果不是被身体拖累,早就去报考少年班了。就连这次的入学测试,她带病参加,都考了个全校第四名的好成绩。” “听说,原本,她想养好身体后,就来学校跟我们一起,体验一下军训生活……” 说到这儿时,于丽玲特意顿了顿:“可惜了,前几天,不是突然下了场暴雨吗?那天,她家里没有人,她又刚好去外面买东西,临时买了伞,撑回家后,也都变成了个落鸡汤,就这样,又生病了。” “听说,因为她的身体,学校和她的家人商议后,同意了她的走读申请。只是,她想要体验一下住宿生活,所以,就拒绝了家人和学校的安排。” “你怎么知道的?” 张莎一脸的好奇,连最爱探听各路八卦小道消息,被大家冠以“包打听”名号的钱玫都不清楚的事情,于丽玲又是从哪里知道的? 第177章 赠送发夹 “我有个亲戚,就住她家隔壁。” 于丽玲语嫣不详地说道,然而,眼角眉梢间却隐现傲然之色。 林初夏略略思忖了一番,就明白了:任何年代里,从不缺少真正的天才。只可惜,大多数天才,还没被伯乐发现,就已湮没在残酷的现实生活中。而,那真正存于世,并且通过自己一番努力,最终声名赫然的天才,身后总少不了家人们的鼎力支持。 这样的支持,包括钱财、人脉和关系。 别说九十年代的当下,就是再过几十年,如李凤英这样身体不好的天才,倘若,出身一贫如洗的农家,再或者,没多少存款,上有老,下有小的普通工薪人家,那么,最终,也逃不过一个泯然众人的悲怆又无奈的结局。 唯独,出身于显赫的达官贵人之家,才能单凭李凤英的父母和爷奶等最亲近的长辈,倾一家之力,供养出这样一个天才。 为什么不是倾全族之力?并非什么流传千百年的“重男轻女”思想作祟,而是任何世家大族,真正会悉心栽培的,除了家主之位的接班人外,就是那些有才能又身体无碍的族人。 ——总不能砸下大把资源,辛苦几十年,终于盼来丰收,正等着丰厚回报的时候,突然,这人就折了吧?这不是“竹篮子打水——一场空”嘛! …… 又聊了几句后,在于丽玲的目光,又一次不经意地停留在自己和张莎的颊旁时,林初夏笑眯眯地从抽屉里取出那套十二花卉发夹:“我去逛街的时候,一眼就看中了这套发夹,莎莎挑了两对,你也挑两对。” 张莎眨眨眼,虽然不太明白,为什么这次,林初夏并没有将那个红色绣花烫金绒布盒拿出来,更没有说这一套发夹都是她自己做的,但,这并不妨碍她在于丽玲那将信将疑的目光里,歪着脑袋,将自己头上别的那对牡丹发夹暴露在灯光下,让于丽玲能看个真切,同时,也将另一对桃花发夹拿了出来,摆放在桌上。 “这些发夹都好漂亮……” 不得不说,女人天性就是受美的,哪怕是心里有着千般筹谋,万般算计,面上却一幅温婉柔和模样的于丽玲,也不例外。 就如此刻,望着这些在灯光的映衬下闪闪发光,惹人爱怜的发夹,遥想了下自己戴上这些发夹后,不论行走在林荫小道中,抑或是漫步在操场一角,随意地浅笑低语,都将引来无数人追捧的疯狂场景,于丽玲就忍不住抚上涨红的脸颊。 “初夏,你在哪里买的?” “职高旁边的久久精品店。”林初夏心里了然,脸上却并不显露分毫,“不过,这种套装的发夹,老板怕不好卖,就只进了几套。我是上个周买的,这都一个周了,职高那儿也开校了,可能已经卖光了。” 眼见,于丽玲眼底的惊喜一点点地淡去,在它们即将转为牵怒和嫉恨等情绪之前,林初夏不慌不忙地补充道:“那家精品店有我们宿舍五六个大,里面不仅卖各种头饰,还卖耳饰、项链、手链、丝袜花、书皮和日记本这些,你哪天有空就可以去逛逛,肯定能买到合心意的饰品。” “我想明天去。”于丽玲想也不想地说道,看向林初夏的目光,带上了连她自己都没察觉到的期盼,“你明天没事吧?要不,一起?” “我明天要想法子,围个床帘,等军训后再去吧?” 林初夏委婉地拒绝,久久精品店已经易主,虽然,上一任老板离开前,留下了大量精致高档的货源,但,林家,或者,应该说是在林初夏的设想里,这家店以后主推的是饰品,因此,在还没来得及铺好货的当下,于丽玲去了,也只会扑个空。 而,以林初夏对邓秀珍的了解,只怕,用不了一个周,久久精品店就能重新开业。而,南山中学的军训是半个月,这中间的时间,足够了! 张莎插话:“初夏,床帘是什么?你为什么要围床帘?” 于丽玲偏头,看了看在漆黑的夜色下,哪怕屋内灯火通明,但,依然有星星点点的灯光,穿过那颗遮天蔽日的大树,倒映在玻璃窗户上的景色,沉默了一会儿后,提议道:“我们凑钱买块窗帘吧?” 林初夏惊讶地看了眼于丽玲,沉吟片刻后,也跟着点头:“行。”只怕,最后一位舍友,是不会来了。 张莎看看于丽玲,又看看林初夏,虽然不太明白两人在打什么哑谜,但,谈到买窗帘这件事,她却是举双手赞同的:“学校旁边有个小卖部,听说,宿舍需要的东西,在那儿都能买着,我们明天先去那里看看。如果没有的话,再去商场。” 听说?是听谁说的呢? 当然是三人在洗水池里洗衣服时,听到周围那些新生们闲聊时提到的。 …… 十点半,熄灯铃响起。 躺在床上闲聊的三人,互道了声晚安,就纷纷进入甜蜜的梦乡。 然而,这天晚上,林初夏却并没有像以前那样直接进入系统空间,开启名师讲堂,而是戳了下系统:“统啊,来来,将张莎、钱玫和于丽玲的好感值调出来,让我瞅瞅。” “没有。”系统的拒绝,永远是那样地干脆利落。 “啥意思?”林初夏嘴角抽了抽,对着云芳就有,对着张莎、钱玫和于丽玲这三位就没有,这真不是来搞笑的呢? “宿主,你想听真话,还是假话?” 林初夏:“……”这话,忒耳熟! “真话就是宿主和这些人才见面,论关系,也就比大街小巷随处可见的陌生人强上一些。对着亲人朋友等熟人,有着满肚子的爱恨情仇。对着陌生人,哪来那么多恩怨纠葛?除非,这世上,有那‘吃饱了撑的,闲着慌’的人……” “假话就是以宿主那舌灿莲花,处处坑人的套路,别说南山中学了,就是南山大学,也都能玩得溜溜转,完全不需要担心过度的张扬和高调,会引发一波又一波的仇恨。” 林初夏:“……” “统,你越来越油了。”人和统之间,就不能少一点套路,多一些真诚吗? “及不上宿主。” …… 第178章 晨练和带早餐 第二天,早上,六点,林初夏如往常那样准时醒来,换好衣服,翻身下床,洗脸刷牙,梳头护肤,整套流程下来,不到十分钟。 这期间,张莎和于丽玲两人,一个比一个睡得香。而,哪怕,只是随意一瞥,眼神特别好的林初夏,都察觉到了两人脸上那一个比一个更灿烂的笑容,显然是做了一个美梦,并沉浸其中,不可自拔。 直到,走出宿舍楼大门,林初夏才不再收敛自身存在的气息,缓步走动着的同时,也活动着一夜过去,有些僵硬的手脚。感觉得差不多了后,才迈开脚步,往操场方向跑去。 清晨的校园,静谧又安详。 但,这并不代表,此时,此刻,大家都还在和周公难分难舍。 就如此刻,还没靠近大操场,远远的,林初夏就听到了“啪啪”的脚步声,再近一些后,就看见了排成队跑操的同学。看那校服款式,看那人数和前后两队人马间隔的距离,可见,眼下,全校高二和高三生,都被吆喝到了操场里。 “宿主,冲鸭!”昨夜,被怼得有些怀疑统生的系统,经过短暂的休息后,又恢复到往日的活力,此刻,它就忍不住地为林初夏鼓掌呐喊着,“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 想也知道,没穿校服的林初夏,一冒头,就会引来众人的视线。而,当林初夏和他们一起跑步,并且,一路跑下来,都一幅犹有余力的模样时…… 林初夏嘴角抽了抽,毫不犹豫地转身,就往回路跑去:“统啊,知道现在几点了吗?”南山中学有多大?光是用走的,还没什么清晰概念,而,跑个步,就立刻了如指掌了。 “6:43分。” 跟林初夏互怼了这么久,就算再傻的人,都会被气得机灵过来,就更不用说,本就不傻的系统了。 “宿主6:15分走出宿舍楼,6:20分开始跑步,用时23分钟,还没跑到大操场,等明天开始军训后,想要不成为拖后腿的‘猪队友’,那么,宿主只有两个选择。” “一、五点半起床。” “二、将慢跑改为冲刺跑,并需将时间控制在5分钟内。” “友情建议宿主选第一个。” “统啊,我打听过了,军训期间,我们不需要跑操。”这样的安排,是为了避免影响到同一时间内跑操的高二和高三生。 “宿主,你不是说,新学期,新地图,要豁出性命地为自己的未来前途拼搏和努力吗?”总算,将林初夏跟自己讨要新人大礼包时,用来套路自己的话,又砸回到林初夏身上了! 林初夏:“……所以呢?”这和她跑步,有什么直接联系吗? “宿主,你们是南山中学建校以来,首次参加军训的新生。你知道,第一次,意味着什么吗?不仅仅是‘摸石头过河’,也是‘一切都安排最好的’。” 将林初夏的好奇心吊到最高后,系统才不慌不忙地补充:“你们这届军训的教官,将由省军区特种部队的尖子兵来担任。宿主,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 “要么,一鸣惊人,一飞冲天,要么,泯然众人矣。” 林初夏:“……” …… 经过五食堂时,林初夏买了三份早餐——一份一块五,每一份,都是一杯豆浆,一根油条和一个鸡蛋。 回到宿舍时,张莎和于丽玲已经起床了。 见到额角沁汗,脸颊红扑扑,浑身都给人一种热气腾腾感觉的林初夏时,张莎毫不犹豫地放下手里的东西,就扑了过来…… “初夏,你怎么起那么早?你去哪里了?你不知道,我昨天好晚才睡着,一觉睡醒后,看着头顶的蚊帐和周围陌生的环境,我半天都没反应过来……” 然而,林初夏抬手,就将一份早餐,塞到了张莎手里,避免了自己再次被“熊抱”的结局。 “这是给我买的早餐吗?我看看是什么?豆浆、油条和鸡蛋?哇,都是我喜欢吃的,初夏,你对我真好!多少钱?我这就给你!” “一块五。” 林初夏表示:亲兄弟,都要明算账,更何况,她们还要做好几年的舍友呢!再说了,昨天,她就已经送出两对发夹当见面礼了,今天,哪能将早餐钱抹掉?这不是充大款,而是大赤赤地告诉外人:自己就是个好欺负、好压榨的软柿子。 接着,林初夏又冲坐在书桌前梳头发的于丽玲,晃了晃手里另外一个塑料袋:“一样的豆浆、油条和鸡蛋,同样一块五,要吗?” “要!”于丽玲想也不想地应下,从抽屉里拿出一块五,推到林初夏面前,嘴里却漫不经心地问道,“食堂里卖牛奶和面包吗?” 林初夏从口袋里拿出那个黑色猫头零钱包,将钱放进去,心里滑过一抹了然,脸上却并不显露分毫:“没有,我去的五食堂,里面只有豆浆、油条、鸡蛋、包子、馒头和稀饭。” “听说,一三食堂早上会卖米粉、面条、水饺和混沌。” 于丽玲抿抿唇,这些东西,只要不当着外人的面吃,她倒是可以接受。但,关键,林初夏愿意帮她带吗? “哇!初夏,你手里这个……是钱包吗?能给我看看吗?” 对张莎来说,早饭嘛,豆浆配油条,再加一个鸡蛋,营养又美味,一百年也吃不腻,因此,她虽然听到了林初夏和于丽玲两人之间的对话,却再次贯彻了“左耳进,右耳出”的方针。 当然,最最重要的是,林初夏手里拿着的那个零钱包,撰住了她的全部心神! “呶。”林初夏随手就将钱包丢给了张莎,那姿态,那神情,那举止,与其说是漫不经心,不如说是信任。 这一幕,让喝了一口豆浆的于丽玲,眼神微闪,毫不犹豫地将“找机会开口请求”这个计划掐灭,打算用旁敲侧击的方式拖张莎下水。她就不信了,张莎想吃,林初夏还能拒绝?到时候,就算她不开口,林初夏好意思不给她带一份? 第179章 舍友的抱怨 “好好看……” 张莎一脸的欢喜和赞叹,小心地摩挲了好大一会儿后,才依依不舍地将钱包还给了林初夏,“初夏,这个钱包,也是你在久久精品店里买的吗?多少钱买的?” “五元。” 林初夏将零钱包放回口袋,并不意外于丽玲脸上的淡然。 虽然,每个女孩心里都有一个童话梦,但,童话中除了公主,还有仙女。而,就算小公主能用可爱的东西,但,大公主和仙女呢?就该用那些能突显出她们或温婉、或端庄、或雍容、或华贵气质的东西。 “除了猫狗这些动物,还有苹果和草莓这些水果形状的,最便宜的两元钱,最贵的十元钱。” …… 说说笑笑间,吃过早饭后,张莎看了看靠窗随意站着,却脊背挺得直直的,一幅“任它东西南北风,我自巍然不动”感觉的林初夏,再看了看以一种懒洋洋的姿态,斜倚在被子上,却因为披散在肩头的长发,而莫名带出一种魅惑感的于丽玲,忍了又忍,最终,还是按不下满腹的好奇和疑惑。 “小玲,你不去剪头发吗?” “我下午出去剪。” 于丽玲眼底的厌烦一闪而逝,快得连正歪头打量着她的张莎都没看清楚,但,却没瞒过早就点亮“耳听六路,眼观八方”技能的林初夏。 就不知,她是打心底讨厌“小玲”这个名字,让她想到了被林初夏和张莎这两位舍友和家人们见到了送她来报道,却让她觉得颜面扫地,很有一种抬不起头来感觉的父亲?还是单纯性地因为张莎不会看眼色,在她心情正好的时候说出这件事? 林初夏并不知道,也不打算费心思去猜测,只是在冷场之前,岔开话题:“我们去买窗帘吧!” 张莎点点头,就准备换鞋出门。 倒是于丽玲,依然躺在那儿,撩了撩眼皮,状似无意地瞥了眼林初夏,慢悠悠地道:“才七点多,小卖部还没开门,再等等吧……” 话落,于丽玲还捂嘴,打了个哈欠:“昨天累了一天,我本来想睡到中午再起床的,唉……” 看似单纯地阐述事实,然而,林初夏却分明听出了一分抱怨和不愤。 “啊……对不起……”张莎一张脸涨得通红,挠了挠后脑勺,尴尬地跟于丽玲赔不是,“我睡得迷迷糊糊,以为在家里,所以,动静就大了些,下次我会注意的。” “没事。”于丽玲摆摆手,又打了个小小的哈欠,漂亮的眼眸里隐现晶莹水光,“反正,明天就要军训了,就算你动静再轻,学校的大喇叭也不会放过我们的。” 林初夏笑而不语,如果说,刚才,她还不能确定,那么,此刻,听了这番话后,她就能确认:于丽玲确实是在针对自己。但,那又如何?总归,她起床的时候,可是没整出任何动静的。 那么,于丽玲是发现了什么? 想到今天晨练时,系统透露出来的信息,结合昨天于丽玲提到的,连钱玫这样一个“包打听”都不知道的和李凤英有关的事情,林初夏不得不得出这样一个结论:于丽玲也准备和她一样,在军训中“一鸣惊人”。 “恭喜宿主,答对了!”系统发来个“鼓掌”的表情包,“宿主准备怎么做?” “兵来将挡,水来土淹。” 林初夏一脸的淡然,不觉得于丽玲会成为自己的对手。 这样的感慨,基于她的实力——重生后,就每天晨练,风雨无阻,从不曾间断。再加上,又服用了初级基因液,身体各项机能都得到了极大提升。这种情况下的她,早已不是曾经连八百米长跑都坚持不下来的弱鸡了。 啥,于丽玲出身农村,就算再受宠,不需要像家里人那样长年累月地劳作,但,每逢播种和收获这些农忙季节,也是需要下地干活的,论身体抗压能力和各项基本素质,分分钟就碾压她? 开什么玩笑?! 真下地干活,能养出一身不弱于她和张莎两人白皙的皮肤,就连手指也修长纤细,指间掌心也没有任何茧疤?要知道,就连她,在前世今生的这个年纪,也就每年完成学校的植树任务,平日里不需要劳作,掌心都生了块老茧,直到多年后才慢慢地淡去。 …… 林初夏抬起手腕,看了看时间:嗯,距离她吃早饭,已经过去20分钟了,新一天的学习任务,可以开始了。 这样想着的同时,林初夏也坐到了书桌前,从柜子里拿出一套试卷来,又从笔袋里拿出一只钢笔,埋头就做了起来。 “初夏,你在做什么?” 许是受了于丽玲身上那股不由自主散发出来的慵懒劲儿的影响,在林初夏“罚站”了五分钟后,张莎也就跟只没骨头的鱼一样瘫在了床上。就连林初夏从她的身旁经过,也只是抬了抬眼皮,大脑依然处于一种迷茫混沌的状态里。 直到,耳旁传来的“沙沙”声越来越大,让她不得不将四处飘散的思绪揪回来后,才终于意识到了不对劲。 只是,尽管如此,她说出来的话,依然带上了几分飘渺,或者,应该说是无力。 “试卷。”林初夏头也不回地丢出这两个字,心神仍然在学习的海洋中翱翔。 于丽玲悄然起身,惦着脚尖,无声无息地走到林初夏身旁,探头看向试卷。下一刻,她的目光就停滞不动了,脸上也浮现一抹惊疑:这些题,为什么,她都不会? 倒是张莎,看了一会儿后,就直截了当地问道:“初夏,这是什么试卷啊?上面的题,我怎么都看不懂?” “我今天做的是《高一必考习题精选》。”林初夏弯腰,打开柜子,里面密密麻麻地摆满了试卷题集,“这里面都是各类习题试卷,你们喜欢的话,就挑一套。” 张莎忍不住后退一步,看向林初夏的目光里,满满的都是“你是魔鬼吗”的控诉。 虽然,能考进实验班的,要么,就是天赋型学霸,要么,就是努力型学霸,面对学习,并不会生出如学渣一样的厌烦和愤恨等情绪。 但,学霸也是人,也是需要吃喝拉撒,更会累会想玩耍的。就算大家心里都明白,开校报道后就得收心,但,这才报道第二天,明天才开始军训,林初夏就已经开始刷题了,这,还是人吗? 就连于丽玲,此刻,也都忍不住拿惊诧的目光瞅林初夏,显然,林初夏这“书呆”的一面,超出了她的预料。 第180章 学习使人快乐 “你们不会忘记了,等军训结束后,就要进行一次摸底测验吧?” 说话的同时,林初夏依然埋头“刷刷”地写着,没有丝毫的停歇,并且,那解题的速度,不仅没有因此而放慢几分,甚至,兴许是觉得说话有些耽搁时间,竟还隐约有些加快了些的感觉。 “还没上课,就算要考,也只会考初中学过的内容吧?” 然而,这话说的,连张莎自己都觉得心虚。毕竟,这次的入学测试,南山中学为了选出真正的尖子生,那是直接下了狠手——一半中考难题,一半高一知识点。 那么,当时的她,为什么能考出一个不错的分数,并很是顺利地被分到实验一班来呢?很简单,家里早就决定要送她到南山中学读书,还没开始会考,就又是找关系,又是塞钱地将她送到了一个由经验丰富的退休老师组成的辅导培训班里,进行了为期一个半月的有所针对性的练习。 当然,这些,并不重要。 毕竟,这年头,各类辅导班和培训班,虽没达到百花齐放、异彩纷呈的程度,却也已经有了一定的根基。重要的是,考完试后,在父母的叮嘱下,她才翻看书本,等拿到录取通知书后,更是差点就一度放飞了自我。 以她目前的状态,再参加入学测试,做一份新的试卷,那结果,还真难说哪! 不用特意回头,林初夏都能感知到这一刻,由张莎身上蔓延开来的悲怆和绝望等情绪,心里破天荒地浮现一抹同情和怜悯来:“我带了些参考书,你要不要看?” 虽然,她并不提倡“临时抱佛脚”,但,那是对学渣。对着张莎和于丽玲这样的学霸,就不一样了。 毕竟,对学霸来说,即使在暑假期间,并没有认真地复习过,却也不会将那些知识都抛到九霄云外去,更不会还给老师。这个时候,往往,他们只需要一点点启发,就能将那些塞至大脑深处的知识点重新找回来。 “要!” 张莎应得那叫一个干脆利落,要知道,这次入学测试里,她可是考出了全校第14名的好成绩。就算军训结束后,老师来个突然袭击,但,在大多数人下暑假期间都下意识放松几分,名次大幅度下滑的情况下,不说保住14名这个名次,却也不能掉落到20名开外去吧? 那让她脸往哪搁呢? 林初夏弯腰,就挑出一摞一尺来高的参考书:“从今天开始,距离考试,还有16天,你应该可以将这些书看完吧?” 虽是问话,却带上了几分不容人拒绝的肯定。 张莎愣了愣,不知为何,在这一刻,她竟然在林初夏的身上,看见了自己那在家里家外都“一言堂”,满满威严气势的父亲的身影。 不过,这样的感觉一闪而逝,再次抬头看向林初夏时,她就和林初夏那关切又担忧的目光撞了个正着:“没问题。”心里那叫一个美滋滋,果然,这,才是好朋友,真正能互帮互助,共同进步的好朋友! 一旁,将两人这番举动尽收眼底的于丽玲,心里忍不住吐槽,脸上却浮现一抹恰到好处的好奇和疑惑:“初夏,你听谁说的,军训结束后,我们要进行摸底考试啊?” “这是南山中学一直以来默认的……” 默认的什么呢? 当然是给他们这批新生的下马威啊!尤其,针对他们这些在各自学校里都因为拔尖的成绩和无可替代的才华,而被老师偏爱,被同学敬仰崇拜的学霸们,让他们真切地明白“山外有山,人外有人”这个道理。 可惜,林初夏脸上那抹随意淡然的笑,落到于丽玲眼里,却让她莫名地感知到几分嘲讽和讥诮来,就差没直截了当地挑明:李凤英的事情,连“包打听”钱玫都不知道,你却一清二楚,那么,你为什么会不清楚这件大家都默认的事情呢? 于丽玲微微垂眸,放在身侧的双手,忽而紧握成拳,忽而松开,最终,还是没有再次质疑林初夏,而是抬头,笑着请求:“初夏,你这儿有没有做过的试卷,我想参考下。” “做过的试卷,我都放在家里了,带来的这些,都是还没做的。你可以挑几套用,将答案写在草稿纸上,然后,再跟后面正确的答案核对一遍就行。” 于丽玲毫不手软地选了二十来套试卷习题集,看厚度,和刚才林初夏给张莎的参考书一般无二。笑着和林初夏道谢后,就抱到了自己的书桌上,随便拿起最上面的一本,翻开来后,就找出纸笔做了起来,心里却忍不住冷笑。 果然,又一个只会做表面功夫的人。 瞅瞅,刚才,嘴里还亲切地说着送几套,一幅大方的模样,还没等她们挑选呢,就又反悔!学霸又怎样?剥开那层光鲜亮丽的外皮,内里连普通人都不如! 于丽玲的选择,林初夏并不意外,就连她心底那些不容为外人所道的想法和算计,也都能猜测到几分。不过,她这人哪,向来善良,即使对方屡屡出手招惹,但,在没有越界的情况下,也并不会因此而被激怒,更不会出手报复回去。 系统“呵呵”两声,不等林初夏回怼,就又匿了。 林初夏:“……我爱学习,学习使人快乐!” 这句话,说出了每一个学霸的心声。 就如此刻,沉迷学习无法自拔的张莎和于丽玲,直到林初夏出声提醒,才将自己的思绪从那样一种诡异的状态里抽离出来,接着,就齐齐累瘫在椅子里,捂着肚子:“好饿……” “12点了。” 林初夏一脸的感慨,果然,一个真正的学霸,是发自肺腑地热爱学习的。而,往往,这样的学霸,不论在学校里,抑或是步入社会后,都必将凭借自己那一往无前的勇气和信心,经过种种拼搏努力后,最终,取得巨大的成功。 至于她? 不过是一个伪学霸。甚至,说句不好听的,在相同的年纪和阅历下,她是绝对达不到张莎和于丽玲两人所能到达的高度的。一切,只因,在她们尚且没有意识到“学习改变命运”这件事时,就已经能做到“心无旁骛”地学习了。 第181章 食堂饭菜…… 等张莎和于丽玲脸上的疲倦褪去后,林初夏才起身:“我们去吃饭吧!” “我们去一食堂吧!”提到吃饭,张莎立刻来了精神,“听说,那里的小炒肉最好吃,还有茄盒也不错。” 林初夏点点头,没忍心戳破张莎心里这些不切实际的幻想。而,一旁的于丽玲,嘴角扯出一抹讥诮的弧度:真是个天真单纯的小姑娘啊! 一刻钟后,张莎看着饭盒里那只见辣椒,不见肉的小炒肉,只见西红柿,不见鸡蛋,零星还能看见蛋壳的西红柿炒蛋,一脸的懵圈。 林初夏碗里是连着皮,切成片的炒土豆片,却不见油腥,水答答的,显然是一大锅煮熟后,起锅时才加了点油。另外一份是豆干炒辣椒,偶尔能看见几片焦黑,或青涩得一看就没熟的辣椒片。 至于茄盒? 那么费肉又费油的东西,普通食堂里是不会做的。所谓的传说,是某个同学家里送来的——在竞赛中取得了一个好成绩,得到的奖励。 于丽玲就最机灵了,直接要了一碗面,里面加了火腿肠和鸡蛋,就算面条看起来有些坨,但,那味道,总好过两人碗里的菜。 就见张莎将碗里的辣椒拔到一旁,夹起一块西红柿,放到嘴旁咬了一口,一脸的嫌弃:“生的。” 然而,林初夏呢? 却只将焦黑的辣椒片挑出来,其它的,不论是没油没盐,淡而无味的水煮土豆片,再或者是半生不熟的豆干,以及那加了太多水煮出来的,只比粥好几上分的干饭,都吃了个精光! 别说张莎了,就连点了面条,却因为味道不那么好,而只吃了一小半,就放下筷子的于丽玲,都一脸的目瞪口呆。 不过,很快,张莎脸上就浮现一抹同情和怜悯来,显然,只是一顿饭,她就又一次“脑洞”大开了。 林初夏嘴角抽了抽,虽然,她自诩“吃货”,却并非那些真正挑剔的人。或者,应该说,她是一个特别好养活的人。只要是吃的东西,不论好不好吃,她都能毫不犹豫地吃下肚。 “你们……”林初夏放下勺子,从口袋里取出手帕,擦了擦嘴,目光在张莎那几乎没动过的饭菜,和于丽玲那同样剩下多半的面条上停留片刻,“吃好了吗?” 两人齐齐点头,打算等下去小卖部买窗帘的时候,捎带着买些面包饼干之类的零食回宿舍,不然,到了半下午的时候,饿了,咋办? “那去洗碗吧!” 林初夏起身,并不打算站在道德的制高点谴责两人这种浪费粮食的行为。并非所谓的“交浅言深”,而是因为有时候,她也会这样,所以,又何必做出这种注定会被人打脸的举动来呢? 那么,现在,她为什么会将公认难吃的食堂饭菜,吃出一种“山珍海味”的感觉来? 很简单,任谁被后世那些用农药和化肥等东西催出来,在售卖过程中又为了保鲜而添加了各类化学制品的蔬菜瓜果给涂毒几十年后,一朝回到能恣意品尝真正“无污染,无添加”的绿色蔬菜瓜果时,都会和她做出一样的“光盘”举动来! “哗啦啦”的水流声中,三人很快就将碗洗了个干净——没有用洗洁精,也没有用丝瓜布,单纯地拿手搓洗一番,就干净得能照亮人影的那种。 可见,食堂的饭菜,有多缺油水。 然而,别说九十年代的当下,就是再过几十年,在这样一个虽不那么偏僻,但,经济确实不发达的小城市的学校里,食堂也都会一如既往,没有任何的改变。 “我们……”张莎端着饭盒,一脸的犹豫,“就这样去小卖部吗?” “我带了袋子。” 林初夏从衣服口袋里,摸出一个小儿拳头大小的草莓来。然后,当着张莎和于丽玲的面,从这个草莓肚子里拆出了一个宽宽大大的袋子来——别说三个饭盒,就是再来五个,都能装下的那种。 “初夏,你的口袋里有好多东西!”张莎双眼闪闪发亮,这样的林初夏,和机器猫有什么区别? 于丽玲也偏头,看向林初夏的——衣服口袋,眼底慢慢地浮现一抹惊疑。 张莎不说,她还没注意到,就这么一会儿,林初夏已经从口袋里拿出零钱包、手帕和袋子这三样东西了。然而,尽管如此,她衣服上的那两个口袋,依然鼓鼓囊囊的。 “我习惯了一出门,就带上很多东西。” 出门带包,包里装满必需品,是林初夏上辈子就养成的习惯,重生后,也延续了下来。 只可惜,现在的她,只是一个刚刚考入南山中学的高一新生,并不是步入职场多年的老江湖,因此,想要不引起旁人的注意,不被人怀疑并猜忌,那么,就必然要融入其中。 简单地来说,不论是出宿舍,再或者上课,大家都双手空空,在不能背包出行的情况下,将那些必需品放到衣服口袋里,不就顺理成章了? “真好。” 张莎喃语一声,毫不犹豫地接受了林初夏的说法,并准备向林初夏学习。 旁的不说,单单,以后,遇到像今天这样的事情时,也能像林初夏这样轻轻松松就拿出袋子,而不是捧着饭盒,傻不愣登地出门。 到是于丽玲,一脸的若有所思。 直到,三人抵达小卖部后,她才在张莎那兴奋激动过度的“叽叽喳喳”话语中回过神来。 “这幅好看……这幅也好看……好想全部买下来……” 张莎看着眼前这些或天蓝底白碎花,或粉红底kitty猫,或浅绿垂柳图案的窗帘,爱不释手的同时,嘴里也忍不住地碎碎念着。偶尔,看向林初夏和于丽玲的目光里,也带上了一抹连她自己都没察觉到的期盼。 “一幅窗帘15元。” 林初夏无奈地抚额,该说,张莎确实会挑吗?瞅瞅,她选的这几幅窗帘,就正好是小卖部里质量最好,价钱也最贵的! “那……我们就先买一幅?” 张莎虽一脸的不舍,却并没有像一些娇养长大的姑娘那般,说出类似于“何不食肉糜”之类的话来。由此,可见,张家人的教养确实不错。 这样想的同时,林初夏也笑道:“你挑一幅就行,我都可以的。” 第182章 买窗帘和零食 得了林初夏的回应后,张莎笑眯了眼,不过,既然是为宿舍挑窗帘,那么,就必然要遵循每一位舍友的意见:“小玲,你呢?” 于丽玲抿了抿唇,其实,她更倾向于买旁边那些大甩卖,或花纹印错了,或颜色不好看,却只卖5元的窗帘。 毕竟,窗帘这东西,除非凑近了,上手摸了,又有一定的经验打底,否则,谁能知道它的质量好孬,价值高低?而,南山中学这些十来岁,没什么阅历和见识的少年们,就算凑近了,也估不出它们的好坏来。 这种情况下,花大价钱,买一幅昂贵的窗帘,又有什么意义? 心里这样想的同时,于丽玲也做出幅“第一次来小卖部,被里面琳琅满目的商品震住了,正琢磨着要不要买些必需品”的认真思考模样来。 林初夏随意一瞥,就猜出了于丽玲的想法,心里忍不住摇头:可惜,这套路,对她有用,对张莎却无用哪! 果然,就见张莎在连唤了于丽玲好几声,却没能得到于丽玲回应后,毫不犹豫地上前,轻拍于丽玲的肩膀。等到顺利唤醒于丽玲后,她才指了指面前的窗帘,抱怨道:“小玲,你在想什么?” 不等于丽玲回应,她又问:“这些窗帘,你觉得哪幅好看?” 于丽玲嘴唇动了动,很想咆哮一句“哪幅都不好”。然而,当着众人的面,她实在不想崩了自己那维持了许久的温婉人设,最终,只能从牙齿缝里挤出一句:“我觉得,都挺好看的。” “你喜欢猫吗?”张莎犹豫了许久,才指着那幅淡紫色底,上面印了一家四姐妹猫的窗帘,“我妈说,女孩子就像猫一样,注定要被人宠一辈子……我们宿舍四姐妹,这上面的猫猫也是四只……” 说到这儿时,张莎忍不住偏头,和林初夏那笑眯眯的目光撞了个正着。接着,就仿佛被赋予了无穷的勇气和精力一般,挺胸抬头,就连说出来的话,也都越来越大声,越来越清晰。 “我觉得,这幅窗帘很适合我们宿舍。” 于丽玲磨了磨后槽牙,真当她没看见张莎的小动作呢?说什么“宿舍四姐妹”,呸,霸权的两姐妹,还差不多! “那就买吧!” 哪怕,于丽玲竭力克制,但,话里仍然透露出几分抱怨和愤懑来。 可惜,当事人张莎,和周围几个同样挑选窗帘的新生一样,都处于“有听没懂”的状态里。唯有一旁的林初夏,却是眯了眯眼。 “莎莎,那幅粉色kitty猫窗帘也不错,你可以买回去做个床帘。” “床帘?”张莎回头,一脸的怔愣,“可是,不是已经有了窗帘吗?” “床帘可以隔出一个隐秘的,只属于你自己的空间。在里面,你想做什么,都不必担心会被外人看见。”说到这儿时,林初夏特意顿了顿,眼角余光留意到于丽玲脸上的若有所思,扯了扯嘴角,“还能遮光,挡灰尘……” 张莎点点头,显然是被林初夏这番话说服了。就如此刻,她就毫不犹豫地拿起那幅粉色的kitty猫窗帘。 而,于丽玲呢?沉吟片刻后,却突然抬头看向林初夏:“初夏,你也要围个床帘吗?” “我不太习惯在宿舍里换衣服。” 林初夏给出来的这个理由,很好,很强大。哪怕,于丽玲隐约间猜测到并非如此,然而,当着一众挑选起窗帘的熟悉或陌生的同学的面,她也不好意思挑明。 “那我也买一幅吧!” 话落,于丽玲就拿了幅蔚蓝色点缀黄色星月的窗帘,这一幅,同样卖15元。 然后呢?不论于丽玲,抑或是张莎,都齐齐看向林初夏。 “我从家里带了。” …… 窗帘和床帘都买了,那么,接下来,还要买什么呢? 当然是女生们的最爱——零食。 数字饼干、甜薄脆、泡泡糖、大白兔、话梅、山楂条、辣条、火腿肠、干脆面…… 琳琅满目,种类繁多的零食,张莎挥舞着小手,仿若霸道总裁附体般,每样都买了一大份。 ——典型的被家人娇养长大,受尽了宠爱的同时,也因为家人管得太严,连路边摊都没有吃过,就更不用说这些完全没营养还容易长胖的零食了。如今,突然住校,没了人管束,手里大把的零花钱终于有了个往外撒的渠道后,瞧见什么都稀奇,看见什么都想买的状态。 然而,林初夏买的也不少。不论是重量,还是体积,再或者塑料袋的数目,都足可以和张莎买的东西媲美。 真要说区别的话,就是林初夏买的很挑剔——只买了六斤甜薄脆饼干、两斤大白兔、两袋话梅和20根火腿肠。这期间,哪怕张莎一旁“叽叽喳喳”地推荐自认好吃的零食,也不为所动。 到是于丽玲,看了眼双手空空地出校门,回去的时候,却拎着大小小包的林初夏和张莎两人,眼神微闪,最终,却只挑了两包数字饼干、两包干脆面和两根火腿肠。 结完账,和林初夏一起站在小卖部外,将袋子放在腿旁等候于丽玲的张莎,忍不住苦口婆心地劝:“小玲,听说,军训期间,我们是不能出来买东西的,你要不要再多买些?” “我不喜欢吃零食,买这些,也是怕到时候加练得晚了,肚子饿了,食堂又关了门的时候垫一垫的。”于丽玲笑着摇头,“这些零食没什么营养,你们也少吃些。” “食堂的饭菜太难吃了。”张莎叹气,一幅“没办法,我也不想这样的”的无奈。跟饿肚子相比,营养什么的,那还真算不了什么。 林初夏笑而不语,倘若,在看见那占据了小卖部一半江山的各类零食时,于丽玲眼底不要窜过一抹亮光,也不要刻意避着人,做出吞咽口水的举动,那么,这番类似劝诫的话还比较有说服力。 “统啊,要不要猜猜,于丽玲为什么会这样做?” “没钱。”系统的回答,永远是这样的干脆利落。 “统啊,知道什么叫‘睁眼说瞎话’吗?” 刚才,付钱的时候,于丽玲可是特意从口袋里拿出一个鼓鼓囊囊的钱包,并当着众人的面,从里面拿出一张大团结! 除了一叠大团结,还有几张百元大钞,初步估计,得有近千元!就这,还敢说没钱?! 系统:“……”你都知道了,你还问我?你们人类的心,那么复杂,呸,不对,应该说是肮脏,我这么一个天真又单纯的系统,哪里能明白? 林初夏:“……呵!” 第183章 女红:《鱼戏荷叶图》 回到宿舍,合力挂好窗帘,又帮着张莎和于丽玲两人挂好床帘后,林初夏就做了一件丧心病狂的事情。 “……宿主,你在做什么?” 系统怎么也没想到,林初夏竟然将辛苦了大半个月才绣好的一幅作品,随随便便地绕着蚊帐挂了一圈——当成床帘的那种! 绣品最怕什么?日晒、风吹和雨淋! “你们人类不都很重视自己的成果吗?尤其,第一幅让自己满意,并且得到不错评价的作品?你为什么就能这样对待自己的心血?” “统啊,你还记得自己说过的‘出名要趁早’这句话吗?” “记得啊……”系统懵圈了,完全不知道话题怎么就转到这儿来了,“有什么问题吗?” “如果,将人比作一件产品,那么,略加包装后,就要推销出去,让外人都认识到你的长处,从而主动或被动地来结交你……” “再好的产品,如果本着‘酒香不怕巷子深’的理念来行事,就是纯粹的拼运气。运气好,十次中就能成功七八次。运气差,就只能成功三五次,甚至抱回一个大鸭蛋。这种情况下,要费多久时间,才能让世人认识到这件产品的价值?” “我现在挂一幅绣品出去,无论谁见了,都会忍不住好奇地问一声。这样一来,岂不是轻轻松松就将自己的名声打出去了?虽说‘内行看门道,外行看热闹’,但,对美的欣赏,却是每个人生来就会的。” “你觉得,如果让他们知道这是我的第一件作品,那么,他们会怎么想?会不会觉得我还这么年轻,就能独立完成一幅这样优秀得让人无可挑剔的作品,不仅代表着我有这方面的天赋,是真正的天才,还代表着往后随着我的年纪和阅历的增加,我的其它作品会更好?” 如果可以的话,谁不想妥善珍藏自己的第一幅作品? 只可惜,林初夏重生的这个时间点,虽是中考结束后,但,为了读省重点,从某方面来说,也算是将脑袋里的知识全部还给老师的她,可不就得将学习列为重中之重,必需首要完成的任务? 这样一来,在系统的督促下,刨除刷日常任务和复习,以及和林浩宇斗智斗勇,顺带帮着邓秀珍解决困守家庭带来的后顾之忧这些事情所需要的时间,留给她私下里做绣活的时间可不就越来越少? 那么,想要尽早打出自己的名声,可不就得另辟蹊径?! “……你们人类……好复杂……” 眼看着林初夏再次一心二用——一边怼自己,一边却在张莎和于丽玲那震惊、赞叹到膜拜的目光里,如林初夏预想中那样将自己的女红技能推销出去后,系统忍不住地发出这样的感慨。 要知道,虽然,心高气傲如于丽玲,在这一刻,也忍不住地用羡慕嫉妒的目光看向林初夏。但,不用林初夏分说,系统都能感知到于丽玲心底深处,那些连她自己都没察觉到的佩服和扼腕。 “我出去剪头发了,晚上可能赶不回来,你们先去食堂吃饭,不用等我。” 于丽玲深吸了口气,压下胸腹间翻腾的情绪,和两人打了个招呼后,就翩然离开了。然而,在宿舍门被关上的那一刻,她又忍不住回头,看了眼那在微风和阳光里晃晃悠悠,很有几分“亦真亦幻”感觉的《鱼戏荷叶图》的床帘。 可惜了,又一件“宝物”被糟蹋了…… 被于丽玲离开的举动,打断了满腹赞叹和吹捧话语的张莎,破天荒地陷入沉默中,眼睛却一眨也不眨地凝视着这幅床帘…… 宿舍再次恢复到之前的静谧,然而,就在林初夏再次坐到桌前,从抽屉里拿出做到一半的试卷,埋头准备继续刷题时,就听张莎欺欺艾艾地问:“初夏,阿姨也会绣吗?如果可以的话,能不能麻烦你跟阿姨说声,请她也帮我绣一幅?” “你放心,我会跟我妈说的,该付多少钱给阿姨,就付多少,绝不会少一分!” “噗……哈哈哈……”系统笑得捶地,在空间里疯狂地打滚,“宿主,让你装X,哈哈……这回,踢到铁板了吧?哈哈哈……” “我妈只会一些简单的手工活……” 林初夏并不生气,因为,她听得出来,张莎并没有质疑她,就连刚才的沉默,也只是单纯地犹豫要请她出马,还是请邓秀珍出马,最终,还是本着不能耽搁她的学习的想法,而选择了请邓秀珍出马。 “我拜了一个师傅,但,我妈并不知道。” 话,点到为止,但,由张莎那一脸的艳羡和向往,再结合目前流行的武侠小说和电视剧里时常提到的“扫地僧”式高人,就可以猜测到:此时,此刻,张莎又“脑补”了些什么! “你喜欢什么?幽美的风景?漂亮的饰物?可爱的卡通?软萌的动物?”林初夏抬手,指了指自己的床帘,在张莎那一脸震惊、兴奋和激动的神情中,笑着补充道:“这幅床帘,我用了半个月的时间才完工。” “明天,我们就要军训了,等结束的时候,又要开始学习新课程。这样算下来,也就国庆和中秋这两个假期可以期盼一下,再来就是半个月一天的休整假……” 林初夏每说一句,张莎就点头一次。到最后,张莎已经不由自主地“脑补”出过年后,她拿着这幅精美的纯手工刺绣作品,在一众长辈同辈面前炫耀得瑟,引来长辈称赞,同辈嫉妒的场景了。 就在张莎嘴唇微动,正准备答应下来的时候,耳旁却突然传来一个出乎她预料之外,只震得她大脑昏昏沉沉,半晌都没办法反应过来的时间。 “十月底?初夏,我没听错吧,你说的,真是十月底?” 虽然,她从小到大都没缝补过衣服,但,这并不代表她就不明白,这样一幅长约七米,宽约一米五,一针一线绣出来,倾注了刺绣人无数心血和精力的绣品,究竟要花多少时间! 第184章 一幅床帘500元 “这幅床帘,前面的地方,着墨最多,其它三面加起来,用的丝线和时间,也才是它的总和。”林初夏掀起床帘,示意张莎看靠墙那一面和两侧加在一起的图样,“我是第一次绣大件,光是布局设计这块,就用了好几天,否则,估计最多十来天,就能完工了。” 末了,林初夏还摇头叹息,一脸的懊恼和郁闷。而,隐藏在她脑海里的系统,却毫不犹豫地丢了个“我就静静看着你”,满是嘲讽的表情包。 ——不论身体素质,再或者眼力劲儿,都和内裤外穿的超人没什么区别,甚至,说句不好听的,轻轻松松就碾压对方的林初夏,一旦认真起来,别说一幅这么大的绣样,就是再大几倍的,也不过一两天就能完成的。 “如果你挑的图案,比我这个复杂,那么,就得在十一月的样子,才能完工。如果比我这个简单些,十月中旬就能完工。” “绣这样一幅……”张莎沉吟片刻,最终,还是羞红着一张脸,认真地问道:“要多少钱呢?” 不等林初夏回应,张莎又突然想到了什么,忙不迭地补充:“初夏,你尽管报价,千万别因为我们是舍友,就觉得不好意思,随口报一个低价,这……对你不好。” “当然不会。”林初夏想了想,报出一个自认很是公道的价格,“简单的,300元一幅,复杂些的,500元一幅。” 亲兄弟还明算账呢! 就更不用说,眼下,虽然,林初夏和张莎是舍友,但,到底只认识了不到两天,哪怕性情相投,却也不可能因此而做白工,否则,她又何必特意千里迢迢地带上这样一幅作品来学校呢?! “我要一幅复杂的!” 简单的,有什么意思?要买,就要买最好的! 张莎应得那叫一个响亮,都说“出身决定格局,格局决定眼界”,如她这样生来就站到了许多人奋斗一辈子,才能抵达终点的干部子女,又怎会不知道林初夏报出来的这个价格,确实给了很大的优惠? 而,这样的优惠,也确实是基于两人的舍友和未来可能的友情?! “图案的话,等我想好了,再告诉你,行吗?” 就算她一时半会想不出好的图案来,但,这不是还有家人嘛?搜集所有人建议后,再综合一下,做下统计,不就成了? “没问题。” ……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等到林初夏又刷完一页试卷后,才在系统的提醒下,放下钢笔,转着脖子,活动着僵硬的手脚:“莎莎,饿了吗?” “唔……”同样沉浸在学习中,无法自拔的张莎,随口应了声,抬起手腕,看了看时间,接着,就忍不住惊呼出声,“五点半了?竟然这么晚了?时间过得真快!” 话落,肚子就响亮地“咕噜”了一声。 张莎下意识低头,摸着肚子,脸颊绯红:“我们去哪里吃饭?” “一食堂,怎么样?”林初夏将试卷合上,和笔一起放到书桌中间的那个抽屉里,“听说,一食堂晚上会有炒粉、炒饭和炒面,那位大师傅的手艺还不错,我们去尝尝?如果好吃的话,以后,我们的晚饭就有着落了。” 张莎悄悄抬头,看了眼林初夏,发现林初夏并没瞧见自己的糗样,忍不住安慰起自己来:说不定,刚才,自己肚子里传出来的“咕噜”声,并不如预想中那样大。而,痴迷学习的林初夏,也根本就没听到呢? 这样一想,张莎就舒了口气,就连紧绷的身体也跟着放松下来。 虽然,她心里也知道,就算林初夏真听到了,也绝不会像以前那些同学和朋友一样,不管不顾地大笑出声,但,万一呢? …… 虽然,林初夏并不知道,短短时间里,张莎又“脑补”了些什么,但,该说,张莎确实不太会掩饰自己的情绪吗?抑或是该说,如张莎这样直白坦率的,才是真正的青葱少女? 总之,面对突然变得沮丧和懊恼起来的张莎,林初夏毫不犹豫地祭出了美食。 当然,并不是学校食堂里那些传说中,只有足够的幸运,才能品尝到的大师傅亲自出手整治的美食。而是这个暑假里,隔三差五就跑市里一趟,后面,为了找合适的店铺,几乎跑遍了大街小巷,遵循“吃货”本能挑选出来的真正美食! 亲眼目睹张莎在林初夏的巧舌如簧中,将一份家常味道的米粉,吃出山珍海味的感觉,系统忍不住吐槽:“宿主,这就是你们人类常说的‘画大饼’吧?” “没办法,太晚了。” 巧妇还难为无米之炊呢! 哪怕,这两天是新生报道的时间,但,别忘记了,高二已经开课,高三一直没放假,因此,考虑到送行家长的行程安排等方面的原因,南山中学这两天特意敞开的校门,在八点后就会关上。 这种情况下,再往美食街等地方跑,就为了口吃的,那不是傻?还能是什么呢? 等两人回到宿舍的时候,已是晚上七点。 初秋的南方,太阳升得晚,落得早。因此,一路行来,闲聊的两人,就真切地体会到了“一眼白天,一眼夜晚”的这样一种诡异却又奇妙的感觉。 “嗒”的一声,林初夏按下开关,瞬间,明亮的灯光,照亮整个房间。 “这么晚了,小玲还没回来?”张莎小声地“嘀咕”着,脸上浮现一抹担忧,“初夏,我们要跟老师说下吗?” “等会儿。如果八点了,她还没回来,我们就去找老师。”林初夏并不觉得,于丽玲那样一个聪明的人,会犯这样低级的错误。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这期间,张莎虽坐在桌前刷题,却忍不住地频频抬头,看向门口方向,一幅心神不宁的模样。而,林初夏呢?却再次翱游在学习的海洋里,完全一幅沉迷其中,乐不思蜀的模样。 眼看着,时针指向八点,张莎猛地起身,那力道之大,竟将椅子都给带倒了,发出“砰”的一声巨响。 第185章 “盘”出来的短发 早就点亮“眼观六路,耳听八方”技能的林初夏,心里无奈地叹了口气,脸上却浮现一抹担忧:“走吧,我们去找老师。” 话落,张莎就跟阵风似的,窜到了屋外,林初夏紧随其后。 人在急切状态下,是不会特意控制自己的力道。 就如此刻,只听得一阵“啪啪”的脚步声响,两旁被这般动静惊拢到的宿舍,才刚刚打开门,就只看见两道疾驰而过的背影,慢慢地消失在远处,完全不能分辨出是哪个宿舍的同学,就更不用说看清楚她们的模样了! 然而,一路疾驰的两人,才奔到楼下,就看见了正和几位男同学笑着挥手道别的于丽玲。 张莎拔腿,就奔向于丽玲,一脸的后怕和庆幸中,有着浓浓的欢欣和雀跃:“小玲,小玲……” 下一刻,张莎就窜到了于丽玲面前,胳膊一伸,就挽住了于丽玲,急切地问:“你去哪里了?怎么这么晚才回来?你都不知道,我和初夏好担心……” 林初夏又叹了口气,即使,月色朦胧,光影绰绰,却依然掩盖不住那一瞬间,于丽玲脸上浮现出来的狰狞可怖。 “我去剪头发了。” 于丽玲深吸了口气,压下胸腹间翻腾的愤怒和嫌恶等情绪。晃了晃脑袋,及肩的发丝顺滑又飘逸,在微风的吹拂下,竟有一种如丝如缎的感觉,顺利地吸引住了张莎和林初夏的全部注意力。 只不过,如果说,张莎是一脸的震惊、遗憾、扼腕和叹息,那么,林初夏就是一脸无所畏的淡然。 回宿舍的路上,林初夏戳了下系统:“统啊,发现了吗?” “现在的年轻人……真会玩。” 系统忍不住感慨地道,谁能想得到,于丽玲扯着“剪头发”的大旗,最终,却只是将一头长发巧妙地盘了起来,营造出一种视角上的“短发”感觉呢? “统啊,我们要不要打个赌?就赌她什么时候会被发现?” 林初夏并不觉得,在实行军式化管理的南山中学里,于丽玲的小把戏能一瞒就是三年。 并非单纯的“纸包不住火”的说法,而是这是一个人情社会,即使喊出“一切向成绩看”口号的南山中学里,也有那些怀着“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心态的家长,交着高昂的择校费,再或者大手一挥,就捐各种教学用具甚至豪放地捐楼,只为了能将自家的儿女塞到重点班甚至实验班里。 在勾心斗角环境里长大的二代们,被父母送到这样一所规矩严苛的学校里学习,能没有点怨气?不会私下里三五结伴,想出许多法子,和学校的老师领导们斗智斗勇? 然而,最终呢? 虽说,“与天斗,与地斗,与人斗,其乐无穷”,更有“钱不是万能的,但,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这些说法,但,一边是学生,一边是老师,天生身份地位上的不同,就注定了这些二代们,在其父母均双手双脚支持的情况下,一败再败的必然性。 这种情况下,系统是傻了,才会和林初夏打赌! 调侃了下系统,很有几分神清气爽感觉的林初夏,回到宿舍后,就拎起两个热水瓶:“我要去打水,你们呢?” “等等我!”张莎晃晃脑袋,将满脑子的悲春伤秋的情绪抛到一旁去,三步并作两步地奔到桌前,弯腰,拎起两个热水瓶,一边往外走,一边催促,“小玲,快点。” 于丽玲咬咬唇,想到明天就要军训,到时候,不知道会累成什么样,到了喉咙的“不去”两个字被她咽下肚,也跟着拎起一个热水瓶,跟在两人身后,往水房方向而去。 …… 一夜无梦。 第二天,早上五点半,在系统空间里刷任务,度过最开始的烦躁期,正处于“渐入佳进”的状态,即将体会到“乐不思蜀”感觉的林初夏,就被系统毫不留情地踢出来了。 “……统啊,你知道,我的灵感来得有多不容易吗?”林初夏深吸了口气,压下满腹烦闷和抓狂,一边摸黑穿衣服,一边怼系统,“说吧,你打算怎么赔偿?” “宿主,你可以在系统空间里锻炼身体。” “你觉得呢?” 林初夏一字一顿地反问道,话里话外都透露出一种不好招惹的阴恻恻感觉。 不错,系统空间,确实无所不能。但,在系统空间里学习和刷任务,能给自己套上一个“天才”的外壳,只要使用得当,绝不会被人戳穿。 但,锻炼身体呢? 自古以来,就有“三天不练手生”的说法,这些年,更喊出了“生命在于运动”的口号。想也知道,倘若,她利用系统空间,锻炼出一幅百无禁忌的身体,最终,会落到一个何等凄惨又悲怆的结局。 “宿主可以像以前那样,白天做任务,晚上学习。” 系统并不接受林初夏的指责,虽然,作为一个机械,不,应该说是智能生命,它没有心,也体会不到人类常说的痛苦、伤感和愤怒等情绪,就连那些所谓的“捶地”“大笑”“静静看着你”之类的表情包,也是在和林初夏绑定,日常互怼后,习惯性地套用做法,但,这并不代表它就能任由林初夏将这样一口“黑锅”,扣到自己身上来。 “宿主,我是心灵手巧系统,不是学习系统。” “宿主的天赋,全部点在了女红上,在宿主做出选择后,本系统就旨在培养宿主成为一名响誉世界的艺术家。” “统啊,你的意思是说,艺术家,不需要学习?” 林初夏翻了个白眼,也不知道是谁前段时间,还蛊惑自己往书画家方向发展,啧! “请宿主不要强词夺理,歪曲事实。” 系统不打算继续和林初夏打嘴炮了,就林初夏这种“满嘴跑火车”“睁眼说瞎话”的人,哪还有什么良心哪! “友情提醒宿主,你再不出门,今天的锻炼时间就不够了。” 林初夏总觉得有些不对劲,不过,等她出了宿舍,跑出去几百米,也都没能将那“一闪而逝”的灵感揪回来,最终,只能本着“船到桥头自然直”的想法,将这件事抛到一旁。 第186章 女红:蔬果背包 回去的时候,林初夏拐到五食堂,买了三份煎饺和牛奶。 这不中不西,或者,应该说是中西结合式的搭配,张莎接受性很强。 而,于丽玲吗?虽也笑着道了谢,又和张莎一样,将早餐钱给了林初夏,但,以林初夏对周围环境和人心探查的敏锐度,能不知道此刻她心里有多愤怒和鄙夷? 就本质上来说,其实,林初夏很是享受这种“就喜欢你看不惯我,又干不掉我的样子”,但,这,得有个前提——遍地都是阴谋阳谋,一再验证着“人性本恶”理念的江湖。 如今嘛?对着一群十来岁真活力满满,阳光开朗的少年,她那被压在心底最深处的柔软,如雨后春草般疯狂地生长起来。 “昨天,我是六点起床,出门晨练的。”林初夏将嘴里的煎饺咽下,又喝了一口牛奶,“跑到大操场的时候,就发现高二高三生们排着长队晨跑。” “今天,我是五点半起床,出门晨练的。” 说到这儿时,林初夏特意顿了顿,夹起一颗煎饺,慢条丝理地吃完后,才在张莎和于丽玲两人那茫然又懵圈的神情中,笑着扔出颗雷:“我本以为,今天,就能感受一下一个人,在大操场上肆意奔跑的快乐感觉了。万万没料到……” “你们知道,我看见了什么?” 话都说到这份上了,两人哪能不明白? 然而,特意抛出这个话题的林初夏,哪会就此放过两人呢? 就如此刻,她就露出一抹在两人看来,很有几分“魔鬼”感觉的笑容。 “不仅高二高三生,就连我们的教官,都在大操场上跑步!” “教官们就不说了,他们每天的训练量大得惊人,像这样身无一物,轻轻松松上阵,跑个普通操的训练,对他们来说,跟蚂蚁挠大象一样,没什么区别!” “但,学长学姐们呢?如果我没算错的话,他们每天早上五点半起床,十五分钟时间洗漱……” 张莎&于丽玲:“……”好绝望!想想看,原本,大家都以为,军训才是最煎熬的。为此,各出奇招,做了充足的心理和身体上的准备。万万没料到,南山中学竟不走寻常路,生生折腾出“学习比军训更苦”的场景来! 当然,这不重要。 毕竟,在提倡报读中师中专这类学校,从而早早结束学业,步入社会赚钱养家的九十年代里,能喊出“一切向成绩看”口号的南山中学,别说在本市,就是本省,甚至全国,都是一朵风中摇曳的奇葩。 这样一想,也就能释然了……个鬼啊! “学校是不是特意瞒着我们,就为了打我们一个措手不及?” 一想到,自前天报道后,别说课表,就连课本都没发下来,就更不用说什么认识老师和同学这些,张莎就有些抓狂。 于丽玲点头,高中嘛,入校后,再来一场摸底测试,多正常呢?但,其它学校都会提前说,而,南山中学呢?却一如既往地瞒着! 军训有多长?足足半个月!能想象,半个月都没摸过书本的学生,被赶到考场里后,会出现什么样的情况吗? 除此之外,最让于丽玲不能接受的,就是那几位对她有好感的高二和高三学长们,竟没一个人想到要提前跟她说一声!如果不是林初夏早有准备,那么…… 初秋的早上,喝着滚烫的牛奶,吃着热腾腾的煎饺,于丽玲竟生生打了个寒战。 林初夏佯装没瞧见,低头喝了口牛奶,再次在心里赞了一下九十年代真正纯天然,无污染,无添加的牛奶那醇香诱人的口感后,才终于道出自己的真实用意。 “明天开始,大家早点起床,洗漱好后,直接去食堂吃早餐,怎么样?” 张莎下意识地点头,很快,就反应过来:“初夏,你不跑步了吗?” “不了。”林初夏无奈地抚额,也是见了教官后,她才终于捕捉到那一闪而逝的灵光,“军训的项目很多,一天下来会很累的,我不能随便浪费体力。” 立正、稍息、齐步走和正步走这方面的训练倒还好说,最锻炼人,也最耗体力和意志力的,莫过于站军姿。 这种情况下,她得有多想不开,才会继续晨练,不,应该说是加练呢? …… 花了十来分钟,吃过早饭后,张莎和于丽玲就换起衣服来。而,林初夏呢?却从书桌最右边的抽屉里,拿出一个青苹果。 无意中的一个回头,恰好看见这一幕的张莎,忍不住地嚷嚷:“初夏,你要吃苹果?来不及了啦!先放着,回来后再吃吧!” 于丽玲也停下手里的动作,一脸的惊疑不定,显然是打心底不愿意相信林初夏的精明狡猾这些特性,只是她的一种臆想,并不是真实存在的。 “这确实是一个苹果。”林初夏挑眉,一脸的戏谑,当着两人的面,三两下就将它拆成了一个背包,“但,它不是用来吃的。” 背包被做成水桶状,长30CM,宽15CM,顶部用抽绳系好,可以在单股和双股之间随意转换。单股就能变成斜挎包,双股就是单肩包或背包。和其它衣服的搭配这一块,暂且不说,单说,今天,大家都要穿的迷彩服,就是“焦不离孟,孟不离焦”的最佳搭配! 背包上面那些深深浅浅的绿色花纹,乍眼望去,很像是布匹上面自带的花纹,凌乱中又带着一股特殊的美感。只有凑近了看,才会发现这些花纹是用不同颜色的丝线绣成的。而,这些花纹,正是背包合在一起,构成一颗惟妙惟肖青苹果的关键所在。 “天啦!” 张莎三两下就换好衣服,顾不上细细整理,就跟阵风似的窜到林初夏面前,双手把玩着这个青苹果背包,一脸的痴迷中,有着浓浓的期盼和希翼。 “初夏,这是你做的吗?能帮我也做一个吗?” “没问题。除了青苹果,只要是外形圆润的,比如说番茄、土豆、南瓜、草莓、石榴、柚子、椰子……”林初夏张嘴,就报了一串水果,那娴熟的劲头,只让人忍不住就多想了几分,“你挑一样喜欢的,回头,我再告诉你要准备哪些材料。” “这个比床帘简单,只要材料齐全了,一天就能做好,手工费就收你10元吧。如果用我这儿准备的材料,就要20元。” 第187章 奢侈品牌的背包 张莎想也不想地说:“初夏,我要草莓样子的,材料用你准备的。” “没问题。”林初夏点点头,佯装一边思考,一边说,“我估计,军训结束后,学校会放一天假。到时候,我会回家,当天就能做好,返校后就拿给你。” 事实上,这些蔬菜瓜果形态背包,正是她某天“刷”出来的日常任务。当然,因为这个背包看似繁琐,实则做熟练了后,根本就花费不了多少时间,因此,只是一个任务,就要求20种类型的蔬菜瓜果形态背包。 “我不着急的,你慢慢来做,千万别因为给我做包而耽搁了学习时间……” 虽然,张莎也很想立刻就能背上这样一个漂亮的背包,不论去上课,再或者出门逛街,都能成为人群中的焦点,但,以她的眼力劲儿,自然认得出那些看似简单的绣纹,并非机绣,而是纯手绣,如此一来,花费的时间又怎会少? 倘若,林初夏自己开店,只是动动嘴,其它的活儿都有下面的员工来做,那么,她会毫不犹豫地将林初夏报出来的那一串蔬菜瓜果形态背包全部拿下来,不论自用,抑或是来送人,都不会掉价。 但,别忘记了,现在,林初夏不仅是个学生,还是凭借自己实力,由一个普通的小乡村考到南山中学的尖子生。万一,林初夏因为忙着给她做背包,而耽搁了学习时间,导致名次下降,那么,往后,别说做朋友,她们不成为仇敌,都算是好的了! “别担心,我会安排好的。”林初夏宽慰了张莎几句,就又抬头,看向于丽玲,“你呢?” 于丽玲想也不想地摇头,笑着说:“拿到录取通知书后,我叔就特意带我去了趟省城百货商场,买了一个背包。” 心里却满满的嘲讽和讥诮:就一个布做的背包,林初夏竟敢张嘴就收20元!真当那背包是镶金嵌钻的呢?就这样的背包,送给她,她都嫌拉低自己的档次! 林初夏挑眉,并不意外于丽玲的回答。当然,也不打算让于丽玲明白,其实,她只是随口一问,并没有想要将自己辛苦做出来的手工品贱卖给于丽玲的打算。 “待会就要去操场军训了,我们各自准备些东西吧!” 话落,林初夏轻拍张莎的肩膀,示意她回去整理今天军训要带去的东西,自己则又从抽屉里拿出防晒霜、风油精、水杯、小毛巾、手帕和纸巾等东西,分门别类地塞到背包里后,就背到了身上。 “你们好了吗?” “好了!” 张莎应得那叫一个干脆,然而,林初夏只想抚额:“你就这样去?什么都不带?” 不带防晒霜,很正常。 别说张莎,就是前世这个时候的林初夏,也没有防晒的概念。正如她在国庆放假时,顶着个黑炭脸,一派无所畏惧模样地坐车回家,却也没有惊起邻里乡亲甚至父母们任何惊诧般。 不带风油精或清凉油,也很正常。 这个年代的学生,还没经历过军训,谁能想得到,这两款家常必备药,在军训中的各种妙用呢? 不带水杯,也很正常。 这个年代的学生,包括林初夏本人在内,不论上课,抑或是下课,都没随时随刻喝水,补充身体所需水分的习惯。只有实在渴得受不住了,才会跑到小卖部去买一瓶果汁或冰棍。 前世,也是换了业务这个需要靠“嘴皮子”来生活的工作后,林初夏才养成了随时喝水的习惯。在家的时候,不论是看书,再或者坐在电脑前,都会随手泡上一壶茶。出门的时候,也会习惯性地带上一个小的保温壶。 不带毛巾、手帕或纸巾,同样很正常。别说学生时代,就是步入社会后,也多的是人蹭纸巾的。 这样一想,林初夏也就能理解……个鬼啊! 不行,这股邪风,必需扼杀在源头。 “有纸巾吗?有的话,拿过来给我。没有的话,就拿条手帕,再不然,来条毛巾,也行。” “水杯呢?空的?去装满开水。” 张莎眨眨眼,大脑一片空白,手里的动作却并不慢,将林初夏要的手帕和装满开水的水杯,一一地递了过去。 “初夏,你怎么会想到要准备这些的?” 于丽玲问得那叫一个随意,然而,心里却忍不住吐槽:这才几天啊?就她看见的,林初夏已经推销了两样东西给张莎!这人,究竟是来学习的,还是来做生意的啊? 不,等等,这件事,并不那么重要。 毕竟,能以优异成绩考入南山中学实验班的,就没一个是傻瓜,哪能不清楚自己的未来和命运,一直掌握在自己手心里?指不定,林初夏就是在“扮猪吃虎”。 那么,新的问题就来了:同样出身农村,不论见识,再或者阅历都一般无二,为什么,林初夏就能懂这么多? 林初夏眯了眯眼,佯装没听懂于丽玲的话外之意:“我有一个舅舅是海军,他告诉我的。” “哇……”张莎惊呼一声,又跟阵风似的窜到林初夏身旁,挽着林初夏的胳膊,“听说,海军一出海,就是两三个月,他们是在甲板上训练的吗?他们每天捕海里的鱼吃吗?洗衣服是不是也用海水?……” “劈里啪啦”一串问题,砸向林初夏。 “以后跟你说。” 走到门口的林初夏,看了眼被这番动静惊扰到,而用诧异、疑惑和茫然等目光看向自己等人的同学们,在于丽玲走出宿舍后,从背包一侧拿出锁匙,反锁上门。 张莎点点头,又被于丽玲拎在手里的那个白色真皮背包吸引住全部注意力。 “小玲,你的包好漂亮,在哪里买的?多少钱一个?” “鸿福百货。”说出这个地名的同时,于丽玲也下意识地抬头挺胸,整个人透露出一股莫名的傲然之色,“原价1000元,打五折,再用上优惠券,只花了430元。” “哇!” 张莎又惊呼一声,双眼闪闪发光,一脸的艳羡。即使家里条件优越如她,想要说服父母,去那里买上这样一个背包,也不是那么容易的。 第188章 公认的学霸宿舍 鸿福百货是什么地方? 省内赫赫有名的奢侈品商场!能摆在那儿卖的东西,那是从方方面面都碾压普通商场的东西,实力演绎出“高大上”的理念! “我听说,那里的东西,就算遇到节假日做活动,也最多打个八折?还有,那儿的优惠券,也只有经理以上级别的内部员工才有?……”说到这儿时,张莎脸上浮现一抹了然,看向于丽玲的目光也越发地羡慕了,“你有亲戚在那儿上班?” “我的小叔,在那儿做财务经理。” 看似普通的一句话里,带出几分倔傲,透露出来的意思,也让人三思。 林初夏眼神微闪,确实,普通的财务,也就罢了。但,能做到经理和总监这样管理位置上的财务,没有哪一个不是老板的心腹。 周围那些同样听到这番对话的同学,不约而同地拿羡慕嫉妒的目光瞅于丽玲。 尤其,那些同样漂亮,又或有气质,哪怕穿着迷彩服,却也捋得平整又服贴,剪着短发,却也戴着各种发夹,竭力避免自己泯然众人结局的女生们,看向只是随意站在那儿,却莫名就成为人群中心的于丽玲的目光,那叫一个灼热。 至于林初夏和张莎两人? 在这一刻,彻底沦落为于丽玲的附属品。 对此,向来心大的张莎,只顾着和于丽玲、林初夏两人闲聊,完全没有留意到这些。 而,林初夏呢? 前世,曾数次在上千人面前做报告的她,早练就出“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的能力。此刻,沐浴在这样的目光里,也一脸的淡然。 越往下走,人就越多,等出了宿舍,队伍已变得庞大起来。 抵达操场的时候,林初夏抬手,看了看时间:“7:45分,有些晚了,我们明天得再早一些。” “8点就要开始军训了。”张莎抬头四望,眼见着,操场里的人越来越多,而,她们却找不到自己班级所在地,忍不住一脸的惊慌,“怎么办?我们会不会迟到?” 就连于丽玲,那一直挂在脸上的笑容,也在此刻消失了,放在身侧的双手,不知何时紧握成拳:失策了,她应该早点出门的!万一,不幸迟到,那么…… 这样想着的同时,于丽玲的目光,也再次落到了林初夏和张莎身上,眼神闪动间,心里那个原本模糊的想法,一点点地变得清晰起来。 “在那里。” 林初夏伸出手指,遥指前方,不等张莎和于丽玲两人说话,就率先往前走去。 张莎想也不想地抬脚,跟在林初夏身后。而,于丽玲嘛?却是站在原地,低头思索片刻后,才急行几步,跟了上来。 可惜,于丽玲并不知道,林初夏早就点亮了“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的技能,因此,她那些自认隐秘的小动作,早就落入林初夏眼底。更甚至,在不经意间,就激起了林初夏心里的怀疑。 “张莎,这里!” 突如其来的招呼声,打断了林初夏的思考。 林初夏无奈地叹了口气,压下胸腹间翻腾的烦闷和抓狂等情绪,循声望去。不出所料,正是前天去教室领迷彩服和校服时,曾见到的钱玫一行人。 “昨天,刘凯他们去找戴老师,问这半个月军训和晚自习的安排,被任命为班长了。”说话的同时,钱玫似有若无地瞟了眼于丽玲,挠挠后脑勺,佯装思索片刻后,才拍掌笑道:“你就是于丽玲吧?入学测试第8名,全班第4名的那个!” “刚才,我还跟他们说,你们宿舍是公认的学霸宿舍呢!” “莎莎,入学测试第14名,班里第7名。” “初夏,入学测试第11名,班里第5名。” “凤英,入学测试第4名,班里第3名。” “全班前十名,你们宿舍就占了四个,剩下的六个,全部是男生!” 话落,钱玫还竖起大拇指,满脸的赞叹:“你们给我们女生争光啦!以后,我们女生能不能将男生压得死死的,让他们再也翻不了身,就全靠你们了!” 不用特意抬头,林初夏都能感知到,这一刻,班里那些三五结伴闲聊的男生和女生们,看向自己三人的目光有多么地愤懑、嘲讽和鄙夷。 这拉仇恨值的功力,杠杠滴啊! 于丽玲眉头微皱,她这是被针对了?还是因为林初夏和张莎的缘故,被迁怒了?但,那又如何?总归,她这人,什么都吃,就是不能吃亏!尤其,当着一众同学的面! “你是……” 于丽玲抬头,目光在钱玫那和男生一般无二的短发,英气的面容,平平的胸膛,同样平整的屁股等处掠过,看似寻常又普通的眼神,偏偏,落到钱玫眼里,却凭添几分蔑视和讥诮。 “钱玫!入学测试第100名,班里第50名。” “领导说过,‘世界是我们的,也是你们的,你们就像七八点钟的太阳,希望寄托在你们身上。’” 标准的普通话,抑扬顿挫间,带出几分“舍我其谁”的豪放魄力,轻轻松松就吸引住周围所有人的视线。这些人中,不仅有同班同学,也有隔壁班,被这般动静惊扰到的同学,更有不知何时就走了过来,站在一旁倾听的教官和老师。 “我没有让人赞叹的才华和天赋,也没有优渥的生存环境,为此,我愿付出全部的力量去拼搏,去努力,只为了实现我心中那最纯粹的梦想!” “你呢?你能做到这一切吗?愿意和我携手共进,同创美好未来吗?” 每一个愿意努力的人,都是值得人钦佩的。 这其中,不乏那些“吃不着葡萄,就觉得葡萄酸”的人。更有那些心怀恶意,只恨不能使尽浑身解数,将对方从高处拽下来,再踩到泥泞里,从而突显出自己高人一等的。 那么,看似豪爽大气的钱玫,又是哪一类人? “好!” 不知是谁率先鼓掌,很快,轰然响起的掌声里,众人看向于丽玲的目光满满的佩服、赞叹和艳羡。 也确实,十来岁的少年,就算有些小心思,在大人眼里也是那样的直白可爱。当然,最最重要的是,少年人的爱恨情仇,总是来得快,去得也快,特别地纯粹。就如此刻,大家不就齐齐拜服在于丽玲的这番“演讲”里了?! 第189章 也曾“中二”过 钱玫退后几步,将自己的身体藏在一群高高大大的男生后面,看着眼前这一幕热闹的场面,听着耳旁传来的那些夸赞,抿得紧紧的嘴唇,变成一条直线。尤其,在眼角余光里,瞧见刘凯脸上竟浮现一抹认真和赞同,心里更是一个“咯噔”。 然而,不等她再做些什么,就听得耳旁传来喇叭和哨子声。 就见孙云刚窜到了最前面,嘴里吹着哨子,招呼道:“大家排好队!男生一排,女生一排!个子矮的站前面,高的站后面!” 钱玫撇撇嘴,最终,还是本着“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的想法,迅速回到了女生队伍里。 将这一幕尽收眼底的林初夏,如同一条滑溜的鱼儿般,迅速窜到队伍里,找到了自己的位置。 而,张莎呢? 她是想和林初夏站前后排的,可惜,已满16岁,家里条件优渥,从小被宠到大的她,个子早就窜了一大截。虽不是全班最高的,但,那165CM的身高,也是足以让只有153CM的林初夏羡慕嫉妒的。 “宿主,前世这个时候,你才152CM。”系统幽幽地道,这叫什么,“吃着碗里的,望着锅里的”? 林初夏:“……” “统啊,多读点书,少泡点论坛。” 张莎依依不舍地和林初夏道别,和身高160CM的于丽玲结伴往队伍后面走去。 中途,她又和于丽玲来了次道别,径直走到队伍尾巴,站在倒数第二的位置上,抬头,看向早已淹没在人群中,完全不能分辨出哪个是林初夏,哪个又是于丽玲的身影,忍不住地长叹了口气。 …… 惯例的领导讲话后,一年一度,不,应该说是南山中学首届军训正式开始! 在领导们慎重地介绍此次军训的教官身份时,林初夏虽双手贴在裤缝处,挺胸抬头,跟颗挺拔笔直的小白杨一般,但,脑海里却再次戳了系统。 “统啊,你说,其它几所高中,也是请的特种兵吗?” 要知道,前世,她所在的省卫校,也只是请了武警来安排军训呢!就这,她们这批新生和其它学校联谊时,说出去,也觉得倍儿有面子! “一高到四高,请的军区老兵,五高到八高,请的军校生。”系统没有故作神秘,很是干脆利落地回答了林初夏的问题,“市中师和中专,同样请的军校生。” “咦?”林初夏眨眨眼,“我怎么记得,前世,市中师和中专都没有安排军训?” 记错了?那是不可能的!毕竟,当时,班里一多半人报考了中师中专,被国家地区级的中师中专录取的那些暂且不说,单单市中师和中专,除了云芳外,就还有十五六个人! 这十五六个人,后面同学聚会的时候,可没说过军训的事呢! 难不成,这,就是所谓的“蝴蝶翅膀”? “有可能。” 系统虽说得含糊,但,想到云芳那事事不让人,或者,应该说是处处不愿意落人一步的倔强性子,林初夏就明白了。 ——左不过学生抗议,然后,本就迫于各方面压力,而犹豫不决的校领导,就此拍板,决定随大流地搞一波军训。既然,市师范想搞军训,那么,又怎会不联络市中专几所学校? “果然,我还是喜欢省卫校和南山中学。” 林初夏一脸的坦荡,并不掩饰自己心底那些“与众不同”的想法。就如她向来赞同“该低调的时候,那是万万不能招摇,但,该高调的时候,也绝不能走什么中庸之路”这句话一般! “既然宿主喜欢省卫校,为什么要来南山中学?” 系统很是不解,在它看来,林初夏在学医这方面的天赋,也就只比女红弱那么一些。 且不管,前世,林初夏因为什么,最终放弃这份人人尊敬的“救死扶伤”职业。 单说,今世,服用过初级基因液,早就将身体各处调养到最佳,别说银针,就是将手术刀当成绣花针来用,都能体会到“如臂使指”般的快乐,换了任何人来都拒绝不了,林初夏也不例外。 “统啊,喜欢不等于爱。而,爱,也不等于占有。” 林初夏叹了口气,这世间,哪来那么多的为什么呢?真要说的话,大概就是“没能在正确的时候相遇”吧!就如她和英语这门语言之间的爱恨情仇,归根就底,也不过是让人感慨一句“年少轻狂”。 当然,在她遭受了社会的毒打后,依然想方设法地捡起了英语。而,医学嘛?却只能望洋兴叹了! “宿主,套有你们人类的话来评价,那个时候的你,正处于‘叛逆中二期’吧?” 系统的话,永远是这样的一针见血。 林初夏:“……”瞎说什么大实话呢?! …… “哇……你们看,教官们的衣服……好帅!” “……为什么不给我们发这样的衣服?我也想要这样的衣服!” “他们的腰好细啊……背挺得那叫一个直!” “威武、挺拔……就是有些黑,但,这黑得多有活力,多健康啊!看得我都想去当兵了!” 是的,在领导讲话结束后,原本正对着大家的两排教官就动起来了,以从左到右的方式,往学生所在的队伍跑了过来。而,每到一个班,就会留下一位,剩下的人,则继续跟着队伍往前跑。直到,本届高一新生14个班,每个班前面都站了一位教官后。 为期半个月的军训,正式开始! 正在系统闲聊,哪怕是“学神遍地走,学霸多如狗”的南山中学,在这样的集体式大会中,也仍然会有满满好奇和八卦的林初夏,听到耳旁传来的“稍息”“立正”的口令,大脑还没反应过来,身体却已下意识地做出动作。 该感慨一声,“新官上任三把火”?还是该叹息,其实,教官们也不乐意来训练他们?毕竟,在世人眼里,“学霸=弱鸡”,偏偏,南山中学还请了连老兵都要仰望膜拜的特种兵来训练他们! 这是林初夏听到教官命令他们“站军姿半小时后”,心里浮现出来的第一个想法。 …… 第190章 开始军训了 “眼睛平视前方,不要左右乱看,你……说你呢,你在往哪里看?你前面是什么?给我盯着他的后脑勺……” “你的肩膀是怎么回事?让你放松,不是让你垮肩……” “收腹!什么叫收腹?听不懂吗?不是让你收胃,是收肚子……” “你的胳膊怎么回事?伸直,贴紧,并拢!” “你的屁股,翘这么高做什么?收收!” “腿伸直,中间不要留空!膝盖并拢,并拢!” …… “啧啧!”挺胸抬头的林初夏,眼角余光,瞟了眼又一次从自己身旁走过的教官:果然,脾气再好的教官,被安排来训练他们这群弱鸡,都会忍不住暴躁的! “统啊,看见了吗?我敢打赌,刚才,教官肯定是想踢人的!可惜,才刚刚抬起脚,就想起我们这个班是弱鸡中的弱鸡,不是他手下带的那些皮糙肉厚,随便踢踹也没问题的小兵,又不得不将腿收回去!” “统啊,听见了吗?教官的声音都哑了,这才第一天,好可怜的。看来,教官以前是少言寡语的性子,可惜,被我们这些弱鸡逼得在线暴躁了!” “统啊,感觉教官也挺不容易的。好不容易休个假,终于能过上‘睡觉睡到自然醒’的舒坦日子了,结果呢?又被加派了一个看似轻松,实际上,分分钟就令他们身心俱疲的任务!” “统啊,没想到,教官们私下里竟然也要加练,所有的安排加在一起,也和他们平时的训练量一样……果然,这,才是真正让我等凡人敬仰膜拜的啊!” “统啊,果然,老话说的对,男人啊,都是些热血动物!瞅瞅,训练大半天了,听到休息的口令后,一个两个都瘫在地上了。结果,一看见教官们跟着打拳,又做各种基础训练,就激动得也跟着上手比划起来。” “统啊,你说,大家是不是傻?竟然被教官忽悠了,以为能跟着去军区参观,顺带着摸摸枪,打打靶。” “统啊,好多年没有唱国歌了,突然听到这样的歌声,竟然有一种热泪盈眶的感觉……果然,教官们的合唱,不论气势,还是感情,都比我们这些普通人强上数倍啊!” “统啊,啧啧,没想到,隔壁班竟然有人被罚站了!让我想起了上辈子参加军训的时候,因为旁边的人讲话,结果,教官听差了,直接将我拎到上面罚站,而,我呢?当时,又傻不愣登的,连句分辨的话都没说,教官让罚站,就直接罚了半小时!” “不知道隔壁的那个小可怜,是跟我一样,也被一口从天而降的黑锅砸中了呢?还是本来就说了话,被练就出‘眼观六路,耳听八方’技能的教官们识破了呢?我个人觉得是后面这一种。毕竟,这次,派来军训的教官,可都是特种兵呢!” …… 系统:“……” 如果说,最开始,系统还兢兢业业地回应林初夏;到了中间的时候,系统是本着“小伙伴,一辈子”的想法,而勉强压下满腹的暴躁和抓狂等情绪,有一搭没一搭地回应林初夏;那么,到最后,系统就是毫不犹豫地远遁了。 说什么呢?有什么好说的?只要它这头露出些什么苗头,那么,就会被唐僧附体的林初夏给折磨得“上天入地,求救无门”! 然而,林初夏会就这样认输,放过系统吗? 当然不。 就如此刻,坐在离教学楼最近的二食堂里,看似埋头吃饭,实则眼珠子滴溜溜地转,将周围一切尽收眼底的林初夏,就又开始了新一轮的吐槽。 “果然,教官是直男中的直男,竟然让我们练到六点才解散。七点就要去教室里看新闻联播,从操场到宿舍,跑步都要10分钟,和大部队一起走,怎么着也得20来分钟,再和几个小伙伴聊聊天,半个小时的时间,刷的一下就过去了。” “这么算下来,也就只剩下半小时,除了吃饭,还能做什么?就是吃饭的时候,想细嚼慢咽都不成!瞅瞅,这食堂里全部是高一生,挤得满满的,后面的人,别说捞着座位,想买份饭都要排十来分钟的队。这种情况下,谁好意思占着座位?” “唉……”林初夏悠悠一叹,“感觉我都快要发臭了。大热的天,不知道出了多少汗,浑身上下都粘乎乎的,想洗个澡都挤不出时间,回头到了教室,还得和一堆散发着各种酸臭味的人来场‘互相伤害’的聚会,真是可怜啊!” “统啊,不是我不明白,而是这世界变化太快。” 此时,一群十来岁的少年少女们,正簇拥着四个男生走进食堂。这四人,虽然穿着和大家一般无二的宽大迷彩服,却因为那高挑的个子和俊美的容貌,以及身上有意无意间流露出来的一种倔傲张扬气息,瞬间,就成为了众人的视线的焦点。 ——典型的权贵人家才能养出来的二代。 当然,对此,林初夏并没有任何的“仇富”心态。毕竟,他们如今享受到的这一切,靠的是他们父辈的努力,否则,就不会有“荫庇后代”的说法了。 真正让林初夏诧异并发出这般感慨的,是同样被门口的动静惊扰到,而下意识抬头望过去,却在见到这四位时,脸色瞬息万变的于丽玲。 “统啊,你说,什么样的情况下,原本应该成为平行线的两人,会突然就有了交集?” 一边是农家女,从记事起,就在为了改变自己的命运而努力。每走一步,都要考虑三步,生怕哪里出了任何差漏。最终,凭借自己的成绩,顺利踏入拥有“大学摇篮”这样称号的南山中学,并成为实验班的一员。 一边是富贵人家的子弟,从生下来的那一天起,就注定了“躺赢”的未来。不论是在父辈们的宠溺下,拿着优渥的分红,乖乖地啃老,还是因为外界太多的诱惑,而成为了人嫌狗厌的纨绔子,都有家族为他们兜底。 第191章 “唐僧”附体了…… 就如这次招新,南山中学本只打算招10个班,每班50人,总共500人。这500人,按照入学测试成绩和排名的高低,被分往两个实验班、两个重点班和八个普通班。 然而,最后呢? 等到开始军训时,就由10个班,变成了12个班。而,最后增加的两个班,就是择校班,也就是通俗意义上的富贵子弟班。 连班级都突然多出两个,那么,每个班的人数,又怎会维持原本的50人不变?比如说,眼下,实验一二班和择校班,每班60人,重点班和普通班,每班70人。 “统啊,你猜,我现在想到了什么?” 说话的同时,林初夏也在脑海里回忆了一遍《X星花园》的剧情。以及,以这部电视剧延伸出来的一系列类似的小说和电视剧。 “你说,我这位舍友,会不会就是那位遇到任何风吹雨打,也傲然挺立在悬崖峭壁上,用乐观、开朗、坚强和毅力感动了自己和周围人的女主?” 系统本着“忍无可忍,无需再忍”的想法,毫不犹豫地发了个微笑的表情,然而,配图却是“狗咬耗子”。 “……啥意思?”林初夏扳着手指,如果系统有实体,她肯定抓住系统,将系统按在地上摩擦了。 “宿主有空操心这些,还不如想想什么时候才能攒够钱,买个属于自己的窝,过‘想学习就学习,想刷任务就刷任务,想睡懒觉就睡懒觉’的舒爽生活!” “统啊,你老年痴呆了吗?” 林初夏撇撇嘴,不得不说,系统这番话,确实戳到了她的心窝子。但,对着系统,她能认怂吗?那必然是不能啊! “你是不是忘记了,南山中学是所半军式化管理的重点中学?再有钱有势的人家,想要满足自己那颗‘望子成龙,望女成风’的心,都必需遵守这样的规定,一脸坦然又信赖地将自家儿女送到学校里,交由学校领导老师管理,而不能插手分毫。” 其实,别说南山中学了,就是有些重点大学,也都有着“大一新生必需住校”的严格规定。 这种情况下,就算她有一颗买房走读的心,也必需得按捺住啊! “宿主,南山中学半个月放两天假。”系统不慌不忙地道,“你真得决定了,这两天,也在舍友的围观下刷任务?就连惊动整幢楼的同学和老师,以及神隐的校领导,也不在乎?” 林初夏:“……” 一行人吃过饭后,就又齐刷刷赶往教室。 张莎挽着林初夏的胳膊,听着旁边的人议论“上什么晚自习”“要不要回宿舍拿本书”之类的话题,忍不住慌乱地问:“初夏,学校怎么突然通知上晚自习了?我们连书都没发啊!” “今天是第一天军训,大家都累得不轻,所以,估计看完新闻联播后,再排排座位,挑选下班委,就会解散了。” 九十年代的当下,父母是知识份子,倒还好,能早早就意识到学习的重要性,进而潜移默化地影响到儿女。而,父母是农村的,虽也同样明白这个道理,并做出勒紧裤腰带,砸锅卖铁供自家儿女读书的决定。 但,坦白说,城里人和农村人的眼见和阅历,就注定了他们在面对同样选择时,做出来的不同决定。 就如中考后,面对高中和中师中专这两个选择,城里人会毫不犹豫地放弃中师中专,选择读高中考大学。而,对农村人来说,他们不知道什么时候政策就会发生变化,那么,抓紧现有的机会,努力跳出农门,就会成为他们现下最优的选择。 是的,这个年代,只要收到中师中专的录取通知书,户口就会迁到城市里,成为妥妥的城里人。 没有亲身经历过城市和农村区别的人,是不会明白每个农村人心底最深处的“成为城里人,吃上供应粮”的梦想的。 然而,这种情况下,这届南山中学录取的新生中,加上那两个择校班,也只有2/3是城里人,剩下的则是农村人。 可见,这世上确实没几个蠢货。即使再憨厚老实的农民,也有自己生存的小智慧,能清楚地意识到读高中考大学,才是自家孩子最快也最稳妥的一条跳出农门的路。 …… 围观的系统长舒了口气,在心里疯狂地为张莎点赞:就该这样,事无大小、轻重、缓急,统统说给林初夏听,再一脸诚恳地寻求解决办法,偶尔闲聊八卦,一起吐吐槽,这,才是年轻人应该过的生活嘛! ——绝不承认,它怕了林初夏的骚扰! 然而,很快,系统就认识到了自己的天真,以及,林初夏的残忍。 只因,新闻联播那熟悉的旋律响起来后,没有人叽叽喳喳,耳朵重新变得清净起来的林初夏,又开始逮着它,絮叨起对各国时事政治的看法! 系统很暴躁。 系统想自闭。 然而,今天一天发生的事情,让系统真切明白:林初夏是个没有机会,也要不择手段创造机会的人。 真狼人。 “宿主,你究竟要做什么?!” 怒气冲冲地质问话语里,透露出连系统自己都没有察觉到的哀怨和无助。 林初夏摸了摸自己的良心:嗯,还在。 “统啊,咱们是互帮互助的小伙伴,一辈子,一起走的那种,对不?” “……所以,你一定知道,什么法子能让我一边在学校的课堂里,跟着老师学习知识,一边进入系统空间,刷各种任务的吧?” “有啊!” 系统的回答,永远是这样的干脆利落,然而,林初夏却只觉得后背一寒——糟了,这是被算计的感觉! “嘎嘎……” 憋屈了一整天,终于扳回一局的系统,感知到林初夏身上蔓延开来的后悔和懊恼等情绪,忍不住地笑出了鹅叫声。 “有两种方法。” “一、宿主的等级提升为高级,成为省内青少年艺术家,就可以开启一心三用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三不误的模式。” “二、氪金。只要宿主一次性地充值一千万人民币,就可以立刻开启一心三用的模式。” 林初夏:“……” 第192章 排座位 新闻联播结束后,就轮到了排座位。 “大家到教室外排队,男生一列,女生一列,由低到高!” 戴老师一声令下,众人纷纷行动起来。 如果说,在此之前,林初夏很为自己才153CM的身高忧伤,那么,自今天开始军训,在操场上见到一干或熟悉,或陌生的同学时,这些不该存在的情绪就立刻烟消云散了。 “个子矮的坐前面,高的往后坐。” 出乎众人预料之外,戴老师虽是女老师,却有着连男老师都不得不佩服的魄力。就如此刻,她就直接将学生打乱了,按照个子高矮进行排座。 要知道,实验一班只有前50名学生,才是真正凭自己的成绩考进来的,后面10位学生,却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般地被塞进来的。旁的不说,单单学习成绩这一块,就是分分钟被同班这些学霸们吊打的命。 虽然,老师的本职就是“教书育人”,但,是人,就难免有私心,老师当然也不例外。就如长久以来,父母们会有意无意地偏心或懂事或聪明的儿女,而,老师偏心成绩好的,也是理所当然的。 学生的成绩,又和老师的绩效奖金挂钩。任何老师,尤其,带班的班主任,还真没谁会心甘情愿地接受学渣到自己班上来,戴老师也不例外。 只是,和旁的那些嘴上说着公平坦荡,私心里却难免有几分歧视的人来说,戴老师却是在行动中,就彰显出了“尊重、平等”来。 举例来说,前世,林初夏所在的省卫校,就是公然按照学生入学考试的成绩排名来编学号、安排宿舍和座次的。甚至,就连结束理论上的学习后,实习分配的医院,也会首先参考这个名次,其次,才是该学生在学校里的表现。 当然,除此之外,让林初夏对戴老师的魄力有着更进一步感受的,莫过于戴老师竟然男女混搭地安排座位——完全不担忧这样的安排,会否诱导甚至激化这群正处于青春懵懂期少男少女们心里那颗早就蠢蠢欲动的爱恋倾慕之心。 不过,很快,林初夏就明白了戴老师的用意。 这世间,很多事情,坦坦荡荡,反还不会让人多思多想,越是遮遮掩掩,就越容易激发起众人心里的好奇心,最终,以自身为饵,又一次地验证了“好奇心害死猫”这句话存在的必然性。 当然,除此之外,对于学霸们来说,相思是什么?谈恋爱是什么?学习它不香吗?! “统啊,你说,等这学期结束,我能混到第三排去吗?” 坐在讲台正中第一排位置的林初夏,很有几分生无可恋的感觉。坦白说,这些年,她真是吃够了粉笔灰啊! “宿主,梦想还是要有的,说不定,哪一天就实现了呢?” 话虽如此,然而,系统却在心里吐槽:该说,林初夏命好?还是该说,林初夏这辈子,注定逃不过第一排的位置呢? “唉……” 林初夏悠悠一叹,谁能想得到,就算她服用了初级基因液,但,父母的先天基因摆在那儿,这辈子,努力到头,也最多混个170CM的身高。最大的可能,就是在165CM的样子,就停止不长了呢? 而,班里这些同学呢?现在就已经大多比她高了,谁知道,这一两年内,他们会不会还再窜个头? “宿主,恭喜你,得了位天才同桌!” 话落,系统还特意放了个“撒花”的特效,那叫一个喜气洋洋! “啥?”林初夏一脸的懵圈,忍不住偏头,看向因为178CM的个头,而不得不坐在第四排的刘凯,“第二名,不是刘凯吗?” 至于第一名?当然是在隔壁的实验二班! 而,她的同桌周海昌,只是第四名! “宿主,你不知道,这世上,有一种低调叫‘扮猪吃虎’吗?” 林初夏抚额:“统啊,你知道,在南山中学这个‘学霸遍地走,学神多如狗’的地方,全校第一名和第四名之间,有着什么样的区别吗?” 这种情况下,周海昌心有多大,才会将原本应该属于自己的第一名拱手相让?而,他的父母长辈亲友们,又得有多粗心,才会以这样一种无所谓的姿态,任由他肆意妄为?! “天才和普通人之间,隔着天堑,本系统以为,宿主早就明白了这个道理。” 系统说得那叫一本正经,然而,林初夏却分明听出几分“尔等凡人,岂敢上天,与天才肩并肩”的意思。 “呵!”林初夏冷笑一声,懒得再搭理系统了,只是偏头,看向顶着头小卷毛,皮肤白皙,眼珠黑得隐约有些发蓝,竟莫名透露出几分“混血儿宝宝”感觉的周海昌。 坦白说,如果不是这人坐在自己身旁,她是真不敢相信,这么个瞧着最多10岁的小男孩,竟然是个高中生,更是所谓的天才! “宿主,他确实只有10岁。” 系统这一刀,捅得那叫一个狠! 总之,直到,戴老师将班委全部安排好了,又直接以语文老师的身份,点了林初夏为语文课代表后,她才终于在系统的连番催促,不,或者,应该说是不加掩饰的捶地大笑的举动中,回过神来。 戴老师示意林初夏坐下后,才又看向刘凯:“班长,你一会儿带几个同学去办公室,将书和练习册搬过来。” 刘凯应了声,招呼几个高壮的男生,悄悄地去了办公室。而,包括林初夏在内的其它同学,都愣住了。 万万没料到,学校一边扯着“要学就学得踏实,要玩就玩得痛快”的大旗,严格规定军训的时候,每个同学都必需一丝不苟地完成所有的任务,以身践行地做到“身体是革命的本钱”,一边明面上瞒着军训结束后,就要进行摸底考的消息,一边却又私下里,将本应该开课后,才发放的书本习题等资料提前发了下来! 这,该叫“挂羊头,卖狗肉”?还是该说“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呢? 不过,很快,大家又释然了。 毕竟是看重成绩的南山中学,就算迫于无奈,收了两个高价择校班,又给每个班塞了些关系户,就连实验班和重点班都没放过,但,这并不代表从上到下的领导老师们,就会因此而眼睁睁看着一众学生们,浪费那长达半个月的军训时间! 简单地来说,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挤一挤,总是有的。那么,军训任务再重,学生们再苦再累,也不该因此而心安理得地放弃学习,对不?毕竟,学生的任务,就是学习呢! 第193章 班委的安排 戴老师满意地看着班里的学生们,个个都露出一幅“本该如此”的神情。隐约间,还有几分摩拳擦掌,迎接一切和学习相伴的磨难险阻的兴奋和激动,微微颌首,眼底浮现一抹欣慰和感慨来。 ——年轻人嘛,就该有这样的冲劲和活力! 然而,等到她的目光,无意间扫过那十位被打散了的关系户时,心里又是不由自主地一哽:只因,这些人,或一脸的无所畏,或一脸的茫然,或一脸的不愤,总之,就没一个人是心甘情愿地想要学习的! 真是…… 戴老师抬手,揉按了下酸胀的太阳穴,毫不犹豫地收回视线,用前面几排乖巧听话又聪明的学生洗了洗眼后,才又看向孙云刚。 “副班长,从今天开始记考勤,请假先找你,你批准后再让他来找我,没有理由,不许缺勤。” 惯爱嬉皮笑脸的孙云刚,此刻,就一脸严肃地点头,接下了这个重任。 接着,戴老师又看向钱玫:“团支书,你统计下班里的团员,以后按时收团费。” 最后,戴老师才对着大家说:“我知道,军训一天下来,大家都很累,不想上晚自习,不想学习。但,能考到实验一班的,我相信你们都明白‘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这个道理……” 虽是老生常谈,但,不得不说,这番心灵鸡汤的话,对在场的每一个人,包括林初夏在内,都觉得触动颇深。 之后,在众人的目送下,戴老师挥一挥手,特别潇洒地离开了。 此时,刘凯一行人,已各拎着一捆书,气喘吁吁地回到了教室。惯例的发了书后,安静了许久的教室,就开始出现细碎的声响。 刘凯和孙云刚对望一眼,最终,还是孙云刚垂头叹气地拿着一本书,走上讲台。果然,那些窃窃私语声,立刻就停了下来。 新闻联播半小时,也就是说,晚自习从七点半开始,而,高一新生只需上到九点,十点半熄灯——剩下的时间,足足一个半小时,别说吃宵夜,就是再泡个澡,都够了! 因此,讲台上的孙云刚,在看见时针指向九点时,就收了书本,起身,却并没立刻朝教室外跑去,而是一脸严肃地看着大家:“你们知道,晚自习的时候,戴老师总共来了多少趟吗?” 如果说,这是一颗雷,那么,此刻,就将包括林初夏在内的众人,都炸了个四分五裂。 “十次!” “就站在那几个地方……”孙云刚抬手,指了三个地方,一个地方,有一颗苍翠的大树,一个地方,恰好在墙角处,一个地方,则是后门的阴影处,每个地方,都能确保她的身影,不被教室内的同学们发现。 至于孙云刚? 有那么一句话——站得高,看得远。 “统啊,这才对嘛!”林初夏找不着人八卦,也只能跟系统吐槽,“再怎么说,也是班主任,看似一切由学生做主,自己当个甩手掌柜,其实,一切尽在掌控中……” “初夏。”坐在靠窗第四排的张莎,手里拿着三本书,穿过重重人群,来到林初夏身旁,“我和小玲商量好了,我带语文、数学和英语,她带化学、历史和生物,你就带剩下的物理、地理和政治。” 于丽玲坐在第三排,恰好就在张莎的前面。此刻,特意放慢了脚步的她,隔着重重人群,笑着朝林初夏点头示意。 林初夏眯了眯眼,并未错过那一瞬间,她眼底浮现的失望和扼腕,一边将张莎提到的那三本书,放到背包里,一边戳系统:“统啊,你说,她在想什么呢?” “宿主,你知道,你这行为,放在人类社会,叫什么吗?” “不知道,也不想知道。” 林初夏干脆利落地拒绝道,在张莎一手挽着自己的胳膊,一手又探向于丽玲,不由分说地挽住于丽玲的胳膊时,随大流地走出教室的同时,不出意外地看见了拿着几本书,走向刘凯的钱玫,脸上浮现的那抹明媚又灿烂的笑容。 ——总觉得,未来的高中校园生活,并不会那么平静呢! …… “好累啊!” 回到宿舍的张莎,连沾满尘土和汗渍的迷彩服都没换下来,就扑向了软软的床铺,整个人呈“大字”地瘫在那儿,一脸的疲惫和倦怠。 “这才第二天啊!一想到,接下来,还有13天,我这颗心就拔凉拔凉的……” 这般“咸鱼”状态的张莎,和前世,同一时间里,去省卫校报道,参加军训的林初夏的模样重叠在一起。 而,今世嘛? 因为暑假期间,林初夏从不曾放弃锻炼,真正做到了风雨无阻。此刻,她就觉得这样的训练程度,还在自己可以接受的范围之内。 只是,目光在张莎那灰扑扑的衣服,和干净的床单上打了个转后,她的洁癖就再次发作了:“莎莎,你先起来换身衣服吧?不然的话,要不了几天,你带来的床单被套都不够换了!” 张莎随口应了声,却依然不想动弹,甚至,眼皮还耷拉了下来,不一会儿,就打起鼾来。 这不怨她,作为一个专注学习的“弱鸡”,第一次参加军训,还是特种兵出身教官自认屡次放低要求,实则,依然比其它学校严格许多的训练模式,难免会在拼着一口气坚持下来后,松了那口气的同时,被袭卷全身的疲惫和倦怠征服,在柔软的床铺包围里,立刻就陷入沉沉的梦乡中,哪顾得上去考虑其它的? 林初夏无奈地摇头,拿出一个巴掌大小的折叠布袋,打开来,往里放上干净的衣服后,就端着装了洗发水、洗面奶、香皂和洗衣粉的盆子,往澡堂而去。 半小时后,一身清爽的林初夏,站在宿舍门前,脸上破天荒地浮现一抹迟疑来。 “宿主你大胆地往前走啊,往前走,莫回头啊……” 林初夏嘴角抽了抽,忍不住捏起手指,威胁起系统来:“统子,你很闲?” 然而,系统会怂吗? 当然不会。 “没办法,摊上一个咸鱼宿主,不闲也得闲啊!” 林初夏懒得再搭理系统,深吸了口气,用力推开门。 第194章 盘短发事件 下一刻,疯狂的叫骂声、哭嚎声,以及,夹杂在其间,弱不可闻的辩驳声,如同爆涨的海水般扑面而来。那感觉,很像是被激怒的海水,容不得任何人的挑衅,誓要将视野内的所有东西,全部拖下去淹死般。 “你们在吵什么?” 这句话,还在林初夏喉旁打转,下一刻,满脸泪痕,眼底泛出浓浓凶煞气息的于丽玲,就不管不顾地扑了过来,嘴里还嘶吼道:“是不是你?是不是你?我要杀了你!” 同样哭成个泪人,瑟缩在床上,狼狈到极点的张莎,顾不上旁的,焦急地喊道:“小心!” 下一刻,奇迹出现了! 也不见林初夏怎样动作的,原本,被她捧在身前,装了洗面奶等瓶瓶罐罐的盆子,在空中划过一道漂亮的弧线。下一刻,就稳稳地落到了地上。 接着,她随手一抓,就拽住了于丽玲的胳膊。一推一送后,就将于丽玲的胳膊反锁到了身后。那力道之大,任凭于丽玲涨红了一张脸,使出吃奶的力气,连秀美的脸庞也变得有些狰狞扭曲,也没能挣脱开来。 “冷静了吗?” 于丽玲“呼哧呼哧”地喘着粗气,恨恨地说:“果然是你!” 林初夏皱眉,看向蜷缩在床上的张莎,目光在她凌乱的头发,和脸上清晰可见的抓痕上停留住:“你脸上的伤……重不重?要不要去医疗室?” “我没事。” 张莎下意识抬手,摸向脸颊。如果不是林初夏提醒,她还真没发现,自己的脸颊差点就被于丽玲抓伤了。 可,也正因此,她才更加地害怕甚至畏惧于丽玲了。 想想,十来岁的姑娘,不论是否在家人的宠爱下长大的,当她们被愤怒和绝望等负面情绪控制住的时候,都难免犯下滔天大错来。 然而,于丽玲呢? 在那样疯魔的状态里,依然保留了最基本的理智。否则,眼下,张莎绝对会被毁容。到时候,哪怕于丽玲这个罪魁祸首再有后台,也难免落得个被学校记过甚至开除的结局。更何况,于丽玲出身农村,并没什么后台呢! 只是,那又如何呢? 毕竟,这世间,不论男女,哪怕再不看重容貌,一旦被毁容,也难免心理受创。就算去世间最好的医美,找最好的医生做整容手术,如果一切顺利,那么,这期间,付出再多的时间和金钱也无所谓。但,不顺利呢?又会对她和她的家人,带来什么样的影响? 张莎都能想到的,聪明如林初夏,又怎会想不到? “这回,冷静了吗?”林初夏手下微微用力,听到耳旁传来的痛呼声,挑眉,“说吧,你们为什么无视校规,在宿舍里打架?” 于丽玲低垂着脑袋,微阖的眼里,那浓浓的狠戾下,有着连她自己都没察觉到的惶恐和惊惧。 她是真没料到,林初夏这个看起来温柔,没什么脾气的女孩子,发作起来时,竟然是这般地吓人!而,那些折腾人的手段,更是让人有苦难言! 不过,很快,她就将这些不该有的情绪压下去,深吸了口气,哑声道:“我就知道,你们这些城里人,表面上笑着说什么大家都是同学,又是舍友,要互帮互助,实际上,根本就没将我们这些农村人放在心上……” 林初夏并没有特意打断于丽玲的话,哪怕,她心里明白,于丽玲只是想用这样一段话来遮掩自己的真实想法,并且,将自己从挑事的罪魁祸首,一转而变成迫于无奈的受害者。 然而,张莎却忍不住顺着于丽玲的话去思考,脸上也慢慢地浮现同情和怜悯来,看向于丽玲的目光,不再像最初那样警惕和戒备,反还带上了浓浓的歉意和懊恼。 于丽玲心里暗喜,果然是娇生惯养、天真单纯的小公主,呵! 只是,眼角余光留意到林初夏一如既往地淡然时,她心里又忍不住一窒,忍了又忍,才将心底那些再次翻腾的情绪压制下去。然而,说出来的话,却带出了几分酸涩和恼恨之意。 又洋洋洒洒地说了十来分钟后,于丽玲才一脸受伤又失望地看着林初夏和张莎:“在见到你们的时候,我就将你们当成了在这个陌生城市里,唯一可以倚靠的姐妹。平日里,有什么事情都会为你们着想……可,你们又是怎样待我的?” “我不就是舍不得留了十多年的头发,在军训的时候,将头发盘成短发了吗?怎么到了你们嘴里,就变成了天怒人怨的大事?呜呜呜……” “可是……”张莎惊讶地瞪圆了眼,直到此时,她才发现,于丽玲的头发,确实和白天见到的时候不一样了! “停!”林初夏皱眉,她最不耐烦听人哭了。尤其,还是那种明明是头恶狼,偏要披着张小白兔单纯无知的嫩皮,发出“嘤嘤嘤”啜泣般的哭法。 “首先,澄清一下:我们没去跟老师打小报告。” 真当这些年来,南山中学能和省一中、省实验附中这两所中学,成为省前三的重点中学的资历是吹出来的?再或者,当南山中学招生时,那些关于资深教学团队的宣传是夸大的? “其次,你要不要遵守学校‘男生平头,女生短发’的规定,那是你自己的选择,我们做为舍友,不会进行任何的干预。” “再次,现在事情暴露了,你也不能用‘舍友没有劝说、蛊惑、支持甚至仗着身分的不同,而威胁恐吓你以身犯险——挑衅学校的这种霸权式校规’这类的话,来为你自己开脱。” 旁的不说,单单,南山中学每年招收的择校班,那么多二代和刺头都不敢在学校里搞事这一点,就足以说明:在南山中学里,成绩才是王道,旁的什么身份地位,完全不重要! 当然,最最重要的是,和这些二代刺头斗智斗勇多年的老师们,早已练就出“火眼金晴”的能耐。这种情况下,于丽玲那盘头发的技术,早晚都会曝光。 那么,早一点暴露,还是晚一点暴露,对于丽玲更好?以于丽玲的聪明伶俐劲,又怎会不清楚? 第195章 星盟纯天然面膜 “最后,容我提醒你:给我们军训的教官,都是省军区特种部队的尖子兵,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 连普通的军人都能在日常训练中,练就出“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的能力,就更不用说,从他们中挑选出来的精英们了。就于丽玲这样看似精细,实则破绽一堆的伪装,只怕,在第一天军训,教官站在班级前,惯例地介绍自己姓名时就发现了! 于丽玲:“……” 怼完于丽玲,神清气爽的林初夏,将盆里的东西一一归整好后,就从柜子里搬出一个小箱子。很快,那张被她清空的书桌上,就摆了一堆瓶瓶罐罐。 眼见,林初夏拿出一个玻璃小碗,往里倒了好几种颜色的粉末状东西,接着,又往里加了水,用小扫帚一样的东西搅拌成糊状,张莎就再也忍不住地问:“初夏,你要做什么?” “调面膜。”林初夏偏头,看了眼张莎,目光在她那被暴晒一天后,哪怕睡了一个回笼觉,却依然红通通的脸颊上停留片刻,想了想,又往里添了些粉末,“一起做吧?” “嗯!”张莎重重点头,不用林初夏出声,就跟条滑溜的鱼儿一样,从床上窜了下来,带着洗脸用的东西,往水房方向跑去:“我先去洗脸!” 于丽玲默不做声地看着,目光在那或白或红或绿的粉末上停留片刻,微垂的眼底,就慢慢地浮现出浓浓的嘲讽和讥诮来:得有多傻,才会什么东西都往脸上抹,也不怕烂脸! 果然,城里人,又如何?并不比农村人高贵多少!甚至,不论吃的用的,再或者住的地方,都不如农村人! “哇……”洗好脸,抹上墨绿色糊状东西的张莎,鼻尖是不知名的植物清香,脸上是丝丝浸人心扉的凉意,忍不住地惊呼出声,“初夏,这是什么东西?好好用啊!” “别说话。”同样顶着张墨绿色面膜脸的林初夏,朝张莎摆手,嘴唇没动,从齿缝里含糊地说,“也别做太多表情,否则,做完面膜后,就算皮肤白得发光,也会突然就变老几岁的。” 张莎张嘴,就想应下来。总算,在关键时刻,脑海里又再次回荡起林初夏的交待来,忙不迭地伸手,捂住自己的嘴。 然后呢? 当然是手指沾到面膜,在林初夏那威胁的视线里,将到了喉咙的哀嚎又咽下肚,硬着头皮,被林初夏又抹了厚厚一层面膜。 一刻钟后,学着林初夏的手法,用洗脸扑将面膜洗掉的张莎,看着镜里白了一个色号的皮肤,下意识伸手摸了上去,紧接着,就惊叹出声:“哇哦,我总算明白了,为什么大家说某个人皮肤好,就用‘婴儿般的皮肤’来形容……” “初夏,这个面膜,你在哪里买的?多少钱?我明天打电话给我妈,让她帮我买一份送过来。” 有了这样的利器,别说半个月的军训,就是再来半个月,她都不用担心自己变成个黑猴子,回到家后,惹来上到爷奶外公外婆,中到爸妈叔婶们,下到堂哥堂弟们或哭嚎,或同情,或怜悯的目光。 “是我幺叔托人买了,寄过来给我的。” 事实上,这份特制面膜,是系统在林初夏的死缠烂打下,被迫交出来的“大礼包”中的一样。 ——真正星盟出品的纯天然、无污染植物,经由最高明的美容护肤大师之手做成的,正适合十来岁的年轻小姑娘使用,不仅能让皮肤保持在一个最佳状态,还不会给皮肤带来太多的伤害,更不会出现“催熟皮肤”的情况。 张莎遗憾地叹了口气,却并没有说出“分一些给她,她会用钱来买”“以后,能不能和林初夏一起用”之类的话。 显然,即使她被家人宠出个天真单纯的性子,却也因为生长环境的不同和父母潜移默化下的影响,比普通人更明白“什么事能做,什么事不能做”的道理。 于丽玲蜷缩在床上,耷拉着眼皮,一幅发泄完怒火,冷静下来时,就有些懊恼和后悔,却又因为少年人独有的自尊和傲骨,而不愿意低头跟人道歉的尴尬又难过的模样。 然而,事实,真是如此吗? 林初夏不以为然,却也没有想要拆穿于丽玲的想法。 说到底,于丽玲是个什么样的人,和她又有什么干系?哪怕是“学神遍地走,学霸多如狗”的南山中学里,一旦分班后,就算都在同一个班里,在忙于学习的情况下,也不会产生太多的交集。 …… 林初夏本以为,接下来几天里,不论是在宿舍,还是在教室,再或者食堂和大操场里,因为“剪头发”这件事出现的尴尬场景,于丽玲会有意无意避开她和张莎。 然而,该说,不愧是“山沟沟里飞出来的金凤凰”吗?穿着打扮和言谈举止,比城里人更像城市人,这也就不说了,真正让林初夏感慨万千的,却是对方那高是离谱,轻轻松松就秒杀许多人的“情商”。 就如,第二天,结束了一天的辛苦训练后,林初夏和张莎就端着装了洗面奶、香皂和洗衣粉等东西的脸盆,和周围几个宿舍里,同样去澡堂的女生们一起,说说笑笑地离开了宿舍。 ——完全无视了同宿舍的于丽玲,并且,跟系统闲聊的时候,也戏谑地说“果然,老话说的对,这恶人,还须恶人磨”,完全不忌讳往自己脸上抹黑。 然而,于丽玲会忍受这样的“冷暴力”吗? 当然不。 于是,等到林初夏和张莎两人推开门,迎接她们的就是一脸懊恼和内疚,将腰弯到最低,彰显出自己最诚挚歉意姿态的于丽玲。 “对不起,我知道,不管我说什么,都没法抹掉昨天那件事对你们的伤害。但,我真不是故意的……” “陶渊明的《桃花源记》,那样与世隔绝,不受灾祸影响,宁静又美丽的村落,是每一个看到这篇文章的人,都会忍不住心生向往的地方。不瞒你们说,我,就是出身在那儿……” 林初夏&张莎:“……??!!” 第196章 桃花源村的姑娘 于丽玲话语里,流露出对过往那天真快乐童年生活的怀念,和现在还没长大,却因为求学而不得不离开村子,被迫参与到成年人复杂和龌龊的世界里的忧伤和彷徨。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这句话,对你们来说,只是对古代生活的一种认知,偶尔,也会发出些诸如古代思想真可怕的言论,却并不会放在心上。但,你们知道吗?我所在的村子,到现在,依然遵循着这样的习俗。” “你们应该还记得,报道的时候,我的头发只到这里。”于丽玲伸手,在自己后背处比划了下,眼角眉梢间流露出淡淡的忧伤和无奈,“但,其实,那个时候,我的头发就盘短了的,实际上,我的头发长到膝盖处。” “这么长?天啦!” 张莎惊呼一声,其实,早在昨天于丽玲吼出“短发”这两个字的时候,她就已经明白了于丽玲疯魔的原因,并且,结合在大操场时,和林初夏远远地看见被按着剪短发的一众女生那哭成个泪人儿的模样,就已经在心里原谅于丽玲了。 只不过,年轻人嘛,谁没点傲气呢?让她主动开口说原谅于丽玲,那是不可能的! 要知道,昨天,她睡得正香,却被于丽玲强硬吵醒,不由分说地冲着她一通咆哮抓挠。 当时,她确实被于丽玲那疯了样的状态给吓懵了,否则,以她的性格,早就“嗷嗷”叫着冲上前去反击了,哪会以“满脸泪水”的无助又可怜小模样,被林初夏从于丽玲手里拯救出来? 而,现在嘛? 易位而处,倘若,自己留了十多年,长到膝盖处,精心养护得如一匹缎子般又黑又亮的头发,原本是可以顺利蒙混过关的,偏偏,因为一些莫名其妙的原因而暴露不说,还差点就被记过了,心里能好受? 最最重要的是,一旦村里的父母长辈们,得知自己因为读书而将头发剪了,破坏了族里流传千年的规矩,会做出什么样的决定? 想想,都让人毛骨悚然,不寒而栗。 …… 将张莎和林初夏脸上的情绪变化尽收眼底的于丽玲,仿佛背负着沉重的大山似的,肩膀也耷拉下来,整个人都透露出一种颓然和悲怆的情绪来。 果然,张莎这样的小姑娘,被家人养出个天真单纯的性子,只要拿捏住对方的软肋,就能轻易哄骗住,完全不担忧“翻车”的风险。就是可惜,林初夏虽一脸的同情和怜悯,但,这样的神情,却并不达眼底。 最最重要的是,以她对人心的感知,可以肯定,林初夏不仅没信她的那番“桃花源”的说法,隐约间,还有一丝看笑话的感觉。 不过,没关系,反正,她真正想要修复关系的是张莎,而不是林初夏。再说了,都是千年的老狐狸,谁还不是个冷漠无情的性子呢?只要不互相越界,那么,这期间,就算彼此都有着诸多算计和手段,也不过是看谁更胜一筹而已。 并不知道自己在于丽玲心里,竟有着这样高评价的林初夏,此刻,正和系统闲聊着。 “统啊,不是我不明白,而是这世界变化太快。” 遥想当年,读省卫校的时候,她是住12人大宿舍的,舍友们也都是十来岁的姑娘,放在市里甚至省里,个个都是学霸甚至学神般的存在,和南山中学一般无二。然而,就算将她们一宿舍的人捆成团,只怕,也不是眼前这位于丽玲小姑娘的对手。 果然,“长江后浪推前浪,一代江山换旧人”。 “初夏,这是给你的。” 于丽玲将两盒面膜,推到了林初夏面前,接着,不等林初夏拒绝,就一脸不舍却又本该如此地跑开了。 林初夏:“……??” “这是小玲在鸿福百货买的面膜,专门美白的,每天一片,就算军训结束后,也不会被晒黑。”张莎笑嘻嘻地解释起来,“小玲说,虽然,昨天她没伤到人,但,也确实吓着我们了,所以,就算她不是故意的,也该跟我们赔礼道歉。” “这也太贵重了,我不能收。” 林初夏看了眼面膜上面的英文字母,虽然,她不知道,这两盒面膜是不是从汇聚全球奢侈品牌专柜的鸿福商场里买回来的,但,她并不觉得于丽玲会扯着这样的大旗来骗人。 毕竟,这样的谎言,就和充满气的气球一样,随便一戳,就能戳破的。 “昨天的事情,我们都能理解……” 说到这儿时,林初夏特意顿了顿,漫不经心地瞥了眼于丽玲,目光在于丽玲那放在身侧,不知何时紧握成拳的手指上掠过,心里微微一叹:好嘛,果然,哪怕再奸诈狡猾的狐狸,在被人一次又一次戳到心窝子时,也会忍不住愤怒抓狂的。 能说,其实,她,也不是故意的吗? 林初夏起身,走到衣柜前,从最下面那一格里,拎出一个小箱子,和昨天一样,又将一堆瓶瓶罐罐摆满了书桌。 “唉……”林初夏悠悠一叹,摊手,耸肩,苦恼又无奈地说,“你们也看见了吧?不是我不想收下这两盒面膜,而是收了后,也只能将它们束之高阁,完全发挥不出它们应有的功效。这,岂不是委屈了它们,又辜负了小玲的一片苦心嘛!” 幸好,昨天,她就在调面膜的时候,有意无意地透露出这些粉末状的东西,没有添加防腐剂和其它的化学成分,因此,都不能放太久,否则,哪能像现在这样,以这样一个让人无法反驳的理由,拒绝于丽玲塞过来的面膜呢! 要知道,这世间,向来是“吃人嘴软,拿人手短”的,她,可不想和于丽玲这样一个心思诡异的狐狸牵扯太多。 张莎眨眨眼,嘴唇动了动,想说些什么,却又不知该从何说起。末了,她只能闭口不言,心里却有些恼恨自己以往怎么就没想到跟钱玫多学一些,否则,眼下,也不会落得一个“坐立难安”的局面。 第197章 流行的趋势:蔬果包 然而,该说,不愧是于丽玲吗? 就如此刻,最初的懊恼、愤怒和怔愣后,很快,她就回过神来,将这些不该有的情绪全部压下去,扯了扯嘴角,露出一抹浅淡的笑容:“我明白的。” 话落,于丽玲就上前几步,将那两盒面膜又拿了回来。这期间,她的脚步轻快,神情举止间,一派落落大方的模样,完全没有张莎想象中的“送赔礼,送不出去”的尴尬和难堪。甚至,真要说的话,隐约间,还有一丝“本该如此”的理所当然。 确实。 昨天那场无妄之灾,真正被牵扯进去,并饱受来自身体和精神上痛楚的,也只有张莎。那么,林初夏何德何能,敢坦坦荡荡地收下这样昂贵的面膜? …… 如果说,第一天军训时,林初夏拿出来的那个青苹果背包,因为于丽玲身上那个来自于鸿福百货的奢侈包,而如同汇入大海的一滴水珠般,没有引来多大的动静,那么,接下来几天,林初夏的这个背包,就顺理成章地吸引了班里班外女生们的注意力。 就如,这天,上午,教官一声令下,大家就地休息时,林初夏就又陷身女生包围圈了。 “林初夏,听说,你这个背包叠一叠,就能变成一个青苹果?” “不可能吧?这个背包是布做的,就算真叠,也只能叠成豆腐块吧?” “怎么不可能?你又没叠过,你怎么知道叠不出来?” “说得好像你就叠过似的?我这就给你拿一个包,你给我叠一个出来啊!” “唉,你们别吵了,就那么点休息时间,吵来吵去有什么意思?让林初夏叠一叠,不就知道了?” “对对,林初夏,你快叠一下!如果真能叠成一个青苹果,我也要去买一个回来!” “我也要!” …… 林初夏抬起双手,往下压了压,明明是再寻常不过的动作,但,不知为何,在这一刻,那些“里三层,外三层”,将她围在中间,不停争执吵闹的女生,都感受到一股莫名的压力,然后,纷纷闭嘴不言,并齐刷刷用晶亮的眸子瞅着林初夏。 “第一排,蹲下。第二排,半蹲。第三排,站着。” 只听得“刷刷”几声,女生们跟算盘珠子似的,一个口令一个动作。 这一幕,落到不远处,或闲聊,或捧着杯子喝水,或单纯靠树休息的教官眼里,那是纷纷眼前一亮,不由自主地在心里赞了声“好”的同时,也生出了“不愧是南山中学,哪怕再弱鸡的学生站出来,也拥有让人叹服追随的领导魅力”的感慨。 林初夏将包里的东西取出来,三两下就将这个有着深深浅浅绿色花纹的背包,叠成了一个青苹果。 “哇塞!” “天啦,好漂亮,好想要!” “这个背包,我是在久久精品店买的,35元一个。”林初夏笑着解说的同时,又将手里的青苹果拆了出来,重新变成了背包,“这上面的纹路,并不是布自带的,而是用丝线绣出来的,你们可以摸摸……” 话落,林初夏就将手里的包,递给离自己最近的几个女生,在她们每个人都摸过,真切地感受到背包的质量和做工,以及,那独一份的特别后,才又示意她们往后传。 “除了这款青苹果,那儿还有番茄、土豆、南瓜、草莓、石榴、柚子、椰子……” 和上次一样,林初夏又“劈里啪啦”地报了一串蔬果名来,顺利地将众人馋得流口水,不,应该说是激起她们心底深深的购买欲后,才笑着补充:“我老妈是店长,所以,如果大家去买的话,报上我的名字,可以享受到九折的待遇!” “顺便打个广告:那家店里,不仅有精美的头花饰品,还有漂亮的书签日记本,可爱的玩偶……” 林初夏在众人“哟,没想到,你竟然是这样的人”戏谑目光中,笑嘻嘻地补充:“不是我吹,那家店里的东西,虽没达到‘你想的,全都有’的程度,但,七八十种,还是有的。最重要的是,那里的东西物廉价美,大家买不了吃亏,买不了上当……” 旁观林初夏为自家招揽生意举动的张莎,眨眨眼,虽有些疑惑不解,却并没有当场拆穿林初夏的话,更没有说出林初夏准备为她独家定制一个特别的背包这件事。 ——绝不是她怕大家知道这个消息后,一窝蜂地跑来,和她争宠! 于丽玲嘛? 连“傻白甜”张莎,都能“揣着明白装糊涂”,她这样聪明的人,又怎会例外? …… 这次,张莎特意挑了去澡房的时候,问出一直萦绕在心底的疑惑:“初夏,你今天和大家说的那些蔬果背包,其实,都是你设计的吧?” “聪明!”林初夏竖着大拇指,“暑假的时候,闲着也是闲着,我就做了一些头花饰品和背包,放到家里的店里,卖得还不错。这次,我一个人来南山中学读书,家里人也不放心,所以,就在市里租了间门面。 “哇!你太厉害了,你是怎么做到的?” 张莎满脸的钦佩和叹服,虽然,以她二代的出身,这些年里,也见过许多优秀的人,并和其中好几位关系不错。就连和林初夏年纪相当,甚至比林初夏还要小的天才,她都见过好几位。 但,别忘记了,那些人是什么样的出身,而,林初夏又是什么样的出身? “因为喜欢吧。” 林初夏笑着说,都说这世间,最幸福的事情,莫过于将爱好做成工作。前世,她没能成功。而,今世,那样一条宽敞又明亮的道路,早就展现在她的面前。 “真好……” 张莎可不知道林初夏心里在想什么,但,这并不妨碍她“脑补”出一幕幕不畏艰险困苦,只为了心中那纯粹的梦想,而努力向上攀登的场景来。 “嘘。”林初夏竖起食指,贴在唇边,冲张莎眨眨眼,笑着要求,“记得帮我保密啊!” “当然!” 张莎重重点头,就算林初夏不说,她也会守口如瓶的。 毕竟,这样的水果背包,一个就要35元,即使今天那些人扯着林初夏的大旗,去久久精品店,享受到九折的待遇,也要31.5元,哪里能和林初夏给到她的20元相提并论呢? 先不说,这个消息传出去,会不会影响到林初夏在学校的名声,让人私下里给林初夏扣上顶“奸商”“杀熟”的大帽子。单单,偌大的学校里,会有无数“聪明人”想要和林初夏交好,从而得到和她们这些舍友一样的折扣这个举动,稍有不慎,就会出大问题。 …… 第198章 天生白皮肤,晒不黑 没几天,林初夏就发现,大操场里军训的学生中,突然就很多人背起了蔬果包。 而,这些背包,都是那样的眼熟。显然,即使南山中学实行封闭式教学管理,但,这世间,依然有无数的人,通过各种法子买到了这些物廉价美的背包。 对此,顺利打完一波广告,带货成功的林初夏,心满意足地功成身退了。 同样将这一幕看在眼里的于丽玲,摩挲着手里的名牌真皮背包,微垂的眼底里,满是不愤和恼火:所以,这世间,为什么要有单纯看重学习的人呢? 瞅瞅,不仅这些同学,就连老师和教官们,在看见她的这个背包时,都是一掠而过的。别说什么艳羡和嫉妒等情绪,连多停留几分,细细观察并欣赏的动作都没有。 “统啊,你说,这些造型独特的蔬果背包,需要多长时间,才能从南山中学流行开来?” 系统:“宿主想要听什么样的答案?” “废话!”林初夏翻了个白眼,“都是千年的老狐狸,谁还能不知道谁?” 和普通人交谈时,确实要遵循“三分真来七分假”的原则,哪怕是对着血脉相连的亲人,也要藏一手。但,和系统交流,用得着吗? “短则三五天,长则半个月。”感知到林初夏想法的系统,不仅没有出现什么感动之类的情绪,反还不由自主地瑟缩了下,警惕地问,“宿主,你在想什么?” “我在想,择校班的学生,什么时候会背上和于丽玲同款的包?” 当然,更大的可能,是择校班的学生们,背着不论价格,抑或是质量,再或是品牌和在圈子里的认同度,都轻轻松松就秒杀于丽玲款的背包,三五结伴地跑到于丽玲面前溜达一圈再回去,让于丽玲这个不知道吃错了什么药,跑到他们这些达官贵族聚集的择校班里来炫耀得瑟的草根女,真切地明白“贫富之间的差距,并非一两个奢侈品牌背包就能拉近”这个道理。 至于实验班、重点班和普通班? 九十年代的当下,学校里的风气还是比较好的,从老师到家长,再到学生,看重成绩多过一切。因此,在这样的氛围里,学生也并没生出多少虚荣心,哪怕有择校班作对比,也很难生出攀比的念头。 就算真有那么几个人,被于丽玲的炫耀举动戳到了心窝子。但,凭她们自己的能耐,想要在不惊动老师家长的情况下,通过种种歪门邪道的手段,获得一大笔钱,虽谈不上什么难于上青天,却也确实不那么容易的。 当然,最最重要的是,大家都觉得林初夏推荐的背包,便宜、实在又好用,造型还那么可爱,真正戳到了她们心尖上,让她们拒绝不能。 系统:“……” “初夏,我能跟你请教个问题吗?” “你说。” 鼻尖传来的独属牛奶的清香,让林初夏心里滑过一抹了然。 果然,老话说的对,“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只要做过的事情,哪怕抹除所有痕迹,却也难免落在有心人的眼里,进而被人顺着蛛丝马迹,顺藤摸瓜般找到真相”。 瞅瞅,这才几天,哪怕于丽玲竭力遮掩,但,她用牛奶洗脸泡澡这件事,也早就在小范围内传开了。 “上次听你说,你用的面膜和护肤品,都是你幺叔托关系买来送你的。你能问问他,可以帮我也买一份回来吗?” 生怕林初夏拒绝,不等林初夏回应,于丽玲就又急切地说:“你放心,你说多少钱,我就会给你多少钱,绝不会和你讨价还价的!” 买卖东西嘛,也分买家市场和卖家市场。 而,现在,摆在她面前的,就是典型的卖家市场!只要林初夏愿意说个价格,那么…… 想到这儿时,于丽玲又忍不住抬头,难掩羡慕嫉妒地看向林初夏。 瞅瞅,那光滑白皙的皮肤,即使和大家一样在大太阳下暴晒了好几天,别说什么晒黑晒伤,连变黑之前必然会经历的红肿发痒这些都没有! 林初夏摇头,叹气:“不是我不帮你,而是我幺叔也是碰巧,刚好有个朋友的亲戚给自家人做护肤品的时候,做多了一套,他想着我这个侄女,就花大价钱买了回来。” “也是运气,第二天,就有其它人知道消息,也找上那位想要买这套护肤品。不过,对方是个重情又守诺的人,既然答应我了叔,哪怕其它的人出再高的价格,也不会将这套护肤品转手卖给其它人。” 所以,独一份的东西,就别想东想西啦! “是吗?” 于丽玲并不相信林初夏的话,易位而处,倘若,她得了这样好的东西,也不会凭白无故就便宜了外人。 “两倍!我给两倍的价格!” 于丽玲咬着后槽牙,心里在滴血,脸上却还不敢显露分毫。 要知道,这些年,虽然,她凭借着种种“机缘”,手里攒了些钱。但,高中生这个身份,16岁的年纪,和九十年代的环境,都注定了如今的她,哪怕有着满腔雄心壮志,也不能随心所欲地赚钱,更没法做到“钱生钱,利滚利”。 如此一来,那钱,不就是越用越少了? “不是这个问题。” 林初夏无奈地抚额,她看起来像缺钱的人吗?不,应该说,她看起来像是钻到钱眼里,早就没了什么良心的“奸商”吗? “其实,那只是最基本的保养护肤品,和商场里卖的那些护肤品,唯一不同的,就是它们没有添加防腐剂和一些对皮肤不好的化学试剂。但,它们并不具备你想要的那些短时间内美白褪黑嫩肤的效果。” 无视系统在脑海里的吐槽,和相应而来的锤地大笑表情包,林初夏叹气道:“你就没发现,我是天生的白皮肤,晒不黑的那种吗?” 于丽玲信了吗?并没有。 但,这并不妨碍单纯如张莎,发出羡慕嫉妒的“哇哦”声,然后,就又在林初夏有意无意的引导下,聊起其它的话题来。 …… 第199章 昂贵的保养护肤品 “统啊,这回,我可以过上几天舒心日子了吧?” 感慨的话还在喉咙旁打转,下一刻,林初夏脑海里就浮现出系统针对某些人时特有的预警声,以及,伴随而来的围观看热闹的戏谑声。 “宿主,来了!” “玛蛋!” 即便一向以君子自居的林初夏,在感受到后背那道灼热,或者,应该说是诡异的视线时,也忍不住爆粗了。 “四班啊!中间隔着三班和二班,整整两个班,总共120号人,并排站在一起,他究竟是怎么做到一边训练,一边自认不露痕迹地观察我的?啊……” “宿主,你想听真话?还是假话?”不等林初夏回答,系统就佯装不知地补刀,“真话就是你不应该服用初级基因液,将自己的五感提升到最高。” “假话就是前世今生,你都被他盯了一整个初三。那时,你们还是同班同学,他的视线是无孔不入的,你都能视若无睹。那么,现在,就把他当个‘屁’放了,不就行了?” “说得轻巧!” 林初夏翻了个白眼,往好里说,前世这个时候的她,确实是单纯又懵懂的。说难听些,就是蠢而不自知,否则,哪会成为云芳的踏脚石,帮助她和徐建军修成正果? “统啊,你说,我应该想个什么法子,才能通知到云芳,又不会将自己牵扯进去?” “宿主,这对你来说,不是轻而易举的吗?” 系统这话说的,就差没挑明,以林初夏那“坑死人不偿命”的手段,分分钟就能想出好几十个收拾得人“上天入地,求救无门”的法子,并且,从中挑出一个最适合不过的。 林初夏:“……” 如果说,军训前几天,大家除了累,就没旁的感觉,那么,等到军训的时间过去十多天后,别说班里的同学,就连同幢楼的新生,也都察觉到了不对劲。 ——大家都晒成了黑炭,凭什么,321宿舍的三个女生,却一个比一个白,仿佛她们根本就没参加军训般? 不,这不是重点。 重点是,哪怕凭实力考入南山中学的她们,早就清楚地认知到学习的重要性,并打心眼里瞧不上那些将大半心思花到打扮上的人,但,这并不代表她们就不知道什么叫做“美”! 如果说,原本,这三人,虽和大家穿着一样的迷彩服,剪着短发,却有一股说不出来的气质,让人轻易就能在重重人群中察觉到她们,那时,她们还能用“长得好的,成绩不一定好”这些理由来勉强安慰劝说自己。 那么,现在呢? 先不说,这三人,能被分到实验班,就表明了她们在入学考试中那让人感慨、叹服甚至仰望的成绩。单说,眼下,她们一个比一个白,随意往那一站,一股鹤立鸡群的气息扑面而来,就让她们那颗自诩坚硬如石的心脏,也都分分钟就被碾碎成尘了! 别说重生而来,早已练就“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心态的林初夏,就是张莎和于丽玲两人,也因为从小到大的优秀,而一直生活在人群的焦点中,因此,眼下,也并未将众人那羡慕嫉妒恨的小眼神当回事儿。 真要说的话,甚至,她们还很有几分享受的感觉。 当然,该有的解释,还是要有的。 比如说,张莎就一脸坦荡地说她肤色天生如此,不管怎么晒也晒不黑。 林初夏和于丽玲两人,则异口同声地说自己用了防晒霜。 ——防晒系数特别高,凡是暴露在外面的皮肤,包括并不限于脸、脖子、颈后和手等地方,通通擦上一层厚厚的防晒霜,并且,严格遵守2到3小时补擦一次的规定。 唯一的区别,就是林初夏说自己的防晒霜,是自家大姨的儿媳妇出门旅游时带回来的,并没有特意说明,这款防晒霜是国内买的,还是国外买的。当然,大家都有眼睛,单从林初夏拿出来的防晒霜上面的中文标签也可以推测出来这款防晒霜的产地。 于丽玲则坦言,说自己用的防晒霜是朋友出国时,帮忙捎带回来的。真正的奢侈品,价格昂贵。当然,质量也倍棒,轻轻松松就秒杀国货。 大家看着那支才短短十来天,就已用掉一多半,只剩下1/10份量的防晒霜,目光久久地停留在上面那处处彰显出“我认识你,你不认识我”意味的文字处,听着于丽玲有意无意间透露出来的税后近100的高价,纷纷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寒战! ——果然,老话说的对,贵,确实有贵的道理! 然而,这些解释,或者,应该说是搪塞的话,说实话,班里班外的同学,大多是不相信的。 毕竟,在这个不那么重视学习成绩的年代里,能一路顺风顺水地读到高中的人,聪明是必然的,而,家里条件好,更是必需的。 这种情况下,就算这群十来岁的姑娘再没见识,没阅历,也听出了于丽玲话里话外的遮掩。 不过,该说,其实,大家心里都有杆秤,更明白“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的道理吗?总之,这件事,发展到最后,大家都一脸若有所思地离开了。 然而,还不等三人缓口气,钱玫就找上门来了。 坦白说,十来岁的姑娘,再如何地专心学习,也难免会分出一分心神来关注自己的容貌和形象。 就如这次军训,同幢楼的女生们虽晒黑了些,却靠着家里或个人准备的防晒霜、润肤乳和面膜等东西,而和完全不在乎皮肤,更从不擦防晒霜和润肤乳之类的东西,真正保持着一种“纯天然,去雕饰”感觉的男生们拉开了距离。 打个比方,如果说,女生们的肤色是巧克力,在勤劳认真的保养下,短则一两个月,长则半年,总能养回来的。那么,男生们的肤色,就足可和黑炭媲美。这其中,不乏晒伤蜕皮的。照这势头下去,别说半年,只怕,一年都养不回来! 而,钱玫,就是其中的典型! “嘶……” 张莎忍不住倒抽了口冷气,抬起手,想要碰碰钱玫的脸,却又不敢碰地收回来。最终,只能眼泪汪汪地看着脸上红一片、黑一片的钱玫。 虽说,自从上了初中,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两人就莫名地疏远起来,再也找不到曾经的亲密无间,但,到底是从小玩到大的好朋友,哪能眼睁睁看着对方走向毁容的道路?! 第200章 精致的利己主义者 “你怎么弄成这样了?要不跟老师说声,明天就去医院看看,不去军训了吧?……” “不行!”钱玫摆手,打断了张莎的话,一脸的义正言词中,透露出独属于她自己才能明白的倔傲和坚强,“我不能当逃兵!” “可是……” 张莎想要再劝,然而,今天,钱玫之所以会选择来到321宿舍,并不是为了听她那些看似关切担忧,实则处处彰显出一种无形优越感的话语:都是一个大院的,哪能不知道张莎那身洁白如雪的皮肤是天生的? 因此,钱玫毫不犹豫地越过张莎,一脸期盼又祈求地看着林初夏和于丽玲。 “你们能告诉我,怎样保养皮肤吗?” 张莎愣了愣,看了看在太阳下暴晒了十来天,皮肤却和她一样白皙的林初夏和于丽玲,又看了看脸上、颈上和手背上,被晒得脱皮的钱玫,嘴唇动了动,想说些什么,却又不知该从何说起。最终,也只能学着钱玫的模样,用期盼又祈求的目光看着两人。 说到保养皮肤的种种方法和套路,在前世,林初夏就是个中翘楚。今世,更是分分钟就能够碾压周围人的。 而,于丽玲嘛? 单单,能做出在军训期间,用牛奶洗脸涂身体这些举动的,就已在无形中说明了一切! 只是,对着钱玫这个“假小子”,不论林初夏,抑或是于丽玲,摸着良心来说,都是不愿意打交道的。 但,人和人之间的交往,哪里是那样简单的呢?哪怕,两人身处校园这样一个大家都天真单纯,对“人心险恶、世事无常”等,并没有真切体验的学生时代,也不例外。 毕竟,寻常人,也不可能像钱玫这样,打着“兄弟”的旗号,别说和女生,就连男生也打成一团,看似知道很多八卦小道消息,很有几分“包打听”的感觉,其实,只是为了掩饰自己对刘凯这位学神“爱在心里口难开”! 明恋还是暗恋?爱还是不爱?在林初夏看来,不过是少男少女们青春懵懂时的一种纯纯情感,只要不妨碍到其它人,还真没什么关系。 哪怕,以她这段时间的观察,钱玫之所以会和张莎慢慢地疏远,和刘凯有关,但,那又如何? 只要不招惹到自己身上来,即可。 说到底,不论林初夏,再或者于丽玲,都是精致的利己主义者。就如此刻,两人不约而同地对望一眼,彼此都明了对方的打算。 接着,于丽玲开口,和钱玫说起了各种美白土方子:鸡蛋、柠檬、牛奶、蜂蜜……这些东西,单用或随意两三样组合,做出来的面膜和眼膜,对皮肤的保养调理功效。 然后,就由林初夏以自身多年经验,谈论起洗脸、爽肤水、精华、乳霜和防晒等护理流程,对皮肤的深远影响。 最后,则由张莎出声,总结式地说这些,都是最基本的法子,但,眼下,并不适合钱玫使用,并强烈建议她立刻请假去看医生。 就这样,钱玫听了满脑子的各种理论,晕晕沉沉地离开了321宿舍。然后,迷迷糊糊地洗漱,上床睡觉。 一夜无梦。 第二天,早上,被屋内动静吵醒的钱玫,抿着嘴,深吸了口气,压下满腹翻腾的暴躁抓狂等情绪,翻身起床后,对上每一个舍友时,都下意识地露出一抹比盛夏阳光还要明媚灿烂的笑容,精神奕奕地和对方打着招呼,偶尔的几句闲聊,都和321宿舍的林初夏、于丽玲和张莎三人有关。 是的,都到这份上了,钱玫哪能不明白,昨儿个,她竟然被三人联手忽悠了?这叫什么?终日打雁,反被雁啄了眼? 呵! 是她小瞧了! 竟然以为这些漂亮的女生,个个都是“胸大无脑”“头发长,见识短”的代名词,和过往那些年里被自己耍的团团转的蠢货没什么区别。 结果呢?打脸就像龙卷风,永远来得这样快! “你们知道,林初夏用的水乳霜是在哪里买的吗?如果我们也去买一套,像她那样每天早晚都用,能不能养出她那样白皙细腻的皮肤?” “我很少逛街,也不太关注这些,你们有没有印象?” 众人认真回忆了一下,然后,齐齐摇头,低低的议论声中,都是对这套神秘产品的好奇、探究和八卦。 钱玫走在人群中,笑眯眯地听着这些议论。偶尔,适当地做些引导,确保接下来很长一段时间里,林初夏都会处于众人视线的焦点后,就又将苗头对准了于丽玲。 “昨天,我去321的时候,发现于丽玲的桌上摆满了精致的瓶瓶罐罐,上面的文字弯弯曲曲,我都不认得。不过,她说那些东西,都是亲戚朋友从国外寄回来的。她也跟我随口说了几个价格,确实有些贵。但,她那张脸,大家也都看见了,真的是白里透红,吹弹可破啊!” “如果林初夏不愿意告诉我们,她用的那些东西在哪里买的,我们也可以买于丽玲用的那些。就算她用的太贵,我们买不起一整套,也可以买两三样必需品,其它的东西,就暂时用国内产的普通品代替……” 将众人的反应尽收眼底的钱玫,露出一抹“身藏功与名”的笑容。 说到底,这天下间,有哪个女孩子能拒绝变美的诱惑呢?“假小子”如她,都不成,就更不用说,学校里这些所谓的学霸了。否则,这世上,又怎会有“女为悦己者容”的说法呢? 一晃,就到了军训最后一天。而,这一天,照例是要进行军训大汇演的。 整整十四天的艰难辛苦,铸就了最后一天的胜利! 天公作美,一整个上午,太阳都躲在厚厚的云层后,偶尔才挣脱乌云的束缚,朝着大地露出一个笑脸,更多的时候,却是由着一层又一层的云彩,将自己重重遮挡住。 临时接任旗手的林初夏,感受着身后传来的羡慕嫉妒恨等情绪,脸上没有丝毫异样,整一幅“任尔东西南北风,我自巍峨不动”的魄力。甚至,真要说的话,她那挺胸抬头、自信张扬的气势还越发地浓郁起来。 第201章 军训汇演 “统啊,果然,老话说的对,是金子,总会发光的!” 瞅瞅,就算她在人生的第二次军训中,有意无意地划起了水,但,因着她那绝佳的记忆力,和身体的本能反应,依然让她在教官的口令中,跟着做出了极标准的动作。 再加上,这一世,在服用过初级基因液后,她的身体早在无形中就得到了很大的强化。以往用力挥出去,却给人“没吃饭,轻飘飘,软弱无力”感觉的拳脚,也都突然带上了几分肃杀的风声和气势。 这种情况下,出身特种兵的教官,哪能不注意到她呢? 只不过,她本性佛系,并不太愿意成为众人视线的焦点,就更不用说豁出性命般地争抢了。尤其,在发现包括于丽玲和钱玫在内的一众或漂亮,或帅气的女生们,表面上笑盈盈的,私下里却为了争抢旗手的位置而折腾出许多小动作后,更是不乐意掺和进去。 可惜,千算万算,就是没料到,抢到旗手的钱玫,因为不注意皮肤的保养,而生生丢了旗手的位置! 而,她呢? 就被一直围观学霸们明争暗斗、阴谋阳谋齐出的大戏,看得很是精彩,就只恨不能捧着茶,嗑着瓜子,偶尔点评一番的教官,毫不犹豫地提溜了出来。 洋洋洒洒一番话,就奠定了她的旗手位置。 当然,私心里,林初夏觉得,班里的学神和学霸们,其实,说到底,也都是普通人,又怎么可能逃掉人类的“颜控”本质? “难为宿主,还有些‘自知之明’。”系统淡淡地点评,“所以,宿主,你准备什么时候开始做主线任务?” “别急,说了今天做,肯定不会拖到明天。等军训结束后,我就去跟戴老师说。”林初夏毫不犹豫地给系统吃了枚定心丸,“统,我这人啊,向来有一说一,有二说二,从不弄虚做假,你啊,得多给我点信心。” 系统一言不合地丢来张截图,而,上面的内容,正是不久前,林初夏跟系统探讨“谎言的最高境界”这个话题时,说出来的那些“三分真来七分假”言论,和用以佐证这个言论的范例。 林初夏:“……” 继校长讲话结束后,就轮到了此次军训教官们的领导。 而,这时,林初夏转身,对着一众诧异、惊奇、疑惑、不解和嫉恨的目光:“我知道,大家不满意我来做这个旗手。但,我相信,能进入实验班的都是聪明人,眼睛比普通群众还要明亮……” “这次方阵检阅,我们实验一班是第一个出场的。废话不多说,大家都是学霸,早就习惯了成为人群中瞩目的焦点。我想,没有一个人会想去尝试众目睽睽之下出糗后,给自己和整个集体带来不好的影响……” 一番看似挑衅,实则暗含激励的话,轻轻松松就将所有人的情绪调动起来。 至于之前萦绕在众人周围的紧张、担忧、忐忑和不安等情绪?早就被风吹跑了! 见状,不擅言词,却拥有一双“透过现象看本质”利眼的教官,微微点头,眼底的欣慰之色一闪而逝。 “准备好了吗?”林初夏低头,最后一次检查了下自己的着装,摆出最标准的站姿,“原地踏步走,一二一……” “齐步走!” 走到检阅台边缘处时,林初夏高声喊:“向右看!正步走!” “首长好!” 所有的人抬手,敬礼,而,高台上被安排来检阅新生的校长和本届军训教官的领导们,见到这一幕时,也纷纷回礼:“同志们好!” “同志们辛苦了!” “为人民服务!” 正步踏在地面上的声音十分整齐,再配上那高亢的口号声,整个方队从最中间往外散发出一种庞大豪迈的气势! 看似无形,却在瞬间,就影响到周围人。这其中,以被安排在第二位,即将出场的实验二班的学生、老师和教官们,心里最为苦憋。 没办法,这个网络才刚刚萌芽,科技还没大兴的年代里,人们的思想还比较纯朴。 简单地来说,谁都没料到,一班临时选出来的旗手,不仅没让一班的凝聚力分崩离析,反还在最短的时间里,就压制住班里众多明里暗里的不服者,更将整个班级的凝聚力提升到这般可怕的程度,并对后面出场的班级,带来震撼般的冲击! 就有清楚林初夏来历的老师,似笑非笑地说:“戴老师,你这是打哪挖来的好苗子?” 旁边被安排带择校班的老师,跟着叹气附和:“如果我们班里,也有这样的好苗子,就好了!” “这个学生,有想法,又有能力。不错。”又一个老师,竖着拇指夸赞,“有这样一个班长,戴老师,以后,你的日子轻松着呢!” “我也没想到,这个学生,竟然有这样的能力。”戴老师叹了口气,然而,眼角眉梢间却带出几分得瑟和激动,“我已经安排刘凯做班长了,副班长也是个男生。” 这次入学测试的第一名和第二名,只有0.5分的差距。也就是说,眼下,第二名的刘凯,在接下来的考试中,很容易就会成为新的第一名! 别说在“一切向成绩看”的南山中学,就是在其它普通的学校里,带班老师也会习惯性地安排成绩好的学生做班干,戴老师也不例外。 也就是说,在林初夏这匹“黑马”冒头之前,刘凯在以前的学校里,一直做着班长的职位! “男孩子嘛,多半会选择理科。”另外一位老师插话,“等你带高二的时候,不就能安排这个学生做班长了?!” …… 十点半的时候,汇演结束了。 学霸之间,也存在着一种隐秘的争斗心理,就如“王不见王”这句话所说那般。因此,这十来天的军训,林初夏也就和宿舍里的张莎、于丽玲两人走得比较近。在外人看来,三人很有几分“焦不离孟,孟不离焦”的感觉。 而,今天呢? 先不说,学霸们的情商如何,但,智商却是分分钟就碾压普通人的。就如此刻,最初的兴奋和激动等情绪褪下后,众人就很快想明白了林初夏刚才那番话的用意,忍不住用佩服的目光看林初夏,并在解散后,不约而同地朝林初夏聚拢。 第202章 无形中的凝聚力 “林初夏,这次放假,你回家吗?” “林初夏,你觉得我这身黑皮,什么时候能养好啊?” “林初夏,你就是书上说的‘小隐隐于野,大隐隐于市’吧?” …… 这种被女生当成知心姐姐,被男生当成好兄弟的模式,林初夏还是头一回遇见。不过,眼见着围过来的人越来越多,林初夏却是下意识地抬手,往下按了按。 于是,原本闹哄哄的环境,瞬间就变得安静下来。 这一幕,也就包括林初夏在内的当事人,没任何的感觉。而,其它人嘛?尤其,那些恰好经过的同学和老师们,更是忍不住用惊疑不定的目光瞅林初夏。 这样的凝聚力?这样的凝聚力! 站在人群之外,一脸落寞地看着这一切的钱玫,微微垂头,长长的睫毛,掩住眼底那抹越发浓郁的阴冷。尤其,在她发现,不仅孙云刚,就连刘凯都凑了过去后,更是忍不住地咬紧了后槽牙,放在身侧的双手,紧握成拳,修剪整齐的指甲,深深地陷入手心。 林初夏毫不犹豫地无视了钱玫,笑眯眯地看着众人。 “大半个月没见爸妈了,你们就不想他们吗?” “想!” 众人异口同声地吼道,十来岁的孩子,有谁不想家? 哪怕,在面对长辈那些“大人的事,小孩子别管”的言论时,挺胸抬头,毫不认输地说自己长大了,也能顶门立户了,要求长辈们说话做事时给予“一视同仁”的待遇,但,到头一次离家这么久,夜深人静的时候,哪能不哭鼻子? 尤其,实验一班的60名学生中,就有50人是城里人。包括林初夏在内,剩下的10人,一多半都是住在乡镇上的。只有少之又少的两三人,才是真正的农村人。而,这个时代,别说城市,就是农村里的学生,在读高中之前,也都是选择走读的。 “我也想。”林初夏摊手,耸肩,一脸的无奈中,有着对家人独有的挂念,“我还有个弟弟,再不回家,我担心他将家里的房梁都掀飞了!” “哈哈哈……林初夏,你也有个弟弟啊?我跟你说,弟弟就是上辈子的债主,特别讨人嫌的那种……” “唉,你才一个弟弟,我有两个弟弟,还是双胞胎啊!平时不搞事的时候,那安静的小模样,就跟天使一样,一搞事,那就是双倍的大魔王!” “我跟你们不一样,我有个哥哥……但,听我爸妈说,我哥小时候,一直都是大院的小魔王!每天打一顿,第二天就又活蹦乱跳,到处惹事……” “幸好我有个妹妹,特别乖巧、懂事又可爱,这次我离家的时候,都是悄悄地走的,就是怕当着她的面走,她会哭哭啼啼地追到学校来……” “我有个姐姐,做饭特别好吃,平时也很关心我……” …… 三言两语间,就将气氛炒热了。而,被激起思念之心的同学们,很快就和林初夏道别,一路飞奔地跑回宿舍收拾东西,准备回家了。 “初夏,我们回宿舍吧?” 张莎挽着林初夏的胳膊,一脸的与有荣嫣。虽说,刚才,她也被林初夏那突来爆发的气场震慑住了,但,也正是因此,才让她越发地觉得,林初夏就该是这样——闪闪发亮,牢牢吸引住周围一切人物的注意力! “等会,我先去找教官。” “你找教官做什么?” 张莎忍不住抬头,看向聚在一起,一边等车,一边闲聊,却依然个个站得笔直,一幅随时都可以整装出发姿态的教官们,绞尽脑汁,也想不明白林初夏有什么事情要找教官。 于丽玲却若有所思地看着林初夏,在人群散去后,才一边抬脚,跟上林初夏和张莎的步伐,一边漫不经心地问:“初夏,你以前一直做班长吗?” “班长、副班长、学习委员……”林初夏劈里啪啦地报出一串班干,笑着说,“这些,我都做过。” 这话不假,别说林初夏,事实上,实验一班包括张莎和于丽玲在内的学生,就没谁没做过班干。 然而,即使大家都觉得班干能更好地锻炼自己,增长见识,得到更好的荣誉,但,事实上,这些岗位上得到的锻炼,出去工作两周后,就基本全会了。更深一层的管理用人经验,才是真正需要用心学习,更需要一定天赋的。 于丽玲眼神微闪:“那你这次,为什么不竞选班长?以戴老师对你的看重,只要你说,戴老师肯定会任命你为班长。” “时间不是无穷尽的,而,人的精力也是有限的。我们得在有限的时间里,最大可能地开发并榨开自己的所有潜能和精力,将它们用在最重要的事情上。”林初夏随手,就是一碗浓香诱人的鸡汤,“只有这样,才能成功。” 于丽玲:“……” “莎莎,你等我下,我拿些东西。” 林初夏偏头,微微用力,将胳膊从张莎的手里拽出来,眼神示意张莎站直身体后,从背包里取出纸笔,带着张莎和于丽玲两人,走向教官。 “教官,你能留个通信地址吗?回头拍的照片洗好后,我这里好寄给你。” “行。”迎着战友们羡慕嫉妒的目光,教官干脆利落地报了一串地址。 “谢谢教官,你们辛苦了,祝你们一路顺风!” 林初夏收好纸笔后,就抬头挺胸,敬了个礼。 一旁的张莎,下意识地跟着照做,就连于丽玲,虽然短短时间里,心里就转过无数个念头,但,脸上却并未显露分毫,行礼的动作,竟和张莎同步了。 …… 目送三人离开的教官们,纷纷回头,看向众人中唯一一个被学生要地址的陈姓教官,将手指捏得咯吱作响。虽然,顾及这儿是学校,他们不能像在部队的时候那样无所顾及地扑上前,和对方来一通友好的切磋,但,这并不妨碍他们放狠话。 尤其,在看见陈教官那张面瘫脸,竟又一次浮现出得瑟和炫耀的神情后。 “姓陈的,回去后,单挑!” “单挑什么单挑,这家伙,太得瑟了,就应该接受来自于同胞们的暴打!” “就是!太没天理了,凭什么你这样的家伙,次次都遇见好苗子,而我们就得一次又一次被一些歪瓜劣枣折腾!” “丫的,下次一定要将你抽到的签换了!” …… 第203章 索要地址 和教官们道别,走出操场后,张莎就一脸兴致勃勃地问:“初夏,我们现在去找后勤的老师,跟他要拍照的底片吗?” “嗯。”林初夏点点头,往前迈去的脚步顿住,偏头,看向张莎和于丽玲,“你们着急回家的话,就先回宿舍收拾东西,我待会办完事情就回去。” “没事!”张莎摆摆手,满不在乎地说,“我爸妈他们今天上班,这个时候回家,也见不着人,再晚一些坐车,正好能赶上晚饭!” 林初夏又看向于丽玲。 “我家比较远……” 于丽玲抿了抿唇,说实话,她并不愿意在外人面前暴露自己的农村人身份。 尤其,在知道实验一班的学生,那50个城里人中,竟有多半人家里都是非富则贵的,剩下的那部分,父母祖辈们都是双职工的时候。 然而,她千算万算,就是没算到,特意卡着时间提前报道的情况下,竟然还能被舍友们撞了个正着! 如果说,最开始,她以为,林初夏家里条件和她一般无二,那么,这半个月来,林初夏言谈举止间流露出来的信息,就让她真切地明白了这样一个悲痛的真相。 ——她的家境,在宿舍里,竟然是垫底的! 林初夏眨眨眼,摸着良心来说,刚才,她真得只是随口一问,并没有其它的意思。 然而,该说,“有多自傲,就有多自卑”这句话,确实有它存在的必要性吗? 就如此刻,哪怕于丽玲竭力遮掩,但,她却依然感知到了由于丽玲身上流露出来的愤怒和怨怼等情绪。 尽管如此,林初夏却也并不打算出声宽慰或劝说。只因,越是这样的人,越容不下旁人的“好意”。即使,那是真正的好意,但,对她们来说,都带着高高在上的施舍。 “那就一起去吧!” 如往常十多天一样,张莎依然没有感觉到林初夏和于丽玲之间骤变的氛围,而是毫不犹豫地挽着于丽玲的胳膊,就这样,挂在林初夏和于丽玲两人中间,一路“叽叽喳喳”地说着话。 一刻钟后,三人见到了后勤老师。 在听了林初夏的请求后,他想也不想地答应了。 不就是取照片的时候,要份底片嘛?虽然,这个要求,他还是第一次遇到,但,就如今年南山中学新开实验班一样,任何事情,总会有个开头的,否则,又怎会有“第一个吃螃蟹的人”这个故事呢? “三十多张啊!”等到离开后勤处后,听了一耳朵林初夏和老师交谈的张莎,就再也忍不住地问,“初夏,这么多照片,得要不少钱,我们要不要跟班里同学说声?” 于丽玲出声附和:“是呀,初夏,你不是班干,也没跟班长他们说一声,就突然动用这么大一笔班费,这……不太好吧?” “等开课后,我会跟班长他们说的。” 林初夏眨眨眼,该说,重生前,多年的职场经验,到底还是在潜移默化中,对她的为人处事带来了极大的影响嘛?就如此刻,如果,她真是个十来岁的姑娘,绝不会想到这些琐碎的事情…… “啧!”系统忍无可忍地冒泡,“宿主,就算你给自己的行为找再多的理由,也掩饰不住你骨子里流露出来的功利性!” “瞎说什么呢?”林初夏撇嘴,才不愿意接下系统扣过来的这口黑锅,“统啊,你知道,我这人不仅心善,还很有原则……” 林初夏毫不犹豫地吹了自己一波,那些夸赞吹捧的话,没有一字重复的。偏偏,她本人别说脸红了,就连一点别扭害羞都没有,整个人特别地坦荡,一幅本就如此的理所当然模样。 倒是系统差点就被林初夏这波“王婆卖瓜——自卖自夸”的操作刺激得当机了,忍了又忍,最终,还是忍不住地打断道:“宿主,你们人类不是有这样一句话嘛?——解释就等同于掩饰!” 林初夏:“……” 她干了什么天怒人怨的事情?没有吧?不就是本着“人和人之间美好、和谐、友好”的交往,而打着“寄照片”的旗号,要到了陈教官的地址,准备和陈教官保持长久的联络嘛? 回宿舍的路上,于丽玲破天荒地沉默了。 而,张莎呢?去的时候,“叽叽喳喳”地说了一路,回来的时候,也没丝毫停歇。 “天啦!” 一进宿舍门,张莎就惊呼一声。 无它,只因,这一路走来,过道上堆满了垃圾。 显然,半个月的军训,将大家的精力榨了个一干二净,回到宿舍后,纷纷倒头就睡,生生将干净整洁的宿舍折腾成了个狗窝。如今,终于能回家了,在将脏污的衣服被罩等东西打包回家的同时,顺手也将该扔却一直没扔的垃圾,统统清理出来了。 “哇……要回家啦!” 更有女生,在过道里奔跑,兴奋地喊叫着。 这般折腾之下,顺利地将宿管阿姨招了上来。一看过道上堆满了垃圾,很有几分无处下脚的感觉,就立刻冷了脸,挨个敲门通知。 “打扫完卫生才能走,否则,回头都给你们扣分!” 该庆幸,新生们都头回住校,论动手能力,分分钟就被家庭主妇们秒杀吗?总之,在解散后的半个小时内,还真没一个女生收拾好东西离开,包括自诩“假小子”,说话做事都特利落的钱玫在内。 因此,听到宿管阿姨的命令,众人纷纷行动起来。或扫地,或撮垃圾,或洗拖把,齐心协力地将过道又刷了个干净。 林初夏所在的321宿舍,却出乎很多人预料之外地干净。 当然,兴许,很多人会说,女生嘛,生来就爱干净,就算没有条件,也会想方设法地创造条件。然而,事实上,张莎和于丽玲两人,虽不能归为“生活白痴”一类人,但,论动手能力,那还真是分分钟就被林初夏秒杀。 可以这样说,321宿舍,之所以能在半个月军训的情况下,依然保持着整洁如新的姿态,全因林初夏那让人私下里忍不住腹诽一句的“龟毛”洁癖习惯作崇。 第204章 舍友身上的怪异处 按照常理来说,就算林初夏再如何地爱干净,却也不可能在最短的时间里就影响到同宿舍的其它人。 然而,架不住,在知道了林初夏那在女红一道,让人赞叹和敬仰的天赋和能耐,又从林初夏那儿得了漂亮的发卡,更得了林初夏会做床帘的承诺后,张莎就毫不犹豫地成为了林初夏的迷妹。 ——真正的林初夏做什么,就毫不犹豫地跟着做的那种。 而,于丽玲呢? 她倒是想和林初夏别苗头,然而,独木难支。再加上,即使在宿舍里,当着张莎这个“傻白甜”,她也不愿意崩了温柔的人设,因此,在林初夏有意无意的举动中,她除了咬紧后槽牙,紧随其后,还能做什么呢? 可以的。 就如此刻,眼见着林初夏“三下五除二”地收拾好了一包衣服被单等东西,一幅“拎包就能走”的随意,于丽玲忍不住地抬起手腕,看了看时间。 才三分钟! 这速度,虽不能那些训练有素的军人媲美,却轻轻松松就超越许多普通的家庭主妇。然而,林初夏的手指纤细柔软,指缝处连个倒纤都没有,就更不用说老茧! 那么,新的疑问就出现了。 从头发丝到脚后根,处处彰显出一种“养尊处忧”气息的林初夏,怎么就练出了这手收拾内务的功力? 短短时间里,于丽玲脑海里就浮现许多猜测来。而,每一个猜测,都有无数的实例可以用来佐证它的真实性。 不过,这些,并不重要。毕竟,接下来,她还有三年时间,可以一一地验证。而,眼下,真正重要的,就是…… “初夏,陈教官的地址,你能给看下吗?” 正弯腰拎包的林初夏,愣了愣,很快,就笑着直起身来,走到桌前,从锁住的抽屉里,拿出那个记录了地址的笔记本,递到了于丽玲手里。 于丽玲道了声谢,拿起纸笔,很快,就将地址抄了下来。 接着,她又仔细地核对了三遍,顺带着在脑海里回忆了一番,确认了这个笔记本,确实是林初夏在见到教官时,从背包里拿出来的,也确认了这个地址,和自己脑海里那模糊的印象重合了,才又抬头,笑着将笔记本还给了林初夏,嘴里还漫不经心地问:“莎莎,你要不要也抄一份?” “好啊!” 张莎应了声,拿出笔记本,将陈教官的地址记了下来。完全不知道于丽玲之所以叫上她,只是为了方便以后将她推出来,在关键时刻,起到挡炮的作用。 “初夏,你坐几路车?” “3路车。”林初夏偏头,看向张莎收拾出来的两个硕大的包裹,嘴角抽了抽,忍了又忍,最后,还是忍不住地出声问,“这么多东西,你全都要带回家吗?要不要再精简一些?” “这个包里装的是这半个月的衣服,这个包里装的是换下来的床单被套。” 张莎一脸的坦荡,并不觉得将堆积了半个月的脏衣服拎回家洗有什么不好意思,进而做些“掩耳盗铃”式的遮掩举动。 “今天,我爸会早点下班,开车过来接我。”说到这儿时,张莎顿了顿,目光在林初夏那个看起来很小,却装得鼓鼓囊囊的行李袋上停留住,“现在坐车的人肯定多,要不,你也等等,待会让我爸捎上你?” “没事,今天也就我们新生放假,这个时候坐车的人不会太多的。” 林初夏弯腰,拎起行李,挥手和张莎、于丽玲两人告别后,就潇洒地离开了。 在林初夏迈出校门的那一刻,系统本着“忍无可忍,无需再忍”的想法,再次冒泡了。 “宿主,说好的找戴老师呢?”这样地翻脸不认账,真得好? “唉……”林初夏幽幽一叹,“统啊,你是傻呢?还是傻呢?刚才,于丽玲身上那么明显的异样,你都没发现?这种情况下,再去找戴老师,我是嫌身上的麻烦太少了呢?” “宿主,我发现,你很擅长找理由。” 系统并不相信林初夏的解释,只因,倘若,林初夏真是个十来岁,天真懵懂的小姑娘,那么,在为人处事这一块,确实有着种种疏漏。但,眼下,林初夏披着张嫩皮,内里却住着只混迹江湖多年犹不败的老狐狸,别说见招拆招,挖坑算计人的能耐了,就是迎难直上、遇难呈祥、逢凶化吉,都没问题! “你再这样下去,什么时候,才能治好你的‘拖延症’?!” “统啊,咱们能别‘顾左右而言他’了吗?” 林初夏在脑海里,将这半个月里,于丽玲的一番表现过了一遍,然后,就真切地体会到了什么叫“越琢磨,越觉得不对劲,越琢磨,越心惊肉跳”。 尤其,今天,陈教官说地址的时候,即使她埋头记录,但,早已点亮的“眼观六路,耳听八方”技能,以及服用初级基因液后增强了数倍的“第六感”,都让她敏锐地感知到了那一刻,于丽玲身上流露出来的违合。 那感觉,怎么形容呢? 仿佛于丽玲知道些什么重要的信息,却又因为这些信息来源于“一传十,十传百”状态下的面目全非,而在接触到这些相关的信息时,无法迅速做出合理的判断,却又在不经意间就受到了某种触动般。 这,也正是于丽玲在一路的犹豫沉思,回到宿舍后,本着一种“宁愿错杀,也不可放过”的心态,跟她要了地址,并珍而重之地抄录下来的缘由。 那么,于丽玲身上,发生了什么? 穿越?重生? “你想多了。”系统一字一顿地道,话里话外都透露出浓浓的无奈和叹息,“宿主,这世上,有人生而知之,也有人天赋异禀,你不能因为自己是井底的青蛙,就觉得世界就那么大。” “统啊,你觉得,我是那么蠢的人吗?” 都说人的精力是有限的,那么,不论先天的天赋,抑或是后天的培养,最终,总会有所偏颇。简单地来说,有人擅交际,有人擅理论,有人擅学识,那么,于丽玲擅谋划,也很正常。但,林初夏觉得诡异的,并非这一点。 …… 第205章 一不小心长胖了 与此同时,和刘凯等人坐上7路公交车的钱玫,却并不像以前那样打着“兄弟”的旗号,坐在一群男生中间,不,应该说是坐在刘凯的旁边,而是又一次和那些女孩子们坐在了一起。 女孩子之间,都会聊些什么? 当着这群“兄弟”的面,钱玫会聊学习和时政,间或地穿插一些学校内外的消息。 当然,这些消息,都得是正面的,积极向上的。 比如说,校学生会组织的活动,在社会上引起什么样的反响。 再比如说,学校的哪位学长或学姐,在什么样的竞赛里,取得了什么样的成绩。这个成绩的获得,有多么地不容易 背着这群兄弟,各种八卦小道消息,那是分分钟就吸引到无数人的注意力,间或有意无意地穿插一些男生们私下里谈论的话题。 比如说,谁喜欢谁,谁喜欢吃什么,又有什么爱好等等之类的话题。 这,也正是钱玫被冠上“包打听”的绰号,却依然得到男生和女生们喜欢的缘由之一。 然而,今天,这些消息,钱玫只是点到为止。每每在旁人问起时,也只是三言两语,就结束了话题,并有意无意地将321宿舍的事情提溜了出来。 虽然,这些话题,确实有些老生常谈,但,爱美是人的天性,这其中,尤以女子为甚。尤其,在眼下,大家都黑成炭的情况下,谁不想在最短的时间里恢复呢?如果,能顺带变美,那就更好了! “听说,林初夏住在乡下,她爸在乡政府上班,她妈没有工作……” 乡下=农村=家里条件差=教育资源跟不上 那么,在农村人“重男轻女”思想的影响下,林初夏付出了什么,才能跑到南山中学来,并在入学测试中,考出第11名的好成绩? …… 林初夏拎着行李,下了车,往久久精品店而去。 哪怕不是周末,但,步行街里,依然人来人往,给人一种热闹又兴旺的感觉。 进了店后,看见稀稀落落的客人,林初夏的脚步顿了顿,心里浮现一抹担忧。 “妈,怎么今天没什么人?” “刚才走了一些。”邓秀珍笑眯眯地说着,就从收银台里走出来,伸手准备接过林初夏手里的行李,却被林初夏摆手拒绝了,“妈,我来就行,放这里吧?” “往里面挪挪。”邓秀珍指挥着林初夏,将行李塞到了收银台靠墙的角落,又抬起手腕,看了看时间,“12点多了,吃饭了吗?” “还没有。”林初夏问,“妈,你吃了没有?” 邓秀珍摇摇头,从抽屉里拿出十元钱,塞到林初夏手里:“去隔壁店打两份饭回来。” “妈,我手里有钱。”重生前,就习惯了花自己的钱,重生后,更是早早就开始赚钱的林初夏,哪好意思收邓秀珍的辛苦钱? “你那点钱……”邓秀珍撇撇嘴,将到了喉咙的“能做什么”这几个字咽下去,很是财大气粗地一摆手,“自己收着吧!” 末了,还不忘凶巴巴地催促:“快去!” 等到林初夏转身,往前走了几步的时候,邓秀珍又仿佛才想起来般,叮嘱道:“少打点肉,多打点菜,瞅瞅,这才半个月,你胖得都出双下巴了!” 林初夏的身体一个踉跄,幸好,这段时间,她一直注意锻炼身体,旁的不说,平衡力是杠杠滴,否则,此刻,还真难说会不会跌个“狗吃屎”。 “妈,我这是天生的脸圆!显小的娃娃脸!苹果脸!”话虽如此,林初夏却忍不住又戳了系统:“统啊,我真胖了?” “宿主,一天三顿饭,你每顿都吃得特别香甜,还都清了盘,额外还要吃四个甜面包,喝两杯奶茶。所以,你不胖,谁胖?” 终于找着吐槽机会的系统,捅出来的刀子,又快又狠。 “幸好,你贷款买了初级基因液,它会在接下来的一年里,潜移默化地改造你的身体。这些高热量的垃圾食品堆积出来的脂肪,也帮着你排出了一些。否则,现在,你就已经不是两个下巴,而是三个下巴了!” “不应该啊……”林初夏挠着脸颊,说出来的话,也带出了几分茫然懵圈,“我每天都照镜子,没发现胖了啊?” 又看了看自己身上穿的浅蓝色长袖T恤,和搭配的白色九方小喇叭裤:“衣服也没小,还大了些,裤腰都松垮垮的……”这应该是瘦了,才对吧? 系统:“宿主,你以前是虚胖。”军训半个月,将身上的肉练扎实了,感觉上瘦了,其实,重量跟以前一样! “友情提醒宿主,开校后,你若不能继续保持军训期间的运动量,要么,就一脸坦然地接受自己长胖十斤甚至二十斤的结局,要么,就用‘肥宅’表情包来激励自己,戒面包、大白兔、奶茶……” 林初夏:“……” 打开饭盒后,看着满当当的绿色蔬菜,邓秀珍一言难尽地看了眼林初夏,起身,拿着钱,又去隔壁饭店打了份红烧排骨。 “砰”的一声,搁到了林初夏面前。 “让你少吃点肉,不是让你不吃肉!亏你每天还将‘身体是革命的本钱’‘亏了谁,也不能亏了自己的嘴’这些话挂在嘴旁……” “妈,我错了。” 眼见,邓秀珍越念越顺畅,很有几分将过去半个月里没说的话,一鼓脑地全部砸向自己的节奏,林初夏忙不迭地举手投降,并在邓秀珍那“恨铁不成钢”般的气呼呼目光里,拿起筷子,就夹了两块排骨,塞到了嘴里,接着,就竖着大拇指。 “妈,你在哪里买的?这味道不错啊!吃起来,很有几分大厨的感觉!果然,你是我们家缺一不可的后勤部长,离了你,我们大家都没法活……” “油嘴滑舌!” 邓秀珍瞪了林初夏一眼,然而,倘若,她的脸上不要满满的欣慰和欢喜,嘴角不要咧开,那么,这句训斥的话还比较有说服力。 “妈,我是说真的,你不知道,这半个月,我遭大罪了啊……” 说起食堂里水煮土豆、白菜、豆芽,一股焦糊味儿的蒜苔、辣椒、茄子,连毛都没拔干净,只有咸味,没有香味的五花肉等等,林初夏忍不住就泪流满面。天涯在线书库《www.tianyaboo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