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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明天好好瞧瞧,”山姆说,“我看咱们最好还是动身回去吧。还不等咱们回到营地天早就断黑了。”
第二天早上,他们比往常早动身三个小时。这回,连厨子阿许大叔也去了,他总说自己的职业是打猎营地的厨子,他除了给德·斯班少校的狩猎野营队做饭,别的事儿基本上没干过,可是荒野并不把他和狩猎队同样看待,除非有一天他像他们全体——包括那个直到两星期以前才第一次见到荒野的孩子在内——一样,也会为猎狗被撕裂的耳朵、被抓伤的肩胛,为一方湿土地上扭曲的脚印而大为激动。他们骑马或坐车去。路太远,步行是不行的:孩子、山姆和阿许大叔领着狗群坐大车,他的表外甥、德·斯班少校、康普生将军、布恩、华尔特和谭尼的吉姆每两个人合骑一匹马;又一次,像两星期前第一天的早晨那样,灰色的曙光发现他坚守在山姆离去后指定让他独自负责的岗位上。他拿着一支对他来说是太大的枪,这支后膛枪甚至还不是他的,而是属于德·斯班少校的,他以前只放过一次,那是在进森林的第一天,他朝一个树墩开过一枪,体验一下后坐力是怎么回事,还学了怎样往枪里装硬纸壳的霰弹;现在,他背靠一棵大橡胶树站在一条小河旁,黝黑的几乎不动的河水从一丛浓密的芦苇丛里沁出来,穿过一块小小的林中空地,又流到芦苇丛中去,在那儿,有一只看不见但是听得见的鸟,就是黑人叫作“主对上帝”
的那种大啄木鸟,在一棵枯树上笃笃地敲啄着。这个岗位和别的任何一个岗位没有什么区别,只是在一些细微的地方与他两星期来每天早上去站的岗位有些不一样;这个地方他虽然感到陌生,比起上次的地方也不见得更不熟悉,那个地方经过两星期的相处,他开始相信自己已多少有些了解——同样的孤寂,同样的荒凉,在脆弱、胆怯的人匆匆穿过之后没有引起任何变动,没有留下痕迹与印记,它准是和山姆·法泽斯的第一个契卡索族老祖宗匍匐进入时一模一样,当时,这个印第安人手里拿着木棒、石斧或兽骨箭,四下张望,随时准备战斗;而要说有什么不同,那就是他蹲在厨房边时,闻到过在厨房底下蜷成一团的猎狗的气味,看见过那只母狗被撕裂的耳朵与胁腹,这只狗像山姆所说的那样,为了可以继续理直气壮地宣称自己是一只真正的狗,不得不显示一次勇气;另外,他昨天在那被挖空的圆木旁边,看到过一只活生生的熊的脚印。他一点也听不见狗的声音。他像是从来也没有真正听到过狗的声音。他只听见啄木鸟的敲啄声突然停止了,便知道那只熊正在观察他。他根本看不见熊。他不知道熊是在他前面的芦苇丛里呢还是在他后面。他一动不动,抱着那支没有用的枪,他这时明白不论是现
在还是以后,他都再也不会朝熊开枪了。这时,他又察觉唾沫中有一股黄铜的味儿,这正是他盯着厨房底下挤作一堆的猎狗时所闻到的那股味道。
后来它走了。啄木鸟干巴巴的笃笃声突然又重新响起来,就像停止时一样突然,过了一会儿,他以为甚至还听到了狗的声音——一阵模糊不清的呜呜声,几乎不能算是声音,没准他听到已经有一会儿了,有一两分钟了,只是后来才察觉,它飘进他的耳朵,之后又飘出去,逐渐消失。它们并没有来近他的身边。如果他听到的是狗的声音,他可不敢发誓说这一定是狗;如果它们追逐的是一只熊,那也一定是另外一只熊。正是山姆本人从芦苇丛里走出来涉过溪流,那只受伤的母狗亦步亦趋地跟在后面,人们就是这样训练“捕鸟狗”走路的。它走过来挨着他的腿卧了下来,一面在发抖。“我没有看见他,”他说,“我没有,山姆。”
“这我知道,”山姆说,“他是来观察的。你也没有听见他的声音,是吗?”
“没有,”那孩子说,“我……”
“他很聪明,”山姆说,“太聪明了。”当山姆低下头去看那只依偎在孩子大腿旁不断轻轻颤抖的母狗时,孩子又在他的眼睛里看到了那种阴郁与沉思的幽光。几滴像晶亮的红莓般的鲜血附着在母狗被抓破的肩部的伤口上。“太大了。咱们还没找到一只合适的狗。也许总有一天会找到的。”
因为这次过了还有下一次,再有下一次,下一次。他才十岁呢。他像是觉得能够看见他们,他们两个,影影绰绰的,在混沌未开的什么地方,时间就是从那里诞生并且变成时间的:那只摆脱了死亡的羁绊的老熊和他自己,而他也居然分享了老熊的一些灵气。因为他现在认识到他在挤成一堆的猎狗身上闻到的是什么,在自己的唾沫里尝到的是什么了,认识到害怕是怎么一回事了,就像一个孩子,一个少年偶然面临一个多情风流、为许多男人爱恋的女人,或者甚至是仅仅进入过她的寝室,于是对爱情、热恋与肉体关系就有所了解一样,这种男女风情作为人类代代相传的本能存在于他的心里,但还没有成为他自己的亲身体验。这么说我一定要见到他,他想,心里不感到恐惧甚至也不抱什么希望。我一定要正眼盯着他看。那是第二年夏天六月里的事了。为了庆祝德·斯班少校与康普生将军的生日,他们又来到营地。虽然少校出生在九月,将军比他差不多早三十年出生在隆冬,但是每年六月,这两位再加上麦卡斯林、布恩和华尔特·艾威尔(从现在起又加上那孩子)都要到营地来过上两个星期,来钓鱼、开枪打松鼠和火鸡,晚上还带上狗去追逐浣熊与山猫。这就是说,让布恩和几个黑人(现在又加上这孩子)去钓鱼、打松鼠、追逐浣熊和山猫,因为够格的猎人,这不光指德·斯班少校和老康普生将军(将军这两个星期里都坐在一张摇椅里面对一口煮着布伦瑞克炖菜
的大铁锅,一面搅动一面品尝,还与阿许大叔争论该怎样炖最好,同时让谭尼的吉姆往一只长柄铁皮勺子里斟威士忌,他就从勺子里喝酒),甚至也包括麦卡斯林与华尔特·艾威尔,他们虽然都还年轻,但是不屑于干那样幼稚的事,情愿用手枪打野火鸡,彼此打赌,或是试试自己的枪法准不准。
这就是说,他的表外甥麦卡斯林和别人都以为他是在猎松鼠。一直到第三天晚上,他还以为山姆·法泽斯也是这样想的呢。每天早上,他总是一吃罢早饭就离开营地。他现在有自己的枪了,一支新的后膛枪,是圣诞节得到的礼物;这支枪他以后还要用上近七十年,枪管、枪机要换上两次,枪托换上一次,到后来,除了那块刻有他和麦卡斯林的名字和一八七八年某月某日等字样的镶银的枪机护圈之外,其他都不是原配的了。他找到了小溪流旁的那棵树,去年有一天早上他就在这里守候过。他靠了指南针的帮助,从这地点向四面八方扩大搜索的范围;他正在教自己成为一个比林中居民更优秀的猎手,虽然自己也不清楚正在这样做。第三天,他甚至还找到了他初次见到熊迹处的那根被挖空的圆木。它如今几乎已经完全变了形,正以令人难信的速度在复原,热切得几乎让人看得见地在舍弃它的过渡形式,回归到原本哺育这棵树的大地中去。他现在是在夏季的树林里巡逻,这里绿得发黑,简直可以说比十二月灰蒙蒙的死寂还要暗,在这儿即使是大晌午阳光也仅仅透过无风的枝叶斑斑驳驳地落在永远没完全晒干过的土地上,地上有蛇在游走——噬鱼蛇、水蛇和响尾蛇,它们的颜色也是黑黝黝、斑斑点点的,不动的话孩子不见得每次能看得见;第一天,第二天,他回营地的时间越来越晚,越来越短,到了第三天,他在晦暗的暝色中经过那座圆木马厩四周的小栅栏,山姆正在那儿安顿牲口过夜。“你找的办法还不对头。”山姆说。
他停住脚步。他一时没有答话。然后他平静地说起来了,虽说平静可也是滔滔不绝的,就像小孩垒在小溪边的微型土坝被冲垮了似的:“一点不错。是的。可又该怎么办呢?我到小溪边去过。我甚至又找到了那根枯木。我……”
“我看你这样做也不错。很可能他一直在注意你。你一次也没见到他的脚印吗?”
“我……”那孩子说,“我没见到……我根本没想到……”
“是因为那支枪。”山姆说。他站在栅栏旁,纹丝不动,这位老人,这个黑女奴和契卡索酋长的儿子,穿着一条破旧褪色的工装裤,戴着一顶只值五分钱的破草帽,这顶草帽以前是黑人被奴役的标志,现在却成了表示他获得自由的盛装了。这个营地——这片空地、房屋、马厩和它的小场院,都是德·斯班少校历年来在荒野里一点点、却不免是暂时地开出来的——现在都消失在苍茫的暮色里,淹没在大森林亘古的黑暗中。那支枪,那孩子思忖道。都是因为带了那支枪。“你只能挑一样。”山姆说。
次日,天还没亮他没吃早饭就动身了,这时阿许大叔还躺在厨房地板上的地铺上,要好久以后才醒过来生火呢。他只带了一只指南针和一根打蛇的棍子。他可以先走一英里左右不用看指南针。他在一根圆木上坐下来,手里拿着那只看不清的指南针,方才走动时停下来的那神秘的夜阑这时又喧腾起来,可是接着就彻底停了下来,连猫头鹰也不叫了,让位给逐渐苏醒的白昼活动的鸟儿,灰蒙蒙、潮滋滋的森林里透进来了一些亮光,他可以看清指南针了。他走得很快但是步子很轻,步子越来越稳,越来越稳,真有点儿像一个林中居民了,不过他现在还顾不上自我欣赏;他惊起了睡梦中的一只母鹿和一只幼鹿,他离它们很近,可以看得很清楚——被压折的灌木、白色的短尾巴、跟在母鹿后面急急飞奔的小鹿,跑得比他所想象的要快。他打猎的方法是对的,是在上风头,就像山姆教他的那样,可是现在没有什么意义了。他没有带枪;这是出于自愿的一种舍弃,不是一种策略,也不是自发的抉择,而是他接受的一个条件,他这样做后,不仅老熊迄今为止未被打破的神秘性可以消除,而且自古以来存在于猎人与被猎者之间的一切规则、一切均势也可以废去。他甚至都不会感到害怕,即使在惊恐完全把他控制住的那一刹那:控制了他的血液、皮肤、内脏、骨头以及记忆,久远的、早在成为他的记忆之前即已存在的记忆——总之,是一切,只除去那一星微弱的、明亮不灭的心灵之火,仅仅是因为有了这一星微火,才使他和这只老熊有所区别,和他今后近七十年里将追踪的所有别的熊和鹿有所区别,关于这心灵之火,山姆曾说:“可以感到惊吓。这你是不可避免的。可是千万不要畏惧。只要你不把森林里的野兽逼得无路可走,只要它没有闻到你有恐惧的气味,它是不会伤害你的。熊和鹿见到懦夫也不得不吓一跳,连勇士遇到懦夫也不得不吓一跳呢。”
中午时分,他早已远远地越过小溪的渡口,深入一个他从未到过的陌生地方,这时依靠的不仅仅是那只指南针,而且还有父亲传给他的那只又大又重、有一块饼那么厚的老银表。他是九小时之前出发的;再过九个小时,天色会早就黑下来一小时了。他停住脚步,自从终于能看清指南针从坐着的圆木上站起来走路,这还是第一次,接着用衣袖擦了擦汗津津的脸,朝四下张望。他已经放弃了某种东西,出于自愿,由于有需要,是谦卑、平静而毫不遗憾的放弃,可是这显然还不够,仅仅不带枪还是不够的。他站住了一会儿——一个外来的孩子,迷失在这片毫无标志的荒野的绿幽幽的、高大穹苍的晦暗中。接着他把自己的一切都舍弃给这荒野。还有那只表和那只指南针呢。他身上仍然有文明的污染。他把表链和系指南针的皮带从工装上解下,把它们挂在一丛灌木上,还把棍子斜靠在旁边,然后走进树林。
当他明白自己已经迷了路时,他就按照山姆指导、训练他时学会的办法做:四处走动寻找来时走过的路。最后那两三小时中他走得不算太快,自从把指南针和表挂在灌木上之后他的速度又放慢了一些。他现在走得更慢了,因为那棵树不会离开他太远;事实上,他思想上还没什么准备就又找到了它,就转身朝它走去。可是树下并没有灌木丛,也没有指南针和表,于是他就按山姆教给他的另一个办法做:朝相反的方向绕一个稍微大一些的圈子,这样,前后两个圆圈总会在某处与他来时的路相交,可是他在任何地方都没有碰到自己的或任何别的动物的痕迹和脚印,他现在走得更快了,不过仍然不感到惊慌,心跳得快了一些,但仍然很有力很均匀,可是这一回见到的甚至都不是原来的那棵树了,因为它旁边横着一根圆木,这是他从没见到过的,圆木的另一边有一个小水潭,还有一片潮滋滋地往外渗水的湿土地,这时他使出山姆传授给他的下一招,也是最后的一招,因为他在圆木上坐下来便见到了那只扭曲的脚印,湿土地里的变形的凹痕,只见凹痕里不断进水,直到灌满了开始往外流溢,脚印的边缘开始模糊消融。他抬眼一望,看见了第二只脚印,就往前移动,看见了第三只;他继续往前移动,不是匆匆地走,更没有奔跑,仅仅是与脚印在他面前出现的速度保持一致,仿佛这些脚印是凭空产生的,只要他有一步赶不上就会永久地消失,而且连他自己也会永久地消失,他不知疲倦地、热切地追随着,既不犹豫也不畏惧,小锤子似的心脏在急促、有力地搏动,呼吸微微发喘,他突然进入了一小片林中空地,荒野和它合而为一了。新的景色使他眼花缭乱,它没有一点声息,凝固了起来——那棵树、那丛灌木、那只指南针和那只表,它们在闪闪发亮,有一抹阳光正好照射着它们呢。这时候他见到了那只熊。它并非从哪里冒出来的,就此出现了:它就在那儿,一动不动,镶嵌在绿色、无风的正午的炎热的斑驳阴影中,倒不像他梦中见到的那么大,但是和他预料的一般大,甚至还要大一些,在闪烁着光点的阴影中像是没有边际似的,正对着他看。接着,它移动了。它不慌不忙地穿过空地,有短短的一刹那,走进明晃晃的阳光中,然后就走出去,再次停住脚步,扭过头来看了他一眼。然后就消失了。它不是走进树林的。它就那么消失了,一动不动地重新隐没到荒野中,就像他见过的一条鱼,一条硕大的老鲈鱼,连鳍都不摇一摇就悄然没入池塘幽暗的深处。
2
那个时刻就这样来到了。他扣动扳机,接着山姆用热血在他脸上做标志,这
血是他使之溅流的,于是他不再是小孩而成了一个猎人,一个大人。那是最后一天的事。他们那天下午拔了营,接着便离去,他表亲、德·斯班少校、康普生将军和布恩骑马,华尔特·艾威尔、那两个黑人还有他和山姆坐大车,车上放着他的兽皮与鹿角。大车里可能还有(也的确有)别的战利品。可是对他来说它们并不存在,正如他只觉得他跟山姆·法泽斯实际上仍然像早上那样是单独在一起的一样。大车迂回、颠簸地往前移动,两边是缓慢而不断地往后退去但却是永远存在的林墙,在墙的后面与上面,大荒野在注视着他们离去,它如今已不那么饱含敌意,也永远不会再含敌意了,因为公鹿仍然在跳而且永远在跳,那摇摇晃晃的枪杆逐渐变稳而且终于永远稳定,然后是轰的一声,但公鹿仍然从他永生的瞬间跃出,永远不死——大车颠簸、跳跃着往前行进,那一瞬间,公鹿、射击、山姆·法泽斯与他本人还有山姆用来给他做标志的血,使他永远与荒野结成一体,而自从山姆说他做得很好以来,这荒野就接受了他,这时山姆突然勒住马缰,让大车停下,他们全都听到了一只鹿从隐藏处冲出的那绝对不会弄错的、令人难忘的声音。
这时布恩在小路拐弯处的另一边吼叫起来,大伙儿还一动不动地坐在停下的大车里,华尔特与那孩子已经伸手去拿枪了,这时布恩用帽子驱策骡子飞速跑回来,冲着他们吼叫,脸色既激动又显得大惑不解。接着别的骑者也都驱策坐骑从拐弯处跑回来。
“放狗呀!”布恩喊道,“放狗呀!这鹿要是头上有个鼓包
的话,那他会长出十四个角叉来的!就伏在路边那番木瓜树丛里!要是我知道他在那儿,我用小刀就能把他的喉管割断的!”
“说不定正因为这个他才跑的呢,”华尔特说,“他看见你手里从来不拿枪。”他已经拿着步枪下了大车。紧跟着那孩子
也拿着自己的枪下了车,别的骑者来近了,布恩就好歹从他的骡子上爬了下来,伸手在大车的行李当中乱抓乱摸,嘴里仍然在叫:“放狗呀!放狗呀!”孩子也觉得他们简直要用一辈子的时间才能决定该干什么——那些老人哪,在他们身上血已变冷,流得慢了,在他们与孩子本人之间隔着好多岁月,这就使他们的血变成一种不同质地的更冷的东西,是与他身上甚至布恩与华尔特身上的都不同的。
“你看怎么样,山姆?”德·斯班少校说,“狗能把他撵回来吗?”
“咱们用不着狗的,”山姆说,“要是他听不见狗在后面追,他会绕个圈子在太阳下山时回到这儿来睡觉的。”
“那好,”德·斯班少校说,“你们哥们几个骑马。我们坐大车朝前到大路上去,在那儿等候。”他和康普生将军与麦卡斯林爬上大车,而布恩、华尔特、山姆与孩子上了马,拐回去,走出小路。山姆领着他们走了有一个小时,穿行在下午灰蒙蒙的、没有特点的光线里,这光与拂晓时分的没有多大区别,不经过什么层次就会转成黑暗。这时,山姆让大家停下。
“这就够远的了,”他说,“他会从上风向走来,他不想闻到骡子的气味。”他们把坐骑拴在一处树丛上。这时山姆带领他们步行,这里没有小路,他们在没有特点的下午光线里穿行,孩子紧跟在他的后面,另外两个则紧紧跟在孩子脚后,至少那孩子以为正是这样。其实他们并没有这样。山姆有两次稍微扭回头来,越过自己的肩膀对他说,一边仍然在走:“你们来得及的。我们会赶在他头里先到那儿的。”
于是他就设法走得慢一些。他有意要让那令人昏眩地疾驰的时光减速,在这速度里,他连见都没见到的那公鹿正在行进,他觉得这疾驰的时间必定正在使公鹿越跑越远,越跑越远,而且更加不可挽回地远离他们,虽然现在并没有狗群钉在他后面逼他快跑,虽然,按照山姆的看法,他现在一定已经兜完一圈,正朝着他们跑回来。他们继续往前走;可能过了一个小时或是两倍这点时间,也许还不到一半,孩子可说不上来。接着他们上了一道土脊。他从未到过此处,也看不出这是一道土脊。他只知道地势微微升高,因为矮灌木稍稍变稀了,地面不明显地朝一道密密的芦苇墙倾斜。山姆停住了脚步。“就是这儿。”他说。他对华尔特与布恩说:“顺着这道土脊走下去,你们会到达两个交叉路口。你们会见到足迹。如果他穿过,必定是走那三条小路里的一条。”
华尔特朝四面看了一会儿。“我知道的,”他说,“我还见到过你那只鹿呢。星期一我来过这儿。他算不了什么,仅仅是只一岁的小鹿。”
“一只小鹿?”布恩说。他走路走得在急促地喘气。他的脸仍然显得有点激动。“要是说我方才见到的是只小鹿,那你不如说我还在念幼儿园呢。”
“那我看到的肯定是只兔子,”华尔特说,“我一直听说你上一年级前两年就已经辍学了。”
布恩朝华尔特瞪眼。“如果你不想开枪打他,就走开好了,”他说,“到一边待着去。老天爷啊,我——”
“你们都傻站在这儿,那就没人去开枪打鹿了。”山姆安静地说。
“山姆说得对。”华尔特说。他走动起来,把他那陈旧的银色枪管头朝下拿着继续往前走。“再往前走一点儿,再安静一点儿。五英里之内霍根贝克还是可以够得到的,即使我们当时不在下风头。”他们往前走了。孩子仍能听到布恩的说话声,虽然那话声很快也停下来了。接着,他与山姆又一动不动地站在一小丛灌木当中,背靠一棵大柳栎树,又是面前什么都没有。灰蒙蒙的光线下只有那咄咄逼人的、阴森森的孤寂,只有那终日未歇的淅沥冷雨的喃喃低语。那大荒野仿佛方才是专门等他们找好位置安定下来似的,这时恢复了自己的呼吸。它仿佛向内里倾斜,笼罩在他们之上,在孩子本人、山姆、华尔特和布恩各自所待的潜伏处之上,是那么的巨大、专注、公正无私与无所不知,那头公鹿在它怀里某处走动着,这时还不在奔跑,因为没有谁在追逐他,还没有受惊,也始终不显得狰狞可怖,而仅仅是也很警觉,正如他们都很警觉一样,也许已经在往回绕,也许离这儿相当近了, 4e5f." >也许也同样意识到那古老的、永远不死的仲裁者
的眼睛的存在。因为孩子那时仅仅十二岁,而那天早上在他身上发生了一件事:在不到一秒里他再也不像昨天那样是个小孩了。也许这件事不至于造成区别,也许即使是一个城里长大的人,更不用说一个小孩,也不可能理解这件事;也许只有一个乡间长大的人才懂得爱自己使之流血的生命。他又开始颤抖了。
“我很高兴事情现在开始了。”他悄没声地说。他说话时哪儿都不动;光是让他的嘴唇为结尾的那几个词儿做出所需要的口形:“等我举起枪来事情就会结束——”
山姆也是一动不动。“别出声。”他说。
“难道他这么近吗?”孩子悄没声地说,“你以为——”
“别出声。”山姆说。于是孩子就不说话了。可是他无法止住那颤抖。他也没有去试,因为他知道自己需要镇定的时候这颤抖自会停下来的——山姆不是已经使他圣化而且使他不再软弱并内疚了吗?——但并不再爱与怜悯,对所有活着、奔跑着,接着在一秒之内在活得最辉煌、跑得最欢的关头停止生命的一切生物的爱与怜悯,而是不再软弱并内疚。他们就这样一动不动地站着,呼吸得很深,很静,也很稳。如果那天太阳露面的话,现在快该下山了;一种什么东西在逐渐变浓,加深,他原以为是那灰蒙蒙的、一成不变的光线,后来才突然理会变浓加深的是他自己的呼吸、他的心脏、他的血液——是某种东西,所有的东西,事实上山姆·法泽斯给他做上标志的也不仅仅是一个普通猎人的身份,而是用如今轮到山姆来拥有的他那已消失、被遗忘的部族的某种东西。此刻他停住了呼吸;只有他的心脏、他的血液在动,而在紧接着的寂静里,大荒野也停住了呼吸,倾斜着,从上面向他伛下身子,屏住了呼吸,巨大无比、公正无私,正在等待着。接着他的颤抖也止住了,这是不出他之所料的,于是他把枪上两个挺沉的击锤往后扳。
接着事情过去了。事情过去了。那孤寂还未恢复呼吸呢;它仅仅是不再盯着他而是去看别处了,甚至转过身去把背对着他,顺着土脊朝另一个地点望去,于是这孩子就跟亲眼看见的一样,知道那只公鹿来到了芦苇丛的边上,或是看见了他们或是闻到了他们的气味,便退回到芦苇里去了。可是那孤寂并没有恢复呼吸。它这时应该把气再吐出来,可是并没有。它仍然面朝那边,在注视着,看着方才它在看的东西,那东西不在这儿,不在他与山姆站着的地方;他身子僵僵的,自己也止住了呼吸,思量着,心里在喊不!不!已经知道太晚了,以两三年前那种旧的绝望心情想道:我永远也摊不上开一枪了。接着他听见了——华尔特·艾威尔那支弹无虚发的步枪的干巴巴、单独的一下响声。然后是顺着山脊传来的柔和的号角声,于是他心中的某种东西破灭了,这时他知道他从来也没有指望过由自己来开这一枪。
“我想就是这么回事了,”他说,“华尔特打中了他。”他自己也不觉得已把枪稍稍抬起。他重新把枪放低,并把击锤中的一只放平,已经在从灌木丛里走出来,这时山姆说话了。
“等着。”
“等着?”孩子喊道。他将一直记得这情景——他如何转身面对山姆,气势汹汹,因为一个男孩失去了机会、失去了幸运该有多么忧伤。“为什么?你没听见号角声吗?”
他也将一直记得山姆是怎样站立的。山姆一直没有动。他身材不高,其实该算是粗壮宽阔的,而孩子这一年多个头蹿得很快,两人身高已相差无几了,然而山姆仍然越过孩子的头顶向山脊上号角响起的地方望去,孩子明白山姆简直没有看到他;明白山姆知道孩子仍然在自己身边,不过他没有看到这孩子。接下去孩子看见那只公鹿了。它
正从土脊上下来,仿佛就是从与自己的死息息相关的号角声里走出来的。它没在奔跑,它正在走,巨大,不慌不忙,侧斜着它的头,好让角叉能穿过低矮的灌木丛,而这孩子站着,山姆此刻在他身旁而不是像往常那样站在他的后面,孩子的枪仍然一半瞄准着,一只击锤仍然扳起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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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候它看见他们了。不过它仍然没开始奔跑。它仅仅停留了一瞬间,显得比所有的人都高,看着他们;接着它的肌肉变活了,聚拢来了。它甚至也没有改变自己的路线,没有飞逃,甚至不是在奔跑,仅仅是以麋鹿走动时那种有翼似的、不费劲的优雅姿势在他们前面走了过去,离他们还不到二十英尺,它头抬得高高的,眼神并不倨骄也不傲慢,却是全神贯注、十分激动而无所畏惧的,这时山姆正站在孩子旁边,右臂举得直直的,手掌向外,说的是孩子在铁匠铺听他和乔·贝克交谈而学会的那种语言,此时只听得土脊上华尔特·艾威尔的号角还在吹响,在通知他们那儿打死了一只公鹿。
“哎哟,头儿,”山姆说,“老祖宗哎。”
他们来到华尔特附近时,他正背对他们站着,身子不动,几乎像是在沉思,眼睛朝自己脚下盯看。他压根儿没把眼光抬起来。
“上这儿来,山姆。”他静静地说。等他们来到他的身边,他仍然不把眼光抬起来,正站在一只有单枝鹿角的小鹿的上方,在春天那还是只不满一岁的鹿崽子呢。“他那么小,我几乎想放他过去,”华尔特说,“可是你们倒看看他走出来的脚印。都快跟一头母牛的一般大了。要是除了他躺倒处之外还有更多条脚印,我准要坚持说另外还有只我见都没见到的公鹿呢。”
3
等他们来到大路上马车等着的地方,天色已经黑了。天转冷了,雨收歇了,风一吹,天空开始变晴。他的表亲、德·斯班少校和康普生将军已生起了一堆篝火。“你们打中他啦?”德·斯班少校问。
“就打到了一只有单枝角的,是兔子的话,就好算相当大了。”华尔特说。他把小公鹿从他的骡子上卸下来。孩子的表亲麦卡斯林瞅着它。
“就没人瞅见那只大的?”他说。
“我根本不相信布恩见到过它,”华尔特说,“他在树丛里惊动的没准是谁家走失的母牛。”布恩破口大骂起来,狠狠地诅咒华尔特和山姆,怪他们一开始不放狗出去,接着又诅咒公鹿,诅咒世界上的一切。
“没关系,”德·斯班少校说,“明年秋天他会在这里等着我们的。咱们回家吧。”
他们在离杰弗生两英里华尔特家院门口让他下车时,半夜已过,等他们把康普生将军送回家,接着回到德·斯班少校家,天就更晚了,他和麦卡斯林干脆在这儿等天亮,因为要回家还得赶十七英里路呢。天很冷,天空现在一片清澈;太阳出来时将会结厚厚的霜,他们穿过德·斯班少校的院子,马蹄、车轮和他们自己脚底下的地都已经冻上了,他们走进德·斯班少校的屋子,那温暖、黑暗的屋子,摸索着登上黑黢黢的楼
梯,直到德·斯班少校找出一支蜡烛,把它点亮,他们走进陌生的房间,爬上深凹的大床,钻进仍然冷冰冰的床单,一直焐到被单在他们身体周围变暖,颤抖终于停了下来,他突然对麦卡斯林讲起方才的事,麦卡斯林静静地听着,直到他讲完。“你不会相信的,”孩子说,“我知道你不会——”
“为什么不会?”麦卡斯林说,“想想在这里,在这个世界上所发生的一切吧。想想所有那些生气勃勃的热血吧,它们要活着,要得到欢乐,却又再一次渗透进泥土里去。自然,那些血也是为了哀愁与受苦而来到世上的,可是不管怎么说,还是从世上得到了一些,得到的还不少呢,因为不管怎么说,如果你觉得自己在受苦,你是不必一定要继续承受这种生活的;你任何时候都可以选择停止受罪,结束痛苦。而且即使是受苦与忧伤,也总比虚无空白好;只有一样东西比死还不如,那就是耻辱。不过人不可能永远活着,而且人总是在用尽生存可能性的好久之前就把自己的生命消耗殆尽的。而所有这一切
必须有个载体;这些东西被发明、创造出来,不可能仅仅是为了给扔掉吧。而土地只是薄薄的一层;你挖下去不多深就会碰到岩石。再说,土地也不想老老实实地容纳东西,收藏东西;它想再次利用它们。瞧瞧种子、橡实,甚至你想埋掉的腐尸的情况吧:它也会不老实,一个劲儿地膨胀,挣扎,直到它重新接触到光与空气,还想捕捉到阳光呢。而且它们——”孩子看见他的手片刻间像剪影似的映衬在窗前..,现在他已习惯于黑暗,因而能看到窗外的天空了,那里像洗刷过的、冷冰冰的星星在闪闪发亮,“——它们并不要它,不需要它。再说,它本身又有什么需要呢?它正在世界上来来往往,此刻不再像生前那样有充裕的时间了,此刻世界上倒还有许多空间,还有许多地方跟从前比也还没起什么变化,从前,血仍然是血,在世界上是有用的,是受到珍惜的。”
“可是我们需要它们,”孩子说,“我们也是需要它们的。有足够的空间容纳我们和它们。”
“说的是,”麦卡斯林说,“也许它们并没有实体,无法投下影子——”
“可是我看见了它!”孩子喊道,“我看见了他
!”
“安静点。”麦卡斯林说。有一瞬间,他的手碰到了被单下孩子的侧胁。“安静点。我知道你看见了。我也看见过。在我杀死我的第一只鹿之后,山姆立刻就带我上那个地方去了。”
这件事嘛,赫尔曼·三筐是这么说的:早先,蒸汽轮船从下游一路开上来,能直达庄园。冬天水涨时,船浮得高,几乎可以够到大房
子的门口呢,不过春天的一些日子里,水退下去,有时候,就得多少走点路了。后来有一个夏天,它等得太久,这次它甚至连维克斯堡都走不回去了。所以它只好爬上一个河口沙洲,死了,拥有船的那些白人把管凫水的机器拆掉,把它搬回维克斯堡。这时候,谁想要船就能把它归为己有,如果世界上真有这样笨的人的话。
不过这是族人当时的想法,后来就不这么想了,有一天,房子变得太小了,因为所有的人都想在里面睡觉,但还没等族人抱怨,头人先就发话了:“明天我们要把那条船弄过来。”沙洲在十二英里之外,那条轮船几乎像那座房子一般大,因此第二天,庄园里除了头人和黑人,别的人全都不见了。头人用了一整天来找族里人。他还动用了狗;他在洼地圆木的空洞里找到了几个。那天晚上,他让族人全都睡到屋子里来。他也让狗待在屋子里。这样下一天早上所有人就能都上大轮船那儿去了。
每天晚上头人都让所有人都在屋子里睡,狗也留在屋子里,每天早上,他们都回到轮船那儿去干活。他们去的时候乘大车,因为头人不希望他们走十二英里路耗尽力气,这样拉绳索时就不会使狠劲儿了。不过晚上回庄园时他却不让他们坐大车,因为他指望第二天那些骡子还是生机勃勃的。
最后轮船总算从河底挖出来了。他们用了五个月才把它弄出来,因为他们先得砍下树木给船铺一条滑道。不过现在能在圆木上走自然快得多,所有的人都拉着绳子,头人则坐在船头前舱的一把椅子里,让一个小男孩在他头上举着一把紫色的遮阳伞,那个自称为“金发修女骑士德·维特雷”
的新奥尔良商贩说这把伞可是从臭水洋那边的巴黎来的哟,而另一个男孩则挥动一根树枝帮头人轰开空中凶狠的毒虻。狗也都登上船,有时候头人还会穿上一双红便鞋,不过只过一个小时连他也要开始出汗。再过一个小时他干脆把鞋脱掉,光脚坐着,俯瞰他的族人与黑人合力拽拉绳索,使轮船得以移动。
接下去冬天来到了。头人现在不需要遮阳伞了,而那些飞来飞去的毒虻也不来了;现在两个男孩都给派去照顾炉火,头人关照在轮船前仓里生上火,这样一来,哪怕天气再冷,头人也可以舒舒服服坐在炉前他那把椅子里,看着族人和黑人拽拉绳子让轮船移动。
最后,轮船总算抵达庄园,在那里它又可以装死不动了。至少人们是这样想的。的确,事后那头人总是说,他在指挥族人移动轮船让它靠近大房子那最后几英尺时所遇到的麻烦,比起从沙洲拉过来整整十二英里所遇到的,还要多得多呢。不过,轮船终于按他的要求和大房子靠在了一起,现在族人又可以坐下来或出去忙自己的事儿了。(一直到,那是说,头人又想出件什么费力不讨好的事情来让他们去干。因为杜姆
是没有幽默感的。他老是说这一类的话,什么
..既然大伙儿都希望他当头人,那么没有办法他只好当了,而他所知道的当国王唯一的办法就是正正经经地把国王当好。)连斧子都用上了,以便把房子的一面墙和贴紧的轮船的一个舱打通,现在任何人从屋子去船上或是反过来都不用从外面走了,而且所有人都不用睡在野外了。可是(赫尔曼·三筐说)他却没有这样做。他在屋子里或是轮船里一睡下来,就会觉得紧张不安,光想起这条船曾让他累成什么模样,于是便会抓起毯子跑到外面去,找一个树枝浓密些、远一些、让他看不到那两样东西的地方。只有这样,他才能让自己安心睡觉。
4
在木材公司进入大森林开始砍伐森林之前,孩子还回过营地一次
。德·斯班少校本人可就没有这份眼福了。可是他欢迎大伙儿再去使用营地里的那所房屋,欢迎他们随时到森林里去打猎,于是在山姆·法泽斯和“狮子”死去的那最后一次打猎后的第一个冬天,康普生将军和华尔特·艾威尔想出了一个点子:把他们这些过去一起打猎的老伙伴组织成一个俱乐部,把营地出租并出让进森林打猎的特权——这点子显然出自老将军那多少有点幼稚的头脑,不过倘若说这实际上是布恩·霍根贝克本人的发明倒也不好算委屈他。就连那孩子听说了也能识别出它不过是一种花招:既然无法改变豹子,那就想办法改变豹皮上的斑点。这样一个毫无现实基础的凭空设想的计划有一阵子似乎把麦卡斯林也吸引住了,仿佛一旦他们说服德·斯班少校回到营地去,没准他真的会改变初衷似的,这一点就连那孩子也不相信。他果然没有改变初衷。孩子不知道德·斯班少校当时拒绝这一建议时的情况怎么样。研究这个问题时孩子并不在场,麦卡斯林也从未跟他说过。不过到了六月,到了该联合庆祝他们两人的生日的时候,没有人提起这件事,转眼又是十一月了,也没有人谈起要借
用德·斯班少校的林中房屋,孩子始终不清楚德·斯班少校是否知道他们要去打猎的事,但他敢肯定老阿许是会这样告诉少校的:孩子、麦卡斯林、康普生将军(这回也是将军的最后一次打猎了)、华尔特、布恩、谭尼的吉姆和老阿许把两架大车装得满满实实的,赶了足足两天的路,走了差不多四十英里,来到了这孩子从未到过的一个陌生地方,在帐篷里住了两个星期。第二年春天,大伙儿听说(不是从德·斯班少校那里听说的),少校把砍伐森林的权利卖给了孟菲斯的一家木材公司,六月里的一个星期六,孩子跟随麦卡斯林进城,来到德·斯班少校的办公室——这是个宽敞的、空气流通的、四壁摆满书的二层楼房间,一面墙上有几个窗户,看出去是几家商店破破烂烂的后院,另一面墙上有一扇门,通向俯瞰广场的带栏杆的阳台,还有一个挂着帐幔的小壁龛,里面放着杉木水桶、糖罐、勺子和酒杯,还有一只外面套着柳条筐的小口大酒瓶,里面是威士忌,在写字桌上方有把竹子和纸糊的大风扇在来回摆动,老阿许正坐在门口一把翘起两只脚的椅子里,在拉风扇绳子。
“那还用说,”德·斯班少校说,“阿许没准自己也想躲到森林里去快活几天呢,到了那儿,他可以不用吃黛西
做的饭了。反正他老在嘀嘀咕咕嫌这儿的饭不好吃。你们是不是打算带谁一起去?”
“不,先生,”孩子说,“我原先想也许布恩……”布恩已经在霍克铺当了六个月保安官了;当初德·斯班少校和木材公司谈好条件——也许说彼此达成妥协更接近事实,因为木材公司决定,与其让布恩当伐木队的工头,还不如让他当镇上的保安官。
“好吧,”德·斯班少校说,“我今天就给他打电报。让他在霍克铺接你们。我让阿许坐火车去,让他们带些吃的到森林里去,这样,你们只消骑马上那儿去就行了。”
“好的,先生,”他说,“谢谢您了。”接着,他听见自己的声音又响了。他本来没打算开口,可是他知道自己会说的,他早就知道自己会说的。“也许要是您也……”他的声音一点点变轻了。这声音终于停住了,他也不知道怎么会的,因为德·斯班少校根本没有开口,而且是在他的声音沉寂了以后德·斯班少校才移动身子走回到桌子和桌子上放着的文件前面去的。那些文件根本没有动过,因为孩子走进房间时,少校正拿了份报纸坐在桌子前,孩子站在那儿俯视这个矮矮胖胖的花白头发的人,穿着一件素净上好的绒面呢外衣和一件洁白得耀眼的衬衫,但在孩子的印象中,他老是脚蹬皮靴,身穿一件满是泥巴的灯芯绒外套,胡子拉碴的,坐在一匹毛瘆瘆的、健壮有力、跗关节长长的牝马背上,前鞍鞒上横搁着一支破旧的温彻斯特卡宾枪,那只蓝色的大狗则一动不动有如青铜像似的站在马镫旁,在那最后一年的打猎时,少校和“狮子”就是这样站着的,而反正在孩子眼里,这个人和这只狗都变得多少有点相像了,就和两个在恋爱与事业上都有一手的人在长期恋爱与一起工作之后有时真的会变得相像一样。德·斯班少校的头再也没有抬起来。
“不。我这几天事情太多。不过我祝你们运气好。要是有可能,给我带只小松鼠来也好。”
“好的,先生,”他说,“我会给您带来的。”
他骑上了他的牝马,那头他自己养育长大并训练好的三岁口的小母马。他是半夜后不久离开家的,六小时之后,他甚至没让牝马出汗就来到了霍克铺,他一直以为这个小小的木材转运站也是德·斯班少校的私产,其实德·斯班少校好多年前仅仅把一块地皮卖给了木材公司,也就是现在修了岔轨、造了货运月台和零售商店的那块地皮。虽然他事先已经听说了,也相信自己是有精神准备的,但放眼向四周一看,仍然大吃一惊,既感到黯然又感到愕然:原来这里出现了一座已盖了一半的新的木材加工厂,建成后要占两到三英亩的面积,而堆积的铁轨不知有多少英里长,上面新生的铁锈颜色还是鲜红鲜红的,还有一堆堆枕木棱角还很锋利,上面涂了木馏油,这里还有至少可以给二百头骡子用的畜栏和槽头,还有许多给赶牲口人住的帐篷;于是他尽快把他的牝马安排好托人照料,送入马厩,不再朝镇子看一眼,便带了他的枪登上运木列车的守车,爬上圆形的眺望台,只顾盯着前面那堵森林筑成的墙,进入那里之后不管怎么说他可以再一次躲藏起来,远离尘嚣了。
接着,小火车头尖叫了一声,开始移动了:排气管急急地震颤着,松弛的车钩开始懒洋洋而不慌不忙地拉紧,一阵碰撞从车头一点点传到车尾,当守车也往前移动时,排气管变为发出一阵阵深沉、缓慢的啪啪声,孩子从圆形眺望台望出去,只见火车头完
全拐过了这条铁路线上的第一个也是唯一的弯道,随后便消失在大森林里,把身后的一节节车皮也拖了进去,就像是一条肮里肮脏的不伤人的小草蛇消失在野草丛里,还把孩子也拖进森林,不久就以最大的速度,发出咔嗒咔嗒的响声,又像过去那样疾驶在两堵未经砍伐像双生子那样相像的林墙之间。这列火车以前倒是没什么害处的。不到五年之前,华尔特·艾威尔就站在这节行进的守车里打中了一只有六个叉尖的公鹿,对了,还有关于那只半大不小的熊的逸闻呢:火车第一次开进三十英里外林中采伐地的那回,有只熊蹲在铁轨之间,屁股翘得老高,像是只在嬉戏的小狗,它正用爪子在刨掘,看看这里是不是藏有什么蚂蚁或是甲虫,也许仅仅想仔细看看这些古怪匀称的、方方正正的、没有树皮的木头,它们一夜之间不知打哪儿冒出来,形成了一条没有尽头的数学上的直线。它一直在那儿刨掘,直到坐在扳了闸的机车上的司机在离它不到五十英尺处朝它拉响了汽笛,才疯狂地跑开,遇到第一棵树就爬了上去:那是棵幼小的 树,比人腿粗不了多少,这只熊爬到再也没法往上爬的地方,抱紧树干,当司闸员把一块块石碴朝它扔去时,它把脑袋缩在脖子里,就像一个男人(也许应该说像个女人)会做的那样。而当三小时后,机车第一次拉着装满原木的车皮开回来时,那只熊正往下爬到那棵树的半中腰,看见火车开来,又赶紧爬上去,爬到再也没法爬的地方,抱紧树干,看列车开过去,等到下午火车重新开进森林,它还在那里,等到黄昏时火车开出森林,它依旧在树上;那天下午,布恩正好赶了大车到霍克铺去拉一桶面粉,听到了火车上的员工说起这档子事,便赶紧和阿许(当时两人都比现在年轻二十岁)到那棵树下坐了整整一宿,不让人家用枪打它,第二天早上,德·斯班少校把这运木材的火车扣留在霍克铺,这一天日落前不久,在场观看的就不仅是布恩和阿许了,还有德·斯班少校、康普生将军、华尔特和麦卡斯林,当时他只有十二岁,而这只熊在树上待了差不多三十六个小时才下树,连一口水都没喝过。麦卡斯林告诉那孩子,一时大家还以为熊就要在那儿的取土坑边停下来喝水呢,当时他们这群人都站在那儿,但那只熊瞧瞧水,顿住了,瞧瞧人,又瞧瞧水,却没有停下来喝水,而是小跑着走了,用的是熊奔跑的姿势,两对爪子,一前一后沿着两条分开而却又是平行的路线前进。
当时那列火车还是没什么害处的。他们在打猎营地里有时候能听见这运原木的火车经过的声音;这是有时候,因为根本没人操心自己听见了还是没有听见。他们有时听见空车开进森林,跑得又轻又快,只听得车皮发出的轻微的咔嗒咔嗒声、小火车头排废气的声音以及那发出烤花生小贩用的哨子般尖厉的汽笛声,那短促的一声刚发出,便被沉思默想、不理不睬的大森林吸收了去,连一声回音都没有。他们又会听见满载的火车从森林深处驶出,这时行驶得不那么快了,可是给人一种幻觉,仿佛在用爬行速度前进的是一架发狂的玩具,它这时为了保存蒸汽也不鸣笛了,仅仅从疯狂的、毫无意义的虚荣心出发,把一小口一小口受折磨的、费了好大劲儿才吐出的废气,喷到亘古以来就存在的林木的脸面上去,它既空虚,又吵闹,还很孩子气,连这些条木要运到何处去、派什么用场都不知道,而搬走这些木头也不会在哪儿留下伤疤与残根,就像一个孩子用玩具车在玩装沙运沙的游戏,卸掉之后又急急跑回来再装,毫不疲倦,毫不停顿,急急匆匆,但是怎么也赶不上耍弄那孩子的那只“手”快,这只“手”耍了个手法,把玩具车卸下的沙子又重新装回到玩具车上。现在情况可不一样了。还是同样的火车,同样的机车和守车,连司机、司闸员和车长也都是原班人马,两年前的那一天,就是对着这几个人,十四小时之内喝醉了清醒过来再喝醉再稍稍清醒的布恩曾经夸下海口,第二天他们这些打猎的准备怎样收拾老班,而这火车还是以同样让人觉得仿佛正以快得发疯的速度行驶在同样那两堵一式一样的不可穿 8d8a." >越、密不通风的林墙之间,一路经过的还是那些老路标,还是那些古老的林中十字路口,那是野兽的脚长年累月走出来的,在这里,他追踪过受伤和没有受伤的公鹿,也不止一次地看见它们,那些不光没有受伤而且是矫健异常的公鹿,冲出树林,跳上并越过铺有铁轨和枕木的路基,又跳下去重新奔进树林,它们本应像陆地动物那样跑动,然而却像飞箭似的穿越空间,根本不挨地面,身子变长,足足有原来的三倍,而且显得淡了,连颜色都变了,仿佛在纹丝不动与绝对动之间存在着一个质变的点,越过这个点连物体的化学成分都会起变化,变的时候肉体与精神上都不感到痛苦,不仅在大小和形状上起变化,而且连颜色也会变,变得接近风的颜色,可是这一回仿佛是那火车(其实也不单是火车而且还有他自己,不单是他见过那副景象的视觉和记忆犹新的印象,而且还有他的衣服,就像衣服能把病房或陈尸间里那种逐之不去的恶臭带到无边无际的流动着的新鲜空气里来),在斧钺尚未真正大砍大伐之前就把尚未建成的新木材厂和尚未铺设的铁轨、枕木的阴影与凶兆带进了这片注定要灭亡的大森林;他这时知道早上他一见到霍克铺时有所感但未能明确形诸语言的想法是什么了:何以德·斯班少校不再回来打猎,而且他本人在非来看看不可的这一次之后也绝对不会再来了。
现在他们快到了。不等司机拉汽笛警告他就知道了。接着他看见了阿许和那辆大车,缰绳不用说又是缠绕在闸杆上,但就孩子记忆所及,德·斯班少校禁止阿许这样做都足足有八年了,这时火车一点点慢下来了,松弛的车钩的声音又一颠一撞地从车头传到车尾,当守车缓慢地在大车旁边经过时,他拿着枪从车上跳下,车长在他头上伸出身子向机车发信号,守车仍然在减速,一点点在爬行,虽然机车已经在朝吸去一切声音的森林越来越急地喷气,挂钩的碰撞再一次朝车尾传来,终于守车加快了速度。又过一会儿,火车消失了,像是从来也没有存在过似的。他听不见火车的声音了。大森林意气飞扬,它在沉思默想,不理会周遭的一切,它仪态万千,亘古常青;它比任何木材厂的储木棚古老,比任何铁路支线都要漫长。“布恩先生到了吗?”他说。
“他比我先进森林,”阿许说,“昨儿个我到霍克铺时他已经替我把大车装好了,昨晚我坐火车来到营地看见他坐在房前台阶上。今儿个天还没亮他就到树林里去了。他说要上橡胶树那儿去,让你一边打猎一边走到那儿去找他。”孩子知道
?那棵树在哪里:那是孤零零的一棵甜橡胶树,就在树林的边上,在一片古老的林中空地中;如果你在一年中这个时节轻手轻脚地走到树林边缘,然后突然跑进林中空地,你能发现这棵树上有时居然有十来只松鼠,它们全都跑不了,因为附近没有它们能跳过去的树。因此孩子根本没有爬上大车。
“我去。”他说。
“我料想你会去的,”阿许说,“我给你带来了一盒子弹。”他把子弹从车上递给孩子,就开始把缰绳从车闸杆上解下来。
“你倒说说看,少校关照你别这样干,至今说了有多少遍?”
“别怎样干?”阿许说。接着他说:“你去告诉布恩·霍根贝克,一个小时之后开午饭,要是你们想吃,到时候别忘了回来。”
“一个小时?”孩子说,“现在还不到九点。”他掏出自己的表,把表面对着阿许,递过去给他看,“你瞧。”可是阿许连看都不看。
“那是城里的时间。你现在不是在城里。你是在树林里。”
“那你瞧瞧太阳。”
“你也别管太阳,”阿许说,“要是你跟布恩·霍根贝克想吃饭的话,最好照我说的那样准时回来。我打算在那个厨房里做饭,因为我还得腾出时间砍柴。你走路脚底下多留神。长虫在到处乱爬。”
“我会留神的。”孩子说。
接着他走进了大森林,这儿不只有他一个人,但他是孤独的;孤独紧紧地包围住他,现在是夏季,这孤独是绿色的。孤独并没有改变,它不受时间的限制,不会改变,正如夏天的绿色、秋天的林火与雨以及铁一般的寒冷,有时甚至白雪也不会改变。
他杀死公鹿、山姆用热腾腾的鹿血抹在他脸上的那天
,那个早晨,他们回到营地,他记得老阿许一个劲地眨眼,满不高兴,甚至还大发脾气,表示不相信,直到最后麦卡斯林不得不出来做证,说他的确杀死了一只鹿:那天晚上阿许坐在炉子后面大声咕噜,谁也不理,结果只好让谭尼的吉姆来开晚饭,第二天早上也由吉姆叫醒大家去吃已经摆好在桌子上的早饭,但那时才只半夜一点半,最后,从德·斯班少校的怒斥和阿许的狺狺抱怨和阴郁的顶嘴中,人们弄清楚原来是阿许也想到大森林里去杀死一只鹿,而且还非去不可,于是德·斯班少校就说了:“天哪,要是咱们不让他去,那看样子往后每顿饭都得自己做了。”华尔特·艾威尔也接着说:“要不就是每天半夜起来吃阿许做的早饭。”由于孩子这次打猎已经打到了他分内该打的公鹿,就不该再打了,除非是大伙儿需要鹿肉,因此他建议让阿许用他的枪,最后,德·斯班少校做主让孩子把枪给布恩用一天,并决定把布恩那支难以捉摸的手扳枪的枪栓交给阿许用,同时交给他两发大号铅弹,不料阿许却说:“子弹我有。”还把子弹拿出来给大伙看,一共有四颗:一颗是大号铅弹,另一颗是三号打兔子的子弹,还有两颗是打鸟的子弹;他还讲每一颗的历史和来历,孩子不仅记得阿许脸上的表情,而且还能记得德·斯班少校、华尔特和康普生将军的表情以及阿许的声音:“能不能打?当然能打啦!这一颗,”——指大号铅弹——“是康普生将军给我的,是从八年前他杀死那只大公鹿的同一杆枪里退出来的。还有这一颗,”——他指的是打兔子的枪弹,得意扬扬地说,“比这孩子的年纪还大呢!”那天早晨阿许自己往枪里装子弹,把次序颠倒了过来:先装打鸟的子弹,然后是打兔子的,然后才是大号铅弹,这样,大号铅弹就可以先进入枪膛,就这样孩子本人没有了枪,就和阿许走在德·斯班少校和谭尼的吉姆的坐骑以及狗群的旁边(那是下雪的季节),直到它们散开四处寻找并且突然遇见猎物,那一声声美妙的粗犷的叫声飘进沉闷的不断下降的空气中,几乎马上就听不见,仿佛那些不断在下的悄然无声的雪片甚至把尚未形成的回声都已埋进在它们那无穷无尽的没有重量的降落之中,这时德·斯班少校和谭尼的吉姆也走开了,一边呼唤着狗一边走进了树林;这以后一切都解决了,孩子知道得很清楚,仿佛阿许告诉了他这时已经猎到了自己的鹿,而且连他乳臭未干就打死了一只公鹿这样的事也被原谅了,于是他们转过身子穿过降落的雪花朝家走去——也就是说,阿许问:“现在该怎么走?”而他就说:“朝这边走。”——他本人走在前面,因为,虽然他们离营地还不到一英里路,他知道阿许根本弄不清楚他们此刻在什么地方,尽管二十年来,阿许每年都要到营地来待上两个星期;走了不久,阿许拿着布恩那支枪的姿势实在让人心惊肉跳,孩子就让阿许在前面走,于是阿许便跨着大步一边走一边说话,像个老人那样絮絮叨叨地自言自语,先是说此时他在什么地方接着便讲森林又讲在森林里安营扎寨的事然后讲在营地里吃饭的事又讲吃饭的问题再讲做饭的问题讲他老婆做的饭然后讲他老伴的简历紧接着便滔滔不绝地讲起一个肤色不太黑的新来的女人的事,这婆娘在德·斯班少校隔壁人家当保姆,阿许说要是她不看清楚她是在跟谁搔首弄姿的话他就要让她明白一个老人究竟是老呢还是不老不过还得没有他老伴整天严密的监视才行,这时两人穿过一丛密密的藤和荆棘中的一条野兽踩出来的小径,这条小径能把他们带到距离营地四分之一英里的地方,他们走近一根横躺在小径上的倒下的树干,还在说个没完的阿许正想抬起脚从上面跨过去,一只熊,那是只一岁的小熊崽,突然在树干另一边坐起身来,前肢抱在胸前,两只爪子软绵绵地耷拉着,仿佛它正蒙住脸在祈祷时被突然惊动了;过了片刻,阿许的枪颤巍巍地举了起来,孩子就说:“你枪膛里还没有子弹呢。快扳枪栓呀!”可是那支枪已经咔嗒响了一声,孩子又说:“拉枪栓呀。你枪膛里还没有子弹呢!”于是阿许便把枪栓摆弄了几下,过了一会儿枪总算握稳了,只听见咔嗒响了一声,孩子又说:“拉枪栓!”他看见那颗大号铅弹蹦了出来,急旋着落进了藤丛。这一颗该是打兔子的枪弹了,他想,于是那支枪又咔嗒响了一声,他又想:下一颗该是打鸟的枪弹;他没有必要再提醒阿许拉枪栓了;他大声喊道:“别开枪了!别开枪了!”可是已经为时太晚,还不等他把话说完,又发出了那样轻轻的、平淡无奇的、恶意嘲弄人的咔嗒一声!只见那只熊转过身,四脚落地,然后就无影无踪了,留下的只有树干、藤丛以及那天鹅绒般的不断在下的白雪,这时阿许说:“现在该怎么办?”他就说:“朝这边走。来吧。”于是开始顺着小径倒退着走出去,阿许又说:“我得找回我的子弹。”他就说:“让它见鬼去,让它见鬼去,走吧。”可是阿许把枪支在树干上,走回去,弯下身来在藤丛根部乱摸,结果孩子也只好走回去,弯下身来帮阿许找到了子弹,他们直起身来,这时,在六英尺外支在树干上根本没有人碰的当时两人几乎都忘了的那支枪突然吼叫起来,砰的一声,发出闪光,然后沉寂下来;现在孩子背起了枪,把最后一颗保存那么久像具木乃伊似的子弹退出来,也一起交给阿许,就让后膛打开着,他自己背着枪,一直背到把它靠在营地中布恩床后的屋角里。
——;夏季、秋季、下雪的冬季、滋润的充斥汁液的春季,一年四季周而复始永恒地循环着,这是大自然母亲那些不会死亡的古老得无法追忆的阶段,她使他几乎变为一个成年人,如果真的有谁使他成长的话;大自然对一个黑女奴和契卡索酋长所生的老人来说也像父母亲一样,这老人曾是他精神上的父亲,如果某人能是一个人精神上的父亲的话;他敬佩、尊重、爱戴、痛惜并哀悼这位老人;有一天他本人会结婚,他们也将拥有一段短暂的、不实在的光辉时刻,正因为它本质上是无法持久的,所以才是光辉的;另外,他们也会,可能会甚至把这样的记忆带到肉体不再与肉体对话的时刻里去,因为记忆至少还是能长期保存的;但是森林仍将是他的情人、他的妻子。
他并不在朝那橡胶树走去。事实上他离开这棵树越来越远了。从前,那还是不多久以前,没有人陪伴是不许他进森林的。过了不多久,他开始明白自己有多少事还不懂得,竟没有人陪着就不敢进森林了,再过了一阵,他开始弄清楚,当然还是朦朦胧胧的,他所不知道的事情的范围时,就敢于试图拿着一只指南针穿越森林了,这倒不是因为他对自己增强了信心,而是因为麦卡斯林、德·斯班少校、华尔特和康普生将军都终于教会了他要相信指南针,不管它表面上指明的是什么方向。现在他连指南针也不用,仅仅依靠太阳,而且也只是下意识地依靠就行了,其实他大可带一张大比例尺的地图来,随时可把自己实际所在的方位标到地图上去,偏离不至于超过一百英尺;果然,几乎就在他预期的那一刻,地势开始逐渐升高了,他经过了四根水泥界标中的一根,这是木材公司的测量员为了标明德·斯班少校留下不卖的那块地的四边而埋置的,接着他站在那小土丘本身的顶上,四根界标都进入了他的视野,它们即使经过了冬季的风霜雨雪的摧残仍显得很苍白,在这片土地上显得那么没有生气而令人震惊地不协调,因为在这片土地上,分解本身就是一个射精、膨胀、受孕、分娩的过程,而死亡竟然是根本不存在的。经过两个冬天落叶的掩埋和两个春天洪水的冲洗,那两个坟丘已经了无痕迹。可是走这么远路来扫墓的人是不需要墓碑的,单靠山姆·法泽斯亲自教他的办法就能找到:看树木的方位就成;而且的确如此,他用猎刀朝土里刺去,几乎第一下就戳到了(但只不过想了解一下是否还在那儿)那只本来制造好了用来盛车轴润滑油现在却装着老班一只干枯毁形的脚爪的铁皮圆罐头,“狮子”的骨骸就埋在罐头底下。
他没有去动它。他甚至也没有去寻找那另一个墓穴,两年前的那个星期天,他和麦卡斯林、德·斯班少校以及布恩把山姆的遗体放在里面,一起放进去的还有山姆打猎用的号角、猎刀和烟斗;他没有必要找了。他的两只脚一定跨越过这墓穴,说不定就踩在它的上面呢。不过这也没有关系。
没准今天早晨还不等我来到这儿他早就知道我到森林里来了呢,他想,一直走到一棵树前,麦卡斯林和德·斯班少校找到他们那天,他们曾用这树来支撑放山姆遗体的平台的一端——就是这棵树,它的树干上钉着那另一只盛润滑油的铁皮罐,但它已饱经风霜,生了锈,也显得很不协调,但现在伤口已被这大森林消融一切的同化力所治愈,它不再发出不和谐的声音,里面已经空空如也,他那一天放进去的食物和烟草早已不见,同样快就会消失的是他即将从口袋里取出放进去的东西——一扎烟草、一条新的印花大手帕、一小纸袋薄荷糖,那是山姆生前最爱吃的;这些也会不见的,几乎还不等他转过身去,不是消失,而仅仅是转化成万千生机,它们会在这些不见阳光的秘密地方的幽深处印下纤巧的、小精灵般的脚印,它们,呼吸着的、等待着的以及固定不动的,都在每一根枝丫和每一片树叶后面窥视着他,直到他移动、再移动、继续朝前走去;他没有停下,他仅仅是驻留了片刻,旋即离开了土丘,这儿并不是死者的葬身之地,因为世上本来就没有死亡,这儿没有“狮子”,也没有山姆;他们并没有被土地紧紧地围裹住,而是自由地待在土地里,不是栖身在土地里,而是本身就属于土地,生命虽有千千万万,但每一个都密切相关,不可分离,叶子、枝丫与微粒,空气、阳光、雨露与黑夜,橡实、橡树、叶子再又是橡树,天黑、天亮、天黑再天亮,周而复始,一成不变,形态虽有万千种,规律却只有一个:还有老班,老班也是这样;他们连脚爪也会还给它的,肯定会还的:然后是长期的对抗和长期的追逐,没有被逼迫被激怒的心,没有被抓伤和流血的皮肉——就在他惊呆的那一刻,他仿佛也还听见了阿许与他分手时的叮嘱。他甚至能听见阿许的声音,当时他惊呆了,一动不动,一只脚刚把全身的重量承受下来,另一只脚的脚尖刚刚在身后举起,他屏住了呼吸,又像过去那样感到有一阵剧烈的惊恐涌进全身,啊,艾萨克·麦卡斯林已有很久没有这种感觉了,这么说,当他低下头来看它的时候他的感情是恐惧而不是惊骇了。这东西还没有盘卷起来,也没有发出嘶嘶声,它只是沉重而迅速地往回一缩,它的颈部绕成的环圈偏向一侧,仿佛仅仅是为了缠紧些好让抬起的头能稍稍后倾,它也没有感到惊骇,也还没有真正开始威胁对方,这东西有六英尺多长,那抬起的头比他的膝头还高一些,但离开的距离却比他的膝高要短一些,它老了,年轻时一度斑斓刺眼的花纹已暗淡下来,变成单色,也与它匍匐潜行的大森林相协调:这老家伙,自古以来就受到诅咒
,既能致人死命而又形单影只,现在他能够闻到它的气味了:一股淡淡的叫人恶心的气味,像腐烂的黄瓜,也像某种说不出是什么东西的气味,让人想起所有的知识、一种古老的倦怠、低贱的种姓和死亡。它终于动弹了。动的不是头部。它开始从他身边滑行开去时,那高高昂起的头并未改变姿势,它挺直地在空中移动,只是不像方才那样垂直,仿佛这头部和昂起的三分之一身躯是自成一体的:是一个用两只脚行走的不受一切质量与平衡定律支配的活物,而且是本应如此的,因为即使现在,他仍然无法完全相信那投出流动与滑行着的影子的移动着的头真的是一条蛇的头;它走着走着,终于走掉了;他这时才把另一只脚放了下来,连自己也不清楚这是怎么搞的,只顾站在那儿,举起了一只手,和六年前那个下午山姆的姿势一模一样,那天山姆把他带进大森林,领他看这看那,他就是从那天起告别童年时期的,现在他用山姆那天讲的古老的语言说话了,也同样的不假思索,“酋长,”他说,“老祖宗哎。”
他说不上来是什么时候开始听到那个声音的,因为当他明确意识到的时候,他觉得已经听到有好几秒了——那声音像是一个人在用枪筒敲击一段铁轨,很响,很重,倒不是很急,然而有几分狂乱的劲儿,仿佛那个敲击者不仅很强壮,很认真,还多少有点歇斯底里。不过这人不可能在运木材的铁路线上,因为虽然方向是对的,铁路线却离他至少有二英里,而这声音肯定是在三百码之内。他正在这么思忖,忽然明白这声音该来自何方:不管这人是谁,正在干什么,反正这人是在林中空地边缘那棵橡胶树的附近,也就是他要和布恩会合的地方。到现在为止,他一面前进一面在搜索猎物,走得很慢,很轻,既看地面又看树上。现在他继续往前走,枪膛里没装子弹,枪口斜着朝上,枪柄朝后,使自己较容易穿过荆棘和灌木,他逐渐走近,那不间断的金属敲击金属的声音也越来越响,那是种野蛮的、歇斯底里得有点邪门的声音,他穿出树林,来到林中空地,正好面对着那棵孤单单的橡胶树。一眼看去,那棵树上仿佛满是发狂的松鼠。看起来总有四五十只,正在树枝之间跳过来蹿过去,以致整棵树仿佛变成了癫狂的叶子形成的一个绿色大旋涡,而时不时会有一只、两只或是三只松鼠从树干上蹦下来,落地后不停地打旋,然后蹿回树上,仿佛是被伙伴们组成的那个疯狂的旋涡所造成的真空猛烈地吸回去似的。这时他看见布恩了,正坐在地上,背靠着树干,低着头,疯狂地敲击着放在膝上的什么东西。他用来敲击的是拆下来的枪筒,而他所敲击的是那支枪的后膛。剩下的部分给卸成六七片,散摊在他身边,他低垂着一张通红的、淌着汗的核桃般的脸,正以一个疯子不顾一切的劲儿用卸下的枪筒敲打着膝上的后膛。他甚至没有抬起头来看看走过来的是谁。他继续敲击着,仅仅用嘶哑发噎的声音向孩子喊道:
“滚开!别碰它们!连一只也不许你碰!它们是我的!”
伊塞梯贝哈临死的那一整天,那黑人一直躺在谷仓里躲藏着
,他大约四十岁,是个几内亚人。他十四岁那年让一个从喀麦隆来的奴隶贩子掳获了,当时他牙齿还没有锉过呢。他给酋长当贴身奴仆,算来已有二十三个年头了。
天刚黑下来,他就开始跑了。这一带的地形他熟悉得很,因为以前他老随着伊塞梯贝哈在此地打猎,伊塞梯贝哈骑一匹母马,他骑匹骡子随从在侧,他们追踪狐狸或是山猫(有时候甚至是一只沿了河从大洼地来的熊);他对地形熟悉的程度丝毫不逊于会派来追捕他的任何人。第二天太阳下山前不久,他第一次见到了追兵。当时他已经跑出去三十英里了,他沿着小溪逆流而上,然后又折回来;他是躺在一丛巴婆树底下初次见到追兵的。来的是两个人,穿着衬衫,头戴草帽,裤子卷得整整齐齐的夹在腋下,他们倒没带武器。他们是中年人,腆着大肚子,因此反正是不可能走得很快的;要等他们追踪他的脚迹拐回到他躺着窥看他们的地方,非得要十二个小时之后不可。“这么说我可以一直休息到半夜了。”他对自己说。他离庄园不太远,连炊烟灶火气味都能闻到,他想他肚子也该饿了,因为他足足有三十个小时没吃东西了。“不过更要紧的还是好好歇歇。”他对自己说。他匍匐在巴婆树丛里不断地对自己这么说,由于想让自己好好歇歇,需要和急着让自己歇下来,倒弄得他的心怦怦直跳,就跟方才奔跑时一样了。他似乎连怎么休息也都忘了,好像六个小时时间太短,还不够他进入休息状态的,甚至还不够他重新回忆起休息是怎么进行的。
天刚刚开始黑,他又起来走了。他原来设想,既然没有特定的地方要去,那就大可悠着点,悄没声不停顿地走上一个夜晚,可是一旦移动99lib.开了步子,他却开始尽最快的速度奔跑起来了,他挺起气喘吁吁的胸膛和翕动的鼻翼,劈开憋闷的、抽打人的黑暗。他跑了一个小时,晕头转向,也弄不清东南西北了,却又突然停住脚步,过了好一会儿他总算把自己狂跳的心声从鼓声中分辨了出来。从鼓声听来那伙人离这儿不到两英里;他循声寻去,终于能嗅出与品尝到油腻腻、辣乎乎的烟火味了。他走进那群人当中时鼓仍然没有停下;只有那个头人来到他的面前,他站在四散的油烟味中,喘个不停,鼻孔张得大大的,鼻翼在翕动,眼光收敛,泥污的脸上两颗眼珠却滴溜溜转个不停,仿佛是与他肺的张合息息相关的。这头人也是个几内亚人,说不定就是他的父亲,正如另外几个观望着他的人可能就是他的儿子一样;而所有的人,是几内亚人也好不是几内亚人也好,都曾经是他的兄弟,不过那是在前两天伊塞梯贝哈死去之前,现在他们不可逆转全都变成了陌生人,成了另外的一个族类。另一个世界另一个时代的人。
“我们料定你会来的,”头人说,“吃点东西,然后就走吧。活人不能跟死人搞在一起。这你是明白的。”
“是的,”他说,“这我懂。”他们没有对看。鼓声也没有停下来。
“你吃点不?”头人问。
“我不饿。今天下午我逮到一只兔子,藏起来的时候我把它吃了。”
“那就带点熟肉走吧。”
他收下了包在树叶里的熟肉,重新走回到小溪的河床里去;过了一会儿鼓声停下了。他不住地走着,直到天色透亮。“我还有十二个小时呢,”他说,“说不定还会多一些,因为那两个人追踪我走过的路是在黑夜里进行的。”他蹲下来,吃了肉,又在裤腿上擦了擦手。接着他站起来,脱下粗布裤子,又在一个泥坑边上重新蹲下,往自己身上抹稀泥——脸上、胳臂上、身上、腿上——再次蹲下,抱住双膝,垂下了头。等到天色亮得可以看见东西了,他就走回到沼泽地去,仍然是蹲下来,就以这种姿势入睡了。他连一个梦都没有做。他移动了位置还是对的,因为,当他在大太阳亮晃晃的光线下突然醒来时,一眼就见到了那两个印第安人。他们仍然夹着卷得整整齐齐的裤子;他们就站在他藏身之处的正对面,腆着大肚子,身子挺厚重,不过眉目间似乎还和善,头戴草帽,衬衫下摆垂在外面,显得有点滑稽。
“这死黑鬼。”其中的一个人说。
“他们都不是好东西,”另外那人说,“说不定现在莫克土贝会让他们不再当奴隶了吧。除了给我们添麻烦,他们还能有什么好处?”
他休息过有了精神,便又奔跑起来了;中午时分,他爬到一棵树的顶端,朝庄园眺望。他能看到伊塞梯贝哈的遗体放在挂在两棵树之间的一张吊床上,树上还拴着一匹马和一只狗,轮船仓房外面的场地上停满了骡马大车,也有马车与配有鞍的马匹,一群群服饰鲜明的妇女、幼儿与老人都蹲在烤肉的长沟旁,烤肉飘出来的烟雾重重的,不大肯从这里飘散。男人和小青年即将全部出动,到流着小溪的洼地去追捕他,去跟踪他的足迹,他们节日里穿的好衣服都已小心卷好,嵌在了树丫里。不过大门附近也簇拥着一伙男人,接着他见到他们把坐在用柿树杆和鹿皮绑成的滑竿上的莫克土贝抬了出来——莫克土贝,这家伙一身肥肉,连撒尿都几乎要让别人从床上抬到桌子前去才行了。“好嘛,”那黑人平静地说,“这么说他也要参加追捕了。这个人,十五年来身子都跟死人的一样,他居然也想参加。”这黑人好像到这会儿才第一次明白,自己真正的形势是如何严峻、无可挽回与注定要失败。
他又奔跑起来了。在晚半晌,他面对面撞上了一个追捕者。两人都正好走在横跨小溪的一条独木桥上——黑人憔悴、消瘦、身板结实、不知疲倦、一副豁出命去的架势;印第安人则身胚厚墩墩的、慈眉善目、脸上明摆着一肚子不情愿和懒得动手的表情。那印第安人没有采取任何行动,也未发出一声;他站在独木桥上眼睁睁看着黑人跳进水里,游到岸边,嚓的几声隐没在灌木丛里。
太阳下山前不久,他躺在一根倒下的圆木的后面。圆木上有一行蚂蚁列了队慢慢行进着。他抓起一只只蚂蚁,慢慢地吃着,毫无表情,仿佛是参加宴会的一位客人在享用碟子里的咸坚果似的。蚂蚁也有一点咸味,引得他口水极不相称地流个没完。他慢慢地吃着,眼看蚂蚁的队列还是不乱不散,沿着圆木走向一无所知的厄运。他一整天没有吃过别的东西;泥巴结了块的脸上,一双眼睛在熬红的眼眶里打转。太阳下山时分,在顺着小溪匍匐前行时他注意力集中在一只青蛙身上,却冷不防让一条水蝮蛇在前臂上咬了一口。它咬得拖泥带水的,很不地道,像用剃刀割的,在他手臂上拉出了两道长长的口子,由于蹿来时冲力太大,火气太盛,那条蛇一时之间竟软瘫瘫地趴在那儿,一动不动,好像是因为自己无能与发了无名之火而不知怎么才好了。“哎哟,老祖宗哎。”那黑人叫了一声。他摸了摸蛇的头,眼睁睁看着它又朝自己的胳膊甩打下来,接着又是第二下,第三下,还是那么使狠劲,那么不地道、不漂亮。“要知道我可不想死呀。”他说。接着又重复了一遍——“要知道我可不想死呢”——声音很轻,很慢,也略带着几分惊讶,仿佛是话说出之后才发现连他都不知其意,或是都不明白自己用意的深浅与范围似的。
这时候他知道自己的确是迷路了。首先,他必须在自己发病之前先找到一个隐蔽、安全的地方。那地方得在沼泽地的深处,这样才可以把身后的足迹都擦除干净。起先,胳膊肿胀得很快,他刚把泥巴涂上去它们就干裂脱落了。但是第二天晚上胀肿倒停止了,他甚至都不觉得有病了。可是这时候胳膊开始发出臭味。他也琢磨过是不是应该再跑,他现在又跑得动了。可是他的露面岂不是给正好处在他下风头的追逐者白白送上一份厚礼吗,猫在这儿不动,倒得让追兵碰巧了才能发现他藏身之处与闻出他的气味呢。他这时想到最好能有一把斧子或是短柄的小斧子,用来把胳膊砍下埋掉,他想到了也尽力去追忆在船上受罪之前住草屋时那印象模糊的日子,当时周围的人全跟他属于同一族类,他们用费老大力气才磨快的巨兽骨头的边刃切割东西。接下去这样的回忆也消失了,他也集中不了精力来多想想这样的事了。这时,他知道反正也是等死,于是到晚上他干脆爬出来了;他没有听到他们的声音,不过他知道他们会在那儿,在黑暗里他也能闻到他们的恐惧的气味;这时他站直了身子,朝着黑暗里的他们大喊大叫:“嘿。来抓我呀。你们怕什么呢?”
不过天亮了他们当中的两个人才进到沼泽地里来。在听到他们的声音时他唱起歌来了。他知道现在他们看得到他了,光着身子,涂的泥巴都干结了,坐在一根圆木上,因为他也能看到他们了,两个人蹲在不远处,等他把歌唱完。接着其中的一个站起身(那是三筐,伊塞梯贝哈的一个高级参谋,倘若能按伊塞梯贝哈的意思做,当酋长接班人的应当是他)走过来拍了拍他的手臂。“行了,”老筐说,“你逃跑得很出色。完全不用觉得丢脸的。”
当他们在空气不太清爽的晴朗早晨中来近庄园时,黑人的眼睛开始慢慢转了起来,跟一匹马的眼睛似的。野营灶头冒出的烟气挨着地面扩散,都飘到了蹲着等候在场院和轮船甲板上的客人的身上,飘到他们那些光鲜、僵硬和粗糙的做客衣服上;这些人都是老弱妇孺。早就派有报信人跟着去洼地的,还派了另一个人走在大队人马的前面,所以伊塞梯贝哈的遗体已被搭到墓穴边上了,一起带来的还有他的马、他的狗,不过他生前居住的房子里仍然有一股他尸体的臭味。在抬莫克土贝滑竿的人登上斜坡时宾客们就已经开始朝墓穴的方向集结了。
黑人是那儿的人中最高的一个,他那颗昂起的、头发贴紧头皮、结了一块块干泥巴的脑袋在人群当中显得很突出。他呼吸困难,好像拖了六天疲于奔命的重担一下子全都压在了他的身上;虽然队伍走得不快,他那裸露的伤痕累累的胸膛却起伏得很厉害,胸前还蜷着那只左手。他不停地东张张西望望,但好像什么也没看到,仿佛眼光总是无法做到与视觉相一致似的。他稍稍张开了嘴,露出了白白的大牙齿;他开始喘大气了。已经在移动的客人停了下来,等候着,回过头来望,有几个手里还捧着一块块肉,那黑人用野气十足的眼睛有所克制地不断扫看他们的脸。
“你先吃点东西怎么样?”老筐问他,得问两遍才行。
“好吧,”黑人说,“可不是吗。我是得吃点东西了。”
人群又反过来往当中挤了,听到的话一直传到了最外层。“他想先吃点东西呢。”
他们来到轮船跟前。“坐下吧。”老筐说。黑人在甲板边缘坐下。他还在喘气,胸脯一起一伏的,脑袋也随着他那两只白眼球,不住地从一边转到另一边。他之所以视而不见,问题似乎是出在内心,是因为心中断绝了希望,而不是因为视力出了毛病。吃的东西拿来了,他们静静地看着他费劲地想把食物咽下去。他把食物放进嘴里,咀嚼起来,可是嚼着嚼着,没嚼烂的东西却开始从他嘴角流了出来,顺着嘴角流淌到胸口上,过了一会儿他干脆停下不嚼了,光是坐在那里,这个赤条条浑身干泥巴的汉子,盘子搁在膝盖上,嘴巴里塞满了嚼过一半的食物,张开着,他的眼睛大睁着,眼球不停地转动,一口一口直喘气。他们看着他,很耐心,也很专心致志,在等待着他。
“走吧。”老筐终于开口了。
“我要的是水,”那黑人说,“我要喝水。”
水井在土坡下不远处,再过去几步便是奴隶聚居区了。土坡上斑斑驳驳的,铺满了晌午的云影,若是平时太平日子里,伊塞梯贝哈会靠在他的椅子里打盹,等着吃午饭和饭后那长长的午睡,而黑人,他的贴身侍卫,也就得到空闲了。那时他总是坐在厨房门口跟正做着饭的女人闲聊天。厨房后面黑奴区的小巷总是静悄悄的一片安谧,有几个婆娘会隔着巷子说话,家家户户午饭的炊烟在乌木玩偶般的黑娃娃的头上飘散着。
“来吧。”老筐说。
那个黑人走在大家当中,比任何人都高。宾客们又朝伊塞梯贝哈和他的爱马、猎犬等着的地方拥去。黑人走的时候,高昂的脑袋始终不停地扭动着,胸脯则一起一伏。“来吧,”老筐说,“你方才不是想喝水吗?”
“是的,”黑人说,“一点不错。”他扭过头去看看那幢大房子,又朝更低处的奴隶区看过去,今天那里没一家生火,门口没有一个闲人露面,连尘土里都不见有一个小把戏,他气喘个没完。“我是在这儿挨咬的,从手腕一直往上,连着咬;一口,两口,三口。我说了:‘哎哟,老祖宗哎。’”
“行了,来吧。”老筐说。那黑人仍然走得像模像样的,膝盖抬得高高的,头也昂得高高的,像是在踩水车。他的眼球射出了野野的却又有所节制的眼光,像是马的一双眼睛。“你方才不是说要喝水吗,”老筐说,“这儿有水。”
井里有一只葫芦瓢。他们舀满了水,递给黑人,接着便瞧他试着喝下去。他把瓢儿慢慢地斜举到干结着泥巴的脸上去的时候,眼珠子仍然在转个不停。他们能看到他的喉咙在一起一伏,但晶莹的水却从瓢的两边哗哗流下,顺着下巴、胸脯直往下淌。水一会儿就流完了。“来吧。”老筐说。
“等等。”黑人说。他又舀了一勺,斜举到面前,在不停转动着的眼睛的底下。他们再一次看着他喉咙在一起一伏,没能咽下的水仍然在他下巴上形成一个个断裂的鞘套,在他有干泥巴的胸前形成一道道小河沟。大伙儿等候着,耐心、严肃、一本正经、毫不松懈:族人、客人与亲戚莫不如此。接着水没有了,虽然那只空瓢举得越来越高,他那黑黑的喉咙仍然白白地装出一副在喝水的样子。一片让水冲松的泥巴从他胸口滑落下来,摔碎在他泥腿脚的前面,人们能听到空瓢里有他叹气的啊、啊、啊声。
“来吧。”老筐说,从黑人的手里取走那只瓢,把它挂回到井壁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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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初什 4e48." >么也没有。只有淅沥沥地、不紧不慢地下着的冷雨和十一月末灰蒙蒙、持续不变的那种晨曦,还有在微光中某处集结并向他们逼近的狗群的吠声。这以后,山姆·法泽斯站在了孩子
的紧后面,就像孩子用他第一支枪发射这枪所装的几乎第一发子弹打他生平所打的第一只跑动中的兔子时那样,他碰了碰孩子的肩膀,孩子颤抖起来,这可不是因为寒冷。接着,那只公鹿在那儿了。他
并不是走进他们的视界的;他就是在那儿,看上去不像幽灵而是似乎所有的光线都凝集在他身上,他就是光源,不仅在光中移动而且是在传播光,他已经在跑了,你在他已看到你的那几分之一秒中看到他,就像人们一般起初见到鹿时的那副模样,在那第一下飞跃中便已将身子朝前倾,那副角枝甚至在那样晦暗的光线里看去也很像一把在他头上保持着平衡的小摇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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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着,”山姆·法泽斯说,“快开枪,不过别慌张。”
孩子完全记不起那一枪是怎么开的了。他将活到八十岁,就跟他父亲及其孪生兄弟还有他们的父亲一样长寿,但是他再也不会听见那下枪声甚至连枪托的那股后坐力也记不得了。他甚至也记不起来事后把那支枪怎么的了。他正在奔跑。接着他站在公鹿的上方,它躺在潮湿的泥地上,仍然保持着飞奔的姿势,一点不像已经死去了,他站在公鹿的上方,颤抖着,抽搐着,山姆·法泽斯又来到他身边,把刀子递给他。“别迎着他的正面走去,”山姆说,“倘若他没死,他会用脚把你蹬得稀巴烂的。从后面向他走去,先抓住他的角,这样你就能按住他的头好让自己跳开去。然后把你另外那只手顺着摸下去,用你的手指钩住他的鼻孔。”
孩子照着做了——把鹿头往后扳,让脖子绷直,然后用山姆·法泽斯的刀子在咽喉处一抹,这时山姆弯下身子,把双手浸在冒着热气的鲜血里,然后在孩子的脸上来回涂抹。接着山姆的号角在潮滋滋、灰蒙蒙的林子里一遍遍地吹响;于是猎狗潮水般涌到他们的身边,在每一条都尝到血的滋味后,谭尼的吉姆和布恩·霍根贝克用鞭子把它们赶开去,这以后爷儿们,那些真正的猎人来了——这里面有来复枪弹无虚发的华尔特·艾威尔,有德·斯班少校,有年老的康普生将军,还有孩子的表亲麦卡斯林·爱德蒙兹,他是孩子姑妈的孙子,但比孩子大十六岁,因为他和麦卡斯林都是独子,孩子出生时他父亲都快七十了,因此这个麦卡斯林与其说是他的表外甥还不如说是他的长兄,但是比起这两种身份来又更像是他的父亲——猎人们坐在马背上俯视着他们——看着这位七十岁的老人
,到现在他在两代人的眼里都是个黑人,可是他的脸相和派头还活脱脱像他父亲,那位契卡索族酋长;还看着藏书网这个十二岁的白种孩子,他脸上满是血手印,这时正无事可做,只顾直挺挺地站着,掩饰自己的颤抖。
“他做得对吗,山姆?”他的表亲麦卡斯林说。
“他做得对的。”山姆·法泽斯说。
他们,一个是那被永远抹上标志的白孩子,另一个则是肤色黝黑的老人,他父母双方都是蛮族国王之后,是他,给孩子抹上了标志,他那双血淋淋的手仅仅是在形式上使孩子圣化而已,其实在他的调教之下孩子早就谦卑与愉快地,既自我抑制又感到自豪地接受了这种地位;那双手、那样的抚触、那头一股有价值的鲜血——别人终于发现他是值得使这血流出的——把他和那个老人永远联结在一起,而老人也因此会在孩子过了七十岁再过了八十岁之后还能存在于人世,即使他自己和那些酋长、国王一样很早以前就已经入了土——这孩子当时还未成长为大人,他的祖父曾在这同一片土地上生活而且生活方式与孩子本人后来进入的那种几乎一模一样,孩子长大后也会像乃祖一样在这片土地上留下自己的后裔,再说这年逾七十的老人,他的祖辈早在白人的眼睛没见到之前就拥有这片土地,如今已和自己的全部族类从这里消失,他们留下的那点血脉如今正在另一个种族的身上流动,有一阵子甚至还是奴隶的血液,现在也快走完他的异族的、无法更改的人生历程,而且还是不育的,因为山姆·法泽斯并无子女。
他的父亲乃是伊凯摩塔勃本人,此人曾给自己起名为“杜姆”。山姆告诉过孩子这方面的情况——伊凯摩塔勃是老伊塞梯贝哈的外甥,年轻时如何出走到新奥尔良去,七年后回来时带来一个法国朋友,此人自称“金发修女骑士”德·维特雷,在他自己家里也准是个伊凯摩塔勃这样的角色,他已经称呼伊凯摩塔勃为“头人”
——他回来了,重新回到家乡,带着他的外国朋友阿多斯
以及一个有四分之一黑人血统的女奴,她后来就是山姆的母亲,还带回一顶有金色花边的帽子、外套和一只原本放酒瓶的柳条筐,里面养了一窝刚满月的小狗,还有一只金鼻烟盒,里面是细白糖似的粉末。他又如何在大河码头处受到他年轻当光棍时的三四个伙伴的欢迎,当冒烟的松明照亮了帽子和外衣上的金穗时,杜姆在岸上的泥地上蹲下来,从筐里抱出一只小狗,捏了一小撮白粉末放在它的舌头上,还不等抱着它的人来得及把它扔下,那只小狗就已经一命呜呼了。他们又如何回到庄园,伊塞梯贝哈已在那里去世,位置由其子,也就是杜姆那胖嘟嘟的表亲莫克土贝继承了。第二天,莫克土贝那个八岁的儿子突然死去,那天下午,当着莫克土贝和大多数人(山姆·法泽斯管他们叫“草民”)的面,杜姆又从酒筐里揪出一只小狗,放了一小撮粉末在它舌头上,于是莫克土贝就逊位了,而杜姆就成了真正的头人,那是他的法国朋友早就这样称呼他的。第二天,在登基的大典上,杜姆又如何宣布一桩婚事,女方是那已怀孕的有四分之一黑人血统的女奴,男方是他刚继承到手的奴隶中的一个(山姆·法泽斯的姓就是由此得来的,这姓在契卡索语里是“有双父”的意思),两年之后,他又把那男人、女人还有孩子(其实是他自己的儿子)一起卖给了他的白人乡邻卡洛瑟斯·麦卡斯林。
那是七十年前的事了。孩子结识山姆·法泽斯时他已经六十岁了——他身量不高,却是矮墩墩的,站着几乎像是坐着似的,看上去肌肉松弛其实并非如此,那头马鬃般的头发即使到了七十岁也没有一点花白,脸容也不显老,除非绽开笑容时,他身上唯一看得出有黑人血统的地方是头发与手指甲有点儿发暗,还有就是你会注意到他眼睛里有点什么东西,你之所以注意到是因为它并非总在那里,仅仅是潜伏着而且也并不总是有的——这不是什么有形状有色泽的东西而仅仅是一种眼神,孩子的表亲麦卡斯林告诉过他那是什么:并不是含
所遗传下来的,并不是奴性的标志而是受过奴役的痕迹;是因为知悉自己的血液中的一部分有一阵曾是奴隶的血液。“就跟在笼子里的一头老狮子或是一只熊一样,”麦卡斯林说,“他是在牢笼里出生的,一辈子都在笼子里;别的他什么都不知道。后来他闻到了什么。那可能是任何东西的气味,是一股什么微风吹过那东西然后飘进他的鼻孔的。但有一秒那热烘烘的沙漠或是甘蔗丛
的气味穿进他的鼻孔,这些他本人连见都从未见到过,也许真的让他看到了他连这是什么也不知道,也许倒知道倘若自己回到那地方去他是无法挺得住的。可是当时他闻到的不是这些。他闻到的是牢笼的气味。在那一分钟之前他没闻到过牢笼的气味。这以后热沙或甘蔗丛的气味飘进他的鼻孔又吹了开去,他能闻到的就仅仅是牢笼的气味了。是这些才使他会有那样的眼神的。”
“那就放他走吧!”那孩子喊道,“放他走好了!”
他的表亲急促地笑了一声。他马上便陡然停住,其实只发出了一个声音。那根本还不能算是笑。“他的笼子可不是麦卡斯林家,”他说,“他是个野性十足的人。他生下来的时候,身上得自父母双方的全部血液,那一丁点儿白人血液除外,都熟悉很久前便从我们的血液中驯化掉的那些东西,的确是很久,以致我们不仅已把它们忘掉,而且还必须成群聚居来保护自己,使我们不受我们的根源的影响。他不仅是一个战士的而且还是一位酋长的嫡亲儿子。后来他长大成人,开始懂事了,突然有一天发现自己曾被出卖,战士与酋长们的血液被出卖了。不是被他的父亲,”他急急地添了一句,“对于老杜姆把他和他母亲出卖为奴,他兴许从来没有抱怨过,因为没准他相信在这之前损害已经造成,是他母亲给他的黑人血液使得他与杜姆身上共有的战士与酋长们的血液被出卖了。倒不是被黑人血液出卖也不是被母亲故意出卖的,但到头来还是因她而被出卖,她传给他的不仅有奴隶的血液甚至还有一点点正是奴役这种血液的别种血液;他自己就是他本人的战场,是他本人被征服的舞台与遭到失败的陵墓。他的牢笼可不是我们,”麦卡斯林说,“迄今为止,你可曾听说过,有谁包括你父亲与布蒂大叔在内,曾吩咐他去做还是别做什么事而他是多多少少照办的吗?”
这倒是真的。孩子对他最初的印象是他坐在庄园铁匠铺门口,不进森林时他就在这儿磨铧尖、修工具,甚至还做一些粗木匠活。有时候,就连森林也没能把他吸引去,即使铁匠铺里待修的用具堆了一地,那是农活等着要用的,山姆也会干坐在那儿,半天或甚至一整天啥也不干,但是没有一个人,包括孩子的父亲与他的孪生兄弟在他们管事的那阵,也包括他的表亲麦卡斯林那时已成了实际上的主人但名义上还不是,曾经对他说过一句,“我要太阳下山之前
藏书网给我干完这件事”或是“这事昨天为什么没做完?”而一年一度,到了深秋,在十一月中,孩子会见到人们往大车里装东西,使铁箍支起的帆布篷撑得鼓鼓的——食品啦,从熏房取来的咸肉和香肠啦,从小铺取来的咖啡、面粉和糖浆啦,还有昨晚刚宰杀的一整只牛,那是准备在营地猎到兽肉之前用来喂狗的,还装上放了一只只猎狗的柳条筐,然后是被褥、枪支、号角、提灯和斧子,他的表亲麦卡斯林与山姆·法泽斯穿了猎装登上大车车座,谭尼的吉姆则坐在狗筐上,他们要赶车去杰弗生,在那里与德·斯班少校、康普生将军、布恩·霍根贝克和华尔特·艾威尔会合,再朝塔拉哈契河边的大洼地进发,那里有鹿有熊,大伙儿将在那里待上两个星期。可是甚至在装车之前,那孩子就会发现自己没法看下去。他总是走开,几乎是跑开去的,去站在房角后面,在那里看不到大车,别人也看不到他,他倒没有哭,而是把身子绷得笔直,可是在发抖,悄没声地对自己说:“这下快了。这下快了。就只有三年了(或是只有两年、只有一年了),我就会是十岁了。到那时卡斯就会说我可以去了。”
逢到山姆干活的时候他干的是白人的活儿。因为其他的活儿他全不干:既不耕种分配给他的地块,像老卡洛瑟斯·麦卡斯林的其他改变了身份的前奴隶那样,也不按日计算拿工钱干地里的活儿,像那些年轻、新来的黑人那样——孩子始终不知道这事在山姆与老卡洛瑟斯之间,或者是老爷子死后在山姆与那对孪生兄弟之间究竟是怎么安排的。因为,虽然山姆生活在黑人当中,住在黑人村众多小木屋的一所里,跟黑人们来往(在孩子大得足以独自从家里走到铁匠铺接着能扛起一支枪之后,山姆就几乎不跟其他人来往了),穿黑人穿的衣服,像他们那样说话,甚至偶尔还跟他们一起去黑人教堂,但他仍然是那位契卡索酋长的儿子而黑人也都清楚。而且,在孩子看来,知道的还不仅仅是黑人。布恩·霍根贝克的奶奶也是个契卡索族的妇女,尽管后来他家的血变得白人的成分越来越多,布恩也成为白人了,但他身上的印第安人血统却并不来自酋长。至少对这孩子来说,只要看到布恩与山姆在一起,就能立即明显看出他们之间的不同,这一点连布恩似乎也有所察觉——连布恩也看出来了,对他来说,从他自己的传统来看,他从未想到有谁能比自己的出身更好。别人可能更聪明,这他承认,或是更富有(照他的说法是更走运),然而绝不会是出身更好。布恩是一头绝对忠心的獒犬,把自己的忠诚平分给德·斯班少校与孩子的表亲麦卡斯林,自己吃的面包也绝对依靠他们,并且也把这种依赖平摊在德·斯班少校与麦卡斯林两人的头上,倒是很能吃苦,很大方,也够勇敢的,并且是极端任性而几乎不动脑子的。至少在孩子的眼睛里,倒是山姆·法泽斯那黑人,不仅对他的表亲麦卡斯林与德·斯班少校,而且也对所有的白人,都是那么庄重、自尊,并且从不卑躬屈膝地依赖那堵黑人总在自己人与白人之间设置的用随时咧嘴嬉笑来筑成的不可逾越的墙,他对待这孩子的表亲麦卡斯林不仅像一个平等的人而且像一个老者对待较为年轻的人。
他教给孩子森林里的事儿,打猎的事儿,什么时候开枪,什么时候别开,什么时候该杀,什么时候又不该杀,而更为有用的是,杀死野兽之后该怎么办。那时他总会和孩子谈话,两人坐在夏季小山顶上那挨他们很近的、咄咄逼人的群星下,一边等候猎犬把狐狸赶回到他们听得见的地方,或是在十一月或十二月的树林里傍着一堆篝火,此时狗群正沿着小溪寻找一只浣熊的臭迹,或是不生火在四月天亮前的黑暗与浓浓的露水中蹲在一窝野火鸡的下面。孩子从来不向他提问;山姆对于提问是不搭理的。孩子就那么等着,然后便听着,而山姆就开始讲了,讲往昔的时日与种族的事情,他没能赶上认识他们,因而也记不真切了(他甚至都记不得曾见过自己父亲的脸),而替代了这个种族在他的血液中汇入的另一个种族却没有给他提供代用的故事。
在他讲古老的时日与另一个种族那些已死而不再存在的人时,这些倒是孩子都能理解的,但对孩子来说,那些古老的时日逐渐地成为不再古老而是成为孩子当前的一部分,不仅仿佛就发生在昨天,而且像是仍然在发生,那些在他和老人之间行走的人确实是有呼有吸地在行走,而且还在他们尚未离开的土地上投下了真正的身影。还不仅如此:仿佛某些事还未发生而是要到明天才出现,以致孩子最后竟觉得连自己都尚未出生,不论是他的种族还是他们带到这片土地上来的那个臣属的种族都未来到这儿呢;虽然他和山姆在上面打猎的土地曾属于他祖父,后来又属于他的父亲与叔父,现在由他表亲代管,将来有一天会归到他自己名下,其实这所有权是微不足道而没有实际意义的,就如同记在杰弗生镇档案簿上规定这片地属于他们家的如今已褪色的古老的字迹一样,而他,这孩子,倒是来这里做客的外人,同时山姆·法泽斯的话语却成了主人的声音。
直到三年前,他那个种族的人有两个,另一个是个纯种的契卡索人,在某种意义上,他甚至比山姆·法泽斯还要叫人难信地无所适从。他称自己为乔贝克,连起来念,仿佛那是一个词儿
。根本没人知道他的历史。他是个隐士,住在溪汊处一所污秽的小棚子里,那地方离庄园有五英里,离任何别的居民点也差不多这点距离。他捕鱼打猎是为了拿到市场上去卖,跟谁也不来往,不管是黑人还是白人;没有一个黑人愿意跨越他门前的小路,没有人胆敢走近他的小屋,除了山姆。也许一个月里有一回,这孩子会在山姆的铺子里看到他们——两个老人蹲在泥地上,用一种黑人英语与语调低平的山乡方言的混合体交谈,时不时夹上一句古老的部族语,时间一长,孩子蹲在那里听多了,也开始有点懂了。后来乔贝克死了。也就是说,有段时间谁也没见到他。接着有天早上,山姆也不见了,没有人,甚至也包括这孩子,知道他是什么时候走的以及上哪儿去了,一直到有天晚上,几个在溪底打猎的黑人见到一把火突然烧了起来,便朝那儿走去。烧着的原来是乔贝克的小屋,可是不等他们走近,就有人从屋后的阴影里向他们开枪。开枪的是山姆,可是谁也没发现乔贝克的坟在哪儿。
第二天早上,孩子和他表亲正坐着吃早饭,他看见山姆从餐厅窗子前走过,这时想起自己有生以来见到山姆挨近大宅最近的地方无非就是那铁匠铺。他吃到一半,连嘴巴也停住不动了;他坐在那儿,他和表亲都听到了食品间门外的人声,接着门开了,山姆走了进来,手里拿着他的帽子,也没有敲门,而这地方除了仆人,旁的人要进来都是会敲门的,他进来一点点,就在不至于妨碍关门的地方站着,也不看任何一个人——身上穿着的是黑人的衣服,上面的脸却是张印第安人的脸,正瞅着他们头顶上的什么东西或是根本不在这房间里的什么东西。
“我要走,”他说,“我要去大洼地住。”
“去住?”孩子的表亲说。
“住在德·斯班少校和你的营地里,也就是你们打猎住的地方,”山姆说,“你们不在的时候,我可以帮你们大家料理。我会在森林里给自己盖一所小屋子的,要是你们不想让我住那大房子的话。”
“这儿的艾萨克怎么办呢?”他的表亲说,“你怎么把他扔下就走呢?你是不是想把他也带去?”可是山姆仍然对谁也不看,站在房间的进门处,脸上一点表情都没有,那张脸只有在笑的时候才显露出他是位老人。
“我要走,”他说,“让我走吧。”
“好吧,”表亲平静地说,“当然可以。我和德·斯班少校商量一下。你想很快就去吗?”
“我这就走。”山姆说。他走了出去。整个情况就是这样。孩子当时九岁;这好像是极其自然的,任谁,连他的表亲麦卡斯林也是,都不能跟山姆有什么商量的余地。再说,如今他已经九岁了,他能理解山姆可以与他、与他们在林子里共同度过的日日夜夜告别而不致觉得特别痛苦。他相信他和山姆都知道这离别不仅是暂时的,而且是出于促使他走向成熟的迫切需要,为了他的成熟,山姆自他出生起便训练他,以便有一天把他奉献出来。去年夏天的一个晚上,他们就对这件事情做了安排,当时他们听着那些猎狗把一只狐狸逼进溪谷;现在孩子从八月高高的咄咄逼人的星星下的那次谈话里辨出了对今天这个时刻的一个预兆、一个警告。“我已经把这片居留地所有的一切都教给你了,”山姆说,“你现在打猎可以和我一样好了。现在你该进大洼地了,该去猎熊和鹿了。那才是猎人的肉食,”他说,“明年你就是十岁了。你得用两个数码写自己的年纪,你得准备当大人了。你爹(山姆总是把孩子的表亲说成是他的父亲,即使在孩子成为孤儿之前也是这样,他把两者的关系不是视作被监护人与监护人,族民与族长、家长的,而是视作孩子与一个给孩子以血肉以及思想的人的)答应过到时候你可以跟我们一块儿去的。”因此孩子对于山姆的离去是能够理解的。但他不能理解为什么是此刻,也就..是在三月,在打猎月份的前六个月。
“如果像大家所说的那样,乔·贝克真是死了,”他说,“而山姆除了我们以外再也没有别的亲人了,那他为什么要现在就去大洼地,现在离我们去那儿打猎不是还有六个月吗?”
“也许这正是他的愿望,”麦卡斯林说,“也许他想离开你一段时间。”
不过这也没有什么。麦卡斯林和别的大人也常说这一类的话,他不当它们一回事,就跟他不拿山姆要去大洼地住的话当作一回事一样。毕竟山姆要在那儿生活六个月呢,因为要是他去了掉转身子就回来,那就根本没有去的必要。再说,正如山姆自己告诉过他的,他已经掌握了这片居留地上有关狩猎的一切学问,不论是山姆还是别的人都没法再教他什么了。因此这件事是没什么了不起的。夏天来到,然后是初次降霜后那些晴朗的日子,这以后天冷了,这一回他将和麦卡斯林一起登上大车,那个时刻会到来,他会让猎物流血,好多好多的血,这会使他变成一个大人、一个猎手,于是山姆会和他们一起回家,而他本人也会摆脱掉猎取兔子与负鼠的那种小孩子的追求。然后在冬季炉火前他也能算是一个角色,像猎人那样大谈以往的打猎故事与今后的狩猎计划。
山姆就这样离去了。他的东西就那么点儿,自己都能带上。他是走去的。他既不要麦卡斯林用大车送也不愿骑骡子。甚至都没有人见到他离去。一天早晨他就那样地走了,那所本来就没有多少东西的小屋变得空荡荡的,那个从来没干出过多少活儿的铁匠铺懒洋洋地蹲在那里。接着十一月终于来到,现在孩子算是一个成员了——有他本人和他的表亲麦卡斯林和谭尼的吉姆,而德·斯班少校、康普生将军、华尔特·艾威尔、布恩以及做饭的老阿许大叔带着另一辆大车在杰弗生镇等他们,那儿还备好一辆四轮马车,那是给他、麦卡斯林、康普生将军与德·斯班少校坐的。
山姆在营地等候他们。如果他高兴见到他们,他可没显露出来。还有,两周后他们走时,如果他对他们的拔营离去感到难受,他也同样没有显露出来。他并没有随他们一起回去。回去的仅仅是那孩子,他孤单地只身回到熟悉的住地,再去过十一个月那种与兔子之类小动物打交道的幼童日子,一边等着再回到森林里去,他纵使仅仅是初次在那儿做短暂的逗留,却已经带回了难以忘怀的感受——那倒不是危险的或是特别不愉快的,而是深厚的、能感知的、巨大的与沉思的,在这里他被允许自由来往,没有受到过创伤,他可不明白何以能够如此,可是感到自己缩小了,而且有一种陌生感,一直到他让那值得使其光明磊落地流出的血流了出来。
接着十一月来到,他们照例要回进大森林去。山姆每天早上都会带孩子来到分派给他的那个岗位。那自然是最差的岗位,因为他只有十岁(后来是十一岁与十二岁),连一只飞奔的鹿都没有见到过。可是他们总是站在那里,山姆稍稍靠后,自己没有枪,那孩子八岁时开枪打那只飞奔的兔子时,山姆就是这样站着的。他们总是在十一月拂晓时分站在那儿,过了一会儿,他们会听见犬吠声。有时那追逐会拐过来在离他们相当近的地方掠过,听得见吼叫声但是看不见;有一回他们听到了布恩·霍根贝克那支老枪的两声沉重的枪声,他用这支枪至多杀死过松鼠,而且还是只静止不动的;有两次他们还听到了华尔特·艾威尔的步枪的平平的、没有回声的射击声,紧接着连等都不用等就马上听到了他吹起的号角声。
“我永远也没机会开枪了,”孩子说,“我永远也不会杀死一只猎物了。”
“不,你会的,”山姆说,“你等着。你会成为一个猎人的。你会成为一个男子汉的。”
可是山姆不愿离开森林。他们只好让他留在那里。他总是最远只走到大路上马车停着的地方,以便把骑坐的马匹带回去,但也就到此为止了。当时猎人们骑上了马,阿许大叔、谭尼的吉姆和那孩子还有山姆都坐上大车跟在后面,车子上载着野营用具、战利品、兽肉、兽头、鹿角,光要那些好的,大车就在高大的胶树、柏树和橡树之间迂回前行,那里只有猎人的斧子曾响起过伐木声,大车在芦苇与荆棘组成的两堵无法穿越的墙之间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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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堵墙内容不断更换但却永远存在,墙的后面就是荒野了,即使他初进大森林才短短两星期,这荒野已在他的精神上永久地留下了烙印,这荒野似乎在伛下身子,在稍稍向他倾斜,凝视着他们,谛听着,不算不友善因为他们这些人太渺小了,就连华尔特、德·斯班少校和老康普生将军这些杀死过许多鹿和熊的人也是如此,他们的停留太短暂、太无害了,不至于引起不友善的感情,而大自然仅仅是在沉思,它是秘密而巨大的,几乎没有注意到这些人。
接着他们会走出荒野,他们会从那里走出来,那界限鲜明得像是存在着一堵有门的墙。突然瘦瘠的棉花地与玉米地会在左右两边掠过去,在灰蒙蒙的雨丝下显得荒凉而没有生气;还会出现一所农舍、一些谷仓、围栏,人的手曾捏拢来在这里刨抓过几下,如今荒野的墙留在他们的身后了,在灰蒙蒙、越来越暗的光线下显得巨大、寂静,仿佛无法穿透,他们从中钻出的那个极小的洞眼显然已被吞没。那辆四轮马车会等候在那儿,他的表亲麦卡斯林、德·斯班少校、康普生将军、华尔特与布恩在马车旁下马下车。接着山姆就从大车上爬下来,骑上一匹马,把别的那些马用一根绳子牵在他背后,便往回走。孩子总是目送他片刻,只见他衬在那堵高高的、秘密的墙的前面,变得越来越小,越来越小,他一次也不扭过头来看一看。接着他便进入墙内,回进他的寂寞与孤独中去,那孩子是这样认为的,并且相信他的表亲麦卡斯林也是这样想的。
2
那个时刻就这样来到了。他扣动扳机,接着山姆用热血在他脸上做标志,这
血是他使之溅流的,于是他不再是小孩而成了一个猎人,一个大人。那是最后一天的事。他们那天下午拔了营,接着便离去,他表亲、德·斯班少校、康普生将军和布恩骑马,华尔特·艾威尔、那两个黑人还有他和山姆坐大车,车上放着他的兽皮与鹿角。大车里可能还有(也的确有)别的战利品。可是对他来说它们并不存在,正如他只觉得他跟山姆·法泽斯实际上仍然像早上那样是单独在一起的一样。大车迂回、颠簸地往前移动,两边是缓慢而不断地往后退去但却是永远存在的林墙,在墙的后面与上面,大荒野在注视着他们离去,它如今已不那么饱含敌意,也永远不会再含敌意了,因为公鹿仍然在跳而且永远在跳,那摇摇晃晃的枪杆逐渐变稳而且终于永远稳定,然后是轰的一声,但公鹿仍然从他永生的瞬间跃出,永远不死——大车颠簸、跳跃着往前行进,那一瞬间,公鹿、射击、山姆·法泽斯与他本人还有山姆用来给他做标志的血,使他永远与荒野结成一体,而自从山姆说他做得很好以来,这荒野就接受了他,这时山姆突然勒住马缰,让大车停下,他们全都听到了一只鹿从隐藏处冲出的那绝对不会弄错的、令人难忘的声音。
这时布恩在小路拐弯处的另一边吼叫起来,大伙儿还一动不动地坐在停下的大车里,华尔特与那孩子已经伸手去拿枪了,这时布恩用帽子驱策骡子飞速跑回来,冲着他们吼叫,脸色既激动又显得大惑不解。接着别的骑者也都驱策坐骑从拐弯处跑回来。
“放狗呀!”布恩喊道,“放狗呀!这鹿要是头上有个鼓包
的话,那他会长出十四个角叉来的!就伏在路边那番木瓜树丛里!要是我知道他在那儿,我用小刀就能把他的喉管割断的!”
“说不定正因为这个他才跑的呢,”华尔特说,“他看见你手里从来不拿枪。”他已经拿着步枪下了大车。紧跟着那孩子
..也拿着自己的枪下了车,别的骑者来近了,布恩就好歹从他的骡子上爬了下来,伸手在大车的行李当中乱抓乱摸,嘴里仍然在叫:“放狗呀!放狗呀!”孩子也觉得他们简直要用一辈子的时间才能决定该干什么——那些老人哪,在他们身上血已变冷,流得慢了,在他们与孩子本人之间隔着好多岁月,这就使他们的血变成一种不同质地的更冷的东西,是与他身上甚至布恩与华尔特身上的都不同的。
“你看怎么样,山姆?”德·斯班少校说,“狗能把他撵回来吗?”
“咱们用不着狗的,”山姆说,“要是他听不见狗在后面追,他会绕个圈子在太阳下山时回到这儿来睡觉的。”
“那好,”德·斯班少校说,“你们哥们几个骑马。我们坐大车朝前到大路上去,在那儿等候。”他和康普生将军与麦卡斯林爬上大车,而布恩、华尔特、山姆与孩子上了马,拐回去,走出小路。山姆领着他们走了有一个小时,穿行在下午灰蒙蒙的、没有特点的光线里,这光与拂晓时分的没有多大区别,不经过什么层次就会转成黑暗。这时,山姆让大家停下。
“这就够远的了,”他说,“他会从上风向走来,他不想闻到骡子的气味。”他们把坐骑拴在一处树丛上。这时山姆带领他们步行,这里没有小路,他们在没有特点的下午光线里穿行,孩子紧跟在他的后面,另外两个则紧紧跟在孩子脚后,至少那孩子以为正是这样。其实他们并没有这样。山姆有两次稍微扭回头来,越过自己的肩膀对他说,一边仍然在走:“你们来得及的。我们会赶在他头里先到那儿的。”
于是他就设法走得慢一些。他有意要让那令人昏眩地疾驰的时光减速,在这速度里,他连见都没见到的那公鹿正在行进,他觉得这疾驰的时间必定正在使公鹿越跑越远,越跑越远,而且更加不可挽回地远离他们,虽然现在并没有狗群钉在他后面逼他快跑,虽然,按照山姆的看法,他现在一定已经兜完一圈,正朝着他们跑回来。他们继续往前走;可能过了一个小时或是两倍这点时间,也许还不到一半,孩子可说不上来。接着他们上了一道土脊。他从未到过此处,也看不出这是一道土脊。他只知道地势微微升高,因为矮灌木稍稍变稀了,地面不明显地朝一道密密的芦苇墙倾斜。山姆停住了脚步。“就是这儿。”他说。他对华尔特与布恩说:“顺着这道土脊走下去,你们会到达两个交叉路口。你们会见到足迹。如果他穿过,必定是走那三条小路里的一条。”
华尔特朝四面看了一会儿。“我知道的,”他说,“我还见到过你那只鹿呢。星期一我来过这儿。他算不了什么,仅仅是只一岁的小鹿。”
“一只小鹿?”布恩说。他走路走得在急促地喘气。他的脸仍然显得有点激动。“要是说我方才见到的是只小鹿,那你不如说我还在念幼儿园呢。”
“那我看到的肯定是只兔子,”华尔特说,“我一直听说你上一年级前两年就已经辍学了。”
布恩朝华尔特瞪眼。“如果你不想开枪打他,就走开好了,”他说,“到一边待着去。老天爷啊,我——”
“你们都傻站在这儿,那就没人去开枪打鹿了。”山姆安静地说。
“山姆说得对。”华尔特说。他走动起来,把他那陈旧的银色枪管头朝下拿着继续往前走。“再往前走一点儿,再安静一点儿。五英里之内霍根贝克还是可以够得到的,即使我们当时不在下风头。”他们往前走了。孩子仍能听到布恩的说话声,虽然那话声很快也停下来了。接着,他与山姆又一动不动地站在一小丛灌木当中,背靠一棵大柳栎树,又是面前什么都没有。灰蒙蒙的光线下只有那咄咄逼人的、阴森森的孤寂,只有那终日未歇的淅沥冷雨的喃喃低语。那大荒野仿佛方才是专门等他们找好位置安定下来似的,这时恢复了自己的呼吸。它仿佛向内里倾斜,笼罩在他们之上,在孩子本人、山姆、华尔特和布恩各自所待的潜伏处之上,是那么的巨大、专注、公正无私与无所不知,那头公鹿在它怀里某处走动着,这时还不在奔跑,因为没有谁在追逐他,还没有受惊,也始终不显得狰狞可怖,而仅仅是也很警觉,正如他们都很警觉一样,也许已经在往回绕,也许离这儿相当近了, 4e5f." >也许也同样意识到那古老的、永远不死的仲裁者
的眼睛的存在。因为孩子那时仅仅十二岁,而那天早上在他身上发生了一件事:在不到一秒里他再也不像昨天那样是个小孩了。也许这件事不至于造成区别,也许即使是一个城里长大的人,更不用说一个小孩,也不可能理解这件事;也许只有一个乡间长大的人才懂得爱自己使之流血的生命。他又开始颤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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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高兴事情现在开始了。”他悄没声地说。他说话时哪儿都不动;光是让他的嘴唇为结尾的那几个词儿做出所需要的口形:“等我举起枪来事情就会结束——”
山姆也是一动不动。“别出声。”他说。
“难道他这么近吗?”孩子悄没声地说,“你以为——”
“别出声。”山姆说。于是孩子就不说话了。可是他无法止住那颤抖。他也没有去试,因为他知道自己需要镇定的时候这颤抖自会停下来的——山姆不是已经使他圣化而且使他不再软弱并内疚了吗?——但并不再爱与怜悯,对所有活着、奔跑着,接着在一秒之内在活得最辉煌、跑得最欢的关头停止生命的一切生物的爱与怜悯,而是不再软弱并内疚。他们就这样一动不动地站着,呼吸得很深,很静,也很稳。如果那天太阳露面的话,现在快该下山了;一种什么东西在逐渐变浓,加深,他原以为是那灰蒙蒙的、一成不变的光线,后来才突然理会变浓加深的是他自己的呼吸、他的心脏、他的血液——是某种东西,所有的东西,事实上山姆·法泽斯给他做上标志的也不仅仅是一个普通猎人的身份,而是用如今轮到山姆来拥有的他那已消失、被遗忘的部族的某种东西。此刻他停住了呼吸;只有他的心脏、他的血液在动,而在紧接着的寂静里,大荒野也停住了呼吸,倾斜着,从上面向他伛下身子,屏住了呼吸,巨大无比、公正无私,正在等待着。接着他的颤抖也止住了,这是不出他之所料的,于是他把枪上两个挺沉的击锤往后扳。
接着事情过去了。事情过去了。那孤寂还未恢复呼吸呢;它仅仅是不再盯着他而是去看别处了,甚至转过身去把背对着他,顺着土脊朝另一个地点望去,于是这孩子就跟亲眼看见的一样,知道那只公鹿来到了芦苇丛的边上,或是看见了他们或是闻到了他们的气味,便退回到芦苇里去了。可是那孤寂并没有恢复呼吸。它这时应该把气再吐出来,可是并没有。它仍然面朝那边,在注视着,看着方才它在看的东西,那东西不在这儿,不在他与山姆站着的地方;他身子僵僵的,自己也止住了呼吸,思量着,心里在喊不!不!已经知道太晚了,以两三年前那种旧的绝望心情想道:我永远也摊不上开一枪了。接着他听见了——华尔特·艾威尔那支弹无虚发的步枪的干巴巴、单独的一下响声。然后是顺着山脊传来的柔和的号角声,于是他心中的某种东西破灭了,这时他知道他从来也没有指望过由自己来开这一枪。
“我想就是这么回事了,”他说,“华尔特打中了他。”他自己也不觉得已把枪稍稍抬起。他重新把枪放低,并把击锤中的一只放平,已经在从灌木丛里走出来,这时山姆说话了。
“等着。”
“等着?”孩子喊道。他将一直记得这情景——他如何转身面对山姆,气势汹汹,因为一个男孩失去了机会、失去了幸运该有多么忧伤。“为什么?你没听见号角声吗?”
他也将一直记得山姆是怎样站立的。山姆一直没有动。他身材不高,其实该算是粗壮宽阔的,而孩子这一年多个头蹿得很快,两人身高已相差无几了,然而山姆仍然越过孩子的头顶向山脊上号角响起的地方望去,孩子明白山姆简直没有看到他;明白山姆知道孩子仍然在自己身边,不过他没有看到这孩子。接下去孩子看见那只公鹿了。它
正从土脊上下来,仿佛就是从与自己的死息息相关的号角声里走出来的。它没在奔跑,它正在走,巨大,不慌不忙,侧斜着它的头,好让角叉能穿过低矮的灌木丛,而这孩子站着,山姆此刻在他身旁而不是像往常那样站在他的后面,孩子的枪仍然一半瞄准着,一只击锤仍然扳起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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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候它看见他们了。不过它仍然没开始奔跑。它仅仅停留了一瞬间,显得比所有的人都高,看着他们;接着它的肌肉变活了,聚拢来了。它甚至也没有改变自己的路线,没有飞逃,甚至不是在奔跑,仅仅是以麋鹿走动时那种有翼似的、不费劲的优雅姿势在他们前面走了过去,离他们还不到二十英尺,它头抬得高高的,眼神并不倨骄也不傲慢,却是全神贯注、十分激动而无所畏惧的,这时山姆正站在孩子旁边,右臂举得直直的,手掌向外,说的是孩子在铁匠铺听他和乔·贝克交谈而学会的那种语言,此时只听得土脊上华尔特·艾威尔的号角还在吹响,在通知他们那儿打死了一只公鹿。
“哎哟,头儿,”山姆说,“老祖宗哎。”
他们来到华尔特附近时,他正背对他们站着,身子不动,几乎像是在沉思,眼睛朝自己脚下盯看。他压根儿没把眼光抬起来。
“上这儿来,山姆。”他静静地说。等他们来到他的身边,他仍然不把眼光抬起来,正站在一只有单枝鹿角的小鹿的上方,在春天那还是只不满一岁的鹿崽子呢。“他那么小,我几乎想放他过去,”华尔特说,“可是你们倒看看他走出来的脚印。都快跟一头母牛的一般大了。要是除了他躺倒处之外还有更多条脚印,我准要坚持说另外还有只我见都没见到的公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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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他们来到大路上马车等着的地方,天色已经黑了。天转冷了,雨收歇了,风一吹,天空开始变晴。他的表亲、德·斯班少校和康普生将军已生起了一堆篝火。“你们打中他啦?”德·斯班少校问。
“就打到了一只有单枝角的,是兔子的话,就好算相当大了。”华尔特说。他把小公鹿从他的骡子上卸下来。孩子的表亲麦卡斯林瞅着它。
“就没人瞅见那只大的?”他说。
“我根本不相信布恩见到过它,”华尔特说,“他在树丛里惊动的没准是谁家走失的母牛。”布恩破口大骂起来,狠狠地诅咒华尔特和山姆,怪他们一开始不放狗出去,接着又诅咒公鹿,诅咒世界上的一切。
“没关系,”德·斯班少校说,“明年秋天他会在这里等着我们的。咱们回家吧。”
他们在离杰弗生两英里华尔特家院门口让他下车时,半夜已过,等他们把康普生将军送回家,接着回到德·斯班少校家,天就更晚了,他和麦卡斯林干脆在这儿等天亮,因为要回家还得赶十七英里路呢。天很冷,天空现在一片清澈;太阳出来时将会结厚厚的霜,他们穿过德·斯班少校的院子,马蹄、车轮和他们自己脚底下的地都已经冻上了,他们走进德·斯班少校的屋子,那温暖、黑暗的屋子,摸索着登上黑黢黢的楼梯,直到德·斯班少校找出一支蜡烛,把它点亮,他们走进陌生的房间,爬上深凹的大床,钻进仍然冷冰冰的床单,一直焐到被单在他们身体周围变暖,颤抖终于停了下来,他突然对麦卡斯林讲起方才的事,麦卡斯林静静地听着,直到他讲完。“你不会相信的,”孩子说,“我知道你不会——”
“为什么不会?”麦卡斯林说,“想想在这里,在这个世界上所发生的一切吧。想想所有那些生气勃勃的热血吧,它们要活着,要得到欢乐,却又再一次渗透进泥土里去。自然,那些血也是为了哀愁与受苦而来到世上的,可是不管怎么说,还是从世上得到了一些,得到的还不少呢,因为不管怎么说,如果你觉得自己在受苦,你是不必一定要继续承受这种生活的;你任何时候都可以选择停止受罪,结束痛苦。而且即使是受苦与忧伤,也总比虚无空白好;只有一样东西比死还不如,那就是耻辱。不过人不可能永远活着,而且人总是在用尽生存可能性的好久之前就把自己的生命消耗殆尽的。而所有这一切必须有个载体;这些东西被发明、创造出来,不可能仅仅是为了给扔掉吧。而土地只是薄薄的一层;你挖下去不多深就会碰到岩石。再说,土地也不想老老实实地容纳东西,收藏东西;它想再次利用它们。瞧瞧种子、橡实,甚至你想埋掉的腐尸的情况吧:它也会不老实,一个劲儿地膨胀,挣扎,直到它重新接触到光与空气,还想捕捉到阳光呢。而且它们——”孩子看见他的手片刻间像剪影似的映衬在窗前..,现在他已习惯于黑暗,因而能看到窗外的天空了,那里像洗刷过的、冷冰冰的星星在闪闪发亮,“——它们并不要它,不需要它。再说,它本身又有什么需要呢?它正在世界上来来往往,此刻不再像生前那样有充裕的时间了,此刻世界上倒还有许多空间,还有许多地方跟从前比也还没起什么变化,从前,血仍然是血,在世界上是有用的,是受到珍惜的。”
“可是我们需要它们,”孩子说,“我们也是需要它们的。有足够的空间容纳我们和它们。”
“说的是,”麦卡斯林说,“也许它们并没有实体,无法投下影子——”
“可是我看见了它!”孩子喊道,“我看见了他!”
“安静点。”麦卡斯林说。有一瞬间,他的手碰到了被单下孩子的侧胁。“安静点。我知道你看见了。我也看见过。在我杀死我的第一只鹿之后,山姆立刻就带我上那个地方去了。”
这件事嘛,赫尔曼·三筐是这么说的:早先,蒸汽轮船从下游一路开上来,能直达庄园。冬天水涨时,船浮得高,几乎可以够到大房子的门口呢,不过春天的一些日子里,水退下去,有时候,就得多少走点路了。后来有一个夏天,它等得太久,这次它甚至连维克斯堡都走不回去了。所以它只好爬上一个河口沙洲,死了,拥有船的那些白人把管凫水的机器拆掉,把它搬回维克斯堡。这时候,谁想要船就能把它归为己有,如果世界上真有这样笨的人的话。
不过这是族人当时的想法,后来就不这么想了,有一天,房子变得太小了,因为所有的人都想在里面睡觉,但还没等族人抱怨,头人先就发话了:“明天我们要把那条船弄过来。”沙洲在十二英里之外,那条轮船几乎像那座房子一般大,因此第二天,庄园里除了头人和黑人,别的人全都不见了。头人用了一整天来找族里人。他还动用了狗;他在洼地圆木的空洞里找到了几个。那天晚上,他让族人全都睡到屋子里来。他也让狗待在屋子里。这样下一天早上所有人就能都上大轮船那儿去了。
每天晚上头人都让所有人都在屋子里睡,狗也留在屋子里,每天早上,他们都回到轮船那儿去干活。他们去的时候乘大车,因为头人不希望他们走十二英里路耗尽力气,这样拉绳索时就不会使狠劲儿了。不过晚上回庄园时他却不让他们坐大车,因为他指望第二天那些骡子还是生机勃勃的。
最后轮船总算从河底挖出来了。他们用了五个月才把它弄出来,因为他们先得砍下树木给船铺一条滑道。不过现在能在圆木上走自然快得多,所有的人都拉着绳子,头人则坐在船头前舱的一把椅子里,让一个小男孩在他头上举着一把紫色的遮阳伞,那个自称为“金发修女骑士德·维特雷”的新奥尔良商贩说这把伞可是从臭水洋那边的巴黎来的哟,而另一个男孩则挥动一根树枝帮头人轰开空中凶狠的毒虻。狗也都登上船,有时候头人还会穿上一双红便鞋,不过只过一个小时连他也要开始出汗。再过一个小时他干脆把鞋脱掉,光脚坐着,俯瞰他的族人与黑人合力拽拉绳索,使轮船得以移动。
接下去冬天来到了。头人现在不需要遮阳伞了,而那些飞来飞去的毒虻也不来了;现在两个男孩都给派去照顾炉火,头人关照在轮船前仓里生上火,这样一来,哪怕天气再冷,头人也可以舒舒服服坐在炉前他那把椅子里,看着族人和黑人拽拉绳子让轮船移动。
最后,轮船总算抵达庄园,在那里它又可以装死不动了。至少人们是这样想的。的确,事后那头人总是说,他在指挥族人移动轮船让它靠近大房子那最后几英尺时所遇到的麻烦,比起从沙洲拉过来整整十二英里所遇到的,还要多得多呢。不过,轮船终于按他的要求和大房子靠在了一起,现在族人又可以坐下来或出去忙自己的事儿了。(一直到,那是说,头人又想出件什么费力不讨好的事情来让他们去干。因为杜姆是没有幽默感的。他老是说这一类的话,什么..既然大伙儿都希望他当头人,那么没有办法他只好当了,而他所知道的当国王唯一的办法就是正正经经地把国王当好。)连斧子都用上了,以便把房子的一面墙和贴紧的轮船的一个舱打通,现在任何人从屋子去船上或是反过来都不用从外面走了,而且所有人都不用睡在野外了。可是(赫尔曼·三筐说)他却没有这样做。他在屋子里或是轮船里一睡下来,就会觉得紧张不安,光想起这条船曾让他累成什么模样,于是便会抓起毯子跑到外面去,找一个树枝浓密些、远一些、让他看不到那两样东西的地方。只有这样,他才能让自己安心睡觉。天涯在线书库《www.tianyaboo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