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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朗哥
西班牙的历史经验,使得佛朗哥在有生之年,相信强人治国,尽管在那之后,他又活了将近四十年,这一期间,西班牙已经换了整整一代人,和西班牙内战时相比,那已经是一个新的世界、新的欧洲、新的西班牙了。可是佛朗哥在晚年仍然拒绝让民众有自由组织政党、自由组织工会、自由结社的
权利,他沉溺在四十年前的记忆中,怕西班牙再度陷入混乱而导致内战。佛朗哥不能看到,在这个时候,“压”反而孕育了“乱”的隐患。就这样,佛朗哥把他的独裁统治维持到自己生命的终结。他咽气的时候,西班牙被欧洲看成一个落后于时代的另类国家。
佛朗哥死后几天加冕的国王胡安·卡洛斯一世,是个不到四十岁的年轻人。也许因为年轻,他能更多地朝前看,他的思路显然和佛朗哥不一样。他选了一个同样是年轻一代的苏亚雷兹出任首相。他们一致的想法是:西班牙是改革的时候了,不改革没有出路;旧体制内的保守派也已经能够接受温和的渐进改革;改革必须由旧体制内的改革派来启动,必须通过体制内和体制外改革派的对话来实现。
也许是西班牙人没有“摸着石头过河”的文化传统,也许是苏亚雷兹担心“摸着石头”未必安全,也有摸到鳄鱼的危险,所以苏亚雷兹的改革,从制定政治改革法案开始。1976年10月8日,佛朗哥死后不到一年,他留下的西班牙国会对苏亚雷兹提交的政治改革法举行表决,四百二十五票赞成,十五票反对,十三票弃权。1976年12月15日,西班牙对政治改革法举行公投,赞同的高达百分之九十四点二。半年后的1977年6月15日,西班牙举行第一次大选。《新闻周刊》的封面文章,介绍的就是这次大选的情况和它的改革背景。
当时,西班牙已经四十年没有举行过选举了,所有六十四岁以下的西班牙人,都一辈子没见过选票。可是,很奇怪,在遍布全国的三万八千个投票站,人们来投票的时候显得自信和老练,好像他们从来就习惯选举。很多人在家里就已经把选票填好,来到投票站,亲眼
看着自己的选票落入密封的透明票箱里。各票站都有警察值班,全国武装力量处于戒备状态,可事实上选举秩序良好。要求区域独立的恐怖活动分子在各地放了几个小炸弹,却没影响民众去投票的心情。有一个左翼社会党的年轻女士说:“那是多么自然,让你觉得好像我们过去四十年一直是生活在民主之下。”而几个月前才从巴黎流亡中归来的老资格共产党总书记卡里约则说:“投下我那一票的时候,是我最快乐的瞬间。”
这么大一个国家的选举,当然也不会没有一点意外。在一个票站,有个投票者一定要把一张佛朗哥的画像塞进票箱。有两位老妇,来到投票站才知道,这次大选,和佛朗哥时代举行过的公投不一样,不是只有“同意”和“反对”两个选项,而是要在众多候选人里挑选。她们慌得不知所措,竟没有投票就回家了。
有一位杂志编辑说,他投票的时候激动到了极点,简直无法相信,他一遍一遍地说:“四十年了,四十年了啊!”
被称为“小俄罗斯”的工人区,一位左翼社会党人说:我今年三十四岁,这选举对我来说,是太好了,对我的孩子来说,是将要更好。
《新闻周刊》的长文,勾画了佛朗哥死后一年半里,西班牙政治改革转型期最困难的时候,政治家们如何求同存异,坚定地走向民主体制的方向。为了让流亡三十八年的西班牙共产党取得合法地位,苏亚雷兹和共产党总书记卡里约谈判,要求卡里约改变共产党的形象,承认西班牙王室和君主制。为此,卡里约一方面号令冒雨举行二十万人的群众集会,展示共产党的力量,一方面甚至考虑改名为“皇家共产党”
。
读着三十年前的这篇文章,不能不让人想到此后西班牙的三十年。《新闻周刊》登这篇文章的时候,谁都 4e0d." >不敢确保此后民主进程完满成功,那时的西班牙仍然面临着经济和社会演变的巨大困难。我们现在知道,西班牙的改革被誉为一次较完美的改革,甚至是个奇迹。英国报刊说,西班牙改革的成功,重要的一点是,国王的着眼点,不是老一辈的政治人物,也不是中一辈的政治人物,而是像他一样的年轻一代的西班牙人。马德里一位知识分子说,这次转型深得人心,因为人们终于用一种文明的方式来共同生活,来处理他们之间的分歧了。《新闻周刊》长文的最后一句,引用了政治改革时期传奇般的首相苏亚雷兹在1976年8月说的话:
这就如同是在回答文章开头引用的佛朗哥对西班牙不要民主而下的断言。
三十年过去了。上帝一视同仁,给了所有的人三十年。这三十年,我们也有了很大变化。回想三十年前的1977年,我常常会庆幸,如果1976年的事情不发生,我们如今又会怎样呢?
一个国王的命运和理想
胡安·卡洛斯一世是今日西班牙的国王,也几乎是西班牙人心中崇拜的偶像。在西班牙旅行的时候,看到国王的画像,听到西班牙人谈起国王,回味一下,又感觉“偶像”的概念在这里有点不一样。国王当然是一个政治人物,可是西班牙人对这位国王的崇拜,不是子民对国王的臣服,也不完全是对君主的敬意,里面还有一点“迷”的味道,有点像对一个明星着迷。国王长得挺拔神气,在西班牙人心中不是高大领袖的形象,倒是有点对俊勇男子欣赏的意思。他们既赞赏他的平民化,又不妨碍他们牢牢记得,这是他们引为骄傲的君主。虽然今天胡安·卡洛斯一世在西班牙的位置、起的作用和英国女王不相上下,可是在西班牙人眼中,金色冠冕不是一个皇家摆设,这位国王在精神上是一个对西班牙有实际意义的支撑。西班牙国王胡安·卡洛斯一世来自欧洲最古老的皇室家族波旁王朝,却是现代民主西班牙的象征。西班牙人会永远记得,胡安·卡洛斯一世是西班牙民主转型过程中一个最关键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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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班牙国王胡安·卡洛斯一世
西班牙内战前最后的国王
今天的西班牙国王,1938年出生在意大利的罗马。他出生的时候,祖父阿方索十三世已经流亡海外。阿方索十三世是西班牙内战前的最后一位国王,他当政的时期,世界和西班牙政局都在激烈动荡。他竭力使得西班牙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维持中立,却无法应对“十月革命”对本来已经岌岌可危的国内局势的冲击。事后,历史学家说,在那个时候,西班牙只有“军队和无产阶级的对决”。这也是此后西班牙内战对
决的基本阵营。
在局面终于面临崩溃的时候,1931年,阿方索十三世选择了引退,去国流亡。历史书上记着这样一个故事,在最后时刻,他的手下官员报告说要惩处抓住的反国王人士,阿方索十三世说了一句被载入史册的话:“我再也不要看到流出一滴西班牙的血了。”史家公认,他确实是想避免西班牙的更多流血冲突。可是他在位的后期,西班牙已经是暴力冲突的流血之地。他能够做的,也就是让自己的手上不再更多地溅上西班牙人的鲜血。而作为一个君主这等于是在承认,自己无力面对和处理国家的混乱。阅读西班牙历史,对欧洲君主制传统会有更多了解。无疑,君主把国家看作是“自己的”,可是从另一面说,这种传统也意味着,国王必须“爱自己的子民”,这是国王的责任。二十世纪最初二十年里,左右翼思潮涌入西班牙,在那块炙热干旱的土地上形成互不相让的冲突局面。面对暴力和混乱,阿方索十三世出走后还说过另一句被载入史册的话:“我再也不爱我的人民了!”这句话所传达的绝望,大概只有王族能够真正理解。
在他离开的时候,他看到了旧制度下君主的悲哀。临离开王宫的时候,他手下的人对他说,在外面大厅里,有将近五十个人在那里等候着和他告别。宫外的局面已经非常危险,他非常感动地说,我一定要见见他们,竟然现在还有人冒如此危险前来告别。当他走进大厅,他发现那都是宫中的仆人和厨娘,还有这些人的家属甚至孩子们。当他是一国君主时,围绕在他身边的显贵们一个都没有出现。他回到自己房间的时候,发青的嘴唇一直在颤抖。
阿方索十三世流亡法国又转到罗马,直至去世再也没有离开。欧洲的宫廷里有一种说法,就是王室应该是游走的,你必须深入自己的民众,让百姓了解你,你也了解自己的百姓。而胡安·卡洛斯一世的家族流浪游走在外是被迫的。阿方索十三世的儿子、胡安·卡洛斯一世的父亲起初想住在今天以电影节闻名的法国戛纳,可是不久西班牙内战开始,在西班牙共和政府的压力下,法国政府迫使他们离开。他们先到意大利的米兰,然后转到罗马。胡安·卡洛斯一世就在这个时候出生,那正是西班牙内战的后期。给他施洗的是一个红衣主教,也就是后来的教皇皮乌斯十二世。西班牙内战后,意大利在法西斯墨索里尼带领下又开始备战,环境凶险。他的父母后来去了葡萄牙。
虽然流亡在外,胡安·卡洛斯一世似乎从一出生就在西班牙的氛围里,他的父亲就是一个王子,他长在一个王子的环境里。不论他的家在哪里,父母身边永远围绕着许多西班牙人,其中不乏王室支持者。他从小是听着许多西班牙的真实故事长大的,而这些故事又常常带着暴力和血腥。做王后的祖母告诉他,在她的婚礼那一天,一个无政府主义者朝她的马车里扔上一束鲜花,而鲜花里包裹着一个炸弹。于是,新婚的白色衣裙溅上了马儿和车夫的血。当然,还有爷爷阿方索十三世离开西班牙的故事。
多少年后,胡安·卡洛斯一世曾经被问到,你是在什么时候觉得自己是个西班牙人的。沉稳的国王突然有点激动,他说,我躺在襁褓中,耳边听到的就已经满是西班牙、西班牙了。
流亡中的西班牙王子
有的时候,君主责任甚至是一个过于沉重的负担。他的父亲唐·胡安相信,自己可能有朝一日会承继父亲的王位,而他在自己的王位还完全没有着落的时候,已经想到必须给儿子严格的王子教育,因为儿子将是自己的王位继承人。
于是,胡安·卡洛斯一世在八岁就被送进了纪律严格的寄宿学校。校门一关,父母音讯全无,小王子感觉自己已经被父母抛弃了。他后来猜想,或许是父亲不让母亲给他打电话,流亡中的父亲深知西班牙是一个长期以来局势凶险的国家,本能促使他要训练王子性格坚强,否则未来他将无法应付这个坚硬的国家。最后,还是祖母前来探望,祖母也是他的教母,是巴黎公爵的女儿、流亡中的西班牙王后。最后,他总算离开学校,在祖母的温暖陪伴下,回到父母身边。
可是好景不长。1948年冬天,在里斯本一个清冷的车站,年方十岁的胡安·卡洛斯一世在父母的送别下,永远告别了和父母一起的家庭生活,独自前往西班牙。其原因是,他必须完成王子的教育,而根源又是他未来的君主责任。
在胡安·卡洛斯一世的祖父离开西班牙之后,西班牙就是共和国了,通过选举,左右派都执掌过政权,也都在自己执政的时候,无法消除敌对也无法免除暴力。如今我们都知道,真正的民主政治必须是在反对派可存在的状态下运作,可是人们也常常忽略一点,就是在民主政治下,任何一方执政,反对方都必须有现实意义上的平等地位。选举得胜的一方,是获得包容对方、主导建设国家的机会,而不是获得一个利用民众给予的国家资源,去消灭对方的有利位置。在野一方,在提出反对意见的时候,也应该是出于对全民有利的考量,同样不可以有那种恨不能要消灭对方的仇恨和行动。它的前提,就是双方要认同一个核心价值。这是实行民主制度的先决条件,否则民主制度就变成没有规则约束的游戏,两圈以后就玩不下去了。二十世纪三十年代西班牙共和国的左右双方恰恰是缺乏共同的核心价值,民主游戏也就肯定运作不下去,从政治对抗开始,走到不是你死就是我死的局面,所有的人都被拖向两端,中间地带反而无法生存。
当最后是内战决出胜负的时候,不论哪一方赢,民主游戏都只能刹车。走到这一步,只能说西班牙注定要有一段独裁政权的命运。
西班牙独裁者佛朗哥被公认是个出色军人,却是个谜一样的政治人物。在所有人都认为他是纳粹同党、法西斯分子的时候,他却和希特勒周旋,不仅使得德国兵没有踏入西班牙一步,而且使得西班牙奇迹般地置身于“二战”战火之外,甚至还一度成为犹太人逃亡的一条通道。他既冷酷镇压左翼,也镇压要求接回流亡国王的极右保皇派。他曾经宣称自己尊重西班牙传统,将在合适的时候恢复君主政体。人们认为他最在意的是自己的权力,他在西班牙维持了四十年独裁统治,可是出乎意外的是,他并没有自己坐上王位。“二战”结束后不久,佛朗哥把年幼的胡安·卡洛斯一世接回西班牙,让这位“西班牙王子”在自己的国土上接受传统王室应该接受的严格教育。事实证明,他理解中的君主政体,和保皇派的理解并不相同。可是人们仍然不知道他葫芦里到底卖的什么药。
1948年11月,那个寒冷的里斯本火车站,十岁的胡安·卡洛斯一世没有哭,他觉得父母不希望看到自己哭。面对“西班牙”,这位十岁的王子充满了困惑的心情。西班牙王室在近代历史上可不是一个轻松的位置。他记得有一个对西班牙王室忠心耿耿的人写过一本书,其中有三条警告:第一是永远不要住马德里的王宫;第二是永远要对“上层”紧闭你的大门,而对“中层”打开大门,他们才是社会的脊梁;第三条是,在你从流亡中归来,不要打开你的行囊,因为你随时要准备再次卷起铺盖走人。
流亡者总是每分钟都在咀嚼自己的“丧失”,失去的东西很具体:从小熟悉的景观、气味、色彩和感觉,甚至还有那些“家乡才有、别处无法寻觅到的食物”。这些都在加深流亡者的情结,更何况一个王室的政治流亡。在胡安·卡洛斯一世眼中,父亲的流亡是真实的。父亲生在西班牙,在那里度过青少年岁月,离开西班牙的时候已经十八岁。对父亲来说,死在流亡中是世界上最坏的事情,而他们就始终
藏书网处在这样的焦虑下,内战正打得凶,假如左翼胜利,他们就永远休想回国。虽然战争的结果是另一方胜利,可是,唐·胡安仍然有很多年无法回西班牙,他不得不做出这样的痛苦决定,让幼年的儿子先回去接受必需的教育。
就这样,十岁的胡安·卡洛斯一世离开父母,独自前往西班牙。
从西班牙王子到未来国王候选人
火车跨越边境,陪同他的人说“殿下,这就是西班牙了”,小胡安·卡洛斯一世把自己的脸紧紧地贴在车窗上。可以想象他的失望,西班牙很多地区是一片干旱的大地。胡安·卡洛斯一世形容自己第一眼看到的西班牙,就是龟裂的土地,贫穷的村庄,麻木的老人。他后来形容自己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这就是我父亲整天念念不忘的那同一个西班牙吗?
那么,你爱西班牙吗?胡安·卡洛斯一世说,作为一个王子,他受到的基本教育,是要用“心”而不是眼睛去看西班牙。
去西班牙之前,父亲对他与佛朗哥的会见很焦虑不安,他再三关照说,你认真听他说话,自己尽可能少开口,做一些礼貌应答就可以。后来胡安·卡洛斯一世才知道,自己到达西班牙后,本来安排马上要见佛朗哥,可是就在那个时候,发生了一个君主主义者的学生在监狱被殴打致死的事件,当时正在安葬他,有上千拥护绝对君权的民众冲击墓园。王子来到西班牙的消息很快传开,这些民众又试图从墓园到他住的地方去,表示对旧君主制的支持。这样更加剧了紧张气氛,会见也就延后了。
在他终于见到佛朗哥的时候,他觉得佛朗哥比看照片感觉的要矮小。佛朗哥称他为殿下,从一个孩子的眼睛看上去,他很和蔼。以后很多年里,佛朗哥给他安排的教育,是欧洲传统的王室教育,和今天英国威廉王子大概差不多,只是他更多地接受学者的私人授课。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初,佛朗哥和胡安·卡洛斯一世的父亲唐·胡安见了一面,讨论他的大学教育和军人训练。父亲希望他在国外名校上大学,然后回西班牙读军校。佛朗哥认为这样不妥,因为部队里都是十七八岁的年轻人,读完大学回来,胡安·卡洛斯一世的年龄就会比军中同伴大一截,很难再和同伴建立深厚的同袍之谊。佛朗哥还认为,胡安·卡洛斯一世应该先在西班牙完成军事训练取得军衔,再在西班牙国内完成大学教育。他们谈了两个小时,最后是父亲让步,原因是他不得不承认佛朗哥的看法是对的。佛朗哥逐渐使得唐·胡安信服了他对儿子的教育安排。各军兵种的军校和军队服役,使得他因此在军队里有一批忠心耿耿的朋友,这在西班牙特别重要。和英美传统不一样,西班牙军人在他们认为的国家危难之际,要“挺身而出”来干预政治,这种观念和做法,长期在西班牙被认为是一个“优良传统”。胡安·卡洛斯一世认为,假如不是他在军队的根基,他是绝对不可能做到他后来做的事情的。
在佛朗哥时代,胡安·卡洛斯一世和当时所有的西班牙人一样,留在宗教传统中。他还记得在一个天寒地冻的日子里,十二岁的胡安·卡洛斯一世被带到天使山的修道院参加弥撒。在地理上,天使山正好是伊比利亚的中心,山顶上有一个巨大的基督雕像,张开双臂迎接信徒。1919年,他的祖父阿方索十三世曾经在这里举行仪式,郑重宣誓把西班牙置于神的庇护之下。为了纪念这个仪式,在那里修建了一个天主教加尔默罗白衣修道院。1936年内战早期,一群左翼士兵,在这里审判了这个耶稣雕像,判其死刑。酒醉的士兵在这里盲目地射出子弹,这个地方一度因此成为左翼的胜利象征。王子记得,他在寒冷中听这些故事,他从历史中看到西班牙的图景:它总是被划分为两个极端,胜利者在一端,被征服者在另一端。这一切和他父亲的梦想,一个团结的西班牙图景完全相反。此后他在修道院参加弥撒,他似乎期待能够永远保存弥撒留给他的和平感受。
1962年胡安·卡洛斯一世成婚。他已经结束了学业,他去问佛朗哥,我应该做什么,佛朗哥说,让西班牙人民认识你。他先随几个副总理学习政务,然后走遍西班牙的城市和大小乡镇。多半的西班牙人欢迎他,可是也有人向他扔土豆和西红柿。
七年后的1969年7月,佛朗哥宣布,胡安·卡洛斯一世将成为他权力的未来继承人,在他自己死去之后,胡安·卡洛斯一世将登基成为西班牙国王。这是佛朗哥一个人的决定,这个决定并不顺理成章。先是王位的继承有争议,胡安·卡洛斯一世的父亲唐·胡安,是阿方索十三世的第三个儿子,前面两个王子一个有病,另一个是聋哑人,也都没有表现出未来国王的素质。因此,阿方索十三世自己最终是要把王位传给唐·胡安。但是,前面两个王子并不愿意放弃王位,直至他们去世,争议也没有消除。他们的儿子们,也就是阿方索十三世的其他孙子们,也在不断声明自己对王位的权利。
排除其他支系以后,另一个争议自然是在父子之间。唐·胡安还在,佛朗哥对儿子的任命等于是剥夺了父亲的王位继承权。在胡安·卡洛斯一世成长过程中,他在放假时还曾回到父母身边,平时也一直在电话中交流。最终,父亲是一半无奈也一半出于父爱和对儿子的信任,接受了这个现实。他在经历痛苦之后对儿子说,很抱歉,是我当年自己的决定,把你置于如此为难的状况中。
外界认为最可能生变的因素,是在1972年,阿方索十三世有一个孙子娶了佛朗哥最钟爱的外孙女。当时胡安·卡洛斯一世还没有登基,许多人转而支持作为佛朗哥外孙女婿的那个王孙当国王,可是佛朗哥并没有因此改变他认定的主意。
向彼岸缓慢过渡
西班牙内战是一个震动世界的事件,能够这样把大半个世界都拖进一个国家的内战中去,是很少有的。对西班牙内战的研究、对随后四十年佛朗哥政权的解读,都在很长时间里,被战争和内部的残酷对抗所封杀。研究者深入不进去,还没有进门,就被漫出来的血污浸没了膝盖,再进去就没顶了,所以,简单地给一个是非判断是最安全的做法。于是世界上的左翼就认定佛朗哥一方是法西斯,而右翼则认定失败了的共和派是苏俄的赤色分子。可是,别人尽可以在外面隔岸指点,西班牙人已经被圈在里面。分裂、暴力对抗、血流成河,从一个已经无法改变的现实,渐渐变成无法改变的历史。生活在西班牙的人有一个如何走出历史陷阱的问题。
可以说,在独裁统治下,所有的人在如何走出历史的问题上都是被动的。唯一似乎有更多“主动”空间的人就是佛朗哥。对胡安·卡洛斯一世的前途和培养方式,成为了解佛朗哥的一个窗口。
佛朗哥是一个独裁者。可是,现代社会的独裁者和独裁者之间,在某种意义上来说,也可以有本质差别:就是有明白的独裁者和不明白的独裁者。这话听上去很奇怪,其实是很真实的存在。明白的独裁者知道民主社会是一种历史潮流,自己只是一个冲突社会无可奈何的结果,是一个历史过渡人物。而不明白的独裁者,会梦想独裁制度是社会的必然,会如古代帝制一样,千秋万代传下去。从胡安·卡洛斯一世的回忆中,可以看到佛朗哥非常明白,自己只是一个过渡人物。
佛朗哥只给胡安·卡洛斯一世提供一流的教育机会,很少和他谈起政治,也几乎不给他处理政治问题的指点和劝告。面对佛朗哥时代的西班牙社会,年轻的王子会不由自主地主动问佛朗哥,面对这样或者那样的情况,我该怎么
?99lib.办?胡安·卡洛斯一世回忆说,在这个时候,佛朗哥会说:“我真的不知道。可是,在任何情况下,殿下,你都没有必要做那些我不得不做的事情。当你成为国王的时候,时代已经变化了,西班牙的人民也将和现在不同。”在胡安·卡洛斯一世要求旁听政治上层的会议时,佛朗哥还是那句话:“这对你是没有意义的,因为你不可能去做我要做的事情。”
对于胡安·卡洛斯一世,这是非常困顿的状态,国家冲突的历史,再加上他处在父亲和佛朗哥之间的复杂关系,可以说,他后来成长起来,他的民主政治理念的形成,是他所接受的西方传统教育的逻辑结果,包括欧洲的历史、法律、政治学,等等。这样的教育不但是佛朗哥在一手安排,而且佛朗哥显然知道这样教育的结果是什么。国王后来回忆说,胡安·卡洛斯一世的政治法学老师,后来是改革初期最好的帮手和议长,曾经告诉他,你不必担心自己要向保守派发誓维护佛朗哥时代的原则,我们可以逐渐合法地改变它,我们一条条法律地逐步修改。最终,他们确实这样做了,而且做到了。
他回忆说,佛朗哥非常相信“瓜熟蒂落”这样的民间老话,相信时间的流逝会解决许多当时不可能解决的冲突。胡安·卡洛斯一世成长的时代,也是西班牙逐渐变化的时代。非常重要的一点是,内战之后有了新一代的西班牙人,胡安·卡洛斯一世是和他们一起成长起来的年轻人。他们没有内战一代人相互之间的深仇大恨。
胡安·卡洛斯一世的状况很是复杂,一方面,他知道在很多年里,他的一举一动都可能被汇报给佛朗哥;另一方面,他在佛朗哥的安排下接受最好的教育。佛朗哥没有儿子,后来,胡安·卡洛斯一世感觉到,在某种意义上佛朗哥在把他当作自己的儿子。可是,佛朗哥天性是一个态度冷静、沉默寡言的人,从不对他流露感情。佛朗哥给了胡安·卡洛斯一世充分和自己父亲交流的条件。胡安·卡洛斯一世认为,从政治理想来说,给他最大影响的就是自己的父亲。不可否认的是,佛朗哥给王子安排的教育,正是他接受父亲理想的坚实基础。
可是,胡安·卡洛斯一世也回忆到自己和父亲的分歧。父亲住在距离西班牙那么近的地方,却不能回来,而胡安·卡洛斯一世在马德里年复一年地读书,父子之间的交流一度因为对“西班牙”的认识而变得困难。胡安·卡洛斯一世说,十八岁就流亡海外的父亲,就像任何一个长久流亡、长久没有回到故乡的人一样,故国越来越变成一个梦幻,西班牙成了他旧日记忆和想象的反射。可是,胡安·卡洛斯一世自己生活在这里,呼吸着这里的空气,他对自己说,父亲告诉我的那个西班牙已经是过去时了,西班牙在变化,今天生活在那里的男人和女人,已经不是他记忆中的西班牙人。可是他又不能对父亲直说:“你错了,父亲,一切已经都变样了!你的西班牙和我的西班牙已经不再是同一个地方!”父亲一度对他生气:“你怎么变得和佛朗哥的看法一样。”胡安·卡洛斯一世对父亲说,因为他和佛朗哥生活在同一个现实的西班牙。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他时时在以一个未来执政者的眼光看这个复杂的西班牙政局。所幸的是,父亲最后能够接受“西班牙在变化中”的现实,开始愿意倾听儿子对现实西班牙的介绍和儿子一些看法的来源。这种交流使得理想和现实之间有一个调整,这对未来的西班牙国王非常重要。
在胡安·卡洛斯一世眼中,佛朗哥是个明白人,完全知道在他死后西班牙绝不会维持不变。对于作为他的权力继承人的“国王”位置,他也并不认为是旧制度下的绝对君权。胡安·卡洛斯一世也明确表明,在他执掌西班牙之后,他要实行民主制度。在去世之前,佛朗哥逐步向下属转移权力,他的部下也开始尝试对于新闻自由等等立法的尝试。可是,独裁体制本身以及地下反对派和地区独立运动的冲击,往往使得任何改革都处于进两步退一步的摇摆中,不可能有本质的转折。在佛朗哥病危的时候,胡安·卡洛斯一世去看他,佛朗哥拉住他的手,用力握住说:“陛下,我对您唯一的请求是维持西班牙的团结。”在表面上看,佛朗哥似乎留给他一个完整的西班牙,在他的统治下,西班牙人似乎是“团结的”。可是胡安·卡洛斯一世清楚地知道,这个团结只是一个假象。因为,处于另一端的西班牙人并不能发出自己的反对声音。在那一端,有流亡海外的共产党,有在高压下如火山在间歇喷发的区域独立运动等等。在高压撤出的一刻,很可能立即分崩离析。
独裁政治与生俱来的问题,就是权力的滥用,独裁政治下有太多的侵犯人权的残酷事件发生。独裁政治的另一个问题,就是哪怕是明白自己只是一个过渡政权的独裁者,仍然本能地害怕权力的退让,因为手上沾染的鲜血太多。因此,即便是明白的过渡者,也往往把过渡时期的长度定为自己生命的长度。这都是具有民主思维的胡安·卡洛斯一世所无法认同甚至常常感到难以忍受的,虽然他比其他任何人更理解佛朗哥的复杂处境。这也是他和佛朗哥在感情上始终无法真正走近的根本原因。
试图提前脱离这种独裁困境的一个尝试,是以明确的对独裁者不予追究的承诺,来换取他早日交出权力,换得国家的早日解脱。这就是智利对皮诺切特的做法。皮诺切特是一个和佛朗哥十分相近的独裁者。智利人民让皮诺切特在独裁执政十七年后提前交出了权力。可是,智利对皮诺切特处理的后续发展证明,这样的做法显然还是具有极大的争议。最后开始试图起诉皮诺切特的正是后来民主化以后的西班牙。
在这样的独特处境下,胡安·卡洛斯一世学到了“观察、倾听、自己保持沉默”。1974年,胡安·卡洛斯一世对一位历史学家说:“我要做一个现代的国王,维护国内和平,否则任何进步、任何发展、任何公正都是不可能的。而目前我还不能有任何作为。”佛朗哥的统治维持了四十年,在胡安·卡洛斯一世看来,变化应该可以更早到来,后期的佛朗哥其实是在浪费他和西班牙人民的时间。然而,也由于他对佛朗哥的更多了解,在胡安·卡洛斯一世成为国王以后,人们注意到,他从来不在公众面前批评佛朗哥。
新的起点
1975年11月20日,统治西班牙四十年的独裁者佛朗哥终于去世。在佛朗哥的葬礼上,只有智利的皮诺切特前来出席。
佛朗哥的独裁政权树敌无数,而胡安·卡洛斯一世又是佛朗哥一手培养起来的国王候选人,因此,在那一天,胡安·卡洛斯一世对站在他身边的人说,他一点也不知道,现在他是将戴上西班牙人民给他的王冠,还是将看到一个“人民卫队”向他走来,手里拿着逮捕令。
两天后的1975年11月22日,胡安·卡洛斯一世正式宣誓,加冕成为国王,世界各国政府的政要大多出席了他的加冕仪式。
胡安·卡洛斯一世是当时整个政府中唯一的“新人”,全套班子都是佛朗哥留下的。这些人感到紧张,他们知道变化是必然的,可是他们不知道变化会如何发生。他们的担心并非没有理由,因为在西班牙历史上,几乎只有两个极端的轮换,没有整个国家和睦的政治共处。假如另外一端上台,他们本人的安危都会成为问题。而整个国家和睦的政治共处,正是胡安·卡洛斯一世所追求的父亲的政治理想:“要做全体西班牙人的国王。”
胡安·卡洛斯一世明白,自己最终的角色,应该是君主立宪制度下英国女王那样的虚位君主。可是现在,如同佛朗哥是内战后的一个过渡,他必须是介于佛朗哥独裁统治和真正的君主立宪制之间的过渡。他必须利用佛朗哥留给他的权力来尽快地、和平地完成这个过渡。
在以后的几年里,胡安·卡洛斯一世所做的事情,是将西班牙从专制政体安全平稳地过渡到一个君主立宪的民主体制,所有的反对派都被容许公开站出来,表达自己的意见,争取公众的选票。这个过渡被所有的人称为是二十世纪的一个奇迹。在这个过程中,虽然曾面对最激烈的反对,时过境迁之后,在西班牙“就连最保守的人都承认,哪怕是佛朗哥本人在,也会认为已经死亡的东西不可能维持不变”。
胡安·卡洛斯一世也一生都敬重自己父亲要团结所有西班牙人的政治理想,在他自己成功主导西班牙民主转型之后,他感觉父亲的政治理想是通过自己的手实现了。他说,我不必否认这是一个奇迹,没有一个国王做到过这样的事情,“我是一个合适的人,合适的时候,恰在合适的位置之上”。
国王和共产党
1976年,东方的中国曾经因为一位领导国家二十七年的领袖去世,引发了一个历史转变。当时,生活在中国的人们却几乎没有注意到,就在一年之前,西方的西班牙也由于一个统治国家长达三十九年多的国家首领去世,引发了一个深刻的历史转折。
1975年11月20日,统治西班牙将近四十年的佛朗哥终于去世。两天后,由佛朗哥一手培养出来的胡安·卡洛斯一世,按照佛朗哥的遗愿,正式宣誓加冕成为国王。这是一个皇家血脉的传承。在二十世纪三十年代著名的西班牙内战之前,胡安·卡洛斯的祖父阿方索十三世,曾经是西班牙的最后一个国王。多年之后,面对一个作为家族世交的作家,胡安·卡洛斯一世曾经问了这样一个问题:在我1975年11月22日登基的时候,西班牙有没有君主主义重归的感觉?那位作家想了一下回答说:那些对陛下祖父还有记忆的人会有,大多数人并没有君主主义重归之感,然而不久,大家就有了“卡洛斯主义”在兴起的感觉。
这回答点明了国王胡安·卡洛斯在西班牙民主改革中的关键地位。可是,国王根据自己的体会却说了一句很重要的话:我们大家都欠了卡利约的人情。卡利约是当时西班牙共产党的总书记。这个说法其实指点了西班牙向民主制度过渡的一个关键,就是从单一政党走向容许反对派存在的多党派民主政体的过程中,原来长期主导着政府的大党与反对派之间该如何互动?这一点有可能成为这个国家政治体制改革成败与否的关键。正如胡安·卡洛斯所诚实指出的那样,西班牙民主改革的成功,绝非单方面的成就。
到哪里去找共产党
在佛朗哥去世之前,西班牙已经开始一些有限的改革,包括在1966年已通过的新闻法,也包括西班牙在试图通过的新“结社法”。佛朗哥也希望能够显示西班牙在加入世界民主的进步潮流。可是在那个时候,佛朗哥和政府中的保守派仍然顾虑重重,这些法案也总是不能彻底实行。根源既来自佛朗哥这一代人对内战“你死我活”政治生态的刻骨铭心记忆,也来自他们对社会开放之后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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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状态的恐惧。“放开”之后,是不是打开了一个“潘多拉的盒子”?放出来的是不是妖魔鬼怪?作为旧制度的代表,他们固然担心新时代中自己的安危,但是也没有理由说他们的担心是百分之一百自私的,他们应当是也担心四十年前内战前后的状态在西班牙重演,从而毁了这个国家。
胡安·卡洛斯一世就在这样很不安也很不稳定的状态下,被佛朗哥宣布为未来的国王和佛朗哥的接班人。他是战后一代的新人,他公开自己对西班牙未来将是君主立宪民主国家的设想。可是佛朗哥仍然认为,胡安·卡洛斯的未来西班牙,并不包括西班牙内战中与之最对立的一些左翼党派。因此在佛朗哥最后的时期,胡安·卡洛斯的行为必须非常谨慎。一方面,他不可能干等到佛朗哥咽气才开始自己的改革,他必须有所准备:正因为独裁政权的高压下,反对派是在暗处,就可能在暗处埋下了高压下难以爆炸的炸药包,但在高压撤离的瞬间,很可能就一起炸起来。当然,最好是在事先就和埋炸药的人沟通,拆掉炸药的雷管。另一方面,他又不能轻举妄动,使得自己失去佛朗哥对他的信任,这样,他就将失去全部机会。
于是,胡安·卡洛斯先开始在暗中和左翼的社会党一些领袖接触,把自己未来的改革计划和他们沟通。可是,最敏感的还是如何和西班牙共产党的沟通。共产党更左倾并且组织严密。他们的领袖虽都流亡海外,在国内却有着一层层的地下秘密组织,谁也搞不清楚,内战将近四十年之后他们到底还有多大的能量,到底在想些什么。也就是说,他们可能是真正危险的不可预测的力量。时间已经到了1975年,佛朗哥的最后一年,他健康欠佳的消息已经在西班牙公布。这是最后的关头了,胡安·卡洛斯再三斟酌还是决定试试,但是到哪里去找共产党呢?
胡安·卡洛斯想起来,他在1975年出席伊朗的一个庆典活动时,曾经和罗马尼亚的共产党总书记齐奥塞斯库有过一面之交。齐奥塞斯库在得知他是西班牙王子时,就顺便告诉他,我还认识贵国的共产党总书记卡利约,我们每年国庆都邀请他来参加庆祝活动的。回忆中的这句话,成为胡安·卡洛斯寻找西班牙共产党领袖的唯一途径。他决定派一个绝对可靠的朋友带着他的介绍信,去罗马尼亚请求齐奥塞斯库帮忙,给流亡中的西班牙共产党领袖卡利约传话。
胡安·卡洛斯把这位朋友找来,对他说了自己的想法,事后国王回忆说,从他脸上的表情就可以知道,他并不赞成这件事情,可他对胡安·卡洛斯确实忠心耿耿,还是冒着身败名裂的可能,甚至冒着生命危险去了。直到后来,胡安·卡洛斯的朋友一直都不肯让他暴露自己的姓名,他始终不希望公众知道,自己参与了这么一件“不光彩的事情”。而胡安·卡洛斯在西班牙民主改革完成之后多年,也仍然对讲出这样一个故事犹豫不决,他对自己的传记作家说,民众的想法是各不相同的,有人在听到这样的故事后,或许会想,原来在还没有登基的时候,你就做了这样的事情,他们也许会觉得国王背叛了他们。可见在当时的情况下,这是多么敏感的事情。
回想起来,这真是一个万分困难的决策。两方之间的障碍,是两大对立阵营由战争及杀戮的历史堆积起来的深仇大恨和不信任。卡利约来自内战一代,胡安·卡洛斯虽然和这一代无关,可是他承袭的却是西班牙共产党的死对头佛朗哥的政权。对于双方来说,都有两个巨大的问号:第一个问号是,和对方作政治沟通,是否意味着背叛自己阵营的民众,是否意味着背叛了被对方杀害的自己一方的牺牲者,是不是在向一个不应对其妥协的敌人作违背良心的交易?第二个问号是,在历史经验下,在双方经历多年来暴力相向和欲除对方而后快的经验后,即便是沟通了,又如何能够相信,对方送来的信息就不是一个“兵不厌诈”的计策?前者涉及在道德上双方沟通是不是一个罪恶,后者涉及基本的信任基础。不管怎么说,胡安·卡洛斯还是迈出了这一步。
这位信使通过巴黎前往罗马尼亚,尽管他带着西班牙王子给齐奥塞斯库的介绍信,还是在一个黑暗的地下室被关了两天,在小小的通风口中他可以看到过往的厚重皮靴,因此猜想自己大概被关在兵营。那里的人不断放录像给他看,内容都
是齐奥塞斯库政权的丰功伟绩。他一有机会就重复声明,说自己是西班牙王子派来给你们总统传信的信使,可是对方好像并不理睬他。他一度绝望地以为,自己大概再也回不了西班牙、见不到家人了。
此刻,胡安·卡洛斯在西班牙也忧心如焚,苦苦等了两个星期,音讯全无。最后,信使终于平安回来。齐奥塞斯库最终还是接见了他。他带的口信总算传出去了。
口信的意思大致是这样:请求齐奥塞斯库能够仁慈地向他的朋友卡利约传达一个信息,波旁王室的唐·胡安·卡洛斯,即未来的西班牙国王,打算在他登基之后,让西班牙共产党同其他政党一样获得合法地位。同时请求齐奥塞斯库劝告卡利约信任唐·胡安·卡洛斯。假如卡利约顺此去做,事情将往最好方向发展。假如不是这样,他应该知道,西班牙王子认为,假如国王被迫面对来自共产党的抗击,西班牙的局势将会变得非常困难和复杂。
此后没有任何回音。直到大约在胡安·卡洛斯登基戴上王冠的前一个月,王子的朋友被告知,罗马尼亚的一位部长抵达西班牙首都马德里,求见西班牙王子。这当然是一次秘密出访,西班牙政府对此一无所知。胡安·卡洛斯在会见时问道,你怎么做到避开西班牙官方来这里私访的,对方微笑着低声说,我们有我们的路子。国王事后说,这显然是西班牙共产党的“路子”。他带来齐奥塞斯库的口信:“直到你当上国王,卡利约连个小指头都不会动一下。然后,在一段时期里(不能太长)实现你的承诺,使共产党合法化。”
很久以来,胡安·卡洛斯第一次长长地舒了一口气。他赢得了时间,和平推动改革的时间。胡安·卡洛斯知道,虽然前途仍然充满凶险,但卡利约总算承诺,不会在佛朗哥咽气的当口,就把民众推上街头。
传完话,那位罗马尼亚部长没声没息地走了。
一个月后,胡安·卡洛斯戴上了西班牙的王冠。
对西班牙共产党法律地位的思考
西班牙的政体在佛朗哥时代是一个事实上的独裁政体,在这一时代的后期,佛朗哥开始退入幕后、离开职务,那种状态有点像垂帘听政。前面有总理和议会,可是他们并不能违背佛朗哥把握的基本大局。佛朗哥也没有在自己的任期中恢复君主政体。局面似乎迷惑不清。佛朗哥留下了完 6574." >整的议会和行政班底,都是他的老人马,也在佛朗哥生前维持运作。现在有了一个国王,按照佛朗哥遗愿,国王是佛朗哥的权力接班人;而按照国王的设想,自己最终应该是君主立宪民主国家的虚位君王,必须交出权力。可是此时此刻,他却必须利用佛朗哥留给他的权力,完成这个过渡。.
过渡是如此困难。国王没有佛朗哥“打出来”的绝对权威,哪怕要做的是好事,也不能我行我素,得罪佛朗哥留下的顽强班底。更何况,极端左翼虽在国际上留下了内战中民主代表的声誉,在西班牙国内却并不拥有这样的好名声。这确实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情。
这让我们想到,政治团体、社会团体以及公共人物,他们的主张和行事作风各异,也许多少都兼有正面和负面因素。在一个民主社会,这些团体和人物可以在法律的范围内充分表达、表现和表演。民众可能一时被某种主张吸引,可是兼听则明,最终也能渐渐明辨是非好歹。那也是一个民众学习的过程。然而,在一个有政治压迫的环境中,被压制一方的正面意见得不到宣扬,负面的表现也被掩盖起来。因此可能一些英雄被指责为恶魔,也可能一些凡人被误造为英雄。民众对压制一方的支持,很可能只是在表达他们反对的是压制本身。民众还没有机会细细辨别被压制一方的究竟。
在西班牙内战中,左翼曾经吸引了一半的西班牙人,表现了极大的能量,极端左翼也呈现了极大的破坏能力。而四十年过去了,掌权的右翼本身的变化人们可以看到,但在西班牙却很少有人知道,左翼的流亡者和地下组织究竟现状如何。对于国王来说,一个向所有西班牙人开放的民主社会是他的政治理想,可是,放出曾经有过极大杀伤力的极端左翼,容许他们站出来公开号召民众,是不是因此会把西班牙带入灾难,这也是国王内心曾经很困惑的一个部分。
国王有个私下的好朋友,是法国驻西班牙的大使简—弗朗索瓦·德尼奥。在西班牙国王对他讲出自己的担忧时,德尼奥大使对他举了葡萄牙大选的例子。在历史上,西班牙和葡萄牙是同一个大文化区,有许多类似的地方。他说,葡萄牙共产党一直认为自己的理想代表了人民。在葡萄牙的竞选中他们获得了百分之十四点四的选票,也就是说,有这样比例的民众确实相信他们的理念。对于还在地下状态的西班牙共产党,德尼奥大使也不明就里,他说他个人认为,西班牙共产党可能很成功地得到民意支持,即便如此,合法化这一步还是要走。你把一个政党排除在外,那么整个国际社会观察员和媒体看在眼里,都会说西班牙的选举不是真正的选举,西班牙的民主也不是真正的民主。
这位法国大使还说了一句话,就是最终结果究竟会怎么样,还是依赖于西班牙共产党本身——它会怎么做?
今天回想这句话,可以看到,作为对西班牙民主化之后局势的估计,这句话只说对了一半。四十年过去,西班牙民众也在变化,同样的宣传,在四十年前能够使得一般西班牙人热血沸腾,却未必能够在四十年后同样奏效。这句话说对的那一半是,当政
..的佛朗哥留下的班底,尤其是军队中的大量右翼及一些极端右翼,他们在半信半疑中,被动地被体制内的改革派推着走,假如西班牙共产党在合法化的过程中,表现出激进和鼓动暴力推翻政府的倾向,体制内反对民主改革的力量马上会增大。国王并没有和佛朗哥同等的、能够扭转乾坤的力量,这样,好不容易走出来的局面,很可能就半途而废了。
四十年后的西班牙共产党
在四十年前的内战前后,西班牙左翼就在不断分裂。在西班牙内战中,左翼有社会主义者和无政府主义者。最极端的无政府主义在战后坚持和佛朗哥政权公开硬顶,也就迅速失败消失。社会主义者分裂为社会党和共产党。西班牙共产党在1920年4月15日就已经诞生,逐渐以它的理想主义、献身精神出名,在历史上发展成为仅次于无政府主义的极端左翼。但西班牙共产党讲究策略,有坚持地下斗争的技巧,因此四十年来从没有中断。
在流亡期间,西班牙共产党有过一次权力转移。这次转移象征了政党思维方式的改变。在内战后西班牙共产党流亡时,领袖是被大家称为“热情之花”的一位著名女性,她的名字是多罗蕾丝·伊巴露丽(Dolores Ibarruri),一个巴斯克矿工的女儿。
西班牙内战后,左翼虽然战事失利,流亡异国,可是从获取国际左翼阵营的支持来说,却获得空前成功。西班牙共产党的领袖们,在各个共产党执政的国家和一些左倾国家受到英雄般的欢迎,不仅从来没有生存问题,而且经费充足,只是内部仍然争斗不断。最初,流亡法国的卡利约还只是西班牙共产党在法国分部的负责人,在“热情之花”来到巴黎的时候,他马上为她找了一栋兼有数位保镖和保姆的房子。而“热情之花”住了不久,就搬去法国南部,她最初流亡的大多数时间是在世界各地巡回演讲,只在冬天回巴黎小住。
流亡中的西班牙共产党也有狂热的个人崇拜,当时的崇拜对象就是“热情之花”。1945年,“热情之花”五十岁生日,包括毕加索在内的三千多人聚集在一起庆祝。此后一直到1956年,每年的这一天,西班牙共产党中央委员会都会举行庆祝活动,以类似苏联对斯大林的崇拜之词赞扬“热情之花”。他们的机关刊物上有大量对她的颂扬甚至献给她的诗歌。后来,青年卡利约的党内地位逐渐上升,成为四大领袖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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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班牙共产党领袖卡利约
作为一个流亡政党,西班牙共产党又沉浮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复杂局势中,例如介入苏共和南斯拉夫共产党的斗争。同时,西班牙共产党在流亡中的党内斗争之激烈和残酷,读来也令人瞠目。由于健康原因,“热情之花”逐步退而成为一个精神领袖,卡利约渐渐成为西班牙共产党的实际操作者。真正导致变化的,是1956年2月24日赫鲁晓夫在苏共二十大上的秘密报告。报告指责了斯大林的个人崇拜并且揭露他的恐怖统治,苏共开始为斯大林的牺牲者恢复名誉。
“热情之花”是会议的外国代表之一,他们只能出席开幕式,事后才看到这份报告。这份报告可以说是引起了西班牙共产党的一场地震。在这个变化中,处于最被动地位的,就是相当于西班牙的斯大林的“热情之花”,而年轻的卡利约转弯的空间最大。经过党内又一轮复杂斗争,“热情之花”虽然通过谈判向对手妥协,换取了四年的总书记位置,可是大家知道,真正的领导权已经转移到卡利约手里。
更本质的变化,还不是领导权的转移,而是对流亡二十年来思维方式的全面检讨。例如,是不是坚持用革命的方式推翻佛朗哥政权?这是不是唯一的方式?他们有秘密潜回国内的组织成员,看到西班牙发生着巨大变化。和西欧其他国家相比,西班牙固然还是落后的,政府仍然是严厉而不民主的,可是二十年来,在公共项目建设的同时,投资环境大幅改善,外国资金在大量涌入,旅游业兴起,中产阶级在成长,经济在起飞。国际社会在以一种松弛的态度对待西班牙,对于欧洲人来说,新西班牙的标志,是它杰出的马德里足球队已经五次荣获欧洲杯冠军。一代对内战毫无记忆的年轻人涌入大学校园,虽然共产党成功地在他们中间发展秘密党员,可是他们已经是面对新的现实的新一代人。最终,历史学家说:不管原因是什么,就连“热情之花”也不得不公开承认,佛朗哥已经不是十年前的佛朗哥。在这场变革中,卡利约站在前沿,除了名分不是总书记,大家已经公认他是西班牙共产党的最高领导。
就在1956年7月,西班牙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起门来开会。在这次会议上他们开始了一个本质转变,提出了“民族和解”即“和平转变”的口号。历史学家认为,新一代西班牙共产党领导人的改变从此开始,他们在逐渐改变自己极权主义政党的形象,开始现出现代政党的面貌。
作为老一代的“热情之花”,对变革深感痛苦。她崇拜的斯大林面目全非,她的敌人佛朗哥却不但逐渐被西方世 754c." >界接受,同时也被苏联接受了,新一代取代了她在党内的权力。1956年她陷入抑郁,常常向身边的人提到自杀的念头。也在那一年,她访问中国,受到毛泽东、周恩来和朱德的接见。
那时,分歧不断在西班牙共产党内出现,例如匈牙利事件,“热情之花”认为这是苏联战士击退了反革命政变,年轻一代的西班牙共产党人却不以为然。终于在1959年,“热情之花”对西班牙共产党的领导结束了,卡利约成为新一代的总书记。他在就职演说中提到,形势前所未有地好。这是事实,佛朗哥政权处在后期,西班牙已经在开始变革,越是压力放松的时候,反对力量就越是容易成长,西班牙共产党在国内秘密发展了大量学生和知识分子。
这就是新一代西班牙国王面对的新一代西班牙共产党领导人。
艰难的合法化操作
西班牙社会的变化是公开的、可见的,而在西班牙国内,却很少有人知道“秘密团体”共产党也在经历着变化。国王要让共产党合法化,如何具体操作、如何面对来自右翼的反对,是一个非常棘手的难题。
在阅读这段历史的时候,我也曾经感到奇怪。西班牙共产党从开始意识到要变化,提出“民族和解”已经二十年,他们在国外一直公开集会和发表演说,也在公开呼吁民主,声明自己要加入和平的民主进程。可是,为什么在佛朗哥死后,西班牙国内仍然对他们难以信任?
再把西班牙共产党这部历史读下去,就会慢慢明白。1956年后,在一个党内才能够感受到的短暂沉寂之后,“热情之花”仍然回到了西班牙共产党精神象征的位置。此后苏联共产党换了一个又一个领导人,虽然“热情之花”在苏联入侵波兰时发表声明谴责,弄得东道主很不开心,可是她基本上是西班牙共产党中最真心赞赏苏共的一位。她始终作为贵宾住在莫斯科。而卡利约等新一代西班牙共产党领导人,虽然对她的大多数观点感觉陈旧,却也对“热情之花”所处的地位乐观其成。其重要原因是,在后来的几十年里,苏共的资助已经是西班牙共产党的唯一经费来源。他们是靠苏共养活的一个友党。1956年之后的二十年,“热情之花”的生日依然是欧洲各国共产党的节日,例如意大利共产党就年年在罗马庆祝这个日子。
在1956年之后的二十年里,卡利约和“热情之花”仍然在全世界,尤其是欧洲各国举行集会演说,常常是两人联手而行。主题仍然是要坚持西班牙共产党自内战以来一脉相承的光荣,当时的口号就是“为民主而战”。演讲内容依然是内战的回忆、内战中的革命歌曲、继承当年的精神。主题本身是由听众决定的,对于欧洲左翼来说,他们之所以有集会的热情,就是因为西班牙“为民主而战”的战斗一向是他们的旗帜和精神上的强心剂。他们需要这样的回顾和缅怀,流亡中的西班牙共产党人本身又何尝不需要。这段历史,几乎是西班牙共产党之所以存在、有别他人而永远立于不败之地的理由。卡利约所代表的潜在的渐进变化,时时被掩盖在对“历史遗产”的颂扬中。
因此,在外界眼中,他们的情况和苏共有些近似,1956年地震的震中是在苏联,苏共的改变究其根源也应该追溯到1956年。可是从外部看来,仍然没有理由说,1956年之后的苏共就是一个本质不同的政党。从外部看西班牙共产党也是一样,他们或许在1956年后有了开始变化的契机,可是那还是一股潜流,水深水浅,外人不得而知。在这样并不是公开明确转变的状态下,某个掌握党内大权的领导人,他的决定和作为,也就显得特别重要。在佛朗哥去世的时候,卡利约仍然面临选择,他仍然可以决定带领西班牙共产党夺取政权,毕竟西班牙共产党仍然是最有号召力的反对大党。所以,卡利约的一句承诺,在国王眼中才有如此重大的意义。
在西班牙长期的冲突历史上,这样的运作还是第一次,过程充满张力。如何具体操作,是一个非常棘手的难题。
在西班牙共产党带来的口信中,承诺的和平期是有限的,更何况,国王并不能完全控制极右分子的作为,如同卡利约也并不能完全控制他手下的极左分子。这两端都可能认为自己一方的领袖在“背叛自己的事业”,因而做出什么极端举动来刺激对方,引发冲突,使得进程毁于一旦。这个过程需要双方的克制,克制必须建立在信任的基础上,而这个基础是如此脆弱,常常出现意外,危机四伏。
政党合法化的讨论涉及西班牙共产党,所以存在巨大分歧,反对一方认为:作为新一代共产党总书记,严格地说卡利约本人并不是一代新人,他也是内战一代,只不过当时年纪比“热情之花”小了一辈而已,他本人也留有内战的血腥印记。西班牙人都知道这段历史:在内战中,记者向佛朗哥一方的摩拉将军问起进攻马德里的战术,将军说,我的四个纵队都将进击,第五纵队已经埋伏在城里。就这样一句兵不厌诈、信口开河的话,导致城内的左翼大开杀戒,以消灭子虚乌有的“第五纵队”。他们本来就抓了大量看上去“非无产阶级”的无辜者在牢里,被抓的原因只不过是在街上系了领带戴了礼帽之类,大多是中层阶级人士。模范监狱据说就关了五千人。这些人全部被当作“第五纵队”在一个小村子里被屠杀。西班牙人一直认为,当时担任警卫头目的青年卡利约必须对此负责。有人据此提出应对卡利约和西班牙共产党起诉“反人类罪”。政府找到一个法官,法官的意见是反对起诉,理由是“反人类罪”的罪名是“二战”之后才建立的,模范监狱屠杀发生的时候,法律还没有建立这个罪名。根据西方法律“不得追溯既往”的原则,不同意依此罪名起诉。他的意
.见有充分的法律依据,同时这位法官的父亲和兄弟都死于这场屠杀,这样的背景在客观上使得他的意见更能够被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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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班牙内战中的青年卡利约
当然也有断不接受的。国王登基之后,卡利约遵守承诺,没有立即呼唤革命。可是,由于形势松动,他也开始不断进出西班牙进行活动,用着假的法国护照,戴着根本骗不了人的假发。既然共产党还没有合法化,卡利约作为共产党总书记自然就还在要抓的名单上。一般的警察对他睁一眼闭一眼。却偏偏也有警察在边卡把卡利约给抓起来了。局势一下就变得紧张。这很容易进入一个恶性循环。
要解套,西班牙共产党一方必须克制:理解这是一个“事故”,而不是国王“背信”。一天,马德里的法国大使馆里来了一个高阶的共产党领导人,对法国大使说,我们请求你给法国共产党的高层带个口信过去。法国大使说,我们并没有这方面的联系,不过,你先说说要带什么口信吧。来人说,你知道,我们西班牙共产党的总书记卡利约被抓起来了。现在法国共产党要声援,要在巴黎的西班牙大使馆前示威抗议。当然这是好意,可是请转告他们不要声势过大。在这样的时候,我们不希望因为法国人的介入,倒过来刺激几百万西班牙人走进广场。请转告他们克制。法国大使感到非常奇怪地问道,干吗你们自己不去告诉你们的法国同志,而要我传信?来人说,很不幸的是,我们试过了,他们不相信也不尊重我们,可是他们尊重您。结果,法国大使果然帮助他们传话,在巴黎的示威规模很小,也相当克制。
政府一方要设法放人也得经过法律手续,要有法官正式宣布,依据什么理由而不对卡利约起诉。就在宣判前,预定的法官却突然心脏病发作去世。好不容易又找了一个合适的法官继续进行,卡利约被释放,双方终于渡过危机。卡利约的释放,被看作是西班牙共产党合法化的前奏。可是,卡利约刚刚出狱,就发生了一个更紧张的危机,极右分子在马德里暗杀了几名左翼学生和律师。当年的西班牙内战,就是由极端分子的暗杀引发的,这一次,左翼政党们没有以暴力相向,而是和政府站在一起,发表联合声明,共同谴责和反对暴力。
西班牙共产党终于在第一次民主选举之前合法化,并且在1977年6月的第一次大选中获得了百分之九的选票。
将反对派纳入公平的民主竞争这一关,西班牙终于顺利地过去了。
成功的妥协仍然不是完美的
在这个和解过程中,确实存在许多困扰。其中很重要的一个,是如何面对双方的血腥历史,如何面对那些历史所造成的牺牲者。
就卡利约来说,他始终否认在模范监狱屠杀事件中负主要责任。他辩称自己当时只有十九岁,他也曾私下向质疑者提出书面辩解,指出更应该对屠杀负责的不是西班牙共产党,而是当时更为极端的左翼无政府主义政党。其实,在西班牙的内战前后远不止这一件惨案,内战中更是血流成河,对杀戮无辜双方都脱不了干系,任何一方要说手上没有鲜血,连他们自己都不相信。这是西班牙血腥历史的现实。
和解和妥协,其实是在取得协议,对罪行不再追究个人罪责,或是以此换取政治制度的和平过渡,或是换取独裁者提前放弃权力。这种做法的代价是显而易见的,就是受难牺牲者的正义未能伸张。他们的正义被牺牲了。而这种做法的社会获益也是显而易见的,那就是避免更多流血、避免更多牺牲。
例如,把西班牙的佛朗哥和智利的皮诺切特比较。佛朗哥有过四十年独裁统治,而皮诺切特在执政十七年的时候,以变通方式获得终生免予起诉的保障,因而交出权力。这个政治交易传达了智利社会渴望提前步出困境的强烈意愿,当时也获得成功。但西班牙对皮诺切特提起的诉讼同时引发了智利的起诉,这又传达了死难者正义未能得到伸张的智利社会,仍然面对极大的道德困惑。智利社会决定违背当时承诺的契约,其实也是在支付另一种代价。
这是无解的难题,因为我们面前的社会并非完美,也就没有完美的解答。这也是一个需要说出来的话题。清楚说出来,社会至少可以明白自己面对的究竟是什么状态,即便是困境也知道是什么困境。再要讨论也就可以有的放矢。
在西班牙的民主进程中,强大的执政者和反对派的成功互动,也许会一遍遍地被不同地区的人们提起,希望成为借鉴。这个成功有许多细节和具体操作,而其中不可或缺的最根本基础,是朝野双方历经不同的曲折路径之后,都真地走到了一个共同点。站在这个善意基础上,朝野的关系突然变得平等,所有的党派终于退在同一起跑线上。1977年6月,西班牙第一次大选,卡利约带领自己的政党,平静地接受了民众选择的结果。只要是任何一个了解西班牙共产党历史的人,都会理解卡利约如此选择的分量,都会理解,国王说大家欠了卡利约的人情,不是一句轻松的话。
一个首相的故事
1975年年底,西班牙著名独裁者佛朗哥去世;1977年,包括流亡海外的共产党在内的所有西班牙反对党合法化,举行第一次民主选举;1982年,制宪后的西班牙举行第二次大选,执政权力向反对党和平转移。西班牙在短短几年的时间里,完成了从佛朗哥独裁体制到现代民主体制的政治转型,被誉为二十世纪后期全世界最成功的民主改革。在这个政治转型过程中有个传奇性的人物,就是当时的西班牙首相苏亚雷兹(Adolfo Suarez)。
旧制度的可靠接班人
从1939年西班牙内战结束开始,佛朗哥维持了将近四十年的独裁统治。四十年里,西班牙的唯一合法政党,就是佛朗哥亲自领导的“民族运动”。工会、青年组织、妇女组织等一切群众组织,都只能归“民族运动”统制。西班牙灾难性的冲突历史,使得佛朗哥相信只能以镇压取得稳定。他严酷镇压一切政治反对党,镇压巴斯克和加泰罗尼亚的区域自治呼声。从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谁都知道,世界已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外面已经是一个新世界,西班牙也已经完全不同于内战时期,虽然从六十年代开始,西班牙经济起飞,制度层面开始有限改革,但是佛朗哥独裁的基本格局没有改变。到佛朗哥晚年,要求变革的压力形成了表面稳定下的不安张力。这是很自然的发展规律,强人国家在减少,镇压不可能永远是治理之道,人们都明白,变革的转折点就在眼前。该变不变,强压的反弹反而会形成不必要的不稳定因素。
有意思的是,如果说佛朗哥作为西班牙历史过渡人物的地位,这时已被所有人看清,那么可以说最早明白这一点的,其实是佛朗哥自己。佛朗哥也和大家一样看到,旧制度最危险的时候,就是开始转变和改革的时期。因此,他培养了一个知识构架完全属于新时代的预备国王,却又并不想在晚年给自己找麻烦。这几乎是老人政治的规律。在他突然病重的一刻,他曾经被迫向国王交出权力,可是稍一好转就又匆匆收回。把既定局面维持到生命最后一刻,是晚年佛朗哥给自己开的药方,而这锅药却要全体西班牙人陪着一起喝。连佛朗哥自己都知道,他一撒手西班牙必定会发生深刻变化。
可是问题就摆在那里:大变革是最危险的时刻,拖得越久越是如此。面临危险一刻,西班牙何去何从?
佛朗哥死后,第二共和前西班牙国王阿方索十三世的孙子,年仅三十七岁的胡安·卡洛斯一世,加冕成为西班牙国王,西班牙正式恢复了君主制。但是胡安·卡洛斯一世早在佛朗哥去世前就公开表示,未来西班牙是君主立宪的民主体制。佛朗哥死后,西班牙将展开政治改革转型,从佛朗哥时代的专制,向多党竞争的体制转变。胡安·卡洛斯一世本人,只是一个虚位君主,并没有行政权,不能干预政务。所以,胡安·卡洛斯一世需要选一个首相,来具体领导这场变革。
1976年,佛朗哥留下的旧国会根据国王指示,开始讨论新首相人选。经过一系列复杂的政治运作,新首相候选人,从一个长长的推荐名单缩短到只剩几个人。名单最后是大家都认为不过是个陪衬的年轻人,四十三岁的苏亚雷兹。当时旧体制内还有不少经过内战的佛朗哥战友占据军政要职,多数人都认为怎么也轮不到这个小伙子挑大梁。可是完全出乎意料,国王选择了苏亚雷兹做他的首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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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亚雷兹宣誓就任西班牙首相
一般来说,一个打出来的政权,资历是按照战功排队的。那么,一个年轻人怎么就上了这个名单?这也是一个打出来的政权在长年累月维持之后,培养接班人的常规做法。在体制内的老人们眼里,苏亚雷兹经得起检验。他虽然没有经历过内战,但他的人生道路一开始就在佛朗哥体制内,和体制外的反对派没有丝毫瓜葛。他是从参加“民族运动”的青年组织开始,一步一步爬上政坛。三十岁出头,他就担任过塞哥维亚省长,积累了地方行政经验。后经佛朗哥亲信的推荐,担任官方西班牙电视台台长。佛朗哥去世那年,他是“民族运动”副秘书长,掌管着最关键的意识形态方面的职位。苏亚雷兹能适应体制,也是个善于察言观色的年轻人,任电视台台长期间,他尽量满足老前辈们塑造自己形象的愿望,也就皆大欢喜。所以,他不但在年轻一辈中脱颖而出,能进入首相候选名单殿后,而且在当选时并没有引起体制内的反弹,因为他毫无疑问地被看成是可靠的接班人。
对苏亚雷兹来说,于这个意外也许不那么惊讶,他肚子里存着一段和国王的老交情。在当电视台台长的时候,他和国王一个三十六岁一个三十一岁,结下了年轻人之间的友谊。那时候,保守的老一代还不把作为王子的胡安·卡洛斯放在眼里,而苏亚雷兹和王子却很有共同语言。他们都没有老一辈的负担,能够用年轻的眼光来看待社会变迁。作为专制体制内的新一代政治家,他们确信,制度改革是西班牙的唯一出路。西班牙停在老路上,就总是欧洲的异类,不能真正进入欧洲先进国家的行列。
在佛朗哥去世的1975年,苏亚雷兹受命起草了一个报告,在这个报告里苏亚雷兹认为,西班牙军队里的将军们、现有体制的老一代人,能够接受温和渐进的政治改革。现在回头来看,这似乎平淡无奇,但当时要下这个判断却很难,这不仅需要对旧体制内的人事有详尽深刻的了解,而且必须有洞察力。这一判断,为政治改革找到了一个出发点。苏亚雷兹的过人之处是,当他作为旧体制的食禄者,在官僚阶梯上一路爬得春风得意的时候,他仍是有政治理想的。他看到了改革的必然性,愿意站到前列。苏亚雷兹的这一判断,给了未来国王以深刻印象。当新国王需要一个首相时,一方面他只能选择一个可以被旧体制接受的“自己人”,另一方面他需要一个有强烈改革愿望、坚信改革可行性的人。他要善于和体制内的保守人士对话,引导他们参与改革,还要有能力和体制外的反对派沟通,把他们整合到政治转型过程中来。
唯苏亚雷兹有这样的个人能力。
走出政党合法化的关键一步
苏亚雷兹领导的政治改革,是要把佛朗哥留下的旧体制转变成现代民主制。转变的关键是从法律上认可各在野党的合法性,即政党合法化。在佛朗哥时代,所有反对政党都是非法的,但是共产党领导的地下活动小组遍布全西班牙。政治改革一经启动,左右翼政治力量都看到了未来多党制不可避免,纷纷开始组党,有体制
.99lib.内人士组织的右翼政党,也有受到社会党国际支持的左翼社会党。但是,组织良好的共产党却被旧体制看成死敌。军队保守人士警告说,政党合法化不能包括西班牙的敌人共产党。如果让共产党也合法化,保守的将军们就可能运用西班牙军人干预政治的传统,动用武力阻挡。
于是,怎样让保守派接受共产党的合法化,成为政治改革初期最困难的事情,很多人认为根本没有可能。苏亚雷兹的又一个过人之处是,他能看到“可能性”。他和死板的教条主义者不一样,始终认为现实政治需要智慧、需要妥协,对谁都是如此。他也和经常抱怀疑态度的现实主义者不一样,始终认为理想是可能实现的,成败不能预定,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怎么操作。他是一个有政治想象力的政治家,他认为,在变局深不可测之际,有时一个重大变革成功与否,可能取决于事后看来微不足道的细枝末节,比如发生的时间、地点和行事分寸,甚至一句话该怎么说、在什么场合说。特别是在不透明的专制体制下,什么可做,什么不可做,全凭个人判断。而苏亚雷兹一辈子就活在原来的体制内,作这种判断不仅是他的特长,也几乎成为他的本能。
1976年下半年开始,西班牙政治改革起步。那一年,开始撤除已经维持久远的高压,这是最危险的时刻,最容易引起左右翼极端派出头肇事,改革可能缩回去、半途而废,或可能一乱而不可收拾。此前,国王和苏亚雷兹已经分别派密使去法国会见过共产党领导人,承诺让共产党合法、参与西班牙民主政治,条件是在撤除高压阶段,共产党不利用形势发动暴力革命。苏亚雷兹也知道,这样的默契只是临时的,他必须抓紧实现承诺,否则对方会认为“你不仁,我也可以不义”。
从1976年9月到1977年6月,苏亚雷兹以一种令人叹服的方式,一步一步地走向民主政治。
政治气氛逐步宽松,一些失踪了几十年的左翼组织重新出现,其中最大最老牌的是西班牙社会党。这是个重新组建的政党,承继的却是老牌子,总书记冈萨雷斯只有三十岁出头。苏亚雷兹和他多次会见长谈,取得共识。社会党是信奉社会主义理论
的左派政党,但他们也大幅度修改纲领,放弃了完全摧毁现政权的政治举措,认为只要实现国会的自由选举就是成功。
显然,不论政治上的左右两派有多大差距,年轻人之间对未来取得共识要容易得多,难的是如何说服保守老人。
1976年9月8日,苏亚雷兹拜见西班牙军内最有势力的保守派将领,通报他的政治改革计划,主要是让政党合法化。他告诉将军们,计划是国王同意的。他请求这些爱国的西班牙将军们支持他实施。对将军们来说,国王同意分量很重,而苏亚雷兹的低姿态,使他就像是“自己的孩子”来向长辈求助。事实证明,苏亚雷兹对他们能够接受温和改革的判断是对的。他们问到最关心的问题,政党合法化是不是包括共产党?他们与共产党在内战中结的仇难以消融,让共产党堂而皇之回到西班牙,这是军内保守势力无法接受的。可是,他们尚能接受没有共产党的多党制。苏亚雷兹回答将军们,以共产党现在的状态,让他们合法化是不可能的。
这一回答,让将军们放下心来,将军们承诺会支持苏亚雷兹的政治改革。
两天后,苏亚雷兹主持内阁讨论政治改革法案,军人阁员们没有反对。几天后,内阁起草《工会组织法》,先开放工人组织工会。一位将军阁员表示反对,理由是:当年就是众多工会组织先乱,继而失控而导致内战。可苏亚雷兹认为,工会是让工人参与政治的必要途径,这是必须走的一步。将军坚持反对,苏亚雷兹出乎意料地采取强硬态度,迫使这一反对的将军从内阁辞职。
1976年10月8日,佛朗哥留下的西班牙国会,对苏亚雷兹提交的《政治改革法》表决,四百二十五票赞成,十五票反对,十三票弃权。这也体现了改革是历史潮流、体现了议员们的勇气,他们并非不知道,旧国会这样做是在签下自己的死刑执行书。苏亚雷兹的判断再次得到证实,旧体制自身启动改革,而不是由外界政治反对派来推翻旧体制,是可能的,也是当代和平的政治改革必然的一步。
1976年12月16日,西班牙为《政治改革法》举行全民公投,百分之七十八的选民参加,其中高达百分之九十四点二的人投票赞同。按照《政治改革法》的计划,半年以后西班牙将举行全民选举,所有国会议员将由选举产生。佛朗哥时代留下来的权力结构即将寿终正寝。这时,体制内外的政治家都开始组党,投入选举前的竞选活动,因为这意味着权力来源将发生一百八十度的转变,原来权力来自上面,你对上面负责,以后权力来自下面,是民众的选票决定权力的分配。可是,此刻的共产党还没有合法地位,还是地下非法组织。苏亚雷兹认为,如果把共产党排斥在政治改革之外,民主政治不可能成功。
1977年2月27日,苏亚雷兹和共产党总书记卡利约举行了长达八小时的密谈,取得了共识和协议。苏亚雷兹要求卡利约先从改变自身做起,公开宣布承认西班牙的君主制,放弃暴力革命,遵从法律,遵从民主政治的游戏规则。在这个前提下,苏亚雷兹承诺尽快宣布共产党合法化,参与即将到来的大选。
1977年4月,西班牙政府宣布,西班牙共产党合法化。流亡国外三十八年的共产党领袖立即回到西班牙,参与了6月举行的第一次大选,在议会中得到二十席。苏亚雷兹本人率领一个中间偏右的多党联盟民主联合会,成为国会的最大党,继续担任西班牙首相。佛朗哥的独裁体制正式结束。但是,这只是转型的第一步。
何塞·路易斯之夜
第一次大选成功后,还有一系列制度建设步骤要走,其中包括制定一部新宪法,在法律上确立民主制度。新宪法必须回答一系列既涉及国体政体,又牵涉千家万户生活的问题,比如君主立宪制中国王和王室的地位、国家权力的分布,经济体制、劳工关系,宗教、婚姻、家庭制度,区域自治和独立等等。这些问题都在西班牙近代史上引出过交错纠缠的麻烦。四十年前就是这些问题的分歧,令左右两翼众多党派和工会组织,都坚持自己的主张是唯一正确的,各不相让引致暴力冲突,以致滑向内战深渊。现在,西班牙左右各政党赞同的只是政治改革的必然,面对具体问题仍然分歧多多。可是,绕是绕不过去的,制定新宪法,就是要对这些具体分歧达成妥协共识。
走出政治改革第一步后,整个国家突然减压,出现了一些社会问题,也出现了经济困难。民主改革第一步后出现经济危机,几乎是二十世纪后期民主转型的一种规律性现象。有大变革带来的新旧衔接问题,也有改革前已有经济隐患的滞后发作。当时西班牙通货膨胀,原材料价格上涨,失业
99lib.t>率上升,福利保障制度不良,人民生活水平下降。通货膨胀率在百分之十五以上居高不下,失业率比1973年增加了两倍半。民主改革并不能承诺立即改善经济,可是对政治改革抱着希望的民众,却首先是对经济和生活抱着希望。如果政治改革随后的经济表现和期望相反,人们自然而然地就会认为,是政治改革搞坏了经济。
在这样的情况下,要民众继续支持政治改革就特别困难。这时候,也是所有反对政治改革的人,出来表示自己“先见之明”的机会。经济困难事实上会在民众中造成困惑和怀疑,如果这种困惑和怀疑持续下去,政治改革仍然有可能中途夭折,仍然会有人出来呼吁民众拥护旧的秩序,拥戴强权出来整治经济。
苏亚雷兹面对经济困难,仍然坚定推行政治改革计划。他非常清楚他手里的有利条件是什么。现在的西班牙和四十年前第二共和时期完全不同。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的西班牙左右对立,各种国际思潮在西班牙安营扎寨,引发民众四分五裂的局面。而现在,西班牙第一次大选之后,从大选前蜂拥而出的几百个政党,迅速整合成中间偏右的民主联合会、中间偏左的社会党两个大党,再加右翼的人民联盟、左翼的共产党两个小党。这样两大两小,中间大两头小,是比较稳定的格局。苏亚雷兹本人是中间偏右的民主联合会的代表,是第一次大选获胜的第一大党。苏亚雷兹看到,这种格局对于政治求同非常有利:民众没有四分五裂,没有哪个政治组织或反对派别是在政治改革进程之外、一心和政治改革作对的。也就是说,第一次大选后,虽然西班牙还没有一部宪法,但是各政党具备了共同的核心价值。这一点,是和历史上的西班牙完全不同的。
一个社会将走向良性进步,还是恶性退化,要看政治家对形势的期盼。在恶性政治态势下,对手就是敌人,敌我关系即“你死我活”的关系,政治家会盼着对手分裂,盼着对手之间大打出手,对方越分裂,自己越有可能坐大。对手不分裂的话,甚至要用点离间计来促使对手分裂。而在良性政治下,政治家是打算通过与对手谈判来处理问题的。这时候最麻烦的则是对手不断分裂,自己找不到单一的谈判协商对手,政治问题可能拖而不决,渐渐酿成大麻烦。对手如果统一稳定、令行禁止,那么政治运作反而好办了。只要和这样的政党沟通、谈判,甚至讨价还价,以求共识,那么千千万万民众的说服工作也就好做了。这就是国王和苏亚雷兹在政治改革初期,要煞费苦心到国外去寻找流亡中的西班牙共产党,设法把他们请回来的原因。同样是出于这个理由,苏亚雷兹设法到法国去把加泰罗尼亚的地区流亡政府首脑请回国,甚至答应他回到巴塞罗那的时候出动军事仪仗队进行正规迎接仪式。
苏亚雷兹的有利条件是,他只要说服为数不多的各反对党的领袖,就等于是说服了各阶层的民众。而进行面对面的谈话,苏亚雷兹是一个天才。
在苏亚雷兹看来,西班牙政治家之间的沟通对话,不是抽象的观点传递,而应该是一个西班牙人和另一个西班牙人之间的交谈。同样一句话,在什么时间、什么场合、什么气氛下来谈,效果可能完全不一样。苏亚雷兹担任首相主导政治改革的时候,经常和反对党领袖进行这样面对面的谈话,成功率极高。西班牙各政党领袖之间,也经常进行这种极具个人色彩的谈话。这种面对面谈话,把政治家之间作为政治机器的动作,变成了人和人之间的正常交往。这样的私下面谈,有段时间经常借马德里一家叫做“何塞·路易斯”的饭店进行。桌上没有笔记本,只有葡萄酒,周围没有秘书,只有饭店的侍者。这样的面谈经常通宵达旦,于是这种政治沟通方式有了个浪漫的名字,叫做“何塞·路易斯之夜”。
1977年9月,第一次大选后经济危机趋重的时刻,首相苏亚雷兹邀请各大政党的九位领袖,住进首相官邸蒙克罗阿宫,讨论国家经济问题。这些人覆盖了西班牙从左到右以及自治区域的整个政治层面。这是一次“何塞·路易斯之夜”式的对话。不知道他们谈了多长时间,开了多少次会,最后他们宣布,他们已经就经济、政治政策达成一致意见。10月21日,他们发表了长达四十页的文件,各党派的三十一个代表在文件上签字,这被称为“蒙克罗阿盟约”。
这次达成的协议,苏亚雷兹代表执政府方做出了一些承诺,国家更多干预经济,控制工资水平,提高退休金百分之三十,将失业福利提高到最低工资水平,增加教育投入,改善城市住房,控制城市土地投机,实行农村土地改革,等等。而社会党和共产党等在野方承诺,说服民众承担经济困难带来的困境,不恶意利用经济困难来给政府制造麻烦以获取反对党的政治利益。
一个政党和政治家有正派和不正派的,不正派的政党会盼着对方犯错出事、经济恶化,盼着对方让老百姓过得苦不堪言,老百姓越苦,自己的机会越大。而正派的政党、政治家会真正以民众利益为重,在国家面临困难的关头,不顾自己眼前的机会,而是协助自己的对手挽救国家的危机。这次危机考验了西班牙左右不同立场的政党。
这次盟约的具体实施,在以后的数年里,有利于政府继续在政治改革的道路上走下去,而民众必须做出最大的牺牲。但是,这种通过对话达到朝野政党政治整合的方式,使得以后的政治改革得以顺利展开。
下一步,起草新宪法。西班牙各大党的七个代表组成宪法起草委员会,称之为“求同联盟”。1978年1月,起草委员会完成了初稿。这一初稿回避了西班牙历史上左右对立最激烈最敏感的问题,留待进一步沟通。在议员们审阅批评以后,起草委员会逐条讨论议员们提出的一千三百三十三条修改意见。在地区自治、宗教问题、教育问题上,“求同联盟”开始分歧,分歧一度愈演愈烈,中间偏左的大党社会党愤而撤回代表,一个月后才回来。最后,“求同联盟”终于拿出了初稿,西班牙制宪进入第二阶段。
从1978年5月起,国会宪政委员会的三十六个委员开始公开讨论宪法初稿。这是非常艰难的讨论,多次到达了分裂的边缘。渐渐地,中间观点占了上风,左右两翼的激进观点被边缘化,人们开始意识到,只有各让一步,走中间路线,才可能达成一致,坚持激进观点则永无出路。
可是,5月22日,委员会又在教育问题上陷入僵局。这天晚上,左右两大党的四个代表,在何塞·路易斯饭店会谈。左右翼的另外两党:左翼共产党和右翼人民联盟则预先表态,不管这何塞·路易斯之夜达成什么协议,他们都将签字,因为他们知道,不管怎样,制宪必须成功,协议必须达成,如果他们不签字,他们就会在政治舞台上被边缘化。第二天清晨,这次谈判终于达成了协议。
经过一百四十八个小时的议会辩论,总计一千三百四十二次演讲,议会宪政委员会终于在6月20日签字,完成了宪法文本。1978年10月31日,议会以压倒多数通过了宪法。12月6日,西班牙再次全民公投,通过新宪法。百分之六十八的选民参加投票,其中只有百分之七点二投了反对票。12月27日,国王胡安·卡洛斯一世签署了宪法。西班牙君主立宪的民主体制,在佛朗哥死后两年终于正式确立。
五年首相,历史留名
在制宪确立民主体制后,西班牙于1979年举行制宪后的第一次全民大选,苏亚雷兹继续以最大党领袖身份出任首相。进入八十年代,政治转型以后必然出现的经济和社会转型问题,加上西班牙特有的巴斯克地区自治要求,对民选政府呈现越来越大的压力。军队里的顽固保守势力则认为,是苏亚雷兹把西班牙带上了一条歧路。由于健康原因等多种因素,苏亚雷兹在处理这些问题上渐渐感觉力不从心,萌生急流勇退之意。1981年年底,他向国王提出辞呈,请求国会批准国王任命的临时首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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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相与国王
此时的苏亚雷兹还不到五十岁。在佛朗哥体制下,他是从底层辛辛苦苦爬上国家领导层的官员。他不会不懂,正是旧制度给了他官运亨通的时机。如果旧制度再维持几十年,他会驾轻就熟、游刃有余,不会没有他的官当。但是他和国王一样明白,改革是必然的,顺应时代潮流,在体制内启动造福百姓后代的政治改革,是自己的责任,也是命运给予自己的机会。他不会不懂,启动历史性政治改革的人,注定是一个过渡人物,改革以后自己铁打的官运就到头了。国王是终身的,自己却随时要做好下台的准备。
命运给了苏亚雷兹最后一次亮相的机会。1981年2月23日,国会为通过临时首相的任命举行投票,电视对全国实况转播。突然冲进来一批军人,朝天花板开枪,命令议员们趴在地板上。这是几个保守军官领导的一次军事政变。在突如其来的袭击下,议员们惊恐地趴在地板上。只有两个人面对士兵的枪口,端坐在座位上纹丝不动:一个是老资格的共产党总书记卡利约,另一个就是文质彬彬的首相苏亚雷兹。
这次政变,在国王的亲自干预下被化解了。苏亚雷兹面对政变士兵毫无惧色的尊严姿态,留在了如今还记得他的人们的记忆里。此后,苏亚雷兹渐渐地淡出西班牙政治舞台,渐渐地不再有人提起他。
我们在西班牙旅行的时候,在各地城乡都看到国王的照片、画像和雕像。在西班牙的报纸新闻上,还时不时地能读到政治改革时期,和苏亚雷兹一起活跃在政治舞台上的左右各大党领袖们的消息。可是,新闻中从来没有苏亚雷兹的消息。一直到2005年3月,苏亚雷兹的儿子透露了父亲的情况。多年来苏亚雷兹身患老年痴呆症,渐渐地失去了记忆。他现在已经记不得自己曾经是西班牙首相了。
西班牙在二十世纪七十年代进行的和平的政治改革,使西班牙从一个落后的专制国家,重新成为一个现代民主国家。这是二十世纪政治史上的一个奇迹。和这个奇迹一起流传后世的,还有创造奇迹的重要人物。
历史为苏亚雷兹镌刻留名。
面对历史的难题
十字路口的选择
写完一连串佛朗哥身后的西班牙改革故事,常常会想起那些故事中的主角。
胡安·卡洛斯一世,今日的西班牙国王:他身为流亡西班牙王子的儿子,尚在十岁幼龄,就肩负他并不明白的国家重任,独自踏上从未踏上过的干旱土地。对这片国土的感受,渐渐从一个王室传统的必尽责任,变成了融入血液的感情。1975年,按佛朗哥遗愿,他成为佛朗哥权力的接班人,又按照佛朗哥的原定计划,登基成为西班牙国王,恢复了西班牙已经中断了四十四年的君主制。胡安·卡洛斯戴上王冠的时候就站在了一个十字路口上。他可以往前走,把祖父阿方索十三世遗下的君主制,用佛朗哥留下的独裁余威充实起来,成为一个握有实权的君主。在最初的一年里,胡安·卡洛斯确实利用了这权力的惯性,不是为了自己,而是去扭转历史走向。这条路对于他本人来说,从一开始就很明确:事成之后,国王必须交出他自己的个人权力。
西班牙共产党总书记卡利约:他内战时只有二十三岁,掌管战时马德里的治安。内战后卡利约和共产党被佛朗哥政权逐出西班牙,双脚深陷历史,成为西班牙内战的特殊遗存。近四十年的流亡生活中,他坚决反对佛朗哥独裁。1975年,当胡安·卡洛斯一世提出请西班牙共产党进入民主改革的时候,卡利约也站在十字路口。作为境内最大地下反对党的流亡领导人,他可以借助民众长期对独裁的不满,乘虚而入,一举起事。这样获得政权的机会更大,一旦掌控国家机器,维持的时间可以很长。他应该知道,走竞选之路,国家权力就不是他头上的一颗成熟果子,稳稳就可落入自己口袋。参与竞选,他多半得不到政权。但他选择以自己在党内的威望,带领大家和平接受了第一次竞选失败的现实。四十年紧绷的张力自然松开,使得西班牙民主迅速成熟,年迈的卡利约本人很快退而成为历史人物。等候了四十年的权力,就这样从手中滑过。
苏亚雷兹:改革时期最关键的首相,一个旧体制内的年轻高阶官员。在佛朗哥时代,他能够自如地适应体制内操作,担任了一系列重要职务,很有未来接班人的势头。1975年,苏亚雷兹也一样站在十字路口。旧体制的升迁逻辑,要讲究论资排辈,年轻有为如他,政治前景看好,可望旱涝保收。一旦启动政治改革,他先是断了自己的退路,万一改革失败,他可能里外不是人。即使改革成功,他也必须从零开始。苏亚雷兹虽
然在第一次竞选中成功,但在民主政治的快速变化下,苏亚雷兹也很快淡出政治舞台。这也是他从开始选择就已经料到的结果。
站在十字路口的,还不仅仅是这些政治领袖们。1976年10月8日,佛朗哥留下的旧西班牙国会,对苏亚雷兹提交的政治改革法表决,四百二十五票赞成,十五票反对,十三票弃权。议员们并非不知道,旧国会是在签下自己的死刑判决书。
西班牙由此向现代社会迈出关键一步。
民主政治成熟的条件
西班牙政治制度平稳转型后,国王胡安·卡洛斯一世作为这场改革的幕后领航者,成为一个传奇人物。各国首脑和国王们都好奇地提出同样一个问题:他是怎么做到的?胡安·卡洛斯一世曾经对一个家族世交的朋友,回答了这个问题。
他说,西班牙政治转型有其成功的必要条件。其中包括自己在童年返回西班牙接受教育,是完成历史使命必要的一步,虽然这并不是他自己的选择。这不仅使得出生在罗马的他能讲一口流利的西班牙语,更使得他在漫长的预备期里,每分钟都在贴近西班牙的脉动。他知道西班牙人的喜怒哀乐,知道大大小小问题的根源都在哪里。他谈到社会准备的重要性,他认为,1975年的西班牙如果没有长期的社会准备,那么当大转折发生的时候,他自己很可能无法阻挡社会动荡和经济灾难。他认为,面临改革的时候,西班牙的社会准备比较充分。
胡安·卡洛斯一世认为,他当时手里握有两张制胜王牌。一是军队的服从。非常有意思的是,国王补充说,在关键的最初阶段,军队服从他的主要原因是:他是佛朗哥将军指定的接班人。在转折最脆弱的时刻,胡安·卡洛斯一世在军队中的权威保证了西班牙度过危险关头。而更有意义的是,胡安·卡洛斯一世主导完成的最初立法中,就有“军人不得干政”的条款。他利用自己的军中威望,在军人和政治之间划出一条不得逾越的界限。
第二张王牌,国王认为是因为他的背后,站立着智慧的西班牙民众。政治改革能够成功,它的主要动力当然是民众的愿望,也就是说,是民众对佛朗哥长期独裁的不满。可比较麻烦的问题是,国王恰是这位独裁者的指定接班人。胡安·卡洛斯一世不仅承继佛朗哥的权力,还从童年开始就在佛朗哥的亲手安排下接受教育。民众在有力量的时候,完全有理由把胡安·卡洛斯一世当作独裁附庸余孽一起扫掉。但1975年的西班牙民众愿意等待。他们耐心地等待,给国王充分时间做出自己的表现。这只能说是智慧,虽然极端分子永远是有的,可是照国王的说法,四十年的和平和开放,使得西班牙民众在1975年成熟而富
..有智慧。国王说,他们已经不再一有风吹草动,“嘴里叼着一把刀就冲上街头”,而这种危险状况,正是在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内战前经常发生的。这就引出一个非常敏感的问题:那么,在四十年前内战后的西班牙是否可能立即实现民主?胡安·卡洛斯一世诚实地回答,他不认为那是可能的。当时的民众因左右两极分化而冲动,没有使理性立足的基础。回答这样的问题需要勇气,对胡安·卡洛斯一世来说,尤其是这样。
国王的成功无疑和西班牙的社会准备有关,里面甚至包括了国王本人的教育和准备,而做出准备的则是佛朗哥本人。世界各国在民主转型前的专制制度,是可能有很大差别的。有政治理念差别带来的经济制度、法律制度、传统文化保存的状况和教育状况的差别,同时也有专制者本人对自己位置的不同理解:认为专制社会是一个不得已的过渡,还是一个应维持不变的永恒制度。这些认知的不同,会导致专制社会究竟是处在预备、过渡状态,还是朝反方向走向恶化的状态。人们常常不愿意触及这类话题,而倾向于对不同的专制作同一的简单批判,因为这样对评论者的个人名声比较安全。然而,深入探讨社会准备,其实是非常必要的,对于一个还没有完成过渡的国家尤其如此。
胡安·卡洛斯能够客观地面对佛朗哥时期正负两方面的遗产,而不是以简单化的态度来树立自己的道德形象,给人们留下深刻印象。而西班牙民众能够接受和理解这样的诚实,更是一种难得的素质。
为了正义要不要清算罪过
在转型过程中甚至转型之后,是否能智慧地对待旧制度,仍然是一件重要的事情。因为转型不是一句空话,妥协更不是一句空话,它由许多具体处理的细节组成。首先难以回避的就是如何消解历史仇恨。在西班牙的转变关头,可以说,左右双方都有旧账要算,佛朗哥独裁政府的政要中想要算账的就更不用说了。国王加冕后的第一年,他的首相就是佛朗哥亲手挑选的老首相那瓦罗。在内战时期,那瓦罗执掌右翼军事法庭,曾被左翼称为“马拉加屠夫”。在愿意支持改革的旧体制上层里,手上有血的官员绝非一个两个。
那么,在野的反对派阵营呢?有个假设一般不会错:被独裁政府打压的反对派,一定会高举民主大旗;进一步的推理是:反独裁政权的人,必定对独裁深恶痛绝,一定是民主先锋。可惜,这常常只是个推理误会。西班牙共产党在内战中参与掌控过马德里,当时不仅右翼无法生存,左翼之异端也无法生存,连中层阶级也人人自危,大量看上去“非无产阶级”的无辜者被捕被杀。事实上,即使在国王上
.台的最初时期,仍然没有能力立即彻底纠正监狱中囚徒的非人处境,过渡是需要时间的。
双方让步的前提,是双方民众认识到,自相残杀是一个历史悲剧,必须把这一页翻过去。这些有过敌对历史的人本身也在变化。在西班牙激烈冲突历史中的个人,不论是反对派,还是体制内改革派,都必定是复杂的。而对共同的核心价值的认同,是政治转型得以开展的最重要条件,能够退让和妥协,和政治人物在动作中不煽动斗争与仇恨有关。在谈到这些问题的时候,胡安·卡洛斯一世说,他认为,为了伸张正义而坚持清算,从而陷入复仇和个人仇恨,这绝非是个好主意,这很容易进入内战后的仇恨氛围中。他自己在当时不断强调,西班牙需要平稳过渡,“在旧制度和我们要的民主制度之间,不要有突然转折点和断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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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班牙在南美的历史余澜
不清算和追究个人罪责的前提,是双方都公正对待历史中的受难者,还历史本来面目,还受难者一个公道。这些问题不是抽象的,牵涉到的可能是对千千万万个人的公正和对社会道义的追求。凡涉及具体的人,究竟妥协到哪一步,选择永远是困难的、有争议的。西班牙历史余澜甚至波及南美。近几年,两个南美退位的前独裁元首分别因任职期间的罪行被逮捕甚至起诉。一个是智利前总统皮诺切特,另一个是阿根廷前总统庇隆夫人(庇隆将军的妻子)。对两名南美前独裁者的最初发难,都来自西班牙。
从哥伦布发现新大陆开始,西班牙、葡萄牙是南美的最早殖民者,也是后来的主要移民地。西班牙国王说,他一般称南美国家为姐妹国,反倒是南美国家总是干脆把西班牙称为“母国”。胡安·卡洛斯一世讲述自己访问南美的经历时说:访问哥伦比亚的时候,总统说,我们等待西班牙国王到来,已经等了四百年。街上的孩子们追着他的汽车叫喊:我们的国王回来了!胡安·卡洛斯一世也曾经对墨西哥在1936年大批收留西班牙内战的流亡者表示感谢。有的西班牙省份,一度移民南美的数量超过本土居民。其结果之一,是南美复制了西班牙热情奔放的拉丁性格,也复制了左右翼的激烈冲突,只不过在时间上慢了一拍。内战后流亡的西班牙左翼回国无门,定下心来,选择在异国他乡继续自己的理想实践。智利就几乎复制了西班牙的道路。 800c." >而许多左翼革命者终身维持了他们的西班牙国籍,这是今天的西班牙政府有权向南美独裁者发起司法追溯的起因。
二十世纪的世界在很大范围内经历了一个强人政治时期,而左翼和右翼的强人政治引出的社会准备不同,主要体现在经济制度和追求目标的差别上。
智利和西班牙不同的是,佛朗哥尽管知道自己是个过渡人物,却把过渡时期定为自己的生命长度——将近整整四十年,因为权力是他本人的安全保证。皮诺切特在执政十七年之后顺应历史潮流和民意交出权力,使得智利提前向民主体制转型。这是一个实际上的妥协交易,交换条件就是皮诺切特的终身参议员职位,这个职位保证他不因为在任时期的罪行被起诉。这也是在西班牙起诉皮诺切特之后,智利的司法部门为智利能否起诉皮诺切特,进行了很长时间研究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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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利独裁者皮诺切特
两个制度的转型,实际上在法律上也同样有一个“转”的过程,是否要用严格法制的新制度,来清算转型前的旧罪行旧官员,结论并非理所当然,这更是一个非常难做的决定。
当年西班牙的转型期间,在国王主导之下,其实是变相宽赦历史罪行的,目的是减少冲突,换来过渡时期的和顺。大多数西班牙人认同了国王的决定。在南非也有这样类似的过程。可以说,宗教情怀在其中起了一个重要作用。可是对西班牙来说,社会上仍然留有难以平息的怨气,这在西班牙起诉南美独裁者罪行的行动中就可以看出来。对智利来说,多年后对皮诺切特的起诉,已经无碍大局,更有伸张正义的作用,所以一般人都感觉振奋并持正面评论。很少有人愿意正视它的另一层意义,就是妥协契约是对双方有利的,单方面违约的一个简单逻辑后果,就是以后其他的独裁者不肯再如此退让。因此,这仍然不只是单纯的道德判断。
理想和信心从何而来
一个政治派别兴起,总是因为出现了一个政治理想,不同派别总是宣称自己的理想在代表民众的利益。确实,民众并不总是知道自己的利益在哪里。在社会不成熟的时候,民众可能在政治家的鼓动下,做出违背自己利益的选择。可是,在社会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如果仍然阻止民众的表达和选择,这表现了政治家对自己的政治理想是否代表民众意愿,并没有太大信心。
政治有其很诡秘很复杂的一面,而在新旧交替、制度转型的关口尤是。西班牙之所以能够成为二十世纪制度转型的一个奇迹,与西班牙拥有一批愿意也敢于在政治上诚实的政治家有关。他们的存在,又和西班牙始终没有离开欧洲的政治文化传统有关。在朝的没有利用权力资源维护专制,在野的在得到权力之后,也没有利用制度转型来彻底清算和扫除前朝官员,在该退的时候他们后退,退出的舞台留给了普普通通的全体西班牙民众,这就是今日之西班牙。国王也退出去了,他和王后住在马德里的郊外,如同是一个象征:马德里是权力中心,虚位君王在中心之外。
西班牙怎样处理两个区域自治问题
两个有着独立诉求的典型地区
历史上,西班牙王国是以卡斯蒂里亚和阿拉贡为核心,整合各个不同民族、不同独立区域组合而成。西班牙各民族和区域都产生过独立诉求,其中最典型的就是加泰罗尼亚和巴斯克地区。
从古代至近代,一个语言文化独立的地区,常常处于“身份不明”的状态。追究它的历史会发现,在动荡年代它需要依靠大国保护时,就服从一种纳贡的依附关系;一旦有长期安定的外部环境,它又有疏离甚至完全独立的倾向。它因此和周边国家处于一种若即若离的状态。一个最基本常识是,一个自然形成的文化独特地区,它们总是自然地要求按照自己的文化传统生活,不愿意因为政治从属关系而被其他文化强制改变。当这种自治能够维持,也就是当这个区域的传统文化有所保障时,它一般并不在乎纳贡从属关系,这也是当年巴斯克和卡斯蒂里亚王国的关系。可是当传统文化受到强制改变的威胁时,关系就会变得紧张,脱离的愿望也就更为强烈。另一方面,它所从属的大国,也时时会有并吞的冲动。在历史上,大国不去吞的原因,更多不是出于对这个地区文化的尊重,而是因为没有能力、吞不下去。唯有在不太久远的现代,才逐渐产生强势民族尊重少数民族自治的思维方式和概念。
巴斯克
藏书网和加泰罗尼亚在西班牙内战前都有一定程度的自治。在内战后的佛朗哥时期,它们失去自治,于是独立意识都变得更强。对佛朗哥来说,这两个地区都隐含着双重危险,不仅是自治意愿强烈,而且是政治左翼地区。假如在政治文化上放开让它们自治,它们很可能立即选出一个左翼的自治政府,而刚刚在内战中败退的西班牙左翼,很可能立即以这两大地区为基地死灰复燃。这是佛朗哥最不愿意看到的局面。在这种民族自治诉求和政治左翼诉求纠缠的复杂局面下,作为军事强人的佛朗哥,他解决问题的思路只是快刀斩乱麻地以强权压制。
在西班牙的民主转型初期,强权压力突然撤去,两个地区的独立诉求相应达到高潮,成为最危险的时期。1978年新的西班牙宪法规定:“宪法的基础是不可分割的统一西班牙国家,是所有西班牙人共同和不可分割的家
?园;它承认和保障团结组成西班牙的各民族和地区的自治权利。”看得出来,这样的表述在刻意划出区域自治和独立之间的界限。但是正式操作起来,情况还是很不相同。
加泰罗尼亚相对比较温和,又有一个能够被该地区民众认可的领袖人物,因此在民主化之后,以高度自治作为前提,加泰罗尼亚独立诉求的谈判消解也就相对比较容易。而巴斯克地区在内部的民族诉求上一直不统一,又有“埃塔”这样坚持不改初衷的激进组织,西班牙政府找不到一个所有巴斯克人都服膺的精神领袖、找不到一个能够一锤定音的谈判对象。结果,也就无法一劳永逸地杜绝巴斯克的暴力。这使得西班牙支付了更大的社会不安定代价。
但是,不管困难的程度如何,民主的西班牙政府仍然坚决贯彻民族自治的原则,立即宣布了加泰罗尼亚、巴斯克地区和南方的安达卢西亚这三个地区为“历史上的自治区”,并且简化手续,快速恢复了它们在历史上的自治地位。这样做的结果是迅速缓和了原来的区域紧张形势。同时,西班牙宪法也规定,已经成为自治区的区域,不得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区域的合并,以防止“区域联盟”带来西班牙分裂的危险。
民主改革前的加泰罗尼亚问题
加泰罗尼亚是西班牙的一个自治区域,位于西班牙东北部,濒临地中海,首府即世界名城巴塞罗那。如今旅游者在那里闻不到一点点火药味,但只要读读他们的报纸,不难发现加泰罗尼亚的不同:那里的人不只认为自己仅是西班牙人,还以自己是加泰罗尼亚人而骄傲,以使用完全不同于西班牙语的加泰兰语为荣。他们在西班牙王国框架内有一个自己的政府,他们是自治的。当奥运会在巴塞罗那举行的时候,奥运官方语言是英语和加泰兰语,而不是西班牙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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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泰罗尼亚首府巴塞罗那
以巴塞罗那为中心的加泰罗尼亚,是西班牙经济最发达、文化最先进的地区之一。加泰罗尼亚人在历史上一直认为自己不同于以马德里为中心的西班牙王国,一直要求独立。1932年第二共和时期,加泰罗尼亚实现自治。第二共和以及随后的内战时期,该地区倾向于左翼和共和国。内战后的佛朗哥独裁阶段,加泰罗尼亚受到的压制特别严重。
内战后期,巴塞罗那是共和国最后的临时首都。佛朗哥在1939年占领巴塞罗那以后,宣布废除它的自治地位,解散了自治政府,在巴塞罗那残酷镇压左翼人士。原自治政府的官员,以主席贡巴尼斯(Luis panys)为首,都流亡法国。不久,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纳粹德国占领法国,逮捕了贡巴尼斯,将他交给佛朗哥。佛朗哥把贡巴尼斯押到巴塞罗那,以军事法庭名义判处死刑,于1940年10月15日在巴塞罗那的山顶要塞里执行了枪决。
从此,加泰罗尼亚就成为西班牙的一个区域“问题”,那里的人民从未忘记他们的领袖是让马德里的佛朗哥给枪毙的。在将近四十年的时间里,那里的民族文化受到压制,但人民从未停止要求自治。
贡巴尼斯死后,原加泰罗尼亚议会在流亡中成立政府,任命了主席。但政治流亡者难以团结合作,大多一事无成。1954年,原加泰罗尼亚议会在墨西哥的原西班牙大使馆开会(墨西哥不承认佛朗哥独裁政府),这群人议决把加泰罗尼亚自治政府延续下去,还选出了新的自治政府主席:塔拉德拉斯(Josep Tarradellas)。
塔拉德拉斯曾是1937年的加泰罗尼亚自治政府总理兼财政部长,在此后长达二十多年里,他流亡法国,过着清贫的生活,长年住在廉价旅馆,甚至请不起一顿饭,屋里放着水盆接漏雨。但是,他始终以加泰罗尼亚自治政府的名义和外界打交道,也和流亡中的各种政治力量保持联系。他刻意保持政治中立,不代表任何一派政党,而只代表要求自治的加泰罗尼亚人民。塔拉德拉斯身无分文、手无寸铁,只有一个政府主席的名分,而这个政府早被佛朗哥宣布解散。二十多年里,没人把他和他的自治政府放在眼里,连佛朗哥也不认为他是一个威胁。他似乎只有自生自灭这一条路。
民主改革后加泰罗尼亚回归自治的过程
1975年底佛朗哥死后,新国王胡安·卡洛斯和新首相苏亚雷兹开启了民主转型:政党合法化,新宪法将要起草并交全民公投。区域自治问题也重新凸现出来,加泰罗尼亚问题是其中之一。
从政治理念来说,国王和首相都是维护西班牙王国主权的君主立宪派,但这开启民主改革的一君一臣有个很清楚的现实考量:不能无视民众的区域自治要求。他们明白,中央政府如果根本不打算给自治要求以生存空间,要求区域自治一方就会分裂,越分裂越不会对中央政府造成威胁。但对于民主的中央政府,自治一方本身如果四分五裂也将使要解决的问题更为棘手,因为你找不到单一的谈判对手,只和一个对手谈判达成的协议,可能被其他的对手破坏。
1976年10月,佛朗哥死后一年,一位和马德里有紧密联系的加泰罗尼亚银行家向国王提出,流亡中的塔拉德拉斯很可能是解决该区域问题的钥匙。塔拉德拉斯虽一无所有,却是西班牙王国应与之谈判的对手,因为他是全体加泰罗尼亚人承认的领袖,只要和他达成了协议,加泰罗尼亚的自治问题就迎刃而解。这时,七十七岁的塔拉德拉斯,名义上还是西班牙王国的一个叛逃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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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拉德拉斯
首相苏亚雷兹派自己最信任的人秘密前往法国,找到塔拉德拉斯,释放善意,请求他在民主转型过程中,在自治问题上给予合作。交换条件是让他回到巴塞罗那来主导组织民主的自治政府。密使回来报告说,塔拉德拉斯阁下十分重视首相的民主改革进程,看好加泰罗尼亚的自治前途,愿意给予充分配合。但是,七十七岁的流亡主席提出,未来他回到巴塞罗那,要检阅加泰罗尼亚武装仪仗队,“荣誉回乡”。处于改革初期的首相,最顾虑的是右翼保守军人反弹,他对这一条件感到为难。他认为,这或许是那位流亡三十八年老人的一种虚荣心。
其实,塔拉德拉斯比他更明白这一荣誉待遇的意义。在有争议的区域自治问题中,无论是对要求自治的地区政府,还是对力图保持主权完整和法治统一的中央政府,该地区民众的统一和团结都非常重要,而其基础是共同的文化身份认同。在具体操作中,这种认同意识要用象征性的方式来表达。塔拉德拉斯要求返回乡时有加泰罗尼亚地区的武装仪仗队迎接,就是一种极具象征意义的表态。尽管那是有风险的举动,但是只要这一关过了,以后自治政府的组织运作就顺利了。
1977年6月西班牙第一次大选,加泰罗尼亚地区左翼政党在大选中占上风。与此同时,军中保守派却扬言,决不让加泰罗尼亚重新落到左派手里。他们甚至扬言,只要左派得票数超过一定比例,他们就会把坦克开上街阻止大选。这时首相才再次认识到,政治上非常活跃和不安的加泰罗尼亚,需要一个超越政治派别、为全民所认可的领袖,这个领袖,非塔拉德拉斯莫属。
民主改革,时机非常重要,此时需要塔拉德拉斯回来。首相苏亚雷兹迅速采取行动,他派出专机,前往法国迎接塔拉德拉斯回国。登上专机的塔拉德拉斯,不禁想起他的前任贡巴尼斯,于是对身边机务人员说了一句听来沉痛的玩笑:但愿他们不要一下飞机就把我给枪毙了。
1977年6月27日,塔拉德拉斯回到马德里,立即和首相展开有关区域自治的谈判。在西班牙民主转型中,年轻首相苏亚雷兹表现出杰出的谈判诚意和才华,很多难以逾越的障碍,是凭首相个人与对手面对面谈判而克服的,这一次同样如此。一开始,谈判并不顺利,他们各方面差距太大,以后越谈越顺。首相承诺,加泰罗尼亚将重新获得1932年第二共和时期的自治地位。塔拉德拉斯则承诺,加泰罗尼亚将忠诚于西班牙王国,接受在统一的西班牙宪法框架内的自治地位,尊重西班牙的军队和军人。这一次他们都同意,当塔拉德拉斯回到巴塞罗那的时候,将有武装仪仗队的荣誉迎接。
军中有些保守军人果然对最后的条件表示无法接受。国王亲自出面予以说服,高调接见塔拉德拉斯,以表示国王对民主转型和加泰罗尼亚自治的支持。1977年10月23日,理论上始终没有中断过的加泰罗尼亚政府主席、流亡了三十八年的七十七岁老人塔拉德拉斯回到巴塞罗那,在到达仪式上检阅了加泰罗尼亚武装卫队。回到巴塞罗那的塔拉德拉斯立即组阁,随后他的部长们展开和马德里中央政府部长之间一对一的谈判,以便把首相级谈判达成的自治原则落实到具体的法律法规中。
在以后的岁月里,一直到1988年八十九岁时去世,塔拉德拉斯始终是西班牙民主改革的坚定支持者。虽然他的前半生是反对君主制的共和派,但他非常尊重国王,和国王配合默契。他赢得了加泰罗尼亚人民的拥戴和西班牙国王的敬重。更重要的是,他为加泰罗尼亚赢得了自治。
巴斯克的曲折道路
巴斯克地区在西班牙北部,一部分和法国交界,有优美的海港。据说远在美洲被探险家“发现”之前,每年捕捞季节,巴斯克的渔民就悄悄顺着自己摸索出来的海路,前往北美海湾捕捞鳕鱼。那里曾以渔业、林业为主,是蛮荒古朴之地。直到现在,民间传统运动就是伐木比赛和搬大石头比赛,以体力取胜。近代发现那里富产金属矿藏,在冶金业和造船业带领下,巴斯克从一个渔夫山民的贫困地区,突然变成西班牙经济发达的最先进地区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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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斯克地区
巴斯克是个非常有意思的民族,它语言独特,不属于任何一种欧洲语系,据说是世界上最难学的一种语言。他们自认祖先在十万年前来自一个不为人知的遥远地方,而古巴斯克人可能在七千年前已经在说巴斯克语了。巴斯克人认为,自己有别于其他地区的标志,是它的“民主传统”。在十三世纪,他们虽从属卡斯蒂里亚王国,后来却从国王那里拿到了自治章程(fueros)合法自治,开始所谓“古法时代”。巴斯克地区的格尔尼卡博物馆前小广场上持剑站立的特约大公,就曾在1366年成为自治国家的“国王”。
巴斯克人坚持说,从十三世纪自治之后,他们就建立起了民主政府,民众代表们定期在一棵大橡树下议政议事,决定国家重大事务,这是他们非常独特并延续的民主制度。学者认为,自治章程极富弹性,它不是僵死的文本,而是能随着社会发展与时俱进的。为强调这个“独特”,为把自己的古代传统和现代自治连接得天衣无缝,那棵老橡树就变得万分重要。老橡树寿终正寝之后,巴斯克人种下了由老橡树种子培育的接替橡树;接替橡树染病死亡后,巴斯克人在它残留的枯干周围盖起圆亭,把它作为圣物留存,身旁时时刻刻有穿制服的武装警卫看护,同时又用这棵树的种子培育了新橡树。在今天议会大厅的展览厅里,整个天顶上的玻璃画,就是巴斯克人引为骄傲的十三世纪“民主议会”的象征——老橡树。
巴斯克人之所以非常强调他们“独特民主雏形”和现代自治的连接,刻意用现代政治学语言来描述、诠释自己的古制,给它抹上一层神秘色彩,就是想说明:他们不仅是独特的,更重要的在于他们的独特之处是连续的民主政治,自治,自成体系。换一句话,他们从来是一个政治体制特殊的“独立国家”。
从十九世纪开始,西班牙的能力增强,巴斯克的自治因此开始变得没有保障。三次失败的战事之后,它逐渐失去自治地位。1876年7月21日,巴斯克持续了几百年的自治章程被宗主国西班牙王国明令废除,只有一个和纳税有关的部分在修改后存活下来。六十年后的1936年10月1日,西班牙共和国议会通过法律承认巴斯克的自治地位,巴斯克有了第一个现代意义的自治政府。可是西班牙内战此时已经爆发,所以巴斯克自治政府的权力有限。四年内战之后,进入佛朗哥统治时期,巴斯克和西班牙进入前所未有的关系紧张阶段。
巴斯克地区建立学校很晚,学校刚刚建立几十年,1939年佛朗哥就禁了巴斯克语,一禁就是三十六年,同时被禁止的还有加泰罗尼亚语。这两大地区从发展阶段来说,和西班牙其他地区没有什么差别,甚至在经济发展上还更快一些。它们的左翼政治诉求和文化同时受挫,这种态势反过来更加催生独立的意识,一个耐人寻味的现象是,在独裁专制体制下,民众缺乏一些基本自由,在生活不自由的状态下,他们自治甚至独立的诉求就会自然和反抗专制的诉求结合在一起,也更容易引起整个地区民众的共鸣。假如他们生活得自由合理,或许就不会一致强烈地萌生去意。从民族性格来说,加泰罗尼亚人要温和得多,巴斯克人则更为强悍一些。于是各种巴斯克地下反抗组织相继成立。其中最著名的是成立于1959年的极端暴力组织“埃塔”,“埃塔”是巴斯克语“巴斯克祖国与自由”(Basque Homeland and Freedom)的缩写ETA。他们的诉求是把西班牙和法国南部的巴斯克地区合成一个独立国家。这样产生的结果是恶性循环,巴斯克民族主义运动越没有表达和活动的余地,就越是只能诉诸暴力行动,镇压也就更加残酷。
巴斯克面对着一个没有任何通融余地的独裁政权,独立变为追求自由的天然部分。任何组织,只要是鼓吹民族独立,巴斯克人就觉得是追求自由的必然路径,即便是恐怖组织,都可能获得巴斯克民众的普遍同情。这种困扰在当时甚至延伸扩展到国际社会。佛朗哥既然是专制统治,就难以维护司法的独立公正,常常把属于社会的司法,变为政治压迫的工具。1970年的前九个月,西班牙政府审判的政治犯高达一千一百零一人,很多是巴斯克民族主义者。9月18日,佛朗哥出席巴斯克首府圣塞巴斯蒂安的公开活动,一个巴斯克人当场自焚抗议,于是国际社会开始重视巴斯克民族的处境。这是许多国家曾经遇到、正在遇到或者将来可能遇到的情况,即区域独立和国家政权之间如何互动。任何一个国家遇到这一类状况,其实都是伤透脑筋。例如,过去的英国和北爱尔兰地区,今天的俄国和车臣地区。在一个司法不公的社会,这种互动,更是非常容易步入恐怖活动和镇压无度的恶性循环之中。1968年,寻求巴斯克独立的“埃塔”开始诉诸暴力,是年恐怖活动有了第一个牺牲者。在这种情况下,国际社会也表现出极大的困惑:假如单纯地反对恐怖活动,好像就是支持了专制者的镇压;反过来,又变成是支持了恐怖活动,真是左右为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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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斯克首府圣塞巴斯蒂安
民主化是解决巴斯克区域问题最重要的一条分界线
西班牙三十年多前展开的民主转型,对巴斯克人来说是一条最重要的分界线。从此佛朗哥对区域文化的压抑突然消失,巴
?斯克人在学校开始教授自己语言的同时,也开始有机会在自由的天空下,发展自己的民族文化。巴斯克人恢复了自治政府,他们也开始考虑是不是还需要独立。1978年制宪公投时,在冒着大雨参加宪法公投的巴斯克人中,高达百分之七十六点四六的人赞同新宪法,也就是赞同巴斯克是统一的西班牙王国宪法框架内的一个自治区,而反对独立。就在西班牙宪法得到批准的时候,巴斯克发生了一次关键性的分裂,那是巴斯克的两大党决裂,有一部分人站出来反对恐怖主义,在毕尔巴鄂的大街上,游行队伍的前头,有人举起了两只和平鸽。从此以后,不再是纯粹的西班牙和巴斯克的对决,巴斯克人也开始和自己对决。
民主转型后的西班牙全然改变了对巴斯克地区僵硬的对峙和压制,这也同时消解了“埃塔”的暴力反抗形象,在此之前,“埃塔”的民族主义诉求是与反佛朗哥独裁和反暴政相连的。现在,随着西班牙民主转型完成,“埃塔”的形象日渐清晰,它是和民主西班牙政府对抗的分离组织,这样,“埃塔”获得巴斯克民众的支持迅速减少,开始走向边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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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塔”
1981年2月3日至5日,西班牙国王胡安·卡洛斯和王后对巴斯克地区做了一次正式访问,这是自1929年以来,西班牙国王第一次踏足巴斯克地区。巴斯克人把国王的访问,看成是王室和巴斯克地区的直接对话。这让他们回想起久远的巴斯克“古法”时代,那时候卡斯蒂里亚的国王,给予巴斯克以自治的“古法”,那是巴斯克人引为骄傲的光荣时代。可是,在格尔尼卡古老议会大厅里举行的欢迎仪式上
,却发生了一件意外:国王刚刚站到讲台前,准备对巴斯克议会发表讲话,一个议员突然站起来,大喊大叫打断国王,开始高唱巴斯克“国歌”。会场顿时非常尴尬。面对突发事件,国王表现得沉着和有尊严,待现场平静,他照样发表讲话。国王在讲话中说:“对那些采取不宽容做法的人,对那些藐视我们的共存,不尊重我们制度的人,我要重申我对民主的信念,重申我对巴斯克人民的信任。”在此后的很长时间里,“埃塔”没有停止他们的恐怖行动,可是,“埃塔”的暴力活动终于明显减少。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每年有将近百名被“埃塔”杀害的牺牲者,在2003年,只有三名被害者。一个重要原因,是取得高度自治权的巴斯克民众对“埃塔”越来越强烈的反对态度。2006年“埃塔”宣布永久停止暴力。虽然此后还有过零星的暴力事件,可明显已是强弩之末。不久前,巴斯克还有三颗炸弹爆炸,“埃塔”宣称对爆炸负责,但是他们事先电话通知,未造成人员伤亡。极少数人的暴力终于不能再赢得巴斯克民众的支持,也不能再成为推动巴斯克民众和西班牙民众对立的因素。
今日西班牙的区域问题
在1979年至1983年之间,所有的西班牙区域都在宪法之下成为自治区域。今天的西班牙,有着十七个自治区,另有两个自治城市。加泰罗尼亚和巴斯克只是自治区域中的两个。自1979年以来,加泰罗尼亚在文化、环境、通讯、交通、商业、公共安全等方面的自治权在不断扩大,地方政府也在和西班牙政府分享教育、卫生和司法的管辖权,地区拥有自己的警察部队,其权限也在不断扩大。加泰罗尼亚和巴斯克都是西班牙拥有最高自主权的地区。
然而,西班牙在民主成熟、经济发展之后,一些富裕地区的民族意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受到新的呼唤。加泰罗尼亚和巴斯克的特点都是经济上大幅领先,尤其是旅游业发展迅速。巴斯克成为西班牙的最富有地区,2004年巴斯克人均GDP比欧盟的平均水平高出百分之二十点六。加泰罗尼亚也被公认为西班牙经济最具活力的地区,2005年它的人均GDP在西班牙的十七个自治区中排名第四,它的金融业和投资业都具领先地位。因此,原来的民族意识又和经济考量结合,生出富裕人家要自己单过的意思,独立问题再次有所提升。
2005年,加泰罗尼亚议会以百分之八十八点九的赞成票提出,要定义加泰罗尼亚为一个“国家”(nation),后来在西班牙政府和反对派的压力下,最终改回“民族”(nationality)。其实这两个词在英语中,“国家”、“民族”两者的意思都有,而“nation”的“国家”意味更重一点。虽然加泰罗尼亚后来又做了一次公投,通过把加泰罗尼亚称为“nation”的说法,但是并不具有法律效力。2003年,巴斯克政府也试图改变现状,让自治再跨前一步,把巴斯克对西班牙的关系改为“盟国”或者“自由国”,介于自治和独立之间,结果被西班牙国会否决。
我们可以看到,虽然西班牙一些区域中的部分民众之独立诉求还没有完全消除,有新的状况发生。可是,民主转型前激昂冲动的独立危机已经不复存在。一个重要原因,是自治区域有了民族发展的充分自由,区域之间也开始更多地相互理解和尊重,在价值观念上变得越来越接近,思想交流也就越来越容易,这是他们渐渐走向不求分离、携手互惠的基础。同时,在这个渐进过程中,一个民主制度下宪政法治和契约文化的建立,也成为双方不断相互协调和制约的依据。
英国下议院议会厅随想
美国专为报道国会的电视频道C-SPAN,周末经常会播放英国下议院的辩论,看英国首相舌战众人。虽然听不懂他们辩论的具体内容,旁观他们的唇枪舌剑却饶有意味。让我感兴趣的是他们的辩论规则。
现在英国议会下议院的议事厅,是“二战”中让德国人空袭炸了以后重建的,已经是下议院的第三个议事厅了。它和大多数国家议会大厅不同,不是以主席台为中心放射形布置的,而是承袭传统,布置成一个狭长的长方形。当中一条空地,两边是一排排长椅,后排逐级升高。像一个缩小挤扁了的室内篮球场。端头的高靠背椅是议长的席位。两侧议员们的长椅没有扶手,男女议员们坐得相当紧凑,要舒服地跷个二郎腿都不行。长椅前连个放文件的小台子都没有,坐在那儿肯定远不如一般的电影院里舒服。下议院的直译是“平民院”,故而长椅是绿色的,象征着“草根性”,“代表民众”。相反,上议院里的椅子不仅宽敞豪华,而且是红色的,象征的是对皇室的“忠诚”,因为上议院的直译是“贵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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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下议院
下议院议长右侧的长椅上,第一排坐的就是首相和他的内阁成员,后面是支持他们的执政党议员们。对面第一排,坐着主要的反对党成员,如“影子首相”、“影子内阁”,后面就是反对党的议员们。完全是两军对垒的阵势。在第一排椅子前面,地毯上有一条鲜明的红线,任何人不可越过。谁要是说着说着激动起来过了线,就会遭到议长的训斥。两条红线间的距离长度,是两边的人若都拔出剑来的话,刚好>99lib?互相够不着,可见英国议会历史的久远,当年议员们一激动,弄不好会拔剑打起来的。
议员们质询首相的时候,想发言的就站起来,由议长从中挑一个,点到的就站在原地发言。提出问题之后,首相就站起来回答。可见,议长的权力很大。议长是议员们选出来的,一旦当选,议长就必须取消自己的党派身份,公正地主持会议。这很要紧,否则议长所不待见的议员岂不是永无说话的机会了。别看议长“风光”,历史上这可是个危险的职位。因为下议院提出意见,得由议长去禀告国王,若是惹得国王龙颜大怒,没准就先斩了议长出气。英国历史上总共有五六个议长,就是这样丢了脑袋的。当然,现在的国王是没有这个权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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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女王出席下议院的仪式
最有意思的是议员们和首相的问答。名义上,问和答都是对着议长说话,而不是问答者之间的对话,直接你来我往的对话是规则所禁止的。这样,他们发言里的第二人称就只能是议长,提到对手只能使用第三人称,更不允许直呼其名,而必须称之为“我尊敬的朋友”,或是“某某选区的我尊敬的朋友”。这样一来,话说得再激烈,听起来也成了这样的味儿:议长先生,事实是怎样怎样的,而不是如我尊敬的朋友说的那样。在这个问题上,某某选区的我尊敬的朋友是撒谎者!
为什么要这样规定呢?道理很简单,就是要避免直接的争论、避免话语的纠缠。面对议长说话,发言者只注重于把自己的意见表达清楚,听者就集中精力理解对方的本意,辩论就是对事不对人的。
下议院质询首相的时候,节奏非常快,议员们的问题在变换,首相就得当场作答。议员们会当场对回答发出呼应,满意的就叫:“Yayh!”不满意的就叫:“Nayh!”议事厅楼上的座位向公众开放,看过他们的辩论,你不得不承认,英国首相可不是随便什么人都当得了的,光是这一关,就不容易过。
英国议会的整套议事规则,后来成了各国议会规则的样板。美国国会参众两院的议事,也有类似的规则。从十九世纪六十年代起,美国民间制定并延续到现在的《罗伯特议事规则》,专为开会提供了发言、辩论、提议、附议和表决的规则。它也是以英国议会规则为基础。可以毫不夸张地说,英美政治的特点,就是议事决策讲程序讲规则。这一点对于民主政治非常重要,因为说到底,民主政治其实就是一种程序性的东西,就是一套议事决策的程序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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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国会众议院,楼上为民众旁听席
通常人们认为,在欧美民主史上,以法国革命为代表的大陆模式是一种激进革命的历史,他们满怀理想地追求自由、平等,追求社会公正等目标;而英美模式是保守的缓进改良的历史。可是,如果考察两百多年来欧美各国的政治变迁,就会发现英美模式导致的变化程度,也是天翻地覆的变迁。之所以给人保守缓进的印象,无非是因为反复小,血流得少。而这种变迁的成功,至少有一半得归功于人们对程序、对规则的尊重。
美国革命史上,最重要的事件是1787年的“费城制宪会议”。来自分散的十三个州的代表,既代表着不同地方的不同利益,又互不熟悉、互不信任、互相提防,他们关起门来几十天,居然成功地制定了人类历史上的第一个成文宪法。
“费城制宪会议”为什么会成功呢?
会议一开头的第一件事,他们制定了开会的程序和规则:发言、提案、附议、修正动议、表决等等大家公认的一套规则。遵守规则的后面,是这些革命者的绅士风度和荣誉感。有规则而且守规则,是制宪会议成功的第一个条件。
然后,他们选出了主持会议的主席:大家都服膺的前大陆军队总司令乔治·华盛顿。华盛顿是一个把荣誉看得比生命还重的人,严于律己,特别讲究细枝末节,服从规则到了刻板的地步。整个制宪会议期间的几十天里,华盛顿天天在主席座位上,凭他的威望、尊严和对权力恰如其分的使用,保证会议一天天地按照规则进行。这是制宪会议成功的第二个条件。
在制宪会议上,华盛顿自始至终没有发表过一点点意见,因为他知道,由于他的身份和威望,只要他开口,代表们就会把他的话看得很重,反对的意见无形中就会受到压制。还有一个原因是出自他谦虚的本性,他知道自己所持的观点很可能一点不比别人高明,别人也许有更好的构想。以后在第一任总统任内,他也经常这样,沉默地听别人的意见,表现得“不自信”。但我们回头看历史,近代史上几乎所有人祸,无一不是出自有权势的人过分自信。
只有一次华盛顿发了火:会议一开始大家约定,为了防止外界的猜测和谣言,这是一次秘密的代表会议,谁也不能向外界泄露会议的争论。所有人的笔记必须妥加保管,不可丢失。可是,有一个代表不小心将笔记失落在走廊里,让人捡到交给了华盛顿。华盛顿在下一次会议时,非常严厉地责备了这种疏忽,然后把笔记放在桌子上,让失主自己取走。
正是这种在规则面前谨慎谦虚的态度,使制宪期间的各种不同意
见和不同利益都能和所有代表见面,从而为妥协创造了条件。制宪会议的成功是妥协的成功,正是程序和规则使妥协成为可能。
还有一个人对达成妥协起了很大的作用,那就是他们中年龄最大的八十四岁的本杰明·富兰克林。富兰克林不仅是老资格的革命家,而且是世界知名的科学家、作家和思想家,还是费城人都很熟悉的成功的商人。在制宪会议争论得不可开交、眼看着就要散伙的时候,富兰克林提议,请一位牧师来,带领大家祈祷,祈求上帝帮助大家,驱散大家心里“唯我正确”的邪念。在“自我”之外有所敬畏,对“自我”能够反省,代表们不再“唯我正确”。这是制宪会议成功的第三个条件。
纵观英美三百年的历史,他们稳定进步的要点说穿了并不复杂,就是在议会厅里通过民 4e3b." >主程序解决问题,而不是诉诸街头的流血。而议会厅的成功,关键是规则。这对我们也一样。什么时候大家靠公平规则来议事决策,而不是靠实力和谋略来获取成功的时候,事情也许就好办一些了。藏书网
美国的镇国之柱:联邦最高法院
美国首都华盛顿市,位于波托马克河边、马里兰州和弗吉尼亚州交界的地方。作为联邦政府主要机构的所在地,这个城市有很多值得观光客停留的地方。除了脍炙人口的国立斯密松宁博物馆系统,以及一系列闻名世界的纪念碑纪念堂以外,联邦政府的各大机关也有值得一看的地方。国会大厦、总统府邸白宫、国防部五角大楼、联邦调查局大楼还有国会图书馆、档案馆,都向公众开放。这些艺术博物馆也好,纪念馆也好,凡是联邦政府的机构,都不要买门票,不管什么人,
.都可以长驱直入,这个门进,那个门出,如入无人之境。相比在世界其他地方看博物馆,这可省下数目不小的门票钱。
和国会大厦隔开一条马路的国会图书馆旁边,有一栋白色大理石的建筑,一排排台阶把希腊神庙式的建筑抬起,正面粗大的大理石柱子,顶着饰有石雕的三角形屋顶,蓝天白云下十分壮观。这就是联邦最高法院。来此游览的观光客不多,其实这儿很值得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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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联邦最高法院
联邦最高法院和全美国所有大大小小的法院一样,依照法律必须向公众开放。最高法院专门有展览区,介绍最高法院从建筑到历史令人感兴趣的内容。展览区陈列着美国司法史上的一些文物,有接待人员回答问题,还提供免费的书面资料。最高法院的听证和辩论也向公众开放。在最高法院举行听证和辩论的日子里,台阶下的小广场上通常会排有两列队伍。一列是专门供好奇者进去听三分钟的,法庭里最后两排座位就是这样的流水席。还有一列是供认真想从头听到底的,按先来后到的原则,坐满为止。由于最高法院的法庭里从来不允许电视摄影记者拍摄和录音,最高法院的工作状态就从来没有出现在电视屏幕和广播上,所以到了重要的听证会举行之前,想一睹真相的人唯一的办法就是早点儿来排队。比如2000年总统大选危机的那次听证,有五十个人提前两天冒着深秋的寒风细雨在此排队,才得以幸运地进入法庭。美国排队的事情很少,可这时候粥少僧多,也得排,还得防止加塞儿的。这时候也不顾政治观点的分歧了,先得维护排队秩序。他们发明了一套编组>.99lib.登记、定时点名、三次缺席则除名的制度。我发现,这套办法和我们当年在上海通宵排队买火车票发明的办法几乎一模一样。可见老百姓到了要自己管理自己的时候,天下英雄所见略同。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是美国政府三大分支之一——司法分支的最高机构。在这栋大楼里,有九个深居简出的大法官,他们是总统任命并经参议院通过认可的,一经任命即终身任职。这种终身制在美国政府的所有官员里是独一无二的。最高法院最令人注目的是它拥有“司法复审权”,即通过对上诉案的裁决,对宪法作出解释的释宪权。美国建国二百多年来的重大社会变革,比如政府对经济活动干预范围的认定和限制、取消种族隔离制度、被告权利的保障、妇女自愿堕胎的权利等等,几乎都是通过最高法院的裁决才得以在制度上确定下来。美国社会生活中的分歧和争端,尤其是民众和政府的分歧和争端,通常都会层层上诉到最高法院,由这九位大法官投票做出裁决。在历史上,最高法院的裁决化解了不知多少次的危机。美国社会的进步和稳定,最高法院功不可没。可以说,联邦最高法院是美国的镇国之柱。
可是说到这个镇国之柱的来历,却还要从二百多年前建国初期讲起。
在1787年制定宪法的时候,美国的立国者们意识到必须让司法分支有足够的独立性。在建国初期对理清思路起了重要舆论和解释作用的,是当时报纸上的一系列文章,这就是闻名于后世的《联邦党人文集》。写作这些文章的是三个人:一是和华盛顿总统一起度过戎马生涯,后来担任第一任财政部长的亚历山大·汉密尔顿;二是《宪法》的起草者,被后世称为“宪法之父”的詹姆斯·麦迪逊;还有一个人叫约翰·杰伊。
1793年,正是第一任总统华盛顿任内,他遇到了一系列法律问题。根据英国的旧传统,“法庭是国王的法庭,法官是国王的法官”,国王可以召集大法官,要求他们提供咨询意见。所以,华盛顿总统指令国务卿写信给最高法院大法官,要求他们就总统遇到的二十九个问题提供意见。这时候的最高法院有六名大法官,首席大法官就是那位约翰·杰伊。
几天以后,1793年8月8日,华盛顿
总统收到了以约翰·杰伊为首的五名大法官的回信。回信中,大法官们毕恭毕敬地告诉合众国总统,宪法规定三权分立,司法系统则是在这个国家其他机制都失效的情况下,依然有效的“最后之倚仗”。为了保证这一点,他们这些大法官经过慎重考虑,认为如果他们经不起诱惑而对与法庭职务无关的国家大事发表意见,那是不适当的,因此他们不得不拒绝发表意见。他们还提醒华盛顿,总统只是行政分支的首脑,宪法规定他只有权召集行政分支的官员,法官们是不归他管的。这等于是向合众国的总统重复了西方司法系统几百年来的主张:国王也不能置自己于法律之上。
当时,按照那个时候绅士们的惯例,他们称自己是“总统阁下最恭顺和最谦卑的仆人”,然后一个个慎重地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1793年初秋的这封短信,在美国制度史上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大法官们的拒绝,看上去是放弃了参政议政的权力,其实是用“最恭顺和最谦卑”的姿态,向政府其他权力部门明示了自己的地位。如果他们接受总统之邀对国事做出咨询,那就等于和政府其他权力系统建立了某种合作关系,而由于法庭一没有钱包、二没有枪杆,是最弱的一个部门,一旦和其他部门建立关系,就难免落入一种依附性的地位。当进入法庭程序对案件做出裁决的时候,由于此前发表过咨询意见,就失去了原有的高居于双方之上的独立立场和地位。更危险的是,如果他们发表意见参与国事,万一他们的意见与立法及行政系统的意见不同,在以后对涉及这一分歧的案件做出司法裁决以前,他们已经失去了司法裁决的权威。
就从大法官们发出这封短信的那一天,开始了美国法庭“司法自制”的传统:美国的法庭从不主动出击,世事闹翻天,他们也不闻不问。对告上门来的案子,他们先考察是否在自己的司法权范围之内。除了判案,他们从不吭声。他们用这种独立性和自制性,建立起人们对法庭公正的期待和信心,这就是法庭的司法权威的来源。美国的法庭不管执行,它没有能力也没有职责来执行自己的bbr>判决,执行是行政系统的事情。可是一旦法庭对案件做出判决,在美国几乎没有“执行难”的问题。
1800年是美国的大选年。这次大选把联邦党人的总统亚当斯选了下去,选上了反联邦党人的领袖托马斯·杰弗逊。在政权向反对党转移的过程中,发生了一件涉及多方面的争议事件,这就是著名的“马伯里诉麦迪逊案”。联邦最高法院在对这一案件做出裁决的时候,当时的首席大法官约翰·马歇尔虽然政治上主张联邦党人的观点,但是处理这一争议时却对双方各责其咎,煞费苦心地维持自己的中立姿态。在判决词中,借宣布1789年司法法案第十三条违宪的机会,他宣布,对法案进行违宪审查并解释宪法的权力属于联邦最高法院。这一宣示,得到了当时各方的认可,可以说是典型地表现了美国政治家善于妥协的能力。
从此以后,联邦最高法院拥有了众所瞩目的“司法复审权”。社会上的重大争议问题,就会通过层层诉讼途径上诉到最高法院。什么东西符合宪法,所以是合法的,什么东西违反宪法,所以是非法的必须废除,就由这几个深居简出的大法官说了算。
整整二百年后,2000年美国大选,选情在佛罗里达州出现了争议。布什和戈尔在佛罗里达州的得票差额只有几百票,而仅仅在棕榈滩县,由于选票设计的缺陷(所谓蝴蝶形选票)和投票设备的问题(所谓穿孔卡片机问题)所造成的废票或失误就有一万多张。这些问题,在不同程度上都是美国这样分散的地方自治的选举制度不可能完全避免的。所以这次选举争议的本质是,如果承认有数千万民众参与的一场选举,必不可免地会出现一些操作误差,那么当胜负双方的得票差别小于可能的操作误差的时候,依靠选举程序来产生多数民众意见的这样一种民主机制就失效了。也就是说,2000年发生在佛罗里达州的实质上是民众五五分裂,在技术上无法产生令人信服的多数意见。
这是一种民主程序的危机。这一危机持续了三十六天。那些日子,我们天天在电视上看到佛罗里达民众在街头示威,天天听到电视和广播里专家们在争论到底应该怎么办,法律到底是怎么定的,到底怎样才是公平的。几乎从第一天就看得出来,民众的这一争议是不可能达成一致的。这样的争议,谁也不可能说服得了谁。就是我们这样纯粹的第三者,也难以看出到底谁更有理一些,到底怎样更公平一些。也几乎是从第一天,美国人就知道,最终会通过法庭来解决争议,因为其他的人都有公开的政治倾向,只有法官们至少在理论上必须持中立立场。
二百多年前,以约翰·杰伊为首的大法官们所说的,法庭作为其他机制都失效的时候依然有效的“最后之倚仗”的作用,现在体现出来了。美国政治制度在碰到2000年大选中百年不遇危机的三十六天,是紧张而和平的三十六天。那些日子里,有十几个大大小小的法庭依次开庭。从升斗小民到贵为州长和副总统的候选人,一样要请律师在法庭上阐述他们的理由。
2000年12月12日晚十点,首都华盛顿秋雨绵绵,最高法院宣布了它对佛罗里达州选举争议的裁决。我们在电视上看到,各大电视网守候在最高法院大厦外的记者们,用寒风中冻僵了的手指,笨拙地翻动那长达七十多页的裁决书,徒劳地想言简意赅地告诉观众,大法官们到底是什么意思。我想,大多数的美国人大概和我们一样,最终也并没有弄懂裁决的法律意义,但是大家都明白,这场危机和平地结束了。由于佛罗里达选民的五五分裂,由于全国总计支持戈尔的选民实际上超过布什,可以肯定至少有百分之五十的选民不同意如此结果,但是他们百分之百地颇为悲壮地接受了最高法院的裁决。他们知道,这个时候,重要的不是谁当总统,重要的是必须有人按照程序做出裁定,重要的是这样的裁定能够再一次地维护制度的健康。
有资格做出这一裁决的,只能是美国的镇国之柱,那作为“最后之倚仗”的联邦最高法院。
司法要有一种独立人格——两本辞书中同一词条的比较
对于美国的法庭用普通民众组成的陪审团判案这一点,我们最难理解的是:判案事关重大,怎么可以如此放心地相信普通民众的素质和法律知识。美国的普通法体系,由于尊重历史、经验、判例,因此浩如烟海,盘根错节,没有一个人敢说自己掌握了所有的法规条例和判例,所以法庭上讲究对抗、反诘和质疑。即使是法官,脑子里也始终得有一个警示:你所说的每一句话,是有可能受到质疑的。法律已经成为庞大而精密的知识体系。那么,普通民众如何具备这种知识,如何应对随时被召入陪审团判案呢?
其实,加入陪审团判案就是一个受教育的过程。在听取法庭呈证的过程中,陪审团就像上课一样,虽然不能提问,却是在学习。在陪审团接手案子准备裁决以前,法官将对陪审团作出指示,告诉他们如何引用法律条文,如何对待证据——什么可以,什么不可以。由于公开性是法庭程序的原则,于是每一个案子在媒体上的报道、书本里的重现,对于?99lib.民众来说,都成为点点滴滴的法律培训过程。尽管美国人嘲笑律师的幽默故事很多,但是相比其他一些国家,却还是信任自己的司法制度的。
美国最高法院,两百多年来承担着解释法律和宪法的职能,他们要在每年几千件上诉案中挑选一百多个案子,在听取辩论、投票表决后,公开发表最高法院意见书。这些意见书不仅是以后联邦各级法庭对同类案件的判决依据,而且同样具有教育民众的功能。所以,最高法院的意见书,和我们以前想象的法庭判决不一样,不是板着面孔凶巴巴的几句话,而是一堂讲课笔记,它不仅要说出最高法院的意见,还要讲解这一意见的历史背景和理由,以及对反面观点的思考。每一份意见书,包括被否决掉的少数大法官的反对意见书,都要注明是哪一位大法官起草的。因此,为最高法院起草的意见书,就等于是大法官们在美国历史上留下的痕迹,法官
?们无不精心撰写。意见书不仅面向司法体系的各级法庭和法律界同行,也面向公众,它们是在向公众解释为什么最高法院采纳这一意见,本身就是最好的美国法律教科书。
可是,对于我们这样没有进过美国法学院,没有经历过法律专业训练的人来说,最高法院意见书并不好读,第一个原因就是其中难免有法律术语。最高法院意见书在引用先例的时候,甚至会引到中世纪英格兰的古老法律和案例,即使是法学院学生也要查资料才能明白。所以,读美国最高法院意见书,得有一部法律专业术语的辞书
。
《牛津美国联邦最高法院词典》(
The Oxford panion to the Supreme Court of the Uates,北京大学出版社发行的中译本为《牛津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指南》,以下称牛津版词典)是我从历史书俱乐部买来的。这本书在历史书俱乐部常销不衰,是为一般读者准备的工具书。有了这样一本书,再读有关最高法院的裁决报道和意见书的时候,碰到术语障碍就有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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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津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指南》
但对于我们这样的中文读者来说,一个专业词条如果没有找到对应的中文词,有时候就会觉得隔了一层,似知非知。终于,我们从《南方周末》的报道中得知,前东吴大学的一批我国仅有的老一辈英美法学教授,虽年事已高,可在极其困难的条件下,编写出我国第一部大型的英美法词典——当这部词典终于问世的时候,很多历尽沧桑的编写者甚至已经离世。我们立即托国内朋友购买这部词典,朋友则好不容易才通过互联网买到,这就是《元照英美法词典》(以下称元照版词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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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照英美法词典》
这下好了,我把这两部工具书放在一起查,阅读最高法院意见书经常遇到的一些术语,现在第一次知道中文应该怎么说。比如最高法院发表意见书的时候,说这是一“Certiorari”,这是一个拉丁文词,法律术语里经常有这种源于拉丁文的术语。查元照版词典,应叫“调卷令”,并且说明了在英国司法体制中的来龙去脉。美国最高法院对新伦敦市征地案的意见,引起了很大争议,在我国也曾广为报道。我怀疑反对者大多没有仔细读过最高法院的意见书,在此意见书中,最重要的概念是“Emi Domain”,这两个英语词的组合用中文怎么说最合适,在一般的词典上你永远也找不到答案。元照版词典里,这翻译为“国家征用权”,词典还对这一概念在英美法律中的来源、内涵、要件和使用,解释得清清楚楚。
美国是一个多元的移民国自己个人的观点和看法,即克服自己本身的偏向、寻找法律的真实意义,再按照法律来作出判决,即使这种判决令自己不快,即使自己个人认为这样判是不对的。而所谓法律的意思,就是一切法律条文和规则所依据的宪法的“原始意义”,也就是当年制定宪法的建国者们心里想的意思。
显然,这是一个非常复杂而有争议的问题。斯坦利·布鲁贝克教授用了一页多来讨论这类含义。大家知道,美国最高法院的司法复审职能使得它具有这样的权威:可以通过对一个案件或诉讼的裁决意见书,来宣布国会通过的某法令是违宪的,这项法令于是作废。可是,国会是人民的代表,是共和政府的立法机构。最高法院的复审作为一种制衡,不能代替国会的立法功能,那么在什么情况下司法出面宣布违宪是正当的呢?
司法自制原则要求司法具有一种自觉的“谦卑性”。司法自制就是司法要尊重共和政府的权威,即尊重国会的立法权威和总统的行政权威。只有当法律明显违宪的时候,司法才作出违宪的判决。可是,什么叫明显违宪呢?这不是一个理论问题,在具体生活中,它依赖于常识。尽管二百年前几十个建国之父们在费城写下的宪法,并没有将一切都说得黑白分明,于是后世产生了对宪法“原始意义”的揣测和争论,但是,宪法中的大部分条款的意义,对于一个“合情合理”的人来说,有一个常识下的“合理范围”。如果在这一合理范围之内,最高法院大法官们的个人意见和国会不合,即有可能你对,也有可能我对时,司法自制原则就要求最高法院服从国会的立法权威,让国会发挥民主的立法功能来确立法律。只有在国会的法案超出了这一常识下的“合理范围”的时候,司法权威才能超越国会的立法权威,出面宣布违宪。
于是从“司法自制”这一术语,可以看出美国最高法院在行使司法权威时的自我克制和自我约束。司法是社会正义的化身,而司法的首要原则竟然是它的“谦卑性”,它对自己的要求是:能够不出面就不出面,能够让共和政府其他分支担负的功能,自己就不要抢功劳跃跃欲试。司法的谦卑性和独立性相辅相成,正是在这种谦卑和独立的基础上,生长出使民众相信司法公正的意识,从而确立了司法的权威——最高法院要么不说话,它一旦开口的时候,矛盾就解决了。
牛津版词典和元照版词典在“司法自制”词条上的落差,出乎我的意料。我无从猜测可敬的元照版词典编写者们为什么只用了几行字来解释这一重要术语。也许是因为,我们还没有认识到现代法治社会下,司法制度本身建设所涉及的种种问题的重要性。也许现在谈论这些问题还为时过早,不过当我们真的要确立正义基础上的司法权威的时候,司法内在性质的问题却是绕不过去的。总有一天我们得回到司法的独立人格和“司法自制”的话题上来。
劳动节春秋
劳动节是美国的法定假日。不过这可不是我们以前年年过的五一国际劳动节,而是每年九月的第一个星期一和九月的第一个周末一起,刚好成为初秋的第一个长周末。这一春一秋两个劳动节,都是起源于十九世纪末的美国。一个世纪过去,再回头看这两个不同版本劳动节的春秋变迁,可谓寓意深长。
春天版的劳动节
一个多世纪前的美国工人,每天要工作十到十四个小时,生活非常艰辛。1881年成立的最大的工人组织:美加产业和劳动工会联合会(Federation arade and Labor Union of the Uates and ada,即美国劳联的前身)把争取八小时工作制作为首要的目标。他们在1885年宣布,八小时工作制将在第二年,即1886年的5月1日开始实行。这一号召得到了工人们的广泛响应和支持。当时领导着工人运动的,有激进的无政府主义者和左翼社会主义者。工人运动的中心是芝加哥,工人斗争的主要手段是罢工。在以往的大罢工中,比如1877年的铁路工人罢工中,各州政府都应企业主的请求,派出警察、国民警卫队来打击罢工工人。大企业则出资为这些警察和国民警卫队购买武器装备,以对付罢工工人。在那个时代,罢工很容易造成暴力冲突,其原因在于罢工是工人一方的唯一对话手段,而企业主一方没有接受这种对话的习惯。工人罢工,企业立即可以招收其他人干活,罢工等同于自寻解雇。罢工工人的唯一办法是堵塞工厂入口,阻止别人上班,而这种做法却是非法的,企业方面就可以寻求警察帮助,粉碎罢工工人的纠察线。
到预定的那一天,1886年的5月1日,芝加哥的很多工人迫使雇主让步,争取到了八小时工作制,但是在更多的工厂里,企业主和罢工工人形成了互不相让的对峙局面。1886年5月3日,工人集会,警民冲突中,警察向麦考米克机器公司的罢工人群开枪,造成一人死亡,多人受伤。无政府主义者号召第二天在草集广场(Haymarket Square)集会抗议。
5月4日草集广场的集会一开始是和平的,因为刚好碰上一个下雨天。当最后一个演讲者还在台上的时候,人群已经开始解散,广场上只剩下二百来个人,这时候却来了一百八十多个警察,命令集会解散,并开始驱赶工人。就在这最后的时刻,不知什么人向警察扔了一颗炸弹,当场炸死一个警察,还有六个警察后来死于医院,有七十多个警察受伤。
警察立即向工人开枪。有多少人被警察的枪弹打死打伤,后来一直没有确切的统计。到底是什么人向警察扔的炸弹,也一直没有查出来。但是,警察随后袭击了工会领导者的家,数以百计的人被逮捕,恐怖一时笼罩着芝加哥的工人区。受打击最重的是无政府主义者和左翼社会主义者。
八名最活跃的无政府主义者受到起诉,他们被指控犯下了谋杀罪并被判处死刑。1887年11月7日,其中的四人被处以绞刑,一人在狱中自杀。当局将这些人的遗体交给他们的亲友安葬。他们的葬礼是芝加哥历史上规模最大的送葬队伍,几十万人列队路旁为草集广场的烈士送葬。在安葬他们的墓地里竖起了纪念碑。1893年6月26日,伊利诺伊州州长宣布赦免剩下的三名草集广场事件被告。
这是典型的矛盾循环激化的“革命前夜”图景。在人类向工业时代迈进的时候,这几乎是普遍景观,因此也产生了顺应时势的革命理论。
所以,对于激进无政府主义者和左翼社会主义者来说,1886年发生在芝加哥草集广场的事件具有深刻的象征意义,它象征着资本主义制度下工人利益和企业主利益的不可调和,它象征着工人阶级除了针锋相对的斗争别无出路,只有这样它才能争取自身的解放,摆脱被奴役被剥削的命运。1889年,在巴黎召开的第二国际首次代表大会决议:每年的5月1日是“国际劳动节”,全世界劳动者庆祝的节日。
此后,全世界几乎所有工业国家的工人,都在这春天的日子里庆祝劳动者的节日。直至今天,很多西欧国家的工人,年年“五一国际劳动节”还要走上街头,举行游行,红旗和《国际歌》的歌声到处飘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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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工会领袖彼得·马奎尔
可是,有两个工业化国家例外,这就是加拿大和美国。北美的工人不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因为这儿已经有了另一个劳动节,一个秋天版的劳动节。
秋天版的劳动节
1863年,美国南北战争期间,一个贫穷的爱尔兰移民应征上了前线,他十一岁的儿子彼得·马奎尔(Peter McGuire)为帮助维持一家生计,在纽约街头给人擦皮鞋、做清洁小工。这些移民家庭在新大陆的生活并不轻松,很多家庭不论男女老少都得辛勤工作,才能维持温饱。他们必须每天工作十几个小时,疲乏生病也必须干活,不干就会被解雇。
彼得十七岁的时候,他开始在一家钢琴店做学徒。这个工作比较好,他可以学着怎样做买卖,但是工作时间很长,赚的钱却很少。到晚上,他去开会听课,学习经济学,参加讨论社会问题。工人们讨论的一个重要话题,就是工时太长,赚得太少,工人们太苦。他们谈到,工人们要组织起来,成立工会来改善工人们的处境。1872年,彼得参加了有十万工人的大罢工,上街游行要求缩短劳动时间。
从此,彼得认识到,组织起来的工人运动对于工人的未来是至关紧要的。以后数年里,他经常在工人集会上演讲,还游说地方政府救济失业工人。在那个时代,彼得走的这条路可不轻松,他被看作是一个捣乱者,常常丢掉自己的工作。以后,他还到其他城市演讲,鼓动工人组织工会。1881年,他搬到密苏里州的圣路易市,组织召开芝加哥木工大会,成立了全国木工工会,他成为美国木工兄弟会的总书记。
彼得的木工工会成为了一个样板,成立工会的风潮席卷美国。工厂工人、码头工人,到处都组织起来要求保障劳工权利:八小时工作,稳定的有保障的工作职位。彼得和其他工会商议,要设立一个劳工者的节日,这个节日定在7月的独立日和11月的感恩节的中间,让工人们在这四个月的辛劳中多一天休息和娱乐。这就是9月的第一个星期一。
1882年9月5日,第一个劳动节大游行在纽约举行。两万名工人穿过百老汇大街,他们的旗帜上写着:“劳动创造了所有财富”,“八小时工作,八小时休息,八小时娱乐”。游行过后,他们举办野餐,吃喝歌舞。入夜,他们放了焰火。
这样的庆祝活动立即传播到全国。每年到这一天,工人们纷纷用这样的办法来庆祝自己的节日,表达自我觉醒的意识,要求劳工权利。十余年后的1892年,美国联邦国会立法确定这一天为“联邦劳动节”。
然而,美国工人为改善自己的工作条件和生活处境,所走过的道路却远不是一日庆典那样轻而易举的。
艰难的起步
美国工人为改善自己生存处境选择的“解放之路”,其核心就是组织起来成立工会,并且以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利益。
早在北美殖民开发时期,有技艺的劳工就在各殖民地起着重要的作用。随着“五月花”号来到普利茅茨的清教徒中就有工匠。落脚在詹姆斯河口的弗吉尼亚殖民地,也曾要求英国多派出工匠。早期殖民地城镇里的铁匠铺,常常就是镇民们议事集会的地方。美国的劳工从一开始,就有地方事务主人的意识。《独立宣言》中宣布的原则,每个人都有“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权利”,理所当然地包括所有的劳工。
早期北美的劳工又有从欧洲带来的按照行业组织工会的传统,比如木工工会、石工工会、印刷工人工会。在工业革命的过程中,各地工人组织过很多小规模的工会。
到1881年,美加产业和劳动工会联合会建立的时候,爱迪生发明电灯刚两年,第一次电话试验刚五年,社会生产和信息传播的技术条件远不如今日。可是,在英国工会运动的影响下,美国的劳工踏上了全国性组织的道路。1886年,美国“劳联”诞生,彼得·马奎尔担任书记。劳联号召工人争取八小时工作制,而且特别注意发动女工参与工会运动。
有三十万名会员的劳联发动过几次罢工,有些失败,有些则成功地争取到了八小时工作的条件。劳联发动的这些罢工都是和平斗争,尽管在那个时代,多数企业主还没有意识到有必要和工会谈判,有必要做出让步。工会的每一次成就都来之不易,但是工人的自我意识却在一步一步地觉醒。
非常难得的是,在矛盾冲突紧张的年代,对立的双方中却都有人意识到,激化矛盾并不是唯一的出路,人们必须运用理智和智慧来处理遇到的问题。
1893年6月26日,伊利诺伊州州长宣布赦免剩下的三名草集广场事件被告。他说,这三个人被赦免不是因为他们已经受够了罪,是因为他相信他们是无辜的,而那些已经被处死的人,是歇斯底里和司法不公的牺牲品。
劳联主席贡佩斯(Gompers)也清醒地说:“那个炸弹不仅炸死了警察,也炸死了我们后来几年的争取八小时工作制运动。”他并不把草集广场个别人对警察的暴力事件,看作是“革命的正确途径”,而认为是刚起来的工会运动受到的第一次沉重打击。
在美国工会运动早期,人们就逐渐意识到,在劳资冲突中,政府的干预、立法和司法给各方留下的活动空间,对冲突的结果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争取妥协、争取双赢,不仅是可能的,也是唯一对所有的人都有利的结果。一方全赢,一方全输,从长远来看没有胜利者。
但是,走出一个双赢结果,还是需要双方的努力。首先是即便已有这样的“思维方式”产生,这条道路依然不是一帆风顺的。在草集广场事件以后的二十来年里,工会和企业主有过几次罢工对抗。工人们生活艰辛,自顾不暇,工会势单力薄,而企业主一方不仅有强大的财力,而且往往得到政府的支持,运用法律来限制和击败工会。1892年的钢铁工人大罢工、1894年的铁路工会大罢工,最终都在政府的武力干预下失败。在铁路工人大罢工时,克里夫兰总统甚至派出了联邦国民警卫队,尽管伊利诺伊州州长说根本没有这个必要。
因此在这个时候,强势一方产生缓解矛盾的“双赢思维”显得尤为重要。
1902年,宾夕法尼亚的十万名煤矿工人从5月12日起罢工,使煤矿关闭了一整个夏天。工人们拒绝调解,形成僵局。西奥多·罗斯福总统从10月初开始干预,他指派了一个调解委员会,作为中间者和双方展开谈判。五天以后矿工们开始上班。五个月以后,总统调解委员会做到了所有工人提高工资百分之十,并缩短了工作时间。这一结果虽然没有达到工会在罢工开始时的要求,却使这次罢工成为和平而有成效的罢工。
丹伯里制帽工人案
美国人在发生利益冲突的时候,通过司法途径寻求解决的传统,也在一个看上去非常容易失控的工人“民众运动”中,注入了理性的规范。第一个走上法庭的著名罢工案件,是“丹伯里(Danbury)制帽工人案”。
1902年,康涅狄格州丹伯里的一家公司提出民事诉讼,告工人妨碍贸易,违反了反垄断法律,因为美国劳联的制帽工人工会,组织工人抵制这家公司,原因是这家公司不许工人组织工会。
这个案子用了几年时间在联邦法院里一级一级上诉。1908年,联邦最高法院以五比四做出了对工人不利的裁决。这个裁决的意思是,工人可以作为劳动者或消费者对某公司实行“直接抵制”,比如不买这个公司的产品、罢工,或不为这个公司雇用,这种直接抵制是完全合法的。但是,工人不可以强迫其他的公司不买这个公司的产品,或者强迫别人不和这个公司合作(例如罢工期间不准其他人上班),这样的“二次抵制”是非法的。
也就是说,你自己可以抵制,但是不能强迫别人和你一样去抵制。法庭对丹伯里的一百八十四名制帽工人做出二十五万美元的罚款处罚。在最高法院裁决以后,全美劳联发起募捐为一百八十四名制帽工人偿付罚款,以免他们的房屋财产被没收。
这个裁决发出了两个信息:第一,司法诉讼有可能成为解决劳资冲突的途径,工会一方和雇主一方都有可能利用这样的途径,也都有必要知道什么是合法的,什么是非法的;第二,工会对公司的抵制,只能在“直接抵制”的范围内进行。1947年,《塔夫特—哈特利法案》(Taft-Hartley Act)明确规定二次抵制非法,从此以后类似的二次抵制在美国工会运动中就消失了。不过,最高法院在同一案中也裁定,根据宪法的言论自由条款,工会可以在商家门口竖立宣传标语和宣传员,告知民众他们要抵制的某公司的某产品是“不公平的”,号召民众“不要购买”,这是合法的,但是不能说这些卖商品的商家也是“不公平”的,不能号召民众不去购买这些商家的所有商品。后面这种做法就是“二次抵制”,就是非法的了。
在这里,美国司法独立和司法系统在建立“公正”信誉方面的努力,首先建立起了美国民众的法律文化,这对事态发展走向良性循环起了极大作用。假如没有这一条,假如法院无理偏袒政府或企业,工人不服就冲击法院
99lib?t>,那就真正是乱成一团,没有解药了。
1909年,两万名制衣厂工人,大多是女工,而且几乎都是东欧新移民,在制衣女工工会的旗帜下发动罢工。她们得到了广泛的公众支持,最终争取到了每周五十二小时工作和增加工资的条件。1910年,五万名制衣工人在纽约罢工。他们请出了著名律师路易斯·布兰迪斯来谈判。在他的努力下,这次罢工取得了重要的结果,不仅为工人争取到了有利的报酬条件,而且开创了和平谈判的范例。布兰迪斯后来还担任了联邦最高法院的大法官。
从“黄狗契约”到《民权法案》
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后的二十年,是美国工会运动的不稳定时期。战争期间,工人运动常常被诬蔑为不爱国的叛国活动、反对美国的非法阴谋活动。企业在雇用工人的时候,常常要求工人在雇用合约中签字保证不参加工会。这样的契约被叫做“黄狗契约”。
但是美国工会仍然存在,仍然有一定的号召力和影响力,在时机成熟的时候,工会就成为政治家们不可忽略的力量。到1919年,全美劳联仍然有四百万名成员。在1924年大选的时候,全美劳联号召工人既不要把票投给共和党的候选人,也不要投给民主党的候选人,而是投给第三党进步党的候选人——一个对工人和农民比较友好的参议员,结果进步党在大选中得到百分之十七的可观票数,从此令政治家刮目相看。
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的大萧条,美国民众进入了现代史上生活最艰苦的年代,大批工厂倒闭,工人失业率高达四分之一。也就是在这大萧条的年代里,联邦政府开始了一系列干预劳资关系的立法。这一过程一波三折,由此奠定了美国工人运动的基调。
1932年,富兰克林·罗斯福当选总统。1933年3月,罗斯福开始一系列旨在刺激经济、养活失业工人、恢复全国信心的计划。在他的敦促下,国会立法建立“全国恢复管理局”(National Recovery Administration),NRA的7a分部专门管工会的登记,负责保证工会的合法存在,并以工会集体的力量和雇主谈判。尽管7a分部并没什么实权,它的建立却被千百万工人看成是政府为工人参加工会打开了绿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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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兰克林·罗斯福总统
全美劳联立即抓住这个有利时机发展会员,他们的传单上写着:“罗斯福总统要你加入工会!”
可是不久,当时保守的最高法院认为罗斯福的新政过分干预私营经济,在一次裁决中宣布,NRA是违宪的不再存在,NRA的7a分部也自然消失。然而,这个时候已经有越来越多的政治家认识到立法干预劳资关系的重要性。无论是在经济平稳的时期,还是在经济萧条的困难时期,劳工和资本的关系是一种互相依存、互相对抗而寻求双赢的关系,力量和利益必须在困难的协调下达到平衡,而政府必须在这样的平衡过程中起积极的作用。这样的思想,在以往政府不干预经济的传统中是没有的。
在纽约州联邦参议员罗伯特·瓦格纳的领导下,国会在1936年通过了《国家劳动关系法》,即《瓦格纳法》。这是美国劳资关系史上第一个重要的立法。
《瓦格纳法》的作用超出了当年的7a分部,为工会的存在奠定了牢靠的合法性基础,明确规定工会有权代表工人和雇主展开集体谈判。从此,这样的集体谈判是法律所要求的一项国家政策,雇主拒绝谈判就是非法的。这项法案还提供保证,让工人无记名投票选举工会领袖,保护工会成员不受雇主的威胁利诱。
1947年,《塔夫特—哈特利法案》对《瓦格纳法》做出了修正。1959年,《兰德伦·格列芬法案》(Landrum Griffin Act)对此又做出了修正。至今,这些法案仍旧制约和协调着美国工人运动和劳资关系。从此以后,罢工不再是美国工人和企业主对话的唯一
手段,甚至不再是主要的手段。劳资对话开始从罢工示威现场转向谈判桌,而政府特别是联邦劳动部有时候甚至是总统,成为劳资谈判桌上的对话媒介和协调人。
此刻,美国工人终于意识到,在一个法制国家里,工人最强有力的武器其实就是手里的那张选票。就是这张选票,迫使政治家不敢轻视工人的利益和呼声,从而立法来保障工人的应有权益。美国工会把工作重点转移到教育工人方面,教育他们理解工人的利益所在,鼓励工人登记选举,积极参与各级政府官员的选举。
二十世纪六十年代民权运动中,联邦政府通过了一系列法律,大幅度地偏向社会弱势群体,其中有很大一部分实现了美国工人百年来梦想和争取的目标。1963年,联邦立法规定男女同工同酬,禁止性别歧视。五年后《反年龄歧视法案》通过,有效阻止雇主解雇和歧视四十岁以上的工人。最重要的是1964年的《民权法》,由约翰逊总统在白宫签字生效。约翰逊总统在签字仪式上特地提到,这个历史性的法案,如果没有工人和工会的长期努力是不可想象的。这个法案的历史可以上溯到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全美劳联的主席说服罗斯福总统发布行政命令,建立“联邦公平就业委员会”。
在以后的年代里,美国完善了一系列保障劳工利益的法律,如《最低工资法》。联邦政府建立了公平就业机会办公室,来负责监督和实施联邦《公平就业法》。美国的工会也走上了和平斗争、谈判妥协这样寻求双赢的道路,在发生劳资利益冲突的时候,各方都意识到必须和政府合作,在法律的制约下寻找出路。每年劳联产联的大会,总统出席讲话已经成为一个传统。
这几年,美国发生过几次大罢工,比如联合包裹公司UPS的罢工。这些罢工最终都是靠谈判妥协的,这些罢工都没有对经济、对民众生活造成很大的影响。由于“二次抵制”是非法的,因此过去以罢工作为唯一手段的工人是处于弱势的;今天,在立法的支持、工会组织的强大、政府的中立协调、利用法律保护等手段下,人们大多把罢工看作一种姿态,一种工人力量和诉求的象征,人们都明白真正重要的是在谈判桌上进行的较量,谈判和双方的协调退让成为解决问题的主要方式。
一百年前美国紧绷着的劳资张力被缓解了,一个双赢局面在双方的努力下逐步建立。
如果你生而是一个工人
记得当我还是一个小学生的时候,我就听>.说了这样的说法:劳工神圣!劳工怎样神圣呢?我却没有去细想。我的前半辈子,在很长的时间里不是农民就是工人。当农民自可不提,即使是当工人,拿着最低时一天七角人民币,最高时一个月三十六元人民币的工资,我没有任何可以讨价还价的余地,也没有选择做哪一种工作的权利。因此在那几十年的日子里,我从来也没有再去想过,劳工是否神圣,劳工怎样神圣。
到了美国以后我还是工人,干的是没有什么技术的粗体力活。在劳动节放假以前,我突然意识到这不是我们以前的春天的劳动节,这是在秋天。我问了跟我一起干活的年轻工友们,“知道五一国际劳动节(May Day)吗?”
答案是,没有一个人知道。这真是不可思议。我还清楚地记得,小学里出纪念“红五月”的黑板报,我曾写了一首赞颂五一节的诗,那里面就有一句,“芝加哥工人大罢工”。现在来到了这五一节的发源地,人家居然一脸茫然,一丝一毫都不知道。
我又问,“会唱《国际歌》吗?”答案是:没有一个人听说过!
以后我逢人便问,终于问到了一个知道五一节也会唱《国际歌》的女士,不过她是德国移民,来自马克思的故乡。
可是在二十世纪初,美国工人生活还很艰难的日子里,很多大工业城市的工人是会唱《国际歌》的,那悲壮的战斗的歌声曾经在工人的集会上响起过。
春天的劳动节和悲壮的《国际歌》在美国的淡出,说明了什么呢?
我只想过,人生就是含辛茹苦,辛勤谋生是最天经地义的事情。可是,当我在这块土地上身为一个工人,学着用我的美国工人朋友的思路看待生活的时候,我理解了,如果生而是一个工人,我们要的是什么?劳工神圣,因为劳工是和别人一样平等的,既不低人一头,也不高人一等。劳工不能让人贬低,也不必受人赞美。劳工的利益在于,他们有权得到他们应该得到的那一份尊严和福利,不能少也不必多。他们还有权得到法律给予所有人的同样的保护,劳工的权利第一条,就是他们有权组织起来成立真正代表他们自己利益的工会。当他们组织起来,能够理直气..壮地利用法律保护自己利益的时候,他们才不再是可怜的弱者。
所以在这初秋的日子里,在劳动节,美国的劳工或出门度假、野餐,或休闲、聚会,这是他们的一个轻松的日子。春天的劳动节和悲壮的《国际歌》歌声就这样被淡忘了。
一百年前的一天
一百年前的一天,1911年3月25日,纽约市发生了一场惨绝人寰的工厂火灾。
在上世纪初,纽约市到处都是制衣厂,三角女式衬衣公司(The Triangle Shirtwaist pany)就是其中一家。这些制衣厂,是纽约的新移民和底层贫困妇女的最寻常出路。三角女式衬衣公司位于纽约市华盛顿广场附近的埃斯克大楼(Asche Building),那是一栋十层的、很经典的商业办公大楼,建筑质量也相当好。1911年3月25日,一个星期六的下午四点四十分,悲剧就在这里发生。
三角女式衬衣公司在埃斯克大楼租用了最顶上的三层。有将近五百名员工在里面工作,绝大多数是车衣女工。3月25日那一天,第八层的车间突然蹿出火苗。直到今天,也没有查出起火的原因。
一个世纪前的美国,政府在经济领域的职权范围很小,也从来没有想到过要对工作场所的安全进行规范。制衣厂雇主为了节省租用场地的费用,自然尽量使缝纫机安排紧凑,在有限的空间里挤进尽可能多的设备和工人。再加上车间四处散放着易燃的布料和纸箱,尽管建筑物本身并不易燃,可是室 5185." >内一旦起火,火势还是迅速蔓延,一发不可收拾。而过度拥挤的车间,又使得工人无法轻易逃生。>
火起于八楼,火势向上。顶层十楼的办公人员由于及时接到一个警告电话,撤向屋顶而得救。烧得最惨的是第九层,火势上来就凶猛。事后人们发现,很多女工就烧死在缝纫机旁。其余的工人惊慌失措地扑向窄小的电梯和楼梯。八楼在几分钟内就成了一片火海,电梯迅速失效,始终没有到达过九楼。更为悲惨的是步行的楼梯被锁住,这是那个年代的普遍做法——防止女工偷窃工厂产品。所有的人,就这样被活活封死在火海里。后来人们把那里称做“死亡陷阱”。
死亡不仅发生在室内。室外的铁制消防楼梯迅速被烧得变形、熔化、坍塌。一些无法忍受被烧死的青年女工,纵身从八十英尺的高空跳下,人行道上到处是惨死的坠楼者。两个女工身体悬挂在外墙,街上的人们眼睁睁地看着她们坚持了三分钟,直到烈焰烧着了她们的手指,她们也掉下来摔死在人行道上。
大火有一个加速过程,而人在火焰面前的承受能力却是最差的。这次火
灾持续了半小时就被扑灭。一百四十六条年轻的生命,就在这半小时里被毁灭了。
在美国的传统观念中,生意是生意人自己的事情,政府不要指手画脚横加干涉,所谓“合同自由”就是这个意思。这样的传统,自然蕴含着有利于自由经济发展的一面,可是在经济规模扩大以后,就暴露出无力调节劳资冲突的危机。
随着工业的现代化,工业本身已经脱胎换骨、迅速膨胀,完全不是原来的面貌了。可是劳资立法和相应的观念却没有跟上,以解决随之而来的、日益加剧的劳资冲突。工人们自己逐步组织起来,以罢工等抗议手段向老板要求权利;而老板也竭力与工人对抗和周旋,维护自己的利益。这只是局部的猫捉老鼠游戏,胜负不定。而整个美国社会,并没有定出相应的法律规则,来规范逐步现代化的劳资关系。火灾事件,就是发生在这一阶段的末期。
当时工人已经有了自己的工会组织。恰在火灾发生的十六个月前,1909年11月24日,制衣工会的一千八百名工人,其中也包括三角女式衬衣公司的车衣女工们,举行过一次罢工。他们的罢工诉求里,就包括工作场所不得锁门。假如那次罢工是工会胜利的话,后来火灾造成的后果就将大大减轻。可惜,那次罢工工人们没能实现自己的要求。
事件发生以后,《纽约时报》和其他新闻媒体对火灾进行了详尽的报道,也对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了检讨。整个社会由于这一事件,处于震惊之后的强烈反省之中。工人的弱者地位,他们可能达到的悲惨程度,从来没有这样直逼人们的良知、呼唤社会的良心。处于中心的,是纽约州的相关政府机构和民间团体,他们首先出来共同承担责任。
美国人从来认为,哪怕是一个微小的社会进步,也要靠大家共同的努力推动甚至抗争,而不能坐等政府施舍。因此,美国的民间社团一向发达。一个世纪前,纽约已经有了机械工人协会、妇女俱乐部联盟、公共安全委员会、平等投票联盟、建筑联盟、纽约制衣联合会、改进穷人生存条件协会和全国人权联合会雇员福利部等等组织。
平等投票联盟的安娜·肖博士说:“我低下自己的头,对自己说,我是有责任的。是的,这个城市的每一个男人和女人都是有责任的。”人们的负罪感和责任感,最终落到一步步的具体措施。他们呼吁州政府建立防火局,并且大量增加防火和工厂视察员。
在防火局建立之前,建立了有二十五个成员的“改进工作场所安全委员会”。委员会头一年就在纽约视察了一千八百三十六个工作场所,听取了二百二十二个人的相关证言。有些听证会在立法机构面前举行。他们提出了大量新立法和修正案建议。这个委员会的第一个四年任期,是大家公认的“工厂立法修法的黄金时期”。《劳动法》就是在这一时期通过的。
这个委员会和立法机构紧密配合,前者调查和发现问题,后者立法改进。
这些立法相当具体,例如立法规定,工厂每层楼都必须有两个出口,其中至少有一个是室内或室外的消防通道。各层楼的建筑面积每超过五千平方英尺,就必须再增加一个出口;又如,只要建筑物长度超过一百英尺,就必须建立至少一个室外消防梯。对消防通道和消防梯做出防火墙等建筑规范性的法律规定;限定工作场所每平方面积的工作人数,这个限定以安全撤离的可能性为标准,等等。
三角女式衬衣公司火灾惨案的所有不利因素,都成为立法的依据。《劳动法》规定,工作场所每三个月就必须进行一次防火演练。1912年,立法规定在七层以上超过二百名工作人员的楼层,必须安装自动防火喷淋系统。而在任何一个超过二层、雇员超过二十五名的工作场所,都必须安装自动报警系统。鉴于三角女式衬衣公司散乱一地的废纸箱和布料,是火势迅速扩大的重要原因,又有立法规定工作场所的废物集中方式和废物箱的防火规范。在这场火灾里,有三十名死者是被烧死在敞开式的电梯中,纽约州于是在1911年7月立法,规定以后该州所有城市的电梯井,必须是封闭式的。
这些建筑和防火规范,在今天可能都已经是常识了,可在一百年前的二十世纪初,对于这个世界的绝大多数地方来说,却还是闻所未闻的新事物。
在立法完成之后,假如没有政府行政部门对工厂的常规检查和强制执法,前面的一切努力都将付诸东流。而纽约州的行政部门一直自感软弱,于是立法机构进一步通过了一些加强行政部门权限和能力的立法,例如大大增加劳动部监督员的编制,规定各个部门的职责和权力,等等。站在今天回顾已往,大家都承认,将近一个世纪前的这个转变是行之有效的、是成功的。
一百四十六个生命悲惨地消失了。面对这样的悲剧,一个社会是否吸取教训亡羊补牢,是检验这个社会是否健康的试金石。在这一事件中,新闻界承担了监督报道、呼唤社会良心的职责,工会和民间团体是促成改革的中坚力量。州议会作为立法分支,成功地表现了他们是民众利益的代表。这些法规的实行,显然会大大增加雇主的生产成本。
这一事件并没有简单地放过去,它开始了美国的一系列社会变革。这些变革表现在对于劳工权利的立法上。这些立法很快超越了防火的范围。有关劳工权利和利益的立法,在罗斯福新政时期有了突飞猛进的进展。罗斯福是在火灾事件十几年之后才当选总统,可是罗斯福的劳工部部长说,1911年3月25日,“新政从这一天就已经开始了”。甚至可以说,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保护社会弱势群体的一系列立法,从这一天,也已经开始。这不是像人们简单认为的:自由经济的国家必定是资本家利用契约任意制造奴隶。其实一个健康发展的社会,可以做到整个社会制定契约,规范强者,保护和扶助弱者。劳工是否神圣,不在于是否呼喊这个口号,而在于劳工的生命是否受到尊重,他们的权益是否有所保障。
这一百四十六个生藏书网命在美国永远活下去。他们活在书籍中,活在每年的纪念活动中。五十周年的时候,美国有纪念他们的游行集会。九十周年时,我们在电视里看到专题纪录片。在纪录片里,我们看到对火灾幸存者的采访,这名当时十九岁的女工,活了一百多岁,那一年去世了。当时的新闻照片,如今保留在“罗斯福总统图书馆”。这些照片也上了网——今天的美国人,为这些一百年前的受难者,建立了纪念网站。
会少规矩多
说到开会,我们这样年纪的人这辈子可真是没少开,有些年可以说是天天开,甚至是一天到晚开。大会小会,什么样的会都开过。所以有一种说法是“旧社会税多,新社会会多”。到了美国几年,大小单位也换了好几个,美国人真是会少,不仅少而且短。工作中的碰头会之类,常常是站着说,这对喜欢说话的朋友绝对很不利。
可是如果说美国人开会非常随便,没什么规矩,那就大错特错了。说到开会的规矩,世界上恐怕没有人比得上美国人的规矩大了。他们有那么一本厚厚的开会规则:《罗伯特议事规则》(
Robert's Rules of Order),这在世界上是独一无二的。
故事要回溯到一百四十年前美国南北战争期间,在北方的麻省贝特福特,有一个年轻的陆军中尉亨利·马丁·罗伯特。那一天,他奉命参加类似“拥政爱民”的活动,主持地方上教会的一次会议。偏偏这个会议的议题很有 5206." >分歧。结果可想而知,这位才二十五岁的年轻军官,把这个会开得一塌糊涂。人们在会上争论得不亦乐乎,结果是什么决议也休想达成。这样的会开了等于不开,甚至比不开还要糟糕。
这事儿让罗伯特心里放不下了。这位毕业于大名鼎鼎的西点军校的美国军人的认真劲儿上来了,他发誓,如果不找到一个好的开会办法,他再也不开会了。
他认真地探究人的智慧本质,也和大多数西方哲人一样,发现人是一种最难被道理说服的动物。当发生分歧的时候,不管分歧的基础是什么,不管是出于利益冲突、信仰理念冲突,或者出于知识经验的不同,反正一旦分歧公开,是非常难以在几个钟头或几天里靠语言的交流来达到一方说服另一方的目的。分歧的双方找到共同点的可能不是不存在,但是这需要有一定的交流机制,否则就算一方说清楚了,另一方根本没听进去,还是白搭。
看清这一点,就不难理解,人类历史上大大小小的会议决议所达成的“一致”,要么是强权从上到下强迫会众接受,要么就是一方会众势力压倒另一方。而这样的“一致”,在罗伯特这样的美国青年看来,还是违背了民主的理念,没有让不同意见的人充分地表达他们的歧见,是不公平的。罗伯特想要找到一个开会规则。
结果他发现,居然没有
..一部现成的开会议事规则。尽管西方人从古希腊广场民主时代开始,就开会决议军政大事了,但是那还是带有原始的粗糙,有点像我们插队时的“大寨”式评工分,嗓门比道理的效力要大。尽管英国的议会有长久的议事历史,有成套的礼仪规矩,尽管美国的参众两院有议事程序,法庭有庭审规则,但是民众自己却并没有一部开会议事的统一规则。罗伯特决定自己写一部。
他开始研究已有的各种议事程序,探索这些程序的逻辑,为什么要这样规定,如果不这样规定的话会产生什么结果。经过几年努力,取其精华,补其不足,他写出了一部议事规则。可是拿到出版商那儿,却没有人相信一个年轻军官能写出这种法理性的规范。最后,有个出版商给了他十分苛刻的条件答应帮他出版:先要让出版商捞回成本才有罗伯特的稿酬,另外,罗伯特要自己出钱买一千本送给国会议员、律师、教授等头面人物。他答应了。
就这样,1876年2月19日,亨利·马丁·罗伯特的《议事规则袖珍手册》(
Pocket Manual of Rules of Order)正式出版,立即行销全国。到1915
年,已经拥有将官军衔的罗伯特出版了修订版,书名正式叫做《罗伯特议事规则》。在此期间,这本由一个年轻军官写出来的开会规则卖出了两百多万册,成为美国民众开会的标准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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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伯特议事规则》
罗伯特逝世于1923年。此后,他的后人和当初参与过编写的人继续修订这本议事规则,使它适合不断变化的技术进步。1943年出了第五版,1970年出了第七版。第九版出版于199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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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版本的《罗伯特议事规则》
这样的“游戏规则”,对于民主理念的具体实现和操作,常常具有决定成败的重要性。罗伯特议事规则的内容非常详细,包罗万象,有些是专门讲主持会议的主席的规则,有些是针对会议秘书的规则,当然大量是有关普通与会者的规则。有针对不同意见的提出和表达的规则,有关于辩论的规则,非常重要的是有不同情况下表决的规则。
有一些烦琐规则后面的逻辑原则是十分有意思的。比如,有关动议、附议、反对和表决的一些规则是为了避免争执。原则上,现在在美国的国会、法院和大大小小的会议上,在规范的制约下是不允许争执的。如果我对某动议有不同意见怎么办呢?首先必须想到的是,按照规则是不是还有我的发言时间,什么时候可以发言。第二,当我表达不同意见时,我是向会议主持者说话,而不是向意见不同的对手说话。在意见不同的对手之间你来我往地对话是规则禁止的。
在美国国会辩论的时候就是这样,意见不同的议员在规定的时间里,名义上是在向主持会议的议长或委员会主席说话,而不能向对手“叫板”。发言的时候拖堂延时,强行要求发言或者在别人发言的时候插嘴打断,都是规则所禁止的。
在美国的法庭上也是这样,当事双方的律师是不能直接对话的,因为一对话必吵无疑,法庭就会变成吵架的场所。规则规定,律师只能和法官对话,向陪审团呈示证据,而陪审团按照规则自始至
终是“哑巴”。不同观点和不同利益之间的针锋相对,就是这样在规则的约束下间接地实现的。
这样的技术细节,对于美国这样的多元化而又强调个人自由、人人平等的国家是非常重要的,是民主得以实现的必要条件。否则发生分歧就互不相让、各持己见,争吵得不亦乐乎,很可能永远达不成统一的决议,什么也办不成。即使能够得
?出可行的结果,效率也将十分低下。而《罗伯特议事规则》就像一部设计良好的机器,能够有条不紊地让各种意见得以表达,用规则来压制各自内心私利的膨胀冲动,找到求同存异的地方,然后按照规则表决。规则保障了民主程序的效率。
当然,就像有了好的电脑还要有好的软件一样,《罗伯特议事规则》只是一套洞察人性而力求公平与效率的技术性的设计。在民主的议事程序中,这套议事规则的效果如何,依赖于开会者对游戏规则的尊重。
对罪恶的集体记忆力
2001年4月24日,美国亚拉巴马州伯明翰市,法庭上气氛凝重肃穆。本地的联邦检察官德格·琼斯面对十二位陪审员强压激动,深深地长吁一口气,“女士们先生们,很久很久了!三十七年前,差不多三十八年了!”
对托马斯·伊·布兰顿涉嫌参与三十八年前的黑人教堂爆炸案的刑事审判,终于开始了。
那是1963年。那时候,美国几个落后的南方州,仍然依据历史上形成的法律,实行学校和公共设施的种族隔离。这一区域性的制度和生活方式,最终在二十世纪六十年代被联邦政府和美国北方的精神主流以及南方黑人的觉醒反抗所打破。可是,那里旧有的保守势力在竭力抵御这样的抗争,尤其是他们中的极端分子,主要是三K党组织的成员,他们甚至企图用暴力抵挡种族平等的历史潮流。
于是在最落后的两三个州,六十年代发生了一系列由仇恨驱动的暴力案件。亚拉巴马州是其中的典型。伯明翰市是亚拉巴马州的重要城市,黑人居民比较多。三K党分子多次在黑人教堂等地方引爆炸弹,以至于伯明翰以此出名,人们把“伯明翰”(Birmingham)叫做“爆明翰”(Bombingham)。
美国南方宗教气氛浓厚。亚拉巴马人不论是黑人还是白人,多数是
基督教浸礼会的信徒。星期日早上,他们会打扮齐整,领着自己的孩子上教堂。带孩子的家庭通常会早去一个小时,为的是让孩子们在礼拜之前,可以参加一个小时的“周日学校”,那是牧师特意为孩子们开的《圣经》学习班。在南方人心目中,没有什么比参加“周日学校”的孩子更圣洁的了。他们就是天使的象征。这是南方文化的一个传统。就是在这样的时刻,伯明翰市第十六街浸礼会教堂,一个黑人社区的教堂,地下室里有一颗炸弹轰然爆炸。这颗炸弹炸死了正在教堂地下室里的四个黑人女孩:十四岁的安迪·柯林斯、辛西娅·维斯利、卡萝尔·罗伯逊和十一岁的丹妮丝·麦克纳。教堂对街商店里的一座钟在强震下停摆,记录了这个罪恶的时刻:1963年9月15日上午十点二十四分。
调查立即证明,这是有人蓄意安放的炸弹。很快就有证据指向当地活跃的三K党组织的成员。这个罪案震动了全国。虽然在六十年代转型时期的南方,曾经发生了多起震动全国的“仇恨谋杀”,但是没有什么能够比这四个
藏书网女孩子的被杀更令人震惊的了。先是亚拉巴马州司法部,后是联邦调查局,针对这一罪案展开了一系列调查。结果,联邦调查局却没有起诉他们调查锁定的四名嫌疑犯。最重要的原因是这个案子没有直接证据。没有找到目击者和直接的物证,只有一系列间接证据。仅仅依靠间接证据的案子,在法庭上要定罪往往非常困难。关键是证据必须能够说服陪审员。
根据美国的司法制度,在陪审团没有认定有罪之前,必须假定嫌犯无罪,必须保障他受到公正审判的权利。法律要求刑事指控的证据必须是合法取得的,并且是“超越合理的怀疑”的。这些证据必须确凿到能够说
服陪审团的所有十二名陪审员,他们达成一致意见才能定罪。只要有一票不同意,就不能认定被告有罪。
根据司法程序,这样的谋杀案件必须在本州审理,必须由当地居民组成陪审团。当时在这几个落后的南方州,白人大众中普遍赞同种族隔离,三K党成员在当时相当普遍。在这样的情况下,没有直接证据几乎可以肯定地预见,检察官无法得到陪审团一致的“有罪判定”。
就这样,虽然联邦调查局知道是谁干的,在当时的形势和司法程序的限制下,却没能立即将罪犯绳之以法。可是,正是这四个黑人女孩的死,惊醒了美国南方白人的良心。在联邦政府和全国民众的谴责下,持有种族隔离观念的南方白人,那些普通的农夫和工人们开始反省了。
亚拉巴马州的州长乔治·沃利斯在六十年代以支持和鼓吹种族隔离闻名全国。在他的传记影片里,有过这样一个镜头:乔治·沃利斯政治上的前辈,在竞选时给予他强有力支持的一位老人,即亚拉巴马的前任白人州长,得知四个黑人小女孩被炸死的消息如五雷轰顶。他要沃利斯改变对白人保守势力的支持时,嗓音沙哑而沉重:“那可是去周日学校的孩子啊!”
这个罪案成为南方民权运动的转折点,它使三K党这样的极端分子开始人心尽失。与凶手的愿望恰好背道而驰:它不仅没有阻吓南方黑人对于平等和自由的追求,相反却促进了南方持种族偏见的保守势力迅速崩溃。一年以后,联邦参众两院通过了历史性的1964年《民权法》。美国南方持续了百年之久的种族隔离制度和对黑人的歧视立法,被彻底废除了。
时光像流水,冲刷着人们在沙滩上留下的印记。伯明翰第十六街教堂早已修复一新,看不出爆炸的痕迹。似乎只有四个黑人女孩的亲人,还会在深夜万籁俱寂时想起她们的音容笑貌,想起她们突然中断的人生。其实,在美 56fd." >国还有更多的人没有忘记她们,没有忘记那件罪案。这个爆炸案和四个黑人女孩的被害,写进了学校的教科书,谱成了歌曲,男女老幼几乎人人皆知。我们在电视上曾经无数遍地看过一部叫《四个小女孩》的文献片。这部长达三个小时的影片记录了四个单纯女孩如花般的生命。影片采访了女孩们的众多亲友,我们看见了她们生前一张张天真无邪的照片。一个女孩的同学,在影片拍摄时已经是个青年,他讲起他们一起上完最后一堂课,一起同路回家,他回忆着路上两个孩子最后的对话,以及在家门口成为永诀的告别。第十六街教堂的牧师讲述他怎么抱起女孩们叠在一起的血肉模糊的尸体。一位父亲回忆给女儿拍摄抱着布娃娃的照片,老泪纵横。母亲回忆自己听到死讯时,只能重复着“我的宝宝,我的宝宝……”泣不成声。影片把失去亲人之痛,无可回避地呈现在人们面前,时时提醒着人们,她们死了,正义却还没有得到伸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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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女孩伤心欲绝的家人
亚拉巴马州的新任司法部部长,是新一代的本地白人。他说,他在法学院读书时读到这个爆炸案,就发誓要把安放炸弹的人带上法庭。从他担任州司法部部长那天起,每天上班时都要听一遍那首讲述四个黑人女孩的歌,提醒自己,为被害的四个女孩伸张正义是他的使命。
联邦调查局也没有忘记这个罪案。对他们来说,最要命的是怎样得到能够在法庭上说服陪审团的证据。案发多年来,调查一直在悄悄地进行着。早在1964年6月,联邦调查局的特工科尔文就伪装成一个开卡车的工人,在本案嫌犯布兰顿家隔壁租了一个公寓,和布兰顿的厨房只有一墙之隔。在这墙上他安装了窃听器,布兰顿在厨房里讲的所有的话都被录了下来。就在这些录下来的讲话里,布兰顿亲口向友人讲出,三K党有一个会议是要商量怎样制作和安放炸弹。这段录音成为这次庭审中的主要证据。联邦调查局还发展了一名三K党分子作为内线,让他带上微型录音机录下布兰顿的讲话。
当证据渐渐收集起来的时候,时代也变了。出于种族偏见而诉诸暴力、伤害无辜,这是一种不可姑息的罪恶。这一点已经成为南方人的共识。让安放炸弹的人到法庭上去面对正义的时候到了。1977年,在事件发生十四年之后,四名嫌犯中的首犯罗伯特·强布利斯首先被起诉判定有罪。他在监狱服刑八年,死于狱中。1994年,第二名嫌犯死在家中。
2001年春天,伯明翰市第十六街教堂爆炸案最后两名嫌犯的刑事诉讼案同时交到法庭。其中七十一岁的巴比·切利,法庭在开庭前的最后时刻确认他有精神问题,没有能力在法庭上为自己辩护,依法延迟审判。而如今六十二岁,在三十八年前二十五岁时参与杀害四个黑人女孩的布兰顿,终于被带到了法庭上。
2001年5月1日傍晚,陪审团宣布布兰顿被判定有罪。根据亚拉巴马州的一项古老法律,法官判处布兰顿四重终身监禁。在当年爆炸案发生之后的许多年头里,不知出于什么心理,布兰顿出门时即使不顺路也要绕到第十六街,从那个他参与作案的教堂前走过。如今,法官一声令下,他被戴上手铐,终于踏上了通向他早就应该去的监狱的道路。
在宣判那天的法庭旁听席里,来了许多和当年四个女孩一样年龄的孩子,他们在家长和老师的带领下,来见证今天的历史。他们应该会记住检察官琼斯的话:“真是太迟了。人们说,正义的延迟就是正义的丧失。……在今天法庭判决的一瞬间,我不同意这个说法。迟来的正义还是正义,我们得到了它,就在今晚,就在这里,伯明翰。”
在任何社会里,都会有罪恶发生。人们怎样对待这样的罪恶,社会怎样对待这样的罪恶,标志着这个社会的集体良心状态。而对罪恶的集体记忆力,是这个社会之集体良心的第一指标。容易遗忘罪恶的社会,必定会一再地姑息罪恶。一个遗忘和姑息罪恶的社会,必定走的是道德的下滑线。三十八年过去了,六十二岁的布兰顿终于被绳之以法,没有逃脱法律的惩罚。整个社会对于受难者们恒久的纪念,以及对罪犯不懈的追猎,表现了这个社会的每个人,所有的人,对罪恶的记忆力。只有这样的记忆力不衰退、不丧失,社会才可能有正义。美国亚拉巴马州对三十八年前的罪恶的审判,其意义在于它向全社会传递的信>?息,这信息就是检察官琼斯说的:披露真相永远不迟,治愈创伤永远不迟,要求一个罪犯承担罪责永远不迟。
面对生命和信仰的两难处境
2001年2月21日,美联社消息:美国南加利福尼亚大学医院为七个月大的男婴,成功地做了肝脏移植手术,在他母亲身上取下一片肝脏组织,移植到这个肝脏坏死的孩子身上。这一手术的特殊之处是,这是一次不输血的手术,是世界上第一例不输血肝脏移植手术。手术的成功立即引起了法律界和宗教界的欢呼,因为这个孩子来自于信仰一种独特宗教——耶和华见证会的家庭。美国法律界和医学界为此已经困扰好几年了。
故事应该从1994年8月28日夜晚说起。在康涅狄格州的斯坦福医院里,奈莉·维加生下了她的头胎孩子。产后,残留在产妇子宫内的一片胎盘组织引发了大出血。医生判断,如果不输血产妇将因失血过多而死亡。奈莉和她的丈夫却都拒绝输血,因为他们的宗教认为信徒不能输血。
产妇在继续出血,生存的机会在一点点地离开。医生必须马上做出决定,拖延就可能丧失一条人命。医生却仍在犹豫。医生想的是,奈莉和她的丈夫不是不知道后果,他们是明白自己要付出生命的代价后做出拒绝输血的决定的,这个决定出于他们的宗教信仰。作为一个医生,治病救人,但是不能违背病人出于信仰而做出的决定。可是如果再不下令输血,就要眼睁睁地看着病人在自己面前死去。
护士们无声地注视着医生,等待决定,输血还是不输血。气氛紧张到了极点。医生脑子里响起当年从医学院毕业的时候,每个即将成为医生的人按照几千年传统发出的誓言,即“希波克拉底誓言”:“作为一个医生,要尽其所能为患者谋利益。”此刻,什么是奈莉·维加的最高利益,是她的生命还是她的宗教?什么决定更符合病人的真正利益?是病人家庭的信仰还是医生的判断?
时间分分秒秒地在过去,面对这样的难题,医生却难以做主。他做了此时此刻世界上只有美国医生才会做的事情:冲向斯坦福高级法院,要求法官发出输血的命令。这时候是深夜两点钟。
产妇奈莉·维加所信仰的“耶和华见证会”,是十九世纪七十年代才创立的一个基督教的小教派,一开始叫守望会,起源于美国宾夕法尼亚州,1931年改称耶和华见证会。它的创始人查尔斯·罗塞尔在二十来岁的时候想到,既然上帝怜悯世人,可是基督教义里又说有永恒的地狱,这不是自相矛盾吗?于是他放弃长老会和卫理公会的教义,自创了这个强调启示的教派。
经过一百多年的发展,这个教派已经遍布全世界,大约有二百多万信徒,其中四分之一在美国。我们住在偏僻的美国南方乡下,周围居民大多是保守的农人,却也有一个朴素的耶和华见证会>教堂。耶和华见证会以卖力上门传教出名,我们家也来过很多次,通常是衣着整洁的女士、西装革履的男士,黑白皆有,彬彬有礼地表示愿意提供精神上的帮助。我们的邻居杰米老头是老派的浸信会信徒,那是南方农村的主流教派。他一提起耶和华见证会就啧有烦言。
耶和华见证会的教义,有些东西很特殊。他们相信耶和华是真神,反而认为主流基督教的三位一体主义是异教的偶像崇拜。他们反对偶像崇拜。这就引出了耶和华见证会在美国司法史上名气很大的几个事件。二十世纪四十年代和五十年代,耶和华见证会家庭的孩子,在学校里升国旗的时候拒绝向国旗敬礼,认为向国旗敬礼是偶像崇拜。学校欲给予停学的惩罚,他们却坚持自己的信仰。这一冲突闹上法庭,官司一路打到最高法院。联邦最高法院为这样的案子数度反复,几次做出裁决。最终的裁定是:耶和华见证会信徒的宗教信仰必须得到尊重,强迫他们的孩子向国旗敬礼是违宪的。
耶和华见证会看上去有点怪异孤僻,同政府和其他教派的关系都不很友好。他们坚决不和政府有任何瓜葛,认为世俗政治和政党活动都是魔鬼撒旦的诱惑
藏书网。对于信徒的行为,他们有很高的道德标准,穿着严肃,举止有礼。他们反对离婚,认为那无异于淫乱。他们的教义里还有一条,就是根据《圣经》认定,输血是教规所不能允许的。不管在什么情况下,耶和华见证会的信徒绝不会同意接受输血,无论是血还是血制品,一滴都不行。全美国所有的医生都知道这一点。在美国司法史上,他们为争取自己信仰的权利,曾经表现出过令人刮目的勇气,他们所赢得的几个案子,是美国最高法院的里程碑判例,进入了美国学校的教科书,妇孺皆知。现在在美国,谁都知道,不管你是不是认同他们的教义,不管你是不是讨厌他们,他们的宗教信仰必须得到尊重。
世界上几乎所有的宗教都对生命和死亡做出自己的解释。耶和华见证会的解释也很独特。他们相信有“世界末日”。对于他们来说,死亡只不过是一次超脱,信徒可以再生。他们相信只有合格的信徒才能躲过末日之灾,得到拯救,最后生活在永恒的地上乐园里。所以,死亡并不可怕,做一个合格的信徒却是最要紧的。
美国医院在病人入院时都要认真了解病人的宗教信仰。我在地里割草的时候出了个小事故,到医院接受手术之前,护士就一本正经地问我,有没有什么宗教倾向?一开始我还真愣了病人的宗教信仰将得到高度的尊重,但是他们在手术前向法院申请了一项命令,允许在手术过程中必要时为病人输血。法官应医院要求发出了这一命令。
2000年10月,美国佛罗里达州,一个二十三岁的耶和华见证会信徒跌倒受伤,在送往医院时明确表示不接受输血。三天后他进入昏迷状态。为了挽救他的生命必须输血。他的父亲,一位天主教徒,向法院申请允许医生输血的命令。他知道输血违背他儿子的信仰,但是面临生死问题,他说:“我只希望我的儿子活着,快快乐乐,即使以后他得知真相后不愿见我,不再和我说话。”法官应这位父亲的要求,发出了允许输血的命令。
也有法院做出和康涅狄格州最高法院相同的裁决。在日本东京,一位耶和华见证会的女病人,控告医院在手术过程中违背她的宗教信仰给她输了血。日本最高法院维持了东京高级法院的裁决,命令医生为侵犯病人的宗教信仰而赔偿五十五万日元。
在莫斯科,1998年9月,根据禁止煽动仇恨行为的教派的法律,莫斯科市检察官起诉耶和华见证会,指控这一团体毁坏家庭、制造仇恨、危害生命。法庭审理进行了半年后,命令一个专家组审查耶和华见证会的出版物,以便判定检察官的指控到底有没有证据。经过两年的审查,法庭宣布检察官的指控站不住脚,命令检察官偿付五名专家两年工作的费用。耶和华见证会在俄国成为合法的宗教团体。
生命是宝贵的,我们说: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信仰也是宝贵的,人的信仰和人的自然生存状态浑然一体。没有信仰的生命是可怜的生命。失去对自己信仰的支配,就像失去对自己生命的支配一样,正如我们所熟悉的诗:“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而在面对生命和信仰的两难处境时,个人怎样选择,社会怎样选择,这恐怕是一个永远的难题。为了人们心灵的安宁和社会的秩序,人们希望尽可能避免这种两难处境,更不要制造这种处境。对于耶和华见证会信徒拒绝输血的信念,避免这一两难处境的一个办法就是发明不输血的外科医疗技术。这就是本文开头提到的新闻引起人们注意的原因。
美国政府与大卫教派的较量
2000年6月5日,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对“卡斯迪罗诉美国”(Castillo vs Uates)一案做出了对卡斯迪罗等人有利的一致裁决。卡斯迪罗等人违反联邦枪支管理法的刑事案,将从最高判决三十年监禁一减而为最高判决五年。这卡斯迪罗等是何许人也?他们就是大名鼎鼎的大卫教派的信徒。
大卫教派是一个小教派(cult),这样的小教派在美国多如牛毛,在宪法第一修正案的保护下,联邦政府通常是能不碰就不碰。只有在小教派信徒涉入犯罪活动并有证据暴露的时候,政府才能针对犯罪活动展开调查取证程序。大卫教派在得克萨斯州维柯的庄园里囤积了大量武器,1993年2月28日,联邦烟酒火器管理局人员拿着搜查证找上门去,不料遭到大卫教派的武力反抗。这一切都有电视录像,我们现在还常常可以在电视上看到联邦探员中弹后从屋顶滚落的惊心动魄景象。双方交战的结果是四名联邦人员和六名大卫教徒死亡,从而揭开了美国政府和大卫教派较量的序幕。
随后联邦调查局介入,在得克萨斯州警的配合下,和烟酒火器管理局的人马一起,把大卫庄园团团围住。里面的人不肯出来,外面的人不敢进去,这样的对峙持续了五十一
天。在得到司法部长雷诺首肯以后,4月19日联邦调查局用坦克在大卫庄园的墙上撞了一个窟窿,从这个窟窿往里放催泪瓦斯,企图用这个办法把里面的人逼出来。到中午时分,里面突然起火,火势引发里面囤积的大量燃料和弹药爆炸。轰然一声,大卫庄园一片火海。这一镜头出现在家家户户的电视机前,全国为之震惊。
在这一冲突中,大卫庄园里有八十余人丧生,其中十七人是儿童。大卫教派的首领大卫·柯瑞希和绝大部分教徒都已葬身火海,但是美国政府和大卫教派的司法较量,这时候才刚刚开始。
大卫教派在联邦政府的干预下毁于烈火的事件,激起了朝野保守主义者的极大愤怒,他们认为司法部和联邦调查局滥用权力,使用了不必要的过度的暴力来处理这一事件。在民间,保守的右翼极端分子如麦克维这样的人,甚至在大卫事件两周年的时候,制造了俄克拉何马联邦大楼大爆炸。
大卫庄园事件后,联邦检察官对十几个剩余的大卫教徒提起起诉,罪名从谋杀联邦执法人员到非法持有攻击性武器等等。根据宗教自由和政教分离的宪法原则,大卫教派本身的信仰是不受置疑的,大卫教派的组织和宗教活动是合法的。法律只干预具体个人的具体犯罪行为。在法庭上,bbr>?检察官在陪审团面前出示了在废墟中找到的大卫教派囤积的三百九十六件武器,其中有四十八件非法改装的机关枪。司法部提供的证物重达十二吨。有一百二十多个政府方面的证人,其中包括四十多个枪支销售商,在法庭上证明大卫教派两年里购买了二十五万美元的枪支弹药。
1994年初,在大卫庄园事件差不多一年以后,联邦陪审团对剩余的大卫教徒做出审判,宣判其中四名被告无罪,另外的七名被告犯下了从过失杀人到违反枪支管理法的较轻罪名。法庭裁定,他们都没有犯下共谋罪。大卫教徒对持有攻击性武器的条款不服,逐级上诉,这就是本文开头的联邦最高法院上诉案的来历。
这一刑事宣判,尽管远没有达到检察官的要求,但毕竟是有罪判定,这让司法部长雷诺和手下一干人松了一口气,因为,如果陪审团不对这些剩余的大卫教徒判决有罪,那么联邦执法部门对大卫庄园采取行动的合理性就非常值得怀疑了。美国人的概念是,法律只应该管具体个人的具体犯罪行为,至于一伙人的宗教信仰和结社活动,你再怎么不喜欢,法律也不可以随便干预。难道真的有必要如此干涉大卫
庄园吗?这是美国人难免要提出的问题。如果这个问题的答案是否定的,司法部就很难逃脱滥权枉法的指责了。
在这样的时候,美国民众内心里久远的对政府权力的不信任就又出现了。和民众相比,政府可以动用的资源太多、力量太强,所以,当听到不同说法的时候美国人脑子里的第一个念头是不相信政府,怀疑政府隐瞒了一些什么见不得人的东西。对司法部和联邦调查局的这种指责,多年来一直没有停息。大卫庄园事件以后,国会立即对司法部的处理提出质疑,司法部长雷诺不得不在国会听证会上承认,司法部和联邦调查局的处置是有失误的,这是她一生中最为困难的决定。但是,她斩钉截铁地指出,大卫庄园的悲剧应该由大卫·柯瑞希等人负责。在4月19日的事件中,联邦执法人员从来没有向大卫庄园开火,从来也没有冒险做过可能引起火灾和爆炸的事情。她向国会保证,如果联邦执法人员在处理大卫庄园事件中有任何违法行为,她一定会追查到底。
1999年,先从得克萨斯州警传出证据,证明联邦调查局在1993年4月19日使用过可能引发火灾的军用催泪弹,而不是以往一直说的只使用了不会引起火星的民用催泪弹。消息传出,国会震惊,这样的事情居然瞒了国会整整六年!司法部长雷诺表示震怒,发誓一定要查个水落石出。几乎是同时,又有证据说明,在4月19日事件中,联邦调查局不仅向陆军借用了军用坦克,而且有三名陆军特种部队的军人也在现场。这又是一个令人震惊的消息。
按照美国法律,正规武装力量不能涉足国内治安。第一任总统乔治·华盛顿说过,军队是一种“最危险的东西”。美国的正规军队只能用于对外战争。联邦调查局解释说,在执法需要的情况下,向军队借用装备是合法的,他们是只借装备不借人。那么,现场的三名军人是怎么回事呢?国防部经调查后说,这三名军人是以前协助训练烟酒火器管理局人员的,当时在现场“纯粹是被动的观察员”,绝对没有任何参与和动作。
可是,这一次国会不肯那么轻易相信司法部长了。有议员提出,因为雷诺自己有掩盖司法部失误的动机,所以没有能力调查她手下人的违法乱纪,因此要求雷诺辞职。雷诺一面对联邦调查局的失误和隐瞒事实表示震怒,一面表示将任命司法部外的独立调查力量来调查是否有联邦执法人员的滥权枉法。她任命密苏里州的前参议员约翰·丹福斯(John Danforth)为独立检察官,来调查联邦调查局在大卫庄园事件中的行为,回答那一系列美国人民所关心的“黑暗的问题”。
独立检察官丹福斯有调阅所有证据和约谈所有有关人员的大权,在调查后期,他甚至对司法部长本人做出了长达六个小时的密集轰炸式的讯问。经过十个月的紧张调查,花费了一千二百万美元,丹福斯终于在2000年7月21日公布了他的调查,结论是联邦执法人员不用为大卫教派的死亡事件负刑事法律责任。他指出,联邦调查局人员使用的军用催泪弹不是大卫庄园火灾的起因,火灾是在这个催泪弹发出以后数小时才出现的。但是,他也批评了联邦执法人员要在六年以后才揭露出使用了军用催泪弹这一事实,批评联邦执法人员处置证据不当。
独立检察官丹福斯的这一调查,为联邦司法部撇清了在大卫庄园事件中的刑事法律责任,让所有的人都松了一口气。差不多同时,大卫教派剩余人员对美国政府提出的民事诉讼也有了重要的进展。
在此一年前,当联邦执法人员处置不当的证据暴露出来的时候,活着的大卫教派的剩余人员就向联邦法庭提出了民事诉讼,要求政府为造成大卫教徒的死亡赔偿六亿七千五百万美元。这种要求政府为其执法行为做出赔偿的“民告官”案件是很不平常的。
法律界专家指出,这样的案件非常困难,其原因是英美法律传统中的“主权豁免”原则。在历史上,这种“主权豁免”的特权来源于王权,王室作为国家主权的所有者,对内不受民众的民事诉讼。美国建国以后,各州和联邦政府作为主权所有者,也具有“主权豁免”,除非州政府或联邦政府同意,法庭一般不接受民众对政府的民事诉讼。1946年通过了《联邦民事侵权索偿法案》以后,民众也可以对政府提出民事赔偿诉讼了,比如“二战”中被隔离的日本裔后来提出诉讼得到赔偿就是一例。但是这样的诉讼还是有别于公民之间的民事纠纷,比如说,这样的诉讼不是由陪审团做出判决,而是由法官本人来判的。如果政府方面的行为有法律和政策根据的话,政府是不必为因此而造成的后果负民事责任的。
这次的原告方是近百名大卫教徒的家属
,包括大卫·柯瑞希的家属和十七名死亡儿童的家属。他们的律师中有兰西·克拉克(Ramsey Clark),他是约翰逊总统时期的联邦司法部长。他说,大卫教派信徒的死亡“本来是可以避免的”,这一事件是“美国历史上最大的执法悲剧”。
负责审理此案的联邦地区法官瓦尔特·史密斯(Walter Smith)为慎重起见,召集了由五位普通公民组成的“顾问陪审团”。所谓“顾问陪审团”就是对法官提出的问题做出他们的回答,但是最终的判决还是由法官本人来做出。
史密斯法官要求顾问陪审团以他们中立的眼光审查原被告双方的证据以后,回答如下四个问题:联邦烟酒火器管理局的探员是否使用了过度的武力?联邦调查局的探员在处理大卫庄园事件中是否表现得轻率疏忽?大卫教派信徒自己是不是轻率疏忽?如果双方都有轻率疏忽的表现,那么他们各自对这一悲剧所要负的责任的百分比是多少?
2000年7月14日,我在汽车收音机里听到这一新闻:顾问陪审团告诉史密斯法官,他们认为联邦政府在大卫庄园事件中,对大卫教徒的死亡没有民事责任。以后,法官还将做出自己的判决。我相信,大多数人会感到松了一口气。我又想起了司法部长在国会听证会上沉痛的面容,她告诉国会议员们,她在脑子里无数遍地重温了那天的整个事件,无数遍地问自己,政府是不是还有别的办法来处理这个事件。
2000年4月19日,大卫庄园事件七周年,在大卫庄园的废墟上,一座新的大卫教派的教堂落成了。建造新教堂的人说,这是为了纪念那些死了的大卫教徒:“我们将用它来表示,我们认为,发生在这儿的事情是错的。”美国政府和大卫教派的较量,终于走向尾声了。但是,它在美国历史上将留下浓重的一笔。
为敌人争取应有的权利
1993年,得克萨斯的州政府人权委员会为了反对歧视的目的,要求一个白人激进组织“KKK骑士团”(Knights of the Ku Klux Klan,即三K党)递交这个组织的成员名单。
这一要求的起因是,联邦法庭有一个命令,要求得克萨斯州的维多尔(Vidor)镇,结束在住..房方面的种族隔离。原来,这个镇的居民中,有一些激进的白人种族主义分子,他们对那些搬进来的黑人威胁、恐吓和骚扰,吓得这些黑人又纷纷搬了出去。州人权委员会要求KKK骑士团交出他们的成员名单,以便调查这个威胁骚扰黑人的事件。
KKK骑士团的龙头老大(Grand Dragon)劳埃(Michael Lowe)说,他宁可去坐牢也不能交出他手下人的名单,因为“这些人会为此丢了工作或者损失生意”。他当然不会束手待捕,而是去积极寻找法律援助。不同寻常的是,这一次,他是向美国公民自由联盟(ACLU)求助。
美国公民自由联盟旨在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特别是宪法第一修正案的思想言论、新闻出版、宗教和结社自由,应该说劳埃是没找错。可是,美国公民自由联盟一向被看作是一个左翼自由派组织;而以“白人至上”为诉求的三K党组织,却是一个极端右翼组织。大家已经习惯于看到他们站在对 7acb." >立的两端。
从原则上来说,公民的宪法权利是“内容中性”的。也就是说,言论自由和言论的内容无关,结社自由和结社的诉求无关,宗教自由和所崇拜的是哪路神无关。但是,由于三K党在历史上是人权记录声名狼藉的组织,美国公民自由联盟自然不会赞同三K党组织的诉求,它的成员们更是不喜欢三K党的。当这个联盟最初接受一些三K党的申诉案,为他们的公民权辩护时,曾经导致大量联盟成员退出。然而,美国公民自由联盟坚持宪法权利的“内容中性”原则。他们坚持,接受一个案子,只应考察申诉者是否被侵犯了公民权,而不能去计较他们的观点是否为自己所接受,不应去追究他们是否被自己所认同。自从二十世纪六十年代风向改变以后,三K党向美国公民自由联盟寻求帮助的事情,已经发生过很多起。到了九十年代,美国公民自由联盟已经完全没有什么认识上的障碍了。这一次,在他们决定帮助三K党的时候,指定了自己的一个律师安东尼·格列芬(Anthony Griffin)。这一决定有点引人注目,因为格列芬是一个黑人。
作为一个黑人,他本人当然不喜欢三K党这样的组织。然而作为一个著名的出色律师,格列芬当然知道最高法院的一个著名判例“全国有色人种进步协会诉帕特森”(National Association for the Adva of Colored Peoplev.Patterson)一案。
发生在五十年代麦卡锡主义盛行时期的这个案子,和现在KKK骑士团面临的处境几乎一模一样,只不过当时遭受压力的是全国最大的黑人组织。
全国有色人种进步协会(NAACP),由于它激烈地要求黑人的平等权利,尖锐地批评联邦和各州的种族歧视,为底层黑人说话,在五十年代一度被一些政府机构和社会上的保守分子看成是一个颠覆性的组织。特别是在保守的亚拉巴马州,州政府非常敌视这个协会。亚拉巴马州司法部长帕特森根据有关公司登记注册的州法律,要求他们提交一系列有关该组织的文件,包括其成员的名单。在那时的美国南方,全国有色人种进步协会的很多成员,出于社会压力,还不敢公开自己的成员身份,如果他们交出名单,势必导致很多成员出于顾虑而退出。于是,他们虽然按州司法部的要求提交了相关文件,却拒绝交出名单,因此而被判为藐视法庭,罚款十万美元。虽然在今天,这个协会基金雄厚,甚至拥有产业,但在当时,对于成员大多是黑人和穷人的全国有色人种进步协会来说,这笔罚款是一个不小的数字。
历经司法程序,这个案子最后上诉到联邦最高法院。1958年6月30日,最高法院就这个案子做出了对全国有色人种进步协会有利的一致判决。最高法院指出,这个案子涉及公民的言论和结社自由。判词中说,一个组织的成员名单,涉及该组织的成员能够隐秘地行使其追求合法利益的权利、能够自由地结社,所以,成员的名单和成员的个人基本权利一样,是受宪法保护的。强行公布成员名单,将损害全国有色人种进步协会的结社自由,而州政府没有提出证据,表明公众在这个问题上有压倒全国有色人种进步协会的宪法权利的利益。
全国有色人种进步协会在五十年代,就像三K党在九十年代一样,是社会上有争议的组织。成员名单一旦公布,暴露身份的成员就会在就业、升迁、居住等方面遭到各种程度不等的困难,其成员就会迅速流失。所以,迫使这样的组织公布成员名单,等于把他们结社自由的宪法权利砍掉了一大半。
“全国有色人种进步协会诉帕特森”一案,是一个重要的里程碑案件,最高法院
.的判决,对于那些有争议的在社会上不讨好的组织来说,是至关紧要的胜利。此后,时不时地会有些州政府企图提起上诉,指望推翻或废除最高法院的这一裁决。在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得克萨斯州政府就企图要得克萨斯的全国有色人种进步协会交出成员名单,可是由于最高法院对亚拉巴马州一案的判决在先,这种企图都无疾而终了。
现在,轮到州政府要求全国有色人种进步协会的老对头三K党组织交出名单了。美国公民自由联盟认为,对于民众拥有的宪法权利来说,应该对所有组织一视同仁。律师格列芬不仅是一个黑人,还是全国有色人种进步协会的成员,是这个协会的得克萨斯组织的法律总顾问,虽然担任这个工作是义务的,为全国有色人种进步协会出庭辩护也不收费,但是这个工作对他来说非常重要。他是为理想而做。
格列芬是一个民权律师,专门为遭受歧视的人打官
..司,为弱势人群争取权益。他所帮助的人包括受艾滋病歧视的、受种族歧视的、受性别歧视的,等等。他还代表低收入社区与银行或大企业打官司。然而,他接受的案子里,最多的还是为黑人遭受种族歧视而打的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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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人民权律师安东尼·格列芬
现在,当格列芬决定为三K党辩护的时候,全国有色人种进步协会非常震惊,因为三K党的白人至上主义和全国有色人种进步协会的目标是针锋相对、无法调和的。全国有色人种进步协会因此而取消了格列芬的成员资格。
格列芬对《纽约时报》说,“三K党是说过很多邪恶、凶狠、丑恶的话。但是,三K党有说出这些话的权利。如果你问这样的问题:他们有没有权利组织、集会、自由言论?答案只能是:他们有这个权利。我们无法回避这一点。如果剥夺了他们的权利,也就是剥夺了我的权利。”
格列芬对所有发出疑问的人解释说:“这个案子和种族分歧没有关系。这个案子和我是不是喜欢劳埃,或者劳埃是不是喜欢我,也没有关系。这个案子涉及他是否有言论和结社自由的原则。”
在全国有色人种进步协会高层开会的时候,一个愤怒的同事说出了多数人的看法:“你不能同时代表全国有色人种进步协会和三K党。”格列芬回答他的朋友们说:这个问题是没有退让余地的。1958年我们曾经在“全国有色人种进步协会诉帕特森”一案中获得了胜利,获得了我们应该得到的宪法权利。而如今,得克萨斯全国有色人种进步协会却正式表示支持州司法部强迫获得三K党的成员名单。这样做是放弃了原则。
1994年6月,得克萨斯州最高法院,引用了联邦最高法院1958年“全国有色人种进步协会诉帕特森”一案的裁定,做出判决,KKK骑士团没有必要服从法庭的传票,没有必要公布自己的成员名单。
格列芬说:“给那些我们所喜欢的组织以宪法第一修正案的权利,这是非常容易的,这使我们感觉良好。对那些令我们愤怒的人,那些我们恨不得令其闭嘴的人,实行同样的原则,这是非常不容易的。但是,宪法第一修正案不是为了针对一些人,保护另一些人,而是为了针对政府,保护我们大家。举例说,如果你开始剥夺KKK骑士团的第一修正案权利,那么接下来吃苦头的就是我们黑人了。那些强迫他们沉默的法律就会把我们团团围住,强迫我们沉默。”
大法官的思路
1970年1月30日,马萨诸塞州洛敏斯特的两个警官,看到一个叫葛根的人,穿了一条多少有点奇怪的裤子:在他的牛仔裤的左臀部,他缝了一幅大约十公分宽十五公分长的星条旗——美利坚合众国的国旗。警官们看到他在市中心热闹地段和一群人说话,不过显然并不是在举行什么集会,也没有引人围观或阻碍交通的事情发生。警官们前去询问葛根他裤子上的国旗是怎么回事的时候,却引起在场人们的哄堂大笑。
第二天,这两位警官根据马萨诸塞州禁止“毁坏、践踏、污损以及轻蔑地滥用美国国旗”的法律,向法庭起诉葛根。这项州法规定,公开地毁坏、践踏、污损以及轻蔑地滥用国旗,不管这国旗是公共财产还是私人财物,都要受到法律的惩罚
,判处十元到一百元罚款,或判处一年以下监禁。
警官们没有指控葛根毁坏、践踏、污损国旗,事实上葛根也确实没有“毁坏、践踏或污损”国旗,警官们指控葛根“轻蔑地滥用国旗”。把国旗缝在裤子的臀部,是不是“轻蔑地滥用国旗”呢?
沃塞斯特县高等法院开庭审判,陪审团判定葛根有罪。法庭判决葛根六个月监禁。葛根向马萨诸塞州最高刑事法院上诉,州最高法院维持原判。葛根开始服刑的时候,向马萨诸塞地区的联邦地区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也就是要求联邦法庭审查此案的判决。结果联邦地区法院认定,按照宪法第十四修正案的“正当程序”原则,马萨诸塞州法中的“轻蔑地滥用国旗”的条款过于模糊,而且,这一法律 592a." >太过广泛,违反宪法第一修正案对言论自由的规定。
警官们向联邦上诉法院上诉。上诉法院同意地区法院的裁决,认为马萨诸塞的州法没有提供足够的标准和规范,到底怎样的行为是“轻蔑地滥用国旗”。州法的语言没有给民众足够的警告,也没有给执法警官足够清楚的执法界限,没有给予法庭和陪审团以清晰的判决标准。这种语言用词过于模糊的法律是不能成立的,应予废除。
1974年,此案终于上诉到联邦最高法院。这就是著名的“史密斯诉葛根案”(Smithv.Goguen)。
最高法院的裁决
联邦最高法院以六比三做出了对葛根有利的裁决,大法官鲍威尔代表法院发表了裁决意见。
按照规则,最高法院裁决书首先肯定,联邦最高法院具备对此案做出审查和裁定的司法权。最高法院同意地区法院和上诉法院对州法“过于模糊”的意见。鲍威尔大法官指出,法律的语言用词不能模糊,这一原则毋庸置疑,因为这一原则同法律的“公正性”以及司法的惩戒意义紧密相连。宪法第十四修正案的“正当程序”条款,要求立法机关在立法的时候,为执法人员和民众提供足够清晰的判断标准,提供清晰的界限,到底什么是合法的,什么是非法的,避免执法人员主观任意的和歧视性的判断。而本案中,马萨诸塞州法中“公开地轻蔑地对待合众国国旗”的说法过于模糊,在本案中不能提供清楚的司法判断。
鲍威尔大法官在裁决意见中说:早在1968年,联邦最高法院就曾指出,“有些人看来是轻蔑的行为,对另一些人却可能是一种艺术”。在本案中,葛根的做法也许算不上是“艺术”,或许只能说是一种幼稚的“笨拙的做法”。但是,联邦地区法院的评论是对的:现在国旗已经成为年轻人的一种装饰时尚,在各种不同场合随意地用国旗来做装饰已经成为广泛的现象。美国人经常在帽子上、T恤衫上装饰国旗图案。在休闲的服装上点缀国旗,或许是出于对国旗的敬重和崇拜,也可能只是想吸引别人的目光,比如在卖热狗或冰激凌的时候,也常会插上一面小国旗。马萨诸塞州的法律总不见得把这些行为都定为非法。可是现今大量随意的用国旗点缀装饰,对有些比较刻板保守的人来说,就已经有轻蔑国旗的嫌疑了。大法官指出,法律不能强迫普通人来猜测到底法律的意思是什么。“公开地轻蔑性地使用国旗”的说法,就是要民众和执法人员来猜测。如果用国旗点缀帽子不是“轻蔑”,点缀裤
..子就是“轻蔑”,那么界限在什么地方呢?法律没有明示这一界限,这样“过于模糊”的法律,把猜测什么是合法、什么是非法的负担强加给民众,只能使民众无所适从;同时,这种缺乏判断标准的法律,允许警察、检察官和陪审团按照自己的价值偏好,按照自己对具体的人、具体的场合的好恶来做出判断。这种不能保证前后一致,不能保证对所有人一视同仁的法律,显然违背了宪法第十四修正案“正当程序”原则,所以是违宪的。
鲍威尔大法官承认,在人类行为的有些领域,政府立法机构很难做到事无巨细地详细地做出合法和非法的精确规定,这时候需要民众、执法人员和法庭根据具体时间场合来判断。比如,在一场大规模的示威集会上,为了维持现场的秩序,除了依据预先成立的法律和政策以外,执法警官有时候必须做出判断,允许示威者做什么、不允许示威者做什么。但是“轻蔑地滥用国旗”的法律不是这种特殊情况,法律不能把判断某人是否“轻蔑国旗”的处置权交给执法人员,而是应该预先做出清晰的规定,使执法人员有法可依。将国旗用于仪式,用国旗来做装饰,如今是如此普遍的时尚,而且时尚一直在变化,有那么丰富多彩的形式,政府不可能把他们都一棍子打成非法。这就更要求法律做出明确的说明,到底什么是非法的。如果法律的语言没有能够做出这样的说明,就不能用来惩戒。鲍威尔大法官宣布,马萨诸塞州关于“轻蔑地滥用国旗”的法律,因“过于模糊”而无效。
怀特大法官的意见
在投票同意最高法院判决的大法官中,有一位怀特(White)大法官。他同意鲍威尔大法官的裁定意见:马萨诸塞州“轻蔑国旗”的州法违宪无效;但是他不同意鲍威尔裁定书中的理由。所以,他作为同意裁决的大法官,发表了他个人的意见。这个个人意见很有意思。
怀特大法官说,联邦最高法院裁决,马萨诸塞州法因为语言模糊缺乏清晰的判断标准而违宪,虽然他也认为此州法应该宣布无效,却不认为这是因为它“过于模糊”。他说,有一系列的行为,人们只要根据常识,就可以不证自明地判断那是一种轻蔑性的行为。在涉及国旗的时候,有些行为是否属于州法所禁止的“轻蔑性地使用”,也可能是清楚的,并不需要执法人员临时猜测。虽然,州法也许没有说明所有一切行为是否属于“轻蔑国旗”,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所有一切行为都没法加以判断。在本案中,任何人应该都能判断,把一面国旗缝在裤子的臀部,是对国旗的一种“轻蔑”行为,这种行为是覆盖在州法所定义的“轻蔑地滥用国旗”的范围之内的。马萨诸塞州最高刑事法院在维持葛根有罪的判决时,指出?“陪审团的判决意味着陪审团认为,葛根的违法行为是故意的”。葛根很难辩解说,他这样做的时候,并没有意识到这是州法所禁止的。
所以,怀特大法官认为,马萨诸塞州法在这一点上并不算“过于模糊”,葛根也是知道的。他引用了葛根的主要论点:他在裤子臀部缝一个国旗补丁,是要表达一种观点。这种观点,警官们认为是不爱国的,认为葛根是要表示美国是一个只配给坐在屁股下的地方,甚至想表达更为不堪的意思。不管怎么说,他的做法想表达一种强有力的观点,这一点是不会错的。
所以,怀特大法官指出,马萨诸塞州法至少对葛根来说并不模糊。即使州法对其他人、对其他场合可能还是太模糊,却不能因此而裁定该法“过于模糊”,因为司法自治的原则要求最高法院在司法复审的时候,要在被告被指控的行为范围内进行。不能因为一些处于边缘的行为难以判定就宣布一项法律“过于模糊”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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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裤上的美国国旗
这样,怀特大法官的看法同鲍威尔大法官大相径庭,他认为州法并不模糊。那么,他为什么还是认为该州法应该废除呢?
他说,真正不可回避的问题是,马萨诸塞州法中“轻蔑地对待国旗”的条款,到底是不是违反了宪法第一修正案关于言论自由的原则。宪法第一修正案的言论自由,当然是针对言论来说的。如果一种行为不能表达任何意见或观点,那就不在言论自由的范围内。最高法院在1968年“合众国诉奥布良”一案中指出过,有些行为.尽管有表达观点的作用,是所谓表达性的行为,政府仍有权力对时间、地点、方式加以规范或禁止。
怀特大法官认为,毫无疑问,国会既然有权确定国旗的图案,也就同样有权立法来保护国旗的完整性。国会根据宪法有权立法保障全民福利、调节州际贸易、提供国防,等等,当然也有权保护国家主权,保护作为主权象征之一的国旗。国旗曾经在人类事务中起过十分重要的作用。美利坚合众国有自己的国旗,也可以有相应的法律来管理怎样使用、展示、安放国旗,以及怎样制造、仿制、出售、拥有、销毁国旗。
可见,事实上,怀特大法官是最高法院中主张保护国旗的大法官中的一员。那么,他为什么同意对葛根有利的判决呢?怀特说,根据马萨诸塞州法而判处葛根有罪,不是葛根对国旗做了什么事情,而是葛根“轻蔑地对待”合众国的国旗。如果根据州法中的这一条款葛根被定罪,他必须不仅要“对待”了国旗,还必须是“轻蔑”地对待了国旗,而这按照通常的理解就是表达了对国旗的“轻蔑”。所以,根据这一条对葛根定罪,那就不仅是惩罚葛根对国旗做了什么事情,而且要惩罚葛根对国旗“表达”了一些占主导的多数派不待见的思想。
也就是说,虽然葛根对国旗是做了点事情(缝在裤子臀部做补丁),但是州法要惩罚他的不仅是他对国旗做的事情,而且是他想对国旗“表达”的思想。州法在这儿不仅禁止了行为,而且禁止了思想的表达。正是这一点,怀特大法官不能同意。
回顾联邦最高法院对涉及国旗的案件做出的裁决,怀特大法官指出:在美国,法律不能强迫任何人向国旗致敬,表达尊敬。此外,最高法院以往的裁决中建立了这样的规则:用口头的或书写的语言表达对国旗的轻蔑和不敬,是不受法律惩罚的。同样,一项针对国旗的行为,如果具有足够的“表达”思想的意义,就应受到宪法第一修正案的保护。马萨诸塞州法的毛病就在这里,如果说葛根的行为没有“表达”任何思想,那么就谈不上“轻蔑对待”国旗。如果认定葛根的行为是“轻蔑对待”国旗了,那么这种“轻蔑”正是葛根想“表达”的“思想”,这种表达就必须受宪法第一修正案中言论自由原则的保护。
所以,怀特大法官说,他同意最高法院多数的意见,马萨诸塞州的这项法律应该宣布无效。
“猪肉桶”的来龙去脉
最近,美国一个民间监察组织发布了他们的年度报告,详细列举了本财政年度国会议员如何为自己的选区争取国家投资。国家预算中用于地方的建设项目在美国被称为“猪肉桶”。“猪肉桶”这种说法,据说起源于南方种植园主每年要在木桶里给自己的奴隶每人留一块猪肉的习惯。也就是说,是给“自己人”的一份油水。所谓“猪肉桶法案”经常是联邦政府对某地的公路、水利、公共建筑等地方设施的拨款,包括对农作物的补贴等等。
在联邦政府的预算中,猪肉桶项目数额巨大。庞大的资金用于一些平常百姓听都没听说过的地方项目,不免令人心惊。近年该组织的项目报告里,有在阿拉斯加建造一座大桥连接一个岛屿的计划,项目需花费两亿多美元,小岛上却 53ea." >只有五十个居民。有为阿拉斯加一个小镇修建停车场的计划要花四十万美元,小镇总人口不过三百人。有花五十万美元在北卡罗来纳州建一个茶壶博物馆,还有一个项目是修建美国华人历史博物馆。这些项目听上去真是花钱如流水,用纳税人的钱不心疼。舆论对“猪肉桶”也是批评铺张浪费,指责议员们偏袒地方利益而不顾全民大局。
为什么猪肉桶还是能够长期存在呢?因为猪肉桶并不是腐败的代名词,它有它存在的原因。
美国人的口头语是,政府只会花钱不会赚钱。政府的钱百分之百来自民众缴纳的税金。征税和使用税金,是政府的主要功能之一,也是政府之权力
和职能的来源。征税和用税的权力在谁手里,这是政府最为重要的问题。二百年前美国制定宪法的时候,立国者认为,国家权力的最终根源是纳税人。政府征税和用税的权力,本质上是纳税人的权力,在政府结构里应该放在最接近民众的机构手中,这样的机构就是民众选出的国会,特别是从地方选区里直接选出的众议员。于是,宪法规定“国会有权规定并征收税金、捐税、关税和其他赋税”,“有关征税的所有法案应在众议院中提出”,而主管执行的总统及其行政分支“除了依照法律的规定拨款之外,不得自国库中提出任何款项”。
所以,对有用钱不当之嫌的“猪肉桶”项目,最恼火的常常是总统。按照宪法规定,国会通过的法案须经总统签署方生效。议员们往往把“猪肉桶”和总统希望通过的条款捆在同一个法案中,总统为了能够签署他希望的法案,就只好也同时签下猪肉桶。总统心疼也没用,因为提出预算是国会的权力。历届总统都在努力,指望有朝一日改变规则,能够在签署法案时摆脱个别他所不喜欢的猪肉桶条款。很多纳税人也不喜欢猪肉桶,因为交税给联邦,就希望联邦用于全国性的项目,不管怎么说,人人有份的项目自己就也有一份。而猪肉桶项目可能只造福一小块,和大多数人没有关系,纳税人当然要问,我交的税为什么要用在他头上。
“猪肉桶”的立项,离不开议员们为家乡争取利益的动机。联邦财政预算就是分钱,猪肉桶是分钱的结果。可是,议员们为自己的家乡州和自己的选区争取利益,这是共和制宪法的题中应有之意。民选的议员
,首先就是对选民负责,而且只需要对选民负责。选民选他去首都,就是去表达选民的意愿,争取选民的利益的。如果议员不反映选民的利益,一到首都就只顾国家利益,那么对选民来说,谁去都一样,还要选什么?所以国会议员,特别是来自基层选区的众议员,为自己的选民在联邦预算中分一杯羹,并无什么不妥,恰是民主的应有功能。
那么,为阿拉斯加的五十个居民花两亿多美元造一座桥的“猪肉桶”项目,是不是太奢侈太浪费了呢?
基础建设项目要讲经济效益,这个道理人人都懂。最有效率、最能捕捉经济效益、最不会浪费的,必定是市场力量。正是看到这一点,美国人历来的原则是,能够让市场来做的事情,尽量交给市场做,政府尽量少干预。市场来做,相比政府来做,最后结果总是市场比政府做得更有效。然而,有了市场,政府并非无所作为,因为市场并不能做到一个开明社会想做的一切。社会要救助弱者、扶助贫困、开发边远,这些是市场不会自动去做的,因为这些事情不是最有经济效益的,如果让市场来决定,那么就是在已经开发的地区、经济活动最频繁的地方修桥铺路。而阿拉斯加那样的地方,就永远是基础设施落后的地方。市场力量是强大的,但是它本身是有缺陷的。像茶壶博物..馆、华人历史博物馆这样的建设项目,永远不会赚钱,永远没有经济效益,市场不会问津。市场的这种缺陷,只能依靠政府的理性行为来弥补。
所以,被称为“猪肉桶”的国家投资项目,本意就和市场投资不同,它不是从市场效益出发的,它本来就是要填补市场力量的空白。
美国历史上公认的第一个猪肉桶法案是1817年由卡尔洪众议
员(John C. Calhoun)提出的红利法案(Bonus Bill)。他提出要用联邦第二银行的赢利去修建美国南方的公路。当时,这样处于偏僻地区的公路只有预想意义上的前景。卡尔洪来自美国南方的南卡罗来纳州,这一提议被认为是他在为地方争取猪肉。他争辩说,将联邦公共资金用于有发展前景的地方项目,是符合宪法的,可最终仍被当时的总统麦迪逊否决。
曾经有人认为,阿拉斯加拿到的钱多,是因为他们的参议员史蒂文斯任参议院预算委员会主席。可是,史蒂文斯从主席的位置上下来以后,阿拉斯加拿到的钱,人均算下来还是最多。其实人人都知道,阿拉斯加正是这样一个很特殊的边远高寒地区,居民点之间的距离拉得非常远,缺乏基础设施,普通的联系都只能靠直升机,只能每年弄一点钱,逐步在那里建设。等到基础设施完善之后,很可能那里会开始大的发展,人口会大幅增加。假如联邦不对那里投资,那里将永远是一片荒漠。得到联邦投入较多的西弗吉尼亚,也是出了名的相对贫困地区。而每年从联邦得到资金最少的就是我们居住的佐治亚州。可这里的居民一点不会奇怪,因为佐治亚州是一个自然条件和基础设施非常好的地区,近年来发展迅速、人口剧增,人口构成非常年轻,是最近全美工作机会最多的六个地区之一。地方财政的收入很好,确实也没有理由去分“大块猪肉”。
在争取“猪肉”的过程中,当然有议员为取悦本地选民,因而要为本地人争福?利的一面。可是,这正是制度设置的本意。每一个地区都有自己的民选议员,这样每一个地区的利益才都有人在关照。可是“猪肉”有限,是不是合理分配,就需要如公布“猪肉”报告这样的民间组织和新闻媒体一起来参与监督和批评。这些批评是不是都正确,那是另一回事。例如,这次受到批评的,不仅有联邦拨款建立的茶壶博物馆,也有中国移民文化博物馆。对有些人来说,也许这些博物馆是莫名其妙的,根本是乱花钱,而对于美国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即我们这样的东方移民来说,却是很重要的事情,再也没有比这更有意义的了。可见,在联邦预算中,资金分配是否合理要作个案分析。有些“猪肉桶”项目投资的地区,不要说人烟稀少,可能根本还没有人,只有一个还看不到的发展前景;也有些资金投入只是文化建设,一些人会认为没有“现实意义”。争议永远是存在的,关键在于制度容许民间的监督、容许批评,保证公开化透明化,这样出现问题才有可能纠正。
读一本禁书
前两天去当地的乡村图书馆借书。一进门,戴眼镜的老太太就好心地递给我一张漂亮的小卡纸,随即告诉我,这个礼拜,美国图书馆协会举办读书周,这是推荐书单。这个读书周是全美各地大小公共图书馆联合举办的活动。偏远乡村居然也没有例外。
按我的想法,假如要我猜一猜读书周的主题,我准说:“读一本好书。”定睛一看,错。
小卡纸上先是一句口号:庆祝你的自由!下面一行就是读书周的主题“读一本禁书”。题头似乎是一张宣传画,也是一张制作精良的木刻藏书票。仔细一看,黑色的背景上,是一个全副武装的士兵。他戴着钢盔,背着行囊,肩上有一把上了刺刀的枪,两只手却捧着厚厚的一摞书。上面一行红色大字标语是:“书导致危险的思想。”下面一行小字是:bbr>99lib?“为了保护您,请将所有的书交给您当地的消防员,以便安全销毁。”这是一张反话正说的讽刺画?还是在某一个时间某一个地点的正面宣传?卡纸的下部,是美国图书协会推荐阅读的十七本书,它们都曾分别在美国某个地方被禁止阅读。
这张漂亮的小卡纸引发了我的兴趣。去看有关的消息才发现,在这个读禁书周开始的时候,有二十个作家、艺术家、专栏作者和图书管理员,聚集在芝加哥美国图书馆协会的台阶上,表示对这个读书周的支持。他们宣称,这个活动的目的之一,是要吸引公众目光,让大家注意到在二十一世纪的今天,世界上还有不合理的书籍查禁。
其实,美国的书籍查禁并不如美国图书馆协会宣传的那么吓人。它反映了美国制度上的两大特色。一方面,由于宪法对言论自由的规定,使得美国不可能有全国性书籍出版的预检制度,也没有全国性的书籍查禁;另一方面,美国的地方自治,尤其是地方教育自决,使得地方上由大家选举出来管理学校的委员会,对教育内容包括学校的推荐书目、学校图书馆的藏书内容,有很大的决定权。所以美国的所谓禁书,不是全国性
出版销售的禁止,而是局部的阅读禁止。最普遍的就是发生在学校,例如某一学校决定对某一年龄段学生的阅读做出限制。限制的原因多半是书的内容与性、暴力及脏话等有关,常常也有和种族冒犯的字句有关。在教会学校,就可能和宗教冒犯有关。
在我看来,这个阅读限制其实和一般概念的书籍检查制度没有太大关系,而是和电影对孩子限级的做法差不多。这不应该是政治问题,而是很一般的社会问题,就像很多家长都会苦着脸看着孩子想:什么时候才可以容许他(她)看 href='2210/im'>《红楼梦》呢?..
可是,看着我从图书馆拿回来的小卡纸,看着那些曾经在禁书单上的书名,又使我觉得事情不那么简单。上面不但有考米耶(ier)的《巧克力战争》、斯坦贝克的《人鼠之间》,还有马克·吐温的《哈克贝利·芬历险记》和 href='1253/im'>《汤姆·索亚历险记》。是啊,事情一走极端,就要出毛病,马克·吐温对孩子真的就那么危险吗?由谁来做出限定呢?谁能把这条界限划得正确呢?联想到在前几年,还有一个黑人学校,决定把所有有关美国第一届总统华盛顿的内容,从历史书上删去,因为二百多年前的华盛顿家里曾经有过黑奴。虽然学校有这样做的权
藏书网力,可是这样的阅读限制和历史删除,究竟是有利于孩子,还是害了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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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一本禁书”推荐书单
再回看这个读书周,美国图书馆协会的用意还是有它的理由,那就是要人们讨论这些问题,看看对阅读的限制,是否会扩展为一个阴影。书籍是人类思想的载体。禁书却只有一个原因,就是承认那书本里承载的是“危险的思想”。但历史也曾一再证明,今天看来是危险的思想,明天却会成为常识。一些权势人物判定的危险书籍,却可能是公众知识不可或缺的来源。禁书似乎有理,却从来没有成功。要不是三十年前中国读书界有了“读书无禁区”的呐喊,哪会有改革开放所必需的思想解放?这就像美国的建国者之一本杰明·富兰克林所说的:“没有思想自由,就不可能有智慧;没有言论自由,也就不可能有公众自由。”
真理和事实——漫谈翻译与文化
很久以来,感觉国人谈文化太多,最后云山雾罩的。所以觉得与其这样,还不如多从制度着眼。可是有时候,谈着的问题就是会撞到文化,甚至发现一个制度实行久了,“融化在血液里”之后,也就变成人们条件反射般的反应,成了“文化”了。
常看一些闲书。有一些原本是英文版的书,也会去找中译本看,就是图个看得快。最近随意翻看着去世不久的《华盛顿邮报》主人格雷厄姆(Katharine Graham)的自传《个人历史》(
Personal History),就是先读的中译本,是江苏人民出版社1999年9月的版本。可是这种贪图速度的阅读也会遇到麻烦。因为翻译并不简单,不要说很少有人能像傅雷这样“信、达、雅”并举,就是要做到准确的“信”,都很不容易。我们现在生活在英语国家,还是常常会遇到在语言上吃不准的情况,需要向当地人请教。值得担心的是,一个译本假如不是偶尔在小处出错,而是在原则上出错,书中的一些重要内容就会被改写,对不熟悉原作文化的读者,就会做出南辕北辙的误导了。看这本《个人历史》的中译本,就遇到类似的情况。
比如在这本书中读到作者的父亲买下《华盛顿邮报》,并为自己定下了几条办报原则时,就觉得有什么地方肯定是不对了。
读到的几项原则是这样的:
1.报纸的第一使命是,一旦发现了真理就要宣传它;
2.报纸在大众尚未认识真理前就要宣传它,要关注美国和世界上的重要事件;99lib?
3.作为新闻的传播载体,报纸应该捕捉高雅的内容,这是报纸对社会个体所承担的责任;
4.报纸的内容要既适合年轻人,又适合老年人;
5.报纸要对读者和大多数人负责,不应该按照拥有人的兴趣来办报;
6.在追求真理方面,报纸应该准备为自己的命运做出牺牲,只要所做的对社会是有益的;
7.报纸不应该为任何特殊的兴趣所左右,但对于社会事件和社会人的报道要真实和自由,以及健康。
实在不敢相信迈尔(Eugene Isaac Meyer)给《华盛顿邮报》定出了这样的办报原则,只好去翻出那本破旧的英文版原著,在这里摘录及试译如下:
1.That the first mission of a neer is to tell the truth as nearly as the truth maybe as certained(报纸的第一使命,是报道尽可能接近被确认为事实的真相);
2.That the neer shall tell all the truths of a rasit learn it, ing important affairs of Amerid the world(报纸要报道我们能够了解到的有关美国和国际重要事务的全部真相);
3.That as adisseminat or of news, the paper shall observe the decies that are obliga toryupona private gentleman(作为新闻的传播者,报纸要如绅士一样正派);
4.That what it prints shall be fit reading for the youngas well as for the old(报纸的内容应老少咸宜);
5.That the neer's duty is to its reader sand to the public at large, and not to the private is of its owner(报纸要对读者和普通民众负责,而不是对报社老板的私利负责);
6.That pursuit of truth, the neer shall beprepared to make sacrifice of it smaterial for tures,if such course benecessary for the public good(只要对公众有益,报社要准备为坚持真实报道而牺牲自己的利益);
7.That the neer shall not betheally of any special i, but shall bef air and free and whole some in it soutlook on publicaf fairsa and publi(报纸将不与任何特殊利益结盟,但是在报道公共事务和公众人物的时候,要公平、自由和健全)。
这几条原则是迈尔在1935年3月5日的一次讲话中宣布的,而我们作为今天的普通读者,凭直觉就能判断中文版中的翻译误差,那是因为这样的新闻原则是美国文化根深蒂固的一部分,只要在这个文化中生活过一段,都会深有体会。1935年前是这样,今天还是这样。只是不同的新闻从业人员,以自己的实践,在不断补充和完善着这样的原则罢了。倒过来看,为什么我们的译者可以翻译厚厚的一本传记,而一碰到新闻原则,就出现这么大的“原则性偏差”呢?
大概,这就是文化差异。这部分翻译的关键误译,是在遇到“truth”这个词的时候。译者一概将其译为“真理”。在英汉词典里,“truth”这个词,总是被注解为“真理”和“事实”两个部分。它们在中文里是有很大差异的。前者是个宏大的词,甚至可以是一个推论。例如,经由一部分社会科学家推论得出或预计将来必定会实现的某个社会形态,在它还没有到来的时候,当然在中文里还不能被称为是“真实”的现实——事实。但是人们推论它必定会到来,就是“真理”了。反过来,被确立为是“真理”之后,还可能因此普遍要求人们要相信它的必定要实现,相信它在指向未来的事实。这样的推论循环之后,所谓“真理”有可能被强化为一种可能脱离事实的、地位无可动摇的至高无上的神圣。
在美国文化里面,没有这样的区别,只有“truth”一个词。涉及这个词的,都与事实有关。假如有一部分人坚信一些事情过去已经发生,或推论一些事情将来必定要发生,但是又无法求证过去、预见未来的时候,美国人会说,那是这部分人相信(believe)它是“truth”(真实的),那是一种信仰(faith)。在美国人的文化中,信仰的东西不一定是“事实”,只是有人坚信它的“真实性”而已。每个藏书网人可以有不同的信仰,宗教信仰、政治信仰都是如此。信仰是非常个人化的事情,别人都不信,他照样可以自己信。那只是他自己的“真实”或者真理。他可以劝说别人相信,却无法强加于人。
在中国文化中,信仰有关真理,“掌握了真理”可以是一件非常了不起的事情,必须让大家都深信不疑,不能不信。所以,虽然“truth”有两个中文解释,译者在涉及报纸这样一种似乎更接近“事实”的新闻报道载体时,仍然会弃“事实”而选择“真理”。因为在译者生存的文化环境中,“真理”和“事实”可以是脱节的,而“真理”比“事实”更重要。报纸就是以宣传、传播“真理”为己任的。相反,在美国,新闻业是为报道最近发生的“truth”(事实)而存在的,这是新闻业者的基本常识。
也是在不同的文化背景下,此书译者的另一个误译,是把i都译作了兴趣,而不是原意的“利益”。这样,迈尔想表达的最后一条重要新闻原则就消失了。最后一条原则,指的是新闻业不能与特殊利益结盟,也就是说,它不能为某一个利益集团服务,它只能客观、公正、真实地报道新闻,不论这条新闻对某一个利益集团有利或不利,甚至不论对自己有利或不利。“新闻就是新闻”的意思,等同于“事实就是事实”,压根儿与“真理”不相干。凭着这样的原则,《华盛顿邮报》参与公布了
99lib?t>美国国防部关于越战的秘密文件,并且成为揭露尼克松总统“水门事件”的重要力量。因为它必须“不与特殊利益结盟”,“公平、自由、健全”地报道事实。
现代新闻业并不是中国传统文化发展的产物。它在中国是一个舶来品。而现代新闻业的这些基本原则也随之“舶来”。因此,说今天的新闻概念是中国文化的一部分,似乎又不对了,因为在几十年前,中国的报人们虽然在政治干扰下不能充分实现这些原则,但是这些原则还是他们所熟悉、追求的目标。然而,几十年新闻制度及其原则的改变,使得新闻原则把“报纸宣传真理”天经地义地接受下来,如果说它没成为“文化”,也真有点小看它了。
有些误译,确实是不生活在这个环境中,就很难知道的。例如,书中几次提到“梯姆斯特公司”和它的“总裁”,而生活在这里的人,一看就知道这是指美、加的“国际运输工人工会”和它的“主席”。这样的问题现在对译者倒是可以有一个窍门,就是你可以上网打入“Teamsters”这个英语单词,马上就会跳出这个工会的网页。假如它真是一个公司,也会跳出公司的网页来。这样就可以减少误译。
但是书中还是有不少因文化误解形成的翻译误会。例如,在提到报道“水门事件”过程中的《华盛顿邮报》,曾接到法院要求报纸交出调查原始材料的传票后,原文是:“Intheend, the subpoeanaswe requashed,but not before ent agreat deal of energe and money.”译为中文时,作者简单地说:“最后传票被撤销了,可是在此之前我们已经花了许多力气和钱。”作者并没有解释这些力气和钱花在什么地方,因为她面对的美国读者都会知道,在 8fd9." >这样的情况下,假如《华盛顿邮报》对传票有异议,就必须花钱请律师,花大量的时间精力与律师讨论如何与司法部门据法争执。而在我们看到的译本中,却被译作:“最后在我们花钱疏通以后,传票被宣布无效。”仅仅这无中生有的“疏通”二字,就会使另一个文化中的读者,误以为作者是拿钱去贿赂法官了。对于译者来说,这可能是他生存的文化环境中的条件反射。而对于美国读者来说,这样的阐述是不可能的,假如她写的真的是“花钱疏通”,就成了通向监狱的证据了。
如此这般,想通过阅读译著来达到了解另一种文化的读者,反倒可能因此加深了文化间理解的鸿沟,而起因,只是作为桥梁的译者,按照自己的文化思路去先行误读了对方。相比我们读前辈译作的年代,如今可谓译作辈出,现在的读者有了远比我们当年更多的机会,去通过各种译著了解这个世界。但也正是在这个时候,老一代翻译家们精益求精的精神,更是值得我们去追寻的。
历史无禁区
美国历史短,这是全世界公认的事实,记性好一点的中学生,一口气就可以把美国历史从“五月花”号说到当今总统。但是美国人有历史感,随便什么事情,历史上的时间、地点和演变,能说出个道道的人很多。有一个电视频道就叫《历史频道》,一天二十四小时播放与世界历史或美国历史有关的片子。据说历史频道刚开张的时候,很多人不看好,说在这瞬息万变的消费娱乐时代,大众怎么会对乏味的陈谷子烂芝麻感兴趣。结果却出乎意料,收视率节节上升,从知识阶层扩大到消费大众。陈谷子烂芝麻炒来炒去,吸引力永远不减。
历史频道上,有时候会放一种老人访谈节目。访谈者是不出面的,一小时节目就是一位鸡皮鹤发的老人,嘟嘟囔囔地讲年轻时候的事情。片头上,会有几秒钟打出一行字:老兵历史项目(Veterans History Project)。这个“老兵历史项目”,由美国国会特地立法启动。按照美国法律,政府不能涉足电视广播和报刊等媒体事业,媒体都必须是民办的,法律禁止政府在国内搞宣传。国会立法启动这个历史项目,出于一种特别的考量。
在人类进入二十一世纪之际,半个世纪前的第二次世界大战,已经成了遥远的记忆。那是人类历史上一次关乎文明存亡的事变。我们无法想象,如果历史换一种走法,今天的世界是什么样子。由于地理的原因,“二战”没有在美国本土展开,美国军队是在欧洲开战二十七个月后才参战的,但是美国参战显然是决定“二战”结局的最重要因素。“二战”中,美国动员了一千四百万人的军力,生产的军火超过了其他盟国军火的总数;战争总支出三千三百亿美元,超过了英国和苏联的总和。很多生活在和平中的美国人,不论贫富,一夜之间就成了军人,远渡重洋开赴前线。牺牲在战场上的有四十万美国军人,超过了英国、澳大利亚、加拿大、新西兰等盟军阵亡的总数。美国人认为,那一代美国人显示了不能不令人肃然起敬的勇气和牺牲,所以“二战”的那一代人被称为“最伟大的一代”。
如今,斗转星移,最伟大的一代要离开这个世界了。当年一千四百万强壮的军人,以及在工厂里夜以继日地生产出数不清的飞机坦克的男女工人,现在垂垂老矣。平均每天有一千个“二战”老兵离开这个世界。用不了几年,“二战”那最伟大的一代就将全部逝去。那么,“二战”的历史呢?
“二战”的历史,保存在档案馆、博物馆、纪念馆里,保存在书籍、报刊、电影胶片里,保存在历史教科书里。这样保存的历史,是专家学者们经过选择消化以后的重要资料,却不可避免地丢失了大量涉及参与历史的个人细节。只有亲历者知道、记得并说得出那些细节。没有这些细节,历史是不完整的。可是亲历者正在离开这个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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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赴“二战”战场的青年人
现代科技为我们提供了史无前例的记录手段,录音和录像设备已经普及到大众家庭。现在已经有条件把参与“二战”历史的个人经历,用录音录像记录下来。这将是美国和全人类一笔宝贵的财富。为此,美国国会参众两院先后通过决议,并由总统克林顿在2000年10月27日签署,正式成
.99lib.为法律,这就是“老兵历史项目”。
这项立法授权国会图书馆成立一个由历史学家、作家等组成的委员会,负责指导全国民众,访问尚在人世的老兵,包括“二战”以后参与历次战争的老兵,用录音和录像的方式记录下他们的回忆。这些录音和录像由国会图书馆负责收集保存,向公众开放。政府、法律和这个委员会,对历史本身不做任何评论。如果你家里老人是“二战”那一代人,就可以从委员会取得指导帮助,把老人的回忆用录音录像记录下来。再加上当年的照片、日记、书信、实物,这样构成的历史记载,其广度、深度和详尽,是以往史书和课本所无法达到的。
“老兵历史项目”是一个重要的实例,表明人类记录自身历史的方式,出现了革命性的变革。从此,历史记忆将不再完全丢失细节。能采用记录历史的新手段,并不是美国人的聪明智慧和技术手段高人一等,在这一点上,其他国家一点儿不差。但做到这一点有一个不必花钱却往往匮乏的条件:历史无禁区。
特蕾莎修女的信仰危机
特蕾莎修女是世界名人。这是一件非常矛盾的事情。她是天主教修女,可是她的声名来自救援世俗世界的穷人。特蕾莎修女的宗教内修本质以及参与外部活动所引起的困扰,在她生前就从来没有中断过,也在最近一本新书《特蕾莎修女:成为我的光》(
Mother Teresa: e by My Light)出版后,再次惊扰世界。这本新书首次发表大量特蕾莎修女的私信和忏悔、祈祷记录,表现了特蕾莎修女长期以来,始终在信仰的困惑之中。
“成为我的光”
书名来自特蕾莎修女在人生最关键转折处的一个典故。
特蕾莎修女出生在近年来发生种族与宗教冲突的科索沃。当地人多为穆斯林,基督教徒也多信新教,她来自当地极少有的天主教家庭。她在童年进入儿童慈善会,在少女时代就去印度接受传教训练。她从所属的爱尔兰罗雷托修会进入印度工作,1937年5月成为终身修女。二十世纪四十年代初,她担任印度一个教会中学校长,任教职十七年,目睹了安静校园之外遍地无助的病残老弱。1946年9月10日,她在印度大吉岭修院静修一年。就在这段时间,三十六岁的特蕾莎修女向教会报告,基督向她发出召唤:放弃现在的教职,去到城市贫民窟,走进“穷人里的最贫穷者”中,“来吧,来吧,带我去贫民窟”,基督亲自对她说“成为我的光”,“让他们生活在自尊中,感受神无尽的爱,走近神,以对神的爱和服务为回报”。她据此要求脱离修院生活,成为自行善事的自由修女。但是,一直没有得到总主教的许可。
1947年,以回教徒为主的东巴基斯坦脱离印度独立,宗教冲突之下,大批印度教难民涌入特蕾莎修女任教的加尔各答市。城市爆发着如麻风、霍乱这样的可怕传染病。在特蕾莎修女的不断请求下,1949年她终于获得教宗庇护十二世的批准,并得到一定的物质支持。1950年10月,她和十二名修女成立仁爱传教修女会(Missionaries of Charity),她们以白布镶嵌蓝边的印度莎丽作为自己的修女服,后来成为闻名
世界的标志。
1952年8月特蕾莎修女成立“清心之家”贫病危收容院,七年后在新德里和兰奇又增设两所,消息先在贫穷患病者中传开,之后又在世界各地的义工中传开。1969年,英国记者蒙格瑞奇的一部纪录片《为了神做件美事》(
Somethiiful fod)感动世人,也使特蕾莎修女终成世界名人。
特蕾莎修女的修行世界
特蕾莎修女的位置非常特别。天主教会存在已有两千年。在世俗世界的眼中,很容易把天主教会这样的宗教组织和神相提并论。其实这只是一个误解。信仰是非常“个人”的事情。就基督教徒而言,也就是一个个人,相信了神和基督的存在,信了《圣经》是记录神的教导以及神和人之间发生过的种种事情。而对于非基督徒来说,这只是一些神话故事和历史事件记录的混合。一个“信”字,是他们之间的分界。
可是,基督徒并非是铁板一块。道理非常简单,他们本身只是凡人,他们只是在按照他们所理解的神的旨意在行事。理解错了的事情也是经常发生的。经过两千年,今日之基督教徒更倾向于理解神引导下个人灵魂的提升,是走向谦卑感恩的过程,倾向于理解神的旨意是传播爱和放弃仇恨怨恨。因此现代传教士去到贫苦战乱之处,往往一句说教都没有,只是在那里救助做工。而越是在早期,人在神的借口下越自大狂妄、罪恶越多。人的领悟需要时间和过程。因此早期天主教会这样的宗教组织,往往出现擅自以神的名义迫害异端甚至敛财行恶的行为。
修行生活就是这样出现的。一些天主教徒出于对某些教会的失望,决心以一种相当极端
.99lib?的方式,把个人灵魂的提升做到极致,因而放弃所有的个人世俗享受。当然,各个修行派别之间也有程度的不同,但是大同小异。他们把自己交给上帝,不论把自己关在窄小的修行室,还是如特蕾莎修女那样走入贫苦的人群中,做的事情本质是一样的,都为个人修行。也就是在神助之下,通过某种方式,提升个人灵魂。救助也并不看重“自己”,不提个人成就,他们只是在传达“神的旨意”,服务于神。
特蕾莎修女和世俗世界相遇
这是修道院存在的原因。修院高墙内的封闭环境,使得修士修女的实现意愿变得容易。而如特蕾莎修女这样“自行善事的自由修女”,必定会遇到更多困扰,因为她和世俗世界遭遇,有了太多纠葛。
一开始,特蕾莎修女作为一个外国人和天主教徒,受到印度教区婆罗门阶层的强烈反对。但是她毕竟是在救助印度人、印度教徒,也就渐渐被接受。她和世俗世界的更大纠葛,是她接受了世俗世界所给予的荣誉。接受蒙格瑞奇的纪录片拍摄就是一个开端。1971年教宗保罗六世颁给特蕾莎修女的“教宗若望二十三世和平奖”还是宗教界的荣誉,但是对修行者来说已经不同寻常。接下来是世俗世界的一系列奖项:1971年的肯尼迪奖、1975年的史怀哲(Albert Schweitzer)国际奖、1985年的美国总统自由勋章、1994年的美国国会金牌、1996年11月16日的美国荣誉公民以及许多大学的荣誉学位,其中包括最受人瞩目的1979年诺贝尔和平奖。这些荣誉又把她带进许多新闻发布会和记者采访。
诚然可以说,特蕾莎修女的工作需要大量来自世俗社会的捐款,她的知名度帮助了她工作的开展,也就是推动了她承诺于神的慈善——“成为神的光”。可是,既然特蕾莎修女如此深度地进入世俗世界,这个世界也必然以他们的标准来侵入和对她提出要求。因此特蕾莎修女也没有一刻不在受批评之中。这些批评包括:她的组织财政状况是否应该向公众公布、她所获得的荣誉是否和她的工作相称、她属下的医疗护理质量是否符合标准、她本人接受高水平治疗说明了什么、她是否敦促下属为非天主教徒施洗、她的机构接受的部分善款是否用于传教而非救助,等等。
假如特蕾莎修女只是特蕾莎修女,是一个完全沉浸在宗教情感之中、单纯追随基督“成为我的光”的神旨前行并在救助穷苦的普通修女,这些问题就不成为问题:她只是一个追随神的个人,她按照自己对神的“做对事情”的理解,鼓起勇气去做就是。对错只要她自己向上帝交代。可是现在,她接受了世俗荣誉,成为此岸的一个世俗英雄,这些要求就又不能说是无理的,因为世俗世界本来自有它的一套道理和逻辑。
不同的视角
《特蕾莎修女:成为我的光》一出版就引起轰动,是因为书中揭示了特蕾莎修女曲折的信仰之路,她并不是人们想象中的信仰始终坚定者,她在长达几十年的时间里,曾痛苦于自己听不到上帝的声音,甚至曾经因呼唤而得不到回应怀疑过上帝的存在,她的信仰有漫长的失望、绝望的“黑暗期”。在刚刚开始助贫工作几年后的1953年,她在致一名主教的信中说:“请特别为我祷告,让我不致破坏主的工作,也可让主彰显自己,因为我内心有着可怕的黑暗,如一切已死,从我开始这工作以来,或多或少一直都是这样。”将近五十年,特蕾莎修女始终以各种方式,叙述她内心经历的黑暗,五十年来,她常常在深重的苦痛中难以自拔。
这本书引发了对特蕾莎修女的异议:作为世俗世界公众人物的特蕾莎修女,从来没有在公众场合表露过她内心的信仰黑暗期。尤其是在1979年,书中显示,9月份,她给一名天主教神父写道:“基督对你有一份特别的爱,而对于我,沉默和虚空实在太大,我看,却看不见,我听,却听不到。”可是在一个多月后的诺贝尔和平奖颁奖仪式上,她表现得正面而信仰坚定。她谈到圣诞之日提醒这个世界“传播着的喜乐是真实的”,因为基督无处不在,“基督在我们心中,基督在我们遇到的穷人那里,基督在我们给予和接受到的微笑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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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蕾莎修女
有意思的是,新书引出的反应也明显表现出两个世界的视角不同。世俗世界的震惊更多地表现出俗世对完美英雄的期待,而对特蕾莎修女的艰难信仰历程很难理解。从这个角度引出了包括心理分析在内的各种理性分析;也有人因此产生了“上当受骗”的感觉;甚至还有嘲笑的,说特蕾莎修女只是乡村歌曲中的典型女人,丈夫说是去买包烟却就此消失,而她还在那里几十年痴痴地为他举着火炬。世俗世界的人们也会善意猜想:新书出版,对那些和特蕾莎修女具有同样信仰的基督徒,甚至对一些有大量基督徒的国家,会形成怎样的震撼冲击?
冲击是有的,但是和人们想象的并不一样。对大多数基督徒来说,他们确实是第一次知道特蕾莎修女的内心挣扎。可是相比世俗世界,用他们的视角看去,这本书所揭示的内容不仅很容易接受,而且可以是非常正面。美国一个宗教界人士称这本书是“特蕾莎修女提供的新的救助,是她以内心生活书写的救助。它会被人们记住,其重要性不下于她对穷人的救助。它会帮助那..些经历信仰疑惑、上帝曾在心中缺席的人。他们是什么人?是每一个人:无神论者,怀疑者,寻求者,信仰者,每一个人”。
差异传达了两个世界不同的人生观。世俗世界强调个人的独立、自主,寻求个人的成功和荣耀,也因此会倾向于塑造完美的个人。而在宗教信仰世界里强调原罪,内心存在黑暗,信仰就会出现困惑,这是人需要上帝引领的理由。在信徒那里,人的位置是谦卑和感恩,成功与荣耀都归于上帝,本来就不属于自己。
特蕾莎修女的信仰
那么,特蕾莎修女究竟是有信仰,还是没有信仰呢?
世俗世界在质问:她几十年来一次次写着、祷告着,白纸黑字,证明她没有看到听到神,故而当然是“不信”的。信仰的世界回答说:特蕾莎修女每天早上四点半起来祷告,在听不到看不到的黑暗中,祈求神的回应,坚持几十年直至生命终结。假如“不信”,倒头呼呼大睡就是,还理他干吗。这是理性和信仰的经典对话。
特蕾莎修女在她1961年写给朋友的信中说:“这么多年,我第一次开始爱上这份黑暗——因为我相信,这只是基督在世上经历过的痛苦和黑暗中非常非常微小的一部分。”她感到基督这样对她说:“我知道你是最不胜任的人——软弱且罪孽深重,正因为这样——我用你来彰显我的荣耀。你会拒绝吗?”这在世俗世界中被理解为幻觉和妄想,在信仰的世界中却是正常的。
自从进入救助工作,特蕾莎修女每天面对深重的人间苦难和无助,内心煎熬可以想象。更大煎熬是进入世俗世界后内心承受的意外压力和干扰。特蕾莎修女站在出发点时简单的修行生涯就此变得复杂。修行是面对自己,承受苦难是修行的一部分,这是对自己而言,并不能外延扩大到对普遍苦难的看法,后者是政治。在记者会上,她必须在记者的压力下,回答诸多不应该是她回答的问题,甚至要给世界的苦难一个解答。世俗提问常常超出对一个修女的合理要求。她的开始,是追随一个召唤:基督说,来吧,来吧,成为我的光!而她走出修院,巨大的世俗世界在异化扭曲她的初衷和使命,以世俗对褒扬的理解来奖赏她,也要求回报。一个修女和神之间的关系、她的内心世界,本来是她自己的事情,现在,或站在记者会上,或站在领奖的讲坛上,整个世俗世界在理所当然地要求她公开最隐秘的——一个修女的内心。这本身是强横无理的要求。
最后,特蕾莎修女被压在两个世界之间,渐渐发现,她在这个夹缝中已经不可能挣脱。她生前一直要求把她在教会的内心告白销毁,她说一旦公之于世,人们必将更多地谈论她,而不是关注基督。教会拒绝了。她知道那是教会的传统。她却更无奈地知道,世俗世界对基督并无兴趣,有兴趣的只是眼前出现一个女圣人,外部光亮耀眼,却不是她要做的那一束光。世俗的最高褒扬没有令她喜形于色,相反,她陷于更深的精神危机之中。
这本书最终让我们看到,特蕾莎修女内心的信仰、挣扎、探索与她的救助工作相始终,她和世俗的慈善人士不同,虽几十年身陷世俗重围,但在本质上她仍然是一个修女。
基督徒读《古兰经》
北卡罗来纳州的教堂山(Chapel Hill)是一个美丽宁静的小城,这个小城有美国第一个州立大学——北卡大学。8月19日是新生注册的日子。开学第一天,一早上气氛就有点紧张。各大媒体报道,教堂山今日要出新闻。
每个新学期,北卡大学和其他很多大学一样,为新生制定一项阅读计划,指定读物并组织学生讨论,其目的是使新生尽快融入大学的学习环境。本学期指定新生阅读的,是一本带注释的《古兰经选读》。一个保守基督教民间组织把这个阅读计划告上了法庭,指责州立大学实施这样的阅读计划,违反政府不得扶持任何一种宗教的政教分离原则。这一指控在联邦地区法庭败诉,原告立即上诉到联邦第四巡回上诉法院。这一天,学校已经开学,可到底能不能组织学生阅读 href='115/im'>《古兰经》,却还等着上诉法院的裁决。
上午十点钟,裁决下来了。上诉法院维持原判,出于学术自由的原则,州立大学组织学生选读和讨论 href='115/im'>《古兰经》,并不违反政教分离的原则。
这一下大家总算松了一口气。有这一争议在先,反而使新生的阅读讨论更加热烈。这些学生,当然大部分来自美国主流宗教基督教家庭,现在更是对 href='115/im'>《古兰经》满怀好奇,议论纷纷。校方说,我们期望的就是不同的看法可以得到讨论交流的机会。
败诉了的基督教民间组织十分不满,他们说,这是法官们在“政治正确”压力下的裁决,如果校方指定阅读的是基督教《圣经》,大概就会受到违反政教分离的判决,而现在校方指定阅读伊斯兰教 href='115/im'>《古兰经》却说是学术自由,这说明法庭在实行双重标准。
我们站在旁观者的立场来看,说法庭使用了双重标准,平心而论也不是一点没有道理。
美国是一个宗教气氛浓厚、宗教自由度比较大的国家。世界上所有宗教,不管是源自东方的还是出自西方的,不管是原始的还是现代的,不管是和平的还是好战的,都在美国有组织、有活动、有发展。不管什么时候什么地方,碰到一起就要打的不同宗教,在美国都有,可在日常生活中都得和平相处,基本打不起来。这是为什么?
这是因为美国的法律对待宗教有两个原则,一个叫“宗教自由”,另一个叫“政教分离”。宗教自由是对老百姓说的;政教分离是对政府和教会组织说的。
美国的主流宗教是基督教的各教派,所以,历来政教分离的鞭子是对着基督教的。联邦最高法院关于政教分离的判决,藏书网几乎全部是对基督教在公立学校、政府部门和公共场合的限制,比如,公立学校不能在课堂上讲授《圣经》,不能带领学生祷告,包括球赛以前公立学校球队也不能集体祷告。
显然,在读书这个具体问题上,政教分离和学术自由原则是冲突的。这是一个两难处境。政教分离是保障宗教自由,特别是保障非主流宗教信仰的必要条件,是宪法规定的原则;而学术自由涉及思想和言论开放,也是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在这一问题上的冲突,是没有单一解答的,只有相对妥协。司法裁定只不过是为冲突各方提供了一种现成而公认的妥协程序。
联邦第四巡回上诉法院对基督徒读 href='115/im'>《古兰经》网开一面,灵活地解释政教分离原则,反映了“9·11”以后美国朝野有识之士的一种担忧:必须防止对伊斯兰文明的偏见。正是在教堂山的北卡大学,“9·11”以后,师生们用各种方式表示对伊斯兰文明的理解和宽容。学生会主席号召同学们,在某一天穿上伊斯兰的传统服装,以表达对穆斯林同学的同情和支持,有几百个学生响应了这个号召。“9·11”以后,北卡大学和全国几乎所有大学一样, 589e." >增设伊斯兰和中东的课程,阿拉伯语课程人满为患。北卡大学正在考虑要增加伊斯兰研究的专家职位。..
当我们看到基督徒们在读 href='115/im'>《古兰经》的时候,应该想到:这是今日世界上的一件好事。
“在上帝之下”还是“与上帝无关”
2002年6月26日,位于美国西海岸加利福尼亚州旧金山的联邦第九巡回上诉法院由三位法官组成的上诉法庭以二比一做出了一项裁决:公立中小学里学生们每天朗诵的“忠诚誓言”中,在“上帝之下”这个短语,违反了宪法第一修正案中关于禁止政府扶持任何一种宗教的规定,违反了政教分离的原则,是违宪的。
在东海岸的联邦首都,参议院正在辩论一项军事法案,听到这一消息,立即中断了正常辩论。除了一位正生病住院的参议员外,参议院以九十九比○一致表决,批评这项裁决。当天下午,众议院的部分议员,集合在国会大厦前的台阶上,面向国旗,手抚胸口,齐声朗诵“忠诚誓言”,齐唱“9·11”当天晚上国会议员们在同一地点唱的歌:“上帝保佑美国”,意义非常明确,抗议联邦法庭的这项裁决。
这一次,无论是共和党还是民主党,无论是自由派政治家还是保守派政治家,纷纷向媒体表态,谴责这项裁决。白宫发言人说,布什总统认为这项裁决是“荒唐的”。参议员多数党领袖、民主党的汤姆·戴希尔(Tom Daschle)称这项裁决是“愚蠢”的。
最激烈的反应来自于保守的宗教团体。美国法律和正义中心(Ameri ter for Lawand Justice)的杰伊·塞库洛夫说:“我认为该法庭的意见是荒唐的。这是法庭第一次主张有‘在上帝之下’这句话的誓言违宪。他们平白无故地制造了一个宪法危机。”
各大媒体的网站几乎都在第一时间公布了这一消息。当天的电视里,这个裁决成为头条新闻,成为电视讨论节目的主要内容,而支持法庭裁决的声音却相当微弱,这种似乎一边倒的局面在美国历来的宪法争议中是罕见的。原众议院议长金里奇在电视上说,应该请做出这项裁决的两位联邦法官下台,因为他们的脑子太脱离现实了。这种过激的说法当然很少有人当真,因为谁都知道,联邦法官是终身制的,宪法规定,只要他们品行端正,就不能弹劾他们。
但是,并不是没有不同的声音。在以后的几天里,电视上出现了宪法专家,专家认为法庭的裁决显然是有道理的,表示支持这项不讨好的司法裁决。因特网上的表达更为自由,很多人表示拥护法庭的这项裁决,认为这项裁决符合政教分离的宪法原则。我们的朋友山德尔是犹太人,他毫不犹豫地表示支持这项裁决。他说,从他小时候起,“忠诚誓言”里的“在上帝之下”一句,就让他感到不舒服。尽管人家告诉他,这个“上帝”并不特指哪个宗教的上帝,但是他知道大家脑子里想的都是基督教的上帝,对他这个犹太孩子来说,那就是“别人的上帝”。
6月27日,裁决公布后第二天,第九巡回上诉法院宣布,这一裁决将接受该法院全体法官的复审。电视上请来的专家们说,这个裁决很可能通不过复审而胎死腹中。即使能够通过复审,这个争议无疑会上诉到联邦最高法院,而联邦最高法院支持这个裁决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不过,事情并不如舆论表达的那么单纯。这个仅仅涉及口头上两个单词的“在上帝之下”能在二十一世纪终于引爆宪政冲突,应该放在美国社会世俗化的历史背景下来考察。
忠诚誓言
“忠诚誓言”是美国公立中小学学生每天在操场上或教室里一个简短的仪式上,面对国旗朗诵的一段话:我宣誓忠诚于美利坚合众国国旗和它所代表的共和国,一个在上帝之下不可分割、人人都有自由与正义的国家。
这一段话一开始和政府没有关系,是美国民间自己的创作,用于在仪式上对孩子们的教育。1942年,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全体国民的团结和对国家的忠诚在战争期间成为非同小可的事情,国会才通过决议动员全国中小学每天在仪式上师生一起朗诵。1942年的版本中没有“在上帝之下”这几个字,而且仪式和朗诵都是自愿的而不是强制性的。
1954年,美国人在冷战中看到了核大战的威胁,产生了文明灭绝的恐慌。这种恐慌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对自己对手的思路和行为没有把握。美国人认为核战争之所以危险,很大程度上因为苏联是无神论意识形态下的专制国家,是什么都做得出来的。为了要强调美国人民是“敬畏上帝的人民”,在存亡威胁的时刻获取精神力量,艾森豪威尔总统向国会提出议案,在“忠诚誓言”中加入“在上帝之下”这几个字。
1954年版本的“忠诚誓言”,至今已经用了将近半个世纪。这半个世纪,是美国民权意识及其社会规范大为提升的时期。联邦最高法院裁决案有将近一半涉及民权问题,多次对涉及宪法第一修正案中政教分离和信仰自由的条款做出裁决。无论哪一级政府,利用纳税人的钱或资源帮助、扶持任何一种宗教,会被判定违反政教分离原则,是违宪的。比如,在公立学校的仪式上、毕业典礼上集体祈祷,公立学校运动队在比赛前举行的祈祷,都是违宪的;在法庭墙上或公立学校教室里张贴悬挂基督教的十诫,是违宪的;在公立学校里讲授基督教《圣经》,是违宪的。在这半个世纪里,特别是在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以后,有不少人看到了公立学校每天的“忠诚誓言”中“在上帝之下”这个短语的宪法问题,但是取消这个短语所必须经历的司法程序,却一直没有开始。其原因在于,联邦司法系统,特别是最高法院,虽然有解释和裁判法律的权力,但是根据宪法中的“案件和争议条款”,它必须恪守“司法自制”的原则,简单地说就是“不诉不审,不审不判”,它不能主动对任何问题发表意见,而必须有人告上门来,形成一个案件或争议。如果民众不告,对于司法系统来说,这个问题就不存在。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从来不在具体案件或争议的判决之外对法律做出解释。在美国历史上,国会和白宫曾经多次要求最高法院对某些问题提出司法系统的意见,都被最高法院拒绝。这样的约束,恰恰是为了防止司法沦为国会和白宫的附庸。
另一方面,民众告政府的案件要使法庭接受的话,还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比如,争议中的问题已经涉及具体的伤害,而司法程序能够对这种伤害做出弥补;争议中的冲突和伤害是现实已经存在、已经发生的而不是预见的或者想象的;争议中的伤害和司法程序能够做出的补偿还没有过时;冲突的双方都在,而不是只有某一方要求对争议做出裁决,等等。有些人以为,只要是一个个人或是组织,对某条法律有“违宪”的看法,就可据此告上法庭,这是对“司法自制”原则缺乏了解。其实在这些“违宪”指控前面,都必须有“伤害”存在。所以,若一个组织对某法律不满,想要挑战司法,则必须先找出“伤害”事实,并由受伤害者或其代表提出起诉。这样的条件,有时候并不如想象的那么容易满足。特别是在地方法律中,有很多历史遗留下来的成文条例,早已陈旧淘汰,不再强制实施,却仍然存在于法律文本中,就是因为这种不再强制实施的旧法律没有了被伤害者,缺少司法挑战的机会。
这样,就在最高法院做出禁止在公立学校祈祷等政教分离裁决的同时,我们还可以看到一些逻辑上矛盾的现象:在政府主持的公共场合,常常听到人们公开提到“上帝”。在美国发行的所有钞票上,印着“我们信任上帝”;在法庭和国会的正式听证会上,所有证人要手摸《圣经》,发誓说实话,并祈祷上帝帮助;即使是总统的就职誓言和法官们的就职宣誓里,也会祈求上帝帮助。尽管从理论上说,这儿的“上帝”并不特指基督教的上帝,而可以是任何信教者心目中的上帝,但是这种仪式和基督教信仰的历史渊源是无法否认的。美国的一些法定假日,比如圣诞节,其基督教节日的来源是毫无疑问的。
原则上讲,这些场合提到“上帝”不是强制性的,而是自愿的。而法庭要求证人在作证以前必须宣誓,却是强制性的,宣誓以后说的话就是“在誓言之下”,此后说假话就是伪证罪。在欧洲历史上,这种宣誓曾经是一种宗教要求,表示你是在上帝面前发誓,是对着上帝作证。随着历史演变,现在法庭承认民众宗教多元化,证人可以选择自己信仰的宗教象征来宣誓,也可以不引用宗教对象而宣誓。也就是说,理论上,证人在法庭上可以带一本犹太教的《五书》,或者一本伊斯兰教的 href='115/im'>《古兰经》,或者带一本佛教的《金刚经》去宣誓,并表示要菩萨保佑,或者宣布自己是无神论者,不对任何神,仅仅对法律起誓。联邦法庭曾经做出裁决,这样做出的宣誓,在法律上的效果完全相同。
现在就可以理解,尽管有很多人面对这些一再提到“上帝”的公共场合感到不舒服,但是对此提起司法挑战,却必须有一定的条件,你必须向法庭证明,你受到了侵权或伤害。而这些提到上帝的场合的“自愿”或“自主选择”的规定,使得你很不容易证明这种场合的侵权或伤害。这就是“忠诚誓言”一直用了半个世纪,用到二十一世纪的原因。
终于,机会来了。
纽道诉美国国会案
迈克尔·纽道(Michael Newdow)是加州一所医院急诊室的医生,四十九岁,是一个坚定而热忱的无神论者。他有一个八岁的女儿,在公立学校二年级读书。根据加州的法律和学校所在学区的政策,学校老师每天都会带领“自愿的学生”,朗诵1954年版本的忠诚誓言。根据美国人公认的概念,未成年孩子的权利和利益由孩子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代表,要把孩子培养成什么样的人,这是父母或合法监护人的权利,而不是国家、政府或任何团体的权力。纽道当然希望自己的女儿也像他一样,是一个无神论者。可是每天在学校里由老师带领宣誓,频频提到“在上帝之下”,等于在向他女儿灌输宗教意识,这使他相信,自己女儿的合法权利遭到了侵犯。尽管法律规定,宣誓是自愿参加的,他女儿完全可以不参加宣誓,但是作为一个二年级的孩子,这就等于被排斥在集体活动之外,而且还要听到同学们在老师带领下的宣誓,这仍然形成了一种伤害。
纽道后来接受采访的时候披露,早在1996年,有一天他看着自己手里的一枚硬币,看到上面刻着:“我们信任上帝”,心里想“我不信任上帝。这是我的钱,为什么要刻着信任上帝?”纽道在加州大学医学院毕业行医以前,还在密执安大学法学院学过法律,他相信宪法和法律是站在他一边的,政教应该分离,他的女儿不应该受到这种伤害。1998年,他住在佛罗里达的时候,就向法庭起诉,但是被法庭驳回,因为那个时候他女儿还没有上学,“伤害”只是他的预见和想象,法庭不接受。在他搬到加州,女儿入学以后,他再次走向法庭,提出民事诉讼,一口气把美国国会、美利坚合众国总统克林顿、加利福尼亚州政府、女儿的学校所在的学区、学区的督导,统统列为被告。
这就是“纽道诉美国国会”案。原告纽道要求联邦法庭下令取消“忠诚誓言”中“在上帝之下”的字眼,但是并不要求政府对他和女儿受到的伤害做出金钱赔偿,他不是为了钱去惹这个麻烦,打这个官司的。
在联邦地区法庭上,被告学区的律师向法庭提出主权豁免。美国国会、总统也向法庭提出,要求驳回原告的指控,声称政府官员只是依法工作,在这前提下具有不受指控的主权豁免,法庭只能对法律的合宪性问题做出裁决。地区法庭驳回了原告的指控,从而上诉到第九巡回上诉法院。
上诉法庭长达几十页的裁决书,一开始先要对司法权问题做出解释。裁决书指出,原告要求美国总统修改、取消或中止“忠诚誓言”的要求是不合理的。美国总统没有这个权力,该案涉及的是联邦某成文法的合宪性问题,总统不是该案一个合适的被告。
同样,根据分权、制衡的原则,联邦法庭没有权力干涉国会的立法,不能对国会该立什么法、不该立什么法发表司法命令,所以原告要求法庭下令是不合理的。但是,联邦法庭可以对1954年法令的合宪性问题做出判决。
然后,裁决书用相当的篇幅详细论证纽道的案子是不是能够成立,即纽道的合法权利是不是受到了实际的侵犯和伤害。裁决书重复以前第九巡回上诉法院的意见:“父母有权指导自己孩子的宗教培养,并据于此,有权保护他们的权利。”裁决书认定,在小学生的年龄,再加上在教室这样的封闭环境里,忠诚誓言无疑是向小学生传达了政府支持某种宗教而不喜欢别种信仰的信息。法庭认定,纽道和他女儿受到了“事实上的伤害”。
最后,裁决书考察1954年版本的“忠诚誓言”,在增加了“在上帝之下”的字眼以后,是不是违反了宪法第一修正案规定的:国会不得制定法律来“确立一种宗教或禁止信教自由”,即宪法第一修正案的“确立条款”。
法官古德温在裁决书中指出,国会当年增加“在上帝之下”的字眼儿,是为了强调美国和无神论对立国家的区别,这一做法是和宪法规定的政府不得扶持任何一种宗教的规定相违的。“确立条款”不仅禁止政府牺牲其他宗教来扶持和促进另一种宗教,也禁止牺牲无神论者的利益来促进和扶持任何宗教。
裁决书用冗长的篇幅引用了以往最高法院关于政教分离和宗教自由的诸多判例,最后宣布,1954年增加“在上帝之下”字眼,以及该学区要求教师带领学生朗诵带有这些字眼的“忠诚誓言”,违反了宪法第一修正案的“确立条款”。
七十九岁的法官古德温和七十一岁的法官瑞哈特投票同意这一裁决书,而六十三岁的法官费尔南德茨表示同意裁决书的前面大部分,却不同意裁决书最后对忠诚誓言违宪性做出的判断,他说:“人们要求我们支持这样的结论,认定这个国家忠诚誓言中‘在上帝之下’的短语违反了美国宪法的宗教条款。我们不应该做这样的事情。相反,我们应该认识到,这些条款原本不是要把宗教表达驱逐出公众思想;它们是为了避免歧视而写下的。”
他说,宪法第一修正案的宗教条款,最重要的是它要求“中性”,它实际上是最早形式的“同等保护条款”,即平等地对待所有的宗教信仰。他承认,有些人在公共场合听到这样的字眼儿会感到不舒服,可是同样,另外一些人会因为拿掉了这些字眼儿,不能朗诵这些字眼儿而感到不舒服,而国会必须面对现实,做出平衡。
政教分离和宗教自由
宗教和信仰的自由,被美国人看作最基本的民众权利,认为没有信仰自由就等于没有思想自由与精神自由,也就没有一切自由。而宗教自由在具体社会环境下的保障,取决于政教权力的分离。美国人认识到这一点,并且写进了他们的宪法。
四百年前,“五月花”号冒着风浪严寒来到北美的新英格兰,是为了躲避宗教迫害,寻找一块信仰自由的“上帝承诺之地”。早期北美殖民地的人们,多有虔诚而坚定的宗教信仰,却又怀着纯洁心灵、纯洁世界的理想主义而排斥异端。早期殖民地是政教混合的,和他们要逃避的政教合一的英国如出一辙。新英格兰的清教徒、宾夕法尼亚的教友派,种种逃出欧洲宗教迫害的新教徒们,却不能容忍互相之间的不同。殖民政权经常加入冲突,甚至酿成流血。著名的罗杰·威廉斯,由于其观点不能见容于马萨诸塞殖民当局,被迫出走,而后创建罗得岛殖民地,开始宗教自由的尝试。他是北美宗教自由的先驱。
1786年1月,弗吉尼亚州议会在詹姆斯·麦迪逊和托马斯·杰弗逊的倡议下,由杰弗逊起草通过了著名的《弗吉尼亚宗教自由法令》。在这个法令中,杰弗逊声称,信仰什么宗教,是上帝赋予人的天然权利,不受他人的强迫。他说:“如若我们允许政府官吏把他们的权力伸张到信仰的领域里面,容他们假定某些宗教的真义有坏倾向,因而限制人们皈依或传布它,那将是一个非常危险的错误做法,它会马上断送全部宗教自由,因为在判断这些宗教的倾向时,当然是这个官吏做主,他会拿他个人的见解,作为判断的准绳,对于别人的思想,只看是否和自己的思想相同或不同,而予以赞许或斥责。”
最后,托马斯·杰弗逊写道:“虽然我们都很清楚地知道,我们这个议会,只是人民为了立法上的一般目的而选举成立的,我们没有权力限制以后议会的法令,因为它们具有和我们同样的权力,所以,如果我们此时声明这个法令永远不得推翻,这没有任何法律上的效力;但是我们还是有自由声明,同时必须声明,我们在这里所主张的权利,都是人类的天赋权利,如果以后通过任何法令,要把我们现在这个法令取消,或者把它的实施范围缩小,这样的法令,将是对天赋权利的侵犯。”
《弗吉尼亚宗教自由法令》,是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中宗教自由和政教分离条款的先声,而托马斯·杰弗逊最后写下的那段话,就是宪法第一修正案中关于“国会不得立法”条款的先声。《弗吉尼亚宗教自由法令》是如此重要,托马斯·杰弗逊在自撰的墓志铭中,没有一个字提到他曾任美国总统,却写下了他是《弗吉尼亚宗教自由法令》的起草者。
今天,我们依然可以看出,当二百年前美国宪法规定政教分离的时候,其实含有两重意义:一是防止政府扶持、促进某一种宗教,或者打击、镇压另外一种宗教;二是防止教会利用民众信仰和信徒的追随,来干预世俗政府事务。那个时代,真正的无神论者还很少,政教分离的具体实施就是在各种宗教,其实就是基督教各教派之间一视同仁。那个时代还没有提及“上帝”就会伤害无神论者的问题。这就是我们会在美国钱币上、在法庭上、在其他一些政府主持的场合听到人们提及“上帝”的原因。
新时代的新问题
北美殖民地是宗教信仰者寻求和开拓的理想之地。美国人一向认为自己是敬畏上帝的,并把敬畏上帝看作个人和社会的道德来源。然而,过去的一百年是美国民间迅速世俗化的时代。美国人,无论朝野上下,无论俗界神界,对建国之父们定下的政教分离原则深信不疑,可是在新的时代、新的社会条件下,哪些传统做法是过时的、是违背政教分离的,哪些只是承袭传统、是可以保留的,这却常常在民众中引起分歧,从而时不时地惊动最高法院来做出裁决。政教分离原则最流行的说法就是,在教会和政府之间,有一道“墙”。可是同时,基督教信仰的传统在美国社会和文化中根深蒂固,美国朝野的很多价值来自于他们的传统宗教信仰。也就是说,这道“墙”的两边,有一些共同的价值联系着。一位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兰奎斯特就曾表示,所谓教会和政府之间的“墙”,其实并不存在。
1984年,联邦最高法院曾经在一项裁决中判定,在美国钱币上印着“我们信任上帝”字眼儿,并没有 8fdd." >违反宪法第一修正案的“确立条款”,因为这种字眼儿的宗教寓意,在人们日常生活的重复使用中,事实上已经消失殆尽了,也就是说,这种字眼儿出现在钞票上,已经不会形成对无神论者的冒犯和伤害。可是,中小学校里“忠诚誓言”中的“在上帝之下”呢?它是不是冒犯了无神论者信仰自由的宪法权利,是不是违背了政教分离的宪法原则?..
“纽道诉美国国会”一案的裁决发表后,保守派纷纷谴责:是自由派的“政治正确”教条弄糟了事情。巧的是,这一裁决发表的第二天,6月27日,联邦最高法院以五比四的接近票数做出裁决,低收入家庭孩子从政府得到的教育资助,所谓“学费代用券”,可以用来支付上私立学校的学费。而全美三分之二的私立学校是教会学校。这等于是用纳税人的钱来支持私立教会学校。最高法院判决,只要学童做出上私立学校的决定是完全自主的,没有受到政府的干预,也就是说,政府没有故意动员、劝导或强迫学童上私立学校,是学童家庭完全自主地决定上私立学校,那么,允许学童用“学费代用券”来支付私立学校学费的做法并不违背“确立条款”,是符合宪法政教分离原则的。
第九巡回上诉法院对纽道一案的裁决公布以后,据《新闻周刊》的民意调查,百分之八十七到百分之八十九的民众支持在“忠诚誓言”中保留“在上帝之下”的字眼。百分之五十四的人认为,政府没有什么特别的理由一定要避免提及宗教;百分之六十的人认为,领袖们公开表示信仰上帝,这对国家有好处。但是,显然大多数人都看到了当代美国文化的多元性:只有百分之二十九的人认为美国是一个“.基督教国家”,而百分之四十五的人认为美国是一个“世俗国家”。百分之八十四的人认为,只要不明确表明是哪个“特定宗教”,那么在学校、政府建筑物和其他公共场合提到“上帝”,是“可以接受的”。尽管几乎所有的人都预言,纽道一案上诉到最高法院,多半会被最高法院推翻,可是回顾最近几十年最高法院的历史,就会知道现在如此断言还为时过早。几年前的焚烧国旗案,也是国会和白宫都表示支持,大多数民意也表示支持,却连续两次被最高法院以五比四判定违宪。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们自有他们的思路和逻辑。这一次,关键在于,“在上帝之下”这几个字,到底是不是伤害了无神论者。最高法院将怎么判,是“在上帝之下”还是“与上帝无关”,还是让我们耐心等待吧。
续《“在上帝之下”还是“与上帝无关”》
这篇文章写在多年之前,趁着本书重版,在此补充一些后续内容。
有关“忠诚誓言”的案子,纽道起诉的理由是,在公立学校,虽然学生参与背诵包含“在上帝之下”短语的誓言是自愿的,但是,他的女儿假如不参加的话,就等同于被排斥在集体活动之外,而且,作为“无神论者”的女儿的这个孩子,还是可以听到誓言中的那句“在上帝之下”,因此他认为,该公立学校违反了宪法第一修正案关于国会不得立法“确立一种宗教或禁止信教自由”即“确立条款”,使得他女儿受到了“事实上的伤害”。因此,他向法庭提出起诉。
在2002年6月26日,位于加州的联邦第九巡回上诉法院裁决纽道胜诉之后,纽道女儿所在的学区,开始向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上诉,案子被称为“艾尔克·格鲁夫联合学区对纽道案”(Elk Grove Unified School District v. Newdow),该案在2004年进入联邦最高法院听证。
2004年6月14日,最高法院参与投票的八名大法官,以五比三的表决,认为此案不符法律程序,驳回了巡回法院的裁决。理由是,纽道和妻子离异时,法院裁决他的妻子拥有女儿的唯一监护权。也就是说,纽道的女儿作为当时只有八岁的未成年人,必须由她的监护人来代表她提起诉讼,而纽道不是监护人。按照法律诉讼的“审慎原则”,对于他的女儿,纽道就跟大街上一个路人一样,没有代表他女儿在法庭上说话的份儿。按照这个逻辑,案子起诉人的起诉权被否决,案子就成了没有合法起诉人的“伪案”,持这个“多数意见”的大法官们,基于“司法自制”原则,也就不能再进一步考察案子所涉及的宪法疑问。这使得左右两方大批等候裁决的看官们,大为扫兴。
案子以这样的理由被否决,失望导致大家不再进一步细查这个案子。实际上,跟踪下去,看看投反对票的三位少数派大法官的意见书,还是非常有意思。投反对票的是当时的首席法官兰凯斯特(现已退休),另外两名是如今也已退休的女法官奥康诺以及托马斯大法官。
首先,他们并不同意最高法院的“多数裁决”,即认为纽道无诉讼权。有关起诉权的争论主要由首席法官兰凯斯特写出“少数意见”,另外二人附议赞同。主要观点是:此案来自加州,根据加州法律,无监护权的父母,哪怕其宗教取向与监护人相悖,同样有权对孩子传达其宗教观念和进行宗教培养。虽然在这个法律之下,监护人仍然有一定的“否决权”,例如监护人可以利用“否决权”保护女儿,以“不让女儿因法律诉讼而过多暴露在媒体和公众视线下”等理由,阻止非监护人代表女儿起诉。但是,持少数意见的大法官们认为,这个“否决权”并不能否决纽道对“忠诚誓言”的司法挑战。因为根据加州法律,在这个案子中,虽然它的起因源于这个女孩,可是在这个父女组合中,纽道不仅是在代表女儿起诉,他也在依照加州法律代表自己,他是起诉学校的做法,侵犯了他本人向女儿传达自己无神论宗教观点的权利。少数派意见认为,此案动用“审慎原则”是过于狭隘了。
关键是,既然持“少数意见”的大法官们认为诉讼合法,他们三位也就可以继续“走下去”,考察这个案子所涉及的宪法问题。在这一部分,首席法官兰凯斯特写了代表少数派的意见,其余二位不仅附议,还各自写了自己的进一步分析。这样,至少让大家看到了最高法院的三位大法官有关这个宪法问题的思考。更何况,这三位意见一致的大法官,历来被认为分别代表了自由派和保守派的左右两方,所以,裁决意见并不是左派或右派的“一派意见”。
首席法官兰凯斯特意见书中也提到,国会于1954年将“忠诚誓言”加上了“在上帝之下”短语这项修正的发起人拉堡特(Rabaut)议员,于同年6月14日说明,修正的目的是将美国这个对上帝信仰的国家,和苏联这样一个无神论国家作出对比。必须说明的是,在现代美国人的主流观念中,仍然认为,某人是有神论者(不管你信什么神和是否参与宗教活动)多少意味着此人的世界观是“有所敬畏”,而不是无法无天。一个有神论的国家,也意味着它承认自然法的约束。当时的苏联宣称以国家名义信奉唯物主义和无神论,至今还是被许多美国人认为,这是区别国家本质的一个重要指标。首席法官在意见书中提及这一点的时候,和以前提到的上诉法院的古德温法官的意见不同,他不认为强调这个国家的有神论性质,就是违背了政府不得扶持任何一种宗教的宪法原则,而是认为,“在上帝之下”,只是对美国国家历史传统性质的一个描述,而且这个描述并非“忠诚誓言”的主体内容。他指出,在美国,虽然有数以百万计的人经常念这个誓言,却很少有人关注它的立法史。任何人都可能对这个短语得出不同看法,例如有人会认为“在上帝之下”的意思是“上帝引导了美国的命运”;有人则认为这是“美国之内有上帝权威”,如此等等。兰凯斯特认为,大家对“在上帝之下”的理解众说纷纭,还是因为誓言本身的关注点是对国家忠诚的爱国、守法概念,“对国家的描述其实是次要的”。
兰凯斯特大法官提到,在上诉法院做出对纽道有利的裁决之后,美国国会于2002年11月13日通过一个重申“忠诚誓言”法案,举出了广泛例证,证明宗教在美国政治发展史中的作用。他在意见书里也举了大量例证,许多和国会法案的例证重复,用以说明这个誓言只是历史地总结了美国领导者的立场态度;并且证明,在美国的公共纪念活动中,把上帝引入世俗的爱国主题,表明政府也正式承认美国历史上的宗教作用,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
在“少数派意见书”列举的例证中,最出名的是1789年4月30日,美国首任总统华盛顿在他第一次就职典礼上,在宣誓“维护美国宪法”之后,自己加了一句“上帝助我”,此后,这成为总统们就职演说的传统。另外,兰凯斯特列举了从华盛顿开始的一系列总统们的感恩节文告、林肯总统在美国内战中最著名的1863年葛底斯堡演说、1865年林肯总统的就职演说、威尔逊总统1917年在国会请求对德宣战的讲话、罗斯福总统在大萧条时代的就职演说、艾森豪威尔将军在著名的“D Day”即诺曼底登陆日对盟军的祝福,等等。以上内容都引入了有关“上帝”的语句;这样的例子甚至和法院有关,美国军事法庭开庭宣布词的最后一句话是:“上帝保佑美国和这个光荣的法院”,此宣布词的文本,至少可以追溯到1827年。话说回来,以上例证中的传统,凡延续到今天的,部分也成了有关“上帝”的系列司法挑战的对象,例如总统誓词和钱币上的短语。
兰凯斯特认为,“这些事件有力表明,我们国家的文化使公众认同它的宗教历史和宗教特征”,而誓言中的“在上帝之下”只是这种认同的一种表达。
传统确实在延续,最新例证是在几天前的2011年1月12日,奥巴马总统在亚利桑那大学为图森市枪击案举行的追悼仪式上发表演说,他不仅在讲话中援引《圣经》,最后也这样结束自己的讲话:“愿上帝赐福,愿我们失去的人永远安息。愿上帝关爱并守护幸存者。愿上帝保佑美国。”
首席法官兰凱斯特的基本观点是:美国公立学校学生每天背诵的“忠诚誓言”,其中那句“在上帝之下”,并不是在为某个宗教“背 4e66." >书”,或者说是在支持某个宗教,它仅仅是提供一个描述,即这个国家具有宗教传统。他认为,这个忠诚誓言是世俗世界(宣扬爱国)的产物,既没有在灌输宗教,也并不是在表达宗教热情。
附议“少数派意见书”的另外两位大法官中,被认为是保守派的托马斯大法官,提出的比较引人注意的补充意见是:他认为,宪法第一修正案有关政府不得支持任何一种宗教的规定,本来的文本意义就不是针对保护个人权利而言,而只是针对“禁止美国像某些国家那样,以政府名义建立一个国教”。而被认为是自由派的奥康诺大法官,在她的补充意见中则提到:既然与宗教有关的历史产生了这个国家有关自由的基本原则,那么在一些场合“仪式性”地引入或提及上帝和宗教信仰,就是一个很必然的结果。“假如法庭承诺宗教自由,却以切断其传统的方式来表示对它的尊重,这将是一件极具讽刺意味的事情。”她认为这些“仪式性”的宗教引入,对宪法的伤害是微不足道的。
可以预料,既然这个案子被联邦最高法院驳回的理由,并不是对宪法挑战的裁决,而是一个起诉权问题,就注定了新的同类诉讼会很快再起。果然,不到半年,2005年1月3日,加州的另外三个不具名家庭提出同样诉讼。同年9月14日,加州东部联邦地区法庭的卡尔顿法官作出了有利于他们的裁决。但是,这次裁决至今并没有导致上诉再次抵达最高法院。
一个有意思的插曲是,2004年最高法院裁决之后,国会一些议员因担心“上帝”最终会被某个司法裁决逐出“忠诚誓言”,就打算干脆“一了百了”,以手中的立法工具,彻底杜绝未来可能再次发生的同类司法挑战。这就是著名的2005年的国会2389提案,即《忠诚誓言保护法》,它试图跳过包括最高法院在内的大多数联邦法院的司法审查,立法保护“忠诚誓言”不被修改。2006年7月,该提案在国会众院以二百六十票对一百六十七票通过,却被参院否决。
这是非常典型的美国国会参众两院不同设置的效应。众议员来自小选区,一般来说,他们只需要考虑传达自己选区民众的意愿,也就相对更容易表现出民众情绪化的一面;而参议员每州只有两名,显得更为“精英”,往往表现得更深思熟虑。虽然法案由于参院阻挡,最终并没有通过和成为法律。可是众院的“努力”已经在美国司法和法学界引起轩然大波,不少法官和法律专家纷纷出来表态,认为这是立法分支试图干预司法分支的重大事件。纽道更是对此强烈抨击,他说这恰恰证明了国会是试图以政府力量支持宗教,有违宪动机。
纽道当然不会因挫折而停止他的征程,他有关“上帝”的司法挑战是全方位的。2007年,他把另一个里奥·琳达联合学区,告上了法庭。在重复他以前对“忠诚誓言”的诉讼同时,他还要求去除美国硬币、纸币上印有的“我们信任上帝”的短语。2010年3月11日,联邦第九巡回上诉法院以二比一的投票结果,作出了不利于纽道的裁决。这一次,两名法官认为誓言中的“在上帝之下”短语,带有“礼仪和爱国的性质”并不是宗教构建;也不认为硬币、纸币上有关上帝的短语违宪。但另一名持反对意见的法官,仍然认为这是违宪的。纽道还向联邦法庭起诉了一位著名牧师,因为他在布什总统2001年的就职仪式上带领了祈祷。此案纽道也没有胜诉。
就在几个月前的2010年11月12日,联邦第一巡回上诉法院在另一个与纽道无关的案件中作出裁决,认定学校让学生背诵“忠诚誓言”的“在上帝之下”,并不侵犯学生权利。
今天在美国,有一半的州是鼓励学生念“忠诚誓言”的。但必须强调的是,鼓励并非强制。作为美国国家法律,禁止强制学生背诵“忠诚誓言”。这也有过两个案例,一个案例发生在2009年的马里兰州,一个十三岁女孩由于拒绝念“忠诚誓言”被老师斥责,并且被带出教室,孩子的母亲在美国公民自由联盟的帮助下,最终使得老师道歉。而之前的另一个案子在2006年5月31日,由佛罗里达联邦地区法院裁定:一项在1942年建立的、要求学生必须背诵誓言的州法律违宪。这一裁定导致一个学区给一个学生支付了三万二千五百美元的赔偿金,因为这个学生选择不念“忠诚誓言”的时候,一个教师批评了他“不爱国”。
2008年12月31日,纽道联合一些团体和个人,代表无神论者,在哥伦比亚特区美国地区法庭,起诉参与总统就职仪式的联邦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罗伯兹等人,要求法庭下令阻止首席大法官带领奥巴马总统在就职宣誓时说“上帝助我”。理由是,宪法规定的总统誓言并没有这句话,是当年第一任总统华盛顿自己加上去的。所以,虽然当时仪式还没有举行,已经可以料定,到时候首席大?法官一定会领着奥巴马说出这句话来。
在这个案子中,法官沃顿拒绝了纽道的要求。他说作为地区法官,他不觉得自己有权力签署一个命令,去限制联邦最高法院的首席大法官。再说,他也认为,总统要在誓词中特别加一句“请神助我”,也算是总统言论自由的权利。纽道之后继续上诉,也没有成功。
就在我写着这篇补充文字的时候,再次传来新闻:几天前,纽道又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诉诉状,要求大法官们接受他的案子,再次审核关于美国硬币、纸币上“我们信任上帝”那句话是否违宪。由于这个案子在1984年最高法院已经有过一个裁决,所以估计这次纽道能够让大法官们再次接受这个案子的几率很低。但看看纽道,屡败屡战,斗志不减,替他算算,从他开始提起这项诉讼到今天,都已经过了十四年了。
从一开始关注有关“在上帝之下”的司法挑战,到今天写它的后续,感觉它就是美国集体思维的一个缩影。这个国家不是精英在思考,而是民众在思考,并且是以他们习惯的法理,推论的思维方式思考。这种习惯甚至在美国成立之前的殖民地时期就已经养成。每一个法律,都在不同年代、不同时代,经受司法复审的检验,在这个过程中,简洁的宪法文本又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变得更明确。
大众在参与,每个人都可以像纽道一样,参与到这场讨论中,更多的人是在“看门道”中学习。一些重大法理问题,美国人其实并不急着找出一个结论,这是一个认识过程。在不同的时代推进中,大家在深化认识。认识出现反复,也是正常的。虽然民众中总是会出现两极的极端意见,就以纽道来说,他既收到过“死亡威胁”,也得到过自由思想英雄奖、人道先锋奖等等。而大多数人,还是以平常心看待这样的法律争论。这个国家就是这样,这是他们两百多年来的日常生活,制度提供了方便的途径,使得民众和国家的思考,有机会更顺利地积累,从而走向成熟。
2011年1月17日补写
关起门来,民主就死了
这是美国第六巡回上诉法院在“《底特律自由新闻》等诉阿希克罗夫特”一案裁决里的话。
《底特律自由新闻》是一家媒体单位,阿希克罗夫特则是美国司法部长。案子的起因是“9·11”以后,美 56fd." >国政府发现,恐怖分子藏身于大量合法的或非法的移民当中,实在是太危险了,连忙出动围捕移民当中潜在的恐怖分子。这样一共拘留了七百五十二人。司法部和FBI想从中得到更多的有关国际恐怖主义的情报,但是这种临时拘留不得不遵从规定的刑事调查程序,期限一到,你要么有了证据起诉,要么就得放人。到今年夏天,还有八十一人在押,其余的要么释放了,要么遣返回国了。>?
司法部扣押了这些人后,起初拒绝公布他们的名字。司法部长阿希克罗夫特在记者招待会上解释,现在是战争状态,公布名单等于向敌方通报情况。这样做还有一个法律上的理由:这些被扣押的人都不是美国公民,理论上说,美国宪法所规定的对公民权利的保护,不一定覆盖他们。但是,民间人权组织不依不饶,把司法部告上了法庭。把人秘密地抓了关起来连名字也不让外界知道,这在一个法治国家是无论如何也说不过去的,再有天大的理由也没用。法庭命令司法部公布被扣押者的名单,司法部只能照办。
后来,司法部说,有些人的遣返听证牵涉反恐怖活动情报,涉及国家安全,不能对外公开。由于遣返听证是在所谓移民法庭上进行,不是一般的司法程序,而是一种特殊的行政程序,这是司法部关起门来办事比较便利的地方。
在被扣押的人当中,有一个叫哈达德的黎巴嫩人,他在美国创立了一个叫“全球救援基金”的穆斯林慈善机构。美国政府怀疑这个组织向恐怖分子提供资金。为此,司法部决定他的遣返听证将秘密进行。《底特律自由新闻》等四家媒体单位,认为司法部的决定侵犯了他们的采访权利,向联邦法庭起诉。今年四月,底特律的联邦地区法庭判决,听证必须公开进行,并且命令司法部公布此前秘密听证的记录。
与此同时,在纽沃克和华盛顿的法官也在类似的案件判决中,命令政府公开遣返听证,并公布与反恐怖活动调查有关的记录。联邦司法部将哈达德一案上诉到辛辛那提的联邦第六巡回上诉法院。
8月26日,星期一,由三位法官组成的上诉法庭公布了对此案的裁决,维持地区法庭的判决。上诉法庭指出,美国在“9·11”遭受了严重的恐怖袭击,此后,政府展开了大规模的深入调查,加强实施移民法规是这一努力的一部分。在政府强化自己权力的时候,防止政府超常权力“豁边”的唯一保险装置是公众,是公众对政府行为的知情。公众是通过媒体了解政府作业的,所以说,媒体是人民自由的保护神。法官引用最高法院以往的话:知情的公众是对政府滥用权力的最有效约束,只有公众能够保藏书网障民主政府的价值。然后,上诉法庭的裁决书里说了这样一段话:
关起门来,民主就死了。通过新闻自由,宪法第一修正案保障民众的权利,以了解他们的政府在遣返作业中的行为是否公正、合法、恰当。当政府开始关起门来的时候,它就有选择地控制了本来属于民众的信息。有选择的信息就是错误的信息。宪法第一修正案的创立者不信任任何政府来替我们区分好坏,他们要我们反对秘密的政府。藏书网
极右派:民主体制下必要的邪恶
2002年,法国大选,极右派勒庞崛起,在第一轮投票中获得百分之十六点九的选票,引起欧洲和世界舆论一片惊呼。法国人这次没有别的选择了,“宁选骗子,不选法西斯”,选民只得把票投给那些年声望不佳的右派希拉克。在第一轮遭淘汰的中左阵营社会党总理若斯潘、左派法国共产党都号召选民投希拉克的票。希拉克得到了百分之八十二的选票,成为现行选举制度实行几十年来得票最高的人。
极右派浮出是对民主的威胁吗?
勒庞以反移民为中心的言论,让欧洲人恢复了六十年的记忆。人们把他比作希特勒,把他的崛起看作是对民主的威胁。这种“威胁论”是一种贴标签法,省了很多动脑子和说理的力气,却回避了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勒庞是在法定的民主选举中“崛起”,这一“崛起”的下面,是在四千一百万名选民中有百分之十八的人认同他的主张和诉求。法国是一个成熟的民主国家。百分之十八的民众的诉求,不是一个小数目,理应得到政治家和国家管理者的严肃注意,这是民主选举制度的本意。人们纷纷指责勒庞引起争议的99lib.极右言论,却不问为什么会有百分之十八的民众支持他,如何对这百分之十八的民众的呼声做出回应?
尽管有记者撰文指出,投勒庞票的人动机各异,有些人是怀旧,有些人是同情纳粹或者是民族主义者,不可否认,这种人只是极少数。最热情地认同勒庞的人,大多数是身处底层、工作勤奋而贫穷的白人工人农民,他们认为左翼政府的政策降低了他们的生活水准,造成了不安全感,而且长期对他们的呼声和诉求置若罔闻。不管人们是不是同意他们的呼声和诉求,这次他们用百分之十八的数量迫使人们倾听他们的声音。所以,百分之十八的选票不是对民主的威胁,恰恰相反,它表明民主体制运行良好,不同的利益浮出水面,异见的声音得以表达,这正是成功之处。
从亨廷顿到布坎南
勒庞的要害是反移民,福利政策、犯罪问题等等是移民问题上派生出来的。法国人口中有百分之十左右是穆斯林,这是一个日益引起民众关注的问题。不过,要是说移民以及移民引起的社会问题和争议,法国不会比美国更厉害,那么勒庞在美国的同道有没有因此而崛起呢?
和法国不同,美国移民问题历史更悠久,但是移民问题对文化认同的影响却和欧洲差不多同时发生在最近的十来年。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以后,左翼的文化多元化成为“政治正确”的主导舆论,到九十年代“冷战”结束时,多元化趋势下的文化认同问题渐渐浮现出来。亨廷顿在他的文化冲突理论中强调,美国文化是西方文明的一部分。他对人口构成演变而导致美国丧失西方文明特质的未来忧心忡忡,批评克林顿行政当局面对这一趋势乐观其成的态度。
在移民问题上强烈批评现行政策的,首推右派政治家帕特·布坎南。布坎南出生于1938年,曾经是尼克松总统的顾问和演讲撰稿人,是共和党右翼的知名人士。
布坎南的观点和勒庞如出一辙。在移民、犯罪、福利、堕胎合法化等等问题上,他们的言论几乎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勒庞反对欧盟,布坎南攻击联合国。布坎南观点的核?99lib?心是:由于美国白人出生率低而少数族裔出生率高,再加上源源不断的合法和非法移民进入,美国的人口构成在演变,未来白人不可避免地会失去多数地位,而这意味着美国不再是美国,等于亡国。他的新著就叫《西方的死亡》,此书还有一个提示性的副标题:正在衰亡的人口和移民入侵怎样危及我们的国家和我们的文明。
1992年、1996年和2000年,布坎南三度竞争共和党总统候选人,三度失败。共和党人对他的极端右派立场也感到头疼,他后来作为改革党的候选人参选,民众投票总计为百分之一。他在政坛上“崛起”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但是他仍然有这百分之一的铁杆追随者。左翼对他的戒心也像今日法国人对勒庞的警惕。不过,布坎南要得到百分之十八的民众选票迄今为止还是难以想象的。那么,既然移民问题在美国比在欧洲有过之而无不及,为什么极右派之“崛起”没有发生在这儿呢?
为什么没有发生在这儿
两年前,美国政治社会学家列普塞特(Seynour Martin Lipset)和盖利·马柯斯(Gary Marks)合著了一本研究美国社会主义工人运动的著作《没有发生在这儿》(It Didn't Happen Here),它也有一个副标题:为什么社会主义在美国失败了。他们考察探讨的是,为什么美国成为世界社会主义工人运动的一个特例,左翼工会、激进社会主义政党、激进工人运动为什么没有在美国“崛起”。如今我们探讨美国激进右翼没有像欧洲那样崛起的原因,几乎可以逐条从这本书中核实其原因。虽然是一左一右,道理却是一样的:这些激进左翼也罢,极端右翼也罢,都是成熟制度下社会现象的一部分。这些左翼右翼是和平的、合法的、有民众参与的政治博弈的结果。极端右翼和激进左翼,是难兄难弟,它们互为镜子,一同消长、轮流起伏、互相反弹。他们的存在是必然的,也是必要的。
《没有发生在这儿》探讨了激进左翼社会主义在美国始终没有蔚为大观的原因。
在制度层面上,美国的选举制度,特别是大选举团选举总统的制度,抑制了小党的活动。第三党崛起而获取百分之十几的民众选票已经相当吃力,在大选举团里却根本表现不出来。所以美国政界台上台下二百年来一直是两大党轮流。各派政治力量如果不想长期做无用功,浪费政治资源,就必须在两大党的活动中获取阵地。而两大党的松散的组织结构、公开的活动、好似市场竞争一样面向大众的风格,使得大部分民众可以在两大党的政纲中得到价值认同。小党和激进左右派是始终有的,但是两大党在当中,民众形成中间大两头小的分布。这是一种稳定的、即使变化也取缓进势态的结构。
在社会层面上,美国底层的大量移民来自于世界各地,移民的文化特征多元化,造成了工人组织多流派。任何政党都很难抹平移民的差别而将他们都统一到一面大旗下。社会主义工人政党经常采取的激进姿态,反而将新移民驱离于激进左翼之外。
在现代思想史上,美国并不是蛮荒之地。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美国确立了世界强国的地位,它不仅是经济、政治和军事的强国,也是思想和观念的强国。各种思潮,左..的右的,都在这儿发育,寻找认同和追随者。这儿不仅自然空间大,也是制度空间最宽敞的地方。基于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的原则,信仰、思想和言论的自由在美国有特殊的地位。“二战”后在欧洲一些国家被法律禁止的纳粹活动,在美国却始终是合法的。历史上臭名昭著的三K党,主张暴力革命夺取国家机器的各派共产主义思潮,主张暴力反抗的黑人组织黑豹党,在美国都是合法的。也恰恰是这种较大的制度空间让民众有选择的自由,激进派无论左右就难以崛起了。宗教信仰的自由最为明显。在只有一个宗教的社会,宗教极端分子容易成为社会的危险,而在有动辄数以百计宗教派别的地方,什么宗教激进派别都难以坐大到危害社会的地步。世界上无论什么地方的无论什么宗教信仰,不管是激进的、极端的、好战的,还是宽容的、中庸的、和平的,在美国都有追随者和组织,但是没有一个组织能够崛起到动摇社会稳定的地步。
前几年,听欧洲来的朋友说,欧洲人,特别是知识分子,对美国政界和民间的保守颇有微词。法国人视美国为观念落后,在二百年前法国大革命时期就是如此,可谓源远流长。比较而言,这里面可以说有一种思想方式的不同。对于热忱地追求实质正义的欧洲知识分子来说,时代进步了,在观念上落后就是落后,进步和落后是可以分别得出来的。对于美国老百姓来说,观念也许根本就没有什么明确的进步和落后之分。所有的观念,或许都有其价值,一旦要作为全社会的行为规范,则有合适不合适的“度”的问题。
相比之下,勒庞当年在法国第一轮选举中得票百分之十六点九的时候,激进左派得票也高达百分之十。两个端点同时浮出,这几乎是一种规律。当时有四十万民众走上巴黎街头举行反对勒庞的五一大游行,他们期望极端右翼将被唾弃,事实上极端右翼不会因此而缩小,左倾政策走向极端反而会引起右翼反弹。这种现象,历史性的1968年已经演示过一遍了。
必要的 90aa." >邪恶
西方民主国家极端右翼不约而同地以反移民为政策诉求,纷纷在民主选举中“崛起”,反映了全球化将要面临的利益冲突和文化冲突,这种冲突不仅将在地区之间发生,而且首先在西方发达国家内部展开。这种冲突的来源,至少可以追溯到“二战”后的民族主义高涨,追溯到二十世纪六十年代西方的观念革命,更直接地追溯到最近几十年西方社会政策的普遍左倾。极端右翼“崛起”也可以看作是,某种寻求利益平衡的反应。
民主制度的本意不是回避民众中的价值和利益冲突,而是诉之于以制度程序来寻求利益的平衡、价值的妥协。极端分子、激进分子和好战分子的活跃,潜存着一种对现有秩序的威胁。民主制度处理极端分子崛起的方式不是运用国家权力和社会公共资源来压制其诉求,而是依赖程序的运作,让不同利益和价值诉求反映到政策的平衡上。
作为新移民,我们不赞同帕特·布坎南的?99lib?极端右翼政治观点。可是我们也觉得,正是在体制长远健康的意义上,美国社会应该感谢极左派如乔姆斯基,也应该为极端右派布坎南的浮出水面而欣慰。布坎南是为美国预防未来重病而打的防疫针,是民主制度下的必要邪恶。极端右翼和激进左翼一样,都是社会政策的一种观察标杆,它为政治家标出了危险区域的边界:任何看上去良好的动机,任何听上去美好的理念,都有现实的局限;不要为单一理念所惑而向一侧滑得太远。否则必然会引起反弹,今日微不足道的百分之一,明天突然就会崛起成为百分之十八,吓你一身冷汗。
的确也是,不管激进左派或极端右派的言论在你听来是多么刺耳,保证他们能够浮出水面,让他们参与为这个社会的变革提供思想资源,是社会制度健康的标志。而这比任何左右之争都更重要。
坦白从宽也要言而有信——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对一件检辩交易案的裁定
2002年6月5日,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以八比一的多数票对“美国诉赫伯”一案做出了对被告赫伯有利的裁决。此案的要害是所谓检辩交易问题,就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被告用认罪或交代来换取较轻的控罪,相当于我们熟悉的“坦白从宽”。
美国人都知道,他们的联邦宪法有一个宪法第五修正案,主要内容是,受到检察官指控的人有保持沉默的权利,也就是说,他如果觉得坦白了对自己没好处,他就有权不坦白。任何人如果觉得说了会“自证其罪”,就有权不说。检察官不能用“抗拒从严”相威胁。宪法给予被告这种权利,主要就是为了杜绝逼供信,因为逼供信是司法不公的主要肇端之一。
可是,事实上检察官在调查和起诉的时候,总是希望得到被告一方的配合和帮助的。所以,检察官经常会和嫌犯谈判达成交易。嫌犯用认罪来换取较轻的控罪,这样从检察官一方来说,就免去了冗长而困难的诉讼过程,而被告一方则得到较轻的惩罚,甚至免予惩罚。有时候,检方为了取得一些重要证据,会用免予起诉,即给予一个豁免,来换取嫌藏书网犯提供这些证据,或在法庭上为检方作证。这种情况在起诉有组织犯罪,比如对付黑手党的时候用得很多,因为有些证据非内线人物无法取得。
美国的检辩交易和我们熟悉的“坦白从宽”有点不一样的是,嫌犯是通过他的律师和检察官谈判的。这种谈判的讨价还价,形式上和做生意几乎没有什么两样。检察官是用从宽或豁免来换取坦白;嫌犯则利用手里掌握的证据,根据检察官想得到这些证据的急迫性,来达到对自己最有利的从宽程度或豁免程度,达成交易才肯松口认罪坦白。
检辩双方之所以要谈判才达成交易,是因为如果达不成交易,到了法庭上,在中立的法官和陪审团面前,双方都有输的可能。嫌犯有可能被判下很重的罪名和刑罚,检方也有可能因为手中的证据说服不了陪审团而诉讼失败,让到手的罪犯逍遥法外。检辩交易谈判的时候,手里的筹码就是将来万一到了法庭上,胜算的可能性有多大。所以这样的谈判都必须由双方的律师来十分专业化地进行,实际上是建立在对庭审结果的预计上。如果双方的预计相差很远,那就很难达成交易。如果预计是一致的,通常嫌犯的律师会劝嫌犯接受交易。
可见,美国刑事诉讼中的检辩交易和我们熟悉的“坦白从宽”的最大不同是,它是先谈判好了,讲好条件、达成交易,然后才坦白的,而不是先坦白了,看你坦白的程度、坦白的态度、坦白的成绩,然后酌情来给你从宽。美国的检辩交易是按照法律程序达成的一种契约。
那么,像所有的契约一样,在达成以后执行的过程中,又产生了争议或分歧,比如说,检察官在事后发现他给出的“从宽”条件太“宽”了,像做生意签下了一个赔本的买卖一样,起了反悔之心,怎么办呢?这就会产生新的法律争讼,“美国诉赫伯”案就涉及这样的问题。
韦伯斯特·赫伯是克林顿总统夫妇在家乡阿肯色州的老朋友,也是一个老资格的法律界人士。当年,克林顿夫人希拉里也是法律界的新星,曾经被评选为美国最出色的一百名女律师之一。赫伯曾经和希拉里在白水土地开发项目中同过事。在克林顿的第一..任总统任期内,他把这个小石城的老朋友任命为联邦司法部的副部长,是司法部的第三把手。可是好景不长,独立检察官斯塔尔对白水案的调查很快就查到了赫伯的头上。赫伯立即就从司法部副部长的位子上给撸了下来。斯塔尔抓住了赫伯的尾巴,不仅让赫伯尝了十几个月的铁窗滋味,也把当任总统克林顿和夫人弄得灰头土脸。
白水案如此小题大做,全是因为这里头要查的是总统克林顿。斯塔尔盯住的是克林顿。在调查赫伯的时候,他发出传票将赫伯传到大陪审团面前,要求赫伯交出有关白水案的十一个类别的文件。赫伯却援引宪法第五修正案予以拒绝,甚至拒绝回答这些文件是不是存在。按照法律,他有权保持沉默而不自证其罪。独立检察官斯塔尔想得到这些文件,就..宣布给予赫伯以有限豁免,这意思就是说,只要你交出这些文件,从这些文件里发现的你的犯罪行为就不予起诉,给豁免了。
根据宪法第五修正案的逻辑,赫伯获得有关这些文件的豁免,在这些文件的问题上就不能再援引保持沉默的第五修正案权利了,因为你现在不会自证其罪了,你得到了不予起诉的豁免,谈不上有“自证其罪”的问题。
赫伯在这样的条件下,交出了关于白水案的总计一万三千多页的文件。
后来人们知道,独立检察官斯塔尔没能在这些文件中发现克林顿总统的问题。但是他在这些文件中发现了赫伯偷漏个人所得税的证据,而这是他以前不知道的。他想据此起诉赫伯。
联邦法庭驳回了独立检察官的起诉,理由是,这一起诉是直接或间接地建立在赫伯交出来的文件的基础上,而赫伯交出这些文件的条件是得到豁免。联邦上诉法庭要求地区法庭确定,检察官起诉的证据有哪些是在赫伯交出文件以前就掌握了的,如果检察官不能证明他预先就掌握这些证据,这个案子就不能成立。这样,这个有关是否能够起诉的争讼到达联邦最高法院。
联邦最高法院肯定了下级法庭的意见,做出裁定,独立检察官对赫伯的起诉应该予以驳回。大法官保尔·斯蒂文森代表最高法院的意见书里说:这些文件不是从天上奇迹般地掉到检察官的桌子上的,它们是在赫伯援引了他的保持沉默的 5baa." >宪法权利,得到检察官的豁免,达成交易以后而自动交出来的。独立检察官不能用这些证据来起诉赫伯。.99lib?
用我们熟悉一点的话来说就是,说好了坦白从宽,就得言而有信。
佐治亚州的希望工程
刚从中国来到美国的时候,首先能够看到>藏书网的两国差异,总是浮在最表面的东西。例如,当时中国读大学不要钱,而美国的大学需要相当昂贵的学费;又例如,当时的中国学生的学科限定非常死,在美国修课却很灵活,你可以随意选读自己想上的课,也可以随意地转系和转专业。选课更是随便,只要交一份钱,就可以上一门课,专业不论。这些结合起来,美国大学好像更有了“学店”的味道,就是交钱买知识。
我们所在的佐治亚州,从来就是美国的落后地区。一百年前,整个州只有七所公立高中。这里穷人居多,收上来的税少,公共教育的经费也就少。教育跟不上,经济受影响,穷人也就多。这是天天在那里发生的、长时期在起作用的非良性循环。在我们来到这里的时候,情况当然已经有所改观,整个州的公立中小学,已实行了免费的义务教育,并且覆盖了所有的适龄青少年。在我们看来,这里的高等教育也已经相当普遍,可以做的选择很多。有了各种助学基金,建立在社会信用制度之上的学生贷款制,也已经很完善了。
我们的一个朋友就是靠贷款读书的,她狠狠心贷了一大笔钱,上了一个在我们听上去像是天方夜谭似的船上大学。这个学校在一艘大轮船上,荡在海上的时候就上课,学习内容多为世界各国的历史和文化,上一段课就停泊在某一个国家,结合课本知识,眼见为实。她因此去过上海,还见识了柏林墙的倒塌。现在她辛辛苦苦地挣钱,连续还了几年的学生贷款还没还完,却一点也不后悔当初的选择。当然这是一个很特别的例子,可是也说明了学生贷款的普遍。
尽管如此,佐治亚州的教育经费和美国其他地方相比,还是严重不足,尤其是大学的助学金少,也就影响高等教育的发展和这个地区的前途。佐治亚的第七十九届州长米勒是个很实干的人,年轻时还当过几年的海军陆战队员。许多人认为,美国人的选举,是严格按照党派归属做选择,其实并不见得。佐治亚是一个典型的南方保守州,料想应该是偏保守的共和党占了天时地利。其实到了选举的时候,老百姓一人一票的选择,总是非常现实:谁能更好地替这里的百姓谋福利,就投谁的票。米勒是一个民主党人,却由于他的政绩,在佐治亚这个保守州,整整当了八年的州长,退休时还拥有百分之八十五的民众支持率,并且很快又被选为代表佐治亚州的两名联邦参议员之一。这就像在纽约,都料想这里是自由派倾向的民主党的天下,可共和党的朱利安尼却曾稳稳地连任市长、深得民心。
米勒州长始终认为,要根本改变佐治亚州的面貌,只有从教育着手,唯有教育是未来的希望,可是,上哪儿去弄钱呢?他苦思冥想着,慢慢地,一项计划逐渐形成。1991年1月14日,米勒州长向州议会提出了一项惊人提案,建议对佐治亚州的州宪法增加一项修正案,修正对彩票的禁令,开放彩票,把彩票收入的利润百分之百地用于教育,包括建立一项名为“希望”的基金,为大学生提供助学金。
这项提案在佐治 4e9a." >亚州立即掀起了轩然大波。我们在中国的时候,以为美国人“开放”得不得了,到处都是赌场,其实远非如此。即使一些卖彩票的州,赌场仍然是被禁止的。至于该“开”还是该“禁”,它的决定权是在民众手里。其根据就是美国的自治原则:每一个地方,由老百姓自己决定,他们要过什么样的日子,要有什么样的规则,要不要彩票赌场这样的东西。所以,这样的决定,常常会引出一个州的全民公决。
佐治亚是出了名的保守州,在保守的民众眼里,要发行彩票,那差不多就是开赌了,洪水猛兽都将随之而来。于是,整个州都沸腾起来,进行了少有的全州大辩论。尤其在州众议院以一百二十六比五十一票通过,州参议院以四十七比九票通过,还需要全州民众公决的时候,收音机里尽是辩论,公路两旁经常可以看到持有不同观点的两派广告,那是他们各自用募捐来的钱做的宣传。这在宁静的佐治亚州是很罕见的现象。经过整整一年零十个月的辩论,在1992年11月3日,最后以一百一十四万六千三百四十比一百零五万零六百七十四票的接近比数,非常悬乎地通过了发行彩票的州宪法修正案。回想起来,米勒州长确实很不容易,对于他来说,这是一个重大的政治关口。假如因此得罪了大多数选民,他的政治生涯也就到头了。从民众几乎五五对峙的投票可以看到,这位州长为了筹措教育经费,究竟冒了怎样的风险。
法案通过以后,佐治亚州并没有急急忙忙地开始卖彩票,而是在米勒州长的主持下,在此后的九个月里,设立了三个独立的彩票基金项目:希望助藏书网学基金会、对四岁学龄前儿童教育基金会和专业技术基金会,建立和完善它们的具体运作规章。在一切基本就绪之后,1993年6月29日,佐治亚州才卖出了第一张彩票。出乎大家意外的是,佐治亚州彩票在第一年就创下全国纪录,销售额达到十一亿三千万美元。当年就为佐治亚州的这三个教育基金提供了三亿六千万美元的资金。这时,大家才暗暗地松了一口气——天,好像并没有塌下来。
由于美国的公立中小学教育早已经是免费的,所以米勒州长的计划是扩展教育的两端,就是免费的幼儿教育和高等教育。其中最重要的是资助高等教育的“希望助学基金”。希望计划随着基金的增长,在不断地扩展它的覆盖面,从一开始仅仅提供给公立大学的学生,到包括私立大学的学生;从资助两年,到资助四年完成整个本科学习;从仅仅提供给普通中学毕业生,到同样提供给由家庭教育的 540c." >同等学历的学生,等等。希望助学基金不仅条件变得越来越宽泛,提供的金额也在增加。
2002年,佐治亚州的希望助学基金,已经可以向每个获得资助的公立大学学生,提供除了食宿以外的全部学杂费开支,私立大学学生为每年四千一百美元。希望基金对平均成绩在中等以上的学生提供更多资助,也大大刺激了学习热情。从这项计划1993年开始到2000年,在短短七年时间里,有五十万个佐治亚州学生,获得了总数为十亿美元的希望基金无偿资助。加上原来的联邦资助和各种其他助学和贷学金,在佐治亚这个全国闻名的落后州,孩子从四岁进幼儿园开始到大学毕业,几乎全部免费。人们已经在谈论,不用几年,读研究生也可以免费。这里的民众对高等教育的期待因此而被完全改变了。辛苦工作着的佐治亚州居民,不需要再为孩子的学费犯愁。他们对孩子的前途,完全有理由寄予更高的期待。千百万个家庭和他们的孩子,因此看到了希望。
希望基金的运作成功,和它严格的管理是分不开的。它的运作始终在阳光法案规定的监督之下,财务状况和运作过程完全是公开的。1998年11月3日,佐治亚人再次投票增加一项宪法修正案,保护希望助学计划不受未来的任何立法和政治干扰。就这样,一向被大家看作是落后的佐治亚州创造了一个奇迹。从1998年开始,由于希望基金的发展,佐治亚州已经连续四年,在全美国五十个州的大学生资助评比中名列第一。1997年,美国前总统克林顿还参照米勒州长的思路,提出了他的版本的全国希望助学计划。
我们在短短的几年中,亲眼目睹了这.99lib.
个变化,看到佐治亚州的普通人、年轻人,都因此而变得更为自信。回头望去,却惊讶地发现,我们离开时还不需交纳学费的中国,学费已经暴涨,成为家长的沉重负担。不仅大学,就连中小学、幼儿教育的费用也并不例外,而助学金制度却远远没有跟上。
于是写下这篇介绍美国版“希望工程”的短文,不知是否会对中国助学制度的发展,有一点点启发。天涯在线书库《www.tianyaboo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