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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兰多》
译本序
1927年10月,弗吉尼亚·伍尔夫开始动笔写她的第一部传记作品 href='8745/im'>《奥兰多》。当时她的创作生涯正处于巅峰期,刚刚完成了小说 href='8746/im'>《到灯塔去》,想转换一下心绪,尝试以一种轻松诙谐的笔调来写一部“风趣”的传记。 href='8745/im'>《奥兰多》的写作非常顺畅,1928年3月即已完稿,历时半年都不到。在这部传记中,传主奥兰多是英国一位年轻贵族,其生命的前三十年为男性,三十岁以后变为女性。他/她跨越了四个世纪,且双性同体,长生不老,一生经历了从伊丽莎白一世直至维多利亚女王时期近四百年的历程。少年时在伊丽莎白一世女王身边承欢蒙宠,后来作为外交官,远赴土耳其。性别转变以后,又嫁为人妻,生儿育女。他/她崇尚大自然,酷爱诗歌,耗尽一生心血写成了诗作《大橡树》,成为维多利亚女王时代著名的女诗人。然而,当《大橡树》一举获奖,她却几乎黯然地将书葬在她心爱的那棵大橡树下。 href='8745/im'>《奥兰多》出版后,六个月内销量即达八千册,是 href='8746/im'>《到灯塔去》同期销量的两倍多,成为伍尔夫最为畅销的一部作品。
作为意识流小说家,弗吉尼亚·伍尔夫在文学创作方面的成就一般认为主要体现在她的几部意识流小说上。但伍尔夫在传记新形式的探索方面,也同样惊世骇俗。伍尔夫的父亲莱斯利·斯蒂芬(Leslie Stephen)是英国十九世纪著名传记作家,伍尔夫在父亲的熏陶下,自幼阅读了大量传记作品,在熟谙传统传记形式和笔法的基础上,形成了她自己独特的新传记观。伍尔夫一生中有大量关于传记批评、理论与实践的成果,她对新传记形式的探索,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19世纪浪漫主义作家传记观的影响。当时英国文坛曾经围绕鲍斯威尔(James Boswell)的《约翰生传》(Life of Johnson, 1791)展开过一场关于传记文学理论的讨论。以卢卡特(John G. Lockhart)和柯勒律治(Samuel T. Ce)为代表的浪漫派作家对鲍斯威尔式的注重事实依据的传记提出了批评,认为传记作家不是历史学家,传记作为一种文学艺术,不应只关注传主的外在行为和客观事实,更应该表现人物的内心情感世界。伍尔夫曾在《传记的艺术》一文中说,应该让传记家在事实的基础上,“像写小说那样去写。”她认为新传记不应再被传主的所谓事实所累,而应大胆融入虚构成分,甚至融入传记作者的想象和情感,这样才能更有效地表现出传主的个性,这样的传记才更真实。 href='8745/im'>《奥兰多》正是伍尔夫基于自己的新传记观而进行的写作实验。
href='8745/im'>《奥兰多》是伍尔夫第一部冠以“传记”的作品,同时也是一部标新立异的反传统传记实验之作。她在给好友的信中曾谈到欲以一种“革命”的方法来写 href='8745/im'>《奥兰多》,她写道:“我突然想到一种方法,可以在一夜之间使传记写作发生革命。”张京媛主编,当代女性主义文学批评[M],北京: 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年,第40页。那么,这种“方法”是什么呢?对 href='8745/im'>《奥兰多》的叙事策略进行剖析,可以发现伍尔夫采取的“革命”性的反传统传记书写策略是,外在形式上认同传统传记,却对支撑传统传记的核心要素进行巧妙的偷梁换柱,正如她在 href='8745/im'>《奥兰多》中所写: 有一个旅人,在自己的箱子角落里藏着一大捆违禁品,被粗心大意的海关官员草草放行了。“假如时代精神仔细检查她头脑里的思想,或许会发现其中隐藏着严重违禁的东西,并因此对她实施重罚。她无非是靠一些小伎俩……以此表现出对时代精神的顺从,才得以侥幸逃脱检查,”见本书第211页。这就是作家与时代精神之间奥妙无穷的交易。伍尔夫与英国传记传统之间的交易,正是通过这种貌似妥协实则抗争的策略完成的。
首先被偷梁换柱的是传主的身份。英国传统传记的传主大多为男性的君王、大臣、英雄或显贵,而女性大多难以获得树碑立传的资格。奥兰多得以入传,在某种程度上是符合传统传记对传主的资格要求的,因为在 href='8745/im'>《奥兰多》开篇时,他“毫无疑问”是男性,且身为贵族,家世显赫,算得上是皇亲国戚。但这位传主在获得了入传的资格以后,摇身一变,成了一位女性,且家道中落,充其量是一位诗人。如果纵观其一生的话,这是一位男女同体的双性人,是为社会正统所不容的异类。而奥兰多以社会异类身份作为传主,彻底颠覆了传统传记在传主身份取向上的陈规旧俗。
其次是叙事形式。在叙事形式上, href='8745/im'>《奥兰多》似乎严格按照传统传记所谓的线性叙述模式,从传主的少年开始,按照年代顺序叙述传主的一生。但伍尔夫却通过“心理时间”与现实时间的不同,将传主的一生延续至将近四百年,完全有悖于现实生活中人类生理时间的真实状况。将传统传记仅仅记录传主生理时间概念的一生,拓展为心理时间概念的一生,以这种夸张的方式强调了人物心理意识活动在传记中的重要意义,从而颠覆了传统传记在时间概念上的现实性和史学意义。
第三,叙事内容。传统传记一般着重于记录真实的事件,以貌似客观公正的叙述方法将所谓的客观现实呈现给读者。是否详尽客观地记录了传主一生的“事实”,往往是衡量一部传记是否成功的标准。 href='8745/im'>《奥兰多》虽然以带有自嘲的口吻声明所依据的材料,“无论是私人文件还是历史记载,都能满足传记作者的基本需求,使传记作者可以循着事实不可磨灭的足迹,心无旁骛地缓步前行。”见本书第44页。但另一方面,也为传记不得不借用虚构和想象找到了完美的托辞,托辞之一是: 某些情节缺乏文字记载的历史材料,而另一些有据可查的历史文献,又被大火无情地烧毁了;托辞之二是: 传主是一位女性,而“当我们叙述一个女人的生活,人们普遍认为, 6211." >我们可以略去她的行动,只谈爱情。有位诗人曾经说过,爱情是女人的全部生存方式”。见本书第213页。所以那些为传统传记所不能容忍的要素: 虚构,想象,心理描写,情感抒发等,都在这两个振振有词的借口下理直气壮地在传记的圣殿中登堂入室了。
用荒诞诙谐的笔法颠覆传统传记的实验性尝试, href='8745/im'>《奥兰多》并不是伍尔夫笔下的第一部。她1907年创作的《友谊长廊》,也许可以视为她对新传记叙事模式的最早尝试。 href='8745/im'>《奥兰多》荒诞诙谐的文风,以及现实与想象、事实与虚构交融的笔法,在《友谊长廊》中已初见端倪,而在 href='8745/im'>《奥兰多》中则表现得更为娴熟而自信。 href='8745/im'>《奥兰多》因其对传统传记模式的颠覆和戏拟,因而也被称为“仿传”,但“仿传”的说法,其实恰恰是站在传统传记陈规旧俗的立场上,贬低或抹杀了伍尔夫尝试新传记的开创性意义。在 href='8745/im'>《奥兰多》荒诞幽默、轻松诙谐的叙事表象下,是伍尔夫对现实与想象、真实与虚构、小说与传记的形式和本质的严肃思考,这正是 href='8745/im'>《奥兰多》亦庄亦谐之所在。?
href='8745/im'>《奥兰多》传主的原型,一般认为是伍尔夫的好友薇塔·萨克维尔韦斯特(Vita Sackville-West),因为 href='8745/im'>《奥兰多》与薇塔之间有太多关联。首先,伍尔夫在1927年10月初的日记中写道,她准备为薇塔写一部传记,题为“奥兰多”,只是在性别上要作一下转换。John Lehmann, Virginia Woolf, Thames and Hudson, 1975, p.62.其次, href='8745/im'>《奥兰多》出版时,其所题献的人,正是薇塔;第三, href='8745/im'>《奥兰多》中选用的传主照片,大多是薇塔的照片;第四,奥兰多居住的乡间庄园,也是以薇塔自幼居住的诺尔庄园(Knole House)为参照进行描写的;第五,薇塔的儿子也曾说过, href='8745/im'>《奥兰多》是伍尔夫写给母亲的情书。当然,更重要的关联是,薇塔本人的身世、身份、气质和性格喜好等,与传主奥兰多颇具相似之处。薇塔是维多利亚时期英国小说家和诗人,和奥兰多一样,她虽然出身于英国古老贵族家庭,其父亲是勋爵,但其家族血脉中混有非贵族的血统。薇塔是一位才华横溢的女诗人,和奥兰多一样,喜欢易装,并具有双性倾向,虽然身为女性,却在心理和行为上表现出明显的男性特征,刚柔相济,且颇具古典贵族气质和骑士风度。
那么,为什么以薇塔为原型的人物要被称作奥兰多呢?在欧洲文学史中,“奥兰多”这个文学人物最初见于意大利作家M·M·博亚尔多(Matteo Maria Boiardo)的史诗《恋爱的奥兰多》(1495年)中,随后在意大利作家L·阿里奥斯托(Ludovico Ariosto)的《疯狂的奥兰多》(1516年)中再次出现。《疯狂的奥兰多》被看成是《恋爱的奥兰多》的续篇,这个奥兰多是查理大帝时期的著名英雄圣骑士,很像是《罗兰之歌》中“罗兰”的翻版。在《疯狂的奥兰多》中,除了描写他作为圣骑士所经历的浪漫传奇历险以外,有一条很重要的叙事线索,就是奥兰多对异域公主安吉丽娜一往情深但却一厢情愿的爱情。安吉丽娜最后移情别恋,弃奥兰多而去,跟随他人远走高飞了,奥兰多为此陷入了疯狂。这与 href='8745/im'>《奥兰多》传主对俄罗斯公主萨莎的爱情经历颇为相似。当然,更为相似的是两者所具有的那种刚柔相济、铁骨柔肠、纯情浪漫的气质和魅力。《疯狂的奥兰多》是一部在欧洲文学史上影响深远的作品,1591年即被翻译成英文在英国出版,该书的另外两个英译本也分别于1757年和1784年在英国出版。在之后的十九和二十世纪,仍不断有新的英译本问世,对英国作家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奥兰多刚柔相济、纯真率性的圣骑士形象在欧洲文学和艺术中反复出现,被写成歌剧、谱成乐曲。在伍尔夫所处的维多利亚时代及其后的英国,虽然查理大帝和圣骑士的传说已被亚瑟王及其骑士英雄的传说所取代,但奥兰多式的英武、诗性、浪漫柔情的骑士形象却仍然是英国诗人、作家和艺术家的挚爱。所以,将薇塔称作奥兰多,也许一则因为奥兰多在历史传说中的高贵地位赋予了传主身份的合法性,二则史诗中奥兰多的骑士风度与薇塔的气质和性情十分吻合。藏书网
当然,伍尔夫认为,世界上每一个人的本体之中都蕴含着许多自我,正如她在 href='8745/im'>《奥兰多》中所写,一个人可能拥有上千个自我。那么,奥兰多的原型也可能由多个组成,除了薇塔,也可能是史诗中的贵族骑士奥兰多,或是伍尔夫诸多朋友合成的形象。而从伍尔夫的新传记观来看,传主的原型还可以是传记作者本人——伍尔夫。伍尔夫曾经说过,在她所尝试的新传记中,表现得最完整、最细腻的那个人物,就是作者本人的形象。她认为传记作家在写作过程中可以设想自己就是传主。在 href='8745/im'>《奥兰多》中,伍尔夫时而以传记作者的身份走到前台,直陈自己对传记、传主,对时间、生命、爱情和文学的观点,时而将自己隐身于文字之中,与传主生命的脉动融为一体。因此,奥兰多这一形象在很多方面都折射出伍尔夫自己的内心世界,或者说,伍尔夫作为传记作家,在将自己与传主合而为一时,自己的身影通过传主的心灵世界依稀可见。 href='8745/im'>《奥兰多》在某种程度上也可以看成是伍尔夫为自己心灵世界谱写的咏叹调。通过这部传记的书写,伍尔夫表达了自己对大自然的崇尚,以及对心理时间与现实时间、文学与爱情、生与死、易装癖与社会性别的独特见解。在塑造奥兰多这位由男而女、时男时女的人物形象的过程中,表达了她对双性同体的赞美。通过奥兰多,读者也许还能听到伍尔夫以冷嘲热讽的口吻对时代精神、维多利亚时代的英国文坛以及对帝国和现代性等提出的尖锐刻薄的批评。读者进入奥兰多的心灵世界,经历的却是伍尔夫的心路历程。藏书网
作为译者,在整个翻译过程中,奥兰多的形象也时时与伍尔夫的形象交织在一起,尤其是进入奥兰多的内心世界时,感觉那颗跳动着的高贵、敏感、纯真而诗性的心,就是属于伍尔夫的。翻译 href='8745/im'>《奥兰多》,是一次愉快的心灵之旅,仿佛随着主人公一起离群索居在山谷幽处的庄园里,在静谧的夜晚,秉烛漫步在长廊上,奥兰多不同的自我逐一呈现在我眼前,其内心折射出的世界和历史在我面前缓缓展开。伍尔夫的书是写给懂她的人看的,我希望自己是懂她的人之一。
任一鸣
2013年6月
于美国圣路易斯藏书网
第一章
他——毫无疑问是男性,尽管当时流行的服装式样多少掩饰了性别特征——正挥剑劈向一颗悬挂在房椽上的摩尔人头颅。那骷髅除了凹陷的脸颊和一两绺椰棕似的粗硬干枯的头发外,颜色就像一只破旧的足球,形状也有点相似。那是奥兰多的父亲或祖父从一个魁梧的异教徒肩上砍下的,当时是在蛮荒之地非洲,那异教徒在一个月夜突然冒了出来。现在,这颗头颅在微风中不停地轻轻摇晃。在杀戮者拥有的这座豪宅里,风从阁楼的房间穿越而过,永无休止地吹拂着。
奥兰多的先辈们曾驰骋于盛开着水仙花、布满了荒石、流淌着神奇河水的地方,他们从无数人肩上砍下了肤色各异的头颅,把它们带回来悬挂在房椽上。奥兰多发誓,他也要追随先辈的脚步。但他才十六岁,年少的他不能随父辈驰骋非洲或法国,惟有趁母亲在花园中喂孔雀时,悄悄溜到他阁楼上的房间里,对着空气挥舞刀剑,跳跃劈刺。有时悬挂骷髅的绳子被他砍断了,头颅咣当一声掉在地上,他不得不怀着一种骑士心态,重新系紧绳子,把头颅挂在自己几乎够不着的地方。而他的敌人则咧着被风干的黑嘴唇,得意洋洋地冲他狞笑。骷髅前后晃动着,因为这幢房子太大了,风好像被困在了他居住的顶层,吹过来,刮过去,从冬到夏。绿色壁毯上的猎手们也不停地随风摆动着。从这些壁毯织就的时候开始,他的祖先就是贵族。他们头戴冠冕,从北方淡淡的暮霭中走来。房间里的斑驳光影,地板上交错的黄色格纹,应是阳光照射在彩色玻璃窗上那个巨大盾徽的漏影吧?奥兰多现在站立的位置恰好是盾徽上黄色猎豹的身体正中。他把手放在窗台上,准备推开窗户,这时他的手臂上立刻显出了红色、蓝色和黄色,仿佛彩蝶的翅膀一般。那些对符号感兴趣并善于破译象征意义的人,也许会留心到,当奥兰多推开窗户时,虽然他匀称的双腿、优美的身姿和结实的双肩都被盾徽的五彩斑斓点缀着,但他的脸上却只有阳光。这张脸纯真无邪而又郁郁寡欢。生养他的母亲是有福的,而为他一生作传的人则更幸运了。母亲从来不会因他而烦恼,传记作者也无须具备小说家或诗人的才华。他的功绩、荣耀、地位,都将被历历记载,实至名归,直至企及人们的最高期望。奥兰多的容貌就配拥有如此的人生。红扑扑的脸颊上覆盖着细细的绒毛,唇上的绒毛比脸颊上的稍稍浓密一些。小小的嘴唇微微向两边咧开,露出杏仁白色的精致牙齿。鼻梁小巧却笔挺。深色的头发,精致的双耳,正好与他的头相称。但是,天哪,说到青春美貌,怎能不提及前额和双眼。唉,这三样东西几乎人人生来就有。如果我们朝站在窗前的奥兰多望一眼,我们便不得不承认,他大大的双眼如同湿漉漉的紫罗兰,水汪汪地充盈着,显得眼睛更大了。他的前额仿佛骄傲的大理石穹顶一般,嵌在光洁团状的太阳穴之间。只要瞥一眼这双眼睛和额头,就会才思奔涌。只要瞥一眼这双眼睛和额头,就不得不承认,凡是优秀的传记作者都会避而不谈关于他的种种争议。此刻,视野中有些景象令他感到心烦,比如看到母亲,那位穿着绿衣裙的美丽妇人,在外面喂孔雀,侍女特薇切特跟随在她的身后;但也有些景象令他感到欢欣,比如鸟儿和树林;还有些景象令他沉湎于对死亡的遐想,譬如黄昏时的天空和归巢的乌鸦;于是,所有这些景象,伴随着花园中的击锤声和劈木柴声,盘旋着进入他的脑海——那里面有广阔的空间——令他激情澎湃,情绪激动,而这些却是每一位优秀传记作者都忌讳的。奥兰多慢慢静下心来,在桌边坐下,就像日复一日所做的那样,漫不经心地拿出了笔记本,笔记本上写着“埃瑟尔伯特: 五幕悲剧”。他用那支泛黄了的旧鹅毛笔蘸满了墨水。
不一会儿,他就写满了十多页诗句,显然,他写得很流畅,也很精炼。邪恶、犯罪、苦难是他剧本中的角色;还有乌有之邦的国王和王后;他们深陷可怕的阴谋;心中充满高尚的情感;他酣畅淋漓地写着,但每一个字都不像是出自于他的手——他才不足十七岁,况且距离十六世纪末也还有些年头——在他这样的年纪写出这样的作品,真是不同凡响。然而,他终于停下了笔。因为他准备描写大自然了,就像所有年轻诗人所热衷的。他直直地凝视着窗下那一丛月桂树,一心想逼真地把这片绿荫描写出来。但接下来,他当然无从落笔。自然中的绿色和文学中的绿色,完全是两回事。自然与文字似乎生来就互不相容。两者相遇时,会把对方撕得粉碎。奥兰多眼前的这片绿荫打乱了他书写的节奏和韵律。况且大自然本身也会捉弄人的。看一眼窗外晚霞满天,花丛中蜜蜂飞舞,一只狗在打着哈欠,想一想“这样的落日余晖还能看几回”,等等等等(这些想法尽人皆知,不值得写出来),他便会扔下笔,拿上斗篷,大步走出房间,脚还常常绊到那只漆柜上。因为奥兰多总是在这种小事上笨手笨脚。
他小心翼翼地避开人。看到花匠斯塔布斯从小径走来,他赶紧躲到一棵树后。等花匠走过后,他从花园墙边的一扇小门溜了出去。他绕过马厩、养狗场、酿酒厂、木工坊、洗衣房,还有那些制作牛油烛、宰牛、钉马掌、缝制衣衫的地方——这座庄园就像一个小城镇,各种手艺人都在忙忙碌碌地干着活儿——他踏上了一条长满羊齿草的小路,这条路穿过一个隐秘的庄园,一直通往山上。人的各种秉性也许是相互关联的,一种秉性必将伴随着另一种秉性。传记作者此时应留意到,笨手笨脚的人往往喜欢独处。奥兰多既然常常绊到那只柜子,他自然也喜欢僻静的地方和开阔的视野,去感受那种永远、永远、永远的孤独。
他静默了好一会儿,终于长吁了一口气,说,“就剩我一人了。”这是他在这部传记中第一次开口说话。他穿过羊齿草和欧楂树丛,惊动了麋鹿和野鸟,快步向山上走去,山顶上有一棵孤零零的橡树。这里地势很高,英格兰十九个郡都可一览无余。如果遇上天高云淡的晴朗天气,也许能看到三十或四十个郡。有时还能看到英吉利海峡,那里波叠浪涌。还能看到河面上悠悠摇荡的小船。一艘艘大船扬帆驶向大海;舰队的加农炮喷射着浓烟,从那里传来隆隆的炮声;海岸上有堡垒;草场里有城堡;这儿有一个瞭望塔,那儿有一个防御工事;还有一些豪宅,都像奥兰多父亲的庄园那样,规模大得就像一个城镇,坐落在山谷中,周围高墙环绕。往东看,可以看到伦敦城林立的尖塔和缭绕的烟雾;如果风向正好,斯诺登峰陡峭的山峰和起伏的山峦兴许能从云雾中偶露峥嵘,那才是绝妙的天际线。好一会儿,奥兰多站在那里,将这些景观逐一观赏,他凝望着,辨认着。那是他父亲的庄园;那是他叔父的;树林中那三座高耸的塔楼是他姨母拥有的。那片石南丛生荒地和森林是他们的,还有那些雉鸡、麋鹿、狐狸、獾熊和蝴蝶。
他长长地吁了口气,猛地扑倒在橡树脚下的土地上——他的动作带着一股激情,因此用“扑”这个词更为得当。他喜欢在转瞬即逝的夏日景致中,感受到大地的脊柱就在他的身下。在他看来,坚硬的橡树根就是那脊柱;在他的幻觉中,橡树根还像是他胯下一匹高大骏马的脊背;是颠簸摇晃的船甲板——其实它是什么都可以,只要它坚实可靠,因为他那颗漂浮的心需要依靠。那是一颗骚动不安的心,每日他在黄昏中醒来时,各种情欲在心中翻江倒海。他把心思寄托在橡树上,平躺在那儿,渐渐地,内心的起伏和周围的骚动都平息了;精致的树叶静静地悬挂在树上,麋鹿伫足而立;夏日天空淡淡的云彩也凝滞不动了;他的双腿在地面上变得沉重起来;他躺在那儿纹丝不动,麋鹿一步一步走近他,秃鼻鸦绕着他飞翔,燕子俯冲下来,在他周围盘旋,蜻蜓一掠而过。夏日黄昏孕育的所有情欲仿佛在他身体四周织就了一张网。
大约一个小时后——太阳快速西沉,白云化为通红的晚霞,山丘成了浅紫色的,树木是深紫色的,而山谷则黛色朦胧——传来一阵号角声。奥兰多一跃而起。这令人振奋的声音从山谷里那一处黑黑的地方传来;那地方紧凑却布局周密,像迷宫,又像城镇,四周围墙环绕。号角声来自山谷里他居住的那座庄园的深处。随着号角声和其他悦耳的声音一阵阵响起,他看到原先幽暗的山谷转眼间灯火通明。有些匆匆忙忙移动着的微弱灯光,似乎是仆人们在主人的召唤下奔走于长廊上;另有些灯光明亮耀眼,似乎是空荡荡的宴会厅点亮了灯火准备迎接即将到来的贵宾。还有些灯光摇晃起伏,似乎是侍卫们手上拿着灯,恭恭敬敬地向一位刚下马车的贵妇鞠躬、屈膝、起身、迎接和护驾。庭园里马车来来往往,马儿甩动着插满羽毛的头饰。女王圣驾光临了。
奥兰多不再看下去了,他快步冲下山去,从边门溜进了庄园,顺着旋转楼梯飞奔上楼,来到自己的房间。他脱下长袜,甩手扔到房间一侧,又脱下坎肩,扔到房间另一侧。他梳理好头发,擦干净双手,修剪好指甲。凭借一面不超过六英寸的小镜子和一对用了很久的蜡烛,他套上了深红色的马裤,蕾丝领圈,塔夫绸坎肩和绣着玫瑰花案的鞋子,那玫瑰花大得仿佛两朵大丽菊。他穿戴完毕时,那只走得很准的钟才过了不到十分钟。一切就绪后,他兴奋得满脸通红。但是,他还是太迟了。
他沿着熟知的近道,穿过一大堆房间和楼梯,向宴会厅跑去。它在这个五英亩大的宅邸的另一端。但跑到一半,经过仆人们住的后院时,他停下了脚步。司徒克列太太起居室的门开着——她本人不在屋里,毫无疑问,她去伺候女主人了,钥匙应该都带在她的身上。可是屋里却有一个体态微胖、衣着寒酸的男人坐在她的餐桌旁,手边放着一个大啤酒杯,面前摊着一张纸。他穿着棕色粗花呢外套,领口让人觉得脏兮兮的。他手中握着一支笔,却并没有写什么,似乎正绞尽脑汁,直到能形成令他满意的构思和他想要的那种写作冲动。他的双眼圆圆的,充满迷蒙,就像两颗质感奇妙的绿宝石,盯着某个地方一动不动。他并没有看见奥兰多。而步履匆匆的奥兰多却猛地刹住了脚步。这是位诗人吗?他正在写诗吗?“告诉我这世上的一切,”他想对那人说。因为奥兰多对诗人和诗歌有着最疯狂、最荒诞、最离谱的想法——但如何对那人开口呢?他的眼中并没有你,只有食人魔、森林神,或许只看到海底的深处?奥兰多呆呆地站在那儿,只见那人,凝神,冥想,笔在他的手指间转过来转过去,然后,飞快地落笔写了数行后,抬起头来。奥兰多突然觉得很不好意思,于是拔腿就跑,朝着宴会厅飞奔而去。一到那儿,正赶上向女王陛下行礼,他懵里懵懂地屈膝向女王呈上一只盛满玫瑰花水的钵盆。
他太腼腆了,除了女王伸入水中的那只戴着戒指的手,他什么都没看到。但仅此就足够了。这只手令人难忘,它纤细瘦俏,修长手指上的骨节如同王冠上的宝珠,或象征王权的节杖。这是一只神经质的、脾气乖戾、病态的手。它也是一只威严的手,只需稍稍一抬就会有人头落地。他揣测,这只手应该是长在一副衰老的身躯上,这身躯如同一只存放着皮草、散发着樟脑气味的衣柜。这身躯包裹着绫罗绸缎,装饰得珠光宝气。这身躯虽然也许忍受着坐骨神经的疼痛,但却依然腰背挺直;虽然有着万般恐惧,但却从不退缩。女王的双眼是淡黄色的。这一切都是奥兰多感觉到的,当他看着那些硕大的戒指在水中熠熠发光,有什么东西按在他的头发上时,他感觉到了这一切。也许,这些感觉恰恰说明他并没有看到什么对历史学家有用的东西。事实上,他的头脑被强烈的反差搅得一片混乱——黑暗的夜晚与炽烈的烛光、卑微的诗人与高贵的女王、宁静的原野与喧哗的仆人们——所以他什么都没有看见;抑或,只看到了一只手。
同样,女王也只看到了奥兰多的头顶。然而,如果从一只手便可推断全身,了解高贵女王的所有秉性,她的霸道、勇气、脆弱和惊恐,那么当这位高贵的妇人从她的宝座俯视奥兰多的头顶时,也同样会浮想联翩。如果西敏寺的蜡像逼真的话,那么她的眼睛应该总是睁得大大的。低垂在她面前的深色头颅上,留着长长的卷发,如此虔诚,如此纯真,暗示着这位贵族少年有着完美的双腿,它们总是笔直地站立着。他还生有一双紫罗兰色的眼睛。一颗金子一般的心;忠诚并且颇具男性魅力。所有这些都使这位老妇人迷恋,但迷恋多一分,沮丧也就多一分。因为她老了,倦了,在命运面前屈服了。她满耳充斥着隆隆炮声,满目所见都是闪着邪恶之光的毒药和长剑。当她坐在桌边侧耳倾听,便能听到英吉利海峡的枪炮声。她十分害怕——那是诅咒吗?抑或只是喁喁私语?在这昏暗背景的衬托下,天真、单纯,对她来说显得格外亲切。据说就在当天夜晚,在奥兰.99lib.多熟睡之际,女王在羊皮纸文书上按下了手印,盖上了印章,正式将一座大修道院作为礼物转让给了奥兰多父亲,这修道院曾经属于大主教,后来成为王室财产。
这一夜奥兰多睡得很香,对此全然不知。女王吻了他,他也不知道。女人的心是复杂的,也许,正因为女王的嘴唇在接触到他的一瞬,他在毫无知觉的情况下浑身震颤了一下,致使女王对自己这位年轻的表侄(他们有共同血缘)留下了深刻印象。无论如何,奥兰多宁静的田园生活过了两年不到,在他写了不到二十部悲剧、十多个历史故事和二十来首十四行诗后,命他去白厅服侍女王的旨令就到了。
女王注视着奥兰多沿着长廊向她走来,说道:“你来了,我天真的孩子!”(其实,用天真来形容他并不合适,他浑身弥漫着宁静的气质,看上去纯真无邪。)
“上前来,”她说。她笔挺地坐在炉火旁。她让他站在离她一英尺的地方,上下打量着他。她正在将她那晚推测的奥兰多与眼前真实的这位做比对吗?她有没有发现自己的猜测合情合理?眼睛、嘴巴、鼻子、胸脯、臀部和双手——她一边端详着,一边嘴唇明显地翕动着。当看到他的双腿,她笑出了声。他完全符合贵族绅士的形象。但他的内心呢?她那双淡黄色的鹰眼灼灼逼人地落在他的身上,似乎要看透他的灵魂。在她目光的逼视下,他的脸红了,红得就像大马士革蔷薇。力量、优雅、懵懂、浪漫、诗意和青春——他对她来说,一目了然。她当即从手指上褪下一枚戒指(她的指关节有点肿胀),戴在了他的手上,封他为王室财务大臣和总管;然后给他挂上了象征职位的项链;又吩咐他屈膝下跪,在他腿部的最纤细处系上了镶满珠宝的嘉德勋章。从此,他便一路平步青云。女王威仪出访时,他策马伴驾左右。她派他出使苏格兰,拜访不幸的苏格兰女王。就在他即将起程奔赴波兰战场时,她将他召回。因为,一想到他纤弱的身子会被刺得千疮百孔,他那卷发飘逸的头颅会翻滚于尘土之中,她如何忍心?她把他留在了身边。在她权力鼎盛时期,当伦敦塔传来隆隆礼炮,人们在窗下欢呼雀跃,空气中弥漫的浓浓硝烟呛得人直打喷嚏时,她拉着他躲在一大堆靠垫中,那是女仆们为她放置的(她实在太疲惫太衰老了)。她把他的脸埋在她身上散发出的古怪气味中——她已经一个月没有更衣了——它融合了整个世界的气味,他想,这气味唤起了他童年的记忆,仿佛家里存放妈妈皮衣的旧衣柜味道。他站起身来,她的拥抱令他几乎窒息。“我,就是王者!”她嗓音低沉地说道——恰在此刻,一枚火箭升上天空,她的双颊被晕染得通红。
年迈的女王十分宠爱他。据说,女王有一种特别的眼光,能够对男人一目了然。她为他安排了宏伟远大的锦绣前程。赠送他土地,赐予他庄园。他将成为她年迈时的儿子,体衰时的拐杖,步入暮年时所倚靠的大橡树。她给予奥兰多许诺时,给予他近乎霸道的柔情时,总是嗓音低沉嘶哑,浑身绫罗绸缎,腰板笔直地坐在火炉边,然而,无论炉火被拢得多旺,她却从未感觉到暖意。
其间,漫长的冬季仍驻足流连。庭院里的树木银装素裹。小河流水也缓慢迟滞。一天,遍地积雪覆盖,昏暗的装着镶板的房间里,暗影憧憧,庭院里传来牡鹿的阵阵叫声,女王从镜子里看到门外有一个少年——那面镜子是她为了防备密探而安装的,那扇门因为她害怕杀手而总是敞开着——那少年会不会是奥兰多?——他正在亲吻一个姑娘——是哪个可恶的不知羞耻的轻佻女子?她抓起那把镶着黄金手柄的宝剑,对着镜子猛刺过去,镜面哗啦啦碎了;人们应声赶紧跑了过来,把她扶起来,重新坐回到椅子上。自那以后,她遭受了沉重的打击,在不断唠唠叨叨地抱怨男人的背信弃义中,走到了生命的尽头。
这也许是奥兰多的过错。但是,我们怎能指责他呢?那是伊丽莎白女王时代,当时的道德标准与我们现在不同,当时的诗人,风土人情,甚至菜蔬,也都与今日不同。一切都今非昔比了。仅就气候而言,我们或许都相信,如今的夏天和冬天,其炎热和寒冷的感觉也都与当年不一样了。当年,绚丽的白昼与多情的黑夜,就如同陆地与江海一般,泾渭分明;夕阳更为红艳而炽烈,晨曦的曙光也更为纯净;而我们今日昏暗迷蒙的黎明和黄昏,他们当时是无从知晓的。那个年代,时而阴雨连绵,时而干旱无雨。时而烈日炎炎,时而阴霾密布。诗人们惯于将此诉诸诗情,讴歌玫瑰的枯萎和花瓣的凋零。讴歌时光短暂,转瞬即逝,继之而来的是沉眠不醒的漫漫长夜。那个时代的人不会用温室或暖房来人为地延长或保存花朵的姹紫嫣红。他们不会了解我们如今这个时代不再精致、不再暧昧,越来越按部就班,充满疑虑。对他们来说,激情就是一切。花开花谢,日出日落,心爱之人得而复失。诗人们诉诸诗行的,年轻人就在生活中仿效。少女们仿佛玫瑰花,她们的花容月貌也如花季般短暂。必须赶在黑夜降临之前将花儿采摘,因为光阴匆匆,时不我待。所以,如果奥兰多顺应了当日的时尚,追随了诗人的诗句,摘下了窗台上属于他的鲜花,即便那日大地仍覆盖着白雪,警觉的女王目睹了走廊上那一幕,我们也很难对他加以指责。他还那么年轻,充满稚气,只是性情所致罢了。至于那个姑娘,我们对她的了解并不比伊丽莎白女王更多,也许她叫多丽丝,克罗斯,黛丽亚,或戴安娜,这些名字都曾先后在他的诗中出现过。同样,她也可能是宫廷中的小姐或女仆。因为奥兰多很多情,他不仅喜爱花园里的鲜花,也同样迷恋野花野草。
写到这里,我们其实毫不留情地揭示了奥兰多的某种怪异性格,正如每个传记作者都可能做的那样。他的这种怪异性格或许来自于他的某位身穿粗布罩衣、手提牛奶桶的祖母。他身上流淌着的诺曼底高贵蓝色血液中,混杂了肯特郡和苏塞克斯郡棕色土壤的微粒。他认为这种棕色泥土与蓝色血统的混杂很好。可以确定的是,他总是喜欢与下等人相处,尤其是那些怀才不遇的智者。他与他们惺惺相惜。在他人生的这个阶段,诗情满怀,夜夜吟诵佳句,难以入眠。与宫廷女子相比,客栈老板女儿的面颊在他眼里更鲜嫩,猎场看守人的侄女在他看来更为聪明伶俐。于是,他开始在深夜频繁光顾古老的瓦坪台阶和啤酒馆。他身披灰色斗篷,遮住了颈上象征权位的项链和腿上系着的勋章。在那儿,周边是铺满沙砾的小径,绿茵如翠的运动场,还有那种地方特有的简陋建筑。他的面前放着酒杯,听水手们讲述他们在西班牙海上经历的那些充满艰辛和惊悚的故事。有人掉了脚趾,有人没了鼻子。口述的故事从来都是不加修饰的,不像文字书写的故事。他尤其爱听他们齐声高唱亚述尔群岛的民歌,这时,他们从那些地方带回来的马尾鹦鹉就会飞过来啄他们的耳环,用它们坚硬而贪婪的喙敲击他们手指上戴的红宝石,并模仿它们的主人用粗话骂人。女人们叽叽喳喳、散漫放肆的样子一点也不逊色于这些鹦鹉。她们坐在男人的膝头,胳膊搂着他们,想知道他们在粗呢大衣里藏着什么不同寻常的东西,就像奥兰多迫不及待地想了解事实真相那样。
机会有得是。河里从早到晚都挤满了驳船、舢板和各种小船。每天都有一些制造精良的大船驶往印度群岛。偶尔还有一些黑乎乎的破船费力地缓缓驶入港口停泊,甲板上站着几个来历不明、不修边幅的男子。人们常常会在日落以后看到少年男女在水边调情;即便听说他们相互搂着,躲在装满珍宝的麻袋堆里呼呼大睡,也没什么大惊小怪的。奥兰多、苏姬和坎伯兰伯爵三人就真的有过这种事。那天天气炎热,奥兰多和苏姬的爱恋也十分炽烈。最后他俩在船上一堆红宝石中酣酣入睡。深夜,坎伯兰伯爵独自一人提着灯前来查看他的财宝,他的财富大多是他在西班牙冒险时所获的战利品。当灯光照在一只大木桶上时,他吓得向后退去,嘴里轻轻咒骂了一声。木桶边有两个人相互绞缠在一起酣睡着。他们裹在一件大红披风里,苏姬的乳房就像奥兰多诗歌里那永不消融的白雪。坎伯兰伯爵迷信鬼神之说,且自忖作恶多端,因此误把那两人当作溺水而亡的水手冤魂,从坟墓里爬出来找他算账了。他在胸前划着十字,发誓一定痛改前非。希恩路上那一排留存至今的简易屋,就是坎伯兰伯爵在那惊魂一夜后,为了赎罪而施舍建造的。那个教区的十二个穷苦老妇人白天喝茶,晚上就为坎伯兰伯爵祈福,感谢他使她们不致露宿街头。其实这应归功于那一对少年男女在藏宝船里的偷情——如果我们不涉及道德问题。
然而,奥兰多很快就觉得厌倦了,他不仅厌倦那种不自在的生活方式和四周歪歪斜斜的街道,更厌倦了人们的愚昧无知。我们必须记住,伊丽莎白女王时代的人们并不像我们今天这样关注贫穷和犯罪。他们不像现代人那样以读书为耻,也不像现代人那样,以身为屠夫之子而自豪,以文盲无知为美德。他们不会想象到我们会把“生活”和“现实”同愚昧和残忍联系在一起。事实上,他们当时根本就没有与“愚昧和残忍”对等的词。奥兰多混迹于酒吧并不是为了追寻“生活”,远离酒吧也不是为了探寻“现实”。当他听到人们喋喋不休地谈论杰克如何没了鼻子、苏姬如何失了贞操,虽然他承认他们的故事讲得很精彩,但他还是对这些被反复讲述的故事感到有点厌烦了。因为在他看来,割鼻子只可能有一种方式,少女失去贞操也只可能有一种方式,而艺术和科学却是丰富多彩的,能唤起他强烈的好奇心。于是,他把酒馆里的快乐时光留在记忆里,不再光顾那些啤酒馆和娱乐场所,他把灰色披风挂回衣柜里,露出了脖子上亮晶晶的项链和膝上那枚熠熠闪光的勋章,重新出现在詹姆斯国王的王宫里。他年轻,富有,英俊。他得到的喝彩声盖过了所有人。
自然有许多女性为他倾倒。至少有三位女子曾与他有过婚约——克萝琳达、菲维拉、尤芙萝辛——他在他的十四行诗里是这样称呼她们的。
且将她们一一道来。克萝琳达举止优雅甜美;奥兰多着实对她迷恋了六个半月;但她长着白色的睫毛,又见血就晕。她父亲餐桌上的烤野兔竟使她晕了过去。她受牧师的影响很深,省下内衣送给穷人。她把改造奥兰多、洗清他的罪孽视为自己的使命,这使奥兰多十分反感。所以他取消了婚约。她不久即死于天花,而他并未感到有多悲伤。
下一位是菲维拉。她完全是另一种类型。她是苏默塞特郡一位穷绅士的女儿,全凭殷勤巴结和察言观色在宫廷中爬到上层。她的马术骑手装扮、漂亮的脚背和优美的舞步,在宫廷上下颇得赞赏。但有一次,一只西班牙猎犬撕坏了菲维拉的长袜(说实话,菲维拉的长袜少得可怜,而且大多是粗羊毛的),她不假思索地在奥兰多窗下用鞭子抽打那只狗,险些要了它的命。奥兰多是狂热的动物爱好者,从此,他注意到菲维拉牙齿不齐,有两只门牙向里面长,而他认为这象征着女人性格执拗残忍,于是当晚就解除了婚约。
第三位是尤芙萝辛。她是他有史以来最动真情的一位。她出生于爱尔兰德斯蒙德家族,和奥兰多的家族一样古老而根基深厚。她美丽大方,面色红润,且沉稳端庄。她说一口漂亮的意大利语。虽然下牙有点发黄,但上牙齐整完美。她的膝边总有一只小狗,有时是一只小灵犬,有时是一只西班牙小猎犬。她用自己餐盘里的白面包喂它们,在维金纳琴的伴奏下,唱着甜美的歌。她十分爱惜自己的身体,总要睡到中午才起床梳妆。总之,对于奥兰多这样的贵族而言,她将是最完美的配偶。他们已经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双方律师开始忙于签订关于财产继承和转让、房产和地产的协约,以及两大富有家族联姻时所必须完成的其他事宜。也就是在此时,一场严重的冰冻突然来临了,当时的英国常突发这种严重的冰冻。
据史学家们称,那场冰冻是英伦诸岛所经历过的最严重的一次。飞鸟在半空中被冻僵,像石块一样坠落地上。在诺维奇,有人看到路上行走的一位年轻村姑在街的拐角处遭受了暴风雪的袭击,身强力壮的她在人们的眼皮底下化为了粉末,像尘土一般被扬上了屋顶。许多牛羊都被冻死了。尸体都冻成了冰,床单粘连在尸体上扯不下来。如果看到一大群猪冻僵在半路上寸步难行,也不必大惊小怪。到处是被冻死的牧羊人、农夫、马群和赶鸟的男孩,他们被冻死时的姿势栩栩如生,有的手放在鼻子上,有的拿着瓶子对着嘴唇,还有一个人手举石子正欲掷向一只乌鸦,而那只乌鸦蹲在离他不到一码的树篱上,仿佛标本一般纹丝不动。这场冰冻异常严重,以致于此后常有石化现象发生。很多人都猜测,德比郡一些地方的岩石大量增加不是火山喷发造成的,因为并没有火山喷发,而是一些不幸的赶路人被原地冻成了石块。虽然有些土地的主人将这些石块视为上天所赐,但这与教会无关。而大多数人则把石块作为地标,或是供羊儿瘙痒时摩擦用,如果石块的造型合适,还会被用来作为牛的饮水槽。这些石块至今仍大多派这些用场。
然而,当生活在乡村的人们正陷于物资极度匮乏、农户间买卖停顿的困苦境地时,伦敦却沉浸在穷奢极侈的狂欢喜庆气氛中。皇宫设在格林威治,新登基的国王想借加冕礼博取国民的欢心。他下令将冰冻二十多英尺厚、足有六七英里宽的河面清扫干净,用亭台楼阁、曲径长廊和酒吧雅座将河面装饰成公园或游乐场,费用全部由国王承担。在正对皇宫大门的地方,他为自己和朝臣们留出了一个空间,用一根丝带围起来,与公众隔开。这块地方立刻就成为英国上流社会的中心。皇家宝塔那深红色的顶篷下,那些蓄着胡须、穿着环形硬领的政界大佬们处理着政事。在覆盖着鸵鸟羽毛的藤架下,军人们谋划着征服摩尔人和击败土耳其人的大事。手擎酒杯、在小径上来回踱步的将领们,挥舞着胳膊,遥指远方,讲述着西北航道和西班牙无敌舰队的故事。情侣们在铺着紫貂皮的沙发床上调情。当王后和她的随从走出皇宫时,冰冻的玫瑰花像雨一样纷纷落下。五彩缤纷的气球飘在空中纹丝不动,到处是用香杉和橡木燃起的一大堆一大堆的篝火,火里撒了大把的盐,变幻出绿色、橘色和紫色的火焰。冰硬得如钢铁一般,只不过是透明的而已,无论篝火烧得如何旺,也融化不了它。透过清澈见底的冰,不时可以看到几英尺深的水下有一条鼠海豚,或一条比目鱼。一群群鳗鱼呆呆地一动不动,陷入了昏睡状态。但它们究竟是真死,还只是假死,待回暖后又会复苏,这个问题一直困扰着哲学家。在伦敦桥附近,河面冰冻厚达二十英寻,透过冰层可以清楚地看到河床上躺着一艘沉船,那原是一艘装满了苹果的船,因为超载,去年秋天沉入了河底。一位身披毛呢披肩、穿着宽大裙子的老妇人,正要乘这艘小贩船到对岸的苏里市场去,她的膝下堆满了苹果,看起来似乎正向一位客人兜售她的水果,但她发紫的嘴唇却说明了真相。这番景象是詹姆斯王特别喜欢的,他会带着一大群朝臣们一同观赏。一句话,日光下这番景象之美轮美奂是无与伦比的。但狂欢的气氛却是在夜晚才达到巅峰。冰天雪地的夜晚格外宁静,月亮和星星闪烁着宝石般幽冷的光芒,伴随着长笛和小号优美动听的音乐,群臣翩翩起舞。
奥兰多并不在那些脚步轻盈、跳着克兰特舞和沃塔舞的人群中,这是真的,因为他笨手笨脚,而且有点心不在焉。比起那些花哨的异国舞步,他更喜欢小时候经常跳的、自己家乡那种简朴的舞蹈。1月7日傍晚大约六点的时候,他刚跳完几曲四步舞和小步舞,就看见莫斯科公国大使馆的亭子那儿有个身影朝他这边过来,那人穿着宽松的俄罗斯风格的束腰上衣和长裤,难以分辨是男是女,他那强烈的好奇心被吊了起来。这位不知姓名也辨不清性别的人,中等身材,纤细苗条,一身牡蛎色的天鹅绒,镶着不同寻常的绿色羽毛。但这些琐碎细节在那人全身散发出的独特魅力映衬下,仍不免黯然失色。奥兰多的脑海里在三秒钟之内浮现出最荒诞离奇的意象和比喻,他把她称为甜瓜、菠萝、橄榄树,翡翠,或是雪狐。他弄不清楚自己是听到,还是品到,或看到过她,或兼而有之。(虽然我们的叙述不能在此停下来,但仍要匆匆补充说明一下,奥兰多此时的所有意象都很单纯,十分符合他的感觉,而这些感觉大多来自于他幼年时喜爱的口味。但正因为这些感觉很单纯,因此也十分强烈,使他难以冷静下来寻找原因。)……甜瓜、翡翠、雪狐——他就这般狂热地赞美着,目不转睛地凝视着。当那人几乎踮着脚尖从他身边一掠而过时,奥兰多懊恼得差点揪自己的头发,天哪,一定是个男孩——女孩滑冰不会如此敏捷有力。可如果是相同性别的话,那相拥而欢岂不成了无稽之谈。但那人又滑过来了。双腿、双手和姿态都像是男孩,但男孩不会有那样的双唇,也不会有那样的胸脯,男孩的眼睛也不会像大海深处的水那样湛蓝。此时,国王在侍从的搀扶下从一旁慢慢走过,那不知名的滑冰者终于停了下来,向国王行礼,仪态万方。她静静地站在那儿,与奥兰多近在咫尺。竟是女人。奥兰多凝视着她,他颤栗着,时而热血沸腾,时而手脚冰凉。他恨不得扑进夏日的怀抱,用脚把橡果踩得粉碎,用双臂缠绕榉树和橡树。他双唇微启,露出了精致的小白牙,似乎要咬什么,继而又双唇微合,似乎已经咬了一口。而此时,尤芙萝辛小姐正依偎在他的臂弯中。
他得知这位陌生女子是位公主,名叫玛萝莎·斯丹尼洛夫斯卡·达姬玛尔·娜达莎·依丽亚娜·罗曼诺维奇,莫斯科公国大使可能是她的叔父或父亲,她是随大使前来参加国王加冕礼的。人们对莫斯科大公国知之甚微,他们都蓄着浓密的胡须,戴皮帽,坐在那儿沉默寡言。他们喝着黑乎乎的饮料,又不时把它吐到冰上。他们都不说英文,虽然有人懂些法文,但当时英国宫廷中说法文的人又寥寥无几。
一次偶然的机会使奥兰多与公主相知相熟。在宴请达官贵族的招待会上,宽敞的遮篷下摆满了长桌,而他俩隔着一张桌子相对而坐。坐在公主两边的是两位年轻的贵族,一位是弗朗西斯·弗莱勋爵,另一位是年轻的莫雷伯爵。奥兰多饶有兴趣地看到,公主很快就使这两位年轻贵族狼狈不堪,虽然他们都很优秀,但他们懂的法语与年幼无知的孩子差不多。宴会一开始,公主转身用法语对伯爵说:“我认识一位你们家族的绅士,他显然去年夏天在波兰。”或,“英国王室里女士的美貌令我赞叹不已。没有女人比贵国的王后更优雅,也没有人的发型比她的更漂亮。”虽然公主说话时的优雅妩媚令人倾倒,但弗朗西斯勋爵和伯爵两人听罢显得尴尬万分。于是一人赶紧帮她盛调味汁,另一人吹口哨把狗唤来,逗着狗啃肉骨头。看到这情景,公主实在忍俊不禁,笑出声来。坐在对面的奥兰多,隔着餐桌上的野猪头和填满作料的孔雀,与公主的目光相遇,也大笑起来。但心中的疑惑使他的笑容凝滞住了。他心烦意乱地自问: 迄今为止,他爱过谁吗?他爱过什么吗?一位瘦得皮包骨的老妇人,不计其数的涂脂抹粉的娼妓,一位哭哭啼啼的修女,一位冷酷无情、言语刻薄的女探险家,一位毫无主见、只在乎婚纱婚礼的女子。爱情于他,恰如尘埃灰烬。所谓的快乐,他却觉得索然无味。他惊叹自己竟然对所经历的那一切毫不厌倦。当他看着公主,他身体里凝固的血液融化了,血管中的冰化为了美酒;他听到水在流淌,鸟在啁啾;春天来了,将冬天的萧瑟一扫而尽;他的男性豪壮之气苏醒了;他手握长剑;他向那些比波兰人和摩尔人更凶悍的敌人冲刺过去;他潜入水底;他看到了长在岩石裂缝中的邪恶之花;他伸出手去——事实是,他正构思着一首激情洋溢的十四行诗,就听到公主对他说,“请您把盐递过来,好吗?”他的脸涨得通红。
“十分荣幸,小姐,”他用一口纯正的法语回答道。感谢上苍,法语对他来说好似母语一般,是他母亲的女仆教会他的。然而,如果他从来不会说这种语言,从未回答过公主的问题,从未追寻过那双眼睛的光芒……或许对他来说更好。
公主继续问奥兰多,她身边坐着的这些举止粗俗的土老帽是谁?他们盛在她餐盘里那些乱七八糟、令人作呕的东西是什么?英国人都与狗同桌进餐吗?坐在长桌顶端、发型像五朔节花柱一样的滑稽女人,真的是王后吗?国王总是这样涎水肆流吗?那群花花公子中,哪一位是乔治·维利耶?这些问题起初令奥兰多略感不安,但她提问的方式既淘气又幽默,奥兰多忍不住开怀大笑。他看周围的人一脸茫然,就知道他们谁也没听懂。于是他回答她时也用纯正的法语,也像她那样口无遮拦。
就这样,他们两人建立了亲密的关系,并很快就在宫中闹得沸沸扬扬。
人们不久就注意到,奥兰多对这位莫斯科女人的关注远远超出了礼貌的要求。他与她几乎形影不离,他们之间的谈话虽然别人听不懂,但见两人聊得兴致勃勃,脸上泛着红晕,且笑声不断,最愚钝的人也能猜出他们在谈什么。而且,奥兰多本人的变化也非同寻常。人们从未见他如此兴高采烈,他那种孩子气的笨拙在一夜之间消失殆尽,从一个郁郁寡欢、一进女人房间就把桌上的首饰碰翻在地的小伙子,变成了一位风度优雅、谦恭有礼的绅士。他把那莫斯科女人(人们如此称呼她)搀扶上她的雪橇,或伸出手来邀请她跳舞,或接住她有意掉下来的斑点花纹纱巾,或遵从这位高贵女人的吩咐去做其他各种杂事,凡此种种,他都像情人那样殷勤周到。看着这些情景,老年人呆滞浑浊的眼睛放出了光芒,年轻人也心跳加速。然而,乌云笼罩了这一切。老年人摇头,年轻人窃笑,大家都知道奥兰多已另有婚约。玛格丽特·奥布莱恩·奥黛尔·奥瑞利·泰尔康奈尔勋爵小姐(这是奥兰多十四行诗中的那位尤芙萝辛小姐的全名)的左手中指上戴着奥兰多送她的那枚闪闪发光的蓝宝石戒指呢。按说她才有权得到奥兰多的呵护。然而她即便把衣橱里(她有很多衣橱)所有的手巾都掉在冰面上,奥兰多也不会弯腰去拾。她若要他把她扶上雪橇,起码得等上二十分钟,而最终不得不屈尊,由自己的黑人家仆来服侍。她滑冰的时候姿态笨拙,没有人在身旁为她鼓劲,跌倒后也没人扶她站起来,为她掸去衬裙上的雪花。虽然她天性稳重,很少动怒,更不愿像大多数人那样,相信区区一个外国女人就能夺走奥兰多对她的爱。但最终,即便她本人也开始怀疑,她那宁静的心境即将被什么东西摧毁了。
的确,随着时间的推移,奥兰多对于自己的情感越发不加掩饰。他会找些借口,离开正准备聚餐的朋友们,或当一组人正准备在冰上跳四方舞的时候,他会借机溜走。人们旋即会发现,那莫斯科女人也消失了踪影。但最令宫廷感到恼怒的,是他们不顾宫廷的颜面,而虚荣心是宫廷的最敏感处。人们常常看到这对男女悄悄越过河面上那条分隔皇家区域和百姓区域的丝带,遁迹于茫茫人海中。因为公主会突然跺着脚大声说:“带我离开这儿,我讨厌你们英国这些乌合之众,”她此处指的是英国宫廷。她已经忍无可忍了,她说,宫廷中到处是盯着别人的脸、热衷于窥探隐私的老妇人,到处是自以为是、只会踩别人脚的男人。他们身上散发出难闻的气味。他们的狗竟然在她的双腿间穿梭奔跑。在宫廷里就好似被囚禁于笼子中。而在俄罗斯,河面足有十里之宽,六匹马可以并驾齐驱,跑上整整一天也见不到一个生灵。况且,她还想看看伦敦塔、皇家卫队、伦敦城门前悬挂的人头,还有城区的珠宝店。于是,奥兰多带着她来到城区,看了皇家卫队和悬挂在城门口的叛逆者首级,在皇家交易市场为她买了所有她喜欢的东西。但这还不够,两人都越来越想整日相伴,私下相守,远离那些少见多怪、有窥视癖的人们。于是,他们没有走那条回伦敦的路,而是另外择路,很快就远离了冰封的泰晤士河面上熙熙攘攘的人群。一路上除了海鸟和一位乡村老妇外,他们再没遇见一个人。那乡村老妇试图在冰上凿洞取水,或拣一些树枝和枯叶用来生火,但却徒劳无望。穷人只能守着自己的穷窝,稍富裕些的人,只要条件允许,都挤到城里去取暖享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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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提时的俄罗斯公主
于是,这河面便归奥兰多和萨莎独自享用了。萨莎是奥兰多对她的昵称,这也是他小时候喂养的一只俄罗斯小白狐的名字。那小家伙雪白柔软,牙齿却坚硬如钢。有一次它凶狠地咬了奥兰多一口,为此,父亲叫人把它给杀了。奥兰多和萨莎两人因为滑冰,也因为爱情,浑身燥热,就在荒芜的岸边躺了下来,沿岸长着一排黄柳。奥兰多裹着一件皮大氅,把萨莎搂在怀里,对她轻声说道,这是他第一次体验到爱情的喜悦。当爱的狂风骤雨过后,他俩心醉神迷地躺在冰面上,他把自己的风流往事告诉她,那些女子与她相比,简直就是木头、粗布、炭渣。他的激情洋溢逗得她哈哈大笑,她再次投入他的怀抱中,并给了他充满爱意的拥抱。随后,他们惊叹身下的冰并未因他们情感的炙热而融化,怜悯那穷苦的老妇人不能用这种自然的方法来融冰,只能用冰冷坚硬的斧子来刨冰。后来,他俩裹着黑貂皮大氅,沐浴在阳光下,海阔天空地聊了起来,聊风景和旅游;摩尔人和异教徒;某位男人的胡须和某位女子的皮肤;她如何喂一只蹲在桌上的老鼠吃食;他家里客厅中的挂毯如何总是不停地摆动;一张面孔;一根羽毛;他们聊的话题不分巨细,无所不谈。
随后,奥兰多那郁郁寡欢的情绪忽然又来了。也许是那老妇人在冰上蹒跚而行的景象引起的。也许是无端而起。他脸朝下扑倒在冰面上,目光透过冰冻的河水,想到了死亡。有位哲学家说得对,快乐与忧愁之间仅纤毫之距,他还说,二者如同孪生兄弟。由此推论,一切情感的终极就是几近疯狂。因此,他恳求我们到真正的教会去寻求慰藉(他认为重洗派教会
是真正的教会)。他说,对于颠簸于茫茫苦海的人来说,那里就是停泊的唯一港湾。
“万物的归宿都是死亡,”奥兰多坐直了身子,忧心忡忡地说。(悠忽转念间,从生想到死,从死想到生,两者之间的转换没有停顿,此时他的大脑就是这样运转的。因此传记作者也不能停下来,必须跟上他思维的迅疾飞跃,跟上他那种不假思索的激情澎湃的举止,以及脱口而出的惊世骇俗的言辞。毋庸置疑,奥兰多目前正处于这样的人生阶段。)
“万物的归宿都是死亡,”奥兰多笔直地坐在冰上,说道。但萨莎毕竟不是英国血统,她是俄罗斯人,那里的黄昏更长,黎明也姗姗来迟,人们说话时为了斟酌如何更好地结尾而常常半吞半吐。萨莎一声不响地盯着他,也许还带点嘲讽之意,因为他在她眼里一定像个孩子似的。最后,他们身下的冰变得越来越冷,她可不喜欢这样,于是就拉奥兰多站起身来。她说话是那么迷人,妙趣横生,机智幽默,以至于奥兰多忘记了冰冻的河水和夜幕的降临,忘记了那位老妇人和其他所有事情(遗憾的是,她总是说法语,而谁都知道,一旦翻译成英文,便会风趣殆失)。奥兰多想告诉她,他是如何形容她的。可当他潜心寻觅意象时,那成千上万个意象却都是形容一般女人的陈词滥调,白雪、奶油、大理石、樱桃、雪花石膏、金丝带?都不配形容她。她就像一只狐狸,或一棵橄榄树;就像从高处俯瞰的大海波涛;就像翡翠;就像没有云遮雾绕的青翠山峦上那一轮红日——她与他在英国所见所知的一切都不同。他苦思冥想,却无从寻觅合适的语言和辞藻。他想用另一种语言,来形容独特的景象。用英语来描绘萨莎,太直接、太坦白,也太甜腻。因为无论她看起来有多么开朗、多么性感,她的言辞总有弦外之音。无论她举止多么坦荡,却总让人觉得有什么深藏不露的东西。因此,绿色火焰似乎隐藏在翡翠里,一轮红日被掩映在山峦中。清澈明朗的只是外表,内心则燃烧着不安分的火苗,它起伏不定,来去无常,她身上从未有一丝英国女人的持重——想到这里,奥兰多想起了玛格丽特勋爵小姐和她的衬裙。就这样,奥兰多带着萨莎在冰上疯狂地滑行,越滑越快,他发誓要追逐火焰,要潜入深水觅宝,等等。他气喘吁吁地说着,满含激情,就像一个诗人,他那被痛苦压抑着的诗句,一下子喷涌而出。
但萨莎沉默不语。当奥兰多对她说,她像狐狸,橄榄树,或青翠山峦,向她讲述他的整部家史,说他家的房子是不列颠最古老的庄园,他的家族原来住在恺撒统治下的罗马,那时他们可以乘坐饰满流苏的轿辇行走在科索大街上(科索大街是罗马的主干道),他说这是唯有皇家血统的人才享有的特权(他有点飘飘然地沾沾自喜)。他会停下来问她,她的家在哪里?她父亲是干什么的?她有兄弟吗?为何独自与叔父在一起?虽然她都轻描淡写地回答了他,但不知怎么,他们彼此都觉得有些别扭。奥兰多起初怀疑也许她的地位并不像看上去的那样高贵;抑或她羞愧于自己同胞的举止野蛮,因为他听说莫斯科公国的女人都长有胡须,男人腰部以下都以皮毛遮体;男男女女都在周身抹上动物油脂,以御严寒;用手撕肉吃;居住的小屋在英国贵族看来连牲口棚都不如。于是,他忍住了,没有追问她。但细想起来,他断定她的缄默不是因为这些原因。因为她自己的下颏很光洁,她穿着天鹅绒的衣服,戴着珍珠项链,举手投足完全不像是出自牲口棚的女人。
那么,她究竟向他隐瞒了什么呢?在他对她的强烈情感中,隐隐有一丝疑惑,那疑惑好似纪念碑底座下的流沙,在转瞬流逝间足以撼动整个建筑。他突然觉得痛苦万分,继而大发雷霆,弄得她不知该如何让他平静下来。也许她并没想平息他的愤怒,因为他发火的样子很讨人喜欢,所以她反而有意纵容他——这是莫斯科大公国人的怪癖。
接着讲我们的故事。那天他们比往常滑得远些,滑到了船只抛锚的那片河域,在那一艘艘被冻在河中央的船只中,就有俄罗斯大公国使团的船。双头黑鹰旗在它的主桅杆上迎风飞舞,桅杆上挂着的五彩缤纷的冰柱足有几码长。萨莎有几件衣裳忘在了船上,他们猜想船上可能没人,就爬上甲板去找衣裳。奥兰多还记得自己过去在船舱里做的那些风流事,因此倘若有人捷足先登了这块风水宝地,他也不会感到惊讶。事实果不其然。他们没走多远,就有一个漂亮的小伙子从一大卷缆绳后面冒了出来,不知他刚才躲在那儿干什么。他说自己是位船员——这显然没错,因为他说的是俄语。他说他可以帮公主找到她要的东西。他点燃了一截蜡烛,和她一起消失在甲板下的船舱里。
时间一点点过去,奥兰多沉浸在自己的梦里,满脑子想的都是生活中的开心事,他的珍爱,她的可贵,以及如何使她无怨无悔、难舍难分地为他所拥有。这需要克服障碍和困难,因为她铁了心要生活在俄罗斯,那儿有冰封的河流,狂野的骏马,她还说,那儿的男人们相互厮杀,一剑封喉。说实话,那种苍松白雪的景致,那种放荡凶残的习性,对他来说毫无吸引力。他不想这么快就结束他的乡村生活,健健身、种种树,悠闲自得。他也不想辞职,毁了自己的前途。不想为了猎射驯鹿而放弃野兔,为了伏特加而放弃加那利白葡萄酒,也不想在袖口里悄悄藏一柄刀——对此他百思不得其解。但为了她,这一切他都会去做,甚至做得更多。至于他和玛格丽特小姐的婚礼,尽管已经定在一周后的今天举行,但这显然太不可思议了,他都懒得去想它。她的家人会责骂他抛弃了一位尊贵的女子;他的朋友会嘲笑他为了一个哥萨克女人和茫茫雪野,而毁了世界上最美好的前程。然而这一切与萨莎本人相比,简直轻如鸿毛。一旦月黑风高的夜晚降临,他们将远走高飞。他们将乘船去俄罗斯。他是这样想的。他一边在甲板上踱来踱去,一边在心里谋划着。
圣保罗大教堂十字架上的那一轮橙红的落日,突然唤醒了他。它血红血红的,正迅速西沉。必定已是黄昏时分,萨莎已经去了一个多小时了。他猛然涌起一种不祥的预感,原本对她的坚定信任被蒙上了阴影。他一头钻进船舱,沿着他目睹他们消失的方向找去。他在黑暗中磕磕碰碰地穿行于大箱子和大木桶之间。在一个角落里有一点昏暗的亮光,他意识到他们两人就坐在那里。在一秒钟之内,他预见到他将会看到什么样的情景。他会看到萨莎坐在那水手的大腿上,看到她朝他俯下身去,看到他们搂抱在一起。那一星亮光被他的愤怒幻化成了一团火红的云。他爆发出一声痛苦的嚎叫,整艘船中都回荡着他的怒吼。萨莎冲过来挡在两个男人之间,否则不等那水手抽出刀来,就已被奥兰多掐死了。这时,一阵撕心裂肺的恶心向奥兰多袭来,他们只好扶他躺在地板上,给他灌白兰地,好让他清醒过来。渐渐地,他缓了过来,在甲板上的一堆麻袋上坐起身来,萨莎在他身边安抚着,她那轻柔摇曳的身姿,在他仍然晕眩的眼前晃动,仿佛一只狐狸,刚咬了他一口,现在又来甜言蜜语地哄他,责怪他,以至于他怀疑自己刚才所看到的是否真实。也许是烛光摇曳不定,也许是暗影憧憧?她说,箱子太沉了,他是在帮她搬箱子。奥兰多有一刻相信了她——谁能肯定那些他最怕看到的情景不是他的愤怒所臆造出来的呢?但随即他又为她的谎言而变得更加狂怒。萨莎的脸色苍白,她在甲板上直跺脚,说她作为罗曼诺夫家族
的女人,如果竟躺在一个普通水手的怀中,那她就向她的神祈求,让她今晚就死去。的确,看着这两人在一起(他几乎不愿去看),一位如此娇弱的女子竟然被一个毛茸茸的、海里的畜生玩弄于股掌之中,这般不堪的想象令奥兰多怒不可遏。那水手身材高大,不穿鞋身高也有六英尺四,耳朵上戴着俗气的金属耳环,看上去就像一匹拉货的大马,鹪鹩和知更鸟在飞行途中会落在它背上栖息。于是,奥兰多不再坚持,他相信了她,并祈求她原谅。然而,当他们重归于好,亲亲热热走向船舷的时候,萨莎手扶舷梯停下了脚步,回头对那个长着黄褐色宽脸的怪物说了一串俄语,是客套,还是玩笑,亦或是打情骂俏,奥兰多一个字也听不懂。但她语调里含有的某种东西(也许是俄语辅音造成的)使奥兰多想起了几天前那个晚上的情景: 他撞见她偷偷躲在角落里啃一截蜡烛头,那是她从地上捡起来的。没错,那蜡烛是粉红色的,镀了金,而且曾在国王桌上用过,但它毕竟是牛油做的,而她竟然用嘴去啃。奥兰多一边扶她走下船,来到冰面上,一边思忖,也许她并不高贵,带有农夫与生俱来的那种粗鄙?他幻想她到四十岁时会变得臃肿不堪,没精打采,尽管她此时纤细如芦苇,欢快如云雀。然而,他心中的这些疑虑在他们滑向伦敦的途中又烟消云散了,他觉得自己好像被一条大鱼钩住了鼻子,在水中扑腾,既不甘心,又无可奈何。
那是一个美得惊人的黄昏。夕阳西下,火红的晚霞将伦敦所有圆圆的和尖尖的屋顶、塔楼和山峰都映衬得黛色朦胧。这边是查林街的浮雕十字架;那边是圣保罗大教堂的穹顶;再过去是方方正正的伦敦塔群楼;那好似落尽了树叶、只剩顶端树疙瘩的树丛,是伦敦城门前的长矛上戳着的人头。此刻,西敏寺的窗口亮起了烛光,(在奥兰多的幻觉里)宛若天国五彩斑斓的屏障;西边的天空仿佛一扇金色的窗户,有一群天使在天梯上不停地上下穿梭(这仍是奥兰多的幻觉)。他和萨莎两人似乎一直在向天空的幽深之处滑行,冰变得如此湛蓝,像玻璃一般光滑,他们越滑越快,直奔城里而去,白色的海鸥绕着他们飞旋,它们的翅膀在空气中划过,恰似他们两人的冰鞋在冰上掠过。
萨莎比往日更加温柔,也更兴高采烈,好似为了消除奥兰多的疑虑。她很少谈论自己的过去,但此刻她告诉他,在俄罗斯的冬日里,她会聆听狼的嗥叫声响彻大草原,她还模仿了三声狼嗥。于是,他也讲给她听家乡雪地里牡鹿的故事,牡鹿们在雪地里迷路后,会跑进屋里避寒,有位老人从木桶里舀稀饭喂它们。她听后就称赞他,说他热爱动物,有侠义精神,还赞美他的双腿。奥兰多被她夸得飘飘然,想到自己竟然污蔑她,幻想她坐在一个普通水手的膝上,到四十岁时身材臃肿、无精打采,不禁羞愧难当。他对她说,他找不到任何词藻足以赞美她,然而,她会使他立即联想到春天、绿草和奔腾的河水。他把她的手抓得更紧了,带着她旋转,绕了半个河面的大圈,那些海鸥和鸬鹚也随着他们盘旋飞舞。最后,他们停了下来,上气不接下气,她微微喘着气对他说,他就像一棵圣诞树,树上点亮着成千上万支蜡烛(他们俄罗斯的圣诞树就是如此),悬挂着黄色的小球;熠熠
发光;能照亮整条大街。(人们可以把这理解为)他那光彩照人的双颊、深色的卷发、黑红相间的大氅,使他看上去好似内心燃着一盏灯,自内而外散发着流光溢彩。
所有的色彩都在转瞬间消褪,唯独奥兰多双颊的红晕仍在。夜幕降临了。那一抹橙色的夕阳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火把、篝火和油灯放出的光,这些白得瘆人的光把河面照得通明,一切都发生了最奇异的变化。那些教堂和贵族们的邸宅仿佛悬在空中一般,因为其正面的白色岩石只看得见一些沟沟壑壑。特别是圣保罗大教堂,只剩下一个镀金的十字架,其余都看不见了。西敏寺则灰暗得宛如一片树叶的形骸。所有一切都变得形销骨立。当他们两人快滑到举办庆典的场地时,耳边传来低沉的声音,好似音叉敲出的低音,这声音越来越响,直至变成一片喧嚣。伴随着火箭升空,欢呼声此起彼伏。渐渐地,他们能够看清有一些小小的身影从熙熙攘攘的人群中冲出来,在河面上旋转,一会儿旋到这儿,一会儿又旋到那儿,仿佛河面上飞舞的小虫。黑黢黢的冬夜像一只漆黑的碗,扣在这灯火通明的圈子上。于是千姿百态的焰火升腾而起,打破了黑暗: 有五彩缤纷的火箭,新月,蟒蛇和王冠,为了使人们喜出望外、惊喜连连,每次焰火燃起之前都要有所间歇。树木和远山一会儿现出夏日般的青翠,一会儿又陷入冬日的幽暗。
此刻,奥兰多和公主已经快到皇家圈出的那块领地了,却被一大群人挡住了去路。那群人已经大胆地逼近了划分界限的丝带。他俩不愿意就这样结束私密时刻,去面对那些人审视他们的锐利目光,于是两人混在人群中踌躇不前,周围都是学徒、裁缝、渔家女、马贩子、骗子、饥肠辘辘的读书人、围着披肩的女仆、卖柑橘的姑娘、马夫、神情严肃的公民、一脸猥亵的酒保,还有一群衣衫褴褛的孩子,总是凑在人多的地方,大声尖叫,并在人们的脚边乱跑——伦敦街头的三教九流都汇聚在此了,他们打打闹闹,挤挤撞撞,掷骰子玩,算命,推推搡搡,挠痒逗乐,小偷小摸。有人哄堂大笑,有人愁眉苦脸;有人哈欠连天,有人则如同房顶上的寒鸦般虔诚肃敬;有人穿裘皮和厚呢料衣服,有人则破衣烂衫,脚上缠着破布,才不致直接踩在冰上。各种穿戴装扮显示了各色人等不同的财富和地位。在一个类似我们如今上演《庞奇与朱迪》
的亭子或戏台对面,大多数人都挤在那里。台上正在上演一出戏。一个黑人挥舞着胳膊大发雷霆,一个身穿白衣的女子躺在床上。尽管那戏台很简陋,演员踩着搭起的梯子上下戏台,有时会跌跌绊绊的,观众们又是跺脚又是吹口哨,看得厌烦时就会剥一只橘子,把橘子皮扔到冰面上,逗着狗追逐嬉戏。但那宛若音乐一般奇妙婉转的台词曲调却令奥兰多怦然心动。那些台词连珠炮似的急速迸射而出,使他想起了在瓦平花园酒吧里唱歌的水手们,即便台词空洞无聊,对于他来说也似烈酒一般。时不时会有一句台词掠过冰面朝他扑面而来,把他的心彻底击碎。戏台上那摩尔人的狂怒似乎就是他自己的狂怒,当那摩尔人把那女人掐死在床上时,就如同他用自己的双手杀死了萨莎。
戏终于演完了。一切陷于黑暗之中。眼泪顺着他的面颊流淌下来,他仰望天空,却仍是黑茫茫一片。他想,毁灭与死亡笼罩了一切。人生的尽头是坟墓。昆虫终会把我们吞噬殆尽。
我想此刻应是漆黑一片
日月无光,惊慌失措的大地
哑口无言——
就在他吟诵的时候,他的脑海里升起了一颗苍白的星星。夜色正浓,漆黑一片,而这正是他们所期盼的黑夜。他记得清清楚楚,他们正是打算在这样的黑夜远走高飞。时机已到。他一阵冲动,把萨莎一把搂过来,在她耳边“嘘”了一声,说“我的生命之日”。这是他俩的暗号。他们将于午夜时分在布莱克弗雷尔附近的一家客栈汇合。备好的快马会等在那儿,万事俱备,只待他们远走高飞。于是,他们各自回自己的帐篷,分头准备去了。他们还需要一个小时的时间。
离午夜还早,奥兰多却已等候在那里。夜黑如墨,伸手不见五指,对他们十分有利,但四周死寂般的静谧,马蹄声和婴儿的啼哭声能传出半英里远。奥兰多在院子里踱来踱去的时候,还真听到了马蹄踩在鹅卵石地面上发出的缓慢均匀的蹄声,还有女人衣裙的窸窣声,颇令他提心吊胆。不过那些行路人只是夜归的生意人,或附近某个不干正经事的女人。待他们走过后,街上比先前更寂静了。这时,在城市贫民居住的那些窄小拥挤的房子里,灯光从楼下移到了楼上的卧室,不一会儿就一盏接一盏地熄灭了。城郊地带大多街灯阑珊,而且巡夜人又玩忽职守,因此,距黎明到来还有很久的时候,就早已油尽灯灭了。夜便愈发黑沉沉了。奥兰多察看了自己那盏灯的灯芯,检查了马鞍和肚带,给手枪装满火药,又仔细查看了枪套;他把这些事反复做了十几遍,直至完全放心才罢。虽然离午夜还有二十几分钟,他也不愿到客栈的大堂里去等。客栈的老板娘此时还在侍候几名海员,他们喝着廉价的加纳利葡萄酒,轮流唱着小曲,讲述德雷克
、霍金斯和格伦威尔
的故事,直至从椅子上翻滚下来,身子蜷成一团,在泥地上酣然入睡。对于奥兰多那颗充满激情、疯狂跳动的心来说,黑夜也许更善解人意。他侧耳聆听着每一声脚步,揣测着每一种声响。那些醉醺醺的叫喊声,还有那些因分娩或其他病痛而发出的哀号声,每一声都似乎是他此番冒险的不祥之兆,令他心中充满悲悯。但对于萨莎,他却并不担心。以她的勇敢,这种冒险不算什么。她会穿着一身男子装束,披风、马裤、马靴,只身前来。她的步履轻盈如飞,再寂静的夜晚也难听见她的脚步声。
他就这样在黑暗中等待着。忽然觉得有什么东西软软的,但猛烈地打在他的脸上,他不禁吃了一惊,用手握住了剑,因为翘首以待的他正处在神经极度紧张的状态。都怪冰冻持续的时间太长了,以至于他的前额和面颊上又被连续击打了好多次以后,他才明白过来那是从天而降的雨点,是阵雨袭击了他。起初,雨点慢慢地、一滴一滴从容不迫地落下来,但很快六滴雨变成了六十滴,六百 6ef4." >滴,最终汇聚成瓢泼大雨,好像原本坚固的天空把自己化作了一个丰沛的喷泉,泉水倾注而下。只消五分钟,奥兰多就被淋得浑身湿透了。
他赶紧把马牵到有遮挡的地方躲雨,自己则在门楣下找了一个避雨处,因为从那儿便于观察到院子里的一切。空气从未如此模糊浑浊,在一片水雾缭绕和雨水落地时发出的轰轰声中,所有的脚步声和马蹄声都被吞没了。路面原本就坑坑洼洼,一旦被水淹没,恐怕就无法通行了。但他丝毫没有理会这将会给他们的私奔带来什么影响。他全神贯注地盯着那条在灯光下幽幽闪亮的鹅卵石小径,期盼着萨莎的到来。悠忽间,他似乎在黑暗中看到了裹挟在瓢泼大雨中的她。但幻影随即消失了。突然,传来一声令人毛骨悚然的不祥的声音,那声音充满了恐怖和惊惧,令奥兰多的灵魂痛苦不堪。那是圣保罗教堂的大钟敲响了午夜的第一下钟声。接着它又无情地敲了四下。恋爱中的人大多迷信,奥兰多断定,待第六下钟声敲响时,萨莎就到了。但第六下钟声余音已尽,接着是第七下,第八下,在忧心忡忡的他听来,这钟声仿佛先是预告,接着正式宣布,死亡和灾难来临了。当第十二下钟声响起时,奥兰多明白,他的命运就此锁定。理性的推理已是徒劳;她也许晚到一会儿;也许受到阻拦;也许迷路了。但奥兰多那颗多情而敏感的心已经知道了真相。别处的钟声也此起彼伏地当当敲响,整个世界似乎都在传送着她的欺骗和他的可笑。内心中蛰伏已久的疑虑,从隐秘处奔涌而出。他被一群毒蛇咬伤了,那些蛇一条比一条更歹毒。他呆呆地站在门廊处一动不动,大雨倾注而下。随着时间慢慢流逝,他的双腿也越来越无力。大雨仍滂沱不止。密集的雨声仿佛大炮轰鸣。橡树发出撕心裂肺的巨响。还传来狂野的咆哮声和令人心惊胆战的鬼怪般呻吟。奥兰多仍站在那里一动不动,直到圣保罗教堂的大钟敲响了两点。此刻他大吼一声,带着骇人的讥讽,咬牙切齿地喊道,“我的生命之日!”他把手上的灯猛地摔到地上,跃上马背,不知所向地飞驰而去。
一定是某种说不清的直觉引导他沿着河岸朝大海的方向疾驰,因为他已无法再作理性思考了。破晓时分,黎明来得格外匆匆,天空泛出浅浅的黄色,雨差不多停了。奥兰多发现自己来到了瓦平边上的泰晤士河畔。他看到了自然界最奇妙的事情。三个多月以来,这里冰冻数尺,整座歌舞升平的城市都屹立于这似乎永远坚硬如石的冰面上。而此刻,却见黄色的水流湍急地奔腾,这条河在一夜之间解冻了。仿佛地下火山喷出的硫黄泉(哲学家常持这种观点),猛然破冰而出,横扫一切,大块的坚冰瞬间分崩离析。瞥一眼那湍急的河水,就足以使人头晕目眩。四处一片狼藉。河面上漂满了巨大的冰块,有些冰块像保龄球场那么宽,像房子那么高。另一些则小得像顶帽子。不过,大多数冰块都是奇形怪状的。有时,一大堆冰块列队而来,将沿途所经之处的所有东西全都压沉到水下。有时,河水像一条痛苦挣扎的蟒蛇翻滚旋转,在碎冰之间撞击腾跃,把那些碎冰从河的这一岸抛向另一岸,可以听到碎冰砸在码头和柱子上时发出的撞击声。然而最可怕、最令人感到恐怖的,是看到那些昨晚被困在冰面上的人们,此刻,他们的栖身之处成了危在旦夕的小岛,他们走投无路,惊慌失措,焦虑万分。无论他们跳入滔滔洪流,还是留在冰上,命运都已无可挽回。时而,一大群可怜人聚集在一大块冰上,顺流而下。他们有的跪在冰上,有的还在给婴儿喂奶,一位老人似乎在大声朗读《圣经》。时而,看到一个不幸的人孤零零地跨在一块窄窄的冰上,他的命运恐怕是最可怕的。湍急的洪流裹挟着这些人奔向大海,可以听到有人在无助地喊救命,疯狂地承诺要改邪归正,忏悔罪孽,发誓如果上帝垂听了他们的祈求,他们一定修建祭坛,捐赠财富。另一些人则吓呆了,一动不动、一言不发地愣愣地瞅着前方。一群年轻人,从他们身上的制服判断是水手或邮差,大声吼着唱那些最淫秽的色情小调,也许是为了壮胆吧。激流把他们冲撞到一棵树上,他们在沉下水的时候,还是满嘴秽语。一位老人,他身上的裘皮大氅和金链子表明他是一位贵族,在离奥兰多不远的地方沉没了。他用尽最后一口气高喊着要向爱尔兰叛匪报仇,说这场灾祸正是他们策划的。很多人在丧生之时,怀里还紧紧抱着银壶或别的财宝;起码有不少可怜人是因为贪财而被淹死的,他们宁可投身滔滔洪流,也不愿让一个金酒杯顺流漂走,或眼睁睁地看着一件裘皮大氅被洪水吞噬。湍急而下的融冰将家具、珍宝和各种财富都席卷而去。其中最奇妙的景象,是看到一只猫在给幼崽们哺乳,一张大餐桌上摆满了足够二十人享用的丰盛晚宴,一对情侣在床上相拥而卧;洪流中还有不计其数的炊具。
奥兰多感到失魂落魄,惊恐万状,他愣了好一会儿,呆呆地望着河水翻腾旋转着从他身边汹涌而去。最终,他似乎清醒过来,策马飞奔,沿着河岸朝大海的方向狂奔而去。拐过一个河湾,就是停泊俄罗斯使团大船的地方,两天前那艘船还被牢牢地冻在冰里。他迅速清点了一下船只,法国的,西班牙的,奥地利的,土耳其的。所有船只都漂在水里,只不过那艘法国船漂离了它的停泊位,那艘土耳其船的一侧船舷被划了一个大裂缝,河水正迅速涌进船舱。而那艘俄罗斯公国的船却不见了。有一瞬间,奥兰多认为它肯定是沉没了。然而当他踩着马镫把身子挺高,抬手挡住阳光,用他鹰一般的双眼极目远眺,却有一艘大船的轮廓在远方的天际线上依稀可见。桅杆顶上飘荡着黑鹰旗。莫斯科公国使团的大船正准备驶入大海。
奥兰多怒火万丈地飞身下马,仿佛欲同滔滔洪水做一番殊死搏斗。他站在没膝的水里,痛骂那个背信弃义的女人,他用尽了所有谩骂女性的字眼,骂她背信弃义,喜怒无常,朝三暮四;骂她是魔鬼,淫妇,骗子。洪水旋转着奔涌向前,将他的谩骂席卷而去,只在他的脚边留下了一只破罐子和一根稻草。
第二章
写到这里,传记作者遇到了难题,与其掩饰这一难题,还不如坦然承认。到目前为止,讲述奥兰多生平经历所依据的材料,无论是私人文件还是历史记载,都能满足传记作者的基本需求,使传记作者可以循着事实不可磨灭的足迹,心无旁骛地缓步前行,不受野花的诱惑,也无视沿途的荫凉;一步一步有条不紊地向前,直至突然跌入坟墓,将“剧终”二字写在我们头顶上方的墓碑上。然而眼下,我们遇见了一道绕不过去的坎,一段难以回避的情节。但它既模糊又神秘,而且又缺乏文字记载,所以说不清道不明。也许要洋洋数卷文稿,方能解释清楚,其中的深刻意蕴足以成为整个宗教系统的基石了。而我们的任务很简单,只须陈述已知的事实,然后让读者去尽情发挥。
那年冬天灾难连连,奥兰多目睹了严寒冰冻、洪水滔天和千万条生命的逝去,自己也经历了彻底的幻灭——被逐出了宫廷,因为他严重羞辱了当时最显赫的贵族。爱尔兰的戴斯蒙德家族完全有理由因为奥兰多悔婚的事而暴跳如雷;而国王与爱尔兰之间的纠纷本来就够多了,不想再招惹更多麻烦。就在那年夏天,奥兰多退隐到他乡下的庄园,在那里过起了离群索居的日子。6月里的一个清晨,准确地说是6月18日,星期六,到了他往日起床的时间,他竟没有起来。他的男仆去唤他时,发现他睡得很沉,居然唤不醒。他躺在那里,似乎陷入了神志迷离的状态,连呼吸都难以察觉。人们让狗到他的窗下狂吠;人们在他房里不停地击鼓,敲打铙钹和骨器;还在他的枕下放了一束金雀花;在他的脚底抹上芥末膏;可他仍昏睡不醒。整整七天,他滴水不进,没有显示任何生命体征。到了第七天早晨,他醒了过来,正是他往日起床的时间(准确地说,是七点三刻)。他把屋子里那一群闹闹喳喳的妇人和乡下算命先生都赶了出去。这还算正常。但奇怪的是,他对自己连日的昏睡似乎全然不知,他穿戴整齐后,命人去把他的马牵来,仿佛他刚从寻常一晚的睡眠中醒来。然而,人们疑心他的大脑发生了某些变化,因为他虽然思路清晰,举止也比以往更从容稳健,但对自己经历的往事却记忆模糊。人们谈论那场冰冻、滑冰和狂欢庆典时,他只是留心听着,却从未有任何迹象表明他自己亲历了这一切,只是抬手撸一撸眉毛,仿佛要拂去一片浮云。人们议论六个月前发生的事情时,他似乎毫无悲痛,反而一脸困惑,似乎为记不清很久以前的事而烦恼,或是竭力去回忆一个从别人那儿听来的故事。人们观察到,倘若一提及俄罗斯、公主或大船,他就显得忧心忡忡,坐立不安,他会站起身,凝望窗外,或把他的一只小狗唤到身边,或拿出小刀在一块杉木上刻刻划划。然而,当时的医生一点儿也不比现在的更高明,他们开出的药方不外乎休息,锻炼,饥饿疗法,补充营养,社交活动和独自静养,要他整日卧床,或在午餐与晚餐之间骑马跑上四十英里,再配上普通的镇静剂和兴奋剂,起床时要喝蝾螈的口水,临睡前要服用孔雀的胆汁,花样繁多,凡是他们想得到的疗法都用上了。疗程过后,他们就对他不闻不问了,而诊断的结果则是,持续睡眠一周。
可是,如果是睡眠的话,那我们不禁要问,这是一种什么性质的睡眠呢?是一种疗伤的方法吗?在昏睡中,那些使人备受折磨的记忆,令人终身沮丧的往事,都被一只黑色的翅膀一抹而尽,它将苦涩擦去,再镀上黄金,即便是最丑陋、最卑贱的事,也被装饰得熠熠生辉。抑或是死亡的指尖不时轻触生命之烦忧,以免我们被这烦忧撕扯得粉身碎骨?也许我们生来就得日复一日一点一滴地浅尝死亡的滋味,方能生存下去?是何种神奇的力量,能够不受制于个人意愿,洞悉人们的内心深处,并改变人们最宝贵的东西?难道奥兰多因为悲痛过度而死去,一周之后又死而复生?倘若如此,那死的本质是什么?生的本质又是什么?要回答这些问题,就是等上半小时,也不会有答案。还是继续我们的故事吧。
现在,奥兰多过上了完全离群索居的生活。在宫廷受到羞辱,以及他的悲痛欲绝,只是他隐居的部分原因。他不为自己辩解,也极少邀请朋友前来(虽然他的许多朋友都乐意来访),这都表明,独自寓居于他父亲的庄园里,似乎正合他的性情。孤独是他的选择。他是如何打发时光的,无人知晓。他用了一大群仆人,但他们的活儿大多是在空荡荡的房间里扫扫灰,把从未有人睡过的床单铺铺平。夜晚时分,当他们坐下来吃蛋糕喝啤酒的时候,就见一团亮光游移在长廊上,穿过宴会厅,悠忽上楼,又进了卧室。他们知道他们的爵爷正独自在庄园里闲逛。没人敢跟在他身后,因为庄园里有各路鬼魂出没,而且深宅大院,很容易迷路。不是从某个隐秘的楼梯跌下去,就是突然有一扇门打开,一阵阴风吹来,门便永远关上了。这类事时有发生,经常有面目狰狞的死人或动物骸骨被发现,这就是证据。过了一会儿,那一团亮光消失了。格里姆斯蒂奇太太,也就是这庄园的女管家,对牧师杜普尔先生说,她希望爵爷阁下没出什么意外。杜普尔先生以为,爵爷阁下肯定在小教堂里,那小教堂位于半里之外的台球场。杜普尔先生说,爵爷阁下恐怕正跪在祖先的墓前忏悔,因为他深感罪孽深重。对此,格里姆斯蒂奇太太激烈反驳道,我们不都是罪孽深重的人吗;于是,斯图克雷太太、菲尔德太太,还有老保姆卡朋特便一齐提高了嗓门,大声夸赞起爵爷来。男仆和侍从们也发誓,看到如此杰出的贵族百无聊赖地在庄园里转悠,真是太可惜了,他本应去狩猎的,去追逐和猎杀狐狸,还有麋鹿。就连小小的洗衣女朱迪和厨房洗菜洗碗的菲丝,也一边为大家斟酒、分发蛋糕,一边振振有词地说,爵爷阁下对她们非常殷勤有礼。没有人会比爵爷阁下更宽厚待人了,也没有人会比他更出手大方,他常给她们一些银币,让她们去买蝴蝶结,或插一朵花在头上。说到最后,那个黑皮肤的摩尔人也听明白了大家的意思,以她唯一的表达方式,咧开大嘴,龇牙一笑,表明她也赞同爵爷阁下是位英俊、可爱、好心肠的绅士。这摩尔人叫格蕾丝·鲁滨逊,是大家为了使她成为基督徒而取的名字。总之,奥兰多的仆人无论男女都十分敬重他,大家都诅咒那个为他带来厄运的异国公主(他们对她的称呼比这要难听得多)。
也许杜普尔先生有些胆怯,或贪恋杯中热腾腾的麦芽酒,于是他就猜想爵爷阁下在墓地很安全,无需他前去寻找。不过,杜普尔先生或许是对的。此刻,奥兰多正在思考死亡和腐朽,这给他带来一种奇妙的喜悦。他手擎一截蜡烛,沿着长廊和舞厅缓步而行,一路细细端详一幅又一幅画像,似乎在寻找某个人,却又无从觅得。他步入教堂,在供他们家族专用的座位上坐下来,一连数小时,他就那样坐着,望着幡幔飘动,月影婆娑,与他相伴的惟有一只蝙蝠,抑或还有化为飞蛾的死神。他仍感意犹未尽,决意下到教堂地下的墓室去。那里排放着一口口棺材,他的祖先整整十代人都安息于此。这地方很少有人来,老鼠泛滥。奥兰多在墓室行走时,若不是一根大腿骨勾住了他的披风,他险些踩碎了滚到他脚边的某位马里斯老爵士的头盖骨。这是一个阴森恐怖的墓室。在教堂下面掘地三尺,得以建成。那位跟随征服者威廉从法兰西来到此地的祖先,
也就是家族的第一位勋爵,似乎欲以此墓室来证明: 一切浮华都建造于腐朽之上,活生生的肉体之下埋葬着残骸遗骨;载歌载舞的人们终将归于黄土;姹紫嫣红终将化为尘埃;戒指上的红宝石会丢失(奥兰多俯身用烛火照亮地面,捡起一枚戒指,上面镶嵌的宝石已经滚落到墙角里),曾经闪亮的双眼也会褪尽光泽。“君主王孙们什么都留不下来,”奥兰多在可容忍的程度下略微夸大了祖先们的地位,“只留下一根手指,”他捡起一只手的骸骨,来回扳弄着骨节,“这是谁的手?”他追问,“是右手还是左手?男人的手还是女人的手?老人的手还是少年的手?这只手曾策马疆场,还是穿针引线?它曾采摘玫瑰,还是紧握冰冷的钢刀?它曾经——”奥兰多不再往下想了,或许是因为他虚构不出更多的情形,但更可能是因为这只手能做的事情太多了,他像往常一样,不愿费心去归纳了。他把这副手骨和其他骸骨放在一块儿,想起了一位名叫托马斯·布朗
的作家,他是诺维奇的一位医生,奥兰多曾热衷于阅读他作品中关于骸骨的描写。
接着,他举着蜡烛,把那些骸骨依次摆放到位。他虽然浪漫不羁,但却出奇地有条不紊,就连一团线掉在地板上他都不能容忍,更何况是祖先的颅骨。他重又回到长廊上,神情郁郁、闷闷不乐地缓步而行,在那些画像中寻找着什么,直到他看到一位不知名画家画的荷兰雪景时,才突然迸发出一声撕心裂肺的啜泣。此刻,他觉得生命的持续已经毫无意义。他站在那里啜泣不止,浑身颤栗,忘掉了祖先的骸骨,忘掉了生命恰恰建立在坟墓之上,他满脑子都是那个穿着俄罗斯长裤、眼角乜斜、撅着小嘴、脖子上戴珍珠项链的女人。她走了,离他而去,他再也见不到她了。他就这样一路哽咽着回到了自己的房间。格里姆斯蒂奇太太看到了他房里透出的亮光,就把送到嘴边的酒杯放下来,大声赞美上帝,爵爷阁下总算又安然回到自己的房间了。因为之前她一直以为主人被残忍地杀害了。
此刻,奥兰多把椅子拉到桌旁,翻开托马斯·布朗爵士的著作,仔细研读这位医生写的那段最长最精彩的奇思异想。
虽然传记作者对此类事情不便详尽展开,但对于读者来说,仅凭散见各处的蛛丝马迹,便可清晰勾勒出一个活生生人物的整个人生和生活环境。从我们的絮语细言中便可听到逼真的声音;常常是我们什么都没说,他们已可真切地想象出奥兰多的模样。无须片言只语的引导,他们也能准确把握他的想法。我们正是为这样的读者而写作。对于这样的读者来说,奥兰多混合复杂的奇特秉性昭然于心——他忧郁、懒散、激情洋溢、喜好孤僻,还有我们在开篇第一页就已提到的那些怪脾气。当时他正挥剑砍劈那黑鬼的骷髅,砍断了悬挂骷髅的绳子,骷髅落地,他又颇具骑士风度地把骷髅重新悬挂在他够不着的地方,然后坐在窗边,专心读起书来。读书是他自幼便有的喜好。孩提时就有人发现他直到深夜仍不忍释卷。人们把他的蜡烛拿走,他就养了一群萤火虫来照明。人们又把萤火虫拿走,他就点燃火绒照明,差点把整座房子都烧了。让小说家去展开那些错综复杂的细节和蕴含的深意吧,我们只有一句话,那就是奥兰多是一位染上文学病的贵族。他那个时代的人,尤其是他那个阶层的人,大多幸免于此病,因此可以无拘无束地奔跑,策马驰骋,纵情欢爱。但也有人自幼就染上此疾,据说病源来自于希腊和意大利的百合花粉。此病危害极大,染上此疾的人,抬手出拳时,手会颤抖,追寻猎物时,眼会迷离,开口求爱时会张口结舌。这种病的致命本质在于,错把幻影当作现实。因此,虽然命运给了奥兰多如此多的馈赠——衣食丰足,深宅大院,仆从成群,壁挂地毯,寝卧床帷,应有尽有,但他只要翻开一本书,所有一切便都烟消云散了。占地九英亩的石砌大宅不见了,一百五十名仆从消失了,他的八十匹骏马没了踪影,更无暇去清点那些壁挂地毯、沙发软床、瓷器、餐具、瓶瓶罐罐、暖炉火锅,还有其他一些小巧、铂金的玩意儿,全都仿佛海面弥漫的雾气一般蒸腾挥发了。就这样,奥兰多坐在那儿,手捧书卷,形单影只,一无所有。
在他独处时,病症会迅速加重。他常常连续读书六个小时,直至深夜。当仆人们前来请示他是否要宰牛或收割,他会把书搁在一边,茫然地看着他们,似乎听不懂他们在说什么。这可糟透了。驯鹰师霍尔、男仆吉尔斯、管家格里姆斯蒂奇太太、牧师杜普尔先生都为此万分痛心。他们说,这么高贵的绅士是不需要读书的,他们说,把书留给那些瘫痪在床或已奄奄一息的人吧。但更糟糕的事发生了。因为阅读的病症一旦在人体占了上风,人就会变得脆弱无比,很容易被另一种苦痛所折磨,那种苦痛藏在墨汁瓶里,躲在鹅毛笔的溃烂处。这不幸的人儿开始写作了。即便是穷人写作,也够倒霉了,但毕竟穷人没有多少财富可以失去,惟有漏雨的屋顶下那一张破桌一把旧椅。而一位养尊处优的富人,他拥有豪宅、牲畜、女仆、驴子和亚麻布,竟然还去写书,真是一件极其可悲的事。然而富人的生活于奥兰多而言寡淡无味,他如同被火烙,被虫咬,坐立不安。为了写成一本书,一举成名,他宁愿倾家荡产(这正是此病的危害之处)。然而,即便倾尽秘鲁的全部金矿,也难换来一行宝贵的精美诗句。于是,他搜肠刮肚,绞尽脑汁,面壁而坐。无论他以怎样的姿势呈现在人们面前,都已无关紧要。他已经穿越了死亡之门,见识了地狱之火的烈焰。
令人欣慰的是,奥兰多身强体健,上文提及的那种病虽然击垮了很多与他同类的人,却从未击垮他。但后面发生的事表明,他已被那病纠缠得神魂颠倒。有次他读托马斯·布朗的书,读了一个小时左右的时候,传来了牡鹿的叫声和守夜人的打更声,已是夜深人静,死一般寂静。他穿过房间,从口袋里掏出一把银钥匙,打开了嵌在墙角的一个大壁橱的门。里面有大约五十个杉木抽屉,每个抽屉上都有一张标签,上面是奥兰多工整的笔迹。他踌躇了一会儿,似乎对拉开哪一个抽屉犹豫不决。一张标签上写着“埃阿斯
之死”,另一张上写着“皮拉摩斯
的诞生”,其他几张标签分别写着“奥利斯的依菲琴尼亚
”、“希波吕托斯
之死”、“梅利埃格
”,以及“奥德修斯归来”。其实,几乎每个抽屉标签上的神话人物都与奥兰多所处的人生逆境息息相关。每个抽屉里躺着的厚厚一叠手稿,都是出自奥兰多之手。事实是,奥兰多沉湎于写作已有多年。从未见过哪个孩子讨苹果、讨甜食吃的样子比得上奥兰多讨纸墨那般迫切。他会在大家聊天或玩游戏的时候偷偷溜走,躲在窗帘后面,或藏在牧师的修合室里
,或母亲卧室后面的大衣柜里,那里的地板上有一个大洞,散发着欧椋鸟粪的恶臭。他一手拿墨水瓶,另一只手拿笔,膝盖上放一摞纸。那些文稿都是他二十五岁之前,用这种方式写成的。剧本、历史故事、爱情故事和诗歌,一共约有四十七部。有散文体,也有诗歌体,有法文写的,也有意大利文。全都是浪漫传奇色彩的鸿篇巨制。圣保罗教堂对面的约翰·保尔羽饰店把其中的一部书稿印出来了,光是看上它一眼,都令他欣喜若狂。他从来没敢把这本书拿给母亲看,因为他知道,作为贵族,写书已是无可饶恕的耻辱,更何况出版。
不过现在已是夜静更深,又只有他一人,他便从那些保存的文稿中挑出一本厚的,题目好像是《迷恋异国人,一部悲剧》,又挑出一本薄的,题目就叫《大橡树》(这是那些手稿中唯一以单音节短词命名的)。随后,他坐在墨水瓶边,用手指抚弄着羽毛笔,还做了其他一些小动作,都是写作正式开始以前常有的坏习惯。但他踌躇着没有落笔。
这一踌躇对他的一生至关重要。事实上,它比征服者命众人跪拜、令血流成河还要重要。他的踌躇令我们必然会问,他为何犹豫。经过一番思考后,答案是,他大概出于以下原因才踌躇不定。大自然对人类玩了太多的恶作剧,它造人的时候就极不公平,有的用陶土造成,有的则用钻石,有的用彩虹,有的则用花岗岩。然后把人装进一副躯壳中,而大多又是张冠李戴,诗人长了一张屠夫的脸,屠夫却有一张诗人的脸;大自然喜欢把事情搅得乱七八糟,诡异莫测。所以直至今日(1927年11月1日)我们尚且不知为何我们要上楼,为何又要下楼,我们每日的活动就如同一艘船行驶在未知的海域里。水手爬到桅杆顶端,手持望远镜,极目远眺地平线,问道: 那边有陆地吗?对此,我们若是先知,就回答他“有”,我们若诚实,就回答他“没有”。而大自然的回答恐怕要比这笨拙的回答复杂得多。它在我们的头脑里塞了一大堆零星碎片,仿佛一大包破衣碎布——警察的一条裤子与亚历山德拉王后的婚纱很不协调地混在一起,让我们愈加困惑迷惘,却又设计出一条细线,能把凌乱碎片轻松地缝缀成一体。记忆就是那位女裁缝,一位变幻莫测的女裁缝。记忆飞针走线,左连右串。我们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紧随其后的又会是什么。因此,世上最寻常的动作,比如在桌边坐下,把墨水瓶拉到手边,都有可能激发出千万种支离破碎的奇思异想,时而明亮,时而黯淡,上下翻飞,摇曳飘荡,仿佛一个十四口之家的内衣飘荡在大风中。单纯、直接、坦率的行为是问心无愧的,但我们最习以为常的行为却并非如此。我们通常带着虚浮闪烁的羽翼,起伏不定。奥兰多就是如此,他用笔蘸了墨水,眼前浮现出那位失踪公主的充满嘲讽的脸庞,他立刻觉得有成千上万的问题要问自己,这些问题仿佛在痛苦中纷纷坠落的刀剑。她在哪里?她为何弃他而去?那位莫斯科公国大使究竟是她的叔父还是情人?这一切是他们策划的吗?她是迫不得已吗?她已经嫁人了吗?她还活着吗?这些问题如同毒液一般浸入他的身心。他似乎是为了发泄愤怒,把鹅毛笔狠狠地插入墨水瓶,溅了一桌墨水。随你如何解释他的这一举动(或许根本无从解释,因为记忆是无法解释的),公主的脸此刻已在他的眼前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张完全不同的脸。但这又是谁的脸呢?他自问。他不得不迟疑了大约半分钟,仔细观看这张覆盖在旧影像上面的新影像,好像一张幻灯片透过另一张半隐半现。然后他自言自语道,“这是那个胖胖的、衣着寒酸的男子,许多年前年迈的伊丽莎白女王驾临时,他曾在特薇切特起居室坐过。我见过他。”奥兰多接着说,仿佛在一堆乱布头中抓到了一块色彩斑斓的碎布,“当时我从台阶往下走,他坐在桌旁,那双眼睛奇妙无比。”奥兰多说,“就算是他,可他究竟又是何许人呢?”奥兰多问道,此刻,记忆中不仅出现了那人的额头和眼晴,又添上了许多,先是粗糙而又油腻腻的领口和袖口,然后是一件棕色的紧身短上衣,最后是一双笨重的靴子,就是齐普赛街
的人穿的那种靴子。“他不是贵族,不属于我们这类人,”奥兰多说(他不会大声说这话,因为他是最温文尔雅的绅士;但这表明了贵族血统的意识是何等深入人心,同时也说明贵族从事写作是何等不易)。“我敢肯定,他是一位诗人。”通常,记忆在把人彻底折腾了一番之后,此刻应已将一切抹去,而代之以一些无聊的、毫不相干的琐事,比如狗撵猫,或老妇在一块红色的棉手帕中擤鼻涕。那样的话,因为无望再跟上记忆瞬息万变的步伐,奥兰多就会激情饱满地在纸上奋笔疾书。(只要我们意志坚定,就能把“记忆”这个轻佻女人和她那些乌七八糟的东西赶到房子外面去。)可是奥兰多仍未落笔。记忆仍将那个衣着寒酸、目光如炬的男人形象在他眼前晃悠。他仍注目于这影像,仍在踌躇不定。正是他的踌躇使我们的叙述功亏一篑。仿佛堡垒被叛军攻占,自己的军队也起义造反了。以前他也曾一度停笔,那时爱情带着它惊天动地的喧嚣,伴随着管乐声声、铙钹阵阵,还有那刚从肩膀上砍下来的、戴着血淋淋枷锁的人头,鲁莽地中断了他的写作。爱情使他经受了百般折磨。此刻,他又停笔了,那代表野心的泼妇,代表诗歌的女巫,还有代表名望的婊子,全都趁虚而入。她们携起手来,把他那颗心当成了她们的舞池。他孤零零地站在房间里,昂首挺胸,发誓要成为族人中的第一位诗人,让他的姓氏流芳百世。他历数祖先的名字和他们的丰功伟绩,他说,鲍里斯爵士击杀异教徒;加韦恩爵士击杀土耳其人;迈尔斯爵士击杀波兰人;安德鲁爵士击杀弗兰克人
;理查德爵士击杀奥地利人;约旦爵士击杀法兰西人;赫伯特爵士击杀西班牙人。但所有的杀戮征战、觥杯交错、尽情欢爱之后,所有的奢靡浮华、驰骋狩猎、酒醉饭饱之后,留下了什么呢?一具骷髅;一截手指。他一边说,一边回头去看桌上那本翻开着的托马斯·布朗的书。他仍旧未动笔。书上那些文字的神圣旋律,仿佛咒语从房间的各个角落飘出,从晚风和月光中飘出。还是让这些文字深埋在墓穴中吧,以免抢了我们文笔的风头。这些文字并未死去,它们被防腐的香料保存起来,色泽依然鲜亮,气息清晰可闻——奥兰多将这些文字的成就与祖先们的功绩相比较,不禁感叹,祖先们的功名竟然轻若尘土,而这位作家和他的文字才流芳百世。
然而,他很快便意识到,迈尔斯爵士等先辈们当年为了赢得一个王国而与武装骑士进行的战争,其艰辛程度与他眼下从事的写作相比,竟不及一半。他是与英国的语言文字开战,赢得的将是永世不朽。只要对创作的艰辛略知一二,便自会明白其中的繁枝细节;写的时候感觉精彩;读一遍后又觉得空洞乏味;改完又撕毁;删删加加;时而欣喜若狂;时而崩溃绝望;朝欢夕悲;灵感得而复失;明明看到自己的著作已唾手可得,却在顷刻间又烟消云散。吃饭时身临其境;散步时念念有词;哭笑无常;在不同的风格间摇摆不定;时而喜欢壮丽华美,时而又偏爱平实简洁;一会儿是潭蓓山谷
,一会儿是肯特郡或康沃尔郡的田野;不能确定自己究竟是世界上最神圣的天才,还是最愚笨的蠢才。
正是这最后一个疑问,促使他在经历了数月痴狂的写作后,决定改变多年离群索居的生活,开始与外面的世界交往。他有一位朋友在伦敦,是诺福克郡的人,名叫吉尔斯·艾沙姆。尽管是贵族出身,但却与作家们交往甚密。他无疑可以使奥兰多与这群蒙恩的、神圣的作家中的某些人建立联系。因为,就奥兰多眼下的情形而言,他认为凡是能写出一部书,并将书印出来的人,就是无比荣耀的,它超越了血缘和身份带来的所有荣耀。在他的想象中,似乎那些有着绝妙思想的天才,就连外表也必定是美轮美奂的。他们头顶光环,口吐芳香,玫瑰花在他们的唇间绽放——无论是他自己还是杜普尔先生肯定都不是这样。倘若能躲在窗帘后面听一听他们的谈话,对奥兰多来说也是莫大的幸福。即便想象一下他们海阔天空的畅谈,都让他觉得自己过去与宫廷里的朋友们常在一起聊天的话题是多么粗鄙不堪——不外乎声色犬马和赌牌。他颇为自豪地想起,人们常称他为学者,讥讽他喜爱孤单,嗜书好读。他从来不擅长于花言巧语。在女人的起居室里,他只会愣愣地站着,满脸绯红,走路像士兵一般僵硬。因为走神,他从马上摔下来过两次。有一次,他在吟诗的时候弄破了温切尔西夫人的扇子。他迫不及待地回忆往事,一种不可言说的希望充满了他,他希望自己这些不容于社会的怪癖异秉,他的青春骚动,他的笨手笨脚,他的腼腆害羞,他的长途漫步,还有他对乡间生活的热爱,所有这一 5207." >切都证明他自己就是神圣作家的一员,而不是贵族中的一员——他生来就是作家,不是贵族。自那个洪水滔天的夜晚以来,他第一次感到了快乐。
他托诺福克的艾沙姆先生给住在克利福德客栈的尼古拉斯·格林先生捎一封信,信中表达了他对格林先生作品的仰慕之情,并期盼与格林先生结识(因为尼克
·格林是当时大名鼎鼎的作家)。他几乎不敢作这样的请求,因为自己无以回报。不过倘若尼古拉斯·格林先生肯屈尊来访,那么在格林先生选定的时间,会有一辆四驾马车恭候在费特巷的拐角,将他安全地带到奥兰多的府邸。这封信后面的内容,人们尽可随意补充。人们还能想象到,当格林先生很快就接受了这位尊贵爵爷的邀请,并坐着马车,于4月21日星期一的七点钟准时抵达主楼南面的大厅时,奥兰多有多么的欢天喜地。
这个大厅里接待过众多的国王、王后和使臣;穿着貂皮大衣的法官大人、国内最迷人的女子和最英勇的士兵,也都曾光临此处。曾经在弗洛顿和阿金库尔战场上
飘扬的旗帜,如今悬挂在大厅里。绘有狮豹和王冠的彩色盾徽陈列在大厅里。长长的餐桌上摆放着金银餐具,用意大利大理石精心砌成的大壁炉,一晚上就能将整整一棵橡树,连同茂密的树叶、鹪鹩和乌鸦的巢穴,统统燃为灰烬。而那位诗人,尼古拉斯·格林,此刻就站在这里,一身寻常打扮,头戴软檐帽,身穿紧身短上衣,手提一个小袋子。
这让匆匆赶来迎接他的奥兰多不免有点失望。诗人不过中等身高,长相平庸,瘦骨伶仃而且有点驼背。进门时被大獒犬绊了一下,那狗咬了他一口。奥兰多疑惑起来,不知该把这位诗人视为他所知道的各色人等中的哪一类,他身上有种古怪气质,使他既不同于奴仆,也不同于乡绅或贵族。他脸上天庭饱满,鹰钩鼻子,这些还算不错,只是面颊凹陷下去。他目光如炬,但嘴唇却耷拉着,还流口水。然而,他整张脸的表情才是最令人不安的。既没有贵族脸上那种让人看了心情愉悦的沉稳和镇定;也没有一个训练有素的家仆脸上那种体面的恭顺。这是一张七拼八凑的脸。虽然身为诗人,但似乎他更善于责骂而非赞美;更善于大声吵闹而非柔声细语;更善于跌跌撞撞走路,而不是策马驰骋;更善于奋力争斗而不是悠哉游哉;更善于恨而非爱。他慌里慌张的动作和眼神中流露出的暴躁和猜疑,都暴露出了他的这些特点。奥兰多有点不知所措了,但还是请他共进晚餐。
奥兰多从来都对众多的仆人和满桌的美味佳肴习以为常,但此时,他第一次感到了莫名其妙的羞愧。还有更奇怪的事,当他想起自己一位名叫莫尔的曾祖母曾是挤奶工时,竟产生了自豪感。而以前每每念及此事,常有诸多不快。他正打算婉转地提一下这地位卑微的女人和她的牛奶桶,诗人却抢先说道,格林这个姓氏看起来稀松平常,但令人难以置信的是,格林家族曾经是法兰西的名门望族,后随征服者威廉一同来到英国。不幸的是,家族败落,只能无可奈何地把姓氏留给了格林威治的皇家辖区。接着这一话题,后面的谈话内容无非是失去的城堡和盾徽,有位远亲是北方的准男爵,与西部的贵族联姻,格林家族的有些人在姓氏的词尾加上了“e”,有些人没加,就这样一直说到野味端上桌才罢休。然后,奥兰多有点不自然地提了一下他的曾祖母莫尔以及她的奶牛,如此,当他面对满桌的丰盛野味时才略感心中释然。直到开始畅饮烈性白葡萄酒时,奥兰多才鼓起勇气说,他总是认为有一件事比格林家的姓氏和奶牛都重要,那就是诗歌的神圣主题。一提到诗歌这个词,诗人的双眼立刻闪烁出火花。他不再装出一副绅士的样子,而是把酒杯砰的一声放在桌上,开始讲一个故事。除了怨妇的唠叨以外,这是奥兰多听过的最冗长、最复杂、最感人、最辛酸的故事,它是格林写的一个剧本,关于另一位诗人,和一位评论家。关于诗歌本身,奥兰多所能拼凑起来的信息无非是,诗歌比散文更难找到买主,虽然篇幅较短,但写起来却更耗时。他们的交谈在漫无边际的东拉西扯中进行,直到奥兰多委婉地暗示他,自己不知天高地厚,一直在写作。而此刻那位诗人竟突然从椅子上跳起来说,护墙板里有一只耗子在吱吱叫唤。这位诗人解释说,自己神经脆弱,耗子的叫声将使他整整两个星期都心烦意乱。这深宅大院里无疑有各种虫害出没,但奥兰多对此从来都置若罔闻。诗人随后对奥兰多完整地讲述了自己近十年来的健康状况。他的身体实在糟透了,能活到今日已是奇迹。他曾因中风而瘫痪,患过痛风、疟疾、水肿,还连续得过三种热病;此外,他的心室扩大,脾脏肥肿,还患有肝炎。而最厉害的,他告诉奥兰多,是他的脊椎,那种感觉难以名状。从上往下数第三截脊椎处长了一个小疙瘩,感觉火烧火燎;从下往上数第二截脊椎处也长了一个小疙瘩,那感觉又宛如寒冰刺骨。有时一觉醒来,脑袋沉重如铅;有时又仿佛有千万只小蜡烛点亮,还有人在他的身体里面燃放烟花。他说,他能感觉得到厚厚的床垫下有一片玫瑰花瓣;他仅凭脚下的鹅卵石就能识别整个伦敦的大街小巷。总之,他是一件精妙的机器,被以一种奇特的方式组装起来(此刻他似乎是下意识地抬起了手,而这只手的形状的确是想象中最精美的),令他困惑不解的是,为什么他的诗只卖出去五百册,当然,主要是因为有人暗中与他作对。他一拳砸在桌上,说出了他的结论,那就是英国的诗歌艺术已经死亡。
怎么可能?我们拥有莎士比亚、马洛
、本·琼生
、布朗、多恩
,奥兰多历数他所崇拜的这些作家的名字,他们有的正活跃于当时的文坛,有的则辞世不久。格林的说法让他难以置信。
格林冷笑起来。他承认莎士比亚的一些剧目写得不错,但大多是抄袭马洛的作品。而马洛呢,差不多是个孩子,对于一个三十岁不到就辞世的年轻人,你还能说什么呢?至于布朗,他以散文的笔法写诗,但对于这种别出心裁的东西,人们很快就厌倦了。多恩则是个江湖骗子,他以晦涩艰深的文字来掩盖内涵的贫乏。虽能蒙骗一时,但那种晦涩的文风持续不了一年。至于本·琼生嘛,是他的朋友,他从不诟病朋友。
他断言,文学的伟大时代已然逝去。文学的伟大时代是古希腊时期。伊丽莎白女王时代的文学在各方面都逊色于古希腊。在那个时代,人们珍视神圣的目标,他称之为“荣跃”(他说“荣耀”的时候口齿不清,所以奥兰多起初并没听懂他的意思
)。如今的年轻作家们都受雇于书商,只要能卖钱,什么样的垃圾都往外抛。莎士比亚就是始作俑者。莎士比亚已经受到惩罚了。他说,如今这个时代的特征,就是高超的骗术和疯狂的实验——而这些都是古希腊时代丝毫不能容忍的。他说这些话的时候很痛心——因为他热爱文学就像热爱自己的生命——他对当下实在不敢恭维,对未来也感到希望渺茫。说到这儿,他又给自己斟了一杯酒。
奥兰多被他的一番高谈阔论怔住了;可是,他观察到这位批评家本人似乎并无半点沮丧。恰恰相反,他越是谴责自己所处的时代,就越是自鸣得意。他说,记得有一天晚上,基特·马洛
和其他几位作家都在舰队街的柯克小酒馆。基特那天兴致很高,喝得醉醺醺的,他很容易被灌醉。他有意想借酒劲胡说八道。格林说当时的情景他记忆犹新,基特对众人挥舞着酒杯,一边打着饱嗝,一边说:“扼住我的命脉,比尔
,惊涛骇浪涌过来了,而你正站在风口浪尖上。”格林解释说,马洛这句话的意思是,他们正处在英国文学伟大时代的转折期,而莎士比亚将成为这一时期的重要诗人。两天后,马洛在一次酗酒斗殴中丧命,没能活着见证自己的预言,这对他本人来说倒是件幸事。“说出这样的预言,真是可怜又愚蠢的家伙,”格林感叹道,“伟大的时代,的确,伊丽莎白时代是个伟大的时代!”
“所以,我亲爱的爵爷,”他悠闲地坐在椅子上,手指把玩着酒杯,继续说道,“对我们来说最好就是,珍惜逝去的,敬仰当下那些以古人为楷模、为‘荣跃’而不是为金钱而写作的作家,如今这样的作家寥寥无几了。”(奥兰多希望他把荣耀那个词说得准确一些)。“荣跃,”格林说,“可以激励高尚的头脑。如果我有三百英镑的年薪,每季度发放一次,我将毕生只为荣跃而活。我会每天早上躺在床上读西塞罗的著作。我将模仿他的风格,直至难分伯仲。这就是我所说的纯写作,”格林说,“这就是我所谓的荣跃。但要做到这一切,必须要有年金。”
此时此刻,奥兰多已不再指望与这位诗人探讨自己的作品了;因为他们眼下所谈论的是莎士比亚、本·琼生等作家的生平和品行,奥兰多的作品怎能与他们相提并论。格林与他们大多私交甚密,关于这些作家,他有大把的奇闻异事可以说。奥兰多一生中从来没有如此开怀大笑过。这些作家,曾经是他心目中的神,但他们中有一半人酗酒成性,且个个生性风流;他们大多与太太整日吵架,无一不是满口谎言、勾心斗角的卑鄙小人。他们的诗都是潦草地写在洗衣账单的背面,然后将这些草草写就的诗从街面的小门递给印刷店老板。《哈姆雷特》就是这样印出来的, href='9622/im'>《李尔王》也是,还有《奥赛罗》。正如格林所说,这些剧本错误百出也就不足为怪了。余下的时间,这些作家们在小酒馆或露天啤酒馆豪饮畅欢,言谈间极尽风趣而回避信仰,举止间放浪形骸,就连宫廷生活与他们相比也相形见拙。格林讲得津津乐道,奥兰多听得兴致勃勃。格林的叙述惟妙惟肖,栩栩如生,哪怕是三百年前的书,他也能说出里面最精彩的片断。
时间在谈笑风生间悄然流走。奥兰多对这位客人产生了一种奇特的感觉,既喜爱又藐视、既钦佩又怜悯,还夹杂着一些难以名状的东西,有一点惧怕,还有一点着迷。虽然他一味滔滔不绝地谈论自己,不过有这样一位聊天的好伙伴,就是听他讲疟疾的故事也永远不会厌烦。他是那么机智诙谐,那么玩世不恭,谈论上帝和女人时又是那么地无拘无束。他精通各种手艺,满脑子都是新奇花招。他会做三百种不同的色拉,他知道所有的调酒方法;他会演奏好几种乐器,而且,他恐怕是第一位,也是最后一位在意大利壁炉里烤奶酪的人。可是,他分不清天竺葵与康乃馨,橡树与桦树,分不清獒犬与灰狗,小羊与母羊,也分不清小麦与大麦,耕地与休耕地。他对春耕秋收一无所知;他以为柑橘长在地里,而萝卜长在树上。他更喜欢城镇风情而不是田园风光。凡此种种,都令奥兰多惊诧不已,因为他以前从未遇见过这种类型的人。女仆们虽然瞧不起他,但也被他的笑话逗得窃笑不已,男仆们虽然不喜欢他,但也围着他津津有味地听故事。的确,他的到来使整座庄园充满了前所未有的活力——这一切令奥兰多陷入了深思,促使他将眼下的生活与过去相比较。他回想起以往的谈资无非是西班牙国王中风,或是母狗交配;他还记得时光如何在马厩和衣柜之间慢慢流逝;记得那些达官贵人如何酩酊大醉,鼾声如雷,最讨厌有人搅了他们的美梦。他想起他们如何体魄健硕,却精神萎靡。这些想法令奥兰多心烦意乱,难以平静。于是他得出了一个结论: 他把一个烦恼精灵招进了家门,从此他将永无宁日。
而与此同时,尼克·格林却得出了完全相反的结论。一个清晨,他躺在床上,枕着松软无比的枕头,盖着柔滑无比的被单,透过那扇凸窗,他瞧见了那块三百年来寸草不生的地皮,他想,除非他溜之大吉,否则会被活活闷死在这里。他起床更衣,耳边传来鸽子的咕咕声和喷泉的流水声。他想,除非他听到舰队街上马车碾过鹅卵石子的辘辘声,否则他再也写不出一行诗句。他想,如果只听到隔壁房间传来男仆给壁炉添柴、在餐桌上摆放银质餐具的声音,那么长此以往,我将长眠不醒(此刻,他打了一个巨大的哈欠)。
于是,他到奥兰多的房间里去见他,解释说,他一夜未合眼,因为四周太安静了(的确,整座大宅被方圆十五英里的花园包围着,花园四周是十英尺高的围墙)。而他的神经最难以忍受的,就是寂静。所以他想当天早上就结束这次造访,请奥兰多谅解。奥兰多有点如释重负的感觉,但也有点恋恋不舍。他想,如果没有他,整个庄园便死气沉沉的。临告别时,奥兰多鼓足勇气把自己写的关于赫克利斯之死的剧本交给诗人。诗人收下了。又嘀咕了几句荣跃和西塞罗什么的,奥兰多打断了他,承诺按季度给他发放年金;于是,格林郑重其事地表达了对奥兰多的好感,然后跳上马车,扬长而去。
马车渐行渐远,大厅从未显得如此宽敞,如此富丽堂皇,也如此空空荡荡。奥兰多明白,他不会再有那份闲情雅致在意大利壁炉上烤奶酪了。他也不会再有那种机智诙谐去嘲笑意大利绘画,不会再有那种精湛手艺调出地道的宾治酒。他再也听不到那些连珠妙语和奇思异想了。然而,耳边不再有牢骚鼓噪,是何等地轻松啊,重又复归清静独处,又是何等地享受啊。他一边思忖着,一边解开了拴着大獒犬的绳索,它已经被拴了六个星期了,因为它一见到那诗人,就要扑上去咬他。
当天下午,尼克·格林在费特巷的拐角处下了马车,他发现生活一切如故。也就是说,格林太太正在一间屋子里生孩子,汤姆·弗莱彻在另一间屋子里喝杜松子酒。书本扔得满地皆是,晚餐——姑且算是晚餐吧——摆在一张梳妆台上,平时孩子们捏泥巴玩也用这张台子。然而,格林觉得这种氛围正适合写作。一到这里,他就能写作了,于是就写了起来。主题是现成的: 幽居的勋爵。他这篇新作的标题大致就是,乡间贵族访问记。他从儿子手上夺过笔来,那孩子正用笔掏小猫的耳朵玩。他把笔伸进一个蛋壳儿里蘸了蘸,那蛋壳儿是用来当作墨水瓶的。格林当场就挥笔写出了一首激情洋溢的讽刺诗。他把握得恰到火候,让人一看便知那位被讽刺的贵族无疑就是奥兰多;从那位贵族最隐秘的言行,他的狂热和傻气,到他头发的颜色,他发“r”这个音时异样的卷舌方式,全写得惟妙惟肖。格林毫不掩饰地引用了那位贵族写的悲剧《赫克利斯之死》中的几个片段,指出这些段落如他所料,写得极尽繁冗,华丽空洞。所以倘若仍有人不信这位贵族就是奥兰多,那看了格林引用的这些片段,也会笃信不疑了。
格林的这本诗册很快便印行了好几个版本,所得报酬解决了格林太太生第十个孩子的花销。不久,便有知情的友人将这本诗册送到了奥兰多本人的手上。奥兰多不动声色地从头读到尾,读完后,他摇铃唤来了男仆,用钳子把诗册夹起来,命男仆把它扔到庄园里最肮脏污秽、恶臭熏天的粪堆里去。男仆转身正欲离开,他又叫住他,“去马厩牵一匹最快的马,”他吩咐.道,“骑上它拼命跑,赶到哈维奇,从那里登上开往挪威的船,到挪威国王的养狗场给我买最上等的皇家纯种猎犬,公犬母犬都要。然后立即打道回府,不得耽搁。因为,”他一边拿起书来读,一边用比呼吸还轻的声音嗫嚅道,“我不想再与人交往了。”
那男仆办事老练,恪尽职守。他俯首领命后,就跑得没影了。他不辱使命,三个星期后,就牵着几条上等挪威猎犬回来了。其中一只母犬当晚就在餐桌下产下了八只小狗。奥兰多让人把这窝小狗抱到自己的卧房。
“因为,”他说,“我不想再与人交往了。”
尽管如此,他仍然按季度付给格林年金。
就这样,这位三十岁上下的年轻贵族不仅饱经世事,而且万念俱灰。爱情与事业,女人和诗人,一切皆为虚空。而文学不过是一场闹剧。就在读了格林那篇《乡间贵族访问记》的当晚,他将自己的五十七部诗作全部投入了熊熊烈火,唯独留下了《大橡树》,那是他童年的梦想,篇幅很短。如今他能信任的只有两样东西: 狗和大自然;一条挪威猎犬和一丛玫瑰。这两样东西浓缩了世界的千姿百态,生活的千丝万缕。猎犬和玫瑰包含了一切。拨开迷雾见月明,他豁然开朗,把猎犬带在身边,去花园里信步游逛了。
他之前一直在写作和读书中度日,与世隔绝的时间太久了,差一点忘记了大自然的情趣,忘记了6月的大自然,应是极其曼妙动人的。他登上了那个高高的山丘,在晴空万里的日子里,从那里可以俯瞰半个英伦,以及与其接壤的威尔士和苏格兰的一部分。他扑倒在自己最喜爱的那棵大橡树下,觉得一生中倘若不必再与任何一个男人或女人说话;倘若狗不会进化出语言的能力;倘若他不会再遇见什么诗人或公主,那么他余下的岁月将心满意足。
此后,他经常来这里,日复一日,周复一周,月复一月,年复一年。看山毛榉树变成金黄一片,看羊齿草的嫩芽伸展蔓延;看月圆月缺,(下面这段文字读者也能想象出)看四周草木如何由青翠变为金黄;看月亮如何升起太阳如何西沉;看冬去春来,夏至秋分;看黑夜白昼,循环往复。看雨霁天晴,云开日出;看二三百年岁月流淌,万物依旧昔日容颜,惟余一抹尘土,几张蛛网,老妇只需半小时便可清扫干净。人们不禁用一句话来简单概括: 光阴荏苒,一切如故。
但不幸的是,时光虽然能使动植物的生长和衰亡准确得不可思议,但对人类心灵的影响就不那么简单了。而且,人类的心灵对时光的影响也同样奇妙。一小时的时间,一旦以人的心灵来衡量,就可能被拉长至时钟长度的五十倍或一百倍。在另一种情况下,人的心灵又可能把一小时精确地表达为一秒钟。人们极少察觉钟表时间与心灵时间之间的差异,这种差异值得探究。但正如我们所说,传记作者的兴趣是极为有限的,他必须限定自己用一个句子表述清楚,那就是: 当一个人到了三十岁,比如奥兰多,他在思考的时候,时间就显得特别长,他在做事的时候,时间就显得特别短。所以,当他发号施令处理自己庄园的事情时,不过是一眨眼的工夫;而当他独自一人在山丘上的橡树下时,每一秒便如同一滴膨胀起来的小水珠,充盈着仿佛永远都不会滴落下来。每一秒都被一大堆奇奇怪怪的问题充盈得满满的,他发现自己不仅要面对那些连聪慧绝顶的人都难以回答的问题,譬如何为爱情?何为友谊?何为真理?而且只要他一思考这些问题,逝去的岁月似乎就变得漫长而纷繁,充斥进盈盈欲滴的每一秒水珠,使这一滴小水珠膨胀得超过正常时间的数倍,五彩斑斓,宇宙间的千头万绪尽在其中。
就这样思考着(或随便称作什么),奥兰多度过了一年又一年。倘若说他早饭后出门时还是三十岁,那等他回家吃晚饭时,至少也有五十五岁了。这说法一点都不夸张。对他来说,有些时候是度日如年,另一些时候则是光阴似箭。总之,想要估算人类生命的长度,我们是无能为力的(动物的生命长短就更不敢推测了)。因为只要我们一说人生漫长,就会有人提醒我们人生苦短,比玫瑰花凋零还要短促。短暂与漫长,这两种力量主宰着我们不幸愚钝的头脑,它们能在同一时刻轮番主宰,这一点至今令人困惑不解。而主宰奥兰多的神明,时而壮如象腿,时而薄如蝉翼;生命于他,既绵长无涯,又转瞬即逝。然而,即便时间拉伸到最长,膨胀到极致,仿佛踽踽独行于漫无边际的沙漠中,也无暇抚平三十年来身边的男男女女们在他心头刻下的创伤,那些伤痛仿佛紧紧卷起的羊皮纸,他没有足够的时间去将它展开,而羊皮纸上留下的深深印记,他也无暇破解。他还没来得及搞清楚什么是爱情(他思考这个问题时,大橡树从发芽到叶落,循环往复了十二次),抱负就取代爱情占据了他的头脑,而友谊或文学又旋即取代了抱负。而那第一个问题,何为爱情,因为百思不得其解,便常常无缘无故地冒出来,将正在阅读的书,或脑海中的意象,或对生命意义的思考,统统挤到一边,不得不伺机再重新占据他的脑海。思考爱情之所以耗时漫长,是因为这一过程伴随着很多活生生的场景,不仅有画面: 老态龙钟的伊丽莎白女王,身穿玫瑰色绫罗绸缎,斜倚在绣帷长榻上,手上拿着象牙制成的鼻烟壶,身旁有一把金柄宝剑。而且还有气味: 她身上喷了浓浓的香水;还有声响: 那个冬日,里奇蒙德的庄园里传来了牡鹿的叫声。于是,冰雪和严冬、壁炉里燃烧的火焰、俄罗斯女人、金柄宝剑、牡鹿的叫声、老詹姆斯国王嘴边的垂涎、绽放的焰火以及伊丽莎白时代满船满舱的珍宝,这一切把关于爱情的思考晕染成了一片琥珀色。他发现,一旦他想把一件事从脑海中挪开,任何一件事,它都会随即与其他事情绞缠在一起,仿佛一块玻璃,沉淀在海底一年以后,上面满是骨头、蜻蜓、硬币和溺水女人的长发。
“上天又赐予我一个意象!”他大声惊呼(可见他的思维杂乱无章、反复无常,从而也可理解为什么大橡树数度花开花落,他仍对爱情百思不解)。“但这些意象又有何意义呢?”他自问道。“为什么不能简单地用寥寥数语来表述呢?”于是,为了用片言只语来表达何为爱情,他会苦苦思索半个小时——抑或是两年半?“那个海底玻璃的意象显然不够真实,”他争辩道,“因为除非极为特殊的情况,蜻蜓不会生存在海底。而文学倘若不是真理的新娘和同床共眠者,她又是什么呢?真混账!”他大声叫道,“既已说了新娘,为何还要说同床共眠者?为何不明白表示一种含义便罢了?”
于是,为了使诗风质朴无华,他尝试着说,小草青青,天空蓝蓝。虽然诗歌于他遥不可及,但他仍心存敬意。“天空蓝蓝,”他说,“小草青青。”然而放眼望去,眼前的景象却恰恰相反,天空宛若千百位圣母的长发上垂下的轻纱;小草黑压压连成一片,好似一群奔跑的少女,要逃离魔法森林中长毛怪的怀抱。“说真的,”他说道(他已经养成了大声说话的坏习惯),“我看不出有什么事比另一件事更真实,全都是十足的假象。”他觉得要解决何为诗歌何为真理的问题,已然无望,于是,陷入了深深的沮丧之中。
趁他自言自语的时候,我们不妨暂停叙述,来思考一下眼前的情景有多么令人不可思议。在6月里的一天,看到奥兰多头枕胳膊,平躺在那里,我们会想到如此才华横溢、面色红润、四肢强健的好男儿,如此毫不犹豫奔赴战场、英勇杀敌的勇士,竟会被思考降服得如此没精打采,多愁善感。一旦涉及诗歌,涉及自己的诗才,他竟会腼腆得像个躲在娘家柴门背后的小女孩。我们相信,格林对奥兰多作品的奚落,并不亚于俄罗斯公主对他爱情的嘲弄。让我们回过头来继续我们的故事……
奥兰多仍在思考。他久久地凝望着草地和天空,试图想象这草地和天空在那位真正的诗人,那位在伦敦出版诗作的诗人笔下,该如何呈现。此时此刻,记忆使尼古拉斯·格林那张脸不停地在奥兰多眼前晃悠(记忆的这种惯常手法我们前面已经描述过),似乎这位尖酸刻薄、口若悬河,且背信弃义的家伙,就是缪斯本人
,奥兰多必须对他顶礼膜拜。于是在那个夏日的清晨,奥兰多将纷繁各异的诗句呈现给他,有些质朴无华,有些精雕细琢,但格林一味地摇头,冷嘲热讽,咕咕哝哝地说着荣跃、西塞罗和我们这个时代诗歌的死亡。许久,奥兰多终于站起身来(眼下已是寒冷的冬季),他发了一个誓,这是他一生中最惊天动地的誓言,因为这个誓言注定了他将忍受严酷的惩罚。“如果我为了取悦格林或缪斯而再写一个字,或试图再写一个字,我将遭天打雷劈,”他发誓说,“从今往后,无论写得好赖,写得如何平淡无奇,我都只为愉悦自己而写作。”他仿佛将厚厚的一摞纸撕扯得粉碎,朝那个尖酸刻薄、口若悬河的家伙脸上狠狠地砸过去。听到这一番话,记忆缩头缩脑地躲了起来,好像有人朝她扔了一块石头。她将格林的肖像藏了起来,取而代之的是——空空如也。
但奥兰多仍在思考,一如既往。他的确有很多事需要想明白。因为当他一把撕碎了羊皮纸文稿时,也将那个纹着徽章的卷轴撕碎了。那是他在自己的房里独自一人时,为了自寻开心而签发给自己的任命书,好比国王任命大臣一样,他任命自己为家族第一诗人,时代第一作家,赐灵魂永恒,肉身与桂冠诗人同葬,永世为人所敬仰。这一切虽然打动人心,但却被他撕成碎片,扔进了垃圾箱。“名望,”他说,“好比一件缀满穗带的外套,碍手碍脚;好比一件银制的上衣,勒得人胸闷憋气;好比彩绘的盾牌,只能保护稻草人。”等等,等等(既然格林不再成为他的羁绊,他便陶醉于狂热的想象,我们只选取其中一两个最为冷静的意象)。他想表达的主要意思是,名望是一种羁绊和限制,而默默无闻则能使人得到掩护,如迷雾一般深不可测。默默无闻,就是讳莫高深、宽厚博大、自由自在。默默无闻,使人的大脑得以无拘无束地畅想。默默无闻的人,周身有幸弥漫着神秘的气息。无人知晓他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他可以坦言真理。惟有他才是自由的;惟有他才是诚实的;惟有他才得享安宁。在大橡树下,他沉浸在一种宁静安详的心境中。大橡树那裸露在地面的粗壮根茎,在他眼里比其他任何东西都令人陶醉。
他久久地沉浸在深思之中,思考默默无闻所具有的意义,它带来的喜悦,恰如海浪回归大海的深处。默默无闻,使人心可以摆脱嫉妒和怨恨的烦扰;使人的血脉中奔涌着宽容与仁厚;使人们不必为施予而赞美,为索取而感恩。他设想所有伟大的诗人都必定如此行事(尽管他对希腊人的有限了解不足以佐证他的设想),他认为,莎士比亚写作的时候,工匠建造教堂的时候,都是隐姓埋名,无需感激,也不在意名望,只是白天劳作,晚上可能喝一点麦芽酒而已。“那是多么美妙的人生啊,”他一边想,一边在大橡树下舒展开四肢。“何不现在就享受如此人生呢?”这想法像子弹一样击中了他。雄心壮志像一颗铅球沉甸甸地坠落下来。他摆脱了情场失意和虚荣受挫带给他的撕心裂肺的伤痛,还有他追名逐利时生活施加给他的煎熬和磨难。它们不再能加害于他了,因为他已淡泊功名。他睁大眼睛,虽然他一直这样双目大睁,但刚才他眼里只有思想,而此刻,他看见了脚下山谷中静卧着的房子,他的庄园。
它静静地卧在春日的朝晖中。看上去不像住宅,更像一个小镇。而且这个小镇不是随意偶成的,而是一位胸有成竹的建筑师精心设计的。庭园和楼房,灰、红、紫三色相间,错落有致,匀称工整。庭园方圆相济,一处园子有喷泉,另一处园子有雕塑;楼房层层叠叠,尖顶耸立。这儿一座小教堂,那儿一座钟楼。其间相隔着成片的绿草地,还有一丛丛杉树和一片片五彩缤纷的花圃。这一切虽然都被一圈高耸的围墙环抱着,但却各得其所且伸展自如。炊烟正从无数个烟囱袅袅升上天空。奥兰多想,这庞大而齐整、可以容纳上千人和两千匹马的建筑,它的建设者却是默默无闻的。在数不清的岁月里,这里居住着我名不见经传的家族,和一代又一代默默无闻的祖先。那些名叫理查德、约翰、安妮和伊丽莎白的先辈们,全都雁过无痕,惟有这座庄园,是他们齐心协力一锹一镐、一针一线、繁衍了一代又一代,才留传至今。
这庄园从未显得如此高贵而又温情脉脉。
那么,他何必要把自己凌驾于他们之上呢?想要超越那些无名创造者的作品,超越那些无形双手所付出的劳动,是极端虚荣和傲慢无礼的。与其当一颗流星,燃尽璀璨,却留不下一丝灰烬,不如默默一生,在身后留下一座拱门,一方苗圃,一堵缀满果实的墙。因为在这座庄园居住过的高贵男女,虽然不为人知,却从未忘记留些东西给子孙后代。厨房里总有一个温暖的角落留给老牧人;总有食物为饥肠辘辘的人预备着;他们即便卧病在床,也把高脚酒杯擦得铮亮;他们即便奄奄一息,也把灯火点得一片通明。他们虽然贵为爵爷,却甘于寂寞,愿与捕鼠人和石匠一样默默无闻。默默无闻的贵族们,被人遗忘的建筑工匠们,他满怀热情地呼唤他们,彻底颠覆了人们以往批评他的冷漠、无情和懒散(我们寻求的真相往往与我们仅一墙之隔)。他用最动人的口才来发表关于他的庄园和家族的演讲,然而,没有结语的演讲如何堪称演讲?到了演讲的结语部分,他一时踌躇语塞。他想用华丽的辞藻来结尾,表明他将追随先人的脚步,为他们留下的这座庄园添砖加瓦。然而,整座庄园已经占地九英亩,再添一块石头都嫌多余。难道以谈论家具来结尾?以谈论桌椅和床边的地垫来结尾?无论结束语提到什么,都应该是庄园里缺少的东西。此刻,他把演讲结束语的事暂且搁在一边,大步流星往山下走去,决意从今往后要尽心尽力装饰他的庄园。当善良的老格里姆斯蒂奇太太接到吩咐,说奥兰多要她立即前去侍候左右时,不禁热泪盈眶。她现在真的有点老了。她陪着奥兰多一起巡视了整座庄园。
国王卧室的毛巾架缺了一条腿(格里姆斯蒂奇太太说,“这是杰米
住过的,”暗示国王下榻此处已是很久以前的事了;但臭名昭著的议会时代已经结束,如今英国又恢复了王朝);公爵夫人起居室的盥洗室里,水盆下面缺个底座;格林先生那讨厌的烟斗弄脏了地毯,她和朱迪擦了半天也没擦掉。事实上,当奥兰多开始考虑添置一些紫檀木椅子、雪松木衣柜、银盆瓷碗和波斯地毯时,才明白这一切谈何容易,因为整座宅子拥有的卧房共三百六十五间。即便他手头还余下几千英镑的家产,也仅够在长廊里挂一些壁毯绣帷,在宴会厅里添几把精美的木雕椅子,在王室寝殿里配上结实的银镜,椅子也要配银制的(他特别喜爱这种金属)。
看一眼他开列的明细单子,就明白他此刻已满怀热情地行动起来了。让我们来看一看他此番购置物品的清单吧,清单页边处的开销总计我们就略去不提了:
“五十套西班牙毛毯,相同数量的红白相间塔夫绸窗帘,配上白色缎纹的短幔,上面缀有红白相间的丝绣……”
“七十把黄色缎面椅子和六十把厚布面的高脚凳……”
“六十七张胡桃木桌子……”
“十七打匣子,每打匣子里装五打威尼斯玻璃杯……”
“一百零二块席垫,每块三十码长……”
“九十七个深红色锦缎靠垫,上面镶有银色羊皮纸花边,再配上薄布面的脚凳和椅子……”
“五十盏枝形烛台,每盏可点燃十二支烛灯……”
我们已经开始哈欠连天了,都怪这繁琐的清单。但我们就此打住的原因,并不是因为清单到此为止了,而是因为它太冗长乏味了。它共有九十九页长,总计开销达数千英镑——相当于我们现在的数百万英镑。如果奥兰多爵爷日思夜想的都是花钱装饰整修,那么他也许还会计算一下,如果每个人工每小时工钱是十便士,那铲平一百万座小山丘需要花费多少;如果要整修方圆十五英里的花园篱笆,需买多少英担的5 1/2便士尺寸的钉子
,等等,等等。
我们会觉得这种计算太枯燥乏味了。因为衣柜与衣柜大抵相同,一座山丘和一百万座山丘也区别不大。但这一过程给奥兰多带来了欢愉,也带给他颇为有趣的冒险经历。譬如,他为了给一张罩有银制华盖的大床缝制帷幔,动用了布鲁日全城的盲女绣工。此外,他的威尼斯历险或许也值得一说,当时他在刀尖的威逼下,从一个摩尔人那里买了一个漆柜。整修工程也是花样百出。一会儿从苏塞克斯拖来几棵大树,被锯成木板铺在了长廊里,一会儿又从波斯运来一只塞满羊毛和锯末的大箱子,结果箱子里只装了一只盘子和一枚黄宝石戒指。
可是到了最后,长廊里再也没有地方多放一张桌子了,桌上也没有地方再多放一个小柜子,柜子里也没有地方再多放一只玫瑰花瓶,花瓶里也没有地方再多放一把百花香
。不能再添置任何东西了。一句话,整座庄园一应俱全。花园里繁花似锦,有雪莲、番红花、风信子、玉兰花、玫瑰花、百合花、紫菀,以及品种齐全的大丽菊,有梨树、苹果树、樱桃树和桑树,还有大量珍稀的开花灌木和四季长绿的常青树,它们枝繁叶茂,盘根错节,地上无处不覆盖着茂密花草,无处不在绿树浓荫的掩映之下。此外,他还从国外买来了羽毛华丽的野鸟和两只马来熊,它们虽然举止粗鲁,但他相信它们体内必然隐藏着一颗诚实可靠的心。
万事俱备。黄昏时分,当无数个银烛台点亮,微风不停地拂过长廊,吹得那些蓝绿相间的壁毯轻轻摆动,仿佛壁毯上的猎手正策马追敌,而达芙妮在飞奔逃逸
;当银器光芒四射,漆器绚丽夺目,木器熠熠生辉;当雕花椅子伸展开它们的扶手,墙上的木雕海豚驮着美人鱼劈波斩浪;当一切的一切都按照奥兰多的心愿安排就绪,他带着那几条挪威猎犬,心满意足地巡视了整个庄园。他想,他终于可以给自己的演讲结尾了。或许,不如重新开始演讲更好。然而,当他在长廊上漫步巡视,仍不免若有所失。桌子椅子,镶金镂雕,沙发以狮爪为座,以天鹅的长颈为腿,床上铺着柔软无比的天鹅绒,但仅凭这些东西本身是不够的,椅子要有人坐,床要有人躺,方能焕发出奇妙生气。于是,奥兰多开始频频设宴,款待周边的贵族乡绅。有一次,整整一个月内庄园里三百六十五间卧房全部住满。五十二处楼梯宾客云集,你推我搡。三百名仆人在后厨奔跑忙碌;宅子里几乎夜夜欢宴,宾朋满堂。所以短短数载,奥兰多的天鹅绒便被磨光了毛,一半财产挥霍殆尽。但他赢得了周边贵族乡绅的好评,并在郡里谋了个职位,每年都有诗人呈献给他十几部诗作,奉承恭维地表达感激之情。尽管他现在小心翼翼地不与作家打交道,也远远避开异国血统的女子,但他对女性和诗人依然十分慷慨大方,因此颇得他们的敬慕。
然而,每当宴会进入高潮,宾客们狂欢作乐时,奥兰多喜欢悄然离开,独自回到自己的房间。当房门紧闭,确信无人干扰时,他便取出一本旧巴巴的笔记本。订本子的丝线是从母亲的针线盒里偷来的,上面贴的标签出自男孩稚气的手笔,写着“大橡树——诗一首”。他往往会在本子上奋笔疾书,直至午夜的钟声敲响,他仍欲罢不能。但他写下多少行诗句,就划去多少行诗句,一年过去,诗歌的篇幅反而比先前更短,似乎他的书写过程一字未留。文学史家或许会观察到,他的文风发生了惊人的变化。辞藻不再华丽,不再恢弘壮美。散文时代使温馨的涌泉凝滞固结,外在景观少了几分花团锦簇,蔷薇荆棘也缺了些芒刺和纠结。或许是因为感觉比从前多了几分迟钝,不再对蜂蜜和奶油垂涎欲滴了。况且,街道的排水管比从前畅通了,住宅也更明亮了,这些都毋庸置疑对他的文风产生了影响。
有一日,他正绞尽脑汁地续写《大橡树——诗一首》,才写了一两行诗句,就有一道影子飘进了他眼角的余光里。他很快发现,那不是阴影,而是一位女子的身影,她身材颀长,头戴风帽,身披斗篷,正穿过他房间对着的那个方形庭园。这个庭园是庄园中最隐秘的一个,而这位女子又颇为面生,她怎么会在这里,奥兰多十分诧异。三天后,那影子又飘然而至,并于星期三中午再度出现。这回,奥兰多决定跟踪她。而她显然并不害怕被人发现,当他靠近她时,她放缓了脚步,转而直面迎视着他。别的女人若在爵爷私宅中被逮个正着,必定吓得魂飞魄散;别的女人若长着那样一张脸、配上那样的头饰和装扮,必定会用纱巾裹住双肩,掩住面容。因为这位女士的模样太像一只野兔了;一只惊恐万状却又执拗不驯的野兔;一只因为愚蠢和无礼而不懂得胆怯的野兔;一只笔直地蹲着、用两只暴突的大眼怒视追捕者的野兔;双耳直立却瑟瑟颤抖,鼻子尖尖却抽搐不止。更有甚者,这只野兔足有六英尺高,而且梳着一种过时的老式发型,愈发显得身材高大。两人就这样对峙
着,她直直地瞪视着奥兰多,目光中怯懦和大胆十分怪异地交织在一起。
她先对他行了一个屈膝礼,虽然不太自然,倒也算得体。她请他原谅她擅自闯入他的私宅。然后,她站直了身子,此刻她的身高一定超过六英尺二了。她接着说,她是哈丽特·格里塞尔达女大公
,来自罗马尼亚的芬斯特腊尔霍恩和斯堪多普波姆。她说话时神经质地咯咯笑着,而且不时发出“嘻嘻”、“呵呵”的声音,奥兰多觉得,她说不定是从疯人院逃出来的。她说,能够结识他,是自己平生最大的心愿。她借宿在帕克盖茨一家面包店的楼上。她看见过他的一张画像,很像自己早已过世的一个姐姐,说到此处她哈哈大笑了起来。她说她是前来访问英国宫廷的。王后是她的表姐。国王是个很不错的家伙,但几乎夜夜不醉不眠。说到此处,她又发出了“嘻嘻”、“呵呵”的声音。奥兰多无奈,只能请她进去喝一杯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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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丽特女大公
在房间里,她的言谈举止恢复了一位罗马尼亚女大公的倨傲。若非她对酒的知识超出了寻常女子,并对火枪和自己国家的运动健将侃侃而谈,说得头头是道,恐怕他们就会冷场了。终于,她猛地站起身来,表示自己次日还要造访,然后一本正经地行了一个屈膝礼,离开了。第二天,奥兰多骑马外出了;第三天,奥兰多没有搭理她;第四天,奥兰多紧闭窗帘;到了第五天,天空下起了雨,他可不能将一位女士挡在门外淋雨,再说他也不完全拒绝有人陪着聊天,于是,他请她进来,拿出他祖先用过的一副盔甲,请教她这副盔甲是雅克比的作品还是托普的。他认为更像是托普的作品,而她的意见则相反
.99lib.t>。其实,她的意见在我们这个故事中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她为了说明自己的观点,必须展示扣带的系法,于是这位女大公拿起金制的护腿,套在了奥兰多的腿上。
奥兰多有着秀美颀长的双腿,没有一位贵族能比得上他。这我们已经提到过。
也许是因为她抽紧踝部扣带的动作,或是她弯腰的姿势;抑或是因为奥兰多与世隔绝得太久了,或是两性间的两情相悦,是勃艮第葡萄酒或是炉火的作用,总之,必定是其中任何一种原因。因为像奥兰多这样一位有良好教养的贵族,在自己的庄园款待一位女士,竟然对这位比自己年长许多、长脸暴眼、穿戴可笑,在如此暖和的季节还戴风帽披斗篷的女士产生了难以抑制的激情,以至于不得不逃离房间,这里面必定有某种原因。
但人们不禁要问,这是怎样一种激情?答案有两个,正如爱情有其双面性。不过,我们不妨先把爱情搁在一边,来看一看当时的真实情形:
当哈丽特·格里塞尔达女大公弯下身子抽紧护腿的系带时,奥兰多忽然莫名其妙地听到了爱情在遥远的地方扑扇翅膀。柔软的羽毛在远方微微煽动,唤起了回忆万千: 湍急的河流,美妙的雪景,还有无情的洪水;那声音由远而近,他脸色绯红,浑身颤栗;他感动了,他本以为自己再也不会感动了;他正准备举起双手,让那美丽的爱情之鸟栖息在他的肩头,突然,一阵嘎嘎声在四周回荡,仿佛乌鸦在轻轻摇动树枝;天空黑压压地布满了狰狞的黑翅膀;传来嘶哑的叫声;稻草、木屑和羽毛纷纷飘落,一只最笨重最肮脏的鸟从天空俯冲下来,停在他的肩头。是一只兀鹫。恐怖!他冲出房间,命仆人将哈丽特女大公送走。
现在我们可以回到爱情这个话题了。爱情有两张脸,一张白脸,一张黑脸;有两个身体,一个光滑滑的,一个毛茸茸的;爱情还有两只手,两只脚,两条尾巴,真的,所有部位都是两两成双,且互为对立。可是,它们却又紧密相依,不可分隔。以奥兰多的情形而言,爱情向他飞过来时,面向他的是白脸和光洁美妙的身躯。爱情越飞越近,飘送过来欢快宜人的气息。突然(可能就在看到女大公的那一瞬),爱情摇身一变,露出了自己的另一副面目;黑脸、毛茸茸的身躯、野蛮无礼。落在奥兰多肩上的,不是被称为天堂之鸟的爱情,而是被称为诱惑的兀鹫,肮脏污秽,令人恶心。所以他要逃走,所以他要唤来仆人。
但驱走这鸟身女妖谈何容易。不仅这位女大公仍旧住在面包房的楼上,奥兰多自己也日夜被那臭鸟的幽灵纠缠不休。看来,他用银器和壁毯将庄园装饰一新,全都是白费功夫,因为随时都会有一只脏兮兮湿漉漉臭烘烘的大鸟落在他的写字台上。她就在那儿,在椅子之间扑腾来扑腾去;他看到她晃晃悠悠地穿过长廊。此刻,她头重脚轻地栖息在壁炉旁。他赶她走,她又回来,不停地啄玻璃酒杯,直至啄碎为止。
于是,奥兰多意识到自己在家里住不下去了,必须马上采取措施终止这一切。他请求查尔斯国王派他到君士坦丁堡任特命全权大使。别的年轻人处在他的境遇也会逃之夭夭。当时国王正在白厅散步,奈尔·格温依偎在他臂弯,为他剥榛子仁。这位多情的女子叹息道,多么可惜啊,这么漂亮的双腿就要远走异国他乡了。
毕竟,命运无情;她所能做的无非是在奥兰多启航远行之前,回头朝他抛去一个飞吻。
第三章
这一时期是奥兰多职业生涯中在政坛上最为活跃的阶段。但我们对他这个阶段的了解恰恰是最少的,这的确十分不幸,令人遗憾万分。我们知道他圆满地履行了他的职责——他获得的巴思勋章和公爵爵位即是明证;我们也知道他参与了查尔斯国王与土耳其人之间的几次最精彩的谈判——档案室里的条约就是最好的证明。但查尔斯国王在位期间爆发的革命和随之而来的一场大火,彻底损毁了那些有据可查的文件,以至于我们能提供给读者的材料少得可怜。被大火烧得焦黄的地方,往往恰恰是最重要一句话的当中。就在我们以为就要解开一个困扰了历史学家一百多年的秘密的时候,手稿上就突然出现了一个比手指还大的窟窿。我们竭尽所能从那些尚存的烧焦了的碎片中拼凑出了一份可怜的梗概,却仍不时需要借助猜想、推测,甚至幻想。
奥兰多的一天似乎是这样度过的。他早上七点起床,裹上土耳其长袍,点上一支方头雪茄烟,用胳膊肘倚着栏杆,就这样站着凝视他脚下的城市,显得如痴如醉。早晨这个时间,在浓雾弥漫中,圣索菲亚教堂的穹顶和城市中的一切看起来仿佛飘浮在空气中一般;待浓雾渐渐散去,城市的真容便被缓缓揭开,圆圆的穹顶就像凝固不动的气泡一样;这边会露出一条河流,以及加拉塔大桥,那边还能看到用绿色头巾遮住鼻眼的朝圣者在沿街乞讨,叼食残渣剩饭的野狗,围着披巾的女人,还有数不清的毛驴,以及手执长杆骑在马上的男人。一眨眼的工夫,整个小城就会沸腾起来,回荡着鞭子的噼啪声、敲打铜锣的声音、大声祷告的声音,还有铜车轮的嘎嘎声;而发酵面包、焚香还有香料混合成的酸味儿,一直飘到了佩拉山的山顶,仿佛恰恰是这个喧嚣的、各色野蛮人混居的小城呼出的气息。
他凝视着此刻在阳光下熠熠生辉的街景,觉得眼前的景致与萨里郡和肯特郡的乡村风光,或与伦敦和坦布里奇威尔斯的城镇风光,都大相径庭。左右两侧是荒凉的亚洲山脉,光秃秃的全是石头,有一个依山而建的古堡,曾住过一两个匪盗头目,如今业已荒芜寂寥;没有牧师教会,没有领主庄园,没有农居村舍,也没有橡树、榆树、紫罗兰、常春藤和野蔷薇。没有树篱可供羊齿草生长,也没有大片的草原可以放牧羊群。房子像蛋壳一样白花花、圆头秃脑。而让他惊诧不已的是,作为一个土生土长的英国人,他竟然对眼前这广袤荒芜的景色感到由衷的欢喜,竟然会久久凝望着山间小路和远处的高地,心中谋划着独自徒步穿越那惟有山羊和牧羊人才会去的地方;竟会如此狂热地喜爱那些色彩艳丽却又不合时季的野花,对那些杂毛蓬乱的野狗的偏爱,超过了自家豢养的猎犬;还竟然会贪恋地吮吸空气中那辛辣刺鼻的气味。他揣测,莫非在十字军东征的时候,他的一位先祖曾与某个切尔克斯女人交好过;想来很有可能;他认为自己的肤色确实有点偏暗;他如此思忖着,回到房间,开始沐浴更衣。
一小时后,他穿戴完毕,洒上香水、卷好头发、抹上油膏,然后开始会见土耳其大臣们,从秘书到高官,他们一个接一个地前来拜见,手上都提着红色的盒子,只有奥兰多的金钥匙才能将它们打开。盒子里装着极其重要的文件,只不过如今这些文件只剩碎片残渣了,碎片上偶见一个花体字,或在烧焦的丝绸上留有印章的痕迹。所以我们无法知晓这些文件的内容,只知道奥兰多的工作十分繁忙: 盖印敲章,给文件系上不同颜色的彩色丝带,全神贯注于那些文件的标题,并用花体的大写字母标注。他一直忙碌到午餐时间,然后享用一顿三十道菜的大餐。
午餐后,他的男仆告知他,一辆六驾马车已在门口等候,于是他便出发去拜访外交大臣和其他政坛要人,土耳其士兵们徒步在他的马车前面开路,他们身穿紫色制服、挥舞着头顶上方的巨大驼毛扇。拜访仪式总是千篇一律: 到了那些政要府邸的庭园之后,土耳其士兵会用他们的大驼毛扇拍打大门,大门旋即打开,展现出宽敞气派、富丽堂皇的会客厅,里面端坐二人,通常是一男一女。双方互行鞠躬礼和屈膝礼。在第一间会客厅里只能谈论天气;说完天气的阴晴冷暖之后,大使会被带入下一间会客厅,那儿也有两人起身向他问候致意。在这一间会客厅里谈论的话题,只能是比较君士坦丁堡与伦敦,住在哪里更好,大使总是说他更偏爱君士坦丁堡,而主人们总说更爱伦敦,尽管他们从未去过那里。再进入下一间会客厅,就要详细谈一谈查尔斯国王和苏丹王的健康状况了;再换一间会客厅,则会聊一聊大使的健康和主人夫人的健康,但要简短很多;再换一间会客厅,大使会夸赞主人的家具,主人则恭维大使的衣饰。再进入另一间大厅,会有人向大使奉上香喷喷的烤肉,主人苛责烹饪欠佳,大使则竭尽溢美之辞。最后总是吸水烟和饮咖啡,仪式至此告终。不过,虽然吸烟和喝咖啡的一招一式都像模像样,但烟筒里其实并没有烟草,杯子里也没有咖啡,因为若真有烟草和咖啡的话,人的身体就要吃不消了——因为结束了这一处的拜访,大使紧接着还要去另一处拜访。在其他政要的府邸,大使将以同样的顺序,重复六遍甚至七遍同样的仪式,所以他常常深夜才回到住所。虽然奥兰多出色地完成了这些使命,他也从不否认这也许是外交使节的职责中最为重要的一部分,但这些访问仪式无疑令他疲惫不堪,他经常情绪低迷,宁愿独自一人与他的狗共进晚餐。真的,有人听到过他用自己独特的语言与狗交谈。据说,他有时会在夜深人静时,乔装打扮后溜出大门,连他的卫兵都认不出他。他会与加拉塔桥上的人群混在一起,或在集市里闲逛,或是脱了鞋子,加入清真寺的朝圣者中。有一次,在他发烧的消息传开后,却有几个在集市卖羊的牧羊人声称,他们在山顶上遇见过一位英国贵族,他正在向上帝祈祷。人们认为那就是奥兰多本人;而他所谓的祷告,无疑就是在高声吟诵一首诗,因为据说,他斗篷胸口的衣袋里依旧装着一本满是记号的手稿;他的仆人们在门外也曾听到他独自一人时,用一种奇特的、咏唱般的声音反复吟诵着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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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大使时的奥兰多
我们就是凭借这些零星碎片,才勉强拼凑出奥兰多这一阶段的生活场景和人物个性。有关奥兰多在君士坦丁堡的生活,至今仍流传着许多悬疑不定、未加证实的流言蜚语和传闻轶事(我们只记叙了其中的几件)。这说明时值盛年的奥兰多具备了激发人们想象、吸引人们关注的能力,人们往往对他的迷人之处记忆犹新,却忘记了保持这种迷人力量的是更为持久的品质。这是一种神秘的力量,混合着美貌、血统和某种更罕见的天资——我们可以称之为魅力。就像萨莎所说,他无需费力去点燃任何一支蜡烛,他的体内就有“成千上万支蜡烛”在燃烧。他走起路来像一头牡鹿,那优美的双腿便可想而知了。他说话语调和缓,回音却宛如银锣般清亮。所以他身边总是流言四起。他受到许多女人的仰慕,甚至某些男人也对他有钦慕之情。不必与他交谈,甚至不必亲眼见过他,人们眼前也会浮现出一位服饰华丽的高贵绅士形象,这种幻觉尤其会出现在浪漫悱恻或是日暮西山的时候。他的魅力并不局限于富人中,对穷人和未受过教育的人也一样。牧羊人、吉普赛人、驴车夫至今仍在讴歌那位“把翡翠扔进井里”的英国贵族——毫无疑问指的是奥兰多。据说,有一次他大发雷霆,也可能是欣喜若狂的时候,扯下他的珠宝扔进了喷泉池中,后来一个小听差将这些珠宝捞了上来。然而,众所周知,他的浪漫情怀往往和极端内敛的气质联系在一起。奥兰多似乎一个朋友也没有,而且据人们所知,他也没有对哪个人心生爱慕。某位贵夫人为了接近他,从英国千里迢迢赶来,对他纠缠不休,但他仍一如既往孜孜不倦地履行他的大使职责,以至于他在金角湾
任大使还不到两年半,查尔斯国王就有意把他提升到他们家族的最高爵位。嫉妒他的人说,这是因为奈尔·格温仍对记忆中的那双美腿赞叹不已。但她只见过他一面,而且当时她还正忙着为国王剥榛子仁,所以奥兰多被加官晋爵,很可能是因为他的功绩,而非他的美腿。
写到这儿我们要稍停片刻,因为已经到了奥兰多生涯里的一个重要时刻。给奥兰多晋爵这件事众所周知,而且争议颇多。我们现在就要从烧焦的纸片和布条中,尽可能描述出事件的来龙去脉。巴思勋章和公爵爵位的册封令,是在莱麦丹月
结束后,随着阿德里安·斯克罗普爵士指挥的护卫舰一起抵达君士坦丁堡的;奥兰多为这一重要时刻举办了君士坦丁堡有史以来最为辉煌的一次晚会。那天晚上月朗星稀,人山人海,使馆的窗户里灯火通明。写到这里,我们同样缺少细节,因为大火把记录都烧毁了,只残留颇费猜测的碎片,而最关键之处却又模糊不清。不过,根据在场的一位宾客、英国海军军官约翰·芬纳尔·布里奇的日记,我们可以猜想,当时庭院里挤满了来自世界各地的人,“像水桶里的鲱鱼一样。”布里奇被挤得难以忍受,赶快爬上了一棵紫荆树,从树上可以更清楚地观看活动的整个过程。当地人纷纷传说,奇迹即将来临(这又证明了奥兰多激发人们想象力的神秘力量)。“所以,”布里奇写道(但是他的手稿被烧得千疮百孔,有些句子根本无法辨认),“当焰火冉冉升空时,我们都有些隐隐不安,唯恐当地人会因此恐慌……而对……在场的英国女士……产生不愉快的后果。我承认我的手握住了短剑。但庆幸的是,”他继续以絮絮叨叨的方式写道,“就目前而言,这些担忧看上去是毫无根据的,而观察当地人的言行举止后……我得出的结论是,这个表演展示了我们在焰火艺术上的技艺,很有价值,哪怕仅仅让
..当地人更深刻地意识到……英国的强大。的确,那番辉煌壮阔的景象难以言表。我发现自己一会儿赞美上帝默许了这一切……一会儿祝福我可怜的亲爱的妈妈……按照大使的吩咐,那些体现东方建筑特点的长窗全都敞开着,不然室内发生的很多事我们都不知道了;透过窗户,可以看见里面有一幅活生生的画面,抑或是戏剧表演,英国的淑女和绅士们在上演一出假面舞会……虽然听不清他们在说什么,但看到这么多雍容华贵的同乡人,我激动万分,我当然不会因此而相形见绌……尽管免不了……我全神贯注地观察一位贵妇的惊人举止——属于那种令所有人瞠目结舌,会给所有女性和她的国家带来耻辱的举止,当时——,”不幸的是,写到这儿,紫荆树的一根树杈折断了,布里奇中尉从树上摔了下来,日记的其余部分记录的只是他对上帝的感谢(这是日记的主要内容),还有摔下来后的伤势情况。
所幸佩内洛普·哈托普小姐,哈托普将军的女儿,当时在室内目睹了一切,她在一封信中续写了这段故事。这封信也被毁得面目全非,最终辗转到了坦布里奇威尔斯, 843d." >落在她的一位女友手中。佩内洛普小姐叙述时的激情澎湃,一点儿都不逊色于那位勇敢的军官。在一页信纸上,她竟十次用了“迷人”这个词来赞叹,“美轮美奂……难以言表……纯金餐盘……枝形烛台……身穿漂亮马裤的黑仆……冰雕金字塔……尼格斯酒喷泉……做成国王舰队形状的果冻……做成睡莲形状的天鹅……金色笼子里的小鸟……身穿大红色开衩丝绒礼服的绅士……头戴超过六英尺高头饰的淑女……八音盒……佩里格林先生说我看上去可爱极了,这话我只告诉你一人,亲爱的,因为我知道……啊!我多么想念你们啊!……胜过我们在潘蒂尔斯
看到的一切……美酒源源不断……有几位绅士难以抵挡……贝蒂夫人的迷人风姿……可怜的博纳姆夫人真倒霉,误以为身后有椅子,一屁股坐了个空……绅士们个个彬彬有礼……千遍万遍地祝福你和亲爱的贝特西……但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在……大使本人的身上。这是众所公认的,无人会卑鄙到连这一点都要否认。多么俊美的双腿啊!多么迷人的面容啊!!多么优雅的举止啊!!!目光追随着他进进出出,只见他的脸上带着耐人寻味的表情,让人不知为何感到他正经受着伤痛的折磨!人们说,是因为一个女人。那没心肝的魔鬼!!!在我们这些被美誉为温柔善良的女性中,竟会有如此寡廉鲜耻的人!!!他至今孑然一身,引得在场的一半女士都为他神魂颠倒……致以汤姆、加里、彼得和亲爱的喵喵(可能是她的猫)千万个吻。”
从当年的《公报》上,我们收集到的信息是,“当钟声敲响十二点时,大使出现在中央露台上。露台四周悬挂着价值连城的壁毯。大使的左右两侧各站着六名手擎火把的土耳其皇家卫士,他们个个都身高超过六英尺。大使一露面,烟花便随之升上天空,人群中欢声鹊起,大使向人们深深鞠躬致意,并用土耳其语致辞答谢。流利的土耳其语只是他所深谙的多种语言中的一种。接下来,身穿不列颠海军元帅服的阿德里安·斯克罗普爵士走上前来;大使单膝跪地,元帅把至高无上的巴斯领圈套在他的脖颈上。又把星形勋章别在他的胸前。随后,另一位外交官走上前去,将公爵礼袍庄重地披在他的肩上,并用一个铺着大红色衬垫的托盘,向他呈上公爵的冠冕。”
最后,奥兰多以无比庄重和优雅的姿势,深深鞠了一躬,然后骄傲地挺直了身子,拿起金色的草莓叶花冠,戴在头上,那姿态一旦映入眼帘,便终身难忘。也正是在此时,开始出现了骚乱。或许是人们期待的奇迹并没有发生,因为预言中说天空会降下金雨,抑或戴上冠冕是一种发起进攻的信号;好像谁也弄不清究竟是怎么回事,反正当奥兰多把公爵冠冕戴在头上的那一瞬,人群中一片哗然喧嚣,钟声也骤然响起,嘈杂的人声上空回荡着先知严厉的声音。很多土耳其人趴倒在地,连连磕头。一扇大门猛然打开,当地人纷纷拥进了宴会厅。女人们尖声惊叫着。有位据说对奥兰多喜欢得要命的女士,抓起一盏枝形烛台,猛地摔在地上。如若不是阿德里安·斯克罗普爵士和一队英国水兵在场,谁也不知事态会发展到何种地步。元帅下令吹响了军号,一百名水兵立即整装待命。骚乱被平息了,至少在当时,现场归于一片平静。
到目前为止,我们的叙述还是有确凿的事实根据的,尽管十分有限。但那天晚上后来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却从来无人知晓。不过,警卫和其他人的证词似乎都表明,那天晚上使馆里人群散尽后,半夜两点时分关闭大门,一切如常。有人看到大使走进自己的卧房,关上了房门,身上依旧佩戴着公爵徽章。另有人说他锁上了房门,但这不符合他的习惯。还有人很肯定地说,那天夜里更晚些时候,他们听到从奥兰多窗下的花园里传出了乡村音乐声,就像牧羊人弹奏的那种音乐。有位洗衣妇,那晚牙疼得睡不着,说她看到一个男子的身影,身披斗篷或睡袍,站在阳台上。不一会儿,她说,那男人从阳台上放下绳索,将一个女人拽上了阳台,虽然那女人裹得严严实实,但仍看得出是农妇模样。那洗衣妇说,看见他们在阳台上激情拥抱,“就像热恋中的情人。”然后,两人一起走进房间,拉上了窗帘,便什么都看不见了。
翌日清晨,秘书们发现公爵(我们现在必须这样称呼奥兰多)躺在凌乱的床单上昏睡不醒。房间里一片狼藉,公爵冠冕滚落在地板上,斗篷和吊带揉成一堆,扔在椅子上,桌面上纸片散乱零落。起初,谁也没有起疑心,因为那天晚上他实在太累了。但一直到下午,他仍旧酣然沉睡,于是,就传唤了医生。医生用的疗法无非照搬上一次的,膏药、荨麻、催吐剂等等,但并无疗效。奥兰多仍然昏睡不醒。于是,秘书们想到应该查看一下桌上那堆凌乱的纸片。大多数纸片上都是潦草的笔迹书写的诗句,其中反复提到一棵大橡树。还有一些纸片是各种公文,以及一些私人文件,涉及他在英格兰地产的管理。终于,他们翻到了一份至关重要的文件。其实,那是一份婚姻契约,是拥有嘉德骑士头衔和其他各种头衔的奥兰多爵爷与罗西娜·佩皮塔起草并签署的,而且已经公证过。罗西娜·佩皮塔是个舞女,出身不详,据说其父是吉普赛人,母亲也不知姓甚名谁,据说是加拉塔桥下的集市上卖废铁的小贩。秘书们面面相觑,错愕不已。而奥兰多却仍然昏昏沉沉地睡着。他们不分昼夜地守护着他,但他除了呼吸正常,面颊像往常一样泛着深玫瑰红色,没有其他任何生命迹象。人们用尽了各种科学方法和别出心裁的手段去唤醒他,但他仍深眠不醒。
在他昏睡的第七天(5月10日星期四),那场恐怖而血腥的暴动打响了第一枪,布里奇中尉是最先觉察出动向的。土耳其人起来造反,反抗苏丹统治,他们在城里到处放火,见到外国人不是杀就是打。有一些英国人设法逃命了,但不列颠使馆的那些绅士们却如人们所料想的那样,宁死也要保护他们的红匣子,或在万不得已的情形下,他们宁可吞下成串的钥匙,也不让它们落入异教徒的手中。暴徒们闯入了奥兰多的卧房,却见他直挺挺地躺着,完全是死了的样子。于是就没有碰他,只抢走了他的冠冕和嘉德骑士袍。
叙述到这里,又陷入了事实模糊不清的境地。我们心里几乎想大声呼喊,干脆再模糊些吧,模糊到我们完全无法辨明真相!我们不就可以挥笔为我们这部作品写上最后结语!我们不就可以寥寥数语打发读者,说奥兰多已经死了,下葬了。可就在此刻,唉,有三位神祇守护在传记作者的墨水瓶旁,他们是严厉的真相之神,坦率之神和诚实之神,他们大声喊道,“万万不可!”他们将银号举到唇边,吹响了他们的请求: 真相!接着又吹: 真相!这嘹亮的号声三次齐鸣,真相,只要真相!
赞美上苍!给了我们一个喘息的机会。伴随着嘹亮的号声,有一扇门微微开启,仿佛是被一阵无比轻柔而又神圣的微风吹开的。有三个身影走了进来。走在最前面的是纯洁小姐,她的额头系一条洁白无比的羊羔毛束带,长发像飞泻而下的融雪;手握一支鹅仔羽毛笔。她的身后是贞操小姐,她的步态更为庄重优雅,头上高耸着冰柱状的头饰,仿佛熊熊燃烧的塔楼,她的双眸星星般纯净,她的手指触摸到谁,谁就会冰冻彻骨。紧随其身后的,是谦恭小姐,她是三姐妹中最柔弱最美丽的,但她真的谦恭地隐在她两位庄重的姐姐的身影中,面容若隐若现,犹如弯弯的新月,被云彩半遮半掩。三人走进了奥兰多昏睡的那间屋子中央。纯洁小姐第一个开口说话,她的手势迷人而又威严:
“我是这沉睡小鹿的守护神;我喜爱皑皑的白雪,冉冉升起的月亮和银色的大海。我的斗篷专门遮蔽有斑点的鸡蛋和有条纹的贝壳;我遮蔽邪恶和贫穷,我的面纱为一切软弱、忧伤和疑惑而垂下。所以,不必言语,无须张扬。宽恕,啊,宽恕!”
此时,响起了嘹亮的号角声。
“纯洁走开!纯洁滚开!”
贞操小姐开口说话了:
“我的触摸让人冻成坚冰,我的目光使人化为顽石。我能让飞舞的星星停下脚步,让汹涌的波涛凝滞不动。巍峨的阿尔卑斯山是我的居所,我行走时,头顶上电光火石,我的目光所及,万物凋敝。我非但不会让奥兰多醒来,还要把他冰冻三尺。宽恕,啊,宽恕!”
此时,响起了嘹亮的号角声。
“贞操走开!贞操滚开!”
谦恭小姐开口说话了,她的声音轻得几乎听不见:
“人们都叫我谦恭。我是处女,而且将永远是处女。我不喜欢果实累累的田野和丰饶的葡萄园,我讨厌繁衍生长。果树发芽、羊群繁殖的时候,我就逃跑,逃跑;任由我的斗篷滑落在地上,头发遮住了双眼,什么都看不见。宽恕,啊,宽恕!”
嘹亮的号角声再次响起。
“谦恭走开!谦恭滚开!”
三姐妹神情哀伤悲恸,她们手牵手翩翩起舞,掀起面纱,且行且歌:
“真相你切勿从那可怕的巢穴中跑出,你深深地隐藏吧,令人恐惧的真相。你使那些怕为人知或悔不当初的事,在阳光下昭然若揭,你揭开耻辱的面纱,你拨开迷雾见月明。你隐藏吧!隐藏!隐藏!”
她们似乎要用自己的衣裙将奥兰多蒙起来。而此刻,号角仍在高声吹响:
真相!只要真相!
三姐妹听闻号声,想用面纱去捂住号角,遮蔽声音,却是枉然,因为此刻所有的号角都高声齐鸣:
“可怕的三姐妹,走开!”
三姐妹变得心烦意乱,她们齐声哀号,但仍转着圈跳舞,把面纱甩上去又扯下来。
“原先不是这样的!可如今男人不再需要我们;女人也憎恶我们。我们走,我们走。我去鸡窝(纯洁小姐说),我去未开垦的萨里高地(贞操小姐说),我去爬满长青藤、挂满窗帘的安乐窝(谦恭小姐说)。”
“那里不像此地(她们手牵手齐声说道,并绝望地向躺在床上昏睡的奥兰多告别),无论是住在蜗居还是闺房的人,无论是担任公职还是法院的人,都仍然爱我们,无论是处女还是市井男子,律师还是医生,都仍然尊重我们;那些管制别人、拒绝别人的人,那些盲目敬畏,无端赞美的人,那无数值得尊敬的人(赞美上苍),那些宁愿被蒙蔽而不愿了解真相的人,依然有理由崇拜我们,因为我们给了他们财富、成就、舒适和安逸。我们奔那些人而去,远离你们。来吧,姐妹们,来吧!这里不是我们久留之地。”
她们匆匆离去,在头顶上挥舞着纱巾,仿佛要挥去那些她们不敢正视的东西,她们从外面关上了门。
此时此刻,留在屋里陪着昏睡不醒的奥兰多的,只有我们和号手。号手们列队而站,吹响了刺耳的声音:
“真相!”
在号声中,奥兰多悠悠醒来。
他伸了伸懒腰,站起身来。他全身赤裸,笔直地站在我们面前,当号角不断吹响真相!真相!真相!我们别无选择,惟有承认: 他是个女人。
号角声渐渐远去。奥兰多赤身裸体地站在那儿。自开天辟地以来,从未有人如此令人销魂。他的形体结合了男性的力量和女性的柔美。当他站在那里,银号声绵延回旋,仿佛对号声唤醒的这番迷人景象留恋不舍。贞操、纯洁和谦恭三姐妹显然受好奇心的驱使,透过门缝向里张望,把一件像毛巾一样的衣服扔给赤裸的他,但可惜,衣服落在了离奥兰多仅几英寸的地方。奥兰多对着一面长镜,上下打量自己,竟没有一丝不安。泰然自若地进了浴室。
我们可以利用这一间歇,暂缓叙述而做一些说明。奥兰多变成了一个女人,这一点无可否认。但在其他方面,奥兰多却一点儿都没变。性别的改变,虽然会改变人的未来,但却丝毫不会改变其性格。他容貌依旧,正如那些画像所证实的。他的记忆——今后为了方便起见,我们在表述中会用“她的”而不是“他的”,用“她”而不是“他”——那么,应该说她的记忆,毫无阻碍地回想起了过去经历的每一件事。偶尔会有些许模糊不清之处,宛如在清澈的记忆水池中落入了几滴深色的液体。有些事记不清了。但仅此而已。在毫无痛苦的情况下,奥兰多彻底完成了性别的转换,以致她并未有丝毫诧异。正因为如此,许多认为性别转换有悖常理的人便一直费尽心机地想证明: (1) 奥兰多本来就是个女人;(2) 奥兰多此刻仍是个男人。究竟是男是女,让生物学家和心理学家来下定论吧,我们只须陈述简单的事实: 奥兰多三十岁以前是男人,后来变成了女人,之后便一直是女人。
不过,关于性别和性的问题还是留给别的作者吧,我们则尽快结束这一令人尴尬的话题。此刻,奥兰多已洗完澡,穿上了那种不分男女的土耳其外套和长裤。她不得不考虑自己的处境。那些怀着同情心读她故事的读者,首先想到的就是她的处境极其微妙,十分尴尬。她年轻,尊贵,漂亮,一觉醒来却发现自己成了一位处境极其微妙的年轻贵族女子。假如她此刻摇铃唤人、大声尖叫或昏厥过去,我们都会觉得情有可原。但奥兰多却未表现出丝毫惶恐不安,她举止从容淡定,好像这一切原本就是她预谋的。她先是细心察看了桌上乱摊的纸张,把那些看上去写满了诗句的纸揣进怀里;然后,她唤来自己那条挪威猎犬,这些天来,这条猎犬寸步不离地守候在她的床榻旁,已经饿得奄奄一息。奥兰多喂它吃东西,给它梳理毛发。然后,她把两支手枪别在腰带上,又把几串精美无比的东方翡翠和珍珠挂在身上,那是她大使装束的一部分。做完这一切后,她从窗口探出身去,轻轻吹了一声口哨,然后从那满目疮痍、血迹斑斑的楼梯上拾级而下,此刻这里到处散落着废纸篓、条约、急件、印章和印蜡。她来到了庭园里。在一棵巨大的无花果树荫下,有一位吉普赛老人等在那里。那老人骑在驴上,手上还牵着一头驴。奥兰多飞身骑了上去。就这样,大不列颠驻苏丹国大使,在一个吉普赛人的陪伴下,骑一头驴,后面跟着一条瘦骨伶仃的狗,离开了君士坦丁堡。
他们星夜兼程地赶了几天路,历经艰险,无论是天灾还是人祸,奥兰多都能勇敢面对。不到一星期,他们就来到了布鲁沙城外的高地,那儿是吉普赛部落扎营的地方,奥兰多要投奔的就是他们。过去,她常常在使馆的阳台上眺望这片高地,心中渴望有朝一日能身在其中。对于一个耽于思考的人来说,当其身处自己一心向往的地方时,便会思绪万千。但有时,她又觉得如今的变化实在令人喜悦,不忍心因思考而破坏它。她无须再签署文件,无须再巧言令色,无须再拜访会见,这份快乐,足矣!吉普赛人居无定所,哪里有草就在哪里扎营,草被牛羊吃光了,他们就迁移到别的草原。奥兰多若要洗澡,就在溪水里洗。洗的时候,也不会有人为她呈上那些红红绿绿的盒子。整个营地没有一把钥匙,更别说金钥匙了;至于“拜访”,连这个词都没有听说过。奥兰多挤羊奶,捡柴,时不时偷一只鸡蛋,但总会留下一枚钱币或一颗珍珠。她放牛,摘葡萄,用脚把葡萄汁踩出来;她把水灌在羊皮囊中,饮囊中之水。每当她回想起当时装模作样地摆出喝咖啡和吸水烟的动作,而杯子和烟斗都空空如也时,便会放声大笑,边笑边为自己切一片面包,再向老拉斯图姆讨一口烟抽,尽管那烟斗里装的是牛粪。
吉普赛人待奥兰多亲如一家,这是他们待客的最高礼遇,显然在暴动发生之前她就与这些人私下里交往甚密。她深色的头发和肤色也使人相信,她生来就是他们中的一员,一位英国公爵在她幼年时把她从一棵坚果树上掳走了,带到了那个蛮荒的国度(英国),那里的人们体弱多病,不堪野外生活,只能窝在房子里。因此,尽管奥兰多在很多方面都不如吉普赛人,但他们还是愿意帮助她,使她成为他们那样的人。他们教给她制作奶酪和编筐的手艺,向她传授偷窃和捕鸟的本事,甚至还想让她与吉普赛人成婚。
但奥兰多在英国养成的一些习惯或毛病(随你认为是什么)似乎难以改掉。一天傍晚,大家围坐在篝火旁,夕阳似火,映照在特撒罗尼山峦上,奥兰多不禁赞叹道:
“多么好吃啊!”(吉普赛的语言里没有“美”这个词,“好”是意义最相近的一个词。)
吉普赛小伙子和姑娘们都哄堂大笑。天空居然好吃!然而,年长些的吉普赛人对异邦人见多识广,不禁对奥兰多起了疑心。他们注意到奥兰多常常一连数小时呆坐着,只一味地四下观望。他们会在某个山头撞见她,却见她双目直视前方,全然不顾羊群是在吃草还是已经走散。他们开始怀疑奥兰多除了他们以外另有精神寄托,吉普赛老人们认为她落入了最邪恶最残酷的神灵之掌,那就是大自然。他们的猜测并非全无道理,她有一种与生俱来的英国病,那就是迷恋大自然。而眼前的大自然,比英国的更辽阔,更摄人心魄,她从未如此全身心地投入过。这种英国病的症状众所周知,而且,唉,无非是高山峡谷溪流,都是老生常谈,所以不必赘述,只寥寥数笔交代一下即可。她登上高山,漫步于峡谷间,在小溪边小憩。她把山丘比作城墙、鸽子的胸脯或母牛的胁腹。她把花儿比作珐琅,草地比作磨薄了的土耳其地毯。树儿就像是形衰色枯的女巫,羊儿就像是灰色的卵石。每样东西都仿佛是另一样东西。她在山顶发现了一个小湖,她差点跳进湖中,去探寻她想象中深藏在湖底的智慧。从山顶远眺,她的目光越过马尔马拉海,看见了希腊平原,她还认出了雅典卫城,而那一道或两道白色,她觉得应该就是帕特农神庙(她的视力令人佩服)。她的视域有多辽阔,她的心灵就有多宽广。她祈祷自己能分享山峦的雄伟,体验平原的静谧,等等,等等,所有信奉大自然的人都会如此期盼。她低头俯视,红色的风信子和紫色的鸢尾花,令她欣喜若狂地大声赞美大自然的壮丽。她抬头仰望,看见雄鹰展翅翱翔,想象着它飞翔的喜悦,自己也感同身受。在回去的路上,她向每一颗星星、每一座山峰、每一堆篝火致意,仿佛这些东西都只与她一人交流。终于,她回到了吉普赛营帐,
扑倒在草甸上,禁不住再一次大声高呼:“多么好吃啊!多么好吃啊!”(人类的沟通手段如此不完美,只能用“好吃”来表达“美”,但奇怪的是,即便如此,人们仍然宁愿忍受嘲笑和误解,也要把心里的感受说出来。)年轻的吉普赛人哄堂大笑。但拉斯图姆·埃尔·萨迪,就是那位用毛驴把奥兰多带出君士坦丁堡的老人,却坐在那里一言不发。他长着弯刀似的鼻子,脸上的皱纹沟壑纵横,仿佛饱经风刀霜剑。他肤色黝黑,目光犀利,坐在那里一边拽着他的水烟袋,一边审视着奥兰多。他深信她的神是大自然。一天,他发现她泪流满面,他认为是她的神惩罚了她,便对她说,他一点都不见怪。他给她看他左手的手指,被冰霜冻得萎缩了;他又给她看他的右脚,被滚落的石块砸伤了;他说,这就是她的神对人类的所作所为。当她用英文对他说“可是大自然多美啊”,他却只一味地摇头。当她又说了一遍时,他不禁有些气恼。他看得出,她和他的信仰不同,他再宽宏大量,但仅凭这一点,就足以激怒他了。
奥兰多之前一直都很快乐,但此刻观念上的差异令她心烦意乱。她开始思索,大自然究竟是美妙的还是残酷的,她继而问自己,何谓美。美存在于事物本身,还是仅仅存在于她自己心中。那么,现实的本质是什么,她由此追问下去,真理,爱情,友谊和诗歌的本质又是什么。她像过去在家时那样,独自在山顶上苦思冥想,而由于她的这些想法难以言表,因此她从未像现在这般渴望书写。
“唉,倘若能用文字表达该多好!”她感叹道(她也有那些作家们都有的古怪念头,认为只要用文字书写出来,便可与人分享)。她没有墨水,纸也没几张,于是她就用浆果和葡萄酒自制墨水,利用“大橡树”手稿页边和行间的空白处,尝试用一种速记方法,写下了一首长长的描绘迤逦风光的素体诗
,并借助诗篇与自己对话,尽可能凝练地探究美和真理的问题。她为此一连数小时沉浸在喜悦之中。但吉普赛人开始对她起了疑心。他们起先注意到,她挤奶和做奶酪时越来越不熟练;继而他们又发觉,她在回答别人问题时,常常支支吾吾。一次,一个吉普赛小伙子从睡梦中醒来,惊恐地发现她正目不转睛地盯着他。有一阵子,整个吉普赛部落数十位男男女女,都感觉到了这种令人局促不安的气氛。有一种感觉跃上他们的心头,那就是无论他们如何努力,他们都将前功尽弃(他们的感觉异常敏锐,远胜于他们的语言能力)。一次,一位老婆婆自得其乐地哼着小曲编柳条筐,一位小伙子心满意足地唱着歌儿剥羊皮,奥兰多走进了营帐,她一头扑倒在篝火边,兀自凝视着火苗发呆。不用看他们就能感觉到,这是一个充满疑惑的人,这个人做事心不在焉,这个人目光凝滞却不知所见为何,这个人的寄托既不在柳条筐上,也不在羊皮上,而是另有寄托(他们忧心忡忡地四下打量着营帐)。于是,那小伙子和老婆婆便会有一种莫名的不悦。他们会折断柳条,他们会割破手指。他们会怒火中烧。他们希望奥兰多离开营帐,永远别再回来。然而,他们也承认,她的性情还是讨人欢喜的,而且热情主动,她拥有的珍珠,只要一颗就足以买下布鲁沙最好的羊群。
奥兰多也越来越感觉到她与吉普赛人之间的差别,这种差异使她有时会犹豫不决,不知自己该不该与吉普赛人成婚,并永远成为他们中的一员。起初,她对这种差异的解释是,她出身于一个古老而文明的种族,而吉普赛人则是愚昧民族,比野蛮人好不了多少。有天夜里,当他们要她说一说英格兰时,她不无自豪地描述了她在英格兰的庄园,那是她出生的地方,有三百六十五间卧房,她的家族拥有这庄园已有四五百年之久。她还说,她的祖先不是伯爵就是公爵。说到这里,她发现吉普赛人又显出局促不安的样子,当然并非像她赞美大自然时那样忿懣不已。他们变得礼貌客气,而且很体谅的样子,仿佛出生高贵的人不经意间发现了别人的低微出身和贫穷。当她走出帐篷时,拉斯图姆独自跟在她的身后,安慰她说,即便她的父亲是位公爵,她拥有那些卧房和家具,她也不必为此介意,他们中无人会因此而瞧不起她。此刻,她真的感到有点羞愧难当,这是从未有过的。显然,在拉斯图姆和别的吉普赛人眼里,四五百年的家世可能是最微不足道的了。他们的家世至少可以回溯两三千年。在耶稣基督诞生数百年前,吉普赛人的祖先就建造了金字塔。因此,对于他们来说,霍华德家族
和普兰塔奈特家族
,与史密斯和琼斯家族,并无多大区别,全都不足挂齿。而且,在吉普赛人的地盘,出身古老家族显得稀松平常,因为就连牧童都有远古的家世,流浪汉和乞丐也都如此,没什么好羡慕的。再者,吉普赛人虽然没好意思说出来,但他们显然认为,拥有数百间卧房实在没什么好夸耀的,因为他们已经拥有了整个世界(此刻他们正在山顶,头上月夜星空,四周群山逶迤)。奥兰多明白,在吉普赛人看来,所谓公爵无非是巧取豪夺的奸商或强盗,他们掠夺土地和钱财,但除了建造三百六十五间卧房,他们就别无他求了。而那些被掠夺了土地和钱财的人,其实根本不在乎这些东西,他们觉得一间房就够了,甚至觉得餐风宿露更好。她无法否认,她的祖先们囤积了大片大片的土地,积攒了大量房产和一个又一个封号,但他们无人称得上是圣徒或英雄,或为人类谋福的恩人。尽管拉斯图姆不会强迫她接受他的观点,但她明白,而且也无法反驳的是,如今但凡有人像她的祖先三四百年前那般行事,将会被指责为粗俗的新贵,投机商,暴发户。而最严厉的指责恰恰来自她的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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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回敬他们,她试图用她所熟悉的婉转方式,指出吉普赛生活的粗俗和野蛮。不久,他们之间的积怨加深。的确,这种观念上的争端足以引发流血和革命。一些小小的争端会令整个城镇遭到洗劫,成千上万的殉道者宁赴火刑,也不愿在不同观点的争辩中退让半步。人们心中最强烈的愿望就是说服别人信奉自己的理念。最令人伤心、令人义愤填膺的,莫过于感到自己所崇尚的信念被别人贬损。辉格党与保守党,自由党与工党,他们为何争论不休,还不是为了争权夺利?一个地区反对另一个地区,一个教区希望另一个教区倒台,不是出于对真理的热爱,而是为了压倒对方。每个人所追求的都无非是心灵的平静和他人的顺服,而不是真理的胜利和道德的升华——但这都属于道德范畴的问题,枯燥乏味,应该留给历史学家去解决。
“四百七十六间卧房在他们眼里竟然一钱不值,”奥兰多感叹道。
“她竟然喜爱日落胜过喜爱羊群,”吉普赛人说。
该如何是好,奥兰多一筹莫展。离开吉普赛人,再去当大使,这对她来说似乎难以忍受。但是,永远留在这里,同样也不可取,因为这里不仅没有笔墨纸张,而且这里的人对泰伯特家族
也并不心存敬畏,对拥有数百间卧房的人也并不尊重。在一个晴朗的早晨,她在阿索斯山的一个山坡上,一边牧羊,一边如此思忖着。她所崇尚的大自然不是戏弄了她,就是在她身上创造了奇迹——在这一点上,人们也是各执己见,莫衷一是。奥兰多怅然凝视着面前陡峭的山崖。眼下正值仲夏时节,如果我们非要将周边的景色作一番比喻的话,那么它就像一堆干枯嶙峋的骨头,像山羊的骸骨,像一只被无数秃鹫啄尽了腐肉的骷髅。热气灼人,奥兰多躺在一棵小小的无花果树下,能够遮荫的也仅仅是树叶映在她薄薄长袍上的图案。
突然,对面光秃秃的山坡上莫名其妙地出现了一片阴影,并且迅速浓密起来,刚才还怪石嶙峋的地方转眼出现了一片绿茵茵的山谷。她眼看着这片绿茵越来越浓翠,蔓延开去,在山的一侧形成了一片宽敞的绿地浅洼。在那里,她看见绿茵起伏的草坪;她看见四处点缀着橡树;她看见画眉鸟在树枝间跳跃。她看见小鹿在树荫间优雅地踱步,她甚至还能听见昆虫的低鸣,以及英格兰夏日里那种轻柔的叹息和颤栗。就在她如痴如醉地看着这一切时,天空开始飘起了雪花,不一会儿,刚才那番阳光明媚的景致全都被蒙上了淡紫色的阴影。这时,她看到几辆沉甸甸的马车沿路驶来,车上装满了树桩,她知道,那是要被锯成木柴用来生火的。接着,她家乡那些错落有致的屋顶、钟楼、高塔和庭园都一一展现在她眼前。大雪纷飞,她能听见积雪从屋顶上滑落到地面时发出的声响。无数烟囱正炊烟袅袅。一切都如此清晰细致,以致她都能看到一只寒鸦在雪地里啄食蚯蚓。渐渐地,紫色阴影越来越浓,掩去了马车、草坪,那幢大房子也不见了。一切都被吞没了。此刻,绿茵山谷里什么都没有了,刚才的翠绿草坪,现在成了光秃秃的山坡,仿佛已被无数秃鹫啄食得寸草不留。目睹这一切,她伤心地泪流满面。她三步并作两步地走回了吉普赛营地,告诉他们说,自己第二天一定得乘船返回英国了。
幸好她这样做了,因为吉普赛年轻人已在谋划要处死她。他们说这是为了荣誉,因为她离经叛道。当然,他们也并不愿意割断她的喉管,所以听到她离去的消息,甚是欢喜。所幸港湾里正有一艘英国商船准备启航返回英国,于是,奥兰多又从她的项链上摘下一颗珍珠,支付了旅费后,还剩了些纸币在钱包里。她本想把这些纸币送给吉普赛人,但她知道他们鄙视财富,于是,她只好以拥抱吉普赛人聊以自慰了,至少她的拥抱是真诚的。
第四章
奥兰多变卖了第十颗珍珠后,从剩余的金币中拿出一些,为自己添置了一套当时流行的女式衣裙。此刻,她一身英国贵族女子打扮,坐在“倾心夫人”号商船的甲板上。一直到现在,她都很少关注自己的性别,这似乎有点奇怪,但却是事实。也许与她长期以来的着装有关,她一直穿着土耳其长裤,这分散了她对性别差异的关注。而吉普赛女人的着装除了一两处特别的细节外,其余也都与男人差不多。不管怎样,当她感觉到围在大腿四周的裙摆,当船长殷勤地提出,要为她在甲板上搭一个遮阳篷时,她才大吃一惊,恍然意识到性别身份带来的好处和弊端。她没想到自己竟会如此震惊。
震惊的原因并非仅仅是因为她想到了贞节,以及如何保持贞节。一般情况下,漂亮可爱的年轻女子孤身一人时,担心的往往惟有贞节。女性行为规范整个架构的基石就是贞节。贞节是女性的珍宝,是她们的命根子,她们会不顾一切地捍卫它,宁死不屈。然而,倘若一个人当了三十多年的男人,还曾以外交使节的身份参与条约的谈判,倘若一个人搂抱过女王,还搂抱过其他贵族女子,而且,如果那些传闻属实的话,此人还曾娶过罗西娜·佩皮塔小姐为妻,等等,那么这个人或许在贞节问题上不会过于大惊小怪。奥兰多震惊的原因十分复杂,三言两语说不清。事实上,也从未有人认为奥兰多是那种思维敏捷,一下子就能找到问题根源的人。整个航行过程中她都在思考,该如何从道德的角度来解释她的震惊,她有她的思维节奏,我们不妨跟从她的节奏吧。
她从惊慌失措中平静下来,舒展开身子平躺在遮阳篷下,“上帝啊,这真是一种舒心、悠闲的生活,”她想。“可是,”她蹬了蹬腿,“这裙子拖到脚后跟,实在讨厌。不过,这碎花丝织裙料倒是世界上最漂亮的。我还从未见过自己的肌肤被衬托得像现在这般漂亮,那么,我可以穿着这身衣服跳下水游泳吗?不行!所以,我不得不依赖水手的保护。我会拒绝水手的保护吗?如今的我,会拒绝吗?”她困惑起来,这是她在理清思路的过程中遭遇的第一个症结。
她还没来得及把这个结解开,晚餐已经送到她的面前,接着,风度翩翩的尼古拉斯·本尼迪克特·巴特罗斯船长亲自为她切了一片腌牛肉,奥兰多心里那个解不开的结就此迎刃而解了。
“要些肥肉吗,夫人?”他问。“让我为您切指甲盖那么一丁点儿吧。”听了这些话,她感到浑身一阵甜美的颤栗。鸟儿在歌唱,激流在奔涌,唤起了她初次见到萨莎时那种难以名状的喜悦,那种感觉久违了。那时,她苦苦追求,而现在,她躲闪逃避,哪一种更令人心醉神迷?是男人的追求还是女人的躲避?也许它们根本就是一回事?不,她想,拒绝才是最美妙的。对船长表示感谢,但并不接受他的殷勤,然后欣赏他愁眉苦脸的样子。还是算了吧,既然他很期待,那就吃一小片吧,世界上最薄、最小的一片。顺从他,然后看着他微笑,才最有意思。她一边思索,一边又坐到甲板上,循着思路继续想下去,“这世上没有比半推半就,或欲迎犹拒更有意思的了,它给人的精神带来的快感是其他任何事都难以企及的。”她接着往下想,“所以,我不敢肯定,也许我会跳下水去,仅仅为了获得被水手搭救的快感。”
(要记住,此刻的她就像一个刚刚拥有游乐园或玩具柜的孩子,成熟的女人不会有她这种想法,因为这一切她们都已习以为常了。)
“可是,对于一个仅仅为了获得被水手搭救的快感而跳海的女人,以前和我一起在玛丽·罗斯号上操舵的小伙子们会怎么看呢?”她自问。“我们有一个词儿来形容这种女人。啊!我想起来了……”(这个词十分不雅,出自女人之口更不堪入耳,我们在此略去不提了。)“上帝啊!上帝!”她又一次高呼上帝,因为她的思考已经有了结论,“那么,从今往后我必须尊重另一性别的观点了,哪怕我认为那种观点有多么怪诞离奇?如果我非得穿着裙子,不会游泳,被一位水手从水里救起,那么上帝啊!我只能如此!”想到此,她不免有些沮丧。她天性率直,厌恶言不由衷,闪烁其辞,更不愿意说谎。在她看来,那是在绕圈子,无济于事。然而,她想,碎花丝织裙,以及被水手英雄救美而获得快感,倘若只能通过绕圈子的方法迂回得到,那么,她想,只能绕圈子了。她记得,当她还身为年轻男子时,坚持认为女性必须顺从,贞洁,体味幽香,衣饰精美。“如今,我自己不得不为这些要求付出代价了,”她想,“可是,以我短暂的女性经历来看,女人并非一定生来就得顺从,贞洁,体味幽香,衣饰精美,这些优雅魅力都是她们经过后天努力而获得的,不然,按照陈规旧俗的说法,她们的一生将毫无快乐可言。单单梳头一件事,”她想,“就得花去我一个早上的时间来做发型。照镜子,又得花一小时;还要束胸衣,系花边,沐浴施粉,衣服换一件又一件,从丝绸衣料换成蕾丝的,再从蕾丝衣料换成棱纹丝的,还要年复一年地保持贞节……”想到这里,她不耐烦地晃动着双脚,露出了一截小腿。此时,桅杆上有一位水手恰巧向下张望,看到了她裸露小腿那一幕,不禁惊艳万分,竟一脚踏空,差点丢了性命。“假如看一眼我的脚踝,就会令一个显然已有妻室儿女的老实人丧命,那我出于人道,最好还是把双腿遮严实了。”奥兰多想。可是,她身上最美的就是她的双腿,她不禁想到,如果为了避免一个水手从桅杆顶上摔下来,所有女人都得将她们的美丽遮盖起来,这岂不荒唐。“见他们的鬼吧!”她说。她平生第一次意识到,如果她生来就是女性,儿时受到的教育必定是,何为女性的神圣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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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兰多重返英国
“一旦踏上英格兰的土地,我就再也不能这样咒骂了,”她想。“我也再不能揍男人的脑袋,骂他是个彻头彻尾的骗子,或者拔出剑来刺穿他的身体,再不能与贵族们坐在一起,头戴冠冕,或行走在贵族队列中,或行使生杀大权,再不能率领军队,骑着战马昂首阔步地走过白厅,胸前佩戴着七十二枚各式勋章。一旦踏上英格兰的土地,我所能做的,惟有沏茶倒水,侍奉主人。您要加点糖吗?您要加点奶吗?”她拿腔拿调地说完这些话后,不禁惊恐地发现,自己竟然十分瞧不起另一性别——男性,而她过去对此性别一向引以为荣的。“看一眼女人的脚踝就会从桅杆顶上摔下来,”她想,“穿着盖伊·福克斯
那种奇装异服,招摇过市,想以此让女人来赞美你;不让女人接受教育,唯恐女人会嘲笑你;明明拜倒在少女的石榴裙下,却俨然以创世主自居。——上苍啊!”她想,“他们就是这样欺骗我们女性的,而我们也够傻的!”她的这番措辞有点模棱两可,在指责男性的同时也指责女性,好像她既不属于男性,也不属于女性。确实,她似乎一直都在摇摆不定中,她时而是男人,时而是女人,她了解两性的奥秘,也明白两性的弱点。她头脑处于极度困惑、极度晕眩的状态。懵懂无知的悠闲安逸不复存在,她成了狂风中飘摇不定的羽毛。她同情一种性别而反对另一种性别,发现两种性别都存在可悲的缺陷,不能肯定自己究竟属于哪一种性别。这种种心态,都在情理之中。同样也可以理解,她为什么想大声说,她要回土耳其去,重与吉普赛人为伍。数天来,她一直在苦思冥想,对一切都视而不见,直到此刻,抛入水中的船锚溅起了巨大的浪花,船帆徐徐降落在甲板上,她才意识到,船在意大利海岸抛锚了。很快,船长就差人来问她,是否有幸陪她乘坐随船大艇一起登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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翌日清晨,她回到船上,舒展地躺在遮阳篷下的躺椅上,十分端庄得体地整理好衣裙,盖住了自己的脚踝。
“尽管与男性相比,我们无知而贫穷,”她顺着前一天的思路继续往下想,“尽管他们自己全副武装,却连字母都不让我们认识,但他们还不是从桅杆顶上摔了下来。”(从这段话来看,显然前一天夜里发生了什么事,把她推向了女性一边,因为此刻她说话的口气更像一个女人而不是男人,而且还颇有点自得其乐的样子。)她说到这儿打了一个哈欠,然后就睡着了。待她醒来时,船正乘着微风驶近岸边,伫立在岩石上的小城看上去仿佛要滑入水中一般,幸好被巨大的岩石和年代久远的橄榄树盘根错节的树根拦住了。成片成片的橘树,沉甸甸的果实挂满枝头,她在甲板上就能闻到阵阵橘香飘送而来。十几条蓝色的海豚翘着尾巴,不时腾空跃起。她伸展开双臂(她知道手臂的魅力远没有双腿那般具有杀伤力),她感谢上苍没有让她骑着马昂首阔步地走过白厅,也没有让她去签署死刑的判决令。“以贫穷和无知作为外衣更好,它们原本就是女性的衣饰;把这世界留给别人去治理吧,抛开征战的野心和对权力的贪恋,抛开男人们的所有欲望,如此方能充分享受人类心灵最崇高的欢愉,”她不禁大声说道,她激动万分的时候总是习惯这样,“那份欢愉就是冥想、幽居和爱情。”
“赞美上帝,让我成为女人!”她高呼。她几乎到了以自己的性别为荣的痴迷境地。无论男人还是女人,到了这个地步,都已无可救药。有一个词,她说出口后就突然停顿了一下,这个词我们一直竭力不让它出现,但它还是在奥兰多那句话的句尾悄悄溜了出来,这个词就是: 爱情。“爱情,”奥兰多一说出这个词,爱情立刻就现出了人的形状,它总是如此冲动莽撞,并以具备人形而自傲。因为其他思想可以抽象表现,惟有爱情,必得有血有肉,有披肩和衬裙,有长筒袜和短上衣。在此之前,奥兰多所爱的都是女人,所以她仍然爱女人。虽然她现在自己也成为女人了,但人的整个机体要适应这种变化却要滞后些。假如她意识到所爱的是同性的话,那么只会加深她之前身为男人的感觉。过去种种暧昧的迹象和困惑,如今都明了了。那些分隔两性,并在两性间产生无数淫秽和暧昧的朦胧感也消失了。如果说诗人们所讴歌的真与美有什么意蕴的话,那就是爱在美里面找到了曾经丢失在虚伪中的一切。她终于感同身受地了解萨莎了,她欣喜地喊出了声。她追寻的所有宝藏此刻都昭然若揭,她沉浸在这一发现带来的激动和喜悦之中,以至于当一个男人的声音在她耳边响起时,仿佛一颗炮弹在她耳边炸响。那男人的声音说:“夫人,请吧,”一只男人的手伸过来扶她站起身来,那男人的手指——中指上纹有三根桅杆——指向地平线。
“夫人,那是英格兰的悬崖峭壁,”船长边说,边抬起刚才指向地平线的手,朝英格兰敬了一个礼。奥兰多的心跳又一次加速,比刚才听到男人声音时还要吃惊。
“基督耶稣啊!”她高呼。
幸好,她可以托辞说,她连连惊呼是因为久别后重返故里,不然,她很难向船长解释她心中的百感交集。她该如何告诉他,这位依偎在他臂膀上微微颤抖的女人,曾经是位公爵和大使?她该如何向他解释,这位裹着丝织长裙、如百合花一般的女人,曾经砍过人头,曾经在一个郁金香盛开、蜜蜂嗡嗡的夏夜,在瓦坪老台阶外的海盗船上,与荡妇酣睡在装满珠宝的麻袋堆里?她甚至都无法对自己解释,当船长那刚毅的右手指向英伦三岛的悬崖峭壁时,她何以会如此心跳不已。
“拒绝,然后让步,多令人开心啊;”她喃喃自语道,“追求,然后征服,多有威严啊;观察,然后探究,多崇高啊。”在她看来,这些词组的搭配并无任何不妥之处。然而,当若隐若现的灰白色峭壁越来越近时,她开始感到内疚,羞愧,有失贞节,这种感觉对于一个从未往这方面想过的人来说,很陌生。船渐渐驶近岸边,凭肉眼已能看清楚那些悬在峭壁半空采摘海篷子的人。奥兰多望着他们,感到有一个调皮的精灵在她心里蹦蹦跳跳,一会儿拾起她的裙子,拿在手里挥舞着,跑得无影无踪。这是她失去的萨莎,是她记忆中的萨莎,就在此刻,她出乎意料地证实了萨莎的真实性。她感觉到萨莎正在干着各种杂活,并冲着峭壁上采摘海篷子的人打着各种有失体面的手势。当水手们开始哼唱“再见,再见,西班牙女郎”时,歌词在奥兰多忧伤的心中回荡,她觉得,无论上岸后有多么舒适、富有、地位显赫、受人尊重(她无疑可以嫁一位王公贵族,作为他的配偶,统治大半个约克郡),但如果这同时意味着因循守旧、遭人奴役、受人欺骗、剥夺爱情、束缚手脚、三缄其口、保持沉默,那她宁愿调转船头,再次扬帆远航,投奔吉普赛人。
当这些想法在她脑海中匆匆掠过时,有一样东西突然冒了出来,仿佛一座平滑洁白的大理石穹顶,无论它是真实的,还是一种幻觉,都在她狂热的想象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记。她停留在这一意象上,就像看到一大群振翅飞舞的蜻蜓,心满意足地停落在一个罩着鲜嫩蔬菜的玻璃罩上。在她恣肆无忌的想象中,那玻璃罩的形状,唤起了她很久以前那挥之不去的记忆。一个天庭饱满的男子坐在特薇切特的起居室里写作,或正凝神注视着什么,他当然不是在看奥兰多,因为他似乎根本就没看见衣着华丽的她悄然站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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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她并不否认自己当时是位美少年。每当她想起那个人,思维就会向周围蔓延开去,犹如微波涟漪的水面上升起一轮明月,洒下一片银色的静谧。此刻,她把一只手伸到胸口(另一只手仍搭在船长的臂弯),她的那些诗稿仍安然无恙地藏在那儿。那里原本是她放护身符的地方。她不再思考自己的性别及其意义了,她现在所想的惟有诗歌的荣耀。马洛、莎士比亚、本·琼生和弥尔顿的伟大诗句在她耳边鸣响、回荡,犹如一把金锤敲响了大教堂塔楼上的金钟,而那金钟就是她头脑中的思绪。而真实的情况是,首先她眼前出现了模糊不清的大理石穹顶意象,由此她联想到了一位诗人饱满的前额,然后又引发出一连串不相关的想法。但大理石穹顶意象并非无中生有,而是在现实中确实出现了。商船乘着微风行驶在泰晤士河上,大理石穹顶的意象变成了现实,它恰恰就是耸立在精雕细刻的白色塔尖群中的大教堂穹顶。
“圣保罗大教堂,”船长说,此刻他正站在她的身旁。“伦敦塔,”他接着说,“格林威治医院,威廉三世陛下晚年为了纪念玛丽王后而建的。西敏寺。议会大厦。”这些著名的建筑随着他的话音一一展现在眼前。这是9月里一个晴朗的早晨,无数小船在泰晤士河两岸间来回穿梭。在一个重返故里的游子眼中,再也没有比眼前的景致更令人赏心悦目了。奥兰多倚在船首,满怀惊喜地注视着这一切。长久以来,她满眼都是野蛮人和野外风光,这番壮美的城市景观怎能不令她心醉神迷。那圣保罗大教堂的穹顶,是她离开英国这段时间,由雷恩先生
设计建造的。旁边的一根柱子上忽然飘起散乱的金发,站在她身边的巴特罗斯船长告诉她,那是纪念碑;他说,在她离开英国的这段时间,伦敦曾发生过瘟疫和大火。她的眼泪不禁盈满眼眶,她拼命想忍住不哭,可是当她想起女人本来就有哭的权利时,就任由自己泪水涟涟了。她记得,就是在这里,曾经有一场盛大的狂欢节。如今波涛拍岸的地方,正是当年皇家亭帐的所在。也正是在此处,她第一次遇见了萨莎。好像就是在这里(她俯视着波光粼粼的水面),人们透过冰面可以看见那位冻死在河里、把苹果放在膝头上叫卖的女人。当年的浮华和腐朽如今已不复存在。那个黑漆漆的深夜,那滂沱如注的瓢泼大雨,那肆虐汹涌的滔滔洪水,也都成了过眼烟云。这个地方曾经有无数巨大的黄色冰块旋转着奔腾而过,冰块上聚集着惊慌失措、流离失所的可怜人,如今却只见天鹅优雅地浮在水面上,仪态万方。伦敦已完全今非昔比了。她记得,以前伦敦到处是阴暗、丑陋的小房子。伦敦城门的门楼上,悬挂着叛逆者狰狞的首级。鹅卵石步道上散发着垃圾和粪便的臭味。而此刻,当船缓缓驶过瓦坪,她瞥见了宽敞整齐的大街。健硕的大马拉着富丽堂皇的马车,那些有着弧形窗户、方格玻璃和锃光瓦亮门环的房子,表明房子的主人十分富有,且地位尊贵。女士们身穿印花的丝绸衣裙(她用船长的望远镜仔细打量她们),漫步在高出马路的人行道上。身穿绣花外套的男士们在街角的电线杆旁吸鼻烟。她看到五颜六色的店招幡幔在迎风摇摆,上面画着烟草、原料、丝绸、黄金、银器、手套、香水和其他各种商品,一看就知道店里卖什么。当船驶向伦敦桥的锚地时,她刚好能够瞥见一家咖啡馆的窗户。因为天气晴朗,很多衣着体面的男子悠闲地坐在咖啡馆的露台上,面前放着瓷餐盘,身边放着黏土烟斗,其中有一个人正在读新闻,不时被众人的哄笑声和评论打断。这里是小酒馆吗?这些人是文人才子吗?是诗人吗?她问巴特罗斯船长。船长殷勤地告诉她,船现在正驶过可可树咖啡馆,假如她把头稍稍往左面转一点,顺着他食指的方向,兴许就能看见艾迪生先生
正在喝咖啡,瞧,他就在那儿。另外两位绅士,“往那儿看,夫人,在电线杆右边一点儿,一个有点驼背,另一个和你我差不多,”是德莱顿先生
和蒲柏先生
。
“无所事事的家伙,”船长的意思是说他们都是天主教徒,“不过也算是男人吧,”他又加了一句。说完匆匆向船尾走去,准备指挥商船靠岸了。
“艾迪生,德莱顿,蒲柏,”奥兰多反复念叨着,好像这几个词是咒语一般。刚才还看见布鲁沙高高耸立的山峰,一转眼,她已经踏上了故乡的河岸。
然而,奥兰多马上就会领教,在铁面无私的法律面前,再狂热的激情也显得微不足道。法律比伦敦桥的岩石还要坚硬,比加农炮的炮口还要威严。她刚回到位于伦敦布莱克弗雷尔的家,就有一连串的人来访,他们当中有博街
的送信人,还有法庭派来的一脸肃穆的使者。他们是来通知她,她摊上了三个大官司,以及与此关联的无数个小官司。这三个大官司都是在她离开英国期间提起诉讼的。对她的主要指控是: (1) 她已经死亡,因此名下不再拥有任何财产;(2) 她是女人,因此,与前面一条的情形一致;(3) 她曾是一位英国公爵,娶了舞女罗西娜·佩皮塔为妻,并育有三子。如今,这三个儿子宣称其父已故世,父亲的所有财产应归他们所有。如此重大的指控,当然需要时间和金钱来解决。诉讼期间,她的所有不动产由大法庭监管,她的身份暂时搁置不定。在一切都悬而未定的情形下,在她是死是活,是男是女,是公爵还是平头百姓都不确定的情形下,她从伦敦回到了她乡下的庄园。在判决还没有下来之前,法律允许她隐姓埋名居住于此,究竟是男是女,还要等待判决结果。
她回到庄园的那天,是12月里一个美丽的傍晚。天空飘着雪花,那淡紫微醺的斜影,恰似她从布鲁沙山峰望出去的景致。那巨大的庄园看起来更像是一个小镇,而不是住宅,它在雪中显得五彩斑斓,褐色、蓝色、玫瑰色和紫色交相辉映。烟囱里炊烟袅袅升起,一派生机勃勃。当她看到庄园静卧在草地上,宁静而魁伟,不禁失声而哭。黄色的马车驶进了庄园,沿着林荫小道缓缓而行,几只赤鹿昂起头来,仿佛在期盼着什么。它们天性害羞,但此刻却一反常态,跟随在马车的后面,直到马车在庭园里停下,它们才驻足而立。当奥兰多踩着马车的踏板走下车来,那些赤鹿不是晃动鹿角,就是用蹄子刨地。据说还有一只赤鹿真的跪在了她面前的雪地上。还未等她伸手去叩门环,两扇大门便豁然敞开,格里姆斯蒂奇太太、杜普尔先生和全体仆从都高举着烛灯和火把,站成一列,迎接她的归来。可是,这井然有序的欢迎仪式先是被兴高采烈的挪威猎犬卡努特搅乱了,它热情地扑向它的主人,险些把她撞倒在地。接着搅局的是格里姆斯蒂奇太太,她似乎行了一个屈膝礼,激动得说不出来话来,只一味喘着粗气语无伦次地喊着,老爷!夫人!夫人!老爷!奥兰多满怀真情地亲吻了她的面颊,才使她平静了下来。然后,杜普尔先生照着一张羊皮纸高声朗读起来,但没念几句,猎犬就狂吠起来,猎人们吹响了号角,牡鹿们在一片混乱中跑进了庭园,冲着月亮不停地嘶鸣,所以,欢迎仪式进行不下去了。大伙儿簇拥着女主人,用各种方式表达她的归来带给他们的欢欣喜悦。然后,大伙儿便各自散去了。
奥兰多仍是他们熟知的奥兰多,没有人表现出丝毫疑惑。倘若有人不信,那牡鹿和猎犬的表现也足以消除这些人的疑虑了。因为大家都知道,这些不会说话的生灵对身份和特征的判断能力要比我们强得多。而且,就在那天晚上,格里姆斯蒂奇太太一边端着瓷杯喝茶,一边对杜普尔先生说,即便她的主人现在变成了女人,那也是她见过的最可爱的女人。所以没有一丁点儿必要去区分主人的性别,是男是女都好,就像一根枝头上的两只桃子。格里姆斯蒂奇太太压低嗓门说,她过去就一直心存疑惑(说到这里,她神秘兮兮地点点头),她觉得这并没什么可大惊小怪的(说到这里,她又会心地点点头)。从她的角度来说,主人变成了女人倒是件好事,因为毛巾需要缝补了,小教堂会客厅窗帘上的穗饰被虫蛀了,现在正是需要女主人的时候。
“以后还会有一些小男主人和小女主人,”杜普尔先生补充说。作为担任圣职的人,他有权谈论这些微妙的话题。
当年老的仆人们在仆人房里说长道短的时候,奥兰多又像当年那样手擎银制烛灯,漫步游走在大厅、长廊、庭园和卧房之间;恍惚之间又看到她的祖先们神情郁郁地俯视着她,他们当中有吉普尔爵士,还有张伯伦爵士。她时而坐在主宾椅上,时而又斜倚在欢乐篷下,看那些壁毯绣帷随风摇摆,看猎手们策马追逐,达芙妮飞奔逃逸。月光透过窗上猎豹的花纹,洒下一地浅黄的光影,她像儿时常喜欢做的那样,让手臂沐浴在这片光影之中。长廊的地板正面打磨得光滑无比,反面则是粗糙的木材。她在光滑的地板上缓步而行,摸一摸这块丝绸,抚一抚那块锦缎,海豚戏水的木雕令她浮想联翩。她用詹姆斯国王的银发刷,刷了刷自己的头发,把脸埋在香气四溢的干花里,这种百花香的制作方法是数百年前的征服者威廉教给她的祖先的,至今仍使用同一种玫瑰花来制作。她放眼眺望花园,想象着番红花正在酣睡,大丽菊正在静眠,她看见仙女们娇弱的身影在雪地里闪着晶莹的白光,紫杉隔篱在夜幕的衬托下,宛如房子一般厚重结实。她看见了柑橘林和参天的欧楂树;——我们草草记下的她满眼所见和满耳所闻的这一切,都令她心中充满了愉悦的渴念和慰藉。终于,她走进了小教堂,筋疲力尽地坐在了那把年代久远的红色扶手椅上,她的祖先们常坐在这把椅子上听圣乐。她点燃了一支方头雪茄烟(这是她在东方养成的习惯),翻开了一本祈祷书。
这是一本精美小巧的祈祷书,丝绒封面,金线装订,当年苏格兰的玛丽女王上断头台时,手上握着的就是这本书。信徒的眼睛可以看到书上有一块褐色的斑点,据说那是一滴来自皇家血脉的血迹。在所有交流关系中,与神的交流是最高深莫测的。当奥兰多望着面前这些书,谁敢说她心里涌起了几多崇高的思想,又平复了几多邪恶的冲动?小说家,诗人,历史学家对此也都闪烁其词,即便圣徒本人,也没有给我们任何启示。虽然信徒相信,一个人一旦拥有了信仰,财产就会化为虚无,死亡就成为其所渴求的,但莫非他比别人更乐于献出生命吗?他比别人更乐于分享自己的财产吗?他不是也仆婢成群、车马成队吗?在女王的祈祷书中,除了一滴血迹,还有一绺头发和一点儿面饼屑。此刻,奥兰多又在这些纪念物中添上了一小片烟叶。奥兰多一边吸烟一边读着祈祷书。头发,面饼屑,血迹和烟叶,这些人间俗物深深地触动了她,她陷入了冥想,那虔诚肃穆的神情与四周的氛围倒十分相称,虽然,据说她与通常所说的上帝之间并无交流。世上只有一位神,而宗教则是属于传教者的,没有比这种假设更普遍,也更霸道的了。但奥兰多似乎有她自己的信仰。她以世上最赤诚的宗教热情,来反思自己的罪孽,以及自己精神世界的不尽完美之处。她想,在诗人的笔下,字母“S”代表伊甸园中撒旦的化身“蛇”(Serpent)。在她《大橡树》的第一段中,就充塞着这类邪恶的爬行动物,无论她怎样努力,都难以删除。不过在她看来,比起尾词“ing”,“S”实在不算什么。她认为,以“ing”结尾的分词就是魔鬼本身(假定我们相信有魔鬼存在)。因此,她的结论是,诗人的首要职责就是要避开这种诱惑。因为耳朵是灵魂的门厅,诗歌注定比欲望更具有诱惑性,比炮弹更具有毁灭性。那么,她接着往下想,诗人的职责就是最高职责,诗人的话语传得更远。莎士比亚一首荒唐的小诗,对穷人和恶人产生的影响,远胜于世上所有的传教士和慈善家。所以,为了传播思想的渠道畅通无阻,花多少时间和精力都是值得的。为了清楚明了地表达思想,我们必须在文字上面下功夫。思想是神圣的。显然,她又回到了自己的宗教领地,她离开英国的这段时间,反而加固了她的这种宗教,而且很快就不再宽容其他信仰了。
“我成熟了,”她想。边想边端起蜡烛。“我正在失去某些幻想,”她说着,合上了玛丽女王的祈祷书,“说不定还会产生别的幻想,”她往下一层的墓室走去,那里埋葬着她先祖们的尸骨。
然而,自从那天晚上在亚洲高原上,拉斯图姆·埃尔·萨迪对她的贵族身世不屑一顾地挥挥手之后,如今即便是先祖们的尸骨,无论是迈尔斯爵士、杰维斯爵士或其他先祖,也似乎少了几分神圣感。仅仅是在三四百年之前,这些骸骨的主人凭借囤积房产、谋求仕途而发迹,个个衣冠楚楚,如今任何一位新贵都是如此。而诗人,以及那些有思想有教养的人,或许更喜欢乡村的静谧,为此,他们付出的代价就是贫穷,此刻,他们正在斯特兰德大街兜售印刷品,或者在田野里牧羊。这些事实令她心中充满自责。她站在墓室里,脑海里浮现出埃及金字塔和埋在塔下的尸骨。此时此刻,她觉得,虽然这庄园里房间众多,床上铺盖齐全,桌上银盘银盖,但与之相比,马尔马拉海边那广袤空旷的群山,也许住起来更舒适。
“我成熟了,”她想。边想边端起蜡烛。“我正在失去某些幻想,但说不定还会产生别的幻想。”她沿着长廊缓步走向她的卧室。成长是一个不愉快甚至令人烦恼的过程,但也是一个很有趣的过程,这真有意思,她一边想,一边把腿伸到火堆上烤火(现在不必顾忌有水手在一旁觊觎了)。她在往事中追寻着自我的成长过程,那感觉仿佛行走在一条两边高楼林立的林荫道上。
孩提时代,她是多么喜爱声音啊,她觉得那些从口中迸出的一连串音节,就是最美妙的诗歌。后来,在萨莎的影响下,也许是萨莎带来的幻灭,使她在极度的狂怒下,变得消沉惰怠。渐渐地,某些错综复杂的东西在她心里蔓延开来,这些东西在散文里而不在诗句里,只有在火光的映照下,才能找到。她记得自己曾经多么狂热地研究那位诺维奇作家——布朗医生,他的书就在她的手边。在格林那件事之后,她曾试图在孤独中生成一种抵抗的精神,天知道这一成长的过程有多么漫长。她说过,“我要随心所欲地写作,”于是就洋洋洒洒地写了二十六部作品。然而,无论她旅行还是历险,无论她怎样深刻地思考,发生这样或那样的转变,都仍然只是自我塑造的过程。将来会怎样,只有天知道。变化将持续不断,而且可能是永无休止的。思想在激烈斗争,如岩石般坚固持久的思维惯性,一碰到另一种思想,就会顷刻崩溃瓦解,只留下一览无余的天空和闪烁的群星。想到这里,她走到窗前,不顾窗外天寒地冻,推开窗户,探出身去,让自己浸润在夜晚潮湿的空气中。她听到树林里传来狐狸的叫声,穿行在树丛中的野鸡发出的窸窣声。她听到积雪从房顶滑落到地上的声音。“以我的生活经历来看,这里比土耳其好过一千倍,”她不禁脱口而出,“拉斯图姆,你错了。”她大声说道,仿佛正与那吉普赛人争辩(用脑子里固有的观点与一个不在场的对手抗辩,这使她获得了一种新的力量,这力量再次表明她的精神世界在成长)。“这里就是比土耳其强。头发,面饼屑,烟叶,我们就是由这些七零八碎的俗物混合而成的,”她说这番话时,脑子里想的是玛丽女王的祈祷书。“人们的思想是如此变幻莫测,汇聚了各种情感和意象。我们时而不满于自己的出身和现状,苦苦追求在苦行中升华,时而我们又为花园古径散发出的气息而不能自持,为画眉鸟的啁啾而泪流满面。”她仍像过去一样,为纷纭的世事而困惑,这些事千头万绪,但其意义究竟为何,却没有任何提示。她把雪茄烟头扔出窗外,上床睡觉了。
翌日清晨,她准备循着前一天夜里的思路,改写她的《大橡树》。她拿出了纸和笔。这里有充足的纸笔供她使用,这对于一个曾经只能以浆果为墨水,在文稿的页边留白处写作的人来说,其欢喜程度是难以想象的。就这样,她一会儿无比沮丧地删去一句话,一会儿又欣喜若狂地加上一句话,正写着,就见一道阴影映在纸上,她赶紧把手稿藏了起来。
因为她的窗户正对着庭园的中央,因为她吩咐过不见任何人,因为她谁也不认识,而且从法律上讲,也没人知道她是谁,所以那一道阴影的出现着实令她诧异,继而是恼怒。然而当她抬起头来探起究竟时,又不禁觉得好笑。那是一个熟悉的身影,一个稀奇古怪的身影,她正是来自罗马尼亚芬斯特腊尔霍恩和斯堪多普波姆的哈丽特·格里塞尔达女大公。她正蹦蹦跳跳地跑过庭园,还像以前那样一身黑色骑士装,披着斗篷,模样丝毫未变。这就是那个从英国一路追逐她的女人!她的身体就是那令人憎恶的秃鹫的巢穴——她本人就是一只带来厄运的大鸟!想到自己远赴土耳其就是为了躲避她的诱惑(如今已完全没有那种感觉),奥兰多不禁放声大笑。眼前的情景有一种说不出的滑稽感,奥兰多以前就觉得,她很像一只丑陋的野兔,两眼直愣愣地瞪着,面颊瘦削,高高竖起的发型,都酷似那种动物。此刻,她停下了脚步,活脱脱一只直挺挺蹲在玉米地里的野兔,以为别人看不见它。她直愣愣地瞪着奥兰多,奥兰多也从窗户里回瞪她。她们就这样对视了好一会儿,奥兰多出于无奈,只好请她进屋。女大公掸去了斗篷上的积雪,两位女士旋即开始相互寒暄问候。
“女人就是麻烦,”奥兰多心里默念道。她从柜子里取出葡萄酒杯,“她们从不让人有片刻安宁。没见过比她们更爱四处打探、多管闲事的人了。正是为了躲开这个像五朔节花柱一般又高又瘦的女人,我才离开英格兰,可现在……”想到这儿,她转身把托盘递给女大公,可是,看哪——在女大公的位置上,竟然站着一位身材高大、一袭黑衣的绅士,壁炉的围栏上搭着一堆衣服。与她独处的,竟是一个男人。
她猛然意识到自己的性别,刚才她已全然忘记了这一点。她同时也意识到,他的性别也同样完全颠倒了,与她之间拉开了距离。奥兰多感到一阵头晕目眩。
“啊呀,你吓了我一跳,”她惊呼,一边用手捂住胸口。
“温柔的人儿,”女大公喊道,同时单膝跪地,把一杯甜酒递到奥兰多的唇边,“原谅我过去欺瞒你。”
奥兰多啜着甜酒,大公跪在她面前,亲吻她的手。
总之,两人都以饱满的激情各自扮演着男人和女人的角色,十分钟以后,才进入正常的交谈。女大公(今后要称呼他为大公了)讲述了自己的故事——他是男人,从来就是;可自从看见奥兰多的一张画像以后,便无可救药地爱上了奥兰多。为了接近奥兰多,他男扮女装,寄宿在一家面包店的楼上。当他得知奥兰多远赴土耳其时,痛不欲生。他听说了她的变故,便匆匆赶来为她效力(说到这里,他发出了令人难以忍受的嘻笑声)。哈里大公说,在他眼里,奥兰多就是女性中最漂亮、最珍贵、最完美的人儿。这三个“最”本来应该颇令人信服,可是因为其间夹杂着“嘻嘻”、“呵呵”的怪声,效果就全被破坏了。“如果这就是爱情,”奥兰多以女人的眼光望着站在壁炉围栏一侧的大公,心里默念道,“那也未免太不可思议了。”
哈里大公跪在地上,热切地向她求婚。他对她说,他拥有价值两千万的金币,存放在他城堡里的一个保险箱里,他拥有的土地之大,全英伦的贵族无人比得上。在那片土地上,可以尽情狩猎。他许诺,她必定能打到满满一口袋松鸡和猎鸟,整个英格兰,甚至加上苏格兰,都找不到那么一大片旷野。诚然,在他离开的这段时间里,野鸡患上了口裂,雌鹿也早产了,但如果他们一起回到罗马尼亚居住,在她的看护下,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他说着说着,眼泪盈满了那双暴突的眼睛,一串淡茶色的泪水沿着他那瘦瘦长长的面颊滚落下来。
奥兰多自己身为男人时的经历告诉她,男人和女人一样爱哭,一样莫名其妙就会哭;但她刚刚意识到,当男人在女人面前流露真情时,女人会十分震惊。正如此刻,她也感到十分震惊。
大公向她表示歉意。他控制住自己的情绪,说他现在要走了,翌日来她这儿听回音。
这一天是星期二。他星期三来了,星期四来了,星期五来了,星期六又来了。而事实上,他每次来访都是求婚,一见面就求婚,过一会儿再求婚,临走时还是求婚。除了求婚,就是相对无言。他们在壁炉的两侧各坐一边,有时大公碰倒了火钳和煤铲,奥兰多就把它们扶起来。然后,大公就回忆起他曾在瑞士射中一只麋鹿,奥兰多问是不是一只大麋鹿,大公说没有他在挪威射中的那只驯鹿大;奥兰多又问他是否射中过老虎,大公说他射中过一只信天翁,奥兰多半掩住自己的哈欠,又问那只信天翁有没有大象那么大,大公答了几句,肯定都是合情合理的回答,可奥兰多并没有听进去,因为她的目光时而盯着书桌,时而看向窗外,时而又看着房门。就在大公说“我崇拜你”的同时,奥兰多恰巧开口说:“瞧,下雨了,”两人不禁有些尴尬,红了脸,谁也不知道接着该说什么。确实,奥兰多实在想不出有什么可说的,幸好她想起了一种叫“飞蝇”的游戏,这是一种既不费脑筋,又能大把输钱的游戏,要不然,她猜想,自己恐怕非嫁给他不可了。她想不出别的办法来摆脱他,惟有这一招,可以既不必为交谈中的冷场而尴尬,又可以避开婚嫁的话题。游戏很简单,只需要三个糖块儿和足够多的飞蝇。现在,大公押五百英镑,赌一只飞蝇落到他指定的糖块儿上,而不会落在别的糖块儿上。接下来,整整一个上午,他们就只需看着那些蝇虫飞来飞去(这个时节的飞蝇都无精打采的,常常绕着天花板飞一个多小时才肯落下),直到某只漂亮的青蝇终于选了一个糖块儿落脚,输赢方见分晓。在玩游戏的过程中,大把大把的英镑在他们两人之间转手,大公生性好赌,他发誓说,每一把赌局都和赛马一样精彩,他可以一直玩下去。但奥兰多很快就厌倦了。
“如果每天上午都得陪着一位大公观赏青蝇,那一个女人美好的青春年华岂不虚度,”她自问。
她开始讨厌眼前的糖块儿,飞蝇也令她头晕恶心。她觉得,总该有一种方法可以替自己解围,但她既羞于耍弄女性惯用的各种小手段,又不能像男人那样对他当头一击,或用长剑刺穿他的身体。万般无奈之下,她想出了一招。她逮住一只青蝇,轻轻把它碾死(那青蝇本来就已奄奄一息,要不然心慈手软的她是不会杀生的),然后用一滴阿拉伯树胶把它粘在一个糖块儿上。趁大公仰头盯着天花板时,她灵巧地用这粘了青蝇的糖块儿替换了她下赌注的那块糖,然后大叫,“我赢了,我赢了!”宣布她胜了这一局。她以为,精通竞技和赛马的大公,必定会察觉她作了弊,而在“飞蝇”游戏中作弊是极其可耻的行径,若男人作弊,则将不为人类社会所容,只能被赶到热带雨林,永远与猿为伍。她估摸,他定会以颇具男子汉风范的方式,永远不再与她来往。但她没有料到这位可爱的贵族竟如此单纯无知,他鉴别不出飞蝇的死活,在他眼里,一只死飞蝇和一只活飞蝇没什么两样。她把同样的花招重复了二十遍,而他输给她一万七千二百五十英镑(相当于我们现在的四万零八百八十五英镑六先令八便士),直到奥兰多越来越漏洞百出,再傻的人也瞒不住了。当他终于明白了真相,痛苦的场面就出现了。他猛地站起身来,满脸通红,泪珠从他的面颊一颗一颗滴落下来。她赢走了他大笔钱,他并不在意,他很乐意她如此;她欺骗他,他有一点儿受不了,想到她会欺骗他,他觉得颇受伤害。但最让他难以忍受的,是她竟然在飞蝇游戏中作弊。他说,他绝不可能去爱一个在游戏中作弊的女人。说到这里,他一副彻底崩溃的样子。稍微平静一点后,他说,幸好没有旁人在场。他说,她毕竟是个女人。一句话,他已准备以具有骑士风度的博大胸怀,宽恕她,并请求她原谅自己言辞的粗鲁。当他刚刚垂下他那高傲的头,还没来得及开口,她就把一只小小的蟾蜍贴着他的肌肤塞在了他的衬衣里。
说句公道话,她倒真的宁愿使用长剑。整整一上午把一只湿乎乎、黏嗒嗒的蟾蜍藏在身上,真不是滋味。可是如果不能使用长剑,那就只好求助于蟾蜍了。而且,解决他们两人之间的事,蟾蜍和笑声恰恰能够起到冰冷的钢剑难以起到的作用。她哈哈大笑,大公涨红了脸;她哈哈大笑,大公骂骂咧咧;她哈哈大笑,大公摔门而去。
“赞美上苍!”奥兰多一边大笑不止,一边高声喊道。她听到马车轮子狂怒地滚过庭园,她听到轮子碾过地面时发出的嘎嘎声,这声音越来越远,直到完全消失。
“终于剩我一人了,”奥兰多说。她说这话时嗓门很大,因为反正没人听到。
喧闹之后,寂静显得愈发深沉,这一点需要科学来证实。但被人爱过之后,接踵而至的孤独感会愈发强烈,这一点,很多女人都可以证实。当大公乘坐的马车轮声渐渐远去,奥兰多觉得,那且行且远,离她而去的,如果仅仅是一位大公,或是一个头衔,或是安逸的婚姻生活,她都不介意。但此刻她听到的,那且行且远,离她而去的,是生活,是恋人。“生活和恋人,”她一边喃喃自语,一边走到书桌旁,用笔蘸了墨水,写道:
“生活和恋人”——这行诗句既不合韵,又与前面的文字不相关联——前面写的是如何妥善地给羊洗药浴,以免羊生疮痂。她红着脸,又反复读了几遍。
“生活和恋人。”她搁下笔,走进卧室,对着镜子,把脖子上的珍珠项链戴戴好。她觉得身上的碎花棉晨袍衬托不出珍珠的雍容华贵,于是换上了一件青灰色的府绸晨袍。又换了一件桃花图案的,最后换上了一件酒红色织锦缎的。也许薄施粉黛,额前梳点刘海,才更有女人味。她做完这一切之后,蹬上尖头轻便鞋,在手指上套上一枚翡翠戒指,“这下好了,”她说。她点燃了壁炉两侧的银制烛灯。奥兰多眼前出现了一副雪中烈焰的景象,镜子里映照出白雪覆盖的草地,而奥兰多自己就像一团火,一丛燃烧的灌木,她头顶上方摇曳的烛光,犹如银色的树叶,哪个女人能不为这番景象心旌摇荡。恍惚间,那镜子里的绿色变成了一泓绿水,而她则是缀满珍珠的美人鱼,是藏在洞穴里的海妖,用美妙的歌声引诱船夫,引得他们从船上探出身去,并跳下水去拥抱她。她是如此忧郁,又如此明朗,如此冷酷,又如此温柔,这般美艳惊人,只可惜当时无人用直白的英语赞叹一句:“真见鬼,夫人,你简直就是美的化身,”这是大实话。即便奥兰多本人,一个从不以自己形象为傲的人,眼下也明白这一点,她不由自主地笑了,当女人从镜子中猛然发现那种本不属于自己的美,像水珠撒落或泉水喷洒般在镜中呈现时,露出的就是这种笑容。她脸上挂着这种笑容,侧耳聆听,耳边只有树叶的飒飒声和雀儿的呢喃声。“生活,恋人,”她长叹一口气,说道。然后飞快转过身来,扯下脖子上的珍珠项链,脱掉锦缎长裙,换上了寻常贵族男子穿的黑色丝绸灯笼裤,顿时显得身姿挺拔。她摇响铃铛,唤来仆人,下令立即备好一辆六驾马车,她要去伦敦办一件急事。大公离去还不到一小时,她也驱车离开了。
沿途无非是千篇一律的英伦式风光,不必多费笔墨了。我们可以利用奥兰多驱车赶路的这段时间,提请读者特别关注一下我们在叙述过程中偷偷夹带的一两处引导性文字。比如,人们也许观察到,奥兰多在有人打扰时,赶紧把手稿藏了起来。还有,她盯着镜中自己的身影久久凝视;而此刻,就在她驱车前往伦敦的途中,人们也许注意到,当马儿意外地狂奔疾驰时,她十分害怕,竭力忍住才没有叫出声来。她写作时的害羞,她对自己形象的虚荣,以及她对自己安全的担忧,都似乎表明,我们之前的说法,即性别变化并没有给奥兰多带来其他变化,并非完全正确。她正变得更像是一个女人,像女人那样有点儿羞于流露自己的情思,像女人那样对自己的形象有点儿虚荣。某些脆弱的情感越来越占主导地位,而另一些情感则正在消失。有的哲学家会说,她的易装也与此有关。他们认为,服装看似无关紧要,却有着比御寒更为重要的作用。服装可以改变我们对世界的看法,也可以让世界改变对我们的看法。举例来说,当巴特罗斯船长一看到穿着裙子的奥兰多,就立刻为她支起了遮阳篷,竭力劝说她再吃一片牛肉,并邀请她一同乘坐大艇登岸。倘若她不是长裙飘逸,而是穿着箍在腿上的裤子,那她恐怕就不会如此受人恭维了。而我们一旦受人恭维,就理应回报。于是,奥兰多行了屈膝礼,表现出温顺的样子,奉承男人的幽默感。倘若她穿的是紧腿裤而不是女人的裙子,倘若她穿的是男式穗带上衣而不是女人的紧身胸衣,她绝不会如此作派。所以有足够的事实证明,不是我们穿衣服,而是衣服穿我们。我们可以根据手臂和胸脯的形状来缝制衣服,而衣服则可以重塑我们的心灵、我们的头脑和我们的语言。所以,当奥兰多穿了一段时间的裙装后,便明显发生了某些变化。这种变化甚至体现在她的脸部,读者可以从她的画像上发现这一点。如果我们把男性奥兰多的画像和女性奥兰多的画像作一番比较,我们会发现,虽然毫无疑问是同一个人,但依然有所变化。男性奥兰多潇洒地用手握住长剑,而女性奥兰多则用手拉紧绸缎上衣,以免它滑下肩膀。男性奥兰多直面世界,仿佛世界为他而造,他可以随心所欲。而女性奥兰多则目光微微斜视,神情微妙,甚至充满疑虑。倘若穿着同样的服装,两幅画像看上去也许不会有如此差异。
这是某些哲学家和智者的观点。但总体来说,我们更倾向于另一种观点。即两性之间的差异极其深奥(幸好如此),服装不过是某些深层因素的象征。是奥兰多自身的变化导致她去选择女人的服装和女人的性征。或许,她因为天性率真明朗,所以把这种变化公开表现出来,而不像大多数普通人那样,发生了变化却并不暴露。叙述至此,我们又陷入了困境,因为虽然两性之间存在差异,但两性之间又是相互混合的。在两种性别之间摇摆不定的情况,每个人都会发生。人们往往通过服装来区分男性和女性,但实际上内在性别往往与其外在服饰恰恰相反。由此产生的混乱和疑惑,每个人都有所体验。不过在此,我们不去泛泛而谈,只关注奥兰多这一特例的不同寻常之处。
正因为她身上同时混合着男女两性,时而为男,时而为女,所以她的举止常常会有意想不到的反常。好奇的女性会问,如果奥兰多是女人,那她梳妆打扮的时间怎么从不超过十分钟?她不是着装很随意,有时甚至穿得很寒酸吗?不过,她们又会说,她并不像男人那样拘于俗礼、热爱权力。她的心肠太软了,不忍目睹驴子挨打或小猫淹死。然而,她们也注意到,她不喜欢家务琐事,夏日里太阳还没升起,她就跑到田野里。论起对农作物的了解,没有哪个农民能与她相比。她的酒量之大也无人能比,她还喜欢玩冒险的游戏。她骑术精湛,能驾驭一辆六驾马车从伦敦桥上飞驰而过。可话又说回来,虽然她有着男人般的胆魄和敏捷,但据说当她看到别人处于危险之中时,会显得心惊肉跳,表现出十足的女人味儿。稍微受一点儿刺激,就会泪水涟涟。她对地理一无所知,数学也让她难以忍受,还时常有一些稀奇古怪的念头,比如,往南走就是往山下走。这种随性而起的念头,女人比男人更常见。那么,奥兰多究竟更像男人,还是更像女人,这很难说,直至今日仍然难下定论。她的马车此刻咔哒咔哒地行进在鹅卵石路上,她来到了自己在城里的住宅。踏脚板从车上放下来,铁门打开了,她走进了父亲在布莱克弗雷尔的房子。虽然房子的造型在这个城区早已被淘汰,但仍不失为一幢舒适、宽敞的宅子。花园一直延伸到河边,还有一片宜人的树林,长满了坚果树,可以悠闲地漫步其中。
她在这里住了下来,并立即四处寻找要找的东西——生活和恋人。能不能找到生活,尚且难说。但恋人,她两天之后就毫不费力地找到了。她到城里的那天是星期二。星期四,她到王宫前的林荫大道
去散步,上流社会的人都有这习惯。她刚刚转了两圈,就被一小群前来窥视上等人的平头百姓盯上了。当她从他们身边走过时,其中一个怀抱婴儿、长相平庸的女人上前一步,放肆地盯着她的脸,大声喊道:“哎呀,这不是奥兰多女士吗!”那群人一拥而上,他们当中有小混混,也有商人的老婆,转眼就把奥兰多团团围住,肆无忌惮地盯着她看,迫不及待地想见识一下那场闹得沸沸扬扬的官司的女主角。可见这场官司吊足了平民百姓的胃口。她忘了贵族女子是不应该独自在公众场合散步的,若不是一位瘦高个的绅士向她伸出援助之手,替她解了围,她真要陷入重围难以脱身了。那位绅士正是大公。这一幕,令她哭笑不得。这位宽宏大量的贵族不仅宽恕了她,而且也并不怪罪她用蟾蜍玩的恶作剧,他还设法弄来一件蟾蜍造型的饰物。他扶她上马车时,一面把这件饰物塞给她,一面反反复复地向她求婚。
围观的人群、大公的相助和塞给她的饰物,可想而知,这一切令她在回家路上的情绪恶劣到了极点。难道不被挤得窒息、不接受一只蟾蜍饰物、不听一位大公的求婚,就不能出去散步了吗?第二天,当她在早餐桌上看到一摞短笺后,才用稍微平和一些的心态来看待前一天发生的事。这些短笺来自萨福克夫人、索尔兹伯里夫人、切斯特菲尔德夫人、塔韦斯脱克夫人,她们都是英国最尊贵的夫人。在信中,她们以彬彬有礼的口气提醒她,她们的家族与她的家族世代交好,希望能有幸结识她。接下来的一天是星期六,她们中就有好几位亲自登门拜访了。星期二中午时分,她们又差人送来请柬,邀请她参加近期的各种盛会、晚宴和聚会;就这样,奥兰多很快进入了伦敦社交圈,并在这片水域里溅起了水花,泛起了泡沫。
要真实地描述那个时代的伦敦社交界,传记作者或历史学家恐怕无能为力。其实,要真实地描述任何时代的伦敦社交界,传记作者或历史学家都无能为力。惟有诗人或小说家能够胜任,因为他们几乎不需要事实,也不尊重事实,而伦敦社交界里恰恰不存在什么事实。那里面一切都是不真实的,一切都是云遮雾罩,海市蜃楼。说得直白一些,奥兰多的所谓社交,就是凌晨三四点钟离开某个盛会,回到家里,脸蛋儿像流光溢彩的圣诞树,两眼像星星般光芒四射。她解开一条蕾丝缎带,在房间里转几圈,再解开一条蕾丝缎带,再在房间里转几圈,常常是在阳光照到索斯沃克的烟囱上时,她才不情不愿地上床去睡觉。她会躺在那里辗转反侧,时而叹气,时而失声而笑,如此折腾一个多小时方能入睡。是什么令她兴奋到如此地步?是社交。但社交过程中究竟说了什么,干了什么,让一位理性的女士如此亢奋?坦率地说,什么都没有。任奥兰多怎样竭力回想,她总是在第二天连一个字都记不起来,什么都说不清。O勋爵殷勤有加,A勋爵彬彬有礼,C侯爵十分迷人,M先生机智风趣。但他们究竟如何殷勤,如何礼貌,如何迷人,如何机智,她却怎么也想不起来。她只能怪自己记忆太差,竟然什么事都说不清楚。每次都是如此,头一天晚上亢奋激昂,到第二天就忘得干干净净。我们不得不由此得出结论,所谓社交,就像圣诞晚宴上手艺精湛的女主人端上了热气腾腾的自酿调和酒,其美味取决于十几种不同原料的精心调配。单取出一种原料,便寡淡无味。O勋爵、A勋爵、C侯爵或M先生,把他们拆开来单独看,都不值一提。把他们放在一块儿,便散发出令人陶醉的气息,醇香诱人。然而,若要对这种令人陶醉的、诱人的芳香进行分析,我们却无能为力。所以,社交界既是一切,又什么都不是。社交界是世上最浓烈的调合酒,社交界又其实根本不存在。这类怪物,惟有诗人和小说家能够对付;他们的鸿篇巨制中充满了这种似有似无的东西;我们把社交界这一怪物留给他们去处理,也是出于世上最善意的愿望。
根据前辈们的说法,安妮女王时代的伦敦社交界之流光溢彩,无与伦比,我们也只能说的确如此了。能够进入社交界,是每一个有教养的人梦寐以求的。举止高雅是最高境界。父亲们如此教育他们的儿子,母亲们如此教育她们的女儿。无论是男是女,如果没有学过如何做到气宇轩昂、仪态万方,如何行鞠躬礼和屈膝礼,如果没有学过剑术,没有学过如何手执羽扇,如何护理牙齿,腿如何摆放,膝盖如何弯屈,进出房间如何礼貌得当,还有其他种种凡是社交圈里的人马上就能想到的礼仪,那么他们所受的教育就是不完整的。既然奥兰多当年向伊丽莎白女王呈上玫瑰花水的时候,得到了女王的赞赏,那我们不得不认为,她在礼仪周全方面是无可挑剔的。不过,她确实常常走神,因而有时东磕西碰的。她宁愿把心思用在思考诗歌上,也不愿在衣料上面多费心思。她走路时昂首阔步,不太有女人味儿。而且她毛手毛脚,时不时会碰洒一杯茶。
且不论这些瑕疵是否足以抵消她那光彩照人的绰约风姿,且不论她是否过多地继承了她家族血脉里的忧郁因素,可以肯定的是,她参加了十几次社交活动后,便开始自问,“我这是怎么了?”当时在场听见的,只有她的西班牙猎犬皮平。那一天是1712年6月16日,星期二,天边晨曦微露时,她刚从阿灵顿公馆的盛大舞会归来。她脱去长袜,大声说,“即便此生再也不见人,我都无所谓,”说着,她眼泪夺眶而出。恋人,她有一大群,可是生活呢?却离她而去了。说到底,生活才是重要的。“这就是人们所谓的生活吗?”她明知无人给她答案,但她还是问了。小猎犬抬起前爪,表示同情。它还用舌头舔了舔她。奥兰多用手抚摸它,用嘴亲吻它。一句话,这是小猎犬与女主人之间最真诚的惺惺相惜。可是,狗毕竟不会说话,因此难以进行深入的交流。它们摇尾,倒立,打滚儿,蹦高,刨地,悲嗥,狂吠,涎水肆流,它们花招百出,可全是徒劳,因为它们不会说话。这正是她对阿灵顿公馆那些大人物的不满之处,她一边思忖着,一边把小猎犬轻轻地放在地上。那些人也是这样摇尾,倒立,打滚儿,蹦高,刨地,悲嗥,狂吠,涎水肆流,但却不会交流。“我在社交界抛头露面已经有好几个月了,”奥兰多说着,把一只长袜甩向屋子的另一头,“可我什么都没有听到过。除了猎犬皮平也许说过些什么,比如,我觉得冷,我很快活,我饿了,我逮到一只耗子,我把一根骨头埋起来了,请亲吻我的鼻子。”但对奥兰多来说,仅有这些是远远不够的。
奥兰多究竟为何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就对社交界从陶醉变成了厌恶,我们只能尝试通过以下这种猜想来解释: 我们称之为社交界的这种百味杂陈的怪味调和酒,本身并无绝对的好坏可言,但它含有的酒精,既易挥发,又烈性十足。如果你像奥兰多那样认为它提神,那它就能令你陶醉亢奋,如果你像奥兰多那样认为它讨厌,那它就能令你头痛欲裂。至于人的口才是否也与此相关,我们存疑。静默的一小时往往是最迷人的。口若悬河也会令人厌烦至极。不过,我们还是把这一话题留给诗人们,继续讲我们的故事吧。
奥兰多又甩掉了另一只长袜,然后闷闷不乐地上床睡觉了。她发誓永远告别社交界。可是,事实证明,她的决定又做得太早了。因为翌日清晨她一觉醒来,发现桌上那堆司空见惯的请柬中,有一封是来自R公爵夫人的,这可是一位了不起的夫人。奥兰多当下就火速差人送信到R公馆,说自己将怀着无比荣幸的心情出席宴会。可她前一天晚上已经下决心告别社交界了,对此,我们的解释只能是,当“倾心夫人”号顺着泰晤士河缓缓航行时,尼古拉斯·本尼迪克特·巴特罗斯船长在甲板上对她耳语的那三个悦耳的名字,仍然令她难以释怀,那三个名字是: 艾迪生、德莱顿和蒲柏。当时,船长用手指着可可树咖啡馆,在她的耳边说了这三个名字。从此以后,艾迪生,德莱顿,蒲柏,这三个名字像咒语一般在她的脑海回响。谁相信竟有人这么傻?可就是有人这么傻。与尼克·格林的交往,并没使她从中吸取教训。这几位作家的名字仍然对她产生了强大的诱惑力。人也许应该有信仰,可我们已经说过,奥兰多并不信仰通常所说的神灵,她崇仰伟人,当然不是所有伟人。元帅、军人和政客,她不屑一顾。但一想到大文豪,她的仰慕之情就会油然而起,她甚至认为大文豪都是隐匿无形的。她的直觉一向很好,或许,只有对自己完全看不见的东西,人们才会顶礼膜拜。她在甲板上瞥见的那些大文豪的身影,不过都是自己的幻觉。甚至连瞥见的瓷杯和报纸,她也怀疑其真实性。有一天,当O勋爵说他头天晚上与德莱顿共进晚餐时,她觉得简直难以置信。而现在,给她发来请柬的R公爵夫人的客厅,一直享有才子云集之厅的美誉。男女宾客纷纷前来,向壁龛里的伟人塑像膜拜。有时神灵也会在此停留片刻。惟有智者才有此殊荣进入R公爵夫人的客厅,而且据说宾客们个个机智风趣。
就这样,奥兰多怀着诚惶诚恐的心情,走进了R公爵夫人的客厅。她发现壁炉边上已有一群人围成了一个半圆,上了年纪的R公爵夫人肤色微暗,头上蒙着一条黑色蕾丝的纱巾,坐在客厅中央一张巨大的扶手椅上,这样虽然她听力不好,但周边人的讲话她都能顾及到。坐在她两侧的男女宾客,都是声名显赫的人。据说,这里的男宾个个都曾当过首相,人们私下里还说,这里的女宾个个都曾是国王的情人。当然他们都才华横溢,而且赫赫有名。奥兰多怀着崇敬的心情,默默地坐了下来……三个小时后,她深深地行了一个屈膝礼,离开了。
读者也许会忿忿不平地问,这段时间里究竟发生了什么?整整三个小时,这群人一定说了些什么,而且说的是世上最睿智、最深刻、最风趣的话。似乎的确应该如此,但事实是,他们什么都没说。这种奇怪的特征是世上所有流光溢彩的社交活动所共有的。年迈的德芳侯爵夫人
与其朋友之间持续了长达五十年的对话,又有什么流传下来呢?也许只有三句箴言。所以我们完全可以认为,要么他们什么都没说,要么就是没说什么至理名言,要么,就是那三句箴言在流传了一万八千二百五十个日日夜夜后,其中的睿智也所剩无几了。
如果我们可以在此大胆地用事实这个词的话,那么,事实似乎是,R公爵夫人客厅的人都着了魔。客厅的女主人就是现代西比尔
,她对她的客人施了魔咒,使来到这里的人个个都觉得自己很快活,很机智,很深沉。所有这一切都不过是幻象(这并没什么不好,因为幻象是世上最珍贵、最稀缺的,创造幻象的人是对世界贡献最大的人),然而,正如众所周知,幻象遭遇现实时,便会崩溃瓦解。所以,幻象丛生之处,容不下真正的欢乐,真正的睿智,真正的深沉。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德芳侯爵夫人在五十年的对话中只说了三句箴言。倘若她再多说几句,幻象的光环就会破灭。当至理名言一旦从她唇间脱口而出,就会搅乱正在进行的对话,仿佛一颗炸弹落在紫罗兰和雏菊的花丛中。当她说出那句著名的“圣·丹尼之语”
时,绿草应声被燎得焦枯,接踵而来的就是幻灭和凄凉。一片沉默。“看在上天的分上,夫人,别再对我们说这种话了,”她的朋友们异口同声地恳求。她遂了他们的愿。差不多有十七年的光景,她没有再说一句至理名言,天下太平。她社交圈的幻象上依然覆盖着美丽的罩子,正如R公爵夫人社交圈幻象上的罩子也一样完好无损。宾客们自认为很幸福、很聪明、很深沉,别人就更信以为真了。所以,纷纷传说,参加R公爵夫人的沙龙聚会是莫大的欢喜。人人都羡慕参加聚会的宾客,而那些参加聚会的人也因为别人的羡慕而沾沾自喜。如此循环往复——但接下来我们要说的这件事却是个例外。
这件事好像发生在奥兰多第三次参加聚会的时候。她当时仍处于幻象之中,以为自己正在聆听世上最精彩的警世妙语,其实,C将军无非是絮絮叨叨地说,他的痛风如何从左腿转到了右腿,而L先生则常常在别人提到某个名字时,便插话说“R?噢,我对比利·R了如指掌,S?是我最亲密的朋友。T?我和他在约克郡一起住过两星期”,这些话在幻象的魔力下,听起来仿佛是睿智风趣的连珠妙语,是最有洞察力的人生感悟,引得在场宾客笑声不断。此时,门打开了,走进来一位小个子绅士。奥兰多没听清他叫什么名字。说来也怪,她蓦然间觉得浑身不自在,而从其他宾客脸上的表情判断,他们也有同感。一位绅士说,有穿堂风吹来。而C侯爵夫人则说,沙发底下有一只猫,她很害怕。仿佛大梦初醒一般,他们缓缓地睁开眼睛,映入眼帘的只有一个廉价的脸盆架和一块脏兮兮的布罩。仿佛美味佳酿的醇香正渐渐散尽。C将军仍在絮絮叨叨地说着,L先生也仍在记忆中细数旧友,但显然,将军的脖子越来越红,L先生的秃头也越来越亮。至于他们说了什么,可想而知,都是极其单调乏味、鸡毛蒜皮的琐事。人人都变得烦躁不安,有人用扇子挡着嘴哈欠连天。最后,R公爵夫人用自己的扇子敲了敲她那张巨大无比的椅子的扶手,两位绅士方才住嘴。
这时,那小个子绅士开始说话了,
他在大家说完之后才说,
他最后才说,
不能否认,他说的话是真的风趣,真的睿智,真的深刻。在场的人大为震惊。这种话说一句已经后果不堪了,何况是三句,何况是一句又一句接踵而来,在同一天晚上!没有一个社交圈承受得住如此打击。
“蒲柏先生,”R夫人大喝一声,她的声音微微颤抖,夹杂着愤怒和讥讽,“你很为自己的机智幽默而沾沾自喜啊。”蒲柏先生脸红了。大家都一声不吭地坐着,在死一般的沉默中过了二十分钟。然后,一个接一个站起身,悄然无声地离开了。经历了这一幕,这些人是否永远都不会再参加这里的聚会了,很难说。南奥德利街上传来手执火把的仆人吆喝马车的声音,砰砰的关门声,和马车渐渐驶远的声音。奥兰多在楼梯上时,蒲柏先生就在她近旁。他瘦骨伶仃的身体在复杂的情感作用下瑟瑟发抖(酷似一片颤栗的树叶),目光中闪烁着怨恨、愤怒、得意、机敏和恐惧。他看上去活像一只趴着的爬虫,脑门上有一颗燃着烈焰的黄宝石。看着眼前的蒲柏,一种诡异的骚动攫住了不幸的奥兰多。不到一小时前,她遭受了彻底的幻灭,她的思维正经历着大起大落。眼前的一切显得空前未有的荒凉寂寥。这对于人的精神而言,是极其危险的时刻。在这种时刻,女人会去当修女,男人会去当神父。在这种时刻,富人会散尽千金,幸福的人会割喉自尽。这正是奥兰多此刻想做的事,但她还有一件比这更为鲁莽的事要做,而她也真的去做了。她邀请蒲柏先生与她一同回家。
如果说赤手空拳深入猛狮的洞穴算是鲁莽之举,划一只小艇泛舟大西洋算是鲁莽之举,在圣保罗大教堂的塔顶玩金鸡独立算是鲁莽之举,那么,孤身携一位诗人回家,就更是鲁莽至极了。诗人集猛狮和大西洋为一身,要么淹死我们,要么咬死我们。即便我们从利齿下逃生,也会葬身于汹涌的海浪。一个能使幻象破灭的人,就既是洪水也是猛兽。幻象之于灵魂,就好比空气之于大地。没有宜人的空气,植物就会消亡,世界也不再五彩缤纷。我们脚下的地球无异于一堆焦枯的炭渣,我们踩着泥灰,烈焰般炙烫的鹅卵石灼伤了我们的双脚。真相一旦被揭示,我们就将灭亡。生活就是一场梦。梦醒时分,即是死期。谁夺走我们的梦想,无异于夺走了我们的生命(如果你愿意,循着这一话题可以洋洋洒洒写满六页,不过会显得冗长乏味,还是就此打住吧)。
依照这种说法,当马车渐渐驶近奥兰多位于布莱克弗雷尔的家门口时,她应该已经被烧成了一堆焦炭。但她依然一副血肉之躯,只是有点筋疲力尽而已。这完全是因为,越是看不清的,就越相信,这一事实我们在上文已经提到过。从梅菲尔街到布莱克弗雷尔,这一路的街灯十分昏暗,当然,比伊丽莎白女王时代的街灯要亮多了。那时赶夜路的人只能依赖天上的星星或守夜人的火把,才不至于跌进公园路边的沙坑里,或迷失在图腾海姆庭园路边的橡树林里,那里常有觅食的野猪出没。即便故事发生的这个时代情况好多了,但比起现代社会的便捷仍差得很远。每隔两百码左右才有一盏煤油街灯,两盏街灯之间则漆黑一片。也就是说,奥兰多和蒲柏先生每隔十分钟的黑暗,才有半分钟的光亮看清彼此。奥兰多此时的感觉十分奇特。光线一暗淡下来,她就觉得有一股馥郁的芳香悄然弥漫全身。“与蒲柏先生同车而行,这对于一位年轻女子而言真是莫大的荣幸,”她端详着他鼻子的轮廓,如此思忖着。“我是女性中最幸运的。女王陛下的疆土上最睿智的人与我仅半英寸之距——我能感觉到他膝上缎带的花结正顶着我的大腿。后世的人会对我们充满好奇,他们会对我嫉妒得发狂。”马车此刻正驶过一盏街灯。“我真是个愚蠢的可怜人,”她想。“声名和荣耀都不过是虚妄之物,未来的时代根本不会在乎我,也不会在乎蒲柏先生。说实在的,‘时代’算什么,‘我们’又算什么?”马车驶过漆黑一片的伯克莱广场,他们两人就像两只志趣不同的瞎眼蚂蚁,偶尔撞在一起,在黑暗中摸索着穿越一片荒芜之地。她打了一个寒噤。马车再次驶入黑暗,令她的幻觉再度活跃起来。“他的额头多么高贵啊,”她想(黑暗中,她把靠垫上鼓起的小疙瘩误认为是蒲柏先生的前额)。“这额头里面蕴藏着多少才华!那是机敏、睿智和真理,是人们愿意用生命来换取的珍贵宝藏!惟有你才是那燃烧不尽的光芒,没有你,人生的旅途将充满黑暗,”(这时,马车摇晃了一下,陷入了公园路边的一道沟里,)“没有天才,我们将崩溃和毁灭。那是一束威严的、清澈的光芒。”——她对着靠垫上那鼓起的小疙瘩发出了一声惊呼。此刻马车正驶到伯克莱广场的一盏街灯下,奥兰多这才恍然意识到自己看走眼了。蒲柏先生的额头并不比旁人的更饱满,“可恶的家伙,”她想,“你竟这般欺骗我!让我把靠垫上鼓起的小疙瘩误认为是你的额头。当人们看清你的嘴脸,你是多么可卑,多么可耻啊!丑陋,脆弱,没什么值得尊敬的地方,惟有令人厌恶。”
当马车再次驶入一片黑暗,除了诗人的膝盖,她什么也看不见了,她的怒气随之立刻平息下来。
“我才是可卑的人,”当他们眼前完全一片昏暗模糊时,她开始反思,“你卑鄙,我岂不比你更卑鄙?滋养我、庇护我的人是你,把野兽和野蛮人吓跑的人是你,给我丝绸衣衫、羊毛地毯的人是你。当我想崇拜时,不正是你将自己的形象为我在空中显现吗?你的关爱,不是随处可见吗?所以,我难道不应该尽可能地谦恭、感激和温顺吗?让我怀着无比喜悦的心情来侍奉、尊敬和顺从你吧。”
这时,他们来到了街角那根高大的灯柱下,这个街角就是现在的皮卡迪利广场。她的双眼闪烁着光芒,她看到在一处被废弃的地方,除了几个下层社会的女人外,还站着两个可怜的俾格米人
。他们两人都赤身裸体,孤苦无依。他们各自勉强自顾,谁也帮不了谁。奥兰多正面直视着蒲柏先生的脸,心想,“你认为可以保护我,我以为我会崇拜你,但都是枉然。真理的光芒照在我们身上,不留一丝阴影。真理的光芒着实令我们俩都无地自容。”
当然,一路上他们聊得甚欢,作为有门第有教养的人,他们聊的是女王的脾气和首相的痛风。马车从光亮处驶入黑暗,驶过秣市,沿着斯特兰德街,向北拐到舰队街,最后终于到达了奥兰多在布莱克弗雷尔的家。恍惚间觉得,没街灯的地方好像并不那么昏暗,有街灯的地方也并不那么明亮——这说明,朝阳正在冉冉升起。于是,在夏日若明若暗的晨曦中,在一切都若隐若现的情况下,蒲柏先生搀扶着奥兰多走下马车。奥兰多以最隆重的礼节,请蒲柏先生走在前面,进入了她的府邸。
不过,从前面这段文字来看,我们切不可认为天才的才华是一团不灭的火。不然,我们要么看破红尘,要么在此过程中化为灰烬。天才的火焰就像街灯,每盏灯只射出一束光芒,间隔一段时间以后,才能见到另一束光芒。况且,天才显得更喜怒无常些,说不定连续射出六七次光束后(就像蒲柏先生此刻这样),就陷入了长达一年或永久的黑暗。指望这样的光束来指引航向,是不可能的。而且据说,当天才处于不放光的黑暗期时,与常人并无分别(不过如今这种天才在英伦三岛已经灭绝,已故的坦尼森勋爵
被认为是最后一人)。
奥兰多起初虽然有点失望,但后来就快活无比了,因为毕竟她的生活里有一位天才作伴。他们与常人并无多大区别,并不像人们想象的那样非同寻常。奥兰多发现,艾迪生、蒲柏和斯威夫特
都爱喝茶。他们喜欢藤架,他们收集各种玻璃器皿;他们对洞穴怀有敬意;他们并不反感等级。他们听到赞美就兴高采烈。他们今天穿杏色西服,明天穿灰色套装。斯威夫特先生有一根精美的马六甲藤杖。艾迪生先生在自己的手帕上洒了香水;蒲柏先生常常头痛。他们不觉得嚼舌根子有什么不妥,他们也个个嫉妒心强(我们只草草记下奥兰多的一些零乱看法)。起初,她对自己关注这类琐碎细节感到恼火,于是特意备了一个本子来记录他们的箴言妙语,但那本子却一直都空白着。她又恢复了从前那种兴致勃勃的样子。她把各种晚宴的请帖都撕掉,把晚上的时间都预留出来,翘首以待蒲柏先生、艾迪生先生、斯威夫特先生等大文豪的来访。读者如果将这里发生的一切与《夺发记》、《旁观者》和 href='461/im'>《格列佛游记》
对照一下,那么作品中那些神秘字眼的准确含义便了然于心了。确实,读者若是明白了其中微妙,那传记作者和批评家就可以省力多了。当我们读到:..
究竟是女神违逆了戴安娜之法,
还是脆弱的瓷罐碰出了裂纹,
被玷污了的,是她的声誉,还是她的锦缎长裙,
她是忘记了祈祷,还是错过了化妆舞会,
在舞会上,她丢失的是一颗心,还是一串项链。
我们仿佛听见了蒲柏先生的舌头正发出蜥蜴般的呲呲声,看见了他的双目熠熠发光,他的双手瑟瑟颤抖,也明白了他的情爱、他的谎言和他的痛苦。一句话,作家灵魂深处的每一个秘密,生活中的每一次经历,头脑中的每一个闪念,都会在他的作品中被夸张地显现。只不过我们需要批评家来阐释,传记家来说明。而各种古怪念头得以滋生的唯一解释,就是百无聊赖。
所以,我们读了一两页《夺发记》后就已完全明白,那日午后,奥兰多为何如此兴高采烈,如此受宠若惊,如此容光焕发,如此双目生辉。
此时,奈丽太太前来叩门,说艾迪生先生求见。蒲柏先生听了,揶揄地笑了笑,鞠躬告辞,一瘸一拐地走了。艾迪生先生进来,就座,我们乘这一会儿工夫,读一下他在《旁观者》上发表的一段文字:
“在我看来,女人是美丽、浪漫的动物,应该以裘皮、羽毛、珍珠、钻石、宝石和丝绸来装饰。猞猁应该把自己的皮毛呈在她们的脚边,供她们做披肩。孔雀、鹦鹉和天鹅应把自己献给她们,供她们做手笼;大海应该倾其贝壳,山岩应该倾其宝藏,整个大自然都应倾其所有,来装饰自然界最完美的杰作。我将纵容她们拥有这一些,但衬裙,我却难以容忍,也不会容忍。”
我们对这位先生已经了如指掌了,包括他的无檐三角帽和他的一切。让我们透过水晶球再看看他吧,他长袜上的褶皱不是也能看得一清二楚吗?他的机智风趣中隐藏的每一处波纹和曲线不也尽显无余吗?还有他的仁慈、他的怯懦和他的温文尔雅,以及他将娶一位伯爵夫人为妻,最后无比体面地死去,我们都一目了然。这时,艾迪生先生话音刚落,就传来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斯威夫特先生未经通报就闯进门来,他总是这样随随便便。请稍等, href='461/im'>《格列佛游记》在哪里?在这儿呢!让我们来读一读慧驷国的那段吧:
“我享有健康的身体,冷静的头脑;没有朋友背叛我,或对我不忠,也没有足以伤害我的秘密,或公开的敌人。我不必行贿、谄媚或出卖自己,也无须讨好任何大人物。我不需要抵抗欺诈和压迫,医生不能残害我的身体,律师也不能令我倾家荡产。没有人鬼鬼祟祟地监督我的言谈举止,或诬陷我,没有人冲我唠叨,指责我,诽谤我,也没有小偷、强盗、入室抢劫者、代理人、老鸨、小丑、赌徒、政客、才子,或脾气暴躁、长篇大论的演讲者……”
可是,你这连珠炮似的啰嗦还是打住吧,免得我 4eec." >们受不了,你自己也活受罪!这个言词激烈的男人让我们看得再清楚不过了。他如此鲁莽,又如此单纯;如此粗暴,又如此温和;全世界都不在他眼里,但面对年轻女子时,说话又那么孩子气,这个人最后在疯人院结束生命,我们对此难道还会有什么疑惑吗?
于是,奥兰多为他们斟茶沏水。遇上天气晴朗,就带他们去她乡间的庄园,在圆形大厅里盛情款待他们。大厅四周悬挂着这几位大文豪的画像。画像围成一圈,这样蒲柏先生就不会说她偏爱艾迪生先生了,反过来艾迪生先生也同样不会说她偏爱蒲柏先生了。他们同样也很机智(不过他们的机智都在他们的作品里),他们使她懂得,说话时语调自然,是一个人独特风格的最重要部分,除非亲耳聆听过,否则难以模仿。即便是才艺出众的格林,也学不会。因为它宛如一阵清风,在客厅里回旋游走,转眼又无影无踪。人们从未捕捉到过它的身影,更遑论半个世纪后的今天了,耳朵竖得再高也是徒然。仅从他们抑扬顿挫的语调中,她就领悟了这一点。她自己的风格也因此发生了些许改变。她的诗句和散文中的人物描写也变得优美而风趣。于是,她慷慨解囊,除了美酒佳酿,还在他们的餐盘底下压上支票,他们都一一笑纳。作为交换,他们在自己的书上写道,献给奥兰多,而奥兰多则对此感到无比荣幸。
时光就这样悄然流走,人们常常听到奥兰多自言自语道:“凭心而论,这算是什么生活啊!”(她还在寻找生活这东西。)人们不禁纳闷,她的语气为何如此凝重。很快,事态的发展逼迫她不得不认真思考眼下的情形。
一日,她正给蒲柏先生斟茶,而他则蜷缩着坐在她身旁的椅子上,从上文所引的诗句中我们得知,他目光如炬,善于观察。
“主啊,”她夹起一块方糖,心里想道,“后世的女人们该多么嫉妒我啊!可是——”她的思绪在这里停顿了一下,因为她正准备把糖放进蒲柏先生的茶杯里。让我们循着她的思路往下想,可是,凡是当时说“后世的人会多么嫉妒我”的人,我们完全可以断定,他们的生活其实并不快乐。眼下这种生活真的像回忆录作者笔下那么令人激动、令人艳羡、光彩耀人吗?首先,奥兰多讨厌喝茶;其次,才智虽然神圣,虽然值得崇拜,但却栖身于肮脏丑陋的躯壳里,而且,唉,它常常吞噬其他器官。所以,凡是头脑发达的人,心灵、情感、宽厚、仁慈、包容、友善,就没有容身之地。所以诗人们自恃清高,鄙视他人,不断滋生敌意、伤害、嫉妒和争辩;他们口若悬河,强迫别人同情他们。所有这一切,都令看似平常的斟茶沏水成了一件必须小心翼翼完成的事。这话我们得悄悄说,免得那些文人才子们听到。而且(我们还得压低嗓门,免得被女士们听到),男人之间有一个小秘密,切斯特菲尔德勋爵曾悄悄告诉他儿子,并要他严守秘密,这个秘密就是,“女人无非是一群大孩子……有头脑的男人只是玩弄她们而已,逗她们开心,奉承奉承她们。”但这番话本不该说给孩子听,而且,他们长大后有时会将秘密泄露出去。于是,整个斟茶沏水的过程就变成了一个试探的过程。女人心里明白,虽然文人才子将诗歌呈献给她,赞美她的鉴赏力,请求她提出批评,并品尝她的茶,但并不意味着他尊重她的观点,欣赏她的解读,也绝不意味着拙于剑术的他们不会用笔刺穿她的身体。所有这一切,我们说得再轻,也难保天机早已泄露。因此,女人们即便手执奶罐和糖夹,也可能心神不定,眼睛望着窗外,打着哈欠,就像此刻的奥兰多那样,而糖夹上的方糖便扑通一声掉下来,落进了——蒲柏先生的茶杯里。蒲柏先生比任何人都更加生性多疑,受不得半点委屈,且必定迅速还击。他转脸看着奥兰多,嘴里立刻蹦出了《女人的品德》中那几句著名的严责之词。虽然他后来对他的辞令作了修饰和润色,但这脱口而出的最初版本,已经足够令人震撼了。奥兰多以屈膝礼默然领受,蒲柏先生则向她鞠了一躬,拂袖而去。奥兰多感觉自己真像是挨了这小个子重重一击。为了使自己冷静下来,她漫步走进了花园尽头那片坚果树林。在习习凉风的吹拂下,她心绪果然平静下来。她惊讶地发现,孤身一人时,反倒轻松愉快,如释重负。她望着河面上一艘艘货船欢快地向上游驶去。显然,这情景令她回想起了某些往事。她坐在垂柳丝丝的树下,陷入了沉思。就这样一直坐到满天群星闪烁,她才站起身,走回自己的房子,找到自己的卧室,锁上了门。此刻,她打开衣柜,里面挂满了她身为青年男子时穿的衣服。她从中挑了一套镶满威尼斯花边的黑色天鹅绒制服。衣服确实有点儿过时了,但她穿着很合体。穿上它,她看起来俨然是位贵族爵爷。她在镜子前转了两个圈,确认自己的双腿依然伸展自如,并没受长期穿衬裙的影响。然后,她悄悄溜出了家门。
这是4月初的一个皓月当空的夜晚,繁星点点,与一弯明月交相辉映,在昏暗街灯的映衬下,更显得天空光辉璀璨,照亮了人们的脸庞,也照亮了雷恩先生设计的那些建筑。它们展现出的形状柔和无比,仿佛一触即化,在银色的光束下,显得栩栩如生。奥兰多想,人们之间的交谈就应如此,社交也应如此,友谊也应如此,爱情也应如此(她又沉湎于荒谬的冥想中)。因为,就在我们对人与人之间的交流失去信心时,谷仓与大树,草堆与马车,就会随意组合成一种完美的象征,呈现在我们眼前,它所象征的可望而不可即的目标,足以令我们的追寻之旅再度启程。为什么会这样,只有天知道。
她边走边想,来到了雷塞斯特广场。周边的建筑物显得空灵虚幻,但又匀称齐整,与白天的景致完全不同。天幕仿佛被精心洗刷过一般清澈洁净,映出了屋顶和烟囱的轮廓线。在广场中央一棵梧桐树下的椅子上,坐着一位神情忧郁的年轻女子,她的一只胳膊垂在身边,另一只则搭在膝上。一眼望去,她仿佛就是优雅、纯真和忧伤的化身。奥兰多摘下帽子,向她挥帽致意,就像那些时髦的青年男子在公众场合向女人大献殷勤那样。那姑娘抬起头来,脸部的线条精致优美,无与伦比。她抬起双眼,奥兰多看到她的眼里闪着奇异的光泽,那种光泽偶尔在瓷器茶具上见过,很少出现在寻常人的眼中。那姑娘就用这种闪着银色光泽的目光,抬眼望着他(在她眼里,奥兰多是个男人),她的目光中有恳求,有期盼,有颤栗,有惊恐。她站起身来,挽住了奥兰多伸过来的手臂。因为这姑娘就是那种夜晚把自己的商品包装得光鲜亮丽,整齐地摆放在柜台上待价而沽的人——我们有必要强调这一点吗?她把奥兰多领到她位于杰拉尔德大街的住所。奥兰多感到她轻盈地、小鸟依人般地依偎着她,这唤起了她所有的男人情怀。她从内心到外貌、从言谈到举止,都完全像个男人了。但因为自己不久前也还是个女人,所以当那姑娘表情羞怯、说话结结巴巴、在门口从皱巴巴的衣裙里哆哆嗦嗦地摸钥匙、手腕显得娇弱无力时,奥兰多疑心这一切都是为了满足她的男子汉气而刻意为之的矫揉造作。他们上了楼,那可怜的姑娘把房间布置了一番,想掩饰她住所的仄逼,但她的煞费苦心并没能瞒过奥兰多。她的欺骗令奥兰多鄙视,她寒酸的现状又令她同情。这两种情感混杂在一起,在她心里产生了一种十分奇特的感觉,她弄不清自己是该笑还是该哭。这时,这位自称叫奈尔的姑娘脱下了手套,小心翼翼地掩饰着手套左手大拇指处的破洞;然后躲到屏风后面,可能是在脸上补些粉妆,换一下衣裙,再在脖子上系一条新方巾,在此过程中,她像那些讨好情人的女人那样,一直东拉西扯地说个不停。但奥兰多可以发誓,从那姑娘的声调中,听得出她其实心不在焉。打扮完毕后,她走了出来,但奥兰多已忍不下去了,愤怒、喜悦和同情混杂在一起给她带来了难以名状的煎熬,在这种煎熬中她抛开了自己的伪装,承认自己是个女人。
奈尔听了,放声大笑,笑声大得连马路对面都能听到。
“好吧,亲爱的,”她稍稍平静一些时,说道,“我倒一点儿也不觉得遗憾。说句大实话,我今晚对异性并没什么兴致,我真是倒霉透了”(令人惊讶的是,当她得知她们性别相同后,她的言谈举止立刻就起了变化,原先那副可怜兮兮的样子荡然无存)。说着,她坐到火炉旁,调了一碗宾治酒,对奥兰多讲述了她的人生故事。既然我们正在叙述的是奥兰多的生平,就无须在另一位女士身上浪费笔墨了。但可以肯定的是,奥兰多从未觉得时间过得如此之快,而且气氛如此轻松快活。虽然奈尔小姐没有丝毫才华可言,而且当蒲柏先生的名字被提起时,她还傻乎乎地问,他与杰明大街那个理发的蒲柏先生是不是亲戚。但在奥兰多眼里,这正是轻松自在的可爱之处,也是美的魅力所在。这可怜姑娘的谈吐,虽然满口粗言俗语,但对于习惯了文辞雅语的奥兰多而言,宛如美酒般醇香。她不由自主地得出这样的结论,那就是在蒲柏先生的讥讽、艾迪生先生的倨傲和切斯特菲尔德勋爵的莫测高深中,有某些东西令她对文人才子的社交圈倒了胃口,尽管对他们的作品她仍不得不保持敬意。
通过奈尔,奥兰多认识了普鲁,通过普鲁,又认识了凯蒂,通过凯蒂,又认识了露丝,她终于弄明白,这群可怜的姑娘有一个自己的团伙,现在她们把奥兰多也视为圈子中的一员。她们每个人都讲述了自己的坎坷经历,讲述自己何以会沦落到如此境地。她们中有些是伯爵的私生女,还有一位曾与国王有过超乎寻常的亲近关系。她们都并非穷困潦倒,因为她们的口袋里总会有一枚戒指,或一块丝帕,来证明她们的门第和家境。奥兰多的差事就是负责源源不断地为她们提供宾治酒,而她们则围坐在宾治酒碗的四周,讲了很多动听的故事,也发表了不少精彩的言论,不可否认的是,女人们凑成一堆儿——嘘——她们总会仔细察看房门是否关严,以免她们的言论有片言只语被传出去。女人的所有欲望——嘘——楼梯上有男人的脚步声吗?我们刚要接着说,女人的所有欲望是……就被一位男士抢过了话头,“女人没有欲望,”这位先生说着,走进了奈尔的会客间,“她们只有装腔作势(侍候完男人就了事),正因为没有欲望,所以她们之间的交谈是最枯燥乏味的。”S.W.先生说,“众所周知,倘若没有异性的刺激,女人之间便无话可说。女人们处在一起时,她们不交谈,而是相互抓挠掐架。”而且,正因为她们相互不交谈,只是无休止地相互掐架,所以,众所周知,“女人对她们的同性是不可能产生爱的情感的,而是视对方为最大的对手”(T.R.先生证明了这一点)。那么,女人们聚在一起,还能指望她们干什么呢?
有头脑的男士不会对这一涉及性别的话题感兴趣,而我们所享有的传记作者和历史学家的特权,又使我们可以免谈性别问题,所以我们不妨跳过这一话题,只陈述一下奥兰多在与同性交往中获得的快乐,至于其可能性,还是留给男士们来证明吧,反正他们乐于为之。
可是,要对奥兰多这一时期的生活作出准确而具体的描述,困难却越来越大。我们在当时杰拉尔德大街和德卢瑞巷附近那些灯光昏暗、道路高低不平、通风很差的院落里,凝视,搜寻,时而捕捉到她的身影,时而又从眼前消失。而她当时频繁易装的事实,也令我们的描述难上加难。在当代一些回忆录里,她经常以“某某爵士”的形象出现,而那位爵士其实是她的表兄弟;她的慷慨大方成了那位表兄弟的美德,而那位表兄弟的诗作其实出于她的笔端。她似乎在两种性别的转换上游刃有余,她性别变换之频繁,是那些每天只穿一套衣服的人难以想象的。而且,毫无疑问,她在此过程中左右逢源。生活变得有滋有味,人生的阅历也更加丰富。她在马裤的诚实与衬裙的诱惑之间换来换去,同时享受两种性别的优越。
所以,人们可以这样来描绘她,上午穿一件分不清男女的中国长袍,埋头看书;然后,穿着同样的衣服会见一两位客人(有很多人来求她帮忙);然后,她会到花园里转一圈,给坚果树修剪树枝,为了方便起见,她这时会穿一条齐膝短裤;之后,她会换上一件印花府绸长裙,穿着这种衣裙乘马车到里奇蒙德,听某位显赫的贵族向她求婚,再合适不过了。回到伦敦后,她会披上一件黄褐色袍子,就是律师披的那种,到法院去听她的案子进展如何,因为她的财富正一小时一小时地流逝,但结案却遥遥无期。最后,夜幕降临时,她多数情况是从头到脚穿上贵族绅士的服装,在大街上游逛,寻找刺激。
关于她当时种种经历的传闻有很多,比如她与人决斗,在某艘皇家军舰上当舰长,有人看到她赤身裸体在露台上跳舞,与某位女士私奔到穷乡僻壤的地方,被那女士的丈夫一路跟踪,至于这些传闻的真伪,我们不作评论。奥兰多每每做完那些无聊的事后,在回家的路上会从一家咖啡馆的窗下路过,有时她刻意从那里路过一下,去悄悄看一眼那些文人才子。虽然听不见他们在说什么,但从他们的手势姿态,她可以想象他们正在发表什么高论或刻薄之言。这倒不失为一件美事。有一次,她在那里足足站了半个小时,盯着伯尔特庭园里一栋房子的百叶窗上映出的三个正在喝茶的身影。
没有比这一幕戏更有趣的了。她真想为之大声喝彩,太妙了!太妙了!因为这的确是一幕精彩的戏剧,是从厚重的人生之卷中撕下来的精彩一页!那个矮小一点的身影,嘴唇撅着,在椅子上动来动去,显得坐立不安,脾气暴躁,又指手画脚的;有一个女人的身影,她弯着腰,手指深深地探进茶杯里,想试一试杯中的水有多深,因为她是个盲人;还有一个人看起来像罗马人,他坐在巨大的扶手椅上不停地晃动身子,此人的手指诡异地弯曲着,脑袋一会儿转向这边,一会儿转向另一边,并大口大口地喝茶。他们是约翰逊博士
、鲍斯韦尔先生
和威廉太太。奥兰多聚精会神地观赏着眼前这一幕,没工夫去想后世的人会怎样嫉妒她,尽管后人很可能为眼下这一幕而对她嫉妒万分。她就这样心满意足地看着,看着。终于,鲍斯韦尔先生站起身来,十分粗暴无礼地向威廉太太告别,然后,又以无比谦卑的态度转向那位酷似罗马人的大人物。那位大人物站起身来,身子仍不停地晃动,嘴里滔滔不绝,妙语连珠,闻所未闻。这一切都是奥兰多想象的,因为她其实听不见那三个身影在喝茶时究竟说了什么。
终于,有一天晚上她闲逛了一阵后回到家里,上楼来到自己的卧室,脱掉蕾丝外衣,只穿衬衣和马裤,站在窗前,向外望去。空气中洋溢着某种不安分的东西,使她无法上床去睡觉。这是隆冬季节里一个寒冷的夜晚,白茫茫的雾气弥漫在城市上空,眼前一片美轮美奂的景象。她可以看到圣保罗大教堂,伦敦塔,西敏寺,还有林立在这座城市里的圆圆、尖尖的教堂穹顶,流线型的河岸,还有一幢幢办公楼和会议厅那变幻多端的曲线轮廓。北面是平坦的、光秃秃的哈姆斯特德高地,西面灯火辉煌的是梅菲尔区的大街小巷和广场。满天璀璨的星斗,从月朗云淡的高空充满希望地凝神俯视着这一派宁静而又井然有序的景象。在这一片澄净中,每个屋顶的线条,每个烟囱的通风帽,都清晰可见;就连路上铺的鹅卵石也能一颗一颗看清楚。奥兰多不禁将眼前这一派井然有序的景象与伊丽莎白时代的伦敦相比,那时的伦敦,周边一片混乱,且拥挤不堪。当时的伦敦如果还能称作城市的话,那么她记得,那是一座拥挤的城市,在她布莱克弗雷尔住宅的窗下,就有一堆堆的小房子挤在一起。星星只能将自己的身影倒映在街道中央的臭水沟里。街角处原来有家小酒馆,那里的一团黑影没准就是一个被谋杀者的尸体。她还记得,也是在这样一个夜晚,有个人在打架斗殴中受了伤,发出了阵阵惨叫声,当时她还是个小男孩,保姆抱着他,站在镶着钻石的窗户边上。成群结队的小混混们,男男女女搂搂抱抱,不堪入目,东倒西歪地走在大街上,高声唱着低俗的小曲,珠宝耳饰在他们的耳朵上熠熠放光,刀子在他们的手里寒光闪闪。在这样的夜晚,海格和哈姆斯特德高地那浓密森林的轮廓就会显现出来,在天边变幻莫测地蜿蜒逶迤。在一个高于伦敦的山丘上,不知从哪儿冒出了一个瘆人的绞刑架,十字架上钉着一具腐烂了的、或已经风干的尸体。伊丽莎白时代的伦敦,恐怖和危险、色情和暴力、诗歌和污言秽语,弯弯曲曲的大街小巷中充斥着拥挤不堪的斗室陋屋,到处是嗡嗡作响的噪音,而且臭气熏天。那个炎热夏夜散发出的气味,奥兰多至今仍记忆犹新。而如今,她将身子探出窗外,到处都亮亮堂堂,整整齐齐,安安静静。一辆马车行驶在鹅卵石路上,发出轻轻的嘎嘎声。她听到远处传来守夜人的喊声:“十二点了,今晨有雾啊!”他话音刚落,午夜的第一下钟声就敲响了。奥兰多这才注意到,圣保罗大教堂的穹顶上空,聚集着一小片云。随着钟声一声声敲响,那片云越聚越大,她眼看着它渐渐变暗,并迅速漫延开来。与此同时,微风骤起,当午夜的钟声敲响第六下的时候,虽然西边和北边的天空仍清澈如初,但东方那片天空全部被黑暗笼罩,那黑暗毫无规律地移动着。一会儿,那片乌云就漫延到了北边,将这座城市的高地一个一个地吞噬掉了。惟有梅菲尔区仍灯火通明,相形之下,显得更加光彩夺目。当大钟敲响第八下时,几片匆匆流动的乌云飘到了皮卡迪利广场上空。这片云似乎在不断壮大自己的队伍,并疾速向西挺进。第九下,第十下,第十一下钟声响起时,整个伦敦上空就已乌云密布。午夜钟声敲响第十二下时,黑暗便笼罩了一切。乌云在城市上空翻滚涌动,一切都陷入了黑暗,一切都陷入了迷惘,一切都陷入了混沌。十八世纪告终,十九世纪开始了。
第五章
十九世纪第一天出现的那一大片乌云,不仅笼罩了伦敦,而且笼罩了整个英伦三岛,漫天的乌云久久不散,对生活在其阴影下的人们产生了非同寻常的影响。但也可以说这片乌云并未滞留很久,因为狂风不断地将它吹散。英格兰的气候似乎发生了变化,雨下得更为频繁,而且都是毫无规律骤然而来的阵雨,一阵雨刚停,另一阵雨转眼就到。当然,偶尔也出太阳,但阳光总被云雾遮挡着,空气中也弥漫着水气。所以,阳光不再明媚,暗沉的紫色、橙色和红色,取代了十八世纪色泽明快的景象。在这青紫色的阴郁天空下,青菜不再翠绿,白雪也显得灰蒙蒙的。而更糟的是,潮湿开始侵入每一座房子。潮湿,是最阴险凶狠的敌人,因为阳光可以用百叶窗来遮挡,寒冷可以用熊熊的炉火来驱赶,但潮湿是在我们酣睡时悄悄潜入的;潮湿,它鬼鬼祟祟,不知不觉,又无处不在。木柴受潮就会胀大,水壶受潮就会长毛,铁器受潮就会生锈,石头受潮就会腐蚀。这一过程是缓慢而不易察觉的,直到有一天,当我们拉开抽屉,或提起煤桶,这些东西在我们手里散成碎片,我们才会想到或许是潮湿惹的祸。
于是,英国的生活秩序也神不知鬼不觉地发生了变化,谁也不知道这变化是从哪一天开始的。这一变化造成的影响随处可见。从前,身强力壮的乡绅会坐在典雅的餐厅里,兴高采烈地品尝麦芽酒和牛肉,餐厅的古典风格设计也许出自亚当兄弟
之手。但如今,健壮的乡绅在就餐时竟会觉得寒气逼人。他披上毛毯,蓄发留须,把脚背处的裤腿绑得紧紧的。但很快,这位乡绅腿上的寒气就蔓延到了他家里。他蒙上家具,遮住墙壁和桌子,所有东西都被蒙得严严实实。接着,饮食也发生了根本的改变。松糕和脆饼被发明出来了,咖啡取代了餐后酒,而咖啡的出现,又引出了喝咖啡的客厅,咖啡厅又引出了玻璃橱,玻璃橱又引出了人造假花,人造假花又引出了壁炉台,壁炉台又引出了钢琴,钢琴又引出了客厅歌谣
,客厅歌谣(我们跳过其发展的几个阶段)又引出了无数小狗、地垫和瓷器饰品。家,无比重要的家,也变得面目全非了。
户外,常春藤蓬勃生长、茂盛繁密,这也是潮湿造成的另一种后果。石砌房子曾经裸露的石块如今被青苔密密实实地覆盖上了。无论花园最初被设计得多么匀称齐整,如今每个花园里都灌木丛生,杂草遍地,幽深曲折。透进孩子们卧房的光线,自然是一片绿色,但却说不清那是一种什么绿。而成年男女活动的客厅,光线则必须穿过褐紫色的长毛绒窗帘才能照射进来。然而,变化并非仅仅停留在事物的表面。潮湿侵入了人们的内心。男人们感到了透心之寒。潮湿也侵入了他们的大脑。他们不顾一切地努力将自己的情感蜷缩在温暖一隅,使尽了各种招数。爱情、生命和死亡被裹在五花八门的华丽词藻里。两性之间的距离越拉越大,就连坦诚的交谈都不愿意,彼此刻意逃避对方,在对方面前掩饰自己。人类的繁殖力,也像屋外疯长的常春藤和常青树一样,蓬勃旺盛。大多数女人的一生就是接连不断地生孩子。十九岁嫁人,到三十岁时,已经育有十五个或十八个孩子,因为孪生儿到处都是。于是,大英帝国应运而生了。而绵延不断的潮湿,则在侵入木器的同时,也侵入了墨水瓶——句子越写越长,形容词泛滥成灾,抒情诗变成了史诗,原本一篇专栏文章就足以表述的小事,如今可以洋洋洒洒写成十卷、二十卷的百科全书。生性敏感之人的思想受到了这一切的影响,却又无力阻止这一切,对此,尤西比厄斯·查布可以作为我们的见证人。在他回忆录将近结尾处,有这样一段描写。一天上午,在写了三十五页空洞无物的文字之后,他拧上墨水瓶盖,来到花园里散步。很快他就发现自己陷入了灌木丛的重围之中。密密麻麻的树叶在他头顶上方沙沙作响,闪着异彩。他觉得自己“脚下仿佛踩碎了成千上万的霉菌”。花园尽头燃着一堆篝火,受潮的木柴正滋滋地冒着浓烟。他想,即便穷尽世上之火,要将这片蓬乱浓密的植物燃烧殆尽,也是徒劳无望。他放眼望去,杂草藤蔓疯狂地蔓延
,黄瓜“在草地上蜿蜒爬行到了他的脚边”。巨大的花椰菜顺着露台层层攀高,在他不清晰的想象中,花椰菜的高度都赶上榆树了。母鸡们不停地下蛋,却从未下过彩色的蛋。此时,他唉声叹气地想起了生育力旺盛的自己和可怜的妻子简,此刻,简正在屋里经历着第十五次分娩的阵痛。他扪心自问,还有什么资格去责怪那些母鸡呢?他抬头望天,动植物的繁衍系统,难道不正是上苍,或被称为天堂之门的上天,所应允或鼓励的吗?望茫茫苍穹,无论冬夏,年复一年地乱云飞卷,乌云翻滚,那大块云朵有点像鲸鱼,他想,但更像大象。可这个比喻也不确切,因为有一个更清晰的比喻萦绕在他的脑海,那就是万里长空宛如一张巨大无比的羽毛床,在英伦三岛的上空绵延铺展。繁殖植物的花园、繁殖人类的卧室,以及繁殖禽类的鸡窝,都不过是那张羽毛大床的平庸的翻版。他走进屋里,写下了上面这段话,然后把自己的头靠在瓦斯炉上。人们后来发现他时,他已经死去。
这种变化传遍了英国每一个角落,但奥兰多却猫在她布莱克弗雷尔的家中,自欺欺人地以为一切如故,以为还能想说什么就说什么,想穿裤子就穿裤子,想穿裙子就穿裙子。不过久而久之,即便她,也不得不承认时代真的变了。十九世纪初的一个下午,她坐着自己那辆老式的装有镶板的马车,经过圣詹姆斯公园。一缕难得的阳光,挣扎着穿透云层,照到大地上,在穿过云层的一刹那,将云彩晕染得异彩斑斓。自从十八世纪那种碧空万里的清澈天空不复存在以后,眼下这番景致简直就是奇观了,她不由得拉开窗户,观赏起来。那暗褐色和火红色相间的云彩,使她心酸地想起了爱奥尼亚海
濒死的海豚,这说明她在不知不觉中已经深受潮湿的侵害。然而,令她惊异万分的是,在那一缕射到地面的阳光中,幻化出了,抑或是映照出了,一座金字塔,一场百牲祭,或一堆战利品(那气氛仿佛是一场盛宴)。一大堆乱七八糟的东西杂乱无章地堆放在如今矗立着维多利亚女王雕像的地方!在一个饰有黄金花叶但已经被腐蚀了的巨大十字架上,悬挂着寡妇的丧服和新娘的婚纱;水晶宫殿、婴儿摇篮、军用头盔、悼念花圈、长裤、胡须、婚礼蛋糕、加农炮、圣诞树、望远镜、已经灭绝的怪物、地球仪、地图、大象和数学仪器,相互纠缠着堆在一起,仿佛一个巨大的盾牌,被两个人左右支撑着,右边是一位穿着飘逸白裙的女子,左边是一位身着礼服和肥腿裤子的彪形大汉。毫不相称的东西被放在一处,衣冠楚楚与袒胸露背组合在一起,各种艳丽的色彩与彩格呢混成一体,这一切大大败坏了奥兰多的兴致。她一生中从未见到如此丑陋、如此令人厌恶、又如此高大威武的东西。也许是阳光透过被水气浸润的空气时幻化出了这一切,一定是的。一阵微风吹过,它就会消失得无影无踪。但当她驱车经过时,她却觉得这一切仿佛将注定永存。她缩回马车的角落里,她认为,世上没有一样东西能摧毁这个花里胡哨的庞然大物,无论是风雨交加,还是电闪雷鸣,抑或阳光暴晒,都永远也摧毁不了它。只是它的鼻子会泛出些斑点,它的喇叭会生点锈,但它却将永远屹立,并张牙舞爪地指向四面八方。当马车驶上宪法山时,她回首望去,没错,它就在那里,在阳光下泰然自若地闪烁着异彩,她掏出怀表,此刻正是中午十二点。没有比这庞然大物更索然无味、更冷漠无情的了,它对黎明和黄昏的景致无动于衷,它一心想要永世长存。她决意不再看它一眼。她感到自己血液的流淌已经变得缓慢惰怠,无精打采。但更奇怪的是,她经过白金汉宫时,当目光在一种超自然力的驱使下,落在了自己膝盖上时,她的脸泛起了红晕,那是一种罕见的鲜艳的红色。她猛然发现自己穿着黑色的长裤,不由大惊失色。她就这样满面羞红地回到了自己的庄园。四匹马跑了三十英里,在这么长的时间里,奥兰多的脸一直都是红的,这足以证明她有多么纯洁了。
一回到庄园,她就从床上抓起一条锦缎被子,把自己严严实实地裹了起来,这是她最迫切想要做的。她对巴托洛莫寡妇解释说,她觉得冷极了。巴托洛莫寡妇是新任的管家,接替善良的老格里姆斯蒂奇太太。
“我们大家都觉得冷,夫人,”那寡妇沉重地叹了一口气说,“连墙壁都在冒汗,”她那种心安理得的口气,令人好奇,也令人沮丧。的确,她刚刚把手放到橡木墙板上,那里就出现了手指的水印。常春藤在窗外肆虐疯长,许多窗户现在都打不开了。厨房里一片昏暗,几乎难以辨清哪个是水壶,哪个是锅子。人们曾误将一只可怜的黑猫当作煤块儿,将它铲进了燃烧的炉火里。虽然是8月里,但女佣们大多都穿着三四层红色法兰绒的衬裙。
“夫人,”那善良的女人双臂抱肩,金色的十字架在她胸前一起一伏,“你们把女王穿的那东西……愿上帝保佑女王……叫做什么来着?”这善良的女人红着脸,迟迟疑疑地问道。
“裙撑,”奥兰多替她说了出来(她住在布莱克布雷尔时就听说过这个字眼儿了)。巴托洛莫太太点点头。泪水已经顺着她的面颊流了下来,但她一边擦着眼泪,一边微笑着。因为哭是快乐的。她们不都是脆弱的女人吗?穿上裙撑,不是可以更好地掩饰某种事实吗?某种唯一需要掩饰的、重要且又可悲的事实,某种每一个端庄女子都竭力否认直至否认不了的事实,那就是,女人怀孕即将生育的事实。其实,女人一生要生育十五到二十个孩子,因此,她们一生的大部分时间都用在掩饰怀孕这一事实上,直至真相大白。而这种情形每年至少有一次。
“松糕还热乎着呢,”巴托洛莫太太一边抹着眼泪,一边说,“放在苏(书)房里了。”
于是,奥兰多此刻裹着一床锦缎被子坐着,面前放着一碟松糕。
“松糕还热乎着呢,放在苏房里了,”奥兰多拿腔拿调地模仿着令人反感的伦敦东区口音,虽然巴托洛莫太太已经很注意修饰自己的口音了。奥兰多喝了一口茶,哦,不,她讨厌这种寡淡无味的饮品。她记得,就在这间屋里,伊丽莎白女王叉着腿站在壁炉旁,手里捧着一壶啤酒,当伯格雷勋爵在说话时不小心用了祈使句而不是虚拟句时,女王猛地把酒壶砸在桌上,“小家伙啊,小家伙,”奥兰多仿佛听见她在说,“对君王可以用‘必须’这个词吗?”桌面上至今仍留有酒壶砸出的痕迹。
一想到伟大的女王,奥兰多不禁一跃而起,但被子绊住了她,她咒骂了一声,跌回到自己的扶手椅里。她想,明天她必须去买二十码长或更长尺寸的黑色毛呢,做条裙子。然后,还得去买一个裙撑(她的脸红了),再买一个婴儿摇篮(她的脸又红了),接着,再买一个裙撑,再买一个摇篮,如此循环往复……她脸上的红晕时而泛起,时而褪去,端庄和羞怯在其内心的微妙变化,可想而知。人们可以感觉到时代之风正吹拂着她的脸庞,时而炽热,时而寒冷。即便这时代之风吹得有点不正常,即便她尚未嫁人就已经先为裙撑而脸红,我们也可以原谅她。因为她的性别处于模棱两可的境地(她的性别问题至今仍有争议),而且她一直过着非同常人的生活。
终于,她的脸色恢复了常态,而时代之风——如果真有时代之风的话——也暂时平息了。这时,奥兰多伸手在衬衣里摸索,似乎在寻找一段失落情感的信物。可她掏出来的,却是一卷纸,纸上有海水浸过的水渍,还有血迹和旅途的风尘。那是她的诗稿《大橡树》。这么多年来,她随身揣着它,周游四方,历经艰险,诗稿的纸张大多已是污迹斑斑,残缺不全。与吉普赛人同住时,她苦于没有书写纸,不得不在页边以及行与行之间的空白处写满了字,直到手稿看起来像一块百衲布,缀满了密密麻麻针脚缝出的补丁。她翻到第一页,上面是她少年时的稚气笔迹,写着日期,1586年。她一直在写这部诗稿,迄今已近三百年了。是该收尾的时候了。她翻阅着诗稿,跳跃式地浏览全诗,边看边想,这么多年来,自己的变化其实微乎其微。她曾是个郁郁寡欢的少年,像所有青春年少的人一样,对死亡充满好奇。后来她成了多情的翩翩公子,再后来,她变得机智又尖刻。她尝试过散文体,也尝试过戏剧体。但无论如何变化,她认为,她依然故我。她仍旧常常郁郁沉思,一如既往地喜爱动物和大自然,而乡野风光和四季美景,依然令她激情澎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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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0年左右的奥兰多
“说到底,”她站起身来,走到窗前,“什么都未改变。房子还是原来的房子,花园也还是原来的花园。一把椅子都没挪动过,一件小饰品也没有被变卖过。小径,草坪,树木,池塘,都是原来的模样,我敢说,就连池塘里的鲤鱼也还是原来的。不错,如今坐在王位上的是维多利亚女王,不再是伊丽莎白女王了,可那又有什么不同呢……”
这种想法刚一冒头,房门就猛地敞开了,仿佛是对她这种念头表示不满。男总管巴斯克特走了进来,身后跟着管家巴托洛莫太太,他们是来收拾茶具的。奥兰多刚刚用笔蘸了墨水,正准备把自己关于万事万物亘古永存的思考写下来,可是落笔之处,那一滴墨汁竟在纸上向四周慢慢化开,化成了一个墨团。她十分恼火,心想一定是羽毛笔出了问题,笔裂开了,或是粘上了脏东西。于是,她重新蘸了墨水,可落笔在纸上时,化开的墨团竟更大了。她试图循着自己刚才的思路写下去,但脑海里已是空白一片。后来,她就开始在那个墨团上涂涂画画,给墨团画上了翅膀和胡须,直到把它画成了一个脑袋圆圆的怪物,有点儿像蝙蝠,又有点儿像袋熊。至于写诗,有巴斯克特和巴托洛莫太太在屋里转悠,是根本不可能的。然而,“不可能”三个字刚一出口,令她惊愕不已的是,那支笔竟开始曲线形地游走,旋转跳跃,流畅无比地写了起来。她面前的纸上出现了工工整整的意大利斜体字,而写出的却是她此生读过的最平庸乏味的诗句:
我只是疲惫的生活之链中
微不足道的一环,
但我曾说过的神圣话语
啊,绝不会只是虚妄之言。
年轻的姑娘,当她的眼泪
为思念爱人而流的泪水
在月光下孤单地闪烁
她将喃喃低语——
她不停地写啊写,全然不顾巴托洛莫太太和巴斯克特在房间里走来走去,嘀嘀咕咕,给壁炉添柴,把松糕端走。
她蘸了蘸墨水,继续奋笔疾书——
她不再是昔日容颜,那片柔软的淡红色云彩,
曾晕染了她的面颊,犹如晚霞
悬挂在天边,闪烁着蔷薇花的色泽,
如今却苍白黯然,骤然又光彩明亮
在燃烧的红晕,和墓室的烛光映照下。
写到这里,她猛一下将墨水泼到了纸上,散开的墨汁将那些文字隐没,她希望这些文字永不示于人前。她浑身颤栗着,心烦意乱,她感觉到墨汁在失控灵感的宣泄下汩汩流淌,再没有比这更令人反感的了。她究竟怎么了?是什么原因?是因为潮湿,还是因为巴托洛莫太太和巴斯克特?她想知道答案。但房间里空荡荡的,没有人回答她,只有雨点打在常春藤上发出的嘀嗒声。
此刻,她站在窗前,一种非同寻常的刺痛和颤栗传遍周身,她觉得好奇怪,仿佛她的身体就是千万根金属丝弦,有微风拂过,或指尖掠过,在弦上弹奏着音阶。她一会儿觉得脚趾刺痛,一会儿刺痛又传到了骨髓。她股骨周围的痛感更是诡异至极。她的头发似乎也竖了起来,她的双臂发出嗡嗡和嘣嘣的声音,就好像二十年后发明的电报线。但所有的痛楚和颤栗,最后都集中到了她的两只手上。然后聚集到一只手,一根手指,最后,围绕着左手的中指,缩成一圈,微微震颤不息。她抬起那根手指仔细端详,却并无异样,惟有伊丽莎白女王送她的那枚硕大的翡翠戒指,形单影只地套在手指上。这还不够吗?她自问。那枚戒指光泽透亮,至少值一万英镑。但那震颤不息的抖动似乎用一种奇特的方式告诉她,不够,这还不够。接着又用拷问的语气,追问道,你还缺少什么?还疏漏了什么?直问得可怜的奥兰多对自己的左手中指感到羞愧难当,却又全然不知究竟何故。这时,巴托洛莫太太进来问她,晚餐时穿什么衣服,奥兰多敏感地瞥了一下巴托洛莫太太的左手,她之前从未注意过这个细节。结果一眼就看到巴托洛莫太太的无名指上戴着一枚粗大的黄疸色戒指,而她自己的无名指上,却空空如也。
“让我看看你的戒指,巴托洛莫太太,”奥兰多伸出手去,想把戒指摘下来看。
巴托洛莫太太吃了一惊,仿佛胸部受到流氓无赖的袭击一般,吓得后退两步,握紧拳头,挥舞着,神情庄重。“这可不行,”她郑重其事地说。女主人如果乐意的话,看一看是可以的,但若要摘下她的结婚戒指,就是大主教,教皇,或是在位的维多利亚女王,也休想强迫她。自从她的托马斯把这枚戒指戴上她的手指,迄今已有二十五年零六个月零三星期。她睡觉时戴着它,干活儿时戴着它,洗澡时戴着它,祷告时戴着它。她下葬的时候也准备戴着它。因为情绪激动,这番话她说得结结巴巴,但奥兰多明白,她想说的意思其实是,凭着这枚结婚戒指的光辉,她将归属于天使,而一旦这枚戒指离开她,哪怕只有一秒钟,它就会变得暗淡无光。
“上苍怜悯我们吧,”奥兰多说。她站在窗前,看鸽子在窗外嬉闹,“我们活在一个什么样的世界啊!它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世界啊!”这世界的纷繁令她眼花缭乱。此刻在她眼里,整个世界都戴着金光闪闪的戒指。她去餐厅,结婚戒指满目皆是;她去教堂,结婚戒指随处可见。她乘车出门,看到每人手上都戴着隐隐发光的戒指,有黄金的,铜的,纤细的,粗大的,或款式朴素,或线条流畅。珠宝店里的戒指更是琳琅满目,那些戒指不是奥兰多收藏的那种闪光玻璃和钻石的,而只是简简单单一个环,上面没有嵌任何宝石。与此同时,她注意到城里开始流行一种新时尚。从前,人们常常会撞见小伙儿和姑娘在欧楂树篱下嬉闹调情,奥兰多曾用自己的鞭子教训过好多对这样的男女,然后哈哈笑着离开。如今,一切都变了。一对对男女勾肩搭背、手指相扣,如胶似漆地搂在一起,大摇大摆地走在街上。常常是马的鼻子撞到了他们,他们也不愿分开,只是相拥着稍微往路边移一移。奥兰多惟有猜想,大概是人类又有了新的发现。他们一对一对如胶似漆地黏在一起,是谁做的媒呢?何时做的媒呢?她无从猜想。似乎并非大自然所为。她观察那些鸽子、兔子和猎犬,看不出大自然在它们身上作了丝毫改变,至少从伊丽莎白女王时代直至今日,它们依然如故。这些牲畜之间,并非粘在一起不可分开。那么,是维多利亚女王?或是墨尔本勋爵
?他们才是人类婚姻取得重大突破的始作俑者?可是,她想,维多利亚女王喜欢狗,而墨尔本勋爵,她听说他迷恋女人。男女身体如胶似漆地粘在一起,令她觉得奇怪——令她反感。这里面有某种东西与她对风化和洁净的看法相抵触。在她思考的过程中,那根手指一直在刺痛着,颤抖着,使她几乎无法理清自己的思绪。纷乱的思绪像女仆的梦幻,令人浑身瘫软,意乱情迷。奥兰多的脸庞为此泛起了红晕。没什么了不起的,无非是去买一只那种丑陋不堪的指环,像别人那样套在手指上罢了。她真的去买了一个,然后躲在窗帘阴影处,羞愧难当地偷偷把它套在了手指上。但却无济于事,刺痛非但没有消除,反而更加肆虐,更加猖獗。那天晚上,她彻夜未眠,翌日清晨,当她提起笔来,想写些什么,脑子里却一片空白,墨水滴在纸上,化成一摊又一摊湿漉漉的墨渍。抑或,比这更可怕的是,笔尖蜿蜒游走,缓缓前行,写下的都是对年少夭亡和腐败枯朽的感慨。这比脑子里一片空白还要糟糕,因为,写作似乎并非是用我们的手指,而是用我们的全部身心,奥兰多就是如此。控制笔的神经牵扯着我们肌体的每一处纤维,抓心挠肝,撕心裂肺。问题虽然出在她的左手上,但她却感到痛楚传遍了周身。最终,她万般无奈,惟有彻底妥协,顺应时代潮流,找一位丈夫。
这样做显然有悖于她的天性。当初大公的马车轮子声渐渐消失的时候,她呼喊的是“生活!恋人!”而不是“生活!丈夫!”而且,正是为了追寻这一人生目标,她才住到城里,周旋于社交界,正如我们在前一章中所叙述的。然而,时代精神是不可战胜的,逆者亡,顺者昌。奥兰多固执地坚守伊丽莎白时代、复辟王朝时代和十八世纪的时代精神,甚至到了意识不到时代已经变迁的地步。而十九世纪的时代精神与她的天性又完全背道而驰,因此,她被击垮了,败下阵来,她意识到,从来都是特立独行的她,这回败在了十九世纪的手中。也许人的天性归属不同的时代,有的人生逢其时,有的人则生不逢时。此时的奥兰多,已是三十一二岁的成熟女性,她的性格已经定型,强行去做有悖自己天性的事,实在令她难以忍受。
所以,她愁容满面地站在起居室的窗前(巴托洛莫太太用起居室这个词来称呼书房了)。她已经顺应时代潮流,拖曳起沉重的裙撑。她从未穿过如此沉重、如此拖沓的衣服,还如此碍手碍脚。她再也不能带着她的猎犬,大步流星地走在花园里了,再也不能轻盈地跑上山坡,扑倒在大橡树的脚下了。她的裙摆拖曳在湿漉漉的树叶和稻草上。一阵微风,就能将插着翎毛的帽子吹走。薄底的鞋子走几步就会湿透,满是泥泞。她的肌肉失去了弹性,她变得有点神经质,总觉得护墙板后面躲着贼,而且,生平第一次,她居然害怕在长廊上撞见鬼。所有这一切,都一步一步逼着她屈服于这个时代的新发现,即无论男女,都注定要与一位异性共此一生,相伴相随,白头偕老。她觉得,相互依赖,毕竟是一种慰藉。相伴着或坐或躺,甚至长眠不醒,也很安逸。纵使她过去多么自傲,如今也顺从了时代精神。而且,当她情绪低落、脾气古怪时,原先那无孔不入、蛮横霸道的刺痛,竟变成了悦耳的旋律,仿佛天使用雪白的手指在拨弄竖琴的琴弦,她的整个身心都沉浸在天使般的纯净和美之中。
但谁是她的依靠呢?她问瑟瑟的秋风。眼下已是10月,依然阴湿多雨。她要依靠的这个人不是大公,因为他早已娶了一位显赫的贵妇,这些年来一直都在罗马尼亚狩猎野兔;也不是M先生,他皈依了天主教;也不是C侯爵,他正在波坦尼湾
缝麻袋;也不是O勋爵,他早就成了鱼儿嘴里的美餐;出于种种原因,她从前的好友,如今都不在了。而德鲁里巷那些叫奈尔和凯蒂的姑娘们,她虽然很喜欢她们,但也很难成为依靠的对象。
“我能依靠的人是谁呢?”她问。她抬眼望天,天上乱云翻滚。她跪在窗台上,十指相扣,俨然一位楚楚动人的弱女子。她做这一切的时候,都是在不由自主的情况下,就好像她的笔书写起来也是我行我素。因此,刚才提问的不是奥兰多,而是那个时代的精神。不过,无论提问的是谁,都没有答案。在秋日紫罗兰色的云彩里,乌鸦时而俯冲,时而飞升,扑腾翻飞着。雨终于停了,天边露出了一道彩虹,这番景致深深地吸引了奥兰多。乘晚餐还没开始,她戴上插着翎毛的帽子,穿上那双精巧的系带鞋子,到户外散步去了。
“人人都成双成对,惟我孤身一人,”她心中默念着,郁郁寡欢地从庭园里走过。到了夜晚,天上的乌鸦,甚至猎犬卡努特和皮平,似乎都会有一个偶伴,即便只是露水夫妻。“而我,作为它们的女主人,却是孑然一身,无所依傍,孤孤单单。”奥兰多如此思忖着,从大厅边上走过,一扇扇彩色图饰玻璃窗从她眼前掠过。
这种想法,她以前从未有过,但如今,却把她击垮了,躲也躲不开。她没有像从前那样砰地把门推开,而是用戴着手套的手轻叩大门,等守门人为她把门打开。人必须有所依靠,她想,哪怕依靠的是一位守门人。她有点动心,想留在这位守门人身边,和他一起在通红的炭火上烤肉排。但她没有勇气说出口。于是,只好又独自折回花园散步去了。起初,她有点躲躲闪闪,生怕被那些偷猎者,或猎场看守人,或役童看见,倘若他们看到她这样一位贵妇竟独自一人四处闲逛,会大惊小怪的。
她每走一步,都神经质地四处张望,唯恐金雀花丛后面躲着个男人,或有一只野牛埋头朝她冲过来,用牛角把她挑起来抛向空中。但其实只有乌鸦在天空傲然地盘旋。一根铁青色的羽毛从它们身上落下来,飘到了石南树丛中。她喜欢野禽的羽毛,从小就收藏禽类的各种羽毛。此刻,她拾起这根羽毛,插在了帽檐上。清风吹拂着她,令她的精神振作了几分,兴致也高了。乌鸦在她头顶上盘旋飞翔,一片又一片羽毛飘落下来,在淡紫微醺的空气中闪着异彩。她拖曳着长长的斗篷,尾随着这群乌鸦,穿过一片荒草地,爬上了一个山坡。她已经有好多年都没有走这么长的路了。她从草地上拾起了六根羽毛,她把羽毛夹在指缝间,贴在嘴唇上,感受羽毛的光洁滑爽。这时,她看到山坡的一侧有粼粼的波光闪烁,那是一潭银色的水池,很像当年拜德维尔爵士
把亚瑟王的宝剑抛进去的那个神秘湖泊。一片孤零零的羽毛微微颤抖着飘落在了湖心。奥兰多感到一阵奇异的欢喜传遍周身,在奇思异想中,仿佛自己一路尾随着这群乌鸦来到了世界尽头,扑倒在湿漉漉的草地上,在那里,当盘旋在她头顶的乌鸦发出阵阵嘶哑的笑声,她喝下了忘情酒。她加快脚步,跑了起来。石南树粗大的树根绊倒了她,她摔倒在地。脚踝跌伤了,她站不起来。但她心满意足地躺在那里,香桃木的气味和草场的芳香扑鼻而来,乌鸦嘶哑的笑声在耳边回荡,“我找到我的终身伴侣了,”她喃喃自语道,“就是这片荒草地。我是大自然的新娘。”她轻声说道。她如痴如醉地依偎在草地冰冷的怀抱中,蜷缩在斗篷里,躺在池塘边的一个低洼处。“我将长眠于此(一片羽毛飘落在她的额头),我找到了我的绿色桂冠,它比海湾还要碧绿,我的前额将永远清凉滑爽,上面覆盖着野禽的羽毛——猫头鹰和夜莺的羽翎。我将沉浸在光怪陆离的梦幻中。我的手指不会戴上结婚戒指,只会缠上草根。”她说着,褪下了手指上那枚戒指。“啊,”她长吁一口气,舒舒服服地把头枕在湿软的草皮上。“多年来,我一直在寻求幸福,却总也找不到。功名,成了过眼烟云,爱情,又不知何在,生命——算了吧,死了更好。”她接着想,“我认识那么多男男女女,却从未真正了解过谁。所以,我最好还是面朝青天,长眠于此——就像多年前那些吉普赛人说的那样。当时是在土耳其。”她直直地望向天空,乱云翻滚,卷成了奇妙的金色泡沫,接着,她看见了一条小路,有一队骆驼正沿着这条小路穿过被红彤彤沙尘笼罩着的戈壁荒滩。驼队过去以后,只剩下巍峨的群山,奇峰林立,峭壁上沟壑纵横。幻觉中,她仿佛听到山间小道上传来山羊脖子上的铃铛声,看到山的怀抱里遍地都是鸢尾花和龙胆草。这时,天色变了。她的视线缓缓向下移动,直到雨濛濛的灰暗大地映入眼帘。她看见了英格兰南丘的那一大片山冈,沿着海岸线逶迤绵延;海洋将陆地分开两边,海面上船舰穿梭往来。她在幻觉中听到隆隆炮声从远方的大海上传来,起初她以为“是西班牙无敌舰队”,但又一想,“不对,应该是纳尔逊
。”她这才想起那些海战早已结束,那些往来船只无非是些商船。而蜿蜒的河面上那点点白帆,都是游艇。她还看见,黑黢黢的旷野上,星星点点地散布着羊群和牛群,她看见农舍里纷纷点亮了灯火,而在牛群和羊群中来回游移的亮光,是牧羊人和牧牛人的手提灯。接着,灯火熄灭了,星星亮起来了,一闪一闪缀满了夜空。她脸上盖着湿漉漉的羽毛,耳朵贴着大地,正欲昏昏睡去,却听到从大地的深处传来锤子敲打铁砧的声音,抑或是心跳声?嗒嗒嗒,锤子一下一下地敲着,抑或是大地的心脏在咚咚跳动,听到后来,她听出那是奔跑的马蹄声,一,二,三,四,她默数着,她听到那马绊了一下,然后,越跑越近了,她能够听到树枝被折断的声音,还有马蹄陷进泥沼的声音。当马几乎踩到她身上的时候,她坐了起来。在黎明斑驳昏黄的天光映衬下,她看到一个高大魁梧的男人身影骑在马上,凤头麦鸡围着他上下飞舞。那男子吃惊地勒住了马。>
“夫人,您受伤了!”他一声惊呼,跳下马来。
“我已经死了,先生!”她答道。
几分钟后,他们订了婚。
翌日清晨,当他们共进早餐时,他告诉她,他叫马尔默杜克·邦斯洛普·谢尔莫丁,是一位骑士。
“我知道!”她说,因为他身上有某种浪漫、侠义、热情、忧郁且又坚毅的气质,正配拥有一个如此古怪,仿佛长着黑羽毛一般的名字——这名字令她脑海里浮现出乌鸦翅膀上那铁青色的光芒,它们嘶哑的笑声,以及羽毛从它们身上飘落到银色湖水中时,那蛇一般扭曲旋转的样子。还有其他种种,我们马上就会描述到。
“我叫奥兰多,”她说。他已经猜到了。他解释说,因为人们但凡看到一艘船披着阳光、扬着风帆、气宇轩昂地从南太平洋驶来,横跨地中海,立刻就会说,“那是奥兰多。”
事实上,虽然他们认识不久,但在一些重要事情上,他们彼此只需最多两秒钟,便能猜透对方,恋人们之间通常正是如此。现在只剩下一些琐碎细节需要相互了解了,比如叫什么名字,住在哪里,是乞丐还是腰缠万贯。他告诉她,他在赫布里底群岛
有一座城堡,但如今已破败不堪,餐厅成了塘鹅饱食大餐的地方。他曾当过兵,当过水手,还曾到东方探险。眼下他正在赶往法尔茅斯
的途中,那里有一艘双桅船在等着他。但现在风停了,只有刮西南风的时候,他才能出海。奥兰多听罢,马上转头看窗外的风向标,幸好,指示风向的金豹尾巴稳稳地指向正东。“啊!谢尔,别离开我!”她喊道,“我那么一往情深地爱着你,”她说。但她的话刚一出口,便有一丝可怕的怀疑同时产生在他们两人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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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士马尔默杜克·邦斯洛普·谢尔莫丁
“你是女人,谢尔!”她喊道。
“你是男人,奥兰多!”他喊道。
接着就是辩解和表白,那情景亘古未有。待风平浪静后,他们再次坐下来,她问他,刚才说的西南风究竟是怎么回事?他究竟要去哪里?
“去合恩角
,”他简要地答道,脸红了(男人也像女人一样会脸红,只不过原因大相径庭)。凭她不断的追问,凭她自己的直觉,她终于搞明白,原来他毕生都在从事一件危险但却了不起的探险——顶风绕着合恩角航行。桅杆被折断,船帆被撕成碎片(在她的逼问下,他才承认了这些)。有时,船沉没了,他成了唯一的幸存者,坐在木筏上漂浮,手里只剩一块饼干。
“如今男人只能做做这种事了,”他有点不好意思地说,自己舀了一大勺草莓酱放在嘴里。她的眼前浮现出这样的情景,桅杆断了,天旋地转,这个男孩(他比她年轻)一边吸吮着薄荷(他最喜欢薄荷了),一边大声吼叫着,命令砍下桅杆,扔到海里去。这情景令奥兰多的双眼盈满了泪水,她觉得这泪水,比她从前流过的所有眼泪都要甘醇。“我是女人,”她想,“我终于成了一个真正的女人了。”她衷心感谢邦斯洛普带给她如此珍贵、如此突如其来的喜悦。倘若不是因为她的左腿瘸了,她就坐到他的膝上去了。
“谢尔,亲爱的,”她开口说道,“告诉我……”他们就这样聊了两个多小时,聊的可能是合恩角,也可能不是。记下他们的谈话并没什么意义,因为他们之间相知甚深,可谓无话不谈,也无话可谈;他们可能说一些无聊的琐事,比如如何做煎蛋饼,在伦敦的哪家店能够买到最好的靴子,这些事本身固然有其内在的迷人之处,可一旦离开了说话的场景,便黯然失色。根据精明的经济学原理,现代社会可以摒弃语言了;既然一切表达都不尽如人意,那么,最寻常的表达就足够了。所以,最普通的对话往往是最有诗意的,而最有诗意的对话,恰恰是难以诉诸文字的。出于这种原因,我们在此处留下一大片空白,但此处无言却胜过千言万语。
他们之间的这种谈话又持续了好几天。
“奥兰多,亲爱的,”谢尔刚要说下去,外面传来一阵嘈杂声,男总管巴斯克特进来通报说,楼下来了两位警官,是来送女王签署的文件。
“带他们进来,”谢尔莫丁果断地说,仿佛是在自己的甲板上,他站起身来,站在壁炉前面,下意识地把手背到身后。两位身穿墨绿色制服、别着警棍的警官走了进来,笔挺地站着。相互行过礼后,他们遵命把一份法律文件交到了奥兰多的手里。从文件上的封蜡和缎带,以及接受文件时的宣誓和签名来判断,这是一份至关重要的文件。
奥兰多把文件从头到尾看了一遍,然后用右手食指指着文件中的关键性文字,边念边说:
“判决结果出来了,”她大声念着文件中的相关文字……“有些判决对我有利,比如……,还有些对我不利。我在土耳其的婚姻被宣告无效(谢尔,那时我是驻君士坦丁堡的大使,她解释道)。子女属于非婚私生(他们说我与一个叫佩皮塔的西班牙舞女生了三个孩子),因此没有继承权,这太好了……性别?哦!关于性别是怎么判的?”她神情庄重地大声念道,“我的性别,被无可争辩、毫无疑问地宣判为(刚才我怎么对你说来着,谢尔?),女性。被扣押的财产全部归于我的名下,由我的男性后嗣世代相传,或者,在未婚的情况下……”念到这里,她开始对法律文件这种啰啰嗦嗦的表述很不耐烦,说道,“我不会有未婚的情况,也不会没有子嗣,所以后面就不用念了。”于是,她在帕麦斯顿勋爵
的签名下方签上了自己的名字。从此以后,她再也不必为身份、庄园和财产而烦恼了。但这场官司耗资巨大,她的财产已经大大缩水了。所以虽然她重又尊贵无比,但也不过是位没落贵族。
人们得知了判决结果后(当时以传闻方式传播消息的速度,要比现在的电报快得多),整个城镇都沉浸在一片沸腾之中。
[人们把马套上四轮马车,把空空的马车赶到大街上,满街都是大大小小的马车川流不息,不为别的,只为了表达不平静的心情。有人在公牛酒吧演讲,有人在牡鹿酒吧辩论。全城上下灯火通明。金匣子被锁进了玻璃橱里,钱币被藏在了石头底下。医院被创办起来了,还创办了老鼠和麻雀俱乐部。集市上烧毁了不少土耳其女人的肖像,还有不少形象粗鄙的小伙子肖像,他们嘴上都贴着字条,上面写着“我是卑鄙的冒牌货”。不久,人们就看见女王的乳白色小马一路小跑而来,带来了女王的指令,邀请奥兰多当天晚上去女王的城堡共进晚餐,并于晚上留宿城堡。奥兰多的桌上又像从前那样,请帖如雪片般飞来,有R伯爵夫人的,Q夫人的,帕麦斯顿夫人的,P侯爵夫人的,W·E·格莱斯顿太太的,还有其他人的请帖,她们恳请她光临,并提醒她,她们家族与她的家族世代交好,她们与她本人也颇有交情]——以上这些内容放在括号里表述比较合适,因为这些在奥兰多的人生中是一段无足轻重的插曲。她并不理会这些,只是继续自己的生活。当烧毁肖像的火焰在集市上熊熊燃烧时,她正与谢尔莫丁一起在幽暗的树林里享受两人世界。气候十分宜人,树枝在他们的头顶上方静静地伸展开来,偶尔有一片树叶飘零,那红艳金黄的树叶在空中悠悠荡荡,飘飘忽忽,差不多半小时以后,才终于落在了奥兰多的脚背上。
“马尔,”她说(这里必须作一解释,每当她用他名字的第一个音节来称呼他时,她正处于一种梦幻迷离、含情脉脉、百般温顺的状态,乖巧听话,有点儿懒洋洋的,就像焚烧的香木。此时正是傍晚时分,还没到更衣的时候,感觉外面湿漉漉的,所以树叶上有亮晶晶的水珠,好像有一只夜莺在杜鹃花丛中啼鸣,远处的农庄传来几声狗吠,几声鸡叫——从这些情境中,读者可以想象奥兰多当时说话的语调)——“马尔,给我讲讲合恩角吧,”她说。于是,谢尔莫丁就会用树枝,枯树叶,以及一两个空蜗牛壳,在地上搭出一个合恩角的模型。
“这是北,”他说,“那是南。风就从这附近刮来。双桅船向正西方航行;我们刚刚把后桅的帆放下来,你看,就是这儿,就是这有草的地方,船遇到了洋流,就在……水手长,我的地图和指南针呢?——啊!谢谢!你看,就是在蜗牛壳这儿遇到了洋流。洋流在船的右舷,我们必须给桅杆装上索具,不然船就会向左舷倾斜,就是山毛榉树叶这儿——你得明白,亲爱的——”他会喋喋不休地说下去,而她也会全神贯注地倾听每一个字,并心领神会。其实,即便他不说,她也能想见: 波光粼粼的海面,冰凌打在横桅索上发出叮当的声音,他顶着狂风爬上了桅杆顶端,在那里,他想明白了人的宿命;他从桅杆上爬下来,喝了一杯威士忌加苏打水;上岸后,他被一个黑人女子纠缠,后来他悔悟了,设法脱了身;他读帕斯卡尔
;决定写一部哲学著作;他买了一只猴子;他与别人辩论什么才是生命的归宿;他决定参加合恩角的探险;等等,等等。凡是他所说的,她都明白。所以,当他说到历险经历中饼干吃完了那一段时,她的回应是,“是啊,黑人女子很会勾引人,对吗?”他惊喜地发现,她对他话里面的含义竟能如此心领神会。
“你肯定自己不是男人吗?”他会焦虑不安地问。而她则反唇相讥。
“你怎么可能不是女人?”于是,他们迫不及待地要加以验证。因为两人之间这么快就心心相印,实在令人惊奇,而且,女人竟会像男人一般宽容、坦率,而男人竟也会像女人那样古怪、敏感,对此,两人都觉得有必要立即验证一下。
于是,他们会继续交谈,抑或说,是相互理解对方。在语言日益不堪思想之重负的时代,理解是谈话的主要艺术,不然怎么能明白,“饼干吃完了”的意思,就是“刚读完十遍贝克莱主教
的哲理,就躲在暗处与黑人女子接吻”。(由此可见,只有最渊博的文体大师才能把真理讲清楚,如果遇到一位文笔简练的作家,人们会马上毫不怀疑地认为,这没水平的家伙在撒谎。)
99lib?
于是,他们就这样交谈着,直到奥兰多的脚背上盖满了斑驳的树叶。她站起身来,独自往树林的深处走去,把邦斯洛普留在一堆蜗牛壳中,摆弄合恩角的模型。“邦斯洛普,我走了,”她说。当她用“邦斯洛普”称呼他时,就是在告诉读者,她此刻陷入了孤单寂寞的心境,觉得他们两人不过是沙漠中的两粒尘埃。她一心盼望着独自去面对死亡,因为死亡每天都在发生,人们可能死在餐桌上,或死在秋天的树林里,比如此刻。纵使篝火熊熊燃烧,纵使帕麦斯顿夫人和德尔比夫人每晚都邀请她赴宴,但对死亡的渴求依然压倒了她,所以当她说“邦斯洛普”的时候,其实是在说“我死了”。她幽灵一般地穿行在惨白瘆人的山毛榉树林里,在幽僻的树林深处游弋,仿佛万籁俱寂,万物凝滞,而她此刻可以毫无牵挂地上路了——读者可以从她说“邦斯洛普”时的声调中,听出这一切。为了说得更明白些,我们还须补充一点,那就是当奥兰多说“邦斯洛普”时,在邦斯洛普的耳中,它同样也有着神秘的象征意义,它意味着分离和孤独,意味着在幽深莫测的大海上,他幽灵般地漫步于双桅船的甲板上。
在死亡的幻觉中沉浸了数小时后,有一只松鸦突然尖叫了一声“谢尔莫丁”。她弯腰拾起一朵秋日番红花,对有些人来说,这朵番红花就是“谢尔莫丁”这个词的象征。一片蓝色的松鸦羽毛旋转着穿过树林,飘落下来。她把番红花和这片羽毛一起插在胸前。然后,她高喊“谢尔莫丁”,这个词在树林里穿梭回荡,传到了他的耳中。而此刻,他正坐在草丛中,用蜗牛壳搭模型。他看见了她,也听到她正向他走来,胸前插着番红花和松鸦的羽毛。他高喊“奥兰多”,而这个词所包含的意思是(切记,当明艳的蓝色和黄色在我们眼里交相辉映时,我们头脑中的意象似乎也变得明艳了),先看到凤尾草摇摆晃动,有什么东西正穿行于其中;继而发现原来是一艘张满风帆的大船,悠悠忽忽地上下颠簸,摇摇晃晃,仿佛已经航行了整整一个夏天;大船颠簸起伏着,时而冲上浪尖,时而跌入浪谷,正端庄而又有点慵懒地驶过来,一转眼就巍然屹立在你的面前(而你则在贝壳似的小船里,仰视着她),她的船帆抖动着落了下来,瞧,在甲板上堆成了一摊,就像奥兰多此刻扑倒在他身边的草地上。
就这样过去了八九天,到了第十天,即10月26日,奥兰多正躺在凤尾草丛中,听谢尔莫丁背诵雪莱的诗(雪莱的所有作品他都烂熟于心)。一片树叶从树梢慢悠悠地飘落下来,又匆匆地从奥兰多的脚面上掠过。接着,第二片树叶飘零了,然后又是第三片。奥兰多打了个寒噤,脸色苍白。起风了。谢尔莫丁身子一跃,站了起来。在这种时候,也许称呼他邦斯洛普更合适。
“起风了,”他喊道。
他们一起在树林里奔跑起来,狂风尾随着他们,在他们的后背上贴满了树叶。他们跑着穿过了大大小小的庭园,不明就里的仆人们扔下手里的扫帚和锅子,跟着他们一起跑,一直跑到了小教堂里。很快,小教堂里燃起了星星点点的烛光,有人碰翻了椅子,有人弄灭了烛芯。随着钟声响起,人们纷纷聚拢过来。杜普尔先生终于到了,他一边拽着自己的白领结,一边问,祈祷书在哪里。人们把玛丽女王的祈祷书塞给他。他匆匆翻着书页,嘴里说道,“马尔默杜克·邦斯洛普·谢尔莫丁,还有奥兰多夫人,请跪下。”他们跪了下来,阳光透过彩色玻璃窗,摇曳不定地照射进来,照得他们身上时明时暗。伴随着砰砰的关门声和听起来像是敲铜锅的声音,风琴奏响了,琴声时而低沉,时而高昂。杜普尔先生如今已老态龙钟,他提高嗓门,想压过众人的嘈杂声,但没人听得见他在说什么。接着,出现了片刻安静。一个词清晰地回荡着——肯定是“至死不渝”那个词。庄园里的仆人们都挤进教堂里来听,他们手里还拿着耙子和赶牲口的鞭子,有人在唱圣歌,有人在祷告,还有一只鸟撞在了窗框上。一声惊雷响起,谁也没听见“我愿意”这个词,谁也没看见新郎新娘交换戒指,只看见一道金光闪过。一切都游移不定,混沌不清。在风琴的低鸣声中,在电闪雷鸣和瓢泼大雨中,他们两人站起身来。奥兰多夫人,手指上戴着戒指,穿着薄纱长裙,走出教堂,来到了庭园中。她抓住晃动的马镫,而马已经戴好嚼子配好鞍,嘴巴两侧吐着白沫,只等着她的丈夫翻身上马。而他真的一跃跨上马背99lib.,策马奔腾而去。奥兰多站在那里,高声呼喊,“马尔默杜克·邦斯洛普·谢尔莫丁!”而他答道,“奥兰多!”这几个词好似几只疯狂的鹰隼,在钟楼间猛冲猛撞,盘旋翱翔,越飞越高,越飞越远,越飞越快,直至撞到钟楼上,粉身碎骨,把一堆碎片纷纷扬扬洒落到地面。奥兰多回到了屋里。
第六章
奥兰多回到屋里。屋里悄然无声,一片死寂。她的墨水瓶,她的笔,还有她的诗稿,都还在桌上。当时她正在写着赞美永生的诗句,正准备写“世事如常,一切未变”,巴斯克特和巴托洛莫太太进来送茶,打断了她。可是,就在三秒半钟之后,一切都变了——她摔坏了脚踝,坠入了爱河,嫁给了谢尔莫丁。
她手指上的结婚戒指就是明证。虽然这枚戒指是她在遇见谢尔莫丁之前,自己戴上去的,但事实证明,它根本无济于事。此刻,她带着有点迷信的敬畏心情,把戒指在手指上转来转去,生怕它滑落下来。
“婚戒必须戴在左手无名指上,才能发挥作用,”她说。就像学童一板一眼地背诵课文。
她说这话时,声音很大,似乎是刻意提高了嗓门,希望某个可以给她忠告的人,无意中听到她的话。当她现在终于可以冷静思考了,她脑子里想的是,她的所作所为对当今的时代精神会产生什么影响。她迫切想知道,这个时代是否认可她与谢尔莫丁的订婚和结婚。她自己的感触自然更多。自从那晚在荒草地邂逅谢尔莫丁之后,她的手指再也没有刺痛过,或者说,那种刺痛根本不算什么了。但她不能否认,她心中仍然疑惑重重。没错,她嫁人了;但如果一个女人的丈夫长年在合恩角海域航行,这能算是婚姻吗?如果这个女人喜欢他,就算是婚姻吗?如果这个女人喜欢上别的人,那算是婚姻吗?说到底,如果这个女人最渴望的仍然是写诗,那算是婚姻吗?她心存疑惑。
她还是想验证一下。她看一眼戒指,又看一眼墨水瓶。她有这勇气吗?没有,她没有这勇气。但她必须验证。不,她办不到。那她该怎么办呢?如果可能的话,她真想昏厥过去,可她一生中却从未像现在这般清醒。
“统统见鬼去吧!”她大声说道,一副故态复萌的样子,“那就继续写!”
她把笔狠狠地插进墨水瓶,令她惊讶的是,墨水竟然没有溅出来。她把笔提起来,笔尖浸透了墨汁,但却没有往下滴。她挥笔写了起来。文思虽然有些迟缓,但毕竟一点一滴涌了出来。啊!这些文字有意义吗?她疑惑起来。突然感到心里一阵慌乱,唯恐手中的笔又像从前那样我行我素,玩什么恶作剧。她把写下的文字读了一遍:
我来到一片旷野,青青的绿草
在悬垂的贝母花冠遮盖下晦暗憔悴
蛇一般的花朵,忧愁哀伤,一派异域风采,
裹着暗紫色的纱巾,好似埃及女郎——
她在书写的时候,感到有某种神力(别忘了我们正在对付的是人类精神中最费解的现象)正在她身后窥视着她的笔端,当她写到“埃及女郎”时,那股神力令她停下笔来。那神力似乎拿着一把家庭女教师用的戒尺,把这段文字从头到尾点评了一番,说,“绿草”这个词用得不错。“悬垂的贝母花冠”——写得很妙。“蛇一般的花朵”——这种意象出自女性,过于生硬,但华兹华斯肯定对此备加赞赏;可是,“女郎”这个词?有必要用“女郎”这个词吗?你说你的丈夫在合恩角?噢,如此说来,用这个词就没问题了。
时代精神就这样体现在这股神力上,持续传递着。
如今,奥兰多已经从心灵深处对她所处那个时代的精神产生了敬意(因为刚才的一幕正是发生在她心灵深处)。举一个具体事例来说明,就好比——有一个旅人,因为知道自己的箱子角落里藏着一大捆雪茄,所以对那些网开一面、草草放行的海关官员万分感激。因为奥兰多极度担心,假如时代精神仔细检查她头脑里的内容,或许会发现其中隐藏着严重违禁的东西,并因此对她实施重罚。她无非是靠一些小伎俩,比如戴上婚戒,在荒草地里邂逅一位男子,热爱大自然,不冷嘲热讽,不愤世嫉俗,不当心理学家,以此表现出对时代精神的顺从,才得以侥幸逃脱检查,不然那些违禁品便会瞬间暴露无遗。她大大松了一口气,是的,她当然可以这么做,因为作家与时代精神之间的交易可谓奥妙无穷,作家作品的命运全都取决于作家与时代精神之间达成怎样的协议。奥兰多定下的这笔交易,令她自己的处境十分愉快,她既不必与时代对抗,也不必屈从于它。她既是这个时代的一部分,又保持了自己的独立性。所以,她现在可以写作。她已经写了,并继续写啊写。
转眼到了11月。接着就是12月,然后是1月、2月、3月、4月。4月过后是5月,接着是6月、7月和8月。然后是9月、10月,瞧,我们又回到了11月,整整一年就这样过去了。
用这种方法写传记,不能说没有好处,但却空洞乏味,久而久之,读者也许会抱怨,说他自己也会背诵日历,所以无论霍格思出版社
给这本书的定价多么合理,他都不会掏钱去买。但如果传主,比如我们写的奥兰多,把传记作者置于某种尴尬境地,传记作者又能怎么办呢?生活,是小说家和传记家惟一的主题,每一个懂行的人都会同意这一点。这些权威人士还会断言,静静地坐在椅子上沉思,这不算生活。思想与生活,风马牛不相及。那么,因为奥兰多此刻所做的,正是静静地坐在椅子上沉思——所以在她结束冥想之前,我们除了背背日历,数数念珠,撸撸鼻子,拢拢炉火,望望窗外,便没什么事好做了。奥兰多一动不动地坐在那儿,屋里静得连别针落地的声音都听得见。倘若真有一个别针落在地上就好了!那也可算是一种生活。或者,有一只蝴蝶振颤着翅膀从窗口飞进来,落在她的椅子上,我们也可以写一写。再或者,假如她站起身来,拍死一只黄蜂,那我们马上就有内容可以写了,因为黄蜂流血了,哪里有鲜血,哪里就有生活,哪怕只是一只黄蜂流出的血。虽然与杀人相比,杀死一只黄蜂微不足道,却也能成为小说家和传记家的主题,总比整天坐在椅子上胡思乱想,每天一根烟、一摞纸、一支笔和一个墨水瓶强多了。我们也许会抱怨传主(我们已经失去耐心了),如果传主体谅一点传记作者该多好啊!传记作者为了写传主已经殚精竭虑,当他看到传主从自己的手心里溜走,沉湎于冥思和幻想,当他目睹她长吁短叹、脸色时而泛红,时而苍白,目光时而明亮如炬,时而如晨曦朦胧暗淡,还有什么比这更令人烦恼的呢?当这一幕幕情感骚动的无声表演展现在我们眼前,而我们又深知这一切都起因于微不足道的小事,还有什么比这更令人难以启齿的呢?
但奥兰多是女人,帕麦斯顿勋爵签署的法律文书刚刚证实了这一点。当我们叙述一个女人的生活,人们普遍认为,我们可以略去她的行动,只谈爱情。有位诗人曾经说过,爱情是女人的全部生存方式。我们只要看一眼伏案写作的奥兰多,就不得不承认,世上没有一个女人比她更适合诗人的这句话了。诚然,正因为她是女人,且风华正茂,所以她很快就会停止这种装模作样的写作和思考,而去思念男人,哪怕只是想一想猎场看守人(只要女人想的是男人,就没有人会反对女人去思考)。她会给猎场看守人写一张小纸条(只要女人写的是小纸条,就没有人会反对女人去书写),约他星期天黄昏时分见面。到了星期天黄昏时分,猎场看守人将在窗下吹口哨——当然,这一切就是所谓的生活,是唯一可以作为小说素材的生活。那么,奥兰多真的会去做这些事吗?唉——令我们叹息不尽的是——奥兰多根本没做这些事,一件都没做。那么,是否就因此而认为奥兰多是那种不懂爱情的邪恶之怪呢?她对动物仁慈,对朋友忠心,她迷恋诗歌,对困境中的诗人慷慨解囊。但爱情,男性小说家所定义的爱情(毕竟,除了他们,还有谁更有权威来定义爱情呢?),与仁慈、忠诚、慷慨或诗歌毫不相干。爱情就是脱掉衬裙,然后——我们都明白爱情是什么。那奥兰多做了那些所谓爱情的事吗?事实令我们不得不说,没有,她没有做。那么,如果我们的传主既没有去爱,也没有去杀人,只是一味地冥思和幻想,那就无异于一具僵尸了,所以我们最好先不要理会她。
眼下,我们唯一可以写的素材,就是窗外的景象。那儿,有几只麻雀、八哥,还有不少鸽子,一两只乌鸦,都在按照它们各自的生活方式忙碌着,有的寻找蚯蚓,有的寻找蜗牛,有的扑打着翅膀飞上枝头,有的在草地上奔走。这时,有一位系着绿呢围裙的男仆从庭园走过,大概是去与后厨的某位女仆私下幽会,但在庭园里我们也看不出有什么证据,所以只能按下不提,惟有期盼他们结局圆满。浮云飘过,时而薄薄的一片云彩,时而厚厚的一团积云,把草地的绿色映照得忽而鲜亮,忽而暗沉。日晷以其特有的神秘方式记录着时光的流逝。闲得无聊的人们,不禁要对这种日复一日循环往复的生活抛出一两个问题。生活在歌唱,或者说,生活在低吟,犹如灶台上的一把水壶,可生活啊生活,你究竟是什么?你色彩艳丽还是黯淡无光?你是男仆的绿呢围裙,还是八哥掠过草地时留下的阴影?
在这个夏日的清晨,当人们都在欣赏绚丽多彩的花朵和蜜蜂的时候,我们不妨也走出去看一看。八哥栖在畚箕的边沿,呦呦嘤嘤地叫着,在草棍儿中啄出了人们梳落的头发。我们不妨去问一问八哥,它是怎么看待生活的(它比云雀更容易交流),于是,我们倚着农舍的大门,问道,什么是生活。八哥仿佛听懂了我们的话,大声叫道,生活!生活!生活!它似乎十分明白,我们这种人就喜欢刨根问底,在屋子里产生一个疑问后,就跑到屋外四处寻觅答案,如同作家才思枯竭的时候,跑到外面采几朵雏菊那样。现在他们跑到我这儿来了,八哥说道,问我什么是生活;生活!生活!生活!
随后,我们穿过荒草地上的小径,疲惫地登上了高高的山脊,山峦一片忧郁黯淡的紫色。我们扑倒在地,躺在那儿浮想联翩;我们看见一只螳螂,正忙着把一根稻草运回它的巢穴。生活就是劳作(如果我们可以用劳作这个神圣而又亲切的词语来表述它来来回回的搬运),螳螂如此说道,或者,这仅仅是我们的解释,根据它被尘土呛得发出呼哧呼哧的喉音而作出的释义。蚂蚁和蜜蜂都赞同螳螂的说法。可是,倘若我们在这儿躺的时间久一些,等到傍晚时分飞蛾飞过来
时,我们可以再问一问飞蛾。飞蛾在苍白的石南花果中悄然飞行,在我们的耳边发出疯狂的低声呓语,犹如暴风雪中传来电报线的低鸣声,嘻嘻,呵呵,生活就是笑声!飞蛾说。
我们已经问过了人,也问过了鸟和昆虫,至于鱼嘛,据说,它们孤零零地住在绿色洞穴里,长年累月地听洞穴说话,但却从来不告诉我们它们听到了什么,所以没准它们倒知道什么是生活——我们该问的都问过了,可并没有因此而变得更聪明,反而变得更衰老,更冷漠(我们从前难道没有祈求过有那么一本书,人人都承认它精辟地概括了人生的真谛?)我们还是回去吧,读者正迫切想听一听生活到底是什么,我们只能直言不讳地对他们说,唉,我们不知道。
就在此刻,仿佛是为了挽救我们这本书的命运,使其不至夭折,奥兰多推开了她的椅子,伸展了一下胳膊,放下笔,走到窗前,大声宣布,“写完了!”
映入眼帘的一派胜景令她几乎晕眩。花园飞鸟,世事如常。在她写作的整个过程中,世界并没有因此而停顿下来。
“即便我死了,世界也依然如故!”她大声喊道。
她想象着自己正在慢慢地腐朽灭亡,这种感觉十分强烈,也许她真的已经十分虚弱。良久,她站在那里呆呆地望着窗外那美丽多姿却又冷漠无情的景致。终于,她清醒了过来,虽然仍有点异样。原本静静地躺在她怀里的手稿,仿佛有了生命一般开始蠕动、跳跃。更奇怪的是,奥兰多与手稿之间仿佛心意相通,她侧耳聆听,能够听懂它在说什么。它渴望有人读它,必须有人去读它,不然,它就会死在她的怀里。她平生第一次对大自然感到强烈的反感。猎犬们围在她的身边,玫瑰花在她身边怒放,可是猎犬和玫瑰花都不能被人阅读,这是上天可悲的疏忽,而她之前竟从未意识到这一点。只有人类才具有阅读这种天赋,所以人类才不可或缺。她摇铃,命人备好马车,她要立即赶往伦敦去。
“还来得及赶上十一点四十五分的火车,夫人,”巴斯克特说。奥兰多还没意识到蒸汽机已经发明了。她就这样全身心地沉浸在某个人的痛苦之中,虽然这个人也许并非她本人,但其生命却完全是她的笔所赋予的。这是她第一次看到火车。她在车厢里坐下来,用毯子裹住双膝,根本没去理会(历史学家所说的)“在过去二十年中彻底改变了欧洲面貌的伟大发明”(其实,类似的发明屡屡发生,完全超出了历史学家的预测),她只注意到火车脏兮兮的,发出可怕的隆隆声,连窗户都打不开。她陷入了沉思,不到一小时的时间,飞转的车轮就把她带到了伦敦,她茫然地站在查令十字的站台上,不知该去何方。
在布莱克弗雷尔的那座老宅里,她曾度过了十八世纪的很多欢乐时光。如今,这座老宅已经卖掉了,一部分卖给了救世军,另一部分卖给了一家制伞厂。她在梅菲尔区另买了一处房子,那里干净,方便,位于时尚天地的中心。可是,梅菲尔能让她的诗作如愿以偿吗?她想起了那些贵妇们闪闪放光的眼睛和那些贵族绅士们匀称的双腿,谢天谢地,他们对阅读尚未感兴趣。如果感兴趣,那就太遗憾了。她想起了R夫人的公馆,那里聊的话题肯定还同从前一样,她对此深信不疑。那位将军的痛风大概已经从左腿转移到了右腿。与L先生共度了十天的人,这回可能不是T,而是换了R。然后,蒲柏先生也许会走进来。啊,不,蒲柏先生已经不在人世了。那么如今的才子是谁呢?她好奇地想。但这种问题不是马车夫能够回答的,所以,她坐着马车继续赶路。一阵铃声吸引了她,那是无数匹马头上戴的铃铛发出的声音。街道上出现了一队队带轮子的形状各异的小箱子。她步行到了斯特兰德街,那里更是一片喧嚣嘈杂。大大小小的马车熙熙攘攘,拉车的有纯种马,也有疲惫的老马,有的车上只孤零零地坐着一位老妇,有的车上则拥挤不堪,连车顶都坐满了人,都是些头戴丝质礼帽、蓄着胡子的男人。她的眼睛长久以来看惯了平淡无奇的纸张,这些大大小小、各式各样的交通工具在她眼里简直触目惊心。她的耳朵听惯了笔尖划在纸上的沙沙声,此刻街上的喧嚣嘈杂在她听来粗暴刺耳,不堪忍受。街道上人满为患,人流川流不息,摩肩接踵,在车水马龙之间灵活地穿来穿去,人群不断地向东向西拥去。路边站着大声叫卖的男子,手里端着一盘盘各种各样的小玩意儿。卖花的女人坐在街角大声叫卖着,身边是装满春花的篮子。报童捧着一摞摞报纸穿梭在车马之间,嘴里高声喊着: 出大事啦!出大事啦!起初,奥兰多以为自己赶上了国家的某个重要时刻,但究竟是喜是悲,她搞不清楚。她迫切地想从人们脸上的表情中找到答案。但越看越糊涂。一会儿走过来一个悲痛欲绝的人,嘴里自言自语,好像他知道有什么悲痛的事发生。但在他后面又走过来一位满脸喜气洋洋的壮汉,推推搡搡地往前挤着,仿佛正在欢庆全世界的节日。最后,她得出结论,这一切都是没来由的,无非是世俗男女各自忙于自己的生计而已。那么,她该何去何从呢?
于是,她漫无目的地往前走,走过一条街又一条街,街道两旁的玻璃橱窗里,琳琅满目地摆放着手袋、镜子、晨衣、鲜花、鱼竿、餐篮;这些商品都被绕上了一圈圈五颜六色、粗粗细细的饰带,四周还有气球装点。有时,她走过一条林荫大道,路的两边静静地卧着一幢幢公馆,她煞有介事地数着,一幢,两幢,三幢,一直数到二百,三百。这些公馆看起来一模一样,门前都是两根柱子,六级台阶,两幅窗帘对称挂着,餐桌上摆着全家人的午餐。一扇窗户里,有一只鹦鹉向窗外望着,而另一扇窗户里,有一个男仆向窗外望着。无聊至极,看得她头都晕了。这时,她来到一个开阔的广场,广场中央紧密排列着几尊闪闪发光的黑色雕像,都是体魄健壮的男子跨在奔腾的战马上。广场上还有高高耸立的圆柱和喷泉,鸽子拍打着翅膀飞来飞去。她沿着夹在房子中间的街道,走啊走啊,直走得饥肠辘辘。她感到胸前有什么东西在颤动,似乎在指责她,怎么把它给忘了。那是她的手稿《大橡树》。
她为自己的疏忽而深深自责,愣愣地站在原地,一动不动。路上看不到一辆马车经过,宽阔、漂亮的大街出奇地显得空空荡荡,只见一位年长的绅士迎面走来。她隐约觉得他的步态颇为熟悉。当他渐渐走近时,她便肯定自己曾经见过此人。可是在哪里见过呢?眼前这位,衣冠楚楚,体态臃肿,富态十足,手里拄着手杖,胸前扣眼里别着一朵鲜花,胖胖的脸上红光满面,蓄着八字须,他会不会是,天哪,正是他!她的老朋友,她很久以前的老朋友,尼克·格林!
他同时也看见了她。他还记得她,并认出了她。“奥兰多夫人!”他喊道,并向她挥帽行礼,帽子差点都扫到地面了。
“尼古拉斯爵士!”奥兰多惊呼。凭着直觉,奥兰多从他的举止判断,这个伊丽莎白时代的穷酸文人,曾经挖苦嘲讽过她以及其他许多人,如今发迹了,肯定已经被封为了爵士,而且无疑还得到了很多其他封赏。
他又向她鞠了一躬,表示承认她的判断完全正确。他现在是爵士,文学大师,教授,他著作等身。一句话,他是维多利亚时代最有影响的评论家。
与这位多年前给她带来极大痛苦的人重逢,令奥兰多心潮起伏,百感交集。这就是那个令人讨厌的家伙吗?那个坐立不安、把她的地毯烧了一个洞、在意大利壁炉里烤奶酪、通宵达旦大讲马洛等人趣闻的家伙吗?此刻,他穿着笔挺的灰色礼服,胸前的扣眼里别着一朵粉红色的花,再配上一副灰色仿麂皮手套。她还在兀自惊讶,而他又向她深深地鞠了一躬,问她是否赏光与他共进午餐?鞠躬鞠得也许有些夸张,但他对上等人的模仿倒还算像模像样。她一边思忖着,一边跟着他来到了一家华丽的餐馆,里面铺着红色长毛地毯,白桌布,桌上是银质佐料瓶,与从前的小酒馆和咖啡屋完全不同,那时这类地方都是沙土地面,长条板凳,一碗一碗的宾治酒和巧克力,还有报纸和痰盂。他把手套端端正正地放在身边的桌子上,她简直难以相信他就是从前的那位格林。从前他留着一英寸长的指甲,如今却修剪得十分齐整。从前他下巴上胡子拉碴,如今却刮得干干净净。从前他衣衫不整,衣袖常常浸到肉汤里,如今却戴上了金袖扣。直到他非常用心地点了马姆齐甜酒,她才确信眼前这位就是当年的格林,因为她记得他就喜欢喝这种酒。“啊,”他轻轻叹了一口气说,口气仍有点不自然,“啊,我亲爱的夫人,文学的伟大时代已经过去。马洛、莎士比亚、本·琼生,他们都是文学巨匠。德莱顿、蒲柏、艾迪生,他们也是著名作家,但如今他们都已不在世了。他们的继承人是谁呢?丁尼生,布朗宁,卡莱尔
,”——他带着无比轻蔑的口气说,“事实上,”他边说边给自己斟了一杯酒,“如今所有年轻的作家,都在为书商的稿酬而写作。他们靠写一些垃圾作品赚钱,然后去支付他们定做衣服的账单。”他边说边为自己盛了点餐前小吃,“别出心裁的比喻和疯狂的实验,就是这个时代的标志。而这一切,是伊丽莎白时代丝毫不能容忍的。”
“昔日不再,我亲爱的夫人,”他接着说,这时,侍者端来脆皮大鲆鱼请他过目,他点头表示认可,“伟大的时代已经过去。我们生活在一个江河日下的时代。我们必须珍惜逝去的,敬仰当下那些以古人为楷模、不为金钱而写作的作家,如今这样的作家寥寥无几了。”听到这里,奥兰多差点脱口喊出“荣跃”。是的,她发誓三百年前她听他说过一模一样的话。当然,提到的作家名字不同了,但意思没变。尼克·格林,虽然已封为爵士,但还是从前的他。当然,变化还是有一点的。>他滔滔不绝地告诉她,他如何仿效艾迪生(他以前说的是仿效西塞罗,她想),早上躺在床上反反复复背诵名家名作,至少达一小时之久(她不无骄傲地想,是她每季度付他年金,他才有条件这么做),然后才动笔写作,这时写下的文字,才能免于时下的庸俗,净化我们可悲的母语(她料想他在美国住了很长时间)。当他喋喋不休地说这番话时,她觉得同三百年前的他没有分别。那么他究竟哪里变了呢?她有充分的时间问自己。他变胖了,可他已年近七十了。他穿戴讲究了,文学显然也能带来财富;但他过去那种骚动不安的活力不知怎么不见了。他的故事依然风趣,但却少了往日的随性和轻松。尽管他把“我亲爱的朋友蒲柏”,或“我那大名鼎鼎的朋友艾迪生”时时挂在嘴边,但他周身却散发出一种高高在上的气息,这令她十分沮丧,而且,他如今更乐于对她讲述她所属的贵族阶层里的事,而不像从前那样津津乐道于诗人们的绯闻丑事。
奥兰多感到一种难以名状的失望。这么多年来(经历了离群索居、社会地位的变化和性别的转换),文学在她心目中,风一般狂野,火一般炽烈,闪电般迅疾;文学离经叛道,桀骜不驯,不拘常礼。可你瞧,文学现在成了一位身穿灰色礼服、满口公爵夫人的老人。在难以抑制的极度幻灭中,奥兰多上衣胸口的一个搭扣或一颗纽扣迸开了,有样东西从她怀里滚落到桌面上,那是她的诗作《大橡树》。
“一部手稿!”尼古拉斯爵士说着,戴上了他的金边夹鼻眼镜。“真有意思,有意思极了!请允许我拜读一下。”时隔三百年后,尼古拉斯·格林再次拿过奥兰多的诗作,在堆满咖啡杯和酒杯的桌上翻开手稿,读了起来。但这一回的评价却与上回大相径庭。他一边翻阅着,一边说,这部诗作令他想起了艾迪生的《凯托》,又说,这部诗作可与汤姆逊
的《四季》媲美。他无比欣慰地说,诗中丝毫没有现代精神的痕迹,充满了对真理、大自然和人类心灵的关怀,在如今这个没有操守的荒诞年代,实在难能可贵。这部诗稿当然应该立刻出版。
说真的,奥兰多并不明白他在说什么。一直以来,这部诗稿就总在她怀里揣着。这令尼古拉斯爵士觉得十分好笑。
“你对版税有什么想法?”他问。
奥兰多的思绪飞到了白金汉宫,想起了那些不幸住在里面的昏君。
尼古拉斯爵士却兴致很高。他解释说,他言下之意是,如果他给某位出版商(他提到一家非常有名的出版社)写张字条,他们会很乐意把这本书列入他们的书单。他或许还能同他们商量,两千册以下的版税是百分之十,超过两千册的版税为百分之十五。至于书评嘛,他将亲自给某某先生写张字条,这位先生是最有影响的评论家。然后他再恭维恭维编辑的太太——对编辑太太的诗作吹捧两句——总不会有什么坏处。他还将去拜访一下……他口若悬河地说着。奥兰多却一句也听不懂,而且根据以往对他的了解,她也不相信他有什么好意。但她别无选择,只能服从他的安排,这显然是他所希望的,也是那部诗稿所热切期盼的。于是,尼古拉斯爵士把这部血迹斑斑的手稿理成整齐的一摞,平平整整地放进自己胸前的口袋里,生怕把他的礼服弄得走了形。两人又寒暄了几句,便各自离去。
奥兰多走在大街上。她已经习惯在胸口揣着那部诗稿了,此刻她觉得胸口空落落的。诗稿不在了,她变得无事可做,惟有胡思乱想了——这也许是思考人类命运的难得时机。此刻的她,一位已婚女子,戴着婚戒,走在圣詹姆斯大街上。这里原先有一家咖啡馆,如今变成了一家餐馆;正是下午三点半的时候,阳光明媚。街上有三只鸽子、一只混种小猎犬,两辆带篷的双座小马车,还有一辆四轮敞篷大马车。那么,生活究竟是什么?这个问题无缘无故地闯入了她的脑海(也许是老格林引起的)。每当她脑子里突然冒出什么想法,她便会马上跑到附近的电报局,给她(在合恩角)的丈夫发电报。读者对此无论是褒是贬,都不妨将此作为评判他们夫妇关系的依据。而此刻,她附近正巧有一家电报局。“我的天谢尔,”她在电报中写道,“今天 生活 文学 格林……”她的电报文用的是他们两人发明的暗语,这样只需一两个字就能表达错综复杂的心绪,而再聪明的电报员也摸不到头脑。在电报的结尾,她用“拉蒂根 格鲁姆弗勃
”精确地概括了一切。整个上午发生的事,不仅使奥兰多感触极深,即便是读者也不会不注意到,奥兰多成熟了——不一定变得更好——而“拉蒂根 格鲁姆弗勃”描述的正是她纷乱复杂的心理状态。这其中的蕴意,读者只要根据我们提供的信息,集自己的全部智慧,便知分晓。
电报发出后,要过几个小时才有回音。她瞥了一眼天上匆匆掠过的流云,心想,合恩角可能正狂风大作,而她的丈夫此刻也许正攀在桅杆顶上,也许不是,他正在奋力砍断绳索,把折断的翼梁抛进海里,也许,他此刻正孤单一人坐在救生筏上,手里只剩一块饼干。于是,她离开了电报局。为了打发时间,她走进了电报局旁边的一家商店。这样的商店在我们今天比比皆是,无须多费笔墨。但在奥兰多眼里,却十分新奇。这是一家书店。而奥兰多有生以来却只知手稿。她拥有斯宾塞的手稿,那粗糙的棕色稿纸上,有作者密密麻麻难以辨认的手迹。她还曾见过莎士比亚和弥尔顿的手稿。她还有很多很多大大小小开本的手稿,里面常常夹有赞美她的十四行诗,有时还夹着一绺头发。可眼前这一小本一小本的书,却令她惊讶不已,它们封面漂亮,整齐划一,但并不经久耐读,因为这些书都印在薄纸上,用薄纸板装订。莎士比亚的全套作品,只需半个克朗
就可买下,并装在衣服口袋里。但说实话,恐怕难以阅读,因为字印得太小了。但不管怎样,毕竟令人叹为观止。一部部著作——都是她认识或听说过的作家的大作,满满地陈列在书架上,从墙的一端延伸到另一端。桌上和椅子上也随意地扔着几本“著作”,她翻看了一两页,大多是尼古拉斯爵士和其他评论家对他人作品的评论。她天真地以为,这些人写的东西既然已经被印刷出来,并装订成书,那他们必定也都是了不起的作家。于是,她作出了一个令人瞠目结舌的决定,即把店里所有的名著悉数买下,并要求店老板把书送到她的家里。她说完就走出了店门。
她来到了海德公园。这个古老的公园她太熟悉了(她还记得,就在那棵被劈为两半的大树下,莫罕勋爵的剑刺穿了汉密尔顿公爵的身体)。她的嘴唇翕动着,口里念念有词地复述着电报的内容: 今天 生活 文学 格林 拉蒂根 格鲁姆弗勃。引得几个公园管理人满腹狐疑地打量她,直到看见她脖子上戴的珍珠项链,才知她不是因为神志不清而胡言乱语。这都是她的嘴惹的祸。此刻,她趴在树下,摊开从书店拿来的报纸和评论期刊,支着胳膊肘,潜心领悟这些大师们精湛的散文艺术。由于她还是像从前那样容易盲目轻信,所以即便是含糊其辞的周报,在她眼里也神圣不可侵犯。她支着胳膊肘躺在地上,开始读尼古拉斯爵士的一篇评论文章,他所评论的诗集作者是约翰·多恩
,这个人她认识。离她躺的地方不远就是蟒湖
,但她并没有意识到。她的耳边不断传来狗吠声,和川流不息的马车轮子声。树叶在她头顶上轻声叹息。离她几步远的地方,不时有飘着穗带的裙子和猩红色的紧身裤穿过草地。一次,一只巨大的橡皮球蹦到了她的报纸上。从树叶缝隙里透出的光,紫的,黄的,红的和蓝的,照得她手指上的翡翠熠熠发光。她读一句,仰头望望天空,望一眼天空,又低头读一句。生活?文学?生活体现在文学中?谈何容易!这边过来了猩红色的紧身裤,对此艾迪生会如何描述?那边过来了两只倒立着打转的狗,对此兰姆
又将如何描述?读了尼古拉斯和他那些朋友的文章(在读的过程中,她不时观赏着四周景色),不知怎么在她心里留下了一种印象,这些文章让人觉得,最好永远永远不要吐露心声,而这种感觉令人十分不爽。她站起身来,信步而去。(她驻足于蟒湖岸边,浓绿的湖水泛着青铜色,蜘蛛般纤小的船儿在两岸间穿梭。)她还在想,他们的文章让人觉得,写作时永远永远不能写自己(泪水盈满了她的眼眶)。但我觉得我真的做不到,她边想边用脚尖把一叶小舟推离了岸边(十分钟前刚刚读了尼古拉斯爵士的文章,而此刻他的文章连同他的房间、他的脑袋、 4ed6." >他的猫、他的书桌以及与他共处的那些时光,全都浮现在她眼前),如果散文就是这样写出来的,我觉得我做不到,她想,我觉得我不可能坐在书房里,不,不是书房,是抑郁的起居室里,整天与英俊的小伙子们聊天,告诉他们一些奇闻轶事,比如塔珀如何对斯迈尔评头论足,并让他们不要外传。她伤心地抹去了自己的眼泪,继续想道,这些都是男人的行事方式,而我,讨厌公爵夫人,不喜欢蛋糕。虽然我也并非完人,但我永远都不会学得像他们那般恶毒,所以,我怎么可能成为批评家,怎么可能写出这个时代最美的英语散文呢?见鬼去吧!她大声喊道,一边狠劲发动了一艘廉价的小汽船,由于用力过猛,那可怜的小船差点沉没在铜绿色的波涛中。.?
事实上,当人处于某种精神状态时(护士们喜欢用这词儿),眼里看到的东西不再是其本身,而成了别的东西,且变得更醒目,更重要。奥兰多此刻正处于这种精神状态,她泪眼蒙蒙地望着蟒湖,在这种心态下看蟒湖,那微波涟漪就好比大西洋的惊涛骇浪;小小的游船则宛如远洋巨轮。因此,奥兰多误把那小小的游船认作她丈夫的双桅船了,误把她用脚尖踢出的水波认作了合恩角的滔天巨浪;当她目睹那小游船被波浪推向高处,便恍惚看到邦斯洛普的船攀上了透明玻璃墙一般高高的浪尖,它越攀越高,直到一排裹挟着成千上万死神的白色巨浪袭来,把船卷入了浪底。船在成千上万的死神中穿行,消失了——“它沉没了!”奥兰多迸发出撕心裂肺的呼喊——可是,瞧啊,它又在大西洋彼岸出现了,在一群鸭子的簇拥下,安然无恙地航行着。
“太令人陶醉了!”她高呼,“太令人陶醉了!电报局在哪里?”她思忖着,“我必须马上给谢尔发一封电报,告诉他……”她一边匆匆赶往公园街,一边嘴里颠来倒去地念叨着“蟒湖上的小游船”和“太令人陶醉了”,因为这两句话可以互换,它们表达的是相同的意思。
“一只小游船,一只小游船,一只小游船,”她反复念叨着,迫使自己认清一个事实,那就是尼克·格林对约翰·多恩的评论文章不重要,八小时法案或协议或工厂法也不重要,重要的,反而是那些没什么实用价值的、随兴所至的、狂飙激澜的东西,令人为之献出生命的东西;它是红色的,紫色的,蓝色的;它爆发而出,喷射飞溅;就像红色的风信子(她正走过一片开满红色风信子的花圃);它脱离了人性的败坏、依附和劣迹斑斑,不在意人们的出身门第;它就像我的风信子,我的意思是,它就像我的丈夫邦斯洛普,率性随意,又有点荒诞不羁——“陶醉”才是重要的,这就是“蟒湖上的小游船”和“太令人陶醉了”的含义。于是,当她站在斯坦霍普门,等着穿过车水马龙的路口转到公园街时,就这样大声地胡言乱语着。因为丈夫长期不在她身边,只在无风的季节才回来,所以她才会这样大声地自言自语。如果她按照维多利亚女王所倡导的,长年与丈夫厮守在一起,情形无疑会大不相同。因为她有时会突然想起他,觉得有话必须马上对他说。她一点也不在意自己说的话多么荒诞无稽,或多么杂乱无章。尼克·格林的文章把她推到了绝望的深渊,而小游船又把她带到了喜悦的巅峰,所以她站在路口,口里反反复复地念叨着“陶醉,陶醉”。
那是春天里的一个午后,交通拥挤不堪,所以她只能久久地站在路口等待,嘴里颠来倒去地说着,陶醉,陶醉,或蟒湖上的小游船。而此刻,从她身边经过的一辆辆四驾马车、维多利亚式折篷马车或四轮大马车中,端坐着头戴礼帽、身披大氅的英伦权贵们,一个个如塑像一般。停驶的马车仿佛一条流淌着黄金的河流被阻滞了,在公园街凝固成了一个一个金块。女士们的纤纤细指夹着名片盒,绅士们把镀金手杖靠在膝间。她目不转睛地望着这一切,目光中有赞赏,也有敬畏。只是心里冒出一个念头,令她有些不安。凡是见过大象或鲸鱼等庞然大物的,都会萌生这种念头,那就是,这些庞然大物是如何繁殖的?它们显然不喜欢有压力,也不喜欢变化和行动。望着那一张张道貌岸然、毫无生气的脸,奥兰多心想,也许他们的繁殖时代已经过去,他们就是繁殖的果实,也是繁殖的终结。她眼前所见,正是一个时代的丰硕成果。他们一个个耀武扬威地端坐着。但这时,警察的手挥向了下方,车队缓缓流动起来;这些富丽堂皇、形形色色的庞然大物向四面八方缓缓移动着,消失在皮卡迪利广场。
她穿过公园街,向柯曾街她的住宅走去。在她的记忆中,当绣线菊绽放的时候,那里有杓鹬的啼鸣声,还有一位带枪的老人。
她迈进门槛的时候想,她还记得切斯特菲尔德勋爵
曾说过什么,但她的记忆被卡住了。在她那朴素无华的十八世纪风格的客厅里,她仿佛能看到切斯特菲尔德勋爵把帽子放在这边,大衣放在那边,他举止优雅,令人看了赏心悦目。可如今,客厅里凌乱地堆满了包裹。就在她坐在海德公园的那会儿,书店老板已经把她订购的书送来了。于是,维多利亚时代的文学书籍,用灰色的纸包裹着、用细绳扎得整整齐齐,把整个房子塞得满满的,不时还有包裹从楼梯上滑下来。她竭尽全力抱起几个包裹,把它们搬进了自己的卧房,又吩咐男仆把其他包裹都搬进来,然后飞快地剪短了包裹上那数不清的细绳。一转眼,她就陷入了书山书海的重围之中。
十六、十七、十八世纪只有屈指可数的文学作品,而她对此也已习以为常,此刻,她被自己订购来的这么多书吓坏了。因为,对于维多利亚时代的人来说,维多利亚时代的文学当然不会仅有四位杰出作家的名字,而是四位作家的名字淹没在,或是被填塞在其他众多作家的名列中,他们是亚历山大·史密斯、迪克森、布莱克斯、弥尔曼、巴克尔、泰恩、佩恩、塔珀、詹姆森……他们个个能言善辩、聒噪张扬、惹人注目,像寻常人一样渴望得到别人的关注。奥兰多对印刷品的崇敬遇到了挑战。她把椅子拖到窗前,因为靠近窗户的地方,也许有阳光透过梅菲尔区高楼大厦的缝隙照射进来,她试图借着这缕亮光,给维多利亚文学下一个结论。
现在已经很清楚,要对维多利亚时代文学作一个总结,只有两种办法。一种是把它写在八开的纸上,写成洋洋六十卷,另一种是压缩到六行文字来表达。在这两种办法中,为节省时间起见,我们选择第二种,因为我们的时间有限。我们接下来就采取这种办法。关于维多利亚时代的文学,奥兰多(在翻阅了好几本书以后)得出的结论是,这些书没有一本是题献给某位贵族的,这很奇怪。其次,(在翻阅了一大摞回忆录后),有几位作家的家谱竟然有她家谱的一半那么厚;再者,克里斯蒂娜·罗塞蒂
小姐喝茶时,竟然用一张十英镑的纸币裹着方糖夹,这是非常不得体的;还有(在翻看了好几张百年周庆的晚宴请帖后),既然文学已经饱享了如此之多的丰盛大餐,那必定已变得大腹便便了。还有(她被邀请参加很多讲座,讲座题目有某某对某某的影响,古典主义的复兴,浪漫主义的幸存,以及其他颇为诱人的题目),既然文学已经听了如此多的讲座,那必定已变得枯燥乏味;还有(她出席了一位贵族夫人的招待会后),既然文学披上了一层层的裘皮披肩,那必定变得无比尊贵。还有(她拜访了卡莱尔
在切尔西的隔音室后),既然文学天赋需要如此精心呵护,那它必定已变得娇贵纤弱;最后,她终于得出了结论。这个结论至关重要,但因为我们写下的文字已远远超过六行,所以只能略过不谈了。
得出结论后,奥兰多伫立在窗前,久久凝视着窗外。因为任何人一旦得出某个结论,就好比把球抛过了球网,必须等待那个无形的对手再把球抛回来。她想知道,切斯特菲尔德公馆上空那片苍白晦暗的天穹,会把什么抛给她呢?她十指相扣,久久地站在那里沉思。突然,她吃了一惊——此刻,我们惟愿纯洁、贞操和谦恭三位小姐像上次一样,把门推开一条缝,这样至少能给我们提供一个喘息的机会,让我们想一想,作为传记作者,该如何巧妙地掩饰这一段不得不写的史实。可是,这三位小姐没出现!当年,她们把洁白的衣裙抛给赤身裸体的奥兰多,结果眼巴巴地看着那裙子落在了离她几英寸远的地方;如今过去了这么多年,她们早已放弃了与她的交往,现在正忙着别的事呢。那么,在这个灰蒙蒙的3月早晨,就不会发生什么事,去缓和、掩盖、隐藏、遮蔽那件不可否认的事吗?无论那是什么事?奥兰多突然受到惊吓以后——感谢上苍,就在此刻,窗外传来了老式手摇风琴声,如今,依然不时有意大利琴师在后街小巷里摇这种风琴。琴声轻轻的,风笛般悠扬,长笛般清亮,时断时续。我们不妨就让这琴声打断我们的叙述吧,就当它是天籁之音,尽管它很微弱,嘎吱嘎吱,上气不接下气。让我们就用这琴声来填满这一页,直到那不可否认的时刻到来。男仆和女佣都预见到了即将来临的事,读者也同样有预感。就连奥兰多本人也无法对此再置之不理了。就让手风琴声载着我们的思绪飘荡吧,在音乐声中,我们的思绪犹如一叶扁舟随着波浪颠簸起伏,这最简陋、最飘忽不定的载体,把我们的思绪带到了屋顶上,带到了洗晒衣服的后花园——这是哪儿?你还认得那片绿地吗?还认得位于正中的尖顶和两侧各蹲一只狮子的大门吗?啊,对了,这是邱园
!好吧,就邱园吧。所以,我们此刻到了邱园里,今天是3月2日,我领你们看一看这邱园。在那棵李树下,盛开着风信子和番红花,还有杏树上含苞欲放的花蕾。走到那棵李树下,我们就会联想到球茎,毛茸茸的、红色的球茎,10月的时候插入大地,眼下已开花结果。我们会浮想联翩,想起更多难以启齿的事。我们会从烟盒里取出一支香烟或一支雪茄,把斗篷抛在大橡树下(为了押韵起见,此处用“橡树”oak对应前面的斗篷cloak),坐下来等待那只翠鸟,据说有人曾在傍晚时分看到它在泰晤士河两岸穿梭飞翔。
且慢!且慢!翠鸟来了;翠鸟没来。
此刻,瞧,工厂的烟囱浓烟滚滚;瞧,市府职员们乘着小船在河面上匆匆而过;瞧,牵着狗的老妇在散步,头一次戴上新帽子的年轻女仆,把帽子戴歪了。瞧他们这些人。上苍仁慈地赦免人类,允许他们把秘密隐藏在心中,但我们却被这些秘密所诱惑,锲而不舍地探寻着,猜测着那些也许是无中生有的事;透过雪茄烟的袅袅烟雾,我们依然能看到人类自然欲望的燃烧,以及欲望得到满足时的欢欣,那种欲望,是对一顶帽子、一条小船以及地沟里一只老鼠燃起的欲望;就像当年人们目睹的,在君士坦丁堡附近的清真寺尖塔前面的田野上熊熊燃烧的烈焰——我们的思绪泼洒在浅草洼里,栖息在手风琴声中,就这样漫无目的地跳跃着。
欢呼吧!人类的自然欲望!欢呼吧!幸福!至高无上的幸福!还有种种欢愉,比如鲜花和美酒,虽然鲜花会凋谢,美酒会醉人;比如星期日花半克朗买张车票逃离伦敦,在昏暗的小教堂里哼唱关于死亡的圣歌。只要能把巩固帝国的那些事暂时搁下,比如书写和阅读、文件书信的往来,以及铁路网的建设,随便什么事都值得欢呼,甚至女店员那涂得粗粗弯弯的口红(仿佛朱庇特用蘸了红墨水的大拇指笨拙地在她唇上划了一道标记),也值得欢呼。无论男性小说家怎么看待幸福,无论他们是祝福,还是否认,欢呼吧,幸福!欢呼翠鸟在泰晤士河两岸穿梭飞翔,欢呼一切自然欲望得到满足。欢呼!无论幸福是什么形式,惟愿幸福千姿百态,奇妙无穷。因为黯然阴郁的溪流在流淌——不知是否像韵文里唱的只是“一场梦”——但我们日常的生活比这更糟、更令人窒息——没有梦幻,只是活着,自鸣得意,口若悬河,麻木不仁,生活在大树的浓荫覆盖下,当翠鸟在河岸间匆匆掠过,转瞬消失的时候,那团橄榄绿色的阴影遮蔽了它翅羽上那一道蓝色。
那么,欢呼幸福吧,但幸福之后,继之而来的梦境,却不值得欢呼了。在梦境中,清晰的影像变得虚浮膨胀,就像乡村小客栈店堂里污迹斑斑的镜子,把脸照得变了形。当我们在睡梦中时,梦境击碎了一切,将我们撕成碎片,害得我们伤痕累累;但是,睡吧,睡吧,当我们深深陷入沉睡中,一切有形的东西都将被碾成柔软无比的粉尘,变成神秘莫测的污水,而我们,仿佛缠着裹尸布的木乃伊,或一只蛾子,蜷缩着,俯卧在睡眠底层的沙地上。
可是,且慢!且慢!我们这一次并不打算去那些晦暗不明的地方。一道蓝光,在眼底的最隐秘处闪过,他腾空飞起,好似划亮了一根火柴,火光闪闪,惊扰了沉睡的梦境;是那只翠鸟;红红的、稠稠的生命之流再次奔涌而来,仿佛回流的潮汐重又升起。一个泡又一个泡,一滴又一滴;我们站起身来,我们的目光(一段韵文可以巧妙地带我们度过这从死到生的尴尬时刻)落在——(此刻,手风琴声嘎然而止)。
“是个漂亮的男孩,夫人,”助产婆班廷太太说着,把奥兰多的头生子送到了她的怀抱里。换一种说法,在3月20日,星期四的凌晨三点钟,奥兰多平安产下一子。
奥兰多再次站在了窗前,读者大可鼓足勇气读下去,同样的事今天肯定不会再发生了。而无论如何,此刻已不是那一天了。绝对不是。我们如果随着奥兰多的目光一起望向窗外,就会发现公园街已完全不是昔日的模样。的确,在窗口站上十分钟,或更长时间,也看不到一辆四轮大马车经过。就像奥兰多此刻一样。数日后,当窗外出现了一辆滑稽可笑、截头去脑的箱体车,没有马拉着,自己骨碌碌往前跑时,奥兰多大声喊起来:“瞧那东西!”真真切切一辆没有马拉的车!喊完这声之后,她被人有事叫走了。过了一会儿,她又回到窗前往外看。如今的气候变得很反常,而且她不得不认为,就连天空本身也与从前不一样了。不再浓雾弥漫,阴霾多雨,也不再折射出五光十色的光彩。如今,爱德华国王继承了维多利亚女王的王位,瞧,他就在那里,从他那辆灵巧的布鲁厄姆车上走下来,到街对面去拜访某位女士。缩水后的云雾成了薄薄的轻纱,天空仿佛是金属构成的,到了炎热的天气,呈现出黯然无光的铜绿色、紫铜色、或橙黄色,就是金属在雾中显出的那种颜色。这种缩水十分惊人。仿佛一切都被缩水了。前一天晚上,当她的车驶过白金汉宫,从前那个庞然大物已消失得无影无踪,高高的礼帽、寡妇的丧服、望远镜、花冠,全都不见了踪影,街上连个小水坑都没留,而她还曾经以为这一切是永恒的。此刻——又过去了一段时间,她重又站在窗前她最喜爱站的位置——此刻,当夜幕降临时,变化更是惊人。瞧房子里的灯!只需用手轻轻一触,便满屋灯火通明,而且成千上万间屋里的灯全都亮了;每个房间都是如此。人们可以透过一个方方的小盒子,看到一切;不再有隐私,不再有从前那种暧昧的阴影和隐秘的角落,也不再有穿着围裙的女人捧着摇曳的烛火小心翼翼地放到一张桌子上,再放到另一张桌子上。只需轻轻一触,满屋灯火通明。即便夜晚,天空也彻夜光明。大街小巷都亮堂堂的,一切都亮堂堂的。她在中午时分又站到了窗前,如今的女人多么瘦长啊!她们看起来仿佛玉米秆子一般,笔直地杵着,衣着光鲜,彼此十分相像。而男人的面颊则像手掌一样光洁。万事万物都在干燥的空气中显露了自己的色彩,肌肉似乎也在干燥的空气中变得僵硬了。想要哭泣,如今就更难了。水只需两秒钟就变热了。常春藤要么枯死了,要么就被从外墙上清除了藏书网。植物不再茂盛,家庭也越变越小。原先遮盖墙壁和家具的窗帘和布罩都被卷了起来,裸露出来的墙壁上,新挂上了色彩鲜艳的实物画,画上有街道,雨伞和苹果,有的画镶在镜框里,有的直接画在木板上。这个时代有某种鲜明的特征,令她想起了十八世纪。这想法虽然令她心烦意乱,不顾一切,但就在她想的时候,仿佛自己在一条漫长的隧道里穿行了几百年,此刻豁然开朗;一束亮光倾泻进来;她脑子里的弦莫名其妙地绷紧了,仿佛钢琴调音师把调音销插进了她的脊背,旋紧了她的神经;与此同时,她的听力也变得敏锐了,能够听到房间里的每一声细微的沙沙声,以至座钟的嘀嗒声在她听来宛如敲打重锤的声音。几秒钟之内,那束光越来越亮,眼前的一切也变得越来越清晰,座钟的嘀嗒声也越来越响,直至耳边传来一声可怕的爆炸声。奥兰多吃惊地跳了起来,好像她的头挨了重重的一击。她被重重地击打了十次。事实上,此时已经是1928年,10月11日,上午10点钟。已经到了我们现在这个时代。
奥兰多吓了一跳,手捂胸口,脸色惨白,不过没有人会对此感到奇怪,因为还有什么比现代的面貌更可怕的呢?我们之所以能处变不惊,完全是因为我们的身前身后有过去和未来为我们庇荫。不过,我们现在可没有时间来思考这一问题,因为奥兰多已经迟了。她跑下楼去,跳上她的汽车,启动了发动机,疾驰而去。一幢幢泛着蓝光的巨型建筑物高耸入云;烟囱上的红色通风帽散乱地点缀着天空;路面像铺着银色钉子一般闪闪发光;脸色苍白得像雕像一般的司机,驾驶着公共汽车冲她迎面驶来;她特别留心到海绵、鸟笼和一箱箱绿色的油布。然而,她此刻正行走在现代这座独木桥上,她绝不允许眼前这一番景象渗透到她脑海中一丝一毫,不然她就会坠入桥下湍急的洪流中。“你们走路怎么不看方向?……把你的手伸出来,行吗?”——她正颜厉声地说道,那些话仿佛不假思索就脱口而出。此刻大街上拥挤不堪,人们不顾东南西北地到处乱穿。平板玻璃橱里五光十色,七彩缤纷,人们围着橱窗嗡嗡嗡地说个不停,奥兰多觉得这些人就是蜜蜂。奥兰多想——但她的思绪被猛地剪断了,因为她眨了眨眼睛,看清了他们原来是一群人。“你们走路怎么不看方向?”她厉声喊道。
终于,她把车停在了马歇尔斯内尔格罗夫百货商店门口,走进店去。她一下子就被笼罩在憧憧光影和各种气味之中。现代犹如滚烫的水珠洒落在她的身上。光影摇曳,仿佛轻缕薄纱在夏日的微风中飘荡。她从手袋里掏出一张购物清单大声念了起来——男童靴子、浴盐、沙丁鱼——她的声音古怪而又拘谨,好像她手上捧着的这些字的上方,有一个水龙头正往下喷洒着五颜六色的水花。她目睹着这些字在光影的照射下扭曲变形。浴盐和童靴两个词变得钝头钝脑,沙丁鱼变成了锯齿形,像一把锯子。她站在马歇尔斯内尔格罗夫百货商店一楼的男装部,东张西望,嗅着扑鼻而来的各种气味,耽误了几秒钟。然后,她看见电梯的门一直开着,就上了电梯。电梯平稳而快速地把她带上楼去。在电梯上,她想,当今这种生活的基本结构就是魔法。十八世纪时,每件事的来龙去脉我们都很清楚,但如今,我凭空就能升到高处,我能听到从美国传来的声音,我能看到人们在空中飞翔——但究竟是怎么回事,我完全摸不到头脑。所以,我重又相信魔法了。这时,电梯轻轻一震停在了二楼。五彩缤纷的商品琳琅满目,在她眼前争奇斗彩,远处飘来一阵阵怪异的气味;电梯每停一次,随着电梯门的打开,便有另一番世界在她眼前展开,这个世界的特有气味也扑面而来。她想起了伊丽莎白时代瓦坪边上的泰晤士河畔,那里停泊着装满珠宝和其他货物的商船。船上的气味多么香浓、多么奇妙!她还记得自己把手指探进装满珍宝的麻袋,感受那些未经打磨的红宝石从指缝间穿过的感觉。然后,她与苏姬——管她叫什么名字呢——躺在一起,坎伯兰提着灯照到了他们身上!如今,坎伯兰家族在波特兰大街上有一幢房子,她前些日子还在那里与他们共进午餐,并且斗胆提到了希恩路上的救济院,和那老头子开了个小小的玩笑。他当时冲她眨了眨眼。正在想着,电梯已经到了最顶层,她不得不走下电梯——走进了百货商店的某一个商品部,天知道这是哪个“部”。她停下脚步,翻看她的购物清单,可是,要找到单子上列出的浴盐和童靴,谈何容易。她打算空着手下楼去了,但就在这时,她嘴里不知不觉地大声念出了购物单上的最后一行字:“双人床单,”而事实上,正是“双人床单”才使她免于冲动之下空手而归。
“双人床单,”她对站在柜台里的一位男士说,谢天谢地,这位男士恰巧正是卖床单的。前些天,格里姆斯蒂奇太太对她说,不对,格里姆斯蒂奇太太已经不在人世了,那么是巴托洛莫太太,也不对,巴托洛莫太太也已去世,那么应该是路易丝,路易丝前些天心急火燎地跑来对她说,她发现君王卧榻的床单底部有一个洞。这张卧榻上睡过很多君王,有伊丽莎白女王、詹姆斯国王、查理国王、乔治国王、维多利亚女王和爱德华国王,床单上有个洞也不足为怪。可路易丝十分有把握地说,她知道是谁干的,是亲王
。
“可恶的德国佬!”路易丝说(因为之前刚刚结束了一场与德国人的战争)。
“双人床单,”奥兰多梦呓般地念叨着,因为她此刻心里正思忖着,一张铺着银色床罩的双人床,似乎显得房间的格调有点庸俗——房间里一片银色,但她当年装饰这间卧房的时候,正对金属色格外着迷。那男店员去拿双人床单了,她掏出一面小镜子和一块粉扑,一边漫不经心地往脸上略施薄粉,一边想,如今的女人,与她初变女人、躺在“倾心夫人”号甲板上的那个年代的女人相比,已不再有那份委婉含蓄了。她细心地在鼻子上略施粉黛。她从来不在面颊上扑粉,因为说实话,她虽然已经三十六岁,但岁月在她脸上并未留下痕迹,她依然像从前那样嘴唇微翘、神情忧郁、美丽漂亮、肤色红润(如萨莎所说,像一棵闪烁着千万点烛光的圣诞树),她还是当年和萨莎一起在冰封的泰晤士河面上滑冰时的昔日容颜。
“夫人,这是最上乘的爱尔兰亚麻,”那店员一边说,一边把床单在柜台上摊开,——他们遇见一位拣枯树枝的老妇。
此刻,就在奥兰多心不在焉地用手指摸着亚麻床单时,通往另一个商品部的弹簧门猛地打开了,这扇门的另一边也许是出售各种花哨饰物的商品部。从打开的门里飘来一阵柔和的香气,好像是那种粉红色蜡烛的味道,那香气袅袅婷婷,像贝壳一般将一个人团团裹住——那人年轻、苗条、迷人,是小伙子还是姑娘?——啊天哪!是个姑娘!身披裘皮,戴着珍珠项链,穿着俄罗斯长裤;但她背信弃义,背信弃义!
“背信弃义!”奥兰多高声喊道(那男店员已经走开了),整个店堂里仿佛翻卷奔腾着浑黄的洪水,远远地,她看到一艘俄罗斯舰船上的桅杆屹立在出海口。而那阵香气幻化成的贝壳,竟神奇地变成了一个平台,或一个讲台(可能那扇弹簧门又开了一次),从台子上走下来一位体态丰腴、身披裘皮的女人,这位保养得非常好、性感迷人、头戴小王冠的女人,是一位大公的情妇。就是她,倚在伏尔加河畔,吃着三明治,眼睁睁地看着他人溺水身亡;而此刻,她正穿过店堂,朝奥兰多走来。
“啊,萨莎!”奥兰多惊呼起来。的确,她十分震惊,没想到萨莎会变成如今这副模样,体态如此丰腴,神情如此慵懒。她于是低下头来看床单,好让眼前的幻景,那身披裘皮的半老徐娘,那身穿俄罗斯长裤的姑娘,以及所伴随的蜡烛、白花和老船的气味,统统消失在她的身后。
“夫人,您今天要买些餐巾、毛巾和尘拂吗?”那店员追问道。幸亏奥兰多有那张购物清单,她此刻取出单子看过以后,才镇定自若回答道,她只剩一件东西要买,就是浴盐;在别的商品部。
她又乘着电梯往楼下去——任何景象的重复出现都会对人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她再一次沉浸在一个远离现时的时刻;当电梯嘭地一声停在一楼时,她感觉自己仿佛听到一只瓦罐摔碎在河岸上。她站在琳琅满目的手提包当中,凝神思考着,哪里还顾得上去寻找出售浴盐的商品部,管它在什么商品部呢。店员们给她建议,她也充耳不闻。那些店员们一个个彬彬有礼,皮肤黝黑,头发梳得溜光,精神抖擞。他们也是某些古老家族的后裔,兴许他们中的某些人也像她一样颇为自己绵延久远的家世而自豪,但他们选择降下现时这道不透光的屏风挡住过去,于是今天我们看到的他们,只是马歇尔斯内尔格罗夫百货商店的店员而已。奥兰多站在那里踌躇不前。透过巨大的玻璃门,她看到牛津街上车水马龙。公共汽车似乎挤成一堆,转眼又各奔东西。就像当年泰晤士河发洪水时,那排山倒海般翻滚的巨大冰块。有一位穿着毛皮拖鞋的老贵族骑在一块冰上随波漂流,他沉没的地方,就在她此刻停车的地方,他沉没时嘴里还在不停地咒骂着爱尔兰叛党。那一幕此刻清晰地浮现在奥兰多眼前。
“时光飞逝,离我远去,”她一边想,一边竭力使自己心平气和,“这就是人到中年。多么奇怪啊!所有事物都不再单纯。我拎起手袋,脑子里却出现了那位冻死在冰面下的贩苹果老妇。有人点燃了一支粉色蜡烛,我却看到了一位穿着俄罗斯长裤的姑娘。当我走出门外——就像我现在这样,”她来到了牛津街上,“我闻到了什么气味?牧场的草香。我还听到了羊儿头上的铃铛声,看到了群山峻岭。这是土耳其?还是印度?抑或是波斯?”泪水涌了上来,盈满了她的眼眶。
她此刻满眼含着泪水、满目波斯高原幻景,准备钻进她的小汽车,读者看到这番情景时,不免会觉得她的思绪游离于现时太远了。的确,对于那些熟谙生活技巧,通常又是默默无闻的人来说,不可否认的是,他们能设法把自己人生的六十或七十年时间调整得同每个正常人的时间节奏一致,因此,当钟敲响十一点的时候
,他们的时间也都同步鸣响,这样,他们既不会在现时中轰然崩溃,也不会完全迷失在追忆往昔时光中。这些人的寿命,我们只能按照墓碑上所说的精确数字,活了六十八年,或七十二年。而其他人,有些人虽然活在我们中间,但我们知道他们已经死了。有些人虽然已经拥有了生命的形式,但其实他们还并未出生。还有些人,虽然已经活了几百年,却自称只有三十六岁。无论《英国名人传记辞典》上的人物生卒年份写的是什么,一个人寿命的真正长短,永远都存在争议。因为计时是一件颇为困难的事,再娴熟的计时手法,也会在瞬间被扰乱。奥兰多丢了购物清单,没有买沙丁鱼、浴盐和童靴,就径直准备回家去了,这也许都是她酷爱诗歌的过错。此刻,她站在那里,手搭在她的车门上,现时又一次击打了她,她的头部被现时狠狠地击打了十一下。
“真该死!”她咒骂道。因为这钟声在她听来振聋发聩——她眉头微蹙,娴熟地换挡,小汽车蹿了出去,在车流中拐来拐去地穿行,她的车技非常高超。她一边开车一边像从前那样大声喊叫着,“看清楚你们要往哪里去!”“你没有脑子吗?”“你为什么不明说?”她从摄政街开到秣市街,又开到诺森伯兰大道,上了威斯敏斯特桥,然后左拐,直行,右拐,再直行……除此之外,关于此刻的奥兰多,我们没什么可写的。
1928年10月11日星期四,老肯特街上人满为患,行人已经溢出人行道外。有拎着手提袋的女人,有东跑西窜的孩子,还有正在大减价的各种布店。街道时宽时窄,长长的街景渐渐地缩成一团。这边是集市,那边在举行葬礼,还有一队举着旗子游行的人,旗子上写着“抗议……失去”,可还有几个字是什么呢?肉摊上摆着色泽红润的肉,屠夫们就站在门口。女人们鞋底的高跟几乎被削平了。有一个门廊上写着“爱……征服”。有个女人正从卧室的窗户往外看,她凝神注目,一动不动,似乎陷入了沉思。有一处写着,埃博尔约翰和埃博尔贝德,从事……没有一处文字能够让人从头看到尾的,总是看到开头几个字,看不到结尾是什么。就好比两个朋友隔街而遇。如此只需二十分钟,人的身心就会被撕裂,变得像麻袋包里倒出来的碎纸片一样。的确,在奥兰多飞快驾车出城的过程中,很像是人在即将失去知觉前,或是即将死亡之前,人的本体被剁成了小小的碎块。因此,奥兰多究竟在何种意义上可以被认为生存于现时,成了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就在我们也差点以为奥兰多真的已经被完全分解为碎纸片时,在车的右侧出现了一道绿色的屏幕,映出了缓缓飘落的小纸片;左侧也出现了一道绿色屏幕,在它的映衬下,人们可以看到那些碎纸片在空中旋转飞舞;随着绿色屏幕在两侧不断向前延伸着,她又能看见自己脑海中的幻像了,她看见了一座农舍,一个农家院落,还有四头牛,都与现实生活中的一般大小。
这些幻象的出现,令奥兰多大大松了一口气,她点燃一支烟,默默地吸了一两分钟,然后,迟疑不决地喊了一声:“奥兰多?”仿佛被她喊的这个人不一定就在现场。如果七十六个(随便说一个数字)不同的计时器在一个人的脑海里同时运转,那得有多少不同的自我——天哪,幸好不是所有的——同时寓居在这个人的精神世界里?有人说是两千零五十二个。如此说来,倘若这些自我里面正巧有人觉得很孤单,喊出了“奥兰多”(如果这是那人的名字),这不是再寻常不过的事吗?这一声呼唤的意思是,罢了,罢了,我对我的这个自我已经厌烦透了,我想要另一个自我。我们的朋友中经常有人就此脱胎换骨,重新做人。但这种脱胎换骨并非是一帆风顺的,因为,虽然人们可以像奥兰多那样(来到乡间寻找另一个自我),唤一声“奥兰多”,但她想要的那个奥兰多未必肯露面。我们建立起来的这些自我,像侍者手中摞起的盘子那样,层层叠叠,他们都各自另有寄托,有各自的脾性,各自小小的原则和权力,随便你把这些称作什么(这些东西通常并没有什么名称)。于是,有的自我只愿意在下雨的时候光临,有的自我只肯在挂着绿窗帘的房间里露面,有的自我只有琼斯先生不在的时候才肯出现,还有的自我非要你答应给它一杯酒才肯来——不一而足;因为每个人与自我之间达成的不同条件会根据经验成倍地增加——有些条件实在太荒唐,不值在此一提。
奥兰多此刻正是如此,她把车停在谷仓旁的拐弯处,探寻地唤了一声,“奥兰多?”但她等了半天,那个奥兰多并没有出现。
“那好吧,”奥兰多大度地说,人们通常在这种时候都会很宽宏大量。她又试着呼唤另一个自我,因为她有很多各种各样的自我可以呼唤。一个人可能拥有上千个自我,但我们的传记没有那么多篇幅来一一描述,只需写出其中六七个自我就足矣。所以,我们选择那些我们已经描述过的自我。比如,奥兰多此刻呼唤的自我,可能是那个挥剑砍落摩尔人骷髅的少年;那个用绳子重新把骷髅高高吊起的少年;那个坐在山头上的少年;那个遇见诗人的少年;那个捧着玫瑰花水呈给女王的少年;或许,她此刻呼唤的,是那个深爱着萨莎、身为王室大臣、外交大使、军人、旅行者的青年男子;抑或,她此刻想要的那个自我,是一个女人,那混迹于吉普赛人的女子、那典雅高贵的夫人、那离群索居的贵妇、那热爱生活的姑娘、文学的女赞助人、那位呼唤马尔
的女人(马尔在此意味着热水汤浴和夜晚的炉火),或呼唤谢尔莫丁的女人(谢尔莫丁在此意味着秋日树林里的番红花),或呼唤邦斯洛普的女人(邦斯洛普在此意味着我们每天都经受一次死亡),或这三个自我合在一起的那个女人——这个自我的含义极为丰富,我们没有足够的篇幅细述——所有这些自我千姿百态,各不相同,她可以呼唤它们中的任何一个。
或许吧。(我们现在的叙述处于“或许怎样”和“似乎怎样”的状态)但有一点似乎可以肯定,那就是她最想要的那个自我,总是疏离于她。从她的言谈便可听出,她在走马灯似地变换着自我,速度快得就像她那疾驶的汽车——在每一个拐弯的街角,都有一个新的自我出现——但那个自觉的自我,那个最重要也最有权力呼唤的自我,却不知为什么不想要别的自我,只想要其中的一个自我。这个自我就是所谓的真我,所谓的集所有自我于一身的真我。它是所有自我的指挥官,它把别的自我都锁起来,钥匙控制在自己手上。它既是所有自我的混合体,又是所有自我的统治者。奥兰多正在寻找的也正是这个自我,读者可以从她驾车这一路所说的话判断出这一点(如果读者觉得她的那些话语无伦次,杂乱无章,琐碎无趣,有时简直莫名其妙,那也只能怪自己,本就不该去听一位女士的自言自语。我们只是原封不动地记下她的话,在括号中说明我们认为是哪一个自我在说话,但我们也可能理解错了)。
“那么,我想要的是什么?是谁?”她问。一个三十六岁、坐在汽车里的女人。没错,但还有其他很多。我自恃清高吗?我以我的祖先,以及家里大厅里挂着的刻有豹纹的嘉德勋章为荣吗?是的。我贪婪、奢侈、堕落吗?(这时出现了一个新的自我。)是,那又怎样。我诚实吗?我觉得是。我慷慨吗?哦,那不值一提(这时又出现了一个新的自我)。我整个上午都躺在铺着精致亚麻床单的床上,聆听鸽子啼鸣,我用银质的餐碟,品美酒佳酿,侍仆成群,我被宠坏了吗?也许吧。忙忙碌碌却一事无成。所以我就写书(这时,她提及了五十部古典历史作品的书名,由此我们认为,这表明她已经把早期写的那些浪漫传奇撕掉了)。我口齿伶俐,能言善辩,浪漫多情,但(这时又出现了一个新的自我)傻里傻气,笨手笨脚。我真是再笨拙不过了。还有——还有——(这时有一个词令她迟疑着说不出口,如果我们认为那个词是“爱”,也不一定对。但她确实红着脸笑了起来,而且高声喊道——)翡翠蟾蜍!哈里大公!天花板上的青蝇!(这时又出现了一个新的自我。)可是,奈尔,凯蒂,还有萨莎呢?(她陷入了深深的忧伤之中,因为她早就不再哭泣了,所以此刻她实际上只是眼睛里噙满了泪水。)树木,她说,(这时又出现了一个新的自我,)我喜爱这里的千年古树(她正走过一片树林),喜爱谷仓(她正经过路边一个摇摇欲坠的谷仓),还喜爱牧羊犬(一只牧羊犬正一溜小跑地穿过马路。她小心翼翼地为它让路)。我还喜爱夜晚。但是人,(这时又出现了一个新的自我,)我喜爱人吗?(她反复问自己。)我不知道。他们整日里说长道短,居心不良,谎话连篇。(此刻她拐入了她家乡小镇的主街,这天正是集市日,农夫,牧羊人,还有挎着篮子卖鸡的老妇,熙熙攘攘挤满了大街。)我喜爱农民。我懂耕种。但是(这时,有一个自我像灯塔里射出的光芒一般,越过其他自我,占据了她意识的顶端)。名望!(她笑出了声。)名望!作品连印七版。获奖。照片登在晚报上(这里她暗指她的《大橡树》以及她获得的伯戴特·库茨奖。我们必须在此占用一些篇幅,来说明一下传记作者此刻的窘境,因为全书的高潮以及结尾,都被她这漫不经心的一笑匆匆掠过。但事实是,当我们的传主是个女人,所有一切——高潮和结尾——就都不是那么回事了;她所强调的东西,永远与男人不同)。名望!她反复说着。诗人——骗子;两者就像每日清晨的邮件一样准时来临。晚宴,聚会;聚会,晚宴;名望——名望!(她此刻放慢车速,穿行于集市上熙熙攘攘的人群中。但并没有人注意到她。人们更感兴趣的是鱼贩摊上的鼠海豚,而不是一位获过奖项的女人,一位只要她愿意,头上可以层层叠叠戴上三种冠冕的女人。)此刻,她开着车缓缓行驶,嘴里哼起了小曲,好像是一首老歌,“我要用我的金币,去买开满鲜花的树。满树鲜花,鲜花满树,走进开满鲜花的树林,告诉我儿子何为名望。”她就这样哼着,歌词中每一个字,都像野蛮人项链上沉重的珠子,沉甸甸地垂下来,东一颗,西一颗。“走进开满鲜花的树林,”她唱道,每个字都加上了重音,“看月亮悠悠升起,看马车渐渐远离……”唱到这里,歌声戛然而止。她目光凝滞在车前方的引擎盖上,陷入了冥想。
“他坐在特薇切特的桌旁,”她追忆道,“领口脏兮兮的……是老贝克在量木材的尺寸吗?还是,莎—比—亚?(我们提到自己崇拜的人时,从来不会把他们的名字念全。)”她目光呆呆地盯着前方,大约有十分钟,汽车慢得仿佛停止不前了。
“阴魂不散!”她喊了起来,猛踩下了加速器踏板,“阴魂不散!都是些自幼便萦绕着我的魅影。一只野鹅飞过。野鹅从窗前一掠而过,飞向大海。我跳起来,伸出手想抓住它(她紧紧握住方向盘),但它飞得太快了。我曾在很多地方看到它——在英格兰、波斯、意大利,但它总是飞得那么快,飞向大海。而我,总是在它的身后撒下一片文字(她的手猛地向外甩了一下),那片文字就像一张大网,可是待我把网收回来,网里却只有水草,就像我在码头上看到的那些收回来的网。有时,网底会有几块银子——六个字而已。而生活在珊瑚丛中的那条大鱼,却从未被网罩住。”说到这里,她低头思索起来。
也正是在此刻,当她不再呼唤“奥兰多”,脑子里苦苦思索别的事时,那个她之前呼唤的奥兰多不请自到了。她之后发生的变化就是明证(此刻她已经驶进大门,进入了她家的庄园)。
她整个人变得忧郁而沉静,镇定自若,似乎镀上了一层箔饰,外表显得圆润而结实,原来浅的地方现在变深了,原来近在咫尺的东西,现在变得遥不可及。而所有一切就像是一泓水,被井壁紧紧地圈在井里。于是,此刻的她,忧郁沉默,静如止水,当那个奥兰多附在她身上以后,她就成了所谓的——无论是对是错——唯一的自我,真我。她变得沉默不语了。因为当人们大声说话时,那些自我(或许有两千多个自我)可能会意识到它们彼此之间的隔膜,于是就试图相互沟通,而一旦彼此相通了,它们就会陷入沉默。
她娴熟地驾驶着汽车,灵巧地行驶在车道上,车道夹在榆树和橡树之间弯弯曲曲地延伸着,穿过绿草如茵的山坡。那山坡十分平缓,仿佛平静的碧绿潮水漫上了岸边。山坡上种着茂密的山毛榉和橡树,有几只小鹿在林间倘佯,一只白净如雪,另一只歪着头,因为它的一只角被铁丝网勾住了。眼前这一切,树林、小鹿和草地,令她心满意足,仿佛她的思绪化为了流水,围绕着它们潺潺流淌。转眼,她就到了庭园。几百年来,她每次来到这里,不是骑着马就是坐着六驾马车,男仆和随从前呼后拥。这里曾经羽翎摇曳,火把闪亮,满树怒放的鲜花在风中轻轻摇动。如今,这里只有她孤零零一个人,而那棵开满鲜花的树,如今树叶在秋风中瑟瑟凋零。看门人打开了大门。“早安,詹姆斯,”她说,“车上有一些东西,请你把它们拿进来好吗?”应该承认,这些字本身并无美感,也没有趣味性,更无关紧要,但此刻却沉甸甸胀鼓鼓的,饱含深意,仿佛树上落下来的熟透了的坚果。由此可以证明,貌似平庸的皱巴巴的表皮之内,一旦满满地充塞了意蕴,就会不可思议地给人的感官带来满足。此刻的情形正是如此,尽管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看似平凡。所以,当看到奥兰多在不到三分钟的时间里脱下裙子,换上呢料马裤和皮夹克,人们会为那一连串动作带来的美感而陶醉,宛如观看鲁波科娃夫人
表演的精采节目。然后,她大步来到了宴会厅,那里,她的老朋友德莱顿、蒲柏、斯威夫特、艾迪生
都煞有介事地望着她,他们起先也许会说,“瞧,获奖者来了!”但随后他们就会想到,应该谈一谈获奖所涉及的二百几尼
奖金,他们都点头表示同意。于是,他们仿佛在说,二百几尼。二百几尼可不是小数字。她切了一片面包和一片火腿,把它们夹在一起,吃了起来。她边吃,边来回踱步,从前陪客的习惯瞬间就被她不假思索地抛在了脑后。她踱了五六个来回之后,自斟一杯西班牙红酒,一饮而尽,然后又斟满一杯,端在手里,信步走过长廊,穿过十几间起居室,在挪威猎犬和西班牙猎狗的陪伴下,开始巡视她的庄园。
这是惯例。回到这里却不巡视庄园,就好比回到家里却不亲吻自己的祖母一样。在她的想象中,那些房间在她离开的这段时间里,一定都在瞌睡打盹,此刻看到她走进来,必定苏醒过来,睁大眼睛,兴高采烈。她还想象,她已千百回地看过它们,但每一次它们都以不同的面貌呈现于她,仿佛在它们如此漫长的生命旅程中,蕴藏着各种各样的气质,随着冬夏更替、阴晴转换而变化,随着她本人的命运和访客的好恶而千变万化。对于陌生人,它们永远那么彬彬有礼,却又略显倦意;对于她,它们完全坦诚相待,无拘无束。的确,为什么不呢?他们迄今已相识近四百年,彼此没什么可掩饰的。她明白它们的喜怒哀乐,她知道它们各自的年龄和小秘密,比如一只看不见的抽屉,一个隐蔽的柜子。她也了解它们的缺陷,比如,哪些地方是后来补上去的,或添置的。它们对她的心境和变化也同样了如指掌。她对它们毫无隐瞒,在它们面前展现男儿身和女人貌,在它们面前哭泣,跳舞,郁闷,欢笑。在这个靠窗的座位上,她写下了第一首诗;在那个小教堂里,她举行了婚礼。她也将葬在这里。她跪在长廊的窗台上,呷着西班牙红酒,心里如此思忖着。她几乎难以想象,她的身体将有一天被缓缓下葬到她的祖先中间,而勋章上的豹纹在地板上投射下一片黄色的光影。从来不相信永生的她,此刻也不禁觉得,她的灵魂将与护墙板上的红色和沙发上的绿色共存亡。她信步走进了大使住过的卧房,房间里的光泽宛如一枚沉淀在海底几百年的贝壳,结了厚厚一层皮,被海水涂上了千万种色彩。玫瑰色,黄色,绿色和沙滩色。这房间也像贝壳一样脆弱易碎,一样闪闪发亮,一样空空荡荡。再也不会有大使睡在这间房里了。啊,可她知道,这深宅大院那颗依然跳动的心在哪里。她轻轻推开一扇门,站在门槛上,这样房间就看不见她了(她想象)。她望着壁毯在微风吹拂下,上下摆动着,这永不停息的微风总是能使这些壁毯看起来栩栩如生。猎手依然策马奔腾,达芙妮依然落荒而逃。她想,这座深宅大院那颗脆弱而不屈服的心,无论多么微弱,多么内敛,依然在跳动不息。
此刻,她带着她的那群猎犬漫步在长廊上。长廊上铺的橡木地板是从一整棵橡树上锯下的。倚墙而列的一排排椅子上的天鹅绒面罩已经褪色,它们伸出扶手,准备迎接伊丽莎白女王,詹姆斯国王,或莎士比亚,还有从未光临过的西塞罗。这情景令她感伤万分,她解开圈住这些椅子的围栏,坐到女王坐过的位子上;她翻开伊丽莎白女王桌上的一本手稿;她用手指抚弄着陈年的玫瑰花瓣;她用詹姆斯国王用过的银发刷梳理自己的短发;她还在他的床上蹦了几下,把脸紧紧地贴在那陈旧的银色床罩上(虽然路易丝换上了新床单,但再也不会有国王睡在上面了)。房子里到处都是防虫的熏衣草香囊,到处贴着“请勿触摸”的字条,虽然这些字条是她亲手贴的,但仍不免觉得碍手碍脚。这房子已不再完全属于她了,她叹息道。如今,它属于时代,属于历史,已不再受人的支配,也不再允许人的触摸。再也不会有人把啤酒洒得到处都是,也不会有人把地毯烧出一个洞了(她正在尼克·格林曾经住过的房间)。两百个仆人端着热气腾腾的盘子、捧着壁炉用的柴火在走廊里奔忙喧腾的场面,也不会再出现了。宅子外面的作坊里也不会有人酿麦芽酒、制蜡烛、做马鞍和磨石料了。榔头和木槌的敲打声如今也听不到了。椅子没人坐,床没人睡;金酒杯银酒杯都被锁进了玻璃柜里。在这空荡荡的深宅大院里,寂静扑打着它那巨大的翅膀,上下扇动着。
她坐在长廊的一端,几条猎犬趴在她的身边。她坐在伊丽莎白女王曾坐过的那张硬木扶手椅上。长廊向远处延伸着,消失在灯光暗淡处。宛如一条深深钻进往昔岁月的隧道。当她凝视隧道深处时,能够看到有人在那里谈笑风生,他们都是她认识的大人物,有德莱顿、斯威夫特和蒲柏,也有正在会谈的政治家,和坐在窗台上调情的恋人。她看到人们围坐在长桌旁吃喝,木柴燃烧的烟雾萦绕在他们的头顶,呛得他们不停地咳嗽,打喷嚏。再往远处看,她看到一群衣着光鲜的人正准备跳四方舞。一阵笛声般轻柔而又庄严的乐声传来。风琴浑厚的低鸣声也响了起来。一只棺材被抬进了小教堂。从小教堂里又走出一队举行婚礼的人。全副武装、头戴盔甲的男人们奔赴战场。他们把从弗洛登
和普瓦捷
带回来的战旗插在墙上。过去的场景充满了长廊。再往前看,她觉得她可以一直看到历史的尽头,看到伊丽莎白时代和都铎王朝以前,那些更古老、更久远、更模糊的身影,一个蒙着头、神情肃穆的修士,一个双手捧书、口里念念有词的僧侣……
像一声惊雷响起,大钟敲响了四下。再强烈的地震,也不会如此彻底地将整个小镇毁灭。长廊和长廊上的一切顷刻间灰飞烟灭。一道亮光像炸药爆炸一般,照亮了她那神情肃穆、凝望远方的面容,在这片亮光中,她身边的一切都显得无比清晰。她看到有两只飞蝇在转圈飞舞,她特别留意到它们身上闪烁的蓝光。她看到自己脚边的地板上有个木疙瘩,看到猎犬的耳朵在抽搐。与此同时,她听到花园里传来大树枝折断的声音,庄园里传来羊儿的咩咩声,一只雨燕尖叫着从窗前掠过。她自己的身体也在瑟瑟发抖,仿佛突然赤身裸体地置身于冰雪严寒之中。然而,她却保持着镇定,直到伦敦的大钟敲响了十下(她现在已是完整的一体,所以也许有更大的能力来承受时间对她的打击)。她不慌不忙地站起身来,把猎犬唤到身边,一步一步稳稳地,却又谨慎地走下楼梯,来到花园里。这里的植物投下的阴影格外清晰。她的眼睛好像架了一副显微镜,居然能看出花圃中一颗颗的泥土颗粒。每一棵树上蜿蜒缠绕的嫩枝,小草的每一瓣叶片、叶脉和花蕊上的斑纹,她都看得一清二楚。花匠斯塔布斯沿着一条小径向她走来,她能看清他绑腿上的每一颗纽扣。她看见伊丽莎白女王和王子,还有拉车的大马,她从未如此清晰地看到过伊丽莎白女王额头上白色的星形印记,看到王子的马尾辫上有三根特别长的头发拖了出来。在庭园里看这幢大宅的灰墙,犹如一张布满刮痕的新照片。她听到露台上的扬声器正在播放一首舞曲的片段,这首舞曲人们通常是坐在维也纳铺着大红地毯的歌剧院里听的。眼下这一时刻,令她兴奋,也令她紧张,还有一丝莫名奇妙的恐惧。仿佛时间的裂缝一旦张大,让哪怕一秒钟的时间从缝隙里溜出来,那么某种未知的危险就将接踵而至。这种持续的、高强度的紧张,令人很不舒服,难以忍受很久。她加快了脚步,穿过花园,来到了庭园外面,两条腿不由自主地飞快挪动,比平常的步伐要快得多。她好不容易才强迫自己在一家木匠工坊门口停住了脚步,她站在那里一动不动,看乔·斯塔布斯制作马车的轮子。她正目不转睛地盯着他的手看时,大钟敲响了,是正点过了一刻钟。这钟声仿佛流星从她身上划过,它太灼热了,谁的手都抓不住它。她清楚地看见乔的右手大拇指没有指甲,在原本应该长着指甲的地方,突起了一团粉红色的肉,这不堪入目的场景令她恶心极了,有那么一会儿她差点晕过去。但就在她眨动眼睑的那一瞬间黑暗里,她从现时的压力中解脱了出来。在她眨动眼睑时留下的那一片阴影中,有某种奇特的东西,某种在现时永远不会出现的东西(任何人现在仰面望天,都可以验证这一点)——所以它才令人恐惧,令人说不清它究竟是什么——人们迫不及待地想给这种东西命名,称之为美,想以此将它变成实体,因为它本身不是实体,而只是一个影子,它没有自己的实质内容,也没有自己的秉性特征,但它无论附着在哪个物体上,都有能力使那个物体发生改观。此刻,这个影子乘她在木匠工坊前头晕目眩、眨动眼睑的时候,溜了出去,附着在她眼前的各种景象上,将这些景象变得不再不堪入目,变得可以理喻。她的思绪开始像大海波涛般起伏翻滚。她如释重负地深深舒了一口气,转身离开了木匠工坊,往山上爬去,心想,是啊,我又可以开始生活了。我正在蟒湖水畔,她想,一排排裹挟着成千上万死神的白色巨浪袭来,而那叶小舟正攀上巨浪的巅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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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时的奥兰多
这些话都是从她嘴里一字一句清楚地说出来的,但我们不能隐藏的事实是: 她此刻对眼前的一切都视若无睹,她常常会把一只羊看作一头牛,把一位名叫史密斯的老人当做那个名叫琼斯的毫不相干的人。那片阴影,那片因为看到没有指甲的拇指而头晕眨眼投下的阴影,在她的脑后(离视觉最远的部位)变得愈加浓密,变成了一个幽暗的池塘,而隐藏在这幽暗深处的东西,几乎无人知晓。此刻,她俯视着这个池塘或大海,水面倒映出了一切——没错,有人说,当视觉中的世界变得模糊时,我们最炙热的情感、艺术和宗教,都是脑后那个幽暗空穴里的倒影。此刻,她凝视着那幽暗的深处,若有所思,旋即,她上山的那条长满羊齿草的小路已不再是一条完整的小路,小路的一部分已经变成了蟒湖;欧楂树丛也有一片变成了正襟危坐的贵妇和绅士,贵妇们手拈名片盒,绅士们手执金晃晃的手杖。有些羊群变成了梅菲尔区高大的住宅;所有一切都变得似是而非,她的大脑仿佛是一片被分隔得七零八落的森林。各种事物时远时近,忽分忽合,在光与影连续不断的交叉中,形成了怪异至极的连接和组合。若不是追逐野兔的挪威猎犬卡努特提醒她,她不会想起此刻大约四点半了——实际上已是五点三十七分——她已然忘却了时间。
长满羊齿草的小路,蜿蜒曲折地往山上延伸,一直通往山顶的那棵大橡树。比起1588年她初见它时的模样,如今的大橡树更高大、更粗壮,也更龙蟠虬结,但它依然风华正茂,在风中飒飒抖动的锯齿边小树叶,依然在枝头茂盛繁密。她扑倒在地上,感受树根的骨感,像脊椎伸出的肋骨,在她的身下纵横交错。她喜欢想象自己正骑在世界的脊梁上,她喜欢自己的身子贴着坚硬的东西。就在她扑倒在地的那一刻,有一本红布封面的四四方方的小书,从她皮外套的前胸掉了出来——是她的诗作《大橡树》。“我应该带一把小铲子来,”她想。但她即便真的带来了小铲子,似乎也不太可能把书葬在这里,因为树根上面的土层很浅。再说,她的那几条猎犬也可能把埋好的书再刨出来。这种象征性的仪式从来都不走运,她想。也许没有仪式更好。她正准备在葬书之前致辞几句(这本书是初版,上面有作者和艺术家的签名),“我把这本书作为给大地的回赠和贡品,葬在此处,”她刚要说出口,可是,天哪!人们一旦将词语大声说出口,听起来多么愚不可及啊!她会想起,那天老格林站在讲台上,称她堪与弥尔顿相媲美(唯一不同的是,弥尔顿是盲人),并把一张二百几尼的支票递给她。她当时脑海中就出现了山顶上这棵大橡树,她获得的称赞和奖金与这棵大橡树有何相干?她心中困惑。美誉和名望与诗歌有何相干?一本书出了七版与其本身的价值有何相干(她这本书至少已经出了七版)?写诗难道不是一种私密的交流吗?难道不是一个声音对另一个声音的回应吗?如果写诗本身就是一个声音回应另一个声音,那么,这一切就都错了——这无聊的谈话、美誉和指责,遇见欣赏自己的人还是不欣赏自己的人,都与诗歌无关。这么多年来,对树林轻轻哼唱的古老歌曲,对农庄,对门前亲密交颈的棕色大马,对铁匠铺和厨房,以及辛勤孕育麦子、芜青和青草的田野,盛开着鸢尾花和蝴蝶花的花园,她都作出了回应,虽然她的回应是木讷的,但还有什么回应比她的更贴心、更温存、更像恋人之间的柔情做爱呢?
于是,她并没有把她的书埋葬,只是随它书页散乱地躺在地上。她眺望眼前开阔壮丽的景色。这天傍晚的夕阳时而明亮时而晦暗,将一切映照得如海底一般变幻多姿。一个庄园展现在眼前,榆树林中露出了教堂的尖顶;庄园中有一幢灰色圆顶的大宅,房子上的玻璃闪着星星点点的光;农家院子里堆着黄灿灿的玉米秸垛。田野里树丛暗影憧憧,越过田野,就是长长的林地,那儿有一条河正泛着粼粼的波光,再往后就又是山地了。极目远眺,斯诺登峰苍白的悬崖在云端露出峥嵘,还有远方苏格兰的群山峻岭,以及赫布里底群岛周围翻腾旋转的海浪。她侧耳聆听海上的炮声,没有——只有风声飒飒。如今没有战争。德雷克不在了,纳尔逊也不在了。她把远眺的目光收回来,再次落在山脚下,“这里曾经是我的领地,”她想,“那开阔丘陵地上的古堡曾经是我的;那片几乎绵延到海边的草地也是我的。”这时,眼前的风景兀自开始晃动起来(肯定是渐渐黯淡的光影捣的鬼),所有挡在眼前的房屋、古堡和树林都自动聚成一堆,从帷幕一侧滑落下去。土耳其光秃秃的山脉展现在她的眼前。正是烈日当空的正午。她看着眼前灼热的山坡,羊群在她的脚边啃着沙地上的草皮,一只老鹰在她的头上盘旋。吉普赛老人拉斯图姆沙哑的嗓音在她耳边响起,“你的祖先,你的血统,还有你的财产,与这一切相比算得了什么?你要四百间卧房,银盘银盖,还有拂尘的女仆,又有何用?”
这时,山谷里的教堂大钟敲响了,那帷幕般的风景便坍塌下来,而现时再一次劈头盖脸向她袭来。好在此刻的光线已经越来越暗,比先前更为暧昧,所以细小的东西便看不清了,惟见迷雾缭绕的田野,灯火闪烁的农舍,一大片睡意朦胧的树林,还有一束扇状灯光穿行在小路的黑暗中。她说不准大钟究竟是敲了九下,还是十下,十一下。夜幕降临了——她一向喜爱黑夜。在黑夜里,脑海中那幽暗池塘里的倒影,比白昼更清晰。在黑夜里,不必晕眩眨眼就能望到那幽暗的深处,那塑造自我的幽暗深处。此刻,她在脑海中这潭幽深的水里,一会儿看到了莎士比亚,一会儿又看到了穿俄罗斯长裤的少女,时而是蟒湖中的小船,时而又是真正的大西洋,暴风雨裹挟着惊涛骇浪朝合恩角猛扑过来。她深深地窥进那片幽暗,看到了她丈夫的双桅船,正攀上巨浪的巅峰!它向上冲去,再向上。那裹挟着成千上万死神的白色巨浪向双桅船席卷而来。啊,轻率鲁莽、荒唐的男人!总是喜欢徒然无望地绕着合恩角顶风航行!但双桅船穿过了巨浪,出现在彼岸;终于安然无恙!
“太令人陶醉了!”她高呼,“太令人陶醉了!”这时,风渐渐平息,水面也恢复了平静;她眼前是月光下微波涟漪的景象。
“马尔默杜克·邦斯洛普·谢尔莫丁!”她站在大橡树旁,高声呼唤。
这美妙闪亮的名字,像一片铁青色的羽毛,从天空飘落而下。她望着它,翻动着,旋转着往下落,仿佛一支缓缓坠落的箭,优雅地划破长空。他就要来了,像以往一样,总是在死寂般的静默中来临。当风浪平息、水波涟漪,当斑驳的秋叶缓缓飘落在她脚面;当豹纹勋章投下的光影纹丝不动,当月亮倒映在水面上,天空和大海之间万籁俱静时,他来了。
此刻正是一片寂静。时近午夜,月亮在旷野上缓缓升起,地上有一座古堡在月光中魅影憧憧。那是一幢高高矗立的大宅,银色的月光照亮了它所有的窗户。围墙和房体都看不见。一切都是魅影。一切都寂然无声。一切都在月光映照下闪闪发光,似乎正在等待一位已故女王的驾临。奥兰多俯视山下,看到庭园里深色的羽翎在摇曳晃动,火把的亮光在跳跃闪烁,照亮了跪在地上的人影。御辇中又一次走出一位女王。
“恭迎圣驾,陛下,”她大声说道,深深地行了一个屈膝礼。“一如从前,我父亲,已故勋爵,将引您进去。”
她话音未落,午夜的第一下钟声敲响了。一阵现时的凉风从她脸上扫过,给她带来一丝担忧。她焦虑地仰面望天,天空乌云密布,黑沉沉的,狂风在她耳边呼啸。可她听出风的呼啸声中,夹杂着飞机的轰鸣声,一架飞机正朝她这边飞来。
“在这儿!谢尔,在这儿!”她冲着月亮袒露出她的前胸(此刻的月光明媚照人),好让她胸前的珍珠项链在月光下闪闪发光,一颗颗宛如巨型月蜘蛛产下的一枚枚蛋。飞机冲破云层,来到她的头顶上方,盘旋着。她的珍珠在黑暗中仿佛磷光闪耀。
谢尔莫丁,如今已是一名优秀的机长,神采奕奕,精神抖擞,动作敏捷地跳到了地面上。一只野禽腾空而起,在他头顶上方飞旋。
“是那只鹅!”奥兰多惊呼,“那只野鹅……”
这时,午夜的钟声敲响了第十二下。1928年10月11日,星期四,午夜十二点。天涯在线书库《www.tianyaboo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