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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的谋杀艺术》
(The Simple Art Of Murder)
董乐山/译
任何形式的小说都是想写成现实主义的。从现在的眼光来看,老式的小说装腔作势,矫揉造作,几乎到了滑稽可笑的程度,但当初读到它们的人,并不觉得那样。象菲尔丁和斯莫莱特那样的作家,从现代意义上所以能显得是现实主义的,乃是因为他们笔下的人物大部分是一些肆无忌惮的角色,其中有不少人能够抢在警察头里两步,但是简·奥斯汀所描绘的以乡绅生活为背景的极其拘谨的人物,从心理学的角度来看,也似乎是够现实的。社会上和感情上的这种虚伪风气,今天仍大量存在。只要再放手加上一些附庸风雅的成分,你就可以大致领略你所订阅的报上书评栏的调子和俱乐部里读书小组的一本正经、愚昧自满的气氛了。畅销书就是他们这种人造成的。所谓畅销书,其实是靠做宣传推广工作,其基础是一种间接的附庸风雅心理,有批评界的老手打上的印记做保鏣,某些极有势力的幕99lib?后集团的精心爱护,不断浇水。这些集团的本行是推销书籍,但是却希望给你的印象是他们在提倡文化。你只要书款稍许迟付了一些,就可以明白他们的旨趣是何等清高了。
为了种种原因,侦探小说很少能够做宣传推广工作。它写的往往是谋杀案,因此缺少精神高尚的因素。谋杀是个人意志受挫的表现,因此也是整个人类意志受挫的表现,可能含有大量的社会学意义,事实上也确实如此。但是谋杀的事早已习以为常,已不是什么新闻了。如果疑案小说多少有些现实主义以(实际上很少这样),那么就一定是用一种冷眼分明的态度写的;否则除了精神变态者以外,谁也不会想去写它或读它。谋杀小说那种不管其他闲事,只管解决自己难题,解答自己疑问的作风也是令人沮丧的。剩下来就没有什么可讨论的了,除了它写得够不够精采可以算得上好小说,不过为数五十万的读者反正是不懂这个的。鉴别写作的质量,甚至对以此为业的人来说,要对预约销售量不加太多的注意而做到这一点,也是够难的。
侦探小说(也许我还是这么叫它为好,因为这一行仍以英国写法为主)必须靠慢慢的渗透才能扩大它的读者。这种情况的存在,而且以后也这么顽固地存在,乃是事实。原因何在,值得有心人研究,我则没有这样的耐心。我的论点之中也丝毫并不认为,侦探小说是一种重要的有意义的艺术形式。世上没有重要的有意义的艺术形式,有的只是艺术,而且也少得可怜。各国人口的增长丝毫没有带来艺术的增长,所增长的只是可以用来生产和包装艺术代用品的熟练手腕。
尽管如此,即使是最老式的侦探小说,也很难写得好。这门艺术的好作品比好的严肃小说更是少见得多。第二流的作品比大多数周转率高的小说寿命要长,很多根本不应该问世的作品就是不肯去世。它们象公园里的塑像同样而久,而且同样乏味。
对于所谓有识别力的人来说,这是很讨厌的。他们很不喜欢这样的情况:不久前还是深刻重要的作品,如今放在他们图书馆里标出“去年畅销书”的专门书架上,除了偶然有个近视的顾客弯下身子看了一眼就匆匆走开以外,没有人会走近它们。而老太太们则在疑案小说书架前你推我挤,抓一本书名叫《三重谋杀害》或《平契波特探长探险记》之类的同一年份的产品。他们也很不喜欢这样的情况:在再版书架上“真正重要的作品”积上了尘土,而《死亡系上了吊裤带》却印行了五万册,甚至十万册,摆在全国的报摊上,显然不是为了向大家告别。
老实说,我本人对这种情况也不是很满意的。我在不假装正经的时候也写写侦探小说。但是由于这种长寿不老,使得竞争实在有点太厉害。要是每年高等物理学有三百篇论文发表,另外还有好几千篇各种形式的论文也已准备就绪,放在那里,有人阅读,那么即使爱因斯坦也是没有多大用武之地的。
海明威不知在什么地方说过,优秀的作家只同死者竞争。优秀的侦探小说作家(这种人毕竟有几个)则不仅要同所有没有埋葬的死者,还要同所有大批大批的活着的人竞争。而且是在几乎平等的条件下进行竞争,因为这种写作的特点之一是,吸引读者阅读这种作品的因素,永远不会过时。那个主人公的领带可能有些老式了,那个探长老头儿可能是坐单驾马车来的,不是坐警笛嘶鸣的流线型汽车,但是他到了现场以后所做的事仍是象过去那样核对时间,寻找烧焦的纸片,研究是谁踩了书房窗户下开得好好的草莓花圃。
但是,我对这件事的关心还有一个不那么自私的动机。我觉得,要在这样庞大的规模上生产侦探小说,而它们的作者眼前能得到的报酬却如此微薄,他们对批评界的赞誉的需要又几乎是零,这项工作如果需要什么才能的话,那是无法办到的。在这个意义上,批评家的瞠口吃惊和出版商的推销次货是完全合乎逻辑的。中等水平的侦探小说大概不比中等水平的小说坏,但是你是从来也看不到中等水平的小说的。因为它得不到出版。但是中等水平的——或者略为高出一些的——侦探小说却可以得到出版。不仅得到出版,而已成批地卖给外借的图书馆,有人阅读。甚至有少数热心家,他们按两元钱的正式零售价格购买,因为书是新书,封面上还有一具死尸的图片。
奇怪的是,这种中等水平的、十分平庸而又枯燥无味的小说,完全是不现实和机械的作品,同那些有这门艺术杰作之称的作品,并没有太多的不同。它只是拖得更慢一些,对话更加平淡一些,人物的刻画更加呆板一些,噱弄读者的手法更加明显一些面已;但货色则是一样。而好小说和坏小说却一点也不是同样的货色。它写的是完全不同的事情。好侦探小说和坏侦探小说写的却完全是同样的事情,而且写法也很相象(这有它的原因,而原因又有原因;要找原因,总是有的)。
我认为,传统的即典型的即单纯推理的即逻辑推理的侦探小说,其主要的困难是,它要达到十全十美,必须具备各种各样的条件,>而这些条件不是在一个人的身上所能同时找到的。那个头脑冷静、善于布局的人,不一定也能写出生动的角色,尖锐的对白,掌握步步加紧的节奏,恰到好处地利用所观察到的细节。那个不苟言笑、擅长逻辑的人,制造出来的气氛就超不过一块绘画板。那个注重科学的私家侦探尽管有个非常新式漂亮的实验室,但是抱歉的是我记不起脸孔来了。能够为你写一篇生动如画、丰富多来的散文的那个家伙,却不屑化功夫去逐个推理无懈可击的作案时不在现场的证明,因为这项工作实在吃力。
冷门知识的大师从心理学上来说是生活在有环撑的裙子的时代(指十八、九世纪。)。如果你对陶器工艺和埃及针织艺术的基本知识什么都知道,那么你对警察就一点也不了解。如果你知道白金不到华氏二千八百度左右不会自行熔解,那么你就不会知道二十世纪的人如何作爱。如果你对战前法国滨海胜地的悠闲生活有足够的了解,而把你的故事放在那个地点,那么你就不知道两小粒可以一起吞下的安眠药不仅杀不死一个人——甚至不能使他入睡,只要他不想睡的话。
每个侦探小说作家都犯错误。没有一个对错误有自知之明。柯南·道尔所犯的错误使他的有的故事根本不能成立,但是他是个拓荒者,歇洛克·福尔摩斯基本上毕竟是一种态度和几十行令人难忘的对白。真正叫我泄气的是霍华德·海克拉夫特先生(在他的《供解闷的谋杀案》一书中)称为侦探小说黄金时代的女士们和先生们。这个时代并不远。按海克拉夫特先生的划分,它从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以后开始,一直到1930年左右。实际上这个时代至今仍旧存在。所有已出版的侦探小说中有三分之二到四分之三仍信奉这一时代的巨人所创造、所改进、所完善的,并且作为逻辑推理的问题兜售给世人的公式。
这话说得有些严厉,但不要吃惊。这只是说说而已。我们不妨采肴一看这门文学的一部得意之作,一部掌握了噱弄读者而没有欺骗读者的艺术的公认杰作。这部作品叫《红房子疑案》,是A·A·米尔内写的,亚力山大·伍尔科特(真是个爱夸大其词的人)誉为“三部空前绝后的最佳疑案小说之一”。这样的赞词不是轻易说的。这本书出版于1922年,不过确是没有什么时间性,完全可以拿来在1939年7月出版,或者稍加修改,拿来在上星期出版。它一共再版了十三次,用原来的纸型印行了大约十六年。不论什么书都很少有这样的情况。这本书读起来很轻松,文笔风趣有点象《笨拙》杂志,行文流畅,造成一种错觉,其实并不象表面看来那样自如。
它讲的是马克·阿勃莱特在他的朋友面前冒充他的弟弟罗伯特的故事。马克是红房子的主人,这是一座典型的英国乡间宅邸,花草遍地,大门口还有一所看门人的小屋。他的秘书鼓励、怂恿他冒充自己的弟弟,因为如果他冒充成功,他的秘书就要下手杀害他。红房子一带的人谁也没有见过罗伯特,他去澳大利亚已有十五年,他们只知他有不务正业的浪荡公子的名声。有一封罗>伯特寄来的信曾经谈起过,但从来没有拿出来过。这封信说他要来了,马克已作了暗示,这不会是件愉快的事。有一天下午,传说中的那个罗伯特来了,向两个佣人表明了自己的身分同,给带到了书房里,马克(根据后来传讯时的证词)跟着进去。接着就发现罗伯特躺在地板上死了,脸都有个枪弹洞,马克当然就此消声匿迹。警察闻讯赶来,怀疑凶手一定是马克,把尸体搬走,进行调查,接着进行传讯。
米尔内是意识到一个非常困难的障碍的,他竭力想越过它。既然马克一扮罗伯特出现他的秘书就要杀害他,那么冒充的事就必须继续下去,瞒过警察。而且既然红房子一带的人都很熟知马克,伪装就很必要。因此就把马克的胡子剃去,把他的手弄得粗糙(根据证词——“不是一个老爷的指甲修剪整齐的手”),用了粗哑的嗓子和粗野的举止。
但这还不够。警察要查验尸体,尸体所穿的衣服,和口袋里所有的东西的。因此这一切东西都不能使人想到马克头上去。因此米尔内想方设法拚命要使人相信这样的动机:马克是个极其自负的表演家,他演这个角色非常彻底,连袜子和内衣都换了装(秘书把制造厂家的商标都拆了下来),就象一个江湖演员为了要演奥赛罗把全身都涂黑了一样。如果在读者那里能得售(销路记录证明一定是得售了),米尔内估计他就站得住了。但是不论这个故事的结构是多么单薄,它是作为逻辑推理问题提供给读者的。
如果不是逻辑推理问题,那它就什么也不是了。因为别的什么都算不上。如果情节牵强,你就甚至不能把它当作一部轻松小说,因为它没有故事。如果逻辑推理问题中没有真实情况和能自圆其说的因素,它就不成其为逻辑推理问题。如果逻辑是个错觉,那就没有东西可以推理。如果冒充身分所必须具备的条件一告诉读者就冒充不成,那么整个事情就是弄虚作假的。不是有意的弄虚作假,因为米尔内如果知道他会遇到什么困难,他就不会与这故事。他所遇到的是一些致命的弱点,他连其中一项也没有考虑过。不经心的读者显然也是如此,他们喜欢这个故事,因此愿意相信它。但是不能要求读者都知道生活的现实,作家才是这方面的专家。这位作家所忽略的有下面这几点:
一、验尸官召集陪审团举行正式传讯,但对尸体却没有提出法律上合格的身份证明。一般大城市里的验尸官对于一具无法验明身份的尸体也是会举行传讯的,只要这种传讯的记录具有价值或可能具有价值(火灾、惨祸、谋杀的证据等等)。但这里并不存在这种理由,也没有人认明尸体。有两个证人说,该人自称罗伯特·阿勃莱特。这仅仅是假定,只有在没有出现与此矛盾的证据的情况下才有效。验明身份是传讯的前提。即使死了以后,一个人也有拥有自己身份的权利。只要人力办得到,验尸官就要保证实现这种权利。否则就是玩忽职守。
二、既然马克·阿勃莱特已告失踪,而且有杀人嫌疑,不能为自己辩护,那就有必要找到他在谋杀害发生前后的动向的证据(还有他身边是否有钱可以逃跑);然而这种证据都是最接近谋杀案的人提供的,没有旁证。在没有证实之前,这就必然是不可信的。
三、警方经过直接调查,发现罗伯特·阿勒莱特在他家乡的村子里名声不佳。那里一定有人认识他。他没有把这样的人带来传讯(故事在这一点上站不住脚)。
四、警方知道,罗伯特此来有威胁的成分在内。这与谋杀案有关,这一点他们势必知道。但是他们没有设法调查罗伯特在澳大利亚的情况,也没有去弄清楚他在那里名声如何,有什么来往,甚至是不是真的到英国来了,是同谁一起来的(要是他们调查一下,就早会发现他死了已有三年了)。
五、警方医生检查了尸体,胡子是刚刚刮掉的(露出的皮肤未经日晒),粗糙的手是不自然的,而且身体是一个久居寒带、生活优越的有钱人的身体。而罗伯特却是一个粗人,在澳大利亚生活了十五年。医生所得知的情况就是这样。他不可能没有发现尸体情况与此相矛盾。
六、衣服是无名的,口袋空空如也,商标都拆掉了。但是穿这衣服的人总有个身份。完全可以断定,他不是他自称的那个人。但对这可疑之点却没有采取任何行动。而且甚至从来没有想到这是可疑的。
七、有一个人失了踪,他是本地的一个著名人士,在太平间里的尸体很象他。警方不可能在一开始时就先排除失踪的人就是死人这个可能性。没有比证明这一点更容易的事了。根本没有想到这一点,令人不能置信。这是为了使警察显得是傻瓜笨蛋,好让一个鲁莽冒失的业余侦探拿出一个假的答案来一鸣惊人。
99lib?这个案件中的侦探是个满不在乎的业余侦探,名叫安东尼·吉林汉的小伙子,目光炯炯,满腔热情,在伦敦有一所舒服的小公寓,气度有点自命不凡。他担任这项工作并不是为了赚钱,但是碰到本地警察忘了笔记本,他总是在场为你放劳。英国警察似乎颇能容忍他,他们一贯有这种好脾气。但是我一想到要是他落到我们家自己城里的警察的手里,我就不寒而栗。
这门艺术有的是比这还要说不通的例子。在《特伦特的最后一个案件》(常常被称为“完美无缺的侦探小说”)中,你得接受这样的前提:一个稍一皱眉就会使华尔街索索发抖的国际金融巨头,为了要把自己的秘书送上纹刑架而策划自己的死亡,而且那个秘书给逼得走投无路时竟能保持高贵的缄默,也许那是他身上的伊顿使风(伊顿公学是英国一所最著名的贵族子弟中学)。我认识的国际金融巨头很少,但是我想这本小说的作者如果可能认识的话,他所认识的就一定更少了。
另外有一个例子,是弗里曼·威尔斯·克罗夫茨(在他不太想入非非的时候是他们中间最稳健的一个)写的,其中的凶手依靠化妆之助,在时间上作千钧一发的安排,采取非常巧妙的躲闪行动,冒充了刚被他杀死的人,因此能在远离作案的地方复活出现。桃洛赛·塞伊尔斯也有一个例子,其中有一个人深夜在自己的屋子里被谋杀了,谋杀的方法是用一种机械发动的重物把他压死的。其所以能这样是因为他总是在这个时候打开收音机,总是站在收音机前的同一地位,总是俯身弯腰到这个距离。要是稍许朝前或错后一些,那么观众就要退票了。这就是俗话所说的老天爷帮了忙。一个谋杀犯如果需要老天爷帮这么大忙,他就一定选错了行业。
阿加莎·克里斯蒂有一个故事(指 href='1413/im'>《东方快车谋杀案》),主角是那个谈话用直译过来的小学生法语的聪明过人的比利时人赫尔克里·波洛先生。在这个故事里,波治先生照理用他的“小小灰色细胞”(指波洛的脑子)忙碌一阵子后得出结论,卧车车厢里没有一个人有可能单独行凶,因此人人都参与其间,把整个过程分为一系列的简单动作,就象装配一只打蛋器一样。这种类型的故事保证可以使脑筋最灵的人也拍案叫绝。只有傻瓜才猜得着。
这些作家和他们这一派的其他作家也有比这好得多的结构。可能在什么地方有一个真正经得起严密考察,读起来一定很有趣,哪怕不得不翻回到第四十七页上去,再记一记清楚那个花匠师傅是在什么时候把赢得头奖的茶玫瑰秋海棠移栽到花盆里的。这种故事没有什么新鲜的东西;也没有什么陈旧的东西。我提到的一些例子都是英国的,只是因为权威人士(如果够得上称为权威人士的话)似乎觉得英国作家在这老一套方面略胜一等,而美国作家(甚至菲洛·凡斯——大概可以算是侦探小说中最愚蠢的角色了——的创作者)也只够得上乙组的水平。
这种典型的侦探小说既没有学到什么东西,也没有忘记什么东西。这是你几乎每个星期都可以从大型漂亮的杂志中找到的,有漂亮的插图,对于处女的爱情和正当的奢侈品都予以应有的尊重。可能速度稍为加快了一些,对白稍为油滑了一些。要的酒更多的是冰镇的代基里鸡尾酒,不再是陈年葡萄酒。衣服是《时尚》式的,室内装饰是《美丽家庭》式的,更加时髦了,但不一定更加真实。我们有更多的时间泡在迈阿密海滩的旅馆里和科德海角的避暑胜地,不再到伊丽沙白女王时代花园里久经风雨吹打的日晷旁散步了。
但是把嫌疑犯细心收集起来的手法,基本上还是相同的。还有正当波丁顿·波斯尔威特三世的夫人在十五位各色各样的客人面前,喝拉克米的钟声歌降了高音阶的半个音阶时,竟有人用硬梆梆的白金匕首刺了她一刀,这一妙着是怎么做到的,完全使人无法理解,这基本上也相同。还有身穿镶着皮裘的睡衣的天真姑娘半夜里尖声惊叫,惊动了大伙儿从房中跑进跑出,乱成一团,再也无法交代清楚具体的时间,这基本上也相同。还有第二天大家都戴着圆顶小礼帽,坐在一起喝新加坡鸡尾酒,个个情绪不好,讲话刺来刺去,而那个笨蛋警察却爬来爬去在波斯地毯下寻找线索,这基本上也相同。
我个人倒是喜欢英国的写法。它不那么一碰就碎,里面的人物大体来说都是一样穿衣,喝酒。背景有真实感,好象契斯开克宅邸确实存在,不仅仅是镜头中所见,在山坡上有更多的长时间散步,人物的举止不象刚受过米高梅影片公司的考试。英国作家也许不是世界上最优秀的作家,但他们至少是最优秀的沉闷作家,无人可以与他们相比。
所有这些故事,都可以用一句很简单的话来概括:思想上来说,它们谈不上是个难题,从艺术上来说,它们谈不上是部小说。它们都是闭门造车,对世界上的事情太无知了。它们要保持诚实,但诚实是一种艺术。蹩脚作家不诚实,但自己并不意识到。比较好的作家可能不诚实,因为他不知道该在什么事情上要诚实。他以为一个复杂的谋杀案能使懒情的读者迷惑,一定也能使警方迷惑。他以为懒惰的读者不会去—一详记细节,殊不知警方的本职却是不放过细节。
双脚跷在办公桌上的弟兄们知道,世界上最容易破案的谋杀是有人机关算尽,自以为万无一失的谋杀;教他们真正伤脑筋的是谋杀前两分钟才动念的谋杀。但是如果侦探小说的作者要写这种真正发生的谋杀案,他们就也得写一写实际生活的真实气息。由于他们做不到这一点,他们就自称他们所写的就是应该那样写的。这是想当然——他们中间的佼佼者是知道这一点的。
桃洛赛·赛伊尔斯在《犯罪选集》第一卷的前言中写道:“它(侦探小说)达不到,而目永远也达不到文学造诣的最高水平。”她在别的地方还表示,这是因为侦探小说是一种“遁世文学”,不是“言志文学”。我不知道什么才算是文学造诣的最高水平,埃斯库罗斯和莎士比亚固然也不知道,赛伊尔斯女士恐怕也不知道。如果其他条件相等——这一点永远做不到——那么一个比较有力的主题一定会有比较好的成绩。但是有一些写上帝的书非常沉闷,而写怎么不失诚实地谋杀方法的书却写得很好。关键的问题总是,这是谁写的和他有什么可写的。
至于言志文学和遁世文学,这都是批评家的行活,他们爱用这种抽象的字眼,好象其中有具体的含义一样。凡是用活力写的东西都表现了这种活力;没有沉闷的题材,只有沉闷的脑袋。凡是读书的人,都是想从中寻求某种的逃避;关于梦的性质可以有不同的意见,但是梦所产生的逃避却是生理需要。人人有时都必须从他们隐秘思想的死气沉沉循环下面逃避出来。这是有思想的动物的生活内容的一部分。这是他们有别于三趾树獭(南美洲等地产的一种哺乳动物,栖于森林,行动迟缓。)的区别之一。后者显然——不过谁也没有绝对把握——很自得其乐地倒悬在树枝之下,甚至连瓦尔特·辛普曼的政论也不读。我并不特别鼓吹侦探小说是理想的遁世方法。我只是说,凡是为消遣而读书都是看遁世,不论读的是希腊文,还是数学,天文学,克罗齐的美学,还是《被遗忘的人的日记》。否则你在文化上就是个假充内行,但在生活的艺术上却是个不成熟的孩子。
我觉得桃治赛·赛伊尔斯女士并不是因为这些考虑而尝试一下无用的批评的。
我认为她心中真正感到不安的是,她慢慢地明白,她那种侦探小说已成了一种枯燥的公式,甚至不能满足它自己的条件。这是第二流文学,因为它写的不是可以作为第一流文学的材料。如果它着手写真实的人(她有这能力,她的次要人物可以为证),那么为了要符合情节要求的人工做作的布局,这些真实的人马上就要做不真实的事。他们一做不真实的事,他们自己也就不再真实了。他们变成了木偶,机械情人,纸糊恶棍和侦探,什么都很细致讲究,个个都很彬彬有礼。
对于这些人物道具,唯一能够感到满意的作家是那种不知现实为何物作家,桃治赛·赛伊尔斯自己的小说表明,她对这老一套是感到讨厌的。这些小说中具有成为侦探小说的成分的那一部分是它们最弱的部分,而最出色的部分却是可以删掉而又不影响“逻辑推理”问题的部分。然而她又不能让,也不愿让她的角色有自己的思想,让他们制造自己的疑案。要那么做,所需要的就比她自己简单得多和直接得多的头脑。
《漫长的周末》是一部记述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十年中英国生活和世态方面极其出色的著作。罗伯特·格雷夫斯和阿仑·霍奇在这部书中也谈到了一些侦探小说。这两位作家象黄金时代的装饰品一样,是地道的英国人,他们写到的这个时代里的这些侦探小说作家几乎与世界上任何其他作家一样名闻遐迩。他们的各种作品销路以百万计,译成十多国文字。就是这些作家固定了形式,确定了规则,成立了著名的侦探小说俱乐部,这是英国疑案小说的庙堂神殿。会员名单中几乎包括了自从柯南·道尔以来的每一位重要的侦探小说作家。
但是格雷夫斯和霍奇认为,在这整个时期中,只有一个第一流作家写过侦探小说。那是位美国作家,名叫达谢尔·哈米特。不管是不是老派的,格雷夫斯和霍奇决不是古板守旧的第二流作家鉴赏家;他们能够看到世界的潮流,而且看到他们时代的侦探小说所不能看到的;他们知道有创见和有能力生产真实小说的作家是不会生产不真实的作品的。
哈米特到底是怎样一个有独创的作家,这无关紧要,即使有关,现在也很难断定。他是他们一派作家中间的一个,但是却是唯一赢得批评界赏识的一个,不过不是唯一写现实主义疑案小说或作这类尝试的一个。任何文学运动都是如此,总有一个人被选出来代表整个运动,他往往是该运动的顶峰。哈米特是个一流的表演家,但是他的作品中没有什么东西在海明威的早期长短篇小说中没有包含的。
然而,海明威除了从德莱塞、林·拉德纳、卡尔·桑德堡、舍伍德·安德逊和他本人那里学习到一些东西以外,很可能从哈米特那里也学习到一些东西,这也未可知。相当长的一个时期以来,就一直有人对小说的语言和素材进行彻底革命的返真归朴的尝试。这可能是从诗歌开始的;几乎什么事情都是从诗歌开始的。你甚至可以追溯到瓦尔特·惠特曼。但是哈米特把这应用到侦探小说上面去,由于英国式的斯文和美国式的假斯文的重压,这很难推动。
哈米特有没有什么明确的艺术目的,对此我有怀疑。他只不过是想象写作一些他有第一手材料的东西谋生糊口罢了。有的是他杜撰出来的,所有作家都是如此,但他有事实根据,是从真实的东西中杜撰出来的。而英国侦探小说作家所知道的唯一现实性乃是苏比东和博格诺雷吉斯两地的讲话口音。如果他们写到王侯爵爷和威尼斯古瓶,他们所知道的情况并不是根据切身的经验,正如好莱坞的著名人士对于挂在他贝尔—埃尔别墅墙上法国现代派名画或他当茶几用的漆本代尔古董木凳一样无知。哈米特把谋杀案从威尼斯古瓶中搬出来,放到了穷街陋巷里,它不用长久呆在那里,但是能够开始尽可能同爱美丽·波斯特心目中一个有教养的小姐该怎样啃鸡翅膀的想法离得远一些,这不失为一个好主意。
哈米特从一开始(而且几乎一直到最后)就是为那些对人生抱积极进取态度的人写作的。他们不怕事物的阴暗面,因为他们就生活在那里。暴力并不使他们害怕,因为暴力就出现在他们的街头。哈米特把谋杀案还给了有杀人理由的人,不仅仅是提供一具尸体而已;还给了手头有凶器的人,这种凶器不是手工打铸的决斗手枪,毒箭,热带鱼。他把这些人物如实地形诸笔墨,他们的谈话和思想所用的语言就是他们平常用来谈话和思想的语言。
他有风格,但他的读者不知道,因为他所用的语言一般人认为不可能有这种讲究的语言。他们以为谈到的只一出有血有肉的紧张好戏,所用的语言就是他们自己说的语言。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确是如此,但远远还不仅是如此。所有的语言都以说话开始,而且是以普通人的说话开始,但是一发展到成为文学手段,它就只在外表上看上去象说话了。哈米特的风格要说坏就是坏在几乎象一页《伊壁鸠鲁派马里乌斯》一样的形式化,但要说好就好在几乎什么都能表达。这种风格不是属于哈米特一个人的,也不是属于任何一个人的,这是美国语言(而且也不再是纯粹的美国语言了),我认为这种风格能够表达他本来不知道怎么表达或感到有必要表达的话。在他的手里,这种风格没有什么联想,没有什么回声,除了远远的一座小山以外,唤不起什么形象。
有人说哈米特没有心肠,但是他自己最看重的一部小说是写朋友之间义气的故事。他着墨不多,用字简练,感情不露,但他一次又一次地做了只有最优秀的作家才能做到的事。他写出来的场面似乎是以前从来没有人写过的。
尽管有这种种特点,他并没有破坏正规的侦探小说。没有人能够;大规模生产要求有一种可以大规模生产的形式。现实主义需要太多的才能,太多的知识,太多的意识。哈米特可能在这里把它放松了一些,在那里又把它尖锐了一些。没有疑问,除了最愚蠢和最浮夸的作家以外,谁都比以前更意识到他们的矫揉造作。他用事实证明,侦探小说可以成为严肃的写作。《马尔他之鹰》可能是,也可能不是一部天才作品,但是能写出这部作品的艺术,“依此类推”,没有写不出来的东西。一部侦探小说一旦能够写得这么好,只有学究才会不承认不能写得更好。
哈米特还有一个功劳,他使得写侦探小说成了一件乐事,而不是煞费脑筋地搜集琐碎的线索。没有他,很可能就没有象珀西瓦尔·王尔德的《传讯》那样设想巧妙的地域性疑案小说,或者象雷恭·波斯特盖特的《十二人的裁决》那样有力的讽刺作品,或者象肯尼思·菲林的《思想匕首》那样充满了模棱两可的言论的淋漓尽致之作,或者象唐纳·汉德逊的《波林先生买报》那样把凶手美化的悲喜剧,或者象理查·莎尔的《拉北路斯第七号》那样开好莱坞式愉快的玩笑。
现实主义的风格很容易糟蹋:由于匆忙从事,由于缺少意识,由于不能解决作家的表达愿望与表达能力之间的差距。现实主义的风格很容易伪造;残暴并不是力量,俏皮并不是机智,充满刺激的文章可以象平淡的文章一样令人厌倦;跟水性杨花的金发女郎打情骂消如果由一个年轻的色鬼来描写,他除了一心只想描写这种打情写消以外别无其他目的,则写出来很可能是非常沉闷的东西。这样的情况已数见不鲜,因此,如果一部侦探小说里有一个角色开口说了一声“Yeah”。作者就不自觉地成了哈米特的模仿者了。
但是仍旧有不少人认为,哈米特写的根本不是侦探小说,他写的只不过是穷街陋巷的赤裸裸纪事,随便放进一些疑案的成分,就象在马提尼鸡尾酒中放一枚棷榄一样。这种人是些大惊小怪的老太太——应该说两种性别都有,或者说根本没有性别,而且几乎平各种年纪都有——她们喜欢谋杀案带有郁金香花的香味,不喜欢有人提醒她们,谋杀是一件无限残忍的事,即使凶手有时候看上去象个花花公子,或者大学教授,或者头发花白、和蔼慈祥的老太太。
也有少数一些拥护正规的或典型的疑案小说的人给吓怕了,他们认为要是小说中没有提出一个正式严格的难题,环绕着它布置好贴有整齐标签的线索,那就谈不上是部侦探小说。例如他们会指出,在读 href='6015/im'>《马耳他之鹰》时,没有人会关心到底是谁杀了斯贝的合伙人(这是这个故事中唯一正规的难题),因为读者一直在忙着想别的事情。但是在 href='5928/im'>《玻璃钥匙》中,读者不断被提醒,到底是谁杀了泰勒·亨利,所得的效果完全相同;这种效果是一种充满动作、计谋、矛盾的目的和逐步突出人物性格的效果,反正侦探小说要写的也就此而已。其余都是客厅里练耐心的游戏。
但是在我看来,这一切(加上哈米特)还很不够。写谋杀小说的现实主义作家所写的世界中,歹徒可能统治国家,甚至城市。在那里,旅馆公寓、有名的酒楼餐厅的主人是靠开妓院发财的,电影明星可能是盗匪的眼线,大厅里那个彬彬有礼的人可能是彩票老板。在这个世界里,法官藏有一地窖的私酒,却可能因一个人口袋里有一瓶酒而送他进监牢;你家乡的市长可能为了到手钱财而对谋杀案眼开眼闭;入夜之后无人敢在街上行走,因为法律和治安是句空话,从来没有实行过。在这个世界里,你很可能在光天化日之下见到有人沿路拦劫,明明看清楚是谁在作案,但是你马上躲开,混到人群中去,不愿出来告发,因为拦劫的人可能有朋友为他报复,或者警方可能不喜欢你出庭作证,不管怎样,为被告辩护的恶讼师可以在法庭上对你百般侮辱,因为陪审团里都是他们挑选的低能儿。有党派背景的法官除了敷衍一下外不会加以干涉。
这个世界可不是一个香气扑鼻的世界,却是你生活其间的世界。有些心肠狠硬,冷眼旁观的作家就能够从中找到非常有趣,甚至有意思的材料。一个人遭到了杀害并没有什么意思,有意思的是杀他不是为了什么了不起的原因,他的死是我们社会文明的印记。所有这一切,仍旧还不晚。
凡是可以称为艺术的东西,其中都有补救赎罪的因素。如果这是高度悲剧的话,则可能是纯粹的悲剧。也可能是怜悯和讽刺,也可能是强人的粗声大笑。但是总得有个人到这些穷街陋巷里去,一个自己并不卑鄙,也无污点或者胆怯的人。这种故事里的侦探必须是这样的一个人。他是英雄,他是一切。他必须是个完全的人,普通的人,但是一个不平常的人。用一句陈词滥调,他必须是个讲声誉的人,凭本能出发,从必然出发,不假思索,更不用说出口了。他必须是他的世界中最优秀的人,对其他世界来说也是够好的。我对他的私生活并不怎么在意,他既不是个阉人,也不是个圣人;我想他可能会诱奸一个公爵夫人,但是我敢说他不会糟蹋一个处女。他只要在某个方面是讲声誉的人,那么在其他所有方面也是个讲声誉的人。
他相对来说是个穷人,否则他就不会当侦探了。他是个普通人,否则他就不可能走到普通人中间去。他爱惜自己的名誉,否则他就不知道自己干的是什么工作。他不会无故受人钱财,也不会受了侮辱而不予应有的报复。他是个孤独的人,他有自尊心,你必须待之以礼,否则下次见到他时就后悔莫及。他说话同他同时代的人一样,那就是出语辛辣诙谐,富有幽默感,厌恶弄虚作假,蔑视卑鄙小气。故事就是这个人寻找隐藏的真相面作的冒险,如果不是发生在这个擅于冒险的人身上,则也不成其为冒险了。他的知识之广令你吃惊,但这是理应属于他的,因为这属于他所生活的世界。如果有足够的象他那样的人在,我想这个世界就会是一个可以过太平日子的地方,但是又不免过于沉闷单调,不值得在那里过日子了。
西班牙血盟
01
大块头约翰·马斯特斯身材高大,体格肥胖,长相油滑,他青蓝色的下巴光秃发亮,粗大的手指上,每个关节都形成凹窝,褐色的头发从额头开始整齐地往后梳,身上穿着酒红色的带有明口袋的西装和棕色丝质衬衫,打着酒红色的领带。他的唇间夹着一根又粗又圆的褐色雪茄,雪茄上有一圈一圈红色和金色的条纹。
他皱起了鼻子,偷偷瞄一眼自己的牌,强忍住笑容说,“继续给我发牌吧,戴夫——可别给我发张(市政厅)噢。”一张“4”和“2”被亮了出来,戴夫·奥吉严肃地看着桌子对面的这两张牌,又看看自己的牌。他又高又瘦,脸上颧骨凸出,头发是湿漉漉的沙子的颜色,他把一沓牌都平铺在自己的手掌上,慢慢地翻开第一张牌,把它掷过桌面——是张黑桃女王。
大约翰·马斯特斯嘴巴张得老大,不停地摇晃着雪茄,咯咯笑了。
“付钱吧,戴夫,就这一次,这个女王算是出对了!”他激动地掀开牌,是一张“5”。
戴夫·奥吉礼貌地笑了,但没有动。一阵压低了的电话铃声从离他很近的地方传来,高高的尖顶窗的窗户边缘上装饰着丝绸帘子,电话就在那帘子后面。他拿出嘴里的香烟,小心翼翼地把它放在牌桌边小茶几上烟灰缸的边缘上,把手伸向帘子后面接电话。
他用一种冷淡的几乎是耳语的声音对着话筒说话,然后静静地听了很长一段时间,他淡绿色的眼里没有任何变化,窄窄的脸上也没有任何情绪波动。马斯特斯焦躁不安,用力咬着雪茄。
过了好长一段时间后,奥吉说:“好的,等我们的消息吧。”他把话筒放回底座上,把电话放回了帘子后面。
他拿起香烟,捏了捏自己的耳垂。马斯特斯咒骂道:“你到底怎么了?我的天,赶紧给我10块钱。”
奥吉冷冰冰地笑了两声,然后靠到了椅子上。他伸手去拿酒,一饮而尽,放下酒杯,叼着烟说话,他所有的动作都缓慢,深沉,甚至有些心不在焉,他说:“我们算不算是一对聪明的合伙人呢,约翰?”
“是啊,整个城市都马上要归我们了,但是这对我们打牌可没什么帮助。”
“离大选只有两个月了,对吗,约翰?”
马斯特斯对他怒眼相向,从口袋里拿出一支新的雪茄,塞进嘴里。
“那又怎么样?”
“想想看,就在这个时候,如果我们最有力的竞争对手出了什么意外,这到底是不是好事呢?”
“噢?”马斯特斯挑起了他又粗又浓的眉毛,似乎整张脸都得为推起他的眉毛来出力。他想了想,一脸气急败坏的样子,“这下可倒大霉了——如果他们没立刻抓到凶手的话,选民会认为我们就是幕后黑手。”
“你这是在说谋杀,约翰,”奥吉耐心地说,“我可没提到任何有关谋杀的事。”
马斯特斯放下了他的眉毛,扯断了一根从他鼻子里长出来的粗硬的黑色鼻毛。
“有话快说,有屁快放!”
奥吉笑了,吹了一个烟圈,看着它飘散成一缕缕的轻烟。
“我刚接到了电话,”他十分轻柔地说道,“多尼根·马尔死了。”
马斯特斯慢慢地移动,整个身子缓缓移向了牌桌,大半个身子都趴在桌子上,直到身子无法再移动。他的下巴伸出来,直到下颚的肌肉紧绷到像粗硬的钢丝一样。
“噢?”他喘着粗气问,“噢?”
奥吉点点头,冰块一样冷静:“但是你说得没错,就是谋杀,约翰,大约就在半个小时之前,在他的办公室,他们还不知道是谁干的。”
马斯特斯重重地耸了耸肩,身子往后一靠,他脸上带着愚蠢的表情环顾四周,又突然大笑起来。他的笑声就像咆哮一样,轰隆隆地穿过两个人所在的塔楼状的房间里,传到宽敞的客厅里,回响在由深黑色家具组成的迷宫中,这客厅里的立式台灯多得足以照亮一条大街,墙上挂着两排镶着巨大金色画框的油画。
奥吉静静地坐在那里,他慢慢地把烟头在烟灰缸里拧灭,直到最后一点儿火星也消失,只留下一层厚厚的黑灰,他挥了挥纤瘦的手指上的烟灰,等待着。
马斯特斯蓦地停下了笑声,一如他开始笑时那样毫无征兆。房里的空气好像静止了,马斯特斯看起来很疲惫,他抹了把自己的脸。
“我们一定得做点什么,戴夫。”他轻轻地说,“我差点儿给忘了,我们一定要赶快打破僵局,这可是枚重磅炸弹。”
奥吉又把手伸向了窗帘后,拿出电话,把它推过散落着纸牌的桌面。
“是的——我们知道该怎么做,不是吗?”他冷冷地说。
大约翰·马斯特斯浑浊的棕色眼睛里闪过一丝狡诈的精光,他舔了舔嘴唇,大手伸向了电话。
“是的,”他轻快地说,“我们知道,戴夫,我们怎么会不知道呢!”
他粗大的手指拨动着号码盘,那手指差点儿戳不进转盘上的那些孔里。
02
即使在这个时候,多尼根·马尔的脸看起来仍然是冷酷,沉着,整洁,他穿着浅灰色法兰绒西装,头发也是同样的淡灰色,他的头发全部往后梳,显得脸庞年轻、健康,前额的皮肤很白皙。当他站起来时,头发应该会垂在那儿,其他部分的皮肤都被晒黑了。
他背靠在一张带软垫的蓝色办公椅上,一个边缘带有铜质灰狗标志的烟灰缸里伸出来一根熄灭了的雪茄。他的左手就这么挂在扶手边,右手放在书桌上,松松弛弛地握着一支枪。阳光从他身后一扇巨大的紧闭的窗户照进来,照在他修剪整洁的指甲上,闪闪发亮。
马甲的左边被鲜血浸透了,灰色的法兰绒几乎变成了黑色——他已经死绝了,死了有些时候。
一个高大瘦削、棕色皮肤、沉默寡言的男人倚在一张褐色的桃木文件柜边上,死死地盯着死者,他的手插在整洁的蓝色哔叽呢西装口袋里,一顶草帽歪歪地戴在头上,但从他的眼睛和紧紧闭着的嘴唇上来看,他显得一点儿也不轻松。
另一个高大的淡茶色头发男人在蓝色的地毯上四处摸索着,他弯着腰,喘着粗气说:“找不到弹壳,山姆。”
肤色黝黑的男人一动不动,也没答话,另一个男人站起来,打了个哈欠,看着椅子上的男人。
“该死的!这可真是个大麻烦,就在选举两个月前出了事,这不是明摆着要给一些人难堪嘛。”
肤色黝黑的男人慢慢地说道:“我们一起上的学,我们曾经是好兄弟,疯狂追求过同一个女孩儿,他赢了,但我们三个还是好朋友,他一直都是个好人……也许有点聪明过了头。”
淡茶色头发的男人在房间里绕了几圈,什么也没碰。他弯下腰来闻了闻桌上枪的味道,摇着头说,“这把枪没用过。”他皱皱鼻子,使劲地吸了吸空气,“这里在使用空调,顶上有三层楼,还有隔音设备这种高级玩意儿。他们告诉我这整栋大楼都是电焊的,没有用到一个铆钉,听说过吗,山姆?”
肤色黝黑的男人慢慢地摇摇头。
“不知道当时助手都在哪儿,”淡茶色头发的男人继续说道,“像他这样的大人物,身边不可能只有一个女孩儿。”
肤色黝黑的男人又摇了摇头:“我猜就那么一个,她出去买午饭了,皮特,他是一匹孤独的狼,像黄鼠狼一样谨慎,几年之后,他也许会掌管整个城市。”
淡茶色头发的男人这会儿已经站在了桌子后,几乎要靠到死者的肩膀上了。他低头看着桌上一本皮革封底,浅黄色纸张的预约本,缓缓地说:“有个叫伊马利的人约了12点15分的时候来这跟他见面,这是本子上唯一记录了的会面。”
他扫了一眼手腕上廉价的手表,“已经1点30分了,时间早就过了。谁是伊马利?噢,等等!有个助理检察官叫伊马利,他在帮马斯特斯和奥吉那伙人竞选,你说会不会是——”
门外传来了一阵急促的敲门声,这间办公室太长,所以花了这两个人好一会儿时间,才弄明白到底要开三扇门中的哪一扇。接着,淡茶色头发的男人走向了离他们最远的那扇门,回过头来对皮肤黝黑的男人说:“可能是法医处的人,如果把这件事情泄露给了你最要好的记者,你一定会丢了饭碗,我说得没错吧?”
肤色黝黑的男人没有搭腔,他慢慢地走到桌子前,身体微微向前倾,温柔地对死者说话。
“多尼,再见了。安心走吧,我会照顾好一切的,我会照顾好贝拉。”
办公室尽头的门打开了,走进来一个敏捷的男人,他的手里拿着一个袋子,沿着蓝色地毯快步走到书桌前,把袋子放在了桌上。淡茶色头发的男人关上了门,隔开了那一张张探头探脑的脸,踱回书桌边。
敏捷的男人的头歪向一边,检查尸体,“中了两枪,”他咕哝着说,“看来像是0.32口径的——挺厉害的子弹,子弹非常接近心脏,但没有打中,他一定是在很短的时间内就死亡了,前后大概一两分钟吧。”
肤色黝黑的男人发出了厌烦的声音,走到窗边,背对着房间向外看,他看着高楼的顶端和温暖的蓝色天空。淡茶色头发的男人看着法医抬起了死者的一只眼皮,他说:“希望弹药专家会来,我想用一下电话,这个伊马利——”
肤色黝黑的男人轻轻地回过头,脸上挂着呆滞的笑:“用吧,这个秘密是藏不住的。”
“噢,我也说不准,”法医处的人说道,他弯曲着手腕,用手背去摸死者的脸,“这事的政治意味也许没有你想象的这么浓厚,德拉杰拉,对于一个死人来说,他也是够英俊的了。”
淡茶色头发的男人小心翼翼地隔着手帕拿起电话,放下听筒,拨通号码,又隔着手帕拿起话筒放到耳边。
一会儿之后,他点了点下巴,说,“我是皮特·马库斯,去把探长叫醒,”他打了个哈欠,接着等,然后开始用一种不同的语调说话,“是的,探长,是马库斯和德拉杰拉,我们现在在多尼根·马尔的办公室。这里还没有任何记者或者摄影师……什么?……一直封锁到局长来为止?……好的……是的,他在这里。”
肤色黝黑的男人转过身来,接电话的男人向他招手:“过来接电话,西班牙的伙计。”
山姆·德拉杰拉接过了电话,根本不管小心翼翼地包在话筒上的手帕,他听了一会儿,脸色变得难看,他轻轻地说,“我当然认识他……但是我和他并不是一伙的……这里除了他的秘书外没有任何人,一个女孩。她打电话报了警,在会面记事本上有一个名字——伊马利,他们约在12点15分。不,我们什么都没动……没有……好的,马上。”
他慢慢地挂断了电话,电话被挂断的声音几乎听不见,他的手还放在电话上,然后突然间重重地放回了自己的身侧,他的声音异常低沉。
“我被调走了,皮特。你得一直封锁这里,等到德鲁局长来为止。谁都不许放进来,不管是白人,黑人,还是切诺基印第安人。”
“他们要调你去哪儿?”淡茶色头发的男人气愤地吼道。
“不知道,这是命令。”德拉杰拉语调平平地说。
法医处来的男人停下了填写表格,好奇地看着德拉杰拉,斜睨着他,眼神犀利。
德拉杰拉穿过办公室,从一扇隔间门走了出去,外面有一个小一些的办公室,办公室的一部分被隔开来做了等候室,里面放着一排皮椅和一张摆着报刊的桌子。柜台里面是一张打字机桌子,一个保险箱和几个文件柜,一个身材矮小,肤色较深的女孩正坐在桌边,把头埋在手帕里,她的帽子歪斜地压在头上,肩膀不停地抖动,那重重的啜泣声就像是粗重的喘气声。
德拉杰拉拍拍她的肩膀,她抬起头看着他,满脸泪水,瘪着嘴,他低头朝她疑惑的脸笑了笑,温和地说:“你给马尔太太打电话了吗?”
她点点头,没说话,又因为重重地啜泣而颤抖了一下。他又拍了拍她的肩膀,在她身边站了一会儿,就走了出去,嘴闭得死紧,黑眸中闪着冷酷的光芒。
03
在远处一条狭窄蜿蜒、名叫德内佛巷的水泥小道的尽头,矗立着一座巨大的英式房子。房前草坪上的草长得相当旺盛,蜿蜒的石径在草丛中若隐若现,前门顶上是山形的墙,墙上爬满了常青藤,屋边有绿树紧紧地环绕,看上去有些幽暗遥远。
所有德内佛巷的房子都有这种精心设计的,使得它们显出不受瞩目的风格,但用来遮盖车道和车库的高大葱郁的树篱却像法国卷毛狗的毛发一样经过精心修剪。草坪对面一大片金黄和火红的唐菖蒲也丝毫没有阴森或者神秘的感觉。德拉杰拉从一辆浅褐色的凯迪拉克敞篷休旅车上下来,这是一个很旧的车型了,车子又笨又脏,绷得紧紧的帆布在车厢后面形成了一个车棚。他戴着一顶白色亚麻布帽子,深色眼镜,蓝色哔叽呢西装换成了灰色背心式带拉链的短夹克外出服。
他看起来不怎么像警察,一如他在多尼根·马尔的办公室里时一样——看起来也不那么像警察。他慢慢地沿着石径往前走,走到了前门的一个铜把手前,碰了碰它,没有敲门,他按下了旁边几乎要被常春藤遮盖住的门铃。
他等了许久,这天温暖舒适,异常安静,蜜蜂在明亮可爱的草丛中嗡嗡起舞,远处传来割草机呼呼的响声。
门缓缓地被打开了,一张黑脸探出来,看向他。这是一张长长的悲伤的黑脸,盖着淡紫色脂粉的脸上泪渍斑斑。这张黑脸几乎要露出笑容了,她带着难过的声音说:“您好,山姆先生,见到您来真是太好了。”
德拉杰拉摘下帽子,取下墨镜在他的手边晃着,他说:“你好,米妮,很抱歉,我必须得见一见马尔太太。”
“当然,快请进吧,山姆先生。”
女仆站到一边,他踏着铺着瓷砖的地板走进了一个阴暗的大厅。“还没有记者来过吗?”
女仆慢慢地摇摇头,她温顺的棕色眼睛里满是茫然,这是因为受到了惊吓的缘故。
“还没有人来过……她才刚回来,一句话也没说,就只是那样站在没有阳光的日光浴室里。”
德拉杰拉点点头,说:“别告诉任何人,米妮,这件事情,他们想暂时保密,尤其不能让媒体知道。”
“噢,好的,我不会说的,山姆先生,一定不会。”
德拉杰拉对她笑了笑,踮着脚尖沿着瓷砖铺成的路悄无声息地走到了房子后面,转弯走进了另一个相同的大厅里,这两个大厅互成直角。他敲了敲门,没人回答,他转动把手,走进了一个狭长的房间,尽管这房间里有许多窗户,但依然一片阴暗,树木紧紧靠着窗户生长,树叶都贴在窗户上。有的窗户拉上了长长的印花棉布窗帘。
屋子中间站着一个高个女人,女人没有看他,只是一动不动地站在那儿,盯着窗户,双手紧紧地攥成拳,放在身体两侧。
她一头红棕色的头发好像集中了屋子里所有的光线,在她冷艳的脸蛋周围形成了一层柔和的光晕;她穿着流线剪裁,带有明口袋的蓝色天鹅绒套装,一条蓝边白手帕从胸前的口袋里露出来,仔仔细细地叠好,好像花花公子的手帕。
德拉杰拉静静等着自己的眼睛适应屋里的黑暗,过了一会儿,女人用低沉、沙哑的声音打破了沉默。
“所以……他们还是下手了,山姆。他们终于得手了,他真的这么惹人讨厌吗?”
德拉杰拉轻轻地说:“他所从事的行业很危险,贝拉。我想他已经尽他所能地做到洁身自好,但是想要不树敌,根本就是不可能的。”
她慢慢回过头来看着他,阳光流转于她的发际,金光闪闪,她的眼睛生动有神,出奇的蓝,她声音略带颤抖地说:“是谁下的手,山姆?他们有没有什么线索?”
德拉杰拉慢慢地点点头,在一张藤椅上坐下,帽子和墨镜在他的膝盖间晃动。
“是的,我想我们知道是谁干的,一个叫伊马利的男人,是个助理检察官。”
“我的天哪!”女人抽了口气,“这个城市到底要腐败到什么程度?”
德拉杰拉继续波澜不惊地说:“事情就是这样的——如果你真的想知道的话……”
“是的,山姆。不管我看到哪儿,墙上好像都有他的眼睛在盯着我,在敦促着我去做些什么。他待我很好,山姆,当然,我们也有我们的问题,但是……这都不算什么。”
德拉杰拉说:“这个伊马利的靠山是马斯特斯和奥吉那伙人,他想要竞选法官,他经常和他们一起花天酒地,在一个斯黛拉·拉莫特的夜总会里跟女人鬼混,不知怎么的,他在喝得醉醺醺,衣衫不整的时候让人拍下了照片,多尼得到了这些照片,贝拉,它们就在他桌子的抽屉里。根据他桌上的约会本上的记录,他们约好在12点15分见面,我想他们之间起了争执,伊马利干掉了他。”
“你找到那些照片了吗,山姆?”女人十分平静地问道。
他摇了摇头,轻蔑地笑了:“不,如果我找到了的话,我想我会把它们扔掉。是德鲁局长找到的——就在我被撤出调查这个案件之后。”
她猛地向他转过头来,她生动的蓝色眼睛睁大了:“你被命令退出调查?你——多尼的朋友?”
“是的,没什么好大惊小怪的,贝拉,我是个警察,不论怎么说我也得服从命令。”
她一言不发,再也没看向他。过了一会儿他说道:“我想要你们普马湖度假屋的钥匙,我想去那儿看看有没有什么证据,多尼在那儿开过会。”
女人的脸上的表情发生了变化,几乎变得有些轻蔑,她的声音很空洞,“我去给你拿,但是你什么都不会找到的。如果你是在帮他们寻找多尼的污点——这样他们就可以替这个伊马利洗刷罪名……”
他微微一笑,慢慢地摇摇头,他的眼睛如此深沉,如此悲伤。“丫头,这都是些疯话。在我这样做之前,我会先交出我的警徽。”
“我明白了。”她越过他走向门口,走出了房间。她离开后,他一动不动地坐在那儿,眼神空洞地盯着墙壁,他脸上的表情很受伤,嘴里轻轻地咒骂着,却没有出声。
女人回来了,径直走向他,朝他伸出手,什么东西叮当一声掉进了他的手里。
“钥匙,警察先生。”
德拉杰拉站起来,把钥匙扔进口袋里。他的脸变得僵硬。贝拉·马尔走向一张桌子,她的指甲用力地刮着一个景泰蓝盒子,从里面拿出了一支烟,背对着他说道:“就如我所说的,我觉得你不会有什么好运气的,你现在所知道的,就是他在勒索别人,这实在是太糟糕了。”
德拉杰拉慢慢地吐了一口气,停了一会儿,然后转过身,“好的。”他轻轻地说,口气现在已经相当轻松,好像这是不错的一天,好像没有人被谋杀。
走到门口时,他又转过身来:“我一回来就会来找你的,贝拉,那时候那你可能就会好些了。”
她没有回答,也没有动,僵硬地把还没点燃的香烟举到嘴前,一会儿德拉杰拉继续说道:“你应该知道我现在是什么样的感受,我跟多尼就像兄弟一样,我——我听说你们之间相处得不大好,我很高兴这些话都不是真的,但别让自己太难受了,贝拉,没什么好苛责自己的——尤其是在我面前。”
他又盯着她的背影等了几秒,她还是一言不发,一动不动,然后就走了出去。
04
一条狭窄崎岖的小路从高速公路旁分岔出来,沿着湖面上的山丘边缘蜿蜒而去,度假屋的屋顶在松树林中随处可见。在山腰边有一座开着门的棚子,德拉杰拉把灰扑扑的凯迪拉克停了进去,沿着一条狭窄的小径向下走到湖边。
湖水是深蓝色的,但很浅,湖面上漂着两三条独木舟,远处的转弯处传来发动机的突突声。他在厚厚的满是松针的灌木丛中穿行,绕过了一个树桩,过了一座小小的桥,来到了马尔的度假屋前。
这座度假屋由半圆形的原木建成,靠湖边的一侧有个宽敞的门廊,看起来十分萧索孤寂。桥下涌出的泉水在门边转了个弯,流向门廊尽头连接的一块块大石板,水流从这些石板上淌下来,当春天水位升高时,这些石板会被淹没。德拉杰拉走上木头台阶,从口袋里拿出钥匙,打开了厚重的前门,在门廊上站了一会儿,他在走进去前点了支香烟。在远离了城市的喧嚣之后,这里显得尤为宁静舒适,凉爽清净。一只山雀停在树桩上,啄着翅膀;湖的另一头,有人在弹奏尤克里里,他走进了木屋。
他看到了一些落满灰尘的鹿角;一张粗糙的、上面散落着摊开的杂志的大桌子;老式的装电池的收音机和箱形的留声机,留声机旁散落着一沓唱片。石头砌成的壁炉旁有桌子,桌子上放着一些用过的高脚杯,旁边有半瓶苏格兰威士忌。一辆汽车沿着山路向上走,在不远的地方停了下来。德拉杰拉皱起了眉头,低声说道:“车子抛锚了。”他有一种挫败感,这里什么也没有,像多尼根·马尔这样的人,是不会把什么重要的东西留在这个山间小屋里的。
他查看了几间卧室,一个房间里就只是简陋地铺了两张帆布床,另一间就布置得讲究些——铺平整的床,上面有件俗气的女式睡衣,看起来不像是贝拉·马尔的。
后面有一个小厨房,厨房里有煤气炉和烧柴的炉子。他用另一把钥匙打开后门,走上了一个与地面相连的小门廊,旁边有一大堆柴火,砍柴的木桩上有一把双刃斧子。
然后他看见了苍蝇。
一条木头铺成的通道通向房子下面的木棚,一束阳光穿过树林照亮了通道。阳光下,一大群苍蝇聚集在一堆褐色的、黏糊糊的东西上,争先恐后,都不肯退让。德拉杰拉弯下腰,伸出手摸摸那黏腻的地方,闻了闻手指,他一脸震惊,表情僵硬。
在远处的阴影中,木棚的门外,又有一摊稍微小一些的褐色东西,他迅速从口袋里掏出钥匙,找到了打开木棚门上那把大挂锁的钥匙,猛地拉开门。
里面松松垮垮地堆着一堆柴火——都是还没劈开的粗粗的原木,它们不是整齐地堆放起来的,而是随意地扔放着,德拉杰拉开始把这些粗大的原木扔到一边。
在他把一大堆木头扔到一边之后,他终于能伸手抓住两只套着棉线袜子的冰冷僵硬的脚踝,把死人拖到了阳光下。
这是一个瘦瘦的男人,中等个子,穿着精致剪裁的粗纹西装,他干净整洁皮鞋擦得油亮,上面盖了一些尘土。他的脸在可怕的重击下,已经面目全非,脑袋裂开,血和脑浆跟稀疏的灰褐色的头发混在了一起。
德拉杰拉迅速站起来,回到木屋,来到客厅里放着半瓶苏格兰威士忌的桌子旁,他拔出瓶塞,直接对着瓶口喝了下去,等了一会儿,又接着喝。
他大声地“呸”了一声,威士忌像在鞭打着他的神经,让他的身体不停地颤抖。
他回到木棚,再次弯下腰,听到远处有辆汽车发动了。他的身体一下子僵住了,引擎的声音越来越大,接着声音就慢慢消失了,一切又归于安静。德拉杰拉耸耸肩,翻查了死者的口袋,发现都空无一物;其中有一个口袋里可能有洗衣店的标签,已经被剪走;外套内口袋的裁缝店标签也已经被剪走,只留下一些乱糟糟的线头。
尸体早已经发硬,这个人应该已经死了24小时了,不会更久。他脸上的血凝结成厚厚的一层,但还没有完全变干。
德拉杰拉在他身边蹲了一会儿,看向了普马湖湖面上闪闪的银光和远处的独木舟发光的桨,然后他又走进木棚,想在里面找到一截沾满血迹的木头,但却没有找到。他回到屋子里,又走到前门的门廊上,走到门廊的尽头,盯着下面的悬崖,然后是泉水里的大石头。
“是这样了。”他轻轻地说。
两块大石头上聚着许多苍蝇,他之前没有发现,这个悬崖大概有30英尺深,一个人如果掉下去的话一定会摔到脑袋开花。
他在其中一块大石头上坐了下来,一动不动地抽了几分钟的烟。他一脸深思,肌肉僵硬,黑色的眼睛显得深邃遥远,嘴角露出了冷峻的带有讽刺意味的笑容。
最后,他安静地回到屋里,出了后门,把死人又拖回了木棚,随意地盖上木头。他锁上了木棚和屋子之后,沿着狭窄、陡峭的山路向山间道路和他的车走去。
当他离开时已经6点30分了,但阳光依然灿烂。
05
一个老旧的商店柜台被放在路边的啤酒屋里当作吧台,吧台前有三张矮脚凳。德拉杰拉坐在靠门的那张凳子上,看着空空的啤酒杯里的泡沫。酒保是个肤色黝黑,穿着工装连体裤的年轻人,他神情羞涩,头发平直,他有些口吃地说:“需——需要我再——再给——给您添——添一杯吗,先生?”
德拉杰拉摇摇头,从凳子上站了起来,“小子,酒可不怎么样啊,”他失望地说,“就像汽车旅馆里的金发女郎一样令人乏味。”
“波——波特拉酒——酒厂的,先生,应该是最——最好的。”
“噢,那可是最差劲的,只有那些没有营业执照的人才卖它呢。再会了,小子。”
他走向玻璃门,看向阳光照耀的高速路上,公路上的影子被拉得很长。远处靠近水泥路的路旁有一个围着白色栅栏,铺满石子的停车场。里面停着两辆车:德拉杰拉的老凯迪拉克和一辆破旧,脏兮兮的福特,一个高高瘦瘦、穿着卡其色马裤的男人正站在凯迪拉克旁,打量着车子。
德拉杰拉掏出一个大烟斗,从一个拉链小包里拿出烟草将烟斗填了五分满,然后慢慢地,小心地点燃烟斗,把火柴扔到角落。他静静地抽了一会儿,从窗户向外看。
高高瘦瘦的男人拉开盖着德拉杰拉车子后座的帆布,他将帆布向后卷起来一些,站在那儿低头注视着下方。
德拉杰拉轻轻打开玻璃门,拖着长长的轻松的步伐穿过高速公路,他的后脚跟在沙石地上弄出了声响,但高瘦的男人没有回头,德拉杰拉走到了他的身边。
“我知道你一直跟在我后面,”他闷闷地问道,“玩什么把戏呢?”
男人不慌不忙地转过身来。他长着一张长长的、让人厌恶的脸,眼睛是海草那样的颜色。他的外套敞开着,被一只架在左臀上的手掀到了后面,一个磨损严重的枪柄从腰间的枪套里露了出来——是科尔特型号的。
他上下打量着德拉杰拉,然后露出了一丝邪恶的笑容。
“这是你的车?”
“你以为呢?”
瘦瘦的男人把他的衣服又拉开了些,露出了他口袋上的青铜徽章。
“我是托卢卡县的狩猎管理员,老兄,我想现在可不是什么猎鹿的季节,基本上什么时候都是不允许猎鹿的。”
德拉杰拉慢慢垂下眼帘,弯下腰查看被帆布盖住的车厢后部。一只幼鹿的尸体躺在一堆破烂东西上,旁边放着一把来福枪。这死去的小鹿温柔的眼睛盯着他,好像在温和地斥责他,它纤细的脖子上还留有已经干涸的血迹。
德拉杰拉挺直了身体,轻声地说:“真有意思。”
“有狩猎许可吗?”
“我不打猎的。”德拉杰拉说。
“这对你可没什么帮助,我看到你有一把来福枪。”
“我是警察。”
“噢——警察,是吗?你有警徽吗?”
“在这里。”
德拉杰拉把手伸向胸前的口袋,拿出警徽,在袖子上擦了擦,再把它放在手心,瘦瘦的狩猎管理员的大眼睛盯着它,舔舔嘴唇。
“刑事警官,嗯?城市警察?”他脸上的表情变得疏远,冷淡起来,“好的,警官。我们得开着你这辆破车下个坡,大概十公里左右,我会再搭便车回来的。”
德拉杰拉把警徽收了起来,小心翼翼地敲了敲烟斗,把烟灰踩进碎石里,他随意地把帆布重新展开。
“盗猎?”他神情严肃地问道。
“盗猎,警官。”
“走吧。”
他坐到了凯迪拉克的方向盘后面,瘦瘦的狩猎管理员绕到另一边,坐到了他旁边。德拉杰拉发动了汽车,掉了个头,开上了高速公路平滑的水泥地面。远处的山谷一片云雾缭绕,山谷的更远处,一些巨大的山峰矗立在天边。德拉杰拉让车平稳地向下滑行,从容不迫,两个人都盯着前面,没有说话。
过了很久之后德拉杰拉说:“我都不知道普马湖有鹿,我最远只到过那里。”
“那旁边有个保护区,警官,”管理员冷静地回答道,他盯着灰扑扑的挡风玻璃,“托卢卡县森林的一部分——你不会没听过吧?”
德拉杰拉说:“我的确不知道,我这一辈子从没有猎杀过一只鹿。警察训练没把我变得那么铁石心肠。”
狩猎管理员笑了笑,没再说话。公路穿过一个山口,右边出现了一个峭壁;左边有一些小小的峡谷向山丘延伸,山丘里有些陡峭的小路,路上已经被杂草半掩,有的有轮胎的痕迹。
德拉吉拉突然用力向左猛打方向盘,冲入了一块长满干草的红色土壤的空地,踩住了刹车,车子一路侧滑,左摇右晃地停了下来。
管理员被狠狠地甩向右边,又冲向了挡风玻璃,他嘴里咒骂着,一下坐直了身体,手就伸向身体前边要去掏枪套里的枪。
德拉吉拉一把抓住管理员细瘦有力的手腕,猛地朝他的身体扭去。管理员晒黑了的脸顿时变得惨白,他的左手在枪套那儿乱摸,然后放了下来,他带着紧张、痛苦的声音说话了。
“警官,你这样只会让情况更糟糕,我在盐泉接到一个举报电话,描述了你的车和所在位置,说了有一只雌鹿的尸体在你的车里,我——”
德拉杰拉放开了手腕,解开他皮带上的枪套,拔出那把柯尔特手枪,把它丢出了车外。
“滚下去,乡巴佬!去搭你说过的便车吧!怎么回事——你的那点薪水不够花了吗?是你自己自导自演的这一切!滚回你的普马湖,你这个该死的骗子!”
管理员慢慢地爬出车外,脸色茫然地站在那里,他的下巴垮了下来。
“狠角色啊,”他嘟囔着,“你会后悔的,警官,我发誓我会去告你一状。”
德拉杰拉滑到旁边的座位,从右手边的门下车。他站在管理员的身边,慢条斯理地说:“老兄,我可能搞错了,也许你是接到了一个投诉电话,但也许就是你自己干的。”
他把雌鹿的尸体拉到车外,扔到地上,看着管理员。瘦瘦的男人没有移动,也没有试着去捡在距离他几英尺草丛中的手枪,他海草色的眼睛里目光呆滞冷漠。
德拉杰拉回到凯迪拉克里,踩下油门,发动引擎,他回到了公路上,管理员仍然一动不动。
凯迪拉克沿着山坡一颠一颠地向前驶去,飞快地消失了。直到他走了很远,管理员才捡起枪,把它放回枪套,他又把雌鹿的尸体拖到一堆灌木丛的后面,开始沿着公路往山坡上走。
06
肯沃西公寓接待处的小姐说:“警官,这个男人给你打了三次电话,但是他不肯留下号码。一位女士也给你打了两次电话,也没留下名字和电话。”
德拉杰拉从她手上接过三张便条,读了上面的名字“乔伊·基尔”,还有三次不同的时间。他拿起一些信件,碰碰自己的帽檐向女孩致意,走进了自动电梯。他乘电梯到了四楼,沿着一条狭窄安静的走廊向前走,打开了一扇门,他没有开灯,径直走向巨大的落地窗前,打开窗户,看着漆黑的天空、闪耀的霓虹灯和两个街区外奥特加大道上明亮刺眼的街灯。
他点燃了一支烟,一动不动地站在那儿抽了半支。黑暗中,他的脸格外长,看起来十分困惑。他终于离开了窗前,进到了他的小卧室里,打开桌上的台灯,把衣服脱得精光,走到淋浴头下冲洗。洗完之后,他身上拿毛巾擦干身子,穿上了干净的内衣,到小厨房给自己调了杯酒,他喝着酒,穿上衣服后又抽了根烟,在他往腰带上绑枪套的时候,客厅里的电话响了起来。
是贝拉·马尔的电话,她的声音低沉嘶哑,听起来好像哭了几个小时。
“你能接电话太好了,山姆。我——我不是故意那样说的,我很震惊,也很迷惑,我的心里一团乱。你能明白的,是不是,山姆?”
“当然了,傻瓜,”德拉杰拉说,“别去在意这些事了。无论如何,你说得没错。我刚从普马湖回来,我去那儿只是给自己找麻烦。”
“我现在只有你了,山姆,你不会让他们伤害你的,是吧?”“谁?”
“你知道的,我不是傻瓜,山姆,我知道这一切都是阴谋,一个用来摆脱他的卑鄙的政治阴谋。”
德拉杰拉握着电话的手攥得紧紧的,他觉得嘴巴一阵僵硬,好一阵都说不出话来。然后他说道:“事情可能就像看起来的那样,贝拉,因为那些照片而引起了一场争执。归根到底,多尼完全有权利让那样的人退出竞选,那不算是要挟……你知道他手上有枪的。”
“可以的话,你就来看看我吧,山姆。”她的声音里带着一股昔日的情谊,带着渴望。
他轻轻拍着桌面,又有些犹豫,说:“好的,最近有谁在什么时候去过普马湖吗?我是说,度假屋。”
“我不清楚,我有一年没去了,他总是自己去,有时候他在那儿和一些人见面,我也不知道。”
他含含糊糊地说了一些话,过了一会儿就说了“再见”,挂断了电话。他盯着书桌上方的墙壁,眼里有一束明亮的光,那是一种冷峻的光芒。他整张脸都绷得紧紧的,显得坚定不移。
他回到卧室里,穿上大衣,戴上草帽,在出门的时候,他抓起了写着“乔伊·基尔”名字的三张纸条,把它们撕成了碎片,又把碎片放在一个烟灰缸里烧掉了。
07
身材高大、淡棕色头发的彼得·马库斯正坐在一张小小的杂乱的桌子边,这个空旷的房间里摆着两张办公桌,这两张办公桌分别靠着两面墙壁相对而放。另一张桌上干净整洁,上面放着带着缟玛瑙笔架的绿色吸墨垫,小小的铜制日历和被当作烟灰缸使用的鲍鱼壳。
窗边的直背椅上顶端的圆形草垫就像一个箭靶那样凸出来,彼得·马库斯左手抓着一把笔,把笔一根根地扔向椅垫,就像一个墨西哥飞刀手,他心不在焉地扔着,毫无技巧可言。
门被打开了,德拉杰拉走了进来。他关上门,靠着它,直勾勾地盯着马库斯。淡棕色头发的男人嘎吱一下转动了椅子,让椅子倾斜地靠在桌子边,用他宽宽的指甲挠挠下巴。
“嗨,西班牙老兄,旅途愉快啊!老板正唠叨着要找你。”德拉杰拉嘴里嘟囔了一声,往棕色嘴唇里塞了根烟。
“当他们在马尔的办公室里找到那些照片时,你在那儿吗,彼得?”
“是的,但照片不是我找到的,是局长找到的,怎么?”“你亲眼看着他找到的?”
马库斯盯着他看了一会儿,然后轻轻地、略带戒备地说道:“是他找到的,山姆,但不是他栽赃的——如果你指的是这个的话。”德拉杰拉点了点头,耸耸肩:“子弹的事情查得怎么样了?”“噢,不是0.32口径的——是点二五的,是一把该死的袖珍型手枪,铜镍子弹,自动手枪,可是没找到弹壳。”
“伊马利记得要把弹壳拿走,”德拉杰拉平静地说,“却忘记带走那些给了他杀人动机的照片。”
马库斯把脚放到了地上,身体向前倾,抬起黄褐色的眉毛向上看。
“这也不无可能,这些照片给了他杀人的动机,但是马尔手里的手枪好像事先已经被放好了。”
“想法不错,彼得。”德拉杰拉走到小窗子前,站在那儿看向窗外。一会儿之后马库斯迟疑地说:“你觉得我什么都没干,是吗,西班牙老兄?”
德拉杰拉慢慢地转过身,走到马库斯身边,低下眼睛看着他。“别生气,兄弟,你是我的搭档,总局早就认定我是马尔那一边的,你也脱不了嫌疑。你坐在这的时候我去了趟普马湖,什么也没发现——只不过有人往我汽车后座里放了一只鹿尸,让一个狩猎管理员来缠住我。”
马库斯慢条斯理地站起来,手在身体两侧握成了拳,他深灰色的眼睛瞪得大大的,大鼻子的鼻孔内壁都是白色的。
“这里没有人会那么做的,山姆。”
德拉杰拉摇摇头:“我也是这么想的,但他们有可能暗示要把我引到那儿去,那样外边的人就可以插手进来了。”
彼得·马库斯又坐了下来,他拿起一支圆珠笔,用力朝圆圆的草垫扔去,圆珠笔刺进去,抖了一下,断了,然后掉到了地板上。
“听着,”他粗着嗓子说道,没有抬头,“这对我来说只是一份工作而已,用来养家糊口。我不像你一样,对这份警察工作还抱有什么理想。如果你再这样说的话,我就把这该死的警徽塞进你的屁眼儿里。”
德拉杰拉弯下腰,一拳打在他的胸前:“别在意,警察,我心里有数,回家喝你的酒去吧。”
他打开门,迅速走出了房间,沿着大理石墙面的走廊来到一个宽敞的凹室。里面有三扇门,中间一扇上面写着:“刑事组长,请进。”德拉杰拉走进了一间小接待室,屋子中间横着一个普通的栏杆,栏杆后面的速记员抬起头来看了一眼,头往里面的那扇门偏了偏,示意他进去。德拉杰拉推开栏杆的门,瞧瞧里面的那扇门,然后推门进去。
偌大的办公室里有两个人,刑事组长泰德·麦克金坐在厚重的办公桌后面,锐眼看着德拉杰拉走进来。他是一个身材高大却肌肉已经松弛的男人,长了一张长长的,看起来总是在发脾气的忧郁的脸,一只眼睛有点斜视。
坐在桌子另一头的圆背椅子上的男人则是衣着讲究,皮鞋光亮,戴着珍珠灰的帽子和灰色的手套,他的乌木拐杖倚在旁边的另一张椅子上;他有一头令人赞叹的柔顺的白发,英俊的脸显然经过精心保养,仍然气色红润。他朝德拉杰拉笑了笑,看起来很愉悦,又带有一点儿讽刺的意味,抽着一根放在长长的琥珀烟嘴里的香烟。
德拉杰拉在麦克金对面坐了下来,瞄了一眼白色头发的家伙,简洁地说:“晚上好,局长。”
德鲁局长随即点了点头,没有说话。
麦克金身体前倾,指甲被咬得钝钝的手指扣在光亮的桌面上,他轻轻地说:“花了你好长时间才回来报到啊,找到什么了吗?”德拉杰拉面无表情地盯着他。
“我不是故意的——只是有一只死鹿出现在我车子的后边。”麦克金的表情没有任何变化,一块肌肉都没动,德鲁局长的一根粉色的,精心修剪过的手指横过自己的喉咙,齿舌并用发出了一种撕裂的声音:
“别在你的上司面前耍花招儿,伙计。”
德拉杰拉继续盯着麦克金,等待着。麦克金慢慢地开口了,语带惋惜:“你的记录很好,德拉杰拉,你的爷爷曾经是这个县里最好的警长之一,你今天给他抹黑了。你被控违反了狩猎法,并且妨碍一个托卢卡县的管理员执法——拒捕,对此你有什么要说的吗?”
德拉杰拉语调不惊地说:“已经正式定罪了吗?”
麦克金慢慢地摇摇头。“这只是部门投诉,还不是正式控告,我猜是因为缺乏证据。”他干巴巴地笑了笑,一点儿都不显得幽默。
德拉杰拉轻声说:“这样的话,看来我得交出我的警徽了。”麦克金沉默地点点头,德鲁局长说:“你真是一点就通。”
德拉杰拉拿出他的警徽,在他的袖子上擦了擦,看看它,把它从光滑的木头桌面上推了过去。
“好了,组长,”他轻轻地说,“我身上流的是西班牙人的血,纯正的西班牙人,不是墨西哥人和黑人的混血,也不是印第安人和墨西哥人混血。要是我爷爷来处理这件事,他会少说话,多用子弹。我这么做不代表我觉得这件事情很好笑。我被人故意陷害到那样一个犯罪现场,因为我曾经是多尼根·马尔最亲密的朋友。这件事情跟我的工作没有任何关系,你明白,我也明白,可是局长和他的政治后台们可就不这么觉得了。”
德鲁局长突然站起来:“老天,你最好别这样对我说话。”他大吼着。
德拉杰拉慢慢地笑了,什么也没说,看都没看德鲁局长一眼。德鲁局长又重新坐了下来,怒气冲冲地喘着粗气。
过了一会儿,麦克金把警徽收进了他办公桌中间的抽屉里,站了起来。
“你被停职了,德拉杰拉,和我保持联络。”他快步穿过里面的那扇门,头也不回地走出了房间。
德拉杰拉把椅子往后一推,整整头上的帽子。德鲁局长清了清喉咙,脸上挂上了安抚性的笑容,说:“我可能有点急躁,我们爱尔兰人就是急性子,千万别伤了大家的感情。你今天学到的教训是我们大家都该学的,我能给句建议吗?”
德拉杰拉站了起来,对他笑了笑——这是一个干巴巴的笑,他只拉动了自己的嘴角,脸上剩下的部分都像木头一样僵硬。
“我知道您要说什么,局长,你想让我别管马尔的案子。”
德鲁局长笑了,心情又变好了:“不能这么说吧,其实根本就没有什么马尔的案子。伊马利已经通过他的律师承认了是出于自卫开的枪,他明天早上就会来自首了。所以不是这样的,我的建议是别的,回到托卢卡县去,去跟管理员道个歉,就这么简单,你大可以试试看。”
德拉杰拉默不作声地走向门厅,打开了门。然后他突然回头咧嘴一笑,露出了满口的白牙。
“当我一见到罪犯,我就能认出来,局长,他已经为自己的麻烦付出代价了。”
他走了出去。德鲁看着在一声清脆的咔嚓声中 8f7b." >轻轻被关上的门。他脸上的肌肉因为愤怒而变得僵硬,粉红色的脸上面如死灰。他握着琥珀烟嘴的手剧烈地颤抖着,一些烟灰落在了他剪裁整洁利落的裤膝上。
“我的天,”他略带僵硬地自言自语道,“也许你是个该死的油滑的西班牙佬,也许你就像玻璃一样滑溜——但是在你身上戳个洞可是非常容易。”
他站起身来,因为愤怒,动作有些不自然, 4ed6." >他小心翼翼地拨掉裤子上的烟灰,伸出手去拿拐杖,精心修剪过的手指扔在颤抖。
08
牛顿街位于第三街区和第四街区之间,这条街上充斥着廉价的服装店、当铺,摆满了老虎机的游乐场还有低级旅馆;旅馆门口那些眼神鬼鬼祟祟的人们嘴里轻轻地叼着烟,即使嘴唇不动也能不停地说着话;在街道中间有一个突出的木棚,上面挂着块木板,木板上写着:“斯托尔桌球室”。台阶从人行道边缘往下,德拉杰拉沿着台阶走下去。桌球室门前几乎是一片漆黑,桌子上都盖着布,球杆整齐地排成一列。远处强烈的灯光下人影憧憧,到处都是吵闹声,争论声,下赌注的声音,德拉杰拉直接朝着灯光走去。突然间,就好像有什么信号一般,嘈杂声都停了下来,一片寂静中只听见一声声清脆的击球声,白球一遍遍撞到桌边,发出沉闷的声音,直到最后一声清晰的撞球入袋的声音响起,嘈杂声又一涌而出。
德拉杰拉在一张盖着桌布的台球桌前停了下来,从钱包里拿出了10美金,又从钱包的一个口袋里拿出一张便利帖,他在便利帖上写上:“乔伊在哪里?”又把它贴在钞票上,把钱折了两折,他继续朝人潮走去,一直挤到桌边。
一个脸色苍白、面无表情、棕色头发标准中分的高个儿男人一边在给自己的球杆上枪粉,一边研究着桌面上的局势。他弯下腰,结实、白皙的手指拱成桥状,下注时的嘈杂声就像石头落地一样戛然而止,高个男人轻松流畅地打了个漂亮球。
一个坐在高角凳上,脸蛋圆乎乎的男人喊道:“基尔40分,连续击球得8分。”
高个男人又给球杆上了上枪粉,慵懒地扫了扫四周,当他的目光扫过德拉杰拉时,眼里平静无波。德拉杰拉走到他身边,说:“恢复水准了啊?马克斯,出五块钱赌你下一个球。”
高个男人点点头:“来吧。”
德拉杰拉把折起来的钞票放到桌边,一个身穿条纹衬衫的年轻男人伸手去拿,马克斯·基尔有意无意地把他挡住,把钱塞进了背心的口袋里,平静地说:“赌五块钱。”然后就弯下身子继续击球。
这是一记交叉路线的好球,台面上的路线是清楚的十字形,这记球得到了一片叫好声。高个男人把球杆递给他的助手——那个穿着条纹衬衫的年轻人,然后说道:“休息一下,我得去个地方。”他回到黑暗中,走进了一扇标着“男士卫生间”的门。德拉杰拉点了根烟,看了看四周这些牛顿街的乌合之众,马克斯·基尔的对手——另外一个脸色苍白、面无表情的高个儿男人,站在裁判员旁边,脸都不抬地跟裁判员说着话。他们的旁边站着一个傲慢的、长相俊美的菲律宾人,他穿着时髦的黄褐色西装,独自一人,嘴里叼着棕色香烟吞云吐雾。
马克斯·基尔回到了球桌上,拿过球杆来上着枪粉,一只手伸向了背心,懒洋洋地说:“兄弟,还差你五块钱。”从背心里掏出一张折起来的钞票递给了德拉杰拉。
他又一口气击了三个球,几乎没有停顿,记分员说道:“基尔44分,连续击球得12分。”
两个男人钻出了人群,走向入口,德拉杰拉紧随他们其后,一直跟着他们穿过盖着桌布的台球桌,一直走到入口处的台阶下。他停了下来,打开手里的钞票,读了读便利帖,上面写有他的问题,并在下面草草写了地址。他把钞票揉成一团,塞进了口袋。一个硬邦邦的东西抵住了他的后背,一个像五弦琴的琴声一样颤抖的声音说道:“想帮别人脱身,哈?”
德拉杰拉吸了吸鼻子,变得机警起来,他看向前面两个男人脚下的台阶,还有反射在他们腿上的街上的灯光。
“好吧。”颤抖的声音冷酷地说。
德拉杰拉往旁边一跳,在空中转了个身,往后甩出蛇一样的胳膊,接着往下一蹲,抓住一个脚踝;一支枪扫过来,没打中他的脑袋,但在他肩膀上敲了一下,一股刺痛传到了他的左手手臂上;他耳旁传来了粗重、急促的喘息声;一只无力的手扫过他的草帽,他听到了虚弱痛苦的咒骂声;他使劲一扭,转动脚踝,直起身子;他站在那儿,猫一样敏捷,把脚踝重重地往外一甩。
穿着褐色西装的菲律宾人摔了个四仰八叉,一支枪被震了出来,德拉杰拉把枪从一只棕色的小手边踢开,它滑到了一张桌子下面。菲律宾人一动不动地躺在地上,头痛欲裂,短边帽还贴在他油腻的头发上。
在后面的桌球室里,桌球比赛仍在安静地进行着,即使有人听到了打斗声,也没有人会走过来瞧个究竟。德拉杰拉从他屁股口袋里掏出了一根裹着皮革的棍子,弯下腰,菲律宾人紧绷的棕色脸上出现了一丝畏惧。
“你要学的还多着呢,站起来,小子。”
德拉杰拉德口气听起来稀松平常,却无比冷酷。皮肤黝黑的男人挣扎着爬起来,抬起了手臂,他的左手偷偷地移向右肩,德拉杰拉随意地一挥手腕,菲律宾人的左手挨了一棍子,缩了回去,他细细地尖叫了一声,像一只饿了的小猫。
德拉杰拉耸耸肩,他的嘴角扬起了讥讽的笑。
“抢劫啊?好啊,你个猴子,我现在很忙,下次再来教训你,快滚!”
菲律宾人溜回桌子中间,蹲了下来。德拉杰拉把棍子换到左手,右手抓住枪柄。他就那样站了一会儿,看着菲律宾人的眼睛,然后转身快步走上了台阶,消失在街道上。
棕色皮肤的男人冲向墙边,趴到桌子下找他的枪。
09
乔伊·基尔猛地推开门,手里拿着一把短短的、没有准星的旧枪。他身材矮小,饱经风霜的脸上满是忧虑,他的胡子该刮了,也得换件干净的衬衫,一股刺鼻的动物的气味从他身后的房间里飘出来。
他放下枪,苦涩地笑笑,退回了房间。
“好呀,警察先生,花费你宝贵的时间找到这儿来了。”德拉杰拉走进房间,关上了门,他把戴在他粗硬的头发上的草帽往后推,面无表情地看着乔伊·基尔,他说:“你以为我能记住城里面每个混混儿的地址吗?我是去问的马克斯要的。”
矮个儿男人嘴里咕哝了两句,就走到床边躺了下来,把枪塞到枕头下面,双手交叉放在脑后,朝天花板眨眨眼。
“身上有百元大钞吗,警察先生?”
德拉杰拉拉过一把床前的直背椅坐了下来,拿出自己的烟斗,慢条斯理地往里面填着烟丝,眼带不屑地看着紧闭的窗户;床架上的珐琅碎片;角落里挂着两条脏毛巾的洗脸池;没上漆的五斗柜上的《圣经》和《圣经》上面的半瓶杜松子酒。
“在躲人吗?”他意兴阑珊地问道。
“我可是炙手可热啊,警察先生,我说的是真的,我手上有重要消息,绝对值一张百元大钞。”
德拉杰拉一脸冷漠的表情,慢慢地收起了烟袋,把一根擦燃了的火柴凑近烟斗,嘴里吞云吐雾——一副令人恼怒的悠闲模样。床上的小个儿男人焦躁不安,斜眼看着他,德拉杰拉慢悠悠地说道:“我一直都对别人说,你是个不错的托儿,乔伊,但是100块钱对我这个警察来说可不是小钱。”
“绝对值得,兄弟,如果你真的在意马尔的死,又想要找对门路的话。”
德拉杰拉眼神变得坚定而冷酷,他的牙齿紧紧地咬着烟斗,开口时极其平静,极其冷酷。
“我会听听看的,乔伊。如果值得的话我会付钱的,但是你最好确保这消息是真的。”
矮个儿翻过身来,用手肘支撑着身体、“你知道跟伊马利拍下了那些裸照的女人是谁吗?”
“只知道她的名字,”德拉杰拉平静地说。“我没见过那些照片。”
“斯黛拉·拉莫特只是个艺名,她的真名是斯黛拉·基尔,我的妹妹。”
德拉杰拉把他的手交叉在椅背后面。“好极了,”他说,“继续。”
“她给他下了套,警察先生,她为了从一个斜眼的菲律宾人的几包海洛因,陷害了他。”
“菲律宾人?”德拉杰拉冷酷地吐出这几个字,他的脸绷了起来。
“是的,一个矮个儿的棕色皮肤的兄弟,一个长相英俊、衣着考究的毒贩子,一个该死的家伙,他的名字是托里波,他们叫他卡特林小子,他在斯黛拉的对面有个住处,他一直给她提供那玩意儿。然后他让她给伊马利设下圈套,她在伊马利的酒里下了很重的药,他晕了过去,菲律宾人拍下了照片。很聪明,对吧?……然后,就像所有女人一样,她后悔了,然后把这一切告诉了我和马克斯。”
德拉杰拉沉默地点点头,动作几乎有些僵硬。
小个子机灵地笑笑,露出了他小小的牙齿:“我能怎么办呢?我只好盯住菲律宾人。我像个影子一样跟着他,警察先生,不久之后我就跟踪他到戴夫·奥吉在文多姆的公寓……我猜这值得了一百块。”
德拉杰拉慢慢点了点头,震了点烟灰到掌心里,然后轻轻一吹:“还有谁知道这件事?”
“马克斯,如果你知道怎么应付他的话,他就会站在我这边。他不想蹚这趟浑水,所以给了斯黛拉一些钱,让她离开这座城市,走得远远的,因为这些人都心狠手辣。”
“马克斯不会知道你跟着菲律宾人到了哪里的,乔伊。”
小个子敏捷地坐了起来,把脚放到地上,他的脸色变得阴沉沉的。
“我可没跟你开玩笑,警察先生,我从不开玩笑。”
德拉杰拉轻轻地说:“我相信你,乔伊。但我需要更多的证据,你说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小个子哼了一声。“鬼知道呢,这可真让人伤脑筋。菲律宾人可能以前是给马斯特斯和奥吉卖命的,或者在他拍了照片之后,跟他们达成了某种交易。然后马尔得到了照片——很明显,如果他们没说的话,他不会知道他们有照片,也拿不到这些照片。伊马利在竞选法官,马斯特斯和奥吉就是他的靠山,好吧,他是他们那一伙的浑蛋,但他还是个浑蛋——还是个爱喝酒、还脾气不好的家伙,这我们大家都知道。”
德拉杰拉的眼睛亮了一下,脸上其他的部分像木雕一样,他嘴里的烟斗一动不动,好像夹在钢筋水泥里。
乔伊·基尔继续说,脸上挂着机敏的笑:“所以他们谈的是笔大交易。他们给了马尔照片,他却不知道从哪儿得来的,接着就有人向伊马利通风报信,告诉他谁拿着这些照片,是什么样的照片,马尔一定会用照片来对付他。像伊马利这样的人还会干出什么事来?他一定会去捕杀猎物,警察先生——大约翰·马斯特斯和他的同伙就可以等着吃鸭子肉了。”
“或者是鹿肉。”德拉杰拉心不在焉地说。
“什么?好吧,你看这值钱吗?”
德拉杰拉掏出钱包,将钱抖出来,然后数了几张放在膝盖上,他把它们紧紧地卷起来后扔到床上。
“我想和斯黛拉谈谈,乔伊,怎么样?”
小个子把钱塞进衬衫口袋里,摇摇头,“不可能了,你可以找马克斯试试。我觉得她已经离开城里了,我也得走了。就像我说的,他们心狠手辣——可能我跟踪的时候已经被发现了……因为有个家伙在跟踪我。”他站了起来,打着哈欠,又说:“来杯杜松子酒吗?”
德拉杰拉摇摇头,看着小个子男人走到五斗柜旁拿起那半瓶杜松子酒,往一个厚厚的玻璃杯里倒满了酒,他一口喝干了杯中的酒,放下杯子。
窗户上的玻璃叮当响了一声,接着有一个像戴着手套的手轻轻拍打在什么地方的声音,一小片玻璃碎片掉在了地毯边上光秃秃的,污迹斑斑的木头上,几乎掉在了乔伊·基尔的脚边。
小个子男人有两三秒钟像是固定住了,接着玻璃杯从他的手里掉下来,在地板上弹了一下,滚到了墙边,他腿一软,慢慢地侧身躺倒在地上,又慢慢地转过身来。
鲜血慢慢从他左眼上方的一个洞里顺着脸颊往下流,血流得更快了,这个洞变得越来越大,越来越红,乔伊·基尔的眼睛空洞地看着天花板,好像那些事情再也不能叫他烦恼。
德拉杰拉轻轻地从椅子里滑到地上,用手和膝盖支撑着自己,他沿着床边匍匐着爬到墙边的窗户下,探出手来伸进了乔伊·基尔的衬衫里。他的手指在他的心脏上停了一会儿,摇了摇头,拿开了手。他趴下身子,摘下帽子,非常谨慎地抬起头,直到他能越过窗边低低的一角看出去。
他看到了巷子对面一个仓库的光秃秃的高墙。里面有一些非常高的窗户,都没有亮灯。德拉杰拉又把头低下,几乎没有出声地说:“应该是消音来复枪,射得真准。”
他的手又伸向前,有些踌躇地把乔伊·基尔胸前的一卷钱拿了出来。他一直蹲着身子贴着墙壁走到门边,伸手拿了门钥匙,打开门,迅速地站起来,快速走出去,又从外面把门锁了起来。
他沿着脏乱的走廊往前走,走下了四级台阶来到一个狭窄的大厅。大厅里空无一人,放着电铃的接待台后面也没人。德拉杰拉站在街边的玻璃门后,看着街道对面的公寓楼,那儿有两个老人在门廊上坐着摇椅,抽着烟,他们看起来十分安详。他盯着他们看了几分钟。
他走出来,双眼锐利地扫视了一下街道两边,沿着停在街边一辆又一辆的车走到下一个街角,走过了两个街区后他拦了辆的士,回到了牛顿街上的斯托尔桌球店里。
这会儿桌球室里已经灯火通明了,到处都是击球和桌球滚动的声音,球手们在厚厚的烟雾中穿来穿去。德拉杰拉环视一圈,接着走到那个坐在收银机边高脚凳上的、肥脸的男人身边。
“你是斯托尔?”
脸蛋胖乎乎的人点点头。
“马克斯·基尔去哪儿了?”
“早就走了,伙计,赌注只有一百来块钱。我猜他应该回家了吧。”
“他住在哪儿?”
肥脸男人快速地扫了他一眼,手指大小一样的光在他眼里一闪而过。
“我可不知道。”
德拉杰拉作势把手伸进了他平常放警徽的口袋里,又放了下来——尽量让动作显得从容不迫,胖脸的家伙咧嘴一笑。
“警察,是吗?好吧,他住在曼斯菲尔德,格兰德往西三个街区。”
10
卡费里诺·托里波,那个穿着精致剪裁的褐色西装的菲律宾帅哥,从电报局的收银台上拿起了两个一毛和三个一分的硬币,朝一边等他等得不耐烦的金发女郎笑了笑。
“这电报马上就能发出去吗,亲爱的?”
她冷冰冰地扫了一眼电报内容:“曼斯菲尔德旅馆?20分钟内就能发到——别叫得那么亲热!”
“好的,亲爱的。”
托里波优雅地踱出了电报局。金发女郎用手指戳戳电报,头也不回地说:“这家伙肯定是疯了,居然给三个街区外的旅馆发电报。”
卡费里诺·托里波沿着泉水街一路漫步,棕色香烟在他的肩后留下了一缕烟雾。到了第四个转角后,他向西转,又走了三个街区,从理发店边上的曼斯菲尔德的侧门走了进去。他走上几级大理石台阶,到了一楼和二楼之间的中厅,然后沿着写字房后面铺着地毯的台阶走到三楼,又走过电梯,大步流星地往长长的走廊头走去,边走边看着门上的门牌号。
走到一半,他又回到了电梯处,在一个开放式的小厅里坐了下来,这个厅里有两扇窗户,一张玻璃面桌子和几张椅子。他用烟头点了一根新的烟,背靠着墙,听着电梯声。
只要电梯在这层楼一停下,他立刻身体前倾,听着来人的脚步声。大概过了十分钟,有人往这里走来。他站起来,走到小厅入口处的墙角边,从右边腋下掏出一支细长的手枪,把枪换到右手,枪口朝下靠着墙紧贴在他的腿边。
一个矮矮胖胖、满脸麻子的菲律宾人从走道里走过来,他穿着服务生制服,手里托着一个小托盘。托里波发出了嘶嘶的声音,举起了枪。矮胖的菲律宾人吓呆了,他的嘴张得老大,眼睛直瞪着枪。
托里波说:“送到哪个房间的,小子?”
矮胖的菲律宾人脸上挂上了紧张,谄媚的笑,他走近了一些,让托里波看见他托盘里的黄色信封,信封上用铅笔写着房号338。
“放下来。”托里波冷静地说。
矮胖的菲律宾人把电报放在桌上,眼睛盯着枪。
“快滚,”托里波说,“你把这封信放在门边了,明白了吗?”矮胖的菲律宾人捣蒜般点点头,又紧张地笑了笑,一溜烟跑向了电梯。
托里波把枪放到了他的夹克口袋里,拿出一张叠起来的白纸,极其小心地打开它,把亮晶晶的白色粉末倒了一些到撑开的拇指和食指形成的凹槽上,他用鼻子一口气把粉末吸进去,又拿出一条火红色的丝质手帕来擦擦鼻子。
他定定地站了一会儿,眼神呆滞,褐色脸上的皮肤好像在高高的颧骨处紧绷了起来,齿间的呼吸声都清晰可闻。
他拿起了黄色信封,沿着走廊走到尽头,在最后一个门前停了下来,敲敲门。
房里传来应门的声音,他把嘴靠近门边,用细而恭敬的声音回答道:
“有您的信件,先生。”
弹簧床吱呀作响,从房里的地板上传来脚步声。一把钥匙插进了门锁,门被打开了。这时,托里波又拿出了细长的枪,门一打开,他优雅地把臀部一晃,敏捷地侧身挤进了门里。他用细长的手枪枪口盯着马克斯·基尔的腹部。
“后退!”他低声吼道,用他颤抖的五弦琴似的声音强硬地说。马克斯·基尔往后避开枪口,退到床边,他腿一碰到床时就坐了下来,弹簧床上的弹簧吱吱响,报纸发出沙沙声。马克斯·基尔整齐分开的棕色头发下面的脸毫无表情。
托里波轻轻地关上门,上了锁,当门咔嚓一声上了锁时,马克斯·基尔的脸色突然变得难看,他的嘴唇开始不停地颤抖。
托里波用他琴弦似的声音嘲讽地说道:“和警察聊过了,是吗?再见了。”
他手里细细的手枪跳了一下,接着又跳个不停,一缕白色的烟从枪口飘了出来,枪声并不比用锤头钉钉子或者膝盖重重地撞在木头上的声音大,连续响了七声。
马克斯·基尔慢慢地倒回床上,他的腿在地上摊开,眼睛变得空洞,嘴唇张开,吐出了桃红色的泡沫,鲜血由他宽松的衬衫上的几个地方渗出来。他僵直地躺在那儿,仰面朝天地看着天花板,脚还架在地上,粉红色的泡泡从他青色的嘴唇里冒出来。
托里波把枪换到左手,又放回了腋下,他悄悄走回床边,低头看着马克斯·基尔。过了一会儿,他的嘴不再冒出粉红的泡沫,马克斯·基尔的脸变成了一张死人的安静、空洞的脸。
托里波回到门口,打开门,正要后退着出门,眼睛还盯着床上,突然,他的背后起了一阵旋风。
他的头晕起来,伸出一只手来向上抓,可是什么东西套住了他的脖子,他的脸重重地撞到了地板上,地板在他眼前怪异地倾斜着,当他倒向地板时,他晕了过去。
德拉杰拉把菲律宾人的腿踢进房间里,关上门之后把门锁了起来,他僵硬地走到床边,身子旁晃着一根皮革棍子。他在床边站了好一段时间,最后以耳语似的声音说道:“他们在斩草除根,是的——他们在斩草除根。”
他回到菲律宾人身边,把他翻过身来,搜查他的口袋,从里面找到了一个没有任何身份证明的鼓鼓的钱包,用塘鹅装饰的金色打火机、金色的香烟盒、钥匙、金色的铅笔和小刀、火红色的手帕、零钱、两支枪和备用的子弹,还有褐色西装票兜里的五包海洛因。
德拉杰拉把海洛因都撒在地上,站起身来,菲律宾人喘着粗气,闭着眼睛,脸颊一边的肌肉在抽动。德拉杰拉从口袋里拿出一卷细铁丝,把这个棕色皮肤的家伙的手绑在身后,又把他拖到床边,让他靠着床腿坐起来,把他的脖子用铁丝绕起来,把铁丝绕在床柱上,在绕着脖子的铁丝上系上了火红的手帕。
他走进浴室,接了一杯水,使尽全力把它泼到菲律宾人的脸上。托里波身子抖了一下,脖子上的铁丝一紧,他的眼睛瞪大了,张开嘴大叫起来。
德拉杰拉扯紧了棕色喉咙上的铁丝,尖叫声就像被关掉了一样戛然而止,取而代之的是痛苦的呻吟声,托里波嘴里流出了口水。德拉杰拉又松开了铁丝,低头凑近菲律宾人的脑袋。他轻轻地对他说话,声音里有种致命的温柔。
“你会向我开口的,小子,也许不是现在,也许不会很快,但一会儿之后,你就会对我开口的。”
菲律宾人的眼睛转动了一下,啐了一口,然后就紧紧地闭上了嘴。
德拉杰拉露出一个冷酷的微笑:“狠角色啊。”他轻轻地说,然后猛地一扯手帕,扯得又紧又狠,铁丝紧紧地扣在了他棕色脖子的喉结上。
菲律宾人的脚开始在地上挣扎,他的身体扭动着,棕色的脸变成了绛紫色,眼球突出,充血。
德拉杰拉又松开了铁丝。
菲律宾人大口大口地往肺里吸气,他的脑袋垂了下来,然后猛地倒回床柱上,浑身都在发抖。
“好……我说。”他喘着气。
11
当门铃响起时,伊伦赫德·图米正小心翼翼地把一张黑色“10”放在一张红色的“J”上,然后他舔了舔嘴唇,把所有的牌放下,扫视四周,目光越过餐厅的拱门落到了这间平房的前门上。他慢慢起身——他是个大块头,长着一头灰色蓬松的头发和一个大鼻子。
在拱门外的客厅里,有个苗条的金发女郎躺在沙发上,她在一个灯罩坏了的红色台灯下看着杂志。她非常美丽,但有些苍白。细细的挑眉让她的脸看起来备受惊吓。她放下杂志,把脚放到地上,盯着伊伦赫德·图米的眼睛突然充满恐惧。
图米一言不发地挥了一下拇指,女郎站起来,迅速穿过拱门,打开一扇旋转门跑进了厨房里,她慢慢地关上了旋转门,没让它发出声响。
门铃又响了,这次响的时间更长了些。图米把自己穿着白袜子的脚塞进了地毯上的拖鞋里,大鼻子上架着一副眼镜。图米从他旁边的椅子上抓起一把左轮手枪,再从地上捡起一张皱巴巴的报纸,把它随意地包在手枪前面,然后不慌不忙地朝前门走去。
他打着哈欠开了门,戴着眼镜的双眼惺忪地看着站在门廊上的高个儿男人。
“好吧,”他不耐烦地说,“有话快说!”
德拉杰拉说:“我是警察,想要见见斯黛拉·拉莫特。”
伊伦赫德·图米圣诞树一样粗的手臂横在门框上,牢牢地守住门口,他的表情仍然十分不耐烦。
“你找错地方了,警察先生,这里没有女人。”
德拉杰拉说:“那让我进去看看吧。”
图米激动地说:“让你进来——见鬼!”
德拉杰拉手法熟练地从口袋里掏出一支枪,砸向图米的左手手腕,报纸和手枪掉到了门廊的地上,图米的脸一下子精神了。
“都是老掉牙的把戏了,”德拉杰拉呵斥道,“让我进去。”图米甩了甩左手手腕,把另一只手从门框上移开,重重的一拳打在德拉杰拉的下巴上。德拉杰拉把头移开约莫四英寸,他皱起了眉头,唇舌里发出了一声不满的咕哝声。
图米扑向他,德拉杰拉往旁边一闪,枪砸向了长满灰色头发的大脑袋,图米摔了下去,身体一半在房里,一半在门廊上,他咕哝着将手撑在地上,开始爬起来,好像根本没被打过似的。
德拉杰拉把图米的枪一脚踢开,屋里的弹簧门发出了轻微的声响。当德拉杰拉寻声看过去的时候,图米用一只手撑膝盖跪着,他朝德拉杰拉的腹部打了一拳,德拉杰拉嘟囔了一声,又用力地砸了一下图米的头,图米晃晃脑袋,嘴里低吼着:“想打倒我?别浪费时间了,老兄!”
他跳到一边,抓住德拉杰拉的腿,把他的腿往地上一扯,德拉杰拉一屁股坐到了门廊的地板上,堵在了门口,他的头撞到了门边,一阵发晕。
德拉杰拉摇摇头,嘴里开始咒骂,图米把他的脚用力一扭,他痛得都喘不过气来。图米咬牙使出全力来扭着,好像世上只剩下这只脚,仿佛这只脚是他自己的,他想怎么样就能怎么样。
德拉杰拉的头往后一仰,脸色惨白,他的嘴因为巨大的痛苦而扭曲,他爬起来,左手扯住图米的头发,用力把他的大脑袋拉起来,直到他的下巴朝上,皮肤都紧绷,德拉杰拉用他的柯尔特手枪砸向他的脸。
图米一下子瘫软了,软绵绵地瘫到他的腿上,把他压倒在地上。德拉杰拉动弹不得,只得用自己的右手撑着地板,努力不被图米的体重压倒地上,但他没办法把拿着枪的右手从地上举起来。金发女郎正朝他走来,对他怒目而视,苍白的脸上满是怒火。德拉杰拉精疲力竭地说道:“别做傻事,斯黛拉,乔伊——”
金发女郎的脸一下僵住了,她眼中小小的瞳孔显得异常冷酷,一道怪异的光芒闪过她的眼睛。
“警察!”她几乎是吼着说道:“警察!老天,我恨透了警察!”她手上的枪响了,枪声回响在房间里,穿过开着的前门,一直传到街道对面高高的栅栏那儿。
好像有一根木棍重重地砸在德拉杰拉的左脑上,疼痛漫过了他的全身,眼前白光闪烁——亮晃晃的白光充斥了整个世界,然后就是一片黑暗。他无声无息地倒了下去,落入了无尽的黑暗中。
12
德拉杰拉的眼前有一片蒙着红雾的亮光,从他的脸的一侧,整张脸直到牙根儿都被剧烈的疼痛感折磨着。当他试着动动舌头时,他的舌头又干又麻,他试着动动手,它们好像离他很远,根本不是他的手。
接着他张开了眼睛,红雾消失了,他的眼前是一张大大的脸,脸凑得很近——简直是一张巨大无比的脸。这张脸圆圆胖胖,下巴光溜发青,咧开的厚嘴唇叼着一支有明亮细线的香烟。那张脸咯咯地笑了,德拉杰拉再次闭上了眼睛,疼痛袭来,淹没了他,他晕了过去。
过了几秒,或者许久之后,他又看到了那张脸,他听到了一个粗哑的声音。
“好了,他清醒过来了,真是个经得起折腾的家伙。”
那张脸凑近了些,雪茄尾部闪着樱桃红的光。突然,他被雪茄的烟呛到了,开始剧烈地咳嗽起来,他觉得自己脑袋的一侧就要裂开来了。他能感觉到鲜血顺着他的脸颊留下来,滑过皮肤,然后又在已经变干,结成块的血迹上往下流。
“这顿揍可得让他学乖点了。”低沉的声音说道。
另一个带有爱尔兰口音的声音说了一些肮脏下流的话,那张大脸把脸转向发出声音的方向,吼了一声。
德拉杰拉终于完全清醒了,他终于看清了房间,里面有四个人,那张大脸是大约翰·马斯特斯的脸。
那个纤瘦的金发女郎窝在沙发的一头儿,表情呆滞地盯着地板,她的手僵硬地放在身体两侧,手埋在了沙发的垫子里,没办法看见。
戴夫·奥吉瘦长的身躯倚在一个挂着帘子的窗边的墙上,他楔形的脸看起来充满厌烦。德鲁局长坐在沙发的另一头儿,白色的头发在破旧的台灯的照射下变成了银色,他那双蓝色的眼睛非常明亮,非常专注。
大约翰·马斯特斯的手里有一把闪亮亮的枪,德拉杰拉看着枪,眨眨眼,试图站起来,一只手用力推了他一把,他又坐了回去,他顿时觉得一阵恶心。低沉的声音冷酷地说:“省点力气吧,软脚虾,你已经闹够了,现在轮到我们了。”
德拉杰拉舔舔嘴唇,说:“给我杯水。”
戴夫·奥吉从墙边离开,穿过餐厅的拱门,回来时手里拿了一个玻璃杯,他把杯子送到德拉杰拉的嘴边,德拉杰拉一口气喝光了里面的水。
马斯特斯说:“我们很欣赏你的胆量,警察先生,但你把你的胆量用错了地方。看来你是个看不懂别人暗示的人,这可太糟糕了。你会完蛋的,知道吗?”
金发女郎转过头来,怨恨地看着德拉杰拉,又把视线移开了。奥吉回到了墙边,德鲁不安地用手指快速摩挲着自己脸的一边,好像德拉杰拉鲜血淋漓的头让他的脸都痛了。德拉杰拉慢慢地说:“杀了我只能让你痛快一些而已,马斯特斯,笨蛋就是笨蛋,你已经为此杀了两个人,你甚至不知道自己在掩盖些什么。”高大的男人厉声咒骂起来,举起了亮闪闪的枪,然后又慢慢地放下来,狠狠地瞪了他一眼,奥吉懒懒地说:“放轻松,约翰。让他把话说完。”
德拉杰拉还是用那种慢吞吞的、不经心的语气说话:“坐在那儿的那位女士,是你们杀害的两位死者的妹妹。她把自己的故事告诉了他们——自己怎样诱骗了伊马利,谁拍了照片,还有这些照片是怎么到多尼根·马尔手上的。你们的菲律宾小兄弟已经向我招认了,我已经大概知道了事情的来龙去脉。你们不能保证伊马利能干掉马尔,说不定马尔会杀死伊马利,不过不管怎么样,你们都能铲除掉马尔,只有一点,如果伊马利真的干掉了马尔,案子必须要马上侦破。这就是你们疏忽的地方,你们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就开始掩盖一切。”
马斯特斯厉声地说:“胡说,警察先生,简直是一派胡言,你只是在浪费我的时间!”
金发女郎把头转向德拉杰拉,看着马斯特斯的后背,她的眼睛里涌起了恨意。德拉杰拉轻轻地耸耸肩,继续说道:“你们一早就决定好要杀掉基尔兄弟了。当然,妨碍我办案,给我下套,也是早有预谋,因为你们觉得我跟马尔是一伙的。但出乎你们意料的是——你们找不到伊马利,这下事情就变得棘手了。”
马斯特斯冷酷的黑眼睛变得又大又空洞,本就粗壮的脖子更粗了,奥吉从墙边向他走了几英尺,僵硬地站在那里。过了一会儿之后马斯特斯咬着牙齿轻轻地说道:“说得没错,警察先生,跟我们说说这是怎么回事。”德拉杰拉用两只手指的指间摸了摸自己血迹斑斑的脸,他看了看自己的手指,眼里深不可测。
“伊马利已经死了,马斯特斯,在马尔被杀死之前,他就已经死了。”
房间里鸦雀无声,没人动弹,德拉杰拉眼前的四个人都惊得呆若木鸡。很久之后马斯特斯做了一个深呼吸,几乎是耳语地说道:“说说看,警察先生,快说,不然我就——”
德拉杰拉冷冷地打断了他,声音里不带任何感情,“伊马利的确是去见了马尔,他为什么不去呢——他并不知道自己被出卖了。只不过他是昨晚去见的马尔,而不是今天。他们一起开车到了马尔普马湖的度假屋去了——打算用和平商谈来解决问题,不论怎么说,就是这么回事儿。然后他们在那儿吵了起来,伊马利被杀死了,他从门廊尽头被推了下去,脑袋在石头上撞开了花。他就那么死了,尸体就躺在马尔度假屋的木棚里……是的,马尔把他藏起来,回到了城里。接着,他今天接到了个电话,提到了伊马利的名字,约他在今天中午12点15分见面。马尔能怎么做呢?他当然只能搪塞过去了。他打发办公室的女孩去吃午饭,把枪放在触手可及的地方——已经准备好应付麻烦。只不过来人耍了他,他没能用上他的枪。”
马斯特斯粗声粗气地说:“见鬼,小子,你真是该死的聪明,你怎么可能弄清楚一切事情呢?”
他回头看向德鲁,后者则脸色灰暗,神情紧张,奥吉又从墙边走开了些,往德鲁靠近,金发女郎一动不动。
德拉杰拉不耐烦地说:“当然,有一些是我猜的,但我的一切猜测都与事实相符,一定是这样的。马尔身边有枪,他可不是那种疏于防范的人,况且他有难在身,一切都准备好了,为什么他没有开枪呢?因为拜访他的是一个女人。”
他抬起一只手,指向那个金发女郎:“她就是你们的杀手。虽然她欺骗了伊马利,但她还是爱他的。她是个瘾君子,瘾君子都是这样的,一回过头来,她马上就觉得伤心自责,所以她亲自去报复马尔了,问问她吧!”
金发女郎迅速站起来,她的右手猛地从垫子里抽出来,手里握着一支自动手枪——正是射伤了德拉杰拉的那支手枪。她绿色的眼睛黯淡、空洞,眼神呆滞,马斯特斯转过身,用亮闪闪的左轮手枪朝她的胳膊砸去。
她在近距离内毫不犹豫地朝他开了两枪,鲜血从他厚实的肩膀的一边喷洒出来,沿着他的外套往下流。他浑身颤抖了一下,亮闪闪的左轮手枪掉到地上,几乎就掉到了德拉杰拉的脚边。他往外向德拉杰拉坐着的椅子后面的那堵墙上倒去,一只手伸向墙壁,他的手撞到了墙上,手慢慢随着身子的跌落向下滑,他重重地倒下了,不再动弹。
德拉杰拉几乎就要够到那支亮闪闪的左轮手枪。
德鲁大叫着站了起来,女郎慢慢地转向奥吉,好像没看见德拉杰拉似的。奥吉从腋下掏出鲁格尔手枪,一把推开德鲁,小小的自动手枪和鲁格尔的枪声同时响起,自动手枪没有打准,女郎跌坐在沙发上,她的左手抓着前胸。她转动了一下眼珠,想再把枪举起来,然后她侧身倒在了一边的垫子上,左手松开了,从胸前垂下来。她胸前的连衣裙马上就被鲜血染红了,她的眼睛张开了,又闭上,接着又张开了,再也没有闭上。
奥吉又把鲁格尔枪指向了德拉杰拉,他的眉毛因为紧张而高高扬起,梳得整齐柔顺的棕色头发紧紧地贴在他的头皮上,好像是画上去的。
德拉杰拉朝他一连开了四枪,速度快得就像机关枪在射击一样。刹那间,在奥吉倒地之前,他的脸已经变成了一张瘦削而空洞的老脸,眼神痴傻茫然。他长长的身体往折弯似的倒在地上,手里还握着鲁格尔手枪,双腿压在身体下面,好像根本没有骨头。空中飘散着浓重的火药味,空气似乎因为枪声而凝固了。德拉杰拉慢慢地站起来,拿着亮闪闪的左轮手枪走向了德鲁。
“你一个人的盛宴啊,局长,这是不是你想要的结果呢?”
德鲁慢慢地点点头,脸色苍白,浑身颤抖,他吞了吞口水,在地板上慢慢地走动,走过奥吉摊开的尸体边,看向沙发上的女郎,摇摇头。他走到马斯特斯身边,单膝跪下来,碰碰他,又站了起来。
“都死了,我想。”他轻声说道。
德拉杰拉说:“干得不错啊,那个大个子呢?那个彪形大汉?”“他们把他送走了,我——我想他们并没有想要杀你,德拉杰拉。”
德拉杰拉微微点点头,他的脸柔和了下来,冷硬的线条消失了,没被血迹覆盖的那半张脸看起来有了人类的气息。他用一条手帕擦擦脸,上面立刻染上了鲜红的血迹,他把手帕丢开,用手指轻轻梳理着头发,一些头发因为干涸的血块而黏在一起。
“见鬼的,不想才奇怪吧。”他说。
屋子里一片寂静,外面也没有声音。德鲁听了听,吸吸鼻子,走到前门往外面张望,外面的街道上一片漆黑,静悄悄的,他转身回来,走到德拉杰拉身边,非常勉强地挤出一个微笑。
“这真是值得大加称颂,”他说,“一个警察局长必须自己做卧底——一个正直的警察按照事先设计好的一切,假装被停职去帮助他。”
德拉杰拉面无表情地看着他:“你真的想这么做吗?”
德鲁现在又能冷静地说话了,他的脸色又恢复了红润:“为了我们的部门,小伙子,为了整个城市——和我们自己,这是唯一的做法。”
德拉杰拉直直地看向他的眼睛。
“我也喜欢这个做法,”德拉杰拉冷漠地说,“如果真的能像我们所想的那样的话。”
13
马库斯停下车,带着羡慕的表情朝掩映在树荫里的大房子咧嘴一笑。
“真不错,”他说,“我真想在这里好好休息一阵。”
德拉杰拉慢慢地从车上走下来,显得十分僵硬和疲倦。他摘下他的草帽,夹在他的腋下,他左边脑袋上的一部分头发被剃光了,被剃光的部分缠上了厚厚的绷带和纱布,一绺粗硬的头发从绷带边缘伸出来,显得非常滑稽。
他说:“是啊——不过我可不住在这儿,伙计,等我一下。”他沿着草丛中的石径往前走,清晨的阳光下,树木在草地上投下长长的阴影。房子显得非常安静,窗帘都被拉上了,门上的铜把手上有个黑色的花环。德拉杰拉没有走向门前,而是转到窗户下面的另一条小路上,从唐菖蒲花园经过,沿着房子的侧面走过去。
房子后面有更多的树木、草坪、花朵、阳光和树荫,其中一处还种了荷花,里面有一只大石牛蛙的池塘,稍远处有半圈椅子围着铺着瓷砖的铁桌子。贝拉·马尔就坐在其中的一张椅子上。
她穿着一条黑白相间的连衣裙,看起来轻松惬意,栗色的头发上带着一顶宽边园丁帽。她静静地坐在那儿,目光越过草地看向远方,她的脸色苍白,妆面都浮在脸上。
她慢慢地回过头来,木然地笑了笑,指指旁边的椅子。德拉杰拉没有坐下,他拿出了夹在腋下的草帽,用一根手指敲着帽檐,说道:“案子已经结束了,但还有一系列的审理,调查,威胁,许多人都在新闻里大呼小叫,报纸也会大肆渲染一段时间。但是归根结底,在记录上,案子已经了结了,你可以开始试着忘记它了。”
女人突然看向了他,睁大了她生机盎然的蓝色眼睛,又把眼睛移开,看向了草地。
“你的头伤得很重吗,山姆?”她轻轻地问。
德拉杰拉说:“没有,还好……我是说,叫拉莫特的女人杀了马斯特斯——也是她杀了多尼。奥吉杀了她,我杀了奥吉,结果都死了,一环扣着一环。但我猜我们永远都不会知道伊马利是怎么死的,我想那已经不重要了。”
贝拉·马尔没有抬头看他,轻轻地说:“但你怎么知道木屋里的人就是伊马利呢?报纸上说——”她停了下来,突然浑身颤抖起来。
他木然地盯着手里的帽子:“我不知道,我想是一个女人杀了多尼,湖边的人是伊马利只是我的一个猜测,因为那个人符合对伊马利的描述。”
“你怎么知道是一个女人……杀了多尼?”她有些拉长了声音,平静地低声问道。
“我就是知道。”
他走开几步,站在那儿看着树,然后慢慢地转过身,又走回她的椅子边,站在她身旁,他的脸显得很疲倦。
“我们曾经有过很美好的时光——我们三个,你,多尼还有我。生活对人好像很残忍,现在这一切都不复存在了——所有美好的事情。”
她的声音仍然很低:“也许我们并没有失去一切,山姆,从现在开始,我们一定要经常见面。”
他的嘴角扬起了一个淡淡的笑容,转瞬即逝,“这是我第一次骗人,”他轻轻地说,“我希望是最后一次。”
贝拉·马尔的头转动了一下,她的手抓住了椅子的扶手,在充满色泽木头的对比下显得很苍白,她的整个躯体似乎都变得僵硬了。
过了一会儿,德拉杰拉把手伸进口袋,一个闪着金光的东西出现在他的手中,他低头茫然地看着它。
“我拿回了我的警徽,”他说,“但它再也不像以前那样干净了,我想让它一尘不染,从现在开始我会努力的。”他把警徽放回了口袋里。
女人极其缓慢地走到他面前,她抬起下巴,意味深长地盯着他,她的脸就像打着胭脂的白色石膏面具。
她说:“我的天哪,山姆——我开始明白了。”
德拉杰拉没有看向她的脸,他越过她的肩膀看向远方的虚处,开口时声音含糊,好像是从很远的地方传来的。
“当然……我觉得是女人,是因为那把枪是一把女人用的小型枪,但不仅仅是因为这个。当我去了木屋之后,我知道多尼已经准备好应对麻烦了,而一个男人在这种情况下要对付他可不是那么容易的。如果伊马利成功干掉了多尼,那这个计划就完美无缺了。马斯特斯和奥吉误以为他得手了,马上就让一个律师打电话替他承认罪行,并且承诺到早上就回来自首。所以任何对伊马利的死毫不知情的人很自然地就进了圈套,况且,没有警察会想到一个女人会把弹壳捡起来。
“在听完乔伊·基尔的故事之后,我以为是那个叫拉莫特的女孩干的。但当我在她面前提起这件事的时候,我就知道不是她。那实在是太卑鄙了,某种程度上,是我害死了她,尽管我觉得,跟那群人混在一起,她也没什么活路了。”
贝拉·马尔还在盯着他,除了微风轻轻拂动她的头发以外,她整个人都一动不动。
他把目光从远处收回来,严肃地盯着她看了一会儿,又看向了远方。他从口袋里拿出一小串钥匙,扔到桌上。
“直到后来我才完全明白过来,有关三个让我困惑的疑团——本子上的记录,多尼手里的枪和消失的弹壳。然后我突然就明白了,他不是立刻就死了的,他用勇气坚持到了最后一秒钟——为了保护某个人。记事本上的字迹有些颤抖,是后来他自己一个人,在他临死的时候写上去的。他一直想着伊马利的事情,所以他就写下了他的名字,用来扰乱侦查,然后他从抽屉里拿出手枪,所以他死的时候手里握着手枪。最后只剩下弹壳的问题了,过些时候,我也弄明白了。
“犯人是在近距离内开的枪,只隔着桌子,桌子的一头儿摆着一些书,弹壳掉到了那里,他能够到那儿,因为他不可能弯腰从地上捡起弹壳。你的钥匙圈上有他办公室的钥匙,我昨天深夜去了那里,在他的雪茄保湿盒里找到了弹壳,没有人检查过那里。到头儿来,人们还是只能找到他们想找的东西。”
他停下说话,摸了摸自己的脸颊。一会儿之后他补充道:“多尼尽了全力——然后才死去。他干得不错——我会尽力让他和一切脱离干系的。”
贝拉·马尔慢慢地开口了,一开始只是口齿不清,后来她终于吐字清楚了。
“不只是女人,山姆,是他拥有的那个女人。”她颤着声音说道,“我明天就进城去自首。”
德拉杰拉说:“不,我告诉你我要让他和一切都脱离干系,城里的人喜欢事情就像现在这样了结。这是完美的政治,也让这座城市都脱离了马斯特斯和奥吉的魔爪。德鲁可以风光一阵子,但不会太久的,因为他太过软弱,这都不重要……你不要插手任何事,你要做的就是多尼用尽他最后的力气来做的事情——让自己置身事外。再见。”
他最后看了一眼她涂满脂粉的苍白的脸,然后转身走过草坪,穿过有荷花和石牛蛙的池塘,沿着房子侧面向车子走去。
彼得·马库斯打开了门,德拉杰拉钻进车子坐下,头靠着椅背坐在车内,闭上眼睛,语气平淡地说:“慢慢开,彼得,我的头痛得要命。”
马库斯发动了车子,开到了街道上,慢慢地从德内佛巷往城里驶去,笼罩在树荫中的房子消失在他们身后,被遮挡在一片高高的树林里。
直到车子开出很远之后,德拉杰拉才又睁开眼睛。
我在等候。
凌晨一点,温德米尔旅馆的夜班门房卡尔,关掉了大厅里三盏台灯中的最后一盏。蓝色的地毯暗下来了一两成,后面的墙壁好像退到了遥远的地方。沙发上躺着一个慵懒的身影,角落里布满了蛛丝般的回忆。
托尼·雷赛克打了个哈欠。他的头侧向一边,听着从大厅另一边的昏暗拱门外远远传来的隐隐约约、兴奋的音乐声。他皱起了眉头。在凌晨一点后,收音机室就应该属于他了——里面不该有别人的。那个红发女郎毁了他的夜晚。
他的眉头舒展开来,嘴角挂上了一抹淡淡的微笑。他放松地坐在那儿,这是一个身材矮小、大腹便便、脸色苍白的中年男子。他纤长优雅的手指交叉地扣在他表链的鹿齿上。这是技艺娴熟的艺术家才能拥有的修长纤细的手指——富有光泽的指甲修剪得整整齐齐,从第一个指节开始逐渐变窄,手指的尾端是铲形的,多么漂亮的手指!托尼·雷赛克轻轻地摩挲着它们,他沉静的海灰色的眼睛里充满了平和。
他蓦地又皱起了眉头。这音乐让他不悦。他站了起来,动作不可思议地敏捷,一气呵成,甚至连扣在表链鹿齿上的手都没有移动。上一秒他还放松地靠在沙发里,下一刻就四平八稳地站在那儿,纹丝不动,好像他一直都站在那里,刚才的动作变换只是错觉。
他穿着油亮的小皮鞋优雅地穿过拱门下的蓝色地毯。音乐声大了一些,收音机里放的是一场喧闹热情、狂热刺激的现场爵士演奏会。音乐有点太吵了。红发女郎静静地盯着大收音机外壳上的磨损部位,仿佛她可以透过它看见乐队演唱者脸上挂着他们职业性的笑容在汗流浃背地卖力演出。她蜷着腿躺在一张看起来是房里最柔软舒适的沙发上。整个人都包围在沙发的垫子里,就像花店里用纸巾包着的胸花一样。
她没有回头。就那样靠在那儿,一只手握成了拳头,放在她桃粉色的膝盖上,身上穿着绣着黑色莲花花苞的丝绸睡衣。
“你喜欢古德曼吗,克雷西小姐?”托尼·雷赛克问道。
女郎慢慢转动了她的眼睛。她的双眼黯淡无神,但她眼睛蓝得几乎有些吓人。这是一双大而深邃的眼睛,但眼里却是一片空洞。她古典美的脸上一脸冷漠。
她什么也没说。
托尼笑了笑,感受着他身体两侧的手指顽皮地弹动,一下又一下。“你喜欢古德曼吗,克雷西小姐?”他轻轻地再问一次。
“不到迷恋的程度。”女郎波澜不惊地说道。
托尼用他的鞋跟打着节拍,看向女孩的眼睛——她那大而深邃却空洞洞的眼睛。或者,这真的是一双空洞的眼睛吗?他弯下腰,关掉了收音机。
“请别误解了我的意思,”女郎说道,“古德曼自己赚钱,在这个年头,任何通过自己正当手段赚钱的年轻人都是值得尊重的。但是这种吉特巴舞的音乐对我来说,就像走了气儿的啤酒,我更喜欢带劲儿的东西。”
“也许你喜欢的是莫扎特。”托尼说。
“你就这么笑话我吧。”女郎答道。
“我可不是在跟你开玩笑,克雷西小姐。我觉得莫扎特是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人——托斯卡尼尼也是他的忠实拥趸呢。”
“我以为你是个旅馆的侦探。”她把头往后靠到枕头上,垂着眼睛透过睫毛看着他。“给我放放这位莫扎特的音乐吧。”她又加了一句。
“现在已经太晚了,”托尼叹了口气,“现在没办法收听到了。”
她眼神清澈,意味深长地看了他一眼。“盯上我了,是吧,侦探先生?”她轻声笑了笑,“我做错了什么呢?”
托尼露出了一个顽皮的笑容。“不,克雷西小姐,你什么也没做错。但是你需要一点新鲜空气。你已经在这家旅馆里待了五天,足不出户地待了五天。更何况你住的是塔楼的房间。”
她又笑了起来。“快给我编一个关于塔楼套房的故事吧。我很无聊。”
“以前有个女孩儿也住在你现在住的这个套房里。同你一样,她在旅馆里住了整整一个星期。我的意思是说,也是一步没踏出过旅馆。她几乎没和任何人说话。你觉得她后来怎么样了呢?”
女郎严肃地看了他一眼,说:“她没买单就跳楼了。”
他伸出他修长精致的手,然后慢慢地转动它,甩了甩手指,就像慵懒翻腾的海浪一样。“嗯——哦,她让楼下的人拿上来账单,而且付完了钱。然后她告诉司机半个小时后再回来提行李箱。然后她就从阳台跳了下去。”
女郎身体微微向前倾了一些,她的眼里仍然是一潭死水,一只手放在桃红色的膝盖上。“你说你的名字是什么来着?”
“托尼·雷赛克。”
“听起来像个势利小人。”
“是的,”托尼说,“波兰人。”
“继续吧,托尼。”
“所有的塔楼套房都有私人阳台,克雷西小姐。阳台的围栏对于十四层楼来说太矮了。那是一个漆黑的夜晚,乌云密布。”他的手以一种最后的告别的姿势垂了下来,“没有人看见她跳下来。但是当她撞到地上的时候,那声音就像一把大型的枪走火了。”
“你在编故事,托尼。”她干巴巴地低语道。
他又露出了顽皮的笑容。他沉静的海灰色的目光好像在抚弄她波浪般的长发。“伊芙·克雷西,”他若有所思地说道,“一个等待光明的名字。”
“等着一个高个子、黑黝黝、一无是处的家伙。托尼,你不会想知道原因的。我曾经嫁过他一次,还有可能再次嫁给他。在你的一生中,你也许会犯很多次错。”她膝盖上的手慢慢地张开,直到整个手撑开到了极限之后,又突然紧紧地攥了起来。在那样昏暗的灯光下,指关节却像磨光了的骨头那样发亮。“我曾经对他使过那些低级的花招。我陷他于一个不幸的境地——虽然不是有意而为之。当然了,你对这个也不会感兴趣的,就只是我欠他的而已。”
他轻轻地往前靠,然后转动了收音机的旋钮。一阵模模糊糊的华尔兹音乐飘扬在暖暖的空气中。一曲俗艳的华尔兹,但仍然是华尔兹。他调大了声音。一阵沉闷的旋律从收音机的扩音器里流泻出来。自从维也纳风格消亡之后,所有的华尔兹都死气沉沉的。
女郎把手放到一边,哼了三四句调子,突然停了下来,紧紧地闭上了嘴。
“伊芙·克雷西,”她说道,“也曾经生活在光明里。在一家流浪汉夜总会,一个下流的地方。他们抄查了那里,然后这光明再也不复存在。”
他几乎有些嘲弄地对她笑了笑。“克雷西小姐,你在那里的时候,那儿可不是个低级的地方……每当以前的门卫在旅馆入口处走来走去时,总会有管弦乐队演奏华尔兹舞曲,那时的门卫,会因自己胸前的奖章而感到无比自豪。埃米尔·杰宁斯的《最后一笑》,你应该记不得了吧,克雷西小姐?”
“清泉,美丽的清泉,”她说道,“是的,我从来没看过这部电影。”
他背对着她走了三步,然后转过身来。“我得上楼去查房了。希望我没有打扰到你。很晚了,你该回去睡觉了。”
俗气的华尔兹结束了,有个人开始说话。女郎的声音盖过了收音机里的说话声。“关于阳台——你真的这样认为吗?”
他摇了摇头。“可能吧。”他轻声说道,“但我不再这么想了。”
“不可能的,托尼。”她脸上的笑就像一片灰暗的落叶,“多和我聊聊吧。红头发的人不会跳楼的,托尼。他们会咬紧牙关坚持——然后渐渐消逝。”
他认真地盯着她看了一会儿,然后就穿过地毯离开了。门卫就站在通往大厅的拱门里。托尼还没朝那个方向看过去,但他知道那儿有个人。当他近处有人的时候,他总是能察觉到。他能听到草生长的声音,就像《青鸟》中的那头驴。
门卫急切地向他努了努下巴。他制服领子上面那张宽大的脸满是汗水,看起来异常兴奋。托尼登上台阶,走到他身边,他们一起穿过拱门,走向昏暗的大厅中央。
“有什么问题吗?”托尼疲惫地问道。
“托尼,外面有个人要见你。他不肯进来。我正在擦洗门上的厚玻璃板,然后他就走到了我的身边——一个高个男人,‘去找托尼,’他说,紧紧地抿着嘴说的。”
托尼说:“嗯哼,”然后看向门卫淡蓝色的眼睛,“是谁呢?”
“艾尔,他说让我告诉你,他是艾尔。”
托尼的脸变得像面团一样僵硬。“好的。”他开始往外走。
“听着,托尼。”门卫紧紧地抓住了他的?袖子,“在街区后面的出租车旁边有一辆黑色的大轿车,有个男人就站在轿车边,他的一只脚在踏板上。这个跟我说话的男人,穿着一件深色风衣,裹得紧紧的,衣领高高地竖起来,都到了耳朵那儿。他的帽子压得很低,你根本就看不见他的脸。他可是咬牙切齿地对我说‘去找托尼’。你应该没有得罪什么人吧,托尼?”
“只是财务公司的人,”托尼说道,“快走开。”
他慢慢地,有些僵硬地走过蓝色地毯,走上三个低低的台阶,走到了大厅入口处。入口处一边有三台电梯,另一边是接待台。只有一台电梯好使。在开着的门边,夜间接线员静静地站在那儿,双臂交叉,身上穿着整洁的、镶着银色衣边的蓝色制服。他叫戈麦斯,是一个精瘦黝黑的墨西哥人。他是新来的,刚开始上夜班。
另一边的接待台上,夜间接待员轻轻地靠在玫瑰色的大理石台面上。他衣着整洁,身材矮小,留着一撮淡红色的小胡子,他的脸颊有些红润,看起来好像搽了胭脂。他盯着托尼,一边用一只手指拨弄着他的胡须。
托尼伸出食指直指向他,其他三根手指紧紧地攥在手心里,拇指一上一下地打着响指。接待员拨了拨另一边的胡子,看上去百无聊赖。
托尼接着往外走,穿过了收摊了的黑漆漆的报摊和药店的侧门,走向一扇包铜厚玻璃板门。他在出门前停了下来,深深地吸了口气,呼吸有点困难。他挺了挺胸,推开了门,进入到了夜晚寒冷潮湿的空气中。
街上一片漆黑宁静。两个街区外威尔希尔街上白天车辆川流不息,现在空无一人。他左手边有两辆出租车,两个司机正并排背靠着挡泥板抽烟。托尼走向另一边。那辆黑色的大轿车离旅馆大门三分之一个街区左右。车灯昏暗,直到他走近轿车时,他才听见汽车引擎低低的转动声。
一个高个儿下了车,慢慢朝他走来,两只手都插在黑色高领风衣的口袋里。他嘴里的香烟头处火光微弱,像失去了光彩的珍珠。
他们在离对方两英尺左右的地方停了下来。
高个男人说:“嗨,托尼,好久不见。”
“你好,艾尔,最近过得还好吗?”
“还凑合吧。”高个男人开始把右手从大衣口袋里慢慢掏出来,然后停了下来,轻轻地笑了笑,“我给忘了,我猜你应该不想跟我握手。”
“那没什么意义,”托尼说,“猴子都会握手。你来这儿干吗,艾尔?”
“看来你还是那个风趣幽默的小胖子啊,是吗,托尼?”
“我猜的。”托尼紧紧地眯起了眼睛,他的喉头有些发紧。
“你喜欢这份工作吗?”
“混口饭吃。”
艾尔又轻轻地笑了起来。“你喜欢慢慢来,托尼,我喜欢速战速决。所以你想要保住这个饭碗咯。没问题,你们那个安静的旅馆里,住了一个叫伊芙·克雷西的女孩。把她弄出来。现在,快点儿。”
“怎么了?”
高个男人来来回回扫了几眼街道。轿车后座里有个男人轻轻地咳了咳。“她惹了不该惹的人。这事儿不是针对她的,但是她会给你惹麻烦的。带她出来,托尼。你大概有一个小时的时间。”
“当然。”托尼漫无目的地说道,那话听起来毫无意义。
艾尔把手从他的口袋里掏了出来,伸到托尼的胸前,懒懒地推了他一把。“我不会告诉你到底是为什么的,胖子兄弟。把她带出来就对了。”
“好的。”托尼干巴巴地说。
高个男人抽回手,把手伸向了车门。他打开了车门,然后开始像一道纤瘦的黑影一样滑进车里。
他突然停下来跟后车座里的男人说了几句,又钻了出来,回到托尼静静站着的地方。他浅色的眼睛里反射出街上昏暗的灯光。
“听着,托尼,你向来都是安分守己。你是个好伙计,托尼。”
托尼没有搭腔。
艾尔像一个长长的咄咄逼人的影子一样靠近他,艾尔的高领几乎碰到了他的耳朵。“这可是件麻烦事儿,托尼。弟兄们不会高兴的,但我还是告诉你吧。这个克雷西嫁给了一个叫约翰尼·雷尔斯的家伙。这个雷尔斯大概两三天,或者一个星期前刚从昆汀监狱里出来。他因为过失杀人罪坐了三年牢,是这个女孩儿让他入狱的。有天晚上他喝醉了酒,撞死了一个老头,她当时就在车上。他没有停下来,她让他去自首,否则就要告发他。他没有自首,所以警察就找上了门。”
托尼说:“这真是太糟糕了。”
“没什么好大惊小怪的,伙计。干我这行的经常碰到这种事。这个雷尔斯在监狱里吹牛说这个女孩儿一定会等他,等他出来之后会原谅他并忘记一切,他说自己一出狱就要来找这个女孩儿。”
托尼说:“他跟你有什么关系呢?”他的声音干巴巴的,很僵硬,就像厚厚的纸似的。
艾尔笑了:“弟兄们想见见他。他在斯特里普大道上管理一张赌桌,和另一个家伙使了套诡计骗走了赌场的五万块钱。另一个小子已经把钱吐出来了,但是我们还得找约翰尼拿回剩下的两万五。可没有人付钱让弟兄们把这件事给忘了。”
托尼来回打量着漆黑的街道。一个出租车司机扔出了一个烟头,它从车顶划出了一道长长的弧线。托尼看着烟头落到地上,然后在人行道上一闪一闪的。他听着黑色大轿车轻轻的引擎声。
“我可不想在里面瞎掺和,”他说,“我会带她出来的。”
艾尔退开了两步,点点头说:“小子,算你聪明。妈妈最近怎么样?”
“还行。”托尼说。
“替我向她问好。”
“光向她问好可不够。”托尼说。
艾尔迅速转过身来上了车。车子慢悠悠地歪歪扭扭地朝街道中间驶去,又滑动着向街角去了。车灯的灯光打在墙上,车子转过了个街角然后消失了。车子尾气的气味在空中久久不散,钻进了托尼的鼻子里。他转身走回了旅馆,径直去了收音室。
收音机还在沙沙作响,但收音机前面长沙发上的女郎已经离开了。她的身体在垫子上压出了浅浅的凹槽。他弯下腰摸了摸垫子,还留有余温。他关掉收音机,站在那儿,伸出一根拇指在身体前慢慢地转动,一只手平放在他的胃上。然后他又回到大厅,走向电梯,站在一个装着白色沙子的陶罐旁。接待员在玻璃板后面另一头的桌子上一阵忙活。四周一片沉寂。
电梯那儿灯光很暗。托尼看了看电梯上的显示器,中间一部电梯在14层。
“看来回去睡觉了。”托尼低声说道。
电梯旁门卫房间的门敞开着,那个身材矮小的墨西哥夜间接线员穿着睡衣走了出来。他安静的栗色眼睛瞟了眼托尼。
“晚安,组长。”
“好的。”托尼心不在焉地答道。
他从马甲的口袋里掏出一支带花纹的细烟,嗅了嗅它。他慢慢地检视着它,让烟在他优雅的指间转动。香烟的一边有一个小小的豁口,他皱起了眉头,扔掉了香烟。
一个很遥远的声音传来,电梯显示器上的铜指示盘上的指针开始缓缓转动。灯光照亮了竖井,照进了下方的黑暗中。电梯停了下来,门开后,卡尔走了出来。
在和托尼目光交错时,他的目光闪了一下,他走到托尼面前,脑袋歪向一边,粉红色的上唇闪着微弱的光。
“听着,托尼。”
托尼一个快手,狠狠地抓住了他的手臂,拉着他,让他转了个身。看似随意却快速地推着他走进昏暗的大厅,把他拽到了一个角落。托尼松开了卡尔的手,他的喉头又开始发紧,但自己也不明白这是为什么。
“说吧,”他阴沉地说,“你要告诉我什么?”
门卫把手伸到口袋里,拽出来一张一元的钞票。“他给了我这个。”他轻松地说。他闪烁的目光越过托尼的肩膀,不知道在看哪儿。他快速地眨着眼睛,“冰块和姜汁汽水。”
“少在这儿拖拖拉拉的。”托尼低声吼道。
“住在14B的家伙,”门卫说。
“让我闻闻你的口气。”
门卫顺从地靠了过去。
“是酒精,”托尼厉声说,“他让我喝了一杯。”
托尼看向了手里的一块钱,“在我印象中,没有人住在14B。”他说。
“有的有的。”门卫舔了舔嘴唇,他的眼睛眨了几下,“一个高个黑皮肤的家伙。”
“好吧,”托尼面带不悦地说,“14B住了个高个黑皮肤的家伙,他给了你一块钱和一杯酒,还有呢?”
“他手里有枪。”卡尔说,又眨了眨眼睛。
托尼笑了,但是他的眼里覆上了一层冷酷的冰霜。“是你带克雷西小姐回房的吗?”
卡尔摇摇头,说:“我看见戈麦斯带她上去的。”
“滚吧,”托尼咬牙切齿地说道,“再也不许喝客人给你的酒。”
他站在那儿一动不动,直到卡尔回到自己电梯旁的房间里,关上了门。然后他悄悄地走上了三个台阶,走到接待台前,看着脉络鲜明的玫瑰色大理石台面,缟玛瑙笔座,以及皮夹里的新的入住登记卡。他抬起一只手,一拳重重地打在桌子上。接待员从玻璃屏风后面跳了出来,就好像受惊蹿出洞的金花鼠。
托尼从胸前掏出一张薄薄的纸,把它摊在桌上。“这里为什么没登记14B的住客?”他厉声问道。
接待员礼貌地捋了捋自己的八字胡。“太抱歉了,他登记入住的时候,你一定是出去了。”
“谁?”
“登记的名字是詹姆斯·沃特森,来自圣地亚哥。”接待员打了个哈欠。
“他有没有问起任何人?”
接待员停下打了一半的哈欠,张着嘴,然后看向托尼的头顶,说:“是的,他问起了一个乐队,怎么了?”
“讲起笑话来倒是聪明机灵啊,”托尼说,“看来你喜欢来这套。”他在他的纸上记下了这个信息,又把它放进了口袋里。“我要上楼查房了。上面还有四个空的塔楼套房。保持警惕啊,小子,你可有点儿放松了。”
“我明白了,”接待员拖着嗓子慢吞吞地说,打完了他的哈欠,“快点回来,老家伙,我都不知道该怎么打发这些时间呢。”
“你可以刮掉嘴上那撮粉红色的小胡子。”托尼说,然后走进了电梯。
他打开了一个电梯的门,打开了电梯顶上灯,按了电梯去14层。电梯到了之后,他关掉了灯,走出电梯,关上了门。比起楼下其他的中厅来说,这个要小一些。除了电梯出口的那面墙上,其他三面墙上各有一个蓝色的单扇门。每扇门上都有一个由数字和字母组成的金色的门牌号,环绕着金色花环。托尼走到14A前,把耳朵贴在门上,但没听见什么动静。伊芙·克雷西大概已经上床睡觉了,也许在浴室里,也有可能在阳台上。她或许正坐在房里距离门边几尺的地方,盯着墙壁发呆,那么,他怎么可能听见她静坐发呆的声音呢?他转而又走到14B前,也把耳朵贴了上去。这回就不一样了,里面有动静——有一个男人的咳嗽声。听起来好像就只有一个人的咳嗽声,没有谈话声。托尼按下了门边镶有珍珠母贝贝壳的门铃按钮。
房里传来了不慌不忙的脚步声,一个粗哑低沉的声音透过门板传了出来。托尼默不作声。轻轻的低沉的嗓音带着敌意地重复着,托尼又按了一次门铃。
这位来自圣地亚哥的詹姆斯·沃特森先生,这会儿理应开门来看看到底是什么情况了吧,但他没有。门后一阵沉默,就像沉寂的冰河。托尼又把耳朵贴到了门上,里面没有任何动静。
他从钥匙链里拿出一把万能钥匙,轻轻地插进锁眼里,转动了门锁,把门往里面推了三英寸,拔出钥匙,静静等待。
“好吧。”那声音冷酷地说,“进来拿吧。”
托尼推开门,就那么站在那儿,大厅里的灯光从他的背后打进来。这个男人身材高大,头发乌黑,白皙的脸棱角分明,他手里举着一支手枪,看样子是玩枪的好手。
“进来吧。”他慢吞吞地说道。
托尼穿过门走了进去,用肩关上了门。他的手离身体两侧有些距离,灵活的手指蜷曲松弛地放着。他的脸上挂上了淡淡而平和的笑容。
“沃特森先生吗?”
“有何贵干呢?”
“我是这家旅馆的侦探。”
“噢,这可吓坏我了。”
身材高大,皮肤白皙,说不上是英俊还是不英俊的男人缓缓地退回了房间里。这个房间很大,两边都各有一个矮矮的阳台。通往独用的露天小阳台的落地窗敞开着,每个塔楼套房上都有这样一个阳台。在舒适的沙发和屏风之间,有一座能烧柴火的壁炉。一张深陷的、温暖的椅子旁有一个旅馆的托盘,上面放着一只脏兮兮的高脚杯。男人朝杯子那儿退过去,站在它的前面。那支又大又黑的枪垂了下去,枪口指向地板。
“真是吓死人了,”他说,“我到这破地方才一个小时,旅馆侦探就找上门来了。好的,老兄,你就尽管到壁橱和浴室里去搜吧,她刚刚才离开。”
“你还没见到她。”托尼说。
男人煞白的脸上充满震惊。他那又粗又沉的声音已经有点气急败坏,“是吗?我还没见到谁呢?”
“一个叫伊芙·克雷西的女孩儿。”
男人吞了吞口水。他把手枪放在了桌上托盘的旁边。他一屁股坐进了椅子里,僵硬得就像个腰部有风湿病的人一样。接着他又身体向前靠,把手放在膝头,露出灿烂的笑容。“所以她已经到这儿了,对吗?我还没有问起她呢,我是个谨慎的人,还没问呢!”
“她到这儿已经有五天了,”托尼说,“在等你,她一步也不曾离开过旅馆。”
男人的嘴角动了动,他脸上的笑表明他已经明白了一切。“我在北边有些事情耽搁了,”他油滑地说,“你知道是怎么回事,拜访一些老朋友,你对我好像知道得不少啊,侦探先生。”
“你说得没错,雷尔斯先生。”
男人猛地一下站起来,手里抓起了枪,又将身体向前倾了倾,把枪放在桌子上,瞪着眼睛,“这个女人话太多了”。他的声音含糊不清,好像从嘴里掏出个柔软的东西。
“不是她说的,雷尔斯先生。”
“哦?”枪在硬木桌子上滑动了一下,“把话说清楚些,侦探先生,我现在懒得动脑子。”
“不是女人,而是男人,带枪的男人。”
冰河般的沉默再次蔓延在他们之间。男人慢慢挺直了身躯,他的脸上顿时毫无表情,但眼神却充满机警。托尼向前朝他凑了凑。在他看来,这个托尼矮矮胖胖,一脸和善,表情平和,眼睛纯净得如同森林里的泉水。
“那些兄弟从来都不用担心会筋疲力尽,”约翰尼·雷尔斯边说边舔着自己的嘴唇,“他们从早到晚一直工作着,那家老讨债公司从不休息。”
“你知道他们是谁吗?”托尼轻声问道。
“让我猜九次,我能猜中十二次。”
“爱找麻烦的兄弟们。”托尼冷淡地笑着说。
“她在哪里?”约翰尼·雷尔斯冷冷地问。
“就在你的隔壁。”
男人把枪留在桌上,走向墙边。他站在墙壁前,仔细地研究它,然后伸出手抓住了阳台栏杆上的铁格子。当他放下手转身回来时,他脸上的表情柔和了,眼里闪着光。他走回到托尼身边,低头看着托尼。
“我赚了些钱,”他说,“伊芙给我寄了些钱,然后我拿它在北边那儿利用关系赚的。应急用的现钱,我指的是。爱找麻烦的兄弟说是两万五。”他不自然地笑了笑,“我这儿只有五百块,如果能让他们相信我的话,就太有趣了,我会这么做的。”
“你拿那些钱做什么了?”托尼冷漠地问道。
“我根本就没拿过那些钱,侦探先生。让他们瞎扯去吧!我是世界上唯一一个相信这件事的人。我只是个上当受骗的傻瓜!”
“我相信你。”托尼说。
“他们通常不会杀人,但是他们可是非常心狠手辣的。”
“容易上当的蠢货,”托尼突然带着一股讽刺的轻蔑说道,“那些带枪的家伙,就只是傻瓜而已。”
约翰尼·雷尔斯伸手拿起杯子一饮而尽,当他放下杯子时,里面的冰块发出清脆的响声。他拿起了枪,在手里把玩,然后枪口朝下塞进了内里的口袋里。眼睛盯着地毯。
“你为什么要告诉我这个呢,侦探先生?”
“我觉得你应该放过她,给她安宁。”
“如果我不愿意呢?”
“我觉得你会的。”托尼说。
约翰尼·雷尔斯默默点点头。“我能离开这里了吗?”
“你可以坐货梯到车库。在那里租辆车。我给你张名片,你把它给车库管理员就行。”
“你真是个有趣的小家伙。”约翰尼·雷尔斯说道。
托尼拿出一个破旧的鸵鸟皮钱包,在一张名片上草草写下几句。约翰尼读了一下,然后站在那儿,用大拇指弹着它。
“我可以带她一起走的。”他说道,眼睛眯了起来。
“你也可以骑着个洗衣篮兜兜风啊。”托尼说,“我已经告诉过你,她在这儿待了五天了。早就被盯上了。有个我认识的男人给我打了电话,让我把她带出这个宾馆。告诉我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所以我还是把你弄出去好了。”
“他们会很高兴的,”约翰尼·雷尔斯说,“他们会送你紫罗兰。”
“等到我退休的那一天,我会感激涕零的。”
约翰尼·雷尔斯把手翻过来,盯着自己的掌心。“无论如何,在我走之前,我可以见见她。你说她就在隔壁,是吗?”
托尼扭动了一下脚跟,开始向门口走去,他头也没回地说:“别浪费太多时间,帅小伙,我可能会改变主意的。”
男人几乎像耳语似的说道:“据我所知,你现在应该正在监视我。”
托尼没有回头,说:“你不得不冒这个险。”
他穿过门走出了房间,小心翼翼地关上门,看了一眼14A的门,走进了黑暗的电梯中。他撑着电梯到了布草房所在的那一层,走出电梯后把挡在货梯门口的篮子搬走。电梯门静静地关上了。他用手扶着门,所以它没有发出声响。走廊的另一头,灯光从客房部经理办公室敞开的门中透出来。托尼回到电梯里,又乘坐它下到了大厅里。
矮小的接待员正在玻璃屏风后面审查账目。托尼穿过大厅进到了收音室里。收音机又被打开了,轻轻地发出声响。她在那儿,又蜷缩在了长沙发上。音箱朝着她嗡嗡作响,那声音是如此的细微低沉,就好像树叶在沙沙作响。她慢慢地回过头来,朝他微笑。
“查完房了吗?我实在是睡不着,所以又下来了。可以吗?”
他笑着点点头,在一张绿色的凳子上坐下来,拍了拍宽宽的椅子扶手。“当然可以了,克雷西小姐。”
“等待是最困难的事情,不是吗?我希望你跟收音机说说,它听起来就像是折弯了的法国号。”
托尼调了调收音机,没发现什么他愿意听的,又把它调回了原来的频道。
“到了这会儿,酒吧里的酒鬼们是它唯一的听众了。”
她又冲他笑了笑。
“我在这儿不会打搅到你吧,克雷西小姐?”
“我很喜欢这样,你是个贴心的小家伙,托尼。”
他僵硬地看着地板,心里泛起了一阵涟漪,他等着这种感觉消失。它慢慢地消失了,他又放松地靠回椅背上,整洁的手指交叉在鹿齿上。他静静地听着,不是听收音机——而是一种遥远的不确定的声音,那声音挺可怕的。或许是车轮在安全地转动,车子离开,驶入一个陌生的夜晚的声音。
“没有一个绝对的坏人。”他大声喊道。
女郎慵懒地看了他一眼,说:“我可看走眼过两三个人。”
他点点头,“是的,”明智而审慎地承认,“我想有些人是这样的。”
女郎打起了哈欠,深紫罗兰色的眼睛半闭着。她慢慢往后靠,舒服地依偎在垫子里,说:“在那儿坐一会儿吧,托尼,也许我能打个盹儿。”
“当然。我也没什么事可做了,真不知道他们为什么要花钱雇我。”
她很快就睡着了,一动不动,像个孩子似的。有十分钟左右,托尼都不敢大喘气,他只是看着她,嘴微微张开。在他清澈的眼里有一种静静的迷恋,好像在注视着一座圣坛。
然后,他小心翼翼地站起来,轻轻地穿过拱门,朝前厅和接待台走过去。他站在接待台前听了一会儿,他听见笔尖在纸上沙沙地写着。他绕过这个角落朝玻璃隔间内的一排内线电话走去。他拿起一个话筒然后让夜间接线员接到车库。
铃响了三四声之后,一个男孩气的声音传了过来:“温德米尔旅馆,这里是车库。”
“我是托尼·雷赛克。那个我给了他名片、叫沃特森的人走了吗?”
“当然,托尼,都走了差不多半个小时了,记在你的账上吗?”
“是的,”托尼说,“我的朋友,谢了,回见。”
他挂上电话,挠挠脖子。他回到接待台,一手拍在台面上。接待员一阵风一样从屏风后面飘了出来,皮笑肉不笑的样子,他一看到托尼,脸上的笑容就收了起来。
“你就不能让人好好工作吗?”他嘴里嘟嘟囔囔地抱怨道。
“14B有没有什么员工折扣?”
接待员愁眉苦脸地瞪着他,说:“顶楼的套房都没有员工折扣。”
“编一个,楼上的那个家伙已经走了,只在那儿待了一个小时。”
“噢,噢,”接待员轻快地说,“今天晚上运气不佳啊,楼上那个家伙没付钱就跑了。”
“五块钱能满足你吗?”
“你的朋友?”
“不,只是个满脑子幻想却穷得叮当响的酒鬼。”
“看来只能这样了,托尼,他是怎么出去的?”
“我带他乘的货梯,你睡着了。五块钱能让你满意吗?”
“为什么呢?”
托尼拿出了他那个破旧的鸵鸟皮钱包,一张皱巴巴的五元钞票滑过大理石桌面,“这是我从他身上能挖出来的全部的钱了。”托尼轻松地说。
接待员拿起了五块钱,一脸困惑,“你说了算。”他耸了耸肩说。接待台的电话尖声响了起来,他伸手接了电话。他听了一会儿就把电话推给了托尼,“找你的。”
托尼接过电话,把它贴到胸前,把话筒放到嘴边。是个陌生的声音,有一种金属的质地,音节毫无特征,难以辨认。
“托尼?托尼·雷赛克?”
“是我。”
“艾尔的口信,要听吗?”
托尼看着接待员,盖着话筒说:“行个方便吧。”接待员朝他笑笑,走开了。“说吧。”托尼对着话筒说。
“我们和待在你那里的那个家伙有点事儿要谈,他匆忙逃跑的时候被我们拦了下来——艾尔知道你会放走他,我们跟踪了他,把他堵在街边,事情有点不妙,出了意外。”
托尼紧紧地抓住电话,他的脑门出了汗,汗水蒸发后一阵发凉。“继续说,”他说,“我想应该还有别的吧。”
“还有一些,那家伙干掉了艾尔,他已经死了。艾尔——艾尔让我跟你说再见。”
托尼紧紧地靠着接待台,他的嘴里发出了声音,但却不是在说话。
“明白了吗?”带着金属质地的声音听起来有些不耐烦了,“这个家伙手上有枪,他开枪了,艾尔再也不会给任何人打电话了。”
托尼勉强地才能抓住电话,电话机的底座在玫瑰色的大理石台面上颤动,他的嘴紧紧地闭上了。
那声音说:“就这么多了,老弟,晚安。”电话咔嚓一声被挂断了,就像石头打在墙上。
托尼小心地把话筒放回电话上,尽量不发出声音。他看向刚才自己紧紧握住的左手掌心,掏出一条手帕来轻轻擦拭,用另一只手把手指扳直,然后再擦擦额头。接待员又从屏风后面出来了,看着他的眼睛闪闪发亮。
“我星期五休息,把这个电话告诉我怎么样?”
托尼朝接待员点点头,露出一个淡淡的虚弱的笑容。他收起手帕,拍了拍装手帕的口袋,转身离开了接待台,走下三级台阶,穿过昏暗的大厅和拱门,又一次来到了收音室。他轻手轻脚地走进来,好像进入一个重病患者的房间。他走到他刚才坐下的椅子前,慢慢地,一寸一寸地坐了下去。女郎还在沉睡,纹丝不动,保持着一种女人和猫特有的蜷曲,姿势很放松。她的呼吸声极轻微,屋内只有收音机模糊的嗡嗡声。
托尼·雷赛克往后靠在椅背上,双手交叉着握在鹿齿上,静静地闭上了眼睛。
黄裤王
01
乔治·米勒在卡尔顿旅馆做审计员,那天正值他上夜班。他是个短小精悍,瘦削结实的人,他的声音低沉温柔,就像唱情歌的歌手一样。他压低了声音对着电话交换机话筒说话,但他的眼神锐利,喷着怒火:“非常抱歉,不会再有下次了。我马上派人上去。”
他摘下耳机,把它丢到交换机上,迅速从玻璃屏风后面朝门厅走去。已经夜里一点了,卡尔顿旅馆的bbr>藏书网入住率达到了三分之二。三级浅浅的台阶下的大厅里灯光昏暗,值夜班的门童也已经清扫完毕。这个地方空寂无人——家具摆在空旷的空间里显得暗淡朦胧,地上铺着华丽的地毯。从远处传来细微的收音机声。米勒走下台阶,快步朝声音的来源处走去,穿过拱门,看到一个男人在一张浅绿色的长沙发上舒展着身体,惬意地躺着,整个旅馆的垫子好像都放到了这张沙发上。他侧躺着,双眼迷离地听着离他两码远的收音机里传出来的音乐。
米勒吼道:“喂,你!你是这个旅馆的私家侦探呢,还是旅馆的私家猫啊?”
斯蒂夫·格雷斯慢慢地回过头来看着米勒。这是一个身材修长的黑发男人,约摸28岁,安静的眼睛深陷,嘴形显得十分温柔。他朝收音机伸出一个拇指,笑着说,“是金·莱奥帕蒂,乔治。听听这小号的音色,就像天使的翅膀一样优雅,小子。”
“好极了!赶紧上去,把他从走廊上弄走!”
斯蒂夫·格雷斯吃惊地看着他,“什么——又来了?我以为我早就把这些家伙弄上床了。”他站了起来,至少比米勒高了一英尺。
“哼,816的房客可不是这么说的。816说他和他的两个助手到了走廊上,他穿着黄色缎面裤子,手上拿着一把长号,和他的两个伙计开起即兴爵士演奏会来了。811的一个妓女——昆兰登记入住的,也出来给他们助阵了。赶紧去看看吧,斯蒂夫,这次可一定得把事情摆平了。”
斯蒂夫冷漠地笑笑,说,“莱奥帕蒂根本就不属于这里。我可以用乙醚吗?或者直接用我的警棍?”
他沿着浅绿色地毯走了出去,穿过拱门和大厅到了电梯前,只有一台电梯里亮着灯,还在使用。他带上门,乘坐电梯来到八楼,电梯一停,他就迈步走到了走廊上。
噪音像狂风一样向他席卷而来。墙上充斥着回音,五六扇门被打开了,站在门口穿着睡袍的房客们都恼怒地盯着他们。
“好了,各位,”斯蒂夫赶忙说,“这绝对是最后一次了,回去休息吧。”
他绕过角落,狂热的音乐把他震得都要站不住脚了。三个男人并排靠墙站在一扇门边,灯光从里面流泻出来。中间那个吹长号的有六英尺高,看起来强壮而优雅,留着细细的胡子。他面红耳赤,眼睛在酒精的作用下闪着亮光。他穿着黄色缎面短裤,短裤的左腿上鲜明绣着名字的缩写字母——其他什么都没穿。裸露的皮肤是棕褐色的。
和他一起的两个助手穿着睡衣,就是常常见到的那种玩乐队的帅气青年的样子,他们都已经喝多了,但还不到烂醉如泥的程度。一个神经质的吹着单簧管,另一个则抱着次中音萨克斯风在咆哮。
在他们面前大摇大摆地晃来晃去的女孩时而漫步,时而疾行,把手摆成拱形,眉毛也高高挑起,手指使劲地向后弯曲,深红色的指甲都快碰到手臂了——她看起来就像一只搔首弄姿的喜鹊。这个金发女孩随着音乐左摇右摆,她的声音嘶哑刺耳,没有一点节奏感,跟她的眉毛一样不着调,像她的指甲一样尖利。她身上穿着黑色睡衣,腰间系着长长的紫色腰带,脚上蹬着高跟拖鞋。
斯蒂夫·格雷斯僵硬地停了下来,凌厉地做了一个往下压的动作。“收起来!”他厉声说道,“装起来,给我安静下来。把这些东西都收起来,滚回去。表演已经结束了,滚——现在就滚。”
金·莱奥帕蒂把大号从嘴上拿下来,大吼道:“给这个私家侦探好好表演表演!”
这三个醉鬼吹出了一段断断续续的音符,墙壁都颤动了。女孩疯癫地笑着踢出了一脚,她的拖鞋砸到了斯蒂夫的胸前。他在空中把拖鞋接住,扑向女孩,一把抓住了她的手腕。
“很厉害,嗯?”他咧嘴一笑,“就先把你抓起来。”
“抓住他!”莱奥帕蒂喊道,“给我狠狠地打!使劲地踹他的脖子!”
斯蒂夫一下把女孩抱起来,把她夹在胳膊下面,跑了起来。他抓着她,仿佛手里只是多了一个包裹一样,她却试图要踹他的脚。他笑了起来,扫了一眼房里亮着灯的边。衣柜下面放着一双男人的褐色粗革皮鞋。他又跑到了第二个亮着灯的门边,挤进去,一脚踹上了门,转身扭动门上的钥匙把门给反锁上了。当即就有一个拳头捶在了门上,但他不加理会。
他推着女孩沿着短短的过道往里走,直到经过了浴室才放手。她踉跄着从他身边走开,背靠在衣柜上,喘着粗气,满眼怒火。一绺被汗水浸湿的金发垂到了她的一只眼睛前面。她拼命摇摇头,咬紧了牙关。
“你想被赶出去吗?小姐?”
“去死吧!”她啐了一口,“金是我的朋友,懂吗?你最好别碰我,大侦探。”
“你和那帮人一起巡演吗?”
她又向他啐了一口。
“你怎么知道他们会住在这里?”
另一个女孩四肢摊开地躺在床上,她的头顶着墙壁,黑色的头发散乱地盖在她苍白的脸上。她的睡衣的裤腿上有一道裂口。她无力地躺在床上,发出呻吟声。
斯蒂夫尖刻地说:“噢,噢,撕破睡衣的表演。在这都砸锅了,小姐,彻底砸了。给我听着,你们这群小鬼,赶快滚到床上去,一觉睡到明天早上,否则的话现在就给我滚出去!你自己选吧!”
黑发的女孩又发出了呻吟。金发女孩说:“滚出我的房间,你这该死的混蛋!”
她把手伸向后面,抓过一面小镜子扔了过来。斯蒂夫躲开了,镜子摔到了墙上,完好无损地落到了地上。黑发女孩在床上翻了个身,疲累地说:“别闹了,我不舒服。”
她闭着眼睛躺在那里,眼皮不停地颤动。
金发女孩扭着屁股穿过房间走到了窗边的一张桌子旁,在玻璃水杯里给自己倒了半杯威士忌,一口咕噜喝了下去,斯蒂夫都来不及拦她。她一下子被剧烈地呛到了,杯子一松,手脚一软,倒在了地上。
斯蒂夫不悦地说:“这玩意儿可把你撂倒了,小姐。”
她蜷缩着身子摇摇头,呕了一下,抬起涂着深红色指甲油的指甲去擦她的嘴。她试图站起来,腿在身下一滑,身子往侧面一摔,马上就睡着了。
斯蒂夫叹了口气,走过去把窗户关紧。他帮黑发女孩翻了个身,把她的身体在床上放平,然后抽出压在她身下的被子,在她的脑袋底下放了个枕头。他又把金发女孩从地上抱起来,扔到床上,把两个女孩的被子都掖到她们的下巴那儿。他打开气窗,关掉天花板上的灯,打开门出去后,又在外面用链子上的通用钥匙从外面把门锁上。
“旅馆生意,”他轻轻地说,“呸。”
此刻,走廊里空荡荡的。还有一扇房门开着,里面亮着灯,房号是815,两个女孩就住在他们隔壁的隔壁。低低的大号声从房里传出来——但对凌晨1∶25来说,还不够小声。
斯蒂夫·格雷斯走进了房间,用肩膀推了门,径直地走过了浴室。房里只有金·莱奥帕蒂自己。
这个乐队指挥这会儿摊手摊脚地坐在一张安乐椅上,手周边放着一个脏兮兮的高脚杯。他演奏大号时在空中挥舞出一个完整的光圈。
斯蒂夫点燃了一支香烟,吐出一口烟雾,用一种怪异的眼神盯着烟雾后的莱奥帕蒂——一半是崇拜,一半是轻蔑的样子。
他轻声说:“演出结束了,黄裤子。你的小号吹得很棒,大号也不赖。但在我们这用不着。我已经告诉过你一次了。停下来,把那玩意儿收起来。”
莱奥帕蒂邪恶地朝他一笑,又胡乱地吹出了一些音符,听起来就像恶魔的笑声。
“滚你的,”他冷笑道,“无论何时何地,莱奥帕蒂想干吗就干吗。还没有人敢碍他的事呢,浑球。滚开吧。”
斯蒂夫耸耸肩,走近这个皮肤黝黑的高个男人。他耐心地说:“把长号放下来,大个子。大家都已经睡了,他们跟你可不同。在乐队里你是个了不起的人物,但在别的地方,你只不过是个有钱人,而且名声臭得不得了,还一路臭到迈阿密,又从迈阿密臭回到这里。这是我的工作,你要是再吹那个玩意儿,我就把它绕在你的脖子上。”
莱奥帕蒂放下了大号,拿起手肘边的酒杯里喝了一大口酒。他的眼睛闪着恶毒的光,他又把大号抬到了嘴边,深呼吸用力一吹,那声音震得墙壁都晃动了。然后他突然快速地站起来,把大号往斯蒂夫的头砸下来。
“我从来都不喜欢私家侦探,”他冷声说,“他们闻起来就像公共厕所一样。”
斯蒂夫往后退了一小步,摇了摇头。他斜眼一瞥,向前走了一步,给了莱奥帕蒂一拳。那一拳看似很轻,但莱奥帕蒂一直踉踉跄跄地穿过了房间,四肢摊开地一屁股坐到了床脚边的地上,他的右手手臂垂在一个打开的行李箱上。
有那么一会儿,这两个人都没动。然后斯蒂夫一脚把大号踹开,将香烟在玻璃烟灰缸里捻灭。他黑色的眼睛里一片茫然,但他仍咧着嘴笑,露出了一口白牙。
“如果你想要找麻烦的话,”他说,“我就是从专门制造麻烦的地方来的。”
莱奥帕蒂笑了,笑容很淡,也有点紧张。他的左手从行李箱里伸了出来,上面握着一支枪。他的大拇指扣在保险机上,稳稳地拿枪指着他。
“跟这个家伙一起制造点麻烦吧。”他说,然后扣动了扳机。
在紧闭的房间里,枪声听起来震耳欲聋。衣橱上的镜子被射裂了,玻璃到处飞溅。一块银色的镜片像刮胡刀刀片一样割开了斯蒂夫的脸颊,鲜血从他的皮肤里像细线一样地流了出来。
他一个俯冲,右肩一下跟莱奥帕蒂光秃秃的胸膛撞在了一起,他的左手把枪从金手里甩开,枪滑到了床下。他又敏捷地翻到右边,撑着双膝站了起来。
他用粗重的声音厉声说:“你惹错了对象,伙计。”
他扑向了莱奥帕蒂,用尽全力抓着他的头发把他拖到了脚边。莱奥帕蒂尖叫出声,在他的下巴上打了两拳,斯蒂夫咧嘴一笑,继续用左手拧着乐队指挥柔顺的黑色长发。他用左手转动了一下,莱奥帕蒂的头也随之转了过来,他的第三拳落在了斯蒂夫的肩上。斯蒂夫顺势抓住手腕使劲一扭,乐队指挥哀号着跪了下去。斯蒂夫又拉着他的头发把他拽了起来,放开他的手腕,往他的肚子上打了三记凶狠的短拳。当第四拳就要落到他自己的手腕上的时候,他松开了头发。
莱奥帕蒂眼睛一黑,跪了下来,开始呕吐。
斯蒂夫走进浴室,从里面拿了一条浴巾出来,他把浴巾扔给了莱奥帕蒂,猛地把开着的行李箱拽到床上,开始往里面扔东西。
莱奥帕蒂擦了擦脸,站了起来,但仍在干呕。他摇摇晃晃的,抓住了衣橱的一端撑着自己,脸色像纸一样苍白。
斯蒂夫·格雷斯说,“穿上衣服,莱奥帕蒂,不然的话你就这么光着身子出去吧。这对我来说都一样。”
莱奥帕蒂像个瞎子一样扶着墙壁跌跌撞撞地走进了浴室。
02
电梯门打开的时候,米勒正安安静静地站在桌子后面。他脸色苍白,看起来很惊慌,修剪整齐的黑色小胡子就像上嘴唇的一块污渍似的。莱奥帕蒂先从电梯里走了出来,他的脖子上围着一条围巾,手臂上挂着一件轻便的外套,头上的帽子歪向了一边。他僵硬地走过来,身体微微向前倾,眼里一片空洞。他的脸色是惨绿而苍白。
斯蒂夫·格雷斯跟在他身后,提着行李箱也出了电梯,而夜班门卫卡尔,提着另外两个行李箱和两个黑色皮革乐器箱最后出来。斯蒂夫走到桌子边,厉声说:“把莱奥帕蒂先生的账单拿来吧——如果有的话,他要退房了。”
米勒隔着大理石桌面瞪着他,“我——我不认为,斯蒂夫——”
“好吧,我想也没有。”
莱奥帕蒂怪异而浅浅一笑,走出了那扇门卫替他打开的包着黄铜边的弹簧门。门外有两辆夜间出租车排队等在外面,一辆出租车反应了过来并开到了天篷下,门卫把莱奥帕蒂的行李放了进去。莱奥帕蒂上车之后,从开着的窗户里探出头来,他慢而低沉地说:“我替你感到难过,侦探,我是说真的。”
斯蒂夫·格雷斯退后了几步,木然地看着他。出租车沿着街道开走了,经过转角之后消失不见。斯蒂夫脚跟一转,从他的钱包里拿出一个0.25分的硬币,往空中一抛又接住。他把硬币放到夜班门童的手里。
“是金给你的,”他说,“留着给你的孙子们看吧。”
他回到旅馆,看都没看米勒一眼就走进了电梯,又乘着电梯来到了八楼,他沿着走廊往前走,用通用钥匙打开了莱奥帕蒂的房间。他进门之后又把门给反锁了,把床铺从墙壁上拉开,走到床后,从地上捡起了一把点32口径的自动手枪,把它放进自己的口袋里。然后仔细地在地上寻找着那枚发射出来的弹壳,他在垃圾篓旁找到了它并捡了起来,但他还是弯着腰——盯着垃圾篓的里面。他的嘴抿紧了,捡起弹壳之后漫不经心地把它扔进了口袋里。接着他伸出手到垃圾篓里搜寻,掏出了一张撕碎了的纸片,纸片上面贴着一小片从报纸上剪下来的碎片。然后他拿起垃圾篓,把床推回墙边,把垃圾篓所有的东西都倒在上面。
他从一堆火柴和碎纸片中找出了一些贴有剪报的碎纸片。他拿着纸片走到桌边,坐了下来。几分钟之后他把碎纸片像拼图一样拼了起来,这时可以看出用杂志上的文字剪贴而成的内容。
在周二晚上准备好一万块钱,莱奥帕蒂。在你在沙罗特演出开场后的第二天。否则的话就别再演出了。——她的哥哥。
斯蒂夫·格雷斯哼了一声。他把这些碎纸片装进了一个旅馆信封里,放进了自己的内前胸口袋里,点燃了一支香烟。“这家伙还挺有胆量的,”他说,“我倒是佩服他这一点——还有他演奏小号的水平。”
他锁好门,站在此刻寂静无声的走廊上听了一会儿,然后走向了两个女孩的房间。他轻轻地敲了敲门,接着把耳朵贴到门板上。一张凳子吱吱地响了一下,脚步声朝门边走来。
“什么事?”女孩的声音很冷静,完全清醒。不是那个金发女孩的声音。
“我是旅馆侦探,我能跟你说几句话吗?”
“你正在和我说话呀!”
“我不想隔着房门说,小姐。”
“你有旅馆的通用钥匙,自己进来吧。”脚步声走远了。他用万能钥匙打开了门,轻轻地走进去,关上了门。一个褶型灯罩的台灯发出昏暗的灯光,照亮了整个房间,金发女孩在床上大声地打着呼噜,一只手攥着她富有光泽的金发。黑发女孩坐在窗边的椅子上,她的脚踝像男人一样交叉成直角,两眼无神地盯着斯蒂夫。
他走近她,指着她睡衣裤腿上长长的裂缝轻声说:“你没有生病,也没有喝醉,这道口子很久之前就撕裂了。搞什么鬼?是来勒索金的吗?”
女孩冷静地看着她,一言不发地抽着烟。
“他已经退房了,”斯蒂夫说,“那方面,你可以想都不用想了,小姐。”他的眼神像鹰一样严厉,他黑色双眼死死地盯着她的脸。
“噢,你们这些旅馆侦探真让我恶心!”女孩突然火冒三丈地说。她猛地站起来,从他身边走过,走进了浴室,把门锁了起来。
斯蒂夫耸耸肩,摸了摸睡在床上的女孩的脉搏——扑扑跳动的脉搏很迟缓,这是喝了酒的人的脉象。
“可怜的妓女。”他低声说。
他看到衣橱上放着一个紫色的大手提包,闲来无事地把它提起来又放回去。他的脸再次变得僵硬。手提包在玻璃桌面上弄出了很大的声响,好像里面有一块铅。他迅速地打开它,一只手伸了进去。他的手指摸到了冷冰冰的金属枪,他打开手提包往里面看去,看到了一把小小的点25口径自动手枪。一张白色的纸条吸引了他的目光,他把纸片夹出来,拿到灯光下——这是一张写了名字和地址的收据。他把纸条塞进口袋里,把手提包拉上。当女孩从浴室出来的时候,他正站在窗边。
“见鬼,你怎么还阴魂不散的?”她厉声道,“你知道那些拿着万能钥匙进到女孩的房间里的旅馆侦探都有什么后果吗?”
斯蒂夫懒洋洋地说,“知道,他们会惹上麻烦,还有可能被枪杀。”
女孩的脸一下僵住了,但她斜着眼睛看了一眼紫色手提包。斯蒂夫看着她,“你在旧金山时就认识莱奥帕蒂了吗?”他问,“他在那儿演出了两年。那时他还只是个吹小号的,在文·乌提戈的乐队——一个不入流的乐队。”
女孩咬咬嘴唇,从他的身边走过,又在窗边坐下。她脸色苍白,表情僵硬,她木然地说:“布罗森认识他。床上的那个就是布罗森。”
“你们知道他今天晚上要住在这里?”
“这关你什么事?”
“我没想到他会来这里住,”斯蒂夫说,“这是一个安静的地方,所以我想不到谁会来这里敲诈他。”
“去别的地方想吧,我要睡觉了。”
斯蒂夫说:“晚安,亲爱的——把门锁好。”
一个男人站在接待台后面,他金发稀疏,身材瘦削,脸型也瘦削,他用纤细的手指轻弹着大理石桌面。米勒还站在桌子后面,脸色看起来仍是苍白惊恐。瘦削的男人穿着一套深灰色西装,领子里围了一条围巾。他看起来好像是刚睡醒的样子。当斯蒂夫从电梯里出来的时候,他海绿色的眼睛慢慢转向了斯蒂夫,等着他向桌子走来,把一圈钥匙扔在桌上。
斯蒂夫说:“这是莱奥帕蒂的钥匙,乔治。他的房间里的镜子碎了,地毯上也弄上了他的晚餐——大部分是苏格兰威士忌。”他转向了瘦削的男人。
“听说您想要见我,皮特斯先生?”
“发生了什么,格雷斯?”瘦削的男人的声音紧巴巴的,好像准备着要听别人的谎话。
“莱奥帕蒂和他的两个助手住在八楼,乐队其他的人住在五楼,五楼的那群人老老实实地睡觉了。两个女孩想办法住到了莱奥帕蒂的隔壁,她俩明显就是妓女。她们又想办法勾搭上了他,他们就在走廊里制造噪音,享受狂欢。我只能用强硬点的手段来阻止他们了。”
“你的脸颊上有血,”皮特斯冷冷地说,“把它擦掉。”
斯蒂夫用一条手帕蹭了蹭脸颊,细细的血迹已经干了。“我把女孩们弄回房间了,”他说,“那两个助手很识相,已经藏起来了,但莱奥帕蒂还以为客人们要听他演奏大号呢,我威胁要那玩意儿绕在他的脖子上,他就拿着大号砸向了我。我空手打了他一拳,他就拔出一支枪来对我开枪了。枪在这里。”
他把点32口径的自动手枪从口袋里掏出来放在桌上,把用过的弹壳也放在旁边。“所以我就把他打了一顿,又将他赶出去了。”他补充道。
皮特斯轻拍着大理石桌面,“你的圆滑老练真是体现得淋漓尽致啊。”
斯蒂夫盯着他,“他朝我开枪了,”他轻声重复道,“一支枪,就是这支,我可是很怕子弹的。他没打中我,但如果他打中了呢?我很喜欢我的肚皮现在的样子——只有一个肚脐眼儿。”
皮特斯黄褐色的眉毛皱了起来,他非常客气地说:“我们这里是按照夜班职员付你薪水的,因为我们不喜欢旅馆侦探这个称呼。但无论是夜班职员还是旅馆侦探,都没有敢不跟我商量就把客人给赶走的。从来没有过,格雷斯先生。”
斯蒂夫说:“那家伙对我开枪了,老兄。用的是枪,你明白吗?我难道就得一声不吭地吃了这个哑巴亏吗,是吗?”他的脸色有些发白。
皮特斯说:“还有一件事情你得好好考虑一下。这个旅馆的大股东是霍尔希·沃尔特斯先生,沙罗特俱乐部——也就是金·莱奥帕蒂从周三开始要演出的地方——也是沃尔特斯的产业之一。正是因为这个,莱奥帕蒂才会好心来照顾我们旅馆的生意,格雷斯先生。你能想一想,我还有什么话要对你说吗?”
“是的,我被解雇了。”斯蒂夫郁闷地说。
“完全正确,格雷斯先生。晚安,格雷斯先生。”
瘦削的金发男人走向了电梯,夜班门童领着他上去了。
斯蒂夫看着米勒。
“大人物沃尔特斯,是吗?”他轻轻地说,“一个凶狠、精明的家伙,居然自作聪明地以为这个破旅馆和沙罗特俱乐部的客人会是同一类人。是皮特斯写信让莱奥帕蒂来这里住的吗?”
“我想是的,斯蒂夫。”米勒的声音低沉忧郁。
“那他为什么没安排他住在顶楼的套房里,有独立的阳台可以跳舞,一天28块钱?他为什么住进一个中等价位的楼层?为什么昆兰让这两个女孩住得离他这么近?”
米勒拉了拉他的黑色八字胡,“可能是舍不得花钱吧——就像他买威士忌的时候一样抠门。至于那些女孩,我就不知道了。”
斯蒂夫一掌拍在了接待台上,“好吧,我被解雇了,因为我不愿意让一个醉鬼把八楼变成妓院和靶场。疯子!好了,我会因此而想念这个地方的。”
“我也会想你的,斯蒂夫。”米勒温柔地说,“但接下来的一个星期不会。从明天开始我要休一个星期的假。我哥哥在克雷斯特莱恩有一座小木屋。”
“我都不知道你有个哥哥。”斯蒂夫心不在焉地说,他的手在大理石桌面上张开又握成了拳。
“他不怎么进城来,他身材高大,以前是个拳击手。”
斯蒂夫点点头,在柜台前挺直了身体。“好吧,今天晚上我就这样吧,”他说,“我得躺下来好好休息了,把枪收起来吧,乔治。”
他冷冷地咧嘴一笑,然后走开了。他走下台阶,进入了昏暗的大厅,穿过房间来到了收音机前。他拍拍浅绿色沙发上的枕头,让它们恢复原状,接着他突然从口袋里掏出那张他从黑发女孩的紫色手提包里掏出来的那张纸条。这是一张一个星期的租屋发票,是开给一个叫玛丽莲·德罗姆的小姐的,地址是柯特街118号,里奇兰公寓,211号房。他把纸条塞回自己的钱包,站起来盯着安静的收音机,“斯蒂夫,我想你有另一份工作要做了,”他压着嗓子说,“这其中有阴谋的味道。”
他走进了房间角落里一个好像衣橱一样的电话亭里,放进去一个5分硬币,给一个通宵营业的电台打电话。他拨了四次,才接通了给夜班播音员的电话。
“能不能再放一遍金·莱奥帕蒂的 href='/article/33.htm'>《孤独》?”
“这里还有很多别人点的歌没播呢,而且这首曲子也已经放过两遍了。请问您的名字是?”
“斯蒂夫·格雷斯,卡尔顿旅馆的夜班职员。”
“噢,是个还在工作的清醒的家伙。好吧,老兄,满足你的要求。”
斯蒂夫回到长沙发上,打开收音机,背靠沙发躺下去,双手交叉放在脑后。
10分钟后,金·莱奥帕蒂具有穿透力的优美的小号声从收音机里轻轻地传了出来,低音时就像耳语一样温柔,而C高音调之后的E令人难以置信地持续了很长一段时间。
“唉,”当音乐快到尾声时,斯蒂夫嘟囔着说,“一个能把小号吹成这样的家伙——刚才可能对他太粗暴了。”
03
柯特街是个老旧的城区了,横跨整座邦克山。这里住着意大利人、恶棍还有那些自称为艺术家的人。在这里,你什么都能找到,从前格林尼治穷困潦倒的村民到潜逃的罪犯,从那些晚上可以变成任何人的情人的应召女郎到接受县政府救济的对象——他们整天与形容憔悴的女房东对骂。这些女房东们老旧豪华的房子都有着涡轮装饰的门廊,雕花地板,还有巨大弯曲的白色橡木,桃花心木和切尔克斯核桃木做成的楼梯。
邦克山曾经是个不错的地方。在赶上以前的好时候时,这里曾经修建了稀奇古怪的绳索铁道,被称为“天使之翼”,现在这些绳索铁道还保存着,它们从山丘街沿着黄土坡上上下下蜿蜒着。斯蒂夫乘着缆车到达山顶时,已经是下午了,缆车上只有他一位乘客。他在阳光中穿行——身材高大,肩膀宽阔,看起来十分修长,身穿一套剪裁精致的蓝色西装。
他在柯特街向西拐,开始看起门牌号来。他寻找的那个门牌号和街角只隔着两个门牌号,街道对面的红色砖房是一家殡仪馆,殡仪馆上挂着金子招牌写着“保罗·佩鲁齐殡仪馆。”一个皮肤黝黑的意大利人穿着下摆裁成圆角的外套,站在红色砖房挂着门帘的大门前,抽着雪茄,等着顾客上门。
柯特街118号是一座三层楼的木头结构公寓。它的玻璃门被一张脏兮兮的网格帘子盖得严严实实的,楼道上的地毯只有18英寸宽,颜色灰暗的门牌号也模糊不清,在走廊中间有一个楼梯。黄铜栏杆在阴暗的走廊里泛着光。
斯蒂夫·格雷斯沿着楼梯走了上去,又悄悄地折回前面。玛丽莲·德罗姆小姐的211号房在公寓的前面右手边。他轻轻地敲敲木门,等了一会儿,又敲了敲。安静的门后一点儿动静都没有,走廊里也没有声响。走廊后的一扇门内有人在不停地咳嗽。
站在昏暗的走廊里,斯蒂夫·格雷斯搞不清自己为什么要来。德罗姆小姐有一把枪;莱奥帕蒂收到了一封勒索信,还把这勒索信撕成碎片扔掉了;在他告诉德罗姆小姐莱奥帕蒂离开卡尔顿的大约一个小时之后,她也退房了。尽管这样——
他拿出一个皮制钥匙扣,研究着门上的锁,看起来这把锁钥匙是可以撬开的。他将锁撬开了,推开门闩,轻手轻脚地走进房间把门关上,但刚才用来撬锁的小玩意儿就没法把门锁上了。
前面的两扇窗户都有百叶窗,所以房里很阴暗。空气中充斥着脂粉味。房里摆着漆成浅色的家具,一张折叠双人床,床已经被拉下来了,铺得很整齐。窗边的凳子上摆着杂志,满是烟头的玻璃烟灰缸,品脱装的威士忌已经喝掉了一半,还有玻璃杯。两个枕头被用来当作靠垫使用,中间仍然是凹下去的。
在梳妆台上有一套化妆用具,看起来档次一般,缠着黑色头发的梳子,一组修剪指甲的工具,还有很多撒出来的脂粉,浴室里什么都没有。床后面的衣橱放着很多衣服和两个行李箱,鞋子都是同一尺码的。
斯蒂夫站在床边,捏着下巴轻声而着急地说:“布罗森,那个躺在床上的金发女孩,不住在这里,只有那个穿着破裤子叫玛丽莲的黑发女孩住在这里。”
他回到梳妆台,把抽屉拉出来,在最底下的抽屉里的墙纸下面,他找到了一盒点25口径的铜镍合金自动手枪子弹。他在烟灰缸里的烟头里拨弄了一下,发现上面都有口红印。他又捏了捏下巴,然后再空中挥了一下手,就像握着船桨的船夫。
“都是无用功,”他轻轻地说,“你在浪费自己的时间,斯蒂夫。”
他朝门口走去,手伸向了把手,然后转身回到床边,举着床角把床铺抬了起来。
玛丽莲·德罗姆小姐在里面。
她侧躺在地板上,长腿成剪刀状交叉在一起,好像在奔跑的样子。一只拖鞋在脚上,另一只已经不见了。长筒袜的顶端露出了吊袜带和皮肤,还有一块粉色底子镶有蓝色玫瑰的东西。她穿着一件不怎么干净的方领短袖连衣裙,裙子上的脖子有一圈紫色的淤痕。
她的脸是深深的玫红色,眼睛因没有生气而闪着淡淡的光,她的嘴张得很大,让她的脸看起来都变短了。她的身体冰一样的冷,但仍然是柔软的。她至少死了两到三个小时,最多不超过六个小时。
紫色手提包放在她的身边,包口像她的嘴一样大张。地上散落着一些已经从包里掏出来的东西,斯蒂夫没有动它们,这里面既没有枪,也没有纸。
他又把床铺放下来盖上她,接着在公寓里到处查看,把所有他碰过的东西——还有许多是他记不清自己碰没碰过的——都擦了个遍。
他把耳朵贴在门上听了听门外的声音,才走了出去。走廊仍然空无一人,走廊对面门后的男人还在咳着。斯蒂夫走下楼梯,看了看信箱,然后沿着底层的走廊走到门边。
在门后有一张椅子一直发出吱吱呀呀的声音。他敲了敲门,一个女人尖着嗓子应了一声。斯蒂夫抓着手帕打开门走了进去。
屋子中间有一个女人坐在一张老式波士顿摇椅上不停地晃着,看上去就像没有骨头似的。她看起来松弛无力,疲惫不堪。她面如土色,头发粗糙,穿着灰色棉袜——总之就是一个邦克山女房东的样子。她饶有兴趣地用金鱼眼打量着斯蒂夫。
“你是经理吗?”
女人停止摇晃,用最大的声音尖声喊道:“嘿,杰克!有客人!”话音一停,她又开始摇起来。
半开的门后面传来了砰的一声——冰箱门被关上的声音,一个身材十分高大的男人手里拿着瓶啤酒走了出来。他的脸像面团一样,一簇头发长在光秃秃的头顶上,脖子和下巴都十分粗壮,一双猪猡一样的褐色眼睛很是无神。他该刮刮胡子了——昨天就该刮了——无领敞开的衬衫里露出了他毛茸茸的胸膛。他猩红色的吊裤带上缀着很大的镀金扣子。
他把啤酒递给女人,她推开他的手,不痛快地说:“我都要累死了,都快失去知觉了。”
男人说道:“是啊,累得连自己走廊没打扫干净都没知觉了。”
女人吼道:“我打扫得干干净净了。”她如饥似渴地吮着啤酒。
斯蒂夫看着男人说道:“你是经理吗?”
“是我,杰克·斯托亚诺夫,脱光了之后有286磅重,而且非常强壮。”
斯蒂夫说:“211的房客是谁?”
高大的男人稍微弯腰向前靠了靠,弹了弹他的吊裤带。他的眼神没有变化,巨大的下巴上的皮肤可能收紧了一些。“一个女人。”他说。
“只有她自己吗?”
“继续啊——再盘问我啊。”高大的男人说。他伸手从一张污渍斑斑的木桌边缘上拿起了一支雪茄,雪茄燃烧得很不均匀,而且味道闻起来就好像有人把擦鞋垫给点着了。他把雪茄用力地往嘴里一塞,好像他的嘴不情愿接受这根雪茄似的。
“我正在问你啊。”斯蒂夫说。
“到厨房去问吧。”大个子慢条斯理地说。
他转身推开门,斯蒂夫从他身边走了进去。
身材高大的男人一脚把门踹上,把摇椅的吱吱呀呀声关在了门外。他打开冰箱,拿出两罐啤酒,把它们打开,递了一罐给斯蒂夫。
“侦探?”
斯蒂夫喝了些啤酒,把啤酒放在水槽边,从钱包里掏出了一张崭新的名片——他今天早上新印的业务名片——递给了他。
高大的男人读了后,把它放到水槽里,又拿起来看了看。“又是那些人当中的一个,”他含着酒抱怨道,“这次她又惹了什么祸?”
斯蒂夫耸耸肩说:“我猜跟平常没什么两样,表演撕睡衣吧。只不过这回有点儿麻烦。”
“怎么会?你在处理这件事吗,嗯?这可真是件轻松简单的好差事。”他说。
斯蒂夫快速地点头,高大的男人从嘴里吐出了一口烟雾,“尽管去查吧,”他说。
“你不怕给这里惹来麻烦吗?”
高大的男人痛快地笑笑,“你疯了,老兄,”他用令人愉快的语气说,“你是个私家侦探,所以你不会声张的。好啊,就到外面去偷偷地调查吧。如果真有什么麻烦事的话——那对我来说根本就不算什么。你就尽情地查吧,想查哪间查哪间。警察们才不会为难杰克·斯托亚诺夫呢。”
斯蒂夫一言不发地盯着他,高大的男人又热烈地说了几句,好像更感兴趣了。“此外,”他继续说道,一边挥舞着雪茄,“我这个人非常心软,我从来拒绝不了女人,也不会为难她们。”他喝光了啤酒,把易拉罐丢到水槽下的一个垃圾筐里,然后将一只手伸到面前,大拇指慢慢地倚着相邻的两根手指转动,“除非她们有什么特殊情况。”他补充道。
斯蒂夫轻轻地说:“你也有一双大手,可能是你干的。”
“嗯?”他那双眼皮厚厚的棕色小眼睛眼神沉了下来,盯着他,斯蒂夫说,“好吧,你应该是清白的。但是有那么一双大手,警察查来查去还是会查到你头上来的。”
高大的男人往他的左边挪了挪,从水槽边移开。他的右手放松地垂在身体一侧。他的嘴咬得紧紧的,雪茄都快碰到了他的脖子。
“搞什么鬼,嗯?”他吼道,“你这是在陷害我吗,小子?这什么情况——”
“住嘴,”斯蒂夫慢吞吞地说,“她被人掐死了。现在就在楼上,被压在她的床下,我想应该是今天早晨吧,是一双大手干的——就像你这样的大手。”
高大的男人以令人赞叹的手法从臀部里掏出了枪。枪出现得如此之快,好像手枪是从他手上长出来的,一直没离开过他的手。
斯蒂夫对着枪皱了皱眉头,没有动。高大的男人仔细打量着他,说,“你挺厉害的,”他说,“我在这个圈子里混得够久了,一眼就能看出来一个人是什么货色。你非常强硬,老弟。但你可没有子弹厉害。赶紧把事情说清楚。”
“我敲了她的门,没人来开门。门锁很容易就被撬开了,我进了房间。因为床铺被拉下来了,我差点没发现她,她之前曾经坐在床上看杂志。没有挣扎的迹象,直到我走之前我才把床铺抬了起来——她就躺在下面。绝对是死了,斯托亚诺夫先生。把手枪拿开吧,警察们不会为难你的,你刚刚说过。”
高大的男人低声说:“也许会,也许不会。他们也不会让我开心。我有时候会碰到浑球,大部分都是荷兰人。你说了一些关于我的手的事,先生。”
斯蒂夫摇摇头,“那没什么的,”他说,“她的脖子上有指甲印。你的指甲都被你咬得干干净净的,你是清白的。”
高大的男人没有看向自己的手指。他脸色非常苍白,下嘴唇下面的黑胡茬上都出了汗。当厨房门外的客厅的门外的走廊里传来敲门声时,他还那样身体前倾,一动不动。摇椅吱吱呀呀的叫声停了下来,女人又尖声叫道:“嘿,杰克!有客人!”
大块头歪了歪头,“即使这房子着火了,这个老女人也不会动动她的屁股。”他粗声粗气地说。
他朝门边走去,出去之后锁上了身后的门。
斯蒂夫迅速地扫视了一下这个厨房。水槽上面有一扇又小又高的窗户,下面有一个用来放垃圾桶和袋子的活板门。这里没有其他的门了。他伸手拿起了斯托亚诺夫留在滴水板上的名片,把它放回了口袋。然后他从左胸口袋里掏出了一把侦探专用的短管手枪——他把手枪枪口朝下地插在枪套里。
他刚把枪拿出来,墙外就传来了枪声——声音有些模糊,但仍然很大——枪声一连串响了四下。
斯蒂夫后退两步,伸直了腿踹到厨房的门上,门纹丝未动,倒是他自己被震得屁股和脑袋发疼。他咒骂着退到了房间的尽头,冲过去用左肩撞门。这次门终于打开了,他冲进了客厅,那个面如土色的女人仍然坐在她的摇椅上,身子向前探,她的头歪向一边,一绺灰褐色的头发垂在她瘦骨嶙峋的前额上。
“枪走火了,嗯?”她愚蠢地说道,“听起来好像很近,一定就在巷子里。”
斯蒂夫飞跑过房间,猛地把外门拉开,冲进了走廊里。
那个高大的男人还站着,沿着走廊又朝着通往巷子的玻璃门走了十几步。他的手抓在墙上,枪在他的脚下,他的左膝一软,跪了下来。
一扇门突然打开了,一个面容冷酷的女人探出头来,立刻就把门甩上,门后的收音机声突然被开得震天响。
高大的男人站了起来,但裤子里的腿却在剧烈地颤抖。他两只膝盖都跪了下去,手里抓着枪开始向玻璃门那儿爬。接着,突然之间他的脸贴着地面倒下,即使是这样了他还用脸蹭着走廊上窄窄的地毯继续往前爬。
然后他停止向前爬,再也不动了。他的身体瘫软下来,握着枪的手松开了,枪从手里滚了出来。
斯蒂夫撞开玻璃门冲到箱子里。一辆灰色轿车已经飞快地开到了巷子尽头。他停下来,稳住自己,举起枪来,但轿车已经飞快地转过街角消失了。
巷子对面的另外一个男人从巷子对面的公寓里探出头来。斯蒂夫往前跑,对后面的人指了指前方。他一边往前跑一边把枪塞回了口袋里,然后在墙壁边减速转到了人行道上,慢慢变成走步,最后停了下来。
在半个街区外,一个男人刚停好车走出来,穿过人行道进入了一个快餐店里。斯蒂夫看着他走进去,然后正正帽子,沿着墙壁也朝快餐厅走去。
他进去之后坐在柜台边,点了杯咖啡。一会儿之后警笛响了起来。
斯蒂夫喝完了咖啡,又另外点了一杯喝了下去。他点了支烟,沿着长长的山坡向下走到第五街,穿过了整座邦克山,回到山脚下的天使之翼,把他的敞篷车从停车场开出来。
他向西朝他今天早上才登记的小旅馆开去,把福尔蒙特甩在了身后。
04
沙罗特夜总会的楼面经理比尔·多克里正歪着身子靠在还没亮灯的餐厅入口的墙上打着哈欠。这会儿还没什么生意,喝鸡尾酒有些晚了,吃晚饭又有些早,而对于夜总会真正的生意——高级赌博来说,更是早得有些过头。
多克里长了一张英俊的脸,他身穿一套深蓝色的晚礼服,别了一朵紫红色的康乃馨。漆黑油亮的头发下面盖着的额头有两英寸长,五官虽有些粗重,但是俊美的棕色眼睛炯炯有神。睫毛又长又翘,他垂下眼睛时,长长的睫毛就会遮住眼睛,那些爱找麻烦的醉鬼们总是会弄错,时不时地就有人朝他拳头相向。
穿着制服的门卫打开了大厅入口的门,斯蒂夫走了进来。
多克里嘴里说了一句,“嗬,哟。”他用手指轻轻敲了一下牙齿,身子前移,慢慢地走过大厅去迎接客人。斯蒂夫就站在门里,他的眼睛打量着大厅入口处乳白色的玻璃高墙,柔和的灯光从玻璃墙后照进来。玻璃墙上刻着帆船、丛林里的野兽、暹罗宝塔还有尤卡坦神庙等图案。门的边框上镶了铬,就好像相框一样。沙罗特夜总会的一切看起来都十分有格调,左边酒吧里的交谈声也不显嘈杂。隐隐约约盖过人声传来的西班牙音乐更是犹如雕刻的扇子一样优雅。
多克里走上前来,整个人向前靠了一英寸,“有什么我能帮到您的吗?”
“金·莱奥帕蒂在吗?”
多克里又往后靠了回去,他看起来兴趣大减,“那个乐队指挥吗?他明天晚上才开始表演。”
“我以为他可能会在这里——排练或者是干点别的。”
“你是他的朋友?”
“我认识他,我不是来找工作的,也不是唱片宣传人员——如果你指的是这个的话。”
多克里蹬了蹬脚跟,他是个音痴,所以莱奥帕蒂对他来说跟一袋花生没什么两样。他半带微笑,“他刚才还在酒吧里。”他用岩石一样的下..巴指了指,斯蒂夫·格雷斯走进了酒吧。
里面大概坐满了三分之一,这里温暖舒适,灯光恰如其分。小型的西班牙管弦乐队站在拱门处表演,小声地弹奏着充满魅力的旋律,听起来更像是一种回忆。里面没有舞池,一个长长的吧台边上摆着一排舒适的椅子,里面还有一些组合起来的小圆桌,摆放的距离不会太近。屋里的三面墙边都摆着凳子,服务员就像飞蛾一样在桌子间穿行。
斯蒂夫·格雷斯看见远处的一个角落里,莱奥帕蒂和一个女孩在一起。他的两边各有一张空桌子。那女孩真是貌若天仙。
她看起来很高,她的头发像是尘埃中灌木丛燃烧的颜色。以一种诙谐的角度看,她戴着一顶黑色天鹅绒双角贝雷帽,帽子上点缀着两只用长长的银色别针别上的圆点布料做成的蝴蝶。她穿着深紫红色的羊毛连衣裙,披在她肩上的蓝色狐狸毛披肩至少有两英寸宽。她烟蓝色的眼睛很大很漂亮。她戴着手套的左手慢慢地转动着桌上小小的玻璃杯。
莱奥帕蒂面对着她,向前倾着身子说话。他的肩膀在宽松的奶油色运动外套下显得十分巨大,垂在棕色脖子上的头发很显眼。当斯蒂夫走过去的时候,他正对着桌子对面的可人儿笑,这笑声里带着自信,又有几分讽刺的意味。
斯蒂夫停了下来,然后又向后面一张桌子走去。这个举动引起了莱奥帕蒂的注意,他回过头来,看起来目瞪口呆气鼓鼓的样子。他的身体也像机械玩具一样慢慢地转了过来。
莱奥帕蒂把两只线条优美的手放在了桌上,两只手边各有一个威士忌酒杯。他笑了起来,推开椅子站了起来,用一根手指摸了摸自己整齐的胡须,动作带着一种戏剧化的优雅。然后他拖着嗓子,字字清晰地说:“你这个狗娘养的!”
旁边一张桌子上的男人转过头来,满脸怒容。一个正准备走过来的服务员半途中停了下来,然后又退到了别的桌子边上。女孩看了一眼斯蒂夫·格雷斯,然后向后靠在墙边椅子的靠垫上,舔舔没戴手套的右手手指,顺了顺栗色的眉毛。
斯蒂夫静静地站着。他的脸颊突然红了起来,他轻轻地说:“昨天晚上你落了点东西在旅馆,我想你应该处理一下这个东西,给你。”
他从口袋里拿出了一张叠起来的纸递了过去,莱奥帕蒂仍是笑着接过来,打开来看了看。这是一张上面拼贴着白色碎纸片的黄纸。莱奥帕蒂把纸揉成一团,扔到了脚边。
他朝斯蒂夫走了一步,大声地又重复了一遍:“你这个狗娘养的!”
刚才看过来的隔壁桌男人猛地站了起来,转过身来一字一句地说道:“我不喜欢别人在我妻子面前说这种话。”
莱奥帕蒂看都不看他一眼,说:“你跟你的老婆见鬼去吧。”
男人的脸涨成了猪肝红色,跟他一起的女人站起身来抓起包和大衣就走了,男人犹豫了一会儿之后也跟上了她。这下所有人都看过来了,那个刚才退到另一张桌子旁的服务员穿过走廊走进了大厅,他的脚步很急。
莱奥帕蒂又向前迈了一大步,一拳打在了斯蒂夫·格雷斯的下巴上。斯蒂夫被打得侧过了身,退后一步把手放在另一张桌子上,打翻了一个玻璃杯。他回过头去朝桌边的情侣道歉。莱奥帕蒂迅速跳过去,从后面一拳打在了他的耳朵上。
多克里从门厅里走进来,像掰开香蕉皮一样分开了两个服务员,张着嘴朝酒吧里走去。
斯蒂夫喘着气躲开了,他转过来粗着嗓子说:“等等,你这个傻瓜——这还不是全部——还有——”
莱奥帕蒂迅速握起了拳头,狠狠地一拳砸在了他的嘴上。鲜血从斯蒂夫的嘴唇上渗了出来,沿着他的嘴角留下来,在下巴上闪着光。红发女郎伸手拿起包,苍白的脸上满是怒气,开始从她的桌子后面站起来。
莱奥帕蒂突然脚后跟一转走开了。多克里伸出一只手来拦他,莱奥帕蒂把他的手甩到一边,继续走出了酒吧。
身材高挑的红发女郎又把包放回了桌上,她的手帕掉到了地上。她安静地看着斯蒂夫,轻声说,“在你的血滴到衬衫上之前,赶紧把它擦了吧。”她的声音温柔低哑,有些发颤。
多克里一脸严肃地走过来,抓住了斯蒂夫的手臂用力向外扯,“够了,你!我们走!”
斯蒂夫仍稳稳地站着,盯着女孩。他用手帕擦了擦自己的嘴,露出一丝微笑。多克里不能撼动他半分,于是放下了他的手,向两个服务员打了个手势。这两个服务员站到斯蒂夫身后,但没有碰他。
斯蒂夫小心地摸了摸自己的嘴,看着手帕上的血渍。他转身向身后桌子上的人说:“我感到十分抱歉,刚才我失去了平衡。”
那个酒杯被他推翻的女孩正拿着一条印花餐巾纸擦拭着身上的裙子,她抬起头来朝他一笑,说:“那又不是你的错。”
后面的两个服务员突然抓住了斯蒂夫的手臂,多克里朝他们摇摇头示意他们走开。多克里紧巴巴地说:“你打了他?”
“没有。”
“你说了什么让他打你的话?”
“也没有。”
坐在角落那张桌子的女郎弯下腰去捡掉在地上的手帕,动作很慢。等她终于捡起了手帕,又回到了角落的桌子后坐下,然后冷冷地说:
“事实就是如此,比尔。这只不过是金又一种好心对待他的支持者的方式而已。”
多克里说了句“嗯?”然后转动了一下他粗硬脖子上的脑袋,目光回到斯蒂夫身上,朝他咧嘴一笑。
斯蒂夫严肃地说:“他狠狠地打了我三拳,一拳是从后面偷袭的,我都没有反击。你看起来挺强势的,看看你能不能做到像我这样克制。”
多克里用眼睛打量着他,他冷静地说:“你赢了,我做不到……滚开吧!”他厉声对两个服务员说,他们走开了。多克里闻了闻衣服上的康乃馨,轻轻地说:“我们这里可不允许喧哗闹事。”然后他又朝女郎笑了笑,走开了,路上时不时地跟桌边的客人打招呼,最后走出了大厅门口。
斯蒂夫轻轻地拍拍自己的嘴唇,把手帕放回口袋里,站在那儿看着地上寻找东西。
红发女郎冷静地说:“我想你想找的东西在我手上——在我的手帕里。你为什么不坐下呢?”
斯蒂夫对服务员说:“我要可乐,里面加点儿苦艾酒。”
“白兰地里加苏打水。请少放一点白兰地。”服务员欠了欠身子,走开了。女郎被逗乐了似的说:“可乐里面加点苦艾酒?这就是我喜欢好莱坞的原因,你总能见到这么多神经兮兮的人。”
斯蒂夫直勾勾地盯着她的眼睛,轻声说:“我很少喝酒,一杯啤酒都能让我醉得东倒西歪。”
“我一个字都不信。你认识金很长时间了吗?”
“我昨天晚上才遇到他。跟他有点合不来。”
“我有点看出来了。”她笑了起来,她的笑声也低沉动听。
“小姐,把那张纸给我吧。”
“噢,又是一个没有耐心的男人,时间还多的是呢。”那条裹着黄色纸团的手帕被她戴着手套的手紧紧地攥着,她右手的中指拨弄着眉毛,“你不是拍电影的吧,对不对?”
“见鬼,当然不是。”
“我也不是,我太高了。那些帅哥儿得踩着高跷才能够到我的胸部。”
服务员把饮料放在他们的面前,用纸巾在空中做了一个优雅的姿势,转身离开了。
斯蒂夫又固执地轻轻说了一遍:“小姐,把纸条给我。”
“我不喜欢别人叫我‘小姐’,听起来就像警察一样。”
“我不知道你的名字。”
“我也不知道你的名字呀,你是在哪里遇到莱奥帕蒂的?”斯蒂夫叹了叹气。小型西班牙管弦乐团现在演奏的是忧伤的曲调,周围的人声已经盖过了音乐声。
斯蒂夫歪着头听着音乐,他说:“E大调降了半个调,效果不错。”
女郎新奇地盯着他,“我都没注意到呢,”她说,“我的歌唱得挺好的,但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
他慢吞吞地说:“昨天晚上我还是卡尔顿旅馆的私家侦探,他们称呼我为夜班职员,但我其实就是旅馆侦探。莱奥帕蒂住在那里,他的恶作剧有点过了头。我把他赶了出来,然后就被辞退了。”
女郎说:“噢,我有点儿明白了。他当时在称王称霸,而你在——如果我猜得没错的话——履行一个私家侦探的职责。”
“差不多就是那样,现在能请你——”
“你还没告诉我你的名字呢。”
他拿出钱包,从里面拿出一张崭新的名片,从桌子上递了过去。在她读着名片的时候,还一边啜着自己的饮料。
“名字不错,”她慢慢地说,“但这个地址可不怎么样,‘私家侦探’这个称号就更不好了。应该在左下角印上小小的‘侦查’二字。”
“它们已经够小了,”斯蒂夫咧嘴一笑,“现在能请你——”
她突然间把手伸过去,把纸团丢到了他手里。
“我还没看过——我当然也是想看一看的。如果你觉得可以信任我的话,我希望”——他又看了一眼名片,然后补充道——“斯蒂夫,是的,你的办公室应该位于日落大道80区那儿的一栋乔治亚风格的建筑或者非常现代化的大楼里,是类似于套房的地方。而且你的衣着应该再时髦一些,实际上必须得非常时髦,斯蒂夫。在这个城市里,不引人注目就是一个莫大的失败。”
她朝他笑笑,他深陷的黑眼睛亮了起来。她把名片收进了包里,拉拉身上的狐毛披肩,一下把饮料喝下去半杯。“我得走了。”她向服务员招手,然后买了单。服务员离开了,她站了起来。
斯蒂夫厉声说:“坐下。”
她惊讶地看着他,然后又靠墙坐了下来,一直看着他。斯蒂夫身子探过桌子问道:“你对莱奥帕蒂的了解有多少?”
“我们两个断断续续交往了好几年,但这跟你没什么关系。看在上帝的面上,别对我这样趾高气扬的,我讨厌傲慢的男人。我曾经给他唱歌,但时间不长。你不可能只为莱奥帕蒂一个人唱歌——如果你明白我意思的话。”
“你刚才在跟他喝酒。”
她轻轻点点头,又耸耸肩,“他明天晚上开始会在这里表演。他想说服我再给他唱歌。我拒绝了,但我可能不得不那样做,反正就只是唱一两个星期而已。沙罗特夜总会的老板手里也掌控着我的合约——他还是我工作的电台的大股东。”
“大人物沃尔特斯,”斯蒂夫说,“他们说他心狠手辣,但是很有原则。我从没见过他,倒是希望有机会能见识一下,毕竟我只是个找工作的人。就这样吧。”
他把身子收回来,扔掉了纸团,“你的名字是——”
“朵洛蕾丝·奇奥萨。”
斯蒂夫若有所思地重复着这个名字,“我喜欢这个名字,我也喜欢你的歌。我听了很多,你不像大多数高价歌手那样喜欢卖弄歌技。”他的眼里闪着光。
女郎在桌面上摊开纸条细读,面无表情,然后轻轻地说:“是谁把它撕碎的?”
“我猜是莱奥帕蒂,这些碎片是我昨晚在他的垃圾篓里找到的。他走之后,我把它们拼了起来。这家伙要不是真的胆子够大——就是经常接到这种纸条,都已经习以为常了。”
“或者他以为这只是个恶作剧。”她越过桌子平静地看着他,然后把纸叠起来还给了他。
“也许吧,如果他是传言中的那种家伙——有人会出手的,而幕后黑手绝不止是要把他弄垮。”
朵洛蕾丝·奇奥萨说:“他就是你听说过的那种人。”
“所以一个女人要接近他并不难——对吧——一个带枪的女人?”
她继续盯着他,“当然不难,如果你问我的话,每个人都会给她鼓掌的。如果我是你的话,我就会只把这些事都忘记。如果他需要保护——沃尔特斯能为他提供比警察更周密的保护。如果他不需要——谁在乎呢?我就不在乎,我非常确定我不在乎。”
“奇奥萨小姐,你有些冷酷——在某些方面。”
她没有搭话。她的脸有些发白,看起来不止是严肃。
斯蒂夫喝完了饮料,推开椅子后伸手拿起帽子,他站起身来,“谢谢你请我喝东西,奇奥萨小姐,现在我已经认识你了,我以后会更加期待听到您的演唱。”
“你突然间怎么变得这么一本正经。”她说。
他咧嘴一笑,“再见。”
“再见,斯蒂夫,祝你好运——在侦探业里。如果我听说了什么——”
他转身穿梭在桌子间,走出了酒吧。
05
在这凉爽的秋夜里,好莱坞和洛杉矶的灯光都在对他眨眼。探照灯的光束射向晴朗的夜空,好像在寻找轰炸机。
斯蒂夫把他的敞篷车从停车场里开出来,沿着日落大道向东开去。他在日落大道和费尔法克斯的交界处的路边停下来,买了一份晚报,仔细地翻阅着上面的信息。报纸里没有关于柯特街118号的报道。
他又继续向前开,在他现住的旅馆旁的一个小咖啡厅里吃了晚饭,去电影院看了场电影。当他看完电影出来之后,他买了一份《特里比恩家庭报》——一份晨报。他们两个人都上报了。
警方认为可能是杰克·斯托亚诺夫掐死了那女孩,但她没有受到其他的攻击。上面没有她的照片,但有一张看起来像是经过警方处理的斯托亚诺夫的照片。警察正在寻找一位在斯托亚诺夫被枪杀前和他谈过话的男人。几个目击者称他身材高大,穿着一套深色西装。这就是警方得到的所有描述——或者是愿意提供的描述。
斯蒂夫苦涩地笑笑,在咖啡店里喝了一杯睡前咖啡,然后上楼回到了自己的房间,这时离11点还差几分钟。他刚一打开门就听到电话铃声响了起来。
他关上门,站在黑暗中回忆电话的位置。然后他轻手轻脚地向前直走,坐到了安乐椅上,伸手把放在一张小桌子下面的架子里的电话拿了出来。他把话筒凑到耳边说:“你好。”
“是斯蒂夫吗?”这是一个沙哑动听的声音,低沉,有些颤抖,话音里带着一丝紧张。
“是的,我是斯蒂夫。我能听出来你是谁。”
电话那头传来了一阵虚弱的干笑,“不愧是个侦探啊,看来我会成为你的第一单生意。你能马上到我家来一趟吗?我家在伦弗鲁街242号——北街,这里没有南街——离喷泉街只有一个街区。算是一个别墅区,我的房子在最后一排。”
斯蒂夫说:“好的,当然,怎么了?”
电话那头传来一阵沉默,旅馆外的街道上传来汽车的喇叭声,一辆汽车转过街角上坡时,白色的车灯扫过了天花板。那个低沉的声音极其缓慢地说:“是莱奥帕蒂,我没办法摆脱他。他——他晕倒在我的房里了。”然后她发出了一阵与她声音特别不同的刺耳的笑声。
斯蒂夫把电话抓得紧紧的,手都有些疼了,他的牙齿在黑暗中打颤。他用一种木然而冷淡的声音平静地说:“好的,你得给我20块钱。”
“没问题,请尽快来。”
他挂断了电话,坐在黑漆漆的房里,觉得呼吸有些困难。他把帽子又戴到了头上,然后狠狠往前一拉,大笑道:“见鬼,”他说,“居然是那种女人。”
从严格意义上来说伦弗鲁街242并不算是别墅区,而是一排交叉错落着的木屋,一共有六栋,门口都是一个朝向,这种格局让任何一家都不能在前门那儿窥探对方的隐私。最后面有一堵砖墙,砖墙外是一座教堂。银色的月光洒在平整的草坪上。
门前有两个台阶,两边都挂着灯笼,窥孔上面有一个铁花格。他敲了门之后,一个女孩的脸探了出来,这个女孩长着鹅蛋脸,嘴形就像丘比特的弓,弯弯的眉毛粗细不均,眼睛就像两颗新鲜的闪着光的栗子。
斯蒂夫把烟扔到地上,用脚踩上去,“奇奥萨小姐在等我,我是斯蒂夫·格雷斯”。
“奇奥萨小姐已经休息了。先生。”女孩傲慢地撇撇嘴说道。
“省省吧,小姐,你听到我说的了,她在等我。”
铁花格门砰地关上了,他等着,皱着眉头看了看街边沐浴在月光下的狭长的草坪。好的,事情就是这样——好极了,在月光下兜兜风就值20块钱。
门锁咔嚓响了一声,门被打开了。斯蒂夫经过女仆身边,走进了一个温暖舒适的房间,里面贴着老式的墙纸。台灯不旧也不新,而且数量也充足——都被摆在合适的地方。在一个镶铜嵌板屏风后面有一个壁炉,旁边有个长沙发,角落里放着一台收音机。
女仆僵硬地说:“很抱歉,先生,奇奥萨小姐忘记告诉我了,请坐。”声音很柔和,可能还有些小心谨慎。女孩走出了房间——她穿着短裙,透明丝袜,还有四英寸高的高跟鞋。
斯蒂夫坐下来,把帽子放在膝盖上,闷闷不乐地看着墙壁。一扇弹簧门吱呀着关上了。他拿出一支烟来在他的手指间转来转去,然后故意把它挤得扁平变形,烟草从白色的纸里跑了出来,再朝火炉栏那扔过去。
朵洛蕾丝·奇奥萨朝他走来,她穿着绿色天鹅绒家居长袍,腰上系着一条长长的金色流苏腰带。她把腰带尾端卷起来,好像准备要用它来抛出一个圈。她的脸上挂着不自然的笑,看起来好像刚洗过,眼皮发青而且不停地抖动。
斯蒂夫站起来,看到了当她走动时从睡衣底下露出来的绿色摩洛哥拖鞋。当她走到他身边时,他抬起眼睛来看着她的脸,木然地说:“你好。”
她定定地看着他,然后尖着嗓子沉着地说:“我明白现在已经很晚了,但我知道你之前都是通宵工作的。所以我觉得我得跟你谈一谈——为什么不坐下呢?”
她稍微把头侧过去一些,好像在倾听着什么。
斯蒂夫说:“我还从未在两点前睡过觉。没关系的。”
她走过去按响了壁炉边的电铃,一会儿之后女仆从拱门里走了进来。
“给我们拿些冰块来,阿加莎,然后你就可以回家了,已经很晚了。”
“好的。”女孩走出去消失了。
两人之间出现了令人窒息的沉默,直到身材高挑的女郎漫不经心地从盒子里抽出一支烟放到嘴里,斯蒂夫笨拙地用鞋底打着了火柴,她将香烟头凑到火焰里,她烟蓝色的眼睛十分镇定地看着他的黑色眼睛。她极其轻微地摇摇头。
女仆用一个铜制的冰桶装了一桶冰块回来了,她拉过来一张印度铜制矮几放到沙发前,隔在他们两个人中间,把冰桶放上去,然后又放上吸管,玻璃杯和勺子,最后放上来一个三角形的瓶子,看来里面装着上好的威士忌,外面裹着精致的银丝,上面还塞着瓶塞。
朵洛蕾丝·奇奥萨用严肃的语气说:“能调杯酒吗?”
他调了两杯酒,搅拌了它们之后,递了一杯给她。她啜了一口,摇摇头说:“酒太少了。”他往里多加了一些威士忌递给她。她说,“这样就好多了。”然后往后靠在沙发的角落里。
女仆又走进了房间,她波浪般的棕色头发上戴了一顶俏皮的小红帽子,身穿一件镶着高档毛边的灰色外套,手里拿着一个大得能塞下冰箱的黑色织锦布袋,说:“晚安,朵洛蕾丝小姐。”
“晚安,阿加莎。”
女孩从前门出去了,轻轻带上了门。街道上传来了她嗒嗒的高跟鞋踏在地上的声音。一个车门被打开,随即又被关上,车子发动了。车声很快就消失了,这是一个安静的社区。
斯蒂夫把他的酒杯放到铜制托盘上,冷静地看着高个女郎,冷冷地说:“这说明她不会碍事了?”
“是的,她开自己的车回家了。她接送我往返于电台和家里——在我晚上去电台上班的时候。我不喜欢自己开车。”
“好吧,那你还等什么呢?”
红发女郎呆呆地盯着火炉栏,还有后面还没点燃的木头,她脸上的一块肌肉抽搐了一下。
一会儿之后她说:“真是奇怪,我居然是给你打了电话,而不是给沃尔特斯。比起你来,他更加能保护好我。只是他不会相信我的。我想你也许会的,我没有邀请莱奥帕蒂来这里,就我所知——我们是世界上唯一知道他在这里的两个人。”
她语气里的某种东西让斯蒂夫直起了身子。
她从绿色天鹅绒睡衣套装的前胸口袋里掏出一套整洁的小手帕,把它掉在了地上,她轻轻地捡起来,用手帕盖住了嘴。突然间,她一声不响地开始像树叶一样颤抖。
斯蒂夫着急地说:“搞什么鬼——我用我的屁股都能解决那个家伙,昨天晚上我就是那么做的——昨天晚上他还用枪指着我。”
她的头转了过来,瞪大了眼睛看着他,“但那可不是我的枪。”她死气沉沉地说道。
“嗯?当然不是了——你说什么?”
“今天晚上的是我的枪,”她盯着他说,“你说过一个带枪的女人,很轻易就能接近他。”
他只是呆呆地看着她,他的脸现在是煞白的,喉咙里发出模糊的声音。
“他没有喝醉,斯蒂夫,”她轻轻地说,“他其实是死了,穿着黄色的睡衣——在我的床上——手里抓着我的枪。你不会以为他只是喝醉了吧——是吗,斯蒂夫?”
他猛地站起来,然后身子定住了,只是盯着她。他舔了舔嘴唇,许久过后才说出话来,“我们去看看吧。”他低声说。
06
她的房间在房子的左后方。女郎从口袋里拿出一把钥匙打开门,桌上有一盏低低的台灯,百叶窗被拉了起来。斯蒂夫悄无声息地从她身边走了进去。
莱奥帕蒂直挺挺地躺在床铺中央——一个高大光滑、沉默的男人,脸色蜡黄,死状很不自然,连他的胡须看起来都像假的。半睁开的眼睛就像大理石一样缺乏光泽,好像他一直以来都是个瞎子。他仰面朝天地躺在床单上,床罩垂下去盖住了床脚。
金穿着丝质黄色睡衣,是那种可以直接套上去的睡衣,还有翻领。这衣服又松又长,在他的胸前有一块被血染成了黑色的地方,衣服就好像吸了墨水的墨纸似的。他裸露的棕色脖子上也有一丝血迹。
斯蒂夫盯着他,平静地说:“穿黄色衣服的国王,我曾经读过一本叫这个名字的书,我猜他喜欢黄色。昨天晚上我替他收拾了一些东西,其实他一点也不怯懦,虽然像他这样的家伙通常都很胆小——对吗?”
女郎走到角落的一张椅子里坐下来,看着地板。房间很舒适,跟客厅一样,既摩登又随意。地上铺着一块奶茶色的雪尼尔地毯,雕花的木制家具有棱有角,还有一张精巧的梳妆台,梳妆台上有一面镜子,下面可以放脚,还像书桌一样有抽屉。房里还有一面方形镜子,镜子上方装着一盏朦胧的半圆柱体的灯。角落里摆着一张玻璃茶几,上面放了一只水晶灰狗,上面摆放的鼓状台灯,斯蒂夫在别的地方也见过。
他收回目光,又看向了莱奥帕蒂。他把金的睡衣轻轻往上拉,检查了一下伤口。子弹直接打中了他的心脏,旁边的皮肤因为烧焦而变色了。血流的不是很多,他应该是在很短的时间内就死亡了。
他的右手握着一支小型毛瑟自动手枪,放在床上的另外一个枕头上。
“这简直就是艺术,”斯蒂夫用手指指着莱奥帕蒂说,“是的,真是杰作。典型的近距离射击。他甚至把他睡衣都给拉了起来。我听说过这类事情,用一把毛瑟763干的。你确定这是你的枪吗?”
“是的,”她还是看着地板,“它放在客厅的一个抽屉里——里面没有子弹,但这里却有弹壳,我不知道这是为什么。有人给了我这支枪,我甚至都不知道怎么装子弹。”
斯蒂夫笑了笑,她突然抬起眼睛,看见他的笑容时浑身一抖。“我不指望有人会相信我的话,”她说,“我想,我们还是给警察打电话吧。”
斯蒂夫心不在焉地点点头,往嘴里放了根香烟,用嘴唇夹着香烟,让它忽上忽下地跳动。他的嘴唇因为莱奥帕蒂的拳头至今还有点肿。他用拇指指甲擦燃了一根火柴,吹出一缕烟雾,轻轻地说:“不用找警察,现在还不需要。把情况告诉我吧。”
红发女郎说:“我在KFQC电台唱歌,这你是知道的。一个星期三个晚上——上一个15分钟的汽车节目。今天晚上我就得去上节目,当我和阿加莎回到家里时——噢,差不多有10∶30了吧。到了门口之后,我想起来家里没有苏打水了,所以我就让她去三个街区外的酒水店买,自己进屋了。房里有股奇怪的味道,我不知道那是什么味道,不过闻起来像有好几个男人来过。当我走进房间时——他就像现在这样躺在床上。我看见了枪,就赶紧跑过去看看,然后我就知道自己完蛋了。我不知道该怎么办,即使警察还我清白,以后我不论走到哪里——”
斯蒂夫犀利地说:“他进来了——是怎么进来的?”
“我不知道。”
“继续。”他说。
“我锁上了门,然后换了衣服——他就这样躺在床上。我进浴室去洗了个澡,想把事情理清楚——如果有什么头绪的话。当我离开房间时我把门锁上,拔走了钥匙。那会儿阿加莎已经回来了,但我不想让她看见我。好吧,我洗了个澡,也振作了一些。然后我喝了杯酒,就进来打电话给你了。”
她停下来,舔舔指头,然后用指头顺了顺左边的眉毛,“这就是全部了,斯蒂夫——绝对就是这样。”
“这些佣人好奇心都很强的,这个阿加莎看起来比大部人的人还要好奇——也许是我猜错了。”他走到门边,查看了门锁。“我打赌家里有三四把钥匙可以打开这个门锁,”他走到床边,摸了摸窗闩,透过玻璃看着下面的草地。他头也没回,随意地说:“金爱过你吗?”
她的声音变得很尖,几乎带着怒气,“他从来没有爱过任何女人。许多年前在旧金山的时候,当我还在他的乐队里时,就有一些关于我们的愚蠢的传言。那根本就是子虚乌有的事情。最近媒体又开始散布这样的谣言,为他在这里的演出造势。今天下午我就是在跟他说,我不愿意再忍了,我不想让任何人把我们俩联系在一起。他的私生活混乱不堪,臭气熏天,圈子里的人都知道,这个圈子里也没有多少人能做到出淤泥而不染。”
斯蒂夫说:“你的房间是唯一一间拒绝他的吗?”
女孩的脸红到了暗红色的发根里。
“听起来有些下流,”他说,“但我必须得找到准确的切入点,我想我说得没错吧,是吗?”
“没错——我想是的。我想拒绝他的肯定不止我一个。”
“出去别的房间喝杯酒吧。”
她站起来,隔着床目光坦诚地看着他,“斯蒂夫,他不是我杀的。今天晚上我甚至都没有邀请他来我家里。我不知道他会来这里,或者有什么理由要来这里。信不信随你,但这当中一定有问题。莱奥帕蒂是世界上最不可能自己了断掉自己珍贵的生命的人。”
斯蒂夫说:“他的确没有,天使。去喝杯酒吧!他是被人谋杀的,这整件事都是一个圈套——为大人物沃尔特斯掩盖罪行。出去吧。”
他静静地站在那里,一动不动,直到从客厅传来的声音让他明白她已经在外面了。接着他拿出手帕,把枪从莱奥帕蒂的右手里拿出来,把外面仔仔细细地都擦了一遍,又把弹匣卸下来,把所有的子弹拿出来擦了一遍,还有胸膛里的那颗也拿出来擦了。他重新上好子弹,放回莱奥帕蒂僵硬的手里,帮他把手指聚拢,把食指放在扳机上,最后让手自然地垂在床上。
他在床罩里翻找,然后找到了那个射出来的弹壳,把弹壳也擦了擦,又放回了他找到它的地方。他把手帕放到鼻尖冷漠地闻了闻,绕过床铺走到衣柜前,打开了衣柜的门。
“差点把你的衣服给忘了,老兄。”他低喃道。
奶油色的粗呢外套挂在一个挂钩上,里面还挂着一条系着豹纹皮带的深灰色长裤;一条黄色缎面棉衬衫和一条酒红色的领带和它们并排挂着。一条与领带配套的围巾从外套的前胸口袋里露出来四英寸。地上放着一双肉豆蔻褐色的羚羊皮运动皮鞋,袜子上没有吊袜带。旁边还放着一条上面绣着大大的黑色名字缩写的黄色缎面短裤。
斯蒂夫仔细地翻找着灰色长裤,找出了一个皮革钥匙圈。他离开房间,沿着十字厅走进厨房。厨房的门是实心的,一把结实的弹簧锁上插着一条钥匙。他拔出钥匙,把钥匙圈里的钥匙一条一条插进去试,发现没有一把能打开,把原来的钥匙插回去又回到了客厅。他打开前门,走出去把门关上,看都没看在沙发的角落上缩成一团的女郎。他又把所有的钥匙都试了一遍,终于找到了一把能打开门锁的钥匙。他回到屋里,进到卧室,把钥匙圈放回灰色长裤的口袋里,然后走到了客厅里。
女郎仍然一动不动地缩在那里看着他。
他背靠在壁炉架上,吐了口烟,“当你在电台的时候,阿加莎一直和你在一起吗?”
她点点头:“应该是的。所以她有一把我家的钥匙,你刚才就是在查这个,是吗?”
“是的。阿加莎跟了你很久吗?”
“差不多有一年了。”
“我的意思是说她会偷你的东西吗?小东西?”
朵洛蕾丝·奇奥萨懒洋洋地耸耸肩,“这又有什么关系呢?这些佣人都这样,他们偷一些面霜或者脂粉,一条手帕,时不时地偷一双袜子。是的,我觉得她的确从我这里偷了东西。她们觉得拿走这些东西是天经地义。”
“好女孩就不这样,天使。”
“好吧——时间有点难把握,我在晚上工作,回家的时候通常都很迟了。她既是造型师,又是女仆。”
“对她还有别的了解吗?她有没有抽可卡因或者大麻,还是酗酒?有没有经常笑到停不下来?”
“我想没有,她跟这件事有什么关系呢,斯蒂夫?”
“小姐,她把你公寓的钥匙卖给了别人,这很明显。你没有给他,房东也不会给他,阿加莎却手里有一把,不是吗?”
她的眼睛里流露出受伤的神情,嘴唇有些颤抖,她的手肘边放着一杯没人喝过的酒,斯蒂夫弯下腰来喝了一些。
她慢慢地说:“我们这是在浪费时间,斯蒂夫。我们必须给警察打电话了,任何人都帮不了忙。这下不要说淑女了,我连好人都做不成了。他们会认为这是情侣间的争吵,我开枪杀了他——就是这样。即使我能证明我没有开枪杀他,他在我的床上自杀了,我同样也毁了。所以我还是下定决心来面对现实吧。”
斯蒂夫柔声说:“看着这个,我妈妈曾经这么做过。”
他将一根手指放在嘴唇上,弯下腰又用这根手指放在了她嘴唇相同的位置上。他笑着说,“我们去找沃尔特斯——或者你去。他会挑警察来的,而他派来的警察绝对不会把消息泄露给那些整晚都不消停的记者们。他们会悄悄地潜进来,就像是来送传票的一样。沃尔特斯可以搞定这件事,我们可以相信这一点。至于我呢,就要去找阿加莎。因为我想让她跟我描述一下她钥匙的买主——而且我得尽快。顺便提醒你一下,叫我来这里,你还欠我20块钱呢,可别忘了。”
高挑的女孩站起来,笑着说,“你太武断了,真的。你怎么知道他是被谋杀的?”
“他身上穿的不是自己的睡衣,他的衣服上都绣着名字缩写。昨天晚上我收拾了他的东西——在我把他赶出卡尔顿之前,去把衣服穿上,天使——然后把阿加莎的地址给我。”
他回到卧室里,拉过一条床单要盖上莱奥帕蒂的身体,在他把床单放下去前,他举着床单看了看那种僵硬、蜡黄的脸。
“再见了,伙计,”他轻轻地说,“你是个卑鄙的家伙——但你的确有音乐天赋。”
这栋木屋在杰弗逊街附近的布莱顿大道上,这个街区里都是小型木质房屋,这些房屋都是旧式的,带有门廊。这一家前面有一条窄窄的水泥走道,在月光下显得更白一些。
斯蒂夫走上台阶,看着宽大的前窗,灯光从窗户的缝隙里偷出来。他敲了敲门,一个女人拖着脚步打开了门,透过拴着的纱门看着他——她的身材矮胖,已经上了年纪,长着干枯鬈曲的灰色头发。她走了样的身体裹在衣服里,脚上松松地蹬着一双拖鞋。一个脑门秃得发亮,眼里一片迷蒙的男人坐在桌边的一张藤椅上,他双手放在大腿上,漫无目的地扭着指关节,他没有看向门边。
斯蒂夫说:“我是从奇奥萨那里来的。你是阿加莎的母亲吗?”
女人木然地说:“我想是吧,但她不在家,先生。”坐在椅子里的男人不知道从哪里掏出来一条手帕,擤着鼻子,他在黑暗中偷偷地窃笑。
斯蒂夫说:“奇奥萨小姐今天晚上有些不舒服,她希望阿加莎小姐能回去陪她过夜。”
一眼迷蒙的男人又尖声窃笑了起来。女人说:“我们不知道她在哪里。她根本就不回家里,她爸爸和我都在等着她回家。她可能要到我们病倒了才会回来吧。”
老人气呼呼地高声说:“她就待在外面等着警察去抓她吧。”
“她父亲的眼睛几乎是瞎了,”女人说道,“这让他有些刻薄,你要进来吗?”
斯蒂夫摇摇头,手里转动着帽子,就像西部电影里害羞的牛仔。“我得找到她,”他说,“她一般都会去哪里呢?”
“在外面和那些穷鬼们喝酒呢,”她父亲格格笑着说道,“和一群系着丝巾,而不是系领带的娘娘腔们。如果我能看得见的话,我一定用皮带抽死她。”他抓住了椅子上的扶手,手背上的肌肉都鼓了起来。然后他哭了起来,眼泪从他雾蒙蒙的眼里滚出来,流过他长着白色胡茬的脸颊。女人走过去,把手帕从他的拳头里拽出来,替他擦擦脸,又用手帕擤了擤鼻涕,然后回到了门边。
“哪里都有可能,”她对斯蒂夫说,“这个城市很大,先生,我真说不出来她在哪里。”
斯蒂夫冷静地说:“我会打电话回来的,如果她回来了,你能留住她吗?你们的电话号码是多少?”
“我们的电话号码是多少,孩子他爸?”女人回头问了一句。
“我可不说。”男人哼了一声。
女人说:“我想起来了,南区2454。什么时候打过来都可以,我们没什么事做的。”
斯蒂夫谢过她之后就沿着白色的小道回到了街上,沿着街道走向他停在半个街区外的车。在开门上车前,他随意地扫了一眼街道对面,接着他突然停了下来,手还抓在门上。他松开了手,向旁边走了三步,紧抿着嘴站在那儿看向街道对面。
这个街区的房子都差不多,但对面的那栋房子前面的窗户上放了一个写着“招租”的标牌,屋前的一小块草坪上竖着房屋中介的标记牌。房子看起来已经荒废了,里面也完全是空的,但门前小小的车道上停着一辆干净的双门轿车。
斯蒂夫低声说:“有好戏了,斯蒂夫,加油吧。”
他穿过宽阔的尘土飞扬的街道,脚步几乎可以算得上是优雅,他的手摸了摸口袋里的枪的冷硬的金属部分,然后走到了小车后,站在那儿听了一会儿。他安静地走到车子左边,回头扫了一眼街道,然后从前面开着的左窗看进了车里。
女孩坐在那里,她看起来还像在开车,只是她的头有点向角落里倾斜得过于厉害了。那顶小红帽还戴在她的头上,那件镶了皮毛边的灰色大衣也还在身上。在月光的照射下,可以看见她的嘴巴张得老大,舌头伸了出来。栗色的眼睛盯着车顶。
斯蒂夫碰碰她,他不必碰她或者凑近去看她就可以知道她的脖子上有着严重的淤青。
“这些家伙对女人真是心狠手辣啊。”他喃喃自语道。
女孩巨大的黑色织锦布包放在她身旁的座位上,包口就像她的嘴巴一样张得大开——就像玛丽莲·德罗姆小姐的嘴和她的紫色手提包一样。
“是啊——对付女人可真不手软。”
他一直退到了车道路口一棵矮小的棕榈树下。此时的街上空无一人,荒凉孤寂,就像关了门的戏院。他静静地穿过街道来到车边,钻进车子离开了。
这没什么好大惊小怪的。一个女孩大半夜才回家,遇到了袭击,在离家只有几栋房子距离的地方碰到了个凶恶的家伙,然后被掐死了。下一辆街区巡查的警察一定会发现的——只要里面的警察有点儿清醒——一看见那个“招租”的标志之后就会下去查看一下的。斯蒂夫用力地踩下油门,离开了那里。
在华盛顿街和菲格罗亚街的交界处,他走进了一家通宵营业的药店,拉上药店后面关着的电话亭的门,投进一个5分钱的硬币,拨通了警察局的号码。
他对值班的人说:“把这个记下来,好吗,警官?在布莱顿大道320街区的西边,一座空房子的车道上,记下来了吗?”
“是的,怎么了?”
“那儿停了一辆车,有个女人死在了里面。”斯蒂夫说完后挂上了电话。
07
昆兰——卡尔顿旅馆的白班的领班和助理经理,现在正在值晚班——因为夜班审计员米勒休了一个星期的假。这时已经1点半了,一切都陷入了沉寂,昆兰觉得无聊至极。他早就把所有的活干完了,他在旅馆里已经工作了20年了,这一切对他来说都驾轻就熟。
夜班门卫结束了清扫,已经回到了他位于电梯间旁边的房间里。与往常一样,只有一台电梯还亮着灯在使用中。大厅里收拾得干干净净,灯光被适当地调暗了一些,一切都与平常没什么两样。
昆兰个子矮小,却非常胖,他长了一双蛤蟆一样明亮的眼睛,眼神看起来总是特别友好——其实他根本就没什么表情。他长着稀稀疏疏的淡茶色头发。苍白的双手交叉着放在他身前的大理石桌面上。因为他将身体重心都倚在接待台上,他的身高看起来和接待台正合适,而不是他正趴在接待台上。他看着对面入口大厅的墙壁,但他其实没在看。虽然他的眼睛还睁着,但他已经昏昏欲睡了,但假使夜班守门员在他的屋里划了一根火柴,昆兰也会知道,然后会把电铃按响。
街边入口镶着铜边的旋转门被推开了,斯蒂夫·格雷斯走了进来,他身穿一件夏季风衣,把领子竖起来围住了脖子,帽子拉得低低的,嘴角吐出烟雾——他看起来十分随意自在,却又带着机警,他踱着步伐来到接待台前,敲了敲桌面。
“醒醒!”他厉声说。
昆兰把眼皮张开了一些,说:“只剩下不带卫生间的房间了,但幸运的是八楼很安静。哎呀,斯蒂夫,你终于被解雇了,而且是因为犯了错,这就是生活啊。”
斯蒂夫说:“好吧,你们找到新的夜班职员了吗?”
“根本就不需要,斯蒂夫,在我看来,从来都不需要。”
“只要像你这样的旅馆老职员会把妓女安排在和莱奥帕蒂住在同一楼层,你们就会需要的。”
昆兰半闭着的眼睛突然睁得跟原先一样大,他冷漠地说:“不是我,老兄,但人人都会犯错的嘛,米勒实际上只是个会计——又不是接待员。”
斯蒂夫身子向后一仰,脸色变得凝重。香烟都快要烧到头了,他的眼睛就像黑色的玻璃一样,脸上露出了一个不老实的笑容。
“那为什么莱奥帕蒂会住进一个一天只花8块钱的八楼房间,而不是一天花28块钱的顶楼套房呢?”
昆兰对他笑笑,“莱奥帕蒂也不是我登记入住的,老朋友,这是他预订好了的,我猜他就想住在那儿吧,有些人就是比较节俭。还有别的问题吗,格雷斯先生?”
“是的,814昨天晚上有人住吗?”
“还在整改中,所以没人住。那儿的水管有些毛病,继续。”
“是谁标注了要整修的?”
昆兰明亮而深不可测的眼睛转了转,表情开始变得十分好奇,他没有回答。
斯蒂夫说:“让我来告诉你原因吧!莱奥帕蒂住在815,两个女孩住在811。中间只隔了一间813,随便一个有万能钥匙的家伙都能进到813里,把通往两个房间的交通门的插销拔出来。接着,只要这两个房间里的人也都打开门,那这三个房间就通到了一起。”
“那又怎么样?”昆兰问道,“我们损失了8块钱,嗯?好吧,这种事情在比我们好的旅馆里都有可能发生。”他的眼睛看起来又带上了倦意。
斯蒂夫说:“米勒有可能会这么做,但是,见鬼的,这说不通啊,米勒不是这种人啊。为了1块钱的小费拿自己的工作来犯险。米勒又不是拉皮条的。”
昆兰说:“好了,警察先生。告诉我你到底在想些什么?”
“811房里的一个女孩有支枪,莱奥帕蒂昨天收到了威胁信——不知道是从哪收来的,怎么收到的——但这一点都没让他感到困扰。他把威胁信撕了,我从他的垃圾篓里把那些碎片拣了出来,我就是这么知道的。我猜莱奥帕蒂的助手们应该都已经退房了吧。”
“当然,他们去诺曼底了。”
“打电话到诺曼底,然后说要找莱奥帕蒂。如果他在那里,他应该还在喝酒,说不定还是和一群人喝呢。”
“为什么?”昆兰轻声问道。
“因为你是个好人,如果莱奥帕蒂接了电话——那你就直接挂了。”斯蒂夫停顿了一下,用力捏了捏下巴,“如果他们说他出去了,就问出来他去了哪里。”
昆兰直起了身子,沉默但意味深长地看了斯蒂夫一眼,走到了玻璃屏风后面。斯蒂夫静静地站着,全神贯注地听,一只手撑着腰,另一只手无声地敲着大理石桌面。
大概三分钟后,昆兰回来了,他又靠回了桌上,说:“不在那里,他们就在他的套房里开派对——他们给他开了一个大房间——听起来很热闹。我是跟一个脑袋还算清醒的人说的话。照他的同伴所说,莱奥帕蒂在10点钟左右接了某个女孩的电话,打扮了一下就出去了,他暗示自己要有一个甜蜜的约会。那家伙心情好得很,才告诉了我这些。”
斯蒂夫说:“你真是个好朋友。我真恨不得告诉你所有的事。好了,我很喜欢在这里工作,因为没什么事可做。”
他开始往入口的门边走,斯蒂夫把手放在旋转门的铜把手上时,昆兰叫住了他,斯蒂夫转身慢吞吞地走了回来。
昆兰说:“我听说莱奥帕蒂朝你开枪了。我想没人注意到这件事,楼下没有人来报告。而且直到看到八楼的那面镜子,皮特斯才完全意识到发生了什么事。如果你想回来的话,斯蒂夫——”
斯蒂夫摇摇头,“谢谢你有这个想法。”
“听说了枪击的事情之后,”昆兰补充道:“让我想起了一些事情,两年前,一个女孩在815开枪自杀了。”
斯蒂夫的背一下停止了,他用力过猛,看起来好像都要跳起来,“什么女孩?”
昆兰看上去很惊讶,“我不知道,忘了她的真名。一个被骗得一无所有的女孩再也无法忍受,想要死在一张干净的床上——自己一个人。”
斯蒂夫的手伸过桌面抓住了昆兰的手臂,“旅馆的剪报,”他粗着声音说,“资料,不管报纸上写了什么,这上面都会有的。我想要查查这些资料。”
昆兰盯着他看了许久,然后他说:“不管你在玩什么把戏,孩子——你都搞得过于神秘兮兮了。我是为了你好才这么说的。不过我自己也是无聊透顶,要消磨这一整晚的时间。”
他伸出手用力地按了一下铃,夜班守门员的房门打开了,门卫穿过大厅走来,他笑着朝斯蒂夫点点头。
昆兰说:“在这里看一会儿,卡尔。我要去一下皮特斯先生的办公室。”
他从保险箱那儿把钥匙取了出来。
08
木屋倚在高高的山脊上,背靠着旺盛的松树、橡树和翠柏。屋子盖得很结实,带有石制烟囱,木板屋顶,稳固地立在山坡上。白天,屋顶是绿色的,房子的侧面是深红棕色的,窗户会拉上红色的窗帘。在这个十月中旬的夜晚,山中的月光分外皎洁,除了房子的颜色,轮廓和细节都显现无遗。
它位于小路的尽头,距离任何一栋木屋都有四分之一英尺远。在清晨五点时,斯蒂夫关掉车灯绕着路来到了这里。当他确定这就是那座木屋时,他立刻停了下来,下车之后悄无声息地走上了碎石路,踏在野生鸢尾花铺成的地毯上。
在和小路差不多高的地方,有一个用松木板盖成的简陋车库,车库里有条小径可以通到木屋的门廊上。车库没有锁,斯蒂夫小心地推开门,摸索着走过了一辆深色的汽车,摸了摸散热器顶部,那儿还有点热。他从口袋里掏出一把小型手电筒,照在了车身上,这是一辆灰色的轿车,上面布满了尘土,油表指针表示车子已经快没油了。他把手电筒关掉,谨慎地关上车库的门,在门下塞了一块木头当作门闩,然后沿着小路走上了木屋。
红色的窗帘后有灯光透出来。门廊很高,上面堆着带着树皮的刺柏木块,前门有一个拇指大的门锁,还有一个锈迹斑斑的门把手。
他走上去,既不是毫无声响,也不会动静过大,他抬起手,深深地叹了一口气,敲了门。他的手碰了一下外套里层口袋里的枪——就一下,然后又空着手掏了出来。
一张椅子吱呀了一声,脚步声传过地板,里面有个声音轻轻地问:“是谁?”这是米勒的声音。
斯蒂夫把嘴凑到木门边说:“我是斯蒂夫,乔治。你已经起来了吗?”
钥匙转动,门被打开了。乔治·米勒,卡尔顿旅馆整洁漂亮的夜班审计员现在看起来一点儿都不整洁了。他穿着一条旧裤子,还有一件深蓝色高领毛衣,他的脚上穿着纹理羊毛袜子和镶着羊毛边的拖鞋。他修剪整齐的黑色八字胡就像他苍白的脸上的一块污渍似的。在坡状的屋顶下,两只灯泡挂在屋顶下,发出亮光,旁边的一个台灯也被打开了,台灯的灯光倾斜着打在带有软靠垫的莫里斯安乐椅上。火炉里堆着灰烬,柴火在上面懒洋洋地燃烧,炉门是打开的。
米勒用他低沉沙哑的声音说:“老天,斯蒂夫,见到你太好了。不过你是怎么找到我们的?进来吧,伙计。”
斯蒂夫穿过门,米勒又把门锁上了。“城里人的习惯,”他说着咧嘴一笑,“在山里,没有人会把任何东西锁起来。坐吧,去火边烤烤脚,这个时候,晚上外面已经很冷了。”
斯蒂夫说:“是啊,冷极了。”
他在莫里斯椅上坐下来,把帽子和大衣放在椅子后面结实的木桌上,身体倾向前,手拿出来烤火。
米勒说:“你到底是怎么找到这里的,斯蒂夫?”
斯蒂夫没有看向他。他轻声说:“找到这里可不容易。昨天晚上你告诉我你的哥哥在这里有一栋木屋——记得吗?我没什么事做,所以我想我可以开车来蹭几顿早饭。克雷斯特莱恩旅馆里的那个家伙根本就不知道谁是木屋的主人,他是跟过往匆匆的人做生意。然后我给一个汽车修理厂打电话,他也没听说过米勒家的木屋。然后我看到街尾有一个卖木头和汽油的地方还亮着灯,那儿的一个小个子既是森林管理员,又是副警长,他还做其他一大堆事情。我过去的时候他正要开车去圣伯纳蒂诺买几桶汽油。一个非常聪明的小伙子,当我一提你的哥哥曾经是个拳击手,他马上就明白过来了。所以我就找到这里了。”
米勒摸了摸他的八字胡。从木屋后面的某个地方传来弹簧床吱吱呀呀的声音。“是啊,他现在还用他做拳击手时的名字——格夫·塔力,我去把他叫起来,然后我们喝点咖啡吧。我想我们都一样,习惯了在晚上工作,根本睡不着。我一宿都没沾过枕头。”
斯蒂夫慢慢地看了他一眼,又把眼神移开。木屋后传来一个粗犷的声音:“格夫起来了,你的哪个朋友,乔治?”
斯蒂夫随意地站起来,转过身。他忍不住先看向了男人的手——这是一双大手,手非常干净,但粗糙丑陋。一个指关节看起来受过严重的伤。他是一个长着红发的高大男人,法兰绒睡衣外面罩了一件邋遢的浴袍。他绷紧的脸上没有表情,脸颊有疤,鼻子又大又厚,整张脸看起来好像挨过很多拳击手套的揍。他只有眼睛跟米勒稍微有点儿像。
米勒说:“斯蒂夫·格雷斯,昨天晚上以前他还是旅馆的夜班职员。”他微微一笑。
格夫·塔力走过来跟他握握手,“幸会,”他说,“我去把衣服穿上,我们去架子上弄点早饭来吃。我睡够了——乔治一个晚上都没睡,可怜的傻瓜。”
他穿过门回到了他出来的那个房间里,在那儿停了下来,靠在一个旧旧的留声机上,把大手放在了一堆用纸袋包装起来的唱片后面。他就那样呆着,一动不动。
米勒说:“找工作的运气怎么样,斯蒂夫?还说是你还没开始找?”
“算有吧,某种程度上来说。我想我是个笨蛋,但我想试试私家侦探这个职业,如果我没什么名气的话,可能就不怎么走运了。”他耸耸肩,然后低声说:“金·莱奥帕蒂被杀死了。”
米勒的嘴一下张大了,他保持这个姿势差不多有一分钟之久——完全是静止的,嘴张得老大。格夫·塔力靠在墙上,不动声色地看着他。米勒终于说:“谋杀?在哪里?别告诉我——”
“不在旅馆里,乔治,太惨了,是不是?在一个女孩的公寓里,这女孩也是个好人。她没有引诱他去那里。老一套自杀的把戏——只是这次不管用了。这个女孩就是我的客户。”
米勒和高大的男人都没有动,斯蒂夫把肩膀靠在石制壁炉架上,他轻轻地说:“昨天下午我去沙罗特夜总会向莱奥帕蒂道歉了。愚蠢的主意,因为我根本就没什么对不起他的。他跟那个女孩一起在酒吧里,打了我三拳之后就走了。女孩不喜欢他这样做,我们有点感同身受,一起喝了杯酒。然后在今晚晚些时候——应该说是昨晚——她打电话告诉我莱奥帕蒂在她那儿——他醉倒了,她没办法把他弄走。我去了她家,只不过他不是喝醉了,而是死了,死在了她的床上,穿着黄色睡衣。”
高大男人举起左手将头发往后捋,米勒缓缓地靠到了桌边,好像他害怕桌子边缘会锋利到把他割伤。他八字胡修剪得很整齐,胡子下面的嘴唇抽抽了一下。
他哑着声音说:“这实在是太糟糕了。”
高大的男人说:“好吧,真应该大哭一场。”
斯蒂夫说:“只不过那不是莱奥帕蒂的睡衣,他的睡衣上面都有名字缩写的刺绣——大大的黑色名字缩写,而且他的睡衣是缎面的,也不是丝质的。尽管他手里抓着一把枪——而且还是这个女孩的枪——他没有开枪射向自己的心脏。警察会查出来的,也许你们听说过兰德实验,就是用固体石蜡来查出谁最近开过枪,谁最近没开过。这桩凶杀案昨天晚上应该是要发生在旅馆里的815房里的。在811的黑发女孩要下手之前,我把他赶了出去,于是坏了这桩事情,是不是,乔治?”
米勒说:“也许是吧——如果你知道自己在说什么的话。”
斯蒂夫慢条斯理地说,“我想你明白我在说什么,乔治。如果金·莱奥帕蒂是在815的房间里,这样就会变成一种诗意的复仇。因为那是两年前一个开枪自杀的房间,一个用玛丽·斯密斯这个名字登记入住——平时叫做伊芙·塔力——真名却是伊芙·米勒的女孩开枪自杀的地方。”
高大男人重重地往留声机上一靠,粗声粗气地说:“也许我还没睡醒。但是这件事听起来就像是一个下流的笑话,我们有一个叫伊芙·塔力的妹妹,她在卡尔顿旅馆开枪自杀了,那又怎么样?”
斯蒂夫斜着嘴笑了笑,他说:“听着,乔治,你告诉我是昆兰把那两个女孩安排在了811房,其实是你,你告诉我莱奥帕蒂要住八楼而不是顶楼套房,是因为他很吝啬。他一点都不会吝啬,只要方便找女伴,他根本就不在乎自己被安排在哪里——而你明白这一点。你策划了整件事情,乔治。你甚至让皮特斯写信到旧金山的雷利给莱奥帕蒂,请他来这里的时候住在卡尔顿旅馆——因为旅店的老板同时也是沙罗特的老板——好像一个像沃尔特这样的大人物会关心一个乐队指挥会住在哪里似的。”
米勒的脸变得惨白,面无表情。他的声音都颤抖了,“斯蒂夫——老天,斯蒂夫,你到底在说什么?我怎么会——”
“抱歉,老兄,我很喜欢和你一起工作,我也非常喜欢你,我想我现在还是喜欢你。但我不喜欢掐死女人的人——或者是一个为了要掩盖自己的杀人的罪行,而嫁祸给女人的人。”
他的手挥起来——又停住了,高大男人说:“没事的——看看这个。”
格夫的手从那堆唱片后面举了起来,手上握着一把点45口径的柯尔特自动手枪。他咬着牙说:“我一直都觉得私家侦探不过是一群容易被收买的贪财鬼。我猜我看错你了。你还算有些头脑,见鬼,我猜你就是那个在柯特街118号追着我出来的人,是吗?”
斯蒂夫的双手空空地垂了下来,直勾勾地看着那把柯尔特手枪。“没错。我看见了那个女孩了——死了——脖子上还有你的指痕。警察可以查出来的,这和杀害朵洛蕾丝·奇奥萨的女仆是同一个手法,你犯了个错。他们会把两个勒痕对上,会发现你那个带枪的黑发女郎昨天晚上在卡尔顿住过,然后把整件事都串起来。有了旅馆提供的资料,他们不会猜不到。我看两个星期就能破案,如果你们跑得快的话,我说的是很快。”
米勒舔了舔干燥的嘴唇,然后轻声说:“不急,斯蒂夫,一点儿都不急。我们的工作已经完成了,也不是最好的方式,也不是最漂亮的方式,但我们干得不错。莱奥帕蒂是个该死的流氓,我们爱我们的妹妹,他却把她变成了妓女。她当时还是个天真的孩子,被这个油嘴滑舌的混蛋给骗了,这个混蛋自己跑出去享受世界,把她推给了一个跟他差不多的红头发的混蛋,那个混蛋把她赶了出来,她的心都碎了,然后就了结了自己。”
斯蒂夫尖刻地说:“好吧——那时候你们去干吗了呢——在修指甲吗?”
“事情发生的时候我们不知道,我们花了一些时间才把事情弄清楚。”
斯蒂夫说:“就因为这样,你们就要赔上四条人命,是吗?至于朵洛蕾丝·奇奥萨,她甚至都不愿意在莱奥帕蒂身上擦脚——不管是什么时候,但你们也把她扯了进来,用你们这种肮脏的谋杀来复仇。你让我恶心,乔治,告诉你那个凶狠的哥哥,继续玩他的杀人游戏吧。”
高大的男人咧嘴一笑,说:“跟他说够了,乔治。看看他身上有没有枪——不要走到他前面或者后面去。这个神枪手可厉害着呢。”
斯蒂夫盯着大块头男人的点45口径的手枪,脸色就像白色石头那样僵硬。他的嘴角露出了一丝淡淡的嘲讽的笑容,眼睛严厉而冷酷。
米勒穿着镶羊毛边的拖鞋轻轻挪动脚步,他绕过桌子走到斯蒂夫身边,伸出手来摸摸他的口袋,他走回去指着口袋说:“枪在那里。”
斯蒂夫淡淡地说:“我一定是疯了,我早就应该制伏你,乔治。”
格夫·塔力吼道:“离他远一点。”
他稳稳地穿过房间走来,把柯尔特枪冷酷地顶在斯蒂夫的肚子上。他伸出左手把侦探专用手枪从斯蒂夫的前胸内口袋里掏出来,眼睛犀利地盯着斯蒂夫的眼睛。他把枪递到身后:“拿去,乔治。”
米勒接过枪,又回到了大桌子的前面,站在远处的角落里。格夫·塔力倒退着从斯蒂夫身边走开。
“聪明的家伙,你完蛋了,”他说,“你应该知道,要离开这座山只有两条路,我们必须得争取时间。你应该还没跟任何人说吧?”
斯蒂夫像石头一样站着,脸色苍白,嘴角上挂着一丝不屑的笑容。他狠狠地盯着高大男人手里的手枪,眼神有些困惑。
米勒说:“一定要这样做吗,格夫?”他的声音很粗哑,没有感情,没有了平常那种令人愉悦的沙哑。
斯蒂夫把头转过去一些,看向了米勒。“当然了,乔治,你们只是一对卑鄙的流氓,一对为了失足女孩复仇的恶毒的杀人狂,净用一些土得掉渣的把戏。到这会儿,你们不过是一团冷肉而已——一团腐烂了的冷肉。”
格夫·塔力哈哈大笑起来,拇指扣上了左轮手枪的扳机,他揶揄道:“祈祷吧,小子。”
斯蒂夫阴沉地说:“你以为你能用那个玩意儿杀死我吗?里面没有子弹,杀手。还是用你解决女人的方法来解决我吧——用你那双大手。”
高大男人的眼睛垂了下来,脸色阴郁,然后他笑着大吼:“天哪,这枪上面的灰尘应该有一尺厚了,”他格格笑道,“看着。”
他用手枪指着地板,然后扣下了扳机,撞针发出了一声干巴巴的咔嚓声——撞在了空空的枪膛上。他几乎是温柔地说道:“是你吗,乔治?”
米勒舔了舔嘴唇,吸了口气,他在说话前嘴唇先无意义地动了几下。
“是我,格夫。斯蒂夫从路边的车上下来的时候,我正站在床边,我看见他进了车库。我知道车子还是热的,我们杀的人够多的了,格夫,太多了。所以我就把子弹从枪膛里卸了出来。”
米勒的拇指移到了侦探专用手枪的扳机上,格夫的眼睛瞪大了。他不敢置信地看着那把短管转轮枪,然后挥舞着没有子弹的柯尔特手枪冲过去。米勒挺直身子,稳稳地站在那里,就像一个老人一样轻声说了一句:“再见,格夫。”
手枪在他小巧整洁的手上跳了三下,烟雾缓缓地从枪口飘出来。一块要烧完的木头从壁炉里掉了下来。
格夫·塔力露出了奇怪的笑容,直挺挺地站在那里,枪掉到了他的脚边,他有力的双手捂在肚子上,缓慢而沉重地说:“这样做没错,小子,没错,我猜——我猜我——”
他的声音慢慢消失了,双腿在身下扭动。斯蒂夫悄无声息地迈了三个大步,一拳狠狠地打在米勒的下巴上,高大的男人还在往下倒——就像一棵树一样往下倒。
米勒被摔到了房间的另一头,撞在尽头的墙上,一只蓝白色的碟子从橱柜上掉下来摔碎了。枪从他的手里滑下来,斯蒂夫冲过去捡了起来。米勒跪在地上看着他的哥哥。
格夫·塔力的头撞到了地上,然后伸出双手撑着地板,最后还是静静地趴了下去,就像一个非常疲惫的人。他没有再发出声音。
阳光从红色窗帘的边缘照了进来,那块断了的木头在火炉的边上冒着烟,其他的木头都烧成了一堆灰烬,只有中间还闪着火光。
斯蒂夫冷冷地说:“你救了我的命,乔治——至少你省下了不少子弹。我会冒这个险,是因为我想找到证据。过去桌子那边把事情的经过写下来,然后在上面签上名字。”
米勒说:“他死了吗?”
“他已经死了,乔治,你杀了他,把这件事也写上。”
米勒轻轻地说:“太可笑了,我本来是想要亲手解决莱奥帕蒂的,用我的双手,他当时在楼上,我可以把他推下去。干掉他之后我就会自己承担后果。但格夫想要把这件事情做得有趣点,格夫,这个从来都没有接受过教育,一辈子连一拳都没有躲开过的傻小子,想要把这件事情干得漂亮些,还要玩阴谋。好吧,这也许就是为什么他能拥有这些钱财,科特街118号的公寓其实是他的,是他雇杰克·斯托亚诺夫替他管理那里。我不知道他是怎么买通朵洛蕾丝·奇奥萨的女佣的。这不是很重要,对吗?”
斯蒂夫说:“开始写吧,你就是那个装成女孩给莱奥帕蒂打电话的人,对吗?”
米勒说:“是的,我会把这事也写下来的,斯蒂夫。我会在上面签字,然后你就得放了我——只需要一个小时。可以吗,斯蒂夫?只需要一个小时,作为一个老朋友,我的这个要求不算太过分吧,斯蒂夫?”
米勒脸上露出了一个笑容——一个淡淡的、虚弱的、缥缈的笑。斯蒂夫弯腰凑近那个四肢摊开的高大男人的身边,伸手去摸了摸他脖子上的动脉,他抬起头来说:“已经死了……好的,你会有一个小时的时间,乔治——如果你把事情完完整整写下来的话。”
米勒轻轻地走到高高的橡木抽屉柜边,上面钉着很多生了锈的铜钉。他打开桌盖坐下来,拿起一支笔,打开墨水瓶盖,用会计师整洁、清晰的字体开始书写。
斯蒂夫·格雷斯在壁炉前坐了下来,点起一支烟,盯着灰烬。他握着枪的左手放在膝盖上。木屋外面,鸟儿开始歌唱。屋子里除了写字的沙沙声,一片沉静。
09
当斯蒂夫走出木屋时太阳已经升得老高了,他走出木屋,走下了陡峭的小路,沿着狭窄的碎石路回到了他的车上。车库里已经空了,那辆灰色小车已经开走。半英里外另外一栋木屋的炊烟袅袅升起,飘荡在松树和橡树上空。他发动汽车,转了个弯,经过两个由货车车厢改装而成的木椅,然后开上了中间画着白线的主干道,沿着山坡往克雷斯特莱恩驶去。
他把车停在路边“世界边缘”旅馆的门前,在柜台那喝了一杯咖啡,走进空荡荡的酒吧后面的一个电话间,关上了门。他让长途接线员接通了洛杉矶的琼博·沃尔特斯的电话,然后打电话给沙罗特夜总会的老板。
一个声音温和地说:“这里是沃尔特斯先生家。”
“我是斯蒂夫·格雷斯,能请沃尔特斯先生来接一下电话吗?”
“请稍等。”咔嗒了一声,另一个生硬冷酷的声音在说,“什么事?”
“我是斯蒂夫·格雷斯。我想跟沃尔特斯先生说话。”
“对不起,我好像不认识你。现在还有点早吧,朋友。你有什么事?”
“他去了奇奥萨小姐家了吗?”
“噢,”一阵停顿之后,“你是那个私家侦探,我明白了,你等等,朋友。”
又换了一个声音——慵懒,带着一丝极其轻微的爱尔兰口音,“你可以说了,孩子。我是沃尔特斯。”
“我是斯蒂夫·格雷斯,我是那个——”
“这些我都知道了,孩子,那位女士很好,我想她现在正在楼上睡觉。继续说吧。”
“我现在在克雷斯特莱恩的箭头坡,两个男人谋杀了莱奥帕蒂。一个是乔治·米勒,卡尔顿旅馆的夜班审计员,另一个是他的哥哥,一个叫格夫·塔力的前拳击手。塔力的头——被他的弟弟射穿了。米勒逃走了——但他给我留下了一份完整的自白,上面签了字,很详细,很完整。”
沃尔特斯慢吞吞地说:“年轻人,你要不是办事干脆利落——就是真的疯了。你最好马上来这里。他们为什么要这么做?”
“他们有一个妹妹。”
沃尔特斯轻轻地重复了一百遍:“他们有个妹妹……那个逃走的家伙呢?我们可不想给什么乡下警长或者渴望成名的律师知道——”
斯蒂夫轻声打断了他:“我想你不用担心这一点,沃尔特斯先生,我想我知道他去了哪里。”
他在旅馆里吃了早餐,不是因为他饿了,而是因为他很虚弱。他又钻进车子,滑下长长的山坡,从克雷斯特莱恩向博纳蒂诺驶去,这条路路面平整,路边环绕着又深又险的山谷林阴。有些地方山路凶险,还围上了白色的围栏。
那个地方就在克雷斯特莱恩下面两英里处,公路在山肩处有一个急转弯,一些车子停在公路旁边的碎石地上——有私家车、警车和遇难救援车。白色围栏已经被撞断了,人们站在围栏被撞坏的地方向下看。
山谷下面800英尺的地方有一辆灰色小车,扭曲而幽静地躺在清晨的阳光下。
恼人的珍珠
01
我花了一个早上的时间盯着打字机前面的一张白纸,想要写一封信,却什么也没干成——这话实在不假,我每天早上都无所事事——这也所言非虚。但这也不能成为我必须要为老太太彭拉杜克找回她的珍珠项链的理由啊!我又不是警察。
但这个电话是艾伦·麦金托什打来的,事情当然就有所不同了。“亲爱的,你好吗?”她问我,“忙不忙?”
“有时候忙,有时候很闲,”我说,“大多数的时候都很闲。我很好,怎么了?”
“我觉得你不爱我,沃尔特,否则无论如何你都会去找些事来做——你的钱太多了。有人偷走了彭拉杜克夫人的珍珠项链,我希望你能帮她找回来。”
“你以为自己在跟警察局的人打电话吗,”我冷冷地说,“这是沃尔特·盖齐的公寓,我是盖齐先生。”
“好吧,那你就转告盖齐先生,说艾伦·麦金托什小姐告诉他,”她说,“如果他半个小时之内没到这里的话,他就会收到一个挂号包裹——里面会装着一枚订婚戒指。”“这可会给我带来不少好处,”我说,“那个老蝙蝠还能再活上个50年呢。”
但她已经挂上了电话,所以我只好戴上帽子,下楼开着我的帕卡德汽车上路了。这是四月末一个美好的早晨——如果你在乎这些的话。彭拉杜克夫人住在卡隆德莱特公园里一条宽阔安静的街道上,这栋房子和50年前看起来相差无几,但是一想到艾伦·麦金托什有可能在里面再待上50年,我就一点儿也不开心了——除非老彭拉杜克夫人去世,再也不需要护士。彭拉杜克先生于几年前去世了,没有留下遗嘱,只有一堆理不清的财产和一排长长的领取养老金的人名的名单。
我按响了前门的门铃,过了一会儿,一个穿着佣人围裙的小个子老女人开了门,她看着我,好像之前从来没见过我似的,好像此时此刻出现的我一点儿也不受欢迎。
“请帮我叫一下艾伦·麦金托什小姐,”我说,“就说沃尔特·盖齐找他。”
她吸了吸鼻子,什么也没说,转过身子,我跟着她走进了散发着霉味的房子里,又走到了一个用玻璃围起来的门廊上——这里摆满了藤编家具,充斥着古埃及坟墓的味道,她又吸着鼻子走开了。
过了一会儿,门又被打开了,艾伦·麦金托什走了进来,她一头蜂蜜色头发,皮肤就像水果商为自己偷偷留着刚摘下的水蜜桃一样水嫩,她的个子很高——也许你不喜欢这种类型的女孩——但如果真是这样的话,我可为你感到可惜。
“亲爱的,你还是来了!”她叫道,“你真好,沃尔特!坐下来吧,我来告诉你事情的来龙去脉。”
我们坐了下来。
“沃尔特,彭杜拉克夫人的珍珠项链叫人给偷走了。”
“你在电话里已经跟我说过了,我的体温很正常。”
“请容我做出一个专业的揣测,”她说,“也许一直以来,你的体温都是不正常的。项链上串着49颗精心挑选的粉色珍珠,彭杜拉克先生将它作为金婚纪念的礼物送给了彭杜拉克夫人。她最近很少戴了,除非是在圣诞节,或者是在一些十分要好的老朋友来吃晚饭的时候,又或者在她身体状况好些,能坐起来的时候她才会戴。而且每到感恩节的时候,她都会邀请所有彭拉杜克先生留给她的那些领养老金的人、她的朋友和公司的老员工来吃饭,那个时候她也会戴上它。”
“你的动词时态有点混乱啊,”我说,“但整体大意还是很清楚的。继续说。”
“好的,沃尔特,”艾伦说,带着某些人所说的那种俏皮的神态,“项链被偷走了。是的,我知道我已经告诉你三遍了,但这里面有蹊跷。项链放在一个皮革盒子里,这盒子又放在一个旧保险箱里,而保险箱多半是开着的,而且我敢说,就算这保险箱是锁上的,一个强壮的男人只要手指用力就能打开它。今天早上我去那儿拿一份文件,正想查看一下珍珠——”
“我希望你一直这么陪着彭拉杜克夫人的原因不是因为她可能会把珍珠项链留给你,”我生硬地说,“珍珠很适合老人家和金发胖妞,对高挑纤细的人来说——”
“噢,闭嘴吧,亲爱的,”艾伦打断我的话说,“我当然不会等着那些珍珠了——因为它们都是假的。”
我困难地咽了咽口水,盯着她,“好吧,”我瞥了旁边一眼,说,“我只听说过老彭杜拉克偶尔会从帽子里拉出一些斗鸡眼的兔子,但是把一串假的珍珠项链送给自己的老婆做金婚纪念礼物?这实在是太可笑了。”
“噢,别傻了,沃尔特!当初项链送给她的时候是真的。事实上,是彭拉杜克夫人把它给卖了,做了一个赝品。她的一个老朋友,格雷莫尔珠宝公司的兰辛·格雷莫尔先生悄悄替她办好了这一切——她当然不想让任何人知道这回事,这也是我们为什么没有报警的原因。你会替她找到它的,是吗,沃尔特?”
“怎么找?她为什么要卖掉项链?”
“因为彭拉多克先生的去世太突然,他没有为那些一直领取他的救助的人做出任何安排,然后又是经济大萧条,彭杜拉克太太根本没什么现钱。她身上的钱只够付给佣人和家用,所有的佣人都跟了彭杜拉克夫人很久,她宁愿挨饿也不愿让他们其中的任何一个人离开。”
“这可有些特别,”我说,“我得向她脱帽以示我对她的敬意了。但我到底该怎么找到它们呢?而且如果珍珠是假的——那找不找到又有什么关系呢?”
“嗯,那些珍珠——我是说赝品——值两百块钱,是在波西米亚请人花了好几个月的时间特制的。现在看那里的局势,她可能再也没办法请人做一件那么好的赝品了,而且她怕有人会发现它们是假的,或者当他发现它们是假的之后,就会借此来勒索她。你瞧,亲爱的,我知道是谁偷的项链。”
我说:“什么?”我极少用到这个词语,因为我觉得它根本就不应该出现在一个绅士的词汇表中。
“沃尔特,是一个在我们这工作了几个月的司机——一个叫作亨利·艾克尔伯格的可恶的大浑蛋。他在前天突然毫无理由地离职了,没有人离开过彭杜拉克夫人,她的上一任司机是个老人,已经过世了。但亨利·艾克尔伯格无声无息地就走了,我很确定一定是他偷走了珍珠,沃尔特,他有一次想要吻我。”
“噢,是吗,”我的声音变了,“想要亲你,嗯?亲爱的,这块大肥肉现在在哪里?你知道吗?看来他不大可能在街角闲逛,等着我去揍他的鼻子。”
艾伦垂下她光滑的睫毛看着我——她每次一这样,我就浑身酥软得像清洁工脑后的头发一样。
“他没有逃走,他一定知道了珍珠是假的,这样他就可以放心地来勒索彭拉杜克夫人了。我已经给介绍他来的中介事务所打过电话了,他回到了那里,又重新登记了,要找新工作。但他们不愿意给我他的地址,说这样有违他们的规定。”
“为什么不会是别人偷走了珍珠呢?比如说一个闯进来的小偷什么的?”
“没有别人了,仆人们都没有嫌疑,这个屋子每天晚上锁得跟冰箱一样严实,也没有任何破门而入的痕迹。况且,亨利·艾克尔伯格也知道我们把珍珠项链放在哪里,因为彭拉杜克夫人上次戴完之后,他亲眼看着我把它收进了那里——就是纪念彭杜拉克先生逝世的周年纪念日的那次,她的两个非常亲近的朋友来家里吃了晚饭。”
“一定是个非常愉快的晚餐,”我说,“好吧,我会去那个中介所看看,让他们把他的地址给我,那个中介所在哪里?”
“它叫艾达·图米家政职业中介所,位于东二街200号,一个令人非常不舒服的街区。”
“对于亨利·艾克尔伯格来说,在我们的街区里可能要更叫他难受,”我说,“所以他想亲你,是吗?”
“沃尔特,”艾伦轻轻地说,“那些珍珠非常重要,我真心希望他还没发现它们是赝品,还没有把它们扔进大海里。”
“如果他这么做的话,我会让他潜到水里去给我捞出来的。”“他有六英尺三寸高,非常魁梧,非常强壮,沃尔特,”艾伦羞怯地说,“当然,没有你这么英俊。”
“跟我差不多高啊,”我说,“这会很有意思的,再见,亲爱的。”
她抓住了我的袖子:“只有一件事,沃尔特,我不介意你打点小架,因为那是男子气概,但你一定不要把事情闹得连警察都知道,明白吗?还有,虽然你也高大强壮,在大学里还是右边锋,但有一样东西是你的弱点,答应我,一口威士忌都不喝,好吗?”“这个艾克尔伯格,”我说,“才是我最想喝的。”
02
艾达·图米家政职业中介所地处东二街,不仅名副其实,而且与它所处的环境也十分相配。我不得不在前厅等候片刻,那里的气味可真令人难受,一个表情严肃的中年妇女管理着中介所的所有工作,她说亨利·艾格尔伯格在这里登记了要找司机的工作。她可以让他给我打电话,也可以让他到办公室里来面试,但当我在她的桌上放了一张十元钞票,暗示她这只是出于对她们中介所的信任,对她们介绍的人没有任何偏见的时候,她就让步了。她给了我他的地址,那是在桑塔莫尼卡大道的西边,在旧城区里一个叫舍尔曼的地方附近。
我没有耽搁,马上开车到了那里,因为我害怕亨利·艾格尔伯格会接到中介所的电话,告知他我要来找他。这里是一个寒酸的旅馆,靠近市内电车轨道,入口和一家中国洗衣店相连。楼梯上就是旅馆,有的台阶上铺着已经风化的橡胶垫,用来固定橡胶垫的黄铜也不成样子,歪歪扭扭的。楼梯走到一半,中国洗衣店的味道就已经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煤油、烟头、隔夜的空气和油腻的纸袋的味道。楼梯顶端的木架子上有一本入住登记簿,最后一个入住登记是三周前写上的,用的是铅笔,可以看出登记的人在写字时手有些颤抖,我由此推断出这家旅馆的管理没那么严格。在登记簿旁边有一个电铃和一个名牌,名牌上写着“经理”二字,我按下了电铃,静静等着。不一会儿,走廊后面的房门就打开了,一个男人拖着脚步,不慌不忙地朝我走来,他穿着破旧的皮拖鞋和一条说不上颜色来的长裤,裤子最顶上的两粒纽扣没有扣上,这样他胖乎乎的肚子能舒服些,他的上身还挂着两条红色的裤带,衬衫的腋下有些黑,其他的地方也不怎么干净,他的脸该好好洗洗了,胡子也得刮刮。
他说:“我们已经客满了,伙计。”说完还冷哼了一声。
我说:“我不是来住店的,我来找一个叫艾克尔伯格的人,有人告诉我他住在这里,但我发现你的入住登记簿上没有他的名字,这样的话——你当然明白,那可是违法的。”
“自作聪明的家伙,”胖男人又哼了一声,“就在走廊那头,老兄,218号房,”他伸出拇指,拇指的颜色和形状就像一个烤熟了的马铃薯。
“你能好心带我过去吗?”我说。
“天哪,副州长来了!”他说着,肚皮都颤动了,小小的眼睛几乎要消失在他黄色的肥肉里,“好吧,老兄,跟我来。”
我们走进了前方阴暗的走廊里,来到走廊尽头的一扇木门前,上面有一个关着的木制气窗,胖男人用肥嘟嘟的手重重地敲了两下门,里面没有动静。
“出去了。”他说。
“帮个忙,把门打开吧,”我说,“我想进去等艾克尔伯格。”“去猪的手提箱里等吧,”胖男人骂了起来,“你以为自己是谁啊,浑球儿?”
这话可把我惹恼了,他跟我差不多高,大概六英尺左右,宿醉还没怎么清醒,我来回看了看黑漆漆的走廊,这地方好像根本就没人。
我一拳打在了胖男人的肚子上。
他一屁股坐到了地上,打了个嗝,右边的膝盖狠狠地撞到了下巴上,他咳了起来,眼里充满泪水。
“哎哟,老兄,”他哀号道,“你比我年轻20岁,这不公平。”“把门打开,”我说,“我没时间在这跟你磨叽。”
“一块钱,我就帮你开门,”他说,用衬衫擦着眼睛,“给我两块钱的话,我就什么都不说。”
我从钱包里拿出两块钱,然后把他扶起来,他把两块钱折了起来,然后拿出了一根我花五分钱就能买到的万能钥匙。
“兄弟,你挺厉害的,”他说,“你从哪儿学来的?大多数身材高大的人都不怎么灵活。”他打开了门。
“一会儿你如果听到什么声音,”我说,“无视它,如果东西被弄坏了,我会好好赔偿你的。”
他点点头,我走进房间里,他在我门后锁上了门,脚步声慢慢消失了,四周一片寂静。
房间很小,简陋又俗气,里面有一个五斗橱,五斗橱上面挂着一面镜子;房里还有直背椅,木头摇椅,珐琅瓷有些剥落了的单人床,单人床的床单上打满了补丁;单层窗的窗帘上有苍蝇留下的印记,绿色百叶窗下面的板条不见了;房间角落里有一个洗脸池,旁边挂着两条纸一样薄的毛巾,这里当然不会有浴室或者衣柜,搁板前挂了块深色的布,很显然那就代替了衣柜了。在布块后面我发现了一套大码的灰色商务西装,如果我穿成衣的话,应该也是这个码——但我从来不穿成衣。地上有一双黑色粗革皮鞋,至少是12码的,房里还有一个布箱子,我当然也翻查过了——它也没有上锁。
我还翻找了书桌,里面的一切都整洁、干净、体面——这让我有点吃惊。但里面的东西不多,更没有什么珍珠。我把房间里一切可能和不可能藏珍珠的地方都翻了一遍,没发现什么有趣的东西。
我坐在床边,边抽烟边等。很明显,这个亨利·艾克尔伯格要不就是个大笨蛋,否则的话他根本就是无辜的。这个房间里他留下的痕迹显示出他根本就不像是个会干偷珍珠项链这种勾当的人。当脚步声朝这里走来时,我已经抽了四根烟,这比我平时一天的量还要多。这步伐十分轻快,但却不是鬼鬼祟祟的。门里插进了一根钥匙,钥匙转动了,门随意地被推开了,一个男人走进来,看着我。
我有六英尺三英寸高,体重超过两百磅,这个男人跟我差不多高,但好像瘦一些。他穿着一套蓝色哔叽呢西装,除了整洁之外,你也没法更好地去形容他的衣服了。他的金发浓密拳曲,脖子跟漫画里的普鲁士下士很像,肩膀十分宽厚,双手大而结实,一张脸看起来饱经风霜。他小小的绿眼睛朝我眨了眨,当时我觉得这是邪恶的幽默。我一下就明白过来,这个男人不容小觑,但我不怕他,我们身材力气都差不多,但是,我有一个小小的疑问——他可能没我聪明。
我冷静地从床上站起来,说:“我是来找艾克尔伯格的。”
“老兄,你是怎么进来的?”他的声音很舒服,有些低沉,但并不难听。
“我一会儿再解释,”我冷冷地说,“我在找一个叫艾克尔伯格的人,是你吗?”
“哈!”那个人说,“是大胆狂徒,还是喜剧演员,等我松松我的皮带。”他往房里走了几步,我也向前踏了几步。
“我叫沃尔特·盖齐,”我说,“你是艾克尔伯格吗?”
“给我五分钱,”他说,“我就告诉你。”
我当作没听见,“我是艾伦·麦金托什小姐的未婚夫,”我冷冷地告诉他,“我听说你想要吻她。”
我们俩又互相朝对方走了一步,“你是什么意思——想吻她?”他冷哼了一声。
我猛地挥出右拳,正中他的下巴,对我来说这一拳已经够狠的了,可对他却没什么影响。我的左手又朝着他的脖子接连挥出了两记狠狠的短拳,后面一拳打在了他宽鼻梁的一侧,他的鼻子喷着气,打中了我的心口。
我弯下身子,我感觉双手好像把房间举了起来,不停地转着它。当房间还在使劲旋转时,我用力把房子一甩,自己摔倒了,后脑勺儿重重地撞在了地上,这时我暂时失去了平衡。当我还在想着如何站稳的时候,一条湿毛巾已经在拍打着我的脸。我睁开了眼睛,亨利·艾克尔伯格的脸凑得很近,脸上带着关切的神情。
“老兄,”他说道,“你的肚子就像中国人的茶一样没劲。”
“给我白兰地!”我嘶哑着声音说,“发生了什么?”
“你在地毯上的一个小洞里绊了一跤,老兄,你真的要喝酒吗?”“白兰地。”我又哑着嗓子说,然后闭上了眼睛。
“我不希望你喝了酒之后,会让我再打你一次。”他又说道。门打开了,又被关上。我躺在地上一动不动,免得因为移动而产生恶心头晕感。时间就像蒙着长长的灰色面纱,慢慢地过去了。接着门被又一次打开,又关上了,一会儿之后,一个结实的东西压着我的嘴,我张开了嘴,酒被倒到了我的喉咙里。我咳了起来,但是这辛辣的液体渗进了我的血管,我马上又有了力气,坐了起来。
“谢谢你,亨利,”我说,“我可以叫你亨利吗?”
“这又不收税,老兄。”
我站起来,站到他的面前,他好奇地看着我,“你看起来挺好的,”他说,“你为什么不告诉我你生病了?”
“浑蛋,艾克尔伯格!”我说着,使上我全身的力气朝他下巴一侧打了一拳。他晃晃脑袋,眼里冒出了怒火,当他还在晃着脑袋的时候,我朝他的脸和下巴又打了三拳。
“所以你这是在为了你的爱情挥拳头咯!”他吼了一声,抓起床扔向我。
我避开了床角,我躲避的速度有些太快了,于是我失去了平衡,脑袋撞在窗户底下的踢脚板上,把它撞得凹陷进去四英寸。
一条湿毛巾在拍打着我的脸,我睁开了眼睛。
“听着,伙计,你打了我两次,可一点儿便宜都没占到,也许你该找个下手轻点儿的对象。”
“白兰地。”我嘶哑着声音说道。
“你得来点威士忌。”他用一个玻璃杯顶开我的嘴唇,我饥渴地喝着。不一会儿,我又爬了起来。
让我震惊的是,床根本也没有动,我坐到了床上,亨利·艾克尔伯格也在我旁边坐下,拍拍我的肩膀。
“我们俩一定很合得来,”他说,“我从没亲过你的女孩,但我不会说我不想,你烦恼的只有这个吗?”
他从品脱玻璃瓶里给自己倒了半杯威士忌,这是他刚才出去买来的,若有所思地将酒吞了下去。
“不,还有一件事。”我说。
“说吧,但是不准再动手了,你保证?”
我极为不情愿地答应了他,“你为什么辞掉了彭拉杜克夫人那儿的工作?”我问他。
他那又粗又浓的金色眉毛下的眼睛盯着我,然后看了看手里的酒瓶,“你觉得我是个美男子吗?”他说。
“呃,亨利——”
“别在这给我哼哼唧唧的。”他怒吼道。
“不,亨利。我不能说你非常英俊,但毫无疑问,你充满了男子气概。”
他又倒了半杯威士忌,递给我,“该你喝了。”他说。我还来得及仔细思量自己的行为,就已经把酒喝了下去。当我不再咳嗽时,亨利从我的手里拿走了玻璃杯,重新把它装满,心神不定地喝下了自己的那份酒,酒瓶已经快空了。
“如果你爱上了一个绝色佳人——就凭我这样的长相,一个我这样的人,出生在养牛场,在农业大学里跟人逞凶斗狠。说起容貌和教育,也只能到记分板上去找找了。除了鲸鱼和肥公猪——也就是你们所说的火车——我全都斗过,也都赢了,当然偶尔也会被修理。然后我得到了这份工作。然而那有这么一个女人,无时无刻都那么可爱迷人,我心里明白自己是没有机会的。朋友,如果是你的话,你会怎么做呢?我嘛……我只好选择离开了。”“亨利,我想跟你握握手。”我说。
他冷淡地和我握了握手,“所以我走了,”他说,“我还能怎么办呢?”他举起瓶子,透过玻璃瓶看着光线,“老兄,你让我弄来这个,真是犯了个大错。我一旦开始喝酒,就停不下来了,你很有钱吗?”
“当然,”我说,“如果你想要喝威士忌的话,亨利,你就应该喝威士忌。我在好莱坞的富兰克林大道上有间不错的公寓,你现在这个暂时落脚的家虽然稍显简陋,但我绝对没有瞧不起你的意思。我觉得我们应该去我的公寓,那里要大一些,方便活动。”我轻快地挥了挥手。
“承认吧,你已经醉了。”亨利说,小小的绿色的眼睛里带着仰慕。
“我还没醉呢,亨利,不过我确实感受到了威士忌的酒劲了,我感觉很愉快。你别介意我说话的方式,这是我个人的事,就像你说话的时候总是直截了当一样。不过在我们离开前,我还有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要跟你商讨一下,我受委托要找回彭拉杜克夫人的珍珠项链,据我所知,可能是你偷走了。”
“小子,你这是在冒险。”亨利轻轻地说。
“这是公事,亨利,开门见山就是最好的解决方法。那些珍珠都是假的,所以我们应该很容易达成协议。我对你没有恶意,亨利,而且你帮我买了威士忌,我还欠你个人情。但我得公事公办。我给你50块钱,你愿意把珍珠还回来,然后对这件事守口如瓶吗?”
亨利哈哈大笑了两声,但他的声音里似乎有些怨愤:“你觉得我偷了那串弹珠,还会坐在这儿等着一堆警察来抓我吗?”
“我们没有报警,亨利,而且你也许还不知道珍珠是假的,把酒给我,亨利。”
他把瓶子里的酒都倒了进去,我心情大好地把酒喝了下去,把玻璃杯砸向了镜子,却没有打中。那个沉甸甸的廉价玻璃杯掉到了地上,没有摔碎。亨利·艾克尔伯格哈哈大笑起来。
“你在笑什么呀,亨利?”
“没什么,”他说,“我只是在想那个蠢货要是发现他所偷的珍珠——其实只是一堆破弹珠的话会怎么样。”
“你的意思是你没偷那些珍珠了,亨利?”
他又笑了,笑声有些忧郁,“是啊,”他说,“我是没偷,我应该揍你的,但有什么意思呢?每个人都该死的可以有自己的想法。不,老兄,我没有偷那些珍珠,如果那只是个铁环,我不会动任何的念头。如果它们看起来就像有一次我在那个老太太脖子上看见的那样,偷了它之后,我绝不会就只是把它藏起来,窝在洛杉矶这个破公寓里等着一堆警察闻声而来的。”
我又伸出手来跟他握了握。
“这就是我所需要知道的全部,”我高兴地说,“我现在放心了,我们一起去我的公寓里,想办法找到这些珍珠吧。我们俩同心协力,一定能克服任何困难的,亨利。”
“你不是在跟我开玩笑吧,嗯?”
我站起来戴上帽子——前后颠倒着戴。“不,亨利,我这是在向你提供一个工作机会,我知道你需要它。还有,你想喝多少威士忌都可以。我们出发吧,你现在的状况还能开车吗?”
“该死的,我没醉。”亨利说,看起来很吃惊。
我们离开房间,沿着黑漆漆的走廊往回走。胖胖的经理突然从模糊的阴影里钻出来站在了我们面前,摸着肚皮,狭小贪婪的眼睛充满期待地看着我。“一切都好吗?”他问,咬着一根牙签,那牙签好像用了很久,颜色都变暗了。
“给他一块钱。”亨利说。
“为什么,亨利?”
“噢,我不知道,给他一块钱就是了。”
我从口袋里掏出一块钱递给了那个胖子。
“谢了,朋友,”亨利说,然后一下掐住了那个胖子的脖子,飞快地从胖子手指中抽走了那一块钱。“这可以用来买酒,”他说,“我不喜欢别人乱要钱。”
我们互相手搭着肩走下了楼梯,留下经理在那儿使劲地要把那根牙签从食道里咳出来。
03
那天下午5点,我昏昏沉沉地醒了过来——发现躺在自己的公寓里,公寓就在好莱坞伊瓦尔大街附近富兰克林大道上的莫雷纳别墅里。我转过头(头痛得要命),看见亨利·艾克尔伯格穿着内衣和裤子躺在我的旁边——然后我才发现自己身上的布料也是少得可怜。床边的桌上摆着一瓶几乎没怎么喝的老普兰泰申牌的黑麦威士忌,容量有一夸脱那么大,地上也有一瓶同样牌子的威士忌,里面的酒已经给喝空了。地上到处都散落着衣物,安乐椅上的织锦扶手也被香烟烫出了一个洞。
我小心翼翼地摸着自己,我的肚子又酸又胀,下巴的一边好像有点肿。不仅如此,我的衣着更是惨不忍睹。当我从床边站起来时,我的太阳穴一阵刺痛,但我没有理它,稳步走到桌边,拿起桌上的那瓶酒,对准了嘴,在接连喝了几口烈酒之后,我突然觉得好多了,神清气爽。我觉得自己已经准备好要去冒险,我回到窗边,用力摇着亨利的肩膀。
“醒醒,亨利,”我说,“太阳都要下山了,知更鸟儿在呼叫,松鼠在斥骂,牵牛花们都要睡觉了。”
亨利·艾克尔伯格握着拳头醒了过来——就像所有随时准备行动的人一样。“搞什么鬼?”他吼道,“噢,是的,嗨,沃尔特。你感觉怎么样?”
“我觉得棒极了,你休息得好吗?”
“当然,”他光着脚站了起来,挠着一头浓密的金发,“在你倒下去之前,我们喝得挺开心,”他说,“我也睡了一觉——我从来不自己喝酒,你还好吗?”
“是的,亨利,我真的觉得不错,我们还有工作要做呢。”
“好极了,”他走到威士忌酒瓶边,拿起酒瓶畅饮了一大口,摸了摸肚子,绿色的眼里闪着平静的光。“我生病了,”他说,“所以我得吃药。”他放下酒瓶,开始四处查看着公寓。“天哪,”他说,“我们一进来就忙着喝酒,我根本没时间好好看看你这个狗窝。你这个小地方真不错,沃尔特,天哪,白色打字机和白色电话。怎么了,小子——你刚升官吗?”
“亨利,那只是一个愚蠢的梦。”我边说边随意地挥了挥手。亨利走过去,看着我的书桌上并排放着的打字机和电话,还有镶着银边的整套桌椅——上面都有我名字的缩写。
“装修得真不错,嗯?”亨利说,绿眼睛盯着我。
“还可以吧,亨利。”我谦虚地说。
“好吧,朋友,接下来该怎么做呢?你有什么想法吗?还是我们继续喝点?”
“是的,亨利,我的确是有个想法,而且,如果我身边有你这么个帮手的话,我觉得是可行的。我觉得我们必须要——就像他们说的——打听一下小道消息。一条珍珠项链失窃了,所有的地下组织都会马上知道的。珍珠比较难卖,亨利,因为它们不能被切割,而且专家一眼就能认出来——这是我从书上读来的。那些地下组织肯定都在闹腾。对我们来说,想要找个合适的人来替我们送信,告诉他们我们愿意以合理的价格把东西买回来,应该不难。”
“你说得不错——对于一个喝醉了的家伙而言,”亨利说,把手伸向了酒瓶,“但是你忘了这些石子儿都是赝品了吗?”
“出于我情感的原因,我非常乐意花钱把它买回来,这两者没什么差别。”
亨利喝了些威士忌,好像很享受那种味道,又多喝了几口,他礼貌地向我晃了晃酒瓶。
“那也行——只要行得通的话,”他说,“但是你说的那些正在闹腾的地下组织,他们可不会为了一串你所谓的玻璃珠子而闹腾,我是不是在说醉话?”
“亨利,我在想,地下组织可能很有幽默感,他们如果发现了这件事情,可能会把这件事情当作笑话一样大肆渲染,弄得尽人皆知。”
“我倒有个想法,”亨利说,“一个傻瓜发现彭杜拉克夫人有一串牡蛎珠子,值几个钱,然后就干净利落地把它给偷走了。他跑到同伙那大肆渲染,然后他们捧腹大笑。我敢说这样的事情在桌球室里肯定传得比什么都快,这会成为他们的谈资。事情会越传越远,越传越离谱,但这个小偷就必须马上把这些珠子脱手,即使这个东西只值五分钱外加买卖税,对他来说也是个烫手山芋。入室盗窃可是犯罪啊,沃尔特。”
“但是,亨利,”我说,“现在这个情况还有一种可能:如果这个小偷非常愚蠢,那当然没什么好说的。但凡他还有点儿头脑,可就有得瞧了。彭杜拉克夫人是个非常骄傲的女人,住在城里的高级住宅区里。如果让别人知道了她戴的珍珠项链是赝品,更糟糕的是,如果报纸确认了那条珍珠项链就是她丈夫送给她的金婚纪念礼物的话——好吧,亨利,我相信你应该明白事情会怎么样。”
“这些小偷可不怎么聪明,”他说着揉了揉棱角分明的下巴,然后他若有所思地咬着右手的大拇指,看向了窗户,看向房间里的角落,又看向了地板,他斜睨着我。
“勒索,嗯?”他说,“也许吧,但这些坏蛋一般都不会乱来。而且,他们还是有可能传话过来的,还是有这个可能的,沃尔特。我不介意卖掉我的金牙,然后再买回来它的一部分,但这事还有转机,你愿意出多少钱。”
“100块钱就绰绰有余了,但是我愿意出到两百块,这也是赝品真正的价钱。”
亨利摇摇头,又啜了一口酒瓶里的酒,“不,那家伙不会因为这么点钱就暴露自己的身份的,这不值得他冒这个险。他可能会把那些弹珠扔掉来掩盖自己的罪行。”
“至少我们得试试,亨利。”
“是啊,但去哪儿试呢?我们的酒快要喝光了,我最好穿上鞋出去跑一趟,嗯?”
就在那个时候,好像回应我没有说出口的祈祷一样,我的公寓门前传来了轻轻的敲门声。我打开门,捡起了昨晚的晚报,又关上了门,一边往屋里走,一边打开报纸,用右手食指摸了摸报纸,充满自信地朝亨利·艾克尔伯格笑了笑。
“你看,我敢用一瓶老普兰泰申的威士忌跟你打赌,答案会出现在这份报纸的犯罪版上。”
“根本就没有什么犯罪版,”亨利笑了起来,“这里是洛杉矶,我肯定会赢。”
我有些不安地打开报纸的第三版,虽然我在艾达·图米家政职业中介所那等候的时候,已经从早报上看到了这则消息。但我不确定在晚报上会不会有后续的报道,然而我的信念得到了奖赏,它还在那里,还在第三栏的中间,这是一段很短的报道,标题是“卢·甘德西涉嫌珠宝盗窃”。“听着,亨利。”我说,然后开始读出声来。
警方昨晚深夜根据一名匿名人士的密报采取了行动,逮捕了水泉街一位..知名酒馆的业主——路易斯(卢)·甘德西,并对其针对最近本市西区高级住宅区连续发生的宴会抢劫案连夜审讯了他。据悉这些豪门大户的女客们在劫匪的枪口下,被抢走了价值超过20万美元的珠宝。甘德西直到深夜才被释放,并拒绝对采访者发表任何声明。“我从来不会随便插手警察的事情。”他谦虚地说,劫案组的威廉·诺嘉德队长声称自己对甘德西与抢劫案无关感到很满意,他说此密报完全是出于私人报复。
我把报纸叠好,扔到了床上。
“噢,你赢了,”亨利说,把酒瓶递给了我。我喝了一大口,将酒瓶还给他。“现在怎么办?盯住这个甘德西,然后把他抓起来吗?”
“他可能是个危险的家伙,亨利,你觉得我们能对付得了他吗?”亨利轻蔑地哼了一声:“哟,不过就是水泉街的一个混混儿而已,一个手上戴着假红宝石的大胖子。带我去找他,我们要把这个胖子的底细翻个彻底,然后再挖出他的那些赃物来。但真的就要没酒了,我们大概只喝了一品脱。”他在灯管下检视着酒瓶。
“我们眼下喝得已经够多了,亨利。”
“我们没醉,不是吗?我来这之后只喝了七杯,也许有九杯吧。”
“我们当然没醉,亨利,但你每一杯酒都很大杯的,而我们眼前要去应对的这个夜晚困难重重。我想我们现在得刮刮胡子、换一下衣服了,而且我还认为我们应该穿晚礼服。我有另外一套西装,你穿上指定非常合身——因为咱俩的体格差不多。我们这样身材高大的两个人携手来干一件大事,这当然是个好兆头,晚礼服会让那些下层阶级的人刮目相看的,亨利。”
“好极了,”亨利说,“他们会以为我们是给某些大人物干活儿的,这个甘德西会吓得把自己的领结吞下去的。”
我们决定照我建议的那样做,我把要给亨利穿的衣服拿了出来。在亨利洗漱和刮胡子的期间,我拨通了艾伦·麦金托什的电话。
“噢,沃尔特,接到你的电话我实在是太高兴了,”她叫道,“有什么发现吗?”
“还没有,亲爱的,”我说,“但我们有了个主意。亨利和我正要将它付诸行动。”
“亨利?沃尔特,哪个亨利?”
“什么哪个亨利,当然是亨利·艾克尔伯格了!亲爱的,你这么快就把他忘了吗?亨利和我是好朋友,而且我们——”
她冷冷地打断了我,“沃尔特,你喝酒了是吗?”她用听起来非常遥远的声音质问道。
“当然没有了,亲爱的。亨利是个禁酒主义者。”
她用力地吸吸鼻子,我可以从电话里清晰地听到她吸鼻子的声音。“但不是亨利偷走了珍珠吗?”在很长一段沉默之后,她问道。
“亨利?天使,当然不是他了。亨利离开,只不过是因为他爱上了你。”
“噢,沃尔特,那只猴子吗?我相信你一定喝得酩酊大醉了,我再也不想跟你说话了,再见。”她狠狠地挂上了电话,听到那种声音让我十分痛苦。
我手里拿着那瓶老普兰泰申的威士忌,在一张椅子上坐了下来,很纳闷我到底说了什么冒犯或者轻率的话。我怎么也想不出来,于是我只好用这瓶威士忌来安慰自己,直到亨利从浴室出来。他穿上了我的尖领打褶衬衫,打上了黑色领结,看起来风度翩翩。
我们离开我的公寓时,天已经黑了。尽管艾伦·麦金托什刚才在电话中说的话让我有些沮丧,但至少,我的内心还是充满希望和自信的。
04
甘德西的酒吧一点儿都不难找——至少亨利在水泉街拦下的第一辆出租车直接就把我们带到了那儿。酒吧的名字叫作蓝礁湖,里面充斥着叫人不适的蓝色灯光。亨利和我稳步走进去,因为我和亨利在出发来找甘德西前,已经在曼迪的加勒比岩洞里吃了些东西。亨利穿着我第二好的高级晚礼服看起来几乎称得上是英俊了。他的肩上披着一条带流苏的白色围巾,头上带着一顶轻薄的黑色呢帽(他的头比我的稍微大一些),他身上的夏季风衣两边的口袋里各装了一瓶威士忌。
蓝礁湖的吧台前挤满了人,亨利和我直接走向了吧台后面昏暗的小餐厅里。一个穿着脏兮兮的晚礼服的服务员走了过来,亨利问他甘德西在哪里,他指了指了房间另一头儿的角落,一个胖子独自一个人坐在一张桌子边,我们朝那儿走了过去。
那个人的面前放了一小杯红酒,他正慢慢转动着手上一颗绿宝石,并没有抬头看我们,桌子边没有其他椅子,亨利的两个手肘撑在桌子上。
“你是甘德西吗?”他说。
到了这个时候,男人还是没有抬起头来看一眼。他浓密的黑色眉毛皱到了一起,漫不经心地说:“是的,是我。”
“我们要和你私下谈一谈,”亨利告诉他,“找一个不会被打搅的地方吧。”
甘德西这会儿终于抬起了头,他平静的杏仁状的黑眼睛里满是无奈,“所以呢?”他耸耸肩问道,“是关于什么事?”
“关于一些珍珠,”亨利说,“一串有49颗珍珠的项链,精心挑选,粉红色的。”
“你是要卖——还是要买?”甘德西问话的时候,开始上下点着下巴,好像被逗乐了。
“买。”亨利说。
男人轻轻地用手指敲着桌子,一个身材高大的侍者走到了他身边。“这些人都喝醉了,”他毫无生气地说,“把他们扔出去。”服务员抓住了亨利的肩膀,亨利随意地伸出手,抓住了服务员的手用力一扭。服务员在蓝色灯光下的脸色变得难以形容,但我敢说一点儿都不健康,他发出了一声低低的呻吟。亨利放下他的手,对我说:“往桌上放一张100块钱的钞票。”
我掏出钱包,从里面的两张百元大钞里抽出一张——为了以防万一,我们在来之前到莫雷纳别墅的取款机里取了现金。甘德西看着钞票,朝身材高大的侍者做了个手势,他转身离开了,走的时候双手还紧紧地贴在胸前不停地揉搓着。
“干什么?”甘德西问。
“买五分钟跟你单独相处的时间。”
“这可真有意思,好吧,成交了。”甘德西拿起了一百块钱,整齐地叠了起来,放进了背心的口袋里,然后双手撑着桌子,费力地站了起来,摇摇晃晃地走开了,都没看我们一眼。
亨利和我跟着他穿过拥挤的桌子来到西餐厅后面,穿过一扇嵌在壁板上的门,走进一条狭窄昏暗的走廊。甘德西推开了走廊尽头的门,走进一个灯光明亮的房间,他站在门口帮我们把着门,橄榄形的脸上带着严肃的笑容,我先走了进去。
当亨利紧跟在我身后要经过甘德西面前走进房间时,后者突然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从他的衣服里掏出了一根闪着光的黑色皮革棍子,用尽全力一棍子敲在了亨利的脑袋上,亨利向前扑倒在地上,四肢着地。甘德西迅速关上了门——以他这种体格的人来说,速度已经算非常快了——然后靠在门上,左手拿着一根短短的棍子,转瞬之间,他的右手上又出现了一支又短又重的黑色左轮手枪。
“这可太有意思了。”他礼貌地说,然后自己咯咯笑起bbr>.来。
接下来到底发生了什么,我没看清楚。上一秒,亨利的手和膝盖还在地上,背对着甘德西,下一秒,或者就在同一瞬间,有个东西就像水里的大鱼一样在空中一转,只听到甘德西咕哝了一声,接着我就看见亨利满头金发,坚硬的脑袋埋在了甘德西的肚子里,他的两只大手抓住了甘德西毛发旺盛的手腕,然后亨利直起身子,甘德西被架在了空中,在亨利的头上试图寻找平衡,他的嘴张得大开,脸变成了深紫色。只见亨利晃了晃自己的身子,看起来好像十分轻松,就听见甘德西砰的一声重重地背朝地摔在了地上,躺在那儿喘着粗气。门里的钥匙转了一下,亨利背对着门站在那里,左手抓着棍子和左轮手枪,急切地摸了摸风衣口袋里的威士忌。这一切发生得都如此之快,我靠在墙边,看得胃里一阵恶心。
“大胆狂徒,”亨利拖着嗓子说,“还是喜剧演员,容我松松我的皮带。”
甘德西在地上转了个身,缓慢而痛苦地从地上爬了起来,摇摇晃晃地站在那儿,一只手在脸前上下挥了挥,衣服上沾满了灰尘。“就是这根棍子,”亨利说,把短短的黑色棍子给我看了看,“他就是用这根棍子打的我,是不是?”
“怎么了,亨利,你不是知道吗?”我问他。
“我只是想确定一下,”亨利说,“没有人可以这样对艾克尔伯格家的人。”
“好吧,你们到底想要什么?”甘德西突然说,不带一丝意大利口音。
“我告诉过你我们要的是什么了,大饼脸。”
“我还不知道你们是谁,”甘德西一边说着,一边小心地坐到了一张简陋的办公桌旁的木椅子里。他擦了擦自己的脸和脖子,又碰了碰身上其他几个地方。
“你误会了,甘德西,一位住在卡隆德莱特公园里的太太几天前丢了一条串着49颗珍珠的项链,项链装在一个保险箱里,可是保险箱很容易打开。我们公司收了一点儿那串弹珠的保险费,而且我要拿回刚才给你的那一百块钱。”
他朝甘德西走过去,后者赶忙从口袋里掏出折好的一百块钱给他,亨利把钱给我,我把它又放回了钱包里。
“我想我没听说过这回事。”甘德西小心地说。
“你打了我一棍子,”亨利说,“所以给我仔细听着。”
甘德西摇摇头,又有些畏缩地说:“我不会替小偷打掩护,也不和打家劫舍的人打交道,你们误会我了。”
“好好听着,”亨利用低低的声音说,“你可能已经听到了一些风声。”他右手的两根手指在他面前轻轻地摇晃着那根短短的棍子。那顶稍稍嫌小的帽子还在他的后脑勺儿上,尽管有些皱了。“亨利,”我说,“今天晚上的活儿好像都是你在做,你觉得这公平吗?”
“好吧,你来对付他吧,”亨利说,“这个胖子吃了点苦头后就可爱多了。”
这时甘德西的脸色已经变得自然了些,他的眼睛沉稳地盯着我们,“保险公司的家伙,嗯?”他怀疑地问。
“你说呢,大饼脸。”
“你们去过梅拉克里诺那儿了吗?”甘德西问。
“哈,”亨利粗声说道,“是大胆狂徒,还是——”但我立刻打断了他的话。
“等一会儿,亨利,”我说,然后转向甘德西,“这个梅拉克里诺是个人名吗?”我问他。
甘德西的眼睛因为惊讶而瞪圆了。“当然了——是个人。你不认识他,嗯?”他黑色的眼睛里涌起了疑云,但一出现马上就消失了。
“给他打电话。”亨利说,指了指那张破旧的办公桌上的电话。“电话坏了。”甘德西若有所思地拒绝了。
“这个棍子也出了点问题。”亨利说。
甘德西叹了口气,转过他椅子上胖乎乎的身躯,拉过电话。他用带着墨迹的手指拨了一个号码,静静地听着。过了一会儿,他说:“乔吗?……我是卢,两个保险公司的伙计想解决一桩卡隆德莱特公园的生意……是的……不,是弹珠……你一点儿风声都没听到吗?……好的,乔。”
甘德西放下电话,又坐在椅子里转过了身,他用迷蒙的眼神观察着我们,“什么都没有。你们两个是替哪家保险公司干活儿的?”“给他一张你的名片。”亨利对我说。
我又拿出了我的钱包,从里面拿出了一张名片,上面只印了我的名字,其他什么都没有。所以我拿出了口袋里的铅笔在名字下面写下:莫雷纳别墅公寓,伊瓦尔大街边的富兰克林大道。我把名片给亨利看了看,然后交给了甘德西。
甘德西静静地一边看着名片,一边咬着手指。他的脸突然亮了起来,“你们最好去见见杰克·罗勒。”他说。
亨利凑过去瞪着他,后者的眼睛现在很明亮,没有眨动,也没有欺瞒。
“他是谁?”亨利问。
“他经营企鹅俱乐部,就在斯特里普大道上——日落大道上的8644号之类的,如果有谁能查出来这回事的话,就非他莫属了。”
“谢谢,”亨利安静地说,又瞄了我一眼,“你相信他吗?”“好吧,亨利,”我说,“我看他也不会对我们撒谎吧。”
“哈!”甘德西突然说,“是大胆狂徒!还是——”
“闭嘴!”亨利吼道,“这是我的台词!消息可靠,是吗?甘德西?关于这个杰克·罗勒?”
甘德西使劲点点头,“绝对可靠,杰克·罗勒对任何高级货都会染指的,但是要见他可不容易。”
“这个就不劳你操心了,谢了,甘德西。”
亨利把黑色木棍扔到了房间的角落里,打开了一直攥在手里的左轮手枪的弹匣,他把子弹都卸下来,接着弯下腰,把枪沿着地板一推,枪滑到了桌下不见了。他懒洋洋地把子弹放在手里晃了一会儿,然后把他们都扔到地上。
“再见了,甘德西,”他冷酷地说,“如果你不想钻到桌子下面去找鼻子的话,就少管闲事。”
他打开了门,然后我们快步走出去,离开了蓝礁湖,路上没有任何侍者出来拦我们。
05
我的车停在离街区不远的地方,我们钻进了车里,亨利的手臂靠在方向盘上,心神不宁地透过挡风玻璃盯着前面。“好吧,你觉得怎么样,沃尔特?”他终于开口问道。
“如果你问的是我的意见的话,亨利,我想这个甘德西编了一个荒唐的故事给我们,只是想摆脱我们,此外,我觉得他根本就不相信我们是保险公司的人。”
“我也是这么想的,他怎么可能帮我们?”亨利说,“我想根本就没有什么梅拉克里诺或杰克·罗勒这样的人的存在。甘德西随便拨了个空号在那一通胡说八道,我应该回去,把他的四肢都给卸下来,这个死胖子!”
“这已经是我们想出来的最好的办法了,亨利,而且我们也已经尽我们所能了。我想,现在我们应该要回到我的公寓里,再想想别的办法。”
“还有,再喝个一醉方休。”亨利说着发动了车子,驶离街边。
“也许喝一点儿就可以了,亨利。”
“好吧!”他冷哼道,“搪塞我们,我就应该回去把那个地方给砸个稀巴烂。”
他在一个十字路口停了下来——尽管当时交通信号灯都停止了运作,然后举起一瓶威士忌凑近嘴边。正当他在喝着酒的时候,跟在后面的一辆车撞了上来,但不是很严重。亨利呛到了,放下了酒瓶,一些酒液溅到了他的礼服上。
“这个城市太拥挤了,”他怒声说,“一个人连口酒都不能好好喝了?总有一些自作聪明的猴子要出来捣乱。”
不知道后面车子里的人是谁,但他一直在对我们按喇叭,因为我们的车还没向前开。亨利猛地把门打开,下车走向了后面。我听见两个声音在大声地吵架,亨利的声音更大一些。一会儿之后他回到了车里,车子继续往前驶去。
“我应该把他揍个稀烂,”他说,“但是我又心软了。”接下来的一路他都开得飞快,我们回到了好莱坞莫雷纳别墅楼上的公寓里,坐下来时两人手里都拿着一个大玻璃酒杯。
“我们有一夸脱半的好酒,”亨利说,看着桌上两瓶并排着的威士忌,旁边还摆着那些其早就空了的酒瓶,“应该够我们想出一个好主意来了。”
“如果这些还不够的话,亨利,供应商那的酒还多着呢。”我开心地喝下了我杯子里的酒。
“你是个不错的家伙,”亨利说,“可是你没说话的方式为什么这么可笑?”
“我不能改变我说话的方式,亨利。我的父母都是虔诚的新英格兰清教徒,他们都恪守清规,我一直都没办法自在地说方言,甚至是在我大学的时候不行。”
亨利试着要消化这段话,但是我看出来了,这些话被重重地压到了肚子底下。
我们就甘德西和他建议的可疑性讨论了一会儿,就这样半个小时过去了。接着,我书桌上的白色电话突然响了起来。我赶忙跑过去,希望是艾伦·麦金托什打来的,告诉我她已经不生气了。但事实上这只是一个对于我来说十分陌生的男人的声音。他说起话来很利落,声音里带着一种令人不舒服的金属质感。
“你是沃尔特·盖齐吗?”
“我是盖齐先生。”
“噢,盖齐先生,我听说你正在市面上找一串珠宝。”
我紧紧地抓着电话,转过身来在话筒上方对亨利做了个鬼脸,可是他正忧郁地在给自己倒上一杯威士忌。
“是啊,”我对着电话说,尽量使我的声音保持冷静——虽然我已经兴奋得无法自持,“如果你指的珠宝是珍珠的话。”
“老兄,一串有49颗珍珠的项链,价钱是五千块钱。”
“这简直就是荒谬至极,”我倒抽了口气,“用5000块钱来买那些——”
那个声音粗鲁地打断了我,“你听见我说的了,老兄,就是5000块,伸出你的手指来好好数数,5000块,不多也不少。考虑一下吧,我会再给你打电话的。”
电话咔嚓一下就被挂断了,我颤抖地把话筒放回了座机。我全身都在发抖,走回椅子边,坐下来用手帕擦着脸。
“亨利,”我用低沉紧张的声音说道,“奏效了,但实在是太奇怪了。”
亨利的空杯子放到了地上,这是我第一次看见他把空着的酒杯放下,而没往里面倒酒。他凑近了我,用那双紧绷的绿色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我。
“怎么了?”他轻轻地说,“什么奏效了,小子?”他慢慢地用舌尖舔着嘴唇。
“我们在甘德西那儿做的事,亨利,刚才有个男人给我打了电话,问我是不是要买珍珠。”
“天哪,”亨利噘起嘴轻轻地吹了吹口哨,“看来那个该死的意大利人还是有点本事啊。”
“但是价钱是5000块钱,亨利,这价钱简直超出合理的解释了。”“什么?”亨利瞪得眼珠子都快掉出来了,“五千块钱来买那些套环?那个家伙真是疯了。你说了它们只值两百块钱的。那个家伙简直就是个吸血虫,5000块钱?呵,5000块钱我都能买一堆假珍珠来贴满大象的餐车了。”
我能看出来,亨利很疑惑。他安静地又给我们俩倒满了酒,我们从杯子上方互相盯着对方。“好吧,那你要怎么办呢,沃尔特?”他在很长一段时间的沉默后开口问道。
“亨利,”我坚定地说,“只有一个办法,艾伦是偷偷把这件事情告诉我的,因为她还没经过彭杜拉克夫人的同意就告诉了我有关珍珠的事,我想我应该尊重她对我的这份信任。但现在艾伦正在生我的气,不想跟我说话,因为我喝了好多威士忌——尽管我说话和头脑还是很清楚。我觉得事情的进展令人出乎意料,无论如何,我们应该咨询一些亲朋好友的意见。当然,这个人最好是个有经营大事业的经验的人,而且要懂得珠宝。有这么一个人,亨利,明天早上我就去拜访他。”
“天哪,”亨利说,“你说的这些话只要用九个字就能说完,老兄,这个人是谁呢?”
“他是兰辛·格雷莫尔先生,是第七街的格雷莫尔珠宝公司的董事长,也是彭杜拉克夫人的一位老朋友——艾伦经常提起他——而且事实上,正是他替彭杜拉克夫人买来了赝品。”
“但这个家伙可能会走漏风声。”亨利反驳道。
“我不这么认为,亨利,我觉得他不会以任何方式做出让彭杜拉克夫人蒙羞的事情。”
亨利耸耸肩,“赝品就是赝品,”他说,“你拿它没法搞出什么名堂来的,即使是一个珠宝公司的董事长也是一样。”
“尽管如此,一定有一个让他们开出如此高价的理由。我唯一想到的原因就是勒索。说实话,让我单独处理这件事,恐怕有些困难,因为我对彭杜拉克家族的背景所知甚少。”
“好吧,”亨利说着,叹了口气,“你最好跟着你的直觉走,沃尔特。而我就应该趁着凉风回家去睡一觉,这样我才有精力应对明天艰难的工作——如果有的话。”
“亨利,你不介意在这里住一晚吧?”
“谢了,朋友,不过回旅馆也挺好。我就拿上这瓶甜蜜的酒,让它伴我入睡就行了。我明天早上还有可能接到从中介所来的电话,还得洗漱一下去面试呢。我想我最好把这身衣服换了,这样我在人群中不会显得那么突兀。”
说着他就走进了浴室,一会儿之后就穿着他的蓝色呢绒西装走了出来。我让他开我的车走,但他说在他那儿附近停车不安全。不过,他同意穿走他一直穿在身上的大衣,小心翼翼地把那瓶未开封的一夸脱的酒放进了风衣的口袋里,热切地跟我握了握手。
“等一下,亨利。”我说,我拿出了钱包,递给他一张20块钱的钞票。
“你这是干吗?”他怒声说。
“你现在还暂时失业,亨利,而且你今天晚上的表现很出色,虽然结果不那么如人意。你应该受到嘉奖,这点儿小意思我还负担得起。”
“好吧,谢了,朋友,”亨利说,“但这是我向你借的。”他的声音因激动而有些沙哑,“明天早上我该给你打个电话吗?”“无论如何一定给我打一个,而且我还想到一件事,你方不方便换个旅馆呢?假如——即使不是因为我的错——警察知道了这起盗窃案,他们恐怕会怀疑到你身上吧?”
“该死的,他们会折磨我好几个小时,”亨利说,“但那对他们有什么好处呢?我可不是什么软柿子,别以为我好欺负。”
“当然,这还得由你自己来决定,亨利。”
“好啦,晚安,朋友,祝你好梦。”
然后他就离开了。我突然觉得十分沮丧和寂寞。亨利的陪伴对于我来说非常刺激,虽然他说话粗鲁,但他非常有男子气概。我从剩下的酒瓶里给自己倒了一大杯酒,满怀忧郁,但快速地喝下了它。
结果,我不顾一切地想要跟艾伦·麦金托什说话,这种欲望压倒了我。我走到电话旁,拨了她的号码。过了很久,一个困倦的女佣接起了电话,但艾伦一听到是我的名字之后,就不肯来接电话了。这让我更加沮丧了,我喝光了剩下的威士忌——我当时根本没意识到自己在干吗。然后,我躺到床上,极不安稳地睡了一觉。
06
急促的电话铃把我吵醒了,我看见清晨的阳光已经洒落在房间里。已经早上9点了,房里所有的灯都亮着。我起来之后觉得身上有些僵硬,手脚无力,这是因为我还穿着我的晚礼服。但我身体健康,情绪也很稳定,所以我起身时没有预料中的那样难受,我走过去接起了电话。
亨利的声音传来:“朋友,你感觉怎么样?我就像跟12个瑞典人宿醉狂欢了似的。”
“情况不算太坏,亨利。”
“中介所给我打电话了,有份工作要招人,我最好过去瞧瞧。我办完事后需要过去一趟吗?”
“是的,亨利,无论如何你都要来一趟。11点钟之前我应该就能办完我昨天晚上跟你提过的那件事了。”
“那个人有再打电话过来吗?”
“还没,亨利。”
“好吧,就这样吧。”他挂断了电话后我去冲了个冷水澡,刮了胡子,换好衣服。我穿上一套低调的褐色商务西装,从楼下的咖啡店里叫了一杯咖啡上来。我请服务员把我公寓里的空酒瓶都清走,为了表示因为此事给他带来麻烦的歉意——我给了他一块钱。在两杯黑咖啡下肚之后,我觉得自己又精神焕发了。我开着车前往城里第七街的规模庞大、富丽堂皇的店面,那正是格雷莫尔珠宝公司的所在地。
又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一切都那么美好,这真是一个令人开心的日子。
事实证明,兰辛·格雷莫尔先生的确没那么容易见到,于是我只好告诉他的秘书说这跟彭拉杜克夫人有关,而且事关机密。当这个消息一传到他的耳朵里,我马上被带到了一间长长的办公室里,在办公室的尽头,格雷莫尔先生站在一张巨大的办公桌后面,他对我伸出了粉红色纤瘦的手。
“盖齐先生?我想我们之前没有见过面吧,是吗?”
“是的,格雷莫尔先生,我们是没见过。我是麦金托什小姐的未婚夫——至少我昨天晚上还是的,我想你应该认识她,她是彭拉杜克夫人的护士。我来是为了向您请教一件极其微妙的事情,在我开口之前,我希望您向我承诺您会保守秘密。”
他大概有75岁,又高又瘦,但看得出来保养得当。眼睛是冰蓝色的,但笑容很温暖,穿着很年轻——他穿着一身灰色法兰绒西装,翻领上还别了一朵红色康乃馨。
“我给自己立了这样的规矩——从不承诺任何事情,盖齐先生,”他说,“我觉得这是一个非常不公平的要求,但如果照你说的,这件事情与彭拉杜克夫人有关,而且必须要极其小心,又不能声张,我想我可以破一次例。”
“事情的确如此,格雷莫尔先生。”我说,我随即把整个故事都毫无保留地告诉了他,甚至连我昨天喝了过量的威士忌这件事我都说了。
到故事快要结束的时候,他好奇地盯着我,精心保养的手拿起了一根老式的白色鹅毛笔,慢慢地用鹅毛笔上的羽毛搔着自己的右耳。
“盖齐先生,”他说,“你能猜出来他们为什么会对一串珍珠项链开价5000块钱吗?”
“如果让我来猜的话,因为这件事情既然如此保密,我看只能有一个理由了,格雷莫尔先生。”
他用白色羽毛在左耳上打着圈,点点头,说:“继续,孩子。”“珍珠其实是真的,格雷莫尔先生。您是彭拉杜克夫人的老朋友了——也许是青梅竹马。当她因为自己的慷慨而急需要用钱时,她把她的珍珠项链——也就是她的金婚纪念礼物给您,请您帮忙卖掉,而您没有卖掉它,格雷莫尔先生——您只是假装把它卖掉了。您自己掏腰包给了她两万块钱,把真正的珍珠还给了她,假装那是从捷克买来的赝品。”
“孩子,你的脑子可比你的言谈聪明。”格雷莫尔先生说。他起身走到窗前,把精美的窗帘拉向一边,往下看着第七街熙熙攘攘的人群。他回到书桌边坐下来,若有所思地微微一笑。
“你的猜测令人难堪地正确,盖齐先生。”他说着,然后叹了口气,“彭杜拉克夫人是个非常骄傲的女人,否则的话我就可以直接为她提供两万元的无担保贷款了。我碰巧是彭杜拉克先生的遗产管理人之一。我知道根据当时的经济形势,除非大量变卖彭杜拉克先生产业,否则根本没办法凑足现钱来照顾那些亲戚和需要资助的人。所以彭杜拉克夫人卖了她的珍珠——至少她是这么认为的——但她又坚持不让别人知道。所以我就像你所猜的那样做了,这不重要,我还承受得起。盖齐先生,我从来没有结过婚,是公认的有钱人。事实上,在当时的条件下,那串珍珠根本卖不到我给她的一半的价钱,甚至都卖不到今天他们所要求的5000块钱。”我垂下了眼睛,担心这位老绅士会因为我的注视而感到不便。“我想我们最好还是凑齐这5000块钱,孩子,”格雷莫尔先生立刻又用轻快的语气补充道,“这个价位不算高了,虽然偷来的珍珠可比切割的钻石难卖多了。如果我只凭初次见面就信任你的话,你觉得你能处理好这件事吗?”
“格雷莫尔先生,”我坚定地轻声说,“我对您来说完全是个陌生人,我只有一副血肉之躯而已。但我以我对死去父母的回忆担保,我绝不会胆怯退缩。”
“好,好一个血肉之躯,孩子,”格雷莫尔先生亲切地说,“我一点儿也不怕你会把这些钱占为己有。我对麦金托什小姐和她的男朋友的了解可能比你想象中的要多一些。而且,这些珍珠已经以我的名义上了保险,事实上,应该让保险公司来处理这件事。但你和你的可爱的朋友好像进行得不错,我相信你们一定能做好的,这个亨利一定是个了不起的人。”
“虽然他有些粗鲁,但我和他现在已经非常亲近了。”我说。格雷莫尔先生又把玩了一会儿白色鹅毛笔,然后拿出一本很大的支票簿,填了张支票,他小心地吸干了上面的墨水,隔着桌子递给了我。
“如果你拿到了珍珠,我会让保险公司的人把钱赔给我的。”他说,“如果他们还想做我生意的话,他们就不会刁难我。银行就在街角,我会等他们来电话的,如果没有给我打过电话,他们是不会给你兑现的。小心点,孩子,别受伤。”
他又和我握了握手,我有些犹豫地说:“格雷莫尔先生,您比任何人都更加信任我,当然,先父除外。”
“我表现得就像个傻瓜,”他带着怪异的笑容说,“我好久没有听到人像简·奥斯汀小说里的人物那样说话了,这让我变得跟个呆瓜似的。”
“谢谢您,先生。我知道我的措辞有些造作。能斗胆请您帮一个小忙吗,先生?”
“什么忙,盖齐?”
“帮我打个电话给艾伦·麦金托什小姐,她有点儿在生我的气。请您转告她,我今天没有喝酒,而且您委托我完成一件非常重要的任务。”
他大笑着说:“乐意之至,沃尔特。而且据我所知,她是可以信任的,所以我会告诉她到底是怎么一回事的。”
我从他那儿离开之后,就带着支票去了银行,出纳员怀疑地打量着我,然后就从柜台后消失了好长一段时间,最后终于点出了一沓一百元的钞票,脸上不情愿的表情让人以为那钱原本是他的一样。
我把那沓钞票放进口袋,说:“请给我一卷两毛五分的硬币。”“一卷两毛五分的硬币,先生?”他的眉毛挑了起来。
“没错,我用来付小费的。当然,我希望能把它们包得好好的带回家。”
“噢,我明白了。请给我十块钱。”
我接过一卷硬硬的硬币,把它丢进口袋里,开车回到了好莱坞。亨利已经在莫雷纳别墅的大厅里等着我了,他的两只粗糙结实的手正转动着帽子,他的脸比昨天看起来更憔悴,我发现他的嘴里有威士忌的味道。我们一上楼走进公寓,他就急切地转向我。“运气如何,老兄?”
“亨利,”我说,“在我们进一步开展今天的工作前,我希望你明白,我不想喝酒。我看你已经沾上酒气了。”
“只是几口而已,沃尔特,”他有些懊悔地说,“在我到那儿之前,那份工作就已经没有了。有什么好消息吗?”
我坐下来,点了根香烟,平静地看着他。“好吧,亨利,我不确定我是否应该把这件事告诉你。不过经过昨晚你对甘德西所做的事情之后,不告诉你又似乎有些小气。”我又犹豫了一会儿,亨利一边看着我,一边按摩着左手臂上的肌肉,“珍珠是真的,亨利。我得到指示要我继续解决这个问题,现在我的口袋里就装着五千块钱现金。”
我把早上发生的事情简要地跟他说了一下。
他的震惊简直难以用言语来形容。“天哪!”他惊叹道,嘴巴张得大大的。“你是说你就这样从那个格雷莫尔那里——拿到了五千块钱?”
“没错,亨利。”
“老兄,”他真挚地说,“你身上有那种名流的派头,说话方式又那么与众不同,许多人自然而然地就会为你掏大把的钱。5000块钱——从一个做生意的人手里拿来的——就这样?噢,如果有人给我5000块钱,我愿意去当猴子的叔叔,蛇的爸爸,去牛郎店里陪酒都没问题。”
就在这个时候,就好像有人盯着我别墅的入口一样,电话声又响了起来,我冲过去接起来。
正是我期待的声音中的一个——虽然不是我最渴望听到的声音。“今天早上你觉得怎么样,盖齐?”
“看起来好多了,”我说,“如果我确定自己能得到尊重的话,我决定接受你的条件。”
“你的意思是说,你已经把钱准备好了?”
“现在就在我的口袋里。”
那个人好像在慢慢地呼出一口气:“只要我拿到了钱——我们就会把那些弹珠还给你的,盖齐。我们在这一行混了很久了,从不食言。如果我们食言了,马上就会传得尽人皆知,就再也没人愿意跟我们打交道了。”
“是的,我明白,”我说,“继续说你的指示吧。”我冷冷地补充道。
“仔细听着,盖齐,今晚8点整,你来太平洋帕里塞德,知道在哪里吗?”
“当然,它是日落大道西边的马球场附近的一个住宅小区。”“没错,日落大道直接通到那儿。那儿有个营业到9点的药店,今天晚上8点整在那儿等电话。我是指一个人,盖齐,不许有警察或者强壮的家伙。那里是偏远的乡村地带,我们如果确定了你是自己来的话,会告诉你怎么去外面要你去的地方。明白吗?”“我又不是傻瓜。”我反驳道。
“别带假钞来,盖齐,我们会检查钱的,也不准带枪。我们会搜你的身,也有足够的人手从各个方向监视你。我们认识你的车,别耍花招儿,也别自作聪明,别犯错,就不会有人受伤,我们就是这么做生意的,钞票是什么样子的?”
“都是一百块钱的钞票,”我说,“只有一些是新的。”
“好的,那就8点见。放聪明点儿,盖齐。”
电话在我耳边咔嚓响了一声,我挂断了电话。几乎是在下一刻,电话又响了起来,这回可是我最渴望听到的声音了。
“噢,沃尔特,”艾伦叫道,“我昨天对你实在是太凶了!请原谅我,沃尔特。格雷莫尔先生告诉了我一切,我很害怕。”
“没什么好怕的,”我柔声对她说,“彭杜拉克夫人知道了吗,亲爱的?”
“不,亲爱的。格雷莫尔先生让我不要告诉她。我现在在第六街上的一个杂货店里给你打电话。噢,沃尔特,我真的好害怕,亨利会和你一起去吗?”
“我想他不能跟我一起去,亲爱的,一切都安排好了,他们也不会允许的,我必须单独赴约。”
“噢,沃尔特!我吓坏了,我受不了提心吊胆的。”
“没什么好怕的,”我安慰着她,“这只是一次简单的交易,我又不是什么小矮人。”
“可是,沃尔特——噢,我会试着坚强的,沃尔特。你能答应我一件很小的事情吗?”
“不喝酒,亲爱的,”我坚定地说,“一滴也不喝。”
“噢,沃尔特!”
面对眼下的情况,这样的事情叫我很高兴,虽然别人可能毫无兴趣。在我向她保证我跟那群坏蛋一见完面就给她打电话报平安之后,我们依依不舍地道别了。
我从电话旁转过身,发现亨利正在痛饮他先前放在口袋里的一瓶酒。
“亨利!”我大叫道。
他从瓶子上方看着我,眼神散乱而坚定。“听着,兄弟,”他用低沉冷硬的声音说道,“我从电话里能听出来这是个圈套。把你一个人骗到那个杂草丛生的地方,用棍子把你痛打一顿,抢走你的钱,让你自己躺在那儿——珍珠还在他们手里。不行,老兄,我说——这行不通!”最后几个字他几乎是吼出来的。
“亨利,这是我的职责,我必须得去。”我安静地说。
“呵!”亨利哼了一声,“我说不行,你是个疯子,不过怎么说你还是个好人。我说不行,威斯康星州的艾克尔伯格家的亨利·艾克尔伯格——事实上,我还有一部分密尔沃基艾克尔伯格家的血统——说不行,而且他是用两只拳头说话。”他又从酒瓶里喝了一口。
“说真的,你喝得酩酊大醉对这事可没什么帮助。”我冷酷地对他说。
他放下酒瓶,粗糙的脸上满是不可置信,“喝醉?沃尔特?”他吼道,“我是听到你说喝醉了吗?一个艾克尔伯格家的人会喝醉?听着,小子,我们现在没多少时间,要我喝醉至少得花三个月!等你什么时候有三个月的时间,也许还要准备五千加仑的威士忌和一个漏斗,我会很高兴拿出我的时间来给你看看一个艾克尔伯格家的人喝醉时候的样子。你不会相信的,小子,等我喝醉了,城里除了几个珠子和一堆烂砖头之外,什么都不会留下的,而在这堆废墟中间——该死的,如果我跟你多混几天,我就能学会说英语了——在这堆废墟中间,只有死寂,方圆50英里之内都不会有活人,亨利·艾克尔伯格会躺在太阳下,对着太阳微笑。喝醉!沃尔特,到时候可不是酒气冲天,甚至都不是乡巴佬喝醉。到时候你才可以用到‘喝醉’这个字眼儿,我才不会觉得被侮辱了。”
他坐下来又开始喝酒。我情绪不稳地盯着地板,没什么话可说的。
“但那些,”亨利说,“都是以后的事情了,现在我只能吃药。就像他们说的,如果没有一点儿癫狂劲儿的话,那我就不是我了,我就是这么长大的。我要和你一起去,沃尔特,那个地方在哪里?”
“那个地方旁边就是沙滩,亨利,你不能跟我一起去。如果你要喝醉的话——喝吧,但你不能跟我一起去。”
“你的车很大,沃尔特,我会盖上一条毯子,躺在后备箱里,很容易的。”
“不行,亨利。”
“沃尔特,你是个好人,”亨利说,“我要跟你一起去钻这个圈套。闻闻这酒里的香味吧,沃尔特,你看起来有些虚弱。”
我们为此争吵了一个小时,我的头隐隐作痛,而且我开始觉得非常焦虑和疲倦。就在这个时候,我可能犯了个致命的错误。我屈从了亨利的诱惑,喝了一小口威士忌,纯粹只是为了治疗的目的。这让我觉得轻松了许多,于是我又喝了一大口。那天早上我没有吃早餐,只喝了咖啡,前天晚上的晚餐我又吃得很少。在接下来的一个小时里,亨利又出去买了两瓶威士忌回来,我跟小鸟一样欢快。现在所有的困难都消失了,我发自内心地同意亨利应该盖条毯子躲在我的车厢后面,陪我赴约。
我们一直这样快乐地消磨着时光,直到两点,这时候我觉得困倦,于是就躺在了床上,沉沉地陷入梦乡。
07
当我再次醒来的时候天已经要黑了。我心里一惊,从床上爬起来,我的太阳穴一阵刺痛。幸好才6点30分。公寓里只有我自己,拉长了的影子在地上悄悄地移动。桌上的空威士忌酒瓶让人厌恶,亨利·艾克尔伯格连个影子都不见。一种直觉的惶恐涌上心头,我几乎立刻为这种想法感到羞耻,我跑向了我披在椅背上的夹克,把手伸进了内胸口袋里。那沓钞票还在。在一阵短暂的犹豫之后,带着一丝暗藏的愧疚感,我把它们拿了出来,慢慢地数了一遍。一张都不少。我把钱放回去,试图因为自己如此缺乏对他人的信任感而笑话自己,然后把灯打开,走进浴室里,用冷水和热水交替冲着身体,直到我头脑变得相对清醒了些。在这之后,我正要换上干净的内衣,一把钥匙转动了门锁,亨利·艾克尔伯格腋下夹着两个包装好的瓶子走了进来。他带着那种我认为充满真诚的关爱的表情看着我。
“一个能睡得像你这样沉的人才是真英雄,沃尔特,”他语带欣赏地说,“为了不把你吵醒,我悄悄地拿走了钥匙。我得去买点吃的,再买点好酒。我自己喝了一些,我说过这违反了我的原则,但今天是个特别的日子。但是,从现在开始我们可以放松些——我指的是喝酒这件事。在事情结束前,我们不能太过紧张。”
他说着就打开了一瓶酒,给我倒了一小杯。我感激地将酒喝下去,立刻感觉到血液里有一小股暖流在涌动。
“我猜你一定查看了口袋里的钱。”亨利说完,朝我咧嘴一笑。我觉得自己的脸红了,但我什么都没说。“好了,兄弟,你做得没错。不论怎么说,你对亨利·艾克尔伯格了解多少呢?我也干过一些别的事情。”他从身后臀部的口袋里掏出藏书网一把短短的自动手枪。“如果这些小子想要来硬的,”他说,“我这把五块钱的手枪也不介意跟他们来硬的。艾克尔伯格家的人的枪法可从未失手过。”
“我不喜欢那样,亨利,”我严肃地说,“那违反了协议。”“该死的协议,”亨利说,“那些浑球儿拿了钱,又没有警察,我得去盯着他们交出那些弹珠,而不是脚底抹油溜了。”
我看跟他争辩也没什么意义,所以我穿好衣服,准备离开公寓。我们两人又各自喝了一杯酒,亨利把一瓶酒放进口袋,然后才离开。
从走廊向电梯走时他低声对我解释道:“我雇了一辆出租车跟着你——以防那些混混儿们跟我们有同样的想法。你不妨绕着几个安静的街区走几圈,这样我就能查出来了,不过我觉得他们到了沙滩附近才会开始跟踪你。”
“干这些事情一定让你破费不少吧,亨利,”我告诉他,当我们等着电梯上来的时候我又从钱包里抽出了一张20块钱递给他。他十分不情愿地接过了钱,但最终还是把它折起来放进了口袋里。
我照亨利建议的那样做了——在好莱坞大道北边的几条坡道上开车上上下下兜了几趟之后,很快就听到了我后面传来正确无误的喇叭声。我把车靠路边停下,亨利下了出租车,把钱给了司机,就钻进车坐在我的身旁。
“很明显,”他说,“没有人在跟踪你。我会一直弯着身子,你最好在哪里找一家杂货店。如果我们要跟这些家伙动粗的话,把自己喂得饱饱的还是很有帮助的。”
所以我向西开去,在日落大道的一家人满为患的汽车餐厅里停了下来,我们找了张桌子坐下来,吃了一顿轻便的晚餐——煎蛋饼和黑咖啡——然后就继续上路了。当我们到达贝佛利山庄时,亨利又让我在几条住宅街区上进进出出绕了几圈,他则小心地透过后窗观察后面的情况。
我们最后终于满意地开回了日落大道,一路上顺利地穿过了贝莱尔和维斯特伍德的外围,几乎到了马球场的度假别墅。在这里,山谷中有一个叫曼德维尔的峡谷的地方,这是一个十分静谧的地方。亨利让我沿着山坡开了一段距离,接着我们停下来喝了一下他口袋里的威士忌,他爬到了车厢后座,庞大的身躯蜷缩着躺在后车厢的地上,身上盖了条毯子,自动手枪和威士忌酒瓶就放在他触手可及的地方。当一切就绪之后,我再一次起程了。
太平洋帕里塞德的居民好像都习惯早睡,当我到了这个被称为商业中心的地方时,所有的店铺都关门了——除了银行边的这家药店。我停下车,亨利仍然安静地躲在后车厢的毯子底下,只不过当我站在黑暗的人行道边上时,我听到了轻轻的喝酒时的咕嘟咕嘟声。然后我走进了药店,看到墙上的钟,上面显示现在离8点还有15分钟。我买了包烟,点燃了一根,在敞开的电话亭边站好。
药剂师是一个胖嘟嘟、红脸蛋的人,说不出来年龄有多大,他把小收音机的声音调得很大,正在收听什么脑残肥皂剧。我请他把音量调小一些,告诉他我在等一个很重要的电话。他照做了,但一副不情愿的样子,然后他马上就走进了药店的柜台后面,我看见他透过一扇小窗户不怀好意地盯着我。
就在药店里的时钟离8点还差一分钟的时候,电话亭里的铃声突然响了起来。我冲进去接电话,把电话亭的门关得紧紧的。我拿起听筒,有失本色地颤抖了一下。
还是那个冷冷的带着金属质感的声音:“盖齐吗?”
“我是盖齐先生。”
“你是照我告诉你的那样做的吗?”
“是的,”我说,“钱现在就在我的口袋里,而且我是一个人来的。”即使是对一个小偷,我也不喜欢这种撒谎时厚颜无耻的感觉,但我让自己强撑过去。
“那么,你听着。往你来时的方向退回去300英尺,在消防站旁边有一个关了门的加油站,被漆成了红绿白色。从那儿开始向南走,是一条泥土路,沿着泥土路走上四分之三英里,你就会发现一个地方,这里有一道白色栅栏横在马路中央,你可以勉强把车从左边开过去。把车灯调暗,穿过那里,继续走一段下坡路,开到一个长满了鼠尾草的山谷里。把车停在那里,关掉车灯,等着我们,明白了吗?”
“明白,”我冷冷地说,“我会一字不差地照做的。”
“听着,朋友,那里方圆半英里之内都杳无人烟。十分钟之内你就得赶到那里,从现在开始你已经被监视了,你最好尽快赶过去,而且是一个人——否则就有你的好果子吃。来的时候,不许点火,也不准用手电筒。”
电话挂上了,我走出了电话亭。我前脚一踏出药店的门,药剂师就冲到收音机前,把声音调得震天响。我进到车里,掉头沿着日落大道直直地往回开,亨利在车子后面,那儿就像墓地一样安静。
我现在非常紧张,可是我们带来的酒都在亨利那儿。一眨眼间我就到了消防站,透过前面的窗户能看见里面有四个消防员在打牌。我向右拐开上了泥土路,经过了漆成红绿白色的加油站。虽然我能听到车子发出轻轻的引擎声,但我好像一瞬间陷入了寂静中,我甚至能听到四面八方传来的蟋蟀和树蛙的叫声,还有从附近的水洼里传来的某只寂寞的牛蛙嘶哑刺耳的叫声。
泥土路起伏不平,在远处有一扇黄色的窗户。然后在我的面前,在连月光都没有的黑夜中,一道隐隐约约的白色栅栏幽灵似的横在了马路中间。我找到了旁边的缝隙,调暗车灯,小心地从缝隙中开了过去,然后沿着一个路面粗糙的短短的坡道来到了一个椭圆形的谷地上。这个谷地四周环绕着低矮的灌木丛,地上到处是玻璃瓶、易拉罐和废纸。在黑暗里,眼前完全是一片荒凉,我把车停下,熄掉引擎和车灯,双手握着方向盘,一动也不动地等着。
我身后的亨利一丝声响都没有。我大概等了5分钟——虽然感觉等了更长时间——但什么都没发生。还是这么安静,四周如此地安静,如此地孤寂,我觉得很不舒服。
终于,我后面传来了窸窸窣窣的动静,我回头看见了亨利躲在地毯下苍白的脸,他正盯着我。
他低着嗓子急切地说:“有什么情况吗,沃尔特?”
我用力地朝他摇摇头,他立刻又盖上了毯子。我听到了小小的咕噜声。
直到整整15分钟过去了,我才敢动弹。这时候等待的紧张感已经让我变得僵硬,所以我大胆地打开了车门,下了车,走到粗糙的地面上。什么都没有。我把手插在口袋里,慢慢地来回走了几趟。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半个多小时过去了,我越来越不耐烦。我走到后车窗那,轻轻地对里面说话。
“亨利,恐怕我们就这样轻易地叫人给耍了,恐怕这件事只是个低级的玩笑而已,你昨天晚上那么对甘德西——这可能是他的报复。这里连个人影都没有,而且只有一条进来的路。在我看来这不像是我们预期中见面的地方。”
“这群狗娘养的!”亨利低声回话,黑暗的车子里又响起了咕噜咕噜的声音。然后一阵轻轻的动静之后,他掀开了毯子。门开了,亨利盯着我的身体,探出了头,他把视力所及范围之内都扫视了一圈。“坐在脚踏板上,”他低声说,“我要出去,他们如果在灌木丛里监视的话,就只能看见一个脑袋。”
我照亨利说的做了,然后把我的领子竖得高高的,把帽子拉到眼睛上面。亨利无声无息地下了车,关上门,就像影子一样站到了我的正前方。我能看见他手枪反射出的微微的光。我们又这样等了10分钟。
亨利发火了,在风中骂道,“被骗了!”他大声叫道,“你知道发生了什么吗,沃尔特?”
“不,亨利,我不知道。”
“这只是一次试验,就是这样。在来的路上的某个地方,那些浑球儿已经检查过了,他们在看你是不是按规矩办事,然后他们又在药店那检查。我敢用两个白金自行车车轮跟你打赌,你在那接到的电话绝对是从很远的地方打来的。”
“是的,亨利,现在你这么一说,我想一定是这样的。”我郁闷地说。
“你看,小子,那群浑球儿甚至都没有出城。他们就坐在毛绒里衬的痰盂边这样把你耍得团团转。明天这个家伙会再给你打电话的,告诉你到目前为止一切顺利,他们是为了慎重起见,然后明天晚上或许回到省费尔南多山谷里见面,价格要涨到一万块——作为他们解决这些额外的问题的报酬。我应该回去把那个甘德西的脖子扭断,这样他就只能看见他的左腿了。”
“好吧,亨利,”我说,“毕竟,我没有完全按他们所说的那样做,因为你坚持要跟我来。也许他们比你想象中要聪明。我想我们现在最好回到城里去,希望明天还有机会再试试。你一定要答应我,到时候千万不要再插手了。”
“傻瓜!”亨利愤怒地说,“如果没有我陪着你的话,他们玩弄你就像猫玩弄金丝雀那样轻松。你是个正人君子,沃尔特,但你知道的答案可没有贝比·勒罗伊那么多。这些浑蛋都是小偷,他们如果小心处理手上的这串弹珠的话,他们可能会收入两万块钱。他们急着想出手,但他们一定会想尽办法来诈钱的。我现在得回去找那个意大利佬甘德西,我要好好给他点颜色瞧瞧,我会用他想都想不到的方法来对付他。”
“行了,亨利,冷静点。”我说。
“哈,”亨利吼道,“这些浑蛋把我气得屁股都疼了,”他把左手上的酒瓶凑到嘴边,迫不及待地喝了几口。他的音量降低了一些,听起来平静了许多。“最好把钱收好,沃尔特,派对已经泡汤了。”
“也许你说得没错,亨利,”我叹了口气,“我得承认这半个多小时以来我的胃抖得像秋风中的叶子一样。”
我勇敢地站到了他身边,尽情地往喉咙里灌了几口烈酒,马上就振作起来了。我把酒瓶递给亨利,他小心地把它放在脚踏板上,他站在我身旁,宽大的手上下抛接着自动手枪。
“我也不需要这把家伙来对付那些浑球儿了,见鬼去吧。”他手臂一挥,把手枪抛向灌木丛中,手枪闷声一响,落在了地上。他从车子旁边走开,双手叉腰地站着,仰望天空。
我走到他身边,借着这模糊的夜色看着他的侧脸,一种奇怪的忧伤涌上了我的心头。虽然我跟亨利认识没多久,但我已经非常喜欢他了。
“那么,亨利,”我终于开口了,“下一步该干吗?”
“回家吧,我想,”他慢慢地忧伤地说,“然后喝他个大醉。”他举双手赞成,慢慢地晃了晃。然后他把脸转向我,“是啊,”他说,“再没什么可做的了。回家去,小子,我们只能这么办了。”
“也不一定,亨利。”我轻轻地说。
我从口袋里掏出了右手——我的手很大——手里攥着我今天早上从银行里拿到的那卷包装好的硬币,我的手里抓着它,拳头变得很大。
“晚安,亨利,”我轻声说,使出我全身的力气挥出了拳头,“你打了我两次,亨利,”我说,“我还没尽过全力呢。”
但亨利已经听不见..我说的话了,我握着硬币的手精准地打中了他的下巴,他的腿瘫软了,整个人都直挺挺地向前倒下去。倒下去的时候还擦到了我的袖子,我赶紧闪到一边。
亨利·艾克尔伯格就那么一动不动地躺在地上,虚软得就像橡胶手套一样。
我有些伤感地低头看着他,等着他转过身来——但他连一块肌肉都没动。他静静地躺着,完全失去了意识。我把那卷硬币放回了口袋,弯下腰凑近他,彻彻底底地搜了他的身,像翻肉一样把他翻了过来。我花了很长时间才找到珍珠,它们被绕在他左腿袜子里的脚踝上。
“好了,亨利,”这是我最后一次对他说话了,尽管他也听不见了,“你是个绅士,虽然你也是个贼。今天下午你有数十次的机会把钱拿走,什么也不给我留下。就在刚才,你手里有枪的时候,你也可以把钱抢走,但连这样做都让你反感。你把枪扔掉了,就只我们两个人,也没有人来帮忙,没有人来捣蛋,即使是那样,你也犹豫了。噢,亨利,事实上,我觉得作为一个成功的小偷来说,你犹豫得太久了一些。但作为一个具有竞技精神的男人,你得到了我最崇高的敬意。再见了,亨利,祝你好运。”
我拿出钱包,从里面抽出了一张一百块钱,小心地把他放进我平时看亨利放钱的口袋里。然后我回到车里,拿出一瓶威士忌来,把瓶盖塞紧,然后放在了他的手边。
我确信在他醒来之后他会需要它的。
08
当我回到公寓的时候,已经超过了10点钟。但我马上走到电话旁,给艾伦·麦金托什打电话,“亲爱的!”我大叫道,“我拿回珍珠了。”
我从电话里听出来她倒抽了一口气,“噢,亲爱的,”她的声音既紧张又兴奋,“你没有受伤吧?他们没有伤害你吧,亲爱的?他们拿了钱就让你走了?”
“没有什么‘他们’,亲爱的,”我骄傲地说,“格雷莫尔先生的钱完好无缺。只有一个亨利。”
“亨利!”她用一种奇特的声音惊叫道,“但我以为——马上过来这里,沃尔特·盖齐,告诉我——”
“我嘴里有酒味,艾伦。”
“亲爱的!我相信你一定是因为有需要才喝的。马上过来吧。”
于是我又一次回到了街上,匆匆赶往卡隆德莱特公园,转瞬间我就到了彭拉杜克的宅邸。艾伦到门廊来见我,我们俩就在黑暗中拉着手,静静地说着话,因为整栋屋子里的人都已经睡了。我尽量简短地把我的故事告诉了她。
“但是亲爱的,”她终于说道,“你怎么知道是亨利拿走了珍珠呢?我以为亨利是你的朋友。而这个电话里的另一个声音——”
“亨利是我的朋友,”我略带忧伤地说,“正因为如此才毁了他。至于电话上的那个声音,只是个小问题,很容易安排。亨利离开了我几次,就是去办这件事的。只有一个小小的疑点让我产生了这种想法。在我给了甘德西那张上面写着我名字和公寓地址的私人名片之后,亨利就必须要通知他的同伙说我们已经见过了甘德西,并已经告诉了他我的姓名和地址。当然我想去见有名的地下组织头目,向他们传达我想要买回珍珠的这个想法是很愚蠢的——但也许也不是那么愚蠢的想法。这给了亨利一个机会,让我以为有人打电话来传信是我们和甘德西谈话,并告诉了他我们的困境的结果。但是,既然第一个打进我公寓的电话是在亨利有机会去通知他的同伙们跟甘德西的会面之前,显而易见,这其中有蹊跷。”
“然后我就想起了那天从后面撞上来的车,亨利那时到后面去跟司机吵架了。当然,这场撞车是设计好的,亨利制造了这个机会,他的同伙就在车里。所以当亨利假装在跟他吵架的时候,他已经把必要的信息传达给他的同伙了。”
“但是沃尔特,”在有些不耐烦地听完了我的解释后,艾伦说,“这都是小事,我真正想知道的是你怎么确定就是亨利偷走了珍珠呢?”
“你告诉我是他拿走了,”我说,“你当时非常肯定,亨利是个非常耐心的角色。他很有可能把珍珠藏起来,根本就不怕警察会对他怎么样。他会换一份工作,过了很久之后他才会把珍珠拿出来,悄悄地离开这里。”
艾伦在黑漆漆的门廊上不耐烦地摇摇头。“沃尔特,”她一针见血地说,“你在隐藏什么,如果你没有完全确定就是亨利的话,你是不会对他下那么重的手的。我太了解你了。”
“好吧,亲爱的,”我谦虚地说,“当然还有一个小线索,那是聪明的人都会忽略的一个愚蠢的细节。你知道的,我并不经常使用我公寓里的电话,因为我不想被那些推销员之类的打扰。我用的电话是私人专线,这个号码没有登记。但是亨利的同伙打的是我公寓里的电话,亨利经常出入我的公寓。我特意留心没给甘德西先生那个号码,因为我根本不指望甘德西那会有什么消息,所以我从一开始就确信是亨利拿走了珍珠,我所需要做的就是让他从暗处把珍珠拿出来。”
“噢,亲爱的,”艾伦大叫着用双手抱着我,“你真是太勇敢了!而且我真的觉得你在某些方面有自己独到的聪明之处。你真的相信亨利爱上了我吗?”
但我对这个话题毫无兴趣。我把珍珠交给艾伦保管,虽然已经很晚了,但我还是立刻驱车前往兰辛·格雷莫尔先生的家中,把故事说给他听,并把钱还给了他。
几个月之后,我十分欣喜地收到了一封从火奴鲁鲁的来信,信纸的质地很差。
好吧,老兄,你那个星期天的那一拳就是那笔钱啊,我没想到那笔钱就在你身上,虽然我也并不是要拿走它。但那一拳让我在接下来的一周里,每次刷牙都想起你。只可惜,我不得不离开,你是个好人,虽然有些傻乎乎的。我希望现在能和你黏在一起,而不是在远在千里之外的这里擦油阀。还有两件事我得让你知道——两件正当的事。我的确是爱上了那位高个儿金发美女,这也是我离开那个老夫人的主要原因。偷珍珠只不过是一个被美女冲昏了头脑的家伙想出来的馊主意。他们把那些串珠放在那个面包盒里纯属是引人犯罪,我曾经在吉布提替一个法国人干过活儿,一眼就能看出来珍珠和雪球的区别。但到了紧要关头,就在灌木丛里,只有我们两个人,没人可以阻挡我的时候,我就是心软了,不忍心下手。告诉那个金发女郎你那儿有我给她的求婚戒指。
你永远的,
亨利·艾克尔伯格(化名)
此外,你应该知道,那个给你打电话的浑蛋想要分走你往我背心口袋里塞的那张100块钱中的50块。我只好痛揍了他一顿。
——你的,亨·艾(化名)
午街取货
01
他们相隔很近,走得很慢,穿过昏暗的模板招牌,招牌上写着:惊喜酒店。男人一袭紫色西装,头发油光发亮,紧贴头皮,头戴巴拿马草帽,八字脚,走路没什么声响。
女孩戴着绿色的帽子,穿着短裙,透明丝袜和一双10多厘米的法式高跟鞋,散发着一股“午夜水仙”的香水味。
在拐角处男人俯身过去,在女孩耳边说了些什么,女孩一把推开他,格格笑了。
“斯麦勒,想带我回家,买酒去。”
“宝贝,下次吧,我刚好手头紧。”
女孩冷言冷语地说:“帅哥,这样的话那我们到下一个街区就各回各家。”
“宝贝,你怎么能做这种事。”男人说。
十字路口的弧光照在这对男女身上。他们隔得很远,走到街的另一头,男人一把抓住女孩的胳膊,而她扭身挣脱。
“你个卑鄙的骗子,你给我听着!”她尖叫,“拿开你的爪子,听到没!没钱还装什么大爷,没钱就是个屁。闪开!”
“亲爱的,你想喝多少酒?”
“很多。”
“我分文没有,上哪弄那么多酒去?”
“你不是有手吗,是吧?”女孩嘲笑道,声音少了几分尖锐,她又倾身靠近他,“老兄,你有枪吧,是吧?”
“有是有,但没子弹。”
“中央大道的懒汉他们又不知道。”
“这样不行,”紫衣男子大吼道,他突然一怔,打了个响指,“等等,我想到了。”
他停下,回头望着街头那家酒店昏暗的模板招牌,女孩用一只戴着手套的手轻轻拍了拍他的下巴,她手套上有一股“午夜水仙”香水味儿。
昏暗的灯光下,男人又打了个响指,咧嘴一笑,“如果那个喝醉的人仍躲在那酒店,我就去拿酒,等我,好吗?”
“你回来得快的话,我可能在家等你。”
“亲爱的,你家在哪?”
女孩盯着他,闪过一丝微笑。微风把水沟里的一张报纸吹到男人腿上,男人发狠似的一顿踢腿。
“246路东48街汽笛风琴公寓楼B座。你多久才能到那?”
男人跨步向前,和她靠得很近,向后轻轻拍了拍屁股,声音低沉,令人不寒而栗。
“宝贝,等我啊。”
她喘了口气,点了点头,“没问题,帅哥,我等你。”
男人沿着破裂的人行道回去,穿过十字路口,走到挂着那块模板招牌的地方。他穿过一扇玻璃门,走进一个狭窄的大厅,大厅的石膏墙上靠着一排棕色木椅,大厅很小,小得只剩一条通向前台的通道。前台那,一个光头黑人正懒洋洋地躺在桌后,一边把玩着他领带上一枚大大的绿色别针。
穿紫色衣服的黑人倚靠在柜台上,立马挤出一丝微笑,露出白得发亮的牙齿。他还很年轻,下巴削尖,前额狭窄瘦削。像多数赌徒一样眼睛无神,他轻声说:“那个一嗓子沙哑声的哈巴狗还在这吗?那家伙昨晚坐庄赌博来着。”
那光头店员看着天花板吊灯上的苍蝇说:“斯麦勒,我没看见他出去。”
“伙计,不要转移话题。”
“是的,他还在这儿。”
“还没醒酒吗?”
“是吧,反正是没见他出来。”
“349房,是吧?”
“你难道没到过?你去干什么?”
“他把我最后一点钱都赢走了,我去讨点钱。”
光头男人一怔,斯麦勒静静盯着他领带别针上的软玉。
“斯麦勒,滚,这儿没有什么喝醉的人。我们中央大道的人不会喝醉。”
斯麦勒很柔和地说:“老兄,他是我朋友。他借我20,你得一半。”
他将手摊开,掌心向上。店员盯着他的手,愣了许久,然后摆着副臭脸点了点头,走到一扇毛玻璃屏障后,又慢慢走回来,眼睛看向临街而开的大门。
店员伸出手,在那摊开的手掌上晃来晃去,紫衣黑人将总钥匙握住,装进他那身廉价的紫色西装里。
斯麦勒突然咧嘴一笑,但那笑容瞬间变成一张冰冷的表情。
“老兄,我在上面的时候你要看着点。”
店员说:“上去吧,一些顾客回来得很早。”说完他瞥了一眼墙上的绿色时钟,上面显示的时间是7∶15。“墙也没有多厚。”他又补充道。
那瘦瘦的青年又闪过一丝微笑,对他点了点头,小心翼翼地沿着大厅往回走,走到昏暗的楼梯口——惊喜酒店没有电梯。
7∶01时,皮特·安格里斯——一名缉毒小组的卧底,躺在硬邦邦的床上翻了个身,看着左腕上廉价的皮带手表。他眼袋很重,宽下巴,蓄着浓密的黑胡须,穿着廉价的棉布睡衣。他鞋也没穿就站到了地板上,活动活动肌肉,做了做拉伸,膝盖僵直,弯下腰,哼的一声摸到了脚趾前面的地板。
他走到一张有裂口的写字台前,喝着一瓶夸脱装的廉价黑麦威士忌,痛苦地板着脸,把软木塞塞回瓶颈,用手掌使劲往下按。
“天啊,我昨晚喝多了吗?”他沙哑地嘟囔着。
皮特·安格里斯盯着写字台的镜子,看着镜中自己的脸,看着下巴上的胡茬,看着气管附近那道粗大的白色伤疤。他声音之所以沙哑是因为子弹不仅给他留下那道疤痕,还影响了他的声带。不过他的嘶哑嗓音还算流畅,像蓝调歌手的声音一般。
他脱了睡衣,一丝不挂地站在房间中央,脚趾磨蹭着地毯那个大破洞粗糙的毛边。他身板大,使他看起来比实际矮一点。他的肩膀向下塌,鼻子粗大,目光异常镇定,颧骨上的皮肤看起来像皮革一样,一头鬈曲黑色短发,还有一张思维敏捷的人所惯有的小嘴巴。
他走进昏暗肮脏的卫生间,踏进浴缸,打开淋浴。水温温的,不热。他站在淋浴头下,擦上香皂,揉捏全身,然后冲掉泡沫。
他从架子上猛地扯过一条脏毛巾,开始用力擦,将身子擦得发亮。
浴室门只稍稍带上,没有关死,浴室门外传来微弱的声响,他停下,屏住呼吸,侧耳倾听。声音再次响起,房门嘎吱一声,又咔嗒一下,尔后传来衣服的沙沙声,皮特·安格里斯伸手缓缓将门打开。
穿紫色西装、戴巴拿马草帽的黑人站在写字台旁,手里拿着皮特·安格里斯的外套。他前面的写字台上放着两把枪,其中一把是皮特·安格里斯用旧的老柯尔特自动手枪。房门关上,一把带着标签的钥匙躺在写字台旁边的地毯上,钥匙好像是从门上掉下来的,又或者是从里面被拔了出来。
斯麦勒任外套滑落在地,左手拿着一个钱包,右手举起了柯尔特自动手枪,咧嘴一笑。
“得嘞,白小子,接着擦干身子啊。”他说。
皮特·安格里斯用毛巾擦干身体,一丝不挂地站着,左手拿着湿毛巾。
斯麦勒将皮夹子里的东西一股脑倒在写字台上,左手数着钱,右手紧紧抓住柯尔特自动手枪。
“87美元,漂亮。一些还是赌博我输给你的。不过老兄,我现在要把这钱拿回去。别恼火,这儿的管理员可是我朋友。”
“斯麦勒,等等。”皮特·安格里斯沙哑地说,“这是我的全部家当,给我留几个钱,嗯?”他的声音浑厚粗重,像喝了酒一样。
斯麦勒咧嘴一笑,露出一副白牙,摇了摇窄小的头:“伙计,不行啊,给我一个期限,我现在急需这钱。”
皮特·安格里斯往前走了一小步,站住,怯懦地咧着嘴笑,斯麦勒拿皮特的老柯尔特自动手枪指着他。
斯麦勒侧身走到黑麦威士忌旁,举起酒瓶。
“这酒也可以来一口吧,我生来就好口酒喝。钱当然我不会全部拿走,你裤子里要是有钱都归你,我够意思吧?”
皮特·安格里斯侧身一跃,跳开有1.2米左右。斯麦勒脸一阵抽搐,猛地一挥枪,黑麦威士忌酒瓶从他的左手滑落,砰地摔在了他的脚上,他叫喊起来,拼命踢腿,脚趾卡在了地毯上的破洞里。
皮特·安格里斯抓着湿毛巾一把甩向斯麦勒的眼睛。
斯麦勒打了个踉跄,痛苦地大叫一声。皮特·安格里斯左手用力抓过斯麦勒握着枪的手腕,使劲扭转,伸手去拿斯麦勒手上的枪,将枪口反扭对着斯麦勒,枪直指着斯麦勒的脸。
斯麦勒用硬邦邦的膝盖狠狠地朝皮特·安格里斯的腹部踢了一脚,皮特·安格里斯一阵呕吐,哆嗦着拼命按住斯麦勒扣扳机的手指。
一记枪响,闷地一声打在紫色西装上,斯麦勒眼睛翻白,窄下巴慢慢地垂下了。
皮特·安格里斯将他放倒在地上,弯着腰站在那喘气,脸都绿了。他找到那瓶黑麦威士忌,拔出软木塞,喝了几口烈酒。
皮特脸色看起来好了些,呼吸渐渐平稳,用手背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上前去摸斯麦勒的脉搏,没有任何搏动,斯麦勒已经死了。皮特·安格里斯放下手里的枪,走到门口,看了看走廊,空无一人。门外的锁上挂着一串总钥匙,他拔出钥匙,将门反锁。
他穿上内衣、袜子、鞋子和一身破烂的蓝色哔叽西装,在皱巴巴的衬衫领子上系了个黑色领带。接着他回到尸体那,从死者口袋里掏出一卷钞票,然后收拾了些零碎衣服和盥洗用品,将它们装进一个便宜的纤维行李箱里,把行李箱放在门口。
皮特用铅笔将左轮手枪枪管里撕裂的金属片挑了出来,装上新的弹药筒,将浴室地板上的子弹空壳踩碎,然后扔马桶里冲掉。
他从外面把门锁上,走下楼梯,来到大厅。
那个光头店员盯着他看,旋即收回目光,脸色变得惨白。皮特·安格里斯靠着柜台,摊开手,叮当一声把两串钥匙扔在斑驳的木桌上,店员战栗地盯着那两串钥匙。
皮特·安格里斯沙哑缓慢地说:“听到什么有趣的声音了吗?”
店员倒吸一口气,摇了摇头。
“串通好了是吧?”皮特·安格里斯说。
秃头店员一脸痛苦,摇摇脑袋,衣领里的脖子也跟着左摇右晃,光头在吊灯照射下黯然闪烁。
“太糟糕了,”皮特·安格里斯说,“昨晚我登记用的什么名字?”
“你没有登记。”店员小声说。
“或许我甚至根本没来这。”皮特·安格里斯轻声说。
“是的,先生,之前从来没见过你。”
“你现在看到的不是我,你永远不会看到我——或是认识我,兄弟,你说呢?”
店员动了动脖子,拧巴着脸想挤出一丝微笑。
皮特·安格里斯拿出钱包,抽出3美元。
“我不喜欢欠别人的,”他慢慢地说,“这是349房间昨晚到今早的房费,虽然给得有点晚了。你给钥匙的那小子在屋里貌似睡得很沉啊。”他停顿了一下,冷峻的眼睛定定地看着店员的脸,若有所思地说道:“当然,除非,他有朋友想把他弄出去。”
店员吐出泡沫,结结巴巴地说:“他不会是……不会是……”
“是的,”皮特·安格里斯说,“你还指望什么?”
说完他拿起行李箱,走出临街大门,从模板招牌下走过,站了一会儿,看着中央大道发出的刺眼的白色眩光。
皮特走了另一条路,这条街黑压压一片,寂静无声,走了四个街区才走到午街。这四个街区有很多木屋,这一带完全是个黑人聚集区。
他在路上只遇见一个人,是个棕色皮肤的女孩,戴着一顶绿色帽子,穿着超薄丝袜和一双十多厘米的高跟鞋。她站在落满灰尘的棕榈树下吸烟,一边回头盯着惊喜酒店。
02
午餐餐车是一辆没有车轮的旧餐车,车尾对着午街一家机械修理店和公寓之间的一片空地,餐车两边印着奶褪了色的金字贝拉多娜。皮特·安格里斯走上车后的两阶铁梯,走进散发炸油气味的餐厅。
一位黑人厨师背对着他,背膀浑圆亮白。低柜台远远的角落坐着一个白人女孩,她戴着一顶廉价棕色毡帽,穿着破旧的高翻边领马球上衣,左手撑着脸颊,正喝着咖啡。除此二人,车里再无他人。
皮特·安格里斯把行李箱放下,坐在门口的凳子上,说:“嗨,默普茜!”
胖厨师转过他汗津津的黑脸,咧嘴而笑,嘴唇很厚,露出发青的大舌头。
他说:“最近忙什么呢?想吃什么吗?”
“两份鸡蛋,不要煎得太熟,一杯咖啡,一个面包,土豆就不要了。”
“你是有多久没吃东西了,饿成这样?”默普茜抱怨道。
“我喝醉了。”皮特·安格里斯说。
坐在柜台后的那个女孩猛地看了他一眼,看看货架上那台廉价的闹钟,又看看她戴着手套的手腕上的手表,垂下头,又盯着她的咖啡杯看。
胖厨师把鸡蛋打到锅里,加入牛奶搅拌了一下,“老兄,喝一杯吗?”
皮特·安格里斯摇了摇头。
“默普茜,我还得开车呢。”
厨师咧嘴一笑,从柜台下拿出一个棕色的瓶子,往玻璃杯倒了一大杯酒,放到了皮特·安格里斯旁边。
皮特·安格里斯突然拿过杯子,猛地举到嘴边,一口喝下。
“这车我改天再开吧。”他放下空杯说。
女孩站起,沿着凳子走过来,把硬币放在柜台上。胖厨师用力捶了下他的收银机,放下5美分零钱。皮特·安格里斯漫不经心地盯着那个女孩:衣着寒酸,眼神看上去天真无邪,脖子上披着一头棕色鬈发,眉毛拔得精光,淡得像只剩眉骨了,上面画着夸张的眉线。
“小姐,你迷路了吧,是吗?”他用他沙哑的声音轻声问道。
女孩笨拙地打开包,把零钱装进去,一听这话,猛地后退几步,包掉在了地上,包里的东西都倒出来了,女孩睁大眼睛盯着包。
皮特·安格里斯单膝跪下,把东西装进包里,廉价的镍币收纳盒、几根香烟、印着金色字体“主宰俱乐部”的紫色火柴盒,两条彩色的手帕,皱巴巴的钞票,还有一些银币和便士。
他拉好包,站起来,把它递给女孩。
“对不起,”他轻声说,“看来我把你吓着了。”
她急促地呼吸,一把抓过他手里的包跑了出去,立马不见了身影。
胖厨子看着她的背影,“这女孩不是艰苦小镇的人。”他慢慢地说。
他把鸡蛋和烤面包盛盘,往大杯子里倒了杯咖啡,把它们放在皮特·安格里斯面前。
皮特·安格里斯碰了下食物,心不在焉地说:“独身一人,主宰俱乐部的火柴。特里默·华尔兹专盯这种人,你知道那些被他抓住的女孩会有什么下场。”
厨师舔了舔嘴唇,伸手拿出柜台下的威士忌,给自己倒了杯,又给瓶子灌了同样多的水,然后把酒瓶放回柜台下。
“我从来就不是个苛刻的人,我也不想那样,”他慢慢地说,“但特里默·华尔兹那样的白人真得让人恼火,迟早有一天他会遭报应的。”
皮特踢了踢他的手提箱。
“是啊,默普茜,保管好我的手提箱。”
皮特·安格里斯说完走了出去。
是夜秋高气爽,三两辆汽车呼啸而过,街道上却漆黑一片,渺无人烟。一位守夜的黑人沿着街道慢慢走着,在一排低矮昏暗的商店前敲着门。街对面有很多木屋,其中几所木屋传来吵闹的声音。
皮特·安格里斯走过十字路口后又看到了那个女孩,此时离午餐餐车已经有三个街区远了。
她被压在墙上一动不动,离她不远处,一栋无电梯公寓的楼梯里泛着暗黄的光。再过去是一个小停车场,停车场最前面几乎都是广告牌。无处可寻的微弱的灯光照在她的帽子上,照在她破旧的翻边领马球上衣上,照在她一侧的脸上。皮特知道她就是之前那个女孩。
他走到一扇门前看着女孩,女孩抬起的手臂上有什么东西亮闪闪的——是她的手表。不远处钟声响了八下,声音低沉,一声声地鸣响。
角落射出一道亮光,一辆豪华轿车从后面缓缓驶入,沿着街区慢慢前行,车头灯渐渐熄灭,车窗玻璃和磨光车身依旧在黑夜中闪闪发亮。
皮特·安格里斯在门口咧嘴大笑,那是一辆定制的迪森贝克轿车,就在离中央大道六个街区的地方定制的。突然响起一阵尖锐的嗒嗒声,他一怔,那个女孩正蹬着高跟鞋沿着人行道跑向他。
那辆迪森贝克轿车车灯打得很暗,所以在那个距离车里的人并没有发现女孩。皮特·安格里斯走出门口,一把抓住她的手臂,把她拽回门里,然后从外套下摸出一把枪。
女孩在他身边喘着气。
迪森贝克轿车慢慢地经过门口,没人开枪,穿制服的司机经过门前时也没有减速。
“我干不了那事,要吓死了。”女孩喘着气,对皮特耳语道,说完她突然跑开,沿着街道跑了很远,与那辆车拉开了很远的距离。
皮特·安格里斯看着迪森贝克轿车走远,车就在那排挡住停车场视线的广告牌对面行驶。这时车开得很慢,慢得几乎就像在爬行一样,突然从车的左前窗似乎抛出什么东西,重重地落在街上,东西一落地迪森贝克轿车便悄悄加速,嗡的一声驶入黑夜,走了一个街区后车头灯才再次全部亮起。
一切静止不动。被扔出车的东西躺在人行道内侧,离其中一个广告牌的底部很近。
过了一会儿,女孩又蹒跚着一步一步走回来,皮特·安格里斯在原地看着她,女孩走到他身边时,他轻声说:“发生什么事了?需要帮忙吗?”
她哽咽着转身,仿佛她已经不记得他了。黑暗中,她转过头看他,眼睛闪过一丝光,脸色刷白。她小声说着,语速很快,话语里满是恐惧。
“你是午餐餐车遇到的那个人,我见过你。”
“说吧,怎么回事——还债?”
她又转过头看他,点点头。
“包里是什么?”皮特·安格里斯大叫道,“钱?”
她急忙说:“你愿意帮我取一下吗?嗯,你愿意吗?您的大恩我会感激不尽的,我会——”
他笑了,笑声低沉,“姑娘,帮你去取?我去取,谁付我钱?说吧,怎么回事?说来听听。”
她猛地推开他,但他一手死死抓住她的手臂,另一只手扔下枪,然后双手抓着她。枪从外套滑落到他看不见的地方。她抽泣着,低声说:“我要是没取到那个包裹他会杀了我的。”
皮特·安格里斯尖刻冷酷地说:“谁会杀了你?特里默·华尔兹吗?”
她用力推他,几乎就要挣脱他的控制,但还是被皮特拽住了。这时街上传来拖拖拉拉的脚步声,广告牌前出现两道黑影,但他们没有停下来捡那个包裹,而是越走越近,手里的烟头一闪一闪。
一个声音轻声说:“宝贝,瞧那儿。亲爱的,你想要换男朋友吗?”
女孩缩在皮特·安格里斯背后,其中一个黑人挥着红色的烟头轻轻地笑了。
“妈的,那女的是个白人。”另一个人说道,“我们走吧。”
他们格格笑着继续向前走,在转角处就消失不见了。
“谁,”皮特·安格里斯生硬地咆哮着说,“出来!”显然是被惹恼了,“该死,你在这待着,那破包裹我给你拿回来。”
他离开那个女孩,贴着公寓前面轻轻地往前走,走到广告牌尽头时停了下来,巡视一番,发现了那个包裹。包裹外包装是黑色的,体积不大但足够看清楚。他俯身朝广告牌下面看了看,但什么也没看到。
他向前走了四步,弯腰捡起包,包用毛布裹着,扎着两个厚橡皮筋。他站在那里一动不动,侧耳倾听。
遥远的主干道上交通嗡嗡作响。街对面玻璃镶板门后的公寓房里亮起了一盏灯,公寓房间开了一扇窗,窗户上面一片黑暗。
突然他身后响起一个女人的尖叫声。
他一怔,转过头,一道光打在他眉心上,那道光是从街对面没有亮灯的窗口照过来的,照得他头晕目眩,倒在了广告牌上。
他眯着眼,眨了几下,便老实待着一动不动。
有人跳到水泥地上,从广告牌尾端伸出一把枪,枪口抵在他侧身,枪口后面的人漫不经心地说:“老兄,不要动,你被警方包围了。”
持左轮手枪的警察从广告牌两端将他包围。远处传来高跟鞋走在水泥地上的嗒嗒声。片刻,一切静默。随后一辆闪着红色警灯的警车转到拐角,开往包围皮特·安格里斯的人群。
有个人散漫地说道:“我是安格斯,刑警中尉。不介意的话,这包我要拿走。双手交叉好好老实待一会儿——”
手铐冷冰冰地铐在了皮特·安格里斯的手腕上。
他竖起耳朵听远处高跟鞋的声音,但周围太吵已经听不清楚了。
门开了,黑人们纷纷从房里涌出。
03
约翰·维多力身高1米88,英俊的面容在好莱坞都堪称完美,皮肤黝黑,迷人多情,两鬓留着一撮可爱的灰白鬓角,肩宽臀窄,腰像英国禁卫军军官一般笔挺,餐服很适合他,看上去很帅气,以至于衣服都暗自神伤。
维多力看着皮特·安格里斯,那神情充满歉意,好像在为他不认识皮特而感到抱歉。皮特看着他的手铐,看着厚厚的地毯上自己那双破鞋,看着高高挂在墙上的报时钟,满脸通红,两眼发亮。
维多力清了清嗓子,顺畅清晰地说:“不,我从来没见过他。”然后朝皮特·安格里斯笑了笑。
那个便衣中尉安格斯,倚在一张雕刻书桌的一端,手指敲着帽檐。另外两个警察站在一面侧墙旁边。第四个警察坐在一张小桌子前,桌前摆着一本速记员的笔记本。
安格斯说:“噢,我们只是觉得你可能认识他,从他嘴里我们得不到任何线索。”
维多力眉毛一挑,轻轻地笑了笑,“这真的令我很惊讶。”他将各处的玻璃杯收拾起来装到一个托盘里,然后开始调酒。
“偶尔会这样。”安格斯说。
“我以为你们有办法。”维多力地柔和地说着,一边将苏格兰威士忌倒进杯中。
安格斯看着一个指甲说:“维多力先生,当我说他不会告诉我们任何事情的时候,我的意思是指任何事他都不说。他只说他叫皮特·安格里斯,曾经是一个战士,但好几年没上战场了。一年前左右,他做着私家侦探的工作,但现在没有工作。他在一场赌博游戏中赢了一些钱后喝醉了,之后就一直闲逛着。那天他碰巧就到了午街,看到了从你车里扔出的包,然后就把它捡了起来。我们可以以流浪罪逮捕他,但别的我们就无能为力了。”
“可能情况就是那样的吧。”维多力轻声说,说完把酒端给那四个警察,一次端两杯,然后举起自己的酒杯,略点了点头才喝。维多力优雅地喝着酒,动作高贵至极,“不,我不认识他,”他再次说,“坦率地说,我觉得他看起来不像是会干泼酸这种事的人。”他摇着一只手,“所以把他带来这里恐怕——”
皮特·安格里斯突然抬起头,盯着维多力,声音带着嘲讽。
“维多力,这些警察还真是看得起你啊,通常情况下,他们哪里会出动四名警察,还带着犯人去做调查访问的,只有遇到特殊情况才这样。”
维多力亲切地笑笑,“这可是好莱坞,”他笑了,“毕竟,我也是名声在外的人。”
“你只是曾经有名气,”皮特·安格里斯说,“你最后一张照片就是你无法向你那些女粉丝述说的痛苦。”
安格斯一怔,维多力脸色变白,慢慢地放下酒杯,垂下手,大跨步跨过地毯,走到皮特·安格里斯面前。
“那是你的看法,”他粗暴地说,“但我警告你——”
皮特·安格里斯瞪着他,“听好了,大人物,一些混混说如果你不把1000美元放在路边就对你泼硫酸,于是你就照做了。我捡起那1000美元,但我没有拿里面一张票子,所以钱还是回到了你那。这事大大增加了你的曝光率,本来这种程度的宣传花上10000美元也不为过,可你却没费一个子儿,如意算盘打得真好啊。”
安格斯厉声说:“傻子,够了!”
“什么?”皮特·安格里斯冷笑道,“我还以为你想让我讲话,嗯,不过我偏说,我讨厌你这种胆小鬼,听清楚了吗?”
维多力气得呼呼喘气,突然挥拳对着皮特·安格里斯的下巴一阵猛打,皮特的头被打得左摇右晃。皮特·安格里斯眨眨眼,闭上,又睁大,晃了晃身子,冷静地说:“维多力,这样打人手会断的。”
维多力后退一步,摇了摇头,看着自己的拇指,他脸色不再那么苍白,微笑又渐渐挂在他脸上。
“对不起,”他懊悔地说,“很抱歉,听他这么侮辱我,我实在受不了。中尉,我不认识这个人,或许你最好把他带走,还要戴上手铐。这样不怎么光彩,是吧?”
“告诉你的同伙,”皮特·安格里斯说,“我不会那么容易受伤。”
安格斯走到他身边,拍拍他的肩膀,“老兄,站起来吧,我们走。遇上这种好人,你还吹胡子瞪眼呢,是吧?”
“是,我不喜欢这种假面好人。”皮特·安格里斯说。
他慢慢站起来,拖着步子走在绒毛地毯上。
靠墙而立的那两个警员走到他身旁,他们穿过拱门,走出这个大房间,安格斯和另一个人从后面跟上,几个人在私人专用的小型前厅等待电梯。
“你到底在想什么?”安格斯没好气地说,“就是要跟他吵一架?”
皮特·安格里斯笑了,“我就是发神经,”他说,“发神经而已。”
电梯上来了,他们乘着电梯往下走,来到切斯特塔一楼安静的大厅。两名警员懒洋洋地躺在大理石桌后面,另两名店员则机警地站在那儿。
皮特·安格里斯举起戴着手铐的手,行了个战士的敬礼,“什么,新闻记者还没来?”他嘲讽道,“这事这样遮遮掩掩不报道的话,维多力会不高兴吧。”
“别自作聪明,给我往前走。”一个警员啪的一下,猛地拽住皮特的胳膊。
他们走过一条走廊,从侧门穿出,来到一条狭窄的街道,树梢几乎直接垂到街上。透过树梢看这座城市,灯光宛如一幅巨大的金色地毯,地毯五光十色,璀璨闪耀。
两辆车呼呼地发动起来,皮特·安格里斯被推进第一辆车的后座上,安格斯和另一个男人分别坐在他的两侧。汽车在夜色中沿着山往下开,在喷泉区转向了东方,就这样安静地走了一英里又一英里。在喷泉区与日落区交接的地方,汽车向着市中心市政大厅的高大白塔开去。到了广场后,第一辆车转到洛杉矶街,向南而去。另一辆车接着往前开。
过了会儿,皮特·安格里斯撇撇嘴,斜着眼看着安格斯。
“你带我去哪?这不是去总局的路。”
安格斯慢慢转过他那张黝黑严肃的脸,但他并没有回答。等了一会儿,大侦探便靠在椅背上打了个哈欠。
汽车从洛杉矶街转到第五街,又向东转到圣佩德罗,接着往南开,经过许许多多的街区,安静的,喧闹的。在某个街区看到一位沉默的男人坐在摇晃的前门廊上,在另一个街区则听到一片嘈杂声,那是各种肤色的年轻小恶棍纠缠在一起的聒噪声,他们在廉价的餐馆、杂货店和随处能找到老虎机的啤酒店前互相磨嘴皮子。
到了圣巴巴拉,警车再次向东转,沿着马路缓缓开向午街,车停在了餐车前面的一处角落。皮特·安格里斯再次绷紧了脸,但他什么也没说。
“好——”安格斯拖长尾音说着,“把手铐解开。”
坐在皮特·安格里斯另一边的警员从马甲里摸出一把钥匙,打开手铐,手铐发出愉悦的碰撞声。随后警员将手铐放回裤子后面。安格斯打开车门,下了车。
“出来。”他回头说。
皮特从车里走出,安格斯则向一侧走,走了会便停了下来,做了个手势,然后伸进外套掏出一把枪,他轻声说:“非逼我走这出棋,要不然我们就得把镇上的所有人都问一遍,皮尔森是镇上唯一一个认识你的人,现在有什么要说的吗?”
皮特·安格里斯握着枪,慢慢地摇了摇头,将枪放入外套里,站在警车前。
“帮你把风的人被发现了,”安格斯慢慢地说,“一个女孩在那走来走去,不过也可能只是碰巧。”
安格里斯静静地盯着安格斯看,看了一会儿,点点头,重新钻回车里,砰的一声关上门,加速沿街开去。
皮特·安格里斯沿着圣巴巴拉开到中央大道南端。过了一会儿,皮特看到一块显眼的招牌,招牌上几个紫色的大字——主宰俱乐部好像在瞪着他看。皮特走上铺着宽敞地毯的楼梯,向充满喧闹和劲爆舞曲的地方走去。
04
女孩要穿过小舞池周围密布的桌子走过来。她屁股不小心蹭到一个顾客的肩膀后背,那人咧嘴笑着,伸手去抓她的手,她机械地笑了笑,甩开他的手,继续向前走。
她穿着青铜色镶着金属片的连衣裙,光着胳膊,卷卷的棕发搭在脖子上。这样看起来更漂亮,比之前穿破旧的马球外套,戴廉价毡帽的打扮更好看,甚至比这样一番打扮还美:踩着恨天高,裸露着大长腿,穿着露脐装,俏皮地戴着一顶笨重的金色礼帽。
她的脸又小又平,虽然看上去很憔悴,但还是很漂亮,眼睛睁得很大。舞蹈乐队声音震耳欲聋,用餐声、谈笑声和舞步声湮没其中。女孩慢慢走到皮特·安格里斯桌前,移出另一张椅子,坐了下来。
她双手手背撑着下巴,手肘放在桌布上,盯着他看。
“你好。”她说,声音有点颤抖。
皮特·安格里斯把一包烟推到桌对面,看着她摇出一根烟,叼在嘴上。他划了根火柴,她只好拿过他手里的火柴点燃了香烟。
“喝点什么吧?”
“好啊。”
他示意一个长着杏眼、一头绒绒鬈发的服务员过来,点了两杯鸡尾酒。服务员走开后,皮特·安格里斯靠在椅子上,看着自己粗糙的指尖。
这个女孩很温柔地说:“先生,我收到了你的钱。”
“开心吗?”他看着别处问她,声音听起来很随意,却能感觉出几分生硬。
她不自然地笑了,“我们必须让顾客开心。”
皮特·安格里斯从她的肩膀看过去,注视着演奏舞台的角落。角落有一个小麦克风,一个男人站在那里吸烟。他体格很壮,但他这年龄做主持人有点大了。一头光滑的银发,鼻子大大的,有着酒鬼惯有的油腻肤色。他对所有的人和事致以微笑,时不时扫一眼各处。皮特·安格里斯看了他一会儿,顺着他投射目光的地方看去,用同样漫不经心的语调生硬地对女孩说:“但不管怎样,你还是出现在这。”
女孩一愣,委顿下来,说:“先生,你没必要侮辱我。”
他眼神放空,至上而下慢慢地打量着她,“姑娘,你都落魄至此一无所有了,我以前也常像你这样孤苦无依,所以我能猜到你的境况。而且,今晚为了找你,堵车都要把我堵吐了,说话不好听你就别介意了。”
那个一头绒绒鬈发的服务员回来了,布上托着一只盘子,他用脏毛巾擦拭完两个杯底,将它们放好,又走了。
那个女孩拿起一只酒杯,猛地喝了一大口,她放下酒杯时不禁打了个冷战,脸色白如蜡纸。
“说点笑话什么的,”她立即说,“别只坐在那,有人看着我呢。”
皮特·安格里斯碰了碰他那杯新鲜的饮料,故意对表演舞台的角落微微一笑。
“是啊,一看就知道有人在监视你。那你说说午街取货的事情吧。”
她迅速伸手摸着他的胳膊,尖利的指甲抠进皮特的肉里。“在这说不行,”她低声说,“我不知道你怎么找到我的,我也不在乎。但你看起来像那种会救女孩出火坑的人。我要被吓死了,请不要在这说这事。你要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你想我去哪,我就去哪。只要你现在别在这儿说这个事。”
皮特·安格里斯抽出他的手臂,接着又靠在椅背上,他眼神冷冰冰的,但他却没长一张刀子嘴。
“知道了,肯定是特里莫·华尔兹不让你说。他在管这事吗?”
她迅速点了点头,“我走了还不到三个街区他就看到了我,还认为我在跟他开哪门子玩笑。但要是他看到你和我在一起就不会这么想了,你懂了吧。”
皮特·安格里斯抿了一口酒,冷静地说:“他正往这边来。”
那个满头银发的主持人正穿行于各桌之间,一边鞠躬一边说话,正往皮特·安格里斯与女孩坐着的这桌走过来。女孩盯着皮特·安格里斯背后一面镀金的大镜子,突然整张脸扭曲着,惊恐万分,嘴唇不由自主地颤抖着。
特里莫·华尔兹懒散地走到桌边,一只手扶在桌上,将他那个可以看到脉纹的大鼻子探到皮特·安格里斯那,微微一笑。
“嗨,皮特,麦金利被他们‘干掉’后就没见到你了。最近怎么样?”
“就那样呗,”皮特·安格里斯沙哑地说,“那天我都喝醉了。”
特里莫·华尔兹咧嘴大笑,然后转头看着女孩。女孩迅速跟特里莫对视了一眼,又立马避开他的目光,手指不停拨弄着桌布。
华尔兹轻柔问皮特:“以前认识这姑娘?还是刚刚选中她?”
皮特·安格里斯耸耸肩,一副很无聊的模样,“特里莫,我只是想找人陪我喝一杯,给她发奖金好吗?”
“当然,没问题。”华尔兹拿起一杯鸡尾酒,做出一副嗤之以鼻的表情,伤心地摇摇头,“希望我们能够提供更好的酒水,但是50美分一杯能拿出什么好东西,要不去我那喝上几口好酒,如何?”
“我和她吗?”皮特·安格里斯温和地问。
“对,你俩都去。等我5分钟左右,我要先去打点一下。”
特里莫捏捏女孩的脸颊,然后离开了,他那穿着定制西装的肩膀松松垮垮地一摇一摆。
女孩绝望地低声沉吟:“所以你叫皮特,你一定是活腻了,皮特。我叫图肯·韦尔,很傻的名字,是吧?”
“我喜欢这名字。”皮特·安格里斯轻声说。
女孩盯着皮特·安格里斯喉咙上白色伤疤下面的一个地方,眼睛渐渐噙满了泪水。
特里莫·华尔兹侧着身子在各桌之间移动,不时和每桌的顾客寒暄几句,走到远远的那堵墙那,沿着墙走到表演舞台,站在那儿环视整个舞厅,然后直视着皮特·安格里斯,头一撇,便穿过一对厚厚的窗帘退到了后面。
皮特·安格里斯把他的椅子推进去,站了起来,说:“我们走吧。”
图肯·韦尔颤抖着将烟摁灭在玻璃烟灰缸里,喝完杯中的酒,站了起来。他们从桌子中间穿梭回去,沿着舞池的边缘走到舞台的一侧。
窗帘拉开,出现一个昏暗的走廊,走廊两侧都是门,地板上铺着破旧的红地毯,墙上裂缝斑斑,门也是开裂的。
“左边最后一个。”图肯·韦尔低声说。
皮特和女孩到了门口,皮特·安格里斯敲了敲门。特里莫·华尔兹叫了句“进来”。皮特·安格里斯看着门站了一会儿,然后转头看着女孩,目光坚毅。他推开门,让图肯先进。
房间不是十分敞亮,书桌上一盏椭圆形的小台灯把打磨的地板照得发亮,但那破..旧的红地毯和外墙上那又长又重的红窗帘依旧光泽暗沉。空气很闷,散发着浓郁香甜的酒味。
特里莫·华尔兹坐在桌子后面,双手摸着一个托盘,托盘里面有刻花玻璃滤酒器,一些镶金边玻璃杯,冰桶和灌满水的虹吸管。
他笑了,摸了摸他的大鼻子。
“来,你们自己坐。这是苏格兰利口酒,150毫升得花上690美元,这么贵——还是成本价拿来的。”
皮特·安格里斯关上门,慢慢地将房间环视一圈,看看垂至地板的窗帘,又看看未打开的吊灯,然后从容地解开外套最上面的纽扣。
“这里挺热啊,”他轻声说,“可以打开窗帘后面的窗户吗?”
那个女孩坐在华尔兹对面的圆椅上。华尔兹对她很温柔地笑了笑。
“我怎么没想到,”华尔兹说,“请你打开一扇窗好吗?”
皮特·安格里斯走过桌子尾端,向窗帘走去,经过华尔兹旁边时,往外套上方摸,摸到了外套里的那把枪的枪托,他轻轻地移向红色窗帘,差点就没看到在窗帘和墙之间的暗影里有一双宽大的黑色方头鞋。
皮特·安格里斯来到窗前,左手猛地拉开窗帘。
那双鞋靠着墙,可窗帘后面却没人。华尔兹在皮特背后冷笑一声,沙哑冰冷地说:“老兄,给他们点颜色瞧瞧。”
女孩发出一声哽咽,但声音又不像尖叫。皮特放下手,慢慢地转身回头看,看到一个黑人。黑人身材巨大,像大猩猩一样,穿着一件宽松的格子西装,这件格子西装显得他更加庞大。他赤着脚悄悄地从壁橱门出来,右手举着一杆比手还粗的巨大黑枪。
华尔兹也举起了枪,那是一把狙击枪。黑人和华尔兹静静盯着皮特·安格里斯,皮特举起双手,眼睛放空,紧闭着小嘴。
穿格子西装的黑人散漫地大步向皮特走来,将枪抵在他的胸口上,伸手摸进他的外套,摸出一把枪,随即把枪扔在身后的地板上,随性地转起自己的手枪,枪托打在了皮特的下巴上。
皮特打了个趔趄,下巴流出咸咸的血。他眨了眨眼,沙哑地说:“大块头,我记住你了啊,你等着。”
黑人咧嘴一笑,“我等着你,伙计。等着你。”
黑人又敲了皮特一枪,然后突然把枪塞到一个侧边口袋里,抽出两只大手,扼住皮特的喉咙。
“你骨头硬是吧,我就喜欢欺负你这样的。”他几近轻声说。
黑人那像门把手一样又大又硬的拇指按在了皮特脖子上。皮特眼前的这张脸变得越来越大,越来越模糊,但依稀还能看见一抹大大的笑容,那张脸在渐弱的光线里摇摆着,已然成了一张虚幻神奇的脸。
皮特用小得就如玩具气球一样微不足道的力量向那张黑脸挥了一拳,一拳过去落了个空,大块头将他翻了个身,一条膝盖戳在他背上,皮特受迫跪了下来。
好一会儿,房间里只能听到皮特的脑袋流血的声音,没有别的任何声音了。尔后,他似乎听到远处一个女孩微弱的尖叫声,从到更远的地方传来特里莫·华尔兹的喃喃自语:“鲁夫,差不多了,停手吧。”
皮特听到一声枪响,火红的鲜血应声迸溅而出。黑暗变成了静默。没有什么能挤进这片静默中,连血滴的声音都被挡在耳外。
黑人将皮特瘫软的身体放倒在地,后退几步,两只手相互搓着。
“是的,我喜欢欺负你们这样的人。”他说。
05
穿格子西装的黑人坐在长椅的一侧,疲倦地弹着五弦班卓琴。他的脸很大,表情庄严而平静,透出些许悲伤。他慢慢地拨动着五弦琴琴弦,头偏向一边,嘴角叼着一根皱巴巴的烟头。
他发出一种低沉的嗡嗡声,他在唱歌。
壁炉台上一台廉价的电子钟显示时间是11∶35。这是一个不大的客厅,家具明亮,但摆设过多,屋里有一盏红色落地灯,底座上放着一群法国娃娃,铺着一张艳丽的地毯,上面的图案是一颗大大的钻石,还有两扇装有窗帘的窗户,窗户之间是一面镜子。
房间后面有一扇门,门半开着,它附近另一扇通向大厅的门却关了。
皮特·安格里斯仰面躺在地上,张着嘴,呼出沉重的鼾声,双臂张开,眼睛紧闭着,脸在泛红的灯光下看起来红扑扑的,像发烧了一般。
黑人放下大手里的班卓琴,站起来打了个哈欠,伸展伸展身子。他穿过房间,看着壁炉架上的日历。
“现在怎么是8月呢。”他厌烦地说。
他撕下一页日历,拧成一团,扔在皮特脸上。皮特还在昏迷中,纸扔到他脸上他也没有动弹。黑人将烟头吐到自己手掌上,摊开手掌,然后倏地一下将烟头弹向刚刚纸球飞出的方向。
他踱了几步,俯下身来,摸着皮特太阳穴的淤伤,然后用力一按,轻轻地笑了,但皮特还是没有动弹。
黑人挺直身子,小心地踢了踢皮特的肚子,一遍又一遍,力度不大。皮特动了一下,格格地咳了一声,转了下头。黑人看起来很高兴,回到长椅,把班卓琴靠在前门的墙上。小桌子上有一张报纸,上面放着一把枪。黑人穿过里间一扇半开的门,拿着一瓶品脱装的杜松子酒出来,酒还剩一半。他用手帕仔细地擦拭酒瓶,然后把它放到壁炉架上。
“朋友,差不多了,”他若有所思地大声说,“你醒来的时候也许会觉得不太舒服,可能需要打一针……嘿,不过我想到了更好的方法。”
他又伸手拿过酒瓶,一只硕大的膝盖跪了下来,将杜松子酒泼在皮特的嘴和下巴上,又胡乱洒在他的衬衫上,然后把酒瓶立在地板上,重新擦干后将玻璃塞弹到了长椅下。
“白人,来拿酒喝啊,”他轻声说,“人证物证都在,看你怎么狡辩?”
他拿起那张报纸,把报纸上的枪抖在地毯上,远远踢开枪,皮特即使伸出手也够不到。
黑人从门口仔细查看房内的设置,点了点头,拿起他的班卓琴,打开门,探出头,又回头看。
“再见,朋友。”他轻声说,“我要去透透气了,‘你活不了多久了’,但你不用煎熬多久了,很快会结束的。”
他关上门,沿着走廊?99lib?走下楼梯。门后响起收音机微弱的声音,公寓入口的大厅空空如也。这个穿着花格子西服的黑人溜进大厅黑暗角落的电话亭,塞进硬币,拨打了电话。
一个低沉的声音说:“警察局。”
黑人把嘴贴近话筒,哀诉道。
“是警察吗?是这样,246路东48街汽笛风琴公寓楼4B座发生了枪击,听清了吗?……唉呀,警察,你们赶紧过来呐!”
他赶紧把电话挂了,格格地笑着跑下公寓楼前的台阶,跳进一辆又小又脏的轿车,发动车后向中央大道开去。他离中央大道相距一个街区时看到红色警灯闪烁着从中央大道往东48街去。
黑人在轿车里笑着,继续开车前进,警车从他身边呼啸而过,他在一边哼着歌。
门闩咔嗒一声刚关上,皮特就稍稍睁开眼,慢慢转过头,痛苦地笑着,看到房间一角和房间中部都空无一人。他躺着用力向后仰头,看到了房间的其他地方。
他滚向枪,一把抓住——那是他自己那把枪,笨拙地坐起来,朝门开了一枪,门开了,但他的笑脸却僵住了,因为枪里仅剩的一颗子弹用完了,一股火药味飘散开来。
他站起来,低着头蹑手蹑脚走向一扇开着一条缝的里门,走到门口时,他将腰猫得更低。慢慢推开门,什么也没有发生。他看着卧室,里面有两张床,床上铺着玫瑰锦缎,上面有黄金的设计。
床上躺着一个人,一个女人,她一动不动。皮特又露出他那副冷酷严峻的笑容,他站直,踮着脚尖轻轻地走到床边。远处浴室的门敞开着,但没有什么动静。皮特·安格里斯低头看着床上躺着的这个黑人女孩。
他吸了口气,又慢慢呼出,毫无疑问这个女孩已经死了,她半睁着眼,眼神死死的,手放在身体两侧,腿有点弯曲。她穿着短裙、透明丝袜和一双10多厘米的法式高跟鞋,透过丝袜可以看到裸露的皮肤。地板上放着一顶绿帽子,房间里散发着“午夜水仙”的香气。他想起这个女孩就是那天在惊喜酒店外面看见的那个人。
她的确死了,子弹从左胸射穿,流出的血都已经凝结了,死了很久了。
皮特回到客厅,抓起杜松子酒瓶,一口气全喝了。他喘着气,站在那想了想,枪松松垮垮地挂在他左手上,紧紧抿着他那张小嘴。
皮特用力抓着杜松子酒瓶,一把扔到长椅上,将枪塞进腋下的皮套里,走到门口,悄悄走进大厅。
大厅又长又暗,寒意漫漫。楼梯顶部的一盏壁灯泛着黄光,前廊的纱门通向阳台,纱门的一角透着暗淡的冷冷月光。
皮特·安格里斯轻轻地走下楼梯,来到前大厅,伸手拉玻璃门的把手。
门上出现一个红点,一道炫目的红光透过玻璃和肮脏的窗帘打在门上聚焦成了一个红点。
皮特在门前蹲下,贴墙猫到一侧,迅速扫射大厅,目光定在了黑暗的电话亭上。
“陷阱。”他轻声说着,躲进了电话亭里蜷缩成一团,电话亭的门就要关上了。
这时门廊传来咚咚的脚步声,前门“吱呀”一声被打开,脚步声到了走廊,停了下来。
一个低沉的声音说:“这么安静,嗯?也许是假报案吧。”
另一个声音说:“4B座,就是这儿啊,既然来了就到处查看一下吧。”
脚步声往下面那扇前门去了,然后又折了回来,听着像是上了楼,还敲响了楼上那扇前门。
皮特将电话亭的门向后拉开,溜到前门,缩成一团,眯起眼睛盯着红眩光。
路边停着辆黑色的警车,车身很大,车头灯正照在破裂的人行道上,但皮特看不见车内的情况,他叹了口气,打开门,快步往前走,也不是太快,经过走廊,走下木阶。
警车里没人,两侧的前门都微微打开。街对面,几个黑影小心翼翼地向一起靠拢。皮特直接走向警车,钻进车里,静静地关上门,踩下发动机,挂上挡。
他开车经过一群群街坊邻居,到了第一个拐角转弯,并关掉了红色警灯,然后加速行驶,在不同街区驶进驶出,向远离中央大道的地方开去,不久又开回中央大道。
当他靠近中央大道的街灯,街上车水马龙,他把车停靠在布满尘土的绿树成阴的街道旁,走出警车,任警车丢在那儿。
他向中央大道走去。
06
特里莫·华尔兹左手抱着电话,右手食指摸着上唇唇沿,噘起嘴,食指慢慢地擦着牙齿和牙龈。他看着桌子对面穿格子西装的大块头黑人,眼神迷离苍白。
“好啊,”他死气沉沉地说,“好啊,警察没抓到人,让他给跑了。鲁夫,干得‘漂亮’。”
黑人拿下嘴上的雪茄烟头,用巨大扁平的拇指和食指掐灭。
“他妈的,那时他还睡得跟头猪一样,”他咆哮着,“我到中央大道前看着警车从我身边开过,妈的,他不可能逃得了的。”
“可他是皮特·安格里斯啊。”华尔兹无力地说,一边打开他办公桌最上面的抽屉,拿出一把沉重的狙击枪,摆到桌前。
黑人看着那把狙击枪,眼睛呆滞,像黑曜石一样黯淡。他咬咬上嘴唇又咬咬下嘴唇。
“那婊子和三四个人一直找我的麻烦。”他抱怨道,“就该把她解决了。行,就这样吧,现在我去叫些帮手。”
华尔兹正准备起身,两根手指就要摸到枪把儿了,这时他摇了摇头,黑人重新坐下了。
华尔兹说:“鲁夫,皮特·安格里斯要是逃走了的话,他就没法成替罪羊,你就是嫌犯,因为你当时在那儿。你打电话报警说在那发现一具女尸,除非警察抓到皮特,而且枪还在他那儿——但这几乎不可能,他怎么会留着拿把枪,这样一来就没办法嫁祸他了。”
黑人露齿而笑,目光呆滞地盯着那把狙击枪。
他说:“听着怎么让人瘆得慌,真是吓出我一身冷汗,那我应该带上一把枪,对吧?”
华尔兹叹了口气,若有所思地说:“嗯,你最好离开一段时间。现在从格兰岱尔市去还能赶上去弗力斯科的晚班列车。”
黑人一脸怒气,“老板,去弗力斯科?!我才不去,我摸过她的鼻息,她都死了,老板,我不去弗力斯科。”
“鲁夫,你现在有自己的主意了啊,”华尔兹平静地说,“一看你那棕色的大眼睛就知道,骗不了我。别想那么多,我会好好罩着你的。去把巷子里的车开过来,我们现在去格兰岱尔市,路上再商量。”他摸了摸他那可以看到脉纹的鼻子,又将白发向后捋平。
黑人眨了眨眼,用他的大手擦掉下巴上的雪茄烟灰。
“你那把亮闪闪的枪最好留在这,”华尔兹补充道,“它也需要休息。”
鲁夫把手伸向后面,慢慢地从臀部的口袋里拿出枪,伸出一根手指,把枪推到打磨的木头桌面的另一端,疲惫地微微一笑。
“好吧,老板。”他呓语般地说道。
鲁夫走到门口,打开门,走了出去。华尔兹站了起来,走到壁橱,穿上一件轻便大衣,戴上黑毡帽和黑手套,把狙击枪装进左口袋,把鲁夫的枪装进右边口袋,走出房间,来到大厅,向伴舞乐队走去。
特里默·华尔兹走到舞厅尽头时管弦乐队正在弹奏一曲华尔兹,他将窗帘拉开,露出一条缝隙,刚好可以瞥见外面,中央大道上人头攒动,但并不吵闹。华尔兹叹了口气,看了一会儿跳舞的人,又将窗帘拉上。
他沿着大厅往回走,穿过他的办公室,来到最里头的一扇门前,这扇门后面是楼梯,楼梯尽头是另一扇门,门后通向大楼后的一条幽黑的小巷。
华尔兹轻轻关上门,靠墙站着,周围一片漆黑。远处传来低速空转的马达声和松散挺杆轻轻的哗啦声。巷子的一端是死胡同,另一端直角转向大楼前面。巷弄尽头的砖墙上灯影斑驳,是中央大道那儿停着的一辆车照过来的灯光。那辆车的另一边停着一辆小轿车,即使夜色中望去也是又破又脏。
华尔兹右手伸进大衣口袋拿出鲁夫的手枪,用大衣挡着。他悄悄地走到轿车旁边,绕着车跑到右侧,打开车门,钻进车里。
汽车里伸出一双巨大粗壮的手,那双手紧紧扼住华尔兹的喉咙,华尔兹虚弱地格格叫,头向后仰,眼睛几乎翻白了,无力地向上张望着。
华尔兹的右手动了动,右手灵活得好像与他那僵硬紧绷的身体,扭曲的脖子和凸起的翻白的眼睛不是同一个人的。他的手小心翼翼地向前移动,直到手里的枪口抵在了某个柔软的东西上,他小心地摸了一下这个柔软的东西,不慌不忙,像是要确信那东西的真身。
华尔兹·特里莫看不清,几乎也什么没感觉,呼吸也很微弱,但他的手就像一支分遣队一样听从他的大脑指挥。鲁夫可怕的手也拿它没办法,华尔兹扣下了扳机。
扼住华尔兹喉咙的手松开了,华尔兹向后仰,肩膀撞到对面的墙上,差点躺倒在小巷上,他慢慢挺直身子,饱受折磨的肺大口喘着气,身子开始发抖。
他几乎没有注意到那“大猩猩”掉下了车,啪的一声,摔在了他脚下的水泥地上。黑人的尸体躺在他脚下,软绵绵的,庞大的,但再也不能威胁他了,也不再重要了。
华尔兹把枪扔到横躺着的尸体上,轻轻摸了一会儿自己的喉咙,呼呼地喘着粗气,舔了舔嘴,舔到了血。他疲惫地抬起眼,看着小巷上方一抹狭长的靛蓝夜空。
过了一会儿,他沙哑地说:“鲁夫,我就知道你不会乖乖听话,你看,我早料到了。”
他笑了下,打了个哆嗦,整了整衣领,跨过横躺的尸体,钻进车里,把车熄了火,然后沿着小巷回到主宰俱乐部的后门。
车后面的暗影里走出一个男人,华尔兹左手立马伸进他的大衣口袋。闪亮的枪口正对着他,华尔兹无力地垂下双手。
皮特·安格里斯说:“特里莫,猜到那个电话会让你出马,就知道你会来这,干得好啊。”
过了一会儿,华尔兹沙哑地说:“他掐我,我这是自卫。”
“当然,你的脖子痛,我的也痛,不过我的是枪伤的。”
“皮特,你想要怎样?”
“你杀了一个女孩,却想嫁祸于我。”
华尔兹突然像疯了一般笑了起来,平静地说:“皮特,我要是逼急了你知道我什么事都做得出来的,你最好别管那个图肯·韦尔的事。”
皮特·安格里斯移开枪,光照在枪管上熠熠发光。他走到华尔兹面前,将枪瞄准他的肚子。
“鲁夫死了,”他轻声说,“现在方便多了。那个女孩在哪儿?”
“关你什么事?”
“别耍滑头,我没那么笨。你就是想敲约翰·维多力一笔,但那个包裹我替图肯去拿的。接下来你来告诉我剩下的事情。”
华尔兹站着一动不动,枪抵在他的肚子上,他的手指在手套里拧来拧去。
“好吧,”他干巴巴地说,“你要多少封嘴费,给多少你会给我永远保密?”
“等几个世纪吧,鲁夫可拿走了我的包裹。”
“这对我有什么好处呢?”华尔兹慢慢地问。
“不只这一件破事儿,还有放了那个女孩。”
华尔兹轻轻地说:“五个大洋,但那个女孩不能给你,五个大洋对于一个住在中央大道的小阿飞来说已经够多了。放聪明点拿钱走人,别的就不要多说了。”
皮特·安格里斯把枪从他肚子上移开,敏捷地绕着他,拍拍他的口袋,拿出那把狙击枪,左手握着枪,做了个开枪的手势。
“成交,”他不情愿地说,“为了一个女孩伤了朋友间的感情多不合适是吧?交给我吧。”
“我要上办公室一趟。”华尔兹说。
皮特·安格里斯应声而笑,“特里莫,最好乖乖合作,带路。”
他们回到楼上大厅。隔着远处的窗帘,传来舞蹈乐队哀号艾灵顿公爵的挽歌,那是一曲充满绝望情怀的单音调,由沉闷的黄铜、沉郁的小提琴和轻柔的击打葫芦的声音演奏而成。华尔兹打开办公室的门,啪地打开灯,走到桌前坐下。他将帽子往后戴,笑了笑,用钥匙打开抽屉。
皮特·安格里斯看着他,向后伸手把门上的钥匙转了下,沿着墙走到壁橱,往里看了看,又来到紧掩的窗帘前,仍然拿枪指着华尔兹。
皮特回到桌子尾端,华尔兹将一叠松散的纸币推向他。
皮特·安格里斯没有拿钱,而是伏在桌子的一端。
“特里莫,这钱你留着,把女孩交给我就行。”
华尔兹摇了摇头,继续笑着。
“特里莫,勒索维多力的人要1000美元——或者说1000美元才不过是个开始。午街几乎就是你的地盘,你有必要恐吓女生去做那种肮脏的工作吗?你肯定是威胁她什么了,要不然她怎么会对你听之任之。”
华尔兹眯起眼睛,指着那一叠纸币。
皮特·安格里斯慢慢地说:“她穿得那么寒酸,一个人无依无靠,胆子还那么小。可能她只住在一间简陋的房子里,也没有朋友,要不她怎么会在你的俱乐部工作?除了我,没有人会在意她。特里莫,你不会逼她卖身了吧,没有吧?”
“拿钱走人吧你,”华尔兹细声说,“像她那种低贱的人,在这种地方待着,你觉得还能有什么结果。”
“这谁知道,他们要在夜总会做。”皮特·安格里斯轻声地说。
皮特放下手中的枪,作势去拿钱,拽紧拳头向上一挥,手肘跟着上扬,拳头一转,几乎是刚刚好打在华尔兹的下巴上。
华尔兹瘫倒在地,嘴大张着,帽子从后脑勺掉下去了。皮特·安格里斯盯着他,嘟囔着:“她对我很重要。”
房间异常安静。舞厅那边,舞蹈乐队声音很小,听起来有点像音量调低的收音机。皮特·安格里斯走到华尔兹背后,弯下腰伸进他外套的胸前口袋里,拿出一个钱包,从钱包里抖出一些钱,驾照,警局发的携带手枪许可证和一些保险卡。
他把东西放回钱包,愁眉苦脸地盯着桌子,拇指指尖摩挲着下巴。他面前放着一个闪亮的浅黄色便笺,最上面那页空白纸上显示着字印。他将便笺拿到一旁对着光线看,然后拿起铅笔,开始在纸上轻轻描下字印,笔记马上模糊地出现了。整页纸被描完时,皮特·安格里斯看着上面的字:午街4623号,找雷诺。
皮特把那页纸撕下,折好,放进口袋,捡起枪,走到门口。他反扭钥匙,从外面把房间锁住,走下楼梯,回到小巷。
黑人的尸体躺在他跌落的地方:小轿车和那堵黑墙之间。巷子里一个人也没有。皮特·安格里斯弯下腰,摸摸黑人的口袋,掏出一卷钱。他划了根火柴,借着火柴的微弱光线数了数钱,从里面拿走87美元,然后把剩下的一点钱放回去。一张撕裂的纸飘落到人行道上,但那张纸只有一边是撕裂的,撕裂的地方呈锯齿状。
皮特·安格里斯蜷缩在车旁,又划了一根火柴,看着从浅黄色便笺撕下的那半页纸,第一个字是:——号,找雷诺。
他咬咬牙,任火柴掉在地上,轻声说:“更好。”
然后上了车,将车子发动,开出了巷子。
07
前门横梁上写着那个房门号,门后灯光暗淡,房里就一盏灯。那是间大木屋,就在之前受监视的那个街区下面。屋子前面的窗户都拉上了窗帘,窗后传来各种声音:说话声,笑声和一名黑人女孩高歌的号叫声。街的两边停着许多车。
一个穿着深色衣服、戴着金色眼镜、高高瘦瘦的黑人打开了门。他身后是另一扇关着的门。他站在两扇门之间的黑暗空间里。
皮特·安格里斯说:“你是雷诺吗?”
那个高大的黑人点了点头,什么也没说。
“我来找鲁夫留在这的那女孩,那个白人姑娘。”
那个高大的黑人站在那好一会儿,一动不动,看着皮特·安格里斯的头,最后他终于开口说话了,他的声音散漫、喑哑,听起来像是从其他地方发出的声音。
“进来,关上门。”
皮特·安格里斯走进屋子,关上身后的门。高大的黑人打开了里面那扇厚实沉重的门,门一打开,一片歌舞升平,灯红酒绿,一束紫色的光格外吸人眼球。皮特走过那扇里门,来到一道玄关前。
紫光是从客厅一扇宽阔的拱门射出的,客厅装着繁重的天鹅绒窗帘,摆放着坐卧两用的长沙发和深凹椅子,角落有一个玻璃吧台,吧台后站着一个穿白色套的黑人。四对情侣喝着酒在房间闲荡,客厅里还可以看到迷人的黑人男子,个个身量苗条,梳着油光发亮的头发。还有裸露着手臂,穿着透明丝袜,修过眉毛的女孩。柔和的紫光让一切变得如梦如幻。
雷诺越过皮特·安格里斯的肩膀看着这些人,眼神放空,眼皮沉沉垂下,疲惫地说道:“你说的是哪个女孩?”
站在拱门远处的几个黑人一语不发,定睛凝视。酒保弯腰将手放在吧台下。
皮特·安格里斯慢慢把手伸进口袋里,拿出一张皱巴巴的纸。
“这或许能帮上忙?”
雷诺拿过那张纸来看,然后疲倦地把手伸到夹克里,拿出另一张相同颜色的纸,把两张纸拼在一起。他仰着头,看着天花板。
“谁派你来的?”
“特里莫。”
“我不喜欢那个人,”高个子黑人说,“他竟写上我的名字,我不喜欢这样。这样做太不明智了,就这点不好,不过我想我会帮你看看。”
他转过身走上一条又长又直的楼梯,皮特·安格里斯跟着他。一个年轻的黑人在客厅窃笑起来。
雷诺突然停下来,转身走下台阶,穿过拱门,走到窃笑的人跟前。
“这是公事,”他疲惫地说:“白人是不会来这种地方的,听懂没有?”
那个窃笑的男孩说:“雷诺,我知道了。”说完举起一个水汽迷蒙的高脚杯。
雷诺再次上楼,还一边自言自语。楼上大厅很多门紧紧闭着,烈焰色的壁灯发出微弱的粉红色光。走到大厅尽头,雷诺拿出一把钥匙,将门打开。
他站在门边简洁地说:“带她走,我这里不要这种白种人。”
皮特·安格里斯从黑人身边过去,走进卧室。卧室远远的角落放着一盏亮着的橘色落地灯,旁边放着一张饰有荷叶边的艳丽的床,窗户紧闭,空气很闷,令人作呕。
图肯·韦尔躺在床上,对着墙静静地抽泣。
皮特·安格里斯走到床边,轻抚她,图肯转过身,蜷在那里,突然猛地转过头看向他,眼睛睁得大大的,嘴巴半张着,就要尖叫出来。
“嘿,”他平稳地,声音很温柔,“我到处找你呢。”
女孩盯着他,脸上所有的恐惧慢慢烟消云散。
08
《新闻报》摄影师左手高举着镁光灯支架,身体俯在相机上方。
“维多力先生,好,来一张微笑的。”他说,“再来一张忧伤的,让他们无法呼吸。”
维多力拿走椅子,侧过脸,朝戴着红帽子的女孩笑了笑,然后又转过脸对着相机,笑容依旧不变。
闪光灯和快门咔咔作响。
“维多力先生,不错,但我以前看你拍得更好。”
“最近我一直很紧张。”维多力温和地说。
“谁说不是呢,往脸上泼酸不是什么开玩笑的事。”摄影师说。
那个戴红帽子的女孩吃吃地笑着,接着咳嗽了几声,她用长手套捂住嘴,长手套的背面钩编着红色丝线。
摄影师是一位年级较大的男子,穿着闪亮的蓝色哔叽,眼神悲伤。他收拾好东西,摇了摇一头银发的脑袋,将他的帽子整得笔挺。
“是啊,往脸上泼酸可不是什么开玩笑的事。”他说,“好吧,维多力先生,我叫员工明早来见你。”
“非常乐意,”维多力疲惫地说道,“让他们到了在大厅给我打个电话。对了,你喝上一杯再走吧。”
“那我不是疯了嘛,”摄影师说,“我不喝酒。”
他将相机包扛在肩上,迈着沉重的步子踱出房间,不知从哪儿冒出来一个穿白外套的小日本,他放摄影师出去后人又不见了。
“向脸上泼酸,”戴红帽子的那个女孩说,“哈哈哈!如果一个好女孩会这么说,那真是残忍啊。我可以喝一杯吗?”
“没人拦着你。”维多力咆哮道。
“亲爱的,也没人敢拦着我。”
她蜿蜒走到桌边,桌上放着一个方形的中式托盘。她倒了一杯烈酒。维多力有一点心不在焉地说:“到明早的任务应该就这些了。《新闻简报》《记者论坛报》《新闻报》三家通讯社。不是太糟糕。”
“我觉得堪称完美。”戴红帽子的女孩说。
维多力瞪着她。“但没抓到人,”他轻声说,“只抓到一个无辜的路人。你不会了解这种勒索,是吧,厄玛?”
她露出慵懒冰冷的微笑,“是我要勒索你那可怜的1000美元吗?约翰,你也四十多岁了,成熟点。我可一直都很抢手。”
维多力起身,走到房间的一个雕刻木柜前,打开一个小抽屉上面的锁,拿出一个大水晶球,又回到椅子上坐下,向前倾身,手掌拿着球,神情几近茫然地盯着它。
女孩越过玻璃杯沿看着他,瞪大了眼,眼神有点呆滞。
“该死!玩这个要玩疯了吗?”她舒了一口气,猛地把杯子掷到托盘上,走到他身边,俯下身,小声嘟哝说:“约翰,你听说过老年衰变吗?那些四十多岁的坏男人就犯这种病。他们盲目崇拜鲜花和玩具,剪纸娃娃,玩玻璃球……看在祖宗的分上,别玩了,约翰!你还不至于颓废到这种程度吧。”
维多力目不转睛地盯着水晶球,慢慢地深呼吸。
戴红帽子的女孩向他靠得更近。“约翰,我们去兜风吧,”她柔声说,“我喜欢夜晚的空气,我们去呼吸呼吸新鲜空气。”
“我不想去兜风,”维多力推辞说,“我——我有一种感觉,感觉有什么事即将发生。”
那个女孩突然俯身,拿走他手中的水晶球,球砰的一声摔在地板上,打着滚,慢慢地滚到地毯厚厚的绒毛里。
维多力猛地站起来,他的脸一阵抽搐。
“帅哥,我想去兜风。”女孩冷冷地说,“夜色这么美好,你又有一辆好车,干吗不去兜风。”
维多力恶狠狠地盯着她,但慢慢地又笑了,憎恶的神情消失不见,还伸出两根手指抚摸着她的嘴唇。
“没问题,宝贝,我们这就去兜风。”他轻柔地说。
维多力拿起水晶球把它锁在柜子里,穿过一扇里门。戴红帽的那个女孩打开她的包,抹了抹口红,噘起嘴,对着化妆盒的镜子做了个鬼脸。她看着镜子,镜中的自己穿着一件带着红流苏的粗糙的米黄色羊毛外套。她缩进衣服里,轻轻地耸了耸肩,将围巾般的衣领领角甩到肩上。
维多力出来了,他戴着帽子,穿上了外套,外套上垂下一条流苏围巾。
他们走下房间。
“让我们从后门溜出去,”他在门口说,“以防哪家的新闻记者在外面蹲点。”
“为什么,约翰!”女孩一挑眉毛,嘲笑道,“我进来时人都看到了,也看到我待在这儿。你肯定是不想让他们觉得你的女朋友在这过夜,是吧?”
“靠!”维多力粗暴地说着,用力拧门把手。这时房间里响起了电话铃。维多力再爆粗口,拿下放在门上的手,站在那等着,这时穿白外套的小日本走了进来,拿起电话。
男孩放下电话,恳求地笑了笑,打了个手势。
“你来接,好吗?我听不懂。”
维多力走回屋里拿起电话说:“我是约翰·维多力,请问哪位?”他听着电话。
慢慢地,维多力将电话拽得越来越紧,整个脸紧绷着,脸色刷白。他声音沙哑,慢慢地说:“等一下。”
他放下电话,按住桌子,倚在上面。戴红帽子的女孩来到他身后。
“帅哥,难道是坏消息?你怎么蔫得像个霜打的茄子。”维多力慢慢转过头,瞪着她,“给我滚出这里。”他淡淡地说。
女孩笑了起来,维多力起身一个箭步上去,用力地扇了她一巴掌。
“我说,给我滚!”他用死寂般的声音重复道。
女孩不笑了,用戴着长手套的手指摸了摸嘴唇,圆睁着眼,里面却没有写满震惊。
“约翰尼,为什么?我那么喜欢你,”她疑惑地说,“你没什么了不起的。滚就滚。”
她急忙转身,轻轻甩过头,穿过房间走到门口,挥挥手,走了出去。
她挥手时维多力并没有看着她。门“啪”的一声关上时他立马拿起了电话,阴沉地说:“华尔兹,过来我这,快来!”
他把电话撂在座架上,茫然地站了一会儿,又回到里门,一会儿又出来,已经脱了帽子和大衣,手里多了一把粗大的短冲锋枪。他把枪朝下塞进礼服夹克的胸前口袋,再次拿起电话,慢慢地,冷冷地,坚定地说:“如果一个叫安格里斯先生要求见我,让他进来。安—格—里—斯。”他把名字一个字一个字说出来,然后放下电话,坐在旁边的安乐椅。
他交叉着双臂在那儿等着。
09
穿白外套的日本男孩打开门,点点头,笑了笑,有礼貌地小声说:“啊,您请进来,请进请进。”
皮特·安格里斯拍拍图肯·韦尔的肩膀,推她进门,来到一个长长的光鲜亮丽的房间。房间内家具华美,这么一来显得她无比寒酸可怜。她的眼睛哭红了,嘴脏兮兮的。
身后的门关上了,小日本悄悄走了。
他们安静地走在长长铺开的厚实地毯上,看着安静的罩灯,凹进墙里的书架和放着雪花石膏、象牙、瓷器和玉器等小摆件的货架。他们经过一面蓝色玻璃镶框的巨大镜子,镜子四周系着一些深情的亲笔签名照片,走过低桌躺椅,走过放着鲜花的贵宾桌,看到更多的书、椅子、地毯,看到坐在远处冷冷盯着他们的维多力,他手里拿着一杯酒。
维多力漫不经心地晃着手,上下打量那个女孩。
“啊,是你啊,上次警察带你来过这。当然,有什么我可以帮忙的吗?听说他们犯了一个错误。”
皮特·安格里斯将椅子稍稍转过,把图肯·韦尔推到椅子上。图肯慢慢坐了下来,僵直着身子,舔了舔嘴唇,盯着维多力,对他一见钟情。
维多力则撇了撇嘴,含蓄地表现出一丝厌恶。他的眼睛时刻警惕着。
皮特·安格里斯坐了下来,从口袋里拿出一块口香糖,打开,塞进嘴里。他看上去憔悴不堪,深受重创,筋疲力尽。他脸的一侧和脖子上有深色的淤伤,满脸胡子拉碴的样子。
他慢慢地说:“这是韦尔小姐,就是被派去拿你的包裹的那个女孩。”
维多力一怔,拿着烟的手开始不安地叩击着椅子的扶手,一语不发地盯着这个女孩,而她则微笑着看着他,脸不由得开始变红。
皮特·安格里斯说:“我在午街混久了,知道谁是奸商,知道什么人属于那儿,什么人不属于那儿。今晚我在午街的午餐餐车看见这个女孩,她盯着钟,看起来心神不宁。我知道她绝不是那儿的人,所以她离开时我跟在她后面。”
维多力微微点了点头,几许灰色的烟灰飘了下来,他茫然地低头看着烟灰,又点了点头。
“她在午街走着,”皮特·安格里斯说,“白人女孩是不会去那条臭名昭著的街的。我发现她躲在门口,之后一辆豪华的迪 68ee." >森贝克慢慢转到拐角,熄灭车灯,然后把你的钱扔在人行道上。她很害怕,让我去取那笔钱,而我拿到了。”
维多力看着别处平稳地说:“她看起来不像个骗子。她的事你告诉警察了吗?没有吧,要不你也不会在这里了。”
皮特·安格里斯摇摇头,嚼了嚼嘴里的口香糖:“告诉警察?我们当然不会告诉警察,这对我们来说不重要。我们只是想得到我们的那一份钱。”
维多力一怔,坐在那岿然不动,面色如纸,一脸狰狞,不再叩击椅子的扶手。然后他把手伸进礼服夹克,悄悄地掏出短冲自动枪,握在膝盖上,向前略略倾了倾身子,笑了笑。
“来敲诈的人,”他沉吟道,“总是这么搞笑啊,你们那一份是多少钱,你又做了什么,凭什么拿那钱?”
皮特·安格里斯若有所思地看着枪,轻轻动了动下巴,嘎吱嘎吱嚼着口香糖,镇定自如。
“安静,”维多力严肃地说,“别出声。”
维多力突然拔出枪,“说话啊,”他说,“说快一点,我讨厌沉默。”
皮特·安格里斯点点头,说:“泼酸威胁不过是一场根本不存在的谎话,根本没人要向你泼什么酸,也没什么人要敲诈你,一切不过是你借来宣传的噱头。故事就是这样。”说完,他向后靠在椅子上。
维多力越过皮特·安格里斯的肩膀往房间下面看。他笑了起来,尔后面容一僵。
华尔兹·特里默从一扇开着的侧门溜进房里,手里拿着他的大狙击枪,悄无声息地沿着地毯慢慢挨近他们仨,但皮特·安格里斯和女孩都没有看到他。
皮特·安格里斯说,“你一直都在骗人,一件事接一件事地骗。我猜的?当然,我就是猜的,但听我说完,看看你们一路骗来,是怎样从第一次的易如反掌到后来变得异常艰难。这个女孩在主宰俱乐部为特里默·华尔兹工作,她穷困潦倒,而且胆子又小,所以华尔兹让她去干那种违法的事。为什么?因为到时候警察就会将她一举拿下,连蹲点的人都安排好了。如果她出卖华尔兹,华尔兹就会一笑置之,说出这样一个事实,即案发现场就在他的场子,虽然他的股权不多,但他的合伙人不会介意。他会这样说:愚蠢的女孩才去拿它,聪明如他怎么会去拿这样的东西呢?当然不会。”
“警察会对他半信半疑,而你就扮演个大好人,不对女孩提起诉讼。她要是不说出来的话,你就更不会起诉,反正无论怎样,你都得到了很多宣传关注。你的事业在下滑,所以你急需这种曝光,你所要做的就是付钱给华尔兹——或者说你认为这样就行了,你就会得到高度曝光。你有必要到这种程度吗?一个好莱坞明星事业发展遇到瓶颈会到如此地步吗?那你告诉我为什么没有联邦政府工作人员在跟这件案子?警察要是一直调查下去,肯定会查到罪魁祸首就是你,然后你就会因为妨碍司法公正被监禁。这就是为什么他们不管。当地的警察根本不在乎这些,他们早就习惯了为了影视需要而做的大肆宣传,他们只是打打哈欠,翻个身,又睡着了。”
华尔兹正走到房间的一半。维多力没有看他,而是看着女孩,微微一笑。
“现在来看看我介入之后事情变得多麻烦,”皮特·安格里斯说,“我去主宰俱乐部和女孩谈了谈。之后华尔兹让我们去他的办公室,给他卖命的一只大猩猩他妈的差点掐死我。我醒来后,发现房间里躺着一个被枪杀的女孩,我的枪在旁边的地板上,但枪里的子弹一颗也不见了。我身上一股杜松子酒味,然后听到拐角处一辆警车在隆隆作响,而这位韦尔小姐被关在午街的一所妓女院里。
“为什么要这么麻烦呢?因为华尔兹计划向你敲一大笔钱,他会让你大出血,让你一贫如洗。只要你有1美元,一半将是他的。维多力,你本已付钱了,还为此满心欢喜。但你得到了关注,得到了庇护,但是将你也必须自实其果!”
华尔兹此刻已经接近他们了,几乎就在眼前。维多力突然站了起来,猛地将短冲枪瞄准皮特·安格里斯的胸前,出神地说:“华尔兹,干掉他。我太紧张了,干不了这事。”他的声音很微弱,一副老男人的嗓音。
皮特·安格里斯甚至连身都没转,脸像木刻印第安人脸部雕像一样僵在那里。
华尔兹把枪抵在皮特·安格里斯后背,站在那里微笑,越过皮特·安格里斯的肩膀望着维多力。
“皮特,哑巴了?”他冷冷地说,“你活了够久了。本来你就不该来这里,走得越远越好,但你可能熬不过今晚了。”
维多力往旁边稍稍挪了挪,伸开腿,站了起来,英俊的脸上露出古怪的神情,脸色发青,深邃的眼睛闪出厌恶之情。
图肯·韦尔盯着华尔兹,眼睛睁得很大,露出眼白,惊慌地一眨一眨。
华尔兹说,“维多力,在这我什么事都不能做,但我也不想自己一个人陪他走出这里。拿上你的帽子和大衣。”
维多力略微点点头,但他的头几乎没动,眼睛仍露出厌恶的目光。
“这个女孩怎么办?”他低语道。
华尔兹咧嘴一笑,摇摇头,用力将枪按到皮特·安格里斯背上。
维多力又向一边挪了挪,伸了伸脚,手里稳稳握着粗大的枪,但没有把枪瞄准任何特定的事物。
他闭上眼,瞬间又睁开,睁得大大的。他慢慢地谨慎地说:“一切按计划看来都很顺利。像这种怪诞的事情以前在好莱坞经常发生,你想都想不到。只是我没想到会给人带去伤害,还有人因此丧命,我——我只是坏得不彻底,华尔兹,我不想继续下去了,我不想再发生任何过分的事了。你最好拿开你的枪走人。”
华尔兹摇了摇头,紧绷着脸笑了下。他在皮特·安格里斯身后后退几步,将狙击枪往旁边挪了一点。
“米都下了,”他冷冷地说,“还能不做成米饭吗,想撤没那么容易,走。”
维多力叹了口气,委顿下来。我突然觉得他无比孤独,年轻不再。
“不,”他轻声说,“我想通了。虽然我已经名声扫地了,但我想最后闪光一次吧,毕竟这是我的舞台。虽然演得很烂,但仍然是我的表演。华尔兹,拿起枪走人吧。”
华尔兹冷面铁青,面无表情,眼睛杀气腾腾。他将狙击枪又往边上移开了一点。
“维多力,拿好——你的——帽子。”他说得清楚。
“对不起。”维多力说着就开了一枪。
华尔兹在同一时刻开了枪,枪声相互交织。维多力摇摇晃晃地移到左边,侧过半个身子,然后又挺直了身子。
他定睛看着华尔兹:“新手运气好。”他一边说一边等着。
这时皮特·安格里斯拿出他的柯尔特手枪,但其实用不上。华尔兹缓慢倒下,脸颊和血脉清晰的大鼻子压在绒毛地毯上。他稍稍动了动左臂,试图甩到后背,格格咳了几声后便躺在那儿一动不动。
皮特·安格里斯将狙击枪从华尔兹身边踢开。
维多力愣愣神问:“他死了吗?”
皮特·安格里斯哼了一声,没有回答,只是看着那个女孩。她正站在那,背靠着放着电话的桌子,手背捂住嘴,一副常见的惊恐状。看起来傻傻的。
皮特·安格里斯看着维多力,不高兴地说:“新手的好运气——没错,但假设你没有打中他呢?他刚不过是诈唬你,他是想让你陷得更深一点,让你以后无法迈出泥潭。事实上,他为了陷害我把那个女孩杀了。”
维多力说:“对不起啊,对不起。”他突然坐了下来,头向后靠,又闭上了眼睛。
“天啊,他也太帅了吧!”图肯·韦尔崇敬地说,“他也很勇敢。”
维多力把手放在左肩上,向下用力按,血从他的指间缓缓流出。图肯·韦尔大声尖叫。
皮特·安格里斯低头看着房间下面,穿白外套的小日本已经爬到房间的角落,静静地靠墙站着,瑟缩成一团。皮特·安格里斯又看了维多力一眼,尽管不情愿,但还是很慢很慢地说:“韦尔小姐在弗力斯科有亲人,你可以带上点小礼物送她回家,这样才自然坦率。她因为华尔兹求助于我,所以我才介入。我告诉华尔兹你很聪明,所以他才来这里让你闭嘴。这是硬汉之间的事。警察会嗤之以鼻,但他们只会背后笑笑。毕竟,他们也得到了宣传。欺骗的事过去了。懂?”
维多力睁开眼睛,虚弱地说:“你——你处理得很体面。我不会忘记你的恩情。”说完头垂向一侧。
“他晕倒了!”女孩尖叫道。
“是啊,”皮特·安格里斯说,“给他一个大大的香吻,他就会重新振作起来……你这辈子都不会忘记的。”
皮特·安格里斯咬紧牙,走到桌旁拿起电话。
聪明反被聪明误
01
基马诺克酒店的门卫身高将近一米九,身着一套浅蓝色制服,双手因为戴着白色手套,看上去显得特别粗大。他打开了黄色出租车的车门,动作轻柔得像是老姑娘在抚摸猫。
强尼·达尔马斯下了车,又转过身对一头红发的司机说:“乔伊,你最好还是在这附近等我。”
司机点了点头,把嘴里的牙签又往里咬进了点,然后一个急转,手法娴熟地把出租车甩出了用白线圈出的搭车区。达尔马斯穿过洒满阳光的人行道,走进基马诺克酒店宽敞而凉爽的前厅。大厅里铺着厚实的地毯,走在上面悄无声息。门童们双手叠放在胸前站在那里,而大理石服务台后面的两名接待员看上去都是一副正儿八经的样子。
达尔马斯径直走到电梯前廊,进了一架有镶板的电梯,对电梯员说:“麻烦到顶楼。”
酒店顶楼有一间小而安静的休息室,三面墙上各有一道门。达尔马斯走到其中一扇门前,然后按下了门铃。
开门的是德里克·瓦尔登。他的年纪在45岁左右,或者比这更大一点,头发花白,长相英俊,看脸色便知他是个酒色之徒,而脸上的皮肤也开始有松垂的迹象。他身穿印着姓名字母花纹的长袍,手上拿着一满杯威士忌,看样子已经有点醉了。
“哦,是你啊,进来吧,达尔马斯。”
他没精打采地嘟哝道,说完把门敞开着,就走回房间里了。达尔马斯顺手把门关上,并跟着他走进来。房间很长,天花板也很高。房间的一端是一个阳台,阳台左边是一排落地窗户,窗户外还有一个小露台。
德里克·瓦尔登径自在一张靠墙的棕色座椅上坐了下来,伸出双腿放在一张脚凳上。他摇了摇酒杯中的威士忌,低头看着酒杯。
“你在想什么呢?”他问道。
达尔马斯面无表情地盯着他,过一会儿才答道:“我只是顺道过来通知你一声,你委托我的事我不想干了。”
瓦尔登将威士忌一饮而尽,把酒杯放在桌角,然后摸出一根香烟,放到嘴边叼着,却忘了点着它。
“就这事?”他的声音含糊而冷漠。
达尔马斯转过脸去,走到一扇窗前。窗户大开着,上面的遮阳篷伸展在外。外面大马路上微弱的交通噪声隐约可闻。
他背对着瓦尔登说道:“调查毫无进展,正好如你所愿。你很清楚自己为何被勒索,而我却毫无头绪。日食电影公司对这件事情感兴趣,是因为他们对你的电影下了血本。”
“让他们见鬼去吧。”瓦尔登貌似平静地说道。
达尔马斯摇了摇头,转过身来,说:“我并不这样看。你一定是惹上什么大麻烦了,有人不愿放过你。你只是不得已才雇用我的,但这也是白费时间,你根本就不懂得合作。”
瓦尔登不悦地反驳:“我是以自己的方式处理这件事,而且我没惹上什么大麻烦。该如何做我心里有底,该出手时我就会出手。而你要做的就是让日食公司的那帮人认为事情正在得到处理。明白吗?”
达尔马斯回头踱了几步,一只手撑在桌面上,旁边的烟灰缸散落着几根沾着深色口红印的烟蒂。他心不在焉地看着这一切。
他冷淡地说道:“瓦尔登,这对我来说不是一个好的借口。”
“我还以为你足够聪明,能弄明白这一切呢。”瓦尔登冷笑道。他侧向一边,往酒杯中倒入更多威士忌,“来一杯?”
“不了,谢谢。”达尔马斯答道。
瓦尔登摸索到嘴里叼着的烟,把它丢到地下,喝了口酒。“什么玩意儿!”他哼了一声,“你是一名私家侦探,我付你钱是让你搞一些无关紧要的小动作。按你们这一行的说法,这是一份干净的工作。”
达尔马斯看着他说道:“这倒是我闻所未闻的笑话。”
瓦尔登突然做了个愤怒的手势,眼光一闪,嘴角下垂,脸色变得阴沉起来。他避开达尔马斯的眼光。
达尔马斯接着说道:“我无意针对你,但也绝不喜欢你。你不是我喜欢的那种人。如果你玩我,我早就采取行动了。我还是会采取行动,但不是为了你。我不想要你的钱,你可以随时召回你那些像影子一样跟踪我的尾巴。”
瓦尔登把脚放下来,把酒杯小心翼翼地放在手边的桌面上。达尔马斯的话让他脸色大变。
“跟踪?我不明白你在说什么,”他紧张地咽了一下口水,“我可没叫人跟踪你。”
达尔马斯盯着他,过了一会儿才点点头,说:“那就好。下次我会反跟踪,看看能否让他告诉我背后的主子是谁……我会查清楚这一切的。”
瓦尔登非常平静地说道:“如果我是你,我不会这样做。你是——你跟他们有样学样,他们可是会不择手段的……我很清楚这一点。”
“这个吓不倒我,”达尔马斯沉稳地说道,“如果是勒索你的人,他们早就使出更卑鄙下流的手段了。”
他把帽子脱下,托在胸前,若有所思地盯着它。这时瓦尔登神情紧张,脸部冒出些许汗珠,眼神呆滞,一副病恹恹的样子。他张开口正想说点什么。
门铃却突然响了。
瓦尔登随即皱起眉头,低声骂了一句。他低头盯着地面,身体却没有动。
“该死的,今天怎么那么多不速之客,我那个日本门童今天刚好不在。”他低声咆哮着。
门铃又响了起来,瓦尔登无奈准备起身,此时达尔马斯说:“我去看看是谁,反正我也正好要走了。”
他对瓦尔登点了点头,走出房间下楼打开了门。
两个男人闪了进来,手里拿着枪。其中一人用枪狠狠顶着达尔马斯的肋骨,语气急促地说道:“退回去,快点。打劫!你懂的。”
他皮肤黝黑,相貌端正,很兴奋的样子。他的脸像浮雕宝石一样洁净,因此看起来不太硬朗。他笑了笑。
他身后的男人身材矮小,一头棕黄头发,脸色阴沉。那个黑小子说道:“诺迪,这是瓦尔登的私家侦探,带他过去,搜出他的武器。”
那个棕黄头发的男人诺迪听了,用一把短管左轮手枪顶着达尔马斯的肚子,他的同伴则一脚把门关上,然后大摇大摆走向瓦尔登。
诺迪从达尔马斯腋下搜出一支0.38英寸的柯尔特式自动手枪,绕着他走了一圈,还拍了拍他的口袋。接着他把自己的手枪收好,换上达尔马斯的自动手枪。
“好了,里基奥。这人身上没枪了。”他嘟囔着对同伴说道。达尔马斯随即放下双手,转身走回房间,若有所思地盯着瓦尔登。瓦尔登身体前倾,嘴巴微张,神情专注。达尔马斯看了看那个黑小子,轻声问道:“你叫里基奥?”
黑小子瞥了他一眼,说:“站到那边的桌子边去,伙计。现在一切由我说了算。”
瓦尔登的喉咙发出一丝嘶哑声。里基奥站到他的面前,神情愉快地颔首注视着他,一只手指挂着扳机护环,让枪摇来晃去。
“瓦尔登,你的账现在还没给我付清,动作真是太他妈慢了!所以我们过来和你说一声。还是跟踪你的大侦探找到这儿的。很聪明吧?”
达尔马斯板着脸,平静地说道:“瓦尔登,这个废物以前是你的保镖吧,如果他叫里基奥的话。”
瓦尔登默默点了点头,抿了一下双唇。里基奥向达尔马斯叱喝道:“别玩花样,死侦探。我再次警告你啊。”他目露凶光,又转头看向瓦尔登,瞥了眼手表。
“现在是三点零八分,瓦尔登,我想以你的龟速应该也能赶在银行关门前把钱取出来。给你一个小时去银行取1万美元出来。记住只有一个小时。我们得劳驾你的大侦探跟我们走一趟,好安排交付事项。”
瓦尔登一声不吭地点了点头,他把双手按在膝盖上,双拳紧握,握得指关节都泛白了。
里基奥继续说道:“我们会光明正大地行动,如果不是这样,我们的‘生意’也不会越做越大。你也给我放机灵点,要不然你亲爱的侦探先生就要在泥土下长眠不醒了,明白了吗?”
达尔马斯以轻蔑的口吻说道:“如果他付清了,我猜你会放了我,好让我向警察告发你吧。”
里基奥没有看达尔马斯,而是平静地说道:“这是个不错的选择……瓦尔登,你今天要付清1万美元,下个星期天我们要看到另外1万美元,除非我们遇上了大麻烦。如果我们真有什么麻烦,你会付出代价的。”
瓦尔登露出一副茫然的挫败表情,双手一摊,仓促说道:“我想我能安排好一切。”
“很好,那我们走了。”
里基奥快速地点了下头,收好枪,从口袋里翻出一只羊皮手套,套上右手,然后走向棕黄毛,从他手中夺过达尔马斯的自动手枪,握在手中仔细研究了一番后顺手放进衣服的旁侧袋,戴着手套的右手仍揣着它。
“走人。”他甩了甩头,说道。
说罢就走了出去。德里克·瓦尔登看着他们的背影,面色惨淡。
电梯里只有电梯员一个人。他们三人在中厅出了电梯,走过一间安静的书房,路过一扇彩色玻璃窗,窗后的灯光营造出阳光灿烂的假象。达尔马斯走在最前边,里基奥半步之隔走在达尔马斯的左边,棕黄头发男人则在右边,两人挟持着达尔马斯出去。
他们沿着铺着地毯的台阶,走到一个卖奢侈品的拱廊商场,又穿过商场从侧门走出酒店。街道对面停着一辆棕色的小轿车,棕黄色头发的男人动作麻利地坐进驾驶座,把枪放在大腿下压住,踩上油门。里基奥和达尔马斯从后门上车,里基奥慵懒地吩咐:“诺迪,往东边开,我需要谋划谋划。”
诺迪咕哝道:“你脑袋被驴踢了?”他头也不转哼了一声,“光天化日之下载着人质到威尔希尔大道去兜风!”
“开你的车,笨蛋。”
棕黄毛又咕哝了一声,把小轿车开出路边,随后在干道的停车标志处前慢慢降下速来。一辆空的黄色出租车从西边的路沿开出来,在街区中间打了个回转,跟在了他们后面。诺迪停了一会儿后,继续向右前行。黄色出租车紧紧跟在其后。里基奥回头瞥了一眼,却毫不在意,毕竟威尔希尔大道上车水马龙,川流不息。
达尔马斯往后靠在座套上,沉思着道:“我们下来后,瓦尔登为什么不打电话报警?”
里基奥一笑置之,摘下帽子放在膝盖上,然后从口袋中伸出右手放到帽子底下,手中依然拿着枪。
“他不想惹恼我们,大侦探。”
“所以他就让你们两个废物带我去兜兜风。”
里基奥漠然说道:“这可不是一般的兜风。我们是要你帮我们完成交易……而且我们不是废物,明白吗?”
达尔马斯两指捏了捏下巴,嘴角的笑容一闪而过,猛然问道:“要一直往前开到罗伯逊大道吗?”
“是的,我还没想好下一步。”里基奥说道。
“真是个天才啊!”棕黄毛讥讽道。
里基奥咧了咧嘴,露出了白皙的牙齿。看到半条街区前的交通灯变红了,诺迪加速前进,率先到达十字路口。黄色出租车也加速跟上,停在轿车的左后边。车上司机一头红发,帽子斜斜地别在头上,嘴里含着牙签欢快地吹着口哨。
达尔马斯把双腿缩回到座椅前,全身力量都压在腿上,背部紧紧地靠在座垫上。诺迪看到高高的交通灯变成绿灯后,准备启动轿车,此时旁边一辆汽车突然来了个左转弯,诺迪不得不踩上油门。而黄色出租车猛地向前滑行,红发司机全身靠在方向盘上,猛地来了个右转弯,接着发出一阵刺耳的摩擦声。出租车坚固的挡泥板狠狠地撞上了褐色轿车低悬的挡泥板,锁住了它的左前轮,两辆车颠了一下停在十字路口。
顿时,后面传来一片愤怒的喇叭声,表达着车主的急躁之情。
达尔马斯借机右拳猛击向里基奥下巴,左手快速接近他膝盖处的枪支。里基奥被打得扑倒在车角,达尔马斯趁机掰开他的双膝。里基奥头部晃了下,瞬间头昏目眩。达尔马斯迅速抽身,把自动手枪抢过来,放在腋下。
而前座的诺迪此刻坐着没动,右手却慢慢地摸向放在大腿下的手枪。达尔马斯打开车门,跳下车,顺手关上车门,两步跨到出租车前,打开了车门。但他没有急着上车,而是站在车门前看了看棕黄毛。
后面的喇叭声此起彼伏,一阵喧嚣。出租车司机来到车前面,使劲地想分开两辆车,但一点都不管用。他嘴里的牙签咬进又咬出。这时,一位戴着琥珀色眼镜的摩托巡警穿过长长的车龙来到路口,不耐烦地看了看情况,随即对出租车司机甩了甩头。
“你进去把车倒退一点,”他说道,“要理论到别处去理论,这路口交通正忙着呢。”
出租车司机咧嘴笑了笑,绕过车头,上车后挂挡倒车,一边小心翼翼地倒车,一边不时地按响喇叭或者挥手示意。车终于倒出来了。棕黄毛坐在轿车上木然地凝视着一切,达尔马斯也坐进出租车,拉上车门。
摩托巡警吹了一下口哨,接着又吹了两声尖锐的哨声,伸展双手指挥交通。棕色轿车好似一只被警犬追着的猫迅速穿过十字路口。
黄色出租车紧随其后,走了半条街区后,达尔马斯身体前倾,敲了敲玻璃。
“乔伊,走吧。你追不上他们的,我也不想逮住他们……刚才那一战实在漂亮。”
红发司机的下巴朝着仪表盘,咧嘴一笑,说道:“好说,头儿,下次考验我的时候派点难活儿吧。”
02
四点四十分电话铃响的时候,达尔马斯正仰卧在梅尔维尔酒店一间客房的床上。他伸手拿起电话,看也不看一眼,说道:“你好。”
电话那头传来一阵悦耳的女声,听起来有点紧张。“我是玛芮恩·卡莱尔。你还记得我吗?”
达尔马斯把嘴边的香烟拿开,说:“当然记得了,卡莱尔小姐嘛。”
“听着,你一定要过来看看德里克·瓦尔登,他那个死脑筋不知在烦恼着什么事情,喝得酩酊大醉的。得想想办法才行。”
达尔马斯透过电话凝视着天花板,拿着香烟的手拍打着床边的图案,慢悠悠地说道:“卡莱尔小姐,我打了几次电话给他,但他没听。”
电话那头沉默了一会儿才说道:“我把我的钥匙塞在门缝里了,你最好直接就进去。”
达尔马斯听了,双眼微眯,右手的手指不再乱动。他悠然地说道:“我会马上过去的,卡莱尔小姐。那我到哪里能找到你?”
“我也不是很清楚……也许在约翰·苏特罗家吧。我们之前正打算到那儿去。”
达尔马斯回道:“好的。”听到了一声咔嗒声他才挂掉电话,把电话放在床头柜上。他坐起来,抬头看了一会儿映照在墙上的阳光,然后耸了耸肩站起来。他喝完电话机旁的一杯酒,戴上帽子,然后乘电梯下去,走到酒店外。酒店的外面排着一溜的出租车,他坐进了第二辆车。
“还是基马诺克酒店,乔伊。出发吧。”
十五分钟后,他们到达了基马诺克酒店。
此时正值茶舞结束时间,酒店外的大街上车辆拥堵,人人都试图想从三个入口处挤出来。达尔马斯在半条街区前下了出租车,穿过成群结队的名媛淑女及其舞伴走向拱廊入口,然后步上台阶来到中厅,再次经过书房,走入人头攒动的电梯。电梯到达顶层的时候,只剩下了达尔马斯一人。
达尔马斯走到瓦尔登房门前按了两次门铃,随后俯身向门缝里看去。门缝里透出一丝光线,但好像被什么东西挡了一下。他回头看了一眼电梯的指示灯,然后弯腰用袖珍折刀片伸进门缝把那个东西慢慢挑出来。原来是一把扁平的钥匙。他用这把钥匙打开门进去,猛地停住,目不转睛地凝视着前方。
偌大的房间里躺着一具尸体。达尔马斯慢慢走向它,动作轻柔,仔细聆听周围的动静。他灰白的眼睛里流露出一丝强硬的眼神,下颚骨绷紧成一条直线,与棕褐色的面颊相比,更显苍白。
德里克·瓦尔登瘫倒在棕色座椅上,嘴巴微张,右边太阳穴上有个小黑洞,脸颊上满是鲜血,像一个蕾丝图案。他的鲜血一直流到脖子和衬衫软领上,右手软软地垂在地毯浓厚的毛绒上,手指还扣着一把黑色的小自动手枪。
屋里的光线逐渐变暗,达尔马斯站在那里一动不动,就这样看着德里克·瓦尔登,看了很久很久。到处都是静悄悄的。风已止,落地窗外的遮阳篷也一动不动。
达尔马斯从左臀口袋掏出一副羊皮薄手套戴上,屈膝跪在瓦尔登旁的地毯上,轻柔地掰开他越来越僵硬的手指,取出了他紧紧扣住的手枪。那是一把0.32英寸口径的小手枪,胡桃木枪柄,经黑色抛光处理过。他把枪支翻转过来,观察着枪托。他双唇紧闭,盯着枪托上被锉掉注册号的痕迹,残留的号码斑点在暗淡的黑色抛光表层微微发亮。他把枪放在毯子上,站起来缓慢走向放在书桌边缘的电话,电话旁放着一瓶插花。
他伸手想拿起电话,但最终还是没碰电话。他把手垂到身旁,站了一会儿后转身快步走回到尸体旁,再次拿起那把手枪。他把弹匣卸下来,取出后膛的子弹,把子弹装在空弹匣里。左手两只手指叉着枪管,把弹簧往后扯,扭转尾栓,拆开手枪。他捡起枪托,走到窗前仔细地观察。
枪托内侧有一组号码,没被锉掉,清晰可见。
他很快地重新装好手枪,把子弹装上后膛,推上弹匣,扣上扳机后把它按原样放回德里克·瓦尔登僵硬的手中。他把手套脱掉,拿出一本小笔记本写下枪托上的号码。
然后他走出房间,搭电梯下楼离开了酒店。这时已经五点半了,马路上的一些车辆已经打开了车灯。
03
达尔马斯到达苏特罗家,开门的是一个金发男人。他用力把门拉开,大门撞向了墙壁,金发男人则一屁股坐在地上,手里握着门把手,怒道:“天哪,地震吗?”
达尔马斯居高临下地盯着他,神情漠然。
他问道:“玛芮恩·卡莱尔小姐在吗?你知不知道?”
金发男人站起来,重重地甩开大门,大门“哐当”一声关上了。他大声地说道:“除了到处寻花问柳的蒲伯,所有人都到齐了.99lib?。”
达尔马斯点了点头,说道:“那你们的派对应该不错。”
他越过金发男人走进大厅,穿过拱门拐进一间偌大的老式房间,一些嵌入式的陶瓷柜和破旧的家具陈列于室。房里大约有七八个人,每个都喝得面红耳赤。
一个身穿短裤和绿色马球衫的女孩坐在地板上,和一个身着正式餐服的男人有一搭没一搭地闲扯着。一个戴着低鼻架眼镜的大胖子在正儿八经地对着玩具电话说道:“长途话务员,帮我接到苏城,加把劲啊,美女!”
收音机里播放着“甜蜜的小疯狂”,震耳欲聋。
两对男女正手舞足蹈地在屋里跳舞,相互碰撞,还不时撞向家具。一个神似阿尔·史密斯的男人在独自跳着舞,手里拿着一杯酒,脸上一片心不在焉的神情。一个身材修长、面无血色的金发女郎向达尔马斯挥手问好,手里的酒杯洒出些许酒,尖叫着:“亲爱的,没想到在这儿能碰见你啊!”
达尔马斯绕过她,向一个刚进屋的女人走去。她一头橘黄色头发,两手各拿着一瓶杜松子酒。她把酒放在钢琴上,然后整个人斜靠在上面,一副百无聊赖的神情。达尔马斯走上前向她询问卡莱尔小姐。
钢琴上有一盒打开的香烟,橘黄色头发女人抽出一根,冷淡地说道:“在外头院子里。”
达尔马斯道:“谢谢你,苏特罗夫人。”
她没有表情地看着他。达尔马斯从另一扇拱门出去,走进一间昏暗的房间,里面摆着一些编藤家具。房里有一扇门通往玻璃装饰的门廊,穿过门廊尽头的大门,沿阶而下通向一条蜿蜒小径。达尔马斯沿着通幽小径穿过一片幽深的树林,走到一处断崖边,站在边上可见对面灯火通明的好莱坞的部分景致。断崖边上有一张石凳,有个女人背对着房子坐在上面,点燃的烟头在黑暗中一闪一闪的。她慢慢地回过头来,然后才站起来。
她身材娇小,皮肤不是很白皙,妆容精致娇媚,双唇抹着厚厚的口红。在昏暗的光线下,脸部轮廓看得不是很清晰,只觉得她的眼神忧郁迷茫。
达尔马斯说道:“卡莱尔小姐,我在外面安排了一辆车。你自己开车来的吗?”
“没有,我们走吧。这儿太压抑了,而且我不喜欢喝杜松子酒的。”
他们折回幽径,从房子侧面绕出去,穿过一扇格子栅栏门走上人行道,沿着一排栅栏走向出租车。司机正背靠着车,一只脚后跟踩在脚踏板上,看见他们过来,赶紧打开车门,让他们坐进去。
达尔马斯说:“乔伊,找家杂货店买包香烟。”
“好的。”
乔伊滑坐进驾驶座,启动汽车,沿着陡峭蜿蜒的山路向前开去。潮湿的沥青公路回响着轮胎的沙沙声。
过了一会儿,达尔马斯才开口问道:“你是几点离开瓦尔登那儿的?”
女孩儿头也不转,回道:“大约三点钟。”
“应该更晚一些吧,卡莱尔小姐。三点钟时他还活着,那时身边还有别人。”
闻言,女孩儿发出一声微弱的痛苦声,像压抑的啜泣声。过了一会儿,她才轻声说道:“我知道……他死了。”她抬起戴着手套的双手按在太阳穴上。
达尔马斯说道:“是的。那就让我们不要搞得太复杂了……或许不得不复杂些——但差不多就行了。”
她慢慢地低声说道:“我到那儿时他就已经死了。”
达尔马斯点了点头,没有看她。出租车继续往前开,过了一会儿停在拐角处的一家杂货店前。司机转过身往回看。达尔马斯盯着他,却对着女孩儿说道:
“打电话时你就应该和我说清楚的。我可能会因你惹祸上身。可能我现在已经摊上大麻烦了。”
女孩儿突然向前倾,整个人立刻滑下座位。达尔马斯迅速伸手抓住她,把她推回靠在车垫上。她的头搁在肩部不断颤抖,嘴巴大张,脸色苍白。达尔马斯一手抓住她的肩膀,另一只手搭在她的脉搏上把脉,顷刻神情可怕,急促道:“乔伊,我们去卡利那里。不要管什么香烟了……她需要喝点酒,动作快点。”
乔伊快速挂了挡,踩上油门疾驰而去。
04
卡利是一家小俱乐部的老板,店面位于一家体育用品店和流动图书馆之间的通道尽头。前门是扇格栅门,门后站着一个保镖,一副对外界漠不关心的样子,似乎谁会进去跟他没有太大关系。
达尔马斯和女孩儿进去后坐在一间硬座小包厢里,里面窗户挂着挂钩绿色窗帘。高高的隔墙将一间间包厢分隔开来,包厢的另一侧设有一个长廊酒吧,尽头有一台投币式自动点唱机。当一切快归于安静时,酒保就会投入一枚五分镍币播放歌曲。
一名服务员端来两小杯白兰地酒放在桌上,玛芮恩·卡莱尔拿起一杯就一饮而尽,空洞的双眼终于恢复了一丝神采。她脱掉右手黑白相间的长手套,静静坐在那里漫不经心地把玩手指,俯首盯着桌子。没过多久,那名服务员又端来两杯白兰地调酒。
服务员离开后,玛芮恩头也不抬地开口说道:“他有十几个情妇,我不是头一个,也不是最后一个。当然他也有好男人的一面。不过不管你信不信,他从没付过我房钱。”她声音不大,却字字清晰入耳。
达尔马斯一言不发地点了点头,女孩儿继续低头说道:“但总的来说,他这个人其实就是个无赖。没酒喝时脾气暴躁;喝得烂醉后,脾气又恶劣;清醒时,他算是个不错的男人,还是好莱坞最佳色情导演。在海斯办公室(美国电影协会),任意三个人加起来都不如他有办法制作更好的色情片。”
达尔马斯面无表情地说道:“他就快过气了,色情电影现在也行将消亡了,他很清楚这一点。”
女孩儿瞥了他一眼,随即垂下眼睑,轻啜一小口调酒,然后从运动外套的口袋里掏出一块小手帕轻轻地拭了一下双唇。
隔壁包间的人大声喧哗,嘈杂不已。
玛芮恩继续说道:“今天我们在阳台吃了午饭,德里克喝高了,有点醉醺醺的了。他看起来心事重重,似乎有些事情让他很忧心。”
达尔马斯微微一笑,说:“可能是在担心别人敲诈他的2万美元吧……你知不知道这事?”
“可能是吧,他最近手头有点紧。”
“他花了一大笔钱购酒,”达尔马斯艰涩地说道,“还有他的机动游艇,停在临近墨西哥的海上,他喜欢开着它到处游玩。”
女孩儿抬起头,很快地甩了甩,乌黑的双眸里露出强烈的痛苦。她缓缓地说道:“他的酒都是从恩塞纳达带回来的。他亲自带过来的。带进那么多美酒,他不得不小心一些。”
达尔马斯点点头,嘴角扯出一抹冷笑。他喝完了杯中酒,拿出根香烟塞到嘴边,把手伸进口袋里找火柴。桌上的火柴架已经空了。
他说:“继续说,卡莱尔小姐。”
“我们进了房间后,他又拿出两瓶酒,说要一醉方休……然后我们就大吵了一架……我再也受不了,就离开了。回到家后我又有点担心他,就打了电话,但他都没接。最终我还是回去了……用我的钥匙开了门……就看到他躺在椅子上,死了。”
片刻后达尔马斯问道:“在电话里你为什么不和我说清楚?”
她两手紧紧握在一起,轻声说道:“我当时很害怕……而且这件事情有点……不对劲。”达尔马斯往后坐,头靠在隔墙上,半眯着眼盯着她。
“说来好笑,”她接着说道,“我都有点难于启齿,但德里克·瓦尔登是个左撇子,我肯定知道这点,不是吗?”
达尔马斯轻轻道了一句:“一定很多人都知道这点,但总会有那么一两个马大哈。”
达尔马斯看她摆弄着手套,不停地把它缠绕在指间。
“瓦尔登是个左撇子,”他悠然说道,“这意味着他不是自杀的。手枪是在他的右手。他也没有任何挣扎的迹象,太阳穴上的枪口有弹药灼伤的痕迹,看起来子弹应该是从右边近距离射过来的。这说明凶手能够随意进出房间接近他,是他认识的人。又或者他当时喝得烂醉如泥、不省人事了,这样的话,凶手只须有一把钥匙就可以干掉他。”
玛芮恩脱下手套,双手紧握。“说白了,”她尖声地说道,“我知道警察一定认为是我干的。喂,不是我,我爱惨那个可怜的傻瓜了,怎么会杀他呢?你说呢?”
达尔马斯面无表情地说道:“你脱不了嫌疑,卡莱尔小姐。那些警察会想到这一点,不是吗?而且事后你做得很聪明。他们也会想到这一点的。”
“这算哪门子的聪明,”她苦涩地说道,“只是自作聪明罢了。”
“自作聪明!”达尔马斯冷笑道,“说得好。”然后他用手指梳了梳头上的卷发,“其实,我并不认为这案件可以嫁祸到你身上……而且警察也不知道瓦尔登是个左撇子……除非有人刨根究底,把所有事情抖出来。”
他前倾着靠上桌子,双手撑在桌沿,一副要站起来的样子,双眼微眯,若有所思地看着她的脸。
“我认识市区的一个警察,他可能会给我指条明路。他是个老练的警官,但这个老家伙口风很紧,你可以和我一块儿去找他,让他听听你的故事。他会帮我们把这个案子压上几个小时,不让它出现在报纸上。”
达尔马斯半是询问地看着她。她戴上手套,安静地说:“那走吧。”
05
梅尔维尔酒店电梯门关上后,一个大汉放下面前的报纸,打了个哈欠,慢吞吞地从角落的一张长背椅中站起来,游魂似的穿过安静窄小的大厅,路过一排酒店内线电话,挤入尽头的一间电话亭里。他往投币口丢进一枚硬币,粗大的食指拨着转盘,嘴里还喃喃自语着电话号码。
过了片刻,他倾身靠近话筒,说道:“我是丹尼,在梅尔维尔酒店,我们的目标刚进来了。我在外头跟丢了他,就候在大厅等他回来。”
他的声音粗重,有些含糊。他仔细地听着电话那头的声音,不时地点点头,然后什么也没说挂断了电话。他走出电话亭,再次回到电梯口,顺手把烟蒂扔到装满白沙的玻璃烟灰缸里。
进了电梯后,他对电梯员说了一句:“麻烦到十楼。”说完脱下了帽子。他有一头乌黑的直发,由于出汗全打湿了,脸庞既大且平,眼睛很小,身上的衣服皱巴巴的,但不寒酸。他是事务所的一位侦探,受雇于日食影业公司。
他在十楼出了电梯,沿着阴暗的走廊向前走去,然后拐角敲响了其中的一扇门。房间里传来一阵脚步声,开门的是达尔马斯。
大汉径自走进去,把帽子随手扔在床上,问也不问一句就在窗户旁的一张安乐椅上坐下。
他开口道:“嗨,老兄,听说你需要帮忙。”
达尔马斯看了他一会儿,没有吱声,过了一会儿才蹙着眉头不疾不徐地说道:“也许——我需要一个跟踪高手。但我想要的是柯林斯,你来跟踪人的话很容易被发现。”
他转身走进浴室,拿着两个玻璃杯出来,走到桌前调了两杯酒,递了一杯给大汉。大汉接过来豪爽地一饮而尽,咂了咂嘴,把酒杯放在窗台上,然后从背心口袋里掏出一根短粗的雪茄。
“柯林斯不在,”他说道,“而我则是个大闲人,所以上头才安排我来。是要跑腿吗?”
“不知道,或许不用。”达尔马斯冷淡说道。
“如果是以车代步,我还是可以的。我开着我的双门小轿车来的。”
达尔马斯拿起酒杯,坐在床沿带着一抹淡淡的笑容盯着大汉。大汉咬断了一截烟末,把它随口吐在地上。
随后,他又弯腰把它捡了起来,看了看,将它随手扔出了窗外。
“夜色真美。都年底了还这么暖和。”他说道。
达尔马斯慢悠悠地问道:“丹尼,你对德里克了解多少?”
丹尼把视线投向窗外,一层薄薄的雾霭笼罩着天际,旁边高楼后面的霓虹灯闪闪发亮,像火花似的映着夜空。
他说道:“我不知道你说的了解是什么意思。只是见过他几次,知道他是一个大款。”
“如果我告诉你他死了,你应该不会大吃一惊吧。”达尔马斯语气平稳地说道。
丹尼慢慢回过头来,阔大的嘴里还含着没有点燃的香烟,上下嚅动着,看起来有了点兴趣。
达尔马斯继续说道:“很有趣的案件。丹尼,有帮敲诈团伙勒索他,这似乎是找到了凶手案的替罪羊。他今天下午被杀了——头上中了一枪,手里握着一把枪。”
丹尼小眼微张,达尔马斯啜了一小口酒后把酒杯托在大腿上。
“是他女友发现的。她有他在基马诺克的房门钥匙。他的日本门童刚好不在,帮不上什么忙。那个女人没告诉任何人,她在慌乱之中跑了,过后才打电话给我,我过去查探了一番……也没有告诉任何人。”
大汉回过神来,慢慢说道:“拜托!老兄,警察会找到你身上来的,然后把案破了。你很难置身事外了。”
达尔马斯看了他一眼,然后转头把视线投向墙上的一幅画,冷然说道:“我正在调查啊,而你要帮我。我们有事干了,事件的背后有个可怕的强大组织,这里头可有好戏看。”
“那你想怎么做?”丹尼语气冷漠地问道,脸上透出一抹不悦的神情。
“丹尼,瓦尔登的女友认为他不是自杀的。我也这样想,而且已经有点线索了。不过我们得抓紧,比警察先走一步。我没想能够立马破了这个案子,但我刚好有假在身。”
丹尼说:“嗯,不要太自作聪明,我有点跟不上你的思维。”
他划一根火柴点燃香烟,手微微颤抖。
达尔马斯说:“这不是聪明,是你智商有限。射杀瓦尔登的枪支有注册号,但号码被锉掉了。但我把枪拆了之后发现里面还有一组号码。而警局总部能查到这组号码,只要有特许通行证就行。”
“而且你刚刚去了那里,问他们要了号码,他们也给了你。”丹尼冷冷地讥讽道,“当他们发觉瓦尔登死了,追查枪支的事,他们会发现你很聪明,已经捷足先登了!”他的喉咙里发出刺耳的声音。
达尔马斯说:“放松,伙计。不是我说那帮家伙调查的效率,我不需要担心这点。”
“见鬼去了,才不会呢!瓦尔登这样的人要一把没号码的枪干吗啊?那可是刑事重罪。”
达尔马斯喝完酒,把杯子放在桌上,然后拿出一瓶威士忌给丹尼。丹尼摇了摇头,神情很郁闷。
“如果这枪是他的,他可能并不知道这点,丹尼。而且很可能那根本不是他的枪。如果是凶手的,那他肯定是玩票的。职业杀手不可能有那种武器。”
大汉听了慢悠悠说道:“好吧,你四处奔跑打听到什么了?”
达尔马斯重新坐在床沿,从口袋里掏出一包香烟,点燃一支,倾身向前把火柴扔出窗外,开口说道:“枪支大约是在一年前注册的,登记的是《新闻记事报》的一个记者,名叫达特·布尔万德。这个叫作布尔万德的人去年4月份在长廊商场的匝道被撞死了,当时他正准备离开市镇,但没有成功。这个案子至今未破,但是人们直觉地猜到他和某些非法勾当有关,比如说像芝加哥的林格尔凶杀案那样的勾当。他大概是想敲诈某个大腕,没想到反而被别人干掉了。布尔万德就这样出局了。”
大汉深吸了一口气,把香烟熄灭。达尔马斯面色沉重地看着他,继续说道:
“我是从《新闻记事报》的韦斯特福那儿打听到的,他是我的朋友。情况还不止这些。据知,枪支后来给回了布尔万德的妻子,她住在肯莫尔北部郊区。或许她会告诉我有关枪支的事情……有可能她跟非法勾当也脱不了干系,丹尼。这样一来,她就不会告知真相,待我和她谈论一番,或许能引出一些我们感兴趣的东西。弄明白了吗?”
丹尼又划了一根火柴,点燃了香烟。他粗声粗气地问道:“那我要干些什么——你和她谈完后,我跟踪她找出枪支的流向?”
“没错。”
大汉站起来,作势打了个呵欠,“我可以帮你,”他咕哝了一声,“但为什么要为瓦尔登的死保密啊?让警察破案不就好了吗?我们这样做只会得罪警察总部的人。”
达尔马斯悠然地说道:“这事得冒冒风险。我们不知道敲诈瓦尔登的团伙到底想要什么。如果案件让警察接手,全国的报纸再头条报道,电影公司势必会亏损一大笔钱。”
丹尼接道:“你说得好像瓦尔登是大名人瓦伦蒂诺似的。见鬼去了,那家伙不过是个导演,把他的名字从未上映的电影撤下来不就完事了吗!”
达尔马斯说:“他们的想法不同,但可能因为他们还没和你说过。”
丹尼粗暴地说道:“好吧。但我,我就宁愿让他女友背这个黑锅,反正法律只要找个替罪羊就完事了。”
他绕过床头,拿起帽子扣在头上。
“好了,”他没好气地说,“在警察察觉瓦尔登死之前我们要把案件理清。”他一边做着手势,一边残忍地笑道,“好戏就要上演了。”
达尔马斯把威士忌酒瓶放在桌上,也戴上帽子,然后打开房门,站到一侧让丹尼先走,最后关灯带上了门。
此时已八点五十分。
06
金发女人身材修长,微眯着一双碧眼,眼中的瞳孔很小,就这样看着达尔马斯。达尔马斯从她身旁快速闪进房间,然后用手肘把门推上。
他说:“我是个侦探——私家侦探,布尔万德夫人,想请教一些你可能知情的内幕消息。”
金发女人说道:“我姓道尔顿,海伦·道尔顿,不要跟我提布尔万德那些往事。”
达尔马斯笑了笑,说道:“很抱歉,我应该先弄清楚这点。”海伦无所谓地耸了耸肩,走进房内,优雅地坐在一张椅子上,椅子的扶手上放着一支燃着的香烟。这是一间客厅,里面家具配备齐全,周围还摆满了各式各样的小古玩,开着两盏落地灯。几个荷叶边枕头散落在地面上,一只法国洋娃娃四肢伸展靠在一盏落地灯座上,壁炉架上有一排小说,炉内的煤气火焰燃得正旺。
达尔马斯放好帽子,客客气气地说道:“达特·布尔万德曾经有一把枪支,现在它出现在我正调查的一件案子中,我想了解一下你拿到它之后的去向。”
海伦·道尔顿用半英寸长的指甲搔了一下手臂,草草地答道:“我完全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达尔马斯盯着她看,背靠着墙壁,声音深沉而锐利地说道:“你应该不会忘了达特·布尔万德,你的前夫吧,他去年4月惨死于车祸……或者说这事太遥远,你都忘记了?”
金发女人咬着一个指关节,说道:“你很聪明啊。”
“为了谋生不得不这样。只要不是中枪之后长眠不醒就好了。”
海伦·道尔顿突然挺直腰板坐着,脸上不再是一副茫然的表情,绷着脸冷冷地说道:“那支枪怎么了?”
“杀了一个人,就是这样。”达尔马斯漫不经心地说道。
她瞪了他一眼,片刻才开口道:“我当时身无分文,就把它典当出去了,之后再也没有赎回来。我的死鬼丈夫每个星期能挣60美元,但从未给过我哪怕一毛钱。我一个子儿都没得到。”
达尔马斯点了一下头,问道:“还记得那个当铺吗?你有没有保存当票?”
“不记得了。当铺在镇上的主街,那里两旁到处都是当铺,我也没有当票。”
达尔马斯说道:“我就担心这个。”
他慢慢走过房间,看了眼炉架上一些小说的书名,然后走到一张小折叠桌前,盯着桌上的一张银框装潢画,过了片刻才慢慢转身过来。
“海伦,那把枪有了大麻烦。今天下午它干掉了一位名人,枪支外面的注册号还被锉掉了。如果你典当了,我猜是哪个杀手从当铺买了枪,但是一般杀手不会那样把号码锉掉,他也应该知道枪支内侧还有一组号码。所以买枪的不是什么杀手,而且他也不会随便在当铺买枪杀人。”
金发女人慢慢站起来,双颊涨得一片通红,双手僵硬地贴在身侧。她有些紧张地慢慢说道:“大侦探,你就别忽悠我了。我可不想和警察打什么交道,再说我有一帮好朋友罩着我。你还是走人吧。”
达尔马斯把目光重新投向桌上的画框,说道:“约翰·苏特罗不应该这样把自己的大头照放在一个女人的公寓里,不然别人可会以为他出轨了。”
金发女人脚步僵硬地走到桌前,把照片砰地一下塞进抽屉里,然后一屁股靠在桌上。
“你大错特错了,死侦探。那不是什么叫苏特罗的家伙。请你看在上帝的分儿上滚出去,可以吗?”
达尔马斯发出一阵令人不快的大笑,说:“今天下午我还在苏特罗家看见你了,你喝得不省人事,自然没有什么印象。”
金发女人猝然一动,作势要扑向达尔马斯,然后又突然停下来,站在那里一动不动。门外传来钥匙开门的声音,一个男人打开大门走了进来,站在门边把门慢慢推上。他身穿一件亮色的花呢外套,右手揣在兜里,他的肤色很深,身材瘦削,两肩高耸,鼻梁挺拔,下巴尖尖的。
达尔马斯不动声色地看着他,一会儿才开口道:“晚上好,苏特罗议员。”
男人直接无视达尔马斯,看向那个女人。女人颤抖着说道:“这人说他是私家侦探,说我曾有一把枪,在不断逼问我枪支的事。请你让他出去,好吗?”
苏特罗反问:“私家侦探,嗯?”
他看也没看达尔马斯一眼就从他身边走过去,金发女人向后退去,想避开他,倒在一张椅子上,面色苍白,眼神透出一抹恐惧。苏特罗低头看了她一会儿,然后转身,从口袋里掏出一把自动小手枪,随意地握在手里,枪口朝下。
他说:“我的时间很宝贵。”
达尔马斯接道:“我正准备走人呢。”说完走向大门,背后传来苏特罗严厉的声音:“慢着,先把事情说明了。”
达尔马斯说道:“没问题。”
他不慌不忙地走着,步态轻盈,然后把房门打开。苏特罗立马举起手枪,达尔马斯说:“别费神了。你很清楚,你不会在这里干掉我的。”
两人互相对视着。过了片刻,苏特罗把枪收回口袋,轻舔了下薄唇。达尔马斯见状说道:“道尔顿小姐曾经持有的一把枪支最近杀了一个人,但她已经很久没有见到这把枪了。我想知道的就是这些。”
苏特罗慢慢地点了一下头,眼中露出怪异的神色。
“道尔顿小姐是我太太的一位好友,我不希望她再受打扰。”他冷冷地说道。
“那好。您虽不希望,”达尔马斯说,“但是一名正当的侦探有权询问一些合乎法律的问题。我可没有强行闯进来。”
苏特罗将目光慢慢投向他,说:“很好,小心对待我的朋友。在这座城市我可是呼风唤雨的人物,小心我让你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达尔马斯点头示意,缓步走出房间关上大门,站在门外听了一会儿屋内的动静,但听不到任何声音。他耸耸肩走出大厅,步下三级阶梯,穿过一间没有配电箱的小休息室,来到了大楼外。他看了看街边的环境。这是一个公寓小区,街边停着一辆辆汽车。出租车在等着他,他循光走了过去。
红发司机乔伊站在车前的马路牙子边。他一边抽着烟,一边眼光扫过街道,看着一辆左边车身停靠着人行道的黑色大轿车。看到达尔马斯走了过来,他扔掉烟,向达尔马斯走去。
他急切地说道:“听着,老板,我看了眼那轿车上的家伙——”
话还没完,轿车的车门上突然爆出一抹暗淡的火花,两旁高楼林立的街道随即响起了一声枪声。乔伊迅速将达尔马斯扑倒。此时轿车猛地启动。达尔马斯抱住乔伊向街边滚去,单膝跪地,试图拔枪但还没来得及,轿车已经吱的一声急速拐进街角绝尘而去。乔伊躺倒在达尔马斯身侧,翻身仰卧在人行道上,双手不断拍打着水泥地,喉咙深处发出一阵阵痛苦的嘶哑声。
片刻,又传来一阵刺耳的车胎摩擦声,达尔马斯身形敏捷一跃而起,右手迅速伸向左腋窝掏枪。当他发现是一辆小汽车踩急刹车停下来时,整个人放松了下来。丹尼下了汽车,穿过中间街道向达尔马斯冲去。
达尔马斯俯身查看司机。借助公寓大楼入口旁灯笼的微弱光线,他看见乔伊中枪处渗出斑斑血迹,染红了马裤呢夹克外套。乔伊努力睁开双眼,不一会儿就又闭上,像是一只垂死的小鸟,已是奄奄一息了。
丹尼说道:“没追上那车,太快了。”
“先打电话叫救护车,”达尔马斯匆忙说道,“这小子已经一肚子血了……盯好那个金发女人。”
大汉跑回他的汽车,跳进车里迅速启动,在街角处掉头匆匆离去。这时大楼里某扇窗户打开了,一个男人向楼下大喊了一声。一些汽车也停了下来。
达尔马斯弯下腰靠在乔伊耳边,喃喃低语:“放松,老兄……放松,放松。”
07
调查枪击案的是韦恩卡塞尔中尉。他有一头稀疏的金发,一双蓝色眼眸散发出冰冷的气息,满脸的痘疤。他坐在一张旋转椅上,双脚搭在一个拉出来的抽屉边上,臂弯里搂着一部电话机。整间房间充斥着灰尘和香烟气味。
朗尼根站在敞开着的窗户旁,正一脸不悦地往外看。他是一个警察,体形魁梧,头发和胡子都是白的。
韦恩卡塞尔咬着一根火柴棍,盯着桌子对面的达尔马斯,说道:“你最好还是开口说点什么。那个出租车司机没法说话了。你在城里运气一向不错,你也不想好日子那么快到头吧?”
朗尼根接话:“他太顽固了,金口难开啊。”他说这话的时候头都没有转过来。
“朗尼,少说废话。”韦恩卡塞尔带着死板的声音说道。
达尔马斯微微一笑,一只手掌使劲摩擦着桌沿,发出吱吱的声音。
“你要我说什么?”他问道,“当时天色已晚,我看不清凶手的相貌。他开的是凯迪拉克轿车,没开车灯。我刚刚就告诉过你了,中尉。”
“等于没说,”韦恩卡塞尔嘟哝一声,“这事有点古怪。你应该能感觉到谁是凶手。很明显这件枪杀案的目标是你。”
达尔马斯反问道:“为什么?被杀的是出租车司机,又不是我。他们这些司机要在城里四处谋生,说不定他就惹上了哪一帮坏蛋呢。”
“像你这样的坏蛋吧。”朗尼根一边说道,一边继续看着窗外。
韦恩卡塞尔看着朗尼根的背影皱了皱眉头,接着耐心地说道:“你在公寓里头时轿车已在外候着了,当时出租车司机就在外头。如果凶手是想杀司机的话,他早就动手了,何必等你出来。”
达尔马斯双手一摊,耸了耸肩,无奈说道:“你们以为我知道凶手是谁啊?”
“也不是,但是我们想你能给我们几个名字,好让我们查案。你去那公寓见什么人了?”
达尔马斯一言不发。朗尼根转过身来,坐到桌子的边上,摇晃着双腿,脸上露出一丝冷笑。
“招了吧,老弟。”他欢快地说道。
达尔马斯把椅子向后倾斜,双手插进口袋,若有所思地看着韦恩卡塞尔,完全不理睬白发警察,当他不存在似的。
他不疾不徐地答道:“我当时是受人委托去办点事,我可不能泄露委托人的隐私。”
韦恩卡塞尔耸耸肩,带着冷漠的目光看着他,然后拿出口中的火柴棍,盯着咬平的末端,然后随手扔掉。
“我有预感,你的委托案和这次枪击案有关,”他冷冷说道,“这样的话,你隐瞒的事终究会露出马脚,对吧?”
“可能吧,”达尔马斯说,“如果这个案件循着这个方向解决的话。但我得先和我的委托人谈谈。”
韦恩卡塞尔说:“没问题。你可以拖到明天一早,过后你就要对我们坦白一切,明白吗?”
达尔马斯点头示意,站起来,说:“那敢情好,中尉。”
“私家侦探只知道保密。”朗尼根粗声粗气地说道。
达尔马斯只是向韦恩卡塞尔点头,随后走出办公室。他穿过一条阴冷的过道,步上台阶走向大厅。出了市政厅后,他走下长长的水泥阶梯,穿过春路大街走向一辆不新不旧的蓝色帕卡德跑车。他钻进车内,启动车辆拐进街角,随之穿过第二大街隧道,开上另一条街区,一路向西驶去。他边开车边透过后视镜观察后面的车况。
在阿尔瓦拉多大道,他停车走进一家杂货店,打电话回酒店房间。店员给了他一个序号,他拨通电话后,听筒传来丹尼粗重急切的嗓音:“你到哪儿去了?我把那个女人弄到我那儿去了,她喝得烂醉如泥的。你快点回来,好对她‘严刑逼供’。”
达尔马斯透过电话亭的玻璃,双眼漫无目的地盯着外头,片刻才不急不忙地说道:“那个金发女人?怎么会?”
“说来话长,老兄。你先过来,我再告诉你。我在北里弗赛大道1454号,知道这个地方吗?”
“我有地图,应该能找到。”达尔马斯说道,声音一成不变。
丹尼直接详细地给他讲了一遍路径,最后说道:“你最好快点。她现在睡死了,一会儿醒了就要大喊谋杀了。”
达尔马斯说:“你那里那么偏僻,应该无所谓。我会尽快赶到的,丹尼。”
他挂断电话,出了杂货店上车。他从车厢拿出一瓶容量只有一品脱的波本,喝了一大口,而后启动汽车开往狐狸山谷。路上他停了两次,坐在车里一动不动,一脸沉思,然后才继续往前开。
08
在圣莫尼卡皮克大道拐弯后,前面出现了一大片散落在起伏群山中的住宅小区,两边是高尔夫球场。小区一直延伸到一个球场的尽头,中间竖立着一排高高的铁丝网。山丘上零星散落着一间间平房。车再往前开就到了山谷,谷上只有一间平房,与高尔夫球场隔街相望。
达尔马斯往前开至一棵高大的桉树下。在铺满月光的路上,桉树投射出深深的阴影。他下车后往回走,有一条水泥路通往那家独立平房。低矮的平房很宽敞,前面有一排小窗户,一丛丛灌木半掩着纱窗。房内透出一丝微光,调低的收音机声从大开着的窗户传出来。
房内一个身影沿着那排窗户穿过去,打开了正门,达尔马斯走进去。房子前头是大客厅,室内开着一盏小灯,一台收音机的调谐钮闪闪发光,一片月光透过窗户照进来。
丹尼已脱下外套,袖子卷至大臂。
他说:“那个婆娘还在睡。待我把来龙去脉说清再弄醒她。”
达尔马斯问道:“确定没被人跟踪吗?”
“不可能。”丹尼两只大手一摊,充满自信说道。
达尔马斯走到角落,在收音机和窗排尽头间的一张柳条椅子上坐下。他把帽子脱下随意放在地上,拿出那瓶波本,带着一抹不满的神色看着它。
“丹尼,找瓶像样的酒过来。我累死了,还没吃晚饭呢。”
丹尼说:“我有一些上等的马爹利白兰地,你等会儿。”
说完他走进房屋后头。达尔马斯把酒瓶放在帽子旁,两指揉着前额,头部阵阵发疼。一会儿,后面的灯光熄了,丹尼手里拿着两个高脚杯出来。
白兰地酒喝起来清纯辛辣。丹尼坐到另一张柳条椅上,在灯光朦胧的房间,他身形异常庞大,皮肤黝黑。片刻,他粗哑的嗓音打破室内沉默,慢慢说道:
“听起来有点可笑,但挺奏效的。看见没有警察在公寓附近巡逻后,我就停在小巷,从后门溜了进去。我知道那女人住在哪儿,但没见过她,所以就寻思着什么托词才能让她相信我。我敲了门,没人应,但能听见她在里面的动静,随即听见电话拨号声。我只好回到大厅,找到了服务室,那里门大开着,我就直接进去了。门上带有闩子,但门并没关上。”
达尔马斯点点头,说道:“我懂,丹尼。”
大汉喝了一大口酒,下唇上下摩擦着杯的边缘,接着说道:“那会儿她打电话给一个叫盖恩·唐纳的人,认识吗?”
“听说过,”达尔马斯说道,“她的人脉网还蛮广的,居然认识那种人。”
“她在电话里喊叫着他的名字,整个人歇斯底里的。”丹尼说,“所以我才知道她在打电话给谁。那个唐纳是蝴蝶俱乐部的幕后老板,在蝴蝶峡谷大道。你从广播里应该听说过他是汉克·穆恩团伙的老大。”
达尔马斯说:“我听说过,丹尼。”
“好。她挂掉电话后,我又上去找她。她看起来嗑了药,走起路来七倒八歪的,非常搞笑,看起来对周围发生的事一无所知。我四处看了看,桌上有一张约翰·苏特罗议员的照片,就用他做了一番托词,说苏特罗议员希望她出去避一下难,特地派我这个手下来接她,她就信以为真了,太好糊弄了。她还要我找酒给她,我就说车上有很多,她拿上帽子、外套就跟我走了。”
达尔马斯轻轻说道:“这么容易,嗯?”
“对的,”丹尼回道,喝光酒后随意放下酒杯,“上车后我拿出一瓶酒塞住她的嘴,好让她安静一会儿。接着我就开车到这儿,她在路上就睡死过去了,就是这样。你那边怎样?城里很难搞吧?”
“太难搞了,”达尔马斯说,“他们不是很信我的话。”
“瓦尔登枪击案有什么进展吗?”
达尔马斯慢慢摇了摇头。
“我猜那个日本门童还没回来,丹尼。”
“要和那女人谈谈吗?”
收音机此时传出华尔兹音乐,达尔马斯专心听了一会儿,然后带着疲倦的声音说道:“我想这不就是我来这儿的原因吗?”
丹尼站起来走出客厅,随之后头传来开门声和一阵低沉的声音。
达尔马斯拿出胳肢窝下的枪支,把它放在椅子上挨着大腿。
随后那个金发女人步履蹒跚地走进来,瞪大双眼四处张望,嘴里还发出一阵傻笑,两条长臂胡乱比画着,随后眨着双眼盯着达尔马斯,站在那儿摇晃了一下,接着滑落在丹尼之前坐的椅子上。丹尼一路在旁随侍,而后靠在内侧壁旁的一张书桌边。
她醉醺醺地说道:“原来是我的老朋友,大侦探啊。嘿嘿,那个谁啊,去帮我这个美女买瓶酒来,如何啊?”
达尔马斯面无表情盯着她,不紧不慢地说道:“关于那把枪有想到什么吗?你知道,就是苏特罗闯进来时我们在讨论的那把枪……注册号被磨掉了……杀死了德里克·瓦尔登。”
闻言,丹尼僵住了,而后突然挪了一下臀部。达尔马斯拿起手枪,站了起来。丹尼看着然后定住,神情放松。那个女人自始至终没动过,但醉意却烟消云散,然后突然绷着脸,流露出紧张的神情。
达尔马斯语气平平地说道:“丹尼,把双手放在前面,这样大家都会相安无事……现在说说看你们两个小杂种要我来这儿有何贵干啊?”
大汉听了,粗声说道:“天哪,你发什么神经?我只是被你吓到了,你居然对她说了瓦尔登的事。”
达尔马斯咧嘴一笑,说:“没事,丹尼。可能她根本不认识他。我们还是快趁热打铁吧,我有预感今晚不会有好事。”
“你疯了吧。”大汉咆哮一声。
达尔马斯微微扬了一下手枪,背靠着侧墙,接着弯下身子,伸出左手关掉收音机,苦涩地说道:“你被收买了,丹尼。很简单,你行踪太明显了,最近我就经常发现你跟踪我。你今晚把这件事揽上身,我就知道有问题……你告诉我你是如何把这个女人弄到这儿来的,我就更确定了……天啊,你不会以为像我这样的老油条会相信这么搞笑的事吧?得了吧,丹尼,够朋友一点,告诉我你在为谁卖命……说不定我能让你逃过一劫……你到底为谁卖命?唐纳?苏特罗?还是哪个我不认识的人?叫我来到这儿有什么目的?”
刚说完,那个女人猛地一下站起来扑向达尔马斯,他徒手甩开她,女人瞬间躺卧在地上,大喊道:“抓住他,你这个大废物,抓住他!”
丹尼听了一动不动,说:“闭嘴,你这个贱人!”达尔马斯厉声说道:“都住手,这只是朋友之间谈话。你给我站起来,不要给我耍花招!”
闻言,金发女人慢慢站了起来。
在昏暗的灯光下,丹尼神情冷漠,粗声粗气地说道:“原来我把自己出卖了,真差劲。好吧,没错。老是追踪一群无关紧要的女人,和她们逢场作戏,我已经受够了……你要是想揍我就揍吧。”
他继续站在那里不动,达尔马斯慢慢点了点头,再次开口问道:“是谁,丹尼?到底你在为谁卖命?”
丹尼回答说:“我不知道。我要做的只是打一个电话,听从他的指示和向他汇报,劳费通过邮寄给我。我有试图摆脱这层关系,可惜没那运气……我想你现在的处境很安全,关于上次街边的枪击案,我是真的完全不知情。”
达尔马斯盯着他,慢悠悠说道:“你应该没有说大话——就为了留我在这儿——对吧,丹尼?”
大汉慢慢抬起头,整个房间都沉浸在一片沉默当中。此时外面来了一辆汽车,能隐约听见发动机熄掉前的轻微震动声。
随即一抹红光照在窗户上。
耀眼的光线让人眼花缭乱,达尔马斯迅速单膝下跪,动作敏捷,快速安静地移向一边。安静的房间响起丹尼粗哑的声音:“该死的,是警察!”
红色聚光灯映射在窗户的铁丝网上,营造出一圈玫瑰色光晕,反射在内侧墙上形成一片鲜艳的光影。那个女人发出一声哽咽,满脸涨得通红,无力地滑落下地,身影消失在红色聚藏书网光灯中。达尔马斯看向外头灯光,蹲在尽头窗户旁,低头倚在窗台上。在红色灯光的照耀下,窗边灌木丛尖尖的树叶宛如一支支锋利的矛头。
此时,门外响起了脚步声。
一个粗哑的声音大喊道:“屋里的所有人都出来!双手举起来!”
屋内传来一声动静,达尔马斯迅速举起手枪,还好不是有人闯进来。随着一声咔嗒的开关声,亮起了一盏走廊灯。两个身穿绿色警服的男人来不及躲闪,出现在锥形光柱下,其中一人持着机关枪,另一人拿着一把装着特殊弹匣的鲁格尔长手枪。
屋内一阵鞋子摩擦地板的声音,不一会儿丹尼站在门旁,掀起猫眼的镶板,拿起手枪上膛往外射了一枪。
接着外头传来一声重物撞击在水泥地上的巨响,一个男人在灯柱下前后摇晃着,双手捂着肚子,头上戴着的鸭舌帽掉了下来,在地上滚动了几圈。
门外机关枪此时开始猛烈地射击,达尔马斯迅速趴在地面上,整个人靠在护墙板上,把脸埋在木地板上。背后的女人听见枪声就大声尖叫起来。
机关枪快速地从头到尾将房子扫射一遍,瞬间空气中充满了灰尘,一面挂在墙上的镜子掉了下来。屋内,一股刺鼻的弹药恶臭味交杂着水泥的酸臭味,令人恶心。扫射仍继续着,让他们觉得度日如年。达尔马斯把脸贴在地板上,一直紧闭双眼不敢睁开,感觉有个东西掉在脚边。
许久后,突突的机关枪声消失了,但是屋内灰尘继续飞舞。外头传来一声大叫:“还喜欢吗,朋友?”
更远处传来一个生气的声音,厉声道:“快点,撤退。”
门外又响起来一阵脚步声,伴着一阵拖曳声。接着听见汽车启动的轰鸣声,车轮在碎石路上发出嘎吱声,伴着一声重重的甩门声。发动机的声音由大变小,不一会儿戛然而止,周围恢复寂静。
达尔马斯站起来,双耳还嗡嗡回响,鼻孔干裂。他捡起地上的枪,从内侧袋掏出一个小手电筒,摁亮,在满是灰尘的房间照射出一抹微弱的光线。那个金发女人平躺在地,双眼瞪大,表情痛苦,龇牙咧嘴地啜泣着。达尔马斯俯身查看了一下,发现她身上没有任何枪伤痕迹。
随后他在房内转了转,看见自己的帽子仍在那张椅子旁,完整无缺,只是椅子的整个椅背都被轰掉了,那瓶波本也还在帽子旁。他顺手把它们捡起来。拿着机关枪的家伙在齐腰高的地方来来回回扫了一遍房子,没有低下枪口。达尔马斯继续走到门旁。
丹尼双膝跪在门前,前后摇晃,两手紧握在一起,红色血液不断从粗大的手指缝间渗出来。
达尔马斯打开门走出去,外面没人,只见过道上有一摊血迹和散落的弹壳。他站在那儿,血液重重地滴落在他的脸上,鼻子周围的皮肤传来一阵阵针刺般的疼痛感。
他喝了一口威士忌,转身走进屋内。丹尼已经站起来了,拿出一条手帕包扎伤口,他一副茫然迷乱的神情,庞大的身躯摇晃了几下。达尔马斯举起手电筒照在他脸上。
他问道:“严重吗?”
“不,打在手上而已。”大汉粗声说道,缠上手帕的手异常笨拙肿大。
“那女人吓坏了,”达尔马斯说,“他们是你的同伙,老兄。你的老友真不赖,打算把我们三个一网打尽。你往猫眼乱射一枪击中了一人,让他们乱了阵脚。在这点上,我想我欠你人情,丹尼……话说那人的枪法真心不太好。”
丹尼说:“你怎么想?”
“那你呢?”
丹尼看着他,然后缓缓说道:“苏特罗就是你要找的人,我彻底输了,他们真该下地狱。”
达尔马斯再次走出门,经过小路到街边,然后坐进车里,没开车灯就开车走人了。转弯走开了一段路后,他才亮起车灯,下车把身上的灰尘掸掉。
09
银黑相间的窗帘拉开成一个倒V字形,室内弥漫着烟雾,伴舞乐队铜管乐器的光泽在一片烟雾中若隐若现。空气中充斥着一股食物、酒精、香水和胭脂粉的气味。整个舞池笼罩在一片琥珀色的灯光下,看起来比大明星的浴室稍大一点。
过了一会儿,乐队奏起音乐,灯光变暗。一位餐厅领班踩着铺有地毯的台阶走上前,手里拿着一支金色铅笔轻拍着绸缎条纹的裤子,一双小小的眼睛毫无生气,一头铂金色头发整齐地向后梳,露出瘦削的前额。
达尔马斯对他说:“我想拜见一下唐纳先生。”
餐厅领班用金色铅笔的末端轻轻敲着自己的牙齿,说:“恐怕他现在没时间。请问你是哪位?”
“达尔马斯。告诉他我是约翰·苏特罗一个特别的朋友。”
领班说:“我试试看。”
他走向一个有一排按钮和一部电话的操纵盘,拿起电话放到耳边,透过一只酒杯面无表情地盯着达尔马斯,双眼犹如填充娃娃般毫无生气。
达尔马斯说:“我在大厅等候。”
说完他穿过窗帘走出去,摸索一会儿方向走向男厕所。进去后他拿出随身携带的那瓶波本一饮而尽,头向后仰,双腿呈八字形张开站在瓷砖地板中间。此时一个身穿白色夹克的黑老头走上前拍了一下他,焦急说道:“先生,这里禁止喝酒。”
达尔马斯把空酒瓶扔进一只装毛巾的垃圾箱,从置物架上拿下一条干净的毛巾擦嘴,放下一枚10美分硬币在水槽边,走了出去。
大厅里门和外门之间有段距离,达尔马斯靠在外门,从背心口袋里拿出一把四英寸长的小手枪,用三指握着手枪藏在帽子内,然后才走进去,轻轻地在身侧摇摆着帽子。
过了一会儿,一个身材颀长、头发油亮的菲律宾男仆走进大厅,四处张望。达尔马斯走上前,领班站在窗帘后探出头来,然后对菲律宾男仆点头示意。
菲律宾男仆对达尔马斯说:“这边请,先生。”
他们穿过一条安静的长廊,外面的乐声在他们身后渐息。经过一间房门大开着的房间,看见一些绿色桌面的桌子废弃在里面。随后他们向右转入另外一条长廊,一丝光线从尽头的大门照射进来。
走了一段后,菲律宾男仆停下脚步,优雅地做了一个费解的动作,随后手上就持着一把黑色手枪,客气地顶住达尔马斯的胸膛。
“老规矩,我们要搜身,先生。”
达尔马斯站定,双手高举。菲律宾男仆搜出他的柯尔特式手枪,放进自己的口袋中,轻轻拍了一下达尔马斯的其他口袋,随后退后一步,把手枪收进枪套里。
达尔马斯放下双手,丢下手中的帽子,拿出里头的小手枪指着男仆的腹部,动作干净利落。菲律宾男仆惊愕地张着嘴,带着不可置信的目光低头盯着手枪。
达尔马斯说:“真有趣,老兄。还是让我来一把吧。”
他拿回自个儿的柯尔特式手枪放回原处,再夺走菲律宾男仆袖子里的手枪,把弹匣卸下来,拿出枪膛里的子弹,只把空枪还给他。
“你还可以用它吓吓人。走在我前面,这样你老大就不会知道这一切,这是为了你好。”
菲律宾男仆抿了一下双唇,达尔马斯摸出他的另一把枪,继续前进,随后走进半掩的大门,男仆先进去。
房间很大,墙上装饰有斜纹木板,地上铺着中国式黄色地毯,上好家具陈列于室。门上有一个个小孔,显然房间的隔音效果不错,房内一扇窗户都没有。上方设有几个镀金隔栏,一个嵌入式换气风扇发出一阵阵微弱的声音。里头有四个男人,却沉默一片。
达尔马斯径自坐在一张皮沙发上,盯着里基奥,那个从瓦尔登公寓劫走他的圆滑小子。他被捆在一张高背椅上,双手被紧紧地绑着,目露凶光,鼻青脸肿的,看得出来被鞭子狠狠修理了一番。和他一起出现在基马诺克的诺迪坐在角落的一张凳子上抽着烟。
约翰·苏特罗坐在一张红色皮革摇椅上,慢悠悠地摇动着椅子,低头看着地板,达尔马斯走进来时头也不抬一下。
还有一个男人坐在一张看似非常名贵的办公桌后,一头中分的棕色柔发整齐地向后梳,薄薄的双唇紧绷着,带着炙热的目光注视着达尔马斯的一举一动,然后瞥了一眼里基奥,说道:
“这个废物太自以为是了,我们已经警告他了,还请你见谅。”
达尔马斯扯出一抹笑容,笑意却不及眼底,说:“看这情景也就算了,唐纳。另外一个同伙呢?他可毫发无伤。”
“诺迪还算听话,按命令行事。”他淡然说道,拿起一把长柄锉刀就锉起了指甲,“我俩要谈一谈,就劳驾你来一趟这里。你没惹我,只是你这个私家侦探管得也太多了。”
达尔马斯稍微睁大了双眼,道:“我洗耳恭听,唐纳。”
苏特罗这时抬起双眼盯向唐纳的背后,唐纳继续用淡漠的语气平静地说道:“德里克·瓦尔登那儿的闹剧和肯莫尔的枪击案我都了如指掌。我不知道里基奥会如此放肆,要不我早就阻止他了。事已至此,我看事情还得由我摆平……待我们处理妥当后,里基奥先生会到市区做个交代。
“事情是这样的。里基奥曾是瓦尔登的保镖,那会儿好莱坞明星们热衷于有个保镖贴身保护自己。据我所知,瓦尔登一直亲自去恩塞纳达进口美酒,本来一切都挺顺利的。而里基奥就借着买酒的良机混进一批白粉,却不料被瓦尔登发现了,他不想丑闻缠身,就将里基奥扫地出门。里基奥本身就是有罪之身,无法替警察拉线做证,只好借机勒索瓦尔登。但瓦尔登并不如他意,所以他就走向了极端,使上强硬手段。你和你的司机不幸搅和了进来,里基奥才想要枪杀你们。”
说完,唐纳放下锉刀,咧嘴笑了笑。达尔马斯耸耸肩,瞥了一眼站在长椅另一头、靠着墙边的菲律宾男仆。
达尔马斯开口道:“唐纳,你的故事说得真好。我想这是一个很普通的案件,在市区警察的努力下很快就能水落石出。但就目前的状况而言,这一切根本说不通。”
唐纳抬了抬眉头,苏特罗跷起二郎腿,晃动着他那光鲜皮鞋的尖端。
达尔马斯说:“首先,苏特罗先生怎么牵涉进这件事了?”
闻言,苏特罗盯着他,整个人一动不动,脸上快速掠过一丝不耐烦的表情。唐纳笑言:“他是瓦尔登的一位朋友。瓦尔登有对他提过一下这事,而且他知道里基奥是我的手下。但议员的身份让他不能对瓦尔登坦诚相待。”
达尔马斯冷淡说道:“唐纳,让我来告诉你这个故事的漏洞在哪儿。整个故事没有一丝令人不安的成分。而我在帮瓦尔登侦查案件时,他怕得不敢把所有实情告知我……还有今天下午有人因为害怕而把他杀了。”
闻言,唐纳倾身向前,微眯着双眼,整个人绷紧,双手握拳放在桌面上。
“瓦尔登——死了?”他低声问道。
达尔马斯点了点头,说:“右太阳穴中了一枪,0.32英寸的手枪。看起来像是自杀,但其实不然。”
闻言,苏特罗抬起一只手,将脸埋进手掌中,坐在角落处的棕黄毛僵着身子。
达尔马斯继续说道:“唐纳,想听听靠谱的猜想吗?……我们姑且称之为猜想……瓦尔登自己迷上了走私毒品——而且他有同伙。禁酒法令解除后,他就想金盆洗手不干了。过去海岸护卫队对海运美酒的船只大都不会花费太多的心思,而今海上走私毒品不再是轻而易举之事。而且他看上了一个有好眼光的女人,能得到更多回报,所以他不想再做毒品交易这种非法勾当。”
唐纳抿了一下双唇,说:“什么毒品交易?”
达尔马斯双眼注视着他,说:“你对这种事情还真是一无所知啊,是吧,唐纳?当然啦,这些可都是那些地痞流氓爱玩的把戏。他们很不满瓦尔登的退出。而且他每天喝得醉醺醺的,说不定哪天就对他女友说漏嘴了。所以他们就为瓦尔登安排好了命运——自杀。”
唐纳慢慢转过头来,盯着被捆在高背椅上的里基奥,轻轻说道:“里基奥。”
随后他站起来,绕过桌子走出来。苏特罗放下手,双唇抖动地看着他。
唐纳在里基奥面前站定,伸出只手猛地把他的头部按在椅背上,里基奥发出一阵哀号。唐纳微笑着低头看着他。
“我想必是迟钝了。你居然杀了瓦尔登,你个浑蛋!你居然回头把他弄死了。你似乎忘记知会我们一声了,老弟。”
里基奥张口把一口鲜血吐在唐纳手上,唐纳气得脸抽搐起来,后退一小步,伸直那只手,然后拿出一条手帕仔细把血迹抹掉,把手帕直接扔在地上。
“诺迪,把枪给我。”他平静地说道,朝棕黄毛走去。
苏特罗震了一下,张大着嘴巴,一副病恹恹的模样。高大的菲律宾男仆快速拔出手枪,似乎忘记了里面没有子弹。诺迪从右臂拿出一把左轮手枪,递给唐纳。
唐纳拿过枪支后走向里基奥,把枪举向他。
达尔马斯此时开口道:“杀死瓦尔登的不是里基奥。”
闻言,菲律宾男仆快速向前一步,举起空枪扫向达尔马斯,他的肩膀受到重创,一股剧烈的疼痛感迅速波及整条手臂。达尔马斯动作敏捷快速滚向另一边,迅速拔出柯尔特式手枪。男仆继续攻上来向达尔马斯猛打,但没击中。
达尔马斯迅速站立起来,横跨一步用尽全力用枪管扫向男仆脑袋。菲律宾男仆发出一声哼声,一阵头昏目眩,双眼泛白,他用手抓住沙发边缘慢慢倒下,躺在地板上。
唐纳面无表情看着,握着手枪一动不动,上唇皮肤冒出一颗颗汗珠。
达尔马斯说道:“杀瓦尔登的不是里基奥。瓦尔登是被一支锉掉注册号的枪杀死的,凶手杀死他后又把枪塞到他手中。要是里基奥的话,他不会用这样的一把枪。”
苏特罗闻言,面色顿时惨白一片。棕黄毛站起来,右手垂在身侧。
“继续说。”唐纳平静地说道。
“我查到那把枪是属于一个叫海伦·道尔顿或是布尔万德的女人的,”达尔马斯说,“曾是她的枪,但她说很久之前就把它典当出去了,我可不信。那个女人是苏特罗的朋友,我去拜访她时,苏特罗非常不满,还对我拔枪相向。唐纳,你猜苏特罗为什么不满,而且他是如何得知我去见那女人的?”
唐纳回道:“你说说看。”他平静地看了一眼苏特罗。
达尔马斯向唐纳走近一步,把手枪垂在身侧,不想对唐纳造成威胁感。
“原因很简单。自从瓦尔登委托我后,就一直有人跟踪我——被一个笨蛋侦探跟踪,在一英里之短的距离任何人都会有所察觉。唐纳,他被凶手收买了。凶手以为那个侦探有机会接近我,我也如他所愿——引他上钩,拆穿他的把戏。他的老大就是苏特罗,是苏特罗亲手杀死了瓦尔登。这是一场自作聪明的谋杀案,一看就是玩票所为,自暴其短——设下自杀的圈套,凶手以为磨掉枪支注册号就安全了,他根本没想到枪支内侧还有号码。”
唐纳边听边转动手枪,过了会儿停下,手枪指在棕黄毛和苏特罗中间。他一声不吭,若有所思的双眼掠过一丝兴趣。
达尔马斯动了一下身子,踮着脚尖站起来。躺在地板上的菲律宾男仆只手挨着沙发,指甲在皮革沙发上留下深深的抓痕。
“唐纳,背后还有更多隐情,但管它呢。苏特罗是瓦尔登的老友,能够在瓦尔登不防备时靠近他,足以拿枪抵住脑袋射出致命的一弹。根本不会有人听见基马诺克酒店顶楼的枪声,更何况是一把0.32英寸的小手枪。所以苏特罗把枪塞到瓦尔登的右手,造成自杀的假象,然后轻松离开。但他忘了瓦尔登是个左撇子,也不知道枪支有注册号码。当收买的侦探告知他,而我又盯上那个知情的女人后,他就雇用了一个狙击团伙,耍诡计把我们三个引到棕榈的一间小屋,打算杀人灭口,好一劳永逸……只可惜那帮人没干好这事,真像一部戏剧啊。”
唐纳慢慢点了点头,他盯住苏特罗胃部,慢慢举起枪对准它。
“约翰,跟我们说说看,”他轻轻说道,“你这一大把年纪了,还在耍什么诡计——”
话没完,棕黄毛突然挪动,躲闪至桌后,弯下腰同时右手摸索出一把手枪,跪在桌后猛地射击。一颗子弹从桌底射出来,砰的一声射到墙壁,护墙板后传来一阵金属碰撞声。
达尔马斯往桌底连射两枪,一些碎片飞起。棕黄毛突然一声大叫,猝地站起来,手里的枪火苗四射。唐纳左闪右避,迅速射出两枪,棕黄毛又大叫一声,一股鲜血不断从一边脸颊汩汩而下,躺倒在桌后,一动不动。
唐纳后退至墙壁,苏特罗站起来,双手抱住腹部,试图发出尖叫声。
唐纳说:“好啦,约翰,该你了。”
接着他突然咳嗽了一声,滑倒在墙上,衣服和墙壁摩擦出沙沙声,他倾身向前,丢下手枪,双手撑地继续咳嗽,脸色变得苍白一片。
苏特罗僵硬着身躯站在那里,双手抚在胃部,低身弯至腰部,弯曲的手指像是一只锐利的爪子,双目无光,死气沉沉。过了一会儿,他弯下双膝,躺倒在地板上。
唐纳还在继续咳嗽。
达尔马斯快速奔向大门,贴耳倾听外面动静,而后打开大门朝外看,随之他又迅速关上门。
“隔音的,棒极了。”他喃喃自语。
他走到桌前拿起电话,放下手枪拨号,等了一会儿对着电话说道:“我找凯斯卡特上尉……我有事找他……当然紧急……非常紧急。”
说完他又候机,手指有节奏地敲打着桌面,冷眼打量着房间。电话那头传来一个疲倦的声音,他稍微摇了一下头。
“上尉,我是达尔马斯。我现在蝴蝶俱乐部,盖恩·唐纳的私人办公室。这里有点小麻烦,人伤得不是很严重……找到杀死德里克·瓦尔登的凶手了……是约翰·苏特罗……是的,就是那个议员……动作快点,上尉……你知道我是不会和别人抢功的。”
说完他挂断电话,拿起桌面的手枪,放在掌心,双眼注视着苏特罗。
“站起来,约翰,”他带着疲倦的声音说道,“起来告诉我这个可怜的傻瓜侦探,这下你要怎样瞒天过海,自作聪明的家伙!”
10
达尔马斯再次坐在警察总部的大楼里,一张橡木大桌顶上的灯光亮得耀眼。他用手指刮了一下桌上的灰尘,看着它然后用袖套拭去,瘦劲的双手托着下巴,注视着一张可蜷缩写字台上面的墙壁。房间里只有达尔马斯一人。
墙壁上的扩音器传来断断续续的声音,不断地嗡嗡作响:“呼叫72区街71W……在第三大道和贝伦多……一家杂货店……发现一个人……”
门开了,凯斯卡特上尉走进来后小心翼翼地关上门。他身躯庞大,一看就是个诸事历练的人,一张大脸滋润有光,修着两撇整齐的胡子,双手粗糙。
他在橡木大桌和写字台间找个位子坐了下来,手摸着烟灰缸上一个冷却的烟斗。
达尔马斯抬起头看着他,凯斯卡特说道:“苏特罗死了。”
达尔马斯一言不发地盯着他。
“是他老婆干的。他要求回趟家,伙计们好好地盯着他,但却没留意他老婆,还没反应得过来,他老婆就对他下毒手了。”
凯斯卡特张了张嘴又闭上,然后再次张嘴再次闭上,可以看到他满口结实的脏牙。
“她没开口说一句话。从背后拿出一支枪就对他射了三枪。一枪,两枪,三枪,就大获全胜,就这样。接着她转动了一下枪支,动作完美得你无法想象,随后把它递给伙计……你说她究竟为什么要这样做?”
达尔马斯问道:“有招供书吗?”
凯斯卡特看了眼他,把冷烟斗塞到嘴里,大声抽了一口,说:“他的?有,但不是黑字白纸……你认为她为什么杀他?”
“她认识那个金发女人,”达尔马斯说道,“她以为那是她最后的机会,唯有殊死一搏,她有可能知道自己老公的丑事。”
长官慢慢点了点头。“当然可能,”他说,“就是这样,她以为那是最后的机会。她杀了那王八蛋岂不是正好?如果检察官够明事理的话,就会应允她做过失杀人辩护,只须在蒂哈查皮蹲十五个月的牢房,可以当作疗养一下。”
达尔马斯在椅子上挪动一下,皱起了眉头。
凯斯卡特继续道:“而我们可以松一口气了,你和警察总部都不会为难。如果她没杀他,反而会弄得满城风雨,她真应得到一大笔抚恤金。”
“她戏演得这么好,真应该和日食公司签约,”达尔马斯说,“当我查出是苏特罗时,我猜我还是很兴奋的,因为他很有名。如果不是因为他太胆小,还有如果不是因为他的市议员的身份,我可能早就亲手干了他。”
“省省心吧,伙计。把这摊破事交给法律审判吧。”凯斯卡特愤愤不平地说道,“这件事就这样落幕了。我们不能将瓦尔登的死作为自杀结案,磨掉号码的枪支就是他杀证据,我们要等验尸报告和枪支检验报告。手部的硝烟反应测试也会证明不是他开的枪。另一方面,案件牵涉到苏特罗议员,希望到时结果不会造成太坏的影响。没错吧?”
达尔马斯掏出一根香烟,夹在两指转动着,然后才慢慢点燃,把火柴甩灭。
“瓦尔登也不是清白之身,”他说,“染上毒品的都是双脚已踏上地狱之路的——不过这也会慢慢被淡忘掉。除了几个漏网之鱼,我想我们应该满意了。”
“见鬼,”凯斯卡特咧咧嘴,“没有人能在我的眼皮底下逃脱。你的老伙计丹尼溜得可真够快,如果我抓到道尔顿那女人,我就把她送到门多西诺去蹲牢、疗养。唐纳那边也要处理一下——当然得等他出院后。关于牵涉其中的劫持案和出租车司机枪击案,我们还得审问那些流氓,看看他们到底涉入了哪个案件,但估计他们是不会说的。他们还得为将来着想,好在那个司机也不是伤得很重。现在只剩下那帮狙击团伙了。”说完凯斯卡特打了个哈欠,“那帮家伙一定是旧金山人,我们这儿的人可没那么猖狂。”
达尔马斯整个人倒在椅子上,没精打采地说:“在这儿是不是不能喝酒啊,上尉?”
凯斯卡特瞪了他一眼,“只是还有一点,”他冷漠说道,“我希望你听清楚了。你把那支枪分解了,这没问题——如果你没把上面的指纹破坏掉的话。而且我想鉴于你自身难保,你没把事情第一时间说清楚,我也不计较。但是你浪费我们的人力物力,抢在我们前头,就是千不该万不该。”
达尔马斯一副若无所思的神情,对他笑了笑,“上尉,你永远都是对的,”他谦卑地说道,“这只是工作需要——我也只能这么说了。”
闻言,凯斯卡特用力地抹了一把脸颊,额上的皱纹没了。他咧嘴一笑,而后弯下身躯拉开一个抽屉,拿出一小瓶黑麦威士忌放在桌上,按响一个蜂鸣器。一个穿着制服的高大士兵快速进到房间。
“嘿,蒂尼,”凯斯卡特洪亮的声音说道,“把你从我办公桌拿走的开塞钻拿给我。”那个士兵出去了一会儿又返回来。
“我们为什么而干杯呢?”上尉几分钟过后才问道。
达尔马斯回道:“为了喝酒而干杯。”
拉齐诺的枪
01
泰德·卡马迪喜欢雨——喜欢雨的触感,雨的声音,雨的味道。他从他的拉萨尔双门跑车上下来,在卡隆德莱特的侧门边上站了一会儿,蓝色羊皮雨衣的领子高高地竖起来,碰到了他的耳朵。他的手插在口袋里,嘴里叼着一根软软的烟。然后他走了进去,经过了理发店、药店和香水店。香水店里展示着一排排精致绚丽的香水瓶,就像百老汇音乐剧终场时演员们的造型一样。
他绕过一根有金色条纹的柱子,走进铺着地毯的电梯。
“你好,阿尔伯特,好大一场雨啊!去九楼。”
穿着浅蓝色和银色相间的制服的年轻男孩身材瘦削,面容疲倦。他抬起一只戴着白色手套的手挡住正在关闭的电梯门,说:“天哪,你以为我不知道您要到几楼吗?卡马迪先生?”
他按下了按钮,甚至都没看一眼提示灯,一会儿,他打开了电梯门,然后一下往后靠在电梯上,闭上了眼睛。
卡马迪停下了脚步,明亮的褐色眼睛迅速看了他一眼。“怎么了,阿尔伯特?生病了吗?”
男孩脸上挤出一个虚弱的笑容:“我已经连续轮了两个班了,克尔基病了,他发烧了。我可能是吃得太少了。”
高大的褐眼男人从他口袋里掏出一张皱巴巴的五块钱,在男孩的鼻子下弹了一下。男孩的眼睛瞪大了,挺直了身子。
“哎呀,卡马迪先生,我不是故意——”
“省省吧,阿尔伯特,朋友之间这些算什么?替我多吃几顿吧。”他走出电梯,沿着走廊往前走。他轻轻地自言自语道:“傻瓜。”一个男人从拐角处快速地冲过来,撞了一下卡马迪的肩,差点没把他撞倒,又接着向电梯跑去。
“我要下去!”他砰砰地拍着正在关上的电梯门。
卡马迪看到了他拉得低低的淋湿了的帽子下苍白呆滞的脸,上面两只空洞的黑眼睛靠得很近,眼神古怪。他以前也见过这样的眼神——这是瘾君子特有的眼神。
电梯像铅块一样沉了下去。卡马迪定定地往电梯方向看了许久,接着他继续往前走,转过了那个拐角。
他看见914开着的房门前倒着一个女孩,半截身子在门内,半截身子在门外。
她侧身倒在地上,穿着光亮的银灰色睡衣,脸颊贴在走廊的地毯上。她有一头浓密的玉米金色的头发,是精致的大波浪,而且一丝不乱。女孩很年轻,十分美丽,看起来不像是死了。卡马迪蹲在女孩身边,摸了摸她的脸颊——还很温暖。他轻轻地拨开她的头发,看到了瘀青。
“被打晕过去了。”他的牙齿咬紧了嘴唇。
他打横抱起她,穿过一个小小的门厅,进到了套房的客厅里,又把她放到了煤气壁炉前的丝绒沙发上。
女孩闭着眼睛一动不动地躺在那里,涂了脂粉的脸上泛着青色。卡马迪把外门关上,扫视了一下整间套房,然后回到门厅那儿,在墙角下捡起了一把闪着光的手枪——这是一把木头手柄、0.22口径的自动手枪,能装七发子弹。他闻了闻手枪,把它放进了口袋里,又回到女孩身边。他从里层的前胸的口袋里拿出一个银色的大酒瓶,扭开瓶盖,用他的手指撑开她的嘴,将威士忌从她小巧白亮的牙齿间灌进去。她被呛到了,脑袋在他的手里动了动,女孩睁开眼,眼睛是深蓝色的,有一点儿紫。她的眼里又有了光芒——但仍然十分虚弱。
他点了根烟,站在那儿低头看着她。她动了动,过了一会儿才虚弱地说:“我喜欢你的威士忌,能给我再来点儿吗?”
他从浴室里拿出一个玻璃杯,往里面倒了一些威士忌。她慢慢地坐起来,摸了摸自己的头,呻吟了一声。然后从他手里接过酒杯,手法老练地一口喝干了威士忌。
“我还是非常喜欢这个味道。你是谁?”
她的声音非常低沉温柔,他喜欢这种声音。他说:“我是泰德·卡马迪,住在走廊尽头的937。”
“我想我一定是突然晕了过去。”
“噢,你被打晕了,天使。”他褐色的眼睛略带探究地看着她,嘴角扬起了笑。
她的眼睛张大了,里面出现了自我防卫的神色。
他说:“我见到了那个打晕你的人。一看就知道是个吸毒的。这是你的枪。”
他从口袋里拿出枪,平放在他的手上。“我想我得给自己编个睡前故事了。”女孩慢慢地说。
“不用说给我听,如果你有麻烦的话,我可以帮你,但是得看看是什么情况。”
“看什么情况呢?”她的声音变得冷漠、生硬。
“看看是哪个行当的事情了。”他轻轻地说。他打开手枪的弹药匣,然后看了看里面的子弹,“铜镍合金的,是吗?你还挺懂子弹的,天使。”
“你一定要叫我天使吗?”
“我不知道你的名字。”
他朝她咧嘴一笑,然后朝着窗户前的桌子走去,把手枪放在上面。桌上有一个皮革相框,里面并排放着两张照片。他开始只是漫不经心地看了一眼,然后突然盯着他们,神情紧张。照片里有一个皮肤黝黑的英气女人和一个瘦削、眼神冷漠的金发男人。男人的衣领高而挺,系着大领结,窄窄的翻领——这照片看起来已经有些年代了。他盯着照片里的男人看。
女孩在他身后开口了:“我叫珍·阿德里安,我在其拉诺上班,参加歌舞表演。”
卡马迪仍是盯着照片,“我跟本尼·其拉诺很熟,”他心不在焉地说,“这是你的父母吗?”
他转过身来看着她,她慢慢地抬起头,深蓝色的眼睛里好像闪过一丝恐惧。
“是的,他们死了好些年了。”她木然地说,“下一个问题?”他快步回到沙发那儿,站在她面前,“好的,”他冷冷地说,“我就是爱管闲事,那又怎么了?这是我的城市,我父亲以前掌管这里,老马库斯·卡马迪,人民之友。这是我的旅馆——至少我有这里一部分的股份。那个吸毒的浑蛋看起来像是会要人性命的人,我为什么不能帮忙呢?”
金发女孩慵懒地看着他,“我还是喜欢你的威士忌,”她说,“我能——”
“直接从嘴里灌下去吧,天使,这样快一些。”他咕哝道。
她突然站起来,脸色有些发白。“你对我说话的态度,好像我是个坏蛋,”她厉声说,“事情是这样的,如果你非要知道的话。我的男朋友被人家威胁了。他是个拳击手,他们想要他输掉一场比赛。现在他们用我来威胁他。你满意些了吗?”
卡马迪从椅子上拿起他的帽子,把嘴里的烟头拿出来,在烟灰缸里捻灭它。他轻轻地点点头,换了一种语气说:“对不起!”然后朝门口走去。
他走到一半的时候,身后响起了咯咯的笑声。他身后的女孩轻轻说:“你脾气可真不好,而且你忘了拿走你的酒瓶。”
他回去拿起酒瓶,然后他突然弯下腰,托起她的下巴,在她唇上印了一个吻。
“去你的,天使,我喜欢你。”他轻轻地说。
他回到门厅,出了房门。女孩用一只手指摸着嘴唇,慢慢地来回摩挲着它,脸上挂着羞涩的笑。
02
托尼·阿科斯塔,旅馆的服务员领班,皮肤黝黑,瘦得像个女孩儿,他的双手小而灵巧,眼睛柔和,小嘴倔强。他站在门口说道:“我买到了第七排的票,这是我能买到的最好的了,卡马迪先生。这个迪肯·维拉打得不错,而杜克·塔戈会成为下一个轻重量级的冠军。”
卡马迪说:“进来喝杯酒吧,托尼。”他走到窗边,看着窗外的雨,“如果他们能买给他的话。”他头也没回地补上一句。
“好吧——只喝一小杯,卡马迪先生。”
皮肤黝黑的男孩在喜来登式的桌子上的一个托盘里小心翼翼地给自己调了杯酒。他把酒瓶拿到灯光下,仔细地估量着自己酒杯里的分量,用一根长勺轻轻地搅动酒里的冰块,小口地啜着酒,然后笑起来,露出又小又白的牙齿。
“塔戈很厉害的,卡马迪先生。他身手矫健,头脑清晰,双手都能出重拳,又有胆量,从不畏缩。”
“他必须得让那些给他吃饭的人赚到钱。”卡马迪慢吞吞地说。
“是啊,他们还没喂他吃狮子肉呢。”托尼说。
雨点打在窗户的玻璃上,密密的水珠飞出去,雨水顺着窗户弯弯曲曲地流下来。
卡马迪说:“他是个混混儿,即使这个混混儿有了点名气,他也还是个混混儿。”
托尼深深地叹了口气:“我多希望我也能去啊,今天晚上我休息。”
卡马迪慢慢转过身来,走到书桌前,调了杯酒。脸颊上出现了两道阴影,他的声音疲倦,慵懒。
“又怎么了,你为什么不能去?”
“我头疼。”
“你又没钱了!”卡马迪几乎是生气地说。
黑皮肤的男孩长长睫毛下的眼睛斜看向一边,没有答话。
卡马迪左手攥起了拳头,又慢慢地松开。他的眼里出现了愠怒的神色。
“只管找卡马迪,”他叹了口气,“老好人卡马迪,他到处撒钱,他最心软,只管找卡马迪要吧。好吧,托尼,把钱拿去,买两张票。”
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张钞票。黑皮肤的男孩看起来很受伤。
“天哪,卡马迪先生,我不想让你认为——”
“行了!朋友之间两张拳击票算什么?去买两张票,带你的女朋友去吧。去他的塔戈!”
托尼·阿科斯塔接过了钞票。他仔细地瞧了这个老朋友一会儿。然后他的声音变得十分温柔,他说:“我宁愿跟你去,卡马迪先生。塔戈完全赢他们的可不止一星半点..,不仅仅是在赛场上,他还有个漂亮的金发女朋友,他的女朋友也住在这里,就是914房的阿德里安小姐。”
卡马迪的身体僵住了,他慢慢地放下手里的酒杯,把它在桌子上转来转去。他的声音变得有些沙哑。
“那他也就是个混混儿而已,托尼,好了,我们一起吃晚饭吧,7点,旅馆门前见。”
“噢,那太好了,卡马迪先生。”
托尼·阿科斯塔轻轻地走出了门,关门的时候没发出任何声响。卡马迪站在桌边,他的手指敲着桌面,眼睛看着地板。他独自一人在那儿站了许久。
“卡马迪,整个美国最傻的傻瓜,”他生气地大喊道,“英雄救美?单相思?傻瓜!”
他一口喝干了杯里的酒,看着手上的腕表,戴上帽子,穿上羊皮雨衣,走了出去。当他沿着走廊走到914的时候停了下来,抬起手要敲门,却又颓然地放下了手。
他缓缓走进了电梯,来到街边,上了车。
特里比恩大楼位于第四街区和水泉街的交叉口处。卡马迪在拐角处停好车,走进员工入口,乘坐摇摇晃晃的电梯到了四楼。里面的电梯工是个上了年纪的人,嘴里叼着一根灭了的雪茄,将一本卷起来的杂志放在他鼻子下六英寸的地方。
四楼宽大的双开门上写着“市政新闻组”的字样。一张摆了电话机的小桌子后面坐着另外一个上了年纪的人,卡马迪敲了敲桌子,说:“告诉亚当斯,卡马迪来找。”
老人对着电话里说了几句,放了根钥匙在桌上,抬起下巴示意他进去。
卡马迪穿过双开门,经过一张编辑部的U形桌,又经过一排小桌子,桌子上的打字机都在噼啪作响。远处,有一个瘦长的红发男人无所事事地把双脚架在拉开的桌子抽屉上,他的脖子危险地向后靠在倾斜的旋转椅上,嘴里的大烟斗直指向天花板。
当卡马迪走到他身边时,他只是转过眼睛看看他,嘴里叼着烟斗说话:“你好,卡马迪,最近过得怎么样啊,大富翁?”
卡马迪说:“能不能在你的剪报里看看一个叫科特威的家伙的资料?确切地说,是州议员约翰·麦尔森·科特威。”
亚当斯把脚放到了地上,撑着椅边坐直了身体,拿出嘴里的烟斗,往垃圾篓里啐了一口,他说:“那个冷血的老家伙?他什么时候有过什么新闻了?好吧。”他疲倦地站起来,补上一句:“跟我来吧,大款。”然后向房间尽头走去。
他们又走过了另一排桌子,有个胖乎乎的女孩正对着自己写出来的东西哈哈大笑,笑得妆都花了。
他们穿过门,走进了一个立着许多六层文件柜的大房间,里面还有一个放着一张小桌子和一把凳子的凹室。
亚当斯在文件柜里一顿好找之后,才拉出一个文件夹放在桌上。“坐吧,有什么丑闻吗?”
卡马迪用手肘撑着着急,靠在桌上,翻着一沓厚厚的剪报。都是些枯燥乏味的政治新闻,也不是头条——议员科特威对这个那个的公共事件发表了意见,出席了这个或者那个会议,在会议上发表了演说,去了这些或那些地方——都无趣得很。
他看着几张经过处理的照片,照片上的人瘦削,满头白发,眼神淡定沉着,深陷的眼睛里没有半点神采,没有一丝温暖的气息。过了一会儿他说道:“有没有好一点儿的照片啊?我的意思是说,真实一点儿的。”
亚当斯叹了口气,伸伸懒腰,钻进了一排档案柜间。他回来时手里拿了张光亮的黑白照片,把它扔到桌上。
“你可以拿走,”他说,“我们有一大堆呢,这个老家伙好像长生不老似的。要我替你向他要签名吗?”
卡马迪眯起眼睛来盯着照片看了很久,“很好,”他慢吞吞地说,“科特威结过婚吗?”
“从我出生起就没结过,”亚当斯没好气地说,“也许永远都不会结了吧,说吧,到底是什么秘密?”
卡马迪慢慢对他笑了笑。他拿出了酒瓶,把它放在文件夹边上。亚当斯的脸一下子就明亮起来,他伸出了长长的手臂。
“所以他也不会有孩子咯。”卡马迪说。
亚当斯眼馋地盯着酒瓶,“是的——反正台面上是没有的,我想。就我所知,也是没有的。”他深深地喝了口酒,擦擦嘴巴,又来了一口。
“那么,”卡马迪说,“这可就太有意思了,再喝三口——然后把你见过我这回事给忘记。”
03
胖胖的男人把脸凑近卡马迪的脸边,他喘着气说:“你觉得这场比赛被人操纵了?朋友?”
“是的,要让维拉赢。”
“要赌多少?”
“先数数你自己口袋里的钱吧。”
“我赌500。”
“成交,”卡马迪平静地说,盯着前排淡金色头发的后脑勺儿看。富有光泽的波浪般的长发下是一件镶了白色皮毛边的白色披肩。他看不见她的脸,也不需要看到她的脸。
胖胖的男人眨了眨眼,从马甲的口袋里小心地掏出一个鼓鼓的钱包。他贴着膝盖数了十张五十块钱,把它们卷起来,又把钱包塞回了胸前。
“就这么说定了,傻瓜,”他喘着气说,“让我看看你的钱。”
卡马迪收回他的眼神,掏出一沓全新的百元大钞,刷刷地翻了翻,然后数了五张递给他。
“好家伙,刚从银行里取出来的。”胖乎乎的男人说道。他又把脸凑近了卡马迪的脸,“我是斯基茨·奥尼尔。看来你来头不小啊,是吗?”
卡马迪脸上缓缓地露出微笑,然后把钱塞到胖乎乎的男人的手里。“你尽管拿着吧,斯基茨,我是卡马迪,老马库斯·卡马迪的儿子。你要是逃跑的话,我的子弹跑得可比你快——我们就等着见分晓吧。”
胖男人深深地吸了口气,靠回了自己的座位上。托尼·阿科斯塔温顺的眼睛盯着胖男人那双肥手里的钱,他舔了舔嘴,对卡马迪露出了一个尴尬的微笑。
“我的天,这钱可要打水漂了,卡马迪先生。”他轻声地说道,“除非——除非你得到了什么内幕消息。”
“值得冒个500块钱的险。”卡马迪咕哝地说。
第六局的铃声响了。
前面的五局根本没什么意思。那个高大的金发男孩,杜克·塔戈,根本就没有全力以赴。而那个皮肤黑黑的迪肯·维拉,带有波兰血统,他有力,四肢柔软灵活,长着一口坏牙,两只耳朵被打得变了形。虽然他身体条件出众,但是却毫无章法,只会胡乱出拳,只知道虚张声势,根本没有达到效果,到目前为止,他还能抵挡住塔戈。下面的观众都在不时地给塔戈喝倒彩。
凳子被搬离擂台之后,塔戈摸摸自己黑色和银色相间的短裤,朝披着白披肩的女孩挤出了一个紧张的微笑。他长相帅气,脸上也没有受伤。他的左肩上有血——那是从维拉鼻子里流出来的血。
铃声响起,维拉从擂台对面扑过来,从塔戈的肩旁滑开,挥出了一记左勾拳。塔戈频频挨揍,被打回到场边的绳子上,弹回来,抱住了维拉。
卡马迪在黑暗中静静地微笑。
裁判员轻易就分开了他们。维拉将拳头网上一钩,塔戈跳开了,没打中,他们就这样你来我往地打了一分钟。从顶楼里传来华尔兹的音乐,维拉跳起来把拳头挥向塔戈,塔戈似乎在等着拳头打过来,他的脸上露出了一种怪异的、紧张的微笑,穿着白色披肩的女孩突然站了起来。
维拉的拳头只是擦过塔戈的下巴,他甚至都没有动一动,接着,塔戈挥出一记长长的右勾拳,打中了维拉的眼睛,一记左勾拳打向维拉的下巴,一记右勾拳又几乎砸在了同一个地方上。
黑皮肤的男孩四肢着地,慢慢地滑到了地上,两只拳头都被身体压在下面。裁判开始大声地数数,下面的观众一阵嘘声。
胖胖的男人困难地站起来,咧开嘴开心地笑了,他说:“怎么样,朋友?还觉得有人在操纵这场比赛吗?”
“只是没有成功而已。”卡马迪的声音像警察播音那样平静。胖男人说:“那就这样了,朋友,要经常来玩啊。”当他经过卡马迪的身边时,踢了他的脚踝一下。
卡马迪一动不动地坐在那儿,看着整个体育馆慢慢变空。拳击手和他们的教练们都沿着擂台下的台阶走了,披着镶着白色毛皮边的白色披肩的女孩也消失在人群中,关灯之后,谷仓结构的体育馆看起来廉价又肮脏。
托尼·阿科斯塔坐立难安,他看着一个穿着条纹连身裤的男人在捡座位间的报纸。
卡马迪突然站起来,说:“我要去跟那个混混儿谈谈,托尼。去外面的车里等我。”
他快步走上通往门厅的斜坡,穿过还没来得及离开的人群,走到一个写着“禁止入内”的灰色门前。他穿过门走下一个斜坡,又到了另一扇也写着“禁止入内”的门前,一个穿着褪了色的、没有纽扣的卡其布制服的警卫站在门前,一只手拿着瓶啤酒,另一只手拿着个汉堡。
卡马迪亮了一下他的警察证,门卫看都没看一眼就让开了,当卡马迪进门时,他淡定地打了个嗝。卡马迪走进了一条狭窄的走道,走道两边都是标了号码的门,门后传来嘈杂的声音,在左手边第四个门上,用图钉钉着的卡片上潦草地写着“杜克·塔戈”的名字。
卡马迪打开门走进去,听到了哗啦哗啦的淋浴声,却没见人影。在一个狭小的、极其空荡的房间里,一个穿着白色运动衫的男人坐在按摩桌的一头,桌上散着衣服,卡马迪认出来他是塔戈的教练。
他说:“杜克在哪儿?”
穿着运动衫的男人用拇指指了指流水声传来的方向。接着,一个男人晃到门前,东倒西歪地走到卡马迪面前。他很高,拳曲的褐色头发里夹杂着深灰色的头发,他手里拿着一大瓶酒,从脸上可以看出来,他醉得不轻。他的头发湿漉漉的,眼睛里充满血丝,嘴唇一会儿张开一会儿闭紧,脸上挂着无谓的笑,嘴里还粗声粗气地说着一些听不懂的话。
卡马迪冷静地关上门,然后靠在门上,从他敞开的蓝色雨衣里的马甲口袋里开始掏他的香烟盒,看都不看鬈发男人一眼。
鬈发男人突然把他的右手伸进了外套里,又抽了出来,手里多了一把蓝色的手枪,手枪在他浅色的西装面前泛着光,他左手的酒杯里的酒溅了出来。
“不许动!”他大吼道。
卡马迪慢条斯理地拿出他的香烟盒,让他看了看,接着打开它,往嘴里放了根烟。蓝色的枪离他很近,但不是很稳,端着酒杯的手好像带着节奏在颤抖。
卡马迪随意地说:“你这是在找麻烦。”
穿着运动衫的男人从按摩桌上下来,定定地盯着手枪。鬈发男人说:“我们就是喜欢麻烦,搜他的身,麦克。”
穿着运动衫的男人说:“我可不想搅和到这里来,什瓦尔,看在老天的分儿上,别胡来,你醉得都不像话了。”
卡马迪说:“搜吧,我没带枪。”
“不需要,”穿着运动衫的男人说,“这家伙是杜克的保镖,跟我没关系。”
鬈发男人说:“是啊,我醉了。”然后咯咯笑起来。
“你是杜克的朋友吗?”穿着运动衫的男人说。
“我有话要跟他说。”卡马迪回答道。
“关于什么的呢?”
卡马迪没有回答。“好吧。”穿着运动衫的人说道,冷漠地耸耸肩。
“你知道吗,麦克?”鬈发男人突然粗暴地说道:“我觉得这个狗娘养的要抢我的工作,该死的,就是这样。”他用枪口戳戳卡马迪,“你不会是个私家侦探吧,先生?”
“也许吧,”卡马迪说,“把枪口对着你自己的肚子好吗?”鬈发男人歪了歪脑袋,朝他的肩后咧嘴一笑。
“你知道吗,麦克?他是私家侦探,他一定是要来抢我的工作,一定是的。”
“把枪收起来,蠢货。”穿着运动衫的男人厌恶地说。
鬈发男人微微转过了头,“我只是在保护他的安全,不是吗?”他抱怨道。
卡马迪拿着香烟盒的手看似随意地把枪推到一边。鬈发男人马上回过头来,卡马迪走到他身边,往他肚子上重重打了一拳,同时用手肘把枪架开。鬈发男人被呛到了,酒杯摔碎在地上,把酒洒在了卡马迪前面的雨衣上,蓝色的枪从他手里掉了出来,滑到了角落里,穿运动衫的男人赶紧过去捡。
不知不觉中,哗哗的冲澡声已经停了下来,金发拳击手走出来,用毛巾用力地擦拭着身体,他惊讶地看着眼前这戏剧性的一幕。卡马迪说:“行了,就这样吧。”
他推开鬈发男人,当他倒下来时,用右手给他的下巴来了狠狠的一拳,鬈发男人摇晃着撞到了对面墙壁,滑坐在地上。
穿着运动衫的男人捡起了枪,僵硬地站在那儿,看着卡马迪。卡马迪拿出一条手帕,擦擦他雨衣的前面,这时塔戈慢慢地闭上了张得大开的唇形优美的嘴,开始前前后后地擦拭着胸前,一会儿之后他说道:“你到底是谁?”
卡马迪说:“我以前是个私家侦探,我叫卡马迪。我觉得你需要帮助。”
塔戈的脸比刚从浴室里出来时更红了些,“为什么?”
“我听说你本来是要输掉比赛的,而且你也努力了,但维拉实在太差劲了,你不能忍受自己输给他。然而这说明你现在要有麻烦了。”
塔戈慢慢地说:“说这样的话的人,我会打得他满地找牙的。”一时间,房间里变得非常安静。那个醉鬼坐在地上眨着眼睛,试着要站起来,最后放弃了。
卡马迪轻轻地补充道:“本尼·其拉诺是我的朋友,他是你的靠山,不是吗?”
穿着运动衫的男人尖声笑了,然后他打开枪,取出子弹,把枪扔在了地上,他从门口走出去,关上了门。
塔戈看了看关上的门,视线回到卡马迪身上,他极其缓慢地说:“你听说了什么?”
“你的女朋友珍·阿德里安住在我的旅店里,和我住同一层,今天下午有个浑蛋打晕了她,我碰巧经过,看见那个人逃跑,于是把她扶回了房间,她稍微说了一下这件事。”
塔戈套上了内衣裤和鞋袜,又从柜子里拿出一件黑色缎面衬衫穿上。他说:“她怎么没告诉我?”
“就要比赛了——她怎么会告诉你。”
塔戈轻轻地点了点头,然后说道:“如果你认识本尼的话,应该不是什么坏人。我一直被人威胁,也许就是一群笨蛋,也许是想要赚点轻松钱的水泉街的混混儿们。但是我想怎么打就怎么打。你可以走了,先生。”
他穿上一条黑色高腰裤,在黑衬衫上系上了一个白色领结,又从衣柜里拿出一件镶着黑边的白色哔叽呢外套穿上,让黑白相间的手帕从口袋里露出一个角。
卡马迪盯着他的衣服,向门边走了走,看着地上的醉汉。
“好的,”他说,“我发现你已经有保镖了,这只是我个人的想法而已,不好意思。”他走出去,轻轻地关上了门,走上斜坡回到大厅,来到街上。他淋着雨走过建筑物的一角,来到一个巨大的铺着碎石的停车场。
车灯对他亮了两下,他的双门跑车从湿湿的砂石上开到他身边,停了下来,托尼·阿科斯塔正坐在驾驶座上。
卡马迪坐到了汽车右边,说:“我们去其拉诺那儿喝一杯吧,托尼。”
“天哪,那可太好了!九楼的阿德里安小姐就在那儿表演,你知道的,就是我跟你提过的那个金发女郎。”
卡马迪说:“我见到了塔戈,还挺喜欢他的——但我可不喜欢他的衣着。”
04
格斯·内沙克尔是个差不多有两百磅重的时髦的胖子,他的脸颊红润,眉毛细而精致——就像画在中国花瓶上人物的眉毛一样。他的宽肩晚礼服的翻领上别着一朵红色康乃馨,他在盯着餐厅领班招待一批客人坐下来的同时,还要时不时地去闻闻它。当卡马迪和托尼从大厅拱门下进来时,他的脸上立刻挂上了热情的笑容,伸出手来迎了上去。“泰德,还好吗?要办派对?”
卡马迪说:“只有我们两个,这位是阿科斯塔先生,这位是格斯·内沙克尔,其拉诺的楼面经理。”
格斯·内沙克尔头也不回地跟托尼握了握手,他说:“让我们来瞧瞧,你最后一次来的时候坐在——”
“她出城了。”卡马迪说,“我们要坐在舞池边,但不要靠得太近,我们不跳舞。”
格斯·内沙克尔从餐厅领班的腋下抽出一本菜单来,引着他们走下五级铺着深红色地毯的台阶,沿着一个椭圆形的舞池边缘前行。
他们坐了下来,卡马迪点了黑麦啤酒和丹佛三明治,内沙克尔向服务员下了单,拉过一张椅子也坐在桌边。他拿出一根铅笔来,在火柴盒的里面画着三角形。
“看了拳击比赛了?”他随意地问道。
“就是那帮人吗?”
格斯·内沙克尔宽容地笑笑,“本尼跟杜克谈过了,他说你很聪明。”他突然看向了托尼·阿科斯塔。
“不用顾忌托尼。”卡马迪说。
“好的,帮我们一个忙,好吗?这件事就到此为止了吧,本尼很喜欢这个男孩,他不会让他受到伤害的,他已经派人保护他了——会向他提供真正的保护——如果他认为杜克所受到的是真正的威胁,而不是那些桌球室里的混混儿们的无聊的玩笑的话。本尼向来一次只支持一位拳击手,他们都是他精心挑选的。”
卡马迪点了根烟,从一边的嘴角吐出烟雾,轻轻地说:“这跟我没关系,但我要告诉你,这里面一定有古怪,我对这种事情的直觉向来很准。”
格斯·内沙克尔盯着他看了一分钟,然后耸耸肩。他说:“我希望你的直觉是错的。”接着快速起身,走向了桌子中,不时微笑弯腰来招呼顾客。
托尼·阿科斯塔柔顺的眼睛亮了起来,他说:“天哪,卡马迪先生,你觉得这事很棘手吗?”
卡马迪一言不发地点点头。服务员把它们的啤酒和三明治放在桌上就走了。椭圆形舞池尽头的舞台上的乐队奏起了一声长长的乐声,一个满脸堆笑的主持人走上了舞台,把嘴凑近小麦克风。歌舞表演开始了,一排半裸的女孩在彩色的灯光下鱼贯入场,她们先围成圈,然后又散成了一条弧线,她们光溜溜的大腿闪着光,肚脐眼深陷在柔软、白皙的皮肤里。
一个激情四射的红发歌手唱了一首活力动感的歌,她热情的歌声都可以用来点燃篝火了。女孩们穿着黑色的紧身衣,戴着丝绸礼帽重新回到了舞台,舞还是那个舞,只是裸露的部分有所不同。
音乐变得轻柔,一个高个儿黄皮肤的情歌歌手在琥珀色的灯光下唱起了歌,那歌声好像十分遥远,带着忧伤,就像古老的象牙。卡马迪嘴里啜着酒,在昏暗的灯光下轻轻地拨弄他的三明治,托尼·阿科斯塔年轻、严肃的脸闪过一丝紧张的神情。
情歌歌手下场了,中间停顿了一会儿。突然之间,除了乐队顶上的灯光,还有桌子后面连接着入口和包厢的走廊上淡淡的琥珀色灯光之外,所有的灯光都熄灭了。
一片黑暗中,响起了尖叫声,一道白色的聚光灯从屋顶上打到舞台旁边的走道上,灯光下照射出一张张惨白的脸,到处都是闪着红光的烟头。四个高高的黑人从灯光下走来,肩上扛着一个白色木乃伊棺材,他们从走道走过来,步履缓慢而有节奏,他们光滑黝黑的四肢在月光下看起来就像黑色的大理石。
他们走到舞池中央后,慢慢地竖起木乃伊棺材,直到它的盖子向前掉了下去,有人接住了盖子。慢慢地,慢慢地,一个细长的白色身形往前倾斜——慢慢地,就像枯树上的最后一片叶子,它在空中一点点地倾斜,好像就要飘起来了,然后,在“咚”的鼓声中,它掉到了地上。
灯光熄灭了,又亮起来。细长的身形直立在地上,不停地旋转,另外一个黑人往反方向不停旋转,把白色的布条往自己身上裹。终于,布条全部展开了,一个全身挂满流苏、四肢光滑白皙的女孩出现在耀眼的灯光下。她的身体飞跃到空中,四个黑人接住了她,她在四个人的手中轻快地旋转起来,就像棒球落在速度极快的球员手上。
音乐突然变成了华尔兹,她在四个好像乌木柱子的黑人中缓慢、优雅地跳起了舞,她离他们很近,却从不碰到他们。
表演结束了,潮水般的掌声涌来。灯光熄灭了,四周又陷入了一片黑暗之中。接着所有的灯光亮了起来,女孩和四个黑人已经不见了踪影。
“太精彩了,”托尼·阿科斯塔赞叹道,“噢,太棒了,那不正是阿德里安小姐吗?”
卡马迪慢慢地说:“挺有新意。”他又点起了一支烟,看了看四周。“那儿还有一个黑白配呢,托尼。就是杜克本人。”
杜克·塔戈在一个弧形包厢的入口处使劲地鼓着掌。他的脸上挂着放松的微笑,看起来好像已经喝了几杯。
一只胳膊突然搭在了卡马迪的肩膀上,一只手撑在了他手肘边的烟灰缸里,他闻到了浓烈的苏格兰威士忌的味道,他慢慢地转过头去,抬头看到了杜克·塔戈的保镖——什瓦尔那张喝得醉醺醺的脸。
“黑鬼和白妞,”什瓦尔粗着声音说,“下流,糟糕,真是糟透了。”
卡马迪慢慢地笑笑,稍微移动了一下他的椅子。托尼·阿科斯塔瞪圆眼睛看着什瓦尔,他小小的嘴抿成了一条细细的线。
“黑色的脸,什瓦尔先生,不是黑人。我喜欢这个表演。”
“谁他妈在乎你喜欢什么?”什瓦尔一脸疑惑的表情。
卡马迪微微一笑,把他的香烟放在碟子边,又把椅子转过来一些。
“还觉得我想要抢你的工作吗,什瓦尔?”
“是啊,我还欠你的肚子一拳呢。”他把手从烟灰缸里拿出来,把烟灰缸从桌布那扫到地上,两手握成拳头,“现在要尝尝吗?”一个服务员抓住了他的手腕,把他转过身去。
“是不是找不到您的桌子了,先生?请往这里走。”
什瓦尔拍了拍服务员的肩膀,试着把手绕在他的脖子上,“好极了,我们去喝两杯,我不喜欢这些人。”
他们转身之后消失在了桌子之间。
卡马迪说:“去他的这个鬼地方,托尼。”然后生气地盯着乐队的舞台,接着,他的眼神变得专注起来。
一个金发女孩披着镶有白色毛皮边的白色披风出现在舞台边缘,走到了后台后面,当她再出现时离他们近了些。她从包厢边缘朝塔戈刚才站着的地方走去,然后一个闪身,进了包厢,不见了。
卡马迪说:“去他的这个鬼地方,我们走,托尼。”他的声音低沉愤怒。然后突然又紧张地小声说道:“不——等等。我又见到了一个讨人嫌的家伙。”
那个男人在此时空着的舞台的另一头儿,他沿着舞池边缘的弧线走,绕过用穗带装饰的桌子。他今天没戴帽子——因而看起来有些不同,但是他的脸仍然是那样苍白,那样面无表情,还有那双靠得很近的眼睛。他颇为年轻,不会超过30岁,但已经有了秃头的困扰。他左边腋下微微鼓起的枪几乎不可察觉。他就是那个在卡隆德莱特时从珍·阿德里安的公寓里跑掉的男人。
他走到了刚才塔戈和珍·阿德里安刚才离开了的过道,也走了进去。
卡马迪果断地说,“在这等我,托尼。”他把椅子向后一推,站了起来。
有人从后面拍了他一下,他转过身,脸差点儿贴在了什瓦尔那张咧着嘴、汗津津的脸上。
“我又回来了,朋友。”鬈发男人得意地笑了笑,一拳打在了他的下巴上。
这是一记短拳,对于一个酒鬼来说,打得算很准了。卡马迪被打得失去了平衡,晃了一下。托尼·阿科斯塔站起身,发出了猫一样的怒骂声。当什瓦尔的另一拳袭来时,卡马迪还在头晕,但这一拳太慢,缝隙太大了,卡马迪向身体一侧,奋力向上一拳打中了鬈发男人的鼻子,拳头还没来得及拿开,就沾到了一手什瓦尔的鼻血,他把大部分的血都抹在了什瓦尔的脸上。
什瓦尔摇摇晃晃,向后退了一步,一屁股重重地坐在了地上,一只手摸向鼻子。
“看着这个傻瓜,托尼。”卡马迪立刻说。
什瓦尔猛地一拉离他最近的桌布,桌布从桌上掉了下来,餐具、玻璃杯还有瓷器也都哗啦啦摔到了地上。男人咒骂,女人尖叫,一个气得脸色发青的服务员向他们跑来。
卡马迪几乎没听到这两声枪响。
枪声很小,很闷,连在一起,是一把小口径的枪。正往这边冲的服务员停下了脚步,他的嘴边立刻出现了一道深刻的白线,好像被鞭子抽得裂开了。
一个鼻梁高高、肤色黝黑的女人张嘴大叫,可是没发出声音。这一瞬间,所有人都呆住了,好像在枪声响起之后,这世界上再也不会有任何声音了。然后卡马迪跑了起来。
他跳进伸着脖子站起身来的人群中,跑到那个脸色苍白的男人离开的走道。包厢的墙很高,但弹簧门却没有那么高。一颗一颗的脑袋从门后伸出来,但还没有人到走道里。卡马迪跑上了一个窄窄的铺着地毯的斜坡,向远处开着的包厢门跑去。
两只穿着深色裤子的腿伸在门口,摊在地上,膝盖下垂,黑色皮鞋的脚尖指向包厢。
卡马迪全速跑到那个地方。
男人侧躺在桌子的一边,他的肚子和脸的一侧都贴在白色的桌布上,左手垂在桌子和带着垫子的座椅间,他的右手放在桌上,松松地握着一把黑色0.45口径的大手枪,秃头的部分在灯光下闪着光,旁边的手枪闪着油亮的金属光泽。
杜克·塔戈站在包厢深处,他穿着白色哔叽呢外套的左手撑在桌子的一边。珍·阿德里安坐在他的身边,塔戈茫然地看着卡马迪,好像之前从未见过他,他向前伸出了他巨大的右手。
一根白色手柄的自动手枪躺在他的手心里。
“我开枪杀了他,”塔戈说,“他拿枪指着我们,所以我就开枪了。”
珍·阿德里安用力地用一条手帕擦着自己的手,她的神情紧绷、冷酷,但不是恐惧,眼睛很深沉。
卡马迪伸出手放在四肢摊开的男人的脖子的一侧上,过了一两秒之后,拿开了手。
“他已经死了,”他说,“一个市民杀了人——这可真是个新闻。”
珍·阿德里安死死地盯着他,他对他笑笑,一只手抵住塔戈的胸前,把他推了回去。
“坐下,塔戈,你哪儿都不能去。”
塔戈说:“好的,我开枪射了他——你看到了。”
“没关系,”卡马迪说,“别紧张。”
现在人们都拥到了他的身后,推挤着他,他向后靠在那些挤着他的身体上,不断对着女孩苍白的脸露出微笑。
05
本尼·其拉诺整个人的形状就像两个鸡蛋,小个的是他的头,大个儿的是他的整个身体。他短小灵活的腿和穿着名牌皮鞋的脚放在黑漆漆的书桌下面,嘴紧紧地咬住手帕的一角,左手却在拼命往外扯,他将短短粗粗的右手伸向空中。他的声音被手帕盖住了:“等一下,各位,请等一下。”在办公室的一角,有一张内嵌的条纹沙发,杜克·塔戈就坐在沙发那儿,被两个警署总部派来的警察夹在中间。他的一边脸颊青了一块,浓密的金发乱糟糟的,黑色缎面衬衫看起来好像有人在上面扭了几圈。
两个警察中灰头发的那位,嘴唇裂了。另外一个头发的颜色跟塔戈一样是金色的年轻警察则一只眼睛被打得乌青。他们看起来都很愤怒,尤其是金发的那位。
卡马迪靠着墙跨坐在一张椅子上,懒懒地看着坐在他身旁一张皮制摇椅上的珍·阿德里安。她手里拧着一条手帕,用手帕揉搓着掌心。她已经这样很久了,好像根本没注意到自己在干吗,她倔强的小嘴看起来很愤怒。
格斯·内沙尔克靠在门上抽着烟。“请等一等,各位,”其拉诺说,“如果不是你们先动手的话,他是不会还手的,他是个好孩子——是我碰过的当中最好的。放过他吧。”鲜血从塔戈嘴角的一边流下来,在突出的下巴上形成一条细细的线,它汇集在下巴上,闪着光,他的脸空洞得毫无表情。
卡马迪冷冷地说:“你是不是还想让这些警察动粗啊,本尼?”金发警察厉声地问道:“你还有私家侦探的执照吗,卡马迪?”“可能还放在某个地方吧,我想。”卡马迪说。
“也许我们可以吊销它。”金发的警察怒斥道。
“也许你还可以跳扇子舞呢,先生,你也属于我认识的那些所谓的聪明人之一。”
金发警察作势要起身,年长的那个说道:“不要理他,给他些自由。如果他越界了的话,我们再来好好整治他。”
卡马迪和格斯·内沙克尔相视咧嘴一笑,其拉诺往空中做了一个无奈的手势,女孩垂下眼睛瞥了一眼卡马迪,塔戈张开嘴,往他面前的蓝色地毯吐了一口血。
外面有人推门,于是内沙克尔往旁边挪了一步,打开一条门缝,然后再彻底打开。麦金尼走了进来。
麦金尼是刑事侦查组的组长,他是一个40多岁的高个儿男人,淡棕色的头发,眼神淡漠,一张狭长的脸上总是充满疑虑。他关上门,转动门锁里的钥匙,慢慢走到塔戈面前。
“确定死了,”他说,“一颗子弹在心脏下面,一颗正中心脏,不论怎么说,枪法倒是很准。”
“该出手时就出手。”塔戈木然地说。
“查出是谁了吗?”灰色头发的警察问他的同伴,然后沿着沙发走开了。
麦克金点点头:“托奇·普兰特,一名职业杀手。我差不多有两年没见到他了。这个家伙右手的枪法快准狠,是一个流浪的恶棍。”
“他当然得有本事,才能吃得起这碗饭。”灰发警察说。
麦克金长长的脸很严肃,但并不冷酷:“你有持枪执照吗,塔戈?”
塔戈说:“是的,两个星期前本尼给我弄了一本,因为我经常受到威胁。”
“听着,警官,”其拉诺尖声说道:“一些赌棍恐吓他,要他输掉比赛,知道吗?他连着九场比赛都直接把对手打倒出局,现在赔率已经很高了。我告诉他,他应该考虑接受他们的条件。”
“我差点就那么干了。”塔戈阴沉地说。
“所以他们就派人来干掉他。”其拉诺说。
麦金尼说:“这无可厚非。你是怎么打败他的,塔戈?你的枪放在哪里?”
“在我屁股后面的口袋里。”
“给我看看。”
塔戈把手伸到右边臀部的口袋里,迅速地拉出一条手帕,他的手指在手帕里伸直,就像枪管一样。
“手帕也放在口袋里吗?”麦金尼问道,“和枪一起?”
塔戈宽大红润的脸上浮现了一丝乌云。他点点头,麦金尼随意地倾身向前,把手帕从他手里拿走,闻了闻,打开之后又闻了闻,然后折起来放进了自己的口袋里,他的脸上高深莫测。
“他说了什么,塔戈?”
“他说:‘有人叫我给你带话,浑蛋,就是这个。’然后他拿出了枪,扳机有点儿卡,于是我就先出手了。”
麦金尼淡淡地一笑,撑着脚跟,身体往后仰。他淡淡的笑容好像滑到了他长长的鼻子下面。
他上下打量着塔戈。
“是啊,”他轻轻地说,“我不得不说,以0.22的口径来说,你的枪法真是太他妈的准了,就大个子而言,你的动作也够快的……是谁收到的这些威胁的消息呢?”
“是我,”塔戈说,“通过电话。”
“能听出声音来吗?”
“可能是同一个人,但我不能确定。”
麦金尼僵着腿走到办公室的另一端,站在那儿看了一会儿手绘运动海报。他慢慢地走回来,踱到门边。
“这样的家伙死不足惜,”他轻声地说,“但我们还是得履行我们的职责,你们两个必须跟我们进城录口供,走吧。”
他走了出去,两个警察夹着杜克·塔戈站起来。灰色头发的那位厉声地说道:“你最好老实点儿!伙计。”
塔戈嘲讽道:“那得等我洗心革面了之后再说。”
他们一起出去了,金发警察等着珍·阿德里安走在他前面,他打开门,回头对卡马迪吼道:“至于你——真是个疯子!”
卡马迪轻轻地说:“我喜欢他们,他们就像我的宠物小松鼠,先生。”
格斯·内沙克尔笑出了声,然后关上门走到书桌前。
“我抖得就像本尼的第三层下巴。”他说,“我们都喝一杯白兰地吧。”
他倒了三杯三分满的酒,拿了一杯走到条纹沙发上,长腿一伸,头靠在沙发上啜着白兰地。
卡马迪站起来,一饮而尽,他拿出一支烟来,在手指间转来转去,仰起头来盯着其拉诺光滑、白皙的脸。
“关于今晚的拳击赛,你觉得易手的钱有多少?”他轻轻地问,“我指的是赌资。”
其拉诺眨眨眼,一只胖乎乎的手揉着自己的嘴唇:“几千块吧,这只是每个星期的常规赛,无足轻重,不是吗?”
卡马迪把香烟放进嘴里,靠近桌子去擦火柴,他说:“如果真是这样的话,在这个城市里杀人未必也太廉价了。”
其拉诺没有答话。格斯·内沙克尔喝掉了他最后一口白兰地,小心地把空玻璃杯放回沙发边上的软木圆桌上,静静地看着天花板。
过了一会儿,卡马迪向另外两人点点头,穿过房间走出去,关上了身后的门。他沿着走廊往外走,两边更衣室的门都是打开的,现在里面黑漆漆的,他穿过一个拉着帘子的拱门,走到舞台后面。
领班侍者站在前厅的玻璃门前,看着外面的雨和穿着制服的警察的背影。卡马迪进到空荡荡的衣帽间,找到他的帽子和雨衣,穿戴完毕后走出来,站在领班侍者的身边。
他说:“我猜你应该没有注意到跟我一起来的男孩怎么样了吧?”领班侍者摇摇头,伸出手来帮他开门。
“当时这里有四百个人——有三百个人在警察来之前就走了。很抱歉。”
卡马迪点点头,走进了雨幕中。穿着制服的警察随意地扫了他一眼。他沿着街道走到停车的地方,车已经不在了,他前后看看街道,在雨中站了一会儿,然后朝梅洛斯走去。
过了一会儿,他打到了车。
06
卡隆德莱特车库的坡道延伸到了昏暗、凄冷的空气中。车子的巨大的黑影投射在白色的墙上,看起来有几分不祥,小办公室里的灯光仿佛死囚牢房中的灯光一样昏暗惨淡。
一个穿着沾满污渍的连体工装的高个儿黑人揉着眼睛走出来,然后他的脸上绽开了灿烂的笑容。
“你好啊,卡马迪先生,您今天晚上似乎有些心神不宁啊?”卡马迪说,“每到下雨的时候我就有点疯疯癫癫的,我敢打赌我的车不在这儿。”
“是的,没在这里,卡马迪先生,我一直在这里打扫卫生,根本没见过你的车。”
卡马迪木然地说:“我把它借给了一个朋友,他可能把它撞坏了。”
他抛给他一个五毛钱的硬币,然后沿着坡道走到了街边,他绕到旅馆后面,走进了一条巷子一样的街道。这街道的一侧就是卡隆德莱特的背面,街道的另外一边有两栋木屋和一座四层楼的砖房,砖房门上一个奶白色的圆球上写着“布莱恩旅馆”的字样。
卡马迪走上三级水泥台阶,试着推开门。门被锁住了,他透过玻璃门往里看,里面是一个昏暗、狭小、空旷的大厅。他拿出两把万能钥匙来,第二把稍微转动了一下锁眼儿,他把门用力向外拉,又试了试第一把钥匙,它刚好能把门上松松的门闩挑开。他走进去,看了一眼空无一人的柜台,上面摆着写着“经理”字样的牌子和摇铃。墙上挂着一个带编号的方形文件架,里面空空如也。卡马迪绕道柜台后,拿出台面下的皮革登记簿,他往前翻了三页,读着上面的名字,看到一个孩子气的字体写道:“托尼·阿科斯塔”,旁边用另一种字体写上了房间号。
他把登记簿放回原处,走过自动电梯,爬楼梯来到了四楼。
走廊里非常安静,天花板上的吊灯洒下微弱的灯光。左手边的最后一扇也是唯一一扇门上的气窗透出光晕——那是411号房。他伸出手要敲门,手还没碰到门,就又把手放了下来。
门把手上有厚厚的污渍,看起来像是血。
卡马迪低头看向门前脏兮兮的地上的一摊类似于血的东西——就在地毯边缘。
他手套里的手忽然又湿又冷,他脱下手套,僵硬地举起手,握成爪状,又慢慢地收了回来。他的眼神锐利而严肃。
他拿出一条手帕,包住门把手,慢慢地推开了门,门没有上锁,他走了进去。
他扫视了一下房间,轻声喊道:“托尼,噢,托尼。”
然后他又关上了身后的门,锁上门锁——仍然包着手帕。
天花板中央垂下来的三根黄铜链子吊着的一个碗形灯罩,灯光从灯罩里透出来,照亮了房间。房里有一张铺得整整齐齐的床,几幅油画,浅色的家具,淡绿色的地毯和方形桉木书桌。
托尼·阿科斯塔坐在桌前,他的头往前趴在左臂上,在他所坐的椅子下面的双脚和椅腿之间,有一摊褐色的液体闪着光。
卡马迪僵着腿穿过房间,踏出第二步之后,他的脚踝就开始发疼。他走到桌边,碰了碰托尼·阿斯科塔的肩膀。
“托尼,”他用低沉、茫然的声音沉重地说,“我的天哪,托尼!”
托尼没有动。卡马迪走到他身边,一条浸满鲜血的浴巾在男孩的腹部处闪着光,浴巾的另一端搭在他夹得紧紧的大腿上。他的右手蜷伏在桌子的前边,好像试着要把自己撑起来,他的脸下压着一个上面有潦草字迹的信封。
卡马迪慢慢地从他的脸下抽出信封,读着上面潦草的字迹,这信封仿佛有千斤重。
“跟着他……意大利人的聚居地……科特街28号……在车库……对我开枪……认为我逮到……他了……你的车……”
字迹滑到了纸张边缘,在那形成了一摊墨渍,笔掉到了地上,信封上有一个沾血的拇指印。
卡马迪小心地折起信封来保护指纹,把信封放进了钱包里。他抬起托尼的头,把他的头稍微转向自己,他的脖子还是温热的,但已经开始变僵。托尼温和的黑色眼睛仍然睁着,里面有猫眼一样沉静的光芒,他的眼睛如同所有刚刚死去的人那样看着你,但又不完全是那样。
卡马迪轻轻把他的头放回摊开的左臂上,他歪着头站在那里,眼里几乎有些迷茫,接着,他摆正了脑袋,眼神变得坚决。
他脱下雨衣和西装外套,卷起袖子,在房间角落的洗脸盆里把毛巾打湿,然后走向门边。他先擦了擦门把手,接着弯下腰,把门外地板上的血迹擦干净。
他把毛巾洗干净,挂起来晾干,仔细地擦干自己的手后,重新穿上了外套和雨衣。他又抓着手帕打开气窗,拿出钥匙从外面把门锁上,再把钥匙从气窗丢进房间,传出“叮当”的一声。
他下楼走出了布莱恩旅馆,雨还在下。他走向街角,前后扫视了一下树影憧憧的街区,发现他的车被小心地停在离交叉口十来码远的地方,没开车灯,钥匙插在上面。他拔出钥匙,发现驾驶座的椅座湿湿黏黏的。卡马迪擦干手,关上车窗,锁上车门,把车子留在原地,自己离开了。
在回卡隆德莱特的路上,他没有碰到任何人,倾盆的大雨仍泼洒在空旷的街头。
07
914房间的门缝下透出微弱的光。卡马迪轻轻地敲敲门,来回扫视着走道,在他等着应门的时候,他戴着手套的手指轻轻地摸着门板。他等了很久,木门后才传来一个疲倦的声音。
“谁?什么事?”
“我是卡马迪,天使。我必须得见见你,有正事要说。”门“咔”的一声打开了,他看到了一张苍白疲惫的脸,幽深的眼睛里是深蓝灰色,不再是蓝紫色。眼睛下面是深深的黑眼圈,好像睫毛膏被揉到了皮肤里似的。女孩小巧有力的手横在门边。
“是你,”她疲倦地说道,“当然是你,是啊……好吧,只是我得洗个澡,我闻起来都有警察的味道了。”
“15分钟够吗?”卡马迪看似随意地问道,但盯着她的眼神十分锐利。
她慢慢耸耸肩,然后点点头,门好像刻意针对他似的甩上了。他走回自己的房间,把帽子和雨衣扔到一边,倒了一杯威士忌,从浴室洗脸盆上面的小水龙头那往里加了点冰水。
他慢慢地啜着酒,看着窗外宽阔漆黑的林荫大道,时不时地有一辆车经过,两道车灯不知来自何处,也不知要去向何方。
他喝完酒,把衣服脱光,走到喷头下冲澡,然后换上干净的衣服,往大酒瓶里添满了酒,把酒瓶放进衣服内袋,接着从行李箱里拿出一把短管自动手枪,盯着手里的枪看了一会儿,又把它放回了行李箱里,点了根烟抽完。
他戴上了一顶干的帽子,穿上呢绒外套,往914走去。
门几乎是敞开的,他轻轻地敲敲门,走进去,把门关上,走到客厅里看着珍·阿德里安。
她坐在沙发上,一副刚刚洗漱完毕的样子,她宽松的紫红色睡衣和中国风外套,一缕湿润的头发从一边的太阳穴垂下来,精巧、匀称的面容就如大理石一般洁白无瑕,虽然年轻,但带着疲惫。卡马迪说:“来一杯吗?”
她空虚地做了个手势:“好吧。”
他拿出两个玻璃杯,把威士忌和冰水调好,端着它们走到沙发边。
她的下巴动了动,盯着她的酒杯。
“他又动手了,在半路上又打了两个警察,他们会爱死他的。”卡马迪说:“关于警察,他要学的还多着呢。明天一早,所有的闪光灯都会对准他。我都已经想好了一些精彩的标题,类似于‘知名拳击手枪法快过杀手’‘杜克·塔戈给了黑道组织一个下马威’等等。”
女孩小口小口地喝着酒,“我很累了,”她说,“脚也很痛,谈谈你所谓的正事吧。”
“好的,”他打开烟盒,把它送到她的下巴处。她摸索着拿出一支烟的时候,他说:“等你点好烟,就告诉我你为什么要朝他开枪吧。”
珍·阿德里安把香烟放到唇间,低头凑近火柴,吸了一口之后仰起了头,眼里慢慢恢复了神采,紧闭的嘴唇露出了一丝微笑,却没有回答。
卡马迪盯着她看了一分钟,手里转动着酒杯,然后他看向地板,说:“那是你的枪——我今天下午在这里捡起来的那把枪。塔戈说他是从屁股口袋里掏出来的,那可是世界上最慢的掏枪办法,然后他还得连开两枪,枪法要准到精确地杀了一个人——而这个人甚至还没来得及把枪从他腋下的枪套里拔出来,这简直是一派胡言。但你,你腿上的皮包里放着枪,而且又认识这个浑球儿,只有你才能做到,他可能只是在监视塔戈而已。”
女孩平淡地说:“我听说你是个私家侦探,大政客的儿子。城里的人谈到你,好像都有点怕你,这些人你大概都认识,是谁雇你追查我的?”
卡马迪说:“他们不怕我,天使。他们那样说只是想看看你的反应,看看我是否牵涉其中。他们根本就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我们已经把事情跟他们说得够明白了。”
卡马迪摇摇头:“警察如果不经过一番折腾的话,是绝不会相信手上的消息的。他们早就听惯了那些天衣无缝的故事。我想麦金尼清楚地知道,是你开的枪。至少他现在应该知道塔戈的手帕是不是跟枪一起放在口袋里了。”
她柔软的手放下了抽了一半的香烟,窗边的帘子飘了一下,烟灰缸里堆着松软的烟灰。她慢吞吞地说:“没错,是我开的枪,你觉得在经过下午的事情之后,我还会犹豫吗?”
卡马迪摸着自己的耳垂,“我掉以轻心了,”他轻轻地说,“你不知道我的心里在想什么。发生了一些事,非常糟糕的事。你觉得那个浑蛋真的想杀死塔戈吗?”
“我想是的——否则我就不会开枪杀人了。”
“我觉得也许他只是想吓唬吓唬他,天使。像其他人一样,毕竟夜总会可不是个脱身的好地方。”
她厉声说:“他们不会仔细调查的,他一定能跑掉,他当然是要杀人。当然我也不是故意要让杜克来替我背黑锅的。是他硬是把我的枪抢过去,自己抢着担罪。这又怎么样呢?我知道事情总会水落石出的。”
她低着头,心不在焉地戳着烟灰缸里尚未熄灭的烟,一会儿之后她低声地说道:“你就想知道这些吗?”
卡马迪没有转头,只是斜着眼睛看她,就那样看着她脸颊倔强的弧度,脖子僵硬的线条。他粗声说:“什瓦尔也参与到了其中。跟我一起在其拉诺的朋友跟踪他到了他的藏身处,什瓦尔对他开了枪,他死了。他死了,天使——他只是一个在旅馆里工作的孩子。他叫托尼,是服务员领班。警察现在还不知道这件事。”电梯模糊的轰隆声在一片沉默中显得很沉重,雨中的林荫大道传来一道沉闷的喇叭声。女孩突然向前一倒,侧横在了卡马迪的膝盖上,她的身体转过来一半,整个背部几乎都贴在他的大腿上,她的眼皮不停地颤动,可以看见她柔软皮肤下的青筋。
他慢慢地、轻轻地抱住了她,然后收紧手臂,抬起她的身子。他将她的脸拉近自己,在她的嘴边吻了一下。
她张开了眼睛,茫然地看着他,他又狠狠地吻了她一下,然后把她推到沙发上。
他轻轻说:“这不全是做戏,对吗?”
她跳起来,转过身,声音低沉、紧张、愤怒。
“你身上有一种可怕的东西!某种——邪恶的东西。你来这里告诉我另外一个男人被杀了——然后你就吻了我,那根本就不是真的。”
卡马迪平静地说:“任何突然疯狂迷恋上别人的女人的男人,身上都一定有些可怕的东西。”
“我不是他的女人,”她厉声说道,“我甚至都不喜欢他——我也不喜欢你。”
卡马迪耸耸肩,他们用冷漠的目光互相敌视着对方。女孩咬紧牙关,近乎粗暴地说:“滚出去!我不想再跟你说话!我受不了在你身边!你给我滚!”
卡马迪说:“为什么不呢?”他站起来,走过去拿起他的帽子和外套。
女孩突然又哭起来,然后她快步穿过房间走到窗边,背对着他一动不动。
卡马迪看着她的背影,走到她身边看着她披在脖子上柔软的秀发。他说:“该死的,你为什么不让我帮你?我知道这一定有问题。我不会伤害你的。”
女孩对着面前的窗帘野蛮地说:“滚出去!我不要你的帮忙。滚开,滚得远远的。我不要再见到你——再也不。”
卡马迪慢慢地说:“我想你一定是需要帮助的,不管你喜不喜欢。桌上相框照片里的那个男人——我想我知道他是谁,而且我知道他没死。”
女孩转过来,这会儿她的脸像纸一样白。她的眼睛瞪着他的眼睛,嘴里急促地喘着粗气,好像过了很久,她终于说:“我已经完了,彻底完了。你帮不上什么忙的。”
卡马迪抬起一只手,手指滑过她的脸颊,滑到她紧绷的下巴上。他褐色的眼睛里闪着痛苦的光,嘴角带着笑,那是狡猾的、不太诚实的笑。
他说:“我错了,天使,我根本不知道他是谁,晚安。”
他转身穿过房间,走过狭小的门厅,打开门,当他打开门的时候,女孩抓着窗帘慢慢地摩挲着自己的脸。
卡马迪没有关上门,他站在门口,看着面前两个举着枪的男人。他们离门很近,好像正要敲门。一个粗壮、黝黑、阴沉,另一个得了白化病,眼睛泛着红光,脑袋窄小,雪白的头发上戴着一顶淋湿了的帽子,他的牙齿又尖又小,笑起来就像老鼠一样。
卡马迪开始关上身后的门,白化病人说:“别关,乡巴佬——我说的是门。我们正要进去。”
另一个男人向前一步,用左手仔细上下搜查了卡马迪的身体,然后他退开一步,说:“没有枪,但是胸前有一大瓶好酒。”白化病人挥挥手枪说:“进来,乡巴佬。这个女人也要带走。”卡马迪平静地说:“不需要用枪,克里茨。我知道你,也知道你的老板是谁,如果他想要见我,我很乐意跟他谈谈。”
他转身回到房里,两个持枪的男人跟在他后面。
珍·阿德里安没有动。她静静地站在窗边,闭着眼睛,窗帘贴在她的脸颊上,好像根本没听见门口的声音。
然后她听见了他们进来的脚步声,眼睛猛地一下睁开了。她慢慢转过身,盯着卡马迪身后的两个枪手。白化病人走到屋子中间,沉默地扫视了一下,又走进了卧室和浴室,门打开了又关上,他踩着猫一样轻的脚步回来了,拉开大衣,把帽子推到脑袋后面。
“穿上衣服吧,小姐。我们要在雨中兜兜风,可以吗?”
这下女孩看向了卡马迪。他耸耸肩,摊开双手微微一笑。
“就是这样了,天使。最好听话。”
她脸上露出了轻蔑的神色,她慢慢地说:“你——你——”随后,她的声音变成了没有意义的咕哝,她僵硬地走进了卧室。
白化病人塞了一根香烟到他尖尖的嘴里,哧哧笑着,好像他的嘴里全是口水。
“她好像也不喜欢你啊,乡巴佬。”
卡马迪皱起了眉头,他慢慢地到书桌前,屁股靠在桌边,眼睛盯着地板。
“她认为我出卖了她。”他冷漠地说。
“也许就是你出卖了她,乡巴佬。”白化病人慢吞吞地说。
卡马迪说:“最好小心她,她对枪很有一套。”
他把手随意地伸到背后,轻轻地敲着桌面,然后用一个不起眼的动作,把皮革相框放到吸墨纸下。
08
车子后座的中间有一个扶手,卡马迪的一只手肘撑在上面,手托着下巴。他透过雾气迷离的车窗盯着外面的雨,大雨在车灯的照射下如白练一般,雨水敲打在车顶上的声音好像远处传来的鼓声。
珍·阿德里安坐在扶手另一边的角落里,她头戴一顶黑色帽子,身穿一件灰色大衣,头发披散在大衣上——比波斯羔羊皮毛长得多,但没有那么卷,她没看卡马迪,也没对他说话。
白化病人坐在那个正在开车的粗壮的、皮肤黝黑的男人的右侧,他们开过安静的街道,经过了房子、树木还有街灯,他们看起来都一片模糊,在厚厚的雨帘后面只有霓虹灯,看不见天空。
然后汽车开始上坡,他们经过一个十字路口时,一盏弧形灯微弱的灯光照在路标上,卡马迪看到了路标上的字“柯特街”。
他轻轻地说:“这是意大利人的聚集地啊,克里茨,看来你们的大老板不像以前那么阔绰了。”
白化病人往后看时眼里一闪,“你应该知道的,乡巴佬。”汽车在一栋大木屋前放慢了速度。屋前是格子状的门廊,外墙刷成鹅卵石的纹理,每个窗户看起来都黑漆漆的,街对面的一栋砖房紧靠着人行道,上面挂着一块喷漆招牌,写着“保罗·佩鲁齐殡仪馆”。
车子转了个大弯,开上了一条碎石路,车灯照向开着门的车库,他们开了进去,车子慢慢停在了一辆闪着光的大殡仪车的旁边。白化病人吼道:“都给我下车!”
卡马迪说:“我看我们下一段旅途已经给安排好了。”
“可笑的家伙,”白化病人嗤声道,“自作聪明。”
“嗯哼,我只是潇洒地面对断头台而已。”卡马迪慢条斯理地说。
皮肤黝黑的男人熄了火,打开一个打手电筒,然后关掉车灯,走下车来,他用手电筒的灯照向角落里一道狭长的木梯。白化病人说:“上去,乡巴佬。让这位小姐走在你前面,我在后面拿枪跟着。”
珍·阿德里安下车从卡马迪面前走过,看都不看他一眼,她僵硬地走上楼梯,三个男人按顺序跟在她身后。
楼梯顶端有一扇门,女孩推开门,屋里强烈的白光射向了他们。他们走进了一个空荡荡的阁楼,这里的梁柱都没有刷漆。屋子前后各有一扇方形窗户,窗子都紧闭,玻璃漆成了黑色。一盏明晃晃的灯挂在餐桌上方,餐桌边坐着一个大块头的家伙,他的手肘边放了一堆的烟蒂,有两个还在冒烟。
一个瘦削、嘴巴微张的男人坐在床上,左手边放着一把鲁格尔枪。地上有一块破旧的地毯,几件家具;角落有一扇半开的隔板门——还能看见门后的马桶和支在铁腿上的老式浴缸的一头。
坐在餐桌边的男人虽然高大,却不英俊,一头橘红色的头发,眉毛浓黑,长了一张凶狠的方脸,下巴僵硬。他厚厚的嘴唇里紧紧地叼着烟,他的衣服看起来很值钱,可是却好像有好几天没换过似的。
他漫不经心地扫了一眼珍·阿德里安,叼着烟说:“过来坐吧,小姐。嗨,卡马迪。左撇子,把你的枪给我,然后你们两个去楼下等着吧。”
女孩悄无声息地穿过阁楼,在木头直背椅上坐下。床上的男人站了起来,把鲁格尔枪放在大个子男人手肘边的餐桌上,三个拿枪的家伙都下了楼,没有关门。
大个子男人摸摸鲁格尔枪,看着卡马迪,带着嘲讽说:“我是多尔·柯南特,也许你还记得我。”
卡马迪轻松地站在餐桌旁,双腿张开,手插在外套的口袋里,脑袋向后靠,他半闭着的眼睛慵懒、冷漠。
他说:“是啊,我帮我父亲查出了你唯一失手的案子。”
“那可不算失手,浑蛋,至少法院没有起诉。”
“这次就不一定了,”卡马迪漫不经心地说,“本州对绑架罪可治得很重。”
柯南特冷笑了一声,他愉悦的表情带着阴险,他说:“我们就别斗嘴了。我们这有生意要做,你比上一个傻瓜更清楚情况,坐吧——还是说,你想先看个展览——就在你后面的浴盆里,好吧,去看看吧,然后我们再好好谈谈。”
卡马迪转身走到隔板门前,推门进去。墙上有一盏灯凸出来,还有个开关,他打开灯,弯下腰看向浴盆。
他的身体瞬间变得僵硬,甚至屏住了呼吸,然后他慢慢地吐了口气,把左手伸到后面推门,几乎把它掩上了。他将身子再弯下去些,靠向大大的铁浴盆。
浴缸长得足够让一个男人在里面伸直身体。一个男人背朝下直挺挺地躺在里面,他穿戴整齐,甚至还戴着帽子,虽然看起来不像是他自己戴上的。他灰褐色的头发很浓密,脸上带着血迹,左边眼角的边缘有个红色的洞。
这是什瓦尔,已经死了很久。
卡马迪深吸了一口气,慢慢直起身子,然后他突然间前倾,直到他看到了浴盆和墙之间的空地。在灰尘中,有一个蓝色的金属在闪闪发亮——是一支蓝色的手枪,应该是什瓦尔的那把枪。
卡马迪迅速往后扫了一眼,透过门缝,他看到了阁楼的一角、楼梯入口以及柯南特安稳地踩在餐桌下地毯上的一只脚。他慢慢地把手伸到浴盆后面,捡起了枪,弹匣内还有四发子弹。
卡马迪解开外套,把枪塞到裤子的腰带里,扣紧皮带,又扣上了风衣,他走出浴室,小心地关上了隔板门。
多尔·柯南特指了指他桌子对面的椅子,说:“坐下。”
卡马迪瞄了一眼珍·阿德里安。她看着他的眼神里带着一丝好奇,黑色帽子下灰白色脸上的眼睛黯淡无光。
他向她做了个手势,微微一笑:“是什瓦尔先生,天使。他出了意外,已经——死了。”
女孩面无表情地盯着他,然后剧烈地颤抖了一下,又看向了他,没有出声。
卡马迪在柯南特对面的椅子上坐下。
柯南特审视着他,又扔了一个烟头到白色茶托里的烟头堆里,点起一根新的烟,火柴几乎滑过了整张桌面。
他吐了口烟,轻松地说:“是啊,他已经死了——是你杀的他。”卡马迪笑着轻轻摇了摇头:“不是我干的。”
“别在这装无辜了,兄弟,就是你杀了他。意大利人佩鲁齐,就是街对面殡仪馆的老板,也是这个房子的主人,他有时候把房子租给合适的人,赚几个小钱。他碰巧是我的朋友,在意大利人之间帮了我很多忙。他把房子租给了什瓦尔——虽然不清楚什瓦尔是干吗的,但是什瓦尔很对他的胃口。今晚佩鲁齐听到了这里的枪声,从他的窗户看出来,看到一个家伙跳上了车,他看到了车牌号,那正是你的车。”
卡马迪再次摇摇头:“但不是我杀的他,柯南特。”
“你要怎么证明呢……意大利人跑过来,看见什瓦尔躺在楼梯上,已经死了。他把他拽上来,放到了浴盆里。我想一定是因为到处都是血,然后他搜了他的身,找到了一张警察证,一张私人持枪许可证,这可把他吓坏了,他给我打了电话,我听到名字后就赶来了。”
柯南特停下来,定定地看着卡马迪。卡马迪轻声说:“你听说今天晚上在其拉诺的枪杀案了吧?”
柯南特点点头。
卡马迪继续说道:“我当时和一个旅馆的朋友在那里,就在枪杀案之前,这个什瓦尔打了我,那个男孩跟踪什瓦尔到了这里,然后他们互相开了枪。什瓦尔喝醉了,又惊慌失措,我打赌一定是他先开的枪,我甚至都不知道那孩子身上有枪,什瓦尔打中了他的肚子,他回到家里,死在了那儿。他给我留下一张纸条,纸条现在在我这里。”
一会儿之后柯南特说:“是你杀了什瓦尔,要不就是你花钱让那个男孩干的。我知道为什么,他想要从你们的勒索生意中退出来,他向科特威出卖了你们。”
卡马迪看起来很震惊。他扭头看向珍·阿德里安,她正往前探着身子,双颊绯红,眼睛闪闪发亮,她轻轻地说:“对不起——天使。我误会你了。”
卡马迪微微一笑,回头看着柯南特,他说:“她以为是我出卖了她。谁是科特威?你的走狗,那位州议员吗?”
柯南特的脸色变白了一些,他极其小心地把香烟放到茶碟里,身子向前越过桌子,一拳打在看卡马迪的嘴上,卡马迪的凳子向后倒下去,头撞到了地上。
珍·阿德里安突地跳起来,牙齿咬得咯咯响,然后就不动了。
卡马迪在地上转了个身,爬起来,扶起椅子,他拿出一条手帕,擦擦嘴,看了看手帕。
楼梯上传来咚咚的脚步声,白化病人把他窄小的头探进房里,一支枪身在他前面伸了出来。
“老板,需要帮忙吗?”
卡马迪看都不看他一眼地说:“滚出去——把门关上——离远些!”
门被关上了,白化病人的脚步声消失在楼道里。卡马迪的左手放在椅背上,慢慢地上下移动,手帕还在他的右手上,他的嘴唇又黑又肿,眼睛盯着柯科南特手肘边的鲁格尔枪。
柯南特拿起那根烟又放进嘴里,他说:“也许你以为我会支持你们这勒索的勾当,我可不会这么做,兄弟。我要毁了它——所以它不会成功,你得把事情都说出来,否则我楼下的那三个兄弟都会拿你来练手了,快说!”
卡马迪说:“好吧——可是你的三个兄弟都在楼下。”他把手帕放进外套里,出来时手里拿了一把蓝色的枪,他说:“拿着鲁格尔枪的枪管,把它退过来给我。”
柯南特没有动,他眯起了眼睛,咬了一口烟,没去拿鲁格尔枪,过了一会儿他说:“我想你应该知道自己在干吗吧。”
卡马迪轻轻摇摇头,他说:“也许我不太在乎这个,但如果真发生了些什么,你也不会知道了。”
柯南特瞪着他,没有动,他盯着他看了许久,又看着蓝色的手枪。“你哪来的枪?难道他们没搜你的身吗?”
卡马迪说:“他们搜了。这是什瓦尔的枪,一定是你的意大利朋友把它踢到了浴盆后面,真是太大意了。”
柯南特向前伸出了两根粗壮的手指,把鲁格尔枪掉了个头,推到桌子的另一边,他点点头,平静地说:“这个回合我输了,我该想到这点的,看来现在得我来说实话了。”
珍·阿德里安从房里跑过来,站在桌子的一头。卡马迪向前越过椅子,左手拿起鲁格尔枪放到了外套的口袋里,手里仍握着枪,他把举着蓝色手枪的手架在椅子上面。
珍·阿德里安说:“这个男人是谁?”“多尔·柯南特,当地的名流,议员约翰·麦尔森·科特威是他在州议会安插的眼线。至于议员科特威,天使,就是你桌上相框照片里的那个男人,你说的那个已经死了的父亲。”
女孩轻声说:“他的确是我的父亲。我也知道他没死,我的确是在勒索他——我要了十万块,什瓦尔、塔戈还有我。他没跟我母亲结婚,所以我是私生女,但我仍然是他的孩子,我有权这样做,而且他不认识他们。他对我母亲非常恶劣,一毛钱都没有留给她。他派侦探监视了我好几年,什瓦尔就是其中的一个。当我来到这里,认识了塔戈,什瓦尔认出了我的照片,他想起来了,回到旧金山去,拿回了一份我的出生证复印件,现在在我手上。”
她在她的包里翻找着,拉开了内衬的拉链,拿出来一张折着的纸,丢到了桌上。
柯南特盯着她,伸出一只手去拿那张纸,展开它看了看,他慢慢地说:“这证明不了什么。”
卡马迪放在口袋里的左手伸出来去拿那张纸,柯南特把纸推给他。
这是一份出生证明的复印件,日期是1912年,记录了一个名叫阿德里亚娜·吉安妮·麦尔森的女孩的出生。她的父母分别是约翰和安东尼亚·吉安妮·麦尔森。卡马迪放下出生证明。
他说:“阿德里亚娜·吉安妮——珍·阿德里安,柯南特,别告诉我你看不懂这其中的暗示。”
柯南特摇摇头:“什瓦尔害怕了,把事情告诉了科特威,所以他才躲在这里。我以为他就是这样被杀的,不可能是塔戈,因为他还被扣押着。也许我错怪你了,卡马迪。”
卡马迪冷漠地盯着他,没有说话。珍·阿德里安说道:“是我的错,都怪我,现在我明白了,事情很糟糕。我想见见他,然后向他道歉,然后再也不会打扰他了,我想让他保证不伤害杜克·塔戈,可以吗?”
卡马迪说:“你想怎么做就怎么做,天使,我手里的两把枪是这么说的。但你为什么要等这么久才下手呢?为什么你不采取法律的手段扳倒他?你是演艺界的人,公众舆论都会倾向你的——即使他赢了。”
女孩咬着嘴唇低声说道:“我的母亲不知道他的真实身份,甚至都不知道他姓什么,对她来说,他只是约翰·麦尔森而已。我也是到了这里之后,偶然看到了当地报纸上的照片后才知道的。他变了,可是我认得出他的脸,还有他的名字——”
柯南特轻蔑地说:“你没有公开去找他,是因为你知道自己根本就不是他的孩子。你的母亲一厢情愿地把你和他扯上关系,就像所有廉价的女人看见了诱人的饭票一样。科特威说他可以证明,他正要这么做,这样就可以把你们这群骗子都关进牢里了。相信我,姑娘,他是个强势的家伙,他绝不会因为一笔20年前的烂账而毁掉自己的政治生涯的。”
高大的男人吐出香烟,用力捻灭它,补充道:“把他捧到今天的位子可花了我不少钱,我还打算让他待在那儿,所以我才会插手这件事。姑娘,别做梦了,这件事我管定了。你什么也得不到,至于你这位双枪侠朋友——也许他之前不知道,但是他现在知道了,他现在跟你们已经是一条绳子上的蚂蚱了。”
柯南特一拳打在桌面上,向后一靠,冷静地看着卡马迪手里的蓝色手枪。
卡马迪看向高大男人的眼睛,十分轻柔地说:“晚上在其拉诺的那个浑蛋——该不会是你为了这件事安排的棋子吧,柯南特,是吗?”
柯南特冷酷地一笑,摇摇头。楼梯口的门被轻轻地推开了一些,卡马迪没有看见——他正盯着的柯南特,珍·阿德里安看见了。她瞪大眼睛,大叫着退了一步,卡马迪猛地看向她。
白化病人举着枪轻轻地从门外走了进来。
他红色的眼睛里闪着光,嘴巴张开,阴险地笑着,他说:“门板有点薄,老板,所以我就听见了,可以吗……放下枪,乡巴佬,不然我就把你们射成两半。”
卡马迪慢慢转过身,松开右手,蓝色手枪掉到地上,在薄薄的地毯上弹了一下,他耸耸肩,双手张得大开,没有瞧珍·阿德里安。
白化病人慢慢走上前来,用枪指着卡马迪的背。
柯南特站起来,绕过桌子,从卡马迪的外套口袋里拿出鲁格尔枪,举起它,一言不发,面无表情地拿枪敲在卡马迪的下巴上。卡马迪摇摇晃晃地侧倒在地上。
珍·阿德里安尖叫起来,扑向柯南特,他甩开她,把枪换到左手,狠狠地甩了她一耳光。
“安静点,小姐,你玩得也差不多了。”
白化病人走到楼梯口向下,呼叫下面的同伙,另外两个枪手跑进来,站在那儿咧嘴笑。
卡马迪躺在地上一动不动,过了一会儿,柯南特又点起了一支烟,用一个指关节在出生证明上敲着桌子。他粗声说:“她想见见那个老家伙,好啊,那就让她见见他,我们全都去见他,这里头还有见不得人的东西。”他抬起眼睛,看向那个粗壮的家伙,“你和左撇子先去城里把塔戈带出来,用最快的速度把他带到议员家,快去。”
两个混混儿走下了楼梯。
柯南特低头看着卡马迪,轻轻踢着卡马迪的肋骨,直到卡马迪睁开眼睛,动了动身子。
09
车子在坡顶前的两扇铁门前等着,门后是一栋木屋。木屋的前门开着,里面昏黄的灯光照出了一个穿着雨衣、帽子拉得低低的高大男人的身影,他从雨中慢慢地向前走来,双手插在口袋里。
雨水从他的脚下缓缓流过,白化病人贴着铁门,把牙齿咬得咯咯响,高大的男人说道:“你要干吗?我能看见你。”“赶紧的,乡巴佬,柯南特先生要见你的老板。”
门内的人朝黑暗处啐了一口:“那又怎么样?知道现在几点了吗?”
柯南特突然打开车门,走到铁门前,雨声中夹杂着车子的声音和人的说话声。
卡马迪慢慢地转过头来,拍拍珍·阿德里安的手,她迅速地推开他的手。
她压着声音说:“你这个傻瓜——噢,你这个傻瓜!”
卡马迪叹口气:“我在享受美好的时光,天使,这是美好的。”
铁门内的男人拿出挂在长链子上的钥匙,打开铁门上的锁。柯南特和白化病人朝车子走了过来。
柯南特将一只脚踩在车子的踏板上,站在雨中。卡马迪从口袋里拿出他的大酒瓶,摸到瓶口,打开了瓶盖,他把酒瓶递给女孩,说:“给自己壮壮胆吧!”
她没有回答,也没有动。他对着酒瓶喝了一开口,收起酒瓶,目光越过柯南特宽阔的后背,看向一大片雨中的树林,还有那一扇扇仿佛挂在空中的亮着灯的窗户。
一辆车开上山丘,用车灯划破了湿冷的黑夜,它在轿车后面停了下来。柯南特走过去,把头探进去说了几句话,车子往后退,转入车道,车灯打在挡土墙上,消失了,然后又在车道顶端出现,就像车道上的白色鹅卵石。
柯南特回到轿车里,白化病人随后也把车转向车道,开到坡顶之后,大家在环绕着柏树的水泥停车场上下了车。
在一段台阶的顶端,一扇大门敞开着,里面站着一个穿着浴袍的男人。塔戈在上楼梯的半路上,紧紧地被夹在两个男人中间,他没戴帽子,也没穿雨衣,穿着白色外套的身躯在两个枪手中间显得巨大无比。
其他人也爬上楼梯,走进屋里,跟着穿着浴袍的管家走过一个过道,过道的墙上挂满了某个人祖先的肖像,穿过一个安静的椭圆形门厅来到另一条过道,最后走进一间书房,里面灯光柔和,挂着厚厚的帘子,摆着深色的皮椅。
一个由矮矮的凸出的书架围成的凹处里,一个男人正站在一张深色的大桌子后面,他极其高瘦,白色的头发浓密而富有光泽,他的嘴小而倔强,苍白的脸上布满皱纹,黑眼睛深不见底,他屈了屈身子,镶着丝绸的蓝色灯芯绒浴袍包着他瘦得惊人的身躯。管家关上门,柯南特又打开了它,用下巴朝带着塔戈进来的男人示意他们离开书房。白化病人走到塔戈身后,把他推进一把椅子里。塔戈看起来有点傻,有点晕,他脸颊的一边有块污渍,眼神迷蒙。
女孩跑到他身边,说:“噢,杜克——你还好吗?杜克?”
杜克眨眨眼睛朝她挤出一个笑,“你也倒霉了,嗯?没事,我很好。”他的声音有些不自然。
珍·阿德里安离开他身边,坐下来,双手抱着身子,好像很冷似的。
高个子男人冷冷地扫视了一遍房间里的每个人,然后冷漠地说:“这些都是勒索我的人吗——有必要大半夜的把他们带到这里来吗?”
柯南特脱下雨衣,扔到台灯旁边的地上。他点起一支烟,双腿叉开站在屋子中央——这是一个十足高大野蛮,专横自信的人。他说:“这个女孩想见你,她想跟你道歉,想按规矩办事;那个穿着冰淇淋色外套的人是塔戈,是个拳击手,他卷入了夜总会枪击案里,在城里大打出手,他们给他吃了安眠药才让他安静下来;另外一个是卡马迪,老马库斯·卡马迪的儿子,我还不知道他是来干吗的。”
卡马迪干巴巴地说:“我是一名私家侦探,议员,我在这里是因为这跟我的客户——阿德里安小姐的利益相关。”他笑了笑。女孩突然看向他,然后又看向了地板。
柯南特粗声说:“什瓦尔,你知道是哪个人吧,他被谋杀了——不是我们干的,这事还有待调查。”
高个男人冷冷地点点头,在他的椅子上坐了下来,拿起一根白色羽毛笔挠着自己的耳朵。
“柯南特,你想怎么处理这件事呢?”他尖刻地问。
柯南特耸耸肩:“我是个粗人,不过我会依法处理这件事情的,先让检察官用勒索罪的嫌疑把他们关起来,编个故事给媒体,让时间慢慢来冷却一切。再把这些家伙赶出州外,永远都不让他们回来,否则……”
科特威议员用羽毛笔绕着另一只耳朵打着圈,“即使到了别的地方,他们还是可以攻击我,”他冷酷地说,“我更中意摊牌,让他们从哪儿来,就滚回哪里去。”
“科特威,你不能这样冒险。这会毁了你的政治生涯的。”
“我早就已经厌倦了政治生活了,柯南特,所以退休也没什么不好。”高大的男人嘴角扬起一个淡淡的笑。
“去你妈的,”柯南特怒吼道。他用力转过头,厉声地说:“过来,小姐。”
珍·阿德里安站起来,拖着步子穿过房间,来到了桌子前。
“她是你的孩子?”柯南特厉声说。
科特威盯着女孩僵硬的脸看了很久,脸上表情莫测,他把羽毛笔放到桌上,打开抽屉拿出一张照片,他看看照片,又看看女孩,又看向照片,平静地说:“这张照片已经有些年头儿了,但很像,我可以毫不犹豫地说,这是同一张脸。”
他把照片放在桌上,又不疾不徐地从抽屉里拿出一把自动手枪,把它放在照片旁边。
科特威看着枪,嘴动了一下,低沉地说:“议员,你不需要那样做,听着,你摊牌的想法根本就不需要。我会让这些人全都招了,这样我们就有把柄了,如果他们再闹事,我们会有足够的时间来好好收拾他们。”
卡马迪微微笑了笑,穿过地毯一直走到桌子边,他说:“我想看看那张照片。”他突然弯腰拿起照片。
科特威细瘦的手伸向了手枪,然后又放松了,他往后靠到椅子上,看着卡马迪。
卡马迪盯着照片,然后放下照片,轻轻地对珍·阿德里安说:“回去坐下。”
她转身回到自己的椅子上,疲惫地坐下。
卡马迪说:“我喜欢你摊牌的想法,议员,那样的话事情就干净利落,跟柯南特先生的策略截然不同,但那起不了作用。”他弹了一下照片,“这只是一张神似的照片,仅此而已。我就不认为这是同一个人,她的耳朵形状不同,长得也低一些,她的眼间距比阿德里安小姐的小一些,下巴更长一些,这些特征都是不会变的。所以你有什么呢?一封勒索信而已,但你不能就这样随随便便地责怪哪个人,女孩的名字相同只是巧合而已,你还有别的证据吗?”
柯南特的脸变得岩石一样僵硬,面露怒色,他用有些颤抖的声音说:“那你要怎么解释这个女孩从包里拿出来的出生证明呢,聪明的家伙?”
卡马迪微微一笑,用指尖摸摸自己的下巴,“我想那是你从什瓦尔那拿来的吧?”他狡猾地说道,“而什瓦尔已经死了。”
柯南特的脸变得狂怒,他握起拳头,猛地向前走了一步,“你为什么要——该死的浑蛋——”
珍·阿德里安向前倾身,瞪圆了眼睛看着卡马迪;塔戈也看着他,慵懒地笑着,眼神冷漠;科特威也将目光放在他身上,他的表情深奥,轻松地坐在那里,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
柯南特突然大笑起来,打了个响指:“好啊,有话就说吧。”他咕哝道。
卡马迪慢条斯理地说:“我再告诉你一个不能摊牌的原因——其拉诺的枪杀案。他们威胁塔戈输掉一场不重要的比赛,那个浑蛋跑到阿德里安小姐的旅馆里打晕了她,就让她躺在了门口。柯南特,你能把这些事情联系在一起吗?我能。”
科特威突然上前把手放在枪上,抓住枪柄,他冰冷苍白的脸上的两只黑眼睛宛如两个黑洞。
柯南特没有动,也没有说话。
卡马迪继续说:“为什么塔戈会受到威胁呢?在他赢得了比赛之后,为什么会有一个杀手到其拉诺——一个夜总会,一个根本就不适合下手的地方去找他呢?因为当时他跟那个女孩在一起,而其拉诺是他的后台,一旦其拉诺发生了任何事,警察首先就会想到威胁的故事。这就是原因,之所以有威胁,就是因为要掩盖谋杀,这样这个浑蛋就可以干掉这个女孩儿,但是表面上看起来,他要杀的人是塔戈。
“当然,他也会试着杀掉塔戈,但是他的首要目标还是这个女孩。因为她是这件勒索事件背后的炸药,如果没有了她,一切都没有意义,如果她活着,这件事情永远都有可能是一件血缘关系的诉讼案。结果事情没有成功。你知道她和塔戈,是因为什瓦尔胆子小,出卖了他们。什瓦尔也知道那个杀手——因为当那个杀手出现时,我看见了他——什瓦尔知道我认识他,因为他听到我向塔戈提过这个人——然后什瓦尔就装醉来跟我打架,想要阻止我插手。”
卡马迪停下来,非常缓慢,轻柔地揉了揉自己的脑袋,然后仰头审视着柯南特。
柯南特慢慢地,尖刻地说:“我从不玩这些把戏,老兄,信藏书网不信由你——我是不玩的。”
卡马迪说:“听着,在旅馆里时,那个杀手就可以杀掉这个女孩了,但他却没有那么做——因为塔戈不在场,拳击赛也还没开始,所有的布局可能都会毁于一旦。他去那儿只是要近距离看看她没有化妆的样子,而她当时在害怕一些事情,身上带了枪,所以他打晕了她,逃跑了,这个拜访只是探路而已。”
柯南特又说:“我说了,我不玩这些把戏的,老兄。”然后他掏出口袋里的鲁格尔枪,枪口朝下握在身边。
卡马迪耸耸肩,转过头盯着科特威议员。
“是啊,但是他会玩。”他轻轻地说:“他有动机,而这又能让他洗脱嫌疑。如果事情出了错(果然出错了),他就把一切都赖到什瓦尔身上。如果警察放聪明些,什瓦尔就能洗刷冤屈,而大人物多尔·柯南特可就得惹得一身腥了。”
科特威笑笑,用极其冷酷的声音说:“这位年轻人很聪明,但是很明显的——”
塔戈站起来,表情僵硬。他缓缓地嚅动嘴唇,说:“真是很动听,我想我得扭断你的脖子,科特威先生。”
白化病人喊道:“坐下,浑球儿。”然后举起了他的枪,塔戈轻轻地转过身,在他的下巴上打了一拳,白化病人向后倒下去,头撞到了墙上,手枪从他软绵绵的手里掉到了地上。
塔戈穿过房间。
柯南特斜眼看着他,没有动,塔戈走过他,差点儿就要碰到他,柯南特一动不动,他的大脸很茫然,眯着的眼睛里闪着微弱的光。
除了塔戈以外,大家都没有动,接着科特威抬起了他的枪,手指扣动了扳机,枪声响起。
卡马迪迅速越到珍·阿德里安面前,挡在她和整个房间之前。塔戈低头看向自己的手,脸上扭出了一个傻傻的笑容,一屁股坐到了地上,双手压在胸前。
科特威再次举起了枪,然后柯南特动了动,鲁格尔枪被抽出来,连发了两枪。鲜血从科特威的手里涌出来,他的枪掉到了他身后的桌子上,长长的身体好像要扑上去捡枪,一直在向下弯曲,直到从桌子上只能看见他弯曲的背。
柯南特说:“站起来,把枪给我捡起来,你这个该死的两面三刀的小人!”
桌子后面响起了一声枪声,科特威的肩膀不见了。
一会儿之后柯南特走到桌子后面,停下来,浑身僵住了。
“他中了一枪,”他十分冷静地说,“从嘴里。我就这样损失了一名清白的好议员。”
塔戈把手从胸前松开,往一旁跌倒,一动不动地躺在地上。
房间的门猛地被推开,管家站了进来,头发蓬乱,他的嘴巴张开,想要说些什么,看见了柯南特手里的枪和瘫到在地上的塔戈之后,就什么也没说。
白化病人站了起来,揉揉下巴,摸摸牙齿,晃了晃脑袋,他扶着墙慢慢地往前走,捡起了枪。
科特威吼道:“这时候还他妈的管什么枪,快去打电话,打给夜班组长马洛伊——快去!”
卡马迪转过身,抬起珍·阿德里安冰冷的下巴。
“外面有光了,天使。我想雨已经停了。”他慢慢地说着,拿出从不离身的酒瓶,“我们喝一点儿吧——敬塔戈。”
女孩摇摇头,用手捂住了脸。
过了很久,警笛声响了起来。
10
瘦削、满面倦容的男孩穿着淡蓝色和银色相间的卡隆德莱特制服,抬起戴着白手套的手挡在了正在关闭的门前,说:“克尔基的发烧已经好些了,但是他还不能来上班,卡马迪先生。领班侍者托尼今天早上也没来,有些人实在是心太软了。”
卡马迪站在电梯角落里的珍·阿德里安身旁,电梯里只有他们三个人。他说:“这就是你现在的想法?”
男孩的脸唰地变红了。卡马迪靠过去,拍拍他的肩膀说:“别把我的话放在心上,孩子。我昨晚陪着一个生病的朋友,没能休息,来,再给自己买份早餐吧。”
“天哪,卡马迪先生,我不是故意——”
电梯门在九楼打开了,他们沿着过道走到914门前,卡马迪拿过钥匙开了门,把钥匙插在里面,扶着门说:“睡一觉吧,等你醒来就有精神了,把我的酒瓶拿去,喝一点儿,对你有好处的。”
女孩走进房里,头也不回地说:“我不想喝酒,进来坐会儿吧,我有些事情想告诉你。”
他关上门,跟着她进了房间,一道明亮的阳光横扫在地摊上,一直延伸到沙发那儿,他点了根烟,盯着烟看。
珍·阿德里安坐了下来,脱掉帽子,拨弄拨弄头发。她静静地坐了一会儿,然后慢慢地开口了,语气谨慎:“你能挺身而出为我解决这些问题,我实在是太感激了,但我不知道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卡马迪说:“我有一堆的理由,但他们杀了塔戈,对此,我有一部分的责任,但从另一个角度上来说,又不是这样的,我可没让他去扭断科特威议员的脖子。”
女孩说:“你以为自己铁石心肠,其实是个大好人,一看到有个流浪者惹上了麻烦,你就要去帮她。忘了这一切吧,忘记塔戈,也忘记我。我们俩都不值得你浪费任何的时间,我这样告诉你是因为一旦他们允许,我就要离开这里,远走高飞。而且我再也不会见你了,我是在跟你告别。”
卡马迪点点头,看着地毯上的阳光。女孩继续说:“这有些难以启齿,当我说自己是流浪者的时候,我并不是在博取同情。我在许多旅馆的房间里喘不过气来,在太多肮脏的化妆间里换过衣服,错过了太多的美餐,说了太多的谎言。这就是我为什么不想和你有任何关系——永远不想。”
卡马迪说:“我喜欢你的坦白,说下去。”
她瞥了她一眼,又迅速移开眼睛:“我不是那个吉安妮——我想你已经猜到了。但我认识她。在那个还有姐妹花表演的时候,我们一起做低俗的姐妹表演——艾达和珍·阿德里安。我们的艺名来自于她的名字,但我们一败涂地,接着,我们开始到处做流浪表演,那也是一场空。到了新奥尔良,她的处境变得很困难,就服毒自杀了。我保留着她的相片,因为我知道她的故事。我一直在寻找这个高高瘦瘦的家伙,只要一想到他对她干了什么,我就恨他。她的确是他的孩子,这毋庸置疑。我甚至以她的名义给他写过信,求他帮助她——就只要一点儿帮助而已,但他们也没有任何回音。我恨透了他,所以在她服毒之后,我就想报复他,于是一有机会,我就来到了这里。”
她停下来,手指紧紧绞在一起,然后又用力分开它们,好像想借此来伤害自己。她继续说:“我通过其拉诺认识了塔戈,又通过塔戈认识了什瓦尔,什瓦尔认出了那张照片,他曾经在旧金山的侦探所工作过,那时他曾受雇监视过艾达,剩下的你全都知道了。”
卡马迪说:“听起来不错。我不知道你为什么没有早点下手。你想让我认为,你不想要他的钱吗?>.99lib?”
“不,我当然会拿他的钱,但这不是我最想要的。我说过了,我只是个流浪者。”
卡马迪微微一笑:“天使,你对流浪者可所知甚少啊,你犯了法,被逮捕了,那是一回事。但钱对你来说可没有任何的好处,据我所知,那都是些肮脏钱。”
她仰头看着他,卡马迪伸手摸摸自己的脸颊,颤抖了一下,说:“我知道,是因为我的钱也是肮脏钱,我父亲通过下水道建设工程、路面铺设工程、赌博贿赂、压榨工资来敛财,我敢说还有更多方式。城市政治当中所有卑劣的生财方式他全都用上了,当赚到了这些钱之后,他什么也不干,只是坐在那儿看着它,死了之后这些钱都留给了我。然而这些钱也没有给我带来任何的快乐,我一直指望着它有一天会给我带来欢乐,但它从来没有过。因为我是他的儿子,他的血脉,同样在阴沟里长大。我比一个流浪汉还糟糕,天使,我是以脏钱为生的人,我甚至都不用去偷。”
他停下来,把烟灰弹在了地上,正了正自己头上的帽子。
“再考虑考虑吧,别跑得太远,因为我时间很多,那对你没什么好处。如果是我们两个人一起逃跑的话,那将会有意思得多。”他朝门口走了几步,站在那儿看着地毯上的阳光,快速回头扫了她一眼,然后走了出去。
当门被关上时,她站起来,走进卧室里,外套都没脱就躺在床上。她盯着天花板看了好久,终于笑了,带着微笑进入了梦乡。
内华达瓦斯
01
雨果·甘勒斯站在壁球场的中间,弓下腰,左手食指和大拇指小心翼翼地握着那个小小的黑色壁球,把球投至发球界线附近,然后挥动了他那长柄球拍将球击出。
壁球打在前面墙上,还不足半壁的高度,然后在空中画出了一条高高的曲线,并不怎么有力度,在白色的天花板下掠过,线路保险装置后面的灯光正好映照着壁球在空中划过,球最终在后墙处无力地滑下,再也没有动力继续反弹了。
乔治·戴尔漫不经心地挥了一拍,球拍底部狠狠地砸在后面的水泥墙上,球掉在了地上不再动弹。
他说:“老板,这局球比分12比14,我的球技可远远不如你啊。”
乔治·戴尔个子高大,黝黑英俊,十足的好莱坞式气派。而他呢,深褐色的皮肤,瘦瘦小小的,长相实在是不怎么样。除了他那丰满柔软的嘴唇以及那炯炯有神的大眼,他全身上下几乎没什么值得称赞的。
“这话倒是说对了,我可是每次都能赢你啊。”雨果·甘勒斯得意地笑着说道。
他笑得直往后仰,嘴巴都乐得合不拢了,胸腹部都挂满了汗水,他没穿上衣,只穿着蓝色的短裤,白色的羊毛袜,脚上套着一双带克莱普底的运动鞋。他一头白发,肥大的脸,偏偏鼻子和嘴却长得较小,眼睛一闪一闪的,眼神却十分锐利。
他问道:“还想再打一局吗?”
“还是不要了吧!”
甘勒斯皱了皱眉,短短地丢下三个字“那好吧”,把球拍夹在臂下,从短裤的油布口袋里拿出一盒雪茄,又从中取出火柴,点燃雪茄后,顺手就把燃掉的火柴棍扔到了球场中间,等着别人来收拾。
接着又砰的一声打开壁球场的门,沿着走廊走向更衣室。而此时,戴尔跟在他的后面,一言不发,温顺得活像一只小猫,脚步轻轻的,走着像猫一样优雅的步子。然后他们便一起去了浴室淋浴。
甘勒斯一边洗还一边唱歌,庞大的身躯上覆满了泡沫,用热水淋过之后又用冰冷的水来降温,他可喜欢这种感觉了。洗完后就不紧不慢地擦干全身,接着又扯了一条毛巾走出了浴室,一边还大喊着要服务员拿些冰镇生姜啤酒过来。
一位穿着白色侍应装的黑人匆匆忙忙地进来了,手里还端着一个托盘。甘勒斯挥舞着签署了一张支票,打开了他那个大双层储物箱,然后从中取出一瓶约翰·沃克(著名的苏格兰威士忌酒)放在走道上的一张圆形的绿桌上。
那位黑人服务员小心翼翼地将酒调好,倒了两杯酒放在桌面上,然后说道:“请慢用,甘勒斯先生。”做出了一个“请用”的手势之后就出去了。乔治·戴尔这时也穿好了一套灰色的羊毛绒料子的衣服,走到拐角处,端起其中一杯酒。
“老板,这一整天过得还不错吧?”他一边说一边透过杯子眯着眼睛望着天花板上的灯。
“我想,大体上还行吧。”甘勒斯说,“我想我等下得回家好好款待款待我的情人了。”说这话时,他的小眼睛迅速地从旁边瞥了一眼戴尔。
“如果我不跟您一起回家你不会介意吧?”戴尔小心地问道。“我倒是无所谓,不过内奥米可不会像我这样好说话了。”甘勒斯话里有些不悦。
戴尔耸耸肩,用他那性感的双唇轻轻说了句:“你就是喜欢找人麻烦,对吧,老板?”
甘勒斯没有回答,也没有看他。戴尔则站在那儿一言不发,手中依然端着那杯酒,他看着甘勒斯穿上了一件缎子内衣,上面还印着些交织字母,然后又穿上了印着灰色钟表的紫色袜子,丝绸质地的衬衣,上面同样有些交织字母,最后穿上了一套黑白格子的西装,这一身打扮让他看起来活像个大谷仓。
准备打上紫色领结的时候,他又大喊着让那个黑人服务员过来再给他调杯酒。
戴尔没有喝第二杯酒,只是点点头,然后沿着那绿色的大储物柜之间的地毯轻轻地走出去了。
甘勒斯已经穿好了衣服,调好的第二杯酒也喝完了,他将自己的那瓶威士忌锁好,又往嘴里叼了一根棕色的大雪茄,他让服务员给他点上,然后就大摇大摆地离开了,走的时候还到处跟人打招呼,声音大得很!
他出去更衣室后,里面显得特别安静,只有几声窃笑。
狄玛俱乐部外面正下着雨。一身制服的门卫帮雨果·甘勒斯穿上了白色的雨衣,上面还系了一根腰带,之后便要送他到甘勒斯的汽车旁。在遮篷前穿好雨衣后,又帮雨果撑伞,护送他走过通向俱乐部的那条木质地毯。甘勒斯的车子是一辆蓝色的林肯牌豪华轿车,还带点浅黄色的条纹,看上去就十分气派,牌照号码是5A6。
开车司机穿着一身黑色雨衣出现在他们面前,领子拉到耳际,认准了甘勒斯便是汽车的主人,就再没东张西望了。门卫打开车门,甘勒斯进车之后便重重地躺在了后车座上。
“晚安了,萨姆,告诉司机把我送回家。”
门卫用手碰了碰帽子向他示意一路顺风,然后就帮他关上了车门,并把刚刚甘勒斯说过的话转述给了司机听,司机头也没转,只是点了点头。车子就在这滂沱大雨中离开了俱乐部。
雨水在风的作用下,成一条条斜线簌簌地往下落,到了一个十字路口时,突然袭来一阵阵大风,雨水重重地敲击着这辆豪华轿车的车窗。街角聚集着一些人,都想穿过夕阳大道,但是又唯恐雨水溅湿了自己。雨果·甘勒斯做出一副遗憾的表情,咧着嘴在那窃窃地笑着,满是讥讽的意味。
车子开过了夕阳大道,穿过了谢尔曼街接着又颠簸着驶向群山之处。车速开始加快了,这个地方是个林荫大道,现在街上也没什么车,因此行驶得十分畅通。
车里很热,车窗都紧闭着,就连驾驶座后面的玻璃隔板一路上也是紧闭着。车子后座都弥漫着雨果的雪茄烟,十分呛人。
甘勒斯皱了皱眉,伸手想要把车窗摇低,但是车窗的摇手柄却没起半点作用,于是他又试了另一边的手柄,但是也没反应。这让他开始有点恼火了,他想用车上的小通话器叫司机出来,但是却发现车上根本就没有通话器的影子。
车子来了个急转弯,然后就开始爬坡,那是一条又长又直的山道,道路一边满是桉树,却见不到一栋房子。甘勒斯觉得脊梁有点发冷,那股冷意一阵阵地侵袭着他的脊梁。他身子往前倾,一拳打在了前面的玻璃上。司机头也没回,车子在这黑暗的夜色中,迅速地行驶在这条长长的山道上。
雨果·甘勒斯一把想要抓住车门把手,可是就算是坐在车里居然也找不到任何把手。雨果那张肥大的满月脸上现出了一丝苦笑,他有点不相信现在的境况了。
司机身子往前右方倾下,戴着手套的手在找些什么东西。突然,只听见一声尖锐的嘶嘶声。雨果·甘勒斯闻到了杏仁的气味。
刚开始的时候,这气味非常淡,但是闻起来却让人身心愉悦。那嘶嘶的声音并没有停下来,杏仁的气味开始渐渐变得有些苦涩,有些刺鼻,让人很不好受。雨果·甘勒斯丢掉手中的雪茄,用尽全身力气砸最近的车窗。可是即使这样,玻璃也还是纹丝不动。
车子现在在山上,远离了居民区里那稀疏的路灯。
甘勒斯往座位后面靠了些,抬起脚狠狠地往他前面的玻璃隔板踢,但是不管踢多少脚都没什么用,他的眼睛模糊了,整张脸都扭曲了,他咆哮着,粗壮的肩膀此时也没什么用了,头往后挨着靠垫,他有些崩溃了。他那大方头上的绒帽已经被弄得不成形了。司机这时迅速往后看了一眼,这短暂的一眼,也能看出司机的面部轮廓,他鹰钩脸,很消瘦。之后这司机又将身子往前右方倾下,那嘶嘶的噪声这才停止。
他在一条人烟稀少的道路旁停了车,把车上所有的灯都给关了。雨点打在车顶,发出沉沉的响声。
司机冒雨下了车,打开了车的后门,然后又捂住鼻子迅速退后。他在不远处站了一会儿,摸清了这条路的情况。
而在这辆豪华轿车的后座,雨果·甘勒斯却一动也不动。
02
朗辛·雷坐在一把矮矮的红色椅子上,旁边放着一张小桌子,桌子上放着一个雪花石膏碗。屋子里静悄悄的,刚刚丢进碗里的雪茄还在不停地往上冒烟,在温暖的空气中形成了种种图案。她的双手紧扣在脑后,烟青色的眼睛有些迷离,看上去极具吸引力。深褐色的头发有些微卷,鬈发中依稀可见几缕蓝色的头发。
乔治·戴尔弯下身,深深地吻了吻她的唇。戴尔的唇有些发烫,吻她的时候身子不住地震颤了一下,而她却一动不动,只是在他再次直起身的时候懒懒地朝他笑了笑。
戴尔喉咙里好像堵了什么东西一样,声音有些沉重,他说道:“听着,朗辛,你什么时候才能甩掉那个赌徒做我的女人呢?”
朗辛·雷耸耸肩,但是并未把放在头后的双手收回。“可他却是个光明磊落的赌徒!”她慢吞吞地答道,“这点在如今可不多见了啊,而且你现在也没什么钱。”
“我可以拿到钱。”
“怎么拿?”她的声音低沉沙哑。
“从甘勒斯那里,我有很多那鸟人的把柄。”
“比如说呢?”朗辛·雷懒懒地问道。
戴尔温柔地望着她笑了,他睁大眼睛,故意做出一副无辜的样子。朗辛·雷觉得他的眼白处有一些淡淡的颜色,那是她从未见过的,绝对不是白色就对了。
戴尔点燃了一支雪茄:“有很多事情可以举例啊,比如说,去年他出卖了一个来自雷诺的狠角儿,这个狠角儿的继弟被指控犯有谋杀罪,甘勒斯拿了人家25000美元要替他弟弟脱罪,结果他在另一件案子上跟警察局做了一笔交易,把罪名赖在他继弟身上。”“那狠角儿知道这一切的时候又做了些什么呢?”朗辛·雷轻声轻语地问道。
“什么也没做——至少迄今为止,他想这关系到上头的上头。毕竟每一个人都不可能永远都是赢家。”
“但是如果他知道事情的真相的话,他可能会采取些行动了。”朗辛·雷一边说一边点头。“那个狠角儿是谁,乔治?”
戴尔压低声音,弯腰再次凑到她身前,“告诉你这件事,我可真傻!那个小子叫扎帕第,我从来没见过他。”
“而且也不应该见——乔治,如果你够聪明的话,最好别见。谢谢你告诉我这些事情,要是我的话,我可不会像你一样把自己逼到如此困境。”
戴尔轻轻地笑了,黝黑光滑的脸上露出几颗牙齿。“朗辛,这件事情就交给我吧,忘记刚刚我说的所有事情,但是记住,在你面前,我爱你爱得简直就像个傻子。”
“来杯酒吧。”那个女的说。
这间房是酒店公寓内的客厅,整间房都被粉刷成红色和白色,使馆式的装饰,显得太过正统死板。白色的墙面上画了一些红色的图案作为装饰,白色的软百叶窗挂的是白色的窗帘,煤气暖炉前面有一个半圆形的红色地毯,地毯周围镶着白色的边。窗子之间摆了一张椭圆形白桌,靠着墙放着。
戴尔向桌子走去,倒了两杯苏格兰威士忌,然后又在杯子里加了些冰块和充气水,之后便拿着两个杯子走过房间,回到了朗辛坐的地方,雪花石膏碗里面的雪茄还在冒烟,只是烟气比之前稀薄了些。
“甩了那赌徒吧,”戴尔一边说一边给她递上一杯酒,“他会让你陷入困境的。”
她抿了一口酒,点点头。戴尔从她手中拿走了酒杯,就着她刚刚抿酒的杯沿处,自己也喝了一点儿杯中的酒,他端着两杯酒,倾身向前又一次吻了她。
短短的走廊到门之间挂着很多红色的窗帘。窗帘拉开了几英尺,就在那几英尺的地方可以看到一张男人的脸,灰色的眼睛正略有所思地盯着房里这两人,眼神冷冷的,把他们亲吻的画面看了个清清楚楚。之后,他便无声无息地把窗帘再次拉好。
过了一会儿,门砰的一声关上了,走廊处传来脚步声。约翰尼·德鲁斯走过那些帘子,进了门,这时候戴尔正在点他的雪茄。约翰尼·德鲁斯高高瘦瘦的,沉默寡言,穿着黑色的衣服,可以看出那衣服剪裁十分精美。他那双冷灰色的眼睛旁边已经长出了笑纹,薄薄的嘴唇很是精致,但绝不温柔,长长的下巴处留有一道刀痕。
戴尔盯着他,打了个手势。德鲁斯并没说什么,只是自顾自地走向那张桌子,往杯子里倒了些威士忌酒,一口喝了下去。
他背对着房间站了一会儿,手指在桌子的边缘处敲着,然后他回过头,微微一笑,说道:“大家好。”说这话时,语音柔和,并不像之前的嘶哑嗓音,然后就从里面的房门出了这间房。
此时他在一间宽敞的房间里,房间里的装饰十分奢华,摆了一张双人床。他走到衣帽间,从中拿了一件棕褐色的牛皮箱,在床上打开了这个箱子。他把高脚抽屉柜里的东西一把全装进了箱子里,不急不忙地把东西整理好。整理之时,还悠闲地吹着口哨。打包好箱子之后,他砰的一声把箱子给关上,随后点了一支烟。他在房中央站了一会儿,一动也不动的。灰色的双眼望着墙出神。
又过了一会儿,他又走到衣帽间,出来的时候拿了一把小手枪,枪装在一个软皮套中,旁边还有两根短绳可以系住。他挽起左脚裤管,把装好手枪的皮套系在了左腿上。又拿起地上的手提箱返回了卧室。
朗辛·雷看到手提箱的时候,迅速眯了眯眼。
“要去什么地方吗?”她低声问他,声音沙哑。
“嗯,戴尔呢?”
“他走了。”
“就走了?”德鲁斯轻轻答道。他把箱子放在地上,自己就站在边上,冷灰色的眼睛打量着朗辛的脸,目光在她苗条的身躯上游移,从她的脚踝一直扫到头。“这可真是不妙啊,”他说,“我想让他留下,因为我对你来说有些呆板。”
“也许确实如此吧,约翰尼。”
他弯下腰去拿那箱子,但是碰都没碰到箱子就又直起身来,不经意地提了一句:“你还记得莫泊思·帕里西吗?我今天在镇里见到他了。”
听到这话,她睁大眼睛,然后又眯起眼睛,几乎都快要闭上了。她咬紧了牙齿,发出了一点儿轻轻的咔嗒声,在那一刻,她的下颚突出,显出分明的线条。
德鲁斯的目光仍然在上下扫视着她的脸蛋和身体。
“你出门是因为这件事?”她问道。
“我是想出门旅游,”德鲁斯说,“我现在可不像以前那样爱惹事。”
“你想逃离这个地方?”朗辛·雷轻声说,“那我们去哪儿?”“不是逃离,我只是出去旅游而已,”德鲁斯平心静气地说,“而且我也没说是‘我们’,我这次是一个人出门。”
她静静地坐着,看着他的脸,一动也不动。
德鲁斯从外套里面拿出了一个长条形钱包,打开钱包时,看上去就像翻开了一本书。他丢了一沓钞票在朗辛的 5927." >大腿上,然后又把钱包放好。朗辛没碰那些钱。
“在你重新找到个男人依靠之前,这些钱足够你维持一段时间了。”他面无表情地说道,“如果你还需要钱的话,我也会再给你。”
她慢慢地站起来,腿上的那沓钱从她的裙子滑落到地上。她双臂下垂,两手紧握着,青筋浮现,眼神呆滞,毫无生气可言。
“这表示我们之间完了,约翰尼?”
他提起箱子,她却迈了两大步,迅速地挡在了他的面前。她把手贴在他的外套上,可是他却站着没有半点反应,眼里充满了温柔的笑意,嘴巴却没发出一点儿声音。一千零一夜香水的味道不停地刺激着他的嗅觉。
“约翰尼,你知道你像什么吗?”她沙哑的声音有点不清晰。他等着她的答案。
“你就像是一只鸽子,约翰尼,一只鸽子,你知道吗?”
他轻轻地点头:“听着,我会通知警察去抓莫泊思·帕里西,我并不喜欢做些什么非法的勾当,所以我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会让警察去收拾他,我要是让警察觉得碍事,可能就会让我自己受伤。这可都是老把戏了,现在你懂了吗?”
“你让警察去抓他,而你又自以为他不会知道这是你干的,但是他可能知道这就是你干的好事!所以你现在才要离开,为的就是逃离他的追踪……约翰尼,好了,我不过是跟你开个玩笑,这并不是你要离开我的原因。”
“也许事实就是我已经对你感到厌倦了,宝贝。”
她转过头,发出尖锐的笑声,十分刺耳。德鲁斯还是没有改变主意。
“你真算不上一个坚韧的男人,约翰尼,你太软弱了。乔治·戴尔比你有种多了,看看你自己有多么懦弱吧!”
她往后走了几步,盯着他的脸。她的情感防线要崩塌了,从她的眼神就能看出来。
“约翰尼,你长得倒是不错,哦,天啊,你真的很帅,只可惜太软弱!”
德鲁斯没有动,只是轻声地说:“宝贝儿,我这并不是软弱,只是有点感情用事而已,我喜欢玩几张牌,掷掷红骰子,我喜欢玩赌命的游戏,包括女人。但是当我在这些博弈的游戏里输了的时候,我并不会觉得心痛,更不会在游戏中作弊。我会做的就是在另一场博弈游戏中重新开始。就像跟你在一起,也不过是一场博弈而已。”
他弯腰提起箱子,从她的身旁走过。他穿过这间房,撩起那些红色的窗帘,头也不回地走了。
朗辛·雷目光凝滞,直直地盯着地板。
03
德鲁斯站在查得顿的入口旁,顶上是扇形的玻璃遮篷,他左顾右看,望着灯红酒绿的大街,又望着小巷尽头,那里黑漆漆的,没有一点儿声音。
雨还在簌簌地下着,突然在这遮篷里出现了一束散光,正好打在雪茄的烟头处。他提起箱子,沿着街道走向自己的轿车。车子停在下一个街角处,是一辆黑亮的帕卡德牌车,车身到处都带着素雅的铬片。
他停住,打开车门,突然从车里迅速地伸出了一支枪,枪口正对着他的胸部。一个尖锐的声音说道:“别动,手举高。”
德鲁斯隐约看到车里有一个男人,长着一张瘦弱的鹰钩脸,虽然脸上有点灯光的映照,可是德鲁斯还是没有看清楚那人的长相。他感觉到那把枪正抵着他的胸口,硌着他的胸骨都有些疼。他身后又有脚步声迅速地朝他走来,又有一支枪顶住了他的背。
“现在满意了?”另一个声音问道。
德鲁斯放下箱子,举起手放在了汽车的顶部。
“好吧,”他疲倦地说道,“这是什么意思?抢劫吗?”坐在车里的人大笑起来,有只手从后面拍了拍德鲁斯的屁股。“慢慢地退后!”
德鲁斯乖乖地退后,手还是高高地举在半空中。
“别把手举这么高,浑蛋,”他身后的人威胁道,“举到肩膀处就可以了。”
德鲁斯于是又把手放低了一点儿。车里的男人下车了,他直起身子,再次把枪指着德鲁斯的胸口,并伸出他那长胳膊,把德鲁斯外套上的扣子给解开了。德鲁斯身子往后倾斜了一点儿,拿枪的男人在德鲁斯的口袋甚至是腋窝处都搜了一遍,一把带皮套的A.38手枪被搜了出来。
“找到一支枪,查克,你找到其他东西了吗?”
“屁股这里没藏什么。”
前面的那个男人提着那个箱子走开了。
“慢慢走,去坐我们的车。”
他们沿着街道走远了,隐约看见一辆大型的林肯牌豪华轿车,蓝色车身带浅黄色条纹。那个鹰钩脸的男人打开了汽车后部的门。
“进去。”
德鲁斯面无表情地上了车,弯腰上车的时候,顺手把手里的雪茄烟头儿扔进了车外那一片黑夜里。他闻到一股淡淡的气味,就像是腐烂的桃子或是杏仁的味道。他已经进了车里。
“查克,坐他的旁边。”
“听着,我们都坐前面吧,我能处理……”
“不行,查克,坐他的旁边。”那个鹰钩脸男人打断了他的话。查克有点生气,但还是坐到了汽车后座的德鲁斯旁边。另外一个男人砰的一声把汽车门给关上了,透过紧闭的车窗还是能够看到他瘦瘦的脸上露出了嘲弄的笑容。关好门之后他便坐到驾驶座上,启动了汽车,飞驰而去。
德鲁斯抽了抽鼻子,使劲闻了一下这种奇怪的气味。
他们在街角转弯,在第八大道往东朝诺曼底区行驶,到达诺曼底区后往北行驶,再穿过威夏尔,之后车子又过了其他几条街道,上了个陡坡,然后从坡的另一边下来开往梅罗丝。这辆大型林肯牌豪华轿车在簌簌的小雨中穿行,没有发出一点儿沙沙声。查克坐在车的角落,手拿着枪放在膝盖上,脸上阴沉沉的。在路灯的灯光下,可以看见一张方脸,傲慢的脸上涨得通红,可以看出他现在并不轻松。
透过车上的玻璃隔板可以看到司机的后脑勺儿,他一动也不动的。穿过夕阳大街和好莱坞街道,在富兰克林街往东边转,然后向北转,到达洛菲丽丝,沿着洛菲丽丝朝河床处行驶。
上坡的汽车射出的白光照进林肯车里。德鲁斯等候着,心里有些紧张。另一束光照进车里的时候,他迅速弯腰,拉起左裤腿,并在那束光消失之前,迅速收手,背靠着车座的靠垫。
查克没有动,也没有注意到他的动作。车子开至山脚处,正好是滨江大道的十字路口处,变灯之前,十字路口处就涌现出许多汽车,德鲁斯等待时机,算准了街道上许多汽车的车头灯会对车内人的视线有一定的影响。他把身子倾斜了一些,手往下迅速从左腿的枪套里拿到了那把小手枪。
他再次把身子往后倾了一点儿,枪抵着他左边的大腿,正好可以藏在查克坐的地方的后面。
汽车在滨江大道上行驶着,穿过了格里菲斯公园的入口处。
“浑蛋,我们这是去哪儿?”德鲁斯装作无意地问道。
“别问了,”查克吼了一句,“你会知道的。”
“这不是持枪抢劫,对吧!”
“别问了!”查克再次向他吼了一句。
“你是莫泊思·帕里西的人?”德鲁斯慢腾腾地问。
那个脸上通红的持枪男人脸上抽搐了一下,他把膝盖处的枪拿起指着德鲁斯:“我说过了,别问!”
“那对不起了,浑蛋。”
德鲁斯把大腿上的枪翻转过来,然后迅速上膛,用左手扣下扳机。那支枪发出一声喑哑的声音,声音不大,几乎听不见。
查克大叫一声,手剧烈地抽搐着,那支枪被他一脚踢出,掉在了车上。他的左手马上捂着自己的右肩。
德鲁斯把那把小毛瑟枪换到右手上,并把它藏在了查克那边。“不准动,别惹麻烦。现在,把那把枪拿过来,快点儿!”
查克把地上那把自动手枪踢开,而德鲁斯则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抢到了那把枪,那个瘦脸司机往后看了一眼,汽车有点偏离行驶道,但马上又打正了方向盘。
德鲁斯拿起那把大枪,那把小毛瑟枪有点太轻了。他朝着查克的头边猛砸,查克不住地呻吟,身体往下倒,手乱挥舞着。
“瓦斯!”他叫道,“那个瓦斯!他会打开瓦斯的。”德鲁斯打得更狠了,查克彻底倒下去了。
林肯牌汽车在滨江大道转了个弯,过了一座桥,那桥并不长,然后又经过了一个跑马道,沿着一条狭窄泥泞的道路而下,那条路的一旁是一个高尔夫球场。汽车在一片夜色中行驶着,周边都是树,车速很快,从一边飙到另一边,好像司机要的就是这个效果。
德鲁斯冷静下来,摸索着车门把手。可是却没有发现任何把手,他抿着嘴,用手中的枪使劲地砸着车的窗户。可是那窗户的玻璃就像是一堵石墙,十分坚硬。
鹰钩脸的那个男人俯下身,听见了嘶嘶的声音。紧接着一股刺鼻的杏仁味突袭而来。
德鲁斯从口袋里拿出一块手帕,把它撕开,捂住鼻子。司机再次打正方向盘走直线道路,他开车时弓着腰,尽量把头部放低。德鲁斯把那把大枪的枪口抵着司机头后的那层玻璃隔板,而那司机的头则躲到另一边。他迅速对着司机的头开了四枪,开枪时,他自己闭着眼睛,头转向一边,看起来就像个紧张的女人。
没有飞溅的玻璃碎片,当他转过头看的时候,玻璃上留下了一个歪扭的圆洞,挡风玻璃成放射状裂开,但是却没有坏掉。
他拿枪敲击着洞边,试图把玻璃敲下来。瓦斯透过手帕向他的鼻子扑来,他感觉头像气球般,视线开始模糊。
鹰钩脸的司机蜷缩着,把自己旁边的车门使劲拧开,他把车的方向盘打向相反的方向,然后自己跳下了车。
车子冲过那低矮的堤防,滚了几圈,接着猛地撞在了一棵树上。车身已经扭曲了,这种巨大的撞击力使得车的后门自己弹开了。
德鲁斯头部朝下,从车里滚了出来,幸好地面是泥土,不至于使他伤得太重。之后,他深吸了几口清新的空气,就着腹部和肘部的力量翻过身来,仍然低着头,拿枪的那只手则朝上。
那个鹰钩脸的男人此时离他十几米远,德鲁斯看见他从口袋里掏出一支枪,抬起来。
德鲁斯拿着查克的那把枪,不停地扣动着扳机,直到枪里的子弹都打完了。
那个鹰钩脸男人慢慢地倒下,身体与那暗黑的夜色和潮湿的地面融为了一体。不时有汽车经过滨江大道,雨水从树上滴落,格里菲斯公园的灯光在布满乌云的天空下渐渐隐去,剩下的只是一片黑暗,一片死寂。
德鲁斯深吸了一口气,站起身来。他扔下那把已经没了子弹的枪,从外套口袋里拿出了一把小小的手电筒,然后把外套衣领立起,遮至鼻子处,双手使劲压着遮盖在脸上的衣服。他走向汽车,关掉灯,然后又用手电筒照了照驾驶座的地方。他的身子弓向车子里,打开了铜柱上的一个开关,那铜柱看上去像是一个灭火器。瓦斯泄漏的嘶嘶声这才停下来。
他又走到那个鹰钩脸男人的边上,那人已经死了。他的口袋里有一些头寸松、现金和银币,他身上还有雪茄、一盒埃及俱乐部的火柴,但是没有发现钱包,还有几梭子弹,那是德鲁斯那把0.38手枪的子弹。德鲁斯把子弹放回搜出来的手机里面,然后站起身,只留下地面那具摊在地上的尸体。
借着灯光,透过旧金山河床上那片茫茫夜色,他望着远方。不远处,他看见了绿色的霓虹灯,那灯光比其他灯光都要明亮,只见那霓虹灯闪烁着几个大字,“埃及俱乐部”。
德鲁斯暗暗地自顾自笑了,然后他又走回到那辆林肯牌轿车。他把查克的尸体拖出来丢在潮湿的地面上,查克那张红色的脸现在在手电筒微弱的灯光下已经变成了蓝色。睁大的眼睛里透出空洞的眼神,像是死死地盯着什么东西一样,胸口已经没了呼吸的起伏。德鲁斯把手电筒放下,在其他口袋里又摸了个遍。
他找到了一些东西,那是男人们通常会带在身上的东西,包括一个钱包,里面放着司机驾照,上面写着洛杉矶都会旅馆查克·勒格兰。他又发现了埃及俱乐部的火柴,还有一个写着809的酒店钥匙环,酒店名叫都会旅馆。
他把钥匙放进自己的口袋,上了车,把汽车之前弹开的车门砰的一声关上,车门就给锁上了。他猛踩了一脚那坏了的汽车缓冲器,把车往后倒,在软土上慢慢地转弯,终于把汽车开到了行驶道上。
当他再次到达滨江大道的时候,他便把车灯打开,往好莱坞开。他把车停在漆椒树下,位于肯漠一栋大砖公寓前面,离好莱坞大道北面不过半个街区远。他熄掉汽车引擎,然后把箱子提了出来。
他走开的时候,公寓前的灯正好照在了汽车的前车牌上。他想知道为什么那个拿枪的人会用5A6这个车牌号码,这个号码可不是普通人能够弄到的。
他在一家药店里打电话找了一辆的士,然后便坐着这辆的士回到了查得顿。
04
公寓内没有人。温暖的空气里还残留着一千零一夜牌香水的气味和雪茄的烟味,不久之前还有人在这里待过。德鲁斯推开卧室的门,查看了一下两个衣橱里的衣服和梳妆台上的物件,然后又走回到了那间被粉刷成红白色的客厅,给自己倒了一杯烈酒。
他把弹簧锁放在外门,然后端着那杯酒去了卧室,把自己身上那件脏兮兮的衣服换掉,穿上了另一套暗色西装,但是看上去却十分时髦。接着又在白色亚麻衬衫的领口处打上领结,同时又抿了一口酒。
他把那把小毛瑟枪的枪管擦干净,重新组装了一下这把枪,同时在弹匣里加了一颗子弹,最后便把枪装进了腿上枪套里。之后他把手洗干净,端着那杯酒走到电话旁。
他拨的第一个电话是打给《记事报》的,找的是市办公室的韦纳。
电话传来声音,拉长了语调:“我是韦纳,说吧,找我什么事。”
德鲁斯说:“我是约翰尼·德鲁斯·克劳德,帮我在你的名册上找一个加利福尼亚的车牌号:5A6。”
“这肯定是哪个该死的政客的车。”那个拉长了语调的声音说道,然后便放下电话去找名册了。
德鲁斯一动不动地坐着,他看着房间角落里那根有凹痕的白柱子,柱子顶端有红白色的球状物和红白色的人造玫瑰。他厌恶地皱了皱鼻子。
电话那头传来了韦纳的声音:“这是一辆1930的林肯牌豪华轿车,注册名字是雨果·甘勒斯,他的住址是西好莱坞区,清水街2942号,卡萨德欧罗公寓。”
德鲁斯随口说:“就是那个发言人,对吧?”
“没错,大嘴巴,铁杆儿证人。”韦纳把声音放低,“约翰尼,我可只跟你说——不跟外人讲——这家伙一肚子坏水,说不上聪明,只是在道上混久了,知道谁可靠,谁可以出卖……又有什么故事吗?”
“没有,”德鲁斯语无波澜地说道,“他想暗算我,不过没有得逞。”
他挂断了电话,喝完了杯中的那点酒,起身又调了一杯。然后他翻了一下白色桌子上的电话簿,找到了卡萨德欧罗公寓的电话,拨了过去。电话接线员告诉他,雨果·甘勒斯先生已经出了城。“那就给我接线到他家里的电话。”德鲁斯说。
电话通了之后,传来的是一个女人的声音:“是的,我是雨果·甘勒斯太太,请问有什么事吗?”
德鲁斯说:“我是甘勒斯先生的一个客户,有非常紧急的事情要找他,请问您能帮我找到他吗?”
“非常抱歉,”那个冷冷的声音懒洋洋地说道,“我丈夫临时被人叫出了城,我现在都不知道他到底去了哪儿,我也很希望今晚他能够打电话给我,他离开俱乐部……”
“哪个俱乐部?”德鲁斯假装无意地问道。
“狄玛俱乐部,他离开那里之后就没回家,如果你要留话……”
德鲁斯没等她说完:“甘勒斯太太,谢谢您。我可能晚点再打过来。”
他挂断电话,悠悠地笑了,笑容里透着几分冷峻,他又抿了一口酒,接着在电话簿里找到了都会旅馆的电话,他打过去,“我想找809号房的查克·勒格兰先生。”
“8—0—9,”接线员说,“稍后联系您。”过了一会儿,电话里传来声音,“房里没人接电话。”
德鲁斯谢过他,从口袋里拿出了那个钥匙环,看着上面的房号,正是809。
05
狄玛俱乐部的门卫萨姆斜倚在俱乐部入口处被磨光的石头上,看着夕阳大道上来来往往的车辆。车头灯照得他的眼睛有些睁不开,现在他已经很累了,只想回家。他多想抽支烟,喝上一大口杜松子酒啊。他希望雨停一停,因为下雨的时候俱乐部里一片死寂。
他站直身子,在遮篷旁的人行道来回走动,还一边拍打着他那双戴着白色手套的黑色大手。他本来想吹口哨,吹一首叫作“滑轮华尔兹”的歌,但是总找不到调子,于是他便换了一首叫作“轻松女士”的歌,这首歌不需要调子。德鲁斯从哈德逊街头走过来,站在他旁边。
“雨果·甘勒斯在里面吗?”他问道,没有看萨姆。
萨姆咂动着牙齿,不以为意地答道:“他不在。”
“那之前来过这里吗?”
“您可以去柜台去问一下,先生。”
德鲁斯从口袋里抽出戴手套的左手,用食指数了5美元钞票。
“你一定比他们知道得多多了!”
萨姆咧开嘴巴慢慢地笑了,盯着德鲁斯手中攥着的那些钞票。
“这倒没错,老板。他之前确实来过这里。他几乎每天都会到这里来。”
“什么时候离开的?”
“大概是6点30分吧。”
“开着他那辆蓝色的林肯牌豪华轿车?”
“是,不过是他的司机开,你问这些干什么?”
“那时候正在下雨,”德鲁斯冷静地想,“一定是下得很大,也许你看错了,并不是林肯牌轿车。”
“就是那辆林肯牌轿车!”萨姆坚持说,“是我送他上的车,除了这辆车,他从不坐其他车。”
“车牌号是5A6?”德鲁斯继续问。
“没错。”萨姆咯咯地笑了,“那是市议员们的车牌号。”
“知道他的司机是谁吗?”
“当然,”萨姆开口说,又突然顿住。他用香蕉般大的手指挠了挠黑色下巴,“我确定那天他换新司机了,否则我就是庞然大物的傻瓜。我不认识那新司机,真的。”
德鲁斯把钱放到了萨姆白色的大手掌里,萨姆立马拿住那些钱,但是那双大眼睛里却突然露出怀疑的神色。
“先生,你问那么多问题干什么?”
德鲁斯说:“我付了钱,不是么?”
他又回到哈德逊街角,上了自己的黑色帕卡德牌轿车,发动车,驶上落日大道,他一路向西行驶,几乎到了比弗利山脉,然后又转向山脚,开始留意街角的路标。清水街一侧倚着山,可以把整个城市尽收眼底。卡萨德欧罗公寓位于帕金森一隅,是一座高级别墅,周围用围墙围住,顶端铺了红色的瓦片。接待大厅在另一个单独的建筑里。墙的另一边,是一个大型私人车库。
德鲁斯把车停在车库对面,他坐在车里,透过宽敞的车窗可以看到一间玻璃办公室,办公室里坐着一个穿着整洁的白色工作服的服务生,他双腿搭在桌子上,正在看杂志,然后转过头往背后看不见的痰盂里吐痰。
德鲁斯从车里出来,走过街道,溜进了车库,服务生没注意到他。
车子排成了四排,其中两排靠着白色的墙,中间两排相对,在停车场的中间。场内还有许多空着的车位,但是还是有许多车停在这里。它们大多是昂贵的加顶大车,其中也有两三辆敞篷车。
只有一辆豪华轿车,车牌号正是5A6。
这辆车保养得很好,颜色还很亮,车身是皇家蓝,带浅黄色装饰。德鲁斯脱下手套,用手摸了摸汽车的散热器外壳,没有一点儿热度。他又摸了摸轮胎,然后看着刚刚摸过轮胎的手指,上面留下了一点儿干燥的尘土。没有泥土,只有一些极其干燥的尘土。
他沿着一排黑色的车往回走,走到那个小办公室的门边,门开着,德鲁斯倚在门边。过了一会儿,那个服务员抬起头,看到他时吓了一跳。
“看到甘勒斯的司机吗?”德鲁斯问道。
那个服务员摇摇头,往那个铜质的痰盂里又吐了口痰。
“从我3点钟来上班到现在我就没见过他。”
“他不是要去俱乐部接那老头儿吗?”
“没有,我猜没有。车没出去,他向来都开那辆车。”
“那他住哪儿?”
“谁?你是说玛提克?树林后面的他们住的佣人房。但是我听说他住在某个旅馆里,让我想想……”他皱了皱眉。
“是都会旅馆吗?”德鲁斯问。
德鲁斯望着他的下巴尖儿,这管车库的家伙还在想着。
“对,我想他说的就是这个旅馆。但是我也不那么确定,玛提克不怎么开口说话。”
德鲁斯谢过他,然后过了马路,上了自己的车,往市中心开去。他到达第七泉水街角的时候,已经是9点25分了,这里就是都会旅馆了。
这是一家旧旅馆,曾经生意兴隆,如今却生意惨淡,濒临破产,声名狼藉,总是招来警察。暗色木质护墙板上油渍斑斑,镀金镜子上有很多缺口,低矮的大厅天花板下烟雾缭绕,许多混混儿终日穿着破破烂烂的皮质衣服在这里游手好闲。
大马蹄形柜台里放着雪茄,柜台后卖雪茄的的金发女郎已不年轻,领着寒碜的薪水,满眼的愤世嫉俗。德鲁斯靠在玻璃柜台上,推了推鬈发上的帽子。
“一盒骆驼牌香烟,宝贝儿。”他用赌徒式的语调低沉地说道。那个女人把一盒烟丢到他面前,收了15美分,然后找了一枚一角硬币丢到了他的手肘下,微微一笑。她的眼睛在说她对他有意思。她弯过身来,凑到他对面,好让他闻到她发间的香水味。
“问你点事。”德鲁斯说。
“你想问什么啊?”她温柔地说。
“我想知道,住在809号房的人是谁?别告诉旅馆的其他职员。”那金发女郎有点失望:“你为什么不自己去问,先生?”
“我比较害羞嘛。”德鲁斯说。
“好吧,我帮你去问。”
她打了个电话,声音透着慵懒的温柔,然后又走回到德鲁斯的身边。
“是一个叫玛提克的人,有什么事吗?”
“没有,”德鲁斯说,“多谢了,在这样一间不错的旅馆里工作感觉怎么样?”
“谁说这间旅馆不错了?”
德鲁斯笑了笑,摸了摸帽子以致意,然后大步走开了。那个女人伤心地看着他的背影。手肘靠着柜台,托腮凝望他走远。
德鲁斯穿过大厅,上了三个台阶,走进电梯,电梯摇晃了一下才上升。
“八楼。”他说,然后靠着电梯,手插在口袋里。
八楼是都会旅馆的顶楼,德鲁斯沿着长廊走,闻到了一股油漆的气味。在走廊尽头转完过后就到了809号房的门前。他敲了敲黑色的木质门板,没有人应答。于是他又弯下腰,往空钥匙孔看了看,又敲了敲门。
他从口袋里掏出那个钥匙环,用钥匙开了门,走了进去。
两面墙的窗户都紧闭着,空气里弥漫着威士忌的气味,天花板上的灯还是开着的。房间里还摆着一张宽大的铜床,一个深色柜子,几把棕色皮革摇椅,桌子很朴素,上面平放着四玫瑰牌的威士忌酒瓶,里面几乎没有什么酒,也没有瓶盖。德鲁斯闻了闻,屁股靠着书桌边缘,扫视着整个房间。
他的目光扫过深色柜子,移到床上,再移到那面有门的墙,最后落到房间里的另一扇门上。他走过去,打开那扇门。
一个人趴在浴室的褐色地板上,地板上的血已经变黑,黏黏稠稠的。男人的后脑勺儿有两个伤口,暗红色的血从伤口流出来,流过脖子,最后流到地板上。看得出来,血已经干了很久了。
德鲁斯脱下一只手套,弯下身,用两只手指摸了摸那人的动脉,然后摇摇头,戴上了手套。
他走出浴室,关上门,又打开了一扇窗户。他把头往外凑了凑,呼吸着雨水润湿的新鲜空气,看着细雨滑过屋瓦,落在漆黑的小巷里。
过了一小会儿,他关上窗户,又关了浴室的灯,在柜子抽屉里拿了个“严禁打扰”的标志牌,便关掉天花板上的灯,出去了。
他把那个“严禁打扰”的标志牌挂在了门把手上,然后又沿着电梯口的长廊原路返回,离开了都会旅馆。
06
朗辛·雷小声地哼着歌,走在查德顿寂静的长廊里,她断断续续地哼着,自己也不知道哼的是什么,她的左手涂了樱桃红的指甲油,肩头的绿色天鹅绒丝巾往下正好垂到那双涂了指甲油的左手上。她左手玩弄着丝巾,另一只胳膊下面夹着一只包裹着的酒瓶。
她打开门锁,推开门,愣住了,皱了皱眉,一动也不动地站着,她努力回想着,试图想起什么,但是依旧没有缓过神来。
她离开的时候灯是开着的,但是现在却关了,也许是仆人关的灯吧,她也没多想,然后就直接进门了,摸索着红色的窗帘进了客厅。
加热器发出的微弱的红光扫过红白色的地毯上,照到一团黑亮的东西上。原来是鞋子,鞋子都放在原地。没有人动过。
“啊!”朗辛·雷惊叫了一声,那只做了美甲、握着丝巾的手差点儿扭坏了脖子。
她听到了咔嗒的声音,安乐椅边上的台灯亮了,德鲁斯坐在椅子上,木然地望着她。
他穿着大衣,戴着帽子,他的眼睛有点飘忽遥远,深不可测。
他说:“出去啦,朗辛?”
她慢慢地坐到沙发边,放下酒瓶。
“我喝醉了,”她说,“我觉得我可以喝更多的,然后我就又喝醉了。”她拍了拍那个酒瓶。
德鲁斯说:“我觉得你朋友戴尔的老板被人劫持了。”他云淡风轻地提了一句,好像事不关己的样子。
朗辛·雷缓缓地张开嘴,张嘴的刹那,所有的美丽都从她脸上消失了,好像戴上了一张惨白憔悴的面具,胭脂在脸上燃烧。好像随时会尖叫。
过了一会儿,她合上嘴巴,脸色又恢复了正常的美丽。她的声音好像是从远方飘过来一样,“如果我告诉你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会不会好一点儿?”
德鲁斯还是一副木然的表情,他说:“我从这下楼到街上的时候,有几个暴徒突然出现在我面前。其中还有一个在车里,当然,他们也许是在其他地方盯上了我,跟踪我到这里来的。”
“你肯定是被跟踪了,”朗辛·雷屏住呼吸,说道,“约翰尼,你肯定是被跟踪了。”
他长长的下巴稍微动了一下,“他们挟持我上了一辆林肯牌豪华轿车,那可真是一辆不错的车。车窗很结实,很难打坏,车内也没有任何门把手,整辆车都关得死死的。车前座还放着一罐内华达瓦斯,那可是氰化物,开车的人可以让瓦斯释放到汽车后座,而开车的人则一点也不会吸入这种气体。他们把我带到格里菲斯公园路旁,往埃及俱乐部方向。那里是城郊接合部,靠近机场。”他停顿了一下,擦了擦眉梢,继续说,“不过他们忽略了我绑在腿上的毛瑟枪。司机撞车了,我这才逃出来。”
他摊开双手,往下望着自己的手,嘴角泛起冷冷的笑。
朗辛·雷说:“约翰尼,这事和我毫无关系。”声音一片死寂。德鲁斯说:“我上这辆车之前,坐这辆车的人很可能是没有枪的。他就是雨果·甘勒斯。这辆车是模仿甘勒斯的车——一样的款型,一样的颜色,一样的车牌号——但是这并不是甘勒斯真正的车。有人在这上花了很大的工夫,甘勒斯6点30分离开狄玛俱乐部的时候上的就是这辆贼车,而不是他自己的那辆。一个小时前,我问过他的妻子,而他的妻子说他出城了。可是他的车自从中午过后就没有离开过车库。也许他的妻子知道他现在已经遭人挟持了,也许现在还不知道。”
朗辛·雷的指甲在衬衫上划着,嘴唇颤抖。
德鲁斯继续冷静地说:“今天晚上或是今天中午,有人在市中心的旅馆用枪打死了甘勒斯的司机,可是现在警察还没发现他。朗辛,有人精心策划了此案。你不会想牵扯到这种阴谋里面吧,亲爱的?”
朗辛·雷垂下头,盯着地板。她说话有点模糊了:“我需要来一杯。我心里难受死了,我觉得糟透了。”
德鲁斯站起身来,走到白色的书桌旁边。他把瓶里的酒都倒进了杯子里,然后把杯子拿给她。他端着杯子站在她的面前,可是却没让她拿到。
“我偶尔也会耍耍狠的,宝贝儿,但是我一旦耍起狠来可不是能够轻易停下来的。如果你知道什么线索,现在最好告诉我。”他把酒杯递给了她。她喝了一大口,烟青色的眼神有点发亮,她慢慢地说道:“约翰尼,我一点儿也不知道这件事情。事情不是像你说的那样。今天晚上戴尔说要送我一套房子,他说他可以从甘勒斯那里捞到钱,威胁甘勒斯说要告密他出卖雷诺一个狠角儿的事。”
“这些个下三滥聪明过头了吧!”德鲁斯说,“我就是从雷诺来的,雷诺的狠角儿我都认识,告诉我是谁。”
“一个叫扎帕第的人。”
德鲁斯轻声地说:“扎帕第就是埃及俱乐部的老板。”
朗辛·雷突然站起身来,抓住他的胳膊:“约翰尼,不要牵扯到这件事里去,看在神的面子上,可以不插手这件事情吗?就这一次,不要插手。”
德鲁斯摇摇头,望着她温柔缠绵地笑了,然后他掰开了抓着他胳膊的手,后退了几步。
“我在那辆装了瓦斯的车里坐过,宝贝儿,我很不爽,我闻过内华达瓦斯的气味,而且我在其他人的枪上留下了线索,警察会查到的,我已经卷入了这件事里。如果有人被挟持,而我又通知了警察,很有可能会害得又一个被绑架的人被撕票。扎帕第是个狠角儿,又来自雷诺,这一点能和戴尔告诉你的话联系上来。如果莫泊思·帕里西现在和帕扎第混,那劫持我这一事就说得通了,帕里西恨我入骨。”
“约翰尼,你没必要单枪匹马地跟他斗。”朗辛·雷有些绝望了。
他仍然笑着,眼神很严肃,紧闭嘴唇,然后说道,“是我们两个人,宝贝儿。穿上一件长外套,外面还有下小雨。”
她怔怔地看着他,然后伸出一只手放在他的胳膊上,五指有点僵硬地移到他的手掌处,然后紧紧地握住了他的手。她的声音有些空荡荡的,满是恐惧。
“我?约翰尼,天啊,不要。”
德鲁斯温柔一笑:“宝贝儿,穿上那件外套,穿得漂亮点。这恐怕是我们最后一次一起出门了。”
她步履蹒跚地走过他身边的时候。德鲁斯轻轻地抚摸着她的手臂,握了一会儿,跟她私语道:“朗辛,你没有跟警察告发我吧。”
她回过头看着他,他的眼神有些悲痛。她的呼吸里发出嘶哑的声音,手臂也松了下来,然后快速地进了卧室。
过了一会儿,德鲁斯眼里的悲痛消失了,嘴角又挂起冷冷的笑。
07
德鲁斯半闭着眼睛,看着庄家的手指在桌上滑回来,滑到桌边。手指圆润,指端纤细,十分优雅。德鲁斯抬起头看着庄家的脸。他看不出年纪,有着深邃的蓝眼睛,头上根本没有毛发,一根也没有。
德鲁斯又低下头来看着庄家的手。他的右手微微弯着,搁在桌子边缘。庄家穿着棕色的天鹅绒外套——裁剪得像晚礼服——袖口的扣子碰着桌边。德鲁斯冷冷地笑了笑。
他押了三个蓝筹码在红色上。滚球停在黑2上。庄家付给其余四个玩家中的两个人。
德鲁斯把五个蓝筹码往前推,放在红色方块上。然后转头向左看,左边一位强壮结实的金发青年把三个红色筹码放在了0上面。
德鲁斯舔了舔嘴唇,头继续往左边偏,向一个小房间旁边看去。朗辛·雷坐在沙发上,背对着墙,头倚在墙上。
“我觉得要赢了,宝贝,”德鲁斯对她说,“要赢了。”朗辛·雷眨眨眼,头离开墙壁。伸手去拿前面矮圆桌上的酒。
她抿了一口,看着地板,没有接德鲁斯的话。
德鲁斯又看了看金发青年。另外三个人下了赌注。庄家看起来有些急躁,但不失谨慎。
德鲁斯说:“怎么我每次赌红的时候,你就赌0,我赌黑的时候,你就赌双0?”
金发青年笑了,耸了耸肩,没有说话。
德鲁斯把手放在牌桌上,非常小声地说:“我问你问题呢,先生。”
“也许我就是这种人,”金发青年咕哝道,“喜欢卖空冒险。”“这是什么节奏,这么慢?”其中一人不快地说。
“请出手吧,各位。”庄家说。
德鲁斯看着他,说:“开始吧。”
庄家左手转动轮盘,之后用同一只手反方向掷出滚球,右手放在桌边。
滚球停在黑28处,在0的旁边。金发青年笑起来,“很接近,”他说,“很接近了。”
德鲁斯盘算了一下自己的筹码,小心地把它们堆起来。“我下6000美元,”他说,“虽然不多,但里面还是有钱可捞的。谁经营这家赌场?”
庄家微微一笑,直盯着德鲁斯的眼睛。他轻声地问:“你刚说什么?赌场?”
德鲁斯只点了点头。没说话。
“我刚听见你说‘赌场’。”庄家说,他迈出一条腿,中心移到这条腿上。
另外三个人飞快拿起筹码,向房间角落的小吧台走去。他们点了饮料,背靠着吧台旁边的墙壁。看着德鲁斯和庄家。金发青年没动,看着德鲁斯,露出讥讽的笑。
“现在好了,”他略有所思地说,“注意言行,兄弟。”
朗辛·雷喝完酒,又把头靠回墙壁。长睫毛下的眼睛愤怒地看着德鲁斯。
过了一会儿,门开了,走进来一个蓄着黑色胡子,眉毛黑浓的大块头男人。庄家看向他,又看着德鲁斯,眼神示意了一下。
“是,你刚说了赌场。”他闷闷地重复说着。大个儿走在德鲁斯的旁边,用双肘戳了戳他。
“出去。”他冷淡地说。
金发男人咧嘴笑了,把手伸进深灰色西装口袋里。大个儿没有看到他。
德鲁斯目光扫过牌桌,看着桌那头儿的庄家,说:“我要拿回我那6000美元,今天就到此为止。”
“出去。”大个儿不耐烦地说,用手肘戳了戳德鲁斯。
秃头庄家礼貌性地笑了笑。
“你,”大个儿对德鲁斯说,“不会想让我动粗,对吧?”
德鲁斯看着他,一脸讥讽,故作惊讶。
“行行行,一个没脑子的壮汉,”他轻声说,“拿下他,尼基。”金发青年从口袋里掏出右手,振臂一挥,大个儿回头一看,一阵强光袭来,尼基“啪”的一声一拳打在大个儿的头后。大个儿伸手去抓德鲁斯,后者迅速离开,从手臂下拿出一支枪。大个儿抓着轮盘边缘,然后重重地倒在地上。
朗辛·雷站起来,清了清喉咙。
金发青年溜到旁边,转了一圈,看着酒保。酒保把手放在吧台上。刚一起赌博的另外三个人饶有兴致地看着这一切,但是没有动。
德鲁斯说:“他右袖口中间那粒扣子,尼基,我觉得是红铜的。”“嗯。”金发青年绕到桌边,把枪放到口袋里。他走进庄家,抓住他右袖口上三颗扣子中间的一颗,使劲扯,扯了两次把它扯了下来,连袖口的衣线都被扯出来了。
“是红铜的。”金发青年不在意地说,放开了庄家的手臂。
“我现在拿走我的6000美元,”德鲁斯说,“然后再跟你们老板谈谈。”
庄家微微点了点头,伸手去拿转盘桌上叠得高高的筹码。
大个子躺在地上一动不动,金发青年把手放到屁股后面从后面腰带里掏出一支0.45自动手枪。
他转着手枪,愉快地看着房间四周微笑。
08
他们沿着回廊走,俯视着餐厅和舞池。乐队演奏着热闹的爵士乐。伴随着音乐,食物气味和香烟烟雾也随之往上飘来。回廊设得很高,下面的情景历历在目,好像俯瞰照相机的镜头。
秃头庄家打开了回廊角落的一扇门,头也不回地进去了。叫尼基的金发青年跟在他后面。随后是德鲁斯和朗辛·雷。
前面是一条短短的走道,天花板上泛着冷若冰霜的白光。尽头的门看起来像镀了金属层似的。庄家伸出一只圆润的手指去按门边的门铃,按的方式是某种暗号。突然有一阵“吱吱”声传来,像电梯开门的声音。庄家用手一推,门开了。
里面是一间舒适的房间,休息间办公两用。房间右边一角有一个火炉和一张绿皮革沙发,正对着门。沙发上坐着一个人,他身材矮小,圆头,圆脸,脸有点黑,绷得紧紧的。黑色的小眼睛黯淡无神,像两颗黑玉纽扣。看到我们进来,他放下手中的报纸,抬起头,脸突然变成了青灰色。房间中央是一张大桌子,一个身材很高的人站在桌边,手里拿着鸡尾酒调酒器。他慢慢地转过头来,目光掠过肩膀,向我们四个扫来,手依旧优雅地摇晃着调酒器。他的脸上凹凸不平,眼睛凹陷,淡灰色的皮肤挺松弛,红色头发剪得很短,没有光泽,也没有分边。左边脸颊上有一个细十字形疤痕。
高个子放下调酒器,转过身来,盯着庄家。沙发上的那个人没有动。但内心却七上八下。
庄家说:“我想这是抢劫,但是我也无能为力,他们摆平了大乔治。”
金发青年愉快地笑着,从口袋里拿出他的0.45手枪,指着地板。“他觉得只是抢劫,”他说,“倘若是抢劫你还会有命吗?”德鲁斯关上沉重的门。朗辛·雷从他身边走开,走到房间远离火炉的一边。德鲁斯没有看她,沙发上的那个人看了她,看了每个人。
德鲁斯轻轻地说:“高的那个是扎帕第,矮的那个是莫泊思·帕里西。”
金发青年移到房间一边,留下庄家一个人站在房间中央。用0.45手枪看住沙发上的男人。
“没错,我是扎帕第。”高个子说。他好奇地看了德鲁斯一会儿。
然后他转过头去,又拿起调酒器,打开塞子,倒了一浅玻璃杯酒。他喝下酒,拿出一条绿色手帕擦了擦嘴,又把手帕小心翼翼地放回胸前的口袋里,露出一个三角形。
德鲁斯挤出一丝冷冷的笑,食指摸了摸左边眉毛。右手插在夹克口袋里。
“尼基和我刚小小地上演了一出戏,”他说,“这样就算我们聊得不愉快,外面的人都知道是我们进来见你了。”
“听起来很有趣,”扎帕第附和道,“你为什么要见我?”
“谈谈你载人的瓦斯车。”德鲁克说。
沙发上的人突然抖动了一下,手从腿上弹开,好像被什么东西叮了一下。金发青年说:“别动……对,最好别乱动,帕里西先生,小心我一枪毙了你。”
帕里西又安分起来,手放回他粗短的大腿上。
扎帕第略微张大了眼睛。“瓦斯车?”语气中透着些许迷惑,德鲁斯向前走到房间中央,在离庄家不远处稳稳地定住脚步。他灰色的眼睛泛着平静的光芒,但是面容疲惫,那是一张已不再年轻的脸。
他说:“也许是有人把事情推到了你身上,扎帕第,但是我不这么觉得。我说的是蓝色林肯车,车牌5A6,前座放着一罐内华达瓦斯。你知道的,本州用来处决杀手用的。”
扎帕第咽了一口口水,粗大的喉结前后蠕动。噘起嘴唇,然后缩回去,又噘起。
沙发上的那个人大声笑了,好像一个人自娱自乐似的。
房间外传来一个声音,厉声地说道:“金发的,把枪放下,其他人把手举起来。”
德鲁斯朝门口望去,门缝里出现了一支枪,一只手,但不见人。房间的灯光照着那只手和那把枪。
枪好像正对着朗辛·雷。德鲁斯说:“好。”他快速地举起两只空手。
金发青年说:“这应该是大乔治——刚刚那是装的,准备蓄势待发。”他只好松开手,让点45手枪落到前面的地板上。
帕里西迅速从沙发上站起来,从手臂下抽出一支枪。扎帕第也从桌子的抽屉里面拿出一把左旋手枪,向门的方向说:“出去,待在外面。”
门“咔嚓”一声关上,扎帕第向秃头庄家点了点头,庄家自进这房间以后压根儿就没动过。
“你回去工作吧,路易斯,多赢点。”
庄家点了点头,转身离开了房间,小心翼翼地关了门。
朗辛·雷大笑起来,傻傻地。她提起手拉高衣领裹住喉咙,好像屋内很冷似的。但是屋内有火炉,窗户又没开,很暖和。
帕里西吹了声口哨,迅速走向德鲁斯,拿枪指到他脸上,向后推了推他的头。他左手搜了搜德鲁斯的口袋,拿出一把柯尔特手枪,又摸了摸他腋下,转到他身后,摸了摸他臀部,又走到前面来。
他往后退了一点点,用枪柄砸向德鲁斯的脸。德鲁斯稳稳地站立着,只是头略微动了一下。
帕里西又在他脸上同一个地方砸了一下。鲜血缓缓地从德鲁斯的颧骨上流下来,他的头晃了一下,膝盖开始发软。他缓缓地往下跌,左手撑着地面,摇晃着头。他蹲伏着,双腿弯曲。右手瘫软地垂在左脚边。
扎帕第说:“够了,莫泊思。不要心急。还要留着活口问话呢。”朗辛·雷又笑起来,很傻地笑。她沿着墙摇摆着身体,一只手撑着墙。
帕里西狠狠地吸了口气,从德鲁斯身旁走开,黝黑的圆脸上露出满意的微笑。
“我等这一刻等了很久了。”他说。
在他从德鲁斯身旁离开走至距他六英尺远的时候,一个暗暗发光的小东西好像从德鲁斯的左裤管里滑出,传到他手上。随后是一99lib?声尖锐的“噼啪”声,一颗小小的绿色火苗降落在地板上。帕里西的头向后晃。下巴被射穿了一个洞。鲜血喷流而出。他的双手瘫软下来,两只枪从手里滑出,身体开始摇晃,最终重重地倒在了地上。
扎帕第说:“见鬼!”举起他的左轮手枪。
朗辛·雷大声尖叫,向扎帕第飞扑过去——扯着他对他拳打脚踢,尖叫不止。
左轮手枪连响两声,子弹射在墙壁上,泥灰四溅。
朗辛·雷最终跌倒在地上,手脚趴地,细长苗条的腿瘫软地露在裙子外面。
金发青年蹲下身来捡起他的0.45手枪,大喊道:“她抢了那浑蛋的枪!”
扎帕第两手空空地站着,脸色十分可怕。右手背上有道长长的红色抓痕。他的左轮手枪躺在朗辛·雷旁边的地板上。他神色惊慌,难以置信地看着地面。
帕里西突然在地上咳了一声,之后就一动不动了。
德鲁斯站起身来。手中的毛瑟枪像是他的玩具一样。“小心门外,尼基……”他说,声音好像是从很远的地方飘过来的。
门外寂静无声,一点儿声音都没有。扎帕第惶恐地站在桌子边,呆若木鸡。
德鲁斯弯下腰,抚摸着朗辛·雷的肩膀,“还好吗?宝贝?”
她动了动腿,站了起来,往下看着躺在地上的帕里西。身体仍害怕得发抖。
“对不起,宝贝,”德鲁斯温柔地说,“我想是我误会你了。”他从口袋里拿出手帕,用嘴唇润湿,然后轻轻擦着左边脸颊,看着手帕上的血。
尼基说:“我猜大乔治又睡觉去了,我真傻,当时没让他吃颗子弹。”
德鲁斯微微点了点头,说:“是呀,整场戏糟透了,你的帽子和外套呢,扎帕第先生?我们想要你和我们一起去兜兜风。”
09
在漆椒树的树荫下,德鲁斯说:“就是这儿了,尼基,林肯瓦斯车在那里,没有人动它。最好先观察一下。”
金发青年从帕卡德车里走出来,穿过树荫,他在帕卡德车这边街道站了一会儿,然后穿过马路走到林肯车旁,林肯车停在北肯莫的红砖公寓旁。
德鲁斯往前挪了挪身体,伸手到前座捏了捏朗辛·雷的脸颊,“你现在先回去——开着这车。我们一会儿见。”
“约翰尼——”她紧紧抓住德鲁斯的手臂——“你还要去做什么?看在老天爷的分儿上,你能就此罢手吗?”
“这事还没完,宝贝。扎帕第先生想要告诉我们一些事情。我想,要他坐坐瓦斯车振作精神,不管怎样,我需要它做证据。”
他斜眼看着缩在后座角落的扎帕第。扎帕第的喉咙里发出刺耳的声音,一脸阴沉地盯着前方。
尼基过了马路,往回走来,一只脚踏在车门板上站着。
“没有钥匙。”他说,“你有吗?”
德鲁斯说:“当然。”他从口袋里掏出钥匙,递给尼基。尼基绕到扎帕第那边,打开车门。
“下车吧,老兄。”
扎帕第不情愿地下了车,站在细雨里,雨斜飘过来,他嘴巴嚅动着,德鲁斯也下了车。
“你开车回去吧,宝贝。”
朗辛·雷坐到驾驶座,发动车,引擎开始呜呜作响。
“再见了,宝贝,”德鲁斯柔声说,“替我把拖鞋暖好,帮我个大忙,宝贝,不要打电话给任何人。”
帕卡德车离开了大漆椒树,沿着幽暗的街道驶去。德鲁斯看着车,直到车子转弯消失。他用手肘推了推扎帕第。
“走吧,你将会坐在你的瓦斯车的后座里。我们无法喂你太多瓦斯,因为车窗玻璃有个洞,但是你会喜欢那气味的。我们要在乡下的某个地方下车。我们有整晚的时间陪你玩。”
“你知道这是绑架吧?”扎帕第恶狠狠地说。
“我就是喜欢。”德鲁斯咕哝道。
他们穿过街道,三个人不慌不忙地走着。尼基打开林肯车的后座门。扎帕第进去了,尼基重重地关上车门,在驾驶座上坐下,插上车钥匙。德鲁斯坐在旁边的副驾驶座,双腿跨在瓦斯罐上。整辆车上还残留着瓦斯味。
尼基发动了车,在街区中间向北转弯,开向富兰克林,回到洛菲丽斯,再往格林谷开去。过了一会儿,扎帕第身体向前倾,重击着玻璃。德鲁斯把耳朵凑到尼基背后的玻璃孔上。
听到扎帕第用刺耳的声音说:“石屋——城堡路——克丽仙塔洪水区。”
“天啊,他真是个软蛋。”尼基嘟囔道,眼睛看着前方的马路。德鲁斯点点头,若有所思地说:“还不止这些,现在帕里西死了,除非他能找到出路,不然他会守口如瓶。”
尼基说:“要是我,我宁愿挨揍也不愿受这瓦斯罪,给我一支烟,约翰尼。”
德鲁斯点燃了两支烟,递给金发青年一支。他回头瞥了一眼车角的扎帕第。过路的车灯打在他绷紧的脸上,忽明忽暗让他的脸更显阴沉。
林肯车悄然穿过格林谷,上坡驶向蒙特罗斯。越过蒙特罗斯,来到日田公路,穿过日田公路,到了近乎荒凉的克丽仙塔洪水区。
他们找到了城堡路,开向山区。过了几分钟,到达石屋前。
石屋背对着马路,中间隔着很大的一块空地,也许以前是一块草坪,但现在堆满了沙子、碎石和一些大圆石。他们转了个急弯才行驶到这条路上。马路尽头是混凝土石墙,被1934年新年的那场洪水毁坏了一些。
石墙上是以前洪水主要淹没地区。上面灌木丛生,也有很多大石头。石墙边有一棵树,树根一半露在外面,下面约八英尺。
尼基停了车,关掉车灯,拿出一个手电筒,递给德鲁斯。
德鲁斯也下了车,手撑着车门站了一会儿,一手拿着手电筒。他从大衣口袋里拿出一支枪搁在身边。
“看起来像个烂摊子,”他说。“我不觉得这里会有什么重大发现。”
他瞥了一眼扎帕第,嘲讽地笑了笑,走过层层沙丘,往石屋走去。屋子的前门半开着,周围都是沙子。德鲁斯走向房间一隅尽量看紧大门。他沿着bbr>侧边的墙走,看着墙上盯着板子的窗户,窗户封得死死的,没有一丝光线透过来。
房子后面原来是鸡舍。车库被压扁了,只留下一辆布满铁锈的废车,后门像窗户一样也被钉死了。德鲁斯静静地站在雨中,思索着为什么前门却是开着的。然后他想起了这里几个月前发过洪水,虽然洪水不是很大,但也有可能是洪水把面山的那扇门冲开了。
两座灰泥房,都被弃置了,隐隐浮现在附近的空地上。在离洪水区更远一点儿的高地上有一个亮灯的窗户。这是德鲁斯视野之内唯一可见的灯光。
他走回到房子前面,溜进那扇敞开着的门,站在屋子里,竖起耳朵听周围的动静。过了好一会儿,他打开了手电筒。
房间里的气味不像是室内该有的,闻起来倒像是在户外。前厅里除了沙子,一些破烂的家具和墙上的污迹,其余什么都没有,洪水冲刷过来的黑线上挂着几张照片。
德鲁斯穿过一道狭小的门廊走进厨房,厨房地板上有一个洞,那是原来放水槽的地方,但现在放着一个生锈的瓦斯炉。他又从厨房走进卧室。一直没有听到这栋房子里有任何声音。
卧室是方形格局,很阴暗。地毯上有一层陈旧的泥土。铁床上的弹簧布满了铁锈,弹簧上是泡过洪水的床垫。
一双脚从床底下伸出来。
这是一双穿着棕色粗革皮鞋,紫色袜子的大脚。袜子上有灰色的时钟图案。袜子上方是黑白格子裤。
德鲁斯静静地站在那里,拿起手电筒照着那双脚。嘴唇发出轻轻的吮吸声。他就这样静站了几分钟,一动不动。然后他把手电筒立在地上,有灯泡的那一头朝上,灯光照射天花板反射下来,点亮了整个房间。
他抓住床垫,把它拖下床。他伸手去碰床底下的一只手,手十分冰凉,他抓住尸体的脚踝想把他从床底拉出来,但是太沉重了。还不如把床从他身上移走,这样会更容易。
10
扎帕第的头向后靠着椅背,闭着眼睛,头微微斜着。他的眼睛闭得非常紧,试图尽可能地把头偏向远离手电筒光的那一边,这样手电筒光不会刺到他眼睛。
尼基拿着手电筒紧紧挨着他的脸,打开又关上,关上又打开,单调而有节奏地重复着。
德鲁斯站着,一只脚踏在车踏板上,看着雨。模糊的地平线上,一架飞机的信号灯微弱地闪烁着。
尼基漫不经心地说:“你永远无法知道究竟怎样才能让一个人屈服。我曾经见过一个人,只因为警察的指甲触到了他的酒窝,他就崩溃得屈服了。”
德鲁斯憋不住笑了。“这一个难搞定一点儿,”他说,“你可要想出比手电筒光更高明点的法子出来。”
尼基又把手电筒开了又关,关了又开。“我能,”他说,“只是不想弄脏我的手。”
一小会儿后,扎帕第向前抬起双手,又慢慢放下来,他开口说话了,用很缓慢、很枯燥的声音,眼睛一直闭着,避开手电筒光。
“是帕里西策划这次绑架的。我也是他绑架完才知道这件事的。大约一个月前帕里西控制了我,因为他背后有几个狠角色。他竟然知道了甘勒斯敲诈了我25000美元,当时甘勒斯收了这钱,允诺帮我表弟摆脱谋杀的罪名,但是之后又把他出卖了。我没告诉帕里西这件事,我也是今天晚上才知道他知道这件事。”“他大概今晚7点或7点以后来俱乐部找我,对我说:‘我们手上有你的一个朋友,雨果·甘勒斯。这是10万美元的活儿,但下手要快。你要做的就是把赎金和其他钱洗在一块。你没有选择,因为第一,你也会分到部分钱,第二,如果是事情搞砸了,也是发生在你的地盘。’然后帕里西就坐在那儿,咬着指甲,等他的手下办好事回来。但是他的手下一直没出现,他心急如焚,立即跑到啤酒店去打电话。”
德鲁斯吸了口指间的烟,说:“谁指使的?你怎么知道甘勒斯在这里?”
扎帕第说:“莫泊思告诉我的。但是我不知道甘勒斯bbr>?99lib?死了。”尼基笑了起来,又快速地重复开关手电筒。
德鲁斯说:“先拿着一下我的手电筒。”尼基握着手电筒,一动不动地照着扎帕第的白脸。扎帕第抿了抿嘴。眼睛睁开了一次,像是一双死鱼眼睛。
尼基说:“该死的,这外面冷死了。我们拿他怎么办?”
德鲁斯说:“我们把他抓进这房子里,把他和甘勒斯绑在一起。他们能互相取暖。明天一早我们再过来,看看他有没有另外想出来什么有用的东西。”
扎帕第听后全身发抖。眼角好像还冒出了泪珠。沉默了一会儿后,他说:“好吧,是我策划整件事情的,瓦斯车也是我的主意。我不是想要钱,我想要甘勒斯,想要他死。我弟弟上周星期五在昆丁被绞死了。”
接着是一片沉寂。尼基压着嗓子说了什么。德鲁斯没有动,也没有说话。
扎帕第继续说:“玛提克,甘勒斯的司机,他也参与了这事。他恨甘勒斯。他原本计划和平常一样,若无其事地开着甘勒斯的车,然后一枪杀了他。但是他收了钱却磨磨叽叽一直没下手,帕里西对他起疑,把他做了,然后换了个人替代他。那天晚上下雨,事情就更好办了。”
德鲁斯说:“这才乖——但你还没说完,扎帕第。”
扎帕第飞快地耸了耸肩,微微张开眼睛看了看手电筒,似乎笑了。
“你到底想要什么?”
德鲁斯说:“我想要抓住那个指使别人绑架我的浑蛋……算了……我自己来。”
他把脚从车门踏板上移开,淹没在黑暗中,砰地把车门关上,闪到前座。尼基关掉手电筒,坐到驾驶座上,发动引擎。
德鲁斯说:“找一个可以打电话叫出租车的地方停下,尼基。然后开着这车兜一小时,之后打电话给朗辛,我会留话给你。”金发青年缓缓地摇晃着头。“你是好兄弟,约翰尼,我喜欢你。但是这件事已经办得差不多了,我还要到总部去报案。不要忘了我家里的旧衬衫上还挂着我是私家侦探的执照呢。”
德鲁斯说:“再给我一小时,尼基,就一小时。”
汽车驶下山丘,穿过日田公路,又翻过一个山丘,朝蒙特罗斯开去。过了一会儿尼基说:“照你说的办。”
11
欧罗大厅里的桌子一端摆着一个时钟,时钟指向1点12分。大厅是古西班牙风格,铺着深红色印第安地毯,椅子上镶满了铆钉,铺着皮革椅垫,坐垫边缘饰以皮革流苏。灰绿色的橄榄树门镶嵌着累赘的铁花门闩。
大厅里有一个瘦削的穿着整齐的职员,他留着一把胡须,金色头发往后梳得整齐光亮,他倚着桌子,看着时钟打哈欠,用光亮的指甲轻敲着牙齿。
靠街的大门打开了,德鲁斯走进来。他摘下帽子,在手中晃了晃,又戴上,把帽檐拉得很低。他的眼睛悠悠地扫了一下这冷清的大厅,走向前台,戴着手套的手在桌上拍了拍。
“雨果·甘勒斯的房号是多少?”他问。
职员看起来有点恼怒。他看了看时钟,又看了看德鲁斯的脸,目光又回到时钟上。他傲慢地笑了笑,用略带强调的语气说:
“12C,你确定要我传话吗?在这个点?”
德鲁斯说:“不用了。”
他离开前台,转身朝一扇有菱形玻璃的大门走去。这扇门让里面看起来像一个非常高级的隐秘场所。
德鲁斯正在伸手去按门铃,后面突然传来尖锐的铃声。
德鲁斯回头看,又转身回到前台。职员的手迅速从按铃上挪开。他用一种冷漠讥讽的语气说:“拜托,这不是你想象的那种公寓。”
德鲁斯的脸变得暗红。他靠向前台里边,拽住职员夹克的镶边衣领,一把把他拉过来,职员的胸膛紧贴着桌沿。
“你刚说什么,小子?”
职员脸色苍白,但仍挣扎着去按铃铛。
一个矮胖、穿着宽大西装、戴着豹棕色假发的男人走过来,他伸出一根肥胖的手指说:“嘿。”
德鲁斯松开职员。他面无表情地看着胖子外套前的雪茄灰。
胖子说:“我是这里的保安。你想动粗的话就不得不先会会我了。”
德鲁斯说:“你说得对,我们去那角落谈谈。”
他们走到一个角落里,坐下一棵棕榈树下。胖子打着哈欠,掀起假发边缘,往里面挠了挠痒。
“我叫库瓦里克,”他说,“有时候我也想揍那个瑞士职员。你有什么事?”
德鲁斯说:“你能守口如瓶吗?”
“不,我喜欢嚼舌根呢,这是在这里工作唯一的乐趣了。”库瓦里克从口袋里掏出半根雪茄烟,点燃了它。
德鲁斯说:“但这次你要守口如瓶。”
他伸进口袋,拿出钱包,掏出两张12美元的钞票。用食指把钞票卷起来,卷成管状,塞进胖子的外衣口袋里。
库瓦里克眨了眨眼,没有说话。
德鲁斯说:“甘勒斯公寓里有一个叫乔治·戴尔的家伙。他的车就停在外面,所以人肯定在这里。我想见他,但是又不想他事先知道我是谁。你可以把我带进去,陪我一下。”
胖子谨慎地说:“这时候有点晚了,也许他睡了。”
“如果睡了,那也是睡错了床,”德鲁斯说,“理应起来。”胖子站起来。“我不喜欢动脑子,但我喜欢你的钞票,”他说,“我先进去看他们有没有睡,你留在这里。”
德鲁斯点点头。库瓦里克沿着墙,穿过角落的门。他走路时,手枪皮袋累赘地挂在他的大屁股后面。职员看着他的背影,又轻蔑地看了一眼德鲁斯,拿出一个磨指甲刀。
10分钟过去了,15分钟过去了。库瓦里克没有回来。德鲁斯腾地站起来,皱着眉头,朝角落里的门走去,前台职员直起身子,眼睛看向桌上的电话,但是没有动它。
德鲁斯穿过门,到了有盖顶的走廊。雨轻轻地从屋檐上滴下。他沿着一个屋内庭院走着,庭院中间是椭圆形游泳池,四周镶嵌着五颜六色的瓷砖。庭院尽头还有其他庭院。其中左边有一个庭院尽头亮着窗灯。他想碰碰运气,于是朝灯走去,走近一看,门上门牌号就是12C。
他踏上两步台阶,隔着点距离按了按门铃。门里没有反应,过了一会儿,他又按,然后试着开门。门锁了。他好像听到房间里什么地方发出微弱的撞击声。
他在雨中站了一会儿,然后绕到房子一角,走过一条湿淋淋的狭窄的甬道。他试着按了按公务用门,也锁了。德鲁斯咒骂了一声,从腋下拿出枪,帽子顶着门上的玻璃用枪托把玻璃砸碎了,玻璃洒在了门内的地板上,发出微弱的叮当声。
他收起枪,戴好帽子,伸手穿过玻璃去开门锁。
厨房很宽敞,黑黄瓷砖让厨房看起来很明亮,这厨房看起来好像主要是用来调酒的。两瓶海格,一瓶轩尼诗,还有三四瓶上等好酒摆在铺着瓷砖的沥水台上。短短的走道上有一扇门通向客厅,门关着。角落里有一架大钢琴,旁边是一盏亮着的灯。另一盏灯摆在矮桌上,桌上还有些酒和杯子。火炉里的火已经熄灭。
撞击声越来越大。
德鲁斯走过客厅,又穿过一扇挂着帷幔的门,走进另一道走廊,到了一间装潢精致的卧室,撞击声从衣橱里传来。德鲁斯打开衣橱门,看见了一个人。
他坐在地板上,背后是一堆衣服挂在衣杆上。脸被毛巾裹着,脚踝也被毛巾绑着。手腕也绑在后面。他秃头,像埃及俱乐部里的庄家一样秃。
德鲁斯往下认真地盯着他看,突然咧嘴笑了,给他松绑。
那人吐出毛巾,嘴里粗鲁地咒骂着,又钻进衣服堆里拿出一个毛茸茸的东西,把它整理了一下,然后戴在头上。
原来是库瓦里克,公寓保安。
他站起来,嘴里仍骂个不停,躲开德鲁斯,胖胖的脸上一脸戒备。右手伸进枪袋。
德鲁斯摊开手,说:“说说怎么回事。”然后在一张印花矮脚软垫椅上坐下。
库瓦里克安静地盯了德鲁斯一会儿,然后收起手中的枪。
“我看到这有光,”他说,“所以我按了门铃,一个黝黑的高个子开了门。我常看到他,是戴尔。我对他说大厅里有人想见他,但是不想透露姓名。”
“这样你就挨揍了。”德鲁斯干巴巴地说。
“还没,不过快了,”库瓦里克咧嘴笑了,嘴里吐出一些残渣,“我形容了你的样子,这才让我挨揍的。他诡异地笑了笑,请我进来。我一进去后他就关上门,拿枪顶着我的腰。他说:‘你说他灰色眼睛,一身深色衣服?’我说:‘是的。你拿枪顶着我干吗?’他说:‘他灰色眼睛,褐色头发略微有点卷,厚嘴唇?’我说:‘是的,你这个浑蛋,拿枪指着我搞什么鬼?’”
“他说:‘搞这个。’然后他拿枪砸向我的后脑勺儿。我倒在地上,头昏眼花,但是没有昏过去。然后甘勒斯的女人从走廊里出来,把我绑了起来,扔进了衣橱里,就这些。我听到他们忙活了一阵子,之后就是一片寂静。这就是你按门铃前发生的事了。”
德鲁斯慵懒惬意地笑了,放松全身,躺在椅子上。他的样子变得慵懒,不慌不忙起来。
“他们走了,”他轻声说,“应该是有人通风报信。我觉得这不是个好主意。”
库瓦里克说:“我是老侦探,受得了这么一击。他们搞什么鬼去了?”
“甘勒斯夫人是个怎样的人?”
“皮肤黝黑,很漂亮,男人说她性饥渴。有些老态刻板。每三个月换一个司机。在卡萨有几个喜欢的男人。我猜袭击我的那个也是个小白脸。”
德鲁斯看着表,点了点头,身子往前倾,站起身来,“我看差不多是警察插手这事情的时候了,局里有朋友吗?可以把这绑架一事报上去。”
一个声音说:“还不是时候呢。”
乔治·戴尔从走廊悄悄溜进房间,静静地站在房间里,手里拿着一把细长的消音自动手枪。他的眼中闪着怒火,但是柠檬黄的手指沉稳地扣着枪的扳机。
“我们没有走,”他说,“我们还没准备走呢,但也许我们的这个决定对你们来说糟糕透了。”
库瓦里克的胖手伸向背后的枪袋。
自动手枪的黑管里发出两声闷闷的响声。
一股弹灰落在库瓦里克的外衣前。他的手猛然从侧面甩开,小眼睛骤然睁得很大,像豆荚爆开。他重重地侧身摔在墙上,身体缓缓往下掉,眼睛半睁,背靠着墙。假发歪到了一旁。
德鲁斯飞快地看了下他,然后重新把目光放在戴尔身上。脸上没有表情,连一丝激动的表情都没有。
他说:“你是个疯子,戴尔。这样你连最后的机会都没有了。你可以溜掉的,但也不为怪,你犯的错误又不止这一个。”
戴尔平静地说:“不,现在我明白了。我不应该让人去杀你,我只是为了好玩,这可一点儿都不专业。”
德鲁斯微微点头,看着戴尔,表情近乎友好。“只是为了好玩——谁告诉你你的这场游戏搞砸了?”
“朗辛——见鬼,她可花了很长时间才讲清楚,”戴尔野蛮地说道,“我要走了,暂时不能谢她了。”
“永远别想,”德鲁斯说,“你走不出这个州。你也得不到你老板的一分钱。你别想,你的共犯也没有,你的女人也别想。警察已经知道这事了——马上。”
戴尔说:“我们会脱身的。我们有足够的钱到处周游,约翰尼,周游很久。”
戴尔的脸绷紧,举起枪。德鲁斯半闭着眼睛,准备挨枪。但是没有开枪。取而代之的是戴尔身后一阵窸窣声,一个高挑儿、黝黑、穿着灰色皮毛大衣的女人走进房间。一顶小帽子稳稳地戴在深色的头发上,头发在脖子处打了个花结。她很漂亮,骨感的野性美。嘴唇涂得像煤烟一样黑,脸颊没有抹颜色。
她的声音慵懒冷淡,和她绷紧的面容很不协调。“朗辛是谁?”她冷冷地问。
德鲁斯睁开眼,身体僵硬在椅子上,右手开始滑向胸膛。
“朗辛是我的女朋友,”他说,“戴尔先生一直想把她从我身边抢走。但是也无可厚非。他一表人才,应该选择他的菜。”
高挑女人顿时黑了脸,变得野蛮愤怒。她疯狂地抓着戴尔的手臂——戴尔那只拿枪的手臂。
德鲁斯抓住枪袋,拿出他的0.38手枪。但是他手中的枪没有发射子弹,戴尔手中的消音枪也没有。子弹是从一把硕大的柯尔特发出来的,八英寸的枪管,枪声像炸弹爆炸一样。它从地板上,从库瓦里克的右臀边,从库瓦里克胖手中发出来。
枪声只响了一次。戴尔像被一只巨手推了一下一样,摔在墙上。他的头撞在墙上,瞬间那张英俊的脸上鲜血淋漓。
他沿着墙倒下,黑管自动小手枪掉在身前。黑女人扑过去拿枪,匍匐跪在戴尔的尸体旁。
她拿起枪,举起来。脸蛋扭曲,牙齿咬着嘴唇,闪着寒光。
库瓦里克说:“我耐用得很,以前是侦探。”
硕大的卡尔特又响了一声,那女人的嘴里发出一声尖叫。身体倒在戴尔的尸体上。眼睛睁开又闭上,睁开又闭上。脸色惨白。“击中肩膀,她没事的。”库瓦里克说,站起身来。他解开外套,拍了拍胸膛。
“防弹衣,”他自豪地说,“不过刚才我想我最好还是安静地在地上多躺会儿,否则他会打烂我的脸。”
12
朗辛·雷打了个哈欠,伸直一条穿着绿色睡裤的长腿,看着脚丫上的绿拖鞋。又打了个哈欠,站起身来,紧张兮兮地穿过房间,走到一张椭圆形的桌子旁。她倒了一杯酒,囫囵吞下,突然紧张得发抖。她脸色疲倦,双眼深陷,眼睛下还有些脏东西。
她看了看手腕上的表。大约早晨4点钟。手腕还没放下,她突然听到了一个声音,她一阵眩晕,转过身来,背对着桌子,急促地喘气。
德鲁斯掀起红色门帘,走进房间。他停住脚步,面无表情地看着她,然后缓缓取下帽子,脱下大衣,放在椅背上。他脱掉西装和护肩,走到酒瓶边。
他闻了闻酒杯,倒了三分之一杯威士忌,一口喝了下去。“所以你把消息泄露给那浑蛋了。”他镇定地说,看着手中的空杯。
朗辛·雷:“是,我不得不打电话给他。发生什么事了?”
“你不得不打电话给那浑蛋,”德鲁斯说着,语调和刚才一样。“该死,你明明知道他和这事脱不了干系。你宁愿他能脱身,即使他把我干掉。”
“你没事吧,约翰尼?”她温柔地问,语气疲惫。
德鲁斯没有说话,也没有看她。他把酒杯缓缓放下,倒了更多威士忌,加了点水,寻找着冰块。但是没有找到,他抿了一口酒,眼睛看着白色桌角。
朗辛·雷说:“世界上没有一个男人比得上你,约翰尼。我告诉他对他没有好处,但是他必须知道。因为我认识他。”德鲁斯缓缓地说:“这真是胡扯,我可没那么好命,要不是有一位身穿防弹衣、手握神枪的保安在,我现在早就死了。”
过了一会儿,朗辛·雷说:“所以你想要我离开吗?”
德鲁斯飞快地扫了她一眼,他放下酒杯,离开桌子。说:“不必了,只要你以后能对我坦诚。”
他在一张深凹的椅子上坐下来,手肘靠在椅子扶手上,双手捂着脸。朗辛·雷注视了他一会儿,然后走过去,坐在扶手上。他轻轻地向后推他的头,直到靠到椅背上。她温柔地抚摸着他的额头。
德鲁斯闭上双眼。身体放松舒坦下来。声音开始带着睡意。
“也许是因为你在埃及俱乐部救了我一命,所以你有权利让我吃戴尔那小子一枪。”
朗辛·雷抚摸着他的头,没有说话。
“戴尔死了,”德鲁斯继续说,“保安打烂了他的脸。”
朗辛·雷的手停了下来。一会儿后,又抚摸着德鲁斯的头。
“甘勒斯的老婆当时也在场。她好像很风骚。她想要雨果的钱和除雨果以外世界上所有的男人。谢天谢地她没有被打死。她说出了很多真相,扎帕第也是。”
“嗯,亲爱的。”朗辛·雷静静地说。
德鲁斯打了个哈欠:“甘勒斯死了,我们还没开始插手,他就死了,他们不为别的,就想要他死。帕里西可不管三七二十一,拿到钱就行。”
朗辛·雷说:“嗯,亲爱的。”
“上午再告诉你其他的吧,”德鲁斯含糊地说,“我想尼基和我没惹上警方的麻烦……我们去雷诺结婚吧……我已经厌倦了这野猫似的生活……给我再倒一杯酒,宝贝。”
朗辛·雷没有动,只是依旧温柔地抚摸着他的额头和太阳穴。德鲁斯身体躺在椅子里,头滑到一边。
“好,亲爱的。”
“别叫我亲爱的,”德鲁斯迷糊地说,“叫我鸽子就好。”
他熟睡之后,她从扶手上站起来,在他旁边坐下。她静静地坐着,樱桃红的指甲,纤细修长的手指撑着脸蛋,看着他。天涯在线书库《www.tianyaboo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