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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5维京人,或称北欧人,在9和10世纪横行于整个欧洲。
一段时间后,维京人把妻小都带了来,在这里建立了永久的家园。地图上可以看到他们的聚落,广布在俄国、法国北部、英格兰和爱尔兰。都柏林原本是北欧人的城市,英国遭受过两次侵略,第一次是盎格鲁、萨克森和朱特族,之后是从本岛东边进来的维京人。这两组人马说的都是日耳曼语言,英语就是从它演变而来。法国北方有个移民区叫做诺曼底(Normandy),就是因为维京人(又称诺曼人)在此定居而得名。法兰西国王让他们住在这里,条件是要停止掠夺的勾当。
诺曼人在法国北部定居百年之后,诺曼底公爵威廉带领一些随众于1066年征服了英国,这只是上层阶级的换手;威廉公爵和他的随众开始以英国的新统治者自居。诺曼人说他们自己的一种法语,之后融合各方语言,最后变成了英语。英国社会到处都是侵略者,不过1066年后就不再有外族入侵。
外界对欧洲的侵略在10世纪后偃旗息鼓。维京人受到劝服在此建立家园,传教士前进到挪威、瑞典,把它们都感化成了基督教国家。贸易重现生机,城镇开始扩张。现在,欧洲社会不但变得稳定,甚且强盛到可以远征去攻掠别人了。
基督教世界的首要任务,是把穆斯林赶回他们的老家。这几次运动动员了整个欧洲,一开始是为了收复西班牙,继而以夺回圣地耶路撒冷为目标。收复西班牙的行动始于11世纪,经过四百余年才大功告成;自北而南的基督徒分次进击,先夺得一大片土地,重建基督教社会后,再继续挥军南进。1492年,哥伦布在西班牙王室资助下扬帆西航的同一年,最后一批穆斯林终于被赶出西班牙南部。
十字军于1095年开始东征圣地,持续攻伐了将近两个世纪。想想看,当这些基督徒知道耶稣当年的传道之所、葬身之地如今落在离经叛道的异教徒手里,而且这些异教徒还处处与基督教为敌,势必群情激奋,认为上帝一定希望他们洗刷这样的奇耻大辱。对于这些圣战,教皇不只鼓励,更予以奖励。不过,这些征战只有第一次获得成功。基督徒短暂收复了耶路撒冷,有些十字军永久居留下来,但穆斯林又把他们赶了出去,接下来的数次征伐也都铩羽而归。
十字军是多国合作的成果,对比之下,从15世纪开始跨海朝美洲和亚洲发展的扩张,则是几个新兴民族国家间的竞赛——首先是西班牙和葡萄牙,接着是英国、法国和荷兰。这些国家的首要目标是取得亚洲的香料与财富。它们兵分两路:以海路绕过非洲南部,或是跨过大西洋直接西进。哥伦布原本要去中>国,结果无心插柳发现了美洲大陆,这个发现的回报远远超过失望,因为资助他的西班牙王朝从此掌握了中美洲和南美洲的金山银矿。最早抵达亚洲的是葡萄牙人,但被竞夺印度统治权的英法两国和争夺东印度群岛(现在的印尼)的荷兰后来居上,给扫到了一边。
来自亚洲的奢侈品很早便已传入欧洲,不过都是经由拜占庭帝国的首都君士坦丁堡辗转而来。欧洲人改采海路,部分原因是陆上的东通之路已经落在穆斯林的手里。
这比较像是真正的“灭亡”。5世纪时,日耳曼蛮族的进攻集中在西罗马帝国,东罗马帝国因此得以幸存,且经济、政治上或许更为富强,但它的江山也开始一步步丢失。7世纪到8世纪,一大块疆土被阿拉伯的伊斯兰教侵略者夺走,9世纪,土耳其人借道亚洲大草原接踵而至。他们从东罗马帝国手中夺取了现在称为土耳其的地方,并于南进和西征途中纷纷改信伊斯兰教,整个中东都落入他们的手中。他们并且翻山越海来到欧洲,君士坦丁堡周遭的领土相继失陷,四面楚歌。1453年,土耳其人终于攻占了东罗马帝国的首都。最后一位东罗马帝国皇帝死于战斗中。就这样,国土被缩减到方寸之地,人口当中希腊人比罗马人还多的罗马帝国,终于走到了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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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6 6世纪时由查士丁尼大帝所建的圣索菲亚大教堂,一度变成伊斯兰教清真寺,如今成为宗教博物馆。
6世纪时由查士丁尼大帝所建的圣索菲亚大教堂(Hagia Sophia,意为“上帝的智慧”),被改建为伊斯兰教的清真寺。土耳其人本身也建立了一个帝国,称为奥斯曼帝国。这个帝国于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画下了休止符,当今的土耳其就此成为一个世俗国家,虽然绝大部分的人口还是信奉伊斯兰教。最初为基督徒所建,后来变成伊斯兰教清真寺的圣索菲亚大教堂,如今成为宗教博物馆。
君士坦丁堡陷落后,当初将古希腊学术保存下来并仔细研读的基督教学者,亲自带着这些珍贵手稿逃到了意大利。他们在此受到热烈欢迎,因为文艺复兴学者正四处搜寻古典文献。早在1453年之前,意大利学者为了亲炙希腊的学术和文学,和君士坦丁堡的学者便已有所交流。先前在西欧,拉丁学术和文学一直受到保存,不曾或断。有些希腊学术以拉丁原文继续传世,而虽然整个罗马文学深受希腊人影响,但这些希腊原文作品是在间隔很久并且绕了极远的路之后——中世纪的西班牙以及15世纪的君士坦丁堡——才抵达了西欧。
第四章 民主意识,这样开始的
民主国家是古希腊的发明。他们也发明了政治(politics);这个词是从希腊词“polis”衍生而来,意为城邦。自古以来,各种形式的政府所在多有,而希腊人发明的政府是以所有公民共同讨论、少数服从多数的投票表决方式为之。这是直接式的民主——所有公民齐聚一堂,进行辩论决定政策。
不过,并不是所有的希腊城邦都奉行民主制度,而即使是雅典的民主也总是险象环生。在所有实施民主的城邦里面,我们对雅典知之最详;它的民主体制虽然有过一些干扰,但也持续了一>?百七十年之久。这段期间内,所有生于雅典的男性公民对政府事务都有参与权,但女人和奴隶没有。
我们的制度虽然被称为民主政治,不过我们是代议式的民主,和雅典的民主大异其趣。现代的平民百姓并不是时时参与政府的运作,我们每三年或四年投票一次;我们有陈情申诉、游行示威、提案诉愿的机会管道,但对所有送到国会审议的议题并没有直接投票表决的权利。
如果我们的民主是由人民直接当家做主,可想而知,这种形式和现在的制度势必大相径庭。当然,要让所有公民齐聚一堂是不可能的,但只要每个议题都经由网络进行全民公投,要在21世纪复制希腊体制并非绝无可能。但如果施行的是那样的直接民主制度,从民调中显示,现在的澳大利亚绝不可能允许其他国家的移民移入——除了英国人,澳大利亚不会有任何亚裔移民,势必永远是孤悬的罪犯之邦,说不定仍对他们施以鞭刑;海外救援永远不会成立;单亲妈妈们还在为生计苦苦奋战;说不定学生还在为保卫自己的福利抗争。
因此,你或许会想,由此看来代议制度也还不错,人民的无知和偏见不至于让国家失序。如果你也抱持着这样的立场,那你的看法就跟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很接近了。
·民主源自军队
这三位希腊大哲学家对雅典的直接民主提出严重质疑,拜他们的批评之赐,我们对它的运作方式有了了解。他们指出,人是善变无常的、优柔寡断的、浅薄无知的、容易被操弄的,而政治是一种精细的艺术,需要智慧和良好判断,这不是每个公民都拥有的特质。这三位哲人对我们目前的代议式民主应该会欣赏得多。无论我们对现在的民意代表有什么样的不满,相较于全体普罗大众,他们的教育水准还是高些,识见也丰富通晓些。
我们的政治人物是受一套行政体系的引导,这个体系中不乏多位能人贤士。如此,我们的人民并不是直接治理国事,而是借由那些对整体政府事务有丰富经验又有思考能力的人作出一份贡献。只是,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不会把我们的制度称为“民主”。
希腊的民主制度源自军队。如果我们仔细检视不同的政府体制,会发现国家性质和军事力量息息相关。雅典并没有全职的军队,它没有所谓的“现役常备军”体制,没有随时枕戈待命、驻扎在军营里的军队。在雅典,所有的军人都是兼职,但他们会编列队形,接受严格的步兵训练。一旦有战事爆发,这些不管是经商或务农的公民都要放下日常营生,聚合成军。这些平日为民、战时为军的公民集合后,听取统领的行军命令,是为民主集会的滥觞。奋战或求和的决定以及交战的战略战术,先前已由元老会议,也就是部落的贵族阶级拟好,这时整个摊开在聚集的士兵之前,目的是让他们了解全局,做好心理准备。这些纠集而成的兵团不能就这些事情辩论或提出异议,他们只能高喊同意,齐唱军歌。
慢慢地,军团势力日渐坐大,最后变得全权在握。我们不知道这个过程是如何演变而成,不过既然国家必须依赖这些既是民又是兵的公民参与,而上战场打仗又是家常便饭,这些士兵当然占据了一个强势地位。所以说,希腊民主的发轫是始于军人的团结一致。不过,它的民主也涉及民族元素。雅典原本有四个部落,打仗时通常是以各部落为单位,分别聚集成军,一起出兵。各个部落分别选出政府官员,即使雅典后来变成了比较正式的民主,也划分了选区,但即使你搬到别的地方去住,终生还是原部落的选民。因此,地缘似乎从来不是个强韧的系带,与你终生相系的是跟你一起投票的人。
·不讲人权的高压民主
直接民主需要人民的高度投入,也需要政府对人民深具信心。雅典民主理想的奠定者是雅典的执政者伯里克利(Pericles),他在一场纪念斯巴达战争中牺牲的士兵葬礼上发表演说,揭橥了这些理想。出身雅典的修昔底德(Thucydides)是史上第一位力图以客观公正写史的作者,伯里克利的“国殇演说辞”(Funeral Oration)就记载于他的《伯罗奔尼撒战争史》(The Peloponnesian War)中。修昔底德这些亲笔手稿被保存在君士坦丁堡,文艺复兴时期,在他手书这些史页的一千八百年后,这份手稿抵达了意大利,先被翻译成拉丁文,继而被译成各种现代的欧洲语言。这是政治家最知名的仪典演说,仅次于林肯的“盖兹堡演讲”。
伯里克利的演说比林肯长得多。以下是几段节录:
我们所以称为民主政治,是因为这个国家是由全体公民治理,而不是操在少数人手上。在解决私人争端方面,法律之前人人平等;在指派公共职务方面,优先的考量是个人的实际才能,而不是所属的阶层地位。
一日劳作之后,我们有种种娱乐活动,供我们恢复活力。一整年里,我们定期举办竞技会和祭祀节庆;我们家中的布置充满美感与品味,赏心悦目之余也能解忧除虑。
在这里,所有公民不只关心私人事务,对国家大事也备极关注;一般公民即使经年累月忙于家计,对政治事务仍然了如指掌。这是我们雅典人与众不同之处——对于不关心公共事务的人,我们不会称他是自扫门前雪,而是视之为无物。
开放、文明的社会,热心投入、富使命感的公民,任何关心民主的人都会认为这个理想令人向往,虽然我们知道,雅典人能这样投入休闲娱乐与美学艺术,是归因于它的奴隶制度。公民有钱有闲,才得以经常参加集会。然而,伯里克利这篇演说的正面效应,直到许久之后才发挥出来。数百年间,欧洲精英分子不断提出警告反对民主,这不只是攸关利益,也是因为他们所受的教育——他们饱读古典诗书,而那些经典的作者对民主多半都抱持反感。
反民主之风如此之深,以至于19世纪初叶一位英国学者乔治·格罗特(Gerote)破釜沉舟,提出一篇全新的希腊研究,指民主政治和精英文化乃唇齿相依,你不可能接受一个而毁弃另一个。这是格罗特对英国民主理想的贡献。
即使是现在的我们,也会认为希腊的民主和我们的理想在某些层面不无扞格。它的共治色彩浓厚,带有一丝高压意味,个人人权的观念几近于零。雅典公民的权利是得到归属了——一如伯里克利所言,不关心公共事务的人皆被“视为无物”。可见,我们如今对于人权的关注是根源于别处。
·有钱人的投票权
公元前4世纪初叶,雅典和希腊所有的小城邦都失去了独立,被归入希腊北方马其顿帝国领袖亚历山大大帝的治下。民主是丧失了,但曾在雅典蓬勃发展的希腊文化并未湮逝。它随着亚历山大帝国的版图扩张,延伸至整个地中海东部,甚至深入中东。亚历山大打造的泛希腊世界依然屹立,因此,当罗马征服了它而将它纳入东罗马帝国的版图,这里有半数的人说的都是希腊语。
罗马人开始扩张版图的时候,它的政体是共和而非民主制。一如希腊城邦,他们也有公民大会,大会的缘起也是一群武装军人的集会。罗马所有的公民都得打仗,武器装备还得自备。你可以依照你的财富作出贡献。有钱人可自备坐骑加入骑兵部队,这在罗马军里只占了少数,其他的全是步兵,但等级有别:一等兵有全套武装,佩剑、盔甲、护盾一应俱全;次焉者武器装备略逊一筹;第三等的只有一根长矛或一支标枪;最末等的步兵团,也就是最穷的人,只能分到一个弹弓,外加一块用来包石头的布巾或皮革。
早年的公民大会与阅兵场上的军容阵仗颇为类似。这些男性公民按照阶级依序排列:骑兵、一等步兵、二等、三等、四等,最后才是只拥有弹弓的小兵。投票以团体为单位,例如,整个骑兵部队就某个议题先行内部讨论、决定共识,所有的一等兵也是先行讨论、决定看法,依此类推。每个团体皆可表达他们的共同意见,但投票权不尽相同;总票数为一百九十三票,以阶级地位为据,分配于这些团体,其中九十八票属于骑兵和一等步兵,在一百九十三票当中占多数,虽然地位低微的三、四、五等步兵人数最多,但只要骑兵和一等步兵团同意,根本不用询问其他人的意见就可做决定;实际上也常是如此,骑兵和一等步兵两组人马即可拍板定案。
基本上每个男人都有参政权,但有钱人的声音最大。
·庶民的叛变
公民大会负责选出罗马的执政官,也就是该共和体制的行政首长。执政官有两位,为了互相牵制,唯有双方意见一致才能行使权力,再加上任期只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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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更限制了他们的权力。罗马人计算年份,用的就是卸任执政官的名字。
慢慢地,平民开始和贵族及富人对抗,为自己争取更多权力。这个过程如何演变而成我们倒是很清楚——他们运用自己的军事势力遂其所愿。当战事爆发,一般士兵亦即三等、四等及五等兵,全都拒绝去打仗。他们说,除非你让我们在国内拥有更多权力,我们才肯上战场。透过这样的威胁,他们成立了新的平民大会,并任命了一些称为护民官的政务官。如果政府让一般百姓受到不公平待遇,这些护民官随时有权介入干涉。这个平民大会后来再度拒绝作战,经过又一回合的过招,终于在立法方面拿到了重要角色。
这些威胁行为有人称为“罢工”,不过这个词汇并不贴切。罢工的情境涉及劳资关系,言下之意是罗马的劳工阶级已有工会组织,为对抗资方老板而发动罢工,但当时完全不是这样。这是庶民上演的一场叛变,而他们的机会来自国际情势,而非劳资关系。
就跟雅典一样,这些平日为民战时为军的平民虽然得到了更多权力,但罗马的民主制度从来不曾取得完全的胜利。罗马共和的主体依然是以贵族为组成分子的元老院,后来更添增了更多的有钱人家。平民大会因为掌握了更多权力而对元老院构成不少限制,但它并没有压制的力量甚或取而代之。罗马的宪法虽有改变,但它是随着权力关系消长而在原有的宪法上做增补,并非借由革命起义而从头制定。英国宪法即是追随它的脚步——英国至今还没有一纸成文宪法。谈到对权力分散和监督的重视,罗马宪法是美国宪法的一个重要典范。
·王子的罪行,女子的贞洁
罗马人最初是由君王统治,直到公元前500年左右,罗马人推翻了暴君“骄傲者塔克文”(Tarquin the Proud),才开始实施共和政体。罗马史家李维(Titus Livius)记述了这场革命的经过。罗马帝国灭亡后,他的作品被西欧保存下来,不过部分早已佚失,只有某些章节硕果仅存,而这份孤本直到16世纪才被人发掘出来,以至于文艺复兴时期的学者一直不知有这份记载存在。李维对罗马建立共和的描述至此才得以公之于世,莎士比亚的诗作《鲁克丽丝失贞记》(The Rape of Lucrece)即是取材于它。
这场强暴点燃了共和制的革命之火。施暴者并不是暴君塔克文本人,而是他的儿子塞克斯塔斯(Sextus Tarquinius),受害者鲁克丽丝是暴君国王的另一个儿子格兰提努斯(Lucius Tarquinius Collatinus)的妻子。发动这场革命推翻了王政的领袖叫做布鲁图斯(Lucius Junius Brutus),是国王的侄子;四百年后,一个和他同名的人也发动一场政变,刺杀了恺撒大帝。前面这位布鲁图斯曾经目睹自己的许多家人被塔克文杀害,他为了活命,只好装疯卖傻,否则塔克文早就将他除去了。布鲁图斯人如其名,拉丁文的意思就是“愚钝”。塔克文霸占了他所有的家产,他没有半句怨言,只是静候时机,而鲁克丽丝的受辱给了他最好的机会。
以下是李维笔下述说的故事。
故事从国王的几个儿子离开罗马,来到亚迪亚(Ardea)这个地方打仗写起。格兰提努斯在帐篷里和他们一起喝酒,酒酣耳热之际,大家聊起妻子,个个都夸自己的妻子最为贤德。格兰提努斯于是提议,不妨骑马回罗马看看自己的妻子在做什么,争议自可尘埃落定。结果,几个王妃都在宴客作乐,只有鲁克丽丝辛勤地做着纺织工作。格兰提努斯胜了这场争辩。几天后,塞克斯塔斯背着格兰提努斯,自个儿又回罗马去找鲁克丽丝。
鲁克丽丝在家中热忱地欢迎他,晚餐过后,还谨遵对待贵客之道,陪他走到客房。他在房里等着,待夜深人静大家都就寝后,他拿出配剑来到鲁克丽丝的闺房,决心要强暴她。鲁克丽丝正在睡梦中,他将左手放在她胸前。“鲁克丽丝,”他轻声唤道,“你别出声。我是塞克斯塔斯。我手上有剑,你一出声我就杀了你。”吓坏了的鲁克丽丝睁开眼睛,死亡就在眼前,她却求助无门。塞克斯塔斯试图让她就范,他恳求、哀求、威胁,用尽所有可能征服女人心的武器,却都枉然无效,就连死亡的畏惧也动摇不了她。“如果死亡不能打动你,”塞克斯塔斯恼羞成怒,“失去名节总可以吧。我要先杀了你,然后割断一个奴隶的喉咙,让他赤身裸体躺在你身边,每个人都会以为你跟仆人私通。”再坚定的贞洁也抵挡不住这个可怕的威胁。
鲁克丽丝还是屈服了,塞克斯塔斯在得逞后,洋洋得意策马而去。
悲伤的鲁克丽丝写信给她住在罗马的父亲和派驻在亚迪亚的丈夫,请他们各自带着一位信任的朋友立刻前来,因为家中发生了可怕的事。她父亲带着维拉利(Valerius),他丈夫则带着布鲁图斯——他正好和布鲁图斯一起返回罗马,结果途中遇到信差。
他们发现鲁克丽丝坐在闺房中,满面哀戚。他们一进门,她已满眼是泪,而当她的丈夫问:“你还好吗?”她回答:“不好,哪个失去名节的女人会好呢?格兰提努斯,你的床上留有另一个男人的印子。我的身子刚才受了侵犯,但我的心是清白的,死亡可以为我作证。请你立下重誓,务必让奸淫我的人受到惩罚。那人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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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塞克斯塔斯·塔克文。他实为我的敌人,昨夜却假扮成客人污辱了我。他的得逞代表我之将死——如果你们是男子汉,就得让他也死。”
格兰提努斯当场承诺了她。他们轮番抚慰她,告诉她当时她是如此无助,因此是无辜的,有罪的只是塞克斯塔斯一人。他们说,有罪的是一个人的心,不是身体;没有意图就没有罪愆可言。
“他该受到什么报应,”鲁克丽丝说,“我交由你们决定。至于我,虽然失节非我之过,但我要接受自己的惩罚。失贞的女人应该得到什么报应,我绝不会首开避脱的先例。”话声甫落,她便从衣袍中掏出一把刀刺入心脏,应声倒下,就此香销玉殒。他的父亲和丈夫哀恸欲绝。两人只能呆立着无助地哭泣,但布鲁图斯拔出鲁克丽丝胸前染血的刀,举着它高喊:“我要对这位烈女的血发誓:在她被暴君蹧蹋之前,没有人比她更为贞洁,我也对上帝发誓,我要借助刀剑、烈火以及所有能让我更强大的东西,追捕骄傲者塔克文、邪恶的王后及其所有的子女,绝不让他们任何人再登上罗马的王座。”
布鲁图斯说到做到。因此,罗马共和政体的开启,是因为一位王子令藏书网人发指的罪行;是因为一个谨遵古罗马美德,视名节比生命更重要的女人;是因为一个男人要为她复仇的决心。
不过,罗马城里并不是所有人都想摘掉塔克文的王冠,有人密谋复辟,结果事迹败露。当时布鲁图斯是两位执政官中的一人,也就是取代国王的双首长之一。布鲁图斯正坐在公众会堂耶和华事审判,当密谋复辟者的名单在他面前摊开时,其中两人赫然是他的儿子。旁观的群众高喊,要他赦免自己的儿子,但布鲁图斯充耳不闻;他说,儿子犯法,与所有人同罪。他亲眼看着两个儿子衣服被剥光,受到鞭笞后斩首处决。他毫无豫色,他对这个共和体制是这样的执著。
·共和体制的怪物:大义灭亲
罗马人对布鲁图斯自然赞佩有加;要谈对共和制度的投入,这是最精髓的展现:你必须将所有的私人束缚、个人包袱置之度外,全心全意只以公众利益为念。罗马人称之为“virtus”,意思是共和国美德——如今已无需服从王命的捆绑,共和体制要存续下去,共和国美德实属必要。你或许会认为布鲁图斯简直不是人,怎么忍心坐视自己的亲生骨肉遭受这样的酷刑?这种共和国美德创造了怪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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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1扈从将布鲁图斯儿子的遗体抬进布府。雅克—路易·大卫绘于1789年。
奇怪的是,在法国大革命前夕,社会对罗马的共和之制有种近乎狂热的推崇,而且不只是那些想要改革君主专制的人。路易十六的宫廷画家雅克—路易·大卫(Jacques-Louis David)以李维述说的两个知名故事为题,画出了个中人物。第一幅画,他描绘的布鲁图斯不是坐在法庭上谴罚儿子,而是在家中看着遭斩首的儿子的遗体被抬进来。这位大义灭亲、毫不宽贷的父亲直视前方,雅克—路易·大卫借着此情此景,让他和那些因丧子丧夫而痛苦哭泣的女人形成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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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2《荷瑞希兄弟之誓》,雅克—路易·大卫绘于1784年。
大卫对共和国美德的第二幅颂扬之作是《荷瑞希兄弟之誓》(The Oath of the Horatii)。话说罗马与敌人起了纷争,双方做出不开战火的协定,只由各方派出三人竞武,依胜负结果解决争端。荷瑞希三兄弟是代表罗马前去较量的主将。在大卫这幅画作里,兄弟三人正在老父面前宣誓捍卫罗马的前途,三人将手放在自己的佩剑上,高举手臂行共和国的致敬礼——很像纳粹的行礼动作。画中的女人,这几位勇士的母亲和妹妹,再度流露出人性的脆弱,在男人即将远行之际悲伤哭泣。他们的妹妹尤其悲伤,因为她已与敌方的一位竞武代表订下了婚约。
这是一场惨烈、恐怖的殊死战,罗马史家李维笔下描述得丝丝入扣。结果只有一人活着归来,是荷瑞希家的兄弟之一,胜利因此归于罗马。胜利者回到家来,发现妹妹正在悲泣,因为她的未婚夫已被自己的兄弟杀死了。胜利者立刻取出佩剑,刺死了自己的亲妹妹,因为她在应该为罗马的胜利欢庆之际却在哀泣。这幅画传递的是同样的信息:为了国家,家族必须做出牺牲。这个兄弟因刺死自己的妹妹被带上法庭接受审判,但随即获得无罪的判决,因为荷家的父亲现身法庭,批评自己女儿的不是,对儿子的获释功不可没。
·第一公民奥古斯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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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3公元前27年,奥古斯都成为罗马帝国首位皇帝。
在陷入混乱失序之前,罗马共和国延续了数百年之久。这期间罗马不断扩张,几个南征北讨立下汗马功劳的大将军开始内斗,反目成仇。他们的下属对主子忠心耿耿,对共和国则不尽然。其中一名大将趁势崛起,征服了其他人,这人叫做盖乌斯·尤利乌斯·恺撒(Gaius Julius Caesar)。为了挽救共和以免沦为政治一言堂,前面提过的第二个布鲁图斯策划暗杀了恺撒,但此举反而引发了另一回合的大小内战;一边是布鲁图斯和他的密谋同伙,一边是恺撒的亲朋好友,双方互斗不休。最后,恺撒的养子屋大维(Gaius Julius Caesar Octavianus)战胜群雄脱颖而出,于公元前27年以奥古斯都(Augustus)的称号,成为罗马帝国的第一任皇帝。
奥古斯都非常精明能干。他保留共和体制:公民大会照旧,执政官依然民选。他不把自己叫做皇帝,而以“第一公民”自称。他认为自己的职务是推动者,或者说他扮演了推动者的角色,推动这个国家机器做适当的运转。他朴实无华,没有一堆扈从前呼后拥,时常连个贴身护卫都不带就漫步街头,与平民百姓无异;他会在元老院开会期间走进会堂,细听立法诸公进行辩论;他的个性平易,人人都能亲近。当时大家打招呼以及表示顺从的姿势依旧是高举手臂为礼。当你来到奥古斯都面前,你不必躬身或做出屈从的表示,只要跟这位皇帝互行招呼礼就好。
奥古斯都试图重建罗马美德。他认为罗马走向衰微是因为奢华堕落,他要重新塑造我们当今所称的家庭价值。他驱逐了一位叫做奥维德(Ovid)的诗人,因为这位诗人写道:生育过的女人不再美丽。他对当时正在写史的李维也颇有微词,因为他不喜欢李维将罗马近代的诸多纷争记录下来,不过关于罗马的美德——高尚行止和爱国情操,他和李维却站在同一边。然而,有个罗马旧风是他无从恢复的,虽然罗马现在是个由奥古斯都安定统治的帝国,但他的助力并非来自军民两兼的公民,而是一支领薪的常备军队。
·西罗马帝国是如何灭亡的?
这个帝国享受了两百年的承平岁月。在它辽阔的疆土上,罗马政令通行无碍,社会秩序井然。形式上,罗马依然是个共和国:皇帝并没有变成世袭——将王位传给自己的子嗣。继任者是由皇帝遴选,有无血脉关联皆可,再由元老院同意通过。尔后虽因争夺继承权而有血腥冲突爆发,不过在此之前的两个世纪,在位的皇帝大多能做出良好的选择,人选也都被和平接受。
公元3世纪,第一波日耳曼蛮族入侵,整个帝国几乎被夷为平地。浩劫过后,因着戴克里先(Diocletian)和君士坦丁这两位皇帝,罗马帝国重续了新的命脉。为了稳固国防,这两位君主扩大军队编制,把许多定居于境内的日耳曼人网罗进来;为了养活扩增的军队,皇帝不得不增加税负;为了确保人民缴税,他们不得不实施更精确的人口登记,如此这般,官僚体系更加叠床架屋,而那些官僚就成了直接的统治者。初始的时候,为了维系和平,也为了拿到税金,他们允许不同的区域进行自治。
戴克里先为了控制通货膨胀,下令将哄抬物价的人处以死刑。为了养活日益扩充的军队,税负越来越重,但如果你是商人,却不准提高售价来筹措缴税的钱。所以,你或许会想,那干脆弃商退出也罢。对此戴克里先也有对策:你不但得继续经商,你的儿子还得继承父业。这些皇帝简直是狗急跳墙,他们不是在治理社会,而是欺压人民。一个社会受到如此统治,哪有余力甚或士气去抵挡下一波的外敌入侵?
公元313年,君士坦丁大帝正式表态支持基督教,部分原因是想为他的帝国增添力量。他所寻求的力量并不是来自教会这个组织——当时的基督教虽有成长,但依然是少数人的信仰。就像他许多的臣民,君士坦丁对古老的罗马神明已经丧失信心,他慢慢相信,最能保护他和这个帝国的是基督教的上帝。一开始,他对身为基督徒的义务仅有最模糊的概念,但他认为,只要支持基督教徒,他们的神就会恩赐于他。
戴克里先、君士坦丁和之后的几个皇帝越来越荒腔走板。他们开始模仿波斯皇帝,装扮成神的模样现身。他们长年居于深宫,不曾有人见过他们像奥古斯都那样,在城里任意游走。你要去谒见他们,必须先被搜身,然后蒙上眼罩,穿过迷宫似的巨大通道,目的是让你难辨南北西东,以防你心怀不轨图谋暗杀皇帝。等你终于见到皇帝的庐山真面目,你还得拜倒在王座之前,也就是整个人趴伏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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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皇帝的钳制越来越紧,罗马的子民开始想办法脱逃。那些大地主自己也不想付税,摇身成为反抗的据点,兼而保护在他们土地上做工的人。
在罗马帝国初期,这些工人都是奴隶身份,后来奴隶的来源日渐枯竭,因为罗马停止了征伐,地主就把田地分租给他人去耕种,这些人有些依然是奴隶,有些过去当过奴隶,也有的是寻求地主庇护的自由民。地主虽然痛恨(也极力避免)缴税给后来的皇帝,但对皇帝颁布的新律法却是举双手赞成:人民必须留在原地,任何佃农想要迁居都会被拘捕系狱。渐渐地,原本来自不同源头的佃农都沦落到相同的地位——在中世纪,他们被称为农奴,他们不像奴隶那样被人拥有,他们自己有田地和家庭,可是终生不得离开,还得做牛做马供养地主。
我们把公元476年定为西罗马帝国灭亡之年,在此之前,中世纪的社会形态已慢慢成形。当时已有大地主产生,他们住在高墙深沟环绕的宅邸里,既是发号施令的主子,也是这块土地上工作者的保护人。这些将个人服从而非对国家(不管是共和或君主政体)的服从作为维系力量的小社会,就此取代了西罗马帝国。但罗马的统治,始终余波荡漾在欧洲人的记忆里。
第五章 有国王的民主,没国王的极权
西罗马帝国灰飞烟灭,代之而起的是结构非常原始的国家。国王,也就是先前的日耳曼战士首领,他将土地分发给自己的子弟兵,而这些下属必须提供国王打仗所需的战力作为回报,一个国家就建基于这样的关系上。如此,国王不必征税或成立繁复的政府体系即可拥有军队。经由这种方式握有的土地后来被称为封地,拉丁文的“feudum”即是从这个名词演变而来,之后再演变成英文的“feudal”(封建)。
由于高度依赖拥有土地的重要臣民,封建制度下的君主势必处于弱势地位。理论上,封地既是由国王分配出去,土地权应该掌握在他们手里才对,实际上却都成了以父传子的私有财产。大地主虽然肩负服从国王的义务,但他们大可违抗命令或置之不理;他们拥有军武力量,照说国王可征召来为自己效命,但这股军力也可能被用来对付国王,或是国王要他们顺从的时候反而处处刁难。他们住在城堡里,有能力抵御外敌——以及自己的主子。
那时军队的性质已经有了改变。古希腊和罗马时代,步兵是军队的核心,如今骑兵成了要角。马镫是东方的发明,此时传入了欧洲,更让马背上的士兵势如破竹。脚踩马镫坐在马鞍上,要比直接坐在马背上稳固得多,步兵不但更难将他拉下马,骑马的人还可将自己的冲力和重量与马匹结合,直如一体般活动自如。手持长矛、全力冲刺的骑兵是威力强大的战争武器,这些骑马的人称为骑士或见习骑士,也就是骑士的扈从。那些大地主——封地领主——可以提供许多骑士为国王服务。
·互亲脸颊的君臣盟誓
领主和国王之间端赖个人的盟誓作为约束。宣誓服从的仪式是:领主屈膝跪下,双手合掌高举,国王以双手紧握对方的手,领主随即宣示自己今后是国王的人马,誓言效命于他。宣誓服从后,臣子起立,君臣两人并立,互亲脸颊。因此,这是一种代表服从也代表平等的仪式,象征着这种关系的本质:只要国王保护他,臣子便矢志效忠。自西欧有王国开始,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间就是一种不成文的契约关系,这个信念从来不曾完全消逝。
双手合掌是我们所知的祈祷姿势,不过基督徒一开始是站着祈祷的,他们面朝东方,亦即期待基督荣耀归来的那个方向,张开双臂。我们现今的祈祷姿势是模仿世俗领主宣誓顺从的动作,关于这个仪式以及它所代表的关联(它是根源于日耳曼还是罗马?)各界看法不一。在罗马社会,即使是它的辉煌时期,年轻人想出头都得找个赞助人当靠山,而当这个帝国日薄西山,越来越多人开始找势力强大的人当自己的保护者。不过,合掌和吻颊的仪式本身是始自日耳曼——这是部族首领和麾下战士之间创造出来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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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1宣誓效忠图。出自日耳曼法律书《萨克森镜鉴》(Saxon Mirror)手稿,该书编撰于1220至1235年间。
效忠国家跟效忠治理它的国王原本是两回事,但这种观念日渐消失。国王驾崩后,所有大臣都必须宣誓效忠新王,唯有如此,才能成立新政府。由于政府是种私人间的约束关系,国王可以像莎士比亚戏剧中的李尔王那样,将国土分给自己的子女——真实历史中的查理大帝也是如此,虽然他一直努力保持国土的完整。借由新一轮的宣誓效忠仪式,新政府于焉成立。如此,血脉而非国土成了国家延续的关键。古罗马皇帝从没想过他可以将帝国分给自己的小孩,他的责任是维系帝国的完整,但当这个帝国一分为二、东西各据一方后,为改善国政与国防,国土就这样被分割了出去。
·封建社会下,阶级不等于地位
由于立足点薄弱,封建制度的君主必须征询国内权势人士的建言。他们没有一支自己能够全权控制的军队,也没有常态的征税制度或行政部门,因此,在做决定之前,他们会邀集重要人士,听取这些人的意见并征得同意才能拍板定案。神职人员、贵族和平民三种不同地位(estate)的人必须到国会集合开会,听取建言就此成为正式的制度。
这里的“estate”意指“地位”而非“阶级”;在中世纪,这个词是一群人的意思。当时的封建社会公认有三种组成分子:神职人员职司祈祷,贵族负责出兵打仗,然后就是平民百姓,也就是所有其他各行各业、从事劳动与赚钱营生的社会工作者。“地位”和阶级(class)有很大的不同。阶级和经济能力有普遍的关联,而这三种社会地位却是以功能作为分野:祈祷、打仗、劳作。同样地位的人贫富差距极大,拿神职人员来说,其中包括腰缠万贯的大小主教,也有一穷二白的地方神父;贵族当中有的地主富甲一方,也有的一贫如洗;至于平民,有的大商贾和金融家比贵族还有钱,还雇用许多平民替他们工作。能够派代表进入国会殿堂的是这些财力雄厚、坐拥恒产的平民,那些苦力劳工可不行——他们是有如半奴隶的农奴。
在当时的法兰西,整个国会分成三院开会,称为三级会议。其中一院专属于神职人员代表,一院是贵族代表,另一院是平民代表。至于英国,以大主教和主教为代表的神职人员连同贵族,一起在上议院或称贵族院开会,平民则有自己的下议院。当今的英国国会依然沿袭这些名称,就跟它的君主制度一样,都是从中世纪留存至今。英国今天是个民主国家,但它之所以跻身民主,是因为准许全民投票选举下议院的议员——此举是为了制衡贵族的权力,君主也因此成了虚位元首。这样的民主已经不复古典时代雅典的民主面貌。
中世纪的议会并不是政府的常态部门,君主若有特殊需要,才会召集他们来开会。通过立法并不是议会的主要职司;国会之所以召开,是因为君主需要更多的财政收入。当时的君权已从薄弱的基础慢慢往上增厚。他们靠自己的土地和固定税收获得财政收入,但若是开支增加——主要是因为战争,就得征收特别税,因此需要召集国会,通过加税之议。议会可以趁机吐吐苦水,并通过若干或由国王行政首长或由国会成员发起的新法。
中世纪的城镇日渐扩大,一种不同形态的政治组织随之成形;每个城镇先选出管辖市务的议员,再由议员们选出一个市长。中世纪时代,由于君主委实太弱,当城镇日益发展,他们不做直接统辖之图,反而允许城镇自治,交换条件是它们必须服从君命,缴交各种捐税。市议会聚集开会时,人人地位平等,互相宣誓,这样的世界和别处大相径庭——其他地方都是以主从关系来运作。
在一个王国境内,民选出来的议会和市长可以自己管理自己的市镇,这是欧洲才有的发明;实力坚强的君主不可能容许敌对的权力中心坐大,他们会派自己的人马去管辖那些市镇。在欧洲,随着商人、金融家和制造业者的荷包日益丰厚,权力也跟着水涨船高,就是拜这种半独立的地位之赐——国君为了掌控乡间坐大的贵族地主,越来越仰赖自治城市和它们的财富(借由征税或借贷取得)。这也是一种极不寻常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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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势的君主和他们的贵族时有扞格,跟国会也是角力不断,直到进入近代,公元1400年左右,君主开始居于上风,封建君主慢慢转变成绝对的君主专制,不再仰赖议会鼻息。
事实上,这些君主并没有真的废除议会,只是不再费事去召集国会诸公来开会,因为他们找到了其他筹措财源的途径。法国国王开始变卖公职,如果你想当个税商,只要预付一大笔
钱给国王,再从你向商人收取的费用里补回来就好。至于西班牙国王,则是因为发现了新世界——墨西哥和秘鲁的金矿而得到大笔横财。
·君主专制,国王再度当家做主
“君主专制”这个词可能有误导之嫌。它不表示欧洲的君王能够恣意地为所欲为,他们并不是暴君;一般情形下他们有义务维护法律,确保司法以公平对待臣民;若是国家安全有虞,他们自己 4e5f." >也可以处理。只是他们提倡“君权神授”的观念,指称国王是上帝派到凡间的使者,所以万民必须服从,这比起早期君王的说辞更为浮夸,但君主自己也得受这个规范的限制,因为他们知道,自己的治国成绩终究要受到上帝的审判。当然,比起之前的封建君主来,他们显得更尊贵、更遥不可及。君主与臣子互相亲吻的仪式不再,现在你得跪在国王面前,看他要不要把手伸给你亲。
这些国王用自己的经费买到了自己的军队,此时是步兵军团当道;中世纪后期,可将马背上的骑兵击落地面的新武器,长弓和长矛,被开发了出来。长弓是英国的研发,这是一种比石弓威力更大的武器,英国的长弓手可以用它射穿骑兵的盔甲,让敌兵跌落马背。法国人原本认为用这种武器打仗太不光彩,拒绝就范。就像第一次世界大战时大家谴责机关枪一样,法国军人一开始也谴责这些长弓手,结果兵败如山倒,不出多久,法王自己也有了长弓队。
长矛则是瑞士的发明。你把这种又长又重的矛扛在肩上前进,与敌人对垒之际,一团步兵排成方阵,将长矛放低就位,向外齐发,进攻的敌方骑兵不是被射中落马,就是马匹被长矛刺穿。
没想到这些君王一拥有自己的军队,却是拿它来对付自己的臣民——那些忤逆国王的大贵族或是拒绝缴税的穷佃农。于中世纪末期传入欧洲的火药,是国王控制臣民的一大助力,国王的军队可以对准城堡发射炮弹,城墙便应声而倒。
彼时欧洲已回复到正常状态:真正当家做主的是政府,但由于统治者一开始备受被统治者的掣肘,这样的怪现象依然影响深远,余波荡漾。就像在英国,尽管王权升高,但议会存活下来而且势力更增;在法国,某位君王则不得不让停摆了一百七十五年的三级会议,再度重见天日。
在欧洲大陆,由于各国之间战火不断,国王大有理由扩充军队。不过,在英国,为了保卫国家,英王需要海军更甚于需要陆军,但海军不能拿来对付国内反抗的臣民,而英王若想维持一支庞大的常备陆军,又会被视为违反英国的自由原则,因此,英国国王若想取得在必要时能拿来对付臣民的武力,可谓难上加难。然而,到了17世纪,英国国王还是做了尝试,意图跟随其他欧洲国家路线,变成绝对的君主专制。
做出这个尝试的王系,是祖先来自苏格兰的斯图亚特王朝(Stuart line)。终身云英未嫁的英格兰伊丽莎白女王(Queen Elizabeth)于1603年过世后,将王位传给苏格兰的詹姆斯六世(James Ⅵ),因此,除了这个身份,他也成了英格兰的詹姆斯一世。在他之后,所有斯图亚特家族的继承者都是这两个王国的共同统治者。(见下页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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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王斗国会,国会杀国王
詹姆斯一世、其子查理一世、两个孙子詹姆斯二世及查理二世,都和国会争吵不休。这些国王每每拙于应付国会,可是他们面对一个现实的难题——他们需要更多财政税入,但当他们找国会商量加税,国会却提出要求,希望提升对国家政策的掌控。想当然耳,国王拒绝让国会插手,他只好另辟蹊径寻找财源,极力避免回头去找国会。这自然引起国会更多的狐疑,在他们看来,国王似乎打算仿效欧洲别国君王正在做的事:完全架空国会。
不过,真正让这些冲突白热化,使得国会诸公准备为理想冒生命危险的导火线,却是宗教因素。由于斯图亚特王朝的国王若不是天主教徒,就是娶了天主教徒为后,在信仰英国新教的臣民眼里,他们怎么说都是不够忠贞的。
宗教改革之后,英国成了新教国家,不过过程和宗教革命的起源不同,英国并没有出现一位像马丁·路德的人物。英国之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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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向新教,要拜亨利八世之赐。亨利八世大名鼎鼎,因为他娶了六任皇后。他的元配皇后凯瑟琳是天主教徒,可是她没有尽到她最大的义务:生个儿子继承王业。要解决这样的难题,一般是由教皇找个理由宣布婚姻无效,但这位教皇私心自用,不愿得罪皇后的家族——西班牙的统治者。因此,亨利于1534年自行宣布,自己是英国天主教会的领袖,任命了一个愿意宣布他与凯瑟琳婚姻无效的大主教,随即把第二任妻子安妮·博林(Anne Boleyn)娶进门。在亨利八世之后,已被正名了的英国教会更逐步朝新教趋近,但若干天主教仪式仍然保留,主教、大主教的职位也依然如故。此举激怒了一些眼红的新教徒——希望教会进行彻底改革的清教徒。
詹姆斯一世拒绝了清教徒的改革要求,但他做了一个重大决策,同意将《圣经》翻译成英文,这个版本活泼但不失典雅,成为英语世界后三个世纪共同奉读的《圣经》版本。詹姆斯的儿子查理一世对现今称为英国高教派(High Angliism)的神学和仪式情有独钟,但不只是清教徒,就连大部分的新教徒都认为这个教派太偏近天主教色彩。查理一世却强迫英国教会接受他的见解,此举大大冒犯了英国教会,毕竟它是名正言顺的官方教会,而且查理一世还是它的最高领导者。查理虽非天主教徒,但皇后笃信天主教,还特别安排自己的神父在宫廷之上参与弥撒,总之,英王由偏新教变得偏天主教了。
查理和国会的关系不久就因为宗教问题走到了死胡同,治下连续有十一年没有召集国会;他当然有权这样做,因为唯有国王下令,国会才能召开。只要他够小心,或许有办法永远不召开国会,但愚蠢的是,他硬要他统治的另一个王国苏格兰的人民接受他喜欢的礼拜仪式。没想到苏格兰人更虔信新教、民族性更烈,他们组织了一支军队进入了英格兰,逼迫查理打消此念,导致查理需要军队来抵御这批苏格兰人,至此不得不召开国会,寄望它通过税制以筹措军费。
此时国会的机会来了;它提出议案,一面限制国王对教会及国家的权力,一面扩张自己权力。它处决了查理的第一辅相和高教派的坎特伯雷大主教。一开始查理只能任由国会摆布,后来集结了一批保王党的支持,国会派和保王派就此开战。这场战争最后由国会取得胜利,首领克伦威尔(Oliver well)成立审判庭,于1649年处死了查理一世。克伦威尔接替了国王的统治地位,他召开国会,后来却跟国会闹翻;在他有生之年,英格兰实际上是军事独裁的局面。克伦威尔死后,他麾下一个将领重新召集查理年代的国会,并将查理流亡在外的儿子查理二世迎回接续王业。
查理二世接掌政权后,在国王和国会的权力上并没有做正式的改变,不过他父亲被处死是个鲜明的警示,要他不能过分主张自己的信仰。他对天主教抱持同情,死前正式皈依为天主教徒。虽然他跟好几个情妇生有许多子女,但与皇后并无子嗣,因此王位最后由他的弟弟、公然信奉天主教的詹姆斯二世继承。国会千方百计,希望通过立法排除詹姆斯的继位权,查理则以解散国会作为回应。然而,没有国会,他就不能加税。
对于这个难题,他的解决方法是私自收受法兰西国王路易十四(Louis ⅩⅣ)的资助。路易十四是个专制君主,为了让法国成为彻底的天主教国家,他将过去对新教徒的宽容措施一笔勾销,成千上万的新教徒只好逃往国外。1685年,以新教为主流的英国将信奉天主教的詹姆斯二世迎为新王之际,法国的新教徒正饱受攻击。
·新教领袖拥立新教国王
尽管自知不得人望,詹姆斯二世却没有因此更加谨言慎行。他公然提倡天主教,深信它是唯一的真理。在饱受内战蹂躏和接踵而来的军事独裁后,英国很多国会成员打算对詹姆斯二世公然提倡天主教的所言所行睁只眼闭只眼,偏偏他的皇后、笃信天主教的第二任妻子,为他生下了一个儿子,眼看英国即将产生一系血脉相传的天主教国王时,国会上上下下都决定要除掉他。几个国会领袖私下邀请某个信奉新教的国王进侵英国,取得了王位。这人是个荷兰人,世称威廉三世,他的妻子是詹姆斯二世与第一任信奉新教的皇后所生的女儿玛丽。威廉三世是欧洲捍卫新教的斗士,为了保护荷兰不受路易十四的侵犯而奋战不屈。
·没流一滴血,“光荣革命”
这场政变的过程非常平和。威廉三世挟着顺风之势,迅速穿越了英吉利海峡。他一登陆,詹姆斯二世的军队几乎全面倒戈,归顺敌人阵营。詹姆斯二世逃到了爱尔兰,这对国会来说倒也方便,因为不必对他进行审判或砍他的头,只消宣布王位空虚,随即拥立了威廉和玛丽为共同君主。
在国会操盘下,国王和议会的权力至此已被重新洗牌,威廉与玛丽之所以戴得上英国王冠,即是以接受以下这些条件为前提。这份改写了宪法的文献名为《权利法案》。它是议会权利以及个人权利的综合体:
个人权利:
人民有向国王请愿的权利(教会人士曾向詹姆斯二世请愿,希望国王更改他的宗教政策,结果遭到詹姆斯惩罚)。
人民不得被科以过高的保释金和罚金。
人民有不遭受残酷与非常惩罚的自由。
新教徒有携带武器的权利。
陪审团成员不得由国王选派。
以现代标准来看,这份文件对人权的保障颇为有限,但它是其后所有权利表述的奠基石。例如“不得施加残酷和非常惩罚”这一条,美国甚至照章全收在它的《人权宣言》里。
议会权利:
国王必须定期召开国会会议。
国王不得延宕或搁置法令(詹姆斯二世对不利于天主教的法令即百般推迟)。
没有议会同意,国王不得征收税赋(詹姆斯二世和他之前的君主都是利用国王的威权征税)。
没有国会同意,国王不得于和平时期设置常备军队(詹姆斯二世就设了一支)。
国王不得自设法庭(詹姆斯二世曾经自设法庭以落实他对教会的掌控)。
国王不得干涉国会议员的选举(詹姆斯二世曾经暗中运作,试图选出一个比较赞同他想法的议会)。
国王不得干涉议会的言论自由;议员发表言论时不用担心会受到法律制裁(如今称为议会特权)。
就这样,英国国会让自己成了宪政体制的一个常设单位。整个过程没有流一滴血,史称“光荣革命”。国君依然握有相当的权力:挑选首长、拟订政策、缔结条约、对外宣战。不过,由于国君只能在国会同意下得到税金,国君选出的行政首长必须获得国会的支持。久而久之,这条限制就衍生成这样的制度:表面上国家的执政者是君主或王室代表,但无分大小国事,他们都得听从各部会首长的建言,而这些首长必须向国会负责。这是英国现行的制度,所有跟着英国西敏寺萧规曹随的国家政府亦是如此。
威廉与玛丽没有生儿育女。在他们之后,詹姆斯二世的另一个女儿,也就是玛丽的妹妹安妮女王继位,但她的小孩没有一个存活下来,因此议会必须决定下一任的王位继承人。多名斯图亚特王室后裔拥有名正言顺的继承权,但因为他们全都信奉天主教,国会因此完全不予考虑,最后选中了詹姆斯一世信奉新教的外孙女,汉诺威(Hanover)选帝侯夫人索菲娅(Electress Sophia of Hanover),成为王室的新血脉。但就在国会靠着运筹帷幄,终于得到了它心目中想要的君主之际,没想到索菲娅竟然早安妮女王数星期死去,于是由她不会说英语、多数时间都待在德国汉诺威的儿子乔治继承了王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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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确保这位新教国王的地位,国会颁布了两项重要条款,迄今依然是英国宪制的一部分:
1.英国国王必须信奉新教,必须是英国教会成员,且不能与天主教徒结婚。
2.法院法官由英国国王指派,但唯有两院皆投票通过,才能撤除其职。
这部《权利法案》为国会,也就是立法单位确立了它在政府体制里的强势、常设、独立的地位。法官的独立性也因此获得了保障,不再受任命他们的行政官——国王和他的诸相所左右。英国至此被底定为新教国度,而新教,被视为是自由人权的保证书。
新教教义从一开始便是以保障个人自由为出发点,因为它干冒教皇和主教的权威,提升了个人的意识和地位。在英国,它与自由的关系更是密不可分,因为英国的敌人——法国和西班牙的专制君主都是天主教徒,而那些试图架空议会的英国国王不是信奉天主教就是对天主教手软之辈。保存国会与保存新教信仰合而为一,成了殊途同归的新教志业。
国会的组成分子,亦即英国的贵族和土地士绅阶级,就这样建立起一个自由国家的制度面,但它的思维并不全然是出于追求自由的,因为它是奠基于对天主教的敌视,不是因为推崇自由原则才走到了这个局面。
国会总是宣称,它只是要保存古来就被赋予的权利和自由。国会成员是且战且走,在与王室的长期抗争中才想出如何制止那些动心起念、意图在这块土地上推行专制的国王:国王一定得召开国会会议,没有国会同意他无法征税,且法庭绝不能被国王左右。直到胜利在握,这几个大原则才变得清晰鲜明。
·看完《政府论》,美法搞革命
拟定这些自由原则用以支持这场国会政变的是英国哲学家约翰·洛克(John Locke)。他的著作《政府论》(Two Treatises on Gover)出版于1690年,彼时革命才刚尘埃落定。洛克的主张是:依据罗马自然法的观念,每个人都拥有与生俱来的生存权、财产权和自由权,而透过政府的成立,人民有如和政府签下契约:人民授予政府权力,为的是让自己的权利得到保护;如果政府不能保护人民的这些权利,人民有权解散政府,重新建立新的政府。过去有关国王如神祇一般的地位、臣民服从君命的义务,这些观念通通都被扫到一边,成立政府已与签订一纸商业契约无异。
不过,这位思想家并非提出“政府论”的第一人;过去的封建君主和臣民之间早已存有这样的默契关系,而随着国会存续下来,治国要站在人民这边而不是与之为敌的观念,也得以留存——虽然或许只留存在人民的脑海里。
在英国,洛克这本著作使得过去发生的种种,有了正当理由而不再被视为是革命行径;尔后发生在美国和法国的反抗风潮因它有了起义的凭借,新的社会秩序也拜赐于这些白纸黑字的权利而得到界定。
·网球场誓言
法国革命之初,目标是创造一个像英国那样的君主立宪国家。1780年代,改革派的机会来了,因为这时国王已濒临破产。路易十六揽来一些财务大臣进行改革,计划将行将瓦解的税务制度统一化,让它更公平也更有效率。这些变革最特别的一点,是有史以来第一回,要贵族跟所有百姓缴同样的税。在过去,贵族以功在家国、把自己和属下贡献给国家去打仗为由缴交较少的税,如今国君已不再凭借这种方式得到军力,对于这样的税制改革,贵族当然群起反对。
在此之前,专制君主为了建立一个自己能够掌控的国家而把贵族打入冷宫,但并没有完全废绝他们;贵族依然享有极大特权,在法院(负责验证王室血统)、宫廷或军队里都位居要津。面对新的缴税之议,他们掀起反对的滔天巨浪,理由是这是对他们古老权利的“暴政”侵犯,怪的是,贵族的这股抵抗竟得到大众的普遍支持,显示当时王室的权限实在有限。如果是个更大胆、更有决心的国王,或许会继续进逼、强渡关山,但路易十六却接受了所有人等的意见——新的税制只有靠议会开议才能施行。如此这般,在暌违一百七十五年后,三级会议重新开了张。
接踵而来的是激烈的争执:该如何聚集开会。法国社会的三个等级:神职人员、名门贵族、平民百姓(或称第三等级,法国对庶民的总称),分别有自己的议会。任何措施在采行之前,必须取得所有这些议会的同意。平民百姓的领袖以律师为主,深知如果通过的前提是取得贵族和神职人员的首肯,法国制定新宪法的机会可说是微乎其微,于是他们提出请求,要三院齐聚一堂一起投票,并以尊重平民百姓的人数、行业和财富为由,让第三等级的代表席位增多一倍。
一开始,路易十六拒绝改变昔日的集会模式,后来让了半步——果真是路易风格,把事情搞得更糟。他同意倍增平民等级的代表席位,但三院还是要分开集会。如此一来,第三等级的代表人数是多是少根本无关紧要,不管他们做出什么提议,都可能遭到贵族和神职人员的否决。
1789年,三级会议正式召开,但争议仍未平息。平民等级自命为正统的国民议会,于是邀请贵族和教会人士加入。一天,他们来到凡尔赛宫的会议室,发现房门上了锁,这些房门之所以被锁住,只因为里面正在油漆粉刷,可是这些平民代表却是心惊肉跳,生怕国王拒他们于门墙之外。他们当下进入近旁一个室内网球场,发誓不为法国创造出一套宪法绝不解散。宫廷画家大卫曾经就此情此景草绘出一张图《网球场誓言》(Tennis Court Oath),是有名的艺术忠于人生的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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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2《网球场誓言》(Tennis Court Oath),雅克—路易·大卫草绘于1791年。
五年前,大卫曾绘出《荷瑞希兄弟之誓》,画中荷家老父协同三个儿子双臂高举,做出共和国的宣示礼。这些平民等级的革命者在宣誓让法国立宪之际,做的是同样的动作。
·现代民主的奠基文献
确实有不少神职人士和一些贵族跑去参加国民议会。路易十六表示,他愿意在宪法中给平民等级永久的一席之地,但就是不准三个等级一起开会。他威胁平民议会说,如果不肯回到三院之一的地位,就要动武。可是,当对方强硬以对,他又成了缩头乌龟。这位国王让步了,极其软弱地指示其他两个等级加入国民议会。
这个议会的领袖都是启蒙运动的代表,有着非常清晰的自由与平等观念
.99lib.。他们提出的口号是自由、平等、博爱。该议会并以《人类与人民权利宣言》(Declaration of the Rights of Man and of the Citizen)为题发出文告,其中的权利不只法国人能享有,更普及天下所有的人。主要章节摘要如下:
人类与生俱来地拥有自由与平等的权利,并且始终如此。
这些人权包括自由、财产、安全、反抗压迫的权利。
整个主权的本源乃寄托于全民。
所谓自由,意指有权从事一切无害于他人的行为。
不管是亲身或透过代表为之,每一位公民皆有权参与法律的制定。
法律只应规定确实必要的刑罚;任何人均不得被控告、逮捕与拘留,除非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并按照法律程序为之。
任何人不应因其意见,包括其宗教观点而遭到骚扰。
每一位公民都有发表言论、写文章与出版的自由,但若在法律所规定的情况下滥用了这项自由,仍应负担责任。
权力的分立未能得到确立的宪法根本不能称为宪法。
这是一份光彩耀目的文件,是现代民主的奠基文献,可是它注定要引发一场不光彩的革命。
拟定这些原则的人希望法国效法英国施行君主立宪,但如果统治权寄托在全民手里而且号称人人平等,那国王有何保障可言?而且,这份文献的起草人在研拟宪法时,不只希望自己成为执政者,还规定只有拥有资产的人才能投票。可是,既然口口声声说人人平等,怎么可以把一般庶民排除在外呢?庶民眼见这款宪法草案,只有诉诸行动抗争,路易十六才不得不假意接受这项宣言——大批市民涌向巴士底狱,逼国王离开他的凡尔赛王宫,跟巴黎的市民一起生活。推动这场革命成功的平民百姓,并没有退场的打算。
·搞极权的法国大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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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要法国像英国那样创建宪制或来场类似1688年的不流血革命,期待不仅过高,过程也艰险重重。当初这场起义就没有按照新的原则发展,何况如今新的原则更是要求太过,路易十六不久就声明自己并没有接受这些原则,而且若能重新掌权,定会恢复旧规,让所有的改变化为乌有。这给了激进分子可乘之机。他们振振有词,说为了稳固变革措施,自己必须和人民联手统治国家,要不就罢黜国王。这番论议激起了渴望变革人士的回响,但它带来的却不是
让人民当家做主的民主式改变。
革命党很快就陷入内斗。大卫一直没把《网球场誓言》的草绘图变成完整画作,原因之一是当年在场的许多人都被以“革命之敌”的罪名送上了死刑台。这些激进分子因为都在一所称作雅各宾(Jas)的修道院开会,因此称为雅各宾派。他们奉手段冷血、意志如铁的罗伯斯庇尔(Maximilien Robespierre)为领袖,摇身成了一个专制独裁的革命党。他们把路易十六推上断头台,在国民议会中铲除异己,关闭不同意见的报社,私设非法法庭处决革命叛徒。他们义正词严,为自己的独裁行为辩护,说法国如今正处于存亡危急之秋,为了逼迫其他欧洲君主遵循《人权宣言》的原则,不得不与他们为敌。为了达到这个目的,革命党征召全国所有男性加入,创建了一支全民皆兵的新形态军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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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3米拉波(Mirabeau)肖像,法国大革命初期的领导者。他的身旁是一尊布鲁图斯半身像;身后墙上挂着大卫画作,画中是看着已遭处死的儿子被送回家的布鲁图斯。
这些革命党人读过李维写的罗马史书。这个暴政革命党的头号圣人是大义灭亲地点头处死自己两个儿子,并创建了罗马共和国的布鲁图斯(详见第四章)。议会的讲台旁立着一尊布鲁图斯的半身像;街道被重新命名为布鲁图斯街;爸爸妈妈替小孩取名为布鲁图斯。既然雅各宾派创建了共和国,民众再也不能玩绘有国王、皇后、卫士等人物的牌戏,取而代之的是圣徒、贞女、武士的图像,而布鲁图斯即是圣徒之一。国王被拿来和暴君塔克文相提并论,而跟罗马共和一样,呼吁恢复帝制就是犯法。这个没有通融余地的共和国美德:为了国家什么都可以牺牲,肝脑涂地在所不惜,并认为那能够净化灵魂,乃是罗马共和对世界上第一个现代极权国家的最大影响。
第六章 皇帝和教皇到底谁大?
欧洲的历史 662f." >是从一个伟大帝国和它的崩灭开始的。欧洲从罗马帝国汲取了太多东西,欧洲的形成因此深受这个帝国的崩灭的影响。爱德华·吉本(Edward Gibbon)为他的历史巨著《罗马帝国衰亡史》(The Dee and Fall of the Roman Empire)取的名字,已经深深烙印在我们脑海。
想想看,在那样的盛世之后,知道过去曾经有过如此伟大的文明,而今却已灰飞烟灭,会是什么样的滋味?可是,如果你问一个中世纪的贵族或学者,活在罗马帝国已经不再的今天是什么滋味,他们一定一头雾水。因为在他们看来,罗马帝国依然是存在着的。事实上,直到19世纪,某个称作罗马帝国的东西依然存活在这个世界上。罗马最后一位皇帝的血脉可以远溯到奥古斯都,怎么会这样呢?
奥古斯都于公元前27年开始统治天下,他所建立的帝国在西方延续了五百年之久。公元400年左右,这个帝国永久分裂为东西两半,而东罗马帝国又继续存活了一千年,直到1453年才终于气绝。入侵西罗马帝国的蛮族对东罗马帝国的统治权是承认的。法兰克王国的第一位基督徒国王克洛维一世(Clovis),就是从东罗马皇帝手中得到“执政官”的封号;而并没有随罗马而逝的教皇也承认东罗马皇帝的地位,在这位最高宗教领袖眼里,虽然蛮族数度入侵而西罗马帝国也已沦亡,但旧秩序的关键部分依然完好无缺。在罗马有个教皇,在君士坦丁堡则住着一个信奉基督的罗马皇帝。教皇和皇帝这两大权力中心,即将共同统理这片基督教江山。然而,当教皇亟需东罗马皇帝协助时,这位皇帝却力有未逮,无法伸出援手。
·教皇需要查理保护
对这位教皇的威胁来自伦巴底人(Lombards),是8世纪时第二波入侵的日耳曼民族。他们志在必得,打算完全占领意大利,包括罗马和它周遭的地区。对教皇来说,这是莫大的威胁。
即使在今天,教皇依然拥有他个人的领土:梵蒂冈城。城虽不大,但毕竟是他自己的领土,并不是意大利的一部分。历代教皇一直担心害怕,如果自己不是领土的最高元首,他们的独立地位就会化为乌有。想想看,要是梵蒂冈仅是意大利的一部分,意大利可能通过法令,说所有阶层必须工作机会平等,包括教会组织。如此一来,教廷可能会因为从未任命女性为主教,遑论女性教皇而接受调查。意大利政府可能会对教廷的财富课税。说不定意大利还会通过立法,要梵蒂冈在所有的公共厕所里,放置保险套。
同样的道理,8世纪时的教皇也不愿臣服于伦巴底人的治下。他向东罗马帝国皇帝
求援,但皇帝正为应付入侵的穆斯林忙得焦头烂额,教皇于是转而寄望阿尔卑斯山之北的法兰克人。日耳曼民族在西方建立了许多国家,法兰克是最强盛的一个。信奉基督的国王丕平(King Pepin)南下意大利,平定了伦巴底人。他也许下重诺,要将罗马周遭一大片土地留给教皇,让教皇全权拥有。虽然疆界历经多次更变,教皇这块地盘一直幸存着,直到19世纪,意大利成了一个统一国家,教皇的王国才缩减为它今天所拥有的方寸之地。
查理一世,或称查理大帝,是丕平三世的儿子。他大大拓展了法兰克王国的疆域。他的领土横越比利牛斯山,远抵意大利,达于包括了他父亲分给教皇的土地在内的意大利中部;东至奥地利,深入现代德国的地盘。自从罗马帝国灭亡,除了希特勒和拿破仑昙花一现的称帝时期,没有一个欧洲国家曾经拥有如此广袤的疆土。在日耳曼,查理大帝和当地一些没有进入罗马帝国的东边异教徒萨克森人正面交锋。萨克森人不信基督,查理大帝给他们两条路选:要不皈依基督教,要不被当成奴隶运回他的帝国本土。
公元800年,查理大帝来到罗马,在大教堂里参加圣诞节弥撒。仪式过后,看似毫无预警地,教皇将冠冕戴在他头上,宣布他为罗马帝国的皇帝。他让自己登上帝位,是为了建立一个能够保护自己的权力中心,但这个举动不啻是背弃了东罗马帝国的皇帝,他必须找个理由解释。那还不容易!在东都君士坦丁堡,现在的皇帝是个女人,这女人弄瞎了儿子的眼,除掉路上的大石头,把自己捧上了王位。在教皇的律令下,她已不再是西方的皇帝。
公元800年圣诞节这天,大教堂里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在后代的皇帝和教皇之间曾经掀起很大的争论。教皇这方强调,既然是教皇将冠冕戴在查理大帝头上,这就表示教皇权力高于皇帝。可是,当教皇为查理大帝加冕后,他向查理鞠躬示敬,皇帝这方因此理直气壮,说教皇此举等于承认皇帝权力凌驾于教皇之上。皇帝这派甚至指出,查理大帝早已凭借一己之力成为一个强人,他的势力并不是依靠教皇的加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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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6—1法兰克王国不断扩张,除了今天的法国,德国、西班牙和意大利的部分区域也都在它的版图之内。
查理大帝建立的帝国和罗马帝国大不相同;身为统治者,他的治国风格也与罗马皇帝南辕北辙。基本上,他是个蛮族出身的国王。他孜孜教育自己学会阅读,能读拉丁文,可是书写始终有困难。直到晚年,他的床边一直放着一个练习写字的蜡板,但始终不得写作的要领。不过他深知,帝国是一股文明的力量,这是他以罗马为鉴学到的观念。他的日耳曼祖先靠掠夺维生,为了掠夺更多,这才深入罗马帝国之境。
·文明要靠查理保护
你可以组成这样的政府:确立一个强取豪夺的体制,让有权力的人财富更增,让他们的亲友鸡犬升天,古今中外,这样的政府所在多有。圣奥古斯丁(Saint Augustine)的年代正值罗马帝国气数将尽,他在著作《上帝之城》(City of God)里写道:“如果没有公义存在,王国除了强取豪夺还剩下什么?”查理大帝熟悉这本书,对于这点了然于心;圣奥古斯丁是他最喜欢的作家之一。对于异教徒萨克森人,他可以残忍、蛮横以待,直到他们归顺基督为止,可是一旦他们成为他治下的基督徒,他便以公正为己任,务使他们得到公平的统治。
查理大帝虽然自我教育的成效不彰,但他提倡教育,对饱学之士也鼎力支持;他下令学者四处搜寻古代经典,进行抄写。当今所有留存于世的拉丁文作品几乎都是查理大帝掌政时期的复制本。没有他,这些经典遗产留存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查理大帝面对极大的障碍。他底下没有官僚体系,沟通管道阙如,商业不振,城镇规模极小,到处兵荒马乱。种种情境都和罗马帝国大相径庭。他的统理模式是在领土内广派公爵、伯爵坐镇,一方面让地方领主不敢造次,另一方面督使他们服从查理大帝。这个帝国没有宪法基础,政府施政端赖领袖个人的权力。
查理大帝将他的宫殿盖在亚琛(Aa),他的疆域中心附近。亚琛位于当今德国的西部,靠近德国和比利时的边界,如今只有大教堂犹存于世。大教堂依罗马风格而建,也就是屋顶呈圆拱状的罗马式建筑。支撑教堂圆顶的大柱是真正的罗马遗物,是查理大帝特地从意大利运回来的。
千辛万苦建立起一个庞大帝国后,查理大帝决定遵循日耳曼习俗,死后将土地分给几个儿子,可惜他只有一个儿子存活下来,帝国的分家直到他孙辈那一代才得以实现。而这几个孙子内讧互斗,查理大帝的帝国从此一分为三;西边那块最后变成如今的法国,东边变成今日德国的原始地。可是,几个孙子你争我夺,加上维京人入侵,一片混乱中,查理大帝的治国方略已荡然无存。各地的伯爵、公爵纷纷自立门户,成为独霸一方的强人,不管谁当国王都是“帝力于我何有哉”,服从性微乎其微。欧洲回复到罗马覆亡初期的局面:权力大为分散,国王必须先降伏山头分立的伯爵、公爵,才可能让强大的王国重现人间。
查理大帝建立的帝国消失了,教皇也失去了保护他的强人。有一段时间教皇得过且过,哪个地方王侯支持他,他就把谁加冕为王。公元962年,由查理旧帝国分出去的德意志境内终于出现一个强大的新王,奥托一世(Otto The First)。教皇为他戴上罗马帝国的皇冠,从此以后,无论何人登基为德王,在受教皇加冕后也兼任罗马帝国的最高元首,亦即后来的神圣罗马帝国皇帝。
·皇帝巴结地方“角头”
在欧洲,只有德意志的国王是选出来的。早在入侵罗马帝国之前,日耳曼民族的传统就是继承制与选举制的混合。王位候选人都是某王室家族的男性子嗣,这是为了确保选出的国王流着优良战士的血液,这些日耳曼蛮族可不希望被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阿斗统驭。
在法国,有很长一段时间正好所有的国王都生养出能干的儿子,慢慢地,世袭就成了决定谁能登基成为法国国王的唯一途径。可是,德意志的国王没那么会生好儿子,因此选举制不仅维系不坠,更由于德王还要兼任神圣罗马帝国的皇帝,选举的角色更形吃重。皇帝既然统领大片的基督教江山,再加上选举制把关,理论上,任何信奉基督的侯选人都有机会雀屏中选,但事实上,中选者几乎都由德意志某家族的王储包办。一开始,主教、爵爷等地方强权人士都有选举权,为数众多;到最后只剩下七人具有“选举人”身份。
跟全世界的国王一样,这位德意志君王兼皇帝也为了压制地方强人而伤透脑筋——这些人有的还是他的选举人。由于皇帝必须巴结选举人才能登上宝座,有时候他不仅不敢施展帝威,反而退让三分。除了地方上的权力斗争,数百年来皇帝还涉身于另一场争斗,对手是论权力、论地位都势均力敌的人物:教皇,使得情势更加复杂。
教皇和皇帝的权力日增,彼此都有推动之功。皇帝一直是教皇地位的捍卫者,在保护教皇的属地方面尤其举足轻重。他们偶尔也会插手罗马教务,目的是确保教皇乃信仰虔诚之辈,以免哪个投机人士坐上圣保罗(他是第一任教皇)的宝座。教皇借着为皇帝戴上冠冕、赐予罗马皇帝封号,使得皇帝的威权更增,但自11世纪后,这对搭档开始反目,因为教皇坚持教会事务应由罗马治理,国王和王侯贵族都不能插手。
天主教会是?99lib.中世纪时期最庞大的国际组织,可是它的力量始终削弱不振,因为不管是国王还是地方的权力掮客,都想左右他们地盘内的主教人选。他们汲汲营营,并不仅是为了在教会事务上有发声余地;主教底下会被赋予许多职缺——司铎(通称神父),教会的行政人员,同时掌控大片土地,也就是教会的收入来源。有时候,国土有三分之一是掌握在教会手里,在德意志地区更近乎一半。那些拥有世俗权力的人因此虎视眈眈,亟欲影响有能力施展莫大教权的主教。
当我们说教会是个国际组织时,不妨这样想象:从事汽车制造业的丰田汽车,总公司设立在日本东京,假设丰田澳大利亚分公司的执行长必须由澳大利亚总理任命,厂长则由当地市长指派。体制上,这位厂长和执行长必须听从东京总公司的指令,但实际上,由于任命他们的是澳大利亚的总理和市长,他们当然会瞻前顾后,小心不要得罪了他们。更何况,澳大利亚的总理和市长指派的人选不见得很懂汽车,他们想讨好谁,就把这差事给谁做。中世纪的教会便是如此,它饱受白蚁侵蚀,惨遭地方权力掮客和欧洲君主的剥削,力量始终积弱难振。
·把皇帝直接赶出教会
起而力抗所有这些看似温馨的安排,好让罗马教廷手中的威权恢复稳固的,是1073年当上教皇的格列高利七世(Gregory Ⅶ)。他公开宣布,尔后主教由他亲自指派。亨利四世的回应是:将来这个职位继续由“朕”安排。皇帝态度强硬,教皇于是开除了他的教籍——换句话说,皇帝被赶出教会的门墙,再也不能参与弥撒,也不能得到教会提供的任何服务。这向来是教皇手中的强大法宝,因为开除皇帝教籍犹如昭告全国人民,他们不必再对皇帝听命服从。那些贵族和王侯们老早就想脱离皇帝掌控,如今发现他被逐出教会门墙,从此可以置之不理,莫不心头大乐。
亨利四世于是顶着严冬天气跨越阿尔卑斯山脉,来到意大利北方卡诺莎(ossa)的城堡求见教皇。他在城堡外的风雪中等了两三天,只求教皇见他一面。他将身上所有的王权标志脱卸殆尽,只着一身平民装扮,教皇终于心软,这位皇帝在他面前跪下,请求原谅,于是教皇解除了“绝罚”(即逐出教会),那帮王公贵族自然气得吹胡瞪眼。当然,对亨利四世来说,这样做确实屈辱,但也是聪明之举,因为要信奉基督的教皇拒绝宽恕人是很难的。当然,这位皇帝并没有完全放弃自己的立场。这场争执继续僵持多年,最后终于取得折中:皇帝可以就主教人选施展若干影响力,但实际赐予主教权杖并为他们圣袍加身的,必须是教皇本人。
皇帝和教皇之争持续了很长一段时间,他们甚至是真正的兵刃相见、战场交锋。你或许会问,教皇要怎么打仗呢?由于他本身也是一国之尊,他有自己的属地可以征税,他就拿这笔税收来征雇士兵。他四处寻找盟友,有时候会跟一些不想屈从于皇帝之下的王侯合作,打个比方,就像打开皇帝他家的后门来捣乱。中世纪时期,北意大利的市镇成为欧洲最富庶的地区,而皇帝的江山已经远届南部这里。这些城镇不喜受皇帝掣肘,有时也会主动和教皇结盟,联手去打皇帝。他们时常扮演墙头草,哪边对他们有利就归顺哪方。
·教皇也会打仗、杀人?
对于这位俨如战士一般的教皇,文艺复兴时期艺术家彻里尼(Cellini)于自传中有段精彩的描述。同文艺复兴时期的许多人物一样,彻里尼也是多才多艺,他不但是个手艺高超的金匠,也精通武器制作。有一回敌军攻打罗马,他站在教皇这边,就如何开炮射击下达>指令。教皇的敌人之一是某个曾替教皇打仗,但现在投效敌营的昔日西班牙官员,这人站得老远,完全没想到自己会身在射程之内,他一派轻松,配剑还挂在胸前。当彻里尼下令发射,炮弹立刻击中这个武官的剑,剑反插到武官的身上,将他切成两半。彻里尼非常沮丧,他杀了一个完全没有为死亡做好准备的人。他跪在教皇面前,请求赦免,教皇却大悦地说:“噢,我原谅你,我原谅你所有因为服务教会而犯下的杀人罪过。”
这是圣保罗的雕像(见下图),世上公认的第一位教皇,身着中古时代的教袍,华丽的披风和硕大的教冠,他从未忘记自己打鱼的贫寒出身,他一只脚是赤足的。中世纪时期,大部分的人对于这样的奢华不会觉得刺眼,教皇是个重要的君侯,他本该拥有皇室的一切行头,因为他是教会元首,而且要以平起平坐之姿会见其他君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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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6—2罗马圣保罗大教堂,头戴冠冕的圣保罗。中世纪青铜雕像。
教皇和皇帝的互斗始终是僵持的局面,从来没有一方得到过完全的胜利。他们就像老板和伙计之间的斗争;有人罢工有人以开除要挟,有时局面火爆而惨烈,不过你知道最后总会解决,而且世界上永远都会有老板和员工。教皇和皇帝之争要说有什么意义,那就是教皇从没说过自己是皇帝,皇帝也从不以教皇自居。双方都承认对方的存在有其必要,争的只是彼此的相对权力。这是西罗马帝国一个非常重要的特色,也是它和东罗马帝国的分野所在。
在东边,依照君士坦丁堡的规矩,皇帝不但是整个帝国世俗事务的统御者,也是教会的统治者。他们也有个最高主教,但这位最高主教由皇帝指派,也归皇帝管辖。在西边,教会和国家则是分开的两个权力单位,各有各的权威。这对国王来说是个不曾或断的障碍,让他无法号称普天下都是他一个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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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6—3公元1648年的西欧和中欧。
长年争斗的结果,是教皇和皇帝的力量双双被削弱(如图6—3)。举北起德意志南至意大利的中欧为例,地图上即可看出其长期的恶果;这个地区犹如一个由诸多小国、公国和城市拼凑出来的拼布图。在西边,英国、法国和西班牙已经以统一国家之姿崛起,地方的公爵、伯爵已被降服,国王在国界内令出必行。英国之所以有这个局面,威廉公爵(Duke William)居功厥伟,他于1066年以武力平定了国境内大小区域,建立了一个比欧洲本土更强大的君主国家。
反观中欧,教皇和皇帝一直硝烟不断,两大权力中心为了互斗,宁可把自己在国内?99lib.的权威当成交易拱手让人,结果,地方权力不减反增,小虾米变成了自治体,根本不把他们的君王放在眼里。近代(公元1400年以降)欧洲两大脱胎换骨的运动,文艺复兴和宗教改革,都发生在这里。这两大运动何以发生很难说得清,何以在此处发生则比较容易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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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6—4文艺复兴时期的意大利诸邦(公元1494年左右)。
意大利北方诸城,文艺复兴的发源地,颇类似于古希腊时代的小城邦。这些意大利城镇在军事上和文化上是敌对的,它们彼此征伐也互相竞技,在艺术上互比光辉灿烂。由于它们既是城市又是邦国,能将许多才智之士荟萃于一地;它们的贵族也不同于欧洲其他国家,他们住在城市里,并不把自己的领地当做天经地义的居家所在。城市生活的多元与活力,是这整个社会的特色,在这样的地方,孕育并实践一个重建古代世界的计划因此成为可能。
而马丁·路德的宗教改革之所以在这里扎根并开枝散叶,是因为世俗权力的分散。镇压马丁·路德的异端邪说是皇帝的责任,可是他迟迟没有这样做,他下令让马丁·路德从安全通道进来见他,而这条通道即使连贵族王侯也要遭到搜查。
但马丁·路德不肯收回他说过或写过的话,皇帝就宣布他是异教徒,不准任何人声援他,同时下达拘捕令。但皇帝的命令当即踢到铁板;萨克森选帝侯腓特烈(Frederick I, Elector of Saxony)带走了马丁·路德,把他藏匿起来。马丁·路德就是躲藏在其城堡期间,开始将《圣经》译成德文。腓特烈和其他王侯支持马丁·路德是以私利为着眼:希望自己能掌管教会和教会的土地,他们为扩张一己势力牺牲了教皇和皇帝,路德教派就此诞生。
在19世纪下半叶之前,德意志和意大利一直是处于分裂的局面,这两个国家一直到很晚才统一,而且比那些较早统一的国家,更倾向于浪漫主义时期所萌生的强烈民族主义。这两国于20世纪采行了最具侵略性也最排他的民族主义,世称“法西斯主义”。
·拿破仑崛起
虽然神圣罗马帝国皇帝的位子本身并无多大实权,但这个帝国还是存活了下来。打从中世纪后期开始,有个家族一直在制造登基成为神圣罗马帝国皇帝的人选。这个家族是哈布斯堡家族(Hapsburg),欧洲史上最显赫、统治疆域最广阔的王室之一。哈布斯堡家族的成员当过西班牙、奥地利、若干意大利地区及低地国家(荷兰、比利时、卢森堡)的国王。对他们来说,皇帝头衔不过是锦上添花;他们的权力来自自己的王国。伏尔泰(Voltaire)这位启蒙时期的大师就嘲笑神圣罗马帝国,说它既不神圣也不罗马亦非帝国,此话诚然不假,可是它顶着一个名字和一个非常奇怪的体制却能存活,看来总是带着点奇迹。直到一个新帝国的元首出现,这个奇特而苟延残喘的旧帝国才告终结。这人名叫拿破仑(Napoleon Bonaparte),于1799年,法国大革命的十年后成为法国的执政者。
法国大革命从自由、平等、博爱的口号中出发,接下来的四年,统治权落在用断头台治国的雅各宾独裁者手里;战争的危机已经过去,眼看罗伯斯庇尔还要这样执政下去,但他终于被推翻,也被送上了断头台。走中庸路线的共和国信徒试着让革命局面稳定下来,也试着驱除民主势力和君王复辟的支持者——这些人不在少数甚至与日俱增。为了对抗这两股反抗力量以延续共和生命,政府不得不动用武力,结果威信尽失。这给了拿破仑崛起的机会。先前他已因多次领导法国的革命战役,抵抗欧洲其他见不得法国共和的君权国家入侵而声名大噪。
拿破仑的父亲是启蒙运动人物,深信革命所揭橥的诸多原则,却不相信人民有权统治自己。自1789年之后,法国在这个志业上可说是节节落败,拿破仑的政见因此非常吸引人。他是独裁者中最有魅力的一个,他不准任何团体享有特权,所有国民一律得到平等对待,国家提供所有孩童受教育的机会,所有职务都要公开选才。他延揽各方人才进入政府,无论是保王派还是共和派,雅各宾恐怖政权的支持者还是反对者,完全不计较他们过去在革命中扮演的角色。他只交给他们一个使命:创立一个有理性、有秩序的政府体制。
我对法国君王的“专政”并没有太多着墨的原因有几个。其一是他们虽然建立起自己的势力,但所统治的依然是块拼布图而非统一的国家。法律制度和行政系统有如多头马车,而君主为了稳固新的法国地盘,培养对自己效忠的新臣民,释出的妥协、特权、豁免也多如牛毛。革命党把这些全都扫到一旁,他们念兹在兹,期期要建立一个统一国家。然而,在你争我夺的混乱中,新政权的建立并无多大进展。拿破仑把这个任务交给自己和他的专家群。《拿破仑法典》的制订是他们最伟大的成就,这部法典以查士丁尼大帝任内编成的法典为范本,是一套能让所有事务都有所遵循的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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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仇恨,自戴皇冠
罗马是拿破仑一个重要的榜样。他一开始自称执政官,接着又称皇帝,不过他跟奥古斯都一样,并没有借这个头衔弭除法国共和体制的意图。他跟罗马人一样,打算建立一个庞大帝国,让法兰西共和国的建国原则成为一个公平正义、条理井然的社会的基础。虽是早期革命分子挑起了战端,但他还是继续跟欧洲强权国家打仗,多次获得辉煌的胜利。他扩张了法国疆界,也重新分配法国境外的侯国封邑,安排他的兄弟出任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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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6—5罗马的君士坦丁凯旋门:为纪念君士坦丁一世于公元312年大胜敌国皇帝而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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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6—6巴黎凯旋门:1806年拿破仑鼎盛时期下令建造。
他为欧洲大陆拔除了中世纪的旧势力、特权与诸多病态现象,建立起新的理性秩序。欧洲几个强权国家经过长久的休养生息,终于联手打败了拿破仑,但他的功绩已是无法抹杀。他后来被放逐到南大西洋的圣赫勒拿岛(Saint Helena),当他回顾一生,最感欣慰的是《拿破仑法典》得以存续,通行于整个欧洲——直到今日犹存。而神圣罗马帝国没能存活下来。1806年,拿破仑废掉了这个帝国,重新构组为莱茵邦联(federation of the Rhine)。
拿破仑不是信徒,换句话说,他不相信上帝。他笃信机会和命运。但他明了人民和信仰的深固关联,深知宗教对于维系士气和秩序有多重要。早期的革命分子是启蒙运动培养出来的小孩,对管理宗教缺乏这样的尊重。要说造成法国社会分裂,让人民对革命越来越敬而远之的主因,什么也比不上攻击天主教会。革命党人霸占教会土地,设立了一个教皇拒绝承认的、敌对教派的国家教会,拿破仑决定要终止此举所导致的仇恨与分裂。
他跟教皇达成协定(教廷和政府间的协定有个特殊名称,叫做cordat),承认天主教是法国多数人民但并非“所有”人民的宗教;教皇要求撤销宗教自由,拿破仑也不同意,指新教徒和其他宗教的信徒有权奉行自己的信仰而不受干扰。至于主教的任命,这份协定让它回复旧规:主教由国家提名,但由教皇为他们披上圣袍。
在教皇的出席下,拿破仑于巴黎圣母院加冕为皇帝。教皇任命拿破仑与约瑟芬为皇帝和皇后,并赐福于象征王权的标志物:宝珠、权杖、宝剑、正义之手。然而,是拿破仑为自己戴上了冠冕,那是一顶复制品,仿照教皇曾为查理大帝戴上的王冠而做,它中空而轻巧,状似罗马人为胜利者戴上的桂冠。
第七章 语言:从两种变几十种
罗马帝国境内有两种通用语言:西边是拉丁语,东边为希腊语。直到今天,希腊本土、地中海以东的希腊聚落,以及散居于各地的希腊社群依然在说希腊语,虽然它的形态略有改变。然而,全球已经没有任何地区以拉丁语作为通用语言了。拉丁语常被人描述为一种死的语言,如果真是这样,它可说是一具非比寻常的活尸。
一开始,只有罗马人和罗马城周遭一小方围的乡村说拉丁语;随着罗马扩疆展域,数百年后它已成为整个西罗马帝国通行的口头语言。西边的拉丁语和东边的希腊语是以当今的塞尔维亚为界,因此,拉丁语虽是整个意大利、法国、西班牙以及大半个巴尔干半岛的通用语,但未及于大不列颠。虽然罗马人也曾登堂入室侵入不列颠,但不列颠的凯尔特语存活了下来;至于西边其他地区的本地方言,在大家都开始说拉丁语后全都慢慢消失了。
罗马本身并没有一套明确的语言政策——语言政策是最容易自取其败的公共政策。在某个地区压制本土语言以另一套取而代之简直难如登天,在古代,从来没人想过要这样做。罗马是个包容性强的帝国,它不但容许被征服社会的领袖继续担任该区的领袖,而且让他们跻身罗马精英阶级,升任将军甚至登基称王。如此这般,时至公元212年,帝国境内所有民族都已归化为国民,受到它的法令保护。三四百年之后,各种地方语言一概消失,这对罗马帝国不啻是一种礼赞。拉丁语最后打了一场无声的胜仗,就此成为罗马行政、法律、军事、商业的唯一语言。
学者、律师、政治人物以及你在中学、大学里学的是标准拉丁语,而罗马帝国偏远疆域所说的并不是这样的拉丁语。这种拉丁口语通用于士兵、地方行政官员和商家之间,即使在罗马帝国分裂之前,便已因地而异,随区域而有多种变化。在意大利说的拉丁口语跟在法兰西说的可能就不一样。罗马帝国分裂后,拉丁语衍变成多种不同语言,通称为罗曼语系(Roma
nce Languages,又称罗马语系、拉丁语系),意指沿自罗马人的语言,就像罗马式建筑乃承袭自罗马的建筑形式一样。
·拉丁语:多变不敌简便
罗曼语系最主要的语言是法文、意大利文和西班牙文。举“马”这个单词为例,法文是“cheval”,西班牙文是“caballo”,意大利文是“cavallo”,完全看不到拉丁文的影子——拉丁文的马是“equus”。英文的马“horse”是从日耳曼语演变而来,但英文里也有个“equestrian”,意思是骑马的人或与马相关之事,这个单词的词源即是“equus”。
英文中的拉丁词汇通常是比较标准的拉丁文。从“horse”又衍生出“horsy”这个单词;说一个人爱马或热爱与马相关的事物可以用“horsy”,但用“equestrian”更礼貌。拉丁文中有个俚词“caballus”,有点像英文说的马儿(gee-gee,nag),而罗曼语系的马——“cheval”(法文)、“caballo”(西班牙文)、“cavallo”(意大利文),即是由此词演变而来。就这个单词而言,西班牙文和意大利文远比法文更贴近源头。
法国人对自己的语言是很讲究的。法国国家学院对于允许纳入法文的英文可是精挑慎选:t-shirt(T恤)和bulldozer(推土机)可以接受吗?还有,t-shirt该是阴性或阳性——是la t-shirt还是le t-shirt呢?(是阳性,英文就不必伤这个脑筋。)要是你对一个法国人明说,他们小心翼翼保护的语言其实是源自拉丁文,那你就太不聪明了。
拉丁文是词尾变化丰富的语言,换句话说,一个单词在一句话里的意思要看这个单词的词尾变化而定。举例来说,拉丁文的“年”是annus(英文的annually即从该词变来,比yearly稍微正式一些),“主人”或“上帝”是dominus。如果我们用拉丁文说“上帝的年度”,这两个词的词尾都要变化,成为anno domini。anno意为年度中,domini意为上帝。今天我们的历法以AD计算年份,就是这两词的缩写,意思是从耶稣基督诞生那年算起。
拉丁文本身就饶富词尾变化,无须借助in或of这类的介词。英文的“公元”由六个单词组成:in the year of the lord;拉丁文只需两个单词:anno domini,这就是拉丁文适合当座右铭的原因之一——如此言简意赅。你不会在关键词之间发现拉拉杂杂的赘词。拉丁文里也不需要定冠词the或不定冠词a, an。annus既是指特定的一年(the year),也可指任何一年(a year)。
在拉丁文中,词的排列顺序无关紧要;domini anno的意思依旧是上帝的年度。如果是英文,把顺序调换不是意思改变(如:in the lord of the year)就是根本毫无意义了(如:of the lord in the year)。
不过,拉丁文还是有类似英文in,at,of的这些单词,你可以用它们来强调语气。由于说拉丁语的人对这些规则并不是很清楚,反而越来越常用in,at,of这些词,不再去管词尾如何变化,久而久之,拉丁文就从一种词尾变化多端的语言,演变成一种频繁使用介词(in,at,of)而关键词的词形维持不变的语言。这就是罗曼语系的名词词尾没有变化,而词的排列顺序攸关紧要的原因。
拉丁文当中没有定冠词the,但如果你要强调某样东西,你可以说“我要‘那个’苹果”或“把‘那个’桃子给我”。“那个”的拉丁文是ille或illa,视它修饰的名词是阴性或阳性而定。后来拉丁文说得不道地的人越来越常用ille或illa而不管词尾变化,于是在法文中就缩短成le和la,意大利文是il和la,西班牙文是el和la,冠在所有名词的前面。那些在罗曼语系中加入定冠词的拉丁语半吊子,想来可是真够得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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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7—1欧洲语言分布
5世纪,日耳曼蛮族入侵当今的法国、西班牙、意大利,然而日耳曼语系没跟着入侵,这些人说的语言却是从拉丁语演变而来。怎么会这样呢?来看看欧洲的语言图谱。
我们当今说的语言大多隶属于某个庞大语系,可能是罗曼语系、日耳曼语系,也可能是斯拉夫语系。但有少数几个国家是独行客,跟其他所有语言都无甚关联,例如希腊语、阿尔巴尼亚语、匈牙利语和芬兰语。
·哪种语系的地盘大?
在西欧,日耳曼语系通行于北方,罗曼语系通行于南方。有两个国家则兼容并蓄:比利时北部说日耳曼语系,南部说罗曼语系;瑞士北部说日耳曼语系,南部两隅说罗曼语系。除了这些居于少数的罗曼语系语言,我们还得把沿着三大国(法国、西班牙、意大利)边缘说的葡萄牙语也加进去,令人意外的是,东欧的罗马尼亚语也是。罗马尼亚坐落于多瑙河之北,是往昔罗马帝国惯常的边界。曾有百年之久,罗马帝国的统治触角大大延伸至多瑙河之北,但这段时间似乎还不够长,并不足以让拉丁语在当地潜移默化,变成罗马尼亚语的基石。有人因此暗示(罗马尼亚人很不喜欢这个暗示),指罗马尼亚人原本是住在该河以南,对于拉丁文曾有长久的浸淫,北移是后来的事。
中欧和东欧大部分地区,包括波兰、斯洛伐克、捷克、保加利亚和过去的南斯拉夫,说的是斯拉夫语系。这得提到斯拉夫人,这个民族比日耳曼蛮族住得更远,6世纪到7世纪入侵东罗马帝国后就定居在巴尔干半岛。有些斯拉夫人依然住在从来不曾被归入该帝国疆域的地区,如波兰、斯洛伐克和捷克。斯拉夫人在欧洲落地生根后,纷纷皈依为基督徒;波兰人靠近西方,因此信奉罗马天主教;巴尔干半岛上的住民泰半来自君士坦丁堡,因此信奉希腊正教。
拉丁语(以及罗曼语系的徒子徒孙)、希腊语、斯拉夫语和日耳曼语系全都承袭自同一根源,一种称为印欧语系的语言。语言学家追溯它所繁衍出来的诸多语言,试图从这些语言的共通点建构出它的一些基本元素。他们对于印欧民族的定居地意见不一——总之是东方某处。他们的语言里有“雪”这个单词,他们的海似乎意指内陆的海。之所以称为“印”欧语系,是因为印度的梵文和伊朗语也是从它衍生而来。
·欧洲语言的祖先:印欧语系
这个发现,或者说这个语言的建构工作,迟至18世纪才得以实现。在此之前,欧洲的语言研究一直以为这些语言一概脉承自希伯来语,因为这是耶稣说的语言,也被《圣经》暗示是最早的两个人亚当和夏娃说的语言。希伯来语和所有的欧洲语言截然不同,它不是源自印欧语系,因此,追溯希伯来语言的源头彻底走入了死胡同。
直到18世纪,拜启蒙运动之赐,学者拋去了《圣经》框架的束缚,发展出新的理论。威廉·琼斯(William Jones),住在印度的一个英籍法官,做出了这个突破。他注意到,梵文的基本词汇和欧洲多种语言颇为类似,像是数字、身体部位、家庭成员。举“兄弟”这个单词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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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斯认为这些类同点绝非巧合,推断它们有个共同的祖先,只是如今已不复存在。印欧语系的重建工作于焉发端。
有两个欧洲国家的语言,匈牙利和芬兰,并不是源自印欧语系,这两国的语言是有关联的。说这些语言的人分别于两个不同的时期从亚洲迁徙至欧洲;芬兰人是史前时代来到此间;匈牙利人来得较晚——在9世纪和10世纪维京人从海路登陆欧洲进行掠夺的同时,他们也骑着马来此打家劫舍。他们后来被劝服,不但在多瑙河谷安顿下来,且皈依为基督徒。
图7—1呈现出欧洲目前的语言分布。如果跟斯拉夫人和日耳曼人几次侵略之后的情形比较,并没有太大的不同;日耳曼蛮族入侵罗马帝国确实使得语言分布产生若干变化,但一如我们前面所了解,拉丁语借着罗曼语系的形式,在法国、西班牙、意大利存活了下来。图7—2对当前日耳曼语系和罗曼语系的分界有更详细的描绘,可以看出改变的幅度。当年的罗马帝国是以莱茵河为界,图7—2显示日耳曼语系延伸之广,已经超越了莱茵河。不过,看得出来,并没有超越太远。
新的语言分界何以是今天这等模样,犹是一团迷雾。在比利时,不同语言的分界线是划在开放空旷的乡村地带,全无河流或山脉等天然屏障。你开车沿着一条路直走,就此楚河汉界:右边的村庄说罗曼语系(瓦隆语,Walloon),左边说日耳曼语系(弗拉芒语,Flemish)。一千五百年来,这条语言的分界不曾改变。有人因此推论,罗马或许设有一条由西到东的国防线作为屏障,以阻遏已穿越莱茵河的日耳曼蛮族更越雷池一步。日耳曼蛮族或许在这里遭到阻断,但他们显然绕道而行,更进一步地深入了东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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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7—2日耳曼语系和罗曼语系的分界。
你可以看到,大体而言,莱茵河与这条语言分界之间的宽度约莫是一百到一百五十公里,直到南部山区才变得短窄。在这个区块里,日耳曼聚落稠密,日耳曼语言因此取代了拉丁或是才萌芽的罗曼语言。日耳曼蛮族曾经穿越整个西欧,长驱直入西班牙,渡海进入北非,可是这些地方说的依然是拉丁或罗曼语系,表示此区的日耳曼聚落要比罗马边界地区稀散许多。
17和18世纪,法国以强国之姿辟疆展域,东边和北边的疆土虽然大为推进,但语言图谱并无改变。住在法国东部边境的人依然说日耳曼语,北边接近大西洋沿岸也还是说属于日耳曼语系的弗拉芒语。地图显示,法国还有其他一些地区也不说法语;靠近西班牙边境的西南地带,这里的居民要求从法国和西班牙独立出来,他们说的是巴斯克语(Basque)。巴斯克语不属于印欧语系,它源自何处不得而知。(见图7—2)
在布列塔尼半岛(peninsula of Britanny)西边,居民说的布列塔尼语(Breton)是幸存下来的一种凯尔特语。当初盎格鲁、萨克森和朱特族侵略不列颠,一些英国人渡过海峡来到布列塔尼,直到今天此地住民说的还是布列塔尼语,虽然说这种语言的地区已越缩越小。
登堂入室进入法国后,日耳曼蛮族并没有将当地的拉丁或罗曼语系语言根除殆尽,但这个语言一直在演化,而他们也贡献了一些日耳曼词汇进去,尤其是关于国王、政府、封建制度的语汇,也就是新的统治阶级常用的专有名词。
在英国,日耳曼语系则是获得全面的胜利,从本地英国人饱受盎格鲁、萨克森和朱特族这些侵略民族倾轧来看,这应是意料中事。9世纪到10世纪,英国二度遭到外族侵略,这次是维京人来犯,说的也是一种日耳曼语。随着这些日耳曼方言的交融,英文的基本词汇和语法于焉而生,而在演变的过程中,英文失去了它日耳曼语源的词尾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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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6年,英国三度被侵,这回领军来袭的是法国诺曼底的威廉公爵。诺曼人的祖先是斯堪的纳维亚的北欧人,当初受国王感召定居于法国,金盆洗手不再烧杀掳掠。他们说的是自己一套独特的法语,属于罗曼语系,但夹杂许多拉丁文。此后数百年间,英国这个新的统治阶级继续说诺曼法语,但最后也和英语熔于一炉,导致英文语汇大量增加。如今的英文,几乎所有东西都有两个以上的词汇,举“国王”和“国王的”为例,英文本是king、kingly,后来加入了royal、regal、sn。数量上,英文词汇要比法文和德文多出数倍——它毕竟是法文和德文的混合加总。
西欧和英国在罗马帝国灭亡后的语言演变,归纳于上页。
·拉丁文不敌罗曼史
拉丁口语已在平民间消失,不再是他们的通用语言,但它依然作为学术、文学、教会的专用语言流传下来,使众多的拉丁词汇能开枝散叶,流传到所有的欧洲语言里。当时的教会和学术人士依然说写拉丁文,它因此是种活的语言,也因此会有变异——依照纯粹主义者的标准,不啻就是品质降格。而即使在这些领域,拉丁文也有可能步罗曼语系的后尘。拉丁文的第一次重建工作,是奉查理大帝的谕令,他指示学者抄写古拉丁文手稿,努力让当时使用的拉丁语文与古典原文的意涵相符。
由于拉丁文是学术和文学的专用语言,学术和文学变得遥不可及。你若要接>.99lib.受教育,得先学会仿若外国语的拉丁文。中世纪时期,绝大多数的人是文盲,不识字者比比皆是,但最不寻常的是,即使那些有钱有势的人也是文盲,因为他们不懂拉丁文。因此,贯穿于整个社会的是以歌谣和故事传世的口述文化。贵族领主在城堡里养弄臣或艺人来娱乐自己,要这些领主拿本书静静细读,门儿都没有。传统和习俗的角色无比吃重,因为要靠文字记载来了解世事、学习待人接物有如痴人说梦。十字军东征时期,当欧洲的贵族和骑士来到圣地,穆斯林的士绅阶级莫不目瞪口呆,因为这些人是如此的粗野不文。
慢慢地,一种以地方语言创作的文学,也就是以全民母语而非拉丁文书写的文学日渐勃兴。法国最早的传奇故事称为romans,即是以这些故事所用的语言为名。这其实是种贬抑——如果你说这是一本roman,意谓它是一本不入流的本土作品。roman这个词后来演变成法文中的“故事”。由于内容总不外乎骑士、英雄事迹和俊男美女的爱情,这样的故事就被定位为浪漫小说(romance)。这就解释了romance(罗曼史)这个词的双重意涵:既是一种从拉丁文演变而来的语言,也是一种毫无深度可言的小说主题。
拉丁文第二度的大规模重建,发生在文艺复兴时期。学者专家瞧不起中世纪,别的不说,拉丁文被掺入许多杂质、水准低落得可以即是原因之一。这些学者以能书写古典时代文豪的拉丁文为职志。文艺复兴时期第一个发出复兴古典文化号召的学者彼特拉克(Francesco Petrarca),为了找寻古罗马文学家、雄辩家西塞罗(Cicero)的一份信札手稿,走遍整个欧洲。寻获这些信后,他以无懈可击的拉丁文,模仿西塞罗风格,亲自写了一封信给西塞罗,表示致敬。
当时的名门贵族、士绅阶级已普遍接受教育,他们用拉丁文学习,不是因为它是教会专用、涉及神学争议的语言,而是为了能够阅读经典,用古典时代的拉丁文写作。在20世纪之前,拉丁文一直是中等及高等教育的重心。我自己就是这样,必须通过拉丁文考试才获准进入大学。大学毕
.业典礼以拉丁文进行,当今学位的专有名词也常是拉丁文:ad eundem gradum意为“以同等学力”,cum laude意为“以优异成绩”(赞辞),summa cum laude“最优等”,honoris causa“颁予荣誉”(指荣誉学位)。
拉丁文是整个欧洲饱学男士(女性不读拉丁文)之间的强韧系带。它是他们共同的第二语言,既是一种社会连结,也算是一种通关密码。在英国的下议院,发言者每每出口成章,以拉丁文引用一段经典名言而不翻译。如果你听不懂,那代表你不该出现在那里。关于“性”的字眼不宜印成白纸黑字,但用拉丁文印出来就可以,这样平民百姓就看不懂,也就不会被带坏。如此这般,你看一本书正看得津津有味,突然就出现了外星文。
如今的英文还是带有这样的斧凿痕迹:“性器官”用拉丁文genitalia(生殖器)代替;还有pudenda,要突显拉丁文的简要精练以及对“性”的严峻心态,这个词是佳例;这个词也是指“性器官”,尤其是女性的性器(女阴),以词面翻译,意思是“令人羞愧的事物”。
·莎士比亚不懂拉丁文
文艺复兴运动试图恢复拉丁文的荣光,但地方语言在同一时期也获得了崭新的地位和尊重。首要原因,是拜1450年代的近代印刷术发明之赐。第一批被印成白纸黑字问世的书,是古典作家所著的经典古籍,可惜乏人问津。后来印刷商用当地语言发行书籍或将经典翻译出来,读者市场因此扩大。大家都说莎士比亚不谙拉丁文更不识希腊文,他之所以熟知古典历史,是因为读过普鲁塔克(Plutarch)的《希腊罗马名人传》(Lives of the Noble Gres and Romans),而莎士比亚读的是诺斯(Thomas North)1579年的英译本,当时莎翁年仅十五岁。莎剧《恺撒大帝》(Julius Caesar)和《安东尼与克莉奥佩特拉》(Antony and Cleopatra)便是取材自它。
第二个原因,16世纪的宗教改革人士希望民众自己能读《圣经》,因此将它翻译成当地语言。马丁·路德被赋予的第一个任务便是将《圣经》译成德文。对新教徒而言,拉丁文已不再是神圣事务的代表语言了。
拉丁语系还有一朵开得很晚但迄今犹存的花,那就是18世纪瑞典植物学家林奈(Carolus Linnaeus)所创,以拉丁文命名植物的系统。林奈于在学期间学会了拉丁文,也读过亚里士多德以拉丁文分类自然生物的著作。这套系统给予植物两个拉丁学名,一是属名,一是种名。植物的发现者之名必须被翻译成拉丁文,才能成为该植物名称的一部分。当年随着航海家库克船长出航大探险的英国植物学家乔瑟夫·班克斯(Joseph Banks),即是以Banksia(山龙眼)这种开着瓶刷子花的常绿性灌木之名,永垂不朽。
·耶稣不说拉丁文,但……
基督教发轫之后,拉丁文是西方通用的语言。这种语言变得唯它独尊,是为了教会治理方便,为了超越教义争议、传扬信仰,也为了教堂仪典的进行。它和阿拉伯文不同,阿拉伯文是先知穆罕默德说的话,是一种神的语言。耶稣说的是阿拉姆语(Aramaic),他的教诲被人以通行于东地中海地区的普通希腊文记录下来。《旧约》用的语言是希伯来文。但拉丁文凝聚了所有的信徒,在梵蒂冈第二届大公会议(1962至1965年)宣布可用本地语言进行礼仪之前,它一直是天主教弥撒的专用语言。教皇通谕一直是以拉丁文发表。1968年,教皇保罗六世便是以《人类生命通谕》(Humaae)发布教廷对节育和堕胎的训示。有些虔诚教徒继续以拉丁文进行教堂礼仪,恍如地下社团仪式一般。现任教皇本笃十六世也比较偏爱用拉丁文做弥撒。
拉丁语,跟罗马帝国的概念一样,已经气若游丝很久了。
第八章 平民百姓的生活面貌
你一定会喜欢这些平民百姓。
他们很脏很臭,看来很不讨喜,因为他们一年到头无分寒暑地日夜操劳,形容憔悴、伤痕累累、营养不良、疾病缠身。那为什么你还会喜欢他们?因为他们的命运很容易追踪;百年复百年,他们做的都是同样的事,几乎所有的人都在耕种。
要讨论平民百姓,我们不必列时代年表;这里有张图,显示他们极少出现变化。下页的图显示的是耕种食物或与食物关系密切的人口比例,换句话说,只要是住在乡村或聚落、对农作生产有辅助功能的人,例如车轮修造匠、铁匠或劳力工,全都包括在内。这些是非常概略的估计数字。罗马帝国境内,有将近九成的人都住在乡间,这个帝国不乏大都富邑,俨然罗马城的前身,但城市的人口仅占全民的一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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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城市的食物本要靠乡村的谷物供应,可是谷子很重,无法靠陆路用马车迢迢运来——因为它会腐烂朽坏,价值尽失。罗马的谷物是从埃及漂洋过海运来的,远比其他的运输方式便宜。罗马帝国后期,政府为了讨好人民,还会对罗马的谷物配销提供补贴;当年的罗马就像今天的第三世界城市,有如大磁铁般吸引人口蜂拥而至,却无法供应这些人的生活所需。当年的罗马不只提供免费面包,也会定期在圆形竞技场举办大场面的娱乐节目。罗马讽刺诗人尤维纳利斯(Juvenal)就形容,这个政府是靠着“面包和马戏表演”才得以苟延残喘。
·九成五的人住在乡下
谷物贸易在当时可说是绝无仅有。帝国内大部分的商业买卖都是重量轻、价值高、禁得起长途跋涉的奢侈品。一如19世纪以前的欧洲,罗马帝国境内大部分的人都是就近取材,看附近种什么或制造什么,吃的、喝的、穿
的、住的,一概是本地出产。欧洲村舍之所以拿茅草覆顶,不是因为它比石板屋顶更有诗画风情,而是因为茅草便宜,唾手可得,因此,经济发展并不是罗马人推动革新的重点,以一套法典及一种效率卓然的军事组织将整个帝国维系于不坠,才是他们的治国精神所在。直线相交的罗马道路,有一部分迄今犹存,即是出自当年军事工程师的设计,主要目的是让士兵从一处移动到另一处时行进迅速,因此是直线的;但如果是设计给一般马匹和马车使用,坡度会和缓得多。
在罗马帝国的最后两百年间,随着日耳曼蛮族入侵,城市人口流失,贸易严重萎缩,地区的自给自足更形必要。在帝国的极盛时期,城市是没有围墙的;罗马的敌人都被挡驾在边境之外。直到3世纪,城镇开始沿着外围筑起城墙,后来城墙涵盖的区域越来越小,更证明了城镇的萎缩。公元476年,整个罗马帝国消失于无形,此时乡村的人口比例已经升至了九成五。
这些人口就此留在乡间,一留就是数百年。日耳曼蛮族入侵之后,其他外族也接踵而至:7到8世纪是穆斯林,他们占领法国南部,攻进意大利;9到10世纪是维京人,到处烧杀掳掠,大肆破坏。11到12世纪,和平终于到来,贸易逐渐复苏,城市生活这才起死回生。5世纪之后,有些城镇几乎完全夷为平地,其他也大为缩小。
土地劳动人口开始出现下降趋势,但极其缓慢。15世纪,欧洲开始向海外扩张,商业、金融业、航运业因此水涨船高,城市也欣欣向荣。1800年左右,西欧的乡间人口可能已降到八成五,稍低于罗马帝国当年。这么长的一段时间内,人口移动几乎无甚变化;唯一的例外是英国,1800年前后,它的乡 95f4." >间人口随着城市人口激增而开始锐减,到了1850年,英国人已有半数都居住在城市里。
·谈天气,忧心命运
耕种食物的人也有等级之分。长久以来,无论什么时代,小地主、奴隶(或当过奴隶的自由民)、农奴(或当过农奴的自由民)、佃农(或收益分成的佃农)和劳力工都可能包括于耕种者之列。我们通称他们为农民。不过,无论身在何处、处于什么年代,这些人的工作方式都一模一样;在意大利、法国南部和西班牙,19世纪的犁田方法和罗马时代殊无不同。他们用很原始的犁,你只要想象一根叉状的长木棍,底部有个切割用的刀片就是了。一头牛或马在前拉着犁,一人在后抓着犁头控制方向,而刀片很难深入土壤内层,只能浅浅刮过表面。犁田是以棋盘式进行,先沿着田地直行,再横着犁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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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轮的犁具是中世纪早期的伟大发明之一,发明者是何人已不可考。它对法国北部、德意志和英国的厚重土壤尤具效果。基本上,这种犁具颇类似于现代的耕土机,只是还是得由动物拉车并且由人控制。这种犁除了有个挖得进土壤的锐利刀片,还有一个模板可将挖松的土壤抬起翻转。这就产生了垄沟,不止是挖挖表面而已,而且垄沟都是同个方向、互相平行,不再是旧式犁法的平行相交。在重土壤上,灌溉的水可以沿着垄沟流下去。犁田是辛苦的工作,你不只是操控犁具的方向而已,如果你的肩膀和手臂不用力抓紧,不但挖不到土还会翻覆。犁完田后就是播种,这个差事比较轻松,你在田地一条条的刈沟里撒下种子,然后拿一根耙子(harrow)——耙具的一种——把种子盖起来。
犁田是男人的事。收割则是男女老幼都要参与,而且因为安全收割期很短,农民得从城镇招募临时工,就连本地的士兵都可能走出军营前来帮忙。收割的工具是镰刀,一种有柄的弯刀。考古学家曾在最古老的人类聚落里找到镰刀,而直到20世纪初叶,镰刀在欧洲依然是标准的收割工具。1917年,俄罗斯爆发社会主义革命,制作了新国旗向劳动阶级致敬,新旗上有榔头和镰刀的标志,榔头意指城市里的劳工,镰刀则代表乡村劳工。
想到耕种和收割,千万不要以为那是你今天看到的景象:农夫坐在装有冷气的曳引机里,一路开过田地。年复一年,一英寸一英寸的田地都是农民埋头苦干、弯腰驼背、拖着脚步辛苦耕耘出来的。
把收割完的大麦或小麦茎秆集中在一起,接着还得将麦粒从麦穗上打下来。打谷用的工具叫做连枷,它有长长的柄和一个连着一根皮带的平板。在谷仓地上铺满麦穗,然后摇晃连枷的柄,木板就会往下移动,平平压在麦穗上。让谷仓的门保持开敞,如此,微风可把糠皮吹走,地上只留下完好的谷粒。
这些谷粒可以制成面粉,然后做成面包。面包是生命的支柱,你就这么大块大块地吃它,没什么别的可选;肉不是平常就可以吃到,或许有点牛油或乳酪可以配着面包吃。面包就是主食,不是放在旁边小碟中的配角,也不是漂亮篮子里放个寥寥几片,而是三或四大块那么多。如果你是有钱人,一天可以吃个一公斤,也就是每天一大条。到处都在种麦子,即使是不适合种麦的地区。由于运输极其困难,谷物必须生长在接近消费的地方,从别处运来的谷物是很贵的。谷物虽然可以靠海路运来,可是在内陆地区,不管距离远近,直到18世纪运河开凿之后,谷物的运输才成为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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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8—1《贞女典范》(译注:Speculum virginum,12世纪训练修女的标准规范),一部德文手稿中的收割场景。
所有的人都老是为收成担心害怕。谈天气不是为了没话找话说,而是一群人在忧心自己的命运。如果谷子不成熟或是在收割季节前被恶劣天候给毁了,整个社群都会遭殃;他们得从别处运来谷物,而这样做的成本非常之高。谷物歉收时期,面包价格会飙涨个两倍或三倍。这可不像现在超级市场里哪个东西贵了许多,你这段时间就暂且改吃其他东西这么简单;这意味着你的食物成本会增加两到三倍之多,果真如此,你就只好挨饿,说不定还会饿死。
可是,食物是农民种出来的,价格上扬不是对他们有利吗?这只有对拥有大批食粮的人才是。如果你种的东西只够养家糊口,全没余粮可卖,歉收就表示你连自己肚子都填不饱,还得到外头去买。有些人的田地小,就算丰收也不够一家人吃,这些人就得帮大地主打零工,才能多买点食物。很多劳力工根本
99lib.没有自己的田,他们如果跟着雇主一起住,雇主管吃管住,那还不坏,但要是住在自己的茅草陋屋里,就得常常去买面包。当然,住在城里的人,面包永远都靠买的,因此,只要谷价上扬,许多人都将面临水深火热。
·抢粮、抢食、抢囤积
一旦谷物短缺,谷粮的拥有者——大批栽种并且拿来交易的人——很可能会囤积起来等着价格继续高涨,要不就运到其他价格涨得更凶的地方去卖,如此一来,本地人就无粮可吃了。约莫1400年之后,欧洲各国政府逐渐迈向强盛,曾经试图控制谷物交易。它们明订法令禁止囤积,也不准商家将本地已短缺的粮食运到外地,要是地方官不执行这些法令,人民很可能就会自己来实行。他们四处搜寻囤粮,逼迫大农拿出谷粮来卖,甚至袭击运送谷物到别处去的马车或船只。因为有引发暴动、社会失序之虞,政府插手介入也是不得已。
大部分的人大部分时间都活在对食物的不确定感之中。能好好吃顿饭是一种奢侈;肥胖代表美;节庆假日是大快朵颐的日子。在现代社会,庆祝圣诞节的方式依旧是这种现象的可悲遗绪,换句话说,我们会期待用大吃大喝来纪念这一天,虽然我们平日已经吃得够好。我现在还试着保存一点这个节日的原味精神——其他日子绝不吃火鸡。
是这些占了总人口百分之八十五到九十五的土地劳动者造就了文明。要是农民种植的食物只够喂饱自己,任何城市或领主、教士或国王甚或军队都不可能存在——这些人全得靠别人种东西给他们吃。不管农民愿不愿意,他们都必须供应他人粮食。这个现象在中世纪早期的农奴身上最为突显,他们必须把一部分的作物当做租金呈缴给领主,一些捐给教堂当做捐献,还得在领主的田地里无酬工作,好让领主自己也有收成。到后来,替领主工作的义务停止了,只要付钱给领主和神父就好。
·税吏成了罪人的代名词
在中世纪早期,国家是不征税的;之前的罗马帝国以及之后的欧洲新兴国家,农民都得纳税。这里有个显示罗马帝国如何收税的浮雕作品,对于税吏和前来缴税的农民有所描绘。这些交易不是登录在纸上,而是记在上蜡的木板上,这是维系帝国运作最关键的交易:国王从农民那里拿钱,然后用这笔钱付薪水给军人。
从农民身上压搾金钱,是文明的基石。你可以看到,收税过程多么干净利落。你不必开支票或寄支票给税吏,他不会把你赚的钱减去一部分当做扣抵额,税吏是个活生生的人,到天涯海角也能把你找到;如果你拒绝缴税,他会带着武器回来逼你掏钱。缴税一事不是由官僚体系掌控,而是面对面的交锋。在罗马帝国,这些收税人叫做“publii”,也就是从民众身上收取税金的人。大家对他们深恶痛绝,是世上至恶之人,就连耶稣对这个刻板印象的塑造也有推助之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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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8—2罗马帝国时期,农民缴税给税吏一景(注意左方的账册)。这幅于莱茵河一带被发现的浮雕,创作年代在公元200年前后。
他说,去爱那些爱你的人不是什么了不起的美德——即使税吏也会这样做。在钦定的《圣经》版本里,“publii”被译为英文的“publis”。有人批评耶稣,说他把“税吏和罪人”混为一谈,这对那些拥有证照的公职官吏很不公平。
当然,说农民受到压榨,这是非常情绪化的用语。说不定他们应该乐于缴税才对,或至少只是嘴上抱怨几句罢了;虽然没有人喜欢缴税,可是这对大家有好处,可以得到政府提供的服务。问题是,当年的农民并没有得到任何服务。政府既不兴办学校,也没保健制度;大部分的政府连马路都不管——因为马路属于地方事务,除非具有军事重要性。罗马政府会照顾城市的公共卫生,提供用水和排水系统,对乡村却是不闻不问。政府的税收约莫有八到九成都是用在军武上。那么,将外侮阻挡在外,对农民总该有好处了吧?不见得。对农民来说,战争表示他的土地会烽火不断,而他的食物和动物都被拿去喂养两方的军队了。
除了受武力威胁,地位高于农民的人也硬说农民低人一等,只有服从听话的份,农民只好继续缴税,但时不时还是有抗议、暴动和反叛等情事发生。农民认为,如果国王、主教和地主全都拋下我们不管,我们也能活得很好。他们很容易有这样的想法,因为农民都是自己种作物、自己盖房子、自己酿酒、自己织布做衣服。
不少现代人也选择从汲汲营营的生活里退出。他们以为自己只需要一块土地,自己种东西吃就可以活下去。他们不用多久就会发现,买牛仔裤、买药、买酒和录影带样样都需要钱,油钱和电话账单也不能不付。不出多久,这些返璞归真的人开始兼差,慢慢荒废了自己的农作;再过不久,他们又回到职场朝九晚五去了。不过,对当时的
.农民来说,他们是真的自给自足。在他们看来,政府和教会纯然只是负担,伸手要钱就跟抢劫没有两样。
·农民向领主宣战
农民多次起义总是被镇压下来——直到法国大革命的初年,法国农民和别处的农民并无不同,都是中世纪的农奴出身。中世纪末期,西欧的农奴制度画下了休止符,各国对这些恢复自由身的农奴各有不同的处理方式。在法国,法律明定农民是田地的拥有者,可以卖掉土地迁移他处。然而,不管是这些人或是买下他们土地的人,依旧得对旧日的封建领主缴交规费,对领主也依然负有义务,例如,领主的女儿婚嫁,他们就得送礼,或是每星期必须在领主的田地里义务做上几天的活。后来这些赠礼和服务转变成以金钱打发即可,因此,这些拥有土地的农民依然必须缴纳一堆杂七杂八的租金,他们既是地主又是佃农,这是极其罕异的处境。
而拥有广大田地的人,可能是个领主,现在也是个有钱的中产阶级,他们会雇用一些聪明的律师去调查,看那些农民有没有拿钱来缴清所有的应付规费和义务。当初这些规费和义务被转换成金钱时,并没有将通货膨胀考虑进去,以现代词汇来说,这些缴纳的钱并没有反映出通货膨胀指数,因此,领主有莫大的诱因去找出先前被遗漏或计算错误的地方。再也没有比这样的关系更令人火大的了,领主眼看着田地被移转到农民名下,为了弥补损失,于是拿旧日的规费当借口索取更多金钱。农民决定开始反击,他们集结起来,自己也雇用律师另一块于春天翻土播种,第三块休耕。明显可见,这个做法提高了不少效率:时时都有三分之二的田地在生产谷物,而非二分之一。
18世纪的英国,则是将农地分成四份,每一块都种植作物,这就是农业革命。它为什么效果卓然呢?一块地如果一直种植谷物,养分会耗损殆尽。这种方法的聪明之处在于:其中两块田地一如往昔种植谷物,另外两块则用来种植牲畜饲料,例如芜菁或苜蓿。这些作物从土壤里汲取的养分不同,因此土壤不会因为不断种植谷类而告枯竭。事实上,苜蓿还可将大气层里的氮气固定于土壤而增益其养分。由于农夫也开始种植动物的饲料作物,足以养活更多的牛羊,不像过去那般让牲畜在休耕地上自生自灭;牲畜因为吃得好,不但更肥壮,下的粪肥也更多。一年将尽,当这块养牛养羊的田地转而种植谷物,生长的作物也就得到更好的收成。牲畜越养越多、越养越好,农作物收成也节节高升,这就是新的四田耕作法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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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同时,土地也重新规划,每个农夫都拥有稳固的地权和清楚的分界,这样的规划取代了过去的农地制度——中世纪时期,村庄田地分成三大块公地,每块公地再细分为许多长条(称为条田),每个农民只耕种于一个条田。你没有自己的农场,农场属于整个村落,而农场的所有权握在领主手里。田地要种什么、何时耕种、种在哪里,一概由村落决定;所有人的牛只都放牧在那块休耕地上。除了这三块公共耕地,其他都是荒地、沼泽或林地,除了开放给所有人的牲畜放牧,也供人割取茅草或收集柴薪。
将农地重新整并为清楚的地权是国会的德政,特别针对各村落的情况实施。英国议会可说是集大地主之大成,这些人认为,要让新的耕种法得到切实履践,固定圈围(或称圈地,大家熟知的名称)有其必要。种植新作物、照顾牲畜都需要个人投注心力,无须整个村落共同控制。地主若想增益其土地收成、提高收取的租金,可以在租约里加上一个条件:租用重划农地的人必须采行新的农耕法,拒绝种芜菁的农夫会被淘汰出局,换句话说,租约到期后不会得到续约。
重划工作进行得甚是审慎。负责的官员先对所有的村民仔细调查,确定他们目前拥有哪些权益,然后将每个人在公地的哪些区块工作、在公有地放牧的权利换算成某个或大或小的重划地的所有权。最吃亏的是那些先前只能在公地上放牧的村民,他们只能分到弹丸之地,什么好处也没有。这些人是最可能离开乡村、前往城市谋生的一群。不过,整体而言,在新规划地上以新的方法耕作,所需的劳动力不减反增。乡村人口确实有流向城市的趋势,但这是人口快速增长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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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生产力增加,城市的成长成为可能。整体来说,现在更少的人就能提供所有人的粮食。英国是世上第一个有此重大跃进的现代大国。法国一些农业改良者见贤思齐,也想做类似的土地重划,可是法国的土地为农民所有,共治生活的观念根深蒂固,就连专制君主也动不了分毫。
·工业革命衔接农业革命
18世纪中期以后,英国的工业革命和农业革命开始衔接,相辅相成。棉花、羊毛不再交给村里的工人去纺纱织布,这个差事转由工厂代劳。这些工厂拥有最新发明,一开始是以水车当动力,接着是蒸汽引擎。劳工变成机器的照顾者和维修者,他们按时上下班,替老板工作,不再是自己的主人。设有棉花厂和毛料厂的市镇,人口节节高升;先是拜运河水道网络之赐,之后是铁路网,所有的新兴经济活动就此得到连结。终于,有个国家能够以便宜的价格将大宗货品运输到其他每一个角落。
英国的工业革命并不是计划的产物。它之所以促成,是因为在英国,政府受国会掌控,为了增加国家的经济和军事力量,欧洲各国的专制政府对工业莫不仔细规划,又是促进又是保护。而英国的贵族阶级和土地士绅,也就是国会的组成分子,由于涉身新的经济活动,让它快马加鞭的动机更强。管制工业和聘雇的旧规都被扫到一边,形同虚设。
这两场革命所引发的社会变迁是痛苦的。然而,世上第一个工业兼都会国家提出了这样的远景:它将带领过去只够活命、饱受艰辛的平民百姓,迈向一种无可想象的富裕。天涯在线书库《www.tianyaboo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