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在线书库《www.tianyabook.com》
《思考机器探案集之微笑的上帝》
暴雨幻影
奥古斯都·S·F·X·凡杜森教授——思考机器——扶了扶厚重的眼镜,往后退了几步,坐进一张大沙发椅里,读起手中的一部日记:
两个多月前,我拍了一张照片。现在我看照片的时候,发现照片上是一个三十岁左右、很强壮的人的正面像。他的胡须刮得干干净净,清澈的眼睛看上去沉着冷静得近乎冷漠;他的表情非常镇静,达到了生理与心理的完美结合;上扬的嘴角使得帅气的嘴唇总是显露出嘲弄的意味;下巴的线条坚毅、自信;棕色的头发看不出年龄。我曾经充满活力、心情愉悦,有着旺盛的生命力和原始冲动,然而现在……
在这面手持的镜子里,我看到的是一个消瘦、憔悴的男人,看不出年纪。一双神经质的眼睛滴溜溜乱转,一副杯弓蛇影、胆小如鼠的惊惶之相;细长的皱纹爬满了额头,嘴唇干巴巴地下垂着,下巴也松软无力,毫无一个成年男人本应具有的自信魅力;头发几乎完全白了,间或有几根灰色的毛发夹杂其中。我那年轻的、生机勃勃的血液和朝气都被冻结,变成了一副垂暮老人的模样,所有美好的形象都弃我而去。
韦伯字典上讲,“害怕”是指不安、恐惧、惊慌——其实,远不止如此。害怕还是一种失落感、一种精神上的折磨、一种扭曲的幻觉,它如同吸血鬼般逐渐吸干人们的希望和勇气,让人头脑一片空白如行尸走肉,只剩下颤颤巍巍的空壳。我很了解害怕是什么,比任何人都了解。在森林里的那个晚上,当那个冷漠、沉静的老人在我身边走来走去的时候,当罪恶的火苗炙烤、吞噬着我的心脏的时候,我就已经知道什么是害怕。而今,伴随着一声尖叫,我猛然从床上坐了起来,茫然地望着空荡荡的房间,回想梦里见到的那些空洞无光的死人的眼睛,我仍然能够感觉到那些罪恶火舌的熏烤,我更加知道什么是害怕了。
我清楚什么是害怕!每当我提笔写作时,它就会蹿出来,顽固地占据着我的头脑,大声地狞笑着。或许,那天晚上发生的事情有许多种可能,然而,一旦暗藏其中的真相被揭露出来,所有的谎言就不攻自破了。我所掌握的情况也是这样。我不知道它何时结束——我什么都不能做,只有等待,等待,等待!
汽车突然没油了。我无奈地驶离主道,靠边停车,把它扔在一家乡村小店前面的一小块空地上。我渐渐不耐烦起来,肚子也开始咕噜噜地叫。我恨死这辆破车了。在这漆黑的夜里,我几乎看不出房屋的轮廓,而这夜色似乎随时都会更加深重。天空中厚重的黑色云朵翻滚着涌了过来,模糊了点点繁星,直至完全遮住了星星的光彩。
尽管以前从来没有来过这里,但我非常清楚自己身在何处。我身后就是佩勒姆,一个沉睡中的宁静小村庄;前方的景致昏暗模糊,但我知道那里就是米伦。我原本应该在七点钟的时候就抵达那里的,但是由于汽车出了问题,现在都快十点了,我还在半路上。我开了好几个钟头的车,而且吃过午饭后就粒米未进,现在几乎精疲力竭。原本打算在米伦过夜,待上几个钟头,填饱早就咕咕乱叫的肚子,第二天一早肯定又能高高兴兴地上路了。
这是我先前的计划。但是因为突然没油了,我只好把车停到一家路边小店前,绕着车子转来转去,检查油路是不是出了问题。商店里漆黑一片,没有一丝光亮,看来这家商店不到第二天是不会开门了。但是这附近荒无人烟,我一路开过来,有两三英里都没有见到其他建筑了。我只好冲着屋子大声喊叫,喊了一段时间,店门上方的窗子后边冒出了一个戴着睡帽的脑袋。这个脑袋的出现让我如遇救星,我兴奋地大叫:“你这儿有汽油吗?”
“我想可能还有点儿。”说话的是个男人。
“那能不能给我一点儿,让我能开到米伦?”
“法律规定晚上不能买卖汽油,”那个男人平静地说,“你就不能等到明天早上吗?”
“等到早上?”我抱怨起来,“帮个忙,伙计,暴风雨就要来了!我必须赶到米伦。”
“那我就爱莫能助了。”男人说,“你也知道,法律毕竟是法律。我要是在这个时候卖汽油给你,我没准儿就要上‘黑名单’了。”
我又进退维谷了,这让我很恼火。那个男人的语气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我见过这种顽固倔强的人。于是,我只好准备接受这个无可挽回的现实了。
“好吧,要是你不能在晚上卖给我汽油,那能不能给我一点儿吃的东西,再留宿我到明天早上?”我问,“我总不能在暴风雨里过夜呀。”
“我们这里没有空闲的房间了,”那人解释道,“我和我的狗住在楼上,已经够挤的了。”
“那你总得帮帮我啊,”我继续说,“你的汽油卖多少钱?”我小心翼翼地问。
“白天的话,二十五美分一加仑。”
“那晚上我给你五十美分一加仑怎么样?”我继续说着。戴着白色睡帽的脑袋缩了回去,窗子也突然“哐当”一声关上了。我以为自己得罪了这位住在树林里的严厉老头儿,但是过了一会儿,商店里透出了灯光,正门打开了。我走进去,看到一个矮小精瘦的老头手里提着风灯,正在倒汽油。
“这儿离米伦还有多远?”我随口问。
“算起来差不多五英里吧。”
“都是笔直的公路吧?”
“对,笔直的公路,当然除了拐弯的地方。”他答道,“一路上都没有岔道,你过了一个路障之后,就不会走错路了。”倒出汽油收了钱后,那个老人又提着灯陪我来到汽车旁。我往油箱里加油的时候,他就站在一边饶有兴趣地看着。“看来暴风雨马上就要来了。”他说。我抬头看看天空,星光已经完全被黑压压的云层遮住了,树林里传来了沙沙的风声,像是在耳语,又像是叹息。“我想我能到达米伦的。”我信心十足地回答。
“应该没问题,”老人说,“不过尽管现在还算平静,但一会儿肯定少不了电闪雷鸣。”
我把已经倒空了的汽油桶还给老人,然后爬进汽车。我试着发动汽车,发动机轰轰地抖动起来。
“要是我还没到米伦,暴风雨就来了,我能把车停在哪儿避雨呢?”我问。
“你可以在任何地方停车,”老人微笑着回答,“不过你不会找到任何房子,什么都找不到,从这儿到米伦连个狗窝都没有。不过一路上没有岔道,你可以全速赶路,不会出问题的。”
忽然一阵狂风卷起尘土铺天盖地地向我们扑来。瘦小的老人见机不妙,狂奔进了屋子。
“再见啦!”我喊道。
“再见!”他应着,随手关上了房门。
我倒车出去,然后上路了。路边是一望无际的黄土地,平整得像柏油马路一样,小旋风夹带着尘土在这片土地上尽情地嬉闹玩耍。我把变速杆挂到最高挡位,用力踩下油门,猛地冲进漆黑的夜色里。
不知是我的幻觉,还是事实的确如此,我开车狂飙,忽然听到有人在呼喊我。我听不出那是谁的声音。黑压压的乌云翻滚着,狂风丝毫没有停下来的意思,我也只好加足马力继续向前冲。
我知道米伦有家很棒的二十四小时营业的小饭馆,于是琢磨着是不是该去那里点份牛排,喝杯啤酒,或者再来点儿烤肉和马铃薯。但我很快就从这种期盼中惊醒过来,因为在车灯的照射下,我看到前方出现了岔路。两条路!这又是一个出乎意料的大麻烦。我把车子停下来,一头雾水,迟疑不决。
右边这条路穿过浓密的森林,消失在车灯灯光所及的地方;左边这条路有更多的车辙痕迹,似乎是人们经常走的路,而且在灯光照射的远处,它看上去越来越宽了。我下了车,向前走去,希望能找到指示路标之类的东西,可是什么都没找到。
我想起自己的口袋里有一张交通地图,它会帮我解决这个问题的。我在车前的灯光下查看地图,这时,天边传来了隆隆的雷声。我在地图上找到了佩勒姆和米伦,甚至还看到有个小黑点标出我刚才停车的那家小商店。我现在位于商店和米伦之间。地图很大,不仅标明了主干道路,而且还标注了从主路延伸出去的羊肠小道。从地图上看,从小店到米伦只有一条路,没有任何岔路,但是现在在我眼前有两条。
这让我疑惑不解,继而烦躁起来,肚子又开始咕咕叫了。于是我立刻下定决心做出选择——左边这条!画这张地图的人肯定是个傻瓜,我诅咒着,又爬进车里,就在这个时候,一道闪电划划破了沉沉的夜幕。我吓了一跳,眼睛还被晃了一下,紧接着便听到震耳欲聋的滚滚雷声。
后来,我听到另一种声音,那是歇斯底里的尖叫声,是濒死挣扎时恐惧而痛苦的尖叫声,我被吓得打了个冷战,不过只是一眨眼的工夫,尖叫声就消失了,耳畔只有暴风雨来临前的雷鸣。四周一片寂静,只听见狂风鞭打森林的呼啸声。
我不是个胆小如鼠的人,在瞬间的失魂落魄后,迅速回过神来。我的头脑清醒了,人也平静下来。但是我仍旧踩着踏板,静静地等待着,侧耳倾听着。我知道有人遇险了,可是人在哪里呢?在什么方向?我不知道,呼啸的风声和漫天的尘土也没有给我任何提示。尖叫声又传来了,这次急促、尖锐的叫声变成了哀号,吓得我死命地握紧拳头,指甲都陷入了肉里。虚弱的我呆立在车里,瑟瑟发抖。
不过这次我辨出尖叫声传来的方向了。叫声是从我身后的路上传来的,我下车走到车后,借着车尾灯微弱的光线,望着身后的茫茫黑夜。起初,我看不到任何东西,渐渐地,一个模糊不清的白色东西浮现出来。我运足目力使劲盯着,那个漂浮的白色物体似乎越来越大、越来越清晰。它冲我来了;不一会儿就进入了汽车尾灯的照射范围。我屏住呼吸等待着。
突然耳畔又传来了隆隆的雷声,这次更响了,炸雷一般,不过没有闪电划过天际。尖叫声随即和着雷声响起。显然,有人遇到麻烦了,可能是个女人在森林里迷路了,再加上即将来临的暴风骤雨,让她陷入了惊慌恐惧之中。如果我没猜错的话,我只有一件事情可做——救人。
我用力拆卸汽车尾灯,手被锯齿般的边缘划破了,但丝毫没有感觉到疼痛。尾灯终于卸下来了,我拿着它沿着公路向那个东西走过去。尾灯只能照出前方一米左右的地方,就是借着这微弱的灯光,我跑了十码、二十码、五十码,但是没有见到任何东西。我晃了晃尾灯,想把夜幕照穿,但是徒劳无功,还是什么都没有看见。
我开始有些恐慌了。我晃动着尾灯,灯光照射下只有矗立在道路两旁的干枯矮小、默然无声的树木,在我身后则是随着发动机颤动的汽车。什么都没有!我跑回汽车旁边,那里也没有人。我大声呼喊起来,但是冷漠无情的森林回荡着我的声音,除此之外,只有嗖嗖的风声。
我静静地站着,忐忑不安地侧耳倾听。我站了很长时间,手里拿着灯,周围一片死寂,这远比刚才的尖叫声更让我恐惧。我现在倒是很想再听一次尖叫声,这样至少可以让我被吓得几欲爆裂的心脏和不住颤抖的神经舒缓一些,而且还能让我确认这是真实发生过的事,而不是因为自己过度紧张而产生的幻觉。最终,我转身回到汽车旁边,汽车仍在颤动,像是有生命的东西在呼吸一般,它让我感觉回到了现实。我拍拍车后座,对自己这种没来由的慌张感到有些可笑,这简直就像是小男孩拼命想摆脱自己的影子,而现在的我是个身强力壮、饥肠辘辘的男人。我知道自己听到了尖叫,也的的确确看见了那个漂浮的白色影像。它没什么特别,我一定能搞清楚这是怎么回事。
我又返回去,仔细查看道路。这回我只用灯照着地面。我弯下腰,一边走一边搜寻着脚印,但一无所获。不过我知道这是为什么——一阵阵狂风早就夹带着尘土把脚印遮住了。
我突然直起身子,听到有动静,比树叶的沙沙声要响,甚至要比枝条摇摆的哗哗声还要响。这种噼噼啪啪的声音似乎是人们踩到干树枝时发出来的。声音仿佛是从左边传来的,我举起灯照向左侧:树木随风飘荡,树影在地上婆娑摇曳。我向上照去,忽然发现树枝上有个白色的东西!
我大步穿过森林走上前去,灯光一直照着上方。我慌里慌张地被埋在落叶中的石头绊了一跤。还差点儿掉进一个隐蔽的沟渠里。最后我被横倒在地上的一段木头绊倒了,手和膝盖着地趴在地上。尾灯被扔进了前方的灌木丛里,灯光被稠密的草丛遮住了,周围变得漆黑一片。我摸索着寻找尾灯,这时又听见噼噼啪啪踩断树枝的声音。很可能那人现在正冲我走过来,但是我看不见!
我疯狂地在地上摸索着,终于碰到了那只灯。我抓起灯,向前方照去,寻找掩映在树上的那个白色的东西。那东西不见了!我停下来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松了松领口。突然树上的叶子像暴雨般砸在我的头上,Z字形的闪电划破天际,紧接着天边传来了隆隆的雷声,倾盆暴雨随之而至。
我并不害怕独自一人待在森林里,但却被刚才那些突然落在我头上的东西吓坏了。我跌跌撞撞、连滚带爬地回到汽车上。汽车的发动机还在运转着,我把油门踩到底,呼啸着向前冲去,然后向左拐——我选择了那条看上去人们经常走的路。我疯狂地开着车,因为我觉得自己身后有个飘忽不定、模模糊糊的东西跟着,我还听到了女人的尖叫声。雨水不遗余力地拍打着我的脸,闪电吐着银色的火舌,滚滚雷声追着我跑,而米伦是我唯一可以躲避的地方。
突然,道路变宽了,旁边还有一条小路通向茂密的森林深处,消失在远处的幽暗之中。开车冲过那条小路路口的时候,我扭头看了看,发现它比平常只允许单人通过的小路要宽一些,但我的车肯定无法通过,旅行车就更不用提了。地图上还是没有显示这条路,这点我记得清清楚楚。这时,汽车在路上飞驰,溅起了水坑和车辙里的积水。我紧紧地把持着方向盘,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赶到米伦去。我早就被倾盆大雨浇成了落汤鸡,还不住地打着寒战。
渐渐地,道路向左边延伸开去,至少我这么觉得,也可能是因为我的大脑紧张过度而产生了幻觉。路况非常糟糕,车子因那些不起眼的沟坎而频繁地颠簸,这简直要把我气疯了。但是路面上积水的反光却显示出这的确是条平坦的公路,不过水坑却不少。我觉得自己在不顾一切地沿着笔直的公路狂飙,忽然天际划过一道闪电,我发现自己正在一马平川的土地上开车,森林被我甩在了身后,越来越远了。
终于,透过瓢泼的大雨,我看到远处有一个模糊的红色亮点。我猜那是个信号灯,不管它是什么,至少说明有人在那里。我直奔它而去。红色的亮点一直亮着,没有丝毫闪动。又一道耀眼的闪电劈下来,我终于知道那个亮点是什么了。那是一家农舍的灯。在这片旷野中只有这么一座农舍,还是个两层的、摇摇欲坠的危楼。但无论怎样,它至少可以让我躲避一下这场肆无忌惮的狂风暴雨。我只看了一眼,就把这座农舍的情况尽收眼底,我甚至还看到农舍的后面有个小棚子,正好可以把车停在里面。
我来到农舍前,没有和主人打招呼,便径直把车开进了小棚子。然后借助着闪电的亮光,我从透着灯光的窗前走过,来到农舍前。那盏红灯让我雀跃不已,它引导我来到这个出乎意料的避难所,屋子里一定会有我现在迫切需要的点心,可能还会有难兄难弟,当然,最重要的是,我可以在里面避雨了。
我用力敲了敲前门,这时雷声滚滚而来,把我衣服上的雨水都震落下来。我在门前等候着,耐心地候着,似乎过了半分钟,屋里没有传出任何声音,我又用力把房门敲得咚咚作响。还是没有回应。我猜是因为滚滚的雷声淹没了轻微的敲门声,于是,我重重地变换着节奏地拍了几下门,依然没有回应。
在眼下这种进退维谷的境地,我真想冒着被人当作小偷抓住,甚至还可能吃上一颗子弹的风险,撬开锁摸进屋子里。我从门前的台阶上走下来,走到透着灯光的窗前,拍打着窗上的玻璃,希望能引起屋里人的注意。我往屋里瞄了一眼,发现没人,但是这座房子明显有人住。壁炉里的干柴噼噼啪啪地燃烧着,在闪烁的火光的映照下,可以看到屋子里到处都是书,还有几把椅子、一张桌子,这些小家具营造出一个温暖舒适的客厅。屋里是温暖的火炉,而屋外则是寒冷刺骨的暴风雨。
我不再犹豫了,就是硬闯也要进去!我冲上台阶,试着拧了拧门把手,出乎意料的是,只听见咔嗒一声,门缓缓地、静悄悄地被打开了。我期待着会遇见什么人,遇见那个帮我打开门锁的人,但是屋里空无一人。房门敞开着,里面是长长的、宽敞的门厅,深处还有楼梯。屋里黑乎乎的,只有客厅透出了几丝光。为了躲开瓢泼大雨,我迈了两步走进屋子,然后停下来呼喊主人。没人应声。我又喊了一次。说来奇怪,这时雷声忽然停了下来,只听见我自己的声音。我壮着胆子从大厅走进客厅门前向里望去,客厅比我刚才从窗外看到的还要舒适温暖。
罪恶感突然席卷了我。就算是外面下着暴雨,我又有什么权利在深夜闯进陌生人的房子?我忽然.99lib.毫无来由地心虚,转身朝刚才进来的正门走过去,打算在门口等着看看能不能引起此处主人的注意。但是我没能走到门口,因为我身前突然冒出一个人来。他个子很高,瘦骨嶙峋,已经上了年纪,背有些驼。他长着浓密的灰胡子,头戴一顶破旧的宽檐帽,帽檐下露出了灰色的头发。他就站在我面前,我们距离很近,他脚上的大靴子几乎快要踩到我的脚趾。但是除了刚才我进屋时房门发出的咔嗒声,我再也没有听到一丁点儿声音,可此人却突然出现在我面前,让我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冷战。
“真是对不起……”我赶紧开口解释,但是我说不下去了,他似乎没有听到我说的话,甚至连看都没看我一眼。他低着头,背着手,颤颤巍巍地从我身边走过。我急忙后退了几步,以免撞到他。
“请你原谅……”我又开口说,但是他依旧没有看我一眼,不声不响地走进了客厅;我的身上淌着雨水,瑟瑟发抖,感到某种危险迫近了。
我愣在门厅里,重新思考着自己处境。那个老人肯定已经看到我了,但是却不理会我说的话!当然,他也可能既没看见我,也没听到我说话。然而……然而……
“我要走进去,留下来等暴风雨变小!”我自言自语,“这位老先生也许只是性格有些古怪吧。”
我脱下外套挂在衣钩上,迈着坚定的步子顺着门厅走进客厅。客厅里居然没有人!
任何人在这种情况下,都会觉得只有掏出枪才能感到安全。我此时就有这种感觉。我从裤子的后袋里掏出手枪,仔细看了看,然后插进兜里,这样我的右手就能随时很利落地掏出枪来了。我站在客厅的桌子旁边,手指悠闲地在上面敲打着,同时脑子里想着自己下一步该做些什么。我望着门口,没有人进来。不过,我忽然发现那位老人正站在壁炉边,他突然往壁炉里扔了一根木头的动作才使我注意到他。火苗猛地蹿起,火花四射,奇怪的是却没有像平常那样传来木头燃烧时发出的噼噼啪啪的声音。那位老人安静地待在炉边。我的心一下提了起来,紧接着又胆怯尴尬地笑了。
“您吓了我一跳。”我傻傻地搭讪。
他根本就没往我这里看,只是在客厅里忙了一会儿手头上的事,然后摘下帽子放在沙发上,便走出客厅到门厅里去了。
“哦,天哪!”我叹了口气。
我坐下等老人回来。这一切显得太诡异了,老人走路时听不到他那双大靴子的声响,炉火燃烧时又听不到木头噼啪的声音,而且他似乎根本就无视我的存在。这位老人是人是鬼?想到这里,我惊呼一声站了起来。要不然,这会不会是刚才森林里发生的怪异事件的延续呢?
我向那堆火伸出了冰冷僵硬、湿漉漉的手。这火应该是真的,至少我感觉到了温暖。渐渐地,我的手指恢复了知觉。我看了看自己的双手,忽然想起了那位奇怪的主人的双手。他的手上满是老茧,似乎是辛苦劳作的产物,而且他的左手拇指没有了。我被自己的回想惊呆了,接着又想起他一只眼睛上有道伤疤,他摘下帽子的时候我看到了。这一切都是真的,就像我面前的壁炉架上的那些东西一样真实。壁炉架上放着一个空卷筒,一只红白相间的石膏猫,远处的角落里还放了一块形状奇特的水晶装饰。紧挨着水晶摆设的是一个象牙的上帝雕像。雕像个头不大,但样子很奇怪——上帝的微笑有着说不出的诡异。
我拿起这个象牙雕像,好奇地打量着它。它也是真的。我后退了一步,让火光照在雕像上,这时,我突然发觉那位老人已经回到客厅了。我没有听到他的脚步声,也没有看到他进来,我只是感觉他在客厅里。对,我感觉到了。我趁着转身的工夫,顺手把那只小小的雕像放进衣兜里。我扭头一看,立刻被老人手里端来的一盘食物吸引了,这才想起自己的肚子早就在咕咕叫了。
他仍旧行若鬼魅,无声无息地把东西放在桌子上。盘子里有一壶牛奶、一些果酱、一小块黄油和几块饼干。我迎上去,对他千恩万谢,但他却冷漠得像千年寒冰,好像什么都看不见,也什么都听不见,和外界完全无关。他并没有请我吃东西,但我觉得这些食物应该是给我准备的,于是便小心地向一块饼干伸出了手。我拿起饼干,轻轻地咬了一口,它的确是饼干的味道。实际上,我现在已经不在乎它是不是饼干了,我只关心这位沉默的老人和他走路时的无声无息。
无论怎样,这些食物倒是的确香甜可口,我大快朵颐起来。老人坐在壁炉旁的摇椅上,双手交叉放在膝头。我试着跟他谈论这场暴风雨,他不理我。我也没指望他会和我说话。这顿晚饭简直就是雪中送炭。我心里安稳了许多,渐渐平静下来,觉得燃着炉火的屋子很温暖。我开始品味这次独特的经历,不过却没有放松警惕,我间或会看一眼坐在炉火旁边摇椅上的那位老人。摇椅慢慢地晃动着,却没有发出一点儿声音。
身子暖和过来,肚子也填饱了,我已经精疲力竭,很快就昏昏欲睡。我觉得自己困得闭上了眼睛,但立刻又惊醒了。屋外,暴风雨依旧肆虐咆哮着,忽然,周围或者是外面又传来了歇斯底里的尖叫声,继而变成了哀号,我猛地站起身来。那位老人却稳如泰山地坐在躺椅里,悠然自得地摇着椅子。
“这是怎么回事?”我问,“这是怎么回事?”
我掏出手枪,向门厅冲去。那位老人出现在我面前。他没有碰我,可是我却莫名其妙地给他让出道路。他穿过门厅上了楼。过了一会儿,我听到房门打开又关上的声音。
除了暴风雨的怒吼和尖叫声以及我自己的声音外,这是我进屋以来听到的唯一的声响了。
我走上楼。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这样做,似乎只是被莫名其妙的好奇心驱使着。我的危机感更加强烈了,这种感觉从我走进屋子起就一直萦绕着我。
我在黑暗中摸索着走到楼上,然后用一只手摸着墙壁往前走,后来我摸到了一扇开着的屋门。我在门前站了一会儿,犹豫着要不要走进去继续调查,还是就此停下走回去。就在我决定下楼的时候,在我面前点燃的蜡烛拖住了我的脚步。老人拿着蜡烛,失去拇指的左手还护着火苗不让它熄灭。跳跃的火苗让他那张干瘪的脸变得更诡异了。
他离我不到三英尺远,眼睛直勾勾地盯着我,但是我觉得他根本就没看见我,真的。尽管他没有看我,不过我却是第一次看到他的眼睛,是白色的玻璃状晶体。他是盲人吗?我不知道。他站在我面前看了一会儿,然后从我身边走过,进了另外一个房间放下蜡烛。我像飞蛾扑火似的跟着他走进那间屋子。我想就是那烛光吸引我进去的,如果没有进去,也许这一切就不会发生了。老人又悄无声息地走出门去,消失在黑暗中。房门关上了,突然我像疯子一样拔枪朝着门把手就开了火。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这么做。
我成了笼中困兽了。我怎么就躲到这栋房子里来了呢!我坐在一张整洁的小床上若有所思地盯着房门,这个门是唯一能够出去的通道了,除此之外只剩下两扇小窗子,透过小窗子可以看到庭院。我检查了>一下手枪,枪里已经装满了子弹,撞针也没问题。很好。我静静地等着。等什么?我不知道。
蜡烛燃烧着,火苗纹丝不动。我在床上坐了很长时间。轰隆隆的雷声渐渐远去了,但是暴雨依然猛烈地敲打着窗子。看来我整夜都要警惕小心了,尽管我已经疲惫不堪、昏昏欲睡,但是现在睡觉似乎是不可能的事情。我不知道这根蜡烛是不是能够支持一个晚上,虽然它现在连一半还没烧掉。我盯着烛光,慢慢地找回了一些安全感。我盯着跳跃不定的烛火,突然它剧烈地燃烧起来,紧接着猛地熄灭了。
我不知道后来又发生了什么事情,也许过了十分钟,也可能是过了几个小时,我被呛人的浓烟给弄醒了,我几乎呼吸不到空气了。我奋力地爬起身,立即听到了木头燃烧时发出的噼啪声。房子着火了!我朝上了锁的房门冲去,发现薄薄的房门已经被烧坏了,红色的火苗就在我眼前跳跃、晃动着。我无法冲到楼梯口了。
我只有冲到那扇小窗子去!从窗子看出去,暴雨中火光冲天,这座房子着火了。我往楼下瞟了一眼,没什么好说的,只能跳楼!我不能..再犹豫了,赶紧深吸了几口气,爬上窗台。
这时,我又听到了尖叫声。屋外旷野的远处,火光照射不到那里,在漆黑一片中,我隐约看见一个白色的身影张开双臂逃向森林深处。火光中,我看到老人紧跟在那个漂浮不定的白色身影后面。尽管距离很远,我还是能够清晰地看出他低着头,两手背在身后。这些就是我看到的一切。
我立刻从楼上跳了下去。
我开车沿着平整的石砾小径向森林深处开去。我不熟悉这里,也不知道自己在往哪个方向走,不过这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只要离开身后的那栋房子就好。我的脚踝骨折了,头痛欲裂,衣服也被烧得全是洞,破烂不堪。
后来,我发觉自己好像来到了一个小城镇的街道上,东边的天空已经隐隐出现了一抹晨曦,似乎在呼唤人们起床。左右两边的房子都紧闭门户;前面一个男人独自慢悠悠地踱着步子,手里还摆弄着一根拐杖。我开到他身边,扯着嗓子问了他几个问题,然后就迷迷糊糊地晕倒了。我昏倒前最后的记忆是自己把车熄火了。
我醒过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躺在一张小床上。这是个陌生的房间,可能是家医院吧。我看到一位医生正在给我的脚踝缠绷带。我有千万个问题想问,情急之下居然滔滔不绝地把好几个疑问一股脑地说了出来。
“别说话!”医生粗声粗气地命令。
“可是我想知道自己这是在哪儿。”
“米伦,”他简洁地答道,“别说话!”
我居然到了这里,真让人惊讶万分。我竟然鬼使神差地来到了这里。从佩勒姆到这儿,我似乎经历了一个世纪。或许这些都是梦吧。但那些尖叫声是怎么回事?那位沉默的老人呢?还有我已经骨折的脚踝又是怎么回事?我精疲力竭,沉沉睡去。但没过多久我又惊醒过来,刚才发生事情几乎把我弄疯了,令我惊魂未定。
第二天,我的心情平静多了。医生问了我几个问题,我尽可能详细地回答了他的问话。他没有嘲笑我大惊小怪,只是点点头,然后给了我几片药让我又睡着了。就这样,我在那家医院里半睡半醒地呆了一个星期,终于有一天,我的头脑完全清醒了,脚踝也不觉得太疼了。然后医生又和我详细地谈论了那些怪异的事。
他安静地听完我的复述,点了点头。
“在你提到的那家小商店到米伦的这段路上根本没有岔路口。”他笃定地说。
“但是,老兄,我的确看到了啊!”我反驳道,“我拐弯走了另外的那条路,开了一段后就发现了旷野上的那座房子。我告诉你……”
但是他并没有让我说下去。我知道这是为什么,他肯定觉得那些只是我的幻觉,因为他随后给我拿来了一片药,然后就走开了。我决定要靠自己来解决这件事。总有一天我会故地藏书网重游,找到那位沉默寡言的老人,还有那座房子,即使房子不在了,也要找到那片废墟。我会找到那个岔道口的,甚至还会找到那条通向森林的羊肠小道。只要找到这一切,再神秘的事件都会通过抽丝剥茧变得简单明了,抑或更加荒谬。
我在伺机而动。接下来的一周,我终于能下床了,还能在拐杖的帮助下慢慢地走几步。又过了几天,我迫不及待地开车带着医生沿着通往佩勒姆的公路往回返。那是白天,眼前的一切让我感到很陌生,一路走来,我们根本就没有看见任何其他的道路,就这样,我突然发现那天夜里卖给我汽油的小商店就在前方了。我有好多问题想问问商店里的那位老人,可是压根儿就没有人,商店是空着的,而且看上去似乎已经闲置好几个星期了。
我又开车返回米伦,一路上仔细地查看着道路,可还是一无所获。这条主干道上没有任何岔路。后来我在夜里又沿着那条主干道跑了一趟,仍旧没有任何发现。这位医生是个非常有耐心的人,他又陪着我深一脚浅一 811a." >脚地穿过森林,寻找那座房子,或者是房子的灰烬。可是,我再也没有找到那天晚上诡异事件的任何痕迹,一点线索都没有。
“我对这个村子里的一草一木都很熟悉,”医生告诉我,“这里没有你所说的地方。”
就是这样。我知道他那句话的意思是我所说的一切只是我的幻觉。不过他又如何解释我骨折了的脚踝呢?还有我那件破烂的衣衫?我已经找不到那天从城里出发来这里时穿的衣服了。于是我自己也只好相信那只是我的梦。我渐渐开始欣然接受这个故事了,尽管我明明知道它不是梦,但这样能让我心灵安宁,让我正常起来。
终于有一天,我需要在那天晚上穿的外套里找一张纸条,我把手伸进衣服外面的一个口袋,掏出一个象牙雕刻的上帝雕像,一个诡异微笑着的上帝雕像!
现在的我很可笑吗?这个小小的上帝雕像也发现了我的荒谬,它在嘲笑我。它知道那天发生的一切!
读完这篇日记,思考机器靠在椅背上,望着天花板,修长的十指指尖轻触。哈钦森·哈奇,那位记者,坐在一旁安静地盯着科学家那张深不可测的面孔。
“这是谁写的?”思考机器最终开口问道。“他叫哈罗德·费尔班克斯。”记者说,“他昨天被送进一家精神病院了,说是患了严重的精神病。”
房子的秘密
思考机器不再望着天花板了,他盯着哈钦森·哈奇看了很长时间,好像要把他望穿似的。渐渐地,在如此长时间的注视下,记者觉得自己似乎完全变成了透明人,这让他觉得很不舒服。他终于忍不住尴尬地笑起来,又点燃了一支香烟。
“我刚才也说了,”哈奇开口说,“哈罗德·费尔班克斯患了严重的精神病,而且——”
“我猜,”这位杰出的科学家打断他的话,“我猜费尔班克斯的症状应该是躁狂吧?”
“是的,”哈奇说,“我刚才就想说——”
“而且他可能还有杀人的冲动,对吗?”思考机器继续说。
“没错。”记者附和,“他还企图——”
“企图攻击一个女人,是这样吧?”
“太对了。他要攻击的是——”
“请不要打断我,哈奇先生!”思考机器突然开口,接着又沉默了。哈奇神经质地笑了笑。“他想杀的那个人,”科学家慢条斯理、谨慎小心地说,“是……是他的母亲吧?”
“是的。”
哈奇退后几步,坐在椅子上,看着思考机器斜视的蓝眼睛。他对思考机器所做出的正确判断并不感到惊讶,因为他早就习惯了这双眼睛后边的那个头脑的智慧了。不过他只是急切地想知道这个推崇逻辑的头脑到底能根据表面上无足轻重的线索推断出多少隐藏的事实。他觉得那份日记中没有什么有价值的线索,而且他刚才也没有说出案件的最新进展。
思考机器抖了抖手里的日记,简要浏览了其中一张纸上的文字。
他的手指纤长、苍白,薄薄的嘴唇略微有些下垂。“他开枪了?”他终于开口问。“三枪。”记者答道。
思考机器猛地抬起头,盯着记者,一副追根究底的模样。
“他妈妈没有受伤,”记者赶紧说,“那几枪都没打中。”
“当时费尔班克斯是在自己的房间里开的枪吗?”
“是的。”
“在晚上?”
“是的,大概是凌晨一点钟的时候。”
“当然!”瘦小的科学家自得地喊,“我就知道是那样。”
接着他又沉默了一会儿,问:“费尔班克斯夫人的房间离她儿子的房间很近,或许就在同一层,对吗?”
“只隔了一条走廊。”
“当时她儿子的房间里传出一些奇怪的声音,她就是被这些声音惊醒的,是吗?”
“她那天根本就没有睡着。”记者微笑着说。
“噢。”说完,思考机器又转而望着天花板了。“后来她听到一些奇怪的声音,对吗?”
“是的。”记者附和着。
“尖叫声?”
“是的。”
思考机器点点头,又问:“我猜她跑到自己儿子的房间时,穿着白色的睡衣吧?”
“没错,是这样。”记者坐在椅子里,身体前倾,盯着眼前冷漠的脸。他仍旧没有惊讶,只是好奇这位科学家会如何破解这个似乎无解的奇异事件。
“她走进儿子房间后,就被枪击了是吧?”科学家继续问。
“是的,被打了三枪。”
思考机器沉默了很长时间。“就这些吗?”他问。“嗯,当时费尔班克斯已经疯了,”哈奇又靠在椅子里,“后来他被两个仆人制住了,而且——”
“这些我知道。”思考机器打断他,“他现在在一家私立精神病院的软墙病房里。”这次他没提问题,而只是陈述一件事实。“这些日记是他被送进医院之后在他的房间里发现的吗?”
“就在他卧室的桌子上,是他的笔迹。”记者解释道。思考机器站起身,在房间里来来回回地走了三趟,然后突然在哈奇面前站住了。“他所说的那个微笑的上帝雕像是真的吗?”他问。
“是真的。”记者有些惊讶地回答。
“不一定是真的,”科学家立即接口,“你见到那个雕像了吗?”
“见着了,”哈奇肯定地说,“费尔班克斯被制住的时候,雕像就从他身上被拿走了。当时他还拼命地抢那个东西呢。”
“那是当然。”科学家轻松地说,“你见到那个雕像了吗?”
“见到了。那个雕像大概六英寸高,看上去像是从一整根象牙上雕刻出来的,还有……”
“雕像的眼睛是不是亮闪闪的?”
“是的,它的眼睛像紫水晶,亮闪闪的。”
思考机器站起身,在房间里来来回回地走了三趟。“你了解自我催眠吗,哈奇先生?”他问道。“我只是知道的确有这么一种催眠术。”哈奇回答。科学家突然转变了话题,让他很惊讶。“怎么了?”思考机器没有解释,而是继续问:“你来找我就是为了让我帮忙理清这件事情的来龙去脉,看看能不能帮费尔班克斯清醒过来,对吗?”
“嗯,就是这个意思。”哈奇说,“费尔班克斯显然就是被那些神秘的东西搞成现在这个样子的,他对那些事念念不忘,再加上那个象牙的上帝雕像,他就更不相信那只是一场梦了。所以我在想,如果能把这件诡异的事情调查清楚,也许他就会恢复正常了。”
记者停了一会儿,看着思考机器那张高深莫测的脸,又说:
“当然,我认为如果费尔班克斯没有得精神病,那他所说的就都是事实了;我知道即使那些是事实,你也不会相信它们是自然因素造成的。”
“我不会相信任何事情,哈奇先生。”思考机器看着记者平静地说,“我不是不相信超自然力量的鬼斧神工,我只是没见到而已。要解决现实中的问题,就要从现实出发,这样那些因为恐惧而产生的幻觉和……和无法解释的问题就很可能不攻自破了。这也就是逻辑的力量,哈奇先生。不要管什么所谓的‘超自然’的东西,在现实问题中,逻辑是必然的,就像二加二等于四,这不是偶然的,而是始终如此。”
“也就是说,你并不否认所谓‘超自然’的可能性?”哈奇问,他的语气中又透露出些许惊诧。
“在知道真相之前我不会否认任何事。”科学家说,“我不知道‘超自然力’是不是真的存在,所以我只能从已知的现实出发来考虑问题。”他说着耸了耸自己瘦弱的肩膀,“如果这份手稿中所写的是真实情况的话,那么费尔班克斯看到的老人就不是什么鬼魂,而他看到的女人也不是幽灵。同理,他跳楼逃避的是真的火灾,而不是鬼火。如果不考虑‘超自然’的话,那么我们就必须承认这一切都是真实发生的,除非这个故事是虚构的;但是脚踝的骨折和被烧得破烂不堪的衣服却是真的,这些否定了故事是虚构的可能性。如果这些都是真实存在的,那我们就能找到它们。目前来看就只能想到这些了。然而这个故事也有可能是虚构出来的,或者说是一个精神错乱的人的幻想。不过就算是虚构的,逻辑的力量也会在这个事件中发挥作用的。我们知道存在这份日记,也知道写出这些文字的人已经成了躁狂的疯子,接下来,逻辑会像抽丝剥茧一样把其间发生的事揭露出来。”
“比如说,应该怎么办呢?”哈奇好奇地问。
“我们手里有这个啊,”思考机器不耐烦地敲了敲那份日记,“虽然我们得先假设写这篇日记的是个神志清醒的人,但是根据目前我们所了解的情况,这人已经疯了。这一系列的事件让他变得抑郁躁狂,而逻辑却把那些诡异的事情一一展现在我的面前。首先我知道,由于令人恐惧和费解的事情而产生的精神恍惚通常能使人发疯,所以你刚才说费尔班克斯患了精神病,我就知道他很可能只是发疯。精神病和发疯还是有差别的。”
记者点点头。
“其次,人一旦发了疯,他往往会产生杀人的冲动。费尔班克斯有杀人的冲动吧?”
“是的。”
“这样问题就变得更加复杂了,准确地说,我认为这件事变成复杂的心理学问题了。”思考机器严谨地解释,“不过,话又说回来,人们往往会把身穿白色睡衣的女人想象成鬼魂或者幽灵,就像这个事件中提到的那样。从费尔班克斯目前的状况来看,当时他一见到白色的身影,就立刻躁狂起来,然后就发生了后来的一系列事情。”
“听你这么一说,我似乎明白了一些。”哈奇说。
“那天晚上穿着白色睡衣到他房间里去的唯一一个女人——或者应该说是最有可能去他房间里的女人就是他的母亲。”思考机器停顿了一会儿,继续说,“因此她最有可能成为他攻击的对象。请注意,他当时因为恐惧而神志不清,而他母亲突然出现在他眼前,或许当时灯光很暗,在意识恍惚中,他母亲就被看作是他最害怕的东西了。”
哈奇听得如痴如醉。香烟都快烧到手指头了,他却没有察觉。“在这份日记中,”思考机器停顿片刻后又继续讲,“费尔班克斯说他有一把手枪,说明他对武器情有独钟。因此在当时的情况下,他怎能不向那个幽灵的化身开枪呢。所以他开枪了。我之所以猜到那天晚上的枪击事件发生在费尔班克斯自己的房间里,是基于以下几个事实:一是他母亲进了他的房间,二是他母亲走进他的房间时穿的是睡衣。如果他母亲的房间离他的房间不远的话,那么肯定是一些不寻常的声音才引起了她的注意。而如果那声音是一个发疯的人制造出来的话,那就很可能是尖叫声了。”
“哦,天啊!”哈奇激动地说,“这……这——”
“接下来首先要做的就是亲自去看看费尔班克斯,”思考机器突然严肃地打断了记者的话,“我想,如果他能理解这些的话,那么我也许能够帮他做些事情。”
韦斯特布鲁克疗养院负责人波洛克医生毕恭毕敬地接待了思考机器奥古斯都·S·F·X·凡杜森教授,我们的科学家。“我想去软墙病房见见费尔班克斯,只要十分钟就行。”科学家开门见山地说。波洛克医生好奇地看着他,不过并没有流露出惊讶的神色。“这很危险,”他含糊其辞地说,“当然我并不反对你去见费尔班克斯,不过我建议你带几个保安跟着一起进去。”
“我一个人就行。”瘦小的科学家说,“或许我可以让他安静下来。”波洛克医生只是盯着思考机器,沉默不语。
“顺便问一下,”思考机器又说,“你手上有个象牙雕刻的上帝雕像吧?请问能不能让我看看?”
雕像被拿来了。科学家仔细查看后,把它放在一张桌子上,接着就坐在沙发上,身体前倾,胳膊肘支在大腿上,直勾勾地盯着雕像那两只紫水晶做的眼睛。他坐在沙发上一动不动,盯着它看了很长时间,其他人则好奇地看着他。屋里一片寂静,落针可闻。哈奇心不在焉地看了一眼手表,走到窗前,望着外面。他觉得很心烦。
终于,科学家站起身,拿起微笑的上帝雕像揣进口袋里。
“接下来,”他简略地吩咐,“我要单独去病房见费尔班克斯。我希望能给我十分钟时间,同时还要把病房门关上。无论发生什么事情,我都不希望有人进去打扰。”
接着,他又转身对波洛克..医生说:“不用为我担心,我不是傻子。”波洛克医生给他带路,穿过走廊,下了几层楼梯,在一扇门前停了下来。“就十分钟,不多不少。”科学家命令道。
钥匙被插入锁眼,房门吱呀一声打开了。就在这时,病房外的三个人突然听到一声尖叫——病房里的人正在破口大骂。一个疯子冲到了门前,哈奇凝视着那张狰狞、苍白的脸,在那张脸上看不到一丝理智,甚至根本看不到任何人性的气息。他打了个冷战,立即闪身躲在一边。波洛克医生伸出手抓住了那个冲过来的家伙,然后犹豫地望着思考机器。
“看着我!看着我!”科学家厉声喊。他斜视的蓝眼睛毫不退缩地与费尔班克斯疯狂的眼睛对视着。他突然举起右手放在疯子的眼前,费尔班克斯立即停下了躁狂的举动,脸上突然流露出一些奇怪的表情。科学家的右手里正是那个咧嘴微笑的上帝雕像。它似乎有能够制止疯狂行为的魔力。科学家紧紧地盯着疯子的眼睛,缓慢地走进了病房。费尔班克斯不知不觉地向后退去。疯子目不转睛地死死盯着象牙雕像,却没有想过伸手去抢下它。他似乎只是被雕像吸引住了。.
“关上门。”思考机器头也没回,平静地下了命令,“十分钟!”
波洛克医生关上房门,转了一下门锁上的钥匙,然后看着记者哈奇,满脸的困惑不解。哈奇什么也没说,只是看了一眼手表,便转身走到窗前,站在那里望着外面。他神情紧张,侧耳聆听着病房里透过厚重的、贴了软垫的墙壁传出来的声音。
一分钟过去了!两分钟!三分钟!哈奇盯着手表上的秒针,觉得它走得太慢了。四分钟!五分钟!六分钟!这时,穿过近乎隔音的墙壁,病房里传出了嘶哑的吼叫声,接着又传来了打破东西的声音。波洛克医生的脸“唰”地一下变得毫无血色,他赶紧转动门锁中的钥匙想开门。
“住手!”哈奇一下冲过来抓住这位医生的手。
“但是教授现在很危险,”医生激动地说,“或许已经被杀了!”他又奋力地要打开房门。
“不行!”哈奇说着,把医生推到一边,“教授说了要在里面待十分钟,而且……而且我很了解他!”
八分钟了!虽然尖叫声已经过去,他们还是紧张地侧耳倾听着。再也没有声音传出来,屋子里一片寂静。九分钟了!他们还站在门前。哈奇守着房门,毫不退缩地盯着医生的脸。十分钟!哈奇打开了房门。
奥古斯都·S·F·X·凡杜森教授——思考机器稳如泰山地坐在一把装着软垫的椅子上,哈罗德·费尔班克斯就在他身边。教授纤长的手抓着他的手腕。费尔班克斯把那只象牙雕像举到眼前,嘴里嘟嘟囔囔、念念有词;一张被掀翻的桌子躺在病房中间。那张桌子原本被螺丝钉牢牢地固定在地板上,这会儿螺丝钉却断了——这得需要多大的力气啊!科学家站起身,向他们走了过来。哈奇松了口气。
“我建议送这个病人去另外一间病房,”瘦小的科学家平静地说,“不必把他关在软墙病房了。带他去外面散散心,找些能引起他注意的东西。另外还要让他拿着这只象牙雕像,这样他就不会再发作了。”
“你……你对他做了什么?”医生非常纳闷。
“没什么……不过,”科学家高深莫测地说,“我想在这里多呆几天,观察一下他的身体状况,现在不用担心他精神方面的问题了。如果你允许的话,我还要做几个小实验,这样肯定能帮他恢复到正常人的状态。同时,他需要最好的护理。他要是喜欢喃喃自语的话也由着他吧……刚才发生的事情没什么大不了。”
哈罗德·费尔班克斯和思考机器坐在一辆大旅行车的第二排座位上,科学家的一只手轻轻地抓着他的手腕,他们身后坐着哈钦森·哈奇和波洛克医生,前面的司机正专心致志地驾驶着这部大型机车。车子的大灯开着,他们借着灯光,沿平坦的道路前行,让风尽情地吹在他们的脸上。夜色很深,伸手不见五指,除了汽车发出的灯光,再也没有其他光亮了。
他们身后是静悄悄的佩勒姆小镇,而他们前方几十英里之外就是米伦了。黑暗中,思考机器一脸好奇,不时地看看身旁那人的脸,但是他只能看到一个大概的轮廓。费尔班克斯的脸苍白得没有一丝血色,他的手安静地靠着科学家的手,喉咙里发出咕哝声,像个老年人。坐在后面的记者和医生都沉默不语,他们也在悄悄地观察着费尔班克斯。
在夜色中,他们终于隐隐约约地看到了左手路边的一个建筑物的轮廓。思考机器往前探着身子,碰了碰司机的胳膊:“咱们在这里加点儿汽油吧。”
“汽油!在这里停车加油!”科学家身边的人喃喃地说着。
这辆大旅行车开出主路,来来回回地调整着车身的位置。这时,思考机器感觉到他轻轻握着的那只手开始抽搐起来。终于,汽车停下了,车头朝前,车尾离那栋房子的大门只有几英尺远。科学家稍稍用了点儿力,抓着费尔班克斯的手,过了一会儿,费尔班克斯又开始嘟囔了。
哈钦森·哈奇和波洛克医生站起身下了车。哈奇径直走到房子的大门前,用力敲了敲门。费尔班克斯听到了敲门声,茫然地转过头,望着那个方向眨眨眼睛。不一会儿,一个带着睡帽的脑袋从窗口冒了出来。思考机器打开手电照着费尔班克斯的脸。费尔班克斯的眼睛睁得很大,好奇地盯着那个带着睡帽的脑袋,略带孩子气。他不再嘟嘟囔囔地自言自语了,狂躁的大脑似乎恢复了一些理智。紧接着,就在科学家盯着他看的时候,他的神情又变了,眼神茫然起来,嘴巴上的肌肉松弛了,又继续嘟囔了。
哈奇最终谈好要五加仑汽油。一个身材矮小的老人拎着一只油桶出来了,他把油桶递过来,然后又急急忙忙地提着手电筒回到屋子里。波洛克医生和哈奇又坐回自己的位子,而思考机器却下车走到车后,和那位正忙着倒汽油的司机耳语了几句。司机点点头,似乎明白了什么,然后跟着科学家回到车上。
“现在我们去米伦。”科学家平静地命令道。
“米伦!”费尔班克斯毫无意义地重复着科学家的话。
只见司机转动方向盘,把车往后倒了一点儿,然后又踩下离合器挂了前进挡,车轮转动,车子笔直地驶上了公路,冲进了浓浓的夜色。车厢里的人们沉默了两三分钟,只听见发动机的轰鸣声和车身因为震动而发出的噪音。后来,思考机器扭头对哈奇和波洛克医生说:“你们俩有没有发现什么特别的事情?”
“没有。”两人异口同声地说,“怎么了?”
“哈奇先生,你带交通地图了吧,”科学家没有回答他们的问话,只是自顾自地继续说下去,“拿这支手电再看一下地图,找找看在刚才那家小商店和米伦之间有没有其他道路。”
“我知道没有路。”哈奇说。
“按我说的去做!”科学家蛮横地说,“我们不能出一丁点儿的差错。”
哈奇和波洛克医生听从了科学家的吩咐,埋头研究地图。在地图上,从商店到米伦只有一条主路,根本没有小路或者其他什么道路。
“地图上标注的路线笔直得就像一条直线。”哈奇说。
“快看!”思考机器喊。
大旅行车慢了下来,最终停住了。在汽车大灯的光线下,前面出现了两条路,而不是一条。但是地图上明明只标了一条路。哈奇望着眼前的两条路,发了会儿呆,赶紧笨手笨脚地拿着地图仔细查看。
“这是怎么回事,真见鬼了!不可能有两条路啊!”他不解地说。“但是事实证明这里的确有两条路。”思考机器说。
思考机器感觉到费尔班克斯的手在颤抖,继而突然扬了起来。科学家又拿起电筒照向那张苍白的脸。他看到费尔班克斯一脸奇怪的表情,似乎有些僵硬,又有些难以置信,他那副茫然的表情可能有很多种意味。他转过头望着前方被树丛包围的两条路。
“走左边这条。”思考机器向司机下达了命令,不过他的眼睛仍旧盯着旁边那人的脸,“开慢一点儿。”汽车再次发动,拐弯向左边驶去,这个弯度很大。除了科学家那双水蓝色的眼睛在斜视着身旁的人外,车上其他人都望着前方。借助着手电的灯光,他看到费尔班克斯正在微微地颤抖。或许只有司机才知道汽车向左拐了多大的一个弯,但他一言未发,只是沿着道路缓缓前行。道路突然变宽了一些,一直延伸到茂密的森林里,消失在黑暗中。汽车慢慢地向前驶去..。
“别停下!”科学家厉声说,“继续往前!”
汽车猛地往前冲去,过了一会儿,车子开始颠簸起来,这说明道路变得崎岖了,而前方仍然漆黑一片,他们只能看到一小块天空。这里明显是森林的边缘。汽车继续向前,来到森林边缘的开阔地带,司机放慢了车速。
“这里没有路了。”他说。
“继续走!”思考机器也紧张起来,“不管有没有路,你只管一直往前开就是了!”
司机踩下油门,车子向前冲去。地面像刚刚犁过似的崎岖不平,车子晃得很厉害,方向盘也变得难以操控。他们就这样向前行驶了两三分钟,科学家继续用电筒照着费尔班克斯的脸,他斜着眼睛观察着对方面部表情的每一个细微的变化。
“在那里!”费尔班克斯突然尖叫着站了起了来,“在那里!”此时,哈奇和波洛克医生也看到了,那是远处一个模糊不清的玫瑰色点。但是思考机器并没有移开视线。“向那个红点开过去!”他命令着。
这座房子显然是有人住的。壁炉里的木柴还在燃烧着,在一闪一闪的火光中,可以看到屋子里到处都放着图书。在他们面前站着一个男人。他个子很高,脸上棱角分明,上了年纪,而且稍稍有些驼背,手上尽是因为辛劳而长满的老茧,而且,他的左手食指不见了,他的眼睛是白色的玻璃状体!
费尔班克斯尖叫起来,嘴里含混地喊着什么。他突然冲上前,把微笑的上帝雕像放在壁炉上的水晶摆设旁,又奔回思考机器身边,抓住他的胳膊,像个小孩一样向思考机器寻求保护。思考机器向他点点头,费尔班克斯咧开嘴笑了,苍白的脸上露出憨憨的傻笑。
这位奇怪的老人似乎没有觉察他们的存在。他站在壁炉旁边,虽然眼睛不能视物,可是他似乎在凝视着炉火。科学家慢慢走向老人,费尔班克斯痴迷地盯着他。科学家松开抓握费尔班克斯的手,搭在那位老人的肩膀上。老人本能地一下抓住科学家的手。
哈奇和波洛克医生静静地在一旁看着,思考机器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奇怪的老人抬起胳膊,摸索着科学家的脸。老人的右手食指在科学家的眼睛上停留了片刻,然后又轻轻地抚摸着他薄薄的嘴唇,并停留在那里。
“你眼睛瞎了吗?”科学家问。
奇怪的老人点点头。
“你耳朵也聋了吗?”
老人又点点头,他的食指还在轻轻地抚摸着思考机器的嘴唇。
“你是哑巴吗?”科学家继续问。
老人又点点头。
“聋、哑、盲,都是因为疾病引起的吧?”
老人又点点头。
思考机器转身抓起费尔班克斯的手搭在老人的肩膀上,然后慢慢地拿开了自己的手,同时注视着费尔班克斯苍白的脸。
“是真的,真的!”思考机器慢慢地对费尔班克斯说,“一个男人,你知道吗?”
费尔班克斯突然往后退了几步,很明显,他的大脑在挣扎着。慢慢地,费尔班克斯脸上的表情变得丰富了,嘴巴上的肌肉也不再松弛无力,涣散的眼神变得笃定起来。
……后来,外边突然传来了某种声响……那是尖锐的叫声……是一种濒临死亡、痛苦不堪、恐慌万状的尖叫声……一个骇人听闻的可怕东西……突然,一切又归于宁静。
尖叫声刚刚传来的时候,费尔班克斯站直了身子,慢慢地向前走去。他刚走了三步,就跌倒了。哈奇和波洛克医生把他翻转过来使他平躺在地上,发现他惊慌失色、汗流浃背、手脚颤抖,他的眼神又变得涣散了,露出惊恐的神色,嘴巴里又开始喃喃自语了,只是他很虚弱,无法闻风而逃。
“待在这里!”思考机器急促地命令道,然后就冲出了屋子。
哈奇听到他上了楼梯,过了一会儿,又传来尖叫声,准确地说,是尖锐的、断断续续的哀号,费尔班克斯微微地颤抖着,渐渐地平静了下来,平躺在地板上。过了一两分钟,思考机器又回到了房间,手里还拉着一个女人;那个女人穿着一条花格裙子,一头乱蓬蓬的长发遮住了脸庞。思考机器径直走到老人身边,拿起老人干巴巴的手指放在自己的嘴唇上。
“这有一个女人,是你夫人吗?”思考机器问。
老人摇摇头。
“你妹妹?”
老人点点头。
“她的精神有问题吗?”老人又点点头。那个女人茫然地站在一边,突然冲向壁炉架,嘴里发出奇怪的类似哭泣似的声音。她抓过那只不祥的象牙雕像贴在自己胸前,然后像母亲哄孩子似的低声吟唱着,显得很恬静。费尔班克斯从地板上爬起来,呆呆地望着她,过了一会儿,他长叹一声,往后瘫倒过去,波洛克医生和哈奇赶紧搀住他的胳膊。他昏过去了。
“先生们,我想问题已经解决了。”思考机器说道。
一个月过后,思考机器到哈罗德·费尔班克斯家拜访。年轻人从床上坐起来,显得很虚弱,不过已经清楚发生在自己身边的事情了。他的眼睛里偶尔还会露出一丝恐慌,不过已经没什么大碍了。
“你还记得我吗,费尔班克斯先生?”科学家开口问。“记得。”费尔班克斯答道。“你记得那天晚上我们一起经历的事情吗?”
“从汽车驶上左侧的道路一直到看见远处的灯火,每件事情我都记得。”费尔班克斯说,“我还记得见到了那位老人和一个女人。我知道老人既聋又哑,而且还是盲人,而那个女人患有精神病。我的状况似乎好多了,”他伸出手摸了摸额头,“不过我还是不知道那是什么地方。”
“请听我说,”思考机器慢慢地说,“你还记得自己开枪打你母亲吗?放松些,不要激动,她没有受伤。后来你立即被送进了一家疗养院。我就是在疗养院里见到你的。当时象牙雕像已经从你身边拿走了,我走进关着你的病房,把雕像还给了你。就像我推测的那样,那只雕像让你平静了下来。为了确定是不是只有那只雕像才能让你平静下来,我就又试着把它从你手上拿走了,于是你再次变得狂躁起来。事实上,当时你把一张用螺丝钉固定在地板上的沉重桌子掀翻了。你还记得那些事情吗?”
“不记得了。”
“我又把雕像还给你。我知道那就是你狂躁的原因。我推测,如果那不是你疯狂的原因,而且那些诡异的事件也不是因它而起的话,你就不会记得那天晚上一系列的事情了。你用这个小雕像给自己施加了自我催眠术,也就是说,你一定知道对于具有某种性格的人来讲实施自我催眠是有可能的,而在实施催眠术的时候一定要用很亮的东西,或者说,是闪闪发光的东西。
“尽管那只雕像使你陷入疯狂,但是我把它拿给你却能让你安静下来。而这些是你复原那天晚上发生的事情的前提。你和我们一起乘汽车从佩勒姆来到你那天晚上买汽油的商店,我们在那里停下来,见到了你那晚见过的老人。其实他前几个月不在小商店里,最近才回去的。你知道,我们做这些就是为了让你想起当时发生在你身边的事情。在某种程度上讲,这很有用。
“然后,我们从小商店出发继续前行,到了一个岔道口,其中有一条路很明显是要往左拐的。接着我们就径直来到了那座农舍,房子里住着一位老人和一个女人。我在那里试图向你证明他们都是真正存在的人,并非什么鬼魂。其实,那天晚上,老人和女人根本就不知道你在他们的屋子里。如果你不碰触他的话,他根本就不知道你的存在。你说他当时给你拿来一些吃的东西,很可能食物是老人为那个女人准备的,而你却以为人家是拿给你吃的。那天你因为大火而被迫跳楼,还把脚踝给摔断了,其实那场大火没有把农舍烧毁,一场大雨把火浇灭了,现在那座房子里还有被烧的痕迹。当然,房子现在已经被修理过了。你现在清楚了吧?”
“很清楚,”费尔班克斯答道,“不过那个在路上发现的白色的东西和尖叫声又是怎么回事?”
“那些也没什么奇怪的,”科学家继续平静地说,“那条向左的小路弯度很大,比你想象的要大得多。拐过那个弯道,小路几乎与主路平行,所以你当时在晚上根本就不会注意到这一点。那座房子距离左拐处五百英尺,距离主路大概八百英尺。你那天在路上听到的尖叫声就是房子里的女人发出的,而你看见的身影就是她,不过我还不知道她怎么会离开家在森林里游荡。她当时的确在路上闲逛,还被暴风雨吓着了。我只能说她当时也许知道你在追她,然后就爬到树上去了,所以你会觉得那个身影从地面升起来,移动到了树上。
“接下来的事情就很自然了,你又回到自己的汽车上,然后开车到了那个女人住的地方,而她也走了八百英尺,穿过森林,回到家里。于是你在那里又听到了她的尖叫声。那天晚上在屋子里发生的事情对他们来讲根本没什么,但是却让你觉得很诡异。其中一件事情是蜡烛突然熄灭了,显然,那是因为当时刮了一阵风,或者是因为屋顶漏下来的雨水滴在了蜡烛上。你明白我说的话吗?”
费尔班克斯沉默了几分钟,又躺下了,闭上了眼睛。
“有些事情我还是不大明白,不过你没提到那些事情。”他慢慢地说,“比如说,为什么后来我又返回去找那条左拐的小路和那座农舍的时候,没能找到它们呢。”
“当然你不会记得了,”思考机器解释道,“那天晚上我们离开小商店后,我问波洛克医生和哈奇先生有没有在地图上发现什么奇怪的东西,他们回答说没什么特别的。”
“事实上,”科学家平静地说,“我们走的路和你那天走的路一样,你当时以为自己是向米伦行驶,其实不然,你是向着返回佩勒姆的方向飞奔。你返回去寻找却没有发现左转路口和那座农舍,那是因为它们不是在小商店和米伦之间,而是在小商店和佩勒姆之间,大概距离那家商店八到十英里。”
年轻人觉得释然了,他向前探着身子,急切地问道:
“但是我怎么会不知道自己又沿原路返回去了呢?”
思考机器耸耸肩膀,“要是在白天的话,你肯定会察觉到的,不过那天是晚上,大风刮得漫天都是尘土,所以你匆忙间就走错路了,不是向米伦行进,而是返回了佩勒姆。你看,那天我们一起去找那座农舍,当时还没有暴风雨,我问波洛克医生和哈奇先生有没有发现什么异常,他们也都没有发现我们走错路了。”
费尔班克斯沉默了好长时间,他躺回床上,静静地躺着。
“你的日记中,”思考机器打破了沉默,“提到你离开小商店的时候,似乎听到有人喊你。那不是你的幻觉,事实上,的确有人喊你,就是那个卖给你汽油的商店老板。他知道你打算去米伦,也看到你转错了方向,所以他喊你是想提醒你。不过你却没有停下来。”
事情就是这样。
窃贼和女郎
01
红衣主教黎塞留和日本天皇漫步到狭窄的露台上俯瞰着“七橡园”的入口。他们点上香烟,悠闲地看着人群涌上宽阔的大理石台阶。这儿站着一位特别肥胖的中国皇后,那儿站着一个穿着色彩斑斓、奇装异服的印度武士,后面还跟着两个踱着小碎步咯咯傻笑的日本艺伎。他们旁边还有一个高贵的穿着华丽礼服的俄国沙皇。天皇笑了。
“这是我的老对手了。”他对主教说。克里斯托弗·哥伦布搀扶着华托画中的牧羊女下了车走过来,这时打扮得很像妖姬的人一路小跑跟上他们,有说有笑。达达尼昂、阿托斯、阿拉米斯和波托斯大摇大摆地走过来,显得傲慢无比,腰间的配件叮当作响。
“啊!”主教大人大声说着,“这四位先生可是我的熟人。”
苏格兰玛丽女王、波卡霍姆塔斯公主、土耳其苏丹和米考伯先生聊得相当投机。他们身后出现了一个醒目的身影。他是个贼,一手拿着电筒,一手拿着左轮手枪,脸上的黑色面罩一直拉到唇部,头上戴的宽檐帽子遮住了眼睛,肩上还挎着一个窃贼专用的工具包。
“天啊!”主教大人说道,“这身打扮可真不错。”
“看上去像是真家伙。”日本天皇说。
窃贼闪到一旁,给珠光宝气的伊丽莎白女王让路,然后继续沿着台阶往上走。红衣主教和日本天皇穿过一扇敞开的窗子来到会客室,看着他过来。
“尊敬的伊丽莎白女王殿下驾到。”一个阴沉着脸的门童通报道。
窃贼一边把名片递给身穿制服的门童,一边饶有兴味地看着对方漠然的脸上闪过一丝惊讶的神色,也许是因为他递卡片的手里握着手枪。门童瞄了一眼名片,松了口气。
“窃贼比尔!”他高喊。
会客厅和舞厅里立刻引起一片惊愕和玩味的窃窃私语。窃贼觉得自己成了众人关注的焦点。忽然,屋子里一阵哄堂大笑,一个小丑出现了。他在窃贼的背后转悠,吸引了大家的目光。窃贼却盯着这里的人群。
几分钟后,红衣主教和日本天皇想离开了。他们俩拉着窃贼来到吸烟室。俄国沙皇也跟了进去,和他们一起吞云吐雾。俄国沙皇和日本天皇的关系很好,常常叫他的昵称“迈克”。
“你怎么突发奇想穿成这样了?”红衣主教问窃贼。窃贼笑了,露出两排坚实、雪白的牙齿。面具下沿露出的光洁的下巴上有一道伤疤,使他显得更加神秘。
“我只是想表现得与众不同罢了。”窃贼说,“我想不出什么比这个本色出演更绝的装扮了,所以我就来这里‘干活’了。”
“幸亏警察没看见你。”俄国沙皇说。窃贼又笑了。显然,他对自己的“手艺”非常自信,丝毫不在意他的装扮会暴露自己的真实身份。
“我就怕自己在来的路上被人丢进号子里。”他说,“我是不是需要解释一下‘进号子’的意思?在我们这行里,‘进号子’就是指被人抓住,逮捕,拘留。我的担心还是有点儿道理的,因为在我发动自己的汽车的时候,有两个警察狠狠地盯着我。”
他放下手电和枪,燃起一支香烟。日本天皇捡起手电,无聊地拨弄开关,而那位俄国沙皇则在把玩着手枪。“我要是你的话就不会动它,”窃贼先生漫不经心地说,“这枪已经上膛了。”
“上膛了?”沙皇问,赶紧战战兢兢地把枪放下。
“如假包换,”窃贼恶作剧般地笑着,“我可是货真价实的窃贼,当然枪也是上了膛的。我想在我摘掉面具之前应该可以小有斩获。”
“你看上去很机灵,如果事实也是如此的话,就不愁没收获了,”红衣主教说,“没准儿你会成了伊丽莎白女王的珠宝收藏家呢,到目前为止,我都看见四个伊丽莎白女王了,别忘了,现在舞会只是刚刚开始。”
“噢,我不会让你失望的。”窃贼轻松地打着保票,“我的智商可是相当高的,而且你也知道,我是高手。为了向你进一步展示我的专业技能,我将向你展示我在五分钟前从我的朋友沙皇阁下的身上弄来的手表和胸针。”
他伸出一只带着手套的手,手上正是沙皇的手表和钻石胸针。沙皇一脸惊讶,直勾勾地盯着那两件东西,过了片刻,他打了个冷战,开始给窃贼鼓掌,然后诚惶诚恐地笑了。日本天皇把雪茄叼得翘了起来,开怀大笑。
“要是用交际术语来形容你的话,尼克,”他对沙皇说,“你就是所谓的‘游刃有余’,恐怕你自己也不得不承认这点吧。”
“迦得,你还真是厉害。”红衣主教说,“没准儿你可以帮我对付达达尼昂那帮家伙。”
窃贼懒洋洋地站起身来,脸上还挂着笑容。“拜托,这可不是什么好主意,”他说,“咱们还是出去看看有什么活儿可干。”
“说,告诉我们你到底是谁,我们肯定会给你保守秘密的,”沙皇诱惑着窃贼,“虽说你的声音听上去很耳熟,可我还是不确定你是谁。”
“还是耐心等到摘下面具的时刻吧,”窃贼说,“到时候你自然会知道的。还有,我刚才把自己的名片递给了门口的那位像石头一样的家伙,如果你觉得自己可以收买那个家伙,你大可去试试。他肯定记得我,因为我还从来没有遇到过任何一个人见到我像他那样惊讶的呢。”
他们四个人溜达着走进舞厅,正好赶上加入跳舞的行列。几分钟后,那个可以变化万千的队伍开始舞动起来。舞会的主人施托伊弗桑特·兰道夫扮作了瓦尔特·罗利爵士,他艳丽的妻子扮成了埃及艳后的模样。他们俩看着花枝招展的人们,看着他们穿戴着的熠熠生辉的珠宝和华丽的服饰,脸上露出了满意的神色——真不错。.
看着舞池里成双成对不协调的搭配,兰道夫先生笑了,不过他的笑容隐藏在面具之后。伊丽莎白女王和米考伯先生翩翩起舞,红衣主教黎塞留和妖姬相映成趣,小丑一个劲儿地向玛丽王后献媚,俄国沙皇被一个日本艺伎迷得神魂颠倒,而日本天皇却跟一个挂着叮叮当当的饰物、穿着超短裙的精灵玩闹嬉戏。
在跳舞的队伍中,窃贼是最怪异的一个。他的左轮手枪随意地插在口袋里,手电挂在皮带上。他正在不遗余力地把俏皮话灌进麦克白夫人严肃的耳朵里,同时还要敏捷地躲开高贵的皇后那火车般臃肿的身体。这蔚为壮观的舞会终于停了下来,人们三五成群地聚在一起聊天。
红衣主教黎塞留正挽着妖姬的胳膊散步。
“‘生意’还不错吧?”他向窃贼打听。
“一切顺利。”窃贼回答。
妖姬走了过来,傻乎乎地踮起脚朝窃贼做了个鬼脸。
“哇!”她惊叫起来,“你这身打扮太唬人了。”
“谢谢夸奖。”窃贼油嘴滑舌地说。
他很庄重地倾身行礼。红衣主教大人和他的同伴从他身边走过。窃贼直起身子,盯着他们的背影看了一会儿,然后好奇地四处打量着舞厅,似乎在寻找什么人。最终,他兴趣索然地穿过人群离开了。
02
半个小时后,窃贼独自一人站在一边若有所思地望着舞池里翩翩起舞的人们。正当他打算有所行动时,一只小手挽住了他的胳膊,随后耳边传来了温润软语。
“太棒了,迪克,太棒了!”
窃贼迅速转过头,看到一个妙龄女郎站在自己面前。她很像《西部女郎》里的主人公,长着精致的圆下巴,红红的嘴唇,神采飞扬的眼睛,她的眼睛蓝蓝得就像……像……好吧,她的眼睛是蓝色的。她的脸颊和额头都躲在一个让人艳羡的面具后面,头戴宽檐帽,帽子上有酒红色的蓬松的毛,还有一条彩带迎风飘扬。她的腰带上挂着一只手枪和一把博伊猎刀,虽说看起来这个女郎不会造成什么危害,但是这些东西还是不应该出现在她的身上。窃贼好奇地看了她一会儿,笑了。“你是怎么认出我的?”他问。“看你的下巴,”她回答说,“只要你的面具没有遮住它,你就很容易暴露自己的身份。”
窃贼用戴着手套的手摸着自己的下巴。
“我把这个给忘了。”他一副懊悔的模样。
“你不认识我吗?”
“没印象。”
女郎靠得更近了,一只手轻轻地挽着他的胳膊,她压低声音,神秘地问道:“事情还顺利吧?”
“喔,还不错。”他也马上压低了声音,小心翼翼地回答。
“你是开车来的吧?”
“没错。”
“那个盒子也带来了吧?”
窃贼犹豫了片刻。
“盒子?”他纳闷起来了。
“对啊,那个盒子,已经在你手上了吧?”
窃贼看着女郎,嘴角露出一丝重新估量的意味。女郎也看着窃贼,就这样过了一会儿,她的目光低垂下去,一抹绯红爬上了她洁白的脸颊。窃贼突然放声大笑。
“对,那个盒子我已经到手了。”他说。
她深呼吸了一下,苍白的手微微颤抖着。
“咱们再过一会儿就该走了吧?”她心神不宁地问。
“我也这么想。”他说。“咱们一定要在摘下面具的时刻到来之前离开,”她继续说,“因为……因为不然会有人发现或者猜到……”
“猜到什么?”窃贼先生问。
“嘘……”女郎伸出一根手指放在唇边,“别这么大声,小心隔墙有耳。恐怕某些人已经来到这里了。他们认识我,而且就在五分钟前,我在温室那边碰到他们了。我可不想让他们看到我在和你说话。”
她飞快地走开了,窃贼先生看着她离开,眼中流露出欣赏的神情,同时还混杂着其他难以言喻的情绪。他转身向温室走去,突然撞到一个长得孔武有力的家伙的胳膊上。对方穿着一套某个时代的大臣所穿的笨重朝服。大个子往后退了几步,上下打量着窃贼。
“嘿,小子,行头不错啊。”大个子说。窃贼先生瞥了他一眼。或许是因为大个子说话时的语调吧,窃贼有点儿惊讶。“你喜欢就好。”他冷冷回答,从大个子身边走了过去。
他在温室里等着,眼中已经没有舞池里的喧闹了。他的嘴唇露出一丝冷笑,他看到那个大个子和另一个人说了几句话,指了指他所在的温室的方向。不一会儿,那个女郎情绪激动地走了进来。
“我们必须现在就离开这里,马上,”她匆匆地对窃贼耳语,“他们怀疑我们了,我就知道,我就知道。”
“恐怕不幸被你言中了,”窃贼冷冷地说,“所以刚才警探才会找我说话。”
“警探?”女郎猛吸了一口凉气。
“没错,有个警探装扮成绅士的样子。”
“噢,要是他们现在正看着我们的话,我们该怎么办?”
窃贼先生瞟了一眼屋外,正好看见刚才和那个大个子说话的人走进了温 5ba4." >室,他立刻扭过头看着女郎。
“你真的要和我一起走吗?”他问。
“真的。”她急切地回答。
“你确定吗?”
“确定,迪克,我确定!”她又说了一遍,“不过万一我们被抓住……”
“按我说的做,我们就肯定不会被抓到。”窃贼先生打保票说。他用毋庸置疑的声调继续说着,“你直接走到门口,装作要去呼吸新鲜空气的样子走出去,帮我望望风。我随后就会出去。那个警探可不太好打发。出去后我会偷第一辆车逃跑。”
他沉吟了一会儿,拨了一下手枪上的转轮,望着舞池。女郎无助地依偎在他身旁,挽着他的胳膊的手不由自主地抖着。“我很害怕,”她坦白地说,“迪克,要是……”。“放松点儿,”他命令道,“如果你太紧张的话,咱们俩就会露馅被抓住的。现在你只管往前走,别怕,照我说的做。我马上就来,不过到时候留给咱们的时间就不多了。当心点儿。”女郎又在他身边依偎了一会儿。“哦,迪克,亲爱的!”她在窃贼的耳边呢喃低语,随后便转身离开了。
窃贼站在温室的门口,看着女郎婀娜窈窕的身影穿过跳舞的人群。终于,女郎的身影消失了。他开始装作漫无目的地向大门走去。他向身后扫了一眼,发现那个大个子正尾随着他,还看到一个身穿侍者制服的人走到舞会主人面前,一脸兴奋地耳语着什么。
“是该走了。”窃贼冷冷地自言自语道。他继续观察着,看见那个侍者正指向他,而主人忽然打了个手势,扯掉面具。窃贼先生快步向大门冲去。
“截住那个家伙!”主人喊道。
刹那间,大厅里一片死寂,随后传出一片惊愕的欷声。窃贼向大门跑过去。人群里冲出好几个人要抓他。“他在那儿,在那儿!”窃贼大声地喊道,“那家伙就在前面,我会抓住他的!”窃贼的花招奏效了,他成功地跑到屋外,女郎正站在台阶下等着他。“他们追来了!”窃贼一把拉住女郎,一边喘着粗气一边说,“快上路口停着的最后面那辆车!”
女郎一声不吭地跑向那辆汽车,爬上了前排的副驾驶座。这时,屋子里冲出来几个人,暗淡的灯光下,女郎疑惑地看着窃贼奔向墙角,在一个窗户下停下来,弯腰捡起了什么东西,然后朝汽车跑来。
“抓住他!”不知是谁喊了一声。窃贼把他刚刚捡到的东西扔上车,然后飞身跳上汽车。那些东西“叭”的一声落在女郎脚边。窃贼坐进车里,车子随之晃了晃。他快速转动方向盘,四处张望了一下。“快点儿,迪克,他们就要追上来了!”女郎惊叫起来。
发动机颤动着,呼呼地转了起来,汽车发动了。
“快停下来,不然我开枪啦!”又有人喊道。
“趴下!”窃贼大喝一声。
他抓住女郎的肩膀,把她按到座位下面。随后,他也弯腰躲在方向盘底下。身后传来了密集的枪声;汽车猛地跳到路上,左摇右摆地在枪林弹雨中穿梭。
汽车呼啸着向前冲去。
03
百万富翁施托伊弗桑特·兰道夫——化装舞会承办地七橡园的主人——只能向警方描述刚刚发生的事,至于事情是如何发生的,他就不得而知了。简单地说,有个贼手里拿着枪和手电,化妆成窃贼的模样,拿着一份请柬,从正门混进了舞会。得知窃贼是这样大摇大摆地进了自己的舞会,兰道夫先生羞愧极了。
在收集了所有目击者的证词后,警方得出了这样的结论:
在集体舞之后,有个侍者走进吸烟室,看见窃贼独自一人站在一扇敞开的窗户旁向外张望。吸烟室和走廊之间有个小餐厅,华美的兰道夫金盘就陈列在那里。侍者走进吸烟室后,窃贼就转身离开了窗户走进了舞厅,他手里没有任何包裹之类的东西,也没人看见他传递类似包裹一样的东西,而且他看上去不慌不忙,泰然自若。
大概十五到二十分钟后,那名侍者发现十一个黄金打造的价值约有一万五千美金的盘子不见了,于是他赶紧报告了兰道夫先生。听了这个消息后,主人的玩乐热情自然烟消云散了,他赶紧采取措施。
在窃贼离开吸烟室和逃出大门这段时间内,他曾经和一名戴着面具打扮成《西部女郎》主人公模样的女子说过话。让人诧异的是,那个女子与窃贼在温室分开后居然离开了舞会。后来她在屋外和窃贼碰头,随后就上演了飞车逃跑的一幕,他们驾驶着一辆四十马力的汽车,风一样地跑了。而窃贼开来参加舞会的车子却被扔下了,至今也没人来认领。
窃贼和女郎的身份是个谜,据警方说,窃贼偷盗金盘的手段并不难推测:他走进吸烟室,然后进了餐厅,把金盘装进麻袋里,再把袋子扔到窗外。这很容易就能做到。不过那个女郎又和盗窃案有什么联系呢?这让人很费解。或许参加舞会的客人报案失窃的二十几件珠宝能够解释这个问题。
还有件事是显而易见的,窃贼和女郎之所以能甩掉追踪他们的两辆警车,是因为他们逃跑时所选择的汽车是停在那里的所有车中最快的一辆,再加上漆黑夜色的掩护,还有对窃贼而言,逃跑简直就是家常便饭。警探坎宁安——就是舞厅里的那个大个子——曾经向窃贼开了两枪,不过那只起到督促他尽快逃跑的作用而已。
这些并不难理解,但那两个人的身份却是个谜,而且是个很难解的谜,不巧的是,它还是个必须解决的问题。这个问题落在了马洛里探长的头上;他是大都市警探的“终极智囊”,长了一双十一码的大脚,却顶着一个戴六号帽子的小脑袋。他是个谨慎的人,像其他警探一样多疑,而且有先见之明。比方说,就是他清清楚楚地解释了那名窃贼令人吃惊的作案手法。
马洛里探长和他手下的得力干将听了兰道夫先生、那两个曾经参加化装舞会的警察以及舞会侍者的叙述。听完这些,马洛里先生一边品尝着他的雪茄,一边冥思苦想了好一阵。兰道夫先生满怀期待地在一旁看着,他可不想错过什么好戏。
“再冒昧地问一句,兰道夫先生,”警探们的终极智囊终于开口说,“受邀出席舞会的客人所出示的每一张邀请卡都和受邀人一致吗?”
“一致。”兰道夫先生回答说。
“啊!”精明的警探先生大声说,“这样我们就有线索了。”
“那些邀请卡在哪里,柯蒂斯?”兰道夫先生问当时负责门口接待的侍者。
“我当时并不知道那些卡片还有用,先生,所以我已经把它们丢进炉子里烧掉了。”
马洛里先生听了这句话后成了泄了气的皮球。“你在化装舞会门口收到那个窃贼递给你的邀请卡时有没有留意卡片上的名字?”他问。他总是习惯追根究底。
“是的,警察先生。我还特意看了看卡片上的名字,因为那位先生的穿着打扮很奇怪。”
“你记得那个姓名吗?”
“不记得了,先生。”
“如果再看到或者听到那个名字的话,你能记起来吗?”
侍者看了看兰道夫先生,摆出一副无能为力的样子。“我没什么把握,先生。”他答道。“那个女人呢?你注意过她的邀请卡没有?她有没有把邀请卡给你?”
“我对她一点儿印象都没有,先生。许多女士来的时候都穿着外套,那样根本就看不到她的装扮。”终极智囊又陷入沉思之中。最终,他又问兰道夫先生:
“你确定在舞会上只有一个人扮成‘窃贼’的模样吗?”
“我敢保证只有一个‘窃贼’,”兰道夫先生激动地说,“幸亏只有一个,要是出现两个的话,那他们还不把那台钢琴偷走啊。”
终极智囊眉头紧蹙。“那个女子打扮得像‘西部女郎’吗?”他问。“没错,她穿的是典型的西部风格服饰。”
“舞会上没有其他女士穿成那样吗?”
“没有。”兰道夫先生回答。
“没有。”那两个在场的警探也随声附和。
“那么,兰道夫先生,你一共请了多少人来参加舞会?”
“三四百个吧,舞厅很大,”兰道夫先生解释,“而且我想充分利用那个舞厅。”
“坦白说,你其实希望有多少人来参加你的舞会呢?”
“哦,这我就没想过了。也许,三百个吧。”
马洛里探长若有所思。
“毫无疑问,这是两个胆大包天却又狡诈如狐的职业窃贼犯的案子,”他最终总结道,他的几个手下正一脸崇拜地听他讲话,“这次干得太漂亮了,也许他们在几周前就策划了这起盗窃案,伪造了邀请卡,或者邀请卡是他们偷的,对,是偷的。”
他突然转身用他那根正义的手指指着那个侍者柯蒂斯。“你注意窃贼给你的邀请卡上的签名了吗?”他质问道。“没有,先生,没什么印象了。”
“我是说你有没有注意到那张卡片上的署名与其他卡片上的署名有什么不同?”终极智囊追问。
“我不记得有什么不同,先生。”
“如果署名不同的话,你能发现吗?”
“我应该可以发现,先生。”
“邀请卡上的署名是不是同一个人写的,兰道夫先生?”
“是同一个人,我太太的秘书。”
马洛里探长站起身,皱着眉头来来回回地走着。
“啊!”终于,他又开口了,“这样我们就能够判断出那两张卡片不是伪造的,而是他们从某些人身上偷去的。综合这些线索,我们……”他暂停了片刻。
“我们现在要做的是,”兰道夫先生打断警探的话,“要查出到底谁的邀请卡被偷了,谁在舞会上见过他们,还有是谁偷了我的金盘跑了。”终极智囊严肃地盯着他,兰道夫先生也是一脸肃穆。要知道,被偷的可是他的金盘啊。
“是的,你说得对,”马洛里探长附和道,“我们要追查下去。道宁,你负责调查窃贼留在七橡园的那辆车,要查出车的主人是谁,另外还要找到窃贼和女郎逃跑时开的那辆车。坎宁安,你赶去七橡园,查查还有没有其他线索,尤其要注意女郎留下的外套,她在逃跑时并没有穿外套,找到它之后再顺藤摸瓜。布兰顿,你要整理出一份受邀客人的名单,这份名单兰道夫先生会提供的,找出哪些人出席了舞会,哪些人没有出席,然后继续跟进。”
“这可要花上好几周的时间啊!”布兰顿抱怨道。
终极智囊严厉地说:“是吗?”他不满地瞪着布兰顿,后者被上司炙热的目光盯得头皮发麻。“另外,”马洛里探长高风亮节地继续说,“剩下的事情全归我。”
就这样,针对窃贼和女郎的狩猎行动全部策划好了。
04
报社记者哈钦森·哈奇,长得高高瘦瘦,一副营养不良的样子;他是个对事实真相如饥似渴的年轻人。大概记者都对事实真相有着强烈的欲望吧,而哈奇则恰如其分地表现出了这种特质。这也正是主编大人器重他的原因。就算哈奇走进编辑部,告诉主编说他看见一头蓄着粉色络腮胡的蓝色大象,对方也会就此坚定不移地相信那头大象不是绿色的,也不是紫色的,而是蓝色的。
哈奇还有一些突出的个性。比如说,他相信自己的职业需要用到聪明才智,事实上,他已经不止一次地向人们展示了人类的智慧是美妙的。他头脑机灵,为人坦率,做事方法灵活。
哈奇和许多人一样,在跟踪报道兰道夫家的盗窃案。他所掌握的情况和其他人一样,没什么更新鲜的东西。他深入调查了这个案子,不可思议的是,他开始相信警方对窃贼和女郎身份的判断了,也就是说,他相信案犯是职业大盗。他能虚心接受别人的观点。
星期六下午,也就是兰道夫盗窃案之后的第三天,哈奇坐在马洛里探长的私人办公室里,绞尽脑汁地向这位终极智囊榨取关于那起盗窃案的最新情况。电话铃响了,哈奇听到了这段话——这可不是他故意偷听别人的电话。
“喂……对,我是马洛里探长……失踪了……她叫什么名字……什么……哦,多萝西……是吗……梅里特……噢,梅里曼……到底是什么……拼出来……M-E-R-E-D-I-T-H。你怎么一开始不说清楚……她长什么样……红褐色的头发。红色的,你确定……哦,浅红色。我想这跟红褐色没什么差别吧。”探长扯下一张纸,匆匆地记录着什么,哈奇猜想那肯定是对某位失踪女郎的描述。
“这是谁提供的情报?”探长先生又问。他听了电话另一端的回话,倒吸了一口凉气,随后又扫了记者一眼,这时记者先生正望着窗外发呆呢。
“不行,”终极智囊说,“现在向媒体曝光并不明智,而且也完全没有这个必要。我明白。我会立即安排人手展开调查的。不,媒体得不到任何消息。再见。”
“有情况?”哈奇漫不经心地问。
“没什么大不了的。”探长敷衍道。
“没错,显而易见嘛。”记者冷冷地说。
“不管怎么说,这件案子现在还不能见报。”终极智囊非常严厉,更何况他一点儿也不喜欢哈奇,“案子见报的话对侦破工作很不利,所以我不会让它变成报纸上的铅字。”
哈奇打了个呵欠,表明自己对这案子根本没兴趣,然后就离开了。不过,他脑子里冒出了一个想法,要是马洛里探长知道他这个想法的话一定会吓得晕过去。他在外边徘徊,酝酿着自己的主意。一个失踪女郎!一个长了一头红发的失踪女郎!一个长了一头红发、周四失踪的女郎!兰道夫的化装舞会正是周四晚上举行的。那名失踪的“西部女郎”就是一头红发!马洛里在听到提供这份情报的证人的名字后显得很震惊,因此那个证人的身份肯定不一般,嗯,或许就是这样!最起码那个证人的身份能够让警察诚惶诚恐地回话,另外还有一个重要情报——那名失踪女郎的名字是多萝西·梅里迪思!
哈奇在路边一动不动地站着,琢磨了好长一会儿,突然冲向电话亭给七橡园的施托伊弗桑特·兰道夫打了个电话。他战战兢兢地问了第一个问题:
“兰道夫先生,你知道多萝西·梅里迪思小姐住在哪里吗?”
“梅里迪思小姐?”对方回答说,“让我想想,我记得她和摩根·格雷顿一家住在他们的乡村庄园。”
记者兴奋地想大叫,“果然,真是猛料啊!”他心想。他极力克制住自己的激动心情,继续问:“她周四晚上也参加那个化装舞会了,对吧?”
“没错,我们邀请她了。”
“你在舞会上看见她了吗?”
“没有,你是谁?”
哈奇挂断了电话。他兴奋得满脸通红;除了刚刚提到的他所拥有的诸多优点之外,这位记者先生还有一个长处,就是他做事充满了激情。他往往不会把自己的真实想法告诉任何人,他确信马洛里探长还不知道那个女郎就是受邀出席舞会的一个客人,而且马洛里将来也不会发现这一点,这就是警探们的悲哀。
哈奇怀着这种心情动身前往格雷顿家位于郊外的庄园。找到格雷顿庄园简直易如反掌。摩根·格雷顿是位富有远见卓识的富翁,已经上了年纪。他不在家。哈奇递给庄园的女仆一张只印了名字的名片,几分钟后,格雷顿夫人出现了。她是位七十多岁的慈祥妇人,举止沉稳优雅,让人自惭形秽。哈奇一边看着老妇人,一边盘算着应该问些什么。
“我是直接从警察总局过来的,”他用上了外交辞令,“我想你也许会告诉我们梅里迪思小姐失踪的事。”
“哦,好的。”格雷顿夫人说,“我丈夫说他要报警,请警方调查这件事。这事非常蹊跷,非常蹊跷!我们想不出多莉能去哪儿,只能猜测她可能已经和别人私奔了。你知道吗,这个想法一直在我的脑海里挥之不去。”
她说话的口气听上去就像个顽皮的孩子。“你会告诉我关于梅里迪思小姐的事情吧?比如她是谁之类的。”哈奇问。
“哦,当然,没问题。”格雷顿夫人说,“多莉是我丈夫的妹夫的远房表亲,”她准确地解释道,“她生在巴尔的摩,现在暂时住在我们这里,已经有几个星期了。她是个可爱甜美的女郎,不过我担心……担心她已经跟人私奔了。”
老妇人的声音有些颤抖,这让哈奇更觉得过意不去了。
“不久前,她遇见一个叫赫伯特的男人,理查德·赫伯特。还有,我觉得——”
“迪克·赫伯特?”记者突然激动地插嘴。
“你认识那个年轻人吗?”老妇人热切地问。
“对,我们是哈佛大学的同学。”记者说。
“他是个好人吧?”
“一个善良、英俊、直率、正直的人。”哈奇说。他对迪克·赫伯特的事情非常有兴趣,继续追问着,“请继续说下去吧。”
“嗯,我也不知道什么原因,多莉的父亲不喜欢赫伯特先生和她来往,嗯,坦白说,是坚决反对他们在一起,不过她毕竟还是个年轻女孩,有点任性,我担心她虽然表面上顺从了她父亲的意志,但也许还会暗中继续与赫伯特先生保持联系。上周四晚上,她趁我们不注意就出去了,之后再也没有她的消息,连字条都没留下。我和我丈夫猜他们可能已经私奔了。我知道她父母听到这个消息的话一定会心碎的,不过我坚信,假如一个女郎把她全部的心思放在一个男人身上,那她肯定能得到他。而且你也说那人是个很好的小伙子,所以我相信她是私奔了。”
哈奇有个问题如骨梗在喉,他不想问这个问题,因为他觉得如果这位和蔼的、有些絮叨的老妇人知道他问这个问题的目的的话,肯定会恨死他的。不过,他最终还是问了。
“请问,梅里迪思小姐上周四晚上有没有出席兰道夫先生的舞会?”
“我肯定她收到了邀请函,”老夫人回答说,“她接受过许多邀请,不过我觉得她没有去那里。我猜,那是个化装舞会吧?”
记者先生点点头。
“这样的话,她就更不可能参加了,”格雷顿夫人说,“她没有那种场合的衣服,不会去的。她肯定是和赫伯特先生私奔了。不过我希望她能写封信给我,还有,给她父母一个合理的解释。我们不允许赫伯特来这里,具体原因三言两语也解释不清。”
哈奇听到大厅传来微弱的衣裙摩擦发出的沙沙声,转头向门口望去。没人进来,他又看向格雷顿夫人。
“梅里迪思小姐会不会回巴尔的摩去了呢?”他问。
“哦,不会的!”老妇人马上回答,“她父亲今天给她发了封电报,上面说他要到这儿来,可能今晚就到;另外,他到这儿之后,我……我还不知道该怎么对他解释这件事呢。不管怎么说,我还是希望我们能够得到她的什么消息,能够……”
哈奇心怀歉疚地告辞离开,那个女仆领他到门口。“如果我告诉你梅里迪思小姐是否参加了那个化装舞会的话,你会付给我多少钱?”女仆谨慎地问。“噢,你偷听我们说话!”哈奇厌恶地说。女仆耸耸肩。“你给多少钱?”她又问。哈奇递给她十美元,她接过钞票掖在胸口。
“梅里迪思小姐的确参加了舞会,”她说,“她去那里见赫伯特先生,他们打算从那里私奔,小姐策划了所有的事情。她信任我,还找我帮忙呢。”
“她当时穿了什么?”哈奇热切地问道。“她装扮成西部女郎的模样,”女仆说,“戴了顶宽檐帽,还拿了博伊猎刀和一把左轮手枪。”哈奇吃惊得下巴都要落在脚面上了。
05
哈奇准备回城了。他绞尽脑汁地想着新闻报道的标题,点燃一支雪茄后,准备进车厢。“车上禁止吸烟。”列车员说。记者冷冷地瞪了对方一眼,然后钻进车厢坐下,嘴里依旧叼着雪茄。
“不准吸烟,我告诉过你了。”列车员大叫。
“我知道不准!”哈奇气呼呼地大喊。他转头瞪了车厢里的另一个乘客一眼——那是个小女郎,人家可没有吸烟。然后他又看着列车员,就在这时,他忽然灵光一现。
“梅里迪思小姐就是那个女郎,”哈奇心里想着,“马洛里绝不会想到,而且将来也不会,他也绝不会派人来做我所做的事情。格雷顿不想因为这件事情搞得满城风雨,他们在了解事实真相前不会再对其他人提起此事。我已经抓住事情的关键了,不过还不知道该从哪里找到突破口。那么,现在的问题是:多萝西·梅里迪思和那个窃贼之间有什么关系?迪克·赫伯特就是窃贼吗?噢,当然不是!不过那还有可能是谁呢?”
哈奇心里不停地思考着这些问题,一下车,就跑去拜访迪克·赫伯特。他太专注于自己的心事了,居然差点撞到房门上。他按下门铃,过了很长时间,一个男仆开了门。
“赫伯特先生住在这里吧?”哈奇问。
“是的,先生,他是住在这里,”男仆回答,“不过我不知道他能不能见你。他的身体不是很好,先生。”
“身体不好?”哈奇重复了一遍。
“只是不舒服,其实没什么病,他只是受了伤,而且……”
“是谁来了,布莱尔?”赫伯特站在楼梯口问。
“是哈奇先生。”
“上来吧,哈奇!”赫伯特热诚地请他上楼。“见到你真高兴,我在这里无聊透顶,都憋坏了。”
记者先生快步冲上楼梯,来到迪克的房间,向房间的主人伸出了右手。
“这只恐怕不成,”迪克笑着说,“它恐怕得休息几天了,另外一只倒是当班。”他伸出左手。
“你这是怎么了?”哈奇问。
“没什么大不了的,小意思而已。”迪克说,“来,坐吧。前几天晚上,这只胳膊受伤了,从那会儿开始我就和布莱尔呆在屋子里,医生不准我出去。简直太无聊了,家里人都去了新斯科舍,还把其他仆人也带走了。不提这些了,你最近怎么样?”
哈奇坐下看着迪克陷入沉思。赫伯特大约二十八九岁,相貌英俊,健壮有力,曾在大学橄榄球队担任右后卫。不过他现在似乎有些疲惫,脸色很差,蜡黄的肤色下透着苍白。他出身豪门,锦衣玉食的生活却并没有腐化他,相反,他具备了成功人士的基本素质。就像哈奇对他的评价那样,他是个善良、英俊、直率、正直的人。
“我是因为工作来问你点儿事情的,”记者先生最后开口说,“说实话,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开口。”迪克坐直了身子,脸上闪过一丝惊恐的神色。他没说话,眼睛里闪烁着令哈奇玩味的东西。
“你最近看报纸吧?”记者问,“就是最近两天的。”
“看了。”
“那你一定知道兰道夫失窃案了?”
迪克微微一笑。“没错,”他说,“干得不错,对吧?”
“的确如此,”哈奇兴奋地说,“那个大盗干得的确漂亮。”他接过香烟点上,接着说,“这绝不是偶然发生的,你知道什么相关情况吗?”
“除了报纸上报道的那些,我也不知道更多的事。为什么这么问?”
“我会坦率地问你一些问题,迪克,”哈奇用一种自己也不喜欢的语调继续说,“我是为公事来找你的,你只需要把我当作一个普通记者,而不是朋友。如果不想回答问题的话,你也不必勉强自己。”
迪克有些烦躁。他站起身,走到窗子旁边。
“关于什么事的问题?”他问,“你问吧。”
“你知道多萝西·梅里迪思小姐在哪儿吗?”
迪克猛地转过头,眉头紧蹙,怒目而视;哈奇对迪克的这种表情并不陌生,他在哈佛读书的时候曾经见识过。“她关我什么事?”他反问道。“她在哪儿?”哈奇毫不退让。“据我所知,她应该在家。有问题吗?”
“她不在家,”记者告诉他,“而格雷顿一家认为她是和你私奔了。”
“和我私奔?”迪克反问,“她不在家吗?”
“不在家,自从那个周四的晚上,就是发生兰道夫失窃案的那天晚上,她就不见踪影了。格雷顿先生报了警,警察正在四处寻找她,不过是暗中搜寻。媒体还不知道这件事,我是说其他记者。他们对警方提到了你的名字,难道上周四晚上你没打算和她私奔吗?”
迪克激动地在房间里踱来踱去,然后在哈奇的椅子前站住了。“你不会是在开什么愚蠢的玩笑吧?”他严肃地问。
“难道你没有计划和她在周四晚上私奔吗?”记者揪着这个问题不放。
“我不想回答这个问题。”
“你收到过兰道夫舞会的邀请吧?”
“没错。”
“你去了吗?”
迪克低头盯着哈奇的眼睛。
“我也不想回答这个问题。”他停顿了一会儿说。
“举办化装舞会的那天晚上你在哪里?”
“无可奉告。”
记者是没有朋友的。此刻,记者的本质暴露得一览无遗。哈奇忘了他和迪克·赫伯特是朋友,对他来说,眼前这个年轻人只不过是为他写出轰动性新闻提供重要信息的工具。“是不是因为胳膊受了伤,所以你才没能参加那个舞会?”他俨然一副法官模样。
“我不想回答这个问题。”
“你的胳膊伤得怎么样?”
“到此为止吧,哈奇,”迪克终于忍不住了,他低沉的声音发出了危险信号,“在搞清楚所有事情之前,我不会再回答任何问题,尤其是最后这个。化装舞会那天晚上发生了一些事情,不过我不能告诉你或藏书网者任何人,我不会和你谈论那天舞会中发生在我身上的事情。”
他停了一下,刚想张嘴再说些什么,却又改了主意不再说话了。“那是枪伤吧?”哈奇平静地问。迪克看着眼前的记者,双唇紧闭——他在努力克制自己的怒气。“你怎么会这么想?”他问。在回答迪克的问题之前,哈奇想了很长时间,不过那天窃贼和女郎逃出七橡园的时候,他们确实至少被打了两枪。
正在记者先生搜肠刮肚地想着如何回答迪克的问题的时候,门口传来敲门声,布莱尔带来了一张卡片。他把卡片递给迪克,迪克扫了一眼,有些惊讶,然后点点头。布莱尔转身走了。不一会儿楼梯传来脚步声,进来的是施托伊弗桑特·兰道夫。
06
迪克站起身,向兰道夫先生伸出左手;兰道夫先生对此视而不见,反而盯着记者。“我想和你单独谈谈。”他冷冷地说。哈奇假装要起身。
“你就坐在那儿,哈奇,”迪克说,“哈奇先生是我的朋友,兰道夫先生。我不知道你要说什么,不过无论什么事,你都可以在他面前说。”
哈奇知道迪克现在恨不得扑上去把眼前这个人的喉咙撕碎。他说话的声音很平静,只是脸色看上去更苍白了,比刚才还要白。
“我不希望——”兰道夫先生开口说。
“你可以在哈奇先生面前说任何事情,否则就不要说,随你的便。”迪克平静地说。
兰道夫先生清了清嗓子,摊开双手表示无所谓。
“很好,”他说,“我来这里是请你还我金盘。”
哈奇身体前倾,双手紧紧地抓住椅子扶手。这也正是他想知道的事情,不过他不知道如何向迪克开口,让兰道夫先生提出来似乎更容易些。
“什么金盘?”迪克镇定地问。
“就是你在上周四晚上从我家偷走的十一个金盘,你放在袋子里了。”兰道夫先生相当平静地说。
迪克突然向前迈了一步,脸涨得通红。他的左手握成拳,指甲扎进肉里,受伤的右手手指也在颤抖。哈奇觉得迪克马上就要扑上去撕咬兰道夫先生了。
不过,迪克又镇静下来了。毕竟兰道夫先生也是年过半百的老人了,哈奇清楚这一点,不过兰道夫先生却不知道自己目前的境况。迪克突然大笑起来。
“请坐,兰道夫先生,告诉我发生了什么事情。”
“没必要再提那些细枝末节的事情,”兰道夫先生继续站着说,“我本来不想在陌生人面前谈这个,可是你却逼我非说不可。你到底还不还我金盘?”
“你能不能告诉我为什么你认为是我偷了金盘?”迪克追问道。
“这是显而易见的事,”兰道夫先生说,“你收到了化装舞会的邀请,然后打扮成窃贼的模样参加舞会,还把你的邀请卡交给了我的仆人。他特别留意你,而且看了你的卡片,清楚地记得你的名字。我不想把我知道的情况告诉马洛里探长。我没有向警方提起你的名字,尽管我的用人把这件事告诉了我,但是我没让他告诉警方。他只说那些邀请卡已经被烧了。”
“噢,马洛里可能不会喜欢这样吧?”哈奇想。
“我甚至没有告诉警方我对你的怀疑,”兰道夫先生仍旧站着说,“我本来以为这只是你的恶作剧,你会在适当的时候把那些金盘还给我。我不介意你把金盘放在什么地方,我之所以保持沉默,是考虑到你的名誉和你的家庭,不过现在我来要那些金盘,如果那只是扮演窃贼而搞出来的恶作剧,那么现在也是时候结束游戏了。如果你是因为担心警方逮捕你而一直不肯交出金盘的话,那大可不必。只要你还给我金盘,我就会到警察局销案。”
迪克饶有兴趣地听着。哈奇反复地观察迪克,发现他只是在聆听,而没有丝毫的愤怒。“那个女郎的情况有进展吗?”迪克终于说话了,“你不会碰巧也知道她的身份了吧?”
“没有,”兰道夫先生坦白地回答说,“我还不知道她是谁,我猜除了你没人知道她是谁。除了要回我的金盘,我对其他事情没有兴趣。昨天,也就是星期五,我来过你这儿,本来是要见你的,不过却听说你受伤了,所以我就离开了,不想打扰你休息。”
“谢谢,”迪克冷淡地说,“真是体贴周到。”
双方就此沉默良久。哈奇用他的优秀记者特有的两只耳朵听着。
“那么,”兰道夫先生失去耐心了,“你是不打算承认拿走了我的金盘喽?”
“我没拿。”迪克坚决地说。
“我担心的事真的发生了。不过,赫伯特先生,相信我,这是个错误的决定,”兰道夫先生说,“我给你二十四小时的时间来改变主意。如果到时候你肯还我金盘的话,我就会销案,并且利用我的影响力让警方不再追查这件事。如果事与愿违的话,我会把自己掌握的情况向警方全盘托出的,包括你的名字。”
“你说完了吧?”迪克突然说。
“完了,我想是的。”
“那就请你出去,不然我就……”迪克开始向前倾身,不过随后又靠回椅背上。
兰道夫先生戴上手套离开了,走时随手关上门。迪克坐在那里好长时间,他左手支着头,右手随意地垂在身侧,似乎忘记了哈奇的存在。哈奇有些同情他;有的记者还是具备普通人所拥有的同情心的,尽管很多人都不相信这一点。
“我能帮上什么忙吗?”哈奇最终开口问,“你不想说点儿什么吗?”
“没事,”迪克疲惫地说,“没事。随你怎么想,我刚才也说了,有些事情我不能说,即使上了法庭,面对盗窃的指控,我也不能说出来。”
“不过……不过……”记者先生有些口吃了。
“我一个字也不会透露的。”迪克断然地说。
07
周六黄昏时分,警察总部。在那位曾对神秘的兰道夫盗窃案做出抽丝剥茧般分析的终极智囊的私人办公室里,手下的得力助手们列队站在他的跟前,看起来似乎有些许不快。终极智囊把脚跷到桌子上,对手下的人怒目而视;这也是工作的一部分。
“道宁,你那里的情况怎么样?”他问。
“我去了七橡园,并且按照你的吩咐,找到了窃贼留下的车,”道宁汇报说,“然后我开始调查汽车的主人,查找认识这辆车的人。因为没有车牌号,所以进展不是很顺利,不过不管怎样,我还是找到了车主。”
马洛里探长露出感兴趣的样子。
“车主住在默顿,距离七橡园四英里。”道宁简明扼要地说,“他的名字叫布莱克,威廉·布莱克。周四晚上九点,他本来把车子停在离自己房子一百英尺左右的车库里,但是周五早晨发现车子不在了。”
“干得漂亮!”马洛里探长评价道。
“布莱克不可能撒谎,”道宁继续说,“我认为窃贼是坐火车到默顿,偷了这辆车后开到七橡园。这样比较合理。布莱克能够证明那辆车是他的,所以我把车还给他了。”
终极智囊狠狠地吸着雪茄。
“另外一辆车呢?”他问。
“我从那辆窃贼和女郎逃跑时开走的车上发现了血迹,就在车座的靠垫上。”道宁继续说着,语气相当轻松,“今天下午我在普林森镇的一个汽车修理厂发现了那辆车。当然,我查到那个修理厂是纳尔逊·夏普名下的产业,他也受邀参加了舞会。修理厂经理说,他今天早上开门时就发现那辆车停在修理厂门前,而且车牌已经被摘掉了。”
马洛里探长检查了道宁递给他的汽车坐椅靠垫,靠垫上有几处褐色斑点,说明车里的人曾经受过伤。
“很好,这能够说明一个问题,”终极智囊解释,“现在我们知道当时坎宁安至少射中了车里的一个人,这是我们调查的一个突破点。那个窃贼和女郎很可能在昨晚之前把汽车遗弃在那个汽车修理厂门前。”
“应该是这样的,”道宁说,“我也不认为案犯胆敢一直开着那辆车,毕竟那种型号和马力的汽车是很容易就能被查到的。夏普先生也按照我的要求赶过去辨认了那辆车。还有,这些血迹是新鲜的。”
终极智囊默默地琢磨着新情报,他手下的应声虫们却在观察他的表情,希望能看穿他那神奇的大脑皮层。
“干得不错,道宁!”马洛里探长终于打破了沉默,“接下来,坎宁安,你那边的情况怎样?”
“没查到什么,”坎宁安羞愧地说,“没什么。”
“你就没有找到一点儿线索吗?”
“没有,”坎宁安说,“那个女郎没有在七橡园留下任何东西,而且也没有侍者记得曾经在房间里见过的那件外套。我仔细搜索了整个屋子,只在吸烟室的窗下发现了一个压痕,就是金盘被扔出去的那个窗子,另外草地上还有些类似脚印的痕迹,其他就没有什么了。”
“我们总不能去逮捕一个压痕和几个脚印吧!”终极智囊刻薄地说。
应声虫们惋惜地笑了。这是他们对终极智囊表示崇拜的一种方式。“你呢,布兰顿?”马洛里先生问,“那些客人的名单搞定了吗?”
“我这边很不顺利,”布兰顿一脸绝望地说,“名单上有三百六十个名字,而我到目前为止只拜访了其中的三十个人。这比编城市指南还难,给我一个月的时间也不一定能搞定。兰道夫夫妇与他们认识的大部分人取得了联系,剩下的我会尽快调查清楚。”
各位侦探都闷闷不乐地坐着,苦思冥想了半天,最终还是马洛里探长打破了沉默。
“毫无疑问,综合我们手头上的所有线索,我们可以肯定,有一个窃贼已经受伤了。这个窃贼简直是胆大包天,我们现在必须集中全部精力调查那些收到邀请的客人,要查清楚那天晚上他们在哪儿。你们全体出动调查此事,盯死这条线索,因为我们知道那个窃贼当时出示了邀请卡,而且卡上有某人的名字。”
侦探们各就各位了,马洛里探长接下来要屈尊面对新闻媒体了,其中包括哈钦森·哈奇。哈奇很烦,他知道这个案子的许多内幕,但是这对他一点儿好处都没有,他觉得不能把那些情况报道出来,也不能告诉警方,因为那样会搞得人尽皆知。而且他认为一旦终极智囊知道了那些情况,他会把事情搞得更复杂。
“大家好,记者朋友们,”媒体记者进来后,马洛里探长面带微笑地说,“我们现在还没有什么情况可以通报,坦白地讲,我们还没能找到任何值得告知各位的情况。当然,你们肯定知道我们发现了两辆涉案汽车和染上血迹的坐椅靠垫了吧?”
记者们不约而同地点点头。
“很好,这就是我们知道的全部信息了。警方仍在加紧调查此案,不过我有些小小的担心,我担心金盘可能无法找到,它们很可能已经被熔化了。我们通过那些窃贼处理汽车的手法就会知道他们有多么狡猾。”
然而,当警察总局在晚些时候通报他们掌握的最新情报时,哈奇一点儿也不吃惊。警方发布了公告,称施托伊弗桑特·兰道夫给警方打来了电话,说金盘已经被邮递回七橡园了。警方对此的解释几乎是欲盖弥彰。不过哈奇却无所谓,他知道在迪克·赫伯特家里发生的那一幕,知道兰道夫先生的恫吓。
“果然是迪克拿了金盘。”他自言自语道。
08
第二天早晨,一大群侦探、记者以及其他媒体人员聚集在七橡园。昨天因为太晚了,所以没能举行记者招待会,媒体只是通过电话了解到金盘已经被归还了。现在,警方和媒体怀着同一个心情:“快拿给我们看看吧!”
哈奇靠近了以马洛里探长为首的包括道宁和坎宁安在内的“方阵”;布兰顿没有出现,大概还奋战在调查宾客清单的第一线吧。媒体、警方来到这里的时候,兰道夫先生还在吃早餐而没有下楼,不过他已经叮嘱仆人把金盘展示给来宾看;仆人拿来了金盘,它被包裹着,上面系着绳子。
金盘是被放在一个厚纸盒子里送来的,盒子上还裹了两张普通的牛皮纸,包装纸上只有邮寄的地址和邮票。马洛里探长看了看包装纸上的地址:
寄信人:沃特敦政府大街,约翰·史密斯
收信人:施托伊弗桑特·兰道夫先生
七橡园
经由默顿递送
马洛里探长、道宁和坎宁安仔细地研究着纸上的笔迹。“这是男人写的。”道宁警探说。“不对,这是女人写的。”坎宁安警探说。“不,这是孩子写的。”马洛里探长说。“不管是什么人写的,总之,这不是当事人的真实笔迹。”哈奇说。
他倾向于坎宁安警探的说法,觉得这是一个女人伪装的笔迹。天啊!他又想不出新闻标题了!他始终冲不出这个困境!那个仆人激动地讲述着金盘回归七橡园的情景。
“昨天晚上八点钟,”他说,“我正在大厅值班,兰道夫先生和夫人还在吃晚饭,就他们两个人。突然,我听到房前的石板路上有货车车轮轧过的声音,我仔细地听了听,没错,是货车的声音。”
警探们彼此交换了一下眼神。
“我听到那辆货车停了下来,”仆人的语调中充满惊奇,“我仍旧仔细听着,我听到有人的脚步声,那人走上了台阶,我慢慢地向前门走去,就在这时,门铃响了——”
“对,就是‘铃……铃’的声音,大家都知道的,继续往下说。”哈奇不耐烦地打断他。
“我打开门,”仆人接着说,“有个魁梧的男人站在门口,手里拿着一个包裹。他直截了当地问我兰道夫先生是不是住在这里,我告诉他是的,他说有个寄给兰道夫先生的包裹,还让我签字。我收起包裹,在他给我的本子上签了名字,然后……然后——”
“换句话说,”哈奇又打断了他的话,“一个邮递员送来一个包裹,你签收了,然后他就走了,对吧?”那个仆人傲慢地瞪了哈奇一眼。“是的,就是这样。”他冷冷地说。几分钟后,兰道夫先生出现了。他看见哈奇时有些吃惊,点了点头,又向警探们走过去。他没有再说什么。他的金盘已经被送回来了,对他来说,这事就算结束了,也没有进一步调查的必要了。“那些来宾被盗的珠宝怎么办?”马洛里探长问。“当然,是有这事儿,”兰道夫先生说,“不过这并不需要我来操心。”
“这案子没有结束,恰恰相反,它才刚刚开始。”警探先生强调说。
兰道夫先生似乎已经对这件案子没有兴趣了。他走出大厅,然后又回到门前,微微颔首向哈奇示意,我们的记者先生显然明白了其中的玄机,于是几分钟后,哈奇和兰道夫先生来到大厅旁边的一间斗室中密谈。
“请问你能告诉我你的职业吗,哈奇先生?”兰道夫先生问。“我是个记者。”哈奇回答说。“记者?”兰道夫先生似乎吃了一惊,“你知道,那天在赫伯特先生那里见到你时,我以为你是他的朋友。”他停顿了一下,继续说,“那天的事情你也知道了,你会不会把事情公之于众呢?”
哈奇想了一下,觉得似乎没有必要隐瞒自己的想法。
“在我知道所有事情或者在警方破案之前,我不会报道任何事情,”他坦白地说,“昨天你去找他之前,我正在和迪克·赫伯特谈论这个案子。我知道有些人警方是不会怀疑的,或者说他们不会像我一样想到那些情况,不过,我当然只会报道警方知道的和他们公布的消息。”
“听你这么说我很高兴,”兰道夫先生说,“赫伯特先生似乎有些反常,而且坦白讲,我并不能理解他的做法。当然,他也按照我的建议把金盘还给我了。”
“你真的认为他就是来这里行窃的那个盗贼吗?”哈奇好奇地问。
“如果没有切实证据的话,我是不可能这么做的,”兰道夫先生解释说,“我特别留意到一件事,我不知道你是否了解,就是那名窃贼的下巴上有个伤疤。当然,你肯定知道赫伯特先生就有这样一道疤痕。另外还有那张写了他名字的邀请卡。所有这些证据都指向了他。”
兰道夫先生和记者握握手分开了。三小时后,媒体和警方就已经知道那个来自沃特敦的神秘包裹的来龙去脉了。邮递货车的驾驶员向那些树起来的耳朵解释了这一切。
“那天老板让我去政府大街四百一十号取包裹,”司机解释道,“我以为有人打来电话让他派车过去接货,于是昨天上午我就到了那里。那是个小房子,离大街有二百英尺左右,房子周围还有石栅栏。”
“我推开大门走进去,按了门铃,可是没人来开门,然后我又按了一次,还是没人开门,我只好试着推了推门。门是锁着的。我围着房子转了一圈,心想没准儿房子后面会有人应门,不过所有门都上了锁。我心想可能是打电话的人不在家,就离开房子向我的车走过去,打算回头再过来取包裹。
“就在我走到大门口要出去的时候,我发现石栅栏内侧的地面上放着一个包裹,上面还有一张钞票。我当然把包裹拿起来看了看,原来那是要寄给兰道夫先生的包裹。我以为是打电话叫我们来的人出门前把包裹留下了,所以就把它拿到车上。我给约翰·史密斯开具了收据,这是包裹上面留下的名字,然后把收据钉在一个栅栏的立柱上,就带着包裹和钞票离开了。事情就是这样。”
“你走进大门的时候并不知道包裹就放在那里是吧?”有人问司机。
“我不知道。我没看,我只是在准备离开的时候碰巧看到包裹的,所以我就把它带走了。”
人们接着又开始盘问那个老板。
“打电话的那个人说自己的名字了吗?”马洛里探长问。
“没有,我当时也没问。”
“打电话的是男人还是女人?”
“是个男人,”老板马上回答说,“他说话的语调很低沉。”
人们失望地离开了,奔向政府大街第四百一十号。房子里没人,警方调查之后发现这房子已经有好几个月没人住了。终极智囊撬开了锁,好奇的人们争先恐后地走进房子。他们心想这里至少是窃贼的一个落脚点,但是,屋子里除了污垢、灰尘和浮土之外再也没有其他东西。人们只好回到了城里。他们唯一知道的是金盘已经被送回来了,而这还是早就了解了的消息。
哈奇回到家里,两手抱头,思考着自己到底还有多少事情不知道。他惊奇地发现自己现在所掌握的情况是那么稀少。
“迪克·赫伯特到底有没有参加舞会?”他自言自语道,“那天晚上他肯定遇到了什么事情。是不是他偷了金盘呢?很多线索都指向他,不过当然也有许多细节说明不是他干的。多萝西·梅里迪思有没有参加舞会呢?那个女仆说她参加了舞会,可是舞会上没有人认出她,这是不是能说明她没去舞会呢?她是不是和某人乘汽车逃走了bbr>呢?不管怎样,她肯定发生了某些事情,因为她现在失踪了。金盘被人偷走,然后又被送了回来;谢天谢地,让我知道是怎么回事吧。虽然我比其他人知道更多的情况,但还有许多事情是我目前不知道的。”
女郎和金盘
01
窃贼弯腰伏在方向盘上,开车沿着平坦的道路飞一般地逃离了七橡园。第一颗子弹射来的时候,他拉着女郎压低身子伏在坐椅下,第二颗子弹射来时,他哆嗦了一下,紧咬牙关。汽车大灯刺破了黑暗,呼啸而过的树木连成了一道墙,后方追赶的家伙被远远地甩在了后边。女郎仍旧紧紧地抓着他的胳膊。
“别抓着我,”他突然说道,“这样会让我撞车的!”
“迪克,他们为什么会向我们开枪?”她愤怒地说。窃贼瞥了她一眼,然后又转头看着前方路面,他僵硬的嘴角闪过一抹微笑。
“是啊,我也很气愤!”他冷漠地说。
“为什么,难道他们要杀死我们吗?”女郎继续说。“他们肯定是疯了,这是他们向咱们开枪的唯一原因。”
窃贼说,“我猜你以前从没有像今天这样紧张过吧?”
“我当然没有这种经历了!”女郎大声说。
耳边只有呼呼的风声和汽车轮胎的噪音,再也听不到追踪者的声音了,但是窃贼还是不停地回头看,不停地变换汽车挡位。车速快得惊人,女郎坐在窃贼身边,每当汽车轧到路上的小石块,女郎就随之颠簸,她不得不用力抓住坐椅。
“没有必要把车开得这么快吧?”她气喘吁吁地说。风吹打着她的脸,把面具吹掉了。宽檐帽上的缎带随风狂摆,她伸手抓着帽子不让它被风吹走,而她红色的长发却被吹得随风乱舞。“啊,”她喋喋不休地说,“我的帽子就快被吹跑了!”窃贼又回头扫了一眼,然后踩下了油门,车子突然加速,似乎要飞起来了。他把油门踩到底了,像是要参加奥蒙德海滩大奖赛似的。“噢,天啊!”女郎又喊起来,“你就不能开慢点儿吗?”
“看看车后边吧!”窃贼简洁地说。
她回头看了一眼,大叫起来。后边几百码处,有辆车追来了,两只车头灯正照着她。在那辆来势凶猛的车后面还有另外一辆车。“他们在追我们吧?”
“没错,”窃贼冷冷地回答,“不过如果这辆车的轮胎能坚持住的话,他们就不会追上咱们。车要是坏了的话……”他停口不讲了。他的话听上去不大吉利,不过女郎还在看着后边,没有留意他的话。她可能觉得后面的车越追越近了,便又抓住了窃贼的胳膊。“我说过,别碰我的胳膊。”
“迪克,他们肯定抓不住咱们,对吧?”
“他们抓不住。”
“但是,如果他们……”
“不会的。”他重复道。
“真是太可怕了!”
“这世上还有更吓人的事情呢。”
女郎沉默了一会儿。她看着伏在方向盘上的窃贼,心里油然生出一种安全感。汽车突然来了个急转弯,差点儿翻了车,不过这会儿已经看不到追来的车子了。女郎松了口气。
“我还不知道你的车技这么棒呢。”她钦佩地说。
“我做的很多事大家都不知道,”他说,“后面还有车追来吗?”
“没了,谢天谢地!”
窃贼用左手换了挡,汽车发动机的声音稍稍降低了一些,又过了一会儿,车开始减速了。女郎显然注意到了这一点,又开始不安了。“噢,我们就快停下了!”她喊道。“我知道。”
他们又往前行驶了几百英尺,随后窃贼踩下了制动踏板。震动几下之后,车停下了。他起身下车,匆匆向车后跑去。女郎好奇地看着他,忽然“嘭”的一声,车身猛的晃动起来。
“怎么了?”她迅速地问。
“我把后车灯敲碎了,”他说,“他们会看见尾灯的,那样就更容易跟踪我们了。”他接着把碎片踩得粉碎,铺在路上,然后回到驾驶室旁边,把左手伸向女郎,要她把自己拉上车。“快点儿,拉我一把。”他说。她一脸疑惑地照窃贼说的做了。窃贼费力地爬进车子里。汽车颤了几下。窃贼发动了汽车,又慢慢地上路了,渐渐加速前行。女郎看着自己的同伴,既好奇,又担忧。
“你受伤了吗?”她终于开口问。他起初没吱声,直到车跑得和先前一样快,快得几乎要把漆黑的夜色都划破的时候,他才开口说话。“我的右胳膊不能动了,”他简单地说,“第二颗子弹射中了我的肩膀。”
“噢,迪克!迪克!”她喊道,“你居然没告诉我你受伤了!你需要我的帮忙!”
泛滥的同情心让她再次抓住了窃贼的左臂。窃贼生气了,一把甩开女郎的手。“别动!”他第三次说道,“你那样会他妈的让我撞车的!”
女郎被他粗鲁的言语吓呆了,她一下抽回了自己的手,再也不敢说话了。汽车绝尘而去。窃贼还像以前那样不停地回头张望,不过再也看不到尾随而来的汽车了。女郎沉默了很长时间,最后,他瞟了一眼女郎,歉疚地说:
“对不起,我不是故意骂你的,但是……但是你抓住我的胳膊的确很容易让我撞车的。”
“你不用道歉,真的不用,”她冷冷地说,“相反,应该是我向你道歉,对不起。”
“谢谢你能体谅我。”他说。
“或许你该停下车让我下去。”过了一会儿,她又说。
窃贼根本没听到她说什么,或者根本不在乎她说的话。远方闪着几丝微弱的灯光,那是一个小村庄;车子又呼啸着绝尘而去,渐行渐远。路边有一只孤独的野狗在狂吠不止。车灯的光线刺破黑夜,断断续续地显露出前方交错的路口;这倒是方便他们摆脱追踪了。车子不断地转弯,窃贼集中精力应付眼前的路况。
“你的胳膊疼吗?”女郎打破了沉默,怯生生地问。
“没事。”他简短地回答,“这是家常便饭,不过我倒是担心失血过多。”
“咱们是不是应该回去看医生啊?”
“今晚不行,”他迅速回答,语气中透露出女郎无法理解的意味,“我待会儿会停车,然后把伤口包扎一下就行。”
终于,村庄被远远地抛在后边了,车子开上了一条漆黑的小路,这条路通向一片树林,蜿蜒曲折。窃贼慢慢地把车拐进树林,沿路继续行进了几百码,停了下来。
“我必须马上包扎伤口。”他说。
窃贼从车上跳下来,不小心被什么东西绊倒了。女郎迅速来到他身边。借着汽车的灯光,女郎隐约看到他正奋力爬起来。他的脸色非常苍白,映衬出那道伤疤更加刺眼。
“恐怕情况不妙了。”他虚弱地说。说完这句话,他竟然昏了过去。女郎蹲下来,抱起他的头放在自己的腿上,一遍又一遍地吻他。“迪克,迪克!”她呜咽着,泪水淌下来,落在窃贼的面具上。
02
窃贼渐渐恢复了意识,他觉得自己是如此接近其他人难以企及的天堂。他感到很舒服,不,是相当舒服,那种美妙、慵懒的感觉让他不愿睁开眼睛面对现实。他迷迷糊糊地感到有个女人温柔地把手放在他的额头上,而另一只手紧紧地握着自己的手。他静静地躺着没动,想在自己睁开眼睛之前回忆起刚才发生的事。他身边的那个人柔柔的呼吸声听上去那么悦耳,简直就像音乐。
渐渐地,他觉得自己应该做点儿什么;但是要做什么,为什么要做呢?他也不知道。他举起那只没有被握住的手摸了摸面具,发觉面具已经被推到额头上去了。然后他想起了舞会,想起了枪声、追击,想起自己躲进了树林里。他试着睁开眼睛,眼前漆黑一片,他不知道这是因为眼睛失明了,还是夜色太浓的缘故。
“迪克,你醒了吗?”女郎温柔地问。他记得这个声音。
“是的。”他疲惫地回答。
他又闭上了眼睛,感觉几缕独特的淡雅香味将他笼罩起来。他等待着:女郎吻他了;她的嘴唇那么温润,居然让自己升起一种奇异的悸动。然后,女郎又把自己温柔的脸颊贴在他的脸上。
过了一会儿,女郎开口说:“我们真傻,迪克!都是我的错,我不该让你冒这么大的风险,但是我做梦也没想到事情会变成现在这样,我不会原谅自己的,因为……”
“但是——”他想开口说些什么。“不说这件事了,”她立刻打断了窃贼的话,“咱们得马上离开这里。你现在感觉怎么样?”
“我没事,顶多再有几分钟就好了。”他说着,试着站起身来,“车在哪儿?”
“就在这里。我怕那些可怕的家伙找到我们,就把车灯关了,还把发动机也关了。”
“干得漂亮!”
“你跳下车摔倒之后我也赶紧下了车。可能我做得不好,不过我还是帮你包扎了伤口。我撕开你的外套后把手绢按在伤口上,然后绑住它,这样就能止血了。不过,迪克,亲爱的,你必须赶快去诊所看看。”窃贼试着动了下自己的肩膀。
“我帮你包扎好之后,”女郎继续说着,“把坐垫从车里拖了出来,这样你躺在上面会舒服些。”
“你真体贴。”他说。“然后我就坐在这里等你醒过来。我身上没有酒也没有药,又不敢离开你,所以……所以我只好在这里等着。”她说完,疲惫地叹了口气。
“我昏迷多久了?”他问。
“不清楚,大概半个小时吧。”
“那只袋子你没动过吧?”
“袋子?”
“就是装着东西的一个袋子,当时咱们逃跑时我扔进车里的那个。”
“噢,是的,我没动。其实我根本没想起它来。”
“没想起它?”窃贼重复着女郎的话,语气中带着惊讶的味道。“天啊,你真奇怪!”他试着站起来,因为身体虚弱,往后踉跄了几步。“小姑娘,看看你能不能从车里找出那个袋子。”他说,“咱们拭目以待。”
“它在哪儿?”
“在驾驶座附近吧,我跳上车后觉得那个袋子就在我的脚边。”
黑夜中传来了女郎的衣裙摩擦发出的沙沙声,过了一会儿,又传来金属碰撞的叮叮当当的声音,不过这声音有些沉闷。“找到了!”女郎喊道,“它可真够重的,里面是些什么呀?”
“里面是什么?”窃贼重复着她的问题,笑了,“可以说,是金银财宝。为了它受点儿伤也是值得的。来,让我瞧瞧。”
黑暗中,他从女郎手上接过那个袋子,然后摸索着做着什么。女郎又听到金属声了,随后听到有几个重家伙被倒在地上时发出的声响。
“这是十四磅金子,”窃贼说,“天啊,我居然还有一根火柴,咱们看看它们长什么样子吧。”火柴迸出火花,被点燃了。女郎站在一旁,低头看着窃贼,在他的身边有一摞金盘。她瞪大眼睛盯着那堆金灿灿的东西,看得有些呆了。
“迪克,这是什么?”她问。
“兰道夫的金盘,”窃贼得意洋洋地说,“我不知道它们值多少钱,不过既然这么重,至少也得值几千块吧。”
“你拿它们干什么?”
“拿来干什么?”窃贼说,“你在说什么傻话!”他正想抬头看女郎,火柴烧到了他的手指,他赶紧丢掉火柴。
“不过你是怎么拿到这些东西的?”女郎继续问。
“很简单,我只是把它们装进袋子里,然后就带上它们了。噢,对了,同时我还带上了你……”他向女郎伸出一只手,但是没有碰到她。
他自顾自地笑了几声,埋头把金盘逐个捡起来装进袋子里。“九、十、十一。我可真走运!”
“迪克·赫伯特,请给我一个解释,你拿这些金盘要做什么?”女郎的语气里充满着质疑。
窃贼沉默了一会儿,若有所思地摸摸下巴。“噢,我只是拿来当摆设的。”他轻松地说。
“当摆设?你在今晚这个时刻,居然还带上它们当摆设?”
“是啊。”他自得地笑了。
“你的意思是,这些……这些东西是你偷的?”女郎不敢相信自己的话。
“其实,我一般不称之为偷,”窃贼说,“因为‘偷’这个词很难听。它们现在归我了,虽然这些东西的确不是人家送给我的,也不是我自己掏钱买的。你明白这是怎么回事了吧?”
袋子就在他身边,他还用左手悠闲、爱惜地抚摸着。两人都沉默良久。“你以前这么走运过吗?”他问。女郎大吃一惊,心底的愤怒像泉水一般汩汩地涌了出来。她大口地喘着气,用低沉、紧张的声音质问:“这些……这些是你偷的!”
“好吧,如果你一定要这么说的话,我承认。”窃贼运足了目力看向声音传来的方向,可是夜色太浓,他没能看到女郎。他又笑了起来。
“对我而言,在那个时间、那个环境下,能搞到这些东西实在是太走运了!”他继续嘲弄地说着,“我是说你也很幸运。如果不是我去了那里的话,你很可能已经……”
又是惊恐的喘气声。“你为什么是这种反应?”沉默片刻后,窃贼冷冷地问,“你怎么不说话了?”
尽管什么也看不到,他依旧盯着夜色。装着金盘的袋子开始慢慢在他手底下移动,他赶紧伸出手想按住袋子,不对,袋子被拽走了,他的手里只抓住了空气。
“别闹了!”他生气地说,“你在哪儿?”
他猛地站起身。右边传来了树枝被踩到时发出的噼噼啪啪的声音,他开始向着声音的方向走过去,却撞到了汽车。他绕过车子,继续在黑夜里摸索,这回他和一棵树撞了个满怀。他又听到左边传来了轻微的声响,于是朝那边跑过去,然而他再一次撞上了树。他开始引诱女郎说话,自己不断地说着,同时心底深处的愤怒达到爆发的边缘。他的财宝不见了,消失在无尽的黑夜当中。女郎也不见了。他叫喊着,无人回应。他疯狂地举起手枪想开枪,却忽然想到了什么,愤然放下了手臂。
“我还以为自己没有露馅呢!”他说。这话听上去像是对女郎的恭维。
03
像往常一样,太阳从东方升起。尽管刚刚从地平线上探出头来,它却开始目不转睛地盯着大地,不遗余力地抛洒着自己的光和热。像往常一样,树林里到处是叽叽喳喳的小鸟、镶嵌了金色露珠的树木,还有那些不停点头的向日葵。清晨的空气里充满着慵懒的气息,树叶沙沙地唱着自己的歌,长长的枝条随风轻舞,在地面上映出一片婆娑的光影。女郎的鞋面上已经满是尘土了。她无聊地抬头打量着眼前的景象,却没有感觉到丝毫的诗情画意。这是个美丽的女郎——非常漂亮。她坐在路边的石头上,显得很疲倦。她身边放着一个满是尘土的粗麻袋,袋子虽然不大,却装了很重的东西。红色的头发松散地垂在她的脸颊上;缎带宽檐帽被扣在膝盖上,也是无精打采的;女郎穿着短裙,戴着厚厚的手套,穿着重重的长靴,腰带上还插了一把刀和一支枪。一只知更鸟落在路边的树桩上,探头探脑地打量着她。女郎回望过去。鸟儿知道有人看着自己,竟开始卖弄起自己的歌喉来了。
“我真想大声地喊出来!”女郎忽然叫出声。鸟儿惊慌失措地飞走了。女郎水蓝色的眼睛里腾起一层薄雾。她紧闭着嘴,开始觉得委屈了。“唉,”她叹了口气,“我太累了,肚子又饿,真不想动!”
尽管这么说,她还是站起身来,似乎要继续赶路了,不过她却只是低头盯着那只袋子看。它是人性阴暗面的象征,象征着破灭的希望、见利忘义、变态的嗜好和……鬼才知道还象征了什么。
“我决定了,要把你丢在这里,”她冲着那只袋子愤愤地说,“或许我该把你藏起来,”她思索着,“不,不能这么干。我必须随身带着它。而且……而且……啊,迪克!迪克!迪克!你到底是怎么了?”
她又坐下来,黯然落泪。那只惊走的知更鸟又战战兢兢地回来了,它小心谨慎地躲在树叶后面,小小的眼珠盯着女郎。小鸟占据着有利的位置,看着女郎再次站起身,斜挎着那个口袋,迈着沉重的步子走过尘土飞扬的小路。终于,在树林的后面,女郎看见了一栋小房子。她眨了眨眼,觉得不可思议。真的是一栋房子,真的!房子的烟囱里还冒着袅袅的轻烟。
“谢天谢地,不管怎样,我总算找到有人烟的地方了。”女郎第一次露出兴奋的模样,“我想总算能喝上一杯咖啡之类的东西了。”刚才还像灌了铅般的双腿这会儿却轻快起来,她紧紧地抓着那只价值不菲的袋子,又往前走了五十码,停了下来。
“老天!”她忽然皱起眉头,“要是我带着手枪和刀走进去,人家肯定会把我当成强盗的,至少……至少也是小偷吧。我想我现在肯定不像好人。”
她停下脚步,把袋子放在地上。
“至少我偷了别人的金盘。要是人家问我什么的话,我该怎么回答呢?我是做什么的呢?如果我说实话,人家不一定会信。我穿着短裙、长靴,戴着手套……我知道该怎么说了!我是骑行运动爱好者,我的自行车爆胎了,还有……”
说着,她小心翼翼地从腰带上解下手枪和刀,抛进灌木丛。把那两件家伙丢掉后,女郎觉得轻松多了。她正了正帽子,理了理早就被吹得乱七八糟的头发,迈着坚定的步子走向小房子。
房子里住着位“天使”,一位穿着花哨、看起来脾气有些乖张的“天使”。女郎讲述着自己慌乱间杜撰的漏洞百出的自行车事故,末了还要了一杯咖啡。“天使”静静地煮咖啡去了。水很快就开始欢快地冒出沸腾的泡泡。“天使”端出鸡蛋,又把饼干放进烤炉里,做完这些,她在桌子对面坐了下来。
“你是图书代理商?”她问。
“哦,不是的!”女郎回答。
“推销缝纫机的?”
“不是。”
“天使”给女郎倒了杯咖啡。
“我猜你肯定是做生意的。”
“不是啊!”女郎还是这样回答。
“那你是卖什么的呢?”
“不卖什么,我……我……”她无言以对了。
“你袋子里是什么东西?”天使不依不饶地问。
“就是……就是……就是一些东西而已。”女郎结结巴巴地说,脸色一下子变得通红。
“什么东西呀?”
看到那双坦荡的眼中透出的那副追根究底的架势,女郎感到一阵无助。她哭了起来,一滴眼泪顺着她精致的鼻子流下来落进了咖啡杯里。这只是个开头而已,女郎突然趴在桌子上大哭起来。“求你,求你别再问了!”她恳求道,“我只是个可怜、愚笨、无助、迷失方向、连幻想都破灭了的人!”
“好吧,嗯……”她拿起鸡蛋走过来,怜爱地搂着女郎的肩膀,“那……”她和蔼地说,“别哭了!来,喝点儿咖啡,吃点儿东西,你会感觉好多了。”
“我已经两天没睡觉、没吃东西了。我只是一直不停地走,”女郎激动地说,“都是因为……因为……”她突然停下不说了。
“吃点儿东西吧。”“天使”宽慰道。
女郎顺从地吃了些东西。咖啡的味道有点儿淡而且还有咖啡渣,不过挺香的;饼干烤得焦黄,看似粗糙,吃上去却美味极了;鸡蛋呢,就是鸡蛋的味道嘛。“天使”走到对面,看着女郎吃东西。
“你丈夫打你了?”她突然又问起来。
女郎的脸唰地红了,差点儿被饼干噎着。“不是,”她赶紧解释,“我还没结婚呢。”
“那除了被丈夫殴打之外,这世上再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事啊。”“天使”断言。这就是总结陈词了。
女郎没有回话,尽管她有充分的证据来反驳“天使”的观点,不过她没敢就这个话题谈论下去,或许她根本就没想讨论这个问题。女郎静静地吃完早饭,心满意足地靠在椅背上。
“你赶时间吗?”“天使”问。
“不,我也不知道去哪儿。离这里最近的村镇叫什么?”
“沃特敦。不过你最好还是留在这里休息一会儿。你看上去累坏了。”
“噢,太感谢了,”女郎感激地说,“不过那样的话会不会太打扰了……”
“天使”径自拎起那只粗麻袋,好奇地晃了晃,然后率先向楼梯走去。
“请等一下!等一下!”女郎突然大叫起来,“让我……我自己拿就好了。”
“天使”没吭声,把袋子递过来。女郎抖抖索索地接过来,忽然猛地把袋子丢在地上,紧紧地抱住“天使”,吻了一下她干瘪的嘴唇——男人可不敢亲吻这样的嘴唇。“天使”用手背抹了抹嘴,继续领着女郎上楼了。
女郎泪眼婆娑地在一张干净的小床上躺了一会儿,脑子里还想着事情。屈辱、精疲力竭、男人的欺骗、美梦的幻灭还有陌生人的友好,这些都一股脑儿地涌上了心头。女郎就这样迷迷糊糊地睡着了。她梦见自己被警察追,警察开着车,车灯还亮着;她还梦见了煮鸡蛋、焦黄粗糙的饼干。
她醒来的时候,屋里一片漆黑。她坐起身,脑子里糊里糊涂地,后来渐渐想起了所有的事情。过了一会儿,她听到楼下传来了“天使”的声响,是“天使”唠叨的声音,后来又听到瓮声瓮气的男人的声音。
“钻石耳环吗?”女郎坐起身来,竖起耳朵倾听楼下的声音。她不知不觉地握紧了拳头。她的耳环还在。“天使”又唠唠叨叨地说了一大通。
“袋子里有东西吗?”那个男人问。
又是“天使”的声音。
恐惧笼罩着女郎,她的脑子一下乱了,战战兢兢地下了床。她在漆黑的屋子里摸索着,不敢发出一丁点儿声音,还被家具的阴影吓得直哆嗦。后来楼下传来沉重的脚步声。女郎心惊胆战地听着。那人向着楼梯走来,然后停下了。他擦亮火柴,接着上楼来了。
过了一会儿,门外传来了敲门声,停了一下,接着是几下敲门声。最后,屋门被推开了,一个巨大的身影出现在门口,这是男人的身影,他的一只手护着烛火。他扫视着房间,脸上露出困惑的模样。
“楼上没人啊!”他粗声粗气地冲楼下喊。随着一阵慌乱的脚步声,“天使”进了房间。她的脸在闪烁不定的烛光下变得扭曲起来。“上帝啊!”她喊道。“连一句谢谢都没说就走了。”男人不满地说,他走过房间,关上一扇窗户,“真没良心!”他对“天使”说,“下次别再随便收留过路人了。”
04
如果威利的弟弟当时没有胃痛的话,那事情就会向另外某些未知的方向发展了,结局自然也会因此而不同。然而幸运的是,当时他的确胃痛,于是就有了下面的一幕。
一个温暖的夜晚,八点四十七分,威利沿着沃特敦的一条街道狂奔。他跑到一家药店门前,这时他差点儿撞到一个女郎,一个漂亮的女郎,非常漂亮的女郎。她手里拿着一个袋子,每走一步,袋子里就发出叮叮当当的声音。
“喂,小男孩!”她喊道。“嗯?”威利忽然停住脚步,差点儿摔倒;尽管他事后并不承认。“好孩子,”女郎细声细语地说着,用手拢了拢小男孩乱糟糟的头发;小男孩这会儿正窘迫地咬着拇指,“我很累,我走了很远很远的路,你能不能告诉我这附近有没有安全的地方可以让我借宿一晚啊?拜托。”
“嗯?”威利吮吸着大拇指,喉咙里发出含糊不清的声音。
疲惫不堪的女郎只好又把话重复了一遍,说完后,威利却咯咯地笑起来。女郎经历了这一连串让人恼怒的意外事故,这次小男孩的嘲笑让她愤怒到了极点。她死死地攥着袋子。威利绝对想不到此刻他差点儿被十四磅重的金子砸到,他几乎和死神打了个招呼。
“怎么了?”女郎最终没有出手,只是和小男孩聊了起来。“唔……唔,”他说着,“吉米胃痛。”他答非所问地说。“这附近有没有酒店或者旅馆之类的?”女郎又问。“唔……唔,”威利回答道,“我想去药店买治胃痛的药。”
女郎紧咬嘴唇,努力克制自己;小男孩还不知道自己的行为几乎招来横祸。过了一会儿,女郎大笑起来。“药店在哪儿?”她问。“就在路口拐角附近。我正往那儿赶呢。”
“我和你一起去吧,如果你不介意的话。”女郎说着,转身和小男孩一起往前走去。或许药店的店员知道哪里有住宿的地方。“我总共只有一美分。”威利忽然开口说。“那太糟糕了!”女郎说。“嗯……嗯,”威利显然不认同女郎的话,斩钉截铁地说,“每次我哭的时候,保罗就会给我二十五美分,”他停顿了一会儿,继续说,“要是我考试考了高分的话,他肯定会给我一美元的,肯定会!”
乐观让人活下去。女郎感悟到这个哲理,振作起来。她迈着轻快的步子走进药店,精巧的嘴巴露出笑意。一个店员——也是店里唯一一个——走了过来。
“我要买一片治胃痛的药。”威利郑重其事地说道。女郎笑了,伙计压根儿没留意小男孩,冲着女郎走过去。“你最好先关照这个小家伙,”她说,“他的事情似乎更急。”
伙计转身看着威利。
“止痛药吗?”他问,“要多少?”
“一夸脱吧,我想这些应该够了,”小男孩回答说,“对吗?”
“当然足够了。”伙计说着,走进药房,不一会儿拿回来一个小玻璃瓶。小男孩接过药,递过去一个硬币,欢呼着出了店门。女郎看着男孩离去,有些依依不舍的样子。
“那么,请问小姐需要些什么呢?”伙计殷勤地问。
“我只是想问点儿事情,”她说,“我骑车出来玩,”她的喉咙动了一下,继续说,“车子坏了,我只好留在这里过夜。我很害怕,你能不能告诉我哪里有安静些的酒店或是旅馆啊?”
“当然没问题,”伙计爽快地说,“去斯特拉福德酒店吧,沿着这条街继续往前走一个街区就到了。跟他们说一下就没问题了,我保证。”
女郎又对伙计笑笑,高兴地向酒店走去。小男孩使她低落的情绪一扫而空。她不费吹灰之力就找到了斯特拉福德酒店,又把自己杜撰的自行车事故复述了一遍,当然,她的故事变得丰满起来了,而且还带上了羞涩的表情。她用伊丽莎白·卡尔顿这个名字做了登记,然后就被领进一间陈设朴素的小房间。
她首先想到要做的就是把装着金盘的袋子藏进壁橱,不过不久她又把袋子拎了出来,藏到枕头底下。然后她坐在沙发椅上想着心事。她前前后后、仔仔细细地想着整件事情,为自己渺茫的未来做着打算——女人总喜欢琢磨自己渺茫的未来。她就这样想了一个小时,甚至更长的时间。后来,她偶然瞄了一眼当天下午的报纸,看到上面的头条新闻就是兰道夫金盘失窃案。她读了报道。报道讲了发生的以及与之相关的还没有发生的事情,细致得让人惊讶。
女郎看得惊恐万分,猛地站起身,把袋子藏在被褥底下。关灯之后,她战战兢兢地躺在床上,在被子底下抱着头,缩成一团。她几乎整夜都没睡着,只是不停地想着心事,但是第二天早上起床的时候,她终于下了决心。
她先把十一只金盘放在一个结实的纸盒里,然后用牛皮纸牢固地包起来,还用细绳绑好,之后写上邮寄地址:“七橡园,经由默顿寄递,施托伊弗桑特·兰道夫收。”她以前寄过包裹,知道接下来要在左上角写上寄件人的名字,于是她大胆地杜撰了一个名字:“约翰·史密斯,沃特敦。”
把这些做好后,她夹起包裹,想试试重不重,然后装作冷静的样子悠闲地下楼去了,其实她心里忐忑不安。她嘴角上挂着异乎寻常的诱人的笑容,走到店员面前,恳切地问:
“请帮我结账。”
“两美元,小姐。”他殷勤地回答。
“不巧我身上没带钱,”她解释道,样子很迷人,“你知道我本来打算当天就能骑车回去的,可是车子坏了。请问,你能不能收下这个,然后我回家后会寄支票过来的。”
她从自己高贵的手指上取下一枚钻石戒指递给店员。他的脸一下涨红了,女郎不高兴地给了他一个白眼。
“这很不合规矩,”他说,“不过,既然如此,也只好这么办了。不必把戒指押在我们这里,只要你留下自己的地址就行了。”
“我希望你能收下它,”女郎坚持道,“因为除了住店的费用外,我还希望你能给我回家的路费,两美元,可以吗?当然,如果让你为难的话那就算了。”
半个钟头后店员才完全清醒过来。他真的给了女郎两美元,手里还紧紧地攥着她的戒指,而女郎已经走了。就算她想要整个酒店,这个店员也不会有二话的。
女郎出了酒店后便加快了脚步。
“谢天谢地,总算有个了结。”她大声自言自语。
她走了好几个街区,忽然,她的目光被一个挂着“招租”标牌的小房子吸引了——政府大街,四百一十号。围栏是用石头砌成的,她穿过大门,装作很悠闲的样子朝房子走去。她在那里闲逛了一会儿,趁人不注意一下扯掉了“招租”的牌子,然后沿着庭院的小径走到大街上。那个需要邮寄的包裹被放在围墙内测,上面还用铅笔写上街道名,包裹上压着一张一美元的钞票。她沿街慢悠悠地走了一个或者几个街区,进了一家杂货店。
“请问你能不能打个电话给快递公司,让他们派辆货车到政府大街四百一十号取包裹?”她对杂货店老板甜甜地说。
“没问题,小姐。”老板的声音很低沉,不过却很乐意效劳。
女郎在杂货店里逗留了片刻,等店主打完电话,然后溜达着走进一家餐厅要了杯咖啡。她在餐厅里坐了一会儿,又出来在政府大街上徘徊了大半天时间。终于,她看到一辆邮递货车过来了,驾车的人进了那个庭院后不久就拿着包裹出来了。
“太棒了,我终于摆脱那些东西了!”女郎叹息一声,“现在我该回家了。”
星期六的深夜,多莉·梅里迪思小姐回到格雷顿家。她被紧紧地搂在格雷顿夫人母亲一般的怀抱里,哭了。
05
星期天傍晚时分,哈钦森·哈奇迈着沉重的脚步来到格雷顿家,手里夹着雪茄,按响了门铃。他极不情愿地走上楼梯,一步一步地挪着脚步。这不是因为身体劳累的缘故,而是他心里很抵触来这里。他按门铃的时候没丢掉雪茄,是因为他根本就没有吸烟。来开门的还是他第一次来的时候见到的那个女仆。
“格雷顿夫人在家吗?”他向女仆点点头,问道。
“不在,先生。”
“格雷顿先生呢?”
“也不在。”
“从巴尔的摩来的梅里迪思先生到了吗?”
“是的,先生。昨晚到的。”
“啊!那他在家吗?”
“也不在。”
我们的记者先生看上去很失望。“我想你大概也不知道梅里迪思小姐的消息吧?”他无望地随口问。“她在楼上,先生。”
任何人都想象不出哈奇听到这个消息时的心情。他没等别人请他进屋,就急匆匆地走了进去。进屋后,他的手颤抖着从钱夹里抽出一张只有名字的名片递给等在一旁的女仆。
“她什么时候回来的?”他问。
“昨晚,大约九点钟,先生。”
“她去哪儿了?”
“我也不知道,先生。”
“能不能麻烦你帮我把名片交到小姐手上,我想和她谈几分钟,这对我很重要,拜托了。”记者先生继续说,“一定要告诉小姐这很重要。另外,我想你一定知道我是从哪儿来的,对吗?”
“警察总局,是的,我知道,先生。”哈奇很努力地装成警探的模样,不过他眼中闪烁着的智慧的光芒,差点出卖了他。“我猜你一定和梅里迪思小姐很亲密。”他和蔼地安抚女仆。女仆去请小姐了。哈奇走进客厅坐下来,口中“哎呀呀!”的念个不停。“那些金盘昨晚被寄回了兰道夫手里。”他沉思着,“而且她也是昨天晚上回来的。这意味着什么呢?”
过了几分钟,女仆走过来说梅里迪思小姐答应见他。哈奇郑重其事地听完女仆的话,故作神秘地从钱包里摸出一张大钞,冲女仆招招手。
“你知道梅里迪思小姐去哪儿了吗?”
“不知道,先生。她甚至都没有告诉格雷顿夫人和她父亲。”
“她回来时什么样子?”
“她看上去很累,先生,而且很饿。她当时还穿着参加化装舞会的装扮。”钞票易手,哈奇又独自在客厅里等着。过了很长时间,随着衣裙的沙沙声和轻快的脚步声,多莉·梅里迪思小姐走进了客厅。
她看上去很紧张,脸色苍白,不过漂亮的嘴角却露出接受挑战般的坚定。哈奇坦然地看着她,目光里满是赞赏之色。他极力克制着自己,开始了眼前的工作。
“梅里迪思小姐,我想这位女仆已经告诉过你我的身份了。”他严肃地说。“是的。”多莉怯生生地回答,“她说你是个警探。”
“啊!”记者故意大声说,“那么我们彼此就算认识了。接下来,梅里迪思小姐,请告诉我你这两天都去了什么地方。”
“我不想说。”
回答是那么干脆、果断,这让哈奇有些狼狈。他清了清喉咙,卷土重来。“为了方便审理案件,你能不能告诉我兰道夫舞会的那天晚上你在哪里?”哈奇设下了陷阱,但愿她能上当。
“我不能告诉你。”
“你为什么会失踪了好几天?”
“我不会告诉你的。”
哈奇暂停了一下,调整自己的策略。他转身向后走了几步。他再次开口的时候,官腔不见了,话说得也有了人情味。“请问你是不是认识理查德·赫伯特?”
女郎苍白的脸上闪过诱人的红晕。
“我不想回答你的问题。”她说。
“如果我告诉你赫伯特先生恰恰是我的朋友呢?”
“那你就该为自己感到羞耻!”
一双蓝色的美眸盯着他,绯红色的嘴唇紧紧地抿着,似乎在指责这个虚夸友谊的家伙;秀美脸庞也因愤怒而涨得通红,他不该提到那个名字。哈奇心里一阵慌乱。他又清清喉咙,再次披挂上阵了。
“你敢否认在化装舞会的那天晚上见过理查德·赫伯特吗?”
“我没见过他。”
“你承认见过他吗?”
“我没见过。”
“你知道他受伤了吗?”
“当然。”
哈奇以前总是相信一个莫名其妙的理论——泄露秘密的最佳途径就是把秘密告诉女人。现在他可不这么认为了。他只能硬着头皮继续下去。
“梅里迪思小姐,”他轻声细语地问着,“你有没有听说兰道夫失窃案?”
“没听说过,”她开始说,然后又改口,“当然,我听说过这件事情。”
“那你知道这个案子正在追捕的嫌犯是一男一女了?”
“是的,我知道。”
“你是不是承认自己知道那个男性嫌疑人当时是窃贼的装扮,而那个女性嫌疑人是牛仔的装扮?”
“报纸上是这么说的,没错,我知道。”她的声音很动听。
“那你也知道当时理查德·赫伯特就是一套窃贼装扮,而你恰恰打扮成了西部牛仔女郎的样子,对吗?”这会儿记者的话听上去相当专业。
多莉凝视着眼前这张严肃的面孔,渐渐地没了底气。她的脸一下变得惨白,突然大哭起来。“请你原谅,”哈奇劝慰道,“请你原谅。我不是有意地让你难过,不过……”他不知道藏书网该说什么好,无助地看着这位长了一头红发的美丽女子。世上最能使人惊慌失措的就是眼泪了。“请你原谅。”他尴尬地只会说这一句话了。
多莉抬起头,泪眼婆娑,一副恳求的神色。她站起身,双手抓住哈奇的胳膊,她这副无助样子让人不由自主地生出怜香惜玉之情。哈奇竟然飘飘然地打了个冷战。
“我不知道你是怎么知道这些事情的,”她颤抖着说,“但是,如果你来是为了逮捕我的话,我会跟你走的。”
“逮捕你?”记者倒吸了一口凉气。
“不是吗?我会被逮捕然后关进监狱。难道不是这样吗?”她一脸无辜地问。
记者先生盯着女郎。“我绝不会逮捕你的!”他神情恍惚,结结巴巴地继续说着,“事情不是这样的,而是……”
五分钟后,哈钦森·哈奇终于发觉自己正在人行道上漫无目的地徘徊着。
06
迪克·赫伯特慵懒地躺在自己房间里的沙发椅上,按摩着眼睛。他刚刚读了星期天的报纸,上面刊登了兰道夫金盘被离奇送还的报道。自然,他开始头痛了。他的大脑深处不断涌出各种念头,不过却没能迸发出任何有意义的想法。从傍晚到夜色降临,又到华灯初上,进而进入深夜,他就在那里一动不动地躺着。
又过了一会儿,他听到楼下传来门铃声,布莱尔提着昏暗的灯走进房间。“请原谅,先生,你睡了吗?”
“谁来了,布莱尔?”
“是哈奇先生。”
“让他上来吧。”
迪克起身打开电灯,他站在那里,灯光晃得他睁不开眼睛。哈奇进来了,两人静静地对视着。迪克颇有深意地看着记者,而哈奇却徒劳地捉摸着迪克的想法。最终,迪克打破了这种莫名的紧张气氛,向记者伸出左手。哈奇诚挚地和他握了握手。“有何贵干?”迪克问。
哈奇一屁股坐在椅子上,把玩着自己的帽子。“听到消息了吧?”他反问道。“你是指金盘被送还的事情,听说了,”迪克举起手摸了摸自己发烫的额头,“这事儿正让我头痛呢。”
“听说梅里迪思小姐的事情了吗?”
“没有,怎么了?”
“她昨晚回到格雷顿家了。”
“回到……”迪克突然站起来,“这不正好吗,她没道理不回来,”
他继续说着,“你不会连她去了哪里也都知道了吧?”记者先生摇摇头。“我一无所知,”他疲惫地说,“除了……”他猛然停口不往下说了。迪克的手按在额头上,在房间里来来回回地踱着步子。突然,他转身看着自己的客人,问:“除了什么事情?”
“从梅里迪思小姐的言行举止来看,我相信她跟兰道夫金盘失窃案有关,至少她知道金盘是如何被盗的。”
迪克凶狠地盯着记者。“你知道不是她偷的金盘吧?”他问。“当然不是她偷的,”记者回答说,“所以这件事就更匪夷所思了。我今天下午和她谈过了,到最后她竟然以为我是去逮捕她的,而且她还说要进监狱。我都被她搞糊涂了。”迪克一脸狐疑地瞪着哈奇,又开始不安地在屋子里踱步。忽然,他又停下了。
“她提到我的名字了吗?”
“我提到了,但她甚至不承认认识你。”两人沉默了一会儿。
“我不怪她,”迪克莫名其妙地说,“她现在肯定以为我是坏人。”又是一阵沉默。
“那到底是怎么回事?”迪克终于又开口了,“金盘已经被送回来了,也就没什么事了吧。”
“迪克,听我说,”哈奇说道,“在我把话说完之前,你千万不要激动。我知道一些很糟糕的事情,这些事情警方绝不会查到。由于某些显而易见的原因我没有写任何报道。”
迪克疑虑重重地看着他。“继续说吧。”
“我本来可以把我了解到的消息写出来,”记者继续说着,“再加上梅里迪思小姐的供词,你就会被牵涉进金盘失窃案中,而且会被逮捕,甚至判罪定刑。不过,你知道,到目前为止,这个案子还没有查到你和梅里迪思小姐。”
迪克平静地听着,眼睛紧紧地盯着哈奇。“你相信是我偷了那些金盘吗?”他问。“我当然不信,”哈奇回答道,“不过我有证据证明是你偷的,对任何陪审团来说,那些证据都是毋庸置疑的,而且你的反驳不会有任何效果。”
“是吗?”迪克沉默了一会儿。“另外,根据我所掌握的情况,我还能证明梅里迪思小姐当时就在那辆藏书网
汽车上,因此可以控告她是你的帮凶。那样的话情况就很不妙了,不是吗?”
“不过,老伙计,你自己都不相信她会去偷什么金盘!她……她不是那样的人。”
“我发誓她绝对没有参与盗窃案,不过同样,我有证据证明她确实参与了。”哈奇回答,“我的意思是,警方一旦查出了我所掌握的那些情况,他们很可能会逮捕你,甚至是你们俩。”
“嗯,你在这件事情上很帮忙,老伙计,我很感激,”迪克温和地说,“但是我们能做些什么呢?”
“很明显,我们——我和你以及梅里迪思小姐——应该在警方逮捕你们之前查明事情的真相,”记者先生做出了总结,“比如说,我只是打个比方,我们三个是不是可以彼此交换一下各自掌握的情况,这样我们可以更全面地了解整件事情了,说不定我们能得出某些结论呢。”
“如果我告诉你真相,”迪克不动声色地说,“就会给梅里迪思小姐带来灾难性的耻辱,那样做的话我简直禽兽不如。而如果她说出真相的话,毫无疑问,我就会背上窃贼的罪名锒铛入狱。”
“但是……”哈奇想继续劝他。
“稍等一下!”迪克走进另一间屋子,留下记者先生在那里继续想着心事。不久,他回来了,看上去要出门的样子。“哈奇,”他说,“我现在去找梅里迪思小姐,不过我想她可能不愿意见我。如果我见到了她,我会向她解释一些事,这样至少会让你更清楚地了解整个事情。要是我见不到她……对了,她父亲是不是已经从巴尔的摩到这里来了?”
“对。”
“太棒了!”迪克大喊一声,“我还会和他见面,开诚布公地说说这件事,然后你就会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哈奇回报社去了。
就在这个时候,住在格雷顿家的梅里迪思先生正看着一张名片——理查德·汉密尔顿·赫伯特。看到这张名片,梅里迪思先生冷冷地哼了一声,气愤地走进客厅。迪克站起来,向他伸手表示友好,却被对方果断地拒绝了。
“我想请问,梅里迪思先生,”迪克开始用他特有的冷淡语调说话了,“为什么你反对我和令嫒多萝西交往?”
“你很清楚原因!”年迈的父亲愤怒地说。“就是因为我在哈佛的时候和您的儿子哈利有过节吗?很好,难道就是因为那个吗?那件事就这么让您耿耿于怀?”
“那件事情证明你不是正人君子,”这位年老的父亲愤恨地说,“你这个自负的年轻人!”
“如果您不是我心爱的女人的父亲的话,我一定会把您的鼻子打烂!”迪克毫不客气地说,“令郎现在在哪里?在您眼里我难道真的一无是处吗?”
“一无是处!”梅里迪思先生咆哮着,“道歉只是你对自己耻辱行为的坦白!”
迪克几乎被气得透不过气来,但是他努力控制自己的声音。“令嫒知道那件事情吗?”
“当然不知道。”
“令郎在哪儿?”
“这与你无关,先生!”
“我认为您不会怀疑我对令嫒的感情。”
“我知道你一定很爱她,”老人厉声说,“那是你情不自禁!没人可以抵挡我女儿的魅力。”
“尽管您反对我们,但是我想你也知道令嫒深爱着我。”年轻人继续说。
“呸!呸!”
“您也因为对我的愚蠢反对而伤了令嫒的心!”
“你……你……”梅里迪思先生被气得说不出话。
迪克依旧很平静。“我可以见见梅里迪思小姐吗?就几分钟。”他继续说。
“她不会见你的,先生。”愤怒的父亲说,“她昨天晚上对我说她以后再也不会见你。”
“如果令嫒答应见我的话,您能不能让我在这儿和她见上一面呢?”
迪克坚持着。“我说过了,她不想见你!”
“可以给她递上我的名片吗?”
“她不会见你的,先生。”梅里迪思先生倔强地说。
迪克走进大厅,招手叫来女仆。“请把我的名片给梅里迪思小姐。”他吩咐道。女仆接过那张白色的卡片,挑了挑眉毛,上楼去了。梅里迪思小姐无精打采地接过名片,看了一眼,愤怒地坐了起来。
“迪克·赫伯特!”她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大声说,“他怎么敢来这里?这也太厚颜无耻了!我无论如何都不会再见他的!”她站起身,怒气冲冲地瞪着那位娴静的女仆,“去告诉赫伯特先生!我……我一会儿就下楼见他。”
07
梅里迪思先生怒气冲冲地离开客厅。多莉拖着长长的衣裙盛怒地走进来的时候,房间里只有迪克·赫伯特。她的头发火红火红的,微微抬起的高傲的头颅昭示着对来者的蔑视,那双蓝色的眼睛也因为愤怒而几乎喷出火来。她紧紧地抿着红红的嘴唇,嘴角上扬,似乎在说:“你的胆子可真不小啊。”
迪克看到她来了,立刻站起身。“多莉!”他急切地喊。“赫伯特先生。”她冷冷地打了个招呼,然后谨慎地沿着沙发椅的边缘坐下,沙发椅包裹着她,“请问有何贵干?”迪克本来是个敢说敢做的人,可是女郎的这种态度一下子把他打进了冰窖,他变得噤若寒蝉了。他痴痴地看着女郎,过了一会儿才开口:“我来是想解释——”多莉·梅里迪思小姐冷冷地哼了一声。
“我来是想解释一下我为什么在兰道夫化装舞会那天没有按照我们约定去找你。”
“为什么你没有去找我?”多莉冷淡地说,她的眉毛挑了一下,显得有些惊讶,“为什么你没有去找我?”她重复道。
“请你一定要相信我,在这种情况下,私奔是完全不现实的。”迪克没有觉出女郎话中的特别意味,继续说着,“那天晚上之前发生了一些事情,让我别无选择。我很明白,因为我没有遵守约定,让你感到很愤怒,也很屈辱,不过那天晚上我确实没办法去见你,后来也无颜面对你。我刚刚得知你昨晚才回来,这才知道你失踪了好几天。”
多莉惊讶得睁大了眼睛,嘴巴也张得大大的。她瞠目结舌地坐在那里,盯着眼前的年轻人,过了一会儿,她仰靠在沙发上,松了口气。“你能不能告诉我你……你失约的原因?”她平息了一下自己的呼吸,问道。“多莉,亲爱的,我对你是百分之百的真心,”迪克恳切地说,“我能说的都已经告诉你了,就是这些。”
“为什么你没有去找我?”多莉坚持问,“你为什么没有去找我!到底……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不论是震惊还是其他什么情感,迪克都克制得很好。
“我想我们可能有些误会,”他终于开口说,“多莉,听我说。不,请等一下!那天我没去兰道夫舞会,而你去了。你按照咱们的约定,在舞会上和人开车私奔了,但那人并不是我。你和另外一个男人走了,而那个男人才是偷走金盘的案犯。”
多莉张开小嘴惊呼起来,然后忽然又不叫了。“请冷静一下,拜托。”迪克恳求道,“你把另外一个男人当成是我,然后你跟他说话,而那个人基于某种原因同意了你的计划,因此,你和他一起带着金盘开车逃走了。后来发生的事情我就猜不到了,我只知道你就是和那个大盗一起离开的神秘女郎。”
多莉倒抽一口凉气,激动得几乎窒息了。她的脸“唰”地一下变得通红,蓝色的眼睛狠狠地盯着眼前的人。
“赫伯特先生,”她终于平静下来了,开口说,“我不知道你是不是认为我是个傻瓜或者是个幼稚的孩子,但是我知道没有任何一个正常人会相信你所说的所谓的事实真相。我知道开车和我逃离七橡园的人就是你,我知道偷窃金盘的人也是你,我知道你的右肩中了子弹,我知道你后来因为失血而昏迷,我知道是我帮你包扎了伤口,还有……还有……我还知道其他许多事情!”
她一口气说了好多话,这让她气喘了半天。迪克静静地听着,然后开口又说了些什么,但是女郎根本不听,又像机关枪似的说:
“我看到了你下巴上的伤疤,认出了那个装扮愚蠢的家伙就是你。我喊了你的名字,而且你也回应了。我问你是不是已经拿到了那个小盒子,你说你拿到了。我按照你说的离开了舞会,爬上了那辆汽车。我知道我们一路上是多么惊险,我还记得我是如何拿着那个装着金盘的袋子,走了一整夜,直到我精疲力竭才停下来休息。我记得自己怎样说谎,假装不了解内情,还编造了一些愚蠢的谎话欺骗别人,但我这样做完全是为了保护你,而你却胆敢来对我说你不知道这一切!”
多莉突然大哭起来。迪克不再为自己辩解了,他没有生气,脸上只有痛苦的表情。他站起身,走到窗前,站在那里望着窗外。
“我全都知道,”多莉痴痴地说着,“全都知道,但我始终不明白你为什么会卑鄙到去偷那些肮脏的破盘子!”多莉停了一下,透过沾满泪水的手指看过来,“什……什么时候开始的?”她问,“你什么时候开始有盗……盗窃癖的?”迪克有些不耐烦地耸了耸他那结实的肩膀。“令尊有没有告诉你他为什么反对我们交往?”他问。“没有,不过我现在知道了。”女郎看上去又要哭了,“那是因为……因为你是……你……你拿人家东西。”
“如果我告诉你原因,你也肯定不会相信吧?”
“我帮你带着那些可怕的东西逃跑,你让我怎么相信你?”
“如果我以自己的名誉发誓我所说的都是真的呢?”
“我不信,我无法相信!”多莉痛哭不止,“没人会相信你的,我从来没想过,连做梦都没想到,你在漆黑一片的树林里晕倒醒来后说的那些话。要是我知道的话,我绝不会……绝不会吻你。”
迪克突然转过身来。“吻我?”他喊道。
“是的,你这个讨厌的家伙!”多莉呜咽着,“如果在那之前我对你的身份还有所怀疑的话,在那之后我确定那人就你,因为……因为……我就是知道!另外,如果我吻的不是你的话,你应该告诉我!”
多莉突然掩面伏在沙发扶手上。迪克默默走到她身边,温柔地把手放在她的肩膀上。她生气地把他的手打开。“你的胆子真大,先生!”她火冒三丈。
“多莉,你爱我吗?”他诚恳地问。
“不!”回答地非常干脆。
“但是你的确爱我,至少曾经是这样的,对吗?”
“怎么了?是的,但是我……我……”
“你就不能再爱我一次吗?”
“我……我不会再爱上你的!”
“不能试试吗?”
“如果你刚才告诉我事情的真相,而不是一味愚蠢地狡辩的话。”她哭闹着说,“我不知道你为什么会这样,除非是因为你……你不能自控。但是你没对我说实话。”
迪克闷闷不乐地低头看着那头红发。过了一会儿,他忽然跪在女郎身旁。“假如说,”他在女郎耳边轻声细语地说,“假如说我承认偷了金盘……”
多莉忽然一脸惊恐地抬起头。“哦,真是你做的吗?”她问。
事情变得更糟了!“我是说假如我承认是那件事是我做的。”
“哦,迪克!”她呜咽着,忽然搂住迪克的脖子,“你太让我伤心了。为什么?为什么?”
“你满意了吗?”他问。
“你为什么会做这样的事情呢?”
她的眼睛里又闪现着丝丝爱意,红唇也颤抖着。
“你就当它是我的怪癖吧,而且我本来就打算把那些东西送回去的,就像已经发生的那样。”他继续说道。多莉深情地望着那双凝视着她的眼睛。
“你真傻,”她说着,吻了他一下,“不过你以后绝对、绝对不能再这么做了。”
“我绝不会犯了。”他郑重其事地说。五分钟后,迪克离开了客厅。走到大厅时,他遇到了梅里迪思先生。“我要和令嫒结婚。”他平静地说。梅里迪思先生一边奔下楼梯,一边冲他大声咆哮。
08
多莉·梅里迪思小姐把自己锁在房间里,独自享受着愉悦的心情。她哭哭笑笑,时而呜咽,时而颤抖;她一会儿郁郁寡欢,一会儿欣喜怡然;她回忆着过去,思索着现在,梦想着未来;她时而傻乎乎地欣然哼着曲调,而歌词却连不成句子,时而又兴奋地大叫。她的父亲严厉地斥责了她,把她送回自己的房间,而她却一直欢快地傻笑着。
“毕竟,那事儿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她宽慰自己说,“当然,他是个大傻瓜,不该拿那些东西,但是东西已经还回去了,而且他对我说了实话,况且他本来就打算把东西还回去的。”她现在的心情可以让她宽恕一切事情,“他绝不是小偷,我不能奢望爸爸会同意我们的婚事,所以,我们最终不得不私奔,那样的话……太让人神往了!爸爸会继续替我担心,但是过些日子他就会好起来的。”
过了一会儿,多莉舒服地躺在床上。她就在黑暗中静静地躺着,很快便睡着了。房间里一片寂静。大概凌晨两点钟的时候,她忽然坐起身来,眼睛里满是惊恐。她听到了一些声响,准确地说,她在梦里觉得自己听到了一些声响。她向四周张望,仔细倾听。
终于,她确实听到了声响,有人清脆地敲了一下窗子,接着又没动静了。惊恐的感觉一下子从头窜到多莉卷曲着的粉红小巧的脚趾。过了一会儿,窗子上又传来清脆的敲击声。多莉轻手轻脚地下了床,光着小脚丫跑到微微开启的窗前,极其小心地探头往外望。窗子下面的阴影里,她模模糊糊地看到一个男人的轮廓。那个人影很模糊,后来一下子变得清晰了。她赶紧藏了起来。窗子上又传来了清脆的声响。很明显,楼下的那个人投石子砸玻璃的目的就是要引起她的注意。
“迪克,是你吗?”她谨慎地问。
“嘘……”那人说道,“我这儿有封信给你,你打开窗子,我好把它扔进去。”
“真的是你吗?”多莉又问。
“是我。”那人急促地小声回答,“快点儿,有人来了!”
多莉打开窗子,向后退了几步。一个白色的东西“唰”地一下飞了进来,无声无息地落在地毯上。多莉急切地抓起它,又跑到窗前。她看到楼下的那个人悄悄逃走了,然后又看到一个胖胖的巡警走近了,他在转悠着,也许是想找一个安静点儿的地方打个盹儿。
多莉兴奋地浑身颤抖,她关好窗户,拉上窗帘,又点上灯。她迫不及待地打开那封信,坐在地板上读了起来。信上有一大段措辞倾诉了写信人的情感,而最重要的是,信里写了私奔的新计划。他们打算星期三私奔,然后在当天下午两点半,搭乘一艘去欧洲的汽轮。
多莉拿着这张皱巴巴的纸看了一遍又一遍,直到她把信里的每个字都印在了脑子里。她欣喜地吻着这封信。当然,这似乎纯粹是浪费感情,不过,女郎本来就是一种不可思议的动物。
“他是世界上最最可爱的人了!”女郎下了结论。
她无奈地烧掉那封信,小心地把纸灰扔出窗外,然后又回到床上。今天是星期一。清晨,女郎娴静地走进餐厅吃早餐,父亲严厉地注视着自己的女儿。他想从女儿的脸上看出些蛛丝马迹,却全然不知道没有任何人能胜任这项工作。多莉只是迷人地笑了笑。
吃过早餐后,父亲和女儿在阳光明媚的书房一角聊了一会儿。“我计划这周四我们一起回巴尔的摩。”他告诉女儿说。“哦,那也不错啊!”多莉笑着说。“因为发生的这一切,你没能遵守对我的承诺而又和赫伯特见了面,我觉得这样做是再明智不过了。”父亲继续说。“也许是吧。”她若有所思地说。“你为什么要见他?”父亲问。“我答应见他,本来只是想和他分手的,”多莉端庄地说,“另外还想对他挑明我对这件事的态度。”
哦,女人啊!背信弃义、虚伪狡诈、忠贞不屈、魅力四射的女人啊!生活是一团乱麻,而翻云覆雨就是你们的工作。罪孽和哀愁是你们乐此不疲的嗜好!
梅里迪思先生摸着下巴陷入了沉思。“你不能再和赫伯特先生有任何联系,不管是书信还是其他什么方式。”他清清喉咙,才开口说道,似乎给多莉下命令是件很邪恶的事情,“你可以把我的话当成是我对你的要求……甚至是命令。”
“好的,爸爸。”梅里迪思先生没有想到事情进展得会如此顺利,他吃了一惊。幸好他还有点头脑,不会轻易地相信女人的话。
“你真的 5bf9." >对他死心了?”他终于试探着问,“也对,这只是少女时代一时的迷恋罢了。”
“我昨天已经把我的态度告诉他了。”女郎说,显得非常诚实。父女之间的对话就这样结束了。那天大概中午的时候,哈钦森·哈奇又去拜访迪克·赫伯特。
“你有什么发现吗?”记者问。
“老朋友,”迪克亲切地说,“我想我还是不能对你说些什么。毕竟,这是我的隐私。”
“是的,我知道,不过警方可不这么想。”记者严厉地说。
“警方!”迪克笑了。
“你见过她了吗?”哈奇问。
“是的,见过她了,还见了她父亲。”
哈奇看到了探查他口风的唯一希望。“梅里迪思小姐就是那天车上的女郎吧?”他直截了当地问。“我真的不想回答你的问题。”
“偷金盘的人真是你吗?”
“请别再问了。”迪克微笑着说,“哈奇,听我说,你是个不错的人,我喜欢你。探寻事情的真相是你的工作,不过在这件事情上,我不会告诉你什么消息的。我宁愿冒险让警方彻查这件案子。”他走到记者面前,诚恳地和他握了握手。“相信我,即使我把事情真相原原本本地告诉了你,你也不能让它见报,除非……除非我被警察逮捕了,但是我不会让这种事情发生的。”
哈奇走了。
当天夜里,兰道夫家的金盘再次被盗。一天半之后,马洛里探长在理查德·赫伯特那里找到了赃物,并将他抓捕归案。警察来抓他的时候,迪克突然仰天大笑。
思考机器
01
奥古斯都·S·F·X·凡杜森有一大堆的称谓——哲学博士、法学博士、英国皇家学会会员、医学博士等等。他身高五英尺二英寸,一百零七磅重,非常消瘦,却长着一颗硕大无比的脑袋。浓密的黄发乱糟糟地贴在耳际,从来没有刮干净过的胡子一览无遗,干皱的脸上惊人地混合了咄咄逼人的气势和孩子气的倔强。他的嘴角下垂,不是一条直线,蓝色的眼睛极小却狭长,透过厚厚的镜片审视着世事。他的额头高耸,像个穹顶,煞是威严,不过却让他看上去更加怪异。
教授在少有的闲暇时间里以读书为乐,而他即使是读些通俗读物,也要从中找出这个“理论”、那个“主义”来探讨评论一番。有时他会把那些问题记录下来,还要时不时地拿出来继续琢磨,直到把问题解决。通常,他说话的语调里充满着厌烦,而他要是盯着人看的时候,眼睛一动不动,似乎要把人看穿。他的曾祖父是德国杰出的科学家,几辈人都崇尚逻辑思考,他也毫不例外地继承了这个优良传统。
有生以来五十多年,他有三十五年是用来进行逻辑推理,研究分析事务的因果关系、人的思维、物质材料以及心理学。他至少修正了两门精密科学,解决了学术上的难题,对人类的知识产生了不可估量的有益影响。他曾经在一所久负盛名的大学里任哲学系主任,因为发表的一篇论文惹怒了学校而被解雇了。许多年之后,那所大学又公开地利用自己的影响力,通过某些途径希望他接受学校颁发的法学博士学位。
多年来,国内外的许多教育、科研机构争先恐后地要授予他某某学位或者头衔,他都毫不在意。他婉拒了这些自动找上门来的虚衔,又回到了那间设在简朴家中的小实验室。他在那里过着几近隐居的生活,而一切简单的生活起居则由一位年老的用人马莎来打理。
他就是思考机器。“思考机器”这个称号是哈钦森·哈奇冠上的。那是某天上午,教授和一位国际象棋高手对弈厮杀并且获胜。从那时起,哈奇就称教授为“思考机器”了,这个头衔似乎要比那一大堆虚名更贴切、实在。思考机器曾经宣布逻辑是不可战胜的,而那场比赛恰恰证实了他的断言。之后,这位执拗乖张的科学家和哈奇之间建立起一种古怪的友谊。在这位科学家看来,哈奇极大地展示了俗世间的纷纷扰扰;而在我们的这位记者眼中,思考机器就是一个大脑,一个极其敏锐、洞悉物欲横流和混乱不堪的世间万物、绝对正确可靠的大脑,一个能够在实验室里迸发出精确、优美的智慧火花的大脑。
这会儿,思考机器坐在客厅的那张巨大的椅子里,修长的手指交错着,一贯斜视的眼睛望着天花板。哈奇正在说话,他差不多不间断地讲了一个多钟头了。他从七橡园的化装舞会讲到多莉·梅里迪思的返回,把他和警方所掌握的情况一股脑儿地说了出来。“哈奇先生,”思考机器问,“你对金盘第二次被盗的情况了解多少?”
“这个很明显,”记者解释说,“就是普通的盗窃案。有人在星期一晚上切下一块窗户玻璃,打开窗闩进了兰道夫家,偷了金盘后逃走了。这些大家都知道。”
“没有任何线索吗?”
“没有,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发现其他线索。”
“我想金盘被寄回来之后,兰道夫先生又把它们放在那个小房间了吧?”
“是的。”
“他是个大傻瓜。”
“没错。”
“请继续往下说吧。”
“现在警方除了宣称在赫伯特的住处找到了金盘之外,不肯再透露任何证据。”记者继续说着,“不过,当然,这个证据就足够了。警方也不透露他们是如何把赫伯特和这件案子联系起来的。马洛里探长没有——”
“赫伯特先生是什么时候、在什么地方被捕的?”
“昨天,也就是星期四的下午,在他的家里。在他房间的桌子上放着十四个金盘。”
思考机器不再看天花板了,而是斜视着记者。
“你刚才不是说第一次被盗的金盘只有十一个吗?”
“只有十一个,没错。”
“而且你还说当时有人朝小偷开了两枪,对吧?”
“是这样的。”
“请问是谁开的枪?”
“一个警探,我想是坎宁安吧。”
“一个警探,你确定吗?”
“是的,我确定。”
“好的,好的。请继续说。”
“那些金盘全都是摊开放着的,似乎压根儿就没被藏起来。”哈奇继续说,“地上放着一只箱子,赫伯特正在把金盘放进箱子里的时候,马洛里探长和他的两个手下就闯进屋子里了。当时赫伯特的用人布莱尔去了新斯科舍,所以他是一个人在家。”
“除了金盘之外没有发现其他东西吗?”
“噢,对了!”记者大叫起来,“警方还在一只箱子里发现了许多珠宝,那些东西至少值五万美金。他们带着珠宝去找失主了。”
“哎呀!哎呀!”思考机器喊起来,“你怎么开始的时候没提到珠宝呢?等一下。”
科学家先生又继续斜眼望着天花板,哈奇静静地等着。他坐在椅子里不自在地挪挪身子,吸了几口香烟。当看到思考机器又看向他并冲他点点头时,他才继续说:“我知道的就这些了。”
“赫伯特先生被抓的时候说过什么吗?”
“没有,他只是大笑了几声。我不知道他为什么发笑,反正对我来说这事没什么可笑的。”
“从那以后他说过什么吗?”
“没有,他没对我说过,也没对其他人说过什么。他在接受讯问时并不认罪,交了两万保释金后就被保释出来了。是一些富有的朋友帮他出的保释金。”
“他有没有说为什么拒绝回答任何问题?”思考机器生气地问。“他告诉我,即使他说出实话也没人会相信,所以他拒绝提供任何信息。”
“恐怕即使他是无辜的也没人会相信吧。”科学家莫名其妙地说。他沉默了一会儿,又说:“他可能有个兄弟,嗯,很可能是这样。”他沉思着。
“兄弟?”哈奇急切地问,“谁的兄弟?什么兄弟?”
“在我看来,”科学家没理会记者的问题,继续说道,“你不相信第一次盗窃案是赫伯特做的,对吗?”
“噢,我不信,”哈奇坚决地说,“我不信。”他重复着。
“为什么?”
“因为……因为他不是那种人。”记者解释说,“我认识他好多年了,从个人品质和名声上我都不信他会做那样的事情。”
“你们在大学里是很要好的朋友吧?”
“不是,不是很要好,不过他是技术高超、受人推崇的橄榄球队员。”似乎这能说明所有问题。
“那你现在相信是他偷了东西吗?”科学家又问。
“我不信,我坚信他是正直的,我敢拿性命打赌。”
“梅里迪思小姐呢?”
我们的记者先生几乎要气炸了。他见过梅里迪思小姐,还和她说过话。“要说她和盗窃案有关的话那也太蠢了,你不这么想吗?”思考机器沉默了一会儿。“那么,哈奇先生,”他又开口道,“现在问题来了:如果有充分的证据证明某个人偷了金盘,这个人可能是男人,也可能是女人,那么这人是不是真的偷了东西呢?我们知道窃贼是开车逃跑的,而在那“要多少?”他兴奋地问。
辆车的坐垫上发现了血迹,说明其中有一个窃贼受伤了;我们还知道“一滴就可以了。”科学家回答说。
赫伯特先生的右肩受伤了,而据他自己说,他是舞会那天晚上受的伤,但他不说自己是怎样受伤的。接下来,我们又了解到金盘再次被盗,而在赫伯特先生的住处找到了金盘和许多其他的失窃物品——珠宝首饰。这显然是个无可置疑的案子。”
“但是……”哈奇想反驳。
“但是让我们想得再多一些,”思考机器继续说,“我能够真切、确实地证明赫伯特先生是不是在那辆涉案汽车里受伤的,这需要澄清两个问题。如果他是在那辆车里受伤的,那他就是第一个盗窃案中的窃贼;否则,他就不是第一个案子的罪犯。如果他是第一个案件中的窃贼,那他很可能也是第二个案件中的窃贼;不过,即使他不是第一个案件中的窃贼,他也有可能是第二个案件中的窃贼。”
哈奇瞠目结舌地听着。
“我们现在来假设,”思考机器继续说,“如果我们去调查那个在上周四晚上帮赫伯特先生治伤的医生,赫伯特先生可能会因为某种原因而拒绝说出那人的身份,但是,或许……稍等一下。”科学家说着,走进了隔壁房间。五分钟后他回来了,“咱们查查帮他治伤的人是不是克拉伦斯·沃波尔医生吧。”
记者眨了眨眼。
“对啊!”他说,“接下来呢?”
“问他一些常规性的问题,比如说伤口的形状等等。”
哈奇点点头。
“还有,”思考机器随口说,“帮我带些赫伯特先生的血液过来。”
记者使劲眨眨眼睛,吞咽了两次口水。
02
那位大都市警察的终极智囊正在动用着自己与生俱来的聪明才智严肃地思考着。此时此刻,他想不出在警界有谁能遮盖他的光芒,他甚至想不出在警界谁能像他那样彪炳千秋。他这种精神上的定位让他对自己赞赏有加,兴奋地又点燃了一支雪茄,还把两脚跷到了桌子上。
思考机器来拜访的时候,他正那样坐着。终极智囊马洛里认识凡杜森教授,他愉快地压抑住心中澎湃的激情,亲切地接待了来宾。他那令人钦佩的自控能力没让他暴露自己内心的兴奋,却使他仰靠在椅子上,摆出一副咄咄逼人的嚣张模样。
“啊,教授。”他不温不火地欢迎。
“晚上好,马洛里先生,”科学家说,他的细弱、急促的嗓音常常让马洛里的神经饱受摧残,“我想你不会告诉我你们是如何想到调查赫伯特先生并逮捕他的吧?”
“我不会告诉你的。”马洛里果断地回答。“你也不会告诉我除了在他住处找到了珠宝首饰和金盘之外还有其他什么证据指证赫伯特先生是案犯吧?”
“我不会告诉你的。”马洛里又回答道。
“好的,不出所料。”思考机器说,“另外,我知道你有个手下找到了舞会当晚窃贼逃跑时开的那辆汽车,还发现了一个皮制靠垫,是这样吧?”
“你问这个干什么?”警探先生问。
“我只是想问能不能让我看看那个靠垫。”
马洛里探长满腹狐疑地怒视着科学家,渐渐地,他的那张严肃的面孔缓和了些,他笑着起身拿出那个靠垫。
“你要是想拿这个靠垫做文章的话,你可是不走运了,”他告诉科学家,“我们认识赫伯特和女郎逃跑时开着的那辆汽车的主人。靠垫说明不了什么问题。”
思考机器仔细地看着那个厚重的皮革靠垫,特别检查了那块血迹。他用小刀轻轻地刮下一小块血斑握在手里。“赫伯特是人赃俱获!”警探用他榔头般的拳头砸在桌子上声明,“我们没抓错人!”
“是的”,思考机器表示赞同,“看上去似乎你们真的抓对人了,就这一次而已。”
马洛里探长恼怒地冷哼一声。“能不能告诉我你们在赫伯特先生的住处发现的那些珠宝首饰是不是已经找到失主了?”
“这是理所当然的了,”警探答道,“这是我从赫伯特身上发现的唯一优点。已经有四个舞会上丢失珠宝的人来认领东西了。”
思考机器有了一丝疑惑,皱了皱眉头,但很快就掩饰过去了。“当然,当然。”他若有所思地说。“这是本市多年来破获的最大的一起盗窃案,”警探先生志得意满地说,“而且,如果我没猜错的话,这个案子还会牵涉出很多案件,没人知道还会查出多少案件。为什么这么说呢,赫伯特肯定是个惯犯,当然,凭借着自己光鲜的绅士派头、彬彬有礼的气度等等诸如此类的原因,.他侥幸逃脱了抓捕。我认为这是我进入警界后发生的最重大的案件。”
“是吗?”科学家深思着说,他还在盯着靠垫。
“里程碑式的时刻就要到来了,”马洛里探长喋喋不休地说,“那将成为真正的轰动性事件,更何况逮捕赫伯特似乎是件极其偶然的事情。现在看来,还要逮捕一个……一个上流社会的人物。所有这些——”
“没错,”思考机器打断了警探先生的话,“但是你认为现在就抓捕她合适吗?”
“她?”马洛里探长问道,“你对那个女人了解多少?”
“你指的是多萝西·梅里迪思小姐,不是吗?”思考机器温和地说,“我只是想问,你真的认为深入调查这个案子从而逮捕她是明智的吗?”
警探先生惊讶地一下把雪茄咬成了两截。“你怎么……怎么……知道她的名字?”警探问。“噢,是哈奇先生告诉我的,”科学家答道,“他几天前就知道梅里迪思小姐与这个案子有关,当然也知道赫伯特先生的情况,而且还和他们两位谈过。”
终极智囊几乎气得要中风了。“要是哈奇知道此事的话,他为什么不告诉我!”他咆哮道。“真的,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也许,”科学家随口说,“他认为你们会自己发现那些情况的,他总是有些类似这样的怪异想法。”
当马洛里探长从中风的状态中完全恢复过来的时候,思考机器已经离开了。与此同时,哈奇在克拉伦斯·沃波尔医生的办公室里见到了房间的主人,这个地方离迪克·赫伯特家只有一箭之遥。
“你最近是不是给赫伯特先生包扎过伤口?”哈奇问。
“是的。”沃波尔医生回答。
“是中了手枪子弹的伤口吗?”
“是的。”
“请问那是什么时候的事情?”
“几天前的晚上。”
“是不是周四晚上。”
沃波尔医生查了下书桌上的日志。“没错,周四晚?
上,确切地说是周五凌晨。”他说,“大概是凌晨两三点钟左右。他来到这里,我就帮他处理了伤口。”
“请问他当时伤在哪里?”
“右肩,”医生说,“就在这里。”他用手指在记者身上指了指,“他伤得不重,但失血过多。”
哈奇半晌不说话,觉得头晕。每一个新证据都对赫伯特不利:伤口的位置、手枪枪伤、治疗的时间!从盗窃案发生到前来沃波尔医生这里就医,迪克完全有时间犯下他被怀疑所做的事情。
“我想赫伯特先生没说他是怎么受的伤吧?”哈奇忐忑地问,害怕迪克真的说了原因。“他没说。我问过,但是他没说。当然,这和我没什么关系,我只是帮他取出了子弹,然后包扎好伤口。”
“那颗子弹你还留着吗?”
“是的,它是很普通的子弹,口径点三二。”
就这些了。公诉人提起了上诉,案子被证实,裁决也下达了。十分钟后,迪克·赫伯特被通知说哈奇要见他。迪克沮丧地见了记者,握手之后,又继续往前走去。
“我已经谢绝了其他报社的采访了。”他疲倦地说。“喂,听着,迪克!”哈奇劝慰道,“你难道不想对这件案子说些什么吗?我真的觉得那样会对你有帮助的。”
“不,我不能说任何事,就这样了。”迪克握紧了拳头,“我不能,”他又说道,“而且也没有必要了。”他又继续走了一会儿,突然转身面向着哈奇,问道,“你相信我是罪犯吗?”
“除此之外我还能相信什么呢?”哈奇含糊其辞地说,“但是尽管如此,我还是不想相信这是事实。”哈奇窘迫地停了一下,接着说,“我见过克拉伦斯·沃波尔医生了。”
“是吗?”迪克气愤地继续往前走去。“即使没发现那些东西,仅仅凭着那位医生的证言,你也会被判有罪的。”哈奇又说。“你是想证实我有罪吗?”迪克问。“我是在想方设法地找出事实真相。”哈奇说。“在我说出真相之前,我必须见一个人,”迪克激动地说,“但是我现在找不到他,我不知道他在哪里!”
“让我去找他吧!他是谁?他叫什么名字?”
“如果我告诉了你他的事情,我也就会把所有的事情都告诉你。”
迪克继续说,“我之所以落魄到这般境地,就是不想牵涉到他。这只是我们俩之间的私人恩怨,至少我是这么想的,一旦我见到他……”他又握了几下拳头,“事情就真相大白了,前提是,我……我要先把他碎尸万段!”
哈奇更加困惑,脑子里成了一团乱麻。他用手抱着头,想把这些混乱的思绪赶出去。终于,他又抬头看着迪克,迪克正站在一边,咬牙切齿地紧握着拳头。他看到迪克的眼睛里蕴含着不顾一切的疯狂。
“你见到梅里迪思小姐了吗?”记者问。
迪克突然放声大笑。
半小时后,哈奇离开了,手里的墨水瓶盖盛着三滴宝贵的血液,赫伯特的血液。
03
哈奇像录音机似的把他和沃波尔医生之间的谈话一五一十地复述给思考机器,还在这位杰出的科学家身上指了指伤口的位置,就像当时沃波尔医生在他身上指给他看一样。科学家不置可否地听着记者的叙述,手上随意地研究着玻璃片上的那三滴深红色的血液。
“似乎我每往前迈出一步,就离我自己的想法更远了。”记者最后说,无助地咧嘴笑了笑,“非但没能证明迪克·赫伯特不是偷窃金盘的案犯,反而真真切切地证实了他就是那个窃贼。证据确凿,让我不得不相信。”沉默了一会儿,他又闷闷不乐地说:“我怕自己继续追查下去的话,没准儿会把他送上绞刑架的。”
思考机器斜着眼睛,目不转睛地盯着他。
“你还是不相信他是有罪的吗?”他问。
“噢!我……我……”哈奇突然爆出了粗口,“他妈的,我也不知道自己该相信什么,”他的声音越说越高了,“可是这绝对不可能啊!”
“没有什么不可能,哈奇先生,”思考机器暴躁地厉声说,“一个问题也许难以解决,但是几个问题合在一起是可以解决的。这就像二加二等于四,这不是偶然的,而是始终如此。请不要说什么事情是不可能的,那会惹我生气的。”
哈奇盯着这位极具个性的朋友,古怪地笑起来。他自己也同样因为个性问题而有烦恼,他的烦恼就是对事情一定要追根究底。
“沃波尔医生的说法居然让这个特别的问题变得简单了,”过了一会儿,思考机器继续说,“有两点能够最终确定赫伯特先生不是汽车里的那个人。我会亲自找出第三个疑点。”
哈奇没有说话。有时,英语的词汇显得有些匮乏,他觉得很难把自己的真实想法表达出来,哪怕只是要表达一点点。
“哈奇先生,”科学家漫不经心地说,“我知道你是哈佛毕业的,当时有九十八人对吧?而且赫伯特是你的同班同学。请帮我搞到一份当年的哈佛大学学生名册,我需要一份完整的名单。”
“我家里就有一份。”记者说。
“请帮我拿来,马上,然后再回来。”科学家吩咐道。
哈奇走了。思考机器进了他的实验室,在里面待了一小时四十七分钟。他出来时,看到记者坐在客厅里,双手抱着头。科学家的脸上依旧毫无表情,让人难以琢磨。
“名单在这儿。”哈奇说着,递给他一份文件。思考机器伸出修长的手指接过来,翻了几页。突然他停下来,在其中一份名单上用手指一行一行地指着。“啊!”他最后大声喊道,“果不其然!”
“什么?”哈奇好奇地问。
“我现在要去找梅里迪思先生,”思考机器答非所问地说,“一起去吧,你见过他吗?”
“没见过。”
梅里迪思先生已经读过有关逮捕迪克·赫伯特和查收金盘、珠宝的新闻了,他甚至已经用他那父亲式的姿态教训过美丽的女儿了。她不停地抽泣着,为自己所爱的人那不堪的恶行而心碎。在这里顺便说一句,我们这位一向机敏的梅里迪思先生丝毫没有察觉女儿要私奔的企图,第一次没有察觉,第二次也没有。
接到奥古斯都·S·F·X·凡杜森先生的名片后,梅里迪思先生满脸疑惑地走进了客厅。科学家和梅里迪思先生彼此打量着,做完介绍后,思考机器一如既往地直入主题。
“梅里迪思先生,”他张口便问,“请问你有几个儿子?”
“一个。”梅里迪思先生迷惑不解地回答。
“请问他现在在哪里?”科学家继续问。
梅里迪思先生端详着眼前的这双充斥着挑衅意味的眼睛,心里琢磨着对方的来意。梅里迪思先生本人就是个极其好斗的人。“我能不能请教一下,”他的语调抑扬顿挫地问,“你为什么要问这个问题?”哈奇若有所思地摸着下巴。他想知道待会儿疾风骤雨袭来时,他能探查到些什么。
“如果你告诉我他在哪里,那么就会让他和你远离一些纠纷。”思考机器说,“我希望能够马上和他讨论一件极其重要的问题,是纯粹的个人问题。”
“个人问题?”梅里迪思先生疑惑了,“先生,你的突然到访和举止态度并不受欢迎。”思考机器庄重地鞠了一躬。
“我能问一下令郎的住址吗?”他又问道。梅里迪思先生思索了半天,终于得出了结论——这不是什么大不了的问题。“他现在在南美洲,布宜诺斯艾利斯。”他回答说。“什么?”思考机器突然大声喊道,把哈奇和梅里迪思先生吓了一跳。“什么?”他又重复道,皱纹在他穹庐似的额头上凸出来。“我说他在南美洲的布宜诺斯艾利斯,”梅里迪思先生刻板地重复了一遍,不过却显得有点儿害怕,“给驻布宜诺斯艾利斯的美国领事馆写封信或者发份电报就能很快找到他。”思考机器眯起眼睛,原本狭长的眼睛几乎要闭上了,苍白狭长的手指打着旋儿,额头上的皱纹还趴在那里。“梅里迪思先生去那里有多久了?”他终于又开口了。“三个月了。”
“你确信他现在还在那里吗?”
梅里迪思先生刚想说些什么,突然又把话咽回去了。“我可以肯定地告诉你,是的,”他回答道,“三天前我收到了他寄来的第二封信,而且今天我还接到从巴尔的摩发来的电报。”
“你确定那封信是出自令郎的手笔吗?”梅里迪思先生对这个问题很迷惑,他很不满意眼前这人提问的方式,差点儿被气昏过去。
“我很确定,是的,”他终于能说出话了,他费力地保持着语调的高贵。他注视着眼前这人不可思议的外貌,看到那些额头上的皱纹忽然一下不见了。
“不过,这到底关你什么事!”梅里迪思先生突然发火了。
“请问你上周四晚上在哪里?”思考机器不紧不慢地问。
“这与你无关,”梅里迪思先生脱口而出,“我在巴尔的摩。”
“你能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据吗?”
“证据?我当然有证据!”梅里迪思先生对着那位冷漠的询问者吼道,“但不关你的事!”
“如果你能证明你所说的话,梅里迪思先生,”思考机器沉着冷静地说,“你最好拿出证据,因为,相信我,那能把你从上周四化装舞会上发生的兰道夫金盘被盗案的指控中解脱出来。再见,先生。”
04
“但是赫伯特先生不想见任何人,先生。”布莱尔拒绝道。“请告诉赫伯特先生,如果我不能立刻见到他,他的保释将会被撤销。”思考机器命令道。布莱尔上楼去了。思考机器就站在大厅里等着。迪克·赫伯特不耐烦地接过名片瞥了一眼。“凡杜森,”他沉思道,“凡杜森是谁?”
布莱尔把他刚才听到的话复述了一遍。“他长的什么样子?”迪克问。“他是个干巴巴的小老头,长了满头的黄发。”布莱尔回答。“让他上来吧。”迪克说。
于是,在和梅里迪思先生见面之后的一小时内,思考机器见到了迪克·赫伯特。“我的保释出什么问题了吗?”迪克问。
“我有些话要和你说,”科学家平静地回答,“这很重要,那样说是让你相信这一点的最好办法,所以……”迪克被这个诡计气得涨红了脸。“是吗?你有话对我说?”他愤怒地嚷道,“我应该把你扔到楼下去,但是……到底是什么事情?”没人请他坐下,思考机器自顾自地找了个座位,舒舒服服地坐下了。
“如果你能安静地听我把话说完,”科学家开始暴躁地说,“我想你就会知道我所说的事情和你休戚相关。我对破解兰道夫金盘事件很感兴趣,而且做了很多调查,也许比其他人要多一些,至少我知道很多内幕。不过还有些事情是我不了解的,而那些是最重要的事情。”
“我警告你——”迪克怒吼道。
“比如说,”科学家继续平静地说着,“对我而言,知道上周四晚上哈利·梅里迪思进入这个房间的时候是不是戴着面具这个情况就很重要。”
迪克盯着他,惊愕变成了敬畏。他睁大了眼睛,下巴上的肌肉渐渐放松了。接着,他咬了咬牙,在思考机器对面坐了下来。愤怒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因忧虑而苍白的脸。
“你是做什么的,凡杜森先生?”他终于开口问。他的声调很平和,甚至有些恭敬的成分。“他当时戴面具了吗?”科学家坚持问。迪克沉默了很长时间,终于,他站起身,在房间里紧张地走来走去,每次转身时都要看一眼思考机器瘦小的身子。“我不会告诉你任何事情的。”他下了决心。“你能告诉我你和梅里迪思在哈佛读书时闹矛盾的原因吗?”科学家问。
迪克又沉默了良久。“不行。”他最终说。“那件事情与盗窃案有关系吗?”
“我不知道你是做什么的,也不知道你为什么要调查这件事情,不过,至少此事与你无关。”迪克回答,“除非你把那个唯一能够而且应该澄清这件事情的人带来,否则我不会说一个字。把他带到这里来,带到这个屋子里,让我撕烂他!”
思考机器斜着眼睛盯着年轻人结实的肩膀,一脸的羡慕。“赫伯特先生,你是不是早就发现哈利·梅里迪思和他父亲的身材惊人的相似?”尽管迪克尽力掩饰,他的脸上出现的那些莫名的、难以琢磨的表情还是出卖了他。他又盯着椅子里那个小小的身体。“而且,你和梅里迪思先生的身材也几乎一样,对吧?”
迪克曾迫使自己对那件事情一直保持沉默,而现在他被这些不期而至的问题和压抑的情绪折磨着,他不停地徘徊,头晕目眩。他精心建立的心理防线崩溃了。他突然停下来,面对着思考机器。
“你对这件事情都有哪些了解?”他问。
“我知道一件事情,”科学家笃定地回答,“车里的那个人不是你。”
“你是怎么知道的?”
“你跑题了。”
“你知道汽车里的那个人是谁吗?”迪克坚持问道。
“你回答了我的问题后我就能告诉你了。”科学家继续说着,“上周四晚上哈利·梅里迪思进入这个房间的时候有没有戴面具?”迪克低头望着自己紧张地抖动着的双手。最终,他点了点头。
思考机器明白了。“然后你通过他说的话或者他的穿戴认出了他?”迪克又不情愿地点点头。“两者都有。”他补充道。思考机器向后倚靠在椅子上,坐了很长时间后,他站起身,似乎是表示谈话到此结束,他暂时没有其他问题要问了。
“你没有必要惊慌,赫伯特先生,”他说着拿过自己的帽子,“我会慎重地调查这件案子,不会向任何想打扰你的人说任何事情。我可以告诉你,在这件事情上你犯了两个严重的错误:第一个是你在金盘被盗后不久就和兰道夫先生见了面,或者与他有过其他联系;第二个是你窝藏了一些警方正在搜查的赃物。”
思考机器告辞走出去的时候,赫伯特仍旧坐在那里,双手抱着头。
夜很深了,事实上已经过了凌晨,这时,哈钦森·哈奇来拜访思考机器了,他举手投足说话间带着激动的情绪。他早就习惯在任何时间都能叩响别人家的大门,而今他发现我们的这位科学家正在像中午那样工作着。
“最糟糕的事情还是发生了。”记者告诉他说。思考机器没理睬他。“今天晚上大约九点钟的时候,马洛里探长和他的手下见过梅里迪思小姐了,”哈奇急匆匆地说,“他们恐吓她,她招供了。”
“她都招供了些什么事情?”
“她承认舞会那天晚上车上的那个女郎就是她,而且……”
“而且赫伯特先生和她在一起。”科学家补充道。
“就是这样。”
“她还说了什么?”
“她还说自己的一盒总计价值两万美金的珠宝首饰就在警方抓捕赫伯特时起获的那些物品中。”思考机器随意地转过身来看着记者,然后举起手遮住自己要打呵欠的嘴巴。“是啊,她也没什么其他事情可以说。”他冷静地说。
05
哈钦森·哈奇在思考机器家待了一个多小时,离开时,他的脑子里充满了科学家指示他去办的诸多事宜。“咱们中午在警察局马洛里探长的办公室里见。”思考机器最后对哈奇说,“兰道夫先生和梅里迪思小姐也会去那里。”
“梅里迪思小姐?”哈奇重复着,“你知道她并没有被捕,我怀疑她是否会去。”
“她会去的。”科学家答道,似乎那已经是毋庸置疑的事情了。
终极智囊正坐在自己的办公室里。他容光焕发的脸上混杂着胜利和喜悦。办公室的门被推开了;他的笑容依旧,只是奇怪地看着思考机器与多莉·梅里迪思、施托伊弗桑特·兰道夫一起走进来。
“哈奇先生来了吗?”科学家问。“没有。”警探回答说。“哎呀!”有人发牢骚了,“已经十二点过一分了,他怎么还没到?”
回答他的是一辆出租车嗖地一下冲了过来,哈奇很快就现身了。
他匆匆奔进办公室,四处看了看,然后停下脚步。“到手了吧?”思考机器问。“是的,到手了,不过——”记者张嘴说。“先别说不相干的事情了。”有人下达了命令。
思考机器找了把椅子坐下,其他人也坐下了。“有事吗?”终极智囊终于开口问。
“请问,马洛里先生,”科学家说,“如果我想说服你相信赫伯特先生是无辜的,你会不会相信呢?”
“这不可能。”警探立即答道,“事实就在眼前摆着,再加上梅里迪思小姐的陈述……她的供词,我不相信赫伯特是无辜的。”多莉一下子就变了脸色,嘴唇不住地颤抖。
“梅里迪思小姐,你是否相信赫伯特先生是无辜的呢?”科学家继续冷静地说。
“我……我不这样认为。”她结结巴巴地说,“我……我知道真相。”她一再极力克制的泪水终于迸发出来。
思考机器斜着眼睛看着女郎,也觉得有点儿心疼,还有些惊奇。“别这样,”他对女郎说,“这会……这会让人很不舒服。”他停了一下,突然转头面向兰道夫先生。
“你呢?”他问。兰道夫先生耸耸肩。思考机器在椅子上往下挪了挪身子,坐得更低了。他盯着天花板出神,修长的手指交错在一起。哈奇见识过这种姿态,这意味着有事情要发生了。他不安地等待着。马洛里探长也见识过,他不自在地扭了扭屁股。
“假如说,”科学家开口了,“仅仅是假如,我们试着换一个思路来看这个案子,看看我们能不能从警方查到的那些乱七八糟的线索中找出事实真相。让我们用逻辑思维来考虑,逻辑是不可或缺的,我们会得到一个很简单的结论,就是赫伯特先生不是罪犯,他是无辜的。”
多莉·梅里迪思突然向前探着身子,脸上的红色没有退去,眼睛大睁,嘴巴也微微张开。马洛里探长也向前探着身子,不过他的脸上却有着不同的表情,哦,那是截然不同的表情。
“梅里迪思小姐,我们知道和偷了金盘的窃贼一起驾车逃跑的人就是你,”思考机器继续说,“你可能知道那个窃贼受伤了,而且也可能帮他包扎了伤口,任何女人都会这样做的,要不然就是你看着他自己包扎的伤口?”
“我用自己的手帕帮他包扎的。”女郎回答。她的声音很低,几乎像是在耳语。
“他的伤口在哪儿?”
“在右肩膀。”她答道。
“肩膀的前面还是后面?”科学家追问道。
“后面,”她说,“伤口离胳膊很近,大概在肩膀以下一英寸左右的位置。”
在这个房间里,除了思考机器之外,哈奇是唯一一个知道女郎的这句话意味着什么的人,他好不容易才抑制住自己要呼喊起来的冲动。
“那么,马洛里先生,”科学家继续冷静地问,“你认识克拉伦斯·沃波尔医生吗?”
“当然,我认识他,”侦探回答说,“他的口碑很好。”
“你能发誓相信他说的话吗?”
“为什么不信,当然,当然。”终极智囊用力揪着自己鬃毛般的胡子。“如果沃波尔医生给某人包扎过伤口,而且之后发誓指出伤口的确切位置,你能相信他的话吗?”
“噢,当然,我不得不信。”
“很好。”思考机器简练地说,“为了便于理解,我现在给大家讲一个毋庸置疑的科学事实,你们可以随意验证它的真伪。简单地说,直径为一英寸的人类血液中,血细胞含量为一点三三。请记住,是一点三三。这个测量数据已经达到了不可思议的精确程度。”
他停顿了很长时间,搞得马洛里探长又开始不自在地挪动身子了。其他人向前探着身子仔细聆听,脸上还带着丰富的表情。“马洛里先生,”思考机器继续说,“据我所知,你的一个手下曾向开车逃跑的窃贼开了两枪,是这样吧?”
“是的……两枪。”
“坎宁安先生开的枪吧?”
“对,是坎宁安警探。”
“他现在在这里吗?”
警探先生按了一下书桌上的按钮,一个身穿制服的人出现了。探长吩咐几句,不一会儿,坎宁安探员就站一脸迷惑地出现在大家面前。
“我想你可以准确无误地证实当时开了两枪,而且仅仅开了两枪,对吗?”科学家还是对马洛里先生说。
“有二十个目击证人可以证明这一点。”
“好的,很好,”科学家大声喊,然后他又问坎宁安,“你知道当时只开了两枪是吧?”
“没错,我知道。”坎宁安回答,“是我开的枪。”
“我可以看看你的手枪吗?”
坎宁安拿出手枪递过去。思考机器仅仅瞄了一眼,又接着问:“这是你用的手枪吗?”
“是的。”
“非常好,”科学家平静地说,“仅凭刚才的这些话,赫伯特先生就可以被证明是清白的。”
四周一片惊愕的欷声。哈奇开始明白思考机器的意思了,他好奇地看着多莉·梅里迪思那迷人的带着忧伤的脸庞。他从女郎的脸上看到了各种奇怪的表情。
“证明他是清白的?”马洛里探长哼了一声,“在我看来,你刚才恰恰是在证明他就是案犯。”
“我刚才说过了,直径为一英寸的人类血液中血细胞含量为一点三三,”科学家继续说,“它们当然非常非常的小。而开车逃跑的窃贼的血液中,每英寸血液的血细胞含量只有一点三一四七。而用同样的方法测量到赫伯特先生的血液中血细胞含量为一点三五六。”他停口不再说了。
“天啊!”兰道夫先生喊道,“天啊!”
“简直不知所谓,”马洛里探长火冒三丈了,“这对陪审团或者任何有常识的人来讲一文不值。”
“血细胞数目的不同毫无疑问地证明了赫伯特先生不是汽车里受伤的那个人,”思考机器继续往下说,根本不理会警长大人的话,“坎宁安先生,请问你开枪的时候,那个窃贼是背对着你的,对吗?”
“是的,我想是这样的。他当时正逃离现场。”
“好的,这个说法和梅里迪思小姐的证词一致,都说明窃贼伤在了后边。沃波尔医生在化装舞会的第二天凌晨两三点钟帮赫伯特先生包扎了伤口,赫伯特先生被人开枪打伤了,不过,他的伤口却在右臂的前面。”
多莉·梅里迪思的脸上露出了惊喜,她不由自主地拍起手来,似乎在为一个舞台表演的段落拍手叫好。马洛里探长想说点儿什么,想了一下又闭上了嘴,只是恼怒地瞪了坎宁安一眼。
“坎宁安先生说他是用这把手枪射击了窃贼,”思考机器说着,拿起枪在马洛里探长的鼻子下面挥动几下,“这是警察佩戴的常规武器,口径是点三八,而赫伯特先生是被点三二口径的枪击中的。这就是那颗子弹。”他把子弹扔在桌子上。
06
多莉·梅里迪思百感交集,莫名的情感像暴风雨般在她漂亮的脑袋里横冲直撞。她不知道自己是该笑还是哭。她想起了自己曾缠绵地吻了……吻了迪克·赫伯特,呼地一下羞红了脸。那人是迪克吗?不,不是迪克!哦,天啊!
马洛里探长猛扑过去拿起那颗子弹,像猎犬扑向兔子一般。他把玩着子弹。坎宁安弯腰凑过去,从自己的手枪里退出一颗子弹,比较着两颗子弹的大小。哈奇和兰道夫先生在一旁看着,看到他点了点头。那颗子弹明显太小,不是从坎宁安发射出去的。
终极智囊突然转过头,气呼呼地伸出自己正义的手指指着多莉惊恐的脸说:“赫伯特先生亲口向你承认他就是和你开车逃跑的那个人,不是吗?”
“是……是的。”女郎被吓得直哆嗦。
“你知道和你在一起的人就是他,对吗?”
“我原本以为是。”
“和你在一起的不可能是其他人,对吗?”
“当然不是!”她的脸上写满了愤怒。
“你的珠宝首饰就是从他那里搜出来的赃物中找到的,对吗?”
“是的,不过——”
终极智囊大手一挥,不让女郎继续说下去,接着转过头虎视眈眈地瞪着思考机器。我们的科学家先生泰然自若,纹丝不动地坐在椅子上,眼睛还是一如既往地斜斜地、专注地望着天花板。
“如果你已经把话说完了,马洛里先生,”过了一会儿,科学家说道,“那么我很乐意解释一下那些被盗的金盘和珠宝是在怎样的情况下,如何到赫伯特先生家里去的。”
“继续说吧。”兰道夫先生和哈奇异口同声地催促道。
“请你赶快说吧,反正我已经人赃并获了。”终极智囊固执地表态。
“如果一个事实能被单纯的逻辑推理所证实,那么它就是无可争议的。”科学家继续说道,“我已经证明了驾车逃跑的窃贼不是赫伯特先生,那么,当时赫伯特先生在做什么呢?他在被捕之后,曾经两次说无论他如何解释都是没有用的,因为没人会相信他的话。如果没找到证据的话,没人会信,起码你是不会相信的,马洛里先生。
“梅里迪思小姐和赫伯特先生曾计划在舞会那天晚上从七橡园私奔,这个事实已经被当事人承认了。我猜赫伯特先生必然已经提前知道梅里迪思小姐那天的装扮了,但是他没有告诉梅里迪思小姐自己的装扮是不明智的。因此,他们原本的计划是由赫伯特先生认出梅里迪思小姐,但是随着事情的发展,却是梅里迪思小姐先认出了他,或者说,梅里迪思小姐以为自己认出了他,这也就是接下来的混乱产生的实际原因。”他看了一眼多莉,“我说的对吧?”
多莉羞怯地点点头。
“赫伯特先生并没有去参加那个舞会,至于为什么没去,我待会儿再解释。因此,梅里迪思小姐错把真正的窃贼当作赫伯特先生,后来的事情我们就知道了,窃贼偷了金盘和各色珠宝后,他们一起逃走了。我们不得不承认这个窃贼的头脑很不简单,就因为聪明,当他发现有一个年轻有魅力的女人——清丽无比——把他当作其他人而和他说话的时候,他立即察觉到自己可以利用这一点。比如说,一旦东窗事发,那个女郎就可以向警方透露她知道小偷的身份,这样就不知不觉地干扰了警方的侦查思路。更进一步考虑,这个窃贼是个相当大胆的人,他会觉得冒险的乐趣在向他招手。另外还有种可能,窃贼认为梅里迪思小姐也是个小偷,而且就要被人发现或是逮捕了,他天生的侠义之情促使他做了接下来的行动。当然还有一种可能,就是他很清楚自己被误以为是赫伯特先生了。”
多莉有点儿明白了。“我们知道了接下来逃跑的方法,也知道追踪等等,”教授继续说,“所以我们下面直接说金盘被寄回这件事情。用逻辑思维很容易就能知道那是梅里迪思小姐做的事情。赫伯特先生没拿金盘,当然不会是他把金盘寄回来的,而窃贼更不可能送还了。梅里迪思小姐发觉和她在一起的男人是个真正的小偷,尽管察觉得太晚了,而且可能还以为那人就是赫伯特先生,但她还是在夜色的掩护下拿走了金盘并且逃走了。是这样吧?”
思考机器转头斜着眼睛看着多莉。她又点点头。她迷惑不解地听着思考机器的话,竟听得着迷了。“对梅里迪思小姐来讲,用邮寄的方式送回金盘,利用闲置的房子和陌生人给快递公司打电话,这些都不是难事。因此,金盘又回到了七橡园,这是我们根据已经知道的事实所能想到的唯一一种合情合理地送还金盘的方式。”
思考机器不往下说了,静静地坐着,眼睛望着天花板。他的听众们在椅子里挪挪身子,焦急地等待着他继续往下说。
“那么,赫伯特先生为什么要向梅里迪思小姐承认是他偷了金盘呢?”科学家问道,似乎是在问他自己,“也许恰恰是这位小姐让他不得不这样做。赫伯特先生是个意志坚定的年轻人,也很有幽默感,而他的这种幽默感是警方所不了解的。然而,赫伯特先生确实向梅里迪思小姐承认他就是那个窃贼,不过他之所以这样说,很明显,是因为这位小姐不相信他本来想要说的话,他觉得似乎非常有必要扮演窃贼的角色。他想要的只是这位姑娘。如果案件没被侦破,他就不会有麻烦;如果警方侦破此案,那么也就会查到真凶另有其人,而不会追究他的责任,这样他还是好好的。”
“呸!”终极智囊喊道,“我多年的办案经验告诉我,人们不会承认自己的罪行,除非——”
“所以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思考机器几乎是面带笑容地继续说道,“赫伯特先生通过承认自己是窃贼——或许他把这当成了恶作剧——赢回了梅里迪思小姐的信任,而且他们还计划再一次私奔。赫伯特先生见过梅里迪思小姐后马上接受了哈奇先生的拜访,事实上,他们之间的谈话也证实了我刚才所说的这一点。紧接着,在这种情况下,那个真正的窃贼再次偷了金盘,我们都知道他是如何做到的。说实话,我还是挺赞赏这个家伙的作案能力的。”
“你的意思是赫伯特偷了金盘?”马洛里探长火冒三丈。
“梅里迪思小姐和赫伯特先生和好后,金盘马上又被盗了,”思考机器继续平静地说着,压根儿没有理睬那个火气旺盛的人。“因此,很自然,赫伯特先生应该是最希望那些金盘再次被送还回来的人。这回他想亲自这么做。结果,尽管警方还没有找到失窃物品,他却发现了那些金盘和大量的珠宝,还把那些东西从真正的窃贼那里拿回家,准备送还给兰道夫先生,而就在这时,他被警探先生们抓了个正着。这就是为什么他当时会大笑。”
马洛里探长从他的椅子上噌地站了起来,似乎要破口大骂,然而一想到多莉·梅里迪思在场,他就像是被人掐住了脖子,硬生生地把那些脏话吞回肚里了。终极智囊吞了吞口水,问:“那么,如果赫伯特不是真凶,那么你认为那个窃贼到底是……是谁?”
思考机器抬头瞥了一眼警探先生的那张脸,继而转头对哈奇说:
“哈奇先生,我让你去查的那个人叫什么名字?”
“乔治·弗朗西斯·海登,”记者结结巴巴地说,“不过……不过……”
“乔治·弗朗西斯·海登就是窃贼。”思考机器断然宣布。
“不过,我……我刚才就想说,”哈奇突然说,“我刚才就想说乔治·弗朗西斯·海登在两年前就死了。”
思考机器猛地站起身,怒视着记者。屋子里陷入一片死寂,似乎能结冰了。马洛里探长终于非常得意地笑了一声,打破了这种紧张的沉默。
“死了?”科学家不相信自己的耳朵,“你确信?”
“是的,我……我确信。”思考机器斜着眼睛盯着记者,站了一会儿后,他突然转身走出了办公室。
07
半小时后,思考机器没有经过主人的允许就直接上楼见到了迪克·赫伯特。大门没锁,布莱尔正在房子后边的某个地方。赫伯特有些吃惊,抬头看了一眼不速之客,恰好看到那人稳稳当当地坐在椅子上。
“赫伯特先生,”科学家开口说,“我本来要向警方证明和梅里迪思小姐驾车逃跑的那人不是你,而且在你房间里搜到的金盘也不是你偷的,但是我遇到麻烦了。我现在恰好知道了那个窃贼的名字,并且——”
“并且如果你和任何活着的人说那些事情,”迪克突然打断了思考机器的话,激动地说,“我会发疯的!还有……还有……”
“那人叫乔治·弗朗西斯·海登。”科学家继续说道。迪克有些惊讶,站起身来,好奇地凝视着眼前这个干巴巴的面孔,过了一会儿,他深深地吐出了一口气。
“天啊!”他喊着,“天啊!”
“我知道这个人并不是你心里想的那个人,”科学家说,“不过事实就是,梅里迪思小姐莫名其妙地跟着私奔的那个人就是海登,而且偷窃金盘和珠宝的那人也是海登。还有,事实上,海登……”
“已经死了,”迪克严肃地补充道,“你这话只是凭着你的……”他咳嗽了几声,“你说的话没有任何证据。”
“他不可能已经死了。”科学家冷静地说。
“但是他的确死了。”迪克坚持认为。
“他不可能死了。”科学家突然厉声说道,“这种说法简直愚蠢之极。为什么,我已经用最单纯的逻辑规则证明了就是他偷的金盘,因此他不可能已经死了。这样说也太蠢了。”
迪克不知道自己是该生气还是好笑。他决定暂时不再争论这件事情,而是要看看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他死了多久了?”科学家继续问。
“大概两年了。”
“你知道这件事?”
“是的,我知道。”
“你怎么知道的?”
“因为我参加了他的葬礼。”迪克马上回答道。他看到这位不速之客的脸上闪过一丝急躁。
“他是怎么死的?”科学家问。
“他从单桅帆船上掉进了水里。”迪克答道,“他出船航行,一个人,穿着一身泳装。几个小时后,那艘船随着涨潮漂了回来,却不见他的踪影。两三周后,他的尸体被人发现了。”
“啊!”思考机器大喊起来。
他们又谈了半个多小时,迪克·赫伯特听着思考机器敏锐、激烈、严谨、戏剧性的言辞,惊讶地睁大了眼睛。最后,迪克站起身,紧紧地握着科学家的修长苍白的手指,表达他发自肺腑的崇敬之情。终于他戴好帽子,和思考机器一起出去了。
那天晚上八点钟,应思考机器的邀请,马洛里探长、哈钦森·哈奇、兰道夫先生、梅里迪思先生、格雷顿先生和多莉·梅里迪思齐聚格雷顿家的客厅。他们在等待着什么,但是没有人知道会发生什么。
终于传来了门铃的叮当声,思考机器进来了,他身后跟着迪克·赫伯特、克拉伦斯·沃波尔医生,还有一个陌生人。梅里迪思先生抬头扫了一眼赫伯特,多莉却傲慢地抬起下巴死死地盯着迪克·赫伯特,一副不依不饶的模样。迪克用眼神讨好地跟她打招呼,可惜没用,他只好找了个可以偷偷地看着女郎的地方坐了下来。
终极智囊的脸上闪过一个复杂的表情。他知道,此时此刻,就在这里,他脚下的大地将要猛然震动,真相就要大白于天下了,但是他完全不知道届时自己将如何自处。当思考机器斜着眼睛炫耀式地看了马洛里先生一眼,然后向大家介绍沃波尔医生的时候,他的这种感觉就更加强烈了。警探先生严阵以待。
思考机器坐下来,伸展了一下自己纤弱的双腿,转眼望着天花板,手指准确无误地交错起来。其他人却在焦急地看着他。
“我们必须回到几年前,因为那才是整件事情开始的时间,而最近一周所发生的事情不过把它推向了高潮。”他说道,“这要从三个大学生的真挚友情说起。那三个人就是这位赫伯特先生,大一新生,还有哈利·梅里迪思和乔治·弗朗西斯·海登,大三学生。这三个年轻人的友情,像许多人的大学时代一样,建立在某种浪漫的方式上,他们被称为‘铁三角’。他们住在同一个宿舍,三个人在某种程度上都很优秀。赫伯特先生因为在橄榄球上的天分而显得独占鳌头。”
哈奇开始遥想自己当年的大学生活了。
“在某个人的建议下,三个人决定买三只完全一样的表,在手表背面刻上各自名字的首写字母,他们还刻上了代表‘铁三角’的一种图案。他们定制了三只这样的手表,因此它们也是独一无二的。赫伯特先生现在的表链上系着的就是那只表,上面刻着他姓名的首字母;还有一只刻着‘G·F·H·’的表,它在马洛里先生从赫伯特先生那里查获的一堆珠宝首饰里找到了;第三只表在哈利·梅里迪思身上,而表的主人现在正在布宜诺斯艾利斯。美国驻那里的领事馆已经通过电报证实了这个事实。
“读高年级的时候,‘铁三角’被牵扯进了一件离奇的名贵钻石戒指失踪案。后来这件事被隐瞒了下来,因为调查的结果似乎显示偷窃钻石戒指的小偷就是赫伯特先生。赫伯特先生知道自己是清白的,认为是哈利·梅里迪思干的并嫁祸给他,因此那时他还与哈利的父亲面谈了一次,会谈的结果是梅里迪思先生坚信就是赫伯特先生偷了戒指,于是赫伯特先生认为这一切都是哈利·梅里迪思造成的。实际上,偷窃钻石戒指的是乔治·弗朗西斯·海登。”
房间里响起一片惊愕的窃窃私语声,梅里迪思先生转过头盯着迪克·赫伯特,多莉用眼角偷偷地瞟了一眼迪克,笑了一下,然后又拘谨地坐着。
“那件事也让‘铁三角’分道扬镳。”科学家继续讲着,“大概一年之后,赫伯特先生遇到了梅里迪思小姐。而大约两年前,乔治·弗朗西斯·海登因乘单桅帆船出海而溺亡。人们找到了他的尸体,很清楚地证明了他的死亡事实,保险公司为此还向一个女人支付了大笔赔款,我想是两万五千美金,那个女子自称是乔治的妻子。但是乔治·弗朗西斯·海登并没有被淹死,他至今还活着。他的死亡只是为了诈骗保险金而精心策划的骗局,他们成功了。
“接下来就要讲到上周四晚上发生在七橡园的事情了,只可惜,当时那里正酝酿着梅里迪思小姐和赫伯特先生的爱情故事。女郎的父亲因为大学里发生的事情自然反对他们在一起,而当梅里迪思小姐和赫伯特先生都接到舞会邀请函的时候,他们发现这是个私奔的好机会,而且下定了决心。赫伯特先生传话给女郎,告诉她该如何装扮,但是女郎并不知道届时对方的装扮。
“星期四下午,梅里迪思小姐派人把她的首饰盒——事实上是她所有的珠宝首饰——交给了赫伯特先生。当然,她需要这些珠宝。他们可能原本计划逃到国外去。这座庄园里的一个女仆把首饰盒交到了赫伯特先生的手上。我说的对吗?”思考机器转过头,斜眼看着多莉。
“是这样的。”她急促地喘着气,冲父亲笑了笑,而这位父亲正在疯狂地自责着。
“恰恰就在这个时候,命运,假借着一个面具窃贼的手,把大家戏弄了一回。”过了一会儿,科学家继续说,“周四晚上,大约九点半的时候,赫伯特先生一个人在家,这时戴着面具的窃贼乔治·弗朗西斯·海登偷偷潜入了赫伯特先生家,他大概以为房子里已经没有人了。他见到赫伯特先生的时候还戴着面具,而赫伯特先生通过窃贼说的一些话和佩戴的表认为那个窃贼是哈利·梅里迪思。因为他知道乔治·弗朗西斯·海登已经死了。
“两人之间说了几句话,发生了冲突,乔治·弗朗西斯·海登开枪击中了赫伯特先生的右肩——肩膀的正面,然后偷了首饰盒走了,赫伯特先生倒在地板上失去了知觉,而参加化装舞会的邀请函就放在首饰盒里。”
多莉的脸一下变得惨白。她倒吸了一口凉气,不知不觉地匆匆看了一眼迪克,从他的眼睛里,她看到了绵绵的爱意,她的脸唰地一下又变红了。
“几个小时后,赫伯特先生恢复了意识,”那个平静的声音继续响起,“他去了离家最近的沃波尔医生那里。沃波尔医生帮他取出了子弹、包扎了伤口。那颗子弹的口径是点三二,对吧?”
“是的。”沃波尔医生点头答道。
“而坎宁安先生的佩枪用的是点三八的子弹。”科学家继续说,“现在我们再来继续说那个窃贼。他在盒子里发现了邀请函,知道了舞会安排,他突然来了灵感,于是他就穿着自己的那身行头去参加舞会了。勇气、沉着,以及幽默感让他在舞会上左右逢源。下面发生的事情我们就都知道了。
“这种情况下,赫伯特先生自然而然地相信哈利·梅里迪思就是那个窃贼,但是他不想给自己深爱着的女郎的家族带来耻辱,于是他决定保持缄默。他见到梅里迪思小姐后,发现女郎不接受他的解释,为了取得她的信任,他便承认自己就是窃贼,然后两人又计划私奔,他本来想以后再向女郎解释这件事也不晚。
“梅里迪思小姐通过快递送还金盘后,谁也不会想到它们会再次被盗。这也恰恰让我们能更透彻地了解那位真正的窃贼——乔治·弗朗西斯·海登——的勇气。他又回到七橡园偷走了金盘。这件事立即打乱了两个年轻人再次私奔的计划,于是赫伯特先生暗中调查,查到线索后,顺藤摸瓜,不但发现了金盘,还发现了大量的珠宝首饰。”
屋子里又是一阵沉默。哈奇的脑子里升起一团烟花,嘭地一下爆开,把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照得清清楚楚。马洛里探长沉默地坐着,此刻心里充满了脏话。梅里迪思先生站起身向迪克·赫伯特走过去,庄重地握了握手,然后又坐下了。多莉露出了迷人的笑容。
08
过了一会儿,思考机器开口说:“这就是事情的经过。我是如何知道的呢?逻辑、逻辑、逻辑!逻辑思维能够从任何已知的情况出发,然后可以很方便地向前或者向后推理,直到得出合理的结论。这是必然的,就像二加二等于四,它不是偶然的,而是始终如此。
“对这个案子,我首先是从哈奇先生口中知道了各种有关的详细情况。在某个线索的启发下,哈奇先生了解到赫伯特先生和梅里迪思小姐与此案有关,他在警方了解到这些情况之前分别找他们两位谈过。换句话说,他查到了一些警方在几天后才知道的情况。金盘再次被盗后,他来找我了,对我讲述了这个案子。”
记者羞怯地脸都红了。“哈奇先生相信赫伯特先生和梅里迪思小姐是由于某种偶然的原因才与这件盗窃案有牵连的,”科学家继续说,“但是他的这种信任并不牢靠,之所以会这样,是因为赫伯特先生出于忠诚而一直保持沉默。我明白这一点。但是,在我深入调查这件案子之前,我先假设他们两人与这件案子有某种关联,如果我的假设成立的话,我就能清楚地推测出已经发生的事情。当我确切地了解到梅里迪思小姐还有个兄弟的时候,我就确定自己的假设是成立的,尽管当时我还没见过哈利·梅里迪思,甚至还没见过梅里迪思小姐。”
他停顿了一会儿,思索着什么,两个拇指互相围绕着打着旋儿。
“您把自己的推理思路给我们讲一讲吧。”哈奇试探着说。
“好吧。我当时从汽车坐垫上的血迹着手,因为查清这件事情就能知道赫伯特先生到底是不是案犯了。”科学家回答说,“你知道我是怎样做血液测试的。测试结果显示坐垫上的血迹不是赫伯特先生的。请注意,虽然我知道梅里迪思小姐也在那辆汽车里,但是我也知道她没有受伤。因此那处血迹是另外一个人的——那个案犯。
“后来我了解到赫伯特先生受伤了,但是他没说是如何受伤的。我就想:如果他是在家里受伤的,那他会不会去找离家最近的医生呢?有可能。于是我从电话簿上查到了沃波尔医生的名字,他是离赫伯特家最近的医生了,然后我请哈奇先生去了医生那里,他了解到赫伯特先生被子弹击中正面,还有子弹的口径是点三二。当时我已经了解了警用手枪的子弹口径是点三八。所以,赫伯特先生不是在汽车里被射伤的那个人。
“这就说明赫伯特先生不是第一起盗窃案的案犯,尽管门童提供了他的邀请函。同时也可以合理地假设他的邀请函已经被偷了。金盘被寄回之后,赫伯特先生立即成功地与梅里迪思小姐和好了,就是因为这一点,再加上其他一些原因,我想不出什么理由可以把他与金盘再次被盗联系起来,而且我知道第一起盗窃案也不是他做的。那么,他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呢?为什么他什么也不说呢?
“在真相大白之前,所有的事情都是可以想象出来的;因此想象力是科学家的头脑中最重要的东西。在这种情况下,我只好自己想象赫伯特先生保持沉默的原因。注意,他被枪击后拒绝说出是谁开的枪。为什么?我从他的邀请函被偷一事想到,如果那人只是一个普通窃贼的话,赫伯特先生肯定会毫不犹豫地说出来,因此那个人绝不是普通的窃贼。明白了这一点,我又想到了这件事情可能牵涉到和赫伯特先生极亲密的人。对他来说,没人比梅里迪思小姐更亲近了。是她开的枪吗?不是。那是她的父亲开的枪吗?可能不是,但并非没有可能。梅里迪思小姐的兄弟呢?事情似乎有了眉目。如果不是梅里迪思小姐的父亲或者兄弟的话,赫伯特先生或许不会这样拼命地保全他。
“我并不了解实情,不过我暂时假设是梅里迪思小姐的兄弟开枪射击了赫伯特先生。那么赫伯特先生怎么会认识她的兄弟呢?是在大学里认识的吗?哈奇先生给我了一份学生名单,列着他毕业前三年间的同学,我在上面发现了一个名字:哈利·梅里迪思。你看,就是这样,单纯的逻辑一步一步地指引我查到一些实际的、明确的东西。我的下一个行动是去见梅里迪思先生,我问出他儿子的地址,还知道他只有一个儿子,坦白讲,那时我相信我已经找到真正的窃贼了。但是他的儿子正在南美洲呢。这个消息让我有些惊讶,也让我想到可能那个窃贼是这位父亲。不过他告诉我那天晚上他还在巴尔的摩。
“后来听梅里迪思先生说了一些……嗯……一些让人心情‘愉悦’的言辞之后,我相信那些情况是真的。接下来问题就来了:是不是那个偷了赫伯特先生首饰盒的人戴着面具进了他的房间,并且开枪把他射伤的呢?赫伯特先生说是这样的。我试探着把那个问题和哈利·梅里迪思这个名字联系起来,却让赫伯特先生感到惊慌。那么他又是怎样认出戴面具的窃贼是哈利·梅里迪思呢?通过窃贼说的话或者他的穿着吗?赫伯特先生说这两方面的原因都有。因此这个面具窃贼可能既不是哈利·梅里迪思也不是他的父亲。那么会是谁呢?
“我决定请哈奇先生帮我调查这件事,而我去找沃波尔医生。我从医生那里拿到了从赫伯特先生的肩膀上取出来的子弹。不久哈奇先生急匆匆地找到我说,梅里迪思小姐已经向警方供认赫伯特先生曾经对她承认了罪行。听到这个消息,我一下明白了赫伯特先生为什么要对她承认。接着,哈奇先生对我讲了一些赫伯特和哈利·梅里迪思在大学里的情况。他知道一些当时的情况,提到了‘铁三角’和钻石戒指盗窃案。
“我曾经让哈奇先生帮我调查是不是有一个与哈利·梅里迪思和赫伯特先生都很亲密的人。结果是他们有这样的一个朋友:乔治·弗朗西斯·海登,‘铁三角’中的第三个成员。问题似乎解决了,但是哈奇先生说海登先生已经死了,这让所有的判断都变得虚幻起来。我立即去见赫伯特先生。从他那里我了解到,虽然海登先生被认为已经死了并且下了葬,但是并没有确凿的证据证实,因为尸体是三周后发现的,早就变得无法辨别了。因此,窃贼一定就是海登先生。为什么?因为这个窃贼已经因为自己所说的话以及穿着而让人认出来了。除非那人穿戴了某些让赫伯特先生一下子就认出来的东西,或者说了一些他肯定知道的话,否则赫伯特先生不可能这么肯定自己已经认出了窃贼。赫伯特先生有理由相信那个戴面具的人是哈利·梅里迪思,但是哈利·梅里迪思却在南美洲,那么不用说,窃贼就是乔治·弗朗西斯·海登。除此之外不会有其他可能。
“我们谈了一会儿海登的情况,赫伯特先生告诉我一些‘铁三角’和三只表的故事,然后我们一起出去做了些调查。他带我去了那个藏着金盘和珠宝首饰的房间,那是公寓中的一个房间,而这位先生就是管理员。”科学家指指一直静静聆听的陌生人,“他从一张乔治·弗朗西斯·海登的旧照片中认出了他就是租用房间的人。
“我和赫伯特先生搜查了那个房间,基于乔治·弗朗西斯·海登在大学期间的恶行——我是说他就是大学时代偷窃钻石戒指的真凶,我认为他就是金盘失窃案的案犯。当我们在房间里找到那枚戒指的时候,我的想法得到了证实。那枚戒指就是他在大学时偷的钻石戒指,戒指上面还有主人的姓名缩写。”
思考机器拿出一枚戒指,交给马洛里探长。尽管这位探长让案件真相在自己的眼皮底下堂而皇之地溜了过去,但是这会儿他还是专注地检查着戒指。
“我和赫伯特先生查到乔治·弗朗西斯·海登并没死,这样我们也就知道了那起保险金诈骗案。海登先生最近化名为切斯特·古德里奇。自从赫伯特先生在他的房间里无意间发现了金盘和珠宝后,他就消失了。我还要补充一下,在化装舞会之前,为了不被人辨认出来,他一直留着络腮胡,而现在他的胡子早就刮干净了。”
思考机器瞥了一眼马洛里先生。
“你的手下,道宁,我想他很能干,”他说道,“他跟踪了梅里迪思小姐,从她离开汽车后一直跟踪到她回家,后来还引导你查到了赫伯特先生。你在赫伯特先生的住处搜查到了赃物,而且发现了他肩膀上的枪伤,于是你相信他就是案犯真凶,这并不奇怪。唯一让你心烦的是,赫伯特先生不知道案件的真正内幕。”
思考机器说完了。大家又沉默了很长时间。多莉·梅里迪思秀美的脸上春风满面,她盯着自己的父亲。梅里迪思先生看了她一眼,喉结明显地动了几下,然后起身向迪克·赫伯特伸出手。“我一直对你抱有偏见,先生。”他严肃地说,“请接受我的道歉。我想也许我的女儿……”
多说无益。多莉已经来到迪克身边,她激动地吻了自己的心上人,缠绵悠长、回味无穷的热吻胜过千言万语。迪克显然很喜欢这样,正准备把这个状态持续下去,却不料,多莉一转身激动地抱住了思考机器的脖子,而我们科学家……他领到了自己的奖赏。
“你真是可爱的老头儿!”她咯咯地笑道,“你为我们做的这一切真是太好了。”
“哎呀!哎呀!”思考机器惊呼起来,“别这样,那会让我生气的,真的。”
三个月后,搜捕乔治·弗朗西斯·海登的工作不太起劲地进行着。就在梅里迪思小姐和迪克·赫伯特举行婚礼的三天前,女郎收到了一个小盒子,里面有一枚宝石戒指和一封信,信上写着:
为了纪念在森林里度过的那一夜和发生的一切,请允许我送你这份礼物——而你无法退还给我。这是我为数不多的用正当的钱买到的东西。
比尔,那个窃贼
多莉心情复杂地看着戒指,迪克则注视着包裹上的邮戳。
“这真是个绝妙的线索。”他激动地说。
多莉转过头看着他,从他的话里听出了阴谋的味道。她从迪克手里拿过盖着邮戳的包装纸。“让我们当作……”她轻轻地说,“当作不知道它是从哪里寄来的吧!”迪克目不转睛地看着她的眼睛,深情地吻了她。天涯在线书库《www.tianyaboo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