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在线书库《www.tianyabook.com》 《布朗神父探案集·金十字架的诅咒》 布朗神父的复活 有那么一段时间,布朗神父享用着名声这东西,或者说不堪其扰。他成了名噪一时的新闻人物,甚至成了每周评论里众人争议的话题。在数不清的俱乐部和会客厅里,尤其是在美洲,人们热切而夸张地讲述着他的丰功伟绩。他当侦探的冒险经历甚至被写成短篇小说刊登在杂志上,任何认识他的人读到这些故事,都会感觉与他太不相称了,实在难以置信。 说来也怪,这游移不定的聚光灯居然是在神父众多住所中最隐秘,起码是最偏远的一处聚焦到了他身上。当时他被派往南美洲北部沿海的某个地方行使神职,承担着介乎传教士和教区神父之间的那种角色。那时的南美列国仍旧若即若离地依附于欧洲列强,或是在门罗总统的巨大阴影下不断威胁着要成为独立的共和国。当地人肤色棕红夹杂粉红色斑,属西班牙裔美洲人,而且大多是西班牙-印第安混血,然而数量可观的英裔、德裔等更具北方特征的美洲人也越来越多地渗透进来。而随着其中一位此类访客的到来,麻烦似乎也就此开始了:这位到访者刚刚登陆,正在为丢了一件手提包而心烦意乱。他走近目光所及的第一栋建筑——偏巧是传教站及其附属小教堂。房前有一长溜走廊和一长排木桩,上面缠绕着黑色葡萄藤,方形叶子则已被秋色染红。成排的柱子后面还坐着一排人,坐姿僵直犹如木桩,色彩搭配仿若葡萄藤。他们头戴乌黑的宽边帽,眼睛一眨不眨,眼珠乌黑发亮。许多人面色暗红,就像是用大西洋彼岸森林里的暗红色木材雕刻出来的。那些人都吸着细长的黑雪茄,冒出的烟差不多是那一大群里面唯一在动的东西。那位到访者很可能把他们当成了本地人,虽然他们中的某些人很以自己的西班牙血统为傲。可他无意分辨西班牙后裔和印第安土人的细微差别,一旦认定这些人是土生土长的,他倒更愿意把他们从眼前轰走。 他是一位记者,来自美国堪萨斯城,人精瘦,发色淡黄,长着梅瑞狄斯所谓的爱冒险的鼻子,你很容易联想到它就像食蚁兽的长鼻那样耸动着摸索找路。他姓斯奈思,他的父母经过一番深思冥想之后,给他起名扫罗,而他觉得还是尽量把这一事实隐瞒起来为妙。当然,最后他采取了折衷办法,自称保罗,不过绝不是出于导致那位外邦人的使徒改名的相同缘故。正相反,以他对这类事的观点,用那迫害者的名字称呼他倒更贴切;他对宗教一贯是嗤之以鼻,这种态度从英格索比从伏尔泰那儿更容易学到。巧合的是,他展现给传教站和走廊前那群人的,恰恰是他的性格中不太重要的这一方面。他是个讲究效率的人,而这些人表露出的安逸和冷漠简直到了厚颜无耻的地步,这令他怒火中烧。他连续发问之后竟然得不到任何明确的回答,他就开始自说自话。 这个衣冠楚楚的人,站在烈日下,头戴巴拿马草帽,手里紧攥着手提包,扯起嗓门冲着阴凉里的人嚷开了。他粗声大气地指责他们怎么能如此懒惰肮脏,野蛮无知,竟然不如自生自灭、更低等的野兽,就当他们此前曾想过这个问题。在他看来,正是受了教士的毒害,他们才如此穷困潦倒、逆来顺受,以致于只能在阴凉地里闲坐吸烟、无所事事。 “你们简直太软弱可欺了,”他说,“竟被这些自大的偶像唬住,就因为他们戴着主教法冠和三重冕、穿着金法衣、仪式盛装招摇过市,视其他人为粪土——你们就像看童话剧的小孩,完全被王冠、华盖和圣伞迷惑了;就因为一个自命不凡的老主教整天花言巧语,当自己是世间主宰。可你们呢?你们像什么样,可怜的傻瓜?我告诉你们,这就是为什么你们还远远没开化,不会读书写字……” 正在这时,那个“花言巧语”的主教匆匆出了传教站的门,匆忙得有失尊严,看上去并不像世间主宰,倒更像裹在黑色旧衣里的短抱枕,略有人形而已。就算他有三重冕,现在也没戴,而是戴着一顶破旧的宽边帽,跟那些西裔印第安人戴的没太大差别,而且嫌碍事似的把帽子撩到后脑勺去了。他好像正要对呆坐的土人发话,忽然瞥见那个新来的人,便脱口而出: “噢,我能为你做什么?你要进来吗?” 保罗·斯奈思进了传教站;由此,这位记者对很多事情的了解显著增加。想必他的职业本能强于个人偏见,事实上,精明的记者往往如此。他问了一大堆问题,得到的回答使藏书网他既感兴趣又觉意外。他发现那些印第安人能读能写,原因很简单,神父教过他们,但仅止于最基本的读写,因为他们天生偏爱直接交流。他得知,这些成堆地坐在走廊上纹丝不动的怪人,竟然能在自己的田地里辛勤劳作,尤其是那些有更多西班牙血统的土人;更令他惊讶的是,他们全都拥有真正属于自己的田地。这多半是源于本地人习以为常的传统,不过神父也在其中起了一定作用,如果仅从地方政治的角度说的话,这也许是他在政治上的初次也是最后一次作为。 最近,一股无神论和近乎无政府主义的激进浪潮横扫该地区,这种激进主义热潮在拉丁文化国家总是周期性爆发,通常发端于一个秘密社团,终结于一场内战。当地反传统一派的领导人名叫阿尔瓦雷斯,他是个丰富多彩的葡萄牙冒险家,但据他的政敌透露,他有部分黑人血统,主导着很多秘密据点和神殿里的入会仪式,在这些地方举行的仪式甚至给无神论都蒙上了神秘色彩。保守派的领导者则平淡无奇,是一个叫门多萨的富翁,他拥有很多工厂,名声很好,但毫无情趣可言。人们普遍认为,假如没有采取更得人心的政策以保证耕者有其田,法律和秩序就完全丧失了立足之本。而这场运动的主要策源地就是布朗神父的小传教站。 神父正跟记者说话的时候,保守派领袖门多萨进来了。他是个肤色黝黑的矮胖子,头秃得像梨,身材也圆得像梨。他本来抽着一只香气四溢的雪茄,可一来到神父跟前,就仿佛走进了教堂,连忙丢掉雪茄,动作有些做作。他深深鞠躬,呈现出的弧度对于如此发福的一位绅士来说似乎不可能。他总是分外注重社交仪态,尤其在面对宗教人士的时候——他是那种比神职人员还注重教会礼仪的普通信徒。这让布朗神父颇为难堪,特别是把这种姿态带入私人生活的时候。 “我以为我是反教权主义的,”布朗神父讪笑着说,“其实只要把事情都留给教士去做,就不会有这么严重的教权主义了。” “这不是门多萨先生吗?”记者又来了精神,大声说,“我想咱们见过面。你去年参加了墨西哥的贸易大会,对吧?” 门多萨先生眨了眨沉重的眼皮,表示认识,然后慢悠悠地绽开笑容:“我记得。” “在那儿一两个小时就做成了大买卖,”斯奈思说得津津有味,“对你来说也是意义重大吧,我猜。” “我十分幸运,”门多萨谦虚道。 “你还别不信!”斯奈思热切地嚷起来,“好运总是光顾那些知道如何把握时机的人,而你把握得又准又稳。呃,我没打扰你的正经事吧?” “哪里的话,”门多萨说,“我时常有幸前来拜访神父,闲聊一会儿。只是闲聊。” 布朗神父居然与一位功成名就的商人如此熟络,这似乎让记者感觉与神父亲近了一些。可以看出,务实的斯奈思先生对传教站及其使命感到一种新的敬意,并不再对那些间或使人联想到宗教的东西耿耿于怀,而那些东西是小教堂和神父居所难以避免的。他变得十分热衷于神父的计划——至少是涉及世俗生活和社会关怀的那一面——并表示随时准备发挥作用,沟通小站与外界的联系。就在这一刻布朗神父发觉,这位记者表达关切比流露敌意更让人反感。 保罗·斯奈思开始大肆宣传布朗神父。他写出洋洋洒洒的颂词,发往位于美国中西部的报社。他抓拍这位倒霉教士埋头于最寻常事务时的形象,放大成巨幅照片刊登在美国的周日报纸上。他把神父说的话改编成口号,频频向众人献上来自南美的神父大人的“启示”。美国人的心理承受能力确实非同一般,换做别国民众,面对这种连篇累牍的宣传,早就对布朗神父厌烦至极了。结果,布朗神父收到一大堆恳切的邀请,请他去美国做巡回演讲;当他谢绝的时候,对方更是敬佩有加,出人意料地抬高价码。就像福尔摩斯的故事一样,有关布朗神父的一系列故事,借助于斯奈思先生的手笔策划出炉,跟寻求帮助和鼓励的请求一起摆在这位英雄面前。神父发现故事连载已经开始,但又不知如何应对,只是说应该停止。斯奈思先生便不失时机地提出,布朗神父是否该像福尔摩斯那样,以坠崖的方式,暂时消失一段时间。对于所有这些要求,神父只能耐心地书面作答,说他接受附加在暂时中断连载之上的这类条件,同时请求尽可能延后恢复连载。他写的回信越来越短,写完最后一则,他舒了口气。 不用说,这场遍及北美的异常喧闹也波及到了南美的这座小前哨,他本以为要在这里过一段寂寞的流放生活。已定居南美的英美民众开始为拥有如此声名远播的一位人物而自豪。美国游客,就是那种登陆英伦时吵着要看威斯敏斯特教堂的,现在登上那远方的海岸,吵着要见布朗神父。众人乘坐以他名字命名的观光车,成群结伙地来看他,仿佛他是一座纪念碑。尤其令他烦恼的是,那些活分的野心勃勃的新品贸易商和当地小店主,成天缠着他,要他试用他们卖的货,给他们做推荐。就算得不到推荐,他们也会为了收集亲笔信延长通信时间。神父是个厚道人,给了他们大量他们想要的。有位叫埃克施泰因的法兰克福酒商提出了特殊要求,神父在一张卡片上匆匆写下几个字作为答复,事后证明,正是此举成了他生命中一个可怕的转折点。 埃克施泰因是个难缠的小商贩,长着毛茸茸的头发,戴着夹鼻眼镜,心急火燎地非要神父品尝他的名牌药用波特酒,还让神父在确认收悉的回复中告知他会在何时何地品尝。神父对这一要求并不感到特别惊讶,因为他早就对广告宣传的疯狂见怪不怪了。于是他草草写了几句,就转头去忙其它似乎更有意义的事。他再度被打断,来函的不是别人,正是他的政敌阿尔瓦雷斯,请他出席一个会议,在会上就一项悬而未决的问题达成妥协,并提议当晚在小镇围墙外的一间咖啡馆里碰头。对此他也表示接受,并写了寥寥数语,交给那位衣着花哨、等候回复的军人信使。碰头之前还有一两个小时的空闲,他坐下来准备处理一点自己的正经事。出门前,他给自己倒了一杯埃克施泰因先生的名牌药酒,带着滑稽表情瞥了一眼时钟,喝下药酒,步入夜色之中。 皎洁的月光洒满这座西班牙式小镇,他来到景色优美的镇入口,洛可可式拱门上方悬着奇形怪状的棕榈树叶,看上去真像西班牙歌剧里的场景。一片长长的棕榈叶,边缘呈锯齿状,逆着月光呈现黑色,从拱门另一侧垂下来,透过门洞依稀可见,好似一条黑鳄鱼的下巴。要不是有别的什么吸引了他天生警惕的眼睛,这个幻象恐怕会一直徘徊不去。空气死寂,没有一丝风,可他明明看见悬垂的棕榈叶动了动。 他环顾四周,没有发现其他人。他已经走过大都门窗紧闭的最后几所房屋,正走在两堵长长的秃墻之间。墻是由不成形的大扁石砌成的,这儿一丛那儿一簇地生着那个地区特有的古怪荆棘——两堵墻平行地一路延伸到拱门。他看不见门外咖啡馆的灯光,也许离得太远了。拱门下方空空荡荡,只见一段宽阔的大石板路,在月下显得苍白,从中长出零零落落的仙人掌。他感到一股强烈的邪恶气息袭来,感觉身体也受到一种异常的压迫,可他没想到要停下脚步。他有着与生俱来的相当大的勇气,但与他的好奇心相比,恐怕还稍有逊色。他一生都被求知欲引导着寻求真相,事无巨细。他常常告诫自己,要分清主次,适当加以控制,可是好奇心始终存在。他径直穿过拱门来到另一侧,突然一个人像猴子一样从树顶窜出,举刀向他袭来。与此同时,另一个人敏捷地沿墻爬过来,抡圆了棍子朝他头部砸下。布朗神父身体打着转,摇摇晃晃,然后倒在地上瘫作一团。在他倒下去的瞬间,圆脸上却浮现出柔和且极为惊异的表情。 这座小镇上还住着一位年轻的美国人,与保罗·斯奈思先生大不相同。他叫约翰·亚当斯·雷斯,是受雇于门多萨的电气工程师,负责给这座老镇安装各种新型便利设施。他对讽刺作品和八卦新闻的熟悉程度远远不如那位美国记者。其实在美国,属于雷斯这种道德类型的人与斯奈思之流的比例是一百万比一。他特别擅长自己的工作,在其他方面却十分单纯。他刚出道的时候在西部的一个村子里给药剂师当助手,纯靠勤奋和德行步步升迁。但他始终认为他的家乡是这个宜居世界的天然中心。他在母亲膝下从家用圣经中受教,接受的是那种清教徒式的或纯福音派的基督教信仰;如果说他还顾得上信教的话,那仍然是他的信仰。在最新鲜乃至最疯狂的科学发现的灿烂光芒之中,当他逼近实验成功的极限,像神创造新星和太阳系一般制造声光奇迹的时候,他也不曾有过片刻怀疑,始终相信“老家”的东西是世上最好的,相信他的母亲和家用圣经,还有村里那平和古朴的风尚。母亲在他心里有一种严肃而崇高的神圣感,仿佛他曾是个长不大的法国人。他相当确信圣经信仰才是正路;不过在他游走于现代世界时,也只是隐约会记起它。他无法认同天主教国家表现出的信仰表象;他厌恶主教法冠和牧杖,这倒跟斯奈思先生有了共鸣,只是态度没那么专横。他对门多萨在大庭广众之下的惺惺作态没有好感,当然也不迷恋无神论者阿尔瓦雷斯的故弄玄虚。也许亚热带生活的种种对他来说过于花哨了,印第安人的红和西班牙人的金令他目不暇接。总之,当他说这里跟他的家乡没法比时,他并没有夸大其辞。他真心认为有种平淡、含蓄、动人的东西存于某处,那才是他最看重的。这就是约翰·亚当斯·雷斯在南美驻地所抱的心态,然而一种微妙的感情在他心中滋长已有一段时日,与他的所有成见相抵触,他也无法解释。实际情况是:他所到之处曾遇见过的唯一让他稍稍忆起老家柴堆、乡间礼仪和母亲膝上圣经的,居然是布朗神父的圆脸和他那把笨重的黑伞。 他开始不自觉地观察那个平凡甚至滑稽的黑色身影四处奔忙,以一种几乎病态的迷恋关注着他,仿佛那是一个行走的迷或矛盾体。他发现在他所痛恨的一切事物的深处,有某种东西让他情不自禁地着迷;就好像他惨遭一群小鬼的折磨之后,却发现魔鬼本身是个普普通通的人。 事有凑巧,就在那个月明之夜,他从窗户望出去,正好看见魔鬼从窗前经过,这个令人费解而无辜的魔鬼,戴着宽边黑帽,穿着长长的黑袍,沿街踟蹰前行,朝拱门走去,他以一种自己无法理解的兴致痴痴地看着。他想知道神父去哪儿,去干什么;待那黑色身影走过去许久之后,他仍凝望着月下的街道。忽然他又有了新发现,更激发了他的好奇心。他认识的两个人也经过了他的窗前,就像走过明亮的舞台。蓝幽幽的月光洒在小个子酒商埃克施泰因身上,给他直立着的浓密发梢涂上了一圈光晕,月光还勾勒出一个更高更黑的人影,那人有着鹰形的侧脸,戴着怪模怪样的上大下小的老式黑帽子,使整个轮廓显得更加怪异,好像影子戏里的剪影。雷斯责怪自己经不住月光捉弄,陷入胡思乱想;因为他定睛再看,便从西班牙式的黑色络腮胡子和特征鲜明的脸庞认出,此人正是镇上小有名气的卡尔德龙医生——他曾见过医生很专业地照料门多萨。然而,那俩人窃窃私语和四下窥探的样子让他觉得怪怪的。他一时兴起,跃过低矮的窗台,光着头跳到街上,跟踪他俩。他看到他俩消失在黑暗的拱门下,过了不久,从拱门外传来一声可怕的叫喊;声音异常响亮刺耳,更令雷斯感到毛骨悚然的是,他根本听不懂叫喊的内容,那明显是种外国口音。 接下来是一阵匆忙的脚步声,更多喊叫声,然后是一声不知是愤怒还是哀伤的吼叫,震撼了此处的塔楼和高高的棕榈树;聚集的人群出现一阵骚动,仿佛正穿过拱门往回席卷。接着,一个新的嗓音在黑暗的门洞里响起,这次清晰可辨,犹如五雷轰顶,只听有人在门洞里大叫: “布朗神父死了!” 他根本不知道心里的哪根支柱垮了,也不知他一直以来所依靠的为什么突然离弃了他;但他奔向拱门,正巧碰见同胞斯奈思记者,他刚从漆黑的门洞走出来,脸色惨白,神经兮兮地咬着手指。 “千真万确,”斯奈思用近乎敬畏的语气说,“他没救了。医生一直在看着他,没有希望了。几个可恶的外国佬在他穿过门洞时打了他闷棍——简直匪夷所思。这对当地来说是一大损失。” 雷斯没有作答,可能也无法作答,只是继续跑过拱门,赶往那边的案发现场。那个短小的身躯倒在空旷的石板地上,一簇簇绿色荆棘点缀其间;一个身材高大的人站在圈中,不时打着手势,挡住向里涌动的众人。只见人群随着他的手势涌过来,荡过去,仿佛他是个魔术师。 阿尔瓦雷斯这个独裁者兼煽动家,是个趾高气扬的大个子,一向衣着华丽。这回他穿了一件绿军服,上面的刺绣犹如银蛇爬满身,脖上绕一条鲜猪肝色缎带,上挂一枚勋章。一头密实的卷发已经灰白,相比之下,他那被朋友称为黄褐色,被敌人称为二分黑的肤色,看上去却完全是金黄色的,好似戴着一张黄金铸成的面具。他棱角分明的脸上原本蕴含着力量和幽默,但在此时此刻却显得着实严肃和阴沉。他解释说,自己一直在咖啡馆里等布朗神父,不想却听到沙沙作响和倒地的声音,出来就发现了躺在大石板路上的尸体。 “我知道你们中有些人在想什么,”他傲然环顾四周说,“如果你们害怕我——你们就是害怕——我愿意替你们说出来。我是个无神论者;对于那些不肯相信我的话的人,我没有神可以求告。但我以一个军人和男人的荣誉对你们说,我没有参与此事。如果干这事的人落到我手里,我很乐意将他们吊死在那棵树上。” “我们自然乐意听你这么说,”老门多萨站在他的伙伴的尸体旁边,语气生硬又严肃,“发生这种事,我们除了震惊,已经说不出别的感受了。我提议把我朋友的尸体搬走并中止这次非正常聚会,那样才更得体更适当。我明白,”他沉重地加上一句,对医生说,“很不幸,情况确定无疑了。” “确定无疑,”卡尔德龙说。 约翰·雷斯回到住处,心里空落落的:他竟然怀念一个素不相识的人,真不可思议。他得知葬礼将在次日举行:因为大家都觉得这场危机应该尽快过去,唯恐日久生乱,而这种可能性正与时俱增。当初斯奈思看到红皮肤印第安人成排坐在走廊上,好像一排古阿兹特克人的红木头雕像。可他没有看见他们得知神父死讯时那种群情激愤的样子。 若不是他们受到约制,必须在自己宗教领袖的灵柩前显得恭敬有礼,他们早就揭竿而起,动用私刑处死那位共和派领袖了。而本该被处死的真凶,却已消失得无影无踪。没人知道他们的名字;也没人会知道神父临死时可曾看清他们的脸。显然,神父弥留之际看尘世最后一眼时,很可能认出了对方,脸上才会遗留下古怪的惊诧表情。阿尔瓦雷斯声嘶力竭地反复声明不是他干的,并参加了葬礼,他穿着那身华丽的银花绿军装,摆出一副夸张的恭敬姿态走在棺材后面。 走廊后面有一段石阶攀上陡峭的绿色堤岸,由仙人掌篱笆围着,人们吃力地顺着台阶将棺材抬到了上面的平地,暂时停放在巨大的耶稣受难像脚下,憔悴的耶稣俯视着大路并守护着这片神圣的土地。下方的大路上人山人海,人们恸哭祈祷——宛如失去父亲的一群孤儿。虽然这种景象足以激怒阿尔瓦雷斯,但他仍保持着克制和恭敬;要是别人不来烦他——雷斯心想——一切就都顺顺当当地过去了。 雷斯怨恨地想着,老门多萨总是一副傻老头的样子,而他现在的行为更显得他是个彻头彻尾的傻老头。根据较纯朴的社会里常见的风俗,棺材是敞开的,死者脸上也没有遮盖,淳朴的众人本已深感悲苦,触景生情,更是悲痛欲绝。这种符合传统的做法,本来无伤大雅;可是一些好事者又要照搬法国自由思想家的做法,添了一道墓旁致辞的程序。门多萨开始了演讲——相当冗长的演讲,他说得越多,约翰·雷斯的情绪就越低落,对其中的宗教仪式就越反感。一长串圣人的品行,显然是最过时的那种,从一个吃饱了撑的、不愿落座的演说家嘴里慢吞吞、沉闷闷地吐了出来。这就够糟的了;可门多萨糊涂透顶,居然开始谴责甚至奚落自己的政敌。如此一来,他很快便出了丑,而且是相当大的丑。 “我们不妨问一问,”他趾高气扬地看了看四周说,“我们不妨问一问在那些愚蠢地抛弃了祖先信仰的人中间,哪里还能找到这种美德。正是当我们中间出现了无神论者,无神论领袖,有时甚至是无神论统治者的时候,我们发现他们的邪恶思想在这样的罪行里结出了果实。如果我们问是谁谋杀了这个圣人,我们肯定会发现——” 混血冒险家阿尔瓦雷斯的眼里流露出来自非洲原始森林的野性之光;雷斯觉得自己突然发现那人终归是个野蛮人,无法自我克制到最后;不难猜想他所有的“受启发”的顿悟有点伏都教色彩。反正门多萨是说不下去了,因为阿尔瓦雷斯跳起来大声回敬他,仗着肺大气足硬是把他压了下去。 “谁谋杀了他?”他咆哮道,“你们的天主谋杀了他!他自己的天主谋杀了他!照你们的说法,他谋杀了他所有忠诚和愚蠢的仆人——正如他谋杀了那一位。”他狂暴地伸手一指,没指棺材,却指着耶稣受难像。他似乎稍微平复了一下自己的情绪,语调中怒气未消,但多了些思辨的味道,他继续说道:“我不相信天主,可你们相信。难道没有天主不比有一个像这样掠夺你们的天主更好吗?我,至少不害怕说天主根本不存在。在这个瞎眼的没头脑的宇宙当中,没有神明能听见你们的祷告,能把你们的朋友送回来。就算你们祈求上苍要他复活,他也不会复活。就算我挑战上苍要他复活,他也不会复活。此时此地我就要试探一下——我藐视那个不去唤醒这个长眠之人的天主。” 众人震惊不语,煽动者制造了轰动。 “我们早该知道,”门多萨尖声高叫,“我们允许你这样的人——” 一个声音打断了他的话,是个带着美国口音的高而尖的嗓音。 “停!停!”记者斯奈思嚷道,“有东西动了!我发誓我看见他动了。” 他跑上台阶奔向棺材,下面的群众莫名其妙地发狂躁动起来。接着,他一脸惊愕地转过头,朝卡尔德龙医生做了个手势,后者急忙上前跟他窃窃私语。当他俩再次从棺材边退后时,所有人都看得出死者的头改变了位置。人群爆发出兴奋的吼声,但又戛然而止,仿佛被凭空掐断了;原来棺材里的神父发出一声呻吟,用胳膊肘支起身体,正眨着眼,迷迷瞪瞪地望着人群。 约翰·亚当斯·雷斯迄今为止只相信科学奇迹,直到多年之后,他仍然无法描述随后几天乾坤颠倒的乱象。他仿佛跳出了这个时空世界,活在幻境之中。半小时内,整个小镇及其周边地区都进入了一种前所未见的状态,仿佛一个惊人的奇迹把一群中世纪居民变成了一群僧侣,仿佛这是一个神明下凡的希腊城邦。数千人拜倒在路上;数百人当场发愿信教;就连外来客,比如那两位美国人,都想不出说不出别的话来,唯有啧啧称奇。阿尔瓦雷斯也受了震动,他还是受震动的好;他坐下来,双手捧着脸。 在这场至福风暴的中心,有个小个子在奋力发声。他的声音又小又弱,而人群的吵闹声震耳欲聋。他无力地打着手势,表现出抑制不住的恼怒。他来到人群上方的栏杆边,挥手示意大家安静,就像一只拍动短翅膀的企鹅。吵闹声略微平息下来;布朗神父愤怒至极,这是他头一次冲自己的子民发这么大的火。 “噢,你们这些蠢人,”他颤抖着声音高喊,“噢,你们真蠢,愚蠢透顶。” 接着,他好像突然控制住了自己,以较为正常的步态奔向台阶,急匆匆地往下走。 “你去哪里,神父?”门多萨问,比往常更加恭敬。 “去电报局,”布朗神父匆忙作答。“什么?不;当然不是奇迹。怎么会是奇迹呢?世上可没有这么低劣的奇迹。” 他磕磕绊绊地下了台阶,人们争相挤到他面前乞求他的祝福。 “祝福你们,祝福你们,”布朗神父匆匆说。“上帝祝福你们所有人,赐给你们更多理智。” 然后他一溜烟儿地跑到电报局,给主教秘书发了一封电报:“谣传这里发生奇迹;望主教大人勿认可。并无此事。” 办完了事,他由于情绪激动有点脚步踉跄,约翰·雷斯一把抓住他的胳膊。 “让我送你回家,”他说:“不要让这些人烦你了。” 约翰·雷斯和神父回到住所落座;神父前一天一直埋头处理的信件仍然堆积在桌上;酒瓶和空酒杯仍立在神父放下的地方。 “现在,”布朗神父冷冷地说,“我可以好好想想了。” “换了我,可不会现在就费心思,”美国人说,“你肯定需要休息。而且,你打算想什么呢?” “我偏巧常干调查谋杀案的差事,”布朗神父说,“现在我得调查一下自己的命案了。” “如果我是你,”雷斯说,“我就先喝点酒。” 布朗神父站起来倒了一杯酒,举起酒杯,若有所思地发了会儿呆,又放下酒杯。然后又坐下来说: “你知道我死的时候有什么感觉吗?你也许不相信,可我只是感到异常惊讶。” “嗯,”雷斯应道,“我猜让你吃惊的是头上挨了一棍子。” 布朗神父探过身子低声说:“我吃惊的是头上没挨一棍子。” 雷斯看了他一会儿,好像觉得那一棍子的效力太大,都把他打傻了;可他只说:“你什么意思?” “我的意思是,那个人抡起大头棒使劲砸下来,却在我脑袋上方停住,连碰都没碰到。同样地,另一个家伙摆出拿刀捅我的架势,可是根本没划到我。简直就像在演戏。我想就是在演戏。可是接着就发生了非常离奇的事。” 他若有所思地看了看桌上的信件,继续说道: “虽然我根本没有被刀或棍子碰到,可我渐渐觉得双腿发软,生命力在衰减。我知道自己被什么东西击倒了,但并不是那些凶器。你知道我认为是什么吗?”他伸手指向桌上的酒。 雷斯拿起酒杯看了看,闻了闻。 “我想你是对的,”他说。“我是药剂师出身,学过化学。没有经过分析,我还不能下定论;但我想里面有些很不寻常的东西。其中含有亚洲人使用的药物,可以导致暂时休眠,看上去就像死了一样。” “正是这样,”神父镇定地说。“无论是为什么,整个奇迹都是伪造的。葬礼的场面是策划好的——掐准了时间的。我想这是疯狂炒作的一部分,斯奈思已经陷入其中不能自拔了;但我很难相信他会为了炒作弄出这么大的动静。毕竟,拿我制造噱头、让我搞福尔摩斯那套把戏是一回事,而——” 神父还没说完脸色就变了。眨巴着的眼皮突然闭上,他站起身来,好像透不过气似的。接着他伸出一只颤巍巍的手仿佛要摸索着去门口。 “你去哪儿?”雷斯不解地问。 “你问我吗,”布朗神父脸色煞白,“我要去祈祷。确切地说,是去赞美。” “我不太懂你的话。你这是怎么了?” “我要去赞美天主,为他如此奇妙、如此不可思议地救了我——好险啊。” “当然,”雷斯说,“我不是天主教信徒;但请相信我,我的信仰足以使我理解。当然,你要感谢天主救你免于一死。” “不,”神父说,“不是免于一死。是免于蒙羞。” 雷斯瞪着眼坐定;神父按捺不住,几乎是喊出了下面这段话:“假如蒙羞的只是我也就罢了!可蒙羞的是我所代表的一切;蒙羞的是他们要围剿的信仰。要是他们得逞了可怎么办!自从最后一个谎言噎在了泰特斯·奥茨的喉咙里之后,这是针对我们发起的最大、最可怕的诽谤。” “你究竟在说些什么?”雷斯追问。 “嗯,我还是马上告诉你吧,”神父说;他坐下来,较从容地继续道:“刚才凑巧提到了斯奈思和福尔摩斯,我脑子里突然闪过一个念头。现在我想起来了,针对他的荒唐计划,我写过几句答复他;那么写是自然而然的,可我想是他们精心策划,要的就是让我写下那句话。我大致是这样写的:‘我愿意像福尔摩斯一样死去又复活,如果这是上策。’我一想起这些,就意识到我被设计写下了种种那一类的话,都指向同一个意图。我像是写给一个同伙,说我会在特定时间喝下药酒。现在,你明白了吗?” 雷斯腾地站了起来,还瞪着眼睛:“是的,”他说,“我想我开始明白了。” “他们本来要炒作那个奇迹。然后再揭穿那个奇迹。最糟糕的是,他们本来要证明我也是同谋。本来会成为我们共同伪造的奇迹。就是这么一回事;但愿你和我再也不要遇上这么糟糕的事。” 他顿了顿,接着相当温和地说:“他们原本定会借机大肆炒作一番的。” 雷斯望着桌子阴郁地说:“参与其中的畜生会有多少?” 布朗神父摇摇头。“比我愿意想到的还要多,”他说,“但愿其中一些只是工具被人利用罢了。阿尔瓦雷斯可能认为兵不厌诈,也许吧;他的心思挺怪。我非常担心那个门多萨是个老伪君子;我从不信任他,因为一件产业上的事,我的行为不遂他的意,他便记恨我。不过这一切都不要紧;我只想着要感谢天主让我逃过一劫。尤其要感恩的是,我立即给主教发了电报。” 约翰·雷斯好像陷入了沉思。“你告诉了我很多我不知道的事,”他终于开口道,“现在我很想告诉你唯一一件你不知道的事。我能想象那些家伙是如何算计好了的。他们以为任何肉体凡胎,从棺材里醒来发现自己如同列品的圣人一样受到公开敬礼,被打造成一个活的奇迹让所有人膜拜,都会跟其崇拜者一道随波逐流,接受天上掉下的荣耀冠冕。而且我估计他们的谋划很切合实用心理学,人皆如此嘛。我在各种各样的地方见过各种各样的人;坦白告诉你,我相信在那种情藏书网况下醒来还能保持头脑清醒的人不足千分之一;尽管他还在说梦话似的,可依然保有清醒、纯朴、谦卑的——”他惊讶地发现自己受了感动,平稳的嗓音颤抖了。 布朗神父正斜着眼茫然地盯着桌上的酒瓶。“喂,”他说,“开一瓶真正的葡萄酒怎么样?” 天国之箭 恐怕有成百个侦探故事开篇都是有个美国富翁被谋杀;出于某种原因,这种事常被当成一种灾难。我很“高兴”地宣布,本篇故事也只能以一位富翁被谋杀为开端;在某种意义上,实际上是不得不以3位富翁被谋杀为开端,有人可能认为这就是所谓“选择越多越痛苦”的困境。但它之所以成了一个不寻常的问题,主要还是因为这些案件中突出体现了具有一致性或连续性的犯罪策略,与普通刑事案件迥然有别,所以才备受关注。 普遍的说法是,他们三人都是某种世仇或诅咒的牺牲品,源于他们曾相继收藏过具有很高内在和历史价值的一件文物:一种镶嵌宝石的圣餐杯,俗称科普特杯。其来源已不可考,但据推测其用途与宗教仪式有关;有人认为,收藏者的厄运与某些东方基督徒的宗教偏执狂有所关联,这些宗教狂徒唯恐它落到唯利是图者手中。而那神秘的杀手,无论他是不是这样一位狂热分子,已然成为这个新闻八卦漫天飞的世界里耸人听闻的人物。那位无名氏被人取了名字,或外号。但是我们现在只关心第三位受害者的故事;因为只有在这起案件中,一位叫布朗的神父——也就是下面这些素描的主人公——才有机会登场。 当布朗神父走下一艘大西洋班轮,第一次踏上美利坚的土地时,就像很多英国同胞曾经历的那样,他发现自己是个重要人物,这一点远远超乎预想。他的五短身材、近视眼和大众脸,他的严重褪色的黑教士服,让他在故乡的任何人群中出没都不会被视作异类,也许除了异常不起眼之外。可是美国人具有打造名人的天赋;他在一两宗奇案里的曝光,加之与前罪犯和侦探弗朗博的交情,所有这些在英国充其量是一般性的传闻,但在美国则确立了他的名望。当他发现自己被一群记者堵在码头上时,他的圆脸上现出惊异与迷茫,那群人就像一伙土匪,抛出各色各样的他认为自己最没有发言权的问题,比如女装的细部和此刻才映入他眼帘的该国犯罪统计数据。也许正是与这群人围困的黑衣孤将形成的对比,才使得另一个身影更显鲜明。在光辉灿烂的此时此地,那人沐浴在炽烈的阳光中,孤零零地站在一边,同样是一袭黑衣;那人身材高大、脸色蜡黄,戴一副硕大的风镜。等记者完事后,他打手势吸引神父的注意并说:“打扰了,也许你在找韦恩上尉。” 在此或许要替布朗神父表明他的歉意;因为他当时很可能已经进行了诚恳的道歉。请别忘了他以前从未到过美国,尤其是,他从未见过那种玳瑁眼镜;因为那新潮玩意此时尚未传到英国。他的最初感受就像自己正盯着某种瞪眼海怪那样,隐约联想到潜水员的头盔。不算这一点,那男子的打扮可谓精致;以布朗的纯真眼光看来,那古怪的眼镜就像让一位时髦绅士破了相——好像一位时髦绅士拄根文明棍就觉得自己高雅了不少。那个问题令他有些尴尬。一位叫韦恩的美国飞行员是他的法国朋友的朋友,也确实是他访美期间希望见到的一大串人中的一个;可他从未料到这么快就听到他的消息。 “不好意思,”他疑惑地说,“你是韦恩上尉吗?还是你——你认识他?” “噢,我相当确定我不是韦恩上尉,”风镜男面无表情地说。“我看见他在那边那辆车里等你的时候就很清楚这一点了。但是另一个问题有点难回答。我估摸着我认识韦恩和他叔叔,还有默顿老头。我认识默顿老头,可他不认识我。他觉得他占上风,而我觉得我占上风。明白?” 布朗神父不太明白。他眨着眼睛眺望波光粼粼的海面和这座城市的高楼尖顶,又看看风镜男。这男子给人一种高深莫测的印象,不仅仅是他的眼睛被遮住了,他的蜡黄面孔也有..几分亚洲人甚至是中国人的味道;他的言谈似乎由层层讽刺堆叠而成。在精力旺、交际广的美国国民中间,他这一类人随处可见;他是那种难以捉摸的美国人。 “我叫德雷奇,”他说,“诺曼·德雷奇,我是美国公民,这就解释了一切。我估计,至少你的朋友韦恩愿意解释剩下的;这样一来,我们将把‘七月四日’推迟到另一个日子。” 布朗神父听得晕头转向,被他拽着朝不远处的一辆汽车走去。一个年轻人,头上几撮乱黄毛儿,一脸的倦怠和疲惫,远远地向他打招呼,并自我介绍叫彼得·韦恩。布朗神父还没反应过来就被塞进了汽车,汽车风驰电掣地穿过并驶离了市区。他不太习惯这种美国式的雷厉风行,感觉晕晕乎乎的,恍若乘着飞龙拉的战车驰入仙境一般。正是在这种惶惶然的状态下,他听着韦恩的长篇大论和德雷奇的三言两语,头一次听说了科普特杯的故事,还有两桩与之相关的罪案。 好像韦恩有个叔叔名叫克雷克,克雷克有个搭档名叫默顿,默顿在拥有过那杯子的富商中排序第三。第一位是铜业大王泰特斯·P·特兰特,他收到了多封署名丹尼尔·杜姆的恐吓信。丹尼尔·杜姆大概是个假名,却已然代表了一个若非广受欢迎也算广为人知的人物;一个兼具罗宾汉和开膛手杰克风范的人物。因为事实很快表明,恐吓信的作者并没有仅仅局限于恐吓。总之结果就是,一天早上有人发现老特兰特脑袋扎在自家莲花池中死了,至于发生了什么却没有一丝线索。所幸那杯子在银行里很安全,连同特兰特的其余财产一起传给了他的表弟布赖恩·霍德——此人也是个大富豪,也受到了那个不知名敌人的恐吓。布赖恩·霍德被发现死在一座悬崖下面,他在崖上的海滨住宅遭了贼,损失惨重。虽然杯子再次幸免于难,但很多债券和证券被偷,使霍德的财务陷入混乱。 “布赖恩·霍德的遗孀,”韦恩解释道,“想必只得变卖大部分贵重物品,而布兰德·默顿一定是在那个时候买下了科普特杯,因为我刚认识他时,那杯子就在他手上了。不过你自己就能猜到,这并不是一件让人省心的藏品。” “默顿先生有没有收到过恐吓信呢?”谈话停顿片刻之后,布朗神父问。 “估计他收到过,”德雷奇说;他的话音里有种异样,神父不禁好奇地打量他,忽然意识到这位风镜男在偷笑,那样子让初来乍到的神父打了个冷战。 “我敢肯定他收到过,”彼得·韦恩皱着眉说,“我还没看到信,只有他的秘书可以看到他的信件,因为他很少提生意上的事——大商人都这样。但我见过他被来信弄得很烦、很生气;还见过他把信给撕了,甚至都没让秘书看。秘书自己都紧张起来,说他确信有人要暗害老人;总而言之,你若就此事指点一二,我们将不胜感激。人人都知道你的鼎鼎大名,布朗神父,所以秘书要我来看看你是否愿意立刻赶往默顿宅邸。” “原来如此,”布朗神父说。他终于领悟了这起看似劫持的行动的含义。“可是,说真的,我看不出我能比你们强多少。你们是当事人,掌握的信息肯定比我这个不速之客多百倍,足以得出科学结论。” “对,”德雷奇干巴巴地说:“我们的结论就是太科学了,所以才不真实。我估计如果有什么袭击了泰特斯·P·特兰特这样的人,准是打天上掉下来的,才不会等什么科学解释。可谓晴天霹雳吧。” “你指的不会是,”韦恩叫道,“超自然现象吧!” 然而无论何时,想知道德雷奇先生是什么意思绝非易事;只有一种情况例外,他要说某人真精明,多半指此人是个傻瓜。德雷奇先生端坐不动,像东方人打坐一般,就这样过了不大一会儿,汽车停下,显然是到了目的地。这是个相当独特的地方。他们刚才一直穿行于树木稀疏的乡间,远处是一片开阔的平原,而此时,他们面前出现了一个建筑物,周边是很高的一圈围栏,像罗马兵营,外观酷似小飞机场。那围栏不像木石建造的,凑近细看,才知是金属质地。 他们都下了车,经过类似开启保险柜的一番操作之后,墙上的一扇小门被轻轻滑开了。令布朗神父感到诧异的是,那个叫诺曼·德雷奇的人毫无进门之意,反而带着阴险的高兴劲儿向他们告辞。 “我就不进去了,”他说,“那会让默顿老头兴奋过度的,我估计——他太想见我了,恐怕会高兴死的。” 他迈着大步走开了,布朗神父则满怀疑惑进了大门,铁门随即便咔哒一声合上了。里面是一个精致、绚丽的大花园,但看不到一棵树,灌木丛或花丛也都很低矮。园子中央矗立着一座房子,建筑式样美观甚至抢眼,然而又高又窄酷似塔楼。炽热的阳光在顶端玻璃屋面各处反射着炫目的光芒,可房子较低的部分好像根本没有窗户。到处都是纤尘不染、光洁锃亮的样子,与纯净的美国空气相得益彰。一进入门厅,他们便置身于华美的大理石和五彩斑斓的金属与珐琅之中,可是这里没有楼梯,但见一个夹在坚实墙壁之间的电梯竖井,孤零零地立在中央。几个貌似便衣警察的彪形大汉把守着通往电梯的过道。 “戒备森严,我知道,”韦恩说,“见笑了,布朗神父,你都看见了,默顿不得不生活在这样一座堡垒中,花园里都没有一棵能让人藏身的树。可你不知道我们在这个国家要应对的是个什么问题。也许你不知道布兰德·默顿的名字究竟意味着什么。他是个外表十分平和的人,走在街上没人会注意到他;倒不是说他们现在常有机会遇见他,因为他只能偶尔乘坐封闭式汽车外出。可要是布兰德·默顿出事了,从阿拉斯加到食人岛都得发生地震。我估计没有哪个国王或皇帝能像他那样对各国具有如此大的影响力。毕竟,假如你被邀请去拜见沙皇或英王,你会怀着好奇心去的。你未必在意沙皇或富豪;但这不过意味着那种权力总是引人关注。但愿拜访默顿这样的新式帝王不会有违你的原则。” “绝对不会,”布朗神父平静地说。“探访囚犯和各种受困的可怜人本来就是我的职责。” 一阵沉默,年轻人皱起眉头,瘦脸上显出怪异近乎诡诈的神情。然后他冷不丁地说: “噢,你得记住,跟他作对的可不是小毛贼或黑手党。这位丹尼尔·杜姆简直就像魔鬼。他竟然把特兰特撂倒在自家花园里,又把霍德杀死在他家屋外,然后溜之大吉。” 大宅的顶层墙壁极厚,分为两个房间:外室是他们进入的房间,内室是大富豪的私人密室。他们进入外室的时候正碰上另两位访客从内室出来。彼得·韦恩管其中一位叫叔叔——那人短小精悍、活力充沛,剃着光头好似秃顶,一张棕色的脸,颜色深得好像从来没白过似的。此人正是老克雷克,因在与印第安人的最后之战中声名卓著,人称“山胡桃克雷克”,令人回忆起那位更有名的“老山胡桃”。他的同伴跟他形成鲜明对照——一位衣冠楚楚的绅士,一头黑发如黑漆一般,一条宽的黑丝带系着单片眼镜:这位巴纳德·布莱克是默顿老头的律师,一直在跟合伙人讨论业务上的事。四个男人本来各忙各的,在外室中心相遇后便停下来寒暄了一阵。纵然是人来人往,有个人却纹丝不动地坐在靠近内室的墙根,在內窗的暗淡光线下显出魁梧的身影;此人有黑人的面孔和宽阔的肩膀。这就是美式幽默自嘲时所称的那种“坏蛋”;被朋友称为保镖、敌人称为亡命徒的家伙。 此人一动不动,不跟任何人打招呼;然而他在外室露面一事似乎触动了彼得·韦恩,令他心生疑惑。 “有人跟老大在一起吗?”他问。 “别着慌,彼得,”他叔叔窃笑。“威尔顿秘书跟他在一起,我希望大家都可以放心了。我相信威尔顿在守护默顿时,连眼睛都不会眨一下。他比20个保镖都强。而且他既敏捷又安静,跟印第安人一样。” “呃,你该知道,”他的侄子笑着说。“我记得你曾教过我印第安人的绝技,那时我还小,喜欢读印第安人的故事。可在我读的那些故事里,印第安人似乎总是把事情搞砸。” “在现实生活中他们不是这样,”老边民阴沉着脸说。 “真的?”温文尔雅的布莱克问道,“我还以为他们无力对付咱们的火器呢。” “我见过一个印第安人站在100杆枪的枪口下,只用一把小剥皮刀就杀死了一个站在堡垒顶上的白人,”克雷克说。 “啊,他是怎么做到的?”布莱克问。 “把刀甩出去,”克雷克回答,“在对方开火之前的一瞬间甩出去。我不知道他从哪儿学到的这绝活儿。” “哈,但愿你没学过,”他的侄子笑着说。 “在我看来,”布朗神父若有所思地说,“这故事可能有寓意。” 他们讲话的工夫,秘书威尔顿先生已经从内室出来站着等一会儿了;他面色苍白,一头金发,下巴方阔,目光沉稳,眼神像狗——不难相信他有着看门狗的死心眼儿。 他只说了句“默顿先生10分钟后可以见你们”,但它却像一个信号,拆散了这群闲聊的人。老克雷克说他必须告辞,他的侄子跟他和律师一道出去,剩布朗神父自己跟秘书暂时在一处;而房间另一头的黑巨人几乎让人感觉不到他是个大活人;他端坐在那里,阔背对着他们,眼睛盯着内室。 “这儿的部署相当严密,恐怕只能这样,”秘书说。“你可能都听说了,有关丹尼尔·杜姆的事,还有为什么让老板一个人待着不安全。” “可他现在就是一个人,不是吗?”布朗神父说。 秘书那双灰眼睛严肃地看着他。“就15分钟,”他说,“每24小时里有15分钟。这是他仅有的真正独处的时间;他坚持要这样,理由很不寻常。” “是什么理由?”访客问道。威尔顿秘书依然凝视着他,但他原本严肃的嘴角露出阴郁。 “是科普特杯,”他说。“也许你已经忘了科普特杯;可他没忘,什么都没忘。在科普特杯的事上,他不信任我们中的任何人。杯子被锁在那屋里的某个地方,只有他能找到;不等我们全都离开,他是不会拿出来的。所以我们不得不冒一刻钟的险,让他独自膜拜它;我估计那是他仅有的敬拜活动了。倒不是真有什么危险;因为我已经把这地方整个变成了一个陷阱,我不相信那魔鬼自己能进得来——或退一步说,能出得去。如果这个可恶的丹尼尔·杜姆来拜访我们,他会留下来吃晚饭,而且要一直吃下去,老天!我坐在这儿15分钟,就像热锅上的蚂蚁,我一听见枪响或搏斗的声音就会立刻按这个按钮,花园的整圈围栏就会通上电,足以致命,所以想穿过或翻过围栏纯粹就是找死。当然,没人会有开枪的机会,因为这里是唯一的入口;而他座位背后那扇唯一的窗户高悬在塔楼顶端,外墙面光滑得像滑杆。不过无论如何,我们这里都要全副武装,这理所当然;如果杜姆真的进了那间屋,他不可能活着出去。” 布朗神父眨着眼对着地毯出神。然后他好像打了个激灵,冷不丁说:“我希望你别怪我多嘴,有个念头刚刚从我脑袋里冒出来。跟你有关。” “真的啊,”威尔顿说,“我怎么啦?” “我想你是个死心眼的人,”布朗神父说,“请原谅我这么说,更让你上心的好像是抓住丹尼尔·杜姆,而不是保护布兰德·默顿。” 威尔顿略微一惊,紧盯着他的伙伴;然后他那阴郁的嘴浮现出相当奇怪的笑容。“你是怎么——是什么让你那么想的?”他问。 “你说如果你听见枪响,你可以立刻电死逃跑的敌人,”神父说。“我估计你想到了,在那个敌人被电死之前,他会先开枪要了你雇主的命。我不是说你不愿尽全力保护默顿先生,只是这在你的考虑中好像居于次要位置。正如你所说的,这儿的部署相当严密,而且像是你精心布置的。可这种设计似乎更侧重抓住凶手而非解救一个人。” “布朗神父,”秘书恢复了平静的语调,说,“你非常聪明,可你有的不只是聪明。不知怎的,你就是那种别人愿意对你讲实话的人;而且,你很可能听说了,因为在某种意义上我已经成了众人的笑柄。他们都说我是偏执狂,一心要抓住这个大坏蛋,也许我就是这样。不过我要告诉你一件他们都不知道的事。我的全名叫约翰·威尔顿·霍德。”布朗神父点点头好像完全明白了,可对方还在讲。 “这个自称杜姆的家伙杀了我的父亲和叔叔,毁了我的母亲。默顿想招秘书的时候,我就应聘了,因为我想,圣杯在哪儿,罪犯迟早也会在哪儿现身。可我不知道罪犯是谁,只能守株待兔;但我是打算忠心侍奉默顿的。” “我明白,”布朗神父温和地说,“噢,对了,现在是不是该去见他了?” “啊,对,”威尔顿应道,再次从沉思中略微一惊,于是神父推断,复仇的狂热再次暂时迷住了他的心窍。“只管进去吧。” 布朗神父径直走入内室。没有问候的声音随之而来,只有一片死寂;片刻之后,神父重新出现在门口。 与此同时,在门附近坐着的沉默的保镖突然起身,仿佛一件巨型家具突然有了生命。从神父的姿势来看,似乎蕴含着某种信号;因为他的头逆着从内室射过来的光,他的脸则处于阴影之中。 “我估计你要按那个按钮了,”他叹口气说。 威尔顿似乎从鬼迷心窍中猛醒过来,打了个激灵,嗓子哽了一下。 “没听到射击声,”他叫道。 “哦,”布朗神父说,“那要取决于你对射击的定义。” 威尔顿冲上前,他们一起扑入内室。这是一间相对较小的房间,装饰简洁而不失典雅。对面的一扇大窗敞开着,俯瞰花园和树木繁茂的平原。紧靠窗户的地方有张小桌子和一把椅子,仿佛那囚犯渴望在他短暂而珍贵的独处中尽情享受难得的空气和阳光。 窗下的那张小桌子上立着科普特杯;其拥有者刚才一定是在最佳光线下端详着它。它很值得端详,因为在明晃晃的日光照射下,杯上的宝石像团团烈焰,熠熠生辉,五彩斑斓,简直可以作圣杯的模型了。它很值得端详;可是布兰德·默顿并没在端详它。因为他的脑袋仰靠在椅背上,浓密的白发悬垂于地板上方,花白的山羊胡直指天花板,一根漆成棕色的长箭从喉咙上穿出,箭尾装饰着红色羽毛。 “无声的射击,”布朗神父低声说:“我刚才还在琢磨那些为火器消音的新发明。而这是个非常古老的发明,而且同样悄无声息。” 又过了一会儿,他补充道:“恐怕他已经死了。你打算怎么办?” 面色惨白的秘书突然振作起来,态度甚为决绝。“我当然要按下按钮,”他说,“如果那样还要不了丹尼尔·杜姆的命,我就是找遍天涯海角也要逮到他。” “当心别要了我们哪位朋友的命,”布朗神父提醒道:“他们不太可能走远;我们最好叫住他们。” “那帮人知道墙的机关,”威尔顿说。“没人会企图爬墙的,除非其中一个……实在着急。” 布朗神父走到窗边,箭显然是从窗口射进来的,他探头望出去。下方的花园离得远远的,布置着平坦的花坛,仿佛一张着色精美的世界地图。整个景象显得如此空旷,塔楼似乎高高地矗立在天上,当他凝神眺望的时候,一句奇怪的成语从他的脑海中浮现出来。 “晴天霹雳,”他说。“关于晴天霹雳和死神从天而降是怎么说的来着?你看周围的一切都显得那么遥远;箭能飞这么远似乎太离奇了,除非是从天上来的箭。” 威尔顿已经回来,但没有作答,神父自顾自地说下去。“这让人想到了飞机。我们必须问问小韦恩……有关飞机的事。” “这附近有很多飞机,”秘书说。 “案子涉及很老式或很新式的武器,”布朗神父论道。“其中一些会是他的叔叔相当熟悉的,我估计;我们必须问问他关于箭的事。这支箭看上去很像印第安人用的箭。我不知道印第安人是从哪儿射的;可你应该记得那老头讲的故事。我说过它有寓意。” “就算有寓意,”威尔顿热切地说,“也只有真正的印第安人能射中一个比你想象的还要远的目标。你提出的类比毫无意义。” “我认为你没弄明白那个寓意,”布朗神父说。 次日,那不起眼的神父似乎隐没于纽约数百万众之中,没有任何明显的企图表示他不甘于只作一条编号街道上的一个编号,然而,他实际上在后两周里都在悄没声儿地忙于自己被赋予的使命,因为他深恐会发生误判。他去找最近卷入谜案的两三个人时,并没有显出特意把他们从几个新相识中挑出来的神气,他发现谈话自然而然就开始了;他跟“老胡桃树”克雷克之间的谈话尤其新奇而有趣。交谈地点位于中央公园的一张长椅上,那个老兵坐下来,枯瘦的手和棱角分明的脸支在手杖柄上,手杖由暗红色木材制作而成,手柄形状奇特,可能是模仿印第安战斧的式样。 “嗯,这也许是胡乱猜想的,”他晃着脑袋说,“可我奉劝你别对印第安人的箭能射多远太过肯定。我知道有人拉弓射出的箭似乎比子弹还有力,直接命中目标,考虑到箭飞出的距离,实在令人称奇。当然,实际上你现在根本不可能听说还有带弓箭的印第安人,更别提看见一个印第安人在这儿游荡了。可是万一真有个印第安神射手,带着一套印第安弓箭,躲在离默顿家外墙几百码远的树林子里——啊,那高贵的野蛮人未必不能射出一支箭,越过高墙进入默顿家的顶楼窗户;就算命中默顿,我也不会惊讶。我从前见过那样神奇的事。” “毫无疑问,”神父说,“你见过,也做过那样神奇的事。” 老克雷克嘿嘿一笑,然后粗声大气地说:“噢,那都是老皇历了。” “有些人就有翻阅老皇历的习惯,”神父说。“我想我们不妨认为,你过去的履历里没有留下什么关于此案的口实吧。” “你什么意思?”克雷克木然的红脸膛酷似印第安战斧斧头,眼珠头一次猛地转动。 “呃,既然你如此熟悉印第安人的各种手工技艺——”布朗神父慢悠悠地开口道。 克雷克坐着的时候把下巴支在形状奇特的手杖柄上,佝偻着背,几乎缩小了一圈。可突然间,他笔直地站在小径当中,像个打手似的攥紧手杖。 “什么?”他大叫——嗓音粗糙尖利——“搞什么鬼!你竟敢当面说我有可能杀了我自己的姐夫吗?” 小径边零零落落有十几张长椅,坐在那里的人们齐齐投来关注的目光,看他俩面对面站在小径中间,那个精力旺盛的秃头小个子挥舞着手中像棍棒一样的怪手杖,而那个一袭黑衣的矮胖教士看着他,一动不动,只有眼睛在眨。顷刻间,那黑色的矮胖身影看似就要挨上当头一棒,被对方以正宗印第安人的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击倒在地;只见远处一个爱尔兰警察的高大身影冲着这群人奋力跑过来。而神父就像回答一个普通问题那样,相当平静地说: “我已经对此事形成了一定结论,但我认为在做出报告之前我是不会提及的。” 不知是跑过来的警察还是神父的眼神起了作用,“老胡桃木”把他的手杖塞到腋下,重新戴上帽子,嘴里嘟哝着。神父和气地向他道别,然后四平八稳地出了公园,走向一家旅店的休息室,他和小韦恩约好在那里见面。年轻人打着招呼迎上来;他看上去比以前更憔悴、更疲惫,仿佛被烦恼啃噬殆尽;神父怀疑这位年轻的朋友最近一直忙于规避刚通过的一条《美国宪法修正案》,并且显然非常成功。不过,一谈起他的业余爱好或酷爱的科学,他便精神头十足。因为布朗神父以随意闲聊的口吻问起,那个区域是否常有飞机飞过,还说他起初误以为默顿先生的环形围栏圈着的是个飞机场。 “咱们在那儿的时候你竟然一架也没见到,真是稀奇,”韦恩上尉答道。“有时飞99lib?机密密麻麻像群苍蝇;那片开阔平原是绝佳的飞行地点。将来,比方说,那里要是成为我的那种大鸟的主要孵化地,我该不会感到惊讶。当然,我自己就在那里飞过很多次,而且我认识这儿的绝大多数参加过空战的家伙;不过现在喜欢去那儿飞行的人太多了,有很多我从来都没听说过。我估计飞机很快就会像汽车一样,在美国人人都会有一架。” “秉造物者之赐,”布朗神父微笑着说,“拥有生命权、自由权、与追寻驾车之权——更别说飞行权了。所以我猜想,我们不妨认为,一架陌生的飞机在特定时间飞过那座房子,是不太会被注意到的。” “对,”年轻人应道:“我估计是不会的。” “就算别人认得出他也不妨事,”神父继续说,“我估计他会另找一架飞机,不会被人认出来是他的。打个比方,假如你以平常的方式飞行,默顿先生和他的朋友也许会认出那套行头;但你可以驾着其它样式的飞机,贴着那扇窗户掠过;为了方便行事而贴得足够近。” “嗯,对,”年轻人不假思索地张口应道,然后住了口,目不转睛地盯着神父,嘴巴大张,眼球几乎爆了出来。 “我的天!”他低声说:“我的天!” 然后他从休闲椅里站起来,面色苍白,从头到脚都在颤抖,仍然盯着神父。 “你疯了吗?”他说:“你在说疯话吗?” 一阵沉默之后,他又快速而不屑地说:“你一定是到这里来暗示——” “不;只是来寻求提示,”布朗神父说着站了起来。“我差不多有了一些初步结论,但我现在还是不说为好。” 接着,他以同样刻板的礼仪向对方致敬,然后走出旅店,去继续他的探求之旅。 到了黄昏时分,这趟旅程已经把他带到那座城市里最老、最乱的区域,穿行于肮脏的街巷,踩着散乱歪斜的台阶向河边走去。刚走到一间相当低矮的中餐馆门口,就在悬挂的彩色灯笼下方,他遇到一个以前见过的身影,虽然模样与上次见面时迥然不同。 诺曼·德雷奇先生依旧躲在他的硕大风镜后面冷对这个世界,那副风镜就像深色玻璃面具遮盖着他的脸。然而,在本月发生的谋杀案过后这段时间里,除了风镜,他的外表发生了奇特的变化:布朗神父曾留意过,他衣着原本十分考究——很难分清他是时髦绅士还是裁缝店外的模特。可现在,整个人都莫名其妙地颓废不已;仿佛裁缝的模特变成了稻草人。他的大礼帽还在,却破旧不堪;他衣衫褴褛;表链和小饰物也都不见了。然而,布朗神父就像昨天刚见过面一样招呼他,也没有排斥随他一起进入那间廉价饭馆并在一张长凳上坐下来。然而,率先开口的并不是神父。 “怎么样?”德雷奇咆哮道,“替你那神圣的大富翁复仇成功了吗?我们晓得所有富翁都是神圣的;这些你都可以在第二天的报纸上读到,他们是如何在母亲膝头上阅读家用圣经,又是如何在家用圣经的光照下生活的。啐!要是他们把家用圣经里的某些内容读了出来,早就把母亲吓坏了。也得吓着富翁自己,我估摸着。那本古书里充斥着宏大、偏激的老观念,如今已没人理睬了;那种石器时代的智慧,都埋在金字塔底下了。假设有人把默顿老头从他自己的塔楼顶上扔下来,让他被底下的狗给吃了,也不会比耶洗别的下场更惨。亚甲不就因为一向谨慎、步步小心而被砍成碎片了吗?默顿一路走来也是步步小心,该死——直到他过于小心,连步子都迈不开。可是天主的箭把他寻了出来,就像会在古书里出现的那样,把他击杀在塔楼顶上示众。” “起码箭是物质,”神父说。 “金字塔是巨大的物质,而且把死去的国王保存得很好,”风镜男咧嘴笑道。“我想要说起这些古老的拜物教话可就长了。有保存数千年的古老雕刻,刻着张弓搭箭的神明和帝王;他们的手就像真能拉开石头做的弓似的。物质,也许吧——可那是什么样的物质!你站着凝视那些古老的东方图案和器物的时候,难道不会隐约感到老天主依然驾着车,像个黑暗的阿波罗,正射下道道死亡的黑光?” “他要是那样,”布朗神父回答,“我会用另一个名字称呼他。可我怀疑默顿是不是死于一道黑光或一杆石箭。” “我猜你是把他当成了被箭射死的圣塞巴斯蒂安,”德雷奇讥笑道,“一位富翁必定是一位殉道者。你怎么知道他不是罪有应得?我想,你对你的大富翁了解得太少。好,让我告诉你,他死多少次都不冤。” “哦,”布朗神父平和地问,“那你为什么没杀他?” “你想知道我为什么没杀他?”对方盯着他说。“嗯,你这位教士可真不错。” “哪里的话,”神父说,好像在拒绝恭维。 “我估计你是在说我杀了他,”德雷奇怒吼。“好啊,拿出证据就行。至于他,恐怕他对谁都不是损失。” “不,你说错了,”布朗神父厉声说。“他对你是个损失。这就是为什么你没有杀他。” 他走出饭馆,风镜男目瞪口呆地望着他离去。 过了将近1个月,布朗神父重访遭丹尼尔·杜姆仇杀的第三位富翁的那座房子。直接相关的几个人在那儿开了一次会。老克雷克坐上座,侄子坐在他的右边,律师在他左边;非洲人长相的壮汉,好像叫哈里斯,有些突兀地出现在会议现场,算作一名重要证人;一个红头发、尖鼻子、被唤作狄克逊的人好像是什么平克顿侦探所的代表;布朗神父不声不响地溜进他身边的一个空位子里。 世界各大报纸连篇累牍地报道这位金融巨子的殒灭,报道这位雄踞现代世界的大财团掌门人的灾祸;然而从这一小群在他死亡时刻离他最近的人那里,却打听不到什么。叔侄二人和陪同的律师宣称,他们在警铃作响之前早已出了院墙;经询问,在两道关卡把守的警卫给出的回答令人困惑,但大体上能证实他们的说法。另外只有一个情况似乎有必要斟酌。好像就在死亡时间前后,一个陌生人神秘地出现在入口附近,还要求见默顿先生。佣人不太明白他的意思,因为他的措辞非常晦涩;而此人后来被认为也有很大嫌疑,因为他说过什么恶人遭天谴的话。 彼得·韦恩向前探身,憔悴的脸上一双眼睛闪闪发亮,说: “我敢打赌,是诺曼·德雷奇。” “诺曼·德雷奇究竟是什么人?”他叔叔问。 “这正是我想知道的,”年轻人回答。“我其实问过他,可他有个绝活,能扭曲每个直截了当的问题;就像刺中一个击剑手。他用未来飞船的线索吊住我的胃口;可我从来就不太信任他。” “可他是个什么样的人呢?”克雷克问。 “他是神秘教义的信徒,”布朗神父率真而机敏地说。“这种人到处都有;这种人会在巴黎的咖啡馆和夜总会里向你透露,他们已经揭开伊西斯的面纱或知道巨石阵的秘密。对于这类案件,他们一定会作出某种神秘的解释。” 律师巴纳德·布莱克先生的头颅光滑漆黑,礼貌地向讲话者倾斜着,可他的笑容中暗含着敌意。 “我还真没料到,先生,”他说,“你居然会反驳他们的神秘解释。” “恰恰相反,”布朗神父回答,亲切地朝他眨眨眼。“这正是我能反驳他们的原因。一个假冒的律师能糊弄我,可他糊弄不了你;因为你自己就是律师。哪个傻瓜都能打扮成印第安人,而我会轻易相信他就是如假包换的海华沙;但克雷克先生一眼就能看穿他。一个骗子可以诳我说他对飞机无所不知,可他骗不了韦恩上尉。这都是一样的道理,你不明白吗?正因为我对神秘主义者有一点了解,所以我用不着他们的解释。真正的神秘主义者不隐藏神秘,而是揭示神秘。他们将神秘之物置于光天化日之下,当你看见它的时候,它仍是一个谜。而神秘教义的信徒把某种东西藏在暗处,遮遮掩掩,当你找到它的时候,它不过是个凡物。但是就德雷奇的情况看,我承认他在谈及天火或晴天霹雳的时候另有所图。” “他图的是什么呢?”韦恩问。“我想无论是什么都需要加以留意。” “嗯,”神父慢悠悠地回答,“他想让我们认为谋杀是奇迹,因为……呃,因为他知道不是。” “哈,”韦恩说,发出嘘的一声,“我正等着呢。说白了,他就是凶手。” “说白了,他就是没有行凶的凶手,”布朗神父镇定地说。 “这就是你对‘说白了’的理解?”布莱克客气地问。 “你要说我现在就是神秘教义的信徒,”布朗神父有点尴尬地说,但是笑容很灿烂,“可这纯属偶然。德雷奇没有犯罪——我指的是这桩罪。他唯一的罪行就是敲诈某人,他就为这才在此游荡;可他不太可能希望秘密被公之于众,也不希望整个交易被死亡打断。我们可以事后再讨论他。此时此刻,我只想把他清除出去,免得碍事。” “碍什么事?”对方问。 “碍真相的事,”神父回答,平静地望着他,眼睛一眨不眨。 “你的意思是,”对方支吾着说,“你知道真相?” “我认为很有可能,”布朗神父谦虚地说。 全场鸦雀无声,稍后,克雷克突然没来由地大呼小叫: “哎呀,那个秘书在哪儿?威尔顿!他应该在这儿的。” “我跟威尔顿先生有联系,”布朗神父严肃地说:“事实上,我叫他过几分钟给我打电话。可以说,我们已经一起把事情谈清楚了。” “如果你们是在一起调查,应该没什么问题了,”克雷克咕哝道。“我知道他一直像警犬似的追踪那个来去无踪的坏蛋,或许跟他联手也挺好。可是如果你知道这件事的真相,那你到底是从哪儿得知的呢?” “我是从你那儿得知的,”神父平静地说,继续温和地盯着双目圆瞪的老兵。“我是说,我的第一个猜想来自你那个故事里的线索,你讲过有个印第安人扔出一把小刀击中了堡垒顶上的一个人。” “你说过好多次了,”韦恩带着困惑的神情说:“可我看不出其中有任何关联,除了说这个凶手扔出一支箭击中了房顶上的一个人,而那房子酷似堡垒。可是箭当然不是扔出去而是射出去的,而且射程要远很多。当然,这支箭射得异乎寻常地远;可我看不出它还能给我们什么启示。” “你恐怕没有抓住故事的要点,”布朗神父说。“并不是说一个东西能飞很远,另一个就能飞得更远。而是说错误地使用工具是行得通的。克雷克堡垒上的人以为小刀是近身格斗的用具,却忘了它能像标枪一样被投掷出去。我认识的另一些人则以为标枪只能用于投掷,却忘了它也能像长矛一样用于近身格斗。总之,故事的寓意就是:既然匕首能当箭用,那么箭也能当匕首用。” 此时,众人的目光都聚焦在他身上;而他仍旧漫不经心地娓娓道来:“我们自然深感困惑,想知道是谁从窗外射的那支箭,是否从很远的地方射来,诸如此类。然而真相是,根本没人射箭。箭根本不是从窗口射进来的。” “那它是怎么进来的?”黑衣律师阴沉着脸问。 “某人带着它进来的,我猜,”布朗神父说:“它不难携带和隐藏。某人在默顿的房间里,站在默顿身边时手里就拿着它。某人把它当成匕首刺进默顿的喉咙,然后想出聪明绝顶的主意,按照特定位置和角度布置成一种场景,让我们一眼便可认定,那支箭像鸟儿一样从窗口飞了进来。” “某人,”老克雷克说,语气像石头般沉重。 电话铃声响起,竟显得那么刺耳、可怕、吵闹而急迫。电话在隔壁,布朗神父趁其他人还没动弹就一个箭步冲了过去。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彼得·韦恩说,一副浑身颤抖、六神无主的样子。 “他说他在等威尔顿秘书的电话,”他的叔叔同样冷冰冰地答道。 “我猜是威尔顿?”律师说,好像说话只是为了打破沉默。无人应答,直到布朗神父突然悄悄地重新出现在房间里,给众人带来答案。 “先生们,”他重新落座后说,“是你们要我去调查这个谜团的真相的;既已查明真相,我就必须讲出来,实事求是,不留情面。恐怕任何打探这种事的人都是讲不起人情的。” “我猜,”克雷克开口打破了随之而来的沉默,“这意味着我们之中有人受到指控或有嫌疑。” “我们全都有嫌疑,”布朗神父回答。“我自己可能就有嫌疑,因为是我发现了尸体。” “我们当然有嫌疑,”韦恩气急败坏地说。“布朗神父和颜悦色地向我解释过,我本可以怎样驾着飞行器绕着塔楼飞。” “不,”神父笑着回应:“是你向我描述如果是你,会怎么做。有趣之处正在这儿。” “他似乎认为有可能,”克雷克怒气冲冲地说,“是我用一支印第安箭杀了他。” “我认为那是最不可能的,”布朗神父愁眉苦脸地说。“如果我做错了,请原谅,可我想不出别的方法来打探虚实。要说在凶杀发生的一瞬间韦恩上尉驾机掠过窗口而没人察觉到,没有比这更荒谬的构想了;也许另一种构想更合理些,就是一位可敬的老绅士假扮成印第安人带着弓箭躲在树丛后,射杀某个他本可以用20种更简单的方法杀死的人。可我必须查明他们是否跟此案有关,于是我迫不得已指控他们,为的是证明他们的清白。” “你是怎么证明他们清白的?”布莱克律师身子前倾,急切地问。 “就是通过他们受指控时表现出的激动情绪,”神父回答。 “你指的是什么,说确切点?” “如果你容我这么说的话,”布朗神父镇定自若地应道,“我确实认为我有责任怀疑他们和其他各位。我确实怀疑克雷克先生,也确实怀疑韦恩上尉,这是从我考虑他们犯罪的可能性或几率上来说的。我告诉他们我已经有了一些初步结论;我现在就告诉他们结论是什么。我确定他们是清白的,凭的就是他们从无意识转变为义愤填膺的举止和时机。只要他们还没料到被指控的是自己,他们就一直给我提供支持指控的材料。他们实际上向我解释了如果是他们的话,会怎样实施这桩罪案。然后,当他们猛然意识到被指控的是自己时,大为震惊,愤怒地大喊大叫;其实,早在我指控他们之前,他们就该意识到我说的是他们。可他们没有,这不是犯了罪的人该有的表现。他要么最初就显得急躁多疑;要么会自始至终都装不知、装无辜,绝不会一上来就给自己挖坑,然后又暴跳如雷,矢口否认自己帮着提出的构想。那只能说明他的确没有意识到自己的构想意味着什么。凶手的自我意识总是强烈到病态的程度,首先令他无法忘掉自己与案件的关联,其次时刻牢记要否认这种关联。由此我排除了你俩的嫌疑,其他人被排除另有原因,现在没必要讨论。就拿秘书来说—— “可我现在不打算讨论这个。你们看,我刚接到威尔顿的电话,他允许我向你们透露十分严重的消息。我估计时至今日你们都知道威尔顿是谁,他在追踪什么。” “我知道他在追踪丹尼尔·杜姆,不逮到他是不会满意的,”彼得·韦恩回答:“我还听到有传言说他是老霍德的儿子,所以他要报血仇。不管怎样,他肯定在找那个叫杜姆的人。” “嗯,”布朗神父说,“他已经找到了。” 彼得·韦恩兴奋地一跃而起。 “那个凶手!”他叫道。“凶手已经被关起来了吗?” “没有,”布朗神父严肃地说:“我说过消息十分严重,比这还要严重。可怜的威尔顿怕是已经担上了重大责任。他怕是要把一项重大责任放到我们肩上。他追踪到那个罪犯,就在把人逼入死角的最后一刻——呃,他动用了私刑。” “你是说那个丹尼尔·杜姆——”律师开口道。 “我是说那个丹尼尔·杜姆死了,”神父说。“经过一番激烈的搏斗,威尔顿杀了他。” “罪有应得,”山胡桃先生咆哮道。 “不能怪威尔顿对那种恶棍下狠手,何况他们有世仇,”韦恩赞同道:“这就像踩死一条毒蛇。” “我不赞同,”布朗神父说。“我认为我们是在不负责任地为私刑和违法辩护;可我怀疑,如果我们失去了法律和自由,我们会后悔的。何况,说威尔顿杀人情有可原,却根本不问杜姆杀人是否也情有可原,这在我看来说不过去。我很怀疑杜姆是否只是普通刺客;他有可能是个狂热迷恋圣餐杯的亡命徒,胁迫别人交给他,在双方搏斗中才杀了人;两个受害者都被扔在自家屋外。因为我们再也听不到杜姆一方对于该案的说法,所以要反对威尔顿的做法。” “噢,我可没耐心听这一套多愁善感的说辞,为卑鄙又残忍的恶棍开脱,”韦恩激动地叫喊。“如果威尔顿干掉了凶手,那他干了一件大好事,这事就了结了。” “正是,正是,”他叔叔使劲点头说。 布朗神父慢慢环视围成半圆的一张张面孔,脸色变得更加凝重。“你们大家真的都这样想吗?”他问。就在询问的时候,他意识到自己是个英国人,是背井离乡之人。他意识到自己置身于外国人之中,即便是在朋友之中。环绕那圈外国人的是一种躁动的激情,是他本族人身上没有的;是这个西方国家能够造反、动用私刑,最重要的是能联合起来的更强烈的精神。他知道他们已经联合起来了。99lib? “好吧,”布朗神父叹口气说,“我明白你们确实是要宽恕这个不幸之人犯的罪,或动用私刑的行为,或随你们怎么说。这样一来,如果我再向你们透露一点信息,也不会伤害他了。” 他突然站起来;虽然他们对他的举动不明就里,但此举似乎在某种程度上改变了屋内的气氛,或者说令大家感到了阵阵寒意。 “威尔顿杀杜姆的方式相当古怪,”他开口道。 “威尔顿怎么杀的他?”克雷克唐突地问。 “用一支箭,”布朗神父说。 暮色笼罩着这间长屋,从内室的大窗户射来的日光渐缩成一线微明,那个大富豪就死在那里。众人的眼睛几乎自动地慢慢转向内室,而全场依旧鸦雀无声。接着,克雷克扯开老迈的破锣嗓子高声絮叨起来。 “你什么意思?你什么意思?布兰德·默顿被一支箭杀死了。这个混蛋被一支箭杀死——” “被同一支箭,”神父说,“在同一时刻。” 又是一阵沉默,那种被压抑到几乎要爆发的沉默,小韦恩随后说:“你是说——” “我是说你们的朋友默顿就是丹尼尔·杜姆,”布朗神父言之凿凿:“不会再有第二个丹尼尔·杜姆。你们的朋友默顿一直疯狂地追寻科普特杯,他曾经每天都当它是偶像来膜拜;在狂热的青春期,他为得到它真的杀死了两个人,只是我仍认为在某种意义上,那属于抢劫过程中出现的意外。不管怎样,他得到了它;那个叫德雷奇的人知道这事,一直在敲诈他。但威尔顿穷追不舍的目的大不相同;我估计他是在进入这座房子以后才发现真相的。但不管怎么说,这起追杀是在这座房子里、那个房间里了结的,他杀死了杀害他父亲的凶手。” 很长时间没人作声。然后只听老克雷克用手指敲击桌子并咕哝道: “布兰德一定是疯了。他一定是疯了。” “可是,天哪!”彼得·韦恩大叫:“我们该做什么?我们该说什么?噢,一切都大不相同了!还有那些报纸和大财阀呢?布兰德·默顿可是像总统或罗马教宗一般的人物。” “我确实认为大不一样,”律师巴纳德·布莱克低沉地说。“区别在于整个——” 布朗神父猛敲桌子,桌上的玻璃杯应声作响;他们简直能听见鬼魅的回声从隔壁房间传来,是依然立在原处神秘的圣餐 676f." >杯发出的回声。 “不!”他大叫,声音像枪响一般。“应该没有区别。我给过你们同情那可怜人的机会,那时候你们认为他是个普通罪犯。当时你们不肯听;当时你们都赞成私自报仇。你们都赞成让他像只野兽似的不经听证或公审就被屠杀,还说他罪有应得。这下好极了,如果丹尼尔·杜姆罪有应得,那布兰德·默顿就罪有应得。如果杜姆配得那样的下场,那么苍天在上,默顿就配得那样的下场。接受你们的野蛮正义也罢,认同我们的刻板守法也罢;但是以全能天主的名义,要么一律违法,要么一律守法。” 大家沉默无语,只有律师气急败坏地回应:“如果我们告诉警察我们有意宽恕罪行,他们会说什么?” “如果我告诉他们你们其实已经宽恕了,他们会说什么?”布朗神父回应。“你对法律的尊重来得太迟了,巴纳德·布莱克先生。” 他停了一下,放缓语气继续道:“我,就本人而言,准备说出真相,如果有关部门问我的话;你们其他人可以随自己的意。但事实上,怎么做都无所谓。威尔顿打电话只是告诉我,我现在可以向你们公布他的告白;而当你们听到的时候,他早就逃得无影无踪了。” 他慢慢地走进内室站在小桌旁,那富翁死时就在桌边。科普特杯依然立在原处,他在那儿逗留了片刻,凝视杯身的七彩华光,然后遥望深邃的蓝天。 狗的神谕 “对,”布朗神父说,“我一直很喜欢狗,只要它没被倒着拼就行。” 那些善于言谈的人往往不善于倾听。有时他们的卓越才智反会让他们显得很愚蠢。布朗神父的朋友兼同伴是个思维活跃、故事很多的小伙子。这个热情的年轻人名叫法因斯,有双充满热望的蓝眼睛。他的金发梳向后边,但看上去不像是单纯用梳子梳理出来的,倒像是他在风中狂奔的时候,被吹成了这种造型。他正说在兴头上,突然收了声,表情困惑。神父的意思很简单,可他才反应过来。 “你是说人们神化了狗吗?”他说。“这不好说。狗是很棒的一种动物。有时我觉得它们比我们懂的还多。” 布朗神父没搭茬,继续抚摸着那只体型庞大的寻回犬的脑袋,样子有些心不在焉,但明显是在抚慰它。 “啊,”法因斯又打开了话匣子,“我来找你谈的那个案子里,就涉及到了一只狗:你可能知道,就是人们说的那个‘无影手谋杀案’。这个案子太奇怪了,不过在我看来,那只狗的表现才最诡异。当然,案子本身就很神秘,老德鲁斯独自一人在避暑屋里,怎么会被人杀了呢?” 正有节律地抚摸狗的那只手停顿了一下,布朗神父平静地说:“噢,这么说是在一间避暑屋,是吧?” “我还以为你早就从新闻报道中了解详情了呢,”法因斯答道。“稍等;我这儿应该有剪报,上面有详细的案情介绍。”他从口袋里抽出一条报纸,递给神父。神父用一只手把它举到眼前,眨着眼读着,另一只手同时下意识地抚摸着那只狗。那样子就像寓言中人,不想让他的右手知道左手在干什么。 ※※※ 许多神秘事件的传说,比如人呆在门窗紧闭的家里被杀,凶手来无踪去无影之类的非常事件,这回在约克夏郡海边的克兰斯顿实实在在发生了,德鲁斯上校被人用匕首从背后刺死,而那件凶器却在案发现?99lib?场和周边遍寻不见,凭空消失了。 他死去的那个避暑屋确有一处可供出入,那是个再普通不过的门口,花园中间有条小径直通此门,站在门前可以将小径尽收眼底。但是,就在那个致命的时段,不无凑巧地发生了几件事,它们彼此联系起来,使得花园小径和屋门口处在不同人的视线之内,于是几位当事人组成了证据链,可以相互佐证彼此所见。避暑屋位于花园的最深处,没有任何出入口通向外面。贯穿花园中部的小径夹在两排高大的飞燕草之间,这些植物浓密茂盛,任何人想偏离小路进入花园,都肯定会留下踪迹;而且从花园入口一直到避暑屋门口,只有这条飞燕草夹道的小径,因此任何游离于这条笔直小径之外的人肯定会被发现,除此之外,再也想象不到其它出入方式了。 死者的秘书帕特里克·弗洛伊德作证说,从上校德鲁斯出现在门口直到人们发现他被害的那段时间,他所在的位置能看到花园全景;因为当时他正好站在梯子上修剪花园树篱。死者的女儿珍妮特·德鲁斯证实了这个说法,她说在那个时段一直坐在屋前空地上,而且看到了干活的弗洛伊德。她的这段证词又得到她哥哥唐纳德·德鲁斯的确认。因为他起床晚了,有段时间穿着便袍,站在卧室窗前正好看到花园里的情景。上述说法最终得到了另外两个人的确证。一位是他家的邻居,瓦朗坦医生,他当时过来和德鲁斯小姐在屋前空地上说了会儿话;另一位是上校的事务律师奥布里·特雷尔先生,他显然是最后看到上校活着的人——当然是假设把凶手排除在外的情况下。 大家一致认同事情的原委是这样的:时间大约在下午3点半,德鲁斯小姐穿过花园小径过去问她父亲是否要喝茶;但他说不需要,他正等着见应邀来访的特雷尔律师。那姑娘转身离开的时候,正好碰见沿小径走来的特雷尔;在她的指引下,他进了屋去见她父亲。过了大约半个小时,他又走了出来,上校也跟着来到屋门口,他看起来很健康,心情也不错。此前儿子晨昏颠倒的表现让他很恼火,但现在似乎气已经消了,在接待其他访客时态度相当和蔼。来访者包括他的两个侄子,他们这天顺便来访。但因为悲剧发生的整个时段都在外面散步,对案情一无所知。据说上校跟瓦朗坦医生确实处得不好,但医生只是过来和他女儿说了几句话,而且他的心思多半只是在她身上,顾不上别的。 事务律师特雷尔说他离开后,屋里就只剩下上校一个人,这一点得到了弗洛伊德的证实,他居高临下能看到花园全景,再没见其他人进来过。过了10分钟,德鲁斯小姐又穿过花园小径朝小屋走去,但还没走到门口,就看到他父亲蜷缩着躺在地板上,身上的白色亚麻外衣很显眼。她失声惊叫,引来了众人,他们走进避暑屋发现上校躺在翻倒的柳条椅边上,已经断气了。 瓦朗坦医生当时还没走远,他作证说,伤口是一种匕首造成的,从肩胛骨下方刺入,穿透了心脏。警方在房前屋后搜了个遍,没发现任何凶器的踪影。 “这么说德鲁斯上校穿了件白色外套?”布朗神父说着放下了那张报纸。 “他在热带国家养成的习惯,”法因斯答道,同时感到有些疑惑。“他自己说过,他在那些地方有很多奇特的经历;我想他不待见瓦朗坦的原因可能跟他也也有热带国家的经历有关。不管怎样,这已经成了千古之谜了。报道中的案情已经相当准确了。我没有亲眼看到悲剧发生时的情况,或者说这个悲剧被发现时,我并不在场;当时我正跟那两个侄子带着一条狗在外面溜达,就是我刚才要跟你说的那条狗。但事发前我见过那里的情景;那条小径笔直,两边开满蓝色的花,直通小屋,那个律师一身黑衣,戴着丝质礼帽,朝小屋走去。红发秘书正站在高处用大剪刀修理树篱。他的脑袋很显眼,不管离多远都不会认错;如果大家都说看到他一直站在那里,那他们说的肯定没错。 这个一头红发的秘书弗洛伊德挺有个性的;他属于那种闲不住的人,总是越俎代庖,到处插手,就像他当时正在干园丁的活。我觉得他是个美国人;反正他对生活的态度肯定是美国式的,也就是人们常说的人生观,我真心祝福他们。” “那个律师是个什么样的人?”布朗神父问道。法因斯沉默了一会儿,一板一眼地说:“特雷尔给我的印象是他很特别。他穿一身黑衣服,很考究,但也说不上时髦。因为他留了两撮又长又密的黑胡须,只有维多利亚时代之前的人们才有。他面庞冷峻,举止古板,却也不失优雅,时不常地还会露出微笑。只是他龇着那口白牙笑的时候,不免会减弱他那种庄重感,让人感到一丝谄媚的味道。或许只是因为尴尬的缘故吧,因为他有时也会不安地摆弄领带和领带夹,这两个物件也跟他本人一样,都很别致并与众不同。如果我能想到任何人——不过这种事本身就不可能发生,说这些又有什么用呢?没人知道这事是谁干的。谁都想不出它究竟是怎么发生的。要我说只有一个例外,所以我才跟你提起这事。那只狗知道。” 布朗神父叹了口气,然后漫不经心地说:“你去那儿是为了找你的朋友唐纳德,对吧?他和你们一起去散步了吗?” “没有,”法因斯微笑着回答。“那个小无赖早晨上床睡觉,下午才起来。我和他的两个堂兄弟,从印度来的军官在一起,我们东拉西扯的,也没什么特别的。我还记得那个哥哥,名字好像是赫伯特·德鲁斯,他是种马专家,一直唠叨个不停,话题总是离不开他买的那匹母马还有那个卖主的人品;他弟弟叫哈里,大概因为他在蒙特卡洛的运气太差了,一直闷闷不乐。我提到这些无非是想让你知道,就我们散步时发生的事来说,我们几个都没有什么超自然的心灵感应。唯独那狗的表现很神秘。” “那是只什么狗?”神父问道。 “跟这只是一个种,”法因斯回答。“正是它让我开始对这事有了兴趣,再加上你对别人相信一只狗的说法不以为然。它是只体型很大的黑猎犬,名叫诺克斯,是个能让人产生联想的名字;因为我认为它的表现比那宗谋杀还神秘莫测。你知道,德鲁斯的房子和花园都在海边,我们走了大约1英里远后折返,回到房子这边后又走向另一边。我们路过了一块相当古怪的岩石,人们叫它‘幸运石’,在当地很有名,就是那种一块石头将另一块顶在头上、保持着微妙平衡的样子,仿佛只需一碰便能把它打翻。它并不高,但悬在那里的样子显得有些荒凉、不祥;至少我是这么想的,至于我那两位兴高采烈的年轻同伴,他们似乎对此景无动于衷。我之所以那么想也可能是因为我开始感到了一种异样的气氛;也就在那一刻,我想到是不是该回去喝午茶了,而且就在那会儿我有种预感,这件事的前前后后都跟时间有很大关联。我和赫伯特·德鲁斯都没戴表,就大喊着问哈里几点了,他落在了后面几步远的地方,站在树篱那儿点烟斗。他就大喊着告诉我们已经4点20分了,他的大嗓门在薄暮中听起来很响亮,让人莫名其妙地感觉好像在宣布要发生什么大事。不仅如此,他那种下意识喊叫的方式更强化了这种感觉;不过预兆似乎总是下意识间产生的;钟表特有的嘀嗒声在那天下午果然成了不祥的预兆。根据瓦朗坦医生的证词,实际上,可怜的德鲁斯是4点半左右死的。 “他们说不用急,过10分钟再回去。于是我们沿着沙滩又走远了一些,当时没干什么,不过是往远处扔石子,让狗去追,还往海里扔木棍,让它游过去叼回来。但我开始有种奇怪的感觉,傍晚的气氛似乎越来越压抑,那个头重脚轻的‘幸运石’的影子就像压在我身上一样。紧接着就发生了令人费解的事。诺克斯刚从海里把赫伯特的拐杖叼了回来,哈里又将自己的手杖也扔到了海里。那条狗又跳进海里游了出去,可它突然不再往前游了,我估计那时应该正好是4点半。它回到岸边,站在我们面前。然后,它突然高扬起头,嗥叫了一声,听上去好像很哀伤——我以前从未听过那种叫声。 “‘这狗是怎么啦?’赫伯特问我俩;可我们同样是一头雾水。狗的哀鸣声在荒凉的海岸回荡,渐渐消失,然后是一片死寂;过了很长时间,有个声音打破了沉默。声音微弱、遥远,但真真切切是个女人发出的尖叫声,似乎是从树篱那边传来的。当时我们并不知道怎么回事;直到后来才弄明白,是那个姑娘刚看到父亲的尸体时发出的尖叫声。” “我猜,你们回去了,”布朗神父耐心地说。“然后发生了什么?” “我会告诉你发生了什么,”法因斯冷冷地强调说。“我们回到花园时,最先看到的就是特雷尔律师;当时的情景就彷佛还在眼前,那位戴着黑帽、留两绺黑胡子的律师神情轻松,从一直延伸至避暑屋的两排蓝花中间走来,远方,夕阳勾勒出‘幸运石’诡异的轮廓。他整个人都隐藏在夕阳投下的阴影里,但我发誓,我能清楚地看到他露出一口白牙,明显是在微笑。诺克斯一看到他就扑了过去,站在路中间对着他恶狠狠地狂吠,口中发出一串串诅咒,几乎要说出内心明显燃烧着的仇恨。那人见状急忙顺着花间小路逃走了。” 布朗神父出乎意料地失去了耐心,他腾地站了起来。“你想说那只狗谴责了他,是这样吗?”他大喊着。“狗的神谕给他定了罪。你是不是还看到宙斯的圣鸟在天上飞来飞去,它们长什么样?你能不能确切地告诉我,它们在他的右手上还是左手上?你是否跟占卜大师商量过该准备什么祭品?你自然不会忘记松开拴狗的链子,掏出他的内脏仔细检查吧?当你们这些异端的人道主义者想着剥夺一个人的生命和荣誉时,相信的便是这种所谓科学的验证手段。” 法因斯张口结舌,愣怔了一会儿才醒过神来,他鼓足勇气说:“你这是怎么啦?我干了什么啦?”神父的眼睛里又流露出某种焦虑——就像一个在黑暗中不慎撞到柱子上的人那样,一时间手足无措,想着自己是否撞坏了那根柱子。 “我非常抱歉,”他心情沉重地说。“请原谅我如此无礼;请你宽恕我。” 法因斯疑惑地看着他。“我有时觉得你真是深不可测,”他说。“但不管怎么说,如果你不相信那条狗的诡异之处,你至少该承认那个人很神秘。你不能否认那条狗从海边回来、开始咆哮的时候,它的主人已经被某种无形的力量打得灵魂出窍,那种力量无影无形,不是肉体凡胎能想象得出来的。至于那个律师,我并不是仅仅根据狗的表现才这样说,他本身有很多地方也令人生疑。在我的印象中,他是个温文尔雅、面带微笑、举止暧昧的人;他似乎善于耍弄‘暗示’的小把戏。你知道,医生和警察很快就到了现场;人们把刚离开上校家的瓦朗坦叫了回来,他立刻就打了报警电话。这样一来,在附近的每个人都不可能逃得过检查,再说那地方本来就与世隔绝,人少,活动空间也有限;每个人都被彻底搜查,寻找那件凶器。整个屋子、花园、海滩都被仔细排查。令人发狂的是,那个匕首和那个人都消失了。” “匕首消失了?”布朗神父点着头说。他似乎突然开始关注此事。 “嗯,”法因斯接着说,“我告诉过你,那个特雷尔有个摆弄领带和领带夹的习惯,特别是领带夹。那件东西的模样就像他本人一样老旧,也很扎眼,上面嵌着一颗带彩色圆圈的宝石,看着像只眼睛;他摆弄那玩意儿时神情专注,让我感到紧张不安,就好像他是那个眼睛长在身体中间的独眼巨人。那个领带夹不仅很大,还很长;我甚至冒出一个念头,或许他总要焦虑地摆弄它的原因是它比看起来要更长,事实上,那东西可能就跟匕首一样长。” 布朗神父若有所思地点点头。“有人提到过可能存在其它类型的凶器吗?”他问道。 “还真有,”法因斯答道,“德鲁斯兄弟俩中的一位提出的。无论赫伯特·德鲁斯还是哈里·德鲁斯,乍一看都不像是能做科学侦查的那种人;不过,虽说赫伯特确实是个传统风范的龙骑兵,除了马不关心任何事,属于皇家骑兵卫队的点缀,但他弟弟哈里曾经当过印度警察,知道怎么办案。的确,他自有一套,而且相当聪明;我甚至觉得他恐怕过于聪明了;我是说他抛开那些繁文缛节的警察,独自冒险去做事。不管怎样,从某种意义上说,他客串了一把侦探,全心全意地去办案,热情之高,远远超过了一名业余侦探。在凶器方面我跟他有过争论,但结果却让我们有了新发现。我描述了狗冲着特雷尔吠叫的情景,他反驳我的说法,因此我们便吵了起来;他还说,狗在气急败坏的时候不会吠叫,而是会嗥叫。” “他这话说的不错,”布朗神父点头称是。 “这个年轻人还说,如果那狗心情不好,他之前应该就能听到诺克斯冲着别人咆哮,就连秘书弗洛伊德也不会例外。我争辩说,他的说法本身就隐含着问题的答案;因为这个犯罪活动不可能有两三个人参与,更不要说清白无辜的弗洛伊德了,大家都清楚地看到他一直在修剪树篱,他那头红发很显眼,不可能被认错。 “‘我知道不管怎么说这事都有难度,’哈里说,‘但我希望你跟我去一下花园。我要指给你看些东西,其他人肯定都没见过。’这是事发当天的事,花园里还保持着原样。那个梯子仍然立在树篱那边,哈里带着我来到树篱边上停下,从杂草从中摸出一件东西。是用来修剪篱笆的大剪子,在其中一个尖上有血迹。” 一阵短暂的沉默后,布朗神父突然问:“律师去那儿干什么?” “他告诉我们,上校叫他过来是为了改遗嘱,”法因斯答道。“噢,对了,说到遗嘱,还有件事我不能不提。你要知道,其实那个遗嘱并不是那天下午在避暑屋签署的。” “我想也不是,”布朗神父说:“签遗嘱时必须有两名见证人。” “律师实际上头一天来过,当时签了遗嘱;但第二天他又被叫了回来,因为老上校怀疑其中一位见证人,需要再次确认。” “见证人是谁?”布朗神父问道。 “这就是问题的关键,”法因斯迫不及待地回答,“是秘书弗洛伊德和瓦朗坦,一个不知从哪儿冒出来的外科医生;他们俩吵了一架。我不得不说,那个秘书确实多事。他是那种容易冲动、一根筋的人,很可惜的是,他天性中的热情往往会转化为好斗和疑心,对他人缺乏信任。这类红头发、暴脾气的人要么轻信一切,要么怀疑一切;有时还两者兼备。他不仅是个多面手,还样样精通;他不止是个百事通,还总是挑拨离间。在提及他怀疑瓦朗坦时,不能不考虑到这一点;但就这桩案子而言,这里面似乎真有隐情。他说瓦朗坦不是他的真名,在其它地方碰到过他自称德维永。他说这会使遗嘱无效;当然,他也不失时机地给律师上了一课,告诉他法律对这种情况有什么规定。他们俩都很气愤。” 布朗神父大笑。“见证遗嘱时,人们经常会有这种表现,”他说:“其一,这意味着他们根本得不到遗产。不过,瓦朗坦医生是怎么说的呢?毫无疑问,那个百事通秘书对医生的名字了解到的情况比他本人还多。但医生应该对他的名字有自己的解释吧。” 法因斯停了停才回答。“瓦朗坦医生的反应让人琢磨不透。他是个很奇怪的人。他的举止相当引人注目,但与众不同。他很年轻,却蓄着方方正正的小胡子;他脸色苍白,可以说是惨白,而且总是板着一副面孔,看着有点吓人。他的眼睛里隐含着某种痛楚,似乎他该戴眼镜,或者因用脑过度而导致的头痛。不过,他相貌英俊,衣着总是很正式,戴顶高礼帽、穿着黑外套并佩戴着玫瑰形饰缎带。他的神情相当冷漠、傲慢,盯着人看的那副样子令人心里发毛。当秘书指责他改了名时,他只是讳莫如深地瞪大了眼睛,轻笑一声说,他认为美国人没有名字可改。听了这话,我就想上校肯定也曾小题大做,对医生说了不少气话;一想到医生竟要在他们家里占据一席之地,他就更是气不打一处来。后来,也就是事发当天下午的早些时候,我又碰巧听到了几句话,不然我也不会想这么多。我不想多说,因为从一般意义上看,那些话不是人们想偷听的那种。就在我和两位同伴牵着狗走向花园大门的时候,我听到了瓦朗坦医生和德鲁斯小姐的说话声,他们正躲在一溜花草背后的屋檐下窃窃私语,他们声音很低,情绪有些激动,既像是幽会,又像是恋人间的争吵。没人愿意重述他们之间对话的大部分内容,不过既然发生了现在这种不幸的事,我只能说他们不止一次提到过杀掉某人。实际上,那个姑娘似乎在恳求他不要杀某人,或者在说不管受了多大委屈也没理由杀人之类;对一个顺便过来小坐,喝喝茶的先生说这种话总是有些不寻常。” “你能不能告诉我,”神父问,“在跟秘书和上校分手后,我是说在见证签署遗嘱之后,瓦朗坦医生是不是很生气?” “大家都说,”另一位回答,“医生并没怎么样,秘书倒是火很大,签完字就气哼哼地走了。” “那么现在,”布朗神父说,“那个遗嘱有什么特别的?” “上校很有钱,他的遗嘱肯定影响重大。特雷尔当时不愿意告诉我们怎么改的,我后来得知,其实就是今天上午才听到的,大部分财富都给了女儿,不再给他儿子。我告诉你,德鲁斯对我的朋友唐纳德吊儿郎当的生活方式非常不满。” “人们对方法问题的关注超过了对动机的关注,”布朗神父若有所思地说。“在那一刻,显然德鲁斯小姐是上校之死的直接受益者。” “天啊!你这样说简直太残忍啦,”法因斯盯着他大叫。“你不会是真的在暗示她——” “她打算跟瓦朗坦结婚吗?”神父问。 “有人反对,”他的朋友答道。“不过,他很受这里的人们喜爱和尊重,是个医术高超、非常敬业的医生。” “太敬业了,”布朗神父说,“就连去找德鲁斯小姐喝午茶时都要带着那套手术器械。他一定用了手术刀之类的东西,而且他似乎根本没回家。” 法因斯不禁跳了起来,急切地盯着神父。“你要说的是他很可能还用那把手术刀——” 布朗神父摇摇头。“刚才说的那些都不过是凭空臆想的,”他说。“问题不在于谁干的或者干了什么,而是怎么干的。我们能怀疑很多人,甚至找到很多工具,比如针、大剪刀、手术刀之类。但是这个人是怎么进的屋呢?甚至就算是根针,它又是怎么扎进去的呢?” 他边说边想,眼睛盯着天花板,但就在他说出最后几个词的时候,眼睛一亮,就好像他突然看到天花板上有只很特别的苍蝇。 “哦,你会怎么办?”年轻人问道。“你经验丰富;对此有什么建议?” “我恐怕也帮不上什么忙,”布朗神父叹口气说。“我没去过那个地方,也不认识那些人,因此也提不了什么建议。暂时也只能依靠当地警方的工作了。我想,你那位印度警察局的朋友可以算是在负责你们的调查吧。我看你该过去一趟,看看他有什么进展。看看他作为业余侦探干的怎么样。也许已经有些新情况了。” 等两条腿的和四条腿的两位访客离开后,布朗神父又拿起笔,继续筹划他要就《新事物》通谕进行的一系列讲座。这个主题涉及面较大,他不得不一次次推倒重来,而在大约两天之后,他准备的这个讲座居然派上了用场。那条黑色的大狼狗又来了,它蹿进屋,扑在神父身上尽情表现它的热情和兴奋。它的主人随后走了进来,虽然不似那么热情,但同样很兴奋。不过他兴奋之余又流露出一丝不快,他的蓝眼睛游移不定,热切的面庞甚至有些苍白。 “你告诉我,”他也不客套张口就说,“去看看哈里·德鲁斯有什么进展。你知道他干了什么吗?”神父没回答,年轻人继续颤抖着说:“我告诉你他干了什么。他自杀了。” 布朗神父的嘴唇只是微微蠕动着,不管他在说什么都无关紧要——跟这件事或者这个世界都毫不相干。 “有的时候,你真让我感觉毛骨悚然,”法因斯说道。“难道你——你想到会这样啦?” “我料到有这种可能性,”布朗神父说:“就因为这个,我才叫你去看看他在干什么。当时我还希望你能赶得及。” “就是我发现的,”法因斯沙哑地说。“这是我见过的最丑恶、最离奇的事。我又去了那个老花园,然后我意识到,除了是凶杀现场外,那个花园有些异样,不太自然。从大门口通向灰色老屋的小径两边仍然开满蓝花;但在我眼里,那些蓝花就像在地狱洞窟的入口跳舞的蓝色魔鬼。我四处查看,好像一切都是老样子,没什么变化。但那种诡异的念头越来越清晰,直到我意识到天空的轮廓有些不对劲。然后我恍然大悟。问题出在那个一直矗立在花园树篱外面,背靠大海的‘幸运石’。它消失了。” 布朗神父扬着头,专心听着。 “那种感觉就像一座山脱离了你习惯了的风景,或者月亮从空中坠落;当然,尽管我知道,它经不住一碰,随时都会倒下来。我感觉有什么东西驱使着我,不由自主地朝前飞跑,不顾一切地穿过树篱,就像冲出纠缠着的蜘蛛网。它的确很单薄,尽管它的整齐程度使它完全可以充当一堵墙。来到海滩上,我看到了从底座上滚落下来的那块岩石;可怜的哈里·德鲁斯血肉模糊,被压在底下。他的一条胳膊伸出来环抱着那块石头,好像是他自己拽下来压到了身上;在石头边上那片褐色沙滩上,他潦草地写了 51e0." >几个大字:‘幸运石压在傻瓜身上。’”—— “上校的遗嘱是罪魁,”布朗神父说。“那个年轻人把宝都压在了唐纳德失宠上,想要从中获利,尤其是他叔叔又在律师来访的同一天叫他过来,并如此热情地款待他。否则的话,他就全完了;他丢掉了警察的工作;他在蒙特卡洛变得一贫如洗。当他发现他杀了亲人后却一无所获,便选择了自杀。” “嘿,稍等一下!”法因斯瞪着眼睛叫道。“你说的太快了,我跟不上。” “既然提到了遗嘱,”布朗神父平静地接着说,“在谈更重要的事之前,我就多说几句,免得我忘了。我想医生的名字这事解释起来应该很简单。这两个名字我好像以前在什么地方听到过。医生其实出身法国贵族,有着维永侯爵的头衔。但他同时热衷于共和政体,并放弃了他的头衔,改用早已被人遗忘的家族姓氏。‘你们使用了公民里凯蒂的名称,因此让欧洲整整困惑了十天。’” “那是什么?”年轻人茫然地问。 “没关系,”神父说。“改名字十有八九都是卑鄙行为;但这次却是高尚的狂热之作。这就是他讽刺那个美国人没名字可改的潜台词——就是说,他们没有爵位。如今在英格兰,人们从来不会将哈廷顿侯爵称为哈廷顿先生;但在法国,维永侯爵可被称为德维永先生。从表面上看,确实像改了名字。至于杀人的说法,我想那也是出于一种法国习俗。医生说的是向弗洛伊德发起决斗的挑战,而那个姑娘劝他别这么做。” “噢,我明白了,”法因斯拉长声说。“现在我明白她是什么意思了。” “你明白什么啦?”他的朋友微笑着问他。 “是这样,”年轻人说,“在我找到那个可怜的人之前,我碰到一件事;只是让这个灾祸一折腾,我就忘了。我估计不管是谁遇到这种悲剧,很难再顾得上记住那些风花雪月的事。就在我穿过小巷走向上校的老屋时,我碰到了他女儿与瓦朗坦医生。当然,她刚失去父亲,还在服丧,而医生总是像去参加葬礼那样穿一身黑;但我从他们的脸上根本看不出有多悲伤。两个人表现各不相同,但我从未见过比他们更容光焕发和兴高采烈的人。他们停下脚步跟我打招呼,然后她告诉我他俩已经结婚,住在镇边上的一座小房子里,医生仍然干他的老本行。这真让我意外,因为我知道根据遗嘱,她继承了父亲的遗产;我就拐弯抹角地暗示说,我正要去她父亲的老屋,还想过可能在那儿碰到她。但她只是笑了笑,说‘哦,我们全都放弃了。我丈夫不喜欢女继承人。’我后来不无震惊地发现,在他们的坚持下,遗产竟真的归到了可怜的唐纳德名下;因此,我希望他惊喜之余也要善待它。他其实也真的没多大毛病;他很年轻而他父亲也并不明智。不过她还就事论事多说了几句,我当时也不明白她的意思;现在我懂了,肯定是你说的那样。她突然傲气十足地替她丈夫说起好话: “‘我希望这样会让那个红发蠢货住嘴,不再拿遗嘱说三道四。我丈夫为了他的原则,放弃了十字军时代传下来的家族饰章和贵族冠冕,他居然会为得到遗产在避暑屋里杀害一位老人吗?’然后她又笑着说,‘我丈夫不可能杀任何人,除了以他认可的正经方式。事实上,他甚至没让朋友去向那个秘书提出正式挑战。’当然,现在我明白她什么意思了。” “我只明白了一部分,当然,”布朗神父说。“她说秘书拿遗嘱说事是什么意思?” 法因斯微笑着说:“你真该认识一下那个秘书,布朗神父。你会把看他做事当成一种乐子的,他凡事都大费周章,像他自己说的‘搞得有声有色’。他把哀悼死者的房间里气氛弄得忙碌而活跃,让葬礼充满最热闹欢快的体育赛事才有的活力。真有事发生后,他这人管不住。我告诉过你,他是如何指导园丁干活的,他是如何给律师讲法律的。不用说,他也会告诉外科医生怎样做手术;如果赶上这个外科医生正好是瓦朗坦,想来他指责他的话肯定远比‘医术差’还难听。秘书那顶着红发的脑袋已经认定德鲁斯是医生杀的。当警察到场后,他更是变得极其义正词严。还用我多说吗?他在现场的表现简直就像是世上最伟大的业余侦探。在调查德鲁斯上校死因的警察面前,这位私人秘书表现出极大的傲慢自负和轻蔑,即便是居高临下对待苏格兰场的福尔摩斯也自愧不如。我说过,看他做事是种乐子。只见他故作高深地走来走去,甩着一头红发,回答问题时简单粗暴,缺乏丝毫耐心。当然,他在这些天里的行为举止可把德鲁斯女儿惹火了。他当然自有一套说辞,只不过是那种小说里才会有的虚构而已;而弗洛伊德本就属于那种小说里才有的人物。如果他是书里虚构的人物,倒会给人多带来点儿乐趣,少一点儿烦扰。” “他有什么样的说辞?”神父问。 “嗨,说得活灵活现的,”法因斯沮丧地回答。“如果真能经得起推敲,那简直就是篇杰作。他声称他们在避暑屋里刚发现上校的时候,他还有口气,可是医生假托藏书网要割开他的衣服,用手术刀杀了他。” “明白了,”神父说。“我想他应该是脸朝下趴在地板上,就像在午睡。” “真是风云突变,柳暗花明啊,”他的消息来源继续说。“我相信弗洛伊德可能一度很想让他的重大发现见诸报端,或许还会让人来从医生口中取证,这时‘幸运石’下尸体的发现就像炸药,把他所有这些打算都炸得烟消云散了。这正是我们回来要说的事。我觉得自杀基本上就算是供认了。但这事的实情恐怕永远不为人知了。” 随后是一阵沉默,接着神父不无谦虚地说:“我倒觉得我了解实情。” 法因斯瞪大了两眼。“可是,”他喊道:“你怎么会了解实情,或者能肯定真的就是实情?你一直坐在这里写你的布道文章,离现场有100英里;难道你是想告诉我其实你早就知道真相了?如果你真的得出了此事的结论,那你究竟是怎么推断出来的呢?是什么线索促使你开始琢磨这事的呢?” 布朗神父异常兴奋地跳了起来,他的第一句话不啻是一声爆炸。 “那只狗!”他喊道。“当然是那只狗!如果你能正确理解它在沙滩上的表现,就能看清全部真相。” 法因斯眼睛瞪得更大了。“可你之前说,我对那狗表现异常的感觉完全是胡扯,那狗跟这事没有任何关系。” “那狗跟这事干系重大,”布朗神父说,“假如你仅仅把它看做狗,而不是判定人的灵魂的万能天主的话,你就会发现这种关联。” 他停顿了一下,似乎有些尴尬,然后又以带着歉意的语气说:“事实上,我恰好很爱狗。在我看来,人们迷信狗并赋予它一切绚丽的光环的同时,却很少真正关心狗本身。我们先从它对着律师狂吠或者冲着秘书咆哮这件小事说起。你问我如何能在百里以外猜出那里发生的一切;坦率地说,那多半是你的功劳。因为你对人的描述栩栩如生,这让我知道了他们是什么类型的人。特雷尔这种人通常一脸愁容,却会突然面露微笑,此人会摆弄一些小物件,特别是脖子上的东西,这说明他内心焦虑,是个很容易感到局促不安的人。我毫不怀疑弗洛伊德这个办事利落的秘书,也是个容易焦虑和受惊的人;那些精力过剩的美国佬都这样。不然的话,在他听到珍妮特·德鲁斯尖叫时,就不会被大剪子划破手指,并且把它失手掉在地上。 “狗一向憎恨神经质的人。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他们也让狗感到紧张;或者,狗毕竟是畜生,有点恃强凌弱的习性;或者狗有异常强烈的虚荣心,如果别人不向它示好,就会深感不快。可无论如何,可怜的诺克斯对那些人大发脾气不为别的,而是它不喜欢他们,因为他们表现出了怕它的样子。我知道你绝顶聪明,但凡有理智的人都不会嘲笑聪明机智。但我有时不免会想,有时你过于聪明,反而理解不了动物。有时你过于聪明,反而无法理解正常的人,特别是在他们的行为跟动物一样单纯的情况下。动物是直截了当的;在它们的世界里,道理都是不言自明的。就以这事为例:狗对着人吠叫,人从它面前逃离。此时,你似乎并没有认清一个简单的事实:狗之所以吠叫,是因为它不喜欢眼前的那个人,而那人逃离的原因是他怕那只狗。这里面不存在任何动机,也不需要任何动机;但你却牵强附会,赋予它神秘的心理学意义,还假定那狗有异乎寻常的眼光,成了神秘厄运的传声筒。你肯定还臆想那个人要逃离的不是狗,而是令他恐惧的刽子手。然而,如果你再深想一步就会发现,所有这些假想的内心活动根本就不成立。假如这只狗真的能清楚地认出,眼前那人就是杀害主人的凶手,那它就不会仅仅像在茶会上见到助理牧师那样,站着那里吠叫几声而已;它更可能扑上去咬住他的喉咙。另外,你真以为一个人狠心谋杀了他的老朋友后,还能一身轻松地四处走动,在老朋友的女儿和验尸医生的眼皮底下,向被害者家属微笑致意?如果他真是这样一个人,你觉得他会因为一只狗朝他吠叫,便会深感悔恨而缩身逃离吗?他或许会为其中的悲剧性讽喻而感触;它可能会像任何悲惨小事,触动他的灵魂。但他不会为了逃离那个根本不会说话的唯一证人,拼命跑过整条小径。人们只有被吓得魂飞魄散的时候才会有那种举动,他们怕的是尖利的犬齿,而不是悲剧性讽喻。整件事比你想的要简单的多。 “但当我们转向海边那个场景的时候,事情变得更有趣了。正像你描述的那样,其中充满谜团。我不太明白那只狗为什么在海里游进游出;在我看来,这不像是狗爱干的事。如果诺克斯为别的事感到烦躁,它可能不会去追那根手杖,而是东闻西嗅,寻向发生不幸的地方。不过,我的经验告诉我,一旦狗开始追逐什么东西的时候,不管是块石头、手杖或是兔子,它轻易不会放弃,除非它被明确喝止,而且这种命令也并非总是奏效。它因为心情发生变化而放弃追逐,对我来说,这简直不可想象。” “可它确实不再追了,”法因斯坚持说:“没有叼着手杖回来。” “它没有叼着手杖回来,合情合理,”神父答道。“它找不到那根手杖,所以无功而返。它因为找不到而发出哀鸣。那才是狗发出哀鸣之声的真正缘由。狗是一种非常注重仪式的动物。它特别重视一成不变的游戏规则,就像小孩子喜欢一字不差地反复听某个童话故事。在它玩这个游戏期间,情况出现了偏差。它对那根手杖非常规的表现大为不满,因此返回后才会大加抱怨。它从未遇到过这种情况。一只杰出、名贵的狗居然被一根破烂的旧手杖耍了,这样的事在它身上还从未发生过。” “啊?那根手杖干了什么?”年轻人不解地问。 “它沉下去了,”布朗神父说。 法因斯一言不发,继续盯着看;神父接着说:“它沉下去了,因为它不是真正的手杖,而是一根包着薄薄一层手杖外皮的钢棍,还带个锋利的尖头。换句话说,那是根剑杖。我想这可以说是杀人犯丢弃凶器最奇异却又最自然的方式了,往海里一扔,假装让狗去叼回。” “我有些明白你是什么意思了,”法因斯说:“但是,即便他用的是剑杖,我还是想不通他怎么做到的。” “我有个猜想,”布朗神父说,“就在你最初提到避暑屋时。另一件事是你说德鲁斯穿着一件白色外衣。只要大家都在找匕首;就没人会想到剑杖;但如果我们将类似长剑之类的兵刃考虑在内的话,这并非不可能。” 他仰起头,看着天花板,那样子活像一个已然返朴归真的冥想者。 “《黄色房间的秘密》之类的探案故事描写的是有人在完全封闭的密室里被杀,按照这种情节设想本案根本就不适合,因为此案现场是个避暑屋。我们提到‘黄色房间’或任何其他房间时,往往便在暗示它的墙是真正密不透风的。但避暑屋不是这样建的;就如同在本案中的一样,它通常是由树枝条和木条搭建而成,多多少少会有缝隙。而在德鲁斯坐的椅子所背靠的墙后,恰好有这样一个缝隙。但正因为这是个避暑屋,里面的椅子也是有很多孔洞的藤椅。最后,避暑屋紧贴着树篱;而你说过,那个树篱实际上只是薄薄一层。透过树篱、枝条和藤条间的孔隙,站在外面的人可以看到上校的白色外套露出的白点,就像靶心那样清楚。 “你描述的地理概况不甚清楚;但根据现有情况进行推断也并非难事。你说那块‘幸运石’并不高;但你又说从花园里能够看到它冒出头来。换句话说,它与花园的边缘相距不远,虽然你们走向它时绕了很长一段路。还有,德鲁斯小姐也不太可能发出了声嘶力竭的尖叫,声音传到了半英里之外。她只是失声惊叫了一声,而你们却在海滩上听到了。你提到了不少有意思的事,我要提醒你的是,其中之一就是你说哈里·德鲁斯落在了后面,在树篱下点他的烟斗。” 法因斯微微颤栗了一下。“你的意思是他在那儿拔刀刺穿树篱,直接扎到了那个白点上。可这毕竟是可遇不可求的机会,而且要当机立断。除此之外,他并不确定老人已经将遗产留给他了,事实证明还真没给他。” 布朗神父的面孔变得生动起来。“你误解了此人的性格,”他说,就好像他自己从小到大都熟识那个人似的。“他的性格很奇特,但也并非罕见。假如他真的知道财产会归到他名下,我敢说他不会有如此举动。他会认为这种行为肮脏龌龊。” “你这样说不是自相矛盾吗?”另一位不由得问道。 “此人是个赌徒,”神父说,“同时又因为自作主张的冒险行径而颜面尽失。那多半是见不得人的一件事,因为每个帝国警察都跟我们想象的不同,他们更像俄国秘密警察。但他越了界,并且失败了。这种人在回首往事时会觉得曾经的冒险经历是精彩绝伦的回忆,正因为这样,此刻最大的诱惑便是来一次疯狂之举。他想说的是,‘除了我,没人能抓住这次机会或者能意识到机不可失。当时我能把这一切都联系起来,是多么狂野的神机妙算啊;唐纳德招人厌烦;律师应邀而来;而我和赫伯特同时受到邀请——最后老人家又咧着嘴笑着欢迎我并与我握手。谁都会说我冒这么大的险有些疯狂;但只有敢于冒险又不乏远见的人才能发大财。’总之,它属于虚荣心驱使下的猜想,是一个真正的赌徒所具有的妄自尊大。各种惊人的巧合越是看似无关,越是能激发当机立断的决心,他也就越有可能抓住机遇。这个意外发现,也就是不起眼的白色斑点和树篱上的孔洞,如同一幅物质欲望的美景令他迷醉。面对各种意外事件汇集一处的空前机遇,像他这样一个足够聪明的人绝不会像懦夫那样无所作为!魔鬼就是这样对赌徒说的。但魔鬼自己不大会诱使这个内心不快的人采用枯燥乏味、精心谋划的老路数,去杀自己一直寄予厚望的叔父。那不免过于落俗套了。” 神父停顿了片刻,然后又略微加强了语气继续说。 “现在我们就试着回想一下当时的场景,就如你亲眼看到的那样。他站在那里时,被这个魔鬼呈上的机会搅得心旌摇荡,他抬头看到那个奇诡的轮廓,仿佛看到的是他自己摇摆不定的灵魂显出的影像;那块巨石如同倒立的金字塔,岌岌可危地耸立在另一块石头之上,他想起它就是‘幸运石’。你能猜出像他这样一个人此刻会如何解读这个信号吗?我想它促使他准备采取行动,甚至让他警觉起来。想做大事的人不能前怕狼后怕虎。无论如何,他行动了;接下来的难题是如何掩盖他的行迹。事发后肯定会进行全面搜查,若被人搜出自己持有剑杖,更不要说还是沾着血迹的剑杖,后果将是致命的。如果他随便扔掉它,人们迟早会找到它,并很可能顺藤摸瓜。即使他扔进大海里,他的举动也会被人看到,并会引人注意——除非他真能想出妥帖自然的方式,加以掩饰。你也知道,他确实有了一个主意,而且非常理想。由于你们中间只有他戴着表,他就告诉你们不用着急回去,再往远处走一段,随后就玩起了扔手杖让狗找回来的游戏。不过,可以想见他那幽暗的双眼是如何扫视着荒凉的海滩,最后又将目光落在了那只狗的身上!” 法因斯点点头,凝视着前方,陷入沉思。他的思绪似乎飘向了这段谈话中不那么实际的部分。 “奇怪的是,”他说,“那只狗还真的与这件事有关。” “那只狗几乎能告诉你所有真相,假如它真能开口的话,”神父说。“令我不满的是,由于它不会说话,你就编出一套故事强加于它,然后又让它以人和天使的口吻讲那个故事。这是我在现代世界中留意到的现象之一,它越来越多地体现在报纸上的各种传闻和日常的流行语中;它缺乏确证,仅是人们的主观臆想。人们不假思索地对于各类传言照单全收。它像涨潮的海水,吞噬了你们原本的理性主义和怀疑论;它的名字就叫迷信。”他突然站起身,一脸凝重,仿佛身边并无他人,顾自大发议论。“不信天主的主要表现便是这样,你们丢弃了常识,不能按照事物的原样看待它们。凡是人们议论和宣称的任何事,都充斥着迷信,它像噩梦中的景观那样无限延伸。狗代表某种预兆,猫变成神秘之物,猪被视为吉祥物,而甲壳虫则变身圣甲虫,汇集了埃及和古印度多神教中的所有动物;胡狼阿努比斯和绿眼睛的贝斯特女神,以及所有神圣的、怒吼的巴珊公牛;退回到了混沌初开时的兽性神灵之所,逃入大象、蛇和鳄鱼的怀抱;所有这些都源于你们惧怕几个字: ‘基督成为人’。” 年轻人不无难堪地站起身,就好像他无意间听到了他人不愿告人的独白。他呼唤着那只狗,然后出了房间,告辞时含糊不清却很轻松。但他不得不再次呼唤那只狗,因为它依然蹲坐在那里,抬头凝视着布朗神父,仿佛一条凝视着圣方济的狼。 新月大厦的奇迹 新月大厦本是名符其实的浪漫之所,其中多少事本身都堪称浪漫了。至少它曾表现了历史的甚或英雄般的真正情怀,而这种情怀依旧与商业精神共存于美国东海岸的老城之中。它原本是座具有古典风格的弧形建筑,往往令人忆起18世纪的氛围。在那个时代,像华盛顿和杰斐逊这些身为贵族的人,因其具有的共和思想而备受瞩目。来此地旅游的人会被反复问及对这座城市的感受,但话外音却是对方就想听听他们对新月大厦的感受。如今这座大厦已经被改造得面目全非,可正因为它一反初始风格的特点,才确保了它能幸存至今。新月形建筑一侧末端的窗户恰好可以俯瞰名人聚会的一个小花园,树木和树篱的规整布局堪与安妮女王花园比肩。但转过尖角便是迥然不同的景象,从哪怕是同一个房间或‘单元房’的另一扇窗看出去,眼前出现的却是大煞风景、光秃秃的一面墙,它是一座巨大仓库的外墙,附属于某个令人厌恶的产业。新月大厦里的这部分公寓,本身就是按照美国酒店的式样改建的,看上去千篇一律,单调乏味。大厦的高度虽然仍低于那座仓库,但要是在伦敦也堪称摩天大楼了。但在它临街的正面横贯一条灰色柱廊,显露着饱经沧桑的庄严,令人感觉合众国的国父们的灵魂似乎依然在其中徘徊。然而,房间内部却整洁、新潮,集中了纽约最新式的配设,处在雅致的小花园和单调的仓库之间的北端房间尤其如此。在英格兰,这些很小的房间都被称为单元房,每套房由客厅、卧室和卫生间构成,这些单元房内部构造完全一致,如同蜂巢中的成百个蜂房。在其中一间房里,大名鼎鼎的沃伦·温德正坐在办公桌前整理信件,发布各项指令。他做事干脆利落,条理分明,令人叹服,可以说是雷厉风行的典范。>? 沃伦·温德先生个子很矮,留着花白散乱的头发,蓄着山羊胡,看似弱不禁风,实则精力旺盛。他有双奇妙的眼睛,炯炯有神且富于魅力,给任何见到它们的人留下极深的印象。确实,经他手改良和调整过的众多杰作都至少体现了他具有一双慧眼。坊间流传着诸多传闻,甚至传奇,称道他能以闪电般的速度作出正确判断,而他对人性的洞察力更是让人们拍案叫绝。他妻子长期与他一起从事慈善工作,两人的相识也颇具传奇色彩。据说,在一次官方组织的庆祝活动中,身着制服的整团妇女队伍游行经过,他一眼便从中选出了自己未来的妻子,有人说那是女童子军的队伍,也有人说是女警察。还有个故事说的是3名流浪汉找到他请求救助,他们衣衫褴褛、形容污秽、面目难辨。他当即将其中一位送往专治神经失调的医院,建议另一位去醒酒所,留用第三位做他的贴身仆人,并给予不菲的待遇,而这位贴身仆人也在随后多年兢兢业业、恪尽职守。作为一位美国的公众人物,他与同时代名人之间的交往,进行历史性的访谈自然是不可避免的,哪怕仅仅是在报刊上的言语互动,其中包括罗斯福、亨利·福特、阿斯奎斯夫人等各类人物,在此过程中,他灵机一动的评判和巧妙机智的应对也成了大家津津乐道的话题。可以肯定的是,那些名人吓不住他。正如此时此刻,尽管眼前有个同等重量级的人物,他依然平静如常,一如既往地飞快处理着手头的文件。藏书网 百万富翁西拉斯·T·范达姆是个石油大亨,身材瘦削,有张发黄的长脸和一头蓝黑色的头发。这些色彩原本并不显眼,却显出某种险恶的意味,因为在明亮的窗口以及窗外仓库白墙的映衬下,他的脸和身形蒙上了一层暗黑的阴影;他身穿一件很讲究的外套,上面缀有一条条俄罗斯羊羔皮,一言不发站在那里。与他相反,一脸热切和眼光炯炯的温德则沐浴在窗外射进来的阳光中,因为他的办公桌椅正对着可俯瞰小花园的那扇窗;尽管他表情专注,但让他专注的似乎并非那个百万富翁。温德的贴身男仆身材魁梧、健壮有力,长着浅黄色头发。他正站在主人的办公桌后面,手里拿着一沓子信件;温德的私人秘书是个干练的红发小伙子,有张棱角分明的脸。他已经握住了门把手,像是揣摩着雇主的心思或是遵从着雇主某个手势的指令。这间房里不仅整洁,甚至简朴到让人有空荡荡的感觉。温德做事一向讲究彻底,他将楼上整层租下,并改造成储藏室,还将所有的文件和物品整捆打包或装入盒子存放在那里。 “威尔逊,把这些交给楼层文员,”温德对拿着信的男仆说,“然后把明尼阿波利斯夜总会的小册子拿来;在标着字母‘G’的那捆里。半个小时后我要,不过在此之前别打扰我。喔,范达姆先生,我觉得你的提议很有前景;但我不能给你最终答复,我要先看一下报告再说。我应该会在明天下午拿到那份报告,看完我会立刻打电话给你。我很抱歉目前无法给你任何更肯定的答复。” 范达姆先生感觉这恐怕算是委婉的逐客令了;他土黄色阴沉的脸上浮出一丝冷嘲,看得出来,他体会到了个中的讽刺意味。 “哦,看来我得走了,”他说。 “感谢你登门来访,范达姆先生,”温德彬彬有礼地说:“请原谅,我手头还有事要尽快处理,就不送了。芬纳,”他对秘书说,“请将范达姆送上他的车,半小时后你再过来。我要单独处理一些事,完事后我会找你。” 他们仨一起出门来到走廊上,关上了门。身材高大的仆人威尔逊转身走向楼层文员,另外俩人朝着相反方向的电梯走去,因为温德的公寓高居在14层上,只能乘电梯上下。但他们刚走出一两步,便意识到有人从走廊那边阔步走过来,看样子很魁梧、衣着光鲜。这个人个子高大,肩膀宽阔,在浅色装束的衬托下,更显得惹眼。只见他一身白色或浅灰色衣着,戴顶硕大的白色圆冠阔边帽,帽檐下露出一圈几乎与帽檐一样宽与帽色一样白的头发。他的面容在这样的光晕衬托下显得既坚毅又英俊,颇有罗马皇帝的风范,只是他明亮的眼神和祥和的笑意流露的不仅是大男孩气,更有几分童稚气息。“沃伦·温德先生在吗?”他底气十足地问道。 “沃伦·温德先生很忙,”芬纳说:“任何人都不能打扰他。请原谅,我是他的秘书,可以代为转达任何口信。” “即使教宗或者王室成员来访,沃伦·温德先生也不会接待,”石油巨头范达姆酸酸地说,语气中带有明显的讽刺。“沃伦·温德先生很特别。我进去要交给他‘区区’2万美元并谈谈条件,而他竟然让我改天再来,就好像我是个应召男童。” “做个男童已经很不错了,”陌生人说,“能应召就更好了;我倒有个值得应召的事,他必须听听。这是来自西部大好河山的召唤,就在你们打鼾的时候,那里正在打造真正的美国人。你就告诉他,俄克拉荷马市的阿特·阿尔博因来改变他的信仰。” “我要告诉你,谁都不能见他,”红发秘书严厉地说。“他下了命令,在半个小时内,严禁任何人打扰他。” “你们这些东部的人总是不想让人打扰,”乐呵呵的阿尔博因先生说,“可我觉着西部正在形成一股巨大的风潮,迟早会刮到你们这里。他正在盘算着该拿出多少钱资助各种各样还是老掉牙的宗教;而我要告诉你的是,假如最终的资助计划不涉及德克萨斯和俄克拉荷马的‘大神’新运动,也就意味着他将未来的世界性宗教排除在外了。” “呃,我已经摸清了这些未来宗教的底细,”百万富翁不屑一顾地说。“我仔细琢磨过,结果发现它们不过是和黄狗一样肮脏的东西。我想那个自称索菲亚的女人,该叫自己撒非喇。不过是又一种有利可图的欺诈而已。把所有的桌子和铃鼓用绳子系在一起,糊弄谁呢。还有个自称‘隐形生命’的团伙,声称他们可以随意从人前消失,他们的确消失了,带着我的10万美元跑得无影无踪。我还在丹佛认识了一个叫朱庇特·耶稣的人,连着几个星期跟他见面,事实证明他就是个不入流的骗子。那个‘巴塔尼亚人的先知’也是同样的货色,我敢肯定他已经逃到巴塔尼亚了。算了吧,我不会再上当了,今后我只相信亲眼所见的。我相信人们管这个叫无神论者。” “我估计你是误解我了,”来自俄克拉荷马市的人急着分辩说。“我想我跟你一样是个无神论者。在我们的运动中不存在任何超自然或迷信的东西;只是简单的科学。在科学里唯一正确的内容仅仅是健康,而唯一正确的健康是呼吸。将西部大草原上的空气吸满你的肺,然后再呼出来,可以将你们东部的所有老城吹进大海里。你可以像吹走蓟花的冠毛那样将那里最强壮的男人一口气吹走。这就是我们家乡兴起的新运动:我们呼吸。我们不祷告;我们只呼吸。” “哦,我想你确实在呼吸,”秘书不耐烦地说。他有一张敏锐和智慧的面孔,此时带着掩饰不住的厌倦,但令人佩服的是,他居然能表现出如此的耐心和礼貌,听完这两人的长篇大论(这与传说中美国人的急躁和无礼完全不同),在美国能有人耐心有礼地倾听这种独白的确难得。 “没有超自然的内容,”阿尔博因接着说,“不过是隐藏在所有超自然幻象背后的自然本相而已。犹太人不就是只需要神‘将生气吹在他鼻孔里’成为有灵的活人吗?在俄克拉荷马那里,就是我们自己往自己的鼻孔里吹气。精神一词的含义是什么?在希腊语中的意思不就是‘呼吸’吗?生命、进步、预言,一切皆是呼吸。” “有人会说都不过是过眼烟云而已,”范达姆说:“不过我很高兴,无论如何你们抛弃了神学的噱头。” 芬纳秘书的敏锐面孔因有红发的反衬显得相当苍白,此刻他脸上倏然闪过奇怪的表情,似乎暗含一丝难言的苦涩。 “我可不高兴,”他说,“我只是很确定。你似乎喜欢做个无神论者;这样你就可能随心所欲地相信任何你想相信的东西。我跟你不同。我向神发愿,希望有神存在;但却没有。这就是我的运气。” 就在此时,众人悚然惊觉,站在温德房门外的人已在不知不觉中从3个增加到了4个。谁都说不清这第四个人在此已经站了多久,但从表现看,他显然一直满含敬意,甚至怯怯地等待机会告知众人一件急事。但令他们感到紧张的是,他似乎像只蘑菇突然无声地出现在眼前。这话不假,他看着的确像个黑色的大蘑菇,不仅因为他矮小的身材和胖墩墩的体型,还戴着顶硕大的黑色教士帽。假如蘑菇也有带伞的习惯,尤其是不成形的破伞,那就真看不出他和蘑菇之间还有什么不同之处了。 秘书芬纳认出这人是个教士,又多了一层惊异。但当这个教士扬起大圆帽遮盖的那张圆脸,天真地提出要见沃伦·温德先生时,芬纳更加直截了当地给出了否定的回答。但教士丝毫也不让步。 “我真的要见温德先生,”他说。“这听上去很怪异,但我确实就想见到他。我不想跟他说话,我只想见见他。只想知道他是否还在那儿,能让人见到。” “好吧,我告诉你,他还在那儿,而且不能让任何人见,”芬纳愈加不耐烦地说。“你说你想知道他是否还在那儿能让人见到是什么意思?他当然还在。就在5分钟之前,我们几个从他身边走开,然后就一直站在这个门外。” “好吧,我想看看他是否一切安好,”教士说。 “为什么?”芬纳恼怒地追问。“因为我有严肃的,或者说是很严重的理由,”教士郑重地说,“我对他是否一切安好很怀疑。” “噢,主啊!”范达姆有些愤怒地大喊:“别再搞迷信啦。” “我明白我必须给出理由,”小个子教士严肃地说。“我想如果不把整件事都说出来,你是不会让我哪怕从门缝往里看的。”他沉默了一会儿,似乎在回想,然后继续述说,对周边一张张疑惑的面孔视而不见。“我在外面沿着柱廊走着的时候,看到了一个衣衫褴褛的人飞跑着转过新月大厦那个尖角,沿着小径朝我跑过来。他长得瘦骨嶙峋,面孔我认得。他是个粗野的爱尔兰人,我以前曾经帮过他;我不能告诉你们他的名字。他看到我时吃了一惊,叫着我的名字说‘怎么是你,布朗神父;我今天就怕看到你这张脸。’ “我知道他的意思是他又干了什么坏事,而我并不认为我这张脸吓到他了,因为他很快就跟我倾诉了起来。这是件很怪异的事。他问我是否认识沃伦·温德。我说不认识,尽管我知道他就住在这座楼的上层公寓里。他说,‘那个人自以为是天主的圣人;但是如果他听到我怎么说他,他就会寻思着上吊。’他歇斯底里地重复了好几遍,‘对,寻思着上吊。’我问他是不是伤害了温德,他的回答相当诡异。他说:‘我拿了把手枪,但没有装子弹,只有一条诅咒。’就我所知,他做的就是跑到这座大厦和那个大仓库之间的小巷,手里拿着一把只装着诅咒的老式手枪,并照着墙开枪,就好像能打倒那座建筑似的。‘可就在我这样做的时候,’他说,‘我念着最恶毒的咒语,愿公正的天主揪着他的头发,复仇的地狱抓住他的脚后跟,就像犹大那样被撕碎,从此从这个世界上消失。’ “哦,不管我后来又对这个可怜又疯狂的人说了什么,现在已经不重要了,他稍微平静了一些,就走开了。我绕到这座大厦的后面去查看。很显然,在小巷里的这面墙下有一支生了锈的老式手枪;对于枪的情况我略知一些,可以看出里面只装了一点火药,墙上留着黑火药的痕迹,甚至还有枪口留下的痕迹,但没有任何子弹打在上面的凹痕。他没留下任何破坏的痕迹;除了墙上的那些黑斑和飘到天空的咒语,他没留下任何踪迹。于是我就回到了这里打听这个沃伦·温德的情况,看他是否安然无恙。” 秘书芬纳哑然失笑。“我能很快帮你解决这个难题。我敢保证他没事;几分钟前我们出来时,他就坐在办公桌前写东西。他一个人在公寓里;这里比那条街高出100英尺,就算你那个朋友射出的是真子弹,也根本打不着他。除了这个门,没有任何出入口可以通到公寓里,而我们从里面出来后一直就站在门口。” “不管怎样,”布朗神父严肃地说,“我应该进去看看。” “但你不能进去,”芬纳反驳道。“主啊,别告诉我你真的相信诅咒。” “你忘了,”百万富翁带着一丝冷笑说,“这位可敬的神父所做的事不就是祝福和诅咒嘛。来吧,先生,假如他被诅咒下地狱,何不施以祝福让他重返人间?如果你的祝福不能击败一个爱尔兰恶棍的诅咒,那你的祝福还有什么用?” “这年头还会有人相信这些玩意吗?”来自西部的阿特抗议道。 “我估计,布朗神父相信很多东西,”范达姆说,他因此前遭到冷落,现在又目睹众人争吵而憋着一肚子火。“布朗神父相信一位隐士可以用咒语唤出鳄鱼驮着他过河,过了河之后就对那条鳄鱼说去死吧,它就死了。布朗神父相信某个圣者或者什么人去世了,然后被变成3具尸体,分派到了3个教区,我估计那些教区全是他的家乡吧。布朗神父相信一位圣者将他的斗篷悬挂在日光上,而另外一位则以他的斗篷为船横渡大西洋。布朗神父相信那个圣驴有6条腿,而洛雷托圣母之家能在空中飞行。他相信数百位石雕处女能整天眨眼、哭泣。对他来说,相信一个大活人从锁眼中逃走或从紧锁的房中消失不算什么。我料想他对自然法则不以为然。 “不管怎么说,我必须重视沃伦·温德制订的法则,”秘书芬纳有些厌倦地说,“他说要独处时,就不能打扰他,这就是他的法则。威尔逊也会这么说,”因为他说话的当口,那个奉命去取小册子的高大的男仆正好经过这里,他手里提着一捆小册子,默默地从门前走了过去。“他会走过去坐在楼层文员旁边的长椅上,捻自己的拇指打发时间,直到他被召唤;但他绝不会提前进屋;我也不会。我想我们俩都很清楚该听谁的使唤,想要让我们忘记这一点,布朗神父恐怕需要无数圣人和天使的帮助。” “说到圣人和天使——”神父开口说道。 “都是胡扯,”芬纳重复着。“我不想说任何有所冒犯的话,可这套说辞恐怕更适用于教堂地下墓穴和修道院,以及所有臆想出来的地方。但在美国的酒店里,即使是鬼魂也不能穿过紧锁的门。” “但人可以打开门,即使是在美国的酒店,”布朗神父耐心地回答。“而且在我看来,打开这扇门是再简单不过的事情。” “它简单到能让我丢掉工作,”芬纳回敬道,“沃伦·温德不喜欢头脑如此简单的秘书。特别是头脑简单到相信那种你似乎深信不疑的童话故事。” “好吧,”神父严肃地说,“这话不假,我相信的很多东西你未必相信。但要解释我相信的所有的事,以及为什么我自以为正确的众多理由,一时半时解释不清。不过打开门并证明我是错误的,仅需两秒钟时间。” 神父的话里似乎有什么东西打动了来自西部的那个人狂放不羁的心灵。 “我赞同证实你是错误的,”阿尔博因说着,突然迈步从众人身边走过,“而且我还会这么做。” 他推开公寓门朝里张望。他先是看到沃伦·温德的那把椅子是空的。然后又发现屋里也是空无一人。 芬纳也来了精神,从阿尔博因身边冲进了公寓。 “他在卧室里,”他匆匆说道,“他一定在卧室里。” 在他闪身进入内室的同时,其他人站在空荡荡的外间木呆呆地环视着前后左右。屋内陈设既呆板又简朴,这几个人在之前就已经注意到了,此时此刻,再次身临其境,感受到的则是严峻的挑战。可以确定的是,这间屋里连老鼠的藏身之地都没有,何况是个人。屋内的窗上没挂窗帘,而且跟美式风格完全不符的是,居然没有壁柜。那张办公桌同样也是朴实无华,仅有的抽屉很浅,带有倾斜的盖板,配着几把硬实的椅子,只有高背框架,无任何覆面。芬纳秘书查看了两间内室后,旋即又出现在外间,他两眼直愣愣的,眼神中满是否定,他急切地开口说话时,嘴巴的动作似乎不由自主:“他没从这儿出来过吧?” 其他人都懒得否定他的否定式问句。他们的心思似乎被对面仓库光秃秃的墙面占满了,随着天色向晚,薄暮慢慢降临,洁白的墙面也渐渐呈现出一片灰白。范达姆走到刚才倚靠了半个小时的窗台,从敞开的窗户望出去。墙上没有排水管或者消防梯,没有任何凸起或立足点,光滑平直的墙面从这里一直延伸到下面那条小巷,由此往上还有许多层楼,墙面也同样光滑平直。小巷对面建筑的变化就更少了;整体刷白的一大片墙面,单调划一。他朝下看去,似乎期待着看到消失的慈善家正躺在小路上的自杀惨象。他只看到一个黑色的小物件,由于距离较远显得较小,但很可能就是布朗神父发现的那把手枪。与此同时,芬纳走到另外一扇窗前,这面墙同样是光秃秃的,无任何可供攀爬之物,但从这里看到的不是小巷,而是精巧的小花园。这边的树丛遮挡了视线,无法看到地面,而向上伸展的枝叶也略微攀附着那面人造绝壁。两人同时将视线转向室内,在渐渐浓重的暮色中无言相视,此时投射在桌面上的最后几缕银白色日光正快速变得灰暗。渐浓的暮色似乎惹恼了芬纳,他伸手去开灯,眼前的一切顿时跃入电灯的亮光之中,明晃晃的,令人惊心。 “正如你刚才所说,”范达姆冷冷地说,“就算枪里装着真子弹,从下面开枪也根本就打不着他。而且即便被子弹打中,他也不可能像肥皂泡一样消失得无影无踪。” 看着躁狂的范达姆,脸色愈加苍白的芬纳心里的气就不打一处来。“你怎么会冒出这些不正常的念头?胡扯什么子弹和气泡?为什么他就不能仍然活着?” “的确啊,为什么不呢?”范达姆接过话头说。“如果你能说出他在哪儿,我就能告诉你他是怎么去那里的。” 停顿了一会儿,芬纳闷闷不乐地嘟囔着:“我想你是对的。我们现在的表现恰好违背了我们刚才在议论中表达的观点。假如你我真把诅咒当回事就太怪异了。可是,谁能进到房门紧闭的屋里来伤害温德呢?” 来自俄克拉荷马市的阿尔博因先生一直叉着腿站在屋中央,他的一圈白毛和圆圆的眼睛无一不放射出惊异。此时,他像个口无遮拦的天真孩童,冒冒失失地说:“你对他没什么好感,对吧,范达姆先生?” 范达姆先生的土黄色长脸变得阴郁起来,似乎也拉得更长了,他笑了笑并平静地答道:“要说巧合的话,我想是你说过,来自西部的一股风会将大活人像蓟花的冠毛那样一口气吹走。” “我是说过能吹走,”阿尔博因先生毫不掩饰地说,“可问题是,到底是怎么吹走的呢?” 芬纳打破了沉默,他迫不及待地说:“这件事只有一点是确定的。它并没有发生。它不可能发生。” “哦,不能这么说,”呆在角落的布朗神父说:“它确实发生了。” 众人全被惊得一哆嗦;因为他们早就忘了最初怂恿他们打开门的这个不起眼的小矮人。当他们再次意识到他的存在时,大家的心境猛地发生了转变,突然想起他们曾指斥此人因迷信而胡言乱语,而他暗示的意外情况,居然就在他们眼皮底下发生了。 “真够邪门的!”鲁莽的阿尔博因忍不住喊叫起来:“看样子,这事确实不简单啊!” “我不得不承认,”芬纳冲着桌子皱起眉头说,“很明显,这位神父的预想有了事实依据。我不知道他是否能告知我们更多的情况。” “如果可能的话,他最好告诉我们,”范达姆不无讥讽地说,“接下来我们究竟该怎么做。” 小个子神父似乎以谦恭但又理所当然的态度接受了众人赋予他的角色。“我唯一能想到的,”他说,“是首先向当局通报这里的情况,然后再查看一下我提到的那个人除了丢下了枪是否还留下了其它踪迹。他在大厦靠近小花园那边的转角后消失了。那边有些椅子,是流浪汉们爱去的地方。” 众人于是直接找到酒店的管理方商议此事,酒店方面又联系到警方介绍发生在这里的情况,整个过程耗费了众人不少时间;等他们出了大厦,来到长长的弧形柱廊下时,夜幕已经降临。新月大厦看上去就像它用来命名的月亮那样冷峻、飘渺,他们转过大厦那端的尖角来到小花园时,月亮也泛着光升上了夜空,隐现在黑黢黢的树冠后面。夜幕将这个地方的城市生活和人工雕琢痕迹大部掩去了,就在他们溶入树丛的阴影中时,他们感觉有些异样,似乎眨眼功夫便已离家几百英里。他们继续默默地朝前走了几步,阿尔博因这个性情中人突然爆发了。 “我放弃,”他喊叫着:“我彻底认栽。我从未想过会遇到这种事;但这事偏就找上门来,能有什么办法呢?请原谅,布朗神父,就你和你的童话故事而言,我想也只能听你的了。从今往后,我不再怀疑神话传说了。嘿,范达姆先生,你说过自己是个无神论者,只相信你亲眼所见。那么,你究竟看到了什么呢?或者说,你没见到的是什么呢?” “我知道,”范达姆沮丧地点头称是。 “喔,都怪这个月亮和那些树,它们让人变得有些神经质,”芬纳固执地说。“在月光下,树总是显得怪异,尤其是那些横七竖八的树枝。看那根——” “是啊,”布朗神父说着,停下脚步透过枝杈的间隙凝视着隐现的月亮。“那根树枝的确不寻常。” 他再次开口时只是说:“我本以为它是根断枝。” 但这次他的声音中含有一丝哽咽,不知何故竟让另外几个人感受到一阵寒意。月光下显得暗黑的树上的确有个看似枯树枝的物件,软塌塌地挂在那里;但它却不是枯枝。当他们凑过去想看清楚时,芬纳尖声诅咒着跳着脚跑开了。随后他又跑回去,解开绳子,原来挂在树上的是一具瘦小肮脏的身躯,缕缕花白的头发披散着垂下,脖子上还缠着绳子。不知何故,他从树上设法取下它之前,就已经知道这是具尸体了。一根长长的绳子在树枝上绕了很多道,其中一小段则从枝杈处悬下连着那具躯体。有个小浴缸翻倒在脚下不远处,就像人上吊自杀时踢翻的凳子那样。 “噢,上帝啊!”阿尔博因感叹着,既像是祈祷又像在诅咒。“那个爱尔兰人是怎么说的来着?——‘如果他知道,他就会寻思着上吊。’布朗神父,那个人是这么说的吧?” “没错,”布朗神父说。 “呃,”范达姆茫然地说,“我从没料到会遇见或谈论这种事。但事已至此,除了诅咒起了作用,还有什么可说的呢?” 芬纳双手掩面,站在那里;神父伸手抚着他的胳膊,轻声说:“你跟他感情很深吧?” 芬纳放开手,脸色煞白,在月光下显得有些可怕。 “我恨死他了,”他说:“假如他真是被咒死的,那也很可能是我咒的。” 神父不由得抓紧了他的胳膊,此前一直表现超然的神父,竟语重心长地对他说:“你大可放宽心,他不是你咒死的。” 该地区的警方发现对付这4名涉案证人有很大难度。他们都是名人,即使在通常意义上讲,他们也都是很可靠的人,其中一位还是大权在握的重量级人物:石油托拉斯的西拉斯·范达姆。当头一位警官刚要质疑这位百万富翁的说法时,他当即火冒三丈。 “别跟我说什么遵循事实,”他粗暴地说。“在你出生前我就遵循了许多事实,而且有些事实还得遵循我的意思呢。我如实陈述不是问题,关键在于你是否具备准确记录的能力。” 被他奚落的警察很年轻、级别较低,他感觉这位百万富翁的身份太特别,不能按照普通公民的方式对待他,于是就将他及其同伴一起交给他的上司去处理。他的上司是科林斯督察,表情冷漠,头发斑白,说起话来循循善诱却又一脸的郑重,属于态度谦和但一丝不苟的那种人。 “好,好,”他眼里放着光,看着眼前这几位说,“听起来似乎是个很有趣的故事。” 布朗神父已经开始着手他的日常工作;而西拉斯·范达姆放下了手头的大生意,已经花了大约一小时讲述他的非凡经历。从某种意义上说,芬纳的秘书工作随着雇主生命的终结也走到了尽头;那个伟大的阿特·阿尔博因除了到处宣扬“生命的呼吸”宗教或者“大神”,无论在纽约还是其它地方都没有正经事可做,因此对眼前这件事充满了积极参与的热情。就这样,他们几个人在督察办公室里站成一排,准备为彼此的证言提供佐证。 “现在我最好把话说在前头,”督察爽朗地说,“谁都不能跟我扯那些神乎其神的事。我是注重实际的警察,玄乎的事留给那些教士或者牧师再合适不过了。这位教士似乎已经用他关于死亡和审判的故事把你们都迷惑住了;但我办此案时会将他及其宗教排除在外。假如温德从那间屋出来了,肯定是有人放他出来的。如果说温德被人发现吊死在那棵树上,肯定有人把他吊在了那里。” “的确是这样,”芬纳说:“但是我们掌握的证据表明没人放他出来,怎么就有人能把他吊在那里?” “怎么谁脸上都有个鼻子?”督察反问道。“他脸上有个鼻子,他脖子上有条绞索。这些才是事实;我说过,我注重实际,只关注事实。这不可能是奇迹,因此一定是某个人干的。” 阿尔博因一直像面背景墙一样站在众人后面;他魁梧的体型的确像是一个天然的背景,衬托着他前面瘦小、活跃的几个人。他低着白发苍苍的头站在那里,显得心不在焉;但当督察说到最后一句时,他猛地抬起头,像狮子一样甩着一头白发,似乎从混沌中苏醒过来。他移步向前走到一排人的中间,大家恍惚觉得他更显高大了。他们一度把他当成傻瓜或者江湖骗子;但现在看来,他说的那番话并非全错:他说自己有更深厚的底气和生命力,就像来自西部的一阵风积蓄着力量,总有一天会将那些轻飘飘的东西一口气吹得无影无踪。 “这么说,你是个注重实际的人,科林斯先生,”他说话的语气柔中带刚。“就在这短短的谈话中你已经有两三次提到自己注重实际;因此我不可能理解错。这是任何一个为你立传的人在提到你的生活、书信来往、席间漫谈、配上你5岁的肖像、用银版照相法拍下你祖母和老家的景象时都不能忽略的非常有趣的一点事实;而且我能肯定,你的传记作者还会顺便提一下你那个蒜头鼻子上有粒粉刺,胖得几乎走不了路。既然你是个务实的人,或许你该坚持务实下去,直到你把沃伦·温德带回人间,并且确切地查明一个活生生的人是怎么穿过松木门的。不过我想你弄错了。你并不是务实的人。你其实是个实实在在的笑话;那才是你的真面目。全能的神会跟我们一样,把你当笑话看。” 话刚说完,他不等目瞪口呆的督察有任何反应,便摆出其特有的颇具戏剧感的姿态,移向门口;如此一来,对方便再无反驳机会,从而确保他完胜而退。 “我认为你说的太对了,”芬纳说道。“要论务实的人,我选择教士。” 当局终于弄明白了支持这种说法的都是何等人物并担心由此产生的后果,于是采取行动试图再次给出此事的官方版本。此时,媒体上已经开始大肆报道此事,并以耸人听闻甚至有些厚颜无耻的方式将它与灵异现象相提并论。范达姆接受各方访谈,描述他的奇妙经历;有关布朗神父及其神秘直觉的文章也见诸报端,这让自认为有义务引导公众的那些人渴望尽快将舆论导入正轨。这一次,他们接近这些令人头疼的证人时采取了间接且更讲究策略的方式。他们吹风说,韦尔教授对这类非凡经历有着浓厚的兴趣,尤其对他们个人的奇遇感兴趣。韦尔教授是位杰出的心理学家;听说他对犯罪学抱有超然的兴趣;几位证人后来很快就发现,其实韦尔教授跟警方有密切联系。 韦尔教授是个谦谦君子,温文尔雅,衣着浅灰色,戴着一条有艺术气质的领带,蓄着金黄色山羊胡;对那些不熟悉特定类型大学教师的人来说,他给人的印象就是个风景画家。他待人不仅和气,而且很坦诚。 “是的,是的,我知道,”他微笑着说:“我能猜得出来你们的经历一定非同寻常。涉及到灵异类型的案件,警方就不灵了,对吧?当然啦,科林斯老兄说他只要事实。错得有些离谱啦!在这类案件中,我们断然不能只是找寻事实。在此方面,想象力才是最基本的要素。” “你的意思是,”范达姆严肃地问,“我们想到的所有事实不过是幻想出来的?” “当然不是,”教授说:“我是说警方的想法很愚蠢,居然认为可以将这些事包含的心理元素排除在外。哦,当然,凡事都与心理元素相关,只是人们才刚刚开始理解这一点。首先,就拿人格这个元素说吧。以前我听说过布朗神父;他是我们这个时代最杰出的人物之一。这类人身上有种特别的气场;暂时还没人知道自己的神经甚至感官受到多大程度的影响。人们被催眠了——是的,被催眠了;因为催眠与任何事情一样都只存在程度上的不同;它悄无声息地潜入日常谈话中:它未必仅限于某个人身穿晚礼服,站在讲台上对着大厅中的众人施行催眠术。布朗神父的宗教向来深谙氛围在心理上的作用,熟知如何同时借助于周边的任何事物达到自己的目的,甚至能让气味发挥作用。它通晓音乐对动物和人类所产生的神奇影响;它能够——” “且慢,”芬纳不满地打断了他,“你不会是说他走过楼道时,还背着教堂的管风琴吧?” “他当然不会傻到那样做,”韦尔教授笑着说。“他知道如何将这些属灵的声音和影像,甚至是气味的精华浓缩在几个矜持的姿态中;体现为某种礼仪的艺术或者流派。他以自身的存在,就能够设法将你们的心智聚焦在超自然上,而真正自然的东西不知不觉间便从你们的心中消失了。现在你们知道,”他又恢复了轻松、活泼的神态,继续说,“我们研究得越深入,人证这个问题就会变得越诡异。能够真正观察事物的人不到二十分之一。能够细致入微地进行观察的人不到百分之一;当然,能够先观察、再记住、最后描述出来的人更是不足百分之一。科学实验一再证明,精神紧张的人会以为开着的门是关着的,或者关着的门是开着的。让一群人看同一面墙,他们会给出不同的门、窗数量。在光天化日之下,他们产生了视觉幻象。即便未受到催眠影响的人也会这样;何况我们这里还有一个非常强大且有说服力的人,执意要在你们的心里固定一个画面,让你们仿佛看到一个狂放不羁的爱尔兰人朝着蓝天挥动手枪,放了一声空枪,于是巨大的回响便成了天庭的霹雳。” “教授,”芬纳喊道,“我发誓那扇门从未打开过。” “最近的实验表明,”教授平静地继续说,“我们的意识并不是连续不断的,而是像电影一样将一幅幅画面不间断地快速呈现的过程;也可以说,某个人或某种物体会在场景转换之时出现或消失。它是在帷幕落下的瞬间发生的。念念有词的魔术师以及各种花招之所以不被识破,很可能靠的就是这种出现在视觉之间的所谓失明瞬间。现在这位教士以及先验观念的鼓吹者用先验形象充满了你们的心灵;这个形象就是一个凯尔特人,像提坦那样以诅咒撼动一座大厦。或许他利用微不足道却无法抵御的手势取得了这种效果,将你们的眼光和心智引向了下面那个无名的毁灭者。或许发生了别的事,或者另外有人经过了那里。” “威尔逊,那个男仆,”阿尔博因咕哝着说,“穿过楼道坐到了长椅上,不过我猜想他并没有分散多少我们的注意力。” “你永远不会知道分散了多少,”韦尔答道:“它可能分散了注意力,或者更有可能的是,教士在讲那个魔幻故事的时候,他的某个手势吸引了你的目光。就在那些瞬间失明的某个时刻,沃伦·温德先生溜出房门,走向了死亡。这是最可靠的解释。它就是新的科学发现的例证。精神不是连续不断的实线,而是一条虚线。” “确实是条虚线,”芬纳无奈地说。“都虚得像痴人说梦了。” “你不会是真的相信,”韦尔问道,“你的雇主是关在像箱子一样的房间里吧?” “总好过相信我该被关在软垫病房里,”芬纳答道。“这就是我对你的说法感到不满的地方,教授。我可能会相信一位相信奇迹的教士,同样也会怀疑声称只能相信某个事实的任何人。教士告诉我一个人可以求助于天主,以更高层次的正义法则替他报仇。我对天主和更高层次的正义法则全都一无所知,我除了说自己对此一无所知以外,再也无话可说。但是,假如那个可怜的爱尔兰人在祈祷和射击的时候,声音能够传播到天庭,天庭至少作出了某种对我们来说无法理喻的反应。而你却要求我,别相信我自己的五大智慧能领悟的事实。按照你所说的,就在我们谈话的时候,一队提着老式大口径短枪的爱尔兰人很可能穿过了这个房间,只要他们足够小心,踩准我们头脑中的盲点走过,就不会被我们发现。与你所说的相比,有关隐士的那类奇迹,比如唤出鳄鱼或者将斗篷悬挂在日光上之类,似乎显得更理智一些。” “哦,好吧,”韦尔教授敷衍道,“如果你决意相信你那位教士和他口中奇异的爱尔兰人,我也就无话可说了。恐怕你还没机会研究心理学。” “是没有,”芬纳冷淡地说:“不过我倒是有了研究心理学家的机会。” 话一说完,他彬彬有礼地鞠个躬,便一言不发地带着同伴们走出了屋,直到一行人走到街上,他才忍不住爆发了。 “一派胡言的疯子!”芬纳愤怒地吼叫起来。“他们这是搞的什么名堂?如果谁都不能肯定他是否见到了什么,这个世界会变成什么样子?我真想朝着他那颗愚蠢的脑袋开一枪,然后解释说那是在我失去意识的瞬间干的。布朗神父的奇迹也许很离谱,但他说会发生,然后就真的发生了。这些可恶的家伙唯一能做的就是,明明亲眼看着事情发生了,却说没发生。听我说,我认为我们有义务明确表态,证实神父的推断。我们是神志正常、可靠的人,从来不盲信任何东西。我们不是醉鬼。我们不是狂热的信徒。事情正如他所料,确实发生了,就这么简单。” “我赞同,”百万富翁说。“在涉及神灵的领域,这或许是重大事情的开端;可不管怎样,布朗神父本身就处在神灵领域,就此事而言,他毫无疑问胜人一筹。” 几天后,布朗神父收到了一张措辞极其客气的便条,署名西拉斯·T·范达姆,问他是否会在约定的时间去温德消失的那个公寓,大家共同探讨一下这桩奇事的前因后果。这件事本身已经在媒体上传播开了,成为世界各地的神秘事物爱好者热议的话题。在布朗神父走近新月大厦,上台阶走向电梯时,他看到一些花里胡哨的海报,上写《消失男子的自杀》、《一个人的诅咒吊死了慈善家》之类。他又见到了那几个人:范达姆、阿尔博因和 79d8." >秘书芬纳;不过,他们对他的态度却大为不同,表现出恭敬甚至敬仰之情。他们都站在温德的办公桌旁,桌上有一大张纸,还有些文具;他们转身迎接他。 “布朗神父,”他们的发言人,也就是那个白发的西部人首先开了口,由于肩负着责任,人也显得庄重了许多,“我们请你来这里的主要原因,首先是想当面道歉并致以谢意。我们承认是你首先察觉了神灵的显现。我们原来个个都是顽固的怀疑派,但我们现在认识到,一个人必须打破成见,才能把握隐藏在世界背后的伟大的东西。你就代表着那些伟大的东西;你代表着对事物的超凡解读;而我们必须将这件事托付给你。其次,我们感觉如果没有你的签字,这份文件就不算完整。我们打算将确切的事实呈交给‘心理研究学会’,因为报刊上登出的内容并不准确。我们在声明中解释了如下情况:当街诅咒是怎么回事;一个人如何密闭在像箱子一样的房间里;诅咒怎样使他凭空消失,又怎样不可思议地将他变出来,让他自己吊死在树上。我们能说的也就这些;但这些是我们知道的一切,并且是我们亲眼所见。而且因为你是头一个相信这个奇迹的人,我们都觉得你该第一个签名。” “不行,真的,”布朗神父尴尬地说。“我觉得我不该这么做。” “你的意思是不想第一个签名?” “我的意思是根本不想签名,”布朗神父谦卑地说。“你看,以我所处的地位,拿奇迹开玩笑不合适。” “可你亲口说它是个奇迹啊,”阿尔博因盯着他说。 “我很抱歉,”布朗神父说:“我恐怕这里有些误会。我想我从未说过它是个奇迹。我只是说它可能要发生。你们却说它不可能发生,因为假如真的发生了,那一定会是奇迹。然后,它就真发生了。于是你们就说它是个奇迹。但是我从未说过奇迹或者魔法之类的字眼,从头至尾都没说过任何这类的话。” “可是我以为你相信奇迹,”芬纳忍无可忍地说。 “没错,”布朗神父回答,“我相信奇迹。我相信老虎吃人,可我并没有看到它们四处乱跑啊。如果我需要奇迹,我知道去哪儿才能找到。” “布朗神父,我真不明白你怎么会这么说,”范达姆认真地说。“这太狭隘了,而在我看来,你并非狭隘的人,尽管你是神父。难道你不明白,这种奇迹会将所有的唯物论打翻在地?它会得到大肆宣扬,全世界都会知道:精神力量能起作用,也确实在起作用。你对宗教的贡献将超过任何一位神父。” 神父略微挺直了一下身体,尽管他身体矮胖,却给人某种奇异的感觉,似乎他的身体散发着无意识且是非人格的尊严。 “哦,”他说,“你不会是说我明知是个谎言,还要用它来服务于宗教吧?我无法准确理解你这么说的含义;而且,坦率地说,我也无法确定你是否理解。说谎或许可以服务于宗教;不过我能肯定,那不是服侍天主之道。既然你反复提到我的信念,如果你对这类观念有所认识岂不更好?” “我不明白你在说什么,”百万富翁疑惑地评论道。 “我觉得你确实不明白,”布朗神父很平和地说。“你说这件事是由精神力量成就的。什么样的精神力量?你并不认为是圣洁的天使带走了他并将他吊在花园里的树上,对吗?至于邪恶天使——不不不。做这件事的人做了一件邪恶的事,但他们并没有超越自身邪恶的极限;他们并没有邪恶到与精神力量打交道。我对撒但教有所了解,这是我的罪孽;但出于职业的需要,我不得不去了解它。我知道它是怎么回事,知道它实际上自始至终宣扬什么。它自以为傲又遮遮掩掩。它追求至高无上;它热衷于用人们一知半解的东西恐吓无辜者,让孩子们心生畏惧。这就是它为什么会喜欢神秘的东西,推崇入会仪式和秘密结社等等。它只关注自身,无论它的外表如何庄重和严肃,它总是隐藏着微妙、疯狂的微笑。”他突然打了个冷战,似乎平地起了一阵刺骨的冷风。“不说它们了;相信我,它们与此事无关。还是说说我提到的那个可怜、野性的爱尔兰人吧。他疯狂地从那条街跑过来,跟我一打照面就说出那事情的一半,然后因为担心会透露更多隐情就跑开了,你们觉得哪个作恶者会向他这种人吐露秘密呢?所以我承认他参与了密谋,与他一起密谋的两三个人很可能比他更恶毒;即便是这样,他不过是怀着满腔愤怒跑进小巷,放空枪并发出诅咒而已。” “可这些到底是什么意思呢?”范达姆追问道。“扣动玩具枪的扳机、发出廉价的诅咒不会造成已经发生的事,除非是奇迹。它不会造成温德像精灵一样消失,不可能让他脖子上套着绳索在四分之一英里外现身。” “你说的对,”布朗神父干脆地说:“可它会造成什么呢?” “我还是不明白你要说什么,”范达姆郑重地说。 “我说的是,它会造成什么呢?”神父又说了一遍;头一次表现出近乎烦躁的激动。“你一再声称发射空枪造成不了这个,造成不了那个;如果真是这样,那么谋杀就不会发生或者奇迹也不会发生。你根本就没想过要问会发生什么事。如果一个疯子无缘无故在你家窗外放枪,你会怎么做?你的第一反应是什么?” 范达姆似乎在思考。“我想我该看看窗外是什么情况,”他说。 “没错,”布朗神父说,“你会朝窗外看。这就是故事的原委。这个故事很悲惨,但到此为止;而且情有可原。” “为什么朝窗外看会伤害到他?”阿尔博因不解地问。“他并没有掉下去,不然的话他该躺在小巷里。” “不错,”布朗神父低声说。“他没有掉下去。他升上去了。” 他的话音中隐含着犹如铜锣发出的某种颤音,像是厄运敲响的一个音节,不过这并没有影响他继续娓娓道来:“他升上去了,但不是因为他长了翅膀;不是借助于神圣或邪恶天使的翅膀。他是吊在绳子的一端升上去的,正如你们在花园里看到他的那副模样;当他刚从窗口探出头时,有根绳子便套住了他。你们不记得那个身强力壮的男仆威尔逊了吗?与他相比,温德简直就是一只小鸡。威尔逊不是去上面那层拿小册子了吗?他去的那间屋里不是充满了被一圈一圈的绳子捆扎的包裹吗?从出了事的那天起,谁见过威尔逊?我估计没人见过他。” “你的意思是,”芬纳问道,“那个威尔逊就像钓鱼一样把温德从窗户钓了出去?” “是的,”布朗神父说,“然后又从另一扇窗户,把他扔进了公园,在那里等着的第三个同谋将他拴在了树上。要知道那条小巷总是空无一人,对面那堵墙也是光秃秃一片,在爱尔兰人用手枪发出信号到做完整件事,只用了5分钟。当然,有3个人参与了此事;我很想知道你们是否能全部猜对他们是谁。” 那仨人凝视着那扇正方形的普通窗户和远处光秃秃的白墙;他们都没出声。 “顺便说一下,”布朗神父接着说,“别以为我在责备你们草率得出超自然的结论。理由很简单,真的。你们全都发誓说自己是坚定的唯物主义者;而事实上,你们又全都在相信——几乎什么都信的边缘上保持着平衡。如今有无数人都保持着这种平衡;但待在上面很危险,也很不舒服。除非你有了信仰,否则你的心灵永远不得安宁;这就是为什么范达姆先生会仔细琢磨各种新宗教运动,阿尔博因先生在谈到呼吸运动的宗教时,会引述圣经文本,而芬纳先生埋怨的对象恰好是他否定的天主。你们就是在这里失去了平衡,偏离了出去;相信超自然是再自然不过的倾向了。而仅仅接受自然的事物总让人感觉不自在。虽说这种事能轻而易举让你们的天平失去平衡,滑向相信超自然的一边,但实际上,这些无非是自然的事物罢了。它们不仅是自然的,而且异乎寻常的简单。我想不会有比这更简单的事了。” 芬纳不禁笑了起来,接着又显得很困惑。“有一点我不明白,”他说。“如果是威尔逊干的,温德怎么会与这样一个人保持如此亲密的关系?他又怎么会被一个多年以来每天都见面的人杀死呢?大家都知道,他看人很准啊。” 布朗神父用伞重重地敲击着地面以示强调,他很少有这种举动。 “没错,”他情绪激动地说:“他就是这么招的杀身之祸。就因为那样他才被杀。他被杀就是因为惯于论断他人。” 众人都定睛看着他,但他毫不理会,好像他们不存在一样接着说。 “他凭什么就该论断他人?”他追问道。“他们仨是曾经出现在他面前的流浪汉,而他就毫不犹豫地把他们打发到这里或者那里去了;就好像不屑于对他们表现出丝毫的客套,没有任何与他们联络感情的过程,也没有任何体现自由意志的友谊。他自以为只需一眼便可洞悉他们的一切,他在那一刻的表现给他们带去的愤懑和屈辱如此刻骨铭心,即便过了20年都没有丝毫减弱。” “是啊,”秘书说:“我明白……而且我明白为什么你明白——所有这类事情。” “噢,如果我明白就要被怪罪了,”那个乐呵呵的西部人吵吵着说。“你那个威尔逊和那个爱尔兰人看来不过是几个恩将仇报的冷血杀手。我是成不了这种残忍、冷血的杀手,我有我的道德准则,不管它是不是宗教。” “毫无疑问,他是个邪恶的冷血杀手,”芬纳平静地说。“我无意替他辩护;但我想布朗神父的职责是为所有的人祈祷,即使是像——” “没错,”布朗神父随声附和,“我所做的是为所有的人祈祷,其中当然包括沃伦·温德这种人。” 金十字架的诅咒 六个人围坐在一张小桌旁,相互间看上去如此格格不入,就像各自遭遇海难而流落到同一座小荒岛上,不期然凑到了一起。至少他们周围就是大海;从某种意义上说,他们身处的小岛被另一个岛包围着,一座像拉普他一样的大飞岛。这座岛就是摩拉维亚号巨轮,而他们围坐的小桌,则是船上餐厅中星罗棋布的小桌之一。摩拉维亚号正快速行驶在夜幕中浩淼的大西洋上。这几个人毫无共同点可言,唯一相同的是他们都在从美国回英国的旅途中。其中至少两位堪称名人;其余几位实属无名小卒,有一两个应该说还相当可疑。 第一位名人就是蜚声遐迩的斯梅尔教授,他是拜占庭晚期历史考古研究的权威。他在美国大学开设的讲座被认为是最具权威性的,甚至得到欧洲顶级学术中心的承认。他的文学作品充斥着对欧洲历史的溢美之辞,成熟而富于想象力,以至于当他操着一口美国腔说话时,人们往往会诧异不已。然而,事实上,他是个地道的美国人;他留着浅色长发,从方正宽阔的额头梳向脑后,一张长脸,五官端正,专注的表情里奇妙地夹杂着蓄势待发之势,如同一头看似漫不经心的雄狮正伺机迅猛出击。 这群人里只有一位女士;而她(如同记者们常常说到她的那样)总是表现出颐指气使的派头;时时处处都要扮演女主人的角色,成为众人瞩目的中心,不论在此地还是在其它任何场合。她就是戴安娜·威尔士小姐,一位声名远扬、游历了许多国家,特别是热带国家的女旅行家;但在晚餐时的亮相中,她并未流露出丝毫粗犷豪爽之气。她模样本就俊俏,又显露着某种热带风尚,一头红发浓密、热烈。就像记者们所说的那样,她着装大胆,独领风骚,但她有张机智的面孔,而且目光如炬,体现着在政治性会议中勇于发问的那类女士才有的显著特征。 其余四人则相形见绌,乍看之下竟是那么无足轻重;不过,只要细细打量便会发现他们也各有特点。其中一位小伙子在乘客登记时写下的名字是保罗·T·塔兰特。他是个美国人,或者更准确地说是个对型,即另类美国人的原型。每个民族大多会有这么个原型,也就是无论从哪方面看,它都代表着一个族群典型特征的反面。美国人特别崇尚劳作,一如欧洲人崇尚战争。劳作散发着英雄主义的光晕,任何好逸恶劳之人都不能称其为正常人。对型极其罕见,因而也显得更加突出。他是个浪荡公子或者花花公子:他挥金如土,是那种常常出现在美国小说中的孱弱的反派。保罗·塔兰特整日无所事事,除了不停地换衣服,每天大约换6次,使身着的西装由浅入深或从深到浅地变换精致的浅灰色调,犹如黎明或黄昏时刻天际间的银白色调展现出的微妙变换那样。与大多数美国人不同,他蓄有精心打理的短小、卷曲的山羊胡;与大多数花花公子,甚至是他那一类的花花公子不同的是,他并不张扬,反而显得相当阴郁。他沉默寡言、神情抑郁,满怀拜伦式诗意般的忧郁。 另外两位旅行者是英国的演讲者,刚结束他们的美国之旅,从这点来看,他们可以归为同类。其中之一是伦纳德·史密斯,一个名气不大的诗人,但是个小有成就的记者;他脑袋长,头发浅,衣着得体,看样子对自己很在意。另一位正好相反,模样有些滑稽,五短身材,蓄着那种海象般的黑色八字须,而且不善言辞。他曾从巡展的美洲虎口中救出罗马尼亚公主,为此被指控犯有抢劫罪,但同时又受到褒奖,一时成为广受关注的人物。正因为如此,人们自然而然地感到他对神、进步、自己的早年生活经历以及未来英美关系等方面的想法,一定会在明尼阿波里斯和奥马哈居民中引起共鸣并予以足够重视。第六个也是最不起眼的那位是矮小的英国教士,名叫布朗。他凝神聆听众人的谈话,并在那一刻开始觉察到其中定有蹊跷。 “教授,我想你对拜占庭的那些研究,”伦纳德·史密斯说,“很可能对我们有所启发,帮我们多了解一些布赖顿的南部海滨附近发现的那座墓的情况,对吧?当然,布赖顿离拜占庭有些远。但我看过一些资料,里面谈到它的埋葬方式和尸体防腐处理的做法,恐怕是拜占庭时代独有的。” “将拜占庭研究联系到这个肯定很牵强,”教授冷冷地说。“人们总是说专家如何,而我觉得世上最难的是莫过于成为专家。就拿这件事来说:如果一个人不懂在它之前的罗马帝国以及在它之后的伊斯兰运动,又怎么能透彻了解拜占庭呢?多数阿拉伯艺术其实都是拜占庭艺术。喔,就说代数——” “算了吧,什么代数不代数的,”那位小姐断然喝道。“我从来没关心过代数,而且永远也不会。我对尸体防腐这种事最感兴趣。你知道,加顿挖掘巴比伦古墓的时候,我正好和他在一起。打那以后,我发现木乃伊和保存完好的尸体这类玩意太刺激了。就跟我们说说这个故事吧。” “加顿是个很有意思的人物,”教授说。“他们一家都很有意思。他那个当上国会议员的兄弟可不是个普通的政治家。我是听了他关于意大利的演讲后才知道了法西斯党是怎么回事。” “哦,我们此行不去意大利,”戴安娜小姐不依不饶地说,“而且我相信你正要去发现了古墓的那个小地方。在苏塞克斯郡,对吧?” “在英格兰的这些小区块里,苏塞克斯算相当大了,”教授说。“要想走个遍会花很长时间;那地方确实是信步游览的好去处。爬上那些看似低矮的山丘后你才发现其实它们很大。” 话音落定,众人竟突然出乎意料地缄口不言,直到那位小姐打破了沉寂,“啊,我要到甲板上去,”边说边起身离去,另外几位男士也随之站起身,但教授犹犹豫豫,没有要离开的意思,只有矮个子教士还坐在桌边,一丝不苟地折起他的餐巾。等到只剩他们两人的时候,教授突然对他的同伴说: “你对刚才那段闲聊怎么看?” “哦,”布朗神父微笑着说,“既然你问我,我只能说其中有些东西让我觉得有点意思。我可能想错了,不过那伙人好像几次试图让你谈谈在苏塞克斯发现的保存完好的尸体。而你却礼貌地将话题引向别处,先是说代数,再提到法西斯党,然后又说到英格兰南部和西南部的丘陵景观。” “总之,”教授回答说,“你认为我什么都可以谈,唯独要避开那个话题。你说的很对。” 教授沉默了一会儿,低头盯着桌布;然后他抬起头,猛然打开了话匣子,犹如看准目标的狮子采取了迅捷的行动。 “这么跟你说吧,布朗神父,”他说,“我当你是我平生遇到的最睿智和最高尚的人。” 布朗神父是地道的英国人。与他的同胞一样,突然受到他人当面恭维时会感到无所适从,特别是这种以美国人的方式认真且诚挚地表达的赞美。他只能喃喃自语,含糊其辞地回应。教授表现得依旧很诚恳,急着往下说:“你看,在一定程度上,这事其实很简单。在苏塞克斯海边的杜厄姆村,人们在小礼拜堂底下发现了黑暗时代的基督徒墓穴,很显然,死者是位主教。教区牧师本人恰好也是个考古专家,从中发现了很多我仍然一无所知的东西。有传闻称尸体经过了防腐处理,采用了只有希腊人和埃及人掌握的独特方法,西方人对此不了解,尤其是在那个时代。因此,沃尔特斯(也就是教区牧师)先生自然而然便想到可能与拜占庭的影响有关。但他同时提到的另一件事,让我更感兴趣,因为它关乎到我个人。” 他紧皱眉头盯着桌布,那张严肃的长脸显得更长、更严肃了。他长长的手指在桌布图案上滑动着,仿佛那是张规划图,标明了荒废的城市以及建于其中的庙宇和墓地。 “因此我要告诉你,而不是其他人,为什么我不愿在人员混杂的情况下谈论此事;同时也想说明,为什么别人谈论得越热闹,我就越要谨慎。据说在棺材里有个金链十字架,看上去很平常,但背面刻着某种神秘的符号,世上只有两个十字架上刻着那种符号,它是其中一个。它与世上最早的教堂神秘之物存在某种渊源,应该喻示着圣彼得去罗马之前在安提俄克建立教区的经历。不管怎样,我相信跟它一模一样的只有一个,而那一个就在我手里。我听说有个涉及金十字架的诅咒的故事;但我没在意。无论是否存在诅咒,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的确存在一个阴谋;尽管只是一个人的阴谋。” “一个人的阴谋?”布朗神父几乎是机械地重复着。 “就我所知,是一个疯子的阴谋,”斯梅尔教授说。“说来话长,而且从某些方面看也很愚蠢。” 他又一次停顿下来,用手指在桌布上描摹着建筑图纸似的图样,然后继续说道:“也许我该从头说起,这个故事里的一些细节对我来说没什么特别含义,或许你能看出其中的玄机。这事发生在很多年以前,当时我正独自研究克里特岛和其它希腊岛屿上的文物古迹。实际上很多工作都是我自己完成的;有时会临时找当地居民帮忙,那些人干活太糙,有时真就只是我自己,没有任何帮手。就在独自工作的情况下,我无意间找到了一个地下迷宫,摸索到尽头后发现了大量废弃物、破碎的装饰品和散落在四处的宝石。我认定这是某个塌陷的祭坛,那个神秘的金十字架就是在这里捡到的。我翻转过来,看到它的背面刻着‘Ichthus’也就‘鱼’的图案,它是早期基督徒的标记,但它的形状和花纹与我们平常所见大为不同;在我看来,它更贴近现实生活,似乎是古时的设计者有意要让它看上去更像条真鱼,而不是只表现出传统寓意或是灵气。我还发现它的一端渐趋扁平,看着不像是纯粹出于美观考虑,反倒像是刻意体现粗野、原始的动物习性。 “为了简单说明我为何认为这项发现非常重要,我必须告诉你发掘这个物件的地点。从某个角度看,它带有在一次发掘中再发掘的性质。我们的研究目标不仅仅是古物,而是研究古物的人。我们有理由相信,或者我们中有人认为有理由相信,这些大体上属于米诺斯时代的地道就像那个著名的弥诺陶洛斯迷宫一样,并没有自那个时代起便从人们的视野中完全消失,历经多个世纪一直沉睡,直到被现代探险者发现。我们相信在这期间这些地下建筑,甚至可以说这些地下城镇和乡村已经被人洞穿,有些人出于某种动机曾进去探寻过。至于到底是什么动机,存在诸多说法:有人认为是帝王们怀着对科学的好奇心,下令进行考察;还有人认为在罗马帝国末期人们热衷于来自亚洲的各类可怕的迷信活动,逐渐形成了某种秘密的摩尼教派或者任何其他崇尚无节制地狂欢的教派,他们在洞穴中举行纵酒纵欲活动的秘密祭神仪式。我本人则属于另一派,认为这些洞穴的功能类似于地下墓穴。也就是说,我们相信在当时罗马帝国境内掀起一波波迫害狂潮期间,基督徒们隐身在这些由古老的异教徒打造的岩石迷宫里。因此,当我发现并捡起掉落在地上的金十字架,又看到那个鱼形符号时,我突然感到幸运之神竟然对我如此厚爱;就在我转身要再次向上向外走,抬眼看着低矮的地道里向前伸展的光秃的岩壁的时候,猛然发现上面有人工刻划的痕迹,虽然只是勾勒出了大致模样,但不可能认错,那分明就是鱼的形状,我又一次感到欣喜若狂。 “它的样子犹如鱼化石或者某种原始生物,被永远固着在冻结的海里。最初我也没想太多,那不过是在石头上胡写乱画而已,随后我的潜意识里忽然冒出个念头,那些早期的基督徒肯定感觉自己就像鱼一样,无声无息地栖息在失落的世界里,周边是一片死寂和昏暗,陷落到了众人脚下的深处,游荡在暗黑、无声的世界中。 “每个走在石洞中的人都知道被鬼魅的脚步追随是什么感觉。脚步的回声忽前忽后拍打着每根神经,明明知道自己孤身一人,却总是疑神疑鬼,无法信服周边确实再无他人。我已经习惯了这种回声产生的效果,一直没有太在意。过了一段时间,我瞥见刻在石壁上的象征符号,便停下脚步。刹那间,我感到自己的心脏几乎停止了跳动;因为我的脚已经站住,而那回声却在继续前进。 “我向前跑了几步,感觉幽灵般的脚步声也在朝前跑,但听得出来它的节奏和我的脚步并不合拍,根本不是自然回响的节奏。我再次站住,那个脚步声也停了下来;但我发誓,它们停得有些晚;我大声问了一句;我的喊声居然有回应,但不是我自己的声音。 “它从我前面那块岩石转角处传来;在整个心惊肉跳的追赶过程中,我注意到它总是在类似的转弯处停下说话。我用小手电能照亮眼前那片狭小的空间,但看上去总像是一间空屋子,什么都没有。就在这种情况下,我跟那个根本不知道是谁的人对话,而且一直持续到能看到外界的亮光,即便到了这里,我还是无法看清他在光天化日之下到底是怎么消失的。不过那个迷宫的出口处有很多开口和裂缝,他返身回到洞穴深处轻而易举。我只知道自己出来的时候站在一座大山的荒凉的台阶上,像是由大理石铺成的阶地,不同的只是一簇簇绿色植物散布其间,看上去感觉比纯99lib?净的岩石更有活力,就像古希腊陷落后,来自东方的入侵者四处蔓延。我眺望着远处蓝蓝的大海,阳光直射地面,周边一片死寂,连一丝风都没有,草叶都纹丝不动,也看不到任何人影闪动。 “那场谈话真可怕;离得那么近、那么真切并且还很随意。对方没显身形,没露面目,无名无姓,却能叫出我的名字,在相当于将我们活埋的洞穴和岩缝中淡淡地跟我说着话,并不比我们两个坐在俱乐部里的扶手椅上闲聊更激动更富有戏剧性。但他也告诉我,他迟早会杀掉任何染指这个带鱼形符号十字架的人,无论是我还是任何其他的人。他明确地对我说,他不会犯傻要在迷宫里把我杀死,因为他知道我手里有把上了子弹的转轮手枪,还说他冒的险跟我一样大。但他同样平静地告诉我,他会精心谋划杀我的行动,做到万无一失,他要掂量每个细节,排除任何风险,要以一个中国手艺人或者印度刺绣工用毕生精力打造完美艺术品的精神来谋划这件事。然而,他并非东方人;我很确定他是个白人。我怀疑他跟我一样,是个美国人。 “从那以后,我不时会收到一些标志和象征性的符号以及不带任何感情色彩的便条,所有这些都让我至少可以确认,假如这人是个狂人,那他就是个偏执狂。他一直以这种轻松超然的方式告诫说,针对我的死亡和埋葬方式的准备工作令人非常满意;避免这一系列行动最终成功实施的唯一途径,就是交出那件我据为己有的遗物,也就是我在洞穴里发现的那个独特的十字架。他没有表现出丝毫的宗教情感或者这方面的狂热;他似乎除了收藏家那种猎奇的热情以外,再无其它任何感情。这也是我感觉他是个西方人而非东方人的缘由之一。但他对这个物件情有独钟,强烈的占有欲让他发狂。 “然后就传来了这个消息,是真是假有待验证,说是在苏塞克斯墓中经过防腐处理的尸身上发现了一个一模一样的十字架。如果他此前是个狂人,那么这条消息足以让他变成七鬼附体的狂魔。一个十字架在另外一个人手里已经够他受的了,现在又出现一个,而两个都不在他手上,这简直比遭到酷刑折磨还令人无法忍受。他开始发了疯似地给我发讯息,如同向我射出密集的毒箭,而且每条讯息都会更自信地声称,在我伸出不该伸的手去取墓中十字架的那个瞬间,便是我死到临头之时。 “‘你永远不会知道我是谁,’他写道,‘你永远叫不出我的名字;你永远看不到我的脸;你将死去,而且到死都不知道是谁杀了你。我会混在你周围那些人中间;但我只会是那个你根本视而不见的那个人。’ “根据他那些威胁,我推断出他很可能会一路跟踪着我;并且伺机偷走十字架或者因为我拿着它而想办法让我尝到苦头。但我平生根本没见过此人,他可能是我遇见的任何人。从逻辑上来看,他可能是在餐桌上为我服务的任何一个侍者。他也可能是跟我同桌的任何一名乘客。” “他也许就是我,”布朗神父说,不无得意地挑着他文法上的毛病。 “他可能是任何其他人,”斯梅尔严肃地说。“刚才我说的就是这个意思。我唯一能确定不是敌人的就是你。” 布朗神父又一次面露尴尬;他随后微笑着说:“嗯,奇怪的很,我的确不是。我们必须考虑的是,在bbr>他——在他造成不愉快之前,有没有可能查清他是否真在这里。” “我想,有一种查明的可能,”教授冷冷地说。“我们到达南安普敦港口后,我会立刻在海边找辆车;如果你能和我同行,那就再好不过了,当然只是一般意义上的同行,我们这个小团体也该解散了。假如他们中有任何人也出现在苏塞克斯那个小教堂墓园的话,我们自然就弄清楚他究竟是谁了。” 教授的计划一一付诸实施了,至少他找到了车,而且有布朗神父同行。他们乘车沿着滨海路蜿蜒前行,路的一边是大海,另一边是汉普郡和苏塞克斯郡的丘陵;前后左右也看不到任何有人跟踪的迹象。在他们去往杜厄姆村的路上,只碰到一个与他们要办的事相关的人。他是个记者,刚参观过教堂,又在教区牧师陪同下看了最新考古挖掘现场所在的小礼拜堂;他做的评论和笔记也不过是要见报的一般性内容。但斯梅尔教授的想象力或许太丰富了,无法摆脱那个记者的态度和样貌给他造成的奇怪的、沮丧的感觉。那人身材高大,衣着邋遢,鹰钩鼻,眼窝深陷,八字须忧郁地下垂着。作为观光客,他没有表现出丝毫应有的快乐;实际上,他正迈着大步,要尽快离开这里。教授和神父便拦住他,向他打听情况。 “无非是一个诅咒,”他说:“对于此地的诅咒,旅游指南和教区神父这么说,还有村里的老人或者不知哪个专家也这么说;确实,感觉还真有那么回事。不管是真是假,我很高兴从里面出来了。” “你相信诅咒吗?”斯梅尔好奇地问。 “我什么都不信;我是个记者,”这个忧心忡忡的人答道——“我是《每日电讯》的布恩。不过那个墓穴确实让人感到毛骨悚然;我不会否认,我的确觉着后脊梁骨发凉。”然后他加快脚步,朝着火车站的方向走去。 “那家伙看着真像只乌鸦,”他们转身走向教堂墓园时,斯梅尔冒出这么一句。“人们对预示凶兆的鸟有什么说法来着?” 他们缓缓走进墓园,这个美国古物收藏家两眼放光,流连在教堂墓地大门孤零零的顶盖和那棵巨大的紫杉,它浓密的树冠遮天蔽日,即使是大白天也显得那么幽暗,如夜幕降临。小径在高低起伏的草地中渐渐向上,草地里的墓碑以各种角度倾斜着,就如在波涛汹涌的绿色海洋中的石筏,东摇西晃着漂向远处,直至一道隆起挡住去路,在那之外便是泛着浅灰色的光,像天堑一样的真正的大海。他们脚下滋生着的杂草也变成了丛生的海滨刺芹,并渐渐消失在灰黄色的沙地里;在距离丛生的刺芹几步远的地方,灰白色海面衬出一个黑色剪影,一动不动站在那里。如果不是那身深灰色服饰,几乎会让人误以为是墓碑上的雕像。但布朗神父当即辨认出那个身影的特点:优雅的溜肩膀和那绺满含愠怒、向外撅着的短山羊胡。 “哎呀!”考古学教授惊呼道:“这不是那个叫塔兰特的人嘛,如果你还称他为人的话。我在船上聊这事的时候,你没想过我这么快就得到答案了吧?” “我觉得你的答案未免有些多,”布朗神父回应道。 “呃?你什么意思?”教授猛地回头看了神父一眼,不解地问。 “我是说,”另一位柔和地说,“我似乎听到那棵紫杉后面有说话声。我觉得塔兰特先生不像看上去那样是孤身一人;我甚至敢说,不像他想表现的那样孤单。” 塔兰特仍是一副郁郁寡欢的神态,他慢慢转过身的同时,神父的话也得到了应验。此时传来另外一个声音,清脆并且相当生硬,但毫无疑问是女人的声音,只听她很老道地打趣说:“我怎么可能知道他会来这里?”斯梅尔教授慢慢醒觉来,这句轻快话并不是说给他听的;于是在困惑之中,他被迫得出结论,还有第三人在场。戴安娜·威尔士小姐从紫杉阴影里走了出来,她一如往常那样显得欢快和果决,几乎与此同时,教授冷冷地注意到她后面还跟着一位。正是那个衣冠楚楚、瘦削的伦纳德·史密斯,那个曲意逢迎的诗人。只见他如影随形紧跟着恣意张扬的戴安娜小姐,脸上挂着谄媚的微笑,脑袋像狗那样歪向一边。 “我的天啊!”斯梅尔低声抱怨着:“怎么,他们全在这里!就差那个长着海象胡子的马戏团老板没来。” 他听到站在身边的布朗神父在暗中发笑;的确,这种形势已经演变到了不止是让人发笑的地步。眼前乱糟糟的热闹场景,就像在变戏法;因为就在教授说话的同时,就像有人成心要开玩笑耍他似的,那个长着弯月八字须的圆脑袋突然从地下冒了出来。他们随即发现,他钻出来的那个地洞其实很大,里面有个梯子直通地下;它实际上就是他们要参观的地下景观的入口。那个小矮子头一个发现这个入口而且已经顺着梯子下去了一两级,然后又探出头招呼他的同伴。他的模样显得异常荒谬,活像是在恶搞《哈姆雷特》里掘墓人出场的那一幕。或许他的八字须过于浓密,说话时也有些含糊不清,只听他说:“就在这下面。”但众人猛然意识到,尽管他们在长达一周的时间里在餐桌边与他相对而坐,却从来没听他开过口;而且尽管他本应是个英国讲师,说话时却带着浓浓的外国口音。 “你看,我亲爱的教授,”戴安娜小姐兴奋地大呼小叫,“你那个拜占庭木乃伊简直太令人向往了,不容错过。我不过是禁不住要过来看看;而且我敢肯定这几位男士跟我想得一样。现在你一定要讲讲有关的一切。” “我并非一切都知道,”教授脸色很难看,板着脸说,“从某些方面说,我甚至都不明白这一切都是怎么回事。当然,我们这么快就又聚在了一起本身就够怪异的了,不过我想没有什么能够阻挡现代人对信息的渴求啊。不过,如果我们大家一定要去现场的话,我们必须得以负责任的方式进行,而且恕我直言,要有人负起领导的责任。不论是谁负责挖掘工作,我们都必须去打声招呼;恐怕我们至少需要登记一下姓名。” 急不可耐的戴安娜小姐的和满腹狐疑的考古学家之间发生了冲突,随之而来的便是一场激烈的口角。考古学教授坚持认为,教区牧师和本地相关方有权过问此事并最终说服了众人。那个蓄着八字须的小个子很不情愿地回到地面,勉强默认了走正常程序进入现场。所幸的是,教区牧师亲自到场,他看上去很帅气,头发花白,戴着一副眼镜,令他更显疲惫。他热情地与教授攀谈起来,把他当成考古方面的知己,他对教授身边那几个人似乎存有些许敌意,同时又对这群互不相干的人能凑在一起感觉很有趣。 “我希望你们不是迷信的人,”他和蔼地说。“我把话说在前头,据说热衷于这事的人要冒着各种各样的噩兆和诅咒降临的风险。我刚刚破解了一段在礼拜堂入口处发现的拉丁铭文;从铭文内容看,恐怕这里面有三重诅咒:一重发生在进入密室的时候,二重与打开棺木有关,第三重也是最可怕的诅咒事关触摸里面的金质遗物。我自己已经触发了两重诅咒,”他微笑着补充说:“不过,你们要想亲眼看到什么的话,恐怕最轻微的第一重诅咒是怎么也回避不了的。根据传说,诅咒不会当即显现,而是要过一段时间,在其它场合应验。我不知道这样说是否能让你们稍微感到安慰。”可敬的沃尔特斯先生再次面露微笑,依旧表现出疲惫无力又和蔼可亲的样子。 “传说,”斯梅尔教授重复着,“哎,那个传说是怎么回事?” “说来话长,而且说法不一,就像本地其它传说一样,”教区牧师回答。“不过这个传说毫无疑问是与这个墓穴同时代的;铭文里记录了传说的主要内容,大致是这样的:居伊·德吉索尔是13世纪时这一带领地的领主,他相中了一匹黑骏马,而那匹马的主人是热那亚共和国的公使,他是个很讲究实际的贵族商人,总想着卖个好价钱。贪婪的居伊为了凑足买马的钱,铤而走险去抢劫圣堂,而且,据另一种说法,甚至杀害了当时住在里面的主教。不管怎样,主教发了咒,只要拿走那个本该保存在墓中的金十字架并将其据为己有,或者金十字架被返还后继续去打扰的话,无论是谁都必遭天谴。这个领主把那个十字架卖给了镇上的金匠,凑足了买马的钱;但就在他如愿以偿的头一天,他骑上那匹马从教堂门廊前走过的时候,这匹马突然前蹄扬起,把新主人摔了下去,折断了他的脖子。与此同时,一直生意兴隆、生活富足的金匠遭遇了一系列令人费解的变故,败了家,只能求助于生活在领地上的一个放债的犹太人。最后,这位不幸的金匠眼看着除了活活饿死再无其它出路,便找了棵苹果树上吊自尽。那个金十字架连同他所有的物品、房子、店铺和各种工具早已落入那个放贷者手里。此时老领主的儿子已继承了这片领地,他父亲因亵渎神灵而遭此厄运令他受到极大震动,他因此成了一位宗教信徒,秉承那个时代的黑暗、严酷的精神,他自认为有义务将任何异端和无信仰者从他的领地上清除掉。于是便轮到那个犹太人遭受厄运,老领主曾对他很宽容,但却被小领主处以火刑。就这样,那个犹太人也因占有金十字架而付出代价;经过这几次遭天谴的事件后,金十字架被送回主教墓中,从此以后再也无人见过或碰过它。” 有些出乎意料的是,戴安娜·威尔士小姐居然被这个故事打动了。“这真是让人不寒而栗啊,”她说,“想想看,除了教区牧师,我们会成为第一批遭到诅咒的。” 长着浓密八字须,说蹩脚英语的先行者发现的梯子实际上只在挖掘过程中使用过,他不会有机会顺着梯子进墓穴了,因为距这里大约100码的地方有个更大、更方便的入口,此前教区牧师正在那里做他的研究,刚从那里出来,现在又领着众人绕到了那个入口处。通向墓穴的坡道相当平缓,在向下走的时候,除了越来越黑以外并不困难。他们很快就自动排成单列走在又黑又陡的地道里,但不一会儿就看到前面出现了亮光。大家默默地前进的时候,听见不知是谁发出倒抽了一口气的声音,还又一次听见一声咒骂,像一声闷雷,而且是外国口音。 他们进到了一间环形密室,就像由一圈半圆拱围成的廊柱大厅。这是因为建造这座礼拜堂时,哥特式尖拱形尚未像一根长矛刺入我们的文明之域。幽幽的绿光从一些支柱间射过来,这表明那边是通向地上世界的另一个出口,微光下的密室给人一种处在海底的感觉,不知是碰巧了还是人们想象出来的,有那么一两个相似之处进一步强化了这种感觉。因为在所有拱廊上布满了依稀可辨的诺曼人特有的狗牙图案,在微光映照下,那些图案就像是令人惊恐的鲨鱼嘴。在密室的中央就是掀开了石板盖的黑洞洞的墓穴,恰似这种海中怪兽的獠牙巨口。 不知是为了与环境相称还是缺少更现代的用具,教区牧师只让人在礼拜堂安置了4根蜡烛照明,这些长长的蜡烛都有个巨大的木制蜡烛台,摆放在地板上。他们进来时,里面只点着一支蜡烛,微弱的烛光照射着这座巨大的建筑。等大家都到齐之后,教区牧师点起了其余三支,这样一来那个大理石棺及其内部便更清晰地呈现在众人眼前。 所有的目光首先投向了死者的脸部,但见它历经几百年之后仍然栩栩如生。这要归功于来自东方的神秘防腐处理方法,据说那是传承自异教徒的古老手法,从未在本岛上的简朴墓地里出现过。教授忍不住惊呼一声;因为尽管那张苍白的脸像是涂了一层蜡,但那样子就像是一个人才闭上眼睡觉。面庞见棱见角、颧骨突出,看着像是个苦行者,甚至可能属于对自己要求很严苛的那一类;身体被裹在金色长袍和华丽的服饰中,在胸脯之上,喉头底部,那个著名的金十字架躺在一小段金链子或者说是项链上,熠熠发光。石棺敞开的方式是在它的前端将棺盖抬起,并用两根结实的木柱顶住,这两根木柱分别支在死者头后的棺材角上,然后以一定角度向上顶在棺盖边缘的内侧。因此,尸体的脚或下半身并未全部呈现出来,但烛光覆盖了整个脸部,在毫无生气的蜡白的脸的对比之下,金十字架像一簇火苗跳动着,光芒四射。 自从牧师讲过诅咒的故事后,斯梅尔教授便一直皱着眉头,方脑门上现出一道深深的皱纹,不知是深思还是焦虑的表现。但是出于女性的直觉,其中也不乏女性特有的歇斯底里,戴安娜小姐比他身边的那些男士更清楚,他纹丝不动地凝神沉思意味着什么。在这个一片死寂、烛光摇曳的洞穴里,戴安娜小姐突然大喊一声:“跟你说,别碰它!” 说时迟那时快,教授已经像狮子一样扑到近前俯下了身。几乎与此同时,众人吓得全都弯腰闪避,抱头乱窜,有的向前有的朝后,好像天要塌了一样。 就在教授伸手拿到金十字架的时候,支撑着棺盖并在重压下微微弯曲的木柱似乎一跳,然后猛地绷直了。石板前端突然滑下,众人顿时魂飞魄散,感觉自己如同被抛入万丈深渊,即将陷入万劫不复之中。斯梅尔一看情况不妙迅速缩头,但为时已晚;接着便见他倒在石棺旁边,头部淌出一片鲜血,不省人事。那个石棺就如过去几百年来那样,被再次盖得严严实实,只在缝隙中还残留着一两块木头碎片,不由得让人联想起被食人魔咬碎的骨头渣,海中怪兽合上了它的血盆大口。 戴安娜小姐看着眼前的惨象,眼睛里闪动着疯狂的光芒。在昏暗的绿光映照下,她面无血色,反衬得一头红发鲜红似血。史密斯仍然像狗那样歪着头,注视着她,脸上的表情却像是一条狗望着主人,对主人遭的灾祸似懂非懂。塔兰特和那个外国人僵在那里,表现出他们那副惯有的阴郁神情,但却面如死灰。教区牧师似乎昏了过去。布朗神父跪在教授身边想要查看他的状况。 出乎众人意料的是,总是摆出事不关己模样的保罗·塔兰特走过来帮他。 “我们最好把他抬到通风的地方,”他说。“我想他应该还有生还的机会。” “他没死,”布朗神父低声说,“不过,我觉得情况不妙;你不会是医生吧?” “不是;但是我私下里学过不少东西,”塔兰特说。“就别管我是什么了。我真正的职业会让你大吃一惊。” “我想不会,”布朗神父微笑着答道。“在这次旅行的中途,我曾琢磨过。你是名侦探,在追踪什么人。哦,不管怎样,十字架总算是安全了,不会被偷了。” 就在他们说着话的时候,塔兰特已经轻松、敏捷地抬起了那个虚弱的人,小心翼翼地扛着他走向出口。他回过头答道: “是的,十字架是够安全了。” “你是说别人都不够安全,”布朗问道。“你也在想那个诅咒吗?” 心事重重的布朗神父满脸愁容,忙前忙后地折腾了一两个小时,令他深感不安的并不全是这场悲剧性的变故。他帮着将受害者抬到了教堂对面的小客栈里,并咨询了医生。医生告诉他,伤情比较严重而且很危险,但还不至于致命。神父又来到小客栈的接待室,将情况转告早已围坐在桌边的几位旅伴。但不论他走到哪里,心里总有一团疑云,而且似乎随着思考的深入变得越来越黑暗。在他破解谜题的过程中,他想明白了众多零散的小谜题,但随着一个个小谜题的消失,核心谜团反而变得越来越神秘。他逐个厘清了这群人中每个人的意图,但同时却使已经发生的事变得愈发难以解释。伦纳德·史密斯之所以来这里,仅仅是因为戴安娜小姐要来;戴安娜小姐也没有特别的理由,就是想来而已。他们俩玩着社交界流行的那种见面调情的游戏,只是搞这个又要掺杂些学问进来不免显得愚不可及。不过戴安娜小姐的浪漫精神里还掺合着迷信色彩;她的旅行竟以这种可怕的方式画上句号,令她备受打击。保罗·塔兰特是个私家侦探,也许受某位妻子或者丈夫委托,来监视这场约会;也许是在尾随那个长着八字须的外国讲师,他的神情总让人感觉是个讨人嫌的异类。但是,假如他或者任何其他人曾想盗取那件古董的话,也该死心了。从种种凡人可见的情况来权衡,断了人们念想的若非不可思议的巧合,便是古老的诅咒发挥了作用。 他带着不常有的迷茫站在街中央,两边分别是小客栈和教堂。就在这时,他不无诧异地看到,刚刚结识的一个人走了过来,这真有些出乎他的意料。布恩先生,也就是那个记者,在阳光下显得那么憔悴,身上的衣服破破烂烂,竟像个稻草人。他那双深陷在眼窝里黑黢黢的眼睛(两眼相距很近,中间隔着个长鼻子)直盯着神父。神父定睛看了几次才发现,在他浓密的八字须下隐现着冷笑,或者说是一丝冷酷的微笑。 “我还以为你要离开这里来着,”布朗神父有点儿急促地说。“我以为你乘两个小时前的那趟火车走了。” “哦,你看,我没走,”布恩说。 “你为什么又回来了?”神父厉声问道。 “这里并不是那种宁静祥和的小乡村,让记者巴不得赶快离开,”布恩回答道。“在这里,事情发生得太快,与其回到伦敦那种无聊的地方,还不如在这儿多花些时间。另外,他们不能让我置身事外——我指的是第二件事。是我发现了尸体,或者至少是那些衣服。我的行为很可疑,对吧?或许你以为我想要穿上他的服装。难道我就成不了可爱的牧师吗?” 然后这个瘦削、长鼻子的江湖骗子突然在大庭广众之中夸张地伸开双臂,张开戴着黑手套的手,摆出一种很滑稽的赐福姿势说道:“噢,我亲爱的兄弟姐妹们,我要拥抱你们所有……” “你究竟要说什么啊?”布朗神父大喊道,同时用他那把笨重的伞轻轻敲打着路上的石子,因为此刻他已经失去了往常的耐心。 “噢,去问问你那些在客栈的旅伴,你就全明白了,”布恩挖苦着答道。“仅仅是因为我发现了衣服,那个塔兰特就怀疑我;他也发现了,只不过比我晚到了一会儿而已。可这事玄机重重。那个大胡子的小矮个恐怕是深藏不露之人。就为这,我真不明白你为什么不亲手杀了那家伙。” 布朗神父似乎对此建议一点都不介意,而是感到极其不安和困惑。“你是说,”他不无单纯地问,“是我想要杀了斯梅尔教授?” “当然不是,”布恩说,他很潇洒地摆摆手,似乎表示让步。“可供你选择的死人太多了,不仅限于斯梅尔教授。怎么,你竟然不知道又有人出事了?如果说斯梅尔教授还有口气,那个人可是彻底没救了。我不明白为什么你就不能悄悄地干掉他。宗教分歧,你知道……基督王国分裂,太令人惋惜了。……我想你一直要夺回英国教区吧。” “我要回客栈,”教父平静地说:“你说那里的人知道你的意思,也许他们会跟我说说这事。” 事实上,此后不久,神父便听说了另一宗灾难事件,这个消息迫使他暂时忘却了困扰他的那些谜团。其他人仍在客栈接待室里,他一进去就注意到个个脸色煞白,不用问就知道令他们深受打击的已经不是墓穴中发生的事,而是新近发生的不幸。他进来的同时就听到伦纳德·史密斯在说:“这一切什么时候才有个头啊?” “我告诉你,这事到不了头,”戴安娜小姐眼神呆滞,茫然地重复道:“等我们的生命都到了尽头,这事才会到头。那个诅咒会把我们一个接一个地带走;也许会像可怜的牧师说的那样拖很长时间,但迟早会像带走他那样把我们全带走。” “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布朗神父问道。 众人沉默不语,过了一会儿塔兰特有些漠然地说:“沃尔特斯先生,那个教区牧师自杀了。我想是他经受不住打击,精神失常了。恐怕这事已经板上钉钉了。我们刚刚在海边一块突出的岩石上发现了他的黑帽子和衣服。他好像跳海自尽了。我觉得他当时的表现就有问题,像是被吓傻了,或许我们本该照看他;可话说回来,当时哪顾得过来啊。” “你无能为力,”戴安娜小姐说。“难道你看不出,那东西正在按照可怕的顺序一个一个地判死刑?教授碰了十字架,他最先倒下;教区牧师打开了墓穴,他第二个被解决;我们只是进了那个礼拜堂,而且我们——” “停一下,”布朗神父以少有的严厉口吻说道:“这样下去不行。” 他仍然不由自主地皱着眉头,但他眼里的疑云已然消散,眼神明亮,似乎已经洞悉了可怕的真相。“我真傻!”他喃喃自语。“我早该明白了。诅咒的故事应该早就告诉了我真相。” “你的意思是,”塔兰特追问,“发生在13世纪的事真有可能把我们全杀掉?” 布朗神父摇摇头,平静地加重语气说:“我不想讨论发生在13世纪的事会不会把我们全杀死;但我可以肯定,我们不可能被13世纪并未发生,而且是子虚乌有的事杀死。” “哦,”塔兰特说,“神父怀疑超自然的事物到真是新鲜事。” “不是那么回事,”神父心平气和地回答:“我怀疑的东西与超自然无关,却与自然之事有关。有人曾说过,‘我相信不可能的事,但不信不可信的事。’我完全赞同这种说法。” “这就是你所谓的自相矛盾,对吧?”塔兰特问道。 “这就是我所谓的常识,如果理解正确的话,”布朗神父答道。“人们对涉及超自然的说法更信服,因为它说的是我们不理解的事,但会质疑与我们的理解相悖,却本属自然的说法。如果你告诉我,在伟大的格莱斯顿即将离世的最后时刻,曾受到巴涅尔的鬼魂纠缠,我无法辨明真假。但如果你告诉我,格莱斯顿先生第一次觐见维多利亚女王时,戴着帽子进入她的会客室,拍她的后背,还让她抽雪茄,我就不再是不可知论者。那不是不可能,只是不可信而已。与巴涅尔的鬼魂是否出现过相比,我更确信这件事从未发生过。因为它违背这个我确切了解的世界的法则。那个关于诅咒的故事也一样。我怀疑的不是这个传说,而是那段历史。” 戴安娜小姐总算恢复了一些神智,不再那么恍惚,她对新鲜事物总是存有好奇心,此刻明亮的眼睛里又放射出那种求知的欲望。 “你这人可真古怪!”她说。“你怎么能不信历史?” “我不信这个历史,因为它并非历史,”布朗神父答道。“任何稍微懂点儿中世纪历史的人都会发现,整个故事的可信度跟格莱斯顿让维多利亚女王抽雪茄差不多。但是,你们中有谁了解中世纪的情况?你们知道基尔特制是怎么回事吗?你们曾听说过‘salvo managio suo’(拉丁语:保全他的私宅)这个词吗?你们知道‘Servi Regis’(拉丁语:王室侍者)是什么人吗?” “不,我当然不知道,”戴安娜小姐愠怒地说。“拽一堆拉丁文干嘛!” “你当然不知道,”布朗神父说。“如果我们谈论的是世界另一端的埃及法老图坦卡蒙,以及几个天知道为什么保存那么完好的非洲人干尸;如果是巴比伦或中国发生的事;如果事关遥远而神秘的月中人,你们的报纸就会不厌其烦地告诉你们到底发生了什么事,甚至会详细到告诉你又发现了一只牙刷或者领扣。但是对于建造了你们本区的教堂、给你们所住的城镇、所从事的行业还有你们所走之路命名的那些人,你们却无意加以了解。我自己知道的也不算多;但我所知道的已经足以让我认定,那个故事是彻头彻尾的胡扯。法律禁止放债人为抵债而扣押一个人的店铺和工具。眼看着一个人陷入灾难的深渊,而且由犹太人一手造成的,基尔特居然坐视不管,这绝对不可能。那些人也有恶习,有各自的不幸;他们有时会折磨甚至烧死别人。但眼看着一个人无依无靠,因为无人在意他是死是活,只能孤独求死,这不是中世纪时期的理念,而是我们这个时代经济、科学和进步的产物。犹太人不会成为封建领主的仆从,他们通常会享有王室侍者的特殊地位。更重要的是,犹太人不可能因他的信仰被烧死。” “你越来越自相矛盾了,”塔兰特不由得说:“但是,你总不能否认犹太人在中世纪受到迫害的事实吧?” “如果说他们是中世纪时期唯一没遭迫害的人,”布朗神父说,“反倒更接近事实。如果你想要挖苦中世纪精神的话,你完全可以引用更好的例证,比如说,可怜的基督徒或许会因为在本体同一论的概念上犯了错而被活活烧死,而一位富有的犹太人可以在大街上公开嘲笑基督和圣母玛利亚却不被问罪。好了,故事就是那么回事。它绝对不是中世纪发生的故事;甚至算不上是关于中世纪的传说。不过是某个人根据他读过的小说和报纸编造的,而且很可能是灵机一动编出来的。” 其他人被他这通离题万里的历史讨论弄得有些发懵,似乎想不通神父为何要强调这些,而且把它们当成解开谜团的重要一环。塔兰特擅长从纠缠不清的题外话里寻出有价值的细节,他突然感到如醍醐灌顶。他扬起头,小山羊胡向外撅着,原本阴沉的两眼放着光。“啊,”他说:“灵机一动编出来的!” “这样说也许有些夸张,”布朗神父冷静地说。“我该说这是一个非同寻常、精心谋划的阴谋,而这部分跟其余部分相比,编得有些随意和马虎。但谋划者并不觉得有人会留意中世纪历史的细节。而且他的算计大体上来看相当准,就像他在别的事上的算计大都很准一样。” “谁算计的?谁算得准?”戴安娜小姐再也无法忍耐,突然发了脾气,质问神父。“你说的这个人到底是谁?你还嫌我们没受够,还要用一大堆他呀他的来让我们浑身起鸡皮疙瘩吗?” “我说的是凶手,”布朗神父说。 “什么凶手?”她尖声问道。“你是说可怜的教授被谋杀了?” “嘿,”大胡子塔兰特瞪着眼,瓮声瓮气地说,“我们还不能说‘谋杀’,谁知道他是不是被人杀的。” “除了斯梅尔教授,凶手还杀了另一个人,”神父严肃地说。 “啊?他还杀了谁?”塔兰特问。“他还杀了可敬的约翰·沃尔特斯,杜厄姆教区的牧师,”布朗神父明确答道。“他只想杀死他们俩,因为只有他俩拿了有特殊图案的金十字架。凶手绝对是个偏执狂。” “这听起来太怪异了,”塔兰特喃喃自语。“当然,我们无法确认教区牧师也真的死了。我们还没见到尸体。” “哦,不对,你们看到了,”布朗神父说。 大家一下子惊呆了,全都一言不发。在周边一片寂静中,戴安娜小姐下意识地胡乱猜想着,她想象中的情境如此活灵活现,以至于吓得自己差点儿失声尖叫起来。 “那正是你们所看到的,”神父继续说。“你们看到了他的尸体。你们没见过他活着的样子;但看到了他的尸体,这是毫无疑问的。在4支大蜡烛投下的烛光之下,你们长时间地凝视着它;而且它不是因为自杀而漂浮在海上,是像个红衣主教庄严地躺在建于十字>99lib?军东征时代之前的神殿里。” “通俗地说,”塔兰特说,“你实际上要我们相信经过防腐处理的尸体其实是被害人的尸体。” 布朗神父沉默了一会儿,然后以一种似乎毫不相干的神态说:“我注意到的头一件东西就是那个十字架;或者说挂着十字架的那条链子。对你们大多数人来说,那不过是串珠子而已,没什么特别的。这很自然;但是,同样是很自然的,我在这方面懂的比你们多。你们记得它被放在靠近下巴的地方,只露出几粒珠子,好像整条项链很短。但露着的那几粒珠子排列方式有些特别,先是一颗大的,然后是3颗小的,依此类推;事实上,我只看了一眼便知那是个诵经用的念珠,而且是个一端挂着十字架的普通念珠。但正常的念珠应该有至少5组外加一些零散的珠子。我自然而然便想知道其它珠子去哪儿了。如果是缠在脖子上的话,肯定会绕好几圈。我当时没有想明白;只是事后才猜到其余部分去了哪里。它在木柱底端缠了很多圈,那根木柱被固定在石棺内部的角上,用来支起掀开的棺盖。如此一来,当可怜的斯梅尔去拽那个十字架的时候,同时也就松动了那根木柱,棺盖失去支撑便砸到他的头上。” “我的天啊!”塔兰特说:“我开始觉得你说的有道理了。假如属实的话,这真是件奇事。” “当我想通了这一层时,”布朗神父接着说,“我大致就能弄明白其余部分是怎么回事了。请记住,首先,任何负责任的考古学权威一心想的是调查研究,寻找真相。可怜的老沃尔特斯是个实诚的古文物研究者,他打开墓穴的原因就是想验证一下尸体不腐的传说。其它都是谣传,因为人们往往会对这种发掘寄予很不现实的期望或者夸大其词。事实是,他发现尸体并未经过防腐处理,而是早已化成了尘灰。只是没想到,当他在那个塌陷的礼拜堂里独自借助烛光考察的时候,另外一个身影出现在他近前。” “啊!”戴安娜小姐倒吸一口凉气失声惊呼:“我终于明白你的意思了。你说的是我们曾跟那个凶手面对面交谈,开玩笑,听他给我们讲传奇故事,然后就毫发无伤地从我们眼前溜走了。” “并把他神职人员的伪装丢在了岩石上,”布朗附和着说。“这事太简单了。此人抢在教授前面,先进了墓园和礼拜堂,那时教授或许正跟那个悲惨的记者说着话。在空空如也的石棺旁边,他袭击了老牧师并杀了他。然后他换上老牧师的一身黑衣,并用石棺里找到的老袍子裹住老牧师的尸体,放进石棺里,像我刚才描述的那样安置好念珠,用木柱支起棺盖。通过这种方式,他给第二个敌人布置好了陷阱,随后就走出来迎接我们,表现出一位乡村牧师具有的最和蔼可亲的优雅姿态。” “他这样做够冒险的,”塔兰特质疑说,“碰到认识沃尔特斯的人就不好办了。” “我承认他确实有些疯狂,”布朗神父赞同说:“而且我觉得你该承认值得冒这个险,不管怎么说,他蒙混过关了。” “我承认他很走运,”塔兰特咆哮着说。“可他到底是谁?” “就像你说的,他很走运,”布朗神父回答说,“而且还非常走运。因为我们可能永远不知道他到底是谁。”他皱起眉头盯着桌面,过了一会儿又接着说:“此人一直神出鬼没,威胁这里很多年了,但有件事他非常小心,就是保守他是谁这个秘密;至今不为人知。但如果可怜的斯梅尔醒过来,我想他一定会醒的,那么,我们肯定能了解到更多情况。” “噢,你觉得斯梅尔教授会做什么?”戴安娜小姐问。 “我觉得他要做的第一件事,”塔兰特说,“就是动员所有的侦探去追捕这个杀人狂魔。我自己都很想去抓他。” “哦,”布朗神父皱着眉沉思良久之后,突然微笑着说,“我觉得我知道他最应该做哪件事。” “是什么事呢?”戴安娜小姐焦急地问。 “他该向你们所有人道歉,”布朗神父说。 然而,当布朗神父坐在病床边,跟渐渐康复的著名考古学家斯梅尔教授谈话时,却没有谈到这一点,而且说话最多的也不是他;因为尽管医生告诫教授不能多说话以免身体受不了,他还是要抓住这位神父朋友来访的时机多说几句。布朗神父有种特殊的才能,他的沉默暗含着对他人的鼓励,而斯梅尔就是受到了这种鼓励,谈了很多本不容易说出口的怪事。他提到身体恢复期间不同阶段的病态感受和经常伴随躁狂而至的噩梦。头部受到重创藏书网后的缓慢恢复往往会伴随精神紊乱;而头脑丰富有趣如斯梅尔教授者,即便在受到惊扰和扭曲的状态中,还是容易表现出独创性和好奇心。他的梦境由粗大的图案构成,画面极不均匀,如同他研究的那些粗犷生硬的古老艺术所表现的图形;梦中充斥着奇异的圣人,头顶方形和长方形的光晕;忧郁、呆滞的面孔,环绕着金光闪闪的王冠和光环;来自东方的鹰隼和长着山羊胡的男人,头发像女人那样盘起,戴着高高的头饰。他还告诉他的朋友,只有一种稍微简单、不那么混乱的类型不断地反复出现在他虚幻的记忆里。所有这些拜占庭图案会一遍遍地渐渐消失,如同烈焰中的一片金黄,在火中若隐若现地闪动,渐渐淡去;然后便消失得无影无踪,只留下光秃秃的黑色岩壁,上面闪现着鱼的形状,如同用浸入鱼磷光的手指在那里描画。因为那个符号就是他曾经无意中抬头看到过的,就在那一刻,他第一次听到他的敌人发出的声音,从漆黑地道的转弯处传了过来。 “最后,”他说,“我认为我弄懂了那个画面和声音的一种意义;这是我以前从不理解的。我担什么心呢?就因为一个疯子放狠话要迫害或追杀我?他只是孤军作战,而对抗他的是一个由无数心智健全的人组成的庞大社会!那人在漆黑的地下墓穴刻画基督的神秘符号,他受的是与众不同的迫害。他是个孤立无援的疯子;整个健全社会团结一致,并非要拯救他而是要杀掉他。我有时会庸人自扰,烦躁不安,怀疑这人或那人就是迫害我的人;怀疑塔兰特,怀疑伦纳德·史密斯,怀疑他们中的任何一个。也许他们全是?也许在船上、火车上和村子里的所有人都是。也许,就我而言,他们全是凶手。我以为我有理由感到惊恐,因为我在黑暗的地下深处爬行,而那里有个人要消灭我。假如那个要消灭我的人来到世间,拥有整个世界,能号令所有的军队和众人,那会怎样?假如他能够封闭整个大地或者用浓烟将我驱出地洞,或者在我露出头的那一刻杀了我,那该怎么办?与这种级别的杀手打交道会是什么滋味?这个世界已经忘记了这些事,就像在不久前忘记了战争一样。” “是的,”布朗神父说,“但战争已经降临。鱼类可能又被迫转入地下了,但是还会重见天日的。帕多瓦的圣安多尼曾幽默地说,‘只有鱼才能在大洪水到来时幸免于难。’” 带羽翅的匕首 布朗神父在生命中的某个阶段发现,若不竭力抑制身体的轻微抖动,就很难将帽子挂到帽钩上。这种毛病的源头,其实不过是异常复杂事件中的一个细节而已;然而,在他忙碌的一生中,这也许是能使他记起整个案件的唯一细节。它可以追溯到那件令警察局的医官博伊恩倍感困扰的事实,为此,他曾不得已在12月某个严寒的早晨派人来请布朗神父。 博伊恩医生身材高大,皮肤黝黑,是个让人难以捉摸的爱尔兰人。像他这类的爱尔兰人并不鲜见,他们会滔滔不绝地大谈科学的怀疑论、唯物主义、犬儒主义;但只要一说到宗教仪式,他们便会一口咬定说,那些都起源于他们本国的宗教传统,断无其它可能。很难说清楚他们的信条仅仅是浮光掠影还是本就根深蒂固;但可能性更大的是,两者兼有,而夹在中间的却是一大堆唯物主义。不管怎样,每当他觉得可能会涉及到这类问题时,他就会把布朗神父请来,虽然他并不刻意表现出自己喜欢这样。 “我不能确定是否需要你来,”他上来就说。“我什么都不能肯定。我根本就不知道这案子该由谁办,是医生、警察还是神父。” “噢,”布朗神父微笑着说,“我想你既是医生又是警察,我似乎是少数派。” “我承认你是政客们所说的那种负有使命的少数派,”医生说。“我的意思是,你有自己的本职工作,同时也干些我们这一行的事。但是很难说这事到底是谁的本行,是你的,我们的,还是精神病院院长的。我们刚收到一位先生的请求,他就住在附近山上的那所白房子里,因为担心有人要谋杀他而请求保护。我们已经尽可能了解到了一些情况,也许我该从头给你讲一讲这是怎么回事。” “大致情况是这样的,在英格兰西南部,有个叫艾尔默的大地主。他结婚很晚,育有三子,分别是菲利普、斯蒂芬和阿诺德。而在他单身的时候,由于担心无后,便收养了一个叫约翰·斯特雷克的小男孩,他认为这孩子非常聪明且很有发展前途。这孩子来历不明,有人说他是弃婴,也有人说他是吉普塞人。我想这后一种说法与艾尔默晚年的表现有关,他沉溺于各种神秘之事,其中包括看手相和占星术。他的三个儿子说,怂恿他这么做的就是斯特雷克。不过,这三个儿子还说了许多别的事。他们说斯特雷克是个彻头彻尾的恶棍,尤其是个谎话连篇的人;他是个说谎的天才,擅于随机应变编造谎言,能在侦探面前蒙混过关。不过,考虑到以往发生的那些事,也可能是自然而然产生的偏见。 也许你或多或少能想象出后来的事情。老人几乎把他的一切都留给了这个养子。在他去世后,几个亲生儿子便质疑他的遗嘱。他们说,父亲是遭到恐吓才屈服的,不客气地说,是被吓糊涂了,才有了这种愚蠢的举动。他们说斯特雷克曾以极其怪异和狡猾的办式对老人施加影响,无视他的护士和家人,在他弥留之际对他进行恐吓。不管怎样,他们似乎成功地证明了老人精神状况出了问题,因为法院宣布遗嘱无效,他的三个儿子继承了全部遗产。据说当时斯特雷克的表现很可怕,他大发雷霆,发誓要把他们三兄弟全杀掉,一个接一个,谁都别想逃脱他的报复。现在要求警察保护的是阿诺德·艾尔默,他是三兄弟中的老三,也是最后一个。” “第三个也是最后一个,”神父严肃地看着他说道。 “对,”博伊恩说。“另两个已经死了。”他沉默了一会儿又接着说:“这就是令人生疑的地方,没有证据表明他们是被谋杀的,但是被谋杀的可能性相当大。老大继承了父亲名下的土地,据说是在他家花园里自杀的。老二进入制造业当了老板,头撞在他自己工厂的机器上死了;他也可能是一脚踩空,掉下去撞死的。可是,如果确实是斯特雷克杀了他们,那他肯定狡猾透顶,不仅能从容作案,还能让自己全身而退。还有另外一种可能,也许事情从头到尾都是狂想症患者将种种巧合想象成了某种阴谋。所以,我需要一个头脑清醒、无公职的人去和这位阿诺德·艾尔默先生谈谈,了解一下他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你知道有妄想症的人会有什么样的表现,也能识别出一个人是否在说实话。我想让你先去打探一下,然后我们再着手处理。” “这似乎怪得很,”布朗神父说,“你们之前居然不认为有认真对待的必要。假如这件事真有什么内情的话,它也存在了很长时间了。他选择此时请求你们保护有什么特殊理由吗?” “你可以想象得到,我考虑过这个问题,”博伊恩说。“他的确给出了理由。但我承认,这是让我感到困惑的缘由之一,我觉着这不像是一个脑子有问题的人胡思乱想那么简单。他声称他所有仆人都突然甩手不干,离开了他,情急之下,他只得请求警方来守护他家。在向他了解情况的过程中,我确实发现山上那幢房子里的仆人大批出走了;当然,小镇上也是流言四起,众说纷纭,我敢说那些都是一面之词。根据仆人们的描述,他们的主人整日烦躁不安,恐惧万分,吹毛求疵,变得令人无法忍受;他要求仆人们像哨兵和医院的护士那样熬夜轮班守护这房子;他们一刻都不得闲,因为他要求必须有人陪着他。就这样,仆人们都说他是个疯子,然后就全走了。当然这并不能证明他真是个疯子;不过,如今这个时代,一个人居然要求他的男仆或者客厅女佣去充当武装警卫,这的确够稀奇的。” “于是,”神父微笑着说,“他就要求警察来充当他的客厅女佣,因为他的客厅女佣不愿充当警察。” “我也认为那很过分,”医生表示赞同:“但我得负责任,在断然拒绝之前需要找个缓兵之计,而你就是缓兵之计。” “好极了,”布朗神父爽快地说。“如果你没意见,我现在就去拜访他。” 小镇周边连绵起伏的原野覆盖着一层严实的白霜,晴朗的天空散发着刺骨的寒意,东北方向,血一般的火烧云已经悄然爬上了天空。就在那片较为阴暗、不祥的色彩背景中,山上那栋房子若隐若现,房前的几根灰白支柱,构成了短短一段古典造型的石柱廊。一条直通房屋的蜿蜒小径越过起伏的高地,倏然消失在一片黑乎乎的浓密灌木丛中。当他快走到灌木丛时,感觉空气似乎越来越寒冷,仿佛正在接近冰屋或北极。但他是个非常务实的人,从来不会将幻想当成现实。他只是抬头望着房顶上飘浮的乌云,欢快地说:“要下雪了。” 穿过低矮的意大利风格铁艺门洞,他走进了满目凄凉的花园,那是原本井然有序的东西突然被人遗弃后产生的无序之景。深绿色的草木披挂着斑斑白霜,呈现出一片灰色;大量疯长的杂草已经开始侵蚀花坛,原来齐整的边沿变得犬牙交错。那座房子的下半部隐没在草丛和灌木丛之中。这些植物大多属于四季常青或耐寒的品种;虽说也是满目浓密的苍绿,但又因为是在北方的缘故,很难称得上郁郁葱葱,称之为北极丛林恐怕更恰当。这种类比在某种程度上也适用于房子本身,它那排廊柱和古典立面,原本该俯瞰地中海,如今却偏偏迎着北海的寒风渐渐凋零。各处零星显露的古典装饰更加重了这种对比;女像柱以及依照古典悲喜剧形象雕刻的面具,从这座建筑的各个转角俯视着灰色杂乱的花间小径,饱经风霜的面孔看上去斑痕累累。涡形柱顶也似经不住寒冷的侵袭而蜷起。 布朗神父走上杂草丛生的台阶,来到了一处两边立有巨大圆柱的宽阔门廊,上前敲门。等了几分钟后没见动静,他再次敲门,然后背对门站在那里耐心等候,同时眺望着远处渐渐暗下去的景致。北方飘来的一大片乌云,将一切都笼罩在了阴影之下。布朗神父向外瞭望的时候,感觉头顶上的柱子在暮色中显得又大又黑,他看到那大团乌云泛着乳白光晕,如同一个巨大的华盖滑过屋顶,笼罩门廊。这个有着乳白色边缘的华盖越降越低,似乎要落入花园,渐渐地,这片浓云飘走了,只在冬日的天空中留下丝丝缕缕的银白,映出落日余晖。布朗神父一直等待着,房子里没有丝毫动静。 然后他轻快地走下台阶,绕着房子寻找其它入口。他终于找到了一个侧门,并用力敲了几下,接着等。然后他又拧了拧门把手,发现门关得很死。神父只好沿着房子边缘踱着步子,寻思着自己可能面对的各种情形,猜想着古怪的艾尔默先生或许深藏在房中,因此听不到任何外界的声音;也许外面传来的声音让他以为是登门寻仇的斯特雷克,因而将自己藏得更深。或许仆人们在清晨离开时只打开了一道门,随后就被主人上了锁;然而无论艾尔默做了什么,以仆人们当时的心境来看,他们不大可能会仔细留意关严各处门窗。神父继续四处搜寻:这个地方其实并不大,只是透着些许矫饰的气息;没多大会儿,他已经转了一圈。紧接着,他便发现了他预料中要搜寻的地点。有间屋子的落地窗挂着窗帘,窗前爬满了藤蔓,不过,窗户开着一条缝,肯定是有人忘记关了。他进去后发现这是个中心房间,里面装饰得比较过时,但布置得很舒适,一边有个楼梯通到上层,另一边有扇门通向外边。他正对面是另一扇门,嵌着红色玻璃,以现代人的品位来衡量,显得不免艳俗;看着像是用廉价彩色玻璃制成、身穿红袍的人像。在他右边的圆桌上放着一个大碗似的水族缸,盛满发绿的水,里面的鱼和类似的活物好似在水池里一般游曳。水族缸对面有棵枝繁叶阔的棕榈树。这里所有的东西都如此枯燥乏味,完全是维多利亚时代初期的风格,因此当他看到帷幔遮掩的壁龛里有部电话的时候,不免感到很稀奇。 “谁呀?”彩色玻璃门后传来一声尖利的疑问。 “我能见见艾尔默先生吗?”神父不无歉意地问。 门开了,一位穿着孔雀绿便袍的男子满脸狐疑地走了出来。他头发乱蓬蓬的,像是一直躺着,才起床的样子。但从眼神看,他不但很清醒,而且还很警惕。布朗神父很清楚,生活在幻觉或危险阴影中的人,往往会顾不上打理自己,变得不修边幅。从侧面看,他有一张鹰一样的脸。但要是从正面看,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他蓬乱的棕色胡须。 “我就是艾尔默先生,”他说,“我从未想过还会有访客。” 艾尔默先生惴惴不安的眼神促使神父开门见山,直奔主题。如果这个人真的只是偏执狂,他就更不会反感直来直去的做法了。 “我想知道,”布朗神父轻声说,“你是不是真的从未想过会有访客。” “你说对了,”他镇定地说。“我一直在等一位客人,可能也是最后一位客人。” “我希望不是这样。”布朗神父说,“不过,我推断出,我不大像是你期待的那个客人,至少这能让我松口气。” 艾尔默先生爆发出一阵狂笑。“你当然不是,”他说。 “艾尔默先生,”布朗神父开门见山地说,“我贸然来访,真不好意思,不过我的朋友告诉我你遇到了麻烦,并请我来看看是否能为你做点什么。实际上,在这样的事情上,我还小有经验。” “没有像这样的事,”艾尔默说。 “你的意思是,”布朗神父说,“你们这个家族发生的不幸都是非正常死亡?” “我的意思是,它们甚至都称不上是正常谋杀,”艾尔默答道。“那个要将我们斩尽杀绝的人简直就是地狱里的恶鬼,他的力量来自地狱。” “所有邪恶只有一个来源,”神父郑重地说。“但你怎么知道它们不是正常的谋杀呢?” 艾尔默以手势作答,示意客人坐到椅子上。然后他自己慢慢坐到另一把椅子上,皱着眉,双手搭在膝盖上;但当他抬起头时,表情比刚才温和了许多并带着更多的关切,说话声也变得相当亲切和克制。 “先生,”他说,“我丝毫不希望你把我想成不讲理的人,我通过推理得出了这些结论,不幸的是,想到底也只能是这种结果。我读了大量这方面的书;因为只有我继承了父亲在这类玄奥事物上的学识,从那之后我也就继承了他全部藏书。但是我要对你讲的,不是基于书本上的东西,而是我亲眼目睹的。” 布朗神父点点头,艾尔默接着往下说,字斟句酌似的:“就我大哥的事来说,最初我也不能肯定。在他被枪杀的地方没有发现任何痕迹或脚印,只有丢在他旁边的一把手枪。但他才收到一封恐吓信,肯定是我们的仇人写的,因为信上有个记号,像个带翅膀的匕首,这是他邪恶可憎的把戏之一。再有就是据一个女仆说,她在黄昏时看到有东西顺着花园围墙移动,那东西很大,不可能是一只猫。我也没再往下深究;我要说的是,假如凶手真来过,他也没留下任何踪迹。可是,当我二哥斯蒂芬死的时候,情况就不同了;从那以后,我就都明白了。在工厂的大烟囱下面,有台机器在露天脚手架上运转;我二哥被铁锤击倒后不久,我就爬上了平台;除了那个铁锤,我没发现任何其它可以打倒他的东西。不过我有个重要发现。” “在我和工厂大烟囱之间冒着厂里排出的滚滚浓烟;但透过浓烟的间隙,我看到烟囱上站着一个像是披着黑斗篷的黑色人影。含有硫磺的烟雾又在我和烟囱之间弥漫开来;当烟雾消散后,我抬头看远处高耸的烟囱——那儿根本就没人。我是个头脑清醒的人,我要问所有头脑清醒的人,他是怎么爬上那个令人眩晕、无法攀登的烟囱上去的,他又是怎么下来的呢?” 他目不转睛地盯着神父,似乎要让他解开这个谜题;沉默片刻后他突然说:“我二哥的脑浆都被打出来了,但身体完好无损。我们在他口袋里发现了其中一封警告信,日期是出事的前一天,上面打着飞行的匕首那个标记。” “我能确定,”他语气沉重地继续说,“那个飞行的匕首标记不会是随意或者偶然留下的。跟那恶人有关的任何事都不会是偶然的。他精于设计;尽管是个极其黑暗、错综复杂的设计。他的脑子里不仅充斥着各种精巧的诡计,而且还有各种标志和密语、无声的符号和无字的图象,全是你叫不出名字的东西。他是世上最恶毒的那种人:他是个邪恶的神秘主义者。目前我不敢妄言已破解了这个标记的全部秘密;但看来可以肯定,这个标记与他针对我们这个不幸家族所做的一切,那些惊人的、难以置信的活动之间,必定存在某种关联。菲利普在自家草坪上被打死,但找不到任何跟凶手有关的蛛丝马迹,难道说这种诡异的死法跟某种带翼的凶器扯不上任何关系?那像羽毛箭一样的带羽毛状翅膀的匕首,靠斗篷做翼悬在高耸的烟囱顶上的那个人,这两者之间难道没有任何关联?” “你的意思是,”布朗神父若有所思地说,“他就一直在空中飘着?” “是术士西门干的,”艾尔默答道,“就象黑暗时代流行的预言所说,敌基督会飞。无论如何,信上有带翼的匕首;不管它能不能飞,它肯定能杀人。” “你是否注意到它印在什么样的纸上?”布朗神父问道。“是普通纸吗?” 神秘莫测的艾尔默突然爆出一阵狂笑。 “你可以看看是什么样的,”艾尔默板起面说,“因为今天早上我也收到了这样一封信。” 他现在坐在椅子上,向后靠着,蓄着山羊胡的下巴抵着胸部。那件绿色便袍有些小,两条长腿露了出来。他身子没动,只把一只手伸进便袍口袋里摸索,然后掏出一小片纸,胳膊僵直,手里的纸片抖动着。他的整个架势让人觉得他得了偏瘫,既僵硬又衰弱。但神父后来的一席话对他产生了奇特的振奋作用。 布朗神父有点儿近视,他眨着眼看了看艾尔默给他的那张纸。那张纸比较特别,粗糙却不普通,就像取自某位艺术家的素描簿;上面用红墨水清楚地画了一把带翅膀的匕首,那翅膀就像赫耳墨斯的信使权杖,上面写着:“得此者,次日死到临头,步其兄长后尘。” 布朗神父将那张纸扔到地上,挺直身体坐在椅子上。 “你不能被这种东西吓倒,”他厉声说。“恶魔总是企图让我们绝望,进而陷入绝境。” 令神父诧异的是,这个垂头丧气瘫坐在那儿的人受到了惊动,突然从椅子上跳起来,如梦方醒。 “你是对的!你是对的!”艾尔默大叫着,显得异常激动。“恶魔会发现我还没那么绝望,也没有陷入绝境。也许我拥有比你想象中更大的希望、更得力的帮助。” 他双手插兜站在那里,皱起眉头盯着神父,而神父则在透着紧张的沉默中,一时产生了疑问,不清楚他的大脑是否因长期处于险境而受到了影响。可他说起话来,条理很清楚。 “我敢肯定,我的两位兄长因为用错了武器,这才遭到惨败。菲利普握着转轮手枪,所以死后被人们认定为自杀。斯蒂芬有警察保护,可他同时也感觉这种状况有些可笑;他不允许警察跟他一起爬上脚手架,结果他在上面只站了片刻就出事了。他们两个都变得玩世不恭,对我父亲临终前那段时日表现反常,痴迷于神秘玄奥之事反应过度,陷入怀疑一切的另一个极端。但我一直很清楚,他们对我父亲了解的远远不够。没错,他研究魔法,最终被黑魔法断送了,倒在斯特雷克这个恶棍施加的黑魔法之下。但我的兄长们选错了解药。解除黑魔法的不是野蛮的唯物主义或尘世智慧,而是白魔法。” “那取决于,”神父说,“你的白魔法指的是什么。” “我指的是银魔法,”另一个人低声说,像是在透露什么秘密。停了一会儿,他又说:“你知道我说的银魔法是怎么回事吗?请稍等一下。” 他转身打开红色玻璃门,进了走廊。这房子不像布朗神父想象的那样深;那扇门并未通向什么内室,只见一段很短的过道,尽头是一道门,直通花园。神父心想,过道一侧的那扇门无疑是主卧室,主人就是从那里身着便袍走出来的。这一侧只有个普通的衣帽架,上面挂着一堆肮脏的普通旧帽子和外套;但过道另一边有些有趣的东西:一个老旧的深色橡木餐具柜,里面摆着些旧的银餐具,上面还挂着几件旧武器,不知是纪念品还是装饰品。阿诺德·艾尔默在那里停下,抬头望着一把老式广口手枪。 过道尽头的门是关着的,日光从门缝射了进来。神父天生对自然事物有着敏锐的直觉,这道异常炫目的白光告诉他,外面发生了什么。那正是他进屋之前就预言过的。他从房主身边跑过,主人被吓了一跳。神父打开了门,迎面而来的是白茫茫、亮晶晶的一片。通过门缝看到的白光,既有日光本有的白色,也夹杂着白雪散射的莹莹光芒。漫天飞舞的雪花落在广袤的原野上,处处是晶莹素妆,纯白无暇。 “不管怎样,这就是白魔法,”布朗神父高兴地说。然后他转身走回门厅,一边嘀咕着:“我想,也是银魔法吧。”因为白光映射在银器上,泛着美妙的色泽,晶莹的光也照亮了隐身在各处昏暗中的古旧武器。艾尔默陷入沉思,乱蓬蓬的头上似乎笼罩着一圈跃动的银色光晕。他从阴影中转过脸来,手里拿着一把奇特的手枪。 “知道我为什么选这种老式大口径短枪吗?”他问道。“因为我可以装上这种子弹。” 他从餐具柜里找出一把使徒汤匙,使劲把上面的小头像掰掉。他补充说:“咱们回另一间屋吧。” “你读过有关丹地战死的故事吗?”重新落座后,艾尔默问神父。他刚才对神父风风火火的举动感到不快,但此时已经恢复了平和。“你该知道迫害誓约派成员的约翰·格雷厄姆吧,他的黑坐骑可以冲上绝壁。你知道吗?因为他把自己出卖给魔鬼,只有用银子弹才能打死他。就你而言,这一点令人宽心。你的学识至少让你相信魔鬼。” “噢,对,”布朗神父说,“我相信魔鬼。我不相信的是丹地,不相信关于丹地和誓约、黑马之类的传说。约翰·格雷厄姆不过是17世纪时的职业军人,与他同时代的军人相比,相当出类拔萃。他之所以迫害他们,无非因为他是龙骑兵,而不是龙。经验告诉我,将自己出卖给魔鬼的不是那些舞刀弄枪的人。我知道的魔鬼崇拜者有所不同。具体是谁我就不说了,免得闹的满城风雨。我只举与丹地同时代的一个人为例。你听说过斯太尔的达尔林普尔吗?” “没有,”对方生硬地答道。 “你该听说过他的所作所为,”布朗神父说,“他的恶行远远超过了丹地;然而,他却因为被人遗忘而没落得遗臭万年。他是格伦科大屠杀的罪魁祸首。他是个知识渊博、很有头脑的律师,是个十分真诚而有理想的政治家。他性情温和,有张文质彬彬的面孔。他才是那种把自己出卖给魔鬼的人。” 艾尔默从椅子上探起身,有些急切地表示赞同。 “天啊!你说的对,”艾尔默叫了起来。“一张文质彬彬的面孔!约翰·斯特雷克的脸也是这样。” 然后他站起身,凝神盯着神父。“你在这里等一下,”他说,“我拿些东西给你看。” 他从中间那道门走回去,并随手关上。神父心想,估计他是去餐具柜那边或进了卧室。布朗神父仍端坐在那里,出神地盯着地毯,光线透过红玻璃门,在地毯上投下一缕淡淡的红光。有一阵那片光斑像红宝石般亮了起来,随后又暗了下去,仿佛风雪天的太阳从云缝中刚一露面,随即又被遮上。室内似乎凝固了,只有暗绿色鱼缸里的水生动物在来回游动。他在苦思冥想。 过了一两分钟,他站起身,蹑手蹑脚走到电话机旁,给警方总部的朋友博伊恩医生打了个电话。“我想跟你说说艾尔默先生和他那些事,”他悄声说。“这事很古怪,不过我倒觉着这里面有些名堂。假如我是你的话,我会立刻派些人过来;我想,可以派四五个人过来围住这座房子。假如真有事发生,犯人逃跑的方式很可能出乎我们预料。” 挂上电话,他又回到原位坐下,目不转睛地看着深色地毯,从玻璃门透过来的光又一次映出血红色的亮斑。透进来的光线里似乎隐含着什么,令他神思恍惚,将他引向了虚无缥缈的境地,恍如飘入创世之初,出现第一缕光明的那个时刻,就在象征着门窗的符号中,那件事的所有迷团忽隐忽现。 从关着的门后传来一声惨叫的同时,又有一声枪响。枪声的回响还没消逝,门就猛地被撞开,房主人摇摇晃晃进了这间屋子,便袍肩部撕破了一半。他拿着枪,枪口还冒着烟。看上去他全身在颤抖,部分原因是他在不自然地发笑。 “荣耀归于白魔法!”他叫道。“荣耀归于银弹头!这个地狱恶魔多次作恶都侥幸逃脱,这下我终于为兄长报了仇。” 他跌坐在椅子上,枪从手中滑落到地上。布朗神父从他身边飞奔出去,穿过玻璃门,冲向过道。他跑过去,伸手抓住卧室门把手,似乎要进去;然后,他垂着头站了一会,好像是在查验什么——随后跑到过道尽头,打开了通向花园的那扇门。 此前不久还是一片白茫茫的雪地上,兀然躺着一个黑乎乎的东西。乍一看,它有点像个大蝙蝠,再定睛一看,其实是个人;面朝下趴在那里,一顶拉美样式的宽沿黑帽盖着整个头部;那件非常宽大的黑斗篷铺展在地上,也许事有凑巧,两只宽松的袖子都完全铺开,看似蝙蝠的黑翼。虽然两只手都被遮盖着,布朗神父大致看出一只手所在的位置,而且发现在离它不远的斗篷边沿下面,某种金属武器闪着微光。然而,它的整体效果很奇特,犹如奢华但不失简约的纹章图案;仿佛一只展示在白底上的黑鹰。神父绕着它走了一圈,瞥见了帽子遮住的那张脸,正是房主人所说的文质彬彬的面孔;甚至流露着怀疑和冷峻:约翰·斯特雷克的面孔。 “唉,该死的,”布朗神父喃喃自语。“它真的像个巨大的吸血蝙蝠,如同猎鹰似的猛扑下来。” “除此以外他还能怎么来呢?”门口那边传来说话音。布朗神父抬头看见艾尔默再次站在那里。 “难道他不是走来的吗?”布朗神父含糊其辞地说。 艾尔默伸长手臂,朝眼前的雪景挥动了一下。 “你看这雪,”他语调低沉,洪亮中又带着某种有节奏的颤音。“这雪难道不像你所谓的白魔法一般纯洁无暇吗?除了扑倒在那里的可憎污渍,方圆几英里内还有别的污点吗?雪地上除了你我留下的脚印,再无其他任何人的踪迹;也没有走向这所房子的任何足迹。” 他紧盯着这个小个子神父,表情古怪。过了一阵他又说:“再说了。他用来飞行的那件斗篷太长了,穿着它根本走不了路。他不是个大高个儿,斗篷会像王袍的后摆似的拖在身后。如果你愿意,可以在他身上展开看看。” “你们俩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布朗神父突然问道。 “事情发生得太快了,很难说清楚,”艾尔默答道。“当时我朝门外看,正要转身时,突然感觉身边起了一阵风,就像我遭到半空悬转的轮子连续猛击。我打了几个转,胡乱开了一枪;然后什么都没看到,除了你我现在看到的这个。我敢说,要不是我的枪里装着银弹头,你看到的就不是它,而会是另一个人的尸体躺在雪地里。” “顺便问一下,”布朗神父说,“我们该让它丢在雪地里,还是你愿意把它抬进你的屋里?我想走廊那边是你的卧室吧。” “不,不,”艾尔默赶紧说,“我们得让它留在原地,等警察过来查看。另外,我已经受够了这种刺激。就算天塌下来了,我也要去喝一杯。之后,他们可以任意处置我。” 回到主房间的艾尔默,瘫坐在棕榈树和养鱼缸之间的椅子上。他进屋时曾打了个趔趄,还差点碰翻了鱼缸,他在几个壁橱和角落里一通乱摸,总算找到了一瓶白兰地。他本来就不像是有条理的人,此刻更是心绪烦乱到了极点。他大口喝着白兰地,开始兴奋地唠叨,好像要打破寂静。 “我知道,你仍然不相信,”他说,“哪怕你亲眼目睹了一切。请相信我,在斯特雷克和艾尔默家之间的争斗背后有更多隐情。另外,你没理由变成无信仰的人。你应该坚定地维护被这些蠢人称为迷信的所有东西。我说,你不认为那些老妇讲的什么运气啦、魔咒啦,包括银子弹之类的故事都大有讲头吗?对于这些东西,你作为天主教徒有什么说法呢?” “我说,我是不可知论者,”布朗神父微笑着回答。 “胡说,”艾尔默不耐烦地说。“相信这些东西是你的本分。” “噢,当然,我确实相信一些事,”布朗神父让步说:“这样一来,我自然就不相信另外一些事了。” 艾尔默倾身向前,一动不动地凝视着他,神情怪异,像个催眠师。 “你确实相信,”他说。“你确实全都相信。即使在我们否定一切的时候,我们还是相信一切。否定者信,不信者也信。凭良心说,难道你不觉得这些矛盾的东西其实并不矛盾吗?不是有个宇宙包容着这一切吗?灵魂围绕着星辰之轮运转,一切都在循环往复;也许我和斯特雷克以各种形态对抗过,兽对兽,鸟对鸟,也许我们会永远斗下去。但既然我们相互追寻并彼此需要,即便永恒的恨也成了永恒的爱。善与恶在同一转轮上旋转,它们实为一体,不可分割。在你内心深处你难道就没有意识到,在你所有信念的背后难道你就不相信,只存在一种实在,而我们全是这个实在的投影;一切不过是单一事物的不同表象:在一个中心里,人类转化为人,人转化为神吗?” “不是这样,”布朗神父说。 屋外,黄昏渐渐降临。在这样的雪天傍晚,黄昏时的大地看起来比天空还明亮。透过半掩的窗户,布朗神父模糊看到一个身材魁梧的人,正站在大门外的门廊下。他随意朝他最初进屋的落地窗那边扫了一眼,又看到两个同样一动不动的人影遮暗了窗户。那个彩色玻璃门半掩着;他能看到门外的短过道里,有两个长影子的末端,尽管在夕阳平射下有些夸张变形,他还是能大致分辨出那是两个人的身影。博伊恩医官听从了他在电话里给出的建议。这所房子已被警察包围。 “为什么非要说不呢?”主人仍像催眠师那样盯着布朗神父,固执地追问。“你亲眼看到了那场永恒戏剧的片段。你已经看到约翰·斯特雷克发出的威胁,要用黑魔法杀死阿诺德·艾尔默。你已经看到阿诺德·艾尔默用白魔法杀了约翰·斯特雷克。你看到阿诺德·艾尔默还活着,此时正在跟你谈话,可你就是不信。” “对,我不相信,”布朗神父说着,便从椅子上起身,像是要告辞。 “为什么不呢?”主人问。 虽然神父只是稍微提高了一点声音,但他说出的话却如洪钟震耳,响遍室内各个角落。“因为你不是阿诺德·艾尔默,”他说。“我知道你是谁。你就是约翰·斯特雷克;你还将三兄弟中的最后一个也杀了,他正躺在外面的雪地上。” 对方闻听此言,两眼瞬时瞪得溜圆;他似乎要做最后一番努力,凭借暴突的眼球来催眠并控制他的同伴。接下来,他猛然闪向一侧;几乎就在同时,他身后的门开了,一个彪悍的便衣刑警不动声色,一只手搭在了他的肩上,另一只手垂着,但手中握着一把转轮手枪。房主人慌乱地往四下里看,只见静悄悄的房子里,到处都是便衣。 当天晚上,布朗神父和博伊恩医生围绕艾尔默一家的悲剧又作了一次长谈。此时,本案的主要事实已经明了,再无疑点。因为约翰·斯特雷克已经澄清了他的身份,甚至坦白了他的所有罪行;或者更准确地说,他在吹嘘自己取得的胜利。随着最后一个艾尔默死去,他一生的追求便画上了圆满的句号,与此相比,其它任何事,包括他本人存在与否,对他来说都已经无关紧要了。 “那个人是个比较特殊的偏执狂,”布朗神父说。“他对其它任何事,甚至杀其他人都没兴趣。为此我还要感谢他;因为今天下午每次回想当时的情形时,我都会感到万幸。毫无疑问,你也会想到,他大可以赏给我一颗铅头子弹,一走了之,根本不用费尽心思,编造会飞的吸血鬼和银头子弹之类的鬼故事。实话告诉你,这个念头冒出来不止一次。” “我纳闷他为什么没有动手,”博伊恩说,“这真让我想不明白;不过,这事就没我能想明白的地方。你究竟是怎么发现的?你到底发现了什么?” “哦,你提供给我的信息很有价值,”布朗神父谦虚地回答,“特别是那条起了作用的信息。我是说,关于斯特雷克的那段声明,说他很有想象力,擅长编造谎言,说谎时镇定自若。今天下午他便需要编造谎言,他也确实做到了应付自如。或许他犯的唯一错误就是编造了一个超自然的故事;他觉得既然我是个教士,就应该相信任何事。而大部分人却没有这种想法。” “可我还是想不出个所以然,”医官说。“你确实需要从头说起。” “这事要从便袍说起,”布朗神父直截了当地说。“我从未见过这么完美的伪装。当你在一座房子里碰到一个穿便袍的人,你会很自然地想到他在自己家里。我也是这么样想的;可后来,出现了一些奇怪的小事。当他取下那把手枪时,伸直手臂咔哒一声扣动枪机,好像不熟悉枪的人要试试枪里是否装着子弹那样;如果真是他的枪,他肯定知道是否上了膛。我不喜欢他乱找白兰地或者差点撞倒鱼缸的动作。因为如果一个人的家里长期摆放着这种易碎的东西,他应该会养成下意识地避开它的习惯。不过,这些也可能是我想象出来的。第一个真正的疑点是下面这个。他从两扇门之间的小过..道里走了出来;而在过道里的两扇门中只有一扇通向一个房间;于是我便想着他刚从卧室出来。我试过那个门把手,是锁着的。当时我就觉着很奇怪;就通过锁眼往里看。里面空荡荡的,显然没人住;没有床,什么都没有。因此可以认定,他并没从房子里的任何内室出来,而是从外面进来的。当我明白了这一点时,我就想清楚了整件事的原委。” “毫无疑问,可怜的阿诺德·艾尔默在楼上睡觉,或原本就住楼上,他穿着便袍下了楼,走出那个红玻璃门。在走廊的尽头,他看见了背光站着的仇家。他看到的这个人身材高大,蓄着山羊胡,戴顶宽边黑帽,身披一件肥大的黑斗篷。他根本没时间再多看一眼,斯特雷克就猛扑上来,卡住他的脖子或是用刀刺他;究竟怎样要等验尸后才能确定。斯特雷克站在衣帽架和壁橱之间的窄过道里,以一个胜利者的姿态,低头看着他最后一个敌人倒在地上。就在这时,他听到一些响动,是客厅那边传来的脚步声,这倒真是出乎他的意料。实际上,当时是我穿过落地窗进屋时弄出的动静。” “他换装的速度奇快,令人咂舌。他所做的不仅是换装那么简单,其中还有冒险传奇,而且是临场发挥的冒险传奇。他摘下大黑帽子,脱掉大黑斗篷,换上死者的便袍。然后他干了一件非常可怕的事;至少是一件让我一想起来就感到害怕的事,没有比这更可怕的了。他像挂衣服似的把尸体挂在了衣帽钩上,然后把自己的长斗篷搭在尸体上,刚好能全遮住,他又拿他的大帽子把整个头部都盖上。那个过道空间狭小,一间屋的门又锁着,这就成了藏尸体的最佳办法,也是非常绝妙的一种做法。我自己就曾在衣帽架旁边经过了一次,当时只以为挂的是衣服,根本没多想。这件事给我心里留下了阴影,只要一想到这个,我就不寒而栗。 “或许这事就算办妥当了;但我随时有可能发现那具尸体;而且总挂在那儿也不是个办法,随时可能暴露,到时候再解释就难了。于是,他采取了更大胆的做法,自己发现尸体,自己解释尸体的由来。 “此人的脑子确实转得快,鬼点子多得让人惊叹又令人害怕,他很快就想出了偷梁换柱的主意;进行角色换位。他已经扮成了阿诺德·艾尔默,何不让他死去的敌人扮演约翰·斯特雷克呢?在这一番昏天黑地的折腾当中,一定有什么东西吸引着这个阴险而富于幻想的人。这就像办一场可怕的化装舞会,两个敌对的人扮成对方参加舞会。只是,这场化妆舞会注定是场死亡之舞;其中一位舞者会死去。这就是为什么我能设想他谋划此事的过程,并能想象着他在微笑。” 布朗神父灰色的眼睛失神地注视着前方。在不受眨眼的毛病干扰时,那一双大眼算是他脸上唯一还有些看头的地方。他简明而又严肃地继续说:“一切都来自天主,尤其是理性、想象力和心灵这个伟大馈赠。它们原本都是善的,即使它们误入歧途,我们也不应忘记它们的本源。我们说的这个人本身拥有非常高贵的能力,只是走上了邪路。他有讲故事的本领。他是个伟大的小说家;只不过他扭曲了他的创作能力,用于功利和邪恶的目的;用于以虚假的事实而不是真实的虚构欺骗他人。起初,他以巧妙的借口和精心编造的谎言欺骗老艾尔默;但即便如此,在最初的时候,这也可能只是小孩子讲些夸张的故事和撒个谎而已,就跟他声称见到了英格兰国王或者精灵之王一样。这种被扭曲的创作力不断增强,而助它一臂之力的便是滋养一切恶习的那个恶习,也就是自傲;他对自己随时随地编出精巧绝妙故事的能力越来越自负。小艾尔默们说他会下魔咒,总能让父亲着迷,指的就是这个;这并非虚言。那是 href='150/im'>《一千零一夜》中讲故事的人对暴君施的魔咒。他满怀诗人的高傲,带着伟大说谎者虚假但又不可揣度的勇气在世间行走,直至最后时刻。只要有一天身处险境,他就会编出更多令人难以置信的故事。而今天,他正好身处险境。 “正如我说的那样,我可以肯定,无论那是神奇幻想还是阴谋诡计,他都乐在其中。他开始以颠倒的方式编织真实的故事:也就是将死人当成活人,并将活人当成死人。他已经穿上了艾尔默的便袍,开始融入艾尔默的身体和灵魂。他看着躺在雪地中的尸体,把它当成自己的尸体。他以奇怪的方式将尸体摊开,让它呈现出猛禽朝猎物猛扑下来的样子。他用来妆扮尸体的,不仅有他自己那件黑色的飞行斗篷,还有一套黑暗的童话故事,说什么只有银弹头才能击落这只黑鹰。我不知道是餐具柜上闪烁的银光,还是门外晶莹的白雪启发了这个具有强烈艺术气质的人,使他想出用来对付魔法师的白魔法和白金属。不管这想法是怎么来的,他像诗人一样当它是自己的原创;并像实干家那样即刻行动,付诸实施。他将尸体搬到雪地上,当它是斯特雷克的尸体,这样就完成了身份的交换和角色的转换。他刻意将斯特雷克打造成一个令人毛骨悚然的鸟妖,在空中盘旋。这个鸟妖有一对翅膀,能使它如闪电般飞行;有一双利爪,能随时置人于死地;如此这般,他便可以解释为什么雪地上没有脚印和其它怪现象。就这件胆大妄为的艺术品而言,我真的十分佩服他。实际上,他还借题发挥,其中一个漏洞被用来证明他的观点;他说那个斗篷太长,证明那个人从不像凡人一般在地上行走。但他说这话的时候紧盯着我;我隐约感觉他当时也有些心虚,想要唬住我。” 博伊恩医生若有所思。“那时你已经得知实情了吗?”他问。“我想身份转换这事听起来很怪异,够让人神经紧张的。不知道对于内中隐情,是当场猜到还是慢慢猜出更让人感到诡异。我想知道,你什么时候开始怀疑,又是什么时候开始确定无疑的呢?” “我给你打电话时,就已经真的起了疑心,”他的朋友答道。“但引起我怀疑的,也不过是从关着的门透过来,投射在地毯上忽明忽暗的红光。它就像是溅上去的血,变得越来越清晰,发出复仇的呼号。这光为什么会有这种变化?我知道太阳还没出来;造成这种现象的唯一解释,就是通向花园的那道门被打开又关上。但如果他走出去时看到了他的敌人,他肯定会大呼小叫;而事实上,是过了一段时间才有了吵闹声。因此我就感觉他出去干了别的事……去做什么准备……但至于我是什么时候确定无疑的,另当别论。我知道,就在最后关头,他还在设法迷惑我,想藏书网要用他护身符般的邪恶眼神和念咒的声音控制我的心智。毫无疑问,他以前也常用这种手段对付老艾尔默。但重要的不仅是他说的方式,也是他说的内容。是其中的宗教和哲学含义。” “恐怕我是个务实的人,”医生开着蹩脚的玩笑说,“从来不为宗教和哲学劳神。” “如果你从不劳神,就永远成不了务实的人,”布朗神父说。“听我说,医生;你很了解我,我想,你知道我不是盲信的人。你很清楚,我熟悉各种宗教信仰里的各种人。坏宗教里有好人,好宗教里有坏人。但我在实践中,学到了一个小小的事实,一个很实际的要点,完全是我凭经验获得的,就像动物靠经验掌握了一些技能,或者一种佳酿靠积累创出了品牌。我碰到过的罪犯,要么从不进行理性思考,要么思考总沿着东方式的思路以及轮回转世、命运之轮和咬尾蛇之类的内容。我只是在实践中发现,那条蛇的仆从被下了诅咒;它们必用肚子行走,终身吃土;同时还发现,恶棍和堕落者总会谈论那一类灵性。它涉及的未必就是真正的宗教本源;而是在我们这个务实的世界上,它成了恶棍的信仰。而我清楚地知道,高谈阔论的那个人就是个恶棍。” “嘿,”博伊恩说,“我本认为,恶棍有可能宣称信奉自己选择的任何宗教。” “是的,”神父赞同地说:“他可以宣称信奉任何宗教;也就是说,他可以假称信奉任何宗教,如果仅仅是出于伪装的话。假设那只是习惯性的伪善,并无其它,毫无疑问一个习惯性的伪君子是可以这样行事的。各种类型的面孔都能戴任何样式的面具。任何人都能学到一些词语或者干脆口头声称他持有某种观点。我可以走到大街上,大声宣告我是个循道宗教徒或是桑地马尼安教派的信徒,不过我估计别人会觉得我说的不像真的。但我们谈论的是个艺术家;对于艺术家来说,面具必须制作得与自己的脸型丝毫不差才是享受。他制作的外表必须对应他的内在;而他只能从他的灵魂中取来制作外在形态的材料。我想,他完全可以自称是个循道宗教徒;但他永远成不了一名滔滔雄辩的信徒,只能是个能言善辩的神秘主义者和宿命论者。我说的是在这种人在竭力试图充当理想主义者时,他脑海中浮现的那种理想。在他跟我周旋的时候,他一直尽可能地表现得像个理想主义者;而无论何时他想要做此努力,你往往会发现他心目中只有那一类的理想。这种人可以浑身都是血污,却总能相当诚恳地告诉你,佛教好于基督教。不,他将诚恳地告诉你,与基督教相比,佛教具有更多的基督精神。仅仅这一点便足以让我们认清了他心目中的基督精神是多么可怕,令人惊骇。” “说心里话,”医生笑着说,“我不知道你是在抨击他,还是在为他辩护。” “说一个人是天才,并不意味着是为他辩护,”布朗神父说。“远非如此。一位艺术家会因真诚流露而出卖自己,这是个很简单的心理学上的事实。列奥纳多·达·芬奇不可能装作不会画画的样子去作画。即便他硬要装,也会装得很蹩脚。假如此人真的假装是个循道宗教徒,他的表现也会极其可怕、令人惊诧。” 当神父再次出发走在回家的路上时,天更冷了,但不知何故这让他感觉神清气爽,令人陶醉。树上积满了雪,看着就像圣烛节上的银色枝状大烛台,用来在清冷中净化人的心灵。那是刺骨的寒冷,它如同那柄黑魔法的银剑,曾穿刺他的纯净灵魂,带给他纯粹的痛。但它又不是要置人于死地的酷寒,只是在一定程度上,除掉了阻挡我们获得不朽和无限活力的一切人间障碍。暮色中的淡绿天空上,只能看到孤零零的一颗星,犹如伯利恒之星,而天空本身仿佛成了一个奇怪的矛盾体——一方澄净透明的幽深洞穴。它看起来就像有个绿色冷炉,以某种类似加热的特殊方式唤醒万物,在渐渐融入那些冰冷剔透的色彩当中的同时,它们也如有翼的生物那样变得更加轻盈,如彩色玻璃那样变得更加清晰!它因真理欲出而振动激荡,它用一条锋利的冰刃,将真理与谬误剥离;而保留下来的一切则尽显从未有过的生命力,仿佛冰山最深处的一颗宝石凝缩着所有快乐,随着冰溶石出而得以释放。神父渐行渐远,走入泛绿的暮色当中,一口一口深吸着清爽、纯净的空气,此刻他也说不清自己是什么心情。随着白雪覆盖了他在雪地上留下的一串脚印,一些混乱和不健康的思绪似乎也遗留在了身后,或者干脆从记忆中消失了。就在踏雪回家的路上,他自言自语地说:“其实,那人说的白魔法还真存在,只是他不知该去哪里寻找而已。” 达纳威家族的厄运 两位风景画家并排站立、看着同一片风景,同时也是一片海景,二人都被眼前之景深深吸引,只是各自感受并不完全相同。这其中一位来自伦敦,是位名声日盛的画家,在他眼里,这片风景既陌生又奇异。另一位是当地画家,但他的名声可不仅限于当地,对他来说,这片风景则更为熟悉;但是或许正因为他熟知此地,反倒使他具有更深切的奇异感触。 就二人看到的色调和形态来说,眼前是一大片绵延的沙滩,倚靠着远处落日洒下的余晖,整个景致呈现出一条条的黯淡色带,有死气沉沉的绿色、青铜色、褐色,更有一抹灰黄色,在薄暮中,给人的感觉不仅仅是晦暗沉闷,还透着某种甚于金色的神秘。唯一打破这些平行色带的是一座长方的建筑,从田野一直延伸至大海,边缘的杂草和灯芯草仿佛马上就会跟海藻连成一体。但是这房子最引人注目的是,它的上部竟有残垣断壁般的荒凉,许多扇宽大的窗子和巨大的孔缝洞穿墙面,在渐渐隐去的日光下,仿佛一副光秃秃、黑乎乎的骨架;而房子的下层却几乎没有窗户,大多被木板封住或用砖砌死,在暮色中依稀可见..它们的轮廓。但是起码有一扇还称得上是个窗户;最令人称奇的是,从里边竟透出了一丝光亮。 “谁能住在那种破旧的壳子里啊?”伦敦人惊呼,他是个大个子,一副放荡不羁的文艺青年相,年纪很轻,却蓄着浓密的小红胡子,使他看起来比实际老成;他在切尔西大名鼎鼎,人称哈利·佩恩。 “鬼吧,你可以那么想,”他的朋友马丁·伍德答道。“说真的,住在那儿的人确实挺像鬼的。” 或许这听起来有悖常理,来自伦敦的艺术家大呼小叫,抑制不住内心的新鲜和好奇,就好像个农夫,而这位乡村艺术家倒更像是一个机智精明、经验丰富的人,他表情沉稳,面露和善,饶有兴味地看着对方;实际上,总的来说,后者是一个更稳重、更传统的形象,此时的他穿了一身深色衣服,冷漠的方脸庞刮得干干净净。 “当然,这不过是时代的象征,”他继续说,“或者说,它标志着旧时代和旧家族消逝的趋势。那里住的是伟大的达纳威家族的最后一支,许多新时代的穷人都要比他们过得好。他们甚至没钱修葺自家住宅的上层,现在已经没法住人了;只好住在废墟一样的下层,就跟蝙蝠和猫头鹰似的。但是他们的家族肖像画最早可以追溯到玫瑰战争时期,他们还存有英格兰历史上的第一幅人物肖像,其中有几幅非常精美;我碰巧知道这些,是因为他们曾经就修缮这些画问过我的专业意见。尤其是其中有一幅,也是较早的一幅,画得太好了,简直让人毛骨悚然。” “他们的整个宅子都让人毛骨悚然,光看外表就能想象出来,”佩恩回答说。 “呃,”他的朋友说道,“跟你说实话,确实是那样。” 之后有那么片刻的寂静,但不一会儿就被一阵微弱的沙沙声打破了,是从护城河边上的灯芯草丛里传出来的;与此同时,一个黑影从岸边晃过,像只受到惊吓的鸟迅速移动着,这使他们不免感到一丝紧张,这倒也情有可原。但那不过是一个手提黑包、疾速行走的人而已:这个人脸色焦黄,眼神犀利,他看向伦敦人的眼神流露出些许晦暗和猜疑。 “原来是巴尼特医生,”伍德松了一口气说。“晚上好啊,医生。你是要去那所房子吗?不会有人生病了吧。” “在那种地方生活,任何人都得生病,”医生愤愤地低声说:“只不过有时候他们病得太厉害,以至都不知道自己病了。那里的空气都是腐败有毒的。我一点儿也不羡慕那个要从澳大利亚来的小伙子。” “是谁啊,”佩恩唐突地问,一脸茫然,“从澳大利亚来的小伙子是谁?” “啊!”医生轻蔑地哼了一声:“你的朋友还没告诉你吗?实际上我相信他应该就是今天到。真是老式传奇剧里的浪漫情节:家产继承人从殖民地回到他破败的城堡,一切都安排妥当了,甚至包括履行一个古老的家族婚约,娶大小姐为妻,她独守在爬满常春藤的塔楼上,就等着这一天了。古怪的老套路,是吧?但有时候还真会发生。他甚至还有点小钱呢,在这种事上,那似乎总是唯一的亮点。” “达纳威小姐,独守在爬满常春藤塔楼上的那位,对这事怎么想?”马丁·伍德冷干巴巴地问。 “都到这时候了她还能怎么想呢,”医生回答说。“在那个杂草丛生、充斥迷信的老窝里,他们才不会去思考,只会做白日梦,听天由命。我想她只是把遵从家族婚约、接纳来自殖民地的丈夫,当作是达纳威家族厄运的一部分,知道吧。我真的觉得,假如哪怕他是个嗜杀成性的独眼黑人罗锅,她也会坦然处之,觉得那不过是画龙点睛之笔,正好贴合这暮光之景。” “你当着我这位伦敦朋友的面,把我的乡下朋友形容得也太不堪了,”伍德边说边大笑起来。“我本想带他登门拜访的;任何画家都不该错过达纳威家族的肖像,如果他有缘一见的话。但是既然他们要接待澳大利亚来的客人,或许我该改天再去。” “哦,还是去看看他们吧,看在上天的份上,”巴尼特医生热切地说。“不管是什么事,只要能让他们的生活少些颓废,多些欢乐就行,这样就能让我的工作变得轻松一些。依我看,要想让他们都打起精神,只有一位来自殖民地的表亲是远远不够的;来的人越多越好。来吧,我带你们进去。” 随着离那座房子越来越近,他们看到它仿佛一座孤岛,矗立在灌满海水的护城河之中。三人过了桥,来到另一侧,眼前是一条十分宽阔的石板路或者说是路堤,宽大的裂缝里冒出一丛一簇的野草和荆棘。这片石台在昏暗的暮色中显得阔大而空旷,此时的佩恩简直无法相信,在这样一方小天地中,竟然包含了如此厚重的旷古荒凉之感。石台向一侧延伸过去,就像一块巨大的门阶直通门前;那是个十分低矮的都铎式拱门,敞开着,却如洞穴般漆黑。 爽快的医生也不客套,径直将他们带进了房子里,颓败之境又一次冲击着佩恩。他原以为会沿着弯曲狭窄的楼梯,登上一座荒废的塔楼;但在这里,通向宅子内部的头几级阶梯实际是向下的。他们向下走过几段短小破旧的楼梯,经过几间亮着微光的大屋子,若不是其中成排的深色画作和落满灰尘的书架,可能人们真会以为此地原先是位于护城河之下的城堡地牢。蜡烛在房间各处的老式烛台上燃烧着,偶尔会映出逝去的典雅在灰尘中显露的些许细节;但是这位访客对这人造光并没有太多感触、也没有因此感到压抑,让他有这种感觉的是那道黯淡的自然光。当顺着这长方的屋子向里走的时候,他看到了那墙上唯一的窗户——一扇奇异的椭圆形窗,是17世纪末的风格。但奇怪的是,透过这扇窗,人们并不能直接看到天空,只能看到天空的倒影;在河岸投在水面的阴影之下,一缕黯淡的阳光浅浅地映照在护城河的水面。佩恩不由得想起了一位夏洛特小姐,她只能通过一面镜子看到外面的世界。从某种意义说,这位“夏洛特”小姐不仅是从镜子中看世界,而且她看到的世界还是上下颠倒的。 “达纳威家族在沉沦,达纳威家宅也在沉降,”伍德低声道:“它好像在慢慢地沉入沼泽或流沙,直到大海最终将它淹没,为它加上一层绿色的屋顶。” 当有个人无声无息地来到近前迎接他们时,就连处乱不惊的巴尼特都不禁打了个冷战。的确,屋里实在太安静了,当他们意识到这里竟然有人时,难免都被吓了一跳。他们进入房间时,里面已经有3个人:3个昏暗的身影,在昏暗的屋子里纹丝不动;这三人都穿着黑衣服,看着好像黑乎乎的影子。当第一个身影靠到窗户透进的灰色光线边上时,他的脸显现了出来,苍白得就像他头上的白发。这位是老瓦因,这里的管家,自从这家的古怪父亲、上一位达纳威勋爵死去之后,他长久以来扮演着家长的角色。假如他的牙全掉了的话,应该是一位慈眉善目的老人。可事与愿违,他还真剩了一颗牙,并且时不时地就会露出来,给他增添了几分凶相。他彬彬有礼地问候了医生和他的朋友们,陪同他们来到坐在那里的另两个黑衣人跟前。其中一位是个天主教会的神父,在黑暗的古老岁月,他很可能也在神父洞里藏过身,在佩恩看来,单凭这一点,就又给城堡增添了几分阴郁古老的气氛。佩恩可以想象他在这个凄凉之地或低声祈祷,或捻珠祈祷,或敲响钟声,或是其它显得阴郁与凄凉的事。此时,他可能正在用宗教思想开导和安慰那位女士;但很难说那安慰真的取得了实效,或者起到了任何鼓舞人心的作用。至于其它方面,那位神父本身看上去极其普通,相貌朴实,几乎不着表情;但是那位女士则完全不同。她的脸庞绝非平淡无奇或无可称道;她的脸从她灰暗的裙装、头发和背景中凸显了出来,脸色白得吓人,却惊人的美艳。佩恩盯着那张脸看了许久,直到他不敢再看;而且他还想趁有生之年再争取多看几眼。 伍德只是跟他的朋友们礼貌地相互寒暄着,渐渐引出想要再次参观肖像画的愿望。他表示听说了今天家里要迎接远客,对贸然来访表示歉意;但对方一再说,有客来访反倒让家人松点心,可以分散他们注意力,缓和一下紧张气氛,他很快就被说服了。因此,他也没再啰嗦,带着佩恩穿过中央会客厅,来到了挂着画像的书房,因为这里有张画像是他特别想要展示的,它不仅只是一幅画,而且近乎是个迷。小个子神父也迈着沉重的脚步跟在后边;他似乎对古画有一定了解,就像熟悉古老的祈祷文一样。 “我为发现了这幅画而感到很骄傲,”伍德说。“我认为它是霍尔拜因的作品。如果不是,那肯定是跟霍尔拜因生活在同一时代、和他一样伟大的人所作。” 那幅画笔力苍劲,感情诚挚,是那个时期流行的风格,画中人一袭黑衣,饰以黄金和毛皮,表情沉重,面庞饱满,脸色相当苍白,眼神却很机警。 “多遗憾啊,艺术竟没能永远停留在那个过渡时代,”伍德大声说,“也不再继续过渡了。它是多么逼真啊,简直像真人,你们不觉得吗?他的脸部在周边稍显僵硬的画面的映衬下,显得更加鲜活和丰富,你们不觉得吗?还有他的眼睛,甚至那脸更真实。凭良心说,我觉得那眼睛太逼真了,跟那张脸并不匹配!就好像那双灵活机敏的眼球从一个大白面具上凸现出来。” “那种僵硬似乎在躯体上也有所体现,我觉得,”佩恩说。“在中世纪结束的时候,人们还没能准确地掌握解剖结构,起码在北方是这样。我觉得左腿画得不是很精确。” “我不敢苟同,”伍德轻声回答。“那时候现实主义刚刚兴起,还没过度发展,那时的画家,常常比我们想象得更写实。他们会将肖像绘制中细致入微的手法用于描述人们习以为常的事物。你可能会说这个人的两侧眉毛或者眼窝有点儿不一致;但是我敢说,如果你见过他的话,你会发现他一边的眉毛确实比另一边高出了一些。而且他可能就是个瘸子,本来就有一条扭曲的腿,如果事实果真如此,我也不会感到意外。” “他看着多像个老恶魔啊!”佩恩突然冒出这么一句。“我相信神父能原谅我这样的措辞。” “我相信魔鬼,谢谢,”神父带着神秘莫测的表情说道。“奇怪的是,传说中那魔鬼确实是个瘸子。” “我说,”佩恩抗议道,“你的意思不会真的说他是恶魔吧;但是他到底是谁啊?” “他是亨利七世和亨利八世时代的达纳威勋爵,”他的同伴回答他。“但是他也有一些传奇故事;画框边缘的题词里就涉及到了其中一个,我在这里找到了一本书,里面的笔记涉及到了更多内容。它们读起来都挺诡异的。” 佩恩躬身向前,探头去读那画框边缘陈旧的题词。除去那些过时的字体和拼法,看起来好像是某种韵文,大意如下: 七世一到我将归来:七时一到我将离开:适逢彼时莫握我手:撷我心者哀于心头。 “不知怎么的,听起来确实挺吓人的,”佩恩说,“也许是因为我一个字都听不懂。” “即使弄懂了也很吓人,”伍德低声说。“我在那本旧书里发现了日期稍晚的记录,说的是这个帅小伙如何为了嫁祸他的妻子,故意自杀,致使她因谋杀罪被处死。另一处笔记记录的是第七代后发生的悲剧——在乔治时代——另一位达纳威自杀了,并且提前有意将毒药放在了妻子的酒中。据说两次自杀都发生在晚上7点。我猜从中可以推论出,他确实每七代人就回来一次,然后就像韵文中写的,不幸的事就会发生在任何昏了头嫁给他的女子身上。” “如果那么说的话,”佩恩回到道,“下一个第七位绅士心里肯定会很不安吧。” 伍德的声音低了一些,但他还是说道:“新的继承人就是第七位。” 哈利·佩恩的宽大胸膛和肩膀猛地起伏了一下,就像一个人在卸掉重担的样子。 “我们都在说什么疯话啊?”他大喊道。“我们都算是开化时代受过教育的人。在我进到这么个阴暗潮湿的地方之前,我从来没想过我会谈论这种事,除非是嘲笑它们。” “你说得对,”伍德说。“如果你长期住在这么个地下宫殿的话,你就会对事情产生不一样的感受。经过很多次接触之后,那幅画开始让我有种古怪的感觉。有时候我感觉,那张画像中的脸比住在这里的人的脸还要鲜活;我感觉它拥有某种法力或者魔力:它主宰着自然力量,攫取芸芸众生和世间万物的命运。我猜你们会说我想象力太丰富了。” “什么声音?”佩恩突然喊道。 他们都侧耳倾听,除了远处大海低沉的隆隆声,似乎再没别的声音了;这时,他们忽然感觉到有什么声混杂了进来;就好像一个人声穿透海浪在呼唤着什么,一开始被海浪声淹没,后来越来越近。下一刻他们终于确定了:在外边的暮色中,有人在大声叫喊。 佩恩转过身,透过矮窗,弓身向外望去。这扇窗外的景致依然只有堤岸和天空在护城河中的倒影。然而那幅倒转的画面跟他之前看到的已经不一样了。堤岸在水中的倒影里多了两片黑影,是站在岸边的人腿脚部分的倒影。透过那小洞,人们只能看到两条黑乎乎的腿倒映在水面暗淡的乌青色余晖里,其他什么都看不到。但是不知怎么,仅仅是看不到头的事实,便使众人感到它仿佛笼罩在云雾之中,给他们随后听到的声音增添了些可怕成分;那是一个男人在高声喊叫,至于喊的什么,他们既听不清也听不懂。佩恩一直在凝视着窗外的景色,只见他的脸色变了,声音也变了: “他站着的样子多奇怪啊!” “不,不,”伍德说,像是悄声宽慰他。“倒影里看东西总是那样的。是水波的荡漾使你产生了那种想法。” “哪种想法?”神父简短地问道。 “他的左腿有点弯,”伍德说。 佩恩之前曾把那椭圆形的窗子想象成某种魔镜;而且在他看来,那镜子里还有其它象征着厄运的谜一样的影像。在那人影旁边,还有另外一件他辨认不出的不祥之物;逆光勾勒出了三条细腿的暗黑轮廓,就像一只三腿蜘蛛怪或者三腿鸟站在那陌生人边上。然后他产生了一个不那么疯狂的想法,觉得那东西好像异教徒求取神谕的三脚凳;过了一会儿,那东西不见了,那个人的双腿在水中的投影也从画面中消失了。 他转过身,看到了管家老瓦因苍白的脸,他急着张口说话,露出嘴里的最后一颗牙。“他来了,”他说。“从澳大利亚来的船今天早晨已经到岸了。” 当他们从书房返回中央客厅的时候,他们听到新来者哒哒的脚步声从入口的阶梯处传了过来,听起来身后还拖着几件轻巧的行李。当佩恩看到其中一件的时候,他松了一口气,大笑起来。他想象的三足怪兽只不过是便携式照相机的伸缩支架,很容易装卸;而且目前看来,那个拿着此物的男人也是看上去也很可靠,没什么异常。他穿着深色衣服,但属于那种休闲款式;他的衬衫是灰色法兰绒的,他的靴子在寂静的房间发出高声的回响。当他大步向前去跟他的新圈子打招呼 65f6." >时,他的步态清楚地表明,他的腿是瘸的。但是佩恩和他的同伴们盯着的却是他的脸,他们无法把目光从他的脸上挪开。 显然,他感觉到迎接他的众人表现得有点古怪和不自然;但是大家都很确信,他并不知道原因是什么。那位在某种意义上已经同他订婚的女士,她的美丽当然足以吸引他;但是显然她也吓着了他。老管家如同臣仆面对领主那样向他表达敬意,然而却像把他当成了家族鬼魂。神父还在看着他,脸上的表情难以言喻,这使他更感到紧张了。佩恩的脑子里浮现出一种新式的讽刺,更像是希腊式的讽刺。他曾经把那陌生人想象成了恶魔,但现在看来,他对自己既定的命运毫无意识,这就更糟糕了。他仿佛正大步走向罪恶的深渊,却犹如俄狄浦斯一样不明所以。他满怀盲目的欣喜来到这个家族的老宅,架起照相机记录下了他看到的第一眼;却连架起的相机都被想象成了悲情女巫的三脚凳。 让佩恩意外的是,就在他即将告辞的时候,那澳大利亚人似乎已经对周围的境况不再那么茫然无知了。他低声对佩恩说: “别走……或者早点儿回来。你看着还像个正常人。这地方实在是让我心惊肉跳。” 当佩恩从那些几乎陷入地下的厅室出来,又接触到了夜晚的空气和海洋的气息之后,他感觉自己好像从一个梦幻中的黑暗世界走了出来,在那个世界,庞杂的事情堆积如山,给人许多不安和虚幻之感。 陌生亲戚的到来似乎不太令人满意,而且给人一种难以置信的感觉。画里和画外那两张相同的脸像一个双头怪兽困扰着他。然而总地说来也算不上一场噩梦;或许,他清清楚楚看到的那张脸,终究不是画中那张脸。 “你是说,”他对医生发问,此时他们正一起走在暗黑的沙滩上,一旁的大海正在慢慢变暗:“你是说那年轻人跟达纳威小姐订的婚,是因为什么家族契约吗?听起来就像小说似的。” “而且是部历史小说,”巴尼特医生答道。“达纳威家族的人在几个世纪以前就陷入沉睡了,那时候人们真按我们现在读的浪漫小说里的方式做事。是的;我认为确实是有某种家族传统,规定每两代或三代,若表亲之间有年龄合适的人,就要结婚,为的就是联合资产。我看这种传统挺傻的;如果他们总是这样,一代一代近亲婚配,遗传法则恐怕是造成他们家族腐朽的主要原因。” “我可不敢说,”佩恩有些保留地说,“他们全都腐朽了。” “是啊,”医生回应,“那小伙子看着并不腐朽,当然了,尽管他的腿是瘸的。” “那小伙子!”佩恩喊道,突然变得难以名状的愤怒。“好吧,如果你觉得那年轻女士看着腐朽的话,我看腐朽的是你的品位。” 医生的脸变得阴沉又严酷。“我觉得我比你更了解吧,”他狠狠地说。 他们在沉默中走完全程,二人都感觉自己和对方刚才都太粗鲁了;佩恩只能独自一人琢磨这件事,因为他的朋友伍德落在了后边,处理一些跟绘画有关的生意。 殖民地表哥想找人解闷,佩恩自然不愿放过这个天赐良机,欣然接受了他的邀请。在接下去的几周内,他对达纳威家黑暗的内部构造有了许多新的了解;尽管说起来他的心思也不全在给殖民地表哥解闷上。那位女士的忧郁由来更久,或许需要更多激励;总之,他任劳任怨,愿意做任何让她高兴的事。然而,他并不是没有良心的人,形势尚且不明朗,这使他内心充满疑虑、很不自在。几周过去了,从达纳威家族新成员的举止中,谁都看不出他是否依从了古老的家族契约,视自己为订婚之人。他总是精神恍惚地徘徊在黑暗的画室里,站在那呆呆地凝视着那幅黑乎乎的不明肖像。那监狱般的房子里的阴影一定已经开始投射到他身上了,他从澳大利亚带来的信心已经所剩无几。但是事到如今,佩恩对他最关心的一点仍然没有任何新发现。有一次,当马丁·伍德慢条斯理地给画像上框时,他曾经试图跟他的朋友吐露心事;但是即使从他那里,佩恩也没能得到任何满意的回答。 “我看你不能插足,”伍德简短地说,“因为已经有婚约在先了。” “如果真有那回事,我当然不会插足,”他的朋友反驳道:“但是到底有没有呢?当然我还没跟她提过;但是我已经把她看透了,我很确信她不认为有那回事,即使她知道可能有。他也没说有这事,甚至没有任何暗示表明可能有这事。我看这种犹疑不决对大家都不公平。” “尤其是对你,我看,”伍德有点尖刻地说。“但是你要想问我,我就告诉你我是怎么想的——我看他是害怕。” “害怕被拒绝?”佩恩问道。 “不;害怕被接受,”另一个回答。“你可别扑上来咬我——我的意思不是害怕那女士。而是害怕那张画。” “害怕那张画!”佩恩重复道。 “我是说,害怕那个诅咒,”伍德说。“难道你不记得那个韵文了吗,达纳威家族的诅咒会落到他们俩的身上。” “没错,但是看啊,”佩恩大喊:“即使是达纳威家族的厄运都不能两者兼顾。你先跟我说,我不能按自己的意愿行事,因为有婚约,然后又告诉我,不能履行那个婚约,因为有个诅咒。但是如果诅咒可以毁掉婚配约的话,那么她又为什么要被婚约束缚呢?如果他们害怕结婚,他们有自由去跟别人结婚,然后一切就结束了。为什么我要遵守连他们自己都不打算遵守的东西并为此受苦啊?在我看,你的看法挺没有道理的。” “没错,这就是一团乱麻,”伍德很不快地说,然后继续敲打着一幅油画的边框。 有天早晨,新继承人突然打破了长时间让人困惑的平静。他采用的方式很奇怪,有些残忍,他一向如此,但是显然是因为急于做个正确的抉择。他选择开诚布公地寻求建议,不是像佩恩一样单独地问这个、问那个,而是将一群人聚在一起。他面向众人讲话时的表现,就像下乡的政治家。他称之为“摊牌”。幸运的是,他这次大张旗鼓的举动并没把那位女士包括在内;佩恩一想起她的感受就不禁颤抖。但这个澳大利亚人非常坦诚;他认为寻求帮助和了解信息是自然而然的事,于是就召集家庭会议,像打牌一样将所有的事摊到桌面上。也可以说他不堪重负,把所有牌都扔在了桌子上,就像一个日日夜夜都为某个问题所困扰的人,终于被越来越大的压力压垮了。在那么短的时间内,半地下的窗户和下沉的步道,此地所有的鬼魅阴影,已经莫名其妙地改变了他,它们中饱含的旧情往事在他身上有了更多活生生相似之处的体现。 包括医生在内的五个人围坐在桌子旁边;佩恩百无聊赖地想着,自己身上的浅色花呢套装和红色头发一定是这屋子里仅有的色彩了,神父和管家都是一身黑,伍德和达纳威像往常一样穿着几近黑色的深灰套装。也许这种不同正是那年轻人说他“还像个人”的原因。这时,坐在椅子上的年轻人突然转身,开始说话。没多久,这位茫然的艺术家就意识到,原来他说的是这世界上最让他牵挂的事。 “到底有没有这回事?”他说道。“我一直在这么问自己,我快疯了。我从来没想到过我竟然会思考这种事情;但是我一想到那肖像画还有韵文,还有那些巧合、或者随你们怎么叫它都罢,我就浑身发冷。到底有没有这回事?达纳威家族的诅咒到底存不存在,还是它只是一场该死的意外?我到底有没有权利结婚,或者说我是否要将冥冥中巨大而黑暗的东西,我自己都一无所知的那个东西引向自己或者别人头上?” 他转动眼珠扫视桌子一圈,最后落在神父不苟言笑的脸上,似乎他的话是对神父说的。眼看着一个迷信的问题抛给了满脑子迷信的判官,本性务实的佩恩实在不能忍受,他要奋起反抗。他就坐在达纳威身边,还没等神父开口,他就先插了嘴。 “好吧,那些巧合确实挺稀奇的,我承认,”他说,似乎是在强颜欢笑:“但是我们肯定——”这时他停了下来,仿佛被闪电击中了似的。因为在他打断谈话之后,达纳威猛地转过头,随着他这一动,他的左侧眉毛一下子抬了起来,那一瞬间,对他怒目而视的恰是肖像中的那张脸,分毫不差,而且更加令人惊骇。其他人都看到了;都仿佛被突如其来的闪电刺了眼,目眩神离。老管家发出一声低沉的呻吟。 “情况不妙,”他嘶哑地说:“我们对付的东西太可怕了。” “是的,”那神父低声表示同意,“我们是在跟可怕的东西打交道;是我知道最可怕的东西,它的名字就叫胡说八道。” “你说什么?”达纳威问,仍旧看着他。 “我说胡说八道,”神父重复道。“目前为止我没特别提出过什么观点,因为这事跟我没有关系;我只是在这附近临时传道,达纳威小姐想要见我。但是既然你直接指名问我,当然,答案很简单。如果你有正当的理由娶一个人,当然不会有什么达纳威家族的厄运阻止你那么做。一个人不会注定犯下哪怕极为微小的可赎之罪,更不用说像自杀或者谋杀这种罪行。你不可能因为姓达纳威,就会违背自己的意愿去做邪恶的事,我也不会因为名叫布朗就怎么样。布朗家族的厄运,”他饶有兴趣地补充着——“布朗家族的宿命听起来更有意思。” “在所有人中,”澳大利亚人重复道,盯着他,“是你告诉我去那样想这事。” “我告诉你去想想别的事,”神父畅快地答道。“你新兴的摄影艺术有何成果啊?照相机好用吗?我知道楼下确实挺暗的,但是楼上那些空旷的拱廊只需简单改造就可以变成一流的摄影工作室。找几个工人给它配上玻璃屋顶应该是很快的事。” “真的假的,”马丁·伍德抗议道,“我还以为你是这世界上最不想看到那些美丽的哥特式拱门被鼓弄的人呢,那可是你的宗教最杰出的存世作品。我以为你肯定对那种艺术很感兴趣呢;没想到你竟这么热衷摄影。” “我热衷的是阳光,”布朗神父回答道,“尤其在这种诡异的事情上;而摄影有个优点,正好需要阳光。我可以将世上所有的哥特式拱柱碾成粉末,只为拯救一个人的心智,如果你没理解到这一层含义,那么你对我的宗教的了解根本不像你想象的那么多。” 年轻的澳大利亚人像弹簧一样跳了起来,好像突然变得朝气蓬勃。“哎呀!说得太对了,”他大喊:“虽然我从来没想过能从你那方面听到这种说法。告诉你吧,神父阁下,我要做点什么,我要证明我还没有完全失掉勇气。” 老管家仍然警觉地看着他,浑身颤抖,好像他感觉到那年轻人狂热的抗争带有某种垂死的预兆。“哦,”他大喊,“现在你要怎么办呢?” “我要去给那画像拍照,”达纳威回答。 然而才不到一个星期,灾难的风暴就似乎从天边席卷而来,使神父一直以来呼吁的理智清醒的阳光陷入黑色的阴暗中,达纳威家的宅邸再一次被厄运笼罩。布置新工作室并没有费多大力气;从里边看,它跟其它此类工作室非常相似,空无一物,只有明亮的光线充满整个房间。若一个人从楼下晦暗的房间上来这里,总会感觉像是踏入了一个十分现代的光辉之地,有一种未来的飘渺感。伍德对这座城堡十分熟悉,并抱怨这种改造并不雅观,后来只得作罢,不过在他的建议下,楼上废墟中保存完好的间小屋,被三下两下改造成了一个暗室,在这里,达纳威可以脱离明亮的日光,借着红灯投射的暗红光线摸索着工作了。伍德大笑着说,那盏红灯已经说服他、使他接受这场恣意破坏了;因为那个暗红空间就如炼金术士的洞穴一样弥漫着浪漫?气息。 在准备给神秘肖像拍照那一天,达纳威破晓时分就起床了,经由唯一连通上下的螺旋楼梯把肖像画从书房拿到了楼上。然后,他把它放置在明亮阳光照耀下的画架上,在它前面支起三脚架。他说他急着拍好照片,送给一位专门研究这座老宅子的古董专家;但是其他人都清楚这不过是个借口,为了掩盖更深层的东西。这个行为,如果不是达纳威和这幅邪恶照片的精神决斗,也算是达纳威和他内心怀疑的决斗。他想让摄影的光亮与那黑暗的画作进行较量;他想看看新型艺术的阳光能否驱散古老艺术的阴影。 也许这正是他要独自做这件事的原因,即使某些细节似乎占用了他过长的时间,造成了远非正常的延迟。不知为何,在这一天,他很排斥那些来到他工作室的人,他对着焦距,手忙脚乱,一副不食人间烟火的样子。因为他拒绝下楼吃饭,管家给他送来了一餐饭;几个小时后那位老绅士回来时,发现饭已经基本被吃光了;但他之前送饭来的时候,却连一声感谢都没有得到。佩恩上去过一次,想看看他有什么进展,但遭到那位摄影师冷遇,于是又下来了。布朗神父也悄然漫步过去,给达纳威送了一封信,是那位专家写的,肖像的照片就是要寄给他。布朗神父看到恢弘的玻璃房里洒满了阳光,在某种意义上,这个世界就是由他创造的,然而他没机会发表自己对这房间、以及对达纳威这种痴迷爱好的感想,布朗神父把信放在了浅盘里,下了楼。他很快就记起来,自己是最后一个从那唯一的楼梯下来的人,楼上只剩下了一个人、还有他身后的一间空屋子。其他人都站在通往书房的画廊里,旁边那巨大的黑檀木时钟好像一只巨型棺材。 “你刚去看达纳威的时候,”佩恩过了一会儿问,“他弄得怎么样了?” 神父一只手摸着脑门。“别说我精神出问题了,”他带着悲哀的微笑说。“我觉得我是被楼上的阳光耀花眼了,看东西不真切。说实话,有那么一刻,我觉得达纳威站在画像前的姿势有点怪异。” “哦,是那条瘸腿造成的,”巴尼特毫不迟疑地说。“我们不都知道嘛。” “你知道吗,”佩恩冷不丁压低了声音说,“我觉得我们不全知道,或者对它一无所知。他的腿怎么了?他的祖先的腿又怎么了?” “哦,我在翻读他们的家族档案时,看到的那本书里有相关内容,”伍德说:“我去帮你拿来。”然后他就去了旁边的书房里。 “我觉得,”布朗神父轻声说,“佩恩先生问起那个肯定是有一定原因的。” “我干脆全说出来算了,”佩恩说,但声音更低了。“不管怎么说,肯定会有个合理解释。随便什么人都可能装出肖像画上那个人的样子。我们对达纳威都知道些什么?他表现得一直很奇怪——” 其他人都诧异地看着他;唯独神父似乎不为所动。 “我觉得是因为从来没人拍摄过那幅肖像画,”他说。“所以他才想那么做。我觉得那没有什么奇怪的。” “实际上,确实挺平常的,”伍德微笑着说;他刚刚回来,手里拿着书。在他说话的同时,他身后的大黑时钟上的发条装置微动了一下,接下来连续的敲击声响彻整座房子,总共七响。随着那最后一响,楼上传来了坍塌的声音,如霹雳般撼动了这座房子;在声音消逝之前,布朗神父已经爬上了那弯曲的楼梯。 “我的天啊!”佩恩不禁大叫:“上边就他一个人。” “是的,”布朗神父没回头,直接上了楼梯。“我们肯定只会发现他一个人。” 当其他人从呆滞的状态恢复回来,急匆匆跑上石阶,到了那间崭新的工作室时,他的确是孤身一人。他们发现他躺在摔倒在地的照相机上,相机架细长的腿诡异地倒向了三个方向;达纳威跌落在相机上面,那条黑色的弯腿倒向第四个方向。有那么一刻,这黑乎乎的一团看起来好像他被一只可怕的巨型蜘蛛缠住了。再不用多看一眼、也无须多碰触一下,他们已经知道,他死了。只剩下肖像画还一动不动地立在画板架上,人们甚至可以想象画中人的眼睛此刻发出了微笑的光芒。 布朗神父一直在安抚突遭横祸,惊恐失措的达纳威家人,过了整整一个小时,他碰到了老管家,只见他口中念念有词,一字一顿,如同嘀嗒作响的大钟在那个可怕的钟点发出的报时声。几乎不用去听,他也知道他念叨的是什么。 七世一到我将归来,七时一到我将离开。 正当他想说几句宽慰人的话时,那老人似乎突然醒悟,一下子变得暴怒起来;他的轻言轻语变成了尖锐的叫喊。 “你!”他大叫:“你和你的阳光!事已至此,连你都不能不说达纳威家族的诅咒存在了吧。” “关于这个,我依然坚持我的观点,”布朗神父温和地说。停了一会儿他又补充道:“我希望你们能让可怜的达纳威遂愿,把照片寄出去。” “照片!”医生尖利地喊道。“那又有什么用呢?实际上,说来也怪;根本就没有任何照片。看起来他折腾了一整天,根本没拍照。” 布朗神父猛地转身。“那你就自己去照,”他说。“可怜的达纳威说得太对了。把照片拍下很重要。” 当所有的来客,医生、神父还有两位画家沉闷地穿过黄褐色沙滩,一串黑色的身影渐行渐远时,他们情绪低落,一开始都多多少少保持着沉默,也可以说他们的精神受到了沉重打击。他们所经历的无疑犹如一声晴天霹雳,就在他们几乎遗忘了的时刻,那个迷信传说居然应验了;在那个时刻,医生和神父两人都给他们头脑里充满了理性主义,如同摄影师让他的屋子充满了阳光。他们可以如其所愿继续保持各自的理性;但是在青天白日下,第七个继承人的确回来了,而同样是在青天白日下,在第七个钟点他又消失了。 “恐怕时至今日,所有人都会永远相信达纳威家族的迷信了,”马丁·伍德说道。 “我知道有个人不相信,”医生尖锐地说。“我为何要因为有人迷恋自杀而去相信迷信呢?” “你认为可怜的达纳威先生死于自杀?”神父问道。 “我很确信他是自杀的,”医生回答。 “有可能,”另外一人表示同意。 “那上面只有他一个人,那间黑屋子里到处都是有毒的药水。另外,这不正是达纳威家族的人喜欢做的事嘛。” “你不认为这是应了家族诅咒吗?” “不认为,”医生说道:“我只相信一种家族诅咒,那就是家族戒律。我告诉你过,这跟遗传法则有关,他们家的人都是半疯。如果人总在自己的家族内结婚、繁衍,退化是在所难免的,不管他愿不愿意。遗传法则是人们无法回避的;科学的真理无法被否决。达纳威家的人的心智已经七零八落了,就像他们房子上破旧的木条和石块,七零八落,被大海和咸雾吞没。自杀——他肯定是自杀了;我敢说剩下的肯定也都会去自杀。这也许是他们最擅长的事儿了。” 这个满口真理的人正说着的时候,达纳威家的女儿的脸庞忽然浮现在了佩恩的脑海里,令人吃惊地清晰,那张悲哀的惨白面孔凸显在深不可测的黑色背景中,是那么鲜活,美得令人目眩神迷。他张开嘴想说话,却发现无言以对。 “我知道了,”布朗神父对医生说:“所以说你终究还是相信迷信的?” “你什么意思——相信迷信?我相信自杀是出于科学的必然性。” “好吧,”神父回答道,“我看不出你那科学的迷信和其它玄幻的迷信有什么区别。它们终究会把正常人变成行为异常的人,不是腿有问题就是胳膊有问题或者是自己不能拯救自己的生命或灵魂。按韵文里说的,是达纳威家族的厄运导致他们被杀,按科学教科书里写的,则是达纳威家族的厄运驱使他们自杀。不管是哪种说法,他们都无法掌握主动权。” “但是我以为你说过,你在这种事上相信合理的观点,”巴尼特医生说。“你不相信遗传吗?” “我说的是我相信阳光,”神父大声而清晰地答道,“我不会在两种迷信的分支中选择任何一条,因为它们都将我们引向黑暗。我这样说的凭据就是:你们仍然没弄明白,那间房子里到底发生了什么。” “你的意思是关于自杀?”佩恩问道。 “我是说关于谋杀,”布朗神父说;他的声音,虽然只是些许地提高,似乎不知为何在整个海岸回响。“这是谋杀;但是谋杀是由人的意志造成的,天主赋予人的自由意志。” 佩恩完全没有听到此时另一个人的回应。因为那个词对他产生了一种奇异的影响;好像热烈吹奏的小号,搅动了他的情绪,可他却停驻了脚步。他在荒凉的沙滩中央静立了一会儿,任凭其他人走到他前边去;他感觉到血液在静脉里流动,仿佛头发全都竖立了起来;然而他却也感觉到了一种新鲜的,奇异的兴奋感。一种太过复杂的心理感受飞速地从他心头掠过,他无力抓住,只得出一个连自己也无法辨析的结论;但那个结论让人宽慰。静立片刻后,他转过身,穿过沙地,慢慢走向达纳威家的宅子。 他迈着大步越过护城河,甚至连桥都为之颤抖,他顺着楼梯拾级而下,穿过数个长方的房间,伴着脚底发出的回响,径直来到了阿德莱德·达纳威跟前,只见她坐在椭圆窗子边上,周身笼罩着浅浅的光晕中,就像被丢弃在死亡之地的圣人。她抬起头,一抹惊讶的神情使她的脸变得更加美妙绝伦。 “怎么回事?”她说。“你怎么回来了?” “我来这儿是为了我的睡美人,”他说着大笑了起来。“这座老房子太久之前就已睡去了,就像那医生说的;但是如果你也假装老成的话就太傻了。上到阳光普照的地方去,听听真相吧。我给你带回来一个词;这是个可怕的词,但是它可以打破你的囚禁生活。” 他说的话,她一句也没听明白,但是一种无形的力量驱使她站了起来,任由他带领自己走过长长的会客厅,踏上楼梯,走出了房间,置身于夜空下。眼前一座荒废花园的遗迹一直延伸到大海,一个形似法螺的老旧喷泉,生了绿锈,还静立在那里,干枯的贝壳里再无水柱喷出,空荡荡的盆座里也早无水花溅落。他以往经过这里时,总能看到夜空勾勒出的那个荒凉孤寂的轮廓,令他在不止一个层面上联想到某种命运沉沦。无须多久,不用怀疑,那枯干的水池就会被淡绿色的苦涩海水填满,花朵也会被淹没和扼杀在海藻从中。所以,他曾对自己说,达纳威家的小姐可能是要结婚了;但是她结婚的对象却是像大海一样冷酷无情的死亡和厄运。但现在,他抓住好似巨人之手的青铜法螺喷泉,用力摇晃着它,仿佛要将一个伫立在花园里的偶像或邪恶的神一举推翻。 “你什么意思?”她镇静地问。“能让我们自由的那个词是什么?” “那个词就是谋杀,”他说,“它将为你带来自由,像春天的花朵一样新鲜的自由。不,我的意思不是我谋杀了谁。但是当你在恶梦中生活了多年以后,有人能被谋杀这件事本身就是个好消息。你还不明白吗?在你那个梦中发生的一切,全都是你自己的臆念;达纳威家族的厄运在达纳威家人的心里驻留得太久了;它就像朵可怕的花一样自我绽放。就算是发生了好的意外也无法解脱,都是必然发生的;不管是老瓦因和他妻子的传说,还是巴尼特和他新鲜的遗传学说。但是这个男人的死并不是因为什么魔力无边的诅咒,或者家族遗传下来的疯狂。他是被谋杀的;对我们来说,那谋杀纯粹就是一场意外;是的,愿死者灵魂安息:但这确实是个好的意外。它是一道阳光,因为它来自外界。” 她突然一笑。“是的,我有些明白了。我觉得你说话有点儿像个疯子,但我懂了。但是谁谋杀了他?” “我不知道,”他冷静地答道,“但是布朗神父知道。就像布朗神父说的,起码谋杀是人类意志造成的,像海风一样自由的意志。” “布朗神父是个特别好的人,”她顿了一下说:“他是唯一能使我感到快乐的人,直到——” “直到什么?”佩恩问道,动作显得有些冲动,他向她弯下身子,推了一下那锈迹斑斑的庞然大物,喷泉在底座上晃荡了几下。 “好吧,直到你的出现,”说完她又一次笑了。 这座沉睡的宫殿就这样被唤醒了,至于它是怎样苏醒的,就不在这个故事的陈述范围了,尽管在当晚暮色笼罩海岸之前,苏醒的过程已经完成大半了。当哈利·佩恩再次踏上回家的路,穿过那片他曾怀着无数种心情走过的黑色沙地时,他感到自己攀上了此生无与伦比的幸福巅峰——他只感到热血沸腾,内心充溢着激情。他可以把那个地方重新画满鲜花,将青铜法螺喷泉再次涂上金黄的色彩,让那喷泉再次喷出水甚至是酒来,对他来说做到这些都轻而易举。但是为他展开所有这些明亮和鲜花簇拥的画卷的,却是“谋杀”那个词,而他到现在也没弄明白它是怎么回事。他不加考察就听信了这个词,但他并非轻率愚笨;因为他是能感知到真理的人。 直到1个多月后,佩恩才回到他伦敦的家,按照他与布朗神父的约定,把那张照片拿给他。那场悲剧的阴影仍然笼罩着他,在调整心态逐渐使自己适应的同时,他也尽情享受着甜蜜的爱情,这便淡化了阴影本身对他心理的影响;但要让他摆脱这个阴影隐含着一个家族宿命的想法,以平常心看待它似乎并不容易。就这样,他想方设法让自己一刻不得闲;直到达纳威家恢复了原先刻板的日常生活,肖像再次被放回了书房很久之后,他才鼓足勇气借助于镁光灯给那幅肖像拍了照。他禁不住神父的一再恳求,便在按照最初约定把它交给古董专家之前,拿着照片过来让神父先看。 “我不太明白你对这整件事的态度。布朗神父,”他说。“看样子你好像已经用自己的方法解开谜团了。” 神父悲痛地摇摇头。“没有丝毫头绪,”他答道。“我怎么这么迟钝,我被困住了;被最现实的问题困住了。真是个古怪的案子;在某种程度上简单得要命,然后——让我看看那张照片,好吗?” 他把照片拿到眼前,眉头紧锁,用他的近视眼盯着看了一会儿,问道:“你有放大镜吗?” 佩恩拿出一块,神父透过放大镜端详良久,然后说道:“看看书架靠边的那本书的书名;是《教宗若安的历史》。现在,我想知道……是的,的确是;还有上面那本是关于冰岛的什么书。主啊!竟然是以这么奇怪的方式发现的!我在场时竟然没有注意到它,真是愚蠢至极啊!” “你到底发现了什么啊?”佩恩不耐烦地问道。 “最后一条线索,”布朗神父说,“我不再困惑了。是的;我觉得我弄明白了那个不幸故事的始末。” “为什么呢?”另一个追问道。 “噢,因为,”神父微笑着说,“达纳威书房里有关于教宗若安和冰岛的书,更别提我看到的另一本,名为《腓特烈的宗教》的书了,这样就不难推测其余的事情了。”然后,看到对方不耐烦的神情,神父脸上的笑容褪去了,他更加认真地说道:“实际上,这最后一点,尽管是最终的线索,却不是整件事情的关键。这个案子中还有比这更诡异的事情。其中之一便是证据的诡异。我先说说会让你大吃一惊的事。达纳威不是那天晚上7点死的。他到那时已经死了一整天。” “大吃一惊这种说法还真是毫不夸张,”佩恩冷峻地说,“因为你我后来都曾经亲眼看见他走来走去呢。” “不,我们没有,”布朗神父轻声说。“我以为我们都看到了他,或者说当时以为看到了他,手忙脚乱地给相机对焦。你去房间的时候,他的头是不是钻进了那个黑套里?我去的时候是的。这就是我为什么觉得那房间和那身影有些怪异。并不是因为那腿是畸形的,而是因为它很正常。它被同样的黑色裤子遮盖着;但是如果你看到一个人用你以为的其他人的方式站立着,你就会觉得他的样子很奇怪,很不自然。” “难道说,”佩恩有些战栗地大喊着,“那是个陌生人?” “是那个谋杀犯,”布朗神父说。“他在破晓时分就杀了达纳威,他和尸体都藏在了黑屋子里——那是个绝妙的藏身地点,因为通常不会有人进去,即使进去也什么都看不清。但是他想办法让尸体在晚上7点跌落到了地板上,当然,这样一来,整件事就能用诅咒来解释了。” “但是我不明白,”佩恩说。“他为什么不等到7点再杀他,非要跟尸体挤在一起藏14个小时呢?” “我再问你一个问题,”神父说道。“为什么没拍照片?答案是,凶手计划好在他刚上去就杀掉他,不让他拍成照片。对凶手来说,不让照片落到研究达纳威家古文物的专家手上是至关重要的。” 屋子里突然一阵寂静,然后神父压低声音继续道:“你该明白这有多简单了吧?对了,你自己想到了其中的部分可能性;但它比你想的还简单。你说一个人可以装扮成古画中的人物。而伪造一幅画,让画上的人物跟某个人相像,当然就简单多了。简单地说,达纳威家族的厄运根本就不存在,而证明这一点的方式的确相当奇特。根本就没有古老的肖像画;没有古老的韵文;没有一个男人使自己的妻子致死的传说。但是有一个极其恶劣极其聪明的人,他为了抢夺另一个人的未婚妻,不惜将他置之死地。” 神父突然冲佩恩悲哀地一笑,好像在安慰他。“刚才我以为你觉得我说的是你,”他说,“但是你并不是唯一因为多情经常光顾那房子的人。你认识那个人,或者你以为认识他。但那个画家兼古董专家,名叫马丁·伍德的人高深莫测,仅仅作为他艺术上的朋友不可能摸清他的底细。记得他被叫去评估和登记那些肖像画吧;在那种灰尘覆盖的贵族老宅,那就基本意味着他们连自家有什么都不知道,需要他来告诉他们。如果有什么之前没注意过的东西出现,他们也不会感到惊讶。这幅画肯定得技艺精湛,它的确是的;或许当他说如果不是霍尔拜因,也是一位有同样才华的人时,他是对的。” “我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佩恩说,“不过,这里面还有太多我弄不明白的地方。他怎么知道达纳威长什么样?他到底是怎么杀的他?医生们看起来还很困惑啊。” “我看到过一张照片,是那个澳大利亚人提前寄给小姐的,”神父说,“一旦认定他就是新继承人,伍德可以通过各种方式了解他的情况。我们可能不知道个中细节;但是要做到这些一点儿都不困难。你记得吧,他曾经在暗房帮忙;我看那就是个理想的地点,比如在那,他可以用毒针刺进一个人身体,因为毒液很容易就可以得到。是的;我认为根本没有困难。唯一困住我的难题是,伍德是怎么同一时间身处两地的。当他在楼下的书房看书的时候,怎么能把尸体从暗房弄出来,把它靠在相机架上以确保它过几秒倒下去?而且,我还蠢到从未查看过书房里的书;只是在这张照片里,侥幸交了‘好运’,才看出了涉及教宗若安的这本书透露出的简单事实。” “你还真是把最精彩的谜题留到最后,”佩恩冷峻地说。“教宗若安跟这一切究竟有什么关系啊?” “不要忘了关于冰岛的什么东西的那本书,”神父提醒他,“还有那个叫什么腓特烈的人的宗教。剩下的只需问问已故的达纳威勋爵是个什么样的人,就可以解决了。” “哦,是吗?”佩恩不耐烦地大声说。 “他是个有文化修养,有幽默感的怪人,我相信,”布朗神父继续说着。“因为有文化,他就会知道教宗若安根本不存在。因为有幽默感,他很可能想到了用《冰岛的蛇》之类子虚乌有的事情当书名。我就大胆猜一下,第三本书的名称是《腓特烈大帝的宗教》——也是没有的事。说到这里,你还不明白那些书名的蹊跷吗,它们正适合放在根本不存在的书的背面;或者换句话说,不正适合放在一个根本不是书橱的书橱上?” “啊!”佩恩大喊:“我知道你的意思了。有一个隐藏的楼梯——” “通往伍德亲自选的那间暗房,”神父点点头说道。“很抱歉。这事是难以避免的。它极其平庸又十分愚蠢,我在这起相当平庸的案子里的表现也一样愚蠢。但是我们已经被这个现实版的老套浪漫故事搅乱了头脑,这是个以腐朽贵族和败落老宅为背景的故事;在这种宅子里,这种密道的存在是难以避免的。那是个神父洞;我真应该被塞进去。” 吉迪恩·怀斯的鬼魂 布朗神父一直视此案为不在场证明理论的一个怪诞无比的例证:这个理论无视爱尔兰神鸟拥有分身术的传说,认为任何人都不可能同时身处两地。第一个登场的人物是詹姆斯·伯恩,一位爱尔兰记者,他做到的事情可以算得上与那神鸟接近了。他虽然分身无术,但在两地穿行的能力已经达到了无人能及的程度:仅需20分钟,他便可在两个完全不同的社会和政治世界打个来回。第一处在一个大酒店的豪华大厅,商界三巨头在此聚会,商谈着停止采煤作业,然后对外宣称煤炭工人罢工;第二处在外表像杂货铺的小酒馆,这里也隐藏着三个人,如果他们知道那三位老板所议之事,一定会很乐意封闭工厂能演化为罢工——最后罢工再发展为革命。该记者在三名百万富翁和三位布尔什维克领导人之间穿梭来往,就像一个拥有豁免权的现代传令官,或者说新型大使。 记者来到酒店与这三位矿业巨头见面,只见这三巨头的藏身之地鲜花簇拥,华美的凹槽罗马柱通体镀金,鳞次栉比;穹顶上画满缤纷的彩绘,几只镀金鸟笼挂从穹顶垂下,掩映在四周高耸的棕榈树叶里;笼中的鸟艳丽多彩,叫声各异。倘若那些鸟生活在大自然中,它们的鸣叫就不会像这般无人问津;就算那些花朵生长在沙漠之中,也不至于将它们馥郁的芬芳白白浪费,这些商人总是匆忙又急切,其中美国人最多,他们来这里大多是谈事情,来也匆匆、去也匆匆。没有人会留意这里繁复的洛可可式装饰,也没有人去倾听那些高价外国鸟儿的啁啾声,就是在这样的环境里,周围环绕着奢侈的装潢和迷宫般的豪华建筑,他们三人促膝而坐,谈论着那些成功的先决条件——不倦的思想、适度的节俭、对经济形势的警觉以及自我控制。 他们中有一个话不多,和另两位截然不同;他戴着一副夹鼻镜,两只眼睛的目光仿佛被聚合在了一起,一直目光炯炯地盯着他们。他乌黑的八字须下永远挂着一抹微笑,看上去却颇具轻蔑的意味。他就是著名的雅各布·P·斯坦,如非必要,他从不多说话。但是他同伴中有一位简直口若悬河,那便是来自宾夕法尼亚州的盖洛普老人,他是个大块头,身材发胖,满头的银发让人肃然起敬,但凶狠的面容却好似职业拳击手。他情绪高涨,不断游说第三位百万富翁,又是拉拢,又是威胁,这第三人便是吉迪恩·怀斯——一个瘦削干瘪的顽固老头,他们乡下的人常把这种人比作山胡桃木,他的下巴上留着一撮灰白的硬胡须,穿着一身富有乡土气息的服装,就是中部大平原的人平常穿的式样。怀斯和盖洛普一直在就一个问题纠缠不休,关于合并和竞争。老怀斯始终持保守观点,他就像旧时居住在边远地区的人,观点中带着陈旧的利己主义;如果在英格兰,他一定会成为曼彻斯特学派的一员;而盖洛普一直尝试着说服他停止竞争,以集中世界上的全部资源。 “你早晚得加入进来,老古董,”伯恩进门时,盖洛普正态度和善地劝告他。“这是世界的发展趋势,现在再也回不到单枪匹马闯天下的时代了。我们必须得联合起来。” “请容许我谈谈我自己的看法,”斯坦以一贯波澜不惊的语气说道,“依我看,商业上的联合固然重要,但有一件事比这更要紧。无论如何,我们必须实行政治联合;今天我邀请伯恩先生跟我们几个会面,就是为了这个目的。在政治问题上,我们必须戮力同心;理由很简单,因为我们最危险的敌人已经联起手了。” “噢,对于政治联盟,我鼎力赞成,”吉迪恩·怀斯咕哝道。 “这样吧,”斯坦对那记者说:“伯恩先生,我知道你常去那些古怪的地方,我想让你私下里帮我们做点儿事。这些人平常在哪儿见面你是知道的;他们之中只有两三个人值得重视,比如约翰·伊莱亚斯和杰克·霍尔基特,他们总是大放厥词,还有写诗的那家伙霍姆,也值得注意。” “霍姆跟吉迪恩还曾经是朋友,”盖洛普的话中带着嘲讽:“好像曾经是他主日学校的同学。” “他那时候信奉基督教,”吉迪恩正色道:“但是你永远料不到谁什么时候就会变成无神论者。我现在还能时不时地遇到他。当然,对于他反战和反征募这类的观点,我曾经是十分支持的,但是对他那些极端反潮流的作品——” “原谅我插一句,”斯坦打断道,“请别介意,这事儿挺要紧。伯恩先生,坦率说,我掌握了确切的消息、或者说是证据,涉及到了上一次战争的一系列阴谋,可以把那两位送进监狱蹲上好一阵。但我并不想用那证据。我只想让你去悄悄找到他们,告诉他们我有这么个证据,而且明天就会将它公之于众,除非他们能改变态度。” “原来如此,”伯恩回答道,“你的提议肯定是犯了私了罪,而且涉嫌敲诈,你不觉得这样做很危险吗?” “我觉得危险的是他们,”斯坦愤愤地说:“你就去把我说的这些都传达给他们吧。” “噢,那好吧,”伯恩站起身来,半开玩笑地叹口气道,“这对我来说并不算什么难事儿,但是我警告你们,如果我出了麻烦,我会把你们也拉下水的。” “那你就试试吧,孩子,”盖洛普老人开怀大笑。 杰斐逊的伟大梦想——人们称之为“民主”的东西,在这个国家仍然风行,尽管富人像独裁者一样统治,穷人却不像奴隶那样说话;压迫者和被压迫者之间直言相对。 三位革命者的集会地点古怪又荒凉,白墙上草草地画着一些扭曲的黑白图画,应该算是按照无产阶级的艺术风格创作的,然而能看懂的无产阶级大众却寥寥无几。这两个迥然各异的会议室中唯一的相同点就是,里边都摆放着违反美国宪法的烈性酒。百万富翁们面前摆放的是多彩的鸡尾酒。而在这里,霍尔基特喝的是伏特加,他在这三位革命者中最具暴力倾向,觉得只有喝这个才够味儿。他身高体壮,佝偻的身体让人感觉有些许的邪恶,剽悍的身材好像一只凶猛的公狗,鼻子和嘴唇皱到一起、向外突出,嘴上顶着参差不齐的红色胡须,脸上永远是一副不屑的神情。约翰·伊莱亚斯喝的是苦艾酒,他戴着一副眼镜,小心机警,他肤色黝黑,下巴上留着一缕黑色山羊胡;多年混迹于欧洲咖啡厅的经历让他对苦艾酒情有独钟。那位记者对他的第一印象、同时也是最深的印象就是,他和雅各布·P·斯坦简直太像了。不管是面容、思想还是举止都太像了,就好像那百万富翁从巴比伦大酒店地上的一扇活板门钻了下去,又从这布尔什维克的据点冒了出来。 另一个人喝的东西也很独特,他的饮品很能代表他的个性特点。这人就是诗人霍姆,他的面前放着一杯牛奶,但这牛奶的温润在此时此景却仿佛预示着某种危险,那种不透明的质感和纯白的色彩让人感觉它好像麻风病人身上的白斑,似乎比苦艾酒那死气沉沉的绿色更具毒性。但实际上,霍姆身上的温润却并不纯粹;因为亨利·霍姆的出身、以及他加入革命阵营的道路与杰克等人完全不同。杰克过去是个普通的演说者,伊利亚斯则四海为家、在背后为人出谋划策,但亨利·霍姆接受过良好教育,幼年时期,他每周都去教堂做礼拜,虽然现在已经不再是基督教徒,也结了婚,但他一生都坚持绝对的禁酒主义,直到现在也没能摆脱这一习惯。他头发金黄,面容俊美,若不是下巴上那不搭调的小胡子,他看起来倒有些像雪莱。奇怪的是,胡子并没有增加他的男子气概,反而使他更像女人了;似乎他能摆弄的也只有那几缕金毛儿了。> 记者进来时,说话的正是臭名远扬的杰克,他确实话挺多的。霍姆只是随意地说了几个平淡无奇的词,诸如“上天不容”之类的,这就足够惹火杰克的了,他那些亵渎神灵的话开始如瀑布般奔涌而来。 “上天不容!它除了不容别人还能做什么,”他说道。“上天不是不容这个,就是不容那个,对其他任何事都无动于衷;不容我们罢工,不容我们打仗,不容我们开枪把那些可恶的高利贷主和吸血鬼从他们的宝座上逼下来。上天怎么不能稍微不容他们一点儿呢?那些可恶的神父和牧师们为什么不能有所改变,站出来披露那些畜生的暴行?为什么他们挚爱的上帝不——” 伊利亚斯轻声地叹了口气,似乎是有些疲劳了。 “如马克思所说,”他说道,“神父曾在封建经济阶段大行其道,但现今已经不再是问题的关键了。神父曾经扮演的角色现在已经被资本主义理论家所取代,而且——” “是的,”记者打断道,语气阴森又辛辣,显然不是来缓解局面的,“而且,告诉你们吧,他们在扮演这个角色上是非常专业的。”然后,他目不转睛地盯着伊利亚斯那明亮却又死气沉沉的眼睛,向他转述了斯坦的威胁。 “对于这种威胁,我早有思想准备,”伊利亚斯面带微笑,纹丝不动:“可以说是,相当充分的准备。” “卑鄙小人!”杰克突然爆发。“说这话的如果是个穷人,他就得被抓起来去服劳役。但依我看,他们的下场一定会比服劳役更悲惨,那一天早晚会到来的。他们要是不下地狱,我真不知道他们还能去哪儿——” 霍姆举手抗议,但似乎并不是对他说的话不满,而是想阻止他继续说下去,这时,伊利亚斯打断了杰克的慷慨陈词,他的话冷静而缜密。 “我们没有必要也用威胁的话回敬对方,”他透过夹鼻眼镜,用坚定的目光看着伯恩,“对我们来说,他们的威胁显然是毫无意义的。我们已经做了充分安排,其中某些步骤只有在他们行动之后才能进行。现在看来,决裂已经近在眼前,一场严酷的力量对决必将发生,一切都在按计划逐步展开。” 他说话时异常冷静、庄严,暗黄的面部不着表情,巨大的夹鼻镜在他脸上泛着冷光,令记者不禁感到脊背有些发凉。从侧面看,霍尔基特面容凶狠,看起来像是在咆哮。但在正视他时,可看出他眼中暗燃着怒火,但也透出几分焦虑,似乎这道德与经济谜题太费心机,让他有些不胜其烦;霍姆更是忧心忡忡,似乎在反复掂量着什么事情。只有这个戴夹鼻镜的人,这个人说起话来如此通情达理、直截了当,却又让人感觉讳莫如深;就像在这桌边说话的是个活死人。 伯恩带着伊利亚斯挑衅的口信出了门,经过杂货店旁的一条通道时,他发现一个怪异却又熟悉的人影站在那里,挡住了去路:这个人身材矮胖,圆圆的头上戴着一顶宽沿帽,这形象在黑夜中的剪影显得十分有趣。 “布朗神父!”那记者吃惊地叫道。“我觉得你一定是进错门了。这里的小阴谋应该跟你没什么关系吧。” “我的阴谋比这个历史悠久多了,”布朗神父微笑着答道,“不过我的这个阴谋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人加入了进来。” “是吗,”伯恩回应道,“想来这里的任何人都跟你八竿子打不着啊。” “话不能说得这么绝对,”神父淡然地说:“说实话,这里还真有一个人跟我关系大得很。” 他走进小路,一会儿就消失在了夜幕中,记者也满心疑惑地继续上路。就在他走进酒店要向他的资本家客户报告工作的时候,期间发生的一件小事让他起了更大的疑心。从那几位乖戾男士聚会的隐秘之处,也就是摆满鲜花和鸟笼的地方,向外延伸着几级大理石台阶,石阶两边筑有镀金的仙女和海螺雕像。只见一个年轻男子从阶梯上跑了下来,他有个朝天鼻,纽扣孔里别着一支鲜花,这男子趁着记者还没上台阶,一把抓住他的胳膊,把他拉到旁边。 “我说,”那年轻人低语道,“我叫波特,是吉迪恩老先生的秘书:这话仅限于咱俩之间,我问你,有人正在铁砧上打造什么,是不是?” “我认为是这样的,”伯恩谨慎地答道,“独眼巨人的确在锻造某种东西。但是永远记住,独眼巨人个子虽然大,但他只有一只眼睛。我觉得布尔什维克主义——” 他说话时,那位秘书静静地听着,脸上的表情完全是定格的,浑身只有腿和衣服在动。但是当伯恩说到“布尔什维克主义”的时候,那位年轻人锐利的眼神游移了一下,紧接着说道: “那跟这事有什么——噢,对了,是那个事;不好意思,我的错。本想说冷宫,说出来的却是铁砧。” 说着,那位奇怪的年轻人走下台阶,消失不见了,伯恩走上台阶时还在琢磨着他的话,脑海中的疑云越来越重。 再次见到三巨头时,他发现又多了个人,此人脸型瘦削,头发浅黄而稀疏,戴着一只单片眼镜,看起来像是盖洛普老人某方面的顾问,也许是法律顾问,虽然没明确地这么介绍他。他叫内尔斯,不知为何,他问伯恩的问题主要围绕着那个革命组织里大概有多少人。伯恩对此知之甚少,因此便谨慎作答;商议完后,四人离座起身,但在分手之前,寡言少语的斯坦说话了。 “谢谢你,伯恩先生,”他边说边折叠起眼镜。“无须多说,看来一切都准备就绪了;这一点,伊利亚斯先生算是说对了。明天正午之前,警察就会依据我提供的证据,逮捕伊利亚斯,到不了晚上,那三人就已经锒铛入狱了。你也知道,我并不想事情会向这方面发展。就这样吧,先生们。” 但是到了第二天,雅各布·P·斯坦先生未能正式公开他的证据,像他这种天性勤勉的人,只会在一种情况下中断正常活动。因为他死了;而且该方案的其他步骤也都未能执行,因为当伯恩打开晨报的时候,有这么一行大字映入了眼帘:《可怕的三重谋杀:三位百万富翁一夜间被杀》。标题下面,用小一些的字体罗列着许多惊叹词,但是也比报纸上的普通字体要大上几倍,着重强调了这起神秘案件的特别之处:三人同时被杀,被害地点却相距甚远——斯坦死在他那颇具艺术性的豪华乡村住所,距海边有100英里;怀斯死在海边的度假小屋,他生前在那小屋吹着海风,过着简约的生活;盖洛普老人死在了这个郡的另一头,他那气势恢弘的大房子的木门外有一片小丛林,他就葬身在那儿。三案受害者的死亡现场都已经确定,唯有盖洛普的尸体直到第二天才被发现,他的尸身挂在断折的枝桠之间,可能是下落时撞折的,他身形巨大,无比恐怖,犹如冲入长矛阵的一头野牛那样:而怀斯显然是被推下悬崖,然后掉进了大海,他掉下去之前是有挣扎的,因为人们在悬崖的边沿发现了他的脚印刮擦和滑脱的痕迹。但是人们发现这个悲剧的最初线索来自他那顶大草帽,它在海面随着波浪起伏摇摆,从上边的悬崖看去非常显眼。一开始人们也没有找到斯坦的尸体,后来侦查人员发现了淡淡的血迹,便寻踪追迹来到了他花园里的浴池边,这个古罗马风格的浴池是他最近正在修造的小工程;他是个崇尚求异的人,对旧式的风格有着浓厚兴趣。 不管伯恩心里怎么想,他都不得不承认,就目前形势来看,还没有切实的法定证据认定谁是凶手。只有犯罪动机是不够的。甚至只有道义上的倾向也是不够的。伯恩怎么也无法想象年轻的亨利·霍姆,那个脸色苍白的和平主义者能残忍到杀人的地步,不过那个亵渎神灵的杰克,甚至那个总是一副轻蔑表情的犹太人倒有作案的可能。警方和那个似乎在协助他们调查的人(他正是那个戴着单片眼镜的神秘男人,人们称他为内尔斯先生)与记者一样,对此也很清楚。 他们知道,目前还无法对那些布尔什维克分子提起诉讼并给他们定罪,如果起诉了他们,最后却宣判无罪释放,那将是一次轰动一时的完败。内尔斯以巧妙而又公开的手法开始了调查,他召集了一次私密会议,邀请来与此案相关的几个人,让他们站在人性的角度自由表达观点。调查是从最近的一处凶案现场开始的,是吉迪恩的海边的度假屋;伯恩获准出席这次会议。现场的气氛诡异,既像外交家们在心平气和地谈判,又像是进行一场变相庭审,或对嫌疑人进行讯问。出乎伯恩意料的是,围坐在海边度假屋桌边的几个人中,有一个身材矮胖,长着像猫头鹰一样圆脑袋的人,竟是布朗神父,目前还看不出他与此案有什么关联。作为死者的秘书,年轻的波特自然也在场;然而不知为什么,他的举止显得有些异常。他对这里非常熟悉,甚至从某种意义上说他就像这里的主人;但是他并没有提供多少帮助,也没吐露什么线索。他的脸上更多的是愠怒,而不是悲伤。 杰克·霍尔基特还是像往常一样滔滔不绝;尽管表面上他和朋友们没有受到任何指控,然而像他这种人是很难忍受那种虚情假意的。年轻的霍姆则冷静许多,他试图遏制着杰克,不让他对逝者破口大骂;但是杰克对朋友也像仇敌似的一视同仁,不断朝他大吼大叫。他尽情地用亵渎的言辞发泄着,成为对逝去的吉迪恩·怀斯的另一种讣告。伊利亚斯纹丝不动地坐着,显然对眼前的一切风波都毫不关心。 “我估计,”内尔斯冷冷地说,“如果告诉你那些话不妥当恐怕也没用。但是你那么说过于粗暴无礼了,你明白吗?你实际上是承认了你对死者心存怨恨。” “怎么,你能因为这个把我关进监狱吗?”他嘲笑说。“好吧。如果你想把所有恨吉德·怀斯的穷人都关起来,那这座监狱起码得能容纳100万人。你知道我说的千真万确。” 内尔斯沉默了一阵;周围也一片静寂,最后,伊利亚斯打破了沉寂,他的声音拖沓却清晰。 “依我看,这场讨论是完全徒劳无益的,”他说。“你把我们召集到这来,不是为了让我们提供线索,就是为了交叉盘问我们。如果你信任我们,我们就告诉你,我们没有任何线索。如果你不信任我们,你必须得告诉我们你怀疑我们什么,或者你们自己心里清楚也行。你们没有掌握任何指向我们的线索,说我们杀他就跟指控我们杀了凯撒大帝一样是无稽之谈。你不敢逮捕我们,你也不相信我们说的话。那我们待在这里还有什么意义呢?” 他站起身,冷静地扣上衣服的扣子,他的朋友们也依样照做。在他们走向门口的时候,霍姆转过身,盯着侦查人员,苍白的面容上满是狂热之情。 “我想说,”他说道,“战争期间,我就是因为不肯杀人而被关进了脏兮兮的监狱。” 他边说边迈出门去,屋子里剩下的人表情凝重,面面相觑。 “我并不觉得,”布朗神父说,“我们取得了完全的胜利,尽管他们撤了。” “别的我倒不介意,”内尔斯说,“除了被霍尔基特那个亵渎神灵的无赖辱骂了之外。不管怎么说,霍姆还挺绅士的。虽然他们竭力否认,但我敢肯定他们是知情的;他们一定参与了这个案子,至少其中有人参与了。他们差点儿就亲口承认了。他们嘲笑我们是因为我们无法证实自己的猜测,并不是因为我们的猜测是错的。布朗神父,你怎么看?” 布朗神父凝视着内尔斯,有些手足无措,他陷入了沉思。 “依我看,”他说,“那三人中的确有一个有所隐瞒,这是肯定的。但是我最好暂时不说出他的名字。” 内尔斯的眼镜掉了下来,他抬头看着神父,眼神犀利。“现在还没进入正式调查,”他说道。“我想你该知道,到下一阶段,如果你知情不报,你的处境可就很危险了。” “我的处境很简单,”神父回应道。“我来这儿是要确保我的朋友霍尔基特的合法权益。照现在的形势,我觉得为了他的利益,我有必要告诉你们,我相信他不久就会跟这个组织断绝关系,不再信奉社会主义。我有理由相信,他很可能皈依天主。” “霍尔基特!”内尔斯大吃一惊。“那他为什么从早到晚都在诅咒神父!” “看来你们不太了解这种人,”布朗先生温和地说。他诅咒神父是因为(在他看来)他们没能为正义而奋起反抗。如果不是认可神父的身份,他又怎么会期待他们能为正义事业奋起反抗呢?但是我们聚在这儿并不是为了讨论人们的皈依心理。我提起这个只是为了简化你们的任务,或许能帮助你们缩小排查范围。 “如果你说的是真的,那么嫌犯的范围就缩小到伊利亚斯了,那个面目瘦削的市井流氓——那倒一点儿都不足为奇,我从没见过像他这样的人,又诡异,又冷血,动不动就对人冷嘲热讽。” 布朗神父叹了口气。“他总让我联想起可怜的斯坦,”他说道,“实际上,我觉得他们俩有亲戚关系。” “噢,我说,”内尔斯正想反驳,门忽然开了,打断了他的话,只见来人个子很高,身形松垮,脸色惨白,是霍姆又回来了;但此时,他本就苍白的脸上又多了几分不正常的煞白。 “嘿,”内尔斯戴上了单片眼镜,大声问道,“你怎么又回来了?” 霍姆颤颤巍巍地走进房间,一言不发,一屁股坐在了椅子上。然后他有些恍惚地说:“我没赶上其他人……我迷路了。我想我最好还是回来。” 桌子上还有剩余的晚餐酒水,亨利·霍姆,这位终生禁酒主义者,自斟了一杯白兰地,喝了一大口。“你看着有点儿心神不宁啊,”布朗神父说道。 霍姆双手抱头,说话声音低沉而阴郁:声音小得仿佛只在对神父一个人说话。 “就告诉你好了。我见到鬼魂了。” “鬼魂!”内尔斯惊讶地重复道。“谁的?” “这座房子的主人,吉迪恩·怀斯的鬼魂,”霍姆的说话声清晰了一些,“就在悬崖边上他跌落的地方。” “一派胡言!”内尔斯说道:“任何稍有理智的人都不会相信有鬼。” “并非如此,”布朗神父面带微笑地说道。“实际上证明鬼魂存在的证据挺多的,就像大多数的犯罪活动都会留下证据一样。” “好吧,我要做的是追查犯罪分子,”内尔斯粗暴地说,“至于鬼啊什么的就交给别人吧。如果有人在这时候想要用鬼魂吓唬自己,随他便。” “我并没说我会被鬼吓着,可能有点怕吧,”布朗神父说。“不亲眼见到永远也不知道怕不怕。我刚才说的是我相信有鬼,所以我很想听听这是怎么回事。霍姆先生,你到底看到了什么东西?” “它就在悬崖边上,碎石剥落的地方;你也知道,就在他被推下去的地方附近,有一条像岩缝似的裂口。那时候其他人都走远了,我独自一人穿过荒地,向悬崖边的小路走去。我常走这条路,因为我觉得涨潮时海浪拍打岩壁的景色很迷人。但是今晚我却没心思赏景,一心想的是在如此皎洁的月光下,大海怎么会这么狂暴。”巨浪不断拍打着海岬,灰白的浪尖时隐时现。月光下,随着浪花,银白色的飞沫频频闪烁,一次、两次、三次,最后,我眼前出现了难以置信的情景。那第四次飞溅的水沫好像定格在了半空中。它没有回落下去;我站在那儿提心吊胆地等着。我感觉我快要疯了,虽然是片刻,但我感觉时间仿佛停滞了,每一秒都显得无比漫长。我壮着胆子向前走了几步,然后,我记得我发出了一声惨叫。因为我看到,那像飘洒的雪花般悬浮着的浪花,拼凑成了一张人脸,还有一个人形的轮廓,周身煞白,就像传说中的麻风病患者,又像一束定格的闪电,阴森可怕。 “你是说,那就是吉迪恩·怀斯?” 霍姆默默地点点头。内尔斯腾地站了起来,打破了屋子里的沉寂;他动作太猛,居然撞翻了一把椅子。 “噢,这简直是太荒唐了,”他说道,“不过我们还是出去看看吧。” “我不去,”霍姆态度十分强硬。“我再也不想走那条路了。” “我看我们今晚必须都得从那儿走,”神父庄重地说:“虽然我不否认那条路确实危机四伏……人多其实更危险。” “我不想……天啊,你们都逼我,”霍姆痛苦地喊道,他的眼睛奇怪地转动着。他随着众人一并起身,却并不想朝门口走。 “霍姆先生,”内尔斯的语气很坚决,“我是名警察,另外,你可能不知道,警察已经包围了这所房子。我一直在寻求以友好的方式调查此案,但是我的调查必须得全面,就算鬼也不能放过。所以我要求你,必须得带我们去你说的那地方。” 霍姆站在原地喘着粗气,好像难以言传的恐惧攫住了他,周围再一次陷入寂静。他忽然瘫坐在椅子上,再次开口时,语气中的慌张少了许多,与刚才截然不同。 “我做不到。索性告诉你们好了。反正你们早晚都会知道。是我杀了他。” 有那么一瞬间似乎时空都静止了,仿佛这座房子遭到雷击,瞬间尸横遍野。这时,布朗神父开口了,他的声音在鸦雀无声的房间里听起来好像老鼠在吱吱叫。 “你故意杀了他吗?”他轻声问。 “我该怎么回答这个问题呢?”霍姆不安地咬着手指。“我想我是疯了。我知道他这人粗暴无礼,令人难以忍受。当时我来到他家,我相信他打了我;不管怎样,我们扭打了起来,结果他掉下了悬崖。当我逃离现场很远后,我才突然意识到我已经跟其他人不一样了,我是个罪人了;我觉得我的额头上都被打上了‘该隐的记号’;那时我才第一次意识到,我真的杀死了一个人。我知道我早晚都得坦白。”这时,他忽然直了直脊梁。“但是我不会指证其他任何人。不要问我有没有阴谋或者同伙——我什么都不会说的。” “考虑到另外两宗谋杀案,”内尔斯说,“我很难相信你们的争吵纯属偶然。肯定有人指使你吧?” “关于我的同伙,我无可奉告,”霍姆傲然地说。“我是杀人犯,但不会是个背叛者。” 内尔斯走到霍姆和大门之间,向外边高声命令,几个警员闻声而来。 “无论如何,所有人都得去那儿走一趟,”他低声对死者的秘书说:“至于这个人,只能押着他去了。” 这一行人大都觉得既然杀人犯已经认罪了,再去海边悬崖上寻找鬼魂纯属画蛇添足。但内尔斯,虽然是所有人里最多疑,最傲慢的,却认为自己有责任不留死角,把现场的石头都翻个遍;甚至连墓石都不能放过。毕竟,那坍塌的悬崖处算是可怜的吉迪恩·怀斯水上坟墓旁唯一的墓石了。内尔斯最后一个出来,锁上房门,跟着其他人一起穿过荒野,走向悬崖,这时,他看到死者的秘书,年轻的波特疾步跑了回来,月光下,他脸色煞白,看着有些瘆人。 “我对天发誓,警官,”这是他那晚第一次开口,“真的有东西在那儿。它——它就跟他一模一样。” “你胡说八道,”探员气得直喘粗气。“怎么大家都要说胡话呢。” “难道我还认不出他吗?”秘书撕心裂肺地喊道。“我有理由不会认错。” “或许吧,”探员的语气尖锐,“正如霍尔基特所言,你也是有理由恨他的人之一。” “或许吧,”秘书说道:“不管怎么说,我能认出他,而且跟你说,我真的看到了他,他就站在毛骨悚然的月光之下,眼神呆滞,一动不动。” 说着,他指向悬崖上的岩缝处,他们能看到那儿确实有什么东西,也许是月光,也许是溅起的飞沫,但渐渐的已经开始有了实体的摸样。他们又往前摸索了100码的距离,那东西还是一动不动;像一座银色的雕塑。 5185." >内尔斯的脸一下子吓白了,他站在原地,进也不是,退也不是。说实话,波特和霍姆也吓得够呛;甚至连伯恩,这个见多识广的记者,也几乎迈不开步了,但他还是禁不住朝前走,只是不禁觉得奇怪的是,那个唯一坦承自己可能怕鬼的人一点儿都不害怕。只见布朗神父迈着稳健的步伐,一步一个脚印地向前走去,仿佛前边就有揭开谜底的指示牌。 “你怎么看起来一点儿也不害怕呢,”伯恩问神父:“我还以为你是这里唯一一个相信有鬼的人呢。” “要这么说的话,”布朗神父回答,“我还以为你不相信鬼呢。但是相信鬼魂是一回事,相信这个案子里有鬼又是另一回事。” 闻听此言,伯恩自觉羞愧,悄悄地向海岬碎裂之处、冷月之下不知是幻像还是错觉出现的地方望去。“我本来不相信,但眼见为实啊,”他感叹道。 “对我来说,是一旦得见便知其虚了,”布朗神父说完,便一步一个脚印地朝前走去,记者目不转睛地盯着他的背影,只见他穿过荒地,向海岬上的岩缝走去,那海岬好像一座小山的脊背,被岩缝拦腰斩断。月光消退了一切艳丽的色彩,草丛好似银色的长发,被风梳理到一侧,仿佛在为一行人指示着悬崖上岩缝的方向。悬崖上,几块暗淡的石灰石散布在灰绿的草坪上,一个惨白的人影正伫立其间,但也许只是什么东西在光下投射的阴影,没人知道它到底是什么。那惨白的身影周围空无一物,荒凉而孤寂,只有布朗神父挺直脊背、步伐稳健地在朝它渐渐靠近。这时,霍姆突然大叫着从押解他的人手里挣脱出来,一下子跑到神父前面,扑通一声跪倒在那鬼魂跟前。 “我已经认过罪了,”他惨叫着。“为什么你要来告诉他们我杀了你?” “我是来告诉他们,你没杀我,”那鬼魂边说边将一只手伸到他面前。跪倒的霍姆一下子跳了起来,同时又发出异样的尖叫,大家都明白了,原来他接触到的是血肉之躯。 探员和记者都无比感慨,这在他们可谓资深的职业生涯中,堪称一次惊心动魄的起死回生。但是事情其实很简单。本来人是能直接从岩缝掉进大海的,但由于悬崖上的薄石和碎片长久以来不断脱落,有的落到了巨缝中间,形成了类似岩架的构造,好像个开口的袋子,接住了从岩缝中下落的人。这位高瘦结实的老人正是掉在了这岩架之上,他踩着脚下不断滑落的岩石,顺着岩壁艰难地向上爬,度过了无比惊险的24个小时,幸运的是,那些剥落的岩石恰好成就了他逃生的阶梯。如此一来,霍姆所说的看到白色飞沫出现又消失,最后变成了人形的幻觉也得到解释了。不管怎样,吉迪恩·怀斯那实打实的血肉之躯就站在眼前,此时的他头发灰白,身上的白色乡村服饰蒙满了灰尘,他的身材有着乡村男子的剽悍,然而此时已经显得比以往虚弱了许多。也许在与死亡只有一步之遥的岩架上度过24个小时对百万富翁是有好处的。不知为何,他不仅放弃起诉嫌犯,还吐露了一些新的情况,从某种程度上改变了这次犯罪的性质。据他说,霍姆并没有把他推下悬崖;是因为那崖面很久以来都在一点点剥落,谁知他走在上边的时候突然塌陷了,霍姆还曾试图伸手救他。 “站在那块恰好接住我的岩架上时,”他肃穆地说,“我曾对主发誓,要放过我的仇敌;如果连这么一个小意外都不能原谅,主一定会认为我太自私了。” 警方押着霍姆离开了现场,但是探员深知,他只会受到短期拘留,即使受到惩罚,肯定也是微不足道的。毕竟被害者坐上证人席为凶手做有利证明,并不是每个杀人犯都能享受到的待遇。 “真是个奇案,”伯恩感叹道。一行人疾步行走在悬崖小路,向镇里走去。 “确实奇特,”布朗神父说。“我知道这案子与我们无关;但我还是希望你能稍停一下,再跟我探讨探讨案情。” 伯恩愣了一下,过一会儿才反应道:“当你说那三人之中有人隐瞒实情时,我以为你已经断定那人是霍姆了。” “我说那话的时候,”他的朋友回答道,“其实想到的是一直沉默不语的波特先生,也就是那位不再是已故的,(或者说)不再被哀悼的吉迪恩·怀斯先生的秘书。” “哦,我只跟波特说过一次话,就觉得他精神有些问题,”伯恩凝视着神父说,“但是我从没觉得他会犯罪。他曾经说,这一切都跟什么冷宫有关。” “是的,我只是觉得他知道其中隐情,”布朗神父沉思着说道。“但我从没说过他跟此案有关……依我看,怀斯老人若真能爬出那个岩缝,他的身体也未免太强壮了吧。” “这话什么意思?”记者吃惊地问道。“怎么,他当然是从那裂口爬出来的;我们都看到他了啊。” 神父没有回答他的问题,而是突然问道:“你怎么看霍姆这人?” “哦,很难说他是个罪犯,”伯恩回答道。“我也算经验丰富了,但他一点儿都不像我从前见过的罪犯;还有内尔斯,他比我更资深。要说他是罪犯,我相信我们两个都难以相信。” “他扮演的另一类角色也让我无法相信,”神父平静地说。“你的确很了解罪犯。但是有这一类人,我或许要比你、甚至内尔斯都更了解。我见过形形色色的这类人,能轻易分辨他们的小伎俩。” “另一类人,”伯恩重复着,显得很迷惑。“怎么讲,你熟悉的是哪类人?” “忏悔者,”布朗神父说道。 “我不太明白,”伯恩反对道。“你的意思是,你不相信他犯了罪?” “我不相信他的忏悔,”布朗神父说。“我听到过的忏悔不计其数,真正诚挚的忏悔者不是他那样的。他的言辞太浪漫了;还引经据典。还记得他在形容自己的罪恶时,提到‘该隐的记号’吗?那是引自《圣经》的故事。如果一个人做了件自己想着都害怕的恶事,他是决不会有心情援引典故的。假设你是一个为人忠厚的职工或者店员,第一次偷了钱之后心里肯定七上八下。这种情况下,你会马上联想到自己的行为如同巴拉巴吗?再假设你在盛怒之下杀害了一个孩子,你会回溯一下历史,然后把自己的罪行比为以土买的统治者希律王吗?相信我,我们自己的罪行都太私密可怕、单调沉闷,我们决不会由自己的罪行联想起与之相似的历史事件,即使它们非常吻合。而且,他为什么坚持说自己不会出卖同伙呢?其实只他这一句话就已经出卖他们了。直到现在也没人要求他交待任何事或者人。所以,不;我不认为他的忏悔是诚挚的,我也不会替他赦罪。如果人们能够为自己没做的事获得赦罪,那世界真是乱了。”布朗神父将头扭向一边,沉静地望向海面。 “可我还是不明白,你说这些的意义是什么,”伯恩不耐烦地大声问。“受害人都已经原谅他了,再怀疑他还有什么用啊?不管怎样,他已经置身事外,可以高枕无忧了。” 布朗神父像个陀螺一样不停转着身子,突然,不知为何,他兴奋地抓住了那位朋友的衣服。 “原来如此,”他斩钉截铁地大声说道。“回到刚才说的!他可以高枕无忧了。他置身事外了。原来是这样,他就是解开谜团的钥匙。” “啊,帮帮忙好吧,”伯恩有气无力地说。 “我的意思是,”矮个子神父解释道,“正因为他置身事外,他才能参与其中。这是惟一的解释。” “这个解释也够清楚的,”记者带着情绪说。 二人一时无语,默默地眺望着大海,周围又陷入了寂静,忽然,布朗神父高兴地说:“我们再来说说那个冷宫。你在案件一开始就走错了方向,报纸和官方也都弄错了。因为你们假定,布尔什维克主义是在现代社会中唯一值得人们斗得你死我活的事。但这个案子跟布尔什维克主义没有任何关系;它不过是个幌子。” “我看不出是这样,”伯恩抗议道。“这件事涉及了三位被谋杀的百万富翁——” “不!”神父尖声大喊。“根本没有。关键就在这儿。被谋杀的百万富翁不是三个,而是两个;第三个还活蹦乱跳的,而且还准备搞点破坏呢。在酒店里,你曾经亲耳听到那二人假借开玩笑对他施压,没错吧,但现在,他被施以的压力永远不复存在了。盖洛普和斯坦曾经放狠话威胁这个头脑老旧的中立派商人,说如果他不参与企业联合的话,就将他打入冷宫。没错,冷宫的说法就是这么来的。” 稍作停顿后,他继续说道。“无疑,现代世界正在酝酿一场布尔什维克主义运动,我们必须予以抵制,只是我不太赞成你们的抵制方法。除此之外,鲜为人知的是,另一场现代社会新兴的运动也正在悄然进行:那就是向垄断、或者托拉斯方向转变的一场大运动。它也是一场革命。也拥有同革命一样的破坏力。” 拥护和抵制布尔什维克主义的人会为之杀人,拥护和反对垄断的人同样会致人死命。它会发出最后通牒,会主动出击,能执行判决。这些托拉斯巨头就像国王一样,拥有王宫;他们有自己的卫队和杀手;他们还会派间谍潜伏在敌方阵营。霍姆就是吉迪恩老人的间谍,潜伏在其中一个敌方阵营中;但是在这起案子里,启用他,要对付的却是另外的敌人:两个因为观点不同,而要将他毁灭的对手。 “我还是不太明白他是怎么被利用的,”伯恩说道,“或者说如此做法有什么好处。” “你怎么就没看出来,”布朗神父大声说,“他们相互提供了不在场证明?” 伯恩显得还是有些疑惑,但是一会儿脸上的疑云便慢慢散去。 “我之所以说正因为他置身事外,所以才能参与其中,”神父继续道,“就是这个道理。大多数人会理所当然地认为,由于他们参与到了这件案子之中,另外两桩案子一定与他们无关。其实,他们恰恰是参与到了另外两案之中,因为在此案中他们是置身事外的;因为这个案子根本就没发生过。多么古怪而不可思议的不在场证明啊;因为不可思议,所以难以破解。很多人会想,一个坦白杀人罪的人肯定是可信的;一个原谅要杀自己的凶手的人也一定是可信的。没有人会想到,这件事其实根本就没发生,所以被杀者本就不需要原谅谁,杀人者也无需担惊受怕。他们针对自己编造了一个故事,让所有人认为那天晚上他们就在这里。但是那天晚上他们根本不在这里;霍姆去了丛林里,杀害了盖洛普老人,与此同时,怀斯把小个子犹太人勒死在罗马式浴池里。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我才问你怀斯是否真有那么大的力量爬上岩缝,完成这次冒险。” “的确是好一场冒险,”伯恩的语气里包含着歉意。“它非常符合这里的地貌,很有说服力。” “太有说服力反而不能服人,”布朗神父摇着头说道。“那月光下的水沫如何地飞溅了上来,又如何变成了一个鬼,他的形容是多么的生动啊。又是多么有文采啊!霍姆的确诡异神秘、阴险卑鄙,但是别忘了,就像史上许多其他的诡异之人以及阴险之人一样,他还有个身份——诗人。” (完结)天涯在线书库《www.tianyaboo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