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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室之无可逃脱》
第一章 王哲
1
王哲见到鬼了。千真万确。
自从与老婆席丽丽破镜重圆之后,王哲身边就发生了一系列的怪事,尤其到了深夜,毛骨悚然的怪事总是一件接着一件。
事情要从他与席丽丽重归于好讲起。小两口在同一家酒店工作,他们刚结婚不久,日子过得美滋滋的,是五颜六色的。王哲整天咧着嘴笑,他觉得生活比蜜还要甜。每天下班他都要急匆匆地跑回家,一想到那个温馨的爱巢,他心里就痒痒的。
席丽丽是个标准美女,简直就像娱乐杂志里闪光灯下的影视明星。自从娶了漂亮老婆,王哲成了许多同事羡慕的对象,于是,他更高兴了,走起路来都是蹦蹦跳跳的。
刚结婚的那段时间里,两个人相敬如宾,如胶似漆,恩爱得让旁人看得肉麻。夫妻俩不在乎别人的议论,这就是他们的生活,他们要这样长长久久地过下去。
王哲最大的爱好就是看席丽丽的脸,目不转睛地看。席丽丽的脸太美了,其实她的五官和别人的没什么区别,可聚在一起就不一样了,像西洋戏法似的,说不清也道不明,最终让你目瞪口呆的那种。
王哲觉得一辈子也不会看够。
回到家,王哲变成了小时工,所有的家务活他全包揽了。只要是席丽丽高兴,就算是让他跳楼他也一百个愿意。
时间不慌不忙地往前走,转眼间冬去春来,天气暖和了,连大地都喜笑颜开,不再硬邦邦板着脸了。
周末,两个人会去公园坐坐,赏赏花,喝喝茶,围着人工湖转上几圈。日子优哉游哉。王哲真想搞点破坏,让时间永久地停下来,定格在这一刻。
然而美妙绝伦的蜜月总是过得飞快,不经意间它就悄悄逃离了人们的手掌心。
蜜月之后自然是柴米油盐。浪漫的红玫瑰枯萎了,残酷的现实冷冰冰地跳到桌面上。房贷利息提高了,国际油价上涨了,原来的十块钱已经不再是十块钱了,诸如此类的烦心事像是被谁放出笼子来,恶狠狠地冲到马路上,逢人便咬。
王哲挣的钱不算多也不算少,这样的收入最要命,让你撑不着,饿不死,时间久了,便无欲无求了,中庸了,麻木了,得过且过了。
随后的日子里王哲第一次体会到:娶个漂亮老婆有时是件幸福事,有时却是件麻烦事。
因为漂亮女人绝不允许自己的老公不思进取。
人其实就是这么回事,一旦上了某个阶段就别打算再下来,即便是吐血也必须顶住。所以,不要盲目羡慕娶漂亮老婆的男人,他们之中的一部分嘴上在笑,心里却在哭,在汩汩地淌血。
王哲也不能免俗,他哇哇大哭,哭完了,接着过日子。上班,下班,干家务,逛公园,像没事人似的。
王哲本来就不是呕心沥血干事业的人。他希望日子像潺潺的小溪,细水长流,既没有海啸的担心,也没有干旱的顾虑。他认为幸福其实很简单,很单纯,每一天高高兴兴的就是最大的幸福。可是,席丽丽并不这样想,她渴望的生活并不是这样。至此,分歧终于产生了,筷子和叉子的区别终于显现了。
他们不再手拉手逛公园了,周末的时候他们往往会待在家里,你看我,我看你,越看越后悔。
终于有一天,矛盾爆发了,他们因为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昏天黑地地吵了一架。最后席丽丽使出了杀手锏:回娘家了。
从此新房变得空空荡荡的。
这下王哲痛快了,他在屋里拿大顶,翻跟头。前半夜睡床上,后半夜睡沙发,想怎样就怎样。
时间一长,王哲的心里也变得空空荡荡的,日子过得像没放盐的菜肴,一点滋味也没有。他开始后悔了,肠子都悔青了。看来日子还要两个人过,缺了谁都不舒服。
于是,王哲开始了补救工作,他整天围着席丽丽工作的咖啡厅乱转,嘴上像抹满了蜂蜜似的。
起初席丽丽不理他,她要教训教训他。两个星期后,在王哲火辣辣的感情攻势下,席丽丽终于不计前嫌回家了,两个人把爱巢装饰一新,嗯,小别重逢胜新婚呀。
四平八稳的日子没过几天,席丽丽突然说:“我想辞职。”
“为什么?”王哲感到很意外。
酒店工作虽然不是什么高薪职业,但毕竟工作稳定,环境舒适,各种待遇也不差。虽然是吃青春饭的职业,但毕竟他们才二十出头,在酒店里属于最佳年龄段,更何况席丽丽有漂亮脸蛋,正吃香哩,现在离开绝对不是最佳的时机。当然了,除非是一家更大的企业,那样就另当别论了。
“不为什么,我就是要辞职。”席丽丽有一个毛病,只要她决定的事,就算是八匹马也拉不回来。
“你再考虑考虑吧。”
“不用考虑,我决定了,辞职报告我都写好了。”
“辞职后你去哪儿上班?”
“再找工作吧。”
“你能不能先找工作,之后再辞职。”王哲好言相劝,“这样更稳妥一些。”
“不行,我在酒店一分钟也待不下去了。”席丽丽索性把台灯关上,“这事就这么定了。”
事情太突然了,王哲的眼皮一阵乱跳。他有了一种不祥的预感。
王哲当天晚上失眠了,连那件非常重要的事都没兴趣了。席丽丽倒是睡得很踏实,一觉睡到天亮,连句梦话都没说。
第二天,王哲鬼头鬼脑地找到了咖啡厅经理,询问席丽丽最近的情况。慈眉善目的经理用一堆漂亮话把他打发走了。王哲碰到一个软钉子,他只好在咖啡厅员工之间进行调查,可惜他没挖掘到一条有价值的信息。他垂头丧气地回到家,席丽丽正兴高采烈地打扫卫生呢,这绝对是个反常现象。
从吃饭到睡觉这段时间,王哲始终在观察席丽丽,可他并未发现任何异常之处。可能是递交了辞职报告兴奋过度吧。
晚上十一点半,他俩换上睡衣准时上床,就在王哲关掉床头灯的前一刻,他看到席丽丽突然咧嘴笑了一下。王哲起了一身鸡皮疙瘩,他失眠了。
席丽丽为什么要笑,这是个问题。
自那以后,王哲每天晚上都要暗中观察席丽丽,他发现了一个惊人的秘密:每次关灯之前,席丽丽都要笑一下!
她睁着眼看着天花板,不多不少,只笑一下。
也许她整夜一直在笑,王哲很想开灯验证一下,可他不敢,他这个人天生胆小。
奇怪了,天花板有什么可笑的?
白天趁席丽丽出门购物的当儿,王哲研究起天花板来,他坐在家用梯子上看来看去,除了几道细微的缝隙外再没有什么了。看来席丽丽的笑与天花板没有关系,真是活见鬼。
他把梯子搬回到阳台后也笑了,他觉得自己是个神经病,竟然琢磨起天花板来,他比席丽丽那没来由的笑还荒诞。
日子一天天走过去,虽然心里忐忑依旧,但王哲已经见怪不怪了,不就是笑笑嘛,谁还没点毛病,让她去笑吧。
王哲想开了,自然也就不再失眠了。没过几天,新的问题又出现了。
席丽丽笑出了声。
现在的问题严重了,在万籁俱寂的深夜,身边的人突然笑起来,你怕不怕?
席丽丽的笑声很奇特,那声音好像是憋在喉咙里,听起来闷声闷气的,一声接一声,几乎没有喘气的工夫。
王哲越听越心虚,那声音简直就像哭,惨兮兮的。
王哲想把她摇醒,以为她做噩梦了,没想到他又发现了一个秘密,这个秘密异常可怕——
席丽丽是叫不醒的!
不论王哲使用何种方法,都无法唤醒沉睡中的席丽丽。她直挺挺地躺在床上,一动不动,完全就是一具尸体。
王哲伸出一根指头放在她的鼻子下,还有呼吸,出气和进气都很正常。
“席丽丽,你醒醒,醒醒呀。”王哲趴在她耳边喊起来,那声音大得连他自己都害怕。
席丽丽没有醒,反而睡得更香了,她吧唧了两下嘴,很舒服的样子。
王哲可不舒服了,毫无疑问,席丽丽的身体出了大问题。
她怎么会叫不醒呢?
王哲忽然有个可怕的想法,她的魂不在房间里。她去别的地方了,肉身还留在原处。
王哲一骨碌下了床,打开灯,走到席丽丽的一侧,弯下身,脸对脸,观察起来。席丽丽的脸色红润,呼吸匀畅,没有异端,像正常人一样。
王哲现在最怕席丽丽突然睁开眼睛,她的眼珠子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两个黑糊糊的洞,她用那双“眼睛”盯着王哲,悠长地说:“你为什么要叫醒我?”
还好席丽丽没有睁眼,那恐怖的一幕没有发生。可是,她的眼皮动了动,只是轻轻的一下,却没逃过王哲的眼睛。
她到底有没有入睡?
或许是自己产生了幻觉,其实一切都很正常?王哲跑进卫生间,用凉水洗了一个澡,睡意全无。他深呼几口气,对自己说这一切都是凭空想象出来的。
王哲回到卧室,推了推席丽丽,还是没醒,再用力推推,没有用。
王哲傻眼了,这不是幻觉,席丽丽中邪了,她的灵魂出窍了。
这一夜格外漫长。
2
第二天一早,席丽丽从床上坐起来,伸了一个懒腰,然后扭头看王哲。王哲急忙闭上眼,打了一串呼噜,心跳快得吓人。
席丽丽慢吞吞地下床了,她似乎没发现王哲的把戏。卫生间里响起了水声,噼里啪啦的,像小孩在里面打水仗。
王哲悄悄走到卫生间门口,推开虚掩的门,看到浴帘后席丽丽模糊的人影。王哲走进去,盯着那个黑影,他很想撩开浴帘,看看洗澡的人到底是不是他老婆,也许会看到一张没有五官的脸,脑袋上只有乱蓬蓬的头发,贴在皮肤上。
王哲刚刚捏住浴帘的一角,水声就停止了,他条件反射般把手缩了回来,好像塑料帘子上有电似的。
浴帘掀开一个小角,席丽丽的后背露出来。
“谁在外面?”她警觉起来。
“是我。”
“你在外面干什么?”
“我想方便一下。”王哲随口撒了一个谎,其实他的尿早就缩回去了,现在他只想呕吐。
“你等会儿吧。”她说,“我马上就洗完了。”
水又响起来,王哲乖乖地退出来。他到厨房热了两杯奶,烤了几片面包,坐在餐桌前,刚抹上黄油,席丽丽就披头散发像女鬼似的出现了。
“去吧。”她一边梳头一边说,水珠落了一地。
“去哪儿?”
“你不是要去方便吗?”席丽丽说,“你这个人真奇怪。”
“对对,我差点忘了。”王哲狼狈地进了卫生间。
他坐在马桶上冥思苦想,琢磨这些天的每个细节,试图找到某些蛛丝马迹或者某个突破点,然而他什么都没找到,唯一的收获是他发现自己便秘了。
“你在里面睡着了吗?”席丽丽在外面喊。
“好了,就来了。”王哲立刻提起裤子。
席丽丽已经把她那份早餐吃完了,今天她的胃口格外好,就算是一条烤羊腿她大概也能吞下去。
“你今天怎么总是心不在焉的。”席丽丽的长发挡住了眼睛,不知道眼珠子在不在眼眶里。
“没有吧。”王哲支支吾吾道。
“没有才怪。”席丽丽手搭在王哲的额头上,她的小手凉得像块石头,“你是不是发烧感冒了。”
“没有,我好好的。”王哲尽量得体地甩开席丽丽的手,他现在有点恐惧眼前这个人,“我昨晚做了个噩梦。”
“你梦见什么了?”她好像非常感兴趣,用胳膊支着下巴,一副准备长谈的样子。
“全忘了,我从来都记不住梦中的情景。”
“你再好好想想。”席丽丽引导他说。
王哲使劲摇摇头,说:“一点都想不起来了。”
“想不起来就算了。”她流露出遗憾的表情。
“你昨晚梦见了什么?”王哲突然问。
“我嘛,”席丽丽愣了一下,说,“什么都没梦到。”
“真的?”
“真的。”
王哲看不出她说没说实话。他想干脆说出那件事,可话到嘴边又溜了回去,那句话好像害羞似的。
“我一会儿去逛街了,顺便见个朋友。”席丽丽把空碗端进厨房,便走出来。
“去吧,多带点钱。”王哲继续啃着干巴巴的面包片,贼眉鼠眼地看着她。
席丽丽在卧室里换衣服,换完衣服开始描眉画眼。化妆其实是把双刃剑,有时候越描越难看,可惜大部分女人都蒙在鼓里,因为没人敢对她们说实话。
王哲一边吃一边瞄着卧室那张梳妆台,他觉得席丽丽今天的用时格外长,尤其是眉毛,描了一遍又一遍,两条眉毛都快挨上了,像妖精。
终于完事了,席丽丽转过头,挤出一抹笑容,问道:“你觉得好看吗?”
“好看,好看。”其实就算是她涂成大花瓜王哲也会说好看,好看。
“你今天什么班?”
“早班。”其实今天王哲休息。
席丽丽抬头看了看挂表,说:“别迟到了。”
“我知道,你先走吧。”
席丽丽刚一出门,王哲立刻窜进卧室,慌里慌张地换上一套新衣服,顺手把鸭舌帽扣在脑袋上,帽沿故意压得很低。王哲趴在梳妆台上照了照镜子,他很满意,镜子里的人很陌生,像个蹩脚的私家侦探。
王哲蹑手蹑脚地跑到单元门口,露出半个脑袋,看到席丽丽愈来愈远的背影,她的走路姿势很奇特,身体一跳一跳的,像是踩在两根弹簧上。
出了小区的大门,她拦下一辆出租车,调头朝北驶去。车子刚离开,王哲就跳到马路旁,钻进一辆待客的出租车,他让司机跟着前面那辆车。
席丽丽在市商业街前下了车,走了几步便拐进一家时装店。王哲买了一张报纸,远远地站在街对面。他知道席丽丽马上就会出来,因为她根本消费不起那家店售卖的商品。
可是他判断错了,席丽丽根本没有出来的意思。
王哲忽略了一件事:看是不花钱的。
王哲站累了,索性坐在马路牙子上,摊开报纸遮住脸。路过的游客纷纷歪头看他,嘴里嘀嘀咕咕的。王哲不为所动,跟踪就要有个跟踪的样子嘛。
一个小时过去了,席丽丽还没有出来,王哲坐不住了,在里面闲逛一个小时,导购员可能会杀人灭口的。
王哲收起报纸,磨磨蹭蹭地进了服饰店,店里立着各式各样的模特,每张脸都像是席丽丽的,或许她就藏在模特中间吧。
店里没几个顾客,三名穿黑制服的导购员正聊着昨晚的连续剧,那部剧王哲也看了,无聊透顶,想起来就头疼。
王哲在里面转了转,都是些女士高档用品,他一个大小伙子显得格外醒目,导购小姐不聊电视剧了,全都看着他,好像他就是剧中的男一号。
王哲尴尬地笑了笑,继续往里走,走到尽头他茫然了,席丽丽不在里面,难道有个密室?
“请问您需要什么?”王哲听到一个清脆的声音。
“随便看看。”王哲抬起头,装模作样地看起来。
“您需要女式内衣?”导购员用了一个夸张的声调。
王哲猛然发现自己站在花花绿绿的内衣专柜前,他红着脸回到了门口,干咳了两声后说了实话:“我找人。”
“您一进来我就看出来了。”导购员怪模怪样地眨眨眼。
“好吧,”王哲只好老实巴交地往下说,他把席丽丽的外貌特征简单地叙述了一遍,“我明明看到她进来的,怎么会不见了?”
“您是她什么人呢?”
“我是她的家人。”王哲耐着性子说,心想这小丫头管得还挺宽。
导购员回忆了片刻,说:“我想起来了,她进来没多长时间就出去了。”
“不可能。”王哲有些冒火,“我一直在店门口,除非她会隐身术。”
导购员笑起来,眼睛眯成一条缝,她说:“我们店里还有一个后门呢。”
王哲顿时傻眼了,席丽丽金蝉脱壳了。
王哲回到家,足足睡了一整天,这几天的失眠令他精神疲惫。他上好闹钟,在太阳落山的时候爬起来,他要制造出上班的假象。
一觉醒来,他换了件夹克,在小区门口的咖啡厅里枯坐了一个小时,等了又等。席丽丽终于出现了,穿戴没有变化,表情也很自然,走路姿势还是一跳一跳的,唯一的区别是她身上多了些尘土,脸色发黄,皮鞋也不再光亮了。
她绝对没有见朋友。她到底去哪里了?
席丽丽旁若无人地走过去,王哲认为她没有发现自己跟踪,服饰店的后门只是个巧合罢了。
大约过了半小时,王哲买了一些绿叶菜回到家,他先趴在门上听了听,房间里有说话声,谁在里面呢?
王哲想再凑近些,不小心肩膀碰到门板上,砰的一声,屋内的声音戛然而止,王哲真想给自己一记耳光。
门被拉开了,席丽丽的脸上露出疑惑的表情,她好像开始怀疑王哲了。
“钥匙找不到了。”王哲一只手举着菜,另一只手像蛇一样在身上寻找门钥匙。
席丽丽没说话,伸手把蔬菜接了过去。她的头发湿漉漉的,显然是刚洗过澡。王哲进屋后先在各个房间里转了一圈,没发现多余的人。
“你刚才在打电话吧。”王哲扫了一眼电话机,用随意的口气问道。
“我没打。”她矢口否认。
王哲心里咯噔一下,席丽丽在对自己撒谎。她为什么不实话实说呢?原因很简单,那通电话有问题,她心虚。
电话那端的人成了王哲的一块心病。
“你今天没开车?”王哲问。
“车坏了,送4S店了,过几天才能取回。”席丽丽心不在焉地说。
“刚买的就坏了?”王哲觉得不可思议,“可以去投诉厂家。”
“算了吧,只是小毛病而已,况且不用咱们付钱,走保险呗。”席丽丽露出不耐烦的表情,“去做饭吧,我快饿死了。”
晚饭做好了,客观地讲味道极差,不是少放了盐,就是多放了糖,心不在焉的厨师是做不出美味佳肴的。然而席丽丽却吃得津津有味,既不皱眉也不撇嘴,一句抱怨话也没有,真是怪事。
王哲坐不住了,倘若放在平时席丽丽早就应该把碗扔下了,怎么可能把盘子里的菜都吃光呢。
王哲突然冒出了一个可怕的念头:眼前这个人已经没有味觉了!
吃完饭,席丽丽坐在沙发上看电视,就是早上导购员聊起的那部糟糕的电视剧。王哲沏了一杯茶,坐在她旁边,一只眼盯着电视机,一只眼瞄着她。
“你今天去哪儿了?”王哲忍不住问了一句。
“逛完街就去朋友家了。”席丽丽有一搭没一搭地说。
“明天你有什么计划?”
“再说吧。”她说,“还没想好呢。”
“明晚你想吃什么?”王哲殷勤地问。
“随便啦。”席丽丽皱起眉头说,“嘘,我正看得入神呢。”
王哲讨了个没趣,不再说话了,他眼睛看着电视机心里却想着其他事。
终于熬到睡觉时间了,王哲迫不及待地铺好床,自己先钻进被窝里。席丽丽在卫生间里磨蹭了半天才进卧室,王哲看到她时竟有些紧张。
“关灯吧。”席丽丽平躺在床上,与之前的睡姿一模一样。
“我还想再看会儿书。”
“关灯吧。”她又说了一遍。
王哲只好关上床头灯,在灯灭的前一刻,他清清楚楚地看到席丽丽咧嘴笑了一下。
王哲顿时起了一身鸡皮疙瘩。他再次打开灯,席丽丽脸上的笑意不见了。
夜深了,一只黑鸟从窗口飞过来,落在窗台上,咕咕呱呱怪叫了两声,然后扑腾一下飞走了。
楼外静悄悄的,偶尔传来自行车的滑轮声,声音越来越远,直至消失,谁会深更半夜的出家门呢?
月亮是个钩子,尖尖的,像个衣服架子,它一会儿在这儿,过一会儿在那儿,没个准地方,挺不老实的。
房顶上的水管子总在响,这些天特别明显,咕隆隆,咕隆隆,好像有只老鼠在里面穿梭,整夜都不休息。
厨房的水龙头有些漏水,滴滴答答溅在水池子里,像是解剖实验室里的声音。
王哲翻了一个身,床板吱嘎响了一声,把他吓了一跳。
房子买大了,要那么多间房干什么,王哲有点后悔。
他躺在漆黑的卧室里,心往下沉。他觉得这个噩梦永远不会醒来。
王哲睁着眼看着墙角,黑漆漆的,他什么也没看到。
白天睡多了,王哲现在一点困意也没有,他在等。
过了很长时间,席丽丽终于又笑了,这次的笑声虽然是断断续续的,但时间特别长,就像是看了一部非常有趣的喜剧片,连身体都抖动起来。
王哲越来越害怕,必须想个办法,否则今后还不知会出什么事呢。
他担心灯光会刺激席丽丽,于是他从床头柜取出手电筒,一点点对准她的脸。
光柱像棍子一样,直直地打在她的脸上。她还在笑,仿佛刚换上两节新电池。
他被眼前的情景吓呆了。
席丽丽的左眼一直在瞪着王哲,一边看一边笑!
那道光柱在席丽丽脸上剧烈地晃动起来,场面更加可怖了。
毛烘烘的长发盖在脸上,王哲心惊胆战地用手指头拨开一绺。
他发现了一件毛骨悚然的事——
那双眼睛不是席丽丽的。
那是一双男人的眼睛。
正恶狠狠地盯着王哲。
王哲的身体软了下来,骨头一下子化成水,顺着汗毛孔往外渗。
王哲僵住了,他不知该跑出家门还是该关掉手电佯装睡觉。
光柱还射在那张脸上,王哲忽然闻到一股烟草味,他立刻觉察到那味道是从席丽丽嘴里呼出来的。这就奇怪了,她从不抽烟,她嘴里怎么可能残留烟草味呢,莫非……
王哲不敢往下想了,他现在只想逃离这张床,离床上这个东西远远的。
可是,他没能逃走。
一只手抓住了他,原来席丽丽根本没睡,她把王哲捏疼了。王哲低下头,看到攥住他的那只手,长长的指甲,粗糙的皮肤,白白的,像裹了一层白色的纸。
那不是席丽丽的手!
一股力道向王哲压下来,他被迫躺回到原来的位置上,席丽丽坐起来,像电影里的特写慢镜头,她的脸缓缓地贴在王哲的脸上,长发落在他脸上,像某种动物的尾巴。
王哲想大声呼叫,希望邻居们可以搭救他,不过他很快就放弃了这个想法,左邻右舍还没搬进住户呢。况且他此时失声了,他的喉咙被席丽丽卡死了,已经听到了骨头的脆响。
王哲感到呼吸越来越困难,他在徒劳地挣扎,手电光柱在房间里游动,偶尔会打在那张狰狞的脸上。
席丽丽再一次笑起来……
3
王哲睁开眼,晨光斜射进来,落在地板上,暖洋洋的。
床沿上坐着一个人,王哲看了半天才看清那是席丽丽,她的手按在王哲的脖子上,轻柔地左右摇晃。
王哲猛地坐起来,发狂似的爬到床的另一端,喘着粗气。怎么会是这样呢?他暗自琢磨。
“你做噩梦了。”她说,“又哭又叫的,怎么叫都叫不醒你。”
“是吗?”王哲把被子围得紧紧的,沙哑地说,“现在几点了?”
“七点半了,你该上班去了。”
王哲发了一会儿呆,然后问道:“你今天怎么起这么早?”
“我有事。”席丽丽离开床,坐到梳妆台前打扮起来。
“你怎么不去上班呀?”
“忘了跟你说了,我休年假了。”
王哲偷偷地掐了掐胳膊,很疼,看来他真是做了一个噩梦。他爬起来一边穿衣服一边观察席丽丽,她化了浓妆,像是有个重要约会。
席丽丽没吃早餐就出去了。王哲迅速换好衣服,这一次他更加小心,紧紧地尾随她。席丽丽坐出租车在商业街下了车,又进了那家高档服饰店,她没停留,直接从后门走了出去。
王哲蹑手蹑脚地跟进去,导购员还在聊着昨晚那部电视剧,她们看了一眼王哲,眼睛睁得大大的,刚要说什么,王哲做了一个鬼脸,然后从后门溜出去。
后门通向一条繁华的街道,车辆穿梭,人群熙熙攘攘。王哲顿时紧张起来,他预感到这一次又要跟丢了,他磕磕绊绊地跑起来,一副失魂落魄的样子,跑着跑着,他险些撞到席丽丽的后背上。
这是一条狭窄的十字路口,行人按键式的红绿灯,过往的车辆开得很快,把无辜的尘土卷上了天。席丽丽站在马路边张望,奇怪的是绿灯亮了她仍然站在原地,完全没有走过去的意思。
行人们三五成群地穿过马路,只有席丽丽呆呆地站在街边,一动不动,茫然地看着过往的车辆。
她究竟在干什么?王哲百思不得其解。
一个小时过去了,她竟然还站在原地,王哲这下彻底慌了神,他觉得席丽丽肯定是撞到鬼了。
王哲穿过一条街,从过街天桥上过了马路,他回到那个十字路口,看到席丽丽还站在那里。他从路边的百货店里买了个儿童望远镜,躲在一个隐秘的地方仔细观察,他看到席丽丽脸上流露出一种奇怪的表情,很陌生,完全不是她平时的样子。
王哲有种莫名的恐惧,他觉得有些事已经失控了。
熬到中午,王哲的肚子发出抗议声,他去了一家快餐店,吃了一碗香喷喷的羊肉烩面,又要了一壶菊花茶,他边喝茶边用拳头捶腿,站了一上午小腿酸痛无比。
他希望自己走出快餐店时席丽丽已经不在了,于是他故意在餐厅里磨磨蹭蹭,希望时间快点过去。
快餐店里没人了,王哲不好意思再赖着不走了,他取出钱包结完账,刚出大门就傻眼了,席丽丽居然还站在那儿,像是没有生命的人偶。
她究竟在等什么?
王哲突然明白了她昨晚的反常表现,一顿色香味都极为糟糕的晚餐,她居然能狼吞虎咽地吃下去。现在,答案显而易见,在街边苦苦站上一天,这样的体力活就算是一个壮汉也是吃不消的。
她这是何苦呢?
王哲忽然有一个想法,干脆直接去问问她,究竟在等什么。
主意已定,他把望远镜挂在脖子上,径直朝席丽丽走去。他故作镇定,其实心里七上八下的,他担心席丽丽会说出什么可怕的话来。
两个人的距离越来越近,席丽丽没有看到王哲,她的注意力全在匆匆驶过的小汽车上。她的眼睛瞪得大大的,好像根本没眨过眼,样子有些吓人。
王哲和她肩并肩地站在一起,她似乎没有觉察到。王哲咳嗽了一声,她也没有反应。
王哲的神经绷紧了。
“席丽丽,你在干什么?”王哲说。
她没有反应。
王哲用力拍了拍她的肩膀,还是没有反应。席丽丽的身体很硬,像实验室里用福尔马林泡过的人体标本。
“你该回家了。”王哲说。
席丽丽的眼睛直勾勾地盯着街面。王哲像个神经病似的自言自语。
王哲给单位去了个电话,请了两天假,经理也没多问就同意了。王哲回到街边,索性坐在马路牙子上,他倒要看看席丽丽能站到什么时候。
一个下午过去了,街上的人流多了起来,原本比较静谧的小路口也热闹起来。天空落了几滴雨,王哲擦了擦脸,雨又停了。
王哲再抬头时,席丽丽已经不见了,他慌忙站起来,左右张望,在人潮中他看到席丽丽的背影,她进了那家服饰店的后门,转眼间就不见了。
王哲一路小跑跟进去,透过橱窗他看到席丽丽上了出租车,这下他放心了,她终于回家了。放心的同时他的心又悬起来,晚上他俩还要睡在同一张床上,这件事光是想想就觉得可怕。
王哲在小区门口的便民餐厅里打包了两盘菜,进了单元门,他今天可没有心情做饭了,两个人凑合吃吧。
王哲先是趴在门板上听了听,里面没有说话声。他敲了敲门,席丽丽拉开门,头发湿漉漉的,她又洗了个澡。
王哲没说话,放下饭盒在屋里转了一圈,没有发现异常的东西。
“今天上班有宴会,累死了。”王哲没话找话地说。
“现在能吃了吗?”席丽丽根本就不关心王哲上班的事,她现在一定是饿坏了。
“当然能,现在就吃。”王哲从厨房里取出碗筷,两个人坐在餐桌前。
“真好吃。”席丽丽津津有味地吃起来。
“多吃点。”看着她无所顾忌的吃相,王哲心里有些酸楚,他发誓一定要找到真相。
两盘菜差不多都让席丽丽吃掉了,她靠在椅背上,休息了一会儿,问王哲吃饱没有。王哲说吃饱了,随后便开始收拾餐桌。
“你今天又去原来的同事家了?”王哲泡了一壶茶,故意漫不经心地问。
“嗯,和她聊了一天。”她很自然地答道。
“是哪个同事呀?”王哲递给她一杯茶。
“说了你也不认识,她早就离职了,现在开了一家服装店。”
“生意怎么样?”
席丽丽叹了一口气,说:“不是太好,那个地段人流量偏少,地租又高,一个月下来挣不了多少钱。”
“你不会是打算跟她合伙吧。”王哲打开电视,开始东拉西扯找话题。
“小买卖不需要两个股东。”席丽丽拿起遥控器,调到电视剧频道,看样子她要终止这个话题了。
“明天还去吗?”
“去吧,反正也没事。”
王哲突然问:“今天中午你没吃饭吧。”
席丽丽的表现很镇定:“我当然吃了。”
“吃了什么?”王哲进一步逼问道。
“我们叫的外卖比萨。”席丽丽惊讶地抬起头,“你今天怎么神经兮兮的,总有问题?”
“没事,我就是随便问问。”王哲心事重重地进了卧室。
王哲躺在床上抽起烟来。席丽丽竟然不知道自己去了商业街,这太不可思议了。席丽丽先是咧嘴笑,后来笑出声来,最后居然是灵魂出窍,怎么解释?没法解释,这完全是超自然的现象嘛。
王哲仔细想来,那不是笑,而是哭,席丽丽夜里在哭!王哲翻身下床,从床头柜里取出安眠药,碾碎倒进水杯里,他可不想再听到那个声音了。
席丽丽还在客厅里看电视,王哲从厨房里取出油炸花生米,两个人一起吃起来,吃花生的目的是让她把那杯掺了安眠药的水喝掉。王哲鬼得很。
电视剧演完了,席丽丽关掉电视,按时入寝。关灯前她果然把那杯水喝光了。王哲心中一阵窃喜。这一夜他睡得很香,可能是由于白天的疲惫,他没再被稀奇古怪的声音吵醒,一觉睡到八点半。
王哲第二天起床时席丽丽还在睡,安眠药不会过量吧?他拿出药品说明书,研究了一会儿,然后又放下了,他没看明白,不过现在顾不了许多了,他要趁席丽丽睡觉的工夫去一趟那个十字路口,看看能等到什么人。
王哲乘出租车到了那条街,早高峰已过,街面上没什么人,王哲把路口的各个角都转遍了,没有发现任何异常之处。
席丽丽究竟在等什么呢?王哲百思不得其解。
清洁工正用高压水枪清理小广告,王哲躲到那家快餐店里,顺便把早餐吃了。喝完一碗皮蛋瘦肉粥,他点上一支烟,还没抽完他就有个发现。
餐厅的内墙上贴着一份寻找目击者的启事,简单的两行字,无非就是寻找交通肇事车,提供线索者必有重谢云云。这是在任何城市都很常见的启事,通常不会有什么实质的效果,被害人贴出它只是寻求心理安慰而已。
这张不起眼的广告却勾起了王哲的兴趣,原因是车祸时间,车祸发生的那天晚上席丽丽出现了反常举动,只是时间上的巧合吗?两件事会不会有内在的关联呢?
王哲笑起来,他觉得自己神经了,受刺激了,这两件八竿子都打不着的事怎么可能有关联呢。
王哲拿出钱包准备结账,他问店老板为什么把传单贴到餐厅里。店老板说街面上的传单都被清洁工收了,他看受害人家属可怜,才答应把传单贴到里面来。王哲问他那天的情况。店老板说他也没看到,只知道一辆汽车撞死了一个小伙子。
王哲没当回事,吃完饭就上街了,转来转去他的脑子里总是想着那张寻人启事。他鬼使神差地返回餐厅,拨通了寻人启事上面的电话。
对方是一位女士,声音有些嘶哑,也许是因为过度悲伤吧。双方沉默了几秒钟后,她问王哲有什么事。王哲说他是死者的同事,刚得知消息,让对方节哀顺变。又沉默了一阵,那位女士才表示谢意。王哲表示想要登门吊唁,他没想到会如此轻易地得到地址,那个地址离这条街道并不算远。
王哲为什么要去死者家,他自己也说不清,总觉得不去一趟心里不踏实。
死者的家是平房,在大杂院的最里面,院门口立着两个花圈,进出的友人神情紧张,连空气中的味道都不一样了。
王哲硬着头皮走进去,他隐隐听到一阵低低的抽泣声。他顺着声音找到了死者的房间门口,一个负责人模样的人迎出来,礼节性地握了握王哲的手,寒暄了几句,随后领着他进了小屋。
屋里空间并不大,但非常整洁。屋内侧是一个用白布包裹起来的案台,台子上摆满了鲜花,鲜花中央是一张用黑框封起来的照片。
那就是死者了,很年轻,大概二十四五岁的样子,脸庞略胖,头发黑亮,一双眼睛清澈无瑕,嘴角上挂着淡淡的微笑。王哲面对逝者鞠了三个躬,脑子里一片空白,他只觉得自己很荒诞,为一个素不相识的人送行。
负责人再次握住王哲的手,说了几句感谢的话。对方并没有打算询问他的身份,这让王哲轻松了不少。
院子里摆着几个花圈,上面的挽联写着一串字,王哲凑过去,看到同一个落款:创智中学。王哲明白了,逝者一定是那所学校的教职工,大概是个年轻的老师。
“他在哪家医院?”王哲冒冒失失地问负责人。
“第四医院。”负责人麻木地说。
“葬礼日期呢?”王哲又问。
“就在明天,您如果有时间就来一趟吧,送他最后一程。”
“肇事车找到了吗?”
负责人摇摇头,叹了口气,没有回答。
这时有人递过来一个白信封,上面草草写着一行字,是送给逝者亲属的。负责人连连向对方道谢。王哲也取出钱包,说出来时匆忙,没有准备信封。负责人说没关系,您明天来参加仪式就行了。王哲不同意,问他把钱放到刚才那个信封里行不行。负责人犹豫了一下,不大情愿地把信封交给王哲。王哲塞进去一百元的票子,然后交还给对方。
王哲看清了信封上的字:詹广才老师走好,初一二班全体学生。
离开平房区,王哲不知不觉中走到了创智中学门口,很显然,逝者是初一二班的班主任。
王哲隔着铁栅栏看着那栋灰白色的教学楼,久久不愿离开。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来这儿,詹广才和席丽丽怎么可能有关联呢?
想到席丽丽,王哲忽然想到了安眠药,不会服用过量吧。他急忙往家里打了个电话,铃声响了七八遍,无人接听。王哲打了一辆车,直奔出车祸的那个十字路口,整个街区都没有他老婆的人影。
王哲心里发紧,越想越害怕,该不会出了什么意外吧,自己可别成了杀人犯。他不顾一切地往家赶,刚跑到院门口,他就看到席丽丽坐进了一辆出租车离开了,不用问,她一定是去老地方了。
回到家,王哲看到被褥叠得整整齐齐,他坐在床上抽烟,一根接一根,他越琢磨越不对劲,总觉得席丽丽的怪异表现与詹广才的死有关联。除此之外,没有其他解释了。
他忽然有了一个疯狂的想法,他想去看看詹广才。葬礼于明天举办,可王哲有点等不及了。
王哲把被子蒙到脑袋上开始睡觉,没几分钟就睡着了,他刚进入虚幻的梦境,就被一阵急促的敲门声吵醒了,可能是查水表的。王哲骂了一声,然后把脑袋钻进被窝里,用指头把耳朵堵住。
咚、咚、咚,外面的人很有耐心,不停地敲门,搞得王哲心烦意乱。
“别再敲了,烦死人了。”王哲爬起来,头重脚轻地走到门口。
拉开门,他看到一个陌生人,不是查水表的师傅。
“你找谁?”王哲警惕地问。
“请问席丽丽是住这儿吧?”对方客气地问。
“她刚出去。”王哲心里有些疑惑,从来没有人上门找过他老婆,“你认识她吗?”
“我是她的朋友。”
王哲更加纳闷了,记忆中席丽丽好像没有一个男性朋友。“你是她的同事?”王哲试探地问。
“不是,我们刚刚认识。”陌生男人僵硬地笑了笑。
“刚认识她就告诉你门牌号码了。”王哲有些生气,席丽丽太不懂事了,怎么能把住址随便告诉别人呢,万一对方是个骗子怎么办。
“别误会。”陌生人不紧不慢地解释道,“她没告诉我住址,是我自己找上门的。”
“什么?”王哲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天底下还有脸皮如此之厚的人,“你赶紧在我眼前消失,否则我报警了。”
“警察?好呀,我正想找他们呢,你快打电话吧,算你帮我一个忙。”陌生人平平淡淡地说出这句奇怪的话。他微微欠身,脸上露出卑微的表情。
真够离谱的,王哲顿时警觉起来,这个人该不会是神经病吧。他仔细打量起这个人,他忽然觉得对方有些眼熟,可就是想不起在哪里见过。
“你贵姓?”王哲忐忑地问。
“你猜猜看。”陌生人无聊地说。
突然,王哲浑身上下冒出了冷汗。
王哲想起了这个人,他确实见过此人,但这个人无论如何也不可能出现在他的面前。
他就是被车撞死的年轻教师——詹广才!
他此刻应该躺在第四医院的停尸间里,浑身上下被冻成冰砣。可这个人的脸色红润,是不是詹广才又活过来了?
他从太平间的冷冻柜里悄悄爬出来,一路打听才找到王哲家?
王哲打了一个激灵,眼前这个人是个死人!
可他怎么还能说话呢?按理说他的舌头早该冻僵了。
王哲忽然有了一个想法,詹广才一定有个双胞胎兄弟,站在面前的是死者的兄弟。
很快王哲又否定了这个设想,双胞胎这种事只有在文学小说里才能看到。
他或许就是死者本人吧!
声控灯灭了,楼道里顿时昏暗起来,陌生人趁机往前迈了一小步,等顶灯再亮时,他的脸已经快贴到王哲脸上了。
王哲退了半步,他闻到一股奇怪的味道,似有似无,好像就是陌生人身上散发出来的。
“席丽丽没在家,你改天再来。”王哲现在的心已经拧成了一团。
陌生人笑起来,露出两排瓷片般的牙齿。他的笑似乎不用换气,仔细听像是在哭。他笑眯眯地看着王哲,看样子根本没打算离开。
王哲后悔了,怎么买了这套房子,现在要是出来个邻居该多好呀。
总这样相持而立也不是办法,最后王哲鼓起勇气,说:“我认识你,你就是詹广才。”
此话一出,陌生人脸色大变,他弯下腰痛苦地捂住肚子,汗珠子顺着额头滚下来,他的两腮鼓起来,越鼓越大,眼看就要撑不住了,他被迫张开口,一口黏稠的鲜血从口腔中喷射出来,落在王哲的脸上。
王哲惊呆了,他像戴了一副红色的眼镜,映入眼帘的图像统统变成血红色。
血液滴滴答答地从头发丝上往下落,王哲闻到淡淡的腥味。
詹广才的眼睛睁得大大的,眼球都要滚出来了。他好像看着王哲,又好像没看他。
王哲不知道此时此刻应该关门躲进屋里还是夺路逃出去。他浑身哆嗦了,两排牙齿在碰撞,像打鼓似的。
詹广才又开始说话了,他的话变得含糊不清,像是在呻吟。他很执著,一定要把话说完,这下子就更可怖了,他说着说着嘴角便涌出血来,仿佛嘴里面有个人往外泼血。
血把整个地面染红了,像是洒了一桶红油漆。王哲还傻呆呆地站在原地,他觉得局面没法收拾了。
咔嚓一声响,詹广才的身子软了一下,紧接着相同的声音又响了一次,詹广才一下子栽倒在地,他的一条腿好像失去知觉了。
他趴在自己的血泊中,衣服上沾满了血。
他拖着沉重的身体往前爬,很慢,一下接一下,像某种爬行动物。他一边爬一边说话,可没有人能听懂他的话。
突然,他的血手抓住了王哲的脚踝,非常紧,像钳子一般。
王哲歪歪斜斜地往后退,没退两步就摔倒在地,现在他的视角与詹广才相同了。
詹广才缓缓地爬到他面前,他的整张脸都变成血红色。他大概想把王哲的脸咬烂。
王哲手脚并用地爬起来,刚站起来就被血水滑倒了,很快他也变成了一个亮闪闪的血人。
詹广才慢吞吞地爬到他身上,趴在王哲耳边说起话来,血灌入他的耳朵里,从嘴里冒出来,甜甜的。王哲快要吐出来。
“放开我!”王哲闭上眼声嘶力竭地叫嚷起来。
詹广才仍然在说话,这次王哲终于听清了,他说:“我疼、我疼、我疼……”
4
王哲睁开眼,发现自己躺在床底下,地板冰凉凉的。詹广才不见了,地面上连一滴血也没有。站起来他才知道这里是卧室,血淋淋的詹广才去哪里了?他妈的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王哲心有余悸地坐了一会儿,理清思路后他才意识到可能又是一个噩梦,他哆哆嗦嗦地点上烟,手指头有点不听使唤了。
这不是第一个噩梦,也肯定不是最后一个。王哲对自己的精神担忧起来,这样下去非发疯不可。
那个梦是如此真切,好像根本不是梦。
王哲在床边坐了一个小时,然后吃了一片安眠药,一觉睡到太阳落山,他睁眼时发现床边站着一个人,一声不吭地盯着他。
王哲一声尖叫,从床的另一端滚下了床。
“对不起,是我。”是席丽丽的声音。
“你在干什么?”王哲狼狈地从床下站起来,恼怒地问。
“我刚要叫醒你,该做晚饭了。”
王哲看看墙上的挂钟,说:“太晚了,卖菜的都收摊了,咱俩干脆出去吃吧。”
“那你快穿衣服吧。”席丽丽把衣服扔过去,问,“你今天没上班?”
“今天领导让我们提前下班了。”王哲一边穿衣服一边应付道。
小区门口只有一个餐馆,四周是黑漆漆待开发的绿地,地面上堆起一个又一个的土包,餐厅像个避难所。王哲刚搬过来的时候在那里吃过饭,厨师的手艺真是不敢恭维,王哲纳闷这家餐馆怎么还不倒闭。
推开门,餐厅里只有他们两个人,光线很暗,阴森森的。
服务员穿着油腻的工作服迎出来,王哲觉得很不舒服,但离开已经不可能了,只能凑合吃上几口。他坐下来点了两盘家常菜,不一会儿的工夫菜就端上来了,王哲觉得每道菜都不是滋味,席丽丽的胃口却格外好。
服务员躲在柜台里,从王哲的角度只能看到一团乱糟糟的头发。这样也好,不用担心谈话被人偷听了。
“詹广才这个人你认识吗?”王哲突然问道。
“不认识。”席丽丽马上否认,但她的表情似乎并不自然。
王哲觉得这里面有问题,他毫无征兆地提到一个人,按常理席丽丽应该追问一句才对,但她什么都没说,这说明她知道这个人。
“前几天出了一场车祸,一辆车撞死了人,肇事车逃逸了。”王哲自顾自地说着。
席丽丽的眼睛看着窗外,心不在焉地应了一声。
“被撞死的人是一名中学教师,才二十四五岁,真可惜。”
席丽丽还是盯着窗外,一言不发。
“肇事司机真可恶,应该抓住枪毙。”
厨房里响起了噼里啪啦的炒菜声,也不知厨师在后面为谁做饭。服务员的头发像是飘在半空,她总躲在柜台后面干什么?
王哲观察着席丽丽的脸,她的嘴角连续抽搐起来,后面有人!
王哲猛地转过身,他看到一个人趴在玻璃上!
那个人的脸紧紧贴在上面,鼻子和嘴都已经变形了,王哲看到一张极度扭曲的脸。
王哲从座位上跳起来,一只手指着那张脸,咿咿呀呀地喊起来,可无论如何也发不出正常的声音来。
“怎么了?”服务员从柜台后露出半个脑袋。
“外面……有人……”王哲断断续续地说。
服务员站起来,顺着王哲手指的方向看了看,说:“没有人,只有鬼。”
“你……什么意思。”王哲结巴起来。
“我的意思是外面根本没人。”服务员又坐下了。
王哲扭过头,趴在玻璃上的人已经不见了,他的动作倒是蛮快的。
“你看到了吧?”王哲问席丽丽。
“我也没看到。”她坦然答道。
“你撒谎!”王哲愤怒地喊起来,他第一次以这种态度对席丽丽说话。
“我没撒谎。”席丽丽不急不恼地说,“你结账吧,我还要回去看连续剧呢。”
王哲恼火地走到柜台前,把餐费结清,小服务员似笑非笑地看着他,那眼神像是看一个神经病人。王哲发誓再也不来这家黑店了。
从餐馆到楼前这段距离很短,但王哲走得心惊肉跳,他担心那个脸色惨白的人会从阴暗的角落里窜出来,狠狠地咬住他的脖子。
王哲一路小跑,进了单元门口他才彻底放下心来。
他觉得那个人是詹广才!血肉模糊的詹广才。
是詹广bbr>?99lib?才根本没有死,还是梦中的人物进入了现实?
回到家席丽丽便坐在沙发上,入神地看着连续剧。王哲则照方抓药,他先在卧室的水杯里做了手脚,然后端出花生米让她痛痛快快地吃个够。
终于熬到电视剧结束,席丽丽喝完那杯水就睡着了,王哲推了推她,没有反应,安眠药起作用了。王哲换了一套黑衣服出了门,外面刮起了风,他竖起衣领走进黑暗中。
第四医院冷冷清清,病人们都入睡了,静悄悄的。王哲从正门进去,步入住院处,大摇大摆地走进电梯间。大厅里有两个保安值班,他们看了王哲一眼,以为是陪床的家属,没有询问就放王哲进去了。
王哲乘电梯到了五层,然后从消防通道走到地下一层。他的一个远房亲戚曾在医院病逝,所以他很清楚里面的布局。地下一层是仓库,有种终日不见阳光的霉腐味。
王哲屏住呼吸跑起来,边跑边回头,他担心有人悄悄跟在后面。
楼道的尽头是一扇铁门,上面没有挂锁,一推就开了。铁门后面是楼梯,可能是从这里经过的人较少,灰尘像毯子一样严严实实地将楼梯罩住。王哲顺着楼梯重返地面,这是唯一通向太平间的通道,当然白天就另当别论了。
一条狭窄的巷子通向那个死亡的寄存所,两边是高高的灰色围墙,上面缠着铁丝网,好像是防备着那些没有生命迹象的躯体爬出去似的。
王哲觉得自己疯了,深更半夜去太平间看一具与他完全没有关系的尸体。可是,不去这一趟心里就不踏实,具体原因他自己也说不清。
太平间的灯光总是那样阴森,隐隐约约能听到评书的声音,办公室里亮着一盏小灯,王哲靠过去,探出一只眼睛。房间里面乱糟糟的,四个墙角摆着陈旧的家具,工作人员躺在行军床上,手里捧着袖珍收音机。
床上的人睡没睡着,王哲不敢确定。
王哲弯下腰,贴着墙根轻手轻脚地走到停尸间门口。他的心扑腾乱跳,现在后悔还来得及。
太平间通常是管理最为松动的地方,因为院方绝对想不到会有人在后半夜跑到这里来。
王哲很轻易地进去了,里面分为两间,大致的结构他还是有些印象的。一阵阴风迎面吹来,王哲哆嗦了一下。
王哲取出便携式手电筒,在门口站了一会儿,他担心会有具尸体直挺挺地站在墙角,静静地等着他。
外屋空荡荡的,只有一个铁架子车,分上下两层,下面放着几套黑色的寿衣。王哲咽了口唾液,战战兢兢地走进里屋。
冰柜齐墙高,绿色的抽屉,漆皮干燥脱落,锈迹斑斑。抽屉上插着名牌,逝者的名字潦草地写在上面,这些平凡的名字很快就要消失了。
王哲上上下下寻找着詹广才的名字,还没找到就听到院子里有声音,他赶忙关掉手电,躲在冰柜与墙面的夹缝中。
一串脚步声由远及近,脚步声到了停尸间门口便消失了。王哲浑身上下剧烈地抖起来,他忽然冒出一个可怕的想法:外面那个人会走进来,拉开一个抽屉,侧身钻进去,然后再慢慢地合上抽屉。
太平间里的秘密,外人是不会知晓的。
万幸的是那个人没有进来,转了一圈就离开了,可能是听评书的工作人员吧。王哲从夹缝里挤出来,急匆匆地寻找詹广才的尸体,在这里他多一分钟也待不下去。
王哲在最上面一排抽屉发现了他的名字,龙飞凤舞的三个字:詹广才。
詹广才就躺在里面,王哲把抽屉拉开一条缝,寒气渗出来,凉飕飕的。他举起手电筒,想象着詹广才被冻僵的模样。
突然,停尸间里响了一下,声音来自王哲的背后。
王哲灭掉手电,手脚并用地爬到那条夹缝里,大气不敢出。
停尸间里还有别人吗?是不是一直站在自己的身后?
等了一会儿,再没声音了,王哲打开手电,停尸间里空空如也,或许是自己听错了吧,王哲的脑子乱了。
他再一次走到冰柜前,把抽屉彻底拉开,手电光柱射进去,里面的情况不出王哲的意料——
詹广才根本不在里面!
尸体不见了!
王哲发疯似的跑回家,席丽丽还在睡觉。王哲打开所有的灯,然后站在床边,大声喊道:“詹广才!”
酣睡中的席丽丽突然睁开了眼……
5
王哲再一次失眠了,他知道某些事情失控了,身边人已经不是席丽丽了,而是一个完完全全的陌生人。
真是莫名其妙,天底下居然还有这种怪事!
几个小时前他叫“詹广才”的时候,席丽丽睁开眼,看了他一眼,然后翻了个身,继续睡下去,像什么事都没发生过一样。
她不是叫不醒吗?怎么一听到“詹广才”这三个字她就醒了。
答案只有一个,床上这个人是死去的詹广才,他控制着席丽丽的身体。听上去有些匪夷所思,可还有其他解释吗?
该怎么才能把席丽丽找回来呢?王哲思来想去,一转眼,天色泛白,他还是没想出好办法来。
两只鸟儿落在窗台上,唧唧喳喳,像是谋划着什么阴谋,令人生疑。
这时席丽丽动起来,王哲的心提到嗓子眼。
“咦,你怎么没睡?”她问。
王哲低下头,意识到自己没有脱掉外衣,不干不净的,有股太平间的怪味道。
“哦,我早起了。”王哲下了床,进了卫生间,出来后看到席丽丽又睡过去了,看来安眠药的药力还没过去。
王哲用最快的速度换了一件衣服,出了家门拦下一辆出租车直奔第四医院,他要看看詹广才的鬼把戏该如何收场。
太平间门口停着两辆面包车,车头挂着白花,司机不知去向。一个中年人在人群中挤来挤去,像是葬礼主事人。大家都压着嗓音说话,似乎生怕把冰柜里的人惊醒似的。
压抑的气氛在四周弥漫着,每个人都哭丧着脸,不约而同地进入了某种状态。
王哲却想笑,这些人显然还不知道冰柜里的秘密。他远远地站在街对面,他担心人群骚乱时会冲撞到自己。
送葬的时间到了,中年人从面包车里抱出纸棺材进了太平间,亲属们抽抽搭搭地跟在后面,其他人肃立在门的两侧。
王哲伸着脖子朝里面张望,一分钟又过了一分钟,并没有想象中的混乱发生,太平间里静悄悄的,家属们可能正在紧张地商量对策。
大概过了五分钟,太平间里有了动静,四个人抬着棺材走出来。王哲顿时睁大眼睛,从他们行走的姿势可以看出,家属们绝对不是抬着一口空棺材。
奇怪了,棺材里是谁呢?他们不会将别的死者放进去吧。棺材抬进车内,家属们各自上了车,车队浩浩荡荡地出发了。
王哲本来只是来看热闹的,这样一来,他只能跟在车队后面,像是有根看不见的绳子拴在他的脖子上。
天灰蒙蒙的,厚厚的云团遮住了太阳。树叶子被风吹得哗哗响,像是在窃窃私语。
第四医院离火化厂并不远,大概只有半个小时的路程,王哲让出租司机超过车队,他要提前找个好位置以便观察。
车队浩浩荡荡地进入了停车场,管事的中年人拎着一个文件夹急匆匆进入业务室。王哲坐在告别厅门口,紧张地点燃一支烟。
过了一会儿,震天动地的哭声响起来,那群家属们团团围住一辆手推车,撕心裂肺地喊叫,好像只有这样才能把逝者唤醒。
王哲双手拨开人群挤进去,手推车上躺着一具躯体,王哲目瞪口呆,是詹广才!
他一定是后半夜才回到太平间的冰柜里。
詹广才穿着一套黑色的西服,一条鲜红色的领带挂在胸前,看上去有些不太协调。他的脸被太平间的工作人员修饰了一番,嘴唇涂得红红的,有些瘆人。
王哲弯下腰,看了又看,他隐隐约约觉得詹广才的脸上挂着不怀好意的笑容,仿佛在嘲笑自己。王哲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他闻到一股很熟悉的烟草味,席丽丽身上也曾出现过这种味道。
王哲起了一身鸡皮疙瘩,詹广才根本没有死!
他在伪装,他在欺骗。
王哲突然伸出手,推了推詹广才的肩膀,他的身体很硬,但绝对不是冷冻三天之后的那种硬度。
“你在干什么?”中年人冲过来,揪住王哲的领子,硬生生地把他拉了出去。
王哲一直盯住詹广才的脸,他看到詹广才的嘴角明显动了一下,有些嘲讽的意味。
“你到底是谁?”中年人怒冲冲地问道。
王哲不想对他解释什么,他知道现在不会有人相信自己。手推车被工作人员推进黑压压的工作间里,几个亲属尾随其后,詹广才的躯体最终消失在人们的视野中。
他会被推进火化炉吗?绝对不会,詹广才会在最后的时刻跳下手推车,躲在一个阴暗的角落里,趁机脱逃。殡仪馆的工作人员不可能发现他,没有人会防备一具硬邦邦的尸体。
王哲沮丧地离开了火化厂。他的心里乱作一团,他实在搞不清楚詹广才为何偏偏找上自己。
出租车在灰沉沉的马路上行驶,王哲茫然地朝车窗外张望,他看到一群未成年的洗车小工正用力挥动着毛巾招揽生意,他忽然有了一个想法,他越想越害怕。
出租车停在4S店门口,王哲付完车费走进维修厂房,他新买的小轿车停在最里面,还没有维修,两个小工坐在里面听广播。
王哲一声不吭地围着车子转了一圈,和他想象中的情景一模一样,车头明显凹进去一块。
“您好,请离开维修区。”其中一个小工探出头,向王哲下了逐客令。
“这是我的车。”王哲的眼睛没离开车头。
“请您到前面的休息区等候。”小工客客气气地说。
“发动机没事吧。”
“应该没事。”对方模棱两可地说。
王哲到售后服务接待室察看了维修记录,然后脸色阴沉地离开了4S店,直接回到家。席丽丽刚刚起床,头发乱蓬蓬的。王哲仔细观察了一阵,他觉得眼前这个女人的举止、神态都是自己熟悉的。
“你看什么?”席丽丽问。
“你是不是开车撞到人了?”王哲开门见山地问。
“没有呀。”席丽丽若无其事地说。
“那车头怎么凹进去一大块?”
“你去4S店了?”
“你快说,”王哲紧张地问,“你到底撞没撞到人?”
“那天我上早班,车路过商业街时,一个黑糊糊的东西窜到了车前,我打了一把轮,然后猛然刹住车,还是没躲过去,我下车查看,车头凹进去一块。”
王哲的心悬起来。
席丽丽接着说:“我当时急出一身汗,困意顿时消失得无影无踪。我打开远光灯,看到一条大狗横躺在路边,嘴角渗出血迹。我这才放下心来,原来撞死了一只野狗,虽然伤害了一个生命,但总比撞死人强吧。”
王哲的心彻底凉了,席丽丽一定是撞到了詹广才,现在对方找上门来了。
“嗨,你怎么不说话了?”
王哲没好气地说:“我还能说什么,你撞死人了。”
“你别吓唬人,我只是撞死了一只狗,大概是只流浪狗吧。”
王哲问:“你真的下车看了吗?”
“当然看了,撞死狗不算肇事逃逸吧。”席丽丽显然没当回事。
王哲没再说话,他确信撞倒詹广才的人就是席丽丽,只是她当时并没有看到而已。4S店的入库记录和詹广才被撞的时间相差不到一个小时,天底下哪有如此巧合的事。
王哲躺在床上,用被子盖住脑袋,苦苦地思索起来。现在的事态已经很清晰了,那天席丽丽开车撞死了詹广才,自那以后,詹广才的魂魄就钻进了她的身体里,控制着她的行为举止,他在以另一种方式来惩罚肇事者。
詹广才已经死了,那个行走的尸体是个鬼。
席丽丽是自己的老婆,所以无论如何也要想个办法把那个催命鬼赶走。
就在王哲苦思冥想的时候,席丽丽已经换好衣服,化好妆,她在厨房里随便吃了口剩饭,看样子她是准备出家门了。
“你去哪儿?”王哲随口问道。
“去趟学校。”席丽丽面无表情地说。
“什么!”王哲猛地坐起来,“你刚才说什么?”
“我出去遛遛。”席丽丽的脸色变了变。
“刚才你说的不是这句。”
“你听错了吧。”她背起小包拉门出去了。
王哲觉得事态严重了,詹广才侵入的速度比他想象中要快多了,他居然可以通过席丽丽的嘴来表达自己的想法,这太可怕了。
王哲戴上鸭舌帽跟了出去。两辆出租车始终保持着一百多米的距离,前面的车停了,席丽丽下了车,一跳一跳地往前走,王哲则远远地跟在后面。
她站在一扇大门前,往里面张望。王哲绕到街对面才知道他们到了创智中学的门口,也就是詹广才生前工作过的地方。
大概过了十多分钟,席丽丽离开校门口,沿着马路向西走。走着走着,王哲猜到了对方的目的地,果然,她拐进了詹广才家的胡同。
席丽丽没有进屋,只是在门口看了看,王哲远远地盯着她,防备她猛然回头。约摸过了一支烟的工夫,她离开了詹家,乘出租车原路返回。
王哲提前赶到家,脱掉外衣,用水把头发打湿。席丽丽推开房门,“咦”了一声。
“回来了。”王哲从卫生间里探出头。
“你刚睡醒吧。”
“是呀。”王哲暗中观察席丽丽,觉得詹广才好像已经离开了。
“我明天该上班了。”
“你不是打算辞职了吗?”王哲觉得莫名其妙。
“我改主意了。”
席丽丽真的回去上班了,一整天过去了,表面上看一切正常,詹广才再也没有出现过,噩梦似乎过去了,正常的生活又回来了。
可王哲并不这么想,他觉得某些东西已经渗透进了他的生活,随时可以要他的命。
两天后王哲被调到客房部了,虽然是暂时调整,但他心里还是一百个不乐意。客房部经常要值夜班,他可不喜欢昼夜颠倒的日子。
酒店有五百多间客房,入住率不到一半,也就是说,每天晚上至少有一半的房间是空的。王哲对这个事有些忌惮,他这个人天生胆小。
他买了两条好烟送给客房经理,啥话也没说,但这里面意思却是简单明了,不要给他排夜班。经理也是老江湖,场面上的事他懂,不就是想上白班吗,好办得很。
于是,王哲每天和席丽丽一起上下班,偶尔和同事们喝喝小酒,小日子过得很滋润。
然而,他心里总有个疙瘩,他不清楚每晚睡在自己旁边的是席丽丽还是詹广才。
6
入夜后,雨下个不停,仿佛有个巨人用手指有节奏地敲击屋顶。
街景渐渐变模糊,外面那个世界陌生了。一阵狂风刮来,高耸的大楼好像晃了一晃,摇摇欲坠的样子。
一道尖尖的闪电破空而来,紧接着是恶狠狠的雷声,轰隆隆的,震天动地,天神大概想要摧毁一切吧。
大雨已经不知疲惫地下了一天,到现在为止,完全没有停止的迹象。天穹是不是被哪颗卫星撞开了一个大窟窿?
公路瞬间变成了泥塘,脏兮兮的,生活垃圾漂在污水上,散发着阵阵恶臭。偶尔还能看到蛇,粗粗的身体,弯弯曲曲地爬行着,随时可以钻进行人们的裤腿里,顺着脚踝转着圈往上爬。
月亮被淋湿了,天地间一片漆黑。气压产生了变化,让人喘不过气来。
屋外天翻地覆,屋内却静得出奇。
没人吗?人有的是,就是没有半点声音。
二十六间客房,每扇门后都有一个秘密。有的是可以见光的,有的则正好相反。
房门相当宽,是由上等的木料制作而成,沉甸甸的,有种高雅别致的厚重感,就像是豪华行政轿车的车门。
门后的摆设是千篇一律的,行李架,电视柜,一对沙发,圆形茶几,两张加宽的双人床以及呆头呆脑的床头柜,迷你冰箱里备有各种高档软饮。浴室面积比较局促,洗脸池、马桶和浴缸挤来挤去,像老少三代居住在一间小屋里。还好有面通体大镜子,虚假地把空间扩大了一倍。
这是普通的客房,房间的主人有社会名流、律师医生、畅销作家、性工作者……
那张床,接待过不同国籍的友人,有时一人睡,有时两人睡,有时三人同时睡……
房间里有种特殊的味道,就算是用各类香料也抹不去的味道,很独特,全世界的客房都是一个味道。
许多人只要跨入客房大门,内心深处就会掀起波澜,平日绷得紧紧的神经放松了,想要放纵了。反正客房不是家,该折腾一下了。
面具摘下来了,露出了本来面目。原来是这样呀,自己把自己吓一跳。
于是乎,电话忙起来,平时难以启齿的话统统倒出来,脸不红心不跳,越说越上瘾,像吸了鸦片似的。说真话居然是如此爽快,早干嘛去了。
耳朵麻了,嘴巴木了,放下电话,寂寞却来了。冲个冷水澡,哗哗啦啦,水流了一地,胸中的大火不但没有被熄灭,反而越烧越旺。
怎么办?只好再打电话。这一回光动嘴是不行的,远远不行。
聪明的人会先跟客房服务员打个招呼,这样的话会免去一些不必要的麻烦。都是有头有脸的人,谁也不想搞出一个天大的丑闻来。
当然了,打招呼不一定用嘴,可以用人民币代替,有时候它是可以说话的,比嘴巴管用,你信不信?
这样一来,大家就高抬贵手了。你忙你的,只要按规矩做事,一切好办。
林大鸟杂,偶尔也经常闹出纠纷来,有的埋怨特殊要求得不到满足,有的称对方实在不要脸。
干这种事还有要脸的?简直不敢想下去,想多了会呕吐的。
王哲今晚收了一张大票子,他把钱塞到裤兜里,觉得自己有点恶心。然而他一想起家里那触目惊心的房贷,罪恶感立刻被正义感取代了。
“小点声。”王哲对寂寞难耐的客人说。
“我懂的。”客人拍拍王哲的肩膀,善解人意地说。
客人抑制着内心的兴奋,板着脸回房间了,把王哲一个人留在寂静的走廊里。
王哲还是上夜班了,不知出于什么原因,接受他贿赂的客房经理调走了,两条好烟算是打水漂了,连声响都没听见。王哲觉得自己被耍了。
新上任的经理忙着点他的三把火,正处在油盐不进的阶段。
“什么,你不愿意值夜班?好吧,你去写份辞职报告,我马上签字。”经理笑眯眯地对王哲说。
王哲灰溜溜地从办公室退出来,跑到厕所里对着小便池痛骂了几句,感觉舒服多了。
席丽丽倒是很愿意他上夜班,她随随便便说了一句无懈可击的话:“夜班补助一定不少吧。”
这下王哲气短了,住房贷款还没有还清,该死的房价让多少血性男儿没了棱角。
王哲被分配到最高一层,也就是说他与天只隔着一层天花板。从窗户往下看,汽车变成了火柴盒,路人变成了蚂蚁。王哲扶着窗户站了许久,他有恐高症,觉得天旋地转,他的身体轻飘飘的,五脏六腑内似乎充满了氢气。
楼层领班带他四处转了转,教他如何开夜床,如何处理突发事件。临了,他把一串钥匙交给王哲,意味深长地说:“夜里小心点。”
小心点?是指值班经理查岗、暴躁怪异的客人还是其他什么东西?领班没有说明,他把一个巨大的悬念甩给了王哲。
对大多数人来说,客房是个神秘的地域,五湖四海、素不相识的人聚到一个楼层里,躺在同样格局的房间里,谁也不知道隔壁住的是什么样的人。
也许有的人会对着穿衣镜把脸一点点撕下来;也许有的人会在屋里爬来爬去;也许有的人会站在衣柜里睡觉……
谁知道呢。
关上房门,有些人肯定会变个样子,只是你不知道而已。
另外,昏暗深邃的走廊里也经常会有奇怪的事情发生。夜半时分你会听到轻微的沙沙声,像是有人经过,但那声音有点不对劲,外面的人分明在爬行。声音或许会在你的房前停顿片刻,然后悄悄地离开。
如果碰到这个情况,千万不要打开房门!
住在客房,好奇心应该收一收。把门锁扣好,等待天亮,是明智的。
这是酒店里的秘密。
7
王哲第一天上夜班就赶上了大雨。天黑得比平时早,头顶上黑压压的,像世界末日。
街上没有行人,连辆汽车都看不到。王哲从宿舍楼走到酒店,十分钟的路却足足走了半个多小时。
他在更衣室洗了个澡,然后换上灰色的工作服,早早地去了楼层。今天是第一天当班,他心里没有底。职工电梯已经病入膏肓了,吱吱嘎嘎的声音让人心惊肉跳,那个铁笼子好像随时会坠下去。
王哲有点不放心独自在家的席丽丽,詹广才会不会找上门去?
哐当一声响,顶层到了,电梯门生硬地打开,他看见两团白花花的东西。
是换下的床单,白班的服务员没有及时送到洗衣房,打了个包堆在墙角。王哲走出几步又转了回来,他踢了踢,又按了按,确定里面只是床单后,才放心离开。
走廊里一片死寂,墙角上的射灯打在脸上,痒痒的。红绿相间的地毯不动声色地把声音吸走了,只剩下沙沙的摩擦声。
楼层的结构如同一个等边三角形,中心是客房服务员的储物间和工作室,客用电梯的对面是接待台,白天有专人值班,入夜后就形同虚设了。
王哲围着三条边转了一圈,二十六扇大门紧紧关闭,没有一点声音,里面的人在干什么,无从得知。
工作室里摆着两本杂志,封面血腥,青面獠牙的怪兽和无头的僵尸。王哲急忙把杂志扣过去,然后用湿纸巾擦擦手。
王哲沏了杯茶,坐在冰凉的板凳上等着白班的兄弟。
客用电梯门响了,王哲走到服务台前,眼睁睁地看着电梯门慢慢关闭,走廊里连个人影都没有。王哲回到工作间,屁股刚碰到椅子,电梯门又开了,他急急忙忙跑出去,还是没人。王哲有点慌了。
白班的家伙怎么还没回来?王哲在墙上的联系表中找到他的电话,立刻拨了过去。对方的响铃居然是喘气声,一声长一声短,怪瘆人的。
王哲把听筒放到桌面上,转到接待台里面,有张桌子他觉得安全多了。
“哪位啊?”话筒里的喘气声消失了。
“我是值夜班的,你什么时候回来?”
“咦,你怎么这么早就来了?”
“我第一天当班,想提前熟悉一下情况。”
“真不巧呀,我家里有事,已经向经理请了假。”
“这么说你现在不在酒店里?”王哲吸了一口凉气。
“我正在回家的路上,你没听到雨声吗?”对方理直气壮地说。
“我们之间交接班怎么办?”王哲有些生气,态度也随之变生硬了。
“工作间里没人吗?”
“没有。”
“你呼领班的寻呼机吧,他可能吃饭去了。”
王哲挂上电话,呼了两遍领班的店内寻呼机,过了十多分钟,领班才回电话。他果然在食堂,说吃完饭便回楼层。
王哲抬起头,猛然看到一张白脸浮在半空。
王哲踉跄地退了几步,才看清白脸下面的身体。
“不好意思,吓到你了。”客人抬起一只手,表示歉意。
“还好吧。”王哲狼狈地整了整工作服。
“你今晚当班?”
“对,您有事吗?”
“嗯……是这样,我住1518房,今晚有个客人过来,”客人吞吞吐吐地说,“可能要很晚才离开。”
王哲是个聪明人,顿时明白了对方的意思。
“拿去,兄弟,”客人从钱夹里取出一张票子,递过来,“买两盒好烟抽。”
王哲没有接,他觉得钱上有病毒,会传染的。
客人尴尬地笑了笑,把钱轻放在台子上,然后下意识地摸了摸油亮的头发。
“小点声。”王哲说。
“我懂的。”客人说。
时间慢吞吞地往前走,走一会儿歇一会儿,一点都不着急。
领班吃完饭后来过了,他告诉王哲顶层只有十间房有人住,需要开夜床的有三间,其他的挂着“请勿打扰”的牌子。简单介绍了几句后,他拍拍屁股走人了,交接工作完成了。
王哲走到第一间房前,按了按电铃,没人应答。他用钥匙拧开房门,插上电卡,把灯打开。房间里冷冰冰的,雨淋在玻璃上,叮叮咚咚地响个不停。
王哲按规定把房门敞开,走到窗户前,拉上窗帘,然后把床铺掀开一角,从床头柜下取出拖鞋,规规矩矩地摆在床的一侧,紧接着他进了卫生间,把浴巾和地巾摆在规定的位置上。
洗脸池摆着各种各样的化妆品,客人大概是不回来了,近千块房费算是白花了,真搞不懂这些有钱人的生活方式。
王哲趴在洗脸台上,对着镜子挤脸上的脓包,这些天由于睡眠不足,脸上像是起了一层硬皮,他找老中医看了看,熬了几天药,不见效果。他打算换西药试试。
四方形的镜子有些变形,王哲的脸似乎有点畸形,仿佛他的对面站着另一个人,镜子里还有一个空间。
头顶上的灯忽然闪了闪,王哲的心脏紧了一下,好像被谁攥了一把似的。
灯泡恢复了正常,王哲抬头看了看,眼睛被强光刺痛了,他闭上眼,揉了揉。就在这时,他隐约觉得门口有一团黑影掠过。他没看清楚。
“谁呀?”他下意识地喊了一句。
没人回答,只有雨水敲打玻璃的声音,很有节奏感。
王哲的心跳加快了,他觉得刚才有个东西趁他不备,偷偷进入了客房里。
他战战兢兢地走出卫生间,探着脑袋往屋里看,没有异常情况,大概是自己看错了。他刚要拔下电卡,手却僵住了。
他看到毛骨悚然的一幕。
窗帘下面露出一双皮鞋!
也就是说,有个人一声不响地站在窗帘后面!
是不是住店客人的恶作剧?
不可能,谁会这么无聊,搞不好要出人命的。
电梯门没有响,这说明没有外人进来。现在最要命的问题是:藏在窗帘后面的是不是一个人?
穿皮鞋的不一定都是人,马戏团的猴子也穿皮鞋。
王哲用力咳嗽一下,一方面是给自己壮壮胆,另一方面是想吓唬吓唬窗帘后面的那个东西。
窗帘果然微微动了动,幅度很小。王哲打了一个寒噤。
“谁在那里?”王哲的声音已经变了调,嘴里像含着一个烂茄子,“快给我出来!”
这回窗帘没有动。外面的雨声似乎更大了。
王哲进退维谷,他现在想立刻撞开门,跑回服务台,把领班叫过来。可是,万一那个东西跑了怎么办,那样的话该如何向领班交代呢?在这个迷离的雨夜,他可不想闹个全酒店职工都知道的大笑话。
王哲咬咬牙,狠下心,抄起电视柜上面的烟灰缸慢慢地逼近窗帘,他尽量抬高脚面,免得让对方察觉。动作很滑稽。
房间并不算大,只需七八步就到了窗帘前面,王哲屏住呼吸站在那双皮鞋对面,他惊恐地想象着对方的样子:可能比他高,可能比他矮;可能有五官,可能没五官。
总之,存在一切可能性。
王哲伸手抓住窗帘,攥紧,深吸一口气,然后猛地拉开窗帘。哗啦地一声响——
接下来,他看到了自己。
他身子一软跌坐在床上,另一个自己也坐在了床上。姿势和动作一模一样。
王哲的面前只有一面通体大玻璃。地毯上摆放着一双半新不旧的皮鞋,上面有一层浮土。一定是房间客人的。
原来是一场虚惊啊,王哲险些被自己吓死。
可是,他还是觉得事情不对劲。这双皮鞋他刚才好像没有看见,怎么会凭空多出一双鞋呢?
一阵凉风吹过来,王哲出了一身的冷汗。
窗户是开着的!
王哲走到窗前,把脑袋探出去张望,珍珠大的雨点噼噼啪啪落在头上。他赶紧把窗户关上,靠在墙上,大口大口喘着粗气。
他觉得那个东西一定是爬到窗外去了,然后再从别的窗口爬进客房,它现在还在楼层里。
半空中划过一道耀眼的闪电,王哲哆嗦了一下。
他把窗帘拉上,看了看那双半新不旧的鞋,然后快步跑出房间,重重地将门撞上。他今晚再也不愿开夜床了,给多少钱也不去。
走廊里阴沉沉的,一点生气都没有。接待台上的黑色电话像老头的脸,皱皱巴巴的,一副没精打采的样子。
王哲往家里拨了个电话,他现在想听到席丽丽的声音。
人在受到刺激后首先想到的就是家人。
“嘟——嘟——嘟——”
没人接,这么大的雨席丽丽会去哪里?王哲不甘心,他继续拨,等呀等呀,他越来越不踏实,席丽丽该不会又犯病了吧?
外面又是一串轰隆隆吓人的雷声,与王哲的头顶只隔着一层天花板,很近很近。
王哲下意识地抬起头,无意中看到客用电梯门里映出自己的身影。
此时,他看到了骇人的一幕。
电梯门里竟然有两个人影!
也就是说,另外一个就站在自己身后!毛烘烘的头发盖住半张脸!
王哲微微低下头,他看到一双鞋正准准地踩在自己的影子上。
鞋上有水,说明身后这个东西是刚从外面进来的。那扇客房的窗户。
王哲傻呆呆地举着电话听筒,脑袋空荡荡的。
8
王哲直勾勾地看着电梯门里的人影。他不敢动,生怕从后面探过一张嘴死死地咬住自己的喉咙。他咽了一口唾液,觉得嗓子眼有些干涩,要着火似的。
电梯门上绘制着各式图案,导致后面的人影模糊不清。王哲把眼睛眯成一条缝,勉强看出后面的人穿着一袭白衣,浓黑的长发白脸颊处自然垂下,搭在肩膀上,脸白白的,一对耳朵似乎藏在头发里。
王哲不动,后面的人也不动。像定格的画面。
一滴水珠落在值班台里的地板上,打破了寂静。
就在这时,电梯门刷地向两侧滑开了,一个湿淋淋的人走出来。她的浓妆被雨水打湿了,眼角两侧往下滴黑水。
她举着雨伞犹豫了一下,然后朝王哲走过来。
“请问,1518号房间怎么走?”她的声音相当低沉,与她从事的职业不大协调。
王哲只是动了动眼珠子,其他部位像是报废的机器。
“嗨,”那位女士抬起纤细的小臂,在王哲眼前挥了挥,提高声调说,“我跟你说话呢,1518号房怎么走?”
“我后面是什么东西?”王哲木木地说。
“什么?”对方很意外。
“你快点告诉我,我身后有什么?”王哲几乎喊起来。
对方退了一步,睁大眼睛看着王哲。接着,她的眼神一寸一寸地移开,慢慢投到王哲的身后。
王哲盯着她的脸,又一滴黑水滑下来。电梯无声无息地离开了顶层,可能它也觉得害怕吧。
女士的眼睛定在某处,过了许久才重新返回到王哲的脸上。她的眼睛很大,但没有神,里面空洞洞的。
“是什么?”这三个字是从王哲牙齿缝里跳着出来的。
“你自己回头看看吧。”女士板着脸,阴阳怪气地说。
“你告诉我!”
女士愣了一下,说:“其实什么都没有。”
“你胡说。”王哲凶巴巴地说。
“神经病。”女士生气了。她看着墙上的房号提示牌,用指头指了指,随后离开了,把王哲一个人留在了恐怖的值班台里。
三部客用电梯像是商量好了似的都停在了一层。在这个风雨交加的夜晚,大概不会有客人来了。
大家都说在极端天气下通常会有奇异的事情发生,没想到偏偏让王哲赶上了。现在只能靠自己了。王哲举着话筒,一点点转过身。
他忽然想起了日本那部著名的恐怖片。
然而,事情却发生了转变,他并没看到预想中那张惨白的脸和锋利的牙齿,值班室里只有王哲自己。
难道是看错了?
王哲用力揉了揉眼睛,他现在觉得整个大楼在转动。他把工作间里里外外检查个遍,之后便瘫坐在凳子上。
不知过了多久,电话铃响了,王哲像个死人似的坐在那儿,充耳不闻,但铃声却相当执著,一副不达目的决不罢休的架势。
最后王哲还是接起了电话,是1514房间的客人。
“电视遥控器没电了。”客人说。
王哲夹着话筒,弯下腰,拉开抽屉,看到半盒新电池。“您稍候,我马上过去。”
“顺便拿过来几袋茶包。”客人倒是挺客气。
“好的。”王哲挂上电话。
王哲拧开水龙头洗了一把脸,然后去了1514房间。经过1518房间时,他刻意放缓脚步,竖起耳朵听了听,没有一丝声音,也不知道那两个人在里面捣鼓什么。王哲隔着工作服摸了摸附着自己体温的钞票,罪恶感再次袭来。
1514房间在走廊的最里侧,是离值班室最远的房间。王哲按响门铃,等了一会儿,又按了一下。隐约的对话声从门内传来,可就是没人开门。
王哲忽然有了一个不好的感觉。
他用力敲了敲门,说了句“客房服务”,他等了等,还是没人回应。真是奇怪呀。
王哲把耳朵贴在门板上,电视机是开着的,好像正播放着一段访谈节目。
客人该不会是突发心脏病吧。可是,世上哪有那么巧的事啊,从接电话到现在连一分钟都没有。
王哲当机立断,取出钥匙拧开大门。一进屋,他顿时傻眼了,比刚才那个鬼影更加不可思议。
房间里格外整齐,完全没有人为动过的迹象。
王哲忽然间头皮发麻,因为他回想起与领班交接班时的情景,1514房间应该是没人住的!
也就是说这本应是间空房才对。刚才是谁给自己打来的电话呢?
王哲脑袋里冒出一个怪诞的想法:1514号并非空房,住在里面的根本不是人!
这样说来,这个酒店入住率应该是百分之百,那些已入住客人实际是暂时占领了他人的地盘。那些东西你是看不到的,但它们能看到你,只要一关灯,它们就僵立在你的床边,盯着你看……
既然如此,那顶层的二十六间空房也不是真正的空房。
王哲用余光扫了一下两侧的1513和1515房,这两间都是空房,黑着灯,或许门板后面站着两个硬邦邦的人形。
这些都是自己的臆想吧。王哲用力摇摇头,仿佛想把脑袋里的杂念统统甩出去。他用钥匙小心翼翼地扭开门,进入房间,走到电视机前。他要亲自验证一下。
电视里的确是一段无聊的访谈节目,一位二流明星正在动情讲述自己过去曲折的经历,其忆苦思甜的程度十分耳熟,好像所有的明星都有一段高度雷同的奋斗史,大概他们是远房亲戚吧。
王哲将遥控器对准屏幕下方的接收器,按了一下,没有反应,再按了一下,还是没有反应。
王哲愣住了。不可能的事终究还是发生了。
房间里果然有住户。王哲后脊梁发凉,他迅速看看四周,总觉得有个东西在暗处紧盯着他。
咣当一声,房门自己关上了。王哲慌促起来,看来房间的主人打算强留他。
王哲关掉电视,拉开房门一口气跑回服务台,一边跑一边盯着那些黑洞洞的空房,他现在最担心的是房门被拉开,一只枯手从里面伸出来,将他拖进去。
他远远地看到值班台后面有一团乱发。
王哲想喊,但声音却卡在喉咙里。头发在移动,缝隙中露出一双漆黑的眼睛。
王哲目瞪口呆,他万万想不到这个人会在此时出现。
“你……怎么来了?”
“我为什么不能来?”席丽丽靠在椅背上,反问道。
“我刚才往家里打过电话。”
“肯定没人接吧。”席丽丽说。
“对呀,”王哲盯着她说,“外面雨这么大,你是怎么来的?”
“坐出租车呗。”
“你有事吗?”王哲越说越来气,“你在家打个电话不就行了。”
“我害怕。”席丽丽皱起眉头。
“你害怕?”
“我觉得家里还有个人。”
“胡说八道。”王哲大声斥责。
“是真的。”席丽丽脸色变了变,不像是说谎的样子。
“怎么说?”
“家里总有些怪声音。”
“比如?”
席丽丽压低声音说:“比如磨牙声。”
“什么?”王哲惊讶地说。
“声音可清楚了,‘咯吱吱’的,没完没了。”
“你听错了吧,那是雨打在玻璃上的声音……”
“我没听错。”席丽丽打断他说,“那就是磨牙声。”
越说越邪门了,王哲想。
“后来我终于找到声音的来源了。”席丽丽接着说。
“咦?”王哲的喉结上下动了动,“你快说。”
“在……在衣柜里。”席丽丽的眼睛睁得大大的。
“你是说衣柜里站着一个人?”
“没错。”
“那你打开衣柜门了吗?”
“我哪敢呀,披上风衣就跑出来了。”
“见鬼!”王哲随口说。
“你说该怎么办呀?”席丽丽一副六神无主的样子。
王哲锁紧眉头,说:“我在上班,也没办法回去呀。”
“那我也不回去了。”
“干脆你去宿舍凑合一宿吧。”
“才不去呢。”席丽丽虚弱地说,“我害怕。”
“那怎么办,你总不能在值班台里坐一夜吧。”
“我不怕累。”
“不是累不累的问题,”王哲纠正她说,“值班经理会查岗的,你在这儿会惹大麻烦的。”
“我不管,反正我哪儿也不去。”席丽丽开始不讲理了。
王哲没主意了,他在电梯前转了好几个圈,脑袋里乱成了一锅粥。
“要不这样吧,”席丽丽提出建议,“我在客房里住一晚。”
“不行。”王哲斩钉截铁地说,“要是被人发现,我会被辞退的。”
“不会有人发现的。”席丽丽满不在乎地说,“半夜三更谁会检查空房呀。”
“万一有客人入住怎么办?”
“那样的话前台会提前通知你的,你有足够的时间把我叫出来。”席丽丽补充道,“再说了,这种鬼天气也不会有人住店。”
王哲不说话了,他可不想把自己遇到的怪事告诉席丽丽。
“就住旁边这间吧。”席丽丽擅自拿起住宿表,自作主张地定下来,“离值班台最近。”
王哲刚想反驳,话含在嘴里又改主意了。
席丽丽站起来,走出值班台。“放心吧,我会给你收拾干净的,刚进酒店时我就是在客房部实习的。”
王哲跟在她后面,把隔壁的房门打开了,席丽丽跟他道晚安后,便走进去把房门反锁住。
王哲在门口站了很久,心里乱糟糟的。他临时改变主意是因为他看到了席丽丽风衣里面的衬衣。
是白色的。
不久前站在他身后的鬼影是不是席丽丽?
9
王哲觉得席丽丽越来越不对劲了,詹广才恐怕又回来了,刚才与自己说话的一定是他。
衣柜里竟然传出了磨牙声,只有傻子才相信这种鬼话,缺乏起码的逻辑性。
可是,詹广才为什么要盯上自己呢?王哲想到头疼也没琢磨出答案。
电梯懒洋洋地动起来,显示器的数字不停变化,最终停留在下面的楼层,开门声隐隐约约传上来。外面的雨还在继续,不过已经是强弩之末了,轰隆隆的雷声有虚张声势的意味。
走廊里静悄悄的,1518房间的那位女士始终没有出来,这似乎不合规矩。
电话机像死了似的,一声不吭地坐在值班台子上。
王哲在工作间里坐立不安,隔壁的席丽丽实在让他放心不下。她在房间里睡觉吗?或许在衣柜里磨牙吧。
王哲踮着脚走到席丽丽的房门前,听了听,里面没有任何动静。他小心地把钥匙插进锁孔,拧了一下,房间门没有开,里面上了锁。
退回到值班台,王哲沏了一大杯酽茶。犯困的时间段到了,尽管之前受了一些刺激,但困意还是准时抵达,蛮敬业的。
职工专用电梯响了,王哲马上站起来,终于有人查岗了。一个穿灰色客房制服的人探头探脑地走进来。王哲愣了一下,他觉得这个人的脸仿佛被硬生生地拉长了,一张马脸,看上去非常不舒服。
“你是新来的?”对方问。
“酒吧借调过来的。”
“原来如此,我说怎么眼生呢。”
“你是巡岗的吧。”
对方扑哧一下乐了,他像到家似的坐在凳子上,盯住王哲说:“我叫张怀,实话告诉你,我的脑袋在你脚底下。”
“什么意思?”王哲挠了挠头皮。
“就是说我在楼下当班,明白了吧。”
“哦,这样呀,”王哲不由得松了口气,“你这是串门来了。”
“我可没那闲工夫,”张怀不安分的小眼睛扫来扫去,“你的电话怎么总也打不通呢?”
“不会吧,刚才还响呢。”王哲一边说,一边拿起话筒,放到耳边,果然没声了。
“夜班经理不放心,让我上来看看。”张怀站起来,胡乱敲了几下按键,“有声了吗?”
王哲摇摇头,他觉得有人在暗中捣鬼。
张怀弯下腰揪着电话线,啪的一声,电线竟脱落了。“瞧见了吧。”张怀仰起脸,得意地说,“接口处松动了,你去找点黑胶布去,我现在就给你接上。”
王哲忐忑起来,既然电话线松了,那刚才要换遥控器电池的来电是怎么回事?莫非是来自另一个空间?
“嘿,麻利点,我还要回楼层值班呢。”
王哲缓过神了,他跑进工作间找到胶带和剪子,张怀蹲在墙角三下两下就把电话线接好了。他用手机试了一下,铃声清脆地响起来,在走廊里回荡着。
“怎么样?”张怀站起来拍拍手,然后掸掉膝盖上的灰尘。
王哲掏出香烟,毕恭毕敬地递过去,点头道谢。
张怀点上烟,没话找话说:“夜班还适应吗?”
“马马虎虎吧。”王哲心不在焉地回应道,他心里盼着张怀赶紧走,因为隔壁住着席丽丽,她可别冷不丁从里面出来。
“害怕吗?”张怀一上来就碰到了王哲的软肋。
“不害怕。”王哲硬着头皮说。
“不怕才怪呢。”张怀阴笑起来。
“住着这么多客人,有什么可怕的。”王哲不甘示弱。
“光是人就好办了。”张怀挤了挤眼睛。
“你……是什么意思?”
“你不知道吗?”张怀马上换上一副惊讶的表情,那感觉好像王哲犯了一个常识性的错误,“调过来时没人告诉你?”
“你快说吧。”王哲觉得他在故意卖关子。
张怀贼眉鼠眼地看了看四周,然后把嘴凑到王哲耳边,压低嗓音说:“客房里闹鬼。”
“你胡说。”王哲的心跳蓦地加快了。
“不信就算了。”张怀继续抽起烟来,恰到好处地终止了这个话题。
王哲也点上一支烟,闷了一会儿后,开口问道:“你具体说说。”
“上个月来了个内地客人,大概三十来岁吧,穿着入时,随身带着一台笔记本电脑,整天泡在房间里,也不知在里面捣鼓什么。这个家伙总爱板着个脸,苦大仇深的样子。另外他的眼睛每天都是红通通的,像发育不良似的。”张怀绘声绘色地讲起来,“总而言之,他是个怪人,跟一般的客人不一样。”
“可这与闹鬼有什么关系?”
“当然有关系啰,你耐心点行不行?”张怀从兜里取出烟盒,又点上一支,深深地吸了一口,在肺里闷了一会儿。他眼睛停留在天花板上,仿佛在组织措辞,足足过了好几秒钟,他才把那口烟吐出来,“问题就出在这个怪人身上。”
“不出房间就是怪人吗?”
“那可不是一天两天,他一个月都没出去过。”张怀停顿了一下,瞄了一眼走廊,然后接着说,“这期间的一日三餐他都是叫送餐服务,而且他拒绝客房服务,只让服务员送去日常用品。自从他进入房间后谁也没见过他,他只是从门缝把东西接进去,再把垃圾袋递出来,送餐时也是如此。”
“真是个怪人。”
“还有更邪乎的事呢。”张怀又吸了一大口烟,徐徐地说,“他的咖啡消耗量吓死人,好像这个人把咖啡当成饮用水喝。”
走廊里似乎有声音,王哲探出头,没看到人。“没事,你接着说吧。”王哲被张怀的故事吸引了。
“真没事?”张怀好像有点紧张。
“别一惊一乍的,快点说。”王哲催促道。
“讲完了。”
“啊?”王哲恼火了,他觉得自己又被耍了,“什么就讲完了,这算什么烂故事。”
“可怕之处就在这里面。”张怀欲言又止。
“我不明白。”
“你想想,如果这个怪人一个月之后夹着电脑走人了,后面就没故事了。”
“你是说他还没有走?”
“确切地说,是走不了了。”
“死在房间里了?”
“那就好办了。”张怀突然探过身,一字一顿地说,“他不见了!”
“不见了?”王哲下意识地重复了一遍。
“他再也没有离开房间。”张怀进一步说明,“他在房间里消失了,人间蒸发了。”
王哲摇摇头,他觉得自己在浪费时间。
“你好像不信吧?”张怀问。
“我一个字都不信。”王哲点点头,说,“他一定是在某个时段离开了酒店,只不过大家没注意而已。再说这个人从不出客房门,所以服务员即使见到面也不认识他呀。”
“摄像头可不会说谎的。”张怀指着电梯上方那块墨色的半圆形玻璃,“事后保安部查过录像,他根本没离开过。”
“那他肯定走防火通道了。”
张怀用力摇摇脑袋:“消防通道上面也有摄像头,同样没有影像记录。”
“可能机器出故障了。”王哲笃定地说。
“不可能,两台机器一秒钟都没停过。”
王哲想了想,说:“存在一种可能性,出于某种特殊原因,他装扮成另一个人,蒙混过关。走廊里的光线本来就暗嘛。”
“这种可能早已排除过了,所有出入客人的影像都能对上号,唯独没有那个怪人。也就是说,他根本没离开过楼层。”张怀毫不客气地端起王哲刚沏好的酽茶,仰起脖子喝了几口。
“除了电梯和消防通道外,再没有其他出口了。”
“还有窗户。”
“他有可能从窗户出去吗?”
“嚯,从窗户出去会摔死的。”张怀把茶杯抱在怀里,把所有的可能性都否定掉了,“退一步讲,如果他跳出去摔死,也没人发现尸体和血迹。”
“真是怪事。”王哲纳闷地问,“是怎么发现这个人不见了?”
“很简单,他两天没订过餐了,楼层服务员觉得不正常,便去敲门,没人应答,打开房间门后发现人没了。”
“电脑还在吗?”
“在,据说还开着机呢。”
“电脑里面有什么?”
“呃,”张怀想了想,说,“这个我就不清楚了,我又不是当事人。”
“房间里没有发现什么疑点?”王哲补充道,“比如说纸条啥的。”
“你是说暗示或者遗言吧。”张怀摇摇头,说,“连床底下都找遍了,什么都没有。房间里很干净,那个怪人似乎有洁癖似的。”
“房间里还有什么东西?”
“也就是几件随身的换洗衣服,根本不像准备常住的样子。”
“酒店报警了吗?”
“当然报了。”张怀又把王哲的茶杯端起来,这个人倒是一点也不见外,“他们查了好一阵,没有结果,事情也就不了了之了。”
“怎么可能呢,前台不是有住店登记吗,顺藤摸瓜呗。”
“嘿嘿,哪有那么简单。”张怀不屑地笑了笑,说,“反正警察没找到人,案子大概不了了之了吧。”
“一个活生生的人怎么能够凭空消失呢?”王哲自言自语地说。
“不管怎么说,这是事实,我说的都是实话。”
“以前客房里有类似的情况吗?”
“没有,这是开天辟地第一次。”
“可是,我还是不明白,你讲的故事跟闹鬼有关系吗?”现在王哲的困意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我说出来你可别害怕哟。”张怀看上去有些紧张,也不知他是不是故意要制造出紧张气氛,“那间房一直没人住,可是一到半夜就总有声音传出来。”
“你是说空房里有动静?”
“没错。”
“具体是什么声音呢?”
“很难讲,像是说话声。”
“谁听到过?”
“当然是客房服务员了。”
走廊里响了一声,两个人同时闭嘴了,注意力全飞出值班台。
过了一会儿,张怀忽然站起来,说:“我该下楼了。”
“这件事发生在哪个楼层?”
张怀的眼珠子顿时僵住了,他说:“就……就是这层。”
王哲问:“房间号是多少?”
张怀答:“1514房间。”
王哲几乎站不住了,1514房他已经去过了,那个不存在的客人要求他更换遥控器的电池。
“嘿,你怎么了?”
“我没事。”王哲靠在服务台上,故作镇定地说。
张怀没再说话,王哲觉得他的脸色不大对头,他的眼睛瞪得很圆,嘴巴慢慢张开,形成一个大大的“O”形。
“你倒是说话呀。”王哲的神经绷得紧紧的。他注意到张怀的眼睛聚焦在自己身后,他的目光开始涣散了。
一定是自己身后有个东西把张怀吓住了!
不会是恶作剧吧,想让我出个洋相?王哲心里琢磨着。
他垂下眼,头顶上的射灯把影子投在地板上,王哲观察了一下,发现自己的脑袋后面还真有个黑糊糊的东西。
那是一个悬在半空的人头,与自己的脑袋贴得相当近!
王哲咧开嘴,他看到对面的张怀快要哭出来了。
他觉得后背发麻,身后变成了黑色的无底洞,一种未知的恐惧感袭遍全身。
尽管如此,他还是僵硬地转过身去。
10
灯光下,席丽丽披头散发地站在值班台前,两只眼睛直勾勾地盯着王哲。
张怀抱着脑袋狼狈不堪地跑开了,休息间里一阵乱响。
“你……怎么会在这儿?”王哲结结巴巴地说。
“我想喝口水,碰巧听到你在讲故事。”席丽丽的表情怪怪的。
“所以你就一声不吭地站在我身后?”
“对呀。”席丽丽眨眨眼,说,“有问题吗?”
“问题大了。”王哲气哼哼地说,“搞不好会出人命的。”
“没那么夸张吧,你胆子太小了。”席丽丽无所顾忌地笑起来。
“她是谁?”张怀从休息间里探出半个脑袋,戒备十足地说。
“哦,是我老婆。”王哲赶忙给席丽丽一个眼神,“我第一天值夜班,她上来看看我。”
“这样呀。”张怀尴尬地走出来,说,“你俩聊吧,我下楼了,有事打电话吧。”
王哲把他送到电梯门口,问道:“你刚才说的都是真的?”
“千真万确。”电梯门开了,他侧身钻进去,脸色苍白地向王哲告别。
“我叫王哲。”在电梯门关闭的一刹那,王哲喊了一句。
“我知道了。”张怀的声音顺着门缝钻出来。
回到值班台,席丽丽不见了。王哲拨通了隔壁房间的电话,没人接听。真是怪事,她跑哪里去了?
王哲挂上电话,敲了敲隔壁房间门,敲了好半天,门才被拉开了,席丽丽莫名其妙地看着王哲,好像见到鬼似的,戒备十足。
“我刚躺下,你有事吗?”
“你为什么不接电话?”
“你也不想想,我能在房间里接电话吗?”席丽丽说,“要是碰上查岗的,你的饭碗就砸了。”
这个理由倒是可以成立,王哲心里想。“你还是去宿舍睡吧。”
“外面下大雨呢。”席丽丽干笑了两声,很不自然。
“据说酒店里闹鬼。”
“反正有你给我站岗呢,我怕什么。”席丽丽用手捂住嘴,打了一个哈欠,“我还要上早班呢,有事明天再聊吧。”
没等王哲反应过来,房门已经关上了,随后是咔嗒咔嗒的锁门声。
王哲沉着脸往回走,不知不觉他绕着楼道走了一圈,最后竟停在1514房间门口。
王哲不清楚自己为什么要走到这儿,不过既然已经来了,他要再听听里面的动静。
他越来越觉得张怀这小子在蒙人,一个空空的房间怎么可能发出声音呢?
他一狠心,打开了门,进入房间,坐在电视柜前,想象着那个怪人的模样。客房的空间并不大,那个人无论如何也不可能凭空消失掉。
就在这时,床头柜上的电话铃响了,声音很刺耳。由于过于突然,王哲险些从椅子上摔下来。
这个时间谁会打来电话呢?
王哲正在考虑接不接时,铃声却断了。
王哲陡然间紧张起来,他觉得不是对方挂断了电话,而是有人在卫生间里接起了电话!
这个房间里有古怪!
王哲慌慌张张地走出房间,经过卫生间的时候,他用余光瞄了一下,里面黑洞洞的,或许有人正坐在马桶上,举着电话看着自己。
回到值班台的途中王哲看到有个人影进入了电梯,他没有看清,不过他并未在意,他现在只想平安熬到天亮。
凌晨五点半,王哲被一只手摇醒了,他睁开眼,看到席丽丽穿戴整齐地站在他面前。
“睡得还真香呀。”席丽丽甩了甩头发,说,“我该上班去了,你打瞌睡时小心被领班抓住。”
“我今天还是夜班,你怎么办?”王哲揉揉惺忪的睡眼。
“我住宿舍吧。”席丽丽转身按下电梯按钮,“可能还会来找你。”
“你最好别来。”
“王哲……”席丽丽欲言又止的样子。
“还有什么事?”王哲有点不耐烦。
“算了。”门开了,席丽丽进入电梯,连招呼都没打便离开了。
“神经病。”王哲觉得席丽丽又恢复了古里古怪的状态。他进里屋洗了一把脸,觉得清醒多了。时间尚早,他坐在椅子上,出神地看着天花板,琢磨着这一晚上的怪事。
王哲抱着脑袋想了许久,直到接班服务员到岗也没想出子丑寅卯来。他们简单地交接班后,王哲开始收拾东西准备下楼。
“夜里没什么事吧?”
“没啥事。”王哲猛地愣了一下,他以为自己漏掉了什么重要事务,“记录本上都写得清清楚楚。”
“我是说工作之外的事。”白班服务员解释说。
王哲立即明白了对方的意思,不过他没有说实话:“呃,一切正常。”
“那就好。”对方似乎松了一口气。
“1514房间的怪事我都知道。”
“你消息够灵通的。”
“是楼下的张怀告诉我的。”
“啊?”对方睁大眼睛问道,“什么时候告诉你的?”
“昨天夜里,他帮我绑紧了电话线,之后我们聊了一会儿。”
对方绷紧了嘴巴,他直直地盯着王哲,表情十分复杂,像刚吃完辣椒似的。
“有什么不对吗?”王哲心里没了底,“我们聊天可没影响到工作,再说是值班经理让他上来检查电话线的。”
“不是聊天的问题。”对方说,“而是聊天对象的问题。”
“你什么意思?”
对方猛然提高了声调:“简单说,楼下的张怀已经死了,你根本不可能跟他聊天!”
王哲目瞪口呆,他简直无法理解这句话的含义。
“你在开玩笑吧?”王哲勉强地笑起来。
“这种事我能开玩笑吗?”
“不可能。”王哲使劲地摇晃脑袋,“张怀几个小时前还抽了我两支烟呢。”
“告诉你吧,他已经死了半个月了。”对方冷冰冰地说。
“怎么死的?”
“车祸。”
又是车祸。王哲的思路乱了。
“你形容一下那个人的模样。”
王哲尽可能详细地描述了一遍,还没说完心里就打起鼓来,因为他想起了某些细节,确实显得不大对劲。
“好像就是他吧。”白班的服务员含糊地说。
王哲不说话了,一滴汗珠子顺着额头滑落下来。
“你还好吧,兄弟。”
王哲虚弱地摆摆手,坐上职工电梯离开了客房,也没顾上换掉工作服便直接去了咖啡厅。刚到咖啡厅就闻到一股浓浓的奶香,自助台前站满了人,各种肤色的人士自觉地排成了长队,穿着艳丽服装的服务员在餐桌前穿梭。
王哲轻车熟路地钻进了酒吧,远远地向席丽丽打招呼,让她过来。过了好一阵,席丽丽才一脸不情愿地走过来,她把托盘放到吧台上,打招呼说:“你下班了。”
“我问你一件事。”王哲压低嗓音说。
“有事下班再说吧,你现在穿着客房工作服呢。”席丽丽转过脸,向王哲示意说,“大堂经理就在门口站着呢。”
“你帮我盯着点。”王哲蹲在吧台后面,用席丽丽的身体挡住脸,说:“就几句话。”
席丽丽转过身,面向咖啡厅门口,说:“那你快点说吧。”
“今天凌晨你从客房里出来找水喝时,你说了句‘碰巧听到你在讲故事’对吧。”
“对呀。”
王哲紧张地咽了口涶沫。“你的意思是我在讲故事?”
“不是你还能是谁?”席丽丽惊讶地瞟了王哲一眼。
“好吧。”王哲舔了舔嘴唇,妥协道,“我在和谁讲故事?”
“你在自言自语呀。”席丽丽补充道,“像个神经病似的,怪瘆人的。”
“难道我的对面没有人吗?”
“当然没有。”席丽丽瞪了他一眼,说,“你还煞有介事地介绍我,当时那个场面想想都吓人,我甚至以为你当时在梦游呢。”
“所以你就跑回房间了?”
“我害怕。”席丽丽动容地说,“你像送什么人似的去了职工电梯间,我趁机回到房间里。今早我想跟你说这事,可话到嘴边又说不出口。”
“所以我之后往房间里打电话你不接。”
“后来你敲门其实我也没想开。”
王哲不说话了。
“你到底怎么了?”席丽丽索性把身体转过来。
“没什么,我先回宿舍睡觉了。”王哲失魂落魄地走了。
他当然没去宿舍,而是坐电梯去了客房部办公室,他要把事情搞清楚。
墙上挂着值班表,表格上清清楚楚地列出职员名单,王哲仔细看了一遍,昨晚在楼下值班的确实不是张怀。他找到领班,询问张怀的情况,得到的信息跟白班服务员说的一模一样,张怀不久前死于交通意外。
这下王哲傻眼了,他觉得自己遇到了一个巨大的麻烦。
11
王哲觉得有人在暗中操纵一切,把他耍得团团转。那么捣鬼的人是谁呢?毫无疑问,是席丽丽。
其实根本没有行走的尸体,所有的一切都是席丽丽布的局。
王哲是这样分析的:她先是故意在睡前笑一笑,然后每天去商业街一站就是一天,她知道我迟早会跟踪过去,所以她再辛苦也要坚持下去。至于詹广才嘛,他只是席丽丽的道具,她只做了一件事,就是在第四医院的停尸间内搞了一个小把戏,把詹广才的尸体挪了一个位置,这个简单的障眼法让我产生了尸体自己走出去的可笑想法。当然了,席丽丽一定有个搭档,医院挪动尸体这种事她是不会亲自动手的。
詹广才的交通事故完全是一个巧合,是席丽丽临时决定加以利用的,换句话说,我的背后始终有个跟踪者,我找到詹广才家其实都在席丽丽的监控之下。
接下来就是客房值班那惊悚的一幕了,站在我背后那个白衣人影肯定是她本人,当那个湿淋淋的小姐从电梯里走出来时,席丽丽便躲了起来,她要玩玩悬念,所以绝不可能过早泄底。
另外她冒雨前来找我的理由根本就站不住脚。
之后便是1514房间的诡异电话,现在想来真是愚蠢啊,我怎能认定电话就是从那间客房里打出来的呢!如果没猜错的话,电话是那个冒牌货张怀打来的,松动的电话线是他趁我去1514房的空当搞的破坏。接下来他便现身给我讲了一堆云山雾罩的悬疑故事,我居然真的相信了,真是该死。
在“张怀”讲故事的时候,他们两个人曾经面对面,但席丽丽事后却称我在自言自语,简直是混蛋透顶。
好了,现在终于找到一条有价值的线索了:“张怀”这个人非常了解客房的情况。
首先,他熟悉真正的张怀,也有办法搞到客房工作服;其次,他知道1514房间是空房,并且清楚房间里的电视遥控器失灵。
“张怀”可能本身就是客房服务员,只不过不在楼下当班而已,他和席丽丽是老相识,他们的计划或许在几个月前就制定好了,而在太平间挪动詹广才尸体的人一定就是这个冒牌货。
“张怀”也可能是住店客人,他在我值夜班当晚退掉了1514房,电视机的遥控器是他退房前换掉的,为夜间的电话埋下伏笔。客房工作服很容易就可以搞到。
席丽丽和她的搭档联手演了一出好戏。
瞧吧,这是多么巧妙绝伦的表演呀,我几乎已经中了他们的圈套。
想到这里,王哲长长地叹了口气。
不过,有件事王哲始终没想明白,席丽丽如此煞费苦心的计划到底是为了什么?
王哲可不是腰缠万贯、潇洒度日的富家子弟,正相反,他至今还在为每月的房屋贷款压得头晕眼花的。所以,谋财害命是不成立的。
婚外恋当然是不能排除的,席丽丽是百里挑一的大美女,刚交朋友时王哲就有这方面的心理准备。可是,席丽丽为何偏要使用如此复杂的手段呢,如果她提出离婚,王哲就算是有一肚子不甘心也得乖乖地同意签字。强扭的瓜不甜,这个道理王哲懂。
最后一种可能是席丽丽从一开始就在演戏,因为某件事她必须接近王哲,成为亲密爱人后开始复仇计划。他想来想去,这种可能性依然是不成立的。当初他俩相识是非常巧合的事,更何况是王哲主动追求对方的。阴谋诡计显然是说不通的。
王哲想呀想,不知不觉中在宿舍楼的床上睡着了。他根本没回家,他才不相信衣柜里会有磨牙声呢。
刚睡了一小会儿,他被一阵怪声音吵醒了,他睁开眼,看到半个脑袋悬在上铺。
王哲一下子就清醒了,他猛地坐起来,缩成一团,下意识地把被子蒙住脑袋。
“原来是只鸵鸟啊。”声音从斜上方传下来。
王哲立刻把被子拿下来,觉得脸上火辣辣的,像用砂纸磨过似的。
“快瞧瞧,脸都红了。”上面的人嘎嘎地笑起来。
王哲觉得这个声音很熟悉,他抬起头,顿时出了一身冷汗,躺在上铺的竟然是冒牌货“张怀”。看来自己的分析没有错,他果真是酒店的职工。
“你怎么会在这儿?”刚一出口王哲便后悔了,这绝对是一句废话。
“我也是刚下夜班,不能到宿舍睡觉吗?”冒牌货一脸镇定地说。
王哲眯起眼,心想对方的心理素质还是不错的,竟然还敢再出现在自己面前,若是换成自己,恐怕早就躲起来了。
“你叫张怀吗?”既然找上门来,王哲打算跟他摊牌。
“如假包换,你有什么问题吗?”冒牌货依然垂着脑袋,他的脖子软绵绵的,仿佛没有骨头似的。
王哲的血液沸腾了,血管被撑得大大的。他跳下床,一把抓住冒牌货的领口,用全身的力气往下撕扯,对方还没反应过来,就已经从二层床铺上翻滚下来,砸在水泥地面上,呛鼻的灰尘四散开来。
“你疯了!”冒牌货呻吟了一声,然后剧烈地扭动身体想要站起来,王哲一屁股坐在他身上。他挣扎了十几下,最终也没能把王哲甩下来。
“你最好老实点。”
“你想要干什么?”冒牌货明显底气不足了,他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我哪里惹着你了?”
“明知故问。”
“哦?”冒牌货愣住了,“你什么意思?”
“你根本不是张怀。”王哲气哼哼地说,“真正的张怀已经车祸身亡了,除非你是个鬼。”
冒牌货听完后竟嘻嘻哈哈地笑起来:“你看我像鬼吗?”
“少废话,你是谁?究竟想干什么?”
“我是张怀,想要睡觉。”冒牌货板起脸说。
王哲抡起拳头,在他的面前晃了晃。
“你可以看我的身份证。”冒牌货用手挡住脸颊。
王哲犹豫了一下,说:“身份证在哪儿?”
“枕头底下。”
王哲拖着他走到床边,站起来把手插进枕头下面,他摸到一个钱包,厚厚的,这小子倒是蛮富裕的。
“身份证在夹层里。”冒牌货坐在地下的床铺上,说,“你看了自然会明白的。”
王哲用一只手翻腾起来,但无论如何也抽不出身份证。
“我来帮你吧。”张怀一把抢过钱包,干脆利落地取出身份证,然后递给王哲,“要仔细看哟。”
王哲松开他,举着身份证走到窗台下,正面背面看了几遍,没发现伪造的痕迹。
“怎么样,姓名和照片都对上了吧。”张怀夸张地拍了拍身上的尘土,说,“你见过随身携带身份证的鬼吗?”
“怎么搞的?”王哲糊涂了。
“很简单,就连小朋友都能想明白。”张怀点了一支烟,慢悠悠地说,“咱们单位一共有两个叫张怀的,一个死了,另外一个健在。”
“你是健在的那个?”
“废话。”张怀没好气地说。
“不对吧。”对于他的话,王哲一百个不相信,“我今早特意问过,你昨天根本不在那个楼层。”
“没错,我确实应该在其他楼层。”张怀面不改色地说。
“这么说你在说谎喽。”王哲把身份证丢给他。
“我有这个必要吗?”张怀把身份证放回到钱包里,说,“实话告诉你吧,我昨晚负责两个楼层,你楼下的值班员是我的朋友,昨晚有事走了,他委托我帮忙顶替一下,这件事见不得光,所以别人当然不知道了。”
“你倒是挺能编故事的。”
“你可以去找任何人求证,我在客房部已经工作两年了。”张怀把烟头扔在地上,用鞋跟碾了碾,“我们素不相识,为什么要骗你?”
“我想再问你一个问题。”
“你问吧。”
“你认识席丽丽吗?”
“她是谁?”
“我老婆。”王哲提示他说,“就是在值班台看到的那个女的。”
“哦,她呀。”张怀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昨天夜里她吓了我一跳,我还以为客房里又出怪事了呢。”
王哲仔细观察对方,没看出说谎的迹象,或许张怀很会表演吧。
“你还有问题吗?”张怀终于露出不耐烦的表情,“你先是暴打我一顿,然后像审犯人似的审问我,你还有完没完?”
“还有最后一个问题。”王哲说。
“快说吧。”
“詹广才这个人你知道吗?”
张怀歪着脑袋想了想,说:“我是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
“好吧,你睡觉吧。”王哲说,“我大概是撞邪了。”
张怀爬上二层床铺,他看了看王哲,然后慢腾腾地把被子盖住脸。
王哲在下铺坐了很久,他的思绪彻底乱了。如果张怀说的是实话,那之前的一系列怪事该如何解释呢?
第二章 方炜
1
刚上班,方炜就被叫到酒吧办公室里,彭师傅递给他一支烟,两个人闷头闷脑地抽起来。办公室里烟雾缭绕,大大小小的烟圈撞到墙壁上,立即粉身碎骨。烟缸是一个掉了瓷的咖啡杯,里面插满烟头,尼古丁把过滤嘴染黄了,软塌塌的,长满了老年斑,相当丑陋。烟缸底部有层黑水,那是咖啡杯的眼泪。
“我想让你帮个忙。”彭师傅掐灭烟,忽然说道。
“您说。”
“今晚你有事吗?”
“没事。”
“你在员工餐厅里等我。”彭师傅不再说话了,像是下了逐客令。
方炜识趣地出了办公室,迎面遇到了王哲,王哲约他晚上喝酒,方炜回绝了。“你交女朋友了?”王哲问。
“比那事重要。”方炜没透露半点口风。
每个人都有秘密,高高在上的彭师傅也不例外。
心里一旦有事,时间就过得格外快,不知不觉中时针指向五点半。方炜换好衣服枯坐在食堂里,看着端着托盘熙来攘往的人群,十分别扭,好像是穿着正装走进了澡堂子。
“久等了。”彭师傅走进来。
“我刚刚到。”
“走吧。”彭师傅和几个熟人打过招呼,转身走出食堂。
彭师傅的高档越野车相当宽大,像个重型坦克,开起来稳稳当当,有所向披靡的意思。遇到凸起的井盖,越野车会主动冲过去,有困难也要上,否则要越野车干吗,物尽其用嘛。
“你会开吗?”彭师傅问。
“我没驾照。”方炜说。
“有时间去学学吧。”彭师傅似乎有些遗憾。
两个人在快餐店里简简单单吃了一顿肉饼,然后把车开到市中心。彭师傅闭口不提那件事,方炜自然也没问。车子停在一条热闹的街道旁,彭师傅领着方炜进了一家酒吧。两个人坐在靠窗的位置上,服务员笑脸迎上来,彭师傅要了一杯咖啡,方炜点了一杯果汁。
年轻的服务员笑得不那么自然,有些奉承、讨好的意味,方炜觉得这里面有问题。
方炜有一点优点,他能沉住气,就算是天塌地陷,他也要喝完手中的果汁。彭师傅你想说就说,不想说我就陪您干坐上一晚。
两个人东拉西扯地聊了一会儿,音乐响起,彩灯闪耀,客人逐渐多了起来,中国人和外国人黑压压地一起拥进来,起初不起眼的座位开始抢手了,来晚的倒霉蛋只好摩肩接踵地挤在吧台前。
应该讲这家酒吧的面积不算小了,装饰风格丝毫不逊色于星级酒店,洋酒的种类和数量甚至超过了酒店。显然,这里的老板是个行家里手。
调酒员是个高中生模样的小伙子,此刻有点手忙脚乱,大汗淋漓。是个生手。出于职业惯性,方炜差一点站起来去帮忙。彭师傅笑眯眯地看着他,终于道出了此行的目的。
他只说了一句,很干脆:“这家酒吧是我开的。”
方炜立刻想到了门口那辆进口豪华越野车,靠固定的工资能买得起?鬼才相信。
“你觉得这里怎么样?”彭师傅问。
“挺好。”方炜故意环顾四周,然后模棱两可地答道。
“我的大部分积蓄都投进来了。”
“是吧。”方炜不作表态,他不清楚彭师傅为什么要跟他说这些,完全没道理,完全不符合逻辑。
彭师傅接着说,好像他和方炜从同事关系一下子变成了知己:“你一定看出来了,那个调酒员是个新手。”
“在您的手底下,新手很快就会变成熟手。”他这句话绝不是恭维客气。
“我不仅需要熟手,我更需要自己人,”彭师傅忽然道,“酒吧可以做花账,这事你应该清楚。”
方炜当然清楚,调酒员在酒吧销售账目上做些手脚还是比较容易的。对方把话说到这个地步,方炜心里已经明白七八分了。“您可以让王哲过来帮忙,他调酒的技术非常不错。”
彭师傅盯着方炜的眼睛说:“我觉得你更合适。”
“我?”
“没错,是你。”
“我工作时间并不长。”
“这与工作长短没关系。”彭师傅摆摆手说,“你刚入职时我就观察你了。”
“您的意思是让我辞职来这里上班?”方炜索性把话挑明。
“你晚上过来几个小时就可以了。”
“让我考虑考虑吧。”
“没问题。”彭师傅笑了起来,“薪资方面我会给你个交代。”
这个话题很快就结束了,两个人又开始愉快地闲聊起来。
一周以后,方炜开始了两头奔波的生活,他需要钱,所以这份兼职工作他是不会放弃的。彭师傅给他开出了一份诱人的薪水,比薪水更诱人的是他成了彭师傅的“自己人”,在不经意间他会得到某些隐秘的照顾。
起初他以为会很累,其实他错了,两份工作反而比一份工作更省心,白天和晚上加起来他只工作八个多小时,剩下的时间就是聊聊天,喝喝茶,日子过得倒是很舒坦。
彭师傅的酒吧生意兴隆,方炜每月都会有额外的奖金,数目不菲,他买了一辆摩托车,开起来威风凛凛。
兼职的时间一长,方炜和王哲自然而然地疏远了,生分了。其实并不是方炜忽略了朋友,问题出在王哲身上,那段时间王哲像是变了个人,性格越来越沉闷了,起初他还和方炜一起吃饭闲聊,后来他干脆直接拒绝,连借口都懒得找一个。方炜问他发生了什么事,他总是摇摇头,什么都不说。
方炜寂寞了,他只能把精力全部投入两份工作中。他现在明白了,钱这东西就像是大鱼大肉,没有吧,想;多了吧,也他娘的没啥意思。
彭师傅整天见不到人,酒店不去也就算了,他连自己的酒吧也不去,也不知道他整天在忙些什么。
酒吧主管王明洋实际在履行经理的职责,他总是对方炜笑,却不愿多说什么,两个人的私人关系不近也不远,看样子他好像不知道彭师傅外面的生意。
方炜现在的精力正逐渐朝着酒吧倾斜,因为那里的生意越来越好。自从花大价钱请了一支比较知名的地下乐队后,每天的销售额翻着跟头往上走。每晚八点准时开始上客,通常是方炜低头擦完杯子,再抬头时酒吧里已经站满人了,黑糊糊的一堆脑袋,一个连一个,场面颇为壮观。
中国人和外国人的生活习惯归根结底是不同的:中国人因为没座位转头就走;外国人却因有座位转头便走。
生意火了,人手缺了,彭师傅不露面,方炜只好给他打电话。彭师傅在电话里说,去找张平吧。找他?方炜犯嘀咕了,张平是后面的厨师,平时做些炸薯片、烤牛排什么的,这个人不爱说话,没事时就知道蹲在后院抽烟,满脸都是皱纹,一副未老先衰的样子。他见方炜永远只是点点头,两个人最多在抽烟时才闲聊几句。
“找他能解决人手问题?”方炜问。
“他也是老板。”彭师傅说。
哦,原来酒吧还有一个老板。这个老板倒是很低调,整天躲在冷冰冰的厨房里自得其乐。方炜不自觉地笑了两声,然后挂上电话走进厨房。
厨房里亮亮堂堂,白瓷砖擦得像镜子,一点油烟味都没有。方炜推门走进后院,张平正蹲在那儿抽烟,他望着天发着呆,烟抽得津津有味,脸上没什么表情。这个怪人,方炜想。
“张老板好。”方炜取出烟,并排蹲在他旁边。
张平连忙摆摆手,嘴里喷出一团浓浓的白烟,说:“你还是叫我名字吧,我听得顺耳一些。”
“前台人手不够。”方炜直截了当地说,“你们该考虑招些人了,我快吃不消了。”
张平看了方炜一眼,然后把烟头扔到地上,碾了两脚,说:“你去问彭师傅吧。”
“我刚挂上电话,他让我问你。”方炜有点生气,“你们别跟官僚干部似的,一有事情就相互推诿。”
张平扑哧一声笑出来,那笑容有些古怪,显得很不自然。“你说吧,缺几个人?”
“服务员、调酒员各一名。”
“行。”张平爽快地答应,“下周一肯定到位。”
方炜没想到对方如此痛快,一下子不知道该说什么了,两个人蹲在院里闷着,冥思苦想接下来的话题。
“酒店那边效益如何?”张平终于挤出一个话题。
“还算可以吧,但不如旺季生意好。”方炜又点上一支烟,说,“客房几乎空了一半,搞不好要裁员了。”
“新建的酒店多了,竞争也就激烈了。”张平感叹道,“我们那个时代过去了。”
“张老板也干过酒店?”
张平又干巴巴地笑了一声,方炜扭过头,没敢看。“王明洋和张庆海你认识吧。”他说。
“当然认识。”方炜说,“王明洋是主管,张庆海是朋友。”
“他俩都是我的徒弟。”张平平平淡淡地说,没有任何炫耀的意思,“王明洋那小子是个机灵鬼,上手快得很。张庆海却是个榆木疙瘩,怎么教他也学不会,要是放在厨房,恐怕他早就挨揍了。”
“这么说你当年是彭师傅的领导。”
“我差远了。”张平也点了一支烟,接着说道,“我是他的副手,也就是王明洋现在的位置,那时候酒吧人少,根本不用管理,主管也就是一个摆设而已。”
“你们那批人都走光了吧。”
“可不,就剩下彭师傅和我的那两个徒弟了,酒店是吃青春饭的地方,越老越不吃香,到一定岁数管理方就不跟你签合同了,出了酒店大门才发现两眼一抹黑,干啥都不行,一切都得从头再来。”
“这么说我也得趁早重新择业了。”
“你不用操心,有彭师傅的饭吃,就有你的饭吃。”
方炜又问:“你平时怎么总是最后一个到酒吧?”
“我还有一家公司,就在旁边的那家酒店里,做些代理买卖,有时间你去看看。”
“行,等休息时我过去参观学习。”方炜说,“我有个事不明白。”
“你说。”
“你为什么不请个厨师,哪有老板亲自下厨的。”
“这个你就不懂了。”张平又笑起来,“我喜欢做饭,有趣得很,不做饭的人是体会不到的。”张平两只手配合做了一个炒菜的动作。
老实说,方炜没看出到底哪里有趣。“你当年在酒店也算是进入管理层了,怎么会想到离开呢?”
张平的脸忽然毫无征兆地沉下来,笑容转瞬即逝,嘴角抽搐了几下,许久才蹦出四个字:“一言难尽。”
“我到前面去了。”方炜识趣地站起来,结束了这个让人扫兴的话题,“招聘的事你别忘了。”
张平哼了一声,又点燃了一支烟。
那一晚生意非常好,扎啤桶用掉了十个,方炜手忙脚乱地撑到酒吧关门,浑身上下已经湿透了。
乐队演绎完最后一曲后,疯狂的客人们才依依不舍地放下杯子,愁眉苦脸地离开酒吧。方炜倒了一杯果汁,坐在角落里休息。张平穿着一尘不染的厨师服走过来,问了问营业收入,然后转身要走。
“你不打算请我们吃夜宵?”方炜拦住他问。
张平愣了一下,笑得很勉强,他说:“改天吧,今晚我还有点事。”
方炜知道他在敷衍,凌晨两点除了睡觉还能有什么事?他想不明白彭师傅为什么要和这个怪人合资开店。
酒吧收尾工作不用方炜操心,他骑着摩托车回到酒店,洗了一个热水澡,在门口的大排档吃了一盘炒饭,喝了一瓶啤酒,然后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到了宿舍。
宿舍分三个房间,八个上下床铺,上铺和下铺是有区别的,当然不只是空间上的区别,老师傅睡下铺,新来的员工睡上铺,这不成文的规矩从酒店建成那天就形成了,一直延续至今。
今夜宿舍格外安静,只有两个人睡在里屋,呼噜声此起彼伏,热热闹闹。方炜进了里屋,关上房门,头还没碰到枕头就睡着了,大概五分钟后,他被粗暴的推门声和杂乱沉重的脚步声吵醒了。
白色的灯光把他的眼睛弄疼了,他坐起来用手搭在额头前。“谁呀?把灯关上。”劳累一天的方炜不高兴了。
“你小子是鬼吧。”一个黑影走到方炜面前,“整天神出鬼没的。”
方炜眯起眼睛,他看到一个矮胖子,手里提着半瓶白酒。“哟,是张庆海呀,都几点了还喝酒。”
张庆海一屁股坐在方炜的床上,屋内顿时充满了混浊的酒气。张庆海打了一个酒嗝,吵吵道:“你起来,咱俩接着喝。”
“我喝完了,再说明天我上早班。”方炜躺下了,把被子盖在脸上。
张庆海莽撞地把被子拉下来,口齿不清地说:“不喝你就别想睡。”
方炜叹了口气,坐起来举起酒瓶咚咚喝了两口,然后倒头便睡。张庆海倒是信守承诺,坐在对面的床铺上继续喝起来,一边喝一遍唠叨着谁也听不明白的话。
方炜忽然说:“你认识张平吗?”
张庆海一下子愣住了,脸上露出了一种非常不自然的表情,好像这个名字给他带来了某种可怕的回忆。酒洒在地上,他却毫无察觉。
“奇怪,你是怎么会知道这个人的?”张庆海问。
“我听彭师傅无意中提到的。”方炜没敢提张平。
“哦。”张庆海好像松了口气,“那家伙是我进店时的师傅。”
“原来你也有师傅,我以为你是自学成才的。”
张庆海说:“这个人偏心眼,他只教王明洋,害得我险些没法转成正式工。”
方炜笑起来:“是不是因为王明洋脑袋瓜好使?”
张庆海的脸红起来,然后又白了,他气急败坏地说:“告诉你吧,王明洋比我强不了哪去。”
“那就怪了。”方炜不解地问,“你们是师兄弟,人家都是主管了,你怎么连个领班都没捞上。”
张庆海仰头喝了一口酒,说:“领导以貌取人,这事没法说,一说就生气。”
啪的一声,灯关上了,张庆海上床睡觉了,这倒霉的话题他再也不想继续了。
方炜在被窝里乐了一阵,又问:“你师傅张平当初为什么要离开酒店?”
“我跟他干了一架,因为一个女人。”张庆海气哼哼地说,说完后呼噜声就响起来了。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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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平办起事来还是很麻利的,周日他带来两个新员工,都是熟手,方炜肩上的担子轻了。酒吧还是一如既往的火爆,外国酒鬼不顾死活地往里挤,要不是营业面积有限,酒吧的收入还得翻上一番。
各大洋酒公司把这里定为重点终端客户,隔三差五就有业务代表回访,每次来都会带来各式小礼品。方炜感觉不错,他越来越喜欢这里了。
周末,彭师傅终于露面了,他的行迹像神仙一样飘忽不定。他笑容满面地在酒吧里环视一圈,然后慢条斯理地说:“各位辛苦,今晚我请客。”
彭师傅请客从来都是讲究排场的,大酒楼,大鱼和大肉。其实吃什么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花钱,实实在在地花钱,花钱有时候比吃饭重要。
彭师傅说:“你们随便点,不要看价钱。”
彭师傅说:“吃完了我带你们去卡拉OK。”
彭师傅说:“卡拉OK之后去泡温泉。”
总之,只要彭师傅一出现,员工们就知道该过年了,个个精神百倍,干劲十足。相比之下,张平就没有如此魄力,从没听说过他请过谁,就连抽烟也要坚持AA制。
生意好了,彭师傅出现的次数也就越来越频繁了,方炜他们几乎天天过年,酒吧里欢歌笑语,花花绿绿的钞票哗啦哗啦响。
他们忽略了一点,在这个时代,做事不能太高调,调门高了麻烦就来了。
有一天傍晚,酒吧出事了。
那天刚开门,酒吧街上只有稀稀拉拉的外地游客,偶尔有人探进来半个脑袋,看乐队还没来,便缩了回去。服务员们忙着开业准备,会计收拾钱柜,调酒员擦着杯子,一切都像平时一样。
方炜那天修摩托车去了,比往常去得晚,他刚在更衣室换衣服,听到新来的服务员朱芳在门外叫他。
“我在换衣服,马上出去。”
“你稍微快点,吧台有客人。”
方炜一愣,今天反常了,朱芳可不是毛毛躁躁的小丫头,看来外面来的绝不是一般的客人。
方炜匆匆忙忙地换上衣服,跟在朱芳后面走到前台。酒吧里的空气异常紧张,预示着将有事情发生。
酒吧台前坐着两个人,一胖一瘦,他们穿着款式相似的黑西服,袖口挽起来,露出半截深色的衬衫。两个人都扎了耳钉,乍一看以为是双胞胎兄弟。吧台上摆着两杯温水,他们一口都没喝,好像怀疑里面有毒似的。
瘦子板着脸,一言不发。胖子则是笑眯眯的,对每个人都很友好。
方炜弯腰钻进吧台里,站在两个人面前。
“请问你是老板吗?”胖子客气地问道。
“老板没在。”方炜回答。
“他什么时候来?”胖子又问。
“有什么事你跟我说也可以。”方炜看了一眼瘦子,然后对胖子说。
“实在有些说不出口。”胖子腼腆地笑了笑。
“这里没外人,您尽管说吧。”方炜鼓励他说。
胖子看了看四周,探过身子低声说:“兄弟最近手头有些紧,想向贵地拆借一些,不知是否方便。”
方炜笑起来,他觉得眼前胖子很有趣。“您想拆借多少。”
“随意吧。”胖子扭捏地捂住嘴,嘻嘻地笑了两声,“当然是多多益善啦。”
“你看,”方炜耐心地解释道,“酒吧最近生意是不错,又是乐队又是蹦迪的,看上去倒是热闹,其实离回本还远着呢。这里的租金你们应该清楚,酒吧装修和各种相关费用都高得离谱,你说我们哪里有盈余。”
瘦子动了一下,他的黄眼珠骨碌碌地转向方炜。
“真是不好意思,让您两位白跑一趟。”方炜继续说道,“这样吧,今天晚上的酒水免单,我们算是交个朋友吧,您看如何?”
胖子大笑起来,脸上的肉很不老实地上下乱颤,颇有喜感。方炜也笑起来,他一边笑一边用余光瞄着瘦子,确切地说是瘦子插在兜里的手。
“没关系。我们第一次共事,互相还不够熟悉,来日方长吧,”胖子摆了摆他那只?又白又嫩的手,宽宏大量地说,“这样你看行不行,你和老板再商量商量,我们哥俩明天这个时间再来。不着急,我们不着急。”
胖子举起杯子猛喝了几大口,然后用胳膊捅了捅瘦子,起身便走。瘦子的一双贼眼珠子始终冷冰冰地瞪着方炜,他心有不甘地跟在胖子后面,手一直插在兜里。
方炜把他们送到门口,胖子让他留步,并热情洋溢地和方炜握了握手,他的手像刚出炉的热面包,软软的,酥酥的,一点硬茧都没有。
回到酒吧,服务员立即把方炜围起来,七嘴八舌地问会不会有事。方炜说没事,让他们忙自己的去。朱芳远远地看着方炜,欲言又止的样子。
“你有什么事?”趁没人注意,方炜问道。
“那两个人我知道。”朱芳紧紧张张地说。
“说说看。”
朱芳说那两个人在这一带很有名气,后来出了人命案,两个人双双蹲了监狱,出来后老实一阵子,现在又开始折腾了。朱芳说他们曾经住一个大院,高中毕业后她就搬走了。
方炜说没事的,他们翻不了天。
音乐响起,方炜安排妥当后进了后厨。张平这次没有抽烟,他坐在案台上好像是正等着方炜来。
方炜打了一个手势,两个人默契地走到院子里,张平破天荒地递给方炜一支烟。两个人默默地抽了几口,方炜才说话。
“听说了吧。”
张平点点头,像受气的小媳妇似的闷声说:“我知道了。”
方炜说:“我可一点面子也没给他们。”
张平说:“你做得对,一分钱也不能给,这个头可不能开,否则以后的麻烦事会没完没了的。”
方炜说:“你最好联系一下彭师傅,我们也要做个准备。”
张平说:“他场面上的朋友也不少,肯定没事。”
两个人再也没多说一句话,方炜回吧台工作了。那一晚太平无事,客人像潮涌一样,挡都挡不住。打烊时方炜留了一个心眼,他向保洁大姐要了大门钥匙,他决定晚上留在酒吧过夜,防备那两个地痞来砸店。
朱芳想留下来,最终还是让方炜撵走了,方炜说你就别凑热闹了,真要是有了事还得分心照顾你。
午夜两点,方炜把灯关掉躺在沙发上,街面上偶尔传来脚步声,但都是匆匆而过,那是正大光明的脚步声。夜静极了,远处传来洒水车的声音。方炜的眼皮像挂了两块秤砣,渐渐支撑不住了,就在恍惚迷离之际,他忽然听到了开门声。
方炜一下子就醒了,浑身的肌肉一块块绷紧了,果然来了。可是有一点他想不通,那两个人怎么会如此轻易地撬开大门?
他一骨碌爬起来,抓起事先准备好的菜刀,贴着墙根走到大门旁。奇怪的是大门完好无损,难道是自己听错了?
几秒钟后他明白了,对方打开的是后门,他刚想到这里,一个黑影就从后面无声无息地转出来。顶灯忽然亮了,方炜的眼前一片花白,他急速向后退,左手挡住灯光,右手横刀护住胸口。
“别慌,是我。”一个熟悉的声音。
方炜眯起眼,看到张平那张古怪的脸,顿时火冒三丈,像吞下一个巨大的火球。“深更半夜的你来干什么?”
“是彭师傅让我来的。”张平似乎还有些不情愿。
“你为什么不从正门进来?”
“我怕把你吵醒。”张平理直气壮。
“你就不怕把我吓死。”方炜重新躺到沙发上,没好气地说,“把灯关上。”
张平说:“彭师傅已经找人打招呼了,应该没事了。”
张平说:“咱俩聊会儿吧。”
张平说:“就一组沙发,我睡哪儿呀?”
其实方炜一句话也没听见,他早就进入梦乡了。张平在椅子上坐了一夜。
第二天傍晚胖子和瘦子准时来了,他们说来就一定会来的。胖子还是坐在那张吧椅上,要了一杯温水,瘦子的手依旧插在兜里,眼睛直勾勾地盯着方炜。
“我们又来了。”胖子乐呵呵地说。
“欢迎欢迎,来的都是客。”方炜热情地说。
胖子问:“昨晚你没走?”
方炜实话实说:“我怕你们砸店。”
胖子惋惜地叹了口气,说:“要是真砸店你也拦不住。”
方炜点头同意:“我就是求一个心理平衡。”
胖子说:“你们老板发你多少工资?”
方炜说:“一点也不多,恐怕都不够你们两顿饭钱。”
“这样吧,”胖子爽快地说,“你跟着我干吧,怎么样?”
“恐怕不妥吧。”方炜露出遗憾的表情,他指了指吧台说,“我只会干这个,出了大门我就是一个傻子。”
胖子不说话了,他举起水杯咕咚咚喝了几大口。瘦子像个蜡像似的坐在旁边。两个服务员紧张地看着吧台里的方炜。
“我们改日再来。”胖子放下杯子说。
“两位慢走。”方炜满脸堆笑。
“对了,”胖子忽然停下来,好像想起了什么,“你老板倒是认识不少人。”
“所以他才能当上老板。”
瘦子干笑了两声,露出两排丑陋的黄板牙,他的声音很嘶哑,好像是气管被刀子割开了,听上去非常恐怖。
当天晚上彭师傅来了,他在打烊后开了一个小会,中心思想是让大家多加小心,注意个人安全,他说酒吧在明处,即使有过硬的关系也不得不防。开完会照例去吃饭,但这一次大家显然没了情绪,全是一副闷闷不乐的样子,张平为了活跃气氛讲了几个段子,但笑声却像挤牙膏似的。
此后的几天方炜一直睡沙发,酒吧安然无恙。张平自然是天天陪同,牢骚不断。周一是方炜的休息日,彭师傅让他踏踏实实地回去休息,酒吧的事不用管了。
方炜在宿舍里睡了一整天,晚上约了王哲和张庆海一起吃饭。王哲明显消瘦了,眼神变得直直的,眼眶里略显干涩,像是缺乏润滑的部件。他把酒戒了。
三个人东拉西扯地聊到半夜,基本上是各说各话,话题有的乏味,有的刺激。朋友就是这么回事,距离远了,相互之间就像是隔上了一层纸,看不清对方了。
张庆海毫无悬念地喝多了,方炜和王哲把他搀回宿舍,扔到床上,半分钟不到他就像死狗一样没动静了。王哲没回家,他打算和方炜聊到天亮,两个人还没找到共同感兴趣的话题方炜的电话就响了。
那是凌晨三点。一个重要的时刻。
电话是彭师傅打来的,他通知方炜明天不用去酒吧了。他的口气很平常,慢条斯理的,但方炜知道,一定是那边出事了。方炜问彭师傅是不是在酒吧。彭师傅说他刚到酒吧。
实际情况比想象中还要糟糕,酒吧被砸成稀巴烂,灯箱和大门已经无法分辨了,吧台里的洋酒没有一瓶是完整的,地面上全是玻璃碴子,亮晶晶地泛着寒光。
酒吧门口停着两辆警车,两个警官正在与彭师傅交流,一名警官不停地在笔记本上记录着什么。张平也在现场,他还是老样子,蹲在角落里抽烟,肩膀很有节奏地颤动着。
据目击者说,凌晨两点半左右有两辆面包车停在酒吧门口,七八个穿黑衣的大汉举着铁棍冲到酒吧前,见东西便砸,打砸的整个过程不超过十分钟。车牌照被遮盖,因为时间较短,目击者没有看清任何一个人的面貌特征。
警察完成笔录,用警戒线将酒吧拦起来。彭师傅招呼方炜、张平去吃夜宵,他说酒吧至少要歇业十五天,让张平通知其他员工,除此之外他没再提一个字,好像事情根本没发生过一样。
方炜第二天向主管提交了年假申请,他要休息了。
3
午夜十二点,一辆半新不旧的绿色吉普车停在枣林社区门口,没有人下车,两个钟头后车子开走了。这个场景一连重复了三天,没有人见过驾驶者,吉普车像幽灵一样每天按时到达,准时离去。
凌晨的街道湿漉漉的,静悄悄的,与白天完全不同,简直就像是换了一张脸。
清洁车像蜗牛一样慢吞吞地爬行着,车顶上闪烁着黄灯,不紧不慢的,相当颓废。空驶出租车盲目地穿街过巷,轮胎与地面的摩擦声清晰悦耳,司机们探头探脑,左顾右盼,有的唉声叹气,有的牢骚抱怨。路边的烧烤摊遍地开花,啤酒瓶横竖不一地躺在地上,一群群闲人坐在小马扎上尽情地消磨时间,空气中弥漫着肉香和辣椒末的混合味道,这是城市的另一个味道。瘾君子和性工作者终于可以堂而皇之地走在大街上,黑夜是他们的保护色,这是属于他们的时间,他们可以肆无忌惮地挥霍生命……
枣林社区里驶出一辆轿车,车速很快,转眼间已经进入环线。吉普车立刻动起来,紧紧地跟在那辆车后面。两辆车相距四五十米,转过几个街区,小轿车停在一家夜总会前,两侧车门同时打开,下来五个人,在服务人员的簇拥下进了前厅。
走在最前面的是一个白白的胖子,由众人簇拥着进入一间豪华包厢,胖子坐在中央,其他四个人服服帖帖地坐在他旁边。他们点了两瓶威士忌,半箱苏打水,音乐响起,两个身穿紧身休闲服的点歌妹款款走进包厢。
柔色的灯光让人迷醉,男男女女渐渐躁动起来,有的对唱歌感兴趣,有的对洋酒感兴趣,有的对身体感兴趣。总之是各人忙各人的,互不干扰,格外和谐。
隔壁的包厢里没有音乐,也没有性感诱人的点歌妹,包间门半开着,一个人全神贯注地盯着走廊。账款已经提前付清,此刻他不希望有任何人打扰他。
那辆吉普车是方炜租的,枣林社区的地址是从朱芳那里得到的,还好胖子没有搬家,方炜足足等了三天,他才离开居住的小区。
胖子的生活很有规律,每天午后他都会在院里散步,有时候坐在车里抽根烟,或者听上一阵收音机。方炜躲在暗处迟迟没有动手,因为他比较忌惮与胖子形影不离的那只一米来长的狼狗。
方炜在等待一个机会,胖子离开狗的机会。
机会终究被他等来了。傍晚,两个凶神恶煞的中年人去了胖子家,没过多久杂货店的伙计送去了一箱啤酒和几盒小菜。那两个人中没有瘦子,不过方炜并不特别担心,他已经有了找到瘦子的办法。半个小时后,又有两个另类打扮的人进了院子,他俩大概也是胖子的兄弟。
方炜耐心地等在门口,他相信那几个人不会一直喝到天亮,男人喝到一定份上就开始不老实了,就开始朝着动物的某些方面转变。果然,凌晨时分几个醉醺醺的家伙开着车出去了,方炜跟在后面,他准备今晚动手。
车停在夜总会门口,方炜打了一个电话,然后不远不近地跟了进去。他把帽沿压得低低的,就算是胖子突然回头也不会认出他。胖子怎么能想到方炜竟然敢单枪匹马地来找他算账呢?
方炜没有锁车门。
胖子进了一间包厢,方炜就待在隔壁,他很有耐心,一点也不急。今晚胖子在劫难逃,他以为人多就安全了,其实他错了,人越多越不安全,因为每个人都有了依赖感,人如果只想着依靠别人,就离死不远了。
方炜不想闹出人命来,但他一定要给胖子一个刻骨铭心的教训,让他记住不是所有酒吧都可以砸的,不是所有人都可以欺负的。
彭师傅对他的年假颇有异议,他担心方炜会去捅娄子,他说他会找人摆平此事,不让方炜插手。方炜相信彭师傅说到做到,不过他并不想等彭师傅出手,既然事情出在自己手里,他就一定要亲自解决,这是他多年遵循的原则,更何况朱芳给他提供了胖子的住址,这样一来,事情就变得简单了。
变调的歌声飘在半空,像一声声闷雷摧残着旁观者的神经。卡拉OK是毁灭人类创造力的发明,在这里没有创新,只有模仿,久而久之,大家麻木了,山寨算了。居然还有人在搞创作,让人费解,难以接受。
方炜刚才在洗手间里转了一圈,里面没有服务员,这很好,只要胖子离开包厢,他就在这里收拾他,即便是两个人同时出来他也不会手软。
隔壁的门开了,音乐声突然大了一下,然后便归于沉寂。一个人影从房门口走过,方炜迅速站起来,看到一个瘦高的背影进了卫生间,显然不是胖子。方炜继续坐在沙发上,他要等一个更好的机会,没有机会他绝不会轻举妄动,只要一动就必须制住胖子。
大约过了半个多小时,隔壁的音乐声中止了,方炜听到胖子爽朗的笑声和点歌小姐撒娇的扭捏声。一定是胖子开始发放小费了,方炜忍不住想笑。
他没想到胖子只玩了半个小时,也许是小姐不合口味吧,既然如此,只能再继续寻找机会了。方炜在屋里沉了一会儿,随后跟了出去。
起雾了,天地间朦胧起来,像一幅水墨画,让人心旷神怡。胖子的>藏书网小轿车已经启动了,红色的尾灯像一对眼睛。
方炜并不急,这种天气谁也不会开得过快。接待小姐过度热情地把他送出门,嗲声嗲气地让他下次再来。方炜笑了笑,他才不会来这种地方。
小轿车动起来,很慢,大雾好像把车轮子缠住了。街道上一个人都没有,方炜又笑了笑,真是天赐良机,胖子绝对不会想到今天会栽在他的手里。
方炜拉开车门,一个箭步窜上去,打着汽车,准备跟上去。
就在这时,意外发生了。
侧门和后门几乎同时被拉开了,两个男人不紧不慢地上了车,方炜还没看清对方的脸,就觉得脖子上一凉,一把锋利的刀架在他的肩膀上。
“开车吧。”坐在副驾驶位置上的人客客气气地说,那语气和胖子如出一辙。
方炜启动汽车,后面的人喘着粗气,只要他乱动,那把刀子就立刻能割开他的喉咙。
“小子,我警告你,最好把刀子拿稳些。”方炜连眼睛都没眨一下。
“别他妈废话,开好你的车。”后面那个人恶声恶语地说。
“好好好,你千万别紧张。”方炜扑哧一声笑出来。
坐在副座的人侧着身,阴着脸一声不吭,方炜觉得他的目光把自己的脸灼疼了。
“你倒是说句话呀。”方炜转过头说。
“你死到临头了话还挺多。”那个人终于说话了。
“是我还是你?”方炜反问道。
“你说呢?”那个人命令道,“现在开车。”
胖子的车加快速度,一只胖手从车窗里伸出来,在雾气中轻飘飘地挥了挥,方炜能想象出此刻胖子脸上得意的表情。
“这是去哪里呀?”方炜问。
“到地方你就知道了。”
方炜说:“原来你们早就发现我了。”
旁边的人说:“你第一天到小区门口转悠时就被我们发现了。”
方炜问:“那你们怎么现在才动手?”
旁边的人冷笑了两声,说:“我们在等一个好时机,小子,你还嫩点。”
方炜说:“你们不会打算活埋我吧。”
旁边的人说:“到时候你就知道了。”
前面的车转了几个弯,朝郊区方向驶去,路两侧不见行人,偶尔有几辆运货的卡车轰隆隆地飞驰而过。
“我可以抽支烟吗?”方炜指了指口袋。
旁边的人小心翼翼地取出烟,替方炜点上一支,塞进他嘴里。“抽吧,反正你的时间已经不多了。”
“我与你的观点不同。”方炜把烟灰弹出车窗,语气平淡地说。
“哦?”对方显然有些惊讶,他用威胁的口气说,“别打歪主意,你脖子上的刀子比你踩油门的脚快。”
“两败俱伤的蠢事我不干。”方炜又笑了两声。
“那你有什么打算?”
方炜板起脸,认真地说:“我打算先控制住后面的人,然后再来收拾你。”
“你究竟有几只手?”对方被逗笑了,愉快地咳嗽两声,说,“你觉得你有机会吗?”
“只要能控制住后面拿刀的手,你们就败了。”
“我不信。”对方把手伸进口袋,戒备地说。
胖子的车转了一个弯,轿车红色的尾灯在雾气中消失了。吉普车内的空气陡然紧张起来,变得杀气腾腾。
一辆大货车远远地驶过来,方炜突然刹住车,喊了一声:“动手吧!”
接下来,方炜手中的烟头弹在旁边人的脸上,对方下意识地躲闪,脑袋撞到车窗上,咚的一声响。同一时间,他脖子上的凉气消失了,架在肩膀上的刀子竟然离奇地平移开了。方炜迅速用右手捏住握刀的手,左手伸进上衣口袋里。
喀吧两声骨节响,刀子滑落在座位上,紧接着是一声惨叫,后面的人两根手指头折断了。方炜马上松手。
这时旁边的人从口袋里抽出一根尖尖的钢管,朝方炜的腹部狠狠扎过来,眨眼间钢管已经触及到方炜的外衣,正不顾一切地往方炜身体里钻。
外衣已经被刺破!
就在这时,方炜的右手转过来,按住了对方的手腕,钢管向前的冲力锐减。方炜左手多了一根尖细的竹签,竹签一下子刺进对方的手掌心,钢管立刻脱手,迎面驶来的卡车掩盖了尖锐、刺耳的叫声。
竹签是方炜的武器。
前后不到三十秒,方炜脱离了危险。他启动车子,转过弯,看到胖子的车停在路边。方炜按了一声喇叭,前面的车迟疑了一下,然后缓缓开起来。方炜长出了一口气。
方炜取出一支烟,递给后面。“多谢了。”
“甭客气,我也没干什么。”后座上居然有人说话,是第四个人的声音。
“前面路口你就下车吧,再走下去就不好打车了。”
“我跟你一起去吧。”
“你已经帮了我大忙了,下面的事我自己就能搞定。”方炜也点上一支烟,说,“把他们的手机拿走,找个垃圾箱扔掉。”
“你一个人能行吗?”
“放心吧。”方炜停下车,说,“下车吧,完事后我请吃饭。”
行李厢门打开了,一个黑影跳下车,消失在浓浓的雾色中。
“你们没想到我有这手吧。”方炜笑着对两个手下败将说。
那个人是张庆海。
为了防备意外情况,方炜在进歌厅前给张庆海打了一个电话,让他尽快赶到歌厅,躲在吉普车的行李厢内,如果有情况发生,不要慌张,见机行事。所以他没有锁车门。
其实方炜并没料到看似多此一举的准备最后竟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他也没想到自己和张庆海配合得如此天衣无缝,如果张庆海没有在第一时间拼命控制住那只握刀的手,后果真是不堪设想。
想到这里,方炜出了一身冷汗。他欠张庆海一个人情。
两辆车先后驶出了公路,吉普车开始颠簸起来,大约离市区十余公里的荒野地段,方炜停下让两个打手下车。
那两个失败的袭击者灰头土脸地离开后,方炜继续跟着轿车向前行,又走了五公里的样子,胖子的车终于停下了。方炜的车停在侧后方,他在雾气中看到轿车的尾灯闪了两下,一声车门响,车子熄火了。
方炜下了车,慢慢地走过去,他在想象胖子见到他时的表情,那一定是非常有趣的情景。他一脚一脚地把雾踩散了,周围安静得让人觉得很不真实。他靠近轿车,模模糊糊看到驾驶室里坐着一个人。
再走近,他看清了,是胖子。
方炜突然站住了,他觉得事情有些不对劲。胖子一直坐在车里,那刚才那声车门响,该如何解释?还有一个细节被方炜忽视了,胖子为什么始终没给他的两个手下打电话,按常理,他应该确认局面是否被控制住。
胖子大大咧咧地把车开到郊区,完全不顾后面的情况,他是疏忽大意还是另有计划?
方炜是否中了圈套?
方炜猛地回过头,他看到一个人形离自己越来越近,像鬼魅一样从雾中飘过来。方炜还没有看清楚,脑袋和腰部就同时遭到了攻击,手法很老到,只一下,方炜就倒下了。
胶皮靴子狠狠地踩在他的脸上,两个人站在他身边。车门打开,胖子笑嘻嘻地下了车,走到方炜面前。
“我有一点比你强,就是兄弟多。”胖子慢吞吞地说,“所以你的手段只能使一次,而我可以使用多次。”
方炜想说话,可嘴里全是烂泥巴。
“你败在我手里一点也不丢人,哈哈。当然了,你有些自不量力,自讨苦吃。”胖子拍拍他的肚子说,“你现在还想翻盘吗?”
谁也没想到方炜会在如此困境中发起反击。其实,最不可能的时机才是最好的时机。
方炜知道,错过这个机会就再不会有机会了。
他要反击,必须迅速。
方炜抓住踩在脸上的腿,旋转一百八十度,那个人没有准备,跌了出去。方炜刚爬起来就觉得后背一疼,另一个人发起了攻击,他磕磕绊绊地靠近胖子,颈部又挨了一拳,他借势扑到胖子面前,举起拳砸中胖子的鼻子,鲜血四溅,胖子没来得及躲闪。
身后的拳脚又急又猛,方炜身上火辣辣的,他没有回头,也没有闪躲,他的全部精力全在胖子鼻子上,其他的部位他完全不感兴趣。
方炜像是胖子的影子,胖子退他便进,胖子倒他也倒。他拳拳不离鼻子,一拳、两拳、三拳……
起初胖子的鼻子是鼻子,后来就不能叫做鼻子了。
后面的打手一刻也没停,而且手段越来越凶狠。方炜连头都没回,好像那些拳头都是打在别人身上。
这是一个奇怪的场面,三个人同时动手,却有两个人被打。
打到第十拳时胖子崩溃了,他尖叫着让大家停手,然后一屁股坐在地上,捂着鼻子在地上打滚,他的鼻子已经被方炜打烂了。
方炜一个箭步跨上去,揪住胖子的脖领,他的手背上掀起一层皮,胖子脸上的状况可想而知。
“把手机扔过来。”方炜对那两个人说。
两部手机同时扔过来,方炜没有接,他抬起脚把手机踩碎,然后拽着胖子走向吉普车,途中顺手把轿车的钥匙拔下来。
方炜调转车头往回走,他告诉那两个目瞪口呆的人,车钥匙放在公路的入口处,能否找到就看他们的运气了。
吉普车很难沿着一条直线行驶,方炜的后背像被挖走了几块肉,他几乎是站着开车。胖子一改往日风采,他捂着冒血的鼻子有失身份地哇哇乱叫。
“别叫了。”方炜被他的叫声弄得心烦意乱。
胖子立刻噤声,继而开始低声哼哼。
车子开进城,方炜问瘦子的住址,他今晚要一网打尽,否则就不好办了。胖子老实巴交地说了一个地址,然后吵吵要去医院看急诊。
“这点伤就去医院,今后怎么带兄弟。”方炜挖苦道。
胖子毫不在意,仍然要求去医院。
“地址是不是真的?”方炜把车开到医院门口。
胖子懦弱地连连点头。
“要是有问题我就再砸烂你的鼻子。”方炜说,“马上滚蛋,以后别再欺负人了。”
胖子连滚带爬地进了急诊室,方炜笑了两声,开车走了。
瘦子的家很好找,在城北的一片待拆的平房区内,墙壁上是一个大大的“拆”字,原住户几乎都搬走了,只亮着几盏孤零零的灯,偶尔传来几声狗叫。这很好,动起手来不用担心打扰邻居。
方炜把车停在一个不起眼的角落,步行进去,他只拿了根竹签,车上那把刀子他并不喜欢。门牌号清清楚楚,方炜很容易就找到了瘦子家,那是一个独门大院,院墙很高,没有攀登点。方炜围着院墙转一圈,又回到了门口。他把脸贴在门上,想听听里面的动静,没想到一下子把院门撞开了,门没有锁。
半夜三更的不锁大门,显然这是个圈套。
是不是胖子通知了自己的手下,院子里可能埋伏了更多的手下?
方炜决定冒险,他不想推迟自己的计划。硬着头皮也要上。
院子很大,一张桌子一把躺椅,还好没有狗。正房亮着灯,无声,方炜觉得里面一定有人。
窗帘拉得密不透风,方炜只能推开房门,也许有一群亡命徒在等着他,方炜现在顾不了许多了。
门一点一点地推开,冰凉凉的灯光倾泻出来,停留在方炜血迹斑斑的衣服上。
房间里有三个人,显然不是一伙的。瘦子靠在墙上,手还是插在兜里,表情似乎很轻松。他对面的两个人手持木棍,正以不同的角度逼向瘦子。
方炜的出现打乱了节奏,一个持木棍的人迅速扑过来,想在第一时间将方炜解决掉。对于突发的情况,方炜表现得很冷静,他马上明白了那两个人的身份。
“我也是找他算账的。”方炜指了指瘦子。
对面的人停止了攻击,但脸上露出半信半疑的表情。方炜对他耳语了几句,对方才完全松弛下来。
现在是三对一,瘦子被逼到墙角,现在已经没有悬念了,瘦子无路可逃。
“把手慢慢地伸出来。”其中一个人威风凛凛地喝道。
“好的。”瘦子冷笑了两声,然后把手伸出来,他的手很白,手里握着一个东西。
一把乌黑锃亮的枪。
那是一把自制的土枪,一扣扳机就能彻底毁掉一张脸。
这把土枪的出现令局面发生了不可思议的逆转,原本占据主动的三个人不约而同地向后退,而处于绝对劣势的瘦子开始步步紧逼。
头顶上的灯闪了几下,令场面更加诡谲。
三个人同时想到一个解决方案,那就是一个人迎着枪口冲上去,另外两个人从两侧发起攻击。
问题是:谁冲上去?
冲过去的后果大家心知肚明。
瘦子又向前跨了两步,这样下去三个人都得完蛋。
方炜突然冲上去了,他死死抱住瘦子的胳膊,枪口对准了他的肚子,肚子开膛还能缝合,脸一旦毁了就没办法了。
瘦子一下子失去了优势,事实上他并没想到有人会如此玩命,以往只要他亮出土枪,局面就立即得到控制,甚至有人当场跪地求饶。
今晚的情况出乎他的意料,他一愣神,两根棍子就劈头盖脸地抡过来,半空中响起一阵恐怖的声音。
瘦子下意识地侧过身,一根棍子击中了他的肩膀,另一根准确无误地击中了他的头顶,黏糊糊的血一下子遮盖住了他的眼睛。
瘦子忘记了手中的土枪,当他想起来的时候枪已经脱手,现在它在方炜手里。
两根棍子噼里啪啦地落在了瘦子身上,他像狗一样在房间里四处乱窜,嘴里呜呜地求饶。
“行了。”方炜把土枪小心翼翼地放进裤兜里,说,“就这样吧,别闹出人命。”
两个人停手,和方炜一同退出了大院。“你的枪没收了。”方炜出门前说。
方炜上了吉普车,那两个人打了声招呼便消失了。他们是彭师傅找来的人,方炜的耳语就是向对方表明了身份,这些话当然不能让瘦子听到。
路过一条小河沟时方炜把土枪扔了下去,这要命东西绝对不能留在瘦子那里。
回到市区,一身轻松的方炜在洗浴城里泡了一夜,他的神经还处于亢奋阶段,无法入睡。
天色已泛白,小鸟唧唧喳喳地叫起来,卖早点的支起了摊位。方炜出了洗浴城,在路边的早点摊买了两张油饼,然后找家酒店,一觉睡了十二个小时。当他醒来时才感到有些后怕,如果当时瘦子扣动扳机,那么他现在应该躺在医院里了。
方炜让服务员出去给他买了件外衣,有了新衣服后他才到药店买了一些跌打药,涂上药后他打电话给张庆海报个平安。
“你小子还活着呢。”张庆海说。
“我欠你一个人情。”方炜只要一说话,后背就没头没脑地疼起来。
“彭师傅在找你,快急疯了。”张庆海说。
“我知道了。”方炜准备挂断电话,“过几天再聊吧。”
方炜拨通了彭师傅电话,他只告诉对方一切都好,其他的一个字也没说。第二天他俩在一家咖啡厅里深谈了几个小时。
养了几天伤,方炜重新出现在公众面前,他把吉普车简单维修了一下,然后退还给租车行。那间酒吧没有再开起来,因为城市拆迁,彭师傅得到了一大笔补偿金,这是最好的结果,今后不必再与地痞流氓打交道了。
方炜约王哲和张庆海吃了顿饭。张庆海一入席就抱着酒瓶自斟自饮。
“听说你以前在酒楼上班时被毒蛇咬过。”几杯酒下肚,张庆海有一搭没一搭地问王哲。
“你是怎么知道的?”王哲纳闷道。
“你老婆告诉我的,”张庆海说,“她说你被动物园蛇馆的馆长用自配药救了,算是捡回了一条命。”
“差不多吧。”王哲可不愿意回忆那段经过。
“听说那天深夜,你在动物园里看到一只大猩猩在笼子外面溜达,是真的吗?”
“当然是真的,不信你晚上去看看。”王哲没好气地说。
“我才不信呢。”张庆海说。
一顿饭潦潦草草地结束了。王哲真的把酒戒了,所以他隐约了解到那两个人的某些秘密。
年假休完了,方炜没有上班,而是递交了辞职报告。彭师傅马上批准了,方炜办理了离店手续,搬进了一套崭新的单元房。
他买了一些生活用品,把新家重新装饰一番。他穿着一套笔挺的名牌西服,在镜子前照了照,感觉进入了另外一个世界。
一切安排妥当后,他提着公文包进了一家洋酒代理公司,里面的展示柜里摆满了他熟悉的洋酒。他敲开总经理办公室的门,一位更熟悉的人在等着他。
“准备好了?”彭师傅笑着问。
“一切就绪。”方炜笑起来。
第三章 行走的尸体
1
六月七日,晴。
我总觉得有人要杀我。
这种感觉越来越强烈。
这两天早晨我总会莫名其妙地接收到一封空白短信,发信的人很执著,每天七点整,分秒不差。
更奇怪的是,手机屏幕上竟然显示出我自己的号码,真是活见鬼。
该不会是串号了吧。我曾经致电移动公司,服务人员态度很热情,但无法对我提供任何帮助。我想更换一个手机号码,可一想到要通知许多人,便气馁了。在这之后,事情有了新的进展,可怕的变故正在悄然逼近——我发现自己被跟踪了。
跟踪——这个词语似乎只会出现在警匪电影里。
一辆黑色的旅行车出现在我的车尾处,始终保持着不远不近的距离,我停下它也停下。让我无比惊讶的是,那辆车好像无人驾驶,可这又怎么可能呢?
我故意在市区里兜圈,那辆旅行车如影随形,完全是个甩也甩不掉的恶魔。有一次我横下心,在一处繁华路段猛地停住车,然后跳下车朝后面那辆车狂奔过去,没想到对方的反应一点也不慢,一踩油门从我身边开跑了。事后我有些后怕,万一那辆车朝我冲过来该怎么办,那可不是开玩笑的事。
会不会是自己想多了?我故意开车转了一大圈,发现旅行车还跟在后面。
我在派出所门口停了一下,最终还是离开了,跟人民警察说什么呢,有个疯子不动声色地跟踪我?大概民警同志会先把我当作疯子。
这种事只能自己想办法,别人是指不上的。我横下心,在超市里买了一把进口餐刀,锋利无比,把它放在公文包里,我觉得踏实多了。
与跟踪者面对面时,我会不会使用它呢?到那时候就会知道答案了。
但是,我始终没有机会与跟踪者面对面,公文包里的餐刀彻底糟蹋了,可惜了那一叠花花绿绿的钞票。
老实说,我的刀法基本已经炉火纯青了。当天晚上我在卧室的穿衣镜前挥舞餐刀,想象着跟踪者的模样,用餐刀刺入他的胸膛,在里面转一转,拔出来鲜血四溅,跟踪者捂着胸口那个黑窟窿,软塌塌地倒在地上,浓稠的血从他手缝里像泉水一般涌出,在地板上四处流淌,漫过我的脚面,热乎乎的腥气在房间内弥漫。呵,真是一个骇人的场面啊。
可惜的是,如此一个在我脑海中反复出现过若干次的画面最终还是没能实现,因为跟踪者不见了。
怎么能这样呢,你的敬业精神哪去了?
跟踪者突然一下子没了,我的心里空落落的,像是丢了一件极其珍贵的东西。
我开始四处寻找那个跟踪者,凡是他曾经出现过的地方我都不会放过,我向报刊亭的老板和交通协管员打听这个人,没有任何人能提供线索。跟踪者简直就是个幽灵,好像只有我才能看到他似的。
我被迫回到现实的生活中,我恨那个跟踪者,我刚刚想进入这个游戏,制定游戏规则的人却忽然不玩了,把我一个人留在操场中央,傻乎乎地看着空无一人的攀登架发呆。
我想我被玩了。
2
好了,现在该重新回到我的正常生活中了,对我来说工作就是兴奋剂,它能让我忘掉一切不开心的事情。
我驾驶着那辆黑色SUV进入地下停车场,发动机的轰鸣声震得四壁发抖,车场保安员早早抬起了横杆,躲在一旁行注目礼,他是担心我哪天会撞断横杆直接冲下去。这个胆小怕事的保安,他哪知道我的这辆超大排气量SUV绝对是闯不过栏杆的,它只是一个外强中干的样子货,是我花几万块钱从二手车市场买来的,尽管我不晓得它转到我手里是第几手了。
我的工作非常特殊,很多时候需要它来壮壮门面,仅此而已。
地下车库里静悄悄的,如同皇帝神秘的陵墓。我停在固定的车位里,先是冷静地观察四周,然后才打开门跳下车。我的后背始终紧贴车身,防备着各种突发事件。车库是个恶性案件频发的地方,也是犯罪分子们最喜爱的场所。
我不紧不慢地走到电梯间,余光扫着两侧的豪华车,如果有歹徒从车后面窜出来的话,我会在第一时间将其掀翻。
可惜这种能上电视台的大场面从来没有发生过,地下车库像个健康安逸的老人,连感冒发烧都没犯过,一路小跑奔着长命百岁去了。
我乘电梯到了顶层。不知是谁的创意,电梯里三面是镜子,空间无限延伸,我在镜子前照了又照,数不清我在里面有几个脑袋。
电梯门无声无息地滑开了,我踏在松软的地毯上,感觉很舒服。这栋高端写字楼的租户并不多,顶层只有几家公司,平时人烟稀少,偶尔见到其他公司的职员都要热情地寒暄一阵,像见到亲人似的。
我的公司在走廊的尽头,门上没有任何招牌,只有一组金色的门牌号,很神秘,一如我的职业。
我警觉地看了看空空荡荡的走廊,然后侧身进了公司。我的公司面积并不算大,但非常精致,与其他公司有着本质上的区别。
门口的接待台没有人,桌上乱糟糟的,像是刚被警察搜查过。我最反感的就是杂乱无章的环境,我的客户如果看到这番景象,马上就会扭头走人的。
我扶着桌角做了几次深呼吸,体内的火星子渐渐黯淡下去。“何美丽!”我斯斯文文地喊了一声。
我的声音在办公室里钻来钻去,像智能导弹那样轻松地找到了职员何美丽,然后揪起她的耳朵,用力往大厅里拖。
“李晓峰,你终于来了。”她的嗓子有些哑,说起话来从来都是慢悠悠的,能把人活活急死。
“请叫我李总。”我板着脸说。
何美丽嘻嘻笑了两声,打趣地说:“整个公司就三个人,还用这么正式吗?”
“请叫我李总。”我有些恼火,一团烈火又在我胸口燃烧起来。
“这两天你去哪儿了?”何美丽避重就轻地问。
“我跑业务去了。”我用手指头敲了敲桌子,说,“赶紧把卫生打扫一下,注意企业形象。”
何美丽不大情愿地转到桌子后面,一边收拾文件一边说:“今天有客户要来?”
“嗯,准备好茶水饮料。”我解开西服扣子,软绵绵的肚子一下子弹了出来,顶在桌角上,又疼又痒,“柳飞云来了吗?”
“早来了。”何美丽把桌子整理得井井有条,“他把自己关在办公室里,不知在里面忙乎什么呢。”
“他在忙大事呢。”我撇撇嘴,说,“你不要去打扰他。”
我大步流星地走进自己的办公室,把遮阳板放下来,办公室顿时与外界隔离开来,我感到很安全,就算在里面拿大顶也不会有人知道。
这家公司有两个股东,我和柳飞云,我们是最要好的朋友。柳飞云曾经是我的老板,他当年创办了一家知名的广告公司,是个风云人物。目前他完完全全脱离了商业圈,成为了一名职业作家,整天对着电脑写呀写,几年下来,书倒是出了两三本,收入方面撑不着也饿不死。我劝他不要再写了,以他的智商重操旧业这辈子肯定衣食无忧。他对我的话置若罔闻,继续在电脑前默默耕耘,与寂寞为伴。
何美丽是我这里唯一的员工,大概二十八九岁吧,至今单身。容貌方面我不想劳神费力地形容了,一句话,她的模样与名字正好相反就对了。
何美丽经常对我的工作指指点点、唠唠叨.叨,有时候我觉得她才是这家公司的老板,我只是一个不起眼的马仔而已。
虽然我像躲瘟神一样躲避她,但不可否认,她在工作方面是认真的,尤其是我不在公司的时候,她自律性很强,从不迟到早退,是性价比极高的绝版员工。倘若没有她,这家咨询公司早就轰隆一声倒闭了。
终于提到我的公司了,这是我人生中为数不多的骄傲篇章,我甘愿为此付出一切。有人会问了,一家只有一个职员的皮包公司有啥可骄傲的?哼哼,这家公司可不是一般的公司,我起了一个大气磅礴的名字:马奎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又有人纳闷了,这算什么呀,中不中洋不洋的,故作玄虚吧。
我敢肯定说这话的人绝对没看过侦探小说,连硬汉马洛、埃勒里·奎因、菲尔博士都不知道。我不想解释什么,赶紧去买书补习一下知识吧。
说实话,当初我注册这个名字时历经了种种磨难,好不容易才办下营业执照,还没开张,税务纠察员就登门了几次,大概是想把犯罪扼杀在摇篮中吧。
公司开业刚刚三个月,亏损了整整九十天。
我不在乎钱,我只在乎事业,其实能干上自己喜欢的事本身就是一种幸福。再说了,没有哪个人生来就可以一步登天,时间有的是,急什么嘛。
另外,曾经在商界叱咤风云的柳飞云有不少积蓄,我不必为房租水电那些小事担心,只要每月把账单塞进他的办公室里就行了,他会搞定一切的。
对于公司的经营状况,柳飞云从来不闻不问,平时除了吃饭、去卫生间外,他基本不出房间,话也越来越少,我看他已经走火入魔了,我真担心他哪天会打开窗户跳下去。
好在公司不会一直亏损下去,上个星期我让何美丽在公司附近的几个信息栏上刊登了一条业务广告,没想到效果奇佳,我的电话就快被打爆了。
大家一定以为我要发大财了吧,其实不然,那些电话都是推销保险的,正经的业务电话一个都没有,气死人了。
俗话说好事多磨,生意终究还是自己找上门了。一个大概二十多岁的年轻人约我今天早晨见面,我告诉对方公司地址,他在电话中没透露半个字,这样很好,电话线是不保险的。
我把房间简单收拾了一下,然后走到隔壁有节奏地敲了敲柳飞云的房门。过了许久,里面才应了一声,那是一种不高兴的语调,很显然,我破坏了他的写作氛围,或许飘在柳飞云头顶上的灵感被我吓跑了,它们排着队从窗口跳出去自杀了,谁知道呢。
“柳飞云,你该休息一下了,伟大的作品可不是这样熬出来的。”我提高声调说。
“你读过伟大的作品吗?”柳飞云隔着门板反问我。
坦率讲,我非常讨厌他这样的反问。“我找你有点事。”我说。
“是账单吗?”柳飞云慢条斯理地说,“我记得前几天已经支付过了。”
“跟钱没关系。”我耐着性子说。
“哦?”他故作惊讶道,“是不是要分红了?年底再说吧,我现在不缺钱。”
“你想什么呢,我还在为第一笔收入奋斗呢。”
“你辛苦了。”
我呼哧呼哧喘了几口粗气后情绪才逐渐平缓下来,柳飞云这个家伙说起话来能气死人。
“你能不能把门打开?”
“就这样说吧。”
“好吧,我在附近贴的那些业务广告有效果了,”我对着门板说,“今天会有一位客人到公司来。”
“好事呀。”柳飞云照旧慢吞吞地说,“看来公司终于要开张了。”
“你跟我一起会客吧。”
“这不符合我们之前的约定,”柳飞云说,“我可不想操心公司的事务。”
我对着门板郑重地点点头,说:“有些事情可能会激发你的灵感,多接触一些外面的事总比待在房间里强吧。实话告诉你,闭门造车永远成不了伟大的作家!”
我的话有点不留情面,但这是我的心里话,憋在肚子里总有一天会发霉的。
房间里再没动静了。我有些后怕,自从进入写作行当以来,柳飞云的性情变得古里古怪的,我现在越来越摸不准他了。
足足过了半分钟,柳飞云才回话:“好。”
“好”是什么意思?是夸我还是挖苦我呢?你就不能多说几个字。
我站在房门前等着,觉得自己是个傻小子,还好何美丽没看到这一幕。
我转身回到自己的房间里,磨制了一杯咖啡,从书柜里取出一本推理小说,然后舒舒服服地坐在躺椅上。
我的办公室四四方方,相当特别,没有桌子,没有电脑,也没有文件柜,我根本不需要这些没用的摆设,我需要的只是清晰的思考能力。
宽大的落地窗把灿烂的阳光吸进来,缓慢地在我身上爬,暖洋洋的,感觉很舒服。楼下的街道密密麻麻挤满了人,黑糊糊一片像蚂蚁搬家似的,小汽车停停走走,拖着一条尾巴在主干道上磨蹭,污染着空气。
我翻开书,静静地读起来。过了好一会儿,我把书扣在茶几上,我居然一个字也没看进去。
3
房门被推开了,谢天谢地,深居简出的柳飞云终于出现了。我好像已经有一个多星期没见到他了,有了一点陌生感。
他穿着一件合体的深色中式服装,里面是一件斜纹衬衫,利刃般的裤线笔挺,裤腿恰到好处地搭在擦得锃光瓦亮的皮鞋上。他又高又瘦,微微凸起的颧骨上架着一副眼镜,镜片后面的眼睛既深邃遥远,又显得平和静谧。他的脸上总挂着冷峻的笑意,但从不会流露出一丝情绪波动,他心里在想什么,大概世上没有几个人能猜中。他的头发及耳,梳理得整整齐齐,好像随时准备接见外国首脑似的。
“你还活着。”我咧着嘴笑起来。
“你的激将法起到作用了。”
“忠言逆耳呀,还好你不算糊涂。”我为柳飞云磨制了一杯咖啡,殷勤地送到他面前,“别总是跟电脑较劲,时常出来转一下,换换脑子。”
“你那位重要客人呢?”柳飞云把整个房间打量一个遍,好像里面藏着一个隐形人似的。
“就快到了。”我说。
“很好。”柳飞云把椅子挪到墙角,端起咖啡杯,再不说话了。
“嘿,我说,先聊聊天吧。”
柳飞云莫名其妙地看着我,说:“聊什么呢?”
他的话让我非常恼火:“奇怪了,当年那个能言善辩,八面玲珑的柳飞云哪儿去了?”
“不太清楚。”柳飞云慢吞吞地说,“我跟那个人不熟。”
我把咖啡一饮而尽,气哼哼坐下来,把趴在舌头边上的话统统咽了回去。
我们就这样相对而坐,十五分钟过去了,客户怎么还没到,该不会是临时变卦了吧。我开始担心起来。
我背着手在空旷的办公室里踱步,一圈接着一圈。这时楼下传来一声巨响,接着是一阵尖叫声,我跑到窗前,往楼下张望——一辆车冲进了路边的绿化带里,撞到大树上,机器盖受损,冒出来一股黑烟。一群路人围过去,朝车内指指点点的,他们脸上流露出惊讶的表情,大概是司机喝醉了,现在还趴在方向盘上呼呼大睡呢。
柳飞云没有动,他继续喝着咖啡,一副超脱世俗的样子。没过多会儿,电话铃响了,我一个激灵,把电话接起来。
“李总,客人到了。”何美丽沙哑地说。
“请他进来。”我竭力控制住声音,平稳地答道。
“客户来了。”我放下电话,对柳飞云说。
“我知道。”柳飞云把咖啡杯放到茶几上,说,“沉住气。”
终于有事做了,我体内的每根神经都在拍手叫好。我整理了一下衣服,随后坐回到椅子上。
门外传来脚步声,我立即竖起耳朵,何美丽在前,客户在后,两个人相隔约三步远。客户的步幅很小,不过他的脚步声却很响。
敲门声响起,像打击乐一样悦耳。我慢腾腾地站起来,然后老成持重地应了一声,声音浑厚,我很满意。
墙上有一个挂钟,一只光秃秃的鸟来来回回出现了十次,也不嫌累。
十点了。
门推开了,何美丽小心翼翼地引客人进屋。我看到了那位客人:个子不算高,戴着一顶灰帽子,笔直的鼻梁上架着神秘的墨镜,青蓝色的下巴光溜溜的,他的脸颊瘦削,长长的脸上棱角分明,一副营养不良的样子。
因为瘦弱,他身上那件还算像样的西服像是挂在他身上似的,随着他的步履上蹿下跳。
我注意到他的皮鞋,鞋面粗糙,鞋底又蠢又厚,整体造型像一个貌不出众的鲶鱼头。
何美丽把茶杯轻轻地放在茶几上,然后朝我点点头,识趣地欠身退出去。来者站在办公室中央冷冷地看着我,并没有摘下墨镜的意思,有些目空一切的味道。
这是充满敌意的开场,客人显然并不相信我。当然了,换作我也是一样,私人调查员在大众的眼里基本等同于史前怪兽。
我把推理小说放回到书柜里,他的脑袋随之转动起来。原来不是盲人呀,这就好办喽。
我像树懒一样慢慢地合上书柜门,我的鼻子却忙碌起来,如同一只时刻警觉的猎犬,我闻到一股薄荷酒的味道。
客人还在透过镜片费力地观察我,像一尊善于思考的雕像。
“刚才差点被车撞到。”这是他的开场白,声音很大众化。
“没事吧。”我关切地问。
“还好,没事。”
我走到房间的另一头,请他坐在沙发上,刚要自我介绍,旁边的柳飞云突然说:“你是皇都大酒店的调酒员,你这次来是为了你的爱人。”
他这句平平淡淡的话如一颗核弹在客人的体内炸开了。他像缺氧似的张开了嘴,原本平顺的额头褶皱起来,仿佛一瞬间苍老了,此刻墨镜后面肯定是一对睁得大大的眼睛。
柳飞云善意地笑了笑,没作任何解释。
“你认识我吗?”客人有失风度地用力扯下墨镜。
看来柳飞云的话一语破的,但他是怎么做到的呢?我想不通,这家伙简直就像个妖怪。
“我们没见过面。”柳飞云平静地说。
“那你是怎么知道我的工作单位的?”客人几乎喊起来,仿佛他面前坐着一个能大变活人的魔术师。
是啊,这正是我想问的问题。
“请喝茶。”我指了指对面的沙发,机敏地控制住场面,同时把神秘感延续下去。等客人走了,我要好好问问柳飞云,他是不是对我隐瞒了某些特异功能。
客人很配合地坐在我的对面,眼睛里是大大小小几百个问号。
我介绍了柳飞云,然后取出一张名片,双手递给对方,问道:“请问怎么称呼你?”
“我叫王哲。”他把我的名片放进上衣口袋里。
“幸会,幸会。”我友好地伸出手,最大限度地稀释王哲对我的敌意。柳飞云则稍稍点点头。
“你们还没回答我的问题。”王哲不依不饶地追问。
“很简单,职业素养而已。”我比较婉转地往自己脸上贴金,“我要是没点本事你能找上门来吗?”
“那倒也是。”王哲服气地说。
很显然柳飞云碰了一个头彩,下面的话题好开展了。
“客套话就免了吧,”我说,“请问你有什么需要?”
“你这里怎么收费?”王哲不放心地问。
我心里一乐,从茶几下面取出一张塑封好的彩色价目表递给他。俗话说褒贬是买家,看来这单生意十拿九稳了。
王哲认真地看了一会儿,然后把价目表放在茶几上,问柳飞云:“需要预付一部分吗?”
柳飞云指指我,说:“他才是老板。”
“也不一定,咱们先说事儿吧。”我赶紧接过话头,给他吃下一颗定心丸,“钱并不是主要问题。”
“那我就说了。”王哲犹犹豫豫的。
“请讲吧。”我鼓励他说。
王哲足足酝酿了三十秒钟,最后他终于说道:“我遇到鬼了。”
“哦?”我没有心理准备,险些从椅子上滑下去,竟然有人委托我去调查灵异事件,真是活见鬼。
我偷偷看了一眼柳飞云,他只是动了一下嘴唇,好像对王哲的话一点都不意外。
“你没事吧?”王哲惊讶地看着我。
“没事。”我干咳了两声,掩饰住窘态,“我没听错吧,你见到鬼了?”
“千真万确。”王哲认真地说。我死死地盯着他,他的神经系统似乎没出现问题,可这句话不该从他的嘴里说出来。
我喝了口咖啡,给自己赢得一些思考的时间。此前我曾接触过各类离奇事件,但鬼神之事还是头一遭。对方委托我去调查冥界的事,世上大概没有比这更荒诞的事了。我想应该把他撵出去,因为他在浪费我宝贵的时间。
“你有什么问题吗?”我对柳飞云说,希望他能说出这句得罪人的话。
“我没意见。”他居然说出了这么一句泄气的话。
“请具体说说吧。”我说。
怎么回事?我应该把他赶出去才对呀,可我的舌头坚决不服从大脑的指令,愚蠢的好奇心占据了上风,完全不顾及后果。
“是这样。”王哲开始讲述,很认真很详细,“我偶尔发现老婆在午夜偷笑,只要一关灯她总会笑一下,毫无来由……”
我恼火地打断他的话:“我晚上也会笑,这可没什么大惊小怪的。”
“你会在路边站上整整一天吗?”王哲反问道。
“中午也不吃饭吗?”
“一口也不吃。”
我摇摇头,谦虚地说:“我恐怕做不到。”
“你做得到吗?”我扭头问柳飞云。
“我也做不到。”柳飞云示意王哲继续说,看得出他对这件事很感兴趣。
王哲接着说道:“后来我发现她只要一入睡就叫不醒了,呼吸相当微弱……”
“这倒是怪事。”我禁不住再次插嘴道。
“怪事还不止这些,她从来不抽烟,我却从她身上闻到了浓浓的烟草味。”
我故意抬杠道:“这没什么稀奇的,那一定是二手烟呗。”
“她还会说一些莫名奇妙的话。”
“我高兴的时候也会胡言乱语。”
柳飞云忽然笑了一声,挺不严肃的,我瞪了他一眼。
王哲盯着我说:“你见过尸体从太平间的冰柜里走出去吗?”
我愣住了,准确地说是彻底傻眼了。这完全是悬念小说的创作题材,柳大作家心里该乐翻天了吧。
柳飞云现在正襟危坐,脸上一点表情都没有,这家伙倒是真能装蒜啊。
那只又秃又丑的傻鸟又出来捣乱,这次被我忽略掉,我开始有点讨厌它了。
王哲又开始断断续续地讲述,他像是在读一本书,没有半点感情色彩。大致内容是他老婆席丽丽开车撞死了青年教师詹广才,死不瞑目的詹广才找上门来,控制着席丽丽的身体,一段时间后,詹广才忽然莫名其妙地离开了她的身体,但王哲却固执地认为这个死人就潜伏在他的身边,随时会要他的命……
接着他说到了在客房里遇到的各种离奇怪事,1514房间的神秘客人以及他在工作间里自言自语等等。他说如果不是酒吧经理大发慈悲把他调回去的话,他早就疯掉了,或许现在已经没命了。
在王哲冗长的讲述过程中我起了一身鸡皮疙瘩。一具尸体在大街上乱逛,光是想想就够可怕的了,如果尸体坐在我对面会是什么感觉。
我忽然有一个想法:王哲是不是就是那具尸体呢?
我仔细观察王哲的眼睛,眼眶里面水润润的,黑是黑,白是白,一点杂色都没有,他应该不是个死人。
“你没有夸张演绎吧。”听完他一大段的讲述,我接了一句。
“我说的每个字都是真实的。”王哲喝了一口茶,润了润泛出白沫的嘴角。
柳飞云还是刚才那副模样,跟个蜡像似的。
我站起来走到窗口,鸟瞰街景,把王哲的故事从头到尾仔细梳理一遍,试图找出一些不合情理的环节。我大概思考了两三分钟,发现这里面没有一个环节是合理的。把王哲撵出去的念头再一次浮上心头。
“借尸还魂?”我扭过头,嘲讽地说,“我好像在某部小说里读过类似的情节。”
“是吧。”王哲说。
“好了,我们言归正传吧,”我清了清嗓子,态度严肃起来,“简单说,你认为是席丽丽开车撞死了人,被撞的人找上门来,要加害你们小两口。”
“肯定是这样。”
“可是那具尸体怎么晓得你家门牌号的?”我开始胡说八道。
“我不知道,可能他去4S查过维修记录。”王哲越说越不靠谱。
“你是说一具尸体大摇大摆地去4S店服务台,让接待人员从电脑里调出你家小汽车的维修记录?”
“大概是吧。”
“恐怕说不通吧。”我厚着脸皮继续往下分析,“他怎么会找到维修店的?”
“因为他一路尾随着那辆车。”王哲言之凿凿,一点也不脸红?。
我的眼珠子转了转,这小子该不会是电视台派来的暗访记者吧,.如果是这样,他身上肯定藏着一台微型摄影机。看吧,我要出名了,过不了几天工商局就会来人查封,何美丽将面临失业,柳飞云也甭想写小说了。
“事情比较复杂,你需要预支一部分费用。”我试探他说。
“你要多少?”
“一千元吧。”
王哲乖乖地取出钱包,抽出一叠钱交给我,我数也没数就放进口袋,王哲并没有发出惊声尖叫。真是奇怪了,没见过如此舍财取义的卧底记者。
“你以为我在编排故事吧?”王哲苦苦地笑了笑,“告诉你,我每晚都在做噩梦,而且都是同一个梦。”
“好吧,我接了。”我的嘴巴擅自做主,“你把客户资料填清楚,我会替你保密的。”
王哲埋头写起来,我却有点后悔,真希望时间能退回到一分钟前,我好有时间把这张多事的嘴用胶条封上。
“要不要签份合同?”王哲戒备地看着我说。
“我先给你开张收据吧。”我从书柜里取出一本崭新的票据本,写下一千元的收条,然后另外拿出一张白纸简单写下调查的内容和结束时间,最后签上我潇洒的大名。当然我是不会盖公章的,王哲的卧底身份并没有彻底排除,玩阴的必须要处处小心。
柳飞云忽然问:“你跟席丽丽的关系怎么样?”
“挺好的。”王哲干脆地说,“当然偶尔也会拌拌嘴。”
“她的朋友多不多?”柳飞云接着问。
“据我所知,她没有特别要好的朋友。”
“我没问题了。”柳飞云又回到蜡像状态。
王哲站起身,随口问了一句:“你的公司没有其他职员吗?”
“都在外面办事呢。”我对这个话题不感兴趣。
“你是怎么知道我是皇都大酒店的调酒员的?”王哲不甘心,又问柳飞云。
“我是猜的。”柳飞云淡淡地笑了笑,他铁了心要让王哲扫兴而归。
我把王哲送到电梯口,然后急匆匆地回到房间,关上门,质问柳飞云道:“你是怎么知道的?”
“知道什么?”
“王哲是皇都大酒店的调酒员。”
“我是猜出来的。”
“那你猜猜我昨晚洗澡了没有。”我板着脸说。
柳飞云顿了一下,说:“你昨晚没洗澡。”
我心里一惊,莫非这家伙真有与众不同的特殊能力。
“因为我了解你。”柳飞云接着说,“你通常一个星期才洗一次澡。”
“别开玩笑了。”我尴尬地说,“你到底用了什么妖术?”
“其实我并没有足够的把握。”柳飞云说,“是鞋子。”
“鞋子?”
“他的脚步声很响,并不是体重的原因,而是鞋子造成的声响,”柳飞云解释道,“他的鞋子很沉,我们都看到了,那是一双劣质的皮鞋,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会买一双不合潮流的鞋子?不可能,唯一的解释是单位配发的皮鞋。”
“可是,这跟皇都大酒店有什么关系?”
“请你不要随意插嘴。”柳飞云不满意地看了我一眼。
我吐吐舌头,示意他继续说。
“现在的问题是,什么样的单位会为员工准备皮鞋呢?市区里没有工厂,剩下的大概只能是服务性的单位了,你知道哪些是服务性单位吗?”
我歪着脑袋想了想说:“银行、邮局、酒店。”
“没错,”柳飞云的手在空中挥了一下,“这三种行业的职员有不同吗?”
还没等我回答,柳飞云便自顾自地说上了:“银行和邮局的技术含量相对较高,一线员工普遍岁数大一些,而酒店恰恰相反,那里是吃青春饭的地方,二十出头刚好是最佳的年龄段。”
“马马虎虎说得过去。”我勉强同意他的推断,“你是怎么确定他在皇都大酒店工作?”
“你告诉我业务广告只贴在公司周边的信息栏中,由此我估计客户供职的单位一定在我们的写字楼附近。人通常只会关注自己身边的事,这是人之常情嘛。”
“周围的酒店可不止那一家。”
“是呀,到底是哪家酒店呢?”柳飞云皱起眉头,“我马上想到三家酒店,其中两家是刚刚兴起的快捷式酒店,另外一家是五星级的合资酒店。从理论上讲,大型企业的职员寻求调查公司帮助的概率要高一些。”
我说:“那家外资酒店取了一个相当俗气的名字。”
“多少有一点吧。”柳飞云说。
我想到王哲脚上那双笨笨的鲶鱼头皮鞋,此人供职单位的采购员一定吃了服装厂家大笔的回扣。
“你怎么知道他是调酒员呢?”我想到另外一个问题。
“只要没感冒的人都会猜到。”
“我知道了。”我点了一下头。
“是他身上的浓重的薄荷酒的味道,一般的餐厅里没有这类酒品。”柳飞云说。
“有点说不通吧。”我觉得他这条推断比较勉强,“他可能刚在哪个酒吧喝了一杯薄荷酒。”
“现在是几点?”柳飞云反问道,“有多少人会在早晨去酒吧喝杯洋酒。”
“这种人不是没有。”我抬杠道。
“有是有,但概率很低。”
我端起咖啡杯,趁机想了想,柳飞云的推断有着明显的主观化,但却很难找到其明显漏洞,或许是我太笨了吧。
“还有一点,你怎么知道是他老婆的事?”我挠了挠头皮,完全想不出任何线索。
“是我猜的。”他说,“进了办公室他为什么迟迟不肯摘掉墨镜呢?只有一个原因,他要调查的事有些难以启齿,什么样的事情会难以启齿呢?”
“嘿嘿。”我忍不住笑起来,“这家伙的老婆出事了,都这样了还在装酷。”
“这就是我的基本判断,有运气的成分。”
“哼,我看都是运气。”我不服气地说,“这样的话我也都猜中。”
“我完全同意。”柳飞云笑眯眯地说,“我又不是福尔摩斯。”
听到这话,我内心深处才稍稍感到平衡。我从口袋里取出袖珍录音机,把王哲的话从头到尾仔仔细细地听了一遍,听完之后我很想给自己一记重拳。
王哲其实不该来找我,他应该去电影制片厂,策划出一部惊悚的悬疑大片,可能会迎来人生最重要的转折。
“你觉得他是个神经病吗?”我问柳飞云。
“很难讲。”
“我该接受这个案子吗?”
“你已经接了。”
是啊,我差点忘记了。我取出那叠粉红色、附着我体温的钞票,数了又数,摸了又摸,感觉好极了。我跟它们无冤无仇,要把它们交回去我可一百个不乐意。
“你在皇都大酒店有认识的人吗?”我问他。
“有两个大学同学在那里上班。”
“太妙了。”我打了一个响指。
我把钞票重新放回去,为了它们的安危,我决定正式调查这个匪夷所思的案子,把那具行走的尸体找出来。
第四章 被杀之前
1
清晨七点,我开始了崭新的一天。我在厨房里热了一袋巧克力奶,吃了一套巨无霸三明治以及两根香蕉。吃完早餐,我坐在马桶上看了一会儿手机新闻,这是我多年来养成的习惯。之后我在楼下慢跑了两圈,和遛弯的大妈闲聊了两句,与可爱的狗狗们打了声招呼。
我回到房间换了一套黑西服,戴上无框眼镜,拿起装满各种小工具的手包,检查一下衣缝中暗藏的小刀。诸事完毕,我离开了舒适的小屋。
我开着装甲车般的SUV来到了一家粤菜酒楼,在二楼找到了正在看报纸的柳飞云,他每天都会在这里消磨时间,一顿早餐他至少要吃上一个小时。
“吃好了吗?”我问他。
“你来了。”他放下报纸,为我倒了一杯菊花茶,“一起吃吧。”
“我在家吃完了。”
“很好,那就再见吧。”他又把报纸举起来。
我探身把报纸抢过来,压在屁股底下,周围的食客们纷纷扭头看着我,好像我是闯进文明世界的野蛮人。
柳飞云一点都没生气,他看了看手表,说:“想让我陪你去调查?”
我点点头,心想这家伙可能真有点特异功能。
“我可没有经验。”他难得谦虚一回。
“没关系,你当我的助手好了。”
柳飞云从手提包里取出笔记本,哗啦哗啦翻了几页,然后锁紧眉头。我知道他在计算书稿的进度,我说过,这个人已经走火入魔了,就算是天塌下来,他也要把手头上的小说稿完成。
“我可没工夫整天陪你调查。”他说。
“是呀,你把时间都浪费在喝茶上面了。”我举手叫来服务员结账。
出了酒楼,我们直奔皇都大酒店,委托人的真实背景我们必须要了解一下,如果王哲缺乏诚信的话,我肯定会转身就走。至于预付款嘛,一分钱也别想索回,这是欺骗的代价。
酒店门口的停车场空空荡荡,几个外国小孩踩着滑轮相互追逐着。皇都大酒店主楼像沧桑老人的脸,疲惫、衰老、淡泊。
高大威猛的行李员帮我们拉开玻璃门,一股浓厚的异域香水味和淡淡的外国狐臭味飘在半空,我屏住呼吸小跑起来,靠在大堂里侧的熊猫雕像旁一口接一口地喘气,柳飞云则不紧不慢地跟在后面。一个穿西服的中年人若无其事地从我身边走过,不经意间看了我一眼,我冷笑一声,此人肯定是酒店的内部保安,他大概以为我要窃取国宝吧。
酒店内部富丽堂皇,金光闪闪,完全是另外一个世界。
我们轻车熟路地上了二楼,拐进豪华奢侈的大堂酒吧,坐在长长的吧台前,里面没有一位客人,服务员正傻乎乎地对着钢琴发呆。
“怎么样,”我对柳飞云说,“你对调查工作有没有什么建设性意见?”
“我是你的助手。”柳飞云认真地说,“我没意见。”
我美滋滋地笑了笑,然后用力咳嗽一下,吧台内猛然窜出一个黑影,吓得我险些从椅子上翻滚下去。
“早上好。”又矮又胖的调酒员满面笑容地朝我们打招呼。
“打扰你吃早餐了。”我抱歉地说。
“你怎么知道的?”胖调酒员一脸惊异。
“是你的工作服告诉我的。”我学着柳飞云的方式,指了指调酒员袖口上的鸡蛋皮,建议道,“下次让服务员给你在门口放哨。”
“好的。”胖调酒员表情尴尬地把出卖他的鸡蛋皮打掉。
柳飞云佩服地朝我挤挤眼睛。
“请问你们喝点什么?”
“我先看看吧。”我接过酒单看起来,从白兰地到威士忌,从利口酒到各类软饮,没有一项是我能消费得起的。我矜持地把酒单放下,真想骂街。
胖调酒员返回里屋收拾他的早餐去了,我趁机对柳飞云低声说:“是你付账还是我付账?”
柳飞云立刻睁大眼睛,惊讶地反问道:“你说呢?”
我的心顿时凉了一截,我为什么非要带他过来!
胖调酒员从里屋转出来,似笑非笑地看着我,一对浑浊的小眼睛连眨都不眨一下。我点了两杯最便宜的金汤力,趁对方调制酒品的当儿,我悄悄捏了一下钱包的厚度。
没过多长时间两杯金汤力便轻轻地推到我俩面前,清澈透明的液体中浮着黄橙橙的柠檬片,杯壁处冒着亮晶晶的气泡,赏心悦目。可一想到它的价格,我的心脏就一阵阵地抽搐。
我浅浅地品尝一小口,违心称赞了几句,胖调酒员的笑容更灿烂了。
“我向你打听一件事。”我放下杯子,开始进入工作状态。“王哲在上班吗?”
“你认识他?”
“我们是很熟的朋友。”我想都没想便脱口而出。
“你早说呀。”胖调酒员走到收银台旁,把那张金汤力的结账单撕掉了。
我刚才为什么不要一杯XO呢?愚蠢呀。
柳飞云又笑起来,他好像看穿了我的小心思,这让我有点不好意思。
“王哲今天晚班,大概要五点半才来换班。”胖调酒师转过来说。
“席丽丽在班上吗?”我继续问。
“在楼下的咖啡厅,早上我见到她了。”
我用吸管搅了搅金汤力,金酒特有的松子味道飘出来。“酒吧的生意如何?”我随意问。
“马马虎虎吧,晚上乐队演奏时会好一些。”
“这里住的全是外国人?”
“差不多吧,中国人比较少。”他说,“请问你怎么称呼?”
“李晓峰,请多关照。”我递给他一张名片,然后像日本人那样欠身致意。
他礼貌地看着我的名片,问:“咨询公司是干什么的?”
“啥都干,解决一切疑难杂症。”我模棱两可地回答。
“这样呀。”他一头雾水地把名片放进上衣口袋里。
我和他聊了十多分钟,柳飞云专心一意地品尝他的饮品,一个字也没说。
“好,我们现在去找席丽丽。”我把杯中物一饮而尽,起身和胖调酒员握手告别,“你怎么称呼?”
“张庆海。”对方的手肉乎乎的,像熊掌。
我们顺着楼梯往下走,我对柳飞云说:“看样子张庆海和王哲的关系不错。”
柳飞云同意我的观点。
回到奢华的大堂,柳飞云从值班经理的办公桌上取了一张店卡,然后坐在大堂中央的沙发里,取出手机,拨通一个电话。
我坐在他旁边,探过身,隐隐听到一阵轻音乐,然后是一长串英文,他耐心听完后客气地说:“麻烦你让席丽丽接电话。”
没过多会儿,一个甜美的声音传过来:“请问哪位?”
“张庆海在吗?”柳飞云尽量压着声音说,之后他把电话放在我耳边。
“你拨错了,他在楼上的大堂吧。”我听到席丽丽脆生生地说,“你知道那里的电话号码吗?”
“我知道,谢谢你。”他挂掉了电话。
“原来你也是说瞎话的高手。”我讽刺他说。
“别废话了,赶紧办事吧。”
我从工具包里拿出半个手掌大小的超薄数码相机,走到咖啡厅的接待台前,拿起一份菜单,佯装翻阅。一个比我高半头的服务员迎面走过来,我把菜单还给他,离开了咖啡厅。
我们回到车里,我把席丽丽的照片输入电脑里,我一共偷拍了三张,都很清晰。
应该说席丽丽是个美女,她长着一张鹅蛋脸,眼睛显得幽深长远,眉毛被修饰得弯弯的,棕褐色如丝般的细发呈波浪状蓬松地掩住奶白色的后颈,她的嘴唇又薄又红,上下一抿好像就能挤出糖水来。可能出于工作原因,她几近素颜,那张脸像蜡烛一样白皙透明。
王哲这小子真是命好啊。我感叹一声,然后擦了擦嘴角。
那么,现在的问题是这个人是席丽丽还是詹广才?换句话说,詹广才是不是控制着席丽丽的身体?
我觉得自己疯了。
我取出放大镜在照片上寻找破绽,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我的结论是此人正常无异,王哲的精神方面一定是出了某些问题。
“你看出什么名堂了?”我问柳飞云。
“你的偷拍技术还是不错的。”他说了一句废话。
“我是说席丽丽有什么问题。”
“王哲这小子真是命好呦。”柳飞云的脸上露出嘲讽的微笑。
我猜自己的脸红了,于是我赶忙合上电脑,启动汽车离开酒店。我准备在向王哲摊牌前顺道去调查一下詹广才那边的情况,以便堵住王哲的嘴。
按照王哲填写的资料,我们去了车祸现场,随便照了两张相片,之后问了问周边的小商小贩,没有找到那次车祸的目击者,大家都显得很冷漠,全是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当然了,对于如此结果我并不意外,这是一个人情味淡如水的畸形年代。
我们去了张贴寻目击者启事的餐馆,问老板有没有看到一个年轻的女士站在对面的马路边,老板说没注意,倒是偶尔看到其他人站在那里。
“去医院看看吧。”柳飞云第一次提出意见。
去第四医院途中我故意在市区里转了又转,没发现有人在后面盯梢,那个该死的跟踪者到底躲在哪儿了,真急死人了。
第四医院像个老旧的招待所,死气沉沉,患者们都是匆匆忙忙的,脸上挂着苦相,唉声叹气。
柳飞云托医院里的关系打听到了詹广才最后的状况,他除了颅骨裂伤外,胸腹部受创严重,胸腹主动脉破裂,肝、肠、肺均有裂伤,出现多处骨折,由于失血过多导致抢救无效。还有一堆专业用语,我也没听明白,总之这个人被撞得很惨。
我们绕到医院后面的太平间,想象着一具尸体走来走去的样子,想着想着我便在太平间的门口笑弯了腰,路人们不解地看着我。
“这太荒诞了吧。”我忍住笑说。
“是有一点。”柳飞云的态度总是模棱两可的。
我们离开医院,找到了创智中学,学校不算大,方方正正,教学楼像研究所似的。我把车停到路边,大大方方地走进去,刚踏进神圣的学校,不出所料地被看门的老大爷拦住了。
“嘿,你们两位找谁?”老大爷的态度很不友好,好像我是专搞破坏的国民党潜伏特务。
“我来开家长会。”我面不改色地说。
柳飞云板着脸,一副理所应当的样子。
我继续往里走,这个时刻绝不能流露出半点迟疑,要从内心深处认为自己就是学生的家长,此刻我的表情是紧迫的、焦急的、恨铁不成钢的、有些神经质的。
老大爷一扭身回屋了,我顺利地进入了教学大楼。刚进门下课铃便响了,几十个祖国的花骨朵儿猛地冲了出来,如汹涌的潮水,我们像小鱼小虾般头重脚轻地退出去,躲在大树后静观其变。
学生们终于散去,我们回到教学楼,站在橱窗前,欣赏同学们的各类绘画作品。橱窗最后面是一张黑白照片,此人很年轻,大概二十四五岁的样子,脸庞略胖,头发黑亮,一双清澈的眼睛,嘴角上挂着友善的微笑。
这个人有些眼熟,好像在哪里见过他。
照片下面是一段很煽情的话,文笔稚嫩但相当感人,看着看着我的眼眶里变得火辣辣的。我慌忙拿出手绢,鬼鬼祟祟地观察一下四周,然后将那两滴不争气的泪水抹去。我竟然为一个素昧平生的人掉眼泪,真是怪事。我瞟了一眼柳飞云,他正在看橱窗里的一篇获奖作文,没有注意到我。
我把手绢折好,放进口袋里,接着往下看,文字的落款是初一二班全体学生。毫无疑问,照片上的人就是青年教师詹广才。好人为何总是不能长寿?
我取出照相机把詹广才的模样留下来,其实这完全出于职业习惯,没有任何意义。我们在走廊里转了转,反正闲着也是闲着,不知不觉中到了初一二班门口。教室里乱哄哄的,学生们在课桌间无忧无虑地追逐打闹,搞得我也想进去跑跑跳跳。
“你们好。”我听到一个威严的声音。
我转过身,看到一位年长的教师,他戴着一副老花镜,嘴角自然而然地往两侧撇,天底下大概没什么事能让他高兴起来。
“您好,我是詹广才的朋友。”我挺起胸,理直气壮地说。
“哦。”老教师显然有点不知所措,口气顿时软了下去,脸上露出无奈的笑容,好像他就是那个该死的肇事司机,“詹老师的事你知道了吗?”
“我已经知道了。”我沮丧地说,“我只想看看他曾经带过的班级,再摸摸那个讲台。”
“没问题,请跟我来吧。”老教师热情地领我们进入教室。
原本喧闹的教室变得鸦雀无声,无数双小眼睛紧紧盯着我,仿佛我是闯入羊圈里的恶狼。老教师清清嗓子要给学生们作介绍,我及时拦住了他,此刻我的内心是很脆弱的,绝对受不了这个场面。
我站在讲台前,把手搭在两个桌角上,同学们聚精会神地看着我,我忽然意识到自己很滑稽,于是我赶紧弯下腰,把脑袋伸进讲台里,用手摸来摸去,除了一根露在外面的铁钉外没发现任何隐蔽的机关。詹广才老师没留下任何有价值的线索,这完全不符合侦探小说里惯用的情节。
我从讲台里灰头土脸地爬出来,老教师和五六个中学生正好奇地看着我,他们大概没见过如此悼念朋友的人。此时,柳飞云举着学生的铅笔盒仔细研究,好像发现了一个传世宝贝。
“好了,”我拍拍身上的灰尘,说,“你忙吧,我们回去了。”
老教师把我们送到教学楼门口,他盯着我说:“你真的是詹广才的朋友?”
“有什么不对吗?”我露出不悦的神态,心里却有些打鼓。
“哦,”老教师咂咂嘴,婉转地说,“詹广才好像没有朋友。”
我转了转眼珠子,搪塞了一个理由:“他认识的人都在外地工作,很少见面,只是偶尔写写书信。”
“怪不得呢。”老教师是文化人,信以为真了。
“我俩也有很长时间没联系了。”我索性来个顺藤摸瓜,“他现在还是单身吗?”
“经常有个女同志打电话找他,不过他们是什么关系我就不好说了。”老教师一五一十地说,“反正搞得神神秘秘的,看样子不像是普通朋友。”
“神神秘秘?”我不明白老教师为什么使用这个字眼。
“詹老师只要接到她的电话就会支支吾吾地说几句,然后捂着话筒跑出去。”老教师说,“如果是正常的男女关系应该不用如此紧张吧。”
“可是,”我立刻找到他言语间的漏洞,“您怎么知道电话是女同志打来的?”
“这个嘛,”老教师不自然地说,“我们的办公室很安静,是男是女隐约能够听出来。”
原来如此,看不出老教师还挺八卦的。
我们在台阶上握手,我随意地问了一句:“他的葬礼您去了吗?”
“当然去了,葬礼很庄重,詹老师安静地离去了。”
“入殓前您看到他了吧。”我唐突地问。
老教师睁大眼睛,从头到脚打量了我一番,眼神变得犀利起来,他显然又开始怀疑我的身份了:“詹老师走的时候很安详,像是在思考一道复杂的数学题。”
“那就好,那就好。”我笑笑,五官随之动了动,“举办葬礼时我在外地出差,来不及赶回来,没能见他最后一面。”
“真是遗憾。”善良的老教师长舒一口气,眼神又变得柔和起来。
“对了,把詹广才撞倒的肇事司机抓到了吗?”我问到重点。
老教师叹了口气,说:“好像还没有,据说那辆车没有车牌号。”
“就这样吧,感谢您的接待。”我再次握住他的手,热情而庄重地告别道,“也谢谢您平日对詹广才的关照。”
“不必客气。”老教师手上的粉笔末全落到我的手掌里,“有什么需要帮助的尽管来找我。”
老教师热情洋溢地把我送出校门,看门的大爷趴在玻璃前盯着我看,他一定认为我这个学生家长大有来头,搞不好是教育系统的人,得罪不起。
2
我朝看门大爷点点头,然后告别了老教师,回到车内记下几条笔记,这是我多年来养成的好习惯。目前我确认了两点:其一,是詹广才有个神秘的女友;其二,是送入火化炉的就是詹广才本人。
我突然有个想法,他的神秘女友是不是席丽丽呢?婚外恋?第三者?这个世间最不堪的事让我有了一种呕吐感,我连忙摇下窗户,呼吸了几口新鲜空气,才稳定住情绪。几秒钟后,我又否定了自己的猜想,如果这种假定关系存在,席丽丽怎么可能开车撞死詹广才?
两个人有没有可能因爱生恨,席丽丽驾车撞死了詹广才?
我想这种可能性是有的,詹广才大概要逼席丽丽离婚或者捏住了她的短处,席丽丽被迫铤而走险,最终谋杀了他。出事的那条街道可能是詹广才必经之处,席丽丽只要有足够耐心,就能等到最恰当的时机。
为了防止被摄像探头记录,车牌照肯定是她事先摘下来的,只要有备用螺丝,五分钟就能搞定。瞧,多么险恶的美女蛇啊。
另外还有一个佐证,席丽丽改变了辞职的决定,这正说明她心中的一块石头落地。她现在能安安稳稳地过日子了,勒索她的人已经彻底消失。
可是有件事我想不通,席丽丽得手之后为何每天都要去出事的街道?如果不是她的多此一举,王哲也不会找到詹广才这条重要线索。
还有,席丽丽为什么要在午夜偷笑?为什么会叫而不醒呢?更不可思议的是她竟然去了詹广才教书的学校,这完全不是一个杀人犯的作为。如果我是杀人犯,我恨不得在家里挖一条地洞,在里面躲个三年五载的。
我点了一支烟,冥思苦想起来,当烟头烫到手指时我也没想出子丑寅卯来。也许席丽丽根本不认识詹广才,两个陌生人被王哲硬生生地捏合到一起。王哲在办公室?.给我讲的离奇故事完全经不住推敲,缺乏起码的逻辑关系。
或许王哲才是那个午夜偷笑、叫而不醒的古怪之人。对嘛,一定是这样的,我怎么早没想到呢。
我嘻嘻哈哈笑了两声,把烟头掐灭,准备启动汽车。
老教师当天参加了詹广才的葬礼,对推入火化炉的死者确认无疑。如此,詹广才死而复生的情节必定是王哲的臆想,他主观认定席丽丽与詹广才相识,这一切都是他凭空编造出来的。
什么借尸还魂,我居然相信了他的鬼话。
“让王哲滚蛋吧。”我自言自语道。
“把钱也还给人家?”柳飞云说了一句要命的话。
我拧动车钥匙,轰隆一声,我启动威风凛凛的装甲车,按事先规划的路线行驶着。我们的最后一站是詹广才的家。
车子在詹广才家的胡同口停了下来,要想进入他家是件轻而易举的事,可现在已经没意义了,我不想再无谓地浪费时间了。况且我也不能再说瞎话了,今天已经严重过量,再说下去鼻子会长长的。
胡同口有两个农民兄弟摆摊卖菜,还有一个磨菜刀的手艺人推着自行车吆喝着,声音悠长响亮,相当亲切,让我依稀回忆起了甜蜜的童年往事,这里与我成长的环境差不多。
一只喜鹊在挡风玻璃前蹦蹦跳跳,我朝它摆摆手,它对我笑笑。
三三两两的路人透过车窗往里面看,大概是我的豪华车太过显眼了,我的虚荣心得到最大限度的满足。
“我看还是回公司吧。”我建议道。
“随便。”柳飞云无所谓地说。
我把车载音响打开,驾车离去了。
刚驶出不到一公里,我猛然把车子刹住,后面顿时响起一阵阵急促的喇叭声以及轮胎与地面的摩擦声,紧接着是肆无忌惮的污言秽语,他们把我的七大姑八大姨统统骂了个遍。我实在想不明白,我的那帮穷亲戚们招惹谁了。
“你想要谋杀呀。”柳飞云的脑袋狠狠地碰到前挡风玻璃上。
我没有回话,现在我想着另一件事。
我调头回到詹广才家的胡同口,跳下车左右张望,寻找刚才那几个路人,那些人早已不见了。我扫兴地回到车里,打开笔记本电脑,点击我在学校里照的那张不甚清晰的照片,仔细研究。
合上电脑,我靠在车座上,两眼发直,后背凉飕飕的。刚才我看到了恐怖的一幕。
我似乎看到詹广才了!
他就走在人群中央,还若无其事地朝我点了点头。可这又怎么可能呢?他的身体明明已经被火化了,熔化成灰烬,埋在墓碑里。
莫非王哲的说法属实,詹广才根本没有死,或者说,他是死不了的!
他从太平间里偷偷溜出去,在暗中操控着席丽丽的身体,让她一次又一次地去车祸现场。送葬当天躺在棺材里的詹广才其实是有知觉的,当王哲推动他身体时,他便有了微弱的反应,只是其他人没有注意而已。在被推入火化炉的前一刻他跳下手推车,在一堆尸体中从容离开现场,埋在詹广才墓碑里的应该是别人的骨灰。
我把一支烟塞到嘴里,点了几次竟然没办法将其点燃。
“詹广才果真没有死。”我胆战心惊地说。
“你没事吧。”柳飞云拿过打火机,替我点上烟。
“我刚才看到詹广才了,他还跟我打招呼呢。”我手指间的香烟一直在抖。
柳飞云扑哧一声笑出来,“我怎么没有看见。”
“这件事奇怪了。”我纳闷道。
我必须冷静地想一想,这情节未免太过荒谬了吧,一个被医生宣布死亡的人居然没有死,还有滋有味地活在这个世界上。想到这里,我嘎嘎地笑了两声,那声音听起来十分瘆人。
我从储物箱里取出王哲填写的资料,说:“再去一趟4S店吧。”
“好,我同意。”柳飞云没有自己的主见。
我们很顺利地找到了那家4S维修店。现在首先要搞清楚的是,席丽丽撞的是人还是狗,这件事非常重要。
我大摇大摆地进了修理间,寻找王哲的那辆小车。几个工人正趴在机器盖子前埋头修理,谁也没理会我。这很好,我背着手走得更慢了。
六七辆半新不旧的车子吊在半空,我伸着脖子逐一查找车牌号,最后在犄角旮旯处找到了王哲的车。车已经修好了,我围着车子转了几圈,一点损伤也看不出来,修车师傅手艺真是高超哟,可我该怎么办呢?
就在我盯着车子发呆的时候,一个小工走过来,他问我在干什么。
“我朋友让我看看车修好没有。”我随口一说,随后我下意识地摸了摸鼻子。
“修好了。”小工指了指等候区,说,“您办完手续就能提车了。”
“修事故车你们一般不追究原因吧。”我把手插在兜里,做出准备离开的动作。
“我们只管修车。”小工老实巴交地说。
“假如是肇事逃逸呢?”我不知深浅地问。
小工一愣,听出这个问题格外敏感。“我们不直接与客户接触,是否是逃逸车就不清楚了。”
“哦,”我随意指着那些吊在半空的车,说,“也就是说,这些车都有可能撞过人。”
“肇事逃逸车只会去街边小店,那里不会有人多问。”
“明白了。”我吹着口哨离开了车库。
客户等候区里人头攒动,有钱人越来越多了。我远远地观察接待台,琢磨这里的报修程序。过了一会儿,我得出结论:除非是车主,否则根本不可能拿到车辆的维修记录。
那个接待员比何美丽还要认真,即便是大侦探赫尔克里·波洛先生亲自过来,也是白搭。
“现在该怎么办?”我一下子没了主意。
“给王哲打电话吧。”柳飞云提议道。
我拨通了他的电话:“王哲,我在4S店……对……把维修单找到,应该是粉颜色的……好好找一找,我等你,尽快吧。”
说真的,我对自己很失望,这算是哪门子调查员呀?
柳飞云溜进维修区找工人聊天去了。王哲是半个小时后赶来的,他冷冷地看了我一眼,看得出他已经对我产生了不满情绪,好像我应该是无所不能的超人才对。
我没有跟王哲计较这些,现在最重要的是拿到维修单,这张维修单将决定之后推理的方向。我们鬼鬼祟祟地回到车里,粉红色的维修单就在王哲手里,我的喉结上下动了动,此刻我非常紧张,因为这是我接手的第一件案子。
王哲认真地看着维修单,两条眉毛搅了搅。我微微侧着身,竭力克制着把那张单子抢夺过来的念头。
王哲叹了口气,把维修单递给我,我把它压在方向盘上,从头到尾仔细读起来。必须承认,我是个车盲,关于汽车的维修保养我基本不懂,故此,这上面的字对我而言如同外科大夫的诊断单,完全不知所云。
“是席丽丽吗?”我紧张兮兮地问。
王哲说:“我没看明白。”
“妈的。”我说,“我也是。”
我俩在车里生闷气,个人恼个人的。
柳飞云回来了,他看看我俩的表情,又瞧了瞧我手中的维修单,还没等我开口,他便说:“千万别问我,维修方面的事我也是一窍不通。”
嘿嘿,这个人精。
维修店里车来车往,我的车有些碍事,工作人员敲敲车窗,示意我把车挪开。我刚拐出行车道,王哲的埋怨就如约而至。
“你连维修常识都不懂吗?”他说。
请注意,我是私人调查员,不是汽修工,我无法回答本专业之外的问题。当然了,我依稀听出了他的真实意思,他无非是想索回他那一千块钱,他后悔了。说实话,这件事他是无法如愿的,连一点门儿都没有。我要把案子办到底,跟钱没有丝毫关系。
我拉开储物箱,从里面拿出一盒极品好烟,抽出一根递给王哲,并殷勤地帮他点燃,然后把整盒烟塞进他的口袋里。
我的行为有些低三下四,但现在恐怕也没有其他更好的办法了。王哲抽了几口,他大概已经意识到我现在成了他的影子,想甩都甩不掉喽。
“干脆直接去4S店问问吧。”我提议道。
“那是下策,工作人员会以为你有神经病。”王哲说。
“你酒店的同事有没有懂车的?”我问王哲。
“倒是有一个,他以前好像干过汽修工,应该挺懂行的。”王哲想了想说,“不过详情我暂时不想对他讲,你俩别说漏嘴了。”
“你先给他去个电话,”我启动汽车,说,“抓紧时间,你指路吧。”
在他的指挥下我们到了一栋六层高的豪华写字楼前,他停下车指了指大门,我会意,停好车跟他进了写字楼。我们坐在大厅中央的真皮沙发上,软软的,像坐在棉花堆上。
“我朋友一会儿下来。”王哲嘱咐我说,“到时候你什么都不要说。”
我觉得有些奇怪,王哲忽然变得神神秘秘的,好像我一开口就能坏了他的好事似的。我草草答应,心里却嘀咕起来。我相信柳飞云也有同感。
我们在大厅里枯坐了五分钟,王哲的朋友来了,此人穿着一套面料考究的黑色西服,个头很高,身体健壮,浓眉大眼,整张脸棱角分明,像是用直尺子画出来的。他把资料夹放到茶几上,然后用力拍了拍王哲的肩膀,看得出两个人的关系相当不错。
他俩没有寒暄,直接进入主题。王哲的朋友无意地看了我一眼,他的眼睛里似乎藏了一把刀,看得我有些发毛。
王哲的说话声很低,他好像在介绍我们,可我一个字也没听到。他的朋友咧嘴一笑,然后微微点了一下头,完全不把我当回事,这让我略感恼火。
两个人举着维修单近乎耳语,我索性仰在松软的沙发上,出神望着头顶上的奢华吊灯。直觉告诉我这两个人有问题。王哲不会是同性恋吧。
大堂的上空响起了似有似无的钢琴曲,舒缓而悠长,我的上下眼皮无聊地斗起气来,你一拳我一脚的,愈战愈勇,完全没有停手的迹象。
我听到衣服的窸窣声,扭头一看,两个人已经站起来,绕过沙发正往外走。我和柳飞云跟在王哲身后,像两个跟班马仔。出了大门,王哲的朋友朝我们招招手,然后转身进了写字楼。
“不是席丽丽。”王哲盖棺定论地说。
“为什么?”
“因为这是我朋友说的。”王哲的口气有些蛮不讲理,“他蛮懂行的。”
“是吗?”我无法相信他的说法,“车子没有撞过人?”
“对,不是她。”王哲不打算再讨论下去,“我们吃饭去吧。”
“谁来请客呢?”我厚着脸皮说。
“当然是你。”王哲说,“你收了我的钱。”
“我还照章纳税呢,国家为什么不管我中午饭。”我跳上高大的SUV,说,“我还有事要办,咱们电话联系吧。”
“你们现在去哪里?”
“无可奉告。”我像孩子似的赌气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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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哲的朋友有问题。”柳飞云提出了他的观点,这是一个良好的开端。
“我同意,这两个人肯定有见不得人的事。”我指着写字楼的大门说,“也许是他给王哲下的套。”
“去摸摸他的底儿。”柳飞云建议。
“你有什么具体方案?”我觉得自己变成了柳飞云的助理。
“顺藤摸瓜。”他简单明了地说。
我是个聪明人,自然明白柳飞云的意思。我开着车围着写字楼转了一圈,回到正门停车场,王哲已经不见了,我们下了车再次回到写字楼里。
此时此刻,我开始怀疑王哲去调查公司本身就是个阴谋。跟踪我的那个人该不会是他吧?
我想不出其中的原因,现在只有慢慢调查了。
这栋写字楼有六层,要想找个人如同大海里捞针。“怎么找呢?”我叹了一口气。
“有个办法能找到他。”
“快说。”
“王哲朋友的鞋跟和裤腿处挂着地毯的绒毛,而其他人鞋底却是干干净净,这说明王哲朋友的公司是铺地毯的。”
我听了有些泄气:“这楼里至少有一百家公司吧,怎么找呢?”
“现在还有公司铺地毯吗?”柳飞云自问自答,“有,但很少,我猜地毯一定是铺在公司门口的走廊里。”
“你又在撞大运吧。”我不服气地说。
“眼下只能试试看喽。”柳飞云说,“你有更好的办法吗?”
我可没心思抬杠,我们走到电梯间,电梯门无声无息地关闭,我怪叫了两声,跑过去,里面只有四五个人,但谁也没有伸手拦住电梯门。现在的社会风.99lib?气非常不好,事不关己便高高挂起。我赌气进了楼梯间,一转头,柳飞云不见了。
我回到大堂,看到他正舒舒服服地坐在沙发上。
“走吧。”我说。
“反正最高才是六层,你权当是锻炼身体吧。”他懒洋洋地说。
我拧不过他,只好独自从下往上逐一排查,第四层和第六层的两家公司门口都有地毯,缩小了范围目标自然越来越近,看来柳飞云又蒙对了。
我乘电梯回到一层,电梯里没有人,我对着镜子拔了两根没有生命迹象的白头发。出了电梯,我看到柳飞云还在沙发上闭目养神,于是我把上面的情况告诉他。
他想了想说:“既然对方是王哲的亲密朋友,我想此人可能是王哲曾经的同事,王哲是调酒员,那么他朋友所从事的职业或多或少会与酒类有关吧。”
我说:“六层是美国的科技公司,四层是日本的物流公司,都跟酒没有关系。”
柳飞云想到了一个细节:“那个人与王哲见面时拿着一个资料夹,你说他为什么要拿着资料夹下楼会客呢?”
标准答案只有一个,他到这里只是办事而已,他刚才去了六层的科技公司,或者四层的物流公司,总之,他的公司不在这里。
那么,他究竟去了哪家公司呢?
“上网查。”柳飞云站起来说。
回到车里,我打开笔记本,上网查询这两家公司,真是高科技呀,也就是几秒钟的工夫,两家企业的信息一目了然。
我逐个打开企业主业,找到业务介绍,一项一项地查询,我在日本物流公司那里找到了线索,该公司刚好有一批次洋酒到岸,现已运送到郊区的库房内。
嘿,终于找到你了。
“去一趟吧。”柳飞云竟然成了项目总指挥。
我们按照网站上标注的地址找到了那家偏远的库房,周边是农村,一路上鸡飞狗跳的,连条像样点的柏油马路都没有。库房门口是气派的银色栅栏门,上面有个黄色的警示灯转来转去,两名保卫站在两侧,一条恶狠狠的狼狗拴在门内侧的柱子上。日本人的物流公司建得比区政府还壮观,一幢幢独立库房如同世界级的篮球馆。
我正琢磨着如何混进去,一辆厢式货车出现在反光镜中,我灵机一动,尾随着这个庞然大物开到物流公司门口。货车停了一下,随后栅栏门便开了,货车慢悠悠地启动,我紧跟其后。
保安阴险地盯着我的车,伸出手示意我停下来。我摇下玻璃,随口说了一句日本话,保安一愣,我轰大油门开了进去。
那一句非常标准的日本话是我从日本电影里学到的,具体是什么意思我根本就不晓得,我猜保安一定以为我是刚刚派下来的日本籍管理人员呢。
“干得漂亮。”柳飞云心悦诚服地翘起了大拇指。
我开着车在库房里穿梭,按照门口的路标我轻易地找到了酒水库房。我停下车,思索着如何才能拿到送货单,这可比说句日本话要难得多。正在我冥思苦想之际,一辆货车缓缓地驶过来,按了两下喇叭,然后直接开进了酒水库房。
这次我没尾随进去,因为没必要了,货车车厢印着一串漂亮的英文。我用笔草草记下,之后打开笔记本电脑,搜索这家公司,网页打开,我看到一家洋酒代理公司,业务做得很大,为市里的各大酒店供货。乖乖,这得挣多少钱啊。
企业网站很简单,我只找到了一张照片,是企业内部会议的场景,七八个职员围在一张椭圆形会议桌前,他们穿着职业正装,正假惺惺地讨论着什么。
我取出放大镜,发现一个熟人的面孔,我兴冲冲地取出照相机,调出我在写字楼大堂偷偷拍下的照片。呵,果然是同一个人,王哲的朋友就在其中,他坐在中央,像一个大领导。
运气真好。
“糟糕,我们被盯上了。”柳飞云忽然提醒我说。
我记下这家公司的地址,然后迅速合上电脑。在后视镜中出现了两个保安,正悄没声地靠近我的车,他们可不像是正常巡逻的模样,我注意到他俩的脸,全是一副邀功请赏的丑陋表情。两个保安分得很开,哈着腰离我越来越近,眼看就要摸到车门了。
显然他们轻敌了。
我挂上倒挡,瞅准时机猛地向后窜出去,轰的一声,沙石卷上了天。两个保安狼狈不堪地跑起来,那速度估计连狼狗都追不上。
我得意洋洋地将车开到侧门,那里没有电动栅栏门,退路我早就侦察好了,想拦住我可不容易。一条看门狗冲我狂吠,我从容地摇下车窗,喊了一句全国人民都熟知的外语单词:“八嘎!”
看门狗立刻就蔫儿了。
洋酒代理公司在市中心,很好找,写字楼前停着一排排黑牌照的高档轿车,看样子倒腾外国货远比办调查公司有前途。我大概也像柳飞云一样,入错行了。
“你在车里等我。”我说。
在库房智斗保安和怒骂看门狗后,柳飞云对我有了敬畏之心。
我在车里乔装打扮一番,行李厢是我的化妆室。我找出一副变色墨镜架在鼻子上,之后试了几顶帽子,比来比去觉得还是礼帽比较适合我,我套上一件棕褐色风衣,脖子上系一条颜色鲜艳的丝巾,最后喷了几下异国香水。我跳下车,感觉自己像个归国华侨。
洋酒公司在三楼,规模不算大,前台倒是很干净,站在里面的接待小姐相当漂亮,像是从年画里走出来的。
接待小姐被我身上浓厚的香水味镇住了,我没费多少口舌就被请进了会客室。一位销售员热情地向我介绍各类产品,随后急切地问我是哪家酒店的,计划提多少货品。我猜他本月的奖金已经打算押宝在我身上了。
我如愿拿到了企业宣传画册,厚厚的一本,我随意翻了翻,沉甸甸的,我估计普通客户是拿不到的。之后我要求参观一下公司,销售员同意了,只要不让他跳楼,他现在什么都会答应。
公司里有五六名职员,他们聚精会神地看着电脑里的表格,连电话声都听不见,敬业得有点假了。
公司总共有三个单独房间,一问是会议室,另外两问是领导的办公室,王哲的朋友就在其中的一间里,他正在接听电话。我们隔着玻璃对视了一下,他没认出我。当然了,现在我这身打扮,就算是我亲妈也未必能认出来。
我向那位销售员告辞,说改日再来拜访。他索要名片,我说没有,他立刻肃然起敬,这年头没有名片的肯定是大老板。
回到车里,我把宣传画册交给柳飞云,然后把公司的情况叙述了一遍。王哲的朋友叫方炜,他是洋酒代理公司的销售经理。我可没瞎猜,这些都是宣传画册里介绍的,太缺乏挑战性了。
为什么要调查他,其实我俩谁也说不清,我总觉得他和王哲之间有一个见不得光的秘密,出于职业习惯,干脆捎带着调查一下,尽管这次是免费的。对于那具行走的尸体,我必须要搞清楚,我说过,这与钱无关。
“看看谁出来了。”柳飞云忽然说。
我抬起头,看到方炜从写字楼里走出来,他拦下一辆出租车,转眼间就不见了。我当然不会放过眼前的机会,驾驶着SUV不远不近地跟着出租车。我的跟踪技术是一点点磨炼出来的,一般人是甩不掉我的。
我不知道为什么要大白天跟踪一个素不相识的销售经理,大概是我鬼迷心窍了吧,天晓得。
出租车拐进一条小巷子,待我转进去的时候,方炜已经下车了,我只好硬着头皮开过去,好在他并没有注意我。
他进了一家茶馆,或许是约了某位重要客户。
“你对自己的伪装有信心吗?”柳飞云问。
“当然了,方炜这家伙绝对不会认出我。”我信誓旦旦地说。
“你进去看看。”他说。
我把车停好后,也进入了茶馆,选择了较偏僻的角落。我要了一壶花茶,装模作样地喝了两口,然后侧过身,把变色墨镜放在茶几上,从镜片中观察方炜。
方炜坐在靠窗的位置上,他点了一杯咖啡,眼下正用小勺搅拌呢,小资味道十足。
大概过了十多分钟,茶馆的门被推开了,一个矮胖子走进来,径直坐在方炜对面。此人对服务员摆摆手,然后欠着身低声说起话来。
这个矮胖子我见过,他就是张庆海,是那位慷慨的调酒员,看到他我便想起了味道甘甜的免费金汤力。
他俩说起话来很随便,我估计方炜也曾经是皇都大酒店的调酒员,这三个人的关系想必相当不错。只是他们的见面方式未免过于鬼祟了吧,在远离单位的茶馆里有必要嘀嘀咕咕吗?
我结完账,走出茶馆在车内继续观察,跟踪者要不停地变换方位,这是我们这个行当的黄金法则。
我看到柳飞云在车里向我打手势,我马上明白了他的意思,事情变得愈发有趣了,除了我之外还有一个人在外面盯梢。
这个人坐在一辆高档车里,鼻子几乎要贴在玻璃上了,显然他是个缺乏经验的雏儿。
他在盯方炜还是张庆海?我的好奇心被高高地吊起来,感觉无比爽快。
既然有了替代者我就可以松懈一下了。我在车里换了一套深蓝色的运动服,脑袋上换了一顶棒球帽,换回无框的眼镜,拿出镜子照一照,至少年轻了五六岁。
我刚换完服装,就听到车子的启动声,我赶忙回到驾驶座。张庆海已经出来了,方炜还在茶馆里,从通体玻璃可以隐约看到他。
“跟住他。”柳飞云说。
接下来的事就像是警匪片那样,张庆海乘坐的出租车在前,跟踪者的豪华车在后,我则落在最后,坐山观虎斗。方炜没有出来,现在我们顾不上他了。
三辆车停停走走,穿过市区,到了一片居民楼前,张庆海付费下车,跟踪者一直尾随到单元门口,然后掉头走了。
我仰头看了看这栋破旧的老楼,张庆海极有可能住在里面,或许秘密就藏在他的房间里,等着瞧吧。
豪华车围着小区转了两圈,也不知车主在找些什么,我耐着性子跟着他,一圈接着一圈。突然,跟踪者下车了,进了一家五金店,过了一会儿,他竟然拎着一把明晃晃的菜刀走出来。
呃,这是要杀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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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顿时来了兴趣,真正的案子被我等来了,我的心怦怦乱跳,血液在体内汩汩地流动着。SUV变得难以控制,因为我的手在方向盘上颤抖不止。
“你现在马上下车。”我对柳飞云喝道。
“为什么?”
“因为你是个书生,看不了血腥场面。”
“别开玩笑了。”柳飞云把手机对准那个人,拍下一张照片,说,“快跟紧他。”
“我们需要提高办事效率,你去酒店找你的大学同学调查一下那三个人的情况,我来继续跟踪这个人。”我建议道。
“可能会有危险。”
“我还没傻到为了一千元去玩命。”我侧身把车门推开,说,“只是盯梢而已,别搞得大惊小怪的。”
柳飞云很不情愿地下了车,我启动SUV紧紧地跟住那个人。说实话,我忽然有种不祥的预感,此人恐怕是个极度危险的人物,所以我让柳飞云离开,在暗中调查,这样总比两个人拴在一起强吧。
豪华车停下了,那个人拉着一个旅行箱,进入一家快捷酒店。我紧跟进去,在他进电梯后我才靠近前台,在填写住户登记时我看到柜台里的另一张单子,登记员还没来得及把它输入电脑里,入住单上有名字,那个人叫张平。他要了一间钟点房,在三楼,一共四个小时。
我要了他隔壁的房间,付完押金,便上楼了。
刚到房间我便给柳飞云去了电话,把张平的名字告诉他,让他马上去调查这个人。柳飞云叮嘱我要小心行事。我笑起来,说我可不愿死在那把平庸的菜刀下。
挂断电话,我听到张平的房间传来哗哗的水声,大概他在里面洗澡吧。我把房间门打开一条缝,将椅子搬到门口,坐下来,随时注意旁边的动静。
便捷酒店生意惨淡,走廊里静悄悄的,三楼或许只有我们两个房客吧。忽然间,我打了一个冷战,这里可是个杀人的绝好场所。
我应该没有被发现吧?
我神经质般地给柳飞云发了个短信,把酒店的详细地址告诉他,如果我被杀,警方至少会知道第一现场在哪里。
现在我才知道,原来自己是 4e2a." >个怕死的胆小鬼。
我正在胡思乱想之际,猛然听到一声短促的叫声,随后再没动静了。我走到窗边往下望,外墙没有旋转扶梯,他不可能从那里爬出去。
我在洗手间里洗了洗脸,清醒之后脑袋里冒出一个想法,这个叫张平的家伙不会在房间里割脉自杀吧?
刚才的水声和惨叫声……
我的眼前浮现出一个骇人的场景:张平赤身裸体站在洗浴间里,温水顺着他的发梢流下来,到了地板上却变成了红色,他被红色的液体围住了。他的手腕切开一条口子,血淋淋的红肉掀起,依稀可以看到里面的白骨。浓稠的血从伤口里喷射出来,将白瓷墙面染成另一个色彩。
浴室里雾气腾腾,张平的脸模糊起来,腥味却越来越厚重。他从水池里拿起菜刀,朝自己左臂狠狠剁去,一下接一下,又稳又准,像超市里生鲜柜台的剔骨师傅。砍了几下,他住手了,因为菜刀深深地卡在骨头里,无论如何也拔不出,牢牢横在他的小臂上,如同饰品一样。
这时张平似乎失去了所有的勇气,他慢慢地倒在血泊中,躺在冰冷的地板上,细细的水柱拍打着他的身体。渐渐地,他闭上了眼,开始无忧的长眠。
血已流尽了,浴室的地板上转眼间变得干干净净。
我猛地一激灵,仿佛亲眼看到了浴室里那具白惨惨的尸体,一个活生生的人在我眼皮底下失去生命,这种感觉非常不爽。我顾不上多想,拿起工具包冲出了房间,希望现在救人还来得及。
客房门是老式钥匙孔结构,我用两根特殊的铁丝便把锁拧开了,前后不超过三十秒钟。客房的结构和我那间一模一样,床上没有人,被褥被打开了,床铺上还算是整洁,可见张平只是草草躺了一下。
浴室门虚掩着,我慢慢将其推开,合叶涩涩地呻吟一声,怪吓人的。地板上有些水迹,尸体却不见了,我抽动鼻子,似乎没闻到恐怖的血腥味。
见鬼,尸体哪去了?难道像詹广才那样,偷偷摸摸离开了酒店。
浴缸被白色的塑料帘子遮住了,张平可能躺在那里面。浴缸里盛满了水,他浮在水面上,两只眼睛木木地盯住天花板,一动也不动,他身下的水渐渐变了颜色。
我踮着脚靠近浴帘,从浴帘的缝隙处向里张望,我的精神高度集中,屏住呼吸,张平应该就躺在里面。
老实讲,这是我第一次见到尸体,我会不会晕倒?下一秒就清楚了。
事实上我很镇定,因为浴缸里没有尸体。既然张平没有死,那他躲在哪里了?
我很快就知道了,他就在我背后,像幽灵一样。
我还知道另一件事,一把锋利的菜刀此时就横在我的颈部,只要张平用力向下一剁,我的脑袋就得搬家。圆圆的脑袋掉入浴缸时,或许我还有知觉,一定像过山车似的,晕头转向的,相当刺激。
我真是善解人意呀,自觉自愿地走到浴缸前,张平连清除血迹的环节都省去了。
下一步他会干啥呢?肯定是分尸呗。他会把我的尸体大卸八块,裹上一层又一层的保鲜膜,装进那个旅行箱里,四个小时后下楼结账,把旅行箱放入车内,找个荒郊野岭的地方把尸骨埋于地下,一百年也不会有人发现。
我是用假身份证在快捷酒店登记的,那张身份证伪造得天衣无缝,就算是事后立案调查也绝对不会联系到我头上。
为什么要用假身份证呢,我这个不知好歹的蠢货。
柳飞云肯定会报案的,可那时张平早就远走高飞了。
好了,分尸的事不用我操心了。事实上就算我操碎了心也是枉然,张平自有他的一套,是先剁胳膊还是大腿他想必早就考虑好了,我只要积极配合就是了。
其实他应该先把电视机打开,调到一个歌舞频道,这样就能最大限度掩饰住碎尸的声音了。我看张平还是没什么经验。
另外他选择的工具也不够妥当,就算是再锋利的菜刀也很难完成这样的任务,用菜刀切肥瘦相问的五花肉还可以,要想切割人肉嘛,不合适。
他应该选择锯,最好是电锯,通上电源,齿轮滚动起来,血肉横飞的,多快好省,好莱坞电影都是这样拍的。如果用普通锯条就费力多了,尤其是大腿根部的骨头,至少需要一个小时。不过话又说回来,这是钟点房,他有近四个小时呢,时间绰绰有余,根本不用着急,他可以先沏杯好茶,然后再干活。
干活的时候他要先把衣服脱了,免得过会儿下楼时被人注意到。当然,关于细节方面就不必提醒他了,就连一个入门级悬疑小说爱好者都明白这个道理。
把我的尸体装进旅行箱后,他要擦拭掉我留下的指纹,注意,必须要处理干净,这很重要哦。
我溜门撬锁的工具包最好和我的尸体埋在一起,毕竟那是我谋生的工具,怎么也要留个念想儿,这不算过分吧。
还有,如果我们换个位置,我会打开窗户,将血腥味散去,同时将浴室打扫干净,敞开浴室门,把行李箱就大大方方搁在行李架上,然后拨通送餐电话,随便叫上些食品,让送餐员进入房间,清清白白。
另外,我绝不会提前退房,要像普通客人那样住够四个小时,这是人之常情,越到关键时刻越需要冷静。
拉行李箱经过一层大厅时要镇定自若,最好在客用沙发上休息一下,抽支烟,让监控摄像头完完全全记录下来。
这样一来,我就可以在客房里神秘消失了,神不知鬼不觉,完美的密室杀人。
不过在我看来,张平还是留下了一个巨大漏洞。他进入酒店时行李箱是空的,离店时却是充实的,不论他如何掩饰,一百多斤的重量明眼人还是能看出来的,这不起眼的环节能要了张平的命。
其实这是很好解决的,如果换作我,我会提前把装满水的塑料袋放入行李箱里,登记入住后把水统统倒进马桶里,失去作用的塑料袋随行李箱带出。尽管水和尸体在重量上是不一样的,但推拉行李箱时的细微区别一般人看不出来。谁会想到有人拉着一旅行箱清水入住酒店?
我料定张平最终会栽在旅行箱这个细节上。
很遗憾,我爱莫能助了,我已经变成了一摊肉水,没办法再替他出主意了,只好随他去吧。
何美丽的工资还没有结清,抱歉了,你可别埋怨我,都怪张平这个瘪犊子。
我开始后悔了,柳飞云的嘱咐我完全没有听进去。
可是,有件事我始终想不通,如果不把它搞清楚,我会死不瞑目的,连阎王殿里的小鬼们都看不起我。
那件事是——
我为什么要去死?
换句话说,张平为何要杀我?
第五章 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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脖子上的刀锋凉飕飕的,这股阴森森的凉气导电似的瞬间传到小腹,我猜过不了多久我会小便失禁的。在丢人现眼之前我必须要把问题搞明白。
到现在为止整个事情的来龙去脉已经相当清晰了,张平从一开始就打算杀我,在茶馆外他的目标其实是我,而不是那个八竿子也打不着的矮胖子张庆海。他很狡猾,故意对我视而不见,而我却自作聪明地钻进圈套里。
或许他从一早就开始跟踪我,皇都大酒店、汽修部、豪华写字楼、郊外的日本物流总部以及方炜的公司。总之,我今天所到之处他都在悄悄尾随我。
还好我把柳飞云打发走了。
那么,他为什么要现身呢?可能他并非是自愿的,我毫无征兆地从茶馆里出来,在当时的条件下他没时间躲避,因此只能将错就错。
于是他开始跟踪张庆海,一直到他家楼下。张庆海住在哪里对张平来说没有任何意义,所以他很快就调头离开了,他如此费力只是想钓住我这条大鱼。
接下来张平展示了他的智慧,他当着我的面进入五金店,买了一把菜刀,然后大摇大摆地回到车内,驶到便捷酒店来。这家小酒店可能是他预谋已久的谋杀现场,浴缸的大小正合适,刚好能把一米七五的我截肢掉。
我想到一个细节,他订房间的时候肯定注意到了隔壁的情况,如果隔壁有客人,他会换一间房。
除此之外,我还有两个问题没弄懂,张平是如何判断出我必定会进入他的房间?假如我老老实实地待在隔壁,他还有把握杀掉我吗?
第一个问题,张平几乎无法确定我将闯入他的房间。他的叫声或许能起到间接作用,但如果我是一个铁石心肠的人,他就算是喊失声也是白搭。
第二个问题,如果我一直待在自己的房间里,他也有办法杀我。只要他敲敲门,我的性命就基本不保了,因为谁也不会想到竟然有人选择在酒店里杀人。按照常识,谋杀地点应该在阴暗、潮湿以及人迹稀少的地方才对,时间在午夜前后,最好是刮六七级西北风,黑云遮月,浓雾弥漫,枯树摇荡。可张平偏偏不按牌理出牌,这下可好,常识把我给坑了。
当然,这两种假设只是在理论上成立,张平不可能过来杀我,否则的话他密室杀人的戏法就砸锅了。
所以我的结论是他在撞大运,他原本没打算在酒店里杀掉我,是我洗干净脖子自己送上门的。
现在该想想最关键的环节了,张平为什么要杀我?
在记忆中我应该不认识这个人,或许他是我的仇人,在韩国完成了整形手术后找上门来?可是,我没有仇人呀,我从小到大都是典型的好好先生,别人敬我一尺,我便还人一丈,就算是..无意中与其他人产生了摩擦,那也不至于杀人分尸吧,杀人父夺人妻的事我绝对没干过。
我的调查公司也是刚开业不久,还没来得及得罪任何人,我何罪之有呀?
绞尽脑汁我也没想出任何线索来,看来我的脑袋应该被砍去,顶在最上面也是多余,怪沉的。
好了,言归正传吧,现在有一把菜刀横在我的脖子上,这期间我考虑了一些事,不过仅仅用了几秒钟。当然了,只有聪明的脑袋瓜才能做到。
我没动,刀没动,后面的人也没动。
我甚至认为那把菜刀是自己悬在半空上,恰好落在我的脖子上。可是我不能自欺欺人,我听到了背后的呼吸声,像拉风箱,把浴室里的空气都搅混了。
怎么,他比我还紧张?
这是杀人的前兆吗?
我觉得自己该说点什么,总不能一声不吭地被砍头吧,那样未免太窝囊了。于是我搜索枯肠,磕磕巴巴说了句:“你……吃了吗?”
刀在颤动,后面的人发出一种古怪的声音,一抽一抽的,像哭又像笑。乖乖,我碰上了变态杀人狂!
“行了,你动手吧,来个痛快的。”既然虎落平原,就没啥好说的了。
我没想到,刀居然悄然离开了脖子,这种不合情理的变化出乎我的意料。我没敢回头,我担心那把刀会砍在我的脸上,就算是死我也不愿被人毁容。
我一动不动地站在原地,一只眼睛盯住浴缸,像蜡人似的。我没有勇气看着自己被分尸,所以只好暂时逃避现实。
我站了一会儿,脑袋和四肢都还在,是不是我已经死了,灵魂还迟迟不愿离去?我用力掐了掐手背上紧绷绷的肉,疼得差点没跳起来。
奇怪了,杀手还磨蹭什么呢?
死并不可怕,可怕的是等死。
我听到水声,便转过身,张平不见了,浴室里只剩下我一个人。我在做噩梦吧,这里应该是我的房间。
我一步三晃地走到门口,探出半个脑袋,看到张平从旅行箱里取出一套茶具,电视柜上的电水壶冒着热气,一如劲头十足的火车头。
古铜色的茶具大概占了旅行箱一半的空间,如果把我的尸体硬塞进旅行箱的话,那套精致的茶具就得丢弃,这不符合密室杀人的基本原则。
我在旅行包里还看到一样东西,像是一把锯。我的心凉了。
张平像没看到我似的,专心致志地捣鼓那几个茶杯,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菜刀不知被他藏到哪儿了,大概在他屁股底下吧。
一股幽香飘进浴室,在我鼻尖前不厌其烦地转来转去,我没心没肺地说:“好茶。”
张平猛然抬头,看到我露在外面的半张脸,他的眼睛睁得大大的,一脸凶相。应该讲,他装得恰如其分,使我产生了错觉,认为他一直都坐在那儿。
“你好。”张平客客气气地说。
“你好。”我礼尚往来地回答。
“出来喝杯茶。”张平似笑非笑地发出邀请。
“好的。”
盛情难却,我只好走出来,优雅地坐在他的对面。趁他倒茶的工夫,我悄悄摸了摸裤裆,嗯,还好。
“请喝茶。”张平把茶杯递过来,斯斯文文说。
“谢谢。”我尝了一小口,果然是难得的好茶,我没有半点恭维迎合的意思。
张平淡淡笑了一下,露出六颗牙齿,其中有一颗是假牙。这个人的烟瘾很大,齿根处的烟渍都变黑了。
我注意他的手,右手掌心的茧子远远多过左手,这说明他经常干些体力活,而且强度还不小。一个开豪华车的中产阶级会干什么体力活呢?
另外,我发现他右臂比左臂强壮,衬衫右侧的褶皱程度完全超过左侧……
我不敢再想下去了。
张平看着我,不经意间他嘴角微微上扬,目光锐利,露出了阴险狡猾的本性。
“你开锁的速度很快嘛。”张平笑着说,那是一种不怀好意的笑容。
“马马虎虎。”我自谦道。
“我其实没什么值钱的东西。”张平说,“除了楼下那辆车。”
“好车反倒麻烦,比较容易砸在手里。”我顺着他的思路说下去,脑子里却飞快地运转着。如果他突然挥刀过来,我能不能及时闪开?
“就是嘛,酒店里到处都是摄像头,搞不好就栽进去了。”张平喝了一口茶,又露出五颗牙齿,一颗假牙。
我逐渐明白过来,他准是把我当作贼了。可是,谁见过这么帅气的小偷。
原来事情如此简单,我那套缜密的推理算是白费了,如同我家在马路对面,我却偏偏要绕地球一圈。
张平东一句西一句地说起来,像是对我说,又像是自言自语。我集中精神接着他的话头,生怕说错了哪句话他会突然翻脸,拎起菜刀剁了我。
我就这样配合张平聊天,其实我出不出声他都能聊下去,我像是一个多余的人。
过了好一阵,这个怪人又把话题转到我身上。
“我劝你还是换个职业吧,你肯定会取得成功的。”张平和善地说。
“你确定?”
“当然,”张平从旅行包里拿出一盒烟,抽出一根扔给我,然后笑起来,“你小子真不怕死,刀架在脖子上还有闲心问我吃没吃饭。”
我傻傻地笑笑。“你刚才躲在浴室门后面?”
“我没想到你会对浴缸感兴趣。”
“我蛮喜欢浴缸的。”我插科打诨说。
“哦?”张平挑了一下眉毛,没有再继续问下去。
“你住饭店拎把菜刀干啥?”我终于问到重点。
“切西瓜方便呗。”他的脸上露出冷酷的笑容,我的心跳猛地加快了。
我不想再跟他废话了,于是我站起来说:“我可以走了吗?”
“请自便。”张平把厚厚的钱包放在茶几上,说,“你自己取吧,拿多少都行。”
张平的这句话并没有伤害到我脆弱的自尊心,恰恰相反,我当时真想从他钱包里抽出几张大票子。
我出了客房门,张平一直送我到电梯间,他眼睛里充满了对失足青年的鼓励,我感激地握住他的手,上上下下猛摇了七八次。
电梯门关闭之前,张平淡淡地对我说:“再见面时我会杀了你。”
我知道他绝对不是在开玩笑。
2
电梯把我送到大堂,我出了大门,绕到酒店对面,看到张平的房间拉上了窗帘,可能他在床上养精蓄锐,或者还在沙发上自言自语。
我观察一下四周,然后吹着口哨进入停车场,走到了张平的车子前,点燃一支烟,靠在行李厢上,眼睛看着酒店大门,悠然自得的样子。
大约用了半分钟,行李厢弹起,我灭掉烟,戴上手套,不紧不慢地掀开后盖,从容得就像车主一样。
里面空间虽大,却是空无一物,收拾得非常干净。我掀开隔板,下头是备用轮胎和灭火器,还有一把军用铁锹。我取出放大镜在纤维中寻找蛛丝马迹,终于,我在铁锹头上发现了血迹,呈深红色,量很少,已经干了,结成块状。
我轻轻合上行李厢,环顾四周,没人发现我,张平房间的窗帘还保持原状。我回到酒店,从防火通道回到自己房间,坐在门口,隔壁的任何声音都逃不过我的耳朵。
张平买菜刀是为了切西瓜,这种话鬼才相信。他猜他是想杀人,就在今晚,目标是张庆海。
我不得不暂时放下王哲的委托,眼下性命攸关,谁还在乎那具行走的尸体。再说了,张庆海是王哲的朋友,这件事我不能袖手旁观。
四个小时过得很快,就在我捶背揉腰的时候,隔壁的门响了,张平拉着旅行箱走进电梯,他终于要行动了。我立刻打电话给前台要求续租,留下这间房或许还有用。刚挂上电话,客房服务员推着工具车,打开了隔壁房门,他们马上要检查客房用品了,张平显然正在办理退房手续。
我从防火通道下到底层,推开一条门缝,张平已经拉着旅行箱出了酒店大门。
日落月升,夜幕降临了,这个夜晚比较适合杀人。
张平先到了一家酒楼,我知道杀人是重体力活,必须吃饱才行。这时我的肚子咕噜噜凑起热闹来,我刚想起中午少吃了一顿,委屈了我的肚子。
我在街边小店吃了一碗南方风味的兰州牛肉拉面,我瘪瘪的肚子顿时抗议起来。
闲得无事,我拨通了柳飞云的电话,等候铃响了许久他才接起电话,非常杂乱,他不会是去舞厅了吧。
“喂!你听得见吗?”我大声喊起来。
柳飞云在走动,杂乱的声音在一点点消失,直到完全没有。“我听到了。”他说。
“你在哪里?”
“我在皇都大酒店。”
“怎么跟菜市场似的。”
“我刚才在酒吧里喝酒。”
“有新消息吗?”我两眼盯着餐厅门口。
“方炜确实在皇都大酒店干过,他和王哲都是张庆海的徒弟,他们的关系还不错……”柳飞云详详细细地说了一大堆,把他们值得一提的事统统说给我听,柳飞云做情报工作倒是蛮在行的。
“方炜目前供职的公司与酒吧经理有关系吗?”
“他突然离职,没人知道他的去向,不过我猜测那家洋酒代理公司就是酒吧经理的生意。”柳飞云说。
“合情合理,方炜这家伙似乎很有一套,我若是酒吧经理,也喜欢这类生猛人物。”我说,“对了,那个经理姓什么?”
“姓彭。”
“你见到他了吗?”
“他就在酒吧里。”柳飞云说,“我刚才正跟他聊呢。”
我愈发觉得柳飞云是个妖怪,他的行动总能抢在我的前面。
“你没提到方炜吧?”我不放心地问。
“我有那么傻吗?”柳飞云招牌式的反问。
“好了,还有其他的消息吗?”
“你那边情况如何?”柳飞云卖起了关子。
“我险些被砍头。”我把酒店里的经过简要地告诉他,最后傻呵呵地笑了几声。
“不要再冒进了。”
“知道了。”我不耐烦地说,“还有什么信息?”
“暂时没有。”
“好吧,你继续打探吧,我要挂电话啦。”我说。
“我记住了,你要小心点。”柳飞云变得婆婆妈妈的。
挂断电话,我耐心地坐在车里等。张平吃了很长时间,我不着急,就算是在车里等上几天几夜都没有任何问题。
暮色让城市换了一件外衣,大家卸掉面具,以真实身份聚到一起。我看到那些进进出出的俊男靓女,莫名其妙地咧嘴笑起来。
张平已经在酒楼里待了两个多小时了,他的豪华车还在停车场,应该不会金蝉脱壳的。我喝了两罐咖啡,目不转睛地盯住酒楼门口,我知道在两个钟头内飞进去了三只苍蝇。
在酒楼打烊时张平才出来,脸上油亮亮的,精神抖擞。杀手终于要行动了,我低着头,躲避他的视线。
张平果然到了张庆海家的大院,停下车,从行李厢里取出旅行包,拉开拉锁取出茶具,随后拖着旅行箱进入单元门。月亮被乌云遮住了,张平一下子从我的视线中消失了。
我跳下车,一路小跑进了楼道,声控灯坏了,走廊里一点亮光都没有,黑漆漆的一片。我摸着黑顺着台阶往上走,耳朵捕捉着张平的脚步声。我的手包里有手电筒,但我不想打草惊蛇。
眼前伸手不见五指,我只能根据感觉小心前行。张平走得非常慢,旅行箱的轱辘不时撞击着水泥台阶,咔哒咔哒响,节奏感十足。
再过一会儿,旅行箱里就装满了血腥的尸骸,想到这里,我浑身上下便一阵阵地发冷。我必须阻止他,尽管要冒着被残杀的危险,我可能会为张庆海丢掉性命,仅仅为了那杯免费的金汤力?
张平为什么要杀张庆海呢?我猜这里面一定有不能化解的深仇大恨。不管怎样,倒计时已经开始了,死神就蹲在黑咕隆咚的楼道里。
一道微弱的月光透过玻璃渗进来,我隐约看到台阶的一侧堆放着各种废弃物,上面落满了厚厚的灰尘,脏兮兮的。我好像听到箱子下面的吱吱声,大概是老鼠在吃消夜吧,有滋有味,怪让人羡慕的。
从防盗门的破损程度就可以轻易判断出住户们的收入水平,张平铤而走险是有原因的,生活在社会底层的民众大概很少有人去关心与其一墙之隔的邻居吧。
张平这个冷血杀手还在走,一步一顿,信心十足。我硬着头皮跟上去,越向上走我的心里越没底。突然,脚步声停止了,我急忙蹲下来,屏住呼吸,现在必须要防备张平从楼梯走下来。
我听到嗒嗒的敲门声,声音很脆,在寂静的楼道里显得格外刺耳。我小心翼翼地跟上去,依稀看到张平站在一扇门前,用右手耐心地敲击着防盗门。
无人回应,难道张庆海出门了?我紧紧靠住墙壁,稍稍走了一下神,我担心会有只毛茸茸的蜘蛛爬进我的脖领里。
张平还在敲门,我想这个怪人会一直敲到天亮。我又往前挪动两步,张平似乎觉察到什么,他停下手回头看了看,眼睛好像就停在我所站立的位置上。糟糕,我被发现了!
就在这时,防盗门刷的一声打开了,房间里竟然一点亮光都没有,比楼道里还要黑,我看不清开门的人是不是张庆海。
张平拉着旅行箱进屋了,防盗门顺势关闭。楼道里又陷入可怕的寂静中。
我觉得是张平用钥匙打开的门,我仔细回想了一遍,没错!他有钥匙,也就是说他早就配好了钥匙,不管对方开不开门他都可以进去。
原来这家伙比我高明多了。
我突然感到不对劲,我想到一件事,白天我看到张庆海进的不是这个单元门,张平找的人并不是那个矮胖子。到底怎么回事?事情变复杂了。
既然如此,张平为什么要跟踪张庆海呢?他与张庆海有没有关系?
我蹑手蹑脚靠近防盗门,把耳朵贴上去,仔细听里面的动静。好像有人说话,不过我一个字也没听清。我从工具包里取出铁丝,准备打开防盗门,这样的话,我就能偷听到张平的秘密了。
我刚把铁丝插进锁孔里,手就僵住了,因为我听到一个可怕的声音,好像是肉体与地板或墙面撞击的声音。
我猜是有人倒下了,是房间的主人还是张平?
紧接着是一串沉闷的摩擦声,声音逐渐变小,最终消失。之后我听到一阵脚步声,随后是哗啦一声响,旅行箱的拉锁开了。
我大致知道里面的情况了,一阵剧烈的摩擦声传出来,像是木匠在制作椅子,一下接着一下,相当沉稳。
我能想象血肉横飞、白骨裂断的情景。一股酸酸的液体从喉咙冲上来,我捂着嘴离开门口,蹲在墙角抽搐起来。
那麻木的锯声好似在我脑袋上撕开一条口子,乳白色的脑浆像酸奶一样从缝隙中挤出来,黏黏糊糊流进我嘴里,温度适中,没有一点味道。我咂摸一下嘴,然后统统咽下去。
就在我犹豫是不是应该报警的时候,门开了,张平拉着旅行箱走出来,他没有看到我,而是径直走到楼梯口,深一脚浅一脚地下楼了。他似乎走得非常吃力,也难怪,旅行箱已经装满了东西。
我权衡了一下,没敢贸然进入房间,我可不想在犯罪现场留下我的指纹。
我悄悄跟在张平后面,他途中歇了一次,呼哧呼哧喘着粗气,那些肉乎乎的东西把他累坏了。
他在车里抽了两支烟,休息了很长时间,是乏力还是恐惧,我不知道,或许两者兼而有之吧。当晚我把他跟丢了,张平驾驶着豪华车好像是故意甩开我似的,车速忽快忽慢,最后彻底消失在市中心的繁华街道中。
我回到酒店,身子像个猴皮筋,我冲了一个热水澡,然后便摔倒在床上,再睁开眼时天已经亮了。
我给柳飞云发了一个短信,然后便爬起来,穿好衣服,站在窗户前,张平的车不见了,看来我所见到的一切都是真实的。
我下楼结账后,在一条陌生的街道上用公用电话报了警,我告诉接线员可能发生了命案,并将出事地点尽可能详细地告诉对方。
接下来我在街边买了两斤青苹果,把车开到那栋楼前,耐心地等待着。警车来得很快,两个穿制服的警员急匆匆地跑进单元门,我心中默数三十下后慢吞吞地走到单元门口,提着苹果佯装住户的样子走上去。
柳飞云的电话来了,我没接,直接挂断了。
警员一前一后站在防盗门前,当然不会有人为他们开门,里面的人早就没命了。后面的警员敲了敲斜对面的房间,起初房间里的人不肯开门,当警员出示证件后住户才乖乖出来,脸上挂着忐忑不安的表情,像头号嫌疑犯似的。
“他是租房户,我们从来没见过面。”还没等警员问话,住户先坦白交代了,“那个人好像经常值夜班。”
“昨天夜里有没有听到什么声音?”
住户歪着脑袋想了想,说:“好像听到了门响。”
“还有其他声音吗?”
住户又歪歪头,说:“没有了,我昨晚睡得很早。”
警员接着问:“租户住多久了?”
“好像刚刚搬过来,具体情况就不太清楚了。”
警员没获得半点有用的信息,不大情愿地向对方致谢。这时我恰好走过去,警员顺势把我拦住,没等他发问,我便给他出了个主意:“你们可以通过物业公司找到房东,让房东赶来开门。”
我的提议被他们采纳了,而我乔装住户的把戏也没被看穿。警员们风风火火地下楼了,我走到楼道尽头折回,坐在上一层的楼梯上边啃着青涩的苹果边等着看好戏。
大概过了半个小时,我听到三个人的脚步声,我探出头看到防盗门打开了,房东带着警员进了屋。我拎着苹果假模假样地走下去,伸着脖子往里面看。若放在平时,警员一定会怀疑我的真实身份,但现在他们顾不上这些了,我充其量就是提着一兜子烂苹果到处闲逛的无业游民。
房间里有些简易家具,大众化的电器,算不上干净,一看就是住的租房户,还是个单身汉。我没看到血迹,也没看到搏斗痕迹,张平的活儿够利落,是个行家里手。
两名警员一边在房间里走动,一边向房东询问,无非就是些程序性的问题,没什么新鲜的内容。
他们进了卫生间,没多会儿便转出来了,显然没发现什么异端。我疑惑起来了,张平难道一点痕迹都没留下?
我听到他们在填写出勤登记表,我记下了房东的电话号码便提着苹果下楼了,再晚一步我怕警员送我去派出所,我可不喜欢那个地方。
我回到车里专心致志地啃我的苹果,警员和房东下楼了,他们说了几句话便离开了。看来没出命案,我报了一个假案。
这怎么可能呢?张平神秘的旅行箱里装的是什么东西?
我重新回到那个房间,把那扇基本上不防盗的防盗门捅开,然后轻轻地掩上门。我拿出手电进入卫生间,趴在地上四处寻找张平留下的破绽,很遗憾,我连一根头发丝都没找到,张平的手艺真是炉火纯青。
接着我戴上白手套开始检查房间,不放过任何一个角落,半个小时后,除了一些外国杂志之外,我没找到其他有价值的东西。冰箱里只有些速冻食品,洗衣机里连双臭袜子都没有,抽屉里更是空空如也。
我不禁有些泄气,张平呀张平,你总得给我留下些线索吧,我好抽丝剥茧地调查下去。现在好了,一丁点线索也没有,你让我怎么查?你得按照行规犯案吧。
我在屋里发了一会儿牢骚,随后摘下手套离开了房间。我当然还有其他办法,这点小事可难不倒我。
回到调查公司,我把苹果送给了何美丽,听说苹果可以美容,不知在她脸上会不会起到效果。作为回报,她递给我一叠信件,我回办公室翻了翻,除了一些假货广告外就是催账单,看得我头昏眼花。
柳飞云没在公司,想必他正为调查搞得头晕脑胀吧。我拨通了他的电话,他的嗓子哑哑的,大概还没有睡醒。
“皇都大酒店曾经有个叫张平的职员,他当时是酒吧主管。”他清了清嗓子。
“已经离职了?”
“他早就离开酒店了。”
“我把他跟丢了。”我惭愧地把张平那间小屋告诉他,“这家伙一定有什么阴谋。”
“他不会再回去了。”柳飞云相当有把握地说,“把他交给我吧,我能把他查出来。”
我把房东的电话告诉他,他让我不要擅自行动。
结束通话,我打开书柜,把东野圭吾的推理小说统统翻了一遍,没找到与之相似的案子,看来眼下只有靠自己的能力了。
我取出硬皮笔记本,按时间顺序把已知的线索一条条列出来,用铅笔在旁边写下各种可能性,然后我把内容整理在便笺上,撕下来,整齐地贴在墙面上,试图找到它们之间的联系。
我看了很久,最后我得到一条结论:我的字体太难看了。
我让何美丽去订盒饭,自己舒舒服服地躺在沙发上。我还有脸吃饭吗?当然有,其实我已经想到了某些可能性,只是需要加以证明。
我一整天都待在办公室里,不吃不喝,连厕所都没兴趣去。我一直盯着墙上那些线索,看着看着,我便睡着了,再睁眼时天已擦黑,我顿时来了精神,从柜子里取出一套夜行装,兴高采烈地出发了。
我喜欢这个时刻,在暮色中我可以尽情施展出自己的才华,就像某种猫科动物一样。
我把柳飞云的忠告忘得一干二净。
我在楼下的小吃店草草吃了一顿晚餐,具体吃了什么一出门我就忘了。之后我开车到了皇都大酒店,由于赶上了交通晚高峰,我比平时花费了更长的时间。我在楼下拨通了王哲的电话,问他是不是在当班。他告诉我他在大堂酒吧。我鼻子都快乐歪了,我的舌头上出现了金汤力的味道。
一楼西侧的咖啡厅人满为患,我顺便向领位小姐打听了一下席丽丽,对方告诉我席丽丽已经下班了。这对夫妻快成牛郎织女了,不搞冷战才算怪事呢。
顺着钢琴声我上了二楼,马来西亚三人演唱组正在霓虹闪烁的小舞台上演出,浓妆艳抹的女歌手站在中央唱歌,其他两个人为她伴奏,一个弹钢琴,一个吹萨克斯。我驻足欣赏了一下,觉得他们在各忙各的,完全不在一个点上,或许这才是正宗的爵士乐,不是为我这个土包子服务的。
“你怎么来了?”王哲盯着我说。
“给我一杯金汤力。”我坐在吧台前,风度翩翩地朝两侧的外国朋友打招呼。
“见鬼,你怎么来了?”倘若一个人“鬼”字不离口,那么这个人迟早会见到鬼。
我用右手握成一个半圆形,端端正正送到嘴边,闻了闻,然后一仰而尽。外国朋友看懂了我的动作,爽朗地笑起来。
王哲显然没弄明白,他傻乎乎地站在酒吧里面,很迷茫地看着我。
“给我一杯金汤力。”我拍了一下吧台,说,“见鬼!”
一杯气泡升腾的金汤力送到我面前,我咂了一口,感觉好极了。王哲忙碌起来,我转过身子,灵巧的手指头跟着旋律打着拍子。
“如果没什么要紧的事,请你不要来我的单位。”王哲忙完手头的活儿,欠身对我耳语道。
“哦?”我放下杯子,把嘴凑到他的耳边,说,“我为什么不能来,酒店又不是你家开的。”
“你来可以,就是别来找我。”
“没有你可不行,我付不起酒钱。”我无赖地说。
“好吧。”王哲绷着脸,恼火地说,“你有什么事?”
“你好像有什么事瞒着我。”
“没有。”
我摇摇头说:“不可能,你和方炜之间似乎有一个秘密。”
提到方炜,王哲立刻提高声调,不再耳语了:“你怎么知道他的名字?”
“雕虫小技而已。”我谦虚地说。
王哲用了很长时间才恢复常态,他敷衍了事地说:“方炜是我的朋友。”
“他曾经是酒店的调酒员。”
“是的。”王哲点头道。
“看着你俩嘀嘀咕咕的样子,我浑身起鸡皮疙瘩。”我嘻嘻哈哈地说,“你俩不会是同性恋吧。”
“别开玩笑了。”王哲说,“我委托你办的事怎样了?”
“有些眉目了。”我轻描淡写地回答。
“说说看。”王哲伸长脖子。
“时机未到,我要等到全部调查清楚之后才会告诉你事情的来龙去脉,这是我做事的风格。”我巧妙地收住了话题。
我点上一支烟,王哲从柜台里取出烟灰缸递到我面前。“席丽丽一切正常吧?”
“还有待观察。”提到席丽丽,王哲顿时紧张起来。
我吐了一口烟圈,说:“你分析一下,那个神秘兮兮的詹.广才究竟躲到哪儿去了?”
“这话我该问你才对。”王哲瞪着眼睛说。
“是呀,我怎么问起你来了,实在不好意思。”我眯着眼看着王哲,“我肯定能找到他,只要他没被烧成灰。”
王哲忽然戒备起来:“你没糊弄我吧。”
“放心吧,我有职业道德。”我一口气将酒喝完,把香烟掐灭,然后把钱夹拿出来,“这杯酒多少钱?”
“算我请客。”
“不行。”我一反常态地说,“喝酒付账,天经地义。”
王哲眨了眨眼,说:“四十元。”
我咽了口唾沫,抽出几张票子,问:“据说酒店里经常有折扣时间段?”
“你说的是‘欢乐时光’吧,有倒是有,就是刚刚过了。”王哲猛地从我的手中把钱抽走。
“怎么不早说。”我埋怨他道。
我为何非要如此呢?因为旁边的老外一直直勾勾地盯着我,我可不想白吃白喝丢了咱们国人的脸,这点觉悟我还是有一些的。
“你没有别的事了?”王哲把我的钱交给出纳后,回到我面前。
“那个秘密既然你不愿说就算了。”我整了整衣服,站起来,“张庆海也是你的朋友吧。”
王哲说:“这你也知道?”
“我自有办法,很多很多。”这次我没有故作谦虚。
“他是我师傅。”
“也是方炜的师傅吧。”
王哲停顿了一下,说:“是的。”
“别紧张,我喝多了,只是随便问问。”我的心情大好,看来柳飞云调查的信息准确无误。我站起来和邻座的外国朋友握了握手,他的手掌坚实有力,果然是吃牛肉长大的主。
王哲很礼貌地把我送到楼梯口,我猜他真实的意图是想监督我直接离开酒店,好像我变成了一个艾滋病携带者。
“对了,”我们并排走到大堂,临分手前我随意问了一句,“你认识张平吗?”
王哲想也没想便脱口而出:“我不认识这个人。”
我的眼神在他脸上停留了几秒钟,他似乎没有撒谎。“好了,该说再见了。”我挥手道,“我会在规定时间内找到答案的。”
“但愿如此吧。”王哲回到大堂酒吧工作了。
我检查了手掌里的相机,王哲的大头照片清清楚楚,我得意地笑了笑。
现在,我确定了两件事情,王哲和方炜之间有个秘密,张庆海与方炜之间也有个秘密,两件事好像没有关联,方炜是其中的关键人物。至于这两个见不到光的秘密嘛,我早晚会知道的。
还有,那个叫张平的人肯定与张庆海或者方炜有关,要搞清他们之间的关系必须由昨晚的出租房入手。
我溜进咖啡厅,找到一个慈眉善目的小领班,打听到了席丽丽本周的班次。席丽丽同样是我调查的对象,因为她也有个秘密。
出了酒店大门,我在停车场里转了一圈,猛然发现张平的车停在角落里,我若无其事地凑过去,看到不同的车牌号。趁四下无人,我蹲在车头,用手电观察固定牌照的螺丝,螺丝已经生锈,不可能是刚换上去的。
我并没有掉以轻心,现在汽配市场随处可见可拆卸的号牌架,那种号牌架有两层,底层可以固定在汽车的号牌位置,而表面一层固定号牌,两层之间用特殊的卡子固定,通过专用工具就可以拆卸牌照,操作非常简单,一分钟就能够完成。
我用钥匙撬起边框,用手电往里面照,没有发现可疑的夹层。
为了万无一失,我绕到车尾处,昨天我掀开行李厢时特意在一个不显眼的地方贴了一张纸,我并没摸到那张纸。我松弛下来,大概是我紧张过了头吧。
我回到车里,取出笔记本记录下几个潜在线索,把王哲的照片存在邮箱里,然后开车去了张平最后出现的那栋楼。楼道里依然是黑漆漆的,今晚连月光都没有,整个大楼内没有半点声音,难道那些邻居都睡觉了?
我模仿张平敲门的动作,用指尖制造出清脆的嗒嗒声,我只想撞撞大运,没想到门竟然开了。
我的心悬起来,原来张平还在这里。
房间里只开着一盏台灯,微弱的光线将开门人勾勒出一个魁梧的轮廓,对方戴着一顶棒球帽,面部与黑暗融为一体,乍一看以为对方没有脸。我们默默对视着,现在离开已经来不及了。
“你找谁?”对方的声音很粗,像是从喉咙里发出来的。
“我找住在这里的人。”我硬着头皮说。
“进来吧。”对方侧过身,给我留出一条缝隙。
我犹豫了一下,还是进去了。这间屋子我来过一次,所以并不觉得有多陌生。我站在房间中央,转过身,防备着眼前这个健壮的青年。“你住在这儿?”
对方锁好门才回答我:“怎么,有问题吗?”
“不对吧。”我把手插进口袋,悄悄拉开工具包的拉锁,触摸到瑞士军刀,准备随时动手。“我看你也是来找人的。”
我环顾四周,没发现房间里还藏着其他人,这样很好,公平合理。
对方自顾自地笑起来,笑声并不是很自然。“你说说看我来找谁?”
“一个鬼鬼祟祟的人。”我不想把张平的名字过早地说出去,那是我的底牌,不能轻易打出去。
对方明显愣了一下,但即刻又恢复了常态,他阴森森地笑着说:“你是警察吗?”
“我不是。”
“太好了。”他嘲讽地笑了笑。
“这么说是你住在这儿?”我绝不放过这个问题。
“你说呢?”对方反问道。
“可能是我走错门了。”我准备离开,可对方挡住了我的去路。
“我怎么觉得你有点眼熟?”
“可能是我长了一张大众脸吧。”我谦虚地说。
“不对。”对方肯定地说,“我见过你。”
“可能吧,我就住在附近。”
“你应该认识王哲吧。”
这回轮到我愣住了,我似乎在某个地方听到过他的声音。我仔细看着对方的脸,他的脸棱角分明,像是用尺子画出来的。
他是方炜,我猛然想起来。
可是,方炜怎么会在这里?他与张平是什么关系?
“坐吧。”方炜热情起来,但我觉得他的态度只是伪装,“喝点什么吗?”
“不必了,我待不住。”我坐在硬邦邦的沙发上,脑子里飞快地转动着。
茶几上放着一把车钥匙。
“你是王哲的朋友?”他问。
“算是吧。”我模棱两可地回答。
方炜递给我一支烟,我注意到他的手掌里布满了老茧,根本不像是年轻人的手。他取出打火机,替我点烟的同时杀气腾腾地看着我。
我们俩在阴暗潮湿的房间里聊起来。
“这边的环境可不太好。”我翘起二郎腿,随随便便聊起天来。表面上我很轻松,其实我心里格外忐忑,不知为何眼前这个人总让我紧张,真是莫名其妙。
“让你见笑了,这是我租的房,租期已到,我正忙着收拾东西呢。”方炜往我脸上吐了一口烟,皮笑肉不笑地说。
“让我来帮你吧,我有大把的时间。”我殷勤地说,实际上我想看看他在收拾些什么,有没有碎骨头啥的。
“没事,我一个人就行。”方炜冷冰冰地拒绝了我。
“别客气,都是朋友。”我热情过度地站起来,推开卫生间的门,除了浴缸里多了一团干净的抹布外没有任何变化。
“我说过,不用你帮忙。”方炜把我扯出来,他的手劲很大,我夸张地趔趄几步,顺势进了卧室。
卧室里干干净净,连个包都没有,方炜收拾房间的鬼话不攻自破,他说起瞎话来倒是很从容镇定。
“看够了吧。”方炜站在门口,挡住我的退路,“现在该说说了吧,你到底是谁?”
“我是王哲的朋友,你可以打电话向他确认。”现在王哲就是我的挡箭牌。
“你来这儿干什么?”
“我说过,我来找一个人。”我反客为主地说,“你认识他吗?那个整天拖着一个破旅行箱子乱转的人。”
“我不明白你在说什么。”
我知道方炜心里明白得很,在说谎方面,他充其量是个小学生。
“既然你不知道就算了,我还要继续找他。”我走到他面前,说,“告辞了。”
我俩对峙了一会儿,最终方炜侧过身,给我让出一条路。“后会有期。”他意味深长地告别道。
“祝你好运。”我从他身边走过,拉开大门头也不回地下楼了。
我的心扑腾扑腾地乱跳,今晚我显然是冒进了。
显而易见,方炜与张平是在一条船上,这间房是张平的临时住处,他白天基本不会出现,所以邻居们从未见过他。出面租房的人不是他,而是方炜,为什么呢?因为张平轻易不能露面。
由于我误打误撞报了警,房东必然在第一时间联系了方炜,于是,方炜立刻赶过来把张平的指纹统统擦掉,退房只是时间上的问题,张平再也不会回来了。
已知的线索即将终止,尽管我不知道这条线索连在哪里。不过到现在为止,我基本可以判定方炜和张平正在谋划一件极其危险的事,或许是杀人越货之事吧。
事情变得越来越刺激了,我浑身上下每条神经都兴奋起来,几分钟前的摊牌让我有机会找到张平的藏身之地。
刚才在房间里我看到了一把车钥匙,比普通钥匙长出一截,像是旅行车专用的,院子里可没有那样的车。我徒步到了附近的街区,看到路边停着一辆九座的旅行车,车身是乳白色,车窗贴着黑色太阳膜。我用手电筒往里面照了照,看到两箱洋酒。
方炜办事还算小心,其实他多虑了,如今的社会谁也不会操心与自己无关的事。
我用了半分钟便打开了旅行车的行李厢,观察一下四周,然后一狠心,弯腰钻了进去,慢慢合上后门。车里有股烈酒味,让我忍不住要打喷嚏。
我坐在地板上,凉气顿时窜上来,像条水蛇在体内纵横穿梭。我竭力控制住呼吸,将自己身体调整到最佳状态。我目不转睛地看着院门口,等待着方炜从里面出来。
要想找到张平,我必须铤而走险。说实话,我想不通自己为何非要这样做,好像事情一开头就再也停不下来了。
我从后座底部意外地找到备用座套,把它垫在身下,像一张羊绒毯子,暖融融的。我取出手机,准备将其关掉,这种时候任何细节都要处理得当。手指刚刚放在按键上,电话就响了,在寂静的夜晚显得格外刺耳。
我慌忙按下绿色的接听键,然后迅速观察四周,幸好方炜还没有来,否则的话后果不堪设想。听筒里传出“喂喂”声,活像一只公鸭的叫声。
我一边紧紧盯着车窗外,一边把电话举到耳边,准备随时挂断电话。
“哪位?”我压低声音说。
“我是王哲。”
“我们不是刚见过面吗?”我对他的突然来电非常恼火,“你是不是想把金汤力的钱退还给我?”
“别他妈的废话了。”听口气他似乎比我更生气。
“请使用文明用语。”
“你见到方炜了?”
我装糊涂道:“见过呀,我记得当时你也在场。”
“不是那次,我说的是今天。”
“好像见过吧。”我打着马虎眼说,“我俩真是有缘呀,在茫茫人海中竟然能再次相遇……”
王哲打断我的话:“你跟他说什么了?”
“我只说我是你的朋友,其他的一个字也没透露,我以人格担保。”
我听到王哲长舒一口气,似乎他对这件事非常紧张,而且我觉得他好像很忌惮方炜这个人,尽管他们是朋友。
“你到底怕什么呢?”我刺激他说。
“我什么都不怕。”王哲的嘴硬得像块铁。
“好吧,你是天下第一。”我准备挂断电话,现在可不是闲聊的时候。
“我警告你,”王哲假装恶狠狠地说,“我的事你不要告诉他。”
“放心吧,我和方炜还没熟到那个程度。”我挂断电话,并把手机电池卸下来,塞进工具包中。
王哲显然是刚接到方炜的电话,可以肯定方炜开始注意我了,这样很好,公平公正,我不愿意总躲在暗处。
我刚刚找到一个舒服的姿势,方炜就从院门里出来了,他很小心,先看了看四周,然后才朝面包车走过来。
我平躺下来,调整呼吸,脚步声越来越近。一定是双硬皮皮鞋,如果踢在我的脸上,鼻梁骨会马上断裂。
看来王哲惧怕他是有原因的。
现在我在赌,如果方炜首先打开行李厢,那么我的所有计划便提前结束了。不过我还是很有把握的,因为他是空手而来,除非他要先喝掉一瓶洋酒。
当然了,我也做好了最坏的打算,如果被方炜提前发现,我肯定要保护好自己。我刀握在手,防备方炜攻击。
脚步声到了车厢外,感谢黑色的太阳膜,他从车外是看不到我的。我看到一个高大的身影站在车外,钥匙清脆的碰击声响起来,我的心提到了嗓子眼。
车门开了,是前门。方炜坐进来,启动车子。我直挺挺地躺在地板上,大气不敢出。发动机的噪音很大,这让我有一丝的安全感。
他没有马上开车,而是点上一支烟,我听到手机键盘声,他大概在发短信息吧。浓厚的烟味缓缓地蔓延到车尾,我连忙捂住鼻子,生怕打出喷嚏。
为什么不打开车窗?我真想站起来郑重地提醒方炜。
香烟终于抽完了,方炜把烟头扔到外面,车子开动起来。我晕头转向地看着移动的星空和遮住月亮的乌云,?99lib?这是我头一次躺在车内,那感觉糟透了,我的胃部翻腾起来,金汤力要造反了。
车子一直往城北开,路边的霓虹灯越来越少,我忽然感到有些不妙,方炜不会是发现我了吧?
车子开得越来越快,像是行驶在一条乡间小路上。我紧紧地抱住座椅,生怕被车子的惯性颠起来。
方炜始终没发出一点声音,这让我有些不安。我悄悄地坐起来,用一只眼睛窥视,方炜刚点上一支烟,正聚精会神地开着车,他应该没有发现我。如果我咳嗽一声,一定会把他吓得半死,搞不好车毁人亡。
嘿嘿,太刺激了。
街灯已经没有了,路也变得坑洼不平,方炜不得不降低了车速。我被迫换了个姿势,跪在两箱洋酒中间,我觉得体内的零件快要散架了。
渐渐地,我开始后悔了,这一趟太过冒险了。
就在我悔恨交加的时候,车停了,我顿时紧张起来,最关键的时刻到来了。
我听到摇玻璃的声音,方炜并没有下车,好像外面有人,我听到了脚步声。
我屏住呼吸,静静地等待着。
方炜摇下车窗,说了句令我五雷轰顶的话!
他冷酷地说:“那个人就躲在后面。”
还没等我反应过来,后车门就被掀开了,一道白光打在我的脸上,接着我的脑袋上麻了一下,之后便失去了知觉。
第六章 恐怖密室
1
我是被疼醒的。脑袋上像裂开了一道缝,某些液体凝固在头顶,结成了块,变得硬邦邦的。
我昏昏沉沉地坐起来,觉得头重脚轻,身体失去了应有的平衡。我的手在周边徒劳地摸索着,这里的空气是潮湿的,似乎有些泥土的芳香。
四周是无尽的黑暗,我失去了方向感,感觉大地在旋转,以一种不易觉察的速度旋转。
我只是做了个噩梦吧,不必担心,梦总会醒的,睁开眼时我还会在那个不算太大却很温馨的小屋内。我在等醒来的那一刻,梦会在什么时候结束呢?我没有经验,也未曾留意过,顺其自然吧,我只需耐心等待,一切都会回到原点。
时间缓缓地流逝着,不快也不慢,按着以往的习惯迈着四方步向前行走。而我却一点点失去耐心,我的内心焦躁起来,像烧起了一把大火,无法平静下来。
时间在黑暗面前不堪一击,我的头脑彻底混乱了,搞不清刚刚过了是一个小时还是十个小时。
渐渐地,我开始意识到自己是在自欺欺人,我根本不是在梦中,残酷的现实其实就摆在面前——我被人关在一间漆黑的小屋里。
一间密室里。
我依稀记起最后一刻的情景,一道白光让我暂时闭上了眼睛,紧接着一个坚硬的东西砸在我的脑袋上。后面的事我完全没有印象了。
我摸了摸头上的伤口,那地方血肉模糊,已经分辨不出伤口到底有多大。此刻我的头脑是木木的,像是昨晚喝光了一瓶二锅头。
我到底被关了多久呢?我摸了摸曾经光滑的下巴,现在多了些硬茬,有些扎手,按我的经验应该不会超过八个小时。没想到胡须还有如此功能,呃,做男人真好啊。
必须承认我低估了方炜,他早就知道我躲在车里,为了避免打草惊蛇,他始终用短信与外界联系。他开车到了荒郊野岭之处,然后抽冷子向我出手,那时我还在美滋滋地做我的侦探美梦呢。
袭击我的人是谁?我猜是张平,我们终于又见面了,他说过再见面时会杀掉我,现在,他可以承兑诺言了。
其实在出租房里我和方炜摊牌的时候,他就动了杀机,即使我不自投罗网钻进他的车内,他也会找机会干掉我。这样也好,长痛不如短痛,早死早托生嘛。
口腔内如沙漠般干燥,我的舌头艰难地移动着,四处寻找水源。我竖起耳朵,试图搜集各种信息,就算是死我也要知道自己死在什么地方。
没有任何声音,小屋仿佛与人间隔离,或许我早已死去,从被袭击的那一刻起,其实小屋是我的棺材。
可能我被埋在山林里,离地面五六米的样子,难怪空气中有股泥土的味道。我会常年禁闭在土层里,肉体会逐渐腐烂,最后变成一堆白骨,供蚂蚁们享用。
没有人会发现我,这里不会盖起摩天大楼,也不会改建成湿地公园,我将永远留在泥土中,与大地融为一体。
会有人寻找我吗?何美丽大概会做一些尝试,她当然要索回她的工资,房东大概也会找我。对了,还有王哲,他的一千元定金连个响都没听到,他一定会认为我是个大骗子。
当然,最担心的人是柳飞云,他现在可能已经急疯了。
我闭上双眼,在这里眼睛成了多余的器官。我试图站起来,可努力了几次都没有成功。为了保存体力,我躺下来,坚硬的石头弄疼了我的后背,我侧过身,让右侧的胳膊承受这一切吧。
我躺了很长时间,头脑逐渐清醒了,我知道自己还没有死,也没有埋在土地里。方炜把我关在小屋里,打算活活饿死我。
求生的欲望被唤醒,我要活下去,哪怕只是短短的一个小时。
我慢慢向前爬,虽然我早已不辨方向。刚爬了几步我就顶到一面墙上,伤口疼起来,眼前一片金色的星星。
我跪在墙下,展开双臂摸索起来,墙体是木质结构,相当粗糙,木板间有一定的缝隙。我感到很幸运,自己还在地面上,如果他们把我关在地下室,恐怕我现在已经崩溃了。
我沿着木墙往前爬,这次我变得谨慎起来,脑袋再没有和其他物品相撞。我在小屋里转了一圈,然后回到想象中的原点。
现在我有了一个初步的判断,小屋大概有十三四个平方,呈长方形,高度应该超过两米,四面是木板围成的墙。小屋应该不是新建的,白天我肯定可以看到外面的情况。
屋内还有某些物品,但目前无法分辨。眼下只有耐心地等待天亮了,我的心逐渐平静下来。衣服兜里空空如也,手机、钱包以及工具包都不见了。方炜很小心,他不会给我任何逃脱的机会。
我的手在身体上摸索着,检查一番,皮鞋少了一只,上衣袖子磨出了一个大口子,大概身上还有些轻伤。但这些已不再重要了,bbr>.我现在要做的是养足精神,准备逃离这个人间地狱。
我重新躺下来,尽量调匀呼吸。气温很低,我不得不缩成一团,像动物冬眠的样子。一阵阵刺骨凉风从木板的缝隙处吹进来,我的身体不由自主地抖起来,牙齿间不间断地碰撞,发出脆脆的响声。
我的脑海里出现了无数次旭日东升的模样,恐怕只有这样我才能挺过这无情的黑夜。我用各种办法打起精神,如果现在睡过去,就别想再醒过来了。
我睁大眼睛躺在地上,突然,我听到了某些细微的声音,很轻,但离我相当近。我慢慢坐起来,竖起耳朵,寻找声音的来源。
那声音又响了一下,我后背冒出了冷汗,因为我听出了声音来自小屋内。
还有一个人!
这个人一直在冷静地观察我!
2
“是谁?”我战战兢兢喊了一句。
没有人回答,我像是对着空气说话。我又喊了一声,小屋里回荡着我发狂的声调,我的声音嘶哑、压抑,听上去毛骨悚然,仿佛是鬼在叫喊。
我是不是疯了?
可能是在极端条件下出现了幻视幻听,我曾在某本医学书里读过。我自我安慰般地松了口气,再次躺了下来,不过这回我的神经始终处于紧绷绷的状态,黑暗总是给人无穷无尽的想象。
我的注意力始终停留在左前方,我总觉得那里有一个神秘可怖的东西,或许是死神吧,它在等待时机带我离开。
密不透风的夜色把我团团包裹起来,风停了,死一般沉寂。世间好像只剩下我一个,孤孤单单地活着,心却死了。
就在这时,我听到了呼吸声,我全身的血液似乎在一瞬间凝结了,因为那不是我发出的声音。
我的左前方确实有个人,是方炜还是张平?如果要杀我为什么迟迟不动手?
这里可是个分尸的好地方,没有人会打扰他们,也不必担心会留下痕迹。
“喂!你是谁?”我又喊了一声。
对方没有回答,呼吸声却愈发沉重起来。会不会是另一个被囚禁的人?我很快便否定了这个一厢情愿的想法,如果方炜想置我于死地,就不会留给我任何与活人接触的机会。既然如此,对面是个什么东西呢?
我朝前爬了半米,然后停下来观察对方的反应。老实讲我还没有适应黑暗,所有的感觉器官好似都失灵了,我无法判断对方的具体位置。
我像受惊的动物般爬爬停停,一边爬一边留意四周的动静。或许我该老老实实地等待天亮,可我实在无法控制住蠢蠢欲动的好奇心。
渐渐地,我觉得自己已经靠近那个东西了,我清晰地听到对方呼吸的声音。我停下来,几次深呼吸后,试探性地把手伸进黑暗中。之后的几秒,我的心跳突然加速,血液倒流,我遇到了最恐怖的事——
我摸到一团毛烘烘的长发!
我根本感受不到对方的体温!
小屋里还有一个人,或者说有一个鬼。长发披肩,两只黑色的眼睛阴森森地盯着我,咧着大嘴,露出参差不齐的牙齿,在黑暗中闪着幽光。
我猛然跳起来,狼狈不堪地向后退,直挺挺地撞到墙上,腹内翻江倒海般的疼痛。倒地后我迅速换了个位置,尽量调匀呼吸,观察对方的动向。或许我是在做无用功,那个东西可以在黑暗中看到我。
“你到底是人是鬼?”过了一阵,我嘶哑地问道。
我的话似乎被沉重的夜色融化了,没有人回应我。我退到墙角,双手剧烈地哆嗦起来。忽然间我觉得小臂上黏黏糊糊,用手一摸,有些温热。
难道是下雨了,我下意识地抬头看了看屋顶,头顶上死气沉沉。我用舌头舔了一下手臂,闻起来有些腥味,但真正的味道是咸的,那应该是我的血。
现在才感觉到疼,想起来真有些后怕,刚才短暂的接触时对方用锋利的指甲把我抓伤了,我怀疑流出来的血已经不再是红色的了。
我猛吸了几口,然后把血吐掉,虽然是自己的血,可我还是觉得有些恶心,嘴巴里一股怪味道,嗓子眼似乎被堵住了。现在真想喝口清水呀。
对方终于有了动静,它在一点点靠近我。虽然我看不到,但我感觉它也是爬着过来的。
我怕极了,在这间诡谲的密室里有一个披头散发、人不人鬼不鬼的东西正一声不吭地朝我慢慢爬过来!
它大概会扯断我的脖子,然后掰开我的脑壳,吃光里面白花花的脑浆。或者咬碎我的胳膊,吸干里面的鲜血,最后我将成为一具干巴巴的尸体。总之,下场不会很体面,当然后面的事我是不会知道的,任凭对方随意处理吧。
声音离我愈来愈近,我的全身已经绷紧了,像一根被冰水冻住的棍子。我脱下仅有的那只鞋,用尽全力向前投去,我可不愿就这样不明不白地死去。
鞋子幸运地击中对方,脚步声出现了混乱,对方退了回去,危险暂时过去了。一只鞋竟然起到了如此之大的效果,我实在想不通,方炜为我设了一个怎样的局。
我一动不动地蜷缩在墙角,焦急地期盼天亮。万幸的是对方没有再次扑过来,我又多活了几个小时。
手脚已经冻得没有知觉了,就算是被切断大概也不会有任何疼痛。我不停地搓揉,如果天亮之前遇到袭击,我好歹也要抵抗一阵。
不知过了多久,我通过木板间的缝隙朝外面张望,天边终于露出了一些微光,我体内的血液开始沸腾起来,麻木的手脚好像也有99lib.了反应。
曙光在一点点扩张,黑色被驱散了,天际变得朦朦胧胧的,神秘的紫气笼罩着大地。几朵形态各异的云彩从天边慢悠悠地飘过来,它们被染成柔和的粉红色,真是漂亮极了。
两行热泪滑下来,我第一次觉得日出是如此弥足珍贵。万物复苏,惊恐不安的夜晚终于过去了。
太阳终于从山后面露出了头,圆圆的,像个鸡蛋黄。我的身体暖和起来,血管里汩汩的流动声都清晰可辨。
屋外的一草一木逐渐显现出模糊的轮廓,屋内的光线也充足起来。我立刻睁大眼睛,我要在第一时间看清楚那个披头散发的是个什么东西。
对面有一团黑糊糊的东西,一动不动地缩在我的对面。小屋中央躺着只皮鞋。我爬过去把皮鞋套在脚上,然后站起来,僵硬的关节噼叭乱响。
那团东西有了动静,身体慢慢舒展开,我不禁笑起来,原来是一只野狗。它的毛发是棕黄色的,身体大概有一米长,肋骨隐隐可见,估计已经几天没吃东西了。它长得不算难看,只是身体脏兮兮的,像是刚从泥里钻出来。
它蜷成一团趴在地上,脑袋枕在两只前爪上,头顶上的大耳朵耷拉着,两只眼睛无神地看着我,那样子怪可怜的。
昨晚我险些被一只野狗活活吓死,回想起来,我笑了好一阵,说实话,那笑声像哭似的。野狗眨了眨红红的眼睛,疑惑地看着我。
我无意中瞥见手臂上的伤口,紫黑色的血已经凝固了,变成了硬茧,摸上去还有些疼。什么时候受的伤呢?我费力地想了想,对了,是被这个狗东西咬的。
我文质彬彬地对着野狗说:“混蛋,你怎么能咬人呢!”
野狗终于抬起了脑袋,它没有自我辩解。
“你有狂犬病吗?”我恼火地问。
野狗垂下脑袋,爱搭不理地瞟了我一眼,准备重新回到睡眠状态,继续做它的春秋美梦,丝毫没有忏悔的意思。
算了,没时间跟它生气了,现在最要紧的是从这里逃出去。我转过身,打量这间禁闭木屋。小屋不算大,顶棚却很高,其结构非常简单,全部是用木板搭建而成,四面没有窗户,显得异常压抑,阳光只能从缝隙处渗透进来,在地板上形成一道道不规则的白线。除了一把木制椅子外,屋内没有任何物品。随处可见的灰尘说明这里已经被遗弃多年了,可能是猎人建造的临时落脚点。
我的心往下沉。
我朝外面张望,四周是一望无际的大树,每个方向都是同样的景观,小屋可能处在树林的中央。树与树之间弥漫着浓稠的雾气,看上去很不真实,像是在另一个世界里。三四只鸟儿自由自在地从头顶上飞过,让我既羡慕又嫉妒。
宽大的木门无比坚固,我使出全部力量踹了几脚,木门纹丝不动,继续坚守岗位。
我在小屋里转了几圈,试图找到某些破绽。那只野狗目不转睛地盯着我,看样子它没有帮忙的打算,我猜它除了咬人外其他的什么都不会。
四面墙体和上面的顶棚都相当牢固,逃出去的可能性比较渺茫,我颓然地坐在地上,万念俱灰。毫无疑问,木屋就是我的坟墓,我万万没想到自己接手的第一件案子会是这样的结果,我莫名其妙地卷进来,然后莫名其妙地丢了性命。
方炜这个混蛋,居然使用了这个残忍的手段。我忍不住高声骂了几句,声音在树林间回荡着,几只鸟儿慌慌张张地腾空而起。
必须要节省体力,我强迫自己冷静下来,一定要想办法出去,跟他算清这笔账。我看着那只野狗,百思不得其解,小屋里为什么会有一只狗呢?它是什么时间进来的?如果它是后进来的,那说明屋内有条通道。
希望重新燃烧起来,我又开始搜寻,趴在地上一寸一寸地寻找,决不能放过任何一个逃生的机会。
我花费了很长时间却连一个虫洞都没找到,最后我蹲在野狗面前,客客气气地询问道:“你他娘的是怎么进来的?”
野狗懒懒地翻了个身,将臀部对准我。
怎么办呢?这样下去我连一天都坚持不下去。
“有人吗?救命呀!”我有失体面地大喊起来,希望有奇迹出现。
我听到树林里的回音,好像还有个人在拼命呼叫。野狗的好梦被我搅黄了,它站起来一瘸一拐地躲开了我,它的后腿受伤了。
“你别乱跑,我看看你的腿。”我随口说了一句,没想到它还真停下了,像听懂了我的话似的。
我靠近它,试探地摸了摸它的后腿,它下意识地闪躲一下,好像没有要咬我的意思。我壮着胆子抓住它的后腿,看到有一根尖树枝深深地扎在肉里面,伤口周边血肉模糊,估计已经许多天了。
“我可以帮你把树枝拔出来,你可不准咬我。”我和野狗商量道。
野狗木呆呆地看着我,也不知道它听明白没有。
“你看那是什么?”我灵机一动,指着屋顶说。
就在野狗分神的一刹那我迅速拔出了那根树枝,干脆利落,一气呵成。它叫了一声,我听出那是欢快的叫声。
野狗转过身用它干涩的舌头舔了我一下,向我表示感谢,我摆摆手,意思说这不算什么。我在木屋里又转了几圈,那条知恩图报的狗跟在我屁股后面,像个忠诚的保镖。
“你跟着我也没用,我们俩谁也出不去。”我对它好言相劝道,“你看你还是躺下省省体力吧。”
野狗不听忠告,依然摇着尾巴跟着我。我蹲下来揪住它的耳朵左右摇晃,它好像更高兴了。
“既然是共患难的关系,我还是给你取个名字吧。”我歪着脑袋想了想,说,“干脆叫你阿黄吧,你愿意吗?”
阿黄脆脆地叫了一声,它显然接受了这个大众化的名字。“阿黄、阿黄、阿黄!”我蹦蹦跳跳地叫着它的名字,阿黄像脚踩弹簧似的飞来飞去。没多久我们便熟络起来。
我俩在狭窄的木屋里追逐打闹,被囚禁的恐惧感一散而光。玩累了,我们便躺下来休息,阿黄伸着红舌头吐着热气,我枕在它的后背上,不一会儿就睡着了。
我满以为醒来时会躺在自己的双人大床上,可无情的现实迎面给我一记耳光,我的旁边是新朋友阿黄,四周是简陋、坚不可摧的木板。
“阿黄,我们会死在这里的。”虽然口干舌燥,但我还是忍不住说起话来。
“阿黄,你说今天会不会下雨?”
“阿黄,你要是会说话就好了。”
“阿黄,你有女朋友吗?”
“阿黄,干脆咱俩拜把兄弟吧。”
……
阿黄专注地看着我,我们四目相交,我知道它全听明白了,狗是人类最好的朋友,这话一点都没错。
我的肚子咕咕叫起来,阿黄的肚子也打起鼓来,我俩虚弱地躺在一起,等待着命运的判决。
太阳一点点沉下去,我拍打着木板,希望有人能把我们搭救出去。两只手肿得像刚出蒸锅的馒头,我基本上绝望了。
我抽抽搭搭哭起来,越哭越伤心。我不怕死,但这种死法我无法接受。阿黄也跟着哭起来,它的声音忽长忽短,让人心碎。我抱着它的头,它的脸上湿漉漉的,阿黄真的哭了,其实它什么事都明白。
我紧紧地抱着它,它的两只前爪扣在我的脖子上,脑袋贴在我的耳朵上,吐出的热气把我的头发弄湿了。
我万万没想到会出现这样的一幕,我生命的尽头居然跟阿黄在一起。
“阿黄,别怕,我会保护你的。”我安慰它说。
“阿黄,明天我们就会得救的。”我自欺欺人地给自己打气。
我抱着阿黄迷迷糊糊地昏睡过去,很温暖,像抱着一个火炉子。
夜半时分我被梦惊醒了,我梦见自己漂在小溪里,周围是穿梭的鱼群,远处是轰隆作响的瀑布,阿黄的脑袋贴在水面上,它的泳姿不雅但却非常实用。
我勉强坐起来,摸了摸干瘪的嘴唇,艰难地咽了一口唾沫,口腔里像是着了一把大火。大限即将来临,我叹了口气,再过几个小时我就要不明不白地离去了。
阿黄比我更渴,我摸了摸它的舌头,那个终年湿热的器官现在变成了石头。它一动不动地压在我身上,生命体征在慢慢消失。
它被我吵醒了,硕大的脑袋拼命钻进我的怀里,像受到惊吓的孩子似的。
我突然明白了方炜的意图,他故意放进来一只受伤的狗,是想让它活活吃掉我,这样一来,我就彻彻底底在地球上消失了,最终小木屋里只会剩下一只被饿死的狗和一堆分辨不清的白骨。
阿黄身上插入的树枝估计就是方炜干的。
我抚摸着它的脊背,它的尾巴像钟摆似的摇来摇去。不知过了多久,我猛然下定决心,把它摇醒。
“阿黄,你干脆吃了我算了。”我用力摇晃它,说,“吃了我你还可以多活几天,也许你会得救的,我们俩不要一起死,那样一点意义都没有。”
黑暗中阿黄没有一点反应,但我知道它全听懂了。
我卷起袖子,把小臂伸到它的面前。“你要是能出去,就去给我报仇。”我开始胡言乱语。
阿黄低沉地呜呜几声,然后喘着粗气。
我在黑暗中抱着阿黄的头,迅速掰开它的嘴,把手硬塞进去。“痛快吃吧,肌肉不少哩,保证合你的口味。”我近乎耳语道。
阿黄拼命摇头挣脱我,好像我要害死它似的。
“听话,快把我吃了。”我用最后一丝力气喊起来。
阿黄哆嗦起来,它痛苦地叫了一声,然后跑开了,在离我最远的地方再次呜咽起来,完全就是小孩的哭法。
“真是个大笨蛋,连人肉都不敢吃。”
我爬过去,阿黄一下子闪开了,我们开始了追逐,直到我动不了为止。我四仰八叉地躺在地上,连喘气的力气都快用尽了。
通过木板缝隙我呆呆地看着天色的变化,时间对我来说已经没有丝毫意义了。阿黄躲得远远的,其实它多虑了,我现在无论如何也抓不到它。
“阿黄,过来吧,我不逼你了。”
阿黄戒备地盯着我,它在犹豫。我不再说话了,现在我只想静静地躺着。临死前应该想些什么呢?此时我的脑袋里一片空白,大脑逐渐失去了功能。
阿黄一声不吭地卧在我身旁,上半身压在我的胸口上,我猜它可能会先走一步。
天已大亮,我的身体干枯了,像蜡像似的。阿黄慢慢僵硬起来,我的呼吸愈发地困难,眼前的景物模糊了,失去了焦点。
“再见了。”这大概是我留下的最后三个字。
3
我闭上眼,但即刻又睁开了,我突然想起了一件事,这件事令我奄奄一息的身体重新焕发出活力,或许我死不了!
我发疯似的脱去外衣,用牙齿把西服的内衬咬开,一把拇指大小的工具刀掉在地上,我兴奋得险些晕死过去。
我怎么没有早些想起来呢?为了防止意外,我会在经常穿的衣服里藏入某些特殊工具,如刀片、铁丝以及刀子之类的,其实我根本没打算会用上它们,这些隐秘的东西只是寻求心理安慰而已。
我全身颤抖着拾起工具刀,在手心里搓来搓去,爱不释手。这是一把多功能的进口刀子,是我半年前买来的,当时只是当个成人玩具,它可以开启葡萄酒,也可以裁纸,最重要的,它有一把伸缩小锯。以前我总觉得它很滑稽,现在却成了我逃出去的唯一希望。
“阿黄,我有办法了。”我兴奋地喊起来,比蚊子拍打翅膀的声音大不了多少。
“阿黄,你要坚持住。”我用力摇晃它的脑袋,阿黄已经不太清醒了。
“阿黄,你他娘的给我睁开眼!”我凶巴巴地把它的眼皮拨开。
它勉强动了动身体,像孱弱的老人似的。我推开它,挣扎着爬到缝隙最大的木板前,这不到两米的距离耗费了我大量的体力,我休息了好久才勉强支撑起身体。
我把小刀塞进木板间的缝隙里,忽然一下虚脱了,整个身子直挺挺地砸在地上,牙齿掉了一颗。我花费了很长时间才再次撑起身体,靠在木板上,我知道这样下去是无法锯开木板的,必须想个办法补充体力。
我看了看阿黄,它像球般的蜷成一团。
我之前看过很多纪录片,人在处于绝境的时候可以不顾一切,吃掉身边的活物,甚至残杀同类。
那时候他们已经不再是人了。
我不同,就算是死我也不会失去理智,我不能牺牲其他生命来延长我的寿命。
生命是神圣的,不容任何人践踏。
死,也是有尊严的。
我举起小刀,定了定神,做了几次深呼吸,然后拨开橡木塞的螺丝转,对准我的左臂,狠狠地割开一条约五厘米的口子,鲜红黏稠的血液一下子涌出来,比我预想中要多得多。
疼痛难忍,无法用语言形容。
我顾不上许多了,把手臂放到嘴边,大口大口地吸吮起来,嗓子里是火热的,我清晰地感受到血液在我体内流淌的具体位置。
浓稠的血顺着我的嘴角滴下来,我及时用另一只手接住,这是我最后的精华,决不能白白浪费掉。
我吸了很长时间,血液源源不断地涌进嘴里,牙齿被染红了,我猜自己现在的形象一定是毛骨悚然的。
我逐渐恢复了体力,尽管可能只是心理作用。
阿黄被那股独特的味道唤醒了,它睁开眼睛,疑惑地看着我,它的眼神是惊恐的。
我站起来,三步并两步地跨到阿黄身边,它想跑,却被我按住了。我牢牢地捏住它的脑袋,把血肉模糊的胳膊送到它的嘴边。
“喝吧,喝下去就能活下来。”我强行掰开它的嘴,说,“放心,我不会怪罪你的。”
阿黄不听,我便打它,起初是象征性的,后来我生气了,抡起拳头拼命揍它,打得它汪汪乱叫。
我没有丝毫手软,它不喝血就死定了。
最终它伸出舌头把我小臂上的血迹添干净,我看出它完全是应付差事。我又打了它几下,然后用力挤了挤伤口,血液再次涌出来。
“全给我喝光。”我命令它道。
阿黄混浊的眼睛流下了泪水,我伸出舌头将它的泪珠舔干净,和人类一样,也是咸咸的。
我放下它,撕下一块布把伤口包扎好,然后走到木板前开始我的工作。尽管还像踩在一团棉花上似的,但比起之前的状态要好多了。
我用锯条一下一下地切割木板,阿黄安静地蹲在我旁边,像在为我鼓劲打气。
应该说我遇到的难度比想象中要大得多,锯条的面积过小,要想锯断厚厚的木板需要大量的时间,可是,我已没有太多时间了,太阳落山时可能就是我生命的终点了。
我尽量抛去一切杂念,全心全意地投入工作中。单调的锯木声折磨着我的神经,我咬紧牙关一寸一寸地切割,生的希望就掌握在我的手中。
阿黄撑不住了,它又卧下来,缩成一团,仿佛一条棕色的长围脖。此刻我可没时间照顾它了,我在跟死神赛跑,输掉比赛的代价不言而喻。
现在我才知道时间是如此宝贵。
太阳在不停地变换位置,我真希望它能暂时停下来,喘口气,歇歇脚。
我麻木地重复着我的动作,锯条深入其中,但离真正的脱逃还差得太远。无论如何我决不会放弃,我知道如果一动这个念头,马上就会倒下。
嘴里是黏糊糊的,干渴难耐,残留的血腥味令我一阵阵眩晕,我只有想到方炜才能继续下去,他是我唯一渴望见到的人。
太阳偏西,光线渐暗,我锯开了一半,力尽了。我解开绑在小臂上的布条,用力挤了挤伤口,血液已凝固住了,恰好把那条口子堵上了。
眼前忽然黑了,无论我如何睁大眼睛,依然看不到任何东西,我仿佛坠入了另外一个空间,那里的一切对我来说是陌生的。
大限到了吧。死神终于走过来,紧紧扣住我的脖子。
耳朵发出嗡嗡的鸣响,血液不再流动,心脏一点点萎缩,像个干瘪的萝卜。
尽管这个情节我想过无数次了,我本以为自己会坦然处之,但真正到来的时候我还是畏惧的。
死,真是一个不可捉摸的东西,任何稳妥的准备都是无用的,当那一刻到来时,大多数人仍然还是会惊慌失措的。
可是,除了等死还有什么办法呢?
“阿黄,来世再见了。”我大喊一句。虽然这样说,我内心深处仍然不想离开,我实在是不舍呀。
“阿黄,你要坚持下去呦。”我的声音轻飘飘的,像一阵微风。
我觉得眼睛湿了,我一愣,然后意识到阿黄在用它的舌头舔我的眼睛,它真是一条懂事的好狗。
“别舔了,我会失明的。”我沮丧地说。
阿黄不听我的话,它执著地趴在我身上,用它那硬邦邦的舌头拍打着我的脸。我仰面倒在地上,它则趴在我的身上。
“如果我能活着出去,我会养你一辈子的。”我情不自禁地说。
阿黄不为所动,我知道它并不求回报。
过了好一阵,我的眼睛奇迹般地恢复了光亮,但比起以前还是有差异的。我已经很满足了,多亏了忠诚的阿黄,尽管我知道短暂的失明很可能是饥饿导致的。
我抱着阿黄躺了一会儿,然后站起来继续我的工作。在这之前我又在小臂上割开一个口子,用我的血来补充体力。
木板的大部分已经锯开了,我的手指为此磨出了两个大血泡。以这样的进度我是无法脱身的,尽管如此,我还是没有一丝懈怠。
人在关键时刻会迸发出无限潜能,这话我信。
我进入了一种无比疯狂的状态,现在我是为这根木板而活着,逃出去的念头反而越来越淡。
太阳迅速下坠,我的两根手指磨破了,血肉模糊。我把手指放进嘴里,把血吸干,然后继续手上的活儿。
我唠唠叨叨不停地和阿黄说话,尽管我完全不清楚自己说了些什么。阿黄睁着大大的眼睛看着我,它是一个优秀的聆听者。
“喀吧”一声,我的锯断了,最后的希望也折断了。
我瘫坐在地上,呆呆地看着马上就要被锯开的木板。等我缓过神来的时候,发现太阳马上就要落山了。
我咬紧牙关爬起来,退出一段距离,深呼几口气,然后拼尽全力向前冲去,用膝盖去撞那块木板。
我跌在地上,整个一条腿顿时失去了知觉,然而我顾不上休息,爬起来继续向前冲。我失去了理智。连续失败了三次,木板终于被我撞开了,曾经坚不可摧的禁闭室出现了一个方形口子。
“成功了!”我嘶哑地叫了起来。
我的嘴凑到出口前,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我闻到了自由的味道。我把没伤口的胳膊伸出去,捡起一片叶子,放入嘴中,味蕾感受到无比美妙的滋味。
我扭过身,把阿黄拍起来。“阿黄,你自由了。”
阿黄糊里糊涂地站起来,摇了摇尾巴,一脸疑惑。我抓住阿黄的耳朵,把它的脑袋按进洞口,大小刚刚合适。
“快离开这里吧。”我对它说。
我推着它的屁股,费了好大的力气才把阿黄推出去。我高兴极了,这可能是我二十多年来做的最伟大的事情。
“去找你的同类吧。”我朝着洞外喊。
阿黄看起来一点也没有重获自由的喜悦,它狂躁地在洞外叫,不停地走来走去,围着小木屋转了几个圈,最后它竟然企图从洞口爬回来。
“混蛋,离我远点。”我生气了,把折断的小刀扔了出去,正好打在它的脸上,它呜咽了一声。
我坐下来,用后背顶住洞口,彻底断了阿黄爬进来的念头。它用坚硬的鼻子拱我的背,像挠痒痒似的。
我叹了口气,洞口太小,我是无法逃生的。其实就算出去又能怎样,我绝对走不出这片树林。
阿黄还在叫,我不理它,一动不动地堵住洞口。过了一会儿,叫声消失了,阿黄渐渐走远,它终于离开我了。
“永别了,阿黄。”我看着手掌中的狗毛,放在鼻子下面闻了闻,随后流下了痛苦的眼泪。
4
太阳终于落山了,天色昏暗下来,幽灵出没的时候到了。
黑暗再一次将我包裹起来,阿黄的离去让我觉得格外孤独,我闭上眼试图昏睡过去,尝试了许久,我发现自己格外地清醒。或许是潜意识在作怪,我知道只要一闭上眼就永远不会醒来了。
等死的滋味是无比痛苦的,像一杯苦酒,不管你愿不愿意都必须一口喝下去。我强迫自己数数,刚刚数了一会儿我就失控了,我歪歪斜斜地站起来,决定了一件事——
我要杀死自己!
没错,我要死在自己手里。
或许这是懦弱的表现,可现在我别无选择了,我不能眼睁睁地看着生命的流逝,我要提前结束它,让痛苦得到终极释放。
但是,如何自杀却是个现实问题。
为了驱赶阿黄我已经把刀子扔出去了,不可能再捡回来。小屋内除了那把破椅子外没有任何可以利用的工具。我不禁有些绝望,原来自杀比逃出去还要难。
我手脚并用爬到椅子旁,把那把椅子摸了个遍,连个像样一点的棱角都没发现。我打算把椅子拆开,磨制出锋利一些的木屑,我试了试,失败了,我早已没有那样的力气了。
我回到原处继续用后背堵住洞口,我要防备着阿黄冷不丁钻回来,尽管那是一件不可能的事。
树林里有了一些动静,声音忽大忽小,好像在朝小屋靠近。可能是野兽经过,也可能是小鬼前来索命,老实讲我并不害怕,现在已经没有什么事能让我产生恐惧感了。
有个东西围着小屋乱转,我透过木板缝隙向外张望。外面漆黑一片,什么也看不到,我猜外面那个东西是黑色的,也许是野兽吧。
它有时停下来向里面张望,有时烦躁地在屋外徘徊,那绝对不是人类的脚步声。我屏住呼吸,时刻判断着它的位置。
或许是阿黄回来了吧。我内心深处相当矛盾,我很bbr>希望它能回来,但理性告诉我,它无论如何也不能回来,回来就是死路一条。
脚步声停在我的面前,我和它只隔着一层木板。我把椅子拖过来,堵在洞口前,我可不想被什么东西吃掉。
我闻到一股怪味道,不像是阿黄身上的气味。我不死心,轻轻说了一声:“阿黄,是你回来了吗?”
外面传来低沉的“呜呜”声,显然不是阿黄的声音。
“滚开,离我远点!”我突然吼了一声。
外面的东西受到了惊吓,向后退了几步,然后扭身钻进了丛林中。它竟然被我吓跑了,我咧开嘴无声地笑起来。
笑了一会儿,我又开始思索自杀的办法。
我在古书上看过咬舌自尽的故事,忠义谏臣在皇帝面前自尽的例子几乎每个朝代都曾经发生过,但那是不是作者的想象就不得而知了。咬断舌头会不会立即死去,我全无把握。如果不能死,那无疑是个残忍的酷刑。
我用牙齿咬住舌头,上下用力,并不觉得疼痛,现在我只要用拳头猛击下腭,半截舌头就能咬下来。
我尽可能伸长舌头,用牙齿牢牢咬住,然后我的右手握成拳头,骨节朝上,在空中划了一个圈,示范了一下。
我必须用尽全力,否则的话将前功尽弃。我把椅子挪到我的胸前,将外衣铺在上面,我希望那半截舌头落在衣服里,它是我身体的一部分,就算是死我也要好好保护它,不要受到尘土的污染。
好了,现在该说再见了,这一刻终于到来了。
我的姿势丑陋无比,还好身处在黑暗的木屋里,没有看热闹的观众,我可以死得从容一些。
我的拳头在空中挥动了两圈,却迟迟下不了最后的决心。一拳下去热乎乎的血液会从舌根处喷射出来,光是想想都让人不寒而栗。
失去舌头会是什么样子?千言万语将永远无法表述,吃饭也成了一个大问题,就算是侥幸逃生也是废人一个。
可是,考虑这些还有什么用?我今后不可能有机会说话,当然也不会再吃饭,侥幸逃生更是个伪命题。
不要再胡思乱想了,一拳下去就可以结束这噩梦般的境遇了,下决心吧。
62f3." >拳头又在空中挥了一圈,内心又开始犹豫起来,如果死不了该怎么办呢?
时间不能再退回去,舌头掉下来是一件无法补救的事。
我的心软下来,舌头自作主张地缩回去,躲在口腔中,再也不愿冒头了。
还有没有其他的死法呢?我趴在椅子上,冥思苦想。
此时屋外又有了动静,这一次格外杂乱,小屋的四面传来不同程度的叫声,尖尖的,带有恶意的。
可能来了一群野兽,它们闻到了肉味和血腥味,大概是想把我当宵夜吧。我趴在木板上向外看,隐约看到几个黑糊糊的东西在外面乱转。
接下来,我听到牙齿和木板的摩擦声,那可怕的声音能要人命。
声音来自四面八方,看样子它们是决定要在今晚吃掉我。野兽能不能咬断木板,我不得而知,此刻我除了堵住洞口外别无选择。
我用椅子腿堵住洞口,不一会儿椅子动了动,似乎有个坚硬的东西试探性地拱了拱,看来它们也是有智商的,轻而易举地找到了小木屋的破绽。
我大声吼了一声,想用老办法吓走野兽,但这一次并未起到效果,在几秒钟的沉寂后,那声音更大了,好像故意在向我示威。
现在我能做的只有顶住椅子了,我希望这间被诅咒的小屋可以更坚固些,能够抵御住野兽的吞噬。
初期的试探后外面那个家伙更用力了,它一下接一下地往里拱,我感到有些吃力,越来越顶不住了。我索性趴在椅子上,用体重来减缓那股力量。
如果椅子腿折断,我就完蛋了。我实在不敢设想被那些东西撕咬时的情景,类似残忍的场景我在《动物世界》里领教过。
第一轮猛攻似乎过去了,小木屋屹立不倒,坚固的木板抵御住了野兽们的侵犯,不过我猜想外面一定是伤痕累累。
我还没有死,究竟是幸还是不幸?
野兽暂时退回到树林里,我想它们还会再来,食肉动物是不会放过任何一个品尝野味的机会的。
趁它们回来前我必须先解决死亡的问题,我可不想被它们咬成碎末,那样连托生的机会都没了。
咬舌自尽的方法我没勇气尝试,还有其他干脆的办法吗?
能不能把自己憋死呢?像溺水那样。
普通人能憋气几分钟呢?大概不会超过三分钟吧,只要我在三分钟内停止呼吸,我就死定了。
好,就这样吧。我做了几次深呼吸,然后准备用手牢牢地捂住鼻子和嘴。我必须抓紧时间,趁野兽回来前解决自己。
我吸入大量空气,觉得肺部充得鼓鼓的,接下来,我开始闭气,用手把鼻子掐住。我心里在默默地数数,时间过得好慢呀。数到六十的时候我感到异常胸闷,那种滋味真是不好受,听说闭气会对身体造成诸多损害,但我现在是求死不是求生,那些损害对我来说已经不再重要了。
数到九十多下的时候我大脑因为缺氧而出现了眩晕的感觉,眼前是一大片金星,耳朵发出了嗡嗡的鸣响。五脏六腑都在颤抖,最艰难的时刻到了,现在需要咬紧牙关坚持下去,我的右手无论如何也不能松开。
我要挑战自己的意志力!
数到一百下之后,我开始坐卧不安,死亡的气息一下子席卷而来,把我困在其中。我的大脑同时发出了两个指令:一个是让我咬牙坚持住;一个是让我马上放弃。
不能再失败了,如果失败便再没有勇气了。
我把心一横,决定拼下去,我倒要看看自己究竟有没有勇气。
熬过最难的阶段,我对痛苦的感知逐渐麻木了,整个身体似乎飘了起来。具体的数字模糊了,大概已经超过二百。我不停地对自己说,再坚持一下,坚持一下就可以了。
忽然一下,我的眼前漆黑一片,那是真正的黑色,我知道生命之灯瞬间熄灭了。身体陡然间往下沉,在一口深不见底的井中坠得飞快。
我失去了知觉,也失去了对身体的控制。尽管不舍,但灵魂最终还是飞走了。
该说再见了。
第七章 假如我复活
1
我似乎在黑暗中躺了几万年,我认为自己再也不会醒来了。
死亡的滋味真不好受,像是一场没有尽头的噩梦。那条让人心惊胆战的时空隧道充满了未知,我不知还要在里面待上多长时间。
我感到自己浮在半空,四肢是麻木的,一点知觉都没有。眼皮上好像压了什么硬物,无论如何努力也睁不开眼。然而我是有听觉的,我听到一些嘈杂的声音,具体是什么,我一时想不起来。
这是哪里?为什么我还有意识?
或许离开人世就是这样的,身体已死亡,意识还存在,永远停留在一片黑暗中,再也醒不来了。
大概这才是人类畏惧死亡的原因所在。
现在轮到我了,我将以这种状态度过未来的一段时间,光是想想就觉得异常可怕。我该怎样熬过去呢?其实没办法,根本是熬不过去的,因为这里的时间没有尽头。
我将平平静静地度过几万年或者几十万年,在无尽的黑暗中没有亲人,没有朋友,也没有一切娱乐活动,我只能想些有趣的事情来打发时间,可我现在连一件可笑的事也想不起来。
我现在才知道“生不如死”这个词是多么愚蠢,死亡的可怕之处超乎想象,活着才是最大的幸福。
只可惜,这个道理只有离开人世之后才能真正体会到。
好了,现在我该怎么办,在这个没有感动,没有激情,也没有悲伤的世界里一直躺下去吗?
我开始后悔了,勇敢活下去或许还有逃出密室的机会,现在一切都结束了。我选择了最为懦弱的方式,或者干脆说,我是个懦夫。
阿黄还活着吗?我想它还活着,它会蹦蹦跳跳地跑出树林,恢复体力后找个女朋友传宗接代,这一点它远比我幸福。我猜阿黄肯定要比同类聪明,因为它的身体里流淌着我的热血。
冷静想想,我所做的事情简直是滑稽透顶,居然鬼迷心窍地钻进了方炜 7684." >的车,估计方炜那小子会痛痛快快地笑上几天吧。
其实我在那天晚上不应该和方炜摊牌,由于我提前亮出了底牌,才导致对方动了杀机。
我挖了一个坑,然后自己跳下去,并委托方炜把土填上……
唉,现在想这些还有什么用?一切都过去了,我再没机会与方炜掰手腕了。我现在要做的是尽可能安静地躺在这里,把杂念统统抛出去,接受这个残酷的事实。
耳边的嘈杂声又响起来,我是在天堂还是地狱?
我勉强还算是个好人,应该会升入天堂吧。
我不再胡思乱想,试图平静下来。突然,我听到一些熟悉的声音,虽然藏在杂乱的噪音里,但我还算年轻健康的耳朵还是把它们捕捉到了。
是什么声音?我猛然一个激灵,此时此刻我无法相信自己的耳朵,我无论如何也不该听到那种声音。
是人类的说话声。
怎么会是这样?莫非在另一个世界里有人恢复了语言功能,他们彼此流利地对话,抑扬顿挫,真让人羡慕呀。能够与其他人交流也是一件幸福的事,我怎么早没领悟到呢?
既然如此,我能不能开口说话?
我开始尝试,首先感受一下嘴的位置,然后想象着说话的感觉。接下来还是出了一些状况,按理说舌头应该主动配合我,可现在,它完全指挥不动,像是一团没有生命的肉条,慵懒地躺在口腔中。
我有些发急,想大声叫喊,但无论如何努力也发不出半点声音。我竟然成了一个废人,除了躺着之外什么也不能做。
我出了一身冷汗,身体湿漉漉的,像泡在浴缸里。我剧烈地哆嗦起来,是气愤还是恐惧,我搞不清楚。我真想再死一次,可现在已经没有能力了。应该认命了,这大概就是自杀的代价吧。
额头忽然凉了一下,像是有什么生物游过去。说实话我有点害怕,四周可能有各种各样离奇古怪的东西,或许死神就坐在旁边,正目不转睛地盯着我。现在想来,还是闭着眼好一些。
说话声再次响起,离我的身体越来越近,虽然听不清楚,但我知道话题是关于我的。他们在小声地讨论我,是不是想把我吃掉?
这时,一个意外的情景忽然发生了,我的面前渐渐亮起来,有些刺痛感,眼皮酸酸的,一滴泪水淌出来。
另一个世界也有阳光吗?看来我真是升入了天堂,尽管我还有些不适应。
白色的光线一下子涌进来,这个感觉非常好,恰到好处地驱散了我内心的孤独感。我拼尽全力试图睁大眼睛,想让光线遍布我体内的每个角落。
“快看,快看,他醒了。”一个声音钻进我的耳朵,那声音清脆悦耳,仿佛是挂在屋檐下的风铃。
两种截然不同的脚步声靠近我,额头又凉了一下,好像是块湿毛巾,有人在帮我擦拭身体。没人想吃掉我,真是怪事。
我的头脑彻底乱了,这两个人是从哪儿冒出来的?她们究竟是谁?是长着翅膀的天使吗?
问题是:天使怎么会说人类的语言?
突然间我有了一个大胆的猜想:我根本没有死,只是晕厥而已。这两个人在树林里无意中发现了木屋,继而救了我。
不过我马上终止了这个一厢情愿的想法。首先,是那片幽深的树林根本不会有人去,否则方炜也不会放心把我关在那里;其次,即使有旅游发烧友经过,也不可能毁掉木屋把我搭救出去,没有哪个旅行者会随身携带一把锯条吧。
会不会是方炜良心发现救了我?其实他一直待在木屋旁边,冷冷地观察我,这算是给我一个巨大的警告。
其实这种可能性等于零,如果他想救早就救了,不可能眼睁睁地看着我被饿死渴死。况且他绝不可能手软,如果我活下去他就死定了。
那么,还有其他可能性吗?
我开始冥思苦想起来,肯定会有一种最为合理的解释。
柳飞云救了我?不可能,柳飞云再聪明也找不到我。
“你能说话吗?”那银铃般的声音再度响起。
我想回应,但做了几次尝试后便放弃了,我只能再发出类似动物的声音,还是断断续续的。这下子又急出一身汗。
脚步声离我而去,这是我最不愿看到的情景,她们走了,留下我和无穷无尽的时间。
我的手臂似乎恢复了一些知觉,于是我稍微动了动食指,接下来我发现了一件匪夷所思的事——
我已经不在那间恐怖的密室里了!
2
是的,指头上的触感不再是粗糙冰冷的地板了。这么说,我被救出来了?先等等,这应该是我的幻觉吧。
我抽了抽鼻子,闻到一股消毒水的味道,那个世界也需要消毒吗?
过了一会儿,我一点点睁大眼睛,当眼球逐渐适应了光线后,我模模糊糊看到一间房子的轮廓,墙面是白色的,反射着惨白的光线。我刚准备换个角度,几个人把我围起来,眼前一下子暗下去,我一紧张,又失去了知觉。
再次醒来的时候,白色的光线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橘黄色的柔光。我的眼前依旧是一片模糊,一切都是那么的虚幻,活下来的念头看来只是我的想象。
是的,我自杀成功,千真万确。
我安下心,准备接受这个无法改变的事实。如果时间能够倒转,我相信自己会做出不一样的选择。
“你醒了。”天使温柔地说,“感觉怎么样?”
我眨眨眼,算是回应了,感觉对我来说不再重要了,用眼睛回答只是礼貌而已。
“口渴吗?”
这一次我用力眨眼睛,我的嘴唇仿佛是一口干枯多年的死井,急需一场雨水来滋润。我已经许久没有尝到清水的滋味了。
我的口腔湿润了,一小团湿棉花在脸颊轻轻滑动,那种清爽的感觉我永远不会忘记。我迫不及待地张开嘴,像眼镜蛇一样咬住棉花,拖入口腔中,然后津津有味地咀嚼起来。水被牙齿挤出来,僵硬的舌头活泛了,试探性地动起来。
我的动作显然把天使吓坏了,她仓促地退后几步,目瞪口呆地看着我。我想笑,但脸上的肌肉不配合。美丽的天使并不知道恶作剧是我的最爱,我不会放过任何一次显摆的机会,即使是在这种恍惚的状态。
我向她眨了一只眼,表示友好,同时也让她放松警惕。
“你不会咬我吧。”天使战战兢兢地说。
我大笑起来,喉咙里像藏着一挺机关枪。口腔再次湿润起来,这回我是服服帖帖的,鬼把戏是不能重复的。
瞧,我找回了曾经引以自豪的乐观精神,即使是做鬼也要快快乐乐的。
不知不觉中我好像恢复了一些体力,我的胳膊竟然能活动了,真是莫名其妙,一点也不合常理。呃,随他去吧,我懒得琢磨。
接下来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抓住天使的手,由于过于突然,天使下意识地叫了一声。我没有松开,她的手像一块宝玉,纤细柔滑,我猜一定非常可口。
她试图把手抽回去,我不肯,两只手荡来荡去,仿佛是春色中的秋千。
“你快松手。”天使似乎生气了。
可我并没有生气,反而觉得美滋滋的,大概这叫苦中作乐吧。
天使最终还是甩开了我的手,现在我的力气跟小学生差不多。
我折腾累了,眼珠子却活跃起来,视力基本恢复了。我第一眼看到的就是那张天使般的面孔和盘在头顶上的秀发,我觉得自己的眼睛简直太幸运了,如果在公共厕所里忽然恢复视力,就太惨了。
我微微扭过头,打量着这间小屋。
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袋乳白色的液体,看样子很浓稠,袋子上印着蓝色的字,我看不清楚。一条细管垂下来,连着我的身体,管子里流着豆浆似的液体。
我知道那是营养液,现在正在一滴一滴地融进我的身体。按照逻辑推理下去,我知道自己复活了。
“这是哪里?”兴奋之余我竟然说话了。
“医院。”天使似乎也激动起来。
“你是谁?”我含糊不清地说。
“我叫辛澜,是负责你的护士。”
我咳嗽了几声,然后示意要坐起来。辛澜护士把病床摇起来,并在我后背垫了枕头。
我的小臂上是厚厚的纱布,沉甸甸的,像装了一副假肢。身上是一套蓝白色的病号服,袖口处有脱落的线头。
一条丑陋的导尿管从被子里延伸出去,这实在让我颜面扫地。
我感到全身滚烫,似乎在发高烧,吸进口腔的空气是灼热的,遇到火星子可能就会燃烧起来。
一股股凉气从鼻子里灌进来,我垂下眼发现有一根透明细管插在鼻孔里,管子的另一头是一个塑料壶,里面盛着半瓶水,扑腾扑腾冒着气泡,像是物理实验室里的物件。我知道这东西是吸氧器,也许我就是被它折腾醒的。
床的旁边立着一个不锈钢架子,上面放着一个古怪的绿色仪器,屏幕上显示着各种数字,数字在不停地跳动着,我看不出有什么规律。屏幕的正中央是一条弯弯曲曲的线,类似股市大盘的K线图,我知道如果它变成一条直线,我就彻底完蛋了。
我伸出手指推了推架子,下面四个小轱辘灵活地转动起来,不过我并没有将其推开,因为我和绿色仪器之间连着各种颜色的导线。
“别乱动机器!”辛澜假装严厉地说。
我立刻把手缩回到被子里,像她的乖儿子。
然而我的眼睛并不老实,开始滴溜溜乱转起来。小屋并不算大,方方正正,白色的墙体,绿色的墙围,灰色的地砖,有几块通体砖翘起角来了,容易把人绊倒,应该彻底维修一下,这个事可不能有半点马虎。
靠近大门处是独立的卫生间,可能是有淋浴的那种,木门没关严,里面亮着白炽灯,射在对面的墙上,有些刺眼。
我再次抽动鼻子,没闻到半点异味,看来辛澜是个爱干净的人,可能还有些洁癖。
病床的旁边是一张布艺双人沙发,上面很人性地摆着两个靠垫,上面绣着迪士尼卡通人物,有种家庭特有的温馨感。
沙发的对面是一台21寸的老式电视机,鞋拔子似的黑色遥控器放在旁边。电视柜下面是一台小冰箱,大概是从酒店淘汰下来的,我猜里面一定没有冰镇啤酒。
总而言之,房间里简简单单,没有一件多余的东西。
显然这是间高级疗养病房,每天产生的费用大概不会输给四星级酒店,可是,谁来为我埋单呢?
我还想继续向辛澜打听关于我的故事,但不巧的是嗓子出了状况,嘶嘶哑哑连一个字都说不清楚。辛澜想把病床放平,让我好好休息。我不同意,让她取来纸笔,索性换一种交流方式。
我在纸上歪歪斜斜写下问题:我怎么到了医院来?
辛澜反问了我一个问题:“你叫什么?”
我想了想,然后在纸上写下:我不知道。
辛澜吃了一惊,问:“你不知道自己是谁?”
我又写下几个字:你该回答问题了。
辛澜没有我滑头,她老老实实地说了她所了解的情况,尽管相当不全面。简而言之就是两名森林救援队的成员在一间木屋里找到了我,然后把我救出来,送到医院里。到现在为止我已经在病房里昏睡了两天,靠营养液维持生命体征。
完了?我在纸上写道。
“我只知道这么多。”辛澜补充道,“对了,警察每天下午都来看你。我们科室的人都很奇怪,你怎么会被关在被遗弃多年的木屋里?你在那里待了多久?”
小护士问题还很多嘛,我想。
说实话辛澜的回答让我有些失望,我必须要了解事情的整个经过,这样我才能做出正确的判断。
新闻媒体知道我的事吗?我又写了一行字。
“据说警方封锁了消息,院里也只有几个人知道。”辛澜十分肯定地说。
我可以放心了,方炜肯定不知道我脱逃的消息,他还以为我死了呢。这样很好,我今后报仇就容易多了。
我闭上眼,准备休息一下,其他未解的问题我再想办法打听吧。辛澜把纸笔挪开,戴上护士帽,对我说:“有事你就按铃,我得去其他病房了。”
我微微点头,然后猛然睁开眼,我忽然想到一个极其不合逻辑的事,森林救援队是怎么找到我的?
怪事呀,天底下有那么巧合的事吗?难道是方炜通知的?
我的手胡乱比画着,辛澜吓了一跳,她站住了,把床头柜上的纸笔重新递给我。“千万别激动,你的身体还很虚弱呀。”
我顾不上她的警告,拿起笔写起来,信纸被笔尖捅了一个大口子,白色的被子上画上了一条醒目的紫线。
森林救援队是怎么找到我的?
辛澜费了好长时间才认出我的草书,她咯咯地笑起来,有点喘不上来气。
我生气了,把手上的笔扔到电视机的屏幕上,喉咙里呜呜地发出闷声。我全身抖起来,病床吱吱嘎嘎响起来。
辛澜不敢笑了,她可能以为我受到某种刺激了吧。我现在顾不上自己的形象了,我要马上知道答案,这对我非常关键。
“我说了你也不会相信。”辛澜说,“是条奄奄一息的野狗找到了护林员的联系点,发狂似的叫了几个小时,护林员意识到出事了,跟着那条野狗用了好长时间才找到了那栋木屋……”
“阿黄!”我声嘶力竭地喊了一声,两行热泪无声无息地落在泛黄的枕头上。
3
日子一天天过去,我的身体状况逐渐好转,这多亏了辛澜无微不至的照顾。营养液撤掉了,我已经开始吃流食了,每天不是稀粥就是牛奶,我担心迟早会变成大白胖子。
我让辛澜借来一副拐杖,这样一来就可以顺理成章地拔掉那条让我威风扫地的导尿管了。
辛澜告诉我,她原来是外科门诊护士,刚刚调到住院处就碰到我这个离奇病人。我嘎嘎怪笑,好运来了挡都挡不住。
心率监测器在我的强烈要求下撤掉了,我可不愿意把自己身体内的隐私通过机器让别人知道。
吸氧的管子还插在鼻孔里,可我现在只用嘴巴呼吸,我偏要跟医学手段对着干。
狭小的病房自然留不住我,我每天都要花费大把的时间在院子里的绿地公园散散步,围着幽静的人工湖转上几圈,呼吸一下久违的新鲜空气,偶尔还会和病友们聊聊天,或者下几盘象棋。
一日三餐我会去内部厨房解决,既经济又实惠,掌勺的大师傅和我处得不错,每次都多盛给我几块油腻腻的肥肉。有两次我趁辛澜不注意的时候溜到医院门口的小饭馆里偷偷喝了一瓶啤酒,嘿嘿,那种提心吊胆怕被人看到的感觉相当刺激。
对了,关于各种花费,嗯,显然我是没有钱的,只好先向辛澜借了,她是一个善良淳朴的好女孩。当然了,我也是有身份的人,钱是一定会还的,包括利息,不过她似乎从没担心过,好像借给我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另外,我愈发地感觉到她照料我的时间要远远多于其他病人,可能是由于我神秘的身份吧,每个成熟的男人都要有些秘密,不是吗?
至于医院的治疗费和住院费嘛,暂时拖着吧,你们总不能把我赶到大街上吧,这是社会主义国家,对吧。
总而言之,我在医院的日子过得相当滋润,生活悠闲自在,我甚至产生了永远装病下去的恶毒念头。
好了,下面该说说正事了。
我刚能下床时便偷偷打了两个电话,一个打给公司职员何美丽,告诉她我遇到一个特大主顾,现在人在外地谈事,近两天返回。
何美丽并没有我预想中的大呼小叫,她冷静地告诉我物业经理来催管理费了,再不补齐他们就会把公司大门封了,让我看着办。我让她去找柳飞云解决。何美丽说他人间蒸发了。说完这件事她就把电话挂上了,整个过程干脆利落,没有一句废话。我举着嘟嘟响的话筒,不知是该哭还是该笑。
另一个电话我打给了柳飞云。
警察找过我,他们每天都来,非常准时,我的单人病房成了他们办案的办公室。
领头的是一位头发花白的老公安,总是夹着一个小黑包,里面大概有把手枪。他有些驼背,额头上经常出现一层层皱纹,像梯田似的。他的笑容亲切,态度和?蔼,仿佛是住在隔壁的大叔,但他眼睛里却不时闪着逼人的寒光,因此,我的每句话都十分小心,生怕让对方抓到破绽。
另一名警官倒是很年轻,四方脸,寸头,个头很高,运动员的身材,像是刚从警校毕业的。他的胡须总是刮得干干净净,让我一度怀疑这小子到底有没有胡子。他穿着一套便装,脚蹬白色的旅行鞋,大概没几个小偷能跑过他。值得注意的是他的一对小眼睛,似乎永远聚焦在我的鼻尖之上,他以为这样就能逼我说出实情,到底还是嫩呀。
今天下午,他们又来了。我看了一眼墙上的石英表,相当准时,这一点我很佩服。
我照例热情地接待了他们,俗话说礼多人不怪嘛。
我请辛澜打了一壶开水,沏上些特级龙井茶,然后翻箱倒柜取出巧克力饼干,放在几个一次性盘子里摆在茶几上,让他们品尝。另外我还亲自切了两个大橙子,那种特殊的果香让我流出了口水,我赶紧用袖子抹去。
“别客气,尽情地吃吧,就当是自己家。”我的嗓音有些哑,但还是能表述清楚,比起刚醒来的时候要强上百倍。
“你别忙乎了,我们是不会吃的。”年轻的警官不耐烦地说。
“人民警察为人民,老百姓感激你们,所以不吃可不行。”我固执地说。
“那就吃一瓣吧。”老公安乐呵呵地说,“谢谢你了。”
“不客气。”我心满意足地再次擦了擦嘴角。
“瞧,你都流口水了。”老公安的眼睛眯成一条缝,和颜悦色地说,“我们一起吃吧。”
“我也能吃?”我诧异地问。
老公安哈哈笑起来,说:“当然了,你是主人,我们是客嘛。”
“这倒也是。”我拿起一瓣橙子,端到嘴边,没有吃,眼睛盯着老公安的黑包。
“吃吧,小伙子,我的黑包有什么可看的?”老公安问。
“里面有枪吧。”我挑着眉毛说。
“这……”我的问题让老公安一时语塞。
“你哪儿这么多话呀,赶快吃,吃完了我们还要办正事呢。”年轻的警官催促道。
我立马合上爱惹麻烦的嘴,老老实实吃起橙子,吃完我把橙子皮小心翼翼地叠放在一起,像搭积木似的。
老公安耐心地看着我,一点都不着急。
老公安等我忙完后,客气地问道:“你昨晚想起了什么线索?”
“请问您贵姓?”我所答非所问。
“免贵姓邵。”老公安郑重其事地取出警官证,在我面前停留了几秒钟。
“他贵姓?”我指着那个喘粗气的人说。
“他也姓邵。”老公安把警官证收回。
“你们是爷俩?”
“不是,我们碰巧分在一组。”老公安满面春风说,“为了方便区分,你可以叫我老邵,叫他小邵。”
“这不太礼貌吧。”
老邵摆摆手,说:“没关系,我不在乎称呼。”
小邵忽然说:“我们的姓名你早就问过了。”
“是吗?”我指了指脑袋,说,“抱歉啊,肯定是我忘了。”
“你快回答问题吧,我们可没时间陪你聊天。”小邵终于沉不住气了。
我赶紧用床单擦了擦黏糊糊的手,满脸歉意地说道:“真对不起了,警察同志,我实在是想不起来了。”
老邵耐心地说:“你再好好想想。”
“我已经想了好几个晚上了。”我把手插进头发里,用力按了按头皮,无可奈何地说,“那段时间我的记忆完全是一片空白。”
小邵冷冷地说:“难道你一丁点记忆都没有吗?”
“我说过两遍了。”我的声调也提高了,“我下车方便时被人打昏了,我恍恍惚惚地被两个人拖上车,之后的事我就没印象了。”
“你的脑袋上可没有足以让你失去记忆的外伤。”小邵说。
“非得破个大窟窿,流出脑浆才算伤吗?”我抬杠道。
老邵插了一句:“你有没有交恶的人?”
“我没有得罪过人。”我说,“一个也没有。”
小邵上半身稍稍前倾,说:“你想起自己的名字了?”
“嗯,我费了很大的力气才想起来。”
两个警官看着我,我知道他们不信我的话,或许我是个拙劣的演员吧。
老邵拉开手包的拉锁,我伸长脖子想看看里面有没有枪。
“这个东西是你的吗?”他拿出一个长方形的塑料袋,里面有两个东西,一个是小刀,一个是断掉的锯条。
我接过来,拧开台灯假装看起来,过了很长时间我才说:“好像是我的东西,奇怪,怎么跑到你手里?”
“我们是在木屋外发现的。”小邵说。
“原来是这样呀。”我把塑料袋递回去。
老邵接着问:“木屋被锯开一个口子,是你干的吧?”
“应该是我吧。”我困惑地挠了挠脑袋,说,“我把锯条都弄断了,怪可惜的。”
“你小臂上的伤口是怎么弄的?”
“那个呀……我想不起来了。”
“袭击你的人到底是谁?”小邵突然问。
“我还想知道呢。”我软绵绵地回应。
嘿嘿,别想吓唬我,我可不吃这一套。
“脑部CT的结果你知道了吧,主治医生说你不会有记忆残缺和意识障碍。”小邵使出了杀手锏。
“哦……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脑袋总是昏昏沉沉的。”我打算继续顽抗到底,而且现在我已经不可能改口了。
“你不打算配合调查找到凶手了?”小邵严肃地说。
“我当然想,可干着急也没用呀。”我心平气和地回答,“也许过两天就全想起来了。”
“害你的人肯定还会找上门来。”
“这个我也没办法,听天由命吧。”我长长地叹了口气。
经验丰富的老邵一直在静静地观察我,我猜他一个字也不信。
“我看你已经痊愈了,”小邵继续和我交锋,“这两天你就可以出院了。”
“医院可不会放我走,我欠了他们一屁股账。”我忧心忡忡地说,“如果不能恢复记忆,我下半辈子大概就得给医院刷厕所了。”
老邵被逗笑了,他说:“医疗费你不必担心,社会救助基金会替你解决相关的账务问题。”
“是真的吗?”我激动万分,哐当一声从床上跳了下来。
“当然是真的。”老邵的表情不像是开玩笑。
“社会主义就是好。”我现在才想起来前两天辛澜让我在一堆表格上签字。
“那当然喽。”
“我再多住几天吧。”我爬上床,心安理得地说。
小邵的脑袋摇得像拨浪鼓。“那可不行,救助是有严格的流程和标准的,人家可不是慈善机构。”
“好吧,我明天出院。”
“你打算住在哪里?”小邵见缝插针地说。
“再说吧。”我含糊地说,“到时候可能我会想起家的位置。”
老邵说:“我给你买了两件衣服,也不知是否合适。”
话音刚落,小邵把一个购物袋放在床上,看外包装还是个名牌哩。“谢谢了。”这次是真话。
“别客气,不是什么值钱的牌子,”老邵笑眯眯地说,“你出院的事我会和医院协调,你要定期回来复查,另外你出院之前必须通告我们你的住处。”
“是不是也像贪官那样限制出境?”说完后我意识到自己问了一个愚蠢的问题。
果然,小邵冷笑道:“你连身份证都没有,拿什么买机票?”
“对呀。”我一拍额头,也跟着傻笑起来,我一笑,小邵就不笑了。
“好,先这样吧,祝你早日康复,”老邵站起来,拍着我的肩膀说,“你应该知道我的电话号码。”
“嗯,我每天临睡觉前都会背一遍。”我也站起来准备送客。
“那就好,如果想起什么的话……”
“马上给你打电话,你二十四小时开机。”我知道老邵会说这句话。
老邵满意地点点头,说了几句祝福和叮嘱的话,拉开门走了。我想送他俩,却被小邵拦住了,他一句话也没说,只是不友好地瞪了我一眼。
我返回病房,把购物袋里的衣服倒出来,比了比,尺寸还算合适。我脱掉病号服,换上新衣服,走到穿衣镜前,转了两圈,嚯,小伙子真够帅呀。
病房门被推开了,辛澜刚进来便愣住了,她睁大眼睛上下打量我,大概她把我当成哈利·波特了。
“你看怎么样?”我把手插进兜里,摆了一个酷酷的造型。
“哪来的新衣服?”
“老邵警官送我的。”我一边说一边收拾茶几上的东西。
“你告诉他们了吗?”
“告诉什么?”我继续装糊涂说。
“当然是你的事喽,是谁把你弄到荒郊野岭的。”
“我都说过一百遍了,我不知道,一点印象都没有。”
“撒谎!”辛澜的声音像一根针,“你心里什么都知道。”
“我说的是实话。”
“你撒谎。”辛澜的脸上红扑扑的,看样子是有点生气,她显然被我激怒了,“他们很快就能查到你的真实身份,你信不信?”
“那我就谢谢他们了。”我乐呵呵地说。
“你真不像个成年人。”辛澜气鼓鼓地说。
“我觉得也是。”我嬉皮笑脸地说。
小护士辛澜越来越有趣了,她简直像个卧底刑警。
“我没时间跟你斗嘴,老邵批准我出院了。”我把病号服规规整整地叠起来,放在枕头上,“借你的钱我会尽快还上,这件事我可不会忘。”
“你的手还没好呢。”
“小意思,不碍事的。”我绕过她走到门口,说,“快去办出院手续,我想明天就走。”
“出去你住哪里?”辛澜追着我问。
“再说吧,那是明天的事。”我拉开门,潇洒地走出去。
患病的人可以任意耍性子,这是我刚刚领悟到的。
像往常一样,我在湖边慢步走了两圈,然后坐在湖边的红亭子里,叼着一根毛毛草闭目养神。两个老爷子抱着棋盘杀气腾腾地走进来,非要和我来一局,我礼貌地回绝了,站起来溜溜达达走出了医院。
我在路边的橱窗里看报纸,一辆公共汽车慢悠悠地进站,等快要关车门的时候,我猛地转身跑过去,两侧的车门夹住我,还好不是很疼。公交司机嘟囔着打开车门,我是最后一个上车的人。
透过车窗我看到橱窗那边有个人举起了手机,他与我四目相对,脸上挂着失落的表情。我朝他笑了笑,然后找个座位坐下来。
我一直坐到总站,下了车重新排队,又坐回到医院门口。谁也不会料到我会马上回来,所以我大摇大摆地进了一家咖啡厅。
咖啡厅里播放着舒缓的钢琴曲,客人并不多,我觉得选择在医院旁边开店本身就是一个巨大的失策。身穿黑马甲的服务员迎过来,眼睛瞪得溜圆,样子很滑稽。我没理他,熟门熟路地走到最里面,敲了敲一号单间门,我听到里面的人说:“请进。”
我关好门,坐在沙发上,随手给自己倒了一杯菊花茶,闭上眼睛品了品,香喷喷的。
“谢天谢地,你还活着。”柳飞云把香烟掐灭。烟灰缸里堆着七八个烟头,看样子他已经等了很久了。前两天我给他打过电话,让他每天下午在咖啡厅等我,一直坐到下午五点才能离开。
“说实话,我们差一点就见不到了。”我感叹地说。
“告诉我,”柳飞云表情凝重地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我从偷偷钻进方炜的车一直讲到那间恐怖密室,最后我告诉他自己在医院里结识了一位可爱的白衣天使。我尽量用轻描淡写的口吻描述,但柳飞云的脸色越来越难看,就好像他才是受害者。
“我告诉你不要冒进,你偏偏不听。”他的埋怨如期而至。
“好了,我这不是活得好好的吗,你看,我又胖了。”我满不在乎地捏了捏肚子上的赘肉,“你可以把我这段经历写进小说里,蛮刺激的。”
“别胡说了。”柳飞云挥挥手,打断我说,“你现在康复了吗?”
“胳膊还有些不便,不过这两天就可以出院了。”
“既然痊愈了怎么今天才过来?”柳飞云埋怨道,“你为什么不让我去病房找你?”
“我需要观察,你说过不能冒失。”
“有人盯梢?”
“被我甩掉了。”
“什么人?”
“不知道。”
“警方找你了吧。”
“他们每天都去医院。”我神秘兮兮地说,“我假装失忆,什么都没说。”
“你为什么不配合警方?”柳飞云的口气平和,好像一点都不意外。
“我不想让他们打乱了我的计划。”我简单明了地说。
“你要用自己的方式对付方炜?”
“就是这样。”我点点头,“在他眼里,我现在是一个死人。”
柳飞云摇摇头,说:“你可能把事情想简单了。”
我不得不承认柳飞云的话是有道理的,警方的高科技手段超乎想象,我只是一个自作聪明的傻瓜而已。医院门口的那个人很有可能就是小邵的同事。
管他呢,既然上了路,就必须继续走下去。我暗自为自己打气。
“该听听你的消息了。”我换了一个话题,免得柳飞云再絮叨下去。
“彭经理曾经开过一家酒吧。”
“彭经理?”我觉得这个名字非常耳熟,可怎么也想不起来,难道自己真的失忆了?
“他是皇都大酒店的酒吧经理。”柳飞云解释道,“内部人都叫他彭师傅。”
“哦,我想起来了。”我拍了拍额头,“那家洋酒代理公司是他的生意吧?”
“没错,方炜为他工作。”柳飞云说,“洋酒公司不光是进口酒品,可能还生产一部分。”
“真是个有钱人。”我感慨道,“这些信息是谁告诉你的?”
“是王哲,我去酒店找他闲聊时他告诉我的。”柳飞云说,“他还告诉我张庆海的老婆可能有外遇呢。”
“低级趣味。”我哈哈地笑起来,“不过这小子消息倒是蛮灵通的。”
“他说是张庆海酒后说漏了嘴。”柳飞云说,“另外我打听到那家小酒吧还有一个股东。”
我的眼前一亮,我预感到他会说出一个有趣的名字。
柳飞云说:“另一个股东叫张平。”
我的两只手自作主张地拍了两下。应该说这个消息太让我意外了,原来张平离我这么近,感觉只要一伸手就能抓住他。
柳飞云说:“现在看来,张平、方炜、王哲、张庆海之间一定有某种隐秘的关联,只是我还没有找到将他们串联起来的那条线。”
“我问过王哲,他不认识张平。”我回忆起当时的情景,“他应该没有说谎。”
“一和二原本没有任何关系,但一加一之后情况便不同了。”
这个柳飞云,说起话来拐弯抹角的。我心里嘀咕了一句。“你去那家酒吧了吗?”
“已经关张了。”柳飞云按下桌铃,让服务员加水。看到他的样子,我知道他已经胸有成竹了。
“是生意不好吗?”
“生意好得很,只不过有几个地痞流氓捣乱。”
“让我猜猜,”我抢着说,“方炜把他们都收拾了。”
“没错。”
“方炜和张平的交情就是从那件事之后建立起来的。”
“或许吧。”
“你一定找到了张平的住处。”我迫不及待地说。
“我找到了他家人的住址,他们没住在一起。”柳飞云慢腾腾地喝了两口茶,我的心头一紧,“张平不见了。”
“不见了?”我故作惊讶,其实这件事明摆着。
“在你被袭前他的家人就已经报警了。”柳飞云补充道,“到目前为止毫无消息。”
“他这是铁了心当杀手。”
柳飞云继续说:“能找到张平的人只有两个,方炜和彭经理。”
“张平租的那间房呢?”
“已经退了,出面租房的人是方炜。”
“哼,肯定是他,”我知道他肯定已有线索了,也没再多问,“这件事让你费心了。”
“还有,王哲正在打听你。”
“王哲打听我是为了讨回他的一千块钱。”我干巴巴地笑了两声,“那具行走的尸体没再找上门去?”
“可能去旅游了。”柳飞云难得开句玩笑,尽管一点也不好笑。
“他的漂亮老婆情况如何?”我接着问。
“无需担心。”柳飞云说,“她像一只无忧无虑的小鸟。”
“王哲是个神经病,回头我把钱退给他算了。”
“或许这两件事有内部的关联。”
“我看八竿子都打不着。”
“慢慢看吧。”柳飞云又开始喝起茶来。
“张庆海那边有新消息吗?”
“听说他正跟中介公司打交道,可能准备换房吧。”
我放下茶杯,我从他的烟盒里抽出一支烟,柳飞云替我点燃,“我在电话里让你办的事有结果了吗?”
“房子找好了,交通还算便利,就是简陋了一些。”柳飞云拿出一张纸,上面写着具体地址,我知道这个地方,离医院不算远。
“没关系,主要是给警方一个交代,否则我根本出不了医院。”我把纸条折起来,放进上衣口袋里,拍了拍说,“我需要的东西带来了吗?”
他从包里取出一部新款手机和一个白信封以及汽车的备用钥匙。“电话号码在信封里。”他说。
我扯开信封,里面是一叠红红的票子。“这两天有人去公司调查吗?”我把信封塞进口袋。
“暂时没有。”
我提醒他说:“要警惕哟。”
“我知道。”
“还有一件重要的事。”我盯着他的黑色墨镜说,“你应该没忘掉吧。”
“是那条狗吧。”柳飞云笑起来,“我找到了。”
“它在哪儿?”我动容地说。
“在护林员那里。”他说,“据说它差点死过去。”
“有具体地址?”
“在信封里。”
“指南针带来了吗?”
“也在信封里。”
我松了一口气:“你真是个人精。”
“马马虎虎。”他倒是挺谦虚的。
我又倒了一杯茶,仰头而尽。我把信封塞进裤兜里,说:“各忙各的吧,随时电话联系。”
他站起来,把茶几上的烟塞进我的口袋,郑重其事地说:“你暂时不要去找方炜。”
“知道了,过半小时你再出去。”我拍了拍他的肩膀,又嘱咐了几句。
回到病房,辛澜一见我便大喊大叫:“你刚才去哪里了?为了找你我围着人工湖转了好几圈,腿都跑细了。”
“你的腿本来就细嘛。”我不以为然地说,“请小点声,别打扰患者休息。”
“你没在医院吧?”辛澜看着我,一绺秀发垂下来。
“是正式审问吗?”
“老实交代。”辛澜皱起眉头,白皙的皮肤有了立体感,显得特别好看。
“我去喝茶了,龙井茶,好喝极了。”我嬉皮笑脸地回答。
“用我的钱去喝茶?”
“对了,我正好把钱还给你。”我坐到床上,掏出信封,从里面抽出几张大票晃了晃,说,“看好了,我多还你两张,算是感谢你对我的照顾。”
“你把多余的钱拿回去,我可不是放高利贷的。”辛澜好像有点不高兴。
“这样吧,你都收下,当作交通费吧。”我举着钱送过去。
“交通费?”辛澜警惕地盯着我,在她心目中我大概是个彻头彻尾的危险人物。
“是呀,坐个出租车什么的。”
“我有车,为什么要坐出租车呀?”辛澜下意识地往后退了一步。
“你的车我要征用两天。”我正式通知她。
辛澜等着我下面的话。
“我要去那个小木屋看看。”我随口编了一个理由。
“奇怪呀,小木屋有什么好看的?”辛澜愣了一下。
我把一叠钱硬塞到辛澜的口袋里,说:“亲眼看到出事地点或许能帮助我恢复记忆,你上护校时没学过吗?煽情的电视剧你总该看过吧。”
“你根本就没失去记忆。”辛澜撅起嘴说,“你骗不了我。”
“那是你的看法。”我的手从她口袋里抽出来时多了一串车钥匙。
“你不会把我的车开跑吧?”
“你的车价值不到五万,你以为我穷疯了。”我把多余的钥匙还给她,“对了,你为什么要到处找我?”
“你要签些单据。”辛澜把一叠单据放到茶几上,“我们主任还要见你呢。”
“医院是不是盼着我走人?”
“谁让你总占着单间病房。”
“好了,我该休息了。”我签完字,把她推出去,顺手把门锁上。
过了几分钟,辛澜在外面敲门:“我凭什么要把车借你呀。”
我没理她,盖上被子睡起觉来,反正车钥匙在我手里,她想反悔也迟了。
住院处的主任是晚饭前来的,她是个德高望重的老大夫,总是和颜悦色的,一点架子也没有。我们天南海北地聊了一阵,关于我的失忆症状,她一个字也没问,大概她早就看出我在装蒜。这方面,她比小邵要高明多了。
我兴高采烈地把主任医师送走,之后舒舒服服地躺到病床上,我已经被批准出院了,明天就可以自由翱翔了。我迫不及待地准备进入梦乡,可事与愿违,我失眠了,于是,我只能睁着眼睛看着天花板一点点泛白。
这一夜真是漫长啊,我连隔壁便秘的老爷子上了几次厕所都一清二楚。
第二天清晨,我在食堂吃过早餐后脱下病号服,换上新衣服,然后委托当班的护士帮我办理出院手续。辛澜今天晚班,这很好,我可不愿意看到别离时眼泪汪汪的场景。
我用医院的电话联系上了老邵警官,告诉他我的新住址和电话号码,老邵警官态度依旧,他说过两天登门拜访。我说随时恭候,最好不要带小邵去。老邵警官只是笑了笑,没有表态,这个人实在让人琢磨不透。
办理完出院手续,我在便利店里买了两条好烟和一堆熟食,然后在停车场找到辛澜的小车,费了好大的力气才勉强钻进去,她的小车简直像个鸟笼子。
我在停车场转了两圈,熟悉车况后我驶出医院大门。我的手臂上还绑着绷带,驾驶起来十分别扭,因此车子很难在一条直线上行驶,路边的行人躲得远远的,好像我是个肇事逃逸者。
我出了市区,驶入高速公路,空气变清新了,连鸟儿的叫声都变得悦耳动听了。
大概行驶了一个小时,我进入了一条林间小路,路很窄,坑坑洼洼的,一辆车都没有,仿佛这条路连接着世界的尽头。
半山腰有一栋塔形建筑,外形比较简陋,建筑物上端插着一面迎风舒展的红旗,相当醒目。我从口袋里取出柳飞云给我的信封,里面有一幅草图,画着护林联络站的基本位置,我比对了一下,就是这里。
我提着背包下了车,徒步走进树林,沿着一条土路往山上爬。山路渐渐陡起来,我的喘息声越来越大,到最后只能手脚并用,简直像个动物。
前面已经没有路了,我必须像探险者那样征服这座野山,还好我的目的地不在山顶。我不停地用指南针修正方向,现在我对一望无际的树林有种彻骨的恐惧感。
塔形建筑物终于近在眼前,我在一块大石头上休息了一会儿,汗水从头顶处往下淌。某个窗口忽然闪了一下光,我抬头看了看,好像有个人站在上面。我赶忙朝那个方向挥了挥手,化解对方的敌意。
就在这时,一个黑影猛地窜了出来,转眼间到了我面前,我下意识地跳起来,狼狈不堪地滚出去。那个黑影一直跟在后面,我听到低沉的吼声,它随时可能攻击我。
一棵大树挡住我的去路,我抱住树顺势站起来,利用粗大的树干做掩护。然而我并未受到任何攻击,那个黑影根本没打算撕咬我。
我探出半个脑袋,看到一个毛烘烘的家伙蹲在大树前,红红的舌头垂在嘴边,上面还冒着热气。它直直地盯着我,脸上是一种奇怪的表情。
“阿黄!”我用力叫了一声。
阿黄先是一愣,然后不顾一切地向我扑过来,我们抱在一起,滚出去很远,它热乎乎的舌头把我的脸蛋舔了足足好几遍。
“阿黄,我还以为再也见不到你了。”我把它抱在怀里,泪珠簌簌地滴在它的后背上。
阿黄听懂了我的话,拼命摇尾巴。它好像胖了一些,看来护林人的伙食还是不错的。
“阿黄,你救了我的命,99lib?你知道吗?”我揪起它的耳朵说。
阿黄愉快地叫了两声,它的意思是:那根本不算什么。
“快看,我给你带好吃的了。”我解开背包,把香气扑鼻的熟食摆在它面前。
阿黄不为所动,它继续用舌头乱舔,好像我的脸比猪头肉还香。
“好啦,好啦。”我硬生生地把它的脑袋挪开,阿黄似乎很不乐意。
“你是谁?”我听到一个沉闷的声音,起初我还以为是阿黄开口说人话了呢。
“别动!”对方严厉地说,“你是谁?”
我抬起头,看到一个魁梧的中年人站在大树旁边,和我保持一定的距离。我猜他是护林员,那个把我从小木屋救出来的人。
“你是我的救命恩人。”我放下意犹未尽的阿黄,站起来说。
“啊?”
“你是护林员吧?”
“没错呀。”
“那就是你了。”我拍了拍身上的土,“我刚出院,今天特意来感谢你。”
接下来,我把在医院里的恢复情况简要地说了一遍。护林员频频点头,没有打断我。
“搭救你的人可不是我。”趁我喘气的间隙,他说道。
“怎么可能呢?”我感到非常意外,“阿黄不是跟着你吗?”
“阿黄?”
“哦,是我给它起的名字。”
“这样呀。”护林员笑了两声,“救你的人回老家了,我刚刚接替他的岗位。”
“他什么时候回来?”我焦急地问。
“不回来了,他岁数大了,该退休了。”
我一下子泄气了,觉得心里面空空荡荡的。“你有他的联系地址吗?”
“这你得去总部查,我们并不熟。”
我把香烟从包里拿出来,护林员不肯收,最后我撕开包装,硬塞给两盒。我问他小木屋的方位。他说已经被拆除了。我又问他下山的近路,心里琢磨着这一趟也算没有白来。
“阿黄,再见了。”我抚摸着它的脑袋,“我还会来看你的。”
阿黄泪汪汪地看着我,喉咙里呜呜地低吟。我重重地拍了它一下,然后转身便走。说实话,我不确定自己何时才能再见到它。
大概走了十几米,我听到身后有动静,转过身,首先看到的是阿黄剧烈摇摆的大尾巴。
“别送了,你回去吧。”我对它说。
它好像听不懂这句话,始终不远不近地跟在我身后。
“快走吧,否则我可生气了。”我故意板着脸说。
阿黄充耳不闻,耷拉着脑袋继续跟着我,像是刚吃了一场败仗,精气神全被打光了,只剩下一身皮囊。
我站在原地,为难地皱起眉头。这时,护林员居高临下地喊了一句:“干脆你把它带走吧。”
“那你怎么办?”我把两只手握成筒状,扯着喉咙喊道。
“我还有只狗呢。”护林员的声音传下来,“让它跟你走吧,它可是条好狗,善待它吧。”
于是我蹲下来直视阿黄的眼睛,问:“你愿意跟我过日子吗?”
阿黄的尾巴又摇起来,两只黑色的大眼睛顿时恢复了活力,它的前爪轮番刨着地,这大概叫做手舞足蹈吧。
我向护林员挥挥手,表示感谢。阿黄则在我身边跳来跳去,仿佛是踩在弹簧上。
“我们回家吧。”我指向前方,阿黄像猎狗一样蹿出去,一转眼便不见了。
我下到山底的时候看到阿黄趴在辛澜的汽车轱辘旁,我有些诧异,这家伙真通人性呀。
“你现在是我的助手了。”我打开车门时宣布。
阿黄一下子跳了上去,显然现在它对助手啥的不感兴趣,我猜它的爪子痒痒了,肯定琢磨着开车呢。
我先打通了柳飞云的电话,让他帮我找到那个护林员的地址,之后我掉转车头,原路返回。阿黄坐在副驾驶的位置上,聚精会神地看着我,我知道它在学习我的驾驶技术,于是我故意把每个环节做得很清晰,让它看个够。
我把酱牛肉放在仪表盘上,我一块,阿黄一块,其乐融融。
清新的空气吹进车内,我的心里美滋滋的,从今往后我身边多了一个忠诚可靠的保镖,再也不用担心方炜的袭击了。
现在,我该找他算总账了。
第八章 真相
1
我的新住所远离市区,在一栋不起眼的老式楼房内,柳飞云替我租了三个月,房间里有简单的家具和电器。我对这里很满意,比较符合我现在的身份。
我在卧室里搭了一张小床,供阿黄使用,起初它要求与我同床同梦,被我多次拒绝,它只好乖乖地蜷在小床上。
小护士辛澜来过几次,每次都带来许多可口的美食,当然了,其中的一半都进了阿黄那个永远都填不满的肚子里。
辛澜原本是怕狗的,不过她听说阿黄救过我的命后,便跟它熟络起来。阿黄这个机灵鬼自然也不见外,见到辛澜比见到我还亲,渐渐地,辛澜带来的好吃的统统变成了狗粮,从此我成了彻头彻尾的边缘人物了。
“你能不能对我好点?”我抱怨道。
“你跟阿黄争什么?”辛澜理直气壮地说,“它救过你的命,你可别当忘恩负义的小人呀。”
每到这时,阿黄总会偷偷地朝我挤挤眼睛。
除了辛澜,小邵警官今天也露了面,他空手而来,这让我非常不满。
“你终于出院了。”他面无表情地说。
“老邵警官呢?”
“他问你好呢。”小邵拿出黑色笔记本,在上面划拉了几笔,“他还有别的事,今天就不过来了。”
“是这样呀。”我感到非常失望。
“你租房子的钱是哪来的?”
“是我向小护士辛澜借的。”这是实话,我不怕小邵调查。
“今后打算怎么办?”
“先去找个工作吧,尽快把钱还上。”我把活蹦乱跳的阿黄关到卧室里,然后对小邵说,“我已经在两家人才介绍公司登记了,只要有合适的工种他们会打电话通知我的。”
“关于那件事你想起藏书网什么了?”小邵的眼神中有些异样。
“我想起了一些细节。”我提高了声调,故作兴奋地说。
“哦,你说说看。”
“是抢劫。”我肯定地说,“一共有两个歹徒,前面那个把我拦住,还没等我反应过来,后面的那个就用木棍袭击我。”
“不对吧,”小邵停下笔,盯着我说,“如果是单纯的抢劫为何要伤害你的性命,还要把你拉到几十公里外的深山老林里,这不符合常理。”
“我的脑袋总共受了两次打击,”我不紧不慢地回应道,“第一次我站起来和他们搏斗,大概是把他们激怒了,所以第二次来得相当猛烈,之后我便什么都不知道了。”
“是这样?”小邵盯着我说。
“对,就是这样。”我的声音很大,像说真话那样。
“你胳膊上的伤是怎么搞的?”
“是我在锯木头时不小心割破的。”我谨慎地逐一回应,我知道小邵有现场勘察结果,现在必须小心周旋。
“木屋里怎么会有大量的狗毛?”
“有一条野狗跟我关在一起,我也想不通是为什么,那两个歹徒可能是变态,想让狗吃掉我,或者我把狗吃掉。”我指了指卧室门,说,“他们没想到狗咬我一口后,我俩竟成了患难兄弟,我锯开一个口子,让它跑出去了,我当时想能逃一个是一个,真没想到它会搬来救兵,把我拯救出去。”
小邵扭头看了一眼卧室门,说:“看来就是它喽。”
“它叫阿黄,我的救命恩人。”我知道小邵警官什么都知道,他一定去护林员那里调查了,我出院后的一举一动可能都在他的视线之内。
“歹徒的模样你还能记住吗?”小邵合上笔记本,“根据你的记忆专业人员可以画出人像来。”
我摆摆手,说:“有用的记忆并不多,他们都戴着帽子,事发突然,我实在看不清对方的模样。”
“这样呀。”小邵用疑问的口气说。
“是真的。”我觉得自己的表现糟糕透顶。
“想起什么立即给我打电话。”小邵把本子收起来,准备离席了,“你今后的工作单位也要通告我们,另外,不要试图自己去找凶手。”
我一愣,然后说:“记住了,您慢走。”
“谁说我要走了?”小邵总是有意外之举。
“那……好,我们接着聊吧。”我结结巴巴地说。
小邵走到卧室门口,把门推开一条缝,打量里面吐着大舌头的阿黄。应该说,阿黄不是一只合格的看家狗,看到警察后它的尾巴夹得紧紧的,一副做贼心虚的样子。我真是纳闷了,你有啥好怕的呢,你应该立即扑过去,把小邵吓得半死才对。
“你收养它了?”小邵扭头问我。
“今后我们就相依为命了。”我文绉绉地说。
“有什么需要的尽管开口。”小邵终于说了句人民警察该说的话。
“我记住了。”我笑眯眯地说,心里琢磨着是不是现在就向他借点钱花。
“哦,对了,那个小护士今天没来?”小邵连一丁点走的意思都没有,他究竟在打什么主意呢。
“你是说辛澜吧?”我眨眨眼,认真地说,“她今天值夜班,可能明天下午来吧。你找她有事?”
“没事,只是随便问问。”小邵似笑非笑地说,“我看你俩挺有共同语言的。”
我盯着他没说话,我猜不透他是要成人之美还是要棒打鸳鸯。现在我最关心的是他什么时候离开这里,大侦探还要出去办事呢。
屋里的气氛尴尬了,我们四目交汇,谁都不知道接下来该说些什么。
窗外传来了小孩的哭声,听上去惨兮兮的,像刚死了爹娘。一只喜鹊叼着一根树枝飞到我的床前,它大概把我的窗台当成风水宝地,有点强行占领的意思。
阿黄把鼻子探出来,嗅来嗅去,就是不敢出来,小邵的强大气场把它彻底唬住了。如果哪天碰上方炜,是它保护我还是我来保护它?
“其实你我心里都很清楚,”小邵终于说话了,“你根本没失去记忆,你受到的袭击也不是歹徒所为。”
我没作声。
“你不说实话,是想用自己的方式了结这件事,对不对?”小邵气势汹汹地看着我。
我望着天花板发呆,墙角那只蜘蛛还在忙碌着,不分白天黑夜,真应该给它颁发一枚劳动勋章。
“你知道吗,这样做是相当危险的。”小邵的声音变了变,像男低音歌唱家,“也是违法的。”
“瞧,阿黄饿了。”我从冰箱里取出狗罐头,倒在它的食盆里,然后拉开门,把阿黄放出来。阿黄一脸虔诚仰头看着小邵警官,好像它想自首似的。
阿黄一边吃一边吧唧嘴,我真想把狗盘夺过来吃上几大口,品尝一下那个美味。
“该说的话我都说了。”小邵不高兴了,“你自己看着办吧。”
我把小邵送出门,临下楼时他转过身,欲言又止。小邵今天很古怪,莫非他已经知道我的底细了?随他去吧,反正我现在不能老老实实地配合,这是一盘好棋,不论输赢,我一定要下完它。
我隔着纱帘看着小邵的警车离去,过了二十分钟,那辆车没有悄悄开回来,我放心了,换上外衣,跟阿黄说了几句话,然后出门了。
我进了地铁站,随意换乘,我并没有目的地,只是想甩掉尾巴,如果有的话。
足足过了一个小时我才从地铁站里走出来,我拦下一辆出租车,在市区里盲目地转了一圈后,停在张庆海家的院门口。
我在院门口的冷饮店内坐了一会儿,喝了一瓶汽水,其间没有发现可疑的人。我放心了,大摇大摆地进了院门,我那辆SUV乖乖地停在那儿,车体上落满灰尘,像盖了一层被子。我打开车门坐了进去,望着对面的单元门发呆,脑子里出现了一块块形状各异的拼图。
张平的房子为什么要租在这里,是巧合吗?方炜在暗中谋划着什么事?张庆海跟这两个人有什么关联?王哲是不是一个纯粹的局外人?
我决定去张庆海家一探究竟。
楼外晒太阳的大爷是无所不知的,我轻易地打听到他家的住址。我上了三楼,敲了敲他家的防盗门,没有人回答,我看看左右,然后用一把奇形怪状的钥匙拧开了他家的门锁。
这是一个标准的三口之家,客厅里到处是家庭合影,三个脑袋紧紧贴在一起,像三个大号南瓜。张庆海的儿子蛮可爱的,大眼睛高鼻梁,一点都不像他老爹。女主人身材高挑,五官灵秀,嫁给那个矮胖子多少有些可惜,感觉好钢没用在刀刃上。
整套房子并不算大,两室一厅老式格局,家具塞得满满当当的,没有一点多余的空间。我坐在沙发上,翘起二郎腿,想象着主人的样子。电视机半新不旧,一堆碟片摊在茶几上,我拿起两张,全是美国动画片。桌子上是一打中介公司的广告,看来张庆海真的打算把这套老房换掉。
我起身在房间里转来转去,我该找点什么呢,张庆海总不会把事情经过详细写出来,放在床头柜上吧。
楼道里传来了脚步声,愈来愈近,我一个箭步站到卧室门后,心怦怦乱跳。如果主人回来了,我就完了,又该和小邵见面了。
还好房门没有开,大概是隔壁的邻居吧。我蹑手蹑脚走到门口,隔着门板听了听,外面再没声音了,绝对安全。临走前我举起三个人的合影,看了又看,最后决定把他们留在我的相机里。
我回到SUV里,费了好大的力气才把它唤醒,我把车开到最近的洗车房,将它里里外外洗干净。人才介绍中心来电话了,问我咖啡厅的工作愿不愿意干。我说愿意,但手臂上有伤,不能干重活。对方说没有体力活,是前面的服务员。我记下地址,连工资待遇都没问就痛痛快快答应下来。
我有工作了,这下小邵不必再死盯着我了吧。
那家咖啡厅开在写字楼底层,中等规模,生意还不错,白领是主要的消费群,偶尔还有几个长发的艺术家坐在最里面的角落里面红耳赤地争论着什么。店老板跟我聊了几句,然后决定让我暂时站在门口迎宾,他真善解人意呀,观察陌生人是我最大的爱好。
我迫不及待地把咖啡厅的地址告诉小邵警官,他的口气怪怪的。我忽然有种预感,他已经识破了我的伎俩,正如柳飞云所说的,警方的力量超乎想象。
既然如此,我干脆把伤彻底养好再实施计划,反正方炜不会消失,这件事不急。
咖啡厅的员工餐还是不错的,西式口味,同事们大快朵颐,我却无动于衷,除了阿黄的狗罐头,我对吃饭一点欲..望都没有。
临下班前,柳飞云打来电话,他说张平独居的住址找到了。我的脑细胞顿时忙碌起来,事不宜迟,我们约定当晚就去踩踩点。
柳飞云提前到了咖啡店,他笑吟吟地看着我,我低头看着身上花花绿绿的工作服,有点不好意思。店老板见我的朋友来了,提前半小时放了我。我看了一下手表,今晚我们有大把的时间。
柳飞云开车,我把座位放平,看着寂静的夜空,这感觉有点像那晚的死亡之夜。
“别直接过去。”我嘱咐他说,“先绕几个弯子。”
“小邵找过你吧?”柳飞云一边看着后视镜,一边问。
“没错,跟我说了些不咸不淡的话。”
柳飞云笑了笑,没再多言。车子驶出市区,周围的灯光暗淡下去,高楼也少了。我把座椅恢复常态,心里有些紧张,自从上次鬼迷心窍钻进方炜的车后,我对人迹稀少的郊区有了强烈的恐惧感。
“张平的家还没到?”我忐忑地问。
“你是担心我把你埋了吧。”柳飞云这个人开起玩笑来总是没个分寸。
我拧开收音机,闭嘴了。
约摸过了二十分钟,柳飞云降低车速,我看到一大片密密麻麻的小型别墅,他说张平的家就在里面。三个保安肃立在豪华的大门口,他们头顶上是两台正在工作的摄像头。
“怎么进去呢?”我压低声音说。
“办法早就想好了。”柳飞云把车停在门口。
保安走过来,柳飞云放下车窗,出示了一张卡。保安看了看,然后按下手里的遥控器,栏杆自动抬起,我们进去了。
“你弄了一张警官证?”我纳闷道。
“是健身卡。”柳飞云指着侧前方的某处灯火辉煌的建筑,说,“那里是健身中心,是对外开放的。”
“你特意办的?”
“当然,否则我们根本进不来。”说话间,他把车驶入健身中心的停车场。
“张平家是哪栋?”我左右张望着。
“先吃饭吧,里面有个小餐厅。”
“我不饿。”
“那也得装装样子,你不想被别人发现吧。”柳飞云拉开车门下了车,“这里面到处都是摄像头。”
餐厅里没几个人,每道菜的价格都触目惊心,估计这家餐厅离倒闭关张不远了。柳飞云点了几盘招牌菜,吃得津津有味,我只是心急火燎地喝了一杯绿茶。
吃完饭,他带着我从后门溜了出来,我们顺着花园的小径走到别墅区的另一侧,这显然是条最佳路线,两侧路灯比较少,不易被发现。柳飞云大概把整个小区都研究透了。
这里的别墅外墙为咖啡色,西式建筑风格。我实在想不通张平为何会放弃如此舒适的生活,去当一名风餐露宿的杀手。这不合逻辑,必定另有隐情。
别墅里黑漆漆的,院子很大,空无一物。
“你说张平会躲在里面吗?”我小声说。
“应该不会。”柳飞云递过来一副手套,“院门你能打开吗?”
这种话他就不该问。我戴上手套,在很短的时间内打开院门。“摄像头看不到我们?”我问。
“放心吧,摄像头不能对着住户。”柳飞云像个魔术师似的递给我一双鞋套,“套上它,我可不想当凶杀嫌疑犯。”
我们进入小院,柳飞云轻轻把门关上。洁白的月光倾泻下来,我看到院子里种了一些花草,但很不整齐,有些鲜艳欲滴,有些已经枯死了。
我顺利地打开别墅门,门很厚重,吱嘎一声轻响。我和柳飞云同时止步,如果里面藏着人的话,我俩肯定惊动了他。
我们在黑暗中站了一会儿,没有听到任何声音。柳飞云取出手电,慢慢向前走,我跟在他后面,神经绷得紧紧的,这是杀手的老窝,墙上可能挂着各种血淋淋的器官。我想到张平那双杀气腾腾的眼睛,他现在或许就躲在某间房内,随时会扑过来将我们俩活活剁死,然后把鼻子、眼睛挖下来像艺术品那样挂到墙上,舌头割下来挂在门框上,当风铃。
我的脚变沉了,柳飞云的后背离我越来越远,我忽然觉得身后有人。
我猛地转过身,身后一片漆黑,可能有张狰狞的脸隐于其中,一直在悄悄地跟着我。
一定是那个不要命的杀手!
“是谁!”我突然喊了一声。
手电筒的光柱立即折返回来,我看到的只有房门。光柱迅速下移,射在脚底下的木质地板上。
“你别一惊一乍的。”柳飞云不满地说,“会吓死人的。”
“我觉得张平就在屋里。”
“你不是正想找他吗?”
“可我们现在暴露了,他在暗处,我们会吃亏的。”
“他会首先袭击我,这样的话你就有时间制住他了。”柳飞云轻描淡写地说,“好了,跟紧我,我们上楼。”
“你究竟想找什么?”
“我想知道他是不是躲在里面。”
“你疯了吧。”
“可能吧。”柳飞云说话间已经上了楼梯。
我硬着头皮跟着他,不时朝四周张望。二楼的通道很窄,上面只有两间屋子,或许张平就站在某间门板后面,正举着锋利的菜刀等着我们呢。
柳飞云推开左侧的一扇门,我看到灰尘在光柱间飞舞,我立刻捂住鼻子,同时眼睛瞄着那扇门。
我觉得旁边的门动了一下,幅度相当小,不易察觉。我知道张平就藏在门后面。
我拍了拍柳飞云的肩膀,光柱转过来,我指了指那扇门,我看到自己的手指一直在抖,像摸到电源似的。
柳飞云返回来,走到那扇门前,关掉手电,走廊里漆黑一片。
我们就这样站在黑暗中,我只能听到自己沉重的呼吸声。
门开了,我不知是柳飞云推开的,还是张平拉开的。总之,门打开了。
我下意识地闭上眼睛,其实闭与不闭都是一样,反正什么都看不见。
我似乎听到了利器搅动空气的声音,接下来那个东西就会砍在柳飞云棱角分明的脸上,肌肤分离、颧骨崩裂以及血液喷射的声音在我耳边徘徊。
下一个就是我,我用手捂住脸,同时眯起眼睛,准备跟张平搏命。
我僵立在原地,咽了口唾液。必须承认,自从逃离恐怖小木屋后,我似乎有了很大的变化,尤其是胆子变小了,简直像换了个人似的。
走廊里再度亮起来,柳飞云安然无恙地进了屋,我愣住了。
“你在那儿傻站着干什么?”柳飞云退回来说。
“没人吗?”
“当然没人,否则我能站着跟你说话吗?”
“门动了。”
“门是虚掩着的,窗子是开的。”
“是风?”
“没错,是风。”
我壮着胆子走进去,这是一间标准的书房,墙的一侧并排摆了三个书柜,里面摆满了经营管理类的书籍,看来张平的财富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
“别墅里没人,别自己吓唬自己。”柳飞云拉开书柜,随便抽出一本书翻起来,我闻到一股淡淡的书香。
“我们来找什么?”
“我觉得能发现一些线索,比如说便条、电话留言之类的。”他把书放回到原来的位置上。
“我能打开桌上的电脑吗?”
“恐怕不行,别墅里断电了,”柳飞云用手电筒在房间里扫了一遍,“除非你打算把主机搬走。”
“算了吧,小偷小摸的事我可不干。”我说,“隔壁房间里有什么?”
“是储藏间,全是箱子,厚厚的尘土,估计近两年没动过了。”
手电筒的光柱从写字台的桌面匆匆闪过,我看到一个普通相框,我愣了一下,然后对柳飞云说:“相片。”
光柱又转回到相框上,那是一张单人照片,一个中年人站在一辆豪华汽车前,那个人满脸都是皱纹,一副未老先衰的样子。
我的脑子混乱起来,我觉得事情不对劲儿,是哪里出了问题?
“赶快下楼。”我催促道。
“你发现什么了?”
我夺下他的手电筒,直接跑下楼,我预感到自己将发现一个重要的线索。
我紧张地在大厅里寻找着,柳飞云跟在后面,不断嘱咐我注意控制音量。我在卧室的床头柜上找到了另一张照片,同样是那个疲惫却非常富有的中年男人。
“我知道了。”我把相框慢慢地放回原处。
“知道什么?”
“张平可能再也不会出现了。”
“为什么?”柳飞云问。
“因为他被替换了。”我肯定地说。
“替换?什么意思?”
“我看到的那个张平并不是他。”我将光柱对着照片,说,“两个人一点都不像。”
“他不是去便捷酒店的那个人?”柳飞云说。
“没错,我们遇到的是个冒牌货,他用张平的名字登记住店,开着张平的豪华车,不过他换了一个车牌号……”我忽然想到了一个关键问题,“如果是这样的话,真正的张平去哪儿了?”
“既然被替换,他就不可能再出现了。”柳飞云冷酷地说,“只有一个结局。”
我们沉默了,别墅里的空气变凉了。
“动机是什么?”过了好一阵,我自言自语。
“不知道。”柳飞云回答。
我觉得整个事件越来越莫名其妙了。
“可能是冒牌货盯上了张平的钱。”我说。
“很难说,”柳飞云说,“他得手之后怎么会开着抢来的豪华车满街乱转?就算换了牌照也是非常冒险的。”
“是呀,这不符合常理。”
“或许有一种可能。”
“是什么?”
柳飞云慢条斯理地说:“他还有事情要办,不过让你无意中搅了局,坏了他的好事。”
“所以他要杀我。”
“没错,就是这样。”
我在黑暗中点点头,觉得柳飞云的说法有道理。
手电筒突然关闭,柳飞云轻轻地“嘘”了一声。我猛然抬头,看到窗户上有两个亮点,在无声地移动着。
我的心悬起来,该不会是那个杀手回来了吧。柳飞云贴着墙走到窗前,小心翼翼地朝外面张望。不一会儿,亮点消失了,我隐隐听到离去的脚步声。
“应该是小区的保安。”柳飞云在我耳边低低地说,“我们马上离开吧,可能被发现了。”
“先等一等,”好不容易找到一个线索,我可不想就这样空手而归,“我想拿到张平的相册。”
“你想找谁?”
“我也不知道,”我说,“不过我觉得可能会有意外收获。”
“好吧,”柳飞云用衣角蒙住手电筒,“动作要快。”
我们在一层找了个遍,最后在书房的书柜里找到了两本厚厚的相册,我本想把它们全部拿走,但柳飞云不同意,我只好用数码相机把照片翻拍下来,由于光线不足,图片非常模糊。
我们将房间收拾一遍,然后悄悄离开了别墅,沿途没有保安询问,看来我们的运气相当不错。
顺利离开小区后,我们回到市里。“方炜是个关键人物。”柳飞云忽然冒出一句。
“是呀,他在彭经理的酒吧工作时就认识真的张平,同时他又为那个冒牌货租赁房屋。”我边开车边说,“所以张平的失踪一定跟他有关。”
“他杀了张平?”
“他就是凶手。”
“可方炜并不缺钱。”柳飞云说,“我调查过那家洋酒代理公司,在业界大名鼎鼎,生意相当红火,他不该图财害命。”
“不一定,钱这个东西永远是多多益善。”
“我这两天再去查查方炜这个人。”柳飞云说。
“公司那边我暂时不去了。”我说,“有事你先帮着处理吧。”
“有何美丽呢,用不着我操心。”
我们闲扯了一路,我在地铁站口停下车。我邀请他去家里做客,被他婉言谢绝,我也没有再坚持,我知道他晚上还要写作,这些天为了我的调查,估计已经被出版社的编辑催稿了。
但我总觉得他还有什么事急着要办。
我回到临时居住点,还没掏出钥匙房门就开了,我心里一惊,莫非阿黄学会开门了,这鬼家伙大概成精了吧。
我只看到了辛澜,阿黄呢?我向里面张望,阿黄正坐在沙发上兴致勃勃地看动画片呢。
“奇怪,你怎么会有我家的门钥匙?”我拍了拍阿黄的脑袋说。
“那天趁你睡觉时配的。”辛澜得意洋洋地说。
“你这是侵犯人权。”我装作不高兴的样子,把阿黄从沙发上赶下去,它随即把我扑倒,用舌头舔我的脸,亲热完了,我把它关到单间里,然后去卫生间洗脸。
“这么晚了你去哪里了?”辛澜坐在我旁边,两只小手托住下巴,像个瓷娃娃。
“我找到一个新工作。”我避重就轻地说。
“真的?”听到这个消息,辛澜似乎比我还要兴奋。
“是一家咖啡厅,规模不算小,客人全是大公司的职员,外国单词满天飞。”我拿出数码相机捣鼓起来,“哪天带你去转转,我请你喝咖啡。”
“好哇,说话算数。”
“算数,明天行吧。”我把照片统统输入电脑中,然后眯起眼睛一张张仔细辨认。
辛澜悄悄地探过头来,偷看我的图片,我立即合上电脑,心里琢磨着如何能不伤感情地把她打发走。
“你在干什么?”辛澜撅起嘴,像是被抢走了心爱的玩具。
“随便拍了几张照片,没啥意思。”
“让我看看呗。”辛澜凑过来,想打开电脑。
“我给你照相吧。”我提议道。
“我要和阿黄合影。”
“行啊,快把它放出来。”趁辛澜开门的当儿,我迅速把电脑锁进抽屉里。
辛澜抱着阿黄摆出了各种姿势,阿黄相当配合,像个职业男模,非常上镜。我一口气拍了十多张,辛澜仍然意犹未尽,她可能在医院里偷偷打了一针兴奋剂吧。
之后我陪她看了一集连续剧,她把照片的事忘得一干二净。看着看着,我便躺在沙发上睡着了。第二天清早我睁开眼时辛澜已经不见了,她应该回宿舍了,医院离我家并不远,大概步行二十分钟就到了。
我上了一天班,下班回家后辛澜还没有回来,她可能加班了,去咖啡厅看来只能往后推了。
我兴高采烈地打开抽屉,把电脑取出来,开始工作。
应该说张平不是一个喜欢照相留念的人,他的照片很少,大部分照片都是他年迈的父母。照片不够清晰,我开始后悔起来,当时真应该把相册一起取走。
不知过了多久,我终于看完所有的照片,我的两眼发麻,泪水越聚越多,我打了个哈欠,揉揉眼睛。我没看到任何有价值的照片,白白浪费了一晚上的时间。
手边有杯咖啡,我端起来喝了两口,舌头被烫了一下,我跳起来手舞足蹈。一边跳一边纳闷,这杯咖啡怎么会是滚烫的?
我的余光发现旁边还站着一个人,一袭白衣,我猛然想到了王哲的老婆席丽丽!
见鬼啦!
“啪”的一声,闪光灯亮了,我离奇诡秘的舞姿被永远留在数码相机里。我看到辛澜已经笑弯了腰。
“你什么时候进来的?”我愣住了。
“刚刚,我以为你知道呢。”
“速溶咖啡是你冲的?”
“你觉得闹鬼了吧。”辛澜笑得闭不拢嘴。
“有什么好笑的。”我一把抢过相机,把我的不雅照删除。
“你恢复记忆了?”辛澜问。
“差不多了。”我气哼哼地说。
删除了大量的照片,屏幕上忽然出现了张庆海的家庭合影,我惊呆了,照片上的人似曾相识。怎么会是这样呢?
我迅速打开电脑,把张平的照片重新调出来,一张一张地比对,我发现了一个惊人的秘密。
我一动不动站在原地,辛澜的双唇在动,可我一个字也没听到。我的脑细胞在紧张地忙碌着,紧接着,我似乎想明白了一些事。
2
柳飞云竟然没在家,这件事有点蹊跷。
我把辛澜留在家里,自己开着车冒冒失失地到了柳飞云的住处,门铃按了一遍又一遍,就是不见有人来开门。
我拨通他的电话,刚一接通便被挂断了,这太不符合常理了,莫非方炜找上了他?我又想起了那间要命的小屋。
入夜后气温直线下降,我躲在车里不停地拨打他的电话,几次之后对方竟然关机了。一定是出事了,我再也坐不住,准备立刻向小邵报案,并把我知道的全部告诉他,现在已经没什么好隐瞒的了。
还没拨完号码,手机屏幕上出现了柳飞云的名字,我如释重负地按下通话键,听到那个熟悉的声音。
“你在哪儿呢?”我气急败坏地说。
“你知道城东的张家湾村吗?”柳飞云的声音很小,像是捂着话筒说话。
“什么鬼地方,没去过。”
“使用车上的导航,我在村头等你。”
“你在那里干什么?”
“你来了便知道了。”柳飞云神秘兮兮地说。
“嘿,听着,”我大声说,“我今晚有个发现。”
“巧了,我也是。”柳飞云好像并不意外,“见面再说,快来吧。”
利用导航我顺顺利利地找到了张家湾村,四周万籁俱寂,连声狗吠都没有,我甚至能听到自己心跳的声音。
柳飞云为什么要深夜造访此地,我实在想不通。
我在村口停住车,但没有熄火,手机拿在手里,如果有突发状况的话,我会第一时间报警。自从那次生与死的考验之后,我变得格外敏感。
月光被乌云遮盖,村子里黑压压一片。车窗忽然响了几下,我一惊,扭头看到车外站着一个黑影。是柳飞云吗?我不能确定,但我还是把车锁打开了。
车门被拉开,我闻到一股熟悉的味道,我松了一口气。
“你的车呢?”我刚要打开车灯,却被柳飞云拦住了。
“在来时的路上,我们原路返回。”他莫名其妙地说。
在他的指挥下,我往回开了几百米,在辅道边上看到一处比较隐蔽的地方,柳飞云的黑色轿车就停在那里。
“你不会要盗古墓吧。”我把车熄火,问道。
“有人向我提供线索,这村里有个假酒厂,于是我过来确认一下。”
“有人向你提供线索?”我觉得自己听错了,“你是便衣警察吗?”
“我有我的方法。”柳飞云反问道,“你觉得仅凭我一个人能搞到那么多关于方炜的消息吗?”
我看着他,觉得眼前这个人一下子陌生了,他更应该成为马奎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的主事人。
“可是,”我困惑地说,“关于假酒厂,你应该给工商执法部门打电话,而不是我。”
“一会儿再详细解释吧。”柳飞云跳下车,“我们先进去探探虚实。”
“等等,我发现一个关键线索。”我也跳下车,轻轻地关闭车门。
“回来再说。”柳飞云的身影融入黑暗中。
我跟着他的后面进入了村子,现代的农村已不是印象中的模样,到处都是上下两层的宽敞大宅,单是高大气派的院门就够瞧的。
柳飞云举着手电筒在村子里穿行,我的心提到了嗓子眼,如果被假酒贩子逮住,我们俩必死无疑。
另外,我发现他的衣服很脏,这可不是他的处事风格。
“嘿,你去哪儿挖土了?”我问。
“别说话。”柳飞云压低声音说。
走着走着,柳飞云站住了,他拿出一张纸,上面是一幅草图。我凑过去看了看,纸上是弯弯曲曲的几条线,像正在翻土地的蚯蚓。
“原来你不认识路啊。”我忍不住说。
“嘘!”柳飞云让我噤声,“这里每个院子里都有狗,要是搅了这帮大爷的觉,咱俩就完蛋了。”
我知道他没开玩笑,所以马上闭上了嘴。
我们转了两个圈,我感到不对劲儿,四周都是沉睡的大宅,哪来的假酒厂?
我突然有种不好的念头,我们中圈套了!
线索提供人骗了柳飞云。方炜此时正在某个角落等着我们呢。
我站住了,柳飞云还在往前走,他的背影相当孤独。
“别再走了。”我的声音几乎压在喉咙里。
他站住了,然后转过身用手电筒上下打量我。我快步接近他,贴在他耳边说:“我们可能中了方炜设计的圈套。”
“不可能,这条信息应该很可靠。”
“这太危险了。”我说,“你快报警吧。”
“不,我必须要确认一下。”柳飞云固执地说。
“你闻闻,这里哪有酒味呀?”
“酒厂在村的另一头,现在肯定闻不到。”
“你给我说清楚。”我一把拉住柳飞云,“假酒厂跟我们有什么关系?”
柳飞云冷不丁地说,“假酒厂就是方炜那家公司的一部分。”
“什么?”我顿时来了精神,全身的血液沸腾起来,“你是说他那家洋酒代理公司是做假酒的?”
“也不尽然,大型酒店他们还是要送真东西的。”柳飞云嘿嘿一笑,“盗亦有道嘛。”
“别废话了,快走吧。”我顿时兴奋起来。我还想问他一些问题,可现在不是时候,只好暂时作罢。
我们沿着村间小路走了许久,我终于闻到了弥漫在空气中的酒味。拐了一个弯,我看到一栋灯火通明的大宅,这是最后一排民房,前后左右都是空地,像个孤岛似的。
我俩悄悄地接近院墙,里面的声音相当嘈杂,有说话声也有机器低沉的轰鸣声。酒味越来越浓,甜甜的,有些刺鼻。
院门紧闭,连条缝隙都没有。
柳飞云关掉手电,拍拍我的肩膀。我明白他的意思,他要踩在我的肩膀上,爬到院墙上观察里面的情况。
我同意了。我找了一块平整的地方,蹲下来,屏住气。柳飞云踩在我的膝盖上,双手扶着围墙,稳定一下后他一下子站在我的肩膀上。我晃了晃,勉强保持住身体的平衡,这个姿势我可坚持不了多久。
“好。”他在上面轻声说。
考验我的时刻到了。我调集全身的力量颤巍巍地站起来,腰部和膝盖承受了极大的压力,我现在才知道杂技团是多么不容易。
我的视线慢慢往上升,肩膀上的重量却好像下降了。最终我站直了,但不知柳飞云能不能看到里面的情况。
我们就这样无声无息地站在墙外,时间一点点流逝,没有什么比这更刺激了。
就在我两腿发麻的时候,我忽然觉得安静了,说话声生硬地中止了,紧接着柳飞云动了一下,这个动作太不自然了。
我的心一紧,难道被发现了?
“谁在那儿?”我听到院子里一声歇斯底里的怒吼,一种大祸临头的感觉涌上心头。
我们被发现了!
在陌生的村落里,等待我们的会是什么?
3
我身子一软,直接跌倒在地,柳飞云跳下来,还好不算太狼狈。
我听到院里骚动起来,响起各种工具的碰撞声,我估计那些家伙什儿对付我们是绰绰有余的。
我的头脑里一片空白,现在我只想顺着原路狂奔回去。柳飞云拉住我,我们根本没有跑,这个大胆的决定救了我们的命。
我们钻进了院边的秫秸秆堆,里面很暖和,像个小帐篷。
七八个壮汉从院子里冲出来,他们手里拿着各式工具,落在最后的两个人手里好像握着棍子。寂静的村落顿时乱成一团,这些人似乎经受了训练,他们三人并为一组,以不同的方位追了出去。
持刀的两个人则围着院子转了一圈,随后点上烟,站在离我们躲藏之处约五六步远的地方。
我们一动不动地趴在地上,如果被他们发现,我们大概就没命了。
“你看到墙头有人?”一个问。
“我觉得是个人。”另一个回答,“还是小心点吧。”
他俩又说了几句,我没有听清,我猜这两个人是酒厂的负责人。追出去的工人举着手电回来了,他们默不作声地进了院子,完全是一组训练有素的小分队。
他们万万没料到我们根本没有离开,这个逆向思维需要惊人的胆量,我越来越佩服柳飞云了。
院门关闭,里面一点声音都没有,我和柳飞云继续趴在秫秸秆堆里。我们必须防备有人就躲在暗处,等待我们自投罗网。
大地的寒气沁入我的身体,我感觉自己变成了一块冻肉,四肢渐渐失去了知觉。我看不到柳飞云,不过我猜他也好不了哪儿去。
大约过了一个小时,我再也坚持不下去了,浑身上下每一块肌肉都酸痛起来。我刚要起身,就被柳飞云按住了。
他没有解释,而是继续保持原来的姿势,像只耐心等待猎物的狼。
我真想破口大骂,他姥姥的这罪可受大发了。
十多分钟后我只想骂我自己,因为我看见三个黑影从斜对面的枯井后面冒出来,像幽灵似的。他们拖着铁锹和木棒,回到院子里,随后机器的轰鸣声再度响起。
我惊出了一身冷汗,越想越后怕,原来真的有埋伏,幸亏柳飞云刚才阻止了我,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柳飞云直起身,钻了出去,我紧跟其后,活动一下僵硬的身体。我们并没有掉以轻心,以最快的速度撤离了现场。
我觉得回去的路似乎变长了,无论怎么走都看不到尽头。我一边走一边回头,防备着有人跟在后面。
“不用看了。”柳飞云终于说话了,“如果被发现,我们根本走不到这儿。”
听他这么一说,我一直悬着的心放下来。“里头是假酒厂吗?”
“当然,错不了。”
我们终于走到村头,各自上了车,驶回市区,今晚的惊魂之旅总算画上了句号。
我们在一家熟悉的茶馆里喝着热茶,过了好一阵身子才逐渐缓过来,舌头也活泛起来。“你看到什么了?”我迫不及待地问。
“院里有数不清的空酒瓶,都是时下最流行的洋酒品牌。”柳飞云一笑,“还有大量的假冒商标、大桶散装酒以及红酒原液。”
“买卖不小嘛。”
“屋子里应该还有罐装机和封盖机,大概有十多个工人。”
“你是怎么找到这条线索的?”我问他。
“我总觉得那家洋酒代理公司有问题,所以找了个人盯死他们送货车,不出两天就找到了这家假酒厂。”
“原来如此。”我觉得柳飞云的运气不错,“刚才你在墙头上看到方炜了吗?”
“没有,他可能只是电话遥控,联系上下游主顾。”
两个人聊了一会儿,柳飞云叫服务员结账。“好了,该回去洗澡换衣服了,我们俩现在跟土猴似的,别坏了茶馆的生意。”
“先等等。”我拿出电话,“我先给小邵打个电话,让他赶紧查抄那家假酒厂,免得夜长梦多。”
“小邵大概不管这个。”
“那我们该找谁呢?”我急躁地说,“好不容易发现方炜的软肋,可不能便宜了他。”
“我估计需要工商局执法队和公安局刑侦队合作才能彻底端掉这个黑窝点,应该是个大行动。”柳飞云说,“交给我办好了,明天一早我就去工商局举报。”
“对了。”我猛然想起来那件事,“我有一个大发现。”
“哦,说说看。”柳飞云好像并不意外。
“张庆海老婆的相片竟然出现在张平的别墅里,你说奇怪不奇怪。”我把过程简单叙述了一遍。
“张平是皇都大酒店的老职工,而张庆海的老婆就是张平的前妻。”柳飞云轻描淡写地说,“当初这对师徒反目为仇就是因为这件事。”
“你是怎么知道的?”我瞪大了眼睛。
“我也是刚打听到的。”他说,“这又不是什么国家军事机密。”
“就是说,这两个人之间有关联。”
“这件事也交给我办理。”柳飞云不想再讨论下去。
“好吧,我明天去咖啡厅上班。”我觉得自己从绝对的男主角变成了无足轻重的龙套演员。
“我猜你上不了几天班了。”
“收网了?”
“没错。”
“你能不能给我讲讲事情的来龙去脉吗?”
“有些方面我还没有搞清楚,你再耐心等等吧。”
“只有这样了。”我失望地说。
“对了,我需要王哲的照片。”
“在我的邮箱里有备份,你知道登录密码。”我说,“你要他的照片干什么?”
“我需要找个目击者辨认他。”柳飞云起身说,“你等我的消息吧。”
我们出了茶馆,各自启动汽车,一路无语。回到家,我的卧室被辛澜和阿黄占领了,我只好在沙发上凑合一宿,醒来后觉得腰酸腿疼,整个身体快要散架了似的。
阿黄鬼鬼祟祟地坐在沙发旁,舔我的手心,怪痒痒的。这个鬼家伙,两个主人他都不得罪。
我轻手轻脚地洗漱完毕,为辛澜准备好早餐,她上夜班,需要良好的睡眠。我嘱咐阿黄看家的几个注意事项,然后换好衣服高高兴兴地上班去了。
咖啡厅老板很友善,他总是给我安排轻松的工作。时间一长我发现自己已经离不开咖啡那种特有的味道了,原来任何事都是可以上瘾的。
一连99lib?几天都没有柳飞云消息,也不知那个大行动进展如何了,是执法人员一举端掉了黑窝点还是城东的张家湾村发生了几十人械斗,死伤无数?
我每天都会紧张兮兮地购买当天的所有新闻报纸,上面没有刊登任何一条有关消息。我想给柳飞云打电话问问情况,但思来想去还是放弃了,我可不想让他嘲笑我没有耐心。
我每晚八点准时下班,辛澜肯定会抱着阿黄在沙发上等我,看到她们,我便踏实了。她经常过来住,把新家打扫得干干净净。我觉得家里的空间变小了,随后我发现她把宿舍里的用品一件一件地搬过来,我假装不知道,一个字也不提,心里却是美滋滋的,希望她干脆把宿舍退掉算了。
她每次下班回家都会带来许多漂亮的小装饰,把新家装点得焕然一新,让我感觉每一天都是新鲜的,每一天都是除夕。
周末我们通常会带着阿黄去郊区自驾游,像个温馨和睦的三口之家,看着他俩在草坪上嬉闹的场景,我觉得内心中的某些东西融化了。
无需多说,我和她开始了一段无忧无虑的新生活,我觉得自己得到了幸福,找方炜报仇的念头渐渐淡去了。公司那边就让柳飞云去料理吧,他显然比我更加合适。
有一天我刚上班就接到柳飞云发来的短信,他让我购买当日的报纸。我连忙向老板请假,跑出去买了几份报纸,回到咖啡厅的职工休息室,摊开报纸仔细研究起来。在社会新闻版我看到一个醒目的标题——酒瓶“灌装”假酒厂被取缔。
我紧张起来。
标题下面是一张彩色照片,画面的中心位置堆满了某国际品牌的包装箱,五六名工商执法人员有的在查看假酒,有的在清点数目。画面的另一端是七八名新闻记者,他们举着炮筒似的照相机,脸上露出兴奋的表情。
文字报道篇幅不算大,主要内容是:根据举报人的线索,在工商、公安执法人员的通力合作下,一举端掉了张家湾村一处平房院内灌制、藏匿假洋酒的黑窝点,查抄各种洋酒瓶近万个,商标8000余套,红酒原液600余斤,以及灌装设备、压盖机、吹风压膜机各一套,各种已包装的洋酒成品200余瓶,涉案违法经营金额巨大。
据当事人交代,酒瓶是由各种渠道收购来的,灌装用的酒是从原酒厂购入的大包装散装酒,然后自己灌装,封盖,贴标,商标是由无照印刷厂制作的。
据悉,假酒厂背后是某著名酒业代理公司,截至发稿时,工商局已将案件移交至公安部门处理,当事人被公安机关拘留。此案仍在进一步调查中,报社记者将持续跟踪报道。
看完这篇报道,我情不自禁地鼓起掌来,如果柳飞云的消息属实的话,方炜这回算是彻底完蛋了。
接下来的一天我变得异常兴奋,把咖啡厅每个角落都打扫了一遍,下班后我到医院接辛澜,接着我们去了一家著名的西餐厅。
“你怎么只喝咖啡?”辛澜问我。
“我现在离不开它了。”我像个傻小子似的笑个不停。
“你今天有什么高兴事,说出来听听。”辛澜放下刀叉,眨了眨那双宝石般的大眼睛。
“我恢复记忆了。”
“骗人啦。”辛澜露出一抹笑容,“你的记忆好好的。”
“你是这样认为的?”
“除了你之外,大家都是这样认为的。”辛澜拿起刀叉,继续吃起来。
我有些心虚,连单纯的小护士都看得出来,那老邵和小邵呢……
“其实……”我打算告诉辛澜实情,“我有个家,自己住。”
“你终于说实话了,我知道你还有家公司,两个股东。”辛澜咯咯地笑起来。
“你……你是怎么知道的?”我大惊失色,额头上冒出了冷汗。
“嘘,小点声,这是西餐厅。”辛澜扭过头,向临桌的客人点头致歉。
“我是说,你怎么知道的?”我压低声音,不依不饶地说。
“是邵警官告诉我的。”
“老邵还是小邵?”
“当然是老邵警官了。”
我傻眼了,我想起小邵探望我时说过的话,他肯定摸清了我的底细,想跟人民警察斗心眼,门儿也没有。
“我们搬回去住?”既然窗户纸已被捅破,我也没必要隐瞒下去了。
“让我先考虑考虑吧。”
“还有什么可考虑的。”我有些发急,“家具、电器都是现成的,打扫一遍卫生就能入住了。”
辛澜不说话了,继续吃起牛排来。我抢过她的刀叉,期待她的答案。
“你还有什么事没说实话?”辛澜的笑容像是一朵花。
“我保证今后句句都是实话。”我高高地举起双手,如释重负。
说完这句话后我像喝了杯糖水似的,浑身上下有种说不出的舒服畅快。自从出院后我觉得一切都出奇地顺利,先是找到了一份称心如意的工作,然后和天使般的小护士组建了临时家庭,伤害我的恶人也得到了报应。我觉得像是在梦中一样。
原本计划和辛澜去看场电影,但柳飞云来了电话,他让我马上去公司,有重要事情要当面谈。我自然不敢怠慢,把辛澜送回家后心急火燎地回到公司,途中我联系了一个家政公司,让他们明天派两个小时工把我原本的住所彻底打扫一遍,我准备举家回迁了。挂断电话,我咧着嘴笑起来。
我已经有段时间没有回公司了,大楼两侧正在施工,戴黄色安全帽的工人在行车道上穿梭,我小心翼翼地驾车驶进地库,这个感觉既熟悉又陌生。
乘电梯到了顶层,其他公司都关门紧闭,楼道里静悄悄的。我走到公司门口,推开门,听到里面隐隐的说话声。我拘谨地敲敲门,如同第一次登门的客户。
“请进。”柳飞云在里面应了一声。
我随手关上房门,径直走到自己的办公室前,咳嗽了一声。门虚掩着,柳飞云来开门,让我进去,还没进屋,我就知道客人是谁了。
老邵警官正笑眯眯地看着我。
4
“邵警官,你好。”我尴尬地说。
“请坐吧。”老邵警官指了指靠窗的那把躺椅,像主人似的对我说,“看样子恢复得不错呀。”
“马马虎虎>吧。”我笔直地坐在躺椅上,等待邵警官训话。他好像有些疲惫,眼睛肿胀,像得了红眼病似的。
“老实说,我真羡慕你俩的工作,等我退休后也打算开家小公司。”邵警官态度认真,不像在客套寒暄。
“那好哇,到时候我给您打工去。”
“别介,我可用不起。”邵警官眼睛眯成一条缝,话锋一转,“报纸你应该看了吧。”
“看了,看了,警方雷霆行动,为民除害,大快人心。”
邵警官被我夸张的语调逗笑了,他说:“这件事多亏了柳飞云。”
柳飞云摆摆手,说:“我只是尽公民的义务而已。”
“你客气了。”邵警官满面春风,“端掉黑工厂却引出了一桩刑事案件,这种事可真不多见呦。”
“邵警官,”我觉得脸上有些发烫,“我在医院里说了假话,事实上我根本没有失去记忆。”
邵警官说:“哦,你为什么不愿意跟警方合作呢?”
我说:“我想用自己的方式惩罚凶手。”
“可是我也没看到你有所行动呀。”邵警官不留情面地说。
“因为我是个笨蛋。”我指出了核心关键点。
“你有所不知,在你失踪之后柳飞云就与警方取得了联系。”邵警官说。
“啊?”我意外地看看柳飞云。
“是这样,”柳飞云说,“你那天晚上失去了联系,我预感到你出事了。”
“你为什么不告诉我?”
“我担心你会搅乱全局。”
我的眼前金星闪烁,现在我才知道谁才是真正的瞎话大王。
“这两天我们抓捕了几个嫌疑犯,案情基本上清楚了,”老邵警官站起来,握了握我的手,说,“让柳飞云告诉你详情吧,我要回去休息了,已经两天没合眼了。”
“另外,”临出办公室前邵警官客客气气地对我说,“明后天要请你过去一趟,希望你能配合。”
“一定,一定。”我欠身说。
我本想把他送到电梯口,但他却把我推了回来,并顺手把大门关上了。
“别跟他客气了。”柳飞云一转身进了办公室。
“柳飞云,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我气哼哼地跟了进去,“你能不能说句实话。”
他笑起来。
“也就是说,”我挠挠头皮,说,“你把我们的前期调查都告诉警方了?”
“对呀,有什么错误吗?”他反问道。
我一时语塞,坐在躺椅上觉得天昏地暗。“怎么我一来,老邵就走了?”
“他本来就不是等你的。”
“那他来公司干什么?”
“他来告诉我案子破了。”
“案子破了?”
“对呀,方炜是重点嫌疑人,已被警方抓捕。”
我兴奋得跳起来拍手称快。“谋杀未遂和制造假酒扰乱市场经济,哪一项罪名都够这小子喝一壶的。”
“那些只是次要的。”
“哦?”我想到了那个冷血杀手。
“这是一个买凶杀人的案子。”柳飞云说。
“受害者是张平?”
“没错,就是他。”柳飞云说,“他已经被杀了。”
“他不是失踪了吗?”
“他的尸体被我发现了。”他的语气像是刚刚发现了一家特色餐厅似的。
我惊讶地看着柳飞云,愈发觉得这个人妖气十足。“你找到了他的尸体?”
“尸体其实就在他的别墅院里,灯下黑嘛。”
“我也去过别墅,尸体藏在哪里了?”我纳闷地问,“怎么一点味道都没有?”
“凶手将其埋在院子里的花草下面。”
“奇怪了,你是怎么知道的?”
“我也是事后才想到的。”柳飞云说,“在我印象中院里的花草很不整齐,有些鲜艳欲滴,有些已经枯死了。”
我回忆起当时的场景,确实是这样的。“所以你觉得有问题。”
“我也是猜测而已。”他说,“我觉得那片草地不应该如此的泾渭分明。”
“于是你报警了?”
“没有,公安局大概不会把我的猜想当回事。”
“那么……”我忽然想到了一种毛骨悚然的可能性。
“没错,我去挖了。”他说,“我们分手之后我又去了一趟。”
我猛然想起第二天晚上在张家湾村看到他穿着一件脏外套,原来他去挖尸体了,这家伙真是胆大包天呀。
“深更半夜的你在别墅里挖尸体?”我倒吸一口凉气,“保安竟然没把你乱棍打死。”
“根本没有保安巡夜,那里的安保措施简直是形同虚设。”
“你挖了多长时间?”
“不到一个小时。”他说,“凶手将尸体埋得较浅,他可能认为不会有人发现吧。”
“你当时为什么不叫上我?”
“我怕吓着你。”柳飞云的脸色变了变,尽管转瞬即逝,但还是被我发现了,“老实说那是一个骇人的场景,我的铁锹碰到一个硬东西,我用手拨开四周的土,看到一个脑袋,鼻子、耳朵里全是黑色的虫子,钻来钻去……”
“快别说了!”我觉得胃里开始翻江倒海,喉咙承受了很大的压力。我拿起老邵用过的杯子,把剩下的茶水喝干净,勉强控制住体内涌动的那些东西。
“其实也没有想象中那样可怕。”他笑起来。
“后来你怎么办了?”
“我给老邵打了个电话,不一会儿就来了几名警察……”
“对了,”我猛然想起来,“我在便捷酒店的停车场打开了那辆车的行李厢,里面有一把铁锹,上面有血迹,量很少,已经干了,结成块状。”
“警方的鉴定结果出来了,血迹是张平的,杀手就是用那把铁锹把张平埋在别墅花园里。”
“这么说杀手也被逮住了?”
“是的。”
“你先等一等。”我发现了一个不合理的事情,“我好像没告诉过你老邵的电话号码。”
“你刚出院他就到公司来调查你了,我让何美丽暂时对你保密。”
“好吧,你接着说,”我摆摆手,做了一个无奈的动作,“你挖到尸体后老邵他们没把你当成嫌疑犯抓起来?”
柳飞云说,“我差不多也成了头号嫌疑犯,他们把我送进公安局,足足审了我一夜。”
“天亮他们就把你放出来了?”我有些幸灾乐祸。
“我把事情都说清楚了,他们为什么不放我,杀人凶手会主动报案吗?”
“那可说不定,逆向思维嘛。”我开玩笑说,“灯下黑,你刚才说的。”
“看来那天晚上我真应该叫上你一起挖尸体。”柳飞云说。
“接着你就得到了假酒厂的消息。”我说。
“我连衣服都没来得及换就赶过去了,如果你当时不来电话,我还会继续单干的。”
“硬汉!”我佩服地说。
“好了,都已经告诉你了。”柳飞云伸了一个懒腰,看样子要结束这个话题。
“你最好把事情说清楚,案子是如何破的。”我盯着他说,“方炜为什么要杀张平呢?”
“方炜没有动手,他只是搭了个桥,帮别人找了个亡命徒而已。”
“替谁?”
“你认识这个人。”
“是王哲吗?”
柳飞云摇摇头,说:“是张庆海。”
我又想起了那张莫名其妙的照片,起因一定和照片上的女人有关。“情杀?”
“原本张庆海的日子过得很美满,一家三口其乐融融。”柳飞云皱起眉头,“张平发迹之后,这个女人便重新投其怀抱,他们的关系隐瞒了许多年,不幸的是最终还是被张庆海发现了。”柳飞云叹了口气。
“为这点事张庆海有必要买凶杀人吗?”我实在想不通,“干脆离婚算了,把绿帽子一扔,啥事没有。”
“没那么简单,有一件事张庆海无论如何也忍不下去。”
“莫非……”
“问题出在他的儿子身上。”
“张庆海的儿子并不是他的种?”我想起了张庆海家的那张合影,父子俩一点都不像。
“是的,这件事要命了。”
“那孩子是张平的?”
“目前还不清楚,但张庆海是这样认为的。”
我摇摇头说:“为这种烂事甘愿冒天大的危险?我实在是不能理解。”
柳飞云说:“辛辛苦苦抚养大的孩子竟然不是自己的,如果换作你我,或许也会发疯的。”
“可是,方炜为什么要卷进去,他不是已经开始另一种生活了吗?”我纳闷道,“难道是为了钱?”
“当然是为了钱。”
“可是方炜和张平也算是有点交情呀?”
柳飞云冷酷地说:“可能方炜认为张平已触及了道德底线,所以张平该死。”
“张庆海的老婆也该死?”
“张庆海只想教训他老婆一下。”
我顿了顿,梳理一下思路说:“那天我们跟着方炜到了一家茶馆,他和张庆海就是在密谋着这件事。”
“门外盯梢的是方炜介绍的人。”柳飞云点头说,“那个人不会与张庆海见面的,所以他躲在车里,如果我没猜错的话,那是他第一次见到张庆海。”
“显然张平已经被杀了。”我说。
“是的,凶手用了张平的豪华轿车和身份证,当然,他不会故意冒充张平的身份,大概他只在酒店登记时使用了一次,却被你无意中看到了。”
“他为什么要在便捷酒店里待上四个小时?”我自言自语道,“方炜不是为他租了间房吗?”
“他只在晚间出入,和周边的邻居接触多了可不是一件好事。”柳飞云说,“他住在张庆海家附近是有用意的,下个目标是张庆海的老婆,他需要提前熟悉环境。”
我若有所思地点点头。
“当然了,凶手肯定另有住处,那间房可能只是他的落脚点之一。”柳飞云继续说,“既然他过去住,就说明他即将动手了。”
“那么张庆海的老婆怎样了?”
柳飞云忽然笑了,“你搅乱了他们的局。”
“我?”我指指自己的鼻子。
“你先是跟踪他到酒店,然后又打开他的房门闯了进去。”柳飞云说,“估计你把他吓坏了,凶手也是人嘛。”
“是我被吓坏了,当时菜刀就架在我脖子上,我差点尿裤子。”我纠正他说,“幸好他以为我是小偷,否则你今天就见不到我了。”
“当时你还算机敏,躲过一劫,但事后你却犯了大错。”
“我继续跟踪他是错误的?”
“他已经发现有人跟踪,所以他才会在空房里搞出许多声音,勾起你的好奇心。”柳飞云淡淡地说,“我猜那个时候他和方炜便布置好了陷阱,耐心地等待着你上钩。”
“原来如此。”我觉得这个推测比较合情理,“我若不自作聪明偷偷钻进方炜的面包车,或许他们就没有机会害我了。”
“他们会另想办法的,除非你报警,否则仍然在劫难逃。”柳飞云说,“当然,张庆海老婆的事被暂时放下了。”
听了这话,我得意洋洋地说:“不管怎么说,我总算是做了一件好事吧。”
“她也没有好下场。”柳飞云说,“刚才老邵告诉我,上门抓捕的时候,张庆海趁乱将他老婆从楼梯上推了下去,现在她还躺在医院里。”
“活该。”我觉得呼吸畅快多了。
“好了,该说的我全说了。”
“老邵在哪里逮住凶手的?”我忐忑地问。
“凶手就躲在假酒厂里,想逃跑却没成功。”柳飞云说,“警方原以为他是普通工人,准备教育一下就放人,不过他的纹身引起了办事人员的注意,老邵亲自挂帅审了一夜才发现了问题,还没来得及比对DNA他就全撂了,供出了方炜和张庆海,于是,老邵他们一网打尽顺利地破了案子。”
“这功劳得有我一部分吧。”
“那当然。”柳飞云点头同意,“如果不是你张贴广告,我们什么都不会知道。”
“对了,”提起小广告我猛然想起一件事,“我还拿了王哲一千块钱呢,那具该死的行走尸体如何交代?”
“你应该把钱还给他。”
“为什么?”
“因为王哲在跟我闲聊时提供了重要线索。”
“咦?”
“你想想,我们是怎么认识方炜的。”
“当然是王哲引荐的,为了鉴别车辆损坏程度,从而辨认席丽丽是否撞到人了。”我想了想说。
“所以我们该感谢他。”
“可他的案子怎么办?”
“他遇到的怪事多半都是他想象出来的。”柳飞云说。
“咦?”
“你记得我们去过车祸现场,还特意询问附近开餐馆的老板。”
“对呀,那家餐馆曾经张贴过寻找目击者的启示。”
“老板对我们说过什么?”
我歪头想了想,说:“老板好像说没注意有女士站在街对面,倒是偶尔看到其他人站在那里。”
“我事后才意识到,这句话相当重要。”
“莫非……”我忽然有了一个怪诞的想法。
“是的,站在街边的人不是席丽丽,而是王哲本人!”
“啊?”我也曾这样想过,但那只是毫无根据的推测,有些情绪化的因素。
“我从你的电子邮箱里调出王哲的照片,然后打印出来,找那个餐厅老板辨认,结果是……”
“他偶尔看到的其他人就是王哲。”
“对,餐厅老板说那个人有时会在街边站上大半天。”柳飞云说,“换言之他把自己干出的事统统换成了席丽丽。”
“如此说来第四医院的行走尸体、小区餐厅外贴窗而立的陌生人等等一系列怪事都是王哲臆想的,没有一个人可以证明。”
“为此我特意找过席丽丽,她告诉我一件有趣的事。”柳飞云说,“王哲和席丽丽是在一家酒楼工作时认识的,王哲是职员中唯一懂英语的人,所以很受大家欢迎,席丽丽就是在那时喜欢上王哲的。”
“这有趣吗?”我说,“电视剧的老套情节,我都腻味了。”
“后面的事倒是比较新鲜。”柳飞云忽然说,“王哲被没有拔掉毒牙的眼镜王蛇咬了一口。”
“啊!”我吃了一惊,猛然想起了《动物世界》里的毒蛇吞兔子的残忍片段,“这下死定了,王哲该不会是那具尸体吧。”
“他非常幸运,被动物园蛇馆的馆长救了。”
我长出一口气:“他倒是找对人了。”
“席丽丽告诉我,他们深夜在动物园内等馆长的时候,王哲说他感觉有一个人站在不远处,一动不动地盯着他们,那个人高高的个头,魁梧的身材,脑袋似乎比正常人大许多,根本不像个人,应该是一只大猩猩。”
“大猩猩没在笼子里关着?”我惊讶地说。
“关门后的动物园可能是另一番情景。”
“够瘆人的。”我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席丽丽当时却什么都没看到。”
“后来呢?”
柳飞云说:“席丽丽解释说那是他急火攻心产生的幻觉。”
“到底有没有大猩猩?”我越听越糊涂。
“当然没有啦。”柳飞云扑哧一声笑出来,“大猩猩怎么能随便溜达呢,除非是人类灭亡了。”
“这么说真是王哲的幻觉?”我对此半信半疑。
“可以肯定的是他受了刺激。”柳飞云忽然话锋一转,“我记得你曾经在詹广才的家门口看到了他本人,而那时他已经被火化了。”
“是呀,有个人特别像他。”
“可我却没看见,你说奇怪不奇怪。”
“你的意思是……”
“是潜意识在作怪,王哲反反复复对你说詹广才没有死,之后你又去了他供职的学校,看了他的照片,尽管你对王哲的怪诞说法不以为然,但内心深处却认为这个人没有死,仍然活在某个阴暗的角落里。”
“多少有一点吧。”我必须承认那一刻我真的认为詹广才没死。
“王哲也一样,虽然他捡回了一条命,不过由于过度惊吓,他眼中的世界变成了另外一番景象。”
“太夸张了吧。”我觉得柳飞云又开始胡言乱语了。
“这话是席丽丽告诉我的,她说王哲有时候会在吃饭时毫无征兆地叫起来,说餐厅外有人盯着他,其实外面什么人都没有。”
“这是蛇咬之后的症状?”我觉得这个解释有些牵强。
“也不一定,可能是天生的吧,其实这种事并不罕见,”柳飞云盖棺定论地说,“不管怎样,他提供的线索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尽管事情的结局也出乎他的意料。”
柳飞云站起来,说:“好了,我们去吃夜宵吧,早点休息,明天老邵还会找我们。”
“我没胃口,你先回去吧。”我没动地方。
柳飞云疑虑地看了我一眼,然后离开了。
我抬头看了看墙上的挂表,指针越走越慢,最后指向十点整,再也不动了。
我静静地坐在办公室里,把案情从头到尾仔细地想了一遍,除了关于王哲那一段的推测外,我觉得柳飞云的解释基本上算是合情合理的。
好了,就这样结束吧。
我身上的枷锁终于卸掉了,似乎有什么东西从身体里钻了出去,我觉得身体一下子轻了许多,新的生活在不远处等待着我。
关掉灯,出了公司,我突发奇想,回到原本的住所。我家的门框上有一个暗盒,钥匙就藏在里面,一般人是无法察觉的,这样一来我就不必再为钥匙操心了。
我拧开锁,推开门,一股熟悉的味道扑面而来,客厅里比想象中干净一些。辛澜不久会出现在房间里,一想到这件事,我的血液似乎加快了流动速度。
我兴奋得无法入眠,于是我在沙发上看起书来,我不知道自己是何时进入梦乡的,我一定做了一个好梦。
尾声
七点钟的阳光把我轻轻唤醒了,我的眼皮麻麻的、痒痒的,很舒服。
“阿黄。”我轻轻地唤了一声,尔后我便意识到阿黄没跟我在一起,昨晚我回到了原来的住所。
我在沙发上睡了一宿,幸好身上没有酸痛感,自己不再是二十出头的毛头小伙了,现在各方面都要多注意些。
客厅不算大,但非常精致,辛澜和阿黄应该会满意吧。或许我该重新装修一下,再买几套新家具,新生活就要有个新样子嘛。
小时工可能快要到了,我要准备一下。
我刚要起身,忽然听到厨房里有声音,我侧耳聆听,是那台老式的抽油烟机,扇叶嗡嗡响,嗯,该淘汰了。
可是,抽油烟机怎么会自己转起来?
应该是邻居家吧,这栋公寓隔音效果并不好,隔壁的说话声我都能隐隐听到,晚些时候我要跟辛澜商量一下,是不是索性把房子换掉,给阿黄提供一个更为舒适的空间。
抽油烟机关闭了,我听到了清晰的脚步声,不是邻居家传来的。我立即坐起来,心里盘算着是谁在我家里做早餐。
是辛澜?不可能,她没有这里的钥匙,况且我并没告诉过她公寓的具体地址。
是柳飞云?同样不可能,那个书呆子不可能一大早跑过来替我做一顿可口的早餐,就算明天是世界末日他也不会来。
是老邵和小邵警官?没听说过人民警察会一声不响地进入纳税人的住宅,这可是违法行为。
除了他们之外还会有谁呢?我亲妈多年前就在欧洲定居了,在本市我没有其他亲戚。
不会是方炜或那个杀手越狱来找我算账吧?
就在我冥思苦想的时候,脚步声到了客厅,我抬起头看到了那个人,头皮一炸!我看到了极其可怕的一幕,一幅令我永生难忘的画面。
一件不可能的事发生了!
一个不可能的人出现在我面前!
我看到了李晓峰!
是的,个头不高,胖嘟嘟的。没错,就是他,他是李晓峰。
他穿着一件丝绸睡衣,左手端着一个盘子,里面是巨无霸三明治和两根香蕉,香气扑鼻,右手握着一杯巧克力奶,杯口冒着腾腾的热气。他向沙发方向看了一眼,皱了一下眉,然后把手里的东西放在餐桌上,朝我走过来。
我的心一紧。
我该如何面对他呢?
他是李晓峰,那么我又是谁呢?
他走到沙发边,我刚清了一下嗓子,准备和他打声招呼,没想到他弯下腰,将台灯关闭,并把倒扣在地上的书捡起来,拍了拍,放在茶几上,然后他转身回到餐桌前,拿起刀叉开始用餐。自始至终他都没有看我一眼。
“奇怪。”他自语道,“忘关灯了。”
他为什么看不到我呢?
我感到天旋地转,脑袋嗡嗡作响,好像要裂开似的。我的世界轰隆一声倒塌了。
他边吃边看手机上的新闻,这是我多年养成的习惯。
我想喊他一声,又怕吓着他,思来想去还是忍住了,现在只能静观其变了。
他吃完早餐,把空盘子放进厨房的水池里,然后旁若无人地坐在我旁边,打起电话来。
我忽然闪过一个可怕的念头,他是看不到我的!
“何美丽,起床了吧……我让你贴的广告怎么样了……哦,都贴好了,嗯,辛苦了,我过两天去公司……没别的事吧……好吧,我挂了。”
“嘿!”我尝试着打声招呼,他却放下电话去卧室更衣了,好像没听到似的。
他让何美丽去张贴广告,难道……
我实在不敢往下想了。
他换好衣服,哼着小曲出去了,我将纱帘掀起一角,看到他驾驶SUV扬长而去。那应该是我的车子。
我拿起电视柜上的无绳电话,拨了几次才接通辛澜的电话,我的手指一直在抖,完全不受我的控制。
“喂。”是辛澜那独特的甜美声音,我的心踏实下来。
“辛澜,我遇到一件古怪的事。”我真不知道该如何向她描述,“我看到另外一个李晓峰,跟我长得一模一样……”
“喂。”对方的信号不太好。
我加快语速:“这个人居然住在我家,还开走了我的车,简直是个强盗……”
“是哪位啊?请讲话。”
“是我呀,你听不到吗?”我焦急地围着餐桌走来走去。
“你再不说话我就挂了。”辛澜不高兴了。
“别挂,别挂!”我喊起来。
嘟、嘟、嘟。辛澜真的挂断了电话。
电话机从我手中慢慢滑落,我意识到一个残酷的现实,辛澜听不到我的声音。
我抱着脑袋瘫坐下来,脑子里一片空白,过了足足一个小时我才撑住沙发扶手站起来,拉开房门,看到钥匙还在暗盒里。
我不死心,我要去医院找辛澜。
小区门口有直达医院的公交车,我一路小跑到了车站,站牌下只有一位老大妈正朝路的另一头张望,她提着一兜子水果,可能是去医院看老伴吧。
“大妈,我帮您拿吧。”我想试探一下。
大妈换了一只手提水果,表情没有变化,继续仰头张望着。
我的心凉了一半,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
公交车来了,我跟着大妈后面上了车,她出示了老年证,戴墨镜的司机点点头。我刚把手插进裤兜,车门哐当一声关闭了,司机扭过头,挂挡启动。
如果放在平时,我会哈哈大笑起来,可现在,我一点心情也没有。车厢里空空荡荡,我选择了最后一排,尽量躲避其他乘客。
司机通过扩音喇叭告诉乘客医院到了,车门一开,我第一个跳下去,我迫不及待要看到辛澜,当面告诉她这件怪事。
我在住院处转了几圈,没看到辛澜,难道她换班了?我趁没人的时候在护士台察看值班表,上面竟然没有辛澜的名字,制作表格的人也太马虎了吧。我走到楼道尽头的布告栏前,上面贴着所有护士的照片,我依然没有看到她,这事太邪门了。
我忽然想起来辛澜曾经说过,她以前是外科门诊的护士,我是她调入住院处护理的第一个病人。
尽管觉得匪夷所思,但我还是鬼使神差地走到了外科门诊前。一排患者挤在长椅上,有的聊天,有的抱怨,场面乱哄哄的。
我靠在暖气片上,不知道下面该做些什么,我觉得自己的举动太疯狂了。
忽然,一个熟悉的声音在耳边响起,我浑身一震,眼泪不由自主地滑落下来。
那是辛澜的声音。
我看到她站在接待台里,正忙着整理桌面上花花绿绿的病历本。她穿着那套合体的护士服,纯白洁净,简直就是无瑕的天使。
一瞬间我全明白了。
这个时间段辛澜还没有调入住院处,“李晓峰”刚刚张贴业务广告,王哲还没有上门,所有的一切尚未开始。
那么我怎么可能看到了事情的结局呢?
只有一种可能——
我根本没活着离开那间恐怖的密室!
没错,我死在了那里。
即使逃出去的阿黄唤来护林员,我也绝对坚持不到那一刻,那之后的一切只是美丽的幻想。
柳飞云当然会在第一时间报案,然后他用非凡的智慧破了案子,揪出了凶手,为我报仇雪恨。我口口声声说要用自己的方式惩罚方炜,可我做了什么?我只是在发现假酒厂时扛着柳飞云上了墙头,除此之外,我似乎没做任何一件有价值的事。换句话说,有我没我都是一样。
我想到办公室墙上的那块挂表,在昨晚柳飞云讲述完案情后表针在十点整停住了,而我和王哲第一次见面是从十点开始的。
也就是说,从昨晚十点开始我的使命便结束了,因为案子破了,我再没有存在的意义了。
柳飞云找到了凶手,我只是个旁观者而已。
现在,我处在一个不黑不白的灰色地带!
如果是这样,那么柳飞云关于詹广才的一切推断都是错误的,那具行走的尸体并不是王哲的幻想,这个世界存在着另一个空间,而我就置身于那个空间里。
这未免太过残酷了吧。
我虚弱地坐在地上,彻底绝望了。
我能不能改变命运呢?一个念头闪过。
“李晓峰”的业务广告刚刚在写字楼附近贴出,如果我能及时阻止他与王哲见面,后面发生的一切都会随之改变。
不过,我和辛澜永远不会在一起了。
我站起来定定地看着辛澜,然后转身便走。现在可不是儿女情长的时候,如果计划成功,我会想出其他办法接近她。
离开医院我坐公交车到了写字楼附近,我找遍了所有信息栏,没有发现业务广告,何美丽到底把它们贴到哪儿去了?我心急如焚地围着写字楼打转,冷静过后我想到了另一种可能性,王哲已经看 5230." >到广告了,何美丽张贴的广告已被环卫工人处理掉或者被覆盖。
怎么办,我还来得及吗?
我回到住所冥思苦想,“李晓峰”看不到我,也听不到我的话,我该如何提醒他?我从书房取出笔纸,想给他留个便条,可是,无论我如何用力,签字笔无法在白纸上留下哪怕是一横一竖。我换其他的笔,同样的结果。
傍晚时分,“李晓峰”回来了,吃晚饭后他便捧着一本小说看起来,一直到深更半夜才关灯睡觉,这样的生活也真够无聊的。
第二天七点他准时起床,在去卫生间洗漱的当口我从他手包里摸到了手机,我迅速输入了几个字,然后将短信发送到本机号码上。我并不知道能否如此操作,没想到竟然成功了,短信提示音响起来,我坐在沙发上准备看好戏了。
我编辑的信息是:千万不要与王哲接触!
如果他看到,命运将会改变。
水声停止了,他不慌不忙地从卫生间里出来,拿起手机看了看,“咦”了一声,然后按了几下,放下手机,去厨房做早餐了。
他的反应令我意外,我觉得他应该大吃一惊才对,莫非他没看到我的短信。
吃完早餐,他把碗筷扔到水池里,然后美滋滋地开着越野车走了。我闲来无事,只好在家里看书,我并没有想出比手机短信通知更好的办法,如果换作柳飞云恐怕就不一样了。
傍晚时分他回来了,和昨天一样还是看了整晚的书。第二天一早我如法炮制,“李晓峰”拿起手机时我就站在他旁边过来,他们在紧张地议论着什么。
我抬头看了一眼公司的位置,王哲差不多该进去了,一切又重新开始了,只是我已无能为力了,我融化在灰色的地带中。
永别了,柳飞云。
永别了,辛澜。
这是一场梦吗?我是不是躺在沙发上睡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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