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在线书库《www.tianyabook.com》 《大陆侦探社》 第十条线索 “利奥波德·甘沃特先生不在家,”开门的仆人说,“不过他儿子查尔斯先生在——如果你想见他的话。” “不了,我跟利奥波德·甘沃特先生约在九点,或者晚一点也没关系。现在才九点,他应该很快就会回来,我等他。” “好的,先生。” 他侧了侧身让我进屋,接过我的长外套和帽子,带我进了二楼的一个房间——甘沃特的书房,然后离去。我随手从桌上的一摞书中抽了本杂志,把烟灰缸也拉过来,让自己舒舒服服地坐下。 一小时过去了,我放下杂志,开始感到不耐烦;又一个小时过去了,我开始坐立不安。 楼下什么地方的钟开始响第十一下时,一位二十五六岁的年轻人走进房间。他身材颀长,皮肤白得不同寻常,头发和眼睛都很黑。 “我父亲还没回来,”他说,“真是不好意思,让你等这么久。我能做些什么吗?我叫查尔斯·甘沃特。” “不用了,谢谢。”我从椅子上站起来,接受了他礼貌的逐客令,“我明天再跟他联系。” “对不起。”他小声说,我们一起向门口走去。 来到走廊时,书房某一角落里的分机响了,铃声不是很大。我停在门口,查尔斯·甘沃特过去接电话。 他背对着我讲电话。 “是的,是,是!”他突然发出尖锐的一声,“什么?是。”声音变得非常微弱,“是的。” 他慢慢地转过身来,对着我的脸上颜色如同死灰,目瞪口呆,听筒还在他手里。 “父亲,”他喘息着说,“死了——被杀死了!” “在哪里?怎么死的?” “不知道,是警察打来的,他们要我马上过去。” 他费力地挺直肩膀,打起精神,把听筒放下,脸也绷得不是那么紧了。 “抱歉我得——” “甘沃特先生,”我打断了他的道歉,“我在大陆侦探社工作,你父亲今天下午打电话要我们今晚派个侦探过来,他说有人威胁要杀他。不过他还没有正式雇用我们,所以除非你——” “那当然!我这就雇你!要是警方还没抓到凶手,我要你尽全力把他逮到。” “好的!咱们一起去总局。” 去警察局的路上,我们谁都没讲话。 甘沃特趴在方向盘上,一路横冲直撞。我有好几个问题要问他,但看他开车的速度,如果不想撞上什么的话,还是让他把注意力都集中在开车上比较好。所以我就没打扰他,只是静静地等着。 到警察局时,已经有六位探长在等我们了。这个案子由奥嘉探长负责——此人脑袋长得像子弹头,穿得像电影里的乡下警长,戴黑色的宽边帽子,但可不能因此小看他。以前我们俩合作过两三个案子,彼此臭味相投。 他领着我们去了会议室楼下的一个小办公室,十几件东西散落在一张桌子上。 “我要你仔细看看这些东西,”探长对甘沃特说,“挑出你父亲的。” “他在哪里?” “先做这个,”奥嘉坚持道,“然后你就可以去看他了。” 查尔斯·甘沃特挑东西时,我也看了看。桌上有一只空珠宝盒、一本记事簿、三封拆开的信,收信人都是死者;一些文件、一串钥匙、一支自来水笔、两条白色的纯麻手帕、两个弹匣、一只金表——黄白相间的链子上还拴着一把纯金的小刀和一只金色的铅笔、两个黑色真皮钱包,一只很新一只很旧;一些钱,纸币和硬币都有,还有一个小型手提打字机,已经变形了,上面黏着头发和血。其他东西有的沾着血,有的很干净。 甘沃特挑出手表以及上面的小零碎、钥匙、自来水笔、记事簿、手帕、信和其他文件,还有那个旧钱包。 “这些是父亲的,”他告诉我们,“其他东西我没见过。当然,我不知道他今晚带了多少钱,所以有多少是他的我没法说。” “你确定其他东西都不是他的?”奥嘉问道。 “应该不是,不过我也不确定,惠普尔可以告诉你们。”他转向我说,“就是今晚给你开门的那个人,他照顾父亲,应该比我清楚其他东西是不是父亲的。” 有个探长去打电话,要惠普尔马上过来。 我接着问问题。 “你父亲的随身物品有不见的吗?有值钱的没?” “就我所知没有,所有他可能带在身上的好像都在这里了。” “他今晚几点离开家的?” “七点半以前,没准七点就走了。” “知道他去哪儿吗?” “他没告诉我,不过我猜是去看德克斯特小姐。” 所有探长的脸都亮起来,眼睛也开始发光,我觉得我肯定也不例外。很多谋杀案都和女人一点儿关系也没有,可只要扯上女人,就是一个大案。 “这位德克斯特小姐是谁?”奥嘉问道。 “她是,呃——”查尔斯·甘沃特迟疑了一下,“呃,父亲跟她和她哥哥关系都很好,平常每个星期都会去看他们——看她好几次。老实说,我怀疑他正打算娶她。” “她是谁?干什么的?” “父亲六七个月前跟他们认识的。我见过他们几次,但不是很熟。德克斯特小姐——她叫克丽达——大概二十三岁,我想她哥哥麦登应该比她大四五岁。他现在人在纽约,要不就在去纽约的路上,去帮父亲处理一点生意。” “你父亲跟你讲过他要娶她吗?”奥嘉猛攻女人这条线。 “没有,不过明眼人一看就知道,他对她简直……呃……着魔了。我们前几天争论了几句——上星期,不是吵架,你明白,就是争论。听他的语气,我担心他一定要娶她。” “你说‘担心’是什么意思?”奥嘉揪住这个词。 查尔斯·甘沃特苍白的脸有点红,他尴尬地清了清嗓子。 “我不想在你们面前说德克斯特兄妹的坏话。我不认为……我确定他们跟父亲的……呃,跟这件事没关系。不过我也不会特别关心他们——我不喜欢他们。我觉得他们……嗯……是为了钱,可能是为了钱。父亲不是大富豪,不过也算得上有钱。而且他虽然身体不错,但也是五十七岁的人了,这个年龄让我觉得克丽达·德克斯特对他的钱应该比对他本人更有兴趣。” “你父亲的遗嘱呢?” “就我所知,他最后一次立遗嘱是两三年前。他把所有财产都留给我太太跟我——共有。要是之后又拟了遗嘱,父亲的律师莫瑞·艾伯纳西先生会跟你们讲的,不过我觉得没有。” “你父亲已经退休了,对吧?” “嗯,差不多一年前他把进出口生意交给了我。他在全国各地还有好几项投资,不过他也没怎么管。” 奥嘉把他乡下警长的帽子往后推推,若有所思地挠了挠他子弹形状的头,然后看看我。 “你还有什么要问的吗?” “嗯。甘沃特先生,你知不知道——你有没有听你父亲或者任何人提起过一个叫埃米尔·邦菲斯的人?” “没有。” “你父亲有没有告诉你他曾经收到一封恐吓信?或者有人在大街上对着他开枪?” “没有。” “一九○二年你父亲在巴黎?” “很可能,他退休之前每年都出国。” 接下来奥嘉和我带着甘沃特去太平间看他父亲。死者看起来让人很难受——即使对于奥嘉和我这样和他只打过照面的人来说。我记忆中的他短小精悍,打扮向来时髦,一副轻快的模样,看起来比实际年龄年轻很多。 现在他躺在那儿,头顶给打得血肉模糊。 我们留下甘沃特一人在太平间里,向警察厅走去。 “你问埃米尔·邦菲斯还有什么一九○二年在巴黎,到底什么意思啊?”我们一走上大街,奥嘉探长就马上问道。 “是这么回事:死者今天下午打电话到我们社里,说他收到埃米尔·邦菲斯的一封恐吓信,说他们俩一九○二年在巴黎结下梁子,还说邦菲斯前一天晚上在大街上冲他开枪。他希望我们今晚派人过去跟他谈谈,还说无论如何都不希望警察插手——说他宁可给邦菲斯做掉,也不想让事情曝光。电话上他只肯说那么多。这也是查尔斯·甘沃特接到他父亲死了的通知时,我刚好在场的原因。” 奥嘉停在人行道正中间,轻轻地吹起口哨。 “这个消息很重要!”他叹道,“等我们回总部,我要给你看样东西。” 我们到总部时,惠普尔已经在会议室等待了。乍看之下,他的脸很平静,像一张面具,和他今晚在俄罗斯绿丘那栋房子里给我开门时一模一样,不过完美的仆人礼仪掩饰不了他正在发抖。 我们把他带到曾经盘问过查尔斯·甘沃特的小办公室里。 惠普尔证实了死者儿子告诉我们的所有事情。他很肯定打字机、珠宝盒、两个弹匣,还有新钱包都不是甘沃特的。 但他始终不肯透露他对德克斯特兄妹的看法。不过显而易见,他对他们没有好感。他说德克斯特小姐今晚八点、九点和九点半总共打了三次电话,每回都找利奥波德·甘沃特先生,不过她没留口信。惠普尔认为她在等甘沃特,但他一直不见人影。 他说埃米尔·邦菲斯和恐吓信的事他一概不知。前一天晚上甘沃特八点出门,半夜到家。他到家时惠普尔没有仔细观察,也说不上他情绪是否激动。甘沃特口袋里一般都会有一百块钱左右。 “有什么你知道甘沃特今晚带着,但没在这桌上的?”奥嘉问。 “没有,先生。所有东西看来都在。手表跟链子、钱、记事簿、钱包、钥匙、手帕、自来水笔——所有我知道的东西都在。” “查尔斯·甘沃特今晚出门了吗?” “没有,先生,他和甘沃特太太整晚都在家里。” “你确定?” 惠普尔沉吟了一下。 “是的,先生,我基本确定。我知道甘沃特太太没出去。老实说,八点以后我就没看到查尔斯先生了,直到十一点他跟这位先生——”他指着我说,“下楼。不过我基本肯定他整晚都在家,我想甘沃特太太说了他在的。” 然后奥嘉提了另一个问题,当时我听了颇为不解。 “甘沃特先生戴什么样的领扣?” “你是说利 5965." >奥波德先生?” “对。” “纯金,整块打造的,上面有伦敦一家珠宝店的商标。” “你看到了能认出来吗?” “能,先生。” 然后我们就让惠普尔回家了。 “你不觉得现在应该是你放松放松,然后告诉我到底是怎么回事的时候了吗?”当奥嘉和我单独面对着那一桌子的证物,我却一点门道也没有时,我提议道。 “我想是的。听好了!有个叫拉吉奎斯的杂货商今晚开车穿过金门公园,看见一辆车停在一条漆黑的路上,车灯也没开。他觉得方向盘后面的男人坐姿怪异,所以就告诉了他碰到的第一个巡警。 “巡警过去看,发现甘沃特坐在方向盘前,死了——头被砸得稀烂。这玩意儿,”他一只手搁在血淋淋的打字机上说,“就在他旁边的位子上。当时是十点一刻,医生说甘沃特是给这台打字机敲死的——头盖骨都碎了。 “我们发现死者的口袋全给翻得底朝天。除了这只新钱包以外,这桌上的所有东西都散在车里——有的在地上,有的在座位上。钱也在那儿——差不多一百块。文件里头夹了这个。” 他递给我一张打了字的白纸,内容如下: L.F.G. 我想要回我的东西。隔了六千英里和二十一年,你还是逃不掉你的罪孽,我下定决心要把你偷走的东西拿回来。 E.B. “L.F.G.应该是利奥波德·F.甘沃特,”我说,“E.B.应该是埃米尔·邦菲斯。二十一年是从一九○二到一九二三年,六千英里大概是巴黎到旧金山的距离。” 我放下那封信,拿起珠宝盒。它是黑色仿皮的,白缎衬里,没有任何标志。 我接着检查了弹匣,里面共有两颗子弹,S.W.四五口径,子弹的软头刻着很深的十字——这种老花招可以让子弹击中物体时炸开呈碟子状。 “这些也在车里?” “没错——还有这个。” 从背心口袋里,奥嘉掏出了一撮短短的金发——一到两英寸长,是剪下来的,不是连根拔出来的。 “还有吗?” 看来东西是多得没完了。 他从桌上拿起新钱包——惠普尔和查尔斯·甘沃特都说不属于死者的那个——向我推过来。 “路上发现的,离车子三四英尺远。” 那是一个便宜货,没有生产商的名字,也没有所有者的姓名的首字母。里头有两张十元钞票、三张小剪报,还有一张打着六个名字和地址的单子,头一个就是甘沃特。 三张剪报显然是从三份不同报纸的私人广告栏剪下来的,字体不一样。内容如下: 乔治——所有事都办好了,不要等太久。D.D.D. R.H.T.——他们没有回音,弗洛 凯比——十二点整,留点神,宾果 打字单上列在甘沃特下面的名字和地址是: 昆西·希斯科特,丹佛市捷森南街一二二三号;B.D.桑顿,达拉斯修斯广场九十六号;路得·G.兰道尔,朴次茅斯哥伦比亚街六一五号;J.H.波伊德·威利斯,波士顿哈佛街五四四四号;汉娜·辛德马什,克利夫兰东七十九街,二一八号。 “还有呢?”我边看边问。 探长的货还没出完。 “死者的领扣——前后两只——都解下来了,不过他的领子和领带都还在原来的位置上。他左脚的鞋也不见了。我们四处看了,但鞋和领扣都没找到。” “就这些?” 我做好准备等他拿其他东西出来。 “你他妈的还想要什么?”他吼道,“这还不够吗?” “指纹呢?” “没你要的那种!找到的全是死人的。” “那他坐的那辆车呢?” “双门小轿车,车主是个叫华利斯·吉拉科的医生。他今晚六点报警,说这辆车在麦卡利斯特和波克街口附近被偷了。我们在查他,不过我看没问题。” 惠普尔和查尔斯·甘沃特指认的死者的东西没提供半点眉目。我们又仔细检查了一遍,还是一无所获。记事簿记了许多条目,不过看起来跟命案毫不相干,信件也一样。 我们发现命案凶器——打字机——的编号不见了,显然是用锉刀刮掉的。 “呃,你怎么想?”当我们放弃继续寻找线索,坐下来抽烟时,奥嘉问。 “我想咱们得找到埃米尔·邦菲斯先生。” “查查也无妨,”他嘟囔道,“我看咱们最好去找跟甘沃特一起上了榜单的五个人,没准是暗杀名单呢?没准邦菲斯打算把他们全做掉?” “有可能。不管怎么说我们得把他们全找到。搞不好有几个已经遇害了。不管他们是已经遇害还是将要遇害还是什么事也没有,他们跟命案都脱不了关系。我这就去发电报到各家分社,让大伙去查名单上的每个人,三张剪报也要追查。” 奥嘉看看表,打了个呵欠。 “四点多了。咱们收工回家睡觉如何?我会留话让局里的专家对比那封E.B.签名的信跟名单是不是从那台打字机打出来的。我看没错,不过还是要确定一下。天一亮,我就让人到甘沃特遇害的公园四处看看,没准儿可以找到失踪的鞋子和领扣。另外我会派几名手下走访城里每家打字机店,看能不能查到这一台的来路。” 我停在最近的一家邮局,发了一堆电报,然后回家睡觉,一点儿都没梦到这个案子或者侦探该做的事情。 当天早上十一点,睡了五个小时后,我容光焕发地走进警察局。只见奥嘉瘫坐在他的桌子前,迷惑地盯着一只黑鞋、六只领扣、一把生锈的扁平钥匙,还有一张皱巴巴的报纸——全摊成一排摆在他面前。 “这是什么?你的结婚纪念品?” “是就好了。”他没好气地说,“听好了:海员国家银行的门房今天早上打扫卫生时,在前厅发现了一个包裹。里头有这只鞋——甘沃特失踪的那只——包在这张五天前的《费城记事报》里,外加这些领扣跟这把旧钥匙。你应该注意到,鞋跟被拔掉了——还没找到呢。惠普尔指认是甘沃特的鞋,还指认了其中的两只领扣,不过钥匙他没见过。另外四只领扣都是新的,是通常那种包金的;钥匙看来也很久没用过了。看出什么名堂没?” 我什么名堂也看不出来。 “门房怎么会想到把这些东西送到警察局呢?” “噢,今天晨报把消息全登出来了——失踪的鞋子和领扣等全讲了。” “打字机查出眉目了吗?”我问道。 “信跟名单都是它打出来的,错不了,不过还没查出它的来路。我们查过小轿车的医生车主了,他没问题,昨晚的行踪也交代清楚了。发现甘沃特的杂货商拉吉奎斯看来也没问题。你查得怎么样?” “昨晚发的电报都没回音。今早来这里时,我顺路到社里找了四个探员清查所有旅馆,调查所有他们能找到的邦菲斯——电话簿上列了两三个。另外,我发了电报到我们纽约分社,要他们查查蒸汽船的到港记录,看最近有没有个埃米尔·邦菲斯来过。我还发了电报给我们的巴黎特派员,看他在那边能挖出什么。” “我看下一步咱们得见甘沃特的律师艾伯纳西,还有那个姓德克斯特的女人。”奥嘉探长说。 “我看也是,”我附和道,“咱们先见律师吧,照目前的情况看,他是最重要的人物。” 莫瑞·艾伯纳西律师是个瘦高个儿的老绅士,讲话慢吞吞的,到现在还穿浆洗的衬衫。这位老兄太恪守他所谓的职业道德了,所以提供的帮助比我们预期的要少。不过我们任他讲下去,自顾自地一直讲下去,结果还是探到了一点消息,大致如下: 死者和克丽达·德克斯特原本打算这个星期三结婚。看起来他儿子和她哥哥都反对,所以甘沃特和这女人计划在奥克兰秘密结婚,当天下午搭船到东方去。他们认为度完长长的蜜月回来后,男方的儿子跟女方的哥哥也就没什么事了。 甘沃特又立了新遗嘱,一半财产留给新婚太太,一半留给儿子夫妇。不过这份遗嘱还没签名,克丽达·德克斯特也知道没签。她知道——这一点,以及其他几点艾伯纳西都可以打包票——根据还在发挥法律效用藏书网的旧遗嘱,所有财产都归查尔斯·甘沃特夫妇。 根据艾伯纳西迂回曲折的说法和种种暗示来看,甘沃特的财产约值一百五十万美元。律师从来没听说过埃米尔·邦菲斯,也从来没听说过有人恐吓或者想谋害死者。他不知道——也许是不肯告诉我们——那封恐吓信到底指控死者偷了什么。 我们从艾伯纳西的办公室走到克丽达·德克斯特的公寓。它位于一座豪华的新大楼里,离甘沃特家走路只需几分钟。 克丽达·德克斯特身材娇小,二十出头。最引人注目的是她的眼睛,又大又深,呈琥珀色,瞳孔变幻不定。它们不断地变换大小,一张一缩,时慢时快,不停地从针头大小变到几近冲破琥珀色虹膜的地步。 有这双眼睛引导,你可以发现她是个彻头彻尾的猫样女人,每个动作都和猫一样缓慢优雅。还有她那张漂亮脸蛋的轮廓、她的嘴形、她小巧的鼻子、她眼睛的样子、她高耸的眉毛,都和猫很像。她的头发更加强了这种效果,是浓密的黄褐色。 “甘沃特先生和我原来打算后天结婚。”把事情的前因后果解释完后,她告诉我们,“他儿子媳妇都反对,我哥哥麦登也不同意。他们好像都觉得我们年龄悬殊太大了。为了避免任何不快,我们计划秘密结婚,然后出国一年或者更长时间。等我们回国时,他们应该已经不会记恨了。 “所以甘沃特先生才会说服麦登去纽约。他在那儿有笔生意,好像是处理他在一家钢铁厂的股份。他拿这个借口支开麦登,以便我们上路结婚。麦登跟我住一起,我为这趟旅行做的任何准备都不会逃过他的眼睛。” “甘沃特先生昨晚在这儿吗?”我问她。 “没有,我在等他——我们打算出去的。通常他都走着来,只有几个街区远。八点他还没到,我就打了他家里的电话。惠普尔告诉我他差不多一个钟头前就出门了。之后我又打了两次。今早看报前我又打了一次,才知道他——” 她的声音哽住了——是这次面谈中她露出的唯一的悲伤情绪。根据查尔斯·甘沃特和惠普尔对她的描述,我们已经准备好来看她精彩的悲痛演出了,不过她让我们相当失望。她的表演一点儿也不精彩,连眼泪都没流出来。 “甘沃特先生前一晚在这儿吗?” “嗯,他八点多一点儿到的,待到快十二点。我们没出门。” “他来回都是走着吗?” “嗯,就我所知是的。” “他提到有人威胁杀他什么的吗?” “没有。”她果断地摇摇头。 “你认得埃米尔·邦菲斯吗?” “不认得。” “甘沃特先生提过他吗?” “没有。” “你哥哥在纽约住哪家旅馆?” 她那游移不定的黑瞳孔突然变大,仿佛都要扩散到眼白部分去了。那是我第一次看清她的恐惧。不过除了那对藏不住情绪的瞳孔以外,她的面部表情很镇定。 “不知道。” “他什么时候离开旧金山的?” “星期四——四天前。” 奥嘉和我离开克丽达·德克斯特的公寓后,一路沉思着走了六七个街区,他终于说话了。 “狡猾的小猫——那女人!顺着毛摸,她会高兴地咪呜咪呜叫;逆着摸——小心她的爪子!” “你说我问起她哥哥时,她眼里那一惊是怎么回事?”我问。 “有问题。不过我也搞不清是什么!不妨查查他是不是真在纽约。要是他今天在那儿的话,昨晚就铁定不在这里——连送邮件的飞机都得花二十六或者二十八个小时才能到达。” “就这么办。”我表示同意,“看来克丽达·德克斯特也不太肯定她哥哥有没有涉案。至于邦菲斯,现在也看不出有什么关联。不过我看克丽达应该没问题,她知道新遗嘱还没签名,没理由让七十五万钞票白白飞走。” 我们发了一封很长的电报给大陆侦探社纽约分社,然后到社里去看我昨天晚上发的消息有没有回音。 的确有。 和甘沃特并列榜单的人一个也没找到,连蛛丝马迹也没有。其中的两个地址完全不对,那几条街上根本没有那种门牌号码的住户——从来没有过。 下午剩下的时间,奥嘉和我就在俄罗斯绿丘的甘沃特家和德克斯特住的那栋楼之间来回走动。我们问了死者可能走的三条路线上所有能问的人——男人、女人、小孩;在那里住的、在那里工作的、在那里玩耍的。 我们问的人都说没听到案发前晚邦菲斯打的那一枪,也没人在案发当晚看到可疑的人或者事,没人看到他被小轿车接走。 接着我们去了甘沃特大宅,再次查问了查尔斯·甘沃特、他太太,以及所有的仆人,还是一无所获。就他们所知,死者什么东西都没丢——也没有什么东西小到可以藏在鞋后跟里。 他死的那天晚上穿的那双鞋是两个月前在纽约定制的三双之一。有可能是他把左脚那只的鞋后跟弄下来,把里面掏空,藏进去一个小东西,再钉回去。不过惠普尔坚持认为,如果死者那么做的话,肯定会被他发现,除非是专业修鞋匠帮他干的。 这条线索也堵死了。我们回到社里,纽约分社发的电报刚到,说这六个月来没有一家蒸汽船公司登记过从英国、法国或者德国来的叫埃米尔·邦菲斯的人。 在城里搜寻邦菲斯的探员一律空手而回。他们在旧金山、奥克兰、伯克利和阿拉米达找到十一个邦菲斯,也一一调查过了。调查显示十一个人都没有问题,也没有一个邦菲斯认识埃米尔·邦菲斯。旅馆清查同样交了白卷。 奥嘉跟我一道去吃晚饭。这是一顿沉闷的饭,我们基本没怎么说话。饭后我们又回到社里,发现纽约又来了封电报。 麦登·德克斯特今早抵达麦卡尔平旅馆,被授权出售甘沃特在B.F.和F.钢铁公司的股份;否认知道埃米尔·邦菲斯或者命案,预计明天谈完交易回旧金山。 刚刚解码的电报从我的指缝间滑落。我们无精打采地隔着我的桌子面对面坐着,两眼无神地对望。走廊里清洁女工的水桶哗啦哗啦地响。 “这案子真怪。”奥嘉终于说话了,不过是跟他自己说的,声音很小。 我点点头,没错。 “我们有九条线索,”过了一小会儿,他又说话了,“可他妈的没一条有用。 “第一条:死者打电话到你们社里说,多年前和他在巴黎结下梁子的埃米尔·邦菲斯威胁他,还开枪打他。 “第二条:打字机。这东西不仅杀了他,还打了那封信和名单。我们还在追查它的来路,可到现在也没有突破。说真的,这他妈的是哪门子凶器?看来邦菲斯这小子是急火攻心,随手抓起一个东西就砸了甘沃特。可是为什么一辆偷来的车里会有打字机?为什么又要把机器编号锉掉?” 我摇摇头,意味着我猜不出来答案。奥嘉继续列举我们的线索。 “第三条:威胁信,和当天下午甘沃特电话中说的一致。 “第四条:两发头上刻了十字的子弹。 “第五条:珠宝盒。 “第六条:那撮黄头发。 “第七条:死者的鞋和领扣都被拿走了。 “第八条:路上发现的钱包,还有里面的两张十元钞票、三张剪报,以及名单。 “第九条:第二天找到了那只鞋,用一张五天前的费城报纸包着,里面还有失踪的两只领扣。另外还多了四只领扣和一把生锈的钥匙。 “这就是清单。这些东西如果有意义的话,大概表示这位不知道是何方神圣的埃米尔·邦菲斯一九○二年在巴黎被甘沃特惹毛了,现在回来报仇。昨晚他开了一辆偷来的车接走甘沃特,还带了打字机——天知道为什么!甘沃特跟他吵起来,邦菲斯就用打字机砸烂了他的脑袋,然后搜遍他的口袋——但显然什么也没拿走。他认为他要的东西在甘沃特左脚的鞋里,所以把鞋拿走了。然后——可领扣的事情说不通,还有那张假名单,还有——” “说得通!”我插了一句,坐直身子,完全清醒了,“这就是我们的第十条线索——从现在起,我们就要按着这条线追踪。那张名单,除了甘沃特的名字跟地址以外全是捏造的。如果名单不是捏造的,那上头列出来的五个人,咱们的人马至少应该找得到一个吧?可他们连一个人的蛛丝马迹也没查到,而且还有两个地址的门牌号码根本就不存在! “名单是捏造的,和那些剪报和二十块钱一起放进钱包,好让这出戏演得更像。然后它被扔到那辆车附近的路上,故意误导我们。如果真是这样,那其他东西百分之九十九也都是假造的。 “从现在开始,我要把那九条可爱的线索当成九个骗局,完全反其道而行之。我要找一个名字不叫埃米尔·邦菲斯的男人,他的名字首字母不是E也不是B;他不是法国人,一九○二年不在巴黎,头发不是浅色的,不带点四五口径的手枪,而且对报纸私人广告栏没有兴趣;他杀了甘沃特不是为了找回藏在领扣或者鞋里的东西。现在我要找的就是这种人!” 探长眯起他绿色的小眼睛,一边想一边挠头。 “没准儿是个好主意!”他说,“没准儿你还真说对了。要真是这样——那是怎么回事?那只德克斯特小猫没杀人——她损失了七十五万呢。她哥哥也没杀人——他在纽约。再说,你不会因为人家太老,不该娶你妹妹,就把人家做掉。查尔斯·甘沃特呢?只有他和他老婆会因为老头在新遗嘱签名前归西而得到好处。我们只有口头证据说查尔斯当晚在家。八点到十一点之间仆人没看到他,你在他们家也是到了十一点才看到他。他说他整晚都在家时,咱们俩都信了,而且咱们俩都不觉得是他干掉老头的——不过当然有这种可能。凶手会是谁呢?” “这个克丽达·德克斯特,”我提议道,“是为了甘沃特的钱才想嫁给他吧?你不会以为她爱他,会吗?” “不,依我看这女人啊,她是爱上了一百五十万。” “好,”我继续说,“她不能算相貌平平吧?远远不是。你说甘沃特会是唯一迷上她的男人吗?” “我懂了!我懂了!”奥嘉叫道,“你是说,没准儿有个追她的小伙子钱包里没有一百五十万,可又不甘心让一个有一百五十万的男人得逞。有可能,很有可能。” “嗯,忘了我们过去查的,咱们试试这个新角度。” “好的,”他说,“从明天一早开始,咱们就去找那个跟甘沃特争夺德克斯特小猫爪子的男人。” 不管是对是错,我们都那么做了。我们把所有可爱的线索全堆进抽屉,上了锁,忘得一干二净,然后出发去找克丽达·德克斯特认识的所有男性,过滤凶手。 不过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 我们费尽全力挖掘她的过去,可就是找不出来谁追求过她。他们兄妹在旧金山待了三年,于是我们从头开始追查他们的行踪,一家家查他们以前住过的公寓。我们问了所有能找得到的人——连跟她只打过照面的也没放过。但他们都异口同声地表示,除了甘沃特,没有别的男人对她表示过兴趣。显然没人看见她跟甘沃特或者她哥哥以外的人在一起过。 这些消息尽管还是让我们原地踏步,不过我们至少知道这个方向是对的。我们讨论的结果是:除了甘沃特,这三年里她至少还有一个男人。除非我们大错特错,否则她应该不是那种会拒绝男士献殷勤的女人;正相反,她应该是生来就爱招惹男人的。如果真有第三者,他还藏得这么严,就更说明他跟甘沃特的死大有关系。 我们查不到德克斯特兄妹到旧金山前住在哪里,不过我们对他们早期的生活也不是很有兴趣。当然,当年的情人有可能最近又回到了她身边,不过就算如此,要找出最近的联系也比几年前的更容易。 甘沃特的儿子认为德克斯特兄妹是为了钱。经过深入调查,我们对这一点深信不疑。他们所有的活动都在证明这一点,尽管他们过去真的没犯过法。 我又去找克丽达·德克斯特,在她公寓耗了一下午,问她一个又一个关于旧情人的问题。为了甘沃特和他的一百五十万,她把谁甩了?她的答案永远是没有这样的人——这我可不信。 我们日夜跟踪克丽达·德克斯特,不过没有半点进展。或许她怀疑有人监视她,所以很少离开公寓,而且即使离开,原因也是无懈可击的。不管她在不在家,我们都派人在她公寓附近监视着,没发现有人前去探访。我们监听她的电话,同样一点消息也没得到。我们还掌控了她的信箱——她一封信也没收到,连张垃圾广告也没有。 与此同时,我们知道了钱包里那三张剪报的来源——分别是纽约、芝加哥和波特兰报纸的私人广告栏。波特兰的剪报是命案前两天登的,芝加哥那张是发生命案的四天前,纽约那张则是五天前。这三份报纸在命案当天都有可能出现在旧金山的书报摊上——等着有心人买下来,做成剪报混淆探长的视听。 侦探社的巴黎特派员足足找到了六个埃米尔·邦菲斯,还有另外三个邦菲斯的线索,不过他们跟命案都毫无关系。 奥嘉和我已经不再担心埃米尔·邦菲斯了——这个角度行不通。我们现在全力以赴新的任务:找到甘沃特的情敌。 日子就这样过去了,事情也就这样进行下去,直到麦登·德克斯特该从纽约回家的那一天。 我们纽约分社在他离开纽约前一直盯着他,向我们报告了他离开的时间,所以我知道他要搭哪班火车。我想在他们兄妹见面前问他几个问题,他可能知道一些答案。而且如果我能在他妹妹警告他闭嘴之前问他问题的话,他或许愿意开口。 要是我知道他长什么样的话,我大可以趁他在奥克兰下火车时拦住他。但我不认识他,也不想带上查尔斯·甘沃特或其他什么人帮我的忙。 所以当天早上我就去了萨克拉门托,在那儿搭上他的火车。我把我的名片放在信封里,交给了车站的一个小弟,然后跟着他一节一节地穿过车厢。他一路喊着:“德克斯特先生!德克斯特先生!” 在最后一节车厢里——高级观景车厢——一名纤瘦的黑发男子穿着合体的粗呢衣服,原本正看着窗外的月台,听到小弟的喊声后,他回过头来招了招手。 我趁他紧张兮兮地撕开信封看我的名片时打量着他。他的下巴微微发颤,强调出那张脸的软弱——就算在最佳状态时也不可能表现得多强硬。我估算他的年纪在二十五到三十之间。他的头发中分,整齐地向两边垂下来;表情丰富的棕色大眼睛,小巧精致的鼻子,干净整齐的棕色胡子,又软又红的嘴唇——正是那种类型。 他把视线从名片上抬起时,我一屁股坐在他旁边的空位上。 “你是德克斯特先生?” “是的,”他说,“想必你是为了甘沃特命案找我吧?” “嗯,我想问你几个问题。我正好在萨克拉门托,所以就想在乘火车时顺便问你一些问题,免得占用你太多时间。” “如果帮得上忙的话,”他跟我保证,“我很乐意效劳。不过我已经把我知道的都告诉你们纽约的探员了,对他们来说好像没什么用。” “呃,你离开纽约以后,情况有点变化。”我一边说话一边仔细观察他的脸,“当时我们觉得没有价值的信息,可能正是我们现在要找的。” 我停了下来。他舔了舔嘴唇,避开我的目光。他或许什么都不知道,不过真的非常紧张。我假装陷入深思,等了他几分钟。如果拿捏对了,我有信心把他知道的事情全问出来。他看起来不像个硬汉。 我们的头挨得很近,所以车厢里其他四五个乘客听不到我们说什么,这种情况对我非常有利。每个侦探都知道这个办法:面对生性软弱的人,只要把脸凑上去大声讲话,想得到信息——甚至坦白交代——都很容易。这里我没法大声讲话,但是只要脸凑得很近,就是我的优势。 “你妹妹认识的男人里头,”我终于开口道,“除了甘沃特先生以外,谁最殷勤?” 他大声地咽了咽口水,看向窗外,扫了我一眼,又看向窗外。 “说真的,我说不上来。” “好吧,那咱们换个方式。咱们来一个一个地讨论一下对她有兴趣,或者她感兴趣的男人。” 他继续瞪着窗外。 “第一个是谁?”我逼问道。 他转回眼睛跟我对视了一秒钟,显得柔弱无助。 “我知道这听起来很傻,我作为她哥哥,竟然没法告诉你克丽达在碰到甘沃特以前对谁有过兴趣。据我所知,她在碰到他以前,从来没有对哪个男人有过一丁点儿感觉。当然也许她有过,但我什么也不知道,不过——” 听起来确实很傻!跟我讲过话的那个克丽达·德克斯特——奥嘉口中的“狡猾的小猫”——在我看来不可能那么久都没有一个男人。我眼前这个漂亮的小个子在撒谎,没有别的解释。 我竭尽全力地逼他,不过当天傍晚抵达奥克兰时,他还是坚持着最初的说法:他妹妹的追求者里,他只知道一个甘沃特。我知道我犯了大错,低估了麦登·德克斯特。我不该那么急着想要把他吓唬住,不该那么直接地问他我最想知道的问题。他要么比我想象的强硬得多,要么就是急于掩护凶手,这一点我没想到。 不过我至少知道了,如果德克斯特在撒谎——这一点应该毋庸置疑——那么甘沃特的确有情敌,而且麦登·德克斯特认为,或者说知道这个情敌杀了甘沃特。 我们在奥克兰下车时,我知道自己已经吃了败仗,他不会松口了,至少当天晚上不会。不过我还是黏着他不放,紧跟着他上了到旧金山的渡船。尽管他明显想摆脱我,但出人意料的事也未必不会发生,所以开船以后,我继续盘问他。 过了一小会儿,一个大个子男人向我们坐的地方走来。此人穿着浅色长外套,背着一个黑袋子。 “嗨,麦登!”他跟我的同伴打招呼,伸开双臂大步向他走来,“我刚上船,正想给你打电话呢。”他放下袋子,两人热情地握起手来。 德克斯特转向我。 “这位是史密斯先生,”他跟我介绍说,又把我也介绍给大块头,还补充说,“他在这儿的大陆侦探社工作。” 最后这句显然是在告诉史密斯小心行事。我吓了一大跳,全身神经都警觉起来。不过渡船很挤,放眼望去有上百人在我们旁边。我放下心来,笑着跟他握手。不管史密斯是谁,不管他跟命案有什么牵连——如果他没有的话,德克斯特何必这么着急地告诉他我的身份?——他在这儿什么也做不了。周围的人群是有利于我的。 那是我当天犯的第二个错误。 史密斯的左手伸进了他的外套口袋。那种式样的长外套有一条垂直拉缝,不用解扣子就能摸进衬里口袋。他的手已经进了拉缝,外套掀开了,我可以看到他手上握了把短管自动手枪。其他人的视线都被挡住了,只有我能看见枪正对着我的腰。 “咱们到甲板上去?”史密斯问道,在我听起来像是命令。 我犹豫起来。我不想离开周围那些什么也不知道的或坐或站的人群。不过史密斯的那张脸看来不像一个行事谨慎的人,他似乎可以轻易地忽略上百个目击者。 我转身穿过人群。他走在后面,右手亲昵地搭在我肩上,左手在外套底下用枪抵着我的脊梁骨。 甲板上空无一人。旧金山海湾冬夜的雾像雨一样湿,笼罩着船和水面,把所有人都赶到里面去了。雾包裹着我们,能见度太差了,虽然头上有灯亮着,我还是连船尾都看不到。 我站住了。 史密斯捅了捅我的背部。 “再远一点,我们好讲话。”他在我耳边大声说。 我一直走到栏杆边上。 然后我整个后脑勺都火烧火燎地疼起来……我开始眼冒金星……金星越来越大……向我冲过来…… 半昏迷!我发现自己机械地浮在水面上,正努力地挣脱长外套,后脑勺突突地跳着,双眼发烧。我感觉自己很沉很沉,好像喝了好几加仑的水。 浓雾低低地附着在水面上方,什么也看不到。等我终于甩掉那件沉甸甸的外套,脑袋才清醒了一些。不过随着意识回来,疼痛也加重了。 我左边出现了雾蒙蒙的光,又消失不见了。在迷雾里,十多只不同音量的雾号从四面八方响起。我不再游泳,仰面漂在水面上,想弄明白我到底在哪儿。 过了一会儿,我分辨出那呻吟一样的声响是阿卡塔兹警笛均匀的长鸣,但对我没有任何帮助。声音从雾里传来,辨不出方向——好像是从头顶上直接向我砸下来的。 我在旧金山湾的什么地方,这就是我知道的全部,虽然我怀疑水流正把我往外推向金门大桥。 又过了一会儿,我知道我已经漂离了奥克兰渡船的航线——好一阵子没有船开过我身边了。我很高兴自己不在航线上了,这种大雾天,船更可能直接撞到我,而不是把我捞起来。 水开始让我觉得冷。我转过身来继续游泳,游得很慢,一方面可以保持血液循环,一方面又不耗费更多的体力,以便等有明确目标时,我还有力气游过去。 有支雾号的轰鸣声越来越近,不一会儿,船上的固定灯光开始进入我的视线。索萨利多的渡船,我想。 船离我很近,我声嘶力竭地喊,直到喘不过气来,嗓子也哑了,不过哭丧一样的汽笛淹没了我的喊声。 船走了,雾又合了起来。 水流更强了,试图引起索萨利多渡船注意的努力让我更加虚弱。我漂在水面上休息,水流想把我冲到哪里就冲到哪里吧。 突然又有一盏灯出现在我前面,停了一小会儿,然后消失不见。 我开始大喊,疯狂地划着四肢,想游到灯光刚才出现的地方。 我再也没有看到它。 倦意袭来,还有一种无力感。湾水不再冰冷,舒服、适意的麻木让我感到温暖。头不疼了,里面什么感觉也没有了。光消失了,但是雾号声……雾号声……雾号声在我前面,在我后面,在我两边烦着我,激怒着我。 要不是呻吟似的雾号声,我会放弃一切努力的。号角声是我目前唯一不满意的地方——水流感觉很舒服,疲倦感觉很舒服,但号角声在折磨我。我怒气冲冲地诅咒它,决定游到听不见它的地方,然后在安静友善的浓雾中睡去…… 偶尔我会打个盹儿,但又被如泣如诉的号角声吵醒。 “去死吧雾号!去死吧雾号!”我大声抱怨着,一遍又一遍。 没过多久,我发现其中的一支正从后面向我压过来,声音越来越大。我转过身来等着,朦胧的灯光和蒸汽进入我的视线。 为了不溅起水花,我万分小心地游向一边。等那讨厌的东西开走后,我就可以睡觉了。船灯和我擦肩而过后,我对着自己窃笑,觉得能避开船还挺厉害的,有种白痴般的胜利感。去他妈的雾号…… 活着——求生的渴望——猛地涌回了我体内。 我对着驶过的船拼命地喊,竭尽全力地向它游去。在划水的间隙,我把头伸出水面大喊。 那天晚上第二次醒来时,我正躺在一辆移动的行李车上,周围挤满了男男女女。他们走到车边上,好奇地盯着我看。我坐起身来。 “我们这是在哪儿?”我问道。 一个脸色发红的穿制服的小个子男人回答了我的问题。 “刚到索萨利多。躺着别动,我们送你上医院。” 我环顾四周。 “这船还有多久回旧金山?” “马上就走。” 我滑下卡车,回头上船。 “我跟它走。”我说。 之后的半小时,我在湿衣服里浑身发抖,嘴紧紧地闭着,以免牙齿像掷骰子一样磕出响声。在渡船大楼边,我上了出租车,回到自己的公寓。 一进家门,我灌了半品脱威士忌,拿了条粗毛巾使劲往身上擦,皮肤都擦痛了。除了虚脱和更严重的头疼外,我觉得我又活过来了。 我打电话找到奥嘉,要他马上来我公寓,紧接着又打给查尔斯·甘沃特。 “你见到麦登·德克斯特了吗?”我问他。 “还没呢,不过跟他通过电话。他一回城就打电话来了。我要他明早跟我在艾伯纳西律师的办公室见面,谈谈他帮父亲打理的生意。” “你能不能现在打给他,说你明天临时有事得出城,一早就得走,所以你今晚就想到他公寓跟他见面。” “好啊,如果你需要我这么做的话。” “很好!就这么做吧,我过一会儿就去你那儿,咱们一块儿去找他。” “这是怎——” “见面时再说吧。”我打断了他。 我换好衣服时,奥嘉到了。 “看来他跟你讲了什么?”他知道我打算在火车上盘问德克斯特,所以直接问道。 “对,”我酸溜溜地说,“不过我都快忘了是什么了。我从萨克拉门托一路盘问到奥克兰,他一个字也没说。在回来的渡船上,他把我介绍给一个叫做史密斯的人,还告诉史密斯先生我是个侦探。听好了,这可是发生在人挤人的渡船上。史密斯先生用枪抵着我的腰,押着我走上甲板,猛敲我的后脑勺,把我丢进海湾里。” “你玩得很开心,是不是?”奥嘉笑笑,又皱起眉来,“看来史密斯是咱们要的人——甘沃特就是被这家伙干掉的。可他为什么要把你推到水里,这不是自败形迹吗?” “这问题太难,”我一边承认,一边翻找着帽子,看看哪顶对我淤青的脑袋会更合适,“德克斯特知道我在找他妹妹的旧情人,当然他一定以为我知道很多内幕,要不然他不会那么没策略的——当着我的面告诉史密斯我的身份。 “可能是德克斯特因为昏头而在渡船上出了那个纰漏后,史密斯想,即使不是马上,我也很快就会去找他的麻烦。所以他就冒个大险把我除掉。不过一会儿以后我们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我一边说,一边下楼去找来接我们去甘沃特家的出租车。 “你不会还指望着能看到史密斯吧?”探长问。 “不会,他会藏起来躲躲风头的。不过麦登·德克斯特可得出面来保护自己。他有不在场证明,所以不必担心惹上实际动手的嫌疑。再说他以为我已经死了,所以他越是公开出面就越安全。不过他一定知道事情的来龙去脉——虽然不一定真的参与了。就当时的能见度来看,他没跟史密斯和我上甲板。反正他会在家,而且这回他一定会开口——开口讲他自己的小故事。” 我们到查尔斯·甘沃特家时,他正站在前廊台阶上。他爬上出租车,和我们一起去德克斯特家。一路上甘沃特问了无数个问题,但我们没时间回答任何一个。 “他在家等你?”我问他。 “对。” 然后我们下了出租车,走进公寓大楼。 “甘沃特先生要见德克斯特先生。”他告诉总机台前的菲律宾男孩。 男孩用对讲机讲话。 “直接上去。”他告诉我们。 在德克斯特家门口,我抢在甘沃特前面按了门铃。 克丽达·德克斯特开了门,当我绕过她进了公寓后,她琥珀色的眼睛睁大了,笑容也消失了。 我迅速走过小走廊,进了第一间开着门,里面有光的房间。 然后跟史密斯碰了个面对面! 我们都吓了一跳,但显然他吓得更严重。我们谁都没想过会碰到对方,只不过我知道他还活着,而他却把握十足地认为我已经沉到湾底了。 在他还没有回过神采取行动时,我趁机前进了两步。 他一只手向下伸去。 我伸出右拳打在他脸上——把我一百八十磅身体里的力气都使上了,再加上我在水里每一秒钟的记忆,还有我每一下的头疼。 他的手已经伸下去抽枪了,来不及回来挡住我这一拳。 当我的拳头打在他脸上时,我的手咔嚓响了一下,接下来就麻木了。 不过他倒下了——而且躺在地上起不来。 我跨过他的身体,躲在对面房间的门口,左手拿着枪。 “德克斯特就在这附近!”我扭头对奥嘉喊,此刻他跟甘沃特和克丽达正从我刚才通过的门走进来,“眼睛睁大一点!” 我冲进公寓其他四个房间,打开所有柜子门,搜了所有地方,一个人也没找到。 然后我回到史密斯倒下的地方。克丽达·德克斯特正在救史密斯,奥嘉和甘沃特在旁边帮忙。 探长扭过头看我。 “你以为这家伙是谁啊?”他问。 “我朋友史密斯先生。” “甘沃特说他是麦登·德克斯特。” 我看着查尔斯·甘沃特,他点点头。 “是麦登·德克斯特。”他说。 我们忙了将近十分钟,德克斯特才睁开眼睛。 他一坐起来,我们就连珠炮似的向他发问,希望在他神志清醒以前能问出些什么——但他没有那么不清醒。 我们从他嘴里得到的所有答案是:“你们可以把我抓起来。如果我有什么要说的,也只跟我律师讲,别人谁也不说。” 克丽达·德克斯特在她哥哥清醒以后往后退了退,站在几步远的地方看着我们,此刻突然走上前来揪住我的胳膊。 “你抓住了他什么把柄?”她霸气十足地问。 “我现在可不想讲,”我回嘴,“不过倒是可以透露一点:我们打算给他一个机会,让他在一个又好又现代化的法庭上,证明他没杀利奥波德·甘沃特。” “他当时人在纽约!” “不在!他找了个朋友用麦登·德克斯特的名义到纽约帮甘沃特谈生意。这人要真是麦登·德克斯特的话,他离纽约最近的那一次,也不过是在那艘渡船上跟他朋友见面,拿回跟B.F.和F.钢铁公司交易的文件。然后他得知我无意间识破了他的不在场证明,虽然当时连我自己都不知道。” 她转过身来看着她哥哥。 “是这样吗?”她问他。 他对她冷笑了一声,继续用手指头摸着他下巴刚才被我拳头打中的地方。 “该说的我都会跟律师说的。”他又说了一遍。 “是吗?”她狠狠地看了他一眼,“哼,我现在就把我该说的说出来!” 她又一次转过身来看着我。 “麦登根本不是我哥哥!我叫伊薇。大概四年前,麦登跟我在圣路易认识,一起流浪了一年多,然后来到旧金山。他以前是江湖骗子,现在还是。七八个月前他认识了甘沃特先生,把他骗得团团转,要他买下自己的一项假发明,把他带到我这儿几次,说我是他妹妹。我们对外向来以兄妹相称。 “等甘沃特先生来了几次以后,麦登打算换个玩法。他觉得甘沃特先生喜欢我,如果设个大圈套的话,我们可以.得到一大笔钱。我负责勾引甘沃特,把他迷得神魂颠倒,离不开我。然后我们就抓住他一个把柄——叫他见不了人的把柄,敲他一大笔钱。 “起初一切顺利,他迷上了我——深深地迷上我,然后向我求婚。我们从没想到这层,原本是想勒索他的。不过当他请求我嫁给他的时候,我打算让麦登住手了。我承认这跟老头的钱有关系——有挺大关系——但我已经开始有点爱上他了。他在很多方面都好得不得了,比我认识的其他人都好。 “所以我就告诉了麦登这一切,建议他放弃原计划,让我嫁给甘沃特。我保证麦登不会没钱花——我知道甘沃特先生对我是有求必应的。我跟麦登摊牌,说我喜欢甘沃特先生,但他是麦登找来并介绍给我的,所以我没打算丢下麦登不管;我会尽我所能帮他。 “可是麦登不听。其实照我说的做,将来他会拿到更多钱,但他只想马上发一笔小财。更没道理的是,他竟然吃起醋来,有天晚上还打了我! “这就没什么好说的了。我决定扔下他。我对甘沃特先生说,我哥哥死活不让我嫁给你。他也早看出麦登心怀不满,所以他就安排麦登到东岸去处理钢铁交易,我们好趁他不在时去旅行结婚。当时我们以为麦登完全蒙在鼓里,但我早该想到他会识破的。我们本来打算离开一年,到时候我想麦登应该已经把我忘了。如果他没忘,还想找我麻烦的话,我也能想出法子来对付他。 “一听说甘沃特先生遇害,我就觉得是麦登下的手。可后来又得到确切消息,说他第二天真的在纽约,所以我想我误会他了,也很高兴他没惹事。不过现在——” 她转过身面对她以前的同伙。 “现在我希望你去死,你个大笨蛋!” 她又转身面向我。这会儿她可不是狡猾的小猫了,而是一只怒气冲天、满嘴白沫、张牙舞爪的大猫。 “替他去纽约的家伙长什么样?” 我描述了一下跟我在火车上讲话的男人。 “伊凡·费特。”她想了一会儿后说,“他是麦登以前的同伙,你八成可以在洛杉矶找到他,给他点苦头吃,他会把他知道的都说出来的——他不是硬骨头!不过我觉得麦登在搞什么鬼他也是事后才知道的。” “这下你高兴了?”她啐了麦登·德克斯特一口,“开场戏这么演还不错吧?你坏了我的好事,对不对?好,从现在起到你被吊死之前,我要把我所有的时间都用来帮他们吊死你!” 她可是说到做到。在她的帮助下,我们轻而易举地搜集到了送他上绞刑架的其他证据。而且照我看,她对麦登所做的事情一点儿也不会影响到她继承七十五万美元的心情。她现在可是一个备受尊敬的女人,而且很高兴能甩掉那个骗子。 金色马蹄铁 “这回我没什么刺激的生意给你,”万斯·里奇蒙一边跟我握手,一边说,“我要你帮我找个人——这个人不是罪犯。” 他的声音里带着歉意。这位身材瘦高,面带菜色的律师以前给我的工作都涉及枪战和其他形式的暴力,所以我猜他以为如果工作没有以前的那么刺激,我就会睡着的。他这个想法在我二十出头,刚刚加入大陆侦探社的时候可能是对的。但十五年一晃而过,我对粗暴的东西已经不太有胃口了。 “我要你找的男人,”我们坐下后,律师继续说,“是个英国建筑师,名叫诺曼·阿什克拉夫特。他大概三十七岁,身高五英尺十英寸,体格健壮,白皮肤,金头发,蓝眼睛。四年前他是个典型的体面英国人,不过现在可能变了——我觉得这四年他吃了不少苦。 “故事是这样的。四年前阿什克拉夫特夫妇住在英国的布里斯托尔。阿什克拉夫特太太似乎生性善妒,而他又过度敏感,容易激动。另外,他只是工薪阶层,而他太太却从父母那儿继承了一笔不小的遗产。阿什克拉夫特对有个有钱的太太这件事相当敏感——他想尽办法来表示自己不花她的钱,对有钱的太太也不是太在意。很蠢,是的,不过这就是他那种个性的男人要摆的姿态。有天晚上她指责他多看了别的女人几眼,他们吵了起来,他就收拾行李走人了。 “不到一个星期她就后悔了,尤其是认识到她的疑心除了嫉妒以外毫无根据。所以她就想找回他,不过他已经走了。她从布里斯托尔一路追到纽约,又到了底特律——他在当地酒醉闹事之类的,因此以妨害治安的罪名被捕并罚了钱。之后他就完全没了消息,直到十个月后突然从西雅图冒出来。”律师翻了翻他桌上的一堆文件,抽出一份备忘录。 “一九二三年五月二十三号,他在当地一家旅馆的房间里开枪打死了一名入室抢劫犯。西雅图警方好像怀疑事有蹊跷,不过查无实据。他杀的人确实是入室抢劫犯。接着阿什克拉夫特又不见了,直到一年前才又有了他的消息。之前阿什克拉夫特太太在美国各大主要城市报纸上的私人广告栏都登了广告。 “有一天她收到了他的一封信,是从旧金山寄来的,内容非常正式,只是要求她别再登广告了。信中说,虽然他已经不再用诺曼·阿什克拉夫特这个名字,但还是不希望一读报纸就看到它。 “她给他寄了封信,地址是西雅图邮局的邮件领取窗口,又登了个广告告诉他。他回了信,冷嘲热讽的。她又写信要他回家,他拒绝了,不过好像也不再那么记恨了。他们又通了几次信,她知道他染上了毒瘾,而他残存的自尊不容许他那样——至少得恢复到有一点从前的影子才能回到她身边。她说服他接受她的钱来戒毒。她每个月把钱寄给他——经由这里的邮件领取处。 “同时她处理了英国的产业,反正她在那里也没有什么近亲值得牵挂了。然后她来到旧金山,等她丈夫准备好回家时迎接他。一年过去了,她还是按月寄钱,她还在等他回心转意。他多次拒绝见她,而且他的信也闪烁其词,写的都是他的痛苦——这个月战胜了毒瘾,下个月又旧态复发。 “当然,这时候她已经开始怀疑了,怀疑他不想回到她身边,怀疑他不想戒毒,只是简单地把她当成银行。我劝过她暂时不要按月寄钱,她不听。你知道,她觉得丈夫落到现在这个地步要怪她。她觉得是她当初莫名其妙的妒火害他堕落的,而且也担心自己做出什么事的话会进一步伤害他,或者让他自我伤害。这件事她已经铁了心要做到底。她要他回来,要他恢复正常;如果他不肯,她也心甘情愿地养他下半辈子。不过她想知道等着她的到底是什么,想结束目前这种痛苦的未知状态。 “我们想请你找到阿什克拉夫特。我们想知道他有没有一点点可能再回归正常生活,还是已经完全无可救药。这就是你的工作:找到他,尽可能了解他的情况。我们会根据那些消息来决定是想办法安排他们会面,期待她可以影响他,还是完全没必要见面。” “我试试看吧,”我说,“阿什克拉夫特太太每个月什么时候寄钱给他?” “每月一号。” “今天是二十八号,这样我就有三天时间来处理我手头的工作。有他的照片吗?” “很不幸,没有。他们大吵一架以后,她气得把所有会让她想到他的东西全毁了。” 我站起来,伸手去摘我的帽子。 “二号见。”我离开办公室时说。 一号下午,我去邮局找勒斯克,他是负责分领处的警察。 我告诉勒斯克:“我听说有个从北方来的小偷要到这边的窗口拿信,你能帮忙让我看他一眼吗?” 邮局警察要遵守严格的规章制度,不允许协助私家侦探,除非重大刑事案件。不过如果遇到一个和气的警察,你就可以蒙混过关了。跟他编个谎话,万一事发了他也有借口。至于他认为你说的是真是假,那是无所谓的。 所以不一会儿我又下了楼,在能看到A~D窗口的范围内晃悠。窗口工作人员也接到指示,有人来领阿什克拉夫特的信时给我信号。现在还没有他的信,阿什克拉夫特太太寄的信当天下午不太可能送到。不过我为了预防万一,一直溜达到所有窗口都关上了为止。 第二天早晨,十点过后不久我又开始行动了。有个工作人员给了我信号。一个身穿蓝色西装,头戴灰色软帽的小个子男人拿着封信从那个窗口往外走。那个人大概四十岁,不过看起来很显老。他脸色苍白,走路也不利索,衣服很久没有洗熨过了。 他径直朝着我翻弄文件的台前走来,从口袋里掏出一只大信封。我瞟了一眼,只能看到信封正面已经贴好邮票并写好地址了。他把有地址那面朝着他自己,把他才从窗口拿来的信放进去,反着舔封口,这样谁都不可能看到信封正面了。然后他又小心翼翼地压平封口,转身走向邮箱。我跟在后面。此时除了摔跤这种百试不爽的老办法之外,也没别的好把戏了。 我超过他,紧贴过去,假装不小心在大理石地板上滑了一下,撞到他,假装为了保持平衡而一把将他抓住。我的特技表演中途出了差错,还真滑倒了,结果两人像摔跤选手一样双双倒地。 我七手八脚地爬起来,把他也拉起来,含糊地说抱歉。为了抢先摸到正面朝下的信封,我几乎把他推开了。我把信封交给他时还得翻个面才能看到地址: 爱德华·博安农先生 金色马蹄铁咖啡店 蒂华纳,加利福尼亚低地 墨西哥 我看到了地址,不过也露了馅。这名蓝衣小个子绝对知道了我是为了那个地址才去撞他的。 我掸了掸身上的灰,他把信投进邮箱。他没有回头从我身边走,而是径自向通往教会街的出口走去。我可不能这样放过他,在找到阿什克拉夫特以前我不能把他吓跑。我得再试一个跟滑倒在地板上一样古老的伎俩,于是我跟上了这个小个子。 当我凑到他旁边时,他正扭过头来看是不是有人跟踪。 “嗨,米基!”我招呼道,“芝加哥一切都好?” “你认错人了。”说话时,他灰色的嘴唇基本没怎么动,也没停下来,“我不知道芝加哥的什么事情。” 他的眼睛是淡蓝色的,瞳孔像针眼——长期使用海洛因或者吗啡的结果。 “少装蒜,”我说,“你今天早上才从车上下来。” 他在人行道上停下来,面对着我。 “我?你以为我是谁?” “你是米基·帕克。荷兰佬招出你来这儿了。” “你有病,”他不屑地笑道,“我不知道你他妈的在扯什么!” 这没什么——我也不知道。我的右手插在长外套口袋里,向着他抬起来。 “现在我来告诉你。”我吼道。 他躲开了我鼓囊囊的口袋。 “唉,听着,老哥!”他哀求道,“你弄错人了——说正经的,我不叫米基·帕克,我在旧金山已经整整一年了。” “你得证明给我看。” “可以,”他兴奋地说,“你跟我从这边走,我带你去看。我叫瑞恩,一直住在第六大街拐角处。” “瑞恩?”我问。 “对——约翰·瑞恩。” 这下我可要扣他几分。这个国家里一次都没有用过这个假名的老痞子不超过三个,这简直就是痞子的注册商标! 这位约翰·瑞恩带我走到了位于第六大街的一所房子前。房东太太五十岁左右,脸部线条像用斧子劈出来的,露出来的胳膊上汗毛很重,肌肉发达,好像一个乡下铁匠。她明确地告诉我,她的房客的确在旧金山待了好几个月了,而且她记得这两个月来她每天至少看到他一次。就算我真的怀疑这位瑞恩是我捏造出来的那个来自芝加哥的米基·帕克,我也不会相信这个女人的话。但正因为不是这样,我也就装作对这个答案很满意。 看起来好像一切都没问题了,瑞恩先生被我骗住了,真的相信我把他错当成了另外一个混混,而对阿什克拉夫特的信没兴趣。事情就这么算了的话,我的事应该很保险——相当保险。不过某些细节还是让我很烦恼:这小子吸毒,而且给我的名字听起来假兮兮的,所以…… “你靠什么生活?”我问他。 “我好几个月都没事做了,”他侃侃而谈,“不过我打算下星期跟个哥儿们合伙开个小餐馆。” “咱们上你房间去,”我提议道,“我想跟你谈谈。” 他不怎么热情,不过还是带我上去了。他在三楼有两个房间和一个厨房,都又脏又臭。 “阿什克拉夫特人呢?”我劈头问他。 “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他嘟囔道。 “你最好想清楚了,”我奉劝道,“否则精神病院里可是有很不错的牢房等着你呢。” “你从我身上什么也得不到。” “是吗?把你当流浪汉关上一两个月怎么样?” “流浪汉?去他妈的!”他吼道,“我口袋里可是有五百块钱的!” 我对他咧咧嘴。 “瑞恩,你应该知道,在加州就凭一点儿零钱是没法混的。你没有工作,不能证明你的钱从哪儿来。流浪罪就是专门为你这种人量身定做的。” 我觉得他贩卖毒品。如果是这样的话——或者做其他什么违法生意——一旦被当成流浪汉抓起来,他的身份就会曝光。他八成会出卖阿什克拉夫特保住自己,特别是就我所知,阿什克拉夫特没干过犯法的事儿。 “如果我是你,”当他瞪着地板考虑时,我继续说道,“我会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人,现在就乖乖招了。你是——” 他在椅子上左右扭动,一手探到背后。 我把他踢下椅子。 我们中间隔着桌子,否则我会够得到他的。结果我打他下巴的那一拳打到了他胸脯上,将他打倒在地。晃动的椅子倒在他身上。我拎起椅子,下了他的枪——是一把廉价的点三二口径镀锡手枪——然后回到桌边我的位子上。 他只有那么点儿一闪即过的斗志,然后哭着站起来。 “我都告诉你,我不想惹麻烦。这个阿什克拉夫特告诉我他只是在哄他太太。他要我每个月帮他拿封信,寄到蒂华纳,寄一次给十块钱。我是在这儿认识他的,六个月以前他往南去了蒂华纳,他在那儿有个女人。我答应帮他。我知道这里面牵扯到钱——他说是赡养费——但我不知道这有什么问题。” “这个阿什克拉夫特是什么人?在干什么不法勾当?” “不知道。有可能是个骗子——他长得一表人才。他是英国人,大部分时候都用爱德华·博安农当假名。他嗑药,我可不像他。”——亏他说得出来——“不过你也知道这种地方,什么样的人都有可能碰到。我不知道他有什么打算。” 我从他嘴里知道的就这么多。他不知道——或是不愿意——告诉我阿什克拉夫特在旧金山时住在哪里,跟什么人混。 等瑞恩一听我还要把他当成流浪汉送进大牢,他开始大喊大叫。 “你说过我要是招了的话,你就放我一马。”他哭喊道。 “我可没说过。就算我说过,你刚才亮出的枪也把咱们所有的协议一笔勾销啦。上路吧。” 找到阿什克拉夫特以前,我可不敢让他四处乱跑。如果我不抓他,还没等我走出三个街区他就会发电报通知我的猎物。不知道我的猎物会高高兴兴地往东、往南、往西,还是往北跑呢? 抓住瑞恩不放,这步棋还真走对了。他在警局按指纹时,我才发现他叫弗雷德·鲁尼,外号“咖啡”,是毒贩兼走私贩,从莱文沃思的联邦监狱逃出来,还有八年刑期没服呢。 “你可不可以把他严加看守几天?”我问市立监狱的监狱长,“只要他不能出去通风报信,我的事就会办得顺利一点。” “没问题,”监狱长答应道,“联邦人员两三天内还不会过来拿他,我会把他的嘴封到那个时候。” 我离开监狱直接去了万斯·里奇蒙的办公室,把我查到的事情告诉他。 “阿什克拉夫特在蒂华纳收信。他用爱德华·博安农的名字住在那儿,也许还有个女人。我刚刚把他的朋友——一个帮他寄信的在逃犯——送进了大牢。” 律师伸手拿起听筒,拨了个号码。“阿什克拉夫特太太在吗?……我是里奇蒙先生……没,还没找到他,不过我想我们知道他人在哪里……嗯……十五分钟以内。” 他挂上电话站起来。 “咱们上阿什克拉夫特太太那儿去。” 十五分钟后,我们在杰克逊街靠高甫区的地方下了里奇蒙先生的车。房子是三层高的白色石头建筑,前面有围着铁栏杆的小草坪,精心打理过。 阿什克拉夫特太太在二楼的客厅接待了我们。她个子很高,不到三十岁,一袭灰裙子将她衬托得苗条优美。最适合她的形容词是清亮:眼睛湛蓝,皮肤白里透红,头发是淡棕色。 里奇蒙把我介绍给她,然后我就告诉她我查到的消息——略过了蒂华纳的女人那一段,也没说她丈夫现在八成是个江湖骗子。 “有人告诉我阿什克拉夫特先生在蒂华纳。他六个月前离开了旧金山。他的信是由蒂华纳的一家咖啡店转寄的,收件人的名字是爱德华·博安农。” 她的眼睛快乐地亮起来,但她没有大呼小叫。她不是那种人。 她对律师说:“是我去看看呢,还是你去?” 里奇蒙摇摇头。 “都不行。你当然不该去,而我——目前是不能去。”他转向我,“你去。你会处理得比我好。你知道该做什么,怎么做。阿什克拉夫特太太不希望勉强他,不过她也不希望错过帮助他的机会。” 阿什克拉夫特太太向我伸出一只纤细但有力的手。 “你觉得怎么好就怎么做。” 这话一半是疑问,一半是托付。 “我会的。”我承诺道。 我喜欢这位阿什克拉夫特太太。 蒂华纳跟两年前我在的时候没什么差别。那条六七百英尺长,满是尘土的肮脏街道一如往昔,两边几乎都是酒吧。还有更脏的小巷,里面都是无法在大街上容身的低级酒馆。 午后不久,从圣地亚哥拉我过来的公共汽车把我扔在市中心。这是一天刚刚开始的时刻——我是说,大街上只有两三名酒鬼在狗群和流浪的墨西哥人中间晃悠,买醉的人群还在酒吧忙进忙出呢。 在下一个街区的中段,我看到一个很大的镀金马蹄铁招牌。我沿着那条街走下去,进入那个招牌后面的酒吧。这是一个典型的当地酒吧,进去后左手边是吧台,占了这建筑的一半长,另一头有三四台老虎机。吧台对面靠右手的墙壁边有个舞池,一直从前面的墙壁伸展到一个台子上,那上面有个脏兮兮的乐团正准备演出。乐团后头是一排低矮的隔间或者雅座之类的,朝着舞台开放,每一间里头都摆了一张桌子和两条长凳。 时候还早,只有几个顾客在场。我发现有个酒保在看我,他体格壮硕,脸色通红,是个爱尔兰人,红棕色的头发抹了油,打成卷盖在他原本就狭窄的前额上。 “我想找爱德华·博安农。”我小声对他说。 他对我翻了个白眼。 “我不认识什么爱德华·博安农。” 我拿出铅笔和纸,潦草地写上“咖啡被捕”,然后把纸推给他。 “如果有人说他是爱德·博安农,想要这个消息,你能转达吧?” “我想可以的。” “很好。”我说,“我在这儿待一会儿。” 我朝里走,坐在其中一个隔间的桌子旁。一个瘦高的女孩在我还没坐稳时就一屁股坐在我旁边,她的头发不知怎么弄成了紫色的。 “请我喝杯酒?”她问。 她对我扮了个鬼脸,可能是想朝我笑笑的。但那张脸太吓人了,我只好从命,以免她再笑一次。 “好。”我说。服务生已经站在我身后了,我也给自己点了瓶啤酒。 我身旁的紫发女人一口喝干了她的威士忌,正要张嘴提议再来一杯——这儿的娼妓真是半点时间也不浪费——有个声音从我背后传来。 “科拉,法兰克找你。” 科拉蹙起眉头,朝我肩后望去,然后露出那个吓人的笑容,说道:“好吧,小天使,那就请你照顾我这位朋友了?”然后她离开了。 “小天使”滑进我旁边的位子。她个头不高,长得很结实,大概十八岁——一天都不会多,还是个孩子。棕色的短发卷曲着盖在一张男孩子气的圆脸上,眼睛在肆无忌惮地笑。 我给她买了杯酒,自己又点了瓶啤酒。 “你想什么呢?”我问。 “烈酒。”她朝我咧嘴笑笑——这笑跟她直勾勾看人的棕色眼睛一样男孩子气,“好几加仑烈酒。” “还有呢?”我知道这会儿在我身边换人肯定有什么目的。 “听说你在找我的一个朋友。”小天使说。 “有可能。你有什么样的朋友?” “呃,有这么个爱德·博安农。你认识爱德吗?” “不,还不认识。” “但你在找他?” “嗯。” “什么事?也许我可以传话给他。” “别费心了,”我虚张声势地说,“你这位爱德可不是一般的难以接近。也好,反正吃亏的不是我。我再给你买杯酒,然后走人。” 她一跃而起。 “等等,我看看能不能找到他。你叫什么名字?” “就叫帕克吧,其他的也行。”先前我跟瑞恩编的名字头一个蹦进我脑子里。 “你等着,”她一边朝后门走,一边回头嚷道,“我想我可以找到他。” “我看也是。”我表示同意。 十分钟过去了,有个男人从酒吧前面走到我桌旁。他是个金发英国人,不到四十岁,身上所有绅士的特点都消失了。不过他也不是完全不可救药。你可以从他空洞的蓝眼睛、眼袋和嘴巴旁边模糊的皱纹和松弛的线条,还有灰暗的肤色中清楚地看到他走下坡路的证据。他外表还算有吸引力——残存的健康还足以撑起场面。 他和我面对面坐下。 “你找我?” “你是爱德·博安农?” 他点点头。 “咖啡几天前给抓起来了,”我告诉他,“现在没准儿已经坐上开往堪萨斯大牢的囚车。他知道我来这边办事,要我把这消息告诉你。” 他皱起眉毛看着桌子,又抬起头来看我,眼神凌厉。 “他还跟你说别的了吗?” “他什么也没跟我说。这是别人传话给我的,我可没见到他。” “你会在这儿待一阵子?” “嗯,两三天吧。”我说,“我有一些紧急的事情要办。” 他笑了笑,伸出手来。 “谢谢你通知我,帕克。”他说,“如果你愿意跟我走几步的话,我请你喝真正的好酒。” 这我不反对。他领着我走出金色马蹄铁,拐进一条小巷子,向小镇和沙漠交汇处的一栋土坯房走去。进了前屋,他挥手招呼我入座,然后走进另外一间房。 “你想喝什么?”他隔着门叫道,“麦酒、杜松子酒、苏格兰威士忌——” “就最后那个。”我打断了他的分类广告。 他拿来一瓶黑白牌威士忌、一根虹吸管,还有几个杯子。我们坐下来喝酒,喝一会儿,说一会儿,再喝一会儿,再说一会儿。两人都在装醉——虽然不一会儿我们就跟一对山羊似的,快撑死了。 最后变成了一场纯粹的喝酒大赛。他想把我灌成一摊烂泥——烂醉到可以毫无顾忌地吐出所有秘密,而我打的也是这个主意,所以两人都没多大进展。 “你……知道,”天快黑时他说,“我他妈的实在够贱。有个老婆——全世界最好的女人——要我回到她身边,诸如此类的。可我却赖在这里,成天喝得烂醉还吸鸦片。我原本会有大作为的。建……建……筑师哟,你知道——做得还很好呢。可我掉进了泥坑,跟这些人混一起,好像脱不开身了。不过我是有打算的——可不是随口说说而已。回到我老婆身边,她是世界上最好的女人。鸦片什么的统统要戒掉。你瞧瞧我,我看起来像鸦片鬼吗?当然不像!我在自我治疗,就是这么回事。我要你瞧瞧,我这就吸点鸦片,让你瞧瞧,吸不吸鸦片我自己可以做……做主。” 他迷迷糊糊地从椅子上站起来,走进隔壁房间,又蹒跚地走回来,捧着一个银盘,上面是一套抽鸦片的精致设备——全是白银跟乌木材质的。他把东西撂到桌上,攥了支鸦片烟管朝我晃了晃。 “我请你抽一管,帕克。” 我告诉他我还是喝我的苏格兰威士忌好了。 “不然吸点儿可卡因吧。”他邀请道。 我回绝了可卡因,所以他就自顾自舒舒服服地瘫在桌旁的地板上,卷上烟烧起鸦片来。我们的同乐会继续下去——他吸他的毒,我灌我的酒——两人还是互相夸赞对方,为的是要对方漏个口风给自己。 半夜小天使进来时,我正灌下一大口好酒。 “看来你们两个过得不错。”她笑起来,俯身吻吻英国人乱蓬蓬的头发。 她坐在桌上,伸手拿起威士忌。 “一切都好得很。”我向她保证道——虽然我的口齿可能没那么清楚。 “矮个子,你一直醉醺醺的就好了,显得可爱多啦。” 我不知道我回应了那句话没有。我只知道,自己不久以后躺在地板上的英国人身边睡着了。 后面的两天跟第一天基本一样。阿什克拉夫特和我每天二十四小时腻在一起,那女孩一般也在。我们不是喝酒就是因为喝太多而睡着了。那三天我们大部分时间里都待在这座土坯房或者金色马蹄铁,不过我们还是抽空逛了镇上的大部分酒吧。周围发生的事有些我只有一个模糊的概念——不过我想每件事我应该都还至少知道一点点。 表面上,阿什克拉夫特和我都跟小偷一样假装痴呆,不过不管我们醉得多厉害,都没有懈怠猜忌对方的心——而且我们醉得真是可以。他定时抽他的鸦片烟管,我觉得那女孩不抽,但她喝烈酒真是海量。 过了三天这种日子,酒醒以后我搭车回旧金山,把我对诺曼·阿什克拉夫特——又名爱德华·博安农——所了解和猜测的事情列出了一张清单。 清单大致如下: 一、他就算不知道,至少也怀疑我南下看他是因为他太太。他的态度太轻松自然,招待我又太不遗余力,所以这一点毋庸置疑。 二、他显然已经决定要回太太身边了——不过是否会付诸行动还不一定。 三、他的毒瘾还不至于无可救药。 四、他有可能在太太影响之下振作起来,不过难说:身体上他虽然还没有沉沦到底,不过他已经尝过堕落的滋味,而且好像还挺享受。 五、小天使为他痴狂,不过他只是喜欢她,还没到交心的地步。 我在从洛杉矶到旧金山的火车上好好睡了一觉,所以在唐森街和第三大道交叉口的车站下车时,脑袋和胃都基本恢复了正常,神经也没有太大的问题。我吃了比过去三天吃得都多的早餐,向万斯·里奇蒙的办公室走去。 “里奇蒙先生在尤里卡。”他的速记员告诉我。 “可以给他打个电话吗?” 她同意了,也打了。 我跟律师说了我知道的还有猜测的事情,但没有提任何名字。 “我明白了。”他说,“你先去他太太家吧,告诉她我今天晚上给她写信。我大概后天就回城了,我想我们那时候再采取行动也不迟。” 我搭上一辆街车,在凡尼斯大道转车,然后走到阿什克拉夫特太太家。按铃没人应。我又按了几次,才注意到门廊里有两份早报。我看了看日期——一份是当天早上的,一份是前一天早上的。 有个身穿退色工作服的老人正在隔壁浇草坪。 “住这儿的人是不是出门了?”我问道。 “我看没有,后门开着呢,我今早看到的。”他停下来挠挠下巴,“不过也有可能出去了,”他缓缓说道,“仔细一想,我有好长时间——昨天起我就不记得看到过他们。” 我离开前门台阶绕到屋后,爬过后头的矮篱笆走上后门台阶。厨房门大概开了一英尺宽,里头不见人影,不过有水流声。 我重重地敲了敲门,没人应。我把门推开,走了进去。水声来自洗碗池,我往里看了看。 其中一个水龙头开着,在那细细的水流下面躺着一把刻刀,锋利的刀刃有将近一英尺长。那把刀是干净的,不过陶瓷洗碗池内侧——四散的小水花溅到的地方——布满了红褐色的斑点。我用手指甲抠了抠——是干了的血。 除了那个洗碗池,我没看出厨房里有什么不对。我打开餐具室,里边看起来好像什么事都没有。房间对面另外有道门通向前屋。我打开门,步入走廊。厨房里的光线太弱了,照不到那里。我在暮色中摸索着我知道的电灯开关,结果踩到一个软绵绵的东西。 我后退一步,从口袋里摸出火柴,点上一根。在我前面有一个人的头和肩膀摊在地板上,屁股和腿则在楼梯的下面几层——是那个菲律宾男孩,只穿着内衣裤。 他死了;一只眼被挖掉,脖子紧接下巴处被划了一道。我就算闭上眼睛也可以看到谋杀过程。在楼梯顶上,凶手的左手伸向菲佣的脸,拇指指甲挖入眼睛,把棕色脸庞往后推开,捏紧了他的棕色脖子凑向刀锋,狠狠一划,猛力把他推下楼梯。 我点的第二根火柴照到了开关。我开了灯,扣好我的外套走上楼梯。到处都是干了的血迹,二楼的壁纸沾上了一大片血污。我在楼梯口发现了另外一个开关,按了下去。 我走进走廊,探头看了看两个房间,里面好像没什么异常。然后我拐了个弯——猛一抽身,险些就要踩到一个躺在那儿的女人。 她脸朝下倒在地板上,两腿蜷起来,双手也蜷在胃部;穿着睡袍,头发扎了条辫子垂在背后。 我伸出手指头摸了摸她脖子后面,像石头一样冷。 我跪在地上看她的脸——我不想把她翻过来——是四天前给里奇蒙和我开门的女仆。 我又起身四下看看。女仆的头几乎碰到一扇关着的门。我绕过她把门推开。一间卧室,不是佣人的,布置得奢华精美,奶油色和灰色相间,墙上挂了法国版画。房里除了床铺外都井然有序。床罩、被子和床单皱成一团,高高堆在床铺正中——很大的一堆。 我弯下腰,开始拉床罩。沾了血的床单滑开了,我把被子整个掀起。 阿什克拉夫特太太死在那里。 她的身体蜷成一小团,脑袋耷拉着,脖子上的伤口深及骨头。她脸上有四条很深的抓痕,从太阳穴一直到下巴。蓝色真丝睡衣的一只袖子也被扯下来了,褥子和睡衣裤都泡在血里——她身上堆的东西太多,血干不了。 我把毯子给她盖上,侧着身绕开走廊内的尸体,从前面的楼梯走下来,打开更多的灯寻找电话。我在楼梯脚旁边找到了一个,先打电话到警察局,再打到万斯·里奇蒙的办公室。 “传话给里奇蒙先生,说阿什克拉夫特太太遇害。”我告诉他的速记员,“我在她家里,他可以打这里的电话联系我。” 然后我就走出前门,坐在最高一层台阶上,一边吸烟,一边等着警察过来。 我感觉糟透了。我这辈子见过很多死人,有时候远远多于三个,可是这次对我的影响很大。经过那三天的花天酒地,现在我的神经很脆弱。 我还没抽完第一根烟,警车就在转角呼啸而来。里面的人下了车,负责凶杀案的警探奥嘉第一个走上台阶。 “嗨,”他跟我招呼道,“这回你逮到了什么?” “我发现了三具尸体,没再接着找。”我领他进门时说,“没准儿你这样的正宗探长可以找到更多。” “你表现得已经不错了,小伙子。”他说。 我头昏脑涨的感觉过去了,开始急着想干活。 我先带奥嘉去看菲律宾男孩,然后是那两个女人。我们没再发现更多的尸体。其后的几个小时里,我们——奥嘉、他手下的八个人,还有我——都在忙具体工作。房子要从屋顶查到地窖,邻居得全部盘问,当初介绍仆人过来的职业介绍所也要一一审核;菲律宾男孩和女仆的亲戚朋友都要找到并问话;报童、邮差、杂货店送货员、洗衣工人也得一一找到、盘问、调查。 等成堆的报告送上来之后,奥嘉和我偷偷溜到书房,反锁了门。 “应该是前天晚上,是吗?星期三晚上?”当我们舒服地坐在皮椅上点着烟时,奥嘉嘟囔着。 我点点头。尸检医生的报告、门廊里那两份报纸,再加上邻居、杂货商和肉店的人从星期三以后都没见过他们,这几点综合起来看,星期三晚上——或是星期四一大早——应该是案发时间。 “依我看,凶手把后门撬开,”奥嘉一边在烟雾缭绕中瞪着天花板一边说,“到厨房拿了菜刀上楼。他可能直接去了阿什克拉夫特太太房里,也可能没有,总之没多久他就去了那里。阿什克拉夫特太太破了的袖子和脸上的伤说明她挣扎过。菲佣跟女仆听到吵闹声——也许是尖叫声——就跑到她房间去看出了什么事。很可能女仆到的时候凶手正好出来,就这么杀死了她。我猜菲佣看到他以后转身就跑,但凶手在后楼梯口追上了他,把他也干掉了。然后凶手下楼到厨房洗了手,扔了刀,走人。” “听起来很有道理,”我附和道,“不过你没说凶手是谁,也没说他杀人的原因。” “别催我,”他小声说,“我会说到那儿的。看来只有三种可能:凶手要么是杀人狂,要么是入室抢劫犯,因为被发现了所以发疯;要么就是哪个人因为什么事想干掉阿什克拉夫特太太,因为被两个仆人发现,就杀他们灭口。我个人觉得凶手的目标是阿什克拉夫特太太。” “不错。”我喝了声彩,“现在请你听着:阿什克拉夫特太太有个先生在蒂华纳,是个不算太严重的瘾君子,跟一帮痞子鬼混。她想说服他回到她身边。他在那儿有个女人——年轻、为他疯狂,不怎么会掩饰自己,是一个挺强悍的小女人。他打算丢下那女的回家。” “然后呢?”奥嘉轻声说。 “不过,”我继续说,“前天晚上我跟他还有那女孩都在蒂华纳——正是谋杀发生的时候。” “然后呢?” 敲门声打断了我们的谈话。是个警员,来告诉我有电话找我。我下到一楼,万斯·里奇蒙的声音从电话里传来。 “怎么回事?亨利小姐转了你的话,可她没告诉我细节。” 我把事情全告诉了他。 “我今晚就回去。”我讲完后他说,“你放手去做,不用有什么顾忌。” “好,”我答道,“你回来时我可能已经出城了,可以通过侦探社联系我。我会发电报让阿什克拉夫特北上——以你的名义。” 里奇蒙挂了电话之后,我又打给市立监狱,问监狱长约翰·瑞恩——也就是弗雷德·鲁尼,也就是“咖啡”——是否还在那里。 “不在,联邦探员昨天早上把他带去莱文沃思了。” 我又上楼到书房,匆匆告诉奥嘉:“我要搭晚上的火车南下。这案子是蒂华纳人干的,我可以赌上自己的脑袋。我要发电报叫阿什克拉夫特北上,把他从那个墨西哥城支开一两天。如果他上这儿来,你就盯着他。我会告诉你他的长相,你可以到万斯·里奇蒙的办公室接他。” 所剩不多的半小时里,我拟了三封电报发出去。第一封是给阿什克拉夫特的。 爱德华·博安农, 金色马蹄铁咖啡店, 蒂华纳,墨西哥。 阿什克拉夫特太太已死。你能马上过来吗? 万斯·里奇蒙 另外两封是用密码写的,一封发给大陆侦探社堪萨斯分社,要他们派名探员到莱文沃思审问“咖啡”;另一封是要洛杉矶分社隔天派人到圣地亚哥跟我见面。 然后我就冲回我的房间,收拾了一袋子干净衣服,又在回圣地亚哥的火车上睡了一天。 第二天下午,我在圣地亚哥下了火车。当地人潮汹涌,热闹非凡——那天是新赛季的第一个星期六,很多人从边境过来看赛马。还有洛杉矶来的电影摄制组、帝国山谷的农民、太平洋舰队的水手、赌徒、游客、小偷,以及全国各地的普通人。我吃了午餐,在一家旅馆登记住宿,把袋子搁在那儿,然后就到美国格兰旅馆去接我发电报找来的洛杉矶探员。 我在大厅看到了他——一个满脸雀斑的小伙子,二十二岁左右,明亮的灰眼睛正忙着看手里的赛程表,有根手指头上缠着透明胶。我从他身边走过,在雪茄摊前买包烟,扯平我帽子上假想的凹痕,然后出门来到街上。透明胶手指和帽子戏法是我们的暗号。有人在内战前就发明了这些把戏,不过现在仍然行得通,所以它们虽然年代久远,还没有遭到淘汰。 我信步走上第四大街,离开百老汇——圣地亚哥的中轴路。那名探员赶上了我。他叫戈尔曼,我把计划跟他讲了。 “你这就南下到蒂华纳,混进金色马蹄铁。那儿有个胖嘟嘟的小女生在卖酒——矮矮的,棕色鬈发,棕色眼睛,圆脸,嘴很大很红,肩膀很宽。你一定认得出,是个大概十八岁的漂亮妞儿,外号小天使。她就是你的目标,但不要靠近她,不要引她上钩。你比我先去一个小时,然后我会自己过去跟她谈。我要知道等我走开以后她会做什么,还有她这几天的行踪。你要联系我可以到这里——”我给了他我旅馆的名字和房号,“每天晚上我都在。不要到别处去找我。” 我们分头行动。我向广场走去,在长凳上坐了一个钟头,然后又走到转角,在去往蒂华纳的车上抢到一个位子。 三人座的车挤了五个人。车子在一条满是灰尘的路上走了十五六英里后,在边境的移民局重重地停下,我在赛马场入口下了车。马群已经跑了一阵了,不过旋转门还在不停地往里面大量放人。我从门口转过身来,向停在蒙地卡罗——当地最大的木质结构的赌场——前面的一排小公共汽车走去,上了其中的一辆,一路坐到“老城”。 “老城”好像被遗弃了,几乎所有人都跑去看赛马了。我走进金色马蹄铁时,戈尔曼的雀斑脸出现在一杯龙舌兰上方。我希望他体质很好,如果他打算靠着蒸馏过的仙人掌汁办案的话,他可得有个好体质。 金色马蹄铁里的人给我的欢迎不亚于游子返乡,就连那个卷发贴在头上的酒保也朝我咧嘴笑了。 “小天使呢?”我问。 “帮爱德华看着你嫂子?”一个大块头的瑞典女孩向我抛了个媚眼,“我看看能不能帮你找到她。” 就在这时,小天使从后门进来,整个人趴到我身上,搂着我,用她的脸蹭我的脸,天知道还有什么。“又来喝酒了?” “不是,”我说,领着她向后面的雅座走去,“这回有正事儿。爱德华呢?” “去北边了。他老婆死了..,他收尸去了。” “你很难过?” “你说呢?老爹现在有糖了。” 我从眼角看着她——这一瞥可谓意味深长。 “你以为爱德华会把钱带回来给你?” 她凌厉地看了我一眼。 “你什么意思?”她质问道。 我意味深长地笑了笑。 “有两种可能,”我预测道,“爱德华会把你甩了——他原来就有这个意思;要不他就得使尽招数别让自己给吊——” “你这该死的骗子!” 她右肩撞上我的左肩,左手飞快地伸到短裙下。我推开她的肩膀,猛地扭开她的身体。她左手从腿部拔出来的刀深深地扎在桌面下方。刀刃厚实,掷出去时可以很好地保持平衡。 她往后踢,一只尖尖的细鞋跟戳进我的脚踝。我左胳膊绕着她后背,就在她从桌底抽出刀子时,把她的胳膊扭到了背后。 “这他妈的是怎么回事?” 我抬起头。 桌子对面有一个男人站在那儿怒气冲冲地看着我——两腿分开,双拳撑在臀部。他个子很高,瘦骨嶙峋,肩膀宽大,一条又长又细的黄脖子撑着一个小小的圆脑袋;在被打歪的小鼻子上面,两只眼睛像黑鞋扣一样挨得很近。 “你从哪儿学的这一招?”这个可爱的人对我喊道。 他太强悍了,一点儿讲理的可能也没有。 “如果你是服务生,”我告诉他,“给我拿瓶啤酒,给这孩子拿点儿别的。如果你不是服务生——滚。” “我会给你拿——” 女孩从我手里挣开,打断了他的话。 “我要烈酒。”她尖声说。 他吼了一声,来来回回地看我们俩,又龇了一次他肮脏的牙齿之后,走开了。 “你这位朋友是谁?” “你最好别管。”她提出忠告,没回答我的问题。然后她便把刀塞回她裙底原本藏刀的地方,转过身面对我。“你说爱德惹了麻烦是怎么回事?” “你看到报纸上命案的消息了?” “嗯。” “那你就不用问了,”我说,“爱德唯一的出路就是把罪名栽给你,不过我怀疑他是否办得到。如果办不到的话,他就死定了。” “你疯了!”她叫道,“你还没醉到不记得命案发生时我们俩都跟你在这儿吧?” “我还没疯到把那个当成证据。”我纠正她,“不过我是疯到想要把凶手拎回旧金山。” 她对着我笑,我也笑了,站起来。 “我们还会再见面的。”我一边说,一边向门口踱去。 我回到圣地亚哥,发了电报到洛杉矶,要求再派一名探员。接着我吃了点儿东西,整晚都在旅馆房间里等戈尔曼。 他到的时候已经很晚了,闻起来好像从圣地亚哥到圣路易再回来,一路上都在喝龙舌兰。不过他的脑子还算清醒。 “看来你需要花天酒地一下。”他咧嘴笑道。 “少啰唆,”我命令道,“你的工作就是盯梢,没别的。你发现什么了?” “你走了以后,女孩跟那个大个子把脑袋凑到一块儿。他们好像生气了——至少可以说挺激动的。大个子溜了出去,所以我就扔下女孩一路跟在他后头。他来到城里,发了封电报。我近不了身,所以看不清是发给谁的。然后他又回酒吧了。” “大个子是谁?” “从我听来的看,他可不是善茬,外号叫‘鹅脖子’,名片上的名字是弗林。他是酒吧的保镖兼打杂。” 看来这位鹅脖子先生是金色马蹄铁的清道夫。可为什么我纵酒的那三天都没见过他的人影?我总不至于醉到连他那么丑的人都记不住,而阿什克拉夫特太太和她的下人就是那三天里头的某一天给干掉的。 “我发电报到你们分社又要了个人,”我告诉戈尔曼,“他会跟你联系的。把女孩交给他,你就专盯鹅脖子。我想他身上有三条人命案,所以你要谨慎行事。” “遵命,老大。”他回去睡觉了。 第二天下午我在赛马场看比赛,等着天黑。 最后一场赛马结束后,我在日落客栈吃了点东西,然后晃荡到大赌场去——在同一栋建筑的另一头。起码有一千多各色人等在那儿挤来挤去,捧着赌马剩下或赢来的钱,争着要玩扑克、梭哈、掷骰子、幸运轮、俄罗斯轮盘赌,还有二十一点。这些玩意儿我都没碰,我的游戏时间已经过了。我在人群中四处走动,找我需要的人。 我看到了第一个——一个晒得很黑的男人,虽然穿着他最好的行头,但明显是个庄稼汉。他朝门口挤去,脸上带着那种特殊的空洞表情,一看就知道是比赛还没完就输光了。这种懊恼的神情与其说是因为输掉的钱,不如说是因为必须走人。 我挡在庄稼汉和门之间。 “都输光了?”他挤过来时,我很同情地问。 他害羞地点了点头。 “你想不想在几分钟内赚五块钱?”我利诱道。 他表示有兴趣,但想知道是什么工作。 “我要你跟我到老城去找个男人,看到他你就拿到钱了,没有其他条件。” 这话没能让他完全满意,不过五块钱毕竟是五块钱,而且如果看到事情不对,他完全可以随时开溜,于是他决定试一试。 我让庄稼汉在一扇门边等我,又去找下一个——一个小个子胖男人,圆圆的眼睛挺乐观,嘴巴看得出意志不坚定。他愿意按照我提供的简单又容易的办法去赚五块钱。我找的下一个人太胆小了,不敢冒险。我又找了个菲律宾人——一身棕色西装耀眼夺目;还有个很壮实的希腊小伙子——不是服务生就是理发师。 四个人足够了,我对我的四人团非常满意。就我要的效果而言,他们看来不算太聪明,可也不像混混骗子之流的。我把他们让到小公共汽车上,领着他们去老城。 “事情是这样的,”到了以后我教导他们说,“我要去转角的金色马蹄铁咖啡店。给我两三分钟,你们再进去叫酒喝。”我给了庄稼汉五元钱纸钞,“这钱你们拿去买酒,不算在工资里头。那里面有个宽肩膀大个子男人,脖子又长又黄,脸又丑又小,你们一定认得出。我要你们把他看清楚,但不能让他发现。等确定了你们到哪儿都认得出他以后,跟我点个头,然后回这儿拿钱。点头的时候要小心,我可不希望那儿有谁发现你们认得我。” 这话听起来很奇怪,不过既然我答应给每人五块钱,而赌场那边的赌局还在进行,五块钱是有可能带来一连串好运的,所以——后面的事你们也知道了。他们问了问题,我拒绝回答,不过他们决定照办。 我进门的时候,鹅脖子在吧台后面帮酒保的忙。他们需要帮手,酒吧里挤满了人。 人群里我找不到戈尔曼的雀斑脸,不过我看到了胡博苍白瘦削的面孔——他是洛杉矶分社的另一名探员,收到我的第二封电报后被派来的。小天使在酒吧另一头陪一个小个子男人喝酒,此人温驯的脸上露出的表情,就像是模范丈夫决定放肆一下时挂上的“他妈的,大爷豁出去了”。她朝我点点头,不过没离开她的顾客。 鹅脖子朝我蹙起眉,把我点的那瓶啤酒递给我。不一会儿,我雇的四个人都进来了,他们的演技实在了不起。 他们先是在乌烟瘴气中往外看,一张张脸看过去,一对上别人眼睛就马上调开视线。如此这般一会儿之后,其中一个——那个菲律宾男孩——看到了我说的那个男人站在吧台后面。他发现了宝藏,兴奋得跳了一尺高,然后一瞧鹅脖子正瞪着他,马上转过身哆嗦起来。其他三个人这会儿也瞥见鹅脖子了,全都斜着眼瞧他,偷偷摸摸的样子和一群假人一样扎眼。鹅脖子对他们怒目而视。 菲律宾人转身看我,利落地低下头往街上冲去。剩下的三个把酒灌进喉咙,寻找着我的眼神。我这会儿正在看吧台后墙上挂的高高的牌子: 此处只供应如假包换的 战前美国与英国威士忌 我想算出这两行字里能找出多少谎言,可是才数出四个;肯定不止四个。我的一个同伙——那个希腊人——此时用汽油引擎爆火般的噪声清起嗓子来。鹅脖子挤出吧台,手里拎了个开桶器,脸都紫了。 我看着我的帮手们。如果一个一个地来的话,他们点头的样子肯定不会那么恐怖,但他们担心我又望向别处,所以一定要抓住机会汇报。三个脑袋一起点头——在二十英尺内没有一个人能错过这一信号,也没有一个人错过——他们还小跑着溜出大门,因为害怕长脖子男人手中的开桶器。 我干了那杯啤酒,若无其事地走出酒吧绕过转角,他们全聚在我要他们等的地方。 “我们会认得出他!我们会认得出他!”他们一起说。 “很好,”我夸他们说,“做得好,我看你们都是天生的侦探。工资拿去。我要是你们,经过这件事,恐怕我会避开那个地方。虽然你们掩饰得很漂亮——非常体面得当——他还是有可能起疑心。没必要冒这个险。” 他们抢过工钱,还没等我的话说完就跑光了。 第二天凌晨快到两点时,胡博走进了我在圣地亚哥旅馆的房间。 “你一出门鹅脖子就溜了,戈尔曼在盯他。”他说,“之后那女孩跑到镇边的一栋土坯房去了,我离开的时候她还没走。那地方挺黑的。” 戈尔曼没现身。 旅馆小弟早上十点把我吵醒了,他拿了一份电报,来自墨西卡利昨晚开车到此 和友人在一起 发了两封电报 戈尔曼 这是好消息。长脖子男人中了我的圈套,把我找来的四名受挫的赌徒当成四名证人了,以为他们点头是在指认他呢。动手杀人的是鹅脖子,而鹅脖子正在逃命。 小弟又拿了另一封电报过来时,我已经脱了睡衣裤,正伸手要拿我的西装。这封是奥嘉通过侦探社发的: 阿什克拉夫特昨天失踪。 我打电话叫胡博起床。 “去蒂华纳,”我告诉他,“盯住昨晚那女孩去的那幢房子,除非你在金色马蹄铁撞上她。待在那儿,等着她出现。一直跟踪她,直到她和一个高个子的金发英国人碰面,然后改盯英国人。这人不到四十,高高的,金发碧眼。别跟丢了——他可是这场热闹的主角。我也会过去。要是英国人和我在一起时那女孩走掉了,就盯她的梢,要不就还是跟定那个男的。” 我穿好衣服,胡乱吃些早点,然后搭辆马车到了墨西哥城。驾车的男孩速度不慢,不过当我们在棕榈城附近看到一辆茶色单排座敞篷车从身边驶过时,简直觉得相比之下我们就是站着没动。开敞篷车的是阿什克拉夫特。 我再次看到敞篷车时,它停在那栋土坯房前,里头没有人。前面再过一个街口,装醉的胡博正在跟两个穿了墨西哥军装的印第安人讲话。 我敲敲土坯房的门。 小天使的声音:“哪位?” “是我——帕克,刚刚听说爱德回来了。” “噢!”她叫了一声,停顿了一下,“进来吧。” 我推开门进去。英国人侧坐在椅子上,右胳膊肘架在桌上,右手插在外套口袋里——如果里面有枪的话,瞄准的就是我了。 “哈啰,”他说,“听说你一直在打听我的事。” “随你怎么说吧。”我把椅子推到他前面几英尺远,坐下来,“不过咱们也不用装傻了。你找鹅脖子解决你老婆,你好接收她的财产。你犯的错就是选了鹅脖子那样的孬种动手——这孬种疯狂杀人,然后又吓破了胆。就因为有三四个人指认他,他就跑了!还只跑到墨西卡利!可真会挑地方!我看他真是吓糊涂了,以为坐了五六个钟头的车子翻过山,就到了世界尽头呢!” 我继续说下去。 “你不是孬种,爱德华,我也不是。我想铐了你北上,不过我也不急。要是我今天带不走你,我愿意等到明天。反正我会看着你死,除非有人先我一步——不过我不会伤心的。我背心口袋里有一把枪,你可以让小天使把它抽出来,那咱们就可以按着我想的来谈判了。” 他缓缓地点了点头,眼睛一直看着我。女孩绕到我背后,一只手探过我肩膀,伸进背心里,我的老黑枪就这么离了身。她走开前还用刀尖在我脖子后面顶了一下——温柔的提醒。 她把我的枪递给英国人,他左手把枪放进口袋,我接着说:“好,我的提议是这样的:你和小天使跟我搭车过边境——这样我们就不用操心什么引渡文件了——然后我把你们送进牢里。咱们可以在法庭上继续斗争。我不是完全确定我可以把命案算到你们俩任何一个的头上。要是我搞砸了,你们就恢复了自由;要是我中奖了——如我所愿——你们就理所当然地上绞刑架。 “逃亡有什么好处?下半辈子都用来躲警察?到头来还不是束手就擒——或者在逃命时就给宰了?你们也许可以逃过一死,但你太太留下的钱怎么办?你搞这把戏为的就是钱——你叫人杀你老婆就是为了这笔钱。接受审判,你还有机会得手;跑掉的话——你就得跟它说再见了。” 我这会儿的把戏是要说服爱德华跟他女友逃命。如果把他们丢进大牢,我是有可能定其中一个的罪,不过机会不大。那要看以后事情的发展,要看我能否证明命案当晚鹅脖子人在旧金山。但我想他肯定准备好了一箩筐的相反的证据。在阿什克拉夫特太太的住处,我们没找到凶手的任何指纹。就算我真能说服陪审团鹅脖子当时在旧金山,我还得证明凶手确实是他才行。那之后这工作最难的地方还在等着我——证明鹅脖子是为这两个中的一个杀人,而不是为他自己。 我现在的算盘就是要这一对儿拍屁股走人。他们上哪儿或者干什么我都不在乎,只要他们走人就行。我会在混乱中靠着运气和我的脑袋从中得利——我还想搅和搅和。 英国人在努力思考着。我知道我说的话让他担心了——主要是因为我提到了鹅脖子弗林。然后他咯咯笑了起来。 “你真好心,老好人,”他说,“不过你——” 我不知道他想讲什么——到底我是赢还是输。 前门被撞开了,鹅脖子弗林走进了房间。 他的衣服满是灰尘,都变成白色的了。他的脸往前伸着,直到那又黄又长的脖子伸到了极限,鞋扣一样的眼睛定在我身上。他两手一翻——那就是你能看到的全部,简单地两手一翻——然后手上就各握了一把很重的左轮手枪。 “把你的爪子搁在桌上,爱德!”他吼道。 爱德华的枪——如果他口袋里是那玩意儿的话——给一侧桌角挡住了,没法向门边的男人开枪。他从口袋里抽出手,空空的,然后两手掌心朝下放在桌面上。 “站着别动!”鹅脖子朝女孩嚷道。 鹅脖子朝我怒目而视了将近一分钟。他再开口时,是在跟爱德和小天使讲话。 “看来你们发电报要我回来就是为了这个,啊?陷阱!我替你们背黑锅,当替死鬼!我要说个清楚再离开这儿,就是把他妈的整个墨西哥佬军团都杀光了,我也不在乎。我是杀了你老婆——还有她的帮佣,就为一千块钱杀了他们——” 女孩朝他走了一步,扯着嗓子喊:“你他妈的闭嘴!” “你才给我闭嘴呢!”鹅脖子吼道,他的大拇指按在瞄准她的那把手枪的保险上,“现在是我在说话!我杀她是为了——” 小天使弯下腰,左手伸到衬裙里,手抬起来——空的。鹅脖子开枪的光照亮了一把飞着的钢刀。 那个女孩转身想穿过房间,一颗颗穿过她胸膛的子弹又把她推了回来。她后背撞上墙,向前栽倒在地板上。 鹅脖子停止了射击,想说话。女孩那把刀的棕色刀柄插在他黄色的脖子上,他没办法透过刀刃发声。他扔掉一支枪,想攥住那凸出的刀柄,手往上抬到半路就垂了下来。他缓缓下滑——膝盖着地——手和膝盖一起着地——往一边滚去,然后躺在那里不动了。 我起身跳向英国人,谁知道鹅脖子的左轮手枪掉到了我脚底下,我滑了一下侧着摔倒了。我的手掠过英国人的外套,不过让他挣开了,还掏出两把枪来。 他的眼睛又冷又硬,嘴巴紧闭着,几乎连条缝都看不到。当我在摔倒的地方一动不动地躺着时,他慢慢地倒退着穿过房间。他一句话也没说,在门口犹疑了一下。接下来门猛地开了又关上,他走了。 我捡起那把让我滑倒的枪,蹿到鹅脖子身边,从他僵死的手里拔出另一把,然后飞身上街。茶色敞篷车屁股冒烟地冲进沙漠。离我三十英尺远的地方停了辆满是灰尘的黑色旅行车,应该是鹅脖子从墨西卡利开回来的车。 我蹿过去,飞身上车,打着火,冲着前面的灰云开去。 我发现我屁股底下这辆车虽然外表破旧,但引擎性能相当好——好到我知道它是闯边境的专用车。我一路小心地开着,没有乱使劲。在大半个小时里,前头的灰云始终跟我保持一定距离,然后我发现自己开始占上风。 地面很颠簸,我们原本开过的路都逐渐消失了。我稍稍加大马力——不过换来的代价是巨大的噪声。 我躲过了一块有可能把我拍成肉酱的巨石——只有毫发之差——然后抬头向前看。茶色敞篷车不再扬沙了,它停下了。 敞篷车里没人,我继续往前开。 在敞篷车后面,一把手枪对着我开火,连开了三次。要把我放倒也真需要很好的枪法才行。我在车座上颠上颠下,好像一个紧张兮兮的男人掌中的一滴水银。 他又在车子的掩护下开了一枪,然后冲向左手边一条狭窄的干河沟——那是地面上一条十英尺宽的整整齐齐的裂缝。到了沟边,他又转身朝我开了一枪,然后往下一跳不见人影了。 我使劲转了转手里的方向盘,猛踩刹车,把黑色旅行车滑到我最后一次看到他的地方。沟边的土在我的前轮碾压下开始往下落,我放开刹车,翻身出去。 车子在他身后冲向了峡谷。 我四肢着地,一手一把鹅脖子的枪,从沟边慢慢地探出头往下看。英国人正在连滚带爬地躲开车子。车摔得稀烂,不过引擎还在响。男人的一只拳头里紧紧地握了把枪——我的。 “放下枪,站起来,爱德!”我大声喊。 他比蛇还快,在谷底坐着转过身,突然抬起枪,但我发的第二枪把他的前臂打得皮开肉绽。 我滑到他旁边时,他正用左手捧着受伤的胳膊。我捡起他扔下的枪,又搜了搜他身上,看看是否还有别的武器,然后弄了条手帕当做止血带,扎住他的伤口。 “咱们上去谈。”我提议道,搀着他走上峡谷陡峭的一面。 我们爬进他的敞篷车。 “来吧,你尽可以说个够,”他邀请道,“不过可别指望我给你提供谈资。你没有我的把柄。你看到了,是小天使干掉了鹅脖子,好叫他闭嘴,不说出她的秘密。” “你打的就是这主意?”我问道,“那个女孩发现你打算甩了她回到原来的世界,所以就雇了鹅脖子杀掉你太太——因为嫉妒?” “完全正确。” “很不错,爱德,不过有个大漏洞:你不是阿什克拉夫特!” 他跳起来,然后大笑。 “这会儿你是兴奋过度昏了头吧!”他取笑我,“我骗得过别人的老婆吗?你没想想她的律师里奇蒙应该会要我验明正身?” “听我说,爱德,我觉得我比他们两个都高明。要是你有很多阿什克拉夫特的东西——比如文件、信件、有他笔迹的东西之类的,只要你还会用笔写字的话,你就可以唬住他太太。至于律师——他要你证明身份只是走形式而已,他根本没想过你不是阿什克拉夫特。 “起先你只是盘算着吸阿什克拉夫特太太一点血——拿点儿钱去戒毒。不过等她把英国的事情了结,到了这儿以后,你就决定除掉她,好接收所有财产。你知道她是孤儿,没有近亲会插手这件事;你还知道在美国不太可能有人认出你不是阿什克拉夫特。” “依你说,我在花阿什克拉夫特的钱,那他人呢?” “死了。”我说。 这话击中了他的要害,不过他没露声色。只是在笑容背后,他的眼睛显示他开始思考了。 “当然,你有可能说得对。”他拿腔拿调地说,“不过就算这样,我还是搞不懂你能把我怎样。你能证明小天使知道我不是阿什克拉夫特吗?你能证明她知道阿什克拉夫特太太为什么寄钱给我吗?你能证明她知道我在搞什么鬼吗?我看不能。” “你也许可以逃过去,”我承认道,“陪bbr>审团常常误判,而且我也不介意告诉你,如果我能把那些无头公案弄得清楚一点,我会高兴很多。你介不介意告诉我,你跟阿什克拉夫特交换身份的来龙去脉?” 他撅起嘴巴耸耸肩。“告诉你好了,反正也没什么大不了的。莫名顶替的事我本来就得说,所以再多承认一次小偷小摸也无妨。 “我原本专偷旅馆。”英国人停顿了一下之后说道,“我是在英国跟欧洲都不好混了以后才来到美国的。有一天晚上在西雅图一家旅馆,我探测好地形以后就溜进四楼一个房间。我门还没关利索呢,就有另一把钥匙在锁里响。房间里太黑了,我不得不冒险打开手电筒照一照,选了个衣柜,开门钻了进去。 “我挺幸运的,那个衣柜里什么也没有,房客也就没有理由来开门拿东西。他——是个男的——当时已经开了灯。 “他开始踱步,踱了整整三小时——来来回回,来来回回,来来回回——而我就攥着枪站在柜子门后头,以防万一他拉开门。整整三小时他就在踩那该死的地板。然后他坐下来,我听到笔在纸上写字的声音。写了十分钟后,他又回去踱步。不过这一回只持续了几分钟,我就听到旅行箱锁发出咔啦的声音,还有一声枪响! “我从柜子里蹿出来。他直挺挺地躺在地板上,脑袋一侧有个窟窿。我还真倒霉,不是说的。我可以听到走廊上熙熙攘攘的声音。我跨过死人,在写字台上找到他刚写的信。收件人是英国布里斯托尔市酒街某某号的诺曼·阿什克拉夫特太太。我把信撕开,信上说他打算自杀,名字签的是诺曼。我觉得好过了一点,有这封信我就不会被扯上谋杀案了。 “不过话说回来,我拿着手电筒、万能钥匙,还有一把枪在这房里——更别提我在三楼摸到的一把珠宝了。而有人正在外面敲门。 “‘叫警察!’我隔着门喊,想拖延时间。 “然后我转向那个致我于如此困境的男人。即使没看他信上的地址,我也可以推断他是英国人。我们这样的人物有成千上万个——金头发、高个子、身材健美。我抓住了我仅有的机会。他的帽子和长外套还在他刚才扔衣服的椅子上。我穿上他的衣服,戴上他的帽子,把我的帽子扔在他旁边。我跪下来清空了他的口袋和我的口袋,把我的全给他,把他的全装进我兜里,然后跟他换了枪,把门打开。 “我原本以为第一批到的人可能没见过他,要不就是没熟到可以马上认出他,那样我就可以有几秒钟偷偷溜走。不过一打开门,我就发现我的计划行不通。安全主管在场,还有个警察。我知道这下我惨了,不过我还是尽力而为。我告诉他们我上楼回房,发现这家伙正在地板上翻我的东西。我逮住了他,两人格斗的时候开枪把他打中了。 “那几分钟过得好像好几个小时,不过也没人拆我的台。大家都叫我阿什克拉夫特先生。虽然冷汗直流,但我的冒名顶替竟然成功了。不过等事后对阿什克拉夫特了解更多以后我才恍然大悟。他当天下午才到旅馆,而且有人看到他的时候,他都穿着外套戴着帽子——就是我身上这套衣帽。我们体型模样都差不多——典型的金发英国人。 “然后我又有了新的惊喜。安全主管检查死者衣物时,发现标签都被扯掉了。等我后来抽空看了他的日记,才知道原因。他在丢硬币,犹豫着是该下定决心自杀,还是改名换姓开始新生活。在考虑第二个计划时,他把所有衣物上的标签都拆了。不过当我站在人群中时,我什么都不知道,只知道奇迹正在发生。 “当时我不能多说,不过等我翻过死者所有的东西以后,我对他的里里外外、前前后后都一清二楚了。他有差不多一篓子文件,还有本日记写了他所有想过和做过的事情。我头一天晚上全花在研究这些事情上了——背下来——还练习他的签名。我从他口袋掏出的东西里有一张一万五千块的旅行支票,我想第二天早上去换现。 “我在西雅图待了三天——以诺曼·阿什克拉夫特的身份。我无意间挖到了金矿,肯定不想放弃。要是出了什么岔子,他写给他太太的信也可以免掉我杀人的嫌疑,而且我知道撑过这件事要比溜掉安全。风波平息后,我打包来到旧金山,重拾本名——爱德华·博安农。不过我还是想霸住阿什克拉夫特的所有家当,因为我已经知道他太太有钱,而且我知道要是玩对了的话,我还可以拿到不少钱。她省了我的麻烦,我无意中在《检查报》看到她登的广告,回了信,然后——就是现在这样了。” “可是你没找人去杀阿什克拉夫特太太?” 他摇摇头。 我从口袋里掏出一包烟,摆了两根在我们中间。 “我们玩个游戏,纯粹是为了自我满足,不会影响谁的——也不能证明什么。要是你做了些什么,就捡起靠我这边的香烟。要是你什么都没做,就捡靠近你的那根,玩吗?” “不,我不玩,”他强调说,“我不喜欢你的游戏,不过我还真想抽根烟。” 他伸出他没受伤的胳膊,捡起靠我这边的香烟。 “谢了,爱德,”我说,“这话我还真说不出口,不过——我得送你上绞刑架。” “你可真逗,小子。” “你想的是旧金山命案,爱德,”我解释道,“可我说的是西雅图。你当时是旅馆惯偷,被人发现和一个脑袋中枪刚刚死去的男人同处一室。这事儿你说陪审团会怎么想,爱德?” 他对着我笑。然后那笑容突然不对劲了,它蜕变成一抹病容。 “信你当然毁了,”我说,“当你开始计划杀掉阿什克拉夫特太太好继承她所有的财产时,头一件事就是把她先生的遗书毁掉。不管你藏得多么小心,总有可能会有人误打误撞发现那封信,让你的计划泡汤。那信已经完成使命——你用不上它了。冒险让它现身可太不明智。 “我没办法因为你在旧金山主使的命案把你定罪;不过我可以把你在西雅图没做的案子安到你头上——如此一来,正义就得到伸张了。你这就要去西雅图了,爱德,阿什克拉夫特的自杀案,你得上绞刑架偿命。” 他确实偿了。 土耳其街的房子 别人告诉我,我要找的男人住在土耳其街某个街区,不过那位线民无法提供门牌号。所以在一个雨天的傍晚,我开始一家一户地清查这个街区,一个个按门铃过去,背诵一则如下的神话: “我是威灵顿兼伯克利律师事务所派来的。我们有个客户——一位上了点儿年纪的女士——上星期从街车后面的平台被甩出车外,伤势严重。这场意外的目击者里有个年轻人,名字我们不知道,不过听说他住这附近。”然后我就描述起我要找的男人的长相,最后问道,“你认识长这样的人吗?” 土耳其街上一侧的住户的回答都是“不认识”,“不认识”,“不认识。” 我穿过马路,开始查另一侧的住户。第一家:“不认识。”第二家:“不认识。”第三家、第四家、第五—— 第一次按铃没人来开门。过了一会儿,我又按了一次。在我刚刚认定这家没人时,门慢慢地开了,门后出现了一个身材矮小的老太太。她是一个弱不禁风的小个子老人,一只手里拿着正织着的灰色毛线活,浑浊的眼睛在金边眼镜后面愉快地闪着,黑色的洋装外面扎了一条浆得硬邦邦的围裙。 “晚上好,”她细细的声音听起来很友善,“希望你没等得不耐烦。我开门以前都要偷偷看看外头是谁——上岁数了,胆小。” “抱歉打扰你,”我歉疚地说,“不过——” “你请进吧?” “不了,我只是打听点儿消息,用不了多长时间。” “你还是进来吧,”她说,然后假装严肃地补充道,“我敢说我的茶快冷了。” 她接过我湿漉漉的帽子和外套,然后我就跟着她穿过一条窄窄的走廊,走进一个昏暗的房间。我们进去时有个男人站起来。是个老头,不过很壮实,稀疏的白胡子垂到跟老太太那条围裙一样浆得硬硬的白背心上。 “汤玛斯,”弱不禁风的小个子老太太告诉他,“这位先生是——” “崔西,”我说——因为我告诉这个街区其他住户的都是这个名字,不过我说的时候差点脸红起来,这可是十五年来第一次。这两人实在不是撒谎的对象。 我得知他们姓奎尔,是对恩爱的老夫妇。每次跟老头讲话,她都叫他“汤玛斯”,把他名字在舌尖上滚一滚,好像挺喜欢那个味道。他叫她“亲爱的”的次数也差不多,而且还两次起身帮她调整靠垫,好让她弱不禁风的背部更舒服些。 在让他们听我的问题之前,我不得不跟他们一起喝杯茶,吃几片微辣的饼干。然后我讲起那个从街车摔下来的老妇人。奎尔太太咂着舌头表示小小的同情,老头从胡子里发出一句“他妈的世风日下”,并递给我一根很粗的雪茄。 最后我总算结束了这个车祸故事,描述起我要找的男人。 “汤玛斯,”奎尔太太说,“那不就是住在有铁栅栏的那栋房子里的年轻人吗——看起来老是忧心忡忡的那个?” 老头捋捋他雪白的胡子,沉吟了一会儿。 “不过,亲爱的,”他终于小声说,“他的头发不是深色的吗?” 她对她先生笑笑。“汤玛斯实在观察入微,”她骄傲地说,“我都忘了,不过我刚刚提到的年轻人的确是长着深色的头发,不会是你找的人。” 然后老头建议说住在下一个街区的某某可能是。他们讨论了好久,一致认为他个子太高,年纪太大了。奎尔太太又提出一个,讨论后又一起否决了。汤玛斯提名了下一个候选人,权衡一番后也遭淘汰。他们就这样说个不停。 夜幕降临。老人打开一盏灯,灯的位置很高,在我们头上洒了一圈淡黄的光,房里其他地方仍是黑的。这房间很大,而且因为厚厚的垂幔和上一代留下的、覆盖着马毛织物的笨重家具,显得颇为沉闷。我没指望在这儿打听到消息,不过我待得很舒服,而雪茄又很不错。我有足够的时间吸完烟,再出门走进霏霏细雨中。 有个冷冷的东西碰到了我脖子后面。 “站起来!” 我没站起来:我没办法站起来。我瘫痪了;我就那样坐着,眨着眼看着奎尔夫妇。看着他们,我不相信会有个冷冷的东西抵在我脖子后面,不可能有人粗声喝令我起身,不可能! 奎尔太太还保持着肩背挺直的秀气姿势,靠坐在她先生为她调整好的靠垫上;她的眼睛还是在眼镜后面和善地闪着。老头还在捋他的白胡子,让雪茄烟从容地从他鼻孔散出去。 他们应该就要讲到这附近还有谁可能是我要找的年轻人。什么事也没发生,我就是打了个盹儿。 “站起来!”抵在我脖子上的冷冷的东西深深地扎进我的肉里。 我站起身。 “搜身。”粗哑的声音从我背后传来。 老头小心翼翼地放下雪茄,向我走过来,将我全身上下搜了一遍,很满意地发现我没带任何武器。他清空了我的口袋,把东西全扔在我刚刚起身的那把椅子上。 “就这些。”他告诉我身后的男人,然后回到座位。 “转过身来,你。”那个粗哑的声音命令道。 我转过身来。对面是一个又高又瘦,基本都是骨头的男人,和我年纪差不多,三十五岁左右。他那张脸很难看——脸颊深陷,皮包骨头,还布满又大又浅的雀斑。他的眼睛是水汪汪的蓝色,鼻子和下巴翘得很突兀。“你认识我?”他问。 “不认识。” “骗子!” 我没跟他争,他一只长满雀斑的庞大的手里握了把枪。 “咱们俩完事以前你会知道我的厉害的,”这个高大的丑男威胁道,“你会——” “胡克!”有声音从挂了门帘的门口传来——想必丑男就是从那个门偷偷溜到我后面的。“胡克,过来!”是女声——年轻、清脆、悦耳。 “干什么?”丑男回头问道。 “他来了。” “好吧!”他转向汤玛斯·奎尔,“盯住这家伙。” 老头不知是从胡子、外套还是浆得硬硬的白背心里摸出一把大型黑色左轮手枪,那枪他拎着可挺顺手的。 丑男把我口袋里掏出来的东西划拉到一起,拿着它们掀开门帘进去了。 奎尔太太仰头对我微笑。“请坐啊,崔西先生。”她说。 我坐下来。 另外一个声音从隔壁房间透过门帘传过来,是一个母音拖得很长的男低音,听起来是英国人,还是受过教育的英国人。“怎么回事,胡克?”这声音问道。 丑男粗哑的声音响起: “出了很多事。我说,他们跟上我们啦。我刚才出去了一趟,刚上街就看到对面有个我认识的男人。五六年前有人在费城把他指给我看过。我不知道他的名字,不过还记得长相——是大陆侦探社的人。我马上跑回来,跟艾薇拉贴着窗户看着他。他去了街道对面的每一家,问问题什么的。然后他就朝这儿来了,开始在街道这边转悠,没多久就按了咱们的门铃。我要老太太和她先生把他让进来,拖住他,看看他到底要干什么。他编啊,编啊,说什么在找一个看到老太太摔下车的家伙——一派胡言!他在找咱们的麻烦。我这才进门拿枪吓唬他的。我本来打算等你来了再说,可我怕他一紧张就跑了。” 英国腔:“你不该露脸的,其他人可以收拾他。” 胡克:“有什么不一样?反正他知道咱们的底细。而且就算他不知道,又有什么区别?” 拖长的英国腔:“那区别就大了,笨蛋!” 胡克大吼道:“笨蛋?你老骂别人笨。要我说,滚你妈的!活儿都是谁干的?所有的生意都是谁在打理,啊?哪里——” 年轻的女声:“好了胡克,看在上帝的分上,别再长篇大论了,我听得都会背了!” 纸张窸窣声,然后是英国腔:“我看啊,胡克,你说他是侦探没错。这儿是张身份证。” 女声:“呃,这下怎么办?咱们下一步怎么走?” 胡克:“这容易,咱们把这探子干掉!” 女声:“然后我们也上绞刑架?” 胡克语带不屑:“你以为不干掉他,咱们的脖子就保得住啊?你也搞不清这家伙是不是为了洛杉矶那一票来的,对吧?” 英国腔:“你是死猪啊,胡克,无可救药的死猪。假设这家伙来这儿是为了洛杉矶那票生意——是有可能,那又怎样?他是大陆侦探社的人,他们社里有可能不知道他在哪儿吗?你以为他们难道不知道他来这儿了?咱们的事要是露了馅——有可能——他们难道不跟他一样清楚?杀了他没用,只有坏事的份儿。眼前只有绑住他,把他留在这儿,他的同党再早也要等明天才会来找他。” 我满心感激英国腔,感谢他替我说话,至少是让我活着。前几分钟我一直不太开心。不知怎么的,因为看不到这些正在决定我生死的人,好像使我的处境更加绝望了。现在我觉得了好一些——虽然离快乐还很远。我对慢条斯理的英国腔有信心,那声音的主人听起来就是习惯于无往不利的。 胡克又怒吼道:“我跟你讲,兄弟,这家伙得干掉!没别的话说!我可不会冒任何风险。你唧唧歪歪爱说什么说什么,我可要保住脑袋。这..t>个家伙要灭口才安全,没别的话说。” 女声,语气厌恶:“哎,胡克,讲点理吧!” 英国腔还是慢腾腾的,不过冷到了骨髓里:“跟你讲道理没用,胡克,你的直觉和脑子就和类人猿一样。你只懂一种话,我这就跟你讲这种话,小子。打现在开始到我们离开以前,你要是想轻举妄动的话,就跟你自个儿说‘他死我也得死’,说个两三遍,要说得跟念圣经一样——因为这话一字不假。” 紧跟着是很长一段时间的沉默,紧张到我原本并不特别敏感的头皮都发麻了。 最后,终于有个声音打破了沉默,我像听了枪响一样跳起来,虽然那声音非常低沉和平静。 是英国腔——自信满满的胜利之音,我又能喘气了。 “咱们先把老人家送走。”那声音说,“胡克,你负责客人,我去拿债券。你把他绑好,这样咱们不到半小时就可以走了。” 门帘掀开,胡克走进房里——横眉冷目,雀斑在他土黄色的脸上呈现出某种绿色。他用左轮手枪指着我,没好气地跟奎尔夫妇说:“他找你们。” 他们起身走进隔壁房间。 与此同时,胡克已经走回门口,左轮手枪继续威胁着我。然后他把捆着那沉甸甸窗帘的绒绳扯下来,绕到我背后,把我稳稳当当地绑在一张高背椅上。我的两臂被绑在扶手上,两腿绑在椅子腿上,上身绑在椅背和椅座上。之后他又拿了个鼓囊囊的靠垫,塞了一个角在我的嘴里。 等他把我绑好,退后一步阴沉地看着我时,我听到朝街的门轻轻关上,然后就是细碎的脚步声在头顶上来回跑着。 胡克往脚步声的方向看去,他水汪汪的蓝色小眼睛变得狡猾起来。“艾薇拉!”他轻声叫道。 门帘鼓起来,好像有人碰了它,悦耳的女声传过来。“干什么?” “过来。” “还是不要吧,他会——” “滚你妈的!”胡克发起火来,“过来!” 她走进房间,进入高灯的光圈里。女孩二十出头,身材婀娜,是出门的打扮,不过帽子拿在一只手里。她的红色短发下是一张雪白的脸蛋,烟灰色的眼睛隔得太开,看起来不可信任——虽然不影响她的美。她的眼睛在嘲笑我,红唇也在嘲笑我,露出尖尖的小虎牙的一角。她跟妖魔一样美丽,而且危险两倍。 她在笑我——一个胖子,全身被红绒绳捆得死死的,嘴里还塞着一个绿色靠垫——然后转向丑男。“你想干什么?” 他压低声音说话,偷眼瞧着天花板,那上头还可以听到细碎的脚步走来走去。 “咱们甩了他如何?” 她烟灰色的眼睛不再笑了,开始算计起来。“他手里有十万大钞——三分之一是我的,你不会认为我会轻易放弃吧?” “当然不会!你说咱们自己拿那十万大钞如何?” “怎么拿?” “交给我办,小妹妹,交给我!我要是办成了,你肯跟我吗?你知道我会对你很好的。” 我觉得她不屑地笑了笑——但他好像还挺高兴的。 “你会对我好,这你还真他妈的说对了。”她说,“不过听好了,胡克:咱们逃不了的——除非你弄死他。他这个人我清楚!除非把他做了,否则我可不会拿着他的东西跑,他会天涯海角地追你。” 胡克舔了舔嘴唇,眼神空洞地四下看了看房间。显然他不愿意跟那位慢条斯理的英国腔作对,但他对女孩的欲望超过了他的恐惧。 “我来办!”他脱口而出,“我宰了他去!你当真吗,小妹妹?要是我宰了他,你就跟我?” 她伸出手来。“说定了。”她这样说道,而他信了。 他的丑脸变得红扑扑的,很快乐的样子,然后深深吸进一口气,挺直了肩膀。如果我是他,我也有可能会信——谁没在某个时候陷入过这种情境呢——不过当我被绑得死死地坐在边上,我就知道,他就算拿一加仑硝酸来玩也比跟这宝贝玩要安全。她是危险人物!胡克恐怕没什么好果子吃。 “计划是这样的——”胡克开口道,然后停下来,舌头打结了。 隔壁房间响起脚步声。 英国腔马上透过门帘传过来,慢条斯理中现在带上了恼怒: “这实在太过分了!我就不能——”他的“实在”跟“能”两个字说得英国腔十足,“离开一会儿,然后什么事也不出吗?你这会儿又吃错什么药了,艾薇拉,非得跑到那里露脸给我们的侦探看?” 她烟灰色的眼睛有一闪而过的恐惧,然后轻松起来。“不要总是那么胆小,”她说,“你宝贵的脖子不用看这么紧,保得住的。” 门帘掀开,我尽可能扭过脖子想见见这个让我活着坐在这里的人。我看到一个矮胖的男人,衣帽整齐,要出门的样子,一手还提了个棕色旅行袋。 然后他的脸进入了黄色光圈,我这才看到那是张中国人的脸。一个矮胖的中国人,一身打扮跟他的口音一样英式,无懈可击。 “这不是颜色的问题,”他告诉女孩——我这才听出她原来在嘲笑他,“这只是普通常识。” 他的脸又圆又黄,像张面具;他的声音还和我原先听到的那样没感情、慢条斯理。不过我意识到他跟丑男一样肯定是被女孩抓在掌心里——要不然他也不会因为她的冷嘲热讽就到这屋里来。但我很怀疑她是否认为这位英式东方人会跟胡克一样好糊弄。 “真的没必要,”中国人还在讲话,“让这家伙看到我们当中的任何一个。”他第一次看我,小小的不透明的眼睛像两颗黑色种子,“他很可能根本认不出我们——就算他听过我们的长相,露脸给他看简直是白痴行为。” “哎哟,妈的,泰!”胡克大声说,“别再唠叨个没完好吗?有啥大不了的?我干掉他不就结了!” 中国人放下他棕色的袋子,摇摇头。 “不能死人,”他慢吞吞地说,“否则得死好几个人。听明白我的意思没有,胡克?” 胡克不明白,他的喉结因为费力吞咽而上下滚动。而压在窒息的靠垫底下的我,再一次感谢这位黄种人。 然后那位红发女魔开始出招。 “胡克说话从来不算数。”她告诉中国人说。 胡克的丑脸红得发亮,他意识到她指的是他刚才说的干掉黄种人的许诺。他又咽了一次口水,眼睛看起来好像是希望有个地洞可以钻进去。不过女孩控制住了他:她的影响胜过了他的懦弱。 他陡地凑近中国人,仗着他高一头的优势,.对那张黄色圆脸怒目而视。 “泰,”丑男吼道,“你没戏了。你老爱作威作福,我受够了、烦死了——你总是摆出一副你是老大的死样子。我这就要——” 他开始结巴,后面的话再也没说出来。泰抬头看他,两眼又硬又黑,没有人性,像两块煤。胡克的嘴唇哆嗦了一下,稍稍扭开身子。 我不再冒汗,黄种人再次占了上风。不过我忽略了红发女魔。她现在笑了起来——那嘲笑在丑男听来一定像刀割一样。 他胸膛深处发出一声低吼,抡起一只大拳头朝黄种人空洞的圆脸捶过去。这拳力气太大了,泰飞了出去,一边身子着地倒在房间另一侧的墙角里。 不过就算横着飞出去,他还是成功地在半空中转过身来面对丑男——落地以前他手里多了把枪,两腿站稳以前他还讲起话来,声音仍旧是有教养的慢条斯理的英国腔。 他说:“我们待会儿再解决我们之间的问题。现在你乖乖丢下枪,站着别动等我起来。” 胡克的左轮手枪——东方人瞄准他时才刚刚从他口袋里伸出一半——砰地落在地毯上。泰站稳时他还僵立不动,然后他的呼吸声沉重起来,每一粒雀斑都在他死灰般的脏脸上变得更加明显。 我看着女孩。她看着胡克的眼神里有轻蔑,可是没有失望。 然后我发现,这个房间里,她待的地方有什么东西变样了。 我闭上眼,努力回想两个男人发生冲突前那个地方的模样。我陡地睁开眼,答案有了。 女孩旁边的桌上原先有本书和几本杂志,现在不见了。离女孩不到两英尺的地方就是泰拎进房里的棕色袋子。没准儿袋子里装的是他们提过的洛杉矶案的债券,很有可能。这下该怎么办?袋里现在装的可能是原本在桌上的书跟杂志。女孩在两个男人间挑拨离间,为的是要他们分心,好趁机掉包。可赃物会在哪儿呢?我不知道,不过我考虑了东西的体积,按理说应该没法藏在女孩苗条的身上。 紧挨着桌子过去是张沙发,上头罩了条很宽的红布,一直垂到地板上。我的视线从沙发移向女孩。她正盯着我看,当我的视线从沙发移回来跟她碰个正着时,她的眼里闪过一道快乐的光。是沙发没错! 现在中国人已经把胡克的左轮装进兜里,正在跟他讲话:“我一是因为不爱杀人,二是因为觉得艾薇拉跟我要走,你也许帮得上忙,要不我肯定会除掉你这个笨包袱。不过我愿意再给你一个机会。听我的话,你再有什么动粗的冲动念头,得先好好想清楚。”他转向女孩,“你在我们胡克的脑袋里灌输了什么傻念头?” 她笑起来。“谁能往那里头灌输什么念头啊?” “你可能是对的。”他说,然后走过来试试绑住我手臂和身体的绒绳牢不牢靠。 检查结果还算满意,于是他便拎起棕色旅行袋,把几分钟前从丑男那儿拿走的枪递过去。 “左轮还给你,胡克,可要理智啊。我们也该走了。老头跟他太太会遵命行事,他们已经朝着一个我们不用在这位朋友面前明讲的城市出发了,并会在那里等着我们,和他们应分得的债券。不用说,他们会等很久——他们已经出局了。不过我们三个可不能再有二心了,要想脱身的话,一定要互相帮忙。” 根据上乘的剧情发展规则,这些人走前应该对我发表演讲,冷嘲热讽一番,不过他们没有。他们走过我身边时,连个道别的眼神也没有,就消失在前厅的黑暗里了。 中国人突然又回到房间里,踮着脚尖——一手攥着一把刀,一手握着枪。这就是那个我感激他救我命的男人!他对着我弯下腰来。 刀子在我右侧移动,捆住那只手臂的绳子由紧而松。我又可以呼吸了,心脏也恢复了跳动。 “胡克会回来的。”泰小声说,说完就走了。 地毯上,在我前方三英尺处躺着一把左轮手枪。 朝街的门关上了,那一刻房子里只剩了我一个人。 你大可相信,当时我把全身的劲儿都用来跟绑住我的红绒绳作斗争了。泰割开了一段,我的右胳膊绑得不是那么紧了,身体也多了点活动空间,不过我离自由之身还远着呢。而他那句“胡克会回来的”让我使出了所有力气要脱绑。 我现在终于知道中国人为什么硬要坚持着饶我一命:他想借刀杀人!中国人早就想明白了:等他们一上街,胡克立刻会找个借口溜回屋里干掉我,再去找他们。即使他不主动这么做,我想中国人也会旁敲侧击的。 所以他才会把枪搁到我伸手可及之处,又尽可能地松了我的绑,不过还是留了余地让他自己先脱身。 这些念头只是想想而已,我可没有因此把解绳子的速度慢下来。这一刻原因对我来说不重要——重要的是在丑男回来时我手里得有枪。 就在前门打开时,我的右胳膊终于完全自由了。我赶紧把让人窒息的靠垫从嘴里拽出来。我身体的其余部位还捆着绳子——不是那么紧了,不过还是捆着。 我连人带椅往前摔去,空出的胳膊撑到地上,减少冲击的力量。地毯挺厚的。我脸朝下,笨重的椅子压在我背上,身子对折,不过右胳膊是自由的,所以我的右手拿到了枪。暗淡的光线打在一个匆匆进屋的男人身上——他手里闪烁着金属的光。 我开了火。 他两手抱住肚子,腰弯成直角,然后倒在地毯上。 这事儿结了,不过离完事还远着呢。我一边扯着绒绳,一边开动脑筋思考等着我的是什么。 女孩把债券掉了包,藏在沙发底下——这一点是不容置疑的。她打算在我还没来得及脱身前回来拿走。不过胡克先来了,所以她得改变计划。最大的可能是她告诉中国人是胡克掉的包,然后呢?答案只有一个:泰会回来拿债券——两人都会回来。泰知道我现在有枪,不过他们说了债券值十万美元,这诱惑力太大了! 我甩掉最后一节绳子,爬到沙发前。债券就在底下:厚厚的四捆,用粗橡皮筋绑着。我把它们挟在腋下,向门边死了的男人走去。他的枪压在一条腿下,我把枪抽出来,跨过他,走向黑暗的前厅,然后停下来思考。 女孩和中国人会分头对付我,一个从前门进来,另一个从后门进来,这方法是最保险的。而我如果想抵抗,显然最好的办法是躲在其中一扇门后面等他们。离开这房子是下下策,他们一定已经想到这步棋了,所以会先埋伏在外头。 想好了,我的策略是躺在可以看到前门的地方,等着其中一个人进来——如果等不到我出去,总有一个人会进来的。 路灯的光从玻璃照进来,照亮了客厅通往街门的方向。二楼的楼梯在厅里投下一个三角形的阴影——黑到可以为所欲为的阴影。我蹲在这片有三个角的夜里,等着。 我有两把枪:一把是中国人给的,一把是从胡克身上拿的。我开过一枪,所以还有十一发子弹可以用——除非有人在我开枪前用过这两把枪。我扳开泰给的枪,手指在黑暗里沿着子弹匣背部摸过去。我的手指只碰到一只弹壳——在枪栓底下。泰可一点儿险也没冒:他只给了我一发子弹——干掉胡克的那一发。 我把那枪放在地板上,开始检查我从胡克那儿拿的那把:空的。中国人真是半点儿险也没冒!吵完架后,他清空了子弹,才把枪还给胡克的。 我进退两难,孤零零的,没有武器,身处这幢奇怪的房子,里面马上会多两个追杀我的人,而危险丝毫也没有因为其中一个是女人而减少——她的杀伤力可一点儿也不逊色。 有一会儿我忍不住想夺门而逃。想到又可以回到街上就感觉很高兴,不过我放弃了那个念头。那叫笨,而且笨得离谱。然后我想起来了我胁下夹着的债券——它们可以是我的武器。如果想派上用场的话,我得先把它们藏好了。 我蹿出我的三角形阴影,上了楼。还好有路灯,楼上的房间不至于黑到我没法四处走动。我在那些房间里转了一圈又一圈,想找个地方藏债券。突然有扇窗户哗啦啦地响起来,好像因为外面哪扇门开了,带进来的风吹到了它。而这会儿赃物还在我手里呢。 眼下看来只能凭运气把它们扔出窗外了。我从床上一把抓起一个枕头,剥掉白色枕芯,把债券塞进去,然后从一扇已经开了的窗户伸出头往下看,打算找个好地方扔它。我可不希望债券落在什么东西上,弄出很大的动静。 从窗户往外看,我发现了一个很好的藏债券的地方。这扇窗户开向一个窄小的中庭,对面的房子和我在的这栋一模一样,高度也一样,有个平坦的锡皮屋顶斜向另一头。那屋顶离我不远——还没远到连个枕套也扔不过去。我扔过去了,枕套消失在房顶后面,只在锡面上发出一声轻响。 然后我就把这房里所有的灯都打开,点上一支烟(我们偶尔都喜欢摆摆谱),然后坐在床上等我的猎物。照说我应该可以穿行在漆黑的房子里追踪敌人,没准儿还可以手到擒来,不过这样送死的可能性更大。我不喜欢送死。 女孩发现了我。 她蹑手蹑脚地进了客厅,一手一把自动手枪,在门外犹豫了一下,然后冲进来。看到我从容自在地坐在床边,她鄙夷地斜了我一眼,好像我做了什么大逆不道的事。我看她八成是觉得我应该给她开枪的机会。 “找到了,泰!”她叫道,于是中国人也加入了我们。 “胡克把债券怎么了?”他开门见山地问道。 看着他黄色的圆脸,我咧嘴笑了笑,亮出我的底牌。 “你为什么不问这姑娘呢?” 他脸上不动声色,不过我想象着他肥胖的身体在那套时髦的英国衣服里头僵了一下。我更有勇气了,继续扯我的小谎来搅局。 “你还没搞清楚,”我问,“他们要联手甩了你?” “不要脸的骗子!”女孩尖叫着,向我冲过来。 泰威严十足地制止了她。他不透明的黑眼睛盯着她,盯着盯着,他脸上的血色没了。她是把这个黄脸肥佬玩在掌心里没错,不过他可不是一个完全没有杀伤力的玩物。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他慢慢地说,没有特定对象,然后对我说,“他们把债券放哪儿了?” 女孩走到他旁边,一字一顿地说:“我说的是真话,泰,老天在上!是我掉的包,胡克没参与。我本想丢下你们两个跑的。我把债券藏在楼下的沙发底下,不过现在不见了。老天作证,我没有半句假话!” 他很想相信她,她的话听起来不假。而我也知道,像他那样爱她,要他原谅她独吞债券比原谅她计划跟胡克私奔要容易得多,所以我得赶紧再搅和一下。 “这话有一部分是真的,”我说,“她是把债券塞到了沙发底下——不过胡克也参与其中。他们趁你在楼上的时候商量好了,由他向你挑衅,你们吵起来时她就掉包,他们也正是这么做的。” 他中计了。当她气呼呼地转过身对着我时,他的自动手枪抵住了她身体的一侧——这一抵够劲儿,把她要劈头盖脸甩给我的气话全压住了。 “把你的枪拿来,艾薇拉。”他一边说,一边伸手接过来。 “债券现在在哪儿?”他问我。 我笑了笑。“泰,我不是你的同伙,我是来抓你的。” “我不喜欢暴力,”他慢慢地说,“而且我想你是明白人,我们谈条件好了,朋友。” “你说吧。”我提议道。 “太好了。先说交易的立足点吧:假设你把债券藏起来了,除了你谁也找不到,而你又在我的掌心里——廉价恐怖小说都是这么写的。” “有道理,”我说,“继续。” “这种情况就是赌徒所谓的僵局。我们不相上下。身为侦探,你要抓我们到案——但你在我们手上;身为小偷,我要拿到债券——不过那在你的手上。我拿这姑娘跟你换债券,我看是挺公平的。因为这样一来我就可以拿了债券脱身,你身为侦探也可以挣个不小的光彩。胡克死了,姑娘给你。你只需要找到我跟债券——绝对不是毫无希望——就可以把失败变成半个胜利,还有机会大获全胜。” “我怎么知道你会不会把那姑娘给我?” 他耸耸肩。“确实没法保证。不过当我知道她选了地上那头死猪而打算抛弃我时,你说我还能对她再友好一点吗?再说,要是我带了她走,她会要求分赃的。” 我把这蓝图在脑子里转了转。 “对我来说是这样的,”我终于开口道,“你不是杀手,所以无论如何我都有活路,对吧?那我为什么要交换呢?你跟这姑娘比债券好找,再说债券本来就是我的主要任务,我不会撒手的,找你们的事就看运气了。嗯,我选保险的那一方。” “对,我不是杀手。”他说,声音很轻,而且他第一次笑了。那笑容不太怡人,里头有什么东西让人发抖。“可我也许是别的什么人,你是想不到的。不过讲这些全是废话——艾薇拉!” 女孩乖乖地走过来。 “五斗柜有个抽屉里有床单,”他告诉她,“拿一两条撕成碎条,把这位朋友绑结实了。” 女孩向五斗柜走去。我绞尽脑汁,想帮脑袋里的问题找个不至于太过扎耳的答案,第一个冒出来的答案可不怎么好:折磨。 一个微弱的响声传来,我们全都屏住呼吸待在原地。 我们所在的房间有两扇门,一扇通向客厅,一扇通向另一间卧室。微弱的响声是从客厅的门那里传来的,那是蹑手蹑脚的走路声。 泰悄无声息地一下子后退到了一个既可以盯住厅门又可以看到我跟女孩的位置。手枪在他的胖手里像个活物,有这个警告,我们连屁都不敢放一个。 响声又来了,就在门外。 泰手里的枪蓄势待发。 另一扇门——通往隔壁房间那扇——噗地冒出个奎尔太太来,青筋遍布的手上攥了把打开保险的左轮手枪。 “放下枪,你这个浑蛋野人!”她尖声叫道。 泰先扔下枪,再转过身来面对她,两手高举——这一切都非常明智。 汤玛斯·奎尔这才从厅门进来,他也握着一把子弹在膛上的左轮手枪——和他太太那把一模一样,不过在他硕大身体的衬托下,他的枪看来没那么庞大。 我又看了看老太太。原先那个沏茶倒水、说长道短的弱不禁风的慈祥老太太一点儿影子也没了。她就是一个巫婆,如果真有巫婆存在的话——而且是那种最黑心最毒辣的巫婆。她暗淡的小眼睛里露出凶光,枯萎的嘴唇发出狼嚎,瘦弱的身体因为仇恨而发抖。 “我就知道!”她尖着嗓子叫道,“我们走得足够远,可以把事情想清楚的时候,我马上就跟汤玛斯讲了。我就知道是陷阱!我就知道这个所谓的侦探是你的同伙!我就知道你耍了花招把我跟汤玛斯踢出局!好,我这就要你好看,你这只黄猴子!债券在哪儿?在哪儿?” 中国人已经回过神来——如果他失过神的话。 “我们壮实的朋友也许可以告诉你,”他说,“你刚才那样——呃,戏剧化地进场时,我正要逼他的供呢。” “汤玛斯,拜托你不要站在那儿发呆,”她怒斥她先生——从外表来看,他还是递给我一支上好雪茄的老好人,“把中国佬绑起来!他的话我半句也不信,不把他绑好我不放心。” 我从床边站起身来,小心翼翼地走到我假想的火线之外,以防我预期的事万一发生。 泰已经扔下他手里的枪,不过还没被搜身。中国人做事彻底,他们不带枪则已,要带通常会带两三把或者更多。泰已经被下了一把枪,但如果不搜身就绑他的话,很可能会爆发枪战。所以我向一边躲去。 大胖子汤玛斯·奎尔平静地走向中国人,执行他太太的指令——而且完全搞砸了。 他的大块头挡在了泰和老太太的枪之间。 泰的手动了一下,两手各多了一把枪。 泰再一次验证了种族分类标准:中国人开枪时,会开到子弹用光。 当我猛地抓住泰的胖脖子往后拽,并把他按到地板上时,他的枪还在疯狂地喷出子弹;等我的膝盖压上他一只胳膊时,枪终于空了。我可没冒险。我专心对付他的脖子,直到他的眼睛和舌头告诉我他已经好一阵没喘气了。然后我四下看看。 汤玛斯·奎尔靠着床,明显死了,浆得硬硬的白背心上有三个洞。 奎尔太太躺在房间另一头的地板上。不知怎的,她的衣服在她纤弱的身体上显得很服帖,死亡让她的脸再度慈祥起来,就像我第一次在她脸上看到的表情一样。 红发姑娘艾薇拉不见了。 过了一会儿,泰动了动。我从他衣服里摸出另一把枪,然后扶他坐了起来。他的一只胖手摸着自己青肿的脖子,冷静地四处环顾。 “艾薇拉呢?”他问。 “跑了——暂时。” 他耸耸肩。“嗯,你这次绝对称得上是大获全胜。奎尔夫妇跟胡克死了,债券跟我都在你手上。” “还不错,”我承认道,“不过你能帮个忙吗?” “如果我帮得上的话。” “说说这他妈的到底是怎么回事!” “怎么回事?”他问。 “正是!从我旁听的来看,我猜你们是在洛杉矶干了一票,捞到价值十万的债券,可我不记得最近那里出过这么个大案子。” “怎么,这完全没道理!”他睁大眼睛——以他的标准算是大了——诧异地说,“没道理!你当然统统知道!” “我不知道!我本来在找一个叫费舍尔的年轻人。一两个星期之前,他气冲冲地离家出走了。他家在塔科玛。他父亲要我偷偷找到他,然后他再过来劝他回家。听说费舍尔有可能在土耳其街,我就是为这个来的。” 他不信,他一直不信,他上绞刑架时都以为我在胡扯呢。 等我出门上街(在那栋屋里待了一个晚上,再以自由身出去之后,我才发现土耳其街还满可爱的)买了份报纸,我才恍然明白了大半。 一个二十岁的小伙子——洛杉矶一家债券公司的信差——两天前携带一沓债券在去银行的路上失踪。当天晚上小伙子和一名留着红色短发的苗条女孩住进一家位于法斯诺的旅馆,登记的名字是雷欧丁夫妇。第二天早上小伙子在房里被人发现遇害,女孩不见了,债券也不见了。 报纸就说了这么多。其后几天,我东挖西挖,拼凑出这个故事。 中国人——全名陶泰中——是这伙人的头儿。他们玩的是一种百试不爽的骗局:先由泰挑出某个在银行或者证券公司上班的信差或跑腿的——总之是会随身携带大把现金或者可以换现的票据的那种人。然后小伙子就转交女孩艾薇拉负责,让他为她疯狂——这点对她应该不难——由她牵着他的鼻子,要他不知不觉跟着她跑掉,不管他手上有多少票券或者现金。 第一个晚上不管他们跑到了哪里,胡克都会扮演妒火中烧的丈夫现身——口吐白沫,全副武装。女孩会求饶、扯头发等等,拉着不让胡克宰掉小伙子。最后她会得逞,到头来小伙子会发现他赔了女孩,也折了他偷来的钱。 有时候他会到警察局自首。我们发现有两个自杀的。洛杉矶这小子和其他人比起来算条汉子。他和胡克拼命,胡克只有杀了他。这出戏里女孩演得多好你可以自行判断:六名受害的小伙子没有一个说过半句会定她罪的话,有几个还想尽办法为她开脱。 土耳其街的房子是这伙黑帮的老窝,而且为了确保基地安全,他们从来不会在旧金山行骗。邻居们都把胡克跟女孩当成了奎尔夫妇的儿子和女儿——而泰则是中国厨子。黑帮有业务要处理的话,奎尔夫妇和善可敬的外表也派得上用场。 中国人上了绞刑架。我们撒下天罗地网搜捕那个红头发姑娘,也找到好几十个留了红色短发的姑娘,可是艾薇拉不在其中。 我答应自己,总有一天…… 银眼女孩 电话铃声惊醒了我,我滚到床边拿起听筒。老头——大陆侦探社旧金山总社经理——干净的声音传进我的耳朵: “抱歉打扰你,不过你得去一趟莱文沃思街的格林顿公寓。一个住在那里叫伯克·潘本的男人,几分钟前打电话要我们马上派人过去。他好像挺激动的。你去处理一下好吗?看看他需要什么。”我说我会去的,然后打呵欠伸懒腰,诅咒这个潘本——不管他是谁,都害得我不得不脱下舒服的睡衣裤,换上外出的衣服。 我到格林顿时发现,这个搅了我周日懒觉的男人长得很瘦,白脸,大概二十五岁,棕色大眼睛,眼圈红红的,不是刚哭过就是没睡好,或者两者都有。给我开门时,他棕色的长发乱蓬蓬的,缀满绿色大鹦鹉的紫红色睡袍罩在酒红色的真丝睡衣裤上。 他领我进去的房间看起来像还没开张的拍卖场,或者小巷里的茶馆。圆圆的蓝花瓶、弯弯的红花瓶、瘦长的黄花瓶、各种形状各种颜色的花瓶;大理石小雕像、乌木小雕像,各种材质的小雕像;宫灯、台灯和烛台;布幔、挂帘还有各种地毯;杂七杂八说不出哪里古怪的家具;怪异的图画东挂一幅西挂一幅,全在意想不到的地方。这房间感觉太不舒服了。 “我的未婚妻,”他一开口就是高分贝,再高一度就歇斯底里了,“不见了!她出事了!有人搞鬼,事情大大不妙!我要你找到她——把她救出来……” 我听到这里就放弃了。他说话像连珠炮,而且含混不清。“这个给带走了……神秘兮兮……给她挖了陷阱……”——这些话之间一点联系也没有,我可听不出半点儿名堂。所以我就没再想要听懂,干脆等他发泄一通算了。 我听过平常挺理性的人在极端刺激之下,胡言乱语得比这位两眼狂乱的年轻人还厉害;不过他的衣着(鹦鹉睡袍和鲜艳的睡衣)还有他周围的环境(这间摆设疯狂的房间)让我感觉太戏剧化了,所以他的话听起来非常不真实。 他人正常时,应该是个英俊的小伙子:五官端正,虽然嘴巴和下巴有点不好说,但宽宽的前额倒还好看。可我站在那儿,从他劈向我的夹缠不清的噪声里,只能偶尔分辨出他闹剧般的台词——这让我觉得他睡袍上的鹦鹉应该换成杜鹃。 没多久他发泄完了,朝我伸出瘦长的手,做出恳求的姿势。 “拜托好吗?”一遍又一遍,“拜托好吗?好吗?” 我息事宁人地点点头,看到泪水从他消瘦的两颊流下来。 “我们从头讲起如何?”我提议道,小心翼翼地坐在一张看起来不是很结实的雕刻长凳上。 “好!好!”他叉开腿站在我面前,手伸到头发里面,“开头,我每天接到她一封信,直到——” “那不是开头,”我反驳道,“她是谁?干什么的?” “她叫珍妮·迪兰诺!”因为惊讶于我的无知,他大叫起来,“是我未婚妻,可她现在走了,而且我知道——” 他又开始歇斯底里地说诸如“鬼把戏的受害者”、“诱进陷阱”之类的话。 我终于让他安静下来,在间歇性的情绪爆发之间,我大概知道了故事的来龙去脉: 这位伯克·潘本是个诗人。大概两个月前,他收到一封珍妮·迪兰诺的短信——由他的出版商转来的——里面赞扬了他最新的关于韵律的书。珍妮·迪兰诺刚好住在旧金山——虽然她不知道他也住这里。他回了她的短信,又收到一封。如此这般书信往来,没多久后他们就见了面。如果她真的和他说的一样美的话,那就不能怪他掉进爱河了。反正不管她美不美,他觉得她美,而且爱得很深。 这位迪兰诺姑娘在旧金山住的时间不长。诗人碰到她时,她一个人住在阿什伯里大道公寓。他不知道她家乡在哪儿,也不知道她的过去。他怀疑——根据某些含糊的暗示还有她难以形容的古怪行为——这姑娘生活在某种阴影之中,她的过去和现在都困难重重。不过那些困难是什么他毫无概念,也不在乎。他对她一无所知,只知道她很美,还有他爱她,她已经答应嫁给他。然后就在这个月三号——离这个星期天早上整整二十一天以前——女孩突然离开了旧金山。他收到她的一张字条,是邮递员送来的。 我硬逼着说非看不可,他才拿出了那张字条,上面写着: 伯克亲爱的: 刚收到一封电报,必须坐下一班火车到东岸。想打电话给你,但找不到人。我知道地址以后会马上给你写信的,万一有什么事的话(这几个字擦掉了,费很大劲才看得清。) 爱我爱到我回来,永不分离。 你的珍妮 九天以后他又收到她一封信,从马里兰州巴尔的摩寄来的。这封信我花了更多工夫才得以一见,上面写着: 亲爱的诗人: 我觉得我们好像已经有两年没见面了,我担心恐怕还得再过一两个月才能相见。 亲爱的,我现在没法告诉你我来这里的原因,有些事情是没法写在信里的。不过等我一回去,我就告诉你整个悲惨的故事。 如果发生了什么事——我是说在我身上——你还会永远爱我吗,亲爱的?不过这样讲太蠢了。不会出事的。我才下火车,觉得很累。 明天我会写封长长的信作为补偿。 我的地址是斯特里克北街二一五号。我的先生,请你每天至少写一封信给我! 属于你的珍妮 九天来他每天收到她一封信——如果星期天没信,星期一就会收到两封。然后她的信就停了。而他每天寄到她那个地址——斯特里克北街二一五号——的信也开始退回,上面注明“查无此人”。他发过一封电报,电报公司表示,巴尔的摩分公司在斯特里克北街那个地址找不到珍妮·迪兰诺。 他等了三天,每小时都在等她的消息,可是一个字都没有。然后他就买了张票到巴尔的摩。 “不过,”他最后说道,“我不敢过去。我知道她遇上了点儿麻烦——我感觉得到——可我只是个笨手笨脚的诗人,没法处理神神秘秘的事。我可能什么也查不到,也可能运气好,歪打正着碰上了,但坏事儿的可能性更大,会给她惹来新麻烦,让她的处境更危险。我不知道到底会帮她还是害了她,可不能莽莽撞撞地闯过去。这事儿需要这方面的专家处理,所以我就想到了你们侦探社。你会小心,对吧?也许——我也不知道——也许她不想要人帮忙,也许你可以暗中协助。你们习惯这种事了,这案子你能接,对吧?” 在回答他之前,我在脑子里过了一遍又一遍。一家信誉良好的侦探社有两大忌讳,一是接下包藏祸心的客户,他们有时会把离婚诉讼包装得像是完全合法的作业;二是接下不负责的人的不切实际的空想——他们一心只想实现空想。 这位诗人现在坐我对面,神经兮兮地绞着他又白又长的手指。我觉得他够诚恳,不过我不确定他心智是否正常。 “潘本先生,”一会儿之后我说,“我想帮你处理这事,但不确定我能不能。大陆侦探社规矩很严,虽然我觉得这事可信,不过受雇于人,凡事还得照章办理。要是你能给我哪家公司或者有身份的人做的担保——比如信誉良好的律师,或是任何法人机构——我们都会很乐意接下这份工作。否则,我恐怕——” “我知道她有危险!”他脱口道,“我知道——可我总不能到处宣扬她身处困境,把她的事昭告天下吧。” “抱歉,不过除非你能提供这样的担保,否则这事我碰不得。”我站起身,“很多侦探社不讲究这些,你可以联系他们。” 他的嘴像小孩一样抽动起来,牙齿咬住下嘴唇。有那么一会儿我以为他就要哭出来了。不过他慢慢地开口说:“我想你说得没错,找我姐夫罗伊·阿克斯福德担保呢?他的话够分量吗?” “够。” 罗伊·阿克斯福德是采矿大亨,西岸的大企业他起码占了一半。什么事有他担保,任谁都会觉得够了。 “要是你现在就能联系上他,”我说,“安排我今天见他的话,我可以马上行动,以免误事。” 潘本穿过房间,从一堆装饰品里挖出一部电话。一两分钟后,他已经在跟一个他称为“丽达”的人说话了。 “罗伊在家吗?……他今天下午会在家吗?……不用,不过你可以帮我传个话。……告诉他今天下午我要请一位绅士登门拜访,是私事——我的私事——如果他能帮忙的话,我会非常感激……对……你会知道的,丽达……电话上不方便讲……好,谢谢!” 他把电话推回原来的藏身处,转头看我。 “他两点前都会在家。把我跟你讲的话全告诉他,他要是还有疑问,让他给我打电话。你要把整件事从头到尾都告诉他,迪兰诺小姐的事他一点儿也不知道。” “好吧。临走前,告诉我她长什么样。” “她很美!她是全世界最美的女人!” 这话写在赏金传单上会很好看。 “我要的不是这个,”我告诉他,“她多大?” “二十二。” “身高?” “大概五英尺八英寸,可能九英寸。” “苗条,中等身材,还是丰满?” “倾向于苗条,不过她——” 他的声音很热切,我担心他会长篇大论,赶紧再出个问题打断他。 “头发什么颜色?” “棕色——深棕色,都接近黑色了——而且又软又厚又——” “好,好,是长是短?” “又长又厚又——” “眼睛什么颜色?” “你有没有看过擦亮的银器上的阴影?当——” 我写下灰眼睛,然后急忙盘问下去。 “脸色呢?” “完美!” “嗯。不过是白,是黑,是红润,是发黄,还是什么?” “白皙。” “是鹅蛋脸,方脸,还是瘦长脸?脸形什么样?” “鹅蛋脸。” “鼻形呢?大,小,往上翘——” “又小又匀称!”他的声音有一丝愤愤不平。 “她穿着怎么样?时髦吗?喜欢鲜亮还是暗一点的颜色?” “美——”等我张嘴要他省省时,他终于脚踏实地地说,“非常暗——通常是深蓝和棕色。” “她戴什么首饰?” “没看她戴过首饰。” “有疤或者痣吗?”他白脸上惊恐的表情逼得我干脆到底,“疣啊什么的,或是你知道的缺陷?” 他说不出话来,不过勉强摇摇头。 “有她的照片吗?” “有,我给你看。” 他一跃而起,一路绕过房里太多的摆设,然后穿过遮了帘子的门口走出去。没一会儿他就拿了张特大照片回来了,还带着雕刻象牙相框。是那种艺术照——影影绰绰雾蒙蒙的线条,用来找人派不上啥用场。她很美,没错——不过那又怎么样?艺术照的目的就是这个。 “就这一张?” “对。” “我得借走,等我复印好了,马上还回来。” “不行!不行!”他坚决反对把他恋人的脸交给一堆侦探看,“万万不可以!” 我终于拿到手了,不过费了很多口舌,为这么点儿小事真是不值得。 “我还要借两封她写的信,或者有她笔迹的东西,”我说。 “干什么?” “复印。字迹很有用——到旅馆查住宿登记可以对照。而且就算用假名,人们偶尔还是会写个便条、备忘录什么的。” 我们又大战一个回合,结果我赢得三张信封和两张没有意义的纸条,上头全有女孩生硬的笔迹。 “她有很多钱吗?”引起争议的照片和笔迹样本都装入袋中后,我问道。 “不知道,这种事不好过问。她不穷,我是说她不用节衣缩食。不过她有多少钱或者怎么赚钱我一点儿也不清楚。她的钱存在金门信托公司,但有多少我可不知道。” “她这边有很多朋友吗?” “这件事我也不清楚。我想她认识一些人,可我不知道他们是谁。你知道,我们在一起时除了我们自己,别的什么也不谈;除了彼此以外,我们对其他事情都不感兴趣,我们只是——” “你难道从来没猜想过她从哪儿来,是什么人?” “没有,我不在乎这些。她是珍妮·迪兰诺,对我来说这就够了。” “你跟她有没有共同的财务兴趣?我是说你们两个有没有过金钱或者珠宝之类的往来?” 我的意思当然是说她有没有跟他借过钱,卖些什么给他,或者用其他什么办法从他身上捞钱。 他一跃而起,面如死灰。然后他坐下去——瘫坐下去——脸涨得通红。 “抱歉,”他声音很重,“你不认识她,你当然得从各种角度看问题。没,没有那种事。如果你打算推测她是为了钱的话,恐怕你是浪费时间了。没那种事!她就是出了什么事,所以才会突然跑到巴尔的摩的,她离开我就为那个。钱?跟钱可没关系!我爱她!” 罗伊·阿克斯福德的宅第位于俄罗斯绿丘。他在一间像办公室的房间接见了我。他一头金发,个子很高,四十八九岁了还是一副运动员的身材,线条并未松弛。他是个大块头,血气充沛,看起来自信满满,而且不是没有道理的自信。“咱们的伯克这会儿又干什么了?”我告诉他我是谁后,他饶有兴趣地问道,悦耳的男低音中气十足。 我没告诉他所有的细节。 “他和一位珍妮·迪兰诺订了婚。她三个星期前去了东岸,然后突然失踪了。他对她所知不多,以为出什么事了,想找到她。” “又来了?”他精明的蓝眼睛闪了闪,“这回是珍妮!就我所知,这是今年的第五个,我在夏威夷的那段时间肯定还错过了一两个。可你找我干什么?” “我跟他要一个负责任的担保人。我看他人还可以,不过严格说来不太负责。他说了你的名字。” “没错,严格说来他不是一个负责任的人。”大个子男人眯起眼睛,抿着嘴唇想了想,然后说,“你觉得那姑娘真出事了吗?还是伯克自己多心?” “不知道。本来我觉得是他胡思乱想,不过她寄来的两封信里确实提到有什么不对。” “那你就尽管放手去找她吧,”阿克斯福德说道,“让这个珍妮重回他的怀抱。我想不出来这有什么坏处,至少让他这一阵子有事情可想。” “你这么说我就放心了,阿克斯福德先生。那你认为这事儿不会扯上丑闻什么的?” “当然!伯克人不错,你知道的,只是被宠坏了。他一向体弱多病。再说他的收入够他过小康日子,还有余钱出出诗集,买些乱七八糟的玩意儿装饰房间。他是有点儿自视甚高——诗人都那副德行——不过心地还是好的。” “那我就放手做了。”我起身说道,“对了,那姑娘在金门信托公司开了户,这件事我想尽可能多了解一下,尤其是她的钱的来路。但只要扯到客户资料,那儿的总会计克莱蒙是出了名的小心。要是你能帮我说个话,我问起来会顺利些。” “小事一桩。” 他拿张名片在反面写了两行字交给我。离开前,我答应他说,如果还需要帮忙的话我会再来造访。 我给潘本打电话,说他姐夫已经同意了这件事。我给侦探社的巴尔的摩分社发了封电报,把我知道的全说了,然后我便去了阿什伯里大道那姑娘住过的公寓。 公寓的经理是一位体型庞大的女人,名叫克鲁特太太,穿了一身哗啦作响的黑衣服。如果说她比潘本多了解一点那个姑娘的话,程度也真是有限。姑娘在那儿住了两个半月,偶尔有人来找她,但潘本是经理唯一可以形容给我听的人。女孩三号退租,说她有事要到东岸,希望经理在她寄来新地址以前能帮她收收信。十天以后,克鲁特太太收到女孩的卡片,请她把信转到马里兰州巴尔的摩斯特里克北街二一五号。结果一直没有信需要转。 我在这栋公寓获得的唯一重要消息是:姑娘的两箱行李是被一辆绿色搬运车拉走的。城里某家数一数二的搬运公司就是绿色招牌。 接着我便去了这家公司的办公室,找到一位友善的值班人员(聪明的侦探都会花很多工夫与搬家公司、快递公司和铁路局的工作人员交朋友,拉交情)。我走时,手里记了这家公司的行李单号码和那两件行李运去的渡船行李房。 到了渡船大楼,根据手边的资料,我没花几分钟就知道行李已经寄去巴尔的摩。我又发电报到巴尔的摩分社,给了他们火车站的行李单号码。 这会儿已是周日深夜,所以我就收工回家了。 第二天早晨,金门信托公司开门营业前半个钟头我就到了里面,和总会计克莱蒙讲起话来。银行家所有传统的谨慎保守跟这位肥胖的白发老头所展现出来的相比都是小儿科。不过他瞥了一眼阿克斯福德的名片,还有背面的钢笔字“请给持有人最大协助”,便非常热心地同意帮忙。 “珍妮·迪兰诺在你们这儿有个账户或者曾经开过户,”我说,“我想尽可能多了解一些:譬如她给谁开过支票,数额多少,尤其是她的钱的来路。你们知道多少就说多少。” 他用粉红的手指头戳戳桌子上的一粒珍珠按钮,一个留着光亮的黄头发的小伙子悄无声息地来到了房里。总会计拿支铅笔在纸上草草写了几个字,交给一声不吭的小伙子,他就出去了。没多久他又回来,把一叠文件搁在总会计的桌上。 克莱蒙审阅了文件,然后抬眼看我。 “迪兰诺小姐上个月六号由伯克·潘本先生引见到这里,她拿八百五十元现金开了户。其后她存的钱包括:十号四百元;二十一号两百五;二十六号三百;三十号两百;这个月二号两万。除了最后一笔,其他存款都是现金,最后一笔是支票。” 他把支票递给我,是一张金门信托公司的支票。 付给珍妮·迪兰诺小姐,两万元整 (签名)伯克·潘本 日期是本月二号。 “伯克·潘本!”我惊叫道,有点傻了,“他常开这种面额的支票吗?” “应该没有,不过我来看看。” 他又戳戳珍珠按钮,铅笔又滑过另一张纸,黄头发的小伙子无声地进来、出去、进来、出去。总会计检查刚放到桌上的那叠文件。 “本月一号潘本先生存了两万块——拿阿克斯福德先生的户头开的支票存的。” “迪兰诺小姐的提款情形呢?”我问。 他又拿起和她户头有关的文件。 “她上个月的对账单和兑现支票还没寄给她,所有文件都还在。上个月十五号有一张八十五元的支票开给H.K.克鲁特;二十号开了三百块兑现,二十五号又开一百块兑现。那两张支票她显然都是在这儿换现的。本月三号她关掉户头,开了张两万一千五百一十五块的支票给她自己。” “那张支票呢?” “她在这儿兑现了。” 我点起一支烟,让这些数字在我脑海里飘来飘去。对我来说没有一张派得上用场——除了潘本和阿克斯福德签名的支票以外。克鲁特太太的支票是女孩唯一开给别人的支票,那当然是交房租用的。 “就是这样啦,”我大声总结道,“本月一号,潘本存了阿克斯福德的支票,数额两万。第二天他把那个数额的支票开给迪兰诺小姐——她存进户头。隔天她销了户,领走两万一到两万二的现金。” “正是。”总会计说道。 在去格林顿公寓弄清楚潘本为什么没说那两万块之前,我先去了侦探社,问问巴尔的摩有没有消息过来。有个职员刚刚解开一封电报的密码。内容如下: 行李于八号抵达皇家山城车站,当天领走,无法追查去处。斯特里克北街二一五号是巴尔的摩孤儿院,该处无人知道这名女孩。继续查访中。 老头午餐回来时我正要离开,于是我跟他回他办公室谈了几分钟。 “看到潘本没?”他问。 “嗯,正在办他的案子——不过我看没戏。” “怎么?” “潘本是罗伊·阿克斯福德的小舅子。他两个月前碰到一个姑娘,坠入情网。那姑娘是个骗子,她的事他什么也不知道。上个月他从他姐夫手里要了两万块给那女孩,她扬长而去,只说她有事得去巴尔的摩,留了个假地址,结果查出来是孤儿院。她把行李寄到巴尔的摩,从那儿寄了些信给他——不过也可能是请朋友代她处理行李,转寄信件。当然,她是需要买一张船票才能托运行李,不过就两万块的骗局来说,这是小意思。潘本没有全盘托出,钱的事他根本没提。我看八成是觉得这么容易被骗太丢脸了。我这就去跟他问个明白。” 老头温和地笑了笑,他的笑总是五味俱全。于是我走了。 潘本住处的铃按了十分钟都没反应。电梯服务生告诉我潘本好像整晚都没回去。我在他信箱里留了张字条,然后到铁路公司的办公室,跟他们约好,如果有人拿了巴尔的摩到旧金山的车票来退钱,通知我一声。 办完这件事,我到《纪事报》的办公室去,查阅上个月的天气记录,记下四个白天黑夜都下雨的日期。带着记录,我去了城里最大的三家出租车公司。 这把戏我向来得心应手。女孩的公寓离公交车站有一段距离。我假设那几个雨天里她出过门,或者有人来访。不管哪种情况,她——或者她的客人——都很有可能叫出租车离开,而不愿冒雨搭公共汽车。如果真是这样,出租车公司的每日记录就会记下从她住处打出来的电话,以及乘客的目的地。 最理想的玩法当然就是彻底清查女孩租公寓期间每天的记录。不过,不管哪家公司都不可能接受这么大的工作量——除非生死攸关。说服他们拨些员工清查我选的那四天已经够麻烦了。 离开最后一家出租车公司后,我又去找潘本,不过他还是不在家。我又到阿克斯福德家里问了问,心想诗人也许会在那儿过夜,可是对方回答没有。 那天近傍晚时我拿出女孩的照片和笔迹,复印后每张一份寄到巴尔的摩,然后便回到三家出租车公司去拿报告。前两家没有资料,第三家的记录上说女孩的公寓打出过两个电话。 某个雨天午后,那里叫了辆出租车,将一个乘客载到格林顿公寓,那位乘客显然不是女孩就是潘本。还有一次是半夜十二点半,叫车到侯爵旅馆。 接第二次电话的司机在我询问时对这件事还稍有印象,他记得当时载的是个男客。我姑且按下这事不管。以旧金山的旅馆标准来说,侯爵旅馆并不算大,不过还是大到没法一一访查所有住客。 晚上我一直想联系到潘本,可是联系不上。十一点钟我拜访阿克斯福德,问他是否知道他小舅子人在哪里。 “好几天没见他人了,”百万富翁说,“昨晚他应该来这儿吃晚饭的,可他没来。我太太今天打了几次电话都找不到他。” 第二天早晨我起床前打电话到潘本的公寓,还是没人接。 然后我打给阿克斯福德,跟他约了十点在他办公室见面。 我告诉他潘本显然星期天以后就没回过他的公寓。阿克斯福德好脾气地说:“我不知道他这会儿在搞什么,估计也猜不出来。我们的伯克要是不做出人意料的事,就不是他了。你找那位落难千金的事进展如何?” “进展到我已经有把握说这位大小姐没落难。她消失前一天才从你小舅子手里拿到两万块。” “从伯克那儿拿到两万块?她一定是个厉害姑娘!可他从哪儿弄了那么多钱?” “从你这儿。” 阿克斯福德肌肉发达的身体在椅子上一下子坐直了。“从我这儿?” “对,你的支票。” “没有啊。” 他的声音里没有争论,只是基本的实话实说。 “一号你没开一张两万块的支票给他?” “没有。” “这么说,”我提议道,“我们最好马上去金门信托公司。” 十分钟后我们到了克莱蒙的办公室。 “我想看看我兑现的支票。”阿克斯福德对总会计说。 黄头发的小伙子马上拿了厚厚一大摞东西进来。阿克斯福德快速地翻着,直到找到他要的支票。找到后他研究了老半天,等他抬头看我时,他慢慢地——但很有把握地摇摇头。 “我从来没见过这个。” 克莱蒙拿出一条白手绢擦着脑袋,对他的银行是怎么被蒙骗的大惑不解又心急如焚,但还得装着若无其事。 百万富翁把支票翻个面,看看背书。 “伯克存进来的,”听起来他完全不相信自己正说着的话,“一号那天。” “我们可以跟给珍妮·迪兰诺小姐存这两万元支票的出纳谈谈吗?”我问克莱蒙。 他粉红的手指头哆哆嗦嗦地又按了一颗珍珠按钮。一两分钟后,一个脸色发黄的秃顶小个子男人走了进来。 “记不记得几个星期前你帮珍妮·迪兰诺小姐存了张两万块的支票?”我问他。 “记得,先生!记得,先生!全记得。” “你记得什么?” “呃,先生,迪兰诺小姐和伯克·潘本先生来到我的窗口。那是他的支票。我觉得他很少开那么大额的支票,不过记账员说他的存款够支付这笔钱。我把数额打进她户头的时候,他们站在那里——迪兰诺小姐跟潘本先生——有说有笑,然后他们就走了,就这样。” “这张支票,”等出纳回了他的座位后,阿克斯福德缓缓地说,“是伪造的,不过钱我肯定会垫。没事了,克莱蒙先生,这事儿千万不要惊动大家。” “当然,阿克斯福德先生,当然。” 两万美元重担从他的银行卸下,克莱蒙边笑边点头,大为轻松。 于是阿克斯福德和我离开银行,上了他从办公室开过来的双门跑车。不过他没马上开车,而是坐了一会儿,瞪着前方蒙哥马利街的车流,好像视而不见似的。 “我要你找到伯克,”他随即说道,男低音里没有任何感情,“我要你找到他,不能招来半点八卦。要是我太太知道这事——不,她绝对不能知道;她觉得谁看了她弟弟都会动心。我要你帮我找到他。女孩无所谓了,不过依我看,你找到一个就等于找到了俩。钱我不在乎,你不用伤脑筋把钱找回来,我担心一找钱这件事肯定会曝光。我要你在伯克搞出其他名堂以前找到他。” “你如果想避免错误曝光的话,”我说,“最好的办法是先正确地曝光。咱们对外宣告他失踪了,把他的照片什么的统统交给报社。他们会卖力气的,因为他是你的小舅子兼诗人。我们可以说他病了——你说过他一向体弱多病——说我们担心他猝死在哪儿或者正精神错乱。不需要提到女孩或钱,但要先把他失踪的事传出去。我们这样解释可以避免别人——尤其是你太太——瞎疑心,因为这事儿早晚会传出去。” 起先他不赞成,不过后来还是我赢了。 接下来我们去了潘本的公寓,很容易就混进去了,因为阿克斯福德解释说我们跟他有约,想在里头等他。我在每个房间都展开地毯式搜查,一个洞都没落下。不管写在哪儿,只要是有字的东西我都读了,连他的手稿也没放过,可对他失踪的事我还是没有半点头绪。 我不请自看了他的照片——至少十二张,并往兜里装了五张。阿克斯福德说诗人的旅行袋跟行李箱都还在杂物间里。我没找到他金门信托公司的存折。 当天剩下的时间我都用来给报社准备我们想要他们知道的消息了。他们对我的前任客户非常慷慨大方:头版,配了照片而且肆无忌惮地添油加醋。旧金山如果还有人不知道伯克·潘本——罗伊·阿克斯福德的小舅子兼《诗集:沙陵及其他》的作者——失踪的话,不是文盲就是不看报。 这种广告很有效。第二天早上,四面八方的消息滚滚而来,有几十个人在几十个地方看见过失踪的诗人。其中几个看来挺有希望的——至少有可能,不过大多数从表面看就很可笑。 我按照线索去追查一份看起来不错的报告,不过无功而返。回到社里后,我发现有张留言条要我打电话给阿克斯福德。 “你能现在来我办公室吗?”他在电话里说。 有人把我领进了阿克斯福德的办公室。除了阿克斯福德,里面还有一个二十一二岁的小伙子。他鸡胸、穿戴时髦,估计是那种爱表现的员工。 “这位是我们的工作人员弗尔先生。”阿克斯福德告诉我,“他说他星期天晚上看到了伯克。” “在哪儿?”我问弗尔。 “看到他进了半月湾附近的一家餐厅。” “确定是他?” “错不了!他常来阿克斯福德先生的办公室,我认得他,肯定是他。” “你怎么刚好会看到他?” “我和几个朋友从海滩往回走,在那家馆子停下来吃点东西。临走时有辆车开过来,潘本先生和一个女孩或者女人——我没特别注意她——下车进去。直到昨天晚上看报说他从星期天起就失踪了,我才觉得事有蹊跷,所以我就想——” “哪家餐厅?”我打岔道。 “白色木屋。” “大概几点?” “十一点半到午夜之间吧,我想。” “他看到你了?” “没有。他开过来的时候,我已经上车了。” “女人长什么样?” “不知道,我没看到她的脸,也不记得她穿什么,连是高是矮都不知道。” 弗尔能说的就这么多,我们打发他走了。然后我就用阿克斯福德的电话打到北海滩“意大利佬”希利的店子,留口信说,等“猪仔”格劳过去时,让他给杰克打电话。我见猪仔通常都用这个暗号,以免被人识破我们俩的关系。 “知道白色木屋吗?”打完电话后我问阿克斯福德。 “知道在哪儿,不过是一个什么样的地方则完全没概念。” “哦,那是个贼窝,‘锡星’乔普林开的。这人以前是惯偷,禁酒时代餐馆生意好做,他就把不义之财拿来开店。他现在赚的钱比他以前四处撬保险柜时梦到的还多。零售烈酒算是他的副业,不过他赚钱的主要途径是把餐馆当做从半月湾转运私酒的中转站。这样做油水很大,因为西岸运送啤酒的货船上一半的私酒都在半月湾卸货。 “白色木屋是贼窝,不该是你小舅子闲晃的地方。我亲自上那儿去一定会惊动众人的,乔普林和我是老朋友了。不过我可以安排一个人在那儿待几个晚上。潘本也许是那里的常客,甚至可能就住那儿。乔普林也不是头一次用那个地方藏人了。不管怎么说,我把我的人在那儿搁上一个星期,看他能查出什么。” “那就都交给你了。”阿克斯福德说。 我从阿克斯福德的办公室直接回我的房间,坐下来等猪仔格劳,没锁外面的门。他推门进来时,我已经等了一个半钟头了。 “嘿!生意如何啊?”他大摇大摆地走到一张椅子前,一屁股坐下,两脚搁到桌子上,伸手去抓桌子上的一包烟。 这就是猪仔格劳:白脸,三十多岁,块头不大不小,永远穿得亮闪闪的——虽然有时候挺脏。他老摆出一副大摇大摆的样子,讲话虚张声势,装得非常自信,然而这一切都是为了掩饰他极其懦弱的本性。 不过我已经认识他三年了。所以这会儿我走过房间,猛地把他的脚推下桌子。他差点儿向后仰倒。 “这是干什么?”他爬起来,蹲着吼道,“你这是什么意思?你想挨揍吗——” 我朝他走近一步,他闪开了,穿过房间。 “哎,说着玩儿的嘛,别当真!” “闭嘴,给我坐下。”我提出忠告。 我认识这个猪仔格劳三年了,用他也差不多有那么久,可我没法为他说半句好话。他是个懦夫、骗子、小偷、瘾君子;他出卖同行,要是没人看着,估计也会出卖老板,可真是一只好鸟!不过侦探本来就不好干,能用得上的工具就都要用。这个猪仔如果用得对,效率还挺高——意思是要一直掐住他的脖子不放,而且他带来的消息也不能全信。 他的懦弱对我来说正是他的资本。他的恶名传遍了黑道横行的西岸,虽然没人会笨到信任他——不管白道黑道——不过大伙儿倒也不完全排斥他。他的大多数同伙都认定他是懦夫,因此不构成任何威胁。他们以为他不敢出卖他们,以为他对黑帮发泄在告密者身上的雷霆之怒敬畏有加。不过他们没想到猪仔有个天分:在危险还没逼近时,他可以说服自己他是个雄狮般的英雄好汉,可以自由出入他想去或者我要他去的地方,而且带来我原本得不到的零星信息。 近三年来我用他用得还挺顺手;钱给得挺多,把他看得也挺严。报告里我提到他时用的是线民这个文雅的词,但地下社会形容他这种人的字眼比一般人说的“告密者”还要难听。 “我有个差事给你。”我告诉他。现在他又坐下了,脚放在地上,松弛的嘴巴向左边咧去,挤得那边的眼睛眯起来,好像什么都知道似的。“我就知道。”这是他惯常的台词。 “我要你到半月湾,在锡星乔普林的店里待几个晚上。这儿有两张照片,”我把潘本跟女孩的个人照各一张推过桌子,“他们的名字和外貌都写在照片后头。我要知道他们是否在那儿露过脸,做了什么,平时待在哪儿。没准儿锡星把他们窝藏起来了。” 猪仔会意地从一张照片看到另一张,从咧着的嘴角吐出话来:“我觉得我认识这个男的。”这又是猪仔的一个特色,你只要提个名字或者讲些特点,他一定会做出这种反应——就算你随便编个人也一样。 “钱在这儿。”我把几张纸钞推过桌子,“你在那儿要是超过两个晚上,我会再加钱。跟我保持联系,打这个电话,或者办公室那个不对外公开的。还有——记好了——不准碰毒品!要是我在那儿看到你吸得晕头转向的话,我一定把你卖给乔普林。” 此时他已经数好钱了——总共也没几张可数的——然后一脸不屑地把钱扔回桌上。 “你还是留着打发报社吧,”他冷笑道,“没>..钱在那个店里能干啥?” “两天的花费这可是绰绰有余的,没准儿还能剩一半呢。要是你在那里超过了两天,我会加钱的。完事以后拿工钱,之前想都别想。” 他摇摇头站起来。“我受够了你这个小气鬼,要做你自个儿做好了,老子不玩了!” “今晚不去半月湾的话,你就完了!”我这样跟他保证,随便他怎么理解这个威胁。 当然,没坚持几分钟他就拿钱走了。每回找他办事都要先为开销争执一番,这是例行前奏。 猪仔走后,我靠回椅子,为这事儿抽了五六支法蒂玛香烟。先是女孩拿了两万块跑掉,然后诗人也走了,而且两个都到了白色木屋——不管是不是长住。表面看来事情很明显。女孩要潘本借用他姐夫的户头开张假支票,然后经过目前我还无法确定的步骤以后,他们一起逃跑了。 99lib?还有两个没有落实的细节。一是找到帮女孩寄信给潘本的同伙,女孩的行李也是他打理的,这件事巴尔的摩分社正在办。二是我查到有人从女孩的公寓坐出租车到侯爵旅馆,那人是谁? 第二点也许跟这件事无关,也许有关。要是我能找到侯爵旅馆和白色木屋之间的关联,或许就可以前后串出个名堂来。我翻了翻电话簿最后几页,找到了白色木屋的电话号码,然后我就去了侯爵旅馆。我到达时,认出在总机值班的女孩恰好以前和我有过交易。“是谁一直在拨半月湾的号啊?”我问她。 “老天!”她仰靠在椅子上,白里透粉的手轻轻掠过她前额上抹过发胶的大波浪红头发,“我已经够忙的了,怎么可能记住每一个打进来的电话?这儿又不是出租公寓,我们一个星期可不止一通电话。” “你们可没有很多打给半月湾的电话,”我坚持道,一只胳膊肘撑在柜台上,一张折起来的五块钱钞票在手里若隐若现,“最近有过的话,你应该记得。” “我看看吧。”她叹了口气,一副不抱什么希望然而尽力而为的模样。 她翻了翻手上的一沓纸条。 “这儿有一次——五二二号房打出去的,两个星期前。” “打什么号码?” “半月湾五十一号。” 那就是白色木屋的号码,我把那五块钱递过去。 “五二二的客人是长住吗?” “是的,科尔克斯先生,已经住了三四个月。” “他是干什么的?” “不知道。要是问我的话,我会说他是一个百分之百的绅士。” “不错嘛。他长什么样?” “是个年轻人,不过头发开始白了。皮肤有点黑,很帅,像个电影明星。” 五二二房的钥匙挂在架子上属于它的位置。我在一个能看得着它的地方坐下来。大概一个小时以后,有个职员取下那把钥匙,递给一个人。这人长得还真像电影明星,三十岁左右,皮肤黝黑,头发黑亮,两鬓有点发白。他足有六英尺高,穿着时髦,身材挺拔。 他拿了钥匙便消失在电梯里。 我当时就打电话到社里,请老头派迪克·弗利过来。十分钟后,迪克到了。他是一只加拿大小虾米——不到一百一十磅。虽然我见过无数会盯梢的人,但他是我见过的最出色的。 “帮我跟踪个家伙,”我跟迪克说,“名叫科尔克斯,住五二二号房。你先到外头转转,到时候我会把他指给你看。”我回到大厅,又等了些时候。 八点钟时,科尔克斯下楼离开旅馆。我跟了他半条街——远到可以把他转交给迪克——然后回家。以防万一猪仔格劳想跟我联系,我一直待在电话旁边。当晚他没打电话。 第二天早晨我到社里时,迪克正在等我。 “运气怎么样?”我问。 “倒霉透了!”小个子加拿大人情绪不稳时,讲话就像发电报一样简洁,这会儿他可真是恼了,“过两个路口就把我甩了,只看到了出租车。” “你说他发现了吗?” “没有,脑子灵光,打保险牌。” “那就再盯一次吧。最好准备一辆车,免得到时候他又耍那一招。” 迪克出去时电话响了。是猪仔格劳,打的是社里没登记的号码。“挖到什么了吗?”我问。 “多着呢!”他夸口道。 “很好!你在城里吗?” “在。” “二十分钟后在我房里见。”我说。 这个长着一张白脸的线民走进来时一副飘飘然的样子。他大摇大摆地穿过我没锁的门,迈着舞蹈般的步伐,总是在抽动的嘴角这会儿带着冷笑,活像全能全知的所罗门王再世。 “小子,我帮你弄妥啦,”他吹牛道,“对我来说是小事一桩。我去了那里,跟所有知道点儿什么的人都聊过,能看的也都看了。我用X光扫描了整个贼窝,我可是——” “嗯,”我打断他,“恭喜恭喜,不过请问你到底发现了什么?” “我正要说呢。”他抬起一只脏手,好像交警指挥交通,“不要急,我会一五一十全告诉你的。” “当然,”我说,“我知道你很能干,有你帮我办事我真是幸运。不过请问潘本在那儿吗?” “我就要说到那里了。我去了那边以后——” “你到底看到潘本没有?” “我正在说啊,我去了那边以后——” “猪仔,”我说,“你干了什么我他妈的才懒得管,你看到潘本没有?” “看到了,我看到他了。” “好!告诉我你看到了什么?” “他在锡星那儿住。他,还有你给我的那张照片上的女人都在。她在那儿待了一个月了。我没瞧见她,不过有个小弟跟我提起过。潘本是我亲眼看见的。他们不常露面,老在他们住的地方待着不出来,那地方是锡星给他们住的。潘本从星期天开始就待在那儿了。我去了那边以后——” “打听出那个女孩是谁了吗?他们在那儿干什么?” “没,我去了那边以后——” “行了,今晚你再去一趟那边。等你确定潘本还在那儿没走,就打电话给我。别搞砸了,我可不想跑到那儿把他们吓得溜之大吉。打社里没登记的那个电话,不管谁接,都说你要晚点儿才能回城——意思就是潘本还在那儿。所以你即使从乔普林的店打出来,也不会走漏风声。” “我还要现金,”他站起来时说道,“花费——” “我会帮你填表申请的,”我答应道,“现在滚吧,今晚你一确定潘本在那儿,就通知我。” 然后我去了阿克斯福德的办公室。“我看我找到线索了,”我告诉百万富翁,“希望今晚能让你跟他谈谈。我的人说他昨晚在白色木屋,也许就住在那儿。要是他今晚也在那里,我就带你过去——如果你想去的话。” “为什么不现在去?” “不行,那地方白天死气沉沉的,我的人在那儿晃太惹眼了,我不想让你或者我自己冒任何风险。除非确定能面对面见到潘本,否则我们不去。” “那你要我怎么做?” “今晚准备好一辆快车,我传话过来就马上出发。” “没问题,我五点半以后会在家。你准备好要走就打给我,我去接你。” 那天晚上九点半,我和阿克斯福德并肩坐在一辆大马力进口车的前座上,一路风驰电掣开往半月湾。猪仔打过电话了。 一路上我们谁都没怎么讲话,那辆怪兽般的进口车很快就把我们送到了那里。阿克斯福德坐在驾驶座上,姿势悠闲舒适,可我头一次发现他有一个相当大的下巴。 白色木屋是栋很大的方形建筑,用仿石材料建成。从公路上伸出的两条弧形车道可以进入这里,这两条车道正好凑成一个半圆,公路本身是这个半圆的直径。这个半圆形的中心是车棚,底下停了乔普林顾客的车子,周围不是花圃就是灌木丛。我们开进这条半圆形车道的尾端,刚刚开始降低车速—— 阿克斯福德猛踩刹车,庞然大物陡然停下,我们俩磕到了挡风玻璃——车子险些撞上一群突然聚拢过来的人。 车前灯打出的光圈照出一张张脸:苍白的、饱受惊吓的、鬼鬼祟祟的,还有带着冷酷好奇心的。灯光逐渐照出一张张脸下面的肩膀和白色胳膊,然后是被暗淡的男人衣服映衬得很显眼的亮色长袍和珠宝。 这是我的第一印象。等我把脸从挡风玻璃移开时,发现这堆人围着一个中心,那里面有个东西。我站起来,想从众人的头顶看过去,可是什么也看不到。 我从车道上跳下来,挤开人群穿过去。 有个男人趴在白色碎石路上,是个穿深色衣服的瘦子。就在他领子上头,脑袋和脖子的交接处有个洞。我跪下去眯起眼睛看他的脸,然后又挤出人群,回到阿克斯福德刚刚下了车的地方——引擎还在转。我说:“潘本死了——枪杀。” 阿克斯福德机械地脱下手套,折好放进口袋。接着他点点头,表示听懂了我说的话,然后向诗人的尸体周围>的人群走去。我看着他消失在人群里,于是到旁边去找猪仔格劳。 我发现猪仔站在前廊上,背靠一根廊柱。我从他可以看到我的地方走过,绕到餐馆侧面比较隐蔽的地方。 猪仔在阴影里走了过来。夜不凉,但他的牙齿在打战。 “谁杀他的?”我逼问。 “不知道。”他发出哀声,我这可是头一回听他承认自己什么也不知道,“我在里头盯其他人。” “什么其他人?” “锡星,还有个我没见过的人,跟那女的在一起。我没想到潘本要出去,因为他没戴帽子。” “这事儿你到底知道多少?” “我给你打了电话以后没多久,那姑娘就和潘本从乔普林供他们隐藏的窝里出来了,坐在前廊另一头的一张桌子上,那边挺黑的。他们吃了一会儿东西,然后另外那个男的就来了,和他们坐在一起。我不知道他叫什么,不过我想我在城里见过他,个子很高,打扮光鲜。” 应该是科尔克斯。 “他们聊了一会儿,然后乔普林也来了,他们围着桌子一起聊天说笑。大概一刻钟后,潘本站起来往里走。我坐在一张桌子前盯他们,但那地方很挤,我怕我一走开桌子就会给别人占了,所以我就没跟那孩子。他没戴帽子,我以为他不会上哪儿去。不过他一定是穿过房子从前头出去了,因为没多久就传来了枪声。我原以为是车子引擎逆火,接下来是车子突突开走的声音,然后有人尖叫说外头死了人,大家全往外跑去看,发现是潘本。” “你确定潘本中枪的时候,乔普林、科尔克斯跟那个女孩都在桌旁?” “错不了,”猪仔说,“要是那个深色皮肤的男人叫科尔克斯的话。” “他们现在人呢?” “回乔普林的窝了。他们一看潘本被做掉,就回那儿去了。” 我对猪仔没有幻想。我知道他有办法出卖我,再为杀害诗人的凶手提供不在场证明。不过倒是有一点:要真的是乔普林、科尔克斯或者女孩联手做掉了诗人,又买通了我的线民,那我绝不会有办法证明凶案发生时他们不在酒店后面。乔普林有那么一伙食客,他让他们说任何话他们都会照办,眼睛都不眨一下,所以后面应该会有十多个所谓的目击者为他们作证。 所以我现在只能假设猪仔是忠于我的。“你看到迪克·弗利没?”我问,因为是迪克在盯科尔克斯的梢。 “没有。” “去周围看看,告诉他我上楼找乔普林谈话了,让他也上去。你别走远了,万一我想找你也找得到。” 我从一扇落地窗进去,穿过空空的舞池,上了通往锡星住处的楼梯。那个地方在后面的二楼,我知道路,以前来过。乔普林跟我是老朋友。 我这就上去吓唬吓唬他和他朋友,看看有没有渺茫的机会问出什么东西来——虽然我知道自己手上没有他们的把柄。当然我可以从那个女孩下手,不过那就得对外宣告死掉的诗人伪造了他姐夫的签名开了张支票,这可行不通。 “进来。”当我轻轻地敲了敲乔普林客厅的门,一个熟悉的深沉声音说道。我推门而入。 锡星乔普林站在地板中间。他是个大块头,前任惯偷,肩膀厚实得超乎寻常,还有一张毫无表情的马脸。他后头坐着科尔克斯,一条腿搭在桌角。在他英俊的黑脸上,那抹玩味的微笑后面藏着机警。房间另一头的应该是珍妮·迪兰诺,那姑娘坐在一张大皮椅的扶手上。诗人说她很美,的确没有夸大其词。 “你!”乔普林一认出我,就马上厌恶地吼道,“你他妈的想要什么?” “你有什么?” 不过我的脑子可不在这种文字游戏上,我在研究那姑娘。她看来好像有些眼熟——可我想不起来在哪儿见过。也许我没见过她,也许是看了太多次潘本给我的照片,产生了似曾相识的感觉。照片是会产生这种效果的。 与此同时,乔普林说话了:“我可没时间浪费。” 我说:“要是你能把以前各个法官判你的刑期都省下来,加在一起可有不少时间呢。” 我以前在哪儿见过这女孩。她身材窈窕,一身发亮的蓝袍,前胸、后背和胳膊都露了很多,也确实值得一露;椭圆脸蛋是标准的粉红色,深棕色长发垂下来。她眼睛分得很开,带着一抹灰色,诗人比喻说像擦亮的银器上的阴影,不是完全没有道理。我研究起那个女孩来,她平静地回望我,可我还是想不出来在哪儿见过她。科尔克斯还在桌角上耷拉着腿晃荡。 乔普林开始不耐烦了。“拜托你不要再死盯着她。说,你到底想怎样?”他嚷道。 女孩笑起来,讽刺的微笑,露出小小的虎牙的一角,如剃须刀般尖利。看到那笑容,我认出来了! 她的头发和肤色骗了我。我最后一次——也是唯一一次——看到她的时候,她的脸像大理石一样白,头发比较短,颜色像火焰。她跟一个老太太、三个男人和我,在土耳其街的一栋房子里玩过捉迷藏——为的是某银行小弟的凶杀案和价值十万的失窃债券。因为她使了手腕,她的三个同伙当晚都死了,而第四个——那个中国人——后来也在福尔瑟姆监狱上了绞刑架。她当时的名字是艾薇拉,从她逃离那座房子的那个晚上起,我们搜遍了每一条边境,甚至边境以外,都没有结果。 虽然我竭力掩饰,眼里想必还是泄露了我认出她来了,因为这会儿她蛇一般迅疾地滑下了椅子扶手,朝我走来。她的眼睛现在看起来更像钢而不是银。 我掏出枪。 乔普林向我迈出半步。“你想干什么?”他吼道。 科尔克斯滑下桌子,一只黑瘦的手在领带上头游移。 “想干这个——”我告诉他们,“我认为两个月前的一宗谋杀案和这姑娘有关,而且也许——我不确定——还包括今晚的。总之,我这就——” 我身后的电灯开关啪地响了一声,房间顿时暗下来。 我动起来,朝哪个方向动无所谓,只要能离开熄灯前我站的那个位置就好。 我的后背碰到一堵墙,于是我停住脚,蹲下来。 “快,孩子!”从我觉得应该是门的地方传来嘶哑的耳语。 但我认为这房间的两扇门都是关着的,要是开着的话,应该会露出灰色的长方形。大家都在暗中跑,不过没有一个挡在我跟灰暗的方形窗中间。 我前面有个什么东西咔嚓响了一声。那咔嚓声好像太轻了,不像是手枪打开保险,不过有可能是开弹簧刀的声音,接着我便想起了锡星乔普林对这种武器有偏好。 “走吧!”嘶哑的耳语像拳头一样打破了黑暗。 脚步声;被捂住了,听不分明……有个声音在不远处…… 一只强有力的手突然掐住我的肩膀,肌肉发达的身体紧紧压住了我。我拿枪用力支开他,听到一声哀号。 那只手从我的肩膀移向脖子。 我用膝盖撞了他一下,又听到一声哀号。 我身体一侧的某处觉得火烧火燎的。 我又拿枪猛戳了一下——等枪口摆脱那挡住它的软软的障碍物以后,我把枪抽回,按下扳机。枪响声。我听到了乔普林的声音,带着实事求是的惊奇:“他妈的!打中我了。” 我猛地跳起身,向一扇打开的透出暗淡黄光的门走去。我没听到有人走掉,因为我太忙了。不过我知道乔普林压在我身上时,其他人都趁机溜走了。 我边跳边滑,一步几个台阶地从楼梯上跑下来,一个人也没看到。我跳到舞厅地板上时,有个小弟挡了我的路。我不知道他是不是故意的,我没问,直接用枪柄打他的脸,然后继续走。我跳过一条伸出来绊我的腿,到了门外我又打伤了一张脸。 然后我就到了门外半圆形的车道上。车道另一头,一道红色车尾灯拐向东,朝乡间大路开走了。 我朝阿克斯福德的车飞奔时,注意到潘本的尸体已经被抬走了。有几个人还围在他躺过的地方,此时他们张大了嘴吃惊地看着我。 车子跟阿克斯福德下车时一样,引擎还在转。我开车绕过花圃上了公路,笔直朝东开去。五分钟后,我又瞥见了车尾灯的红点。 我开的这辆车比我这辈子需要的马力都大,超过了我能处理的范围。我不知道前头那辆开得有多快,不过我追上去时,感觉它好像一直没动似的。 一英里半,或许两英里—— 突然,一个男人出现在前边的路面上,我的车灯还照不着他。但下一瞬间车灯已经照到他了,是猪仔格劳! 猪仔格劳站在路中央看着我,一手一把自动手枪,闪着暗淡的金属光。 他手里的枪好像发出微红,然后又在我车头灯的照耀下转暗——先发亮后转暗,就像广告招牌上的两个灯泡一样。 挡风玻璃在我周围变得粉碎。 猪仔格劳——这位线民的名字在太平洋海岸由南到北都是懦夫的代号——站在路中心,对着朝他冲去的金属流星开枪…… 我没看到结局。 我坦白承认,他死灰色的脸出现在我的散热器上时,我闭上了眼睛。我坐下的金属怪兽抖了一下——不是很厉害——然后前头的路又空了,除了那飞驰的红灯。我的挡风玻璃没了,风猛吹着我没戴帽子的头,吹得我眯起的眼睛流出了眼泪。 没多久我发现我在自言自语:“那是猪仔,那是猪仔。”简直不可思议。他出卖我不奇怪,这是意料之中的。他偷偷跟我上楼把灯关掉也不足为奇。不过对他来说,直挺挺地站在那儿,死在—— 前头的车扫来一道橘黄色的光,打断了我的惊异。子弹离我很远——从一辆开着的车朝另一辆开着的车射击,想射准可不容易。不过照我现在的速度看,要不了多久我就会近到成了可以射得到的靶子。 我打开仪表板上的探照灯。灯光还没打到前头的车,不过我可以看清是女孩在开车,科尔克斯坐在她旁边转着身看我。那是辆黄色单排座敞篷车。 我慢下来一点。跟科尔克斯对决我处于下风,因为我得一边开车一边射击。我的上策是和他们保持距离,直到抵达某个小镇——总会到的,现在还不到午夜。随便哪个镇,街上总会有人,还有警察。到时候我加速赶上,占上风的机会比较大。 这样开了几里路以后,我的猎物识破了我的策略。黄色敞篷车慢下来,晃了晃,然后横堵在路上。科尔克斯和女孩马上下了车,蹲在他们的路障后头。 我有股冲过去把他们撞成烂泥的欲望,不过那欲望不是很强。等那短短的念头过了,我踩了刹车,然后摸索着打开探照灯,让对方的敞篷车整个暴露在强光下。 敞篷车的轮子附近射来一道光,探照灯猛地晃动,不过没打到灯玻璃。当然这是他们的第一目标,然后…… 我缩在车里,脱下鞋子和外套,等着击破灯玻璃的那颗子弹。 第三颗子弹打碎了探照灯。 我关掉其他灯,跳到路上。等我停住脚步蹲下来的时候,已经靠着黄色敞篷车朝我的一边了。这把戏实在是安全容易。 女孩和科尔克斯一直借着大灯打出的强光看东西。等那灯突然灭掉,周围的弱光也跟着没了,他们就置身于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这一来他们的眼睛至少要花一分钟才能适应灰暗的夜色。我穿了长袜的脚在碎石路上悄没声息,现在我们中间只横了辆敞篷车——我知道这一点,他们不知道。 科尔克斯在靠近散热器的地方轻声说:“我从壕沟过去把他干掉,你偶尔朝他开几枪,给他点事儿做。” “我看不到他。”女孩抗议道。 “你的眼睛马上就能适应,反正朝车子开枪就是了。” 女孩对着空空的旅行车放枪时,我移向散热器。 科尔克斯四肢着地,向着这条路南侧的壕沟匍匐前进。我站起身,准备跳起来拿枪敲他的后脑勺。我不想杀他,可我想赶紧把他制住。待会儿还有女孩得对付,而她少说也跟他一样危险。 我铆足力正要跳,也许是出于猎物的本能,科尔克斯扭过头来看到了我——看到了一个很有杀伤力的阴影。 我没跳,开了火。 我没去看我是否打中了他,那样的距离失误的可能太小。我弯下腰,溜回敞篷车后座我原来待的那个位置,然后等着。 女孩做了我在她那个位置也会做的事:她没开枪,也没转移到开枪的方向。她以为我比科尔克斯抢先到了壕沟,干掉了他,并以为我的下一步是绕过车子到她后头去。为了防范这一点,她绕过敞篷车,好从车子靠近阿克斯福德车的那一面突袭我。 等她偷偷绕个弯过来,小巧精致的鼻子恰巧凑到我伸出去等着她的枪口上。 她小声地尖叫。 女人有时不讲理——枪都抵在身上了,她们可能还不当回事。所以我就攥住她拿枪的手——算我幸运,她扣下扳机的时候我的手正要抓到她的枪,一节食指卡在了扳机和扳机护弓之间。我把枪从她手里扭出来,解放了我的手指头。 不过她还没放弃。我站在那儿,枪口离她身体不到四英寸,她竟然转过身朝北边黑洞似的树丛跑去。 这种不专业的步骤让我愣住了。等我回过神来,我把她跟我的枪都装进口袋,起步追她,每跑一步,袜底就多扯破一些。 我抓到她的时候,她正想翻过一道铁篱笆。 “别闹了,行吗?”我生气地说,左手指钳住她的手腕,领着她回到敞篷车,“这可不是闹着玩的,别跟个孩子似的!” “你弄痛我的胳膊了。” 我知道我没弄痛她的胳膊,而且我知道这女孩是四件——也许是五件命案的直接原因,不过我还是松了攥住她手腕的力量,差不多就像朋友握着她一样。她走回敞篷车时还算心甘情愿。我一手抓着她的手腕,一手把灯打开。科尔克斯躺在车头灯的强光底下,缩成一团,脸朝下,一只膝盖压在身子底下。 我拖着女孩直接对着强光。 “现在就站在那儿,”我说,“乖乖的别动,你动一下,我就打掉你一条腿。”我很认真。 我找到科尔克斯的枪,放进口袋里,跪在他旁边。 他死了,锁骨上方有一个弹孔。 “他——”她的嘴在抖。 “嗯。” 她低头看他,稍稍哆嗦了一下。 “可怜的费格。”她小声说。 我已经多次提到这女孩很美,而现在站在车头灯发出的耀眼白光底下,她看来不只是美。就算在我这种缺乏想象力,每天忙着抓小偷的中年人的脑袋里,她也会引发疯狂的想法。她实在是—— 总之,我想大概就是因为这样我才会对她龇牙咧嘴地说道:“对,可怜的费格,还有可怜的胡克,还有可怜的泰,还有可怜的洛杉矶银行小弟,还有可怜的伯克。”我一一说出我知道的那些因为爱她而死的男人。 她没有生气。她灰色的大眼睛抬起来,看着我的目光让我无法测度。浓密棕发下——我知道是假发——那张可爱的鹅蛋脸看起来有些忧伤。 “我想你是以为——”她开口道。 不过我已经受够这些了,我的脊椎不舒服。 “走吧,”我说,“现在我们只能先留下科尔克斯跟敞篷车在这儿不管了。” 她没说话,跟着我走到阿克斯福德的庞大汽车前。我系鞋带时她就默默坐着,我在后座帮她找到一件袍子。 “披上吧,挡风玻璃没了,会很凉。” 她默默地照着我说的做了。可是等我开过敞篷车后面,调直车身,再度上路朝东开以后,她把一只手放在我的胳膊上。 “不是要回白色木屋吗?” “不,红木城——郡立监狱。” 开了或许一英里远,我都没看她,可我知道她正在研究我有些臃肿的侧脸。她的手又搁到我前臂上,向我凑过来,呼吸暖暖地吹到我脸上。“你停一分钟好吗?有件事——有些事我想告诉你。” 我把车停在路边一块坚硬的空地上,在座位上稍稍扭过身子,好更直接地面对她。 “你开口以前,”我告诉她,“我希望你知道,我们停在这儿你只能谈潘本,要是岔开话题,我就一路开到红木城。” “你连洛杉矶的事都没兴趣吗?” “没有,那个案子已经了结了。你跟胡克·里约丹还有陶泰中、奎尔夫妇对银行小弟的死负同等责任——虽然是胡克动的手。胡克和奎尔夫妇在我们的土耳其街狂欢夜就死了,泰上个月上了绞刑架。现在我逮着你了。我们有足够的证据绞死泰,不利于你的证据则更多。那案子结了,完全彻底结了。如果你想告诉我潘本的事,我会听,否则——” 我手伸向引擎启动器。 她的手指压在我的胳膊上止住我。 “我是要告诉你那件事,”她急切地说,“我要你知道事情真相。你会把我带到红木城,我知道。不要以为我还指望——我还抱了什么傻念头。我只是要你知道这件事的真相。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特别在意你的想法,可是——” 她的声音小下来,然后听不到了。 然后她又迅速开口说起来,好像担心故事没讲完就被打断似的。她身体微微前倾,所以那美丽的鹅蛋脸都快贴到我脸上了。 “那天晚上我跑出土耳其街的房子以后——当时你还在跟泰奋战——我打算离开旧金山。我有两千块钱,够我逃到任何地方了。接着我又想到,逃跑可能是你们意料之中的,所以最安全的办法就是待在这儿不走。女人要改变外貌不难。我以前留的是红色短发,白皮肤,穿灰衣服。我只不过染了头发,买了这些假发让头发看起来长一些,往脸上抹了点儿颜色,再买几件暗色衣服,然后用珍妮·迪兰诺的名字在阿什伯里大道租了间公寓,就这样我成了一个全新的人。 “虽然我知道自己随便去哪儿都不会被认出来的,不过我觉得还是暂时待在家里比较安心。为了打发时间,我读了很多东西。这也是我碰巧看到伯克的书的原因。你读诗吗?” 我摇摇头。就在这时,一辆朝半月湾开去的汽车跃入眼帘——那是我们离开白色木屋后看到的第一辆车。她等车子开过以后又接着说,速度仍然很快。 “伯克当然不是天才,不过他写的某些东西有一点……引起了我的共鸣。我写了张字条告诉他我有多喜欢那些东西,寄给了他的出版商。几天后我收到了伯克的回信,得知他住在旧金山。之前我并不知道这一点。 “我们书信往返几次,他问我能不能来访,所以我们见了面。我不知道当时我爱不爱他,就连开头时也不清楚。我很喜欢他,再说他对我热情无比,而且有这么个颇有名气的诗人追我,也叫我受宠若惊。我当时是真的以为我爱他。我答应了嫁给他。 “我没跟他提我的任何事。虽然我现在知道他根本无所谓,不过当初我不敢告诉他实情,又不想跟他撒谎,所以我就什么也没讲。 “然后有一天费格·科尔克斯在街上看到了我。虽然我换了发型、肤色和衣服,他还是能认出我来。费格脑子不行,不过眼睛很厉害。我不怪费格,他也是照他的行规做事。他跟踪我回到了我的公寓。我告诉他我要嫁给伯克,做个受人尊敬的好太太。我太笨了——费格这人很古板,如果我跟他说我打算敲伯克一笔,他会放过我不插手的;可我一跟他说我不打算再招摇撞骗,而是决定改邪归正,我就成了他的猎物。你知道混混的观点——全世界的人只有两种:同行和潜在的受害者。所以如果我不行骗的话,费格就当我是嘴边的肥肉。 “他打听清楚了伯克的家庭背景,然后跟我谈条件——给他两万,要不他就拆穿我的底细。他知道洛杉矶那趟买卖,也知道我避的风头有多紧。他就拿那件事要挟我。我知道我没法躲开费格,他会紧追不舍的。我告诉伯克我需要两万块。我知道他没那么多钱,不过我想他应该拿得到。三天以后他给了我支票。当时我不知道他是怎么凑的,不过就算知道又怎么样?我非拿到钱不可。 “当晚他就说了钱是怎么来的——他伪造了他姐夫的签名。他说他左思右想,担心伪造的事会被人发现,害我跟他一起被捕判刑。我是坏,可还没坏到让他为我坐牢。我把整个故事告诉了他,他眼睛都没眨一下。他坚持把钱付给科尔克斯,好保住我的安全,然后他开始计划进一步保护我。 “伯克相信他姐夫不会因为他伪造签名而告发他。不过为了安全起见,他坚持要我搬家,再改个名字,在我们知道阿克斯福德怎么处理这件事以前,我先不要抛头露面。不过那天晚上他走了以后,我另外又有了计划。我是真的喜欢伯克——喜欢到不愿意眼睁睁地让他代我受过,而且我对阿克斯福德又不是那么有信心。那天是二号,如果没出意外的话,阿克斯福德要到下个月初收到兑现支票以后才会发现假造的事,这一来我就有差不多一个月时间可以想办法了。 “隔天我把所有的钱从银行取出,寄给伯克一封信,说我有事得去巴尔的摩,也抛了条线到巴尔的摩:行李、转信一类的事都由朋友帮我打点。然后我就躲到乔普林那里。我让费格知道我在那儿,等他过去后,我告诉他一两天内就会有钱给他。 “之后他差不多每天都去,我就天天跟他拖,每一次都要比上次容易些。可我时间不多,用不了多久伯克的信就会从我给他的假地址退回来,到时候我希望我能在他身边,防止他做傻事。可在还他那两万块以前,我又不想跟他联系,只希望在阿克斯福德发现兑现支票以前能摆平伪造的事。 “费格越来越好应付,可我还没完全制住他。他不愿意放弃那两万——那段时间这钱当然都在我手上——除非我答应跟他永远在一起。可我当时觉得自己爱的是伯克,不想跟费格定下来——暂时的也不行。 “然后有个星期天晚上伯克在街上看到了我。我太大意了,开了乔普林的敞篷车到城里——就是后头那辆。偏有那么巧,伯克看到了我。我跟他说了实话。他告诉我他刚刚雇了个侦探找我。他有些地方就像孩子:他根本没想到钱的事,而这种事情不管什么侦探都会挖出来的!我知道假造的支票顶多一两天就会被发现,我知道! “我跟伯克讲明以后,他垮了。他原本认为他姐夫会原谅他,这会儿却一点信心都没有了。我不能放着他那样不管。他会把所有的事跟他碰到的第一个人一股脑儿地讲出来。所以我就把他也带到了乔普林的店。我本想让他在那儿待几天,看看事情的发展。要是报纸没提支票的事,我们就可以认定阿克斯福德不愿声张,伯克就可以回家把事摆平。可话说回来,如果报纸登出整件事,伯克就得找个永久的藏身地,我也一样。 “星期二的晚报和星期三的早报都是他失踪的消息,不过完全没提支票。这是好事,不过我们又等了一天,想再确定一下。费格·科尔克斯这时候已经全知道了,所以我得把两万块给他。不过我还是抱有希望,想把钱——或者大部分的钱——拿回来,所以我又继续跟他周旋。不过要保护伯克可挺费事儿的,因为费格已经开始觉得我多少算是他的人了,嫉妒心一起他就恶语相向。不过我让锡星吓唬了他一次,所以我想伯克应该是安全的。 “今晚锡星的一个手下过来告诉我们,有个叫猪仔格劳的人在这儿晃荡了两个晚上,说了几句笑话,意思好像是对我们有兴趣。有人把格劳指给我看,我就冒了个险在这儿的公开场合露了面,坐在他附近一张桌子旁。他一看就是个小丑——我猜你也知道——不到五分钟我就引他坐了过来,半小时以后我就得知他跟你通风报信,说了伯克和我在白色木屋。这些话他不是直接讲出来的,不过他说的已经足够让我拼凑出全局。 “我上楼告诉了其他人。费格想马上把格劳和伯克一起做掉,被我劝住了。那样做对我们没好处,再说格劳现在连为我跳海都愿意。我原以为我已经劝住了费格,可没想到……我们最后决定伯克和我先开敞篷车走,等你到了这儿,猪仔格劳会假装吸毒昏了头,随便指认一男一女——不管是谁,只要刚好在他手边——说是我们两个。我起身去拿披风和手套,伯克一个人出门先上车——结果费格杀了他。我不知道他有这个打算!如果知道,我会阻止他的!请你相信这一点。我没有当初想的那么爱伯克,可是请你相信,在他为我付出那么多以后,我不会眼睁睁地任他们伤害他! “之后不管我愿不愿意,也只能跟其他人在一起了。我只好这么做了。我们哄着格劳告诉你,伯克遇害时我们三个全在后门廊上,另外我们也找了不少其他人编了同样的故事。然后你上楼来认出了我。真倒霉,刚好就是你——全旧金山唯一认识我的侦探。 “其他的你都知道了:猪仔格劳跟着你上楼把灯关掉,我们跑到车上时乔普林跟你拖时间。然后,你飞车要追上我们时,格劳提议由他挡着你让我们脱身,而现在……” 她的声音消失了,稍微哆嗦了一下,我给的袍子已经从她雪白的肩头滑了下来。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她紧贴在我肩上,我也哆嗦了一下。我的手指在口袋里摸香烟,拿出来一看,已经揉烂了。 “你答应要听的部分就这些了。”她轻声说道,把脸转开一点,“我希望你知道,虽然你心肠很硬,可不知怎么我——” 我清清嗓子,摆弄着那根揉烂的香烟的手指陡然稳定下来。 “别这么没品位,小妹妹,”我说,“你到目前为止干得都挺精细,不要粗里粗气砸掉自己的招牌。” 她笑起来——短促的一笑,带着怨气、率性,外加一点点倦意。然后她把脸又向我靠近一些,灰色眼睛柔和平静。 “不知名的小胖侦探,”她的声音里有种疲倦的嘶哑和疲倦的嘲讽,“你觉得我在演戏,对不对?你觉得我在演戏换自由。也许吧。要是你真肯给我自由,我当然会接受。可是——男人都觉得我美丽,我也玩弄了他们。女人就是这样。男人爱过我,而我任性地玩弄他们以后,会觉得他们卑鄙可耻。然后来了这么个我不知道名字的小胖侦探,把我当成一个又老又丑的婆娘。我因此而被他激发出感情不是再自然不过的吗?女人就是这样。难道我的容貌平常到男人看了我却没半点兴趣?我很丑吗?” 我摇摇头。“你挺漂亮的。”我说,努力让我的声音听起来像我的用词一样随意。 “你这禽兽!”她啐了一口,然后笑容又温和起来,“可就因为你的这种态度,我才能坐在这儿跟你说几句心里话。要是你把我搂进怀里,把我紧紧贴到你的胸膛上——此刻我已经靠在那里了;要是你这会儿告诉我前头没有监狱在等我,我会很高兴,这是理所当然的。可这么一来,你虽然可以抱我那么一会儿,但你也就变成了我熟悉的众多男人之一:会爱、会被利用,又会被别人取代的男人。可就因为你不做这些事,就因为你像个木头人,我才想要你。如果我在演戏的话,小胖侦探,我会告诉你这些吗?” 我不置可否地哼了一声,努力克制不去舔我干燥的嘴唇。 “如果你还是那个男人,那个激得我对你无情无意的耳朵吐露爱意的狠心男人,我今晚就会坐牢。可是在那之前,难道我就不能听到一句全心全意的保证,说你觉得我不只是‘挺漂亮’而已吗?或者至少给我一个暗示,说如果我不是犯人,那么或许在我碰你的时候,你的脉搏会跳得快一点?我就要坐很久的牢——或许得上绞刑架,难道我就不能带着完整的虚荣上路吗?你难道就不能稍稍费点神,好让我事后不会觉得我所有的心里话都讲给了一个听得很无聊的男人吗?” 她的眼帘垂下,半掩住她银灰色的眼睛。她的头往后仰着,直到白色的脖子现出跳动的脉搏。最后一个字出口时,她的嘴唇覆在稍稍分开的牙齿上。我的手指深深掐进她白嫩的肩膀里。她头仰得更厉害了,眼睛合上,一只手搭上我的肩膀。 “你和地狱一样漂亮!”我对准她的脸狂吼,然后一挥手把她甩到车门上。 我摸索着启动器和排挡,感觉好像搞了一个钟头才把车开回路上,轰隆隆地驶向圣马提欧郡立监狱。女孩又坐直身子,缩在我给她的袍子里头。我眯着眼睛面对前头狂扫着我头发和面孔的风。消失了的挡风玻璃——我的思绪又回到猪仔格劳身上。 猪仔格劳胆小懦弱的恶名从西雅图到圣地亚哥都传遍了。这样一个人,站在路上一动不动地等着金属怪兽向他冲来,一手一把完全没有抵抗力的枪。是她使猪仔格劳这么做的——坐在我旁边的这个女人,是她使猪仔格劳这么做的。他甚至连人都算不上,就是一条卑鄙的虫子,最大的想法也就是痛快地把毒品吸个够。可是为了她能够逃命,他居然不惜惨死在车轮下——为了她,这个我刚抓过她肩膀的女人,嘴唇紧紧贴在我嘴边的女人! 我又加大了马力,可还没到超速的地步。 我们开过一个小镇,行人匆匆避开以防万一,一张张骇异的脸庞上双眼纷纷瞪着我们。街灯照亮了我被风吹出来的眼泪。我盲目地错过了我要走的路,又折回去,开到乡间。 在一座又长又矮的山的山脚下,我踩了刹车,车猛地停下来。 我把我的脸靠近女孩的脸。 “而且,你还是个骗子!”我知道我吼得很蠢,不过我无法降低音量,“潘本从来没有把阿克斯福德的名字写到那张支票上,那件事他根本不知情。你跟他搞上是因为你知道他姐夫是百万富翁。你套他的话,挖出所有他知道的关于他姐夫在金门信托户头的事。你偷了潘本的存折——我搜他房间时没找到——然后伪造阿克斯福德的支票存进他户头。你知道在那种情况下,支票不会引人起疑。隔天你把潘本带到银行,说你打算存款。你带他去,是因为有他站在旁边,伪造是他签名的那张支票就不会有人怀疑。你知道他是绅士,无论如何都不会去看你存了什么的。 “然后你就捏造了个巴尔的摩之旅。他跟我说了真相——他所知道的真相。结果星期天晚上你碰到了他——也许是意外,也许不是。总之,你把他带到乔普林那儿,编了个离谱到家的故事叫他能听进去,又能说服他在那儿待上几天。这可不难,因为那两张两万块支票的事他毫不知情。你跟你的同伙科尔克斯知道,如果潘本失踪的话,没人会知道阿克斯福德的支票不是他伪造的,也没人会怀疑那第二张支票是假的。你原本想神不知鬼不觉地把他干掉,可是猪仔跟你透露我已经上路了,你就只好加快行动——所以你开枪杀了他。这就是事情的真相!”我大声嚷道。 整段时间里,她就瞪大她宁静温柔的灰眼看着我,不过这会儿它们稍微蒙眬起来,两道眉毛痛苦地拧成一团。 我猛抬起头,发动车子。 就在我们冲进红木城以前,她的一只手又搭上我的前臂,在那儿停了一秒钟,轻轻地拍了两次,然后缩回去。 她被收押时,我没看她,而且我想她也没看我。她给的名字是珍妮·迪兰诺,并说在看到她的律师前她拒绝吐露半个字。整个过程只花了短短几分钟。 在她就要被带走时,她停下来问能否跟我私下谈谈。 我们一起走到房间远处的一角。 她的嘴凑近我的耳朵,所以她的呼吸又像在车里时一样,暖暖地吹到我脸上。然后她小声说出了英语里最最恶毒的字眼。 之后她便向牢房走去。 无名小子 事情是从波士顿开始的。那是一九一七年的一天下午,我走在图雷纳旅馆边上的崔蒙街的人行道上,碰到了路·马埃尔。我们就停在雪地里聊了几分钟。 我正跟他讲什么的时候,他打断了我:“看一眼朝街这边走过来的小子,戴深色帽子那个。” 我朝那个方向看过去,见到一个瘦瘦的小伙子,大概十八岁。他脸色很白,长满粉刺,嘴巴阴郁,眼睛是淡褐色的,有些迟钝,鼻子很大,形状有些怪。他不经意地从官方侦探和我身边走过。他的耳朵引起了我的注意,它们不像哈巴狗那样折叠着下垂,也没有明显的缺陷,但耳朵边缘皱折得很奇怪。 过了转角他就不见了,转到波士顿街,然后去往华盛顿街。 “要是没有人很快逮住或者干掉那小子,他准会闯出个名堂来。”路预测道,“你最好给他挂个号,‘无名小子’,有一天你会去抓他的。” “他是干什么的?” “抢劫、当枪手,他样样都行。他枪法准,而且是个彻底的疯子,完全不考虑会不会出事,或者根本不怕出事。我还真希望他有所顾忌,因为小心懂事的混混最容易抓到。我敢发誓这小子上个月肯定参与了布鲁克林的几个案子,可惜我还没有确切证据。不过总有一天我会叫他好看的——我说话算话。” 路食言了。一个月后,他被奥都邦路一处住宅区的夜行大盗给杀死了。 和路闲聊后的一两个星期,我离开大陆侦探社波士顿分社去当兵。大战结束后,我又重新回到芝加哥分社工作,在那里待了两年后调到旧金山。所以,总的说来,我发现自己坐在梦之国拳击场里那个耳朵皱起来的无名小子后面,已经是将近八年以后了。 星期五晚上是斯坦纳街拳击场的开赛时间。好几个星期以来,我第一次在星期五晚上闲着没事干。于是我到了赛场,挑了一把离擂台不远的硬木椅子坐进去,静下心来看小伙子们戴着手套打来打去。比赛进行到差不多四分之一时,我发现在我前面两排处那对怪异的耳朵有点眼熟。 我当时没有马上认出他来。我看不到耳朵的主人,他正在看奇普里亚尼跟邦尼·克欧对打——那场比赛我错过了一大半。不过在等着下一对小伙子上场前的短短几分钟内,无名小子扭头对他旁边的人说了些什么。我看到了他的脸,认出了他是谁。 他没什么变化,也没什么进步。他的眼睛更迟钝了,嘴巴比我印象里的还要阴郁;脸依旧很白,不过粉刺可能少了一些。 他就在我跟擂台的正中间,认出他倒也不耽误我看表演。我可以越过他的头顶去看台上的小伙子们,而用不着担心他会溜出我的视线。 据我所知,无名小子没被通缉,至少大陆侦探社没通缉他。而且如果他只是扒手、骗子,或者只犯那些我们偶尔才会感兴趣的小罪的话,我会放他一马的。但抢劫就不能放过。我们社最主要的客户就是各种名目的保险公司,而这些日子以来,抢劫保单是保险业的重头戏。 比赛进行到一半时,无名小子走了,将近一半的观众也都走了。两名肌肉发达的重量级选手在台上像室友般客气地你来我往,没人在乎结果到底如何。于是我也跟着走了。 他单身一人,这种跟踪最省事。街上到处都是退场的拳击爱好者。无名小子向下走到费尔摩街,在一家小店吃了几片烤全麦面包夹培根,喝了杯咖啡,然后上了二十二路车。 他——我也一样——在麦卡利斯特街换了五路车,在波克街下车,往北走一个路口,回头朝西再走一个路口多一点,然后进了金门大道南边一家位于范内斯和富兰克林大道之间的修理店,上了楼。二楼和三楼是阴暗整洁的房间。 我眉头紧锁。如果在范内斯或者富兰克林大道下车的话,他完全可以少走一个路口,可他却坐到波克街又走了回去。或许是为了运动吧。 我在街对面晃荡了一小会儿,想看看前面的窗户里有没有什么情况出现。无名小子进去前黑糊糊的地方,现在还是黑糊糊的。很明显他的房间不在前面,或者他是个特别小心谨慎的人。我知道他没察觉到我在盯梢,那是不可能的,我占尽了天时地利。 大楼的正面看不到什么,所以我就从范内斯大道溜达下去看看后面。大楼一直盖到了红木街,一条狭窄的后街把街区切成两半。后面有四扇窗户亮着,可还是没能提供任何信息。那里有一扇后门,看起来好像是修理店的,我怀疑楼上的房客不可以用它。 我决定回家上闹钟并上床睡觉。路上我顺道去了社里,给老头留了张纸条: 跟踪无名小子,抢劫案高手,二十五到二十七岁,一百三十五磅,身高五英尺十一英寸,白脸、棕发、褐眼,厚鼻、折耳。波士顿人。有他的资料吗?会在范内斯和金门大道附近。 第二天早晨八点钟,我在离那小子进去的那栋楼有一个路口远的地方等他。大雨下个不停,不过我不在乎,我有黑色的双门跑车挡雨。这种车型看起来既威严又不招摇,很适合市内工作。金门大道这一带两边都是修车店和二手车店之类的,总有几十辆车在那儿转来转去,所以就算在那儿待一整天,也不用担心被人注意到。 其实也无所谓。整整九个钟头,我一直坐在车里,听雨打在车顶上的声音,等着无名小子出来,可连个人影也没看到。我没有任何吃的东西,只有法蒂玛烟。我不太确定他是不是把我甩了。他住在我盯的这个地方吗?还是我回家以后他也回他真正的住处了?干侦探这一行,悲观的猜测总会扰乱你的心神。不过我仍然把车停着没走,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前天晚上我的猎物进去的那扇脏兮兮的门。 那天晚上五点多一点儿,汤米·豪德——我们那位长着狮子鼻的办公室杂工找到了我,递给我一张老头写的字条: 据波士顿分社了解,无名小子是抢劫嫌疑犯,不过没有确切证据。真名据说是亚瑟·科里或者凯里。上个月有可能参与了波士顿滕尼克利夫珠宝店抢劫案。店员被杀,价值六万元的未镶嵌钻石被抢。两名匪徒的外貌不详。波士顿分社认为这个角度值得切入。他们授权我们监视。 看完后我把字条还给了小伙子——装着一口袋和工作相关的东西到处晃荡可不是闹着玩的。然后我问他:“你能给老头打个电话吗?让他派个人来替我,我得去吃点儿东西,早餐以后我就饿到现在了。” “想得美!”汤米说,“大伙儿都忙得很,一整天一个侦探也没看到。我真搞不懂你们这些人,就不能在口袋里装几块巧克力——” “你北极探险故事看多了吧?”我训斥道,“快饿死的人当然什么都吃,可如果只是一般的饿,谁会不停地往胃里塞糖?四处转转,看能不能帮我买两个三明治,一瓶牛奶。” 他很不高兴地看着我,然后那张十四岁的脸变得狡猾起来。 “我看啊,”他提议道,“你不如告诉我那家伙长什么样,住哪栋楼。我帮你盯着,你去好好吃一顿,怎么样?牛排、薯条、派、咖啡,随便吃。” 汤米一向有这种白日梦:等哪天碰上眼下这种情况,他就赤膊上阵,单枪匹马把一堆亡命之徒全收拾得服服帖帖。我看他一点儿机会都没有,虽然我愿意放手让他试试,但要是让老头知道了我把个孩子丢进流氓堆里,他准会宰了我。 所以我摇摇头。 “那家伙有四把枪,一把斧子,汤米,他会生吃了你。” “哼,你就骗小孩吧!你们侦探老说自己的工作别人做不了,那些混混才没那么厉害呢,要不然怎么会让你们抓到!” 这话倒是不假,所以我就把汤米请出跑车,请到雨里。 “一个牛舌三明治,一个火腿三明治,一瓶牛奶。要快点!” 不过他把东西买回来时,我已经不在那儿了。他还没完全消失,无名小子就从他租的房子门口出来了。他把外套领子竖起来挡雨,这会儿雨下得很大。 他从范内斯大道往南走去。 我把跑车开到转角时,他已经不见了。他不可能这么快就到达麦卡利斯特街,除非他跑到哪栋楼里头了。我赌红木街——那是一条窄窄的切开这段街区的后街。我开上金门大道,过了个路口,继续往南开,到了富兰克林大道跟红木街的交叉口时,刚好看到我跟的人进了一栋朝向麦卡利斯特街的大楼的后门。 我把车开得很慢,一边开,一边思考。 无名小子昨晚待的那栋楼跟他刚进去的这栋的后门都开向同一条后街,两栋楼隔街相望,中间的距离也不过半个多街区。要是无名小子的房间就在他那栋建筑的后面,而他又有望远镜的话,他就可以清楚地看见麦卡利斯特街那栋楼后面所有房间的窗户,没准儿还可以看到室内的大部分情况。 昨晚他多坐了一个路口的车,这会儿又看到他偷偷地溜进后门,所以我猜他昨晚是不想在这栋大楼能看见的地方下车。离他公寓较近的两站都在这栋楼的能见范围内。看来这小子是在盯这栋楼里的某个人,但又要避免被发现。 他现在已经进后门去找人了。这很好解释:前门上锁,但后门可能整天都开着,像很多大楼一样。如果不撞上管理员之类的人,无名小子是可以轻松进去的。无论他找的人在不在家,这小子进门的样子都显得鬼鬼祟祟的。 到底怎么回事我不知道,不过也没什么关系,眼前最迫切的问题是要找个最佳位置等他出来。要是他从后门出来的话,沿着红木街的下一个路口——在富兰克林大道和戈夫街之间——是我跟跑车该去的地方。不过他可没向我保证他会走后门,走前门的可能性相比之下会更大:大摇大摆地从大楼前门出来,比偷偷摸摸溜出后门更能避人耳目。我的最佳赌注是麦卡利斯特街跟范内斯大道的拐角处,在那儿我可以同时盯着前门和红木街的一端。 我把跑车慢慢开到拐角处,等他出来。 半小时过去了;四十五分钟过去了。 无名小子从前门台阶下来,朝着我走过来。他一边走,一边扣紧外套,翻起领子,缩着头躲避劈头浇下来的雨。 一辆拉着窗帘的黑色凯迪拉克旅行车从我后面开过来。我刚才在这个位置停车时觉得它是停在市政厅附近的。 凯迪拉克绕过我的跑车,漫不经心地开上了马路牙子,又滑了下来。在那么湿的路面上,它不知怎么竟然还在加速。 在雨中,凯迪拉克的一面窗帘突然哗地一下子撩了起来。 没遮没挡的窗口射出一串火蛇,是充满了怨气的小口径手枪声,一共七次。 无名小子的湿帽子从他的头上飘走了,像气球那样慢慢飞起,消失不见。 但这小子动作的速度可一点儿也不慢。他的外套下摆哗啦一扬,整个人往前一扑,跳进了一家商店的前门廊。 凯迪拉克开到了下一个转角,飞快地来了个急转弯,往富兰克林大道去了。我将跑车的车头对准同一个方向。 经过小子扑进的门廊时,我看了他一眼。他跪在地上,还在努力地往外掏被外套卡住的黑色手枪。他后面的门里出现了一张张兴奋的脸,但街上并没有骚动。现在大家都习惯了汽车噪声,对于不到六英寸的枪的火力,没人会在意。 等我到了富兰克林大道时,凯迪拉克已经超过我一个路口了。它猛地左转,上了艾迪街。 我开上土耳其街跟它平行前进。等我到了有两个街区大的杰弗逊广场时,我又看到了它,此时正在减速。又过了五六个路口,那车在斯坦纳街从我车前横着经过,近到我可以看清车牌号码。它现在开得不快不慢,车里的人已经确定可以脱身了,所以不愿意再因为超速而惹上麻烦。我隔着三个路口的距离跟着他们。 在他们火速逃离前几个路口时,我并没有露脸,所以这会儿我一点儿也不担心他们会怀疑到我。 在海特街靠近公园处,凯迪拉克停了下来,一名乘客下了车。那是个又矮又瘦的男人,奶油一样白的脸,黑眼睛,小小的黑色八字胡。他深色外套的剪裁和灰色帽子的形状都带有异国风情,手上还拿了根手杖。 凯迪拉克从海特街继续往前开,我没看到其他乘客。我在脑子里丢了枚硬币做决定,然后跟上了走路的人。根据车牌号码追查可疑车辆通常没什么结果,不过总有一线可能的。 我跟的人进了转角的一家小百货店打电话。我不知道他在里面是不是还做了其他什么事。过了一小会儿,一辆出租车开了过来。他上了车,出租车把他送到了侯爵旅馆。有个工作人员给了他七六一号房的钥匙,他进电梯时,我住了脚。 我在侯爵旅馆可是有很多朋友的。 我在二楼与底楼之间的夹层找到了安全主管杜兰,向他问道:“七六一号房住的是谁?” 杜兰是个头发花白的老前辈。不管长相、说话,还是行动都像个强势的银行董事长。以前他是中西部一个大城市的侦探组组长。有一次他对一个专撬保险箱的小偷严刑逼供,不小心杀了他。媒体原本就不喜欢杜兰,他们借此机会把他赶下了台。 “七六一?”他用爷爷的语气重复道,“我想是莫洛亚先生,你对他有兴趣?” “希望是这样。”我承认道,“你知道他的情况吗?” “知道的不多,他在这儿住了大概两个星期。我们去楼下查查吧。” 我们问了前台、总机、旅馆领班,还上楼问了几个打扫房间的女佣。七六一的房客是两个星期前住进来的,登记的名字是爱德华·莫洛亚,法国第戎市人;电话挺多的,但没有信,也没有人来访。他作息时间不定,小费给得很大方。旅馆里没人知道他是干什么的。 “冒昧问一下,你为什么对他有兴趣?”挖出这些事实以后,杜兰问道。这是他的说话风格。 “我还不太确定,”我实话实说,“他只是跟一个有问题的家伙有关联,不过他本人可能没问题。等拿到了具体资料,我马上联系你。” 如果我告诉杜兰,我看到他的客人光天化日之下在市政厅附近向一个枪手开枪,我可承担不起后果。侯爵旅馆号称是个高雅的地方,他们会把这个法国人赶到大街上,而过早惊吓他对我可没好处。 “请你一定告诉我们。你知道我们帮过你,你欠我们人情,所以如果有能够避免我们担恶名的消息,请你一定告诉我们。”杜兰说。 “一定,一定。”我答应道,“我能再请你帮个忙吗?从今天早上七点半开始,我就水米未沾了。能麻烦你盯着电梯,等莫洛亚出门的时候告诉我一声吗?我去趟烤肉馆,就是边上那家。” “没问题。” 去烤肉馆的路上,我找了个电话亭给社里打了一个电话,告诉了夜班人员凯迪拉克的车牌号码。 “查查单子,看看是谁的。” 答案是:H.J.彼得森,圣帕布罗市,注册为一辆别克敞篷车。 车牌号这条线索差不多就到此为止了。我们可以去查彼得森,不过我打赌,没结果的可能性更大。车牌号码只要被坏人利用了,追踪的难度堪比自由公债。 这一整天我都在饿肚子,这会儿进了烤肉馆,饥饿感终于可以尽情放纵了。大口吃肉的时候,我把这一天的事在脑子里转了转。我没怎么太花力气去想,不想坏了胃口,而且其实也没那么多可想的。 无名小子住的地方可以看见麦卡利斯特街的某些房子。他鬼鬼祟祟地去了其中一间。在他离开时,一辆一定是一直等在附近的车子朝他开枪。凯迪拉克里面有法国佬的同伙,也许一个,也许不止一个。他们是无名小子去的那房子的住户吗?他们是等着他过去,还是把他骗过去,计划在他离开时枪杀他?还是说他们盯前面而无名小子盯后面?如果真是这样,其中一方知道另一方在盯吗?还有,到底谁住在那儿? 我一个谜团也回答不出来,只知道法国佬和他的同伙好像不喜欢无名小子。 不管我饿得点了多少东西,最后也吃完了。之后我又回到了旅馆大堂。 经过总机时,有位总机小姐——就是红头发看来好像硬硬的大波浪的那位——朝我点了点头。 我停下来,想知道她是什么意思。 “你朋友刚接了个电话。”她跟我说。 “你听到了?” “嗯,有个男人在百老汇和凯尼街转角等他,要他快点去。” “什么时候的事?” “就是刚才。” “说名字了吗?” “没有。” “谢谢。” 我走到杜兰盯着电梯的地方。 “出来没?”我问。 “还没有。” “很好,那个红头发总机刚才告诉我他接了个电话,要到凯尼街跟百老汇的转角处和人见面。我得赶在他前头到那儿去。” 出了旅馆,我绕过转角,爬进跑车,开到法国佬要和人见面的那个街角。 他那天下午坐的那辆凯迪拉克已经在那儿了,不过换了个牌照。我经过的时候看了一眼里头的乘客——一个很壮实的四十几岁的男人,鸭舌帽都快挡住眼睛了,所以我只看到一张大嘴横在一个大下巴上。 我把车停好,没过多久法国佬就来了。他走路绕过转角,上了凯迪拉克。大下巴男人开车,他们慢慢开上百老汇,我跟在后面。 我们没开多远。再停下来时,凯迪拉克正好位于维也纳咖啡厅外面——这是附近的意大利餐厅中最俗丽的一家。 两小时过去了。 我猜测在维也纳咖啡厅吃饭的是无名小子,他离开时又会爆发枪战,把那天下午在麦卡利斯特街的庆祝仪式继续下去。我希望无名小子的枪这回不要又卡在外套里,不过我可没打算在二对一的枪战里帮他一把。 这次聚会看起来就像枪手决战。我认为这是一次私人火并。我只想在边上看着,等输赢定了之后,帮社里顺便捡点便宜,比如从活下来的人里逮一两个在逃犯。 我猜错了法国佬的猎物——不是无名小子,而是一男一女。他们背光站着,我看不清他们的脸。两个人出了维也纳餐厅的门,一秒钟也没耽误,马上上了出租车。 男的是个大块头,高大壮硕。女的在他旁边显得小巧玲珑——不过也说不准,不到一吨的东西在他旁边看起来都很小。 出租车从咖啡馆开走时,凯迪拉克跟了上去,我则跟在凯迪拉克后面。 追的时间并不长。 出租车拐进唐人街边上一个黑糊糊的路口时,凯迪拉克开始追上去,把它撞到了马路牙子上。 刹车声、吼叫声、玻璃破碎声、女人的尖叫声,一片嘈杂。有人在凯迪拉克和出租车之间的缝隙里跑动,两部车都在晃,又传来呻吟声、闷响声、骂人声。 一个男人的声音:“喂,你不能这么做,没事,没事!” 这声音听起来很蠢。 我把车开得很慢很慢,慢到简直不像是在朝着前头的混乱局面开过去。透过雨水和夜色,我使劲往前看,想在靠近时看出点儿名堂来,不过基本上什么都看不到。 在我离他们不到二十英尺远时,出租车靠马路那一侧的门砰的一声打开,一个女人弹了出来,双膝着地跪在人行道上。然后她跳起来,飞快地向马路上跑去。 我把跑车开向马路边,把门打开,窗户溅上了雨。女人经过时,我想看她一眼。要是她把打开的门当成邀请,我也不介意跟她谈谈。 她接受了邀请,笔直地冲向车子,好像知道我在等她似的。她的皮衣领上露出一张椭圆的小脸。 “救命!”她喘着气说,“快把我拉走,快!” 她说话有一点点外国腔,但太轻了,还不至于说是口音。 “不如——” 我闭上嘴,她戳我的东西是把短口自动手枪。 “好的,好的,快上车。”我催她道。 她低头弯腰上了车。我用胳膊勾住她的脖子,把她搂进我怀里。她扭来扭去——小骨架,肉乎乎挺有力气的身体。 我夺过她手里的枪,把她推到我旁边的坐椅上。 她的手指甲掐进我的胳膊。 “快点,快点!噢,求求你了,要快点啊!拉我到——” “你朋友呢?”我问。 “不管他!他跟他们是同伙!求求你了,快点啊!” 一个男人堵住跑车开着的门,是开凯迪拉克的那个大下巴。他的手攥住女人领子上的毛皮。 她想尖叫,但发出的咯咯声听起来像是脖子被割开了一样。我抡起从她那儿夺来的那把枪,猛砸那个男人的下巴。 他想跌进跑车里,但我把他推了出去。 在他的头撞到人行道前,我已经关好门,掉头回到街上了。 我们开走了。在转过第一个弯时传来两声枪响,不知道是不是朝我们开的。我又转了几次弯,凯迪拉克没再出现。 目前为止是没事了。我一开始是盯无名小子,为了莫洛亚甩了他;这会儿又放了莫洛亚,想看看这女的是谁。我不知道这一场混乱到底是怎么回事,不过我好像开始意识到是针对谁的了。 “上哪儿?”我马上问。 “回家。”她说,给了我一个地址。 我心甘情愿地向那里开去:正是今晚早些时候无名小子去的麦卡利斯特街公寓。 我们没在路上浪费一丁点儿时间。不管我的同伴是否知道,但我知道这场游戏里的其他玩家都清楚这个地址。我想赶在法国佬和大下巴之前抵达。 一路上我们谁都没说话。她缩成一团靠着我,一直在哆嗦。我直视前方,盘算着怎么才能让她请我进去。很遗憾没留住她的枪——我把大下巴推出车外时,枪也掉出去了。要不然的话,如果她不请我进门,稍后我还可以拿这个当借口登门拜访。 结果我白担心了一场,她并没有请我进去——她坚持一定要我跟她一起进去;她给吓傻了。 “你不会离开我吧?”我们开上麦卡利斯特街时,她求着我问,“吓死我了,你可不能走,要是你不跟我进去,我就跟你走。” 我非常愿意进去,不过我可不想让留在外面的跑车告诉别人我在这里。 “我们绕过转角停好车,我就跟你进去。”我跟她说。 我开车绕过那个小区,四处找那辆凯迪拉克,不过没看到。我把跑车停在富兰克林街,然后向麦卡利斯特街公寓走去。 她拉着我在雨中跑。雨小了,现在已经是毛毛细雨了。 她拿出钥匙去开前门,手抖个不停,对不准锁孔。我接过钥匙把门打开,坐电梯到了三楼,没看到人。她领着我向一扇靠近大楼后边的门走去,我又一次帮她开了锁。 她一手拉着我的胳膊,一手伸进去啪的一声打开了过道上的灯。 等她开始叫了,我才知道她在等什么。 “法兰娜!法兰娜!噢,法兰娜!” 一只小狗闷叫了一声来回答,但没见狗的踪影。 她张开两臂抱住我,想钻进我湿乎乎的怀里。 “他们在这儿!”她叫道,声音又干又细,恐惧到了极点,“他们在这儿!” “应该有人在这儿吗?”我问道,把她拽到侧面,免得她挡在我跟走廊对面的两扇门中间。 “没有,就我的小狗法兰娜,可是——” 我把我的枪从口袋里拉出来一半又推回去,只是想确定等我要用它的时候,它不会卡住。同时我用另一只手甩开女人的胳膊。 “你待在这儿别动,我去看看你有没有客人。” 我向最近的门走去,脑中响起一个七年前的声音——路·马埃尔的:“他枪法准,而且是个彻底的疯子,完全不考虑会不会出事,或者根本不怕出事。” 我伸出左手拧开第一扇门的把手,用左脚把门踢开。 什么事也没有。 我伸出手摸摸门框周围,找到开关,把灯打开。 一间整齐干净的客厅。 房间另一端一扇开着的门后面传来法兰娜的闷叫声。现在它叫得又高亢又兴奋。我向门口走去,借着这个房间的灯光能看到隔壁房间,感觉挺平静的,也没人。我走进去,开了灯。 狗叫声从一扇关着的门后传出来。我走过去,把门打开。一只深色的毛茸茸的狗汪汪地叫着跳到我腿上。我攥住它毛最厚的部位,把它举起来,它边叫边挣扎着。灯光照到它身上,是紫色的——像葡萄一样紫藏书网!一只染成紫色的狗! 我左手把这只又叫又挣扎的人工染色猎狗从我身上推开一点,继续向下一个房间走去——卧室,空的,衣柜里也没有藏人。我又去了厨房和厕所,也是空的。房子里没人,这只紫狗是今天早些时候被无名小子关起来的。 我抱着小狗,带着我的报告回头去找那女人。穿过下一个房间时,我看到一封开了口的信,地址朝下扔在桌上。我把信翻过来,信封和信纸很时髦,收信人是伊内丝·亚蒙女士。 这场聚会好像开始国际化了。莫洛亚是法国人,无名小子是美国波士顿人,小狗有个波西米亚名字(几个月前我逮了个做假币的捷克人,我记得她就叫法兰娜),还有伊内丝,我想不是西班牙就是葡萄牙名字。我不知道亚蒙是哪国的姓,不过毫无疑问她是外国人,而且我觉得不是法国人。 我回到她身边,她一动没动。 “看起来好像没事,”我对她说,“小狗给关进衣柜里了。” “这儿没人?” “没人。” 她两手揽着狗,抱着它毛茸茸脏兮兮的头,用我听不懂的语言亲昵地跟它说话。 “你朋友——今晚跟你吵架的那些人,知道你住在这儿吗?”我问。 我很明白他们知道,但我想看看她知道些什么。 她丢下狗,眉毛皱起来,好像已经忘了它似的。 “这我可不知道,”她慢慢地说,“不过有可能啊,要是他们知道的话——” 她哆嗦了一下,鞋跟一碰地面,狠狠一推关上了客厅的门。 “他们今天下午可能来过这儿,”她接着说,“法兰娜以前也把自己关起来过,可我还是担心。我胆子很小。现在这儿没人了?” “没人。”我再次向她保证。 我们走进客厅,她摘下帽子,脱下深色披风时,我才第一次仔细地看了看她。 她比中等身高要低一些,深色皮肤,大约三十岁,穿一件橘黄色裙子。她的肤色很像印第安人,露出来的棕色肩膀很圆润,有点溜肩;手和脚都很小,手指上戴满了戒指。她的鼻子又细又弯,嘴唇丰满红润,睫毛又长又浓,眼睛极为细长。她的眼睛是深色的,不过透过那窄窄的细缝实在看不出颜色,只是从又浓又厚的睫毛中透出两道暗光。她绸子一样的黑发这会儿乱蓬蓬的,一串珍珠项链挂在黝黑的胸前,耳环是黑色的铁,设计成特殊的条状物,在她脸边晃荡。 整体看来,她是个古怪的妞儿,不过我可不想让人认为我的意思是说她不漂亮。她很美,就是有点怪。 她把帽子和披风扔到一边,哆嗦着,雪白的牙齿咬住下嘴唇。趁她去房间另一头开电暖气时,我把枪从外套口袋换到长裤里,然后脱下外套。 她出去了一秒钟,回来时捧了个青铜托盘,上面是一夸脱容量的棕色酒瓶和两个平底大酒杯。她把托盘摆在靠暖气的小茶几上。 她倒的第一杯酒离杯口不到半寸。她把另一杯几乎倒满时,我叫住了她。 “够了。”我说。 是白兰地,很容易入口。她把自己那杯一下子灌了下去,晃了晃赤裸的肩膀,心满意足地叹了口气。 “你肯定认为我是个疯子,”她笑着对我说,“素不相识的,在大街上就对你投怀送抱,不仅占了你的时间,还给你惹了麻烦。” “没有啊,”我脸不红心不跳地撒着谎,“我觉得作为一个从来没经历过这种事情的女人,你还是很冷静的。” 她把一条罩了椅套的短板凳拉向电暖气,这样伸手就能够到摆了白兰地的那张桌子。她坐下来,点头示意我坐到旁边。 紫色狗跳进她怀里,她把它推下去,它又跳回来。她用拖鞋尖狠狠地朝它肚子踢去。狗呜呜地叫着,爬到房间对面的一张椅子底下。 为了躲开窗户,我在房间里绕了一圈才过去落座。窗帘拉着,不过不够厚,如果刚好坐在窗户旁,又有副望远镜的话,无名小子还是可能看到整个屋内的情况。 “我特别容易失去冷静,真的,”我在她旁边坐下时,女人说,“我是个胆小鬼,特别担心,而且还养成了习惯。都是我男人害的——前夫。我应该告诉你这些,你都拔刀相助了,我应该跟你解释一下,而且我也不希望你误会。” 我装出一副相信她的傻样,不过她讲的话我一句也没打算相信。 “他忌妒心重得简直像个疯子。”她继续用低低的柔和的声音说。她的英语还是有点儿怪,但又说不上是外国口音。“他上岁数了,整个人都不对劲。天哪,他派来的这些人!有一次还有个女的。今晚的那个男人也不是头一回出现。我不知道他们——他们想干什么。杀我,还是把我弄残废,还是毁容……我不知道。” “跟你一起坐出租车的那个男的也是他们一伙儿的?”我问,“他们动手时,我在你们后面,我看到有个男的跟你在一起。他是他们的同伙吗?” “没错!当时我不知道,不过现在想想应该是。他没保护我,只是装模作样。” “你找过警察盯你丈夫吗?” “什么?” “报过警吗?” “报过啊,可是——”她耸耸棕色的肩膀,“不声张还好,否则更坏事。在水牛城就是那样,而且他们……他们罚我丈夫钱,罚他一千块,这跟忌妒心有什么关系?而且我……我受不了报纸上登的那些话,都是取笑的。结果我非离开水牛城不可。没错,我是曾经找警察盯过他一次,不过我再也不这么干了。” “水牛城?”我想多打听点消息,“我在那儿待过一段时间,我住在新月大道。” “噢,对,离特拉华公园挺近的。” 说的是没错。不过即使她知道水牛城,也不表示她讲的其他故事就不是编的。 她又倒了些白兰地。我快速地说着话,这样就能避免喝下去太多酒,我可是肩负重任的。她喝得跟先前一样多。喝着喝着,她又拿出个漆盒请我抽烟。细细的香烟,用黑纸手工卷的。 我没抽几口。那烟尝起来、闻起来、烧起来都有一股火药味。 “你不喜欢我的烟?” “我是老派男人,”我在青铜盘上把烟捻灭,抱歉地对她说,然后把手伸进兜里摸我自己的那包,“烟草对我来说已经足够了。你在这些鞭炮里放了什么?” 她笑起来,笑得很乖巧,很可爱。 “实在抱歉,很多人不喜欢,我把印度香跟烟叶混在一起了。” 我没什么可说的。一个能把狗染成紫色的女人,这样做一点儿也不意外。 就在这时,狗在椅子底下动起来,爪子挠着地板。 棕色女人扑到我怀里,两只胳膊圈住我的脖子。近距离看她由于恐惧而睁开的眼睛,原来颜色一点儿也不暗,是灰绿色,黑色是她浓密睫毛的阴影。 “是狗,”我跟她保证道,把她推回到她那头的板凳上,“只是狗在椅子底下扭来扭去而已。” “噢!”她长出了一口气,放下心来。 我们又得再来一轮白兰地。 “你瞧,我真是胆小鬼,”第三杯烈酒进肚后她说,“不过,噢,我身上的麻烦实在是太多,没疯已经是万幸了。” 我可以跟她说,她离疯本来就没多远了,用不着强调。不过我只是点点头表示同情。 她又点了一根烟,刚才那根因为太激动掉到了地上。她眼睛又变成正常的黑缝了。 “真不好意思,”她那样笑的时候,棕色脸颊上酒窝若隐若现,“对一个连名字和其他什么统统都不知道的男人,我就这样投怀送抱。” “这好办,我姓杨,”我撒了个谎,“如果你想买一箱苏格兰威士忌的话,我会给你一个印象深刻的价格。叫我杰瑞就行,大部分我愿意抱在怀里的女士都这么叫我。” “杰瑞·杨,”她自言自语地重复着,“这名字好。所以你就是那个私酒贩子了?” “不是‘那个’,我只是其中一个。这儿可是旧金山。”我纠正道。 后面的事情就不好办了。 这棕色皮肤的女人各方面都很可疑,但她受的惊吓是千真万确的。她确实吓傻了,肯定不想一个人待在家里。她想把我留在那儿,要是还有哪个大下巴朝她撞过来,我好帮她挡住。她肯定在想怎么对我动之以情,她这种人就是这样。所以她一定会使出浑身解数勾引我。矜持啊,清规戒律啊,对她都没用。 我也有个想法:一等结束的锣声响起,我就领着这个宝贝,还有她的几个同伙进市立监狱。所以我不能对她动情,这是我能想到的一大堆理由中最好的一个。 我很愿意在她家里待下去,等着好戏上场——那房子看起来就像是下一场戏的现场。不过我自个儿的游戏我得更上心一些。让她发现她只是戏里的一个小配角是万万不行的;我得让她以为我不走纯粹是为了保护她。换成别的男人,他们可能就把自己装成侠客了,英雄救美,而不居功自傲。但我看起来就不是那样的人,也不会装。我得保护她,还不能让她猜到我的兴趣不在她。这可真不容易。她实在太他妈的直接了,而我又灌了太多白兰地。 我不会骗自己说她这样对我是因为我长得帅或者个性迷人。我只是个长着粗壮胳膊和大拳头的男人,而她正处在危险中。在她心目中,我的名字叫做“保护伞”,没别的;我就是用来放在她和麻烦之间的那个障碍。 还有个问题:我不是小孩子,也不是老头,所以不会因为有个女人长得还不至于让人想戳瞎自己的眼睛,就对她产生激情。我是个四十岁左右的中年人,这种年纪的男人会把女人的内在美,比如亲和力等置于外表之上。这个棕色皮肤的女人让我很不自在:她太自负,做事又太没格调,想把我当成乡下人使唤。但除了这些以外,我基本还是血肉之躯。论身材,论脸蛋,这女人都是一流的。我的确不喜欢她,我想现在就把她关进牢里。但如果不承认我对她动心了,那我就是个骗子——她那样依偎着我,挑逗我,再加上我喝了那么多白兰地。 事情真难办,不是说的。 有好几次我都忍不住想夺门而逃。有一回我看了看表,两点零六分。她满是戒指的棕色小手伸向我的表,把它给推回兜里。 “拜托,杰瑞!”她声音里的真诚是真的,“你不能走,你可不能把我一个人扔在这儿。这样真的不行,你走我也走,跟着你上街。你可不能把我留在这儿任人宰割。” 我又坐下来。 几分钟以后铃声大作。 她马上散了架,瘫在我身上,两只赤裸的胳膊箍得我透不过气来。我拼命扯开她,好开口讲话。 “哪儿的铃?” “前门,别管它。” 我拍拍她的肩膀。 “乖乖去开门,看看是谁。” 她的胳膊箍得更紧了。 “不行!不行!不行!他们来了!” 铃声又响了起来。 “开门去,”我坚持道。 她的脸平贴在我的外套上,鼻子像是要扎进我胸膛里。 “不行!不行!” “好吧,那我去开。”我说。 我挣开她,站起来进入走廊。她跟着我。我再次想说服她应门,可是她不肯,不过也没反对我开口说话。不管谁在楼下,要是以为这女人是单独一个人,对我来说会更有利。但她死活不开口,我也无计可施。 “什么事?”我通过对讲机说。 “你他妈是谁啊?”一个粗哑低沉的声音问。 “你想干什么?” “我要跟伊内丝讲话。” “有话跟我说,”我提议道,“我会转告她。” 女人拉住我一只胳膊,耳朵紧贴在对讲机上。 “是比利,”她小声说,“让他走。” “你走吧。”我传了话。 “什么?”声音变得更粗更沉,“你是自己开门,还是要我砸进去?” 这问题可不是开玩笑。我没征求女人的意见,伸手按了钮,开了楼门。 “欢迎。”我对着对讲机说。 “他马上上来,”我跟女人解释道,“你是要我站在门后,他一进来就揍他一顿,还是你先跟他聊聊?” “别揍他!”她失声喊道,“是比利呀。” 正合我意,我本来也没打算揍他,至少得等弄清楚了他是谁、干什么的。我只想看看她会怎么回答我。 比利不一会儿就上来了。他按门铃时我打开门,女人站在我旁边。他没等人请,门还没开一半就挤了进来,对我怒目而视。这人的块头可真大! 大块头、红脸、红头发;不管从哪个方向量,他的数据都很惊人,可没有一个部位是胖的。他鼻子掉了皮,一边脸被抓伤,另一边肿了起来;没戴帽子的脑袋上红头发乱成一团。 他的外套有个口袋被扯掉了,一只扣子吊在六寸长的断线上。 正是和女人一起坐出租车的那个大块头。 “这浑蛋是谁?”他问道,一只大爪子向我伸过来。 我知道这女人是疯子,如果她想把我喂给这个遍体鳞伤的巨人,我不会惊讶的。但她没有;她握住他的手,安抚起来。 “别那么凶,比利,他是我们的朋友。要不是他帮忙,我今天晚上可逃不掉。” 他板起脸,又放松下来,两只手抓住她的手。 “你跑了就好,”他声音嘶哑地说,“要是在大街上,我会厉害得多,但出租车里没我活动的空间,有一个人还打了我的脑袋。” 这可太他妈的好笑了——女人自己溜走,留下他孤身奋战,可这个大号的小丑还在为保护不周而道歉。 女人把他领到客厅里,我跟在后头。他们在板凳上坐下,我挑了张椅子,避开无名小子现在一定在盯着的窗户。 “到底出了什么事,比利?”她伸手摸摸他抓痕累累的脸,“你受伤了。” 他咧嘴一笑,露出害羞又高兴的模样。我本以为他的脸肿了,原来只是含了一大块烟草。 “我也没弄清楚,”他说,“有个家伙打了我的脑袋,我就昏过去了,两个小时后才醒过来。出租车司机没帮着打架,但他是个好心人,也知道谁会给他车钱。他没大惊小怪,直接把我拉到了一个不会通风报信的医生那儿。医生把我治好了,我就到这儿来了。” “你看清那伙人里面有谁了吗?”她问。 “当然!我看到他们,摸到他们,搞不好还尝到他们了呢。” “几个人?” “就两个。大块头长了个大下巴,小个子拿了根魔术杖。” “没有其他人吗?没有一个又高又瘦的年轻人?” 那应该是无名小子,她以为他跟法国佬合作呢。 比利摇摇他乱蓬蓬、伤得很严重的脑袋。 “没有,就他们俩。” 她皱起眉,咬着嘴唇。 比利侧头看我,表情在说:“滚吧。” 女人看到了这一眼。她在板凳上扭了扭,把手放在他头上。 “可怜的比利,”她喃喃地说,“为了救我头都快给打烂了。按理说应该在家里养着,可我还把他留在这儿说话。你走吧,比利,等明天早上你可怜的头好些了,再给我打电话?” 他的红脸黑下来,对着我龇牙咧嘴。 她笑起来,轻轻拍了拍他含着烟草而鼓起来的脸颊。 “不要忌妒杰瑞嘛!杰瑞爱上了一个黄白混血的女士,很专一的。他对黑女人一点儿也不感兴趣。”她朝我挑衅地笑笑,“不是吗,杰瑞?” “不是,”我否认道,“再说了,所有女人都黑。” 比利把嘴里的烟换到抓伤的那边脸,拱起肩膀。 “你这见鬼的玩笑是啥意思?”他吼道。 “什么意思都没有,比利,”她对他笑着说,“只是说着玩儿。” “是吗?”酸酸的刻薄的味道——我开始感到他不喜欢我,“呃,跟你这小胖朋友说,他有什么狗屁笑话就留在自己肚子里好了,我不想听。” 事情很明显,比利想打架。女人本想把他抓得紧紧的,打发掉就好了,但这会儿她只是笑笑。要想了解她这么做的理由会是白费工夫,她疯了。也许她觉得我们两个男人不够友好,不能一起听命于她,所以她就打算让我们打一架,看谁有能耐干掉对方,谁赢了她就跟谁。 打一场架看起来是在所难免。一般情况下我是喜欢和平的,为了好玩而打架的日子已经过去了。我现在经历得太多,没有新鲜感了,即使打输了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不过我可不会因为大块头的肌肉比我多就打退堂鼓。和大块头打架这方面,我一直运气很好。他今晚已经被恶揍过一顿,估计火力会小一些。如果可以的话,我想在这间房里多待一会儿。要是比利想来场肉搏战——他看起来的确想这么做——我也不反对。 要惹他发火很简单:不管我说什么,他都会挑毛病的。 我朝他的红脸咧嘴一笑,然后对女人庄严地建议道: “你要是把他浸到蓝色里,我看他会变得跟那只小狗一样紫。” 这话听起来很蠢,不过肯定能达到目的。比利跳起脚来,大手攥成拳头。 “我要跟你散个步,”他下定决心,“外头地方大。” 我站起来,用脚把椅子踢回去,然后引用“红头”伯恩斯的话对他说:“只要离得够近,就会有地方。” 他这种人不用说太多话,我们开始你来我往。 先是拳头。他用右拳打我脑袋,我低下头左一拳右一拳地打他的肚子。他咽下了正在嚼着的烟,不过没弯腰。大块头很少像他们看起来那么壮,但比利是名副其实。 他根本不知道怎么打架;他以为打架就是站在那儿,对着别人脑袋出拳——左、右、左、右。他的拳头跟字纸篓一样大,在空气里嗖嗖地响。不过他一直瞄准头部,而那是最容易避开的部位。 我的地方足够我冲向他再撤回来。我就那么办了。我先是猛捶他的肚子,再击打他的心脏,然后再擂他的肚子。我每揍到他一下,他就高一寸,重一磅,同时多加了一个马力。我打人的本领可不是儿戏,可这座人山不管怎么被我揍,即使被逼得咽下那么一大口烟草,肉眼看起来他都没什么事。 我对自己打架的本事还是有着合理的自信的,可令我失望的是,这个大块头任凭我使尽看家本领也没哼一声。不过我不气馁,他不可能一直撑下去。我定下心来,一拳接一拳稳稳当当地揍他。 他打到我两次。一次是在肩膀上,那记重拳打得我转了半个圈。他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办,往错误的方向进攻,结果失了手,被我躲开了。另一次他捶到我脑门上,幸亏有椅子挡着我才没倒下。我很疼,不过他一定更疼——脑袋的痛觉总比手指头要迟钝。他再次包抄过来时,我闪开了,顺便给他脖子上留了点儿纪念品。 比利站起来,女人微黑的脸出现在他肩膀后方。她的眼睛在浓浓的睫毛后面闪闪发光,嘴巴张开,一口雪白的牙齿也闪闪发光。 后来比利不耐烦打拳击了,开始转向摔跤,还使些小花招。我是宁可继续用拳头,但也没办法,他是这出戏的主角。他攥住我的手腕,猛扯一下,我们就胸对胸撞上了。 他对摔跤知道的不比拳击多多少,但他不需要知道,他的大块头足够跟我玩下去了。 我们滚在地上时,我被压在了下面。我使出了全身力气,可还是弄不开他。我用了三次剪刀腿,但他个头实在太大,我的短腿根本没法夹住他。他逗小孩似的把我甩开。想在他腿上耍什么花招是没用的,人类所有的制伏术全都应付不了他,他的胳膊跟我的腿一样壮。最后我决定放弃尝试。 所有招数在这怪物身上都不起作用,他超过了我的能力范围。能用剩下来的所有力气防止他把我弄瘸,我就很满意了。我唯一的机会只能是智取。 他把我扔出去了很多次,然后我的机会来了。 我平躺在地上,除了身体正中央的一两根肠子外,全身都给挤扁了。他跪骑在我..身上,两只大手紧紧箍住我的脖子。 这下他可错了! 掐人不是这种掐法,特别是在对方的手没被绑住,而且还知道手的力量要比手指大的时候。 我对着他的紫脸笑,并抬起手来,两手各抓住他一根小拇指。这可不是做梦。我累垮了,他没有,不过任谁的小拇指都没有别人的手劲大。我把两根小拇指往后扳,它们一起断了。 他怪叫起来。我又抓住下面两根——无名指。 其中一根啪地断了,另外一根在他松手时也会断掉。 一转身,我朝他脸上打去,挣扎着从他两膝底下钻出来。我们两个同时站起身。 门铃响了。 女人脸上观战的兴致被恐惧取代了,她用手指堵住嘴。 “问问是谁。”我跟她说。 “是——是谁啊?” 她的声音又平又干。 “凯尔太太。”声音从走廊传来,字字尖锐而又义愤填膺,“你必须马上停止折腾!房客都在抱怨,这也难怪!什么时候了还这么闹腾!” “是房东太太。”棕色皮肤的女人小声说,接着放开嗓门,“对不起,凯尔太太,我们不会再吵了。” 隔着门传来两声不屑的哼声,然后是逐渐走远的脚步声。 伊内丝·亚蒙皱起眉看着比利。 “都是你。”她怪他道。 他看起来很不好意思,先看看门,又看看我。看着我时,紫色又回到了他脸上。 “对不起,”他嘟囔道,“我跟这家伙说了出去解决。我们现在就出去,不在这儿闹了。” “比利!”她的声音尖起来,似乎她的话就是圣旨,“你现在就走,出去找人治好你的伤。我可不想因为你没打赢就一个人留在这儿送死!” 大块头来来回回地踱着步子,不敢看她,一副凄惨至极的模样,不过他还是倔犟地摇了摇头。 “伊内丝,不行,”他说,“我跟这家伙没完。他弄断了我的手指头,我得打烂他的下巴才行。” “比利!” 她的小脚在地上跺了一下,蛮横地看着他。他看起来想马上求饶,但他坚持住了。 “没法子,”他重复道,“没别的法子。” 她不再生气了,温柔地对他笑起来。 “亲爱的老比利。”她嘟囔着,然后穿过房间走到角落里的一张书桌前。 她转过身时,手里多了一把自动手枪,枪口对着比利。 “猪头,”她像猫一样吐了口气,“马上给我出去!” 红脸男人脑筋迟钝,他花了整整一分钟才意识到他爱的女人正拿着枪在逼他走人。这个大块头傀儡早该知道他那三根断指已经把他废了。他又花了一分钟才让脚动起来,迷惑不解地慢慢向门走去,对正在发生的事还是半信半疑。 女人亦步亦趋地跟着他。我抢过去开门。 我拧开门把手,门猛地向里推进来,把我撞到对面的墙上。 门口站着爱德华·莫洛亚和那个被我打中下巴的男人,两人都拿着枪。 我看着伊内丝·亚蒙,不知道面对这种情况她会多疯狂。她没我想的那么疯狂。她的尖叫声跟她手枪撞到地板的声音同时发出。 “啊!”法国佬说,“两位绅士要走啊?我们能有幸留下他们吗?” 大下巴男人就没那么礼貌了,他那下巴这会儿因为我那一拳而显得更大了。 “退后,混账!”他命令道,弯腰拾起女人掉了的手枪。 我还握着门把手,缩手以前轻轻扭了一下。要是我需要帮助而帮助的人也来了的话,我希望他跟我中间的锁越少越好。 然后比利、那女人和我鱼贯退入客厅。莫洛亚和大下巴都因为出租车战役而挂了彩。法国佬一只眼睛睁不开,眼圈肿得发亮。他的衣服又脏又皱,不过他还是穿得趾高气扬的,手里也还拎着手杖,夹在没拿枪的那条胳膊下面。 莫洛亚伸出手来搜比利和我是否带着武器时,大下巴用他自己的枪和女人的那把指着我们。莫洛亚发现了我的枪,拿去装进了他兜里。比利没武器。 “能否麻烦你们后退到墙边,贴着站好吗?”搜完身后,莫洛亚问道。 我们顺从地往后退。我发现我的肩膀碰到了窗帘,于是我压住窗帘,贴在窗框上,转身时把窗帘拉开一些,露出一尺左右的窗户来。 如果无名小子在监视的话,他应该可以清清楚楚地看到法国佬——今晚上早些时候朝他开枪的男人。我就把这事儿交给那小子了。走廊门的锁已经打开,要是小子能进到楼里,费不了多大力气就可以一路进屋了。我不知道他扮演的是什么角色,不过我希望他会帮我们,不让我失望。如果所有的当事人都在这间屋子里聚齐,也许谜底很快就会揭晓了。 同时我也尽可能躲开窗户,无名小子有可能决定从马路对面开火。 莫洛亚看着伊内丝。大下巴的两把枪指着我和比利。 “我英文不太好,”法国佬嘲弄地对女人说,“所以当初你说要见面,我以为你说的是新奥尔良,没听出来你说的是旧金山。对不起,我犯了个低级错误;对不起,让你等了这么长时间。不过现在我来了,我那份儿你准备好了吗?” “没有,”她伸手做两手空空状,“被无名小子拿走了,从我身上全拿走了。” “什么?”莫洛亚收起了嘲弄的笑容,也不用杂技团的口音说话了,能睁开的那只眼睛气得发亮,“怎么可能呢,除非——” “他怀疑我们,爱德华。”女人的嘴恳切地哆嗦起来,眼睛在恳求信任,而她正在撒谎,“他跟踪我,我到那儿的第二天他也到了。他把所有东西都拿走了,我不敢等着见你,怕你不相信,你不会——” “不可思议!”莫洛亚非常吃惊,“我们——我们演了那些戏以后,我坐第一班火车南下,无名小子会神不知鬼不觉地也上了那班车?不可能!再说他怎么能在我之前跟你见面?你耍我呢,我的小伊内丝。你跟无名小子是见面了,这我信,不过不是在新奥尔良,你没去那儿,你来旧金山了。” “爱德华!”她抗议道,伸出棕色手指拉拉他的袖子,另一只手放在喉咙上,仿佛说话很困难,“你不能这么想!波士顿那几个星期还没证明这是不可能的吗?我会为无名小子那样的人——或者任何其他人——背叛你吗?你应该知道我的为人,不是吗?” 她是个演员,姿态动人,楚楚可怜——你还可以用任何你喜欢的词来形容,包括“危险”。 法国佬把袖子从她手里拽出来,往后退了一步。他小小的八字胡底下,嘴巴外侧一圈变白了,下巴肌肉鼓了起来,那只好眼睛露出担忧的神色。她已经打动了他的心,只是还没完全征服。不过好戏才刚刚开始。 “我不知道该怎么想,”他慢慢地说,“要是我弄错了的话——我必须先找到无名小子,才能弄清真相。” “用不着费事了,兄弟,我来了!” 无名小子站在走廊门口,两手各攥一把黑色左轮手枪,两把枪的保险都打开了。 一个挺美的画面。 无名小子站在门口。他是个二十出头的瘦小子,面孔浮肿,下巴松松垮垮的,眼神呆滞,这让他看起来更邪恶。他手里待发的枪指着所有人,或者一个人也没指,看你怎么认为了。 棕色皮肤的女人两手捂着脸,眼睛大睁,连灰绿色都显出来了。先前我在她脸上看到的恐惧跟现在比起来根本不算什么。 还有法国佬。无名小子一说话,他马上转向门,枪指着小子,手杖还夹在腋下,脸紧张得发白。 还有大下巴,身体半侧着,扭过头去看门,一把枪跟着转了过去。 还有比利——伤痕累累的大号塑像。自从伊内丝·亚蒙开始拿枪逼他出门,就再没说过一句话。 最后就是我了。我不像躺在家里床上那么舒服,不过也不至于歇斯底里。我对目前的发展还是挺满意的。房间里风雨欲来,但我跟在场的人都不熟,所以也不在乎哪个会出事。就我本人来说,我希望能毫发无损地逃出去。其实很少有人是被别人杀死的,突然死亡的人大多数都是自找的。不管经历了什么火爆场面,我应该都是生还者之一,而且我还希望可以把大部分没死的人都送进牢里。 不过目前看来是有枪的人在控制一切——无名小子、莫洛亚跟大下巴。 无名小子先开口了,声音好像哀鸣,从他厚厚的鼻子里传出来,很难听。 “这里可不像芝加哥啊,不过我们终于聚齐了。” “芝加哥!”莫洛亚大叫,“你没去芝加哥!” 无名小子对着他冷笑。 “你去了?她去了?我去那儿干什么?你以为我跟她背着你跑了,对不对?要是她没对我像对你一样捣鬼——就像咱们三个对那傻子一样——我们俩是会一块儿逃跑的。” “也许吧,”法国佬说,“不过你可别指望我相信你和伊内丝不是朋友。今天下午我不是还看到你从这儿离开吗?” “你看到我了,没错。”无名小子同意道,“要是我的枪没卡在外套里,你就什么也看不到了。不过我现在对你也没什么怨言。我以为我被你们俩甩了,就像你以为我跟她甩了你一样。一路来这儿听了这些事之后,我现在全明白了。她把咱们俩都耍了,法国佬,就像咱们耍了那傻子一样。你还没弄明白吗?” 莫洛亚慢慢地摇摇头。 这段对话很刺激,因为讲话的两个人都举着枪。 “听着,”无名小子不耐烦地说,“我们说好了在芝加哥三人平分的,对不对?” 法国佬点点头。 无名小子继续道:“可她跟我说,她会在圣路易等我,把你甩了;但她又把你骗到新奥尔良见面,把我甩了。其实她把咱们俩都甩了,自己拿着东西来了旧金山。 “咱们是一对傻子,法国佬,没必要再打了。货是够多的,分两份儿我们都能多拿一点。我觉得啊,咱们就把过去忘了,货一人一半。不过我可不是在求你,我是提议。你要是不愿意的话,那就去死吧!你是知道我的,即使死我也得跟你或者其他什么人拼个你死我活。你看着办吧!” 法国佬好一会儿没吭声。他已经改变主意了,不过他不想答应得太快而使自己处于下风。我不知道他信不信无名小子的话,但他信无名小子的枪。打开了保险的左轮开枪的速度可比没有击锤的自动手枪要快多了。无名小子在这一点上占了上风,他那副什么都他妈的不在乎的模样击垮了法国佬。 最后莫洛亚询问地看了看大下巴,大下巴舔了舔嘴唇,没说话。 莫洛亚又看了一次无名小子,然后点点头。 “你说得对,咱们就这么办吧。”他说。 “很好!”无名小子并没有从门边走开,“这些混混又是谁?” “这两个,”莫洛亚朝我和比利点点头,“是咱们伊内丝的朋友。这个,”他指着大下巴,“是我的一个朋友。” “你是说你们俩是一伙儿的?这我无所谓。”无名小子声音轻快,“但你知道,他那一份得从你那儿分,我拿一半,不讲价。” 法国佬皱起眉,但他点了点头表示同意。 “一半归你,如果我们能找到的话。” “用不着为那个头痛,”小子劝他说,“东西就在这儿,我们会找到的。” 他收起一把枪,进了房间,另一把枪看似随意地垂在身体的一边。他穿过房间面对女人时,小心提防着不让大下巴和莫洛亚走在他后面。 “东西呢?”他质问道。 伊内丝·亚蒙用舌头舔了舔红嘴唇,让嘴角放松一点,眼神温柔地看着无名小子,然后开始演戏。 “咱们哪个不是一样坏,小子?咱们都——咱们每个人都想独吞。你跟爱德华已经放下过去了,难道我犯的错误比你们更多?东西是在我手里,可它们不在这儿。你能等到明天吗?到时候我去拿。咱们可以分三份,跟以前说好的一样,好吗?” “不可能!”无名小子的声音斩钉截铁。 “这公平吗?”她请求道,下巴轻轻地抖着,“在这场背叛中,难道就我有过错,你跟爱德华都是清白的?难道你们——” “你完全理解错了,”无名小子跟她说,“我和法国佬是在同一条战壕里,得合伙才能脱身,所以我们才合了伙。你就不一样了。我们用不着你了;我们可以把东西从你手里拿走,所以你出局了!东西呢?” “不在这儿!我有那么笨吗?把东西放在家里,让你们轻轻松松拿了走人?你需要我帮忙找货,没有我的话你没办法——” “你蠢啊!要是我不知道你的为人的话,我还有可能上当。但我知道你他妈的太贪心了,不会让东西离开你的手。而且比起贪心,你更胆小,要是狠狠揍你一顿的话,你肯定会投降的!别以为我会不同意揍你!” 她从他抬高的手下缩开身子。 法国佬赶紧开口。 “咱们还是先搜搜房间吧,小子。找不到的话,再决定下一步怎么办。” 无名小子朝莫洛亚揶揄地笑笑。 “好,不过听好了,我可不打算空手走,即使把这鬼地方拆了我也在所不惜。我的方法会更快,但是你坚持的话,我们可以先搜一搜。你那个同伙——叫什么名字无所谓了——盯住这些混混,我跟你搜搜这鬼地方。” 他们忙活去了。无名小子把枪收起来,抽出一把刀刃很长的弹簧刀。法国佬把他手杖底下三分之二的部分拧开,露出一英尺半长的剑刃。 他们搜得可真不马虎。先是我们所在的房间。他们掘地三尺、翻箱倒柜。家具和画拆开了,椅套抽掉,地毯割开,看似可疑的壁纸都刮下来。因为谁都不肯让另外一个跑到背后,所以他们进展缓慢。无名小子也不肯背对着大下巴。 客厅毁了以后,他们走进隔壁房间,留下女人、比利和我站在一堆狼藉之间,大下巴和他的两把枪看着我们。 法国佬和无名小子一不见踪影,女人就开始对我们的看守下工夫。她对自己魅惑男人的功力很有信心,我也不否认这一点。 她用眼睛对大下巴放了一会儿电之后,柔声细气地说:“我能——” “你不能!”大下巴粗声大气地说,“闭嘴!” 无名小子出现在门口。 “如果都不说话,也许没人会出事。”他嚷道,然后回头继续干活。 女人自视甚高,没那么容易泄气。她没再说话,不过还是对大下巴频送秋波,看得他汗都出来了,脸也红了。他这个人很单纯。我看她是不会得逞的。如果只有他们两个,她还有可能制住大下巴。但在另外两个大活人眼睁睁地看着的情况下,大下巴不可能让她得逞。 传来一声狗叫,告诉我们紫色的法兰娜跟抄家的人产生了矛盾。莫洛亚和大下巴进门时,它飞快地跑到后面去了。狗就叫了一声,戛然而止,意思是它出了大麻烦。 两人在其他房间搜了将近一小时,什么也没找到。他们再一次出现在我们所在的房间时,手里除了凶器以外没有别的。 “我说了东西不在这儿,”伊内丝以胜利者的姿态告诉他们,“现在你们是不是——” “你说什么我都不信。”无名小子啪的一声收了刀,扔进兜里,“我看东西就在这儿。” 他一手攥住她的手腕,另外一只抬起来,手心朝上,直伸到她鼻子底下。 “你是自己把东西交出来,还是让我动手?” “东西不在这儿!我发誓!” 她嘴角扬起,笑得有点歇斯底里。 “骗子!” 他粗暴地扭住她的胳膊,强迫她跪在地上,空着的手伸向她橘黄色袍子的肩带。 “我他妈的一会儿就能找到。”他赌咒发誓地说。 比利又活过来了。 “喂!”他胸膛一起一伏地抗议道,“你不能那么做!” “等等,小子!”莫洛亚把他的手杖剑收好后说,“咱们看看还有没有别的办法。” 无名小子放开女人,慢慢地往后退了三步。他的眼睛里一潭死水,说不出来里面是什么颜色,呆滞的眼神看起来好像是惊吓过度,眼神经都不动了。他骨瘦如柴的手把外套推开一点,停到背心后面屁股口袋的地方,那里鼓起了一块。 “法国佬,让我们先说清楚,”他哼哼唧唧地说,“你是跟我一伙,还是跟她一伙?” “当然是你了,这还用说,不过——” “好,那你就老老实实地跟我!别我干什么你都搅局。我就要搜搜这小娘们儿,别以为我下不了手。你打算怎么办?” 法国佬嘴唇撅起来,小小的八字胡都顶到了鼻子尖。他蹙起眉毛,那只没受伤的眼睛好像陷入了深思。不过他也不打算怎样,而且他知道自己不会那样打算,最后他耸耸肩。 “听你的,”他妥协了,“是该搜她的身。” 小子轻蔑厌恶地朝他哼了哼,再次向女人走去。 她立刻跳开了,向我跳过来,胳膊习惯了一样死死勾住我的脖子。 “杰瑞!”她冲着我的脸尖叫,“你不会让他那么干的!杰瑞,求求你别让他那么干!” 我没说话。 我不认为无名小子搜她的身是一种绅士行为,不过我有好几个理由不去阻止他。第一,这件货物大家已经谈论多时了,我可不想延迟它出土的时间。第二,我不是加拉哈,而且,这些玩伴是女人自己找来的,这场戏演变至此,她得负主要责任。要是他们来狠的,她也只有承受了。另外也是最重要的第三点:大下巴正拿枪抵着我,就算我想,我也不能轻举妄动,除非想找死。 无名小子把伊内丝拖走了,我让她被拖走了。 他把她拉到电暖器旁那张空板凳上,扭头示意法国佬也过去。 “你抓着,我搜。”他说。 她深深地往肺里吸了一口气。就在她想尖叫着把那些气呼出来之前,无名小子长长的手指头已经贴上了她的脖子。 “你给我哼一声,我就在你脖子上打个结。”他威胁道。她把空气从鼻子里呼出去了。 比利来来回回地走着,嘴巴呼哧呼哧地喘气。我转头看他。他乱蓬蓬的红头发底下,脑门亮晶晶的都是汗。我希望他现在先别撒野,等东西找到再说。要是他能再等一会儿,没准我也和他一起动手呢。 他等不及了,就在无名小子开始剥女人的衣服,莫洛亚在旁边摁着她时,他采取了行动。 他朝他们迈了一步。大下巴拿枪对着他比画,想让他退回去,可比利对枪视而不见。看着板凳旁的三个人,他眼睛都红了。 “喂,你们不能那么做!”他喊道,“你们不能那么做!” “不能?”无名小子停下手里的活抬起头来,“你看好了。” “比利!”女人催着大块头继续他愚蠢的行动。 比利进攻了。 大下巴放过了他,保险地把两把枪都对准我。无名小子闪开了这个巨人进攻的路线,莫洛亚把女人猛推给比利,然后抽出他的枪。 比利和伊内丝狠狠地撞在一起,扭成一团。 无名小子闪到大块头后面,一只手从兜里抽出弹簧刀。比利站稳脚时,刀子啪的一声甩开了。 无名小子跳上前去。 他真会使刀。不像一般人那样笨手笨脚地让刀刃冲着拳头下方往下比画,而是屈起拇指和食指抓住刀刃,往上捅去,直奔比利肩膀的下方。他就捅了一次,不过很深。 比利向前倒下,把女人也撞倒了,压在他身下。他滚向一边,仰面朝天死在一堆破烂家具中间。死了以后,他好像比先前的体积更大了,仿佛塞满了整个房间。 无名小子在地毯上把刀子抹净,啪的一声合上,扔回兜里。他用左手做了这些,右手耷拉在屁股旁。他没看刀,眼睛盯着莫洛亚。 如果他预计法国佬会放声大叫的话,他可要失望了。莫洛亚的小八字胡抖了一下,脸色发白,脸绷紧了。 “咱们最好快点完事,赶紧走人。”他提议道。 女人在死人旁边坐起来,哼哼唧唧的,棕色面孔如同死灰,是真的吓坏了。她的一只手哆哆嗦嗦地在衣服里面摸,掏出一个小小的扁扁的丝线包。 莫洛亚比小子离她近,他接过那东西。包缝得太紧,他用手指头打不开。于是他抓住小包,无名小子拿刀划开。法国佬把一部分东西倒进手心里。 钻石、珍珠,还有几颗其他颜色的宝石。 大下巴轻轻吹了声口哨,长出了一口气。看着那些闪闪发光的宝石,他眼睛亮了。莫洛亚、女人和无名小子的眼睛也是。 大下巴的分神对我来说是个诱惑。我可以够到他的下巴,把他打倒。在比利身上消磨掉的体力现在差不多已经全部恢复了。我可以先打倒大下巴,在无名小子和莫洛亚回过神前至少能拿到一把枪。是该采取行动了,这些小丑们霸着这场戏的时间太长了。东西已经现身,如果我让这伙人就这么散了的话,下次——如果有下次的话——再把他们凑全可就难了。 不过我抵制住了这次诱惑,让自己又多等了一会儿。时机还没有完全成熟,没必要冒险。就算我手里拿到枪,但和无名小子跟莫洛亚对着干,我打平手的机会都不大。这可不行。干侦探这行是要抓坏人,不是逞英雄。 我再看莫洛亚时,他正把宝石倒回丝线包里,开始把包往兜里装。无名小子把手伸到他胳膊上,止住了他。 “我来装着。” 莫洛亚的眉毛挑了起来。 “你们两个人,我就一个人,”小子解释道,“我是信任你,但我那份我要自己拿着。” “可是——” 门铃打断了莫洛亚的抗议。 无名小子闪到了女人身边。 “你来应门,别耍小聪明!” 她从地板上站起来,向走廊走去。 “谁啊?”她问道。 房东太太的声音,又严厉又生气:“你再闹出动静的话,亚蒙小姐,我就报警了,太不像话了!” 我在想,要是她推开没上锁的门,往这全是垃圾的房间看一眼,会怎么想呢?家具都支离破碎,还有一个死人——就是他临死前闹出的动静再次把她引来的。 我犹豫了一下,决定冒这个险。 “嘿,滚回你自己家里去!”我告诉房东太太。 一声喘息,再没声音了。我希望她受伤的感情能让她快点儿奔向电话,我有可能需要她提到的警察。 无名小子的枪伸出来了。有那么一阵子我完全是听天由命。我有可能躺在比利边上,也可能不会。如果我能不出声地死在刀下的话,我一定活不成了。可没人在我后头,无名小子知道我不会乖乖站着一声不响地让他捅。没必要的话他不想再生事了,珠宝已经到手。 “闭上你的乌鸦嘴,要不我帮你闭上!”这是我最后得到的结局。 无名小子又转向法国佬。法国佬利用刚才这场混乱的时间,已经把珠宝装进兜里了。 “咱们要么当场把东西分了,要么就由我拿着,”无名小子宣布,“有你们两个看着,我耍不了花样。” “可是小子,我们可不能在这儿多待!房东太太没准儿正在打电话报警!咱们到别的地方分去。我们是一伙的,为什么就不能信任我呢?” 无名小子走了两步,到了门跟莫洛亚和大下巴中间,一手抓着枪朝我挥舞,一手轻巧地搁在另一把上。 “别轻举妄动!”他带着鼻音说,“我那份宝石可不能让别人带出这个房间。想在这儿分,可以。不想在这儿分,就让我拿着,说别的没用。” “可警察呢?” “你去担心好了。我一次只办一件事,现在是宝石。” 法国佬脑门上的一条小血管凸起,现出蓝色,他矮小的身体挺得直直的。他正在积蓄足够的勇气跟无名小子开火。他心里清楚,无名小子也清楚:这出戏收场时,只有一个人会独吞所有珠宝。他们从一开始就相互出卖,这习惯不可能改得了。最后只能有一个人得到宝石,另外一个除了葬礼什么都不会有,没准儿连葬礼也捞不着。 大下巴不算数,这个混混头脑太简单,和他目前的合作关系也是临时的。他要是懂事,早该各打他们一枪完事。可他没有,还继续挡着我,同时用眼角瞄他们的动静。 女人靠门站着,就是她刚刚跟房东太太讲话的位置。她正盯着法国佬跟无名小子。我想跟她对上眼,这花了宝贵的几秒钟,感觉有几小时那么长,终于对上了。 我看看电灯开关——离她一英尺远;我看看她,又看着开关。她,开关。 她明白了,手沿着墙壁往旁边摸去。 我看着这场好戏的两个主角。 小子的眼睛还是一潭死水,纹丝不动。莫洛亚睁着的那只眼睛水汪汪的。他过不了这一关,只能伸手到兜里往外拿丝线包。 女人棕色的手指压在开关上。天知道拿她当赌注有多笨,但我别无选择。灯熄灭的时候我就得行动。大下巴会开枪。我得信任伊内丝不会倒戈一击。要是她倒戈,我可就好看了。 她的指甲因为用力而现出白色。 我向莫洛亚扑去。 一片黑暗,点缀着橘红色和蓝色的光,还有噪声。 我两只手抓住莫洛亚,一起跌倒在死了的比利身上。我挣扎着,脚踢到了法国佬的脸,空出一只胳膊抓住他的一只胳膊。他另外一只手向我脸上抓去,于是我知道了丝线包是在我摁住的那只手里。他手指像爪子似的撕我的嘴,我用牙咬住它们不放。我一只膝盖捣在他脸上,用上了全身力气。我的牙还咬着他的手,现在我两只手都空出来,可以拿那小包了。 这办法不好玩,不过效果挺好。 整个房间像闷在一个黑色的大鼓里,有个巨人正在上面嘭嘭地击打。四把枪一起震耳欲聋地响着。 莫洛亚的指甲抠进我的大拇指。我不得不张开嘴,放开他的手。我一只手找到了小包,他不肯放手,于是我扭断了他的大拇指,他放声大叫,我拿到了小包。 当时我想溜走,但他抓住了我的两条腿。我朝他踢去,没踢中。他哆嗦了两下,然后就不动了。我猜是一颗流弹击中了他。我抓住这个机会,在地板上打了个滚,爬到他身边,一只手伸到他身上,摸到一个硬硬的东西,便伸手到他口袋里,拿回我的枪。 我四肢着地,一手拿枪,另一只手紧紧地攥住珠宝包,爬向应该是通往隔壁房间的那道门。差了一英尺,我重新调整方向。我进门时,后面房间里的嘈杂声停了。 我紧紧地贴着门里那道墙,收好丝绸小包,后悔没待在法国佬后面的地板上。这房间很黑。女人关掉客厅的灯时,这个房间并不黑。当时每个房间都开了灯,现在却全黑了,不知道是谁干的,我对此很不愉快。 我刚刚逃离的房间里没有一点声音。 温柔的雨声从我看不到的一扇开着的窗户传来,应该在另外一边。 还有个声音从我后头传来,是捂住的牙齿打战声。 我一下就乐了,肯定是胆小鬼伊内丝。她在黑暗里离开客厅,把其他灯全关掉了。也许我后面没有别人。 我张开嘴静静地喘气,等待着。如果不发出一点儿声音,我是没法在黑暗里找到那个女人的,莫洛亚和无名小子把家具——碎了和没碎的——扔得满地都是。我希望知道她手里有没有枪,我可不希望她朝我开枪。 因为不知道,我只好原地不动等着。 她的牙齿又哆嗦了好几分钟。 客厅里有东西在动,一把枪发出巨响。 “伊内丝!”我朝打战的牙齿那个方向小声喊道。 没有回答。客厅里的家具响了,然后两把枪一起开火,接着传出一声呻吟。 “我拿到东西了。”我在呻吟声的掩护下小声说。 这下有回应了。 “杰瑞!噢,过来!” 另一间房里,呻吟声在继续,不过弱了下去。我朝女人的声音爬去,四肢着地,尽量小心不撞到东西。我什么也看不见,途中还把手伸到了一堆湿乎乎的毛上,是死了的紫色法兰娜。我继续往前爬。 伊内丝的手急切地碰到我的肩膀。 “东西给我。”这是她的头一句话。 我在黑暗里对她咧嘴笑笑,轻轻地拍了拍她的手,找到她的头,把嘴凑向她耳朵。 “咱们回卧室去,”我小声说,对她要求的赃物充耳不闻,“无名小子就要来了。”我毫不怀疑他已经制住了大下巴,“卧室里更容易对付他。” 我想在只有一扇门的房间里接待他。 她领着我往卧室爬去,我们两个都四肢着地。一路爬行时,我开动了脑筋。无名小子还不知道法国佬和我的下场如何。如果猜的话,他会猜法国佬还活着。他会把我想得和比利一样蠢,觉得法国佬肯定能对付我。他八成已经制住了大下巴,并确信这一点。客厅里黑得不能再黑,不过他现在一定也知道他是那个房间里唯一的活人。 他挡住了公寓唯一的出口,所以他会想到,伊内丝和莫洛亚还在里面,活着,带着赃物。他会怎么做呢?现在不用再假装是同伙了;灯一关,同伙关系就结束了。无名小子要的是宝石,他想独吞。 推测别人的下一步行动不是我的长项。不过我的想法是:无名小子很快就会来找我们。他一定知道警察就要来了。不过按照我的推断,他那么疯狂的人,警察不进门他是不会理会他们的。按照他的想法,来的警察应该不超过两个,他们准备应付的暴力场面也就是这场聚会后的烂摊子。他可以应付,或者他觉得他可以。在那之前,他会来拿钻石的。 女人和我进了卧室——这房子最靠里面的一间,只有一扇门。我听到她在摸索着关门。我什么也看不见,但伸了只脚挡在中间。 “别关。”我小声说。 我不想把无名小子关在门外,我要他进来。 我肚子着地爬回门边,摸到我的表,把它竖在门槛上,位于门和门框之间。我又往回爬了六七英尺,斜着能从开着的门看到发光的数字。 表面对着我,所以另一边的人看不到磷光数字。但如果任何人要进来,除非他跳进来,否则他身体的某一部分都会出现在我和表中间,即使只是一瞬间。 我趴在地上,枪托稳稳地架在地板上,等着那微光被挡住就开枪。 等了一会儿以后,我开始往坏的地方想:他可能不进来了,我可能得去追他;没准儿他已经跑了,我花了这么大力气还是让他跑了。 伊内丝在我旁边,一边发抖一边往我耳朵里吐气。 “别碰我!”在她想搂着我时,我对她怒吼道。 她在摇我的胳膊。 隔壁房间里有玻璃碎了。 沉默。 表上的光晃着我的眼睛。我不敢眨眼,那后果太严重了,可我又非眨不可。我眨了。我说不清楚是不是有东西过去了。还得再眨一次,我硬撑着想把眼睛睁开,但失败了。第三回眨眼时我差点开枪,我几乎愿意发誓有东西在我跟表中间经过。 不管无名小子安的是什么心,他一点儿动静也没有发出来。 棕色女人开始在我旁边哭,这声音有可能引来子弹。 我在黑暗中瞪了她一眼,在心里骂着所有的女人,不过没敢骂出声来。 我的眼睛疼起来,开始要流眼泪。我眨了眨眼睛,想把眼泪 7728." >眨回去,结果那么宝贵的几秒钟就没盯住表。枪托也被我手上的汗水弄得黏糊糊的。我从头到脚里里外外都不舒服。 我脸上突然感到了弹药的烧灼。 女人尖叫着,像个疯子一样爬到我身上。 我的子弹打到了天花板上。 我甩开女人,也许是把她踢开了,然后像蛇似的蜿蜒着后退。她在旁边开始呻吟。我没法看到无名小子,也听不到声音。但现在我又能看到手表了,在远处有窸窸窣窣声。 手表不见了。 我对着它开枪。 两点亮光紧贴地板闪动,发出雷鸣般的巨响。 我尽可能把枪贴到地板上,朝那两点火之间开枪,两次。 两道火光又一次射向我。 我右手麻了,改用左手拿过枪,快速射击了两次。这一来我的枪里就剩一颗子弹了。 我不知道我是怎么用掉最后那颗子弹的。我脑袋里都是可笑的想法。空间消失了,黑暗消失了,一片空白…… 我在微光中睁开眼睛,仰面朝天躺在地板上。我旁边跪着一边哆嗦一边抽泣的棕色皮肤女人。她的手正忙着——在我衣服里。 其中一只抓住了装珠宝的小包,从我背心里伸出来。 我又活过来了,揪住她的胳膊。她惊声尖叫着,仿佛我在诈尸。我拿回了小包。 “还给我,杰瑞!”她哀号着,疯狂地想扒开我的手指头,“这是我的,给我!” 我坐起身,四下环顾。 我旁边躺了个碎成片的床头灯,可能是我的脚不小心碰了它。要么是它砸了下来,要么是无名小子的一颗子弹把我撞昏了。房间对面,无名小子脸朝下瘫着,两只胳膊像被钉在十字架上那样伸开。他死了。 房间门口传来重重的捶门声。我的头嗡嗡作响,差点没听到。警察踢开了没上锁的门。 女人不出声了。我转过头去,一把刀子弄疼了我的脸,还在我的外套领子上拉了个口子。我把刀夺过来。 真是多此一举。警察已经到了,我假装突然醒过来的样子迎合她。 “噢,是你啊!”我说,“给你。” 就在第一个警察走进房间时,我把装着珠宝的丝绸包给了她。 伊内丝被押回东岸,判了无期徒刑并关进马塞诸塞州的大牢以前,我再也没见过她。那天晚上闯进她住处的两名警察都不认识我。在碰到熟人之前,女人和我就被隔开了,所以我的身份没曝光。这场表演最困难的部分是躲开报纸的报道,因为我得告诉验尸官和陪审团,比利、大下巴、莫洛亚和无名小子都是怎么死的。不过我做到了。就我所知,棕色皮肤的女人还一直以为我是私酒贩子杰瑞·杨呢。 在离开旧金山之前,老头和她谈了一次话。把从她那儿听来的和波士顿分社听来的拼在一起,故事如下: 波士顿一个叫滕尼克利夫的珠宝商有个心腹叫班德。班德迷上了一个叫伊内丝·亚蒙的棕色皮肤女人,这个女人有两个骗子朋友——一个叫莫洛亚的法国佬,还有一个波士顿本地人,名叫凯里还是科里,不过大家都叫他无名小子。这样的组合,还有什么事不可能发生呢? 他们制订了一个计划:由忠心耿耿的班德——他的工作包括早上开店晚上关店——从专门为圣诞节准备的未镶钻石里选出最有价值的,某个晚上顺手牵羊带给伊内丝,由她变现。 为了掩饰班德的盗窃,无名小子和法国佬第二天早上等珠宝店一开门就去抢劫。当时店里的人证只有班德跟门房,而门房又不会注意到存货里最值钱的珠宝不见了。所以劫匪会把能到手的东西都拿走,除了手上的赃物以外,每人还可以分到两百五十块红利,而且要是哪个人落网了,班德保证不会指认。 这是班德知道的计划,但这个计划里还有他做梦也想不到的部分。 伊内丝、莫洛亚跟无名小子之间另有协议。班德一把东西交给她,她就到芝加哥去等莫洛亚跟小子。她和法国佬都觉得大可一走了之,让班德背黑锅。但无名小子坚持按原计划抢劫,而且要把傻子班德做掉。无名小子认为班德知道的太多,等他发现自己被坑了,肯定会马上大喊大叫,吵得路人皆知。 无名小子得逞了,他开枪杀死了班德。 接着这个四人犯罪团伙就变成了六人乱斗,把这三个人全引向了灾祸:女人跟无名小子和莫洛亚私下分别约定,跟一个在圣路易见面,跟另一个在新奥尔良见面,她却拿着赃物,一个人飞到了旧金山。 比利基本是个无辜的旁观者。他是个伐木工,被伊内丝在什么地方撞上了,就捡了来给她在这段崎岖的路上当垫背。 曼因之死 上校告诉我办这个案子的人是哈肯和贝格。在他们离开侦探会议室时,我逮住了他们。贝格是个一脸雀斑的大块头,跟圣伯纳幼犬一样友善,不bbr>过没它聪明。瘦高个的侦探哈肯看起来没那么好玩,不过他忧心忡忡的瘦削脸庞后面的大脑,是这个组的智囊。 “赶时间?”我问。 “下班的时候都这样。”贝格说,他的雀斑脸随着笑容皱了起来。 “有事吗?”哈肯问。 “我想要曼因案子的报告,如果有的话。” “你要参与?” “对,”我说,“是为了帮曼因的老板——古根。” “那你倒可以帮得上我们的忙。曼因为什么会有两万块现金?” “明天早上告诉你们。”我答应道,“我还没见到古根呢,约了他今天晚上见面。” 我们一边说话,一边进了会议室,那儿的桌椅摆放得像学校里的教室。六个侦探散坐在里面写报告。我们三个围坐在哈肯的桌子旁,瘦高个侦探开口了: “曼因星期天晚上八点从洛杉矶回家,钱包里有两万现金。他是南下帮古根卖货的。你去查查他为什么有那么多现金。他告诉他太太,他是跟一个朋友从洛杉矶开车回来的,但没说是谁。他太太大概十点半上的床,他一个人在客厅里看书。那些钱搁在棕色钱包里,一共两百张百元大钞。 “到那时为止,没什么问题。他在客厅看书,她在卧室睡觉,房子里就他们两个人。突然她被一阵吵闹声惊醒了,跳下床跑进客厅,只见曼因正和两个男人打成一团,其中一个高大壮硕,另一个小巧玲珑——身材有点像女人。两人脸上都蒙了黑手绢,鸭舌帽拉得很低。 “曼因太太出现时,小个子放开曼因,抓住了她,用枪指着她的脸,要她不许动。曼因还在和那个男的撕扯,他手里已经抓到枪,可那混混抓住他的手腕,想把枪夺走。没两下他就得逞了,曼因的枪掉在地上。混混拿出自己的枪威胁他,然后弯腰去捡地上那一把。 “当那个男人弯腰时,曼因压在了他身上。他把那人的枪撞脱了手,不过撞出去时,那家伙已经捡到地上那把——曼因掉的那把。他们在那儿滚了两秒钟。曼因太太没看到经过,就听到砰的一声,曼因倒了下去,背心中弹的地方烧起来,打中心脏了,他的枪在戴面具的男人手里冒着烟。曼因太太昏了过去。 “等她醒过来后,除了她自己和她死去的丈夫,房子里一个人都没有。他的钱包不见了,枪也不见了。她昏迷了半个钟头,这个我们知道,因为还有其他人听到枪声,可以告诉我们时间,虽然他们不知道是从什么地方传来的。 “曼因的房子在一幢八层楼的六楼。大楼的隔壁,也就是十八大道的转角,有一栋两层楼——楼下是小卖店,楼上是店主住的地方。这两栋建筑后面是一条窄窄的后街,或者说一条小巷子。基本情况就是这样。 “肯尼是那条线上的巡警,他当时正沿着十八大道往下走。他听到了枪声,听得很清楚,因为曼因的房子就在小卖店的上方,不过肯尼没法马上确定枪到底是在哪儿响的。他在街上来来回回找了一阵,浪费了不少时间。等他搜到小巷时,那两个家伙已经跑了。不过肯尼发现了作案痕迹:他们把从曼因那儿抢来又干掉了他的那把枪丢在了小巷里。但是肯尼没看到他们,也没看到任何嫌疑人。 “话说回来,从曼因住的那栋楼三层大厅的窗户能够很容易地跳到小卖店那栋楼的屋顶。只要不是瘸子,谁都可以过去,不管是进还是出,而且那窗户从来不锁。从小卖店的屋顶到后街也一样简单。那儿有根铸铁水管、一扇深窗、一扇铰链笨重的门,外加一把可以上下后墙的固定梯子。贝格和我都从那儿爬上去了,汗都没出。那两个人有可能就是这么跑掉的。我们有把握,因为在小卖店的屋顶我们找到了曼因的钱包——当然是空的,还有条手绢。钱包的四个角有金属包边,手绢夹在了一个角上,混混把钱包扔掉时跟着掉出来的。” “曼因的手绢?” “女人的——一个角上有个字母E。” “曼因太太的?” “她叫阿格妮丝,首字母不是E。”哈肯说,“我们给她看了钱包、枪、手绢。她说前两样是她先生的,但手绢她没见过。不过她知道手绢上洒的是什么香水——心之欲。而且根据这个,她说脸上蒙着手绢的小个子可能是女的,她本来就说过那个人的身材像女的。” “有没有指纹之类的?”我问。 “没有。菲尔斯查过曼因家里、窗户、屋顶、钱包和枪,一个也没有。” “曼因太太认得出他们吗?” “她说她认得出小个子那个,可能吧。” “关于这两个人有什么线索吗?” “还没有。”我们向门口走去时,瘦高个侦探说。 到了街上,我告别了两位侦探,出发去韦斯特伍德公园附近的布鲁诺·古根家。 这个稀有古董珠宝商是个衣着考究的小个子男人。他的晚餐外套腰部收得很紧,垫肩又高又尖。头发、八字胡和下巴上修成铲子形的山羊胡都染成了黑色,还抹着油,和他尖尖的粉红指甲一样光亮。我不会花哪怕一分钱,赌他五十岁的脸上现出的颜色不是靠胭脂。他从书房里一张深深的皮椅中站起来,走过来伸给我一只软软的温暖的手,和孩子的差不多。他的头歪向一边,微笑着对我鞠了一个躬。 接着他把我介绍给他太太。那女人站都没站起来,只是在桌旁的位子上点了点头。很明显,她的年龄也就是他的三分之一——十九岁,一天都不会多,而且看起来更像十六岁。她个子和他一样小,橄榄色的脸上有两个酒窝,圆圆的棕色眼睛,涂着口红的丰满嘴唇,气质像玩具店橱窗里的名贵娃娃。 布鲁诺·古根花了些时间跟她解释我和大陆侦探社的关系,说他花钱请我是为了帮警察查出杀害杰弗里·曼因的凶手,并找到丢了的两万块钱。 她小声说:“哦,噢!”语气里一点兴趣也没有,然后起身说,“那我就回避一下好了,好让你们——” “不,不,亲爱的!”她先生朝她摇了摇他粉红的手指头,“我没有不能让你知道的事。” 他可笑的小脸猛地扭过来看着我,头往旁边一歪,咯咯地笑着问:“夫妻之间应该没有秘密,是吧?” 我假装同意。 “亲爱的,”他跟他重新坐下来的太太说,“我知道你对这件事的兴趣和我一样大,因为我们对亲爱的杰弗里的感情是一样深的,不是吗?” 她重复道:“哦,噢!”语气和先前一样了无兴趣。 她先生转向我,充满期待地问:“现在进展如何?” “我见过警察了,”我跟他说,“他们告诉了我故事梗概,你还有什么补充吗?新消息?你没跟他们说过的事情?” 他猛地把脸转向他太太。“有吗,亲爱的伊妮德?” “我什么也不知道。”她答道。 他咯咯笑起来,朝我扮了个愉快的鬼脸。 “就是这样,”他说,“我们什么也不知道。” “他周日晚上八点回到旧金山——就在他遭到抢劫并遇害前三个小时,身上带了两万块,都是百元大钞。他拿那些钱干什么?” “那是客户付的钱,”布鲁诺·古根解释道,“洛杉矶的纳撒尼尔·奥希尔维先生。” “可为什么是现金?” 小男人化了妆的脸皱起来,精明而且得意扬扬。 “小把戏,”他扬扬自得地承认道,“你也可以说是干这行的花样。你知道分类收藏家吗?嗯,这可是一门学问!听好了,我弄到一个早期希腊手工做的宝石三重冕,更准确地说——‘据说’是早期希腊手工做的,而且‘据说’是在俄罗斯南部靠近敖德萨的地方发现的。这两个‘据说’有没有事实根据我不知道,不过那三重冕是真的很美。” 他咯咯笑着。 “我有个客户,洛杉矶的纳撒尼尔·奥希尔维先生对这类古玩很感兴趣,但他是出了名的吹毛求疵。这些东西的价值,你知道的,绝对让你花的每一分钱都物有所值。要是我把它当普通货出手的话,我估计这顶三重冕现在最少也值一万元。可你能把很久以前为某个无名的塞西亚国王定制的王冠叫做‘普通货’吗?肯定不能。我们把它仔细地捆在棉花里,小心地包好,杰弗里则把它带到洛杉矶给奥希尔维先生过目。 “王冠是怎么到了我们手里的,杰弗里是绝对不会说的。不过他会暗示有过一系列的骗局、走私、暴力和违法,所以一定要守口如瓶。对真正的收藏家来讲,这才是真正的诱饵!他们只看得上难以入手的东西。杰弗里是不会说谎的,肯定不会,老天爷可以作证,那是不道德的!不过他会提供很多暗示,而且拒绝接受支票——斩钉截铁地拒绝!不收支票,亲爱的先生!不能留下让人查得着的物证!要现金! “不过是个小把戏,你看出来了,但这有什么危害呢?奥希尔维先生肯定要买下这个三重冕,我们的小伎俩不过是吊吊他的胃口罢了,他会因此增加更多乐趣的。再说了,谁又能说这顶三重冕不是真品?如果它是真品的话,杰弗里的种种暗示就是真的了。三重冕卖了两万块钱,这就是为什么可怜的杰弗里手里会有那么多现金。” 他朝我挥了挥一只粉红色的手,精力充沛地点了点他染过头发的脑袋,然后总结道:“就这些了!” “你们知道曼因回来了吗?”我问。 珠宝商笑得好像我的问题挠到了他的痒处。他转过头去,让那笑容对着他太太。 “伊妮德亲爱的,我们知道吗?”他把问题抛给他太太。 她撅撅嘴,耸耸肩,一副漠不关心的样子。 “我们最早听到他回来,”古根把这些身体语言翻译给我,“是星期一早上,听到他死讯的时候。我的小鸽子,是不是?” 他的小鸽子嘟囔道:“是的。”然后离开椅子说道,“不好意思,我可以走了吗?我有封信得写。” “当然,亲爱的。”古根告诉她,并跟我一起站起来。 她向门走去时从他身边擦过。他的小鼻子在染过的八字胡上动了动,眼睛转了转,看来好像狂喜状态中的小丑。 “多诱人的味道啊,宝贝!”他欢快地喊道,“简直是来自天堂的味道!简直是嗅觉的最大享受!它有名字吗,亲爱的?” “有。”她在门口停下脚步,没回头。 “叫什么?” “心之欲。”她临走时回答道,还是没回头。 布鲁诺·古根看着我,咯咯地笑起来。 我又坐下来,问他对杰弗里·曼因了解多少。 “什么都知道,没有不知道的。”他向我保证道,“从他还是个十八岁的小伙子开始,十二年来,他就一直是我的左右手。” “嗯,那他是什么样的人呢?” 布鲁诺粉红色的手心向上摊开。 “人都是什么样的呢?”他问自己的掌心。 这话对我来说没什么意义,所以我没回应,耐心等着。 “这么跟你说吧,”小男人开口道,“杰弗里有我在这一行的眼力和品位。除了我以外,我看没人比得上杰弗里的判断力。而且,说实话——你听好了,可不要让我的话在这一点上误导你——杰弗里有我所有锁的钥匙,我什么事情都不瞒着他。如果他可以活得长一点,他会一直保持这个地位。 “不过——有这么个‘不过’——他的私生活只能用混乱来形容。他喝酒、赌博、乱搞、大手大脚。老天爷啊,他可真会花钱。这么说吧,在喝酒、赌博跟乱搞上,他简直就是纨袴子弟,一点儿也不知道省钱。他继承来的钱,还有结婚时他太太带过来的五万——五万多——都被他花光了。还好他有保险,否则他太太现在可真是一分钱也不剩了。唉,他真是名副其实的赫利奥加巴鲁斯,那家伙!” 我走时,布鲁诺·古根把我送到了前门。我说了句“晚安”,然后走下石子路,到了我停车的地方。当晚天很晴,也很黑,没有月亮。高高的树篱耸立在古根的房子两边,像两座墙。在左边的阴影里,有一块几乎看不出来的暗灰色,呈椭圆形,有一张脸大小。 我上了车,发动引擎把车开走,拐到第一条横街里,停好这个大家伙,又下车走回古根的房子。我对那个脸大小的椭圆形很好奇。 到了转角时,我看到一个女人从古根家的方向朝我走来。我小心翼翼地后退到一扇大门突出的砖头拱壁前,缩身躲了进去。 女人过了街,走上车道,走向停车线。我只辨认得出她是个女人,别的什么也看不出来。她可能是从古根家出来的,也可能不是。我在树篱笆上看到的可能是她的脸,也可能不是。这就跟丢硬币猜正反面一样。我猜了是,所以跟着她走上车道。 她的目的地是停车线那边的一家杂货店,去找电话。她在那儿待了十分钟。我没进店里,也没试着偷听。待在街对面,能清楚地看她几眼,我就满足了。 她大概二十五岁,中等身材,长得很结实,淡灰色的眼睛底下有不明显的眼袋,鼻子厚厚的,下嘴唇有点突出。她的棕色头发上没戴帽子,全身裹在一件长长的蓝色披风里。 我从杂货店跟着她到了古根家,她从后门进去了。 可能是仆人,不过不是晚上为我开门的那个女仆。 我回到车上,向着城里我的办公室开去。 “迪克·弗利在忙什么吗?”我问费斯克——大陆侦探社的夜班主管。 “没忙什么。你听到那个故事了吗,有个家伙的脖子给动了手术?” 只要稍加鼓励,费斯克可以一口气讲完一大堆故事,所以我打断了他:“听过了。找到迪克,告诉他韦斯特伍德公园那儿有个跟踪的差事,明早开始。” 我把古根的地址告诉了费斯克,由他转告迪克,还有在杂货店打电话的那姑娘的长相,然后又跟这个值夜班的保证,我也听过那个外号叫鸦片的小黑鬼的故事,还知道那个老头在金婚之日和他老伴说的话。在他来得及接着说下一个以前,我逃进了我的办公室,拟好电报用密码发到洛杉矶分社,要他们仔细查一查曼因最近去洛杉矶的详情。 第二天早晨,哈肯和贝格顺道来看我,我跟他们说了古根告诉我的,那两万块钱是现金的理由。两位侦探告诉我,有个内线捎话说,邦克·达尔——当地一个不大不小的抢劫犯,自从曼因死后就一直在花现金。 “我们还没逮着他,”哈肯说,“也查不出来他的下落,不过我们有他女人的消息。当然了,他也可能是从别的地方弄到的钱。” 当天早上十点我得去奥克兰作证,指控两名假装成橡胶商卖了好几篓子股票的骗子。那天晚上六点,我回到社里时,在桌上发现了一封来自洛杉矶的电报。 电报上说,杰弗里·曼因周六下午结束了和奥希尔维的交易后,立刻退了房,当晚便坐了猫头鹰号列车回来,周日一大早就应该到旧金山了。奥希尔维为三重冕付的百元大钞都是连着号的新票子,他的银行也把钞票号码给了洛杉矶的侦探。 那天收工前,我打电话给哈肯,把号码和电报上的其他资料都告诉了他。 “还没找到达尔。”他告诉我。 迪克·弗利的报告是第二天早上到的。那姑娘前天晚上九点十五分离开古根家,去了米拉马大道和索思伍德车道的交叉口,有人在一辆别克跑车里等她。迪克描述此人大概三十岁,身高五英尺十英寸左右,身材苗条,重约一百四十磅;脸淡棕色,棕头发、棕眼睛;瘦长脸,尖下巴;棕色帽子、西装和鞋子,灰色长外套。 那姑娘也上了车。两人开到海滩,先是沿着葛雷公路开了一小会儿,又回到米拉马和索思伍德,女孩下了车。她好像是要回古根家,所以迪克便丢下她,跟踪开别克的男人一路到了梅森街的未来世界小区。 男人在里面待了半小时左右,出来的时候,还有另外一男两女和他在一起。第二个男人跟第一个年纪差不多,大约五英尺八英寸高,体重应该是一百七十磅,棕色眼睛、棕色头发,肤色黝黑,又扁又宽的脸上颧骨很高。他穿一套蓝色西装、棕色长外套、黑鞋,别了只梨形珍珠领扣。其中一个女人二十二岁左右,身材又瘦又小、金色头发。第二个大概大个三四岁,红头发,中等身材,鼻子上翘。 四人钻进车里,开到阿尔及利亚咖啡店,在那儿待到凌晨一点多,又回到未来世界。两个男人在三点半时走了,把别克开到邮电街一家汽车修理厂,然后步行到火星旅馆。 看完这段报告后,我把米奇·莱恩汉从侦探室里叫过来,给了他这份报告外加一项指示:“弄清楚这些人都是谁。” 米奇出去了,我的电话响起来。 是布鲁诺·古根。“早上好,今天有消息吗?” “可能吧,”我说,“你在市里?” “嗯,在店里呢,我会待到四点。” “好的,我下午过去找你。” 米奇·莱恩汉中午回来了。他报告说:“第一个家伙,就是迪克看到和那姑娘在一起的那个,叫本杰明·威尔。别克是他的,他住在火星旅馆四一○号房,是个推销员,卖什么还不清楚。另外一个是他朋友,两人一起住了两天,但第二个人没登记,所以没查到他的消息。未来世界的那两个女人是妓女,住三三○三号。个子高的那个自称埃菲·罗伯茨太太,金发矮个子的叫维奥莱特·埃瓦茨。” “你先别走。”我跟米奇说,然后回到档案室,走到装索引卡的那个抽屉。 我匆匆翻过W开头的姓——本杰明·威尔,外号“咳嗽本”,三六三一二W。 档案三六三一二W号告诉我:咳嗽本·威尔一九一六年因为盗窃珠宝被捕,在圣昆汀监狱服刑三年。一九二二年又在洛杉矶落网,被控企图勒索一位女电影明星,不过罪名没成立。他的外貌符合迪克描述的别克车里男人的长相。洛杉矶警察一九二二年拍下的照片上,他是一个五官分明的年轻男子,下巴是楔形的。 我把照片拿回办公室给米奇看。 “这是五年前的威尔,跟踪他一段时间。” 米奇走后,我给侦探组打电话,哈肯和贝格都不在。于是我找到身份认证部的刘易斯。 “邦克·达尔长什么样?”我问。 “等一下。”过了一会儿刘易斯说,“他三十二岁,身高五英尺七英寸半,一百七十四磅,中等身材,棕眼,棕发,平脸,颧骨突出,左下方的牙床上镶了个金牙,右耳朵下面有颗棕色的痣,右脚大拇指稍微有点畸形。” “有照片吗?” “有。” “谢了,我派个人过去拿。” 我把这任务交给了汤米·豪德,然后出门买些吃的。吃完午餐后,我去了古根位于邮电街的店里。小个子珠宝商这天下午看来更俗艳了,黑外套衬肩垫得更高,腰身也比前晚上穿的晚餐外套更紧;灰色条纹裤,背心应该是红棕色,缎子领带有波浪花纹,上面精致地绣着金线。 我们穿过他的小店往里走,上了一截窄窄的楼梯,走到夹层的一间小小的方形办公室。 “你现在该告诉我了吧?”我们坐好,门也关上后,他问道。 “我要问的比要告诉你的多。首先,你家那个厚鼻子、地包天、灰眼睛下面有眼袋的姑娘是谁?” “罗丝·鲁贝里。”他小小的化了妆的脸皱起来,露出一抹满意的笑容,“我妻子的女仆。” “她和一个有前科的人开车兜风。” “是吗?”他用一只粉红的手摸了摸染了的山羊胡,非常满意,“哦,她是我亲爱的太太的女仆。” “曼因跟他妻子说他是和朋友从洛杉矶开车回来的,这是胡说。他周六晚上坐火车回来的,比他宣布的回家时间提前了十二小时。” 布鲁诺·古根咯咯笑起来,脸高兴地歪向一边。 “哈哈!”他边笑边说,“我们有进展,有进展,是不是?” “可能吧。你是否记得这个罗丝·鲁贝里周日晚上在家里?比如说十一点到十二点的时候?” “记得,我肯定她在家。我亲爱的太太那天晚上不舒服。她一大早就出去了,说跟朋友开车到乡下去,什么朋友我就不 6e05." >清楚了。晚上八点多回来后,她就嚷嚷着头疼得厉害。她那样子还真把我吓坏了,来回跑了好几趟去看她,所以我知道她的贴身女仆一晚上都在屋里,至少凌晨一点前都在。” “警察有没有给你看和曼因的钱包一起找到的手绢?” “看了。”他在椅子边上动着,那张脸就像孩子在看圣诞树。 “确定是你太太的?” 他咯咯的笑声影响了他讲话,所以他就用点头来说“是”。他的头上下摆动,山羊胡子像小扫帚一样来回扫着领带。 “有可能是她哪次去看曼因太太时留在他们家的?”我提议道。 “不可能,”他急切地纠正我,“我亲爱的夫人不认识曼因太太。” “可她认识曼因?” 他咯咯地笑起来,又用胡子扫着领带。 “认识到什么程度?” 他的垫肩耸到了耳朵上。 “我不知道,”他欢快地说,“我请了个侦探。” “是吗?”我朝他皱皱眉,“你请我是去查谁杀了曼因又抢了钱,可不是其他的。要是你以为请了我就可以挖出你们家的秘密,那你可大错特错了。” “为什么呢?为什么?”他着急起来,“我没权利知道吗?我保证这事儿不会惹麻烦的,不会有丑闻,不会有离婚官司。杰弗里都死了,所以这事儿就是陈年旧事了。他活着的时候我蒙在鼓里,什么都不知道;他死了以后,我发现了一些事。我真的只是为了满足好奇心而已,求求你相信我,我一定要知道所有真相。” “你从我这儿什么消息也得不到。”我直截了当地说,“除了你跟我讲的之外,这件事我什么也不知道,而且我也不负责去帮你瞎打听。再说你要是不打算采取行动的话,为什么不就此放手呢?” “不,不,我的朋友,”他又高兴起来了,眼睛亮亮的,“我不老,可我也是五十二岁的人了。我亲爱的太太才十八岁,还是个漂亮姑娘。”他咯咯地笑道,“这种事有过一次,难道就不会有第二次?聪明的丈夫不就是要管住太太,给她上个套吗,是不是?要是事情就此打住的话,没准因为我有了这个把柄,我亲爱的太太以后会更温顺呢。” 我站了起来。“这是你家的事,我可不想插手。” “噢,我们不要吵架嘛!”他跳起来,抓住我的一只手,“你要是不同意就算了。不过还有犯罪那方面要查哪,那才是目前为止请你来的目的。你不会甩手不干了吧?你会查出结果的,是不是?” “假设——只是假设——发现你太太跟曼因的死有关,你打算怎么办?” “那,”他耸耸肩,伸出手,手心向上,“依法去办吧。” “太好了,我会坚持下去的。不过你要清楚,除了和犯罪相关的,其他事情你一概无权知道。” “太好了,要是你碰巧没办法把我太太和这件事分开的话——” 我点点头,他又攥住我的手轻轻拍着。我抽回手,回社里去。 我桌上有张纸条要我打电话给哈肯侦探,我打了过去。 “邦克·达尔和曼因的案子没关系,”瘦削脸的男人告诉我,“那天晚上他跟一个叫咳嗽本·威尔的家伙在瓦拉乔附近的路边餐馆开派对。他们大概十点到的,在凌晨两点因为打架给轰了出去,这事儿谁都知道。告诉我这件事的是正经人,而且我还和另外两人确认过。” 我谢了哈肯,打电话到古根家,要求跟古根太太讲话,问她如果我过去的话,她能不能见我。 “哦,噢!”她说。 看来这是她喜欢的表达方式,虽然这个方式什么也没表达出来。 我把达尔和威尔的照片装进口袋,叫了一辆出租车往韦斯特伍德公园去。一路上我用法蒂玛烟提神,编了一串精美的谎言,准备讲给我客户的太太——一串我觉得可以帮我得到必要资料的谎言。 一路开过去,我看到迪克·弗利的车子停在离古根家一百五十码左右的地方。 一个瘦瘦的、脸色发白的女仆打开古根家的门,把我带到二楼的客厅。只见古根太太正放下一本 href='2775/im'>《太阳照常升起》,用手里的香烟指了指旁边的一把椅子。她今天下午穿了件波斯橘色的裙子,很像昂贵的洋娃娃,坐在一张浮花织锦椅子上,一只脚压在屁股底下。 我一边点烟一边看着她,想起我跟她和她先生的第一次谈话,以及和她先生的第二次谈话,决定放弃我一路上在出租车里编的悲惨故事。 “你那个叫罗丝·鲁贝里的女仆,”我开口道,“我不希望她听到我们的谈话。” “很好。”她说,一点惊讶的表情也没有,又加了一句,“对不起,等我一会儿。”她从椅子上站起来,出了房间。 她没过多久就回来了,坐下来,这会儿两只脚都压在了屁股下面。 “她至少会走开半个小时。” “那足够了。这个罗丝跟一个叫威尔的有前科的人关系很好。” 娃娃脸皱起眉头,抹着口红的丰满嘴唇紧紧抿在一起。我等着,给她时间说话,但她什么也没说。我把威尔和达尔的照片拿出来,递给她。 “瘦脸是你那位罗丝的朋友,另外那个是他的同伙,也是骗子。” 她伸出小小的手接过照片——接得和我递得一样稳——仔细地看着。她的嘴变得更小,嘴唇抿得更紧,棕眼睛更暗了。然后她的脸慢慢变得明朗,嘟囔了一句:“哦,噢!”然后把照片还给我。 “我跟你丈夫提起这件事时,”我刻意地说,“他说‘她是我太太的女仆’,然后笑起来。” 伊妮德·古根没说话。 “所以呢?”我问,“他是什么意思?” “我怎么知道?”她叹了口气。 “你知道你的手绢是跟曼因的空钱包一起找到的。”我用顺便提起的语气轻描淡写地说,假装我的精神集中在把烟灰抖到一只碧玉烟灰缸里,那烟灰缸雕成了一个没盖的棺材。 “哦,噢!有人跟我说了。”她疲倦地说。 “你说是怎么回事?” “我想不出来。” “我想得出来。”我说,“不过我想说,古根太太,要是我们能直来直去不绕弯子的话,可以省下很多时间。” “为什么不呢?”她无精打采地问,“你是我先生的人,又奉他的命令来盘问我,没准儿还打算顺便羞辱我。呃,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我只是他妻子而已。再说了,我受的委屈还不够吗?你们谁还能想出更侮辱人的新花样来?” 听完她戏剧化的演讲后,我哼了一声,然后接着说:“古根太太,我只有兴趣查出是谁抢了曼因的钱,又杀了他。所有跟这件事有关的情况对我都有价值,前提是得跟这件事有关,明白吧?” “当然,”她说,“我知道你是给我先生干活的。” 这话等于没说,我又试了一次。 “你觉得那天晚上我在这里时,你给我的印象是什么?” “想象不出来。” “请你试试看。” 她微弱地笑笑。“毫无疑问,你的印象是,我先生觉得我是杰弗里的情妇。” “所以呢?” “你是在……问我,我是不是真的是他的情妇?”她露出了酒窝,好像被逗乐了。 “不是,不过我肯定想知道。” “你当然想了。”她高兴地说。 “那天晚上你对我是什么印象?”我问。 “我?”她眉头皱起来,“哦,我想我先生雇了你来证明我是杰弗里的情妇。”她重复情妇这个字眼,好像很喜欢自己发这个音的时候嘴唇的形状。 “你错了。” “我了解我先生,你的话难以置信。” “我了解我自己,这件事我确定。”我坚持道,“你先生把事情都跟我说清楚了,古根太太,说得很明白:我的工作就是找到抢劫犯兼杀人凶手,再没有别的了。” “真的吗?”她客气地结束了这场她已经觉得无聊的辩论。 “你真是不予人方便,”我抱怨着站起来,假装没在仔细观察她,“这一来我就只能抓这个罗丝·鲁贝里跟那两个男人,看能从他们嘴里审出什么来了。你说那姑娘半小时内回来?” 她圆圆的棕眼睛稳稳地看着我。 “她应该几分钟内就回来。你打算审问她?” “不在这儿审,”我跟她说,“我要把她带到警察局,然后派人把那两个男的也抓来。可以借你的电话用一下吗?” “当然,就在隔壁。”她穿过房间,为我开门。 我拨了号,说找侦探组。 古根太太站在客厅里,用轻得我几乎听不到的声音说:“等等。” 我拿着听筒,转身越过门看着她。她用大拇指和食指捏着红嘴唇,眉头皱着。我一直等到她把手从嘴上拿下来,伸向我时,才放下听筒,回到客厅。 我占了上风,闭着嘴不说话。现在是她采取主动的时候了。她花了一分钟左右研究我的脸,才开口说话。 “我不想装着信任你。”她犹豫地说,又像自言自语,“你是我先生的人,可对他来说,我做的事甚至比钱对他的吸引力都大。这是两害相权——我不说出来一定有麻烦,可说了也未必就好。” 她住了嘴,搓着两只手,圆圆的眼睛变得不太肯定。这时候要不拉她一把,她会打退堂鼓的。 “现在就我们俩,”我催促她,“以后你可以全部否认,就看他们相信谁了。你可以不告诉我,不过我知道可以从其他人那里问出来。你不让我打电话就是证据。你担心我会告诉你先生。呃,如果我不得不逼其他人讲的话,他倒是有可能在报纸上看到整个故事。你唯一的机会是信任我,这并不像你想的那么希望渺茫。就看你的了。” 她沉默了半分钟,小声说:“如果我给你钱——” “有什么用?如果我打算告诉你先生,我可以收了你的钱再告诉他,不是吗?” 她的红嘴唇抿起来,露出了酒窝,眼睛也亮起来。 “那我就放心了,”她说,“我这就告诉你。杰弗里提前从洛杉矶回来,为的是能到我们租的小房子跟我待一天。当天下午闯进来两个男人——他们有开门的钥匙,手里还拿着左轮手枪。他们就是奔着钱来的,抢了杰弗里。那两个人好像对钱还有我们俩的关系一清二楚。他们直接叫我们的名字,还一边取笑一边威胁我们,说如果报警,他们就要把我们的事传出去。 “他们走了以后,我们俩就蒙了,真是进退维谷、焦头烂额。因为不可能补上那笔钱,我们俩绝对死定了。杰弗里还不能装成钱是他独自一人时丢的或者被抢的,因为他偷偷地提前回旧金山本来就有嫌疑。杰弗里急疯了,要我跟他私奔,或者跟我先生坦白。两个办法我都没答应,那实在不是好法子。 “七点多一点我们离开那房子各自回家。说实话,那时候我们已经有裂痕了。他不够——在我们有麻烦的时候——不,我不应该这么说。” 她停下来,站着看我,平静的洋娃娃脸好像没事了,因为她已经把所有麻烦都转交给了我。 “是照片上那两个人?”我问。 “嗯。” “你那个女仆知道你和曼因的事?知道那房子?知道他去了趟洛杉矶,知道他打算带现金回来?” “这可说不准。不过如果她偷听我说话,偷看我的东西的话,她肯定会知道个大概。另外,杰弗里给了我张字条,上面写了他去洛杉矶,还约好周日早上见面,也许她看到了。我是个粗心大意的人。” “我走了,有我消息前不要轻举妄动,也不要吓到女仆。”我说。 “记住了,我什么也没跟你说。”跟着我走到客厅门口时,她提醒我。 我从古根家直接到了火星旅馆。米奇·莱恩汉坐在大厅角落里看报纸。 “他们在里头?”我问他。 “嗯。” “咱们上去瞧瞧。” 米奇伸手对着四一○号房门一顿猛敲,一个有金属质感的声音问道:“谁啊?” “送包裹的。”米奇装出送快递的小伙子的声音答道。 一个瘦瘦的尖下巴的男人打开门。我递了名片,他没请我们进去,不过我们进去他也没拦着。 “你是威尔?”米奇在我们身后关上门后,我问他。可没等他说是,我又对坐在床上脸很宽的男人说:“你是达尔?” 威尔用金属般的声音漫不经心地对达尔说:“两个警察。” 床上的男人看着我们,咧嘴笑了笑。 我没时间跟他们兜圈子。 “把从曼因那儿拿走的钱交出来。”我宣布说。 他们一起冷笑,好像以前排练过似的。 我拔出枪来。 威尔粗声笑起来。“拿帽子吧,邦克,”他嗤笑着说,“咱们要给关起来了。” “你弄错了,”我解释道,“这不是逮捕,是抢劫。手举起来!” 达尔的手很快举了上去。 威尔迟疑了一下,直到米奇的三八口径特种枪的枪口抵在他肋骨上。 “搜身。”我命令米奇。 他上上下下里里外外地搜了威尔的衣服,找到一把枪,一些文件和零钱,还有一条厚厚的装钱的腰带。然后他对达尔也如法炮制了一遍。 “数数。”我告诉他。 米奇把腰带倒空,往手指上吐了口唾沫,开始数钱。 “一万九千一百二十六块六角二分。”他数完后报告说。 我伸出没拿枪的手,从口袋里摸出那张写了曼因从奥希尔维手里拿到的百元大钞号码的纸条,递给米奇。 “看看这些百元大钞号是否相符。” 他看了看纸条说:“相符。” “很好。钱跟枪你收好,看看还能不能找到更多东西。” 这时咳嗽本·威尔的呼吸恢复了正常。 “你他妈给我听着,少跟老子来这套!你以为你算老几?你跑不了的!”他抗议道。 “我可以试试,”我跟他保证道,“你要是打算叫警察,就大声点儿。笨蛋才叫这么小声呢;笨蛋才会以为抓住一个女人的把柄,她就不敢报警了。我现在跟你玩的就是你对曼因和她耍的那一套,不过我比你高明,因为事后你要是玩硬的,你就玩进监狱了。现在给我闭嘴!” “没钱了,就找到四张邮票。”米奇说。 “拿上吧,好歹加起来还有八分钱呢。走!”我跟米奇说。 “喂,给我们留一点吧!”威尔哀求道。 “我没跟你说闭嘴吗?”我一边朝他吼道,一边退向米奇打开的门。 走廊里没人,米奇站在那儿,拿枪指着威尔和达尔。等我退出房间,把钥匙从里面的锁拨出来插进外面的锁以后,我砰的一声关上门,拨出钥匙装进口袋,然后我们下楼出了旅馆。 米奇的车停在转角。除了枪以外,我们在车里把赃物从他兜里转到我兜里。然后他下车回社里,我把车开向杰弗里·曼因遇害的那栋楼。 曼因太太是个高个子姑娘,不到二十五岁,棕色鬈发,灰蓝色眼睛周围的睫毛很浓,还有一张温暖的五官分明的脸。她从头到脚都穿着黑色。 她看了看我的名片。我解释了古根请我调查她丈夫死因的事,她点了点头,领我走进一间灰白相间的客厅。 “就是这个房间?”我问。 “对。”她的声音悦耳,但略微沙哑。 我走到窗户边,往下看小卖店的屋顶,还有半条可以看得到的后街。我没浪费时间。 “曼因太太,”我转身说道,声音压得很低,好淡化话里的唐突,“你丈夫死后,你把枪扔出窗外,然后把手绢塞到钱包角里一起扔掉。但因为手绢和钱包比枪轻,没掉到胡同里,反而飞到屋顶上去了。 4f60." >你为什么把手绢——” 她一声没吭,昏过去了。 在她快摔到地板上时,我接住了她,把她扛到沙发上,找了古龙水和嗅盐熏她。 “你知道手绢是谁的?”等她醒后坐起来,我问道。 她的头摇得跟拨浪鼓似的。 “那你为什么要费那个事?” “手绢在他兜里,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我想警察会问的,我不希望他们起疑。” “为什么要编抢劫犯的故事?” 没有声音。 “为了保险金?”我提议道。 她甩了一下头,愤愤不平地喊道:“是的!他花光了他自己的钱,把我的也花得精光。然后他又……来那么一下。他——” 我打断她的抱怨。 “他留的那张字条,我希望可以用来当证据。”我的意思是她没杀他的证据。 “嗯。”她开始翻她黑色裙子的胸部。 “很好,明天早上第一件事就是把字条拿到律师那儿,跟他说明事情经过。”我站起来说。 我又嘟囔了些同情的话,然后溜掉。 那天我第二次按古根家的门铃时,夜幕已经低垂。开门的脸色苍白的女仆告诉我古根先生在家,她领我上了楼。 罗丝·鲁贝里正在下楼,她停在楼间平台让我们先过去。领我上楼的女孩继续往书房走,我在罗丝面前站住了。 “罗丝,你完了,”我在平台上告诉那姑娘,“我给你十分钟走人,一个字不许泄露。如果你不乐意的话,你就有机会看看你喜不喜欢牢房了。” “呃,你怎么敢这么说话!” “你们的事露馅了。”我把手伸进口袋,给她看了我在火星旅馆拿的一叠钱,“我刚刚拜访过咳嗽本和邦克。” 这话让她印象深刻,转身匆匆上楼。 布鲁诺·古根到书房门口来找我。他好奇地看看正往三楼跑的那姑娘,又看看我。小男人的嘴唇扭成了问号,不过我先发制人。 “完事了。” “漂亮!听到没,亲爱的?完事了!”我们走进书房时他惊叹道。 他亲爱的坐在前几个晚上坐的桌子旁边,娃娃脸上表情空洞地笑着,含糊说道:“哦,噢!”话中也不带一点感情。 我走到桌边,把兜里的钱都掏出来。 “一万九千一百二十六块七毛,包括邮票钱,那八百七十三块三毛被他们花了。”我宣布道。 “啊!”布鲁诺·古根抖着一只粉红的手摸摸他的铲形黑胡子,明亮锐利的眼睛逼视着我的脸,“你是在哪儿找到钱的?请你务必坐下来告诉我们这个故事,我们可真是等不及了,对不对,亲爱的?” 他亲爱的打了个呵欠:“哦,噢!” “没什么好说的,”我说,“为了找回这笔钱,我不得不讨价还价,答应什么都不说。曼因在周日下午被抢,不过就算我们逮捕了抢劫犯也没法定他们的罪,因为唯一的证人不愿意出面指认他们。” “不过是谁杀了杰弗里呢?”小男人两只粉手都在抓我的胸膛,“那天晚上是谁杀了他?” “自杀。被人抢了又有苦说不出,崩溃了。” “荒唐!”我的客户不喜欢他自杀。 “曼因太太被枪声吵醒。自杀就没办法领保险金了,她会一个子儿也不剩的。所以她把枪和钱包扔到窗外,把他留下的纸条藏起来,然后编了个抢劫犯的故事。” “可那手绢!”古根尖叫道,他全身神经都绷紧了。 “那可不代表什么,”我严肃地向他保证,“只是曼因——你说过他很风流,有可能跟你太太的女仆有一手,而她跟很多女仆一样,偷了你太太的东西。” 他抹了胭脂的脸鼓起来,跺着脚,还真像在跳舞。那愤愤不平的样子很滑稽,就像他愤愤不平地说的那句话一样可笑。 “咱们等着瞧!”他鞋跟一转跑出房间,不断重复着,“咱们等着瞧!” 伊妮德·古根向我伸出一只手,她的洋娃娃脸上露出了酒窝。 “谢谢你。”她悄声说。 “我可不知道你需要谢我什么。”我低吼道,没和她握手,“这案子已经让我搞乱了,所以找什么证据都是不可能的。不过他当然已经知道了,实际上我不是已经说出来了吗?” “噢,那个啊!”她小小的头一甩,把事情全甩到脑后了,“只要他没有确切证据,我是可以照顾自己的。” 我相信她。 布鲁诺·古根颤巍巍地跑回书房,嘴边都是白沫,扯着他染过的山羊胡,大发雷霆地说家里找不到罗丝·鲁贝里。 第二天早上迪克·弗利告诉我,女仆已经和威尔还有达尔跑到波特兰去了。 再会谋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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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唯一在再会村下火车的人。 一个男人从候车棚里冒着雨走过来。他个头很小,脸又黑又扁,戴了顶灰色防水鸭舌帽,穿了件灰色军装式样的外套。 他没看我,只是看着我手里的旅行箱和旅行袋,快步向前,小碎步一颠一颠的。 从我手里接过行李时,他一句话也没说。我问:“卡瓦洛夫家来的?” 他已经背对着我了,拎着行李向一辆棕色施图茨轿车走去,那车停在碎石铺成的车站月台旁边的路上。他只是朝着施图茨点了两次头,算是回答我的问题,没回头,也没停下他一颠一颠的半跳跃式脚步。 我跟着他向车走去。 只开了三分钟我们就穿过了小村庄,上了一条往西进山的路。在雨中,那条路看起来好像海豹的后背。 扁脸男人在赶时间,我们匆匆碾过路面,很快开过了坐落在山边的最后一栋小屋。 不一会儿我们就离开了黑得发亮的路,拐上一条朝南的一直通到山顶的灰色林荫路。每走一百英尺左右,我们就进入一个由两边遮天蔽日的树枝形成的隧道。挂在树枝上的雨一大滴一大滴地落下来,叮叮咚咚地砸在施图茨的车顶上。在这些隧道里,雨蒙蒙的下午几乎变成了漆黑的深夜。 扁脸男人开了灯,加快速度。 他直挺挺地坐在方向盘后面,我则坐在他后面。在他的军装领子上方,水汽在脖子后面剪得短短的头发上凝成小小的发亮的水珠,有可能是雨,也有可能是汗。 我们开进了其中一个隧道。 扁脸男人猛地向左甩了一下头,尖叫起来:“啊——啊——啊!” 这声音绵长、颤抖、尖利,充满了恐惧。 我跳起来,弯腰向前看他出了什么事。 车子猛地一转向,又向前一冲,把我甩回位子上。 从侧面的车窗,我瞥见一个黑糊糊的东西躺在路上。我猛地转头,想试试没有被雨水弄得特别模糊的后窗。 我看到一个黑人仰面躺在左边靠近路沿的地方。他的身体拱起来,仿佛重量都在脚后跟和后脑勺上。不短于六英寸的刀柄在他左胸上方直直地立在空中。 等我看到这些时,我们已经转了个弯出了隧道。 “停下!”我对扁脸男人叫道。 他假装没听到,施图茨在路上画出一道棕色线条。我把一只手放在他肩膀上。 他的肩膀在我手下扭动,然后他再次大叫“啊——啊——啊”,仿佛抓住他的是那个死掉的黑人一样。 我从他肩膀上伸过手关了发动机。 他放开方向盘,两只手死死地抓着我,嘴里语无伦次地发出噪声,不过全是我听不懂的话。 我一手搭上方向盘,另一只前臂卡住他的下巴。我紧紧地靠着他的椅背,整个上半身的重量都压到他头上,把他的头狠狠地压在方向盘上。 如此这般折腾一番,再加上老天帮忙,施图茨停下来时终于没有离开路面。 我放开扁脸男人的头问道:“你他妈的怎么回事?” 他翻着白眼看我,哆嗦着,一句话也没说。 “掉头,”我说,“我们回去。” 他的头急切地摇着,好像很绝望,嘴里又发出更多噪声。也许是连贯的词句,如果我听得懂的话。 “你知道那是谁吗?”我问。 他摇头。 “你知道!”我咆哮道。 他摇头。 这时我已经开始怀疑,不管我跟这家伙说什么,他都只会以摇头回答。 我说:“那你别开车了,我开回去。” 他打开车门爬出去。 “上车!”我叫他。 他往后退,摇着头。 我骂了他几句,滑到方向盘后头,说道:“好吧,在这儿等我。”然后狠狠关上车门。 他慢慢地往后退着,翻着白眼的眼睛惊惶地看着我倒车,掉头。 我开回去的距离比想象的要远,大约一英里。 我没找到那个黑人,隧道里空空的。 要是我知道他躺的确切地点,也许能看到点蛛丝马迹,知道他是怎么被人搬走的。但我刚才没来得及看清周围的环境,所以现在有四五个地方看起来都像现场。 借着车灯的光,我从隧道左边这一头找到另一头。我没找到血迹,没找到脚印,没找到任何能证明有人在路上躺过的痕迹;我什么也没找到。 这会儿天太黑,我已经不可能去树林里搜了。 我回到离开扁脸男人的地方。 他不见了。 看来卡瓦洛夫先生觉得需要一个侦探也许还真有他的道理,我心里想。

2

我从扁脸男人遗弃我的地方再往前开了半英里,把施图茨停在挡在路中间的一扇钢制格子门前头。门从里面锁上了,两侧都是高大的树篱,一直蔓延到林子里。在左边的树篱顶上,一栋棕色屋顶的小房子的上半部隐约可见。 我按了按施图茨的喇叭。 喇叭声把一个十五六岁的腼腆男孩引到了大门的另一边。他穿了一条洗得发白的斜纹裤和一件乱糟糟的条纹毛衣。他没走到路中间,只是站在一边,一条胳膊藏在树篱后面,仿佛拿了什么东西不让我看到。 “是卡瓦洛夫家吗?”我问。 “是的,先生。”他不自在地说。 我等着他开锁,他没开,站在那里,仍然带着那种不自在的神情看着车子跟我。 “拜托,先生,我能进去吗?”我说。 “你是做什么的——你是谁?” “我是卡瓦洛夫找来的人。要是不让我进去的话就告诉我一声,我也好赶六点五十分的火车回旧金山。” 男孩咬着嘴唇说:“等等,看我能不能找到钥匙。”说完他就消失在了树篱笆后头。 他消失了很长时间,足够找什么人问话了。 他回来时,开了大门的锁,啪的一声拉开门说:“可以了,先生,他们在等你。” 我开过大门时,看到左前方一英里左右的山顶上有灯光。 “就是那幢房子吗?”我问。 “是的,先生,他们在等你。” 在男孩刚才隔着大门跟我讲话时的位置旁边,有一把双管猎枪靠在树篱上。 我谢了男孩,继续开下去。那条路从农田蜿蜒到山顶,道路两旁每隔一段距离都种了又高又细的树。 这条路终于把我带到一栋建筑前面,它在暮色里看来像是堡垒和工厂的混合体。这楼是混凝土的。想象一下,把一堆大小不同的矮胖圆锥体拿来,尖顶磨圆一些,最大的放在中间,其他的不完全按照体积,而是结合小山的地形放在四周——这就是卡瓦洛夫房子的模型。窗户是钢框的,不过没几扇,也没有任何两扇是互相平行或垂直的。有几扇里面点了灯。 我从车里出来时,屋子窄窄的前门开了。 一名五十开外的小个子红脸女人走出来。她退色的金发一圈圈盘在头上,穿了件高领紧袖灰色羊毛裙子,笑的时候嘴咧到了耳根底下。 “你是城里来的先生?”她问。 “是啊,我在过来的路上把你家的司机弄丢了。” “上帝保佑你,没关系。”她和气地说。 一个瘦男人从她身边走过来,薄薄的黑头发贴在头皮上,消瘦的脸颊满是忧虑。他接过我从车里拿出来的行李,拎进屋里。 女人站在一旁等我进去。她说:“我觉得你肯定想先洗漱一下再吃晚饭。动作快一点的话,他们不会介意多等你几分钟的。” 我说:“好,谢谢。”然后等着她再次领着我上了组成这栋楼的某个圆锥体内部的一截楼梯。 她把我带到二楼的一间卧室,那瘦子正在帮我从行李里往外拿东西。 “需要什么,吩咐马丁就是了。收拾好了之后请你直接下楼。”她在门口叮嘱我。 我答应了一声,她走了。我脱下外套、背心、假领子和衬衫时,瘦子已经收拾好行李了。我告诉他我不需要别的。我在隔壁的浴室洗了一把脸,换上干净的衬衫、领子、背心、外套,然后下楼。 宽大的走廊空空的,声音从左边一道打开的门里传过来。 有个重鼻音的哼哼唧唧声在抱怨:“我可不想忍了,我受不了了,我不是小孩儿了,我忍不了。” 他把t的音发得有点重,但又没重到听起来像d。 另外一个男低音挺活泼的,不过有点粗哑。他愉快地说:“我们明明都在忍了,你说不忍有什么用?” 第三个声音是女声,软软的,平平的,一点儿精神也没有。她说:“不过也许他的真杀了他呢。” 哼哼唧唧声说:“我不管,我忍不了了。” 男低音跟先前一样愉快地说:“噢,你忍不了了啊?” 走廊更远处有门把手在转,我可不想给人逮着在那儿偷听,于是向开着的门走去。

3

我站在一间天花板很低的椭圆形房间的门口,里面的家具和摆设是灰、白、银三色。两男一女正在里头。 那个年纪较大的男人——大约五十几岁——从一把深灰色椅子上站起来,朝我隆重地鞠了个躬。这人体态丰满,中等身高,头全秃了,皮肤很黑,眼睛颜色很浅。他留了两撇打了蜡的灰色八字胡和凌乱的帝王式络腮胡。 “卡瓦洛夫先生吗?”我问。 “是的,先生。”他是那个哼哼唧唧的声音。 我说了我是谁,他握了握我的手,然后把我介绍给其他人。 女人是他女儿,大概三十岁。她有着和父亲一样丰满的小嘴,不过她的眼睛是深色的,鼻子又短又直,皮肤几乎透明。她的脸有亚洲味:漂亮、消极、无知。 男低音是她先生里戈,比她大六七岁,不高也不胖,不过体格健壮。他左胳膊上吊着石膏,右手的关节青紫。他的脸瘦削、骨感、机灵,明亮的黑眼睛周围有很多皱纹,还有张和气的线条突出的嘴。 他向我伸出淤青的手,抖了抖绑着绷带的胳膊,咧嘴笑道:“抱歉你错过了这个,不过以后受伤的就该是你了。” “怎么回事?”我问。 卡瓦洛夫举起一只胖手。 “饭后有的是时间讨论,先吃饭吧。”他说。 我们进了一间小小的绿色与褐色相间的餐厅,里面一张小方桌上已经摆好了餐具。桌子正中间放了高高的银色烛台和一个装满兰花的银色篮子,我隔着花坐在里戈对面。里戈太太坐我右边,卡瓦洛夫坐我左边。卡瓦洛夫坐下时,我看到他屁股上的兜鼓了起来,看形状是把自动手枪。 两名男仆在侍候我们吃饭。一大桌子菜,而且全都做得很好吃。我们吃了鱼子酱、某种肉汤、小鲽鱼、土豆黄瓜冻、烤羊肉、玉米、长豆角、芦笋、野鸭、玉米糕、朝鲜蓟和西红柿沙拉,还有橘子冰。我们喝了白酒、勃艮地红酒、薄荷奶油咖啡。 卡瓦洛夫大吃大喝,我们也没客气。 首先违背卡瓦洛夫下的“饭后才可以讨论麻烦事”的命令的人正是他自己。他喝完汤,放下勺子,说: “我不是小孩子,我不会被吓到的。” 他眨巴着忧虑的浅色眼睛,挑衅似的看着我,嘴唇在八字胡和皇帝髭中间撅起来。 里戈愉快地看着他。里戈太太一脸平静,好像什么也没听到。 “有什么好怕的?”我问。 “没什么,除了一堆傻事,毫无意义的诡计和戏法外,也没什么了。”卡瓦洛夫说。 “你想怎么说就怎么说,”一个声音在我肩膀上方嘟囔道,“不过我看到了就是看到了。” 发出声音的是服侍晚餐的一个仆人,脸色发黄的年轻人,长着一张窄窄的、嘴唇松弛的脸。他讲话时有种压抑的固执,眼睛一直看着帮我上的饭菜,说话时头都没抬。 虽然都听到了,但没人在意这仆人说了什么。我把脸再次转向卡瓦洛夫,他正拿着叉子剔除小鲽鱼边沿的刺。 “什么样的诡计跟戏法呢?”我问。 卡瓦洛夫放下叉子,手腕搁在桌沿上,双唇抿了抿,身体对着我前倾。 “假设,”他眉头皱起来,光秃秃的头皮拉扯着,“假设你十年前伤害了某人,”他猛地转了一下手腕,掌心朝上贴在白色桌布上,“是平常做生意的那种伤害,你懂吗?完全是为了钱,一点儿个人恩怨也没有,你甚至都不怎么认识他。再假设都过了十年了,他跑来跟你说:‘我要亲眼看着你死。’”他两手翻过来,手心朝下,“嗯,你会怎么想?” “我想我不会因为他的缘故就急着去死的。”我答道。 他脸上的急切消失了,只剩下一片空白。他朝我眨了一会儿眼睛,然后开始吃鱼。吃完最后一片小鲽鱼,他又抬头看我。慢慢地摇了摇头,嘴角耷拉下来。 “这个回答不好,”他耸耸肩,伸开手指说,“不过你得对付这位跟我玩猫捉老鼠的上校,我花钱请你来就是为了这个。” 我点点头。 里戈微笑起来,轻轻拍了拍他绑着绷带的胳膊说:“希望你运气比我好。” 里戈太太伸出一只手,尖尖的指甲碰碰她先生的手腕。 我问卡瓦洛夫:“这个所谓的‘我造成的伤害’到底有多严重?” 他撅起嘴唇,右手挥动了一下。 “呃,哎,把他给毁了。” “这么说,我们可以肯定你的上校是来真的啦?” “老天爷!我可不希望他弄折我的胳臂是闹着玩的。”里戈丢下他的叉子说。 在我身后,那个脸色发黄的仆人跟他的同伴说:“他想知道我们是不是觉得上校来真的。” “我听到了。他可真要帮大忙了。”另一个闷闷不乐地说。 卡瓦洛夫用叉子敲了敲盘子,对两个仆人怒目而视。 “闭嘴,”他说,“烤肉呢?”接着又用叉子指着里戈太太说,“没看到她杯子里没有酒了?”他看着叉子抱怨道,“看看他们是怎么对待我的银器的,足足有一个月没有好好打理了。”他伸出叉子给我看。 然后他放下叉子,把盘子推开,好腾出地方把胳膊搁在桌上。他耸起肩膀,上身前倾,不停地唉声叹气,浅色眼睛请求似的瞪着我。 “听我说,”他哼哼唧唧地说,“我有那么笨吗?如果用不着侦探,我会大老远从旧金山请人?如果用不着我能找到的最好的侦探,我会付你那么高的价?其实只用给你的一半的钱,我就能找到一堆好侦探!如果这个上校不是危险到家的话,我会请这么贵的侦探?” 我没说话,神情专注地静静坐着。 他继续哼唧着说:“听着,这可不是愚人节玩笑,这个上校真想置我于死地。他来这儿就是为了杀我。没人管的话,他铁定会杀了我。” “目前为止他都做了什么呢?”我问。 “这不是重点。”卡瓦洛夫不耐烦地摇摇他的秃头,“我不是要你把他做过的事都抵销了,我是要你防着他别杀我。目前为止他做了什么?呃,他把我的人都吓得要死,弄断了多尔夫的胳膊。要是你非知道不可,他到目前为止就做了这些。” “这事儿有多久了?他来这儿多久了?”我问。 “一个星期加两天。” “你的司机跟你说起我们在路上看到的黑人没有?” 卡瓦洛夫的嘴撅起来,慢慢地点点头。 “我回头找的时候,他不见了。”我说。 他长出了一口气,激动地叫道:“我可不在乎什么黑人什么路,我在乎的是别给人宰了。” “你跟警察报案了吗?”我问,装着没被激怒。 “报了,有什么用?他威胁我了吗?呃,他是跟我说了,他来这儿是为了亲眼看着我死。从他嘴里说出来,还有他说话的语气,就是威胁。可对警察来说这不算威胁。他把我的人吓坏了。我有证据吗?警长说我没有。太荒唐了!我需要证据吗?我不清楚吗?非要他在他带来的恐慌上留下指纹吗?所以警察的结论是:我们会留只眼睛注意他的,听好了,他说‘一只眼睛’!包括仆人跟农场雇工,我这儿有二十个人,四十只眼睛呢,可他还不是来去自如。一只眼睛!” “里戈的胳膊又是怎么回事?”我问。 卡瓦洛夫不耐烦地摇摇头,开始又急又快地切起他的羊肉来。 “这事儿不怨他,是我先动手的。”里戈看着淤青的关节说,“我没想到他那么厉害,也许我老了。不管怎么说,在他碰我之前,有一打人看到我揍他的下巴了——大中午,在邮局前当众表演的。” “这个上校是什么人呢?” “不是他打的,是那个黑鬼。”那个脸色黄黄的仆人说。 里戈说:“他叫谢里,休·谢里。我们认识他的时候,他是英国驻开罗军需部的..上校。一九一七年,说来是十二年前,准将——”他朝他岳父点点头,“在做军需品的投机生意。谢里应该去前线,他不适合坐办公桌,他胆子太大。有人说了,如果谢里没那么大胆的话,准将就不会赚那么多钱。虽然知道谢里没有中饱私囊,他们请准将走人时,还是给谢里发了钱,把他也打发了。” 卡瓦洛夫从盘子上抬起头解释道:“战时生意就那样,要是我做了什么可以让他们抓住我不放的事,他们肯定不会让我走。” “而现在,在你让他灰头土脸地被军队开除了十二年后,”我说,“他来到这里,威胁要杀你。你信了,然后开始在你的人当中散布恐慌。是这样吗?” “不是这样,”卡瓦洛夫哼哼唧唧道,“完全不是这样。他被军队踢出去可不是因为我。我是生意人,哪儿有钱赚我就上哪儿。有人让我赚了钱,又惹恼了他自己的上司,那关我什么事?再说了,我也不相信他真打算杀我,这个我知道。” “我只是想理清头绪。”我说。 “没什么头绪好理的。有人打算杀我,我花钱请你来不要让他得逞。事情不就这么简单吗?” “就这么简单。”我同意道,不想再跟他争下去了。 卡瓦洛夫和里戈抽雪茄,里戈太太和我对着薄荷奶油咖啡抽烟。正在这时候,穿着灰毛衣的红脸金头发女人走了进来。 她动作急匆匆的,眼睛大睁着,很黑。 “安东尼说北边田里起火了。”她说。 卡瓦洛夫把他的雪茄咬断了,看着我。 “怎么去那儿?”我站起来问。 “我带路。”里戈也站起来说。 “多尔夫,”他太太抗议道,“你的胳膊。” 他温和地朝她笑笑说:“我不动手,我只是跟去看看专家怎么处理这种事。”

4

我跑上楼去拿帽子、外套、手电筒跟枪。 我下楼时,里戈夫妇已经等在前门了。 里戈穿了件暗色雨衣,扣子紧紧扣住他受伤的胳膊,左手袖子空荡荡地晃着。他右臂环住他太太,她两只赤裸裸的胳膊都吊在他脖子上,使劲往后仰着;他往前压在她身上,两人的嘴黏在一起。 我后退几步,等再现身时,我用脚弄出了更大的动静。他们俩在门口分开,站着等我。里戈喘得厉害,好像跑了很远似的。他把门打开。 里戈太太跟我说:“我丈夫是个笨人,请不要让他太莽撞了。” 我说了不会,然后问他:“需要带个仆人或者农场雇工去吗?” 他摇摇头。 “没躲起来的跟躲起来的一样不中用,”他说,“他们的胆子都给吓破了。” 他跟我出去了,留下里戈太太在门口看着。当时雨已经停了,不过头上那团黑云预示着马上会有更多。 里戈带着我绕到房子的侧面,沿着一条小路下山,穿过灌木丛,路过一条浅浅的峡谷里的一组小房子,然后斜穿过另外一座更矮的小山。 这条小路被雨水浸透了。到了山顶我们离开小路,跨过一道铁丝门,穿过一片刚刚收割过的又黏又湿的农田。我们走得很快,黏滑的泥土、闷热的晚风,再加上外套,这趟路下来我们浑身是汗。 穿过那片农田后,隔着树林我们就看到了火光,是一丝晃动的橘色光芒。我们爬过一道矮矮的铁丝网,穿过树林。 有什么东西穿过我们头上的树叶,发出哗啦啦的响声,从左边传来,然后结结实实地撞上我们正右方的一棵树干,接着掉在树下软软的土上,扑通一响。 左边传来笑声,狂野瘆人。 笑声不可能离我太远,我寻声而去。 火光太小,离得又太远,对我基本没什么用处,树丛间几乎漆黑一片。 我不是被树根绊倒,就是撞在树干上,结果还是什么也没找到。手电筒对发出笑声的那个人更有利,所以我只拿在手里,没打开。 等我跟自己玩腻了捉迷藏以后,我便穿过树林到了另一侧的田里,向火光走去。 那火是在农田的另一头点起的,离最近的一棵树也有将近十二英尺的距离。烧的是雨水没淋到的枯树枝,我到时差不多烧完了。 火堆两边有两根带树杈的短树枝插在地里,两根树杈上搭了一段绿色树苗。摊在树苗上,吊在火中的是只十八英寸长的死狗,无头无尾无足无皮,而且从正前方劈开。 地上几英尺以外扔着棕色粗毛小狗的头、毛皮、脚、尾巴、内脏,还有许多血。 火边有几根干树枝,折成方便燃烧的长度。里戈从林子里过来加入我时,我把树枝丢进火里。他手里捧了个葡萄柚大小的石头。 “看清长相了?”他问。 “没有,他笑着跑了。” 他把石头递给我说:“打我们的就是这个。” 光滑的灰色石头上用红笔画了圆圆的空洞的眼睛,一只三角鼻子,还有张咧着龇出很多牙的嘴——一个粗糙的骷髅头。 我伸出一根手指头抠了抠一只红眼睛,说:“蜡笔。” 里戈瞪着火上滋滋作响的死狗和地上的零碎。 “你看这是怎么回事?”我问。 他咽了口口水说:“米基是条非常好的小狗。” “你的?” 他点点头。 我拿着手电筒在周围转了转,发现了一些脚印,如果也算脚印的话。 “有发现吗?”里戈问。 “有,”我指了一个脚印给他看,“脚上绑了破布踩的,没用。” 我们再次转向火堆。 “又是一场表演。”我说,“不管是谁杀了小狗,又给它开肠破肚,准是个老手。他很清楚那样烤它绝对吃不得。里头还没热,外头已经烧焦了。而且他那样搁竿子,一翻过来狗准会掉下去。” 里戈皱紧的眉头舒展了些。 “那样好一点,”他说,“有人宰了它已经够残忍的了,再想到吃了它,或者有这打算,我就更受不了了。” “他们没吃,”我跟他保证说,“纯属表演。就是这种事一直发生?” “对。” “这是干什么呢?” 他闷闷不乐的引述卡瓦洛夫的话说:“猫抓老鼠上校。” 我给他根烟,自己也拿了一根,然后用火堆里带火的树枝点上。 他抬头看了看天说:“又下雨了,我们回家吧。”可他人还站在火边,瞪着烤着的死狗。焦肉在我们四周发出很浓的臭味。 “你还没把这当回事吧?”过了一小会儿,他小声问道,用的是实事求是的语气。 “这个设计很好玩。” 他用同样小的声音继续说:“你把他当成疯子好了。他是个在乎荣誉的人,所以当初在开罗,我们只是耍了他一把,但没敢贿赂他。用不了十年,坏名声就有可能把那样的人击垮的。他躲起来,自己闷头?想了那么久。打击一来,不是举枪自尽就只有现在这样了。刚开始我跟你一样,”他踢踢火堆,“觉得这事儿没道理。不过现在我笑不出来了,除非米丽安和准将在身边。他刚来时,我压根不相信对付不了他,我在开罗可对付得挺好的。后来我发现事情不妙,就有点失控,跑去跟他理论。呃,也没理论出个结果。就是没道理,事情才这么糟。在开罗时,他刮胡子前要先梳头,好在镜子里看到一张整洁的脸。你明白我的意思?” “我得先跟他谈谈。”我说,“他住在村里吗?” “他在山上有间小屋,拐到大路上,左边第一栋就是。”里戈把烟丢进火里,咬着下唇凝神看我,“我不知道你跟上校合不合得来。跟他可不能开玩笑,他听不懂,而且会因此不信任你。” “我会小心的,”我承诺道,“给这位谢里钱没用吗?” “呸,没用,”他轻声说,“他疯得太厉害了,不收钱。” 回屋以前,我们把死狗拿下来,把火踢散,踹进烂泥里。

5

第二天早上,清亮的阳光照得乡下新鲜明亮,一股暖暖的微风吹干了土壤,追着空中棉花样的云朵四处飞散。 十点钟,我向谢里上校家走去,毫不费力就找到了他的房子。那是一栋粉红色灰泥墙的小平房,土红色屋顶。一条石子路从大路过来通向那里。 整个平房前面是铺了瓷砖的阳台,阳台上放了一张铺了白色桌布的桌子,上面摆了两份餐具。 我还没来得及敲门,一个穿着白外套的瘦瘦的黑人就把门打开了。他看来更像个大孩子,五官比大部分美国黑人都单薄;鹰钩鼻,样子挺聪明,讨人喜欢。 “像你那样躺在那么湿的路上,就算没被车轧了,也会感冒的。”我说。 他笑起来,嘴一直咧到耳朵,露出很多健康的黄板牙。 “是的,先生,”他一边鞠躬,一边说话,嘶嘶的卷舌音很重,“上校等你吃早饭呢。你坐,先生,我去叫他。” “没有狗肉?” 他又咧嘴笑起来,猛地摇摇头。 “没有,先生。”他举起他的黑手,扳着指头数起来,“有橙子熏鲱鱼、烧烤腰花、鸡蛋、橘子酱、吐司,还有茶和咖啡。没有狗肉。” “好。”我说,在阳台一把有扶手的柳条椅子上坐下。 谢里上校出来以前,我还有时间点上一根烟。 他是个憔悴的瘦高个儿,四十岁。中分的沙黄色头发服帖地趴在他的小脑袋上,脸晒得很黑。他的眼睛是灰色的,下眼睑的线条像尺画的一样直。在刮得短短的沙黄色八字胡下面,他的嘴是另一条硬硬的直线。法令纹像裂口一样从他的鼻翼伸到嘴角,还有两条同样深的皱纹从两颊伸到尖尖的下巴骨上。他在沙黄色的睡衣裤上套了条鲜艳的法兰绒条纹浴袍。 “早上好,”他高兴地说,跟我敬了半个礼,没表示想握手,“不用站起来,马库斯的早饭还得等几分钟才能好。我是夜猫子,我做了个很恐怖的梦。”他刻意懒懒地拖着长腔,“我梦到西奥多·卡瓦洛夫的脖子从这里割到这里。”他用骨瘦如柴的手指在耳朵底下比画着,“真是血淋淋的,惨不忍睹。他一边流血,一边尖叫,那头猪。” 我朝他咧嘴笑笑,问道:“你不喜欢那样?” “噢,他脖子给割了当然再好不过了,不过他一边流血一边尖叫,实在是恶心。”他耸起鼻子嗅了嗅,“这里有忍冬花?” “闻起来像。你威胁他时,就是打算割他的脖子吗?” 他继续拉着长声说:“我威胁他的时候,亲爱的朋友,我可真没那种想法。当时我人在乌贾,阿尔及利亚边界附近的一个臭气熏天的摩洛哥小城。有天早上橘子树跟我说起话来。它说:‘去美国加州的再会村吧,能亲眼看着西奥多·卡瓦洛夫死掉。’我觉得这个主意好极了。我跟那个声音道谢,要马库斯收拾东西,然后就来了。我一到这儿就跟卡瓦洛夫说了这件事。我本以为他会马上死,那我就不必耗在这儿等了。可他没有,而且时间又太晚了。我很后悔没问那声音确切的日期,我不喜欢在这儿浪费好几个月。” “所以你就想办法要加快速度?”我问。 “请你重复一遍。” “恐吓。石头骷髅头、烤狗肉、失踪的尸体。”我说。 “我在非洲待了十五年,”他说,“我对橘子树的声音深信不疑,那里头可没人耍花样,你用不着把那些事跟我联系起来。” “马库斯呢?” 谢里摸摸刚刮的脸,回答道:“有可能,他对那种比较粗鲁的非洲胡闹玩意儿有着不可救药的爱好。你如果有确切证据证明他做了什么出格的事,我就抽他一顿。” “如果我逮着他做了出格的事,”我说,“我会自己抽他的。” 谢里向前倾了倾,压低嗓门小心翼翼地说:“确定你稳稳当当地逮着他以前,不要让他起疑。他那两把刀可不是闹着玩的。” “我会想办法记住的。橘子树的声音没提到里戈吗?” “没必要。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黑人小伙子马库斯捧着食物走出来。我们转到桌子边,我开始吃我的第二顿早餐。 谢里不知道橘子树上跟他讲话的声音是不是也跟卡瓦洛夫讲了话。他说他问过卡瓦洛夫,可是没得到满意的答案。就他所知,会跟某人宣告他敌人死亡的声音,通常也会警告那个将死的人。“就我所知,那是传统做法。”他说。 “这我可没概念,”我说,“我会想办法帮你查清楚,也许我也该问问他昨晚梦到什么了。” “今天早晨他看起来像做过噩梦吗?” “不知道,我走的时候他还没起床呢。” 谢里的眼睛变成热辣辣的灰点。 “你的意思是你根本不知道他今天早晨身体怎么样,是活着还是死了,我的梦是真的还是假的?”他问。 “对啊。” 他嘴巴的强硬线条松懈成缓缓的喜悦的笑容。 “老天爷啊,这可太好了,我以为——瞧你刚才那模样,好像很肯定我只是做了一个非常荒唐的梦,一点意义也没有。”他说。 他大声地拍起手来。 黑小伙马库斯从门里砰的一声弹出来。 “收拾东西,”谢里下令道,“光头已经完蛋了,我们走人。” 马库斯鞠了个躬,笑着退回屋里。 “你是不是最好再等等,确定一下?”我问。 “我确定,”他拉着长音说,“跟橘子树的声音一样确定。没什么好等的了,我已经亲眼看着他死了。” “在梦里。” “是梦吗?”他漫不经心地问。 十到十五分钟后,我走了。马库斯在屋里发出乒乒乓乓的响声,听起来像是真的在收拾东西。 谢里一边跟我握手一边说:“很高兴和你共进早餐。等你有机会去北非工作的时候,我们再见面。代我向米丽安和多尔夫问好,我没办法真心实意地跟他们致哀。” 从平房里走出来,觉得他们看不到我以后,我就离开大路,上了山边的小路,看看有没有更高的地方可以监视谢里的住处。我找到一个小据点,是栋破破烂烂的空屋子,位于东北方向的一个小山梁上。从空屋的前廊可以看到那平房的整个前面、侧面的一部分,还有石子路的大部分,包括它跟大路连接的部分。肉眼看去是嫌远,不过有望远镜就完美了,而且前头还有茂盛的树丛当屏风。 等我回到卡瓦洛夫家时,里戈正坐在树下一张芦苇编的椅子上,那椅垫颜色真鲜亮。他手里拿着一本书。 “你觉得他怎么样?”他问,“疯了吗?” “不是很疯。他要我代问你和里戈太太好。胳膊怎么样?” “很不好,昨天晚上一定淋了很多雨,弄得我一整夜都疼得要死。” “你看到猫抓老鼠上校了?”卡瓦洛夫哼哼唧唧的声音从我身后传来,“还满意吗?” 我转过身,看到他从屋子旁边的一条小路上走过来。今天早晨他脸色发灰,不过在他的V字领上面,我看到他的脖子还没有被割开。 “我走的时候,他在收拾东西,要回非洲去。”我说。

6

那天是星期四,没发生别的事。 星期五一大早,我卧室的门就嘭的一声被推开了,吵醒了我。 瘦脸门房马丁冲进我房间,开始摇我的肩膀。虽然他到床边时我已经坐起身了。 因为恐惧,他的瘦脸蜡黄蜡黄的,很难看。 “出事了,噢,老天,出事了。”他断断续续地说。 “出什么事了?” “出事了,出事了。” 我把他推到一旁,下了床。他猛地转身,跑进我的浴室。我把脚伸进拖鞋时,听到他在吐。 卡瓦洛夫的卧室和我的卧室隔着三道门,在屋子的同一边。 尽管我一个人影也看不到,但房子里满是噪声和激动的说话声、关门开门声。 我向卡瓦洛夫的门跑去,是开着的。 卡瓦洛夫在里面,躺在一张低矮的西班牙床上,床单掀到了床尾。他仰面躺着,脖子被人割了,一道和下巴平行的弯弯的口子,离耳垂一英寸远。 血渗进蓝色枕套和床单的地方已经紫得像葡萄汁一样,又黏又稠,都结成块了。 穿着披风式浴袍的里戈走了进来。 “出事了!”我重复着门房的话,对他低吼道。 里戈呆呆地看着床,样子惨兮兮的,开始用哽咽的声音小声骂起来。 红脸金发女人——管家露拉·科利——尖叫着进来,推开我们,跑到床边,还在尖叫。她的手伸向被子时,我攥住了她的胳膊。 “任何东西都别碰。”我说。 “给他盖上点东西,给他盖上点东西,可怜哪!”她叫道。 我把她从床边拉开。现在房里已经有四五个仆人了。我把她交给其中的两个,让他们把她带出去,安慰安慰。她又哭又笑地走开了。 里戈还在瞪着床。 “里戈太太呢?” 他没听到,我轻轻拍了拍他没受伤的胳膊,重复我的问题。 “她在自己房里。她——她知道就好,还是别来看了。” “你最好还是过去照顾她吧?” 他点点头,慢慢地转身,走了出去。 门房走进来,还是一脸蜡黄。 “我要这里的每一个人,包括仆人和农场雇工,都聚到楼下前厅里。”我告诉他,“要他们马上过去,等警察来。” “是的,先生。”他说完便下楼去了,其他人全跟着。 我关上卡瓦洛夫的门,穿过房间来到他书房,打电话给郡政府的警察局。我跟一个叫希登的副警长讲了话。我把事情经过说了以后,他说警长会在半小时内到。 我回房换衣服。等我换完了,门房上来告诉我,所有人都聚在前厅了,除了里戈夫妇和里戈太太的女仆。 警长到时,我正在检查卡瓦洛夫的卧室。这位警长是个有着温和的蓝眼睛的白发老头,声音也温和,不过从白色八字胡底下传出来有点含糊。他带了三名副警长、一个医生、一个法医。 “里戈和门房知道的比我多。”我们一一握完手以后,我说,“我会尽快赶回来,这会儿我要去谢里那儿,里戈会告诉你他的角色。” 我在车库里选了辆溅满泥巴的雪佛兰,向平房开去。到了以后却发现门窗都紧闭着,敲门也没人应。 我沿着石子路走回车子,往下开到再会村,没费一点儿力气就打听到,谢里和马库斯已经在前一天下午上了两点十分到洛杉矶的火车,拎了三个行李箱和半打袋子。村里的快递员帮他们托运的。 我发了封电报到洛杉矶分社后,开始查租房给谢里的人。 他只表达了失望,因为这两个人连两个星期都没住够。房客的其他事情他一概不知。谢里已经还了钥匙,附上短短的字条说他临时有事不得不走。 我把便条装进兜里,笔迹随时都有可能用得上。然后我借了平房的钥匙,回那边查看。 除了一堆日后有可能派上用场的指纹,在那儿我没找到任何有用的线索。那房子一点儿也没透露我要的人上哪儿去了。 我回到卡瓦洛夫家。 警长已经问完了所有人的话。 “什么都没问出来。”他说,“从昨晚上床时间开始就没有人听到或者看到什么,直到今早八点门房开门叫他,看到他就那样死了。你还知道别的什么吗?” “不知道,他们跟你提到谢里了?” “噢,提了,我看他就是咱们要找的人了,嗯?” “是啊。据说他昨天下午就打好包,跟他的手下往洛杉矶去了。我们应该可以从这条线索挖出点儿什么来。医生怎么说?” “说是今天凌晨三点和四点之间,有人拿一把很沉的刀杀死了他。从左到右干净地一划,像是左撇子干的。” “也许刀口是很干净,”我同意道,“不过肯定不是挥手一划;划得比那个慢。如果随手划一条曲线,中间应该往上弯,离杀人的人远些,而两头应该往下靠近死者。现在却刚好相反。” “噢,好吧。这个谢里是左撇子吗?” “不知道。”我心里想不知道马库斯是不是,“刀找到了吗?” “影子都没有,而且我们里里外外什么也没发现。卡瓦洛夫那么害怕,按理说门窗都应该锁紧啊,可他的窗户开着,谁都可以拿把梯子爬进去,门也没锁,真奇怪。” “这有很多原因,他——” 一名副警长——一个肩膀厚实的金发男人——走到门边说:“我们找到刀了。” 警长和我跟着副警长走出房子,绕到卡瓦洛夫房间所在的那一边。在通往农场雇工住处那条小路边上的灌木丛中,一把刀的刀刃插进地下。 漆成红色的木刀把朝着屋子的方向。刀刃上有点血渍,不过已经被松软的泥土抹掉了大半。油漆刀把上没有血迹,也没有类似指纹的东西。 刀子附近松软的土上没有脚印,显然刀子是给丢进灌木丛里的。 “我看这儿就这些了,”警长说,“也看不出这里的人跟这事儿有没有关系。咱们找那个谢里上校去吧。” 我跟他一起到了村里。我们在邮局得知谢里留了个转信地址:密苏里州圣路易邮局邮件领取窗口。邮局局长说谢里待在再会村时从来没收过信。 我们到了电报室,得知谢里没发也没收过电报。我发了封电报到圣路易分社。 我们接下来在村里的查访都毫无结果,除了知道再会村大部分闲汉都看到谢里和马库斯上了两点十分往南开的火车。 我们回卡瓦洛夫家以前,收到一封从洛杉矶分社发给我的电报: 谢里的行李箱和袋子在行李寄存处尚未领出,监视中。 我们回到那房子时,我在走廊里碰到了里戈。我问他:“谢里是左撇子吗?” 他想了想,然后摇摇头。 “记不得了,”他说,“有可能。我问问米丽安,也许她知道,女人就记得这些事。” 再次下楼时,他对我点了点头。 “他很可能两手都用,不过左手更常用。你问这个干吗?” “医生觉得是左撇子干的。里戈太太现在怎么样?” “最严重的惊吓已经过去了,现在好些了,谢谢。”

7

星期六整整一天,谢里的行李放在洛杉矶车站都没人领。那天傍晚,警长向外界宣布了谢里和黑人因杀人被通缉。晚些时候,我们俩便上了南下的火车。 周日早上我们跟两个洛杉矶警察局的人把行李打开了。除了不包含任何信息的合法衣物和私人用品外,什么也没找着。 这趟差出得一无所获。 我回到旧金山,印了大量传单,四处分发。 两个星期过去了,除了一堆假警报,传单没起到任何效果。 然后斯波坎警察局在史蒂芬斯街一栋出租的房子里抓到了谢里和马库斯。 有人匿名报警说,住在那里的弗雷德·威廉斯几乎每天都有神秘的黑人来访,还说他们行动异常诡秘。斯波坎警察局有我们的传单,根本不需要看弗雷德·威廉斯的袖扣和手帕上H.S.的姓名缩写,就知道他是我们要的人。 经过两小时的盘问,谢里承认他了的身份,不过否认杀了卡瓦洛夫。 警长的两个手下北上,把犯人带到郡政府。 谢里刮掉了八字胡,脸上和声音里都没露出半点担心的样子。 “我知道做了那场梦以后,就没什么好等的了,”他拉着长音说,“所以我就走了。后来等我听说那梦成了真,我就知道你们这帮侦探会赶着来逮我。还真以为一个人能控制自己的梦吗?所以我,呃,就找了个地方藏起来了。” 他庄严地向警长和地方检察官重复了那个橘子树的声音的故事,报社喜欢这样的故事。但他拒绝告诉我们他的逃亡路线,也不告诉我们他这段时间做了什么。 “不,不,”他说,“抱歉,不过我不能说,说不好我以后还得这么干呢,我可不能透露我的方法。” 他不肯告诉我们命案当晚他人在哪里。但我们基本肯定,他在火车还没到洛杉矶时提前下了车,虽然火车工作人员给不出证据。 “抱歉,”他拉着长音说,“你们这帮人连我当时人在哪儿都不知道,又怎么知道我在命案现场?” 马库斯更难缠。他的标准答案是:“我不太懂英语,问上校,我不知道。” 检察官在办公室里踱了很长时间,咬着指甲气冲冲地告诉我们,要是我们无法证明谢里或者马库斯命案当时——或在那之前、之后——在卡瓦洛夫家附近的话,这案子就要败诉了。 警长是我们当中唯一确认谢里是杀人凶手的。在他心里,他已经看见谢里被绞死了。 谢里找了个律师——一个流里流气脸色发白的男人,戴着金边眼镜,薄薄的嘴唇不停地抽动。律师叫谢弗,他来来回回走着,对着他自己笑,也对着我们笑。 检察官的手指甲只剩下两个大拇指没啃过了。就在他开始啃它们时,我跟里戈借了车,开始顺着铁轨南下,想弄清楚谢里是在哪儿下的火车。当然,我们已经拍下这两个人的大头照,所以我随身带了照片。 我在再会村和洛杉矶之间的每个火车站都出示了这两个浑蛋的照片,还有铁轨两边二十里之内的每个村庄,以及大部分的零散住户,但什么结果也没有。 没有证据说谢里和马库斯不是直接到洛杉矶的。 他们的火车应该是那天晚上十点半到洛杉矶。从洛杉矶开出的火车不可能及时把他们拉回再会村杀掉卡瓦洛夫。倒是有两个可能:飞机可以从容地拉他们回去,汽车也有可能做到,虽然听起来不那么可信。 我先去查飞机,可是找不到当晚载过人的飞行员。在洛杉矶警察局以及大陆侦探社洛杉矶分社的几名侦探的帮助下,我和所有拥有飞机的人——公家的和私人的都见了面,答案都是没有。 我又查了不怎么被看好的汽车。较大的出租车公司和租车行一律说“没有”。当晚十到十二点之间有四辆私家车报警失窃。其中两辆第二天早晨在城里找到了,它们没有往返于再会村。第三辆第二天在圣地亚哥被人发现,所以这辆也不算。还有一辆没消息,是派克双门轿车,我们找了印刷工把车子的外观印成明信片。 要找到所有小型出租车和租车公司老板可是件大工程,何况还有人可能把私家车出租一个晚上,所以我们请报社帮忙打了广告。 我们没找到有关汽车的消息。这条新路线本来是想找出我们的人在命案前后几个钟头的行踪,不料竟带来了别的结果。 圣佩德罗(离洛杉矶二十五里远的海港)有个黑人在命案当天凌晨一点被捕。黑人英文很差,不过有文件证明他叫皮耶·蒂萨诺,是法国水手。他是因为醉酒闹事被捕的。 圣佩德罗警察说,我们描述的所谓的叫马库斯的人,还有他的照片,都跟醉酒水手完全吻合。 圣佩德罗警察不只说了这些。 蒂萨诺一点钟被捕。两点才过一点儿,一个自称亨利·萨莫顿的白人就来保释他。值班警察告诉萨莫顿,第二天早上才能办手续,再说想带蒂萨诺离开的话,最好还是等他酒醒了。萨莫顿马上同意了,还跟警察聊了半个多钟头,大概三点离去。第二天早晨十点他又去了,付了黑人的罚金,他们一起走了。 圣佩德罗警方说,除了没有八字胡,谢里的照片和亨利·萨莫顿一模一样。 亨利·萨莫顿两次去警察局的中间找了一间旅馆住。他留在旅馆登记簿上的签名和谢里写给平房主人那张字条的笔迹相符。 很明显,卡瓦洛夫遇害时,谢里和马库斯都在圣佩德罗,离再会村有九个小时的火车。 但一扯上命案,再明显的事都还不够明显。我把圣佩德罗的内勤警察带到北边去看那两个人。 “就是他们俩,错不了。”他说。

8

检察官把他剩下的拇指指甲全啃光了。 警长一脸茫然,像手里拿了气球的小孩,听到扑哧一声,却不知道气球哪儿去了。 我装出百分之百满意的样子。 “现在我们又回到原点了。”检察官不高兴地叹息着,好像这事儿除了他谁都有错,“还浪费了好几个星期。” 警长没看检察官,也没说话。 “噢,我倒不觉得,我们还是有进展的。”我说。 “什么进展?” “我们知道了谢里跟他仆人有不在场证明。” 检察官觉得我好像在耍他。我没在意他朝我做的鬼脸,问道:“你打算拿他们怎么办?” “除了放掉,还能怎么办?这个命案可是永远翻不了身了。” “要喂饱他们也花不了郡政府多少钱,”我提议道,“为什么不尽可能拖着他们呢?同时我们也好想想办法,搞不好会查出什么新情况来。而且就算没有,你们也可以随时撒手不管。你该不会以为他们是无辜的吧?” 他看了我一眼,眼神沉重酸楚,带着对一个傻子的怜悯。 “他们犯的罪足够下地狱了,可如果我没法定罪,那又有什么用?我是能关着他们,可这有什么用?他妈的,老兄你跟我一样清楚,只要他们现在要求放人,法官就不会不答应。” “是啊,”我同意道,“我跟你赌旧金山最好的一顶帽子,他们是不会要求的。” “什么意思?” “他们想要受审,”我说,“否则他们早在我们挖出他们的不在场证明前就走人了。我在想,他们一定也是自己送上斯波坎警察局的门的。而且我再跟你赌帽子,谢弗不会要求人身保护令。” 检察官怀疑地盯着我的眼睛。 “你是不是知道什么没说?”他质问道。 “没有,不过你会知道我这样说是对的。” 我确实是没错。谢弗继续四处走着,对他自己微笑,根本没有努力把他的客户从郡立监狱救出来的意思。 三天后有了新的发现。 一个叫阿奇巴尔德·维克斯的男人来见检察官,他在卡瓦洛夫家往南大概十里的地方有个小小的养鸡场。维克斯说他命案当天一大早在那儿看到了谢里。 维克斯当天早晨准备出发到艾奥瓦州看望他父母。他一早起来去看看是否一切正常,然后好开二十英里的车去赶早班火车。 五点半到六点之间,他到停车棚去看汽油够不够用。 有个男人跑出棚子,跳过篱笆,冲下马路。维克斯追了一小段路,可对他来说那人跑得太快了。那人衣着得当,不像流浪汉,维克斯觉得他可能是想偷车。 因为维克斯非东行不可,而他不在时,他太太就只有两个儿子陪她——一个十七岁,一个十五岁,所以他觉得最好还是别提他在棚里意外见到的男人,免得她担惊受怕。 他从艾奥瓦州回来的第二天就来了检察官办公室。他听说了卡瓦洛夫命案的细节,又在报上看到了谢里的照片,认出他就是那天早上他追的男人。 我们带他去见谢里本人。他说谢里就是那个人。谢里没说话。 由于维克斯的证据和圣佩德罗警察局的相抵触,检察官起诉了谢里。马库斯以关键证人的身份出席,不过因为他在圣佩德罗的不在场证明仍然牢不可破,所以他没有受审。 维克斯在证人席上简单地说了他的故事,然后又在交叉盘问下回答得前后矛盾,他完全崩溃了。 他回答谢弗的问题时承认,他不完全确定谢里就是他先前见过的人。当然,那人看起来是有点儿像谢里,可他当初也只是惊鸿一瞥,也许斩钉截铁说那人就是谢里是草率了些。经过再三考虑后,他确定在朦胧的晨光下没有看清楚那个人。最后,维克斯能保证的只是他看到一个长得有点像谢里的男人。 简直是个笑话。 检察官没指甲啃了,他啃起手指头来。 陪审团说:“无罪。” 谢里无罪释放,就卡瓦洛夫命案来说,他是永远清白了,不管以后还有什么新发现。 马库斯也无罪释放了。 我出发回旧金山时,检察官不肯跟我说再见。

9

谢里释放后四天,里戈太太走进我的办公室。 她一身黑,漂亮无知的东方面孔并不平静。 “拜托,别告诉多尔夫我来这儿了好吗?”这是她的第一句话。 “当然,如果你不让我说的话。”我答应道。 她坐下来,睁大眼睛看着我。 “他实在太轻率了。”她说。 我同情地点点头,不知道她想干什么。 “而且我还担心,”她两手绞着手套,下巴发抖,哆哆嗦嗦地补充道,“他们又回到那平房去了。” “是吗?”我坐直身子。我知道他们是谁。 “他们回来没别的理由,”她叫道,“一定是要像杀了父亲那样杀掉多尔夫。可他不听我的,他太自信了。他每次都笑我,叫我傻孩子,告诉我他可以照顾自己。可是他不能,至少在断了一只胳膊的情况下不能。他们会像杀父亲一样杀掉他的,我知道,我知道。” “谢里恨你丈夫跟恨你父亲一样吗?” “是的,是一样的。多尔夫以前帮父亲做事,不过那件——那件给谢里带来麻烦的生意,多尔夫插手的比……比父亲要多。请你……请你挡住他们不要杀多尔夫好吗?好吗?” “当然。” “而且你千万不能告诉多尔夫。”她坚持道,“要是他发现你在盯他们,也千万不能告诉他是我来找你的。他会生我的气。我说过要他找你,可他——”她停了下来,一脸尴尬,我想她丈夫大概提过卡瓦洛夫也没因为我逃过一死,“可他不同意。” “他们回来多久了?” “前天到现在。” “我明天过去。”我答应道,“我的忠告是:告诉你先生你请了我。不过你不想说的话我也不勉强。” “你不会让他伤到多尔夫吧?” 我答应尽力而为,收了她一些钱,给了她一张收据,然后鞠躬送她出去。 当晚天黑后不久,我又到了再会村。

10

我爬上小山经过平房时,看到房子的窗户被灯照亮了。我有股下跑车去看看的冲动,但又担心在马库斯的地盘上我没法比他棋高一着。 等我转上那条通向我第一趟到再会村时发现的空屋的土路时,我关掉跑车的灯,在头顶明晃晃的月亮照耀下上了山。 快到空屋时,我把车从小路上开下来。然后我走进摇摇晃晃的前廊,找到平房的位置,开始调整望远镜。 平房的前门打开时,我才调整好一部分,只见那里露出一小片黄光和两个人。 其中一个是女人。 门的合叶又稍微扭了一下,她的脸清楚地映入我的眼帘——里戈太太。 她竖起外套领子遮住脸,匆匆走下石子路。谢里站在阳台上目送她离去。 等上了大路,她开始往山上的家里跑。 谢里进了屋关上门。 两个半小时以后,一个男人从大路拐上石子路。他快步走向平房,迅速中带着谨慎,走路时不停地东张西望。 我想他是敲了门的。 门开时,一道黄光打在他脸上,是多尔夫·里戈的脸。他进去,门关上了。 我收好望远镜,离开前廊,出发去平房。我不确定我能再给跑车找到个好的停车位,所以我就没动它,走路过去。 我不敢冒险走石子路。 在石子路上方二十英尺处,我离开大路,在软泥、树、灌木和花丛之间行走,尽可能不弄出响声。我知道我面对的是谁,所以我手里攥着枪。 平房面对我这一侧的所有窗户都透出灯光,不过它们都关着,百叶窗也拉上了。灯光透出百叶窗,再加上月光,照得附近一片雪亮。我在山脊上眯着眼睛从望远镜偷看时,月光对我很有利,可这会儿我想凑近听个清楚就不行了。 我在我能找到的离那房子最近的阴影里停下来——大约十五英尺远——把情况想了一遍。 我蹲在那里,听到了一些声音。 地方不对,听到的也不是我想听到的——有人从石子路向房子走来。 我不确定从小路上是不是能看到我,我转过头想确定一下,而这一转头却露出了马脚。 里戈太太跳起来,死死地钉在小路上,然后叫道:“多尔夫在里头吗?在吗?在吗?” 我想通过点头告诉她他在,可她的声音实在太大了,我只有大叫一声“在”,好让她听清楚。 我不知道我们的声音是不是加速了屋里的行动,不过里头开始发出枪响。 在这种情况下,你是不会停下来数数到底有几枪的;而且声音都混到一块儿了,你也根本搞不清响了几下,不过我的印象是:在我的肩膀在门上撞青之前,至少响过五十枪。 还好,这是一扇加州式的门。我撞第二回时,门就开了。 里头是接待厅,有一扇宽大的拱门通向客厅。里面烟雾缭绕,火药的臭味非常刺鼻。 谢里弓着身子趴在发亮的地板上,撑着一边的胳膊肘和膝盖往前爬,想抓住琥珀色地毯上大概四英尺远的一把鲁格枪。 房间另一头,里戈直直地跪着,没受伤的那只手稳稳地按着一把黑色左轮手枪的扳机。手枪是空的,愚蠢地发出扑哧扑哧的声音,可他还在不断地扣扳机。他折断的胳膊还挂在夹板上,不过这会儿已经从绷带里掉出来了。他的脸肿着,满脸是血,眼睛呆滞地圆睁着;后背上露出一把刀的白色骨柄,就在屁股上面一点点,刀刃全陷在肉里了。他正对着马库斯打空枪。 黑小伙站在地上,膝盖弯曲,两脚分得很开。他左手五指张开压在胸膛上,黑色手指上的血闪闪发亮。他右手像用刀比武的武士那样攥了把白骨柄的刀子,刀刃足有一英尺长,跟持剑似的。他向里戈靠近,不是直接过去,而是从侧面斜斜地蹑手蹑脚地靠近,手里的刀不安地动着,但刀尖一直向着里戈。 他没看到我们,没听到我们。当时他的整个世界就是跪在地上背上插了把刀的男人,那把刀和他手里拿的是一对。 里戈没看到我们,我看他连马库斯也没看到。他跪在那儿,不断按着那把空枪的扳机。 我跳过谢里,把我的枪管轮向马库斯的脖子。打中了,他倒在地上。 里戈不再打枪,吃惊地看着我。 “搞清楚,枪里头得放子弹,否则屁用也没有。”我这样告诉他,然后拔出马库斯手里的刀,回头去捡谢里已经放弃要拿的鲁格枪。 谢里现在仰面躺着,眼睛闭上了。 看来是死了,而且他身上的弹孔足够多,猜他死了应该没错。 我希望他没死。为了面对着里戈,我绕过去跪在谢里旁边,稍稍把他的头从地板上抬起来。 “谢里,”我尖声说,“谢里!” 他没动,连眼皮都没动。 我抬起我捧着他的头的那只手的手指头,让他的头动了一点点。 “里戈杀了卡瓦洛夫吗?”我问死人——或者是垂死的人。 我不知道里戈是不是在看我,但可以感觉到他的目光停在我脸上。 “杀了没,谢里?”我对着那张不动的脸狂吼。 死人或者垂死的人一动没动。 我又小心地动动我的手指,好让他死了的头——或者垂死的头——点了点。两次。 然后我让他的头往后一扭,任它缓缓地又一次落在地板上。 “好啦,”我说,站起来看着里戈,“我终于逮着你了。”

11

我无法决定自己是否真能走上证人席,发誓谢里是活着,而且是自愿点的头——万一我真得这样做才能把里戈定罪的话。 我不喜欢做伪证,但我知道里戈有罪,我就是赢在这一点上。 还好,不需要我做这个决定。 里戈相信谢里点了头。等马库斯招了之后,里戈除了自首碰运气外,也没别的选择了。 从马库斯嘴里探出事实简直易如反掌。里戈杀了他挚爱的上校,要说服黑小伙法律会给他报仇雪恨是非常容易的。 马库斯开口后,里戈也愿意讲了。 他在医院待到开庭前一天。马库斯刺在他背上的刀让他的一条腿终生瘫痪,但除此以外他恢复得很好。 马库斯身体里有里戈打出的三颗子弹。医生取出两颗,可是不敢碰第三颗,他好像也不怎么担心。由于他参与了卡瓦洛夫命案,所以被船送到北方的圣昆汀监狱服刑,那时候他明显又生龙活虎了。 里戈一直不能完全相信我在最后一分钟冲进平房以前就已经怀疑他了。 “当然了,一直都在怀疑,”我为我侦探的技巧辩解道,当时他还在医院里,“我不相信谢里疯了,他看起来是个再正常不过的强悍的坏蛋。而且在我看来,他是那种不管碰上什么丢人的事儿都无所谓的人。我相信他是来杀卡瓦洛夫的,但必须有利可图才行。所以我才会安心上床睡觉,结果让老头的脖子给割了。我原以为谢里是想吓他个半死,为的是让他乖乖地交出钱来。呃,等我发现我想错了时,我就开始四处打探。 “就我当时所知,你太太是卡瓦洛夫的继承人,她还爱你爱到一切以你为中心。所以啦,身为卡瓦洛夫继承人的丈夫,他一死你好像是最大的利益获得者。他死后,他的财产就会到你的手里;谢里要想从中得利,只有跟你合作。” “可他打断了我的胳膊,这你不奇怪吗?” “当然。假装受伤我是可以理解,只是好像做得有点儿过头了。不过你犯了个错,帮了我的忙。你假装左撇子杀卡瓦洛夫时,也未免太小心了。割他脖子时,你应该站在他的头旁边,面对他的身体,而不是站在他身体旁边,面对他的头,所以伤口露了馅。把刀丢出窗外也不明智。他怎么会打断你的胳膊的?意外吗?” “这么说吧,我们那场所谓的打架是安排好的,是为了配合整出戏。而且我觉得真揍他一下也挺好玩的,所以我就揍了。可他比我想的要强悍,强悍到弄折了我的胳膊。我看他杀了米基也是为了报复,这不在原计划里。说真的,你真的怀疑过我们是一伙的?” 我点点头。 “谢里帮你想好整出戏,也尽可能把视线引在他身上,然后在命案前一天跑掉,拿到不在场证明。这件事不可能有别的答案:你们一定是合伙的。知道是知道,可我没法证明。整出戏能上演靠的是你太太对你的爱,可她也就是因为爱你才请了我保护你,结果坏了你的事,让我证据到手。所谓人生的讽刺,这也算得上一桩,对吧?” 里戈悲伤地笑笑,说道:“正是,你知道谢里打算怎么对付我吧?” “能猜出来,所以他才会坚持受审。” “正是。原计划是他闪人,走得远远的,可又要有不在场证明,以防他被抓到。总之他要尽可能拖着不被逮着。警方在他身上浪费的时间越多,往别的方向想的可能性就越小,所以等他们发现查错对象时,别的线索基本也没了。他就在这里耍了我一把。他故意被抓到,又请了维克斯那小子逼得检察官不得不起诉。谢里希望能开庭受审,无罪释放,这样他就高枕无忧了,还可以掐住我的脖子。法律上来说,他是永远清白的,我可不是;我在他手里。原来他演的戏值十万——卡瓦洛夫留给米丽安三百多万遗产——现在他开口要一半。他说,要不然他就去检察院供出所有内幕,他们也不能怎么样他,他已经无罪释放了,可是我会被吊死。这可真是棒极了。” “聪明点儿的话,你应该把钱给他,”我说。 “也许吧。要是米丽安没搅和的话,我看我会给的。也没别的办法。不过她请了你以后就去找谢里,以为可以说服他离开。他又假装不经意地说了点什么,让她怀疑她父亲的死跟我也有关系,虽然她到现在还不能相信是我割了他的脖子。 “她说你隔天就来了。我没法子,只有当晚去跟谢里摊牌,赶在你来探头探脑之前把事情了结。呃,我就那么做了,不过没告诉米丽安。摊牌进行得不太顺利,气氛太紧张,而谢里一听到你在外头,就以为是我带了朋友来,然后就是噼里啪啦的烟火盛会了。” “你当初是怎么卷进来的?”我问,“做卡瓦洛夫的女婿,这不是一件大好事吗?” “没错,可是跟他一起窝在那个鬼地方实在是累。他还不老,还可以活很久。有时候他也不是那么好相处。我可不敢保证他不会听到什么风声把我踢走,或是改遗嘱,或是诸如此类的事。 “然后我在旧金山撞到了谢里,说起这事儿,计划就出炉了。谢里脑袋好使。你也知道,开罗那桩买卖,我们俩都瞒着卡瓦洛夫大赚了一笔。呃,我是蠢,可你别以为我会因为杀了卡瓦洛夫而难过,我是难过自己被抓着了。从我二十岁还是个毛头小伙子时就被他挑中了做这种见不得人的事,可我从中得到的只是他妈的一点点。或许还有希望,因为我娶了他女儿,也许他死后他的钱可以归我——要是他没用到别处的话。” 他们吊死了他。天涯在线书库《www.tianyaboo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