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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谢尔曼将军烧毁的亚特兰大
离开萨凡纳,谢尔曼将军的部队又一路向北烧将上去,一直烧到南卡罗来纳的查尔斯顿。查尔斯顿进行了顽强的抵抗,待到谢尔曼将军攻下查尔斯顿,已经一片断壁残垣。我们在南方周游的时候,几乎到处可以听到谢尔曼将军的名字,一百多年来,南方民众的子孙对“谢尔曼的大火”耿耿于怀,一代传一代。在我们来到查尔斯顿的时候,就问过一位在市政府的花园里做义务导游的老人,谢尔曼将军烧过查尔斯顿吗?老人说,查尔斯顿在被北军攻陷的时候,已经大半毁于炮火,所以,“已经不必麻烦他再烧了”。一出城,我们就在查尔斯顿的郊外,遇到被北军焚烧后至今还留下一堆焦黑瓦砾的庄园。
在那次陪伴我们的澳大利亚朋友去萨凡纳的时候,参观了谢尔曼将军在萨凡纳期间居住的那幢房子。那是南北战争时期当地大富豪的私邸。在参观之后,我们的朋友也向讲解员了解有关谢尔曼将军烧佐治亚的情况,可见谢尔曼将军已经随着历史书在澳大利亚也出了名。那个讲解员平和地说,据他认为,这些情况也不能全部归咎于谢尔曼将军一个人,因为在战争期间,一切都在混乱之中,失控的情况常常会发生。两位澳大利亚人十分惊讶,说是没想到南方人还有这样的客观和冷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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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尔曼将军
当然,这份平静也是一百多年时间淘洗的结果。可是,那位讲解员的说法还是有一定道理的。枪声一响,一开始杀戮和被杀,人就被改变了,战争的双方都一样。局势也就在一片混乱中变得难以控制。例如,在南北战争中,战场上的双方士兵常常补给不足,双方也就都有饿得骨瘦如柴的战俘。在主要战场的南方,平民遭遇北方军队抢劫的情况也很多。双方在后期甚至都出现过“督战队”,即向自己一方的逃兵开枪等等。所有这些战争阴暗面和细节,都在战后,随着战争的书信集、日记集,逐渐变成一本本历史书,出版并且公诸于世。
不仅是纪念馆,这里的战争回忆录,和我们所熟悉的革命回忆录的风格也是有区别的。并不是这里所发生的内战,就比其他地方的内战流了更多的血;也并不是这里的内战,就更不人道。只是,这里的人放下武器的时候,比其他一些地方的人们更快地意识到,他们原来都是父子兄弟。他们生活在同一块土地上,有着同样的宗教,甚至来自同一个家庭。当他们已经杀死了自己的兄弟之后,他们从战争的魔力中醒来,自己被自己的行为震慑住了。接下来的一个最自然的问题就是,他们一定要以这样的方式,解决他们之间的问题吗?
在美国南北战争之后,这样一种自发的、出自人性本能的对于内战的反省,其结果就是,在这个国家,再也没有一个政治家胆敢试图用武力去解决国内问题,不论他是来自南方,还是北方。人们普遍理解,他们的先辈有他们的历史局限性,也许他们还没有足够的智慧去避免这样一场内战。可是,如果再来一次的话,不论是谁,都很难避免在历史上定位成为一个罪人的结局。因为今天的人类已经又“进化”了一步。
你一定还记得,在南方向萨姆特堡开出第一炮的时候,南方和北方,还没有什么深仇大恨。可是,战争最基本的一个功能就是制造仇恨。那么在战争制造了仇恨之后,这个国家怎么办?当时,林肯总统已经被暗杀,按照宪法,由他的副总统安德鲁·约翰逊接替他的位置。在这个时期,几乎是美国总统和国会的关系最为恶劣的一个时期。在美国历史上,大概再也没有出现过哪个时期,有如此之多的国会法案被总统否决,又有如此之多总统否决后的提案,重新又以绝对多数被国会强行通过。所以,当你听到,美国历史上唯一的一次,正式由国会对总统提出弹劾,也发生在这个时候,就不会感到奇怪了。现在回过头去看,这一切只是美国在南北战争之后充满矛盾的反映。
在战前,是南北对峙的矛盾,在南方“邦联”成立的时候,南方的国会议员们就都离开美国国会,回到南方自己的“邦联”议会去了。美国国会里只剩下了北方的议员,在这个时候,基本上都是北方议员的国会,和林肯的副总统之间,为什么会出现美国历史上国会与总统最尖锐的矛盾呢?
战争过去了,北方胜利了。在战争后期,这个胜利还没有完全出来之前,根据战场形势,林肯总统对于胜利前景,已经非常有把握了。可是,“战胜”究竟解决了什么问题,问题又解决到什么地步呢?尽管在战争后期,林肯总统做了一个战争的目标切换,可是,他应该明白,战争的实质并没有因此而发生变化。这场战争就是用武力把逃离美国的南方,押回了联邦。即使在解放奴隶的问题上也是一样,实质就是北方用枪逼着南方,在奴隶制问题上,统一到美国主流的制度和观念上。
在奴隶制这个历史遗留问题上,美国自从它的建国者们提出了“自由平等”的建国理想,到这个时候,北方和南方似乎都彻底解决这个问题了。可是,解决的方式不一样,它们的结局也是完全不同的。在北方,人们逐步通过辩论,唤起大多数人的人性觉醒,最后白人自己立法,放弃这样一个对他们应该说是“有利可图”的制度。在这个过程中,一部分人因此放弃或失去了一份对于他们来说是“传统的财产”。从立法通过起,所有的人遵从这个大多数人的决定。
这样一个过程,不仅是加强了民众对于契约社会正常运作方式的认同,更重要的是,这样循序渐进的一个立法过程,也是人们对于一个不人道的制度反省和认识的过程。当这个过程完成,瓜熟蒂落的时候,所得到的成果是有它坚实的社会基础的。因此,这样的矛盾是一个自然化解的过程,虽然在奴隶制被废除之后,人们对于种族的偏见依然存在,但这是另一个认识过程的开始。这个新的过程站在一个可靠的起点上。你可以因此而预期到,后面的这一个认识提升过程,也会是平稳的渐进的、相对顺利的。
那么,在这样一场林肯总统所领导的革命性的变革之后,南方又收获什么样的成果呢?这要从南方原来的社会状况谈起了。是的,在南北战争前的南方,只有百分之五的白人是拥有奴隶的,只有百分之一的白人是拥有百名奴隶以上的真正大奴隶主。可是,当时南方的白人是生活在一个自由民主的社会中,并不存在那些百分之一的大奴隶主专制的问题。奴隶主虽少,维持奴隶制却是当时大多数南方白人的意愿,尤其是在极端南方更是如此。这些白人,用我们习惯的阶级分析的观点来说,都是最底层的劳动人民。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呢?
一方面是由于历史局限和教育程度低下所造成极端的种族偏见,一方面也是这样的制度维持了一个有等级的、稳定安全的保守社会。你不要以为当时的美国南方只是不喜欢黑人,其实他们更不喜欢时髦的、流动状态的、一天一个“主义”的北方白人也不喜欢犹太人和来自欧洲的白人新移民。他们不要什么新奇的花样。就这么按照原来的样子过着挺好,主人像个主人的样子,仆人像个仆人的样子,奴隶也像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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奴隶的样子。
当种族偏见和狭窄保守结合在一起,极端南方的大多数白人就是要反对废奴,尽管他们自己并没有什么奴隶。极端南方是一个很有自己主意的民主社会。所以,他们当初要提出离开美国并不是完全没有道理的,因为极端南方的几个州,和美国精神主流的风格和社会诉求确实相去甚远。所谓的民主社
.99lib?会,并不是一个完美社会的意思,它只是一个由大多数人在决定风格的一个社会。这些人的认识水平就决定了这个社会的面貌。不论奴隶制是多么不人道,在这里,这就是这个社会的绝大多数人的认识水平。
说到这里,你一定也意识到,这是一个枪炮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可是,这正是林肯总统和北方在胜利在望的时候,所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把南方押回来以后,怎么办?它是回来了,可是在实质上,它还是南方“邦联”,不是美国。因此,在处理战后的南方问题上,北方产生了巨大分歧。国会以强硬派为多数,这意味着什么呢?这意味着当时北方的大多数人,对于这个问题都持强硬观点。国会议员都是民众选出来的,一般来说,在美国最能反映民意的就是国会了。当然,国会议员来自不同地区,所以他们代表了不同地区的民意,国会本身也就很难达成一致意见。现在,南方议员在战前就全部离开了。国会也就第一次有了相对一致的条件。可是,林肯总统在这个问题上,却坚定地站在温和的立场上。
林肯总统显然没有在战前预料到,南北战争将是这样一场持久残酷的战争。开战以前,他曾经尝试了一次强硬的态度,于是有了这场战争。所以在战后,也许对于林肯总统来说,更简单的做法还是强硬到底。可是看上去,林肯虽然已经无法改变南北战争这个现实,他却显然不想在战后继续用刺刀对付南方。战争结束之前,北方已经在这个问题上产生很大分歧。强硬派的出发点是复杂的,这里有对于积聚了战争仇恨的南方力量的忧虑,有对于“叛乱方”是否会卷土重来的担心,也有对于战后南方的黑人处境的关怀。而采取强硬立场的依据,就是战争本身造成的非常状态。美国是一个强调理性的国家,而战争本身是一个无理可讲的非常状态。既然已经打仗了,在战后再持续“非常”一段,似乎也应该可以接受了。
可是,林肯总统却坚持要善待战后的南方,以林肯为代表的温和派的基本观点就是,在南方表示愿意回到美国的前提下,让南方在立法上完成废奴,然后,对南方不做任何追究。逐渐把南方还给南方人,尽快回到战前美国的正常状态。
两派观点的对立非常严重,以至于今天美国的史学界还普遍有一种讲法,就是,在林肯总统被暗杀的消息传来之后,真正感到高兴的并不是南方,而是北方极端的强硬派。因为林肯总统显然在北方民众中,有他的个人魅力和威望。假如他要坚持一个温和做法的话,推行的可能性显然就要大得多。而现在,温和派等于是大旗被砍、群龙无首了。
然而,谁也没有想到,一点不起眼的副总统安德鲁·约翰逊,在顶上林肯的总统职位之后,不但坚持了林肯对南方的温和态度,而且在做法上出乎意外的当机立断。在他上台之后,趁着国会休会期间,断然推行温和的战后措施。例如,在效忠美国的誓言之下,对南方所有的叛乱参与者不予追究,而且依然具有公民权。这就意味着他们还是具有选举与被选举权。在这一时期,南方各州几乎都有了总统临时任命的州长,州议会也都废除了原来战前退出美国的宣言,并做出了废奴的决议。当年通过了废除奴隶制的美国宪法第十三修正案。温和的结果是,南北战争结束只有六个多月,在新一届的美国国会选举之后,当初南方“邦联”的副总统,就是我提到过的,战前林肯总统给他写信的那个亚历山大·斯蒂芬,已经作为南方国会议员团的代表,带了一群“昔日叛军”的新议员们,重返美国国会了。北方的国会议员们普遍不能咽下这口气去。尽管国会多数成员和总统一样,同属共和党,可是他们之间的尖锐矛盾就这样开始了。
此后以强硬派为主的国会与温和派的总统几乎是对着干的。国会开始一系列的立法,推行他们对南方的强硬做法,比如说,由联邦军队进驻,把整个南方划为几个大军区,每个军区有一名司令员,参与一定的政府管理,有一点半军管的味道,实行宵禁等措施。就在这一时期,国会还通过了美国历史上非常重要的宪法第十四修正案。一般来说,人们提到这个宪法修正案,首先注意到的是,就是这条法案历史性地确立黑人的公民权。自此以后,黑人的公民权问题在法律上彻底解决了。这确实非常重要。你从我以前的信里,已经非常熟悉了美国的常态运作方式,从此以后,在进一步解决种族问题的时候,美国的精神主流再要向前推进的话,就有了扎实的宪法基础。平等自由原则在各个不同种族的实行,有了本质性的进步。
然而,人们在提到美国宪法第十四修正案的时候,常常忽略它的后半部分。这也是很自然的,因为这后半部分的历史重要性远不能和它的前半部分相比。那只是一个战后的措施,时间性非常强。战后的重建时期一过,这条修正案的后半部分就随着它的历史时效的过去,自动走入历史,不再起作用了。可是在当时,这是强硬派的国会与总统对着干的一个重要法案。因为宪法修正案后半部分规定,凡是曾经宣誓拥护宪法,后来又从事反叛的,均不得再进入国会、竞选总统以及担任联邦或州的文职和军职官员。在当时,第十四修正案这半部分所引起的震撼并不比前半部分小。因为,这等于是剥夺了南方最主要一批精英的公职权和部分公民权利。
由于对于处理战后南方问题这样两种态度的存在,使得美国南北战争之后的南方重建,经历了一些摇摆。可是,我们看到,不论温和也罢、强硬也罢,如果相对于其他国家发生的各种内战,它的处理方式和结果,都是不可思议的。战争结束以后,没有出现对失败一方的任何惩罚行为。即使是所谓强硬派,也没有镇压和清算“叛军”和“叛国贼”,更不要说因此产生的大规模错杀了。
两种不同态度的争执,引起了不同的“南方重建”措施。普遍认为,强硬的国会一方更为关注黑人的利益,而温和派则有“代表南方奴隶主利益”之嫌。看到这样的评论,我有时会感到疑惑。我怀疑的并不是国会所代表的多数北方民众,对于南方黑人处境的深切关怀,因为事实上,这样的关怀完全符合北方一贯表现的对于黑人的同情,符合他们历来的人道诉求,他们的行为是符合逻辑的。说是林肯的后任安德鲁·约翰逊总统有类似奴隶主对黑人的种族歧视和偏见,我想也不能说就没有可能,因为对黑人有偏见在北方也同样存在。可是如果说,作为坚定温和派的林肯总统,坚持他善待的主张也是为了“代表南方奴隶主的利益”我是不大相信的。我所疑惑的是,如果我们不去考虑这两个方面态度的主观意愿的话,到底什么样的处理方式,对于历史进步是事实上有效的呢?
这个问题我还得想一想再给你聊。今天就先写到这儿。
祝好!
林达
走出战争的非常态
卢兄:你好!
谢谢你很快就来信。你说对美国南北战争以后的这一段历史不太熟悉,对于美国人如何处理内战后的局面,也确实很想了解,因为无论摊在哪儿,这都是个难题。
在给你发出上一封信以后,我又琢磨了很久,我不想对于这段历史做出什么评判,我只觉得,这段历史这样走过来也是必然的。在美国这个国家,它只能这样走。为什么呢?因为这符合美国的一贯逻辑。
战争的状态往往是由战争机器本身在操纵的,往往会失去人对它的控制。可是,战后的处理是人的理性应该足以能够控制的。如果处理失当,很难为自己真正地找到开脱借口。你已经知道,南方的奴隶制是从殖民时期这样一脉相承下来的。在南北战争之前,它没有如北方一样自行废奴,是南方的大多数白人,还没有达到这样一种人性的醒悟。而这场战争对于南方人又有保卫家园的意味,因此,更是一场全民投入的战争。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要搞一场清肃“叛乱者”运动的话,一失控,可以对南方造成的伤害不亚于另一场战争的灾难。
就像我在上封信对你讲到的,南北战争一结束,这里的人首先意识到的是内战带来的悲剧性。因此,要在战后对南方进行一场彻底镇压,且不谈能否做到,就是在北方民众中,都是根本通不过的。所以,当时战后北方以总统和国会所代表的温和与强硬态度,如果仔细看看,你会发现,相对于其他一些国家对于类似问题的处理,应该说都是相当温和的。他们的区别,只是程度有所不同罢了。
我们再回过头来看这一个时期。我们发现,南方被一场战争“押回”美国之后,并没有解决任何实质问题。真正造成一个地区历史进步的,是对于人性的醒悟,这不是由枪在面前逼着能够完成的。在人道理解上,这是两个完全不同层次的社会的整体冲突。在这一点上,南方当初的理解也许更接近事实,就是他们在某种意义上说,尚不属于同一个国家。而美国基于它的传统,在战后既不可能持续以武力或强权解决问题,例如北方彻底接管和统治南方;更不可能以恐怖威胁彻底吓服南方,例如,以镇压的方式,在战后再来一场和平时期的大规模杀戮和关押。因此,在战争刚刚结束的时候,不论采用什么态度去对待南方,有一点在美国几乎是肯定的,就是早早晚晚,最后你还是要把南方还给南方人。这里还将是一个自治的区域。
持有强硬态度的国会,也并不否认这一点。他们只是认为不能就“这样”把南方“还出去”。他们希望达到的目标,就是在战后对南方有一个临时的“统治时期”,在这个时期,试图扶植起一批与北方观点相同的州政府来。然后,把政权转移给这些扶植起来的州政府,接着就可以比较放心地离开“重建”以后的南方了。这就是那几大军区的“半军管时期”的来历。
可是,这种做法成功的唯一可能性,就是在南方彻底建立专制强权的政府。因为南方社会没有任何变化,这个社会的大部分人的观念没有变化,如果再加上战争积聚起来的仇恨,南方原有的一些理性也被迫后退了。那么,不论你扶植起一个什么样的政府,只要开放实行民主选举的第一天,选出来的就肯定还是南方人观点的州政府。因此,根本不在于出于什么样的良好愿望,而是愿望是否真的就能够实现。也许,这就是林肯总统在
被暗杀之前,想过的问题。
在战后国会第一次复会的时候,就基本逐步推翻了温和派总统的做法。国会主持的南方重建时期,采取了半军管的强硬措施。并且在这些强硬措施的支持下,选出了黑人议员。最关键的是,强烈的不满在南方是存在于整个白人民众之中。而刚刚从奴隶状态出来的黑人,还处于被北方来的官员强行扶持的阶段。强硬派所推行的措施,不论其用心如何良苦,却不免有拔苗助长之嫌。
当时,战争刚刚结束,南方人不仅失去家园,三分之二的财富在战争中失去。原来由奴隶制支撑的庄园经济也不可能恢复,一半以上的庄园和设备基本上全毁。战争的创伤尚未平复,四分之一的白人青壮年死在战场上,活着的人又失去了他们原来所习惯了的自治。战争和战后的南方,不论其原因和合理性如何,事实表现出来的,都是在美国建国以来从未有过的非逻辑的、毁约性的、原来的制度之外的非常状态。
在国会强硬派主持的重建时期,在来自北方的半军管之下,非理性的状态无可避免。大量处理失当的状况在南方发生。最典型的就是对南军总司令罗伯特·李将军的私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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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北军占用的罗伯特·李将军的家
李将军的岳父是美国首任总统乔治·华盛顿领养的孙子,他在弗吉尼亚有一个庄园,距离华盛顿故居不远。他把庄园留给了女儿,并且指定由女婿罗伯特·李经营。那是一个经营有序、非常美丽的庄园。战争一开始,那里就成为最危险的战区。李将军立即让夫人离开家,向安全地带撤离。战争中,这个庄园一度成为北军指挥部。在战争即将结束的时候,联邦政府以该庄园主人几年未交税为由,要没收这份财产。李将军的夫人闻讯立即表示愿意立即补交由于战争中断的税款。可是,联邦政府坚持要求庄园主人亲自前来交税才能算数。当时战火尚未平息,李夫人根本不可能前往。于是,联邦政府就这样借口没收了这个庄园。这就是今天美国著名的阿灵顿国家公墓。
也许,在别的国家,根本不需要任何借口,就可以没收“敌产”。可是,在美国这样一个历来尊重个人、尊重私人产权的国家,即使在战争状态下,即使制造了借口,这样一个政府对于私产的没收,都根本无法被接受。因为这已经完全出了美国的逻辑。虽然这发生在一个非常态的时期,可是,联邦政府对于这份私产的蛮横处理,依然在所有的历史书中受到指责。直到1882年,作为继承人的李将军的儿子,状告联邦政府,未经合法程序侵吞私产。此时,战后的美国已经恢复正常的法律秩序,法院判定他胜诉,命令联邦政府交出阿灵顿。鉴于阿灵顿的事实状态,经协商,李将军的儿子同意以十五万美元,将阿灵顿卖给联邦政府。今天的阿灵顿国家公墓虽然是联邦政府的产业,可是在公墓中还是建立了一个李将军的博物馆,也向人们如实地讲述这段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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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伯特·李将军的家就是今天的阿灵顿国家公墓
南方平民也在这段非常时期受到许多不公正的对待。例如,刺杀林肯的凶手在逃亡途中受伤,曾经向一名不知情的医生求治。后来这名医生受到无辜关押。这名医生直到一百年以后,才得以洗清冤情。今天,他的冤狱故事也在他当年被关押的监狱向游人讲述。
也许,在一场规模如此之大的内战之后,相对于其他一些地方,美国对于战后南方的处理已经显得非常温和。但是,美国是一个以契约为基础的国家。人民习惯于按照契约行事,对于契约逻辑之外的任何不公正都没有容忍度。所以南方的状态就显得格外危险。
原来的渠道,例如南方的民众呼声通过他们的议员在体制内的表达等等,被切断了。自治的传统被停止了。不论这些南方民众的观点是多么错误,他们按照自己的方式生活的希望也被拦截了。同时,在战争威力下的强行废奴刚刚实现,立即就推出黑人参政,也使南方人担心将要长久地被北方与黑人联合的政府所统治。更何况,战争所积聚的仇恨还没有化解。于是,这个时候的美国南方,开始出现了历史上从未有过的最无序、非理性,甚至大量民众暴力的局面。战争本身就是一种非常手段,内战使得人们习惯于采用非常手段。以采用非常手段来对付非常时期,又是一种心理突破。这也给南方“多数人的暴政”提供了心理上的“非法合理性”。著名的三K党,就是这一时期的产物。
我们所知道的三K党,是完全针对黑人的一个恐怖组织。实际上,三K党三起三落,组织上越来越分散,每一个历史阶段的三K党和各个地区的三K党情况都很不相同。例如,在犹他州,第二次复活的三K党,他们的主要目标,是攻击犹他州的主要教派摩门教。可是,在该州第三次复活的三K党,其多数成员就都是摩门教教徒了。越到后来,三K党越缺少组织性。有着各种目标的恐怖小团体,都会称自己是三K党。而现在的三K党,其暴力的成分已经减到最低,有的甚至根本不搞暴力活动,只是一些崇尚“白人至上主义”的小团体而已。但是,三K党的起源确实就在南北战争之后“重建时期”的南方。最初,KKK只是田纳西州一个小镇的六个青年人随便叫出来的。
这六个年轻人在战争中都参加过南军,当时是1865年底,战争结束不到一年。来自战争的仇恨还没有平复,南方又处于联邦军队的控制下,他们感到没有出路。当时夜晚实行宵禁,他们就偏在夜晚出来,骑在马上呼啸而过,以示不满。“三K党”是中文翻译成这样,他们实际上并没有成立一个政党的意思。KKK是三个希腊字母。用几个希腊字母作为小团体的名称,这是美国大学里至今还盛行的兄弟会的典型做法。我们附近的一个大学有一条小路,路两边的建筑物上,都有几个大大的希腊字母,都是大学生兄弟会的所在。这六个年轻人天天玩在一起,根据以前在学校时的传统,就给自己也起了一个兄弟会的名字。前两个K,是源于一个希腊字,意思是“小圈子”,而最后一个由K起头的希腊字完全是为了再凑个K,叫起来顺口。那白色的尖顶斗篷也是他们弄出来的,用来在夜晚吓人。看上去,这只是一个年轻人发泄不满的胡闹。可是,在当时的南方气氛下,立即有人学样,迅速传开。
在南方,越来越多的人称自己是KKK。但是迅速超越了年轻人胡闹的范围,他们开始涉及政治性的反抗,例如以恐怖活动恐吓进入联邦扶植的议会的南方人,不论他们是黑人还是白人。并且开始以暴力发泄他们无处发泄的愤懑。黑人也很快成为他们恐吓和攻击的目标。KKK最终成为一个秘密的恐怖组织。并且有了一个以前南军名叫弗雷斯特的将军,成为他们的头头。
总之,我们今天所看到的,只能是各种历史选择中的一个结果。其他的道路既然没有被选中,我们也就不可能知道,如果是其他走法的话,将会走出什么样的结果来。就看到的这一段历史路径来说,我们只能说,国会强硬派最大的功绩是,他们通过自己在国会中的力量,强行通过了美国宪法第十四修正案中有关确认黑人公民权的条款。这给此后黑人真正获得公民权,打下了一个坚实的法律基础。
然而,从这条宪法修正案的基础来说,它还只是仅仅反映了美国的精神主流,即北方,在南北战争之后对于这个问题的认识。在北方,这都可以说是认识上的一个巨大进步,因为假如早个十年二十年,即使是在北方,除了激进的反奴隶主义者之外,黑人的公民权问题,还远不是如废奴一样容易被民众普遍接受的。
所以,这一条宪法修正案对于南方,在理性认识的程度上来看,几乎是与他们毫无关系的。这条修正案无疑是一个历史进步,但是,南方又一次与这样的进步脱节。南方的民众根本没有这样一条法律的认识基础。非常突出的,就是当时的南方州政府纷纷通过州一级的法令,在历史上被称为“黑法典”,定出了不少侵犯黑人公民权的限制。美国战后的实际状况和南北战争之前有着颇为相似的地方,就是南北双方在认识上的严重脱节。就像在美国建国之后,北方自动废奴而南方利用法律给予的缓冲期以及自治权,竭力拖延奴隶制的寿命一样,现在的南方也试图用一切方式,抵制第十四修正案在南方的实行,并且抑制黑人地位在南方的上升。
但是,作为南方的“重建”达到的效果来说,我们确实没有证据说,国会派的强硬措施就一定比温和派的效果更好。最终,在军管之下,南方类似KKK这样的脱序行为越演越烈,涉及的民众面越来越广。关键是,在美国,不可能永远由外来的力量统治一个地区。地方政府必须是由地方民意产生。因此,后来所发生的,联邦所扶植的州政府最后落到“南方人”的手里,联邦军队终于退出,达成妥协,把南方依然还给南方人等等,这一切在美国都是必然的。
问题在于,在强硬派被迫这样做的时候,局面至少不比当初一开始就按照林肯所设计的温和做法,达成的结果更好。我已经说过,我们有无数对于历史路径的选择,但是我们能够看到的结果却只有一个。历史不是一个实验室。所以我们永远无法知道,假如一开始就采取林肯的做法,南方的民众暴力是否会发展到如此广泛的地步。我们所能够知道的只是,在强硬派推行了他们的做法之后,他们原先的计划几乎是全盘失败的。他们交出去的那个“南方”,远不是他们原来想象的“重建”之后的模样。南方还是南方。
我们也永远无法知道,假如没有这场南北战争和此后的“半军管”,南方的奴隶制如果按照“体制内”的推动,还需要多长时间才能够解决。但是,我们确实知道,南北双方通过不同方式“解决”奴隶问题,得出的结果是不一样的。北方在实行废除奴隶制之后,虽然依然存在种族问题,但是,黑人地位的提升以及不同种族文化的融合,是逐步的,也是自然推进的。没有出现强行种族隔离这样的异常现象,更没有反复地出现大规模的,以种族为原因的民众暴力。
而原来南方反奴隶制的进步力量和理性的力量,都在一场战争和此后的“重建”中,失去了他们的影响力。这样一股对于南方的醒悟非常重要的力量,不是像南军总司令罗伯特·李那样,莫名其妙地由于战争而被卷进旋涡不能自拔,就是在“重建”时被联邦扶植而尴尬地落入一个出卖南方利益的形象。而他们以前还有可能在南方起到的作用,在一场血流成河的战争之后,说什么也没人信了。原来有关奴隶及种族问题的人性和道德的劝说,都在南方一片焦黑的家园和死去的无数年轻人面前,无法开口。北方可以高举神圣的“为黑人的自由而战”的旗帜去牺牲,南方却无法接受这样的事实,就是北方人为了给黑人自由,却杀死无数无辜的南方白人青年。战争一起,人道的逻辑就混乱了,双方原来的对话基础完全消失。南方原来在这个问题上的持不同观点的人,也变得一边倒了。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战后的南方在理性上呈现了一个巨大的倒退。
林肯总统对于战争主题的切换,还使得南方有一种挨了打还“有口难辩”的感觉。黑人也就成为北方“打得有理”的间接原因。我们看到的事实是,在奴隶制以战争方式在南方解决以后,与废奴后的北方不同的是,南方开始了战后长达近百年的种族隔离。几度出现针对黑人的民众性的排斥,恐吓甚至暴力。这些情况是在奴隶制时代都不曾出现的。由于历史不能重演,因此,我们确实不知道,即使南北战争中所支付的六十万生命统统不算的话,在渐进推动和战争速决两种废奴方式下,究竟哪一种方式使得黑人支付更小的代价,哪一种方式可以使南方更早进入真正的人性醒悟,迈出可以称之为“历史进步”的一步。
第一次KKK的兴起,经历了差不多有四年的时间,它作为一个组织是在1869年宣布解散的。其主要原因就是他们的头头,那名前南军将军弗雷斯特,发现这个组织一到下面就根本失控,越来越多的有违法倾向的人自称是他们的成员,暴力事件也在增多。终于使他感到无法承担这样的后果,因此自动宣布解散。在他宣布解散之后,KKK就基本做鸟兽散了。这也是美国的民间团体的特点,它是没有什么严密组织的。所以,我不太愿意把它译成“三K党”,因为一方面它实在不是一个政党,另一方面,它是一个非常“泛”,也非常“滥”的概念,松散而无约束。在KKK第一次发展起来的时候,大概是最像一个组织了,因为都在南方,地域集中,诉求也相似。此后几十年后,重新出来的KKK,地域分散,诉求也变得五花八门了。现代的KKK更是另有一套,这些待我以后再慢慢给你聊吧。
在弗雷斯特将军宣布解散KKK之后,一些残余的成员就星散在各地继续活动,但是大势已去,人数也已经不多。而这些不肯罢休的家伙,往往是最没有脑子、无法无天的。两年之后,当时的葛兰特总统,就是当初接受李将军和南军投降的那位前北军司令官,以总统身份要求非法组织成员放下武装并且自行解散。然后,有数百名违法的残余KKK成员被捕,KKK的第一次兴起就这样偃旗息鼓了。数量如此庞大的KKK迅速消散和南方联邦军队开始撤军,南方州政府逐步交还南方人,几乎处于同步的时间。一种张力极大的压力和抗拒的缓释,大概也是KKK能够突然散伙的外部原因之一。
在南方“还给南方”之后,南北战争之前那种“一国两制”的局面又恢复了。这并不是说,南方重新恢复了奴隶制,而是南北两方重新出现了原来在种族问题上的道德对立,以及由此引起的社会面貌的完全不同。南北之间差异之大,完全不亚于战争之前。而且,也还是极端南方表现得最严重。有些情况甚至比在南北战争之前更为糟糕。就是内战本身和KKK四年的风行,使得南方的民众原有的法治概念被毁坏,对于暴力行为的心理障碍被突破,暴民行为被普遍接受。黑人落入前所未有的不安全和恐惧之中。
你一定会感到奇怪,为什么说在某种意义上说,黑人的处境比在奴隶状态时还要差呢?因为,在奴隶制时代,百分之九十五的南方白人并不是奴隶主,他们会歧视黑人,可是却没有任何原因导致他们仇恨黑人,甚至还有相当一部分人是同情黑人的。至于奴隶主,除了极少数虐待狂之外,不会刻意伤害自己的黑奴。道理其实很简单,就是奴隶当时的地位几乎等同于牛马。活像庄稼汉对待自己家的牲口一样,他不会把“牲口”当“人”,可是出于自己的利益,拥有这些奴隶的人会尽量保持他们的体力。所以,当时南方贫穷的白人短工,都普遍抱怨雇主把他们使唤得比奴隶还苦,因为奴隶是自己的“财产”,而雇来的白人短工是干完就走的。
可是,当南方的奴隶被一场战争解放之后,几乎绝大多数的南方人,至少把一部分战争积聚的仇恨,转移到了黑人身上。不仅在战争后期,林肯总统把战争目标转向“解放奴隶”之后,使得南方的黑人成为北军攻打南方的一个正当理由,而且有十几万被北军攻陷地区的黑人,加入北军参与了攻打南方的战斗。当战争结束,黑人不仅被解放,而且取得公民权。由于黑人的人数在南方并不少,因此,也使白人感到潜在的威胁。当联邦军队撤出南方,“北方佬”走掉之后,黑人显然成为南方白人眼里唯一的异己分子和对立面,再加上战争遗恨和极端的种族歧视,每当类似KKK这样的暴民兴起,南方的黑人很容易成为袭击的目标。
在南北战争之前,黑人在南方普遍拥有自己的教堂,也有一定数量的获得自由身份的黑人,同
时,没有什么民众袭击黑人的情况。可是在战后,暴民一起,就大肆焚烧黑人教堂、袭击黑人住宅,对黑人处以私刑。使得黑人经常处于一波一波的恐怖浪潮之中。南方的奴隶制是被废除了,可是,如果说,一个地区的真正进步,可以用普遍的人道标准去衡量的话,南方在经历一场战争之后,假如不说它是倒退了的话,至少民众对于人性的认识和理解,并没有任何实质性的进步。
然而,由于美国在整体上根深蒂固的契约文化,在经历长久的“重建”,南方终于又重新回到南方手里之后,从整体来说,南方还是以相当惊人的速度,回到了原来他们在美国整个制度中的运作方式。包括南方和北方的整个美国,又重新恢复了原来被战争所毁坏的契约社会的状态。这一机制的修复,我想,才是林肯总统对于战后南方重建的主要着重点:如果在大的框架上,处于一种非契约性的、非常态的,或者说失控的状态,那么,你也许可能强行建立一个突破性的成果,但是从长久来看,麻烦可就大了。且不说成果能否守住,接下来大家都以非常状态当做常态,失去一个共同的游戏规则。那么,此后可能就是一场革命接一场革命,也可能就是一场混乱接一场混乱,永无宁日了。
这就是为什么一百三十多年前的林肯总统,在他的《解放奴隶公告》中,提出的不是打土豪分田地,而是“我同时在此嘱咐上述获得自由的人们,除了必要的自卫,应当避免使用任何暴力;并劝告他们在任何可能情况下,为了合理的工资而忠诚地从事工作”。
同时,如果着眼于大家都回到原来的契约社会,恢复原有的游戏规则,那么,林肯和他的副总统对于保留南方精英阶层的主张还是明智的。因为这一个阶层是南方仅存的理性,如果南方失去这一个阶层,可能会在一定的时期内,陷于暴民统治,根本拒绝再回到原来的框架中,这样,南方的倒退会更为可怕。
南方在恢复自治以后,一个明显的例子说明它回到了这个制度原来的运作中,就是南方接受了国会通过的几个有关废奴和黑人
.99lib?公民权的宪法修正案。尽管这不是南方多数民众所赞同的,但是,只要通过这些修正案的程序是合法的,是在国会以三分之二以上的票数通过的,南方就承认了这是一个大家必须共同遵守的契约。
在南方重新自治以后,南方各州确实在种族问题上搞了各种地方法,以最大的可能抑制黑人地位的上升,甚至像防范洪水猛兽一样,竭力抵挡种族融合的历史潮流。但是,南方的这些地方立法,毕竟是在试图钻一些法律的漏洞。它还是承认宪法,承认联邦最高法院对南方的地方法有司法复审权,承认原来美国的体制的。这样,一切又回到非常类似南北战争前的情况。南北双方开始遵循游戏规则,开始各种司法挑战,开始在立法上“寸土必争”。但是,这时,对话的基础已经建立起来了。双方回到了有规范的基础上。也许,就像当初南方的废奴一样,需要北方非常吃力地逐步推进种族融合,但是,推进的可能性毕竟出现了。
在南北战争之后,由于南方建立的种族隔离地方法,引起的最著名的一个案子,就是发生在路易斯安那州的布莱西案了。这个案子发生在1892年6月7日,布莱西是一个居住在路易斯安那州的美国公民,他是一个有着八分之一黑人血统和八分之七白人血统的混血儿。他在东路易斯安那铁道公司买了一张头等车厢的火车票,从新奥尔良前往科温登。布莱西进入客车以后,就在标明是白人的车厢里,找了个空位坐了下来。显然,在外观上能够看出他有黑人血统,因此,列车员要求他离开白人车厢,他拒绝了。一番争执之后,警察不仅强迫他离开该车厢,并且以违反该州法律为由,将他逮捕起诉。
那么,布莱西违反的是一条什么样的法律呢?这就是当时在南方各州相当普遍的与种族隔离有关的州法律。
在布莱西案发生的两年之前,1890年7月10日,路易斯安那州的州议会,通过了一个法案。就是要求所有属于该州的铁路公司,必须在营运的时候,为白人和有色人种提供两节以上车厢,它的要求是平等的,但是却是按肤色分离的。如果只有一节车厢,则要求按上述原则划分隔离的车厢。但是,城市的公共交通,如公共汽车、电车之类,不受这条法案的管辖。
它的意思是,如果火车有一等车厢,那么,有一节白人的一等车厢,就必须有一节有色人种的一等车厢,以此类推。然而,不同种族的人的座位与车厢不能互串。这样,白人有一等车厢的座位,黑人就也有一等车厢的座位。你说黑人不能坐白人的座位,可是反过来白人也不能去坐黑人的座位。所以,这就叫平等的。但是,是分离的。如果有人违反,该法案也授权执法人员有权干涉。所以,这个案子的关键,不在于布莱西是否违法,而在于这条地方法是否违宪。
你可以明显看出这是一个“钻空子”的立法,但是,你要知道,在南北战争和像KKK这样的大规模反制度的状况之后,真正危险的是双方从此不认游戏规则。对法律“钻空子”是不可怕的,因为它的前提就是承认法律。而法律本身的完善就是一个被“挑战”而发现漏洞,然后补漏洞的过程。当然,法律本身依然存在一个历史局限性的问题。法律是由人订出来的一个契约,在每一个历史阶段,有历史局限的人当然会制定有历史局限的契约,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也许,你也发现了,这个引发布莱西案的路易斯安那的州立法,是一个相当“聪明”的“钻漏洞”的立法。它的关键就是仔细考虑了宪法和有关法律,然后,在“分离并且平等”上面做文章。
布莱西不服,在一级级的上诉之后,这个案子在最后进入联邦最高法院。最高法院并不是对这个案子本身重新审理,一些细节是不在最高法院的裁定范围内的。比如说,有关布莱西的种族归属的裁定。决定一个混血儿的种族归属,这是每个州自己立法决定的,与联邦法无关。最高法院所必须审定的,是路易斯安那州所制定的这条与“种族隔离”有关的地方法,是否“违宪”。如果这条“种族隔离”的地方法违宪,那么,布莱西自然就胜了。可是,如果这条地方法是可以成立的,那么,布莱西就必须受到这条地方法的约束,不论听起来这是多么错误。他必须等待一个法律上的突破,等待人们从历史局限中走出来。
我在前几封信里曾经提到过在南北战争之前,最高法院在判“斯科特案”的时候,曾经确认过“分离并且平等”的原则。你也许还记得,这个讲法来自于美国的《独立宣言》。当然,在《独立宣言》中,这一用词只是为了解释当时的北美殖民地为什么要从英国“分离”出去变成美国。可是,自从赞成种族隔离的人们(也有很多黑人持这样的观点),把《独立宣言》的“分离并且平等”的说法,移植到处理种族相处的问题上,就使得种族隔离不仅可以合法化,而且,使得“种族隔离”也就不像“奴隶制”那样,有明显和强烈的道德疑问。这也是种族隔离的状况在美国南方得以如此长久持续的原因之一。
所以,中文本的美国《独立宣言》将原文的“分离且平等”译作“独立和平等”的时候,就使中国的读者失去了原来的线索去理解美国南方长期种族隔离何以存在的法理和道德依据。
这一次的布莱西案,应该说,论美国的总体状况,已经和当年的“斯科特案”大不相同。因为在最高法院判决“斯科特案”的时候,即使在北方,都有大量反对奴隶制的民众,赞成把解放后的黑人奴隶送回非洲去,同样,他们也无法想象一个完全种族融合的社会。可是,当布莱西案发生的时候,不仅是已经打了一场南北战争,奴隶制已经在全国范围内不复存在,而且在北方,不同种族的进一步融合已经成为事实。黑人也已经由宪法确认了他们在政治上的平等地位。而且在北方,他们事实上也开始享有政治权利。这一点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在一开始的时候,尽管黑人有了被选举权,却还不可能马上选出一个黑人市长来。可是,竞选的白人政治家们立即必须开始考虑黑人的利益,因为,黑人们的手里已经每人有了一张选票。
可是,在布莱西案中,最高法院还是以七比一的投票结果,判布莱西败诉了。也许有人认定,这又是最高法院“站在白人种族主义的立场上”的结果。可是,我觉得,布莱西败诉的根本原因,就是“种族隔离法”死死咬住了“平等”二字。这使得最高法院即使想使它失效,都找不到下嘴的地方。因为,按照制度的运作规则,最高法院只有“司法复审权”,就是说,它只能根据宪法去衡量一个法律是否违宪,而不能根据自己的道德标准、是非标准等等,去给它下一个判定。它不能超出宪法的范围。因此,不要说这样的“种族隔离法”找不到“违宪”的依据,即使追踪到《独立宣言》的“平等自由”立国原则,追溯到自然法,你都一时很难说这个“种族隔离法”,到底犯了哪一份“天条”。
在反奴隶制的时代,人们在司法挑战的时候,虽然有碍于宪法中当初对于南方作出的妥协条款,屡屡遇到障碍,可是,奴隶制违反《独立宣言》中“平等自由”的立国原则、违反自然法的人道原则,是一目了然的。可是,尽管人们知道那些“种族隔离法”所依据的“分离并且平等”的原则,并不是《独立宣言》的真正原意,宣言中指的是国家之间的相处原则,讨论的并不是一码子事儿。但是,这样拐了弯的运用,当时的人们一时就是找不到毛病到底出在哪里。
在南方的这些“种族隔离法”之下,南方的整个种族隔离时期,你都有一种说不出的味道。因为,那里的一切公共设施,都是“平等”设立的。有白人的厕所,就有黑人的厕所;有白人的饭店,就有黑人的饭店;有白人的喝水器,就有黑人的喝水器等等。甚至我还听说,在南方居然还有这样的地方,就是马路的左一半是白人走的,而右一半是黑人走的,听上去像天方夜谭一样。可是,假如你指责这样法规不让黑人进白人饭店是种族歧视的话,你会发现很难提出责难,因为在这样的法规下,白人也同样不准进黑人的饭店,如果进去了也要受惩罚。因此,这看上去荒唐,可是却似乎不是“不公平”和“不平等”。我相信连当时的许多北方人,看到南方出的这些“怪招”,都“懵”住了,一时都想不出什么化解的招数。
这时候,南方人振振有词地说,这里是自由的,奴隶制反正是已经没有了。这里也是“平等”的,所有的公共设施白人有一份,黑人就也有一份,别说我们不让黑人用白人的设施,我们“平等”地也不让白人使用黑人的设施。如果当初你们指责我们有奴隶制,因而不符合作为美国的一部分的标准,那么今天,我们的一切都符合美国标准。唯一和你们“北方佬”不同的,就是我们选择不同的生活方式,那就是不同的种族自己过自己的日子,相互不要干扰,“分离并且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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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种族隔离时期的黑人专用饮水器
你必须承认,这一招确实“聪明”,它因此帮助南方维护了近百年的种族隔离,北方就是奈何它不得。在这里,我们再一次看到,人类的人性醒悟,从猿到人的过程是很难强制加速的。代表着美国精神主流的北方,在建国时宪法容许有废奴过渡期的时候,他们依然以自己的理性早早立法废奴。并且有大量白人民众,以各种方式投入帮助南方废奴的努力中,甚至有很多白人为黑人的自由奉献了自己的生命。在“分离并且平等”的原则并没有被否定的漫长岁月里,美国的大部分地区也从没有利用这样的“合法原则”,采取种族隔离措施。因为这里的人们确实已经对人性醒悟到了这一步。
然而对于南方来说,即使经历了无数外力的推动,它基本上和美国大部分地区的关系,依然处在百年以前的状况,它在以一切可能抵挡历史潮流。美国拖着南方向前,拖得很吃力。
我们在费城的一个黑人艺术博物馆,看到过一个黑人的摄影展。这位黑人摄影家是一直跟随二十世纪初的一个黑人乐团,记录它的艺术生涯的。里面有一批照片,就是这些成功的黑人音乐家来到南方演出。照片中记录了他们遇到南方各种标明为只供黑人使用的公共设施。比如说,只供黑人出入的大楼入口,只供黑人住的旅馆等等。
这些照片中的北方黑人音乐家们,在这些标明种族隔离的牌子面前,做出一些非常滑稽的姿势。在照片的说明中,这名摄影师说,他们当时遇到南方的种族隔离状况,感觉是荒诞的,他们有一种想调侃的冲动。可是,他们的感觉并不是愤怒、被羞辱等等。因为,他们是生活在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里,他们自己的生活是轻松的,没有这样一份沉重。他们来到南方,遇到这一切,就像是旅行到了一个遥远的奇怪的国度,那里实行一种奇怪的制度。所以他们更多的感觉竟是旅游者的新奇。从这些照片里,从这些来自纽约的黑人,在南方种族隔离牌子下,嬉笑的表情和滑稽的姿态中,我们最感性地体会到了当时美国的巨大差异。
然而,北方又一次开始了当初向司法挑战的遥遥路途。只是现在的目标不再是废奴,而是帮助南方的黑人真正得到平等和尊严。所幸的是,一场支付了六十万生命的内战,使美国人得到的最大收获,就是他们再也不会用这种战争的方式,解决他们之间的问题和分歧。在南北战争越出了美国原有行进轨道之后,又开始回到原来的,建立在共同契约之上的理性推进。
那么,南方长达半个多世纪的种族隔离法,是不是真的就是“分离并且平等”的呢?当然不是。不论从感觉上还是事实上,南方的种族隔离本身都造成了严重的不平等。南方的黑人在南北战争之后,一下子离开奴隶状态,并不是生活本身就有本质的改变的。在我们参观南方庄园的时候,看到过庄园主人在战后写的信,他不仅提到庄园毁坏的情况,还提到,原来离开的奴隶们,都陆陆续续地回来了。以前,他们工作没有报酬,可是一切生活用品和吃住等等,都由主人供给。他们祖祖辈辈已经习惯了这样的生存方式,从来没有自己谋生的经验。现在,突然说是“自由”了,一开始根本不知所措。你只要想想,现代的大城市里人,乍一离开大锅饭都有很大的精神冲击、都有六神无主的感觉,何况一百三十年前的黑人奴隶呢?
然后,就是黑人在南方非常漫长的贫困时期。在这样的前提下,黑人与白人当然是“平等”不起来的。就说公共设施吧,既然是贫穷的黑人的厕所、车厢等等,也就会变得很脏。白人根本就不会愿意去黑人的地方,而黑人却是不能去白人的地方。心理上就是不平等的。更重要的是,在经济上,黑人普遍还处于贫困之中。他们从奴隶身份中走出来,就算是立即可以得到经济上发展的平等条件,他们要搞清楚这个社会是怎么运转的,都需要相当长的时期。更何况,他们不但没有任何经济上的基础,还与原来发展中的南方白人社会完全隔绝开来了。种族隔离肯定给黑人的发展带来更大的困难。
在政治上,南方也是不平等的。南方的黑人几乎不参加选举。一方面,在南北战争后的重建时期,北方曾经强行扶持过黑人议员,使得当时KKK的一个重要行动就是恐吓黑人,阻止他们参与选举。由于黑人是少数,KKK却是代表着多数白人的秘密恐怖行为。因此,这样的恐吓相当有效。当北方的“联邦军管”一经撤销,南方黑人几乎就不再有什么政治权利。更何况,刚刚脱离奴隶状况的绝大多数的黑人,对选举也没有什么认识,他们还没有什么强烈的政治要求。他们先想知道的,是离开了奴隶主的庄园以后,如何寻到一杯聊以糊口的羹汤。
你也许会问,那么,他们为什么不去北方呢?是的,在此后漫长的岁月里,有许多南方的黑人去了北方。尤其是在北方工业开始发展,大城市开始需要大量的产业工人以后。当然,不论怎么说,整个逐步发展的过程,对于黑人来说都是痛苦而艰难的。对于许多来到北方大城市就业的黑人来说,他们并不是在有选择的情况下,离开乡村走向城市。他们只是由于生活逼迫而离开土地和家园,被迫接受钢铁与水泥的世界。当然,这是另一类的艰难开拓的故事了。在大城市里,他们毕竟和许多贫穷的白人,以及来自世界各地的各种新移民一样,有一个艰苦却是基本平等的历史了。
然而,还是有许多黑人留在了南方。留下来的道理很简单,就像是今天的中国,有许多来自农村的民工怀着淘金梦来到大城市,可是,不论流传着多么动人的淘金故事,还是会有许多人留在原来的地方。越是闭塞的地方,留下来的越多。所以,在南方的深腹地,留下来的贫穷黑人也就更多。这些深腹地,是甚至连当年北方为营救奴隶所建立的庞大“地下铁道”网络,都从来没有伸展到的地方。同时,胆大的、活泛的人离开的机会就更多,而留下来的是更为沉默和认命的一群。
南北战争本身和其后南方的一段经历,对于南方白人民众是一个完全负面的教育。KKK的第一次形成,尽管在四年以后彻底平息下去,可是,南方从此以后留下了这样一个民众暴力的种子。事实上,在相当长的一段日子里,南方人对南北战争的起因和结果普遍感到不平。而曾经一度风行的KKK,又使此后的南方人非常容易以民众暴力的形式,发泄他们的不满。极端南方原来就有私刑的情况,但在KKK盛行之后,被普及和放大了。由战争所形成的对于北方的敌视和排斥,又使得北方的精神和思想方面的发展历程,更难对南方产生影响。
在二十世纪初,在KKK销声匿迹近五十年后,又由于一个十四岁的白人女孩被强奸致死的刑事案而再度复活。事情的发生与黑人完全没有关系,当时被审判认定有罪的是一个北方来的犹太人。当他在审判后被州长特赦原来的死刑,改为终生监禁之后,引发了一场 6c11." >民众暴乱。州长这样做本身并没有越权,是否应该特赦也是另外一回事。民众不满这个特赦的一个重要原因,是这名罪犯是南方人讨厌的犹太人,而且又是个“北佬”。因此,这不但是案件本身所引发的怨恨,还纠结着南方长久以来的种族怨恨和对北方的怨恨。于是,又一次发生了自南北战争以来,南方多次发生的私刑。一群暴民冲入监狱,抢出犯人,把他吊死了。
两个月以后,在佐治亚州,参与该事件的一班人聚集在佐治亚州亚特兰大市的石头山,决定成立一个男性白人组织,以维护种族优越地位为目标。这一次他们登记了一个合法民众团体,他们自己觉得,他们的诉求与当年的KKK一脉相承,所以起名为KKK骑士。在英语中,“骑士”一词的第一个字母也是K,所以,这个组织的名字实际上叫KKKK,如果按老规矩翻译的话,就应该是四K党了。这个组织本身和南北战争之后、几十年前的那个KKK,并没有什么关系。可是,由于他们在种族问题观点上的一致,以及他们也采用与KKK类似的恐怖仪式,如披白色斗篷、烧十字架,甚至对他们所反对的人进行攻击和处以私刑等等。所以,人们习惯把他们看做一回事,也习惯还是称他们为KKK。译成中文时就往往还是称他们是三K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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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KK的仪式
这一次的KKK的复活迅速席卷南方,并且在北方都引起呼应。不仅反映了南方长期种族隔离之后,种族之间的隔阂与敌意进一步加深,也反映了在美国的发展过程中,在北方也同样时时产生不同种族、不同宗教、不同文化之间相处的困惑和矛盾。KKK的第二次兴起,表现了这种矛盾在美国曾经是多么尖锐。各种各样的人跑出来宣称他们是KKK,有的是反天主教的、有的是反摩门教的、有的是反犹太人的、有的是反移民的,在南方最主要的就是反黑人的。
我以前跟你聊起过,“种族文化大熔炉”之类的说法听上去是简单的,甚至给予远距离观望的人一种审美上的幻觉。然而,生活在现实中的“大熔炉”里,却有一个怎么活法的问题。美国人是经过漫长岁月的种族冲突和文化碰撞,才艰难地走到拥有今天这样的进步和认识的。在北方,尽管有着反奴隶制的人道认识和传统,但是,这并不是说,在奴隶制消失之后,人们就能够顺利地面对种族融合的生活,因为这是另一个社会课题。文化差异依然存在,宗教差异依然存在,利益冲突也依然存在。在不同的历史时期,这种差异所形成的社会焦灼、冲突和不安定,会以各种形式表达出来。更何况,这里的人们习惯于自由表达,因此,矛盾也就会很容易地就浮到表层,并且在民众中扩展开来。
我们在翻看美国历史的时候发现,在与种族相关的问题上,美国在历史上遭遇的一些困惑和今天的状况有十分近似的地方。也就是说,活在这样一个“大熔炉”里头,许多问题依然没有解决。而且看上去,一时三刻的好像还解决不了。但是我也发现,从总体来说,美国人对待这些类似问题的态度上,却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人们所面对的,可能还是百年前同样的种族矛盾和文化差异,可是,多元文化的概念已经产生了,必须尊重异己文化的社会风尚亦已基本形成。因此,如何去处理由同样的问题引起的社会困惑,其基本出发点已经完全不同了。
在二十世纪初,面对这样的种族和文化冲突,你会看到华盛顿市中心KKK全副白色斗篷的盛大游行,但是,今天我们走到这个世纪的终点时,面对同样的问题,再去看美国社会对于这些问题的种种讨论的基调,已经全然不同了。在这样的对比之下,你就会发现,作为整体的人类思维,确实是在进步的。而当你再回过头来细查问题本身的困难和艰巨程度,你才会体会到这种进步是多么的不容易。这留待我以后再给你聊吧。我们现在所感兴趣的,还是这种进步在这个制度下是如何被推动的。
所以我想,我还是先回到南方的状况。虽然当时北方也发生种族相处的问题,然而北方的问题再大,也还是在正常的范围之内。正因为它是复杂的,也因为它与今天的情况有许多类似之处,因此我想把它留到后面,在聊到今天美国的种族问题的时候,再谈这个问题。
而南方是不同的,南方当时的情况确实是一种极端的状态。黑白种族的彻底隔离,使得他们相互之间越发格格不入和难以理解。他们相互之间的关系是紧张的,甚至是充满敌意的。在北方,黑人和白人之间,有着各种各样的关系,有友好的、有存在障碍的,也有相互敌视的,但是他们是有交往的。即使发生的问题,也多是在交往中产生的问题。可是在南方,情况就大不相同。相互之间几乎都会把对方看做是一种“另类动物”,一种与自己的思维和行为方式完全不一样的,危险的“另类动物”。在这种情况下,在南方,在对待异族的问题上,作为整体的人,不仅没有进步,而且在倒退。因为能够唤醒人性的同情心,被这种把异族当做“异类”的心态严重地侵蚀了。在漫长的隔离之后,矛盾变得无法调和。
在查阅当时的一些资料时,我们发现,KKK经常有烧十字架之类的恐吓活动。但是,私刑等于是谋杀,谋杀事件却并不是普遍的。而这一类的情况,常常都是由涉及黑人嫌疑人的刑事案件所引发。一旦引发,就会出现一系列的袭击黑人的事件。
尚且不谈这些以黑人为嫌疑人的刑事案件,其被告是否真的有罪,因为在民众暴力的情况下,他们中的许多人没有经历一个公平的审判。很多案件已经永远无法找出真相。我们所注意到的是,以这样的刑事案件在南方作为引发白人民众暴乱的诱因,是强有力的。长期的隔离,使得南方的白人对于异族犯罪的敏感程度,到了一触即发的地步。事实上,由于这种状态,南方黑人的犯罪率在当时远比北方为低,可是南方的人们对于异族犯罪却几乎没有什么心理承受能力。
所以,在KKK第二次兴起的时候,从表面上看,尽管北方的KKK在数量上虽然远不如南方,可是,似乎是南方的这股子邪劲儿也扩展到了北方。好像在种族问题上,不仅原来北方在解放奴隶和此后争取黑人的平等权利的力量没有向南方推进,反而是南方悠久的种族问题扩展到了北方。美国似乎是在那个年代整个地倒退了。但是,如果我们深入去看,会发现当时南方和北方的种族问题的实质仍是完全不同的。
南方在持续它原来的历史问题。黑人在南方一开始是奴隶,在奴隶制刚刚结束的时候,几乎立即就开始了漫长的种族隔离,继而产生了深壑一般的种族心理隔阂。而南方又一次KKK的兴起,就是这样一个历史的延续。然而,北方也发生的KKK呼应,却已经是现代意义上的种族问题的开端。因为,北方已经是一个多种族、多宗教、多文化的融合社会,以白人为主的文化,开始受到多种文化的挑战,在工业开始发展的“转型期”的社会,各色人等都有可能在一个平等自由的环境中,以各种方式一试身手。少数民族及新移民的犯罪率也与日俱增。这些都会引起原来作为这个国家的主体文化的困惑,更引起处于社会底层的低教育的白人出于本能直觉的不满。你知道历史上美国的KKK都是一些什么样的人参加的吗?都是一些最典型的辛苦劳动的工人和农民。
因此,在二十世纪初,南方的KKK是一个南方种族隔离、种族隔阂历史的延续,而北方的KKK的起步,却是一个平等自由的种族融合共存社会中,文化冲突的第一次强烈反映,这种冲突至今尚存,没有完全解决。
我记得第一次给你写信聊美国的时候,就先聊的是一个“移民和种族融合生活的大背景”,并且提到,美国给一个背景如此复杂的社会提供一个大的“自由实验室”,是多么的“危险”的一件事情。这个国家由于它的特殊移民背景和自由的状态,它在历史上确实有过比其他国家都严重得多的特殊问题,而且至今问题不断。
在我们阅读美国历史的时候,真正吸引我们的,恰恰是在如此复杂的背景里,在各种非常严重的社会问题面前,这个制度是如何在一点一点起作用,如何理性地、尽可能坚持它的原则地,解决这些问题,并且推动社会进步,使得它原来的目标能够逐步实现。
由于KKK本身的暴力倾向的渐失人心,和它的一些主要头头的违法行为的被揭露,也由于大萧条年代的来临,这一波的KKK又在经历鼎盛期的发展之后,一下子退到低谷。南北双方依然处于截然不同的社会状况之中。正因为北方的种族问题更具有“现代”社会问题的意味,因此,我们还是先跟踪尚未解决历史症结的南方的种族隔离,看看这个顽固的社会坚壁是如何被冲破的。
经过多年缓慢的发展,南方的黑人们,和生活在北方大城市的黑人们相比,状况当然完全不同。虽然“分离并且平等”的原则并不是真正的平等。但是,正像我在前面提到过的,南方白人对于宪法的认同,对于这样一种“表面平等”的认同,意味着南方同意回到这个制度内,并且受其约束。相对于内战和战后的混乱时期,在南方这也是一种实质的进步。黑人尽管处在与白人隔离的状态下,但是,在大多数情况下,他们也可以拥有自己的一个不受干扰的生存和发展空间,虽然这样的空间是有限的。黑人毕竟可以以自己的方式和脚步,逐步建立起自己的生活。
例如,美国在这些岁月里,开始逐步发展的公共教育,在“分离并且平等”的原则下,政府就必须为黑人的孩子,也提供学校设施和公共教育的机会。所以,在南方种族隔离的状态下,黑人依然有自己的小学、中学,甚至大学。当然在种族隔离之下,这样的黑人学校达到的水平远低于白人学校,但是,有和没有接受教育的权利是不一样的。南方黑人也稳定地拥有了以教堂为核心
藏书网的,属于自己的宗教团体。南方的黑人在经历奴隶制和漫长的种族隔离时期之后,终于积聚起了自己的力量。因此,尽管是分离的,但是你可以看到,南方回到这个制度中,接受平等的原则,哪怕是表面的接受,都为“实质平等”的实现,作了最初的铺垫。可以说,当南方接受一个“表面平等”的时候,“实质平等”就迟迟早早要出现了。
既然南方回到这个体制之中,那么,对于“实质平等”的推动,就必定还是以司法挑战的形式出现的。而第一次对于种族隔离的突破,正是在教育领域里。这留待我下一封信再给你聊吧。
等你的来信。
祝好!
林达
用灵魂的力量抵御暴力
卢兄:你好!
上次给你的信,聊到了南方彻底变革的突破口。我有时候也想,为什么在这个时候开始突破呢?这里显然有一个历史时机的成熟问题。这个成熟,包括时代的进步,包括我上次提到的黑人力量的积聚。如果像在此之前的所有的推动那样,只是北方的白人在那里推,而南方的黑人自己没有力量的话,很难产生本质的变化。但是现在,南方的黑人在表面的无声无息中,渐渐地成熟了。他们成熟的标志,就是他们开始自觉地逐渐熟练地运用这个制度的操作程序,来争取这个国家所寻求的理想中,属于他们的一个部分,属于他们的一份权利。
在“分离并且平等”的南方种族隔离原则下,黑人的起点很低,但是,毕竟有了一个发展的空间。他们是隔离在南方的白人社会之外的,但是,一个表面的“平等”也提供了一定的机会,就像我上封信提到的有限度的受教育的机会。由于起点低,得到的条件差,黑人的发展是缓慢的。但是总体来说,这毕竟是一个自由社会,自由贸易、自由信息、自由流动,等等。因此,对于南方黑人也依然存在发展的机会,如果不是这样,我们就很难理解,南方也存在一个日益成长的黑人的中产阶级。著名的黑人民权运动领袖马丁·路德·金,就是诞生在这样一个南方黑人中产阶级的家庭。如果保守的美国南方,不认可美国的基本自由民主机制,那么这样一个具有自身解放能力的中产阶级的黑人阶层,是不会在南方出现的。
马丁·路德·金在1929年出生的时候,他的父母就已经是一个黑人中产阶级的家庭。他是在南方的黑人学校读完中学,又是在南方进入黑人的摩尔豪斯学院,然后他来到宾夕法尼亚的克罗泽神学院,继而在波士顿大学得到博士学位。马丁·路德·金只是出生于黑人中产阶级家庭的一个典型,在南方,这样的黑人阶层正在逐渐强壮起来。他们在当时还不能享受到全部的美国的自由,比如说进入白人的饭店和学校。可是,在南方白人和政府都认同的美国制度中,他们已经可以享受到美国的许多基本自由,比如说信息自由、结社自由。没有人限制他们得到所有的信息,没有人限制黑人的牧师向他的教徒们进行什么样的宣传。没有人能够限制一些觉悟得早的黑人,已经拥有像“有色人种进步协会”这样的黑人团体。他们所处的氛围是自由的,这种氛围在无形中推动他们去争取一个与其他人完全一样的自由生活和平等权利。这也就是我前面提到的,在南方回到这个制度中,接受了一个“表面平等”的同时,黑人的“实质平等”地位,就不可阻挡地早晚会到来,这就是制度在那里悄悄地起作用。
例如马丁·路德·金,当他在南方的黑人大学里时,就已经读到梭罗的著名文章《论公民的不服从》。当他来到波士顿读博士之前,已经在宾夕法尼亚的学校里,读到了甘地的著作,并且熟悉了甘地对于“非暴力抵抗”的观点。无数南方的黑人孩子,他们只能进入设备简陋的黑人学校,可是,在美国的基本制度下,没有人限制这些孩子的思想,没有人企图或者能够做到用虚假的信息去毒害他们的心灵。他们坐在简陋的教室里,照样和白人的孩子一样,读到《独立宣言》,读到“人人生而平等,都有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这样的文字。如果说,这个国家的基本原则是符合人性的,社会的思想主流是在推动这个原则的实现的,思想是不受到禁锢的。那么,即使这个社会还存在一个没有受到公平待遇的群落,那么,他们自身对于自由的追求和主流社会对于公平的呼吁,迟早会汇聚在一起,汇成一股冲毁整个旧堤坝的力量。这个历史过程并不容易,但是,反观这段历史,你会发现,这一切会合逻辑地必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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梭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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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地
这一天终于来到了。自从“分离并且平等”的原则被接受以来,这是第一次出现对这个原则 9891." >频频进行司法挑战的浪潮。第一个引发点和突破口正是从教育问题开始的。尤其是当时的南方黑人中产阶级,越来越意识到,接受高质量的教育是他们的孩子今后生活中唯一的希望和光明。因此,南方各州都纷纷出现黑人家长为孩子申请白人学校的事件。在被拒绝的时候,他们就坚决地走到当地法庭,开始为自己的孩子争取平等教育的权利。于是,在1954年,美国的联邦最高法院,一下子接受了四个来自不同的南方州的类似案子,一并审理。这样一天的到来,实在是必然的。撇去别的原因不说,美国南方之外的州就一直是一个活生生的榜样。在美国的大部分地区,是从没有什么种族隔离的。就在最高法院对这些案件宣判的一年以后,马丁·路德·金就要在北方的种族融合的波士顿大学,拿到他的博士学位了。
虽然是四个案子一并处理,但是在历史上,它是以四个案子中来自堪萨斯的“布朗案”为名的。琳达·布朗是一个小女孩。在她居住的托培卡镇,按照堪萨斯州的法律,学校的种族隔离是允许的,但不是必须的。就是说学校可以自己决定。隔离不隔离都合法。可是她所申请的学校,校管会就是不让她上。琳达·布朗的父母就告到联邦地区法院,告校管会的半数成员。希望该法院干涉校管会的决定。联邦地区法院根据已经确认的“分离并且平等”原则,判布朗败诉。他们一家不服,于是,这个案子一路走进了联邦最高法院。
在这个著名的“布朗案”的审理过程中,由于“分离并且平等”的原则已经在最高法院被确认过,所以很难一下子挑战整个原则。黑人原告一方的律师,就重点争辩教育领域的“分离”,是否可能做到“平等”。因为,平等是写入《独立宣言》的最基本的原则。所以,假如今天能够证明,在教育领域,“分离”就不可能“平等”,那么,在这个领域,就可能产生一个突破了。
为了证明这一点,黑人的律师提供了各种证据,说明教育的种族隔离产生的不平等后果。为了说明种族隔离的教育,对黑人儿童导致严重的自卑心理。他们为法庭提供了公认的专家对黑人儿童的心理测试,其中有一项,就是在黑人儿童面前放一些不同种族造型的玩具娃娃,结果,黑人儿童毫不犹豫地就要“白人娃娃”,而不要和自己一样肤色的“黑人娃娃”。
1954年5月17日,沃伦首席大法官代表联邦最高法院宣布,大法官们以9∶0一致通过,黑人布朗胜诉。在判决陈述中,沃伦大法官谈到,在“布莱西案”中,被确定的“分离并且平等”原则不违宪时,案子是发生在1896年。当时对于教育领域并没有特殊的关注,是当时美国的教育状况所决定的。在那个时候,美国还没有什么强有力的公共教育系统,也没有义务教育制的立法。当时,即使是白人,也有大量的孩子不上学,在家里由父母教育。在许多州里,学校一年只开三个月。所以在建立宪法第十四修正案的时候,没有注重公共教育的领域,也就不奇怪了。
然而在今天,沃伦大法官说,教育由于各项立法大大提高了它的地位。教育程度已经成为承担各项最基本公共责任的起码要求,甚至参加军队也有此要求。教育是成为一个良好公民的基础。今天,教育已经是一个指导原则,它使孩子领悟到文化价值,使他为进一步的专业训练做好准备,也帮助他正常地调整他与周围环境的关系。在现在的时代,如果否定一个孩子接受教育的机会,他原来理所当然应该成功的人生,就会存在疑问。这样一种由州提供的机会,应该是所有的人都平等得到的一种权利。
在这里,我必须向你解释的,就是在美国,联邦政府是无权干涉老百姓要如何教育自己的孩子的。因此在美国也没有全国统一教材。这样一种状况,来自于美国在建国时期对于教育的基本理念。那么,这是怎样的一种理念呢?它也是源于自然法的。它的基本观点就是,当一个孩子在成年之前,最有权利决定如何教育这个孩子的,是他的父母,而不是政府。所以,从一开始,学校的管理、教材的选用、课外必读书籍的选择、考试的范围,等等,都是由每个学校的校管会决定的,那么,校管会又是从哪里来的呢?是学校所在的地区的居民们选举产生的。要成为一个校管会的成员,也是要向选民们解释自己的教育主张、要竞选的。在美国许多选择从政的人,他走的第一步就是竞选一个学区的校管会的成员。
正如沃伦大法官所说的,美国的教育从建国以来,二百多年中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例如强大的公共教育系统的建立。由州一级,和地方各级政府,从地方税收中,为公立学校提供教育经费。但是它的教育的基本理念是和这个国家的基本理念相一致的。这些最基本的东西在美国恰恰是非常稳定的。美国学校的校管会,从一开始多由家长组成,逐渐适应现代教育日益专业化的特点,更多地由当地具有教育经验和教育专业学位的人担任。很多州立大学由州政府的教育委员会管理。中小学和大专由校管会管理,但是,这些人还是由当地的居民选出来的。至今为止,各种专家提供了越来越多的可供选择的教材,但是,选哪一本教材,还是这些由居民们选出的当地的教委会和校管会决定的。
最极端的例子,大概就是最近发生在路易斯安那州的一个黑人居民区的学校,他们的校管会决定,由于美国最著名的建国者之一,第一位总统乔治·华盛顿曾经蓄奴,所以,他们决定,把介绍华盛顿总统的有关章节,从他们学校的历史教科书中剔出去。这个决定当然很不寻常,成为报纸上的一条新闻。它引来一些保守团体的强烈反应,大多数人则是一笑置之,觉得这不是一个聪明的历史教育观,如此而已。但是从来没有听说政藏书网府打算出面干涉。即使政府想干涉,美国的法律也不会允许它干涉。
正如沃伦大法官所说的,现在的教育已经越来越重要。从沃伦大法官的判决至今,又有近半个世纪过去了。如今一个国家的教育水平,已经到了会影响国家实力的地步。因此,最近克林顿总统把提高美国的教育水平,作为他的总统任期的一件重要战役来对待。他提出立法建立全国范围的数学和语文统考。因为在美国,是没有什么具有法律强制效力的全国统一考试的。但是,他的这一提案却被国会断然否决,联邦众议院甚至通过决议,禁止联邦行政分支搞什么全国统考。假如你不清楚来龙去脉,这也是“美国故事”总是令人费解的地方。
在美国的历史深处,这个文化深藏着的是对政府的不信任,尤其是对联邦政府的不信任,其实质是对集权的恐惧,以及对思想控制的恐惧。因此,克林顿总统对于全国统考的提议是从数学、语文,这样的基本技能教育作为他预定的突破点的。但是,美国人至今不能接受。其根子在于,美国人不愿意他们最初源于自然法的教育理念被突破。统考显然能够提高教育水平,使国家强大。可是,统考必然导致统一教材,就防不住哪一天政府会向孩子灌输“统一思想”。美国人是自由为先的,他们宁可不那么强大,但是必须有自由。
我再用一点笔墨回到教育上,因为小田田今年上学了,你已经几次来信谈到小田田上的那个学校的教育问题,为孩子忧心忡忡。所以,你一定会问,怎么保证教学质量呢?应该说,美国的教育制度肯定是有它的弊端的,学校的质量参差不齐。但是,它也是有它特殊的自然结果的。例如,论考试,就普遍状况来说,美国的学生绝对不是什么好手。但是,由于学校提供的气氛活跃,鼓励全方位的想象力、选择性多、实用性强。因此,论学生的创造力,美国的孩子是相当出色的。
因此,美国的教育纵有万千有目共睹的尚待改进的弊端,可是,在改进的过程中,它的一些基本理念是很难动摇的。就是人民有权决定如何教育自己的孩子,联邦政府无权干涉教育和向孩子灌输政府认为是正确的思想,孩子的想象力是最大限度地受到保护的。美国教育的最大的优>点,就是它对于孩子是人道的,是充分诱导孩子产生最奇异的思想的。美国教育的目的,正如沃伦法官所提到的,教育是帮助一个孩子在未来的生活中更成功地寻求自己的幸福。教育不是为社会机器塑造一个合适的螺丝钉。他们认为,重要的是一个孩子未来的幸福,一旦成了螺丝钉,有谁会关心螺丝钉的幸福呢?
我再回到我们原来的话题,回到半个世纪前的最高法院的法庭。今天,在教育已经如此重要的时候,沃伦大法官进一步指出,纵观在所谓的“分离并且平等”原则下,在种族隔离的公共教育系统的学校,许多白人学校能够得到的条件,黑人学校却得不到。然而,即使能够使教学楼及课程设置、教师的薪金等等表面因素平等化,是不是就意味着平等了呢?最高法院关注的是,即使这些表面的物质化的因素可能做到平等,一个以肤色为依据隔离的公共教育制度,是否还是使得少数族裔的孩子丧失了受到平等教育的机会?最高法院的结论是肯定的。
最高法院对此判定的依据,不是表面化的平等,而是机会的平等。沃伦大法官认为,这种建立在肤色基础上的,把一个孩子和同年龄同智力的孩子隔离开来的做法,会使孩子对自己在社区中的地位产生自卑感。这样可能会导致孩子的心灵和思想不正常,甚至因此被毁掉。他还指出,这种把白人孩子和黑人孩子分开的公共学校,受到影响的肯定是黑人孩子,如果法律支持这种状况,这样的影响就会更为严重。黑人群体通常这样解读隔离政策,认为这是意味着他们的地位低下。这种自卑的感觉会影响到孩子的学习动力,这样的隔离法案影响了黑人孩子在教育和精神上的发展,使他们失去了在种族融合的学校所能够得到的东西。
沃伦大法官宣布,“我们决定,在公共教育的领域里,没有‘分离并且平等’这一原则的位置。隔离的教育设施天生就是不平等的。”因此,最高法院宣布所有有关教育隔离的立法是违宪的,它侵犯了黑人在宪法第十四修正案中,被规定应该拥有的权利。
由于这一判决在南方牵涉的面太广,1955年最高法院就“布朗案”发布命令,命令联邦公立学校以“审慎的速度”结束种族分离。
在这个案子中,我们可以开始更清楚地看到,为什么林肯在南北战争后期最关注的,不是以强权统治南方,而是以宽恕“叛乱”一方的南方首领,来换取他们带领整体南方回到美国制度中来。林肯整个思路的意义,正在逐渐显露出来。在作为一个整体的南方,认同这个国家的理念和制度之后,不论南方有怎样的类似KKK的民众,在南北双方对话的时候,在不同的观念讨论的时候,就有了共同的依据和游戏规则。
例如,在这个前提下,南方就不能否认“平等”的宪法原则。如果说南方在种族问题上,远没有进步到平等的认识程度,但是,他们如果想实行种族隔离的时候,能够做的就是钻条文理解的空子,钻法律解释的漏洞,例如“分离并且平等”这样的说法。但是,如果这不是真正的平等,那么,它最终会有一天被事实击败。在被击败的时候,它也必须认账。
如果情况不是这样。南方根本不认美国的基本原则,那么,对话就要困难得多,甚至无法对话。那个时候,讨论就不是在教育领域“分离”是否可能“平等”的问题,南方可以干脆否定黑人有平等权利。讨论可能会陷入胡搅蛮缠之中,或者干脆拒绝讨论。
在最高法院宣判时,南方存在庞大的公共教育体系,在当时大多数都处于种族隔离状态。判决下来之后,在一些极端南方,曾经发生了骚乱,比如著名的阿肯色州小石城高中,九个黑人第一次进入这所白人的学校,居然要有美国总统派出国民兵一路护送。由于这些骚乱引起很大的震动,给人留下强烈的印象。可是,我们也注意到,大多数的南方公立学校,在接到最高法院的命令之后,尽管是以“审慎的速度”推行,毕竟还是平稳地向种族融合过渡了。如果没有南北战争之后整体南方对于这个制度的认同,那么可以想象,一个牵涉面如此广泛的公立学校改制,又没有坚实的民众认识的基础,不定要出多大的乱子呢。
从最高法院的判词中,尽管判的是教育领域,但是,最高法院寻求真正的种族平等的意图是十分清楚的。人们几乎可以预见到,彻底在南方打破种族隔离的时刻已经就在眼前。这样的判词,对于南方的黑人,更是一个莫大的鼓舞。因为,在沃伦大法官的判词中,对于“分离”不可能“平等”的突破重点,并不是放在黑人的校舍比白人学校的破旧,黑人学校的课程设置比白人学校更少,这样一些可见因素上面。尽管在这些方面,确实可以找到大量证据,证明不平等。但是,正如大法官指出的,这些因素是可以使之“平等化”的。沃伦大法官把突破的重点放在对人的心理和精神影响方面。指出它“天生不平等”的原因是,它毁坏人的尊严、伤害人的心灵,使一个社会群体产生整体自卑感。他等于是在向黑人指出,在精神和心灵上,你们应该是和任何人一样平等的,你们应该拥有精神平等的权利。这个判例,等于是在南方的上空炸响了一个惊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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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伦大法官
果然,在最高法院下命令取消公共教育种族隔离的那一年,在命令的执行还没有真正大规模开始的时候,在极端南方的深腹地亚拉巴马州的蒙哥马利市,就出现了又一个挑战种族隔离的事件。这一事件,你可以说是偶然的,但是,你也可以说,这是历史的必然。
那是1955年的12月1日,一个名叫罗莎·帕克的黑人妇女,下班后疲惫不堪地准备回家。她从来就不是一个打算做“英雄”的人,也丝毫没有准备做出一个什么历史性的挑战,她只是一个最普通的黑人妇女,那年四十二岁。她干了一天的活儿,累极了,此刻已是傍晚,她当时脑子里绝对没有政治,想的只是回家、休息。她和大多数的黑人一样,是坐市区的公共交通车上下班的。
蒙哥马利市的市内交通是由政府支持的商业公司经营的,按照当地的法律,也实行所谓的“分离并且平等”的原则,公共汽车是种族隔离的。汽车的前半部是白人的座位,后半部是黑人的。但是,由于当时白人更普遍的是自己开车上班,而相对贫穷的黑人则更多地利用公共交通。因此,属于白人的区域常常有空位,而黑人的区域却非常容易被坐满。结果,就有了一个折中的规定,就是在汽车白人区的后部,划分出一个“灰色地带”。原则上它是属于白人的,但是假如没有白人坐的时候,黑人也可以坐在那里。可一旦只要有一个白人需要坐在这个区域,所有“灰色地带”的黑人就必须全部让出来,退回到自己的区域内,以维护“分离”。
这一天,罗莎·帕克实在累了。她几乎等不到回家,就想坐下来休息一下。所以,她希望能在公共汽车上有一个坐的机会。为此,她放过了第一辆满载的车,没有上去。她等到第二辆车来,透过车窗,看到这辆车没有人站着,就上了车。黑人区虽然已经满座,但是在“灰色地带”还有一个空位,而且空位的旁边已经有一个黑人在那里就座。她就过去坐下了。
驶到半路的时候,上来了一些白人。他们坐满了白人区之后,还有一个白人没有座位。这时,司机就要求在“灰色地带”就座的黑人把座位让出来。那里正坐着四名黑人。多年来罗莎·帕克几乎天天都坐这条线路,所以,对这个司机已经相当“面熟”了。当时的蒙哥马利市的公共汽车没有黑人驾驶员,司机都是白人。当然也有对黑人依然礼貌的,但是,相当一部分司机对黑人很有偏见,她知道这个司机就是其中之一。可是,在当时的情况下,他的行为是“正常”的。蒙哥马利市的人们,不论是白人还是黑人,都已经对此习惯了。
所以,尽管在司机叫第一遍的时候大家都没动,但是,他再一次叫他们让出去的时候,原来坐在窗口,也就是坐在罗莎·帕克边上的那个黑人男子,就站起来离开了这个区域,同时,另外两名黑人妇女也离开了。可是,罗莎只是在那名黑人出来的时候,把腿移开给他让路,然后,就移坐到窗口的座位去了。对于罗莎·帕克来说,这只是一个一念之差的决定,并没有什么具有挑战意味的“预谋”。也许,这一念之差的最大的原因还是她当时感觉太疲劳了,实在不想站起来。
司机这时注意到她,问她是否打算站起来,罗莎·帕克说:“不”。这个时候,她有点较劲了。司机警告说,你要是不站起来,我就叫警察逮捕你了。罗莎·帕克说,你叫去吧。就这么简单,他们没有争吵,连话都没有多说什么。司机回头就下车去找警察了。在此期间,有人因为车子不开而离去,另外找车。也有人继续留在车上,可是,并没有人参与进去,也没有黑人为她打抱不平。一切都很平静。
警察来了之后,简单核对了事实,然后问她,你干吗不站起来呢?她只是说,我认为没有这个必要。她问警察,你们干吗把我们支来支去的?警察说,我也不知道,可是法律就是法律。然后,警察还是再次要那个司机确认,他到底是要求警察把罗莎·帕克带离汽车,还是要求逮捕。如果司机不要求逮捕的话,警察就打算在车下把她给放了。在美国,民众发现违法事件报案时,是有权要求警察执行逮捕的。如果报案者提出逮捕要求,警察不执行的话,警察是违法的。可是逮捕拘留并不说明有罪,是否有罪是需要经过审判的。在这个事件中,那名司机明确要求警察执行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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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莎·帕克因违反种族隔离法而被捕
不管怎么说,罗莎·帕克是违反了当时当地的法律,就这样被逮捕了。当她坐在拘留室里的时候,并没有觉得有什么可怕的,因为说到底也不是犯了什么大事儿。只是她觉得很没劲。她想,原来已经可以坐在家里吃晚饭,干些晚上要做的事情了,可是,如今却坐在拘留室里。这算个什么事儿啊。
看上去这是在南方种族隔离地区发生的一件小事。而且,发生得十分偶然。如果罗莎·帕克那天不是那么疲劳,也许她就不给自己找这份麻烦了。在她过去的生活中,一定也不是第一次遇到这样的情况。她也没有都这样坚持。同时,如果那个司机不是一个种族偏见、种族情绪那么强烈的人,她至多被警察带离这辆车,另上一辆车回家。也不见得就会有此后的麻烦。
可是,事情的发生又应该说是必然的。当时,距离最高法院对于“布朗案”的判决,刚刚过去不久,对于撤销公共教育系统种族隔离的命令也已经下达。蒙哥马利尽管是一个宁静的城市,但是,这样一条新闻在黑人社区依然是具有震撼性的。黑人心中的尊严正在觉醒。罗莎·帕克的行为不是预设的,但是,也有深刻的思想背景。她除了是一名普通劳动者,她还是一名黑人社团的秘书,她有着足够的对这些问题的思考和理解。在回忆她当时的感觉时,除了疲劳的麻木,她对于这种“愚蠢的规定”只觉得厌烦透了。从整个事件的过程去看,逮捕她的警察也可能觉得这是一件蠢事儿,只是作为执法者,他们不得已而为之。里面真正起作用的,使得这一事件发生,并且走到这一步的,偏偏是那个现在看来确实是“愚蠢”的司机。
在一条法律支持一个“愚蠢”的偏见,而被这个偏见所侵犯的人,对它的轻蔑厌烦已经到了甚于愤怒的地步,那么,这条法律被蔑视和抗拒的时候也就到了。在精神上,黑人已经远远超越了这种偏见所停留的时代和水平。当黑人们成熟到对这样法律的评价是“愚蠢”的时候,这条法律自然也就面临寿终正寝了。
现在我们回头来看当时蒙哥马利发生的这件“小事”,就连罗莎·帕克本人,都觉得后面肯定就是一个小小的民事法庭,判一些罚款了事。她一定没有想到,她当时身心疲惫中做出的一个坚持,会成为黑人民权运动的起点,成为一个最强有力的号召。这里有一个奇迹般的历史巧合,就是黑人历史上一个最重要的人物,马丁·路德·金,恰好在半年之前,从波士顿大学取得他的博士学位,来到蒙哥马利市的一个小小的教堂担任牧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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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的马丁·路德·金和家人在一起
马丁·路德·金当时非常年轻。他尽管读了几所大学,直到取得博士学位。可是,他当年是高中还没有读完就考上大学的。他来到蒙哥马利的这一年,他还只有二十六岁。就在罗莎·帕克事件发生前一个月,他的第一个孩子在蒙哥马利市出生。马丁·路德·金研读宗教和进入宗教界是非常自然的。因为他的父亲就是佐治亚州亚特兰大市一个黑人教堂的牧师。当时南方的黑人几乎都是非常虔诚的基督教徒。有影响的黑人社团也都是宗教团体。在那个年代,南方黑人的灵魂是浸泡在宗教精神之中的,这和当时北方大城市黑人的状况有很大不同。在洛杉矶、纽约、芝加哥这些地方,黑人是城市海洋里的鱼,他们的大多数还是贫穷的,但是他们的自由度和接触的生活面,比南方黑人大得多。眼前五花八门的各种玩意儿异彩纷呈。他们是属于眼花缭乱的都市世界的一部分。
南方则不然。尤其是在南方的深腹地,就连白人的生活都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星期日全家肯定上教堂。南方的生活和价值观与北方是有很大差别的。早在奴隶时代,南方黑人的唯一精神安慰就是上教堂。当时黑人教堂的风格就是和白人教堂不一样的。南方黑人的风格,就是黑人灵歌的风格。黑人灵歌的深沉是真正的深沉,因为它是质朴的深沉。它从深渊一般的苦难中一点一点升起,没有一丝一毫的虚假和做作。就像马丁·路德·金所说的,他们拥有的只是“疲惫的双腿,疲惫的灵魂”。这也是整个南方黑人民权运动的风格。直到今天,在各种艺术节的音乐会上,最使我们感动的还是南方黑人的教堂歌曲。尽管在音乐上,它已经和当年的黑人灵歌有了很大差别。可是,你依然可以听到浸透了宗教精神的充满热情的质朴的灵魂之歌。
马丁·路德·金确实是南方最杰出的黑人。因为他从小在南方黑人的宗教气氛中长大,又在北方汲取了西方白人文化中理性思维的精华。当他和其他一些黑人宗教团体听到罗莎·帕克的故事,马上意识到南方黑人争取自己的自尊和自由的一天,已经历史性地来到了。在只有二十六岁的年轻牧师马丁·路德·金的带领下,蒙哥马利市的五万五千名黑人,开始了为期三百八十一天的公共汽车罢乘。这不仅是南方黑人的历史上,而且是整个美国黑人历史上的第一次,黑人的第一次自发的团结的争取自由的抗议行动。要做到这一点是非常不容易的。
黑人在历史上一直给人们的感觉是很难抱成团完成一件大事业的。更何况,罢乘的行动在实行中有很多困难。当时的黑人大多数是依赖公共交通上下班的。一旦离开公共交通,上下班顿成问题。再说,黑人大量从事体力劳动,失去交通工具之后,他们中的许多人,每天就必须再耗费很多时间和体力用在步行的路程之中。可是,这个主要通过教堂传达出去的号召,得到了黑人们沉默而坚定的支持。罢乘的第一天,整个蒙哥马利市就只有八个黑人坐公共汽车。
在此后漫长的三百八十一天里,蒙哥马利市的黑人用了各种方式解决上班和生活必需的公共交通问题。例如,所有的黑人教堂都组织起来,把可能有的私人汽车都集中起来,然后从一个教堂到另一个教堂,一站一站地接送。但是,显然这还是只能解决很小的一部分问题。这种坚持是困难的,这是一个集体行动,可是,这个松散的集体是由一个一个的个人组成的。
他们不知道需要坚持多久,他们不知道自己能坚持多久。然而,这个城市角角落落的一个一个分散的黑人,那些一个个贫穷的黑人家庭的艰难支撑者,他们既不懂政治,又没有任何将要得到补偿的承诺,却默默地以他们仅有的东西:疲惫的双腿、疲惫的灵魂,支撑下来了。唯一的信念是,一个人最基本的自尊的觉醒。
到了这样一个地步,就可以称作是“时机成熟”了。南方的黑人是必定要胜利了。是历史自然地走到了产生变革的这一天。为了更准确地去理解这样一个年代,我曾经从图书馆借回来一本历史照片集。那里面有着大量当时的南方黑人的照片,以及那些企图阻止黑人解除种族隔离要求的南方白人的照片。在这些照片中,当时的南方黑人们的目光常常显得忧郁甚至痛苦,似乎积淤着几百年来的重负;而站在对立一面人多势众吼叫着的南方白人民众,却明显有着一种从根子上血统里就压倒一切的自负和优越感。
在翻看这本照相册的时候,我们经常忍不住哑然失笑。因为在那些表情虚妄、目空一切、谩骂吼叫的南方白人照片旁边,常常有一个圆珠笔写的英语批语“白痴”。这是图书馆的书,出现这样的加注是很少见的,也许是哪个黑人学生的即兴之作?可是,之所以我们会忍不住要笑,是因为这个批注虽然有失宽厚,可是对于这些面孔所表达的建立在无知之上的狂妄和自视高贵,实在是一个十分贴切的评语。看着这些照片,你就会知道,南方的黑人胜利的一天已经不远了。因为在南方,从整个精神世界上,黑人已经远远超越了那些自视比他们血统更高贵的,在这个问题上愚昧得近似“白痴”的那部分南方白人。
这些照片记录了历史,使得今天的南方白人再回头看这些照片,也有许多人感到羞愧万分。在亚拉巴马州一张著名的历史照片上,一群二十来岁的南方白人女孩,疯狂地向将要进入一个解除种族隔离的公立大学的黑人学生大吼大叫。前不久,我们看到电视里对其中一名女孩进行采访,当然,她已经是一个安静的中年妇女、孩子们的母亲。面对电视镜头,她表示对当初的行为,感到非常抱歉。今天她自己再回顾当初,也已经觉得不可思议了。这些当初的南方白人青年,他们今天的醒悟,也就是“历史进步”的一个折射。
在这个对公共汽车拒乘的运动中,马丁·路德·金的领导是至关重要的。他以他坚定的信念和作为牧师的演讲天才,使得第一次团结起来行动的五万五千名黑人,奇迹般地表现了坚韧和忍耐力,没有形成对社会的任何破坏和威胁。马丁·路德·金对黑人的要求是具有“基督徒的爱”,并且以遵从宪法和不违法,来要求宪法赋予的权利。所以,在他的领导下,黑人所做的,仅仅是“不与邪恶的规章制度合作,不再给予汽车公司以经济上的支持”。这一行为自尊地指出了,蒙哥马利的黑人们长期以来是汽车公司的经济支持者。公共汽车的种族隔离制度,是在荒唐地侮辱他们自己的支持者。
更重要的是,马丁·路德·金的信念是和这个国家的主流思潮一致的。那就是坚决地合法地争取自己应有的宪法权利,同时作为被侮辱和被损害的一方,以宽容的宗教精神作为自己的精神支撑,以此呼吁社会良心的醒悟和人道支持。他意识到这个制度的可操作性,他寻求的这个国家的制度所能够给予的支撑。这一切,都使得吼叫着的KKK们,在对比之下都显得智力低能。
最终,1956年6月5日,联邦地区法庭判决亚拉巴马州和蒙哥马利的有关法律为违宪。宣布由市政府支持的市公共交通系统不得实行种族隔离。案子最后也上诉到了联邦最高法院。1956年11月13日,地区法院的这个判决得到了联邦最高法院的支持。大致一个月之后,联邦法警向蒙哥马利的官员送交了法庭判决的副本,废除这个隔离制度。第二天,马丁·路德·金宣布,“罢乘”运动胜利结束。
就这样,美国南方的历史,到达了一个本质性的转折点。虽然这个判决,是针对一个具体城市的具体问题,南方的整个种族隔离制度并没有立即打破,可是南方黑人作为整体,第一次尊严地站出来,用自己的力量开始书写历史。这一推动的真正完成,还是经历了整整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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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丁·路德·金在林肯纪念堂前讲演
这一事件,就像是冲破了一个堤坝。黑人的民权运动已经势不可挡了。全国范围的黑人民权组织开始进入活跃期,马丁·路德·金已经和这些黑人组织一起,开始有计划地、主动地向南方的种族隔离出击。1959年初,马丁·路德·金特地去了一次印度。作为尼赫鲁总统的客人,在印度住了一个月,专门学习甘地所创导的“非暴力运动”的理念和技术细节。此后的黑人运动已经是有组织的政治行动,有大量的专职的黑人运动领导者在那里出谋划策。
同时,这些黑人组织越来越多地得到代表美国主流的北方和联邦政府的公开支持。最高法院对蒙哥马利的公共汽车事件宣判的几个月后,马丁·路德·金就在华盛顿的林肯纪念堂前,在庆祝最高法院消除种族隔离的判决的集会上,发表了著名的演说。不久,马丁·路德·金作为黑人领袖和当时的副总统尼克松进行了会谈。总统派出国民兵护送阿肯色州的黑人学生进入白人学校就读,也是发生在这个时候。可以说,马丁·路德·金是最高效率地利用了这个制度提供的一切“武器”。
接下来发生的一个重要事件,就是在北卡罗来纳州的格林波罗市发生的“入座”事件。事情的起因看上去也是偶然的。可是,已经没有人把它看做是一个偶然事件了。它必然要发生,这已经是一个被潮流推动的浪头。
“入座”事件的起因也非常简单。事情发生在北卡罗来纳的格林波罗市,1960年1月31日,一个名叫裘瑟夫·迈克乃尔的黑人大学生,来到一家连锁店的午餐吧台。他在一所全是黑人学生的农业技术大学就读。这家连锁店叫伍尔沃斯,是美国最老牌的连锁百货商店之一,在全美许多地方都设有分店。它虽然主要是经营百货,可在店堂里也设有小酒吧。这家连锁店事实上并不拒绝黑人顾客,在格林波罗市的这个分店也是如此,但是它的吧台是只为白人服务的。当裘瑟夫·迈克乃尔来到它的小酒吧,却被一口拒绝了,他被告知,“我们不为黑人服务”。
当时,马丁·路德·金在黑人中提倡的“非暴力抗议”,已经被人们熟知。所以,裘瑟夫在遭到拒绝之后,就和他同寝室的同学约好,去实行一次他们自己的“非暴力抗议”,挑战这个酒吧的种族歧视。另外两名黑人同学听说之后,也加入了他们的行动。“入座”运动就这样开始了。
所谓的“入座”行动,就是平静地进入拒绝为黑人提供服务的地方。然后,礼貌地要求服务。如果被拒绝,就安静地坐在那里,不得到服务就拒绝离开。这一天,这四名黑人大学生就第一次在美国南方,以“入座”抗议的形式,开始挑战种族隔离。今天,这个当年位于百货店的酒吧柜和黑人大学生坐的那四个吧凳,就被陈列在首都华盛顿的美国历史博物馆内。这个商店出于经济上的考虑,很快就宣布对黑人将一视同仁地提供服务。这时,大学生们决定把成果推向整个南方。
这是黑人大学生们经过考虑的一个成熟的行动。因此,这一运动在两个星期内席卷全州的黑人大学生,他们纷纷进入以前只为白人服务的饭店,在得不到服务的时候,静静地坐在那里,以示抗议。不到两个月,“入座”成为一个南方黑人大学生的运动,扩展到南方的五十多个城市。此后,几乎在整个南方全面展开。
这个时候的“入座”运动,已经发展成一个深思熟虑的有黑人组织指导的政治行动。许多去进行“入座”运动的大学生,在事前受过“非暴力行动”的技术训练。这些技术性的指导十分详细具体。参加行动的大学生一律服饰整洁,头发一丝不苟,以最有尊严的形象来到本来禁止他们去的地方。进入之后,以直视的目光正常地提出服务要求,保持不卑不亢的笑容,在遭到拒绝甚至粗暴对待的时候,骂不还口、打不还手,并且保持自己的尊严。
结果,在一些饭店,黑人学生遭到围观、嘲笑和侮辱,甚至被浇上一身的番茄酱。但是,他们坚持克制自己,坚持“非暴力”的形式。在大多数的饭店,店员见到他们来,就宣布打烊了,甚至把他们旁边的椅子都翻上桌面。然而,他们坚持坐下去,在那里看书、做作业。参加“入座”运动的黑人学生还轮班“入座”,保持店里一直不断有黑人学生在场。当然,这在南方是违反当地种族隔离的法律的。因此,就像当初在公共汽车上不让座的罗莎·帕克一样,南方的警察依照地方法,是有权逮捕这些学生的。事实上也不断有学生被逮捕。但是,马丁·路德·金早已经向黑人的“非暴力运动”,发出了“填满监狱”的号召。
即使按照南方各地的地方种族隔离法,这样的“违法行为”也只是轻罪。一般可以罚个百把美元了事。可是假如坚持不付罚款,也可以判短期监禁。在“填满监狱”的号召下,被捕的学生纷纷拒交罚款,宁可去做“填满监狱”的一分子。在这段时间里,马丁·路德·金本人也参与各种“非暴力抗议”,屡屡被南方的地方警察逮捕,而一些聪明些的南方官员已经意识到,请马丁·路德·金坐牢,是正中了他的意。这会在黑人中引起更大的麻烦。因此,在有的地方法庭判出罚款,马丁·路德·金又拒交的时候,有的地方官员甚至代他交付罚款,以避免他进入监狱。
这个遍布南方的“入座”运动,马丁·路德·金只是一个象征性的领导,南方的黑人大学生有着他们自己的组织。但是,马丁·路德·金所提倡的一切,恰巧符合作为整体的南方黑人一贯的风格。事实上,在整个南方种族隔离时期,他们就是凭借着宗教精神的支撑,凭借着几百年来的忍耐所积聚的一个巨大韧性,“非暴力”地、沉默地在一寸一寸往前走,一点一点挤出自己的生存空间。马丁·路德·金所提倡的东西,在理论上似乎是来自印度甘地的“舶来品”,可是在实践上,这就是美国南方黑人长期以来最基本的生活方式。
我们再深入地看一下马丁·路德·金在南方领导的“非暴力”运动。
不知你注意了没有,“入座”运动和“公共汽车罢乘”在性质上是不同的。公共汽车的罢乘并不违法,虽然它涉及的面非常广,整个城市的五万多名黑人几乎全部卷入,但是,一开始进入司法挑战的,只有罗莎·帕克一个人,因为她是做了一件违反南方法律的事情。但是罢乘运动本身,引出当地政府以“共谋妨碍公共交通罪”为由,起诉了那些南方黑人领袖。所以,这一事件实质上是分成两个部分。一是全美国的黑人民权组织以最强有力的法律服务的支持,帮助被告的南方黑人领袖把官司一级级打上去,直至最后在法律的根子上,否定一项南方的种族隔离地方法。另一方面,马丁·路德·金号召下的蒙哥马利黑人举行罢乘,是另一个方向的进攻。就是迫使一个以黑人为主要顾客的商业公司,在失去经营对象,经济面临破产的情况下,向市议会施加压力,要求他们主动撤销这条法律。
从一个“非暴力抗争”的角度来说,罢乘运动是最为安全的一种。这些罢乘的五万多名黑人,他们的行为本身并不违反包括“种族隔离法”在内的任何法律。他们本身也没有任何受到侵犯的危险。例如被逮捕的危险,或者受到白人极端分子攻击的危险,等等。但是,“入座”运动就完全不同了。它使参与这个运动的每一个人,都进入了司法挑战的范围,都面临一定程度的危险。这时,马丁·路德·金作为一个规模越来越大的一个群众性挑战司法运动的领袖,他的“非暴力”主张当然是极为重要的,至于他如何能够使如此众多的南方黑人接受这样一种主张,更是一个值得探究的问题。
马丁·路德·金曾经在黑人中间做了无数次演讲。他是黑人领袖,但他始终是一个牧师。这里的牧师都是卓越的演说家,马丁·路德·金更是他们中间的佼佼者。他的演说不仅在当时打动了所有的南方黑人,也在此后的岁月里,打动了无数美国人。他有一段讲话,是有关他的“非暴力”思想的重要阐述,也是他最著名的演讲之一。马丁·路德·金针对南方的KKK暴民说:
我们将以自己忍受苦难的能力,来较量你们制造苦难的能力。我们将用我们灵魂的力量,来抵御你们物质的暴力。我们不会对你们诉诸仇恨,但是我们也不会屈服于你们不公正的法律。你们可以继续干你们想对我们干的暴行,然而我们仍然爱你们。你们在我们的家里放置炸弹,恐吓我们的孩子,你们让戴着KKK尖顶帽的暴徒进入我们的社区,你们在一些路边殴打我们,把我们打得半死,奄奄一息。可是,我们仍然爱你们。不久以后,我们忍受苦难的能力就会耗尽你们的仇恨。在我们获取自由的时候,我们将唤醒你们的良知,把你们赢过来。
这段讲话非常清楚地表达了当时马丁·路德·金的理念,也使我们理解,为什么南方的黑人能够接受这样一个理念。对于他们,这里并没有什么特别新鲜的东西,这是南方黑人几百年来根深蒂固的宗教道德力量。过去,他们汲取这样的力量,使自己能够承受生活的重压,今天,他们以同样的力量,争取自己的自由。当这里面融合了宗教的宽容、博爱和殉教的献身精神之后,数量如此之大的一个群体,才会在KKK暴民面前表现得如此克制和坚韧,基本上不失控。
在南方以外的美国大部分地区,黑人从来没有经历过种族隔离。在大城市里,黑人更是早就进入了现代生活。相对来说,他们的气质和当时的南方黑人已经有了巨大的差别。他们没有南方黑人的经历,也没有南方黑人那种由共同经历形成的相当一致的宗教精神和价值取向。他们就如现代生活中的任何一个族裔,是各式各样的,其中也有一部分人,甚至早已习惯了街头暴力、帮派枪战。因此,在纽约的黑人领袖马康姆·X针对KKK所发表的演讲,就是完全不同的面貌,他说:
非暴力反抗的日子已经结束了。如果他们KKK是非暴力的,那么我也可以非暴力……但是,只要你们有人还在那里实行暴力,我就不想听到任何人跑来对我谈什么非暴力。
马康姆·X的讲话一向就是这样一种风格,非常“过瘾”,所以,直至今日,他的演讲录音带还是销量很好。他的这段话逻辑非常清楚,一点没有什么不对。在事实上,任何一个国家和地区的民众,在推动民族进程,或是争取自己的权益的时候,也都有“暴力抵抗”和“非暴力抵抗”这样两种选择。当我们相比这两种理念,我们会发现,都很有道理。虽说他们的道理好像不是在一个层面上。所以,两种出路也都有人选择去走。
几十年以后,当这个世界上,提倡“非暴力”的人越来越多的时候,我们可以再回头看看美国的这段历史,体味一下这里面究竟差别在哪里。从马丁·路德·金的讲话里,我们可以看到,这里更多的是一种与宗教信仰同步的对于人性醒悟的信念,相信绝大多数的人,终将经历“从猿到人”,相信他们的良知终将被唤醒。可是,在一种邪恶的力量强盛的时候,你也确实难以使所有的人都持这样的信念,这就是以暴力反暴力,非暴力在最终又演化为暴力,潮潮不息的原因。
我想脱开究竟是“人性善还是人性恶”这样的讨论,看看“非暴力”到底是怎么回事。“非暴力抗争”当然和战争或是个人对付抢匪是没有关系的。它是在一个社会处于正常状态的条件下,一部分民众争取自己权益、推动社会进步的一种方式。当这种推动不被接受,有时甚至引发暴力的时候,一般来说,对暴力还以暴力,总是最早最本能的反应。只是当人们把以暴力反暴力作为自己的口号的时候,除了会造成许多无辜生命的丧失,也可能结果是暴力对暴力,仇恨加仇恨,血流成河,打成一团。这时,当初要解决的问题可能被仇恨和鲜血所淹没,在这种情况下,要谈什么维持理性,就十分困难了。而原来有着合理要求的一方,也可能在杀红眼睛的时候,完全失去了目标,迷失了自己。事实上,在当时美国一些从未实行过种族隔离的大城市,反而在那个时期黑人暴乱此起彼伏,而暴乱总是以抢劫伤害无辜者的一团混乱告终。不仅没有推动制度的改革,取得一个实质性的成果,而且还在暴力中深深地毒害了自己。
所以,“非暴力抵抗”不是从人的本能反应引出的。它是人类面对无数无辜牺牲者的生命,深思熟虑以后做出的一个理性反省。但是,实行“非暴力”是困难的,因为它的实质是提倡非暴力的一方,主动把自己置于战术上的一个不利地位,以这样的一个姿态,邀请对方回到有游戏规则的理性的讨论中去。这一方显然是吃亏的,就像打架双方扭成一团的时候,第一个主动住手,提出谈判。难就难在这时对方再动手,他也下决心不还手了。问题在于,人们最终是要靠对话和理性的妥协解决问题,总要有一个先住手的。所以,在历史上,不论是民众一方,还是权势的一方,在打得不可开交的时候,最先醒悟过来而不再动手的一方,不论以前有过多大的罪过,就凭着这样一个转折点,都是有可能得诺贝尔和平奖的。
当“入座”运动在整个南方展开以后,黑人民权运动的性质,与当初蒙哥马利市公共汽车罢乘行动的时代,已经完全不同了。南方黑人的力量和北方会合,开始了全面的主动出击。你从我以前的信中,一定注意到,美国从一开始,就有一批废奴的力量在试图推动南方的变化,这种尝试从未间断过。在当时南方黑人还没有自己的力量的时候,北方的民间力量甚至是南方变革的主要推动力。南北战争的发生纵有各种因素,可是,长期以来北方这种越来越强的推动力量和推动愿望,是一个不可忽略的重要背景。然而,在南北战争和重建时期过去,北方在彻底占领南方又全部撤离之后,北方的这种“南方情结”,进入了一个难以言说的微妙时期。
正因为北方代表了美国的思想主流,所以,对于南北战争的回顾反省越多,北方越在心理上本能地回避南方问题,越感到在处理南北关系的问题上,必须谨慎,必须三思而行。持续近百年的常态推动也因此受到很大影响。突然“推”成这样一个局面和后果,是所有的人都没有想到的。南北战争迫使每一个站在一个个战场遗迹上回首眺望的美国人,都不能不低下头来想些什么。更何况,当时的南方,不仅是留下一个个荒废了的战场,还留下了一片焦土和无数年轻人的墓碑。北方原来所一直持续的推动南方变革的民间力量,也长时间地“愣”在南方遍地皆是的被无辜毁坏的家园面前,不知所措了。
所以,在南北战争之后,南北双方产生了最长时间的心理阻隔。这是北方民间最没有冲动要干预南方事务的时期。就像你跑到别人家里,想帮助那里寒冷的人们,为他们点一把取暖的火,结果却烧掉了整个房子。下一次你再想做同样的事情,就会犹犹豫豫地不敢再划着那根火柴了。
然而,南方黑人民权运动的兴起,使得北方民间推动南方变革的热情,在长久的沉寂以后重新爆发。在北卡罗来纳州的“入座”事件,演变成席卷南方的“入座”运动以后,就像当年深入南方,把奴隶运往北方的“地下铁路”运动一样,一批北方的民权运动志愿人员,又一次开始向南方深入。只是,时代不同了,他们是公开地进入南方,以自己的行动公然挑战南方的种族隔离法,推动南方的“非暴力行动”。他们提出了把“入座运动”带往公路的口号。我们在其中,又可以看到当年激进的反奴隶主义者的献身精神,因为这些北方人的“公路入座运动”,是自黑人民权运动开始以来,最具危险性的一个“非暴力行动”。而这些来自北方的自愿者,是在清楚这个危险处境的情况下,主动前往的。
南北战争以后,州的权利的问题,在美国变成一个敏感问题。南北战争记忆犹新,谁也不想去触动这个伤疤。所以,当时南北双方的隔阂,确实犹如两个国家。对于这个坚壁的第一次真正冲击,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它对于美国的影响是全方位的。
第二次世界大战使美国南方,第一次从一个“被北方侵略的战败国”的心态里挣扎出来,开始认同这个国家。同时,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纳粹德国所宣扬的种族优劣理论,以及在这一套理论之下所进行的杀戮,给南方比较开明的人对自己的种族观,提供了一个再思考的机会。同样重要的是,大量的南方青年如果不是这场战争,兴许他们一生都不会去一次北方。可是战争使他们参军出国,大开眼界。其中有南方的白人青年,也有黑人青年。南方的美国黑人士兵,在法国、英国等欧洲国家,见到了一个种族相容的世界。他们后来成为南方黑人民权运动的骨干。同时,复员回到南方的白人士兵,不少人也走出了前辈的狭隘,成为南方变革的潜在力量。南方变革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美国开始建立州际公路网,南北双方的交流开始急剧增加。
所谓把“入座运动”带往公路的口号,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展开的。你也一定听说过美国的“灰狗”。“灰狗”公司是一个长途汽车公司。在它属下的长途汽车上,都画有一条奔跑的灰狗。其实“灰狗”只是长途汽车公司中最出名的一家。还有许多其他的类似公司。可是“灰狗”已经成了州际长途汽车的代名词。在州际公路系统建立起来以后,“灰狗”们成为一个重要的长途交通工具。由于经济原因,乘坐“灰狗”的黑人比例也相当高。由于最高法院的判决是针对蒙哥马利市的具体案子的,并不涵盖跨州的长途汽车。所以,长途汽车在南方的种族隔离并没有被打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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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狗”长途汽车
在南方还没有真正“回归”美国的时候,它和北方如同两个国家。所以,“灰狗”们一旦进入南方的地盘,就必须按照南方的法律,在座位的区域上进行种族分区。所以,公路上的“入座运动”,就是北方的民权运动组织招募志愿者,如同敢死队一般,去挑战南方的种族隔离地方法。当初“地下铁路”的精神重又在北方燃起。
实际上,南方已经在时代的推动下渐变,“敢死队”们面临的真正危险地区,并不是整个南方,而是几个极端的南方州,也就是南方的深腹地。例如,公共汽车罢乘运动所发生的亚拉巴马州和密西西比州等一片闭塞的地区。
这些来自北方的志愿者,叫做“敢死队”肯定不算夸大其词。因为北方人以这样的行为挑战南方,在当时的这些地区确实危险重重。自从亚拉巴马州的蒙哥马利市的罢乘运动在法律上取得实质性的胜利以后,南方黑人的民权运动,以及这个运动由被动转为主动,甚至四处“出击”的势头,在南方深腹地的白人中间引起了真正的恐惧。他们确实无法想象一个种族混杂的“混乱”社会,而同时他们又感觉到这样的时刻已经无可避免的即将来临。KKK就在这个时候第三次在南方兴起。
这一次KKK的兴起,已经是南方自我封闭状态的最后一次表现。时代毕竟不同了。这一次,KKK的人数再也没有达到过以前的高峰期。但是由于南北联合的民权运动的进攻性很强,南方白人的防线连连被突破,南方传统社会的崩溃似乎就在眼前。所以,这一次的KKK兴起,更带有民众暴力的性质,更容易引起恶性的暴力事件。
1961年5月初,由一白一黑搭配好的六对北方志愿者,一对对并排坐在一辆长途汽车上,带着记者,分别乘坐两家长途汽车公司的汽车,在首都华盛顿上车,计划穿越弗吉尼亚、卡罗来纳、佐治亚、亚拉巴马和密西西比。这个计划还包括在每一个汽车站台考验南方民众的容忍度,因为他们打算在每一个站上,黑人和白人的志愿者都一起进入种族分离的候车室,并且要求种族分离食品柜台的午餐服务。
他们的经历非常典型地反映了南方的状况。在历来是温和南方的弗吉尼亚,他们顺利通过,一切平安无事。在北卡罗来纳和南卡罗来纳,他们分别被警察以违反当地法律为由逮捕,但是,这两个案子一个没有被起诉,另一个案子虽然被起诉,但是,一个全部由当地人组成的陪审团,却依据联邦最高法院在1960年12月的一个判例,判决这些“志愿乘客”无罪。
最高法院的这个1960年12月的案例,判决州际交通的终点设施不得种族隔离。这也是当时纷纷挑战司法的其中一个成果。这个案子挑战的是佐治亚州的一个州际公路边的白人旅馆。联邦最高法院在判决的时候,非常谨慎地沿用了宪法中的州际贸易条款,在该条款中,规定州际贸易是归联邦法律管。最高法院认定州际公路旁边的旅馆大多数是为外州旅客服务,属州际贸易。所以,该旅馆实行佐治亚州的种族隔离法,是违宪的。这样小心翼翼地绕过了“州的权利”以及“分治”的禁忌。
于是,这些“志愿乘客”一路南去,真正麻烦的开始是在南方深腹地。在亚拉巴马州的阿尼斯东汽车站,一群白人暴民严阵以待。他们砸玻璃,戳轮胎,甚至往汽车里扔进一个土炸弹。当北方志愿者逃出燃烧的车厢时,还遭到攻击甚至殴打。虽然后来有九个暴民被逮捕,可是并没有人最终受到应有的惩罚。第一次的长途汽车挑战就在“灰狗”燃烧的浓浓烈焰中告终。
可是立即又有第二辆这样的长途汽车进入亚拉巴马州。当车子进入该州的伯明翰市的时候,又遇到暴民的攻击。当地警察甚至在一旁袖手旁观,在经历攻击和殴打之后,他们仍然坚持了“非暴力”的原则,没有还手。在这样的情况下,长途汽车公司拒绝再载他们去蒙哥马利市。于是,另一个志愿者团体从田纳西州出发,继续向蒙哥马利市进发,在那里有三百多个暴民等着他们,其中还有不少KKK成员。当志愿者们离开车厢的时候,当地的警察不知去向,他们受到围殴,尤其是志愿者中的白人受到最野蛮的攻击。直到二十分钟以后,当地警察才姗姗来迟。此时,车站已经聚集了近千民众,警察用催泪瓦斯才驱散了人群。然后骚乱持续了一天,直到当时的联邦司法部长罗伯特·肯尼迪派遣了七百名联邦执法队员来到该市,骚乱才停止。
这个时期,是南北战争以后,南方州与联邦的第一次,也是最严重对立的一个时期。在司法部长宣布要派遣执法队前来制止骚乱的时候,当时该州的州长派特森还坚持说,这是没有必要的,如果联邦政府一定要派来,州政府就逮捕他们。好在,他只是说说而已。几天以后,志愿者们坚持继续他们的旅程,从蒙哥马利前往密西西比州的杰克逊市。当他们起程的时候,车上有六名持枪的联邦执法队士兵随车,长途汽车前后有二十二辆交通警车护送,天上还有直升飞机。
整个行动持续了一个夏天,不少志愿者因此在南方入狱。这个运动的转折发生在当年的12月,由联邦政府的州际交通委员会规定,一切州际交通工具,不论是火车、汽车还是它们的辅助设施(车站等等),都不得实行种族隔离。在宪法州际贸易条款的支持下,南方各州认可了。
所以说,一切进步的巩固的成果必须落实到立法上,而立法胜利的前提还是各州必须认同宪法和整个制度。
然而,在最顽固的几个南方州,这一时期还是危机四伏。记得很早以前,我们都看到过一些六十年代的美国纪录片片段。看到一些黑人示威者与警察的冲突。在我刚才聊的这些事件中,你也可以看到南方警察对于KKK和暴民们的纵容。在真正把历史拨开之后,我们才发现,这不是如我们在国内的时候所想象的那样,并不就是黑人运动起来,与美国政府对立,并不是这样一个简单的双边关系。这实际上是一个颇为复杂的多边关系。在极端南方州,黑人的民权运动与当地由白人选出的南方州地方政府行政分支是对立的。但是,南方的黑人可以说始终受到北方民众和美国联邦行政分支的支持。只是,这个国家是分权分治的,在正常的情况下,联邦只能在非常有限的权限之下,给地方的民权运动提供支持。
同时,鉴于南北战争的前车之鉴,不论是州和联邦,事实上双方都在那里非常谨慎地往前走。尽管极端南方州的一些行政官员,在外表维持一个极为强硬的态度,但是,在具体行动的时候,你依然可以看出这种谨慎。至于联邦一方,就更为小心了。所以,与其说,美国的黑人民权运动是一场纯粹的群众运动,还不如说,这是美国精神主流及联邦政府与极端南方州的一场司法较量。而南方黑人运动,则是以寻求人道正义的名义,在天平的一端,增加了一个沉重的砝码而已。
有关这场司法较量的进展,我只能在下一封信里再给你聊了。说真的,美国黑人民权运动那十年的故事,确实是三天三夜也聊不完。
盼来信。
祝好!
林达
我也有一个梦想
卢兄:你好!
收到你的来信真是高兴。你说上封信看故事看得津津有味,我得赶快再继续把故事讲下去。
你一定还记得在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曾下令所有南方的公立学校,必须以一个“审慎的速度”,结束种族隔离状态。你从北方志愿者在南方的长途汽车挑战中,就可以看到,最高法院的这个要求还是相当有道理的。因为对于遍布南方每个角落的公立学校,如果都限时限刻,“全面开花”地要求做出一个重大改变,在一些地区可能会触发普遍的严重骚乱。所以,“审慎的速度”确实是一个必需的附加条件。
可是,什么是“审慎的速度”呢?这对于不同地区,甚至对于各个社区的情况都是不一样的。绝大多数的南方学校,虽然不是立即执行,但是都逐步逐步地执行了最高法院的命令。这里,一方面是南方对于体制的认同,导致对最高法院权威的服从;另一方面则是时代进步改变了他们,他们不管是否喜欢和接受这样一种结构,但是,他们至少知道这是大势所趋,抵挡这样一个历史潮流已经没有意义。因此,他们也就从善如流了。如南卡罗来纳的州长,就明智地出来宣布,让民众明白,种族隔离已经是南方历史,“到现在为止,一切结束了”。于是,原来聚集的民众也就渐渐地散去。一个州的新时代也就这样悄悄开始了。
可是在南方深腹地的几个州就不同。首先是他们的类似州长这样的头面人物,没有这样的历史眼光。这些州的选民,都是一些低教育的乡村居民。这些地区在当时都相当封闭和保守。那里的行政官员,都是这样的选民的产物。他们本身也许是聪明的,可是,就得看把聪明放在哪一个方面了。如果他的着眼点完全是获取选票,那么,在这样的地区,他很可能选择“顺着当地民意”,而不顺历史潮流。结果,在这样的选民和当选者的恶性循环下,在这样的历史时刻,就可能发生一些逆历史潮流而动的故事。
在当时的公立学校的种族合并的过程中,大多数平静过度的南方学校都无声无息地越过了这个历史门槛,没有人会对它们有太大的关注。还有一些合并得相当勉强的学校,可是它们引起的冲突并不大。往往是第一批进入南方白人大学的黑人学生,在上学第一天在跨入校门的时候受到围观谩骂,可是在进去之后,一般来说,试图阻挡的人也就认了。而少数几个引起严重冲突的学校,却有着极大的新闻价值,成为轰动全国甚至惊动世界的热点。这些学校常常是僵持到最后的时刻,才被历史逼着实行种族合校,所以合得特别晚,而且合得惊天动地。其中最典型的是密西西比州立大学和亚拉巴马州立大学。
上封信里我向你提到过,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是在1955年做出有关公共教育必须取消种族隔离的判定的。而密西西比和亚拉巴马的州立大学,就以“审慎的速度”为借口,一直到进入六十年代,还没有实行种族合校。可是,显然它们经受的压力越来越大。除了最高法院判决形成的压力,还有就是来自南方各地的纷纷实行种族合校的消息。坚持不收黑人学
99lib?生的学校越来越少,最后的几个“碉堡”显然感到很孤立。再者,就是1955年的判决,事实上成为南方黑人民权运动原始推动力之一。民权运动转为主动出击后,也开始向这些“碉堡”发起“进攻”。
向密西西比大学的“进攻”,是在1961年的5月。一个名叫杰姆斯·麦瑞迪斯的黑人学生向该校提出入学申请,遭到拒绝。在美国,各个领域的操作都强调公开性,尤其是与政府机构相关的操作,更是如此。所以,像公立大学这样的地方,一名学生不可能被无故拒绝。学校一定要有充分的理由才能拒绝一名学生入学。所以,如果他的成绩各方面达到了要求,学校不能暗箱操作,不提供任何理由,只是说,我们研究过了,你就是不行。这在美国是行不通的,这是最基本的操作规范,即使在南方,也是如此。如果学生被拒绝,又没有得到具有说服力的理由,马上就可能告上法庭。
于是,在杰姆斯·麦瑞迪斯遭到密西西比大学拒绝之后,全国有色人种协会立即派了一名律师,开始为这名黑人学生上法庭打官司。经过不懈的努力,在第二年,即1962年的6月,他们终于在上诉巡回法庭胜诉。法庭签署了发给密西西比大学的禁制令,强制学校必须让这名黑人学生登记入学。三个月后,联邦最高法院支持了这个判决。
在一般的南方学校,这样的终审判决已经基本上足以解决问题。因为在较为温和的南方,反对的力量本来就不是太强。在极端南方,民众本身非常顽固,可是他们又都是低教育的分散的平民,他们自己从来也没有进过大学。他们兴许会在黑人学生上学的第一天在校门口吼叫,可是,一进去,他们也就散了。此后,木已成舟,他们也只能默认了。当然,在一些地方会出现个别的KKK极端分子,因此走向暴力。例如扔个土炸弹,甚至谋杀黑人。但是,这已经是极个别的情况。在一个法制传统较强的地方,大多数人毕竟知道触犯刑律对自己是危险的。
但是,如果在这个时候,有一个强硬的南方领袖人物站出来,情况就会大不相同。在当时情况最严重的密西西比州和亚拉巴马州,都是因为他们的州长站在抗拒的前沿。结果,大大强化了民众的情绪。州长在校门口一站,说是要阻挡黑人学生入学。这么一来,即使本来没有想来闹事的人,也会很有兴趣要来看个究竟。只要人一多,情绪互相渲染,“广场效应”一起来,局面顿时就很难说了。
密西西比州位于美国南方深腹地,它的州长罗斯·本内特,被称为南方最有“战斗力”的一名州长。在最高法院的禁制令下来以后,他立即上电视讲话,宣称他下面的州政府官员,是宁可坐牢也不能执行这样的命令。他的这番讲话一发表,形势马上就变得严峻起来。联邦政府也因此而派来了执法队员。
1962年9月20日,麦瑞迪斯的律师宣布,当天这名黑人学生要去学校注册。警察立即封锁了学校。由于这是一个属于州政府的公立学校,所以校管会干脆指定州长为这名学生的登记负责人。麦瑞迪斯是一个个子不高的黑人,他的律师是一名白人。除了他的律师,同时陪同他前往注册的还有四名联邦执法队的队员,以及联邦司法部的律师。那一天本内特州长本人并没有来,是副州长鲍尔·约翰挡在校门口,终于在大学的校门口与前来登记上学的这一批人相遇。副州长对麦瑞迪斯说,你的申请被学校否决了。联邦执法队的官员在交涉不通的情况下,根据当时的形势,没有强行执行禁制令。联邦一方还是尽最大可能防止冲突的发生。他们退了回去,第一次入校并没有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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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西西比州州长罗斯·本内特
按照法律再推下去,就应该对拒绝执行最高法院禁制令的大学官员,起诉藐视法庭罪。黑人学生这一方就循着这个路径走。虽然在一开始被一名地方法官拒绝,可是,这条路无疑是可以走通的。所以,密西西比州的本内特州长立即签署了一项州的行政命令,命令是发给州警察的,要求他们如果有任何人在黑人入学的案子中,企图逮捕州一级官员,或者企图对州官员罚款的,就逮捕来人。这显然指的是可能出现的前来执法的联邦执法队。
所以,在这里你可以清楚地看到,真正在冲突的双方,不是黑人和美国政府,而是一百年前老局面,就是代表着美国精神主流的北方阵营和极端南方的对峙。而与一百年前本质不同的,就是时代不同了。极端南方在这个年代已是强弩之末。它的阵营已经大大缩小了。不论南方如何自我封闭,可是,他们中的大多数人多多少少在逐步跟上一个历史潮流。
对于此案牵出来的“藐视法庭罪”,在联邦上诉巡回法庭得到了明确的答案。该法庭认定密西西比州的州长本人,犯有“藐视法庭罪”。可是,在密西西比民众情绪已经完全被州长煽动起来的时候,联邦法庭判了州长有罪,又如何执法呢?在这个节骨眼上,密西西比大学的校管会不顾州长的立场,做出了他们自己的决定,接受麦瑞迪斯为这个大学的第一个黑人学生。在南方,大学始终是变革的前沿。最保守的则是低教育的底层民众。
在这种情况下,本内特州长继续坚持自己的立场。他依然宣布拒绝麦瑞迪斯的入学登记。他说,他的行为是为了“维护密西西比州的和平、尊严和安宁”。就在本内特州长做出宣布的第二天,1962年9月21日,密西西比的校园里又一次布满了州警察。麦瑞迪斯开始了他的第二次入学尝试。在他们到达校园时,人们紧张地注视着这名黑人学生走向校门。这一次,在他接近校门的时候,副州长鲍尔·约翰默默地走开了。在最后一刻,他做出了自己的选择。
黑人学生麦瑞迪斯终于成功地走进了校园,虽然受命负责他的入学登记的本内特州长还在僵持,但是,进入校园本身是具有象征意义的。更何况,校管会已经宣布他的入学申请被批准。到了这样的地步,事件应该接近尾声了。可是,在整个事件中,本内特州长的强硬态度和具有煽动性的讲话,已经给极端南方星散在各地的类似KKK这样的极端分子,打了一针强心剂。密西西比大学所在的这个小镇,成了他们的最后阵地。这个也叫做牛津的小镇上,挤满了来自整个南方的极端的种族隔离的支持者。本内特州长一次又一次与联邦政府对抗的强硬表态,使得人群已经过度亢奋。他们等着本内特州长领导他们与联邦政府做一次决战,这个群体的特性本来就是教育水平低下、缺少理性。在这样的情况下聚集在一起,更是人心沸腾。在他们中间,还有着大量的狂热的年轻人。
当副州长给黑人学生让出了校门的时候,本内特州长也应该清醒了。他至少应该明白过来,南北战争已经过去一百年了。大学的校管会已经批准黑人学生入校,副州长已经用自己的行动表达了自己的转变。事实上,州的国民兵也表示愿意和联邦政府合作,协助控制局面。他的僵持还有什么实质的意义呢?可是,密西西比大学校园里已经挤满了一片黑压压的被他自己煽动起来的人群,本内特州长此刻就是想退,也已经没有退路了。这些期待的人群已经不可能接受这样的结果,就是他们的南方“英雄”居然向联邦屈服。
在肯尼迪总统和他的弟弟联邦司法部长罗伯特·肯尼迪的再三劝说下,本内特州长终于决定让步。让步的根本原因,还是他确实看到了僵持没有意义。他看到,自己的支持者,只不过是那些聚在校园内狂热的底层民众,而真正有点脑子的人,都已经离开了他所坚持的立场。本内特州长和总统做了个交易,就是他同意让步,但是,给他一个台阶,让他有些借口。可是,即使如此,他还是不敢在预定的时间宣布他的退让。因为他发现,当初由他煽动起来的一把烈焰,如今他已经没有这个能力去熄灭了。现在他出来宣布这个退让,已经太晚。这个宣布假如早一两个星期的话,兴许是一筒灭火剂。错过这个时机,同样的表态,反而是火上加油了。这个时候,他也许意识到了自己面临着怎样的历史责任。
黑人学生麦瑞迪斯是在9月29日再一次来到这个小镇的。第二天,本内特州长终于给他作了入学的注册登记,尽管那天是星期天。当晚七点钟,校园内的人数已经超过两千名,已经出现一些攻击记者的暴力倾向。他们骚动不安地聚集在那里,本内特州长又一次发表了他的电视讲话。他为自己的退让辩解说:“我的心在说,‘绝不!’可是我的理智却憎恶可能发生的流血事件。”
可是,流血事件最终还是发生了。本内特州长也许无法否认,这场流血事件,和他在历史关头的态度有着密切的关系。
半小时之后,不知为什么,密西西比州的交通巡警全部撤离了校园,只留下联邦执法队和校警。警力的减少使得局势的发展更为复杂,最终终于酿成一场暴乱。夜幕的遮掩也是暴乱的原因之一,人们的顾忌被黑夜抹去。所谓的一夜暴乱,其实只有几个小时。整个过程只是一种狂乱的发泄。期间暴乱者曾经企图冲击学校注册的行政大楼,想把那名黑人学生抓出来,好在他当时正在宿舍里睡觉。可是,混乱中最终造成两人死亡,其中一名是一个法国新闻记者。当时有一名受伤的执法者,居然因为救护车就是开不进来,所以躺在地上几小时无法送医院救护,场面的混乱程度可想而知。
密西西比大学发生的一夜暴乱,惊动了整个世界。美国的一个州,就像一个小国家。所以,这和整个州的民众风格是有关的,和这个州的领袖人物是否有历史眼光也是有关的。不知你是否还记得,在以前的信中,我们曾经谈起过,在美国独立的时候,当时的十三个州里,南方在蓄奴问题上最极端的就是南卡罗来纳州和佐治亚州了。然而经过漫长岁月的进步,虽然这两个州的民众还是持有相当强的“南方观点”,也不排除依然有个别极端KKK分子以暴力手段,抵挡历史的潮流。可是,从整体来说,他们的状况已经比密西西比州和亚拉巴马州要好得多。在州立大学的黑人入校问题上,基本上没有出什么大的风波。这和州的领袖人物的观念是分不开的。最典型的就是我前面提到的南卡罗来纳州的州长赫林。
从1959年到1963年,赫林在南卡罗来纳做了四年的州长,这正是南方的变革期。他作为南方的一个州长,也经历了认识的转变。1963年1月9日,赫林州长在州的立法机构州议会上,以这样一番话,作为他的离职演说:
我们都在那里争辩说,最高法院在1954年做出的判决(指结束教育领域的种族隔离),不能算是我们南方的法律。但是,所有的人一定都同意,这已经是我们南方的事实。我们提出异议,运用州的主权、立法提案、个人对抗等等,统统都试过了……而所有的尝试都失败了。正如我们所看到的,南卡罗来纳已经在所有的法庭上都败诉了。假如所有的合法手段都已经用尽,那么,我们的州议会就应该使南卡罗来纳做出明确的选择——这是一个法治的政府,而不是一个人治的政府。正如我们一向所坚定表现的那样,今天的我们必须认识到100年以前的教训,我们必须朝着对南卡罗来纳有利,同时也对我们的美利坚合众国有利的方向转变。这个转变必须有尊严地完成。这个转变也一定要在法律和秩序之下完成。这是一个对双方都带来进步的跨越,但是如果在这一点上失败,将会给我们带来不可弥补的伤害。
你一定从赫林州长的这一番话里,体会到了“游戏规则”这四个字的意义。我不得不又一次想起在南北战争之后,林肯总统和他的继任对于战后重建南方的观点。说到底,林肯总统战后对南方唯一的要求就是,南方的领袖们带领南方,回到共同的原则和共同的游戏规则中来。可怕的并不是在一个国家中,不同的地区对于某一个问题持有完全不同的观点;可怕的是在一场破坏性的战争之后,从此再也建立不起这样一个共同的游戏规则。到那个时候,国家就陷入真正的危险了。
在南方的深腹地,人们似乎还生活在一百年前南北战争的时代里。他们对于一个现在看来是非常简单的种族合校问题,在当时产生的强烈反应,就是建立在这样一个复杂的历史情结和历史心态里。这一点,在亚拉巴马州立大学的风波中,是表现得最突出的。
亚拉巴马州,就是马丁·路德·金领导公共汽车罢乘运动的地方。它和密西西比州一样,当时在美国都是相当封闭的,尤其是它的一些小镇和乡间。当年《汤姆叔叔的小屋》故事描写的就是这些地区的黑人故事。自从南方在南北战争以后实行种族隔离,摆出了要建立南方自己的秩序,要坚持自己的生活方式的架势之后,南方尤其是这些南方深腹地,与北方之间就一直隔着一堵无形的墙。当时亚拉巴马州的州长叫做乔治·沃利斯,由于他在这个历史阶段的典型性,使他在美国的无数州长中“脱颖而出”,成了一个“历史名人”。最近还有一部影片,就是介绍他的生平的。拍出这部电影的人,显然不仅是对这名州长本人感兴趣,因为这名州长的整个经历,就是一个典型的“南方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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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姆叔叔的小屋》封面
民主和自由那种四字成语一样的神秘联系被打破以后,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一个简单事实,就是“民主”是大多数人的意愿,它并不保证少数人的“自由”。所以民主在历史上常常是一个危险的东西。它与不民主的区别,只在于由多数人掌局还是由少数人甚至一个人掌局的区别。相对后者来说,它当然是一个进步,可是,它并不一定是全体民众的自由的保障。假如没有对于人性的醒悟和孜孜不息的对于人道的追求,民主的结果完全可能演变为对于少数人的暴政。美国南方的历史,就向人们做了一个清晰的示范。
毫无疑问,当时的南方各州的政治制度也是民主的。乔治·沃利斯州长的当选就清楚地表明了这一点。在那些南方深腹地,大众民主的意味更强,精英政治的成分更低。在黑人基本上不参与选举的情况下,那里的民众都是教育水平低、生活水平也较低的白人劳动人民。他们推举的州长,当然必须符合他们的口味。乔治·沃利斯本人,就是这块土壤里生长起来的一个平民。他没有任何显赫的家庭背景,他当选的过程,就是南方民主的有力证据。
乔治·沃利斯的州长竞选,并不一帆风顺。他本人并不是一个极端的种族主义者,他对KKK这样的极端分子,一直没有好感。当他第一次参选的时候,他没有去刻意奉迎这些人的观点,因为就他本人的思想状况而言,他并不属于这个阵营。结果,他的第一次竞选因此失败。因为,这是一个民主社会,他的选民因此并不喜欢他。
乔治·沃利斯来自一个社会底层的家庭,他从小在底层长大,他深知他的亚拉巴马的底层乡亲们是一些什么样的观念。应该说,和南卡罗来纳的州长赫林相比,乔治·沃利斯也许没有这么深远的历史眼光,但是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就是他和赫林州长一样,在认识上高于他的选民。于是,在当时极为保守的亚拉巴马选民面前,他面临一个简单的选择。要么“顺从民意”得到他所追求的州长宝座,要么他放弃他的仕途追求。因为,另外一个可能似乎根本不现实,就是他一时半会儿的确实无力改变他的选民。乔治·沃利斯选择了前者。他开始在所有的公开场合成为一个坚定的种族隔离政策的宣扬者,于是,他顺利当选。
这样一个经历鼓励了这个雄心勃勃的年轻人,他从此全身心地“进入角色”,自诩为南方的代言人。于是,乔治·沃利斯和密西西比州的本内特州长一样,成为一个坚守种族隔离政策的州长。因此,亚拉巴马州大学的种族合并也演变成了一件轰动全国的事件。乔治·沃利斯也把自己将要站在校门口挡住前来报到的黑人学生,作为在选民们面前的一个政治表态。
这个态度一经宣布,亚拉巴马州的局势立即就使白宫变得紧张起来。因为,不仅密西西比的流血事件人们还记忆犹新,同时,在亚拉巴马的蒙哥马利市的罢乘运动黑人获胜之后,蒙哥马利市也发生过一些对于公共汽车的袭击事件。你一定已经发现,在密西西比和亚拉巴马这样的州里,这种状况几乎是在一个恶性循环的民主怪圈里。就是什么样的选民塑造了什么样的州长,而如此一个州长又引导了这样的一群选民。
亚拉巴马大学的种族合校,已经是在1963年6月。就像密西西比大学的第一名黑人学生一样,亚拉巴马大学的最初两名黑人学生的入学也惊动了法院
。事实上,当联邦法官对亚拉巴马大学做出指示,要求学校必须接受两名符合招生条件的黑人学生入学的时候,学校官员立即表示服从裁决。要对抗的只是州长乔治·沃利斯。在这种情况下,假如他真要实践诺言,站在学校入口,阻止种族合校,这已经是妨碍司法的行为。联邦政府的行政分支也就面临着一场危机。因为,在南北战争之后,谁也不愿意采取一种可能导致一场暴力冲突的做法。
当时的肯尼迪总统和他的弟弟联邦司法部部长罗伯特·肯尼迪,在处理这些危机的时候,确实在竭力避免“硬碰硬”。他们既不希望强行将乔治·沃利斯州长从大学校门口拖开,又不希望看到最终乔治·沃利斯真的由于阻挡黑人学生入学,因而以“妨碍司法罪”被抓到牢里去。这就像有些南方的官员并不希望马丁·路德·金坐牢的道理是一样的。因为这么一来,反而就“成全”他了。当时乔治·沃利斯的顽固态度,已经使他成为该州底层白人民众的英雄。如果他真的因此坐牢,几乎就要“升华”为一个“殉难者”了。这样的效果,显然对于和平地解决这个危机更为不利。
为了避免密西西比大学的流血事件重演,司法部部长罗伯特·肯尼迪试图安排和乔治·沃利斯面谈,寻找解决危机的途径。他们都是民主党的,不过政党在解决这样的政治危机时,实际上起不了什么作用。一开始,州长乔治·沃利斯搭足了架子,一直表示没空。他是一州之长,是他的选民们选出来的,又不是联邦政府给的官。他们之间没有任何上下级的关系。因此,司法部部长也只能协商安排与他的见面,而不能以命令的形式要求会面。乔治·沃利斯要是死活不见,联邦司法部长是毫无办法的。最终,这次见面的安排,还是通过一个亚拉巴马的中间人的穿针引线,才被乔治·沃利斯勉勉强强接受下来。
见面安排在亚拉巴马,由联邦司法部长罗伯特·肯尼迪,在1963年6月26日飞往蒙哥马利市,前往亚拉巴马州长办公室。他在事后对他的好友谈到,这真是他一生中最怪诞和沮丧的对话之一。他只觉得,他和乔治·沃利斯是完全活在两个不同的世界里。在他抵达之前,亚拉巴马州长乔治·沃利斯还特地关照下面的人,把州议会大楼前地上的一个五角星标记,用花环盖起来,以防被罗伯特·肯尼迪踩到。因为这是当年南北战争之前,南方邦联总统戴维斯宣誓就职的地方。可不能让司法部部长罗伯特·肯尼迪这个北方佬给“亵渎”了。
这名南方州长和来自华盛顿的联邦司法部部长的对话,几乎是重演了一百年前南方和北方的那场争执。乔治·沃利斯振振有词地与罗伯特·肯尼迪抗争的,就是南方一百年来所没有能够咽下去的那口气,那就是:联邦政府无权侵犯州的权利。
在谈话的一开始,乔治·沃利斯就要求录音,他说要把这次对话“留给子孙后代”。对于他来说,也许胸中正激荡着为一百年前的南方委屈“伸张正义”的“豪气”。作为南方坚守种族隔离的最后堡垒,他有着一种南北战争战败前的“悲壮感”。他觉得自己在代表南方民众,说出他们被北方侵犯了的权利。他站在一个历史的重要交叉点上,他要他和北方对阵的这次谈话成为一个历史记录。这个时候,我相信他确实认为,真理在他的手中。
罗伯特·肯尼迪却没有这样一种斗志旺盛的精神状态。他和乔治·沃利斯之间的这种精神状态的差异,实在也是反映他们在对于这个事件的理解上的遥远距离。他无可奈何地看着进入“南方英雄”的亢奋状态的州长,笑笑说,大概没人会有兴趣听这个录音。乔治·沃利斯立即回答说,但愿你是对的,可我却对此表示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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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部长罗伯特·肯尼迪
寒暄之后,罗伯特·肯尼迪立即切入主题。他完全明白这位南方州长的精神是吊在州的权利这个论点上,可是,危机当前,他不想腾云驾雾地对此展开理论性的大论战。他谨慎地表示,他也希望整个问题的解决是控制在地方一级的范围内,没有来自外部的干预。言下之意,联邦也无意干涉州的权利。但是,他希望对方能够理解,作为联邦司法部长,他有着超越“隔离还是合并”这些具体争论的法定职责。
就是说,罗伯特·肯尼迪希望乔治·沃利斯能够理解,在联邦法院对两名黑人学生入学已经做出判决之后,他作为一个联邦政府行政分支的执法官员,仅仅是想履行职责,使得法院的命令能够得到执行。因此,他并不是来讨论这个判决本身与乔治·沃利斯所代表的南方观点之间的孰是孰非,因为这不是他的职权范围。他更无意带着“北军”前来侵犯“州的权利”。作为南北双方公认的制度中的一个执法官员,他只是希望乔治·沃利斯继续认同这个制度的游戏规则,也就是说,遵从美国常识,不论是非如何,先服从和执行法官的判决。如果有什么不同意见,败诉一方可以继续自己今后的司法挑战。为了达成谅解,罗伯特·肯尼迪甚至提到,“如果你在我的位置上,你也同样会这样做的。”
乔治·沃利斯还是重复他的观点,他认为一旦种族合校,亚拉巴马将“州无宁日”。司法部部长奇怪地问他,州长是否真的觉得一个黑人学生去上学就有那么“可怕”。乔治·沃利斯回答说,可怕的是联邦法院和中央政府居然“重书法律”,并且把它“强加在不情愿的民众头上”。他并不认为种族合校是件好事,这事起码是应该推迟执行。州长宣称,根据他的判断,推迟到他这辈人过去都不算长,至少种族合校“铁定不应该是现在”。
罗伯特·肯尼迪再次试图把这位州长拉回一个简单的服从法律的议题上。他再次重申,他们现在讨论的焦点,并不是“分离”还是“合并”,他们所争执的关键是:到底是否执行法庭判决。如果连州长这样地位的人,都可以拒不服从法律,那么以此类推,任何人只要不喜欢某条法律,或者认为该条法律对自己不利,就都可以拒不服从了。如果这样的哲学被认可,整个美国将不知要混乱成什么样子了。
司法部部长显然是要提醒乔治·沃利斯对于这个制度的认同。可是,提到混乱,正中了这位南方州长的意。他得意地指出南方和亚拉巴马州这样的地方,一直是安定和秩序井然的。而恰恰是实行了种族融合的北方,问题一大堆,无法拥有南方这样的秩序。当司法部部长承认北方存在种族矛盾,存在许多问题的时候,乔治·沃利斯骄傲地打断他说,我们这儿就没有这样的问题。我们这里安全、安定。不论在亚拉巴马的哪个大城市,不论是白人区还是黑人区,夜晚你都可以在那里散步。可你们的北方城市就做不到。
司法部部长发现自己处于辩论的不利地位,原因很简单,在一定的程度上,社会的安定与秩序和个人的平等与自由是互为代价的。要说安定和秩序,南方种族隔离制度下的城镇堪称安定的典范。而取消种族隔离以后的北方大城市,种族差别和种族矛盾不会一夜之间消失,安定和秩序确实受到很大影响。
司法部部长赶紧把话题拉回他此行的目的,要求州长服从法律,即服从最高法院已经做出的裁决。他们虽然一个是联邦司法部部长,一个是亚拉巴马州的州长,但是都属各自的行政分支,对于这一点应该是有共识的:服从和执行法庭的裁决是行政分支的责任。司法部部长说,美国总统所最不愿意做的就是不得不动用国民兵来处理这一类的法律事务,我们希望还是由州一级地方上来处理,像南卡罗来纳州一样。
乔治·沃利斯一听就跳起来了,他说,我作为州长,绝不会让州法庭下令种族合并。亚拉巴马不是南卡罗来纳。我相信他们有他们的理由不做出更多的合法反抗。我们这个州绝不这样。
这儿沃利斯说走了火。他这个州长是州政府行政分支的最高长官,按分权的原则是不可干预司法分支的立场的。他根本没有权力禁止法庭下令。司法部部长马上提醒他,你以前也是当过法官的:“州长先生,你到底打算服从法庭的命令吗?”
沃利斯回答:“我永远不会屈从联邦法庭要求学校合并的命令。”
司法部部长没有办法了,只好又绕回来,长话短说,联邦政府不愿意再发生密西西比州立大学那样的流血事件,但是我们有责任动用联邦合法的力量保证法庭的命令得以实行。
司法部部长所说的只是一个美国常识,法律就是这样定的,但是不到山穷水尽司法部长还是不愿意说出来。沃利斯立即抓住这一点,谴责肯尼迪的联邦行政分支企图重新对南方实行“军事独裁”。他说:“我知道你们想动用联邦政府的所有力量。事实上,你今天想告诉我的就是,如有必要,你们就会把国民兵带进亚拉巴马。”
司法部部长立即否认。
尽管双方都知道,如果司法部部长真的派出国民兵或是执法队,也不过是护送两个黑人学生上学的执法“兵力”。但是,联邦司法部长就是不愿明确说出联邦政府要派出国民兵执法这句话,唯恐触动南北战争留给双方的百年伤痛。一百年前这场武力冲突,虽然似乎是北方和联邦“胜利”了,可是,由于这场内战的复杂性和惨痛后果,这是一百年来整个美国始终在反复咀嚼的一枚苦果。甚至在今天,隔三差五的,我们都会在电视里看到对这段历史各种角度的回顾>.99lib?,对这场战争的发掘越多,它的悲剧性越强。北方和联邦政府一方就越不可能单纯维持一个胜利者的姿态。相反,却显得底气不足,特别是司法部长罗伯特·肯尼迪现在是站在亚拉巴马州的议会大楼里。
司法部部长说:“我只是希望事情还是在法庭里通过诉讼程序来解决。”
而沃利斯却要逼着司法部长说出来,“如果法庭命令没有得到服从,你们是否就要动用国民兵?”
联邦司法部部长说:“我希望没有这个必要。”
沃利斯然后就大谈了一番,亚拉巴马人民不喜欢联邦中央政府干预州一级事务,他现在正在专注于新的工业发展,这才是真正对黑人有利的实事,有助于提高黑人的生活水平。这些实事是有意义的,而学校合并和民权运动之类的事都只是虚假的。
最后,什么结果也没谈出来,双方却又为怎样告诉门外等着的记者而进行了长时间的讨论。沃利斯坚持要发表一个公开声明,其中指出肯尼迪行政分支为了执行法庭命令计划动用国民兵。
虽然对于司法部部长和代表着美国精神主流的北方看来,这是近似于荒谬的一场“危机”,然而,罗伯特·肯尼迪此行的目的是为了达成谅解,以便和平地解决这场危机。所以,哪会蠢到谈判不成,反而帮助乔治·沃利斯煽动南方民众呢?他当然不愿意在声明中出现对于南方民众具有刺激性的话语。
最后双方同意告诉新闻界,他们坦率地交换了意见,但是情况基本上没有改变。
此后的几个星期,气氛越来越紧张。沃利斯的态度表现得非常强硬,抨击肯尼迪行政分支和联邦法庭。亚拉巴马州的KKK成员和极端分子则誓言站在他们的州长一边和联邦政府对抗。
联邦法庭眼见得判决得不到实行,非常不安,因为司法分支自己没有执法的力量,行政分支如果不能成功地执法,司法分支权威顿失,整个制度就从根本上动摇了。这种制度性的危机解决不好,就像好端端的足球赛因为一个球的裁决摆不平而演成一场群架。一旦打过群架,以后的球赛是不是能太平公正地举行,会不会动辄开架就难说了。
以肯尼迪总统为首的联邦行政分支这一边,面对着历史性的抉择。所幸的是,和一百年前的林肯总统相比,在这次他们与南方州一级政府发生危机的时候,他们不仅有合理性,而且有充分的合法性。他们手里有联邦最高法院的裁决,他们是在履行行政分支的执法职责。而当初南北战争开打时,林肯手中既没有立法分支国会的通过,也没有司法分支最高法院的裁决,这也是此后一百年中,南方提到南北战争反而一副理直气壮、满腹冤屈的样子,而北方有时却显得气短的原因之一。
今天的肯尼迪,并不存在行为合法性的问题。他所要顾忌的,一是不要无谓的流血,二是不要造成联邦和州一级的伤害性冲突和对立。然而,鉴于南北战争的历史教训,他希望谨慎再谨慎。
总统和司法部部长兄弟俩都明白,如果有必要,今天他们是可以合法地派出联邦执法队,强制亚拉巴马州执行联邦法庭判决的。这一切都在游戏规则的范围之内。现在破坏游戏规则,抗拒联邦最高法院裁决的是乔治·沃利斯。如果州长一意孤行,他就犯了法,就可以依法制裁他。只是,说到底,乔治·沃利斯的所有行为都是在他的选民们面前的一种炫耀。有这样的州长,归根结底是因为他的背后有这样一批不可忽视的、极端的南方白人民众。不去主动点燃这个炸药包是肯尼迪兄弟当时慎言慎行的最主要原因。然而,这样的顾虑并不一定被所有的人理解,因此,在一些黑人写的历史著作中,至今仍然批评当时的肯尼迪行政分支“软弱无力”。
一个联邦法官私下告诉沃利斯,如果他抗拒联邦法庭的判决,他就要被判在联邦监狱里关两年。沃利斯的法律顾问研究了一番亚拉巴马州的法律以后发现,按照亚拉巴马州的法律,州长即使犯法坐牢,只要是关在亚拉巴马州境内的监狱里,他就还是州长,不过如果他是关在其他州的监狱里,州长职务就自动中止了,他就不是州长了。
那么,如果他违抗联邦法庭的判决而要坐牢,谁有权来决定把他关在哪儿呢?有权做出这个决定并不是判他的法庭。法庭是只管判,不管关的。监狱是归负责执法的行政分支的司法部管的。联邦司法部长和他的助手就私下开玩笑说,如果法庭真的判他关两年,他还是不是州长就要由咱们来定了。咱们不仅可以把他关到外州,让他当不成州长,还要把他关到佐治亚州亚特兰大的联邦监狱,那儿的犯人黑人最多。尽管这只是开玩笑说说,但是他们私下让这种说法透露给了乔治·沃利斯,也许希望这会给沃利斯一点压力。
说是乔治·沃利斯身后有一个“易燃的炸药包”,可不是一句玩笑。联邦法官下令亚拉巴马大学在6月11日务必让黑人学生入学以赶上夏季开学时间。亚拉巴马的种族隔离激进组织闻讯立即举行集会,动员民众支持州长。KKK举行了他们的公开仪式,包括火烧十字架的仪式,有成千上万人围观。各地的其他激进分子纷纷涌进来,甚至包括美国的纳粹党。
联邦司法部部长罗伯特·肯尼迪则派出了他的主要助手司法部副部长,连同有将军头衔的联邦执法队官员和国民兵官员前来协助黑人学生注册。
州长沃利斯的态度似乎丝毫没有动摇,他宣布,他将亲自站在校门口,阻挡任何企图进入亚拉巴马州立大学的黑人学生。形势和密西西比州立大学流血冲突以前几乎一模一样,紧张气氛却有过之而无不及。联邦官员们最不愿看到的就是又一次流血事件,可是沃利斯态度如此强硬,逼得他们也无路可走。
预定注册前一天,肯尼迪总统给沃利斯州长一份私人电报,企图最后一次说服他考虑违抗联邦法庭命令而可能导致流血冲突的后果,要求他服从法庭、做出让步。沃利斯州长立即强词夺理地回答说,我亲自到场就是保障和平。
第二天在亚拉巴马州立大学校门口发生的一切,是美国联邦政府和南方州政府在持续了二百多年的黑白种族问题上的对立的最后一次历史性的表演。沃利斯州长有一个重要动机是在他的州民面前表现他的英雄作为。各个电视台在校门口做好了充分的准备,亚拉巴马的电视台占据了最好的拍摄位置。他的助手在地上用白笔画出州长将站立的位置,让摄影机调好角度,就像一台大戏即将开场。
亚拉巴马州的国民兵封锁了校区。在沃利斯州长到达校园前一刻,肯尼迪总统在白宫签署了一个声明,谴责亚拉巴马州长阻挠执行联邦法庭判决,使得美利坚合众国的法律在亚拉巴马州不能通过正常的司法程序来实现,所以,肯尼迪总统以美国总统的名义,正式命令这种阻挠联邦法庭的行为立即停止。
九点五十分,亚拉巴马州长乔治·沃利斯到达学校,丝毫没有服从总统命令的迹象。他进入旁边的办公室,等着联邦官员的到来。十点四十四分,一队小汽车缓缓开到,里面是司法部副部长和其他高层联邦官员,当然还有准备注册的两个黑人学生。
以后发生的一切,都被电视台的摄像机详细地录了下来,我们现在还能从文献片里看到当年的景象。
当联邦司法部副部长走近大楼时,州长沃利斯出现了,他站在大门口,胸前挂着一根麦克风的电线,就像电视台的现场报道员一样。司法部副部长走近前来,说他带有一份美国总统的声明,命令沃利斯停止阻挠黑人学生。沃利斯“唰”的一下伸出手来,像一个执勤的警察一样把司法部副部长一把拦住,他说,他也有一份他自己的声明,他将当场宣读。
他的声明就像是一百年前南方脱离联邦时的宣言的翻版:
作为亚拉巴马州的州长,我认为这是我义不容辞的职责,站在你面前代表本州及其人民的权利和主权。今天,中央政府对亚拉巴马大学校园的不受欢迎的、没有必要的、没有得到合法许可的、滥用权力的入侵开创了一个可怕的先例,这是对本州的权利、特权和主权的压制……因此,我作为这个主权州的州长,今天特地宣布拒绝中央政府非法剥夺本州的权利。
所以,今天我站在这里,代表其他成千上万亚拉巴马人民,如果我今天没有尽到责任挺身而出,他们也会站出来。我宣布禁止中央政府的非法行动。
显然,州长沃利斯唯一能够诉求的还是所谓州的主权。但是,他应该知道,如果说,当年南方对联邦的指责还有法理依据的话,那么如今他却是完全站在一个违法者的立场上,他的声明也就显得牛头不对马嘴。更何况,在最高法院就布朗案做出裁决以后多年,沃利斯州长站在那里,阻挡的不是联邦的千军万马,而是两个拿着书本要来合法上学的南方黑人学生,再重复这番话,就活像一出闹剧了。
于是,联邦司法部副部长平静而一针见血地说:“州长先生,我对表演不感兴趣,我不知道这种表演的目的是什么。我所关心的是执行法庭的命令。我再一次请求你负责任地让开。如果你不让开,我可以肯定地说,法庭的命令最终是要执行的。最终,你我都明白,历史的最后一章是这些学生入学,他们将留在这个学校,他们今天注册,明天上课。”
州长沃利斯一声不吭,像一尊雕塑一样注视着前方。僵持一会儿之后,为了避免正面冲突,司法部副部长按照预先的计划,还是带着黑人学生暂时撤走了。在整个过程中,黑人学生自始至终坐在汽车里,司法部副部长没有把他们带到大楼前,没有使州长与黑人学生直接发生入校与阻挡的冲突。那么从技术上讲,州长沃利斯还没有违抗法庭命令,阻挠黑人学生,他只不过是拦住了几个联邦官员而已。这样,联邦当局就还没有必要逮捕他,因为真的逮捕他而引发联邦政府和亚拉巴马州的对峙局面,是任何人都不愿意看到的。
就在这个时刻,在首都华盛顿,肯尼迪总统决定尝试另一个合法途径,他签署了一个合法命令,命令亚拉巴马州的国民兵立即归联邦政府指挥。于是,亚拉巴马州国民兵中最受人尊重的亨利·戈拉汉将军,奉命开赴亚拉巴马大学请州长离开。为了避免在一个大学校园里出现“军事行动”的恶劣印象,戈拉汉将军受命只带了四个民兵,这四个民兵也都是本地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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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拉巴马州州长沃利斯和联邦司法部副部长的对峙
这一切安排要花几个小时,所以当戈拉汉将军来到亚拉巴马大学时,已经是下午三点半了。沃利斯一刻也没有离开大楼,当戈拉汉将军走近时,他又出现了。戈拉汉在离沃利斯数米外站住,脚跟一碰,“唰”的一个立正敬礼,然后用沙哑的嗓子说:“州长先生,我有一个令人痛心的责任,请你离开这儿。”
沃利斯从口袋里又抽出一张纸,宣读了一个简短的声明。他指出自己身为州长,是亚拉巴马州国民兵的最高指挥官。他指责联邦政府实行军事独裁,而亚拉巴马人民面临的是一场保卫宪法的战斗,“我们终将胜利”。然后他也来了一个立正敬礼,在戈拉汉将军回礼以后,他走下台阶,乘车离去。几分钟以后,两个黑人学生顺利注册入校。
亚拉巴马州立大学的这场危机就这样在双方都保持尊严和体面的情况下结束了。不难看出,亚拉巴马州国民兵司令戈拉汉将军的明确立场是至关紧要的。事后,他曾说过,他之所以说这是“令人痛心的责任”,是因为,在正常情况下,州长是他的上司。但是,在南北战争以后有过立法,就是联邦政府如果决定动用州国民兵,那么他就是受合众国总统的指挥。他做了自己应该做的事。
这一幕是南北战争以后联邦和南方州权之间所发生的最后一次面对面的对峙。一百年前,就是这样的对峙引发了美国历史上最惨重的战争,但是现在,却只剩一些象征意义了。
你一定会问,要是戈拉汉将军认为自己应该听从州长的命令为本州效力,而不听合众国总统的命令,或者,沃利斯州长号召其他武装民众和联邦政府对着干,反正民众手里有的是枪,而且亚 62c9." >拉巴马民众中有很多人正在火头上,一点就着,那么,会不会再来一场内战呢。
在美国黑人民权运动过去三十几年后的今天,我曾经提出这样一个纯粹假设性的问题,如果现在在美国,有一个州出于和南北战争前相似的不可调和的理念冲突或利益冲突而坚持要分裂,说什么也不肯待在合众国联邦里了,那该怎么办呢?还要不要维护合众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美国联邦政府会不会派兵讨伐叛乱?
我和很多美国人讨论过这个问题,得到的答案都十分明确,不会。
我的朋友迈克跟我细数过如今不再会发生一场内战的原因。
首先是引发内战的可能性已经几乎不存在了。尽管按照宪法,仍然有联邦和州的双重主权,但是各州之间的流通和交流和一百年前不可同日而语。一百年前的一个州即是一个国家的概念,已经在美国大大淡薄了。现在的美国人,依然有对于州的主权的认识,却也有了美利坚合众国公民的观念。
同时,通过民主机制百年的运作和调整,美国国内不再有南北战争以前那种尖锐而难以调和的冲突。说到底,南北战争的尖锐矛盾是一个殖民时期的历史遗留问题的发展。战争的爆发,也说明当时双方的处理都并不是妥当的。然而,这就是当时的美国人的认识深度。当战争过去,人们认识到,他们必须化解仇恨,从中吸取教训,变得更理智、更理性、更聪明起来。否则,那六十万属于南北双方的父老兄弟的血,才是真正地白流了。
现在的美国,没有什么你死我活的问题。相反,富人和穷人、白人和黑人、南方和北方,更多地有了一种相互依赖,共同生存的味道。矛盾当然是永远有的,但是大家都有点儿明白了,依靠这个制度来调和矛盾恐怕是最明智的做法。法治为调和矛盾提供了更为大家所认可的程序和场所。
最后,可能是最重要的,通过一百多年一代又一代对那场兄弟相残的战争的反省,政治家们也达到了一个共识,无论在这块土地上发生什么矛盾冲突,再用一场战争来解决是不可想象的、不可接受的,任何人向内战跨出一步,就会身败名裂。
这就是肯尼迪兄弟和沃利斯州长小心翼翼费尽心思周旋的原因,也是戈拉汉将军明确站在联邦总统一边的原因,恐怕也是沃利斯州长最终顺着台阶让步的原因。事件看似惊险,结果实属必然。
人们在今天都已经有足够的智慧看到,一个国家的各民族,各部分之间的最有力维系,是互利共存,而美国人民一百年来的努力正是在完善这个制度,使得这个制度能够保障互利共存的目标,而不是以武力逼迫维持。
经过那么多的历史风波,美国已经学会了协调。美国联邦政府作为一个中央政府,它在经济发展等方面的协调机制,使得留在这个联邦里的“州们”,个个获益匪浅。同时,自治在今天,依然是美国理念的一个重要部分。在这个理念之下,各个州和区域的个人,能够享受到最充分的自由。在历史的反省中,美国主流思想中一直存在的这样一个基本概念:“自由的前提是不伤害他人的自由”,在曾经是长期封闭的极端南方区域,也已经普遍被接受。在人性的觉醒上,特定的南方已经不再明显地落后于美国的其他区域。发生的问题,人们也已经习惯了遵从游戏规则,寻求在合法的范围内一步步地解决。
美国联邦政府早已修炼到这样的悟性,就是一个中央政府要做的,不是考虑如何强行阻止“独立”,而是如何给民众提供更好的生存环境,使他们庆幸自己和自己的孩子们能留在这个联邦里。美国最近在对待它的托管地波多黎各的前途的时候,也决定让该地的民众以公民投票的方式,自行决定。也许,他们会选择成为美国的第五十一个州,也许,他们会选择独立。无论如何,拥有选择权利的是波多黎各的人民,而不是美国的联邦政府。
亚拉巴马州立大学门口的那场对峙和平收场,肯尼迪总统一定大大地松了一口气。他本来已经预定了晚上的电视讲话,如果亚拉巴马大学出现了密西西比大学那样的聚众闹事的情况,他就将宣布派遣国民兵进入亚拉巴马州执法,强制执行联邦法庭的命令。现在事情和平收场,不必采取什么强制手段,当然是皆大欢喜。但是,肯尼迪总统决定,他不取消当晚的电视讲话。就在那次电视讲话中,总统向全国人民宣布,他将把酝酿已久的新的《民权法案》递交国会参众两院。这个法案大大地扩充了联邦政府权力,这一步跨得如此之大,在当时看来几乎是不可能被国会所通过,所以总统在此之前也已经把法案捏在手里很久,迟迟不敢提到国会去。
作为总统和司法部部长的肯尼迪兄弟,比任何人都明白,在美国这样一个国家里,南方黑人民权问题的真正解决,就是要确定保障民权的立法,也就是把它纳入全民公认的契约。所以,提出并且使得国会通过新的联邦《民权法》,成为肯尼迪兄弟的一个重要奋斗目标。但是,要走出这一步,黑人的民权运动就不能在行为上过激,甚至有时必须做一些妥协。如果黑人丝毫不约束自己,表现得大有成为一种社会秩序的威胁力量的话,就很难使得这个《民权法》在国会得到大多数议员的同情。可是,这样的思路,就是当时的黑人领袖也有许多人并不完全理解。
我以前提到过,在美国的大多数地区,不论是北方,还是中西部,黑人从来没有经历过什么种族隔离时期。相对南方黑人,他们已经享受了长久以来的自由状态。尤其在大都市里,他们有的是与白人共同生活中发生的,具有现代意味的种族摩擦和冲突。他们中的一些人,提出的是完全激进甚至充满暴力意味的口号。他们根本瞧不上马丁·路德·金“非暴力”的“这一套”。比如说,纽约的黑人领袖马康姆·X在当时就一度提出过“白人全是魔鬼”,并且不排斥暴力。而“黑豹党”甚至比他还要激进。
联邦司法部部长罗伯特·肯尼迪曾经试图和黑人领袖们沟通,试图让他们理解他和肯尼迪总统所做的一切。有一次他请十几个黑人组织领袖来聚会谈话。可是,谈话一开始不久,黑人领袖们情绪就激动得难以控制。他们痛诉黑人在历史上所遭受的不平等待遇。当然,黑人领袖的反应是可以理解的。只是,整个过程,罗伯特·肯尼迪坐在那里,只有听的份。他事后谈到,这是他一生中最痛苦的时刻之一。因为,他想寻求黑人领袖们的理解,共同配合达到保障民权立法的最终目标,这是黑人民权的真正护身符。可是,他们却并不完全理解他正在努力的一切。
新的《民权法案》虽然被送到国会,离被通过却似乎还遥遥无期。1963年的下半年,黑人民权运动声势浩大,马丁·路德·金决定在首都华盛顿的国会广场上举行空前规模的黑人集会。肯尼迪总统企图说服黑人领袖们放弃这个打算,肯尼迪总统的顾虑其实很好理解:现在正是国会要讨论和考虑如何处置《民权法案》的时候,国会里那些从南方选上来的众议员、参议员们,本来对日益增长的黑人声势就抱有顾虑,这样的集会必定挑战性很强,还会有一些黑人提倡战斗性很强的、敌视所有白人的“黑色权利”。这样一来可能就堵死了《民权法案》在国会通过的路。
可是黑人组织是另外一种考虑,他们意识到,黑人必须自己起来显示他们要求的自由和平等。他们坚持计划举行集会。肯尼迪总统眼看说服不成,干脆公开支持黑人的集会。以总统为首的联邦政府行政分支明确地站到以马丁·路德·金为首的黑人民权运动一边。
好在马丁·路德·金相当好地控制了集会局面。1963年8月28日,在华盛顿的二十万人的集会上,他发表了著名的演讲, href='/article/6139.htm'>《我有一个梦想》,三十多年后的今天,我们仍在各种不同的场合听到这个演讲的录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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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丁·路德·金发表著名的讲演
朋友们,今天我对你们说,在此时此刻,我们虽然遭受种种困难和挫折,我仍然有一个梦想。这个梦想是深深扎根于美国的梦想中的。
我梦想有一天,这个国家会站立起来,真正实现其信条的真谛:“我们认为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
我梦想有一天,在佐治亚的红土山上,昔日奴隶的儿子将能够和昔日奴隶主的儿子坐在一起,共叙兄弟情谊。
我梦想有一天,甚至连密西西比州这个正义匿迹,压迫成风,如同沙漠般的地方,也将变成自由和正义的绿洲。
我梦想有一天,我的四个孩子将在一个不是以他们的肤色,而是以他们的品格来评价他们的国度里生活。
我今天有一个梦想。
我梦想有一天,亚拉巴马州能够有所转变,尽管该州州长现在仍然满口异议,反对联邦法令,但有朝一日,那里的黑人男孩和女孩将能与白人男孩和女孩情同骨肉,携手并进。
我今天有一个梦想。
我梦想有一天,幽谷上升,高山下降,坎坷曲折之路成坦途,圣光披露,满照人间。
这是一个非常动人的演讲,听着这个演讲,你不可能不想到美国黑人几百年的苦难,不可能不想到美国人民,白人和黑人,为了解放黑人,为了自由平等的道德理想所做出的努力,你不可能不感动。
bbr>鲜为人所注意的是,集会当天,肯尼迪总统邀请了马丁·路德·金等黑人领袖到白宫做客。肯尼迪总统对黑人领袖们说:
我也有一个梦,我梦到,有一天,新的《民权法案》能够在参、众两院被通过。
三个月后,1963年11月22日,美利坚合众国的总统带着这个平常的梦,遇刺身亡。
总统的死终于促使新的《民权法案》被国会所接受。继任的约翰逊总统原来是肯尼迪的副总统,他是来自于南方的。肯尼迪总统的死,使他决心全力促使国会通过《民权法案》,以帮助肯尼迪总统实现他生前的心愿。此后,约翰逊总统频频发表讲话。美国的南方人讲的是一种口音非常特别的英语,南方人几乎以这种口音相互认同。人们回忆说,再也没有什么比听到一口南方口音的总统竭力支持《民权法案》更令人震动的了。
1964年夏,国会参、众两院分别通过了《民权法案》,在今天,人们普遍认为,当时一个在联邦扩权方面步子跨得那么大的联邦法案,能够在一个黑人群众运动激荡的年代,如此顺利地被通过,这和当时肯尼迪总统遇刺给所有的人带来的震动密切相关。很多历史学家认为,当时的不少原来持反对态度的国会议员,都是怀着对肯尼迪总统遇刺身亡的复杂心情,转变了自己的立场的。肯尼迪总统最终用自己的生命,实现了自己的一个梦。这就是美国历史上对黑人、少数民族、妇女等等弱势团体影响最大的1964年《民权法》。包括我们新来到这个国度的中国人,能够在此安然生存,都离不开三十多年前的这个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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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3年6月10日,肯尼迪总统签署《平等付酬法案》
约翰逊总统邀请马丁·路德·金等出席了在白宫举行的这个法案的总统签字仪式。
尽管以后数年里,仍然发生过种族冲突、骚乱,甚至流血,尽管至今在种族问题上仍有困惑、异见,甚至仇杀,但是,不仅美国黑人的一个新时代终于来到,美国种族融合的一个新时代也因此开始了。
这个新时代真是来之不易。
就写到这儿吧。
祝好!
林达
两起谋杀案
卢兄:你好!
今天我想给你讲讲六十年代黑人民权运动最后的故事。
我在前面已经说到,1964年,是美国黑人民权运动史上十分重要的一年。这是由肯尼迪总统生前提交到国会的《民权法》几经周折,最终被参、众两院通过的一年。1964年《民权法》在美国历史上第一次明确地以联邦法的形式禁止在社会公共生活各个领域里的种族歧视,标志着美国终于在法律上解决了从建国起就延续下来的种族问题。从此以后,美国黑人在法律上拥有了和白人完全一样的平等权利。
可是,尽管有了保障黑人平等权利的联邦法律,却并不意味着南方的黑人立即就有能力和机会来实施这种平等权利。在极端南方的深处,从南北战争以前的奴隶制,到南北战争以后的种种歧视性的地方法律,甚至KKK暴民的私刑,使大量黑人还生活在社会底层。种族歧视最严重的几个州,就是那几个老牌的南方蓄奴州,佐治亚、亚拉巴马和密西西比州等,那儿的人口中有将近四分之一是黑人。
但是从宪法第十四修正案给予黑人以公民地位以后的近百年中,这些极端南方州的黑人却一直没有参与政治选举,没有担任法庭的陪审员,甚至在有些地方还不能作为证人在法庭上做证,而这三项正是作为一个公民的最重要的权利。这种状况的产生,有着不同的原因,主要原因当然是由当地的种族歧视的基调造成的。大多数具有种族偏见的白人早就把黑人参与选举看做是对南方白人地位的最大威胁,一直用KKK式的恐怖和威胁把黑人阻止在选举之外。另一方面,从历史上,南方黑人大多比较贫困、分散、文化水平低而文盲多。这使得他们长期以来公民权利的意识比较淡薄。这种状况不是一个简单的《联邦民权法》就能立即改变的,在法律确定之后,还有大量深入的工作要做。
举一个简单的例子。美国的选票是非常复杂的,远不是我们印象中一张印有几个名字的小纸片。除了选总统、州长、镇长等等,还有大量的议员、地方治安警察等一系列的官员要选。更有大量的法案是民众直接投票决定,而不是议会决定的。在每次选举之前,当地的报纸都会有大量的协助公民选举的阅读资料,包括对即将公民投票的法案的解释和介绍。今天的美国各地,在选举之前,都有大量的人员投入,协助公民对于选举的理解和完成。可是在当时,大量低教育的南方黑人甚至文盲还得不到这样的协助。
因此,对于以马丁·路德·金为首的黑人民权组织来说,在1964年,从法律保障上来说,民权运动已经胜利在握,而对于实质性地改变南方黑人的社会地位,也已经到了胜利在望的时刻。这时,黑人的民权组织已经面临最后阶段的工作,就是帮助南方各州的黑人站出来行使自己的政治权利,特别是选举的权利。此刻,他们首先要做的,是大量深入细致的、要进入南方黑人千家万户的工作。一个个地动员他们参与选举和协助他们进行选民登记,教他们如何进行投票。同时,他们需要面对的,就是极端南方最封闭地区无所不在的对黑人民权运动的敌视,更为糟糕的是,这种敌视随时可能被一些南方KKK极端分子演化成真正的危险。
1964年夏天,黑人民权组织选择了密西西比州这个南方深腹地最危险最困难的地区,作为他们教育和发动黑人民众参与选举的“夏季自由计划”的地方。他们在北方的大学里动员了成百上千的大学生,有白人也有黑人,经过训练后,派往密西西比的城镇,宣传和教育黑人民众。
为什么要经过训练呢?因为谁都知道,此去十分凶险。
这些南方的小城镇,散落在大森林和沼泽地之间,地广人稀,历来十分封闭,而且一直是地方自治,可以说是“针插不进,水泼不进”。现在想来,我们曾经简单地以为,在那时,整个美国就是一个种族隔离的社会,美国到处都是一样的,美国人也都是差不多的,这是一个多么大的误解。后来我们才逐步明白,这些问题只发生在美国一个历史遗留下来的非常特殊的区域。对于这个区域,就连当时的大多数美国白人,都根本不愿贸然前往。因为,在这些当时非常闭塞的南方小镇上,对外来的人,尤其对操着与他们的南方话不同的标准美式英语的“北佬们”,都充满不信任甚至敌意。
我们的白人朋友弗兰西斯对我们说,在六十年代末,他是一个嬉皮士大学生。他有一次打算搭车去佛罗里达,但是,假如有一些可以搭到中途的车,他一定要搞清楚是停在哪一个州,向南方去,他只敢在弗吉尼亚、北卡罗来纳这样的温和南方州下车停留,再往南下车停留就不安全了。我问他为什么,他说他留着嬉皮的长发,一看就是个“北佬”,这副打扮在那些极端南方州不挨揍才怪呢。
前几天,我和我的朋友卡罗聊起这个话题,她说,她就是在那个年代,随父母从密苏里州搬到佐治亚州北部的一个这样的小镇上的。严格地说,密苏里人并不算是“北佬”,她的一家也都是几代土生土长的美国白人。可是,他们仍然不受欢迎。他们一搬来就遇到一系列麻烦,甚至家里养的狗也不知被什么人药死。童年搬家的经历对她几乎就是一场噩梦。我奇怪地问她,你不也是白人吗?卡罗对我说,你以为这些人仅仅是种族歧视,他们就是狭隘,狭隘到了极点。不要说是“北佬”,就是从邻县来的外乡人,他们都不喜欢。他们才不管你是白的、红的,还是紫的、蓝的呢!
在这样的一些区域,又是在南北战争以后经过一百年的较量终于摊牌的时候,一些极为狭隘的南方底层白人,既有从被打败了的那一天就积累起来的敌意、仇视、屈辱,又有对眼看着黑人就要在政治地位上和他们平起平坐的恐惧。他们预感到,这种平起平坐,不仅意味着他们原来已经几百年、已经习惯的封闭生活和秩序,将要被打破,甚至有可能在未来的某一天,黑人被当选为某个社区的领袖,黑人将会主宰他们生活其中的社区生活。这对当时生活在这些封闭南方区域的白人极端分子,是一个死也不愿意看到的前景。可是,这个前景眼看着就被历史的潮流推到面前,他们的紧张和恐惧也就随之到了极限。
可想而知,在这个时候,带着推动这个历史转变的任务而进入南方深腹地的民权工作者,有可能面临什么样的危险。对于这些南方白人极端分子来说,这根本就是南北战争的最后一仗。他们中的一些人,在这个形势下完全可能罔视法律、铤而走险、以死相拼。
黑人民权组织中,有许多人生长在南方,来自南方,深知这些特殊区域的禀性,当然也就深知这些“深入虎穴”计划的危险性。于是,他们提出要求联邦政府对那些参加这个行动计划的志愿者们,加以保护。
这个时候,马丁·路德·金等黑人民权领袖在美国已经有了极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肯尼迪总统遇刺以后,以约翰逊总统为首的联邦行政分支从一开始就相当重视这些年轻人的安危,但是联邦行政分支所做的工作,主要是向这些被黑人民权组织的号召所吸引、志愿参与行动的年轻人说明事实,希望能够达到劝阻的目的。
在“夏季自由计划”训练的时候,联邦调查局的官员就一再前往,希望这些年轻的志愿者明白,由于美国宪法对于联邦和州的双重主权的划分,联邦是不能直接干预州和地方的治安的。这不仅因为维护治安是地方的权利,更因为,在这样的制度下,在美国根本就没有一个中央一级的警察机构。美国建国二百年来,联邦政府的职权已经有了惊人的扩大,但是从起草宪法开始,联邦政府权力的扩展就是美国社会的一忌,每走一步都会引起强烈的反弹。1964年《民权法》和其他联邦法律一样,基本上仍由各州自己实施,联邦政府不到迫不得已,不会贸然用联邦的名义到各州去强制实行联邦法律。更何况治安,特别是预防性的治安,按照法律完全是州政府的职权范围。
这在我最初给你写的信中就提到过了,美国民众对于建立一个中央政府控制的警察机构,一向充满警惕,虽然他们深知他们因此时时在付出安全的代价。
联邦调查局的官员对这些执意前往的年轻人说,你们必须明白,如果你们一定要去,你们必须调整自己的行为,以免招致危险。因为你们只能向你们所要去的州和地方的警察寻求安全保护,“我们不能跟去保护你们”。其原因是,“美国实际上没有一个联邦的警察机构,许多人以为联邦调查局是一个这样的机构,可是,事实上并非如此”。联邦调查局的官员向黑人民权组织再三解释,联邦调查局只是
?99lib.联邦的一个调查机构。也就是说,在出现跨州的犯罪活动的时候,联邦调查局有权依法到各州进行调查以获取证据,使得联邦司法部可以用这些证据来进行起诉。但是当你们到南方城镇去的时候,我们却不能荷枪实弹地跟你们一起去保护你们,因为这样就侵犯了州的权利。只有各州和地方上的警察有权管治安。
明确地说,就是假如犯罪行为发生了,假如有人被伤害甚至让人给杀了的话,联邦调查局有权来侦查犯罪活动;但是,这是一个调查机构,在犯罪行为没有发生的时候,联邦调查局也无能为力来进行跟踪保护。
谁都知道,在那个时候,密西西比州的州长和亚拉巴马州的州长本人就是种族主义者。地方上的治安警官都是当地白人民众选出来的,很多人也是白人种族主义的激进分子。我想特别向你指出的是,这些治安警官基本上都不是胡作非为的歹徒,他们大多恪守维护“法律和秩序”的职责,问题在于,他们中的很多人和选出他们的当地底层白人民众一样,是抱着强烈种族偏见的激进分子。在他们眼中,“他们的南方”是历来“法律严谨、秩序井然”的。那些从北方跑来的民权工作者,才是“破坏南方的法律和秩序”的“罪犯”。因此,指望这些地方治安警官来有效地保护这些北方来的大学生,很可能是指望不上的。
所以,联邦调查局的官员实际上更希望的是,这些被招募来的学生打消立即深入南方深腹地的念头,在劝阻不成的时候,只能讲明这里包含的危险,劝他们“调整自己的行为”,尽量不要刺激当地潜在的危险分子。
在这个问题上,也很典型地反映了美国民间组织与政府之间的关系。在这里,有着大量的类似于“全国有色人种进步协会”这样的民间组织,少则三五个人,多则成千上万个成员。其实连教堂这样的宗教团体,也是这样的民间组织。在黑人的民权运动中,教堂就担当了一个最重要的角色。问题是,这些民间组织的行动,只要不犯法,政府是无权干涉的。他们的各项行动计划也没有通告政府的义务。例如这个“夏季自由计划”,假如不是计划的领导人自己对它的危险性感到不安,主动向联邦调查局提出保护要求的话,美国的政府行政机构根本就不会知道。
美国的移民背景,使得它的民间组织格外复杂。有些移民的民间团体,他们所关注的重心甚至是他们自己的母国。其中的一些比较激进的成员,还会对这些美国之外的他们所关心的地区频频“出击”。一般凡是不理解美国社会体制运作方式的国家,往往会因此而迁怒于美国政府,怀疑这是美国政府的指使和派遣。事实上,美国政府根本无权干涉这些多如牛毛的民间组织。美国的结社自由很重要的一个部分就是“自己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只有当你的行为已经触犯了美国法律的时候,才会被警察或是政府行政分支的检察官找上门来。
因此,黑人民权运动的组织者,主动要求联邦调查局保护一个民间组织行为的举动,是极不寻常的。可是,对于联邦调查局来说,依然有这样的问题,就是这个制度限定了他们的职权范围,不在他们范围内的事情,他们只能做出劝告,说明情况,却不能插手。
因此,当马丁·路德·金告诉“夏季自由计划”的参加者,你们要做好准备,要准备好遭到威胁、辱骂、殴打、逮捕。还有一句话,他没有明确说,那就是要有牺牲生命的可能。
那么,他们所接受的训练是什么内容呢?说来真叫人难以相信,训练的主要内容就是“非暴力”主义的理念和细节。
虽然,以马丁·路德·金为首的黑人民权运动组织此时已经达成相当的共识,黑人的“非暴力反抗”也在整个民权运动中得到美国民众的普遍同情,已经成为他们手中最强有力的武器。然而,在今天回顾这个“夏季自由计划”的时候,我始终不能完全以赞赏的态度看待这样一个帮助南方黑人“最后解放”的大规模行动。
“非暴力”在今天已经成为一个被成熟运用的政治手段。它始于印度的“圣雄”甘地。之后,被不断地研究发展,以至于今天都有专门研究“非暴力”的杂志,以不同的角度探讨“非暴力”的哲学和技术问题。“非暴力”抗争,相对于鼓吹暴力解决问题,有了本质性的进步。它的进步正是体现在对于人性的认识上的飞跃。但是,当“非暴力”被一个政治人物或者一个群众运动领袖用于一场民众运动的时候,这里仍然有一个是否“适度”运用的问题。对于这个“度”的判断标准只有一个,就是它是否真正建立在人道的基础上。
甘地领导的“非暴力”抗争,非常成功地达到了印度独立的目的,这里有一个常常被忽视的原因,就是当时在印度的英国殖民政府也在演变。它从以铁腕政策统治殖民地开始,由于其自身的历史进步和国内的压力,逐渐走向一个讲究基本游戏规则的体制。甘地提出的非暴力,就是率先主动站到一个对自己不利的地位,要求对方共同进入游戏规则。反过来说,这个体制的完善,也从一个侧面成就了这个甘地领导的“非暴力”抗争。在有了游戏规则之后,至少甘地知道,他作为一个如此大规模的反对殖民政府的领袖,他可能因为在抵抗运动中违法而坐牢,但是,他会有机会经历公开的审判,量刑是必须有法律依据的,他绝不会一进牢门就被悄悄干掉。所以,挑战司法、上法庭、进行法庭辩论、坐牢,都成为“非暴力”抗争的一种“技术”。在这样的体制下,结果倒是英国殖民政府越来越不希望看到甘地坐牢,因为这反而会加速甘地的明星效应。“非暴力”抗争的理论和实践,由这样一个在英国读法律,对英国政治制度了如指掌的甘地提出,在由英国殖民政府统治的印度得到成功,绝不是偶然的。
对这个体制的熟悉,是甘地领导“非暴力”运动成功的最大依据。因为,这个体制毕竟是有规律可循的。面对这个制度,甘地胸有成竹。然而,当甘地成功地点燃了他的同胞们高涨的爱国主义和民族主义激情,当看上去是如此无能的英国殖民政府完全认输离去之后,甘地却发现,他面对自己亲爱的同胞们,却完全束手无策。因为,这个时候,他发现,自己面前是完全非理性的一个群体,而且他们激情不减。
在整个赶走英国人的长达几十年的印度独立运动中,双方都有过失控的情况,造成了约八千人的死亡。可是,在印度独立之后立即陷入由于宗教、派别不同的一场场同胞之间的混战,使得印度独立之后仅短短一年,同胞自相残杀造成的民众死亡人数就高达五十万。即使是“非暴力”的创始人甘地,也完全无能为力,无法使这些“暴力”平息。这个时候,他的任何理论都不起作用,他唯一的“杀手锏”,只能是凭借自己“圣雄”的神圣光环,以绝食自杀来平息同胞之间的野蛮厮杀。说穿了就是以非理性对付非理性。尽管这一招一开始还频频奏效,但是,这对于一个完全理智健全的熟读西方法律的律师,对于一个“
非暴力”理论的创导者来说,真是莫大的悲哀。其悲剧性甚至远远超过甘地最终死于自己同胞的暴力暗杀这样一个事实。
马丁·路德·金的“非暴力”的成功,也在于他对于美国体制的游戏规则的熟悉。
然而,假如在一个完全不讲游戏规则的体制下,假如领导“非暴力”运动的领导人,已经明知他领导的“非暴力”运动必然导致对方完全血腥的暴力,在这种情况下,假如他仍然听任事态的发展,甚至推动事态的发展,在可以避免暴力发生的时候不做任何努力,那么,即使“暴力”的使用是对手一方,这样的“非暴力”领袖的作为仍然是可疑的。一个真正的“非暴力”的、以公正和人道为口号的领袖人物,应该以一切手段避免无辜生命的不必要牺牲。
在1964年的这个“夏季自由计划”里,我总是疑惑有些黑人运动的领袖,已经有了更多的政治效果的考虑。一个原本呼吁公正人道的运动,在这个时候似乎忽视了人道的基础。这不仅在于,他们动员上千名热情、天真、纯洁的大学生投入其中的时候,并没有给予他们年轻的生命以更多的关怀。他们应该知道,这个特定计划面对的并不是一个体制,而是一些在乡下暗处的有暴力倾向的南方极端分子。这比当初挑战长途汽车种族隔离的志愿者的遭遇更危险。因为他们当初有大量记者跟随,双方都是在明处。而在这个计划里,下去的大学生三三两两,他们对极端南方毫无感性认识,就这样一头扎进暗处,根本没有任何保障。
使我感觉最不舒服的,是在制定这个计划的时候,黑人民权组织甚至考虑到,一旦出现大学生发生危险的时候,如果被害者是一个较上层家庭的孩子的话,就可以在社会上引起更大的影响,更有利于黑人民权运动的推进,更不利于极端南方的固守。于是,他们有意识地到北方的各个著名大学去招募志愿者。因为在那些名校里,有更多的中上层白人家庭的孩子在那里读书。他们这方面的考虑基本上是达到目的的。我下面故事里提到的三个年轻大学生志愿者中,不仅其中两名是白人大学生,而且还有出生于富裕的犹太裔医生家庭的孩子。
我总是在想,难道在那个年代,在黑人民权运动已经进入胜利的尾声的时刻,就一定有必要让这样一些完全没有南方生活经验的大学生,以这样的方式,立即深入到最危险的地方去吗?在一个急功近利的计划后面,隐藏着策划者本身一些什么样的心理活动呢?
这是美国书写历史的方法。不论是南北战争也好,或是一个正面的民权运动也好,任何一个历史行为,总有各种人、从各个角度来对它进行揭示和评判,最终,你可以看到一个历史事件的各个侧面,你了解到的历史是完整的。这个时候,你才可能有各个方面的思考和反思。人们也自此才可能说,真正地吸取了历史教训。人们在回顾历史的时候,肯定一个历史事件的时候,也可以同时指出它的问题。没有一个完美的人物,也没有一个完美的历史运动。
我只能说,只有这些具有献身精神的大学生们是完美的。他们继承了这个国家的精神主流中最宝贵的东西。从他们身上,我们看到最早的那些一代代前赴后继的反奴隶主义者的精神。他们超越了自己的种族归属,他们是具有人性反省和人道追求的真正的人。
1964年6月21日,两个白人大学生施维纳和古德曼,和一个黑人大学生恰尼,就这样来到了密西西比州一个小镇。这个南方小镇虽然和著名的大城市“费城”同名,可是,这只是一个密林深处的鸡毛小镇,我还是把它叫做“费镇”吧。这个小镇是内秀巴县的中心。三个北方来的大学生在附近访问了黑人居住区,查看了被人放火烧毁了的黑人教堂,和黑人居民进行了交谈。下午,当他们驱车来到小镇附近的时候,他们一点不知道,自己已经给盯上了。四点多钟的时候,副警官普莱斯以超速行车为由把他们拦截下来,然后要把他们带往警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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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4年6月的密西西比州费镇
这是很不正常的。一般来说,就是开车超速了,警察也就是开出一张罚单。更何况,一辆车总是只有一个驾驶员,从没听说过要连乘客一并带走的。但是,普莱斯副警官坚持说要把其余两人也作为证人带走。就这样,他们被带到了镇上的警察局。在那里,他们要求打电话与外界联系,这样一个合法的要求,却在这个小镇警察局被断然拒绝了。
晚上十点多钟,普莱斯要他们交出二十美元担保费后,把他们放了。这几个小时的所见所闻已经足以使他们嗅出周围的危险气氛。当他们在夜里十点半走出警察局时,这三个大学生脑子里唯一的念头,应该就是赶快离开这个平静的白人集居的小镇了。
可是,人们再也没有看见他们,他们失踪了。
由于他们没有按照预定的计划每天向民权组织报告行踪,所以他们的突然失踪很快就被民权组织发觉,并马上报告联邦调查局。他们要求联邦调查局立即寻找这三个大学生。以探员沙利文为首的联邦调查局调查小组来到这三个大学生最后被人看到的地方——密西西比州费镇。然而,当他们来到这个小镇的时候,只看到它就像南方所有的小镇一样,安静得没有一点儿动静。所有的人,包括地方治安警官雷尼和副警官普莱斯,都说他们走了。
不过,联邦探员们很快地还是在一片人迹难到的密林中发现了这三个大学生的汽车,车子被彻底地烧毁了,烧得只剩下一个外壳。三个年轻人却踪迹全无。夏天的密西西比沼泽丛林到处是毒蛇,在这样的丛林里行走都很困难,他们能上哪儿去呢?
被焚毁的汽车似乎无言地在暗示一个吉少凶多的结局。联邦调查局立即调动了一百多个探员云集小小的费镇,将此案作为绑架案来调查。还有一天比一天多的来自全国各大新闻机构的新闻记者常驻费镇。由于黑人民权组织的压力和各界的关切,这个案子成为联邦调查局的一个重头案件,调查进展每天报告位于首都华盛顿的联邦调查局总部,局长胡佛亲自过问。他已经向总统保证一定查个水落石出。
随后就是长达四十四天的调查。在这四十四天中,联邦调查局访问和约谈了费镇和内秀巴县的上千个居民,却没有得到一丝一毫的线索。联邦调查局动员了大量人力和设备,包括美国军队使用的丛林装备和潜水人员,对内秀巴县的每一块荒地,每一片丛林,每一个池塘湖泊,每一条沼泽河流,一寸一寸地探查,然而毫无结果。关于这三个年轻人的踪迹,还是没有发现一丝一毫的线索。
在这样梳头式的侦查中,他们甚至在通往密西西比河的沼泽河流的水底下发现了另一个无名黑人的尸体。显然也是不知何时被99lib.谋杀的。这个无名黑人谋杀案由于难以掌握证据,此后始终没有被破案。可是这具黑人尸体的被发现,使得三名大学生的失踪案,让人们感觉更为凶险。
在此期间,三个大学生的家人和黑人领袖马丁·路德·金曾来到这个小镇,他们所感受到的是小镇上对他们的明显的敌意。马丁·路德·金事后曾经说到,当他站在费镇面对着周围白人的无声的敌视和仇恨目光时,是他一生中感到最恐惧的时候。
此案一度似乎是查不出来了。当地的白人民众中却放出了谣言,说这三个外来的“煽动者”根本就是故意跑到不知什么地方去,并且有意不露面的。这压根儿就是马丁·路德·金的组织设计出来,存心诬陷这个安静的有法律、有秩序的小镇上的人民的。
联邦调查局根据分析,可以相当有把握地认为,这是和当地的KKK有关的一件罪案,而且他们也有把握断定,地方治安警官雷尼和他的副手普莱斯就是KKK的人。不论是绑架还是谋杀,三个活生生的年轻人的失踪不可能是单枪匹马所能做到的。可是,联邦调查局就是无法从当地居民中获取任何线索。
美国总统向胡佛施加了更大的压力,因为这显然是对刚刚由国会通过,并立即由总统签署的新的《民权法》的考验。胡佛亲自批准了联邦调查局的策略,设法招募KKK的人员向联邦调查局提供内情,通俗的说法叫收买线民。
对于有组织的犯罪活动,如果没有线民提供内部情报,秘密活动是很难侦破的。即使侦破了,没有线民在法庭上做证,按照美国的司法制度,也很难说服陪审团将被告定罪。
这一次,僵持在那儿的费镇大学生失踪事件也使用了收买线民的做法。联邦调查局的成百探员一面加大搜索力度,掘地三尺,同时也持续不断地拜访和约谈KKK的成员,制造气氛。然后宣布对任何提供三名大学生下落的人,奖励五千至三万美元。在这个事实上还颇为贫穷的密西西比小镇上,当时这笔钱的数目已经是一个不小的诱惑。
这一个做法终于奏效。沙利文探员最后得到了一个人的情报。至于这个人是谁,沙利文和联邦调查局长连司法部长问起时,都拒绝相告。因为保护线民的安全是联邦调查局的职业规范。在密西西比州这样一个KKK猖獗的封闭小镇上,他们不得不担心这个人的身份一旦暴露则会必死无疑。
从这个线民秘密提供的情报里,沙利文探员终于得知,三个年轻的大学生就在眼前。他们被谋杀之后,又被深深地埋在一个水坝下面。
这是一个位于沼泽丛林深处的人工水坝,联邦调查局出动直升飞机才找到位置。由于它在一块私人土地上,联邦调查局又用了四天时间才办好动土的搜查许可,并答应业主赔偿挖动水坝造成的损失,然后从外地调来了大型挖土机械。
这个真实的故事已经被拍成电影。虽然在看这个电影之前,我已经知道故事的结局,可是,我还是无法忘记自己看到挖土机犁出一条深沟,那南方特有的红土中露出牛仔裤澄蓝的一角时,自己难以抑制的悲愤心情。他们还年轻,不论是那个黑人学生,还是那两个白人学生,他们本来都生活在北方,都已经得到了属于自己的追求幸福的权利。只是一个“人人生而平等”的理想,使他们进入了这个他们并不十分了解的凶险之地,三个年轻真挚的生命就这样永远消失了。
三个大学生被埋在这个巨大水坝的底部。他们被枪杀了。特别是那名黑人大学生,被枪杀前曾经遭到残酷殴打。在检查了从头到脚的只有用铁棍和链条才能造成的伤势以后,见多识广的验尸官说,他从没有在一起罪案中看到如此惨不忍睹的伤势,只有在飞机失事的现场才有类似的情况。
消息传出,全国震惊。
联邦调查局终于查清了那天半夜里发生的事。三个大学生从警察局出来以后就驱车往外走。一帮子十几个KKK的暴民分乘着几辆汽车,居然就是在地方治安警官雷尼和副警官普莱斯的带领下,以闪着警灯的警车带头,在荒僻的乡间公路上追逐和拦截了大学生的汽车。他们把大学生带到预定的地点杀害,再把他们的汽车开到了另一个地方烧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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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绘1964年6月21日在费镇被杀害的三名北方大学生志愿者的画作
这是黑人民权运动中最著名的案例之一,在我们阅读各种黑人民权运动历史的时候,常常读到这个案子。记得那是一个雨夜,我们住在北卡罗来纳大学附近的一个汽车旅馆。外面是瓢泼大雨,我们在哗哗的雨声中读着又一本有关黑人民权运动的叫做“法律和南方秩序”的书。我们又一次与这个案子相遇。
虽然我们对此案的一些细节都已经相当熟悉,但是,在书中读到,当三名大学生的尸体被找到,案子真相暴露的时候,费镇和内秀巴县的底层白人民众的本能反应居然不是问“这是谁干的?”而是问“这是谁说出去的?”看到这里,我还是按捺不住,冲到外面,在大雨中打开车门去找随车的公路地图。我倒要看看这该死的费镇到底在什么地方,哪天我非要去看看这个鬼地方不可。怎么会有这样的地方养活了这么一帮人。虽然我们去过密西西比,但是确实不知道这个费镇在什么地方。寻觅许久之后,我们终于在地图上找到费镇。
在密西西比州庞大的面积上,这是一个小小的圆点。旁边以很小的字注着:费镇。从地图上,当然看不出什么。可是,做梦也没有想到,几分钟之后,我们被同时期发生的另一个重要历史案件的南方地名惊呆了——我们在同一本书上看到了我们自己居住的小镇的名字!
差不多在密西西比大学生谋杀案的同一个时候,又有一个案子轰动全国。案子发生在佐治亚州的北部,距离1996年奥运会的亚特兰大市只有一百多公里。
这次的受害者是一名叫做培尼的黑人。他住在北方,有着一份完全正常的生活。培尼是首都华盛顿地区公共学校负责成人教育和职业教育的地方官员,同时他还是美国陆军预备役的中校。当然,他听说过南方的黑人生活状况,但是,作为一个习惯了正常社会的美国北方黑人,一定不可能想到,在民权运动的最后关头,一些南方地区会在面临社会变革的刺激下,变得如此凶险。
1964年夏天,培尼奉命在佐治亚州南部的属于联邦管辖的贝宁军事要塞,接受了两周的集训,然后开车北上回家。7月11日,他的车子经过了佐治亚州的雅典市。
雅典市是一个大学城,是佐治亚大学的所在地。今天,人们称这个美丽的小城是佐治亚的智慧和灵魂。因为历史长达二百多年的佐治亚大学是一个综合性大学,有着大量艺术和人文类的专业。这里有着来自世界各地的留学生。对于南方来说,这是一个思想活跃、气氛轻松的小城。这种轻松气氛还可以从这个小城的音乐特色中看出来。这个只有八万人的大学城今天有着近二百个乐队。在各种节日,你可以看到各种族裔的人们坐在草地上,欣赏着白人的乡村音乐和黑人的蓝调,并且随着摇滚乐起舞,一片平和景象。1996年奥运会的足球决赛就是在雅典市的佐治亚大学体育场里举行的。可是,谁会想到,1964年7月11日的一场悲剧,就是从这里开始的。
只要离开雅典市小小的以校园为中心的市区,就完全是另一番景象。那是佐治亚州典型的保守乡村。在三十多年前,这种区别就更大了。就在密西西比案件发生的同一个夏天,雅典市附近的乡村白人,特别是KKK的人,正在激动地传言说马丁·路德·金即将派民权工作者前来鼓动黑人参与选举,推动《民权法》在南方乡镇的实施。当地以盖斯特为首的几个KKK紧张到了这个地步,以至于他们仅仅因为在雅典市看到培尼是一个驾着外州牌照汽车的黑人,就认定他就是前来扰乱他们南方秩序的“煽动者”。
他们从雅典市开始尾随着培尼的汽车,来到邻近的麦迪逊县的一座桥边。那是森林茂密、牧场旷然的乡村,就是在今天,也很少有车辆经过。于是,光天化日之下,他们居然拦截枪杀了培尼。书上有培尼的汽车照片,车上到处是浓..烈的鲜血。书中提到的案发地点,距离我们家只有十五英里。这个两度审判、最终进入联邦最高法院的案子,审判的法庭距离我们家不到三英里。我们惊讶地面面相觑:不知我们友好的邻居杰米老头和他和善的妻子埃维伦,会不会就是当年的陪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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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尼案的审判法庭
我们之所以对陪审员的问题如此敏感,就是因为,这两个案子的发生和破案,固然是黑人民权运动史中的两个重大事件,这两个案子的审理,更是美国司法史上的重要事件。
这封信够长的了,关于这两个案子的审理,我还是在下一封信再给你讲下去吧。
祝好!
林达
多数的暴政和法庭上的较量
卢兄:你好!
我就坐在那个距离当年培尼案审理的法庭只有三英里的一个小屋子里,试着给你讲这两个黑人民权运动末期最著名的案子的审理。对于美国人来说,这两个案子的审理过程,实在是太重要了。
培尼的被杀和密西西比三个大学生的失踪引起全国人民的关切,联邦司法部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压力,白宫也接到了来自全国各地的无数电报。在培尼的葬礼上,总统约翰逊派出特使向培尼夫人保证,联邦政府将竭尽全力把罪犯绳之以法。可是如何做到这一点,却依然是个严峻的问题。
发生在费镇的这个案子,也存在同样的问题。查清这个案子,对于联邦调查局来说当然是一大胜利,因为他们是在当地白人民众的敌视之下进行调查的,得不到当地民众的任何帮助,而且当地的治安警官就是这个谋杀案的主犯。查清真相的过程就特别不容易。不过,他们知道,困难的事还在后面。
受害的黑人大学生的家属不无忧虑地说,“除非你能够在法庭上将凶手定罪,否则查出来也等于没查。”
读了我以前的信,你一定还记得,按照美国的司法制度,刑事案件要在案发地的法庭上审理,只有陪审团才有权确定被告是否有罪。现在这一谋杀案发生在密西西比州的小镇上,那儿的占了大多数的白人居民几乎全部是具有种族偏见的人。陪审团只能由他们中的人组成,你必须在法庭上说服这样的陪审团,让他们来认定并宣布被告是有罪的。难就难在这里。
这两个血腥谋杀案的发生在美国南方是有历史渊源的。南北战争以后南方种族主义最野蛮的一幕,就是民众私刑了。我曾经在以前的信里向你介绍过,美国的极端南方,一方面,它在历史上就是一个相对的法治薄弱点,在美国建立之前就是如此。另一方面,它又是一个在传统上最缺乏人性思考的地区。因此,那里一向有民众私刑的发生。只是在南北战争以后,变得急剧恶化了。
由于美国的主流文化和基本潮流,美国南方的民众私刑并不是一种受到鼓励的混乱时期的“常态”,而是一个相对未开化和野蛮的地区,在和平时期里阵发性的小型民众暴乱。它在一开始,常常和失去理智的民众在盛怒之下企图自行执法有关。所以,最初的发作,常常都有一个类似刑事案件的起因。
美国南方的民众私刑并不是一开始就和黑人联系在一起的。在南方的奴隶制没有结束之前,黑人遭受民众私刑的比例非常低。这当然不是因为当时的南方白人底层民众对黑人网开一面,而是当时的黑人都还是庄园主的私人财产。一方面,他们活动的自由度和范围极小,几乎没有犯罪率,也没有触怒民众的机会。另一方面,当地的人们承认私有制,他们承认自己无权以私刑处理黑人这样的“他人私产”。
在早期,美国南方的民众私刑并不仅仅是针对恶性的刑事案件,在这样一个落后保守的地区,私刑的对象甚至也包括那些在行为上不能为当地的道德标准所容的白人。在反奴隶制的时代,更有大量来自北方的从事反奴隶制活动的白人自愿者,成为南方私刑的牺牲品。
在这种传统之下,以及在种族偏见盛行的南方,当奴隶制结束,黑人进入社会生活后,黑人非常自然地就成为底层白人民众私刑的最主要目标,南方黑人受到私刑的比例急剧上升。
南方底层民众以私刑把未经定罪的黑人嫌疑人处死,通常是在像费镇这样的小镇上,一开始总是白人民众传说有黑人犯了刑事案件,往往是说强奸白人妇女。多数情况下,黑人嫌疑人已经被地方警察逮捕,但是白人民众却等不及法庭的审理,聚集起来把黑人从警察手中抢出来。有时候警察是抵抗的,但是寡不敌众。有时候根本就是警察睁一眼闭一眼地把黑人嫌疑人交出去的。然后,经常是在大量民众的围观下,他们把黑人活活吊死。这一切是明目张胆地进行的,有时候围观的人多达上千。这是美国南方历史中不亚于奴隶制的黑暗一页。
正因为最初的私刑带有民众执法的意味,因此,失去理性的民众往往刻意夸大它“符合公众正义”的“合理性”,借以抹去自己对参与残暴行为甚至谋杀的罪恶感。在这种氛围下,民众私刑大大激发了人类兽性的一面,使他们认为自己有权利对一些特定的对象为所欲为,比如说,他们是敌人、罪犯、甚至异族。痛苦、鲜血和死亡都无法唤醒他们泯灭的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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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南方曾经存在的私刑
当南方的种族偏见恶性膨胀时,一些私刑的发生,已经和刑事案件根本没有关系。暴行往往只是一个公众的节日。这使得极端南方在人性醒悟这样一个美国的立国基本点上,与代表着美国主流文化的北方,与美国的大多数地区,差距进一步拉大。而极端南方的这种状况始终和无知、狭窄、愚昧联系在一起。极端南方的民众越是拒绝来自外部的影响,越是强调他们自己的生活价值可以脱离人类社会的基本人性追求,他们越是走向人性的反面。这也是三个无辜的大学生会在一个封闭落后的南方小镇被残酷杀害的当地民众心理背景。
但是,时代毕竟不同了。不知你是否注意看到,在这两个案子中,KKK极端分子的行为尽管还带有残留的民众私刑的印记,尤其是密西西比杀害三名大学生的案件,涉案人高达十九名。但是,非常本质的区别是,他们已经不再是大模大样地张扬了。这两个案子的涉案人都是避开公众的目光,私下里偷偷摸摸地干的。因此,不论是事件本身的性质,还是在涉案者自己的意识中,都很清楚:这已经不是民众暴乱的事件,这是一桩纯粹的谋杀案。
但是,即使案情大白,定案仍然是困难的。因为一直到六十年代,南方腹地的黑人仍没有参与地方政治,不参加选举,也不去争取担任陪审员,陪审团通常是清一色的白人。而能够认定被告是否有罪的,只能是当地的陪审团。正如我前面提到的,在这样一个地区,如何说服这些可能对黑人民权运动有着与凶手同样仇恨的白人陪审员,“仅仅为了一个黑鬼”,就同意把自己的白人邻居定为谋杀罪呢?
所以说,案子虽然破了,困难还在后头。
这两个案子首先遇到的就是一个司法归属权的问题。这是在美国发生任何一个案件,在进入司法程序时,都会遇到的第一个问题。既然美国的整个政府结构是建立在“分权”以及“制约和平衡”的原则上的,既然司法是独立的,那么,每一个法庭它的权力范围必须是清楚的。它分到多少权,就拥有多少权,界线是非常清楚的。
在这个案子里,显然,假如把审理权“收归”联邦法庭,甚至“收到”联邦高一级的法庭,让陪审员的甄选范围,超出案发地的范围,显然对于“把凶手绳之以法”是有利的。但是,联邦政府却不能这样做。为什么呢?
因为联邦与州的权力的划分,是美国制度“分权”中的一个最基本的划分。而且这个权利是写进了美国宪法的,宪法是全美国人民的契约,谁也没有权利为了解决一个具体问题而毁了美国立国的宪法基础。即使是寻求正义,也必须按照游戏规则来做,谁都知道无法为了一时一事就彻底破坏规则,釜底抽薪。而一个谋杀案的审理权,是州检察官和地方法庭的职权范围,联邦司法系统无权插手。
在这两个案子里,唯一可以有探讨余地的是培尼案的司法归属。由于培尼是一个受训中的美国联邦军队的军人,他的被害使得联邦司法部的插手比较顺理成章,如果是现在,这个案子大概是会在联邦法庭里审理的。但是,那个时候1964年的《民权法》还刚刚通过,这个《民权法》是破天荒的以联邦法的权威来覆盖原来由各州自己做主的事务,南方的保守民众从那时起就一直在指责联邦政府“入侵”各州,而联邦政府则极力并且相当勉强地要向南方说明,各州仍然保留着自己的主权。在这种情况下,联邦司法部担心司法权归属问题如不小心处理,反而可能弄巧成拙,造成宪法危机,反过来还可能不利于《民权法》的实行,因为这一类谋杀案历来就是各州自己管的。因此这时的联邦司法部表现得十分谨慎。在将嫌人逮捕以后第九天,联邦司法部就宣布这个案子仍由佐治亚州的司法部在当地法庭起诉审理。
可是,正如联邦司法部所担心的,在当时的极端南方,这样两个案子几乎是无法做到公平审理的。
我们先来看密西西比州三个大学生被害事件,作为一个刑事谋杀案寻求起诉的过程。
这个案子的起诉显然有它先天不足的地方。当时联邦调查局对于案情的掌握主要依靠后来个别涉案嫌人的供词。因此,这个案子缺乏直接物证。由于密西西比州包括州长在内的高层官员对黑人民权运动的敌视态度,更由于在涉案的主嫌人中有两个地方治安警官,联邦调查局对于密西西比州的司法部是否会诚心诚意地起诉罪犯根本不敢抱信任和乐观态度,而联邦调查局的主要证据来自于线民的交代,鉴于当地的状况,联邦调查局又不敢在案子还没有上法庭时,就把线民给泄露出去。
由于谋杀罪要由州司法部起诉,密西西比州司法部对联邦调查局说,要起诉先要有证据。假如你们不把证据交给我
们,单凭我们自己手里掌握的证据,这个案子根本无法成立。于是州长宣布,“我告诉联邦调查局了,我们手里根本没有什么有力证据。除非我们手里有了站得住的证据,否则不能逮捕他们。”密西西比州根本就拒绝逮捕嫌人。
一直到现在,黑人民权组织还在为此责备联邦调查局。然而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联邦调查局确实无法信任密西西比州的官员们,而轻率地把自己手中的证人证词交出去。
这样,由于联邦调查局的官员不敢和密西西比州司法部合作,这起谋杀案就始终没有以谋杀的罪名被成功起诉过。当然也就更谈不上谋杀罪的审理了。
那么,发生在佐治亚州的培尼被害案的谋杀罪起诉审理过程又是怎样的呢?该案的案发地是佐治亚州的麦迪逊县,涉案的嫌人也是麦迪逊人,所以整个案件的审理过程就在麦迪逊县法院所在的小镇上。这个至今仍十分安静的小镇当时只有三百六十三个居民。法院就坐落在小镇中心的广场上,这幢造型古朴的法院红色建筑物至今依然是这个小镇的一个地标。它的前面有一个小小的雕像,是这个小镇历史上出现的唯一一个稍有名气的人物,那是一个医生。8月15日,联邦调查局就把长达一千三百六十页的案情简报转交给了州长特地指定的州检察官。联邦调查局答应派出专门人员全程协助起诉。
这个案子的起诉过程似乎相当顺利,因为证据相当充分。1964年8月25日,由当地居民组成的大陪审团在听取了证据以后,同意起诉嫌人。
培尼被杀的案子就在离我们家只有三英里的这个法院里进行,十二名陪审团成员全部是本地的白人。为嫌人辩护的是雅典市最出色的刑事辩护律师赫德森和另一个律师,曾经参与起诉日本战犯的前任司法部官员达西。
应该说,就纯粹技术性的法庭较量而言,辩护律师出色地利用了佐治亚州的法律,而州检察官却显得经验不够老到。但是,我已经提到过,这起谋杀案证据是充分的。
但是,联邦司法部的担心绝不是没有道理的。法庭的氛围使人一下子就可以理解为什么在这样的地方会发生如此荒唐的谋杀案。在这个法庭里,居然还实行黑白分隔。当被害人培尼的黑人战友一身军服出庭作证时,那些陪审员表现出明显的不满,“黑人居然也穿上美国军人的服装跑到这儿来了”。
在结辩时,被告律师达西长篇大论地攻击白宫和联邦司法部“越权滥法”,入侵南方,派出一群联邦探员,骚扰“我们的麦迪逊家园”,干涉纯粹地方的事务。他涨红着脸说:“永远也不要让人说我们麦迪逊县的陪审团把电椅变成祭坛来满足这些嚷嚷着的坏蛋。”在一场结辩中,他五次提醒陪审员们,“你们是盎格鲁—萨克逊陪审团”,即你们是白人的陪审团。事实上,从当地民众中产生的这十二个陪审员至少有三分之二不是KKK的成员就是KKK的同情者。
9月4日,陪审团只用了三个小时的讨论,就宣布被告无罪开释!
由十二个佐治亚州的公民组成的陪审团就这样容忍和默许了对一个美国军人的谋杀。假如说,密西西比州对凶手起诉的失败,是由于联邦调查局不敢贸然公开证人,给州司法部有了一个口实的话,那么,在这个佐治亚小镇上发生的一幕,历史对它的评判几乎都认定是陪审员罔视证据,在种族偏见以及对外部世界的强烈抵触情绪下,强行开释罪犯。
这是美国司法史上最暗淡无光的时刻。
我的故事讲到这里,我们终于触及了美国南方在南北战争之前的奴隶制,以及自南北战争以来整整一百年的种族隔离、种族迫害和种族歧视的不光彩历史在制度上的一个症结,那就是:民主制度所推崇和认可的多数人的统治,假如没有人性的反省和追求,假如人道主义得不到高扬,假如不在追求自己的自由的同时,也尊重他人的自由,那么民主大树上所生长的,往往只能是“多数人的暴政”这样的畸形恶果。我刚才和你谈到的美国南方在历史上发生的民众私刑,就是一例。
“多数人的暴政”对于你我也都并不陌生。从希特勒手下一呼百应,把显然是少数的犹太人送上灭绝之路的广大亚利安德国民众,到“文化大革命”中,极其普遍的,几乎成为生活日常景观的民众私刑。甚至在习惯了以“平民
愤”为“杀之依据”的时候,人们能够熙熙攘攘、喜气洋洋地挤在被送上革命祭坛的死囚犯的游街车前围观,心安理得地享受着自己“大民主”的权利。
在我们回顾美国历史的时候,假如我们说,仅仅因为这个国家在建国时,不同寻常地建立了“人人生而自由平等”的人道主义理念,这块土地就因此只居住着纯洁的天使,就因此可以避免兽性与人性的挣扎和较量,这就只是在讲一个天方夜谭的故事,假如真是这样,美国的历史经验对于人类就是毫无意义的了。从我以前的信中,你已经可以清楚地看到,美国历史的整个过程,就是它的人道主义精神如何克服这块土地上的残存兽性的过程。
美国极端南方的民众私刑,就是在实质是“多数人暴政”的“民主”借口下发生的。尽管当时美国南方的私刑,只在偶发的民众暴乱中发生,并不是一个混乱的社会常态。据记载,从1889年到1941年的五十二年里,美国南方发生了三千八百一十一起民众私刑处死黑人的事件。相当于几个极端南方州,每州每月有一名黑人在民众私刑中遇害身亡。就是我们所居住的培尼案发生的麦迪逊县,据我们的邻居杰米回忆,这个县的最后一次民众私刑发生在三十年代。也就是说,这并不是一个时时处处在发生的寻常事件。
但是,只要这样一个针对弱势群体的民众私刑在当地的民众中被默许,那么,它所造成的恐惧依然是无限的。著名黑人歌手罗伯特·约翰逊有几首很有名的忧伤歌曲,就表达了南方黑人对于这种私刑的恐惧和冤屈。对于黑人来说,黄昏时分南方小镇的十字路口,突然身处一群白人暴民的包围之中,再也没有比这更令人恐惧的了。他在 href='/article/8352.htm'>《十字路口》这首歌中唱道:
我来到十字路口,双膝跪下。
我来到十字路口,双膝跪下。
我乞求上苍,救救可怜的鲍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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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人歌手罗伯特·约翰逊
可是,当人性消失的时候,在一个“多数人的暴政”之下,没有人能够保护得了分散的处于少数的弱势地位的个人。这样的民众私刑在南方发生了一次又一次。我刚才提到的这个数字还不包括那些同时在南方存在的对白人的私刑。
但是,民众私刑只是“多数人的暴政”的一个从形式就野蛮的、让人一目了然的“初级阶段”,因为它明显触犯起码意义上的法律。而在法律形式之内的“多数人的暴政”,才是真正可怕的。它既可以强行开释罪犯,也就可以合法且不动声色地扼杀一个无辜弱者的生命。这就是培尼案刑事审理给予人们的一个警讯。当然,“多数人的暴政”甚至还可以进入立法阶段。这就更不是三言两语能够讲清的了,留待以后再聊吧。至少,“法制”还远不是一颗定心丸,因为还有什么样的“法”的问题。
记得我们在很早就讨论过,民主和自由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假如在“民主”这样一个被我们习惯上是看做“奋斗目标”的好玩意儿里头,“少数人的自由”缺席,假如少数人的自由被践踏在多数人的脚下,他们的生命也可以随意被当做祭献“民主”的供品,那么,这样的“民主”只是“暴民做主”罢了。
这就是我前面所说的,美国的民主理念和民主制度在建立之后,依然躲不开“多数人的暴政”这样一个“民主症结”的考验。但是,在美国试图解决这个问题的时候,它时时遇到悖论式的困惑。为什么呢?
你一定已经很熟悉了,美国的民主理念首先包括了区域自治的概念。也就是说,一个地区的人民有权利按照他们大多数人的意愿生活,他们既不受来自外部的干涉,也不受一个类似中央政府这样一个强权的干涉。更何况,在美国,区域自治是相当彻底的。每个州都有自己的州宪法,形同一个小国家。在美国建国的时候,这个民主理念是理想化的,因为它和“人人自由平等”这样一个人道主义的口号同时提出,它希望展示的是一个人人享有“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的大同社会。
然而,你必须承认,由于某种历史原因,各个地区和区域,对于人性的醒悟程度是不同的。从美国一开始试图解决历史遗留的奴隶制问题开始,就不断遇到这个“民主症结”或者说“自由悖论”的困扰。因为,像极端南方这样的地区相对封闭,思维方式总是固执和狭窄的。可以在非常长的时期内,它就是固守原有的状态,不思醒悟。在讲理讲不通的时候,往往束手无策。因为,假如代表着美国思想主流的北方企图超越区域自治的原则,予以强行干预的话,那么,如何干预是非常值得斟酌的。一旦干预不当,自己所确立的民主理念就可能先被自己打破了。甚至进入“自由悖 8bba." >论”,即,为了维护少数人的自由,反而“侵犯”了那里大多数人的“自由”。为此,美国的极端南方从奴隶制时代起,就振振有词地站在那里,抵御来自北方的“干涉内政”。
通过南北战争的惨痛教训,美国的主流意识到,在试图改变南方的时候,必须坚持不打破自己的民主理念和基本的游戏规则,否则,不仅可能制造更大的混乱,而且在人性追求的道路上,可能反而是一个倒退。因此,你可以看到,在南北战争及“南方重建时期”之后,美国主流对于南方的推动都是在游戏规则之内操作,肯尼迪提出的1964年《民权法》,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你将看到,一个国家的立国理念,是在呼吁人道,还是在“以革命的名义”和“公众正义的名义”呼吁仇恨,它的人民将走过的路径是不相同的。
让我把故事再讲下去。虽然按照当时的司法权的划分,地方上的谋杀案是由各州地方法庭审理的,联邦司法部无权在联邦法庭上起诉地方上的谋杀案,但是,新通过的1964年的联邦《民权法》,使得联邦司法部获得一线新的生机。也就是说,同样一起犯罪,作为谋杀罪是州法所管的罪行,联邦政府无权管,但是作为违反民权罪,则是联邦法管的罪行,就在联邦法庭的起诉范围之内了。
现在,既然全由白人组成的佐治亚州陪审团在佐治亚州的法庭上开释了这些嫌人,联邦司法部的专家们认为,现在既然有了这个新的《民权法》,联邦政府无论如何应该插手了。于是,联邦司法部负责民权事务的官员,专程从首都华盛顿南下来到佐治亚,向位于佐治亚的联邦中部地区法庭起诉杀害培尼的KKK凶手,要求起诉他们违反了联邦《民权法》。1964年10月16日,联邦大陪审团同意起诉这些被告违反了联邦刑事法第241条。
可是,既然起诉的依据是《民权法》,对这场实质为谋杀的指控中就没有与谋杀罪相关的条款,因为谋杀罪不是一项联邦法的罪名,联邦法庭没有司法权。因此,大家几乎是必须把它当做一场黑色幽默接受下来。例如在培尼一案中,我们看到,联邦检察官指控这些KKK分子的罪名是:合谋侵犯黑人使用公共场所的权利,侵犯黑人利用由佐治亚州政府拥有、操作和管理的设施的权利,侵犯黑人平等使用雅典市的街道的权利,侵犯黑人使用州际公路和在州内旅行的权利,“以及佐治亚州雅典市白种公民可以享有的其他权利”。
即使如此,事情还没有那么简单。由于《联邦民权法》刚刚开始运用,还有一些法律问题有待整理。所以,这两个案子在联邦法庭的起诉也并不顺利。
首先是密西西比州费镇的这个案子,一开始仍然有保护证人和起诉证据是否充足的问题。我们再把这个故事讲下去。
1964年9月10日,这个案子就违反1964年《联邦民权法》在联邦法庭提起诉讼。在邻近费镇的一座城市,在联邦大楼里的一个狭小的法庭里,联邦司法部的起诉律师和十九个KKK成员及他们的律师在这儿举行审前听证。通常刑事案件是否能起诉是由普通民众所组成的大陪审团决定的,但是在召集大陪审团以前,有一道审前听证的手续,由法官决定此案是否有理由召集大陪审团。
还是原来的老问题:由于联邦调查局没有物证,证据是个别涉案者的交代,是打算到正式庭审时才拿出来的,被告律师就提出控方的依据只是道听途说,要求当场检查控方手里的证词,否则法庭就不应受理这种建立在道听途说基础上的指控。
据后来的专家指出,审前听证是不必出示证据的,所谓道听途说也可以被法庭考虑,因为这时候法庭要弄清和决定的是“是否有必要召集大陪审团”。但是这一次,主持听证的女法官卡特竟同意了被告律师的抗议,要求控方出示他们手里的“交代”。
为了保护那些用“交代”来换取较轻的刑责的涉案者,控方不敢这么早就摊牌。在和华盛顿的联邦司法部商量以后,控方表示他们不出示“交代”。卡特法官立即宣布,不受理此案。被害的黑人大学生的母亲一听宣布,当场就昏了过去,而十九个被告则嘻嘻哈哈、兴高采烈地步出大楼。
可是这一次,联邦司法部却有把握认定,卡特法官不受理此案于法理不通。审前听证是召集大陪审团以前的一个手续,是否起诉应该是大陪审团才有权决定的。联邦司法部副部长要求联邦地区法官哈罗德·考克斯直接召集联邦大陪审团,考克斯同意了。1965年1月11日,联邦大陪审团开始秘密听证。经过四天的紧张听证,大陪审团宣布同意起诉那些KKK分子违反了属于《联邦民权法》的刑事法第241条和242条,侵犯被害人的民权。
第二天,联邦法警突袭费镇,风卷残云般地把十九个KKK分子逮捕,带到法庭。不知你是否想到,不论这个案子此后审得怎么样,假如没有1964年《民权法》的话,就连这一幕也是不可能发生的。所以,你可以想象,在习惯了高度自治,习惯了完全把联邦政府的力量摈斥在外的小镇居民,突然看到一大帮外来的法警四处抓人,对于被告律师所说的联邦司法部“越权滥法”、“入侵南方”、“侵犯家园”怎么会不产生共鸣。联邦与州的分权,权力的划分,几乎是这里所有的人的基本共识。可是权力如何划分,联邦权力的扩大怎样才是适度的,却永远是一个复杂而艰难的话题。
此时,两个案子能否在各自的联邦法庭起诉又出现了新的挑战。
既然现在不是谈谋杀罪,这两个案子的被告方就向法庭提出:联邦司法部依据1964年《民权法》,尽管有权对侵犯《联邦民权法》的案件起诉,但是根据宪法第十四修正案,联邦政府干涉的权力只能到达州一级。即,只有州政府侵犯民权,才是联邦司法部起诉的对象。然而,现在侵犯民权的案件发生在民众的私人之间,这样的案件应该还在州的司法范围之内。
在这个论据下,费镇的被告方律师只同意联邦法庭起诉两名涉案的费镇警官,因为他们是公务员涉嫌侵犯民权。而其余的人则不应接受联邦法庭起诉。考克斯法官支持了被告方的申辩。
佐治亚这一头,联邦地区法庭的法官也同意了被告的同样申辩,驳回了联邦司法部的起诉。联邦司法部只得向最高法院上诉,这就是轰动一时的“美国对盖斯特等案”。同时,密西西比州费镇一案,也几乎以同样的理由走向最高法院,这就是“美国对普莱斯等案”。
也就是说,几乎同时发生于南方两个州的谋杀案,在州法庭起诉谋杀罪失败后,又在联邦法庭起诉侵犯民权罪的时候,几乎同时由于司法权的问题遇到障碍,最终都在1965年的下半年上诉到了联邦最高法院。联邦最高法院将这两个案子合并考虑,在同一天听取双方律师的辩论,又在同一天,1966年3月28日,分别以9∶0对两案做出一致裁决。
在最高法院的一致裁决中,联邦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们指出,两案所涉及的侵犯民权都是在美利坚合众国公民权的范围之内的。无论是根据宪法及其第十四修正案,还是南北战争以后重建时期的法律,联邦政府都有合法权力可以对平民指控违反联邦刑事法第241条和第242条,从而推翻了联邦地区法院对“美国对盖斯特等”一案的裁定和考克斯法官对“美国对普莱斯等”一案的裁定,发回重审。
我知道,假若不是在专门研究美国法律的话,要搞清楚这里的来龙去脉不容易,大凡美国老百姓也是一样,所以打官司才一定要有律师。可是我在读这个三十年前发生在我现在居住的地方的故事时,看着双方的你来我往,一招一式,我有时候发现自己忍不住在等着出现一个“包公”,一个更有权威、更高明的“青天大老爷”出来快刀斩乱麻,速速申冤。可是常识告诉我,这样痛快的事不会在美国发生,美国人没有“包公”的概念,他们指望的是这个制度,指望这个制度的梳理、修补和完善。这种对于整个制度的耐心,尤其是相关人员,甚至是受害者和他们的家属所表现的忍耐,常常使我惊诧不已。由于这种完善有一个过程,他们可能因此受到伤害。他们也感到悲愤,但是,没有人因此就认为应该砸锅卖铁。这是一个整体文化对于契约的尊重。换个地方的话,真不知要砸烂几多法庭,革上多少次命了。
1966年6月,仍旧是在佐治亚州我们所住的小镇的那个法院里,联邦地区法庭在这里以侵犯民权罪,开庭审理“美国对盖斯特等”一案。为六名被告辩护的仍然是雅典市最好的刑事辩护律师赫德逊。短短的两年,美国起了很大的变化,随着《民权法》的推进和制度的完善,人们的观念也在迅速变化。这种变化的原因,就是我前面聊起过的:一个国家的立国理念,是在呼吁人道,还是在“以革命的名义”和“公众正义的名义”呼吁仇恨,它的人民将走过的路径是不相同的。
你也许已经想到,不论是密西西比州也好,不论是佐治亚州也好,几个极端的南方州并不是孤立的,它们是美国的一个部分。它们相对封闭,但是随着通讯的发达、公路的伸展、电视的普及,它们不可能不越来越强烈地感受到来自四面八方的力量的逼近。因为新闻是自由的、讯息是自由的。逼近的不是千军万马,逼近的是人道的力量和人性的呼唤。
《联邦民权法》的建立固然是重要的,但是更重要的是,居住在极端南方的民众,在案发以后的这两年里,他们也和全美国人民一样,通过新闻、通过电视采访,看到了对于整个案件越来越详尽的报道。他们也看到审判的经过,看到全国的法律专家对这一案件审理的评论。他们看到包括来自KKK的各个方面对事件和审判的态度——正义的和邪恶的。在谋杀罪起诉失败以后,他们看到被开脱者的兴奋,也看到被害者家属的悲恸和全美国的悲哀99lib?。他们看到被害者的葬礼,听到葬礼上亲友的讲话,听到主持葬礼的牧师以上帝的名义,对人类良心的呼唤以及对自由、平等、和平的祈祷。他们一次次在电视和报纸上看到被害者的照片和往事的回忆,从婴儿到少年到青年。被害者不再是“民权工作者”,甚至“黑鬼”、“煽动者”这样的字眼,他们活生生地走出来,有血有肉、有生命有灵魂、有梦幻有理想。被害者和他们自己一样,也是人。
当然,一个从奴隶制里被动地走出来,长期以来深藏着种族偏见和缺乏人性反省的地区,是不可能一下子就彻底改变的。可是,促使它从根本上变化的,正是一种潜移默化的人性触动。这种触动甚至一直深入到法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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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尼被害的桥梁边,今天由政府竖立了纪念牌
两年以后的再次开审,虽然还是在原来的小镇上,还是原来的旁听者,似乎还是原来的氛围。但是,被告的辩护律师再也不敢像上一次那样摆出种族挑衅的姿态了。他只能带着暗示般地告诉依然是由当地人组成的陪审员,“我们拥有和有色人种一样的权利”。当然,他不会忘记拿出南方民众用了一百多年的武器,“我们不必让美利坚合众国来照料一切”,“佐治亚人民有能力处理自己的问题,惩治我们中的有过失者”。
最后,陪审团宣布,开枪杀害培尼的两名被告的侵犯民权罪成立,其他没有动手开枪的四人无罪开释。法官判这两名被认定有罪的人十年监禁,这是根据第241条侵犯民权罪所能够判的最高刑期了。
在密西西比州的费镇案显得更困难,因为主持的法官考克斯本人对种族问题和民权运动深怀偏见。1966年底,他又一次中止审理,理由居然是因为陪审团里没有足够多的印第安人和妇女。一直到1967年2月,十九个被告再一次被带到法庭,联邦司法部指控他们违反联邦刑事法第241条侵犯民权的诉讼终于开始。
面对这样一个法官以及这样一个地区的陪审团,控方律师对于诉讼结果一直信心不足。然而,随着案情的展开,考克斯那种法官的职业本能终于开始压倒他本人的偏见。尤其是作为被告的KKK成员,仗着曾被开脱的经验,有恃无恐,不仅傲慢、无知、愚不知耻,而且在法庭上照样大大咧咧、满不在乎。从个人倾向来说,原本并不同情黑人民权运动的法官考克斯也终于被激怒。
一次,控方让一个黑人民权组织成员出庭作证,在辩方律师诘问这个证人的时候,他居然问出这样一个问题:“你们组织有没有让每个黑人成员签下一个保证,每个星期必须强奸一个白种妇女?”不等控方律师提出抗议,法官考克斯首先拍案而起,强压愤怒,缓缓地对提问的辩方律师说:“本庭认为,这个问题是提得非常无理的。本庭禁止回答这样的问题。现在,本庭要求辩方说明,为什么要提这样无理的问题?”
辩方律师无可躲避,只好告知法官,他接到某一个被告的字条,一定要他向控方证人提出这一问题。法官立即转向十九名被告,要求说出是谁写这字条提出要求的。一时法庭一片肃静,十九个被告第一次老老实实一声不吭。考克斯不依不饶,一定要这个人站出来。最后,辩方律师只好指出其中一个被告。法官压低声音,一字一句地说:“我希望你们趁早明白,谁也别想把本庭的庭审当成闹剧。”
检辩双方先后召唤了自己的证人以后,进入结辩阶段。
在结辩中,联邦检察官坦率地告诉陪审团,他只有过一次起诉刑事案件的经验,而这一次他之所以从首都华盛顿来到此地担任此案的检察官,“不是因为我有经验,而是因为我负责联邦司法部民权事务分部的职位。美利坚合众国政府感到十分有必要派人来直接地、坦率地向你们说明,为什么联邦政府做出如此巨大的努力来解决这一罪案”。
他向陪审员解释:“联邦政府不是在入侵费镇、入侵内秀巴县,现在这些被告是在一个密西西比州的城市里,面对着密西西比州的联邦法官,在密西西比州的一间法院房间里,为了他们犯下的违反联邦法律的罪行,接受来自密西西比州的十二位男女公民的审判。判定这些人是否有罪的重大责任,仍然掌握在法定的判定者手里,那就是你们,十二位密西西比州公民的手里。”
他在复述了这起令人发指的罪案以后,直接地坦率地诉之于这些陪审员们的良知和良心:“这是一个重要的案件,它对联邦政府是重要的,对这些被告是重要的,但是最主要的,对密西西比州是重要的。我今天在这里所说的话,其他律师今天在这里所说的话,都会很快被淡忘,但是你们十二个人今天在这里所做的决定,将会被后人长久地记住。”
陪审团经过一天的闭门讨论以后,向法官报告,陪审团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因为刑事案件的有罪判定必须是十二个陪审员一致的意见才能做出,只要有一个人不同意就不能判定有罪,实在达不成一致一般就只能宣布庭审失败。要么重新组织法庭和陪审团,要么就只能放过被告了。但是,这一次,法官考克斯拒绝宣布庭审失败,命令陪审团回到他们的会议室,继续讨论,不论判定罪名成立不成立,一定要达到一个一致的判决。这种做法并不常见,但是当时是合法的,据说依据的是十九世纪最高法院的一个判例。
第二天上午,陪审团宣布他们已经做出了判决。
这个判决认定,以普莱斯警官为首的七名被告被认定有罪,其他人被认定无罪。在今天书写历史的时候,很多人认为,被开释的十一名被告,其中有人也还是应该定罪的。由于陪审团的讨论是秘密进行的,人们大概永远也无法知道那关着门的陪审团房间里到底发生了些什么。至少,这个判决象征性地表现了密西西比的多数民众在那个历史阶段的矛盾和局限。
法官考克斯判七名被认定有罪的被告中的三人监禁三年,两人监禁六年,还有两人十年。十年是侵犯民权罪所能判的最高刑期。
联邦司法部和黑人民权组织都把这个案子的结果看做历史性的重大胜利。终于通过密西西比州人民自己产生的陪审团,宣布这样的犯罪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对于美国的法律制度来说,这也是联邦法律越过地方上“多数的暴政”所形成的障碍,保护所有的美国公民的一个成功尝试。
我以前的信里曾多次和你谈到,在美国,法律制度的逐步完善才是真正巩固的历史进步,民众的人性反省和觉悟,才是这种进步的基础。这一次,是历史性的1964年《民权法》以后,联邦政府和南方残存的种族主义势力的又一次较量。这次较量的结果使六十年代黑人民权运动的历史性进步得以在制度上确定下来,同时又没有伤害美国据以立国的“多数统治”,“公民自治”和“地方分治”的民主和法治传统。
1964年《民权法》以后第二年,1965年,国会通过了新的,《选举法》,不仅重申所有公民具有一律平等的选举权,并且把任何阻碍、恫吓公民行使选举权的行为定为一项联邦司法范围内的重罪,联邦政府有权、有责任保障全国范围内选举权的实施,有权起诉侵犯选举权的罪行。1968年,国会又通过了进一步的1968年《民权法》,约翰逊总统再一次邀请马丁·路德·金出席了总统签署该法案的仪式。
进入七十年代以后,美国在种族平等方面所做出的制度建设的效果是十分明显的。南方的大多数民众也开始反省和觉醒。仅仅几年,情况已今非昔比。七十年代初,又是在南方,一个地方性的KKK组织听说,有一个地方的一件案子中,一个黑人杀死一个白人,但是陪审团以自卫误伤而判无罪开释,他们就鼓动自己的成员也去杀黑人。两个年轻的KKK就趁着夜色,拦下与上述案件毫不相干的一个十七岁的黑人青年,杀害了他。
这一次,这个案子只用了一天就破案了。也是在南方的法庭上,也是南方的陪审团,杀人者以谋杀罪起诉,被判有罪。主犯被判死刑。这是美国南方历史上第一个由于杀了黑人而坐上电椅的白人。
不仅如此,一个民权律师认为,那个KKK组织对被害的黑人负有民事责任。他动员死者的母亲对那个KKK组织提起民事诉讼。这一次,也是由南方的陪审团,判决KKK对黑人青年的死负有民事责任,判罚五千万美元。该组织的建筑物、动产、不动产,统统被没收拍卖以做赔偿。这个KKK组织因此宣布破产。
这个案子轰动一时,它所表达的信息是非常强烈、非常明确的:时代不同了,在美国的法律制度下,即使在南方,一样不分肤色,人人生而平等。
美国南方历史上,一个白人和黑人相处的全新时代就这样开始了。正像马丁·路德·金在 href='/article/6139.htm'>《我有一个梦想》的演说结尾满怀激情和赞叹地所说的:“终于自由啦!终于自由啦!感谢万能的上帝,我们终于自由啦!”
你一定也看到了,自由的、被解放的并不只是南方的黑人,在今天,那些完成了从猿到人的过渡,已经从愚昧、狭窄和野蛮中走向人性醒悟的南方白人,回首往事,一定也会承认,自己也因此获得解放,因此获得了真正的自由。
这封信就写到这儿吧。
祝好!
林达
现代意义上的种族问题
卢兄:你好!
你在回信中提出的一些问题,几乎是我在打开你的信封之前,就已经预料到的。
首先是,你极为惊讶地看到一个谋杀罪居然能够在美国的法庭,以“侵犯民权”这样可以说是相干、又可以说是完全不相干的罪名起诉定罪,而在这个法庭上,谋杀几乎就不存在了。觉得很难理解。
我只能说,我理解你的“难以理解”。因为这是一个非常特殊的案例,也是一个特殊的地区在过渡时期的案例。但是,它的存在,却是在“美国逻辑”之中,是从整个美国文化中一脉相承延续下来的。你已经知道,像这样走上联邦最高法院的,又是与黑人民权运动这样的重大历史事件相联系的关键案例,在美国就是一个公开的无穷无尽的研究和讨论对象。没有人能够对整个案子,从发案过程到审理过程,遮遮掩掩一些什么。人们通过学术文章、回忆录、法庭记录、专家分析,等等,对它进行层层解剖。至今为止,虽然美国人对于未能按谋杀定罪是感到遗憾的,但是,对于这个结果的评价还是基本正面的。
并不是像居住在这块国土以外的人们有可能猜测的那样,认为可能这是白人社会刻意制造的结果,只有他们感到满意。记得在上封信里,我已经告诉过你,对这一案件最为关注的黑人民权团体,同样把它视为一个胜利。这并不是说,这里的人们不懂得正义必须得到伸张,更不是他们不关心正义伸张。而是他们理解,历史的前进、制度的完善、人性的醒悟都是渐进的。对一个在人道原则上建立起来的公众契约,对它所包含的制度、游戏规则和运作方式的尊重,是共同推进一个人道社会的基本保障。
因此,来到美国以后,我们发现,无论在这个国家发生了什么样的事情,我们能够听到的,并不是大量居高临下的泛泛大评论。美国人并不热衷于把一个事件往重大的路线、纲领、大方向等等高处上引。我们听到最多的是,属于法律界、历史学界、新闻界等等的众多专家,一起来对这样一个事件和案件进行忧心忡忡的细致入微的分析和跟踪。以试图找出这样一个新的事件或是案件,给这个制度提了什么难题,揭示了这个制度的什么薄弱点或者疏漏。然后是完全专业地讨论如何修补的方案。大量像我们这样的普通民众,也就在这样不断的收看电视中,了解了一个事件的来龙去脉、法律上的历史依据、可能的发展方向,以及目前还不可能达到完美的原因。
于是,生活在这里的人们都理解,伸张正义是一个极为艰巨复杂的历史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人们只能得到一个阶段性的成果。然而,有一点是基本的,就是这个制度必须是建立在寻求公正的基础上的,即使它没能百分之百地公正,也是因为囿于历史的局限,而不是它的设计立意本身就非公正。在一个具体事件发生的时候,人们必须能够看到,这个制度是在孜孜不倦地追求当时的最大意义上的公正。还有,就是对待一个具体事件的处理,它的整个过程是向全体人民公开的,是在新闻监督之下的,很难有一手遮天的私藏猫腻。只有这样,人们才可能对一个尚不完美的制度仍然持有信心。假如人们发现,有一个足以超越制度的、凌驾在上的力量在暗中操纵的话,那么,这个社会的整个基础和信心就会在顷刻之间灰飞烟灭了。
美国人至今还不打算重起炉灶,就是他们对二百年来的这个制度仍然持有信心。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假如你今天生活在这里,你会时时听到对这个制度的赞美。恰恰相反,你在所有的文字中看到的,几乎都是批评、挑剔、责难,甚至是鸡蛋里挑骨头。因为所有的专家教授们,他们自认自己是一种叫做“知识分子”的特殊地位的人。这里的这种人,都有一个“毛病”,就是他们刻意和世俗拉开一定距离,不与广大工农群众相结合,也不以自己是劳工阶级的一分子而欢欣鼓舞。在这一点上颇有点修士的味道。而拉开这点距离,他们认为就是为了能够对这个社会看得更清楚,更有利于他们横挑鼻子竖挑眼。唱赞歌这样的好事他们总是认为那是夜莺的专利。这个社会也习惯了他们的毛病,习惯了这种尽是一团漆黑,没有大好形势的指责甚至预言。这只是一点题外话。
我对于你第一个问题的回答,也有部分是对你第二个问题的回答。就是佐治亚州的小镇陪审团在明显的开释了罪犯之后,为什么这里的人们在联邦地区法庭审理的时候,依然坚持由原地居民组成的陪审团审理。我记得在我们三年前讨论辛普森的刑事案审判的时候,已经大致地讨论过这个问题。谈到过,任何法制的形式,都有“人”的困扰。也许我们还可以做一些进一步的探讨。
一个地方发生了一个刑事案件,当地的人们聚在一起,给一个涉嫌者定罪,并且决定如何处置,这是最本原的法庭。任何其他形式,都是这种原始民主形式的“权力收归”或者“转移”。但是,在今天不可能案子一发生就让全体民众聚在一起判案的时候,相对来说,陪审团是最接近民主和公平的原意的。
以我们上封信谈到的故事来说,你一定会向我指出事实上已经发生的陪审团的不公平。可是,假如不是这样,如果最后的判定是由一个法官说了算,即使这个法官具有“包公”的个人素质,或者由一个政府机构一锤定音,大家就能高枕无忧了吗?美国人认为,那样的话,他们就更睡不着了。
很简单,法官也是人,如果由随机抽样找来的十二个人都可能达成一致意见强行制造一件冤案的话,那么一个人要这样做的可能性就更大了。所以,在美国,只有在被告自己放弃由陪审团裁定的权利的时候,才由法官裁定。至于由政府机构来定罪,美国人会告诉你,当年由于种族偏见,几乎把所有的犹太人都送进集中营甚至毒气炉的,都不是什么私人行为,都是由德国纳粹政府直接组织的。这个道理对我们也好懂,“文革”过后,拿到冤假错案平反书的人们,他们当年手里的判决书,也并不缺少公检法的大印。
至于说这个小镇上的陪审团有不公平判定之嫌,就应该转移判定权的话,放大一点,就像外部世界对某一个国家内部发生的司法审判不满,从此就要包办这个国家的司法权一样,这里面蕴涵的复杂性和危险性就更大了。
当然,这是以最简单的方式探讨一个艰深的问题。事实上,当然要复杂得多,以至于人们要建立庞大的司法制度,反复地平衡和制约各种权力。这也是美国人现在仍然天天在做的试图修补和完善的工作。
再者,一个制度的严肃性,也是契约文化的最基本特征。既然在契约里规定了分权,就要清楚分开。有权管的管,没权管的,只能坚决不管。例如,既然大家同意,在契约里规定了在当地甄选陪审团更为合理。那么,在这个契约没有被推翻的时候,只能继续实行这个契约。假如要考虑推翻,美国人先考虑的应该是如何重订契约,而不是无视契约,自行其是。联邦法庭上的“谋杀”二字也就是这样消失的。既然契约中规定谋杀案是州一级才有司法权,那么,不管州一级判得下来判不下来,联邦法庭都无权过问,不能随意越俎代庖,它只能审它的侵犯民权罪。在美国,这叫做“司法自治”。
这种契约文化的好处其实是一目了然的,就是在制度方面的每一点一滴的推进,都是可靠的,是一种扎扎实实的积累。不会整个社会陪着几个强权人物,翻来覆去地烙饼。所以,肯尼迪总统推进了1964年《民权法》,就会成为一个真实的社会进步。进了就是进了,不会像跳探戈一样,摇三摇又退一步。推动的时候是吃力的,因为要大家都理解不容易。一旦通过,就是人民的契约,理解不理解的,就都得执行了。
你的信中还说,假如这样,不是公正裁定的风险很大么?确实,说到底,最终这个国家不是在诉之于它的立国理念,就是诉之于属于人类的真正特质:人道主义和人性。他们试图做的所有努力,就是逐步完成一个从猿到人的过程。就是在我们刚刚讨论的这个案子里,在联邦法庭审判时,用的还是当地的陪审团。但是,我们已经可以看到他们的良知正在被逐步唤醒。
我在这一年里,断断续续给你写的信里,聊的这些有关美国奴隶制,以及后来的种族隔离的情况,有很大一部分是集中在美国的一个地区,也就是南方,尤其是美国的极端南方。美国的版图是在历史上逐步扩大的,你已经知道,建国时期美国只有十三个州,它的北方,在建国之后就自己逐步实行废奴,比较早就解决了这个问题。至于种族隔离,始终只存在于美国的南方。而在南方的黑人民权运动起来时,美国早已经是一个由五十个州组成的大联邦了。相对这个大版图,那几个种族隔离的堡垒,只是其中的一小块。只是在充分自治的原则下,美国很长时期对他们无可奈何。这也是马丁·路德·金的重要意义之一。因为他所领导的南方黑人民权运动,正是大多数美国人在期待和盼望的一个南方内部自己发生的变化。所以,马丁·路德·金能够迅速得到南方以外地区和联邦政府的大量支持,是非常自然的。
南方种族隔离问题的最后解决,使大家都松了一口气。此后的南方变化非常快。这种变化的一个重要原因,恰恰是我们上封信谈到的两个谋杀案,以及来自全国对于极端KKK分子暴力行为的揭露和指责,最终唤醒了大多数南方白人的最基本人性。KKK在美国从此一蹶不振,在民众中恶名昭著,就是一个证明。种族偏见是一个极为复杂的问题,并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解决的。但是,对于种族暴力和南方曾经存在的种族隔离政策的非人道,南方的白人民众基本有了一个新的共识。而《民权法》在学校的教育,更使得南方年轻一代比起自己的前辈,在这个问题上有了本质的进步。这几个南方州,或是早一些或是晚一些,终于开始真正步入美国大家庭。这样,美国最后的一个张力很大的、在立国理念上具有实质差异的国内矛盾,就这样和平解决了。
它的解决过程,就是大家对于人性的反省和讨论过程,因此,在这个基础上达成的共识,也就相对牢靠。这也是在制度上逐步推进的时候,隐藏在下面的人的认识基础的变化。这是美国南方种族隔离问题的解决,和南北战争的解决所不同的地方。对于这个年轻国家来说,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进步。每一个人都从中学到了一些东西,都或多或少地有所触动。
在这一年里,我们触动了那么多美国历史的伤口。这些伤口对于美国人来说,还远远没有愈合。他们却不得不一直去触动自己的伤口,持续痛苦中的反省。对于他们,这就是历史,就是历史的作用。美国人认为,他们的这些历史教训,不仅对于他们是引以为戒的,对全人类都是如此,所以时至今日,他们还不断在寻找,并且向世界公布新的历史资料和分析。在这个时候,历史的讨论是一个具有正面意义的过程。美国的电视有一个历史频道,他们自己的历史教训,在这里一遍遍不厌其烦地向公众重复和探讨,所有我们可能想到的,可以令美国人羞耻的,从他们建国之前直至今天的所有历史罪过,都在电视专题节目的公开讨论之列,无一遗漏。
有时候,我们看到历史的讨论,也会有一种负面的效应:就是在两种文化进行讨论的时候,一方在捍卫自己的时候,以撕开对方历史伤口的方式,证明自己今天类似的行为“有依据”。假如双方都是如此,就是双方都伸出手去,揪对方那根久远的历史尾巴,既然大家原来都是猿,谁也跑不了。可是,在这种非理性的讨论中,谁也不在意真正的历史教训,这里没有反省,只
?99lib?是在揭对方历史短处的过程中,掩盖了自己今天的短处。
所以,假如我们发现,在我们的历史观中,总是能够聪明地发现别人的种种恶行,同时又总是对应出自己的种种光荣事迹,而很少能在历史的镜子里,看到自己曾经和别人一样有过的那张清晰而丑陋的猿脸,甚至那条猿尾巴的时候,我们大概就可以怀疑自己的聪明是否过了头了。在这样的历史观下,很难有什么本质的进步,因为一切可能取得的历史教训都被我们排斥了。
我们再回到美国今天的种族问题。南方的历史遗留问题解决后,美国的种族问题就算是解决了吗?显然不是。你一定还记得,我以前的信中,曾经在介绍美国北方和其他地区的种族问题的时候,强调过,这是现代意义上的种族问题,和南方当年的问题是不可相提并论的。为什么呢?如果说,南方当年的种族问题是建立在黑白种族互相隔离互不来往从而互不了解缺乏人类的基本同情的基础上,那么,现代意义上的种族问题是不同种族混合生活却由于种族的差别而引起的问题。这一问题也许没有当年的种族问题那么尖锐、暴力、血腥,却远为复杂。
假如一个地区,对一些特定的同类,由于某种原因,例如肤色原因、种族原因、见解不同的原因,甚至血缘血统的原因,等等,就认同对这些同类施以不平等的待遇,甚至加以残酷迫害,这是一种人类进化过程中的蛮荒时代的问题。然而,在一个自由平等得到法律保障的地区,不同的人生活在一起,由于他们的种种差异所产生的矛盾、摩擦,甚至冲突,这是一个人类也许永远必须面对的现代社会的问题。
美国南方的这几个州,在结束它的这一段历史以后,迅速融入美国的现代生活。虽然和其他地区相比,它还是有许多自己的特色,也始终与北方有别,但是,它已经不是历史上那个非常触目的特殊地区了。然而,它也和其他地区一样,有了现代意义上的种族问题。由于美国北方的大部分地区没有实行过种族隔离,因此,这些问题在那些地区,已经存在了近二百年了。在不同的地区,不同的时代,以及不同的移民组合下,发生的问题和冲突,也不相同。
总的来说,就是背景文化完全不同的人,为了各自的生活目标,不期而遇。他们之间可能是什么都不同,甚至连语言都不通。他们可能是如此地难以相互了解。可是,这是一个自由的社会,自由地来、自由地去。没有什么计划。自然有处得好的时候,比如你要吃饭,我就开个饭馆,我要修车,你便开个车铺,互通有无。但是不可避免地也有你看不惯我,我也看不惯你的时候。更有利益冲突,甚至打起来的时候。
比如说,古巴和美国不对头,而卡斯特罗自己就是在美国生活过许多年,深知美国文化的禀性的。所以有一阵看到美国收留古巴难民。一怒之下就干脆默许人们偷渡,包括有意让一些刑事犯偷渡过来。由于古巴历史上的长期奴隶制,所以黑人也很多,送过来的褐色、黑色的都有。他们却又是拉丁裔,和美国黑人的文化完全不一样。除了刑事犯的犯罪率,还带来新的种族问题。
这整二百年,美国一直在种族问题上焦头烂额。不要以为只有少数民族有权说不满意,其实谁都有权说感到不满意。现代意义上的种族问题是怨声载道的,谁都有权抱怨。为什么以前的南方反而是平静的呢?因为他们隔离,因为互不来往,反而就没有现在所面临的这个问题。所以,当时的南方非常得意,至少他们的大多数人(白人)是满意的。而南方黑人在当时的处境下,也没有能力抱怨。这就是南方当时自豪的“南方秩序”,确实“秩序井然”。
美国的现代种族问题,一直是被人们指责的对象。美国自己是怎么看待这些指责的呢?说实话,他们很少考虑和关心这些指责,因为他们顾不过来。他们只顾得上应付解决各种新冒出来的问题。问题确实复杂得一塌糊涂。
例如,我们所提到的1964年《民权法》以及以后几年引出来的一系列的《民权法》。它们的正面意义你已经在我以前提到的信中看到了。可是,即使是这样看上去完全是历史进步的法案,也随之而来有一大堆新的问题跟在后头。
不可否认,《民权法》确实是扩大了联邦的权力。它引起大量争议。《民权法》不仅管到了公务人员,也在美国的历史上,第一次开始限制私人企业及其雇员的行为。例如,不仅公务人员不得种族歧视,私人企业的雇员也不得种族歧视。假如你开了一家商店,就不能说来了一个黑人,我看不惯这个黑人我就不卖给他。在美国这不是道德问题,这是违法行为。你一定觉得这是最简单的道理,没什么可争议的。
可是,实际上并不简单。且不说在美国,联邦政府干涉私人企业的经营是开天辟地第一遭,令许多人担心:政府打开了这个缺口,是否会得寸进尺?即使就限于种族歧视的范围就事论事,这样一个原则也很快就开始扩展。没有几年,就有了关于卖房和租房不得种族歧视的规定。在此以前,联邦政府是不干涉这种“纯粹的私人行为”的,很多社区规定任何人以后卖房的话,不可以卖给黑人或有色人种,至今在很多老的房契上你还可以看到印着这样规定的契约,因为一个社区的民众如果不愿意和黑人为邻,就可以不让黑人在这个社区买房。在有关房屋交易的《民权法》确立之前,这是合法的。
但是现在,这种“按肤色做买卖”的做法就是非法的,违反联邦《民权法》。于是,从此以后,一个人假如想卖掉自己住的房子,就不能说,来一个黑人,我不喜欢黑人住进这个社区我就不卖。这样做的房地产商是要被告的。我们刚到美国就从报上读到一个这样的新闻,被告的房地产商,被罚款五千美元。也许,你依然会说,这还是简单的道理,没什么可争议的。
然而,就是这么一个简单的法律,却和美国许多大城市的市中心区的衰落有着直接的关系。在种族融合的问题上,美国是世界的一个先行者,而纽约是美国的一个先行者。今天你假如去纽约,会看到一个叫人目瞪口呆的景象。在最豪华的住宅区仅仅相隔数个街区的地方,就是门窗被木板钉死,窗户给烧得漆黑的一幢幢“死楼”,连连绵绵一大片。这就是黑人进入,白人撤退的结果。只是纽约的这种情况在二十世纪初就渐渐开始了。六十年代以后,确实有许多原来安居乐业的地区突然被改变,许多人家的宁静生活被打破,许多居民甚至被迫迁离自己居住几十年,甚至几代的故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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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纽约市哈莱姆区有大片门窗被钉死的建筑,都是很好的房子
为什么呢?就是因为黑人,或是其他少数族裔的迁入。也许,你会说,这是那些原来的居民种族歧视的缘故。谁让他们不愿意和少数族裔做邻居。这是他们自己的问题。当然一些人有这样的问题,却不是全部原因。由于这种情况至今仍在各个地区发生。因此,我们甚至也有机会亲眼目睹这样的过程。
我们的一个朋友住在一个邻近大学的居住小区。原来,这里主要的居民是以白人为主的大学里的教职员工。逐渐地开始有越来越多的各种族裔、各种背景的人搬入。于是开始有了开着震耳欲聋音乐的汽车常从门前驶过,嘈杂的聚会,有些屋子前开始杂草丛生无人料理,小区变得不再美丽如画了。这个小区相当大,一开始的变化还不太触目。但是,逐渐开始令原来的居民感到不安。
在美国,邻居纠纷是极少的。一是因为居住空间基本不重合,二是因为不能随意进入他人的私产土地的范围,三是因为如果有过分的夜半喧哗之类的骚扰,一般不必自己打上门去,而是打电话报警。所以,这个小区发生的问题不是邻居纠纷,也不是肤色偏见,而是经济规律。
因为原来非常整洁、开满鲜花的宁静小区的整体形象有了疵点,房地产价就开始下跌。这样的现象一旦露头,就会有一个多米诺骨牌效应。尽管房屋的买卖和迁居在这里还算方便,但是毕竟是家庭的一件大事。人们并不愿意动辄搬家。但是只要地价保不住,搬的人达到一定数量,就会人心惶惶。就像股票抛售一样,一个恶性循环就这样开始了,越是地价低,买得起愿意搬进来的人就更为纷杂,甚至会有安全之虞。于是,小区前景就更为堪忧,原来的居民逃离的速度就越快。我们的朋友虽说还没有搬走,但已经开始认真地考虑找新的房子了。
一个在你看来几乎道理极为通顺、非常简单的《民权法》中与房屋交易有关的条款,就在美国改变了许许多多的居民区,也就影响了很多人的生活。而这些人中的绝大多数,都并不是种族主义者。为一个平等的,尊重弱势群体的自由,尊重每一个人的公民权的理想,为了一个更人道的社会,这些普普通通的人在支付代价。这只是他们支付的无数代价中的一个例子而已。当然,他们也有抱怨,但是《民权法》已经成为多数人的共识。也就是说,尽管有时人们抱怨受到的损失和伤害,可是,今天在美国,几乎没有人因此就提出要推翻这个《民权法》。这就是这个国家的一个进步。
这个法案,也像我前面所说的,改变了美国的大城市,甚至中小城市市中心的面貌。许多市中心的居民区与原来的模样相比,已经面目全非。少数族裔,主要是黑人,已经成为那里的主要居民。因而,美国许多大城市都曾经有过,或者
.99lib.正在由黑人担任市长,因为市长的选民大多都是黑人。
什么是“种族歧视”呢?在英语里就是“依据种族区别对待”,有时这不仅指行动,也包括在看法上的“依据种族区别对待”。也就是在你遇到一个人的时候,对他的某一个看法,不是依据他的个人行为,而是依据他的种族归属或者肤色。例如,我在国内的时候,听到过许多人这样说:美国人实际上是很种族歧视的。谁也没有意识到,这句话本身就是最典型的种族歧视。
不知你是否注意到,美国人对于禁止歧视的要求,实际上是非常高的。因为它的意思是不准区别对待。现在,你很少听到新一代的美国年轻人使用“黑人都如何如何”或“亚洲人如何如何”这样的句型,因为这种句型容易把某一种族典型化,有种族歧视之嫌。相比之下,我们倒是常常用这种句型,因为在我们自己的文化里,其实从来就没有这样高的要求。我们习惯于“区别对待”。我们还曾经习惯过这样的逻辑:假如城里的年轻人,跑到乡下去住的话,这就叫做“革命”的行为。假如一个乡下的年轻人,试图跑到城里来生活,这就是“盲流”了。没准还是“破坏革命”的行为。对这样的逻辑,我们从来没有想到这是落到了“歧视”的范畴里。
可是,一个概念上的禁止歧视的高要求,却偏偏又建立在这样一个“种族千差万别,文化天差地别,生活密切相连”的地方,怎样在事实上做到不“种族歧视”呢?美国人的思路你已经很熟悉了,那就是立法解决,也就是说,在制度上推进。《民权法》的意义就是把依据种族的区别对待,与侵犯一个人的公民权利相联系。涵盖所有政府机构和私人企业,不能有任何种族歧视的行为和语言侵犯。它的权威就如同美国所有的法律一样,是由法院的判例在那里支持的。假如房地产商只要发生看肤色交易的情况,就铁定会被惩罚,久而久之,抱侥幸心理而继续这样做的商人显然就会大大减少。
例如,最近发生的美国的大石油公司泰克萨柯,被它的黑人雇员联合告上法庭,告公司在升迁问题上不平等,有种族歧视。一开始公司一方矢口否认。但是,最后,一个高级管理人员向法庭交出他私自录下的录音,显示在这个公司的高级主管会议上,曾经讨论如何销毁黑人原告要求官司一方出示的文件。录音公布仅仅十一天,已经对这个官司抗拒了两年的石油公司立即宣布妥协。因为他们知道这个录音虽然不是什么“升迁不公平”的直接证据。但是,录音已经足以使他们在未来的官司中必输无疑。所以,他们主动要求庭外和解,赔出一亿九千六百万美元的罚款,以赔偿该公司一千四百名黑人雇员的损失。
这样一条界线在这里是非常清楚的,就是作为一个个人,你有种族偏见看法,是不犯法的,这是思想自由。你假如有泛泛而指的种族主义的言论,那也是不犯法的,因为这是言论自由。但是,假如你指着一个具体的人,特定地对他说种族侵犯的话,那是非法的。因为这是语言侵犯。假如你是一个政府机构或是一个私人企业,那么,你的语言、行为等等一切,凡是与种族问题相关的,都要谨而慎之,慎而又慎,因为这有可能违反《联邦民权法》。
这是一个法治国家。所以,《民权法》的通过和实施,在“种族歧视”的问题上,不可能不巨大地改变原来的现状。因为原来的道德问题,现在成了法律问题,原来一个不受法律管制以道德判断的行为,现在成了明确有法律惩治规定的违法行为,而且按照这里的规矩,违法必究。这样的一个状况,确实大大地约束了人的行为,尤其是具有种族侵犯性的语言和行为。社会面貌和人们的思维和习惯,也一起随之变化。
真正发生变化的是人的观念。后面几个《民权法》的通过,虽然也有大量争执,但是,相比1964年《民权法》所遇到的障碍,已经不可相提并论。如果你对于美国在种族问题上,有着民众基础的本质性进步仍然感到怀疑的话,那么,所谓的“平权法案”就是又一个例证。
“平权法案”在我几年前写信向你介绍“权利法案”的时候,就已经提到过的。所谓的“平权法案”,不是一个单独的法案,它的一部分是来自于1964年《联邦民权法》以后的一系列法案里,性质相同的一系列条款。此后,它又得到最高法院一系列判例的补充,因此,“平权法案”也包括一些被引为法律依据的判例。
严格地说,“平权法案”只是在美华人对这些法律内容的一种叫法。这个译文也有问题。我见过有学者翻成“肯定性行动”的,但是,多年下来,“平权法案”在这里的华人社会已成为一个固定叫法,我就先将错就错这么称呼下去吧。
你已经知道,美国联邦法案的通过都要经过美国联邦政府的立法分支,也就是国会的参众两院。这些议员们各个都是自己地区的百姓直接选上来的,没有一个人的议员身份不是经过过五关斩六将,拼命竞选才得到的。他们的唯一依据就是民意。所以美国国会有可能通过一些事后想想颇为不寻常的法案,正是因为民众在那个时候,就是这个认识。它不会通过一个没有民意基础的法案。正因为如此,“平权法案”对于美国人才是如此地具有不同寻常的含义。
这不是一个对今后美国社会的法律规范,它是对过去美国社会中弱势群体所受到伤害的矫枉过正式的补偿。也就是说,它不是要宣布从此以后大家都不得歧视,公平竞争,而是这个社会的强势群体自己同意,必须在将来切割出自己的一块利益,交给弱势群体。不仅是对他们的补偿,也是在激烈自由竞争的起跑线上,允许弱势群体在比赛开始之前,先跑上一段。
假如这里的强势群体不诚心诚意地愿意这样做的话,“平权法案”有足够的理由不被通过。第一,这个法案是“不平等”的。第二,它大幅度地干涉了一个自由经济国家的主体,即它的私人企业的一部分自由。这种干涉,与《民权法》的其他条款又不一样,因为那些条款是建立在平等原则基础上的干涉,就是你必须平等地对待你的每一个顾客和雇员。而“平权法案”是建立在不平等原则的基础上的干涉。它要求优先照顾弱势团体。
它几乎有一千条理由不被通过。既然这是一个以私营经济为主体的国家,企业家就有极大的发言权,用我们所习惯的话来说,就是这是一个资本主义社会,当道的资本家如何能够同意这样一种对他们的干涉。这当然是一条重要的理由。更为广泛的理由,是这条法案有可能影响到这个社会的强势群体的每一个家庭、每一个人的最基本利益。
因为,对于这里的普通民众来说,人生最基本的经历,影响一生幸福最重要的因素,就是两件大事,就学和就业。而“平权法案”涵盖了这一切。它规定公立大学在招生的时候,必须招收规定比例的少数族裔,由于高中以前是全民免费义务教育,所以这个规定从高等教育开始。它也规定,每个政府机构和一定规模的私营企业,必须雇佣一定比例的少数族裔。也就是说,任何一个白人的孩子,都可能在考试分数在高于一个黑人孩子的时候,遭到拒绝。而那个考分相对较低的黑人孩子,反倒可能被录取。
就业的情况也是一样。美国是一个始终有失业率的国家。不论是哪一个层次的工作,都存在激烈的竞争。在“平权法案”之下,不仅能力相同时可能是黑人优先,就是白人能力高于黑人,依然可能是黑人取得工作而白人败下阵来。“平权法案”还包括了政府机构发包的工程和采购。例如在一些公共设施工程的招标中,少数族裔承包商会得到优先照顾。
在美国疲于应付的大量种族矛盾中,少数族裔几乎始终是不满意的,也很少有人看到美国社会所做出的这种努力,因为,旧的问题尚未完全解决,新的种族问题还在层出不穷。
最近,终于有一个叫做凯斯·李奇堡的美国黑人记者,写了一本名为“走出美国”的书。谈了他的很不寻常的感想。
凯斯·李奇堡是《华盛顿邮报》的非洲分部主任。他走遍了非洲,亲历了非洲的同肤色但是不同种族的黑人之间的种族歧视和种族灭绝性的杀戮。例如胡图族对于图西族的屠杀,仅在三个月不到的时间里,就杀了一百万。比在三年半里屠杀了一百万人的红色高棉统治下的
柬埔寨,远为恐怖。他也因此发现美国今天的黑人民权组织的一些领袖的局限。他们似乎也是只认肤色。因为这些美国黑人领袖在访问非洲的时候,和当地的黑人独裁者握手言欢,共同指责当时的南非白人统治。可是,根据他的实地考察,就人权状况而言,大多数黑人统治的非洲国家,状况要比当时白人统治的南非糟糕得多。当他再回到美国,看到美国黑人关注点,是在争取更多的优先上大学的名额,只觉得恍如隔世。经过一个“走出美国”之后的对照,他才对美国在种族问题上的推进,有了深切的理解。
美国的少数族裔,也是一个远比其他国家复杂的问题。一方面,它的少数族裔的比例特别高。从每一个大分类计,如:黑人、拉丁裔、亚裔等,每一个少数族裔的比例看上去并不高,可是,假如把几个大分类少数族裔加在一起的话,比例就相当可观。在前三年的统计中,这三大类少数族裔的总和,在人口比例中达到近四分之一。这可是一个相当大的“少数”。
美国还有它特殊的移民问题。移民问题经常和少数族裔问题搅在一起的原因,是移民进入美国的有色人种的比例大大高于白人。你千万不要看到一个黑人就以为他是当年的奴隶后代,我有几个黑人朋友,都是在深谈了以后,才知道他们来的时间和我差不多,只是来自当年的非洲英属殖民地,在语言上占了不少便宜。这么一来,就是在照顾少数族裔的“平权法案”里,也涵盖了每年以百万计的来自外国的新移民。而世世代代在这里已经生活很久,以他们的税金积累了公共财富的一部分“主体美国人”,却要在就学、就业这样重大的问题上,承受一个不平等的待遇。
就像我在前面所提到的。问题不在于应不应该有这样的法案,问题在于只要这个社会的大多数人对人道主义、对自己的心灵是否变得美好是不在乎的,那么,他们有一千条理由不这样做。在这个国家,他们习惯了自己做主。如果他们拒绝去做,谁也没有办法。但是,这个称之为“平权法案”的,一系列对弱势族裔的赔偿性优待条款,就这样逐渐被一个白人为主体的国家通过了。至今已经实行了三十年。许许多多像我们一样的新移民,都因此受惠。在“平权法案”后来通过的一些条款里,优先照顾的对象还包含了残疾人、妇女、病患者等等一系列社会弱势群体。使得“平权法案”有了更高一层次的意义。
我想,“平权法案”的确立,在美国几乎是必然的。假如你还记得的话,在美国建国时期,它的思想主流,已经在寻求自己的自由平等地位的时候,在为黑人奴隶这样一个当时毫无还手能力的弱势团体寻求公道。已经由奴隶主以及在当时有合法蓄奴权的白人社会,自行提出废奴,并且在相当广泛的地区,放弃自身利益完成这样一个从非人道到人道的转变,“平权法案”只是这种精神二百年来逐渐在民众中的扩散和传播的一个结果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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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皇后区的中国城
可是,我仍然要重申,基于美国的特殊状态,它今天依然存在着极为复杂的种族问题。你想,仅仅在纽约市的皇后区中,总人口为八万八千多的艾姆赫斯特小区,在过去五年,就迁入了一万三千名来自一百二十三个国家的新移民。这是任何一个没有同样情况的国家,都难以想象的“美国常态”。而“种族歧视”也是任何种族的人在美国生活中最可能发出的抱怨之一。所以,美国社会迄今以来能够做的,>就是以最大的努力,以立法的形式,保护每一个人的公民权不受侵犯,给弱势团体以帮助。
尽管在可以看到的相当长的时期里,它确实还没有能力解决如此缤纷杂陈、千奇百怪的人种与文化,由于事实差异而带来的种族问题。但是,相比在美国历史上曾经出现过的一些具有对少数族裔歧视的法案,不仅对于美国本身,一个个进步的脚印十分清晰,而且对于少数族裔来说,今天所受到的帮助和支撑也是实质性的。只能说,种族问题在美国是层出不穷的,种族歧视的抱怨是不绝于耳的,但发生的种族问题进入侵犯民权的范围,法律的干预也是行之有效的。
在美国,一方面,在观念的逐步进步过程中,自然还有不少人,是没有接受多元文化的概念,是歧视异族的。这种情况就是我们自己也会碰到。另一方面,少数族裔也是敏感的,很难摆脱“种族歧视”情结,因为他们是弱者。有时候,就是单纯的“歧视”的问题也不单纯。
我记得我们自己在刚来这里不久的时候,就遇上了这么一件事。我们当时想“看看美国”,就开始自己开车“横跨”,在东西海岸之间依两条不同路线,打了个来回。就在游到大峡谷的时候,已是日落时分。于是,就在旅游区内找店住下。第二天一早,我们就在这个旅馆的餐厅吃早饭。当我拿着信用卡去付账,并且提到小费的时候,账台上的服务员告诉我,小费已经由他们事先开在账单上了。我这时才发现,账单上有百分之十五的“服务费”。
当时,我们在美国的时间还不久,好像觉得什么地方有点不对,可还是稀里糊涂地就接下收据离开了。出门之前我还扫了一眼别人的餐桌,看到一对白人夫妇的桌子上,明明白白放着一些显然是小费的现金。直到离开大峡谷已经很远,在单调的长途行车路上,这件事情才渐渐又冒了出来。我突然意识到,不对!这家伙是怕我不付小费,给预扣了!
在美国,上餐厅一般都给百分之十五小费,也有给得高一些的。可是,原则上来说,小费是自愿的,给多少更是根据服务的质量来的。因此,预扣小费在美国是非常不礼貌的做法。想到别人并没有被预扣,“区别对待”就是“歧视”的新学概念顿时涌上心头。显然这不仅是歧视,而且还是“种族歧视”。这使我们相当不舒服。回家以后,我把这件事告诉我们的好朋友迈克。他听了以后十分生气。说这确实是对你们很大的冒犯。事情就这样过去了。
隔了一段时间,有一次,去一家中餐馆吃饭。在结账时,看到一个拉丁裔的顾客正在质问账台,为什么在他的账单上预扣小费。我们看着这个愤怒的拉丁裔顾客,想想自己的遭遇,觉得这真是一个“循环歧视”,令人啼笑皆非。
可是,再静心想想,两个餐厅的“歧视”性做法,都不是出于“知道你肯定会付小费,而存心做出一个歧视的姿态侮辱你”。而是他就是担心:不预扣的话就根本拿不到小费。在这里,小费是餐厅服务员的主要收入,他不愿意损失这笔钱。那么,他为什么“种族歧视”,以“种族”为依据这样做呢?事实他是依据经验来的。
大峡谷是接近西海岸的著名旅游区,来访的国外游客很多。大量来自亚洲的旅客在自己国内根本没有付小费的规矩,如果没有人关照,当然就想不到要付。这样不付小费的亚洲旅客一多,“区别对待”,也就是“歧视”自然就出来了。
那个中餐馆的情况也是这样。在那个大城市,大量拉丁裔的非法移民,生活处于很不稳定的状态,他们之中有一些人,吃完一看账单嫌贵,就免了小费了。只要遇上几个都是拉丁裔的,“区别对待”自然就出来了。
虽说,站在哪一面,都是有一定的道理。餐厅也许有它形成自己看法的道理,可是,事实上的“种族偏见”因此形成,而且很难再改变。此后导致的“种族歧视”、“区别对待”的行为,又事实上伤害了一个无辜的少数族裔顾客的感情。受人“歧视”的滋味是很不好的。几次这样的经历之后,又形成了这个少数族裔对外界的“种族偏见”。例如,这名拉丁裔顾客假如在中餐馆屡屡被预收小费之后,就会有“中国人有种族歧视”的结论。因为他不能理解中餐馆的理由,作为这名顾客本人,也许他和我们一样,从来都不在小费上赖账,他只觉得是“无缘无故”地受到了不公平的待遇。
刨去“真实的歧视”,少数族裔所感受到的“歧视”也可能会多于事实发生的“歧视”。因为少数族裔既然是少数,当然相对处于弱势,而弱者的心态往往是敏感的、脆弱的。
例如一个升迁问题,其实原因非常复杂。有纯粹由于上司是种族主义者的,有移民雇员本身在语言和其他方面,还不像其技术性业务那么杰出的,也有白人上司与某一个移民雇员就是性格上合不来、格格不入的。就像同种族的上司和雇员之间,也会由于万千种原因,影响上司对于雇员的升迁考虑。在不同族裔之间,只是又增加了一个种族因素而已。但是,在美国,只要上司和雇员不属于同一个族裔,而雇员又对升迁不满的话,雇员几乎立即就会把原因落实到“种族歧视”上。
由于现代种族问题的起因是差异,因此,确实难以避免问题不断发生。因为差异事实存在。这样,“不歧视”就是要求大家“同等对待”一个“不同的”(有差异的)对象。难度可想而知。
更何况,在现代意义的种族问题中的少数族裔,面貌实际上早已不是被压迫的“小媳妇”的形象。即使人数只占美国总人口百分之三点一的亚裔,在自己的报纸上经常讨论的一个重大主题之一,也是研究要如何“打入”美国主流社会。这是极为正常的。因为,尽管在自己的文化里,看到“老外”,只有“外宾”的联想。即使一些在中国生活了将近一辈子,几乎把自己的整个生命都献给中国人的事业的外国人,在我们的眼睛里,依然难脱“宾客”的外衣,难以当做“自家人”。但是,今天我们来到美国,当家做主的文化几乎是在一夜之间就接受下来。而且,考虑的不是融入这个平常社会,而是理所当然地就要“打入”其主流。不仅要“打入”主流社会,还要“打入”政治决策,“打入”白宫。甚至有的同胞在试图“打入”的时候用了一些非法手段,大家都比较容易抱以谅解的态度。好像既然尔等势单力薄,不“略施小计”,又何以“打得进去”。
移民对本土美国居民,或者说,有色人种对白人的恶性刑事案件,几乎可以说天天都有。美国人最喜爱的黑人大明星考斯比的独子,就被一个来美国不久的乌克兰移民抢劫杀害。因此震动全美。我告诉过你,亚裔犯罪集团也已经升格为联邦调查局的第二大打击对象,也是罪行累累,可是今天美国社会的基本民众,已经完全习惯把罪犯和他所属的族裔彻底分开。这固然和美国文化中的强调个人,也强调每个人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有关。同时,这和二百年来美国民众在种族问题认识上的实质进步,也是密不可分的。
这种进步也从这样一个侧面反映出来。成千上万的美国儿童是从动画片中接受最初的教育的。迪斯尼公司每年推出的一个动画巨片,更是具有难以估量的影响。从我们来到美国以后,看到的几乎全部是热情赞扬世界上各种文化的动画大片。《狮子王》那充满原始生命力的、色彩浓烈的非洲文化,不仅在动画里大放异彩,而且在此后改编的、获得六项东尼奖的音乐剧中,被推到极致。不仅《风中奇缘》中的印第安女孩披着一头黑色的长发成为孩子们喜爱的主角,就连古老的中国传说中刚柔兼备的花木兰,也成了美国孩子最心爱的动画人物之一。新一代的美国人就在这样的基本教育下,习惯了一个多元文化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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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狮子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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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木兰》
从娱乐业的影响来说,与此相对应的,就是美国南方历史上的大量种族迫害的真实案例被拍成电影。从这些电影里,今天南方的孩子可以真切地了解,在他们生活的土地上,曾经发生过一些什么。这些电影的主题都是呼唤人性。在这些电影的结尾,都有一些字幕,介绍电影故事后面的历史事实。提醒人们这一切并非虚构。
这是一个历史非常短的年轻国家。这也是一个具有反省功能的国家。这里的历史不是过眼烟云。这也是这个国家最根本的活力来源之一,因为毕竟反省是进步的前提。
要聊的话实在太多,得留到下一封信再写了。
祝好!
林达
大同世界之梦
卢兄:你好!
今天,我想我可以把种族问题这个话题讲完了。
三十年以后,调整或是撤销“平权法案”的某些条款的呼声日益高涨。这并不是说,美国在倒退到三十年前。相反,是三十年下来,今天的黑人也好,其他少数族裔也好,他们都比三十年前强壮得多了。这种强壮,不是指的一个黑人,或一个少数族裔居民,在社会上奋斗三十年之后,变得地位更稳固了。而是整个弱势团体在这个社会上变得强壮了。即使你是一个新移民,今天才踏上这块土地,由于这个国家多年来在制度上的推进,使你在进入这个国家的第一天起,你的权利就是清楚的。你就是在《民权法》的保护之下的。
正是弱势团体的这种逐步强壮,导致了对“平权法案”继续存在的质疑。你已经知道,“平权法案”是建立在“不平等”的,“赔偿”或“补偿”的基础上的。因此,不论是多数还是少数族裔,没有人认为这个“平权法案”是一个永久性措施。因为,“赔偿”总是有限的,“不平等”也不可能是永久的。
“平权法案”是美国社会的主流精神倾向。人们已经在三十年里广泛地接受了它。这的确不容易。因为这牵涉到每一个具体的个人。当一个个人与“平权法案”发生冲突的时候,确实很难完全心平气和。道理很简单,假如你的小田田,好不容易考上一个好大学
,却“合法”地被一个分数不及她的非洲移民“顶”出来,你会怎么反应?更何况,“赔偿”的概念是相对于整个社会来说的。作为一个个人,一个申请大学的孩子,他并没有亏欠过什么。所以,我每当想到这三十年中,牵涉进去的无数“多数族裔”的个人,总是觉得很难想象。若不是有一种整体的良知和理性精神的存在,若不是有对于公众契约的习惯尊重,不是早就推翻了,还用等到今天?别忘了,他们可是“多数”。
“平权法案”终将寿终正寝,是一个共识。没有人对此质疑。人们的分歧是,什么时候废除,先废除哪一些条款。首先提上议案的是加州大学,并且在1995年正式停止实施在招生中优惠少数族裔和妇女。这次措施的讨论过程就极为激烈,一经提起,争论至今。
以克林顿为首的美国联邦政府的行政分支,是坚决不主张现在就开始考虑废除“平权法案”的。克林顿总统提到,在“平权法案”实施之后,在高等教育中,最为明显的效果就是法学院招收了大量黑人学生。而且,据统计,在入学的时候,尽管这些被优待进来的黑人学生,成绩显著低于其他学生,但是,在毕业的时候,他们与其他学生的成绩相差并不很大。这个措施确实有效地培养了一大批黑人法官和黑人律师,他们的出现,使得黑人社群可以得到的法律帮助大大增强。
这一点,你也一定在辛普森案中有所感觉。当时的检察官和被告律师,都有黑人,而且都表现极为出色。克林顿总统当时警告,假如过早地撤销“平权法案”的话,将会使黑人在未来的法律事务上获得的帮助大打折扣,影响这个社会群体所能得到的社会公平。在加州大学中止实行招生中对少数族裔的照顾之后,法学院的黑人学生确实锐减。但是,争执却并不因此而画上句号。
我们注意到一个非常耐人寻味的现象,就是辩论的双方往往都有黑人或少数族裔。在黑人中间,当然有大量的人是支持把“平权法案”继续下去的。在名人中,有前美国参谋长联席会议主席,也就是美国军队的实际最高指挥者鲍威尔将军。他说,假如没有“平权法案”,像他这样一个牙买加移民的孩子,是根本不可能站上美国军队的顶端的。
但是,也有大量的黑人专家和黑人团体,是反对继续“平权法案”的。他们认为,“平权法案”已经实行了三十年。它在这一时期中所起的作用无疑是正面的。可是,三十年过去,几乎是一代人过去了。在这段漫长的岁月里,它的历史使命已经完成。假如在接受了这么长时期
的优待之后,黑人还是要靠优待来进大学的话,这说明有什么其他的问题存在。他们认为,长期的优待也会导致一个民族的青年过于依赖这种状态,反而销蚀了他们的发奋精神。
加州大学的决定,又引起了一系列的司法挑战,也走向最高法院。但是,在该校停止在招生中优待少数族裔之后,招生结果却也反映了美国少数民族状况的复杂性。因为这个学校因此首次出现了亚裔学生超过白人学生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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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的冲突》作者、哈佛大学教授亨廷顿
在全国各地,也有投票表决对“平权法案”的态度的。投票结果有些地方是继续支持的,有些地方却是同意暂停实施部分条款。争论更是方兴未艾。态度最坚决地呼吁全国人民继续支持“平权法案”的,大概就是克林顿总统了。
对于“平权法案”是否停止实施,这样一个问题的引出,还有一些人有这样的看法:他们认为这里有一股极端保守的势力在作祟。例如,哈佛大学教授亨廷顿由于一篇《文明的冲突》,因而在中国如今也变得赫赫有名起来。我对他的“冲突论”没有研究,但是,他的文章列举到的一些美国国内的事实,却是我们今天理解美国种族问题复杂性的钥匙之一。
亨廷顿提到,据美国国情局的估计,到2050年,也就是半个世纪以后,美国人口的族裔比例为:百分之二十三的拉丁裔,百分之十六的黑人,百分之十的亚裔。白人将低于半数而进入少数民族的行列。亨廷顿担心,在这种情况下,假如,新移民并不是融入至今为止还是主流的美国文化(这个美国文化是指源于欧洲传统的主体部分),假如一味强调的是多元,是各族裔自己的文化,那么,结果似乎很明显,就是随着人口的“非欧化”,它的文化是否也就会随之而“非美国化”。换句大白话,美国是因为源于欧洲的主流文化形成了它的强烈特色,才叫美国。假如它的主流文化被各种少数族裔的文化一口一口地啃小啃弱了,各种文化势均力敌,原来的主流文化的特色被大大削弱,无所谓主流,那么,美国也就不成其为美国了。
这样的担忧,很容易被少数族裔指责为“反多元文化”,“反移民”等等。然而,我觉得,一个新的概念(如多元文化)的产生,哪怕相比原来的流行观点,有非常明显的进步意义,它也会在改变这个世界的同时,带来许多新的问题。既然如此,对于这些问题的发掘和讨论,就总是有益的。就像在第一个蒸汽机开始轰响,当第一个电灯泡给点亮的时候,假如就有人对工业文明可能给人类带来的负面影响,如环境问题等等,提出一系列警告,并且这些忠告被人们所注意、所重视的话,那么,从今天来看,当时的警告无论怎样过分,都是不为过的。不必把它当做反文明的“逆流”来围剿。而实际情况反而常常是无人警告和警告来得太迟,或者说一个不合潮流的警告被只顾推波助澜的人们给围剿掉了。例如马寅初这样的不识时务者。
实际上,亨廷顿所提出的忧虑,是像美国这样一个多元社会必然要遭遇的问题。甚至在民间这也是一个极为普遍的使人感到困惑的问题。有关究竟应该“种族分离”还是应该“种族融合”的疑问,假如撇去某一种族的优越感和对异族的种族低劣论之类的不平等成分,从对特定文化的保存和发展等视角去看,这也并不是一个已经被彻底解决的历史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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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特兰大石头山成为现代kkk的聚会处
我们认识一个黑人画家布兰特·琼斯。他的画风带有现代画的意味,肯定不是某一个黑人谱系的传统继承。可是,他的作品又有着明显的黑人艺术的味道,而且水平很高。那天,我们一起坐在佐治亚州的石头山山脚下的一个小镇里。亚特兰大的石头山是一块少有的巨石,因此也是著名的风景旅游点。你也许还记得,我曾经告诉过你,二十世纪初美国KKK的再度兴起,就是在这座石头山。因此,直至前几年,已经不成气候的新一代KKK,还要每年在山顶上举行一次集会,参与的人虽不多,可是来自全美国。今天这个坐落在石头山下,叫做石山村的小镇,却是一个虽然保守,但各族裔相处相当融洽的地方。
小镇的镇长是一个黑人。由于石头山的缘故,小镇也在发展旅游事业上大做文章。干干净净的小街上,小巧精致的旅游商店鳞次栉比,十分兴旺。这些商店的主人有黑人也有白人,看来都经营得不错。由于这是一个较为保守的南方小镇,所以黑人们都穿得相当整洁,一点没有“嬉皮相”。我们经过小镇的一个公共建筑,是一座中型的传统南方私宅,建筑很漂亮。那天正巧有一对亚裔和白人的新婚夫妇,在里面举行婚礼。当然,也就有很多的白人和亚裔亲友出席,特别吸引我们注意的,是前来贺喜的朋友中,有相当多的黑人。喜气洋洋的气氛中,这样一幅不同族裔和睦相处的图画,确实令我们很感动。尤其当我们联想到石头山与KKK的关系,更感到这样一幅南方图景的来之不易。
所以,当我们和布兰特一起,在一个非常炎热的下午,坐在可以看到石头山的一棵大树下的时候,我们以为,他作为一个从小在亚拉巴马州长大的黑人,一定也对这个小镇的黑人看上去愉快轻松的生活感到满意。可是,令我们十分意外,他非常激烈地抨击这里黑人的状态。为什么呢?
他说,你看这里的黑人,他们整个地在向白人的文化靠拢。他们的服装、他们的行为举止、他们的思想方式,等等。他们的内心正在“变成白人”。在这个过程中,他们自己就消失了。他们肤色仍然是黑色的,可是他们已经丢失了他们的黑人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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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kk以石头山为背景的宣传广告
然后,这个来自马丁·路德·金当年领导黑人民权运动的起点——亚拉巴马州的黑人艺术家告诉我们,他尊重马丁·路德·金和他为黑人所做的贡献,可是,作为个人来说,却并不喜欢他。他觉得自己更喜欢马康姆·X,尽管他曾经有过许多鼓吹暴力的语言。马康姆·X你已经相当熟悉了,就是在民权运动时期,被同是黑人组织“伊斯兰国”的成员暗杀的那个著名的黑人领袖。这个组织至今还是美国最大的黑人组织之一。同时,布兰特也喜欢法拉肯,他是“伊斯兰国”今天的领袖,已经几十年当下来了。我在几年前向你介绍过他组织的“百万黑人大游行”。法拉肯的言论也常常是偏激的。
当他回答我所问的“为什么你喜欢‘伊斯兰国’这个组织”的时候,他用了一个字眼“战斗性”。一开始,我以为他没准是一个激进分子,甚至有用暴力解决问题的倾向。可是,再深入聊下去,我发现并不如此。他所指的“战斗性”,只是“有自己的强烈特色”的意思。而这个特色主要指的是族裔文化的特色。
伊斯兰教并不是美国黑人文化中原来就有的。尽管美国的黑人组织“伊斯兰国”宣称他们信伊斯兰教,但是,他们实际上与外面真正作为宗教意义上的伊斯兰,还是有相当大的差别,就连这里的一般黑人也不认为他们是一个宗教组织,只当他们是一个黑人的民众团体。但是,他们无疑是有“特色”的。即使在感觉上,他们都和这里的白人文化有显著距离。就单凭“美国黑人加上伊斯兰”这一条,就够“特色”的了。
不管怎么说,我的黑人朋友对于一个各族裔融合生活、和睦相处的小镇,居然有那么强烈的负面评价,确实使我们感到很吃惊。也就是说,随着黑人地位的提高,他们中的一部分人,已经不再满足仅仅是生活上的平等,他们在精神、文化各方面,都有了相当高的要求。我们这个黑人朋友,可是来自三十年前黑人民权运动时,最极端的白人种族主义堡垒地区,而且是来自一个小镇。从他身上,我们确实看到了三十年来美国南方的巨大变化。
他所提到的保持族裔文化特色的问题,应该说不是什么太新的问题。问题是在一个美国这样“丰富多彩”的国家,如何做到这一点。结果,“分离”二字很早就作为一个解决方案被提出来。其实,美国黑人组织“伊斯兰国”的这个“国”,就是建立在他们对于“种族分离”的诉求上的。迄今为止,“伊斯兰国”的领袖法拉肯的最著名政治诉求,还是要求美国联邦政府代表北美四百年来(包括前三百年美国尚未建立前的英属殖民地)的奴隶主,划出一块土地,以土地赔偿使黑人能够建立自己分离于白人的国土,同时在此后的至少二十五年内分期赔款,供养这个新的黑人国家,直至他们能够经济自足为止。
黑人组织“伊斯兰国”是发源在美国北方的。自从美国建国后,北方逐步逐步自行废奴,黑人虽然有贫困的问题,但是他们是自由的,从未经历过被迫的种族隔离。因此,他们中的一部分人,很早就产生了源于自身要求的“隔离”主张。“伊斯兰国”的状况也典型地反映了美国北方的黑人社团与南方的差别。他们早就有条件积累了自己的经济实力。在1975年,这个组织已经拥有了每年三百万美元利润 7684." >的报纸,一百七十万美元销售额的超级市场,在芝加哥地区有超过四十处出租的房地产,还控制了某银行的相当一部分利润。
由于我一直在向你解剖美国极端南方种族隔离这只特别的麻雀,所以,就暂时放下了有关北方“种族隔离”主张的介绍,免得搅了浑水。实际上,正由于北方有长期的种族融合的生活经历,所以,更早地有了多种族混合相处所产生的问题,也更早面对到底是哪一种文化被其他文化“勾走了魂”或“化了去”的问题。“隔离”也就从来是一个重要话题。在北方,有白人的种族隔离主张者,也有黑人的种族隔离主张者。有时还相当的激烈。这里面极为复杂,有持种族优越论的隔离主张,黑人、白人都有;也有仅仅是出于对本民族文化保存的忧虑的;也有号称是“民族文化保存”,实质却是掩盖了种族优越论的内核的。
记得几年前,我和好朋友劳拉经常讨论各种问题。在她搬离的时候,她因为知道我正在对马康姆·X这个黑人领袖发生兴趣,就把一本有关他的纪念画册送给我,作为我们分别的礼物。这是一本编辑非常考究的历史照片集。在我翻阅的时候,一张照片让我几乎不相信自己的眼睛。这是一批身佩醒目的纳粹符号的美国白人新纳粹党的成员,在参加黑人“伊斯兰国”的大会!
美国有纳粹党是不稀奇的。这里既然思想、言论、结社都自由,只要不真的去犯法侵犯他人,什么党都可以存在。可是我想,真见了鬼,这是什么东西把这两个肤色中最水火不相容的最激进的组织扯到一起的呢?居然是“种族隔离”。他们都主张分离地生活,不要混在一起,不要融合。他们聚在一起,居然是在“共商如何达到种族分离”的大计。当南方的马丁·路德·金正在领导一场如火如荼的反种族隔离的黑人民权运动的时候,早已在一百多年前就实现种族融合的北方,另一种“种族分离”却正在黑白双方成为思潮之一,在自由地展开讨论。
这种状况实际上持续至今。在几年前,位于华盛顿的著名浩劫博物馆开幕的那天,在馆外举行了隆重的开幕仪式。你知道,这个博物馆是犹太人集资兴建的,旨在纪念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在种族灭绝里被屠杀的犹太人,也同时使这个世界对人类自身发生的野蛮兽性有所警觉。在那一天的开幕式的会场旁,其实还有一个抗议区,因为有三个民众团体申请抗议行动,他们如期而至。这是些什么人呢?你一定没有想到,一群是KKK的白人种族分离主义的宣扬者,一群是黑人的种族分离主义的宣扬者,最后是一个青年犹太人的组织,他们的出现,只是为了对前两个团体的抗议,表示抗议。
种族分离的观念是非常容易和种族优越的情绪缠绵在一起的。一般来说,只要是白人提分离,无论怎么辩解自己是出于“文化特点保存”,也很难洗清自己,百口莫辩,因为奴隶制和南方种族隔离的历史对整个美国的刺激太大了。那么,你也许要问,黑人难道也有在种族优越论的情绪下要求的隔离吗?确实如此。记得有一个电视台办过一个节目,是由民众来讨论黑白通婚的问题。先由一对对的黑白配偶谈他们所受到的亲属阻力,然后由这些亲属出来谈他们反对的原因。那一天,出来反对的都是黑人。他们的理由都带有黑人种族优越的情绪。例如说,黑人的人种是格外强壮的,黑白通婚将会毁了黑人这个人种,等等。听下来几乎没有一个原因是涉及婚姻的、个人的,都是基于一个种族原因。我当时想,若是个白人在我面前说这番话,我肯定认为他就是KKK了。
美国现在依然有KKK,但是已经和历史上的KKK有了区别。一是数量少,比较分散。这种分散不仅是指人员的分散,还指的是在观点上的分散。他们不是一个统一的组织。大多是一些分散的小组织,名称宗旨各异。他们有明确以自己的种族优越为旗号的,例如最出名的那个叫丢克的,就是受过教育、西装革履,一改当年人们对于KKK是“南方乡巴佬”的印象。一本正经地宣称他对黑人的歧视,是有人种方面的科学根据的。但是,大多数美国人还是把他当做头脑不正常看待。不过,也有相当数量的KKK宣称自己是不歧视黑人,只是对自己的族裔感到“更自豪”,因此而要求分离而已。
KKK在今天的美国的地位,与历史上最明显不同的,就是普遍的恶名昭著。以至于他们今天最出名的首领丢克,也终于把他的组织改了一个不带“K”字的名称。虽然大家还是根据他的观点,把他依然归在KKK里面。
今天,美国依然存在的KKK和新纳粹这样的激进分子,人们普遍认为他们属于“疯子”一类,当他们偶尔举行游行的时候,很少对他们正眼相看。例如在一次KKK举着“白色至上”的牌子出来游行时,两个白人就把自己涂成绿色,然后笑嘻嘻地举着一块“绿色至上”的牌子,使得KKK显得无趣并且荒唐。
最近我看了一本很有意思的书。这本书确实对我们了解新的现代美国KKK有了更切实的意义。因为书的作者是一个黑人,而且是一位成功的黑人音乐家,他叫戴尔·戴维斯。
戴尔·戴维斯有一个不同寻常的童年。由于他生活在北方,因此,在南方黑人还没有摆脱种族隔离状态的时候,他的父母已经不但有了一个安定的生活,而且正常地有了自己的事业。他的父亲在他还很小的时候,就成为美国联邦政府派往一个非洲国家的外交官。他是美国人,却在非洲长大,也随同自己的父母周游过世界的许多国家。由于他父亲的工作关系,他还见过许多国家高层领导,可以说从小见多识广。在他的少年时代,他们一家迁回了美国。当时正是黑人民权运动风起云涌的六十年代。他在自己的一生中,第一次接触了一个多种族混杂,而且矛盾重重的国家。
正由于他从小并不生长在这样的环境中,又由于他是一个黑人,他对这突然遭遇的情况特别敏感和不解。因此,他在开始自己的音乐生涯的同时,下决心在业余时间里,找出持最极端态度的KKK对黑人歧视甚至仇视的原因。此后,他尽一切可能采访了大量KKK的成员和头目,和其中相当数量的人成了好朋友。
在他出版的书中,记录了大量他和KKK的领导人就种族问题的讨论。使得外界第一次比较深入地了解KKK这个一向使圈外人感到神秘可怖的组织。使外界了解到他们也是由各种各样的人组成,这些人有他们对种族偏见形成的种种原因。
?他以自己的经历,第一次使得人们感觉到,偏见和矛盾有时需要双方的努力去消除,与其在恶性循环的仇视中使双方的心灵都受到毒化,还不如每一个人都尽自己的一份努力,化解这个仇恨的怪圈。在他的书里,我们看到许多现代KKK的情况,是我们以前所不知道的。在此以前更不会相信,一个黑人有可能和KKK成为朋友,更不相信KKK的成员会接受这种友谊。有一个KKK组织的头头甚至请他做自己的女儿的教父,要不是当事人亲自白纸黑字写下来,没有人敢相信有这样的事。
我们从戴尔·戴维斯的书中,可以看到,今天的KKK的观点并不仅仅是一个种族问题,可以说,他们实际上是非常吃力地无法适应这个飞速变化的美国现代社会。而这个变化的开端是与六十年代的黑人民权运动,与此后的多元文化概念的产生,密切相连的。这也加深了他们对于种族问题的敏感,或者说,对于异族文化“入侵”的愤怒。
在他们的“种族分离社会”的理想中,与其说是单纯的白人世界,还不如说是一个“过去的好时光”。在那里,没有“多元文化”和“社会宽容”这两把钥匙所打开的那个“潘多拉的盒子”。那是宁静的没有摇滚乐的世界,乡村音乐和古典音乐缭绕着平稳的、没有那么多婚变的传统家庭,儿孙绕膝。家里挂着笔法细腻、栩栩如生的静物画或风景画,没有那些张牙舞爪的现代派、后现代派、后后现代派的艺术。当然,更没有同性恋,没有全世界各个角落的族裔所带来的千奇百怪的“文化”和习惯,没有那么多的少数族裔犯罪,生活也不是一天一个新花样。而现在,所有这些光怪陆离,居然咄咄逼人,逼退了想好好过点正常日子的白人文化。就连混血儿都多到了令人难以忍受的地步。以后,岂止是传统的白人文化堪忧,就连纯种的一个盎格鲁—萨克逊的白人民族本身,都要逐渐消失。
在这一点上,他们倒是和当年的德国纳粹是有区别的,就是他们虽说同样认为自己的民族优越,但是,当年的德国雅利安式的优越,是一种非常强势的优越,是在自己并没有受到任何危机的情况下,要灭掉所有“非优越”的其他族裔。而今天的美国现代KKK确实是在面对本族裔文化的重重危机,面对他们历来自豪的文化有可能走向弱势。即使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大多数人提出的要求也只是“分离”。
因此,在戴尔·戴维斯的书中你可以看到,他们对于吸毒、对于同性恋以及异族通婚现象等等的愤怒,要远远超出他们对于黑人的愤怒。加入这个愤怒行列的居然也有一些印第安人,戴尔·戴维斯说,若不是亲眼看到,他说什么也不会相信今天的美国KKK也有印第安人的成员。
应该说,同样的不满和忧虑许多人都有,KKK只是他们中的极端分子而已。或者说,别人的不满也许导致了惶惑,而现代美国KKK成员的不满则走向愤怒。于是,他们采用了美国历史中在种族问题上最为极端、最为恶形恶状的一个组织的名称,来作为他们的标志,以向社会证明,他们的愤怒已经到了何等地步。这也使得他们的一些原本可以引起社会正常讨论的情绪、意见等等,也不再有人要听。而戴尔·戴维斯的最大意义,就是他作为一个黑人,一个KKK的敌视对象,不轻易地使自己被愤怒导致的仇恨所控制,不轻易进入这样一个看上去几乎没有希望的恶性循环。他不打算和KKK一起,向着同一个方向推动这只加速的仇恨之轮。而是先转过身来,向他们有尊严地伸出手去,寻求相互了解,寻找这种仇恨的源头,然后,寻求社会对现代KKK的了解和消解仇恨的方式。正因为他是一个黑人,他的努力才事半功倍。
例如,在和一名KKK头头聊天的时候,戴尔·戴维斯发现,至少在一些问题上他们持有共同的看法,例如他们都希望禁毒。于是,他提出,既然在这一点上,KKK和黑人民众团体有共同的观点,为什么不一起仅仅就这个禁毒的问题,来一个合作呢?没想到,这个KKK告诉他,他们确实向全国有色人种进步协会的当地一个分支,发出过一起举行一次反毒品游行的建议。可是,对方断然拒绝。鉴于当地黑人的毒品问题严重,这名KKK的地方领导人还约谈了一个有色人种进步协会的地方领导人,希望能够携手合作解决该地区低收入区域的毒品问题。但是他得到的回答是,我们不想和KKK沾一点边。
后来,戴尔·戴维斯了解到,全国有色人种进步协会还由于它的一个职业为律师的成员,曾经为一名KKK成员做法律辩护,而取消了他的成员资格。在这方面,戴尔·戴维斯认为,美国公民自由联盟就要做得好得多,他们在接受公民对于法律援助的申请时,考虑的只是申请者是否公民权受到侵犯,而并不考虑他的其他背景。因此,你一定记得几年前我讲过的那个故事,就是KKK的一个地方组织在美国公民自由联盟的帮助下,打赢了自己的官司。
在他和这名KKK交谈多次,并且成为朋友之后,戴尔·戴维斯觉得现代美国KKK的愤怒中,也有许多通过双方努力可以消除的因素。他希望更多的人能够开始和他一样的尝试,就是消除仇恨。他相信,相互了解是第一步,是一个最重要的开端。于是,当他得知在首都华盛顿的霍华德大学,将举行一场有关种族问题的电视讨论的时候,他希望他的KKK朋友的一些想法也能在这场讨论中被大家了解。尽管他知道这是一场由黑人发起的讨论,也知道今天的黑人领袖杰西·杰克逊也要出席。戴尔·戴维斯的想法是很自然的,既然是讨论种族问题,那么,当然应该有两方面的意见。他先征求了他的KKK朋友的意见,对方表示并不想在这个场合发表意见,但是,他很有兴趣参与旁听。他们住在马里兰州,在预约了旁听之后,他们路途迢迢地开车前往。
结果,就在临近讨论开始的时候,以黑人为主的讨论主持者非常生硬地取消了那个KKK成员的旁听资格,并且叫了警察把他请了出去。戴尔·戴维斯自己曾经有过一次被白人警察借故找茬的经历,而且因此导致他的白人女友与他分手。这也是促使他下决心开始对KKK进行研究的原因之一。现在,他惊异地发现,在一个黑人的环境里,他的白人朋友居然也受到性质相同的歧视待遇。他感到,除了自己几乎没人会出来仗义执言。于是他为这名KKK朋友的平等旁听权据理力争。但是毫无效果。
戴尔·戴维斯的这番经历,使我们看到,现代意义上的种族问题,它的背景是美国各族裔在法律上有了完全平等的地位和权利,种族隔离已经废除但种族差异依然存在。因此,实际上种族歧视已经不是某一个族裔的专利。假如没有足够的良知、道德追求和理性思维,歧视可能发生在任何种族之间。也许,由于现在的美国白人还是人口统计意义上的多数,他们依然持有历史上遗留下来的社会地位上的优势,因此人们把更多的注意放在他们身上。可是,随着少数族裔在美国的迅速成长,如果人们放弃理性的坚持和道德追求,那么没准到了哪一天,就会出现“混战一场”的“种族歧视”。
例如,在黑人民权运动中,最著名的发生公共汽车罢乘运动的蒙哥马利市,最近一个黑人社区正在持续进行一场抗议,主题虽然仍与“种族”有关,内容已经是今非昔比了。他们的目标是一家越南裔的美容店。因为这家美容店打算在这个黑人社区开张,那里的黑人正以种族议题为诉求,要把它排斥出去。这场争执的真正背景,还是该社区的黑人业主不愿被人抢了生意。
在戴尔·戴维斯的研究中,我们看到,现在美国的KKK成员固然主要还是属于低教育的蓝领劳动阶层,他们的毛病还是狭窄。但是,也有相当一部分来自从小黑白混居的居民区,他们习惯从小和黑孩子一起玩大,甚至今天还是有黑人朋友。他们对于黑人的偏见也有一些是少数族裔本身的问题引起的。
在一次戴尔·戴维斯与KKK地方领导人瓦特的谈话中,他们谈到了偏见的形成。他们谈到了在今年一开始我们提到的洛杉矶暴乱。当时我正在看有关这一事件的资料,所以对他们的这场谈话的内容印象很深。
这名KKK领导人说,他也看了那段著名的录像,他虽然不知道警察对于罗德尼·金的这场殴打的起因是什么,前面发生的情况究竟如何。但是单就这段录像来说,是糟糕的。他们要做的事情应该是把他铐上带走,而不是进行一场殴打。对此,他也感到非常愤怒。他认为不论罗德尼·金前面犯了多大的事,警察也不应该这样打他。
然而,瓦特认为,这并不因此就可以成为黑人暴乱的借口。尤其是在暴乱中他们伤害了那么多无辜的生命。暴乱的黑人攻击一些无辜的白人,难道他们仅仅因为恰巧投胎在一个白人家里,就该遭受这些吗?戴尔·戴维斯试图让他理解,这是因为陪审团的判决使得黑人感到意外和愤怒,才导致这场混乱。
这名KKK领导人却说,戴尔,你的祖先是戴着奴隶的锁链的。可是他们是如何挣脱这个锁链的呢?并不是依靠暴力。而今天的人们应该远比过去更有智慧。一场暴乱只意味着分裂一个城市。暴乱的人们起劲地去偷一些自己需要的东西,例如彩电、十速自行车、百货、珠宝等等。正因为罗德尼·金是在洛杉矶被打,所以就给这个城市的人有了一个偷窃抢劫的借口。问题在于这些偷窃抢劫的暴乱者中,至少有一半人是根本不在乎警察把罗德尼·金怎么样的,因为他们自己每天在大街上自相残杀。瓦特是在指出美国的一个事实,就是高犯罪率的黑人,其受害者绝大多数都是黑人自己。他说,暴乱对于他们只是抢得一台新彩电的借口罢了。
黑人民权运动的时候,南方黑人一直是克制地坚持非暴力,但是,从未经历种族隔离的大多数美国大都市黑人却有过数次暴乱。这名KKK领导人经历过1968年的城市黑人暴乱,他告诉戴尔,他当时是一名警察。瓦特说,当他们抢劫的时候,总是说是因为饥饿所致。可是他说,我亲眼看到他们在街上把一辆十速自行车拖回家,谁也吃不下一辆十速自行车去。
戴尔·戴维斯毕竟是一个黑人,他也许还是第一次面对这样尖锐直接的对于黑人社区本身所存在的问题的批评。他只能问,那你说该怎么办?这名KKK领导人说,任何一个案子都有上诉的机会。这里不仅有上诉法庭,也有社区关系委员会。暴力肯定不是解决问题的答案。戴尔争辩说,他们在第一个法庭就这样碰了壁,对再去一个法庭上诉就没什么信心了。瓦特摇摇头说,他们根本不需要下一个法庭,那样的话他们就没有借口去抢彩电和十速自行车了。他说,历史证明,只要一件对黑人不公正的事情发生,大都市的黑人就会乘机放火和抢劫。他随之举了几次美国历史上著名的类似洛杉矶暴乱的事件。
戴尔再次试图争辩,指出KKK也有过多次暴力行为。可是在对方的追问下,他不得不承认,在他所指出的这些KKK暴力里,从来没有发生KKK对普通的民众进行抢劫。所以,那名KKK领导人说,他认为,KKK的这些暴力行为只要不是侵犯到公众的,就不是“暴乱”。那是一个特定群体对另一个特定群体发起暴力攻击,有点类似帮派战的意思。但是,在这一点上,这名KKK首领肯定是偷换了概念。因为在南方历史上黑人受到KKK暴力攻击的年代,几乎毫无抵抗能力,根本与帮派战的概念沾不上边。但是KKK暴乱不演变成对平民的抢劫,也是事实。
在谈到黑人民众团体的领导人时,这名KKK的领导人说,他认为有一半的黑人政治领袖和社区的领袖是善良的。但是,另一半则不仅不善而且是种族主义者。他当场向戴尔·戴维斯念了一段某黑人领袖的讲话,“要是你非得出去偷一个钱包,你就出去偷一个白人女士的钱包,而不要去偷一个黑人女士的钱包。要是你非得出去抢劫和枪杀什么人,那你就去抢劫和枪杀一个白人,不要去抢劫和枪杀一个黑人。”他对戴尔说,这些黑人领袖在鼓励黑人出去袭击“白魔”,他们在把这些灌输到黑人的脑袋里去。
确实,任何在美国生活的人,都知道黑人的犯罪率远高于白人这个事实。就像瓦特所指出的,美国监狱百分之九十的在押犯是黑人。问题在于,黑人犯罪的受害者,多数也是黑人。
在这个问题上,最具象征意义的悲剧,就是今年发生的一个案件了。我数次向你提到过六十年代的著名黑人领袖马康姆·X。他被自己的黑人兄弟暗杀以后,他的夫人辛苦抚养孩子,自力并且自强,坚持读出了博士学位,在美国普遍受到人们的敬重。可是,她却在今年被自己的一个外孙放火烧死。她的这个外孙,就是大量的黑人“问题青少年”之一。
戴尔·戴维斯书中的记录非常诚实。他并不怀着偏见去刻意丑化他的KKK谈话对象,也不掩饰他自己有时感到的“难以应对”的局面。
我们在滤去作为KKK领导人的瓦特,在谈话中很可能存在的种族偏见的成分之后,依然可以发现,他讲出了许多事实。你会因此看到,在评论和研究洛杉矶暴乱的大量文章中,都把注意力更多地集中到美国的种族矛盾上,但是,实际上,这场暴乱甚至可能更多地反映了美国少数族裔的犯罪问题以及存在的其他种种问题。而假如这个问题不解决,种族偏见、种族歧视甚至种族仇恨的结扣都很难打开。而且,就像我前面提起的,这不是一方的问题,偏见、歧视和仇恨都会形成一种循环。
有时我想,美国可真是一个困难重重的社会。在六十年代以后,这里的人们在尽最大的努力鼓励多元文化,提倡宽容和对弱势团体的尊重。以至于我们这样的新移民,在和这个社会产生交流的时候,都逐步感受到一种语言压力,凡是在涉及一个少数族裔话题的时候,会更小心地选择遣词用句,以免冒犯和不尊重。在这样的整体气氛下,使得正常的对于少数族裔中存在问题的讨论,被基本中止了。
作为多数族裔的白人,大多数不愿意为了触及这个话题,而冒被指责为“种族主义”的风险。结果,不怕冒这个“风险”,反倒就只有KKK和一些“愤怒”的人们了。可是,他们的组成是如此复杂,在触及这个话题的时候,多数情况下非常情绪化,顾不上掌握什么分寸。这样,更使得一般的美国白人不愿意加入这个讨论的行列。而少数族裔本身,更是对“歧视”二字格外敏感。他们通常不愿意去触动自己的“疮疤”。例如在对待美国黑人在监狱在押犯中异乎寻常的高比例的问题上,黑人社团一般都希望把问题引向警察与司法对黑人的偏见,而很少愿意正面对待这个问题。
但是,这种状况在美国持续多年之后,终于开始有明显的改变的迹象。例如我曾经向你介绍过的百万黑人大游行的主题,开始第一次大规模地明确地不是把重点放在“反种族歧视”上,而是放在面对黑人自身的问题上。戴尔·戴维斯这本书的出版,更是在黑人和KKK这样的白人极端组织之间,建立起讨论种族问题的可能性。
在整个形势出现一些松动的情况下,克林顿总统曾经试图为这种讨论的气氛作出推动,因为问题的一味回避永远无助于问题的解决。于是,在今年,克林顿总统终于利用在一个高中出席讨论会的时候,公开呼吁对于种族问题的讨论,鼓励大家把自己的想法讲出来。但是,看来人们还是很有顾虑。总统的鼓励并没有引起当场人们对于少数族裔犯罪问题及其他问题的一发不可收拾的抱怨。我惊讶地发现人们非常谨慎地对待这样的尝试。在总统谈了他自己的看法的同时,最“大胆”谈出自己想法的一个白人男学生,只是谈到,其实,他若是在街上单独一个人遇上一帮子服装不整的黑人青年的话,他会感到紧张。克林顿总统就鼓励他说,你感到紧张,可以说出来,大家也可以讨论为什么会产生这种紧张。
总的来说,大家赞同这种尝试。可是,多数人还是持谨慎缓步的态度。在克林顿总统的这番鼓励社会讨论种族问题的讲话后不久,《时代》周刊就有一篇对于总统讲话的反应,表达了一种顾虑。那篇文章是一个有长久经验的心理医生写的。文章谈到,切不要以为鼓励大家讲出心理深处埋藏的念头,是一件简单的事情。根据他作为心理医生的经验,他认为轻率地讲出来,有时候是非常危险的。他不反对讨论,但是他认为必须强调谨慎地和善意地进行讨论,尤其在不同的族裔试图做这样主题的探讨的时候,更是如此。这篇文章所强调的谨慎和善意,的确是非常重要的。
但是,不管怎么说,美国社会在短短的二百年,从奴隶制所代表的种族压迫,走向解放奴隶,再走向黑人民权运动,走向整个社会相当自觉的对于弱势团体地位的逐步重视,直至今天,社会能以谨慎的态度对待新时代的种族问题,我觉得,在这个过程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就是这个社会自身的反省功能,以及和平的不具有社会破坏性的渐进改良和完善的功能。他们也走过弯路,他们也打过内战,可是,他们有能力吸取教训,化解他们内部的仇恨,再也没有人打算重蹈覆辙。历史上犯过的每一个错误,他们念念不忘,三天两头在电视和出版物等大众传媒中检讨剖析,至今方兴未艾。
我们谈论美国现代意义上的种族问题,不知你是否注意到,其中蕴含着一个悖论。多元文化的概念在美国是与各族裔融合的社会形式一起共存的。“融合”而不是“分离”还成为法律被确定下来。事实上,美国的族裔复杂性,也已经到了根本分不清楚的地步。但是,实际上“融合”与“多元文化”是有冲突的。当然,在融合中,各族裔有相互取长补短,滋生刺激出新的文化的正面作用,但是,也几乎所有的文化,都面临在融合中逐渐消失自己部分甚至全部特色的危机。因此,处于如此强大的融合力量之中的任何一个族裔,不论它现在是多数还是少数,对此都有充分的忧虑的理由。如何又要“融合”,又要“多元”,是美国所有的族裔文化的难题。
因此,提出“分离”的,也不必立即就给他们戴上“种族主义”的帽子,因为问题是复杂的。历史上以“分离”方式去达到保存一种独特文化的做法,也并不是都是负面的,例如,以色列。我们不对以色列的其他问题进行评论,单就他们所做的:将来自全世界的犹太人都聚集在一起,保存甚至发掘(例如恢复希伯来语)一种他们共同的独特文化,在这一点上,他们无疑是创造了一个奇迹。
这并不是说,我主张族裔的“分离”,何况美国的情况事实上是想分也已经分不开了。我只是想让你知道,现代意义上的种族问题没有一个简单唯一的理论可以套用。表现得矛盾重重的美国,只是在现代世界各族裔不可避免的交流交往中,先行了一步而已。
同时,“多元”与“融合”又在另一个意义上形成悖论式的冲突。那就是“多元”的意义在于保持各族裔之间的差异,而文化差异正是形成“融合”的最大障碍。现代意义上的种族矛盾在很大意义上,就是由差异本身引起的。因此,人们在提倡多元文化的时候,必须再三强调宽容的概念,这里包括宗教宽容、文化宽容、社会宽容等等。至今为止,我们仍然不知道,不同的族裔,如此紧密地生活在一起,他们的宽容度是否足以消除巨大的文化差异所带来的冲突。
我又想起了马丁·路德·金最著名的演讲 href='/article/6139.htm'>《我有一个梦想》。在这个“梦”里,他描绘了种族融合生活的美好图景。应该说,这个梦想的大部分都已经在今天实现。只是,这个梦实现的还远非完美。因为,在种族融合的生活中,当年马丁·路德·金遇到的问题解决了,又产生了今天我们可以看到的矛盾和危机,将来还可能产生新的矛盾和危机。甚至随着少数族裔的强大,各族裔势均力敌状态的出现,如果人们没有足够的智慧去妥善处理,这种危机也完全有可能加深加剧。
迄今为止,我们能够感到欣慰的是,在美国有关“白人将在半个世纪之后变为少数族裔”的人口统计资料和一系列讨论及前景预测,并没有引起非常强烈的反弹。其实,同时公布的研究资料还有一些照理说是相当刺激的消息。例如,到2050年,美国将有百分之二十一的人口是混血儿。
在民意测验中,显示了白人对于美国人口结构的改变,有着“无可奈何的容忍”,大多数人只希望移民趋势能够缓和一些,以使得“改变的速度放慢”。这已经是非常大的社会宽容度了。它的存在正是二百年来美国人道德追求和人性思考的结果,也是这个社会自我反省功能不断加强的结果。
在美国的种族融合的努力中,克林顿总统当任的美国行政分支还是相当注意协调矛盾的,并且在这方面做了许多努力。在这份对于美国人有着重大意义的人口结构研究报告在二十世纪末公布的时候,克林顿总统向美国人发表了他的看法。他说,对于美国在人口结构上的这样一个趋势,他乐观其成。他不仅认为这是美国的大势所趋,而且是一件好事情。因为多元文化是好的。它表现出美国的理念和机会不受血脉和肤色的限制。他甚至说:“如果我们能够证明,在欧洲文化不再成为美国的主流之后,我们仍然能够和睦相处,那么,我们就完成了自开国和解放奴隶之后的第三次革命。”
我们可以说,这是在人类进入二十一世纪之前,今天的美国总统的一个梦。
但是梦想只是信念,假如人们不是仅仅沉溺于自己的梦想,而是对于类似亨廷顿所警告的文化冲突,能够时时有所警觉,主动进行化解的话,也许将更有利于梦想的实现。
在人类漫长的历史上,各个种族是靠高山大川和沙漠海洋把他们阻隔分离开来的。当他们开始有能力越过这些自然屏障之后,人类的历史就充斥了无穷无尽的种族奴役和种族战争的故事,至今未能绝迹。有了远洋货轮、喷气飞机、洲际导弹、全球互联网以后,高山大川和沙漠海洋已经不再成为障碍。各个族裔和文化之间将会走得很近。人类已经无可回避。他们将会以前所未有的规模展开交往、交流、接触和碰撞。这个未来的世界能否经历这样一个考验,而走向一个融洽并且多元、宽容并且相互了解的世界呢?
面对矛盾重重的今天,我们只能说,这还只是变得越来越小的这个地球上的一部分人的信念。在这个信念里,包含了他们对人类最终都会完成“从猿到人”这个过程的信念,包含了他们对人类的良知、道德和智慧的信念,也包含了他们对于人道主义和人性必胜的信念。信念就是梦想,不管怎么说,这是一个美好的梦想。持有这个信念的人,今天都可以说,我也有一个梦。
尽管在美国国内确有一部分人对未来美国可能不成其为美国而忧心忡忡,主张更严格地限制移民、主张更多地恢复传统价值,虽然在美国今天还有KKK这样的种族激进分子,甚至个别因种族仇恨而导致谋杀的极端分子。但是我们从美国二百年的进步史可以看到,美国人民“人人生而平等”的理念并没有动摇,对人类向善的信心并没有降低,对自然法的敬畏、对有一个高于人类的欲念的上帝的敬畏,从来没有消失。
其根本原因就是,对于他们来说,追求人人生而平等的理想,追求一个人人都能享有的自由生活,是比维持一个强大的国家,比维护这个国家在国际上的地位,比其他任何比输比赢的政治游戏更重要得多的永远的梦。为此,他们不惜付出任何代价。
在人类步入二十一世纪的时候,我们看到的是,民族矛盾、种族差异、地区分离、文化对抗在全世界各个角落里顽固地存在着。大大小小的国家,几乎没有人能够摆脱这个问题的困扰。怎样对待人类本身与生俱来的差别,怎样面对人与人之间、地区与地区之间、民族与民族之间的肤色、宗教信仰、文化遗产、政治理念乃至风俗习惯的差别和矛盾,怎样协调他们之间的利益冲突,将成为二十一世纪每个个人、团体、地区、国家乃至全人类所不得不面对的最大挑战。没有人能够回避。
美国人民被迫先走了一步,最先正面面对了这个挑战,先于这个世界开始了实现这个梦想的试验,他们想让五色人种生活在一起,并且和睦相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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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种族和国家和睦相处的梦
让我们为这个人类和睦相处的试验祈祷吧,因为,假如这个试验成功了,如今生活在世界各地的各色人们,他们在这个地球上和睦相处的“大同世界之梦”,就更有可能美梦成真了。
祝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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