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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顿野生动物故事集》
前 言
这些故事都是真实的。尽管我在许多地方离开了严格的史实界线,但本书所有的动物没有一个是虚构的。它们过的是我所描述过的生活,所表现的英雄气概和个性特征比我诉诸笔端的要鲜明得多。
我相信,那种司空见惯的含混笼统的论述大大损伤了博物学的元气。一篇描述人类风俗习惯长达10页的概述,会取得什么令人满意的效果呢?如果用同样的篇幅来专写某个伟人的一生,收益不是要大得多吗?以下是我描写这些动物时努力遵循的原则:个体的真实个性及其生活图景才是我的主题,而不是漫不经心、充满敌意的人的眼睛所看到的某一类动物的一般情况。
由于我把一些动物拼凑在一起,上述观点听上去好像与具体的作法自相矛盾,但是,记录的不完整性迫使我不得不这样处理。无论如何,在洛波、宾戈和野马身上,几乎一点也没有背离事实。
农场主们一清二楚,1889年到1894年间,洛波在喀伦坡地区过着狂放的传奇般的生活,按照他们的准确说法,他死于1894年1月31日。
1882年至1888年,宾戈是我的爱犬,尽管在此期间,我曾到纽约进行过几次长期访问,关系时有中断,这一点我的马尼托巴省的朋友都会记得的。我的老朋友,坦恩农场的主人,会从文中得悉他的狗到底是怎么死的。
野马生活在90年代初期,离洛波的时代的不远。这篇故事是一篇严格的纪实文学,除了对他的死亡方式尚存争 8bae." >议。根据某一.证据表明,他第一次被赶进畜栏时扭断了脖子。“老火鸡爪印”现在何处,不得而知,因此无法向他请教,加以断定。
从某种意义上说,巫利是两条狗 7684." >的混合体;他们都是杂种狗,带有大.99lib?牧羊犬的血统,被培养成了牧羊狗。《巫利》的前半部分是一篇实录,至于那条狗后来的事,人们只知道他变成了一个凶残狡诈、杀羊成性的凶手。故事后半部分的细节实际上是根据另外一只狗写的。那是一只黄狗,与前一只相类似,他长期过着两面派的生活:白天是只忠实的牧羊犬,夜里便成了嗜血好杀、大逆不道的怪物。这样的事情并不像人们所想的那么罕见。自从着笔写这些故事以来,我就听说了另一只过着双重生活的牧羊犬,他凶残地虐杀附近的小狗,把这种登峰造极的暴行当成他夜间的一项娱乐活动。待主人发现了他的行径时,他已杀死了20条狗,把他们统统藏在一个沙坑里。他死的情况bbr>和巫利一模一样。
红毛领曾生活在多伦多北部的顿河谷地,我的很多同伴都记得他。他于1889年在宝塔山和法兰克堡之间的地方被害,我隐去了凶手的名字,因为我想揭露的是整个人类,而不是某个人的行为。
银斑、豁豁耳和雌狐都是根据真实的动物塑造的。虽然我把他们同类中不止一个动物的冒险经历都集中到他们身上,但他们的传记中的每一件事都来源于生活。
这些故事都是真的,这一事实就可以说明为什么书中所有的故事都是悲剧。野生动物的一生总是以悲剧告终。
这样一本故事集自然要暗示一个共同的思想——上一世纪会被称作道德寓意。毫无疑问,每个人都会找到一个自己中意的寓意,但我希望一些人会从中发现,一种同《圣经》一样古老的寓意表现得十分突出:我们和动物同属一个家族。人类所具有的东西动物不会一点没有,动物所具有的东西在某种程度上也为人类所分享。
既然动物都是有情有欲的生灵,只不过同我们在程度上有所差异而已,因此,他们理所当然地应有他们的权利。这一事实白人世界才开始认识到,但是佛教徒早在两千多年前就已经加以强调了。
本书由我的妻子格雷斯·加勒廷·汤普森整理成册。虽然全书自始至终由我执笔,但是封面、扉页的设计以及总体编排主要是她的功劳。藏书网此外,她还对全书进行了校订,并承担了付印过程中机械单调的监印工作,在此我一并表示感谢。
欧内斯特·西顿·汤普森
纽约市五马路144号 1898年8月14日
珍克的成长故事
1
这些日子以来,珍克已经长大了。至少,这只小狗现在已经可以逍遥自在地到处走动,而不必再担惊受怕了。
在主人的心目中,珍克的确是只忠心不二的好狗,然而就构成一只“好狗”的标准而言,珍克实在没有他想像中那么完美。为什么呢?因为它的性格稍嫌懦弱,力气又不够大,而且跑得也不快。在它那群淘气的狗同伴当中,珍克是属于较喜欢闹事却不太聪明的小狗。
珍克的主人贝尔·欧布利先生,是个年纪很大的老人,他一向在山顶上工作,地点是在美国避暑胜地——加尼特的“黄石公园”。他原本居住在加尼特山峰的小丘陵地带,为了工作方便起见,暂时住在加尼特山附近,那是个很宁静的山区。通常到黄石公园游览的人,绝不会路经此地。贝尔老先生的居所离我们扎营的地方,还有一段很长的距离,那一带相当荒凉,然而贝尔却从不觉得寂寞,因为有那只淘气的小狗珍克与他为伴,为他带来许多乐趣。
珍克从来没有好好地、静静地在同一个地方待上十分钟。事实上,它也不愿安静地待在同一个地方。对它来说,宁可接受任何艰苦的命令,也不愿听到主人说:“珍克,待在原地,不要到处乱跑!”虽然珍克一直想做些特别有意义的事,但是它的所作所为,尽是些微不足道的玩意儿。它太笨了,所以每当它接受任何差遣时,即使已经尽力而为,结果总是弄巧成拙,败事有余,成事不足。
有时候,珍克为了树上那只挑逗它的松鼠,竟不惜花去一上午的时间,想爬上那棵又高、又直的松树。还有,在住家周围有很多鼩鼱,它更是花了好几个星期,热衷地从事抓捕工作。
那些狡猾的小动物擅长一种欺瞒敌人的方法:用后腿直立,前脚缩到身体上来,乍看之下,像是一根供人套马绳用的木桩。
当夜晚来临时,人们想把马匹系到木桩上,却常常误以为站在那儿不动的鼩鼱就是木桩。而每次总在它带着像嘲笑般的“啾啾”声逃走时,才突然发觉自己的错误。
珍克到了谷间的第一天,就决心要抓一只鼩鼱过过瘾。当然,它要用自己的方式从事这项工作。然而,和过去一样,它的方法并不高明,最后总是弄得灰头土脸,毫无所获。
珍克只要看到自己想抓的鼩鼱在距离四百米的远方,就非常小心地伏下身去,悄悄地匍匐前进。但是沿着草丛爬到一百米的地方,就已经疲惫不堪了。
后来,它再也无法忍受那种慢吞吞的爬行,干脆站起身来,大大方方地向着鼩鼱走去。不用说,站立在洞口的鼩鼱早已轻易地看清了它的举动。
珍克这样大摇大摆地走了一两分钟后,心里越来越得意,完全忘了猎物的注意,而开始跑将起来,甚至在最后的紧要关头,叫着、跳着向鼩鼱扑过去。鼩鼱先是像木桩般站立不动,接着发出嘲笑般的“啾啾”声,像箭一样地溜进洞内。扑了个空的珍克,狠狠地向着洞口吠,用后脚把泥沙踢进洞里。
每次珍克都用同样的方法抓鼩鼱。它好像不知道什么叫做灰心,只一味坚信自己的信念:坚持为成功之本。
有一天,珍克在草原上发现一只特别肥壮的鼩鼱。它比过去更加小心地匍匐靠近过去,然后跟以往一样,站起来前进,到了最后,仍然又叫、又跳地向猎物猛扑过去,不过,这次竟顺利地抓到了。
天呀!那是不折不扣的木桩啊!做了蠢事的珍克感到很不好意思,就悄悄地躲起来。
珍克对于这次的失败并不在意。它做事虽然没头没脑,倒也有勇敢的一面呢!
因为具有这种勇敢的特质,珍克能毫无怨言地克服发生在它身上的种种不幸;遇到任何事件,也能全力以赴,而且好像从那当中体会出浓厚的兴趣来。
看到马车、骑车的人,或在路旁找草吃的犊牛,珍克一定会跑过去,追逐一阵;公园管理站士兵养的猫如果迷了路,珍克总会以最快的速度,把它接口管理站。它这么做,对管理站的士兵、猫和它自己,仿佛是一件既神圣又严肃的任务。
贝尔先生常故意把他的旧帽子抛在蜂巢上面,命令珍克把它咬回来。即使一天二十次,珍克也会毫不厌烦地遵从命令,一次又一次地跑过去取。
虽然被蜜蜂蜇得鼻青脸肿,痛苦难当,珍克仍毫不畏缩。像这样经过无数次后,珍克的主人 7ec8." >终于渐渐了解它实在不怎么聪明。
珍克很贪玩,明明知道追赶马车会遭到鞭打,或被可怕的恶狗追逐;追马的时候,又会被坚硬的马蹄铁踢到;追小牛时,也会遭到牛角无情的冲刺;它还是百玩不厌。它还常常把恶心的臭鼬误认为是跑得很慢的猫来追扑、玩弄;甚至连蝴蝶、蜜蜂都分不清,而常常遭到皮肉之苦。
想完全了解这些事,对珍克来说,必须费更多的时间与精力。然而,渐渐地,在珍克的心里,终于也诞生了——虽然它小得像谷粒一般,但终有开花结果的一天——所谓狗的第六感!
2
那是因为在一连遭到许许多多的挫败、领受无数的痛苦之后,它又惹上一只郊狼,并因而吃了大亏。经过这次惨痛教训,珍克的性格才大变,成为一只忠勇的狗儿。
那只郊狼经常出没在离我们营地不远的地方。由于黄石公园有明文规定,禁止游客开枪射击该地的野生动物;或故意设下陷阱,追赶诱捕它们;也禁止任何虐待动物的行为;而且还派员驻扎,维持园规,所以生长在该地的动物似乎都有恃无恐,尤其以那只郊狼最为胆大妄为,每天晚上都到营帐周围找寻我们吃剩的东西充饥。
我是第一个发现这件事的人。起初,郊狼的脚印出现在离这地方较远的地面,好像只是在营帐周围转了几转,并不敢太过于靠近。
经过一段时期,每当太阳下山或黎明到来前,总可以听到郊狼那高亢的吼声,不久,它的脚印出现在食物渣屑桶的附近了。每天清晨,我们若到那个地方去察看,一定会发现郊狼的脚印。
郊狼越来越大胆,有时甚至在大白天也跑到营帐附近来。刚开始时它还比较客气,但在确信大家都不会伤害它之后,便越来越不在乎;到后来,几乎整天都在附近徘徊,并且偷偷地潜进营帐,咬定它想吃的每一样东西,然后到离此不远的小丘上坐下来,毫无顾忌地慢慢享受。
有一天早上,郊狼坐在离营帐五十米的土堤上,我们当中的一人,突然兴起戏弄珍克的念头,就对它说:“珍克,你看看!那只郊狼正露着牙齿嘲笑你,去吧,去把它赶走!”
珍克一直都很听话,接到指示,立刻显出一副“瞧我的”的神态,毫不考虑地向郊狼直奔过去。
郊狼先是慢慢地向后退,经过四百米的防卫后,它突然转过身来袭击珍克,于是,比先前激烈好几倍的追逐开始了。
珍克这下子明白事情不妙:强悍的郊狼向它反击了。它用尽全身力量,死命地向营帐这边跑,可是郊狼很快就追到它,把它当玩具似的逗咬着。
珍克一边乱咬乱叫抵抗着,一边尽快跑回来。当它回到营帐时,已经吓得趴在地上,喘息不止。我们看了,也和郊狼一样的嘲笑它。虽然珍克是受命行事才有如此的遭遇,理当受到同情,可是谁也没有对它表示同情。
还有一次,也是同样的情形,虽然没有这次这么严重,但珍克从此再也不敢惹那郊狼了。
然而郊狼并不就此罢休,每天仍徘徊在营帐周围,因为它知道谁都不会用枪打它。事实上,我们的枪都让政府官员贴上封条,况且这附近到处都有管理员监视着,以维持公园内不准伤害动物的规则。
郊狼在等待可怜的珍克,只要一有机会,就上前逗弄它。如果珍克单独离开营帐一百米以外,郊狼就会马上追过来,不停地咬它,或死命地追赶,使它跑回主人的营帐去。这种情况不断地发生,终于使珍克的生活变得很惨淡,甚至连离营帐五十米以外的地方,它也不敢单独前往了。
我们骑着马兜风时,只要珍克跟上来,那只蛮横的郊狼也一定会跟在后面,紧紧窥伺着珍克,想趁机戏弄它一番。从此,珍克散步的权利也被夺走了。
而且,郊狼总是跟在我们鞭子打不到的地方,当我们停下来捡石头想掷它时,它又很狡猾地跑到稍远的地方去了。
有一天,珍克的主人贝尔把营帐移到距此两公里的上游地带去,从此我们就很少看到郊狼了,因为它也把栖息的地方向前移了两公里。
对于蛮横的人如果不加以反抗,他一定会得寸进尺,想尽方法来伤害你,郊狼也是如此。可怜的小珍克,每天过着提心吊胆的生活,贝尔虽然看在眼里,也只是若无其事地笑笑而已,并不能有什么行动。
据贝尔自己说,迁移营帐是为了替马找到更好的牧草。而事实并非如此,他不知从哪儿弄来一瓶威士忌酒,因为不愿让我们分享,才独自一人移营的。
过了几天,整瓶酒喝完了,贝尔酒瘾难忍,便骑上马到别处解馋。他转身吩咐不断摇着尾巴的小狗说:“珍克,你要留bbr>下来,好好守着营帐!”
然后向距离最近的酒厂翻山越岭而去。被主人留下的珍克,就在一个布袋上乖乖地趴着。
3
珍克虽然不聪明,却是一只能恪尽职责的好狗,难怪贝尔相信它一定会好好地看守营帐。
当天下午天快黑的时候,有一位住在山上的男子来找贝尔。他走到离营帐不远的地方,停下脚步,喊了一声:“喂!贝尔,你在哪儿?”
因为没人回答,他就直接走到门口。突然,他看到一只凶狠的小狗,竖着毛,好像在警告他似的,不断地吠叫着。
那个男子知道贝尔不在家,就转身离去了。
珍克的肚子饿极了。营帐里有威肉,装在一个袋子里,然而威肉是不许碰的。主人贝尔曾对珍克说:“你要好好看守它!”所以珍克心想,与其碰那块肉,不如饿死算了。
珍克下定决心跑到河边去,看看是否有老鼠或其他小动物能让它饱餐一顿,解除饥饿的痛苦。这时,郊狼突然向它猛扑过来,一场激烈的追逐战就此开始了,结果珍克当然又惊慌地跑回营帐里躲起来了。
回到营帐后,珍克的心理突然起了变化,当它想起自己身负看守的职责,不觉精神一振,勇气倍增,那情景就像胆怯的母猫听到小猫危急的咪咪叫时,会突然变得像老虎般勇猛一样。
无论从哪一方面来说,珍克都是一只又小又笨的狗,不过它的内心却潜伏着强烈的责任感,那种责任感随着它的年龄一天天地茁壮。恰好这时候郊狼正想侵入营帐里面,珍克完全忘记了害怕,立即转身朝敌人猛扑过去。
即使是兽类,它们也有分辨是、非、善。恶的能力。当它们觉得自己理直,就会自然而然地提起勇气来;理亏时,即使有勇猛凶悍的性格,也会变得怯懦无能。
珍克虽然又小又懦弱,但在这种“得理”的场合中,也变得凶猛无比。郊狼发出雷鸣般的吼声,心想:“我一定要把这只小狗撕得粉碎。”然而事实上,它却一步步后退着,不敢再逼近营帐。郊狼刚才的狠劲儿消失了,它虚张声势地叫了几声,便赶紧跑开。
不久,真正的攻防战开始了。郊狼又折回来。它在营帐的周围打转,有时候用后脚踢地上的泥土;有时候想冲进没有门户的营帐里。
珍克心里怕得要命,可是想到郊狼要夺取它所看守的东西时,立刻又勇气百倍。
珍克已经好久没吃东西了,这天它只偷偷跑出去一两次,在营地附近的河边喝了几口水,但这样并不能够填饱它的肚子。它本来可以咬破袋子,吃掉那块肉,但它不敢如此做,因为那是主人吩咐它看守的东西。
它可以趁机离开岗位,跑到我们扎营的地方来,说不定还可以吃到美味的东西。然而珍克也没有这么做。它就是因为工作态度谨慎,才能变成一只令人喜爱的好狗。无论发生什么事,它都不想违抗主人的命令,让主人对它不信任。譬如这时,它的主人正在别的地方喝得酩酊大醉,忘了回来,而它仍然一刻也不敢懈怠。
这只英雄似的小狗,忍了四天四夜的痛苦,坚守岗位,面对死亡的恐惧,来阻挡郊狼的侵袭,守护营帐内的东西。
第五天早晨,贝尔从醉梦中醒来,才发觉自己并不是在营帐里。想到留99lib?守在营帐里的小狗不知怎样了,贝尔这才骑着马,越过山风,朝营地的方向跑去。
他的酒虽然已经醒了,身体仍不由自主地摇晃着。
骑到半途,他迷迷糊糊的脑海里突然记起一件事:没有留下食物给珍克吃,便把它丢在了营帐里。
“那小狗会不会把我那袋肉全吃光了?”
想到这里,贝尔不觉快马加鞭,到了能够张望营帐的山顶上,一看,营帐仍和原来一样,入口处有一只又大又凶猛的郊狼,和可怜的小珍克对峙着,彼此怒目相视,双方似乎都把牙齿咬得咯咯作响。
见到这情形的贝尔,不觉大声喊道:“哎呀,我这大傻瓜,竟然忘了有那只可恶的郊狼。实在太不应该了!我竟使小珍克遭到这种危险。可是多奇怪呵!它既没有被咬死,营帐也没有被咬坏!”
珍克勇敢地守着岗位。它的四肢由于恐惧、饥饿而摇晃不稳,但仍装出所向无敌的样子。
饱经世故的贝尔一看到这情景,马上明白是怎么一回事。
他快马加鞭跑回去,看到那袋咸肉还好好的,一口也没被咬过。
自从贝尔出门后,珍克一点东西也没吃,由于过度恐惧和疲累,因此浑身不停地发抖。但它仍挣扎着向主人站的地方爬过去,抬起头来,看看主人的脸,又低下头去舔舔他的手,那模样仿佛在告诉主人说:“我终于完成了您所交代的任务。”
此刻,即使贝尔再无情,也深受感动。他眼中含着泪光,连忙为珍克找出食物,然后仔细端详这小英雄,说:“珍克,你太可怜了,我让你受到这么大的委屈,你不但不抱怨,而且还尽全力保护我的东西。下次我出去玩时,一定把你也一起带去。珍克,你对我忠诚不二,我也会为你尽心力的。可是该怎么回报你呢?你既不会喝酒,又不懂得玩乐。对了,我来消灭那只你最讨厌的家伙。你放心好了,我一定办得到的。”
贝尔说完,起身从营帐里拿出他最得意的连发枪,撕破政府的封条,也撕断枪上的红带子,毫不考虑地冲出门外。
这时,郊狼在距离稍远的地方,照样露出它那狰狞的面目。
刹那间,枪声响了,郊狼应声倒地!珍克的痛苦与恐惧也跟着结束了。
守卫的管理员听到枪声,发现贝尔破坏园规,打死了公园里的动物,便将他的连发枪没收,并把他和珍克赶出公园,还警告他不得再回来,否则就要把他关进牢里。
贝尔临走时,喃喃地说:“你们要我怎样都没有关系,我只是诚心诚意对待我的伙伴——就像我的伙伴对待我一样。”
威尼派克的狼
1
第一次看到威尼派克的狼,是在一八八二年的时候。那年的三月中旬,我从美国北部城市圣保罗搭车横过大草原,向加拿大南部的威尼派克出发。本来预定二十四小时之内可以到达,但是风雪偏偏在这个时候捉弄我们——猛烈的东风夹带着纷纷的大雪,阻挡了我们的去路。
风雪发怒似的一连吹刮了好几个小时。我从来也没有见过像这样的大风雪,极目张望四周的景物,只能见到被雪铺盖着的银色世界。雪、雪、雪……永不止息地吹着刺骨难忍的风雪,连火车头也像被困的巨兽般,做着剧烈的挣扎,但最后仍抵不过风雪的威力,被迫停了下来。
火车里有几个身强力壮的男人,手里拿着铲子跳下车来,把阻挡在前面的雪铲开。一个钟头后,火车可以通行了,可是过不了多久,又碰到另一个雪堆,车里的人只得又下车,等着铲雪开路。火车夜以继日地开了又停,停了又开,真教人厌烦,然而雪仍旧在四周不停地回旋、飞舞。
据铁路局的人说,到加拿大国境的小城野麻松,只要二十二个小时就可抵达。而实际上,当我们抵达该地的时候,却已经用去将近两个星期了。
这一带的白杨长得非常繁茂,它们顶住了绵密的雪。
从这里开始,火车一直很顺利地通行。白杨树林越来越密了,火车在这片茂密的森林间穿梭了好几公里,森林过后,就是比较宽阔的平原。当我们接近威尼派克东边的邻城圣孟尼费斯时,还横越了宽约五十米的小草原。
在那个草原的中央,我们看到了使人心惊的一幕。
那是一群大小不等、颜色不同的狗,围成一个歪歪扭扭的圆圈,激动地乱蹦乱跳;距离不远的地方,一只棕色的狗,静静地倒在雪地上,动也不动。
一只大黑狗奋力地在圆圈的最外围跳着、叫着,而圆圈的中央就站着一只引起骚动的狼。
与其说它是狼,倒不如说是狮子来得恰当些。它镇定地站在那儿,颈上的毛全都竖立起来,脚有力地踏住地面,眼睛环顾四周,一副毫不畏惧的神色。
狼的上唇有点突起,乍看之下,好像正在嘲笑的样子。其实,它是露出牙齿,准备迎接敌人的挑战。可是,那些狗都误解了,以为是在侮辱它们。于是,有只像狼似的大狗首先发难,其他的同伴也一窝蜂地应声而上,这已经是第二十个回合的攻击了。
但是,那只巨大、灰色的狼,忽东忽西地闪击着,可怕的双颚发出咯咯咯的响声。片刻,狗群中便有好几只发出垂死的悲鸣声,其他的狗很快地逃散了,只剩下那只狼一动也不动地稳稳站在那儿,依旧是一副嘲笑的神情。
这时,我是多么希望这列屡次受到风雪拦阻的火车,能够和以前一样,边走边停,因为我的心已被那只灰狼吸引了,一股冲动驱使我想赶快下车去看个究竟。可是火车已经掠过积雪的草原,四周的景物立刻又被白杨树遮住了。
这幕景象本来是微不足道的,但几天之后,我才知道这事的底细。原来我们见到的,正是远近闻名的威尼派克狼。
这只狼一直过着不平凡的生活,它不喜欢寂静的乡村,而羡慕繁华的都市;它不吃羊肉,专门以狗肉当食物,而且每次都是单独出外寻猎。它是一只人人畏惧的魔鬼似的狼,也正是因为如此,最后才会遭到杀身之祸。
它那巨大的尸体被搬到海因的标本店做成标本,后来又被送到芝加哥世界博览会展出,然后就被威城的马露梅中学收藏着。可惜一八九六年时,该校发生火灾,它也难逃厄运,葬身火海。
2
下面就是有关这只狼的遭遇。
拉小提琴的乐手保罗,是个英俊的混血儿,也是个游手好闲的人,但他很喜欢打猎。一八八○年六月的某一天,他带着猎枪、猎狗,在流经威尼派克附近的红.河堤岸近旁的树林里徘徊着。
不多久,一只灰狼从堤岸附近的山洞出来,保罗看到它,立刻瞄准开枪,一枪就把它击毙了。接着,他又驱着猎狗进入山洞,看看里面是不是还有其他的狼。他随后跟了进去,却出乎意料地发现里面还有八只小狼——每一只狼的头都可以换十美元的奖金哩!这一笔钱对他来说,是相当可观的。今天他真是时来运转啊!轻易就可以获得几十美元。
他举起猎枪狠狠地射击小狼们,棕色的杂种狗也向它们猛扑过去。结果,只留下一只小狼,其余的都被活活打死了。为什么要留下一只小狼呢?因为当地人有种迷信:如果杀死同胎动物的最后一只,就会遇到不幸的灾难。
于是,保罗带着大狼和七只小狼的头,以及那只被留下来的小狼回到了小镇。
狼头换了奖金之后,保罗就带着这笔钱到酒馆去挥霍。钱一下子就花光了,连那只活的小狼也被酒馆的老板抓去作抵押。
酒馆的老板把小狼用铁链拴住,像小狗似地饲养着。为了让酒客们消遣,他故意逗狗生气,让狗和狼打斗。刚开始的时候因为小狼太小了,常常会被狗咬伤,好几次都差点儿丧命。不过日子一久,它的强悍慢慢显露出来,其他的狗不再是它的对手了,它们越来越少主动去挑逗小狼。最后,在这镇上,再也找不出一只足以抵抗那只狼的狗了。
小狼的日子过得非常惨淡,在这世界上,只有一个人能够逗它开心,那就是酒店老板的儿子吉姆。随着光阴的飞逝,他们之间的感情也日渐加深。
吉姆是一个爱捣蛋的赖皮鬼,他喜欢这只狼的原因是:狼曾经打败要追咬他的狗。从此以后,吉姆每天都亲自拿食物去喂狼,把它当作玩具一样地逗弄;狼为了答谢他的爱护,也就任他摆布。但是,除了吉姆,他不跟任何人玩。
吉姆的爸爸并不是一位慈祥的父亲,平常虽然很疼爱吉姆,却常为了一些芝麻小事动怒而狠狠地痛打吉姆。更糟的是,有时候吉姆挨打,并不是因为他做了什么坏事,而是父亲拿他出气。所以,吉姆只要知道爸爸在生气,就躲得远远的,不敢露面。
有一天,吉姆的爸爸又生气了,他追着吉姆跑,吉姆很快躲进关狼的小屋里。由于爸爸追赶吉姆的时候大声怒骂,把小狼从睡梦中吵醒,它看清楚了是怎么一回事,就转身向着小屋门口,露出两排闪闪发亮的利牙,好像在说:“不许你动手打吉姆!”
当时,吉姆的父亲很想当场打死这只狼,可是又一想,如果真的这么做,恐怕吉姆的命会先保不住,只好很不情愿地离开。过了三十分钟后,他的气消了,才把这件事当成笑话,说给人家听。
这件事之后,吉姆只要遇到危险,就会跑到狼屋躲起来。当然喽,只要你看见吉姆躲在狼屋里,大概也就 53ef." >可以判断他一定又惹了什么麻烦了。
3
那个时候——一八八七年的秋天——威尼派克附近因为狼很猖獗,到处偷袭家畜,所以各地牧场的主人都为这件事大伤脑筋。他们不断地布置毒饵、设下圈套,想捕捉狼,但效果不佳。不久,一个很有名的德国人到威尼派克来。他在俱乐部里向人们提议说:最好的办法是找几只优秀的猎狗,把这地方的狼群彻底消灭。
人们都侧耳倾听他的意见。那些牛仔最喜欢打猎,所以大家都同意他的提议:就是养几只猎狗,然后帮它们一起去打猎,这样就可以轻轻松松地消灭那些令他们头痛的狼了。
德国人果然带来了两只凶悍的丹麦种大狗,一只是白的;另外一只黄底带有黑色斑纹,它身上有一块显眼的白色斑纹,使它看起来更凶恶。
这两只狗都非常高大,体重也都将近九十公斤,它们给人的感觉是和老虎一般凶猛。德国人告诉牛仔们,只要有这两只狗,无论多大的狼都不必怕。因此,大家都信以为真,跃跃欲试。德国人还教他们打猎的方法:
“只要让这两只狗闻闻狼的足迹就可以了,即使那个足迹是昨天留下来的,它们也一样闻得出来,而且绝对不会错过。不管狼用什么方法来瞒骗、躲避,它们都有办法找到,不只这样,它们还能追逐。假设狼调转方向逃跑,那只黄狗就会咬住它的屁股,像这样子把狼抛到空中去。”
德国人说着,就把一块面包抛到空中。接着又说:“在狼还没有摔到地面之前,白狗会咬住它的头,黄狗会咬住它的尾巴,一下子就把它分尸了。”
他说得很动听,在场的每个人都希望依照他的提议去试试看。于是,他们立刻集合在一起,动身猎狼去。可是经过三天之后,连一只狼也没有抓到。他们正要放弃这项试验工作时,突然有人发现什么似的说:
“哦,对了,说到狼,我知道酒店里有一只,我们可以付给酒店老板一点钱,买下那只一岁多的小狼,来试试狗的真本领。”
酒店的老板听说有人要买他的狼,就开始跟他们讨价还价了。
“好不容易才把它养大,要杀了它还真有些舍不得呢!”
起先他表示不愿意的样子,后来,买的人把价钱提高,他就满口答应。
不过,要卖掉这只狼,就得瞒着吉姆才不会有问题。
于是他打发吉姆到祖母家去,然后把狼赶进预先准备好的箱子里面,盖上盖子,又用钉子钉好,再抬上马车,送到广阔的草原去。
狗一闻到狼的气味,立刻活蹦乱跳,想要阻止它们实在不容易,幸好有几个年轻力壮的男人紧紧地拉住狗的皮带。这时候,装载狼的马车已经拖到离狗八百米远的地方了。人们费了好大的力气,才把小狼从箱子里赶出来。
起初,小狼很畏惧,而且显得有些焦躁,对于触怒它的人也不理睬,只是一心想要躲藏起来。可是当它发觉已经获得自由,而且人们又在旁边吆喝着催赶它时,就怀着难以置信的心情,踏着安稳的脚步,往起伏不平的南方逃走了。
这时候,两只狗的皮带都解开了,它们顿时大声咆哮,并且跃身追赶那只小狼。人们也大声呐喊,骑马从后面跟上去。
因为狗比狼跑得快,所以他们早就料到狼是逃不掉的,尤其是那只白狗,以比猎狗还快的速度在草原上飞也似的逼近狼。德国人看到这情形,更像是疯子般大声叫嚷。
人们开始打赌了。大家都赌狗赢,没有一个人认为狼会赢,于是问题变成:到底是哪一只狗会咬死狼?小狼这时候还在拼命的跑,但跑不到一公里半的路程,白狗就已经逼近它了。
德国人又大叫起来:“呵,大家仔细看喔!狼就要被抛到空中去了。”
一瞬间,狗跟狼扭在一块,然后又突然分开、后退,小狼没有被抛到空中,反而是白狗的肩部负了重伤,痛苦地在地上打滚。它虽然没被咬死,但已经不能再上阵打斗了。
大约过了十秒钟,黄狗也露出一副凶相,向狼扑过去。这场打斗也跟刚才一样,很快就分出胜负了。说也奇怪,它们好像碰都没碰一下,只见狼很快退到旁边去,黄狗站在原来的地方一直打转,血就从它的肚子流了出来。
黄狗再次受到唆使,又向狼奋勇扑过去,结果还是负伤回来,这回它再也不敢靠近狼了。
这时候,酒店老板也带了几只更大的狗来助阵。狗被松了皮带,人们也拿着木棍和绳子包围上来,他们想同心协力来解决这只狼。恰好这时,一个少年骑着一匹小马赶到草原上来,他正是酒店老板的儿子吉姆。
吉姆从马背上跳下,穿过人群,跑到草原中央,无限爱怜地弯下身来搂着狼,喃喃低语:“可怜的家伙!”
狼望着吉姆的脸,摇摇尾巴,然后吉姆对着所有在场的人,流着眼泪大骂起来。连他爸爸也受到指责。
大人们既不能反对这小孩,也不能跟他发脾气,只得哈哈大笑来遮掩自己的难堪。他们不约而同地嘲笑那个德国人:“说什么你的狗很厉害,竟连一只人家喂养的小狼都不如,实在不中用!”
吉姆泪流满面,把一只肮脏的手插进口袋里,从里面掏出了口香糖、火柴、玩具枪、子弹、打鸟弓等一大堆东西,然后挑了一条绳子,圈在狼的脖子上。
他哭丧着脸,一面爬到马背上,叫狼跑在前面,往他家的方向前进,一面回头看看德国人,大声嚷道:“我不叫狼咬你,算是饶了你,你这坏蛋!”
4
那年初冬,吉姆患了伤寒爬不起来,狼大概是见不到心爱的朋友,显得很寂寞,每天在院子里叫得很伤心。吉姆在屋里听了,心里不忍,吵着一定要狼跟他做伴。他爸爸只得勉强答应,把狼带到病房来。
狼这种动物可以说是野生的狗,现在这只“野狗”也跟家狗一样忠实地守在床边,片刻不离地看护吉姆。
起初,吉姆的病情并不严重,但是后来病情急速恶化,在圣诞节的前三天,竟不治死了。吉姆病死后,最伤心的就是这只狼。
圣诞节的前夕,吉姆的遗体被运到墓地准备埋葬,狼也跟在送殡的行列后面,当教会的钟声当当响起时,它竟然很伤心地大叫起来。当天,狼回到了酒店的后院,酒店老板正想用铁链把它拴住时,它突然跳过木栅,奔了出去,从此不知去向。
第二年圣诞节前夕,像吉姆出殡那天的情形一样,教会的钟声又当当响了,突然,从遥远的森林那边,传来了一阵狼的悲切嗥声。那声音不是在求救,也不是缠绵地求爱,更不是战斗的怒吼,那是一种很孤寂、很悲伤的声音。镇上的人开始议论纷纷说:“有一只很大的灰狼经常出没在我们镇上,那只狼比过去饲养在酒店的那只还要大三倍呢!”
这只狼只要一有机会,就会咬死狗,对狗来说,它真是一个可怕的克星。
它,就是我在那年冬天看到的那只威尼派克狼。当时,我看到好多好多的狗包围着它,真害怕它会抵不住它们的攻击,还曾兴起下车搭救它的念头哩!
不过,后来事实证明,我的忧虑是多余的,虽然我不太清楚当时那场战斗是怎样结束的,但后来我又有好几次碰到那只狼,而那些曾经包围它、攻击它的狗,却有好几只再也没有出现过。
威尼派克狼就是这样过着跟其他的狼完全不一样的生活。它离开森林、平原,每天逡巡在人烟稠密的镇上,过着战斗的生活。只要看到狗,就把它们追得走投无路,如果狗的数目不多,或者只有一只,它就会毫不留情地将狗咬死。
不过看到带枪的人,狼就会立刻躲起来。它知道枪弹的厉害,也认得出下毒的饵——到底它是用什么方法辨认呢?谁也不清楚。只是有人见过好几次它从毒饵的旁边经过,都装作没看见的样子,有时甚至还在毒饵上面大便呢!
它非常熟悉威尼派克的每一条街、每一条巷。镇上的警察常常看到它像魔影般飞也似的掠过黎明的街道。无论是哪一只狗,只要闻出这只狼躲在附近,都会害怕得全身发抖。它经过无数次生死战斗,世界上所有的人畜,都是它的敌人,可是,在它嗜杀的生活中,却有一件令人感动的事情——这一只恶魔般的狼,从来没有伤害过任何一个小孩子。
5
一个冬天的早上,保罗把公司的货物装在雪橇上,出发到附近送货。他喝了五六杯威士忌酒,精神百倍地动身了。可是从此以后,人们再也没看过他的踪影。
当天晚上,那群拉雪橇的狗,狼狈不堪地回到运输公司,它们的身上沾满着已经凝结了的血迹,而且到处都是被鞭打的伤痕。
人们循着狗的脚印追踪下去,想看个究竟。只见货物散落在离河旁大约两公里的地方,距离货物不远处,还有许多衣服的碎屑,那是保罗身上所穿的衣服。
大家再仔细往下查看,在距离保罗出事地点不到五公里的地方,也就是从河东边的堤防,到越过西边的堤防之间,有狼的脚印。从这些脚印上判断,狼好像是冲着雪橇来的,在跟踪了两公里之后,就追上这部雪橇行凶。
另一方面,在后面赶着雪橇的人的脚印,到这里也消失不见了。保罗一定是发觉狼从后面追踪过来,才坐上雪橇,迅速地向前逃跑的。
他们又发现甩掉货物的痕迹,据推测,大概是保罗想抛弃货物减轻重量,好让雪橇能够更快速地逃离,因此,雪地上才散落了很多东西。
他们也看到狗受到保罗的鞭打,拼命跑而留下的伤痕。不久,又在雪地上发现保罗的刀子,看起来一定是他想跟狼搏斗,不小心掉落的。可是,从这地方开始,雪橇仍然继续向前奔行,而狼的脚印却消失了。一定是狼跳到雪橇上了。
当时那些狗可能因为过于害怕而跑得更快,它们不知道后面的雪橇上,正发生着流血的搏斗。
那搏斗不久就结束了,保罗跟狼一起从雪橇上滚落下来。
后来,狼的脚印又出现了,它是朝着东边的森林去的,而雪橇却往西边的堤防那边弯过去,走了大约八百米以后,才绊到树根摔坏了。那些拉雪橇的狗咬断了套在身上的绳子,一只只都跑回运输公司。
不用说,这只狼就是威尼派克狼。它的妈妈跟同胞兄弟都被保罗杀害了,它也被保罗生擒回来,孤苦伶仃地生活,现在它向他报复了。
6
因为保罗的遇害,镇上开始发动大规模的猎捕威尼派克狼行动。这天,正好是吉姆去世两周年的纪念日,也就是两年后的圣诞节前夕。
镇民动员了所有的狗,有爱斯基摩犬、丹麦狗、牧羊犬和来自镇子各个不同角落的狗。它们都背负着追捕威尼派克狼的任务。
上午,他们出发到镇子东边的森林里搜寻,找了半天,一点线索也没有。后来他们接到电话通知,听说所要找的脚印出现在西边森林的地上。一个钟头之后,这一队浩浩荡荡的猎捕人马,沿着威尼派克狼的新脚印,呐喊着追了上去。
大队人马一直前进。先锋队是大群的狗,接着是骑着马、穿着五颜六色衣服的猎人。马队的后面,则是很多步行的成年男人和小孩。威尼派克狼对狗并不畏怯,但它知道拿枪的人是非常可怕而危险的。
它向森林那边一直跑过去。这时,骑在马上的猎人已穿过宽广的平原,在它还没有跑到森林之前,就挡住了去路,使它不得不向后折回。猎人已经开枪了,子弹咻——咻——不停地飞过来,它一边躲闪子弹,一边沿着低洼地带跑去,不久便穿过铁丝网,摆脱了猎人的追踪。
可是,大群的狗已经朝威尼派克狼逼近。这时,它只能够把狗当作敌人来对抗,虽然必须单独抵挡四五十只狗,但它毫不畏怯。
大群的狗已经把它团团围住,却没有一只敢逼近它,只有一只瘦瘦的猎狗凭着它的藏书网
脚力,跟狼并肩跑在一起,但立刻就被狼狠狠地咬了一口而倒下去。
那些骑在马背上的猎人,看到狗跟狼混在一起,只得远远地围住它们。这时候的追逐战已经到达镇上了。镇上还有更多的人和狗跑出来参加这次战斗。
威尼派克狼往展畜场跑去,这是它以前常去的地方,聚集在这里的人群越来越多,猎人们被迫不得开枪,因为狼的附近又围着一大群狗,如..果开枪,可能会发生意外。
狼知道事到如今,已经没有逃脱的希望了,现在它只希望在死之前,能够轰轰烈烈地战斗到底。这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在青天白日下,威尼派克狼出现在猎人的面前。
7
三年来威尼派克狼每天过着战斗的日子,那是一段很长很长的艰苦岁月。现在,它孤孤单单地面对着..大敌,围绕在它周围的数十只狗后面还有许多带枪的猎人。但它仍跟从前一样,很勇敢地抵抗着。它的嘴唇往上翘起,露出锐利的牙齿,结实浑厚的腹部微微抽动着,黄绿色的眼睛燃烧似的散发出光芒。
狗群开始向它逼近了。镇上的虎头犬冲在前头,好多好多狗跟在后头。它们一步步逼近,并很快交战起来,嘶咬声不断响起,狼、狗混在一起,哪是狼哪是狗都分不清楚。一会儿,狗叫声突然停下来,只听到一阵低低的呻吟。威尼派克狼露出红红的嘴巴,“啪!”的一声跳离狗群,在外围矗立不动,看起来好像是勇猛、凶狠的山贼。
大群的狗三度侵袭它,三次都被它击退。它的周围横卧着那些最勇敢的狗,而最先被咬死的,就是那只虎头犬。狗群开始畏怯地往后退缩;相反的,威尼派克狼依旧是一副凛然不可一世的模样。
一会儿,威尼派克狼好像等得不耐烦似的,往前进了两三步,这时候,在一旁静候时机的猎人们,不得不举枪射击。“砰——砰砰——”枪声响彻了整个大地,威尼派克狼终于倒在雪地上,结束了它战斗的一生。
在威尼派克狼离开酒店的那些日子里,它总是喜欢什么就做什么,过着任性又无拘无束的生活,只可惜它的生命太短促了。
在这种不安定的岁月中,它选择了自己喜欢的生活方式,而且勇敢地坚持下去。它宁愿一口喝完生命的酒,并且潇洒地打碎酒杯——但是在它死了以后,它的名字却永远为人传诵着。
威尼派克狼的心理大家是否了解呢?为什么它要选择那样的生活方式呢?为什么它总是漠视危险,而常常出没在这个镇上呢?
说实在的,谁也不能断定,是否它根本不知道还有其他更好的地方?大地一望无际,到处都有足以充饥果腹的食物,它为什么会眷恋人类居住的城镇?难道是为了等着报仇?
不,任何动物都不会为了报仇而轻易拿生命当赌注。即使聪慧的人类,也找不出几个人有这种不正常的想法。野生动物所追求的,只是能够平安度日罢了。
既然如此,那么,真正使威尼派克狼对这城镇恋恋不舍的是什么呢?那是万物与生俱来就拥有的一股最强大的力量——爱,对吉姆的爱。
威尼派克狼死了以后,它的尸体被做成标本,留存在镇上一所中学里。后来那所中学发生火灾,有关威尼派克狼的遗迹便一点也没有了。
可是直到现在,威尼派克教堂的老佣人,还常常对别人说:“每当圣诞节前夕,钟响的时候,距离墓地大约一百步远的森林里,总会有令人毛骨悚然的悲哀的狼嗥声,如回音似的传过来。因为那墓地里,躺着这世界上惟一深爱威尼派克狼,也为狼所深爱的少年吉姆。”
石山大王克拉格-1
那个高原的景观好像是用闪亮的缎子编织成的丝织品,因为笼罩着白雪的缘故,而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丝织品上一串串藤花似的淡紫色花纹,是开满在山脊上的羽扁豆花;当中有两条金色的线,忽隐忽现地绣在上面,远远看去,很像是细项链,那正是两只落矶大角羊的足迹。
1
在遥远的西北方,有一个起伏的高原,上面点缀着稀疏的灰色、紫色的大大小小岩石,那正是高原上春天的装饰品。高原上的春天,是世界上少有的美丽奇观。在这地方,由于像黑夜般的冬天持续了六个月之久,因此,这期间,大自然也像殷勤的人们储蓄金钱一样地蓄藏着春天的欢欣。
矗立在山脊北边尽头的甘达峰,本来好像一点生气都没有,现在也显得蓬勃起来了。在冬天漫长的六个月当中,高原上连一朵小花也看不到,现在却到处开满了鲜艳夺目的花儿。但是,所开的花尽管连绵得像海一般辽阔,种类却只有一种,那就是羽扁豆花。那里一丛、这里一丛的,近看零乱不堪,站得稍远些却显得琳琅满目;如果在更远的山坡上欣赏,就变得像一条又长又曲折的彩带,也像紫色的云彩在天际飘荡般。
虽然已经?是五月底了,吹来的风一会儿是混杂着雪花的北风,一会儿涌起很大的云块,一会儿又飘起雪来,敲打着高原上的花。附近的景色一下子变得微白,一下子又变成灰色。在景观一次又一次的变化中,遍地花朵都换上了白色的羽衣。
因为羽扁豆的茎比较高大,也很强韧,所以能够抵抗风雪的侵袭。雪的压迫,使它们垂下了变白的头,可是不久,风一吹来,把积压在它们身上的白雪挥掉,它们又会昂然地抬起头来。这种不屈的精神与花的高贵颜色显得很相称。
雪下来时,出其不意;雪停的时候,也没有定时。云彩消失了,现出微蓝的天空,地面积雪的地方开始闪着白色的亮光。高原上遍布着的紫色花丛,断断续续地显出很多自然而美丽的图样,其中有两道很长的足迹,在这美丽的图样里,不断地绵亘着。
2
由于不合节令的雪薄薄地铺在地上,所以要跟踪猎物的足迹是很方便的。猎人史谷堤老头拿着枪,走向他所住的小屋后面——那座没有草木的山冈。那地方是有名的落矶大角山羊的住家。
在这辽阔的、白皑皑的高原上,遍地点缀着紫色的小花,这么美好的景致,史谷堤却提不起一点兴趣。不多久,他发现在刚下不久的雪地上有两道脚印,他一看就知道那是两只完全成熟了的落矶大角母山羊的脚印,它们正朝着山峰缓缓前行。
史谷堤跟着脚印走了一会儿,渐渐明了一些情况:两只母山羊虽然有点恐慌不安,但似乎尚未发觉危险已临头,它们沿着能藏身的地方走着,有一两次卧倒在雪地上,只一会儿又站起身来,继续前进。看来它们并不饿,因为沿途有很多可吃的东西,它们碰也没碰。这些都是史谷堤累积多年捕猎经验,观察的结果。
史谷堤小心翼翼地往前走,还时常抬头张望远处。他并没有直接踩到那些脚印,而是一路跟踪过去。他绕过一块大岩石,到达一处能够看见开满了整片羽扁豆花的低地。这时,突然有两只大角羊从花丛中跑出来。
史谷堤立刻举枪瞄准。本来,只要他一扣扳机,两只羊当中的一只或者是全部将应声倒地,但是在他要开枪之前,竟被两只小羊吸引住了。那是刚生下来,很小、很小的落矶大角羊,它们用细长但不稳的脚站立起来。到底是向新出现的小羊下手好呢?还是朝山羊妈妈开枪好?史谷堤心里踌躇着。
两只山羊妈妈对小羊们发出尖锐的叫声,打了一个转,又回到小羊的身边。小羊也本能地知道只有跟随那与自己一样体型、一样气味的同类才安全。
于是,它们迈开蹒跚不稳的脚步,跟在羊妈妈后面,一步一步追上去。
当然,只要史谷堤愿意,是可以轻而易举地打死全部的羊,何况离他最近的一只,也不过在二十米远的地方。但是,人的心理时常会产生一种说不出来的感觉。这时,史谷堤的内心突然涌起一股“把猎物生擒过来”的欲望,他想,小羊那么弱小,一定很容易捕捉。于是,他把枪放在安全的地方,然后小心翼翼地,一步步挨近它们。
这时,山羊妈妈露出惧怕的表情,小羊也已经觉察出情况不对,它们好像听见妈妈说:“赶快躲避这个陌生人!”——这是小羊出生以来第一次遭遇危险。
生下来还不到一个钟头的小羊,已经从大自然所赋予的本能中,学到了求生的本领。它们的行动跟人比起来,原本就慢多了,可是突然间,小羊像是获得了某种不可思议的护身法那样,竟能灵活地躲避史谷堤的攻击。史bbr>?谷堤感到非常惊讶。
这时候,羊妈妈又转身跑了开去,并且发出悲哀的叫声,催促小羊赶快逃命。由于史谷堤追得很紧,小羊越来越害怕,它们使出全身的力气,迈开脚步,逃到羊妈妈那边。
史谷堤好几次滑倒了,又爬起来,爬起来了又滑倒。虽然他的手不只一两次碰到小羊的身体,可是一只也没有抓到。
像这样的追逐战,持续了一段时间,羊妈妈终于巧妙地带着小羊脱离那片洼地。当它们走到又滑又硬的地面时,小羊们觉得自己的脚步踏实、坚强多了。
史谷堤一心一意要抓小羊,丝毫没有察觉到这种追踪游戏是两只母羊悉心安排的。像这样追追赶赶地,羊跟人终于来到了甘达峰起起伏伏的山崖近旁,母羊们很快就往山崖跳过去。
小羊也涌出一股新的力量,犹如小野鸭第一次下水一样,跟在母羊后头,像身上长了翅膀一样地飞跳过去。它们认为这满地石头的山崖,是躲避敌人最好的地方。小羊那又黑又小的蹄子,仿佛橡皮般柔软,在容易滑溜的地方能够紧紧吸住,那种“功夫”人是望尘莫及的。不久,它们终于消失在山崖那边。
对这几只羊来说,这天的运气还不坏,因为史谷堤手上没有拿着枪,不然,它们即使离开一百米,也必定会被打死。虽然史谷堤很快就又回到刚才放枪的地方,但是这时,从山峰那边渐渐地垂下一层厚厚的云雾。
刚刚是北风带来的雪花,使它们留下脚印而暴露了踪影,引来一阵可怕的追赶;现在也是多事的北风带来阵阵的浓雾,遮掩了山羊的行踪。
史谷堤默默注视山崖的那一边,有所感动似的低声说道:“这小东西啊!这小东西!它们实在灵敏得难以应付,生下来才不过一个钟头……”
3
遍布岩石的山峰对大角羊来说,并不是一个理想的住所,但是,为了逃避危难,为了小羊们的安全,勉强可以作为藏身之地。接下来的几个星期,它们为了觅食,跑到其他辽阔的地方,但是不管路途多遥远,它们总能平安地踏上归途。
小羊长得非常快,不到一个星期的时间,已经很有力气了,即使遇到山猫,非得拼命逃跑的时候,也能紧跟在妈妈的后头,一起逃难。
小羊出生时地上所沾染的血迹,经过两三个钟头后,已经全部消失了。由于整个高原上长满了花和草,母羊可以获得丰富的食物,供应小羊奶水当然不成问题。小羊时常高兴地摇着尾巴,咬住妈妈的奶头不放。
白鼻子那只小羊,身材矮矮胖胖的;另外一只则高大又壮硕,不幸的是,它生下来两三天后,头上就长出一个小瘤来。
这两只小羊是很要好的伙伴。有时候它们会跑跑跳跳地闹着玩,有时候又会揪在一起,角力似的咬得难分难解。有时候它们也会跑到一个不大不小的山同上,玩起作战游戏:一只跑到山顶上防卫,不让另一只靠近,并踩着碎步,摇摇那小小的头,仿佛它是这座山的大王似的;然后它们把粉红色的耳朵竖向后面,用软绵绵的头挤来挤去,两眼瞪着,故意装出凶恶的神色来吓唬对方。
像这样你推我、我推你地玩着游戏,最后,玩输的那一只会跪在地上,然后翻个身,举起脚来,好像在说:“这么差劲的山,我才不要呢!你喜欢就让给你吧!”还翻来覆去地重复这个动作。
玩作战游戏,都是白鼻子小羊获胜,因为它的身体较重;若是赛跑,头上长瘤的小羊就可以毫不费力地夺得锦标。这两只小羊好像不知道疲劳是什么似的,一天到晚蹦蹦跳跳,从不停止。
一到夜晚,这两只小羊便各自挨近妈妈的身边休息。头上长瘤的小羊总是精神饱满,早上也比那只白鼻子的起得早,白鼻子小羊是个懒虫,经常睡到日上三竿还不起来。
任何地区的落矶大角羊,鼻子和屁股的白斑,大小总是很相近,但白鼻子小羊的白斑却既大又白,尤其是屁股上的毛,好像在示意“过来呀!来呀!”似的引人注目,所以一有机会,长瘤的小羊就会从后面向它扑过去。每天一大早,长瘤的小羊都会往白鼻子雪白的屁股撞过去,把它叫醒,仿佛这么做可以带来很大的乐趣。
落矶大角羊通常是成群结队的,它们的集团越大,防卫能力也就越强。然而居住在库特尼地方的猎人,个个都是狩猎专家,尤其那位史谷堤老头,更是捕大角羊的能手,他的屋顶上放了许多最好的羊角,屋里更堆积了许多羊皮,准备不久后带到市场上去卖。
由于猎人们无情的捕杀,大角羊的数量锐减,从原来的一大群变成零零落落的小群。现在,最大的羊群为数不过三十头,而大部分都像出现在这个故事里的羊群那样,只有三四头而已。
六月的前两个星期,史谷堤老头已经拿着枪,在大角羊经常出没的山头转了两趟了。他是一个不按季节狩猎的猎人。
无论何时,只要母羊中的一头发现史谷堤从远远的地方走来,就会很快地率领大伙儿逃走;要不然,就是发出既短又特别的鼻音,警告大伙不要动。大伙立刻就像石头般动也不动地站立着,来瞒过猎人的眼睛。在这紧要关头如果稍微动一下,就会引起敌人的注意,惨遭杀害的厄运。等到史谷堤走远了,羊群马上转换方向,逃到很远很远的地方去。
有一天,羊群绕到松林的尽头,隐约地闻妈。
头上长瘤的小羊和它的妈妈,吓得拼命逃跑。原来这可怕的敌人是一只大黑熊。那家伙很快就把白鼻子的妈妈活活咬死了,然后又向白鼻子猛扑过来。小羊受了很大的惊吓,只是目瞪口呆地站在那儿,一动也不动。很快地,黑熊又把毫无抵抗能力的小羊也活活地咬死。对一只失去母爱的小羊来说,或许这也算是一种比较幸福的结局吧!
4
头上长瘤的小羊的妈妈,中等身材,从外表看去,称得上是一只姣好的母大角羊;它的角比别的母羊来得长和锐利,且具有很敏锐的警觉性。这一带,由于史谷堤的出现,它们都觉得危机四伏,所以,当白鼻子母子遇难后,羊妈妈就下定决心搬家。
于是,羊妈妈带着长瘤的小羊,沿着甘达峰的山腹,很快地跑走了。它们每到一处高地,在没有越过之前,一定先站立不动,瞻前顾后地眺望一阵子,仔细观察是否会遇上敌人。
有一次,羊妈妈又这样探测附近的情形,忽然看到后面有一个略带黑色的东西正在移动着。啊!原来是史谷堤老头。羊妈妈所站立的地方从史谷堤那边看来,应该很清楚,可是因为它静立不动,竟然没有被发现。
等到史谷堤老头消失在岩石的那一边时,羊妈妈才用比以前更快的速度往前逃,长瘤的小羊也紧跟在后。每到达山脊上,羊妈妈总是很用心地张望四方,等到确定没有敌人时,才悄悄地溜过,不敢发出一丝声响。那一整天,它们都像这样的继续前进,直到离开危险的地方很远了,才渐渐放慢脚步。
一天,接近黄昏时,它们到达一个很大的山脊上,隐约可以看见前面的山脊上好像有什么东西在动。仔细再看,才知道原来是自己的同类;因为它们全身都是灰色,而且脚上和屁股上也都有白色的斑纹。
那群落矶大角羊正道着风前进。羊妈妈为了避免暴露自己的行踪,就带着小羊横穿过它们所经过的路前进。走了不多远,出乎意料之外,竟发现了一只很大的大角羊的脚印,根据脚印判断,那是一只公羊。
依照落矶大角羊的“法规”,它们的社会是公羊和公羊成一个集团,母羊和小羊成一个集团。平常公羊和母羊不能掺杂在一起,只有到了初冬求偶时节,才准许聚在一块。这个时期,公羊和母羊相爱,准备传宗接代。
长瘤子小羊的妈妈发现那群羊是公羊之后,便不再跟踪它们的脚印。它越过山脊,往另一个方向走去。最让羊妈妈感到欣慰和高兴的是:这地带是属于大角羊的势力范围。当天晚上,它们母子就在一个低洼的地方过夜。第二天清早,又继续上路,并且一边走,一边找寻食物。
不多久,羊妈妈闻到了一种气味,便停住脚步;跟着它又闻到另一种气味,然后是好多种气味混杂在一起。羊妈妈渐渐明白了这是怎么一回事,因为它们碰到一群由母羊和小羊组成的羊群了。羊妈妈连忙追踪那些脚印,长瘤子小羊也连蹦带跳地跟上去。
它们仅仅跑了两三分钟,便发现了找寻的目标,那群羊差不多有十二只,跟它们长得一样儿。羊妈妈的身子躲在石头后面,只露出头顶,因此对方看不见它,可是长瘤子小羊却好奇地伸出圆圆的小头张望着。它这个小动作,竟然被羊群中一只细心的母羊注意到了。
那只母羊做了一个信号,大伙儿立刻在自己站立的地方,像雕像一样动也不动。
现在轮到长瘤子小羊的妈妈上台表演了,它不得不上前去亮相,让它们看个清楚。
羊妈妈小心翼翼地挨近那群羊,站在最前头的母羊也向前一步,与羊妈妈对立着。它们互相闻闻气味,又一声不响地你瞪着我、我瞪着你。接着那只羊群的代表不断跺着脚,羊妈妈也摆好一副“你们尽管来,我不怕!”的架势,准备应战。两只羊一步步地靠拢,突然“卡嘶”一声,角与角碰在一起,开始一场你推我挤的激烈战斗。羊妈妈扭一扭头,用锐利的角尖刺中对方的耳朵,对方痛苦难当,不断地喘息,随后转过身,摇摇头,很快就退回羊群里。
羊妈妈紧随在后追赶。长瘤子小羊看得心慌意乱、不知所措,只好跟着妈妈跑。羊群换了一个方向走了一会儿,不久又转身回来,并簇拥到羊妈妈的周围,热烈地欢迎羊妈妈加入它们的行列。
可是另一方面,长瘤子小羊也得受到严厉的“入列考验”。原来这个羊群里有三四只小羊,它们的年纪都比长瘤子小羊大,个子也比它高。跟别的动物一样,此刻它们正动着歪脑筋,准备欺负新来的小羊。
突然间,长瘤子小羊的屁股被撞了一下。不久以前,它也曾这样戏弄自鼻子,而现在却轮到自己被人戏弄。以前是它欺负人家,现在却轮到人家欺负它,那滋味实在不好受!
它转身面向突袭它的家伙,其他的小羊又从别的方向撞它的屁股。就这样,不管它转身向谁,屁股总是挨撞。可怜的长瘤子小羊被撞得受不了,只好逃到羊妈妈的肚子底下躲起来。
第二天早上,小羊们又把长瘤子小羊当作消遣的对象,开始作弄它。这些小羊当中,年纪最大的是一只身材短小的小公羊。它有一对弯弯曲曲的小角,使整个身形好像也变得弯曲不堪,看上去既别扭又滑稽。
长瘤子小羊被那粗鲁的家伙一撞,习惯性地用后脚支撑身体,站立起来。这时候,冷不防被迎面而来的小公羊撞倒在地上。但它很快就爬起来,向小公羊扑过去。两个小小的头一相撞,发出皮球互撞的“砰砰——”声。
长瘤子小羊鼓起勇气向对方猛扑过去。双方头跟头碰在一起,接着往下滑到肩膀,然后歪到旁边去。起初,长瘤子小羊因为个头小,暂居下风,可是不久,它那不凡的角瘤开始发挥作用;小公羊的肚子被角瘤撞了一次又一次,有点受不了,转身败阵而逃。在旁边围观的小羊们看到这种情形,都由衷地佩服这只新来的小羊,而准许它加入它们的行列。
5
人类的社会有各式各样的习俗和传统,动物的世界虽然跟人类的社会大小不同,但是它们也有与生俱来的生活方式。
比如说:在鸡或牛的团体里,有新来的母鸡或母牛想加入它们的行列时,那些新来的伙伴必须以自己的能耐,取得各个成员的信任,然后才能在团体中获得一席之地。团体中的每一分子当初都是靠这个真材实料的硬功夫,取得今天这种地位的。
一般说来,新成员的地位是依靠它自己的力量、勇气和敏捷得来的;有时候,团体中也会因为尊重某个个体的智慧或是灵敏的领悟力而接纳它。那么,野生动物的领导者必须具备哪些条件呢?它不一定要力大无穷或是勇猛非凡——像那样的动物或许可以震慑大家,但却不足以领导大家。
它们的领导者虽然不像人类一样用选票表决出来,却也是花费很长的时间,彼此仔细观察,获得大家一致的同意后,才推举出来的。领导者必须让每一个成员都觉得只有听从它才会安全,才能得到幸福。稀奇的是,像这样的领导者,通常都不是由最有力气的雄性动物担任,反而大都是年老的雌性动物。尤其是大鹿、野牛、黑尾鹿、落矶大角羊,都遵循这种传统来选出首领。
甘达峰的这群大角山羊,由六七只母羊跟它们的小孩——三四只一岁大的小羊,还有一只正处于发育期的公羊,组织而成。
这只公羊是整群羊里体格最强壮的,不过它们的领导者却是一只年老而聪明的母羊。这只母羊并不是先前跟羊妈妈打斗的那只,它个子矮小,头上长着树头般短短的角,是那只粗鲁的小公羊的妈妈。
为什么大家都肯安心追随这只母羊呢?因为不管在何种情况下,它都能够发挥智慧,得当地应付每件事情。本来羊群都不相互取名字的,可是大家都认为这只母羊绝顶聪明,所以就叫它“聪明羊”。
羊妈妈也是一只很机警的大角羊,它的年纪轻,却处处表现得相当镇静、聪慧,它的眼睛、鼻子、耳朵都很灵敏,做起事来更是小心谨慎,十分周密。可是聪明羊的表现也毫不逊色,它的动作很敏捷,有时候甚至比羊妈妈的警觉性还高,而且它很熟悉这一带的状况,这是别的羊所不及的。
不过对于动作敏捷这一项,它们两个似乎互不认输。聪明羊由于有了强劲的对手,开始担心自己的领导地位会让羊妈妈夺走。
6
又过了好几个星期,这群羊因为时常受到敌人的袭击而东奔西逃。不过,由于它们有很好的领导者,总算还能有惊无险地过日子。
夏天快到了,所有的羊都觉得天气出奇的闷热,心情也变得焦躁不安,既不找草吃,也不把吃进胃里的东西吐出来反刍,只是动也不动地呆立着。它们觉得胃不舒服,很想吃东西,可是不明白自己到底想吃什么。
羊群的领导者聪明羊也一反常态,动不动就烦躁起来,而且丝毫没有食欲。为了想出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它率领着羊群开始往下走,穿过了森林,不停地往下走,谁都不知道它打算到哪里去。它们所经过的路都是第一次走的陌生地带,羊妈妈心里觉得怀疑,屡次停下脚步、踌躇不前,心下感到十分不安。
然而聪明羊依旧不慌不忙地前进。假使羊群中有伙伴停住脚步,它就招呼着说:“你是不是不想跟去呢?”这样一来,大多数的羊虽然怀着不安的心情,却仍旧跟在它的后面,一步步地向前进。因为聪明羊的态度十分沉着,让大家觉得靠得住,于是就毫无异议地跟它一起走。
它们离开了大角羊居住的安全地带,越走越远,终于来到了山脚下。聪明羊突然竖起耳朵,仔细张望前方,站在它旁边的伙伴们也都振作起精神。它们并不渴,只觉得胃里急需填充一些什么东西似的。
现在,它们突然感觉到,它们所企盼的东西就要出现了。
瞧!它们的眼前出现了广阔的山坡,山坡底下有一条白线。聪明羊在前面引导着羊群,向白线的一端走去。到了那儿,只见堤防及堤防的四周,都被一种白色的东西覆盖住,所以刚刚从远处瞭望,好像是一条白带子。所有的羊一看到那白色的东西,用不着人家召唤,立刻用舌头舔了起来。
哇!像这么美味的东西,它们从来不曾吃过,于是舔了又舔,吃了又吃,还是觉得不够。它们很高兴地吃着这东西时,不知不觉间,喉咙不再干渴,眼睛、耳朵的灼热消散了,头也不再痛,而且本来又热又痒的皮肤也变得清爽极了,甚至连胃也恢复了正常。这些日子以来,一直困扰它们的不安心情完全消失了;换句话说,它们的疾病已经奇迹般的痊愈了。那个白白的东西对它们而言,真可说是神所恩赐的灵丹妙药。不过你知道吗,那白白的东西只不过是我们日常调味用的盐罢了。
盐,对当时的这些羊来讲,倒是一种挺重要的东西,因为它们的疾病只要舔到了盐,就会立刻痊愈。出乎意料地,聪明羊竟具备这种不可思议的智慧,把这群羊带到这里来。
7
年轻无知的小动物最好听从经验丰富的妈妈的话,才不至于发生意外的灾难。对于一只愚笨、凡事柔顺的小羊来说,它的生活际遇,要比那聪明而又不听话的小羊,来得幸福、稳当多了。
那一群羊已经在堤防附近逗留了差不多一两个钟头,而且还在尽情地舔盐,仿佛惟有这么做,疾病才会永远根除似的。聪明羊转过身,想要回到高原上去,可是山谷中的牧草长得太好了,实在舍不得放弃,尤其是那些将要断奶的小羊们,看到这一片天然的好牧场,早已乐得流连忘返,不肯离去。聪明羊深知这里的好处,可是隐隐地,它总觉得对这片紧接森林的牧场,有一种不祥的预感,仿佛到处隐藏着危机,随时都会遭到敌人的攻击似的,总之,依它判断,这里绝非久留之地。
聪明羊和羊妈妈两个意见相同,认为应该赶快离开此地,回到属于自己的安全地带。于是,聪明羊就领头开始动身了。其他的小羊们虽然心里很不愿意,但也不敢违抗。只有那头粗角的小羊依旧一心一意、津津有味地吃着牧草,不想跟伙伴们上路。
走了一会儿,聪明羊才发现它的儿子粗角不见了。这时,它听见了“咩——”的叫声,又折回儿子逗留的地方。
原来粗角还站在那里犹豫不决。聪明羊终于被儿子的爱娇缠住了,其他的伙伴们也跟着它留下来。夜晚来临,它们就留在大森林附近的树下睡觉。
通常美洲狮在偷袭猎物的时候,都是不发出一丝声响的,它们像影子般偷偷地接近,然后霍地扑向猎物。现在恰好有一头又大、又饥饿的美洲狮,正一声不响地蹑着脚,向这群羊逼近。突然,它的脚踢到了小石头,小石头从堤防上滚下来。
这虽然是极小、极小的声响,可是机灵?的羊妈妈却听到了,它发出“哼——”一声很长、很大的鼻息,叫醒身边的长瘤子小羊,然后突破黑暗,爬上山崖,往安全的大角羊的地盘直奔而去。
其他的羊也从睡梦中惊醒过来。这时,美洲狮已经侵入羊群中。聪明羊“啪”的一声跳了起来,向儿子示意,叫粗角随着它一起逃到安全地带。
谁知那不知天高地厚、任性惯了的粗角,竟自作聪明地逃向别的地方。不多久,它发觉只剩下自己孤孤单单时,便又“咩咩——”地发出哭声。听到儿子的哭声,聪明羊奋不顾身地跑下山崖,奔向儿子的所在,途中恰好和美洲狮撞个正着。美洲狮凶猛地扑向聪明羊,把它打倒在地上。
其他的羊一只只迅速从聪明羊身旁经过,落荒逃走。美洲狮想扑向它们,但它们已逃向安全地带去了。
羊群一只只往高原上拼命地奔跑,跑在最前面的羊妈妈终于放慢了脚步,让跟在后头的伙伴们追上来。这一群羊的领导者很自然地变成羊妈妈了。它们认为聪明羊一定被美洲狮咬死了。
当大家重新聚集在一起时,不觉都转身往后看,希望能奇迹般地看到聪明羊母子安然无恙地回来。
这时,突然从很远的山下传来小羊的哭声,大家都竖起耳朵,静静听着,它们明白如果很快地回应,是错误的举动,说不定那是敌人事先布好计策,故意引诱它们上钩呢。可是它们又再度听到一声哭声——这声音多熟悉啊!那一定是我们的伙伴的。于是,羊妈妈就向山下回应了一声。
山下有石头滚落的声音,好像有什么东西想爬上山崖。同时,又再次地传来诉苦似的一声“咩——”。
只见粗角跌跌撞撞地回到伙伴们的身旁。它已经变成孤儿了。
粗角还不知道因为自己一时的任性,使妈妈惨遭不幸,仍不停地叫着妈妈,只是尽管它叫得声嘶力竭,妈妈再也不会回来了。它因为想念妈妈,不想吃草,也不喝水,只是吵着要吃妈妈的奶。它不能接受自己变成孤儿这件事,终于忍不住又哭了出来。
到了晚上,粗角又饥饿、又寒冷,不觉发出颤抖的呻吟。它很想靠近别人的身旁取暖,可是大伙儿都不理它。只有这位新领袖羊妈妈对粗角不住的呼唤回应了一两次。羊妈妈躺卧下来,粗角不知不觉靠过去,和常常被它欺负的长瘤子小羊依偎在一起。
第二天早上,羊妈妈对粗角,就像待自己的孩子一样,因为粗角和长瘤子小羊紧紧地依偎在一起,所以只闻到它的小孩的气味,而闻不出粗角来。长瘤子小羊咬住妈妈的奶,津津有味地吮了起来;饥饿、可怜的粗角也跟它一起,咬住羊妈妈的奶头,贪婪地吮着。
长瘤子小羊享受这顿丰盛的早餐,是它生下来就有的权利。而现在,常跟它打架的粗角却与它鼻尖对着鼻尖,分享这种权利,那是很不公平的,可是羊妈妈和长瘤子小羊对这件事都没有异议。于是,粗角变成长瘤子小羊的竞争者——羊妈妈的养子了。
8
羊妈妈的聪明伶俐是众所周知的,谁也胜不过它。现在,它对这地方的各种情形更摸得一清二楚,大家都衷心地服从这位新的领导者;而粗角也和长瘤子小羊一样,被大家公认是羊妈妈的孩子。
这两只小羊,在各方面所受到的待遇,都像一对亲兄弟一样,可是粗角对于疼爱它的养母羊妈妈,却一点感激之情也没有,而且一直把过去长瘤子小羊击败它的怨恨,牢牢地记在心坎里。直到目前,它仍然每天和长瘤子小羊吮着羊妈妈的奶,但一有机会,就想欺负长瘤子小羊,以便发泄对它的怨恨。
不过现在的长瘤子小羊比以前更能保卫自己了,它曾经把前来挑衅的粗角刺倒了两三次,让粗角吃了大亏,匆忙逃走。
两只小羊就这样渐渐长大。长大后的粗角,身材矮小肥胖,头上长出的角也是又粗又大,显得非常的粗鲁野蛮。而长瘤子小羊的角长得既修长又端正,与粗角比起来,有很大的差别,它头上那个角瘤,只能是童年的回忆了。
从现在起,我们就把它改名为“克拉格”吧!这是几年后甘达峰的居民给它起的名字,代表“岩角”的意思。后来它还以这个名字,在历史上留下辉煌的一页。
整个夏季,克拉格和粗角不论是在智慧或体格方面,都发育得很好,也学会许多落矶大角羊的传统习惯。例如:当它们发现了异常情况,就会发出“哼!”的警戒信号;当它们知道危机临头时,就会“哼!哼!”发出两声信号。此外,它们也认得这附近的山路,当它们想要舔盐时,即使单独走到附近的盐场,也不会迷路。
它们又学会了“之”字形的跳跃,以躲闪敌人的攻击。此外,它们更学会了如何在杂草多而且容易滑倒的山坡上,来去自如地跳跃行走,而不会发生危险。对于这方面的技术,克拉格要比妈妈来得更高明。
这两只小羊已经可以吃草度日,更具备了独立自主的能力;换句话说,它们已经到了断奶的时期了。这对羊妈妈来说,正可以好好地调养身体,在体内贮存足够的油脂,防备冬日的严寒。
小羊们害怕再也吃不到美味的奶水,因此不愿意那么快就断奶。可是,妈妈的奶水日渐稀少,而小羊头上长出的角,在吸奶的时候又常常刺痛妈妈的腹部,于是羊妈妈干脆不让他们吃奶了。
因为这个缘故,在初雪还没有把整个高原盖成白灰色之前,小羊们已经完全能独立了。它们每天自己找寻食物,再也不用让妈妈操劳了。
9
开始下雪了,空气冷得像刀一样,会把皮肤冻裂。这个时.99lib?候,落矶大角羊的结婚季节也隆重揭幕了。羊群为了寻找适当的对象,开始在山丘上徘徊。
羊妈妈率领的羊群,在夏季曾有好几次在远远的地方,看到其他大角羊群。那个时候,这两群大角羊都极力避免聚在一起。然而现在,它们的眼前出现了两只巨大的大角羊,它们彼此互通信号,这一次双方都没有逃避的意思。
于是,两只身材高大的陌生大角羊挨近了。那是两只长着弯弯曲曲的大角、外表魁梧的公羊。它们就像在炫耀自己优越的外貌和强健的体格似的,慢慢向羊妈妈的羊群靠近。
羊妈妈所率领的羊群,一直没有露出和气的神色。等到它们看清来者是谁后,突然间变得很害羞,好像有意躲避陌生者似的,转过头去看旁的地方。不久,追逐游戏开始了,它们一会儿这、一会儿那地跑来跑去。最后那两只公羊才获准加入它们的行列。
后来,发生了不可避免的争吵。这两只公羊一向是很要好的朋友,可是现在却因为争风吃醋而不顾情谊地大打出手;它们用角相互碰撞,彼此纠缠在一起。
体重较轻的公羊被摔倒了,马上从地上爬起来,匆忙逃走。胜利者在它后面追逐了三四百米,然后才高高兴兴地回来。就这样,那只公羊变成了这群母羊的主人了。
从此,克拉格和粗角被抛弃在一旁。它们总是战战兢兢地看着那只已经成为这群母羊领导者的公羊,心里想着,为了自身的安全,最好尽量与它保持距离。
整个初冬,这群母羊都在大公羊的率领下度过。
公羊为了大家的健康着想,总是尽量找美味的食物给大家吃,对于危险的事物也时时加以注意。由于公羊很熟悉食物的所在,所以它们的粮食来源非常丰盛。
公羊绝不会把羊群带到风小的山谷,因为那种地方积雪太深,往往无法找到食物。它带头走的路,都是些风大的高原、山顶,也只有那些地方,强烈的冷风才会吹散积雪,露出去年长出的牧草。而且在那些地方,只要一有敌人靠近,它们就会立刻发现,并轻易地躲过危难。因此,它们的生活可说是安全又快乐。
10
春来了。它那轻盈的脚步声响遍整个高原地带,刹那间,万物都荡漾在春的快乐气氛中。
遵循古老的传统,公羊与母羊在冬日的某一个时间,就得渐渐疏远。这时又到了即将离别的时候了。纵然离别的伤情激荡在彼此的心底,但是母羊已经不再像以前那样紧跟着公羊了,而公羊有时候也会独自徘徊好几个钟头,才回到羊群里来。然后有一天,它再也没有回来。从此以后,母羊们又像往常一样,追随着羊妈妈觅食、生存。
到了六月初,羊妈妈又生了小羊。大角羊中,大多数母羊都各生两只小羊,可是羊妈妈跟从前一样,只生下一只小羊。从此以后,这新生的小羊把克拉格推到一边,独享羊妈妈所有的关注与宠爱。
不但这样,为了刚出生的小羊,羊妈妈也忽视了当领导者应尽的职责。有一天,羊妈妈正在给?小羊喂奶,它满怀喜悦地看着小羊那可爱的小尾巴,而且看得正出神时,突然,别的母羊发出警戒的声音。
所有的羊立刻像冰冻住了似的,一动也不动,只有一只小羊慌慌张张地穿过羊妈妈的身旁。恰好这时候,从树林那边传来“咻——”的一声子弹声,那只慌慌张张的小羊应声倒地,不再动弹了。此刻,羊妈妈也倒了下去,并且发出断气似的叫声,但它立刻又跳起来,用那锐利的眼光环视着周围,一面找寻它心爱的孩子的踪影,一面很快地追随其他伙伴,往山脊上逃命。
“砰!”又是一声震动山岳的枪声。这时候,羊妈妈才发现开枪的敌人,就是有一次险些抓走它的孩子的那个人。虽然距离很远,飞来的子弹仍旧掠过了羊妈妈的鼻尖。
羊妈妈连忙退后几步,转过身去,离开了羊群,飞也似的越过山脊,一面发出信号,叫孩子赶快跟上来。那声音是一只身负重伤的动物,发出来的一种十分悲痛的呼唤声。
羊妈妈终于跑到满地岩石的山坡了。它又跳到山谷,沿着对面的山脊,隐身逃走。尽管史谷堤老头神速地追到山脊边缘,可是当他到达时,已经看不见羊妈妈的踪迹了。
史谷堤发现地面上的血迹,呵呵呵笑了起来。可是走了几步,血迹却不见了。他追踪无门,即使想尽办法,也捉不到那只中弹负伤的母羊。终于他放弃了这个念头,低声地嘀咕着,又折回刚刚打死小羊的地方。
另一方面,羊妈妈跟它刚出生的小羊继续逃亡,指点路途的是羊妈妈,可是小羊反倒跑在前头。羊妈妈心里直觉到,只有到更高的地方才安全,现在它们的目标是甘达峰,但要非常小心,不要再碰到敌人。
羊妈妈的伤口开始像燃烧似的灼痛,但它仍极力忍住疼痛,继续前进。一路上,既看不见同伴,也看不见敌人。羊妈妈自知已经受了重伤,如果不尽快逃走,力气就要用尽了。终于,它来到一处安全的森林,但是它觉得必须爬到更高的地方才行。这时,羊妈妈的心中有一种声音鼓舞着它:你一定要这么做,一定要!
它好不容易跑到一个很高的台地,看见前面有一道很白、很长的东西。那是冬季降雪时,堆积在山谷间的雪片。
羊妈妈一心一意向那个地方跑去。腰部的伤痛使得它快要发狂了。腰际两边的毛皮,看起来好像附着黑色的污点,那正是子弹贯穿的痕迹,伤口疼得它发颤,它极想去除这种痛苦的感觉,于是快步奔跑,一到达雪堆处时,就横倒下来,把伤口压在雪地上。
像这样躺在雪地上两三个钟头,它的命就将没了,可是赢弱不堪的羊妈妈,已经不在乎了。
那生下来不久的小羊,这时候又在做什么呢?它只是默默无言地站立着,用充满惊异的眼神注视着妈妈。刚才所发生的变化让它感到莫名其妙,它什么都不懂,只知道现在自己又冷又饿。
直到现在,它的生活起居都是由妈妈无微不至地照顾,供它食物、给它暖身、为它指点路径。遇到不顺心的事情时,妈妈还会亲切。慈祥地抚慰它、帮助它。可是,妈妈现在怎么变得那么冷漠,好像很痛苦的样子,甚至一动也不动呢?
不知有多少个问号盘据在小羊的心上,它更不知道从此以后该怎么办。可是我们却很明白,小羊就要孤苦伶什地到处流浪,然后,活活地饿死。不管它的身体多么强健,或是多么瘦弱,“死”对它来说,只是迟早的事情罢了。
这个必然的事实,连那只四处飘泊、偶然停歇在岩石上的乌鸦,也清楚得很。它冷酷无情等待着小羊躺下。说实在的,这只可怜无助的小羊,最好能像它妈妈一样,很快就被人打死,因为惟有如此,它才能免于不幸的磨难,才能早日获得安息。
11
现在的克拉格,已经是一只年轻力壮的公羊了。在这群大角羊中,它比任何一个伙伴的身材都来得高大,而且它又长着一对像阿拉伯弯刀那样的长角。粗角的发育也相当快,它的体重和克拉格一样,但身材并不如克拉格那样高大。它好像害了什么病,以致头上的角长得又短又粗,而且还有了许多难看的瘤。
秋天又来了,落矶大角羊群又热热闹闹聚在一起了。原来那只巨大的公羊这时又回到它们的群中,而且发生了一些令克拉格意想不到的事情。
克拉格知道自己已经是一只堂堂的公羊了,因为它在大角羊群里显得很特出,吸引了每一只母羊的注意。这个时候,那只角往上弯曲、脖子像公牛一样粗的巨大公羊想做的第一件事,毫无疑问的,就是要把眼中钉克拉格赶出羊群。
除了克拉格之外,粗角和其他三四只年纪相仿的公羊也一起被赶走。这当然是落矶大角羊世代相承的传统:一只年轻的公羊在长大成熟后,就要离开朝夕相处的羊群,靠自己的力量,在外面不断地充实自己、磨练自己,以寻求生存之道。
从此以后的四年间,克拉格和同伴们到处流浪,过着独立的生活。由于克拉格继承了妈妈的智慧,就理所当然地成为伙伴们的领袖。它率领这一群年轻的公羊,跑到很远很远的地方去,找到新的牧草地带,过着新的生活。它们努力学习,希望将来做一个好父亲,而且有能力养活很大的家族。在大角羊的社会里,有一个根深蒂固的观念,正常的公羊要当一个好父亲,是它们终其一生最大的希望。
克拉格过了很长一段时间的独身生活。事实上,这不是因为它喜欢那样子。它虽然有意找一个伴侣,但总是遇到一些阻碍,使它焦急不安,甚至无计可施。所以,它只好跟着同伴,继续过着独身生活。
对克拉格来说,这样的生活也许较有好处。单身虽然有时候很痛苦,但另一方面,却使它发育得更顺利、更健康。
克拉格由于长时期的独立,所以浑身洋溢着一股充沛的活力。如果它成了家,也许可以过得很快乐,但难免要负起养家的重担,以致不能尽情发挥、享受充实的生活,说不定那样的它,很快就颓丧、衰老了呢!
独身的公羊们一年比一年成熟。经常愁眉苦脸的粗角,虽然谈不上是一个潇洒的“美公羊”,不过它的身材相当高大,是一只结实强健的公羊。它还是跟以前一样地怨恨克拉格,并曾经一两次以暴力跟克拉格相斗,企图把它推下山崖。结果,它总是受到痛打、怒骂,几经挫折之后,它也只好对这位同奶兄弟克拉格敬而远之了。
克拉格现在长得愈发英挺,异性一看到它,都为它迷恋得神魂颠倒。尤其当它往巨石状的山崖上跳时,只把蹄子向岩角轻轻地一触,就能像鸟一样轻快地飘上去,那姿态说有多美,就有多美。任凭什么样的敌人企图追捕它,它都能很轻松地逃了开去。它身体表面的形态,也会随着肌肉的颤动而有变化,甚至连从背脊上射过来的阳光,也跟着闪闪发亮。
像这样的克拉格,与其说是大角羊,不如说是神羊来得恰当。它那矫捷的身手,仿佛随时都可以跳越山崖似的。它此时的重量已高达一百三十公斤,而且它的头上也顶着五岁年轮的角了。
说到它的角,真是太好看了。跟克拉格在一起的公羊,虽然也都具有一对代表它们各自天性的角,但是不论形态或粗细,都没有克拉格的来得均匀,来得姣好。
克拉格的角像是在天空画一个四分之三大的圆似的,而且尖端往上翘。留在角上的五个年轮,好像一本无形的日记,只要仔细瞧一瞧,就可以了解克拉格这五年来的生活状况。
第一年的年轮是从角的前端开始,那个时候的克拉格还是一只小羊,它长着像羊妈妈一般长长的角;这时候的角对它来说,是跟同伴打架时最有利的武器。到了第二年,角长得更粗、更长。接下去的两年间,虽然长得很粗,可是却不太长。
如果你再仔细瞧瞧最后一年的年轮,就可以知道,那年的牧草一定很丰富,克拉格的身体很健康,发育得非常好。因此,这一年间所发育成长的部分,比其他任何一年的年轮要来得长、粗而且光滑。
在它那结实的角的根部凹陷进去的地方,有一只漂亮迷人的眼睛像刻意被角保护着似的。那眼睛看起来是如此的高贵,仿佛深藏着智慧。
当克拉格还是一只小羊的时候,它的眼睛是略带黑的茶褐色;到了一岁时,就变为略带黄色的茶褐色了;正当年轻力壮的现在,又变成一对光辉夺目的金黄色大眼睛,而且很像漂亮、高贵的琥珀色,闪耀着晶莹的光芒,更像是漂浮在深邃得摸不到底的清澈湖上的两颗夜明珠。透过它的视角,克拉格可以更真切地观赏到多彩多姿的世界。
对一切具有生命的东西来讲,最大的喜悦就是感到生命的跃动。能够用一种朝气蓬勃。毫不懈怠的活力来创造生命、开拓生命,多么令它兴奋啊!年轻的克拉格在自己的生活中,体会到这种无价的欢愉。现在它正在阳光底下,和它的同伴们半开玩笑地互相打斗。它是那么恣意、那么轻快地活动着,浑身洋溢着活力。在这种无忧无虑的嬉戏当中,它得到了最大的欢欣。
克拉格也喜欢跑到断崖边,从断崖的一边轻轻地弹起脚蹄,跃到另一端去。如此反复嬉戏着,好像永远都不会厌倦似的。
有时候,当它遭到美洲狮的侵袭时,就会在岩石上跳过来又跳过去,轻松地跟美洲狮玩着捉迷藏的游戏,还不时用嘲笑的眼光看着那愚蠢的敌人。有时候,它也会遇到一大群黑尾鹿迎面缓缓走来,这时候它会转动灵活的脑筋,巧妙地把它们赶到最适合鹿群生活的低洼地区。这也是它最喜欢做的事情之一。
总之,克拉格对所有的活动都有浓厚的兴趣,而它们也都在克拉格充满活力的生命史上,留下一页页灿烂辉煌的纪录。对克拉格来说,青春的活力就是美的表现。
不久,冬天来了,这只俊挺不凡的大角羊王内心也点燃着爱之火,它像遏止不了的火苗,不断蔓延、燃烧起来。这个时候,克拉格的外表更显现着前所未有的高贵。
由于它有用不完的活力,有时候,它会像皮球一样蹦蹦跳跳,有时候爬上绵延起伏的山坡,然后再跑下来。当它感到非常快乐时,它会向上跃到高达两米的空中,仿佛不这样做,就无法表达它内心的感受一般。
克拉格每天都过着这样的生活,然而它的心里好像在追求着某种东西——到底它所渴望、追求的是什么呢?恐怕连它自己也不能很肯定地描绘出来。不过它相信,只要真的让它遇上它想要的东西,所有的问题都会迎刃而解。
克拉格带领着年轻的公羊群,不断地奔跑。有一天,它发现了别的大角羊群的足迹,便悄悄跟踪。大约走了两三公里,终于看到那群留下足迹的羊群,它们是一群母羊。母羊们发现被跟踪了,就尽快地逃跑,一直逃到一个遍布岩石的台地的角落,发现再也无路可逃时只好停下来,循例向克拉格它们打招呼。克拉格等这才敢靠近过去。
在落矶大角羊的社会里,并没有规定一只公羊只能跟一只母羊交配。它们都希望由一只最好的公羊,把整群母羊纳为妻妾。假如其他的公羊觉得不服,就当场较量,胜利的那一方就有资格领导这一群母羊。
直到现在为止,克拉格它们一伙都相处得很融洽。可是眼下这种情势,破坏了它们昔日的友情。英俊挺拔的克拉格突然跳到前面,转身面向友伴不断发出鼻息,向它们挑战。那种神态仿佛是在说:“谁要能打倒我,谁就可以领导这群母羊。”
一阵静默,没有一只公羊敢上前跟勇猛的克拉格争斗。虽然它们之中不乏急着想要讨老婆的分子,可是奇怪得很,竟然没有发生任何纷争,其他的公羊只是静静地转身退走。站在克拉格身后的母羊们,被克拉格优雅的丰采吸引住了,不觉连声称赞,一拥而上,把它围在中央,向它表示无限的敬意。
一般说来,在动物世界里,只要外表长得漂亮、力气大,就可以无往不利。所以克拉格对这群母羊而言,就像是神一样。何况不只是母羊,即使在公大角羊群里,克拉格也是独特的、从不失败的勇者,所以当它出现在母羊的面前时,那强大的力气、健壮的体格,以及那对美丽的半月形头角,都让母羊们爱慕不已,简直像对待神一样遵从它的领导。
可惜好景不常,就在克拉格开始过这种快乐、美满生活的第二天,突然出现了两只公羊,它们在各处走动寻觅,然后挨近克拉格所领导的羊群。这两个不速之客,其中一只也是相貌堂堂的公羊,它的体格、形态跟克拉格不相上下,只是它的角跟克拉格的比起来,就差多了。至于另外一只呢——对了,一点也没错——那正是粗角。
那只巨大的公羊一看到克拉格,立刻就跳上前挑战。它发出很大的鼻息声,而且还用一只脚奋力踩着地面,那凶猛的模样仿佛在对克拉格说:“我才是世界上最伟大的公羊,你先别得意,我一定要打倒你,把你赶走!不信,你试试看!”
克拉格的眼睛也迸出了愤怒的火花。它把强壮的头缩回来,咬牙切齿,还不时轻轻挥动它那对尖锐巨大的角。突然,它把耳朵往后一摆,奋力扑上前去。敌人也不甘示弱地迎上来,“啪嗒”一声,两只公羊剧烈地撞在一起。因为敌人站在有利的平坦地带,第一回合打成了平手。
于是,两只公羊同时往后退了几步。它们彼此紧紧盯牢对方,不让对方有偷袭的机会,同时也仔细察看四周的形势,”希望自己能抢先一步,占到有利的位置,以便再次进攻。
过了一会儿,两只公羊又发出很大的鼻息声,接着,两对角撞在一起,杀得天翻地覆。这一回合克拉格占了上风,它立刻趁势再度向敌人攻击。它用左边的角狠狠勾住敌人右下方的角,然后猛力扭动着脖子。这时候,冷不防的有什么东西往克拉格的肚子猛刺了一下。
克拉格翻了一个筋斗,差一点就从山崖上滚下去。幸亏它的角紧紧勾在敌人的角上,才能有惊无险地幸免于难。
无论哪一种公羊,它们躯体后半部的重量都比前半部来得轻,因此只要它们的后半部受到攻击,一定会吃亏的。克拉格“啪嗒、啪嗒”奋力地挣扎着,使得偷袭它的新敌人无法止步,竟然从断崖上掉落下去。
刹那间,从深远的山崖下,传来“咚——”的一声,山崖上的每只羊,心里都很明白这一声响意味着什么。险恶狡诈的粗角想要偷袭克拉格,企图把它推下山崖,结果自己反而摔死了。
在大角羊的社会里有一项不成文的传统——公羊们争斗打架时,应该一对一,绝对不能有不光明的举动。可是粗角由于在一对一的争斗中,没有办法战胜克拉格,就心怀不轨,想利用这个难得的机会来暗算克拉格。没想到害人不成,反倒害了自己。
克拉格转过身来,非常气愤地向刚才那敌人扑过去,于是两只公羊又扭在一起,猛烈地打斗起来。不一会儿,那只公羊就被克拉格打倒,落荒而逃。
光荣获胜的克拉格,又得意洋洋地口到母羊们的身边。
石山大王克拉格-2
12
打猎高手史谷堤老头,在一八八七年间就离开库特尼地区。因为那里的猎物都快被打完了,连高原上的大角羊也越来越少。
除了上述这些理由之外,还有另一个因素促使史谷堤离开,那就是:传说在南方的哥罗拉特山区,发现了新的金矿。史谷堤禁不住这诱惑,也到南方去了。因此,他从前住的小屋就再也没人居住。在这五年当中,克拉格依旧担任羊群的领导者,过着逍遥快乐的生活。因为有这么一位神勇的领导者,又少了像史谷堤那样可怕的敌人,这期间,大角羊群迅速恢复了当年的盛况。
克拉格的母亲具有各种不同的才能。克拉格不但继承了母亲高超的能力,而且还把它加以发扬光大。它频频教导它的子子孙孙,绝对不要靠近低洼的地方和森林的矮树丛,因为这些地方都是可以让敌人隐身并伺机突袭,夺走你生命的危险地带。只有在明朗的高地,或是风吹得很强劲的山峰上,才能保证真正的安全,因为在这种地方不管任何风吹草动,你都能很快地辨认清楚,即使危险临头,也能轻易逃过。
克拉格在高地上已经发现很多有盐分的地方,这么一来,羊群如果想要舔盐,就用不着像以前一样,冒着生命危险跑到山底下去。它又告诉其他羊,千万不要在山脊的顶上行走。为了能够俯瞰整个山区,为了能够逃避敌人的耳目,最好走在山脊的两侧。
“躲避”,是克拉格自己想出来的一套御敌方法。比如:猎人已经来到靠近羊群的地方时羊群才惊觉到,以前遇到这种情形,落矶大角羊的本能是朝向安全的地方跑去。这种方法如果是用在射箭时期,或者是单发猎枪的年代,大致上还行得通。可是现在猎人所用的武器已经进步到连发枪,只要他们一开枪,子弹就会连续不断射出去,因此这种逃跑的老方法也就行不通了。
克拉格自己研究出来,传授给羊群的这套御敌新法是这样的:如果受到猎人意外的攻去,就当场蹲下或伏下,并且要安安静静的,千万不能动。这个办法十之八九能够欺瞒猎人的耳目,事实上,克拉格已经不只一次运用这种方法脱离了险境呢!
不管是过去或现在,在任何种族中,如果出现一个伟大的角色,对该种族都有很大的帮助。由于克拉格领导有方,落矶大角羊的地位无形中提高了许多。在甘达峰的附近,大角羊的数目越来越多,势力也越来越大。最主要的,它们比以前的大角羊更加强健。更加聪明。
这五年当中,克拉格的外貌虽然有些改变,但它的身体还是跟以前一样的壮硕硬朗;它的肌肉结实,腿力强健,不管是在体型还是力气方面,都不逊往日;它的头部大致保持原来的面貌,鼻端有一块心形的白色斑纹,宝石般的眼睛仍然像以前一样晶莹清澈。
不过它的角的改变可就大了。那对角以前的形态已经非常罕见,现在变得更完美,也更显珍贵。那双有力的大弯角,深深地刻画着生活的痕迹——欢悦和战斗的年轮。只要仔细看,就可以发现其中有一道年轮宽度较小,略带黑色,上面还有许多不雅的皱纹,那是害了传染病的缘故。那一年,死了好多小羊和母羊,连身体强壮的公羊也死了不少。
克拉格也受到病魔的侵袭,不过由于它有强健的身体和充沛的活力,才能免于一死。病后一段时间内,它的身体非常衰弱,可是过了不久就完全康复了。它角上的年轮,很清楚地烙下这一段生活的印迹。
那是一八八九年发生的事。那年的年轮宽度只有两厘米半。如果碰到一个能够解读年轮的人,只要看一眼,就会明白事情的真相。换句话说,那是灾难年代的纪录。
13
史谷堤老头又回来了。他跟所有的山地人一样,是一个地地道道的流浪汉,在外飘泊几年之后,又独自一人回到小屋来。小屋的屋顶因为缺乏照料,已经坍塌了,史谷堤并没有立刻动手修理,他回来的第一件事,就是到处走动,察看这个阔别已久的高原,又多了些什么猎物。
他带着枪到以前常常去的高地察看,竟然发现了两大群大角羊,于是打定主意,要永远住在这个地方。他费了两天的工夫,把破旧的小屋重新整理一番。就这样,大角羊的灾难又要临头了。
史谷堤虽然是个上了年纪的老头,精力还相当好,惟一遗憾的,是他那双眼睛已经老花,不管用了。在他年轻的时候,对那些辅助眼力的器材是不屑一顾的,然而现在他必须借着双筒望远镜来观察了。在回来后的几个星期中,他曾经透过望远镜看过克拉格好几次,第一次发现它的时候,他不由得高声大叫:“哇,好家伙,漂亮极了!尤其是那对羊角。”
然后,他又像预言似的附加一句:“那羊角非我莫属,哈哈哈!”
他一心一意想捕捉克拉格,更希望能获得它完美的角,于是就动身出猎。
现在的落矶大角羊真是聪明,跟以前的大角羊有天壤之别。说实在话,以前的大角羊真是太笨啦。经过一个月、两个月的逡巡之后,史谷堤连一次也没有发现克拉格的踪影。而克拉格却不只一次在这附近看见史谷堤,只是史谷堤没有发觉罢了。
还有过好几次这样的情形:史谷堤用望远镜看到克拉格站在遥远的台地上,当他费了好几个钟头来到台地,跑近一看,却已经找不到它的踪影了。像这种情形,有时候是克拉格真的逃离了那个地方,有时候却是躲藏在附近,默默地注视着史谷堤。
不多久,史谷堤的小屋来了一个客人——一位名叫“利”的牛仔。他生性好动,喜欢打猎,而且又很喜欢狗、马之类的动物。在山区跋涉打猎,马几乎没有用武之地,不过他那三只训练有素的漂亮俄国猎狗,倒可以派上用场。于是,利向史谷堤提议:
“利用我的猎狗追捕大角羊,你觉得如何?”
史谷堤不觉哈哈笑出声来,答道:“嘿!你从平地来的,大概不懂得大角羊的习性,才会想用猎狗追捕。也许你应该先探探看,克拉格那只老羊会在哪个地方出现呢!”
14
卡克河是一条发源于高原的河流,位于甘达峰的南边。它的发源地是一处名叫“史金克拉”的峡谷,这个峡谷是由巨大的花岗石下切造成的,深度至少在一百六七十米左右。
甘达峰背面往南的地方,是由一个起伏不平的台地形成的倾斜山峰,它跟峡谷的一小部分相连,它的尽头处很长,而且还像海角似的突出来。峡谷的水流因为被矗立着的山崖所阻挡,像怒涛般奔流而去。
这个高原是落矶大角羊最好的住所。史谷堤和利带了三只猎狗,爬到这高原来,竟意外地发现了克拉格的踪影。两人偷偷地沿着低洼地跑过去,但结果还是跟以前一样,没有办法捕捉到它。
克拉格已经不见了。如果不是地面上留下一个好大的脚印,他们还以为是自己捕捉心切,产生了克拉格的幻影呢!不过,也仅仅这么一个脚印而已,除此之外,附近遍地都是硬邦邦的岩石,什么足迹也找不到。
史谷堤经常遇到这样的情形,每次都能被克拉格很巧妙地欺瞒过去。但是这次情况不一样,因为他带了三只训练有素的猎狗。这些猎狗跑到附近的低洼地带或比较低的白烨树丛里,闻了又闻,突然发出尖锐的吠叫声。就在这时候,一只很大很大的灰色动物跳了出来。哇!那是一只大角公羊,多么漂亮的甘达峰大角羊王克拉格!
克拉格跃过低矮的树丛,又越过起伏不平的岩地,一会儿像在飞舞,一会儿又轻盈得像浮在空中似的飘荡而去。它的神态是那么自如,一点儿也没有露出恐慌不安的样子。它头上顶着大而弯曲的角,就好像贵夫人戴着耳环一样,更显得与众不同。总之,这时的克拉格美得无懈可击。而那些跟着克拉格的羊群,也从各处的草丛、树丛里跳了出来,纷纷跟在它的后头逃逸而去。
利和史谷堤马上端起枪,正要瞄准时,那三只大猎狗已经飞也似的追在羊群后面。没想到这三只猎狗竟阻挡了枪道,使他们连发射一发子弹的机会也没有。
羊群很快逃离,领在前头的克拉格拼命地跑,其他的羊就像一条长龙,跟在它的后面。它们轻快地跳跃,越过高地,突然一转弯,往旁的地方溜走了。
如果是在平坦的草原上,猎狗们说不定可以追到跑在最后的羊,不,也许连那只跑得最快、最好的猎物都可以轻易地追上。可是在这起伏不平的岩地上,它们还是斗不过土生土长的大角羊。
史谷堤和利因为被猎狗们挡住枪道,无法开枪,只有分道追赶羊群,因为这么做比较容易追寻猎物的踪迹。克拉格从山峰中拐出来之后,便往台地的南方直奔而去。
现在它们的追逐游戏,是直线地往南方快速前进。猎狗们逐渐逼近,眼看就要抓到那只殿后的羊了。这个时候,本来跑在最前面的克拉格,忽然放缓脚步落到最后来保护羊群。不过,每到一处起伏不平的地方,羊群总比猎狗们跑得快,于是,距离很快又被拉开来。
两公里、三公里、五公里……它们的追逐游戏沿着布满岩石的山脊继续进行。而那个山脊的尽头,就是史金克拉峡谷,它正张着大嘴,静静地等待它们到来。一分钟之后,羊群终于被赶到岩山的尽头。
它们害怕地缩成一团,不管往哪个方向看去,都是教人眼花缘乱的一百六七十米深的悬崖绝壁。经过两三秒钟之后,克拉格赶上来了,它晓得它们已经被猎狗追到山穷水尽的地步。突然间,它一转身,摆出一个架势,准备要向猎狗挑战。野生的动物即使被逼上绝路,也绝不会乖乖地向敌人低头。
现在,因为克拉格与猎狗的距离拉远了,两个猎人就开始开枪射击。“咻——”的一声,两颗子弹同时掠过克拉格的身旁。克拉格一点也不害怕跟狗争斗,它自信一定可以把它们一一摆平,可是面对着枪,它也无计可施了。
现在只剩下一条生路,那就是沿着卡克河的花岗山崖逃走。这么做虽然危险,但或许比应付那些凶恶的敌人要容易些。
猎狗已经追到距羊群不到两百米的地方。它们是勇猛的动物,尤其为了向主人表示尽忠,更不顾危险,使劲向前冲。跟在它们后头的是两个无情的猎人,他们微笑着,好像必胜无疑,等待着丰盛的收获。而克拉格,这只羊群的领导者心想:如果再呆下去,准会被打死,假如逃到峡谷去,或许还有获救的希望……到了这个地步,它已经没有考虑的余地了。慑
于是,克拉格决定做个榜样给伙伴们看。它转身走向山崖的边缘,纵身一跳。可是,它并非胡乱地往峡谷底下跳,因为下面十米处,从绝壁上突出一个比克拉格的鼻子大一点的小岩石。这是它眼睛看得到的惟一突起的地方,其他都是光滑矗立的壁面,甚至有些还回了进去。
克拉格很轻快地跳到那惟一突出的部分,歇了一会儿,然后机警地扫视四周。它发现对面的山崖上,有另一个突出的岩石。它的动作实在太快了,尽管它紧张得脉搏猛跳,身体仍然像飞絮一样飘越而过,跳到第二个岩块上。像这样子,陆续又发现第三、第四……个岩块,克拉格毫不停留地一路跳下去。
有时候,它用那双橡皮似的脚蹄,像用手攀抓般的跳落在起伏很大的岩石上,等立稳脚步,然后又跳到下一个岩角上。
就这样,它沿着岩角一直跳下去,终于跳过最后七米的深沟,到达谷底安全的岩块上。
其他的羊都为克拉格的示范所鼓舞,也很敏捷地跟在它的后头,一一跳下去——一如山崩般的跳下去,乍看之下,活像绵延飞溅的瀑布。在这个危急的时刻,假如克拉格一不小心踩错一步,也许大家都要掉落深谷而身亡,可是羊群一点也没有出差错,它们很有秩序地。接二连三地往下跳,那场面真是壮观啊!
它们跟克拉格一样,有时跳跃,有时飞腾;有时候三米,有时候七米,相继不断地快速下降。从最初的一跳到最后的一跳,从岩角跳到岩块,再从岩块跳到岩角,它们很巧妙地操纵肌肉跟蹄子,稳当地保持身体的平衡,掠空而下,丝毫没有失误。
当最后一只羊跳到第二个小丁点般的岩角上时,追在后面的三只猎狗也喘着气,拼命跳到空中去,想夺回最后一只猎物,不料却掉落山崖,一命呜呼。
猎狗们实在太急躁了,一旦追赶猎物,更是奋勇到忘我的地步。可是它们忽略了在这绵延的山峦间,落矶大角羊比它们更机敏、更优秀,如今它们尽管明白了这番道理,却已经太迟了。
在深远的山崖下,克拉格好不容易在靠近水流的地方,停住脚步。它听见遥远的山崖上,回荡着猎人们大叫的声音,以及间断的口哨声。而眼前的卡克河,像喷泉似的滚流着,还看见三只摔得扁扁的白、黄斑纹的狗,正被水流冲往遥远的海洋。
当利和史谷堤两人赶到山崖边缘时,羊和猎狗的身影已经消逝无踪。史谷堤暴跳如雷,不禁开口大骂;利心痛几只丧生的爱犬,更是焦急得快要哭出声来,终于忍不住大声喊叫道:“布兰,罗罗,爱达——你们在哪里啊?”
可是回答他的,却只有掠过史金克拉峡谷咻咻不绝的风声。
15
利是一个年轻善良的牛仔。事发之后,他在小屋周围心情沉重地徘徊了一两天。那三只猎狗原是他朝夕相处的密友,如今突然丧生,难怪他非常的伤心,再也不愿上山了。
经过两三天之后,呼吸到严冬寒冷的空气,他的精神才稍微振作起来。
史谷堤约他一起出去打猎,他也答应了,于是两人又来到高原上。史谷堤时时刻刻不忘用双筒望远镜探视山丘上的情形,忽然间他发出尖锐的叫声:
“嘿,你看!那不是克拉格老羊吗?我还以为它掉落到史金克拉峡谷里摔死了呢!”
利也用双筒望远镜眺望一番。那对漂亮的羊角无疑是克拉格最好的标记。利苍白的面孔突然间泛起血色,他认为现在正是为爱犬们复仇的好机会。
不论以哪一种动物的聪明才智,都很难摆脱、应付、抵抗人类的追逐与埋伏。更何况史谷堤不但非常熟悉这一带的地形,也很了解克拉格的生活状态。
比如说:大角羊群绝不会往下风的方向跑,也不会贸然离开有岩石的地方,所以当它们一发现有敌人追踪的时候,大概会走过甘达峰旁边,而且必定是往东、或者往西前进。如果敌人在西边,它们就会向东边逃走。
因此,史谷堤就对利说:“当我到西边的时候,你就在东边等着。我给你两个钟头的时间。两个钟头之后,你一定要赶到那儿埋伏好。我相信那家伙在越过山脊的时候,一定会路经那个岩块。”
利马上动身,往预定埋伏的地方走去。
史谷堤耐心地在原地等了两个小时之后,也开始攀登上高耸的山脊。他背向着天空,故意露出自己的行踪,而且还三番两次上下挥动双手。克拉格并没有出现,然而,这时的它一定是躲在某个地方,静静地窥伺着史谷堤。
史谷堤走着走着,便抄近路绕到南边去,然后又越过山脊,往刚才克拉格所在的地方走去。
利在他的岗位上一直等待着。不多久,巨大的克拉格终于露出踪影了——从两公里远的山脊上,轻快地跳跃而下。它的后面跟随着三只母羊,它们很快就消失在被松林遮掩的低洼地带。等到再次出现在下面的山脊上时,它们突然显得非常畏惧,并且贴着耳朵匆忙逃走。
原来,它们听见从低洼地带传来的,并不是利所想像的史谷堤的枪声或叫声,而是许多狼发出的猎捕的唱和声。
如果是在岩石地,大角羊一定可以很轻易地逃走,但若是在森林里,或像展现在眼前的这种平地上,就不容易逃走,因为这些地方有利于狼的奔跑、追逐。
差不多经过了一分钟之后,一群狼蜂拥上来。那是五只全身毛茸茸的野兽,它们在平坦的地面上旋风似的奔驰。羊群也拼命地逃跑,不久,便因速度的快慢不同,而形成一行。
跑在最前面的是巨大的克拉格,距离它十米的后方有三只母羊。距离最后面的母羊四十米处,便是那五只可怕的狼。它们以各自相差一步的距离排成一行,快速地追赶着。
台地的地形越是往东,越显得狭小,不过只要越过它的尽头,就会柳暗花明地来到一处岩石带。这一群大角羊因为常常遭遇到危险,已经知道了岩石地区最安全。于是克拉格就带领着羊群往那里跑去。
可是到达烨树林时,跑在最后的那只母羊开始跟不上了。不幸,它又被歪歪扭扭的树根绊倒。眼看与狼的距离只剩下两三米了,它一时心急,不觉发出尖锐的叫声。
这时的克拉格已经来到狭小的岩块上,当它听到母羊痛苦的呼唤声,立刻退到岩块的一边,让三只母羊躲到它身后的安全地带,准备迎接狼群的攻击。
狼群发出胜利的嗥声,扑了过来。从前,它们曾经咬死过好多大角羊,因此现在它们也以为立刻就可以尝到美味的羊肉了。于是它们不稍喘息就逼近克拉格。由于此处的岩棚过于狭小,它们一次只能一只进攻。
第一只进攻的狼向克拉格猛扑过去。但是,狼的利牙只咬到坚硬的羊角,而羊角的背后则传来了一股勇猛无比的力气。狼被撞得朝天跌倒,身体碰撞到后面的伙伴,出其不意地,两只狼同时滚落山崖,摔死在谷底的岩石上。
剩下的狼又开始进攻了。这一次克拉格没有用角阻挡,它只把巨大的头猛一摇动,就足以应付那只狼。它的角尖跟小时候一样往前突出,也一样锐利,它毫不含糊地触杀了那只猛扑过来的野狼;下一只突击的野狼也遭到了同样的命运。克拉格往后退了几步,缓和一下紧张的情绪。
除非野狼饿疯了,不然的话,目睹这种情形是不敢再来挑衅的。不幸,最后那只野狼仍然奋不顾身地猛扑过来。克拉格为突然兴起的搏斗欲念所驱使,竟也使出浑身的力气,向那头杀气腾腾的野兽撞了过去。这一击非同小可,狼王也被撞死在岩石上。
克拉格把狼的尸体像处理破布似的,用坚硬的羊角勾起,丢到很远很远的地方。它站在高高的山崖边,目送那具尸体翻了一个大筋斗,再滚落到地面。
克拉格摇一摇巍峨的头部,像胜利将军一般,喷出很长..很长的鼻息。它回头看一看还有没有敌人,然后转过身,跟随在因为自己顺利完成伟大任务而展颜欢笑的母羊后头,很轻快地消失了。
年轻的利躲在一个隐秘的地方,目不转睛地欣赏这一场剧烈的战斗。克拉格穿过距离他五十米的地方,这正是最佳的射击时机。可是,利刚刚才目睹那一场令人心惊肉跳的搏斗,所以狠不下心来夺取这只动物的生命,只是以异样的眼光注视着它,并且喃喃自语道:
“真是一只伟大的公羊!你虽然害死了我心爱的狗,但我已经不在意了。你创造了一项多么伟大的奇迹呀!我发誓以后绝不再伤害你,你对我也可以放心了!”
克拉格做梦也想不到,在它的生命里曾经发生过这样一件事情。另一方面,史谷堤老头也不知道利的心理已经起了这种微妙的变化。
16
传说古时候希腊有一个愚笨的人,成天梦想着引起世人对他的注目。有一天,他竟然毁坏了世界上最美丽、最壮观的建筑物之一“巴特农神殿”,从此,他果真实现了梦想,扬名世界。那些将猎物的头做成装饰品,来夸耀自己的伟大、卖弄自己的本领的猎人,他的想法也跟那位希腊的呆子差不多吧!猎人们总以为他们所捕获的猎物越大越好,越大越能显示他们的功绩,却不知这种行为无意间断送了多少世间奇宝。
不知又经过了几年,许许多多的猎人都目睹过克拉格的风采,他们尤其钦慕它头上那对美丽的角。于是,克拉格的名气渐渐地传扬到大都会去了。那些专门做珍贵物品买卖的商人,为了要获得克拉格的脑袋,竟不惜出一笔巨额的奖金,刺激猎人们去捕捉它。
于是,许多猎人纷纷上山,想碰碰运气。他们都期望自己能够顺利猎捕到克拉格,但结果总是落得两手空空,失望而归。
这时候的史谷堤老头,依旧过着穷困的日子,所以当他一听到克拉格的头值一笔巨额奖金时,立刻兴冲冲地约了几个伙伴,准备加入这项竞争活动。
一次,他们发现克拉格跟母羊在一起,就一连三天,紧紧追踪着,最后却还是把它给追丢了。伙伴们抱怨说:“这算什么鬼差事嘛!如果想赚大钱,不怕没有比猎羊更好的机会,我们不干了!”他们拂袖而去,不再参与史谷堤的任何猎捕计划。
可是史谷堤却有一股顽固的耐力,他虽然也跟着伙伴们回到小屋里,但却是为长期打猎的工作做准备。枪、毛毡、烟斗、火柴、烟丝、锅、一包包的肉干,以及一两公斤的巧克力,就是他的全部财产,也是他的全部行装。
第二天,史谷堤带着行囊,只身返回高原。他一到达原先发现克拉格脚印的地方,就加紧脚步跟踪着。克拉格的脚印零零星星地留在各处,虽然掺杂着许多其他羊的脚印,有些模糊不清,但它的脚印总是显得特别大,所以很容易辨认。
史谷堤不时用双筒望远镜眺望远方,但并没有发现大角羊群的行踪。到了夜晚,他就在羊群的脚印上露营过夜。第二天清晨,他又继续跟踪脚印。追了好几个钟头之后,脚印的情形突然改观了。克拉格似乎曾经停住脚步,好像已经发觉羊群正受到敌人的追踪。从此以后,羊群的脚印成一直行,朝向遥远的牧草地而去。
史谷堤依然从早到晚,纠缠不休地跟随着克拉格的脚印。当夜晚来临的时候,他就在低洼地上,缩着身子,勉强睡觉。第二天早上,照样跟踪羊群,只有一两次,他看到羊群的行踪,正排成一行,继续向南而去。当夜幕低垂时,它们已经被追赶至卡克河南边的尽头。
来到这里的羊群,不知道该往何处去。最后,克拉格决定带领它们,沿着东边坡度缓和的台地,悄悄地往后退走。正当这个时候,“哒——”的一声,好像有什么东西碰到克拉格的角,并且扯掉了它肩膀上的毛。
大角羊的角一旦被子弹碰到,就足以使它头晕眼花,失去抵抗力。克拉格现在也被子弹打中,顿时眼花缭乱,晕眩不已,不过它还是极力忍住,同时发出一个信号;这个信号如果用人的语言来表达,大概是说:“你们赶快各自逃命吧!”于是羊群四散了,开始你东我西地奔跑起来,形迹几乎完全暴露。
可是史谷堤的目标只有一个,那就是克拉格,对于其他的羊,他一点兴趣也没有,甚至连看一眼都不愿意。刹那间,克拉格跑下山冈,朝东奔跑。史谷堤一发现它的脚印,便一边大骂,一边气喘吁吁的追上去。
一连几天,它都朝东北奔跑,史谷堤紧跟在它的后头。到了第五天,他们已经越过泰利湖畔。史谷堤对这一带的地理形势了如指掌,克拉格虽然快速地向东前进,可是不久之后,恐怕也得往后退下,因为那地方的山谷像一个袋子似的,只有一个出口。
史谷堤暂时停止追踪克拉格的脚印,往北边换了一条路线,朝着那个惟一而且狭小的出口处出发。他预料克拉格一定会从那地方出来,所以就在那儿埋伏着,静静地等它。
偏巧这个时候刮起西风,那是从落矶山脉吹下来的湿润的风,每当西风一刮起,就会给山地带来飘荡飞舞的雪花。
不到三十分钟的光景,雪开始下得很大,大得连眼皮都张不开来,即使勉强睁眼,也无法看清二十米外的景物。
这样的大风雪持续了二三十分钟,两个小时后,天又完全放晴了。
史谷堤已经整整等了一个钟头,仍然没有发现动静。他步出藏身的地方,到处寻查,发现那道成一直线的酒窝形脚印,大都被刚刚下过的雪遮盖了,只有在岩棚下,留下一道很清楚的脚印。克拉格之所以将计就计,很巧妙地瞒过史谷堤的眼睛,平安无事地穿过山谷的出口,完全得助于这场大风雪。
哦!西风啊西风,像妈妈那样慈祥的西风啊!你总是那么仁慈地召来春天的骤雨和冬天的雪花,给这一片广阔绵延的高原带来肥沃的牧草,培育那吃牧草长大的动物。
你岂只是空气的流动?或者像古代的希腊人和印度人所说的,你是更优秀、更伟大的。有思想、有生命的东西?或者你根本就是那个创造万物,并且保护万物的主宰者的化身?
为什么你今天又吹下来呢?为什么你能够用大雪片,把像饿狼似的人的眼睛蒙住?难道你真的是那个创造神奇的伟大主宰者,万物在你的权势之下,可以死,也可以生吗?
很久以前,当克拉格刚出生那一天,你安排了让它和史谷堤见面,而现在又让他们再度重逢,是不是你另有什么目的呢?
17
史谷堤判断克拉格一定是往金特拉湖周围的山地逃走,因此就不再追踪它的脚印,而径自朝着北边的湖走去。
第二天,史谷堤来到湖畔一处广大的草原上,无意间发现离他不远的岩石下,好像有什么东西在动,定神一看,那不正是克拉格吗?他很快地躲起来,并偷偷地接近,打算挡住克拉格的去路。可是,当他再向目标眺望的时候,克拉格已经站在离他五百米的山脊上。他们彼此都发现了对方的行踪。
大约有一分钟的光景,史谷堤默默无言地注视着克拉格,一会儿,他低声自语道:“喂,克拉格,你是否已经看到我手上的枪标有死神的记号?我就是在你后面紧追不舍的死神呀!你想把我甩掉吗?别做梦了!无论如何我是要定你的角了。喂!就让我们来赌赌谁的运气好吧!”
于是,他举枪瞄准,射击。可是距离实在太远了,克拉格一看枪口冒烟,立即往旁边躲开。子弹打中它刚刚站立的地方,附近的雪花随即四处飞溅。
克拉格一转身,向东边奔跑。史谷堤一下子被它甩得远远的,但他仍然毫不松懈地跟着它的脚印,紧追上去。这不只是因为他有好的体力,更重要的是他具有坚忍不拔的精神。
双方的追逐持续了一整天。夜晚时分,他们都睡觉休息,到了白天,才又开始另一次追逐。有时候,史谷堤也会发现猎物的踪迹,可是距离太远了。枪的射击范围顶多只有五百米,一超出这个距离,就不准确了。克拉格大概知道这件事实,因此,只要在射程距离之外,它是不怕史谷堤靠近的。
这是后来大家才明白的事情。克拉格似乎有意让史谷堤老头在一定的距离内跟踪它,因为这么做,它就能把史谷堤的动向看得一清二楚。
那么,克拉格为什么不干脆跑到更远的地方去呢?凭它那么快的脚力,以及强健的体能,想要摆脱史谷堤的追踪,真是易如反掌。话虽如此,可是它总不能不找寻牧草充饥啊!
史谷堤身上还留有可吃几天的肉干和巧克力,即使全部吃光了,他也可以靠打野兔、雷鸟,烹煮来充饥。而克拉格却要花费好几个钟头,从雪地下找出一点点牧草来填肚子。由于长时期地被人追逐,它已经消耗掉过多的体力,身体也逐渐衰弱了,可是它的眼睛依旧炯炯有神,四只纤细的脚照样强健有力,只有它的肚子由于饥饿而凹了进去。现在它更因为饥饿难忍,而显得痛苦万分。
史谷堤的追踪已经进入第六个星期了,克拉格能够休息喘息的机会,只有当西风吹来一阵阵暴风雪,把整个大地罩上一层白幕的时候。
接下来的两个星期,史谷堤和克拉格每天都有见面的机会。到了清晨,每当史谷堤从寒冷的洞穴里,像狼一样爬出来时,就会向克拉格嚷道:
“喂,克拉格,我们动身吧!”
只见克拉格在远远的山脊上,向他挑战似地跺跺脚,然后鼻子朝向迎风面,出发了。有时候它跑得很快,也有时候走得很慢,但一定跟史谷堤保持五百米或五百米以上的距离。
当史谷堤坐下来休息,克拉格就趁机找找牧草来充饥。如果史谷堤躲藏起来,克拉格也一定慌慌张张地逃开,跑到能够看见他的地方去。要是看到史谷堤不动的时候,克拉格又会学着他的样子,静默地注视他。
像这样,他们一天又一天,反反复复过着同样的生活,终于度过了漫长的十个星期。这期间,并没有发生任何意外事故,奇妙的是,他们之间竟然产生了不可思议的感情。克拉格虽然受到史谷堤像猎狗一样的追踪,可是它已经完全习惯了,只把它当成危险、但却无法避免的事情看待。
有一天,当史谷堤睡醒,正朝着北方察看克拉格的行踪时,突然听到从遥远的后方,传来一声很长的鼻息,转头一看,发现克拉格已经焦急地等着他。由于风向转变了,克拉格也跟着改换了路线。
又有一天早上,他们虽然已经出发了,可是史谷堤辛辛苦苦地花了两个钟头,才渡过克拉格一跃而过的水流,好不容易上了对岸,又听见鼻息声,回头一看,又是克拉格。原来克拉格不明白史谷堤为什么走得那么慢,特地又折回来看他。
哦,克拉格,甘达峰的大角公羊呵!你为什么要跟这无情的敌人发生感情呢?你为什么要跟死神开玩笑?西风妈妈已经传送给你那么多告诫的话,难道那些话你一点都听不进去吗?前进!你要前进,你要赶快用力奔跑。这么一来,西风妈妈又会援救你的。可是绝不能跟敌人好呀!还有一点要切记在心头的是:雪,可以帮助你,但也能够伤害你。
18
整个冬季,克拉格跟史谷堤走遍了这附近大大小小的山岳,不停息地做着追逐活动。他们之间的距离,经常保持七八百米,而且双方看起来,仿佛已经接近死亡边缘。他们的眼睛一天天地凹陷进去,身体也越来越瘦弱。
史谷堤自从开始疯狂追逐以来,头发变得更加花白,克拉格也是一样:头、肩部的毛逐渐变成灰色,但是它那一双宝石似的眼睛和弯弯的雄伟双角,还是跟往常一样,漂亮极了!
终于,在三个月之后,他们回到了甘达峰——克拉格出生的地方。有一天早晨,他们都坐下来休息,克拉格坐在一个山脊上,史谷堤则在离它六百米的附近山脊上。在这漫长的十二个星期当中,可以说是克拉格带领史谷堤踏遍雪地,越过了十个连绵不断的山脉,做了一段八百多公里的艰险旅行。
史谷堤坐在地上,点燃烟斗里的烟丝,开始拍起烟来,克拉格也赶紧找牧草吃。只要史谷堤坐在这里守着它,克拉格是绝不会离开那个山脊的。史谷堤非常了解这件事,因为像这种情形他已经有一百次以上的经验了。
史谷堤很悠闲地抽着烟,突然想到一个狡猾的计谋。抽完烟,把烟斗收好以后,史谷堤就从后面的一棵桦树上,砍下几根树枝,又捡了好几块石头。克拉格从很远的地方注视着他。
史谷堤走到山脊的边缘,利用树枝、小石头以及自己身上能够脱下的衣服,做了一个稻草人。然后他躲到稻草人的背后,悄悄的往后退走,越过山脊而去。他不断以匍匐、蹲伏交替着前进,大约经过一个钟头,终于攀登到克拉格背后的山脊上。
克拉格站在山脊上,像公牛那样堂皇,又像鹿般的潇洒,那对弯曲的双角很像靠近山峰的雷云。克拉格一直注视着稻草人,心想:为什么史谷堤到现在还不动身呢?他老是站在那儿做什么?
其实,史谷堤已经来到离克拉格三百米的地方。克拉格的后面有几块比较低矮的岩石,但它跟史谷堤之间,隔着一片辽阔的雪原。史谷堤依然在地面爬着,他抓了一把雪撒在背上,以掩盖自己的身体,然后继续向克拉格站的地方爬去。
克拉格还是注视着稻草人,并不时焦急不安地跺跺脚。有一次,它用锐利的眼睛环顾四周。又有一次,它仿佛也看到史谷堤在雪地上慢慢爬过来,可是竟被那巨大的岩角遮住了视线,所以它虽然有逃生的机会,却因此而丧失了。史谷堤又不停地往能够藏身的岩石边慢慢爬行,终于到达与克拉格相距仅有五十米的地方。史谷堤第一次靠得那么近,能有机会端详那对名闻远近的巨角和那宽厚的肩膀、挺立的脖子。他觉得这些都与往常一样,只是发现它浑身正流露出一种因为饥饿而形成的衰老表现。
这个伟大的生物,抽动着受到阳光照射的鼻子,喷出一团热腾腾的气息,那对燃烧似的琥珀色的眼睛,也闪耀出很严肃的光辉。这时,史谷堤慢慢地举起枪来。哦,西风妈妈,求求你赶快来!绝不要让史谷堤做出这种残酷的事情呀!难道说你已经完全失去力量了吗?每一个山峰,都积下了百万吨雪,正等待着你来吹散,只要你吹一下,轻轻地吹一下,就足以使它们纷纷落下,而克拉格也一定可以顺利获救。
生长在高地上的高贵生物呵!难道为了满足人类贪婪的欲望,你就要白白的丧生吗?难道只有那么一次为稻草人所瞒骗,就要落得这种下场吗?
天气非常的暖和。以前,当落矶大角羊一有了危险,山鹊总会事先给它们一个通报。可是这时候,连一只飞鸟的影子都没有,而克拉格仍像中了邪一般,动也不动地注视着山谷对面那个假想敌。
史谷堤举起百发百中的枪,又用那双从来没有看走眼的眼睛瞄准。他那一双手曾经连杀二十条人命也未曾发抖一下,现在竟然畏惧似的发起抖来。
一会儿,史谷堤的手恢复正常,他的神色由于镇静而显得严肃起来。枪声响了,“砰——”的一声,比从..前更响亮。史谷堤把头缩回来,听见远处的小石头也“哗啦啦”的滚动着。
然后又听见很长的“呼——”一声,史谷堤依旧没有伸头探望,身体也不动一下。差不多过了两分钟,一切都安静下来时,他才慢慢抬起头来,看看克拉格究竟是逃走了呢?还是已经……
前面山脊的雪地上,躺着一个巨大的。灰褐色的东西,那东西头上的角像蛇似的盘成一圈,动也不动。
哇,真是漂亮极了!多美丽的角呵!它刻画出克拉格光辉灿烂的生命事迹,只要细细地研究,克拉格十五年来的生命历程就可以一目了然。角的前端已经国摩擦而耗损了许多。从前,当它还是一只小羊的时候,就因为有这个角尖,才得以连战皆捷。
当羊角发育粗壮的时候,每一个年轮的宽度都变得很长很长,只有它生病那年——第五年的年轮上有一道裂痕,那道裂痕是克拉格第一次为了恋爱,跟人家发生争斗留下来的。
羊角的尖端已经变得圆圆钝钝的,虽然看不见痕迹,却想像得出,那上面曾经烙印着多少只想夺取克拉格性命的野狼的血迹。再仔细看看那些年轮,就可看出那是一个多么完整、多么辉煌的生命历程,也正因为它太辉煌、太有价值,才成为众所瞩目的目标,所以那么快就被夺取了生命。
史谷堤慢慢走过去,一言不发地注视着克拉格的尸体。他所看的并不是那对羊角,而是那双静静睁开着的黄色眼睛;那双眼睛在它死了之后,并没有变混浊。像石头人一样站着的史谷堤,已经陷入一种忘我的状态中。
在过去几个月,他跋涉万里、不辞艰辛地追逐克拉格。现在,他真的打死克拉格了,却好像从高高的山坡上,不慎滚到悬崖底下去一般。
史谷堤背向着羊角,在距离差不多两米的地方坐下,把烟斗衔在嘴里,但因为他的嘴实在干得很厉害,只得又把烟斗吐了出来。他一言不发地坐了半天,才喃喃自语道:“如果可能的话,我真希望它又活过来。”
于是他又走过去端详那对羊角。突然间,他的脑海里又产生了一个残酷的念头:要取得这个美丽的头。
听说豹在咬死鹿以后,一定要把鹿的尸体玩弄一番,才肯罢休。史谷堤刚刚兴起的念头,跟这情形差不多。他剥下克拉格的头皮,又砍断它的头。这类工作对他来说,可算是驾轻就熟,所以很快就做完了,并且又切下好多羊肉,以便充饥。
然后,他把克拉格的头扛在肩膀上。因为它实在太重了,压得史谷堤的背脊像弓一样的弯曲——如果是三个月以前,像这样重的东西,史谷堤是毫不在意的。可是现在,他已经显得年老而又疲惫不堪,头发也白了很多,身体更是瘦弱得举步艰难。他缓慢地走下高原,回到阔别十二个星期的小屋里。
19
想要购买克拉格头的人相当多,但史谷堤却不肯卖。
“想用钱来买这东西,别做梦!”
每一次,当有人向他出价购买克拉格的头时,他总是一口回绝。
他走进街上一家标本行,委托老板为他将克拉格的头做成标本。那老板比平常更加卖力地从事这项工作。标本完成以后,史谷堤拿着它,走了一百多公里的山路,回到孤寂的小屋中,打开包裹,把克拉格的头挂在墙上光线最好的地方。这个标本实在做得太妙、太成功了!那弯弓形的角跟生前一模一样,一点也没有改变;漂亮的金色双眼也跟从前一样,像正在凝视人一样的闪着亮光。史谷堤看了,眼前又浮现出那天在山脊上,准备开枪射杀克拉格那一瞬间的情形。于是他连忙拿起一块布,罩在克拉格的头上。
从和史谷堤非常熟的人谈话中得知:史谷堤用一块布把克拉格的头罩住,很少主动去揭开它,关于克拉格的一切,他更是只字不提。有一次,有个人曾经说过这样的话:
“是呵,我只有一次看过他揭开那块布,当时他的脸上流露出一副怪异的表情。”
关于克拉格的头,史谷堤也只说过这样的话:“那是我的羊角,可是它还打算向我报复呢!”
过了四年后,他被尊称为“史佬”。从射杀克拉格到那时,他只出外打猎两次,因为自从那次疯狂的猎捕行动之后,他的健康情形已经大不如前了。
后来,他每天用锅淘沙金赚钱,以维持生活。听说不管什么时候,他总是一副失魂落魄的样子。冬天末的某一天,有一位老朋友到小屋去探望他。两人面对面坐了好几个钟头,交谈了几句。
老友问他:“打死克拉格的,真的是你吗?”史谷堤点点头。那位老友好像恳求他似的说:“让我看看它好吗?史谷堤。”
“你要看尽管看好了。”
史谷堤这么说着,用手指了指罩着布块的羊头。
老朋友走过去揭开那块布,不觉赞叹不已,说了许多赞美的话。史谷堤只是默不作声地听着,然后转过头来,望一望那个标本。只见克拉格那一双明亮的眼睛受到炉火的反射,好像很气愤似的闪着红光。
“你看够了没有?如果看够了,赶快把它罩起来吧!”
老朋友很诧异地说:“哦,史谷堤,你既然对这件事感到不安,为什么不干脆卖掉它?那个纽约人要我向你传话,不管多少钱,他都愿意买。”
“不要再说了,我说不卖就是不卖,我不愿意跟它分离。你想想看,当初我历尽千辛万苦,追踪了那么久才得到它,现在它也以同样的方法,不断地跟踪我,直到向我报了仇为止。四年来,它一直都在向我报复啊!首先,它在那段长长的追逐生涯中打垮了我,使我变成一个孱弱的老头;然后,又使我变成一个半疯子;现在,它好像是在吸取我有限的生命似的,不停地逼迫着我、跟踪着我。在这里的不只是它的头,不瞒你说,连那顽固的西风一吹来,我都会听到跟风不一样的另一种声音。有一天,当我面对着那颗头,伏在桌上时,突然听到它吐出最后气息的那一阵长声。西风带来了这样的呼声,我们已经正面交锋了,我们将要竞争到底。是呵,就在这间破旧的小屋里。”
那天晚上,西风夹带着白色的雪花,剧烈地吹刮着,在史谷堤的小屋周围,“咻——咻——”不断地吼着。
如果那是普通的风声,这位老朋友也不会在意的。可是有一两次,它发出很长很长的声音,从门的缝隙中吹了进来,让那门闩“卡哒啪啦”地不断作响,又让那块罩在克拉格头上的布很猛烈地飘荡着。
史谷堤露出害怕的神色,向老友瞒了一眼。用不着他说什么,老友的脸色已经变得非常苍白了。
第二天清晨,雪依旧不停地飘着,老友也告辞离去了。强劲的西风夹带着白茫茫的雪,从早到晚不停地吹刮着,而且越来越猛烈,覆盖在地面上的雪也越来越厚。
到了晚上,风势显得更加强劲,从这个山峰到那个山峰,像生物一样地飞跃过去——那不是空气在飘动,而是像希腊人、印度人所说的,那是创造并且爱护万物的有灵魂的东西。
它,像是强有力的天神般,疯狂地袭击而来,又好像是动怒的天使,吹奏着角笛;那角笛声好像胜利者的凯歌,歌词是这样的:
我是自然界的妈妈,
现在让你来尝尝,
风儿,雪儿,快快来!
妈妈今天发了威。
这首凯歌传遍了四方。各处的山峰仿佛接到一项光荣的召唤而开始行动了。风一吹拂,雪的形状也变了,有时化成一片湖,有时又把这片湖填满了。仿佛真的有一个天使,在暗中奔走指挥,它们堵塞了原来的河道,把水流送到干燥的地带,这是天使带来的恩惠。可是在甘达峰下,厚重的雪块好像负有报复的任务似的打着漩涡,山崩也似的发出轰隆轰隆的巨大响声。它们不断地往下奔跑,从山脊到岩棚,又从岩棚到长长的斜面,汹涌奔腾地滑落下去,冲倒了阻碍在前面的森林,又滚落到山崖险要的山坡上。
往下、往下,越来越快,越来越猛烈,像要冲倒一切东西似的,一泻千里地崩落下去。
史谷堤的小屋正好位于那条道路上,房屋连同家具都被打碎了,一瞬间,一切都被毁灭无余。史谷堤早就料到会有这一天——克拉格的西风妈妈,终于来报仇了。
史谷堤小屋附近的平地上布满了从高原滚落下来的岩石。春天移动着缓慢的脚步来了,间断飘落的春雨多多少少冲洗了山崩之后的雪堆,被毁坏的小屋也渐渐露出来。在那中央,甘达峰的大角公羊克拉格的头,丝毫也没有受到损伤地躺在那儿,琥珀色的眼睛依旧在那伟大的羊角下,和以前一样发出灿烂的光芒。在那羊头底下,散落着一堆骨头、破烂的布以及灰色的头发。
史谷堤的事情已经被人遗忘了,可是克拉格的头到现在还很珍贵地被陈列在宫殿的墙上,成了国王最喜爱的宝物之一。到这宫里参观的人,都兴致勃勃地谈论着光荣的甘达峰大角公羊的故事!
公鹿的脚印
1
“砂丘”是个尚待开发的森林地带。夏季里,天气闷热得好像随时都会冒火一般。在森林里的草地上,到处都看得到被烈日晒得冒烟的浊水洼。
一天,生长在此地的青年杨,由于在森林里追捕小鸟,跑得太累了,气喘吁吁地向有泉水的方向走去。他知道在这附近只有这个地方才能喝到冰凉、洁净的水。
到了泉水旁边,他弯下身去捧水喝时,发现附近的泥地上有动物的脚印。那些脚印既明显又美丽,杨从来没有见过,不觉兴奋得心脏扑通扑通直跳,因为他认出那是野鹿的脚印。
他回去问在这一带开垦的前辈们,前辈们告诉他:“你看错了,这边的山丘已经没有鹿了。”
杨很快把这件事给忘了。直到这年的秋天,大地刚刚飘雪的时候,他才又忆起夏日里在泉水边的泥地上发现的脚印,于是他取下墙上的枪,自言自语地说:“我相信我没有看错,我每天都要到山中寻找,直至捕到一只鹿为止。”
杨是个年约二十、身材高大的青年。虽然还不是出色的猎人,却拥有一双强有力的脚,可以永不疲倦地翻山越岭,而且活力充沛,时时洋溢着不认输的精神。
从那天起,杨不间断地上山寻鹿,在盖满白雪的地面上搜寻了几十公里,却连一点痕迹也没有发现,每天到了夜晚,他都带着失望的心情回到小屋。
虽然如此,他并没有打消捕鹿的念头,仍旧冒着寒冷,天天上山寻找。一天,他朝南面的山涧走了很长的一段距离,终于发现雪地上有动物的脚印向前延伸而去。杨兴奋得胸口直跳,暗想,这脚印虽已模糊,但它确实是鹿所遗留下来的。
起初因为脚印模糊,杨无法判断鹿往哪边跑,直到认出脚印较尖的一端——即脚尖所朝的方向——才确定了方向。
另一方面,他发现前脚与后脚脚印的距离,越到山坡上的时候越窄,在没有雪的沙地上,又露出明显的脚印时,他更相信自己的判断没有错。
于是,他顺着脚印,在这片毫无边际、白茫茫的山林间飞奔起来。脚印越来越明显了,杨的热血沸腾,全身国兴奋而发烫,头发也一根根竖了起来。
那一天,他一直在追踪脚印。到了傍晚时分,脚印的方向改变了,朝着杨的家那边走去,最后,竟进入很深、很繁茂的白杨树林里。由于天色已暗,杨再也看不清脚印了,只好暂时停止追踪。他观察一下四周的环境,估计这个地方距离他住的小屋只不过十多公里。果然,一个时辰后他便回到家了。
第二天早晨,杨又来到昨天的地方,想继续追踪。不料,昨天的脚印只有一道,今天却多了好几道新的脚印,而且错综交杂在一起,使杨不知道到底该追哪一道才是。
于是,他就在附近随便走动察看,终于发现其中有两道特别清晰。认定了这个目标后,杨又开始认真地追踪下去。
他全神贯注眼前的痕迹,一心一意地追踪着,没有留意到自己正一步步地走近树林。当他踏入树林时,不禁大吃一惊,因为前面突然跳出两只耳朵很大的灰色动物,它们一直跑到距离他五十米远的土堤上,回头看着杨。
它们侧着身子,双眼凝视着杨。杨被那温柔眼光迷惑住了,好像正接受那温柔眼光的爱抚。
这时,杨已看清楚对方。那不正是几星期来,他日夜所渴望获得的鹿吗?照理说,他那么热衷、不畏艰难地追寻鹿,当然不愿意错过这个千载难逢的机会。可是,以前那种想要拥有的心情早已飞到九霄云外了,他的脸上只充满惊讶和赞叹的神情。
杨不自觉地发出了赞美的叹息:“呵!呵!呵!呵!”
站在那边注视他的那两只鹿,回头跑了两三步,到了比较平坦的地方便开始追逐起来,根本无视他的存在。
杨很惊讶地发现,鹿只把蹄轻轻触一触地面,就能跳到两米半的空中去。
他深深被那轻盈可爱的灰色动物给吸引住了,两只鹿也没有显出一点恐慌的样子。杨知道鹿要想逃跑的话,一定会仓皇又迅速,可是它们并没有。两只鹿一次比一次跳得高,姿势又是那么美,身体后半部的白色长毛被风一吹,真像一只没有翅膀的鸟,飞翔在幽静的山谷间。不久,鹿终于离去了,杨一声不响地注视着,丝毫没有举枪射击它们的念头。
直到鹿的影子完全消失了,杨才走近它们刚才互相追逐的地方,起初只发现第一个脚印,却找不到第二个脚印,最后,才吃惊地发觉第二个脚印竟在五米外。
从这里再找另外的脚印,它们相距更远了,有些相距七八米,有些甚至远达十米。
真不可思议呀!鹿并不是在走,而是在跳,并且每次落下时,只用美丽的蹄子轻轻触地而已。
杨喃喃自语地说:“逃得好!逃得妙!今天总算大开眼界,让我看到这么美好的事。这里的人以前必定没有见过这种景象,否则他们一定会告诉我的。”
2
第二天,杨在心里嘀咕着:“我还要上山寻找鹿的脚印,像狼一样再次追赶它们,和它们斗斗智慧与耐力,看看是它们的速度快,还是我的枪法准。”
啊,多美的景色呀!在这一望无际、绵延起伏的山丘上,散布着湖泊、森林与草原,到处都充满了生命的活力。杨似乎也受到感染,浑身充满了蓬勃的朝气。
“现在才是我一生中最快乐的时期,它像黄金般闪烁着辉煌的光芒,照亮了我的人生。”
的确,在往后的岁月里,当杨经历了许多遭遇后,更印证了这一段“黄金时光”是他永远不会忘怀的记忆。
那一整天,杨像狼般迈开大步走着,惊动了不少躲在草丛中的野兔和歇在树林中的鸟儿。杨不管这些,只是专心一意地边走边找鹿留下的脚印。那脚印有如写在雪地上的文字,可以告诉我们许许多多的事情。这是世界上最古老的文字,它比珍贵的埃及文字更有趣、更令人兴奋。
不断飘落的雪花,像是故意帮着鹿来对付杨一般,它覆盖了所有可能遗留的痕迹。隔天,杨依然在山林间逡巡,但仍一无所获。
像这样一连过了好几个星期,杨不知道经过多少波浪似的丘陵。他在冰冷的雪地上过夜。有时候,会发现断断续续的脚印,只是机会不多,仅仅像奇迹般的一两次而已。他也看到鹿的影子轻盈地越过山丘,但也只是瞬间就消失了。
传说有人曾在靠近木材工厂的森林里看到公鹿。杨也看过那只公鹿遗留下来的脚印,但从没发现公鹿的踪影。那附近的几条路,杨决定一一仔细地逡巡,准备发现公鹿时,用枪射击它。可是后来,他连举枪瞄准的机会也没有了,因为在连续失败的日子之后,打猎的季节也跟着过去了。
那是一次愉快的失败,杨并非一无所获,因为在那一次巧遇中,留下了无比的乐趣。
3
过了一年,又到了打猎的季节,杨再度兴起猎鹿的念头,当时,他对公鹿的传说早已着了迷,而且等不及打猎季节来临,就已经准备出发了。
据说有一只巨大的公鹿曾经歇在远远的山风上,人们将它命名为“砂丘公鹿”。看过这只公鹿的人绘声绘影地叙述着它有多大,跑起路来有多神速。而且还说,它有一对像皇冠那么美丽的角,乍看很像用青铜雕刻成的,尖尖的前端还闪着象牙般的光亮。
白雪一瓢,地面将会留下公鹿踏过的痕迹。杨跟几个伙伴一起打猎,他热切的心情无形中也感染了同行的伙伴,大伙儿驾着雪橇来到史布尔斯冈。大家约好傍晚时分在原地集合,然后就各自分散。
史布尔斯冈附近的森林里,有很多野兔和雷鸟,空气中到处飘荡着射击后的火药味,却看不见公鹿留下的痕迹。杨只好悄悄地走出森林,独自向着甘乃迪平原走去,他想,美丽的公鹿也许会在那里出现。
走了大约五公里远的时候,杨看到了公鹿遗留下的脚印。哦,它的体型一定很大,否则怎会留下这么大的脚印!杨心里想着,并立刻猜到那是砂丘公鹿的脚印。他的精神突然兴奋起来,浑身充满了活力,开始像狼一样地追踪了去。
追踪,追踪,不断的追踪。到了傍晚时分,他才想起与伙伴约定集合的事,然而此地距离史布尔斯同已很远了。
杨暗自估计,即使立刻动身,大概也要太阳下山后才能回到史布尔斯冈,届时伙伴们一定离去了,既然如此,他又何必拘泥于这项约定呢?他又认为,即使没有别人的帮忙,他也能像钢铁和猎狗一样坚强地在雪地里行动。
对杨来说,步行十公里,跟别人走一公里没有两样。他可以整天不停地翻山越岭,回到家后,精力仍然很充沛。他的力量好像永远用不完似的。
这边,伙伴们果然如杨所料,约定的时间一过,便驾着雪橇回去了。归途中,他们多少为杨必须独自一个人跋涉回家感到不安。他们绝对没有想到,在这刮大风。下大雪的山中,杨正享受着一种从未有过的喜悦。
四周虽然刮着强烈得像要将人吞噬的风雪,但杨健康的身体里却燃烧着旺盛的火。啊!那天傍晚,甘乃迪平原展现着多壮丽的景象:白色的雪地映着红霞,连那片白杨树林也好像被点燃了似的,闪着红色的光芒。在慢慢暗下来的森林里独自徘徊,是何等的美好呀!不知不觉中黄澄澄的月亮已经爬上树梢,照射在地面上的杨的影子,也越来越浓了。
杨唱歌似的说:“现在才是我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刻,它像黄金一般闪烁着光芒。”
深夜,当他走回史布尔斯同时,喊了一声:“你们还在吗?”
没有回应,大地一片沉寂。杨再度伸长耳朵听,终于,从甘乃迪平原那边传来微弱的狼嗥,呜呜的声音在空气中激荡着。杨听得出来,这是狼在围捕猎物时相互呼应的叫声。渐渐地,声音越来越清楚,也越来越激昂。
杨 6a21." >模仿它们叫了一声,马上从四周黑暗处传来许多应和声。杨这才意识到:“原来你们所窥伺、追踪的猎物就是我呀。”
他知道,在这么寒冷的天气,想要爬上树去避狼是不可能的,于是索性走到草地中央,在洒满月光的雪地上坐下。他手上拿着又黑又亮的枪,保持高度的警戒心,皮带上那排整齐的子弹,在月光下也闪着森严的光芒。此刻的杨面临生死关头,内心交织着一股前所未有的、不可思议的感受。
狼群的唱和更接近了,那是一种深沉、有节奏的叫声,到了森林边缘,声音突然停止。当时,因为月光照得大地有如白昼般光亮,它们只能躲在森林的暗处,对杨加以监视,静静地等待下手的好时机。
一阵可怕的静寂过后,突然从右边发出小树枝“啪啦”折断的清脆声,接着,从左边传来低低的“呜呜”声,然后一切又恢复静寂。杨可以感觉到,狼群正悄悄地接近,可能躲在树林后面窥视他,于是,他更加凝神贯注,准备一有什么风吹草动,就开枪射击。然而,他什么也没看到。
狼跟杨都很机警聪慧。因为杨知道,如果自己现在逃走,一定会马上遭到围击而丧生;另一方面,狼也知道,没有稳操胜算的把握,它们不可以轻举妄动。
对峙了好一会,狼群大概意识到杨是不好惹的,经过“商量”后,就纷纷离去了。
杨又静等了二十多分钟,确定狼群已经走远了,才站起身来,慢慢地踏上归途。他边走边想:“唉,现在我才真正体会到,鹿整日提心吊胆、防备敌人随时从后面追上来,它们听到走近的脚步声或枪的‘喀嚓’声时,那感受大概跟我刚刚所经历的一模一样吧!”
在往后的日子里,杨仍每天不间断地出外打猎,对史布尔斯同这一带的地势也摸得更清楚了。只要地上有一点痕迹,不管是多么细微模糊,他都能很快地做出判断,并且毫不放松地追踪下去。
当然,杨在这永不停止的追踪里,有时候也会发现砂丘公鹿的脚印。
4
一天,大地铺满了很厚的雪,杨穿过高大的枞树林时,沿途听到山雀在歌唱,好像暗示杨:春天就要到了,打猎的季节又近尾声了。
途中,杨遇到了一位樵夫,樵夫对杨说:“昨天夜里,我在森林中看到了两只漂亮的鹿,一只是母鹿,一只是好大好大的公鹿,它的头顶上还戴着像鸟巢一样的大角。”
杨兴奋地想看个究竟,于是就跑到樵夫所说的地方去。果然,地上有好些鹿的脚印,有的很像以前在泉水旁的泥地上见过的,而有的却显得特别大。是的,那一定是砂丘公鹿的脚印。
杨那潜藏了很久的渴望,又被激发起来。于是,他越过重重的森林、山丘,一路跟随公鹿的脚印追下去。
杨以巧妙的方法,不停地追踪公鹿的脚印。终于,他发觉脚印与脚印间相距不远,公鹿似乎没有尽全力跳跃,这是多么难得的好机会啊!
到了下午,脚印更加明显了。杨把一些不需要的东西丢掉,开始沿着野鹿走过的痕迹,像蛇一样,匍匐前进。
杨想:“这两只鹿经过长久的严寒季节之后,现在八成是出来寻找食物了。”
经过一连串追踪后,杨果然在草原和树林的边缘,发现有什么东西在闪动着。
说不定是公鹿!杨静静地观看着。不久,在灰色的树林中,看到好像粗圆木般的灰色东西,顶端耸着两支粗粗的、树枝般的角。哦!它的耳朵缓慢地动着,接着树枝般的角也动了。杨的身体不自觉地颤抖起来——那正是砂丘公鹿哩!
多么堂皇而充满生机的姿态啊!杨觉得自己好像看到最尊贵、最高尚的国王。它多像穿着毛皮衣裳、戴着美丽皇冠的国王呀!
“这头美丽的公鹿丝毫没有察觉到危险临头,如果我在此时射杀它,岂不犯下了大罪吗?但是我这几个星期的奔波,不就是为了要猎捕它吗?现在机会来了,怎可轻易放过?”杨内心经过一番挣扎,终于鼓足了勇气,拿起枪开始瞄准。
然而,可恨的枪却不听他使唤,枪口不住地这边、那边地摇晃着,杨的呼吸加快了,喉咙好像被什么东西塞住似的无法喘息,到底该不该扣下扳机?他心慌意乱,拿不定主意。
杨暂时把枪放在雪地上,因为他的手不停地颤抖。过了一会儿,他恢复了镇定,才又开始瞄准。在这时候,公鹿用眼睛、耳朵、鼻子不断地向四周看、听、闻,终于,它面朝着杨停了下来。
传说古代有一位国王,在没有携带武器的微行出访途中遭人袭击。国王盯着那拿着刀子的人,从容不迫地说:“你有杀我的勇气吗?”
袭击者看到国王那威严、镇定的神色,不觉胆怯而退。
杨就跟那个袭击者一样,当鹿面对着他时,他竟像看到国王般,不停地发抖……最后,杨心里的兽性战胜了一切,他开枪射击了。
第一枪瞄得太低,子弹落在前面的雪地里。公鹿惊慌地跃起,母鹿也出现了。他再发一枪,照样落空。那两头鹿开始逃跑了。当他准备开第三枪时,它们已经轻快地跃过了丘陵,像风一样消逝了。
5
杨很快地追了上去,然而,那地方没有积雪,再也无从追踪脚印了。杨气得咬牙切齿,心里十分懊恼。
又走了一公里半,杨发现雪地上多了一个新的鞋印,心里更加不快。那是印第安人的鹿皮鞋印——这种鞋的鞋底和表面是用同一张鹿皮做成,前端圆圆的,很好辨认。鞋印成一直线排列,说明那是古利族猎人留下来的。
杨怀着气愤的心清,跟踪那脚印走去。爬上一道斜坡时,他看到一个身材高大的印第安人,从坐着的木头上站起来,很亲切地向他挥手。杨从背后跟踪他,却先被他发觉了。杨很不客气地问:“你是谁?”“我是加斯卡。你好!”“你在我的土地上干什么?”加斯卡用很平和的语气回答:“这地方起初是我的。”
杨指着雪地上的痕迹说:“但你所追踪的却是我的鹿。”
“山中的鹿谁能捕获,就是谁的。”
“我追踪的鹿你最好不要插手,以免惹来麻烦。”
“我是不怕的。”
加斯卡这样说罢,就做出像要把土地环抱起来作为己有的姿态,然后很温和地说:“争斗是没有用的。一个好猎人自然可以获得很多鹿。”
这就是他们初次相见的情形。此后,杨有几天跟加斯卡在一起。他虽然没有猎到那只顶着美丽的角的公鹿,却得到比那更好的东西——学到如何当个好猎人的方法。
加斯卡叫杨不要越过丘陵紧追印痕,因为鹿对于追踪它的人很注意,只要看到他越过丘陵,马上会藏匿起来。
加斯卡又教他如何用手碰触印痕,并且闻闻它的味道,如此不但可以知道鹿离此有多远,甚至也可以猜测出鹿的年龄和体格大小。还有,即使你知道鹿在这附近,也不要跟得太紧,以免暴露自己的形迹。又教他如何把手指弄湿,伸到空中辨识风的方向。杨听了他的讲解后,觉得受益很多。
“鹿的鼻子是潮湿的,大概就是这缘故吧!”
他们两人有时一起打猎,有时候分开。
一天,杨独自一人追踪一只鹿的脚印。印痕一直延伸到树林里一处现在叫做加斯卡湖的湖边。
杨蹑着脚,小心翼翼地跟在那些清晰的印痕后面,听到森林里喳喳的声音,又看到树枝在摇动,他马上端好枪,准备一有动静,立即开枪射击。不久,他依稀看到枝叶那边有生物在动,当他瞄准好,要扣下扳机时,突然看到了红色的东西,于是立刻住手。那生物出来了,“它”就是加斯卡。
杨吓得喘着气,说:“加斯卡……差点打到你。”
加斯卡默不作声,只用手指指绑在头上的红色带子,杨明白他的意思,这就是为什么印第安人出外打猎时,头上绑着红色带子的缘故。这事发生后,杨也在自己的头上绑着红色的带子。
有一次,一群雷鸟高高地掠过他们的头上,向着枞树林那边飞去,另外一大群也跟在它们的后面,那情形就像所有的雷鸟都要到森林去集合一样。
加斯卡一直静静地看着,然后对杨说:“雷鸟到茂密的枞树林躲避,今晚一定有大风雪要来。
果然如加斯卡所料,大地吹起了凛冽刺骨的大风雪,猎人们整日守在火堆旁边。第二天,大风雪仍然没有停止的意思,到了第三天,终于稍微平息了,他们两人再度出去打猎。
加斯卡一不小心把枪摔坏了,有一段时间他不发一言,只静静地抽着烟。后来,他突然问:“杨,你有没有到穆斯山打过猎?”
“没有。
“那边有好多动物。你真的没去过吗?”
杨摇摇头。
加斯卡眼睛望着东方,继续说:“今天我发现修族人的脚印,这是坏的预兆,这里恐怕会发生不好的事情。
杨知道:加斯卡已经决定到穆斯山去。
加斯卡走了,从此两人不曾再见面。直到现在,惟一能让人记起加斯卡的东西,只有位于喀魅力山地中间寂寞的加斯卡湖。
6
这之后,杨也搬到东部的乡下去住,他觉得新环境并不如想像中那么如意,因此每天都过着颓丧的生活。就在这时,他得到下面的消息:
“喀魅力山附近的鹿比过去更多。在甘乃迪平原和木材工厂之间,偶尔也可看到砂丘公鹿的影子。”
打猎的季节又揭开了诱人的序幕,杨开始了这次“愉快的旅程”。穿上鹿皮做的猎装,杨觉得仿佛长出翅膀般,浑身轻飘飘的。和以往一样,他做了好几次远途打猎,在外过夜,然后再回到小屋。
这期间,他听到一个传闻:有人在向东的一个遥远的湖畔,看到七只又肥又大的公鹿。于是杨和三个同伴一起驾着雪橇,到东边的湖畔察看,不久,真的找到那些印痕,有六个大小不一的脚印,另外一个则显得特别大——这一定是著名的砂丘公鹿的脚印了。看哪!覆盖在地面上的雪,被七个像链子一般衔接着的脚印踩踏得一片狼藉。猎人们看到这种情形,不觉眼睛发亮,开始展开一连串的追踪。
到了太阳快要下山时,脚印变得更加清晰,猎人们不顾杨的激烈反对,也漠视渐暗的天色,执意驾着雪橇继续前进。
他们从遗留的印痕知道,那七只鹿曾从丘陵上转头看,并且以敏锐的眼光发现追赶它们的人,然后它们开始排成一条直线,以一跃八米的方式跑步。猎人们虽未曾看见鹿的踪影,仍继续不断地追赶,直到夜深了,才匆匆忙忙地在雪地上扎营。
第二天早晨,一行人又追赶着脚印,不久就碰到七个由于雪的融化而现出地面的凹痕,那是鹿睡觉时造成的痕迹。脚印变得更加鲜明,杨劝大家下来走路追赶,因为鹿群的脚印进入密林里了。
当他们走进那密林时,听到一只松鸦不停地呱呱叫着,杨立刻察知鹿的所在地,并且做了一个正确而巧妙的“预言”:如果听到松鸦叫,就表示“可以”的信号,我们在这里等待松鸦的暗示,再开始行动也不迟。可是大伙儿不听,莽撞追赶的结果,又被鹿逃走了。
鹿群知道危险临头,所以分成两组:两只走同一个方向,另外五只则往另一个方向逃去。杨留下一个叫达夫的猎人和他一起追赶那两只鹿,其他的人则追赶另外那五只。他为什么要这样做呢?因为那两个脚印中的一个显得特别大,那正是杨从两年前便开始窥伺的砂丘公鹿的脚印。
两人不停地追赶。迫近鹿时,他们发现脚印又分为两道,杨叫达夫追捕母鹿,自己以不让鹿有喘息机会的速度,开始追赶著名的砂丘公鹿。不久太阳偏西了,杨追踪到有疏林的广大平地来,这里对他来说是个陌生的地方,为了追赶砂丘公鹿,他已经远离了自己以前打猎的地方。
脚印变鲜明了,可能马上就要接近公鹿了,杨正这么想着时,突然听到远处传来一阵枪声,公鹿受了惊吓,开始向前飞奔而去,就像长了翅膀般,一下跑出去了几公里远。
杨从后面追赶过去,不久碰到达夫,原来刚才那阵枪声是达夫向母鹿开了两枪。达夫兴.奋地说:“第二发似乎打中了母鹿。”
走了不到一公里路,他们发现印痕的旁边有血滴。又一段路后印痕变得更深了。
由于风雪的吹袭,脚印很难判断,但是杨立刻明白,现在他们所追踪的脚印并不是那只受伤的母鹿的,而是它的丈夫砂丘公鹿的。
两人又沿着脚印追了一会儿,终于解开了这个谜题:公鹿回来接替母鹿的脚印,使母鹿能够逃命,那是动物在被追赶时所使用的脱身方法。当一只鹿被追急了,另外一只就会接着它的脚印,好像替身一样继续奔跑,来搭救同伴,而那只原先被穷追不舍的鹿,可以跳到旁边隐匿,或往另一个方向逃走。
现在砂丘公鹿表现了动物特性,它用这办法来搭救自己的妻子。猎人们并不觉得沮丧,再度认真地寻找母鹿的脚印。当他们发现滴有血痕的脚印时,就像狼一样地舔了舔舌头。
再走一段路,公鹿知道自己所耍的伎俩已被人拆穿了,就又回到母鹿身边来。到了太阳快要西沉时,他们看到那两只鹿在四百米远的地方,正登上一道斜坡。
母鹿走得很慢,头和耳朵都垂下来了,公鹿则在它的周围团团转,还不停地跑来跑去,那模样很像在紧张地说:“糟糕!这怎么办?怎么办?”
又走了约七八百米,他们终于追上那两只鹿。母鹿已经倒在雪地上,那只大公鹿看到他们逐渐靠近过来,就不停地摇着头上的角,好像不知如何是好的样子,最后才无可奈何地匆匆逃走了。
当他们走近时,母鹿使尽全力,挣扎着想站起来,却动弹不得。达夫拔出身上的小刀。这时候杨才恍然大悟,了解到大伙儿身上都带着小刀的原因。
可怜的母鹿抬起明亮的双眼,注视着敌人。它的眼睛里噙满了晶莹的泪水,但连一声呻吟也发不出来。
杨看到这情形,连忙转过身去,用手蒙着脸,不忍再看下去。达夫却无动于衷,拿着刀子向前迈进,做着他想做的事。这时候的杨只觉得天旋地转,不知所以,直到达夫喊他,才从矇眬中清醒过来,慢慢地回过身去。砂丘公鹿的妻子已经静静地躺在雪地上了。
两人离开那地方时,周围一片沉寂,看不到其他生物的影子,只有远方的丘陵上,一只大公鹿焦急地榜摸着,还不停地望着这边……
过了一个小时,他们拖着雪橇再度回到原地,想把母鹿的尸体从血泊中运回,却发现尸体的周围有大的、新的印痕。
这时,只见一道影子越过覆盖着白雪的丘陵,消失在黑暗中……
那天晚上,杨凝视着帐篷外熊熊的火苗,心清十分沉重。他的心里激烈地进行着人性与兽性的交战。
啊!这叫做打猎吗?花了好几个星期的心血克服了各种艰难,与风雪搏斗,历经了无数次的失败,得到的成功就是这种令人恶心的事——让美丽而又高贵的生物,饱尝无穷的磨难,然后变成悲惨的肉块。
7
第二天清晨,昨晚的郁闷情绪已经冲淡了。
一行猎人向着回家的路途出发。不到一个小时,杨心里暗自盘算着:要用什么理由让自己留在此地?不久,又发现了砂丘公鹿的新脚印,杨的心又被点燃了。
“我不想回去,就好像有什么东西挽留着我,叫我不要回去。我一定要和砂丘公鹿再见一次面。”
其他的猎人因为受不了这种低温,决定回去。杨从雪橇上取下小锅子、毛皮和少量的食物,向大家告别,独自一人继续追踪雪地上的新脚印。
“再见,再见,祝各位平安回家!”
杨目送着逐渐走远的雪橇,一股从未有过的感受涌上心头。以前,即使独自一人在山野中盘桓好几个月,也不觉得寂寞,可是现在不同了,面对着无边无际的雪地,一股无法形容的寂寞充满心头。
以前他常常独自品味这世界的乐趣,现在那些乐趣都到哪里去了呢?杨想高声喊回渐渐远去的友伴,然而基于好强的心理,始终未曾开口,只是默默地忍受着孤独。
雪橇的影子终于消失了,现在即使后悔也来不及了。不久,他的心又好像被锁在了脚印上一般,继续踏上“征途”,他又变成了紧追生物的凶猛野兽,刚才那股浓厚的伤感霎时已化为乌有。
那天,天色已晚,杨仍一直追踪着脚印。脚印有好几次显出杂沓的样子,并且断断续续地进入繁茂的白杨树林。公鹿在那里躺着休息;当然它是迎风而卧,眼睛、耳朵注意着杨接近的方向,鼻子还不时地向前嗅着。杨打旁边绕过,心想这次一定能够一发打中它。
杨一步一步地跟着脚印,不断地往前走。他的心情很紧张,在地上匍匐前行了一段相当长的距离,忽然觉得身后有小树枝折断的声音,察看了许久,才明白原来是公鹿发出的声响。
公鹿在要躺下休息之前,会依着自己原先的脚印,倒退回来,让追的人以为自己仍在前行。杨上了公鹿的当,还以为它在前面,仍继续追赶,事实上它早躺在杨的身后了。它一闻到人的气味,拔腿就跑,等杨发觉受骗时,它已经跑了好几公里远。
杨又追踪着印痕,来到北方的一个陌生地带。这时,既黑又冷的夜晚降临了,杨找到一处可以稍微避风寒的树荫,模仿印第安人的方法,燃起一堆小黄火。那是以前加斯卡教他的:“燃起大的黄火是愚蠢的行为。”
杨想缩身而睡,但不知何故,却像狗一样地翻了几次身。他想,要是脸孔能长出毛该有多好!又想,如果有大而多毛的尾巴,来温暖冻僵的手脚,也很不错。
天上的星星不断地闪烁着,杨觉得自己好像听得到星星闪动的声音。大地笼罩着严寒,似乎连那又厚又重的地面也会被冻得裂开来一般,附近湖上的浮冰不停地崩裂,声音响遍了湖边原野。山丘与山丘间的低洼地带,好像有一股刺骨的冷气流在兜圈子。
半夜里,来了一只郊狼,那狼可能不把杨当人看待,只是“呜呼、呜呼”像狗一样哼着走过去,好像在对杨说:“喂,你终于又回到野生动物的世界来了。”
快到天亮时,气温稍微暖和起来,但又刮起了风雪。公鹿的脚印已经完全消失了,杨由于一味注意脚印,拼命追赶,已经无从判断自己身处何方。他摸索了两三公里,在毫无目标可循的情形下,便决定到伯国河去。伯国河应该是在东南方,但哪边是东南方呢?细碎的雪不停地往下飘,他的眼睛已快张不开了,而受冻的皮肤也疼痛不堪。
近看,雪似烟!远眺,仍然是雾般的雪。杨走进白杨树林,开始挖掘雪地,终于看到麒麟草。这种草都是向北生长,虽然已经枯萎,却还善解人意,亲切地指示着他——那是北边。
确定方向后,杨开始上路。当他一觉得方向可能有问题时,马上就挖掘那种可代替指南针、好像磁石般的麒麟草,以辨别方向。杨终于走到下坡路,伯国河就在眼前。雪已经停了,那一整天,杨又继续找寻鹿的脚印,但一无所获。那晚跟前夜一样寒冷,夜里杨又忍不住想:如果自己身上能长出更多的毛来抵御难耐的冰冻,该有多好!
杨在单独过夜的第一个晚上,脸和脚趾都被冻伤了,伤口像燃烧般疼痛难忍,可是杨依然咬紧牙根,继续前进。他的心底仿佛有一个声音在告诉他:“前进吧!胜利已经在望了。”
第二天,好像有什么东西在召唤他似的,他向东渡过伯团河,来到一处没有树林的地方。走不到一公里,便看到被昨天的风雪覆盖着、已经模糊了的脚印,就再跟踪下去。不久,杨找到了有六头鹿休息的场所。那地方留有一个特别大的睡觉的痕迹和脚印。杨想:能留下这种印痕的只有那只公鹿。
印痕还很新,而且睡痕也尚未结冰,杨兴奋得心口直跳。
“鹿离这里一定不到两公里。”
可是走了不到一百米,在薄雾笼罩着的丘陵地带,他模模糊糊地看到五头鹿正竖起敏锐的耳朵倾听着。同时,盖满雪的丘陵顶部也站着一头躯体巨大、犄角如树枝般的公鹿。
鹿群很快就发现了他,在他没有来得及开枪前,就全部像风一样地逃走了。那座特别爱护鹿群的丘陵,又把它们从枪的威胁下隐藏了起来。
砂丘公鹿再次集合家属,它们知道敌人还在后面紧追不舍,所以和以往一样,它们又分为两群奔逃,杨所追赶的仍是砂丘公鹿。
他一直追赶到伯团河的洼地——这段路程约两公里,那里有一座很深的树林。冥冥中好像有什么在指示着他:“公鹿正隐藏在这里窥伺动静,它绝不会在此休息的。”
杨也躲了起来,小心地注意着,过了三十分钟,那黑点终于走出白杨树林,登上对面的山峰。等到它越过山顶不见踪影时,杨就横过山谷,蹑着脚迂回地攀爬过山风,来到背风的山坡,找到脚印。但公鹿的表现并不比杨差——当它登上高峰,回头一望,发现杨正横过山谷追过来,便又飞也似的跑掉了。
它明了自己的处境,在决定胜负的关键时刻,绝对不能轻率,所以又很快地逃往新的地带去。
杨现在开始了解以前常听的打猎秘诀——不论猎物跑得多快,只要猎人具有超人的耐力,终会获得最后的胜利。杨现在仍然精力饱满,而大公鹿每次跳跃的距离变窄了,那正表示它已疲惫了,如果能趁势追击,必有收获。
公鹿时常登上高丘,在盖满雪的银色世界里,寻望敌人的踪影。在跟踪的同时,杨一直疑惑:公鹿找的是什么?怕的又是什么?为什么常常在追着追着时,就会发现脚印突然中断了呢?他完全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
脚印中断了时,杨必须绕回原路,花上很长时间才能找到公鹿的新脚印,然后再继续追赶。可是应该已经疲累了的公鹿,其脚印却显示它的跳跃幅度竟由窄变大了。
夜,慢慢笼罩着大地,杨仍然猜不透这是什么缘故,便停下来扎营,度过了又一个寒冷难当的夜晚。到了第二天清晨,天将亮时,他终于揭开谜底了。
在白天的光线下,杨发现他所追踪的是公鹿以前留下的脚印。费了很长的一段时间,他回头察看真相,证实了挣扎着逃难的公鹿,是循着自己的旧脚印,往回奔跑了一段时间,然后就跳到旁边去,让毫不知情的杨,继续追着旧脚印前进。
这种伎俩公鹿一共使用了三次。它沿着脚印回到白杨树林之后,就在森林里静静伏卧着。因为追踪脚印的杨,一定要从树林边缘经过,如此,公鹿就可以在杨尚未靠近它之前,闻出杨的气味,听出他的脚步声,并且趁机逃走。
可是杨从公鹿的旧脚印中,仍然隐约看得出新的脚印:那脚印显示出砂丘公鹿已经疲累到了极点。它在猎人毫不放松的追赶下,累得不想进食,甚至整日心惊肉跳,睡眠难安。
8
最后一场长时间的追捕开始了。逃亡、被追逐的砂丘公鹿和杨,又回到了熟悉的地方——四周都是沼泽的森林。这儿有三个入口,公鹿从其中的一个进入森林。杨知道公鹿再也不会轻易地走出森林,于是就蹑着脚,迅速地向背风的第二个入口走去,找到一个适当的位置,把自己的上衣和肩带挂在树枝上,又很快地跑到第三条路上守着。
等了一段时间,一点动静也没有。杨于是低声学着松鸦叫。这是森林里发生了危险的警告声,鹿都是靠着它来提高警觉的。过了一会儿,杨看到茂密森林的那边,公鹿摇动着耳朵,好像想登高眺望,寻找敌人的踪影。
杨又低声吹了一下口哨,公鹿不再动了,因为距离太远,又有很多树枝挡着,杨无法下手。公鹿背着敌人,停下脚步,嗅着气味,大约有几秒钟,并且直望着刚刚进来的路,因为敌人曾在这一条路上追逐过它。然而它做梦也没有想到,敌人正在自己要前去的路上守候着。不久,吹来一阵微风,刮得杨吊在树枝上的上衣扑扑响。公鹿走下小山,穿过茂密森林,既不跑,也不发出任何声响,在错综的森林中像鼬鼠一样地走着。
杨在茂密的白杨树林里蹲着,全身的神经好像触了电般紧绷着,并侧耳倾听。突然,杨听到从密林里传出小树枝折断的声音。
杨紧张到了极点,端着枪,慢慢站起身来;只见五米之前也有什么东西站起来,先是如青铜、象牙制成的一对角,接着是王者似的头,再下去是美丽的躯体——杨和砂丘公鹿面对面站着。
砂丘公鹿的生命终于掌握在杨的手中。然而鹿毫不畏怯,兀立不动。它高耸着大耳朵,两眼含着悲愤,目不转睛地望着。杨瞄好的枪又放了下来,因为公鹿一直不动,只静静地看着他。杨那紧张得竖立起来的头发又恢复原状了,咬紧的牙关顿时也松弛下来,原先弯下去准备随时追扑过去的身子,更慢慢地挺起来。“开枪啊,开枪啊,你这傻瓜!现在正是时候,你的辛劳就要获得回报了。”
杨的心里不停地发出这种怂恿的细语,但是,那声音不久即告消失。
他想起了那天晚上,在荒郊野地被狼群包围时的恐怖心情,也忆起另一个夜晚,那块被母鹿的血染红了的雪地。而现在,他更像梦幻一般地,脑海中浮现出母鹿临死前痛苦的神情:它那大而满含悲愤的眼神,似乎不断地在追问着:“我到底做了什么坏事?你为什么要杀害我?”
杨的心情变了,和公鹿的眼光相遇的刹那间——心与心的相对中——想杀死公鹿的念头突然消失得无影无踪。他无法在公鹿的注视下,夺去它的生命,过去对公鹿的非分之想,在这顷刻间也化为乌有。而另一种新的想法——以前就已经在心里萌芽并一点一滴逐渐累积起来的想法,如今兴起完全不同的一种心绪。
杨在心里叫了起来:“啊!你是多么漂亮的动物呀!聪明的人曾说:‘身是心的外表’,那么你的心一定像表现在外的身躯一般,如此美丽,如此灵巧。虽然我们经常处于敌对的关系,但这已成为过眼云烟。现在,我们相对而立,站在宽广宁静的大地上,彼此以生物的身份相对峙,虽然我们无法听懂对方的语言,然而,我们所想的、所感受到的,却都一样。
“过去,我从未像现在这么了解你,难道你也了解我吗?否则,为什么当你知道自己的生命掌握在我的手中时,却丝毫不畏惧?
“我曾经听过一个关于鹿的故事:一只被猎狗追逐的鹿,竟向猎人求救,他真的救了鹿一命——你也被我追逐着,现在,你也在向我求救吗?
“是的,你真是美丽又聪慧,你竟然知道我不会动你一根毫毛。是的,我们是兄弟,你;是有着美丽的角的弟弟,而我不过比你年长。比你强健罢了。假如我能经常守护着你,你就不会受到伤害了吧!
“你走吧!只管放心地越过松林那边的山丘吧!过去我像狼一样地追赶你,以后再不会有类似的情形发生了;过去我把你和你的伙伴视为追捕的目标,以后我再也不会这样了。
“我比你年长,而且懂得许多你所不知道的伎俩,然而你却有不可思议的力量,能体会出人所不了解的事情。走吧!再也不必怕我了。
“也许以后我再也见不到你了,即使再相遇,从你那凝望的眼神中,我那残忍好杀的心理,也会像今天一样,完全消失无踪。但我深知,已经无法再见到你了。可爱的动物,去吧!愿你在你的天地里,永远过着逍遥、快乐的生活。”
后 记
20世纪初,加拿大产生了几位世界上伟大的动物故事讲述家。马格丽特·马歇尔·桑德斯和“加拿大诗歌之父”查尔斯·G.D.罗伯茨便是其中的两位。前者的小说《美丽的乔》(1894)迄今仍然受人欢迎;后者的动物故事比他的诗歌还要畅销。然而,他们俩都没有赢得过类似欧内斯特·汤普森·西顿那样的国际声誉。西顿的作品《西顿动物故事》——也许除了吉卜林的《莽林故事集》——是世界上最受人喜爱的描写自然界里的动物的故事集。
西顿是个与众不同的人物。尽管他藏书网的许多传记作家都把他描写成这样一个人:在一意追求自己认为正确的东西时表现得虚荣、固执而又自私,然而这些传记作家也一致同意:他也能够做到豁达大度。西顿曾多面树敌,然而即便是他的敌人,也不得不承认他作为一名环境保护学家、社会活动家和作家的重要性。他是一个理想主义者,在社会正义问题上,他比他的大多数同时代人进步得多。例如,他曾经极为担忧一些传教士的善意之举和安置印第安人的孩子在寄宿学校里上学的做法会摧毁印第安人的文化和自尊。西顿在一个世纪以前就表现出了这种关切,后来的事实恰巧证明了他的远见卓识。
西顿崇尚印第安人的管理制度和社会组织,这就促使他成立了一个组织,名叫“印第安人森林知识学习小组”,主要为下层社会服务,它起初是专门为男孩子设立的,西顿很快加以扩大,也吸收女孩子。值得注意的是,这个组织并不提倡成员间的竞争,虽然他们期望每个孩子都各自努力,充分发挥自己的专长。学员自己设计自己的服装,工作起来也量力而行。西顿甚至还写了一本名叫《印第安人森林知识草案》的书,概述了他的组织规则。他的组织在美国收到了马到成功的效果,而试图引入英国时,成效却不那么显著。在让孩子们模仿印第安人这种事情上,英国人没有美国人那么热心。西顿与贝登堡勋爵协同合作,因为当时贝登堡已经建立了一个组织训练童年军。贝登堡采纳了西顿的大多数观点和游戏方法,但同时引进了竞争机制、准军事机构和服装以及军事术语。两个人斗争了好多bbr>年,最后不幸的是,贝登堡的小小的童子军战胜了西顿的具有社会意识的印第安森林知识学习小组。
然而,人们将西顿铭记在心,主要并不是由于他在社会工程方面的成就,而是因为他作为一个博物学家所做的工作和那些描写野生动物的动人的故事。可是,既使是在这两方面,他对生态学的关系也总是非常突出,他的动物故事也总是在道德动机的激发之下写成的。
欧内斯特·汤普森·西顿原名欧内斯特·伊万·汤普森,1860年生于英国的南希尔兹,在十四个孩子中排行第十二。1865年,全家移居加拿大,欧内斯特先在安大略的林赛生活,随后又在多伦多长大。据说他小时候聪明过人,但是性情暴躁,爱慕虚荣,渴求赞美与荣耀。他很年轻的时候就开始研究多伦多以及周围地区的大自然——十五岁的时候,藏书网他开始汇编自己的加拿大鸟类索引,这一项目虽然必要,但也表现了西顿作为一个业余爱好者的自负。他开始了他的绘画生涯,在多伦多和伦敦学习。他非常憎恨父亲,一有机会他就离开家,跑到已经在马尼托巴的卡伯里安家落户了的哥哥阿瑟那里去。在去那里以前,就像另外一个英国出生的博物学家格雷·沃尔夫一样,他改了名字。这样,他变成了欧内斯特·汤普森·西顿。“西顿”表明他的远祖是苏格兰贵族,也有助于满足欧内斯特的高傲意识。
也许正是西顿的命运感促使他完成了自己毕生的事业。他那些描述自然生物的详尽的笔记本,他的插画,那些详细的说明,使他成为他那个时代的最杰出的博物学家,虽然他并没有受过科学的训练。从1882年至1885年,他在马尼托巴的卡伯里群山中度过了几年最幸福的时光。在那里,他是个长发披散,衣衫褴褛的怪人,他带着画夹和笔记本出没于群山之中。趁农夫们干活儿的时候,他煞费苦心地数一只鸟身上的羽毛:总共4915根。
马尼托巴那一段时期之后,他写了自己几部最有名的著作。他出版了四卷本的《猎物传》,并配有1500多幅描绘细致而又准确的插图。写了一篇题为《马尼托巴的鸟类》的论文,这篇论文为珀西·艾·..塔弗纳的《加拿大的鸟类》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他还发表了一篇经典性的描述自然的文章,《一只松鸡的一生》。1892年,马尼托巴政府任命他为“省博物学家”,这虽然是个虚衔,但是给了西顿以前的业余身份所不能给的名望。最重要的是,他凭借这些年的经验,写了几部极好的著作如故事集《温尼伯的狼》和《沙丘牡鹿的踪迹》,还有集子《西顿动物故事》,此书奠定了他的声望,并且确立的他以后的人生道路。
《西顿动物故事》出版于1898年,获得了巨大的成功。它使西顿获得了一定程度的经济独立,并且为他赢得了西奥多·罗斯福的友谊。据说,鲁迪亚特·吉卜林正是受到此书的启发而写出了他自己的《莽林故事集》。
西顿在他开宗明义的《前言》里直截了当地声称:“这些 6545." >故事都是真实的。”他接着声明,自己虽未能一贯坚持历史真实,却相信特定的个体细节的更高的真实,也就是一只出色的动物的故事的更高的真实。他宣称自己这样做是赞成文学中的现实主义,其目的在于考察特定的、个别的、独特的细节,而不是创造“类型”。事实上,西顿是加拿大最早的现实主义文学家之一。现实主义运动仅仅在20年代时通过弗雷德里克·菲利普·格罗夫、玛撒·奥斯坦索、罗伯特·杰·西·斯蒂德等人的作品才活跃起来的。
西顿坚持自己集子的道德寓意。他说:“人类所具有的东西动物不会一点没有,动物所具有的东西,在某种程度上也为人类所分享。既然动物都是有情有欲的生灵,只不过同我们在程度上有所差异而已,因此他们理所当然地应有自己的权利。”正如他维护印第安文化一样,他也维护动物的权利,这充分表现了他的现代意识。即使在今天,他的见解也会被认为是极有远见的。
《西顿动物故事》里的故事之所以引人入胜,不仅仅是它们注意了逼真的细节,而且是因为那些动..物富有英雄性格。每一只动物都有名字,这样就使他有了自己的个性。每一个动物比原物高大,一只优越的动物在表演一幕悲剧,因为,正如西顿所指出的:“野生动物的一生总是以悲剧告终。”
为了追求更高的真实,西顿并不怕夸大细节的真实。被洛波咬死的羊的数目显然有些夸大。溜步的野马的技艺也牵强难信。然而尽管如此,这些故事中仍有使我们深深信服的东西。它们都是极富戏剧性的故事,因为生命本身就是冒险。
在西顿的故事里,作者与故事叙述者的距离并不大。显而易见,西顿想把他的动物连同他自己一起神话化,所以故事都采取了自传的形式。眼尖的人对于一个动物的生活一定可以讲得详尽细致,并且介入其中,还可想像出他所看不到的东西。他那些想像的样板就是他的这样的一个假定:人和动物同属一个家族。动物像人一样感觉和行动,只不过方式有限罢了。这就把西顿带到了拟人说的危险线旁边,但是他小心翼翼地踩在线上。他故事中的角色并不是像沃特·迪斯尼的动物那样,仅仅是披着动物外衣的人。他们也不像汗牛充栋的伤感故事中的情况那样,是传达基督教寓言的工具,相反,他们度过总是悲惨的动物的一生,十分接近我们自己的生活,其程度是我们不愿承认的。
西顿还能表现出动物有时比人还要优越。《洛波,喀伦坡的大王》中的故事叙述者自己完全丧失了对人类的观点的同情。“白姐”的死是惨不忍睹的。故事讲述者轻微的内疚之情只能起对他更严厉的控诉作用,而洛波被捕以后的尊严似乎是一种英雄的样板。
有人也许会指责西顿提出了一些伤感的或明显错误的见解。研究者中还没有别的人发现过一个有关动物的下列情况的令人信服的例子:自杀(《溜步的野马》)、伤心而死(《洛波,喀伦坡的大王》)或者荒野里的安乐死(《泉原狐》)。“巫利”的神秘的生活和邪恶之心正是许多噩梦的素材。然而,个人观察如此仔细,给我们讲了那样深刻的故事,如果偶有过分之处不加以原谅,那就未免太苛求了。
《西顿动物故事》问世的很早,从此西顿便开始了一种那漫长而杰出的事业,与要人们开怀对饮,无论到哪里讲话都受到热烈的欢迎,成为人们心目中的偶像,这些荣耀在今天的博物学家来说是很难以想像的。然而,他所做的一切,没有一件能胜过这部早期作品的。这本集子中的故事,是这种题材中的经典作品,它们成了衡量现在与未来的别的一切作品的尺子。天涯在线书库《www.tianyaboo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