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妓女挂洋旗
假合资还会带来当真的风险。后来公司做大了,法商果然摆出一副依法办事的嘴脸,非要拿“虚股”当真,狠敲了中方一笔。至于法方挂名经理和船长的私人生活开支,包括云南漂烟和白兰地名酒,20年下来也是一笔很可观的数字。
但是,算上这些代价之后,甚至算上当“假洋鬼子”被嘲骂的屈辱,聚福洋行的总经理黄瑾瑩仍然认为这笔交易做得值,“真是值得”
。
这可不是个别企业家的糊涂账。在20世纪20年代的四川,大多数轮船都挂着欧美国家的旗帜。据1925年9月26日出版的《中外经济周刊》报道,从事川江航运的16家轮船公司中,未挂洋旗的只有3家。如果以轮船计算,总共36条轮船,32条挂着法国、意大利、美国或瑞典的国旗,比例高达89%。然而,细查这些轮船公司的创办人,我只找到了一个洋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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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初年的湖北沙市码头
这种现象不仅流行于20世纪20年代的四川。据1904年11月号《东方杂志》说,福建厦门每日开往外埠“计商船三百数十余艘,皆各埠华商所有,现均挂英法美各国之旗,由各洋行代为经理。此项利权,终年核计,溢于外人之手者,不下数百兆。”
另据《中外日报》1905年10月7日报道,江苏镇江一带,商船多挂洋旗,“最为恶习”,经当地官绅报请商部批准,设立商船公会,普劝改挂龙旗。
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广东地方政府甚至下令改革,原定商船挂龙旗要交纳的五十两牌费,一概豁免,劝令华商勿挂洋旗。
全国各地的商人如此大规模地抛弃龙旗,挂上昂贵的洋旗,洋旗到底有什么价值?下面我们就顺着聚福洋行黄瑾瑩总经理的思路,看看他每年三万两挂旗费买来了什么东西。这是一笔富于中国特色的交易。古往今来,无论是捐官衔还是送干股,无论是挂洋旗还是戴“红帽子”,这类交易频频发生,这笔费用很有理由列入中国工商业的常规开支。
二、作为环境构成的军阀
在算账的时候,黄瑾瑩总经理首先强调了军阀。他说:“聚福洋行凭借这块‘法商’的招牌,在那四川军阀混战的防区时代,确(实)减少了许多麻烦。十多年来,船未打过兵差。在那个时期,有所谓营业税、直接税、二五税等等名目繁多的苛捐杂税,但聚福洋行从成立到结束,从未完纳过任何一项税捐,因而避免了军阀的压榨。”
这段话涉及到两项可能的损失,一是当差,二是苛捐杂税。如何估算这两项损失的潜在数目呢?比照未挂洋旗轮船的遭遇,我们可以看到损失的影子。
蜀江公司成立于1915年,有一条元济号轮船。由于官府刁难,土匪堵劫,负债累累,股东们都躲了起来,只剩下出资最多的马则卿苦苦支撑。1917年,川军与滇军开战,滇军便把元济号扣下当差,半年后放归。返回重庆后,北军又扣船运送军需。北军撤出四川,元济号刚刚开始在重庆宜昌之间运营,又被宜昌的北军扣用。
无奈之中,马则卿邀请法商麦司洋行入股,投资两万两,在上海登记注册,蜀江公司改称麦公司,元济号也挂上了法国国旗,1919年回到四川。次年,川军和滇军再次开战,重庆卫戍司令王文华又把元济号扣作军用,结果法国领事出面交涉,军阀被迫放船。
当时,由于战事不断,交通断绝,元济号成了唯一安全运营的交通工具,生意红火之极。八个月之间,清偿了以往的债务,还有数千两银子的利润。这时候,以前退避的股东们又回来了,要求购回外股,从大中银行贷款二万两退还麦司洋行。麦司洋行退出后,麦公司改称大中银行航业部。不久,大中银行倒闭,作为大中银行的债权人,军阀杨森没收了元济号,改作兵船。1922年,元济号随杨森部开往宜昌,船只朽坏,不知下落,蜀江公司随之消亡。
由此看来,洋旗是抵御军阀的保护伞,有则兴,无则亡。这种现象不仅出现在四川。
据《关册贸易统计及报告》说,1920年下半年,广州发生战事,“军人纷纷封用轮船,遂令全行如患瘫痪,租金极难追讨,是以船东受亏甚大。”
据湖南岳州口岸(岳阳)报道:“本年(1916年)贸易,有数次因军队运输扣留华商船只,大小火轮及民船全充军用,遂陷于停顿地位。中有一次,被扣之船停泊江岸,延长几及三里,为时有数星期之久。”
1923年,广西梧州口岸报告说:“中国航务中人,因感受军队不时封船之痛苦,遂相率投挂洋旗,藉资保护。于秋季本口商务恢复之际,多数华船,已改隶英葡国籍。”
这些报道大体可以表明,仅仅军阀扣船当差这一项,就足以造成航运公司亏损,甚至可以要公司的命。优胜劣汰,中国的旗帜被淘汰出局,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
黄总经理说,他们挂洋旗十多年,没有向军阀缴纳过苛捐杂税,这项权利又值多少钱呢?我试图计算却算不清楚,只能抄录几段原始资料示意。
据1926年3月《东方杂志》报道:“四川自军兴以来,各种税捐,如云而起,或原有其税,从而加重;或同一税捐,重复征收;或就驻所区段,各立关卡;或藉各种名目,巧为搜括。就其取费之名称言之,有护送费、江防费、送船费、护商费、验放费、船厘、团防费、清乡费、估本费、验船费、统捐费、护农费、红十字费、落地费、临时军费、盖戳费、划子费、公票费、乐捐费、兴学费、出口税、抵岸费,其他名称,不一而足。
“就征费机关言之,有护商事务处、全川江防军征收处、百货统捐局、江防验卡水道警察、禁烟查稽处、国防征费处、保商处、印花验卡、烟酒验卡、船商所、各军护商处、黔军乐捐处等,星罗棋布,到处诈索,商人视为畏途。”
以上抄录的税费名目共有22种,收费机构12类,而且普遍重复征收,加重征收,这已经难以计算了。更何况这些情况还随时变化,与日俱进。据1923年广西南宁口岸报告:“军队假保护之名,抽收保护费,船只每至一地,即有一地之军事长官,从事勒收。春初每船不过共缴小洋六百元,讵知与日俱进,秋间竟有一船须缴三千六百元之多。”
到底要收多少费,当时的商人已经算不清楚了。据广东三水口岸1923年报告:“沿江各处军队设立机关,征收商船保护费……此项征收机关,随时随地均可设置。小轮航行一次,纳费几何,不能预算,盈亏亦难逆料。……倘政局长此不变,必有仅存洋轮数只之一日也。”
说到这里,需要补充几句,为什么挂上洋旗就可以避难消灾?我们知道,最能体现衙门和军阀作派的是这样一句反问:我就这么办了,你能怎么着我?有本事你告去!
洋人确实告。他们的政府替商人告。从各地领事交涉开始,不行就闹到中央政府外交部,实在不行就派兵打。事实上,我们的军阀蔑视任何规则和道理,他们只认打。他们知道打不过洋人,打不过洋人支持的更大的军阀,真打起来得不偿失,于是他们就很听话。
据四川万县口岸报告,1918年,四川棉纱销路渐广,驻万县的田钟谷团长忽然于10月21日下令设立捐局,根据装载棉纱的数量,向挂洋旗的轮船抽收特别军事保险费,不交者扣船。轮船被扣80余只,外国领事和海关及各商家竭力抗议无效。半个月后,英国兵舰介入,舰长直截了当地发出威胁,田团长随即放船。
次年,我们在重庆口岸的报告中看到,田团长发明的办法在省级政府的支持下全面推广,但只对中国商人有效:“凡系华商货物,无论轮船旗船输运,一律征收。至洋商货物,暨真确洋商船只,所装之货,概不收捐,以冀免外交之困难。”
三、作为环境构成的土匪
在算洋旗账的时候,黄总经理还提到了土匪。他说:“法国人每年每月拿了我们的‘挂旗费’,也势必要出面为我们撑一下场面。在这样的情况下,吉利洋行除派沙礼担任法方经理而外,船长也是由法国人来担任,每艘船上还派法国水兵五六人担任护航队。在匪风猖獗时,又有法国兵轮护送。船上不仅涂着、挂着法国旗帜,还写上‘法国商船不装士兵’,而且不许中国乘客走上轮船的三楼。我们的轮船得到这样的掩饰、庇护,所以在我们内河畅行无阻,甚至任意开辟航线。”
这回我们看到了三万两(约等于100万人民币)挂旗费换来的实在东西:五六个法国水兵组成的护航队,还有土匪猖獗时前来护航的法国兵轮。聚福洋行有三条轮船,应有十六七个法国水兵常年护航,按照现在的行情,请一个保安或保镖,每年总要花一两万人民币,动用这些法国水兵,一年的成本至少要二三十万元,价值挂旗费的四分之一左右。动用兵轮自然更加昂贵,关键是买不到。普通商人动用兵轮,在中国简直就是做梦。
这里算的只是成本,没有算水兵和兵轮的效用。假如买不到这些保护,生意恐怕就无法做了。如重庆口岸1919年的报告所说:“今岁大半年,自云阳以至重庆,持械盗匪,流行甚炽,无兵士护送船只,不敢行驶其间。”
不仅重庆如此。据1927年3月的《上海总商会月报》报道,1926年,广东内河的小轮船公司和渡船公司普遍亏损,“其原因以各江海盗横行,致河道梗塞,小汽船多被匪劫夺,往往一船被掠,则损失数万。至各江渡船,因被匪勒抽不规则费用,而商货又寥寥无几,以是皆无利可获。”
由此看来,仅仅对付土匪这一项,挂旗费就花得值。土匪和军阀这两样东西,都是公司经营环境中的既定存在,好比农民必须设法对付的旱涝和病虫害。如今只花了一笔治虫费,居然连旱灾一并治了。
说到这里,我们也明白法国吉利洋行靠什么赚钱了。他们私下倒卖给聚福洋行的,乃是法国政府向本国公民提供的公共产品——公民安全。
法国公民纳税之后,便获得了要求政府保护的权利,法国政府则有义务在世界各地保护自己的公民。这个以契约为原型的道理,保证这种契约不落空的制度,来自卢梭等人掀起的启蒙运动和随后的法国大革命。在这个意义上,吉利洋行向聚福洋行出售的,也是启蒙运动和法国大革命的成果,即生活在民主宪政制度中的公民的权利。这些东西在中国格外值钱。
享用公共产品很容易搭便车。公民已经为这些产品纳过税,付过钱,要求军队和兵舰保护的时候就不必另外交费,军费已由法国的全体纳税人分摊了。正因为这样,吉利洋行只要按常规纳税,就可以享受昂贵的服务,并靠私下出售这种服务赚大钱。而法国政府则要严格把关,生怕中国人冒充他们的公民,赚法国纳税人的便宜。
从1920年到1927年,聚福洋行一直以挂旗费的方式从法国公民手里买法国政府的公共服务,因而经营顺利,资本翻了一番。1927年,法国政府察觉了他们的猫腻,声称他们的公司不合规矩,不能享受法国的保护,必须改成股份制公司,法方的股份必须占到三分之一以上。于是,出现了本文开头描写的场面:吉利洋行和聚福洋行签定了一份合乎规矩股份公司的章程,法国吉利洋行的股份占三分之一。同时,双方又签定了一份密约,声明法方的股份是虚股,实际上仍然维持挂旗费交易。
从清末开始,欧美国家的公民就开始向中国船商出售自己的公民权利,后来竟发展为一项产业。据光绪二十九年七月二十五日(1903年)《外交报》报道,“镇江所有华船,近由美日两国商人,代为经理,悬挂洋旗,以免地方官封差之累。常镇关道郭观察闻之,照会美日领事,谓该商并不买卖货物,专以兜销船旗为事,务请勒令闭歇云。”
1905年2月7日《时报》发自镇江的报道说,美国领事葛威布,报请该国外交部批准,美国商人在华“为人挂旗之产业”,一概不予保护。
顺便说一句,挂旗交易在航运之外的领域也不罕见。北军将领冯玉祥在《我的生活》
中描写了民国初年的两段见闻,抄录下来作为本节的结尾:
我们刚到常德的时候,一进城就看见许多商店门前挂着日本国旗,街头上并张贴着日本兵舰保境安民的布告,这使人惊奇极了。我想,这里既没有割让给日本,也没有被日军占领,又不是日本租界,怎么有这种景象呢?马上就请薛子良四出打听。打听出来了,说这是商家的把戏,商家为避免溃兵抢掠,无法可想,所以要求日本兵舰保护。因为常德一带是南北军交讧的要冲。北军胜了,南军溃退时要大肆劫掠,南军打胜,北军溃退时,也是把商家抢劫一空,等到南北军都退完了,游勇散卒和土匪又来趁火打劫。商民无法苟存,不得已而出此下策。
我相信稍有血性者,听到这番情形,没有不痛心难过的。当时我就召集全城商民谈话,费了很大气力,才把他们召齐。告诉他们,托庇外人,是最可耻的事。但以往是为溃兵骚扰,大家不得已而出此,现在我们的队伍是严守纪律的,必能负保护地方的责任,绝不会再有骚扰的事。如果他们动了你们的一草一木,就请你们大家把我冯某逮捕枪决。我们是中华民国,若是挂起了外国旗,不但贻笑外邦,自己也应该觉得可羞可耻的。请大家回去,立刻就把日本旗取消、撕毁,永远不要再做这种辱国辱己的事了。当天晚上,街面上的日本旗统统撕毁。同时又去找来日本兵舰的舰长,质问他们为什么要在街上张贴那种布告。那舰长说:
“这是贵国的人民要求我们做的,不过总觉得很是遗憾。”
说的很委婉客气,也就只好不加深究,只把那些布告派人撕毁,不许他们再有这种侵害我国主权的不法行为。
至于那些日本旗从哪里来的呢?查询的结果,知道是城内一家鲁东洋行出卖的。但这所谓洋行,只雇用一个日本浪人做着幌子,其实店老板却是中国人。我派人检查他的账目,上面写的明明白白,每面日旗的价钱,有三元的,有五元的,有十元的,有百元的,有多至二千元的。把老板和那做幌子的日本浪人都抓了来,问老板何以做这种欺骗商民,污辱国家的无耻买卖?他说:‘因为有人家需要,我们所以办这个货。’问那日本浪人,答说:‘老板每月花五十元雇用我,我是为的生活。他做的什么事,我也不知道。’我说:‘你两个都是奸宄,没一个好东西!’当即把那日本浪人驱逐出境,店老板看押起来。
当日查看账目,共计卖日本旗所赚的钱在六七千元以上,我即找来地方正绅,迫令老板交出那款子,交由绅士们收存。那时常德城内街路不平,地方污秽。乃用此款为修路浚沟以及清除秽积之用,把地方上整理的一新。
人民被军队逼的无法自存,因而请日本兵舰保护,买日本旗悬挂,这当然不是人民的错,可也不是士兵的错。罪恶在谁身上呢?第一,是在段先生(北洋政府总理——引者)等的身上,这就是他们武力统一的迷梦的结果,这就是他们穷兵黩武政策的赐与;第二,就在那些军队官长的身上,大官们自己胡作胡为,不肯管也不能管那些下级官,下级官也就不管士兵。‘上梁不正下梁歪’,这是当然的道理。当权执政者的责任是福国利民,军队的职责是卫国保民。但是他们却一反其道,把人民逼得上死路,逼得他们出卖国籍,不愿做中国人,要求外国人来保护!我把这事办完,越想越是悲愤,多天还是恨的牙痒痒的。
稍后,冯玉祥又写道:
张敬尧督湘二年多,真使三千万的湖南人民日处火热水深之中。……张敬尧军退到岳州,沿途烧杀淫掠,当地人民畏之如虎狼,纷纷到教会中躲藏。张军知道,冲向那教会搜查。一位美国教士上前拦阻,乱兵即将此教士枪杀。这事传出去,激起美人愤慨,当派武力前来镇制。那美舰从上海起碇,以最大速力驰向岳州,显其威风,致在沿途江中冲翻了许多民船,许多无辜人民受灭顶之灾。这一方面是美舰不能处之镇静沉着之咎,但一方面也是张敬尧军所间接赐予人民者。这真是可耻可恨的事。看看人家军队保护他的人民是怎样的精神,但中国军队不但不能保护中国的人民,反倒欺凌之,虐杀之,而驱之托庇于外人,又将此外人一并杀之,而使江船中人民受此无妄之灾祸。这样的军人,还让他高高在上的当督军,是什么缘故?只因为他是老段的学生和同乡罢了。
由此看来,中国人民挂洋旗,入洋教,确有一番不得已——这是寻求不被人任意宰割的基本权利,寻求对人民负责的政府和军队。
四、作为环境构成的贪官污吏
黄总经理在算洋旗收支账时,考虑到了军阀、土匪,也考虑到了作为竞争对手的船户和船工,但他没有细说衙门和官吏。聚福洋行创建于清朝倒台之后,军阀土匪横行中国,暂时抢了贪官污吏的风头。在正常情况下,这个因素对企业盈亏的影响甚大,我必须替他补上。
宣统二年(1910年)四月,御史董丙炎上奏说,商民在缴纳厘金的时候,要遭遇许多需索留难,“譬如一船到卡,未完厘以前,必须花钱报到,名曰挂号。既完厘之后,又须花钱请行,名曰打号。否则将船扣除不得行,是为需索一类。
“又如一货到卡,初卡既已全完,至中卡必照数而议加,名曰补票。中卡业经补过,到末卡又必照数请益,名曰加票。否则将货盘查,必至稽延时日,而损伤更多,是为刁难之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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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0年建立的粤海关外景。
晚清海关是由英国人赫德主管的。在遍地腐败的衙门之中,海关成了最为清廉高效的部门。
“此外如任意取货,曰叼光。无故挑钱,曰加水。强名偷漏而议罚,妄指用物而充公。种种节外生枝,无非于中取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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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索留难商民的,不仅是厘卡税务官吏。从上到下,每个有伤害权的衙门和官吏,都在努力行使这种权力,攫取尽可能多的利益。
李作栋在《新辑时务汇通》中说,无论铁路、矿务、内河轮运,中国人办都办不成,洋商一出面就办成了,于是华商必须依附于洋商。即使股份全是华商的,如果不挂洋旗,不找一个洋商出面,已经办成的事也必然失败:“或督抚留难,或州县留难,或某局某委员留难。有衙门需索,有局员需索,更有幕府需索、官亲需索。不遂所欲,则加以谰言。或谓其资本不足,或谓其人品不正,或谓其章程不妥,或谓其于地方情形不合,或谓其夺小民之利,夺官家之利……内河行轮,或谓碍民船、碍厘金,……凡待华人莫不如是。”
1905年7月19日《中外日报》上登了一条消息,其中有一段中国商人朱立兴诉苦的文字。他说,我是徐州人,以贩运油、酒、饼、豆、牛皮、猪只、枣梨鲜果为业,虽然照章纳税纳捐,依然屡遭阻挠需索,“惟悬挂洋旗者,彼不肖之徒,皆畏之如虎,不敢扰害……且洋票经过捐卡,验规皆有减折,华票则格外留难,私费则转形益重,若不及早挽回,势不至尽为洋商不止。商等情愿悬持商旗,以振我国之威,而杜外溢之弊。但仅悬商旗而无保护实据,仍不足以抵制洋商。”
江苏镇江商船公会的调查也说:“一经冒挂洋旗,官不敢封,差不敢扰,可以自由谋生。”
想想看,只要高高一挂,就可以自由谋生了,就可以吓住贪官污吏了,这样的旗帜,叫商人如何不向往?且不论军阀土匪,仅仅在船商与官吏衙役的关系方面,洋旗的有无就可以决定企业的盈亏以至生死。黄总经理的一笔钱,已经买到了三样东西,似乎每样都值三万两。
五、作为环境构成的木船船帮
黄总经理算的另一笔账,牵涉到与木船船户和船工的关系。他写道:
川江运食盐出川,过去一直由木船装载,转运到宜昌、沙市。我们为了贪图更多的运输业务,曾与当时军阀官僚联系勾结,破例地将运出川外的食盐交由福源轮(引者注:聚福洋行的轮船之一)装运,当即引起木船船户、船工大为不满,认为‘抢夺了他们的生意和饭碗。’因此,满载食盐的福源轮在南岸玄坛码头正待启航时,即被聚集起来的几百木船船户、船工阻止,不许开航,发生冲突,并上船捣毁轮船锅炉,杀死三领江颜永林。事件发生后,法国兵船立刻开来‘保护’,驱散聚集的船工和群众,后又护送福源轮开驶到上海修理。善后事务,则由法方向外交部提出交涉处理。>.
在清末民初,这个故事是很有代表性的。中国各地的木船船帮,面对强大快捷的轮船,发动了一场又一场殊死搏斗。
从现代西方经济学的观点看来,轮船是应该赞美的。轮船挤垮木船,这是很正当甚至很正义的市场竞争。优胜劣汰的结果,便是技术进步,社会发展,消费者受益。这套逻辑当然不错,不过,必须有一张社会保障的安全网拦着,才能保证市场竞争的逻辑不被生存竞争的逻辑挤垮。中国官府没有少收费,却没有编织这张网。
1824年,清政府试行将运河漕运改为海运,漕帮水手陆续失业。1853年,太平军定都南京,南北运河漕运全部停止,四千艘漕船的水手、纤夫、脚夫彻底失业。在没有安全网的社会里,这些人干什么去了?他们中的大多数当了盐枭或土匪,另有一部分加入太平军,稍后又有部分盐枭和土匪转入捻军,还有一些加入了镇压太平军的湘军。
1886年,运河漕运重开。1901年,由于轮船和火车的兴起,漕运最后停止。失去饭碗的六大漕帮又干什么去了?他们流入江湖,赌博贩毒,走私敲诈,组成了强大的黑社会——清帮。
《经世文续编》卷四一概括说:“自咸丰初年,河徙漕停,粤氛猖獗,无业游民,听其遣散,结党成群,谋生无术,势不得不流为为贼捻。”
所谓“势不得不……”,这种逻辑,就是以生命搏取生存资源的逻辑,即生存竞争的逻辑。这是比市场经济逻辑更硬更原始的逻辑。
上述历史事实,都发生在一代人的生命周期内,甚至就发生在眼前,真所谓“殷鉴不远”。对社会和官府来说,到底是救济一个失业者合算呢,还是逼人为匪抢劫谋生合算呢?答案是明摆着的。在实际操作中,清朝官员也采取了减少失业的政策,但是他们的办法更加省事,只消画一个圈,批几个字,驳回轮船的运营申请,不许他们“与小民争利”。这是不给救济给政策的老办法。问题在于,中国官府给出的政策压缩了船商的权利,而按照欧美国家的规矩,船商的权利必须得到不折不扣的保护。两相冲突,到底谁说了算?
所有规则的设立,说到底,都遵循一条根本规则:暴力最强者说了算。这是一条“元规则”,决定规则的规则。清政府打不过洋人,只好由洋人说了算,让轮船抢木船的饭碗。而木船船帮又打不过官府,要不来救济,只好向轮船开战。
中国船帮自有一套打码头的传统,一套争夺饭碗的码头规矩。饭碗属于暴力竞争的胜利者。面对轮船,他们照例开打,砸锅炉,杀领水员,把官府不管的民事纠纷闹成刑事案件甚至人命大案。根据老经验,豁出偿命大闹一场之后,竞争对手在船帮打砸和官司敲诈的两面夹攻下,自然得不偿失,知难而退。本帮的偿命者,可以采用抽签抓阄之类的办法事先安排好,一条命换来众人的饭碗和生计,风险和收益不难计算。奈何世道变了,这套老办法引来了法国的兵舰和外交官的交涉。对手身后有一个和中国官府完全不同的政府。
黄总经理的叙述比较简略,没有交代这个事件的处理经过和结局,但我们可以在1924年四川万县发生的同类事件中看到常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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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0年,八国联军打进北京,洋人坐上了龙椅。
暴力最强者说了算,这是一条“元规则”,决定规则的规则,清政府打不过洋人,只好由洋人说了算。
杜之祥在《1924年万县事件
中写道:
1924年6月19日下午,英商太古洋行的‘万流’轮驶至万县城对岸的陈家坝停泊,那里存放有英商安利英洋行的大批桐油待运。……安利英洋行的这批桐油,本已由万县的川楚船帮承揽,全部用木船装载从万县运出川,但当‘万流’轮一靠岸,安利英洋行的大班美国人郝莱立即出现在陈家坝码头,突然向中国船夫宣称:该洋行存放在陈家坝待运之桐油,全部改由‘万流’轮装运。洋船又要抢中国船夫的饭碗!这犹如一声晴天霹雳,在广大船夫中引起很大骚动。川楚船帮会首向必魁等代表广大船工出面与郝莱交涉,提出在川楚船帮未承揽到其他货物装运时,要求这批桐油仍由该帮木船装运,以维持广大船工生计。郝莱拒不接受。……
船工眼看饭碗将被打破,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有的便上前阻拦运油力夫,郝莱赶来,竟蛮不讲理,抡起手杖毒打,不少船夫被打伤,有的甚至被打得鲜血直流。……愤怒之下,有的拿起桨脚向郝莱还击,有的要拉他滚水,被郝莱强迫运油的力夫,搁下肩上的桐油,也来参加反帝的斗争。郝莱见触犯了众怒,十分惊惶,想逃之夭夭,愤怒的船工和力夫,不准他逃窜,双方又发生殴斗,慌乱中郝莱失足落水,由于他不识水性,以至自取灭亡,丢掉了老命。
事情发生后,英方不但不察当时起事的实情,相反,迁怒于我国船户,驻泊万县一英国军舰,立即将大炮对准城市示威,胁迫万县知事及当地军警,要求斩首船帮会首,以抵偿郝莱溺毙之命。如不能捕获并斩首船帮会首,那就要处决船帮所属的两个船夫,用两个中国无辜的生命,去抵偿一个白种人的命。同时,还提出郝莱下葬时,地方当局必须亲自送葬以表示敬意,还要附送抚恤款给郝莱的家属。并限定两天以内履行这些条件,若不能完全照办,英舰长槐提洪宣称:军舰的大炮就要对准城市轰击。与此同时,英政府向我国北洋政府提出抗议。一贯媚外丧权的北洋政府,便饬令四川善后督办署严惩‘凶手’。英国政府并派其驻渝领事来万县督办此案。当时四川军阀对英领事百依百顺,不顾人民大众的坚决反对,竟于6月22日,将川楚船帮船夫向国源崔帮兴等二人,无辜杀害在陈家坝河边,……而英军舰舰长槐提洪,因这次施行炮舰政策压迫中国人民有功,得到了一枚勋章。
尽管大打一场,经过几个月的过渡之后,桐油运输的饭碗还是由市场规则分配了。熊登洲在《万县港木船运输的演变及发展》
中写道:“当年(1924年),经万县知事衙门裁定,上水棉布、海带,下水油、盐、糖、纸,均由木船承运。不久,知事衙门又规定,四月初一起由轮船装运,十月初一起由木船装运。以后,由于轮船运输较木船运输具有快速、安全和价廉的优点,加之轮船增设了油柜,取得了装运散舱桐油的优势,又1925年万县知事张某,会同城防司令刘某致函海关,今后不再加限制,是装木船还是装轮船,听凭货主自便。”
如果说,在船商与军阀土匪和贪官污吏的关系方面,洋旗所保护的只是中国法律承诺的国民待遇,那么,在轮船与木船的关系方面,洋旗所支撑的就是欧美国家的公民待遇,超出了中国臣民待遇的待遇。这种伴随着技术优势的公民待遇,为轮船带来了额外的业务和利润,真所谓锦上添花。而从中国船帮的角度看来,这种超出惯例的保护不大公平,洋旗很有特权色彩。
六、价值所在
洋旗的收支账基本算完了,黄总经理得出的合算的结论完全正确。现在的问题是:洋旗的价值应该如何定性?换句话说,洋旗带来的钱,到底属于什么钱?属于劳动报酬吗?属于土地厂房之类的租金吗?属于投资或存款的利息吗?
在我看来,这笔钱应该叫法酬——法规或制度造成的收益。
权利和义务是来自西方的法律用语,在古汉语中,表示这种意思的近义词是“分”。普通人都有增加权利或减轻义务的愿望,在这个意义上,人们都有立法定分的企图。不能立大法,立国法,那就立小法,立家法,立村规、行规,立特区,立土政策,立潜规则。这些小法与大法一致倒也罢了,如果不一致,如果钦定大法分给船商价值100元的权利,军阀和贪官污吏只认可50元,另外50元私下分掉了,那就有好戏看了。本文描述的正是这样一场戏。
前边已经谈到,暴力竞争的胜利者说了算,这是一条元规则,制订规则的规则。皇帝掌握的武力最强,钦定法规也最具权威性。不过,在皇家爪牙够不到或不愿够的深山大泽,在皇家耳目看不清或不愿看清的黑牢密室,在皇权衰落军阀骄横的乱世,钦定的“分”必遭重分。拥有伤害能力的各类强者,公开或暗自挤占弱者或其他冤大头的分额,真实的权利疆界与钦定地图所描绘的相差很远。
事实上,在黄总经理买洋旗的时候,钦定的船商权利早已成为一纸空文。打个比方说,经过军阀土匪和贪官污吏的瓜分蚕食,价值100元的权利,所剩未必有50元。船商所损失的50元,则是军阀的恶法、土匪的横规矩和贪官污吏的潜规则带给他们自己的法酬。这时候,船商挂上了洋旗,获得了强大的武力支持,因而敢于蔑视恶法、横规矩和潜规则。当时,欧美国家的政府和军队已经在资产阶级的控制之下,那是资产阶级自己的武力,他们可以理直气壮的使用,用来夺回军阀土匪和贪官污吏瓜分蚕食的50元,用来保住自己应得的100元,甚至用来争取更多的权利。
这夺回的价值50元的权利的性质,就是钦定国法的法酬,即横规矩和潜规则早已瓜分蚕食,因而不能实现的那一部分价值。从根本上说,所有法酬都是流血牺牲换来的,因此,法酬又是血酬的一种存在形式。
七、结局
最后交代一下洋旗和聚福洋行的命运。
1905年前后,清政府企图收回“利权”,以龙旗替换洋旗。许多商会应运而生,想乘机捞一笔龙旗的挂旗费。奈何各关卡的贪官污吏和骄兵悍将不认龙旗的账,敲诈勒索一如既往,而收了挂旗费的那些人又无力震慑,于是,这场运动好像一阵凉风吹过,很快就不见踪影了。
1911年,辛亥革命前后,中国海关挂号的内港船只中,挂洋旗的船占16-17%。1924年,这个数几乎翻了一番,超过了32%。
1941年,希特勒占领法国。聚福洋行屡遭官府刁难,而法方无能为力,于是黄总经理决定另找靠山,结识了国民党政府粮食部部长徐堪。在徐部长的支持下,黄总经理赶走了法国人,将聚福洋行改组为“强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黄总经理将五分之一的股份赠与徐堪及其助手——这回可不是“虚股”。
借助国民党高官的势力,强华公司要钱有钱,要货有货,要船有船,一度高速发展。徐堪为了加强控制,派亲信王孟范出任强华总经理,黄瑾莹退居副总的位置。王孟范上任后,大量安插私人,机构臃肿,开支庞大,公司负债累累。
1949年,国民党战败溃逃。共产党建国后,强华公司在反五毒运动中挨整。1952年5月,强华公司申请公私合营,改组为川江轮船公司。1956年,公私合营川江轮船公司并入长江航务局。这家由民族资本家创建的公司,在36年的航程中几经改头换面,终于完成了彻头彻尾的改造。
2003年5月8日
11、地霸发迹的历程
《话说当年的谦德庄》
描绘了一块地盘,勾画出民国初年的一个强人,这个人运筹经营,凭借暴力定分立规,留下了另一种发财致富的故事。我先摘录这个故事的原文,然后挑几处我认为值得强调的地方,做一番解释和补充。
一、李珍的发财故事
谦德庄位于天津城南,方圆二里多地,这里的居民多数是指身为业
?99lib?、卖苦力气的人。民国六年(1917年)闹大水,一些灾民流落在此谋生。这片土地基本上属于两家所有:一是天津有名的富户“李善人”,一是天主教会崇德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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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7年天津大水,津浦路两侧搭了许多灾民的席棚。
谦德庄初开辟时,本是韩慕莲父子的天下。韩慕莲是天主教徒,崇德堂的收租人。他有个儿子韩相林在谦德庄开了韩家小店,暗设宝局,招赌窝娼,从中抽头渔利。父子二人四方进财,腰包越来越鼓,这就惹得附近西楼村的李珍、李玉兄弟俩眼红起来。
恶霸李珍,是天津青帮头子白云生的徒弟。李玉绰号“花鞋小李三”,在天津也是个知名的“混混儿”。李家兄弟自幼不务正业,游手好闲,专干骗人、讹人、坑人的勾当。他们勾结小王庄地保甄连发——这个人手眼宽,能串通官府,闹起事来打官司,甄连发在衙门里有人——又买通路春贵当“肉墩子”(肉墩子是挨刀的意思)。此人是西郊辛家院人,担筐卧篓一条扁担来谦德庄一带找饭吃,李家兄弟看他身高体壮,有个虎把劲,就指使他去打头阵。路春贵前往韩家小店砸宝局,刀砍韩相林。韩家父子人单势孤,打官司又输在堂上,从而气走塘沽。
挤韩夺地,李家兄弟如愿以偿了。为了在这块地上站住脚,免得再被别人挤走,李珍走了三步棋。
第一步,由甄连发出面,花钱运动乡西五所(类似今日的警察分局)的毛署员,办下来几套警察服,两条大枪,在谦德庄义园前建立了“小局子”(即警察局派出所),先后几任警长都是李珍的心腹。干脆说,“小局子”等于是李珍开的。
第二步是建立组织。李珍纠结了甄连发、路春贵、穆文彬,还有人贩子程海庭等,成立了一个名叫“保安公司”的机构,网罗了一批地痞、市侩、讼棍、刀笔。在谦德庄它占着天,霸着地,平地抠饼,雁过拔毛。
第三步是广收门徒。保安公司的杏黄旗一举,开山门,摆香堂,三山六岳的妖魔鬼怪,江河湖海的鱼鳖虾蟹,都聚集在李珍门下。
李珍走了这三步棋,坐镇保安公司,勾挂官私两面,上有官府托庇,下有爪牙驱使,不几年的功夫,就羽毛丰满,独霸一方了。
保安公司的一项主要收入是经管房地产。在谦德庄养房产的,不管你是谁,都得由保安公司代收代管。崇德堂该如何?树德里房产的主家是下野军阀孟恩远,又该如何?都得买保安公司的账,否则就要落个不素静。
有这样一件事:西楼村村董曹八,据说其祖父是光绪皇帝七叔的“替僧”(替主人出家修行),有财有势,也算个人物。曹八在谦德庄盖下了连荣里、福厚里,养房吃租。李珍找到曹八,提出要代收代管,同时还要把福厚里租给开窑子的。曹八也不是省油灯,一口回绝:“不行!”李珍扬言“若是不拿下曹八,保安公司就干不成啦!”便唆使手下流氓二十余人前往曹八家闹事。哪里知道曹家早有准备,从院里窜出十来个身穿军装、手提匣枪的大兵,这一伙流氓一看傻了眼,俗话说:“光棍不斗势力”,一哄而散都跑啦!原来曹八在天津营务处有人,事先他听到了点风声,便花钱雇来大兵,严阵以待。事隔三日,几个穿军装的来到了保安公司,二话没说就把李珍绑走了。保安公司于是赶紧花钱托门子,把李珍搭救出来。
李珍岂肯善罢甘休,回来以后扬言要“二打曹八”。真是强龙难压地头蛇,曹八服输,托中人出面摆席请客,依从李珍经管房产,才算了却这一场风波。杀—儆百,连曹八都软了,其他房主就更不在话下了。
保安公司的所谓代收代管,实际上形同霸产,这边克扣房主,那边勒索房客,一面两吃,肆意盘剥。
除了经管房地产,保安公司还有很多来钱的路子。你开商店,它代征捐税;你做小买卖,它要“地份钱”;走江湖的吃“毛钿”;开赌场的拿“挂钱”,就连掏腰包的扒手也不能随便来到谦德庄作案。拿妓院来说,除了向保安公司交租纳捐而外,还得租保安公司的门,赁保安公司的被子。说起来好象是笑话,租房哪有不带门的?不行,门租单收;开窑子的哪能没有被子?不行,给你抱来几床被,用不用按天算钱。
对一般居民铺户,征敛的名目也很多,什么卫生费、路灯费、修路费、自治费……,接三差五地总来敛钱,说多少就得交多少,言无二价,谁敢不给。李珍够得上十六路进财了。
三十年代是谦德庄的兴
旺时期。在谦德庄中心,永安大街的方圆左近,开设了一些茶园、酒肆、落子馆,光戏院就开了六个。再有说评书的,唱时调的,说相声的,演皮影戏的,大小商店也布满周围。一些像样的买卖都得有李珍的“干股”,就是挂个名字,坐享其成。如宝兴戏院、宝兴池澡塘,都有李珍的股。李珍号叫宝轩,所以这两家字号中都有一个“宝”字。
李珍死于一九四○年,在谦德庄横行霸道了二十几载。
二、打造与草食动物的关系
在整个故事中,最抢眼的冲突,要数李珍斗曹八。用李珍的话说,这关系到保安公司能不能干成。
曹八养房吃租,又有些势力,房客不敢赖帐,自己经管房产自然合算。李珍横插一手,非要代收代管,这分明是硬抢,曹八当然想对抗。问题在于,究竟是对抗合算,还是依从合算。
如果选择对抗,收益明摆在哪里,假定每月可以少损失一百块大洋。风险呢?李珍派二十多个流氓来曹家闹事,将造成多大损失?这取决于闹事者打算闹到什么程度,闹多久,是伤人还是毁东西。无论如何,损失必定超过每月一百大洋,不然就失去了威慑力。在不知道对方来多少人闹,什么时候来闹,闹到什么程度的情况下,曹八花钱雇了十多个大兵,应该说,这是很叫人为难的决策。设身处地替他想想,雇一个还是雇二十个?雇一天还是雇一个月?雇这么多大兵要动用多少关系?花多少钱?合算不合算?
曹八显然认为合算,他以为可以把李珍吓住,一劳永逸地解决问题。他甚至更进一步动用关系,把李珍绑走了。但是李珍方面在官府也有关系,花钱托门子把李珍捞出来了。李珍不屈不挠,扬言要二打曹八。曹八失算了。
曹八失算,是因为他光想到了自己的损失,没有算清楚人家的损失。假定曹八赢了可以节省每月一百大洋的“代理费”,李珍栽了不仅拿不到这一百,还可能失去几十户甚至上百户人家的代理费,单凭这笔账曹八就要输。再说,曹八即使输了,不过输掉一笔代理费,大部分房租仍在,李珍输了却要一无所有,只能背水一战。更何况他把李珍一绑,让人家威风扫地,在李珍的行当里,没了威风便没了活路。曹八搏的不过是那点钱,李珍除了搏钱,更多的钱,还要搏前程,搏活路,这简直就是博命。曹八打算为节省一点“代收代管费”而博命吗?曹八知己而不知彼,理当一胜一负。
此时曹八有三种选择:一是继续走官路,靠官府解决问题,这就要花钱托人拼关系。真拼起关系来又将如何?曹八买通官府的最高出价不过每月一百大洋,李珍买通官府不仅可以赢来曹八的一百,还可以横征整个谦德庄,因此他的出价必定高于曹八,曹八并无胜算。第二种选择是雇人自卫,但是雇佣的规模和时间很难掌握,而且防不胜防,开支不小,效益不高。第三条路就是向李珍让步,每月让人家横吃一口。三条路条条受损,三害相权取其轻,曹八认为向李珍让步的损失最轻。
曹八是大房主,有钱有势,值得对抗也有能力对抗。他认为让步合算,其他房主就更不必说了。于是,房产的代收代管费,便成了保安公司的主要收入。
这笔貌似代理费的收入究竟属于什么性质?其价码又是如何确定的?
细品《话说当年的谦德庄》的原话,保安公司“占着天,霸着地,平地抠饼,雁过拔毛。”“平地抠饼”这个说法,来自天津混混儿的传统用语,蕴涵着当事人对这笔钱的性质的理解,牵连着一种源远流长的资源分配方式。
在《旧天津的混混儿》
一文中,李然犀先生写道:“天津城厢一带,需用青菜瓜果甚多,都来自四乡和外县。乡民运货来到天津,在沿河一带及冲要地点趸售,自由成交,并无任何花销。左近的混混儿就出头把持行市,硬要全数交给他们经手过秤,转卖给行贩。成交后,向双方取佣。初时当然无人听从,他们便使用武力解决,打翻几个,不怕你不俯首帖耳,百依百从。这叫作‘平地抠饼,抄手拿佣’。打下来的天下成为定例,便作行规。最大的要数西头老老店,是大批瓜菜总汇,当初设立时不知经过几次恶战,伤亡了多少人,才奠定根基。”
在此可以清楚地看出,“打翻几个”是索取“佣金”,建立“行规”和“定例”的关键。
肉体伤害是有价格的,任何损害都是有价格的,在历史事实中,甚至人命也是有价格的,其价格取决于被害者对损害的估价,取决于他实际支付多少钱避害,取决于受害者的支付意愿和支付能力。譬如绑票赎票,民国初年华北一带小康人家的“票”价大概在银洋二百元上下,而富裕人家的票价动辄成千上万
,人命的价格差距数十倍。
实际上,决定损害价格的还有另外一个因素,即避害的bbr>..其他方式的成本,套用经济学术语说,就是避害选择的机会成本。譬如受害者家属可以请警察出面解救人质,曹八可以请军阀出面收拾李珍,菜农也可以要求官府维持市场秩序。这样做要花时间,打官司要花钱,托人走后门还要花比较多的钱,甚至可能出现加害方和受害方争相抬价买通官府的场面。同时,受害方还有进一步遭到报复的风险,官方解决问题的效率和成功率也未必理想。人们通常会依照潜规则的标准估计官家出场的价格和出场后的态度,这种货色质次价高,但毕竟是一种替代选择,可以视为避害产品的价格竞争。受害方将选择风险和成本最低的避害方式,避害的价码由此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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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青帮头子杜月笙和张啸林
平地抠饼是历史悠久并且广泛流行的资源分配方式。
按照中国民间惯例,牙行的佣金为成交额的3-5%,由买卖双方分担。菜农拿一车菜价的2-3%买个平安,免得被人“打翻”,显然是合算的,对抗和告状却不那么合算。而混混儿之所以满足于3%而不追求20%甚至更多,是因为3%可以叫佣金,牙子(经纪人)空手拿佣金并不犯法,20%以上却近似“买路钱”,那是土匪剪径的勾当,容易招致菜农反抗和官府镇压,风险大且难以持久。
总之,“抄手拿佣”也好,代理费也好,从受害方的角度看,都是消灾避害的费用,都是对破坏力量的赎买。从加害方的角度看,都是平地抠饼,无中生有,强横加害,挣的是破坏钱。这笔钱不是对生产要素的报酬,而是“破坏要素”参与资源分配所得的份额。土地要素的报酬叫地租,资本要素的报酬叫利息,劳动要素的报酬叫工资,破坏要素的报酬应该叫什么呢?考虑到暴力与流血的必然联系,考虑到生命与生存资源的互换关系,我们不妨称之为“血酬”。
这个称呼与当事人的认识是一致的。在江湖黑话中,钱就被称为“血”,钱多就是“血旺”。送钱叫“上血”,每天送的陋规叫“日血”,每月送的陋规叫“月血”。
山东匪也把绑票得来的钱称为“红钱”,借用了血的颜色。
我还见过其他叫法。《四川文史资料选辑》第三十四辑,《川北土皇帝黄清沅》一文中就出现过“混财”的说法。民国初年,黄清沅的父亲替儿子选择人生道路,想让他当袍哥,“提起脑袋耍”。当父亲的说:“人无混财不富,马无夜草不肥。”后来黄清沅当了浑水袍哥(土匪),果真大发了一笔混财。“混财”,泛指打破公平交易的常规,蛮横耍混弄来的财富。这个说法有点意思,但不够一针见血,稍有粉饰之感。倘若缺了“提起脑袋耍”的气概,不流血杀人,单靠混岂能发大财?
总之,把破坏要素之所得称为“血酬”比较贴切。需要强调的是:破坏力毕竟不是生产力,血酬是第二性的东西,血酬的价值决定于所能损害的正面价值。
三、肉食动物之间的规矩
李珍发财故事的第二个亮点,他发财的第一步,就是指使路春贵砸赌局。李珍勾结好“在衙门里有人”的地保甄连发,又买通了靠一条扁担吃饭的路春贵当“肉墩子”,让他去韩家小店砸宝局,刀砍韩相林。韩家父子人单势孤,打官司又输在堂上,从而气走塘沽。李珍“挤韩夺店”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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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东北某地的赌场
赌博是无痛税收,开赌场等于开税务所
如果把打曹八和打菜农比喻为肉食动物吃草食动物,那么,砸赌局的故事就有了狼吃狼或黑吃黑的性质。整个过程说来简单,背后却隐藏着深厚的传统和精巧的利害计算。
十九世纪末,天津混混儿已经发展出一套争夺赌场的完善规矩。《旧天津的混混儿》
一文介绍道:
赌局抽头,可谓日进斗金,羡慕的自然大有人在。若想从中染指,也不是容易的事,必须单人独马,闯进赌局大闹一场。方式方法各有不同。有的到时横眉竖目,破口大骂,声称把赌局让给他干几天。局头见祸事到来,挺身应付,说不到三言五语,两下说翻,一声令下,打手们取出斧把便打。来者应当立时躺下卖两下子。
躺下有一定的姿势:首先插上两手,抱住后脑,胳臂肘护住太阳穴,两条腿剪子股一拧,夹好肾囊,侧身倒下。倒时拦门横倒,不得顺倒,为的是志在必打,不能让出路来替赌局留道。如果一时失神躺错,主人借此自找下梯,诬赖他安心让路,不是真挨打来的,奚落几句不打了。这一来便成僵局,来人空闹一场无法出门,结果是丢脸而已,不曾达到目的,反闹一鼻子灰。
横倒下后,仍是大骂不休,要对方打四面。其实只能打三面,打前面容易发生危险,既无深仇大恨,谁也不肯造成人命案子,那一来赌局便开不成了。
打时先打两旁,后打背面。打到分际上,局头便自喝令‘擎手吧!够样儿了’。打手们立时住手,听候善后处理。另有人过来问伤者姓名、住址,用大叵罗或一扇门,铺上大红棉被,将伤者轻轻搭上,红棉被盖好,搭回去治伤养病。有礼貌的主人亲自探病,好言安慰,至此改恶面目为善面目,少不得送钱送礼。这便是天津俗语所谓‘不打不相识’。伤愈后,经人说合每天由赌局赠予一两吊线的津贴,只要有赌局一天存在,风雨无阻,分文不少,或自取或派人送到,名为‘拿挂钱’,江湖切口叫‘拿毛钿’。从此反成好友,那人算有了准进项,便可安然享受。如果被打的喊出哎呀二字,不但白挨—顿打,而且要受奚落,自己爬着走,也得算数。当年颇有些初出茅庐的未经考验,率尔轻举妄动,势必丢脸而回。.
还有的混混儿另用一种方式:进门后不动声色,到赌案前自己用刀在腿上割下一块肉作为押注,代替押宝的赌资。有的宝官只作未见,押上时照三赔一的定例割肉赔注。这一来便不好了结,双方造成僵局。另由旁人过来,满脸赔笑婉言相劝,结果仍须给挂钱。不幸押输,宝官把肉搂走也是不好下台的。对方只好将案子一掀,作二步挑衅,少不得重新挨打。遇有识事的赌头急忙赶到笑着说:‘朋友,咱不过这个耍儿……’。随向手下人说:‘快给朋友上药。’便有人拿过一把盐末,捂在伤口上。这时来者仍然谈笑自若,浑如不觉疼痛的模样,神色如常,少不得经人解劝,结果也可以每天拿钱。总之,不打出个起落,是不成的。及至言归于好,反成莫逆之交,便是俗语说的‘好汉爱好汉’了。
至于集体的搅局,必须带领一群,扬言整个接收。赌局中素有防备,双方便是一场恶战。但看结果如何,败者退出,胜者占有,也就是说败者无条件让渡,扬长一走也不顾惜。若打不出胜负来,必经外方和事人说合,赌局成为共有,通力合作,利益均沾。
如何理解上述规矩呢?在混混儿的术语中,上门找打叫“卖味”,这是赤裸裸的以血肉之躯的痛苦换取“挂钱”的交易。顺便提一句:我不清楚“挂钱”一词的来历,《话说当年的谦德庄》说到李珍拿“干股”时解释道:“就是挂个名字,坐享其成”。似乎也可以如此解释“挂钱”:挂个名字拿钱。
在“卖味”交易中,赌局方面的计算与曹八和菜农的避害计算是一样的。人家打上门来,他们不能不拿东西对付。赌博是著名的无痛税收,开赌场如同开税务所,因此,赌博一般都是官府垄断的生意,要买通官吏和衙役才能悄悄营业。在这种情况下,赌场方面的选择空间很小。正式求助官府意味着自杀。容人家捣乱下去,赌场就没法开了。打死人家,光天化日之下闹出人命案,赌场也没法开了。于是掏“挂钱”摆平破坏要素,就成了“诸害相权取其轻”的最佳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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剥树皮挖草根吃的农民
在饥民看来,寥寥衣食意味着性命本身,绝非身外之物。跨越这条内外分界之后,博命换钱就可以视为等价交换,甚至是有利可图的交换。
同时,也要注意把破坏者打“够样儿”。打轻了,让人看到破坏者挣钱容易,就会引发更多的图谋。打得太狠,“血债”太重,恐怕“挂钱”也要多掏一些。
从卖味者的角度说,坏人家的好事也有点迫不得已。富裕人家绝不肯亲身从事。而路春贵那样的人,“指身为业”,全凭一身力气和一条扁担生活,如果没人雇佣他,唯一的“生产要素”卖不出去,就进入了“要钱没有,要命有一条”的境地。于是,用血肉之躯所受的伤害,换取这个躯体生存所需要的资源,就成为一种“活路”。土匪绑票的道理也是如此。被绑者的家庭愿意用一二百银洋买亲人的命,绑票者则愿意为一二百银洋铤而走险,前者拿钱换命,后者以命换钱。土匪的卖命生涯,也显现出他们对自身性命的估价。
卖命者的核心计算是:为了获得生存资源,可以冒多大伤亡的风险?或者,可以把自身这个资源需求者损害到什么程度?用古人一句更简明的话表达,就是“身与货孰亲?”孰亲呢?那就要看身是谁的身,别人的身还是自己的身,百万富翁之身还是饥寒交迫之身,身也要看具体部位,是小手指还是整个脑袋,是钢琴家的小手指还是乞丐的小手指;货也要分什么货,锦上添花的货还是雪中送炭的货,百两银子的货还是万两银子的货,等等,不可一概而论。权衡种种利害之后,依然打上门去,说明卖命者认为这是合算的买卖。破坏方和赌场方都找到了合算的策略,有关卖味和挂钱的规矩便形成并固定下来。
我想再强调几句。生存资源是分层次的,所谓身外之物,只能用以称呼那些生存必需品之外的金钱货物,这条界线之内的则是“等身之物”,那是养身活命之物,甚至是命根子。在饥寒交迫濒临死亡者看来,寥寥衣食就意味着性命本身,绝非身外之物。这道界线是一条“命-物等价线”。突破了这条线,博命换物就可以视为等价交换。此线之下的人类行为特征,就是追求生存机会的最大化。突破越深,交换之利越大。突破越广,博命之人越多。庞大的博命集团的存在,不断制造这个集团的社会机制的存在,乃是解释中国历史,理解中国社会的核心要素。
其实,正如“卖命”这个常用词所表示的那样,生命和生存资源之间的交换关系早已得到大众的深刻理解。在意识到这种关系之前很久,早在与猴子分道扬镳之前,人类已经熟悉了这种计算。辛亥革命的领导者之一,民国总统黎元洪,对这种历史悠久的交换常规还做过一句时髦的概括。他对冯玉祥部下的士兵训话说:“什么叫做革命?就是拼过命的必定都有饭吃。”
黎大总统生活在流行革命的时代,为卖命披上了革命的外衣。不过,革命者大体都是博命者,这一点并不错。在动物世界里,进食次序的改变,也往往需要流血,这就意味着:生存风险与生存资源的换算已经在动物的心中完成。这是动物界最古老的计算之一。
四、血酬的各种名目
我们已经见识了赌场的“挂钱”,保安公司的“代理费”,抄手拿佣的“佣金”,再加上顺便提到的赎票钱和买路钱,“血酬”已经有了五种表现形式。《话说当年的谦德庄》提到的形式至少还有五种:
1、做小买卖的“地份钱”。
2、走江湖卖艺的“毛钿”。
3、妓院的“门租”和被子钱。
4、一般居民的自治费、路灯费、卫生费和修路费等。考虑到“接三差五地总来敛钱,说多少就得交多少,言无二价,谁敢不给,”我们似乎不能把修路之类公益名头太当真,又不好完全不算,姑且打个五折。
5、“一些象样的买卖都有李珍的干股。”
“干股”就是企业无偿赠与的股份,这个词用得并不错,但还可以更准确。我在四川《彭县志》上看到过这样一句话:(袍哥大爷刘治平)“坐吃牙行斗秤、烟馆赌场硬股”。
初读此句,犹如醍醐灌顶。“硬股”这个概念和“卖命”的说法一样,蕴涵着造词者和用词者对这种社会现象的透彻理解,这是地道的中国思想和民间智慧。这种智慧给予我巨大的启发。我还见过当代民间的一些语言创造,譬如黄股(资金股)、白股(技术股)、红股(实权人物的干股)、黑股(送给黑势力的股),以及“权力股”和“好汉股”等等,但我认为,这些概念都没有达到“硬股”的深度。硬股,正是“血酬”在股份制中的存在形式。这种东西的存在,勾勒出中国“成事要素”的常规范围,反衬出官府提供的公共安全的欠缺。人们对这种欠缺习以为常,发展出弥补的办法,并成为固定的规矩。
//..plate.pic/plate_31472_5.jpg" />妓女门上挂着妓女的名牌
这门生意组合了一丛关系,其中必定藏有一位横主。
资源分配必定遵循某种规则,必定发展出某种规矩。在我们看到的情景中,无论是打翻菜农“抄手拿佣”,还是砸赌场“拿挂钱”黑吃黑,这些规矩都赤裸裸地建立在强横的基础上,建立在以暴力损害对方的基础上,因此,我称之为“横(第四声)规矩”。在中国历史上,横规矩一直肩负着资源分配的重担,据此分来的资源,便是不断改头换面、与时俱进、因地制宜的“血酬”。
血酬和横规矩并非一无是处。小偷不敢随意在谦德庄行窃,土匪不许客匪在自己的地盘内抢劫,这未必不是平民之福。从老百姓的角度说,流寇不如土匪,业余土匪不如专业土匪,短期捞一把的专业土匪又不如土匪世家。真把一块地盘当成自己的家产了,反而不肯胡乱糟蹋了。随着预期统治时间的延长,为了追求长期利益的最大化,狼群也要调整自己与羊群的关系,培养税基,确定最佳屠宰率,保护草场,维护羊群生存繁殖的有利条件,打退其他肉食动物的入侵。在这种情况下,血酬与报酬、掠夺与皇粮正税、横规矩与天经地义之间,确实存在相当大的重合部分。
五、暴力组织的外表和内部关系
《话说当年的谦德庄》描述了保安公司的建立过程:开山门,摆香堂,招揽地痞讼棍。看起来这不像办公司,倒像建立黑帮组织。用帮会开山门的仪式开公司,说明当事人在自我意识里并没有把“公司”当真。与关东马贼办团防,湘西土匪办保安团同样,这不过是一张糊弄人的画皮。套用《水浒》中瓦罐寺老和尚的话说:“这两个那里似个出家人(公司经理),只是绿林中强贼一般,把这出家(办公司)影占身体。”
之所以选择公司的形式,因为这种组织形式既流行又合法,如此冒充一下,横规矩就显得比较顺,血酬也可以显得比较平和。
不过话又说回来,公司和保护费之类名号的出现,也反映了时代和社会的进步。否则,像《水浒》时代那样直接叫“供奉”,或者称之为贡、税、饷、捐,横主儿和地霸们直接索贡、征税、派饷、喊捐就行了,此乃替天行道,天经地义,何必涂上平等交换的油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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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松醉打蒋门神
施恩说情免了武松一顿杀威棒,连送几天好饭,再拜他一个把兄弟,武松就替他夺回了快活林。
博命组织的内部关系也值得一说。无论在“公司”内部,还是在土匪和黑帮内部,博命者之间的关系并不平等。1913年12月10日,四川都督胡景伊想解散哥老会,特地发布《四川都督民政长劝告哥老改行通告》,挑拨袍哥组织的内部关系,描述了哥老会内部的不平等,通告云:
盖哥老首领向称大爷,凡良懦无识,任彼诱致,以为拜弟,即当听其指挥,生杀惟命。凡作奸犯科之事,皆嗾使使拜弟为之。事成,则大爷享其利;案破,则拜弟罹于法。至有引颈就戮死而不悟者。彼大爷且逍遥法外,窃喜操术甚工。
建立和维护横规矩是要付出血肉甚至生命代价的,这个代价,往往要由老幺(洪门)、门徒(青帮)、喽罗或崽子(土匪)支付,收益的大头却归“大爷”或“掌柜”。在李珍指使路春贵当“肉墩子”砸赌场的案例中,路春贵卖命为李珍夺来了韩家小店,他自己得到了李家保安公司骨干的位置,从此有了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他本人或许很满意,可这两者的价值并不相当。即使扣除了买通官府、应付官司和策划运作的费用,其中仍有类似“剩余价值”的东西,我们可以顺着“血酬”的思路称之为“血利”。李珍经营和追求血利,便超越了个体博命者的水平,进入了“血本”经营家的层次。
血本经营是一门大学问。经营者要估算自身的风险,扣除贿赂官府和建立保护伞的费用,应付同行的挑战,争夺其他横主儿的地盘以达到合理规模,还要镇压受害者的反抗,建立并维持一套横规矩,支付部下的卖命钱,等等,最后还必须有余利。比起寻常的企业经营来,这个过程更加复杂,更加惊心动魄。这等大题目需要专文细说。
六、大大小小的地霸,层层叠叠的地盘
谦德庄方圆不过二里,距首都不过一百公里,却成为特色鲜明的“特区”,这并不是当时的特例。与官府规定的社会秩序大有差别的地霸秩序,或者中性一点称作地盘秩序,随处都可以见到。前边提到的湘西土匪和关东马贼,那里就有一套匪世界的秩序,广东则有“大天二”秩序,中原一带有“土围子”秩序,上海青帮使当地秩序严重变形,四川袍哥同样如此。更高一层,天津先后成为不同军阀的地盘,四川的军阀防区制度则有更强的独立性,每个防区近似战国七雄的一个独立王国。再高一层,山西广西等省又有自己很稳定的一套秩序。放眼望去,中国有大大小小的地盘,大圈小圈,条条块块,层层叠叠。每块地盘上都有一套横规矩,有一个地霸,或军阀,或民团,或黑帮,或豪门大族,或道门教会,或贪官污吏,或里长保长之类的村干部,或者直接就是土匪。这种地盘秩序充分发育的社会形态,占据主导地位的社会形态,见于春秋战国前流行的封建制度,层层叠叠分封下来的制度,许多小王架着一个大王的制度。这种体制在魏晋时期也兴旺过一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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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军阀马步芳
马步芳说:我们的官从血里捞出来的。
毛泽东说中国“百代都行秦政制”,当然是不错的,这是“真龙”横空,百兽退避的格局。可是“飞龙在天”,不能一天到晚不睡觉,一年到头不休假。龙也有强有弱,有老有幼,有勤有懒。即使是一条勤快的强龙,高高在上,一双眼睛岂能看住伪装良好遍布天下的地头蛇?与真龙天子的控制强度反向对应,有多少漏洞死角,就有多少毒蛇猛兽。因此,帝国制度必定伴随着“半封建”或“小半封建”或“隐形半封建”制度,体现为地盘或地霸秩序。——越说越像是说大话了,就此打住。
2003年1月26日
12、我认出了一个小物种
——漕口的生存策略和生存空间
一、踪迹
一天早晨,我躺在床上看周育民先生的《晚清财政与社会变迁》,平生初次见到“漕口”、“白颈”和“白规”这三个词。反复看了几遍,竟然体会到生物学家发现新物种的快乐。
周先生引用了一段湖南巡抚骆秉章(1793-1867)的奏折,介绍漕粮陋规的瓜分方式,其中出现了“漕口”一词,转抄如下:
官吏既视钱漕为利薮,刁衿劣监即从而挟持之,每人索费数十两、百两。人数多者,一县或至数十人,名曰‘漕口’。少不遂意,则阻挠乡户完纳,或赴上司衙门砌词控告,甚至纠聚多人,闯署殴吏,酿成事端。
这段话给出了一个独特的社会群体的名称,介绍了这个群体的人员构成、规模和收入,描绘了他们安身立命的根基和斗争策略。下边拆开了细说。
二、安身立命的根基
明清两代依靠运河南粮北调,供应京师和边防,维持漕运>.99lib?近六百年。围绕着漕粮的征收和运输,生长出一套盘根错节的潜规则体系,专有名词曰“漕规”。
漕规是对法定利益分配方式的私下修改。首先修改与农民的关系,通过“浮收”多刮农民几刀;然后调整内部关系,根据各自的利害能力分肥。漕规在历代都遭到禁止。我抄录过江苏省常熟县的六块禁革漕规的石碑,从明至清跨越130余年,平均每代人都要在衙门和漕粮仓库之前立碑一块,禁革之词也如出一辙地严厉而具体。
譬如乾隆十七年(1752)的禁革碑,就点出了胥吏剥刮农民的十四种花样。碑文说,如果收漕粮者“故意憎嫌,筛扬刁蹬,明加暗扣,浮收斛面,并在仓人役勒索入廒钱、筛扇钱、斛脚钱、扒钱、酒钱、票钱、铺垫等钱,并呈样米、顺风米、养斛米、鼠耗米,以及借称积谷,按石勒捐,巧立种种名色,婪OOO者,定行分别参处。”
这些入廒钱顺风米之类的花样,就是禁革前农民每年多付的漕规。
这块石碑上还点出了官员与胥吏分肥的五种花样,禁止官员向“漕总记书”索取好处:“本官不许勒取朱价、贽礼、册费、随礼、门包等项。……倘印官婪收规礼,纵容O弊,定行严参治罪。”
在抄录这些碑文的时候,我似乎能体会到立碑者的苦衷。经过数百年的博弈,谁输谁赢早已见了分晓,各个群体利害相制,摸索出了一套各自相安的规矩。百姓应该出多少血,各级官员胥吏应该分多少利,彼此形成默契,构成了稳定的均衡状态,形格势禁,改动非常之难。这六块碑本身就证明了改动之难。如果立碑真能解决问题,何必立上六块?而且碑文所禁革的一些条目居然百年不变,甚至不肯改头换面换个新名字。
在我当时的想象中,这六块碑就好像威严的皇上,肃穆地屹立在那里。如果大家愿意理睬他,他就是极其令人尊敬的。如果大家不理他,糊弄他,他就变成一块石头,又瞎又聋,动也不动。我甚至想专门写写这六块碑,追究一下它们所代表的东西是如何成为冤大头的。但是我又有一些疑惑:如果说这些石碑不管用,人们为什么还要一立再立?这是拉锯战的结果吗?沽名钓誉的企图吗?难道真的一点用处也没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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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府长洲县的永禁滋扰碑
石碑是不是冤大头,取决于人们如何利用。
看到“漕口”的谋生方式之后,我认识到石碑上面的正式规则至少有一种用处:它显示了漕规的不合法。这是潜规则分配体系的一个大把柄,“漕口”机敏地抓住了这个把柄,并且借此安身立命。
三、漕口和白颈
漕口是由“刁衿劣监”组成的。“青衿”和“监生”泛指一群“生员”级别的读书人,俗称秀才。这些人年龄差别很大,从十几岁的孩子,到六十岁的老人,只要考入府州县的国立学校就算数。入学后,每天听点名,在学官的教谕和训导下准备考举人。这些人收入微薄,正式在编的有一点廪膳(学生伙食费),大概每天两升米的样子。编外生连这点收入也没有。
在童生——生员——举人——进士的功名金字塔上,“刁衿劣监”位于倒数第二级。如果不能来个“范进中举”,他们几乎没有谋求官职的机会。老百姓早就嗅出了他们身上的穷酸气,给他们起了“穷酸秀才”之类难听的名字。这种穷苦地位注定了漕规这块肥肉对他们的吸引力,也鼓励着他们的“刁”和“劣”。
“刁衿劣监”拥有平头百姓所缺乏的优势。其一,他们读书识字,了解朝廷的法规。其二,他们生活在基层,经常与官吏交往,经常聚集在州县学校里交流议论,知道官吏们违法分肥的内幕。其三,他们与更高级别的官员往往有私人关系,可以通过他们向上反映情况,至少可以自己“砌词控告”。其四,他们已经进入吃官饭的队伍,拥有比平民更多的权利,不那么怕见官。而官吏要收拾他们,又难免惊动“教委”(学政)系统,不像收拾百姓那么容易。其五,他们人多集中,就好像现在的大学生一样,很容易通过集体行动分担风险,增强力量,暗害一两个人并不能解决问题。
总之,漕口熟悉信息通道,拥有信息优势,他们是一张可以伤害漕规的嘴。意识到这些,就可以领会“漕口”二字的贴切和传神。
这种合法的、低风险低成本的伤害能力价值几何呢?根据骆秉章的描述,漕口每人索费数十两、百两。我们假定平均索费为五十两。当时一户中农的年收入不过价值二三十两,仅凭这项收入,漕口竟可以养家糊口,过上颇为体面的生活了。漕口靠嘴挣钱,挣到的正是堵嘴的钱。
骆秉章说,多的时候,各县漕口的人数可至数十。假如他们的分肥要求不能得逞,便会采取三种对策:一、阻挠农户完纳漕粮;二、赴上司衙门控告;三、聚众闯入衙署,殴打官吏,酿成事端。
4e0a." >上访告状的策略是在意料之中的,不必多说。而发动群众抗粮和冲击官府殴打干部均属重罪,使用起来惊险万分,特别需要拿捏好分寸。这个分寸就是:要让分享漕规的既得利益集团认识到,如果他们不肯与漕口分肥,自己就别想继续吃肉。事情闹大了,闹到上级不得不介入,不得不公事公办的程度,漕口固然要吃亏,而既得利益集团吃亏更大,损失将远远超过漕口索取的那几百两银子。两害相权取其轻,还不如及时让步。正因为算准了让步是漕规利益集团最终的合理策略,漕口才敢铤而走险。
“漕口”是湖南人的叫法。据周育民先生说,漕口在江苏叫“白颈”。两江总督陶澍(1779-1839)在《严禁衿棍包漕横索陋规附片》说,有一种“米无升合,而白食漕规自数十两至百两者。人数最多之处,生监或至三四百名,漕规竟有二三万两,实骇听闻。”
这段话进一步证明:漕口这个社会集团普遍存在,漕口集团的规模颇为可观,集团分取的资源已经不是小数。
四、次级物种
漕粮的陋规滋养了一个庞大的利益集团,就如同牛羊之类的食草动物滋养了虎狼之类的食肉动物。这并不是我杜撰的比喻。晚清思想家魏源(1794-1857)说:“崇阳圜万山中,胥役虎而冠。凡下乡催征漕米,久鱼肉其民。”
他把勒索漕规的胥役比喻为戴着帽子的老虎,下乡催粮就是去吃农民的肉。“戴着帽子的老虎”这个比喻形象生动,似乎魏源明确意识到这种食肉动物与食草动物的根本区别。他们所吃的食物不同,生存技能不同,在食物链中的位置也不同,确实是两个物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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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漫画:戴着帽子的老虎
在古人的观念中,官吏和肉食动物一样,另是一个物种。
顺着这个比喻想下去,漕口属于什么动物呢?道光七年(1827年),最高领导给出了定性。皇上说,由于州县找借口需索百姓,“刁绅劣衿因得持其短长,有所挟制”
。皇上明察,看出漕口以食肉动物为食,在食物链中处于更高的位置。这有点像虱子和蚊子,但虱子和蚊子不仅吸虎狼的血,也吸牛羊的血,而漕口却以虎狼的血为主要食品。自然界的进化精彩纷呈,有了动物还会有专门麻痹它们神经的毒物,毒物之后还会进化出善于解毒的以毒物为食的动物,如此军备竞赛不断升级,生态体系也日趋复杂丰富,每个生态位上最终都会出现一个物种,可以充分利用那个位置上的资源流和能量流。我们的老大帝国历史悠久,社会生态的进化水平傲视全球。这个生态体系既然产生了肥硕的食肉物种,就难免产生吃他们的次级物种。
五、白规的疆界
作为一套潜规则体系,漕规私下划分了官吏集团、漕帮和农民集团的利益疆界,安排了官吏集团内部的分肥次序和分额。那么,经过反复较量,在漕口与官吏集团之间确立的利益再分配方案,又属于什么“规”呢?我们的祖先把这称为“白规”。《清朝续文献通考》卷二,田赋考二中有这样一句话:“刁劣绅衿,挟制官吏,索取白规。”
“白规”这两个字让我吃了一惊。这两个字可以理解为白食漕规,也可以理解为没有官吏身份的白丁分享漕规,还可以理解为借白吃黑而形成的分肥规则。潜规则在是暗中运行的,而白规却以曝光相威胁,这正是抓住了潜规则体系的致命弱点的一击。陶澍在给皇帝的奏折中说得明白:“仗讼分肥,以长其白规之数”
,白规依靠公开打官司的威胁而扩大分肥的数额。在对祖国语言的反复品味中,我再次感到一种智慧的存在,这种智慧如此清晰明辨,如此深刻入微,如此宽广博大,简直无处不在。?99li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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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江总督陶澍(1779-1939)
总督为漕口的错误定性:利用法规增加分肥之数。
漕口这个物种的发展前景如何呢?如果接着上边那段引文抄下去,在“索取白规”之后,我们可以看到“刁劣绅衿”继续发挥优势:“大户包揽小户,小户附托大户,又有包户之名。以致畸轻畸重,众怨沸腾,纷纷滋事。”
这就是说,被敲诈勒索的小户人家认为漕口可以提供保护伞,便纷纷投靠他们,请他们代交漕粮,以避免官吏的敲诈。漕口也愿意包揽此事,于是进化为“包户”。这也是可以理解的。小户喂一个漕口肯定比较便宜,漕口一人独吞也肯定比分肥的收益高,这是双赢的局面。但是漕口如此一包,官吏的敲诈面缩小了,为了维持原有利益,只好加大敲诈力度。没有找到保护伞的小户便遭到了更凶狠的搜刮,造成了畸轻畸重的局面,众怨沸腾了。
闹事意味着给省级领导添麻烦。事情闹大了,漕运的期限和漕粮的质量也要受影响,这意味着给中央添麻烦。于是,负责漕运的省领导就要处理漕口,平息事态。负责教育的省领导却认为不公平,漕运方面严重违法乱纪,自己不思改正,板子竟打到我们秀才的屁股上?事情闹了上去,圣旨下来,在重申漕运纪律的同时,要求严肃处理漕口,三百一十四名秀才受到严重警告
。漕口方面的扩张势头受挫,生态平衡有所恢复。
六、简短的评说
漕口敲诈官吏,官吏自然仇视漕口。但是从百姓的角度看,漕口到底是好人还是坏人呢?对攀附漕口的小户来说,恐怕要算好人。比起官吏的敲诈来,漕口的代理费比较低,为小民提供了富于竞争力的选择。对于未曾攀附漕口的小户来说,他们就不能算好人了,因为他们把贪官污吏都赶了过来,自己的负担因而加重了。由此可见,如何评价漕口,取决于百姓被敲诈的总额(漕规总量)是否可以压下来,但这又不是漕口所能决定的。漕规的总量取决于百姓与官家的总体关系。
如何评价漕口这类物种,至今仍是一个见仁见智的问题。
2000年5月30日,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一审法院公开审理了号称“地下组织部长”的陈仕松案,判处他有期徒刑14年。据说,陈仕松有一手“恶毒的政治流氓手段”,他通过跟踪、盯梢干部,探挖他人隐私,以此要挟、控制干部。他凭借这一“绝招”,逐渐成为瑞安市的“头面人物”。几年中,帮助4名干部提职(两名副县级、两名科局级),帮助多名“受益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老百姓如何看待此事呢?重庆《商界》杂志上一篇署名浩之的文章介绍说:
当地媒体报道说,陈仕松被捕后,群众无不拍手称快。但记者接触当地百姓后,发现单纯拍手称快者不多,人们在如何看待这一人物时都有自己的思考。
他们首先认为,陈仕松不是一个好人,从纪检部门对他的查证情况看,他的行为已触及到有关法律,但需要提及的是,如果没有他,包括市委书记叶会巨在内的瑞安十..几名局级以上的腐败官员就不会这么快落网,有的甚至会隐藏一辈子。从这个角度讲,陈仕松是有功的,他把我们纪检部门应该做而没有做到的事情给做到了。尽管他的手段是违法的,目的也是错误的,但人们更关注十几个腐败分子被揭露这一社会效果。
其实,如果我们较真,“十几个腐败分子被揭露这一社会效果”也可能引发争议。设身处地替百姓想想,倘若牧羊的反正都是狼,羊群到底是喜欢肥狼还是饿狼呢?
2002年3月10日.
13、白员的胜局
——兼及淘汰良民假说
一、正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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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炎武像
顾炎武认为,刑法严苛和打官司麻烦是敲诈勒索的土壤,有了肥沃的土壤,衙役的位置上便结出了累累硕果。
2002年春节期间,我闲翻顾炎武的 href='341/im'>《日知录》,忽然被一句话触动,心中大震,绕室疾走,浮想联翩。下边抄录这段话(括号内为引者注释):
“一邑(县)之中,食利于官者,亡虑(大约)数行人(古军旅一行为25人),恃讼烦刑苛,则得以嚇射人钱。故一役而恒六七人共之。”
这里描绘了一种常见现象:官家的一个名额,总要由六七个人共用。那么,我问自己,这多余的五六个人及其所属的集团叫什么名字呢?
现代汉语称这五六个人为“超编人员”,古汉语把多余的公家人称作“冗员”。超出三五成不妨如此称呼,如今多余部分是正额的五六倍,究竟谁超谁?谁是谁的“冗”?最不像话的是:“超编”和“冗员”一样,都特别强调了这个集团的附属性质,似乎他们只是赘肉,没有脑袋和四肢,不是一个相对独立的利益主体,没有自己的追求和生命,竟不肯从正面给人家起一个名字。这样做有助于掩饰重大问题,却很不公道。
其实,描述这个集团的文字并不少见,各
99lib?个分支的学名和诨名也传下来不少,例如“传奉”、“小书”、“白书”、“帮虎”、“小牢子”、“野牢子”、“白役”等等。其中较有概括性的是“白役”。“白”可以理解为白丁或白干,非官身而做官事,不领工资而做官事,这就是白役。《汉语大词典》将白役定义为“编外差役”。
我国古代官府的干部职工分为官、吏、役,“白书”单指编外书吏,见于清代四川巴县档案
,词典和正史上都查不到。“白役”一词流行稍广,却偏指差役。这两个词中都没带官员的位置,很不尊重领导。为了弥补这个缺陷,我们不妨依据“白役”和“白书”的造词法
,生造它一个“白员”。“白员”是白役和编制外官吏的统称。
我有一个猜想:中国历代兴衰,与这个未曾命名的社会集团有密切的反比关系——白员兴则社稷衰。而且,历代都不缺少明白这个道理的人,却又根除乏术,屡战屡败。在为这个猜想求证的过程中,我发现自己做过五六十条与白员相关的笔记,又几十次上百次地视而不见,与这个规模超过官吏集团的庞然大物擦肩而过,真所谓“有眼不识泰山”。这回不能再让它溜了。
二、朱元璋的发现
洪武十九年(1386年),松江府的吏卒违法害民,都察院穷追根由,揭露出一个特殊群体。
都察院近似如今的监察部。松江府位于今日的上海市松江县,下辖上海县和华亭县。如果以当政年头计算,洪武十九年相当于共和国的1968年,正是文化大革命如火如荼的年代。明朝的开国皇帝朱元璋干劲十足,试图建立一个干净的社会,在审案子的时候讲究“瓜蔓抄”,刑讯逼供,内查外调,最多时一个瓜竟能牵扯出两万多个大瓜小瓜。这次在松江府顺藤摸瓜,又牵扯到苏州府,结果发现了一个2871人的害民集团。
朱元璋详细描写了这个发现。他说,松江府有一批不务正业的人,专门依附衙门里的役吏皂隶,借官府之威害民。这些人自称小牢子、野牢子、直司、主文、小官、帮虎,仅松江一府就有1350名,苏州府还有152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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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小牢子时期的李逵
据说黑旋风李逵是造反的农民。其实,《水浒》中戴宗对宋江介绍得很明白:“这个是小弟身边牢里的一个小牢子。”
朱元璋说,这些人不知农民的艰辛,农忙时下乡生事。芒种正是栽种季节,他们拿着官府批文找到农民,从水车上把人锁下来,或者从农民手里夺下秧苗,锁人出田。
朱元璋还详细剖析了“牢子”(近似如今的狱警)职位上的猫腻。朱元璋说,牢子分三等,有正牢子、小牢子和野牢子。正牢子是编制内的正役,小牢子和野牢子都是不务正业之徒,这样的人仅松江府就有九百余名。
皂隶(衙门内的差役,近似如今的法警和刑警)的职位上也有猫腻。编制外的皂隶叫“小弓兵”和“直司”。小弓兵大概相当于皂隶职位上的临时工,“直司”的地位排在小弓兵之后,可能属于二等临时工。当时的政府工作人员似乎也像如今一样,位子坐稳当了,就想把脏活累活交给临时工做。临时工干久了,位子也坐稳了,又会招徕和支使二等临时工,同一职位上就可以形成三个等级。
正吏的职位上也有编外人员,朱元璋提到过“主文”和“写发”。我无法确定这些人的数目和身份等级,但从清代巴县档案看来,同一职位上也存在三个等级。四川巴县的正吏(典吏)不过15名,一等临时工(半正式工)“经书”常有200多人,二等临时工“清书”和“小书”是经书的徒弟,统称白书,数目与师傅相近。
朱元璋说,这些人不务士、农、工、商这四项正业,也就是说,不属于上述四大社会集团。那他们属于什么集团呢?朱元璋将他们统称为“帮闲在官”之徒。这个“闲”字用得好。本来官吏和衙役集团已经满额了,日子过得颇闲在,他们偏要去帮。不过“帮闲”二字在明朝以前已经有主了,专指那些帮助阔人消闲的门客,朱元璋创造的术语未能普及。
朱元璋逮捕了这个害民集团的2871人,但他认为并没有抓干净。据他估计,“若必欲搜索其尽,每府不下二千人。”
明朝初年松江一府二县,不过三个衙门,如此平均下来每个衙门就有六七百位白员。明朝一个县的正式官员不过四五位,再加上十几位吏,县级衙门的“经制”名额不过二十左右,此外还有约二百名额设衙役
,而“帮闲在官”的人竟然超过这个数字的三倍。
顾炎武说“一役而恒六七人共之”,说的是明末。明初吏治森严,腐败不那么严重,白员为正员的三倍。我在李昌平《我向总理说实话》一书中看到,2000年,湖北监利县容城财政所的正式编制为30多人,实际工作人员140多人,编外人员是编内人员的三四倍。
不如明初,却好于明末。
三、赶尽杀绝
面对白员集团,朱元璋的反应极为凶狠,杀手叠出。
朱元璋说,竟有官员敢在朝廷法令之外巧立名目,起用闲民当“干办”和“的当”。官员擅自起名,闲民擅自承当,这是乱政坏法,罪当处斩。今后捉拿进京,官员和闲民一概斩首于市。
没过多久,朱元璋就觉得仅仅砍当事人的脑袋不解气了。他说:如今的官府故意违反法律,滥设无藉之徒。这些人自称“的当”、“干办”、“管干”,出入城市乡村,祸害百姓比虎狼还厉害。……今后再有敢这么干的,“的当”本人、“管干”本人、“干办”本人,连同政府官吏,族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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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像。
朱元璋不仅立下严刑酷法,还发动群众保障实施。
灭族?灭族。《大明律·吏律·滥设官吏》规定,对滥设编外人员的官吏,最重处罚是杖一百、徒三年。明朝立法严酷,已经比唐朝规定的徒刑增加了一年。至于钻营滥充者,《大明律》规定杖一百、迁徒。容留(错误轻于滥设)滥充者的官吏,最多杖一百,不判徒刑。朱元璋竟不加区别,一概满门抄斩。
朱元璋不仅立下严刑酷法,还发动群众保障实施。
《大诰续编·吏卒额榜第十四》规定:今后,各省、府、州、县衙门的官员,必须把应役皂隶的名额张榜公告,让民众知道。公告最后还必须声明:“除榜上有名外,余有假以衙门名色,称皂隶、称簿书者,诸人擒拿赴京。”
为了鼓励百姓替他捉拿白员,朱元璋悬下重赏:
“所在乡村,吾良民豪杰者、高年者,共议擒此之徒,赴京受赏。若擒‘的当’人一名,‘干办’人一名,‘管干’人一名,见一名赏钞二十锭。的不虚示。”
洪武十八年的二十锭等于一百贯钱,如果不考虑次年出现的通货膨胀,这笔钱可以买到七八千斤大米,价值六七千元人民币,似乎比务农的收益高。
后来朱元璋又提高了赏格。《大诰续编·闲民同恶第六十二》规定:闲民私下擅称名色,与官吏共同祸害老百姓的,族诛。如果被害人告发,将犯人的家产赏给首告人。有关官员凌迟处死。
《大诰》是朱元璋亲自处理的各类案例的汇编,其地位相当于“文革”或“严打”时期的暂行法规。《大诰》像《毛主席语录》那样发行全国,朱元璋要求人人学《大诰》,家家户户有《大诰》,这就在全国城乡撒下了天罗地网。
如果把这种局面比喻为一盘棋,那么,延续千年的棋局上出现了朱元璋的新杀着。除了皇帝之外,对局者还有白员集团、百姓和官吏集团,且看他们如何动作。
四、当白员的利害计算
知道了在衙门“钻营滥充”的法律风险,还应该理解钻营的实际好处。
href='5748/im'>《儒林外史》开篇就写到几位衙役,百姓尊称其为“老爹”,能和他们一起喝回酒,便是值得炫耀的光荣。他们的真实收入,据 href='5748/im'>《儒林外史》第二回对一位快班衙役(近似刑警)的介绍:“李老爹这几年在新任老爷手里着实跑起来了,怕不一年要寻千把银子!只是他老人家好赌,不如西班黄老爹,当初也在这些事里玩耍,这几年成了正果,家里的房子盖得像天宫一般,好不热闹!”
与此对照,这一回说到教书先生的收入,每年的馆金不过十二两银子。李老爹一年的进项,顶教书先生的83年。这并非特例。据统计,清朝四川巴县典吏的平均年收入超过一千两白银,巴县差役的平均收入也在一千两左右
。按说,三班衙役的名义收入从六七两到十二两不等,未必比得上教书先生,但他们有机会捞外快。
不仅教书不如当衙役,开小商店也不如。(明)西湖渔隐主人《欢喜冤家》第九回说到一个合伙开南货店的小商人的收入,以三百两银子为资本,经营有方,每年可以赢利一二百两(明朝的二百两银子以粮价折算约四五万元人民币,银子在清朝的购买力渐趋走低,这里不作购买力比较),而这不过是李老爹的五分之一。有了这样的比较,我们可以想见钻营的强度和朱元璋严防死守的难度。
李老爹大概是正身衙役,而且负责抓人,格外容易混好。他的地位和收入可以引来白役,却不能代表白役。晚清退休官员李榕曾经给父母官写信,详细描绘差役(白役)是如何谋生的,下边将几段内容再抄一遍:
剑州(今四川剑阁县)有查牌差役,或四五人,或七八人,四散于乡,不知其差自何时,所查何事,乡人但呼之曰查牌而已。所到之处,市镇街坊头人,或为具酒食,或量给盘费。临路小店及乡僻零星之户,必索一餐。自道其苦差,而亦莫敢有抗之者。遇有酗酒、赌博、偷窃瓜果鸡狗之贼,乡愚不忍小忿,若辈窜入其中,横架大题,动辄黑索拘拿,视其肥瘠而讹之,从未有事发到官者。
这段文字介绍了三种收入:一、酒食或一餐饭。无论有事无事,工作餐已经有着落了。二、市镇街道的首脑们支给的盘费。这是比较有保证的日常现金收入。至于当地领导如何摊派这笔钱,那是他们的事。三、讹诈酗酒、赌博和偷鸡摸狗者。我们知道,抓赌至今仍是基层干警和联防队员额外收入的来源。至于其他轻微犯罪,只要竹杠敲得恰当,也可能出一笔小财。凭借以上收入,大概可以混到温饱和小康之间。
近年有私磺小贩由广元趋中坝(今四川江油)花爆房,路经下寺巾子山一带,屡为旗牌诈索,地方无赖子弟相与串通分肥。小贩累向舍下泣诉,但有令其改业,慰而遣之。亦更无人焉向查牌理论者。以此,若辈之胆愈横。
这是拦路敲诈硫磺运销税。硫磺用于生产火药和爆竹,属于违禁品,犯者以贩卖私盐论处。有了合法伤害的依据便容易敲诈。这项收入想必更丰厚也更稳定,以至当地的“无赖子弟”也能“相与串通分肥”。无赖算什么呢?如果查牌差役是正役,无赖就是白役。如果查牌已经属于白役,无赖就是二级白役,就好像小牢子下边的野牢子。无赖熟悉当地情况,可以增加查牌收入并分担查牌的辛苦,接纳他们想必是合算的。由于这些人有权合法伤害他人,百姓不敢对抗,他们的胆子也越来越大:
昨闻街坊某酒店,查牌直入,收取其壶,撞击酒家翁,口称:‘台尊示禁(州县领导宣布禁令),天旱粮贵,不得煮酒熬糖。’掉臂径去。今日下寺业酒之户咸来舍下,问讯煮酒究犯何法,我辈资本所关,讵能歇业?且闻查牌在乡已诈某家钱若干矣。.
这是合法伤害权的更加主动和放肆的应用。合法伤害权,确切些应该叫“低风险伤害能力”,以强大的国家机器为后援,行使者个人承担的成本很低,风险很小,造成伤害的能力却很巨大。差役们找上门去,口称奉领导之命,以禁止营业相要挟,勒索钱财。平民百姓信息不通,很难估量告状的成本和成功率,因此,在停业、告状和贿赂之间,三害相权取其轻,行贿是很正常的。合法伤害权的价值就是由避免伤害的费用确定的。当然,假如有办法降低告状的成本,比如找到请乡绅李榕给州县领导写信告状之类的便宜途径,那么,贿赂的数目就会被这种便宜所限制并压低。在“三害相权取其轻”的格局中,次轻之“害”封住了合法伤害权价值的上限。
李榕最后说:
切恳台尊根查,此种差票,立与销除,并选派干役将查牌追摄回州,有无白役混充。转恐若辈一类同弊:承票之始便有规费,销票之日更有酬谢,被人讦告则以白役混充远扬无迹为词,如营勇(正规军)骚扰百姓,转以游勇掩饰。使此害竟成痼疾,有累盛德多矣。
通过李榕的呼吁我们进一步了解到:“差票”就是合法伤害权的凭证。差票也确实是有价格的,可以买卖的。在有差票的情况下,白役与正役的区分便不再重要,但是正役仍可以利用白役降低违法敲诈的风险:万一被告发,他们可以推说这是白役干的,而白役已经畏罪潜逃。我们还可以看到,即使像李榕那样当过省级高官的乡绅肯出面告状,他们照样缺乏可靠的制约机制,只能指望县太爷的良心和荣誉感。假如他的荣誉感不强,差票的价值应该有望提高。
李榕在此透露了“差票”交易的过程:承票时有一次付费,那叫“规费”。销票时还有一次付费,名曰“酬谢”。
差票的发放程序常规是这样的:先由书吏草拟一稿,写上原告、被告姓名,被传人姓名,案由,执行衙役姓名、人数,发票日期、有效日期等,官员过目后由刑房书吏填写,再由县典史或州吏目签发,最后由州县官拿朱笔在被传人的名字上点一下确认。民谚说:“堂上一点朱,民间千点血”,指的就是这一点。执行衙役拿到票后,转让就可以进行了。在这种交易中,买卖的究竟是什么呢?我觉得出售者很像出租土地的二地主或三地主,他们靠票(合法伤害权)的占有权挣钱;而购买者则相当于佃户,他们靠合法伤害权的使用权挣钱。假如正役的“土地”多,忙不过来,或者比较富裕,懒得跑腿搜刮,他们就可以租给白役去耕种收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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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官执照
卖官鬻爵是由皇家垄断的生意,收钱后还发给正式执照。在买方看来,买缺常常是一本万利的投资。
现在我们大体知道当白役的成本和收益了。买差票的钱是直接成本,敲诈勒索的钱财和酒食是直接收益。
我说“直接成本”,意思是还有别的成本,至少还有机会成本。为什么乡镇无赖热心参与此事?因为他们反正没有正经事,机会成本很低。那么,农闲时节广大贫下中农的机会成本接近零,他们会热心参与吗?以收入而论,贫下中农难得吃一顿酒肉,挣钱也不如白役多,但是老实巴交的人不善敲诈勒索,良心太敏感的人不忍敲诈勒索,孤陋寡闻的人缺乏争购差票的机会,这些精神、心理和信息方面的成本也限制了众人的进入。比较起来,流氓无产者的优势更加明显,他们是白役的后备军。
假如我想进一步,直接当二地主或三地主,成为直接从官吏手里接票的正役,或者更进一步当个地主,当个填票写票签票的官吏,那价钱就高多了。这笔钱叫“顶首钱”或“顶头银”。
明朝书吏的顶头银一般要三四十两,多者百余两。京师衙门书吏的价格更高,要数百两。数额最大的是两淮盐政,据明末陈仁锡《无梦园初集·九边盐法》称,盐院书吏一名,顶首银一万两。盐道书办八千两。广盈科顶首银二千两。其他房科,最少亦四五百两
。以粮食价格折算,一百两银子大概相当于人民币三万左右。如今一个财政所(户房书吏)的名额大体也是这个价钱
。
明末清初一亩粮田不过卖三五两银子,上述许多“缺”的价格已经够买块土地安身立命了。在古人的心目中,“缺”的交易与土地交易并无本质不同。“缺”有肥瘦正如田有肥瘦。缺有“缺主”正如地有“地主”。缺有“缺底”,正如农田也分“田底”(所有权)和“田面”(佃户使用权)。地可以出租,“缺”也可以出租。细细想来,古人的想法大有道理。土地所有权是稀有资源,合法伤害权也是稀有资源,而且是确保其他资源如何分配的基础性资源,堪称第一资源。所谓“钻营滥充”,就是争夺这种稀缺资源的占有权或使用权。
低成本的伤害能力,合法伤害权之类的东西,就好比是一个利薮,一块培养基,一个生态位,白员就是这个生态位的必然产物。尽管这是一个以害人为生的大物种,我们却不好痛骂人家。资本和劳动力总要无孔不入地流向收益比较高的领域,不消除这块培养基,单骂跑来繁殖的细菌觉悟不高,还要挡人家的财路,就有点不大讲理。
五、官吏的利害计算
算完了白员再算官吏。纯粹从官僚个人的眼前利益考虑,削减白员有害,增添白员有利。
(明)正德十六年(1521),正德皇上驾崩,嘉靖皇帝即位。当时的文官首领杨廷和替皇上起草了登极诏书,痛裁白员14.87万人,减漕粮153.2万石。这些白员不在锦衣卫就在内监,而且来头不小。有的人原来是宦官,有的是皇上认的干儿子,有的是皇上直接下令升迁的“传升”或“乞升”。可以想象,为了谋求这些美差,那十四万人花费了多少财产和心血。诏书公布后,中外称颂,都说新天子是圣人。
在这场运动中,新皇上捞到了圣人的声誉,老百姓减轻了153万石漕粮的负担,杨廷和却遇到了生命危险。
《明史》说,裁员之后,“失职之徒”对杨廷和恨之入骨,杨廷和上朝时,有人藏着白刃在轿旁窥伺机会。皇上听说后,诏派百名禁卒护卫杨廷和出入。
据《万历野获篇·大臣用禁卒》记载,明朝只有马文升和杨廷和二位用过禁军。马文升是弘治初年的兵部尚书(近似国防部长),他痛恨军官冒滥,斥去军营将校三十余人。结果怨家引弓射入他的家门,又搜罗了他的过失,飞书射入皇宫。于是皇帝赐给马文升锦衣卫士十二人。由此看来,裁员不仅有丧命危险,还有掉乌纱帽的危险。怨恨者搜罗裁员者的过失,写匿名信告状,这是常见的官场手段,而在官场混过十几年的人,有几个干净得可以经住这种挑剔?这挑剔相当于一道限制裁员资格的高门槛,偌大的官僚集团未必能挑出几个够资格的人。
过去大臣裁员难,如今小官裁员也同样难。
1998年5月22日《南方周末》讲了一个镇党委书记清退临时工失败的故事,大标题是《惩治腐败裁减官员实施新政 董阳变法遭遇强敌惨败河口》。董阳43岁,调至湖北省黄石市河口镇当书记11个月,清退了48名临时工。这关系到临时工的饭碗,也关系到把临时工塞进来的人物的脸面。结果本镇干部18人联名上书,要求将他调走,上级果然就将他调到区科技局当局长,手下有一个兵,享一份闲差。调走董阳的理由是:他是好干部,但不是好书记。
为什么古往今来总是这么难呢?李昌平在《我向总理说实话》中引述了白员的一段话,其中大有深意。超编数倍的容城财政所在上级的压力下准备裁员,被裁的人放出话来:“进容城财政所都是花了钱的,少于三五万进不来。现在要我们走?没门!”
我觉得这话很在理。三五万不是小数,那是人家一生的重大投资,指望将本取利慢慢受用的投资,你说两句话就不算了?这不是没收土地搞土改吗?非要没收,你就要准备闹一场残酷的阶级斗争,别指望某个阶级会束手就擒,平白让你消灭掉。提高到阶级斗争的高度看问题,就比较容易理解马文升和杨廷和二位前辈动用军队的境遇,也比较容易理解如今董阳和李昌平们的下场。在李昌平笔下,裁减容城财政所白员的努力最后不了了之;在他治下裁掉的上百人也陆续回来了,真正被挤走的是他自己。
后退一步天地宽。接纳白员其实是很合算的。干部的工资由国家规定,干多干少都一样。在收入固定的条件下,追求福利最大化的方式,就是减少工作量,也就是增加帮手。更何况,白员的那三五万元的投资也是一笔可观的外快,这是对民脂民膏搜刮权的发包费,一次性预收,或者叫事先提成。
以上谈的都是官吏自身利益,没有考虑上级和皇帝的要求,也没有考虑法律和条例的规定。假如官吏们执法对自己有利,这个法律就不难贯彻。反之,如果执法对自己不利,既吃力又得罪人,还得不到上级的奖赏,那么,皇上下达给官员的命令就近似一纸空文。清朝人刘愚分析四川吏治之坏,就把高官不肯真正执法限制白员说成首要原因。他说:四川吏治之坏,并不是因为官员们有多么邪恶,关键是官员太多。为什么多呢?因为违例。敢违例吗?大官容忍这么做。大官中没有一人认真办事,明知其违例也不肯处理。
为了不执行或少执行对自己不利的法令,同时又不受到上边的怪罪,官员们发展出一套伪装术,一套以虚文应付法令的策略。《五杂俎·事部二》这样介绍这套通行策略:
上官刚到任,必定宣布一番禁令,这是通行的套路。大体都是胥吏以老套子欺骗官员,官员假装振刷欺骗百姓。说什么禁止参谒、禁止馈送、禁止通关节、禁止私下攻讦、禁止常例、禁止迎送、禁止奢华、禁止左右人役需索,都是自己禁自己犯,早晨下令晚上更改。
有了这套久经考验的伪装术,来自法令方面的风险也可以大大降低了。
六、百姓监督的利害计算
从理论上说,真正能阻挡逐利洪流的只有老百姓。白员收益的源头正是民脂民膏,只要民众保护好自身的血汗,滔滔江河就可能变成涓涓细流。朱元璋看出了这一点,他也寄希望于人民。
洪武十九年(1386),朱元璋写下了一段充满失望和希望的文字,大意是:过去我任命的那些官,都是些不才之徒,一到任就与吏员、衙役和顽恶泼皮勾结起来作弊,害了我多少良民。我想依靠官员替百姓辨别曲直,但是十九年了,还没有见过这样的官。今后,民间的老人和豪杰要帮助我安民。官府再徇私枉法,就给我把刑房(近似县法院)官吏捆来。再赋役不公平,给我把户房(近似县财政局)官吏捆来。……只要民众按我的命令去做,不用一年,贪官污吏就会全部转化成贤人。为什么呢?因为良民自己能辨别是非,奸邪难以得逞,由此就可以逼迫官员成为好官。谁敢阻挡民众捉拿贪官污吏,满门抄斩!
群众监督政策的实行情况及其效果如何?我找到的历史记载不多,难以作出准确评估,但从零星记录中已经可以看出,确实有一些百姓使用了这种权利并且获得奖赏,还有一些刁难权利行使人的官吏被挖掉膝盖甚至被处死。
朱元璋曾以洋洋得意的笔调记载了一个县官向老百姓求饶的故事。他说,乐亭县(今河北乐亭)的主簿(县府三把手)汪铎想方设法害民,擅自征发劳役,避劳役者要交五匹绢。结果,德高望重的老人赵罕辰等34人联合起来将其绑缚赴京。路上,又有何睿等十名“的当”人、“说事”人和“管事”人(至少有两种为白役)翻然悔悟,改正错误,协助赵罕辰等人将具体执行害民政策的工房吏(统管全县交通城建水利等工程的领导)张进等八人一并绑缚进京。走出乐亭县四十里后,县主簿汪铎求饶说:我十四岁读书,用灯窗之劳换来了今天,你免了我这一次吧,别毁了我的前程。
设身处地替百姓想一想,假如李榕笔下的那些酒店老板被逼停业,他们一定会打听一下停业的禁令是否合法。倘若可以确认不合法,倘若可以确认是差役害人,他们很可能利用这个政策,把害人的家伙绑缚进京。不过我要强调这仅仅是可能,真要成为现实,还有许多需要讨论的条件。
首先,打听信息是有费用的,到县城里搞清楚这一点需要时间和金钱,需要有关系,找对人,这并不容易。其次,禁令很可能是合法的,法令中有许多模糊地带,官吏衙役不至于笨得让百姓一伸手就可以抓到把柄。再次,搞清楚差役是不是白役,也是需要花钱花时间的,有的时候定义模糊,潜规则当政,再加上档案保管严格,百姓根本就别想弄清楚,即使费劲弄清楚了,人家也早跑了,你也早破产了。再往后,过五关斩六将闹清楚了一切,绑缚几个人从四川走到北京又需要多少人手和盘缠?五六千元或被告的家当是否够用?他们反抗或逃跑怎么办?百姓有权将其监禁甚至击毙吗?最后,终于把贪官污吏和白员押解到京了,你去找谁呢?找皇帝?找大臣?如果他们这么容易说上话,我自己去告状就行了,何必抓人?如果告状是一面之词不可信,抓来了被告他就会坦白交代自己的罪行?各级官员向来把百姓踢来踢去的当皮球,抓了几个他们也不在乎其死活的小官,他们就不踢我们了?万一他们再把我们踢回四川却如何收场?
上边提到的所有风险、成本和技能,本来都该由政府来承当。政府征税,雇佣了许多熟悉法律和政策的专家,又雇佣了许多押解人犯的警察,赋予他们镇压反抗的权力和武器,每年还要拨出大笔的差旅费和办案费。朱元璋指望老农民把这一切都承担起来吗?如果他们真来承担的话,恐怕比承担贪官污吏的侵害还要倒霉。而且,我总觉得这么做有生命危险,难道真能指望人家束手待毙,让你捉去灭族吗?
总之,我不敢指望朱元璋的“群众监督”能够解决多少问题。或许可以解决一些值得拼命的大问题,但我们经常面对的是单独哪个都不值得拼命的一大堆小问题。
另外,群众监督还有并不干净的一面,经历过文革的人想必不会陌生。朱元璋讲过某些刁民如何滥用这种权利的故事,如何借机横吃横喝,到人家杀鸡宰羊,敲诈勒索,如何拿获贪官污吏白役后做私下交易。
这倒也罢了,反正可以降低贪官污吏和白员们的收益。问题在于难以正常执行政府公务。朱元璋本来限制了衙役的合法伤害权,不准他们拿着牌票下乡抓人,只能发牌传唤,三次传唤不到才可以用强。结果,在官府需要召集民众正常服役的时候,某县一传不来,二传不来,三传都不肯来的达251户,更有一位叫刘以能的刁民,不仅三牌不至,还把前去通知的差役绑缚进京。
我们可以想象,各级官员如何窃笑着把这些信息迅速而夸张地传到朱元璋的耳朵里。他们的潜台词是:不是要限制我们的权力吗?不是要群众监督我们吗?那好,你安排下来的工作我们无法完成,这可不赖我们。朱元璋听多了这类报告,感叹道:呜呼!为了方便民生而禁贪婪的官吏,刁民便乘机侮慢官长。为了维护官吏的威信而禁民众,官吏的贪心又勃然而起。没有人知道仁义在哪里。呜呼,治国难呀!
七、皇帝的利害计算
朱元璋在洪武三十一年(1398)去世,他的孙子建文帝登基。在即位诏书中,以温文尔雅著称的建文帝宣布:“今后官民有犯五刑者,法司一依《大明律》科断,无深文(刻意罗织从重从严)。”
这句话的潜台词是:今后不许依照《大诰》中的严刑苛法断案。《大诰》被不动声色地废除了。建文帝很年轻,生长于深宫,不熟悉基层情况,又被一群文臣包围着,这个决定背后显然有官僚集团的影子。
朱棣以维护“祖训”的名义起兵,夺了他侄子的皇位,恢复了《大诰》的法典地位。不过,坚持了19年后(1421),朱棣也宣布:法司所问囚人,今后一依《大明律》拟罪,不许深文。
三年后,朱棣去世,他的儿子朱高炽即位,在洪熙元年(1425年)正月发布的诏书中,朱高炽宣布他爷爷创建的群众监督制度为非法。朱高炽是个弱皇帝,身边有一个觊觎皇位的兄弟,他的诏书有一股争取官僚集团支持的味道:“朝廷建置文武官,所以统治军民。其间有官非其人,不得军民之心者,军民动辄绑缚凌辱,有伤大体。今后凡有害军害民官吏,许被害之人,赴合该上司陈告。上司不为准理,许诉于朝,不许擅自绑缚,违者治罪。”
这就是说,历史用三十多年的时间绕了一个圈子,又回到了起点的位置。农民被叮咬吸血,只能向长官反映,不能自己动手打蚊子了。但长官自己不疼不痒,他真会着急替农民打蚊子吗?朱元璋说他十九年没见过一个,因此立法让农民自己打。朱元璋生活的年代太早,又没有出国考察过,难免有些孤陋寡闻。现在看来,长官未必没有打蚊子的积极性,这取决于他的乌纱帽在谁手里。如果在农民手里,他就会帮农民打。话扯远了,我们接着谈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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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靖皇帝在炼丹(明·陈洪绶绘)。
这位皇帝沉迷于休仙,在位四十多年(1522-1566),近三十年不上朝,以至于朝臣们都忘了上朝的仪式和规矩。
朱元璋也担心子孙后代废除他的良法,专门写了《祖训录》预防。不过这仍是凭良心的事,子孙硬不理睬,他也不能从坟墓里爬出来撤人家。而生来富贵的子孙,花钱办事的感觉必定不同于创业者。
开国皇帝好比一个小牧童,含辛茹苦创建了一个牧业王国,当上了牛羊百万的大牧主。他很清楚,牛羊的利益是吃好喝好繁殖好,别被狼吃了,这与牧主的利益是共同的。为了实现这块共同利益,最好精挑细选一万名牧工。牧工不好不行,超编也不行。假如牧工的数字达到90万,所谓十羊九牧,那多出来的89万自称牧工的家伙,在朱元璋和老百姓看来无异于虎狼。朱元璋动杀心,因为他见不得虎狼糟蹋自己的心血,严刑苛法很合乎创业者的性格和利益。
问题在于,选择牧工和捕杀虎狼是很劳神费力的。《春明梦余录》提到过朱元璋的工作量:“八日之间,内外诸司奏札凡一千六百六十,计三千二百九十一事。”
由此计算,朱元璋平均每天要看二百多份奏章,处理四百多件政事。以每天工作十小时计算,每个小时要读二十份奏章,处理四十件事情。平均每份奏章只有三分钟,每件事只有一分半钟。如此高强度的工作,不眠不休苦干十个小时,这个皇帝究竟还有什么当头?
朱元璋自己也发牢骚,据说他写过一首诗:“百僚未起朕先起,百僚已睡朕未睡。不如江南富足翁,日高丈五犹披被。”
“江南富足翁”不过是牧主的一条牛,竟然活得让大牧主羡慕不已,究竟谁是主,谁是奴?朱元璋自己苦惯了,发发牢骚也就算了。但朱元璋的后代舒服惯了,假如他们减轻工作量,把过去一天的工作分成五十天慢慢干,多留下一些享受生活的时间,这样做岂不是更合情理?干得不好,无非让牛羊多吃点苦,容虎狼多吃几口肉,与皇帝的个人福利关系很小。从长远的观点看问题,子孙后代或许要因此受到一些损失,不过三五代之后的子孙的祸福,贴现到今天又能值几个钱?
历史正是朝着这个方向发展的。自从明英宗登基后(1436年),明朝皇帝的工作量就削减到每天早朝处理八件事,相当于朱元璋每日工作量的五十分之一。王錡《寓圃杂记》卷一记载:英宗以冲幼即位,三位内阁大学士担心皇上身体受不了,规定每日早朝,只许言事八件。而且要在前一天将副本送到内阁,由内阁预先提出处理意见。有意思的是,这个临时照顾小孩子的规矩居然定型了:英宗长大成人了,三位阁老也相继去世,没人要求复旧,于是成为定制。
后来,明朝皇帝的生活更加滋润,竟有人敢二十多年不上朝,而且不爱上朝的皇帝都比较长寿,各自占据皇位四十多年。他们死后,明朝还要经过三五个皇帝才最后灭亡。说得更彻底一些,即使明朝灭亡了,亡国之君个人也未必受多少苦。崇祯上吊自杀是因为他气性刚烈,假如他不死,捞个王的封号是没有多大问题的。这可是足以让无数英雄折腰的待遇。
总之,皇上的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并不完全一致,他追求个人福利最大化是很自然的。
再进一步说,皇帝也是有私人关系的,他的私人关系的利益比国家社稷的利益离他更近。明宪宗喜欢珍宝,成化年间(1465—1487),四方“白丁”勾结内臣,进献珍玩,哄皇上高兴了,动辄便赏个什么官。按照规定,官员任命都要经过吏部,但是皇上硬要照顾私人,破坏祖宗的规矩,官僚们也挡不住。这样的“编外官员”有个专用名词,叫作“传奉官”。前边提到的马文升给过一个数字,他说:“京官额一千二百余人,传奉官乃至八百余人。”
明武宗(1506—1521)时代的传奉官似乎更多,《明史》卷一百八十六提到的数字是:“传奉冗员,多至千百”。由此看来,皇上竟是最大的白员滥设者和容留者,按《大诰》的规定,不灭族也该陵迟处死。
八、对局结果
对局各方的利益分析完了,现在可以做总结了。
苏州府是朱元璋亲自抓过的典型。二百多年后,《虞谐志》如此描绘苏州府常熟县的白役阵容:“计常熟皂隶、快手、健步、民壮、马快,共二百名。每名四人朋充,号曰‘正身’。每正一二副,号曰‘帮手’。每帮手二名,置白役六七名,曰‘伙计’。合之得万余人。”《虞谐志》的作者说,这意味着万余只虎狼,在方圆百里内横行,无休止地弱肉强食。愚昧善良的乡下人之所以丧家亡命,都是因为这个。
明朝人一般算术水平不高,“万余虎狼”相当可疑。我根据上边给出的数字计算,最多不过8000人。就算这样,白员也在“正身”的十倍以上。(明)黄省曾在《吴风录》中也提供了一个数字:“隶人之害为尤甚。一人之正,十人之副,与吏胥夤缘为奸。”这里也是十倍。
至于吏(白书)的情况,四川巴县的档案表明,晚清光绪一朝的清剿也以惨败告终。光绪25年3月(1899年),巴县在册吏员243名,其中15名是中央认可的正吏,228名是地方政府认可却不敢上报中央的“灰吏”,还有一大批给灰吏当学徒的“白书”。由于白书不注册,准确数字不详,不过能够统计出来的数目已经与灰吏相近了。这就意味着,吏级白员已经接近正吏的三十倍。光绪26年(1900年)八国联军占领北京,巴县大举裁汰冗吏,次年在册吏员只剩113人,不及前年的一半。又过了一年,巴县在册吏员的数字又反弹到233名,增加了一倍多,裁员失败
。
巴县的白役数字同样骇人听闻。刘衡在清朝道光年间任巴县知县,他说巴县吃衙役饭的约七千人。巴县的额定衙役只有七十人,白役竟是正役的一百倍。
总之,朝廷失败了,白役和白书胜利了,这一点是毫无疑义的。
官僚队伍的情况也不容乐观。明末的刑科给事中(近似负责监督司法部的总统秘书)解学龙在给皇帝的上书中谈到官员的数字:“国初,文职五千四百有奇,武职二万八千有奇。神祖时,文增至一万六千余,武增至八万二千余矣。今不知又增几倍。”
根据他提供的数字,文武官员差不多增加了三倍,然后“不知又增几倍”。
明朝人关于实际情形的记录也支持上述数字。正统十四年(1449),周忱巡抚江南,发现各州县衙门里有许多佐贰(超编副职),昆山县有两个知县(一把手),三个县丞(二把手),四个主簿(三把手)。县民王廷佩在他来视察时,在驿站的墙壁上题诗诉苦:“昆山百姓有何辜,一邑那胜两大夫。巡抚相公闲暇处,思量心里忸怩无?”
其实,按照如今四套班子的标准衡量,一个县才有屈指可数的几位品官,重叠的两套班子,寥寥几个超编副职,实在是清爽之极。我在李昌平《我向总理说实话》一书中看到,中组部和人事部明确规定县长的职位是一正二副,最多也不能超过一正四副,而湖北省监利县2000年的实况是一正六副,最高峰时一正十副。科局长一般都是一正八副。
这还仅仅是四大班子中的一套的情况。
写到这里,我再次遇到了定义方面的困惑。一正十副中多出来的那六七位副县长也算“白员”吗?他们在地方政府认可的编制内,而且从财政拿工资,哪方面都不“白”。但他们又不在中央的明文规定之内,类似清朝巴县的那些灰吏。我们要判断对局的胜负,不能不确定一个标准,将这些灰官灰吏归归类。
在当代西方的观念中,官府和民众的关系只是一种特殊的交易关系。民众掏钱纳税,购买政府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譬如安全和抗灾。官吏衙役及其产品和服务的数量,完全取决于民众愿意掏钱购买的数量,就好像村代销点每年进的糕点取决于村民购买量一样。超出这个量哪怕只有一块,那块也属于废物点心——多余的白员。
这条标准太理想化了,恐怕不能指望民众及其代理人将公共服务公司能管理得这么清爽。别说民众的代理人,即使是私人老板直接管理的公司,一旦管理层级增加,中间加入几个代理人——有资格慷他人之慨的人——冗员和偷懒现象就是难免的。因此西方政府和大公司多少都要染点官场病。不过这条西方标准毕竟提供了一个衡量中心,那就是民众的购买意愿。按照这个尺度,朱元璋身边的太监也属于白员,因为百姓并不需要他们。
中国的传统标准是认可太监的,毕竟皇上是大老板,掏钱雇人的是皇上而不是民众。问题在于太监的数量。朱元璋自奉俭朴,用的宦官很少。明朝嘉靖年间的刑部尚书郑晓说,洪武二年规定设置的内官编制(内使、监、奉、御)不过六十人,如今自太监(宫内二十四监局的领导,正四品)至火者(宫内的杂役)已经将近万人了。
这上百倍的差距体现出好老板与败家子的距离。个人色彩如此浓重,我们以哪个皇上为标准呢?
除了民众中心和皇帝中心这两套标准之外,实际上还有第三套标准,那就是官府标准或代理人标准。按说他
们不是老板,自己不掏钱,根本就不该以他们为标准,但是中国有自己的特色,代理人往往能当家作主,至少当个二地主。在这第三套标准中,高级代理人和低级代理人的尺度仍有不同。按照中央政府的尺度,那多余六七位副县长就是白员。按照地方政府的标准,副县长就可以不算白员,容城财政所30多个正式编制之外的那一百多人才算白员。但是这一百多人也拿工资,也吃财政,根据容城财政所的标准,他们也不算白员,不吃财政而吃政策的临时工才是没有争议的白员。
这太复杂了。我们在评判帝国时代的对局的胜负,只能采纳皇帝的标准,准确点说应该是开国皇帝的标准。朱元璋划定的圈子之外的官吏衙役,一概要算作白员。为了贯彻这条标准,我们不得不把太监当成公务员,也不得不把平民百姓可能需要的公务员当成白员。皇帝不肯为百姓掏钱,我们能有什么办法?他是天下万物的总代表,垄断了对错标准的确定权。我们说朱元璋败于白员,依据的便是他的标准。
当然,朱元璋在自己的任期内发动了几次大扫荡,取得过局部和暂时的胜利,但这是一场持久战和游击战。我们可以把儒家信条以及在此基础上建立的正式法规看作一种共识,一项边界协定,一条统治集团与百姓之间在长期互动中摸索出来的公认疆界。我们已经看到,官吏、白员甚至皇帝都乐意侵犯百姓的边界,而百姓缺乏应手的反击武器。抵抗侵犯主要依靠皇上和大臣的良心,依靠那种“知其不可而为之”的儒家式的迂阔和梗直。这未免过于软弱单薄了。既然无法借用民间力量构筑利益对抗格局,好皇帝和好儒家的良心便陷入敌众我寡的战略态势之中,败局由此确定。
九、局势:淘汰良民假说
白员的胜局又意味着什么呢?复社名士侯方域(1618—1654,字朝宗)目睹明朝灭亡,入清后在《壮悔堂文集》“正百姓”中写了一段文字,我想把这段文字所表达的思想称为“淘汰良民定律”。“定律”需要更充分的论证,不能妄称,这里先称其为“假说”。侯方域的“淘汰良民假说”,从百姓的视角展现了白员必胜之局所牵涉的全局。
侯方域说:明朝的百姓,税加之,兵加之,刑罚加之,劳役加之,水旱瘟疫加之,官吏的侵渔加之,豪强的吞并加之,百姓一,而加之者七。
此时老百姓的对策是什么呢?侯方域说,富裕的百姓,争相出金钱入学校;狡猾的百姓,争相拉关系充吏胥。用这种办法可以逃避七项负担中的两项。
这里需要解释几句。按照明朝的规定,州县学校的生员(俗称秀才)和胥吏可以免除赋役。生员是官员的后备军,官员食税而不纳税;胥吏已经是领伙食补助的服役人,因此不再承担赋税。于是,这两种身份就提供了针对“税加之”和“役加之”的避难所。我们知道,胥吏的身份是可以用“顶首钱”买的。生员的身份同样可以买到,譬如 href='5748/im'>《儒林外史》第三回中的周进,那位每年挣十二两银子的私塾先生,就用二百两银子买了个相当于生员的监生身份。这种交易实际上包含了避税权的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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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不聊生与呼吁无门
百姓一,加之者七,良民何去何从呢?
不过,侯方域把这两种身份仅仅当成避难所,未免有些消极片面。生员可以领取国家发的伙食费,大体是每天两升米的样子。胥吏不仅有工食银,还有种种陋规收入。这一增一减,对金钱和人力投入来说便是可观的回报。更何况,加入生员和胥吏队伍也将提高对抗刑罚、兵、胥吏和豪强吞并的能力。
侯方域接着说:现在单说赋役问题。百姓正在痛苦无告之时,进学校就免除了,当吏胥就免除了。免除的结果如何呢?侯方域开始进行动态计算。他说,十个人中逃避掉一人,就要以那一人逃避的份额加于剩下的九人。百人中逃避掉十人,就要将那十人的份额加于剩下的九十人。如此恶性循环,逃避的压力越来越大,逃避的竞争越来越难以禁止。于是,天下的生员和胥吏渐渐增多,百姓渐渐减少。开始还是以学校和胥吏加于百姓,后来就是以百姓加于百姓了。
说到这里我想插两句话:第一,侯方域又忽略了生员和胥吏的侵渔能力,按照我们熟悉的比方说,他们从牛羊变成了牧工,他们也要吃牛羊肉的,李榕笔下的白役就是证明。第二,我在描绘白员队伍成员时忽略了生员等身份。那些额外的生员,编外的士兵(专有名词为“挂兵”),吃官饭而无官身的师爷家人长随,甚至无官身而做官事的保甲长(近似如今的村党支部书记),都有理由根据他们吃官饭的程度获得完整或部分的白员身份。
侯方域说:剩下那些没有办法的百姓怎么办呢?如果不死于沟壑(指逃荒要饭病饿而死),就只好相率为盗贼。天下怎么能不乱啊。
这就是淘汰良民定律。良民或者死于沟壑,或者挤入白员队伍,或者沦为盗贼。这条定律比我开头猜想的“白员兴则社稷衰”确切得多。社稷兴衰是难以计算的,良民的数量却可以计算。白员是低成本伤害能力的追求者和使用者,是“破坏力”集团的成员,一旦他们超过某个比例,便吞噬了良民的扩大再生产能力;白员在人口中的比例继续扩大,还将吞噬良民的简单再生产能力。越过这个转折点之后,良民的数量便开始下降。
许多人奇怪,说中国明清有那么多“资本主义萌芽”,为什么不能长出资本主义,看看这条定律就不奇怪了。
在侯方域列举的七条负担中,税、兵、刑罚、劳役、水旱瘟疫、官吏侵渔、豪强吞并,五条来自官府,一条豪强吞并有半官方色彩,只有水旱瘟疫属于自然力量。同样的资本和人力,百姓可以用于生产抗旱排涝设备,也可以用于购买胥吏之类的身份。假如七项负担同等沉重,对付水旱只能免其一,当白员却可以免二减三外加得一。此时,有心对付水旱的良民,究竟何去何从呢?难道不应该加入侯方域描绘的恶性循环吗?
“合法伤害权”是官家安身立命的本钱。这种“官本”一旦“主义”起来,甚为蛮横,说什么便是什么,说多少便是多少,越过边界一味地自我扩张,如同李榕笔下的白员所显示的那样,官家的繁荣与商家的繁荣便直接呈现为反向关系。官本繁盛之处,良民简单再生产的本钱都被吞噬了,哪里还能长出别的主义?
2002年4月21日
14、金庸给我们编了什么梦
早就有人说过,武侠小说是成年人的童话。这些年,金庸编织的成人童话风靡汉语世界,2001年又大举进军影视,席卷了大众文化的各个领域。那么,金庸给我们编织了什么梦?席卷中国的白日梦是由什么构成的?我们如此上瘾地读金庸,显露出我们内心和我们社会的什么东西?
金庸对武侠的想象色彩缤纷,但是最核心的一点,就是拥有一种超常的能力,可以保护自己不受暴力的侵犯和伤害,自己却有能力随心所欲地伤害别人。
当然,有能力伤害别人,并不一定就要使用这种能力。真正的武侠,可以称为侠的人,一定要有武德,要遵守天道,不仅不使用超常的暴力害人,还要保护弱者,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武侠就是凭一己之力匡扶正义的人,也是替天行道的人。
我们愿意当这样的人吗?如果需要算计一下再做回答,那好,请留意以下几项条件。
第一,当这样的人门槛很低。无须特别的家庭背景和超人的资质,我辈寻常人就可以入选。入选后,也无须吃特别多的辛苦,莫名其妙的几次奇遇就能使
藏书网你获得常人需要数十年乃至上百年才能积累起来的功夫。保持这种功夫,还无须戒酒肉,更无须远女色。
第二,一旦成为这样的人,便会有美女——通常还不止一个——芳心暗许,闹得你的生活充满月影花香,情趣盎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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练出一种低成本伤害能力,自己不受伤,却可以伤害别人。
第三,你的大名在江湖中无人不知,无人不敬。凭着这个名头,走哪吃哪儿,华服美屋,还动辄有几百两银子的进项(明朝普通人家一年的收入不过二三十两),无须当牛做马为稻粱谋,永远不必为柴米油盐之类的琐事操心。
第四,法律管不着你。哪怕杀人如麻,大侠们也没有通缉逃亡之苦。没有查夜,没有身份证和户口本,住店也不用登记姓名。
其实,不用这么充分的条件,只要有一两条就足够我满意的了。孔圣人说,如果富裕可以求得,即使执鞭之类的事我也做。如果不可求,那我就干自己喜欢的事了(论语·述而)。金庸笔下的大侠既富且贵,又做着自己喜欢的事,正义的事,受人感激的事,但愿这等十全十美的好事能让我撞上。
我们当然知道,维护正义是很麻烦的。在当代社会中,这是检查官、律师和法官们,消耗了巨大的人力物力,费了无数的心血和麻烦,勉勉强强还未必能维持一个大概的。指望一个武术高手在短时间内明辨是非,以暴力维持公平和正义,这简直是一个神话。不过神话恰恰是既省事又省心的故事。我们特别怕麻烦,怕费心,怕受约束,还怕合作,怕处理复杂的人际关系,怕走复杂的组织程序,怕背诵复杂的法律条文,我们幻想舍弃这一切麻烦,不支付任何代价,像呼唤神灵一般地把正义从空中呼唤出来。
原来,我们的白日梦是一个富于正义感的懒汉的富贵幻想。
究竟什么人拥有超强的暴力,不受暴力的威胁,却能以暴力贯彻自己的意图?究竟什么人可以衣食无忧,既富且贵,身边美女如云?这种拥有匡扶正义的地位,凭借暴力获得立法和执法权威的社会角色,在中国历史上只有一个,那就是皇帝。皇帝的生活,乃是中国人所能想象的尘世间最幸福的生活。不过金庸又替我们想象了一个比皇上还幸福的角色,也就是大侠。
皇帝还有许多不自由,还有上早朝的义务,处理公文的义务,不能睡懒觉,不能自由出入民间,被迫忍受许多约束。明朝的正德皇帝就因此深感痛苦,与文官们闹了一生。武侠没有这些烦人的事。这是一个摆脱了讨厌的义务,又可以尽情享受生活的角色。除了内心,没有任何可以约束他的力量。
总之,武侠梦就是中国男人的改良皇帝梦。
我得承认,金庸对帝制颇为反感。在他笔下,凡是有一统天下的野心的人,几乎都是大号的反面角色。但是,设身处地替皇上想一想,卧榻之畔岂容他人酣睡?一统天下正是追求社稷安全的合乎逻辑的行为。大侠凭着独步天下的武功不受任何威胁,皇上只有剪除异己才能不受任何威胁。在寻求绝对安全的意义上,追求绝顶武功的人,与追求天下一统的人,实属一丘之貉。
其实,做改良的皇帝梦也没有什么不好。我就很喜欢做。皇帝梦中的许多东西,也是人类普遍的幻想和渴望。譬如公正,强大,受人尊敬,衣食不愁,美女如云,安全,有成就,匡扶正义,偷懒,不受管束和约束,不干没有意思的苦工,等等。我们当然可以看出来,这些幻想不仅简单幼稚,而且自相矛盾。但我们愿意梦想的恰恰是这种简单幼稚和自相矛盾的东西。
真正的问题不在于愿意不愿意,而在于做得到还是做不到。譬如皇上享受的一夫多妻制度,扣到女性头上显然不公道,当代男人也不敢再拿这种制度当真,于是金庸笔下就飘出了来自西方的一夫一妻制度的爱情气息。与几百年前的《水浒》和三侠五义比起来,在金庸笔下,忠孝和义气之类的许多说教消失了,杀人不眨眼的蛮横减少了,西方的人道主义和自由主义色彩出现了。经过这些调整,金庸编织的梦境就更对当代人的胃口,更容易通过具有当代口味的良知或超我的审查,为什么武侠幻想在中国格外流行?除了合乎我们的梦想之外,社会气候和土壤似乎也格外适宜。中国人从自己的悠久历史中发现了核心秘密,发现了决定各种规则的“元规则”:枪杆子里面出政权——出规则,出财富,出尊敬,出美女,出成就,出一切。对武侠的幻想,其实就是对枪杆子的幻想,对拥有强大的伤害能力的幻想。中国古典文学中并不缺少类似的先例。孙悟空,梁山好汉,都是超强暴力的拥有者。他们都是人们心目中的大英雄。即使那些大魔头,由于武功高强,也成为人们羡慕尊敬的对象。只有平民是不值得一提的。在武林高手眼里,平民不过是伺候人的店小二,或是用来出气的店小二,或是供他搭救的芸芸众生。这正是皇帝眼中的百姓的功能
藏书网。
我们可以对比一下,假如换一个社会和时代,幻想的对象大概就不再是武侠,而是亿万富翁,似乎那才是西方男人的幻想中心。体现这些幻想的作品有 href='386/im'>《百万英镑》,《基督山恩仇记》,还有那些畅销的关于巨富的传记。西方男人的幻想可以集中在巨大的财富上,但中国的财富很缺乏自卫能力,不那么值得幻想。在一个缺乏安全和秩序的社会里,对获利能力的幻想,不如对加害能力的幻想那么具有根本性,那么肆无忌惮所向披靡。这就是说,对加害能力和自卫能力的热切幻想,对公平和正义的热切幻想,反映了我们社会的缺陷。中国的合法暴力控制者长期失职,因此公正问题格外严重。我们营养不良,我们的社会有病,所以我们特别馋这些东西,在幻想中大口吞食这些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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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甫诗:检书烧烛短,看剑引杯长。
在金庸笔下,男主人公最后总是赢了,清除了对自身和江湖的重大威胁,挟神仙美眷飘然而去。不过在我看来,更普通因此也更深刻的问题此时刚刚出现:大侠赢了以后怎么办?大侠在逃避了追杀,赢
得了美人心,清除了各种威胁之后,终于可以过正常生活了,就好象我们大多数人如今每天面对的问题一样,那时候,他怎么过?如何养家糊口供房子?当保镖?当武术教练?他不觉得口中寡淡吗?如果这种问题不能提出来,如果解决这种问题的想象不能流行,那么,这是否意味着还不到提出问题的时候呢?我们的民族还不成熟?我们还没有走出童年?或者我们太老太懒太累太无能,只好在装嫩中尝一点乐趣?
2002年1月10日
1、《万历十五年》没说透
pan class="ter">甘琦 吴思
甘:
读了你的《潜规则:中国历史中的真实游戏》,自然联想到黄仁宇的 href='1374/im'>《万历十五年》,因为你们都熟悉明史,都关注财税制度,甚至都对同一些人物感兴趣,比如万历皇帝、张居正、海瑞。还有,你们的写法都有点怪,说学术不学术,说故事不故事,因此我觉得你可能解答得了我多年来的一个疑问: href='1374/im'>《万历十五年》究竟有什么缺陷?
吴:
我读过四遍 href='1374/im'>《万历十五年》。1986年初读的时候,只觉得写得好,说到了要害,而要害究竟何在却说不出来,但觉汪洋恣肆,犹如神龙见首不见尾。
前几年我终于找到了“潜规则”这个观察角度,读史时开始留心那些不明说的规矩,即隐藏在正式规则之下、却在实际上支配着中国社会运行的规矩。有了这种积累之后再看 href='1374/im'>《万历十五年》,就发现黄仁宇绕来绕去一直想说明白却没有说明白的,正是这个潜规则。
黄仁宇很清楚,明代社会绝不是按照那些公开宣称的正式规范运行的,冠冕堂皇的道德法令大体只是说说而已,于是他努力描绘这种情景。至于那个社会到底是按照什么规则运行的,他却没能点透,更没有对其形成机制进行分析追究。也就是说,黄仁宇确实抓住了要害,却未能把这个要害揪到亮处,研究透彻。他把水烧到了九十多度,但差一把火没到沸点。
甘:
我知道你说的沸点就是真正支配游戏的规则。那么我们就来分析一下那些游戏。黄仁宇笔下特别有趣的是海瑞和张居正的命运,黄仁宇每讲起这些,就象一个故事高手,往往合情合理地讲出一个令人吃惊的结局。比如海瑞,一身正气、刻板教条,结果失败了;张居正呢,算计深远、布置精巧、聪明过人、不择手段,最后也失败了,都是被人告倒的。按圣贤教导办事的倒了,不按圣贤教导办事的也倒了,这到底是为什么?是偶然还是必然?是特例还是通则?
吴:
当然是通则。无论是海瑞,还是张居正,他们都触犯了官场上的潜规则,因此才遭到报应。海瑞严格按照正式规定办事,禁止各种名目的乱收费,自己带头拒收“陋规”和“常例”,也停止向上级供奉陋规和常例,这等于剥夺了各级官吏的既得利益。张居正则动用各种正式或非正式手段,逼着帝国的官吏完成税收任务,挤压他们的闲暇,也挤压皇帝的闲暇,督着他们提高效率,又不能提供额外收入。他们二位从不同的方向压缩了官吏集团的既得利益边界,破坏了根深蒂固的官场规矩。他们的失败或倒台,不过是违规者必然要遭遇的惩罚。
其实,黄仁宇已经在故事里透露出了这些意思,他的问题是没有点透,使得读者仍然有不足感,需要问一句“这到底是为什么?是特例还是通则?”我不愿意留下这种模糊和不足,就把这类现象单独拎出来讨论,并且给这类可以总结出模式的现象起了名字。譬如“晏氏转型”,说的是晏子奉命治理东阿,百姓安居乐业时晏子受到齐景公的指责,晏子遂转变政策,闹得民不聊生反而受到表扬。问题就出在信息渠道上,即便百姓利益受损,只要利益分配方式有利于控制信息渠道的权贵集团,传上去的就是好话,反之则是坏
话。因此事实本身并不重要,重要的信息筛选者的偏好。
甘:
你在书中讲了一个县太爷如何断案的故事。案情稍有模糊,他们就拥有很宽广的合法选择空间,可杀可放,可轻可重,“官断十条路”,怎么断怎么有理。你还转述了一个张居正讲的故事,那个大官贿赂小吏的故事,张居正对此还有精辟总结,说,大官怕小吏,并不是指望从他们手里捞取好处,而是怕他们祸害自己。总之,你发现合法地制造麻烦或为害他人的权力是值钱的,也确实不断地
99lib?t>卖着大价钱,于是你给这种权力起了一个名字,叫做“合法伤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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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讯图
掌握了合法伤害权的人就是牛气得要命。
“合法伤害权”是一个能帮助我们洞察隐秘和真相的词,借助这个词,很多难以理解的现象顿时了然。“合法伤害权”威力巨大、成本低廉,人们几乎可以无中生有、凭空攫取利益;相比之下,造福的权力却有限得多,离不开实际资源的支撑。因此,“合法伤害权”对社会和历史的实际运行影响深远,也是潜规则形成的根据。
吴:
应该说,对暴力的掌控才是最终的根据。合法伤害权不过是对合法暴力的合法应用。各个社会集团,以及各集团内部,就是根据加害能力分肥的,各种资源也是追随着这种能力流动的,正如你说,造福于人的能力反在其次。马基雅维利也是这样说的,他认为,施恩能不能得到回报,取决于受益者的良心,而施恩者无法控制受益者的良心;加害者则可以单方面控制局面,因为加害只须依赖对方的恐惧。任何人都有恐惧,但不是任何人都有良心。
将“合法伤害权”用到平头百姓身上,其影响和意义最为惊心动魄。我替上访告状的清朝百姓算过几笔账,为了告掉强加在自己身上的乱收费,究竟要冒多大的风险,付出多高的代价,胜算又有几何?反过来,官吏们敲诈勒索,收取苛捐杂税,一旦被百姓告倒又有多大风险,多大损失?几笔账算下来,结论竟是骇人听闻的两句话:当冤大头是老百姓最合算的选择,而当贪官污吏则是官吏最合算的选择。这不是道德问题,而是利害格局决定的。
这种利害格局又进一步决定了挤进官场的利润很高,于是我们就看到无法遏止的官僚集团的膨胀。例如朱元璋时代,各县官、吏的正式编制也就二十来人,充当衙役属于民间的无偿劳役,不过得点伙食补助。但是因为衙役拥有合法伤害权,反而成了需要钻营甚至花钱购买的身份,以至衙役的队伍迅速膨胀,衙役下面还有衙役的助手和临时工。
朱元璋就做过一个统计:松江府有一千三百五十名在官场上钻营的市井之徒,他们在官场帮闲,一个牢子的名目下边便有正牢子、小牢子、野牢子、帮虎等许多名色。朱元璋下令清理,一个松江府竟革除小牢子、野牢子等九百余名。正式规定与实际运行的潜规则真有天壤之别。如此愈演愈烈,直至十羊九牧,将羊吃绝种,食肉动物也随之绝种。
甘:
看来,合法伤害权的最大受益者是整个官僚集团,连皇帝都算不上,而最大的受害者则是农民集团。如果拿现代工商社会打比方的话,那么最大的受益者不是老板而是经理层,而最大的受害者则是消费者群体。
吴:
不错,忽视官僚集团与农民集团的关系,正是我对 href='1374/im'>《万历十五年》整体布局的最大批评。黄仁宇用浓墨重彩描绘了皇帝与官僚集团之间关系藏书网、官僚集团内部的关系、直至文官集团与军人集团之间的关系,偏偏没有以专门笔墨描绘官吏集团与农民集团的关系。这就好比描绘山大王们如何大碗喝酒,大块分肉,如何拜把子排座次,却不讲他们如何剪径绑票,如何打家劫舍一样,而那才是决定命运的基本关系。官僚集团内部分肥所分的油水,最终都出自老百姓;张居正和海瑞企图解决的问题,例如推行一条鞭法等,也是试图调整官僚集团与百姓的利益关系,不谈这个最基本的关系,就象谈公司只谈内部管理,却不提市场和消费者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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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植丰产稻田可以托住小姑娘
大跃进中,亩产万斤的数目字不仅精确到斤两,并且有照片支持。这些东西只能揭示人性和政治的事实。
其实这方面的故事并不少。万历十五年,山东东阿和阳谷等地农民三千人计划夺取县城起事。万历十四年,河南淇县农民王安率众数千人造反。这是什么意思?消费者来砸你公司的牌子了,竞争者来抢你的市场了。难道可以不关注消费者和竞争对手的动向吗?明朝最后恰好就死在他们手上。
甘:
看来你们关心的都是同一个问题,就是公司的命运;所担忧的症结却不同,黄仁宇最担心的是公司管理,而你最担心的是公司与市场的关系。相比之下,黄仁宇更象一个管理学教授,而你更象是一个公司研究者。那你怎么看管理学教授所推重的数目字管理呢?
吴:
我认为数目字管理不过是说说而已,并不是一个真问题。如果黄仁宇的数目字管理指的是与工商社会对应的那套技术,在明朝呼唤它或者指望用它来拯救明朝都是天方夜谭。就是说,在明朝的“体”上根本长出不来这种“用”,即便引进了这种“用”,在那个“体”上也活不了。真正的问题应该是明朝为什么不能长入可以产生数目字管理的工商社会。
如果他指的是更加工具化的数目字管理,明朝并 4e0d." >不是没有——田亩计量、户口统计、离任审计、钱粮征收都没有离开过数字,但在处处是潜规则的制度格局中,这些数字不过体现了数字需要者和提供者的意愿和利益,它们掩盖的东西比揭示的还要多。这样的历史我们并
99lib?不陌生。
2000年10月
2、潜规则的定义
《潜规则:中国历史中的真实游戏》出版后,有几个朋友向我追问潜规则的定义,我一直推说书里有。 href='/article/6847.htm'>《潜规则》一书中确实有两处类似定义的段落,尽
管有点糊弄事。当然糊弄事也未必不好,“潜规则”本来就是对一种大家并不陌生的社会现象的提示,这个词可以唤醒各种各样的个人知识,启发有心人继续探索,给出定义反倒有僵化之虞。定义不过是一块垫脚石,彼岸莽莽社会丛林中的真实生态,才是真正要紧的关注对象。
不过,想通了这一点,给出定义又无妨了。下边是我想>到的垫脚石:
1、潜规则是人们私下认可的行为约束;
2、这种行为约束,依据当事各方的造福或损害能力,在社会行为主体的互动中自发生成,可以使互动各方的冲突减少,交易成本降低;
3、所谓约束,就是行为越界必将招致报复,对这种利害后果的共识,强化了 4e92." >互动各方对彼此行为的预期的稳定性;
4、这种在实际上得到遵从的规矩,背离了正义观念或正式制度的规定,侵犯了主流意识形态或正式制度所维护的利益,因此不得不以隐蔽的形式存在,当事人对隐蔽形式本身也有明确的认可;
5、通过这种隐蔽,当事人将正式规则的代表屏蔽于局部互动之外,或者,将代表拉入私下交易之中,凭借这种私下的规则替换,获取正式规则所不能提供的利益。
我想再强调一句。在潜规则的生成过程中,当事人实际并不是两方,而是三方:交易双方再加上更高层次的正式制度代表。双方进行私下交易的时候确实是两个主体,但是,当他们隐蔽这种交易的时候,就变成以正式制度为对手 7684." >的一个联盟。隐蔽本身就是一种策略,这种策略的存在,反映了更高层次的正式制度代表的存在。
3、废渠的事理
曹锦清先生在《黄河边的中国》里讲述了一个水渠遭废弃的故事
,并且给出了高远而清晰的解释。这本书是我近年读过的关于中国农村的最好作品之一,详实广泛,带着读者在黄河边上走村串户,与各色人等促膝谈心,读来竟有享受之感。不过,作者的某些思考和解释我却不能同意。这里要置疑的,就是中国农民不善于合作的论断,以及曹先生对中国农民不善于合作的解释。顺便再说几句“不善合”与民主制度的关系。
“中国农民的天然弱点在于不善合”,这类说法与鲁迅先生提出的国民性问题相似,深奥玄远,但我不敢附和。这个说法所造成的问题,似乎比企图解决的问题还要复杂,我更信服对趋利避害这类人之常情的简单计算。
水渠的故事与解释
河南省兰考县董园村和小靳庄村共有一条水渠,数百米长,在董园村那一段连接着常年有水的河道,可以随时抽水灌溉。董园村珍惜这条水渠,以水泥衬砌,而小靳庄村却把自己这段水渠废弃了,地里浇不上水。小靳庄村的小麦
平均亩产因此比董园村低二三百斤。
董园村比较大,据他们的村的董书记计算,由于浇水,每年可以增加收入二十多万元。小靳庄村稍微小一点,也没有算过这笔账,但是保守地估计,每年总要少收十多万元。这条水渠已经废弃了四五年,五六十万元人民币就这样没了。小靳庄村农民的生活水平不过温饱而已,如何能让这笔巨款白白流走呢?
在对比鲜明的两段水渠的交界处,恰巧有四五个小靳庄的村民在聊天,曹锦清与他们有几句问答,抄录如下
:
“你们这条水渠是哪年修造的?”
“七八年了吧”,“大概是1988年开始修造的。”
“什么时候废弃不用的?”
“已有四五年了。”
“东边水渠里的水,为什么不流到你们的水渠里来呢?”
“董园村的人不让我们用他们的水,有什么办法呢?”
“你们可以与他们商量啊!”
“商量?不中(没有用的),俺村的干部不行,他们不去说,叫我们怎么办?”
“村干部不行,你们也可以联合起来,开个会,商量个办法嘛。”
“要我们商量啥?”
“他们浇上水的麦子,亩产可达七八百斤。你们这边的小麦,亩产最多五百来斤。如每浇一亩地,给他们五十斤麦子,你们每亩不是还可增收二百来斤嘛。每亩给他们五十斤麦,总肯让你们用水的吧?”
曹锦清写道:“四五个村民讨论开来,但我没听清楚他们说什么。”
返回的路上,陪同他的村民老李对他说:“即使我们出钱买水,他们会在那边放闸偷水,你有什么办法?”曹说:“放水时,可派人看守啊。整条河渠才几百米,派一个人就解决了。”老李说:“那也不行。他们会说,你们的水经过我们的土地,我用你一点水,还要计较吗?”老李的结论是:“如今分田单干,各人有各人的打算,谁也不管这码子事。反正全村都浇不上水,靠天吃饭,大家都没有话说。”
曹锦清追问道,干部不管事,“那么老百姓呢?他们为什么不能联合起来商量个办法来解决问题呢?为什么在需要合作协商的地方,我们往往能听到诸如‘没有人管’或‘没有办法’的答复呢?‘没有人管’‘没有办法’或许是村落社会内最为普遍的一种心态,我们千万不要低估这两句村民习用语的文化学含义。‘没有人管’,是说‘要有一个人来管他们’,‘没有办法’是说他们无力通过合作协商想出一个办法,而只能靠‘别人’来替他们作主。”
十天后,曹锦清把问题提
到了一个新的高度,他的表达清晰有力,我继续摘录如下:
中国村落农民,历来善分而不善合……
善分,并非是中国农民的弱点。西方人比东方人更善分。中国农民分到家庭而止,西方人分到个人。中国农民的天然弱点在于不善合。(为曹先生所加)他们只知道自己的眼前利益,但看不到长远利益。更看不到在长远利益基础上形成的各农户间的共同利益。因为看不到共同利益,所以不能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建立起超家庭的各种形式的经济联合体。或说,村民间的共同利益在客观上是存在的,但在主观上并不存在。因而他们需要有一个‘别人’来替他们识别共同利益并代表他们的共同利益。他们对共同利益的代表者的关系是感恩与崇拜。崇拜是因为这个代表者能识别他们认识不到的共同利益,感恩是代表者替他们实现了共同利益……
中国激进知识分子好谈专制与民主。他们只把专制与民主视为一种政治制度,又将政治制度视为一件可以随时替换的衣服。他们被西方政治概念蒙住了眼睛,看不到政治制度赖以有效运作的社会心理习惯。当广大村落农民尚未学会自我代表,且需要别人来代表时,一切法律与民主的制度建设,只能是一层浮在水面上的油。
另一种解释
我们先不谈政治,单说村民对自身利益的认识。倘若他们果真如曹先生所说,只知道自己的眼前利益,看不到长远利益,更看不到在长远利益基础上形成的各农户间的共同利益,因此不能建立超家庭的合作组织,那么,这些村民确实就需要开导,需要教育,因为他们确实目光短浅。
但我以为,用农民目光短浅来解释水渠的破坏,这是肤浅的解释,是想当然的解释。废弃的水渠所体现的不是农民的愚昧,而是他们的明智。
从总量上看,小靳庄已经流失的财富价值高达五六十万人民币,这确实是一个大数。但是分摊到每户村民头上呢?我们可以根据作者提供的数字算出,由于浇不上水,每户村民每年少收入七八百元人民币,四五年下来,总计损失三千多元人民币。假如我们生活在这个村子里,假如我们不是特殊材料制成的人,假如我们目光远大,看清楚了过去的损失和未来的损失,并且不想承受更大的损失,我们应该如何行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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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武土地丈量鱼鳞图
串通这些块地,不能不付出代价,这就需要算账。
我将计算得失。如果付出千八百元的代价可以解决问题,我就会开始努力。如果付出万八千元的代价才能解决问题,或者,还不一定解决问题,我就会抛弃这个念头。这么做不大合算。即使把子孙后代的利益拉进来,合算了,我也没有那么多钱。
村民的思维方式和我是一样的,他们把自己的意思表达出来了,作者也记下来了,奈何没有真听进去。
我们先看看干成这件事情的总成本是多少,董园村的例子就在前边摆着。
董园的村支书当时39岁,高中毕业,当过村会计,很会算帐。他的大弟弟是兰考县财办主任,二弟是驻马店某农场的司法员,三弟是兰考县政府秘书办主任,四弟在乡财政办任职,姐夫在兰考县工商稽查大队任职。用董支书的话说:“我们在县、乡政府,在财税、司法、工商部门都有人。”在寻常百姓的理解里,以上各条意味着董支书不仅聪明,还有能力动用政府资源,给他人提供好处或者造成伤害。
董支书1986年就当了村会计,1990年又当了村支书,所以有长期培养出来的村级全局眼光。他说:
本村地少人多,靠天吃饭,最好的年成,平均亩产不过四五百斤。为彻底解决村民的温饱问题,并能腾出一部分土地来发展高效农业,首先必须提高单产。要提高单产,必须修水利,这是一个简单的道理。……在我们村东数百米处,有一条黄河古道,常年有水。若开一条河引水至村边,再建一引水站,便能实行引黄自流灌溉。1988年,村委由我负责实施这一计划。这一计划的实施,主要有两大困难,一是说服县水利局投资30万,二是说服邻里的乡村、农户让我们在他们的土地上挖河引水。
因为我在县里有亲戚,说服县水利局来此考察还是比较容易的。但在县水利局资金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投给我们30万,可不是件容易的事。1988年冬,县水利局派人来考察,跑到黄河故道一看,河水太浅,认为开了河也无水可提,说我这个计划行不通。我当时不顾一切跑进冰冷的河心,双脚跪下,河水及胸。水利局的同志或被我的诚意所感动,或以为黄河故道在冬季也有一两米的水位,终于当场同意拨款。
困难的事情还在后头。因为我们与邻县分属两个省,加之分田单干,土地全分到各农户,要动用邻省、邻县、邻乡的土地本来就很难,何况得占用农户的承包地。我公私兼顾,到曹县水利局,邻乡水利站找负责人谈,又通过亲戚朋友找沿途的农户谈。往返百余次,终于打通了各种公私关系,总耗费3.5万。(这笔钱是向村民集资的,他们信任我。)
1989年,我们挖成一条数百米的河渠,建成一座引水站,一条百余米的地上干渠。全村数百亩土地实现自流灌溉。自1990年以来,我村的小麦亩产均保持在七八百斤以上,玉米、棉花的亩产也得到大幅度提高。
我们看到了做成一件事有多么困难。董支书认为最难的两条,一是向水利局要30万元,一是说服占用土地的农户。
前一件事情,连带着“县里有人”这个特殊因素,可遇不可求。假如没有这个特殊因素,我们可以很有道理地推测,这30万不会到手,水利工程也不会开工。即使有了这个特殊因素,我们还看到了冬天跑进河心,在冰冷的水里跪下这种机智勇敢的英雄般的行为,还看到了水利局干部被这种英雄般的行为打动了。显然,生为英雄和欣赏英雄,也是可遇不可求的特殊因素。假如没有这个因素,我们同样有理由推测,这件事不会办成。这就是说,如果我们生活在董园村,如果我们是平民,没有县里的关系,也没有英雄般的气质,我们是不会考虑水渠问题的,愿意付出这种代价也没用,我们根本就没有这种特殊资源。
小靳庄村不用这么麻烦。但是,董园那30万也不能白白让你用,董园人付出的代价总要由你分担一部分。这样一来,县水利局投入的30万就变成了小靳庄的谈判代表的麻烦。这个麻烦又会转化为在小靳庄村收水利费的麻烦。一亩给人家五十斤,说来容易,做起来是需要交易成本的。董园的人可能要价一百斤。小靳庄村的人可能连三十斤都嫌多。即使五十斤谈了下来,也一定有人不肯交这笔钱,一定有人不交钱还要偷水抢水。全村132户人家,如何摆平这种收费的事情?这笔谈判费用价值多少?谁来支付这笔费用?理想的方式当然是全村分摊,但这又需要谈判,需要召集会议。即使我们有很大的本事,这种谈判也没有必胜的把握,因此组织谈判和召集会议的努力很可能白搭进去,那么,这笔启动费用,这许多麻烦,又由谁来支付?
还不仅仅是钱和麻烦的问题。我们城里人多数都有单位生活经验。在一个五六百人的单位里,或者以户为单位计算,在一个一百三十多人的单位里,某个普通群众要召开一次全体大会,讨论集资办一件大事,办一件应该由现任领导班子负责的大事,这个会开得起来开不起来?就算开得起来,你敢开不敢出面召集?你的领导会怎么看你,怎么对待你?就算你有勇有谋,这个会也开成了,集资也集来了,协议也通过了,要执行这个协议,落实这个协议,也一定需要一个固定组织。这个组织的功能与本单位领导班子的功能高度重合,这样的组织能不能合法存在?
我得老实承认,我不会去召开这样的大会。我认为这个大会只能招来一群看热闹的旁观者,不会有多少会议的正式参加者。即使参加者很多,我也有这个能力,我依然不会挑这种事。这是对现任领导班子的赤裸裸的宣战,这是挑战现政权,这是另立中央。倒找我一两万我也不会干,更何况还要我掏钱。总之,和小靳庄的村民一样,我连想都不会想。我认为这是明智,不是愚昧。
关于这套计算,小靳庄村民的表达方式是这样的:“商量?不中。俺村的干部不行,他们不去说,叫我们怎么办?”设身处地替他们想想,就会明白他们说得千真万确。他们就是没办法。反过来,替干部想一想,麻烦如此之多,他们不肯自找麻烦也是明智的。干部一家也不过五六亩地,并不是大地主,修好了水利设施自己并不能多受益,不修也不过承担每年七八百元的损失。有了时间和精力,到哪里找不来这七八百元?这套麻烦可以被七八百元抹平吗?不去自找麻烦,村民又能把他怎么样呢?
我们继续算帐。假如一切顺利,每亩五十斤小麦换来了渠道使用权,内部收费机制也达成了协议,收费本身的费用也分摊好了,下边就会遇到董园村支书遭遇的第二个问题。他要说服农户们允许渠道占用自己的承包田。由于涉及外省外县外乡,这件事情只能谈判,不能弄权。董书记说此事最难,往返百余次,耗资三万五。
渠道系统分为干渠、支渠、斗渠、农渠、毛渠,共五层。干渠的占地问题解决了,毛渠在自己家的地里,不用解决,支渠斗渠的占地问题却不能不谈判。没有权威组织,只能讨价还价,这132户人家的谈判又是一件令人望而生畏的事情。说来幸运,我在插队的时候当过两年生产队长,为了水渠问题和社员打过三次架,其中还有一次达到了“肢体冲突”的水平,因此有胆量断言:每个村都有别扭人,别说132户,就是32户里也不缺这样的人,他就要拿你一把,多捞一把,单靠谈判,靠利益引诱,却没有合法伤害别人的权力,事情简直就没有办成的希望。我们知道,这不是一两个人闹别扭的问题,他们要搭便车,要占大家的便宜,而希望如此占便宜的人在任何地方都不会缺乏。没有强制力做后盾的合作本来就是非常脆弱的,哪里经得住这种对公平感撕扯?镇不住这种撕扯,如何对付接踵而来的攀比?有没有人愿意冒着打架的风险,为了减少三五千元的损失,去做这种往返百余次,花费若干万的事情?
即使这一关也顺利通过了,最后一个问题是:这条千辛万苦开通的渠道可以顺利运行下去吗?陪同曹先生的村民老李认为不行。他说:“即使我们出钱买水,他们会在那边放闸偷水,你有什么办法?”曹说:“放水时,可派人看守啊。整条河渠才几百米,派一个人就解决了。”老李说:“那也不行。他们会说,你们的水经过我们的土地,我用你一点水,还要计较吗?”
我不知道这番话是不是可以说服曹锦清先生,也不知道这番话对他意味着什么。不过,老李这番话唤起了我的好几个回忆,这番话是可以直达我的心底的。我甚至可以接着他把这个故事讲下去:派去看守渠道的人遇到了扒水的,又是外村的,而
守渠道的人并不代表任何权力机构,你制止他,他反驳你,动口之后呢?你有什么好办法?任凭你说破大天,最后的办法只有一个:动手。你扒,我堵,你推,我挡,跌跌撞撞之中,事情就闹大了。试想,作为一个巡渠的,这里又有我多少水?我愿意闹出深仇大恨吗?可是扒水的那一方比较愿意闹,因为他扒出去的水,百分之百是他的。仅看这一笔账,胜负就可以预测了。
去年我回当年插队的地方,听老乡给我讲了一个故事。那老乡集资开了一个采石场,修了路,买了车,投入了将近二十万元,好不容易开工了。这时,承包田边有道路通过的一家人忽然发难,派了个老太太躺到路中间,挡住车辆,要求补偿。补多少?采石场一年大概能赚十万,他要八万。这边不肯,少了也不肯,怕先例一开,招来更多的老太太。于是开始讲理,先在村里讲,再到乡里讲,最后到县里打官司。司法介入的成本之高昂,解决问题的时间之漫长,大家都是知道的。最严重的是,当我那位老乡胜诉之后,老太太依然躺在路上,法院判了也是白判。这是我们都很熟悉的执行难。走投无路之下,他用的办法就带点黑色了。
我的意思是:讲理不行,法院不灵,为了几百元收入又不肯动武,不肯玩黑的,这条渠道的前途便很不乐观。过五关斩六将还要面对一条不乐观的渠道,还有谁肯去挑这个头呢?这时候,当事人就会安于现状,甚至可以找出自我安慰的理由。这种心理,便是老李所表达的:“反正全村都浇不上水,靠天吃饭,大家都没有话说。”在互相搭便车、集体磨洋工的时代,这是人民公社社员非常熟悉的心态。
在那条废弃的渠道下边,就埋藏着这许多利害计算。因为账算不通,渠道才不通。把问题拉到中国农民的天然弱点的高度,拉到东西方文化对比的高度,其实大可不必。
合作成本与民主制度
水利设施的建设、收费和管理,具有鲜明的公共产品的色彩,因此,以强制力为后盾的税收或行政收费就显示出高效率低成本的优势。无须那许多谈判,领导的决心一下,内部的关系问题就解决了一半。遇到反抗的,横竖都谈不拢的,还可以动用其他威胁手段,不批给他宅基地,不给他开外出打工介绍信,总之要让他得不偿失。当然,如果冲突较小,水利设施建成后也可以转而采用经济手段管理收费,但是在启动阶段,政权力量的介入,强制力的介入,实在是便宜高效的上策。
在历史上也有一些别的替代办法,譬如大户人家牵头,或者由几个大乡绅牵头,其中都难免带一些公益事业的色彩,难免让小户搭搭便车,占点便宜。这里有些“智猪博弈”的道理,大户人家即使让小户占些便宜,自己这方面还是合算的,不牵头反倒不合算。毕竟他们的土地面积要大得多。如果我家现在的承包田不是四五亩,而是四五十亩甚至百八十亩,每年的损失不是七八百元,而是七八千元甚至一两万元,我当然有很强的动力和另外几个大户协商讨论,挑头兴修水利,显示出中国农民的另外一种传统:善于合作乃至热心公益的传统。由于我那百八十亩地可以支撑孩子多读几年书,我家八成属于地主和乡绅了。地主乡绅算不算农民呢?如果算,中国农民的传统行为就显得更加复杂,地主富农中农贫农各有不同,有的善于合作修渠,有的善于合作造反,很难一言以蔽之曰“不善合”。山西洪洞县的几大渠系,从唐宋开辟至今,主要依靠民间力量,细致入微地分配用水和修渠的权利与义务,民间定期选举“掌例”(掌握条例的渠长),尽管有许多不公和冲突,乡绅、地主、小农和官府之间毕竟合作了上千年,千年不断的水流便是“善合”的历史证据。如今,家家户户土地平均分配,每家不过几亩零碎,有挑头动机的大户很难出现。即使出现了,发育出一套水利方面的合作秩序,也要容人家几代人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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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永贵带领大寨人修梯田
手握行政权力的英雄算的是政治账、道德账甚至人生意义账,但我们不能把解决常规问题的希望寄托在不世的英雄身上。
另外一种替代办法,就是由大家族牵头。家族内部的账另有算法,彼此之间斤斤计较的程度要弱一些;分摊费用时,家族首领也拥有某种大家认可的强制力。这类带有家族色彩的合作在中国有深厚而悠久的传统。不过,这种解决问题的前景在中国如何,我说不清楚,只好存而不论。
应该说,在目前的土地分布格局下,主流办法还是手握政权的英雄的介入。在此,政治英雄或道德英雄替代了土地大户的功能,他们不算自家的土地收益账,他们算的是政治账、道德账甚至人生意义账,他们更能欣赏与人奋斗的乐趣,因此比较容易跨越合作成本或组织成本过高的门槛。中国的社会和文化传统给予他们的报酬也不拘泥于物质利益。我们可以从曹先生的描述中看出农村社会对承担起这种功能的个人的激励机制:赋予他特殊的崇拜、感恩和服从。不过,能够对这类激励做出反应的人,已经不是寻常之辈。我们确实不应该把解决常规问题的希望寄托在不世出的英雄身上。
到底有没有常规解决办法呢?所谓村级选举,草根民主,能不能产生合理收费与公共产品相交换的常规机制?这是一个正在试验中的东西,现在就说它是“一层浮在水面上的油”,恐怕为时太早,就好像现在就宣布它包治百病一样太早。
套用上边的故事讲下去,我们至少可以期待村级民主为村民挑出本村既有能力又有愿望兴修水利的人。如果我有这样的能力和愿望,我还可以公开竞选村长,不用扎根串联,擅自聚众集会结社,冒额外的政治风险搞“非组织活动”,也不会遭遇“另立中央”是否合法的问题。这就降低了兴修水利的组织成本,也就是降低了合作成本。一旦承诺兴修水利的人当选了,村级民主还可以对村长构成压力,村干部不管事就有可能丢官,村民不至于处于完全被动境地,再推说什么“俺村的干部不行,他们不去说,叫我们怎么办?”那时村民们就有了常规办法,可以低成本地更换干部。总之,农民的合作成本降低了,合作的可能性就增加了。即使有了权利不去用,可以换人不去换,容易合作不去合,那也不应该断言他们天然如何如何。任何人都需要一个适应新制度的学习过程。既然他们认为维持现状很合算,不妨如此熬下去,熬到强烈地感到不合算的时候,民主课程就快学成毕业了。
在实际生活中,上述逻辑并不能充分展开。由于县乡政府的财政压力过大,村级政权担负着替上级政权榨取高额税费的功能,上级政权不敢放松对村级政权的控制权,因此村民选举往往流于形式。也就是说,试验尚未正式开始,还不到写试验报告的时候。
假设村民选举名实相符了,不乐观也是有理由的。民主在本质上不过是一种公共产品的交换机制,一些事情自己干不了,需要一个公仆替大家办,因此就要一边指挥并监督公仆,一边给他公平的报酬。小农经济的自给自足性强,与外界的交往少,对外界的依赖小,不那么愿意支付这笔费用。因此,小农经济很难自发地产生超家庭的合作组织。维持这种组织的费用太高了,谈判的费用太高了,监督的成本太高了,组织建立后向零散农户收取费用的成本也太高了,打起小算盘来竟然全面不合算。于是这样的组织在历史上就难以出现,出现了也未必可以长期维持,维持下来的往往要凭借霸权,并且难免腐化变质,效率渐低,成本渐增。山西洪洞县的那套水利组织,尽管由于乡绅和大户的介入已经超出的小农一盘散沙的水平,依然难以避免这类问题。结果,两千多年来,我们在小农经济之上看到的往往是一个强制专横的行政权力,很少见到通过谈判建立的什么联合会。如今小农经济并没有变大,小农对交易费用的支付意愿和支付能力又能提高多少呢?这就是不乐观的理由。
话又说回来,如今农民对外界的依赖程度毕竟提高了,男耕女织自给自足的格局早就破坏了,商品率也今非昔比了。村级政权所提供的服务又与他们息息相关,现在断言村级民主的试验一定失败,一定不能持久,也有卤莽之嫌。
其实,放在一个较长的时段上看问题,无论这种试验成功与否,形成的状态都不是一个稳定的状态。因为中国的小农经济本身已经不是一种可以长期稳定的生产方式,农民集团与迅速膨胀的官吏集团的关系也不是可以长期稳定的均衡状态。
中国正处于城市化进程之中,农业作为一种产业,其所剩无几的剩余正被过度榨取,已经到了难以维持简单再生产的程度。在这种形势下,即使村级民主尽善尽美,这种方式选举出来村级领导者也未必能够实现众人指望的功能。事情实在太难做。太难找到能干的人去做。被选举出来的人本身就面临着进城或打工或进入工商业的多种选择,这使得他们当村官的人生抉择具有较高的机会成本,也使得农村对人才的选择空间大大缩小。再合理的制度,面对着全行业的萧条,面对着本行业人才的外流和匮乏,也只能发出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的感叹。这种状态意味着:我们看到的试验,不过是一个萎缩中的产业和社会集团在整体地位下降的途中进行的试验。
假如这种试验彻底失败了,在高度分工基础上崛起的其他社会集团,他们对自己的权利的争取意愿和支付能力,仍然可能支撑起一种水乳交融的民主制度。这恐怕是无可奈何的事情,因为,对这些靠交换产品为生的社会集团来说,交易成本的升降,已是性命攸关的大事,他们不能也不敢搭便车。当然他们也需要一个学习的过程,需要在降低合作成本方面有所发明有所创造。不过,在这种客观而坚实的收支计算中,已经扎下了“中国激进知识分子”的主张的根据,这种根据,仅仅算农户账是不容易算清楚的。
2001年4月12日
4、雁户:基本故事和变型故事
我想讲几个离乡农民的简单而平凡的故事——绝对不是什么英雄故事。
1999年5月下旬,我在长江北岸走村串户,走了三个村庄,串了十三户人家,在每家坐上两三个钟头,听农民讲了许多关于他们自己的事情。我的身份是官方的调查研究人员,我按照千篇一律的方式提问并且记录,问题全都是中性的,没有任何感情色彩。作为记录者,我这方面也没有任何虚构
。
一、三个人生故事
小刘是个33岁的男人,在家种地,还要带两个孩子。他的妻子小叶在天津当保姆,每个月挣500块钱,占他们家总收入的80%。小刘告诉我,1992年村里闹灾,他的妻子小叶跟着熟人去天津找活干,这一走就是七年。小叶每年春节回家看看。有一年回家,小的孩子见了母亲竟然不认识,小叶的眼泪刷地就下来了。
小叶每年会往村里打六七个电话,打到一个装了电话的邻居
藏书网家。在电话里小叶经常诉说委屈,说她想回家。小刘完全理解小叶的心情,他说,小叶在外边省吃俭用,住在一间小屋里,自己做饭吃,每年攒二三千元带回家。尽管如此,小刘仍然不赞成妻子回家,妻子一回来,生活就难以维持了。两个孩子要上学,每年的学杂费需要一千多元,再加上生活费,加上各项税费,就所剩无几了。其实,人们的悲欢离合,在很大程度上就是由一笔又一笔枯燥无味的家庭收支账目决定的。这套账我就不在这里细算了。
1998年村里又闹灾,水灾之后闹棉铃虫,棉花几乎绝收,化肥种子农药钱都收不回来,家里便欠了一些债。小叶计划再干一两年,还清债务之后就回来。小刘最后说,妻子究竟回来不回来,还要看孩子的情况。如果孩子有能力,是读书的材料,小叶就要多干几年,多积累一些钱给孩子当学费。如果孩子没出息,还了债,攒些钱就回来。
小叶回来与否的决定性因素,居然是孩子是否有出息,是否值得培养。这个说法让我心里
.一动。这里好像藏着一个意思。这个意思使我想起了另外两个小伙子给我讲的故事。
一个小伙子姓邱,31岁,小学文化程度,目前在家种田,他曾经外出挖了五年煤。他在私人开的小煤窑挖煤,住在工棚里。每个班大约干六七个小时,定额背五六吨煤。在完成定额的条件下,每天的工资在二三十元之间。就在这个地方,他们村的三个人死于小煤窑冒顶。我曾经去一位死者的家里访问,现在死者的妻子已经和死者的弟弟结婚了,弟弟和哥哥一起挖煤,哥哥死了,弟弟侥幸活了下来。有了熟人死亡的教训,危险就变成了很具体的东西。小邱害怕了,就回到家种地。但是种地是挣不来钱的,没有钱就不能盖房,也不能娶妻生子,这些人生的大事很难完成。于是他再次外出挖煤。每天挣20元,又干了四年,1997年彻底不干了。他说挣钱虽然不少,就是太苦。背煤比种田要苦,趴在地上爬,而且非常危险。结婚后,他的妻子也认为太危险,不让他干了。小邱说,他以后也不想再挖煤了,挖煤已经挣下了盖房的钱。他带回来的钱大约有二万元,这笔钱主要用于盖房。
小邱反复几次谈到了挣钱盖房。他说,不出去挣钱是盖不起房的
。他家的住房是1996年盖的,砖水泥结构,共三间,面积大约有六七十平方米。盖这栋房子花了他一万五千元。
另外一个姓李的小伙子,也用同样的口气讲到了外出和盖房的关系。现在这位小伙子还在家乡和上海之间来回跑,他是做装修的水暖管子工,有活干就进城,没活干就回家种地。他家的房子也盖起来了,但是比较小,他计划挣够了钱再接出一间来。
二、基本模式及其变型
讲完了三户农民家庭的收支状况,我应该老实交代其中隐藏着的那点意思了。这就是:在他们的叙述中,我似乎看到了一种人生的收支预算,一种以整个生命周期和核心家庭为单位进行的预算。外出打工,不管是当保姆是挖煤还是搞装修,乃是这个整体预算中的一个必要部分,任务是挣盖房钱和孩子的教育费等。没有这宗收入,单单靠种田养鸡,收支账是做不平的。这是一种以家乡种田养鸡为出发点和归宿的人生设计。外出只是一个填补盖房之类的额外用度的青春期插曲。如果外出者没有在中途转变立足点,没有发生整个人生设计的改变,这些农民早晚是要回乡的。别小看这项简单的账目计算,它决定了数以亿计的当代中国农民的人生模式及悲欢离合。这是一个巨大的群体的基本故事。
在我访问的三个村庄里,有外出打工经历的农民,最少也占到劳动力总数的25%,最多的竟占到88%。他们中的大多数都生活在这个基本故事之中。
这个故事还有一个主要变型:有一部分农民从家乡出发,走到半途,彻底改变了原来的人生计划。他们不回去了,不再种田养鸡了。原来的人生插曲演变成了主旋律。这样的人我听说过几个,也亲眼见过一个。
我访问的这位“变型”农民姓丁,是长江上一条百吨级的运输船的船主。他的儿子刚到入学年龄,为了孩子上学,他卖掉了船,回到家乡。他打算歇业两年,把上学的儿子安顿好,再找个同伴重操旧业。歇业是没有办法的事。船主的生活本来是很稳定的,一家三口住在船上,好像一个水上运输个体户。生活和收入都很好,本来就这样过下去就行了。丁家在村里没有房子,原来的房子毁了,他也不打算盖。他的承包田已经转给了哥哥。这一切都说明他不打算回来了。但是儿子没法上学,这个问题难住了他。于是妻子被迫下船,回到家乡带孩子读书。只剩下一个人,船上的活就没法干了,于是他被迫歇业。但是丁船主仍然不打算盖房,他寄居在亲戚家里,一旦有条件就会继续当他的船主。对他来说,回乡反而成了一段插曲。
像丁船主这样的人,在他的村庄里有将近二十个。有的人买了上千吨的大船,很难想象这些人会再回来种地养鸡了。在外边发财买房子的人,找到永久性职业的人,在我去的各个村子里都有几个,有的连户口都转进城镇了。他们的外出已经成为迁移。对他们来说,以家乡农业为出发点和归宿的人生设计早已彻底改变。愿意作这种改变的农民大有人在,问题是缺乏能力和条件。
三、两种模式的制约因素
当代农民的基本故事和变型故事,在很大程度上是命中注定的,但也包含了人为的因素。
决定基本故事的因素,包括沉重的税费负担,低廉的农产品价格和狭小的土地。在人均不足一亩的土地上,种植卖不出几个钱的农作物,再无偿上缴二三成的收入,这就注定了农民要向外寻找机会。只要地少人多,只要世界市场的农产品价格不暴涨,只要吃皇粮的干部职工不减少,农民外出的基本故事就要继续演下去。
决定变型故事的因素,包括城市发展的规模和速度,城市经济提供的就业机会,户口政策,教育政策及相关的财政政策,等等。这方面的内容就更加复杂,但也更容易有所作为。
我访问了好几户外出回来的农民家庭,一个经常听到的回乡原因,就是孩子读书。城市的教育体系排斥和歧视农民,因为他们没有城市户口。于是,由于城里人或者教育部门的利益,另外一种人生故事便不得不上演。这并不是由于农民不肯干,不能干,而是由于他们面对着一种歧视性规则。譬如最开始谈到的小刘和小叶,他们为什么不能举家迁入天津?小房已经有了,并不需要多少额外的代价。小刘也说,九八年大灾之后他去了天津,还找到了一份在食堂打杂的工作。他对天津的印象极好,认为工作的机会很多,收入也比在家种地高好几倍。他给我举的例子有餐馆打杂、卖菜、卖水果和看收费厕所,这都是城里人不愿意做的。但是他不得不回来,因为孩子在城里无法上学。让孩子上学的要求简直太正当了,按照九年义务教育的法律规定,这份正当还得到了法律保护,如此既正当又合法的要求居然不能得到满足,这使我想起了在南非之类的地方发生过的事情。至少从道义的角度,我看不出这种城乡分割政策与种族隔离政策和种姓歧视政策有什么本质上的区别。但我怀疑中国能否产生马丁·路德·金,或者曼德拉那样的人物,这不是人种问题,而是土壤和气候问题。
制约着这种变型故事规模的,还有许多政府方面的因素。为了 8fce." >迎接建国五十周年大庆,北京和上海清理了许多路边的摊点,结果有大量农民被无偿赶走了。这样的农民我遇到了两个。他们本人倒没有多少怨言,似乎理当如此。这又让我想起了《汤姆大叔的小屋》里的那个老实的黑人。但无论他们如何老实,不敢以城市为家的念头总是抹不掉的。那里显然是一个很不安全很不稳定的地方,一旦政府心血来潮,他们就可能衣食无着。在这样的背景之下,变型故事恐怕也不会多到哪里去。
其实,这种城乡隔离政策也在伤害城里人。大量的下岗失业,其重要的原因之一就是内需不足。而内需为什么不足呢?占了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村市场,购买力上还比不过城市市场。中国号称有一个十二亿人口的大市场,其中一大半是不能当整数算的。这并不完全是因为他们不愿当个整数,而是遭到了限制。
总之,这许多人为或自然因素的变化,将决定变型故事能不能由弱转强,演变为主流故事或者叫基本故事。那将是一个惊心动魄的故事,一个彻底改变中国的故事。
四、故事的历史
我参与的这项农村调查,正式题目是“中国农村外出劳动力回流研究”,课题主持人是白南生和宋洪远。2002年9月,研究成果正式出版,书名是《回乡,还是进城?》。在这本书的扉页上,我读到对古词的几条解释:
“雁户”,居于异乡之民户。雁因时迁徙,故以为喻。《全唐诗》三五七刘禹锡《洛中送崔司业使君扶侍赴唐州》:“洛苑鱼书至,江村雁户归。”
《辞源》3306
“雁户”,流庸谓之雁户。唐编民有雁户,谓如雁去来无恒也。
(明)张自烈《正字通》,引自《康熙字典》亥集中九
“流庸”,流亡在外受人雇用的人。《汉书·昭帝纪》始元四年诏:“比岁不登,民匮于食,流庸未尽还。”《注》:“流庸,谓去其本乡儿行为人佣作。”
《辞源》2450
雁户这个词让我大吃一惊,原来,唐朝已经有了如此贴切的命名和相应的户籍分类。按照这种比喻,我说的主流故事和变型故事,无非是雁户定居城镇,或者回归乡村,两者必居其一。但是,流庸这个词又把我带入了更深远的时空,使我意识到,在上述两种故事之外,中国古代还有一种多次重复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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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待雇佣的流民
这是一个长达千年的故事,历朝历代都没有闹出好结果的故事。
始元四年的诏书说,“民匮于食,流庸未尽还,”描绘了公元前83年的情景。此时,假如在家吃不饱,在外又找不到工作,流庸们将演出什么故事呢?这是非常现实的问题。唐朝大诗人白居易的名字就被时人开过玩笑,所谓“长安居,大不易”,进城农民想必感受更深。在城镇找不到活路,无人雇佣,流庸就不能叫流庸,要叫流民,更古老的用词是“流氓>.99lib?”,当代人熟悉的词是“盲流”。流民遍地,博命谋生,啸聚山林,天下大乱,这是中国人非常熟悉的历史故事,也是历朝历代总也闹不好的悲剧故事。
现在,雁户越来越多了,关于他们归宿的主流故事和变型故事,正是在数千年的悲剧背景上展开的。
5、老虎为什么不长翅膀(寓言)
很久很久以前,大概在六千多万年前吧,还是在恐龙时代,一只老虎长出了翅膀。
当然,彼老虎不是此老虎,长出翅膀的不是大型猫科哺乳动物,而是一种卵生的食肉动物,森牙利爪,奔跑如飞,会游泳,还能上树,堪称兽中之王。这家伙其实也属恐龙的一种,为了标识方便,我们称之为恐虎。又因为恐虎是极古老的虎,便简称为老虎。
老虎以众恐龙为食,吃起来不避同门同种。这与如今最高级的哺乳动物是一样的:人们以同属哺乳动物的猪牛羊为家常便饭,顺便时也吃猿、猴、猩猩和狒狒,人身的各部位也列于或神秘或暗藏的食
谱之中。不过,与如今的哺乳动物喜欢吃卵生动物不同,卵生的恐虎并不吃哺乳动物,这倒不是因为忌口,当时的哺乳动物个头实在太小了,比如今的老鼠还小,还不够老虎塞牙缝的。这些小东西钻在地下不好逮,逮起来自身热量消耗过大,得不偿失,这道理与人类不去捉跳蚤和臭虫吃是一样的。
长话短说。有一天,一只母虎孵出来一只小虎,其肩部有两只肉芽。这稍微有点怪,但也不太怪,就好像如今某个人多长了两个手指一样,大家新鲜一阵便习惯了。没想到,这小虎肩部的肉芽渐渐发育为肉翼,展翅飞翔时,翼展十余米,如同飞机一般,而且还是有垂直起降功能的飞机,只消凌空一跃,再扇乎两下翅膀,翼虎就升空了。
翼虎比寻常老虎多了飞翔的本事,便在捕食方面显示出卓越的才能。恐牛恐羊恐鹿等等,捕捉起来直如探囊取物。就连平时不大敢招惹的恐狮恐熊恐犀恐象,照样如人吃白薯一样揪来便吃。翼虎横空出世,简直牛大发了。
这只翼虎是男的。小时候,姑娘们笑话他丑,都不爱搭理 4ed6." >他。待到翼虎的才华漫天横溢时,姑娘们迅速改变了审美观,纷纷认为他漂亮极了,帅呆了,酷毙了,每当翼虎大雕般地降落,地面的姑娘便尖叫着晕倒一片,醒着的则哇塞哇塞地感叹着涌上前去,争着比着对他好。那些无翼雄虎看得醋意大起,未婚的就生出打光棍的危机感,已婚的则生出离婚的危机感,迟钝者也难免感到第三者插足的危机。众雄虎有意加害翼虎,但是也明白打不过他,打群架又追不上他。偷袭倒有可能得手,奈何姑娘们组成了翼虎卫队,里三层外三层地保卫着酣睡的翼虎,忠心耿耿,只求轮上自己侍寝一回,或增加几分被临幸的机会。无翼之虎见此,只好绝了望,转而在模仿翼虎方面动心思,用各种办法伪造肉翼,假装成翼虎的样子。流行时髦于是一变。可惜模仿的难度颇大,动辄露馅,被姑娘们当秃驴一般嘲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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翼虎的基因是显性的,用术语说,当无翼基因遭遇有翼基因时,无翼基因不能表达出自己的遗传性状。这就意味着翼虎的所有后代都有翅膀,翼虎的男女后代的后代,无论其配偶有没有翅膀,也会以一半的概率生出翅膀。
在姑娘们的怂恿和鼓励下,翼虎的性能力获得了超常发挥,不久就子孙满天下了。至于这个“不久”究竟是多久,由于年代久远,考证困难,我们只能给出一个大致估计。以一年一百个后代计,翼虎在二十年的生育期里,直接后代就达两千。这两千个后代中的一半是男性,并且也在一代人的时间内繁殖两千,仅此一条途径,三四十年间就繁衍子孙百余万。以显性基因的遗传方式计算,翼虎的子孙不
用一个世纪的时间就将超过百亿。当然,这只是一个假定数字,假定原来虎口基数已经很大,因此姑娘们足够多,食品也供得上。实际上,短期问题是没有那么多姑娘,长时段的问题则是没有那么多食物。
我们不去做讨厌的算术题了。总之,不过一两个世纪,翼虎就成了地球上最大最成功的物种,这个估计是绝对不会错的。对男性翼虎来说,那可真是美好的黄金时代啊,地球上所有体积够大的动物,都成了手到擒来的方便食品,一天到晚要吃有吃,要日有日,日子过得要咋美有咋美。然而,好景不长,食品危机出人意料地降临了。
最初,食品危机表现为大型草食恐龙越来越少。草食恐龙,即那些恐牛恐羊恐鹿们,本来是翼虎最喜欢吃的方便食品,肉多,骨头少,容易抓,味道也比较习惯。但是翼虎繁殖得实在太快了,草食恐龙无论如何努力生长繁殖,也赶不上翼虎消费规模的高速扩张。随着草食恐龙的减少,为了得到同样的一口肉,翼虎的飞行搜索时间逐步延长:半倍,一倍,两倍,三倍。
稍后,食品危机进一步深化,翼虎意识到其他肉食恐龙在与他们争抢食物,非常厌恶,于是就开始吃他们。吃多了,便吃顺了嘴,吃出了味道,渐渐喜欢上了,于是就有更多的翼虎,宁肯多费一点时间,多添一点麻烦,也要抓几只恐狮恐狼吃,这些翼虎得风气之先,随后又发起了一场大规模的扩展食谱运动,既增加了营养源,又维护了对草食恐龙的消费垄断,翼虎的食品危机因而得到暂时的缓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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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土高原
两三千年之前,这里还是水草丰美的疏林草原。黄帝陵上茂密的林木证明了适宜的气候和土地条件。隋唐以前,天下纷乱,人烟稀少,黄河却相当稳定,很少改道。后来,人类活动多了,植被减少了,水土流失越来越严重,黄河成了乱滚的泥龙,这片大原也成了沟堑纵横的模样。
与此同时,翼虎们也发起了自我控制运动。他们号召计划生育,反对大吃大喝,还制订了惩罚措施。惩罚措施是大家举爪通过的,这样符合翼虎的物种利益和长远利益。麻烦在于,个体利益不同于集体利益,集体利益又不同于物种利益,个体翼虎和形形色色的小集团发明了层出不穷的对策逃避监管,他们偷着生,逃着生,买着生。大吃大喝更是防不胜防。那么,领导干部为什么不进一步加强管理力度呢?因为他们是翼虎中最聪明的分子,只消闪念一算,就得出认真管理不如被收买合算的正确结论,于是很乐意被收买过去,主动申请被收买过去,甚至逼迫群众过来收买。结果,自我控制运动并没有像领导干部公开宣传的那样取得伟大的胜利,直截了当地说,就是彻底失败了。
再往后,翼虎实在太聪明太伟大了,地球上的大型动物竟被他们吃绝了种,食品危机便全面爆发了。这时候翼虎面临着两种选择。一种选择是改吃草,许多翼虎咬着牙皱着眉试了试,奈何吃惯了肉,肠子的长度不足,一时又难以进化出足够的长度来,吃下去的草便没有足够的时间消化,吃什么拉什么,试验未能成功。另外一种选择,则是吃地球上唯一的大型动物,也就是翼虎自己。被逼无奈,翼虎们开始自相残杀,进而发展为大兵团作战。战败者的下场一概为腌制食品,因而这场战争中没有一个贪生怕死的。
那是地球上空最初的空战。哺乳动物的那些乒乓球大小的祖先们,蹲在自己家的洞口,目睹了这些庞然大物的空中撕杀。血雨腥风,怒吼惨号,不过十余年间,地球上就剩下了最后一只翼虎。他吃完了自己的孩子,高高地在天空中飞翔,看着下面郁郁葱葱的大地,在树林和草原中寻找着食物。他看不见任何食物。老鼠们还要用上千万年的时间,才能进化出他看得上眼的大型哺乳动物,而他的寿命只能以天来计算了。他飞呀飞呀,向天际飞去,远远地融入了苍茫。
六千万年后,地球上最伟大的哺乳动物提出了一个问题:恐龙为什么突然灭绝了?
我们不必理睬这个复杂问题,只管回答一开始就提出的童话般简单的问题:老虎为什么不长翅膀?参考答案是:老虎自己很想长,也长出来过,但是造化容不下这种打破均衡的厉害东西。已经长出来的,地球无力支撑他们的生存和发展,只好绝了种。能够活下去的,都是比较安分守己的,地球和其他物种撑得住的。
2001年3月25日bbr>天涯在线书库《www.tianyaboo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