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在线书库《www.tianyabook.com》 《我乃路易十四》 楔子 一六四八年的一个夜晚,红衣主教马扎然,法兰西的宰相,摄政王太后的宠臣兼情人,身后跟着诸多的随从,眉头紧蹙,步伐匆忙地穿过阴森的大拱廊,经过半荒芜的厅堂、残破的走道与盘旋而上或是而下的楼梯,来到国王的套房外。卫士厅里的御前卫士们立即从椅子上跃起向他行礼,差点推翻了他们中间的小桌,小桌上堆满了纸牌与褐色的苏(铜币)夹杂着银色的埃居(银币)——看来这几位先生刚才正忙碌于另一种战斗,不过这时候主教根本无心去计较他们的小小过失:“我要立刻见到陛下。” 御前卫士们的队官立刻前去禀报,大概只用了一分钟不到的时间,国王的寝宫总管邦唐抓着睡帽来为红衣主教打开了门,马扎然挥了挥手,将随从留在门外,自己独自一个人走了进去,不等国王发问,他就说:“我们要即刻离开这里,陛下,这里已经不安全了。” “他们终于来了吗?那些叛贼?”国王问道。 “是的。”马扎然说,然后欣慰地看到还是个孩子的国王从床上一跃而起,后者甚至没有浪费时间去等待内宫第一侍从的帮助,自己迅速地穿上了厚重的长裤和丝绒外套,在他的藏衣总管为他捧来斗篷的时候马扎然阻止了,主教的臂弯里一直搭着一件不起眼的黑色大外套,他将这件外套压在国王稚嫩的肩膀上,而后用装饰着一根普通灰色翎羽的帽子遮盖起国王在黑夜中无比显眼的淡金色卷发。 等到一切妥当,马扎然伸出手,挽住国王的肩膀。国王五岁登基,现在也不过是个十岁的孩子,但他如人们所期望的那样强壮,无论那一方面都远超过同龄的孩子,马扎然将手臂放在他的肩膀上时毫不费力,他们就像是一对亲密的朋友那样快步走向了门外。 赤红色的光照亮了被黑色铁框分割的小块玻璃,那不是太阳在升起或是降落时投给人类最初或是最后的光辉,而是人们聚集在庭院中点燃的火把与蜡烛的光亮。宫殿四方的庭院里,有不下十辆四轮马车,它们看上去几乎一模一样,都由四匹花色各异的马拉着,分辨不出里面乘客的身份高低,但马扎然显然是可以认出某个暗号的,他径直将国王带向一部马车,车夫立刻打开车门,露出里面一个身着黑色长裙的美妇人,以及一个年纪过于幼小的侍女。 她一看见国王,就立刻伸出手去,国王马上握住了它,在登上马车时,他转过身来,“红衣主教先生,”他问道:“我的弟弟安茹公爵呢?” “他和我一起。”马扎然回答。 国王停顿了一下,随即他想到这一举动正是为了保证王室的血脉不至于在暴动中全军覆没,他不再说些什么,他一登上马车,车夫就立刻关上了车门,马车的轮子琳琳作响,大约三十名身着短外套,披着普通的斗篷(而不是通常的制服斗篷),戴着宽边帽,配着长剑,军刀以及四柄火枪的御前卫士也随即驱动身下的马匹,十个在前,二十个伴随左右,以护卫的姿态跟了上去。 其他的四轮马车紧随其后奔出了黑暗的庭院,这些马车中大多是外来的宾客,重要的廷臣以及被马扎然主教认为需要保护的人,不过他们无论怎样重要,也无法与之中的两辆马车相比,毕竟它们之一载着法兰西的国王与王太后,另一辆则载着王弟与王国的实际统治者。 ———————————— 很快,马车在一个地方转了弯,步入荒草萋萋的大道,原本应该算作开阔的泥地上筑起了简陋的堡垒,看到他们疾驰而来的时候,躲藏在堡垒后的一群暴徒投来了石头与燃烧的火团,御前卫士们立即还以颜色,这些人顿时四散跑开,就连那些倒在地上呻吟不止的伤者也不管了。 “他们是谁?”王太后身边的小侍女一边从车帘的缝隙间窥视外面,一边好奇地问道。 “我的人民。”国王说,唇边带着一个讥讽的笑容。这里固然有叛乱贵族私蓄的士兵以及重金收买的暴徒,但更多的还是普通的巴黎市民,他们受到煽动与蛊惑,走上街头反对他们的宰相与国王,只为了获得些许蝇头小利,他们既不爱戴他们的国王,也不忠诚于他,现在他们甚至还想要加害他。 国王看向那个大胆的小侍女:“你不应该在国王开口前先向国王提问,你是谁?” “玛利.曼奇尼。”侍女回答说:“我的舅舅是红衣主教马扎然。” 国王点了点头,这无可厚非,虽然曼奇尼听起来不像是个法国人,也不是像是一个贵族的姓氏,但马扎然出身寒微早已广为人知。只是他不免猜测马扎然是否十分疼爱这个侄女,毕竟这是他第一次看到马扎然为了一个小人物而动用王太后赋予他的权力与信任。 “你应该好好地重温一下礼仪。曼奇尼小姐。”国王说。 玛利.曼奇尼试图反唇相讥,但在下一刻,她的声音被一阵剧烈的颠簸扼杀在咽喉里。 国王马上警惕地站起来,侧身贴着车壁,看向车外,彼时的巴黎可不如数百年后的一国之都那样繁荣平和,尤其在经过数次天主教徒与清教徒的战争后,这座城市处处疮痍,人们可以在夜晚的街道上看见野狼,墓地里也随处可见狐狸和兔子,缺少修缮维护的大路更是如同麻风病人的皮肤那样满是坑洞。 在这样的道路上飞驰,可想而知,马车一如暴风雨中的小舟,上下颠簸个不停,王太后看着她的长子,面色苍白,她是西班牙的公主,之后是法兰西的王后,虽然不为丈夫所爱,却也没有受过这样的折磨:“陛下,”她祈求道:“让他们慢一些吧。” “抱歉,”她的儿子温和却冷酷地回答说:“我不能。” 他拉开车帘,于是车里的人都得以看见外面的情况——若说遇见何等棘手的叛贼或是暴民,即便是王太后也不会觉得意外,但紧紧跟随着他们的却是一些身体畸形又高大的魔鬼,它们四肢着地,在荆棘从与树林间奔跑,速度丝毫不逊色于马匹,御前卫士们只要稍有疏忽,就会被扑上来的野兽拉下马匹,他们最后的凄惨喊声如同尖针一般刺耳,还有,人们虽然听不见,却能想象得到,野兽咀嚼骨头与血肉时发出的渍渍声与咯咯声。 第二章 车夫从座位上站起来,他面色苍白,满头大汗,拼命地鞭策马匹,马车的速度非但没有如王太后期望的那样慢下来,反而在不断加速,车架与轮轴之间火星四溅,承载着车厢的缓冲皮带发出不堪重负的吱扭声,马车里的人已经没法安稳地坐在座位上,王太后跪坐在车厢地板上,紧紧地捏住自己的玫瑰念珠,口中喃喃祈祷,而国王与曼奇尼小姐分别占据了一个车窗,“那是什么?”国王问道。 “狼人。”玛利答道。 王太后一听到这个回答,就喊叫着晕了过去,不过此时此刻,她的昏厥反而是件好事,因为几乎与此同时,一条庞大的黑影从某棵倾侧向大路的大树冠顶直接跳在了马车的顶上,它的两只后爪牢牢地蹬在环绕着马车顶部的行李架上,黑铁条发出吱嘎扭几的声音,另外一只爪子用来固定身体,另一只爪子则抓向车顶。 车厢里的人抬起头就能看见车厢的顶部在向下膨胀,崩裂,木屑四处飞溅,一只长满了黑色毛发,足有头颅大小的爪子伸了进来,在空气中疯狂地抓挠着,玛利立即掀开左侧罩裙,将手伸入衬裙,找到随身的小袋子后抓住了一把硫磺,她清晰地念了一个拉丁单词,伴随着从细小的拳头里迸发出的一阵烟雾,一道如同雷电般灼热的亮光所带来的爆裂气流猛地充满了整个车厢,所有人都被无形的巨大力量推按在车壁上,车顶的狼人则被恶狠狠地掀翻了出去。 狼人在空中发出不甘的嚎叫声,它跌落地面的时候,整部马车都在震动。 这时候王太后呻吟了一声,仿佛就要醒过来了。 “让她安静!”国王命令道。 玛利的眼睛睁大了,但国王只是有力地挥了挥手,她只得将自己的力量投向整个法国最尊贵的女人,王太后还没来得及睁开眼睛就又昏睡了过去。在玛利看向国王的时候,国王已经将目光转向窗外,窗外的景色已经无法辨识,除了天色昏暗的缘故之外,就是马车的速度已经到达了极限,车厢不像是被车轮承载着,倒像是被风拉扯着,它是那样的快,以至于他们遇见了一个弯道时,车厢竟然顺着惯性猛地向前冲去,它拖带着马匹跌倒,沉重的马身在车夫的身上碾轧,翻滚,车身在泥泞的荒野上割出一大块长长的口子,车门甩开,车体四分五裂。 在景象突然颠倒的时候,国王看见玛利正在急促地打开一个袋子,同时大声地念着另一个咒语,车厢里骤然拥满了蓬松的羊毛,车厢里的人因此没有受到任何伤害,但他们的危机从来就不在道路或是马车上,狼人追了上来,御前卫士们驱策着马匹,将倾倒的马车围在中央,一些人帮助国王与王太后从马车里脱身,一些人负责守卫,或是手持着火枪,或是拔出利剑。 “火!点火!”玛利低声提醒道:“狼人畏惧强光和高热!” 一个御前卫士在国王的命令下取出火绒与打火石点燃马车里的布料,那些羊毛,奢侈的绸缎,丝绒与满是刺绣的棉布迅速地燃烧并蔓延至整个车身,几分钟后,每一块昂贵的木料都开始熊熊燃烧,火焰灼烧着人类的后背,带来热量也带来光明,强光将狼人逼退在十来尺的地方,它们围绕着国王和他的侍卫,数量甚至超过了一双手的指头。玛利警惕地打量着它们,这些狼人绝不是来自于偶然的不幸,巴黎虽然因为数次宗教战争而衰败,但这里依旧有国王和主教,每隔一段时间,都有教士和骑士前往城市边缘的郊区、荒野与森林巡逻,驱逐与猎杀异教徒与野兽。 这些狼人毫无疑问都是国王以及红衣主教的仇人或是政敌派来的。 路易十四还是第一次亲眼目睹这种怪物,它们大约有两个成年男性那么高,没有穿着衣物或是其他可以证明它们曾经是人类的东西,遍体黑青色的鬣毛,只有下颌有着一小片浅色的细绒,它们有着一只巨大的狼头,眼睛是浅色的,不是倒映着火光就是发着黄色的光,黑色的圆形瞳孔缩的很小,它们在静止的时候会将身体直立起来,爪子非常大,后爪偏长,但每个爪子都有五根爪尖,而不是如普通野狼般的四根爪尖。 “你们还有多少弹药?”国王问道。 “多少都不够呢,”一个带着威尔士人口音的御前卫士回答道:“陛下,他们是魔鬼,而魔鬼是不会畏惧火药的。”他看着国王,这个年轻人看上去不比国王大多少,蓄留着栗色的长发:“但陛下,我们会保护您的,看着吧,天主在上,若是我们遭到不幸,您一定是能够看到我们是怎么在您之前倒下的。”说完,他就转身回到同伴的行列里。 大约十来分钟后,随着燃料的消耗,威慑着狼人的强光终于变得暗淡了下来,还有一个致命的地方,那就是他们身处荒野,事发仓促,也没有堡垒与壕沟,这些来自于地狱的敌人数量众多,能够从四面八方发起进攻,就像之前的那位御前卫士所说的,他们用尽了弹药,就开始挥舞刀剑,他们知道自己所做的一切都是徒劳,或许等到他们全都战死,国王依然免不了葬身狼腹,但还是没有一个人愿意退缩。 就在玛利.曼奇尼与国王都认为自己必须加入战斗的时候,一声嘹亮的长号声从不远的地方响起,玛利立刻将双手藏进了裙子里,国王将他所有的弹丸送进了一个狼人的嘴巴里,它的吻部立刻被炸裂,耷拉在面孔上。 一列衣着朴素的教士从道路的另一端策马冲来,每个人手中都擎着一柄古老的长矛,矛尖发着银光,狼人们转向他们,发出嗥叫,他们的接触只在一个瞬间,霎那间就有三个狼人被长矛挑向半空,而在一击之后,教士们丢下折断的长矛,转而抽出式样奇特的长刀——他们调转马头,再次奔向狼人,狼人亦然,他们就像是两块钢铁那样碰撞在一起,长刀与利齿的寒光一如迸发的火星。 在场的人们可能很难忘记这个奇特的景象——夜空铁蓝,圆月高悬,狼人肮脏的血液被强劲的心脏鼓动着,冲向空中,之后便是一场充满了腥臭气息,炽热粘稠的淋漓暴雨。 王太后缓缓醒来的时候,教士们已经完成了最后的工作,他们谨慎地用圆锥形或是三棱形的钢银钎或是刺入狼人的眼窝,进而毁坏它们的大脑,或是破开它们的胸膛,取出心脏割裂,这是唯二能够彻底杀死狼人的办法。他们还一一检查了幸存者们的身体,确定他们没有被狼人留下记号或是咬伤。 第三章 国王一行人在次日午后才终于得以与红衣主教马扎然一行重新汇合,地点在距离巴黎约有四法里(一法里约等于四公里)的凡尔赛镇,这里有森林、丘陵和沼泽,最初是亨利四世在这里打猎的时候筑起了一座仿文艺复兴时期的城堡,一座小教堂,一些房屋与客栈——后来人们在这里聚集起来,形成了几个小村庄,但还是只有一条可以驰马的道路。 这座荒僻的行宫即便经过了路易十三的扩建,房间的数量依然乏善可陈,国王,王太后,王弟与红衣主教还有御前卫士们就挤满了整个二层,而底层原本用作马厩、武器库与家具储藏室的地方成为了不够重要的人的卧房。 就连国王也不得不与红衣主教分享房间,不过国王根本不以为意,他坐在椅子上,红衣主教走过去为他倒了一杯热过的葡萄酒,“可惜没有蜂蜜,陛下。”他说:“但喝吧,热热身子也好。” 国王接过酒杯,却没有喝酒的欲望,他觉得自己需要清醒。 “您看上去心事重重。”马扎然主教善解人意地说,他在国王身前坐下,马扎然是个容貌端正的美男子,蓄养着路易十三式(即八字胡与山羊胡的结合体)的胡子与卷曲的褐色长发,面容白皙,深红色的法袍更是为他增添了几分威严与神圣的神采。 “我们遇见了狼人。” “喔,陛下,是的,”红衣主教紧锁眉头:“狼人,一群来自于塞尔维亚的魔鬼,是的,我们必须追究这件事情。” “您知道狼人?”国王惊讶地问道。 “我以为狼人的事儿并不罕见。”主教疑惑地耸起眉毛,虽然国王尚未接触政务,但宫廷里永远不会缺少的就是流言八卦。 “但那只是传说……我是说,虚构的,假的,就和……”路易想说童话,但他不确定这个时候是否有了“童话”这个体裁,毕竟这个时候,孩子的概念还很模糊不清,人们要么将孩子视作“动物”,要么视作成人:“总之,是不存在于现实的东西。” “您为什么会这样认为呢,陛下。”主教停顿了一下,随之露出探究的神色:“是什么人让您产生了这样的想法?” 路易意识到自己犯了一个错误,当然,如果他确实只是路易十四,一个出生在十七世纪的男孩,即便他注定了要成为法国国王,他也不会拥有数百年后,一个接受了几十年唯物主义教育的成人所能拥有的理性认知——他只会和其他人一样,认为神灵、魔鬼、天堂、地狱都是存在的,狼人也不例外。 虽然这位十七世纪可能仅有的唯物主义者现在也不知道自己的理性认知还能维持多久而不崩塌。“我之前从未见到过狼人——直到一个狼人距离我只有一法尺(一法尺约325毫米)那么远。” “这是我的疏忽。”红衣主教说:“可是,陛下,依照人们的看法,您还小呢。”事实上,无论是王太后,还是马扎然,都没有让他过早接触外界与政事的意思,他们对他相当纵容,几乎就没对他说,去吧,去吧,好好玩儿吧,让大人们去干那些烦心事儿吧。 虽然曾经是个成人,路易倒从没在意过这个。他还是个五岁幼儿的时候就被母亲抱上了王座,就如旁人诟病的那样,在一六四二年前,法国的权力被红衣主教黎塞留攫取,黎塞留去世后,代为管理这个国家的是他的母亲和黎塞留的继承人马扎然。但他对王太后与马扎然主教并没有什么恶感,越过了幼儿、儿童与少年思维的他很清楚,他现在最为需要的是了解与熟悉这个陌生又危机重重的世界。马扎然与王太后固然重欲好权,但没有他们,周围围上来的鬣狗大概早就将年幼的国王与王弟四分五裂了——有人愿意为你遮蔽风雨的时候,你就别抱怨他忘记给你阳光。 同样的,马扎然主教担忧的也不是国王的奇特认知,他唯一要确定的是有没有人在年幼的统治者耳边说些什么危险的话来影响他的心智,但如果那是国王自身的想法——他倒是很高兴的。毕竟在这个年代,最多的是盲听偏信,不会或不愿思考的蠢货,当然,若是一个农夫,一个商人,甚至于一个伯爵,这都是无所谓的,僭越点说,教会甚至会希望这样的人更多些呢,至少讲经的教士可以少费些口舌与脑子。但一个国王,尤其是马扎然主教扶持与效忠的这位,他宁愿接受一个最终被冷待与流放的结局,也不要和一个不懂得思考与判断的大傻瓜共事。 “不过。”红衣主教语调一转:“今天既然已经发生了这种事情,我也必须提前让您参与到一门新的课程里来了,陛下,我原本没想让您那么早地接触到另一个世界,不幸的是我们的敌人不那么想。”他叹息道。 国王想了想,他有很多问题,但今晚显然不是发问的好时机,“您之前有说这些狼人来自于塞尔维亚。” “狼人们各有各的特征。”主教解释道:“教士们把它们的皮剥了下来,焚烧干净,它们的尸体就从狼变成了人类的样子,这是波西米亚或是塞尔维亚狼人才有的征象,而且它们的皮毛也要比波兰、匈牙利、莫尔多维亚的狼人来得丰厚,只有俄罗斯的狼人能够与它们媲美,但俄罗斯狼人的皮毛多半都是银灰色的,又厚重,色泽又深只有波西米亚或是塞尔维亚的狼人才会有。” “那么说这次刺杀有土耳其人的手笔?” “难说,”马扎然主教说:“也许是英国人,奥地利人,西班牙人,也有可能是法国人。” “这可不是什么新闻。”路易苦恼地皱眉,波旁的敌人可不少,无论是法兰西以内还是法兰西以外——因为这个令人抑郁的答案,房间里陷入了短暂的沉默,直到葡萄酒都冷透了,国王举起一根手指,“最后一个问题……玛利.曼奇尼。” 马扎然温和地看着国王:“她是我的外甥女,”然后他说:“也是一个女巫。” 虽然早有准备,但国王还是忍不住低喊了一声:“女巫!一个女巫!主教先生,英诺森八世在一四八四年才发布了声讨女巫的通谕!” 马扎然摊了摊手:“看来您的历史老师相当尽职,陛下,那位大人确实有点讨厌巫师。”他善意地补充道,“不过更令人信服的理由是,当时的圣座与国王们都有点财政紧张。” “是,”他继续道:“这不是能够公开议论的事情。陛下,很多人都以为我们与巫师的关系犹如水火,但教廷的史书上总有着一些无法被无关人等窥见的机密,虽然很长一段时间以来,除了战争,我不知道应该用何种形容来表达我们与这些异教徒之间的争斗。但您又绝对不能单纯地将其称之为一场战争……我们确实是彼此的死敌,但有些时候,即便是魔鬼,我们也必须和他携起手来跳舞……尤其是……(在这里,他又意味深长地看了一眼国王),在我们必须一同面对某个重大危机时,没有经过与接触的人永远也无法想象这三者之间的局势会有多么激烈与复杂。” 他看向壁炉中的火,“一个聪明的人,就会知道自己需要天使,也需要魔鬼,而一个愚笨的人,不让他瞧瞧魔鬼的厉害,他准会连带着将天使一起扔一边儿去,有时候我们也很无奈,但这就是现实。” “但……她是您的外甥女,也就是说,您的姐妹……不,别告诉我你也是个巫师。” “巫师的势力在意大利可谓根深蒂固,不过我的家族只是凡人,不不不,陛下,圣座还未堕落到这个地步呢。”马扎然笑吟吟地说道:“是我妹妹的丈夫,人们以为他只是一个资产丰厚的商人,事实上,他出身于一个古老的巫师家庭,在巫师的世界里,他的家族兼具力量与权势,我必须承认,我也深受其惠……”他站起来,为国王拨亮壁炉里的火:“出于某些原因,玛利必须离开父母,来到我身边,但我保证她是值得信任的,我相信她也已经证明了这一点,是不是?” 路易点点头,他之前误以为马扎然主教是为了保护自己的侄女才让她与国王、王太后同乘,事实上恰恰相反,或正确点来说,只是原因之一:“您有预料到我们会遭到狼人的狙击?” “起初我并不确定,我们原本有既定的规则,那就是——虽然每个宫廷里都有主教和巫师,但一般而言,非凡力量不会出现在俗世的争斗中。可当我发现巴黎近郊的狼人都突然消失了的时候……”马扎然主教凝视着火焰:“狼人的族群都有着强烈的排他性,外来的狼人会被仇视与驱逐,但如果外来者更强,或是有着帮手的时候,那么原生的族群就会被剿除干净。”他做了个可怕的手势:“他们越界了,陛下,我不得不让您在一个不恰当的时间,了解到一些暂时还不应该让您接触到的事情。我怀疑今后情况会变得越来越糟——所以我讨厌不守规矩的人。” ———————————— 很显然,红衣主教先生认为这段只有十几分钟的谈话对于年少的国王来说已经足够了,毕竟其中蕴含着的信息量丰富得可以让一个普通人发疯。他离开了,而路易却已经完全失去了睡意,相比起疲惫不堪的身体,他的精神却犹如施打了吗啡一般活跃。 有什么比你还在襁褓的时候发现自己就是路易十四更糟糕的? 当然有,譬如说,它还是个魔幻版本的。 但这就是生活。 第四章 路易十四曾是一个普通人,但与任何一个普通人那样,他有着对权势与钱财无比的渴求之心,他不认为自己会是一个恶徒,也不认为自己是个圣人。他在巴黎近郊的圣日耳曼莱昂城堡诞生的时候,也未能从那些陌生的语言与模糊的身影中立刻察觉到自己的身份,甚至有段时间他以为自己是个女孩,因为他的襁褓是蕾丝的,还带着花边帽。 而等到他终于明白自己不是个女孩,而是一个男孩的时候,他被父亲抱到大臣面前,在法语中,路易发音清晰,也是他最先理解的词语,法语中的王子虽然与英语相同,但人们通常称他为殿下,“v”开头的法语读音让他无论如何也理解不了,直到最后,一位红衣主教先生,也就是人们熟知的黎塞留来到他们面前,向国王行礼致意的时候,那顶熟悉的小圆帽顿时让路易睁大了眼睛。 虽然他之前并不怎么热衷于真实的历史,但他至少知道,红衣是枢机主教的证明,而一个枢机主教,只会对两个人如此谦恭地行礼,一个是罗马的教宗阁下,另一个……只能是一位国王。 他记得那时他用力地抬着头,想要看看那个面容消瘦苍白的男人,路易从未想到过自己的父亲如此显赫——路易十三在私下里并不是一个喜好奢华的人,也许正是因为这个缘故他与他的母亲,来自于意大利佛罗伦萨的玛丽.美第奇并不相投,他在闲暇的时候,总是穿着朴素的黑色外衣,白色的紧身裤,大翻领衬衫,看上去与城堡里往来的贵族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 而且他待人相当地和蔼可亲,对女性,路易是说,照顾他的两个乳母,塞维亚与兰赛齐侯爵夫人十分地温和,对路易的母亲,虽然不亲近,却也彬彬有礼。 只可惜路易十三与小路易相处的时间极其短暂,路易十三与他的妻子奥地利的安妮结缡二十三年都没有孩子,路易出生后五岁时他就因为骑马落水而死——路易还记得他被带到一个弥漫着古怪香气的阴暗房间里,他的父亲躺卧在床上,松弛的亚麻衬衣外笼着一件石青色的晨袍,他见过的马扎然与几个大臣围在他的床榻周围,马扎然甚至在低声啜泣,乳母抱着他靠近国王,国王冰冷的嘴唇碰触了他的额头和面颊,然后他就被带出去了。 大概只过了一会儿,马扎然就从房间里走出来,抚摸着他的头说:“哭吧,孩子,国王已死。“ 后来他听说——从他的侍女那里,路易十三的死或许并不单纯,有人说是那时的王太后,也就是玛丽.美第奇以意大利女巫特有的方法在临终前诅咒了她的儿子,因为在与黎塞留的政治斗争中路易十三非但没有站到她这边,还将她驱逐出巴黎,剥夺她的财产与年金,让她在昂日凄凉度日最终悲惨地死去;也有人说,国王确实遭到了诅咒,但诅咒不是来自于他的母亲,而是来自于他的妻子,因为路易十三的王后安妮出身于哈布斯堡,而奥利地的哈布斯堡正是法国恒久的敌人,她们说的有形有色,就连路易十三是怎么被一只庞大的沼泽怪物拖下马去的都描绘的历历在目,就像当时她们就在旁边看着。 也有人坚决地认为,国王的死可能与他的弟弟,奥尔良公爵加斯东有关,在路易十三还没有儿子的时候,他是王位的第二继承人,人们称他为大王弟,但自从路易十三有了路易,以及紧随其后的菲利普,还是只有一个女儿的加斯东就失去了角逐王位的资格——他不可能不怨恨,而路易十三也一直对他多有防备。 1632年的时候,他违背了国王的旨意,与洛林公爵的妹妹玛丽.洛林达成了秘密婚约,路易十三因此出兵,公爵逃到了佛兰德斯,在那里他突然对博斯画派的作品产生了莫大的兴趣,就算是在流亡途中,他也搜集了不少老彼得.勃鲁盖尔的画,据看过那些画的人都说,能够画出那些东西的人不是魔鬼,也是被魔鬼附身的人——里面有空洞的头脑,飞起的眼球,燃烧的城堡,长腿的鱼和半是怪兽半是人类的“东西“…… 1642年的时候,桑玛尔斯侯爵亨利在他的唆使下刺杀黎塞留,他被指控但最后安然脱罪,又因为他之前两次叛乱都得到了国王与黎塞留的宽恕,就有人传说奥尔良公爵已经与魔鬼结盟,那些博斯画派的作品就是他与魔鬼的合约书,在魔鬼的帮助下他迷惑了国王与红衣主教。 因此国王的死也被人们自然而然地归咎于奥尔良公爵的嫉恨,路易十三也是一个娴熟的骑手,他的马匹更是优良,根本不可能在那种矮小的土丘上跌倒。 在路易还没有与狼人面对面地跳舞时他认为这些都是人们的臆想或是教会的恐吓,就算他也开始随着王太后安妮一起望弥撒与守斋,见过无数教士与苦修士,但他确实没有想过,这些可能都是真的。 魔鬼是真的,狼人是真的,女巫是真的,还有他暂时还没能见到……各种非人生物。 路易想他有句话要说。 一夜下来,他始终辗转难安,到了黎明时分,听到马扎然主教轻轻地推门离开,他才勉强有了一些睡意,谁知道只过了一会儿,一个小小的身体又挤了过来——路易挪开放在枕头下,握着匕首的手,不动声色地问道:“菲利普,你怎么到这儿来啦?你的乳母呢?“ “亨利埃特来了,”菲利普说:“我讨厌她。” “她是你表妹。”路易说:“你要对她有礼貌。” “她是只猪。” “就算只是对一位夫人,你也不应该如此不礼貌。”路易说,一边打着哈欠,然后他感到自己的睡衣被拉了一下。 “看我的帽子。“菲利普说。 路易痛苦地睁开眼睛:“很漂亮,怎么?” “你应该说我可爱。”菲利普说。 路易沉默了一下,菲利普是他的弟弟,比他小两岁。 路易幼儿时期也只有直达脚踝的长裙,戴着花边帽,穿着缎面的小鞋子,但等到他有能力表述意愿的时候,他的母亲与马扎然就为他举行了一个简单的“吊裤”仪式,在诸侯与大臣的见证下,他换下裙装,穿上紧身裤,焕然一新地出现在众人面前。 那时候他还不到六岁,一般而言,法国的贵族男孩会在六岁到八岁举行这个仪式,接下里来应该是他的弟弟菲利普。但无论是马扎然,还是王太后,都没有提起“吊裤”仪式的意思,哪怕路易举行了这个仪式后,曾多次要求过为自己的弟弟换装,在他模糊的记忆里,菲利普最后成为了一个受人非议的可怜虫,与他长期穿着女装有着莫大的关系。 但在他真正地了解到了“吊裤”仪式的内涵后,他就不再提起这件事情了——这个时代的男孩并不被视作成人,而只有成年男性才有资格穿长裤,所以男孩们和女孩一样穿着长裙,一旦举行了这个仪式,就表明他已经是个男人了——也就是说,从换上长裤的那天起,菲利普就有了与他争夺王位的资格。 “你为什么不说话,王兄?”菲利普又大不敬地拉了一下国王的睡袍,路易的睡袍只是一件没有装饰的亚麻长袍,菲利普的睡袍是绸缎的,在烛光下闪闪发亮,缀着蕾丝,他的新睡帽是羊毛的,有着荷叶状的花边:“母亲都说我是她最可爱的小女孩。” 路易睡意全消,他握着弟弟的手,一阵复杂的情绪涌上心头,让他无比艰难才能说出之后的话:“菲利普,你要记得我的话。” “什么?” “你当然是最可爱的,但最可爱的人,也可以是最勇敢的人。” “最可爱,也最勇敢吗?” “是的,我的弟弟,这两者并不冲突,你会是最可爱的,也会是最勇敢的。” 第五章 路易竭力不让自己去想,八岁的菲利普是否懂得王太后安妮与红衣主教马扎然不断推迟“吊裤“仪式的用意,而菲利普躲开乳母,主教与王太后对他说的话,又是否是一种指责或是试探,他确实有些歉疚,但这些歉疚还不足以让他愿意为自己增加一个可能的敌人。 现在的法国一片混乱,有个年龄如此接近的王弟并非好事,看看大殿下奥尔良公爵加斯东就知道了,他始终没有放弃过对王位的汲汲以求,甚至挑起了数次叛乱,更犯下了与魔鬼交易的罪过,路易自认不是如路易十三那般容易对血亲心慈手软的人,如果菲利普有意与他争夺王位,他会毫不犹豫地砍掉他的头,甚至不会囚禁或是流放,遑论宽恕。 他宁愿让菲利普活着怨恨他,也别死了感激他。 菲利普后来在他的床榻上睡着了,幸而床榻足够大,一个十岁的孩子与一个八岁的孩子完全放得下,路易醒来的时候,已经到了晚上,用晚餐的时间,就像菲利普所说的那样,英国王后亨利埃特.玛丽已经带着与自己同名的女儿来到了凡尔赛,与他们汇合。亨利埃特是路易十三的妹妹,也是一个不幸的女人,她在初嫁到英国的时候,英国国王查理一世的密友白金汉公爵并不喜欢她,国王又遣散了她的许多法国随从,有好几年,亨利埃特在英国人的宫廷中孤立无援,直到白金汉公爵死了,她才有机会接近那个软弱的国王,并且成为他新的心灵寄托,从而插手英国内政,查理一世后来对她言听计从,甚至感叹她为何不是一个男人,不然她就可以成为他最相信的大臣了。 除了插手政务之外,这位亨利埃特公主还有让英国人愤怒的地方,那就是她还是一个旧教派教徒,而大部分英国人信奉新教,在信仰上,他们可以说是互不相让,新教的人们有意称她为“玛丽王后”,这并不是一个好称呼,因为曾经的英格兰女王玛丽就是一个旧教派教徒,为了颠覆她父亲立下的新教,她杀了数以千计的英格兰人。 但为了辨别她与她的女儿,我们还是称她为玛丽王后吧。 为了反对玛丽王后,以及谋求更大的利益,英格兰人与苏格兰人几年来不是在叛乱就是在内战,查理一世不得不仰仗玛丽王后的外交手段筹集粮食与资金,贿赂军队与议会,以稳固自己的地位——在这样的情况下,玛丽王后于一个小海港生下了她与查理一世最后的一个孩子,也就是亨利埃特公主. 孩子刚落地,叛乱分子就寻踪而至,玛丽王后只得逃走,回到法国,在圣日耳曼暂时居住。亨利埃特公主要在两岁后才回到母亲身边——玛丽王后原本想要从她的哥哥路易十三这里得到援助,谁知道她还未到法国路易十三就去世了,之后的法国也不怎么平静,诸侯与大臣各有心思,她只得暂且抱着小女儿以女红和阅读消磨时间。 她的心毫无疑问是焦灼的,尤其是近几个月,她没有再收到来自于查理一世的信件。她怀疑查理一世已经被俘,甚至被杀,她让身边的一个女巫占卜,但从水里和火里看到几乎都是不祥之兆。 担忧与痛苦差点彻底摧毁了这个女人,虽然在晚餐时,她按照宫廷惯例与礼仪,以及她的身份要求,装扮的异常堂皇,但她的脸笼罩着一层灰雾,眼睛黯淡无光。 亨利埃特公主今年四岁,有着深黑色的头发与褐色的眼睛,皮肤白皙,她向国王行礼后,想要坐在国王左侧的一把椅子上,小殿下(奥尔良公爵加斯东是大殿下)安茹公爵菲利普却立刻伸手把她推下了椅子,她跌倒在地上,无法控制地哭泣. 路易只能叹气。 “这不是她的位置。“菲利普说,“她没有资格坐在这里。” “礼仪上确实如此,”王太后安妮虽然不喜欢玛丽王后,她的小姑子与她的女儿,也不得不从中调和一二:“但作为亲眷,你应该更和气一些。” 菲利普发出一声轻蔑的尖笑,王太后就不再说些什么了,与路易一样,她对这个小儿子充满了愧疚,但她不能看着他们兄弟相争,路易十三与加斯东公爵的争斗已经让她心惊胆战了十几年,如果她的儿子们也是如此,她会心碎的。另外,她听说玛丽王后有意将亨利埃特公主嫁给路易,虽然身份合适,但王太后安妮并不觉得亨利埃特是最好的人选,而且小姑子的作为让她感觉受到了胁迫。 玛丽王后气得浑身发抖,但又必须忍耐,法国虽然不能在英国的内战中给予她的丈夫查理一世怎样的援手,但她还有儿子小查理,若是事情真的到了最糟糕的那步,他们还需要王太后安妮的庇护。 亨利埃特公主的哭泣声停止了,虽然还很小,她也已经发现有时候眼泪毫无价值。 晚餐就在这种令人压抑的气氛中草草结束。 之后路易没有去看姑母玛丽王后那双满是期望的眼睛,他婉拒了菲利普的陪伴,一个人围绕着小楼走了好一会儿,在厨房的院子里,他看到了一个有点熟悉的身影。 “你怎么在这儿?”路易问,“一个主教的侄女可不适合厨房。” “一个国王难道就适合了吗?”玛利.曼奇尼反唇相讥道。 “那么你在这里做什么?” “我在喂兔子。” 路易低头一看,玛利的脚下堆着一团又一团的兔子,它们十分肥壮,脚上绑着绳子,蠕动着嘴唇。应该是厨师们从附近的村庄采买来的。 玛利蹲在那儿,毫无仪态可言,她喂兔子的草不是从什么地方拿的,而是自己催发出来的,路易看着它们从一捧小小的草籽,瞬间成长为鲜嫩的牧草。 “女巫还能做什么?” “很多,”玛利说:“我还在学习。” “说说看。” “催发植物。” “我看到了。” “施放睡眠虫,召唤动物,制造爆炸,骑着扫把飞上天……” “遇到狼人的时候你怎么没骑着扫把飞上天?” “宫廷礼仪不允许。” “以后你可以带,我允许。” “万分感谢。” “你们还能做到什么?女巫,还有,或许,男巫?” “梅林,听说过吗?” “听说过,他也是真实存在的。” “当然。” …… “你们能够起死回生吗?” “一些传说中的黑巫师能够做到,但听说非常的邪恶,陛下,邪恶至极,一个人的性命要用数百倍乃至千倍与此的人去挽回。” “你能吗?” “怎么可能?” “无能!” “嘿!你怎么能这么说!” “事实如此。” …… “事实上我听说过那个咒语。” “试试?” “你疯了!” “我们可以先用兔子。” “我没听说过可以用兔子。” “所谓的第一次就是说总要有人去做。” 路易一伸手,抓过了一只兔子,他的腰上总是挂着一柄匕首,他压着兔子,然后刺入它的脖颈。 兔子轻微的颤抖了一下,就不动了。玛利.曼奇尼看着兔子,把两只手放在死去的兔子身上,开始念诵咒语,她的声音又快又急,咒语一结束,她就把两只手转移到那些活着的兔子身上,那只被她碰到的兔子立刻倒下去死了,然后是另一只,再一只……在兔子只剩下两三只的时候,玛利看向路易,眼睛里满是恐慌,“不行了,”她喘息着说:“咒语生效了,但不够……陛下,这些不够!不够!远远不够!救我!”她放声尖叫起来:“救我!陛下,它在吸我的血!” 路易一跃而起,厨房的一侧就是马厩,在人们被玛利的叫喊声惊动之前,他已经将一匹康健的牡马牵到了玛利身前,玛利马上将手放在马的身上,马儿嘶鸣着,四蹄蹬踏,摇晃着脑袋,路易几乎抓不住它的辔头,就在他快要坚持不住的时候,马儿倒下,死了。 玛利倒在地上,昏了过去,但胸口轻微的起伏表明她还活着。 路易去看那只被刺穿了脖颈的兔子,它的血已经止住了,在轻微地抽动了一会后,它张开了红色的眼睛。 第六章 兔子睁开了眼睛,但几乎就在同时,那颗红色的眼珠就融化了,浅褐色的水流下来,浸透了白色的毛皮,它的肚子鼓涨成一个圆球,看上去像是愈合了的伤口猛地翻开,就像是一张突然张大,但没有牙齿的嘴,内脏,应该是内脏的黏滑物体被挤压着从伤口溢出来,散发出令人作呕的恶心气味。 法术并没有生效。 或者说,那并不是被用来起死回生的法术,路易冷静地想,要是有这样的法术,巫师们只怕不必像现在这样躲躲藏藏,就算是教宗阁下,也会希望自己长命百岁,寿如乌龟。 马扎然迅速赶到,虽然一如往常的面无表情,但路易可以察觉到他快气得发疯。红衣主教以及宰相的处事能力不容小觑,不过一小时,所有的事情就都被处理妥当了,那只腐烂得就像是死了十来天的兔子被扔到了火堆里,死掉的马被打断了腿,然后以伤马的名义被剥皮,分肉,那些死掉的兔子则变成了美味的炖兔肉,第二天每个人都分到了一大碗。 兔肉很不错,依照路易的吩咐,厨师在炖煮兔肉之前先煮了几分钟,然后换水,没有用太多太复杂的香料,只用了洋葱和生姜,还有一些芹菜,就连并不怎么喜欢兔肉的王太后也赞不绝口。国王亲自去看了玛利,玛丽.曼奇尼好多了,已经能够喝兔肉汤,对于昨天发生的事情,她似乎已经全忘了,或说这件事情根本不在她的记忆之中,国王也没有提起,只安慰了她几句——因为她生病了所以不能吃兔肉,就回到了自己的房间里。 马扎然主教今天接待了来自英格兰的使者,因为查理一世突然失踪的缘故,玛丽王后一力要求她与查理一世的儿子小查理到法国来,寻求王太后安妮与马扎然的保护,但小查理依然顽固地抱持着他的身份——不愿远渡重洋,到另一个国家寻求庇护,但无论是谁都能看出英格兰的形式甚至要比法兰西的更严峻,这些使者就是小查理派来的,他们带来了小查理的信,信上对他的表弟路易,还有他的两位摄政,王太后安妮与红衣主教马扎然表示感谢,只是他仍然坚持在英格兰等待,并且希望他们能够给予一些支援,人力,或是金钱,可惜这都是路易一行人现在最需要的。 在回到他与国王暂住的房间之前,马扎然主教向他的主忏悔并且祈祷,他不知道自己是该懊悔没有提前向年少的国王揭示黑暗的一面,还是应该懊悔自己太过冲动——也许巧妙的敷衍才是解决这件事情的最好方法,但这些念头,等他回到房间就立即消失了。 “我去看过玛利了。”国王说,丝毫没有移开视线的意思:“她完全不记得了,有关于昨天的所有事情。” “她的父亲来过了,还有家族中的另外两位巫师,他们设法消除了玛利的记忆——死亡的恐惧可以改变许多事情。”马扎然说:“尤其是玛利还那么小。” “更主要的是那个咒语,既然它不是被用来起死回生的,我倒觉得,它更像是有一个邪恶的用处,”国王说:“但对玛利来说确实不适宜,她和我说她是偶尔听到的,请问,什么样的家庭会将这样危险的咒语在随口闲聊里说出来,那是些什么样的巫师?” “陛下……” “他们甚至没来觐见我,”路易接着说道:“这是我的领地,我的宅邸,身边环绕着我的骑士,请告诉我,为什么他们可以自由来去?” “陛下,他们是巫师。” “他们来自哪里?那不勒斯?” “是的。” “真棒,”路易说:“甚至不是我的子民。” 马扎然看着路易,年少的国王,对于路易的自制他早有了解,他在耶稣会学校的时候也曾担任过一段时间的家庭教师,像是在这个年纪的孩子,几乎都只想着玩,要用木板敲在他们胖乎乎的后臀上才能让他们的注意力集中到书本上来。 他与王太后安妮也曾商议过——有关于国王的教育问题,他们倒不是有心拖延,主要是现在的法兰西风雨飘摇,他与王太后安妮,还有一干臣子尽心竭力才能勉强支撑,一个无知顽童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他知晓了权力的好处又不懂得如何使用权力,就像是将利剑交给幼童,不是让他伤害了自己就是伤害了其他无辜的人——而且作为王太后与国王的代理人,马扎然主教分身乏力,又不是什么人都能成为国王的老师,所以这件事情就自然而然地停滞了下来。 但路易从未停止过学习,他学拉丁文,学法文,学英文,学数学,然后开始阅读所有他能碰触到的书籍,有时候他会在马扎然主教的书房里看书,安静得没人发现那里还有一个孩子。 马扎然主教更愿意认为,昨天晚餐后的事情,是两个不谙世事的孩子在胡闹,只是造成的后果有些严重,但他现在不能确定了。 “您还有什么要对我说的吗?”主教问。 “我要说我很抱歉,”国王柔声道:“我去看过玛利了,等她痊愈了,我会带她去骑马。” “只是抱歉?陛下,您有感到后悔吗?” 路易什么也没说,只是看着他,于是红衣主教明白了,国王也许确实觉得抱歉,但他不后悔,如果再来一次,他仍然会这么做。 他不讨厌玛利,甚至有点喜欢她,但他想要得到结果。 所以他就去做了。 马扎然第一次露出了无比困惑的神情:“但陛下,您为什么要这样急切呢?您是国王,法兰西与纳瓦拉属于您。” “国王也会死吧。”路易说。 “凡人终将回归天主脚下。”马扎然说。 “但我希望我能选择以哪一种方式,”路易说:“查理一世有消息了吗?” —————— 要到1649年的2月,查理一世被叛党公开处决的消息传到圣日耳曼莱昂,马扎然才明白了路易的意思。 第七章 一听说自己的丈夫,自己的国王竟然被一群无耻的叛贼当众处死,玛丽王后立刻就昏了过去,不过她很快就在嗅盐与烈酒的帮助下清醒了过来,继而详细询问了使者有关于查理一世的所有消息,使者后来说,王后一手握着拭泪的绢帕,一手握着十字架,在为自己的丈夫不断地祈祷的同时,她也坚定地认为,她应该为自己的夫君感到自豪,因为查理一世做出了一个君王应有的可敬姿态,并未玷污他身为苏格兰、英格兰与爱尔兰国王,与一个父亲,一个丈夫的荣誉。 反叛者们一致认为,国王应该经过公正的审判才能确定其罪名,所以查理一世在被擒后,在伦敦的威斯敏斯特大教堂受审——值得讽刺一番的是,威斯敏斯特大教堂也是宗教改革后英国国王加冕的地方——查理一世并不承认这个法庭的合法性,他拒绝为自己辩护,也不承认任何罪名,但最后一百三十五位特别法庭成员中的五十九人还是签署了由叛贼的首领克伦威尔颁布的命令,决定处死国王——也就是他们口中的暴徒、叛国者、谋杀犯与国家敌人。 1649年1月30日,这位可敬但不幸的国王被送上了断头台,据说他并不惊慌,面带微笑,甚至朗诵了一首诗,称自己为人民的殉道者。、 说到这里的时候,使者不禁痛哭起来,而玛丽王后更是再一次昏厥了过去,不过她还是坚持设法款待与回报了这位忠诚的人,这对他们来说可不容易——他们从巴黎逃出来的时候十分匆忙,两手空空,为了维持国王应有的威仪,安妮王太后已经开始偷偷典当自己的珠宝华服,一时间根本无法顾及丈夫的妹妹与外甥女。 如果只是这样也就算了,但很快宫廷里就有了令人不安的流言,人们窃窃私语,亨利埃特公主是个生性残忍的人,她甚至不为自己的父亲哭泣。 这个流言恶意十足,亨利埃特只有四岁,是个被推下椅子也只会大哭的小孩子,她出生之后就没有见过自己的父亲,唯一的印象不是来自于口述就是来自于项坠上的小画像。这个年龄的孩子也未必能够理解什么叫做死,除非她也曾有过另一段人生。 但路易只能保持沉默,因为他知道流言正来自于王太后,也就是他母亲安妮之口——有一些人正在努力促使他与亨利埃特的婚姻,安妮王太后与马扎然主教却只想将法兰西与纳瓦拉王后的位置留作手中最有力的筹码,没错,法国确实有很多敌人,但也有许多希望成为其盟友的人。 他知道自己应该以成年人的理智来控制自己,但还是忍不住一阵烦躁,十岁少年的身体里总是涌动着热血,让他做出许多自己也难以理解的事情,像是命令玛利.曼奇尼演示据说可以起死回生的魔法,虽然他也很清楚,不可能有这样的法术,至少不可能出现在被迫隐藏在凡人视线之外的巫师身上——他们的天赋值得称赞,但让国王来看,也不过是另一种形式的暴民。 但他还是这么做了。连夜逃亡,遭遇狼人的时候,他第一次感觉到死亡距离自己如此之近,现实中的国王与童话中的国王完全不同,他会被臣子无视,会被侍从欺骗,被子民搜捕甚至处死,现在还要面对只应该出现在噩梦里的黑暗生物,他亟需一样可以让自己安心的东西,当然,他被无情地嘲讽了,命运对他并不宽待。 不过路易也并非毫无收获,至少他知道了马扎然的底线比他想象的还要低,而玛利.曼奇尼所在的家族可能要比他想象的更危险。 但危险也往往意味着力量。 虽然他们摆出了傲慢的姿态,但要说他们真的对世俗的权力一无所求,国王是绝对不信的。 没有企图他们就不会与马扎然成为姻亲,看看玛利的年纪,1642年不正是马扎然进入枢机院的时候吗,他们应该就是在马扎然被黎塞留推荐给路易十三的时候做出决定的,毕竟来自于意大利的玛丽.德,美第奇王太后失势后,宫廷里最接近权力的意大利人也只有儒勒.马扎然了。他们不但促成了联姻,还将玛利.曼奇尼送到马扎然身边,充作王太后的侍女,用心昭然若揭。 路易以为马扎然不会再允许他与玛利.曼奇尼继续相处下去,但让他没能想到的是,马扎然不但默许了他们的往来,还有意鼓励他们出去走动,路易一开始不明其意,但后来他还是遇见了英格兰的玛丽王后——很明显,主教先生的放任只是两害取其轻,他担心的是年少的路易被玛丽王后鼓动或是说服。 玛丽王后确实可悲,路易对她,还有亨利埃特公主,他的表妹同样抱持着万分的同情,但他不认为自己能够帮她些什么,他距离权力还远得很,就算他能,为什么不去命令大孔代公爵为他收复巴黎,铲除暴民呢,也免得大家一起在圣日耳曼莱昂苦苦煎熬。 她是注定要失望的。 但路易的温柔还是让她得到了安慰,只可惜有安妮王太后与马扎然,她的亨利埃特是无法成为法兰西王后的。 —————— 马扎然主教只将窗前的帷幔掀起很小的一条缝隙,他看着他的小国王,路易站在庭院里,看着英格兰的玛丽王后怀抱着遗憾离去,心中又是安慰,又是酸涩,还有一丝畏惧。 “告诉我吧,”安妮王太后忍不住问道:“什么让您这样担忧?主教先生,是我的孩子么,是路易么?” “您认为他是被什么人唆使了么?”马扎然说:“不,陛下,我只能说,我以为不可能有天生的统治者……但我好像错了。” “您是在指责路易么?” “不,我是说,他已经能够娴熟地使用所能掌握的东西了,无论是权力,还是感情。” 第八章 王太后安妮蹙眉,她无法理解马扎然主教的意思,这位奥地利的公主算不得聪明,但胜在宽容,有忍耐力,譬如说,她面前的马扎然主教,曾经是黎塞留主教的弟子与政治上的继承人,而在路易十三早期,这位奥地利的安妮没少受当时的王太后玛丽.德.美第奇与其盟友黎塞留的打击,一等路易十三去世,人们都以为她会借着国王之母的身份狠狠地压制马扎然,甚至将他投入监牢。 但安妮并没有这么做,不但没有,她甚至没有遵照路易十三的命令成立议会来掌管国事,而是自己摄政,以王弟加斯东为王国总监,任命马扎然主教为首相,来维持这个庞大帝国的运转,所以一直有流言称王太后安妮与首相马扎然主教有暧昧关系——他们都说,马扎然主教是法国与安妮王太后的“统治者”。 只有王太后与主教知道这纯属无稽之谈,他们两人之间绝对称不上融洽,能够勉力相处也不过是为了法国,为了国王罢了。 马扎然主教虽然诸事缠身,也不得不安下心来,好让王太后安妮知道,年少的国王并没有什么可以让人们为他担忧的,事实上,正是因为没什么可让人担忧的,也会令人觉得奇怪,毕竟他只是一个十岁的孩子——一个孩子,尤其是男孩,无论是国王还是乞丐,总是免不了做出一些匪夷所思的事情让大人啼笑皆非——在凡尔赛发生的事情,虽然让马扎然主教恼怒,却也觉得理所应当,他在第一次见到巫师的时候,也有着无数千奇百怪的念头。 但了解了其中细节后,他就改变了原先的想法,这不是小孩子的一时任性,路易的思想显然要比他以为的复杂深刻,也要比同龄人更冷酷,主教将这些归咎于投石党人的叛乱与黑暗生物的暴行给国王带来的不安全感——只是之后他不免也在百忙之余对他的国王投以更多的关注,出乎意料的是,与国王接触过的人都说,那是位优雅和善,为人谦逊、处事公正、品德高尚的好陛下。 圣日耳曼昂莱曾经居住过许多位法国国王,它最初是罗贝尔二世于十一世纪建造的修道院,修道院逐渐被拓展为一座城市后,路易九世在这里建造了宫室,查理五世又在这座宫室的废墟上立起了新居,弗朗索瓦一世、亨利四世与路易十三也都曾对这座城堡性质的宫室与城市进行过整修,所以这里的人们,可不是那些穷乡僻壤的乡巴佬,要取得他们的认可,并不是一点小恩小惠就能做到的。 而且他们现在就连小恩小惠也拿不出来,马扎然主教虽然在谈判桌上无往不利(他在1648年签订了《威斯特伐利亚和约》,为法国夺得了凡尔登、梅斯和阿尔萨斯地区),但财政并不是他所擅长的项目。 在无可奈何地辞退了许多宫廷侍从,甚至典卖王太后珠宝华服的情况下,年少的国王依然能够保持一个统治者应有的威仪,并且获得了圣日耳曼昂莱民众的热爱,实在是一件值得感慨与称赞的事情,所以今天马扎然主教才会不自觉地发出了这样的喟叹。 “但这是一桩好事,不是么?”王太后安妮倒是十分坦然,“是路易,而不是我的小公主菲利普,或是大殿下加斯东公爵,又或是首席亲王(指孔代亲王,波旁王朝的旁系),我们又有什么可值得担忧的呢?” “您说的是。”马扎然主教说,但未能释然。 不过很快的,他就不再纠结于这件事情,因为有更多,更重要的事务等着他去处理,倒是晚上的时候,菲利普小殿下的老师被训斥了一顿,因为他称赞菲利普小殿下聪慧过人,勤奋好学,这并不是王太后想要看见的。 小殿下菲利普的老师很快被调换了一位,而且王太后与其侍女更加热衷于装扮他们的“小姑娘”了,就连大臣们见了也要恭维其天生丽质,优雅可亲,路易想带弟弟去狩猎,也难得地被王太后骂了一顿。 路易只得带着玛利.曼奇尼去狩猎,兑现他的承诺,当然,他身边有着许多忠诚的随从,而为首之人正是监政官尼古拉斯.富凯,是个嗅觉敏锐且富有手腕之人,投石党叛乱,国王与王太后,还有马扎然主教不得不舍弃巴黎,暂居圣日耳曼昂莱,被他视作一个莫大的好机会,他不但带来了一些可靠的官员,还从随驾商人那里募集了一笔可观的资金,供王太后与国王日常开销之用。 这样的人当然是要给予赏赐的,只是现在无论是主教先生还是王太后都囊中羞涩,于是国王就赐予这位富凯先生随他一同狩猎的荣幸,并允许他在整个狩猎过程中为自己保管火药袋。 这样的殊荣简直让富凯先生受宠若惊,尤其他听说他还是第一个得享如此殊荣的大臣,为此他特意向国王奉献了一件价值五百里弗尔的红色丝绒外套,外套装饰着成排的银扣子,衬里是深褐色的鼬皮。 在离开圣日耳曼昂莱城堡的时候,一同出行的玛利看见骑在马上的国王特意向一个守门人颌首示意,但那张面孔十分陌生,“那是谁?”她好奇地问道。 “那是让.巴普蒂斯特.柯尔贝尔,”路易说:“那匹马……”说到这句的时候他突然想起玛利已经不再记得凡尔赛的事情:“那匹病死的马是我马车上的,后来他们从柯尔贝尔那里找到了一匹,柯尔贝尔先生很愿意将他的马奉献给他的国王,所以主教先生就给了他一个随驾商人的资格,现在他正在与我的卫士一起为我守门。” 富凯听到了,十分惊诧于国王的平易近人,那位柯尔贝尔先生看上去并不怎么适应身上的衣服和佩剑,看来原先可能只是一个士绅或是商人,他立刻把这家伙忘了——也不过是个幸运儿罢了,他在心里想,将注意力重新聚集在国王身上。 他们一路上遇到了不少人,有农夫,也有士兵,或是教士,他们向国王行礼,而国王谦恭地摘下帽子,按在胸前回礼,但就这么看,波旁王室在圣日耳曼昂莱的情况并不像他以为的那样差。 第九章 从凡尔赛到圣日耳曼昂莱的这段时间里,玛利.曼奇尼一直郁郁寡欢,虽然她不记得那时的事情,但她的父亲严厉的警告犹在耳边——而她的舅舅也提醒她说,即便是国王的命令,也要予以慎重考量才能接受,这不单是为了她,也是为了国王的声誉,因为让一位无辜的女孩受伤并不是一个公正的统治者该做的事情。 这让她在之后的几天一直无法决定是不是要继续做路易的朋友,但国王亲自来邀请她外出狩猎的时候,玛利还是接受了,她终归还是一个孩子,而且已经有好几十天没能离开房间里。 现在正是春季,并不是狩猎的好季节,但他们的初衷也不是打猎,国王一行人优哉游哉地骑着马从一条洒满了阳光的小径穿过森林内的外缘,向塞纳河走去,玛利骑在她的小马上,而国王与其他人骑的都是成年马,过了一会儿,国王发现小女巫显然很想说话,就让她到自己身边来,过了一会又让她与自己共骑。 女巫眼睛里的森林与凡人眼里的森林是完全不同的——玛利指给国王看一丛围绕着树木生长的蘑菇,悄悄地告诉他这是林中仙子的“舞圈”,凡人不可损坏或是踏入,若是有人这么做了,林仙就会给他一拳,他回去后必然死于非命,但有些时候,若是来人年少俊美,林仙就会带着他一起跳舞,直到黎明到来,或是死亡降临。女巫们会采集这种蘑菇晒干后碾磨成药粉,可以用来治疗骨折与迷惑人心。 他们经过榛树的时候,玛利乘机折了一根树枝,因为对女巫来说,若是能够在月圆时刻插种成活一株榛树的树枝,等它长过自己的肩膀,就可以向它许愿。 小径上的零星灰色痕迹,是黑犬魔,对,不是狼人,留下的痕迹,它们是一种连巫师也深为憎恶的怪物,据说它们从地狱而来,眼睛像是火炭一般的红,脚掌踩到的地方也犹如被焚烧过一般。 等到了沼泽地,有一处芦苇被齐刷刷地连根折断,残枝败叶漂浮在水上,玛利说,是因为水怪或是洗衣婆在这里经过。 看到马蹄边有薄荷时,玛利把它们放在掌心里揉碎,引来了一群用新生的芦芽与小鱼把自己喂得饱饱的野鹅。 “快!”就在路易以为她只是想要淘气的时候,她拉了拉过国王的肩带催促道:“我们今晚有烤鹅可吃了!“ 其实不用她提醒,国王的侍从已经举起了火枪,一阵枪声大作后,猎狗兴奋地叫喊着,在芦苇与菖蒲丛里钻来钻去,不断地为自己的主人叼回猎物——它们还惊起了一群色彩斑斓的雉鸡,雉鸡们惊慌失措地叫嚷着,奔跑着,但还是不免丧命在猎狗的口中,它们都被堆在玛利的小马上,看上去就像是马背上盛开了一丛黑蓝红色相间的鹫尾。 意外的收获让人们大为振奋,就在他们商量着是否应该更深入一些,寻找鹿和野猪的时候,一个主教身边的侍从气喘吁吁地策马而来,他带来了马扎然主教的口信,恳请国王马上回到昂莱城堡,因为他们一直期待着的孔代亲王已经从佛兰德斯回到了法国,现在正在王太后与主教身边,恭候国王的圣驾。 路易有些惊讶,因为之前完全没有听到相关的讯息,他让一些侍从照看猎物与玛利,带着其他的人尽速返回。 —————— 孔代亲王在两年前才继承了父亲的封号,在这之前,他一直是昂吉安公爵,并且以这个身份加入军队,他才二十岁的时候就在法国北部与西班牙人打仗,1644年到1645的时候与神圣罗马帝国的统帅摩西打仗,不久之前,他又跟随奥尔良公爵加斯东,在佛兰德斯打仗。 比起还是个孩子的国王,年近而立的孔代亲王更像是一位风华正茂的统治者,不过鉴于最初的孔代亲王,也就是亨利四世的表弟,虽然在1601年路易十三降生前一直是王位第一继承人,这种说法或许并无来由,但这也正是王太后安妮与红衣主教马扎然对他心怀戒备,而这位孔代亲王也对国王缺乏忠诚与信任的缘故。 但从表面上来看,他对路易还是十分亲切的,他向国王行礼,然后亲昵地捧起后者的双手吻了吻,并迫不及待地让他去看自己带来的一份贵重礼物。 一张塞尔维亚狼人的皮。 第十章 要说王太后安妮与马扎然主教为何会对这位孔代亲王百般忌惮,路易倒也有着几分明白,虽然他迄今还未正式参与政务,但还是能够从一些多嘴饶舌的侍从与侍女那里获得足够的情报——至少对现在的他来说,足够了。 就像之前说过的,孔代亲王,还是二十一岁的昂吉安公爵时,西班牙与法国最激烈的战斗在罗克鲁瓦进行,西班牙军队有两万六千名的士兵,由一位叫做唐.弗朗西斯科.德,梅略的沙场老将率领,深入法国境内,兵临巴黎,那时候路易十三才去见了天主,黎塞留甚至早于他一年之间就离开了这个喧嚣的尘世,留在巴黎的只有当时还立足不稳的马扎然,王太后奥地利的安妮与年幼的国王路易十四,还有更小的王弟菲利普,西班牙人甚至认为可以攻破巴黎,俘获法国国王,这个想法并不被人们视作异想天开——那时的巴黎兵力明显处于劣势,其中还有奥尔良公爵加斯东控制的御前近卫军,红衣教主黎塞留的红衣卫队还有皇家火枪手队,前两者不可信任,后者又无法离开王宫,而唯一的将领又只有年轻且没有丝毫作战经验的昂吉安公爵。 就像是任何一个手艺卓著的工匠总是要从学徒开始,当时的人们也认为,一个可信的将领也应当从一次又一次的战役中脱颖而出——路易那时候还很小,但也知道情况危急,昂吉安公爵来向他辞行的时候王太后的私人神父波蒂埃甚至为他做了赐福的仪式,虽然这么说,但当时所有的人都知道,这是怕他万一殒命战场,却来不及做临终圣事而特意为之。 事实却与人们的想象相反,昂吉安公爵知道自己受西班牙人轻视,所以他也利用了这种轻视——当时的西班牙将军梅略有意将法国军队引入陷阱,罗克鲁瓦四面都是森林或是沼泽,只有一条狭窄的道路,一旦进入就很难脱困,为了这点,他甚至撤去士兵,没有在昂吉安公爵率军进入罗克鲁瓦的时候进攻。 第二天的时候双方先是炮击,西班牙的火枪兵受到了不小的损失,然后在当天晚上,昂吉安公爵夜袭西班牙人的左翼一线部队,紧接着又击溃了二线部队,西班牙骑兵因此全部落入了法军的囊中——可惜的是西班牙人最引以为豪的步兵部队没有遭到损失,还有居于步兵阵营中的十八门大炮,无论是法国人的步兵还是骑兵都无法奈何他们,经过了一整天的相互折磨,西班牙人提出谈判,如果谈判可以成功,西班牙人最少可以光荣投降(不缴械撤离),但昂吉安公爵怎么会愿意轻易放过唾手可得的大胜,他一边用虚伪的言辞敷衍西班牙人的使者,一边派遣骑兵主力慢慢地从森林中绕向西班牙人的后方,一边等候援军(近四千人)的步兵到位,等一切妥当,他策马前往谈判现场,却遭到了西班牙步兵的火枪射击。 哀兵必胜并不只适用于东方,昂吉安公爵的士兵们顿时陷入狂怒,如同潮水一般地扑向了卑劣的敌人,同时昂吉安公爵的骑兵也从后方向西班牙人进攻,法国人的火炮也发出了响彻天地的轰鸣声,西班牙人在毫无防备的时候遇到了这样迅猛而又凶狠的打击,一下子晕头转向,而之前西班牙的将军梅略给敌人设置的陷阱也给了他们当头一击——密林与沼泽拖慢了他们逃跑的脚步,最后西班牙的军官们只得扑在昂吉安将军的脚下求饶,才得以从凶狠的法国士兵手中逃脱。 该战役西班牙人死了八千人,被俘六千人,损失火炮二十四门,主将梅略死亡;法国人死了两千人,伤近六千人,并且解了巴黎之围,这是一场辉煌的胜利。 当然,昂吉安公爵是怎么能够敏锐地察觉到有人正在向他射击,又怎么毫发无伤地避开那一枪的,谁也不知道。虽然之后宫廷里不断有人非议他如此行事有失风度与礼节,但对于在军事上愈发不堪一击的法国来说,这样一个具有作战天赋的人才简直比天使还要来的可亲可爱。 一百年了,法国没有出现过这样的胜利,弗朗索瓦一世比起作战更擅长谈判,亨利四世为人太过宽容——南特敕令就是出自于他之手,路易十三在位的时候,法国人取得的所谓胜利就连最为浮夸的小报也懒得去报导——不是他们有心怠慢,而是因为这些胜利之后接踵而来的就是失败。 后来昂吉安公爵又在与德国人的战役中为法国取得了菲利浦斯堡和美因茨两城,又在奥尔良公爵加斯东撤离佛兰德斯之后,攻克了敦刻尔克,这不由得让法国人大为振奋,人们不断地传唱着有关于他的传说——从他能在战场上酣睡,需要别人叫醒来证明他是如何的镇定自若,到他是如何将自己的元帅权杖扔到敌人的战壕里,然后拔出利剑指挥军队进攻,拾回权杖来证明他是如何的大胆勇敢……一时间,他的名字熠熠生辉,无人可及,没有一个将领可以比过,而主教与国王更像是已经被遗忘了。 他在战场上有多么受人敬爱,在宫廷中就有多么令人憎厌。 孔代亲王也很清楚,但他终究还是一个年轻人,还是一个尚未收过挫折的年轻人,他带来了塞尔维亚狼人的皮,很难说是真要想要向国王献殷勤,还是抱着恶作剧的心态,但他一直在推诿搪塞,不愿意为了王太后与国王去面对那些暴民,却又是显而易见的事实了。 对此马扎然主教与王太后安妮只得一再退让,他们让孔代亲王坐在国王身边,还让财政大臣替代仆人为孔代亲王更衣,诸如此类,还有就是达成孔代亲王提出的每一个要求,就如上章所言,为了补充军备,王太后摘掉了王冠上的钻石,又辞退了许多仆人,英格兰公主亨利埃特生病发热,也没有足够好的医生为她治疗,路易只得命令仆人们用浸透了河水的巾帕为她降温。 而孔代亲王奉献给国王的那张狼人皮,国王把它放在自己的座位下,每个觐见国王的人都能看到——虽然绝大部分人都不知道那并不是一张狼皮。 孔代亲王拖延了几周后,只得带着那八百名士兵出征。 说起来也可笑,掀起暴乱的高等法院虽然一直自诩廉洁可敬,持事公正,唯国家利益是爱,但在面对王室的军队时,他们毫不犹豫地向黎塞留主教任命的二十名法官勒索了每人十五万里弗尔的“宽恕费”,又收缴了王室相当于一百二十万里弗尔(一里弗尔相当于一磅白银)的财产,招募了一万两千人的军队,又命令每户大门能够容许马车同行的富有之人提供一人一马(这支军队被称作车门骑兵),还有柯林斯大主教的私兵,约有八百人,被人们称作柯林斯团也被高等法院征用。 还有的就是巴黎市民们,他们举着从家里拿出来的粗陋火枪、长刀、棍棒与尖叉,披着高等法院发给他们的饰带,帽子上插着羽毛,兴高采烈地加入到反对国王的军队中,所以才有了孔代亲王以为自己要面对的十万个敌人。 但无论是高等法院招募来的士兵,还是车门骑士,或是柯林斯团,又或是巴黎市民,他们根本没有与孔代亲王与真正的军队交战的欲望,他们每天都从巴黎市区走到外郊,然后折身回返,一身衣服除了灰尘之外一丁点儿血迹也不沾,随着孔代亲王的八百名士兵逐渐逼近巴黎,最后的一两天,连这种仪式性出征都没了。 孔代亲王堪称平静地接管了巴黎。 第十一章 既然巴黎已经恢复了平静,国王、王太后与王弟当然不可能继续留在圣日耳曼昂莱。 巴黎的卢浮宫首建于十二世纪,只是一座用于防御的小城堡,后来与英格兰国王亨利八世展开了一场“建造”之战的弗朗索瓦一世在连续拓建了昂布瓦斯城堡,新筑了香波堡后,将注意力转移到了巴黎,但那时候无论是他的精力还是他的钱财都力有不逮,在拆除了城堡的主塔后,工程进度就大大地放缓了,他的“女像柱厅”(仿造古希腊建筑风格,由四位无臂女神像作为立柱支撑舞台)被他的儿子亨利二世接手继续建造,亨利二世还完成了这座方形建筑(后期)左翼的建造工作,但之后的弗朗索瓦二世、查理九世与亨利三世(三兄弟)的频繁轮转又令得这项浩大的工程停滞了下来——亨利三世无嗣,来自于纳瓦拉的亨利?德?波旁成为了新王亨利四世,他娶了亨利二世与凯瑟琳的小女儿玛格丽特(也就是人们熟知的玛戈王后)为后。 亨利二世的王后,也就是凯瑟琳.德.美第奇在亡夫辞世后就离开了卢浮宫,但她没有走得太远,只在距离卢浮宫一千五百尺的地方重新建造宫殿,宫殿被命名为杜勒里宫,在宫殿前方,依照佛罗伦萨人的惯例,有两个方形的花园,也就是杜勒里花园,花园的外侧有一条宽阔的林荫步道,它在后世成为了巴黎中轴线的一部分。 不过这座新宫在凯瑟琳去世的时候仍然有尚未完成的部分,后来是亨利四世——说到这里,就不得不提一下亨利四世的身份,因为作为纳瓦拉国王,他信奉新教,而且在之后的许多年都没有改信,这让大部分都是天主教徒的法国人非常不满,而且他的加冕仪式也不是在兰斯大教堂完成的,所以虽然他之后改信了,还是不断有人质疑他的正统性,或许正是为了证明这一点,他不但完成了杜勒里宫的工程,还将杜勒里宫与原先的卢浮宫用一条长长的画廊连接了起来——就是大画廊。 而等到他的儿子路易十三(后来亨利四世与玛格丽特以无子嗣为理由离婚,娶了美第奇家族的玛丽.德.美第奇)当政,卢浮宫这座方形建筑的右翼才告完工,这座庞大的建筑终于勉强有了一些模糊的雏形。 从弗朗索瓦一世开始,法国的国王们就致力于搜集大量的艺术品,如雕像、绘画、书籍等等来彰显自己的财力与艺术欣赏能力,而来自于美第奇家族的两位王后更是将意大利人的浮夸与奢靡的爱好带进了森严的宫廷,在路易十三在世的时候,即便没有后世的富丽辉煌,卢浮宫还是相当精致舒适的,但从路易十三离开人世后,国王年幼,王太后与主教又忙于朝政,王宫里的侍从与奴仆就慢慢地懈怠了起来,这座巨大的王宫也逐渐颓废荒凉了起来。 灰尘堆积,植物到处生长,小动物们到处乱钻乱窜,甚至有人在大画廊里看见了狐狸。 等到王太后玛丽与国王路易,还有王弟与主教们在投石党人的逼迫下仓皇逃走,这座宫殿也成为了暴民的狂欢场所,所有值钱的东西都被席卷一空,从画像边框的金箔到悬挂在窗户上的帷幔,雕像被推倒,墙角被熏黑,柱子上刻着令人不忍目睹的歪斜字迹,满是些亵渎之言,这样的地方当然不能再让尊贵的国王居住,所以他们就转移到了另一处行宫里。 说起这座行宫,它原本是一座伯爵的府邸,距离卢浮宫很近,后来被红衣主教黎塞留买了下来并扩建,黎塞留临终时将这座宅邸赠送给路易十三,现在顺理成章地归属路易十四拥有。 因为不确定各处还有没有暴民的缘故,国王一行人在夜幕低垂的时候回到了巴黎,马车在崎岖不平的道路上摇晃着前进,路易看向王太后,她的脸上并无喜悦,只有疲倦与烦躁,很明显,虽然奥地利的安妮与美第奇的玛丽同样不谙政务,却也知道,回到巴黎才是真正战斗的开始。 黎塞留邸里已经有红衣主教马扎然的仆人,这些仆人虽然不比宫中的侍从有身份,却要更为尽忠守责,路易一进到府邸里,就在他寝室的隔壁房间里,壁炉中的火就已在熊熊燃烧,壁炉前是一只被打造成船型的白锡浴缸,浴缸里覆盖着珍贵的丝绸,免得可能的尖刺刺伤国王的皮肤,壁炉上挂着的锅子不断地将干净的水烧滚,与凉水混合后倒入浴缸。 仆人们还一丝不苟里在浴水里放进药袋,药袋里有磨碎的迷迭香、薰衣草与没药。这倒不是路易的要求,说起除垢杀菌,他更相信橄榄油皂,但现在的人们更相信这些经过医师与占星师们推荐的药草……不过他也不会多说些什么,毕竟自黑死病爆发后,洗澡就成了一件令人闻之色变的可怕事情,要洗澡,必须让医生证明你生了病,必须药浴才不至于让人大惊小怪。 他刚在仆人的服侍下进了浴缸——船型浴缸很浅,倒也适合一个孩子,不会让他担心一不小心呛了水,但没过一会儿,难得的宁静就被王弟安茹公爵,菲利普破坏了——他是难得几个可以不经通报就直接觐见国王的人,不管他是在睡觉,还是在入浴,他甚至可以称得上僭越地把手伸到烫热的浴水里。 “如果你也想洗。”路易无可奈何地说:“那就进来吧。”四月份的天气还有些冷,菲利普又早有预谋地只穿着亚麻长袍,浸湿了手,再让他这么回去一定会受凉,这可不是一件小事。 菲利普立刻高兴了起来,这个时代的人们不怎么爱洗澡除了担心疫病入侵之外,还有的就是公众浴室纷纷倒闭之后,在自己家里洗浴就成了一件奢侈的事情,浴缸暂且不论,预防被翘起的尖刺或是碎片割伤的丝绸就是一笔大支出,药袋也价值不菲,还有壁炉里燃烧的木炭,服侍的仆人——在圣日耳曼昂莱,也只有国王想什么时候入浴就什么时候入浴,被他影响的王太后,主教与一概贵人,都要视等阶与身家来看隔几天才能洗一次澡,平时都是用干净的亚麻布擦拭面孔身体。 孔代亲王来到昂莱城堡的时候,就算有富凯的募款,他们的用度也依然十分紧张,到了后来,为了满足孔代亲王的要求,就连国王也不得不屈就于塞纳河,幸好此时洗浴会令人侧目,游泳倒没人在乎,而且只要你愿意,大可以如同古希腊人那样坦诚地面对自然。 这对尊贵的兄弟们兴致盎然地在浴水了玩了一会,直到两人都感到疲倦,国王让他的寝宫总管邦唐去告诉王太后安妮,菲利普今晚和他一起休息,邦唐去了,带回了菲利普的仆从,国王看了他一眼:“母亲还醒着?” 邦唐明显地迟疑了一下,因为他不但见到了安妮王太后,还见到了红衣主教马扎然,但他不知道应不应该让国王知道。 幸好国王陛下没有太关心这件事情,他挥了挥手,邦唐会意地上前,为国王与王弟拉起了床前的帷幔。 ———————— 事实上王太后安妮与红衣主教马扎然并无任何私情,他们之所以那么晚还在一个房间里,是因为康沃尔公爵查理,也就是英格兰国王查理一世的儿子与继承人,就要来到巴黎了。 “但他是个新教教徒。”王太后安妮说。 “也是一个国王,”红衣主教说,场面挺滑稽,因为一个主教却并不在意信仰,一个王太后却足够虔诚:“虽然他尚未正式加冕。” “那么我们就不该那么称呼他。”安妮说:“我们或许应该拒绝他进入巴黎。” “他会满怀憎恨。” “那又怎么样。”安妮生气地说:“如果玛丽不是我丈夫的妹妹,就连她们我都不想理。” 主教想了想:“这样吧,陛下,等到明天,我们去问问国王是怎么想的。” 安妮惊讶地挑起眉毛,但她什么也没说,只是点了点头。 第十二章 路易一听这个问题就笑了。 他看向马扎然主教:“主教先生,”他谦和地问道:“您说我是谁呢?” “路易十四,”虽然完全不明白路易为什么会提出这个问题,但马扎然还是回答说:“法兰西与纳瓦拉的国王陛下。” 于是路易又转向王太后安妮:“那么,母亲,”他重复了之前的问题:“我是谁呢?” 如果是平时,安妮一定会回答说,你是我亲爱的小路易,但既然马扎然主教已经做出了正确的示范,她就跟着说:“您是法国与纳瓦拉的国王。” 路易点点头,又问了在场所有有资格待在这个房间里的人——并不多,但都是可信并且要依仗他们对应此事的大臣。 所有人都回答说:“您是国王陛下。” 路易这才轻轻地往椅背上一靠,继续问道:“那么康沃尔公爵查理,他的父亲是什么人,他今后又会是什么人呢?” 房间里顿时安静了,马扎然主教皱着眉头想了想,才试探着回答说:“英格兰的国王陛下?” 路易看向其他人,其他人也一一给出了相同的答案,只有王太后安妮有些不满地加了一句:“一个新教教徒。” 路易安抚地拍了拍母亲的手:“我知道您对天主的虔诚让您无法忍受一个新教教徒。”他说:“但母亲,我们要清楚地意识到一件事情,那就是无论是我,还是查理,又或是任何一个皇帝或是国王,他们或许是新教教徒,或许是我们的敌人,但有件事情我们是绝对相同的,那就是……我们乃是这个俗世上,国家唯一的统治者。” “而且。”他环顾四周,“这一属性,要比信仰、立场以及个人的恩怨更重要,不,应该说,它才是一切的基础,没了它,我们就根本没有继续存在下去的资格,遑论其他。” 他看向众人,虽然只有十一岁,但他严厉的眼神还是让许多人按下了就在嘴边的话……这太……不过看到泰然自诺的马扎然主教,还有虽然想说些什么但还是忍住了的王太后,他们还是明智地保持了安静。 “我知道您们一定会有很多意见,是的,查理不但是个新教教徒,英格兰也是我们的敌人,但今天,我们必须接纳他,支持他,直到他回去英格兰,加冕成国王为止——也许你们会觉得困惑,当然,能够嘲笑与戏耍曾经无比强大的敌人会是一件愉快的事情,但首先,它必须不是建立在叛乱上的,任何叛乱,尤其是对于国王与王室的,都是绝对无法容忍的,诸位,我是说。”路易加重了语气:“哪怕是奥斯曼土耳其的苏丹被他的臣子背叛,我也不会为之喜悦,或是大肆宣扬,甚至帮助他的敌人,哪怕那是个不折不扣的异教徒……因为我也是一个国王。” 国王犀利的视线一一扫过在场的众人:“所有的悖逆之事都要被谴责,从今天开始,我不希望再在宫廷里听到有关于查理一世的,任何过于轻浮的评论与传闻,也不想看到报纸或是书籍上出现任何鼓励这等行为的言论,更不希望您们之中的那一位和英格兰的叛国贼与匪徒奥利弗.克伦威尔有任何往来——至此,我会欢迎我的表兄查理,并且尽我所能的帮助他,希望你们也能如此。” 这是法兰西宫廷重臣们第一次面对这样的国王——他虽然身形还未长足,但思维……显然已经如同成人般的有条理,而且他对国王这一名词的理解与阐述也已经达到了许多人无法达到的高度——直到他们进到这个房间之前,还有人在嘲笑查理一世,并且企图说服主教与王太后,拒绝给予康沃尔公爵查理援助呢。 但国王说的很对,查理一世或许平庸,但无论如何他是一个国王,而克伦威尔或许英武智慧,他却终究是个臣子,他们可以为宿敌的死而欢欣雀跃,却绝对不能鼓励这种行为,因为他们也有国王,而他们又是依仗着国王而生的。 王太后安妮神色复杂,她可算是明白马扎然的忧虑与欣慰了,并不是每个国王都能这样快地领悟到自己的意义与职责的,她知道自己应该高兴,但总有一种无法言喻的压力让她无法释怀——也许是她突然意识到,法兰西这部巨大的马车,将会在她的儿子路易的鞭策下,奔向怎样一条危险而又壮丽的道路。 马扎然主教却是有些坏心眼儿地看着他的同僚们一个个地目瞪口呆,但还没等他说些什么,一个人就突然站了起来,“谨遵御旨!陛下,”他斩钉截铁地喊道,“啊,陛下,我愿意服从您的任何命令,何况它还是这样的明智而又正确!请您安心,我们会遵照您的话去做,为了您,就算是粉身碎骨,我们也是愿意的!” 这突如其来的一下子,别说是王太后,马扎然主教,就连路易都吃了一惊,他下意识地看向主教先生,主教摇了摇头,这不是他安排的人,然后路易认出这个人了,正是在圣日耳曼昂莱的时候,如同雪中送炭一般送来了一大笔募款的监政官尼古拉斯.富凯先生,为了奖赏他,囊中羞涩的国王还赐给了他一次随同打猎的殊荣,只是回到巴黎后,身心俱疲的国王一时没能想起这个人。 富凯是跟着财政总监帕尔蒂切里.埃梅里进来的,可以说是一个随员,但他竟然大胆到抢在王太后与主教之前发言,实在是出乎所有人的意料,但他既然对国王表了忠心,国王就不会因为这点小事斥责他,果然,国王只是无奈地摆了摆手,让他坐下:“您可有些太失礼了。”路易温和地责备说,但所有人都能看出国王一点也不生气:“我应该处罚您的,”他看向主教:“他应该受到什么处罚?” “就让他来负责康沃尔公爵在巴黎的起居住行如何?”马扎然主教当然懂得路易的意思:“如果他能够做的如他承诺的那样好。” “那么就这样,”国王说:“我不需要您粉身碎骨,富凯先生,若是您做的好,您还能为我效力许多年呢。” 富凯立刻从他的椅子上跳了起来,他先向国王行礼,再向主教行礼,然后是王太后,还有房间里的所有人。 财政总监埃梅里的脸色又青又白,富凯此举无疑是踩着他的脸往上爬,但在场的主教、王太后与国王谁也不在意他,埃梅里的出身并不高,他能够出人头地完全是因为他是马扎然主教的一个亲眷,事实上他不久前也只是一个锡耶纳的农民罢了,但在上台后,他借着自己的身份与主教的权势,为自己捞了不少好处,但在王室被迫逃离巴黎,来到圣日耳曼昂莱之后,他又显露出了卑劣的本性与见识短浅的坏处,竟然不愿意从钱包库里掏钱出来支付国王与王太后,还有主教的日常用度,让整个王室都狼狈不堪,他之所以还能出席这样的会议,也不过是一时找不到能够取代他的人的缘故。 尼古拉斯.富凯很好地抓住了这个机会。 ———————— 康沃尔公爵查理来到了巴黎,他所受到的待遇让他吃惊,毕竟他知道法国王太后安妮并不怎么喜欢他和他的父亲,或者说,任何一个新教教徒,巴黎的许多人也是如此,而他这次到来,除了自己的头衔与几个亲信之外别无他物,他的国家被叛臣占据,他的军队流离失散,他的国库更是被一群暴民洗劫一空,他的身上根本没有一点可图的东西。 但他的表弟,法国国王路易的臣下富凯为他预备的官邸、马车与饮食衣物们,都如同对待一个国王一般,这让康沃尔公爵感动至极,到巴黎的第三天,他顾不得旅途疲惫,坚持要前去觐见国王。 国王路易正如他的妹妹亨利埃塔所说,是个温和的少年人,他们谈了很久,甚至到了用餐的时候都舍不得分开,直到必须安寝的时候才分开。 整个觐见仪式更是无可挑剔,除了康沃尔公爵身边的一个侍女在看见那张狰狞的狼皮时(来自于孔代亲王的馈赠),突然惊呼了一声,昏厥了过去。 第十三章 这个小小的波折没有引起太多人的注意,只有些人嘲笑康沃尔公爵的侍女过于胆小脆弱,不过后来路易在亨利埃塔公主的身边看到了这个侍女——因为她当时就倒在国王的脚边,所以他对她还有着一点印象——这位布兰克小姐的年龄并不比玛利大到哪儿去,但有着成年人才有的纤瘦身材与忧郁的气质,她的容貌并不怎么出众,倒是深栗色的鬈发很美。 虽然还很小,但在如何侍奉贵人这一方面,她做的要比天真淘气的玛利.曼奇尼强多了,也懂得如何取得贵人们的欢心,亨利埃塔起初并不喜欢她,因为人们总是窃窃私语,认为她在国王面前昏厥是一桩极其失礼的行为,也有人怀疑她是在有意哗众取众,引起国王的注意,而且她是被康沃尔公爵送到亨利埃塔身边的,不免有废物利用之嫌——但没过几天,亨利埃塔就很愿意让她跟在自己身边了,因此路易又见了她几次,不过国王并不怎么喜欢这个孩子,不是因为之前的失礼,而是因为她实在太不像是一个孩子了。 别说别人,就算是国王,偶尔也会想要做些符合孩子天性的事情,譬如说在宴会中躲个懒,偷个闲什么的。 虽然国王陛下一再申明,要像对待自己那样对待康沃尔公爵,但查理终究还是许多法国人眼中的外人甚至是敌人,而且他的请求也让主教和王太后感到为难——毕竟此时的法国王室是没办法给他军队或是资金来复国的,他们自己也正处在一个岌岌可危的位置上,奥尔良公爵加斯东拒绝了国王的诏令,依然留在他女儿蒙厐西耶女公爵的领地里,只把被人们称作“大郡主”的女儿送到了巴黎,作为人质或是宽慰王室的替代品。 我们之前说过,这位加斯东大殿下的第一次婚姻,是黎塞留红衣主教与他母亲玛丽.德.美第奇强迫完成的,虽然这位波旁(旁系)夫人带来了一笔丰厚的嫁妆,也就是蒙厐西耶,他仍然对其充满了厌恶,这种厌恶甚至延续到他们的女儿身上,虽然大郡主对这位不负责任的父亲满怀孺慕之情,但他不但从来不曾呵护过这个可怜的孩子,还在她继承了其母亲蒙厐西耶的领地后不断地横加干涉,肆意插手,如今他又把她送到巴黎来——谁都知道,现在的巴黎简直如同炼狱一般,很难说这其中是不是包含着真实可怕的恶意。 王太后安妮倒是对蒙厐西耶女公爵有着几分怜悯,无论如何,奥尔良公爵在1632年与洛林公爵的妹妹玛格丽特.洛林结婚,当时只有5岁的蒙厐西耶女公爵就这么被抛弃在了巴黎的宫廷里,奥尔良公爵从未提过要接她回去的事儿,就像根本没这个女儿,直到路易十三去世前,强迫他把女儿接回去为止。 那几年蒙厐西耶女公爵在宫廷里的生活非常难熬,因为谁都知道她是个逆贼的女儿,奥尔良公爵加斯东的反叛之心简直溢于言表,他也从来懒得掩饰,当然也不在乎他的女儿会遭到多少恶意的对待。幸而那时候王太后安妮还没有孩子,幼小的女公爵不禁激起了她的慈母心怀,这样的感情一直延续到女公爵离开宫廷,也有人说路易十三也曾经想要撮合新生的王太子路易与蒙厐西耶女公爵的婚事,因为蒙厐西耶女公爵曾经站在小路易的摇篮边,笑称他是“我的小丈夫。” 不过也有可能,这正是蒙厐西耶女公爵被强行驱出宫廷的原因(虽然那时候路易十三只是微笑),路易生在1938年,蒙厐西耶女公爵生于1927年,两者相差十一岁,如果说年龄还在其次,那么蒙厐西耶女公爵的父亲已经到了让路易十三厌烦透顶的地步,他是怎样也不会让自己的儿子与奥尔良公爵的女儿结婚的,何况蒙厐西耶女公爵除了继承于母亲的领地之外,别无他物,根据萨利克继承法,奥尔良公爵的爵位与土地都只会留给他的儿子让,万一让夭折了,那么继承人就变成了路易十三的次子菲利普。 蒙厐西耶女公爵离开宫廷的时候只有十六岁,现在已经二十二岁,按理说,这个年纪的女孩早就应该结婚生子,但她的父亲奥尔良公爵俨然将蒙厐西耶视作了自己的领地,根本不会允许她带着领地出嫁,离开宫廷后,她也难得能够见到合适的追求者,怀着这么一份恻隐之心的王太后虽然恼怒于奥尔良公爵的袖手旁观,却也预备为蒙厐西耶女公爵在宫廷里找上一个诚心如意的丈夫。 当然,其中也有几分交易与损人利己的意味,但对于蒙厐西耶女公爵来说,这实在是个天大的好机会。 每个人都这么想,在王太后举办的宴会上,年轻英俊的男士们就如同海里的鲑鱼那样来回穿梭,尽情展示着自己的英武体魄与优雅姿态,等他们跳舞的时候,已经在那里端端正正地做了一两个小时的国王终于可以暂时离开,但他没有留在房间里,而是乘着侍女们都在忙碌的时候,一个人来到黎塞留邸的庭院里。 黎塞留邸的庭院当然要比杜勒里宫花园小得多,但在黑夜里,月桂枝叶低垂,最后一批米粒大的黄色花朵吐露芬芳,同样令人心旷神怡,路易看见有几处细小的光点盘绕闪烁,等他走过去了,才发现是玛利.曼奇尼正在和一群小仙子玩闹。 路易还是第一次看到小仙子,她们和蜻蜓差不多大,有着人类的面孔与身体,背后的翅膀薄而透明,振动的频率很快,不断地有闪亮的鳞粉从上面落下来,路易的脚步声一传来,她们就立刻逃得无影无踪。 玛利这才发现有人靠近,她连忙在裙子上拍了拍自己的手,站了起来,看到是路易她才略微放松了一些。 她探头望了一望,发现除了路易之外没有其他人:“您怎么回到这儿来?” 路易已经懒得去纠正她的礼仪了,“房间里太闷热了。”他说,走过去和玛利一样,直接坐在月桂树下,月桂树下有一层厚厚的落花,就像是柔软的毯子:“而且这里又不是厨房。”玛利笑了,知道他指的是他们在凡尔赛的时候。 路易发现她在坐到自己身边的时候明显地犹豫了一下,神情也有点不自然。 又过了好一会儿,玛利也没有说话。 “刚才那是什么?”路易只得打开话题:“是你说过的小仙子?” “是的。”玛利说:“您要看看她们吗?” “能吗?” “您还是个孩子呢,一定能。”玛利直言不讳地说,一边轻声念起咒语,与其说是咒语,倒不如说是在轻声歌唱,几分钟后,路易听到了细弱的附和声,几只小仙子从月桂叶后探出头来,好奇地打量着他们。 等了一会后,她们终于回到了玛利身边,玛利分了一些糖块给国王,于是一些大胆的小仙子也走到国王的时候上去分享糖块。 小仙子的光照亮了路易的侧脸,玛利看着他,心中不禁想起了她从父亲与舅父那里听到的秘密。 她被送到宫廷里来,正如她父亲所说,不是为了做一个女巫,而是为了成为贵人的妻子……她不知道什么样的人才能满足父亲所给出的条件,但她……她是说,她身边不正有一个温和可亲的好人吗? 就算知道了她是一个女巫,他也没有因此恐惧或是远离她。 如果让她嫁给路易,她不会不愿意的。 今天修改了十三章,增加了一部分,明天更新。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wWw.XxBiQuge.c0m新笔趣阁内容更新后,需要重新刷新页面,才能获取最新更新! 第十四章 “克雷兰叔叔。”康沃尔公爵低喊道:“您怎么来啦?” “他们要我来找你,”巨狼说,它发出的声音要比人说话的声音更低沉,带着一些咻咻的喘息声:“殿下。” “是那群苏格兰长老会成员么?”查理说:“我不相信他们。” “您不用相信他们,您只要使用他们。”巨狼说:“您现在最紧要的事儿是举行加冕仪式,成为国王。” “我还在为我的父亲哀悼。” “相信我,最好的哀悼方式就是将那些叛贼全部吊死在广场上,当然,如果你确定,也可以把他们的肠子拽出来,所有胆敢刺杀国王的暴徒都应该落到这样的下场,就算是克伦威尔也不该例外。” “当然。”查理说:“但我现在,您看到的,我甚至没有一匹马可以让我离开巴黎。” “您向王太后安妮求告了吗?“ “求了。” “马扎然主教呢?” “也求了。” “他们难道不愿意让你走吗?” “这正是我最怕的,据说他们正在与叛贼的使者接触,我不知道他们是否会达成协议。” “那么就去向法国的国王路易求告吧。” “他还是个孩子呢,克雷兰叔叔。” “正因为他是个孩子,所以他的身上可能还有一丝珍贵的亮光。”巨狼说:“还有,不要再称我为克雷兰叔叔了,别忘记,表世界与里世界是不相通的,擅自跨越者会遭到两个世界的惩戒与攻击。” “既然如此,”查理沉默了一会后说:“克雷兰先生,我会去试试的。” 巨狼点了点头,“站”了起来,他的身形在瞬间产生了变化,缩小与拉长,狼的长吻向后缩,毛发缩回到皮肉里,骨骼与肌肉都在格格作响,查理不是第一次看到了,但还是不由自主地感到一阵隐约的疼痛。 等到克雷兰变形完毕,站在那里的就只有一个面容坚毅,身形高大的普通男子,如果房间里有第三个人,准会发觉他与康沃尔查理有着几分相似,这并不令人意外,因为塞尔维亚狼人本来就是从英格兰迁移过去的。 这要追溯到公元1216年,英格兰国王约翰.雷克兰被一名巫师下了毒,不治身亡,而那杯毒药里含有狼头草,也就是说,中毒的人终会化身狼人,不久之后就有人听到国王的陵墓里不断地传出凄凉可怖的嚎叫声——恐惧的人们决定将国王的尸身拖出陵墓,进行驱邪仪式,仪式是举行了,但结果不尽如人意,虽然当时的新王一再坚称,他的父亲已经得到安息,但后来还是有人看到身披冕袍,头戴金冠的狼人在森林之中游走。 当时的新王为什么要这么做,查理完全可以理解,因为依照里世界与表世界默契的约定,里世界的狼人、血族或是巫师都不被允许插手俗世的政权,同样的,里世界的人也不受表世界的国王或是皇帝统治——如果新王胆敢承认那个狼人就是自己的父亲,那么他要么就是被教会与诸侯剥夺继承者的位置,要么就是死于里世界连绵不断地攻击之下,就连他成为了狼人的父亲也难以幸免。 或许成为了狼人的约翰.雷克兰国王也有所察觉,他不但离开了英格兰,在塞尔维亚定居下来,还放弃了原先的姓氏,改为克雷兰,也就是塞尔维亚一系狼人的由来。 康沃尔公爵看着克雷兰一件件地穿上侍卫的衣服,“那么,那些攻击路易的狼人又是怎么回事?” 克雷兰扣着纽扣的手略微顿了一下:“他们是为了您,还有您的父亲。”他说:“据说可以拿到一笔相当丰厚的报酬。” 康沃尔公爵抿起嘴唇,他为那些狼人难过,他们可以说都是他的亲眷,而且相对于那些桀骜不逊的诸侯,那些飘摇不定的大臣,还有贪得无厌的教士们,塞尔维亚的狼人们可以说为他们父子耗尽了最后一点心血,现在克雷兰叔叔还在为他百般斡旋,千般筹措,甚至不惜冒着被发现的可能潜入巴黎——这里刚刚发生过狼人袭击国王的大事,教会可能还有苦修士与圣骑士驻守在不为人所知的地方。 “殿下?” “呃,什么?”查理抬起头:“什么?抱歉,我刚才有点走神了。” “我的女儿露易丝……” 查理摇摇头,“没什么,她还是个孩子,”他说:“看到带有狼头的狼皮当然会害怕,没人怀疑她。” “我觉得,还是让我带走她吧。”克雷兰说。 “我希望您别在意,”查理叹了口气:“您现在的情况可不适合一个五六岁的小姑娘——你们和匈牙利狼人之间的战争还没结束吧。把她留在我妹妹身边,最安全,至少法国的国王还没被抓起来砍头。” 克雷兰犹豫了一下,“好吧,如果您觉得这样可行。” “她是个好姑娘,”查理安慰他说:“我们都很喜欢她,她会成为亨利埃塔最好的女伴的。” “但愿如此。”克雷兰说。 第十五章 克雷兰不愿去想查理此举是否有将他的女儿露易丝作为人质的意思,但就算如此,他们又能如何,虽然康沃尔公爵很亲热的叫他克雷兰叔叔,但他们之间几乎没有任何血缘关系可言——约翰.雷克兰国王陛下是金雀花王朝的第三位国王,之后是兰开斯特王朝与约克王朝,约克王朝后是都铎王朝,都铎王朝之后是斯图亚特王朝,查理一世是斯图亚特王朝的第二位国王,他们之间可不止间隔着三百年的时光——但塞尔维亚狼人很不幸地遭遇到了教会与匈牙利狼人的双重狙击,他可以说是走投无路才找到了查理一世,克雷兰原本只希望能够在英格兰找到一处栖身之地,哪怕是要服役或是充当国王交给教会的“年金”也可以。 查理一世并不怎么在意这群狼人,他看着克雷兰的眼神就像是在看一个小丑,在繁重的国事压力下,能够将一只凶猛的狼人如同猎狗般的使唤确实是件令人愉快的事情,那时候,别说是承认克雷兰的身份,他大概根本没把克雷兰当作一个人。 虽然克雷兰的确不是人,但他还是有着一个人所有的自尊与骄傲的,为了族群,他不得不忍下国王的羞辱,而查理一世,或许是为了“年金”——这是宗教裁判所向国王与领主们(哪怕他们并不愿意遵从教会的旨意)征收的另外一种特殊赋税,简单点来说,就是他们领地上的狼人、巫师或是魔鬼,死的活的都可以,如果实在交不上来,那么国王要给上很大一笔罚款。 当然,国王,或是任何一个大胆的领主可以不给,没关系,但裁判所会立刻撤离他们的领地,这样,就算国王与领主有城堡与军队,他们的佃农与商人却要成为狼人或是巫师的祭品了。 而对于狼人们来说,每年一次驱逐老弱的狼人,或是强迫他们自愿就死也不失为解决两件棘手事儿的办法——又能减轻族群里的消耗,又能满足领主对狼人皮毛的需求。 塞尔维亚狼人事实上已经分崩离析了,克雷兰曾经是一个强壮而聪慧的首领,但坏就坏在他过于优柔寡断,当然,好听一些的说法就是他太过看重感情,他总是竭尽全力想要保下每个族人,但谁都知道这是不可能的,尤其是那些年轻力壮的狼人,他们还未到需要别人怜悯的时候,对克雷兰的做法格外不满,不是想要争夺首领的位置,就是单独或三五成群地离开。 但离开了族群,失去了保护的狼人又能有什么样的结果呢,那张被法国国王路易踏在脚下的狼皮给出了最好的回答。 克雷兰也去看过了那张狼皮,事实上,他不用看,也能嗅得出那是不久之前才离开的侄子的气味,说起来,这位年轻的狼人并不如其他离开的狼人那样憎恶克雷兰与那些老弱的狼人,他只是……不愿意与这个正在走向灭亡之途的族群一同等死——但没想到,最先死去的人竟然是他。 所以,查理一世的死却成为了塞尔维亚狼人唯一的转机,相比起老奸巨猾的查理一世,他的儿子小查理还只是一个年轻人,不够冷酷,还有些天真,他甚至没有质疑克雷兰为什么没有去救他的父亲——克雷兰必须承认自己是满怀着愉悦看着查理一世被送上断头台的,但他也不想去投靠克伦威尔,这位护国公是清教徒,也就是说,对于狼人、巫师或是与魔鬼有关的人事物都深恶痛绝,他是绝对不会与一个狼人合作的。 所以克雷兰选择了小查理,在小查理差点丧命的时候,他,还有他的族人,及时地援救了国王的儿子,英格兰的王位继承人。 小查理对他所说的话坚信不疑,这也是为什么他会称他为克雷兰叔叔的缘故。他还特意让克雷兰的女儿做了他的侍女,然后是他妹妹的女伴,这位宽仁的王子说,这是一个郡主应有的待遇,唉,郡主,克雷兰可以向他的先祖发誓,他并没有这样的念头,他只想要一片小小的,但安静的森林,可以容许他与他的一百多名族人平静地度过之后的日子。 不过这都是之后的事情了,克雷兰一边在心里数着一份愿意拥护康沃尔公爵登基的人员名单,一边估算着他能够得到多少实际的支持,走出了黎塞留邸,因为他穿着侍卫的衣服,并没有太多人注意到他,只在街道转弯的地方,一头鲜血淋漓的死狗从天而降。 他若只是一个普通侍卫,可就要挨上一下,还会弄脏衣服,但克雷兰是狼人,他在闻到浓重的血腥气味的时候,就提高了警惕,死狗落在距离他还有三四尺的地方,肚肠从被有意割开的腹部迸出,一片狼藉,臭气熏天。克雷兰听到有人在哈哈大笑,还有人在嘲讽某人准头太差——他在英格兰的时候就听说法国巴黎的平民很喜欢用死猫死狗,或是任何死了又不能吃的东西投掷贵族或是王室的侍卫,看来这是真的。 他一边走,一边按住嗅觉敏锐的鼻子,巴黎的街道实在是太脏了,他踩着的地面不是石头,也不是泥土,是什么呢? 粪便。 马、牛、猫狗还有人的粪便,动物随地便溺,而人将粪便留在桶里,主妇或是学徒们每天早上就会提着那只桶,一边高喊着注意啦,一边将桶里面的所有东西倾倒在街道上,这也是为什么行人会尽量远离住宅,或是在男士女士一同出行的时候,男士会谦和地将女士让在紧靠墙面的位置,一来是为了避免马车冲撞,二来就是勇敢地将可能的“黄金淋漓”的机会留给自己。 这些粪便不会有人去清扫,也没法清扫,于是经过常年累月的人、马与车轮反复踩踏碾压,日光曝晒,雨水冲刷后,留下的渣滓就顺理成章地成为了新的路面。 布雷兰不是走在路上,而是走在粪便上,这让他愈发激烈地想念起塞尔维亚的森林来。 在转过最后一个弯,即将将黎塞留邸抛在身后时,布雷兰几乎可以说是下意识地向这座典雅的建筑投去最后一瞥,而就在此时,狼人的锐利视线让他看到了正站在一个两侧垂着满绣百合花帷幔的窗前,神色凝重地望着街道的男孩——一时间他没想到此人的身份,但他很快就猜到了,因为与这个男孩年龄相仿的安茹公爵迄今为止还穿着裙子。 布雷兰犹豫了一下,但他最终还是脱下了帽子,把它按在胸前,深深地向这位年少的国王行了一礼。 第十六章 路易只看到一个侍卫装扮的人向自己鞠了一躬,但他可没法看到那么远的人,虽然对方也未必看得见,但年少的国王也还是向他微微点头,表示感谢。 “您在看什么?”玛利喊到:“陛下,为什么不和我们一起玩?” 今天孩子们几乎都留在这个最大的房间里,这里阳光充足,通风良好,正适合他们游戏玩耍,虽然路易还是最喜欢看书,但偶尔王太后南妮还是会把他赶出书房,让他去做做游戏,打打纸牌什么的。要是还在圣日耳曼昂莱,路易至少可以去骑马,狩猎,但在巴黎,他却只有待在房间或是那个小小的庭院了,看着喷泉发呆。 他名为法国的国王,但和囚犯也差不多了,有时候路易真希望自己真是一个十岁的孩子,能够不顾不管地哭闹一番。 “快来!”再次催促的是玛利,而在一边不断地喊着“太无礼了”的是王弟菲利普。玛利可能是路易见到过的最大胆的女孩,甚至可以说所有的孩子中最勇敢的,不仅仅是因为她面对狼人也能面不改色,并且给予犀利的还击,还因为她很显然地蔑视所有权威,从她的舅舅马扎然红衣主教先生,到国王路易,还有王弟菲利普,也只有她敢把路易当作一个普通人,对他大喊大叫,无所顾忌。 菲利普还因为这个和她打过一架,但很抱歉,虽然他们年龄相近,但在发育上,女孩总是比男孩更快一步,所以这次被打的就变成了菲利普,为了这个路易不得不让出整整一周的床铺分享权,为此他特意和菲利普长谈了一次——他纵容玛利,有很多原因,除了玛利是马扎然主教的外甥女之外,就是玛利曾经救过他与王太后安妮,也是菲利普母亲的性命,所以菲利普应该对她怀有感激之心。 至于玛利欠缺的教育……路易坏心地把这个任务交给了菲利普,于是菲利普就认真地担当起了玛利的礼仪老师,虽然玛利并不感冒,但至少他们没有再动过手。 “安静,”路易无可奈何地走了过去:“安静,玛利,整个房间都是你的声音,这可不是一个淑女应有的行为。” “我本来就不是一个淑女。”玛利说:“我是一个女巫。” “唉,可别再说这种可怕的话了。”亨利埃塔在一边说,她并不知道玛利真的是个女巫,但她的年龄注定了还不能知道宫廷与巫师之间的真正关系,她所知道的巫师与女巫全都来自于女仆们耸人听闻的传言。“女巫都是要被烧死的。” “那也不会是我,”玛利耸肩:“我会成为一个前所未有的强大的女巫,就像是薇薇安。” “薇薇安是谁?”路易问道。 “梅林的弟子,也可以说是他的爱人,据说梅林将所有的法术都教给了她,”玛利说:“最后梅林也死在了她的法术之下。” “梅林难道真的存在吗?”路易说:“我一直以为他是个传说中的人物。” “也许吧,”玛利漫不经心地说:“这并不重要——我说,我们能开始了吗?” 他们玩的是四人纸牌,这时候的纸牌已经做的非常精美并且普及,但对于亨利埃塔来说,它还有点陌生,因为对于英格兰的清教徒来说,它们就像魔鬼那样只会带来堕落,而教会对它的观感也不是那么好,1397年的时候巴黎大教堂的主教禁止人们在工作日玩骰子和纸牌,到了1541年的时候,巴黎议会也禁止巴黎东城区以及郊区的家庭玩骰子与纸牌,主要是因为担心他们赌博或是不去工作。 但对于宫廷里的人来说,没有比这更能用来消遣的了,而且他们更喜欢用骰子与纸牌赌博。 自从王室回到巴黎,之前的窘迫境况就不复存在了,虽然被巴黎的高等法院收缴的王室财产还未完全退回,但殿下与陛下的赌资已经全都变成了埃居(银币)与少量的金路易,它们从皮袋里被倾倒在地毯上,在阳光的照耀下散发着动人的光芒,侍女与侍从的眼睛几乎无法从上面转开,只有亨利埃塔身边的一个小侍女始终将注意力集中在英格兰的公主身上。 今天亨利埃塔的手气还是很差,虽然现在已经有了王太后安妮与国王路易的补贴,但她一想起之前的事情,还是忍不住会手脚发颤,哪怕知道路易会在赌局结束后以馈赠的方式返还更多的钱,她还是会在每一次输掉的时候感到难过——“还是你来吧,”她对自己的侍女说,“露易丝,或许你的运气会更好一些。” 国王并不反对,于是亨利埃塔与侍女调换了位置,因为他们都是席地而坐,倒也省去了一番礼仪上的麻烦——露易丝是个容易羞怯的孩子,向国王、王弟行礼之后就再也没能抬起头来,倒是她的手气,不,应该说机敏远超过人们对她的印象,当日光西斜的时候,她身前的埃居竟然堆起了一小堆,里面还夹杂着一两块金路易。 亨利埃塔高兴极了,她虽然有些疲倦,但还是亲吻了露易丝,并且抓起一枚金路易塞到露易丝手里作为赏赐。 “晚餐有什么?”同样感到疲惫的王弟菲利普问道。 “今天是斋日。”路易说:“我们吃鱼。”按理说,一个国王不应该对食谱了如指掌,但这时候路易还不被允许接触政务,总是看书也会无聊,纸牌赌博说实话并不是他的心头好,所以,为了拯救他还有别人的味蕾,厨房就成为了他的第一个战场——要说服那些顽固的厨子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几百年了,他们仍然坚持果子必须煮过,鱼必须烤,肉必须炖,还有不放上成锅的奶油,或是几磅的干酪,又或是大把的香料那就不算是一道菜…… 大概没人能想到在穿成一个国王后首先面对的敌人竟然是厨子……但他真的不想再吃所谓的奶油炖一切了…… 幸好,在数次艰辛的战役之后,他终于可以吃到心爱的水煮鱼了。主教先生与王太后也喜欢,不过他们总是浅尝辄止,因为在这个时候,辣椒还被视作“令人兴奋之物”,马扎然是发誓守贞的教士,而王太后是个孀妇,这道菜对他们来说都有些不得体。 但这道菜还没上来的时候,一个侍女突然匆匆忙忙地来到门前,她和侍卫说了几句话,侍卫又和总管邦唐说了几句话,邦唐又和王太后的侍女说了几句话,王太后的侍女与王太后说了几句话……总之路易看着这句话被传了好几个人才传到自己这里,原来有人说,有一位布雷兰先生突然冲入黎塞留邸,虽然他穿着侍卫的衣服,但仔细盘查后发现并没有这个人,他们正准备把他驱逐出去的时候,那位布雷兰先生声称是国王雇佣了他。 第十七章 布雷兰先生离开黎塞留邸的时候还是一个衣着整齐光鲜的体面人,回来的时候却狼狈不堪,靴子不知去向,袖子形单影只,外套上的纽扣成了孤儿,衣襟与衬衫的领口上全是血迹与泥土。 本来他不会被允许觐见国王,但路易只是在窗口站了站,就吩咐邦唐把他带上来,因为他认出那位先生正是在街角转弯处向他行礼的人。 邦唐带着几个仆人为布雷兰先生擦洗了脸和手,给他换上了干净的衣服,才把他带到国王面前。 “啊,是你,”国王说,“我看到您在街角向我行礼,这位先生,您说我雇佣了您,但我好像不记得有这件事情啊。” 布雷兰一开始还有些忐忑不安,但见路易这样亲切,他也平静了许多:“恕我无礼,陛下,”他说:“是我记错了,我不是您雇佣的,而是您的亲眷,英格兰的康沃尔公爵雇佣的,他有几个亲信留在爱尔兰,叫我给他带信过来。” “那么您是已经完成了这份工作呢,还是没有?” “已经完成了,陛下,”克雷兰说:“但陛下,我在距离您们不远的地方遇到了可怕的事情,不得不逃回来,寻求您的庇护。” “这里是巴黎。”路易说:“是我的领地,这位先生,如果您确实是康沃尔公爵的忠心下属,我倒是愿意给您一些帮助的,但我可以知道发生了什么样的事情吗?” 克雷兰看了看周围,路易点点头,于是邦唐和一些仆人都退了下去,但还有六名可靠的火枪手与玛利没有离开。 “我遇见了吸血鬼,陛下。”布雷兰说。 —— 说起来布雷兰也挺不走运的,作为狼人,他奔跑的速度远超过最好的塞拉法兰西马,所以他在陆地上从来不依靠马匹——今天他准备先徒步走出巴黎,然后在森林里脱掉衣服,变成狼人,赶回港口,谁知道原先还算通畅的道路却被一辆熊熊燃烧的马车挡住了,一些国王的反对者们正在那里歇斯底里地喊叫着近似于亵渎的话,他不愿去和那些毫无理智的暴民们冲突,就转身走向一条阴暗的街巷。 而就在这条不见天日的街巷里,一个戴着宽檐帽的男人正在与一位“名姝”亲密地依偎在一起,狭窄的巷道被他们纠缠得紧紧的身躯占据了三分之二,布雷兰犹豫了一会儿,叹了口气,决定重新换一条路。 “这位先生,”没想到那位几乎被宽檐帽遮住了整张面孔的男人率先说道:“您是要经过这儿吗?”他和气地说:“哎呀,这就是我们的不对了,但愿您能宽恕我们,不过爱情到来时总是会令人盲目,不过我们现在已经睁开眼睛了,请吧请吧,我们给您让开位置,别耽误您的时间。” 布雷兰确实不想耽误更多的时间了,他要尽快赶回苏格兰,免得那些长老会的成员又开始在康沃尔公爵与护国公之间摇摆不定,他抬头看了看天色,如果动作够快,他还能赶上去往英格兰的最后一艘船,于是他向对方点了点头,表示了自己的谢意,就提步走了过去。 这种小巷子只有比街道上更肮脏,除了粪便之外,这里还有许多老鼠,以及猫狗的尸体,不知道是谁把海鱼的内脏也扔在了这儿,散发出的味儿令人作呕。 布雷兰不由得屏住了呼吸,狼人敏锐的嗅觉让他的头都快裂开了,他侧着身体,从那对男女身边走过,而就在他们错身而过的时候,布雷兰碰到了那个女人垂在身边的手——冰冷而又僵硬的手,没有一丝生机。 狼人愕然地转过头去,一张畸形的面孔在他的视野地迅速地扩大,裂开的嘴唇里伸出了尖锐的獠牙。 一个胆大妄为到白昼时分就敢出来觅食的吸血鬼,这个念头在布雷兰的脑海中一掠而过,小巷的腥臭气味麻痹了他对血腥味儿的感知,但对于那个吸血鬼来说,大概早就认出了他的真实身份。 他们立刻扭打在了一起,吸血鬼的力量原本不如狼人,但布雷兰不敢在巴黎街区直接变身成狼人,这让他处于劣势。 这时候,不知道是幸运还是不幸,一个女孩走进巷子,她发现了死去的女人,立刻大叫起来,更多的人赶来了,而吸血鬼那张扭曲到如同无毛蝙蝠的脸绝不会让人误认为他是个人类,吸血鬼顿时心慌意乱,想要逃走,却被布雷兰直接拖到了阳光下,他立刻燃烧了起来,在哀嚎中化作了灰烬。 但这个时候,布雷兰最不愿意见到的教士与宗教裁判所的苦修士们赶到了,裁判所有仅属于他们的军队,这些士兵将布雷兰所在的街区封锁了起来,就连屋顶上也安排了人,然后他们就开始一个个地审查街区里的人。 这是教会与裁判所的常规操作,一旦某个地方出现了吸血鬼或是狼人,所在地区必然要经过数次如同篦梳般的清理,而这样的清理也确实颇有成效——当他看到教士们在士兵的保护下检查每个人的手指时,布雷兰就知道大事不妙了……虽然这里只出现了吸血鬼,但教会们也没免了狼人的嫌疑。 各个国家与地区的狼人固然都有着各自的特征,但有一点他们是共通的,那就是每个狼人的中指与无名指是一样长的,虽然在平时的时候,很难有人注意到这点,但教士们只要让接受检查的人并拢手指,就可以立即察觉出其中的端倪。 布雷兰在人群外的犹疑早就落入了几个警惕的苦修士眼里,他一转身离开,他们就追了上来。 “现在他们也许正在门外徘徊呢。”布雷兰说。 “你伸出你的手来。”路易说,布雷兰只得在火枪手们的虎视眈眈下伸出手,让国王看清楚他的手,他的手确实如他所说,中指与无名指是一样长的。 “你说错了,布雷兰先生。”国王说:“教会与裁判所的动作是很迅速的,他们现在应该正在请求觐见马扎然主教或是我。” 他看向玛利:“玛利,我现在对你有个要求,不知道你是否能够做到。” 国王迅速地提出了他的建议,玛利马上跑回房间,拿来了一瓶药剂。 “现在把它喝下去吧。”路易说:“若是您愿意相信我。” “我当然是愿意相信您的。”布雷兰说,他也已经观察了路易好几天,要他说,这位年少的法国国王并不是那种人们常见的品德败坏之人,他即便不愿意庇护布雷兰,也不会用谎言来欺骗他。 狼人说完,就将一整瓶药水喝了下去。 ———————— 几分钟后,马扎然主教就带着两位黑衣教士与两名苦修士来到国王面前,请求国王允许他们在这里搜捕一个危险的狼人。 路易表示同意,但:“别惊扰了我的母亲,还有我的王弟,以及我的客人。” 教士之一立刻表示他们只会看一看,念诵几句经文,撒上一点圣水,不但不会惊扰到王太后与安茹公爵,还有英格兰的客人们,还能让他们得福受恩的。 “那样真是再好也不过,”国王说:“也许您们还能和我们一起进晚餐呢。” 教士甚至有些受宠若惊了,他感谢了国王的盛情邀请,虽然他与同僚们大概暂时没法儿从繁重的工作中脱身,但他必须感叹国王那颗虔诚而又宽仁的心,要他说,哪怕不是一个国王,而只是一位伯爵,一位将军,不得不中断用餐,只因为庭院里跑进了一个疑似狼人的人,他们就算不会生气,也一定不会有什么好脸色给他们瞧呢。 既然如此,教士与苦修士们也不能太过张扬,他们快速地走过了每个房间,就连王太后的寝室也没能幸免——毕竟他们是为了避免王室成员遇到致命的危险不得已而为之的,但让他们失望的是,狼人似乎确实不在这里。 在查看寝宫总管邦唐的房间时,一个苦修士看见了一头巨狼,不由得喊叫了起来,但那头巨狼动也不动,很显然已经死了,邦唐告诉他们说,这是孔代亲王敬献给国王陛下的人狼皮,放在御座脚下已经很多天了,但因为前一阵子吓到了一位侍女,所以国王就吩咐他把它收起来,做成标本,以后放在他的狩猎厅里。 教士们查看了这头巨狼,它的皮毛虽然还保持着原先的丰润与厚重,但眼睛黯淡无光,肌体僵硬,看起来像是死了很有一些时候,而孔代亲王拥有一张人狼皮的事情,裁判所里也确实有登记,他们嘱咐了邦唐几句就准备离开。 而就在这个时候,一位教士突然停下了脚步:“蒙主圣恩,”他微笑着说:“我们可不该忘了这个。”他提出圣水,在邦唐身上撒了几滴,又在巨狼微微张开的口中洒了几滴,圣水一落到那张狰狞的嘴里,就立即腾起了一阵烟雾,教士们盯着那只巨狼,它既没有反射性地闭上嘴巴,也没有肌肉抽动或是皮毛收紧——它的确是死了,他们才真的走开了。 一直到了第二天的中午,女巫的假死药水才失去了作用,布雷兰倒在地上,恢复成人形,大口地喘息着,他的舌头血肉模糊,幸而那只是几滴圣水,他很快就会痊愈。 他在黎塞留邸藏了好几天,直到裁判所的修士们认为那只疑似狼人可能已经逃出了巴黎,他才乘着夜色离去,但这段时间的逗留也不是没有收获的,至少康沃尔公爵已经得到了法国国王路易的支持,虽然荷兰与西班牙都与叛贼克伦威尔达成了某种协议,但至少他还能得到一个有力的支持者。 第十八章 克雷兰离开了,连接着好几个月都毫无音讯,康沃尔公爵逐渐从平静变得焦躁,而且比起路易,他的自由更少,几乎不能离开房间,那些英格兰的衣服也都被收了起来,换成了法兰西的服饰——免得有法国人认出了他的身份,进而做出什么不理智的事情。 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英国与法国一向就是政治与宗教上的对手,近几十年,它们又在经济上相互擎肘——两国都可以说依靠商业充盈国库,以保护自己国内的农业与工业——在印度,他们为棉花与纺织品彼此争斗;在大西洋北部,鱼类成了他们炫耀战绩的资本;而在北美洲,野兽的皮毛又成为了他们斤斤计较的对象;在非洲西部,他们尽可能地掠夺最多的奴隶,然后把他们送到两国分布于西印度群岛的甘蔗种植园干活。 这样的争斗白热化到了怎样的一个程度呢,简单点来说吧,在加勒比海上有个小岛,长度约在7法里,宽度只有2法里,而就在这么一个小小的岛屿上,英国人与法国人为了争夺它的所有权,已经爆发了三次以上的战斗。 康沃尔公爵若不是走投无路了,是绝对不愿群敌环绕的巴黎来的,即便有路易愿意做他的保证,他也担心会不会有人在晚上爬进房间割断他的喉咙。 布雷兰在离开前遇到的事情更是令他忧心,他有意召唤英格兰宫廷中的巫师,却因为巴黎现在到处都是苦修士与教士而作罢——路易可以大胆地庇护布雷兰,他却不能,毕竟自从亨利八世叛离教会,自立圣公会,同时将教权与王权握在手里之后,英国国王在教会眼里就是一群该死的异教徒——若不是为了对抗那些黑暗势力,就连宗教裁判所也会在亨利八世的宗教改革后完全地撤离大不列颠岛。 为了安定这位可怜的未来国王的心,路易时常邀请他跳舞、打牌与享受美食。除了跳舞,康沃尔公爵确实在打牌与享用美食上找到了不少乐趣,因为在打牌的时候路易总是会输给他——也就是他们之前的约定,路易总共输了大约四千个金路易给康沃尔公爵,足够他回到英格兰一路上的所有支出。至于享受美食,康沃尔公爵尽管每日愁眉苦脸却还是圆润起来的面颊说明了一切——要他说,这位年少的法国国王至少犯下了两桩罪过,但谁管他呢,在这里他品尝到了许多之前从未见过与听过的东西,就连他所熟悉的那些,也因为材料新鲜,配料精致而呈现出不同的面目来。 而且他可以感觉得出,路易对他的态度完全出自于本心,而非矫饰或是伪装,他深感对方的好意,只恨自己暂时无法偿还。 值得庆幸的是,在严冬笼罩港口之前,布雷兰终于回到了康沃尔公爵身边,他带来了一个好消息,那些苏格兰长老会成员与一部分英格兰贵族愿意支持查理,拥护他回国登基即位,这让康沃尔公爵终于恢复到原先那种又乐观又开朗的模样,在牌桌上,他甚至和路易开起了玩笑,“陛下,”他说:“对于您的慷慨援手,我当然是感激不尽的,但若是拿金钱来偿还,简直有辱与我们的深情厚意,这样吧,不妨您与我说说,您有什么需要我去做的吗?只要我能够做的,我一定尽力为您达成。” “这样,”路易也以开玩笑的口吻说:“我可能需要一个港口,最好能够与巴黎近一些的和与您近一些的,这样我可以随时乘着船去看您,您也随时可以乘着船来看我。” “如果这就是您所想要的。”康沃尔公爵大方地说:“好吧,我发誓,我会十倍地偿还欠您的债。” 宫廷里没有秘密,王太后安妮与马扎然主教时候虽然都有所听闻,但都只是一笑而已,毕竟一个还只是个十一岁的孩子,而另一个却是流亡在外的王储,他们的命运都是不可测的,谁也不知道这样的戏言有多少可能变成现实。 —————— 康沃尔公爵在最冷的那天离开,离开的时候他终于脱下了法兰西人的衣服,换上了英格兰人的衣服,路易赠给他的河狸皮斗篷被他裹在外面,免得引起别人注意,布雷兰还有几个与他一样身形高大的侍卫拱卫着王储离开——值得注意的,这次这几位侍卫依然没有骑马。 查理的离开让路易松了口气,接下来他的注意力开始转向巴黎,这个混乱而又重要,至少对现在的他来说十分重要的城市。 第十九章 此时的巴黎混乱不堪,但就路易了解的,大约有如下等人——最上层的当然要属国王,王弟与王太后,接下来是如孔代亲王与奥尔良公爵加斯东这样的贵戚与诸侯,紧挨着他们的是红衣主教们,而有资格与红衣主教们对立的是可敬的元帅与将军,之后才是叛乱的根源,那些高等法院的成员,金融家与大放贷者,以及被前者仇视的监政官们,再往下就是律师,普通教士与医生,接下来是证劵经纪人,商人,而为以上种种人服务的有画家,建筑师,雕塑家,小说创作者,低于他们的有工匠、仆人与城市里的贫民与城市外的农民。 除此之外大概还有一些以服务王室与贵族为生的人,他们就像是在海里追随着鲸鱼的鱼群那样,以被服务者遗漏的残羹剩饭为食,具体点来说有在私人教士,办事员,管家与管事,警察,代理人,侍从还有厨师、杂役与马车夫等等。 而在之前的投石党人运动中,除了诸侯与法官们的私人军队与卫兵外,最多的就是巴黎市民,也就是本应对路易效忠的人,但他们会被轻易煽动也并非毫无原因,相对于那些受到国王宠爱或是重用而得以无限制敛财并大肆挥霍的人(譬如黎塞留),巴黎的平民们一直处于无比困苦的生活环境中,他们不但要承担沉重的赋税,还要支付租房钱,水钱和面包钱,以及一些说不出名堂的费用,他们居住的地方,窗户没有玻璃,门扉残破,一些人直接在房间的地板上起火煮饭,他们时常生病,病了也无钱医治,有些人连妻子都娶不起,有些时候要等房东来收租,才会发现自己的房客已经死了,而在这种痛苦到几乎看不到头的生活中,还有人不断地对他们施加压力。 虽然现在路易还无法干涉政务,但有些事情他还是略有耳闻的,譬如说,巴黎的面包现在已经快要二十个苏一磅了。 在这里我们要略微提一下十七世纪中期法国的货币系统,里弗尔与苏都是人们耳熟能详的名词,但它们都不在通用的货币之列,只是货币计量单位,一里弗尔约等于半磅到一磅白银,又等于二十个苏。所以十七的法国人们多半使用的都是金路易、大埃居、小埃居,德尼尔与利亚德。金路易,顾名思义就是金币,一枚金路易等于十二个到二十个里弗尔(一里弗尔等于二十个苏),一枚(银币)大埃居等于六里弗尔十二苏,小(银币)埃居等于三里弗尔六苏,一苏等于二十个铜币德尼尔,一个德尼尔又相当于三个利亚德铜币。 也就是说,换算成我们熟悉的货币,一磅面包需要三百元到五百元左右。 这样的价格足以让整个地区甚至国家崩溃,而王太后安妮回到巴黎之后,一场弥撒就要用去一百个金路易的蜡烛和香料,其他不论,有时候路易真想别让她祈祷了,不如将这一百个金路易换成一百磅面包,最少会有一百个家庭会因此对王室感恩戴德,而不是满怀怨恨。 可惜的是他无法说服王太后安妮,此时的人并没有做慈善的概念,一个人饿得快死了是因为他不够勤快,而他生了病是做了恶事,上帝给予的惩罚或是报应,就连红衣主教马扎然也不同意路易的方法,那些白亮亮的埃居与金灿灿的“路易”,可以被用来采办精美的服饰,可口的食物或是马匹、猎枪,甚至抛掷在赌桌上也不要紧,但要赈济贫民……太奇怪了,太奇怪了,从来没人做过这样的事情。 马扎然主教坚决不肯,而路易身边的人几乎也有着同样的想法,他们认为,这样白白地给贫民面包,只会徒增懒汉与无赖,而且这样的行为无法持续下去的话,主事的人一定会被憎恨——这点倒也说的不错,路易就转变说法,请马扎然主教彻查巴黎的小麦商,看看是否有人囤积居奇,马扎然主教没有回答他,而是问国王,他之前与主教提过的,想要询问有关于宗教裁判所的事情,主教已经有了一个人选,国王准备什么时候召见他呢? 马扎然主教这样说,路易就知道这件事情是无法追究下去了——他知道马扎然主教一定有接受商人的贿赂,这种事情在宫廷里几乎已经是司空见惯,最早可以追溯到腓力四世时期,大臣们簇拥在国王身边,争夺他的宠信,然后凭借着这份宠信大肆敛财,黎塞留如此,马扎然也是如此,他甚至愿意在一些事情上让步,好让年少的国王不再追究。 路易之前提到的事情,就是王室、教会与宗教裁判所、表世界与里世界的一赢关系,而他曾经见过的那位教士来了,那位教士是挺高兴的,因为原先他不过是修道院院长,既不是宗教裁判所的黑衣法官,也不是如同执行官一般的苦修士。 说起来,他最近还闹了一个笑话,因为他自认在之前的狼人暴乱中获得了很大功勋的关系,甚至有意与巴黎的副大主教雷斯,以及孔蒂亲王(孔代亲王的弟弟)争夺来自于罗马的帽子(指枢机主教),当然,他堪称滑稽的失败了,但还是遭到了全巴黎人的嘲笑。 他没有气馁,真的,这位拉里维埃尔先生或许没什么别的长处,却胜在对权势与金钱有着超乎常人的渴望,所以从他这里,国王能知道比别人那儿更多的东西,所以马扎然主教为了避免国王继续关系小麦与面包的关系,就把他派来了。 拉里维埃尔院长还是第一次进黎塞留宅,能够被国王用作行宫的宅邸当然不会寒酸窄小,这是一座H型的建筑群,每座建筑都有三层,最下方一层外增设由无数陶立克柱支撑起来的长廊,长廊上装饰着各种雕塑,并且以此命名,譬如拉里维埃尔院长现在经过的船首廊,正是因为走廊的墙壁上装饰着许多与航船有关的雕塑而得名的。 穿过船首廊,迎面而来的就是一座对轴线分布的长方形花园,这座花园长约六百尺,宽约两百尺,正中是一座浑圆如同满月的喷水池周围环绕着修剪整齐的树木们,虽然正值严冬,花儿不曾吐露芬芳,但空气中弥漫着的干净味儿……对,拉里维埃尔院长不知道该怎么形容,但就是……那种……干净味儿,令人舒适。 唉,他今天也格外干净呢,毕竟他多方打听过国王的喜好,几乎所有的人都对国王对清洁的要求印象深刻——之前我们也说过,此时的人们并不是不爱干净,一来是沐浴费用可观,二来就是教会并不提倡人们经常沐浴,三就是对离开不久的黑死病的恐惧……但他们可不是真的就让自己这么脏脏地过下去,他们还是会用洁净的亚麻布,温水擦拭身体的,尤其是脸和手,女性还要加上胸膛,贵族们更是会频繁地更换衣物,几乎每间隔几个小时就要换一次,所以虽然巴黎的街道臭气熏天,但除了一些连块多余的布料都找不出来的贫民,略有身家的人闻起来也不是那么恐怖。 但他们的国王,在这方面简直可以说是苛刻了,而他的喜好——虽然他还未亲政,还是影响到了他身边所有的人,拉里维埃尔院长有心博得国王的青睐,更是很费了一番心思,除了把自己洗的干干净净之外,他还喷洒了从德国科隆舶来的香水,这是一种昂贵而又奇妙的液体,贵比黄金,但这些都是值得的,因为年少的国王一抬头看到他就笑了。 第二十章 拉里维埃尔院长也在看着年少的国王,他今年十一岁,正是如同新叶萌发一般的年纪,尊贵的血统与天主的恩赐注定了他有着一张犹如天使般秀美的面孔,他坐在一把扶手椅上,套着白色长袜的腿上穿着一双宝石蓝色的鞋子,正与他那身华贵的靛青色绣银花外套相配,从路易十三开始,宫廷里就不再流行膨胀的拉夫领,而改成了优雅而自然的大翻领,今天的国王也不例外,他的翻领上缀着三层镂空的蕾丝花边,看上去又精细又雅致。 路易一看到拉里维埃尔就笑了,不是因为别的,而是这位院长先生很像是一位可敬的圣人,大约在三百年后,这位圣人将会在每个圣诞节的夜晚驾驶着驼鹿拉的马车,奔波于给每个好孩子送礼物的路上——拉里维埃尔院长有着和他一样的蓬松的白胡子,头顶剃光,戴着小黑帽子,他今天特意穿了一件隆重的荷兰呢绒长袍,戴着一双香手套(经过熏香的小羔羊皮手套),他不是来给国王送礼物的,但一样可以让国王近来愈发抑郁的心情略微轻松一点。 国王宽仁地让这位院长先生吻了自己的手,“请坐。”他说:“拉里维埃尔先生。” 邦唐给这位院长先生搬来了一个脚凳,毕竟他现在的身份还没有资格在国王面前使用座椅,拉里维埃尔当然不会在意,他尽可能优雅地掀起长袍,慢慢地坐了下来,邦唐送上了热茶,他可以说是克制地端起来往里面加了大约三勺糖,才端起来轻啜了一口,“这是我尝过最好的茶,”他恭维道:“再没有比这更令人暖和与清醒的饮品了。” 路易只是笑了笑,“你可以再加些糖,先生。”这时候的人们对甜味极其热爱,没有那种食物是不需要放糖的,蛋糕和面包里固然有糖,葡萄酒里更是必不可少,炖肉要加糖,烤鱼也少不了蜂蜜,煮鸡蛋也要蘸糖,平时喝杯干净的水也得把糖罐放在一边……幸而这个时候已经有了牙刷,也有了用岩盐、鸢尾干花,薄荷和胡椒制成的牙粉,路易又让他们加了玫瑰油,这样就得到了最简单的牙膏。 毕竟在他之前,可有因为龋齿而死的国王,路易对现在的生活不是很满意,但也不想那么快就去见荣耀的天主,而且就现在的医疗水平——虽然已经有了科学的雏形,但放血与灌chang之类的手法依然顽固地据守在医学书籍的第一位,更别说,在这个时候还流行起一些非常异端的做法,譬如说,以人体的一部分入药,从脑髓到鲜血,从刚被砍下脑袋的查理一世到千年之前的埃及法老,无所不有,无所不包——据说很有效,但路易真宁愿死了也不想感受一下食尸鬼的菜谱。 拉里维埃尔院长闻言立刻又往杯子里加了三勺糖,这下子不但是他,就连国王也感到满意,路易在他喝完了杯子里的茶后,让他看自己手里的书,这是一本有关于狼人传言的书,早先被路易拿来当奇幻小说看,现在才知道是纪实文学。 “教会承认狼人是在1414年,斯坦斯大公会议上,神圣罗马帝国皇帝西吉斯蒙德逼迫他们承认的。”拉里维埃尔院长干脆地说,看来之前马扎然主教已经提醒过他了,他也很清楚,像是路易这样年纪的少年,最讨厌的是有人把他们当做能够随意欺瞒的小孩子,所以他一开始就打算好了,只要国王有心垂询,他就无所不答。 “但要到二十年后,”拉里维埃尔说:“教会才承认有吸血鬼的存在。” “事实上,无论是狼人还是吸血鬼,他们的传说都延续了近千年,”国王问道:“为何教会迟迟不愿承认呢?” “因为,”拉里维埃尔说:“因为……陛下,教会实质上并没有对付这些黑暗生物与魔鬼使徒的办法啊。” 这句话可让路易吃了一惊,“但我看到确实有教士与修士们在对抗狼人啊。” “不但是狼人,还有吸血鬼,以及巫师们呢。”拉里维埃尔说:“可那不是教会,那是另外一支拥有超凡力量的队伍,他们在1231年前一直隐匿于里世界,是里世界的一部分,直到1231年的时候,圣父格里高利九世一意孤行,以道明我会的名义,设立了宗教法庭,他们才逐渐从后台转向幕前。” “那么说他们很早之前就存在了。” “可不是么,陛下,您所耳闻能详的圣人之中,十个就有三个曾经是他们的成员呢,只不过他们……他们都是一些想法古怪的人,有时候就连最开明的教宗阁下也无法完全地相信他们——简单点来说吧,他们多半都是苦修士,所以对之前的……”拉里维埃尔做了一个大家都明白的手势:“罗马教会有着诸多不满,而罗马呢,也不需要这么一群人跑来对自己指手画脚,反正那些人,总是将剿除黑暗生物与巫师为己任的,就算教会有意忽略与冷待他们,他们也不会十分在意,他们……陛下,要我说,他们就是一群傲慢的人,除了天主,谁也不会被他们放在眼里,若要我发自内心地说,我倒觉得,他们和那些狼人、吸血鬼并没有什么很大的区别。” “那么是什么人让他们决定走出来呢?” “您知道洪诺留三世吧,这位可敬的圣父,他可为教会做了不少事情,他在1220年为神圣罗马帝国的腓特烈二世加了冕,允许他将西西里与神圣罗马帝国合二为一,为了报答洪诺留三世,腓特烈二世颁布了《关于僧侣诸侯的权力》这一敕令,给予了教士种种特权,豁免教会的纳税义务,放弃对教会的世俗统治权,并且承诺镇压异端——教会的权力一下子膨胀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虽然这只能说是最后一枚砝码,但对一直在犹豫着是否要从里世界转向表世界的……修士们来说,这只能说是天主的旨意,虽然说,他们从来就认为自己在品德与坚贞上高出他人一头,但总也有无法忍受的时候。” “无法忍受……什么?”国王微笑着问道。 “还能是什么呢?”拉里维埃尔院长也笑着回答道:“权利、金钱与享乐!想想吧,他们终日与黑暗生物厮杀不休,被赞美与褒奖的却是就连念诵经文都不那么熟练的教士们,而且就算修士们应当割舍俗世,抛却杂念,但又有几个人能够真正地做到呢,这样的生活一年两年还能坚持,十年二十年,上百年呢?思想是会变化的,而圣人也不是那么多,他们总要为自己考虑一二。” 第二十一章(两更合一) 路易大概估算了一下,虽然教会承认狼人与吸血鬼的存在都在1414年左右,但这可不是说之前就没有黑暗生物出没于表世界,而教会的圣人们可是从公元前五十四年就有记录了,也就是说,那些虽然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有非凡力量的人们已经在黑暗与残忍的战斗中隐匿了一千年,也许一开始,他们确实都是一些信仰虔诚而又刻苦,只为主做工的人,但就算是睿智的所罗门王在晚年的时候也变得昏庸愚蠢,更别说是一群虽然持有强大的力量,却还是要吃喝住行的凡人了。 而且国王很快想到了一个问题:“依照你这么说,这些苦修士与黑衣法官们,是自凡人那里挑选弟子的呢,还是从他们的亲眷那里?” 这句话让拉里维埃尔院长有些惊讶地看了他一眼,这可不是一个十一岁,还未经过任何专业性的教导的孩子能够说出来的话——就算是他十一岁的时候,也只懂得面包、麻雀和侍女们的裙子呢,“是的,陛下,他们虽然也从凡人那里挑选受到圣灵感召的弟子,但大部分还是来自于他们的亲眷。” 路易点点头,他明白了,起初的时候那些拥有超凡能力的人只怕不多,在人数稀少的时候想要保持传统或是遵守戒律都是一件简单的事情,但后来,也许是为了应对迅速扩展的黑暗,也许是因为被世俗的情感动摇了信仰,一些修士就还了俗,娶了妻子,他们的孩子继承了他们对圣灵的感悟,从而成为了对抗异端的主要力量。 这让他马上想到了另一件事情:“那么圣殿骑士又与这件事情有关吗?” “圣殿骑士是从这些修士中分离出来的一支。”拉里维埃尔院长一边赞叹着年少国王的敏感度,一边说:“嗯,明白点来说,陛下,他们算是教会做出的一次尝试。” 这就对了,路易心想,如果是他,他也不会这么眼睁睁地看着这股力量游离于掌控之外,只能说,教会在这之前只能说是有心无力——在公元395年罗马帝国分裂之前,教会的发展举步维艰,别说教众,就连主教与教皇都有殉道的,到了756年,法兰克国王丕平献土,教会才终于得以奠定基础,之后的几百年,教会内部都倾轧不休,甚至分裂成了东西两大教会。 圣殿骑士成立于1119年,十年后获得教会正式承认,正逢教会分裂后的百年之内,公教初初稳定,就开始向他们觊觎已久的非凡力量出了手——既然如此,圣殿骑士团诡异的强大与扩增速度也得到了合理的解释——还有圣殿骑士团里各种奇奇怪怪的仪式与法令,想到这儿,就算是路易,也忍不住起了几分八卦之心,他倾身看向拉里维埃尔院长,悄声问道:“我听说圣殿骑士团在1307年的时候被公正王(腓力四世)宣布为异端,后来经过审讯,他们被认定有了许多可怕的罪名,嗯……但我想知道的是,圣殿骑士们真的会在入会仪式与训练的时候……做出一些非常亵渎……还有不合礼节的事情吗?” 拉里维埃尔院长闻言吞了一口口水,他,嗄,因为一些比较特殊的身份,他是知道的,但他……他仔细看了看国王的神色,发现那双漂亮的蓝眼睛里确实只有属于孩子的好奇,而这些事情吧,在教会里也只能说是公开的秘密,而腓力四世,很不幸的又是这位国王的先祖,就算他现在不说,等到这位国王执掌大权后,他还是会知道的,院长又渴望着能够获得上位者的宠信,期待着有朝一日攀爬上如同黎塞留、马扎然的位置,所以他反复斟酌了一番后,把自己的脚凳搬得离国王更近些,也倾斜过身体,尽可能地压低了声音说:“我可以告诉您,但陛下,您可千万不要说出去啊——说起来,它们与您的先祖,卡佩的腓力三世也有着一些无法抹去的关联呢。” 路易抬了抬一边的眉毛,示意他说下去。 他见到国王没有因为他的僭越行为动怒,反而露出了更感兴趣的神色,不免更振奋了一些:“陛下,不知您是否有听说过一句话,‘若彼等果为无辜之辈,何妨若烈焰熔金,令其受审以示清白!’?” 路易沉吟着,摇了摇头。 “这句话是腓力四世写在那张密函里的,也就是这张密函,让他的官员们毫不犹豫地拘捕了所有圣殿骑士团的成员,并且立即予以严刑拷打。”拉里维埃尔院长低声说:“虽然那个时候的刑罚还很粗陋,我是说,陛下,他们把罪犯捆缚在铁架上,在脚上和身体上涂上油脂,然后放在火上烤,被刑讯的人无不惨声嘶叫,有问必答。” “但这样的行为难道不会造成冤屈么?”路易问。 “这就要怪当时的圣殿骑士团总团长雅克.莫莱了,他在就任后,愚蠢地向当时的教皇克莱芒五世吐露了一些有关于骑士团的内情,涉及到了前任教皇波尼法斯八世与腓力四世的父亲腓力三世,其中的详细内情让克莱芒五世大吃一惊,他将这件事情交付给了腓力四世,也正是因为这个缘故,才有了那封可怕的密函。” “难道这其中还有了这两位的牵系么?” “可不是么,”拉里维埃尔说:“您也许不知道,那时候波尼法斯八世与腓力三世都曾经是圣殿骑士团的秘密成员呢,但腓力三世的入会仪式举行时间要比波尼法斯八世晚,问题是,腓力三世的入会仪式恰好在他的长子路易夭折之前不久,那时候恰好有个预言,声称腓力三世犯下了‘有违自然的罪孽’,如果他不悔过,会有他的一个王子在六个月内死去——陛下,卡佩们一向有着神圣的家族传统,每个国王都以最虔诚的君主自居,从路易七世开始,这个家族就宣称将自己献给了十字军圣战事业,而他们也是这么做的,所以按理说,他们本应该受到天主的庇才是,但……”拉里维埃尔摊摊手,“腓力三世反而像是遭受了什么诅咒似的,他的父亲在战斗中因为罹患痢疾死去,甚至没能返回自己的宫廷,他的长子也是如此,他自己更是如此,这难道不是一种严酷的惩罚么?” “也有人传说是腓力三世的继妻为了让她的儿子获得王位而毒死了他的长子。”路易说。 “妻子是个女巫难道不更是一种诅咒么?”拉里维埃尔说:“而且腓力四世显然更相信另一种说法,看这份密函如此刻毒就可以猜出那时候他有多么愤怒了。” “所以说……” “是的,所有的罪名都是真实的,尤其是那些污秽的部分……唉,陛下,我真不该说,因为它们准会脏了您的耳朵。” “别卖关子了。”国王说,亲手给这个胖墩墩的八卦头子斟了一杯茶,又加了很多的糖。 “好吧,既然您命令我说,那我就告诉您一点,他们,咳咳,确实有亲密的行为。” “亲吻彼此么?” “可不是!陛下,一丝儿不生的,您知道。” “我不知道,唉,听起来挺恶心的。” “恶心的在后面呢。”拉里维埃尔绘声绘色地说,就像是这些人举行仪式的时候他就在身边似的:“他们先要……您看,就像我之前说过的,盔甲、长剑、靴子等等诸如此类都要卸在一边,然后要吻三次,吻嘴唇,##,¥¥……” “唉,您这样说我怎么能明白呢?” “要纯洁,要纯洁,要纯洁,”拉里维埃尔院长贼眉鼠眼地做了几个手势:“陛下,您还是个孩子呢,反正先是新入会的骑士吻他们的前辈,然后是他们的前辈吻新入会的骑士,之后他们就拿来十字架,放在脚下践踏,往上吐唾沫,尿尿……” “等等,您是不是少说了一个步骤?” “没呢,陛下,他们就是这么干的,从头到尾,就像是亚当和亚当似的。” “呃么么么么么,”路易叹气:“这还真是挺邪恶的。” “更邪恶的在后面,”拉里维埃尔院长说:“有没能公开的部分——陛下,他们还将吊死和溺水而死的人的小块指甲、牙齿……头发、耳朵或眼睛……肌肉、骨头或鲜肉……当作圣餐,用圣杯盛满鲜血轮番饮用,在十字架前做许多疯狂的事情……” “这简直就像是我听说过的异端!” “所以啊。”拉里维埃尔院长说:“腓力四世可是顶崇拜自己的祖父路易九世的,在他执政期间,路易九世还成了圣人,他将祖父的死与兄长的死全都归咎于他的父亲在秘密入团的时候执行的邪恶仪式,就算是克莱芒五世竭力求情,他还是坚持处死了大部分圣殿骑士团的成员。” “怎么还能求情呢?” “因为按照圣殿骑士团的说法,”拉里维埃尔院长说:“他们长时间地与异教徒作战,所以为了避免被异教徒抓捕起来的时候遭到羞辱与刑讯逼供,所以他们就……制订了这么一套入会仪式与训练内容……” 路易笑了,往座椅上一靠:“难道他们不该在任何情况下保持自己的坚贞么?” “您的回答还真是和那位公正王一模一样,”拉里维埃尔院长说:“是的,他也是这么说的。”他的眼睛往一边斜去:“他不但这么说了,还威胁了当时的教皇克莱芒五世,陛下,他说,如果教皇不能秉公行事,他就将圣殿骑士的供词公开,要知道,最少的,波尼法斯八世,克莱芒五世的前任就是圣殿骑士团的秘密成员,一旦供词公开,教会的颜面就要沦落到污泥里去了,所以,”他耸了耸肩:“之后的事儿就没有什么趣味可言了,陛下,您的神学老师如果教到这里,会告诉您他们是如何被取缔与否认的。” 这瓜路易吃得津津有味,要说比起他现在的神学老师,也就是王太后安妮身边的指导神父波蒂埃相比,拉里维埃尔大胆知道的又多,他看向这个急切地想要获得权势的人:“您可比我的神学老师有趣多了。”路易用一种孩子特有的天真口吻说:“我倒想让您来做我的老师。” 拉里维埃尔的胖脸上顿时浮现出兴奋的红晕,这让他看起来更像是孩子们最崇拜的那位圣人了。 “万分……荣幸!”他甚至有点结巴了起来:“我很愿意,陛下,我很愿意。” “我还要和主教先生,以及我的母亲去说,但我想他们会同意的。”路易说,如果是个大臣或是聪明人马扎然与王太后安妮或许还要考虑,但拉里维埃尔,每个巴黎人都知道他是个不自量力,胆敢与雷斯副主教以及孔蒂亲王相争的跳梁小丑,马扎然主教把他交给路易也只是让他来逗乐儿的。 “那么再和我说说吧,”路易又接着道:“既然教会在1129年扶持了圣殿骑士团,那么他们又怎么会在1231年设立宗教法庭,继而成立宗教裁判所的呢?” “所以我之前才说,是圣父格里高利九世的一意孤行啊,”拉里维埃尔说:“他并不怎么喜欢那时候的圣殿骑士团,因为他们与异教徒往来过密,又善于敛财,还有……”他顿了顿:“还有酗酒暴食之类的罪行,所以他才致力于设立教会专属的超凡组织,那时候,我是说,原先的那些里世界的修士们以及其后裔,也因为圣殿骑士团的事儿产生了动摇,”他给了国王一个你知道的眼色:“一部分人过的如同所罗门王一般,而另一些人却依然过着朝不保夕,节衣缩食的日子,就算再虔诚的修士也无法遏制涌动的潮水……他们有了这样的趋向,加上格里高利九世的承诺……而后您也看到了,之后的几十年他们干得并不比圣殿骑士团差,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而且他们又与圣殿骑士团不同,并不深入地参与到世俗的权力争斗中,所以教会的主脑们也就慢慢地偏向了他们——雅克.莫莱确实是干了蠢事,但如果不是教会已经有了舍弃他们的想法,这些事情应该在圣父克莱芒五世那儿就被截断才对。” “现在教会对这些超凡力量者的看法还一致吗?”路易问。 “不算很一致。”拉里维埃尔说:“倒不是教会的问题,而是裁判所的黑衣法官们与苦修士的问题,修士们是主要战力没错,但法官们显然更得上位者的欢心,主要是因为……嗯,修士们总要虔诚一些的,当然,他们虔诚一些没什么,但对罗马教会不够恭敬那就不对了,虽然我必须承认有时候那些家伙确实没什么可尊敬的,但要您知道……”拉里维埃尔努力寻找着合适的形容词。 “木秀于林,风必摧之。”路易说。 “哎呀,就是这么说,”拉里维埃尔不失时机地恭维道:“这真是一句富有哲理的话,值得我把它抄写在圣经上,陛下,请容许我重复一遍……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天主啊,多么准确而又风雅的词句呀,我真想立即说给每个人知道。” 路易忍俊不禁:“别了,院长,这句话用在这里或许不是十分妥当,我猜,他们讨厌那些苦修士是因为他们的虔诚反衬除了一些人的不虔诚。” “可不是,”拉里维埃尔院长意味深长地说:“这才是最致命的。” “那些黑衣法官们呢?” “他们倒好,说实话,他们也和罗马教会的那些人差不多了,毕竟他们都有尚未公之于众的妻子,还有孩子,他们必须为自己考虑。” “那么教会就没有想要如同对待圣殿骑士团的那样对待那些修士们吗?” “很难。”拉里维埃尔一本正经地说:“只有最虔诚的苦修士们才能成为能够制约黑暗生物的锋利长剑,若是沉溺于俗世的享乐之中,就算是最有天赋的孩子也会湮灭于凡人之间……教会们需要的就是他们的力量,没有力量他们就没有存在的意义。” “看来教会也很头疼,”路易说:“不够虔诚,就没有力量,但足够虔诚,教会的行事就会遭到质疑。” 拉里维埃尔痛快地笑了笑:“正是如此,陛下。但要他们放弃,不可能,无论是宗教裁判所还是罗马,教会在《关于僧侣诸侯的权力》逐渐强盛起来可与这些修士们有着密切的关系,不过近来教会的境况大不如前,毕竟……” “毕竟俗世的力量也在变强。” “是啊,”拉里维埃尔叹了口气:“尤其是火枪这种东西出现之后,凡人对于黑暗生物也不是没有反击之力。” “那要有足够的枪支和弹药,还有足够的士兵,”路易说:“勇敢的士兵。”就像是他的火枪手们,在人数与火力上也要占优,不然凡人终究还是无法与那些黑暗生物对抗。 拉里维埃尔想了想,没有说话,因为现在的国王甚至没有属于自己的军队,他又何必提起陛下的伤心事呢。 不过他的视线还是忍不住落在国王的红色肩带上。 这时候的巴黎的各个势力都有自己的军队,然后为了辨识敌我,军官们会在肩膀上系着各种颜色的肩带,保王党是白色的,孔代亲王是浅栗色的,奥尔良公爵加斯东是暗蓝色的,马扎然……唉,这位主教大人居然也有自己的军队,他们的肩带是绿色的,倒是这个国家的正统,国王陛下只有一些火枪手与青年侍从陪伴在侧,据说在之前的刺杀中还折损了不少。 就在拉里维埃尔院长正在斟酌着是不是该献上一笔里弗尔,以表忠诚的时候,国王突然亲切地叫着他的名字说:“拉里维埃尔先生。”他说:“如果您愿意,我现在倒有一件事儿要交给您去做。” “请说吧。”拉里维埃尔连忙殷勤地道:“你要我做什么?陛下,就算要与魔鬼面对面地跳舞,我也去了。” 路易莞尔:“不,我暂时还没那样的兴趣,院长先生,我只是想要重新修缮一下杜勒里宫的小礼拜堂。” “哎呀,这是奉主的好事儿啊,”拉里维埃尔先生说:“您会得好报的,陛下。” “我给你一万个金路易,随你怎么去做,”路易说:“但我有个要求。” “我听着呢。” “请尽可能地雇佣一些巴黎的市民来做,不要直接给他们钱,给他们面包和淡酒做酬劳,做一天,给一天,男人当然好,孩子和女人也行,只要能做事,就可以请他们来。” 拉里维埃尔院长抬起头,眨了眨眼睛,然后他明白了,“放心,陛下,我会尽量雇佣最多的人。” “这是给主做工,”路易说:“再多的人也无所谓。如果用度不够,你随时可以来和我说。” 拉里维埃尔已经打算好自己填补一部分,不过能够获得随时觐见国王的资格已经足以令他满意,他敏锐地察觉到年少的国王面露倦容,就恭恭敬敬地后退,准备离开。 “还有一件事,”路易叫住他:“如果没什么妨碍,能告诉我您怎么能知道这些事情的么?” 拉里维埃尔迟疑了一下,“我是可敬的圣父乌尔班八世在年轻时候犯下的一个小错。”说完,他就再三鞠躬,退了出去。 这就对了。 路易在心里说,乌尔班八世于1644年退位,在位的时候正值黎塞留执掌大权,为了遏制黎塞留,他特意提拔了马扎然,从而让一个出身贫寒的教士进入了路易十三的眼睛,所以就算是马扎然最后阴差阳错地成为了黎塞留的继承人,他依然要感念乌尔班八世对他的恩情,所以拉里维埃尔虽然只是一个修道院院长,并且并不得乌尔班八世的喜爱,他依然可以被推荐到国王面前。 第二十二章 “那是乌尔班八世的私生子?” 路易转过头去,看到自己的弟弟菲利普正从门外探出头:“别这个样子,”他温和地责备道:“这可不合礼仪。邦唐,去拿一把椅子来,”他又转向菲利普:“母亲又去望弥撒了吗?” “是的。”菲利普说,他从外面走进来,在还没有举行“吊裤”仪式之前,他还只能穿着丝缎的华贵小裙子,但在罩裙里面却挂着路易送给他的匕首,他一路走到路易面前,向他屈膝行礼,之后才转移到邦唐搬来的靠背椅上——在这座宫殿里,暂时只有三个人可以与国王这样面对面地坐着,马扎然主教、安妮王太后与王弟菲利普,事实上马扎然主教并不赞成路易对菲利普的宽容,按他的说法,王弟应该如同一个臣子那样在国王面前规规矩矩地站着。 路易并不认为这些繁文缛节能够对真正的野心家起到什么作用,奥尔良公爵加斯东在路易十三在世的时候,还吻过他王兄的袍子,但在反叛的时候还没心慈手软,而且他对于菲利普,确实怀有一份歉疚之情,这让他对这个弟弟总是格外宽容。 “您准备在什么地方用晚餐,陛下?”邦唐恭敬地问道,年少的国王是个很重感情的人,他的早餐一般在寝室里单独用,午餐则要看时间与地点而定,有时候在书房,有时候在庭院,有时候在森林(在他外出狩猎的时候);但晚餐一般他都会和王太后,王弟与亲眷(即英格兰的玛丽王后与亨利埃塔公主,蒙庞西埃女公爵或许孔代亲王)一起用,他们会在用餐时候交换一点有趣的传闻,偶尔欣赏音乐。对于晚餐的菜肴国王更是时常亲自过问,尽力照顾到每个人的口味并保证健康与美味。 “今天我和菲利普在小厅里用。”小厅是黎塞留宅面对花园的底层长廊中的一间,就在“船首廊”的末端,虽然三面围墙,但在严冬时分,这倒成为它的优势了,加之房间足够小,只要很少的炭火就能把它烧暖——现在的王室现在并不在乎一点炭火的费用,但一想到外面数以万计饥饿的暴民,路易就实在无法忍受毫无任何用处的抛费。 他从座位上站起来,菲利普也飞快地跳了起来,把手臂伸向国王,虽然王太后一直称他为“我的小姑娘”,而侍从与仆人们也总是以对待一个公主的态度来对待他,但菲利普对于自己的定位并没有太过偏斜——他就像是一神气的骑士那样,准备让国王挽着自己的臂膀,即作陛下的支柱,又做陛下的盾牌。 “拿我的河狸皮帽子来。”路易说,“给菲利普带上,我们要在长廊里走上一段路的。” 邦唐身后的藏衣总管立刻走到门外去吩咐了今天的着衣侍从,着衣侍从向仆人发出命令,国王与王弟等了几分钟,才终于得以戴上帽子,披上厚重的斗篷,手挽手地向着小厅走去。 在这之前邦唐还向管理炭火的总管发出了命令,这样小厅的炭火才能被点燃,不过这就不是国王会关心的事情了,等他与王弟抵达的时候,小厅已经暖意融融,国王坐在餐桌的主位,王弟在左手一侧相陪,为国王倒水,配置调料。路易让他为自己倒了一杯水,挑了一些胡椒酱后就让他回到了自己的位置上,“谢谢,”他说:“菲利普,非常感谢你的服务,你可以坐下了,今天有你喜欢的鸽子,你要尽可能地多吃一些。” 菲利普鞠躬谢过了国王,才从容坐下,今天的鸽子是清炖的,肚里塞满了白蘑菇与芹菜碎,只放了盐和胡椒,算是一道汤品,国王用餐十分节制,与自己的弟弟分享了一只鸽子,不过只有还有一道奶油甜菜汤。 虽然按照规矩应该有四道汤品,但路易很早就取缔了这样的规矩,暴食对如今的人们是一种炫耀财富与力量的方式,但对于一个还没能正式接触政务的国王来说就不那么必要。 之后是塞足了苹果的烤鸭,国王只选了一些鸭胸肉和里面一起烘烤的苹果,苹果大概是除了菠萝与香蕉之外唯一可以烤了之后会更为香甜的水果了,而且被苹果的酸甜汁液浸润后,肥腻的鸭皮也会变得爽口起来,王弟菲利普倒是津津有味地吃掉了一对鸭腿。 第三道菜有烧羊羔肉块,火腿片,水煮鸡蛋与奶酪,路易还是只选了一些火腿片在盘子里,等到主食上来了,再用面包裹着削薄的莴苣与火腿、奶酪一起吃掉,有时候他在外狩猎的时候,也用这种方法携带午餐,所以人们把它称之为“国王面包”并迅速地在贵族重臣中流行起来,就连马扎然主教在忙于公务的时候也会叫上一份“国王面包”。 之后是三种不同的果酱,越橘、桃子与黑莓,国王挑了一些越橘酱,擦在大概只有一口分量的面包上,算是结束了今天的用餐。 王弟菲利普倒是吃了很多果酱,在冬天的时候没有太多水果,只有果酱,对于这种近似于在糖里加水果的所谓果酱路易一直很谨慎,但从王太后到菲利普,没有一个不视之如命的。 最后侍从端上了牛奶,一看到牛奶菲利普就蹙起眉头来,他不喜欢牛奶,但这是他的王兄规定他一定要吃的东西,“因为它可以让你长高。”国王这么说——路易看着菲利普往里面加了好几汤匙果酱才勉强喝下去,又是好笑又是无奈,他也曾命令厨师往牛奶里加上杏仁去掉那种小孩子不喜欢的味道,但这个做法很快遭到了王太后安妮的异议,因为……大部分毒物都是有杏仁味儿的,一旦什么食物里面有了杏仁味儿,就很难说它会不会突然变得致命。 这并不是在说笑,之前提到过的,腓力三世不幸的长子就是因为一份加了磨碎的樱桃果核的酱料而死的。 不但菲利普喝了,路易也喝了,他们现在正在第一发育期,必须打好基础,不是说笑,此时的国王与公爵仍有需要亲上战场的时候,更不用说现在还有另一个世界的怪物与不明人士在暗处虎视眈眈——他们显然对国王是没有什么敬畏之心的,就和那些巴黎市民一个样儿。 “告诉今天的厨子,清炖鸽子做的很好,赏赐他一个小埃居。”路易说:“请他另外准备一份,送给我的姑妈和我的表妹,天气实在太冷了,汤里要多加胡椒。” 邦唐立刻领命退下。 正在懒洋洋地握着一枚腌橄榄,有一口没一口地吃着的王弟忍不住撅嘴,路易严厉地看了他一眼:“别这样,菲利普,他们是我们的亲眷,我们本该照顾他们的。” “但他们都说这是因为你爱上了亨利埃塔的缘故。”菲利普说。 “这是什么混账话啊,”路易生气地说:“我真该好好警告一番你身边的人,亨利埃塔只有六岁,什么样的人能够爱上一个六岁的孩子?” 菲利普沉默了一会,“那就好,”他说:“母亲挺担心这个的,他们并不准备让亨利埃塔做你的妻子。”他摆弄了一下面前的银质刀叉,这还是玛丽.美第奇从意大利远嫁到法国之后带入法国宫廷的,那时候法国宫廷的人们更喜欢用手指吃饭,当时还有教士指责这位美第奇之女过于奢靡,而从路易十三开始,宫廷里又逐渐开始恢复到原先的状态,等到路易十四能够自己决定该怎么吃饭,刀叉又上了餐桌。 “你知道了什么?”路易不太往王太后身边走动,所以这方面的消息可能并不如菲利普灵通。 “因为您之前的坚持,”菲利普说:“您对康沃尔公爵查理的……宽仁,引起了一些人的怀疑,他们大概是无法接受一个英格兰公主做法国王后的,虽然英格兰的玛丽王后与亨利埃塔公主显然很愿意结成这门婚事。” “他们说得对,”路易说:“我不会选择亨利埃塔做我的妻子。” “为什么,您不爱她吗?”菲利普追问道:“虽然我很讨厌她,但从身份,容貌与修养上来说,亨利埃塔的确是个好选择。” 路易微笑了一下,自从他知道自己就是路易十四后,就确定自己将来的婚姻不会单纯地只需要考量爱情与身份,“我不会娶亨利埃塔的。”他重申道——英国与法国简直就像是两柄利剑,只能敌对,而无法相容,他援助康沃尔公爵只因为作为一个国王他必须坚定地站在叛贼的对立面,他将来的妻子必定要出自于一个能够与法国互有裨益的国家,亨利埃塔从一开始就出了局。 菲利普显然还想说些什么,但门外突然出来了清脆的咔哒一声,国王立刻从椅子上跳起来,冲出门去,门外已经没有人了,他一边记下了玩忽职守的侍从,一边弯下腰,拾起了一只小袋子,这只袋子让他感到熟悉,他放在鼻子边一闻,闻到了一股浓烈的硫磺气味,立刻确定了来人的身份。 “没事儿,”他走进去和同样神色紧张的菲利普说,“我知道那人是谁,”他停顿了一下:“不是敌人。” 第二十三章 玛利飞快地跑进了冬青树篱后面,一颗小心脏咚咚地跳个不停,就连自己装着施法材料的小袋子丢了也没注意到,她一口气跑回自己的房间,赶走了侍女们,扑在床上剧烈地喘息着,她的头晕乎乎的,面颊发麻,眼前的世界旋转个不停,她也不知道这是怎么了……但国王陛下,她是说,路易,(亲爱的)路易的声音一直萦绕在她的耳边。 他说他不会娶亨利埃塔公主做自己的妻子。 玛利.曼奇尼在来到巴黎之前还是一个孩子,虽然她只比路易小上两三岁,但因为生来就是一个巫师的缘故,她在里世界的时间远比表世界的多,而里世界的礼仪显然没有表世界那样严苛,所以她来到巴黎,尤其是得以随侍王太后之后,遇到了许多满怀嫉恨的嘲讽与陷害,虽然她都一一报复回去了,但总还是觉得自己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尤其是主教先生和她说过,最好不要过于频繁地动用属于里世界的力量。 但她是个女巫啊。 如果不是有父亲与叔叔一再严厉地警告,也许玛利就会想法儿回到里世界去了,那里才是属于她的世界——在宫廷里,虽然巫师的存在几乎是个公开的秘密,但她仍然必须严格谨守法则——如果一个王室成员胆敢公开豢养巫师或是黑暗生物,是会被教会处以绝罚,甚至被宗教裁判所上门讯问的。 而且她的家族也并不希望她只是以一个女巫的身份存在于宫廷之中,他们给予希望的不是她对魔法的理解与掌握,而是她的容貌与声音,但……这对于玛利来说,简直是种耻辱,她也不愿意放弃作为女巫的身份,她希望她的丈夫能够相信她,理解她,支持她,甚至能够懂得魔法的美妙之处。 问题是,就算她只是一个孩子,也知道这几乎不可能。在里世界,不是没有男巫或是女巫因为爱上了表世界的凡人,而意外泄露身份的,结局有目共睹,不是巫师杀了爱人,就是因为爱人的出卖被送上火刑架。所以即便出自于一个女孩的憧憬,这个形象也是模糊的,难以捉摸与想象的。 直到她与国王陛下在那个可怕的夜晚并肩对抗成群的狼人。 他们第一次相遇,他就知道她是个女巫了。 玛利有担心过,国王陛下会不会如同巫师们描述的那些凡人,只因为见到他们施放咒语而陷入恐惧,继而疯狂,很显然,没有,国王陛下接受了她的存在,他不畏惧她,也不会向她献媚,他的态度……只能这样形容吧,就像是面对着一个乐师、一位教士、一名学者,令凡人们闻之色变的咒语也只是一个技能——如同料理花儿或是烘培面包那样的技能,他堪称平静地接受了她,还有魔法,她兴致勃勃地说起那些里世界的事儿时,他也不会瑟缩或是生气,反而抱着一种真诚与热忱的态度全神贯注地倾听。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那个模糊的形象变得鲜明起来了,鲜明的就像是随时会出现在她眼前。 直至今日,她在门外听到那句话的时候,路易突然与那个形象重叠了起来。 意识到这点的玛利惊慌得不知应该如何是好,甚至无意间拧断了小袋子的挂绳,发现路易正在向自己走来的时候,她毫不犹豫地转身逃走了,她无法面对他,至少今天不要,或许之后几天也不要。 可就在她无所适从的时候,路易来了。 国王可以拒绝他人的觐见,但在黎塞留宅里,没人能够拒绝国王的拜访,玛利带着一张酡红的脸蛋儿去见了国王,路易还以为她喝多了酒,“这是你的袋子,”他提着袋子把它还给玛利:“要小心,曼奇尼小姐,”他和善地说:“现在的巴黎到处都是宗教裁判所的人,也许会有一些心思叵测的人会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 玛利发自内心地道了谢,她也知道自己犯了一个错,但还是恭恭敬敬地向国王行了礼,道了谢。 这让路易都有些意外了,曼奇尼小姐可能是他身边最放肆的一个人了,她不太把他当作国王看,经常直呼他的名字路易,会走在他前面,或是坚持与他共乘,也因为这个缘故,在人数众多的仕女中,玛利.曼奇尼是令他印象最为深刻的一个,路易从不为她的失仪而生气,毕竟她鲜活的让他恍如还在过去,也许正是如此,他才愿意和她时常相处。 路易耐心地等了一会儿,玛利看上去有点恍惚,这让国王有些担心,他伸出手抚摸了一下玛利的额头,冰冷的手指一下子就让玛利清醒过来,她知道应该屈膝行礼恭送国王陛下,但她之前不愿意见他,现在又不愿意让他离开。 “怎么啦,玛利?”路易问,“放心吧,这个袋子是我捡到的,没有让第二个人看过,把它收好,别有下次就行了。” “是的……”玛利说,她垂着眼睛,几乎不敢与路易对视,“我会小心的。” “那么我要回去了,”国王说:“明天我们或许可以一起去集市。” 他正准备转身走开,却被拉得往后一倾。 玛利拽住了他的肩带。 “你要做什么呢?玛利,”国王有些生气地说:“你这可有些失礼了。” 他差点就要责备玛利了,但小姑娘抬起了头,那双明亮的眼睛甚至可以让暴怒中的狮子平静下来,“好的,”她声音轻柔地说:“陛下,好的,我愿意和您到任何地方去。” 路易无奈地抬起手,摸了摸她的鬈发。 “那么你要好好休息,”他说:“别再让人担心了。” ———————— 事实上,去集市是路易的一个想法,他想更多地了解巴黎,还有他的民众,现在因为宗教裁判所的黑衣法官与苦修士们时不时出现在巴黎街头的缘故,巴黎的治安要比以往好了很多,三个月前集市也重开了,在这个没有太多娱乐的时代,热闹的集市不但令平民与商人们趋之若鹜,贵胄重臣也无法抵抗这样的诱惑,王太后安妮也曾经提过应该去集市走走,还有蒙庞西埃女公爵,这位女公爵一直在抱怨不想总是待在黎塞留宅。 国王写好了短笺,让邦唐传给王太后安妮、王弟菲利普、他的姑妈玛丽王后与其女亨利埃塔公主,还有蒙庞西埃女公爵,邀请他们明天一起去集市,回信很快就来了,除了蒙庞西埃女公爵之外——她说她病了,很不舒服,连走动都困难,只有心领国王的好意了。 对此路易并不放在心上,倒是菲利普亲自来道了谢,当然,之后他顺理成章地和国王分享了一张床,他在入睡前给了国王一张已经背书过的汇票,价值一万五千个金路易。 “这是什么?”国王问。 “母亲的一万个金路易,我的五千个金路易。”菲利普说,“给您,陛下,虽然我们不明白您为什么这样坚持,但如果您想要那么做,尽可以和我们说的。” “我没有想让你们出钱。”路易说。 “但我们比你有钱得多啊。”菲利普直白地说:“路易,这不是给国王的,是给儿子与兄长的。” 第二十四章 既然说定了,那么第二天的行程就被迅速地递交到了红衣主教马扎然手里,他仔细地检查了这份国王的手函,与其说是辨认真假倒不如说是在估量小国王对于书信的应用与熟练程度,他看完之后就直接在这封手函的下面写道:谨遵钧命。在这句话的下面签了自己的名字,然后附上一条纸条,纸条写给他的雇佣军首领,吩咐他调派出一百个强壮漂亮的小伙子负责明天王太后、国王与王弟一行人的安全,每人可以得到一个金路易的津贴。 把这封信送出去之前,他又派出可信的教士,让他去请宗教裁判所(巴黎法庭)的审判长到他这里来,他用一千个金路易换取了审判长的承诺,保证明天巴黎的街巷里绝对不会出现任何一个狼人或是吸血鬼——这位以拉略先生非常年轻,有着一对细长的褐色眼睛,笑起来活像是一只狐狸,他一边一枚枚地看过了小箱子里挤挤挨挨的金币,一边若无其事地般地提到,他昨天又接到了来自于马伊达尔奇尼先生的信,在信里,这位赫然已经成为了天主的代理人的代理人——马伊达尔奇尼先生“相当”地不认可宗教裁判所对法国王室的暧昧姿态,极力要求他们尽快撤出巴黎,直到马扎然主教先生愿意答应他们的要求,不再庇护乌尔班八世的巴尔贝里尼家族,将他们驱逐出巴黎。 但就算是为了答谢乌尔班八世的拔擢之情,马扎然主教也不会这么做,更何况他已经从巴尔贝里尼家族这里得到了可观的馈赠,以及,法国并不畏惧英诺森十世,他唯一失算的事情就是教会竟然乘着巴黎平民暴乱,紧急召见了当时的宗教裁判所的审判长,以至于国王一行人遭到了一群塞尔维亚狼人的袭击,不过幸好当时的裁判所还有马扎然主教的一张底牌在——也就是以拉略先生。 以拉略先生原本只是巴黎法庭的一个小小书记官,他能够越权行事与成为审判长与马扎然先生的竭力支持不无关系,至于原先的裁判长,既然他愿意听从教皇的诏令,就永远地留在罗马,别回巴黎了。 但需要严正申明的是,以拉略先生与马扎然主教虽然站在同一立场,但公事还是需要公办,毕竟里世界的人也提醒了以拉略,他不能和之前的审判长那样,过多地倾向表世界,无论是圣父还是主教——马扎然对此相当不以为然,不过对于他来说,能够用金路易解决的事情就不是事情,而且这也便于以拉略向里世界的人们表示善意。 “你们的小麦还够吗?” “足够了。”以拉略说:“或者您可以再给我们一些油脂。” 主教点点头:“拿去吧。”他说:“我会让商人去找你。”以拉略虽然年轻,却也从来没有向他泄露过太多里世界的情况,就像他从来不会回答有关于小麦的问题,对于其他物资也始终含糊其辞,免得主教先生有可能猜测出他们在里世界还存留着多少力量,但对于金路易,他们倒是一向很欢迎,虽然马扎然的密探从未在流通的市场上看到做过标记的任何一枚钱币。 得到了满意的答案,以拉略立即就告辞了,并不做出与主教先生关系多么密切的样子,他走之后,教会的副主教雷斯立刻前来拜访,说起来这家伙也真是够厚颜无耻,他在民众暴乱的时候俨然站在他们这一边,等到国王回到巴黎,就又做出一副对王室忠贞不二的样子,更是频频拜访王太后安妮,试图说服她,以取代马扎然的位置。 如果不是国王坚决反对,也许他真的会得逞也说不定,看着那张比自己还要难看的老脸,马扎然主教好几次都想要拉开抽屉,把雷斯副主教写给孔代亲王与奥尔良公爵加斯东的信扔在他脸上,但后来他还是按捺住了自己的怒气,客客气气地把他送走,另外,他还提醒了雷斯副主教,国王有心重建杜勒里宫礼拜堂的事情,当然,这很虔诚,副主教大人可不能视若不见,听而不闻。 于是国王就又意外地收到了两张汇票,一张来自于马扎然主教,价值一千个金路易,一张来自于雷斯副主教,价值一千五百个金路易。 这样他要做的事情就变得简单起来了,这些汇票当然不会都换成面包,这样只会餮足了那些囤积居奇的小麦商人,国王将这件事情交给了富凯先生,这位监政官先生,又一次得到了证明自己的机会,他会将这些钱换成最多的燕麦、黑麦、豌豆等粗粮,每个愿意来礼拜堂干活的人都能直接得到粮食。 让他惋惜的是,国王虽然对他十分倚重,却也给了让-巴普蒂斯特.柯尔贝尔一个机会,对,就是那个为国王提供了马匹的小商人,他的任务要比富凯危险与艰难得多,因为他要到意大利去,去采买尽可能多的玉米,这种作物法国也有人种,但巴黎的市民还对它不怎么熟悉,也因为这个缘故,它的价格还没被无良商人抬上去。 国王站在窗口看着柯尔贝尔策马离开黎塞留宅,他一开始还谨慎地只是随着马儿步行,到了街角转弯的地方就忍不住兴奋地一跃上马,飞快地奔驰了起来,可不是,像是这样的随驾商人顶多也只能在守门的时候有幸一睹贵人们的面容仪态,他却已经登堂入室,与那些高贵的大人一样为国王效力了。 “最好别让我失望。”路易喃喃道,主教与王太后并不赞成国王对柯尔贝尔的任命,因为他甚至不如尼古拉斯.富凯,富凯的祖父、父亲与他自己都是国王的监政官,也就是说,也能勉强算得上“穿袍贵族”,虽然这样的身份算是每年向国王缴纳“波勒金”年贡就能世袭,与原先凭着血脉与功勋获得爵位的“佩剑贵族”完全无法相比,但总要比一个普通的随驾商人来得好。 说服他们并不容易,而且可以想象得到,如果柯尔贝尔这件事情没能做好,那么之后路易还想要拔擢什么人就会变得非常困难,既然如此,柯尔贝尔先生不但失去了出人头地的机会,甚至有条绞索等着他也说不定。 今天国王的入睡时间要比往常更晚一些,但仍然要比宫廷里的大部分人早,就像是现在,圣母院的钟已经敲响了五下,市民们都已经安寝,宫廷里的夜晚却刚刚开始,如果没有舞会,那么王太后安妮与贵妇们一定就在赌博,这个时代的娱乐很少,路易也想过是不是能想出一些游戏来挤占赌博的位置,但想到今后他可能要做的事情,他就又把它去轻轻放下了。 而就在他准备就寝的时候,他的寝宫总管与第一侍从邦唐也回来了,按照惯例,他要去监督王弟菲利普、亨利埃塔公主以及玛利.曼奇尼小姐的睡眠情况,如果他们还逗留在除了寝室之外的地方,邦唐就要向他们宣读国王的诏令,要求他们立刻回去睡觉,这也是贵人们津津乐道的趣闻之一,王太后安妮对此十分纵容,虽然在她的心里,孩子什么时候睡觉并不值得在意,他们又不是需要早起劳作或是吝啬蜡烛的平民,但她很高兴看到国王能够爱护自己的弟弟。 “菲利普小殿下感谢并问您安,亨利埃塔公主殿下感谢并问您安……玛利.曼奇尼小姐……” 路易等了半天也没能等来下一句,他自己套上亚麻长内衣,“怎么?” 邦唐看了看四周,确定只有国王和自己在:“曼奇尼小姐希望我能带给您这个,她说把这个放在枕头下,能够让人睡得好又精力充沛……” 邦唐犹豫不是没有道理的,因为玛利.曼奇尼给他的东西很像是……某种用于诅咒的器具。 那是一颗橡树的果实,但被染成青绿色,下半部分被雕刻成闭合的眼睛形状,眼皮与眼珠清晰可辨认,上面铭刻着古怪的文字,它被固定在一个银的底座上,底座被做成了渡鸦的翅膀。 国王轻轻叹了口气,“只是小女孩的胡思乱想罢了,”他说:“邦唐,把它给我吧。” 他从还有些踌躇的邦唐手里拿来了橡树果实,在寝宫总管的欲言又止中把它放在了枕头下面,果然,他这一晚睡得非常好,他都怀疑自己没有在睡梦中翻过身。 邦唐打开窗户,新鲜冰冷的空气立刻冲入了室内,还有透明璀璨的金色晨光。 这个时候,距离王太后醒来至少还有敲两次钟的时间,农民、市民与行商这时候已经出现在了街头,国王用了简单的早餐,去完成他的两项课程——击剑与舞蹈,舞蹈课上王弟菲利普是他的舞伴,他在上击剑的时候,王弟要去试新衣服,课程结束后他在浴桶里补充了一份奶酪,和王弟在王太后寝室外的小会客室里等待,王太后大约在一个半个小时后完成了穿衣与梳妆工作,这时候钟声已经响过了第三声,时至正午,但对王太后来说,这还是为了去集市而特意早起的一天。 王太后望过弥撒后,他们的午餐当然还是在黎塞留宅里用的,虽然数百年后,人们更热衷于在逛街的时候品尝美食,但此时的巴黎集市上更多的还是大半都是白垩与锯末,并且没有发酵面包;直接掺入污浊的河水发酸的葡萄酒;泥巴做的烤鸭;满是蛆虫的奶酪,只因为上面刷了一层油脂而闪闪发亮…… 等一群人终于浩浩荡荡地离开了黎塞留宅的时候,阳光都略微有些偏斜了,幸而主教先生为他们选择的红孩子集市距离黎塞留宅并不远,这个集市始建于路易十三时,阔大而整齐,路面上的粪便也还未堆积得太高,街道上有着三四家值得一观的珠宝与丝绸店,也有铜器店,面包房与陶瓷和玩具作坊,在街道的广场上有蔬果摊与牲畜贩子,再往后,靠近塞纳河的地方是鱼市场,因为要处理鱼会耗费很多水,还有成堆的鱼皮、鱼鳞、鱼内脏需要扔掉,主教先生并不建议国王往那里去,因为那里的臭味可以令人窒息。 然后您们就把这些令人窒息的垃圾扔到塞纳河里,然后继续在里面打水喝吗? 幸而马扎然主教也不会蠢的去喝这种水,他,还有王室,以及一些重臣,都是喝从枫丹白露送来的泉水,枫丹白露原来的意思就是“美泉”,距离巴黎约在十五法里左右,每天早晨都有马车送水到黎塞留宅,甚至国王洗浴的水也来自于此——这样水的价格早就超过了牛奶,对此路易当然知道,但也能当作不知道,他频繁洗浴并不是仅仅为了清洁,更是为了健康,毕竟此时的医疗手段依然等同于谋杀。 国王与一概贵人当然不可能徒步,他们乘着敞篷马车,在火枪手们与雇佣兵的护送下前往红孩子集市,在快要抵达集市的时候,一群套着红色斗篷的孩子从一座深灰色的建筑中跑了出来,在一个教士的指挥下向国王鞠躬,喊着国王万岁。 “这些是圣玛利亚孤儿院的孩子。”富凯看到国王露出了迷惑的神色,连忙殷勤地俯身说道:“他们总是披着红斗篷,所以这里的集市才会被叫做红孩子集市。” 看上去,这些孩子中最大的也只有王弟菲利普那么大,国王向富凯伸出手,富凯立刻心领神会地拿出了钱袋,国王在里面拿出了一个大埃居,交给就在马车边的一个火枪手:“去给那个教士,让他给孩子们煮一碗卷心菜汤,里面要有奶酪和牛油。” 那个火枪手立即遵命前去,国王把钱袋还给富凯,富凯看上去很想要恭维一番国王的慈悲,但此时市场已经到了,国王被一声响亮的叫卖声吸引去了注意力,看着国王留给自己的浅金色后脑勺,这位穿袍贵族只得悻悻然地闭上了嘴。 第二十五章 若是可以给本章一个名字,路易很愿意叫它——十七世纪巴黎的表面工程之一。 集市显然已经经过一番打理,他听到的叫卖声来自于一个面色红润,高高挺着胸膛的女人,她的摊子上摆满了在这个地方应该非常少见的菊莴、白芦笋、洋蓟、防风(萝卜)、卷心菜、生姜与甜菜根,除了防风,卷心菜与甜菜根之外,这些蔬菜都不是平民可以买得起的,更别说现在的巴黎——可能一些较为拮据的商人或是贵族也不行。 等国王等人下了马车,踩着高高的木屐踩在泥泞的路面上,走向那个摊贩的时候,她那双白净肥胖的小手更是暴露了她的真实身份,当然,这无可厚非,毕竟在圣日耳曼昂莱的时候,王太后等人已经窘迫到典卖珠宝衣服,却还要在回巴黎时接受一位绅士的款待时,拒绝了他的夫人前来服侍王太后饮酒,因为这是伯爵夫人以上的女士才有的资格,据说那位绅士的夫人听到这个消息,就哭得昏厥过去。 王太后安妮很认真地购买了一些白莴苣,卷心菜和甜菜根,交给玛利.曼奇尼小姐提着,那只精巧的篮子提手上还包裹着丝绸,免得割伤小姐娇嫩的手,英格兰的玛丽王后与亨利埃塔公主也各自挑选了一些干净的蔬菜,交给他们身边的侍女路易丝,国王的视线落在她身上,又很快地移开了。 没人知道国王的视线在路易丝的手套上停留的时候,她有多么紧张,她的父亲克雷兰是个狼人,她当然也是,但要是看她的小手,是无法察觉到狼人特有的征象的——她一要到巴黎来,去服侍公主,她的父亲就狠下心,用钳子把她的无名指截断了一截,这样她就算变成了狼人,也会少一支爪子,而且那根手指上没有指甲,但除了用餐与服侍公主更衣的时候,她可以不脱下手套,这样就不会被人发现。 路易看着她没别的意思,只是看究竟有多少人选择了他喜欢的白莴苣,然后他挑了王弟菲利普喜欢的洋蓟,王弟与其说是喜欢吃这种蔬菜倒不如是喜欢玩儿这种蔬菜,因为把它一瓣瓣地剥下来很有趣,而且只吃末端的一点更合王弟的心意,毕竟他和大部分孩子那样对蔬菜无比厌恶,完全是在国王的要求下勉强为之。 最后国王在菊莴叶上停留了一会,是的,这是玛利喜欢的蔬菜,他的手指慢慢地挪开,这有点不合礼仪,但他最后还是在玛利殷切的目光下将一把菊苣放进了小女巫捧着的篮子里。 亨利埃塔公主有点难堪,对于母亲与兄长的期望她一直了然于心,法国的王太后安妮与马扎然主教虽然对此一直持着反对态度,甚至有意污蔑她对父王查理一世的感情——她也在母亲的教导下明白了如果他们坚持原来的想法,也许接下来的流言就让她的身份被质疑,因为当初亨利埃塔公主并不是在英国宫廷里诞生的,她生在埃克塞特,德文郡的一个河边小城,并在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被托养在那里,两岁后才被接到巴黎。 人们一可以攻击她是否还是原先的亨利埃塔公主,毕竟婴儿每天都在改变;二来可以攻击她并非查理一世的血脉,在此之前,我们都知道,玛丽王后因为宗教信仰的问题,与英国的新教教徒们相处的并不愉快。 但康沃尔公爵查理离开之前,仍然认为他们或许有转圜的余地,他接触过路易,那是个温柔的孩子,如果康沃尔公爵可以回到英格兰,成功加冕,那么他的妹妹就是毋庸置疑的长公主,有这样的身份,加上爱情的筹码,想要继续英国与法国之间的联姻也不是不可能。 要说亨利埃塔喜欢路易吗?当然,虽然她还是个孩子,但在这个年代,孩子们成熟的比树上的果子还要快,亨利埃塔的母亲是十五岁嫁给查理一世的,在诸位公主中甚至称得上晚,十二岁就出嫁的公主大有人在,一般来说,在公主八九岁的时候,人们就开始为她寻觅夫婿了。亨利埃塔是1644年出生的,现在已经七岁了,从还在襁褓时她就没能享受过一个公主应有的尊荣,在巴黎寄人篱下,圣日耳曼昂莱的窘迫生活更是令她印象深刻,更不用说,若不是路易的命令,她或许也会夭折在持续的高热里。 她对路易产生了近似于眷恋的情感完全是正常的,但就算是这个微薄的希望,也被王太后与马扎然主教联手扼杀在摇篮里。王弟对她的敌视近似于毫无理由,但对于这位玛利.曼奇尼小姐,却以一种纵容的态度允许她接近国王,因为她身份卑微,就算国王真的爱上了她,她至多也只能成为“官方皇家夫人”——从十五世纪末开始,每个宫廷都有这样的配置,她们可以获得爵位,有一桩令人满意的婚事,卖官鬻爵甚至贪污受贿,甚至参与政事,但她们是绝对不会影响到国王的婚姻。也永远无法窃据王后的位置。 亨利埃塔公主看着曼奇尼小姐眼中的光,她真不知道谁更可悲一些,是她,还是曼奇尼? 路易并没有注意到女孩们的眼神,他更关注被粉饰与清理过的街道,虽然墙面能修饰,建筑的本身却不可能轻易改变的,此时的建筑几乎都在四层以下,红孩子集市的房屋算得上整齐漂亮,按照传统与需要,一层对着街道开门,是可供出租或是自用的店铺与酒馆,二层是主人的居室——从窗户外悬挂出波旁的鹫尾花旗帜,虽然做工粗劣,但颜色鲜艳,三层四层与阁楼或是出租给别人的卧室,或是提供给雇工的住所,有几扇小窗开着,可以看得见好奇的眼睛,一个年轻人从里面伸出帽子,热烈地挥舞了几下。 虽然他很快就被同伴拽了回去——应该是马扎然主教对他们的要求,但国王还是被逗笑了,他举起自己的帽子,优雅地向那个窗口回礼。 路易不知道那个莽撞的小伙子有没有看到自己的回礼,但得到这样的拥护远比接受大臣与教士们的恭维更令他高兴,他不知道的是,那个青年肩膀上佩戴着的是浅栗色的肩带,也就是说,他是孔代亲王军团中的一个实习军官——确切点来说,很快就不是了,因为他在前一年在洛林附近的战役中参与了对防御工事的设计,又在在香槟地区的攻防战中英勇作战,他的名字很快被孔代亲王知晓,他受召唤到巴黎来,是要接受亲王的奖赏以及被提升为“骑兵军官”的。 他的同伴简直可以说是不敢置信地看着他:“塞巴斯蒂安,”他小声地喊道:“那是国王!” “是的!”塞巴斯蒂安.沃邦兴奋地说:“你看到了!我向国王行了礼,而他回了我的礼!” “那又怎么样,”他的同伴说:“我们忠诚于孔代亲王。” “而孔代亲王忠诚于国王。”塞巴斯蒂安立刻说。 他的同伴停顿了一下,事实上很多人都知道孔代亲王对王室并不尊敬,从王太后安妮到国王路易,从马扎然主教到王弟菲利普,都是他抱怨的对象,而他的士兵,当然,更多地是在为给他们饷金与赏赐的孔代亲王效力,他们之中的一些人或许这一生也不可能见到国王,对王室更是毫无概念。 从圣日耳曼昂莱到巴黎,人们都在传说,要么是孔代亲王,要么是奥尔良公爵加斯东,成取代路易成为国王。但这样的话显然无法和他的朋友说,他之前还以为塞巴斯蒂安所表现出来对国王的热忱与忠诚只是伪装,现在看起来是他大错特错。他忍不住头痛起来,深深地为之后的觐见(孔代亲王)的担忧起来。 第二十六章 国王暂时还不知道这里有一个他的崇拜者,他们继续往前,在精致的蔬果摊贩之后是干酪与香料摊贩,一样由温顺而又漂亮的男女商人看管着,他们恭敬地向王太后与国王行礼,一看就知道经过训练,他们售卖的货物也十分干净与精致。 在这些犹如前菜一般的布景之后,是原先红孩子集市里的店铺,店铺的主人站在门外,深深地鞠躬。第一家是来自于勃艮第的商人,他们在这里做葡萄酒的买卖,在橡木长桌上已经斟好了他们最好的酒,等待王太后等人的品鉴,王太后格外中意他们的一种桃红酒,并要求他们送一些到黎塞留宅,对此商人自然遵命;第二家是来自于莱斯特(英格兰)的羊毛商人,谁都知道莱斯特的羊毛是最细最柔软的,他们这里也有最多的切维厄特羊毛,还有一些杂(0)种羊的毛,他们呈上了漂亮的朱砂色毛呢,法国绿色的帽子与宝石蓝色的羊皮手套,王太后安妮见了就向英格兰的玛丽王后笑着说:“我还以为只能在英国人的店里看见赤褐色、灰色与黑色呢……”这些都是新教教徒们喜欢,或是最常用的颜色,如朱砂这样鲜艳的颜色,在英格兰随意使用在日常服饰上是会以“奢侈罪”受审的。 玛丽王后的神情不太好看,但也无可奈何,王太后安妮并没说错,但听起来实在刺耳,倒是那两位商人十分机敏,马上拿出一些以柔软的羊毛、细亮的丝线在高超的工艺下编织而成的壁毯,其中一副壁毯的画面格外吸引人,因为画面中央的天使很像是小时候的路易,王太后爱不释手,也就不再提起之前的事情了——路易看见那对商人显而易见地松了口气,他们拿出的壁毯要比他们之前拿出来的毛呢和手套更吸引人,一幅画面上几乎找不到比指甲盖更大的空白,触目所及皆是形状典雅,颜色艳丽的卷草,鹫尾花与神圣的符号……它们框出的画面里,你可以看到收敛起双翅的天鹅……骚扰笼子里的鸟儿的猫……在花丛中奔跑的年轻男女……这下子,不但是王太后安妮,就连囊中羞涩的玛丽王后也忍不住挑选了一张四尺见方的小壁毯,壁毯上有着装饰大写字母L,其中的意味不言自明。 幸而王太后安妮没在说些什么,第三家店是女士们期待已久的珠宝店,也是王太后与贵女们预备一掷千金的地方,但前来迎接的人不知道为何面色古怪,等到他们走进去的时候,路易才明白了过来——那不是声称自己病了,无法出行的蒙庞西埃女公爵又是谁?她看起来可没有一点生病的样子,反而精神奕奕,神采飞扬,她身边站在孔代亲王,他们身边的小桌上还摆放着一套精美的祖母绿与钻石的饰品,即可以用来别在肩膀上,也可以当作项链或是发冠,价值不菲。 看到这个场面,还用多说吗?分明是蒙庞西埃女公爵与孔代亲王在这里私下见面,只是不知道为何女公爵会如此大胆,她明知道今天王太后安妮与国王要来这里,不过也有可能是孔代亲王有意为之,看看那双挑衅的眼睛,还有微翘的嘴角,显然他十分满意于自己的妄为。 见了王太后,孔代亲王立刻行了礼,并马上堪称无礼地告退了,而他在离开之前,还亲吻了蒙庞西埃女公爵的手,请求她接受自己的礼物——也就是那串祖母绿与钻石的挂饰,蒙庞西埃女公爵竟然也接受了,完全不顾王太后铁青的面色。 这下子可论到英格兰的玛丽王后看笑话了,固然,在此时,无论是先生,还是夫人,都有可能有各自的爱人(甚至连王太后安妮也曾经被指与白金汉公爵有染),但无论如何,他们都已经结了婚,有了继承人,完成了天主赋予他们的职责。 一个还未有丈夫的少女,做出这样的事情是十分可耻的,甚至会影响到之后的婚姻,这不由得让王太后气恼。 她甚至没在这家珠宝店里停留,直接走了出去,接下来的几处店面,无论是精美的瓷器,还是厚软的毛皮,又或是巧夺天工的铜器或是晶莹剔透的玻璃器皿,都无法平息王太后的怒火,路易察觉到服侍他们的人面色越来越僵硬,突然想到了一个可能,在离开那家玻璃器皿店的时候,他随口问道:“您给了马扎然主教多少钱?” “七百个金路易。”那家主人回答,之后才发现自己刚才说了些什么,他的脸一下子就白了,国王哭笑不得,只能拍了拍他的肩膀表示安慰。 如果在这里的每家店都给了主教差不多的贿赂,那么主教大人还赚了几千个金路易,对此路易不得不佩服马扎然主教的敛财手段——这些金路易原本还不至于令得这些可怜的人血本无归,但谁知道孔代亲王会来这么一招呢? 不过路易还是打算好了,等他们回到黎塞留宅,宫廷的一部分采买还是要归到这里来,马扎然主教从不在乎这些小人物,或许几千个金路易对他也算不得什么,但对于这些小人物,这可是如同性命一般重要的东西,很难说,将来的暴民会不会有他们之中的一个——最好还是将事端平息在未起之前吧。 王太后安妮既然已经没有了之前的兴致,作为前导的该地区负责人也不会愚笨到继续原先的安排,在他们还在珠宝店的时候,一群玩儿杂耍、训兽、射箭、演戏的人已经在广场上准备妥当了,这些人倒不都是贵人或是绅士——后者可不会去做这样卑贱的事情,但卑贱归卑贱,王太后安妮看到踩在木球上抛接酒瓶的侏儒、会跳舞的熊、滑稽的丑角时还是笑的喘不过气来,只是在看到一群褐色皮肤的人表演的小喜剧时,王太后安妮虽然笑了,但还是拒绝看下去,因为内容实在不够高雅。 既然如此,在广场的戏院里,一出神圣的戏剧正等待着尊贵的观众们。 与大部分宗教戏剧那样,这出戏剧从艺术性上来说乏善可陈,但墨守陈规也有墨守陈规的好处,虔诚的王太后一直不断地在胸口画着十字,低头喃喃祷告,与其说是在观赏戏剧倒不如说是在望弥撒——路易估算了一下时间,就带着王弟菲利普溜了出去,他们找到了那个射箭的地方,这里有弓箭,有弩弓,还有涂刷成五颜六色的箭靶。 第二十七章 国王已经能够娴熟地使用长弓与弩弓,王弟菲利普虽然生疏,但看得出他很高兴能够在兄长的指导下射中一个又一个的箭靶——在这个时代,搭设箭靶的人可不会用玩偶来奖励获胜者,这种游戏完全可以说是变相的赌博,一个小埃居可以换到十根长箭与宽头矢,射中十次靶心就可以换到一个金路易,但这些箭靶比骑士们训练的时候还要小,就算是训练有素的长弓手来也未必能够射中,而且最后三枚羊皮纸质地的箭靶不是固定在墙上,而是系在一根细绳上,哪怕是微微的一阵轻风,都会让它移动,想要射中靶面都很困难。 先是国王与王弟兴高采烈地在那儿玩,不久之后,亨利埃塔公主也来了,不过与其说是她受玛丽王后的指派、倒不如说是终于以此为借口从冗长的拉丁语独白中脱身,她也拿出了一个小埃居来换取箭矢,但相比起经过了正统教导的路易,野性十足的玛利.曼奇尼,公主殿下的战绩着实令人悲观——具体点来说,就是箭靶的主人抱怨个不停,因为那些箭都不知道被公主射到什么地方去了,他的损失有点惨重。 亨利埃塔公主的神色这下子可真是有点惨淡了,这时候她的侍女露易丝靠近她,说了些什么,公主殿下就又拿出了一枚小埃居,换了十根箭矢,把它们交给了露易丝。 露易丝确实不是那种令人印象深刻的女孩,她的五官偏向于男性的刚毅,面部轮廓又过于严厉,并不符合现在人们的审美,就连手脚也不够小巧精致,但就是这样的手指与手掌,才能稳稳地托住长弓与弩弓,不会让箭矢在飞行的时候失去力量或是准头。 她没有停歇,一连射了十次,每次都射中了靶心,就连那三张以细绳悬挂着的箭靶也不例外,这下子轮到箭靶的主人沮丧了,他之前抱怨个不停也只是想从这些贵人身上多捞取一点赏赐,但这样他反而要赔本,他向国王投去哀求的眼神,路易知道他在谋划什么——他公正地判决箭靶主人必须按照口头契约给亨利埃塔公主一枚金路易,他只得遵命。 不过等到国王的第一侍从邦唐和他说了一些什么,他就又高兴起来。 “您和他说了些什么?”亨利埃塔公主忍不住问道,她知道这有些失礼,但她确实很想知道国王陛下是否愿意给予她一些额外的庇护。 “我告诉他说,他可以挂出条幅,让人们都知道国王、王弟与公主都曾经在这里玩过他的游戏。”路易温和地说:“会有很多人愿意尝试的。” “您真是太仁慈了。”亨利埃塔说。 “只是徒手之劳罢了,”路易说,“对于这些人来说,我们根本不会去在意的一些小问题,可能就是他生命中的一场劫难。” 亨利埃塔的脸色微微地白了白,路易顿时有些于心不忍,像是如亨利埃塔公主这样的贵女,根本不会接受这样的教育,她或许会同情那些衣食无着的饥民,但这种情感是高高在上的,她根本不可能理解什么叫做设身处地,或是调换立场,她自从诞生就是公主,今后可能还会成为王后,至少是亲王或是公爵夫人,哪怕她也曾因为窘迫的经济情况而险些死了,她也只会记得自己遭受的屈辱,而不是就此放低身份,与那些卑微的人保持同一个视线水平。 “这是我的错,“路易马上说道:”亲爱的亨利埃塔,我可以发誓说我没有责备任何人的意思,你,或是你的侍女,我只是不想看到有人失望,虽然那的确是个贪婪的家伙,但我们所要做的就是宽恕。” “是的,”亨利埃塔公主有些勉强地说:“这正是圣人要我们做的。” 第二十八章 人们顿时一片哗然,路易立刻伸出手,让王弟菲利普握住它,并且立刻回到王太后安妮的身边,有趣的是,寻常时候只要遇到一点点事儿都会立即昏厥过去的贵女们居然没有一个在这个时候不支倒地的,她们神色惶恐地围绕在王太后身边,捏着绢帕与嗅盐,最有勇气的莫过于蒙庞西埃女公爵,她一个劲儿地抓着王太后嚷嚷,要求她调拨一部分士兵跟着她去图尔比格街,也就是孔代亲王遇袭的地方。 王太后安妮并不愿意,她为什么要愿意?孔代亲王几分钟前才给过她一个难堪,而且要说士兵,这些士兵最先应该保护着国王,王弟和她回到黎塞留宅,然后才有可能去剿灭暴徒——另外,孔代亲王有仅属于他的军团,他并不需要国王的保护。 但这些话是不能言之于口的,她看向蒙庞西埃女公爵,刚想要说些什么,就被女公爵看出了端倪。 “好啊,”女公爵站起身来,高喊道:“唉,上帝作证,您不愿意去救他,虽然他曾经救了你,不,陛下,或者就是您想要了他的性命呢?”她抬起手,摸着自己的脖子,那里还挂着孔代亲王送给她的祖母绿项链:“我不该来求您的,他是您的恩人,但您却是他的仇人,是我犯了错,陛下,现在您倒是要如意了,他的仆人还倒在剧院的台阶边,我的裙子上还沾着他的血,而很快我的嘴唇上也要沾上亲王的血了,”她怒视着在场的每个人,话语中的恫吓显而易见——古罗马人的至亲若是受了无辜的刑罚,他们的亲人是要在嘴上擦上他的血,发誓为他复仇的。 这样的情景应当是十分庄重的,可惜的是一声响亮的嗤笑让整个场面变得有些滑稽——就像是之前的小剧还没结束,转到这群尊贵的人里来了。 这声嗤笑是菲利普小殿下发出的,“我亲爱的堂姐。”他尖刻地说:“克莱拉.科莱芒斯,小孔代亲王夫人,还没死呢。” 他的话不亚于一记恶狠狠的巴掌,就打在蒙庞西埃女公爵的脸上,一些贵女将面孔隐藏在绢帕与扇子后面,小声地笑了起来——就如我们之前说过的那样,一位可敬的夫人可以为了婚姻之外的爱人丧失理智,人们甚至会同情和怜悯他,但对于一个未婚女子来说,这就是耻辱。不过笑得最响亮的还是玛利.曼奇尼,她的牙齿都露了出来,王太后安妮罕见地没有用严厉的目光斥责这个小姑娘,她同样露出了笑容,当然只是微笑,轻蔑而冷酷,“你太失礼了,我的侄女,”她说:“这也不是你能管的事情,”她轻轻地说:“我们该回去了。” 蒙庞西埃女公爵面色苍白,她看上去随时都会倒下,但还是顽强地站在街道中央不肯离开,“你们不愿意去,就给我士兵,”她更加直白地说,“不然我就告诉我见到的每一个人,孔代亲王遇袭,是您们在暗中授意。” 王太后安妮听了,怒极反笑,“好啊。”她喊到:“我倒要听听是谁愿意听你说话。”她已经决定了,一回到黎塞留宅就立刻把蒙庞西埃女公爵按照一个人质应有的待遇关起来。 “等等。”国王说。 “母后,请您先带菲利普回去黎塞留宅,我和我的火枪手们去图尔比格街。”路易说,王太后安妮还是太过优柔寡断了,一开始她就应该封住蒙庞西埃女公爵的嘴,而不是任凭她在那里胡说八道,现在女公爵已经将这顶肮脏的帽子扣在了王室身上,如果他们仍然像是没事人儿那样地回到黎塞留宅,很难说一些有心人会不会就此推波助澜,他从玛利这里知道,巴黎已经有很多人在不平于孔代亲王没能从王室这里得到应有的赏赐——虽然他几乎没做什么,但王室的流亡生活确实是因为他才得以结束的。如果孔代亲王真的在这次刺杀中受了重伤甚至死了,人们只会看到王室是如何的“寡情薄意”、“忘恩负义”,加上总是在一旁虎视眈眈的奥尔良公爵加斯东,第二次暴动只怕就要迫在眉睫了。 王太后安妮几乎不假思索地就拒绝了路易的请求,路易在心里叹了口气,王太后不是政治动物,这是他的幸运也是他的不幸。 “我必须要去,”路易说:“只有国王冒着危险救了孔代亲王的命,这件事情才不至于成为一桩恶心的丑闻。” 王太后差点流下泪来,但国王已经不能再等待下去,他一把将菲利普推到王太后的怀里,拉住火枪手队官牵来的马,在跃上马匹后俯身对队官说道:“将你的好小伙子挑十二个最灵活勇敢的给我,其他人送我的母亲,弟弟回黎塞留宅,”他看向玛利,玛利走上前一步,路易犹豫了一下,但还是摇了摇头,玛利是女巫的事情就算是个公开的秘密也是个秘密。 “马扎然主教的人呢?”火枪手队官问。 “给他们每人一个金路易,只要王太后等人都能平安无事。”路易说:“你的小伙子们每个人能够拿到两个,和我一起去的人可以拿到五个。” “他们会高兴到疯掉的。”队官说,他知道他的小伙子里有许多人时常入不敷出,武器、马、衣服都是一笔大支出,而且他们总有一两个可爱的爱人,而他也有一个总是挂念着的好人。他正在苦恼圣卡德林节的时候怎么能给他的好姑娘配置上一套上等衣服(在这个节日,每个女孩都要装扮成圣卡德林的样子),现在国王的赏赐为他解决了这一难题。 队官立刻精神振奋地去挑选人手,王弟菲利普挽着王太后的手臂,看了路易一眼,他多么想和自己的兄长在一起啊,但他也知道这几乎不可能,他要立刻回到安全的地方,以防万一——法国不能没有国王,他也不想让那个讨厌的加斯东戴上属于兄长的冠冕,住在他的宫殿里。 巴黎的市长被要求带路——这里要提一提红孩子集市的位置,众所周知,卢浮宫位于塞纳河边,而红孩子集市在它的左上角,国王与王太后暂居的黎塞留宅在卢浮宫的上方,正对面,间隔着一条街道,卢浮宫的下方右侧是市政厅,也是暴民们经常聚集的地方,所以无论是王太后还是孔代亲王都不会选择这条道路,而是孔代亲王遇袭时经过的图尔比格街,图尔比格街与红孩子集市之间没几步路。 国王并不准备大摇大摆地过去,图尔比格街与集市之间应该还有几条细小街巷连接着,问题是,市长“不知道”,他的儿子也“不知道”,虽然路易很清楚他们只是因为胆小而退缩,但还是感到了一丝失望,而就在这个时候,两位可敬的先生气喘吁吁地跑了过来,其中一个正是向国王挥舞过帽子的赛巴蒂斯安,而另一个正是他的朋友,他们一听说国王要带人去援救孔代亲王,就忙不迭地跑了出来,要加入到这支勇敢的队伍里。 第二十九章 说来也巧,赛巴蒂斯安的朋友在图尔比格街上正有一个爱人,她的父亲是个顽固而又暴躁的人,所以塞巴斯蒂安的朋友必须鬼鬼祟祟地穿过小巷子去和她约会,所以他一听亲王仆人说的话,就立刻知道亲王现在的位置,“只是那种小巷子可不能骑马,”他为难地说:“就算是走路,也很为难呢。” “那么我们就不骑马。”国王说,然后挥动短剑,将自己的马衣撕碎,包裹在柔软漂亮的方口鞋上,他们是要去战斗的,当然不可能再踩着木屐,而看看已经经过“清理”的集市,也知道那些被隔绝在国王视线外的街巷有多么可怕。 火枪手也跟着这么做了,他们的马被交给市长看管,塞巴斯蒂安和他的朋友们穿着长靴,倒也省去了这个麻烦,国王的视线在他们的浅栗色肩带上停留了一会,“你们是孔代军团的军官么?” “不全是,陛下。”塞巴斯蒂安.沃邦骄傲地说:“我现在还是实习军官,我来巴黎就是因为获得了亲王的赞赏,来接受褒奖与军官的职位的。” 他的朋友不安地瞥了一眼国王。 路易笑了:“我发誓孔代亲王会无比愿意给你这个职位的,”他说:“你,还有你的朋友,你们不但会因为你们的英勇得到亲王的赏赐,还会得到我的,我之前说过,我要给每个小伙子五枚金路易,你们也是。” 塞巴斯蒂安的朋友蠕动着嘴唇,像是要说些什么,但这个时候,他们必须出发了,他只得垂头丧气地带着这位尊贵的大人物和火枪手们钻进了最近的一条小街巷。 一切正如路易所料,在国王看不到的地方,满是污浊与不堪——红孩子集市的路面尚且只是平整的泥土,这里就只有泥泞与坑洞,坑洞里积满了黑水,无法辨别的废弃物就是沼泽**起的丘陵,蛆虫与蝇虫终日在上面狂欢起舞,各种各样的臭味不断地涌入他们的鼻子,最多当然是粪便发酵后的热臭,也有干肉的霉臭,或是奶酪的酸臭,皮毛腌制沤烂后的粘糊糊的臭味,死去的猫狗所散发出的那种令人发冷的直挺挺的臭味……他们在经过一个敞开的庭院时,看到了一个大腹便便的女人正蹲在堆煤灰上,她麻木地看着经过眼前的每个男人,不加丝毫遮掩地继续生产过程,一个婴儿从她的裙子里掉下来,蓬地一声扬起了不小的灰尘。 她低头看了一眼,提起裙子,就这么把那个婴儿扔在煤灰里,继续去干她的活儿——在尿水里洗衣服。 塞巴斯蒂安差点就冲了过去,他的朋友拉住了他,摇头示意,他们还有更要紧的事儿呢。 路易也只能把这件事情记下来,他不是不可以给那个女人一些钱,但他也很清楚,那些黑洞洞的窗子仿佛在说房间里空无一人,但这里多的是饥饿的暴民,他们能够按捺住只不过因为国王一行人衣着光鲜,佩戴着火枪与短剑,但如果他拿出了金币,就会点燃通往罪恶的导火索,他知道民众在疯狂的时候有多么可怕,有时候他们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完全被冲动主宰。 幸好这条小街巷是塞巴斯蒂安的朋友经常走动的,虽然它确实脏臭、崎岖又狭窄——最宽的地方也只容许两位纤细的女性面对面的错身而过,最窄的地方要火枪手们将手举起来,侧着身子挪过去,每座房屋都有加盖,上层的楼板直接伸出底层的墙体好几尺,直对着巷道的地面,遮掉几乎所有的光线——从那些稀疏的木板缝隙间可以看到房间里的景象,有烧焦与水浸润的痕迹,还有故意挖出来的洞,下面是堆历史悠久的粪便,看来有谁把这里当作了他的私人厕所。 这样的加盖高矮不一,最低处就连路易也要低下头,最高的地方也只能容许他们抬起头。 唯一的好处是他们节省了很多时间,只用了几分钟,他们就来到了孔代亲王出事的地方,亲王的马车横卧在街道上,辔头松散,没有马匹,赛巴蒂斯安锐利的眼睛扫过街道,立刻指出了亲王可能在的位置,火枪手队官并不愿意相信他,但赛巴蒂斯安争辩说,他就是因为在街垒战术中表现出了异乎寻常的天赋才被上级看中,从而推荐给孔代亲王的,他一看就知道,那辆马车是故意被推翻的,可能就是孔代亲王把它作为防护的屏障使用——在马车上有明显的火枪弹丸穿过与打裂的痕迹,他在洛林看到过无数次。 而这些弹丸留下的痕迹几乎都集中在马车的左侧,也就是说,亲王必然躲在右侧,右侧是有一家酒馆、古董店与硬领店,他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古董店。“但您怎么知道亲王就在古董店呢?”国王问。 “那是必然的,”塞巴斯蒂安说:“如果是我,我也会选择古董店,陛下,亲王是个英勇的战士,古董店里除了女士们喜欢的珠宝,也有男士们喜欢的短剑与盔甲,他可以马上把自己武装起来。” 赛巴蒂斯安的推测是正确的,他们一冲到店里,就看到孔代亲王正手持着一面小盾,握着一柄刺剑,同时与三个刺客对峙着。 蒙庞西埃女公爵之所以会对这位亲王如此迷恋不是没有原因的,他正处于一个男性最美好的而立之年,为法国征战十二年,长久的军队生活让他拥有着健康的体魄与无畏的肝胆,他有着一个宽阔的额头,黑色的鬈发披散在肩膀上,眼睛因为愤怒而发光,整齐洁白的牙齿咬得紧紧的,但每一次挥动利剑都会发出一声狮子般的咆哮。 因为他们实在是太接近了,所以国王没有命令火枪手们射击,而是拔出他们的剑与刺客们对话,火枪手们都是强壮而又英勇的小伙子,而自告奋勇而来的两个帮手也毫不示弱,但窄小凌乱的店堂限制了他们的发挥,塞巴斯蒂安与他的朋友在国王的示意下去帮了亲王一把,其他人则去帮助另外两个人。 看到亲王来了那么多个帮手,刺客们的脸上立刻出现了畏缩的神色,孔代亲王则表现出了超乎一个养尊处优者许多倍的勇气,即便他的敌人逃走了,他也要追上去,并且亲自将利剑刺入他的后背,然后又转过身来与那两个显然属于孔代军团的军官们并肩作战。 古董店里的架子几乎都被他们推倒了,一开始是亲王为了拖延追击者的脚步,后来却是刺客们要摆脱火枪手们的纠缠,他们在店堂里跳来跳去,任何东西都可以被充作防具与凶器,批零乓啷声不绝于耳,只有两个火枪手一直站在国王身边,警惕地观察着周围,对于他们来说,虽然遗憾于不能让陛下看到自己卓越的技巧与力量,但能够护卫国王也是一件无比荣幸的好事。 当他们看到孔代亲王提着剑,向国王走过来的时候,立刻将手放在了足以威胁到他的火枪与剑柄上,孔代亲王仿佛这才意识到什么,他将武器丢在了地上,在国王的面前跪了下来。 国王把手伸出去,他立刻吻了吻。 第三十章 孔代亲王的手十分粗糙,当然,一个战士的手,绝对不会细腻柔软,手心很热,几乎能够感觉得到血管在跳动,他还在剧烈地喘息,所以一时说不出话来,不过路易还是看到了怀疑从他的眼底一掠而过,这也很正常,毕竟他不久前刚在与这里不过几百尺距离的红孩子集市大肆嘲讽了王太后安妮乃至整个王室。 “请起身,我的堂兄。”路易温和地说,“看到你安然无恙令我倍感安慰。” 孔代亲王迟疑了一下,站了起来,异色从他的眼睛里慢慢地消失,倒不是他就此相信路易对他并未恶意,而是他也想到了国王完全不必多此一举,而且以国王尊贵的身份,哪怕他不出现在这里,他也必须为国王的仁慈而感恩戴德,他甚至还有一丝庆幸,向路易屈膝已经足够让他不快,如果来人是红衣主教马扎然的人,岂不是更令人恶心? 这时候,刺客们不是被杀,就是被捉住了,之前与孔代亲王并肩作战的两个人也走了过来,他们向国王行了礼,一个国王认识,他是孔代亲王的姐夫,也就是隆格维尔公爵,他多处受伤,但不是很严重,对于一个近六十岁的老人来说,可真是不容易,不过也能从这里看出他是如何地勇武,在政治上他也并非无用之辈——不久前的威斯特伐利亚条约就是他率领着法国使团签订的,这份条约结束了漫长的三十年战争,虽然其中也有黎塞留、路易十三、马扎然等人的努力,但要说法国能够获得洛林内梅林、图尔、凡尔登等三个主教区和除斯特拉斯堡以外的整个阿尔萨斯这件事与他一点关系也没有,那纯粹就是胡说八道。 但对于一个年轻貌美,富有魅力的年轻女性来说,在花信之年被迫嫁给这么一个鬓发灰白,满面皱纹的鳏夫简直就是一种折磨,所以就算是隆格维尔夫人的风流韵事甚至从明斯特(明斯特(Münster)是德国北莱茵-威斯特**州北部的城市,也是威斯特伐利亚条约的签订处,当时隆格维尔公爵被马扎然任命为首席特使)传到了巴黎与圣日耳曼昂莱,隆格维尔公爵也宽容地原谅了她,并不为她的不贞节而愤怒。 这里我们就要提到另一个人,他就是弗朗索瓦.德.拉罗什富科,这位公爵先生今年不过三十九岁,风度翩翩,温文尔雅,又是法兰西最古老的家族之一的后裔,他的父亲很受黎塞留主教先生的看重,因而在1622年,拉罗什富科伯爵领地被晋升为公爵领地,弗朗索瓦也因此一跃成为公爵的继承人。六年后,他来到巴黎,成为了谢福斯公爵夫人的爱人,甚至参与了反黎塞留的阴谋活动,为此他曾经被投入监牢与流放。 如今他又来到了孔代亲王的姐姐隆格维尔公爵身边,声称爱上了这位夫人,为了博得她的心,为了让她高兴,他马上站到了孔代亲王这边,以普瓦图高官的身份(继承于他父亲)为这位亲王效力。 现在宫廷里的人对他一般有两种看法,一种多半出自于女人,她们认为这位公爵先生委实多情,只是相比起他的爱情,他的爱人们显然更看中权势与地位,她们并不爱他,只是利用他,这种说法令得这位公爵先生越发的可怜可爱;但另一种,也就是男人的看法(女人们的想法令他们嗤之以鼻),他们认为,拉罗什富科公爵事实上就是一个野心勃勃的小人,他可以说是利用女人和教士爬上高位的典范,具体的看看谢福斯公爵夫人就知道了,当初拉罗什富科公爵作为宫廷里的新贵,并没有多少攀附权贵的门路,相对的,谢福斯公爵夫人先是与路易十三的首席大臣吕伊纳结了婚,又成为了路易十三王后安妮的宫廷总管,吕伊纳去世之后又与颇有势力的谢福斯公爵克洛德结了婚——可以说,那几年这位夫人炙手可热,而她又足足大了拉罗什富科公爵十几岁,要说他们之间有什么真挚的爱情,谁也不会信,但就是这位夫人,把拉罗什富科公爵带到了国王和亲王眼前,让他得以在宫廷中占据一个很不错的位置。 若不是后来谢福斯公爵夫人与黎塞留主教先生产生了矛盾,这位先生只怕还能继续飞黄腾达下去,之后他被囚禁与流放,人们都以为他完蛋了,谁知道他竟然又成为了隆格维尔夫人的爱人,堂而皇之地回到了巴黎。 让路易来看,这位公爵先生能够先后迷惑住两个权势赫赫的夫人,同时又不至于被嫉妒的丈夫或是情敌报复,确实是有原因的——这位先生大概是他所见过最为漂亮的男性,甚至没有之一。他有着蓬松的金褐色鬈发,向着两侧分开,额头中央有着一个被无数女性所渴望的精致的尖儿,眼睛是极其深邃的暗蓝色,就像是秋季的湖面,嘴唇丰厚,呈现出一种格外润泽的浅玫瑰色,让人见了就想要吻上去。 而且除了无可挑剔的皮囊之外,他沉静的气质也成为了不容人们忽视的特征,而且就国王刚才所看到的,他一连夺取了两个刺客的性命,俘获了一个,这可是一项了不得的功绩,所以在勇武上,他也没有什么可指责的。 还有让国王惊讶的是,拉罗什富科公爵应该有三十八岁,但看起来,他比孔代亲王更年轻,要说孔代亲王比他更多地遭到了严酷的对待也不对,因为他十六岁就在军队里任职,孔代亲王至少是在十八岁才成为军官的。 拉罗什富科公爵正是刺杀时伴随在孔代亲王身边的人之一,只是不知道他和隆格维尔亲王是一起被召唤的呢,还是偶尔遇见,如果是前者,路易真要称赞孔代亲王一声心大,不过他很快就不在纠结于此了,因为隆格维尔夫人来了。 马车一停下,这位夫人就立即提着裙子毫无仪态地跳了下来,向国王行礼之后(相当敷衍的),她先是热泪盈眶地拥抱了自己的弟弟,又满怀柔情地斜睨了拉罗什富科公爵一眼,之后才去查看隆格维尔公爵的伤势——他们在古董店边的酒馆里暂作修整,隆格维尔公爵被放在两把拼在一起的椅子上面,为了止痛,他喝了不少烈酒,公爵夫人把他的头放在自己的膝盖上,但她的眼睛几乎没能离开拉罗什富科公爵,虽然她的手被自己的丈夫紧紧地握着。 路易有听说一个荒唐的谣言,隆格维尔公爵与继妻的长子有可能是拉罗什富科公爵与这位夫人的……孩子,说真的,他不信,不是没有出过这样的丑事,但一般来说,丈夫是不会承认的,这个孩子最多的可能是成为一个修士,或是一个乡绅,但在这样明显的隆格维尔公爵→隆格维尔夫人→拉罗什富科公爵的公式下,他都快要相信了。 听说那个孩子已经五岁了。 大约一刻钟后,红衣主教马扎然率领着士兵前来迎接国王,此时光线已经变得非常昏暗,国王看到了主教先生脸上不甚赞成的表情,但他装作没看见。 略略略。 路易一回到黎塞留宅,就听说蒙庞西埃女公爵被关起来了,他一点也不惊讶,也不同情,自从这位女公爵来到巴黎之后,就在不断地消耗王太后对她的耐心,本来王太后对她确实有着一份怜悯之情,或许还有一点亲情,毕竟蒙庞西埃女公爵降生之后,几乎就是被她抚养长大的,那时候还是王后的安妮还没有路易与菲利普,她几乎将所有的母爱都倾注在了大公主(女公爵的称号)上。 没想到只是短短几年,蒙庞西埃女公爵的思想就完全被她的父亲加斯东调转过来了,很难说,她对孔代亲王的迷恋是真实的,还是因为她憎恨着路易母子,只要能让他们不快的事情她都愿意去做。 第三十一章 孔代亲王很快知道了蒙庞西埃女公爵被软禁在自己房间的消息,他丝毫不以为意,这位大郡主和他之间只能说是互相利用的关系,或者说,因为女性本身的软弱,蒙庞西埃女公爵或许确实对他动了真情实感,但对于任何一位有身份与道德要求的男性来说,真的与一位还未步入婚姻的女士发生些什么,是一件令人唾弃的事情,如果他没有结婚,还可以用婚姻来遮掩搪塞,但孔代亲王很早就结婚了,虽然他一点也不喜欢他的妻子,黎塞留红衣主教的侄女。 克莱拉.科莱芒斯,这个可怜的女人,她嫁给孔代亲王的时候还只有十三岁,现在她已经为孔代亲王生了一个儿子,七岁,但这个儿子不幸地继承了她矮小的身材与驼背,这让孔代亲王从漠视她变成了憎恨她,相对的,她对孔代亲王的爱意反而更浓烈深沉了,她从黎塞留主教先生那里继承的遗产,无论是钱财还是人脉,都用在了孔代亲王身上,而且她也继承了黎塞留另外一件遗产,那就是刻毒的心肠与敏锐的洞察力。 今天的孔代亲王脸上阴云密布,无论是亲王的母亲(人们都尊称她为老夫人),还是他的姐夫隆格维尔公爵,都认为这是因为遇到了刺杀的缘故,亲王与两位公爵虽然平安,他最喜欢的一个仆从,也是最忠诚的,却因为要跑着去向国王一行人求援,死了,还有另外几名可靠的仆从,他们都是从与西班牙人的战役中一直跟随着他到这里的。 “殿下,”克莱拉亲王夫人这样称呼自己的丈夫,有时候也叫他先生,因为他从来不愿意在任何公开或是私下的场合与她过于亲昵:“你是在担忧那些忠诚的人留下的妻儿么?” “这件事情交给你去做我是很放心的。“孔代亲王说:“我担忧的并不是这个。” “如果不是为了死了的人,”亲王夫人这样说:“那么就是为了活着的人了,那么我要告诉你,您带来的那两位军官我都安排妥当了,他们住在距离这里最近的旅社里,我的仆从每天会给他们一个大埃居,好为他们准备饭食,他们每个人都得到了二十个金路易的奖赏,以您的名义,他们对此感激不尽。” 孔代亲王那张仿佛掩着厚重云层的脸终于露出了一丝晴朗的笑意:“哎呀,”他说:“我的夫人,这可比国王许诺的多得多了,他只给他们每人五个金路易呢。” “这是理所应当的,”亲王夫人说:“他们并不是国王的军官,而是您的,我就是看到了那条浅栗色的肩带才决定给他们这么多,不然的话,我宁愿他们去向国王请赏呢。” “这可不行,夫人,”孔代亲王说:“无论他们的肩带是什么颜色的,他们都是勇敢的人,并且救了我的性命,二十个金路易并不多呢。” “我倒觉得忠诚要比勇气更可贵,”亲王夫人说:“你可以在一百个人里挑出一个勇敢者,但一万个人里未必能够选出一个忠诚的人。” 然后她看到自己丈夫的脸色又灰暗了下来:“是啊,”亲王喃喃道:“你说的对,夫人,忠诚是比勇敢更珍贵的品质,也更罕见。” 亲王夫人观察了一下她丈夫的神色:“您看起来神色憔悴,殿下,但我相信在图尔比格街上的小小争斗并不能令您动摇,说吧,若是您有什么苦恼,请告诉我,我或许并没有什么能够帮助到您的地方,但您尽可以向我倾诉,哪怕是最可怕的事情,我可以指着十字架发誓我会守口如瓶。” “唉,”亲王说:“难道不就是那两个军官的事情么?” “他们难道不是您的军官,他们难道不忠诚于您么?” “问题就在这里,”亲王说:“您看,我的夫人,他们之中的一个正是我命令他到巴黎来的,因为他在洛林的攻防战中设计了很好的防御工事,又在香槟地区的战争中表现杰出,所以我决定要亲手给他赏赐,授予他正式军官的身份。” “那是件好事啊。” “但国王一召唤他,他就跑到国王身边,听从他的命令去了。”亲王苦恼地说:“虽然他愿意这么做,可能也有我的一部分原因在里面——他和他的朋友带着国王和国王的火枪手们穿过只有他们知道的小路,一下子就找到了我们,还与我一同击倒了三名刺客。” “是啊。”出乎亲王意料的,他的夫人表现的十分冷静:“他仍然是愿意忠诚于您的。” “没错。” “但在他的心里,国王的分量是要重于您的。” “很显然。” “这就是啦,”亲王夫人说道:“这就是关键所在了,殿下,您认为您的力量会逊色于此时的国王陛下么?” “这怎么可能?” “那么在战场上的功绩呢?他能够与您相比吗?” “不,他还是个孩子呢。” “那么在书房与会议厅里,他表现的比您更出色吗?” “当然不能,”亲王说:“他还不被允许接触政务。”他看了一眼自己的妻子:“您究竟要说些什么啊,夫人?” “您还不明白吗,”亲王夫人微笑着说:“殿下,我的意思是,您与国王陛下相比,唯一欠缺的也就是一个名义罢了。” 这句话让孔代亲王从椅子里跳了起来,他瞪着他的夫人,就像是她突然脱去身上的人皮,在他面前呈现出属于魔鬼的真面目:“您在说些什么啊!”他大叫道:“告诉我吧,您并不知道您在说些什么!” “恰恰相反。”亲王夫人说:“我很清楚我在说些什么,您也是,殿下,您只是一味地被所谓的忠诚迷惑住了眼睛,就像是那个年轻的军官那样,您难道没能看出来么?现在的巴黎,乃至于整个法兰西的民众,比起臣服在一个教士的袍子和一个外国女人的裙子下面,他们更愿意服从您的意旨,这点从您进入巴黎的那天我就看出来了,若不然呢,您让我们的国王陛下率领着八百个士兵,不,哪怕是八千个士兵去面对十万个暴民,他能够如您这样轻而易举地取得胜利么? 殿下,如果他能做到,那时就不会被巴黎的民众驱赶出来了!” “上帝啊!”孔代亲王发出一声大叫:“您正在怂恿我去做一件罪恶的事情!就像麦克白夫人那样,您正在操纵您的丈夫,去抢夺本不属于他的东西!” “大错特错,”亲王夫人站在壁炉前,通红的火光成为了她的背景,而她的面孔几乎完全沉浸在了浓重的影子里,“麦克白只是一个大臣,而您的先祖在1601年前一直就是假定的王位继承人,而您的祖父,您的父亲和您,也一直是王室首席亲王,您距离王位从来就只有一步之遥……” “永远跨不过去的一步。”孔代亲王说:“我绝不会成为一个卑劣的谋逆之徒。” “那么这样的情况就会一再而,而在三地发生,”亲王夫人从黑暗里发出声音:“他会夺走您的一切,殿下,他是国王。”她上前一步,亲王则后退一步,跌倒在椅子里:“虽然您现在能够顶撞主教,嘲笑王太后,漠视国王,那是因为这头狮子还很年幼,但总有一天它会长成庞然大物,到那时候,需要向他哀求,求取一点慈悲的就是您了。” 第三十二章 孔代亲王夫人走出房间,在走廊上遇见了隆格维尔公爵夫人,两个女人在昏暗的光线中对视——她们曾经是两见两相厌恶的仇敌,黎塞留主教当权的时候,还是昂吉安公爵的孔代亲王有着恋慕的女性,就连隆格维尔公爵夫人也视对方为未来的嫂子,克莱拉.科莱芒斯的突然插入虽然并非她的本意,但从实质上来说可谓对整个孔代家族的羞辱,隆格维尔公爵夫人不幸的婚姻又让她对克莱拉除了厌恶之外还有着深刻的嫉妒之情,孔代亲王对自己的妻子冷漠刻薄,隆格维尔公爵夫人不但不设法劝解,甚至在一旁推波助澜,火上浇油。 但此时两位尊贵的女性却有着相同的目的,也许孔代亲王也会感到惊讶,她们没有如往常那样用视线与口舌厮杀,而是移开目光,平静地错身而过,亲王夫人已经种下了种子,隆格维尔公爵夫人要设法让它蓬勃成长。 在这个房间里发生的事情暂时无人知晓,但有心人还是能够推测出其中一二,王太后安妮吩咐侍从们将蒙庞西埃女公爵软禁起来之后,就又和马扎然主教先生会谈了整整一个下午。 “你是说他们想要拘捕孔代亲王。”路易说。 “是的。”玛利.曼奇尼说,“还有孔蒂亲王与隆格维尔公爵。”她担心地看着路易,因为国王的神情怎么也算不上好看。 “他们有说过拘捕了亲王之后要怎么做吗?”路易问。 玛利蹙眉,摇了摇头,但她马上说:“我再去听听?” “不了。”路易说:“我现在……就算知道了……也没什么用。”难道他还能去给孔代亲王示警,叫他赶快逃走吗?他敢发誓,只要孔代亲王一离开巴黎,就会立刻举起反王室的旗帜。 玛利和许多女孩那样,对政治不敏感,但她能够明显地感觉到国王情绪低落:“我还能帮您做些别的吗?”她试探地问。 “没什么了,”接下来只有等待了:“如果你一定要做些什么的话,”路易说:“可以整理一下你的小包,还有重要的行李。” “为什么?您想离开巴黎吗?” “我不想,”国王苦笑着说:“但很显然,这不是我能够决定的事情。”他看着自己的手,第一次觉得时间过的是如此缓慢。 ———————— 国王觉得时间缓慢,拉罗什富科公爵却觉得时间飞逝如同流沙一般迅速,他随着孔代亲王回到他在巴黎的府邸,一转眼就过去了两三天,孔代亲王仍然迟疑不决,他是个战场上的勇士,在政局中却像是个软弱的女人,没有人推着他走,他就宁愿站在原地一动不动,但要说他甘心于此……哈!他就不会对王室充满怨言,喋喋不休,完全不想自己还能获得怎样的奖赏,难道这让他成为首相,或是摄政国王不成?若是那样,和公然反叛又有什么区别? 不,可能还是有区别的,大概就是他还能保有一个好名声,但这样遮遮掩掩的行事,却让拉罗什富科公爵为了难。 他这几天一直愁眉不展,就算隆格维尔公爵夫人抛下了还在修养的丈夫跑到他这里来大加安慰也无济于事,黄昏时候,一个陌生人给他送了一封信,于是公爵的双眉几乎就没有再舒展来的时候。但无论怎么不情愿,他还是要赴约的,于是在送走了隆格维尔公爵夫人之后,他好好地打理了一下自己,穿上一身黑色的便装,披上斗篷,单独一人策马离开了宅邸,这对于一个有身份的绅士来说,实在不应该,他甚至连一个仆人都没带,实在不成体统,但若是有人看到他的去向,马上就会露出一个理解的微笑——因为公爵是往布洛涅树林去的。 布洛涅树林位于巴黎的左侧,属于王室,国王时常会率领着贵胄重臣到里面狩猎策马,消磨时光,久而久之,就像是凡尔赛与枫丹白露,环绕着这座翠绿色的天堂,就有了一些旅店与戏院,有些纯粹是为了照顾贵人们的饮食起居,有些却是为了满足另一种需求——有趣的是,因为这里距离巴黎更近,后者,也就是无法为外人道的交易竟然在不知不觉中来势汹汹地发展了起来,完全越过了人们的初衷,不过鉴于它给他们带来的利润着实惊人,连续两任首相,也就是黎塞留与马扎然,在收取了巨额的税金后也保持了沉默。 整个巴黎乃至半个法国的人都知道,布洛涅树林的“名姝”们品质上乘,服务道地,收费虽然昂贵却也称得上公道,男人们都爱往哪儿去,甚至只是普通市民或是小商人,一些丈夫甚至挪用自己妻子的嫁妆,或是强迫自己的妻子去做同样恶心的事情弄钱来照顾这些女孩的生意,一时间,这里的夜晚甚至比白昼还要热闹,马车与马匹川流不息,往来难绝,就算是之前整个巴黎都在暴动,这里也没少过士兵、屠夫或是法官的踪迹,或是说,正是因为时局不安,人们也更需要麻痹与安抚,也更有挥霍的冲动,毕竟在这个时代,就连国王也不知道是不是能够看到明天的太阳。 所以说,无论是拉罗什富科公爵的夫人(和他已经有了好几个孩子的表姐),还是也与他有了一个非婚生子的隆格维尔公爵夫人,都没有权利干涉他在这方面的作为,也不会有人好奇他的行踪,男人们到布洛涅树林,还能做什么呢? 拉罗什富科公爵骑着马,在日落之前赶到了布洛涅,他所要去的地方乃是一处隐藏在沼泽与树林之间的爱情庙堂,这座建筑要让别人来看一定会觉得很奇怪,因为这里不但在房间外环绕着延绵不断的长廊,它还延伸到了四方的庭院里,将庭院分割成四个部分,与现在人们喜好的低矮植株不同,庭院里触目所及都是高大的乔木,它们的枝叶遮天蔽日,可以想象,在盛夏时节,赤日炎炎的时候,哪怕一个人不戴帽子,不打伞,他也不会受到阳光的侵害。 公爵走进这里的时候,一场盛大的宴会方才开始,有人为他卸下了斗篷,有人帮他收起了帽子和手套,有人端上了盛着玫瑰水的黄铜盆让他洗手,他一进到房间里,扑面而来的就是燥热的空气与浓郁的葡萄酒香气。 “今天是谁在主宰这里?”拉罗什富科公爵问道。 “酒神巴克斯。”有人这样回答,这是名姝们为了保持人们对她们的新鲜感而玩弄的把戏,酒神巴克斯因为其隐秘与阴暗的象征意义,出现的频率几乎仅次于维纳斯。 于是公爵也从善如流地换上了罗马人的交叉绑带鞋,披上了宽松的亚麻袍子,戴上了常春藤与葡萄枝绞缠的冠冕,一位露着臂膀的少年给他斟了酒,他拿过酒杯一饮而尽——这几乎就是一种暗示,他跟着这个少年往庭院深处走,经过的每个房间都可谓春光满室,公爵心想,若是有人要做神圣的裁判,与其让他从烧红的十二柄铁犁上走过,倒不如让他从这里走过,若是他能够不起任何欲念,那么也与圣人没有什么区别了,当然也不会有罪。 这样的想法直到长廊的尽头方才消散,公爵的导引者一伸手,就推开了沉重的铜门——谁也看不出那只纤小白皙的手竟然有这样大的力气。 里面是几个连在一起,只用帷幔间间隔的房间,每个角落都有正值青春年少的男女或坐或躺,尽情的饮酒作乐,任凭猩红的酒液倾倒在昂贵的丝毯上——最后一重帷幔是厚重的蓝紫色天鹅绒,点缀着早已被人遗忘的纹印,少年在这里止步,拉罗什富科公爵以一种对着国王或是孔代亲王也没有过的恭敬态度屏息静气地等待着,直等到被召唤,才低着头,一步步地走了进去。 第三十三章 一位从外表上看,只在三十岁左右的男性正坐在一把高背椅上等着公爵,这把约在十三世纪完工的高背椅正是最典型的“教皇”椅,也就是说,靠背格外宽大,并且由三个尖尖的拱顶组成,然后在椅脚与椅脚形成的三个面上也各有三个尖顶的拱门,这样在椅子上人们可以看到总共十二个拱门,数十根细柱,椅子的扶手上方是卷曲的线条,不能扶手,座面上铺着织锦的软垫,软垫的四个角都垂着金丝的流苏,除了这把椅子,房间里就没有其他的家具了,只有帷幔与挂毯,墙板是深黑色的,垂挂下来的黄铜支架上,散发着馥郁香气的蜡烛正在燃烧。 拉罗什富科公爵看到对方向他伸出了手才敢走上前去,吻了那只手上的戒指,那只手传出的森冷寒意让公爵忍不住打了个寒颤。 “殿下……”公爵嗫嚅着说,而那只手抽了回去,摆了摆,“我知道你要说什么,”那位殿下说:“但没必要,公爵,没必要,因为我们一直在注视着你,我的好先生,”他戏谑地说:“我们知道你做了些什么。” 公爵顿时双膝发软,不由自主地跪在了地上,“殿下……唉,殿下……”他哀求道:“我发誓,我可以向上帝发誓……” 他听到有人在吃吃发笑才意识到自己说错了话。 “好啦,”那位殿下说:“难道你真的做了什么嘛,我相信你,公爵,要说你有多么忠诚可不见得,但要说你有这样的胆量,我是不相信的。” 这句话对于大部分男人来说堪称羞辱,但对于拉罗什富科公爵来说,却无异于一道赦令,他感激地抬起头来,但在看到那双妖异的红色眼睛时又不由自主地低下头去。“抬起头。”那位殿下命令道,他只得再次看向那双眼睛,他看到那双眼睛里倒映出自己的影子,就像是被浸没在了鲜血里的拉罗什富科公爵,这个景象让他满怀恐惧又难以控制地被吸引。 “靠近点,公爵。”那个声音说,于是公爵立即遵命,他挪动膝盖,几乎碰上了椅子前的脚凳,他可以清楚地看到嵌板上的浮雕,上面是四片橡树叶和鸽子,以及百合花,四叶饰象征着四部福音;鸽子与百合花分别代表圣灵和圣洁——多么讽刺啊,这样庄重神圣的一把椅子,却被一个吸血鬼占据着。 阿蒙,魔党中的茨密希族的族长,按照血族里的传统,他是亲王,也是茨密希家族所有吸血鬼的家长,拉罗什富科公爵正是因为臣服于他,才能够保持青春,拥有秀美的容貌,强壮的体魄与灵活的身手,以及对女性甚至部分男性的吸引力,也正是因为如此,阿蒙不认为他能够背叛自己,因为相比起钱财、荣誉与信仰,他能够给公爵的东西对公爵来说,可重要与珍贵的多得多了。 “你没有背叛我们,”阿蒙说:“那么我只能这么认为,你是因为无法达成我的要求,才一直拖延与我的会面。” “是的。”公爵低声说。 “你大可不必如此,”阿蒙笑吟吟地说,虽然黑暗生物,包括血族中的密党与中立氏族,都认为魔党中的茨密希家族全都是一些疯子,但单纯的从外表与态度来看,只要别看那双赤红的眼睛,没人会以为这位温文尔雅,总是笑容可掬的好好先生会是一只无比残暴与冷酷的怪物,但事实上,就连茨密希家族中的吸血鬼,丧命在阿蒙手里的也不在少数。公爵或许不知道,但他偶尔也能感受到——但对于权力的渴望又让他无法拒绝阿蒙的赐予,哪怕对方要他去做的事情越来越危险,“你知道我对你一向宽容。”阿蒙说:“而且有时候我也会非常地想念你,虽然你还不是我的孩子,但我身边并没有多少能够与我讨论文学的人。” 他顿了顿:“有些太古板,有些太轻佻。” “我倍感荣幸,殿下。”公爵说。 “我知道你一向谨慎,”阿蒙说:“也许你只是不愿意双手空空地来见我,但没关系,公爵,哪怕只是和我说些什么有趣的传闻呢,我也很愿意听听的。” “您想要听些怎样的传闻呢?” “你的国王——路易十四,如何?” “我只能说他还是个孩子。” “内心,还是身体?” “身体。”公爵说:“他还年幼,但已经是只狮子。” “听起来可真是令人惊讶,”阿蒙说:“有传闻说他还未接受正统教育。” “有些人似乎是天生不要学习就能做国王的。”公爵说。 第三十四章 这句话让阿蒙笑了起来。 “这句话让我想起了金雀花的理查,虽然我见到他的时候他还不是国王,而是阿奎丹公爵,那时候他与你的国王一样大,拉罗什富科,只有十一岁,刚刚与法国国王的公主阿莉斯订婚,他是国王的第三子,人们都说,他不可能成为国王,但我只要一看他,就知道这个红头发的孩子,就如你所说的,会是一头狮子。” “而未来正如你所看见的历史那样,“阿蒙接着说道:“他杀死了自己的父亲,杀死了自己的兄长,杀死了自己的弟弟,用沾满鲜血的手捡起王冠戴在自己的头上。 他大掠了西西里的墨西拿,夺取了塞浦路斯,攻克了阿克,在阿速夫重创了萨拉丁的军队,收复了雅法,阿什凯隆和达鲁姆,在距离耶路撒冷只有十二英里的贝特奴巴驻军。 他连续两次,一次在韦尔依纳,一次在弗雷特瓦拉,击败了法国国王腓力,俘虏了他的王家唱诗班,缴获了数不胜数的马匹、帐篷、珠宝与文书。 他在塞纳河上修建起了盖扬城堡,现在你还能看到它。” “天呐,天呐,”公爵低声说:“您说的就像是这一切都是您亲眼看到的。” “唉,你若是能到阿奎丹的城堡去,就能看到我,在挂毯上,在书籍的插画上,在文字的记录上。 当他逼迫西西里的国王坦克雷德缴纳两万磅的黄金作为墨西拿的赎金时,我就站在他身边。 他在塞浦路斯决定让美貌的贝莲加成为他的王后时,正是我为他们作证。 他几乎能够看到耶路撒冷,即将夺回圣城的时候,也是我,写信给千里之外的约翰,让他掀起叛乱。 最后,他在利摩赞的沙露堡中了箭,几乎快要死了的时候,我问过他是否愿意背弃他的信仰,归于黑暗,他拒绝了——即便如此,公爵,我还是发自内心地爱着这个孩子,”吸血鬼突然向前倾身,拿出了一个有着婴孩手掌那么大的圣物盒,打开给公爵看,虽然这里的光线足够充足,但公爵还是只能看到发黑、收紧的一团东西,很难说它是什么,他的鼻子嗅到了浓烈的麝香与没药的气味,这种气味他仿佛在什么地方闻到过,但怎么也想不起来。 “他死了之后,有三位骑士遵照他的吩咐,分别将他的心脏、头和身体分别送往三个地方埋葬,身体埋在他父亲亨利二世的脚下,以示忏悔,头颅留在阿奎丹,心脏送给他的王后贝莲加,但我留下了他的心脏,就如你看到的,用秘法榨出里面所有的血,用香料填充和腌制,把它缩小,带在身边。” 拉罗什富科公爵睁大了眼睛,几乎说不出话来:“但那是违反秘法的啊,”他失态地喊道:“那是一个国王,一个伟大的国王,您们是不能让一个国王,甚至不能让一个可能成为国王的人转化成血族的!” “茨密希从不需要遵循任何陈规旧律,”茨密希的亲王晃了晃手里的圣物盒:“拉罗什富科,你让我失望,我原本以为在这个巨大的舞台上,你能够为我奉献出一场精彩纷呈的演出……但没有,公爵,什么也没有,你,还有孔代亲王,散发出来的气味比诺菲勒的还要腐朽恶臭,死气沉沉。” “你看,我曾经有个国王,”阿蒙说:“但最终我还是失去了那个孩子,我现在仍然想要一个国王,一个还在襁褓里的时候,就注定了要成为一整个国家的主宰的存在——你知道的,迄今为止,我仍然没有合心意的继承人,我想要个继承人,他也许会理查更合我的心意。”说到这里的时候,阿蒙简直可以用兴致勃勃来形容了,也许一开始他只是因为公爵的无能而出言恫吓,现在呢,新的想法竟然让他不由自主地兴奋了起来。 相比起吸血鬼的泰然自若,拉罗什富科公爵却要吓坏了,他来的时候,所抱着的最坏打算也不过是失去阿蒙的青睐,他甚至没有想过对于阿蒙来说,他也只是一个人类,一个在吸血鬼的眼里只能算得上工具与食物的“东西”。 公爵有这样的想法并不奇怪——这个时代的人们从来就认为一个尊贵的人应当受到额外的优待,无论他是否已经走投无路,或是犯下了怎样可怕的罪行,即便已经有个国王被送上断头台,他们仍然固执地认为,血统与出身要胜过才能与智慧——现在他才真的感到了恐惧,因为他平时所依仗的那些东西突然都失去了作用。 如果不是还有最后一丝残存的理智维持着公爵的仪态,也许他今晚真要死在这里,就像那些从不被他放在眼里的卑贱之人。 “但如果您这样做,”公爵低声喊道:“他是会憎恨您的啊。” 阿蒙斜睨了他一眼,公爵的预感没出错,当一个新的念头攫住了这位疯狂的血族亲王后,拉罗什富科,这个他曾欣赏过的人类立刻就变得索然无味起来了。 “你会这么认为,”阿蒙以打趣的口吻说道:“那是因为你还是一个人类,公爵。而且我并不在乎我的孩子是否憎恨我,我需要的是一个继承人,又不是需要一个爱人。” “当然,”吸血鬼伸出手,按住了公爵的肩膀:“不,不是现在,你的恐惧来的太早了,我的朋友,就像是你说的,他的灵魂或许已经显露出了动人的光彩,但他的躯体还十分年幼,我们还需要等待,时间会把他打磨的更好,就像是我的理查——这样说来,公爵,你的任务就变得更为紧迫了,告诉我,你是否遇到了困难,或许我应该让另一个人去完成这份工作……” “不不不,殿下,不,”公爵急切地说:“我已经有了办法。”对于死亡的恐惧一下子就让他迟钝的思维猛地运转了起来——事实上在来的路上,他就有过这个想法,但很快就被他自己推翻了,因为对他来说,这太危险,但现在他已经站在悬崖的边缘,随时都会跌落,他也就顾不得这些了。 “什么样的办法?” “我会去投靠马扎然主教。”公爵说:“我会设法说服主教尽快拘捕孔代公爵等人,等他到了监狱里,无论声誉,地位还是性命都在他人掌控中的时候,他就不会像是现在这样固执了。” “这倒不像是个坏主意。”阿蒙说:“但若是泄露了,你可能会被视作叛徒处决,又或是马扎然不愿意庇护你,你仍然不免一死。” 所以这并不是我原先的打算,公爵苦涩地想。 “那么就去吧,”阿蒙说:“别忘了,我所期望的,是一处足够出色的好戏……等等。” 拉罗什富科公爵站住了,“别忘记你的酬劳。”阿蒙说,他拍了拍手,一个少年就举着一只银杯走了进来,里面盛装着黑色的药水,阿蒙用指甲割开自己的手腕,将自己的血滴在里面,只有三滴,落入药水后,药水立刻变成了浓烈的猩红色,公爵虽然余悸犹存,但看到这杯药水的时候还是露出了贪婪之色。 他颤抖着手端过杯子,一饮而尽,又一次向阿蒙鞠躬行礼。 第三十五章 拉罗什富科公爵忧心忡忡地走了,一旁的少年看着他离开,马上回到他的主人身边,他的眼睛在烛光下闪闪发亮,欲言又止,阿蒙懒洋洋地瞥了他一眼,伸出手,尖利的指甲轻轻地捏了捏他的耳朵,“想要什么?” 谁都知道茨密希的亲王殿下阿蒙最喜欢出身尊贵,漂亮又聪明的少年,他的“孩子”们最常进贡给他的也是这样的“礼物”,而这个少年,曾经是一个伯爵的幺子,虽然注定了无法如兄长那样受到重视,但在母亲的裙子下他就像是一只甜美的小猫那样过得无忧无虑,就算被带到了巴黎,远离了父母,在黑暗中服侍一个危险的吸血鬼,他仍然是所有同类中最特殊的,这让他的胆量非比寻常:“殿下。”他激动地说:“您们刚才是在说我们的国王陛下么?” “是的,”阿蒙笑吟吟地说:“正是我们的国王陛下,路易,路易.迪厄多内.波旁。你也听过他的名字?” “怎么可能没有听过呢,”少年见他没有生气,就更加大胆地说:“我五岁的时候父亲还为他的出生举行了一场隆重的欢庆仪式——如果我没有来到这里,殿下,我原本有可能继承我叔叔的职位,去为陛下做藏衣官的!” “哎呀,”阿蒙说,“我可从来没听你说过,那么,”他的指尖轻轻地为少年整理着他蓬松的秀发:“你是不愿意再留在我身边了喽?” “我是宁愿服侍您的。”少年机敏地说:“但如果您想要知道有关于这位陛下的事情,我是很愿意为您探听的。” “啊,你愿意做我的墨丘利。”墨丘利是罗马神话中的商业之神,但也是窃贼与骗子的保护神,不过人们最为津津乐道的还是他时常为众神之主朱庇特传递讯息,完成各种细小繁琐但重要的工作,阿蒙这样说,少年的心就跳得更加激烈了,他固然受到了阿蒙的宠爱——阿蒙的血让他拥有了比原先更美的容貌,与胜过一个强壮的屠夫的力气,但作为一个伯爵之子,他不可能就此满足,一听到有关于国王的消息,他就按捺不住自己的野心,前来恳求阿蒙了——没有谁能够明白国王身边的职位意味着什么,他的叔叔,只做了几年路易十三身边的藏衣官,就获得了等同二十万里弗尔的丰厚收入以及一个富有并且有身份的妻子,他的叔叔也是幺子,而且不幸地只有女儿,如果他还能获得拉罗什富科公爵,孔代亲王的姐姐隆格维尔夫人的推荐,想要站到国王身边并不是什么难事。 这可比单单地服侍一个吸血鬼,被困在布洛涅树林不得动弹,或只是在母亲的裙下做一个乖顺的小孩子,等着他的长兄恩赐给他一些残羹剩饭要强得多了。 种种念头与幻想在他的小脑袋里一闪而过,当阿蒙的手轻轻地在他的后颈用力的时候,少年毫不犹豫地献上了自己的喉咙,熟悉的轻微刺痛感传来,伴随着失血带来的晕眩感,璀璨的光在他眼前闪烁和旋转,他漂浮了起来,飘得越来越高,越过了吊灯,飞过了屋顶,一直升向了明亮的银月,他向它探出双臂……他要拥抱它,虽然它是那样的冰冷与坚硬…… 少年的手无力地跌落地面,阿蒙慢慢地从他的颈肩间抬起头,不知道为什么,人类总是有着一种错觉,那就是认为他们有着与吸血鬼同样的地位,无论是怎样危险的存在,都可以用属于人类的手段,像是欺骗与敷衍来对付,殊不知对于这些生存在黑暗中的异种来说,除了少数几个被他们选中的人之外,其他的人类不过是他们的食物和玩具——而这个少年,也不过是阿蒙在巴黎暂时停留时用来打发时间的消遣……而他现在已经有些多余了。 阿蒙最后一次抚摸了少年的脸,少年的脸苍白发青,阿蒙几乎吸干了他所有的血,以至于原本丰润的皮肤都有了一些皱褶,血族的亲王略带着一丝厌恶地握住他的下颌骨,直接扭下了他的头。 “这个是你们的了。”阿蒙说。 他先将少年的头抛入了帷幔后面,黑暗中立刻传出了格嚓格嚓,咬碎骨头的声音,然后是身体。 这些被阿蒙饲养在影子里的小生物属于魔法与吸血鬼天赋的产物,已经不知道为阿蒙,以及茨密希族,还有他们的盟友勒森魃处理了许多“渣滓”与“废料”,对于阿蒙来说,它们要比大部分人类可爱多了。 一只小怪物探头探脑地伸出了爪子,也许只是出于血缘上的亲近,又或是出于过分的贪婪,阿蒙挪动了一下脚,直接踩住,几乎没有施力就碾碎了它,他现在的心情,又好,又坏。 他几乎想要立即跑到黎塞留宅去,去看那个少年,是不是如他所想的那样,又或是会令他又一次的失望? 他不知道。 从一个生者的身体汲取的血在冰冷的血管里疯狂地奔流着,竟然也给吸血鬼那张苍白的面孔上带来了一抹奇异的嫣红,他闭上眼睛,人类的欢笑声与叫喊声从不远处传来,这里是布洛涅,一个堕落的地方,一个……随时可能成为地狱的地方,亲王站起来,伸出手臂,帷幔后的黑影就像流水那样迅速地流向他的影子,高大而瘦削的身躯瞬间膨胀又迅速缩小,然后伴随着一声轻轻的爆裂声,一缕黑色的雾气从人们看不见的缝隙里冲了出去。 —————————————— 这缕雾气几乎融入了巴黎的黑暗,它沿着塞纳河一路向东,越过罗浮宫,最终盘旋在黎塞留宅的上方,宗教裁判所留下的“印痕”在吸血鬼的视野中清晰地刻印在这座行宫内外,是警告,也是威慑——阿蒙可以撕裂它,但必然会惊动以拉略,新的审判长,比起之前有些刻板,循规蹈矩的审判长,这个年轻的野心家更让血族们警惕——因为他有时比黑暗生物更下作,更不择手段。 还有一个办法,那就是…… 阿蒙以为自己还要等待,但他竟然很快地就看到了年少的国王,现在正是子夜时分,万籁俱寂,但王太后还是带着国王,王弟一同徒步走到黎塞留宅的小礼拜堂里,让他们和她一同跪在天主前。 “您要我们祈祷什么呢?”路易问。 “祈祷马扎然主教今晚的行动能够成功。”王太后说。 “他在做什么?”国王问。 “拘捕叛贼。” “给我名字。”国王坚持道,王太后犹豫了一下,还是说了。 国王从王太后这里得到的三个名字让他情难自禁地闭了闭眼睛,虽然他早有预料,但进展果然如此的时候,他还是不由得升起了一股深重的沮丧之情。 他深深地叹息了一声:“然后呢?”他问:“您要处死他们吗?” 王太后猛地跳了一下,就像是被火炭烫着了,“这怎么可能呢?!”她叫道。 路易的眼睛顿时黯淡了下来。 孔代、孔蒂与隆格维尔,这三个人,马扎然主教与王太后安妮想要用类似于阴谋这样的手段把他们拘捕起来,但只是囚禁,而不是直接绞死或是斩首,国王并不能确定后者会比前者好,他唯一可以确定的是他们很快就要迎来孔代亲王如同飓风暴雨般的报复。 第三十六章 意外的拜访 凭借着女巫的天赋与王太后近身侍女的身份,玛利能够掌握许多旁人无法得知的秘密,有趣的是,这些情报是玛利的父亲与叔叔,或许还有如雷斯主教等人,以及一些大臣们所亟需得到的,但现在这份力量反而成为了国王的武器,虽然他如今还什么都不能做,但他将每个有关的名字都牢牢地记在了心里,大到国务参赞勒内,小到拉罗什富科工具的一个跟班古尔威尔,他们都在这场好戏里扮演了各自的角色,红衣主教马扎然与王太后安妮俨然自居主角,事实上却不知道自己只是一个小丑,国王一眼就能看到他们的结局,却只能充当一个旁观的观众。 一定要描述一下的话,马扎然主教的计谋事实上非常简单,他先是在给孔代亲王的公务文件混入了一张对投石党人的拘捕令,因为之前对亲王的刺杀已经被确定了正是投石党人为了挑拨亲王与王室的关系所为,所以孔代亲王毫不犹豫地就在上面签下了自己的名字,但在这份文件上犯人的姓名主教用一种特殊的墨水书写的,只要放在火上烘烤就可以隐去字迹,留下空白,以便填上新的名字。主教先生用这张拘捕令拘捕了对亲王最忠诚的两名宪兵队长,然后又用相同的手法换来了一张调令,将卢浮宫里的卫队换成主教的军队,这样,孔代亲王等于自己给自己套上了沉重的枷锁。当他带着孔蒂与隆格维尔,还有一身疲倦从卢浮宫的办公厅里走出来的时候,主教先生的卫兵一拥而上,把他们抓住,套上头套,送上马车。 当然,正如王太后安妮所言,就算是对孔代亲王芥蒂颇深的马扎然主教,也没有那个胆魄直接处死孔代亲王,甚至连孔蒂与隆格维尔也是一样,他们三人被连夜送往万森纳城堡,那座城堡位于巴右下角的万森森林,最快的抵达方式可以通过塞纳河,这座王室军事城堡约在三百年前建成,有着迄今为止最高的城堡主塔——高度在一百五十六法尺左右,“只有飞鸟才有可能与里面的犯人对话”,这里的军官是这么说的,孔代亲王三人就被囚禁在这里,无论马扎然主教还是王太后都极其安心。 也许整座王宫里唯一不能安心的就只有路易,如果他现在有那么一点点属于国王的,真正的权力,也许他会直接派人绞死孔代亲王,但他没有,他只能等待着必然的结果到来——他注视着深重的黑夜,等到明天天亮,孔代亲王遭到拘捕的消息就会流传到巴黎的每一条大街小巷,也许孔代亲王对王室来说只是一个无礼不逊的暴徒,但对于巴黎的民众来说,他是个英雄,只要那些始终心怀叵测的人暗中加以推动——譬如奥尔良亲王加斯东,王室与马扎然主教就要迎来第二场危机。 国王的第一侍从与寝宫总管邦唐走上前,为国王卸下肩带、配饰与外套,脱下靴子,之后他可以感觉到国王有个轻微的停顿,“给我倒一杯酒来。”国王说,邦唐就走到门外去,吩咐男仆给国王端上一杯酒,等他回来,国王已经赤着脚坐在了椅子上,手边摆着一本沉重的金边圣经。 “房间里可不暖和,陛下。”邦唐说,在国王身前跪下,想要为国王穿上一双柔软的平底拖鞋,这种拖鞋是羊皮做的,因为柔软舒适而受到大臣们的青睐,国王只在卧室内穿,偶尔还会和摩纳哥的异教徒那样踩着鞋跟。 路易看着那只熟悉的脑袋,从圣经里抽出一柄细巧的短剑,快速而用力地向下刺去! —————— 房间里的烛火忽地跳动了一下,熄灭了。 月光透过还未放下的垂帘投入房间,邦唐的手牢牢地握住了匕首,黑色的血从他的指缝间溢出,流到白银的剑身上,就像是烧红的火炭碰到了冰块,滋滋作响,混浊的雾气瞬间升起又瞬间消失——邦唐抬起头,露齿而笑,这可不是会出现在国王所熟悉的那个邦唐脸上的笑容。 “您是怎么发现我的?陛下,”“邦唐”好奇地问,他受了伤,却像是丝毫感觉不到疼痛,巨大的力量从短剑上传来,国王松开了手,邦唐握紧拳头,在可怕的吱吱声中,黑血将短剑腐蚀成两截,它们落在地毯上。 路易垂下眼睛看了一眼,那柄据说用圣人佩戴过的十字架熔炼而成的银剑看来并不如教士描述的那样可靠,沾染到黑血的地方,坑坑洼洼,就像是被烈性的化学药物腐蚀过——不,也不该这么说,因为路易试过,无论是硫酸还是盐酸都无法对它形成这样的损伤,只能说……这个人,不,这个怪物的危险性非同寻常。 “我从来就是自己更换内衣的。”国王说,现在的贵人们会让贴身仆从为自己做到最后一步,就像是总有人想要为他端着便盆,但注重个人隐私的路易简直无法忍受,在他还是个小婴儿的时候就算了,等他能够自如表达了,第一件事情就是拒绝侍女的过分殷勤,虽然起初的时候并不顺利——邦唐是他举行了“吊裤”礼之后才来到他身边的,也许在侍从中,邦唐不算是最好的,但路易看重他就是因为他愿意遵从自己的命令,而不是用所谓的传统,或是王太后安妮的命令来制约他。 所以邦唐绝不会突然做出这样冒失的事,虽然路易不知道在没有整容手术的十七世纪怎么会有人能够与邦唐拥有同一张脸,但既然这个世界是魔幻的,想来有心人也能有他们自己的手段——年少的国王并不想探寻对方的来意,还能有什么呢?无论是谁,这种丝毫不含善意的行为已经给出了最好的答案。 “我对您没有恶意。”来人和善地说,仿佛是为了证明这点,他向身边的蜡烛轻轻地吹了口气,蜡烛呼地一声腾起了火焰,暗红色犹如凝固血液的火焰,幸而很快地,它的颜色就变得明亮起来,照亮了国王与“邦唐”的脸。 那人从国王的眼睛里看到了自己的倒影,他轻轻地啧了一声,那张属于邦唐的脸就像是水面的涟漪那样轻微地颤动了起来,等它凝固了,国王看到的就是一张完全陌生的面孔。他不久之前才见过拉罗什富科公爵,公爵的面孔会让许多女人为之倾倒,但与这张面孔相比,顿时相形见拙,那双赤红色的眼睛注视着人类的时候,只怕很少有人能够挣脱——但路易正是少数人之一。 “那么,”年少的国王问:“不请自来的客人,我可以为你做些什么呢?” 来人笑了,他的笑容十分地放肆,并且邪恶,“不,陛下,”他说:“您应该说,我可以为您做些什么。” “您是什么?”国王轻轻地问。 这个问题如果是别人问出来的,阿蒙定然会勃然大怒,但对着路易,他一点也不生气:“我是茨密希家族的族长,陛下,”他俯下身体,鞠了一躬,姿态优雅实属罕见:“我是一个……当然,您们称呼我们为吸血鬼,但我们更喜欢血族这个称呼,虽然我觉得其中区别也不是那么大。” 路易不知道对方是否有所指:“据我所知,你们有十三个氏族,你是……” “魔党,”茨密希的族长说:“您可以叫我阿蒙。” 他轻轻上前一步:“我知道您正在被一些小问题深深地困扰着,”吸血鬼说:“我可以为您解决,非常简单,而您,只需要付出一点小小的报酬。” “你想要什么回报?” “血,陛下,”阿蒙几乎无法控制自己的渴望,两支尖锐的牙齿微微地伸出了嘴唇:“只要三盎司,陛下,只要三盎司。” 第三十七章 梵卓 路易还没来得及回答,一股强劲的气流就从他身前卷了过去,黑色的飓风将吸血鬼高高卷起,然后将他掷向胡桃木墙板装饰的墙壁,木头在吸血鬼的身体下粉碎凹陷,几乎与此同时,不等阿蒙做出反应,一柄尖利的手杖刺向了他的喉咙——闪烁着微光的银色杖尖贯穿了那苍白的咽喉,来人却微微一惊,因为他在刺下去的时候几乎没有遇到任何阻力——假象在他面前瞬间消失,他一手继续握着手掌,半悬浮在空中,一手拔出身侧的细剑,正与阿蒙与的利爪碰撞在了一起。 “这可真是有点令人惊讶,”不知道什么时候倒悬在天顶上的阿蒙说道:“您也有这样有失风度的时候。” 来人没有回答,他冷漠地抽回了手杖,在下一个瞬间,两个非人类迅速地在国王的寝室里战斗了起来,国王的寝室虽然不小,但阿蒙与外来者都是超过六英尺的瘦长身材,所以几乎可以说,他们是围绕着国王相互厮杀的——不但是利剑、手杖还有他们的獠牙利爪,蜡烛再次熄灭,月光忽隐忽现,路易的眼睛根本无从捕捉到他们的身影,只能从偶尔的停顿里才能看出他们更具优势——后来者虽然握有武器,但国王仍然可以发觉他相当有节制,他不是来杀死阿蒙或是给他一个惨痛教训的,而只是想要把他驱赶出去,但阿蒙显然要更疯狂,或者说,他一战斗起来,就像是根本无法控制自己——他的影子此起彼伏地鼓动着,想要从里面爬出来。 阿蒙也注意到了,他突然停下了所有的动作,任凭那根手杖刺入自己的肩膀——他笔直地站着,遗憾地看向路易:“看来我们只有等待下次的再见了,陛下。”他说,向后退了一步,举起了双手,沉重的黑铁框条玻璃窗蓬地一声向着室内打开,冰冷的晚风随着雾气猛地涌入,路易本能地看向窗外,就在这一瞬间,阿蒙化成了数以百计的小蝙蝠,呼啦啦地向外飞去。 那位同样陌生的先生没有阻拦,等到阿蒙彻底消失了,他才走过去,像是一个人类那样亲手关上了窗户,点燃蜡烛,蜡烛的光照亮了房间的时候,路易才发现房间里就像是有两头大象在这里玩过摔跤,墙板凹陷了不止一个地方,壁布撕裂,家具歪斜,玻璃破碎,里面的饰品与衣物都被抛在了外面,床柱连同帷幔一起颓然地倒在榻上,和地毯一样铺满了尘土碎屑。 这个景象实在是令人无语,路易看了看周围,只有围绕着他的一个约有三尺直径的圆圈是干干净净的,他真不知道是不是该称赞一下非人类们稳定的手腕与锐利的眼神?“我想我该感谢您,先生,”国王说:“但我还不知道您的名字。” “我想说我的名字无足挂齿,”那位先生说:“但我并不想要愚弄您,则是对您的不尊重,我是提奥德里克,陛下,也是梵卓的族长。” “提奥德里克?这不是一个常见的名字,”路易慢慢地说:“它曾经属于国王。” “假如您要问我是否曾经头戴王冠。”梵卓的族长希尔佩里克——一个吸血鬼这样说:“是的,我的确曾是个国王。” “但我听说,里世界与表世界是分开的。”路易说:“是有人在对我说谎,还是另有原因?” 提奥德里克向前走了两步,他就像一个盛行肃穆的大臣那样穿着黑色的外套,面容俊美但带着一丝阴郁。 提奥德里克曾是法兰克王国的第一个王朝梅罗文加王朝的国王,也正是因为如此,他与法兰西王室始终保持着一丝若有若无的牵系——不知道为什么,路易总觉得他的眼睛里带着几分考量:“陛下,首先,这条律法,”他解释道:“即便只是未成文的,也只能追溯到十世纪左右。但即便它被写在羊皮纸上,印在木板上或是蚀刻在铜板上,里世界也总有无视律法的叛逆之辈——您或许知道,英格兰国王约翰.雷克兰是在1216年被变成狼人的——加之里世界与表世界之间的关系并不稳定……我是说……” “我想我明白你的意思了。”路易说——他知道巴黎一直流传着一个笑话,路易十三的时候,有些大臣因为忍受不了国王的苛刻而向红衣主教黎塞留抱怨,而黎塞留直言不讳地说,等国王年幼的时候你们就可以欺负回来啦。 很明显,里世界与表世界也是如此,在表世界的王权强大的时候,里世界会蛰伏,遵守所谓的律法,但如果表世界的王权变得虚弱,那么里世界的非人也一样会显露出自己的野心——不过想想英格兰的国王查理一世都已经被暴民砍了头了,路易也不是那么意外。 “那么您是为了什么而来呢?”路易问,他并不认为梵卓的族长只是偶尔经过这里,又突然想要行善事。 “梵卓与茨密希的理念不同,”提奥德里克说:“他们渴望混乱,而梵卓需要秩序。” 这个回答让国王露出了一个难以言喻的笑容:“只怕您要失望了,”他说:“巴黎的平静很快就要不复存在了。” ——— 路易的预言很快就兑现了。 在孔代亲王与孔蒂,隆德维尔公爵三人被捕之后,王太后安妮又向孔代亲王的母亲、妻子与姐姐隆德维尔公爵夫人发出了驱逐令,将她们流放出巴黎,但孔代亲王的母亲,老夫人不但悍然拒绝离开巴黎,还在一群士兵的簇拥下向最高法院提交了诉状——其中的内容不必多说,而孔代亲王的妻子与姐姐迅速地逃到了波尔多,在那里拉罗什富科公爵与布荣公爵迎接了她们,据说他们一见到两位尊贵的夫人,就立刻开始高呼反对王室的口号,并且邀请亲王夫人与他们一起呼喊。 而在巴黎的街道上,暴徒的游行队伍又一次充盈了街道与小巷,市民们呼喊着,要求立即释放孔代亲王与孔蒂,隆格维尔公爵三人。 第三十八章 国王第二次离开巴黎 相比起第一次,第二次离开巴黎的时候,无论是路易,还是王太后等人都要从容了许多,虽然对那些可恶的暴徒,贵眷近臣们还是免不得大骂不止,这次贵人们倒是心平气和了许多,在打牌的时候国王稍许探问了一下,才啼笑皆非地明白过来——相比起在一些他们根本没有放在眼睛里的贫贱之人,掀起了第二次投石党人叛乱的孔代亲王也是一个贵族,并且也有着王室血脉,哪怕孔代亲王的威胁性更大,他们也不会认为自己受到了羞辱。 不过这种宽容只对贵族们而言,毕竟就算孔代亲王做了国王,他们顶多也只会遭到冷遇和厌弃,封地与爵位不会有丝毫动摇,而且谁知道呢,也许过了几年,国王就会改变注意,又或是有了另一个新国王呢,看看拉罗什富科公爵吧,因为卷入了宫廷阴谋,他还被流放过呢,现在还不是成为了孔代亲王的座上宾,在波尔多他毫不掩饰地与隆格维尔公爵夫人出双入对,俨然是一对合法夫妇——虽然隆格维尔公爵夫人就是为了救出自己丈夫与弟弟才长途跋涉到波尔多求援的。 但王位的变更对国王来说可不是什么好事,其他不说,近在眼前的就只有英格兰的爱德华五世,这位可怜的少年国王,他继位的时候和现在的路易一样年岁,但他的叔父摄政王格洛斯特公爵(就是后来的理查三世)宣布老王爱德华四世与他们的母亲伊丽莎白.伍德维尔的婚姻不合法——一个主教主动站出来声明自己为爱德华四世与另一个女子证婚,而这个女子在爱德华四世与伊丽莎白结婚的时候还在世,所以之后的婚约不成立,爱德华五世与弟弟约克公爵也成为了私生子,被剥夺了继承权,两个孩子被关入了伦敦塔,几个月后就神秘地失踪了。 路易还特意去翻找过这两个孩子的下落,有人说,都铎王朝的亨利七世在对一位理查三世的支持者詹姆斯?泰莱尔严刑拷打的时候,他承认是他在理查三世的授意下杀了两个王子,他们依然在伦敦塔,尸体被装在一个小小的衣服盒子里,封在一个壁龛里。 当看到这个结果的时候,不由得路易不遍体生寒,他一点也不怀疑,如果事情真的发展到了孔代亲王或是奥尔良亲王加斯东成为国王,他和菲利普的下场也不过如此。唯一值得安慰的是,在法国国内,国王的敌人固然有,愿意支持与忠诚于国王的人也不少,其中甚至包括了来自于神圣罗马帝国的一位年轻将军,他率领着大约三百名步兵来为国王作战。 路易曾经询问过马扎然主教,是否可以带走孔代亲王,孔蒂以及隆格维尔公爵,至少应该带走孔代。现在对他的国王已经有些了解的主教一下子就明白了他的意思,但作为一个教会人士,比起在战场上明刀明枪的厮杀更擅长阴谋与交易的主教又左右为难了起来,他告诉路易说,就算他们把孔代亲王带走,那么在路途中,他们必须如同对待一个亲王一般地对待孔代,因为他并没有实质上的罪行可言,但这样,一些人或许会因为孔代的言语与行事而动摇,又或是直接帮助孔代逃走,倒不如还是让孔代三人继续被囚在瓦森纳城堡,那座城堡仍然是整个法国最坚固的军事堡垒,而里面的看守者们也是主教先生最可信的下属。 对此路易没再说些什么,反正很快就会有事实代替他给这位有些时候过于刚愎自用的主教先生一巴掌。 —————————— 就在国王的车队蜿蜒离开巴黎的第七天,在一个深夜里,一行人乘坐着马车来到万森纳,夜晚的森林就像是一袭不透光的斗篷,吞噬了所有的光线,只偶尔能够听见夜枭拍打着翅膀飞过的声音,马车的哒哒声在一片死寂中是那样的刺耳,城堡的看门人被惊醒了,他一跃而起,拉响了小钟,守卫们睁开了眼睛,他们也有好几晚没能好好睡上一觉了,毕竟谁都知道孔代亲王和他的弟弟,还有隆格维尔公爵就在万森纳,巴黎的暴民,那些忠诚于孔代的军队,或是如加斯东这样的野心家,都有可能冲破城门,好将孔代亲王援救出去。 但等到他们来到城墙上,又安心了许多,这样厚重的城墙,只有火炮才能打穿,光滑的墙面没有任何可以攀爬的地方,就算有人能够凭借着梯子爬上来,狭窄的窗户仍然会让他们进退两难,他们提着灯往下看去——下面的来人也举起了火把,在熊熊燃烧的火把带来的光亮下,他们首先看到的是红衣主教们外出时常戴的宽檐帽,然后对方摘下帽子,交在一边的教士手里,抬起头。 “哎呀,老天,”为首的守卫立刻叫道:“怎么会是您呢?主教先生!” 是的,来人正是红衣主教儒勒.马扎然,他和离开的时候几乎别无二致,在等待守卫们搬开堆在城门后的石块土袋的时候,他一直蹙着眉,露出不耐烦而又不得不忍耐的神情,眼角的纹路也因此严峻地下垂,曾经注定了无数人命运的薄嘴唇更是抿得紧紧的,守卫或许还想说一两句恭维话,但一见这样的情形,立刻聪明地低头不言,只按照主教的要求把他带到三个贵人的房间里。 作为万森纳最重要的三位“客人”,孔代亲王、孔蒂与隆格维尔公爵理所当然地被关押在万森纳城堡主塔的最高处,从塔上往下望去,几乎可以俯瞰整个巴黎,就如守卫所说,能够与这位亲王殿下对话的只有飞鸟,在主塔周围还环绕着四方的城墙,塔身的石砖没有一丝缝隙,窗户细窄而稀少,在孔代亲王到来后,守卫们还封起了一部分位于三十尺以下的窗户。 在见到马扎然主教的时候,孔代亲王也是惊讶的,但除了惊讶之外,这位骄傲的亲王与将军并没有表露出太多的情绪,也许在他的心中,马扎然无论爬到了这样的位置,都永远只是一个出身寒微的教士;相比起孔代亲王,他的弟弟孔蒂的表现就差多了,他一见到主教,就想到了主教可能是带着人来处死他们的,当主教要求他们跟他走的时候,孔蒂甚至高声叫嚷起来,拒不从命,他抓起一枚烛台挥舞着,发誓自己绝不会如同一个懦夫那样默默无声地死去。 蜡油裹挟着火星落在地毯上,差点造成了一场小小的火灾,幸好隆格维尔公爵也在,他用一瓶葡萄酒避免了先被烧死的悲剧,然后用空瓶子让孔蒂亲王安静下来,至少像是个体面人。 主教马扎然带着他们离开了主塔,离开了城堡,在登上马车的时候孔代亲王看了看周围,发现主教带来的人并不多,他看了一眼隆格维尔公爵,虽然不至于像孔蒂亲王那样丢脸的又喊又叫,但也不是说,他们就会甘心束手就死。 当马车的速度越来越慢,终于在万森纳森林中的一处空地中停了下来的时候,孔代亲王被请下了马车,他跳下马车,在城堡里,他得到的待遇仍然与一个亲王应有的相同,丝绸衬衫,葡萄酒,肉排,金黄的面包与地毯,柔软的床铺等等,没有琐事烦心,没有刺杀与暗算,他甚至还胖了一点,他现在十分健康,而且精力充沛,马扎然主教就站在他对面,距离不到六尺,孔代亲王完全可以抓住他。 隆格维尔公爵也是这么想的,他挪动脚步,走向一侧,挡住主教的去路。 主教先生似乎毫无察觉,他向着孔代亲王微微一笑,抬手掀开宽檐帽,随手把它丢在地上,然后解开纽扣,脱掉鲜红的法衣,踩在脚下,这时候就算是最蠢的孔蒂亲王,也知道事情有不对的地方了……就算再荒唐的教士也不会这么做,因为法衣对于他们来说就是最好的装饰、武器与盔甲。 最后,马扎然,或说不知道是什么东西的家伙举起手,按在自己的脸上,而后轻轻地移开,就像是移开了一张隐形的假面具,孔代亲王等人看到的是一张完全陌生的脸,他的头发垂到肩后,几近于灰白,一双眼睛就像是他们见到过最为幽暗的红宝石。 孔代亲王在意识到自己面对着一个非人类的时候,情不自禁地后退了一步。 “没什么可怕的,殿下,”吸血鬼说:“能够为您效力很荣幸。” 说完,他就发出了一声尖利的长啸,伴随着这声长啸,那些随从纷纷掀起斗篷,和他一起变成了无数蝙蝠,飞走了。 第三十九章 魔药大师 孔代亲王在原地站了一会,深深地感到惊讶,因为他虽然知道里世界的存在,也亲手猎杀过狼人,也结交过巫师,但对吸血鬼这一种族还是十分陌生,而且他也不认为身边的人会与吸血鬼有什么关系,他想到了马扎然主教,怀疑吸血鬼的出现是否与里世界与外世界的相互倾轧有关,但就在这时候,森林中传出了不祥的簌簌声,三个男人立刻紧绷起来,孔代亲王一个箭步捡起了一根树枝,把它对着声音发出的地方。 但很快,出现在他们面前的人就让他们喜出望外地笑了起来,因为那正是孔代亲王的姐姐,隆格维尔公爵的妻子,她穿戴着旅行时的便装,却依然光彩照人,她一见到自己的弟弟就猛扑了过去,孔代亲王甚至来不及丢掉树枝,他可以感到姐姐滚热的眼泪滴落在自己的肩膀上,这让这位英勇的将军也不由得软下了心肠。 隆格维尔夫人紧紧地抱了她失而复得的弟弟好一会儿,才投向丈夫的怀抱,也许是因为他们确实遭到了可怕的威胁,一向对有着自己两倍岁数的丈夫不假辞色的隆格维尔夫人也变得和善可亲起来,她吻了吻自己的丈夫,又宽容地拥抱了那个自己并不喜欢的小叔子孔蒂亲王,孔蒂亲王倒是一直笑嘻嘻地,毫不在乎,正确些来说,自从他醒悟过来,知道自己不会再被囚禁或是处死的时候就又有了那种花花公子的轻浮劲儿。 紧随在隆格维尔夫人身后的是孔代亲王的妻子,也就是黎塞留的侄女,她曾经是孔代亲王等人的敌人,但等到黎塞留死了,她又因为他们共同的敌人马扎然而成为了亲王的同盟,今天遇到的事情实在是太令人意外了,孔代亲王也无法继续保持以往的冷漠态度,他向自己的妻子伸出手,她立刻欣喜地跑过去,亲王轻轻地吻了他,比起爱情更像是一份赏赐,但也足以令她热泪盈眶。 “我不想打搅您们,殿下。” 孔代亲王抬起头,看到了拉罗什富科公爵正笑吟吟地从稠密的枝叶投下的阴影中走出来,当然了,这个时代的男人们除非不知情,不然绝对不会仍由妇孺单独上路,两位夫人身边一定有保护她们的人——而拉罗什富科公爵可能是最合适的人,而且那些吸血鬼……那些里世界的人,只怕与这位公爵有着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孔代亲王曾听身边的教士抱怨过拉罗什富科公爵可能与一些黑暗生物有染,但作为一个男人,他觉得可以理解,只是就算孔代亲王不太关心里世界的事情,也知道刚才的那些“人”不是一般的小角色,也许他也重新衡量拉罗什富科公爵在心中的分量。 拉罗什富科公爵看了一眼吸血鬼们留下的马车,马车宽敞,马匹健壮,装下四个男人没有什么问题,但既然隆格维尔公爵在,他就不能再和来时那样与隆格维尔夫人坐在一起:“我带了两名车夫,”他说:“陛下,请您与您的夫人,还有隆格维尔公爵与他的夫人坐在一起,我和孔蒂亲王坐在一起。” “这很好。”孔代亲王此时才感到了一丝疲倦,“就按照你说的办,弗朗索瓦,我的朋友,但请先告诉我,我们要去哪儿?” “先去波尔多,”拉罗什富科公爵跳上了马车,暂时充当了车夫:“昂吉安公爵(孔代亲王之子)与您忠诚的臣子与士兵正在那里等待着你们。” “等等。”孔蒂亲王突然问道:“我们的母亲呢?”按照他对老亲王夫人的了解,她应该在这里的,这里有他的两个儿子。 “老夫人在巴黎。”拉罗什富科公爵说。 “她为什么还在那里?”在一个没有国王,没有王太后,没有主教的巴黎,到处都是暴徒与阴谋家,孔代亲王将妻子推开,向她投以愤怒的目光,“她为什么没有和你们在一起?” “因为……” “因为母亲她已经时日无多了。”出乎意料的是,这次为亲王夫人打破僵局的是隆格维尔夫人,她的眼睛里充满了泪水,这让它们在月光下就如同波光粼粼的湖面一般:“母亲坚持留在巴黎。” “你怎么能允许?” “她是为了您,殿下。”拉罗什富科公爵说:“国王离开巴黎没几天,奥尔良公爵加斯东就出现了,据说他正在努力从高等法院这里争取获得‘代理国王’的称号。”说到这里的时候,拉罗什富科公爵露出了一个轻蔑的笑容,而后又变得严肃起来:“在你浴血奋战的时候,殿下,她不会容许别人轻易地夺走您的成果,她必须留在巴黎。” 孔代亲王沉默了,他知道老亲王夫人,他们的母亲,夏洛特.德.莫朗西曾经是亨利四世不名誉的恋人,因为这个,前一任孔代亲王还不得不逃到了国外,免得被嫉妒的情敌迫害,夏洛特.德.莫朗西最受宠爱的时候甚至与当时的王太后玛丽.美第奇正面对抗,她从亨利四世这里得到了数之不尽的财富、人脉与权力,就算是孔代亲王也不能肯定她是爱着亨利四世,还是恨着他。 唯一可以确定的是,这位老夫人一定很爱自己的孩子,尤其是孔代亲王,她已经被医生与教士注定了很快就会离开这个污浊的人世间,但她不但没有安然地踏上最后的路程,反而就像是燃烧到尽头的蜡烛那样,疯狂地以自己最后一点力量,成为奥尔良公爵加斯东与保王党们在巴黎的擎肘。 “让我们走吧。”隆格维尔夫人说:“别白白耗费了母亲的一番心血。” 孔代亲王沉默了一瞬间,终于放弃了抵抗,踏上了马车。 拉罗什富科公爵轻轻地嘘了口气,说来侥幸,就当他从布洛涅树林回到了卢浮宫,准备向红衣主教马扎然投诚的时候,他的仆人就跑着送来了孔代亲王三人已经被主教拘捕起来的消息,这让他忍不住当即跪在了地上,感谢起天主了,但感谢天主归感谢天主,当隆格维尔夫人前来恳求他救出孔代亲王等人的时候,他第一时间想到的还是天主的敌人。 他也没有想到,事情竟然会这样容易,阿蒙,他在另一个世界的主人竟然那样简单地答应了他的要求,对于那场没能看到的好戏毫不在乎,这种可以用瞬息万变来形容的心性让拉罗什富科公爵忧心忡忡——如果此时万森纳城堡的看守们发觉了他们的计谋,追出来的话,他留在这里的侍从未必能够保证亲王殿下的万全,而要让阿蒙再次允诺他的请求,拉罗什富科公爵可不认为自己有这样的运气。 载着孔代亲王的马车驶出了森林,驶进了黎明的薄雾,驶向了波尔多。 —————— 同一个夜晚,法国的王太后与国王也已经来到了一个偏僻的小镇,因为圣日耳曼昂莱已经被几个叛乱的城镇包围,这次他们不得不选了其他的道路,幸而这次离开不是那么匆忙,他们尽可能地带走了所有的珠宝与汇票。 这座小镇的人们原本应该对这样的贵人感到好奇,但因为最近从巴黎逃出来的重臣贵胄太多了,经过这里的也不少,所以他们更多的还是希望能够从他们这里弄到钱,在获得了一些赏赐后他们就心满意足地走开了——在这座镇子上,能够容纳国王一行人的只有一座兼做酒馆与旅店的破烂地方,侍从们去看了房间后都认为王太后与国王最好还是在马车里休息,至于他们提供的食物,邦唐——之前他只是幸运地被扔在了一个储藏室里,除了有点失血以及被老鼠咬了几口之外没有遇到什么很大的伤害——按照国王的要求做了检查,发现只有生鸡蛋可以在清洗与煮熟后放在贵人的餐盘里,国王给了他一笔钱,让他到镇子里,找更多的鸡蛋来,并且请求他的火枪手与侍从们不要食用那些粗劣的木屑面包、漂浮着草梗与牛粪的牛奶或是历史悠久的干肉条,他所能够拥有的护卫力量只有这些了,实在是经不起非正常的损耗。 就在国王难得地不顾仪态,直接咬着鸡蛋,回到马车上的时候,看到王太后身边的女官正站在马车边,对玛利说着些什么,小女巫低着头,一脸不快。 玛利一看到走过来的国王,就在女官不赞同的眼神里扑了过来,抱住了国王的腰,路易摸了摸她蓬松的头发,“怎么啦,夫人,”他向王太后的女官点头致意:“玛利犯了什么错吗?” 女官先向国王行礼,才无可奈何地说:“她和一个平民说话和接触了。” 国王立刻就明白了,对于宫廷里的人来说,一个地位低的人随意与一个地位高于他的人搭话会被视作一种相当无礼的行为,而一个贵人更不应该直接与一个平民说话,她应该让她的仆从代为转达或是示意,玛利现在的身份几乎等同于一个郡主甚至是公主,只有这个身份的人才能够被允许时刻侍奉在王太后身边——这正是她的父亲与舅舅期望的,这样出身寻常的玛利才有可能成为一个公爵或是亲王的妻子——所以,像这样过于……轻佻的行事不免令人诟病。 “她还是个孩子呢。夫人,”路易说:“她以后会明白的。” 既然国王这么说了,那位夫人也不能再追究下去,只能再次向国王屈膝后走开,玛利在国王的耳边嘻嘻地笑,然后拉着国王,来到那个平民面前,那是个面容愁苦的中年人,却有着一双细长白皙像是贵人般的手。 国王投去了询问的眼神,玛利用很小的声音说:“陛下,他是个魔药大师。” 第四十章 战争造成的饥荒 这让国王大感意外,他不能确定对方究竟是不是他理解中的那种魔药大师,但就现在的医学水准,如果真有那种可以让感染了痢疾的人即刻痊愈,又或是让缺损的肢体重新生长出来的药物,只怕巫师早就被人们奉做了天使的化身,所以他在轻微的激动后就迅速地冷静了下来,“那么他怎么会在这里?”他低声问,“又怎么会找到你?”同时没有错过那个男人眼底掠过的一丝讥讽之色。 “他曾是我的老师。”玛利说,“之前……发生了一些事情,所以……” “请让我来说吧,玛利,”那个男人打断了玛利的话:“没什么不可告人的,国王陛下,这确实是个意外——我是说,我在这里遇到了我曾经的学生,这并非我的本愿,因为我早已厌倦了侍奉权贵,这也是为什么我被驱逐出了里世界的缘故——里世界不再接纳我,还有我的家人,而我们在表世界又没有身份,守卫们将我们视作流民,我们被驱逐,甚至被殴打和囚禁,而最不幸的是,表世界正在不断地变坏,我制造的药物无人信任,即便有人愿意购买,我从里世界带出的材料也不多了,我的妻子生了重病,我的女儿即将饿死,所以我见到了玛利,就放下了愚蠢的自尊,跪倒在她面前祈求一块面包。 就是这样,我的目的并不单纯,陛下,但也不贪婪,我只想要和我的家人一切活下去。” 说完,他向国王深深地鞠了一躬,直起身来的时候险些摔倒,路易看着他,给了他一块巧克力,“把这个吃了,”他说:“然后和我说说,你能做到些什么。” 那个男人是见过巧克力的,巧克力在表世界,是由西班牙人从美洲带回来的,而奥地利的安妮,虽然被人们这么称呼,却是西班牙的公主,她嫁到法国的时候,也将巧克力带到了法国王室,但对于里世界的人们来说,这种黑黝黝的果实早就是魔法药物中的主要成分了,对于一个魔药大师来说更是常见,他一接过来就狼吞虎咽的吃了,然后终于有了一点精神和力气。 他在黄昏时分又来到了国王下榻的客栈,这次因为国王已经吩咐过身边的侍卫,他没有受到阻扰,在一个房间里,他将自己制作的药物一样样地摆放在摇摇欲坠的桌子上,正如国王预料的,其中大部分都没有什么用,或说只有对里世界的人有用——譬如说,用来代替仪式中的血液的药水,可以诱发幻觉的粉末,天仙子做成的爱情药,可以让你变得受人喜欢的蒲公英,用作毒杀药剂的毛地黄、曼陀罗等等……唯二能够让国王感兴趣的只有飞行药剂与隐形药剂,它们不但可以用在巫师身上,也可以用在凡人身上,但问题是,前者主要成分是颠茄,后者主要成分是夹竹桃,而这两者都是需要涂抹全身才能发挥效用的,且不说紧急时刻是否有这样的空闲时间,单就颠茄与夹竹桃的有毒成分都是能够被粘膜吸收的,巫师的特殊体质保证了他们不会因此受苦,但对于凡人来说,随时都有可能因此而死,而且维持的时间也要比巫师更短暂,更低微。 但国王还是买下了这两种药剂,还有玛利认为她需要的那些,但要让这位魔药大师跟着他们离开不太现实,第一他们的队伍也并不安全,第二主教的耳目一直注意着他们,玛利是他的外甥女,当然可以得到宽容,但对于一个被里世界驱逐出来的魔药师可就未必了——虽然玛利一再申明她的老师是个极其有才华的人,但国王和那个男人都很清楚,真的独一无二的大师是不会那么轻易地被里世界抛弃的,他或许有才华,但还不是那么不可或缺。 在国王临行前,那个巫师带着自己的妻子与女儿们来向国王致谢,除了满满的一袋子金路易外,还有国王吩咐这里的官员为他们签署的一套身份证明,这样他们就可以安然地选择一个不被人所知的地方住下来来了。 国王见到了他的妻子,据说这位魔药师被驱逐出里世界与他的妻子有着莫大的关系——路易一看到她就明白了,他自从来到这里之后,已经见过了不少美人,从男到女,但魔药师的妻子与其说是美,倒不如说是一种接近荼靡的娇艳,就算她现在大腹便便,面容枯槁,还是无法掩住那种令人心惊胆战的美,要让路易形容,她就像是一朵花瓣干枯的深红色蔷薇,就算已经失去了大部分生命力,却还是有着无以伦比的颜色。 但她显然只深爱着自己的丈夫,她的丈夫也是如此,他们站在那儿,就像是身边没有第三个人了。 他们已经有了两个女儿,还有一个正在妻子的肚子里,长女五岁,却已经可以从五官与面部轮廓上看得出她几乎完全继承了来自于母亲的美貌,她的妹妹还是个连路都走不稳的孩子,长女阿泰纳伊斯十分大胆,她的眼睛几乎离不开国王,她的父亲让她向国王行礼,她行了礼后就走上前来,拉了拉国王的衣襟:“大人,”她说:“等我长大了,我可以嫁给您么?” 国王还没来得及回答,“不行,”他身边的玛利就斩钉截铁地说道:“不行,将来要做王后的是我,我要嫁给国王。” 阿泰纳伊斯看上去并不十分遗憾:“没关系,”她说:“做您的爱人也行。” “不行,”玛利继续阻止道:“他的爱人也只有我。” “但您并不美。”那个女孩认真地说:“贵人们总是该得到最好的,你不是。” 玛利差点气成了一只河豚,路易忍着笑,给了女孩一枚金路易:“你应该好好地和你的父母生活在一起,等你长大了,”他说:“你会遇到一个爱你的年轻人,然后和他结婚,生子,度过美好的一生。”对于阿泰纳伊斯的话,他丝毫没有放在心上,一个五岁孩子的话,谁会在意呢?倒是玛利的想法,让他在行事历上勾了一笔——要记得和她谈谈。 只是之后遇到的事情,让路易再也想不起这场小风波了。 此时国王的军队可能还不如他父亲路易十三的护卫多,而且他每到一个地方,不一会儿就能听到叛乱者的口号与枪炮的声音,主教的使者就会把他们转移到另一个地方去,他们渐渐地越走越远,也越走越荒瘠。 路易曾经以为巴黎的贫民已经相当可悲,但此时他才发现外面的贫民过着更悲惨的日子,巴黎的面包虽然贵,但至少还有面包,他们之前经过的小镇也至少还有烘烤面包的木炭。这里却没有面包,也没有木炭,人们依靠祈祷与“面包”(白土和最后残余的一点面粉和麸皮搅拌后做成)来挣扎求存,街道上到处都是僵硬的如同骷髅一般的死者,有一辆马车和两个杂役专门负责把他们扔上车拖走,那两个杂役也同样面黄肌瘦,但拉起那些骸骨的时候轻松的就像是女孩摆弄自己的玩偶。 车队根本不敢在这样的镇子上停留,他们就像是逃跑一样地穿过广场和街道,只在无人的树林或是溪流边驻留,只是这里同样有许多处于饥饿之中的人,在快要饿死的时候,这些低贱的人就再也顾不得法律或是规矩,他们先是杀了耕作用的牛,马和驴子,然后吃掉了留下的种子,老人和孩子是最先被丢弃的,然后还有力气的人们进入了领主的树林,树林中的动物被捕捉完毕后,他们就开始采集果实、叶片,等到果实和叶片都被吃完了,他们只能依靠树皮与坚果为生。 路易无法让他的仆从去打探消息,幸而他身边还有玛利,小女巫在夜晚的时候,乘着扫把去打探周围的情况——这种现象并非天灾,而是人祸——第一次投石党叛乱虽然令得国王与王太后十分被动,但被影响到的城镇与省市并不多,但第二次投石党叛乱的首脑是孔代亲王、孔蒂秦王与隆格维尔公爵,首先应召唤而起的就有波尔多、吉埃纳、普瓦图以及昂儒等重要地区,而它们之外的省、城市与村镇,有支持路易十四的保王党,也有愿意向红衣主教马扎然效忠的虔诚之人,还有宁愿听从一介妇人使唤(亲王夫人以及隆格维尔公爵夫人)的可笑之辈,又或是被奥尔良亲王加斯东收买的卑劣小人,他们几乎没有任何相同之处,除了狂热而茫然地召集军队与收敛钱财之外——却丝毫没能发现原本就微薄至极的储备被他们在短短几个月里就消耗一空。 这场运动从1650年的1月开始,到1650年的7月,之前被收集起来的小麦与干肉,以及在田野里耕作的农民都像是在一天里突然消失的,——目光敏锐的人或许早已预料到饥荒的出现,但更多人只能懵懵懂懂地眼看着末日降临。 路易能够做到的事情不多,他只能保证自己与王党军队的供给,虽然随驾商人提出的价格几乎令人窒息,但这个时候只要有面包就胜过了一切,这让跟随着国王的军队不但没有流散,还愈来愈多了,王太后安妮曾经要求国王驱散一些人,但路易这次无论她怎么恳求都不愿意答应,哪怕这些人给他带来的压力令他夜不能寐,现在他简直就像是一个握着剑锋的顽童,而数千人空荡荡的肠胃就是悬挂在剑柄上的顽石。 路易曾寄希望于英格兰的查理二世——他已经登基了,可惜的是这位国王老兄,在8月的时候与叛军的军队在伍斯特打了一仗,打到全军覆灭,就连自己也像是一个乞丐般地在外面游荡了四十多天才被忠诚的臣子找回,他还在盼望着路易能再给他一点援助呢——想要从英格兰这里弄点小麦看样子也成了不可能的事情,路易唯二能够依靠的就只有富凯与柯尔贝尔,之前柯尔贝尔不负众望地从意大利弄来了好几船玉米,让巴黎的平民们终于有了填饱肚子的东西,这次他们又分别往意大利、西班牙以及希腊去,希望能够从那里弄到足够的小麦,或是任何可吃的东西。 第四十一章 魔鬼的苹果 而就在国王苦苦期待的时候,富凯与柯尔贝尔的信使居然在同一天来到了他的面前,他们带来的都是好消息,富凯不但购买到了重量约在一千马尔托(一马尔托约500升)的小麦,还设法从西西里人那里走私来了火炮与火枪,国王立刻召唤了弗雷德里希.绍姆贝格——他就是受马扎然主教召唤,率领着大约有一千人的步兵来保护国王的将领,他出生在海德堡,是个新教徒,因此王太后安妮对他从来就不假辞色,幸好他与这位贵妇人的往来也并不多——他听从国王的安排。 虽然在前来的时候,主教先生说他除了行军作战之外尽可以听从国王的命令,绍姆贝格将军还有些迷惑,因为国王还未成年,只是个孩子,而且据说他在应当学习的年纪就一直流亡在外,没有受过正统又连贯的教育,他做好了迎接一个暴躁又天真的幼童的准备,现实情况却要比他想象得轻松许多——那位国王对他十分宽容,几乎不曾干涉他在军事行动上的任何决定,对于那些跟随在王驾后的流民,虽然陛下有着他的想法,但还是第一时间与他商量。 对于国王的决定——绍姆贝格是说,不是驱赶,而是收容,站在将领的立场上,他是赞成的,没有别的缘故。这里要提一提欧洲古怪的募兵制度。 众所周知,国家常备军团的数量应当与一个国家的国力相匹配,才能保证军队的给养与俸金,以及装备、马匹以及营地等必然的消耗,但我们也同样能够注意到,现在的法国简直就是整个欧洲的缩影,每个国家都在与另一个或是好几个国家打仗,有时候是为了威望,有时候是为了地位,有时候是为了钱财与领地,更多的时候是为了保卫自己与家人——继承权法的混乱更是加重了这一状况,所以就算是最小的国家,也会拥有与其体量完全不相称的庞大军团,为了保证满足士兵与军官的需求,减轻自己的负担,从很久之前开始,就有国对国的雇佣兵交易,也就是一个国家将自己的军团与装备租借给另一个国家使用,最负有盛名的莫过于意大利,但神圣罗马帝国、英格兰或是曾经的法兰西也不例外,所以若是有人来到这个时代的战场上,他会惊讶地看到,一个神圣罗马帝国的将领,他的炮兵来自于意大利,他的火枪手来自于法国,他的步兵来自于丹麦或是其他日耳曼国家,或许还有来自于异教徒地区的骑兵。 绍姆贝格的军队也不例外,因为时间拖得太长,已经有些士兵掉队或是逃走,他亟需补充兵力,在他看来,那些因为饥荒而不得不抛弃家园跟随在王驾后的流民们是最好不过的对象。 第一:他们几乎都是年轻的小伙子——饥饿是最残忍也是最好的筛选机器,孩子与老人总是第一批倒下的人,而女性甚至宁愿饿死,也不愿意离开村庄或是城镇,因为她们很清楚自己会遇到什么。 第二:这些人只需要一个面包就能被招募到军营里来,而不用俸金诱惑或是暴力逼迫,而且他们不会轻易逃走,虽然留在军营很有可能在战场上死去,但离开军营却必然会活活饿死。 第三:比起神圣罗马帝国的士兵,这些法国农民当然更愿意相信他们的国王,不然他们就不会第一时间拖着疲惫的双腿跟在王驾后面。 但绍姆贝格也很清楚,就像是王太后安妮极力反对(甚至与国王大吵了一场)的那样,容留这些人就代表着必须让他们有东西可吃,而现在的法国,到处都在闹饥荒,他们手上虽然有足够的金路易,但未必能够换来大量的食物,到那时候,这几千人反而要成为他们的威胁了——尤其可恼的是,他们经过的地方,那些爵爷,不但没有按照法律与传统,奉上供国王与他的随从们享用的食物,还授意商人将食物的价格提高到一个可怕的地步。 只是——绍姆贝格想到这里就要发笑,就算是主教先生,或是王太后大概也没能想到,他来到这里的第一场,以及许多场战役竟然不是先与叛贼的军队打的,而是与那些囤积居奇,毫无道德与忠心的商人打的,虽然一些商人也雇佣了看守,但这些看守对付一些手无寸铁的可怜人还行,对上这些经历过三十年战争的士兵就毫无还手之力了。 这是国王让绍姆贝格去做的。 一开始绍姆贝格还有些犹豫,但他很快就发现这种事情做起来还真是有趣又痛快,尤其是一些蠢到无可救药的爵爷还胆敢喊叫着请求国王为他们做主的时候——国王的第一侍从邦唐睁大了眼睛,好奇地问他们,之前他们还在向国王哀告,说是城堡里只剩下麦麸了,那么他们现在所说的小麦又是从什么地方来的呢?如果他们是为商人求告,法国是有法律与法院的,请到巴黎去,向那些高等法庭的法官们申诉吧,想来这些可敬的大人会给他们一个公道的。 这些爵爷和商人又怎么敢去呢?谁都知道,现在的巴黎,无论是高等法院的法官,还是奥尔良公爵加斯东,都在疯狂地敛财,他们进了巴黎,不被剥掉几层皮根本出不来。 可惜的是这样的行为可以一再而,却不能而在三,尤其是之后的爵爷与商人都变乖了,他们虽然不能完全支撑起这支庞大的队伍补充全部的给养,但至少可以做出一个应有的姿态,问题是这样一来,如山的小麦又像是河水那样延绵不断地流淌了出去。 不过这位将军一进房间,一看到国王那张愉快的脸,就知道他们寄予重望的两个人不负所托,他连忙摘下了自己的帽子,向国王深深地行了礼,然后在得到允许后走上前去,接过已经打开的信件,他先看了富凯的信,笑容从头到尾就没消失过,一边还在深深地吸气,像是能够从字里行间嗅到小麦的清香气息。 “那些火炮,火枪?” “随你安排。”国王说,没人能比绍姆贝格了解他的军队了,据邦唐回报,这位将军对自己的士兵极其尽心尽力,所以就算已经过了雇佣期,又正逢收割期,军队里还是留下了大部分的士兵,那些新招募来的士兵绍姆贝格也一个个地看过,并且委派了他最信任的军官去指导和训练。 “我已经有了一个想法了。”绍姆贝格兴奋地说。 “还有这个,是柯尔贝尔的。”国王示意邦唐将第二封信交给绍姆贝格,绍姆贝格打开看了,柯尔贝尔的收获比富凯还要大些,但其中有一船,也就是大约十马尔托的货物他有些看不懂,“请原谅,陛下,这个‘庞姆斯’是什么呢?” 就是土豆。 但路易并不能这么直接说,因为当初最先发现土豆是发现了美洲的西班牙人,但他们直接生吃了土豆,当然,不但涩口还有毒;苏格兰人从一开始就是拒绝的,因为圣经上没有提到过土豆,而且它们埋在地下,像是魔鬼的苹果;至于法国人,他们另辟蹊径,去尝了土豆结出的浆果,可想而知,那种酸涩的味道简直就不是人类能够忍受的。 还有像是发青的土豆直接导致死亡啦,以及切开的土豆发黑因此被人认为与麻风病有关啦——就不说了,反正土豆从此之后就成为了最让欧洲人反感的植物了,只有一些贵人因为它的花儿挺好看的,少许种了一些在庭院里。 柯尔贝尔的土豆还是从美洲那儿弄来的,他是个有想法并且有魄力的人,在给国王的信里,他说他已经按照土著的方法烤和煮了一些土豆,并未发生任何事故,同样精力充沛,神思敏捷,而且这种果实只要很小的一块就能让人吃饱,烹饪方法也要比小麦简单,哪怕不洗,直接投入篝火也能弄熟入口。 “一种新奇的食物。”路易说,“但弄得好会非常好吃。”他对还是有些迷惑的将军笑了笑,已经决定了,等到土豆送到这里,王室成员将会以身作则,鉴于人们的好奇心,他们也许会愿意尝试一下这种现在和将来都能拯救他们于饥饿之中的块茎。 ———————— 他们此时正在赫泰勒,它位于埃纳河右岸的一处高地上,从十世纪开始就是一座重要的军事要塞,城墙坚厚,火炮犀利,幸而这里的爵爷是个不折不扣的保王党,他一见到了国王的使者,就跟着使者一路奔驰来觐见国王与王太后,对于王室们以及随员的侍奉也十分周到,整理出一个让国王满意的厨房更不是什么难题。 土豆么——是一种又可以作为主食,又可以作为零食,更可以作为菜肴的好东西,国王的第一侍从邦唐珍重无比地拿出的精装菜谱更是让厨房里的人屏息静气,连一句多余的话都不敢说——他们按照邦唐大声读出的命令,将这种看上去活像是一团泥巴的东西洗干净,削了那疙疙瘩瘩的皮,然后切成块,削成片,切成丝……和鸡肉一起烧,与猪肉一起煮,放在鹅的肚子里一起或是和奶酪夹在一起烤,又奢侈地起了一大锅子油,把用盐水浸过的土豆条放进去炸…… 金灿灿的炸土豆条是最先被端出来的,当然,它首先被送到国王的面前,所有的人都盯着国王看,看他捏起一小撮盐,慎重而均匀地洒在上面,用叉子略微翻了翻,就用手指捏起它们痛快地大嚼起来。 那浓郁的香味不由得引人食指大动,等到他们的那一份也被放到了盘子里,每个参与宴会的人都学着国王的样子,撒了盐,用叉子翻了翻,拿手指——一些心急的人直接用手去抓,结果被烫到了,幸好几乎所有的人都沉浸在了炸土豆条外面酥脆里面绵软的口感里,以及淀粉带来的甘甜味,没几个人注意到他们出了丑。 之后还有土豆烧鸡,猪肉炖土豆,奶酪烤土豆……新的美食让人们猜测纷纷,有些人猜到了与土豆相似的甘薯——有趣的是,甘薯与土豆几乎没什么区别,但甘薯却早在几十年前就进入了欧洲王室并且受到欢迎,但土豆却命运多舛。 等到国王宣布了谜底,人们虽然有些惊讶,却也没有陷入恐慌,毕竟他们在宴会上已经吃了很多次土豆了,没人中毒而死,也没人生了麻风病,而且尊贵如王太后与国王都吃了,他们还担心什么? 第四十二章 赫泰勒一战最有价值的斩获 夜晚来临的时候,路易还特意去了王太后的房间,即是向她致谢(为了土豆),也是向她道歉,毕竟之前争吵的时候他的固执伤了王太后的心。 但就像过去与未来,一个母亲是永远不会憎恨自己的孩子的,王太后安妮与国王发生争执也只是不愿意看见自己的孩子遇到危险,而不是为了权力或是别的什么,路易一跪倒在她的膝边,靠到她的怀里,她的心就像是遇到了火的冰雪那样融化并滚热起来——之前路易有好几年没有这样做了,毕竟他的身体里是一个成年人的灵魂,而此时的人们对于童年又几乎没有什么概念可言,一切全看母亲或是孩子本身的想法。 “主教先生给我来了信,”安妮说:“万幸,我们在这里找到了一个落脚的地方,路易,你即将成人,亲爱的,我要为你举办一个隆重的仪式与宴会。” 路易从母亲的膝盖上抬起头,这才恍然想起他确实快要十四岁了,但现在的情况着实没什么好在意的,按照主教先生的安排,他至少要等到二十岁,足够成熟后才能介入政事,而他自己也并不急于掌握权柄——他连自己的朝廷都没能建立起来,身边的人也未必可信,在黑暗中出没的非人生物更是进出王宫如同无人之境——身为国王可不是不死的理由,如今所有人的视线都在王太后与马扎然主教身上,对他来说也是一件好事。 “我倒更希望得到一个胜利,”路易喃喃道:“来庆贺我的成年礼。” “那有什么难的呢?”王太后立即慷慨地说:“我会直接命令绍姆贝格将军出战,在遇到敌人的时候。” “只怕已经遇到了。”国王说:“我在来您这里的路上,遇到了信使,他告诉我说,一支由蒂雷纳子爵率领的军队,已经离我们不远了。” 这句话一下子就让王太后瞪大了眼睛,这也是为什么国王没有一进门,就告诉她这个消息的缘故,即便如此,她还是颤抖着手取出嗅盐,使劲儿地抽了几下鼻子,一股强烈的氨气味儿与香料味儿混合在一起,就连站在王太后身边的玛利都忍不住做了一个鬼脸,国王按住王太后的手,“我说过别多用这个,”他用亲昵的责备口吻说道:“这种东西对健康的损害很大。” “但没有它,”王太后说:“我就要昏厥过去啦。”她将嗅盐放回到腰带上的小包里:“蒂雷纳子爵,唉,我是知道这个人的,对他做出这样的罪孽来说也不意外。” “我没有听到过,”路易问:“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他是色当公爵的次子,按照传统,他的兄长继承了爵位与领地,他到军队里为国王效力。” “那么他应该是忠诚于我们的。” “曾经是,”王太后气恼地说:“在1642年的时候,他的兄长色当公爵,因为反对黎塞留而被投入了监狱,为了赎回自己的姓名与荣誉,他交回了色当公爵领地,蒂雷纳子爵作为他的弟弟当然也不免受到一些牵连,但就在你即位后,马扎然主教先生为了缓和我们之间的关系,还是授予他元帅权杖,并给了他价值一万里弗尔的赏赐。” 路易没有反驳,这就是所谓的上位者思维,但在法国,至少在这位蒂雷纳子爵身上,这种作态并未起到应有的作用,然后他想到了一个可能:“他与孔代亲王的关系如何?” 王太后看起来有些不情愿,但还是说了:“他与孔代亲王一起在军队里服役过。” 这就对了,路易想,没有什么能够比并肩作战过的朋友更值得尊敬与信任的了,蒂雷纳子爵选择了站在孔代亲王的阵营只怕除了色当公爵领地被王室收回之外,他与孔代亲王的友情才是最沉重的那枚砝码,“如果我能见到这位将军,”路易说:“我会和他谈谈,也许他会改变原先的主意。” 这句话让王太后笑了起来,路易终究还是一个孩子,他并不懂得政治,王太后想,“若是能,”她就像是许诺一件玩具般地说道:“我会让他来见你的。”说完,她就吻了吻路易的脸,把他送出了自己的房间,路易一离开,王太后就召唤了绍姆贝格,绍姆贝格将军一开始还奇怪国王的侍从邦唐为什么会给自己送来这么一封口信,等他见了王太后,就明白了,他恭恭敬敬的接受了王太后的命令,当然,之后就放置在一边了,毕竟国王的旨意在前——作为一个将军,他也不认为一味遵从王太后的命令是对的。 至少他不会指挥着军队冲出去和蒂雷纳子爵作战。 有趣的是,在开战之前,蒂雷纳子爵的使者还前来觐见了王太后与国王,转交了蒂雷纳子爵的信,信里恳切地要求他们投降,免得遭到意外的不幸,蒂雷纳子爵愿意保证他们的安全,并且遵照一个国王与王太后应有的待遇来对待他们。这封信当然被王太后付之一炬了,国王则和颜悦色地对使者说,如果蒂雷纳子爵愿意投降,他也会给他一个子爵应有的待遇。 这张或许并不是完全虚伪的含情脉脉的面纱在第二天的黎明被就被真正的战斗撕碎了。 赫泰勒老城原本就是一座坚固的军事要塞,在进入热兵器时代后,它的城墙上也有了六门火炮,蒂雷纳子爵却有十二门,他命令工兵筑起了高高的土丘,将火炮推上丘陵,以达到能够与城墙上的火炮对射的地步。 火炮轰鸣,烟雾蒸腾,绍姆贝格胜在城墙厚重,居高临下,蒂雷纳胜在无论是士兵还是火炮的数量都占优势,在十二门火炮几乎不间断的轰击下,古老的城墙终于暴露出了软弱的内在——这座城市始建于公元940年,那时候可没火炮这东西,随着时间流逝,层层剥落的城墙终于彻底地崩塌,露出一个缺口,蒂雷纳的士兵们欢呼起来,但双方的统帅知道,这才是真正战斗的开始。 绍姆贝格指挥士兵们在城墙后立起了工事——这还是国王的建议,也许是出于孩子的童心,他让工匠们做了一个类似于木马的东西,下面有轮子,可以推着走,要绍姆贝格说,又有点像是古老的撞门槌车,因为它也是一个三角棱形,木板下是堆满土的袋子,这种粗糙的工事即便在两三百年后,对威力强出好几倍的机枪也能起到挡护的作用,更不用说现在这种简陋的火绳枪了。 国王军就躲藏在这样的工事后对叛军开枪,叛军还击,但战绩寥寥,他们自己却遭到了致命的打击,这让原本就不怎么高涨的士气进一步低落了下去——毕竟他们是知道自己正在将枪口对准他们的国王,蒂雷纳子爵也发现了这点,但事已至此,他无法后退,只能命令士兵们继续向前,好用自己的血肉撕开对方的防线。 就在这个时候(大约下午两三点钟),从埃纳河的上游驶下了两艘三桅船,这件事情十分寻常,但一些熟悉船只的人一定会大叫起来,因为这两艘三桅船都带有炮口,是战船,每艘船都有十二个炮口,此时炮口的窗板已经被打开,炮口正对着赫泰勒老城外的叛军们。 没有等到别人发觉,那些黑洞洞的炮口就腾起了只有在炼狱中才能看到的密集的火光,而它们也确实是把人带到地狱里去的,蒂雷纳子爵的军队前方寸步难行,后面血肉横飞,士兵们哀叫着,到处乱跑,只希望能够摆脱这张会发出尖啸声的罗网,军官虽然努力维持着秩序,但很快他们也变得有心无力起来,就在叛军里的每个人都心生绝望的时候,炮击突然停止了。 战场突然安静了下来,起初的时候还有一两声火枪,几分钟后也消失了,只有那些受伤了的士兵还在悲惨的哭叫与呻0吟,着火的地方还在噼啪燃烧,烟雾升腾,但仿佛上帝伸出手来,叫他们停止,他们就都停下了,从野兽变回了人。 然后蒂雷纳子爵就看到距离他只有一百尺的工事里走出来一个军官,他举起手,免得他的士兵因为紧张而走了火,这个人他不认识,但应该比他更年轻一些,即便面对着数百支的火枪,也没有露出恐惧的神色。 他向蒂雷纳子爵走去,蒂雷纳子爵也向他走去,他们虽然互不相识,但只要一见面,就知道对方正是自己的敌手。 “幸会!”他们之中更年轻一些的那个,也就是绍姆贝格大声地说,一边摘下帽子,并且挥动它,向蒂雷纳子爵鞠了一躬。 “幸会!”蒂雷纳子爵说,虽然他的军队才因为这个人受到了摧毁般的打击,但他还是保持着一个公爵之子应有的仪态与胸襟,怒火在他的眼睛里燃烧,却没有蔓延到他的言语和行为中。 “弗雷德里希.绍姆贝格。”来人这样说。 “这并不是一个法国人的名字。”蒂雷纳子爵说:“你是一个外国人。” “是的,一个外国人正在护卫法国人的国王,一个法国人却在进攻国王的军队。”绍姆贝格说。 “那是因为国王做下了错事。”蒂雷纳子爵说:“而我是来请求他纠正这个错误的。” “用火炮与火枪么?” “若是国王愿意听从其他的劝告方式。”蒂雷纳子爵硬邦邦地说。 这样的话无疑让绍姆贝格将军生了气,虽然他与路易接触的时间还不那么长,但要他说,年少的国王已经尽力做到了他现在所能做到的,“那么你知道是什么人命令我停止了炮击么?” 蒂雷纳子爵并不愿意回答,但他也知道这种挣扎是无用的,于是他说:“是陛下。” “法国的国王陛下,”绍姆贝格说,一边尊敬地行了个礼:“他让我来问您,您是否愿意投降。” “我还没到走投无路的时候呢。”蒂雷纳子爵说。 “但国王却不愿意看到又一个法国人死去,”绍姆贝格说:“无论是哪一方,他说,都是他的子民,上帝指派他来统治他们,所以他顾惜他们的性命,就像是看待自己的儿女一般。” 蒂雷纳子爵并不说话,绍姆贝格看了他一眼,就走了回去。 只有蒂雷纳子爵知道,他已经败了,败得一败涂地。 蒂雷纳子爵的军队撤退后就在河岸边扎营,丝毫不在乎那两艘三桅船就在距离他们不过半个河面的地方,蒂雷纳子爵坐在一块大石头上,望着漆黑的河水发呆,一个深受他信任的军官为他送来了一杯热茶,他拿在手里,并不去喝它:“士兵们都在说些什么呢?” 军官没有回答他。 蒂雷纳子爵已经从沉默中找到了答案。 —————— 第二天一早,蒂雷纳子爵就来到城门前,向国王投降。 第四十三章 国王是如何说服蒂雷纳子爵的(上) 蒂雷纳子爵一开始对国王的承诺并不怎么相信,倒不是他不相信国王,而是国王在他的心中一直只是个孩子,而一个孩子,无论多么高尚,他的话都是做不得数的,王太后与马扎然主教更是深深地憎恶着每一个与孔代亲王有关的每一个人,他对于自己可能有的下场早有预料,并安之若素。 哪怕他被要求解除所有的武装也是如此,他几乎没有一丝犹豫地就摘下了自己的刺剑,卸下了火枪,将匕首与短剑都取出来摆在桌子上,让他高兴的是,监督着他的军官也没有失礼地要求搜查他的身上,他今天穿着他最喜欢的一套衣服,因为他猜想,一旦被送入监牢,或是经过审判后绞死,他未必能够获得更换衣服的机会,这样他至少可以体体面面地躺在棺材里。 但等他见到了国王的第一侍从邦唐,他就更意外了,但一想到王太后对国王的宠溺,这样的行为也不是没有可能,于是他从容地感谢了邦唐,跟着他一路来到一个幽静的房间里,他一进到房间里,就本能地打量周围,尤其在窗户上停驻了一会,窗户上有着护窗板,但打开着,玻璃由黑铁条分割成十六个小块,他遗憾地收回了目光,就看到国王正微笑着看着他。 蒂雷纳子爵就走上前去,手势轻盈地脱下了帽子,向国王深深地鞠了一躬。 “我是不是可以猜测一下,”还是个少年的国王笑着说:“您之前是不是想着逃跑呢?” “如果可以,”蒂雷纳子爵大胆地说:“我是愿意的。” “那么你为什么不继续站在城外,和我的将军战斗,而要站在这里,然后考虑如何逃走呢?” “因为绍姆贝格先生说了那样的话。”蒂雷纳子爵说:“一下子就把我士兵的心给收买过去了,我如果坚持作战,也许他们之中就有一些人会像是喝醉了的傻瓜那样,不是将枪口对准他们的敌人,而对准他们的指挥官了,而我没有在城外就离开也是因为这个缘故,他们把自己交托给我,那么现在要把他们交托给别人,那么除了我之外就没人能够做到,所以我就只好来啦,但我是相当不情愿的。” “你将绍姆贝格将军的话称之为收买,在这方面我要保持我的意见,因为先生,这正是我要他去说的,而这正是我的心里话。” “您的心里话?” “可不是么,将军,法国人在打法国人呢。” “我就知道您是要指责我的。” “看来您认为您没有什么做错的地方。”国王说:“看来我必须好好地与您说一番话,才能说服您了。” “我建议您就别白费这般功夫了。”蒂雷纳子爵气哼哼地说:“您是说服不了我的,上帝选择了您,而我选择了我的朋友,孔代亲王,陛下,您若是足够残忍呢,就将我挂在院子里,对啦,就是您一歪头,就能看到的地方,这就是每个叛贼所要面对的下场——您若是仁慈呢?” “怎样?” “您就应该放了我,就像是所有仁慈而又宽容的君主那样,”蒂雷纳子爵说:“给我一匹马,一件斗篷,以及一个装满了金路易或是银埃居的钱袋,归还我的武器和仆人,让我高兴去哪儿就去哪儿。” “那么你一定会回到孔代亲王那里去了。” “那是肯定的,他不但是我的朋友,也是我的主人呢。” “那可不行,”路易一本正经地说:“我可不能让你回到孔代亲王那里去,因为你站在敌人的立场上时,总是会令人感到相当棘手的。” 这句话让蒂雷纳子爵那张严肃的面孔上也不由得露出了一丝得意的神色,不过很快它就被羞惭掩盖了:“我真不知道该如何面对您的恭维,”他说:“事实上我败了,就在城外,”他悻悻然地说:“我也只是一个败军之将罢了。” “我并不这么认为,”国王说:“我听过您之前的事情,您是一个英勇的人,您十二岁就进入了军队,我出生前十年,您就在莱茵河战场,协助伯恩哈德公爵用八个月的时间攻克了布雷沙赫要塞,又在第二年,在皮埃蒙特之战中夺得了都灵,四三年的时候,您顺莱茵河而下,直取对岸的战略要塞菲利普斯堡和美因茨地区;等到了四六年,在第二次诺德林根战役中,您又逼迫巴伐利亚退出了三十年战争,在四八年,您攻占巴伐利亚全境,最终兵临莱茵河,直指维也纳,逼迫一位国王向您屈服……这林林总总,子爵先生,难道不值得令您成为一个值得他人忌惮的对手么?” 对于自己的功绩竟然能够被国王陛下如此了如指掌而又如数家珍,子爵先生无疑是倍感自豪的,但他在情不自禁地挺起了胸膛的同时,又升起了满怀愤懑,“既然如此,”他大声道:“您就不该忽略另外一个人。” “您是在说孔代亲王。” “可不是么?”蒂雷纳子爵说:“他的功绩要更胜于我,但您却丝毫不放在心上呢。” “那么他没有受到应得的奖赏么?”国王问。 蒂雷纳子爵沉默了一会,当然有,不但是孔代亲王,就算是他,也一样在兄长卷入了反对黎塞留主教的案件,色当公爵领地被收回后被授予了元帅权杖,“那么,”他说:“亲王殿下所被指责的罪过,难道就是他应得的么?”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国王直言不讳地说:“是的。” “什么叫做从某种程度上说呢?” “就是说,”路易说:“他既不承认,也不否认,不去促成,也不阻止,但要他接受的时候,他一定会接受。” “但如果他确实有这个资格呢?”蒂雷纳子爵反问道。 “若是您也这么认为,“国王说:“那么我真的要失望了。” “怎么说?” “您觉得孔代亲王更适合坐在这个位置上,是因为他正当壮年,又具有完整的思想,理智与逻辑,赫赫的功勋,比一个小孩子更好吧。” 蒂雷纳子爵犹豫了一下,但还是承认了:“您是一个好人,”他说:“但现在的法国更需要一个手腕强硬,意志坚硬,不会受任何人影响的国王。” “我明白你的意思。”路易说,这真没什么好分辨的,谁都知道现在的王权并不在国王手里,而是在王太后安妮与马扎然主教手里:“但蒂雷纳子爵,就算孔代亲王是圣人再生,他依然有个永远无法抹去的弱点。” 蒂雷纳子爵鞠了一躬,“愿闻其详。”但他的脸色可不是那么说的。 路易想了想,突然将话题转到了一个看似毫无关系的地方。 “您知道我们是一路从巴黎过来的。”他说。 蒂雷纳子爵点了点头:“可不是么,陛下,我一直追着您们呢。” 这句俏皮话让路易都忍不住一笑:“那么您也看见了吧。” “什么?” “那些吊死的人。” “嗳,您要说这个,我看到了,陛下,希望您没有受到惊吓。” “并没有,子爵先生,”路易说:“因为这些人正是我亲自审讯,亲自判决,亲眼看着他们吊上去的。” 这句话倒是真让蒂雷纳子爵吃了一惊,他不明白国王是什么意思,难道是要告诉他,他是一个残酷的人,而非人们所以为的那样一个温和的统治者么?“假如这句话出现在几分钟前,”他说:“我准以为您是在恐吓我。” “所以我才要把它放在这里说,”路易说:“另外提一句,就算您不愿意服从我,我也不会吊死您,只会把您万分严密地囚禁起来。” “我该说我真是荣幸么。”蒂雷纳子爵无奈地说:“但我想您并不是那样的人。” “那样残酷的人?” “不,那样愚蠢的人。”蒂雷纳子爵说:“没有比用死亡来威胁一个本就不在乎生死的人更可笑的了。” “所以我才要用别的来威胁您,”路易说:“您追赶我们的时候太匆忙了,子爵先生,您没有去查问过这些人的罪名。” “他们一定十恶不赦。” “比您以为的更可怕,”路易说:“就算进了炼狱,用火焰烧上一千年也烧不干净。” “请告诉我吧!陛下,我已经做好准备了。” “最先的两个是劫匪。” “果然可恶极了!” “可恶的还在后面呢,在战争还未开始的时候,他们劫的是金路易与丝绸外衣,而我经过的时候,他们劫的是人。” “他们要人做什么?” “吃啊,子爵先生,就像猪羊一样烤着吃。” “天杀的!”蒂雷纳子爵惊叫道:“愿天上降下雷霆来把他们打死!” “还有呢,还有呢,一个父亲吃了他的孩子,一个妻子吃了丈夫。” “难道不是魔鬼在作祟么?” “我倒想要这么认为,”路易说:“之后我们见到了一座教堂,多么神圣的地方!” “可不是么?” “王太后坚持要进去祈祷,然后我们在里面发现了一群农民。” “不奇怪,主保护每个人,无论穷富。” “但他们的慌张引起了我的怀疑,最后我的火枪手在储藏室、圣物室与忏悔室里找到了一大堆骨头!” “上帝啊,别说啦!” “这正是我要和您说的,子爵先生,他们藏在小教堂里,等到有路过的人走进去歇脚,或是祈祷,他们就冲上去把人抓住,然后把他们煮成汤。” “简直令人无法置信!” “没什么无法相信的,”国王咄咄逼人地说:“饥饿是能让人变成魔鬼的。” 蒂雷纳子爵站在那儿,面色苍白:“您是在指责孔代亲王吗?” “我说过,也许他没有做任何事情,但争端正是从他身上而起。” “那么您就不能结束这个争端么?”蒂雷纳子爵大胆地说——国王知道他仍然保持着原先的想法,也是许多支持孔代亲王的人的想法,那就是一个拥有自我思想的成人总要比一个受人操纵的孩子好。 “这就是我要告诉您的,您所愿意为之忠诚的人,最大的弱点。” “我已经准备好了,告诉我吧,陛下。” “之前有位国王,”路易说:“他在成为国王之前,与孔代亲王有着非常相似的地方。” “谁?” “您也应该感到熟悉,”路易说:“因为他距离我们并不远,他就是英格兰约克王朝的最后一位国王,理查三世。” 第四十四章 国王是如何说服蒂雷纳子爵的(下) 就在蒂雷纳子爵急切地想要洗耳恭听的时候,国王向邦唐看了一眼,这位深受国王宠信的第一侍从立刻为他倒了一杯来自于艾培涅的低度酒,这种酒里修道士们加入了桃子和香料,以及更多的糖,而国王选择它不过是因为它的酒精含量要低于一般的葡萄酒,毕竟他深知酒精对人体并没有什么好处——他只啜了很小的一口,就将杯子递给蒂雷纳子爵,蒂雷纳子爵连忙从坐凳上站起来,双手接过,也许是因为察觉到了许多之前没有察觉到的东西,他心不在焉地一口就把它喝干净了,这样的行为略微有些失礼,他连忙再一次站起来窘迫地行礼致歉,但国王只是摆了摆手。 “您知道,我一直是很喜欢阅读的。”路易说:“书籍能够启迪人类,探明思想,如同镜子一样照亮我们自身——您是知道理查三世的。”他看向蒂雷纳子爵,蒂雷纳子爵是色当公爵的次子,一样接受过完整的教育,虽然十二岁就离家进入军队,但该学习的东西一样也没放下,他当然是知道理查三世的,“他是国王的次子,是国王的弟弟,也是国王的叔叔,他曾经三次与叛乱的大臣交手,在王位争夺中始终如一地站在他的兄长爱德华四世这边,他英勇善战,思想敏锐,施政公正因此深得人民的爱戴,他建立了议会,造起了大学与教堂,颁布了对民众有利的法律,还从苏格兰人手中重新夺回了被侵占的领地……子爵先生,像是这样的人,即便生前不是圣人,死后也是要封圣的,那么,还请您告诉我,他最后是怎样的一个结局呢?” 蒂雷纳子爵当然读过有关于这位国王的记载,若是路易直接责备理查三世乃是一个卑劣的窃国贼,他倒能以这位国王之前的功绩来做辩解,但路易先行列举了理查三世的善行,只问他的结局,以及这个结局的缘由,就不得不让他感到为难,因为正如路易所说,理查三世在废黜他的侄子爱德华五世之前,确实就如同一个圣人一般,他的德行无可指责,他的荣誉不容动摇,与现在的孔代亲王确实有着许多重叠的地方。 但要让蒂雷纳子爵如实地说出理查三世为何会遭受到那样的命运,又如同让他亲自指责孔代亲王一般——因为理查三世的兄长爱德华四世去世的时候,封他做了拥有摄政权的护国公,已经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又有着北英格兰的大片土地作为领地,无论在权势、地位还是钱财上都已经无人可比,但当时还是格洛斯特公爵的理查还是生出了万恶的贪婪之心,他设法收买了一个主教,声称爱德华四世与现任王后的婚姻并不合法,以此剥夺了两个侄儿的继承权,废黜了爱德华五世,自己作了理查三世。 只是这样得来的王位并不牢固,他曾经的两个支持者,也就是白金汉公爵亨利.斯塔福德,与里奇蒙伯爵亨利.都铎都起来反对他,在第一次叛乱中,白金汉公爵败给了理查三世,并被斩首,但亨利.都铎逃走了,并且与他的叔叔掀起了第二次叛乱。 在与亨利.都铎的战斗中,理查三世的三个最亲信的臣子,托马斯.斯坦利(即第一任德比伯爵)、威廉.斯坦利爵士以及亨利.珀西(即第四任诺桑伯兰伯爵)齐齐阵前倒戈,倒向亨利.都铎,哪怕后者的继承权并不如理查三世靠前,但他们还是这么做了,以至于原本在人数与战场上都占有优势的理查三世最后一败涂地,甚至死在了战场上。 虽然他到了最后一刻还在战斗,无比骁勇,但人们始终只讥讽地提起他最后的吼叫,也就是“叛国!叛国!叛国!……” 理查三世认为亨利.都铎正是那个叛国贼,但事实上每个人都知道他才是真正的叛逆,他的尸体被赤露露地示众,放在马背上被运回来时候,还在一块石头上被砸到开花,他被葬在莱斯特的圣方济各教堂,他所有功绩都被一笔抹消,他的过往无人提起,他被人们称之为最邪恶与最丑陋的国王,哪怕是最微小的缺点也被人放在口中反复评说,扩张,哪怕这些人在理查三世在生的时候想要见他一面都不可能。 “他们是不一样的,陛下。”最后蒂雷纳子爵只能这么说。 “有什么不一样呢?” “亲王殿下不是这样残酷的人。” “理查三世也不是,”路易说,“您不是一个愚昧的人,所以我并不对您说什么冠冕堂皇的话,我只能说,您看轻我只是因为我还是一个孩童,但子爵先生,能够被人操纵的可也不单单只有孩童——您认为理查三世难道就没有想要做一个磊落的人么?难道他一出生就是个恶人么?或者是地狱中爬出来的魔鬼引诱了他么?不,绝不,他也许也曾经又是悲哀,又是喜悦地接过了兄长赋予的权柄,想要一心一意地教养自己的侄儿长大呢,但是什么改变了他呢? 我原本是想不到的,但当我看到了孔代亲王的时候,我就明白啦,先生,正是您,还有他身边的许多人,一个劲儿地撺掇他,唆使他往那条不名誉的道路上走,你们只看见了他成为国王后的显赫,却没有看到他必然要面临的危难,我敢担保,只要他一坐到那个位置上,所有看见他的人都不会叫着‘国王陛下’,而是在心里喊着‘看那个叛贼!’,每一个野心家都会欣喜若狂,因为他并不是国王的儿子,他的继承权也不在我之前,我的父亲路易十三离去的时候,把朕的手交在他手里,是要他辅佐我的,而不是要他替代我的……” “唉,陛下,唉,陛下……”蒂雷纳子爵翻来覆去地喊着,紧紧地攥着那只银杯,却不知道该怎么说,因为国王的话并没有值得反驳的地方。 “这就是我要与你说的,子爵先生,作为将军,作为亲王,孔代是没有任何缺憾,没有任何可以指责的地方的,但作为国王,孔代的弱点就像是悬挂在工事前方的标靶一样显眼,他的敌人会兴高采烈地首先攻击这个位置,把他和他的荣誉,他的功绩一同打得粉碎,而他甚至没有回击的可能,因为他提不出任何能够立得住脚的反驳。 至于我,还有我的弟弟菲利普,随时都能成为他新的罪过,子爵先生,并不是他为人不够高尚,而是因为黑暗中的权谋总是无孔不入,就像是我们仍然不能确定爱德华五世与他的兄弟是否是因为理查三世的旨意而死,但人们只要提起爱德华五世,就会说,啊,那个被自己的叔叔杀死了的孩子国王! 若是您,还有您的主人与朋友,孔代仍然一意孤行,”路易说:“我发誓总有一天也会有人这么称呼孔代的!” 他摇了摇头,继续说道:“所以我并不能理解您们的想法,您们是为了什么呢?为了权势?显然不;为了荣誉?也不是;为了钱财?简直可笑——若是出于荣誉和忠诚,那么您就应当予以劝诫,而非推波助澜,好让自己的朋友走到正确的路上去——若是为了法国,上帝啊,子爵先生,就像您对我说的那样,请转过头,看一看窗外,看一看那些在饥荒中挣扎的子民。” 蒂雷纳子爵无法控制地向着窗外看去,虽然窗外只有空旷的广场与高墙,但他还是想起了一路上遇到的饥民与绞架。 “子爵先生,”路易第一次用质问的语气说道:“您觉得他们还能坚持几次战争?一次,两次还是三次?或是更多次?” “嗳,陛下,请您不要再说了……”蒂雷纳子爵哀求道。 “我看着我的子民无谓地死去,”路易说:“但就算您们的愿望能够达成,战争仍然不会结束,我的叔叔奥尔良公爵加斯东已经在巴黎请求高等法院宣布他为代理国王,而英国、西班牙以及神圣罗马帝国都是我们的敌人,而我们的盟友,”他说到这里笑了一下:“假如我们有,你认为他们回来帮助我们,还是来欺凌我们?” 蒂雷纳子爵这下子真的为难了起来,他必须承认国王的话是对的,但对于朋友与恩主的承诺又让他无法立即做出决定。 “这样吧,”国王说:“您赌钱么?” 这个问题让子爵先生陷入了迷惑之中,要说国王的话就像是一阵重拳,把他打得晕头转向,那么这个问题又像是给他灌了一杯烈酒,他都觉得自己有些可怜了,“偶尔,陛下,”他回答说:“只要得当,赌钱是一种有益于身心的运动。” “那么您愿意和我打个赌么?” “请说,陛下,只是我现在只怕没什么能给您的。” “您错了,您的筹码多的是呢。”路易说:“我现在想要和您说,子爵先生,您一直在担心我受到马扎然主教的操纵,但事实上并不全是这样,虽然人们以为他像是一个父亲那样地照看我,但事实并非如此,一定要说的话,只能说我相信他,因为他正是父亲交给我的人。” “那么?” “我要向您证明我并不是他手里的傀儡,这样吧,蒂雷纳子爵,请您在这里做一段时间的客人,我会给主教先生去一封信,请求他为了我,隐退到列日去。” “这怎么可能呢?” “为什么不可能呢,”路易说:“他并非加斯东,也非孔代,我的请求他是会愿意遵守的。”他伸出手:“您愿意和我打这个賭么?若是主教先生愿意遵从我的命令,退隐到列日去,您就来到我身边,为我打仗,哪怕必须面对您的朋友。” “如果不能呢?” “那么我就给您一匹马,一个仆人,一个装得满满的钱袋,还有您的武器和斗篷,像个仁慈而又慷慨的君王那样放你走。” “我简直不敢相信!” “这是国王的承诺。”路易说。 蒂雷纳子爵站了起来,从他变幻不定的脸色就能看得出他正在做着激烈的思想斗争,但国王说的那些话,他在路上见到的事情,让他做了决定,他将手叠在国王的手上,跪下说:“我愿意和您打这个賭。” 路易马上露出了高兴的笑容,他让邦唐送蒂雷纳子爵出去,鉴于他对蒂雷纳子爵的信任,他可以在这座城堡里自由走动,就像是个客人而非罪犯,倒是邦唐,回来后就是一副忧心忡忡的模样。路易知道他在想些什么,但他并不能和邦唐说——在战斗开始之前王太后安妮不是说接到了主教先生的密信吗,因为之后发生的事情,她甚至忘了与路易说——马扎然主教在密信里说,既然叛党们一直声称他才是他们决定反叛的罪魁祸首,那么,为了国王,王太后以及法国,他愿意做出退让。 所以说,马扎然主教已经决定要隐退到列日去了,但现在,除了王太后安妮与国王路易之外,没有任何人知道这个消息。 第四十五章 国王与弗雷德里希.绍姆贝格的谈话 三天后,赫泰勒老城的人们就得到了来自于巴黎的消息,对这个结果蒂雷纳子爵又是惊讶,又是无奈,还有一点无法言之于口的侥幸与喜悦,他换上了国王赐给他的衣服——对于此时的人们,一件华贵的外套来之不易,蒂雷纳子爵凭借着自己在战争上的天赋已经为自己挣得了好一份财产,但比起王室,他为自己准备的,最好的衣服同样不可避免地黯然失色,更不用说,国王赐赏赐的服饰应用了许多来自于荷兰的元素,或者说,这正是一套荷兰人的骑士服饰。 蒂雷纳子爵对于这样的服饰当然会倍感亲切,因为他十二岁进入军队时,就是去到他的舅舅莫里斯亲王那里,在荷兰人的军队中服役,他身边的人都是这样的装束,而他也一直将这个装束维持到他二十四岁的时候决定改为法国的军队效力为止。 荷兰人的服装又与法国人的略有不同,要王太后安妮来说,要更轻佻一些,不过国王倒很喜欢它的轻盈简单——里面的衬衫有着一对长而宽阔的白色领子,犹如天鹅翅膀那样柔软地搭在肩膀两边,边缘有精美的同色花边;外套用厚重有光泽的缎子做成,左右胸与手臂都各有一条细长的切口,长度要超过臀部,用细巧的皮带系着,皮袋上挂着钱囊,短柄火枪与刺剑,衣襟边绣着华丽的花纹,腰线上有扣缝,用来吊住裤子;裤子有些宽松,在膝盖下方用丝带系着,要系成蝴蝶结的形状,鞋子是敞口短靴。 这样的打扮,要让蒂雷纳子爵来说,简直年轻上了好几岁,只是在最后一步的时候,他犹豫了,因为托盘上赫然放着的是一条浅栗色的肩带,这是孔代亲王的颜色,为了对他的朋友表示支持,蒂雷纳子爵之前都是高高兴兴地把它戴上,即便要去觐见国王时也是如此。 ———— 路易依然在原先的房间里等着蒂雷纳子爵,一见到子爵,他的视线就落在了子爵的肩膀上,发现那里空空如也后,他就让子爵到他的身边来——要说,蒂雷纳子爵现在也是忐忑难安,毕竟他还有些羞惭,对于孔代亲王的,对于国王的,又满怀期待,国王的手边没有他以为的红色肩带,让这位正值当年的军人心下一沉,毕竟国王突然改变了先前的主意,这不是第一次,也不是最后一次。 就在他还在怔愣的时候,国王已经摘下了他的红色肩带,将肩带佩戴在子爵的肩膀上,然后又摘下一个很大的钻石别针,将肩带固定住。 这样的殊荣简直要比之前的打击更让蒂雷纳子爵不敢置信,他惊吓到呐呐不成语,或是说,他竭力表示感激,但没人能够听懂他的话,国王啼笑皆非,只能让他坐在自己身边,让他喝了一杯酒。子爵要过好一会儿才能平静下来,他抚摸着柔滑的丝绸肩带,与肩带上闪闪发亮的钻石别针,几乎说不出话来。 “子爵先生,”路易亲切又略带责备地说:“我以为你已经明白,我是一个怎样的人了,”他伸手挽起蒂雷纳子爵:“您们的行为,对于一个国王来说,固然是不可饶恕的,但对于法国来说,您们也只是保持着正确的想法,走上了错误的道路罢了!也就是说,我或许应当惩罚您的行为,可对您的心,我却是无可指责的,接下来,我并不需要您还什么债务,只希望我能够如同孔代亲王那样,能够成为您的朋友,这就足够令我高兴上啦。” 这句话路易倒真是发自内心,毕竟他身边的人,除了邦唐,玛利之外竟然全都是马扎然主教与王太后安妮的人,哦,或许还要加上一个拉里维埃尔,但这位院长先生过于滑不溜手,你可以用他,但想要倚靠他,还真不如到地狱去打水呢。 蒂雷纳子爵当然也是能够感觉到这份真诚的,他真心实意地再三向国王陛下致歉,国王接受了他的歉意与恭维,就提起了另一件事情,一提起这件事情,蒂雷纳子爵就又从一个蹩脚的廷臣变成了一个理智的将军,因为之前我们已经说过,来自于神圣罗马帝国的弗雷德里希.绍姆贝格将军带来了一千个步兵,后来逃走了大约三百个,又补充了五百个,现在是一千两百人,而蒂雷纳子爵带来攻打赫泰勒老城的士兵约有三千人,,还有十二门火炮,这也是为什么他原先认为能够一鼓而下的缘故。 当然,现在这些士兵全都归属国王所有了,总共四千人——因为在之前的战斗中有一些人受伤或是死了,然后,一个大问题就摆在了国王面前,那就是这些人的俸金与补给,要蒂雷纳来说,让这些人感到失望也是极不可取的,但要满足他们的需求就算是孔代亲王也会感到为难。 国王就问蒂雷纳子爵,在他还在为孔代亲王效力的时候,他准备怎么做呢?在攻占了赫泰勒之后? 蒂雷纳子爵坦率地回答说,他会从赫泰勒与国王的行囊中拿出一部分钱财来,就地遣散一部分士兵,然后带着其他人转回巴黎。 他建议国王也这么做,毕竟遣散士兵的费用比起俸金与补给来说要廉宜的多了,但路易并不想这么做,非常遗憾,此时的法国军队,英国军队或是西班牙人的军队,是丝毫没有所谓的道德与条令约束的,士兵就是强盗,无论城市还是田庄,他们所做的最多的就是劫掠与偷窃,按照蒂雷纳子爵的设想,他们要遣散一半的士兵,也就是说两千人,这两千人也许无法奈何赫泰勒老城,但老城周围的农民却要进到活地狱里去了。 “但四千人,”蒂雷纳子爵说,“太多了。”他想建议国王至少可以先遣散弗雷德里希.绍姆贝格的军队,但沉吟片刻后,他还是放弃了这个念头,这让他在离开国王的房间,在走廊上遇到绍姆贝格将军的时候,神色不免带上了一丝古怪。 ———————— 国王并没有宣召绍姆贝格将军,但他也不会拒绝绍姆贝格将军的求见,要他说,绍姆贝格甚至要比蒂雷纳子爵更可信一些,哪怕最初只是交易,但并不是每个受雇佣的军人都能体现出如他一般愿意忠诚于一纸契约并始终保持着顽强的意志的。 绍姆贝格将军事实上要比蒂雷纳子爵更年轻一些,他是15年生人,今年三十六岁,对于一个将领来说,正是年华最好的时候,他在走廊上看到了蒂雷纳子爵的红色肩带与肩带上那颗最起码价值一千个里弗尔的钻石别针,心中艳羡的同时又有些黯然。 “您来见我,”国王秉持着一如既往的和气说道,“又带着这样的愁容,难道是遇到了什么无法解决的事情吗?” “是的,陛下,”绍姆贝格说,“我确实遇到了只有您才能解决的事情。” “请说吧。” “陛下,我是来向您请辞的,是的,我要离开了。” 国王吃了一惊,甚至站了起来:“上帝啊,”他说:“您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念头呢,一路上是您保护了我和我的母亲,又刚为我获得了一场胜利,我正准备给予您相应的回报,您却要说你要走了,是谁对您无礼了么?” “没有,陛下,没有。” “那么是谁短缺了您和那些忠诚的士兵的俸金?” “也没有,陛下。” “那么一定是有谁克扣了您们的酒、面包和干肉。” “更没有了,陛下,我们甚至还有奶酪可吃呢。” 这下子可轮到国王感到迷惑了:“那么还请告诉我,”他说:“是什么非得打着您离开呢?” 绍姆贝格将军踌躇了一会,显然他并不想说出那个理由:“您现在已经有蒂雷纳将军了。” “老天!”路易说:“您见到一个人有了右手就要砍掉左手的么?” “如果那只左手总是不愿意去蘸圣水画十字呢?(天主教堂入口处必有圣水钵,教徒进堂后蘸圣水画十字,新教教堂则无)”绍姆贝格说。 路易这下才明白了过来,作为一个事实上并无任何信仰的人,他总是不免会忽略掉什么,现在绍姆贝格正在提醒他这件事情,因为绍姆贝格是新教教徒,而法国王室,从王太后安妮,到主教马扎然,以及他本人,都是天主教徒,圣巴托洛缪大屠杀近在眼前,即便绍姆贝格有着一个狮子般的胆量,他也要考虑在法国是否能够得到应有的重用。 “我能够理解您的顾虑,”年少的国王说:“但将军,我也必须要说,我是不准备放您走的。” “但是……” “您是一个新教教徒,”路易说:“您担忧的莫过于是您的荣誉与您的性命,或许还有您士兵的俸金,”他走到书桌前坐下,邦唐立刻为他倒了点墨水,拿来了羽毛笔与羊皮纸,路易在上面写了几行字,然后把这张羊皮纸交给了绍姆贝格。 绍姆贝格拿过来一看,上面写着:从我进入巴黎的那一天起,弗雷德里希.绍姆贝格将军即可被授予法国国籍及元帅权杖,并立即付给他价值五万里弗尔的财物。之后是国王的签名。 绍姆贝格将军的脸顿时变得通红,他不得不承认自己来找国王,确实有意从他这里获得一些……承诺,但国王当真那么做了,他又开始羞愧不已。 “您完全不必在意这个,”路易说:“因为这些原本就是我要给您的,而且不止这个,还有呢。”他拉开书桌的抽屉,拿出一个又扁又长的盒子交给绍姆贝格,并示意他马上打开,绍姆贝格遵从了国王的,命令,一打开盒子,他就看到了鲜红色的宽肩带,与压在肩带上的一枚钻石别针,从价值上来看,与蒂雷纳子爵佩戴在肩膀上的并无不同。 绍姆贝格见了,立刻就提起肩带,把它挂在自己身上,然后国王亲手给他别上别针。 “现在您可是必定要留下啦。”路易说,一边拂过对方因为激动而微微颤抖着的肩膀。 —————— 绍姆贝格将军并不知道的是,就在他心满意足,如释重负地走到庭院里的时候,正从书房的窗口看着他的国王犹如自言自语地说道:“别说是天主教徒,新教徒,或是东正教徒又或是一个所谓的拜梵天者,只要他有才能,有愿意忠诚于我,哪怕是魔鬼,我也会想要拿来用一用的。” 当然,这句话并不能说给别人听,绍姆贝格不能,蒂雷纳子爵不能,马扎然主教和王太后更不可能,就连邦唐也不例外,唯一的可能大概就只有玛利.曼奇尼,一个女巫了。 第四十六章 国王与尼古拉斯.富凯的谈话 尼古拉斯.富凯是国王在这个房间里见的第三个人,但与前两位先生不同,富凯现在还只是一个监政官,一个被“佩剑贵族”所不屑的“穿袍贵族”,但他并不认为这有什么值得羞耻,他们的区别不过在一个用剑为国王效力,一个用头脑为国王效力罢了,要说起来,他到觉得自己的能力要高于那些莽夫呢,虽然他并不敢如此宣称。 国王见富凯的时候,更要随意一点,他只穿着宽松的睡衣,然后在睡衣外罩着狐狸皮的袍子,丰厚的皮毛将年少的国王衬托的更加纤瘦,他见了富凯,只用羽毛笔向着早已准备好的坐凳一点,富凯就鞠了一躬,提起外袍,在上面端端正正地坐好,国王将手上的信写完了才放下笔:“要喝点什么吗?” “如果可以,”富凯说:“一点热巧克力,这天气真是冷极了。” “两杯巧克力,”国王对邦唐说:“给富凯先生的那杯加点威士忌。”邦唐走开了,在他还没有回来的时候,国王正想要与富凯说话,却看到他深深地吸了口气,他一开始还不明所以,但很快他就猜到了原因,咳,大概就像是人们要意识到即将有重担压在自己身上的时候,他一定会深呼吸,富凯是个精明的人,来到赫泰勒也已经有一周,想要看到的东西都已经看到了,想要知道的更是逃不过他耳朵,他一定知道国王……快要没钱了。 第一次逃出巴黎的时候因为过于仓促,所以王室甚至都没能带走太多钱,以至于在圣日耳昂莱的时候,就连日常的支出都捉襟见肘,所以第二次离开巴黎的时候,路易督促他的母亲与主教先生早做安排,他们带走了所有能够带走的动产,甚至包括一些圣器,所以一路过来,虽然饥荒处处,但国王的境况并不窘迫,只是一个人,甚至一个王室的用度是完全无法与一支军队相比的,更别说国王一直在支持绍姆贝格将军收拢流民,让他训练他们,好来充实军队,不久之前,蒂雷纳子爵又带着他的三千名士兵向国王投降,而国王似乎也没有想要遣散他们的意思。 国王召唤绍姆贝格将军或是蒂雷纳子爵,有可能是因为政治,也有可能是因为军事,但他召唤富凯,唯一的原因就只有钱。 富凯这次去为国王寻找小麦,完全可以说是在做赔本买卖,尤其是那些火枪,火炮与两艘被改装成了战船的三桅船,虽然它们在赫泰勒攻防战中起到了出其不意的效用,但无论是船、火药还是水手的佣金,都来自于富凯的私人腰包,为了这个他甚至典卖了自家的老宅,让自己的母亲和妻子儿女搬到乡下去住,完全可以说是孤注一掷,也正是因为如此,国王若是还要他为其继续聚敛钱财,他能拒绝吗,不,当然不能,哪怕相处的时间并不多,但他也已经瞧出来了,他们的这位小国王,有着非同寻常的好记性,他若是敢就此撒手不干,国王不但会记住他,说不定连富凯这个姓氏也会牢牢地记在心里呢。 这样的想法不由得让富凯又是焦急,又是苦恼,他现在只希望国王要么能够多给他一些时间,要么能够多给他一些人手,要么能够多给他一些权力,他已经骗过了每个他能够骗到的随驾商人,以及领地上的一些愚昧小人,为了躲避他们,他这几天连城堡都不敢出。这些钱,还有他应该向国王缴纳的“波勒金”,全都拿来投入了军费这个无底洞,而且看样子还要继续投下去。 “富凯先生,”路易亲昵地说,好笑地看着他立刻绷紧了身体,像是要随时跳起来逃走的样子:“我叫您来,是要褒奖您的,”他说:“鉴于你之前为我做的工作,您完成的又是那样完美,甚至超过了我的预期,实在是令我满心喜悦。” “这本是我的职责,”这位野心勃勃的先生回答说:“您的奖赏只会令我愧疚不安,因为我并没有如您所说的那样好。”他的话语虽然谦逊,但国王的视线落在他的手上时,发现那只苍白的手正在不断地捏来捏去,这是情绪紧张的表现,他并没有如他所说的那样平静而是恰恰相反。 “请过来。”路易说,富凯立刻起身走了过去,他一靠近,激烈的情绪所能体现的表征就更加明显了,他的黑色瞳孔明显地缩小,嘴唇干裂,额角印着细密的汗珠,看到国王伸手拉开抽屉的时候,他更是连呼吸都屏住了。 国王从里面抽出了一支玫瑰花,别在了富凯的衣领上。 这个一向胸有成竹,得意洋洋的先生呆住了。 他看了看自己的衣领,又看了看国王那张微笑着的脸,不由得在脸上带出了委屈的情绪,“上帝啊,”他抱怨道:“我也不指望能有一个大钻石别针了,但就连一根肩带,陛下都吝于赏赐给我么?”虽然玫瑰花在这个时候也只有暖室里有,但他又不是玛利.曼奇尼小姐,或是亨利埃塔公主,对于他来说这又有何意义呢? “哎呀,”路易说:“您也看到那对钻石别针了。” “可不是,”富凯说,“那么冷的天气,两位将军从早上五点就起床,到了晚上十二点才就寝,就是为了能让更多的人看到自己的钻石别针,它们亮得就像是太阳,简直让人睁不开眼睛,我想就算是瞎子也能看到呢。” “这是当然的,”路易说:“因为不久之前,它们还被别在我母亲的肩膀上,而它之所以会被当作礼物,由我的父亲,路易十三送给我的母亲安妮王后,是因为她生了我。” “天啦!”富凯这下子可真的吃惊了:“那两位将军是否知道这件事情呢?” “当然不知道。”年少的国王做了一个符合他年龄的鬼脸:“就像他们并不知道我是因为拿不出赏赐了,才给了他们钻石别针。” “已经到了这个程度了么?”富凯问。 “到了这个程度了,”路易拉开抽屉:“我的每一个箱子都像是您看到的这样空,就连和小鸟说话的圣方济各也不会有我这样贫穷。”然后他看到富凯低下头去,仿佛正在计算什么:“您在计划些什么呢?”他好奇地问道。 “我在计算我还能为您弄到多少钱,”富凯真心实意地说道:“最起码要把您送回巴黎。” “只怕很难。” “很难,陛下。” “那么我给您一个建议。” “我听着呢。” “去和别人借点钱。” “我正打算这么做。” “但您绝对想不到该去找谁。” “谁?” “马扎然主教。” 这个人选确实让尼古拉斯.富凯意外,他的心就像是一块石头那样往下沉去,因为他担心自己被卷入了少年国王与主教的争斗之中。 “我已经写好了一封信,”路易说:“我要一个可靠的人,拿着信到列日去,交给主教先生,向他借五十万里弗尔。” “这可是一大笔钱啊。” “相信我,对主教先生来说,这只是九牛一毛,毕竟这不过是他从海军军费里贪污所得的五分之一。” 富凯只觉得舌尖发苦,这下子他不用担心啦,因为他已经切切实实地成为了国王手里的刀子。 “您在犹豫些什么呢?”路易问:“您认为主教先生会因此而感到不高兴么?” “难道他还会因此感到喜悦么?” “为什么不呢。”路易平静地说:“毕竟他是奉他的老师,黎塞留主教先生所说过的一句话为圭臬的,‘我的第一个目的是使国王崇高,我的第二个目的是使王国荣耀。’我想您也读到过这句话,好啦,拿着这封信,他若是问您些什么,您就如实回答,若是他真的愿意遵照他对我许下的那些诺言去做,他就会借给您这笔钱。” 富凯接过这封信,它就像是烧红的铁片那样一直烧到他的心里去。 —————————— “你这样做实在是太冒险了。”王太后听说了这件事,就这样对路易说:“你为什么不将我们已经谈妥的事情告诉他,让他高高兴兴,快快乐乐地去执行这个任务呢?若是他畏惧主教先生的怒火,毁掉了信件后逃走,又或是将信件交给了其他心怀叵测的人,那么我们又该怎么办呢?” “那么他就再也得不到我的信任了。”路易说。 “但并不是每个人都能经得起这样的考验的,”王太后说。 “可是我有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要交给一个可信又擅长处理经济问题的人去做。”路易说,一边吻了吻母亲的手:“如果富凯不行,那么我就去找第二个——玛利呢?” 王太后安妮知道这是国王有意结束话题的信号,路易已经快要十四岁了,也是公认的成年年龄,她原本想要在赫泰勒为他举行仪式与之后的筵席,之后因为蒂雷纳子爵的投诚,她想着应该可以等到他们回到巴黎之后,但现在看来,他们或许还是要在赫泰勒举行仪式——她也已经知道了现在国王已经没什么钱了,不然也不会将路易十三赠给她的礼物(虽然只是套装之一)拿出来给路易,好让他去赏赐那两位将军——她虽然在政治上不够敏感,对军事更是一窍不通,但还是知道,在动身之前,首先要支付一笔不菲的俸金,才能保证士兵们的忠诚。 “玛利在她的房间里。”王太后说,虽然玛利名义上是她的侍女,但谁也不会真的让这样小的孩子去侍奉王太后,玛利更是时常与国王在一起,时常有人对此窃窃私语,但只要主教先生,王太后与国王没说什么,玛利的身份只会更高贵,而不是更低贱,这点看她的房间距离王太后与国王越来越近,布置越来越华美,食物和水也愈发丰盛就能看出来了。 国王推开房门的时候,玛利正从一颗水晶球前跳了起来,手忙脚乱地拉起一块黑丝绒想要把它遮住,看到是国王才松了口气:“您应该敲敲门。”她生气地说:“我差点打碎了它,现在要弄到这样的水晶可不那么容易。”而且也贵,贵的就算是现在的小女巫都要心疼。 路易反身关上门:“是我的错,”他承认:“你找到他了吗?” “找到了。”玛利说,把国王拖到她身边坐着,“集中精神。”她说。 国王按照她的话去做了,首先他看到的是一片浓雾,“我什么也看不见。” “不要说话,”玛利的声音就像是从远处传来的:“闭上眼睛,想着你要看见的人的脸。” 于是国王闭上了眼睛,他在脑海里临摹着尼古拉斯.富凯的形象,他与绍姆贝格将军同岁,也是15年出生的人,但与将军不同,他看上去就是一个相貌秀丽,温文尔雅的和善人,没有蓄留胡须,手指细长而又白嫩,唯一不好的地方就是前额的毛发有些稀疏,所以他尽可能地将刘海梳理得非常整齐,他总是喜欢穿着黑色的外衣,然后翻出半透明的衬衫领子,衣袖同样向上挽起,打出漂亮的皱褶。 第四十七章 主教与达达尼昂先生的谈话 “好了,”玛利说:“现在你可以睁开眼睛,去看看那只水晶球了。” 国王依言睁开了眼睛,他看向水晶球的时候,最初看到的还是白色的浓雾,但几秒钟后,浓雾就逐渐散去,他首先看到的是一片黑色与白色,正在上下起伏,在想到一些不和谐的东西之前,视角突然产生了转变,他才明白之前看到的是富凯的一只袖子,袖子里伸出的手捏碎了一点面包,丢在像是窗台的木板上,那个“镜头”就又迅速地摆动了起来,一上一下的晃得让国王头晕,国王转向玛利,还没来得及说些什么,玛利就恶狠狠地喊道:“看我干什么!看水晶球!” 国王卡住了,只得乖乖从命,幸好这时候“镜头”已经不再摇晃了,它被拉到了很远的地方,但还是注视着富凯,这位先生已经不再摆出那副兢兢战战的可怜模样,他面色深沉地看着远处,手里正拿着那封国王交给他的信,这封信很有可能送了他的命,但也有可能成为他踏上锦绣之路的第一步台阶,只看他怎么选择——路易的视线在他身上停留了一会就移开,去看周围有没有看似与他交谈或是往来的人,然后随着“镜头”移动,他看到了客栈内的景象,只可惜这座客栈就和其他的旅店那样,统一的肮脏与简陋,没有什么特殊的地方。 “但至少可以保证他正在旅途中。”国王轻声说。幸好此时正是早晨,富凯先生用餐完毕(也就是那块面包),动身出发,金色的阳光照在他的脸上而不是脊背上,这说明他正在往东面走,列日位于比利时与法国阿登的交界处,也就是说,在赫泰勒的东侧,巴黎、奥尔良与波尔多都在西侧——富凯先生不是向他们的敌人那儿去的。 “你的……这个,”国王不知道该怎么形容:“能够看到多远?” “这要看那支玫瑰的气味能够在他身上留多久,”玛利说:“我的白嘴鸦是嗅着气味追踪目标的,淡了就会找不到。” “那真是太好了,”国王说:“看来我们能够看着他抵达列日。” “我怎么不知道那支玫瑰的气味能够维持那么久?”玛利奇怪地嘀咕道。 国王笑了:“因为富凯先生一定会把它留着,如果他顺利完成了我交托的任务,他就会在回来的时候把它给我看。” “你怎么知道?” “因为是我,我就会这么做。”任何人,包括国王,都会乐于看到哪怕只是一点小小的恩赐也能被人铭记于心的。 “男人!”玛利叹着气说。 ———————— 富凯先生并不知道自己正被魔法监视着,虽然没有日夜兼程——他很清楚自己做不到,如果病倒在旅店里只会更耽误时间,但他还是做到了每天走上三十法里,在第三天的晚上赶到了马扎然主教的隐居地点,马扎然主教谨慎地选择了一座犹如城堡般的修道院——这种修道院在欧洲并不少见,毕竟军队们最爱劫掠的不是城堡就是修道院,有时候修道院还在前列,因为除了珠宝、圣物与书本之外,大部分修道院都有大量的食物储存以及自酿酒。 富凯先生请求觐见主教的时候,主教先生正在修道院院长的邀请下鉴别“圣水”的好坏,当然,不是那种加了盐的泉水,而是啤酒,这种颜色金黄,泡沫丰富的酒类早在十一世纪的时候就有修道士们开始酿造,只是一直未曾公开,据说正有人向罗马的圣父建议,允许修道士们自酿啤酒,在斋戒日饮用以补充缺乏的营养,只是圣父总是终日忙碌,暂时顾不到这儿——反正就算是斋戒,罗马的教士们也不会忍饥挨饿,人们都说,罗马的教士都是一个顶三的,可不是说他们在宗教学上的造诣,而是指他们无比肥硕的身躯。 对此马扎然主教不置可否,他同样对修士们是不是能够在斋戒日喝啤酒不感兴趣,虽然宣称隐退,但他的心一直就在国王身边,他的眼睛一直密切地注视着巴黎、奥尔良与波尔多的一举一动,时刻没有放松过。一听说有人从赫泰勒来,他马上就放下了杯子,而修道院的院长则理智地先行告退了。 富凯见到主教先生,就跪下去吻他的戒指,而主教先生也允许了,他对富凯有着鲜明的印象,也知道他站在国王与他这边,但他没有立即去听富凯传来的情报,而是让他站起来,陪着自己一起在庭院里走走——修道院的庭院与俗人不同,几乎没有高大的乔木,窥视者难以隐藏踪迹,也很难窃听到他们的话语。富凯欣然从命,毕竟只在庭院里的话,一旦主教先生怒意勃发,他还能逃走,在房间里……他敢担保主教先生的房间两侧全都住着他的护卫。 出乎富凯先生意料的是,主教先生看了信,并未勃然大怒,他低着头思考了一会,“那么就这样。”他说,有点不太明白这个年轻人为什么会在这样的好事面前愁眉苦脸。 “什么?” “怎么,难道陛下没有和你说吗?”马扎然主教和善地说道:“你知道的,因为在圣日耳曼昂莱的事情,我撤了财政总监帕尔蒂切里.埃梅里的职务,让他回他的锡耶纳,继续做他的农民去,但我和国王也需要一个可信的人来为我们打理财政,你知道,富凯先生,现在到处都在用钱,我给国王去了信,让他推荐一个人。” 他看了一眼富凯,“他推荐了您,富凯先生,从现在开始,您就是财政总监大臣了,您将为国王掌管国库……您的脸色为什么那么难看?身体不舒服吗?” “抱歉……”只有富凯自己知道,他的靴子里都积起了水,内衣更是被浸透了,要说他没有动过别的什么念头,那是在说谎,但他有着赌徒的天性,所以他还是来了,他赌赢了,但还是经不住一阵头晕目眩,他知道这是国王对他的考验,无论是他决定背叛,还是想要逃走,又或是因为不够谨慎而在路上犯了什么错,等待他的就只有灭顶之灾。 “对了。”仿佛没看到他的异样,主教先生悠闲地说:“之前我已经与陛下商定,会先将价值五十万里弗尔的汇票交给您,由您掌管与打理,为了安全起见,我会让我的护卫护送您回到赫泰勒,”他向一丛枯萎的茄子藤叫道:“让查理.德.巴兹.卡斯德尔莫到我这里来。”立刻有人响亮地回应了一声,飞快地跑回了修道院:“那是一个加斯科尼人,但他有个好母亲,我们都称她为弗兰索瓦丝.德.达达尼昂.孟德斯鸠夫人,所以偶尔我们也会叫他达达尼昂伯爵,或是达达尼昂,你可以随意称呼,他不是那么拘束于礼节的人。” 就在主教先生说完了这短短几句话的时间里,那位达达尼昂先生已经飞快地跑到了富凯面前,他是一个红脸膛(也许只是因为跑得太急了)的好小伙子,身材颀长,有着一双闪亮的褐色眼睛,他一见到主教,就向他行礼,吻他的戒指,然后才大声地询问起主教先生叫他来,是不是有什么重要的事情交托给他做,他尽可以做的,只要主教先生吩咐。 于是主教先生就和他说了这件事情,要他带着他认为可信的人,保护着富凯先生与一笔巨款,到赫泰勒老城去,把他们交给国王陛下。 “唉,我总是要回来的。”达达尼昂这么说。 “别回来了,”主教先生说:“我就是要打发你到国王身边去,你留在我身边,留在一个教士身边又有什么用处呢,倒不如去为国王打仗,陛下是个慷慨而又公正的人,你在他身边正能受到重用,这才是一个有才能的年轻人应该做的事情。” “而且,”主教又补充道:“你的表兄,皮埃尔.德.孟德斯鸠也正在国王的火枪手队伍里,难道你不愿意去与他并肩作战吗?我想他一定非常地想念你,你到他身边去,做出一番功绩来,也好把他借给你的头衔还回去。” 说到这里,达达尼昂也表示同意,因为他参军的时候,使用了他的表兄皮埃尔借给他的伯爵头衔,才能这样迅速地进入了主教与格拉蒙元帅的视线,并且得到推荐,所以他一直惦记着这件事情:“何止呢,”他说:“我还欠着他七百个金路易呢。” “那么你就更应该去了。”主教说:“之后有许多的仗要打,你得从国王的手里拿赏赐。” 达达尼昂听了,立即躬身表示遵命,并好好地感谢了主教先生一番,他回去后,在他的朋友里选择了三个人作为同行的人——他们同样愿意为了国王效力——他们在第二天就匆忙地出发了,然后在富凯先生离开后的第七天回到了赫泰勒,在看到国王的时候,富凯马上扑在了他的脚下,感谢国王对他的信任。 “那么我可以相信您喽。”路易问。 “毫无疑问!”富凯说:“哪怕您要我去与魔鬼跳舞呢,我也就去了,还要问问您想要看布朗尔舞还是米哀奴舞呢(当时法国流行的两种舞蹈)。” “我倒不要您去与魔鬼跳舞,”路易说,“但你将要打交道的人,大概也与魔鬼差不多,你要谨慎小心,才能保得性命无忧。” “只要是您的旨意。” 国王向邦唐点了点头,邦唐就走了出去,只留下富凯与国王在房间里。 “我要您去别处做一件事。”路易说:“我先给您十万里弗尔,您去找一个可靠的印刷商,印刷一些精美的小纸片,纸片上要有按照顺序排列的十二个数字,印刷的模具要精细无比,难以仿造,印刷完了就要毁掉,然后您要在报纸上刊登一些广告,告诉人们,这些纸片会按照每张一小埃居的价钱卖出去——等到这些纸片全都卖出去了,您会在广场上立起一个可以滚动的大桶,大桶里放进印着数字的小球,桶上留个小洞,洞口只容许一个小球掉落——你可以让一个以公正清白著名的人,或是不懂事的孩子来摇动大桶,摇满十二个小球,按照顺序排出来后,可以按照数字相似的多寡来确定奖赏的数额。” 尼古拉斯.富凯原本就是一个精明的人,又对敛财有着无以伦比的热爱与天赋,路易这么一说,他就立刻明白了,他兴奋地握紧了拳头,恨不得马上去做!这比他之前预想的,用放贷的方式来堆滚财富更快!更简单! “也更危险。”路易说。 第四十八章 国王继续与富凯的对话以及两位达达尼昂先生 国王的话一下子让尼古拉斯.富凯冷静了下来。 “美味的果实总是被凶猛的毒蛇守护着。”富凯说:“只有勇敢者才能取得。” “那么我要你走得远一些呢?”路易问。 “随你吩咐?” “不能在巴黎。” “不在巴黎,”富凯向国王鞠了一躬,完全明白他的意思,除了巴黎终究是法国的都城,国王的领地之外,还有的就是它已经足够动荡不安的了,只要略有火星就会爆炸,国王不让他在那里发行彩票,既是为了巴黎,也是为了他的安全,对此他铭刻在心:“奥尔良呢,波尔多呢?” “也不要,”路易说:“那里的人们必然会对外人保持着十二万分的警惕,我要你到布尔日去,到里昂去,到普罗旺斯去,到那些虽然没有公开举起反叛的旗帜,却一直在窥视与耍弄阴谋的地方去,你不要以国王的官员的身份去,要以一个利欲熏心的商人的身份去,无论你在什么地方,都要先去拜访那里的领主,献给他礼物与诚意,许诺给他分红与税金,这其中的程度由你自己把握。” 富凯听到这里,本能地挺了挺身体,因为他很清楚,既然国王说,其中的程度由他自己把握,也就是说,除了财政总监的职位之外,能够从这些彩票中谋得的利润也有他的一部分,只看他如何均衡国王、领主和他自己的利益问题,想到可能聚敛起来的巨大财富,他就忍不住再次颤抖起来。 “那么您认为我应该设立多大的奖额呢?”他问。 要说彩票,事实上从古罗马时期就有出现过,直到如今,但在路易之前,很少有人借此牟利,更多的是为了从平民这里得到支持,就像是面包和斗兽场,所以与其说是彩票,倒不如说是另一种更有趣味的赏赐,只是现在路易要把它做成一桩长久的生意,就要和所有的买卖那样,对支出与收益做详细的计算。 “这件事情我要交给您。”路易说,要不然呢,他何必在信件里向马扎然主教推荐富凯?“但我有一个要求,希望小额度的奖金分布广泛,却要有一笔最大的奖金……可能是……一万个里弗尔。” “老天!”富凯惊叫道:“那可太多了。” 当然很多,要知道就算是绍姆贝格将军,路易也只允诺了他五万个里弗尔,而且要到巴黎才能兑现。 “但如果低于这个数字,”路易冷漠地说:“人们就不会为之疯狂了。” 富凯深深地吸了口气——他几乎已经能够看见会有多少人为之倾家荡产……没人能够受得了这样的刺激,相比起只有两三个德尼尔或是几个埃居,最多不过一个金路易的赌局来说,一下子就能获得……富凯之前听说过,在黎塞留主教在被任命为枢机主教的时候,有每年五千个里弗尔的年金,然后当年路易十三赠给他一万个里弗尔,也就是说,一个只要能够拿的出一个小埃居的平民,只要命运女神愿意对他微笑,他就能舒舒服服地做上两年的枢机主教,或是一年国王最好的朋友。 别说是别人,就连富凯都有冲动,要将自己所有的钱拿出来,去买下他能够抓到的每一张彩票。 “摇出彩票的时候要公开,让所有人都能看到,无论是谁获得了头奖,你都要把金路易码在箱子里,整整齐齐地交给他,盖子打开,” 富凯想象着那个场景,只觉得口干舌燥。 “还有,”路易犹豫了一下:“你自己决定。” “请说……陛下。” “是否要限制每个人购买票据的数量,以及……对得到头奖的人予以一定的保护。” 富凯低下头去想了一会就明白了,限制对票据的购买显然不利于他们,但不会造成太过惨烈的后果,哪怕有人会重金从其他人手里购买票据,想要监督也很难,但在面对一些有德之士的指责时,这样的规定显然更能缓和人们的情绪,他可以站在一个比较有利的位置上;至于是不是要对得到头奖的人做保护,这是一定的,富凯甚至已经做好了准备,或者说,也许他会有意促使一个贫寒的人获得头奖,这样才能传播得更快,更广,毕竟在人们的认知中,贵人也常有好运相随,一个贵人获得一笔意外的收入,他不会在意,也只会被人偶尔漫不经心地提起,只有一个原本低贱的人只因为出了一枚小小的埃居而一跃跻身于之前他之前只能仰望的阶级,才是最能令人津津乐道的。 既然如此,要让这个传闻不断地流传下去,第一个获得头奖的人不但不能出意外,富凯还要设法让他逃开领主与法官的盘剥,强盗与军官的劫掠,让他快快活活,顺顺利利地成为一个乡绅或是教士,又或是任何一个值得人们尊敬与羡慕的职位。 “我会慎重考虑的,陛下。”富凯说。 “很好,”路易说:“那么明天就交一份工作计划上来吧。” “什么?” “情况分析;任务与要求;方法、步骤与措施;可能的问题与解决手段;收尾与下一阶段的预备等等……”年少的国王轻快而温和地说道,完全不顾富凯已经目瞪口呆,他之前可从来没有写过这种东西啊,要说满是甜言蜜语的情信或是滔滔不绝的恭维话倒是完全不成问题——若站在这里的只是一个一窍不通的大傻瓜,或许他还能放松点,但他是富凯,一个以精明敏锐自傲的穿袍贵族,单听那几个关键词,他就知道自己可能很难如对付那些蠢货那样敷衍他的新主人……之前听到国王要他负责彩票发行时有多么雀跃兴奋,现在他就有多么的惶恐畏缩,他就像是一只望见了肉排的狗,又是垂涎三尺,又是因为悬挂在肉排上的鞭子而踌躇不前。 国王一点也不急,他知道只要是聪明人就知道只要递出了这份文书,就无疑是给自己上了一套辔头,更可恨的是,这套辔头还是他自己打造的,但他能拒绝吗? 富凯是不可能拒绝的,“请再给我一点时间。”他小声地说,没了先前的神气:“陛下,给我三天,不,五天……五天后我会给您您想要的。” 路易也知道他不可能在一晚写完这份文书,这只是一个小小的恫吓,毕竟富凯此人,与绍姆贝格,或是蒂雷纳子爵是截然不同的。 —————— 邦唐看着那位富凯先生垂头丧气地走出来,才推开门走了进去,国王看了一眼天色,“送三人份的午餐来。” “您是要和那两位先生共进午餐呢?”. “两位达达尼昂伯爵。”路易说:“他们现在都是我的火枪手,皮埃尔.德.孟德斯鸠先生与夏尔.德.巴兹.卡斯德尔莫先生。” 邦唐遵命去了,很快地,国王的门就被恭敬地叩响了,两个气宇轩昂的年轻人出现在国王的面前:“哎呀,”国王一见到那张颇有些熟悉的面孔,就说:“难怪我听你有点威尔士人的口音,原来你们都来自于加斯科尼。”加斯科尼是位于法国西南部的一个地区,这里曾属于英国国王爱德华一世,后来被法国国王美男子腓力四世夺取,之后因为腓力四世忙于与罗马教会之间的争斗,就与爱德华一世谈判,将加斯科尼还给了英国,但在之后的百年战争中,法国与英国又在加斯科尼展开了一次又一次的拉锯战,虽然最后还是法国获得了加斯科尼,但一些外国人还是在加斯科尼待了下来,其中就有一些威尔士人,谁都知道威尔士人是一群最为桀骜不驯的家伙,所以渐渐地也有人认为加斯科尼人都是群不老实的家伙,但要让路易来说,他现在需要的就是亟需改变自身处境的人,就像是尼古拉斯.富凯,还有这对表兄弟。 当皮埃尔意识到国王先与自己说了话的时候,不由得一阵激动,相比起他的表弟,皮埃尔.德.孟德斯鸠有着一张平庸的脸,不善言辞,虽然他竭力打扮,但在朋友和女士面前,还是无法如自己的表弟夏尔那样受欢迎,但他还是很爱这个表弟的,虽然后者总是喜欢夸夸其谈,自吹自擂,要不然他也不会将自己的伯爵头衔借给他了。 夏尔.德.巴兹.卡斯德尔莫也深知这一点,同时满怀感激,毕竟单靠卡斯德尔莫这个姓氏,不知道什么时候他才能被贵人们注意到,这位年轻的先生从来不在乎所谓的德行,对于他来说,无论是接受女士们慷慨的资助(这些几乎都是她们从自己丈夫的钱柜里取来的),又或是借着恭维、吹嘘或是虚假的爵位攀上高位,都是一件值得骄傲的事情。 若是他身边站着别人,而国王又先与那个人说了话,夏尔一定会生气,也许走出去后他就会要求与那人决斗,以鲜血来证明他们谁更值得国王信任,但这人若是他的表兄,他倒很愿意为他高兴。 “我听说你们中间有一位是达达尼昂伯爵,”国王说:“另一位则暂时借用了这个头衔。” “是的,”皮埃尔说:“我是达达尼昂伯爵,但我已经把这个头衔借给我的表弟了。” “那么我该称你们之中的那位为达达尼昂呢?” “请称呼我的表弟为达达尼昂吧,”皮埃尔诚恳地说:“至于我,我的同伴和朋友都叫我皮埃尔,而我也已经习惯了,陛下您也是这样称呼我的,所以您就以达达尼昂这个名字来称呼我的表弟吧。” “那么,”国王说:“皮埃尔,达达尼昂,两位亲爱的先生,请坐到桌子边来,与我一起共进午餐。” 两位火枪手立即向国王鞠躬,表示他们乐于从命,他们一坐下,丰盛的菜肴就络绎不绝地送了上来,国王正是成长的时候,而两位火枪手先生也正是最容易感到饥饿的时候,一开始的时候他们或许还有点拘束,但很快他们就狼吞虎咽了起来,其中也有国王的菜肴不吝香料和盐,牛油,尝起来无比美味的关系。 第四十九章 国王与两位达达尼昂先生的谈话(有关于土豆) 第四十九章国王与两位达达尼昂先生的谈话(有关于土豆) 国王一直等到两位火枪手先生进食的速度缓慢下来,才问道:“您们觉得今天的菜肴如何呢?” 两位达达尼昂先生对视了一眼,“非常好。”年长的一位说,似乎已经在为解释达达尼昂这件事情上用完了今天的言辞份额;“陛下,这是令我难忘的一餐。”也许也觉得有些单薄,随后他又补充道,但已经看得出有些为难,国王都禁不住笑了笑,这样的回应无疑给了年轻的达达尼昂以勇气,于是他就认认真真地赞颂起国王厨师的手艺与陛下的慷慨来,但无论他怎么说,都没有说到国王想要听的地方,于是国王只能点了点头,“这样,”他说:“我叫两位来,是希望两位能够为我做一件重要的事情。” 听到国王这么说,皮埃尔与达达尼昂都抬起头来,仔细倾听,不愿放过任何一个字。 “你们都吃到这个了么?”国王说,从盘子里叉起一块被煮的绵软浑圆的土豆说。 “吃到了。”达达尼昂说:“这是甜菜根,还是甘薯?” “令我意外,”国王说:“你吃到过甘薯!我以为这并不是非常常见的食物。” 提到这个,达达尼昂的脸上就浮现出了男人们懂得的那种笑容:“一位可敬的夫人赏赐给我的,”他一边说,一边捏了捏他的小胡子:“虽然只有很小的一块,但的确是国王或是王后盘子里的东西呢。”他停顿了一下,思考了一会:“但我感觉,它要比甘薯更细腻一些。” “我也想不是甘薯。”皮埃尔说。 “你为什么这么觉得呢?”国王问。 “因为我有听说过,您用一种类似于甘薯的蔬菜招待了赫泰勒老城的人。”皮埃尔说:“这是土豆,对吗?” “是的。”国王说。 “这可真是有点不公平,”达达尼昂说:“我那时候还不在赫泰勒呢。” “那么就算你们打平手吧。”国王说。 “您还没说要我们做什么呢?”达达尼昂说。 “这件事情与你们吃到的蔬菜,也就是土豆有关。”国王说:“我这里还有大约一马尔托的土豆,我想把它们带回巴黎种植。” “那很好啊,”达达尼昂说:“它是那样柔软。” “但也许会有些可恶的窃贼。” “啊,我明白了,”达达尼昂喊到:“您是需要我们保护这些土豆,”虽然这件工作让他觉得有些奇怪和失望,但他还是打起了精神,尽量做出很愿意从命的样子:“我会保护它们的,只要是您的命令。” “你会做的滴水不漏。” “滴水不漏,陛下,没人能从我的剑下偷走哪怕一盎司的泥灰。” “但我不需要你做的滴水不漏,”国王说:“我要你将这件事情尽可能地宣扬出去,然后……” “然后?” “如果有人来向你行贿……” “那他们就看错人了。” “不,我要你接受贿赂。” “那对于我的名声有多么大的损害啊。” “不会比主教先生的更坏。”国王说:“等你接受了贿赂,你就悄悄地将土豆夹在衣服里,把它们带给那些贿赂了你的人。” “唉,您是想让这些人都去种土豆么?”达达尼昂说:“我已经明白了,但您为什么不直接和他们说呢。” “当然是因为人们的想法总是很奇怪的,他们有时候非常轻信,有时候又顽固无比,他们墨守成规,却对悖逆之事兴致勃勃,要是我对他们说,去种土豆吧,这是一种又能当面包,又能当蔬菜,又能做零嘴儿的好东西,而且三个月就能长出一大桶,他们是不会相信的,不但不信,还会以为我要谋害他们,让他们吃苦受罪呢。” “它真的这么好么?”皮埃尔问:“但人们都说这是魔鬼埋在地下的苹果。” “那么魔鬼可真是好人,”国王说:“他给我们送来这样好的东西。” 达达尼昂闻言大笑起来,而他的表兄皮埃尔则瞪了他一眼:“我们自当遵从您的命令,”他说:“但我不知道是不是会有人这样做。” “会的。”国王说,“我先给你们十个金路易,好让你们请朋友到酒馆喝酒用餐,将这件事情宣扬出去,然后每到一个城镇,我再给你们十个金路易。” “那我们这一路上都可以吃得很好了,”达达尼昂说:“那么,那些贿赂呢?” “那是我给你们的赏赐。”国王说。 “看来我真要尽心尽力了。”达达尼昂说,然后吃掉了盘子上的最后一块土豆。 —————— 达达尼昂说到做到,有国王给的十个金路易,他立刻邀请了其他的几个火枪手,在酒馆里大吃大喝,每餐都要用掉两个大埃居,没几天赫泰勒老城的人们就都知道了,国王在这里吃到了一种叫做土豆的蔬菜,十分喜欢,甚至要把它运回到巴黎种植,为此还特意派遣了一队火枪手来保护它。 一些曾经有幸与国王一起用餐的人立刻大肆吹嘘起来,在他们的嘴里,这种古怪的蔬菜要比甜菜根更甘美,要比甘薯(虽然他们大多都没吃过甘薯)更细嫩,要比莴苣更酥脆,而且有着各种各样的烹饪方式,就像是国王对达达尼昂所说的,可以用来做主食,也可以用来做菜肴,而且就如任何一种谣言般,到国王准备离开赫泰勒老城的时候,土豆已经变作了圣人的血肉,不再是魔鬼的苹果,吃了之后不但不会得麻风病,还能治疗痔疮与咳嗽,有人用土豆切了片盖在自己的伤口上,伤口就不再流血……有些滑稽的话让国王听了都觉得匪夷所思。 但国王最初的目的还是达到了,在动身的前一个晚上,就有人来和达达尼昂搭讪,他以为这件事情并不困难,毕竟收受贿赂上至主教下至士兵都非常常见,但达达尼昂竟然拒绝了他,当他问起的时候,达达尼昂就说这种蔬菜虽然美味又多产,但对于储藏和使用方式都有非常苛刻的要求——嗳,他这样说,想要土豆的人就变得更加急切了,就是要复杂,就是要麻烦,要不然如何体现出主人的诚意与身份呢?他们是很愿意的,于是价钱一提再提,从五个金路易提到了一百个金路易,达达尼昂才勉为其难地在自己的马屁股里藏了一只土豆,偷偷地带了出来。 达达尼昂的行为不可谓不促狭,但他对这些贵人的了解可比他的表兄皮埃尔深刻得多了,具体就表现在找达达尼昂的人是最多的,还没到半途,他的钱袋子就装的满满的了,而皮埃尔手里只有可怜巴巴的几枚金路易,对此皮埃尔却松了口气,毕竟他不是达达尼昂,实在做不出,或者说,坦然地做出这样的事情来——但对于达达尼昂的作为,他也没什么可指责的,这是国王的命令,而且达达尼昂第一时间就把借他的七百个金路易给还了,所以他现在也是个手头阔绰的人了。 他们一路走,一路收着贿赂——虽然农民们已经因为饥荒而将自己的孩子放在锅子里煮了,那些爵爷与商人们却还是富足得令人憎恨,到最后就连性情轻浮的达达尼昂都拿出了一笔钱,让军需官多多地去雇佣一些人,帮着他们干一些并不怎么需要的活儿,然后给他们麦子,这些人甚至不拿去磨成面粉,直接就吃了,原来是因为他们现在连搜集柴火所必须缴纳的税金都不够了,皮埃尔看到了,就让士兵们把小麦煮熟再交给这些人。 这些人全都是男人,皮埃尔根本不敢去想老人,女人和孩子都怎么样了。 这样的事情国王也在做,而且做得更广泛,更周全,他每停在一个地方,就为王太后竖起一根十字架,以此为证,每个愿意走到十字架为王太后祈福的人都能得到一磅燕麦。但这样的行为也不是没有坏处,那就是跟在国王身后的队伍越拉越长了,似乎每个地方都是如此,人们苦苦挣扎,不过是为了一口活命的粮食,谁给他们食物,他们就跟着谁走。 王太后安妮也不再劝说国王了,其中有国王威仪渐成,作为一个温顺的妇人,她习惯性地退让的缘故,也有柯尔贝尔与富凯打开的通道,不断地追随着国王的队伍,源源不绝地送来小麦与其他食物的缘故,但有时候她也不得不担忧起这些人应该如何处置。 “先把他们放到凡尔赛去吧。”国王说。 “凡尔赛?” “对,”路易放下手里的书:“父亲在那里买下了一百一十七亩的土地,足够他们栖身了,”他想了想,“母亲,我想在那里重新营造一座宫室。” “为了狩猎么?” “不是,如果只是为了狩猎,那么父亲留给我的那座行宫就很好。”路易说,“但现在说这些还太早,那里一片荒芜,这些人到了凡尔赛,我会让他们先去平整土地,抽干沼泽,还有森林也需要砍伐掉一部分,这样他们也先能种植小麦或是土豆来养活自己。” ———— 这件事情关于到数千人的性命,但对于王太后与国王来说,只是在就寝前的闲谈罢了,国王的土豆只剩下四分之一马尔托的时候,他们来到了罗密伊,这里距离巴黎已经不远了,他们在这里住下,就在王太后的十字架被竖起来的时候,拉里维埃尔院长向国王请求觐见,因为这个人着实知趣的缘故,国王很少会拒绝他的要求,这次也不例外,他很快来了,并且向国王介绍了一个教士。 那个教士显然与拉里维埃尔院长属于一丘之貉,他向国王献了圣书,又献了纯金镶嵌宝石的圣物盒与圣母的头发,圣子的乳牙,才恭恭敬敬地说出了来意——向国王申请一个修道院院长的职位,这个属于王室的修道院并不大,国王就答应了,但他表示感谢后还站在那儿,仿佛还有什么重要的话要讲出来。 “您如果还有什么事,”国王和气地说:“就请说吧,我说过,只要是我的子民,就尽可以在我面前畅所欲言。” “……还请恕我妄言,陛下,”那个教士迟疑了好一会儿之后才说:“我遇到了一件非常荒谬的事情。” “请说,我听着呢。” “我们不久之前,抓住了一个巫师。” “真可怕,然后呢?” “他说了……也许是魔鬼在借着他的嘴说话,原本我是不该信的,但陛下,这有关于您的荣誉——我是说,上帝啊,陛下,他说他和您是认识的!” 第五十章 国王与魔药师的谈话 国王的身边就有一个女巫,玛利.曼奇尼,但要说一个男性巫师,那么除了国王从未谋面的那几个人,那么就只有他们在经过另一个城镇时偶尔遇到的魔药师,路易当然还记得那个人,毕竟他的妻子太令人印象深刻了,“我不记得我有认识一个巫师,”国王说:“而且作为神职人员,您这样说着实不够有德。”因为罗马教会虽然有建立宗教裁判所以及承认了黑暗生物的存在,但教会人士们仍然在坚定地宣称黑暗生物只有很少的一部分,在天主与圣人的庇护下,世界一片光明——这也是为什么里世界的存在只有金字塔的最高层才能知晓的缘故。 就在1525年,纳瓦拉的世俗法庭经过审讯后烧死了三十个被指控的女巫,这可真是掀起了轩然大波,次年宗教裁判所就特意召开了十人特别会议,会上文件明确地表示,大部分成员都认同这些罪人并非女巫,因为她们供认的罪行并不可能存在,这可能是单纯的想象或是用来遮掩真正的罪行,从那之后,各地定下的,因为施行巫术而被处以死刑的案件全都要交给裁判所最高委员会审查,而不是私自予以判决与行刑。 有关于这个问题,路易猜想,很有可能是表世界与里世界的一次痛苦的磨合,那三十个女巫如果有一半是真的,可以说是对里世界的一次严厉警告,而裁判所最高委员会最后拿到的权力,又保证了他们对里世界的控制,又确定了他们在表世界的权威。 就路易窥视到的,巴黎宗教裁判所的审判长是一个名为以拉略的年轻人,据说他能够一跃成为审判长与红衣主教马扎然有着无法脱开的关系,但他就和现在的大部分重臣贵胄那样,对年少的国王并不在意,这点从至今国王身边极具嘲讽性地只有女巫与吸血鬼就能略知一二了,也许在这位审判长的心中,路易仍然只是一个可以随意欺瞒的孩子,但想来,这次路易回到巴黎之后,他身边也应该会出现裁判所的教士,毕竟他成年了,而且马扎然主教先生也有意将一部分简单的政事交给他试手。 这样的指控让教士脸红,他必须承认国王说得对,但请上帝宽恕他吧,他可是真真切切地看到了那个男人使用巫术,而且他还用毒药杀了人,这才是问题所在,他本来是要把他交给世俗法庭的,但他又叫喊着他曾觐见过国王,这又让教士倍感踌躇,毕竟教士也要为国王的名誉做考虑,原本他想要将这件事情拖延到……他是说,这个男人之前就受了伤,几乎死了,所以教士完全等到他死了,可是今天他又见到了国王。 “我的确不记得自己见过一个巫师,”万幸国王宽仁地说:“但我从来不拒绝任何人的请求,只要他是法国人,也有可能他见过我而我不记得了,这样吧,你把他带来,然后让我见见他,也许我就能想起来了。不过这件事情你要悄悄地去做,不要让别人知晓,因为我并不打算干预法律,如果他真的杀了人,无论是用毒药还是用匕首,他都应当被吊死,但如果他有冤屈,我也愿意听一听。” 既然国王这么说了,那么教士也没有反对的理由,几小时后他就带着那个男人来到了国王这里,说来有趣,他没有依靠黑夜掩人耳目,而是将一件修士袍子披在那个男人身上,就光明正大地把他带入了国王的行宫。 国王一看见他,就认出了他正是那个和他们做过交易的魔药师,他原本就瘦的可怕,现在更是脱了形,需要两个修士扶持着才能站稳,也难怪教士会毫不犹豫地把他带来国王面前,就算他真的是个巫师,像是这种就连手指都很难抬得起来,昏昏沉沉的状况只会引人怜悯,可不会让人觉得受到了威胁——玛利一看到他就跳了起来,在教士们退出去之后(他们已经几乎可以肯定国王确实认识这个男人),玛利给他喝了一点药水,他就醒了过来。 一见到玛利他就露出了一个苦涩的笑容,然后他将视线转到国王身上:“啊,”他说:“我该想到的,只有您能把我带出监牢。” “也许我还要送您回去的。”路易说:“你被指控用毒药杀了人。” 男人沉默了一会:“我只能说我没有伤害过任何一个无辜的人。” 玛利轻轻地拉了拉国王的袖子。 “那么告诉我吧,我之前看到的你的时候你身边有着你的妻子与女儿,他们都到哪里去了呢?你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我以为你们会找一个镇子住下来,你们有了身份证明,又有了至少两千里弗尔的钱财。” “我正是这么做的。”男人说:“我带着您恩赐给我的钱财与身份证明,去到一个城镇里,但就在驿站里,一个大人物偶遇了我的妻子,他立刻爱上了她,但我的妻子对我无比忠贞,立即义正言辞地拒绝了他,第二天,我们就迅速地离开了那里,以为这件事情就此了结,但谁知道呢,我突然遇到了一个认识的人,我曾经买过一瓶治疗咳嗽的药水给他,他抓住了我,并宣称我的药水毒死了他的儿子——他的儿子的确死了,但我敢发誓这绝对不是我的药水的缘故,保证每一瓶都和您拿到的一样有效安全,但别人不相信我啊,这里的官员把我投入了监牢,并收缴了我所有的财产。” “那么他们怎么会知道你是一个巫师呢?” “我告诉他们的,陛下,”男人喘息了一会,玛利将一瓶药水递给他,他拿过来再一次一饮而尽:“就在我被关起来后不久,一个狱卒与我说,我的妻子已经被一辆华贵的马车接走了,随行的还有我们的两个女儿,我立即就想到了那个大人物,陛下,只有这个可能,我的妻子虽然忠贞,但她脆弱的就像是花朵一般,一旦没有了我,她就会无所适从,到了那时候,若是有人告诉她说,能够帮我洗脱罪名,她一定会想也不想地相信了那个人。唉,这并不是她的不对,只是女人天生的弱点,我并不怪她,但我也知道,那个人不但不会救我,还会让我尽快地去死。 而在这里,我甚至没有一个认识我的人,陛下,我找不到一个愿意帮我作证的人,也没有人会帮我打通关节,贿赂法官,我只有承认我是一个巫师,因为从一百多年前开始,世俗法庭就不被允许直接审判巫师了,我的名字会被转给宗教裁判所,当然,也有可能,我仍然会被吊死或是被烧死,但我至少为自己争取了两周以上的时间,这并不是没有用处的,我这不是等到您了吗?” “你有什么证据可以证明你的药水并没有杀了那孩子吗?” “当然们,陛下,只要您愿意去查,”魔药师说:“我是六个月前将药水卖给那个人的,他的孩子却是在两个月前死去的,谁会把一瓶治疗咳嗽的药水留到四个月之后才给生病的孩子服用呢?当然,若是您愿意,将那个孩子的尸体交给我吧,我能够查出他真正的死因。” 说到这里,路易才真正地看了那个人一眼,说真的,从他了解到魔药师所能做到的事情也不过如此之后,他对魔药师就失去了之前的兴趣,但若是他能够从一具埋葬了两个月的尸体上找寻出死因,那么他掌握的这项技艺却要比所谓的青春之药有价值的多了,至少国王会愿意伸出他有时慷慨又是却很吝啬的援手。 之后的事情正如魔药师保证的,他从这个孩子身上检查出了白喉留下的痕迹,他的药水只能治愈咳嗽,却对真正的疾病没有什么作用,所以只能说他实在不是一个称职的医生,或说是个懈职怠业的药剂师,但要说他毒死了那孩子,却是无稽之谈,于是那个诬告他的人就被吊上了他希望别人去吊的绞刑架,而魔药师却被国王的第一侍从邦唐带到了国王面前。 “你现在是清白的了。”路易说。 “承您的福,”魔药师说:“我想我永远无法还清您赐予我的恩惠了。” “你是想要去找你的妻子了。”国王说。 “还有我的女儿。” “但我并不建议你这么做。” “为什么?” “因为你的妻子已经成为了莫特马尔公爵夫人,先生。” “这不可能!” “完全可能,莫特马尔公爵彻彻底底地被你的夫人迷住了,他一手把你送进监牢,一手就接走了她还有你们的女儿,你也说了,女人总是软弱的,她又有着孩子,三个,她必须为自己的孩子考虑,现在她不但成了公爵夫人,三个孩子也得到了公爵的承认——对了,你最小的孩子也已经出生了,就在几天前,也是个女孩。” 魔药师站在原地,他就站在那儿,直挺挺的,他现在已经恢复了自由和健康,但此刻看上去比他在监牢时还要可怕与虚弱。 “请原谅,我还是要去找她。” “那么先看了这封信吧。”国王说,“这不是你妻子的信,而是你的女儿,阿泰纳伊斯口述,我的使者代笔的信,也是她要对你说的话,你看了这封信,再决定是不是要去波尔多吧。” ———— 以下就是由一个五岁的女孩口述,然后由国王的使者代笔的信件: 致瓦罗.维萨里先生,我的父亲: 在您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的母亲,您的妻子,已经与莫特马尔公爵先生结婚了,我最小的妹妹,在他们婚后两天降生,但就和我们一样,她也得到了公爵先生的承认,也就是说,从这一刻起,您的妻子,成为了公爵夫人,而我和我的妹妹,也已经成为了公爵的女儿。 我要说,您是一个好丈夫,也是一个好父亲,和您在一起的时候,母亲很快活,而我和妹妹也能够感觉到您对我的爱,但您仍然是有错的,你的错误就是不应该成为母亲的丈夫。 我还小,父亲,您经常这么说,但就算我还小,我也知道一个人是很难保有一样他没有力量去保护的珍宝的,就像您和我说的故事那样,就算是巨龙,也会有人去抢夺它的宝藏,而您也只不过是一个普通的魔药师罢了。 母亲爱您,这点毋庸置疑,她只所以答应公爵的求婚,也是以为您已经死了,而她又无力继续抚养我们,她甚至还怀着身孕,需要照顾,但我要说,父亲,这是我从有记忆开始,看到她过得最快乐,最安稳的一段日子。 她不会在半夜里被滴水的屋顶惊醒,也不会有老鼠掉在她身上,不用担心被房东驱赶……或是侮辱,是的,在您看不见的时候,她每日三餐定时,还有夜宵和点心,有女仆服侍她,为她按摩抽筋的腿脚,她的孩子可以吃得饱饱的,穿着合身的衣服,她再也不必时刻注意口袋里还有几个利亚德,每天最大的烦恼就是水瓶里应该插水仙还是玫瑰。 我和萨拉的生活也很平静。虽然不太能够看到母亲,但我们被允许住在庄园里,每月都有五十个里弗尔的零花钱,也要上课——拉丁文,长笛与唱歌,舞蹈,还有一些等我们长大后才能开始的课程。 所以我想,父亲,如果您觉得,像是以前那种颠沛流离的生活要比现在的生活更好,您可以来到这里,出现在母亲的面前,也可以带走我们。 梅林把我们交给了您,所以我们现在也静候您的判决。 吻您。 弗朗索瓦斯.阿泰纳伊斯.德.罗什舒阿.德.莫特马尔 第五十一章 国王继续与魔药师谈话 “请问,”看完了信,魔药师提出了一个令人意外的问题:“请问落款上的名字是怎么一回事呢?” “因为阿泰纳伊斯对于一个公爵之女来说,并不是一个得体的名字。”国王说:“但公爵依然让她保留了以前的名字作为中间名,弗朗索瓦斯是公爵母亲的名字,而罗什舒阿家族是莫特马尔家族的主支。” “您见过莫特马尔公爵吗?他是个怎样的人?” “我没有见过,但我的使者见过,”路易对邦唐说,“请达达尼昂伯爵到我这里来。” 国王之所以让达达尼昂去做这件事情,完全是因为这位先生足够大胆,又有着一股风流倜傥的劲儿,打扮足够时尚奢华,有着一张俊雅的面孔与优雅的身姿,像是这样的人,一定会和不顾一切都要与一个女巫结婚,甚至为了博取她的欢心,而愿意承认三个与他毫无血缘关系的女孩的莫特马尔公爵合得来,事实果然如国王所预料的那样,至少有着四五个为他搬空了丈夫钱柜的爱人的达达尼昂简直不费吹灰之力就成为了公爵的座上宾,哪怕公爵还有着一点顾忌,他也见到了新的公爵夫人,达达尼昂也不由得被她的美貌与那种令人怜惜的气质而折服。 要说去到波尔多的时候,达达尼昂还有些怀疑那位公爵先生是不是被女巫的魔法蛊惑了,等到他见到了公爵夫人,就反过来猜测公爵先生是不是在其中动了什么手脚,尤其是公爵最大的养女请他代笔了那封信后,他更是确定了,莫特马尔公爵只怕做了并不那么道德的事情,但要让他说,公爵的行为并不过分,如果是他,他也会这样做的,让这样的美人在贫苦的生活中被渐渐地抹去鲜艳的色彩,变得平庸粗糙,实在是对于维纳斯的亵渎。 之前我们也说过,达达尼昂先生是个灵活过度的先生,他就是以善于察言观色与故作的粗鲁姿态来博取主教先生欢心的,现在他到了国王这里,也没有失掉自己的敏锐,国王一提出这个问题,再看看那边站着的先生,他就知道该说些什么了。 他先是做出了一副为难的样子,“我不知道该从什么地方说起呢,陛下,因为这位先生实在有许多地方可说。” “那么就请随意些吧,”路易说,一边换了一个舒服些的姿势:“请原谅我的好奇,我还是第一次见到一位公爵,愿意娶一个既没有爵位,也没有嫁妆,只有三个女儿的妇人呢。” “这就是他最令人诟病的地方了,”达达尼昂说,向国王鞠了一躬:“要我说,像是公爵这样,有着爵位,可观的年金与津贴,一大片领地,他的第四次婚姻原本应该更体面一些的。” “第四次!?”魔药师忍不住叫喊了一声。 “第四次。”达达尼昂说:“也是最后一次,因为我到那里去的时候,看到他们是那样的相爱,如果公爵夫人离开了,那么公爵也一定会心碎而死的。” “您怎么知道没有人能够比公爵更爱她呢?”魔药师说。 “我觉得未必有,”达达尼昂用那种天真的口吻说:“他本可以让她做自己的爱人的,但他却让她做自己的妻子,好让她正大光明地坐在自己身边,分享他的盘子和杯子,并且在举行婚礼的当天,就赠给了他的新夫人价值一万里弗尔的珠宝,以及一处庄园,好让她在炎热的时候能够有个避暑的地方,又给了她的三个女儿各一笔年金,还有之后的嫁妆,并且允许她们使用自己的姓氏,这样她们就能以公爵之女的身份出嫁啦。” 他的话让魔药师情不自禁地咬紧了牙关。 “你说这是公爵先生的第四次婚姻,”他不甘心地问道:“那么想必他的年龄已经很大了。” “恰恰相反,”达达尼昂说:“他并不比你我年老多少,他的前三次婚姻只能说是魔鬼的作弄,他的第一个妻子是难产死去的,第二个妻子染上了天花,第三个妻子的马车翻了,折断了脖子,每个妻子,公爵都认认真真地为她们守了一年的丧,但人们都说,他与妻子相处的时间还不如为她们守丧的时间长呢,要说这也真是令人倍感沮丧,他甚至还没能有个儿子,希望这次的婚姻能够让他拥有一个称心如意的继承人吧。” 听到这里,魔药师的面孔已经如同雪一般的白。 对此达达尼昂毫不同情,因为他本身就是一个薄情而又放荡的人,于是他又大声地说:“要我说,除去新娘的贫穷,那真是一对再相称也没有过的夫妻了,公爵夫人固然美貌,公爵先生也是一个英俊多情,又富有男子气概的人,陛下,我在离开之前,公爵先生给了我五十个金路易做路途上的费用,另外,他也请您祝福他,还有他的妻子,为此他愿意献给您价值十万个里弗尔的礼物。” “看来这位公爵先生确实如人们传说的那样慷慨。”路易说:“那么您可以下去了,达达尼昂先生,请您好好地休息,之后还有许多事情要您去做呢。” “那么我就静候您的旨意了。”达达尼昂说,然后又潇洒地鞠了一躬,走开了。 “你都听见了吧,先生。”路易对魔药师说。 “听见了,”魔药师颤抖着声音说:“听得一清二楚,每一句话就像是一把刀子刺在我的心上。” “那么你还要去么?” “我还能到什么地方去呢,陛下,事情很明白了,如果我出现在他们面前,就是毁坏他们宁静生活的罪魁祸首。” “看来你已经明白了。” “倒不如说是清醒了。”魔药师说,他每说一个字他的胸膛就剧烈地起伏一次:“我早该知道的。” “那么我现在给你两个选择,先生,你可以离开这里,带着你的身份证明,我还会再给你一笔钱,因为你曾是玛利的老师。” “请说说第二个。” “第二个就是留在凡尔赛,做我要你做的事情。” “什么样的事情呢?” “帮我看顾那些跟着我们来到凡尔赛的农民,时刻关注他们,别让疫病夺走他们的性命,也要继续做你的研究,不但是药草和魔法上的,也有你从人们的最后归处得到的那些。” “您不觉得害怕吗?” “只要那些尸体不是你制造的。” “然后呢,陛下,除了一个栖身之处我还能得到什么?” “啊哈,”路易说:“你也变得贪婪起来了。” “我要穿上丧服,因为我的妻子已经死了,但我希望我还能见到我的女儿。” “你不憎恨她么?” “因为她说了真话么?”魔药师说:“我只恨我没有更早地意识到这一点。” “我倒要庆幸,”路易说:“不然你就不会到这里来了,瓦罗.维萨里先生,在1543年发表了《人体构造》一书的安德雷亚斯.维萨里是否与你有关呢?” “有的,陛下,”魔药师说:“他正是我的先祖。” “难道他也是个巫师么?” “不,陛下,”魔药师说:“我们家族是从三十五年前才出现了第一个巫师的,他正是我的父亲。” “那么说你们并不是一开始就在里世界的。” “是的。” “所以你们……” “我们没有根基,立足不稳,不受信任。” “好吧,我有点明白你的苦楚了,我的先生,”路易说:“请你好好干吧,如果有那么一天,你或许能够在我的宫廷里与你的女儿再次相逢呢。” 魔药师没有再说话,他向国王鞠躬,然后走了出去。 “这就是另一个世界。”国王对自己说:“但我觉得,它与我的世界并无什么区别呢。” —————— 不过对于国王来说,另一个世界的事情算是暂告一段落了,他接着要处理的事情才叫麻烦呢。 凡尔赛原本是一个贵族的领地,但没有干净的水源,没有平整的土地,只有连绵不绝的灌木丛与沼泽,没人喜欢这里,而这里的领主也只把它当作一个狩猎的场所,但他时常会邀请一些贵客前来这里,其中就有当时的法国国王亨利四世与他的王太子,也就是路易十四的父亲路易十三。相比起这块领地的主人,路易十三倒很喜欢这片因为荒瘠而显得格外安静的野地,就向它的主人把它买了下来,又建造了一个很小的行宫,专供他与一些至亲好友狩猎之用,要说,他还因为只允许男性进入凡尔赛而被人质疑过性向问题,但也有人说,路易十三也曾邀请自己的爱人前往凡尔赛,只是被拒绝了,不过对于路易来说,它只是一个可以容许他收容流民的地方。 但为了保证这些流民不至于成为凡尔赛本地居民仇视的对象(这种事情非常常见),也未必避免无人管理而导致巴黎城外多出一批强盗乞丐,路易不得不决定暂时不进入巴黎,暂时留在凡尔赛,指导一些被他临时拔擢起来的年轻官员做流民的安置工作——让他烦恼的是,在年轻人中,像是皮埃尔.德.孟德斯鸠这样的人不多,像达达尼昂的人倒不少,他们不算太坏,但要说让他们去做繁重又卑微的工作,他们一定会给你弄得一塌糊涂,国王必须亲自定下严格的规定,要求他们依照详细的敕令做事,才能保证他的设想不至于在一个晚上就走了形。 国王这样做,只有王太后感到焦急,另外就只有身为代理国王的奥尔良公爵加斯东,他为国王安排下的陷阱可不少,但每一样都是需要国王进入巴黎才能达成的,于是他派来了使者,询问国王什么时候才会进入巴黎,当然,在信使传达的口信中,这位公爵先生可是相当谦卑地请求国王能够尽快地拿走他的头衔与权力,因为他早就不堪其重了。 路易对此嗤之以鼻,这位叔父说的就像是他之前没有拼命地招募士兵似的,到现在他不但有着代理国王的头衔,他的军队也不比国王更少,他会进入巴黎的,但在这之前,他必定要和他的好叔父打上一仗。 第五十二章 国王这章没有谈话 在王室远离巴黎的时候,趁机窃取了权柄的奥尔良公爵不但强烈地要求最高法院的法官们授予他代理国王的头衔,还尽所可能招募了大约在五千人左右的士兵,这些士兵几乎都是巴黎或是附近的平民,巴黎城内物价飞涨,平民中也终于出现了可怕的瘟疫与饥荒,但如果能够进入军队,那么至少可以保证最起码的衣食,所以有很多人就成为了法官、主教或是公爵的士兵,拿起火枪或是长矛为他们效力。 要让国王看,已经宣布自己为代理国王的奥尔良公爵简直与叛逆别无二致,他不急着进入巴黎也是因为这个原因,比起匆匆回到巴黎然后又被赶出来或是更糟,他宁愿做好万全的准备,他去视察了军营,绍姆贝格将军与蒂雷纳子爵的士兵总计四千余人,然后在国王的支持下,他们又从流民中招募了两千人,现在总共有六千名士兵,而且有富凯设法从意大利与西西里走私来的火枪与火炮,与柯尔贝尔不甘示弱地弄来的一百匹马,这些马要么是荷兰的弗里斯兰马,要么是法兰西本地的塞拉马,肌肉强健,有着极高的跳跃天赋与勇敢大胆的性格,服从性高,也就是说,它们生来就是做战马的。 为了这批战马,蒂雷纳子爵与绍姆贝格将军还起了小小的争执,因为他们都想把这些马送到自己的战队里去,国王不得不从中调节,和他们坐在桌子前,打了三个小时的牌,最终蒂雷纳子爵得到了二十匹马,绍姆贝格将军得到了十五匹,还有六十五匹,国王送给了王太后三匹,有送给了远在列日的马扎然主教两匹,另外的六十匹被他赠送给了一直跟随着他的火枪手们。 这件事情让火枪手们感激不尽,毕竟在这个时候,无论是御前卫士,还是火枪手,又或是骑兵们,他们的马匹与装备,甚至于制服都是需要自己掏钱配置的,所以像是达达尼昂这样,从自己的爱人那里借钱(当然是有去无还的)是件司空见惯的事情,而那些尊贵的夫人们也习惯了左手从丈夫的柜子里抓出钱来,右手把它们交给自己年轻的恋人——而在这些配置中,最昂贵的就是马了,毕竟对于这些战士来说,一匹好马不但能够让他们更为俊美动人,还能显示身份,以及在必要的时候救命。 一匹好马的价格在三百到五百里弗尔左右,当然,如果遇到了一个虚荣的年轻人,又或是一个豪奢的金主,还远不止这个价码,但有了国王赠送的马,那么这些好小伙子就能配上更漂亮的马鞍,火药袋与更好的刺剑或是更忠诚的仆人了,所以说他们现在一个个对国王忠诚无比,并且无比热切地想要在巴黎的攻防战中博得更大的功绩。 但要说起国王,他倒是真的一点也不着急,他在凡尔赛,倒要比在巴黎更轻松一些,主教与他几乎每天都有信件往来——马扎然主教已经有了一个非常精细与周密的情报网,这是他从黎塞留那里继承到的,后来他又予以了扩张与补充,有人说,在法兰西,就连桥墩和墙壁都是主教的耳目,这句话虽然夸张,但也不是没有道理。 路易没有急着去建立起自己的情报体系——没有必要,主教先生现在并不是他的敌人,他们的立场是一致的,源源不绝的情报经过筛选之后,从主教的手里到他的手里,最晚也不过两三天,也许有些人会对此不满,但现在路易需要的也不过是奥尔良公爵加斯东与孔代亲王的动向——来确定之后他该怎么做。 从主教先生这里路易了解到,就在不久前,加斯东公爵的封地,也就是奥尔良城,要求加斯东公爵从巴黎回到奥尔良,加斯东公爵并不怎么愿意,因为一来他在已经是巴黎的半个主人,二来奥尔良城市议会意图逼迫他保持中立,免得城市遭到国王军队的打击——加斯东公爵又怎么会答应呢,他现在距离王位只有一步之遥,一个城市就想让他退让,这是绝对不可能的,但他也不想放弃奥尔良,毕竟那里是他的根基与领地,所以路易的叔父就想了一个匪夷所思的主意,那就是让自己的长女,蒙庞西埃女公爵穿过小半个战火纷飞,到处都是叛乱与暴民的法兰西到奥尔良去,代他暂时掌管与安抚这座城市。 更让人惊讶的是,蒙庞西埃女公爵竟然答应了这个无礼而又残酷的要求,上帝保佑,她带着侍女与卫兵带到奥尔良,但奥尔良的人们起初的时候并不愿意承认她,他们忠诚和期待着的是她的父亲,而不是一个羸弱的女人,她被拒之门外,无法进入城市。 “那么她是怎么做到的呢?”王太后问。 “您大概想象不到。”国王说。 蒙庞西埃女公爵被奥尔良拒绝之后,并未轻易放弃,她在城外的时候听说(可能经过多方打探与贿赂),奥尔良城位于拉夫码头(也就是卢瓦尔河)的城门是木头做的,十分脆弱,但这座城门位于城墙上方一百多尺的地方,下面又没有搭设梯子的地方,根本爬不上去——但有几个渔夫说,他们可以驾着船将女公爵送到城门下方,而后将两艘渔船连接在一起,上面铺设木板,在木板上搭起梯子,然后女公爵只要提着斧头,爬上梯子,站在梯子上面用斧头砸开城门就行了。 这样的提议当时就被女公爵的侍女们厉声拒绝了,不但拒绝了,她们还建议女公爵以试图谋杀王室贵胄的名义将这几个渔夫绞死,毕竟让一个尊贵而又脆弱的女性提着斧头去爬梯子就够不可思议的了,还是在船上,船下就是奔腾不息的卢瓦尔河,就算是个骁勇善战的骑士也未必能够做到——不然那扇城门就不会是木头的了,何况是他们的女公爵呢? 但蒙庞西埃女公爵让所有的人都吃了一惊,她不但同意了这个计划,而且迅速地行动了起来,她将裙子裹在腰上,将斧头背在身上,乘着船来到城墙下,然后就在渔夫和侍从的帮助下,爬上了梯子,当时有无数的奥尔良人目睹了这一壮举,她让奥尔良人感动万分——这里毕竟是曾经被圣女贞德拯救过的城市,于是在女公爵还未来得及拔出斧头,城门就被奥尔良人从里面劈开,她被无比盛大地迎接了进去,人们高喊“公主殿下万岁”,还跪下来吻她的手。 次日她更是被称之为“奥尔良之女”,这个头衔曾经属于圣女贞德。 听到这里,王太后的脸色就更加阴沉了,几乎要不顾礼仪地发出一声轻蔑的笑声,而路易也完全可以理解母亲,虽然奥尔良公爵屡次反叛,但路易十三夫妇对蒙庞西埃女公爵并没有任何不好的地方,她在杜勒里宫长大,一般公主的配置(侍女,女官,医生,保姆,仆从与卫兵)的人数是两百人,她是三百人,她的监护女官是以温柔和善,身份高贵而闻名的圣乔吉斯夫人,就连蒙庞西埃女公爵自己也承认,她在这位夫人这里获得了如同母亲一般的爱。 更不用说,在她的父亲加斯东公爵意欲与她争夺蒙庞西埃的管理权时,路易十三与王后也是无比坚定地站在她这边的。 可惜的是他们的宽容没能换来蒙庞西埃女公爵的感激,憎恨倒有很多。 路易再看了一遍信件,在这封信里,主教先生抄录了一句女公爵在攀上扶梯之前说的话,她说:住口!一群懦夫!……我告诉你们,就在今天,我会爬上这座城墙,拆除这座城门,我会统治这个城市如同他们求我一般! 主教特意写出了这句话,显而易见是在指点与提醒路易,路易也能够明白他的意思,他们之前都犯了一个错误,那就是轻率地将蒙庞西埃女公爵误认为一个普通的女人,就和大部分年轻女人那样,头脑里只有妆扮与爱情——但事实证明她并不是,或者说,不完全是,她渴求权力就像是一个男人。 “那么她现在在哪儿?”王太后问道。 “她已经回到巴黎了。”国王说,如同一个凯旋的将军一般,加斯东公爵一改之前对她的态度,变得异常体贴温和,就差将好父亲的字样印刷出来贴在脸上了。 “啊呸。”王太后气咻咻地说:“一个叛贼的女儿,却一本正经地做起了公主,难道她就不觉得羞耻吗?” 王太后气得要命,路易却觉得,也许这算不得是件坏事。 他当晚就给马扎然主教去了一封信。 第五十三章 两个叛逆的战争 我们之前有提到,莫特马尔公爵对一个魔药师的妻子,一个女巫一见钟情,哪怕她有丈夫,有孩子,也无法浇灭他对爱情的渴望,他不但想要得到她的躯体,还想要得到她的爱情与忠诚,为了这个,他正式地娶了她,但这样的婚姻,很难得到主枝与旁系的承认,所以他想要用价值十万个里弗尔的礼物来打动国王,好借着国王的名义来说服那些心怀不甘的人。 但对于路易来说,十万个里弗尔虽然到来的很及时,可对一位公爵来说,还远远不够,另外达达尼昂提到的,这位公爵还没有继承人的事儿,也不由得让他有了更进一步的想法,他是说,如果公爵对那位女巫的迷恋持续到她生下了一个儿子,那么为了能够让他的儿子继承爵位与领地,公爵应该能够付出更多才对——不,应该说,他现在就应该对之后的事情做考虑。 于是国王就不得不写信给主教,请他提醒莫特马尔公爵此事,并且将之后的一些安排如数告知,请求他给予指点。主教先生很快回了信,他修改了国王计划中的一些因为对现在的局面或是传统不够了解的地方而产生的差错,并且恭敬地请求国王原谅,因为他看事情紧急,所以就先做了一些安排,那位莫特马尔公爵受了提醒,已经往奥维尔去了。 奥维尔是一座小城镇,位于瓦兹河河畔,距离巴黎约有九法里,在两百年后,有一位不得志而郁郁寡欢的画家在这里度过了生命中的最后七十天,并在这七十天里创作了大量精美绝伦的作品后葬身于此,这座小城也因此闻名于世,但在这个时候,它并不出名,孔代亲王只是在这里做短暂的停留。 国王向王太后说,请她写一封信给孔代亲王,请他顾念亲戚的情分,回到巴黎来,他尽可以向国王倾诉他的不满,国王也会尽力满足他的要求,只要他能够遂心如意,别让法国陷入内战的深渊,那么什么都有的谈——这可以说是一封用来求和的信件,让王太后吃惊不已,因为就她来看,她的长子并非这样懦弱的人,而他们现在也有属于自己的军队,但国王一再恳求,王太后就写了信,交给信使,让他带去奥维尔。 但信使动身的太晚,又在路上遭遇了劫匪,所以等他辛辛苦苦地赶到了奥维尔,孔代亲王已经离开,信使好不容易从亲王留下的士兵口中知道亲王去了昂热,他就又赶到昂热去,亲王看了信,表示非常遗憾,因为他若还在奥维尔,他会飞奔到国王身边,接受这份充满诚意的建议,但他现在昂热,身边簇拥着许多忠诚的人,为了不让他们失望,他只能遗憾地拒绝国王的提议,也就是说,他非得与国王打一仗不可。 路易接到了亲王的回信,并不气馁,他让王太后继续给亲王写信,一边接见了奥尔良公爵的使者,他的堂姐蒙庞西埃女公爵,经过之前的事情,奥尔良公爵也许觉得这个女儿真是好用,在屡次请路易进入巴黎没能成功之后,他就让他的女儿出马,完全不顾现在的王室对她充满了厌恶,略有不对,她不但会遭到羞辱,或许还有杀身之祸。 但对于奥尔良公爵来说,这完全不算什么,他一直就对自己的继承权还在长女之后(蒙庞西埃女公爵的领地)心怀不满,蒙庞西埃女公爵若是能够成功,对他来说当然有好处,但若是不成功,对他也没什么坏处。毕竟从路易那里了解到的,现在在巴黎,蒙庞西埃女公爵的名望几乎已经超过了她的父亲。 要说蒙庞西埃女公爵,从外表和气势上来看,就如同脱胎换骨了一般,看来奥尔良一行反而成了她攀升的契机,王太后不愿意见她,路易就直率地告诉他说,他还在等待孔代亲王的回信,如果可能,他愿意挽着亲王的臂膀一起进入巴黎。 “至于原因,”路易用那种只可能属于孩子的幼稚口吻说:“当然是因为我更愿意相信亲王。”而不是你的父亲。 说出这句话的时候,路易紧紧地地盯着蒙庞西埃女公爵的脸,他们仍然不知道蒙庞西埃女公爵对孔代亲王的迷恋是一种伪装还是真心实意,但当看到女公爵的脸上并没有露出什么异样的神情后,他就几乎可以确定了。 这时候王太后的侍女出现在门外,似乎王太后有什么吩咐,于是国王就跑了出去,女公爵注意到书桌的一个抽屉正微微地开着,她左右张望了一下,发现侍从都在走廊里,就大胆地走过去,拉开抽屉,打开信件看了起来。她看的非常认真,几乎要将每个字都印在心里,听到走廊上传来脚步声的时候,她又急忙将信纸折起来,塞到抽屉里,并将抽屉关上。 国王似乎没注意到抽屉,更别说是里面的信了,他简单的和女公爵说了几句话,就打发她走,当然了,女公爵还是王室的宠儿时,就算是凡尔赛也一定会有她的一个房间,但如今王太后恨不能吊死她,又怎么会让她留下?女公爵只得带上侍女卫兵,连夜返回巴黎。 对长女带回来的情报,奥尔良公爵一开始并不怎么愿意相信,但很快国王就给了他确凿的证据——孔代亲王被册封为大元帅,并且在近日就要率军返回巴黎了。 正是如此,在王太后一次次地示弱后,始终游移不定的孔代亲王终于做出了决定,不过其中也有他以为的事业并未顺利展开的缘故——他只在几个地方受到欢迎,大部分法国人依然只承认国王,他固然有着杰出的军事才能,他的下属却未必,在蒂雷纳与绍姆贝格下他们屡次遭到挫折,并由此产生了不小的矛盾——这让孔代亲王不由得厌倦和疲乏起来,对于成为国王的想象也不再那么坚定,所以虽然他的姐姐隆格维尔公爵夫人与他的妻子一力劝阻,他还是应允了国王的提议,但他也有要求,那就是要带着属于他的八千个士兵进入巴黎。 国王同意了。 孔代亲王在1652年回到了巴黎,当时已经被国王召回到身边的马扎然主教立即再次宣布隐退,将可观的一大部分权力转给了孔代,这让奥尔良公爵无法控制地红了眼睛,毕竟在国王回来之后,他的代理国王身边就变得十分尴尬,尤其是国王举行了成年仪式之后,他就决定将巴黎高等法院迁到蓬图瓦兹,按理说,已经成为了奥尔良公爵囊中之物的高等法院应该立刻拒绝这样的命令,但让他怒不可遏的是,有十四名法官遵从了国王的旨意,现在有了两个高等法院,一个为奥尔良公爵说话,一个为国王说话,也难怪奥尔良公爵会看着马扎然主教手中的权力发狂。 奥尔良公爵对孔代亲王的敌意亲王当然不会感觉不到,在一次受邀到奥尔良公爵府邸的宴会中,他打了公爵的支持者,一位公爵的儿子一记耳光,公爵的儿子也是一个强壮又傲慢的年轻人,于是他立即还以颜色,两位尊贵的大人打成一团,最后奥尔良公爵只得将这个勇敢的年轻人关了几天监狱了事。 但要说事情到此结束,只怕未必,就在孔代亲王因事暂时离开巴黎的时候,他的两个下属,两位显赫的公爵发生了口角,并且决定以决斗的方式来定胜负,结果就是一个公爵死了。这其中有没有奥尔良公爵的手笔,谁也不晓得。 国王在一个晚上被火炮的轰鸣声惊醒,又听到了士兵们的呐喊声时,一点也不奇怪。 ———————— “太危险了,大人。”拉罗什富科公爵说,若是隆格维尔公爵夫人在这里,一定会感到嫉妒,因为此时拉罗什富科公爵口中的关切并未带有任何虚伪的成分,反而十分真诚。 此时黑夜即将过去,除了火把带来的红光,已经有微弱的白色晨曦映亮了灰暗的树林与建筑,吸血鬼阿蒙站在打开的窗户前,端详了一会自己的手,突然把它伸了出去,晨光立即让他的皮肤烧灼了起来,拉罗什富科公爵在一旁看得心慌意乱,却什么都不敢说。 在他对阿蒙,对吸血鬼还不是那么了解的时候,他能够大放厥词或是自以为是,但自孔代亲王离开巴黎之后,这个吸血鬼与他们的联系就变得紧密起来,公爵越是接近他们,他的勇气就越是如同落入网中的流水那样迅速地消失——据说孔代亲王想要返回巴黎也是有这方面的考量,这里有裁判所,有数之不尽的苦修士与圣骑士,吸血鬼无论要做些什么都必须更为谨慎。 但阿蒙想要做些什么呢?他看着烟雾在手背上升起,在感到痛楚的时候反而觉得无聊——一只蝙蝠飞了过来,对他吱吱叫唤了几声,阿蒙脸上的表情就更加稀少了。 “所以……“他轻声说。 他收回手,回到公爵身边;“你的主人和奥尔良亲王加斯东打起来了。” 拉罗什富科公爵闻言一惊,他马上从椅子上跳了起来,“我必须马上走!”他说:“请原谅,殿下,我……“ 阿蒙摆了摆手,似乎根本不在意。 “给你个忠告,”吸血鬼带着一丝残酷的笑容说:“看清局势,公爵,看清局势,然后再做决定。” 第五十四章 宗教审判长——以拉略 吸血鬼阿蒙的话让拉罗什富科公爵迟疑了一下,他此时已经穿上了外套,披上了斗篷,戴好了帽子——完全就是一个风流倜傥的英俊骑士,但这些都被他脸上的愁容与不安破坏了,他并不是一个胆怯的人,确切点说,此时的年轻男人们多半好斗善战,尤其是贵族,对于战争并不陌生,即便是国王与公爵,在战场上殒命的并不在少数——甚至只是为了一两句话或是一个眼神而展开至死方休的决斗,就像是几天前,孔代亲王的两个下属就因为奥尔良公爵加斯东的挑拨而决斗,导致其中有一人死亡。 要说有什么能让他们踌躇的,要么就是上帝或是魔鬼,要么就是他们的野心。 拉罗什富科公爵在与谢福斯公爵夫人相识的时候,还是个少年,他们之间的来往也很难说有没有真心的部分,但拉罗什富科公爵肯定是有的,不然他也不会参与到反黎塞留的宫廷政变中去,但之后的流放生涯给了他一个不小的教训。他也是在那时候遇见了阿蒙,虽然起初公爵并不知道阿蒙的真实身份,对这个年轻人来说,阿蒙是个有点阴郁,偏激但又见多识广的好老师,是阿蒙一手打开了谢福斯公爵夫人那张含情脉脉的美好面纱,让他看清了下面丑陋的真面目,也是阿蒙让他从爱情中挣脱出来,投身到更能让他兴奋与满足的新事业里去。 阿蒙的药物(当然,那时候公爵并不知道那是阿蒙的血)让他出现在隆格维尔公爵夫人面前的时候仍然如同一个二十岁的年轻人那样俊美优雅,精力旺盛,又让他能够在孔代亲王面前拥有冷静的头脑,敏锐的思维,以及令人赞叹的卓越身手——若不然,单就一个隆格维尔公爵夫人的爱人的身份,还不能让他就此青云直上,成为亲王的左膀右臂。 但也许就是因为阿蒙总是担任着一个温和的长者与指导者的身份,让拉罗什富科公爵有了一点不切实际的幻想,即便后期阿蒙已经不做掩饰,但直到布洛涅树林之前——公爵仍然以为阿蒙就和他身边的任何一个人没有什么区别,但他错了,吸血鬼之所以是吸血鬼,那就是他不再属于人类,想将人类的律法与道德,或是情感的桎梏套在他们头上都是不可能的。 他与孔代亲王离开巴黎后,他们又受了阿蒙几次指点,要让公爵说,他仍然愿意相信阿蒙,事实也证明阿蒙的预见是相当正确的,问题是,相比起并不怎么在乎灵魂的拉罗什富科公爵,孔代亲王在这方面却有些束手束脚,他认为,也许他们可以在某些地方“使用”吸血鬼,但要与吸血鬼如同朋友一般的相处,甚至将其当作老师或是值得信任的对象,完全不可能——另外,或许还有他对吸血鬼的忌惮,亲王并不觉得自己能够控制的住他们。 对此,既然拉罗什富科公爵也看出来了,阿蒙当然不会看不出来,不过相对于公爵的提心吊胆,阿蒙只是微微一笑,出乎意料的没有做出任何可怕的事情,他简直可以称得上温和地与公爵继续着之前的交易,偶尔也接受亲王的“雇佣”,但就算是公爵,也能够感觉得到阿蒙已经将那只伸出的手缩了回去,亲王也察觉到了,但孔代并不遗憾,或者说,他如释重负。 孔代亲王是个虔诚的信徒,他发自内心地厌恶这些黑暗生物,如果不是阿蒙与他的后裔都有着无比强大的力量与难以想象的手段,他们的下场不会比那张亲王献给国王的人狼皮好到哪儿去。 拉罗什富科公爵可不赞成亲王对阿蒙的态度,除了他与阿蒙的交易之外,阿蒙展示给他看的另一个世界的力量让他又是恐惧又是渴望,可惜的是,他依附着亲王,而不是亲王依附着他,孔代亲王已经严厉地警告过他,不允许他与阿蒙有更深的往来——他现在已经算得上阳奉阴违,要在亲王面前加重阿蒙的砝码实在是不可能。 但要他说,阿蒙的每一句话都值得重视——他对孔代亲王所说的最后一句话就是让他不要回去巴黎,除非他是要回去作为一个国王接受加冕的,不然就算是代理国王的头衔也不能,而孔代亲王只得到了一个大元帅的头衔就高高兴兴地动身去了巴黎,从那时候开始,阿蒙就不再发言,就算公爵百般阿谀奉承也是如此。 现在他对拉罗什富科公爵说,要看清局势。 看清什么样的局势?公爵没能问出来,因为下一刻,吸血鬼就在月光下化作了一缕灰黑色的雾气,从窗户的缝隙间钻了出去。 公爵吓了一跳,等了几分钟后,他的侍从与亲王的军官在外面催促了,他才无奈地捡起掉落在地上的手台,匆匆地走出门去,翻身上马,向着巴黎疾驰而去。 ———— 吸血鬼在空中肆意地舒展着自己的身躯,在化作烟雾的时候,他可以如同云层那样在风的帮助下迅速的前行——而此时,风正从布洛涅树林强劲地吹向卢浮宫。 一只灰色的雕鸮从云层上方俯冲而下,一般来说,像是这样的生灵总是会能够凭借着本能赋予的警觉避开这样的异常,但这只雕鸮不知道是因为饿昏了头,还是过于自信,它径直冲向了那团灰黑色的烟雾——烟雾下就是它已经确定的猎物——一只肥胖的鼹鼠。 黑色的烟雾翻涌着。 鼹鼠叫了一声,尖利而响亮,有什么从天而降,正砸在距离它不过几尺的地方,它一边恫吓性地发出尖叫,一边疯狂地拨动着爪子,一头钻回到自己的洞穴里。 那是雕鸮干瘪的尸体。 阿蒙并不喜欢动物的血,虽然必要的时候,吸血鬼也能够以动物的血为生,但今晚完全是他心情不好——不不不,正确点来说,应该是心情太好了,血族的家长并不那么惋惜地扔掉了孔代亲王,虽然阿蒙也做过了一些尝试,但这个男人虽然有着一具雄壮的躯体,却有着一颗懦弱的心,他被种种顾虑困扰着,虽然王位距离他只有一步之遥,却还是在瞻前顾后,犹豫不决——阿蒙能够看到他的未来,比一个布洛涅树林里的“名姝”还要清晰,他注定了永远无法成为主宰,只能被别人主宰。 阿蒙叹息了一声,或许这就是命运,就是他也无法挣脱。 他的国王。 他向巴黎的中心飞去,俯瞰着已经又一次陷入了混乱中的城市——到处都是火光,还未修缮完毕的房屋又一次被点燃,披着浅栗色肩带与暗蓝色肩带的士兵们在相互厮杀,他们的血将黑暗的街道妆点的无比艳丽,而在更深处的小巷里,每个人都在遭受抢劫、侮辱与杀戮——每一场战争必然会产生大量卑劣的匪徒,他们就像是隐藏在洞穴里的鼹鼠,一嗅到空气中的硝烟味道就纷纷钻了出来,肆意妄为,毕竟现在没有法官,没有警察也没有任何一个能够为人们主持公道的大人。 就连最穷困的人也难以保证自己的安全,因为杀戮同样能够带给这些野兽快乐。 还有的就是隐匿在这座城市中的黑暗生物,诺菲勒的吸血鬼们,与其他能够周旋与达官显贵或是学者文人,又或是混迹于舞场剧院之中的吸血鬼不同,诺菲勒是遭到诅咒的一族,他们的面容扭曲丑陋的就像是一头被殴打过的野猪,身材佝偻矮小,只要一看见他们,人们就会尖叫起来,所以他们只能生活在墓穴与下水道里,只在最深的夜晚出没,以最底层的流女与醉鬼为生。 还有就是城市陷入暴乱或是战争的时候,对于诺菲勒,也是难得的好时机。 阿蒙看到有几个诺菲勒正守候在塞纳河边,等待着那些落单的士兵或是想要逃走的市民,同时,他也看到了正有一队火枪手护卫着马车从卢浮宫里疾驰而出,吸血鬼嗅闻着被晚风裹挟而来的气味——河水的腥臭味,诺菲勒的腐烂气味,还有火药的气息,以及……国王几乎可以被称之有洁癖,在很小的时候就坚持每天至少沐浴一次,却很少使用味道强烈的香水,所以他的气味总是那样的平淡,却也因此显得格外特殊。 就在阿蒙想要为国王“清理”这点小小的忧患时,一群巨大的黑色蝙蝠在人类无法听到的尖啸中骤然扑向了灰色的烟雾,它们的翅膀和牙齿将烟雾撕扯成无数小片,但丝丝缕缕的烟雾并未因此消散,反而变得更为凝实,它们化作了数之不尽的绳索,将这些黑色的蝙蝠缠住!缚住!绕住!困住! 纷乱的黑影纠缠在一起,从空中坠落在一处耸起的屋脊上,又从倾斜的屋脊上滚落下去,直到被一只滴水嘴兽挡住。 烟雾与蝙蝠瞬间变回了人形,阿蒙与希尔佩里克,茨密希与梵卓,血族两大举足轻重的家族家长狼狈不堪地绞在一起,他们同时念诵咒语,那只石头的滴水嘴兽动了起来,相反的命令让它无所适从,幸而阿蒙与希尔佩里克都发现了这个低级错误,又同时改念了另一个咒语,它无声地嗥叫了一声,拍打着翅膀,飞向那些诺菲勒。 阿蒙先笑了起来,举起双手。希尔佩里克冷冷地瞥了他一眼,轻轻从他身上跃起,他站在滴水嘴兽空下的位置上,担忧地注视着国王的车队。 他身边站在阿蒙,不过几分钟,滴水嘴兽就已经撕裂了两个诺菲勒族人,并转向下一个猎物,另外几个诺菲勒见状,立刻逃走了,但很不巧,他们逃走的方向正是国王车队必经的地方,阿蒙立即化作了成百的小蝙蝠——要说,他觉得自己化身的蝙蝠可要比希尔佩里克的大黑蝙蝠可爱多了。 然后他就撞入了一团阴云里。 还没等重新化作人形的阿蒙说些什么,希尔佩里克就从铅灰色的烟雾转回到原先的样子,神色严肃地做了一个手势。 这是一个在吸血鬼中通用的警告手势,表示有极大的危险——通常指宗教裁判所的教士与圣骑士们。 阿蒙往下看去,他看到那些诺菲勒还没能逼近到车队前方一百尺的地方,就有两个骑士纵马而出,明亮的银光一闪即逝,黑暗中传来了非人的哀嚎声。 “宗教裁判所?”阿蒙故作惊讶地说。 希尔佩里克冷漠地瞥了他一眼,他才不相信阿蒙真的一无所知:“你能看得出来的,以拉略不会看不出。” “当然了,”阿蒙说:“他毕竟也是一只怪物啊。” 第五十五章 怪物以拉略 宗教裁判所的审判长是个年轻人,从外貌上来说相当讨人喜欢,但从性格上来说,就和茨密希族的族长阿蒙所说的那样,是个不折不扣的怪物——在国王还年幼,所有权利都被掌握在马扎然主教与王太后安妮手上的时候,他对国王并不在意,因为国王即不能给予他什么好处,也不能让他更进一步,他与马扎然主教之间呢,比起上下属关系也更类似于买卖,马扎然主教一日给他钱,他就保证巴黎一日安宁,如果不能,那么吸血鬼就在他身边杀人,他也毫不在乎。 虽然这样的行为会遭到那些古板的修士与圣骑士指责,但以拉略根本不在乎……是的,法国的国王是谁与他有关吗?与裁判所有关吗?与里世界有关吗?没有,从一开始,那些与里世界的黑暗生物们对抗的可笑之人就把自己放在了一个无比尴尬的位置上,他们若是真正的天使与圣人还好,但他们也会冷,会饿,会渴望爱情,需要繁衍……身而为人,却将自己摆在了石雕泥塑的位置上,也不怪一直没能争取到自己应有的位置了。、 以拉略唯一的遗憾就是他出生在1625年,而不是625年,里世界的先祖们所能做出的最后挣扎就是成立了宗教裁判所,但他们不但没能获得真正的自由,反而就此引起了教廷的警惕——他们不断地尝试着想要将那份不属于凡人的力量纳入囊中,就像他的前任——那位审判长,但他大概没想到,虽然他去了罗马,龟缩在教皇的袍子下,以拉略依然有办法杀了他。 想到那张不敢置信的面孔,以拉略就禁不住想要发笑,以拉略之前屈居于他之下,可不是因为畏惧他,而是因为暂时无法绕开那些苛刻守旧的律令罢了,但自从他接受了教皇的委派——从一个审判长到大主教之后,对于里世界的背叛就足以上位者做出残酷的判决。 但要让以拉略来说,如果这样的诱惑放在他面前呢?大主教,甚至枢机主教?很难有人能够不心动吧,毕竟裁判所的法官与审判长收入微薄,那些修士与圣骑士更是不必多说,但只要成为……哪怕一个主教呢,他马上就有了一片如同国王的领地,可以收税,可以买卖圣职,圣物;可以收纳年金,和解费或是其他的各种费用,甚至还有自己的教堂,修道院——他们的孩子虽然无法得到正式承认,但男孩可以直接进入教廷,成为教士,继而继续向上攀爬,女孩可以嫁给重臣贵胄,甚至公爵与王室成员。 哪里像是他们,明明有着非同寻常的力量,却还要像只狗那样地摇尾巴,只希望主人能扔一块带点肉的骨头下来…… 但对于里世界的那些人,以拉略也觉得可以理解,他们固然凄惨,在里世界的人就更加危险与艰难了,他们无法离开里世界,又需要表世界的支援才能在里世界生存,所以他们绝对不能让教廷或是其他的势力将他们伸向表世界的触须斩断,与他们分割,这样他们就彻底没了希望——以拉略的前任据说也是一个意志坚定的人,但坚持了二十年后也终于心生动摇,才被以拉略找到了机会,他大概永远不会想到向教皇推荐他的人正是黎塞留主教,然后又是马扎然主教。 说起来,第一次出现在黎塞留主教面前的时候,以拉略还只是一个第一次被允许来到表世界的孩子,但他从来就比别人更聪明一些,懂得也更多一些,他一看身边的人,就知道等待着自己的是什么——要么默默无闻地战死,要么在二三十年后,被更年轻的人替代,带着寥寥无几的积蓄回到危机四伏的里世界。 黎塞留主教和马扎然主教当然更希望巴黎的宗教裁判所被“自己”的人掌握,而里世界的教团长老们也没能想到,一个对于他们来说不过是个小人物的年轻人也能够有这样的胆量与心计——以拉略没要求太多,他并不想引起那些人的注意,他凭借着两位先后执掌莫大权柄的主教之力,慢慢地,一点点地往上攀爬,直到现在,他终于成为了审判长,但要说他满足了吗?当然没有。 月光投入车窗,路易望着坐在他对面的宗教裁判所的审判长的脸,这是个卑劣的小人,而他也丝毫不做掩饰——他只做错了一件事情,那就是将路易当作了一个无知的孩子,也许对于他来说,哪怕再过两年出现在国王面前也不迟——现在耗费精力与时间,一是国王未必记得:孩子的记性总是很差的;二是国王没有实权,也没有钱,他得不到什么切实的利益。 但一旦发现国王不是他以为的那种天真愚蠢的小家伙,他就立刻出现了,甚至不是裁判所的法官,而是他自己。 路易记得马扎然主教将以拉略引荐给他之前说过,以拉略并不是这个人真正的名字,每个来自于里世界的修士都会为自己取一个圣人的名字,所以以拉略此人,完全可以说从名字到态度,再从态度到思想,都是虚假的,但他正是任何一个执政者都需要的那种人,因为里世界的威胁,他无法倾向教廷,但他依然暗中投向了两位主教。 无论是黎塞留,还是马扎然,并不把他放在心上,而是交给了裁判所或是教廷,他都完了。而那时候他离开里世界不过十二天。 这是个大胆而又疯狂的人。 “请安心,”以拉略注意到国王的视线,微笑着说:“只是几个诺菲勒,爬在下水道的老鼠。” 国王真想诘问吸血鬼出现在他卧室的时候,以拉略在什么地方。 以拉略也想到了,他的笑容变大了一些:“我们也要体恤那位殿下对王室的感情啊。” 路易按了按额角,“别告诉我……” 以拉略当然不会真的就此缄口:“秩序,陛下,秩序才是最重要的,我们不是疯子,梵卓的希尔佩里克亲王也不是,而且我们也有共同的敌人和朋友。” 路易抬起头:“什么样的敌人,什么样的朋友?” “这就很难说了,“以拉略说:“世事总是变幻无常。” 第五十六章 凡尔赛与巴黎(上) 国王并不知道正有两个吸血鬼亲王目送他们离开巴黎——他们的马车一开始只在塞纳河边行驶,但到了要离开卢浮宫范围的时候,就要折向西南方向——他们要去凡尔赛,这样他们就必然要经过市政厅,圣母院与巴士底广场,在巴士底广场附近的水渠边,隐藏在阴影里的马车掀开了车帘,一群暴民注意到了车窗玻璃的闪光,他们跑了过来,想要从中得到一些好处,但以拉略的修士们手中的利剑锐矛不但能够对付黑暗生物,也同样能对付堕落的人类,相比起国王的火枪手或许还会恐吓一番,这些沉默如同顽石的圣洁骑士们甚至不会发出一声斥骂——当然了,没人会对一群死人说些什么。 以拉略一直注意着国王的脸色,就他所知,年少的国王似乎是一个十分慈悲的人,他之前还在巴黎的时候,就因为无法忍受看到巴黎贫民们因为连续高涨的物价忍饥挨饿而与马扎然主教发生了争执,又借着修缮礼拜堂的机会尽可能地赈济了许多人;在逃亡的途中,虽然就连他自己也朝不保夕,却仍然无法看着他的子民在战争造成的饥荒中成群的死去,那些“王太后十字架”不知道拯救了多少人,以拉略一点也不奇怪也许今后它们会成为一个超圣之所;还有那些浩浩荡荡跟着国王一路走到了凡尔赛的流民们,若是路易十三,又或是亨利四世,他们不遭到驱赶或是处死已经算得上幸运了,而这个国王,不但给了他们食物、水,还给了他们土地,让他们好好地耕作起来,重新活得像是一个人呢。 那么他会同情这些人吗? “您为什么这么认为呢?”路易说,以拉略悚然一惊,然后他听到国王说,“我在一百多天前就发布了赦令,希望我的子民能够去凡尔赛,所有留在这里的,我只能说他们至少并没有认我做他们的国王——我固然爱我的子民,但前提是,他们应该是我的子民,而不是加斯东公爵或是孔代亲王的士兵,或是预谋中的罪犯。”说到这里,国王转过头来,微微一笑,“您看,我并不是没有给过他们机会的。” 路易承认自己的善行并不单纯,修缮礼拜堂只是为了平抑巴黎城中的隐约的暴乱兆头,在流亡的路上立起十字架与收容流民,是因为他需要自己的佃农与士兵,他在一百多天前发布的敕令,让巴黎的贫民到凡尔赛去,许诺给他们土地与农具,种子,也是为了建起一座属于自己的城市——巴黎他不会放弃,但他永远也不会相信巴黎。 不愿意离开的人或许有很多理由,但国王知道,他们更多的是因为孔代亲王与加斯东公爵开出了很高的俸金,能够有漂亮的外套穿,有武器可以握在手里,要么就如他所说,他们筹谋已久,准备在动乱中乘火打劫,大发一笔横财,又或者,他们只是单纯地不愿意相信他们的国王,既然如此,路易也不会强求他们遵从他的旨意,就像他看着这座被火焰披上了一件红斗篷的城市,也丝毫不觉得可惜,它并不属于它。 以拉略笑了,他细长的手指在车窗敏捷地动作着,就像是白色的蜘蛛在黑暗中爬行,马车再次启程,但不久之后,它又停下了,一个修士走到马车旁,与以拉略说了几句话,“看样子,”以拉略说,“我们要换一种方式才能继续往前走了。” 孔代亲王与加斯东公爵的军队在巴士底广场上突然遭遇了,孔代亲王亲自率领着他的士兵们,加斯东公爵这里则由吉斯公爵领军。 虽然孔代亲王的军力与在军事上的天赋都已经超过了加斯东,但这次开战孔代却可以说是猝不及防,也许对于他来说,国王路易十四才是他与加斯东共同的敌人,虽然在马扎然与路易的一系列操作下,为了争权夺势,他与加斯东公爵之间的关系十分僵硬,但在厮杀声响起之前,加斯东公爵一直对他保持着应有的尊敬——以至于他从床上跳起来,想要召集他的军官时,才发现其中有好几个可以依仗的人都失去了下落。 他身边原本还有隆格维尔公爵与拉罗什富科公爵,但隆格维尔公爵在开战的时候就遭到了刺杀,现在生死未卜,而拉罗什富科公爵在保护着他冲出加斯东公爵的陷阱时,双眼受了伤,什么也看不见了,他只能一人孤军奋战。 相比起孔代亲王,吉斯公爵一方就要从容得多,他们的总数或许不如孔代亲王的军队,但在这个地区,他们是占有优势的,而且之前加斯东公爵的挑拨已经让孔代亲王失去了两个得力的下属,隆格维尔公爵重伤,拉罗什富科公爵也退下了战场——吉斯公爵就算败了,加斯东公爵也依然有机会,但孔代亲王若是死了或是被擒,还能有谁来指挥他的军队呢? ———— 国王起初还有点不明白以拉略说的另一种方式是什么意思,不过很快他就明白了,因为他和以拉略被裁判所的骑士们负上了肩头,在马车无法通行的时候,就算背负着一个人,他们依然可以在水流或是屋脊上行走,那是一种很奇特的经验,因为你用眼睛来看的时候,这些高大的骑士或是修士就如同岩石或是钢铁一般,但你闭上眼睛,只用风拂过面颊的触觉来感受的话,你会觉得自己正被一只巨大的鹰背负着,滑翔在深沉冰冷的夜色中。 他们的速度是那样的快,几乎转眼之间,马车就几乎被他们抛在了身后,国王突然转头看了一眼,“那是蒙庞西埃女公爵吗?” 以拉略举起了手,他们停下了。是的,那正是蒙庞西埃女公爵,他们居高临下,可以看得很清楚,她也在军团之中,也许是因为加斯东公爵有意将那个所谓的奥尔良之女的称号利用到底的关系,她被特意穿上了一身闪亮的盔甲,头盔上还点缀着白色的羽毛,一直垂到肩膀,她的嘴唇在火光下呈现出凝结了的鲜血般的深红色,神色焦灼。 “唉。”以拉略说:“传闻是真的吗?” “以拉略,”路易说:“我可以请您借给我一个人吗?” “请说吧,陛下。”以拉略万分谦恭地说:“我是很希望为您效力的。” 路易停顿了一下:“您可以看到那个穿着暗绿色丝绒外衣的人吗?” “看见了,他正在孔代亲王身边呢。” “因为我让他到亲王身边去。”路易说:“您能让您的人到他的身边去,然后把他带到蒙庞西埃女公爵身边去吗?” “您要他做什么呢?” “去讲一些女公爵想要听的话。” —————— 孔代亲王处于劣势,这是谁都能够看到的事情,最可怕的在于,吉斯公爵已经指挥着他的士兵们,将孔代亲王与他的军团切割开,把他和一小部分士兵围困在巴士底要塞前,这座要塞是查理五世依照十四世纪著名的军事城堡的样式建造起来的,可以说,它就是矗立在卢浮宫边的一个据点。 这座要塞在战争爆发之前就被加斯东公爵占据了,也许是考虑到整个广场都已经成为了战场的缘故,吉斯公爵就让蒙庞西埃女公爵进到巴士底要塞里去,如果只有莫特马尔公爵,他是无论如何也无法接近女公爵的,但有裁判所的修士,他可以说是神不知鬼不觉地就出现在了蒙庞西埃女公爵的身后。 女公爵先是吓了一跳,因为她身边的士兵就那样无声无息地倒了下去,但来人立刻展开了一条项链——正是孔代亲王在红孩子集市上买给她的那一条,因为孔代亲王的姐姐与妻子的到来,他们起了一些争执,她就将这条项链还给了亲王,谁知道又作为一件可靠的信物重新回到她眼前了呢? “殿下怎么样了?” “很坏。”莫特马尔公爵说,他形容憔悴,伤痕遍体,这些比他的话语更有说服力,他本身也是一个美男子,看到他蒙庞西埃女公爵就像是看到了孔代亲王:“坏到什么程度了?你们无法逃出去么?” “请往下看,”莫特马尔公爵说:“请看,您是可以看到他的。” 于是女公爵就走到垛口往下看,孔代亲王与他的士兵正被驱赶到要塞前方的一小块地方,他们用人和马的尸体垒起了简陋的工事,但被突破也只是一眨眼的事儿。但也许是因为吉斯公爵也不想杀死一个亲王,所以他要求孔代亲王投降,所以局面正在胶着之中。 “现在能够救他的只有您了。”莫特马尔公爵说。 “您能这样来到我身边,”女公爵说:“为什么不能够带他走呢?” “因为殿下不愿意抛弃他的士兵。”莫特马尔公爵说:“就像他也不会就这样屈辱地投降。” “他应该投降。”女公爵喃喃道。 “这样他就要死了,”莫特马尔公爵说:“如果他面对的是一个国王,他就能,但他面对的是另一个篡权者,您的父亲,他就不能——别反驳我的话,您知道的,您的父亲是会这么做的。” “我不可能悖逆我的父亲。” “我建议您这么做。”莫特马尔公爵说:“因为加斯东公爵如果赢了,对您是没有任何好处的。” “这是多么愚蠢的话啊,”女公爵说:“他是我的父亲,我是他的女儿。” “他已经有三个女儿了。”莫特马尔公爵残忍地说,这三个是加斯东公爵与继妻所生:“如果算上私生女,那就是四个,你还有一个私生子弟弟,他不缺孩子,尤其是你,可敬的大郡主,请您看看您的父亲,回想一下他对您所做的一切事情,您或许是爱他的,但他只觉得你是他拥有蒙庞西埃的绊脚石,他不需要您聪慧,也不需要您敏锐,更不需要您拥有响亮的名声——虽然他现在或许还需要奥尔良之女,但等待战争结束,尘埃落定,您就会成为他最嫉恨的人了。但要是到了那时候,大郡主,您身边甚至没有一个会为您伸出援手的人。” 他上前一步:“到那时候,您能怎么办呢?” 莫特马尔公爵看了看手里的项链:“但如果他失败了,当然,我不是说他死了,或是被囚禁,亲王殿下还做不到这点,那么他们就要重新回到一个平衡的状态里去,那时候,就算他会生气,还是不得不寻求您的帮助,无论是作为奥尔良之女,还是作为蒙庞西埃女公爵,而您对亲王殿下的帮助,也足以令他铭记一生。” “这样,您能得到的东西可要比现在多得多啦。” ———— 对于这一晚的事情,从来就是巴黎的人们津津乐道的。 在他们的口中,被迫退到了巴士底要塞城墙下,壕沟前的孔代亲王是在绝望时看到了正站在城墙上的蒙庞西埃女公爵的,出于对爱人的信任与爱戴,他毫不犹豫地向女公爵大声喊到:“大郡主!救救我吧!” 于是蒙庞西埃女公爵就命令巴士底要塞的守军们将城墙上的炮口对准了吉斯公爵(也就是她父亲)的军队开了炮。 炮火一下子就在密集的包围圈上撕开了一条口子,孔代亲王立刻带着他的士兵跑了出去,而后与自己的军队会合。 这个故事中的大部分确实都是事实,巴士底要塞的士兵们确实接受了一个错误的命令,因为当时在要塞中没有比蒙庞西埃女公爵更有权力与威势的人,他们也的确向自己的同盟开了炮,放走了孔代亲王——但要说孔代亲王看见了女公爵,并且喊叫着请她救救自己,几乎不可能。因为当时的巴士底要塞城墙高度在八十尺左右,塔楼在一百尺,相当于现在的十层楼高,当时又是黑夜,在只能凭借着火把与蜡烛照明的时代,站在城墙下的孔代亲王根本不可能看见城墙上站着什么人,而若是无人提醒,女公爵也未必能够在混乱的战场上寻找到孔代亲王的踪迹。 但对于人们来说,这些小事无足挂齿,想象一下,一个娇弱尊贵的美人,为了拯救自己的爱人,而不惜与自己的父亲对抗,而她的爱人也确实因此得到了拯救,这是件多么令人多么难以忘怀的浪漫之事啊…… 虽然加斯东公爵不会这么认为。 莫特马尔公爵也不这么认为,他在离开了蒙庞西埃女公爵后,也没回到孔代亲王身边,毕竟国王交给他的任务他都完成了,而且完成的相当出色,无论是一再怂恿孔代亲王与加斯东公爵一争高下,还是将孔代亲王的行踪仿若无意地泄露给加斯东公爵,又或是在开战之前掩住孔代亲王的耳目,以及国王在看到孔代亲王与蒙庞西埃女公爵后才突然升起的奇妙念头——他都完成了。 他的能力与胆气让路易深感安慰,毕竟单从道德上来说,这位莫特马尔公爵实在算不上是个好人,而路易也可以说是在助纣为虐——他完全可以逼迫莫特马尔公爵交出魔药师的妻子与女儿,但要说句刻薄冷酷的话,魔药师的痛苦又与他有什么关系?如果魔药师在初见到他的时候,就恳求为国王效力,国王也许还会斟酌一番,但很显然,魔药师就和玛利的父亲,叔叔那样,作为里世界的巫师,对表世界的普通人,哪怕是个国王,也依然保持着一种傲慢的态度——哪怕他们或是垂涎于世俗的权力,或是仰仗着凡人的庇护。 所以国王也不会给他任何多余的帮助,他要什么,就要先拿自己的功绩来换。 相比起来,莫特马尔公爵的态度可谓相当恭敬,不但足够恭敬,也足够诚恳,他敬献给国王的礼物已经足够昂贵,而国王需要他为之效力的时候,他也没有丝毫踌躇——也许他确实深爱着自己的女巫妻子,但也很难说,他不是在借此表明自己的态度。 莫特马尔公爵在来到巴黎之前还有一些犹疑,但来到巴黎之后,他就马上做出了决定,孔代亲王与加斯东公爵或许在很多地方都胜过了年少的国王,但他们唯独欠缺了一点——那就是对于人心的把握,他们很少会真心实意地对待某个人,不过这也是此时上位者的通病,尤其是孔代亲王与加斯东公爵这些在领地上就如同国王一般的人。但,如国王一般……这里可有个真正的国王呐! 国王一见到莫特马尔,就向他伸出手,邀请他与自己坐在同一辆马车里——这部马车有点简陋,国王看到莫特马尔不自然地动了动身体——座位可真有点不舒服,就点了点车厢:“我的马车被留在巴士底广场了。”他说。 “您是在那时候看到我的吗?” “也看到了蒙庞西埃女公爵,还有孔代亲王。” 所以您就立刻想到了那个主意吗?莫特马尔公爵心想,虽然他极力掩饰,但以拉略还是在他的眼睛里看到了‘原来您是这样的人……”这样又是释然又是挪揄的神色,于是这位宗教裁判所的审判长就愉快地笑了起来。 路易无声地叹了口气,确实,在这辆马车里,还真没一个好人。 第五十七章 并不令人愉快的胜利 国王一行人在黑夜中穿过了又一个广场,这里方才发生过一场小小的对战,士兵们已经散去,受伤的人躺在地上呻吟,而一些无耻的暴徒正从黑暗的角落里偷偷摸摸地跑出来,在死去的人身上翻找着值钱的东西,肩带,外套,腰带或是靴子——有些人并未完全死去,但经过这么一阵翻腾也必死无疑了。 经过的马车与火枪手,还有修士们惊动了这些人,他们立刻就像是暴露在光线下的老鼠那样飞快地逃回了他们的巢穴,从箱子或是窗户后面探出闪亮的眼睛,也许有人看到了修士的衣袍,他们低而痛苦地喊叫着,祈求着得到一个忏悔的机会,但无论是国王还是以拉略都没有停下的意思,修士们也是如此,他们是上帝的矛与盾,却不是他安抚凡人的双手,比起扬善,他们更愿意也更擅长除恶,要路易来说,他们倒不如声称自己是被食尸鬼或是吸血鬼袭击了,也许还会有人下马来一探究竟。 他们一直走到圣皮埃尔教堂才终于在塞纳河上找到了一座尚未被阻塞或是焚毁的桥梁,越过塞纳河后,他们就向西南方向进发。 可能只有一千尺,或是一千五百尺,马车就再次被迫停下了,在夜晚的迷雾中出现的是一个整肃而又强大的军团,之所以那么说,是因为莫特马尔公爵并没能听到那些熟悉的嘈杂声,在这个时代,要让士兵们遵守钢铁般的纪律根本是不可行的,就像是绍姆贝格将军招募的那些新人,他们能保证使用武器的时候不打中自己人,以及在行军的时候不脱离队伍就算是上帝保佑了,更别说其他,有时候就连军官也很难保证自己不会犯错,在开战前因为私人恩怨而决斗,或是不遵从上级的命令,凭借着一股血气我行我素也是司空见惯的事儿——所以几百上千个人在一起,吵吵嚷嚷,叽叽咕咕完全是常态。 他们遇到的军团却完全不同,他们都穿着黑色的外套,白色的衬衫,灰色的裤子,军官的肩上斜跨着鲜红色的肩带,公爵移开视线,看向国王的肩膀,国王的肩带果然也是鲜红色的,此时为首的军官已经在距离马车还有二十尺的地方下马,他看上去不像是个法国人,然后公爵听到他说话,果然不是,但他对国王十分尊敬——他们用低地德语对话,公爵学过这种语言,但不是那么精通,所以只能听懂其中的几个单词,但看到这样的景象,联系起之前的事情,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呢? 莫特马尔公爵在孔代亲王身边待了那么久,可从来没听说过国王有着这样一支军队哪……虽然也有人说,有一个来自于神圣罗马帝国的将军为国王效力,而蒂雷纳子爵也投入了国王的麾下,但也有人说,那位将军不过受了马扎然主教的雇佣,一旦国王返回了巴黎,他们的契约就自然终止,并没有人会去关心一个外国人如何了——至于蒂雷纳子爵,他似乎就没和国王一起出现过,好像离开了赫泰勒后,他就消失不见了,孔代亲王倒是找寻过他,但始终不得结果。 现在这位……绍姆贝格将军出现了,那么蒂雷纳子爵只怕也率领着他的军队在某个地方整装待发,而孔代亲王却还茫然无知地与他认定的敌人加斯东公爵一决生死——莫特马尔公爵想到国王交给他的工作,是啦,国王是不会想要看到这两方一个彻底地压过另一个的,毕竟对于猎人来说,最好的结局莫过于猎物们相互厮杀到最后一刻,流尽躯体里的每一滴血才是最妙的。 “蒂雷纳已经到了圣日尔韦吗?” “是的,陛下。”绍姆贝格说,“他的传令官刚从我这里离开。” “现在……”国王问,绍姆贝格立刻取出了怀钟,“四点了。” “五点,”国王说:“你们就可以对巴黎的叛逆们发起进攻了。”他意义不明地微笑了一下:“我们刚才经过巴士底广场,孔代亲王与吉斯公爵在那里展开了一场战斗。” 绍姆贝格将军立刻露出了关切的神色:“希望您没有遇到危险。” “遇到危险的可不是我,”国王说:“孔代亲王应该不会走得太远,你们可以……”他沉吟片刻:“我不太想要听到他离开巴黎的消息。” 他神色阴郁地整理了一下肩带:“我听说西班牙人的使者与他往来密切。” 绍姆贝格将军立刻低头表示遵命。 “但若是可能,”路易最后还是不那么情愿地说:“请保证他性命无虞,”绍姆贝格将军马上答应了,在这个时代,路易若不这么做,才叫奇怪呢,但将军没有想到的是,在路易一只脚踩在马车的踏板上时又说:“但是,将军,也请转告蒂雷纳子爵,如果在这个过程中,有任何可能伤害到您们的可能,那么放弃也无所谓。”他干脆地说:“孔代死了,或是活着,对我来说无关紧要,但您们就完全不同了。” 莫特马尔公爵几乎与此同时就看向了将军的脸,将军可能一时间还没能明白过来,但等马车开始移动的时候,公爵看到将军深深地弯下了腰,直到再也看不见为止。 “陛下,”莫特马尔公爵沉默了好一会儿之后,才说:“您将来一定会受到很多人嫉妒的。” “嗯?”路易从绍姆贝格将军刚刚交给他的一叠信件中抬起头来,“这是当然的吧,”他说:“我是法国的国王。” 仍然被允许与国王以及公爵共乘的审判长呵呵地笑了起来。 巴黎终于被他们抛在了身后,哪怕不去看,三人也知道最后的胜利者终将会是谁,要说,这个年少的国王身后或许有老奸巨猾的马扎然主教控制与教导,但就公爵与审判长看到的,这位国王也有着令人艳羡的天赋,这种天赋他们并未在孔代亲王或是加斯东公爵身上看到,只是出于各自的心思,他们在之后的行程中奇妙地保持着安静。 他们在黎明到来时进入了凡尔赛,虽然只有短短几个月,但凡尔赛已经不再是之前的样子了,那幢被路易十三用来当作狩猎行宫的小楼被增设了如同展开翅膀般的双翼——增加的房间让暂居在这里的王室成员安逸了许多,虽然国王并没有要求火枪手前去通报,但他的马车一驶入庭院,就看到王太后安妮正匆忙地走下台阶,但她再快也快不过王弟菲利普,他奔上前,紧紧地抱住了路易的腰,将额头抵在路易的肩膀上。他只比路易小两岁,十二岁的少年也如同新生的乔木那样有了成人的雏形,只是他还穿着睡裙,而不是睡衣。 路易摸了摸王弟的脊背,“我一直很担心您。”菲利普说,他的眼睛里倒映出火把的光亮——这样的倒影显然不仅仅是因为他有着一双明亮的眼睛。 “没什么。”路易说:“我说过我也会离开巴黎。”他之前决定要先送走王太后与菲利普的时候,可不太容易,因为菲利普认为留下来的应该是自己,而不是国王,王太后说服了他,让路易也松了口气,毕竟他并不想直接告诉菲利普说,绍姆贝格将军与蒂雷纳子爵并不会接受另一个人,哪怕是王弟的调派——如果能,那么路易也许就要做出他并不愿意做出的决定了。 “不过这是最后一次了,”国王揽着兄弟的肩膀,一边向着自己的母亲走去,一边说:“我向你发誓。”他说:“等到我们重新回到巴黎,就没有任何人,能够再把我们赶走——我们会如我们的父亲与祖父那样,真正地成为这座城市的主人——我要为你举行一场盛大的宴会,好完成你的‘吊裤’仪式。”他长长地叹了口气:“我实在是受够裙子了,想来你也是。” “我倒是不那么讨厌,”王弟说:“但我也想要和你一样,哥哥,我想要成为一个将军,好为你作战。” “会的。”国王说,这时候他们已经来到了王太后面前,国王上前,握住母亲的手,放在唇边吻了吻。 之后是仍然处在法国国王庇护下的英格兰王太后与大公主亨利埃塔,最后才是玛利.曼奇尼,她甚至没有等国王先说话,一跃就跳到了他身上,将自己的面孔埋在他尚且十分单薄的胸膛里。 让路易惊讶的是王弟菲利普居然没说些什么,要知道,也许是因为更多地待在王太后身边的缘故,菲利普十分看重礼仪,也不喜欢任何一个人,除了他自己和他们的母亲,与国王如此亲近——后来路易才知道,在他还在巴黎的时候,被迫待先回到凡尔赛的王弟正因为有着玛利的渡鸦,才能按捺住自己焦急的心情,耐心地等待下去。 也就是说,我一直被你们偷窥着吗? 于是两个人都因此受到了惩罚。 —————— 而就在王弟菲利普与小女巫玛利都愁眉苦脸地对着一套可观的大部头,咬着羽毛笔发呆的时候,国王期待已久的消息终于来了。 巴黎重新回到了国王手里。 加斯东公爵与他的女儿蒙庞西埃女公爵都被抓住了,吉斯公爵投降,但孔代亲王逃走了。 第五十八章 凡尔赛与巴黎(下) 莫特马尔公爵对凡尔赛是陌生的,虽然他也有着一个显赫的爵位,但对于亨利四世与路易十三来说,莫特马尔并不是一个印象深刻的姓氏,他没有被邀请过到这里来,但他对凡尔赛还是有所耳闻的,对于这里的一切,他有些好奇,却不是那么惊讶,因为他从来没有看到过凡尔赛原先的样子。 相比起莫特马尔公爵,以拉略的心情就要复杂得多了,这个野心勃勃的年轻人当然不会不熟悉凡尔赛,这里可是路易十三最喜欢的狩猎场所之一,因为有着国王的青睐,所以这里也要经常“清理”,免得达官显贵们受到惊扰——那时候,这里只有一栋小楼,边缘围绕着零星的农舍旅店,在这里的人们几乎全都仰仗着跟随着国王前来凡尔赛狩猎的贵族过活,并没有持续而又长久的工作,该怎么说呢,那时候的凡尔赛很像是一个剧院,国王来的时候,轰轰烈烈,好戏纷呈,等到国王走了——那些矫健的猎犬,那些漂亮的马匹,那些优雅的骑士与美丽的女士,就像是台上的布景那样,一下子就消失的干干净净,露出下面的破板烂砖,比起其他地方一贯的凄凉,更显得可笑悲惨。 现在,从狩猎大道(也就是从巴黎到凡尔赛镇的道路)斜向行宫的道路已经修缮一新,足够四个骑士并肩而行的路面是一种以古罗马水泥为基础发展出来的新材料,表面布满了细小的石子,四轮马车的车轮根本无法在上面造成伤害,就连马匹的蹄铁也只能留下浅浅的白色痕迹,以拉略甚至伸手摸了一把,确定它们坚硬的就像是石头,以这种方式与材料修缮的道路必然所费不赀,而且需要耗费的人力也不容小觑,但以拉略迅速地想到了那些跟随着国王一路走到凡尔赛的流民们……虽然国王给了他们小麦与土豆的种苗,但就算是土豆,也要四个月后才能收获,人却不可能空着肚子等上一百二十天,国王曾经在巴黎修过礼拜堂,那么当然也可以在这里修缮道路。 几乎就在下一刻,以拉略的猜测就被证实了,因为正有一些人修缮着一段狭窄的路径,说是狭窄,也足以让两名骑士相对通过,而且它正伸向一片荆棘林,如果以拉略没有记错的话,他还在那里处死过一个可悲的诺菲勒——他走过去的时候,那些工人发现了他,他们看到了以拉略的黑袍,就立刻肃然起敬,马上摘下了自己的帽子,放在胸前。 “你们在做什么呢?”以拉略问道。 “我们在修路呢,教士老爷。”为首的一个人毕恭毕敬地回答道。 “但它难道不是通往荆棘林的么?” “已经没有荆棘林了,”那人回答说:“我们设法烧掉了那里所有的荆棘,现在它已经是片土豆地了。” “哎呀,”以拉略喊到:“托上帝的福,你们是开始种地了么?” “何止呢,”那个工人,或许也是农民,得意地说:“土豆甚至已经收过一次了,现在国王的官员和我们说,我们可以接着种花生。” “花生么?” “也是一种新鲜东西呢,”那人说:“教士老爷,向圣母起誓,若不是国王也爱吃这玩意儿,我是绝对不会去种的,但他们都说,这种东西是天使交给圣方济各的,是一种很好的果子,可以吃,也可以用来榨油,就和生在地下的橄榄果子似的。” 他这么说,让以拉略好奇了起来:“那是种什么样的果子呢?”他将手伸入钱袋里,然后拿出一个大埃居交给那个农民,他顿时高兴起来,“好吧,教士老爷,”他说:“这可不太容易,不过我确实留了一些不会发芽的种子在家里,”他将工具交给其他人,就飞也似地跑回家里——可能只在很近的地方,因为他几乎转眼之间就回来了,收紧的布袋里可能只有四五粒看上去既不好看,又不饱满的坚果,它看上去更像是结在树上的,但就那个农民所说,它和土豆那样,是生在地下的。 而且那个人所说的所谓不会发芽的种子,大概也是在胡说八道,因为这些果实掰开来后里面的种子还是十分新鲜,生机勃勃,以拉略咬了一口,换来了几道不赞同的目光:“别这样,”以拉略说:“没听到这是国王也喜欢的果子吗?” “那位国王喜欢的东西还真多啊。”一个修士忍不住说。 “那也要人们愿意相信他啊。”以拉略说,关于土豆的事情他们也听说并且调查了,毕竟这种果实曾经与魔鬼有瓜葛,但事实证明,它不但与魔鬼无关,还很好吃,只要有足够的油脂或是肉类搭配,它完全可以取代面包——当然,如果实在是什么都没有,只要加点盐,这种绵软且容易饱腹的东西在口味上也没什么可指责的,而且它收获的时间也确实要比小麦或是豆子更短。 至于花生,这位国王甚至不再故弄玄虚,在凡尔赛的人几乎全都是他忠诚的子民,只要有他的敕令,人人都会依照他希望的那样去做。 以拉略沿着那条路向前走——还没有修缮过的道路也不是那么差,至少之前的凡尔赛几乎全都是这样的道路——简单点说,就是人们的双脚在野草与荒土上多次踩踏后自然形成的小径,两侧依然蔓草丛生,荆棘处处。 在越过一座低矮的丘陵后,众人眼前豁然开朗——一个人为的平原,焦黑的土地显示这里确实曾经遭到过焚烧,在耕地的边缘,紧靠着密林,是一排与道路一样表面灰白粗糙的小屋,看上去简直就像是几块木板拼起来的,但有着很小的窗板与简陋的木门,等他们走近了,他们才发现这也的确是“板”,但不是模板,而是水泥板。 说真的,这些屋子真是难看极了,矮小,阴暗,方方正正的简直就像是一个盒子,但这种屋子却是以拉略曾经期望过的那种——温暖,风雪无法侵入;干燥,雨水难以渗透;坚固,不用担心会有野兽闯入,也不必担心醒来的时候已经被火焰包围……他笑了笑,看到屋子里钻出了一些人,一些最卑微的,最低贱的,他们诚惶诚恐地低下头,与之前他们遇到的农民不同,他们连叫声教士老爷的勇气都没有。 但以拉略听到了婴儿的哭声。 这就足够了。 他转身离开,一路上,他看到了更多的人,有趣的是,他们简直可以说是泾渭分明,国王并没有粗率地将之前的流民与他从巴黎招募的贫民放在一起,他们的聚居地与工作都是不一样的,流民几乎全都被派去了开荒与种土豆,而巴黎的贫民们之中的大部分都在忙于修筑道路、行宫与他们自己的屋舍。 等到以拉略来到行宫前的时候,他还看到一大群衣着精致,但看得出还有些胆怯的先生们正聚集在庭院里,他询问了一个火枪手,火枪手告诉他,这些都是随驾商人,他们是来觐见国王的。 能够被允许觐见国王,对于这些普通的商人来说,无疑是件荣耀而又惶恐的事情,他们尽可能地配置了最得体的服饰,又贿赂了侍从与大臣,好请教他们如何才能在觐见国王的时候不至于太过失礼——虽然路易并不在意。 这些商人被一一宣召进去,有些人或许出于紧张,或是出于恐惧,就连一句最简单的问好都说不出来,国王只能微笑一下,然后由侍从把他们带下去,之中最好的一个也是声音发颤,面色酡红,膝盖拼命地打抖,让国王不由得担心起他的健康来。 路易想起了柯尔贝尔,这个年轻的商人第一次见到国王的时候还在为他守门,但等到国王召见,他就已经能够异常冷静地分析与猜测路易的意图了,一等路易话音落地,他几乎立刻就给出了他的提案,单就这点,他就不知道要比这些商人敏锐到什么地方去了——想到这里,国王几乎想要愉快滴跳个舞,毕竟柯尔贝尔可以说是他亲手拔擢的第一人,而他也没有辜负国王对他的期望。 等到最后一个商人也被带了出去,路易才伸了一个懒腰,在邦唐无可奈何的眼神里,他向这位忠心耿耿的第一侍从?了?眼睛,“不会再有了,”他说:“你知道的,邦唐,我需要钱。” “您可以向主教先生或是王太后借啊,陛下。”邦唐说。 “我已经欠了他们几十万里弗尔了,”路易说:“而且他们也未必能够承担得起后续的费用,邦唐。” “但您要做什么呢?”邦唐不解地问:“如果说您要安置这些流民,他们难道不已经在凡尔赛了吗?” 国王笑了笑:“不够,不够,邦唐,完全不够。” 这里有多少人呢?国王看向窗外,几千人,还是几万人,但法国有多少人?他是个贪婪的人,他希望,在他看到的地方,以及他无法看到的地方,都有他的子民,真正的,愿意用生命与荣誉来忠诚于他的子民。 他既是巴黎的,也是法国的国王,或是…… 这个世界的。 第五十九章 摸治仪式与沃邦 路易早在52年的时候就已经有十四岁,也就是人们普遍认可的成年年龄,但在赫泰勒的时候,王太后并不情愿在一个籍籍无名的小地方为国王举行成年仪式,等到了巴黎,在咄咄逼人的孔代亲王与居心叵测的加斯东公爵之间,王太后更是失去了所有与之相关的兴趣——因为对她来说,巴黎人一半是叛逆,一半是暴徒,他们可没有资格见证这样重要的一场盛会,而且当时马扎然主教已经再次隐退到了布荣,虽然王太后也不怎么喜欢这个人,但也不得不承认,没有了主教,王室在巴黎简直就如同缺少了一条臂膀一般。 绍姆贝格将军与蒂雷纳子爵在巴黎取得了胜利后,巴黎的人们——从高等法院的法官到最卑贱的平民,都来请求国王早日回到巴黎,但与他们的热切相比,路易的反应就要冷淡得多,就像是他对王弟菲利普所说的,他若是再回到巴黎,就绝对不会再允许自己被驱赶出去——另外,比起巴黎,凡尔赛也要更令他在意,他估算了一下时间,召来了拉里维埃尔院长,让他挑出一个合适的日子,无论是圣人,还是圣女,反正他要举行一场大弥撒,而后还要举行一场特有的祝福仪式。 说到这种祝福仪式,事实上对于路易来说,也是有点冒险的,因为这种所谓的摸治仪式是需要近距离接触淋巴结核病人的。 这个仪式的创始人正是法兰克王国的奠基人克洛维一世,他的一个臣子罹患了淋巴结核,当然,那时候的人们只将其称为之为白瘟,因为病人的脖子上会长出最大有鸡蛋那么大,最小也有豌豆大的肿疱,里面的脓液积蓄到一个程度的时候,就从溃烂的瘘洞里流出,模样可憎而且可怕,据说不管是医生,还是巫师,都没能将他治好。 而就在一个晚上,克洛维一世在梦里看见了一个天使,天使对他说,只要他用他神圣的手触摸一下病人,病人就能痊愈了,听了这样的话,克洛维一世就这么做了,而后这位大臣果然奇迹般地康复了。 不过就路易来看,这种传说很有可能出自于两个迫切的需要,一个就是克洛维一世,他之前不过只是几个法兰克部落的首领,486年才击败了罗马帝国在高卢的最后一任总督西格里乌斯,占据了整个北高卢并称自己为法兰克的国王,就像是每个罗马皇帝都会神化自己,他也同样需要脱离凡俗来保证这个尊贵的王位不受动摇;另一个就是教会,那时候大部分法兰克人,从国王开始,仍然信奉被视作异端的阿里乌教派,这点当然需要纠正,既然如此,一个又有利于王权,又利于教会的神迹的出现时再顺理成章不过的。 克洛维一世就此昭告臣民们说,他将定期举行这样的摸治仪式,行使神权,让他的子民们得以沐浴圣恩,而他之后的国王,不但接过了他的却权杖,也继承了他的“神圣能力”,到了11世纪,英国国王也声称自己也同样掌握了这个技能,大张旗鼓地摸治起包括但不限于淋巴结核的病人来,就连父亲被暴民们砍了头,自己也被驱逐出故土,居无定所的查理二世,也举办了多次这样的仪式,甚至还有人为了争夺一个居前的位置,相互踩踏而死的。 当然,路易对此并非毫无准备,维萨里御医按照国王的要求调配了麻痹药水,提炼了纯度极高的酒,每个前来请求摸治的病人都要喝下药水,用酒擦拭脸和双手,这样就将传染的几率降到了最低,而且只要本人健康,淋巴结核也不是一种易感染的疾病……摸治仪式的当天凡尔赛来了近七八百个陌生人,他们来自四面八方,怀抱着热切的希望——国王在一个矗立在荒野里的十字架下等待着他们,虽然有人坚持这样的神圣仪式应该在教堂里举行,但凡尔赛的小礼拜堂可容纳不下那么多让人,也有人说应该将仪式迁移到巴黎的圣母大教堂里去,但国王拒绝了——他之所以选择这里,正是因为风和新鲜的空气能够带走大部分病菌。 举行仪式的时候,病人们一个一个地走到国王的面前跪下,路易用手指轻轻碰触他们的额头,双颊,然后从拉里维埃尔院长手里取过一根吊挂着金路易的白色丝带,挂在病人的脖子上,整个摸治过程即告结束。 路易曾经好奇过这样的摸治竟然也能治愈病人——确实,在他看到的记录与教士们的话语中,国王确实有这样的能力,但他也再三请玛利与维萨里做了测试,他并不是一个巫师,不,应该说,只要是国王,就不能够是巫师。 要说以前王室中有没有出现过巫师,有,就像是维萨里的父亲那样,但这样的成员很快就会被“夭折”或是发生“意外“,不仅仅是教会、或是里世界与表世界,还有一个身为巫师的国王必然会对王权产生的威胁——就像是吸血鬼的秘隐同盟也相当一致地不会挑选与王室太过接近的人作为自己的后裔——因为这样如今还能勉强维持着的平衡就会被彻底地破坏,巫师与吸血鬼都有自己的野心,但他们也不会想要见到一个支离破碎,混乱不堪的地狱。 现在这么看,路易心想,可能是因为淋巴结核病人中本来就有一部分人可能自愈——尤其是能够得到消息,并且赶到这里的人几乎不可能是贫苦的农民或是工匠,他们原本就有着一个健康,并且具备抵抗力的身体,然后就是类似于“安慰剂”的作用——在宗教势力仍然占据着人们的精神世界的时候,这样的神迹绝对能够让一个人变得充满希望,最后就是国王挂在他们脖子上的那枚金路易,或许有一些不幸的人确实手头拮据,那么价值二十个里弗尔的金路易也能让他度过一段不错的日子,有很多人,只要得到一点喘息的机会,就能重新振作起来。 退一万步来说,病情恶化或是索性去见上帝的那些人,他,还有他的亲眷,难道还能抱怨天主或是国王不成? 摸治仪式就这样在国王不断地腹诽中耗去了整整一天,路易手臂酸胀,口舌发涩,还舍出去了一千多个金路易——一些平民可能只是为了这个金路易而来的,但这也不是没有回报的,他们会将路易的名字带到每个地方,让更多的法国人知道他们已经有了一个神圣而又仁慈的国王,不是说笑,一般来说,巴黎之外,就不太有人会关心他们的国王是谁,甚至于他们的领主是谁——反正只要别加他们的税就行。 在完成了这项工作后,路易才开始准备回到巴黎,王太后摩拳擦掌,决定要召开一个无比盛大的宴会来庆祝路易的成年,路易也提醒她说,菲利普的“吊裤仪式”要先举行,这样菲利普才好以安茹公爵的身份跟随在他身边,这让王太后犹豫了一下,但还是同意了。 路易刚回到他的寝室,王弟菲利普立刻就出现在房门外,在得到许可后,他喜不自胜地走向国王,向他深深地屈膝。 “我是来感谢您的,陛下。”菲利普说:“我期待这天已经很久了。” “我知道,”路易温和地说:“我要说我也是。”虽然懂得王太后与马扎然主教的用意,但五六岁的时候就算了,等到十一二岁的时候——感谢路易精心的投喂,以及坚持在菲利普的课程里加入击剑、投掷与骑马,菲利普现在已经有五法尺,相当于一点五米的身高,面部轮廓也不如以前圆润可亲,总之,现在的菲利普已经不再那么适合穿裙子了,而且两年后,也就是他到了路易现在的年纪,他还会进入变声期……如果那时候他还要穿裙子,那对于很多人来说都会是一种折磨。 菲利普按了按自己的蕾丝小睡帽,正如他所说,他并不是很讨厌女装,但他也很清楚,自己是安茹公爵,不是安茹公主,虽然在骑马与武技的课程上,教师们几乎从不曾给予任何善意的反馈,但菲利普认为自己在这两门课程上的天赋并不逊色于女红与抄写,他也不蠢,路易身边没有太多可信或是可用的人——尤其是元帅与将军,他也是知道的,不然他的兄长不会就这样轻易地饶恕他们曾经的敌人,蒂雷纳子爵。 在十二岁,十四岁或是十六岁就进入军队的人并不少,绍姆贝格将军如此,蒂雷纳子爵如此,孔代亲王如此,那么安茹公爵当然也应如此,只是菲利普也知道他还需要等待时机,或说兄长对他的信任——王弟告诫自己不能操之过急——路易对他已经相当宽容了,尤其不是对一个兄长,而是对一个国王而言。 “一个金路易,换你现在在想什么。”国王说。 “我在想我应当如何回报您。”菲利普说,他一边说,一边伸出手去,帮助国王卸下沉重的外套,这是作为王弟的职责和权力。 “忠诚。”路易不假思索地说:“还有爱,这就足够了。” “您会看到的,”菲利普将外套交给一边的藏衣总管:“我会挖出我的心,放在盘子里奉献给您。” “让你的心好好地留在你的胸膛里吧,菲利普,”路易更加温和地说:“只要别伤我的心就成。” 安茹公爵还要说些什么的时候,邦唐突然出现了,作为国王的第一侍从,寝宫主管,他一向谨慎小心,一般来说,不会这样没有眼色地插入国王与安茹公爵之间,他既然这么做了,就代表一定有紧要的事情需要回禀。 “塞巴斯蒂安.勒.普雷特尔.德.沃邦先生请求觐见。” 这是个陌生的名字,但菲利普马上对国王说,他累了,请国王免去他今天的工作,然后在得到允许后,公爵快速地离开了国王的寝室。 “令我意外,”国王点了点头,邦唐帮着他将才卸下的外套穿了上去,“带他来——我在内室里见他。” 邦唐鞠躬离去,国王这才从容地在侍从的引导下走向了内室,内室属于国王私人小套房的一部分,就在寝室的外面,但出于路易的需求与喜好,这里四面墙壁都是书架,书架上摆满了各种书籍,还有一个隐藏的暗门,里面藏着一些教士们看到了会大惊失色的粗劣印刷品,在黑色铅条镶嵌的玻璃窗前,是一张深褐色的胡桃木书桌,书桌后有一把椅子,前方有两把,椅子的靠背与坐垫都按照国王的要求用马尾毛或是丝棉填充,覆盖以华美的提花丝绒。 月光正从窗外照入室内,但等到仆人们将蜡烛点起,薄薄的银纱就在更明亮的光线中消失了。 但等到太阳升起,烛光又会黯然失色。 这就是塞巴斯蒂安,这个曾在红孩子集市上自告奋勇地为国王与他的士兵们引路的年轻人在踏入房间的那一刻想到的。 第六十章 国王的婚事第一次被提起 塞巴斯蒂安的觐见异常短暂,倒不是国王不愿意与这位他看重的年轻人多交谈,而是因为此时的沃邦背负着沉重的伤势——他从孔代身边离开的时候,惊动了前来迎接他们的西班牙人,孔代亲王身边的一位伯爵坚持要处死这个叛徒,而另一个伯爵则认为应该宽恕他——这位年轻人倒是英勇无畏,他可以说是严厉地指责了孔代亲王,因为此时西班牙人与法国人正是仇敌。 最后做出决定的还是孔代亲王,他释放了赛巴蒂斯安,他说他并不愿意看着这么一个好小伙子去死,而且他也知道他的军队里有许多倾向于国王的人,但只要他们还愿意忠诚于他,他就愿意宽仁相待,但在赛巴蒂斯安离开之前,那位坚持要处死他的伯爵提起要与他决斗,在决斗中塞巴斯蒂安被利剑贯穿了肩膀,几乎死去。 “那么您又是怎么穿过了五十法里,来到凡尔赛的呢?”国王问。 “这就要感谢那位可敬的先生了。”塞巴斯蒂安说,虽然受了伤,但他的声音还是十分响亮,比一个健康的人还有精神,“他做了我的助手,在我倒下后他同时迎战两个凶猛的敌人,并且赢了,之后他让医生给我包裹了伤口,还给了我一匹马,”说到这里,他向国王鞠了一个躬,“还要感谢您在一路上竖立的王太后十字架,只要我在下面休息,就没人敢偷走或是抢走我的马,甚至还有人愿意赏给我一点吃的呢。” “说起来,他们的情况还不错喽。”国王敏锐地说。 “是的,”塞巴斯蒂安说:“城镇和村庄里都有了人,许多地方都种了土豆,陛下,就连丘陵和沼泽都有。” “唉,你竟然能够辨别出土豆么?” “说来很不好意思,”塞巴斯蒂安说:“陛下,我归心似箭,虽然那位伯爵给了我一个装满了埃居的袋子,但我几乎没有动过里面的钱。” “这不怪你,”国王说:“您的决定是对的,先生,我很高兴看到您,您的归来要比一个军团都更令我欢喜,请告诉我,您是愿意为我效力的。” “当然,陛下,毫无疑问。” “那么你就是我的……对啦,上次您和我说,您到巴黎来,是要从孔代亲王这里接过‘骑兵军官’这个职位的,那么我应该称您为……” “亲王殿下给了我掌旗军官的职位。”塞巴斯蒂安说,虽然那时候他感觉到这并不是孔代亲王一开始的打算,也许从那个时候开始,他就不太喜欢这个曾经被他看中的年轻人了——因为在塞巴斯蒂安的心中,国王的分量显然要比他重得多。 “那么我们应该称您为少尉,”国王亲密地呼唤着来人的名字:“塞巴斯蒂安,但我认为,这样的职位与您并不相称,我觉得您应该能够担负起更重的责任,”路易停顿了一下,因为他正在忙碌的就是这件事情:“我这里还有一个近卫兵连队代理队长的职位,如果您愿意……” “不胜荣幸!”塞巴斯蒂安喊道,他猛地从椅子上跳起来,向国王深深地鞠躬,眼睛闪闪发亮,面颊绯红,完全看不出刚到凡尔赛的时候奄奄一息的鬼样子。 就算是国王,也不免被他逗笑了,他举起手免得他的代理队长因为过度兴奋而昏厥过去,温和地告诉他说,他应该早日去休息,好好听从医生的话——因为他们很快就要动身返回巴黎了,虽然凡尔赛距离巴黎很近,但也没有近到可以让一个重病的人随意搬动的地步。 塞巴斯蒂安.沃邦立即听从了国王的命令,能够获得这个职位完全是意料之外——不管怎么说,他终究曾经在孔代亲王的军团里,是他的士兵,虽然他决定回到国王麾下,但要说被人怀疑、诘问或是遇到更糟糕的事情也不是没有可能,他甚至考虑过自己也许会被剥夺军官的资格,成为一个士兵或是被囚禁,却没想到,他不仅获得了国王的青睐与信任,还成为了近卫军团的代理队长,这是什么概念呢?除了从少尉被拔擢到上尉之外,近卫军团的队长即便原先出身平平,也能够在获得这个职位后在宫廷里被默认为有伯爵的身份,即便不加正式册封,他一样可以被称以及自称为伯爵先生。 而且就国王的态度,只要塞巴斯蒂安没有犯下什么愚蠢的错误,一个爵位也只是时间问题罢了。 “对了。”就在塞巴斯蒂安将要走出房间的时候,国王问:“那个坚持要处死你的人是谁呢?” “坚持要处死我的是科利尼伯爵。” “啊,”国王说:“我知道这个姓氏,他曾经为三位法国国王效力(弗朗索瓦一世,亨利二世与查理九世),那么他就是那个科利尼伯爵,一个胡格诺派教徒。” “正是如此。”塞巴斯蒂安说。 “那么坚持要饶恕你的人是谁呢?” “他是布特韦尔伯爵。” “我也知道这个人,”国王说:“又是孔代亲王的兄弟(他被孔代亲王的母亲收养),又是孔代亲王的朋友。” “是个好人,陛下,哪怕他不曾救过我,我也要这么说。” “我会记得的。”路易说,等塞巴斯蒂安.沃邦离开后,他打开一本只有一掌见方的小羊皮册,翻到空白的地方,记下了两个名字。 ——————— 正如国王所说,他们在五天后就动了身,然后在卢浮宫举行了王弟的“吊裤仪式”,菲利普终于得以换上长裤,然后在国王的成年仪式上,他被允许为国王捧着冕袍的后襟,又在晚餐的时候为国王奉酒。于是人人都知道,国王身边第一人的位置,无论是从礼仪上,还是从国王的私人情感上,都属于王弟殿下。 这样的情况,可能要一直持续到国王娶妻,当然,这也是马扎然主教与王太后安妮最关心的事情,国王也做好了准备,只是第一个人选着实令他惊讶。 “瑞典女王?”路易喊道。 “哎呀,”马扎然主教说:“这有什么可奇怪的么?而且您应该说‘国王’,因为她是以国王而不是女王的名义登基的。” “这并不是我们应该关心的事情吧,主教先生,如果我没记错,她是26年生的。” “没错,陛下,没错,您有个好记性。” “我是38年的,主教先生,她大我十二岁!” “一个多么成熟的美人啊!”马扎然主教娴熟地说道:“就像是一颗鲜红的苹果,溢满了汁水与芳香。” “但一个国王是不可能嫁给我的。”路易又是好笑,又是气恼地说。 “这个您不用担心,事实上,瑞典国内的大部分都有意让她的表兄卡尔继承王位,而她呢,她要在上帝夺走她对于王国的权力与义务前就高尚而又从容地舍弃这份沉重的责任。” “我记得她还是一个新教徒。” “她正有意皈依天主教,耶稣会的教士们已经确定了她确实有这个诚意。” “我还是觉得不太可能。”路易说。 “没关系,”马扎然主教说:“我们还有许多人选。” —————— 抛下这个让他啼笑皆非的王后人选,路易在抵达巴黎,完成了他的成年仪式与王弟的吊裤仪式后就开始再一次地忙碌了起来,他暂时还无法接触到重要的政务,但有些事情,是王太后安妮或是马扎然主教也无法代替他完成的,譬如说对高等法院的法官们,孔蒂亲王,隆格维尔公爵,以及加斯东公爵等人的审判与惩罚。 国王首先要做的是将蓬图瓦兹与巴黎两处的高等法院合二为一,他可受够了在战争期间这两个背道而驰的律法象征与权威以一种孩子互相丢掷泥巴的方式相互判决对方有罪了,然后他处置了一批法官——反对王室的,悖逆国王的,悬赏马扎然主教的(对,没错,在战争期间,高等法院的法官们煞有其事地拿出了一笔总价值在十五万里弗尔的赏金告示,在巴黎到处张贴——割下红衣主教的鼻子可得赏金一万里弗尔,割下耳朵可得五千里弗尔,挖出一只眼睛可得三万里弗尔,还有男人的特征——价值五万里弗尔),说真的,这种告示不但根本没能起到威慑敌人的作用,还让他们成为了平民百姓的笑料,国王觉得,他或许可以忍受残暴,宽容疯狂,但唯独愚蠢,他万万无法接受。 至于那十四名遵照国王的旨意迁往蓬图瓦兹的法官,他们每人都得到了一万里弗尔的年金,还有一处就在高等法院附近的住宅,这让他们对国王更加地感激不尽了,尤其是相比起那些已经被投入监牢,想来结果不会太美妙的曾经的同僚。 隆格维尔公爵在孔代亲王彻底失败之前就不幸或说是幸运地去世了,一个修士为他做了临终圣事,据说他在最后的时刻懊悔起自己的作为,并且向国王与王太后忏悔了自己的罪过,国王就此宽恕了他,至于隆格维尔公爵夫人,她被驱逐出巴黎,没有国王的允许,她不能再回到宫廷里,在此时,这可以说是一个相当严厉的惩罚。 奥尔良公爵加斯东,被国王流放到了布卢瓦,而他的女儿,也就是蒙庞西埃女公爵,她也得到了与隆格维尔公爵夫人相同的待遇,也就是被驱逐出宫廷,哪怕她数次求见,但已经被寒透了心的王太后始终没有动摇过,国王更是毫不在意,后来他听说蒙庞西埃女公爵去了布卢瓦,想要求得父亲的谅解,但在与孔代亲王的战斗中,女儿的背叛让原本就不怎么喜欢这个孩子的加斯东公爵更加坚定了自己的想法,他堪称无情地拒绝了蒙庞西埃女公爵。 最后路易得到的消息是女公爵去了勃艮第的圣法戈尔,在那里有属于蒙庞西埃家族的一个城堡,为了修缮这座城堡,女公爵用掉了近二十万里弗尔,这个数字实在是令人心动,就连马扎然主教也说,若不是她有些时候蠢得可怕,他或许也会促成国王与她的婚姻的。 路易:…… 有时候他也很好奇这位主教先生的底线究竟在什么地方……地狱吗? 第六十一章 国王的婚事第二次被提起 还有一件值得路易关注的事情就是英国,但不是查理二世,这位可悲的表兄现在还在佛兰德尔,作为一个没有国家也没有臣民的国王痛苦的活着——他倒不是不愿意回到法国,但因为现在法国的情况也不会允许他得到更多的支持,所以他觉得,只要他的母亲玛丽王太后与妹妹亨利埃塔公主能够平静而安稳地待在巴黎,也不可谓是一桩好事。 马扎然主教知道查理二世仍然抱着一线希望,也许这样的希望会一直持续到国王的婚事被真正地确定下来,不过亨利埃塔从来就是被他与王太后安妮放在最后一位的,甚至在蒙庞西埃女公爵之后,没有别的什么原因,只因为……首先她的父亲不但丢失了自己的王冠,也丢失了自己的头颅,她的兄长看似聪慧,实则愚蠢,路易给了他一笔可贵的馈赠,让他去做国王,但他还是被那些叛逆与暴徒驱逐出了自己的国家;也许会有那么一天(就路易所肯定的)查理二世能够回到英格兰,接过圣球与权杖,但谁也不知道那会是什么时候。 国王的婚事却不容耽误。 说起来还有一件相当好笑的事情,马扎然主教的羽毛笔在羊皮纸上略略一顿,居然还有一些大臣,他是说,那些或许收受贿赂的白痴们,竟然提出国王应该与英吉利共和国的护国公联姻——也许有些人还不知道什么是“英吉利共和国”,简单点来说吧,那就是一群无视王权与神权的疯子弄出来的臭玩意儿,他们在处死了他们的国王查理一世后,决定废除君主制和上议院,下议院成为了最高立法机构,行政权则交给下议院选举出来的国会议员,而那个最大的,可耻的叛逆奥利弗.克伦威尔理所当然的成为了国务会议的第一任主席。 可笑的是,不过三年,奥利弗.克伦威尔就授意他的党徒们推选他为护国公——护国公,一个多么讽刺的名词啊,按照拟订的《政府约法》,克伦威尔可以终生担任护国公,兼领英国陆军与海军司令,主管税收,统辖警察与司法,掌管外交,并且可以指定自己的继承人,甚至能够与国会与下议院共享立法权,行政权,加上之前的军事权,难怪有人说,他比一个国王更国王。 虽然最初的时候,奥利弗.克伦威尔表现的完全就像是一个谦卑的,和善的,一心为公的圣人,他固然没有公开宣布过自己的信仰,但他的生活确实向一个清教徒无限地靠近,他厌恶享乐,不喜奢华,生活朴实,关心民众——至少在1650年前如此,但在被冠上了护国公的名头后,他就将自己的住所转移到了国王的宫殿里。 这种说法或许对克伦威尔有些不公平,因为事实上,他只是住在了白厅宫(自1530年起英格兰君王的主要居所)后方的一处房子里,这里曾经是一个巨大的斗鸡场,后来又被詹姆斯一世改成了剧场与音乐厅,之后又成为了白厅宫的看守人的住所,也曾经被王子与公主居住过,克伦威尔选择这里或许只是为了处理政务比较方便,但他的政敌可不会在乎这个。 也许克伦威尔也不会在乎,哪怕他并没有真正地入住王宫,但他在就任护国公的时候所举行的典礼一点也不逊色于一场隆重的加冕仪式,他麾下的将领称他为殿下,而他的顾问们则称他为陛下,依照他与国会的约定,他应该每两年接受一次议会的问询,而他也应该以商议的方式,而不是命令议会应该怎么做,但这种情况不可避免的发生时,克伦威尔就像是一个暴君那样斥责了议员们,宣称自己正在代表上帝说话,若是有人不愿意遵从他的旨意,就是在亵渎圣灵,背弃信仰。 马扎然主教和路易打了个赌——马扎然主教认为克伦威尔会在五年内解散议会,而国王认为只要三年,克伦威尔就会无法忍受别人对他指手画脚而决定解散议会。 对此主教先生十分好奇,当然,鉴于法国现在的情况,他不免会联想到他和年少的国王必将要面对的问题。 “您知道奥利弗.克伦威尔正计划将英国重新分区吧。”路易说:“十一个区,每个区都会有一个他所信任的将军统治,他的军队会监视着每一个人。”国王叹着气说:“看看,主教先生,多么奢侈!十一个将军,以及能够覆盖整个国家的军队。像是这样的一个人,一个比国王更有权势与力量的人,难道他竟然会屈服于那些只能拿起羽毛笔与羊皮纸卷,比起挥舞枪支刀剑更擅长舞动舌头的人么?” “这么一想,确实很有可能。”主教先生说:“但为什么是三年,而不是五年呢?” “因为两年一次的议会问询,”国王交叉起双手:“议会处死了一个国王,驱逐了一个国王,就不会希望看到又一个国王或是更胜国王的人,他们一定会想法设法地压制克伦威尔的权势进一步地拓展与延伸,那么每两年一次的问询就是打击奥利弗.克伦威尔的最好时机,上一次问询他们就不欢而散了,那么两年后的问询只会变得更加险恶,到那时,如果克伦威尔依然不做什么,那么就要轮到议会做些什么了,但这个人,”国王摇摇头,“可不是一个会忍耐的老好人呐。” 就算他原先是,那么十几年下来的大权在握,唯我独尊也足以让奥利弗.克伦威尔彻底地失去一个常人的心了。 “唉,”主教先生说:“我真想让那些大臣们来听听。” “什么?” “见鬼的他们正在有意让您娶了奥利弗.克伦威尔的孙女呢.” 国王举起一只手:“等等,我记得奥利弗.克伦威尔正在壮年。” “确实如此,但他的独生子理查.克伦威尔也已经二十六岁了,陛下,他已经有了一个女儿,今年两岁。” “我的婚事就和十二岁过不去了吗?”路易忍不住说:“不是大十二岁,就是小十二岁。”他瞥了一眼主教先生:“而且还是一个新教教徒的女儿。” “这不重要。” 马扎然主教一脸平常地说道:“为了继承权或是别的什么,君王们改变信仰是一件很寻常的事情,我可以派去教士,让她皈依天主教。“ 路易一时间没法分辨主教先生是在说笑……还是认真的…… “我不会让克伦威尔的孙女成为我的妻子,”他只得认真的说:“就像我说过的,主教先生,我永远不会承认奥利弗.克伦威尔的合法性,无论是护国公,还是国王,对我来说,或者对任何一个君主来说,他都只能是个叛贼。” 马扎然主教笑了:“这正是我要说的。”他说,“陛下,可惜的是总有人看不清楚。” “很正常,”路易说,“他正在顶峰。” “您似乎一点也不看好他。” “从任何地方,他都没有值得我看好的地方。”路易说:“我以为您是最能理解的,他的桂冠是民众赋予的,也一定会被民众夺走。” “我以为您是看重民众的。” “看重,但不喜欢,因为我知道他们是一些什么样的存在,”路易说:“没有什么能够比他们更睿智,也没有什么能够比他们更愚昧,他们强大无比,又松散如沙,他们将一个木匠的儿子送上至高无上的宝座,说,这就是我们的神,又为了三十个银币出卖了他,看着他被钉死在十字架上,我也许会爱护他们,教导他们,但我绝对不会相信他们。” “多么糟糕而又正确的想法啊。”马扎然主教咕哝道:“那么看来我应该拒绝他们。” “让他们打消这个想法。”路易说:“如果不能,就拖延,我们很快就能看到结果。” 第六十二章 国王的小册子 路易这样说,并不是没有理由的。 红衣主教马扎然的情报人员从英格兰传回到消息可不少,奥利弗.克伦威尔可以说已经开始随心所欲地统治这个国家了,他将自己视作了人民的救世主与上帝的使者,这并不令人感到意外,但一个人将自己置于这样崇高的位置上时,也就意味着他即将重重地坠落。 “也有可能,他会成为国王。”主教先生说:“他距离王位多么地近啊,就算他熔铸了所有为国王加冕的王权标志,从王冠到权杖,从圣球到加冕戒指,但他随时都可以打造全新的,就像是他打造了现在的新英格兰。” “问题就在这儿啊,主教先生。”路易感慨道:“就我看到的和了解到的,克伦威尔是个自认为,或确实是个崇尚简朴,一心为国的人,但他太偏执了,这也是许多人的通病,我是说,他们认为,民众都是如同木头、泥土般的东西,可以随意雕刻,任意揉捏的,他们可以去掉任何他们不想要的,或是让他们变成自己想要的样子,但这是完全不可能的。 若是奥利弗.克伦威尔就此骄奢起来,甚至如所罗门王那样做出种种堕落的行为,主教先生,哪怕有一万个教士来谴责他,他都是不必畏惧的,实话说,就如您所说的那样,成为一个国王也说不定呢。” “这就令我好奇了,”马扎然主教说:“您为什么要这么说呢?” “虽然克伦威尔总是谦卑地说,他的出生呢并不卑贱,但也不显赫,但我们都知道,事实上他的家族也算得上是名门望族,只不过他和他的父亲都没有继承爵位的资格罢了,我们完全可以这么认为,他这么说,是为了取信于那些平民。” “确实如此。” “而作为一个新教教徒,他对自己也十分地严苛。” “我不想承认这点,但他的为人行事也的确很难让人挑的出道德上的缺处。” “所以他也认为,别人也应该和他一样虔诚并有着坚定的意志。”国王交叉起自己的双腿:“他严密地监视每一个天主教徒,还让士兵们毁掉了教堂。” “过于‘罗马’化的教堂。”马扎然主教说:“他们不承认的那些,墙壁上的十字架,圣物和装着它们的盒子,甚至是彩色玻璃窗——因为那也是圣灵与圣人的像,他们敲碎了玻璃,然后将那些铅条拿去融化,变成了子弹。但对于新教教徒来说,这并不是太过罕见的行为啊。” “那么限制人们对美和享乐的追求呢?”路易问:“严格的斋戒,不允许任何游戏——玩纸牌,丢骰子,狩猎……他甚至不允许人们去看戏,英格兰的戏院都关门大吉了,更别说那些名姝往来的地方了……听音乐,唱歌,跳舞也被禁止,欢庆宴会也成了泡影,就连亲朋好友相互交换礼物也变成了一种奢侈,现在英国人唯一的娱乐就只剩下了唱唱赞美诗。” “愿上帝保佑他们。” “我不知道上帝是不是会愿意保佑克伦威尔,但他的这些举措只会让那些原本支持他的民众感到厌烦。”路易说:“听说他还有意对服饰与饰品进行限制与改革?我记得上一次也有人这么做。” “萨沃纳罗拉。”马扎然主教说:“他离我们并不远。” “所以我要说,”路易摇摇头,“克伦威尔距离灭亡不远了。” “英格兰人可不是佛罗伦萨人。”马扎然主教说。 “但只要是人,”路易尖锐地指出:“就没有不贪图享乐的,没人会不喜欢吃美味的东西,跳舞唱歌,穿着华丽的衣衫,这是人的本性,不可违逆。”国王又继续道:“他当然可以自己去做一个圣人,但首先,他在权势面前也只是一个凡人,他并是一无所求的;其次,他甘愿放弃世俗间的乐趣,没关系,但他不能要求别人和他一起忍受痛苦。” “所以您说……” “所以我说,主教先生,”路易为他斟了一杯满满的葡萄酒:“如果奥利弗.克伦威尔愿意如同一个国王那样尽情地享受,只要他别忘记丢给那些平民百姓们一些面包和角斗表演,就像那些罗马皇帝,那么,他的统治可能还会延续上一段时间,但他若是想要去做一个苦修士,还要所有的民众一起穿上粗麻长袍,那就别怪他们先让他进坟墓了。(当时的风俗是只有坚决要将自身献给天主或是将死的人才能穿上修士长袍)” 马扎然主教端起杯子,利索地一饮而尽:“您也许说的对,”他说:“但太不虔诚了,陛下,苛刻点说,甚至有点过于轻浮。” “只有在您面前我才会这么说。”国王毫不在意地提起另一个杯子,但他只是浅尝辄止,没有像主教先生,或是现在的很多人那样肆无忌惮的痛饮。 “那么在别人面前,您会怎么说呢?”主教先生又问。 “上帝会代俗人做出判决。”路易说。 —————— 当然,大部分时间,路易还是宁愿自己来做判决。 不过今晚他被王太后安妮特意邀请到她的会客室里,原来王太后安妮要替一个人求情,国王听了这个人的名字,就有点惊讶地告诉王太后说,他并没有想要严厉地惩罚那个人——也就是弗朗索瓦.德.旺多姆,博福尔公爵,“是什么让您认为我会是一个残酷的人呢?”国王问:“虽然还未判决,但作为从犯,我都没能处死或是流放孔代,那么我也不会过分地对待我的另一个亲眷(博福尔公爵是亨利四世的孙子,路易十三的侄子,路易的堂兄)。” “但他们都说,”王太后指了指国王的外套:“你准备了一个小册子,上面写着的名字都是你要准备吊死的。” 国王这下可明白宫廷里的流言有多么可怕了,他只得将小册子拿出来给王太后看,上面确实有很多名字,但奇怪的是有些王太后认为应该有却没有,应该没有却有。 “如果这真是一个不祥的名单,”王太后认真地说:“上面最起码应该有加斯东。” 国王笑了,王太后也是,要说他们最厌恶谁,除了奥尔良公爵加斯东之外大概就没有其他人,“他会永远地留在布卢瓦,”国王平静地说:‘怀抱着他的野心,直到死。” “那正是我所期望的。”王太后说。 “那么还请告诉我,”国王问道:“您为什么会为博福尔公爵求情呢?”说到博福尔公爵,他在之前的战斗中也没能发挥太大的作用,国王一开始甚至没注意到他,还是马扎然主教给了他一些提醒,他才把这个人记载了小册子上。 “因为他曾给过一些帮助。”王太后说,那时候她还只是“奥地利的安妮”,被美第奇的王太后玛丽与黎塞留主教压得喘不过气来,那时候她只有寥寥几个忠诚的支持者,博福尔公爵就是其中之一,但路易十三离世后,她就开始与马扎然主教同心协力,无论是出于何种原因,博福尔公爵拒绝相信这个“卑劣的教士”了,两人可谓水火不容,王太后安妮最后只得无奈地任凭马扎然将博福尔公爵扔进了万森纳,也就是后来关押孔代亲王与隆格维尔公爵的地方,在孔代亲王掌握了巴黎之后,博福尔公爵就被释放了,然后他就毫不犹豫地站在了孔代亲王这边。 所以他只能说是一个鲁莽的倒霉鬼。 但显然王太后安妮还记得他们之间的一点情分,国王倒不介意满足母亲的一点小要求,反正他记下这些人的名字也不是为了处死他们,恰恰相反,这些都是经验丰富,且有着出色的军事天赋的将领,路易把他们记下来就是为了别让自己一个不小心随手吊死或是砍了谁的脑袋,他对奥利弗.克伦威尔羡慕的要死就是因为这个,要是他也有十一个将军…… 马扎然主教也有这样的考虑,虽然博福尔公爵和他的关系实在是有点……差,但他告诉国王说,博福尔公爵对海上作战很有几分心得,于是国王就立刻把他记在了小册子上。 小册子里其实还有一些之前很少为人所知的名字,譬如说富凯,譬如说柯尔贝尔,譬如说绍姆贝格,还有莫特马尔公爵,莫特马尔公爵对路易来说完全是个意外之喜,他之前并未想到这么一个人竟然能够完美地达成他的要求——因为他需要一个身份尊贵的人去做密探的工作,不但如此,他还要获得孔代亲王的信任,挑拨离间,怂恿游说,好让孔代亲王乖乖地按照国王的安排行事。 更不用说在巴士底广场上突如其来的古怪命令……莫特马尔公爵也许根本不明白国王的意图,但还是去做并且成功了,所以国王所想的第一件事情就是赶快把他带回自己身边,若是出了意外,他一定会懊悔不已的。 不过今天莫特马尔公爵是来向国王辞行的,对此国王完全可以理解,毕竟他新婚燕尔的时候就被他派遣到孔代亲王身边做事,他给了模特马尔公爵一笔丰厚的赏赐,但这些根本无法与那些没有形状的奖励相媲美——国王留给了莫特马尔公爵一个重要的职位,一个凡尔赛的房间,以及一处预留的封地——给他未来的继承人。 这让莫特马尔公爵感激不尽,他向国王发誓说,他会尽快回到国王身边,或者国王有所需要,也可以随时召唤他。 他们在走廊上遇到了瓦罗.维萨里。 第六十三章 巫师维萨里的过去与巫师界的一角(上) 这并不是国王的有意安排,因为之前瓦罗.维萨里还在他的房间里,他可能有些重要的事情要和国王说——巫师一下子就认出了莫特马尔公爵,他的面孔顿时变得灰白一片,而后又透出病态的嫣红,但当路易转过身去的时候,却发现莫特马尔公爵只是露出了一个略带不解的微笑,他看向国王,然后看向维萨里,他的目光是漠然而又平静的,尤其是在掠过维萨里的黑色长袍时——他听说国王身边有不少学者与医生,也许此人正是其中之一,而这些人,让公爵来说,总是有点疯疯癫癫,所以公爵也并不怎么在意他的失礼。 国王向前走去,莫特马尔公爵紧随在后,留下瓦罗.维萨里一个人在走廊里。 瓦罗.维萨里想象过很多次,多到他自己也数不清,他想象着若是在宫廷里博得莫大的荣誉与崇高的地位之后,他会站在他的仇敌面前——他会羞辱他,折磨他,就像他对待自己那样夺走他所有的希望,但直到今天,他才发现自己的想法有多么愚蠢——莫特马尔公爵是见过他的,他也见过公爵,但他记得公爵,就像是有一柄尖锐的刀子刻在他脑子里似的,可公爵呢?莫特马尔公爵根本不记得他,他甚至没有一点印象——对这位尊贵的人来说,他就像是一枚盛装着珍贵宝石的简陋木匣,为了取走宝石,一只木匣被毁掉,被丢弃难道不是最司空见惯的事情吗?他又有什么资格被对方记住呢? 而他之前的幻想……也终将只会是幻想罢了…… 瓦罗.维萨里就这么站在走廊里,经过的仆役无不向他投去好奇的视线,他却只是站着,沉默着,好一会儿之后,他才发出了一阵低沉绝望的笑声。 ———— “瓦罗.维萨里来找我是有什么紧要的事情吗?”国王说:“让他进来吧。” 邦唐俯身听命,他将瓦罗.维萨里带到了国王的面前,维萨里看上去形态如常,但国王只看了他一眼,就知道他遭受了不少折磨:“你有什么要对我说吗?” “我来见您,是因为您之前命令我配置的药水已经完成了。”维萨里说。 “成本如何?” “一升两个埃居,”不等国王继续询问,维萨里就继续说道:“可以净化五十蒲式耳的水。” “不少了。”国王轻轻颌首,对于流民与凡尔赛的原住民,以及巴黎的移民们来说,除了食物之外最重要的还有水,凡尔赛没有像样的水源,路易正计划从卢瓦尔河引来水流,同时将沼泽开挖成池塘和水库,但现在凡尔赛的平民们只能从沼泽里取水,里面满是寄生虫和病菌,但又不得不为,所以在疫病爆发之前,净化水源就成了重要且紧急的事情之一,这件事情能够这样快地得到结果让路易感到满意,他让邦唐取了一百个金路易交给维萨里,算是对他的奖赏。 瓦罗.维萨里向国王鞠躬表示感谢,但没有立即离开。 “你还有什么要问我的吗?”路易问。 “之前在您身边的是莫特马尔公爵吗?” “是的。” “他完全想不起来我了。”巫师喃喃道:“对于您们这样的人来说,如我这样的小人物是否都是无需一顾的呢?” 国王想了想:“哦,确切点来说,”他说:“应该这么说,任何一个对我们毫无价值的人。” 瓦罗.维萨里在听到这句话的时候忍不住抬起头注视着这个年少的统治者,然后他就明白了,也许对国王来说,他是有价值的,但没能到能够让一个国王愿意虚言抚慰的地步,在国王心中的重要性也远低于莫特马尔公爵,他深深地吸了口气,正想要告退,以逃开这个令他倍感羞耻的答案时,国王举起手,示意他留下。 “维萨里先生,”路易说:“我知道你想要指责我什么,但你难道不也是这样吗?” “什么?” “在我们第一次遇见的时候,”路易微笑着说,“那时候你甚至不能为你的妻儿找到一块足够果腹的面包,万幸,你看到了玛利,看到你曾经的学生,于是你就忍耐着耻辱,向她寻求帮助,你是知道我是谁的,但你并没有愿意为我效力的意思。” “那是因为您并不满意我的缘故啊。”维萨里争辩道。 “那么我为什么又雇佣了你呢?”路易尖锐地指出:“难道那时候的你,和现在的你有什么区别吗?别告诉我你展现给我的东西是在不见天日的监牢里学到的。” “你只是不愿意为一个非巫师效力,”路易快速地继续说道,并没有给维萨里留下插话的机会:“我身边不是没有巫师,”他说:“我也知道里世界和表世纪,对于你们,我也有所了解,而我最先懂得的,就是你们的傲慢。嗯?”国王轻蔑地笑了一声:“对,你们自以为高于凡人,即便我是你的国王,但在你的心中,我依然不如你,因为你们有着超凡的力量而我没有,所以你宁愿向一个小女巫摇尾乞怜,也不愿意向一个能够生杀予夺的凡人屈膝弯腰——虽然你也只是一个被驱逐出里世界,居无定所,食不果腹的可怜虫罢了。” “我没有!我是,我们是自己离开的!”维萨里无法按捺地大声喊道。 国王没有说话,但沉默有时候能够代表许多东西,巫师站在那儿,眼神逐渐变得呆滞,国王刺中了他的心,是的,正如路易所说,他仍然怀着一丝就连他自己也未察觉到的傲慢,他是巫师而公爵或是国王不是。但这没用,他的才能与天赋并不能让他获得财富,尊重和地位,里世界不能,表世界也不能,他曾踌躇满志,但两个世界给予他的都只是一次次无情的鞭笞。 他该看清现实了。 “你们为什么会离开里世界?”国王问。 维萨里痛苦地咬住了嘴唇,他知道,正如国王所说,他们只能看见对他们有价值的东西,而他对国王的价值,除了巫术与医药方面,就只有里世界——里世界的人们虽然需要表世界,但又警惕与防备着表世界,毕竟表世界要比里世界更巨大,更繁荣,也更危险——巫师、精怪与黑暗生物的力量固然能够让他们超越凡人,但凡人的数量足以弥补这个缺点,而且随着时间流逝,凡人们所发明出来的机械与火药更是进一步地让命运的天平无限制地向着凡人那里倾斜,现在就算是里世界最狂妄的蠢货,也不会认为里、表世界的障壁打开后,被侵吞的会是表世界而不是里世界。 这一点从里世界的贵人们正在不断地谋求表世界的权力与财富就可见一斑。 而表世界的人们对里世界的一无所知就是他们最好的筹码。 也许有些人会不太明白瓦罗.维萨里直到现在还会顽固地坚守着里世界的秘密,但路易倒是能猜到一点——毕竟这是他唯一一点能够依仗的东西了。 但他必须给国王一个答案,因为——巫术国王有更信任的小女巫玛利,而且随着他权威日盛,也会有更多的巫师愿意为他效力,就像是他的仇敌——至于医药,国王这里有成千上万的学者,而只要有国王的支持,他们未必不能做到维萨里能够做到的事情。 国王甚至丝毫不曾掩饰他对莫特马尔公爵的偏爱,其中缘由维萨里也略知一二,公爵的机敏与英勇让国王盛赞他有着一个军团的价值,那么维萨里呢?他的价值什么时候才能超越公爵? 几乎不可能,但他也知道,若是被国王厌弃,那才是落入了真正的深渊,而这次不会再有人来打救他了。 “我……” 他说。 “我们正是为了躲避曼奇尼家族的追索而离开里世界的……陛下。” 第六十四章 巫师维萨里的过去与巫师界的一角(中) “曼奇尼。” “是的,陛下,曼奇尼。”维萨里说,”我曾是玛利.曼奇尼的魔药教师,因为我的父亲也为曼奇尼家族效力。” “据我所知,维萨里家族来自于布鲁塞尔。” “哈布斯堡尼德兰,陛下,维萨里家族是医学世家,简.维萨里在帕尔维大学取得了医学学位,而后在鲁汶大学取得了一个教授的职位,他的儿子埃弗拉德.维萨里神圣罗马帝国皇帝马克西米连一世的皇室御医,他的儿子安德里斯继承了高祖父的位置,后来又做了查理五世的贴身侍从。我的高祖父正是您提起过的安德雷亚斯.维萨里,他有三个儿子,最小的一个是他的遗腹子,也就是我的祖父,我的父亲也是他最小的儿子,他在六岁的时候被发现是个巫师,幸好那时我们正在意大利,一个巫师愿意做他的老师,把他带入里世界。” “那么他在表世界……” “一旦进入了里世界,他对表世界来说就是一个死人,陛下,维萨里家族的陵墓里还有着一个小小的位置,埋葬着一个夭折的孩童呢。” “我明白了,接着说吧,维萨里。” “那个巫师是一个魔药师,我的父亲成了他的学徒,因为这个缘故,以及他从血脉中继承的天赋,他比他的老师更成功,所以他的老师就把他推荐给了曼奇尼家族。” “曼奇尼是个怎样的家族呢?” “在里世界,曼奇尼是个非常古老的家族,最早可以追溯到古罗马时期,但在公元五世纪之前,表世界一样有他们的记载,只是这些记载鲜为人知。”说到这里,维萨里古怪地笑了笑:“当然,他们曾经十分显赫,据我所知,曼奇尼家族的女儿与儿子不止一次地曾经成为祭司或是执政官的妻子,或是有权势者的亲密朋友,因为这个家族世代都是美人,但自从梅林的策划最终化作泡影,国王与皇帝们不再承认巫师,转而皈依天主后,里世界与表世界之间的沟壑就再也无法弥补,曼奇尼的家长最终决定将家族迁移至里世界,放弃表世界,也正是因为如此,他们必须保证自己在里世界的地位不至于被一些荒谬的传说动摇——所以他们几乎从不提起在表世界的过往。” “里世界的人们憎恶表世界么?” “当然,陛下,”维萨里几乎下意识地这么说,然后他发现自己说错了话,急忙弥补道:“我是说,在最初的时候,里世界充斥着的人几乎都是无法在表世界存身的可怜人,他们要么就是有着畸形的外表,要么就是无法控制自己的力量,他们可以说是……是被放逐到里世界的,所以他们总是有着一些过于……过于恶毒的想法。” “那么说就算是曼奇尼家族也是后来迁移到里世界的。” “从公元五世纪,陛下,梅林是巫师以及非人生物投下的最后也是最大的一次赌注,可惜的是他还是失败了,失败的后果正如您看到的,教会开始驱逐与剿灭我们。” “因为你们在与教会争夺权力。” “这是必然的,”维萨里说:“宫廷是如此窄小。” “那么说里世界是有原住民的,然后从五世纪开始,巫师就开始迁移到里世界。”路易说:“那么那些非凡者是怎么回事?” “他们可以说与巫师有着同一个祖先,”维萨里说:“最初的时候,教会对于巫师们并不严苛,不,那时候他们还未被称作巫师,他们是祭司、萨满或是巫医,然后一些愿意皈依教会的人成为了苦修士、圣骑士,而另外一些不愿意向曾经的敌人俯首屈膝的人就成为了巫师。” 路易想起马扎然主教确实和他提起过,宗教裁判所里的一部分人依然驻守在里世界,看来正如维萨里所说,他们就是一棵巨树上伸出的两根树枝,他们的根系依然深深地扎在另一个世界。 “里世界是个什么地方?” 维萨里露出一个苦涩的笑容:“原本是个很好的地方。” “很好的地方……”国王说。 “原本,”维萨里重复说:“但后来,您知道的,有太多的巫师和非人生物来到了那里,太多了,无论是水、食物甚至是居住的地方,都变得紧张了起来,原住民与移民发生了好几次战争,但那些庞大的家族无论是在哪一方面都占据着绝对的优势,所以……”他略过了一些详情,但国王用脚趾也能想到,对于资源的战争从来就是最残酷最卑劣的:“后来,里世界勉强达到了一个平衡,但您也知道,一千年了,陛下,不断繁衍的人口已经对里世界造成了莫大的压力——从我父亲那时开始,就有人认为应该限制外来的巫师或是非人生物进入里世界。” “里世界在什么地方呢。我是说,是属于凡人不可及的地方,另一个世界,或只是无法被凡人看见,发觉?” 维萨里明显地犹豫了一下:“它们是真实存在的。” “也就是说,它们仍然属于这个世界。”国王仿佛自言自语般地说道:“我知道很多地方都有巫师,他们并不是在同一个地方的是吗?因为玛利会说,她是意大利人。” “是……是的。” “难道就没有国王或是皇帝,”国王思考了一会,说道:“对此产生过质疑吗?” 维萨里觉得,他似乎已经领会到国王的想法了:“但那是他们的领地啊,”他小心翼翼地说:“陛下,就像是您的亲王与公爵们。” 国王向维萨里微笑了一下,这个微笑让维萨里不明原因地遍体生寒:“但我的亲王与公爵会为我效力,为我战斗,”他轻声说:“巫师们能够为我做些什么呢?”他轻轻拍了拍手:“对了,我的身边甚至没能出现一个法兰西的巫师,他们都死了吗?” 当然不,维萨里在心里说,他曾遇到过法兰西的巫师,但他们的傲慢尤甚于意大利的同僚们,国王也应该知道这一点,因为他的外祖母正是美第奇的玛丽,她曾经宣召过著名的巫师诺查丹玛斯,向他询问了自己的七个儿女的未来,当时诺查丹玛斯确实已经看到了他们的未来,但为了不触怒这位尊贵的妇人,他只能隐晦地说,您的三个儿子都能成为国王,事实如此,可惜的是他们都没能留下后裔就死了,法国的王位最终落入了纳瓦拉国王亨利手中,也就是亨利四世,路易的祖父。 据说这位诺查丹玛斯在随同当时的王后玛丽.美第奇巡游萨朗的时候,他看见了王后的随从中有一个少年,于是他就大胆地上前,要求少年让他看对方身上的一颗痣,虽然被后者不悦地拒绝了,但诺查丹玛斯还是贿赂了少年的侍从,看到了那颗痣,然后他就说,这是法国将来的国王,而那个时候,玛丽.美第奇王后的两个儿子依然在世,这可以说是对王后,以及之后的两位国王,又及第三位国王极大的不尊重与威胁,但他还是这么做了,就此可以看出,他对国王与王后的尊重就算有,也不太多。 而维萨里遇到的法兰西巫师,更是左右摇摆,他们不屑于为在红衣主教袍袖下的年少的国王效力,倒是有几个对孔代亲王,或是加斯东公爵感兴趣,很难说维萨里对国王的印象有没有因为他们受到影响。 维萨里忍不住叹了口气,他真担心法兰西的巫师们真会“都死了”,如果他们再这样妄自尊大下去。 越是和这个年少的国王相处,就越是能感到他的可怕——历史上残暴或是勇猛的国王并不少,但他的主人有着许多统治者所缺乏的特质,那就是这个世界上,几乎没有能够限制他的东西,相反的,他觉得,所有的东西都应该在他的限制之内,而不是脱离他的控制。 “继续说吧,”路易说:“里世界有国王吗?” “没有,但有议会和法庭。” “一个共和国?” “罗马的。” “哦,政治巨头。”或说选帝侯,几个大家族轮番执政,相互掣肘。 “所有的人都依附他们而生吗?” “大部分,除了教士和修士们。” “你说的是宗教裁判所的根源们?”国王说:“他们是如何坚守下来的呢,在群敌环绕的地方?” “不全都是敌人,”维萨里说:“事实上裁判所处死的巫师很少,他们最多对付的是吸血鬼与狼人,而在里世界,狼人与吸血鬼也是巫师们的敌人。” 国王抬起头,在心里列出了一个金字塔表,现在很清楚了,顶端是里世界的领主们,接下来是官员们(这点无需询问维萨里他也能够猜到),之后是平民,平民之下是普通的狼人与吸血鬼(他不认为巫师们会对那些强大的存在一视同仁),之后是原住民,如维萨里所说,可能就是人们传说中的怪物和妖精。 他不知道巫师们的血脉端头来自于哪里,对于巫师们来说,他们是神明和人类的后裔,但教会们一直认为他们是魔鬼和人类的孽种,就像梅林一直就有好几种出身,但这无关紧要,国王大致可以勾勒出巫师界现在的状况——比表世界更糟糕,彼此倾轧,相互仇恨,狭小的领地上遍布堡垒,平民朝不保夕,而他们的统治者们也未必能够日日安枕。 第六十五章 巫师维萨里的过去与巫师界的一角(下) 至于那些宗教裁判所的修士教士们,他们在里世界,可以说是巫师的敌人,也可以说是巫师的工具,毕竟从维萨里这里来看,普通的巫师想要对抗狼人、吸血鬼以及教士们是不可能的,他们之所以愿意忍受这些庞大家族的压迫,很有可能是因为只有在他们的庇护下,他们才能艰辛而又平静地度过每一天。 就像是表世界的平民们需要承担沉重的税赋,但也会得到领主军队的保护那样。 这点也获得了维萨里的肯定,“每个巫师,”他说:“连同他们的家族,都有为之效力的领主,就像是我父亲的老师,他为曼奇尼家族效力的,等我的父亲不再是学徒后,他也就成为了曼奇尼的魔药师,而我继承的也正是父亲的位置。” “你们受他们豢养。” “确实如此。”维萨里近似于放弃般地说道:“要成为一个魔药师,先期的投入是很大的,我们需要很多药草,珍贵的金属,以及只有在魔法下才能得到的材料,单凭一个普通的巫师,根本无法依靠自己的力量成为一个魔药师,所以那时候他们都说我父亲是个幸运的人,也有很多人嫉妒他。当然,还有我。” “你之前说向曼奇尼家族推荐了你父亲的正是他的老师,”路易问:“在里世界,是只有魔药师还在延续老师与学徒的传统呢,还是也有了表世界这样的大学?” “两种皆有,陛下,但不是大学,只是一般的初级学校,只有一些没有根基的外来巫师或是因为过于贫穷而无法负担起教资的巫师会让自己的孩子到那里学习,那里的老师,恕我直言,也只是平庸之人,缺乏责任心,与其说是在教导学生,倒不如只是得过且过,养家糊口罢了,所以略有家资的巫师家庭都会为自己的孩子雇佣可信的老师,大家族尤甚。” “这样的情况倒与表世界相似。” “是啊,陛下。”说到这里,维萨里不免掠过了一丝悲凉之色:“对于弱者,任何地方都是一样的。” “如果你愿意,告诉我,你在里世界遇到了什么事情。” “也没什么可说的,”维萨里现在已经能够无比平静地回答这个问题了:“我的妻子,她原本只是曼奇尼家族的一个分支——对了,您知道吧,曼奇尼家族世代都是美人,在里世界的流言中,虽然我不知道是真是假,他们的祖先有着一部分女性梦魇的血统,所以才能拥有这样得天独厚的恩赐或说诅咒,但我的妻子,陛下,她所继承到的血已经非常稀薄了,稀薄到她的子女就无法以曼奇尼后裔自称的地步,而在我遇见她的时候,她也只是一个容貌清秀的女孩,而我也不是被她的外貌,而是被她温柔的心性所打动的。” “我原本以为我的生活会如同一本打开的书本那样,按部就班,循规蹈矩地过下去,就像是里世界中的大部分人,不,应该说,小部分人,因为我受曼奇尼家族雇佣,而我的妻子又是他们的远亲,我们可以衣食无忧地住在一个小小的房子里,我们会有很多孩子,吵吵闹闹,也许他们之会有一些天赋出众的人,也有可能他们都只能说是资质平平,但无论如何,我们的日子应该是会平静而又稳定的——但谁知道呢,陛下,命运就是这样残酷。” “你的妻子怎么会变成现在这个样子呢?”路易轻轻地问道。 “非常突然的变化,”维萨里说:“似乎只是在一夜之间,我的枕边人就变得陌生了,曼奇尼家族的人告诉我说,在巫师中,这种情况也很罕见,但也不是完全没有,怎么说呢,就像是暗藏在后裔中的血液猛烈地沸腾了起来,它们会让巫师变得更为强大、美貌或是聪慧,具体要看他们从先祖那里继承到了些什么。而我的妻子继承到的就是梦魇的血,她……这件事情对她来说事实上也不算是什么好事,因为梦魇的血折磨着她的身体,她因此变得极其虚弱,但对曼奇尼来说,虚弱并不是一件值得烦恼的事情。”魔药师说到这里,抬起一只手,按住了自己的面孔,他像是要努力压抑着什么,又像是要撕开屏障放出野兽:“……总之,陛下,他们要带走我的妻子,我的女儿,他们说,我会得到补偿……丰厚无比的补偿……” “很显然,你没要,你带着她们逃走了。” “是啊,陛下,我带着她们逃走了,也许这完全出乎曼奇尼家族的预料,”维萨里给了国王一个扭曲的笑容:“他们大概从未想到过一个卑微的魔药师也会悖逆他们的旨意吧。” “你来到表世界后,难道就没有回到维萨里家族去寻求帮助吗?” “我试了,”维萨里说:“但我的先祖安德烈.维萨里就是背负着渎神的罪名而死的,他的敌人还在西班牙和罗马,家族拒绝承认我,我只能到处流浪。” 国王几乎可以猜的到,当时的瓦罗.维萨里会有多么艰难,他的父亲还在六岁时就离开了表世界去往里世界,而他的老师又是一个附庸于曼奇尼家族的学者,也就是说,他们并不是那些长袖善舞的政客或是舌绽莲花的商人,他们只怕很少与人打交道,然后,维萨里带着妻儿离开里世界后,他甚至不能直接拿出里世界的钱币来换取食宿,因为里世界的金币、银币与铜币和表世界都是不同的形制,从图案到分量都有所不同,就算商家愿意接受,他们也一定会恶狠狠地斩去一大笔通兑的费用。 “你们在遇到莫特马尔公爵之前,已经离开里世界多久了?” “四年,”维萨里说:“漫长的四年。” 这就难怪了,国王心想,从另一个角度来说,瓦罗.维萨里只怕也已经精疲力竭了——莫特马尔公爵不是第一个,如果他能够带着妻儿逃走,只怕也不是最后一个,他妻子的美并不属于凡俗,正如教士所说,是魔鬼留下的罪孽,而他女儿的信——虽然很难说里面有多少达达尼昂的增色添彩,却也直白而又尖锐地指出了瓦罗.维萨里的无能无力,他没有办法守护住这样巨大而又难以掩藏的财富,除非他能够狠下心来毁掉妻子的容貌,但他们的女儿呢?阿泰纳伊斯还只是个幼童,但也已经能够看得出她一如夏日玫瑰般的未来,而她初见国王时说的那些话可不应该是由一个五岁的孩子说出来的——那么是谁教会了她这些呢?就连路易也不愿意去想象,在这个丈夫与父亲看不到的地方,这个孩子曾经遇到过什么样的事情。 “陛下。” “什么?” “我想要知道,陛下,”维萨里疲倦而客气地问道:“如果曼奇尼家族知道我妻女正在莫特马尔,那么他们若是向您要求……” “莫特马尔公爵是我的臣子,也是我的将军,更是我亲爱的朋友,”国王冷漠地说:“曼奇尼家族是什么?” 维萨里发出了一声惨痛又宽慰的笑,他向国王深深地鞠了一躬:“如果您没有其他的事情了……” “还有一个问题,”国王说:“我不太能够明白里世界与表世界是如何划分的,你说你是潜逃出来的,那么你还能回去吗?” “不能了。”维萨里干脆利索地答道:“我已经找不到意大利的‘通道’了,而法兰西的,没有引介人,我一样找不到。” 他抬起头:“但我知道有个人是应该可以找到‘通道’的,意大利,或是法兰西的。” “玛利.曼奇尼。”国王说。 “正是。”维萨里说“但陛下,您想要亲眼一睹里世界大概不可能,因为里世界严禁凡人进入,每个里世界的律法书都将这条法令写在了第一页上。” “多么严厉?” “被巫师带入里世界的凡人必然难逃一死,而那个巫师,”说到这里,维萨里竟然禁不住微微颤抖了一下:“裂体固魂,永为基石。” “我能够明白上一句话,但下一句是什么意思?” “这是里世界最严酷的惩罚。”维萨里说:“被处以这个刑罚的巫师首先会被五马分尸,然后他的灵魂也会被撕裂,固定在碎裂的肢体里,末了这些肢体会被埋在里世界的高墙下——就是将里世界与表世界分割开来的魔法之墙——永远无法安息,被迫注视与嗅闻着每个越过魔法之墙的存在,一旦有凡人触碰,它们就会厉声哀嚎……这是对违法者的处罚,也是对后来者的警告。” “啊,”国王说,“我明白了。” —————— 瓦罗.维萨里离开后,邦唐告诉国王说,玛利.曼奇尼正等在门外,路易握着羽毛笔的手微微一顿,“不,”他说,“今天就不了,和她说,邦唐,我有很重要的事情要办,让她去找菲利普或是亨利埃塔玩儿。” 邦唐遵命而去,路易几乎想象得出玛利气恼的样子,但在这个时候,他的确不太想要见她——并不是因为曼奇尼家族曾经对瓦罗.维萨里所做的事情,这样的事情,就算在表世界也只能说是寻常,但瓦罗.维萨里也未必做错了什么,至少他让自己的妻子与女儿摆脱了成为玩物或是祭品的可能——莫特马尔公爵或许卑劣,但他是个凡人,这注定了他永远无法摆脱梦魇血统的掌控,加上国王慷慨的承诺,他的妻儿将得以在表世界统治者强有力的羽翼下得享安乐荣华。 除了瓦罗.维萨里这一生必然饱受苦痛与酸楚的折磨。 国王转了转羽毛笔,当他正准备写下自己的一些想法时,邦唐回来了,这次他带来了红衣主教马扎然。 对于这个可以说是如同父亲一般的人,路易一直十分尊敬,他立刻从书桌后站了起来,而后与主教先生一起重新落座。 主教先生那么晚来找国王当然是因为有着相当重要的事情,在马扎然主教签订的威斯特伐利亚和约中,神圣罗马帝国的皇帝将哈布斯堡的阿尔萨斯以三百万里弗尔的价格卖给了法兰西,和约在1648年签订,而款项到现在也未能筹备完毕,主教先生正是来和国王商议此事的。 第六十六章 国王的收入与支出 这里我们先要提一下威斯特伐利亚和约,威斯特伐利亚条约得以签订的前提是法瑞同盟在斯马斯豪森会战及兰斯会战中完胜神圣罗马帝国的军队——虽然法国是胜利方,而阿尔萨斯与洛林几乎也成为了法国的实质占领地,但自从路易十三逝世后,法国内部接二连三的暴乱与叛逆也确实影响到了马扎然主教,法兰西如今真正的掌权者在诸王之中的发言权,所以在经过数次磋商后,神圣罗马帝国的腓力四世决定以三百万里弗尔的价格将阿尔萨斯卖给法国人,其中也有他已经疾病缠身,命不久矣的关系。 “而且很不幸,”主教先生说:“腓力四世的长子巴尔塔萨在八年前就离开了这个充满罪孽的世界,现在他只有两个女儿,很难说他的王后,您的姑姑伊丽莎白是否还能生出儿子来,如果能,他需要一大笔钱来保证他的儿子能够被推选为神圣罗马帝国的皇帝,选帝侯们一向胃口很大,区区几十万里弗尔可满足不了他们。” “若是没有呢?” “即便没有,他仍然需要钱,陛下,您知道的,虽然在神圣罗马帝国,诸侯们以新教与旧教的名义相互争斗,事实上就和您一样,他们真正的目的只是为更多的领地与权力罢了,这点腓力四世当然不可能觉察不出来,所以他需要更多的士兵,更多的装备与更多的给养——来对抗那些居心叵测的联盟成员。” “新教联盟与天主教联盟,”路易说:“皇帝是站在天主教这边的,但看来他的敌人可不单单来自于不同的信仰——还有您说他和我一样是什么意思?” 主教先生给了国王一个彼此心知肚明的笑容,路易回了他一眼,真不知道这个与巫师们结为姻亲的红衣主教先生怎么能这样理直气壮地指责别人不够虔诚。 “好啦,”主教先生说:“现在我们就遇到了一个问题,陛下,我们已经拖延了六年,可能没法继续拖延下去了,我们的缺口约在两百万里弗尔左右。” 两百万里弗尔,对于十年之后的路易来说,轻如鸿毛,但对于现在的国王来说,它简直就和山峰一样沉重,他召集了随驾商人,用了一些后世的手段筹集到了价值十万里弗尔的财物,换取了凡尔赛地区两千亩土地的所有权,用来安置越来越多的流民——还有修缮道路,开拓新地,以及配置各类器械牲畜,建筑材料的费用,国王则许诺他们对这里的道路与部分建筑有使用权——之后的十年里,他们可以在凡尔赛的道路上驰马,也可以在这里开设旅馆或是商铺。也幸而这里是凡尔赛——一个贫瘠的,满是沼泽与密林,除了狩猎之外别无太多用处的地方,如果是巴黎,国王的许诺绝对无法得到王太后安妮与马扎然主教的首肯。 但除了这十万个里弗尔之外,国王暂时只怕再有更多的额外收入,但要说放弃阿尔萨斯,也绝对不可能,且不说法国人在阿尔萨斯与洛林抛费的军费与性命,单就阿尔萨斯的独特位置——它本身就横亘在法国与神圣罗马帝国之间,如果神圣罗马帝国要对法国做些什么,它就是最好的前哨,要说法国想要对神圣罗马帝国做什么,它又是不可或缺的据点,现在神圣罗马帝国的腓力四世正在为帝国内部隐约的分裂状态而忧心忡忡,力有不逮,才确定舍弃阿尔萨斯,很难说,如果他们迟迟不曾履行条约上的约定,最后又会产生怎样的变化。 “我现在大约还有多少收入?” 按理说,路易现在的收入应当是相当可观的,毕竟从卡佩王朝开始,王室就拥有十四座宫殿,三十五个城堡,以及一千四百五十处地产,国王是那些地方的领主,有权拿走他们的税赋与贡品;还有的是二十六个地区主教,以及六十七个王家修道院院长的任命权——美男子腓力从罗马教会抢夺而来的,所以若是有大贵族想要让自己的孩子成为主教,他们就必须向国王,而不是教皇缴纳一系列的巨额费用,而为了保证自己的地位不受动摇,主教们也要奉上珍贵的礼品,以及三分之一或是四分之一的什一税。 而人们都知道,要说到葡萄酒和农产品,没有能比修道院的出产更优良的了,而这些也都有国王的一部分。 而且国王还拥有铸币权,金路易、银埃居与铜利亚德之间的把戏若是玩得好,还能有什么比这买卖更能财源滚滚? 另外,如同圣职,官员的职位也同样可以买卖,除了购买官职的费用之外,官员们还有对国王的年贡,比如说,之前提到过的,每个监政官所需要每年缴纳的波勒金。 而国王所掌握的法庭,在许多时候也是以金钱开道,以贿赂做结果的,据说每年就有近十万个里弗尔的收入。 原本法国的国王就如神圣罗马帝国的皇帝一般,说是最为崇高无上的统治者,但也只是诸侯中较为强有力的一个,他们若是想要征税,必须通过三级议会(教士第一等级、贵族第二等级和市民第三等级)的认可,但在百年战争中,法国多次陷入了岌岌可危的险境,于是法国人就说,他们必须有一个强大的领导者,但这样的领导者可不是用嘴巴说说就能得来的,战争吞噬的可不单是人类的生命,人类创造的财富才是最大的消耗,因此三级议会不得不一再地在征税事务上对国王让步,到了查理七世的时候,这样的让步变成了彻底的妥协,国王得以在和平时期收缴税金,以保证法兰西永远有一支稳固而可信的常备军。 问题是,这样的乐观情况,即便在路易十三的时候也不多见,名义上王室每年应该有五千万里弗尔的收入,但事实上能够得到一千万里弗尔就不错了,而且随着王权衰落,纷争不止,这个数字还在不断地缩小,而且这一千万里弗尔可不仅仅属于国王一个人,领地的运转,军队的俸金,以及官员的薪水几乎全都来自于此。 路易真想拉拉裤兜,看看里面能不能掉个金路易出来——当然,这只是一个笑话,最艰难的时刻已经过去了,只是要统治一个国家所需要付出的费用,比起一个人,甚至是一个家族,实在是太过沉重和庞大了,甚至让路易不敢去详加思索,他现在几乎都要羡慕起海洋另一侧的君主了,因为他们可以随心所欲地抄没大臣或是亲眷的家产,但对于法国,乃至整个天主教世界来说,一个国王这么做只会被他的臣民们群起而攻之,就算是那位臣子已经犯下了不可饶恕的大罪——要收回领地也必须通过交易与商榷,就像是曾经的色当公爵。 而这样的机会很少。尤其是对王室成员,就像是曾经同为叛逆的孔蒂亲王,他仍然是亲王殿下,而且就路易所知,马扎然主教还在谋取他与他一个外甥女的婚姻,孔代亲王逃亡到了西班牙,腓力四世(他同时也是西班牙国王),让他做了自己的将军,并将卢森堡册封给他,但他在法国的领地与资产仍然属于他,就算是他死了,这笔资产也将有他的儿子现在的昂吉安公爵继承,国王顶多拿笔继承税。 “我这里可以筹集到五十万里弗尔。”红衣主教主动说,路易知道主教的私产远不止这个数字,但他可以理解——若是主教先生给出了一个惊人的数字,或是直接弥补这个亏空(虽然其中也有他的一份功绩),他得到的也许不是感激而是更深的忌惮,“我再请母亲代为筹措一部分,”路易说:“当然,您,还有王太后的款项都将被作为借贷记录,等到国库充盈,我会连同合理的利息一同归还。” “我想王太后应该也能拿到这个数字。”红衣主教说:“那么我们还缺少一百万里弗尔。” 路易想起了一个人,“蒙庞西埃女公爵呢?”蒙庞西埃女公爵为了修缮一座城堡就用掉了二十万里弗尔,她的年收入则在五十万里弗尔左右,要她拿出一年的收入,应该不是难事。 马扎然轻微地蹙了一下他浓重的双眉,他在做这个动作的时候显得格外威严:“那么她一定会要求回到宫廷。” “若只是这个要求,我倒是一点也不担心。”虽然王太后恨极了这个曾被她亲手抚养,却无情地背叛了国王和她的女孩,但对于他们这群政治动物来说,宫廷未必容不下一个蒙庞西埃女公爵:“我觉得她会要求我们赦免她的父亲。” “她对她的父亲还真是情深意重。” “可惜比不上孔代。” 这句犀利的讽刺让主教先生笑了笑,“那么您打算怎么做呢?” “我想让一个人到蒙庞西埃女公爵身边去,不,等等,或许不止一个,而是两个。” “您让我好奇起来了。” “一个极善与女人周旋的人,还有一个精明的商人。”国王看了看窗外的天色,“邦唐,给我叫达达尼昂和柯尔贝尔来。” 第六十七章 达达尼昂先生在圣法尔戈 在真实的历史上,我们这位因为一位才华横溢的作家而驰名国内外的火枪手达达尼昂先生,承蒙主教马扎然先生的恩惠,已经成为了近卫队连队的代理队长了,但在这里,在国王已经显露才能,而马扎然主教也适当地做出了退让的时刻,这个代理队长的位置就交给了塞巴斯蒂安.沃邦。此人虽然年轻,但也已经参与了许多战役,而他的功绩也足以让孔代亲王把他从佛兰德尔召唤到巴黎,给他奖赏(虽然因为沃邦对国王的忠诚,亲王最后可以说是为别人做了嫁衣),又十分地谦和,所以虽然也招来了一些嫉妒,但至少没有如达达尼昂先生就任这个职位的时候遭到那样大的不满。 达达尼昂也很清楚,他的出身寻常,而且又是一个加斯科尼人,与大部分火枪手完全不同——就如之前所说的,加斯科尼人一向被人视作性格叛逆的外省人,所以他虽然没能得到这个位置,但在惋惜之后,也不是那么耿耿于怀,或许正是因为这股子天真乐观的劲头,虽然达达尼昂在私德上着实令人诟病不止,但国王还是很亲近他,也愿意用他的。 而达达尼昂先生,也如以往的每一次,无论是红衣主教马扎然,还是国王陛下,他都可以说是高高兴兴地接受了任务,没有一丝勉强的意思,国王勉励了他几句,给了他一个钱袋:“这是给你配置行头的钱。”路易说:“有一百枚金路易,”这位尊贵的陛下神情莫测地停顿了一下:“如果可能,我想你应该需要其他人的资助了。” 达达尼昂翘起了他修剪得十分漂亮的小胡子,他承认确实有那么一两位,或是三五位夫人时常与他相会,并在每一次相会之后在他的马鞍上挂上钱袋,这很常见并且值得骄傲(当然不是那个倒霉的丈夫),他当然不会蠢到反驳国王的话,这个过于风流的加斯科尼人一边向国王鞠躬,一边提醒自己在离开之前只能用一笺手书来告别与宽慰自己的情人们了,毕竟要拒绝她们柔情万种的馈赠无论对于一个爱人,或是一个战士都是极其困难的。 一百枚金路易相当于两千里弗尔,达达尼昂是国王的火枪手,国王赐给火枪手们的马匹他当然也有一匹,那是一匹矫健的白马,在额头间有着菱形的黑色印迹,四肢匀称有力,眼睛就像是黑色的杏仁,比他见过的任何一位女士都要来的含情脉脉,所以达达尼昂的花费就顿时少了很大一笔,他为这匹马配了新的马鞍,黑色的小牛皮,镶嵌着银钉,然后又为自己挑选了袖口与领口都点缀着银线编织花边的丝绒外套,雪白的亚麻衬衫,褐色的翻边靴子,以及一顶装饰着鸵鸟羽毛的宽檐帽。总之,他是按照此时巴黎人最为流行的风格,将自己装扮一新,一下子就用掉了近七八百个里弗尔。 相比起达达尼昂,柯尔贝尔的装扮就要简单地多了,他看上去更像是个荷兰人,而不是一个法国人,他的黑色外套垂到膝盖位置,腰带系在外套里面,帽子上只插了一根朴素的灰色羽毛,他比达达尼昂年长,这样的装扮让他看起来就像是达达尼昂的随从或是仆人,但这正是国王和他需要的,让人们都去盯着所谓的王命特使达达尼昂去吧,柯尔贝尔要做的事情比他更危险,不过国王也说了,若是发生了什么无法挽回的事情,他们可以先逃回来。 不过达达尼昂与柯尔贝尔都不希望一事无成地,灰溜溜地回到巴黎,达达尼昂是因为想要谋取一个更高的位置,而柯尔贝尔是因为尼古拉斯.富凯的成绩而感到了深刻的危机——就在他们出发的前几天,富凯悄悄地回到了巴黎,回到国王身边,他带回了相当于三十五万里弗尔的巨款,让国王紧绷的神经不由得为之一松,在仍然飘摇不定的法兰,能够获得这样的丰厚回报实在是令人欣喜,而富凯并不以此为满足,他向国王提交了一份计划书,有意将博奖的生意做到法兰西以外的地方去,但被国王拒绝了。 柯尔贝尔知道陛下为什么会拒绝富凯,原因很简单,离开法兰西,富凯的行为很有可能立刻给他招来可怕的杀身之祸,毕竟在短短几个月里就聚敛起这样大的一笔财富(甚至不包括给领主的税金与奖额),只要是人都会生出贪婪之心,据说,哪怕没有离开法国,在弗朗什孔泰他就差点被一位投了上千注却一无所获的伯爵以骗子的名字抓起来吊死。 国王甚至要求富凯暂时不要离开巴黎,博奖的生意也要暂时收手,虽然国库空荡,但就陛下所说,像是这样的行为,就像是从乳牛身上吸血而不是挤奶,一两次就算了,出现的太过频繁,只会导致整个国家更加混乱,更加堕落。 富凯感到失望,但没关系,他一样得到了国王许诺的财政总监的位置,这让柯尔贝尔深感苦恼,不,不是因为他同样觊觎着这个位置,他知道他暂时还成不了国王的大臣,比起已经是穿袍贵族的富凯,他现在还只是一个小小的随驾商人,但国王对他的看重让富凯对他十分嫉恨,而国王的性格柯尔贝尔也略知一二,只要对他有用,国王就会无限制地庇护他,哪怕他的敌人是马扎然主教也没关系,问题是,若是他让国王失望了,那么结果也可想而知。 于是这两人就这样各怀心思地上了路,去完成国王交付的工作。 _____ 而此时还远在勃艮第的蒙庞西埃女公爵并不知道正有两个人要来彻底地破坏她与她父亲加斯东公爵的关系,虽然它们也已如风中蛛丝,摇摇欲坠。 她在圣法尔戈定居下来之后,就开始精心经营自己的这片小天地,虽然不得父亲欢心,又被驱逐出了宫廷,但圣法尔戈城堡的破败反而让她无法继续沉浸在自己的自怨自艾中,这位女公爵,或许在最重要的问题上犯错,但她的富有是毋庸置疑的,而无论什么时候,无论什么地方,金子总能解决很多问题——在达达尼昂来到圣法尔戈的时候,这个偏僻贫瘠的地方已经产生了许多变化,而且几乎都是好的变化,道路平坦,麦田青翠,村庄里炊烟淼淼,沿途还有不少虽然简陋却还算齐全的客栈,客栈里供给食宿,达达尼昂问了客栈里的人,他们都说,总有一些贵族老爷和夫人经过这里,他们都是圣法尔戈城堡的客人,所以他们才会在路边开设客栈,以供他们歇息。 这个情报让达达尼昂提起了几分警惕心,这位大郡主的父亲是加斯东公爵,爱人是孔代亲王,而他们正是国王与主教先生最大的敌人。 他与柯尔贝尔一起策马前行,沿着这条道路,他们很快就看见了被森林半环抱着的圣法戈尔城堡,城堡修缮之后就如同一座白色的山峰,耸立在层次不齐的碧色之中,正前方是一座平整的半椭圆型广场,被六条小径切割成不同但对称的形状,其中约有三分之二是粗糙的石砖,其他是绒毛般的爬地草。 有许多四轮马车与马匹整齐地排列在广场一侧,在森严的大门前,每个来宾都拿出了邀请的信件,然后被引领进去,也有忘记携带信件,或只是听闻这里有着一场盛会,认为自己有资格受到邀请的不速之客,只要有女公爵可信的侍臣或是亲近的夫人来作证,也可入内。达达尼昂直接策马走了过去,他的装扮丝毫没有亏欠国王的一百个金路易,显赫得犹如一位亲王,马上就有一位身着体面衣服的仆人前来询问他是否接到了邀请,当然,这个仆人得到了一个完全出乎他意料的答案,于是他立即飞奔入内,将这个消息告诉了女公爵的侍女。 此时女公爵正身着一身华丽的深红色丝绒裙装,与她近来最亲密的两位朋友,极具才华的尚维涅夫人,拉法耶特夫人坐在一个小会客室里,面带微笑地倾听一个年轻的先生演奏小提琴,等到一曲终结,三位女士都高兴地拍起手来。 “您是从什么地方找到这么一个天使的呢?”拉法耶特夫人问道:“他的双手是有魔力的,我从未听到过这样美妙的乐声。” 提起这个,女公爵的面孔上就掠过了一丝阴郁的神色,因为这个乐师,正是马扎然主教送给她做侍童的,当然,那时正是1646年,她还是宫廷的宠儿。 拉法耶特夫人不知道,但尚维涅夫人是知道的,她正想要说些什么改换话题,却被轻轻的叩门声打断了。 她们看着女公爵最宠爱的侍女走到她身边,低声说了一些什么,女公爵的手顿时紧紧地握住了扇子,并立刻站了起来:“他们在哪?” “门厅,陛下,就在门厅。” 女公爵甚至来不及和两位夫人解释一二,就飞快地走了出去,拉法耶特夫人只来得及追到门外,就看到大郡主的裙摆消失在走廊的末端。 第六十八章 达达尼昂先生见到了蒙庞西埃女公爵 达达尼昂的装扮是巴黎最时兴的,勃艮第的乡巴佬根本没法与之相比,他也敏锐地察觉到了这点,因此格外得意洋洋,神气活现,他和柯尔贝尔带了十二名随从,现在这些随从都被安排到大膳房去了,女公爵的仆从从这些人手牵过了达达尼昂等人的马,它们会像是自己的主人那样被精心服侍,马厩里燃着火,又干燥又温暖,还有人举着刷子,把它们刷得干干净净,然后再用晒干的秸秆擦拭身体,达达尼昂特意嘱咐他们说,他那匹可爱的坐骑是国王鉴于他的才能与忠诚而奖赏给他的,需要用燕麦来喂——他甚至拒绝了先在候见室等待,而在门厅里泰然自若地欣赏起景色与壁画来。 一开始柯尔贝尔实在是不明白达达尼昂为什么要这么做,但只过了两三分钟,一个身着碧色长裙,从领口与袖口伸出了层叠花边的侍女就来引领着他们走向前厅的时候,周围人投来的惊讶又羡慕的眼神就给了他答案。而就在从前厅到走廊,又从走廊到大厅,大厅到图书室,图书室到一个小小的,隐蔽的私人房间的这段时间里,达达尼昂不但获得了一个美丽的名字,一块绣着姓名首字母的绢帕,以及许多个笑容,还谋取到了一个隐晦的约定,这下子就算是对所谓的爱情并不怎么感兴趣的柯尔贝尔都不由得大为感慨——他们的国王还真是什么人都能用。 在那位侍女要离开的时候,达达尼昂坚持要吻她的手表示感谢,她勉为其难地接受了,然后迅速地踮起脚尖,在这位爵爷的耳边说了什么,柯尔贝尔距离他们只有一步之遥,却也没听见那位女士究竟泄露了怎样的秘密给达达尼昂,但达达尼昂的笑容确实加深了不少。 这个房间里只有非常简单的几样家具,小圆桌,三把椅子,一个长矮榻,椅子的大小,样式与覆盖在椅背与坐垫上的提花丝绒花色并不一致,可以猜的到它们是被匆匆搬到这里来的,但矮榻与墙上的壁布,以及窗前的帷幔有着相同的颜色与图案,也许这个房间原先只是被用来做更衣室或是休息室的,但因为国王特使的突然到来,蒙庞西埃女公爵的仆从们只得在仓促之间做了一番布置。 蒙庞西埃女公爵就坐在那张最大的椅子上,她的膝盖上放了一本书,朱红色的长裙外披着一件精致的钩花斗篷,看上去像是正在阅读——达达尼昂与柯尔贝尔都习惯了这样的把戏,上位者接见他们的下属或是有求于他们的人时,总会摆出一副正在做事的模样,免得让他们以为她/他正在急切地等待,这是一种很失身份的行为。 她甚至有意让他们等了几秒钟,才像是刚发现他们已经到来那样惊讶地抬起头来,她用那双让达达尼昂感到熟悉的眼睛注视着他们,达达尼昂要过上一会才想到这位女公爵也是国王的堂姐,她与国王有着许多相似的地方,安详的面孔,卷曲的头发,秀丽的眉毛与细长的手指,她今天戴着一整套的珍珠首饰,颈脖上的珍珠项链每颗都有达达尼昂的小指头那么大,颗颗圆润,耳朵上的水滴状珍珠则有他的大拇指那么长,达达尼昂猜想单就这套珍珠就价值一千里弗尔。 “先生们,”女公爵说:“我听说你们是奉了国王的命令而来的。” “正是。”达达尼昂说:“陛下听说您在圣法戈尔定居了下来,所以就让我们来看看您是否安好。” “唉,路易……”女公爵用亲密的口吻叹息道:“我猜想就是如此,我的国王弟弟是一个非常温柔又好心的人,在我离开巴黎的时候,他还曾经来为我送行,倒是我,犯了很多的错,又伤了他的心。” 这倒不至于,达达尼昂在心里说,您帮了国王陛下许多忙呢,只是您若是知道,一定会恨不得如同那些野蛮之地的女人那样跪下来又哭又喊,扯乱自己的头发,往自己的胸口上下刀子呢,“陛下一向友爱他的亲眷,”达达尼昂说,“只是他最近诸事缠身,只能让我们代他来探问一二。” “感谢天主,”女公爵说:“我很好,先生,就如你看到的。” 达达尼昂就鞠了一躬,说道:“我看到了,您健康,快活,并且有无数朋友环绕着您,我觉得我的任务已经完成了,那么,我也许可以向您告别,回到巴黎去,告诉我们的国王这个好消息了。” 一直隐藏在达达尼昂背后的科尔贝尔发觉在达达尼昂假意辞行的时候,女公爵的手指明显地抽动了一下,她也许知道这不过是一个欲擒故纵的把戏,但她现在确实无法再轻易放过宫廷投来的任何一丝善意了——她曾经深受眷爱与尊重,如同一个公主般地生活在杜勒里宫,也许正是因为这段生活给她的错觉,她就像是任何一个目光短浅,不知轻重的孩子那样肆意挥霍了王太后安妮对她的宽容与爱护,或者说,她从未想到过,王太后的恩宠能够收回的那么快,那样干脆,她曾是宫廷贵女中的第二人,甚至可以走在英格兰王太后与公主的前面,但只在转瞬之间,她就被彻底地驱逐了出去,她的房间,无论是卢浮宫,还是黎塞留宅,或是凡尔赛的,都被整理了出来,她的衣服与首饰装满了箱子,堆放在广场、街道和泥地里,她就连离开马车的勇气都没有,只得嚎哭着离开了巴黎。 国王的使者说,她健康、快活,有无数朋友环绕,却不知道她刚来勃艮第的时候,几乎想要自杀——她一直爱着的父亲让她滚开,哪怕他被流放到了布卢瓦,他的家庭依然只有他的继妻,连同他和她的四个女儿,甚至于他的私生女儿与儿子也要比她更能得到他的爱;而她为之背叛了国王,又背叛了父亲的孔代亲王呢,他跑到了西班牙人那里,女公爵设法给他写了信,但那些饱含着热泪与爱意的信件从来就没能得到任何回应。 她用二十万里弗尔重建了圣法尔戈,她邀请学者,雇佣乐团,豢养文人,终日与人狩猎、跳舞,看戏,做弥撒——但只有她自己知道,她的心是空的,可以敲打得出声音,她固然可以在圣法尔戈成为女王,但对于巴黎的宫廷中人来说,她也只是一个外省的愚妇。 若说过去她还能假装自己过得十分愉快,那么国王特使的到来就可以说是一下子撕开了那层单薄的伪饰,他站在那里,就是宫廷与国王的恩宠在现实中的展示,他昂首阔步地走过那些勃艮第人,对于他们的窥视与窃窃私语不屑一顾,他既庄严,又华美,充满骄傲,以往这些人甚至无法触碰到她的裙角,现在她却要对他们俯首屈膝了。 “啊,等等。”在看到达达尼昂是真的要即刻告辞时,女公爵忍不住喊道:“请回来,先生,我还有……”她焦躁地抚摸了一下手臂:“我还有一封信要您代为转交国王陛下呢。” 达达尼昂向她恭敬地鞠了一躬,“那太好了,国王一定会很高兴的。”他说:“请把这封信给我吧。” “我很愿意,”女公爵说:“但我还没写完,您可以在这里多待几天,等我把它写完吗?” 达达尼昂顿时露出了为难的神色,但女公爵立刻伸出了她的手臂,她有着一条令人倾倒的手臂,丰腴而又白皙,“请将这条手镯摘了去,”她说:“这是给您的酬劳,如果国王为了这短暂的延误骂了您,您就把这个给他看,看在我和陛下以往的情分上,他一定会原谅你的。” 于是达达尼昂就大胆地上前,在柯尔贝尔的目瞪口呆中摘下了那只珍珠与钻石交杂的手镯,还在女公爵的宽容下,吻了吻她的手。 —— 达达尼昂与柯尔贝尔在圣法戈尔城堡有了两个顶好的房间,他们的贴身仆从有两张可以从床底抽出的小榻,女公爵的客人见到他们都是客客气气的,他们得以与女公爵共进了一次晚餐,之后就没有再和她单独相处过,柯尔贝尔猜这是为了避免达达尼昂再次提出辞行——女公爵的信写的慢极了,简直要让人以为她还要学习如何书写和阅读。 但在圣法戈尔城堡的日子是相当愉快的,只是时间推进到一周的时候,柯尔贝尔就不由得焦急了起来,因为他们此行是有任务在身的。 “稍安勿躁,稍安勿躁。”达达尼昂这么说,一边吹干了一张纸条,柯尔贝尔的眼睛很尖,一下子就看到这是一张用于幽会的纸条,虽然没有写上姓名,但他一看就知道是达达尼昂写给那位侍女的,他们已经相会了很多次,但就算是柯尔贝尔,也不知道达达尼昂应该怎么向这位侍女提起有关与她的女主人财产的事儿来。 但他们临行前,国王说过此行以达达尼昂为主使,柯尔贝尔不相信达达尼昂,却愿意相信他的陛下,只是他还是再三申明,如果达达尼昂继续拖延下去,他要写信给国王了——或许能有别的方式来完成国王交托的工作也说不定。 “如果一切顺利,今晚你就能看到结果了。”最后达达尼昂只得这样说。 柯尔贝尔半信半疑,他以为达达尼昂会做些什么,但他们只是和女公爵坐在一起看了一出新戏,不得不说,这是一出好戏,人人看的哈哈大笑,就连柯尔贝尔也暂时忘记了自己的忧虑,但帷幕一落,他就马上找到了达达尼昂。 “今晚还有几小时呢。”达达尼昂说。 柯尔贝尔只得先回到自己的房间了,可就在他睡得正好的时候,他的房门被叩响了。 第六十九章 国王得到了他想要的以及失踪的两个家伙 马扎然主教在走廊里就听到了国王的大笑声。 这样的笑声可有些日子没能听到了,居心叵测的人时常会说,主教先生就像是对待自己的日子那样对待国王,这句话不无恶意,但这些人不知道的是,主教先生确实对国王抱持着父亲般的情感,原本他并不想那样快地将这个国家的重担放在那个稚嫩的肩膀上,但自从国王一再地展现了属于一个统治者的天赋,主教先生也开始在部分事务上缓慢地放手——有关于阿尔萨斯的事情就是他挑选出来的一件,无论是国王选择放弃阿尔萨斯,还是向商人们借款,又或是继续他的博奖生意,马扎然都自认有办法收尾,只是国王在这段时间里的烦忧与彷徨还是不由得让这位红衣亲王心生怜悯。 听到这样的笑声,再有密探抄录的书信作证,马扎然主教已经可以确定之前得到的情报确属真实,他也不由得露出些许宽慰的神色。 国王见了马扎然主教,就请他坐到他的身边来,而此时他的笑容甚至还未全部消失,残留的痕迹让这位年少的国王终于有了一些十数岁少年应有的无忧无虑的模样,他直接将一封信给了红衣主教看,那是蒙庞西埃女公爵给他写的信,甚至可以说是一封忏悔书,因为里面极其详尽与真切地描写了女公爵在离开巴黎之后的痛苦与愧疚,她真心实意地请求国王能够宽恕她,并且能够允许她重新回到巴黎来,回到宫廷,回到王太后与国王的身边来,信里既没有提到孔代亲王,也没有提到加斯东公爵,或是任何一个与他们有关的人,这让国王和主教先生深感欣慰。 当然,作为一个善解人意的好堂姐,蒙庞西埃女公爵随信附上了价值五十万里弗尔的汇票,这让国王绷紧的心弦立即松弛了下来,虽然还有缺口,但只要筹措得当,接下来就只是一般的日常事务罢了。 “我知道您让两个年轻人去办这件事情,”主教先生适当地恭维道:“我必须说我一直为此感到担忧,但现在看来,这完全是我多虑了,陛下,您的慧眼足以穿透一千尺深的岩石,取出闪闪发亮的宝石来。” “但要说第一个将他们指给我看的人,主教先生,”国王谦和地说:“不正是您吗?他们正是达达尼昂和柯尔贝尔。”达达尼昂明确地是由马扎然主教引荐到国王这里的,但柯尔贝尔虽然是国王有意拔擢的,但也经过了主教先生的测试与许可。 “嗳,竟然是他们吗?”主教先生半真半假地惊叹道,“我以为我给您一个卢库鲁斯(古罗马将军),原来他竟然是个西塞罗(古罗马雄辩家)吗?” 路易知道他所说的正是达达尼昂,但说到这个,国王的脸色就变得有些古怪起来,他从抽屉里取出了另外一封信——与其说是信,倒不如说是一本札记,主教先生接过去简略地翻阅了一下,才明白国王为什么会露出那样的神色,因为达达尼昂先生的作为,可以说与道德或是礼仪彻彻底底地背道而驰了。 ———— 让我们将时间略微拨回去一点。 柯尔贝尔先生认为达达尼昂除了尽情享受他的爱情与女公爵的马、葡萄酒和肉排之外什么也没做,那可真是冤枉他了,就算是风流战场上的常胜将军,要让一个女公爵的侍女对自己言听计从对达达尼昂来说也不是什么容易的事情,除了国王给的那笔钱,他还借用了柯尔贝尔先生的三百金路易,又将觐见国王的资格买了将近一万个里弗尔,才终于换取了那位侍女的一颗芳心,既然如此,接下来的事情就变得简单起来了,毕竟达达尼昂想要知道的事情并不是机密,只要他在圣法尔戈待的时间长了,他自然而然就能知道,但达达尼昂缺少的就是时间。 要他说,能够用钱买来这些时间,简直是再划算也没有了。 达达尼昂从这位侍女这里知道,蒙庞西埃女公爵虽然富甲一方,但对自己的资产与收入并不怎么了解,她在十几岁的时候回到父亲身边,就将领地里的种种事务都交给了加斯东公爵管理,然后每年,或是女公爵有需要的时候,加斯东公爵会将收入送到她这里——就像是不久之前,她要修缮圣法尔戈城堡,加斯东公爵就立即送来了十万个里弗尔,而后又送来了二十万里弗尔。 但就算是不善数学的侍女,也知道女公爵的领地每年至少应该有五十万里弗尔的收入,但加斯东公爵在送来了三十万里弗尔之后,就再也没了动静,眼看这一年又要结束了——更别说之前的几年,女公爵一直待在她自己的城堡里,几乎没有什么需要大笔支出的地方,但她的积蓄依然只有一百万里弗尔不到,这个数字可真是太可怕了。 达达尼昂就问她,难道就没有人愿意去提醒一下女公爵吗? 也许有,但只要蒙庞西埃女公爵不愿听,那么再多提醒也没用,或者说,她正有意蒙蔽自己,好继续沉浸在虚幻的美梦里。 达达尼昂没有继续问下去,他也知道,自己若是贸贸然向女公爵提起此事,别说是国王交代的任务,可能连继续作为一个客人在圣法尔戈城堡居住下去都不可能了,女公爵说不定还要用鞭子和烙铁来招待自己,所以他马上就去找了另一个正深受女公爵喜欢的人,用一千个里弗尔收买了他。 此人正是让-巴蒂斯特.波克兰,不过他的另一个名字更加广为人知,那就是莫里哀,在法语中是长春藤的意思,由此可见他对自己与自己的才华所抱持的期许,可惜的是他命运不济,自从他在1643年的时候放弃了原先的“世袭身份”,也就是所谓的王室侍从,以及事实性的王室室内陈设品供应商身份之后,与朋友们组建的剧团并未如他想象的那样深受欢迎——此时的戏剧大部分都是庄严神圣的宗教剧,或是下作的风流表演,他撰写的剧本被人认为过于轻佻,甚至有些恶毒,所以从未受到贵人们的青睐,直到蒙庞西埃女公爵来到了圣法尔戈,他适逢其会,引起了女公爵的些许兴趣,因此被允许留在圣法尔戈城堡,为女公爵演出一些滑稽的小戏。 这让莫里哀又是庆幸,又是苦恼,但若不是达达尼昂拿出了国王特使的身份,哪怕再有一千个里弗尔莫里哀先生也是不愿意的,只是一想到可以为国王演出,他的心就不由得动摇了。 达达尼昂当然不可能那样直白地告诉女公爵说,她的父亲加斯东公爵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鬼东西,就算是,女公爵也免不了为之前受到的蒙蔽而感到羞愧,进而感到羞耻,甚至可能迁怒,所以他只是请莫里哀先生写了一出短小的新戏,新戏里写了一个爱钱财胜于一切的老父亲,他夺走了女儿从母亲那里继承的财产,又因为不愿意给女儿准备嫁妆而要将女儿嫁给一个垂垂老矣的贵人,莫里哀确实有着一支生花妙笔,他将这出好戏写得又是可笑,又是悲凉,将老父亲的贪婪与女儿的天真描绘得栩栩如生,人们看了又是哭,又是笑,尤其是结尾的时候,宽仁的国王陛下亲自为这个女儿寻找了一门好亲事,那个父亲却因为被迫归还了女儿应该继承的财产与嫁妆,说了一段长长的,恶毒的话来指责女儿,对自己所犯下的罪过毫无歉疚之心——这又让观众们气恼起来,他们叫喊着让莫里哀修改结尾,至少应该让这个贪婪的人得到惩罚,却没有注意到蒙庞西埃女公爵已经匆匆离开。 蒙庞西埃女公爵是怎么想的么没人知道,当晚她的侍女就找到了达达尼昂,达达尼昂又找到了柯尔贝尔,柯尔贝尔可以说是通宵达旦地翻阅了一整个房间的账目,最终得出了一个让女公爵怒不可遏又心灰意冷的答案——她的父亲在为她管理领地的时候,谋取了数百万里弗尔的私利,他用这些里弗尔整备军队,拓展领地,放贷或是做买卖也就算了,同时这些钱还被花销在他的妻子、爱人与儿女身上,这才是最让女公爵难以忍受的,她独自一人在房间里哭泣了一晚上,第二天早上就策马离开了圣法戈尔,第六天她就带回了将近一百万里弗尔。 达达尼昂不知道她是怎么从加斯东公爵的口中夺回这块好肉的,但主教先生只和国王对视了一眼,就猜到在蒙庞西埃女公爵的手里,一定有着不少来自于加斯东公爵的把柄,国王在小册子上记下这个要点,他当然希望加斯东公爵能够安安稳稳地在布卢瓦度过余生,但如果不,他相信自己也有办法从堂姐这里拿回对公爵来说可能异常致命的证据。 但在这之前,国王决定给予达达尼昂与柯尔贝尔应有的奖赏,达达尼昂这里比较简单,他想要沃邦现在的位置,而沃邦也提出,他更愿意为国王在战场上效力,好叭,至于柯尔贝尔,马扎然主教提出,可以让他到自己身边来,名义上他可以为主教先生打理财务,主教先生也能为国王好好地看一看这个出身寻常的年轻人。 国王同意了,然后他突然想到一个问题,固然信使要比他们快,但达达尼昂与柯尔贝尔,也应该在昨天回到巴黎了,他们是被什么耽误了呢? ———— 被吸血鬼。 第六十九章 达达尼昂为风流所付出的一点点小代价 水流冰冷,柯尔贝尔所能看到的就是一片黑暗。 他会游泳,问题是湍急的水流没有留给他哪怕一点挥动四肢的余地,他被它们裹挟着一路往下奔驰,偶尔残月会推开厚重的云层,让他得以一窥现在的状况时,他能够看到周围的景物正在飞快地旋转——他在河水里疯狂地打着圈,这位商人之子唯一能够做的就是保证自己漂浮在水面上,而不是被水流卷入河底,水充满了他的耳朵,除了响亮的嗡嗡声他听不到别的,不过现在他可顾不得这个,一能伸出头,他就拼命地大口吸气。 在有湿润的空气充填肺部的时候,柯尔贝尔也会回想一下,自己是怎么沦落到这个地步的。 他现在能够想起的是,他与达达尼昂完成了国王交托的重任,又接受了女公爵的感谢与礼物,开开心心地踏上了返程。勃艮第在巴黎的南面,与神圣罗马帝国,还有瑞士都有接壤,又是跳板,又是要冲,它与巴黎自然而然地也有着大道连接,只是近九十法里的路程也必然会让他们需要在村镇、城市甚至路边的不知名客栈里借宿休息,尤其是达达尼昂,十分爱惜国王赏赐给他的马,比起侍从和自己,他更看不得自己的坐骑过于劳累,这让他们的速度又大大地放慢了下来,但考虑到他们的任务已经完成,又在回程上,柯尔贝尔也没多说什么。 他们在昨天晚上借宿在一家看上去还算是干净漂亮的小客栈里,事实上他们距离桑斯已经不远了,但让达达尼昂立刻决定在这家客栈投宿的是这里居然有着一个很不错的老板娘,虽然她的美让柯尔贝尔看来过于粗俗,但胜在她有着一双可以稳稳地承托起两只大啤酒杯的重要部位,一下子就把达达尼昂的注意力吸引了过去,柯尔贝尔虽然更愿意在城市里投宿,不过在达达尼昂请他享用了好一顿美味佳肴——真难想象这样偏僻的地方居然有那样肥美的鹅,夹着油脂的牛肉与炸鹌鹑,柯尔贝尔与达达尼昂立即毫不犹豫地大吃大喝起来,还喝了好几瓶葡萄酒,柯尔贝尔喝得比达达尼昂还要多些,因为他估计自己的房间里不会有什么人等着。 但等待柯尔贝尔回到了房间,冷嗖嗖的葡萄酒就和油腻腻的美食产生了剧烈的反应,他忍不住一阵阵地想要呕吐,如果还在几年前,柯尔贝尔会不假思索地直接吐在地板上,问题是他现在已经无法忍受在呕吐物与粪便里睡觉了,也做不到打开窗子,吐在别人头上——他觉得自己应该感谢国王,因为他把自己打理干净后回到房间时,与一个佝偻的怪物面面相对——床单、枕头与他的大衣都被撕碎了,丢满了整个房间,柯尔贝尔想他们可能僵持了有好几秒钟,他甚至想象出了之前的场景。 一个怪物打开了他的房门,或是窗户,企图把他撕碎——但他不再,它就撕碎了沾染着他气味的布料发泄。 在几秒钟后,怪物嘶叫了一声,向柯尔贝尔扑了过来,柯尔贝尔猛地关上了门,它撞在门上,然后只听铎铎两声,锋利的指甲就从单薄的门板上穿了出来——很显然,这是一个蠢货,门是向内开的,柯尔贝尔一点也不觉得自己总是握着羽毛笔的手能够与那两只一直垂到膝盖的强壮手臂比力气,但它只是一个劲儿地撞呀撞,在这个时候,柯尔贝尔大喊着,从楼梯上冲了下去,然后他就看到达达尼昂从高处的平台上跌了下来,他看上去比柯尔贝尔还要凄惨,身上只有一件亚麻衬衣,别无他物,他的叫喊声比柯尔贝尔还要大。 柯尔贝尔还以为他死了,没想到这位风流的先生立即猛地跃起身来,抓起柯尔贝尔就冲了出去,他们甚至来不及去马厩骑走自己的马,有不下七八条黑影紧紧地缀在他们身后,它们看上去像是巨大的猴子,又像是有毛发的爬虫。 他们一直逃到了一处断崖上,在达达尼昂拖着柯尔贝尔一起跳下去,落入河水又冲上来的那一瞬间,柯尔贝尔看到了那个老板娘,她正探着头往下看着,眼睛里闪烁着邪恶的红光,白色的皮肤上爬满了令人作呕的青筋,那些畸形的怪物簇拥在她身边,就像是孩子跟着母亲,也像是狗跟着主人。 柯尔贝尔知道它们还在追着,因为每一次他从黑暗的水面上露出面孔,都能够看见犹如闪光的眼睛,许多双眼睛。 而就在这位不幸的年轻先生不远的地方,达达尼昂也正在与这汹涌的河流抗争着,只是比起柯尔贝尔,他的手臂和腿要坚韧和有力的多,只是柯尔贝尔能够看到的东西,他也能看到,他可不想爬上岸去为自己的新爱人添上一份美味的夜宵——他奋力划着水,冲向柯尔贝尔,若是可能,他还是想要带走自己的同伴,毕竟对方也正是国王看重的人。 他刚抓住可儿的后领,就被恶狠狠地瞪了一眼。 达达尼昂可真是有些委屈,活见鬼!他怎么能想到会有这样的一群怪物隐伏在这样一个不起眼的小客栈里?而且,他才是受到最大惊吓的那个好不好? 他都怀疑自己以后还能不能……嗯哼,你知道的。 大概不会再有人如他一般的悲惨了——他几分钟前还舒舒服服地躺在羊毛和棉布的床单上,等待着一场美妙的露水情缘,或者说,在一开始的时候确实如此,他的新爱人粗鲁但热情,直到他的手镯——就是蒙庞西埃女公爵赐给他的那只手镯,镶满了珍珠与钻石的那个,它的底座是相当纯粹的银子,因为它过于昂贵,做工精细,达达尼昂怕会有人把它偷走,或是自己不小心失落,所以就把它紧紧地卡在手臂上,就算是洗浴或是睡觉的时候也绝不脱下。 它藏在了宽松的亚麻衬衫下面,然后灼伤了老板娘的脊背——在达达尼昂想要给她一个征服性的拥抱时,那张笑意盈盈的脸突然扭曲了,披散的长发就像是一只遭了罪的兔子那样猛地膨胀起来,伴随着凡人无法听见的尖叫声,那张有着丰厚双唇的嘴打开到了极限,像是一条被击中了七寸的蛇,大的足以将达达尼昂一口吞下去,两根足有男人中指长的獠牙明明白白地展露在达达尼昂的眼前。 比起温文尔雅的柯尔贝尔先生,达达尼昂的反应可要快得多,他反手拔出了垂挂在床边的短剑,只一下就刺中了老板娘的胸膛,但那柄短剑立刻就被抓住了,达达尼昂一向以自己的力量自豪,但他只觉得自己正在与一丛铁条较劲,他旋转短剑,血从老板娘的指缝中溢了出来,借着还未熄灭的蜡烛,达达尼昂看了一眼,哦,黑色的。 他马上松开短剑,一个翻滚落在了床下,然后马上跳起来,冲出门去,一只倒吊在走廊上的怪物跳下来想要抓住他的头发,这位可敬的军官凭借着过人的身手先打碎了那张没准儿是女巫喝醉后捏出来的脸——如果那还能被称之为脸,但就在他耽搁的这一小会儿,从地面、墙壁与天花板上的阴影里爬出了更多的怪物,几乎挡住了他的所有去路,而那位被达达尼昂无情辜负了的女人也怒气冲冲地出现在了房间门口,她凶猛地向着达达尼昂嘶叫,一点也不像是受了伤的样子。 这就是为什么柯尔贝尔会看到达达尼昂没有从楼梯上跑下来,而是冒险从平台上翻落下来的缘故。 “他们!”柯尔贝尔叫道,然后又沉了下去。 “还在!”达达尼昂大声地回答道,而后即刻闭上了嘴,因为河水正在猛烈地涌入他的口鼻,在又一次被推上水面的时候,达达尼昂发现他们正在被卷向岸边,他听到了兴奋的呜咽声,在狩猎的时候,人们时常能够听到这种低声的叫喊声,它表明狗狗们已经迫不及待了,“哦,见鬼!”达达尼昂咕哝道。 “别说……”柯尔贝尔转了个身,喘息着仰面漂浮:“别说那个词!我们见到的已经够多了!” “好吧,那么我们就说,上帝保佑!”达达尼昂回答说,一边奋力向着河流中央游去,而柯尔贝尔也在努力帮忙,或说至少不拖他的后腿,他们的努力见了一点成效,河水推动着他们,“坚持!”达达尼昂喊道:“这是约纳河,也许它会把我们带到塞纳河,然后我们就可以从塞纳河游回巴黎去!” 柯尔贝尔几乎被这句话逗笑了,然后他就看着达达尼昂撞在了一团凝固的黑暗里。 达达尼昂立即昏了过去,“见鬼。”柯尔贝尔轻声说。 谁也不知道这团黑暗从何而来,它抓住了达达尼昂与柯尔贝尔,把他们带到岸上,他们被怪物们团团围住,从蝙蝠样的朝天鼻子与豺狼般的长吻里发出的咻咻声不绝于耳,腥臭的黏液不断地滴落在地上,在松软的沙地上戳出一个个的凹坑。 低着头的柯尔贝尔看见了暗红色的裙摆,那时候他还和达达尼昂猜测过这种对于客栈老板娘过于奢侈的衣料究竟是来自于圣衣(教士们经常会挪用虔诚的信徒们奉献的衣料)还是来自于这位夫人还是一位受人追捧的“名姝”时存下的积蓄,现在他可知道了,比起偷盗而来的赃物,或是不堪的报酬,有一种可能更为恐怖,他不由得猜想这条长裙的原主人是在墓地,还是以一个怪物的身份站在他面前。 “看着我,人类。”她说。 柯尔贝尔将视线往上移动,看到了一张毫无生气的面孔,就像是一张蜡做的面具,但有表情,它在微笑,带着得意与愤怒。 她微微启开嘴唇,也许还想要说些什么,许多吸血鬼都会这么做,人类的恐惧对它们来说就像是一种必不可少的调味品,但柯尔贝尔看到了一只从黑暗中伸出的手,它简直可以说是温柔地搭在了吸血鬼的脖子上,然后就像是玩笑般地轻轻一抓——那只漂亮的头颅倏地往后仰去,仰到了一个极限后,掉在了地上。 第七十章 幸运的达达尼昂与不幸的瑞典女王 那只漂亮的头颅在地上滚动着,直到碰到了达达尼昂的脚才停下来,达达尼昂看着它在自己的靴子边化作了黑色的灰烬。 那些围绕着他们的怪物也同样被黑暗攫住了,它们曾经乐于看到这样的黑暗,因为它象征着肥美的血食,现在它却成为了它们的裹尸布,这些曾经让达达尼昂与柯尔贝尔心惊胆战的怪物连一声嚎叫都没能发出来,就无比痛苦地死了,消失了,不留一点痕迹,达达尼昂发誓自己听到了一个陌生的单词,类似于英格兰人的“胆小鬼”或是“懦夫”,但又有着轻微的区别,又或是因为说出这个单词的人发音实在是优雅温柔,不像是粗鲁的英国人。 这个猜想在下一刻得到了佐证,因为从黑暗中走出来的人……不,他甚至不是人,他也是一个吸血鬼,他的红色眼睛就像是一张名片那样说明了他的身份,他没有露出獠牙,也没有张牙舞爪,但带给达达尼昂的压迫感远远强过那位热情的老板娘。 “晚上好,先生们。”他说,一边看了看天空,“今天真是个适合游泳的好天气啊。” “您说得对,先生。”达达尼昂说,他都要钦佩起自己来了:“虽然并非我们所愿,但这个天气在河水里游游泳还是蛮舒服的——您觉得我们还应该下去游一会吗?或是不,又或是我们应该感谢您?” 吸血鬼看了达达尼昂一眼,他发觉不但是那位年少的国王,就连国王的身边也有许多妙人:“不,我亲爱的朋友,我不需要看您下去游泳,也没有您所以为的那种需要,但我希望您能够感谢我。” “只要我能做到。” “您能的。”吸血鬼说:“我想让您代我向您们的国王陛下致个歉。” “您做了什么事情需要国王宽恕您呢?” “一次过于鲁莽的探访。”吸血鬼说:“我承认那时我太过冲动了,幸好有人阻止了我。” “我只能代为转告。”达达尼昂说:“只有国王才能决定是否能够宽恕你。” “大胆的孩子!”吸血鬼又惊又喜地说:“我简直要喜欢你了。”就在达达尼昂还没能理解这句话的时候,一双冰冷的手就放在了他的脖子上,他马上想到了这只手是怎么轻而易举地折断了那根犹如包裹着厚牛皮般的脖子——达达尼昂还记得他用了多大的力气才能够将短剑刺入对方的胸膛,他立刻僵住了:“告诉您们的国王,阿蒙向他致意,”吸血鬼的声音就在他耳边响起,“请允许我向他表达我诚挚的歉意,告诉他,告诉您们的陛下,阿蒙,以及茨密希家族随时听候他的召唤。” 说完,他就放开了达达尼昂的脖子,仿佛只在一瞬间,吸血鬼就回到了原来的位置,就像是根本没有离开过,他站的笔直,衣领在黑色的夜风中犹如蛾子翅膀般的上下翻飞,这是他留在达达尼昂眼睛里的最后一个画面,然后他就消失了。 达达尼昂与柯尔贝尔在原地待了一会儿才能动弹,这可真是一个丰富多彩的夜晚啊,他们不约而同地想到,但既然他们还活着,那就是一件好事,达达尼昂找了一节藤蔓将自己的衬衣捆住,这样至少他可以不用赤着一些会被屏蔽的地方走到人们面前去,衣着相对整齐的柯尔贝尔则拉紧了衣服——他也只有一条裤子,只能委屈达达尼昂了,它们都湿透了,被风一吹更是凉透了,柯尔贝尔不断地打着喷嚏,他想第二天他一定会发热。 —————— 阿蒙没有离开太远。 他甚至能够看着达达尼昂与柯尔贝尔慢慢地离开,月亮推开了云层,投下了银白色的光,但它又很快被一群接着一群密集的小小黑影挡住了,蝙蝠们落在阿蒙的面前,化身成三个吸血鬼,他们恭敬地向阿蒙,他们的亲王行礼,“知道是那个族群吗?”他问:“雷夫诺还是阿萨迈?” “雷夫诺。”那个吸血鬼又补充说:“曾经的雷夫诺。” “我想也是,阿萨迈不屑于去对付一个凡人。”阿蒙说,“而且就算是雷夫诺也不会如此随意地制造后代,这里距离巴黎很近,去告诉提奥德里克,有吸血鬼正在制造贱民,这是他管辖范围里的事情。” 作为血族中的魔党成员,阿蒙从不在乎是否有吸血鬼大范围地制造贱民——但密党的首领梵卓亲王提奥德里克一定会对此十分关切,因为贱民往往是一种极其棘手的存在。 在血族中,贱民是指不属于任何一个氏族的吸血鬼,他们要么是被自己的氏族驱逐,又或是没有经过亲王允许而被制造出来,还有就是刚被制造出来,他们的“父亲”或是“母亲”就遭到了意外,或是有意抛弃了他们(这种事情魔党的成员经常干),有时候他们也会为了报复——譬如说,伤害了血族或是其后裔的教士,教士的亲眷和爱人等等,血族会有意拥吻他们,而后看着对方陷入痛苦的两难之中——但无论如何,他们都是一些没有接受过任何教导的野兽,像是今晚的刺客,她就是一个出身于雷夫诺的贱民。 她甚至不知道正确的拥吻方式,很有可能,她直接让人喝了自己的血,所以才会有了这些怪物,但这些怪物也只是一些无用的蛆虫——阿蒙想,“知道是谁雇佣了她吗?” “奥尔良的加斯东公爵。”亲王的仆从说。 “我想也是。”阿蒙快乐地一拍手,“真是太妙了,不枉我跟着他们这些时间,现在我们要开始等待……” “去巴黎吗?”一个仆从大胆地说。 “也许,暂时……不去。”阿蒙遗憾地说:“提奥德里克知道这件事情后,一定会设法清理整个巴黎盆地,这里会变得非常噪杂,我讨厌吵闹,所以我们……”他的手指在空中划了一圈,停顿了一会:“哦,不,等等,我想……我想,我们还是应该去巴黎!”他嘻嘻地尖叫道:“是的,巴黎!” 他的仆从已经习惯了阿蒙的神经质般的朝令夕改,对他只在几秒钟里就改变了原先的想法更是见怪不怪,所以他们只是欢呼了一声——他们当然更喜欢巴黎! 云层掠过月亮,也许只有一霎那,但就在一霎那,黑影化作了数以千计的蝙蝠,它们拍打着翅膀,冲向空中,向着巴黎飞去。 ———————— 巴黎的人们也在等待着。 他们等待着瑞典女王,或者说,已经宣告退位的瑞典女王,克里斯蒂娜.奥古斯塔,但她还是能够被称作夫人,因为她还拥有诺尔雪平、哥得兰岛和厄赛尔岛,波美拉尼亚等其他地方,而瑞典国王,她的表兄也依然要供给她一定的用度,所以她除了不再拥有瑞典之外,依然算得上是个富有且有权势的女人。 但对于巴黎的一些人来说,克里斯蒂娜的到来还有着另外一层深重的用意,因为对于国王与马扎然主教来说,他们最大的三个敌人,孔代亲王,加斯东公爵以及高等法院都已经屈服于他们的座下,国王已经成年,但主教先生也正当盛年,那么现在问题就来了,主教先生是否愿意放弃手中的权柄,而国王又是否愿意自己的权柄继续掌握在别人手里呢? 曾经的瑞典女王的到来就成为了一块最好的试金石,如果克里斯蒂娜到了巴黎,首先觐见的是国王,那么就表明国王在这场战争中旗开得胜,如果她先去见了主教先生,那么就表明主教先生依然不可动摇,那么他们的风向也要跟着转一转。 让克里斯蒂娜.奥古斯塔,或者说,克里斯蒂娜.亚历山德拉(从新教皈依天主教后,她改的姓氏)烦心的也正是这个,按照礼仪与传统来说,她来到巴黎,应该第一时间去觐见国王,但主角先生写给她的信里说,他有意让她成为那不勒斯女王,这让克里斯蒂娜犹豫不决——当然,作为一个崇拜亚历山大大帝,甚至以他的姓氏做姓氏的女人来说,克里斯蒂娜让出瑞典王位,并非本意,而是在本国的新教教会、银行家与商人,以及领主们的三重压迫下被迫做出的,她的野心之火并未就此熄灭,反而燃烧的愈发旺盛。 问题是她同样需要法国国王的支持,鉴于她才离开瑞典没多久,领地的收入与现在的瑞典国王承诺的用度就被缩减到了一个可怕的地步,她的侍从甚至需要劈了木门来烧火取暖,她本人也过了一段相当狼狈的日子,她需要法国国王从中调停——而且若是她想要成为那不勒斯女王,她一样需要贿赂贵族,蓄养官员与筹备军队,这些都需要钱,而且是大笔的钱。 最后还是主教先生帮她解决了这个问题,一个信使在她进入巴黎之前飞马到来,递交了主教先生的亲笔信件。 马扎然主教让她先去觐见国王。 第七十一章 迎接前瑞典女王克里斯蒂娜的一些事情(上) 达达尼昂伯爵与柯尔贝尔先生如何回到巴黎,又如何得到国王的抚慰与奖励,我们暂时不提,整个巴黎的人们都只在讨论一件事情,那就是曾经的瑞典女王,克里斯蒂娜.亚历山德拉将要到巴黎来,在此之前,正如提到过的,这位女性统治者已经在罗马皈依了天主教,所以法国王室也对她表示出了十足的善意。 如果说还有什么值得一提的,那就是蒙庞西埃女公爵,她用五十万里弗尔换取了国王的宽恕,以及王太后的怜悯,她一得到被宽赦的消息,就立即乘坐马车赶往巴黎,对于其他人来说,这位大郡主居然能够在一年不到的时间里就重新回到宫廷里,实在令人羡慕,只有蒙庞西埃女公爵自己知道这几个月她就像是死了一次,又活了一次,她这次的态度异乎寻常的恭敬,尤其是听说,马扎然主教有意让克里斯蒂娜夫人先去觐见国王而不是自己的时候——她就又拿出了十万个里弗尔,用于支付之后的接待费用。 对此就算是王太后安妮也没什么可说的了,毕竟她知道路易一直在为空荡的国库担忧,她在杜勒里宫见了蒙庞西埃女公爵,女公爵一见到她,就马上跪在了她的身前,吻她的裙摆,用泪水洗了王太后的脚,王太后原谅了她,让她坐在她身边,然后当着女公爵的面,派出使者去召唤国王与安茹公爵——当然这也是一种姿态,就像是女公爵当初接见国王特使一般,她也不可能让国王与安茹公爵恭候于此等待她大驾光临。 这天巴黎正下着雨,雨水让原本尘土飞扬的地面变得泥泞不堪,国王带着他的火枪手们回到杜勒里大道的时候,不但是他们的马匹,就连他们披在身上的大氅也满是污浊的泥水,国王一边将水泥的制作提上事程,一边又不免为了这有一笔多出来的支出而蹙眉,在夺回巴黎的战斗中立下了功勋的两支军队仍然在凡尔赛驻扎,虽然主教先生和王太后都认为国王应该给他们一笔赏赐后打发他们走,但不说绍姆贝格将军与蒂雷纳子爵,就算是为了能够留下这些经历过战争的士兵路易就不会采纳他们的意见——但问题,是的,还是钱,钱,钱。 有时候国王也不免想,能够继续将博奖的生意继续下去就好了,但据富凯回报说,在他回到巴黎之前,就有几个领主尝试着做了同样的装置和印刷票劵来牟利,只是他们过于贪婪,次次都将奖池沥了个干净,人们聚集在一起,发现他们并不可信后,就连富凯的买卖都受到了影响,如若不是他每次都如国王嘱咐的,将首奖设得高高的,又将那一盒子金币明明白白地放在所有人都能看到的地方,只怕他甚至会因为是外省人的关系,以诈骗的罪名被送入监牢呢。 而且路易也很清楚,如同抽血一样的博奖生意只会让法国变得更加虚弱,如果不是对着自己的敌人,他是不会这样做的。 但让他意外的是,蒙庞西埃女公爵竟然能够在这个时候做出如此慷慨的回报,虽然她是为了回到巴黎,重获荣宠,但这些正是国王能够给她的,他甚至还要感谢她,至少他现在不必为几天后应该以怎样的姿态与规模接待前瑞典女王而烦恼。 就在这样复杂的情绪中,国王昂首阔步地走进了女眷们的房间,蒙庞西埃女公爵离开巴黎,离开国王不过几个月,但她几乎认不出路易了——路易在她的印象里一直只是一个温柔偏于懦弱的少年,现在他却已经完全是个年轻的男子汉了,他大约有五英尺六英寸左右——蒙庞西埃女公爵如此确定是因为她现在正是五英尺五英寸左右,在幼儿时犹如晨光般的浅色卷发开始转深,呈现出如同陈旧的金子样的色泽,显得他的皮肤更加白皙,他穿着一件深紫色的锦缎外衣,缀着钻石纽扣,经过擦拭的长靴乌黑发亮。 女公爵一见到国王,就深深地伏下身去,王太后让国王吻了她的手,才将路易带到蒙庞西埃女公爵面前。 “我来向你引荐一位叛逆的公主,”王太后说:“她在不久之前做了一些非常令人伤心的事情,但现在她知道自己错了,悔改了,陛下,她现在希望能够获得您的宽恕,您觉得呢?” 虽然他们都很清楚对方是谁,但这样的流程还是要走,路易看了一眼仍然低着头的蒙庞西埃女公爵——一年前她可没那么温顺,现在他只能期望她确实知道自己犯下了怎样的错误,他向前走了两步,伸出手,女公爵接过去,吻了吻,“过去的事情就让它过去吧,”国王温和地说:“只要别再让我失望了,堂姐,”他握住女公爵的手,让她站在自己身边:“我之前正在凡尔赛,”他指了指自己的衣服,“一听到你来了,我就急忙赶回了巴黎——菲利普也是,只是他为了见你隆重装扮了一番,在下雨的时候骑马不免要溅上许多泥水,所以他乘坐了马车。” 女公爵尽力露出了一个理解的笑容,但在场的人没有不知道的,虽然在国王的坚持下,安茹公爵终于行了珊珊来迟的吊裤礼,但之前连续了十几年的教养依然留下了深刻的痕迹,他仍旧很爱打扮,穿着的衣服不但比国王,甚至比王太后或是公主都要来的华贵绚丽,有人说,安茹公爵身上的蕾丝、花边与蝴蝶结养活了半个巴黎的女工,这句话也许有点夸张,但并不是没有缘由的。 安茹公爵在第二天才赶回了巴黎,一回到巴黎,国王就将一个重要的任务交给了他,正确地说,让他做监督与协理,为了即将到来的前瑞典女王,也为了自己的将来,国王希望他能够改变,至少先改变一下宫廷中的人们对清洁卫生的概念。 要说他们为什么会在杜勒里宫面见蒙庞西埃女公爵呢,说起来实在令人作呕,因为在国王回到巴黎的短短几个月的时间里,原先被整理与修缮一新的卢浮宫又恢复到了之前的样子——简单点说,就是又到处藏满了一堆堆人类制造的污秽——丝绒与绸缎的帷幔吸收了太多的尿液,都变了色;若是有人看到角落里多了一蓬干花草,可千万别去翻动,那下面准有一团粪便;人们随意吐痰,就连最高贵的仕女也不例外,他们在用餐的时候随心所欲地将骨皮到处乱扔,当然,还有狗,猫和老鼠,你永远无法想象得到在雪白的亚麻餐布下跑动着什么。 忙于政务与了解里世界的国王甚至过了好一段只用白煮蛋充饥的日子,根本没注意到卢浮宫又变成了他深恶痛绝的粪便堆,直到某个早晨他去了一个不时那么常用的房间,心血来潮地一拉帷帘,被一群苍蝇盖了脸…… 国王是如何生气无需过多描述,但他们确实无法继续在卢浮宫待下去了,于是遵照传统——对,这是传统,他们搬迁到了杜勒里宫,好让仆从们打扫卢浮宫,据说,等到他们把杜勒里宫糟蹋完了,还有黎塞留宅可供搬迁,等待黎塞留宅也完了,那么他们又可以回到卢浮宫,或是去枫丹白露也可以。 “我绝对无法忍受这个。”国王对安茹公爵说,只是无论卢浮宫还是杜勒里宫,又或是黎塞留宅,枫丹白露,都悲催的没有所谓的下水管道,所以:“准备更多的房间吧,用来处理……”国王做了一个手势,王弟忍不住抬手按住了鼻子:“这些事情。” 唉…… 他可没想过,自己为兄长做的第一件事情,竟然是这个啊…… 第七十二章 如何迎接前瑞典女王克里斯蒂娜 (中) 无论是增设浴室、“私人场所”或是更衣室,都不是一件困难的事情,毕竟现在国王的权力仍然被困在巴黎盆地里,趋炎附势者众多,但没多到,或说有资格在宫殿里拥有一个房间的人并不多,问题是要纠正人们的理念并不容易——幻想着回到十七世纪,与那些多情的贵妇度过缠绵一夜的人大概没想到过,这些贵妇们在愉快地吃喝,尽情的跳舞,或是优雅地谈话中,一旦有了来自于自然的召唤,她们是会异常坦然地走到角落里,一拉一蹲,就轻松地解决了所谓的个人问题。 当然,这个时候的女性不着裤装(无论内外)的习惯也助长了这种风气,而国王暂时也还不能伸手到贵女们的裙子里去——他的意思是说,他不能去干涉她们在华美的丝绒与绸缎下穿着什么。至于男士们,他们要略微艰难一点,但胜在他们有些时候站立着就能完成任务,只是这不免让宫殿的角落里变成了一个另类的交汇场所。 有些较为内向,或者说更为尊贵的人们会选择国王设置的私密房间,只是在路易做出干涉之前,他们用来擦拭屁股的东西堪称五花八门,有些是用丝绸绞成的绳子,有些是用新鲜的鲑鱼肉片,有些用羊毛团,有些是用鹅脖子——在听说了这个材料后,就算是路易也吃惊了很久,他甚至想象不出那是个什么样的景象,也有人建议国王使用比较复古的材料,也就是海绵,罗马人在公用厕所里就用这种盐水浸过的海绵棒来清洁不可告人之处,当然,就和之前的绳子那样,这都是公用的,一个人用过,下一个人接着用——这点立刻被路易否决了。 较为奢侈的是用绢帕,用完即抛,但就算是为了空空如也的国库路易也不能这么做,他暂且用羊毛团,同时命令他的工匠们尽快造出柔软的纸张来,十二世纪开始东方的造纸术就传入了西方,十四世纪造纸技术已经变得非常成熟,问题是大多时候人们还在用旧衣服造纸,有时候也用亚麻和麦秆,效率低下不说,纸张的质量也堪忧,不过既然路易已经在这里了,他就直接命令将亚麻与麦秆搅碎成浆才开始下一个步骤,所以只用了一两个月,新的纸张就被制造出来了——只要放在房间里阴干,纸张就是柔软的。 解决了一个问题后就轮到了另一个问题,这个就要交给菲利普来做了,当然,王弟也有他的办法,他尽可能地将一个轮回之所造的又舒适又雅致,甚至让人辨认不出它原先的用途——他的第一件作品就是奉献给国王的,一把雕刻着葡萄与小天使的扶手椅,椅面包裹鹅绒与丝绸,中间挖空,下面放上一个桶,不用的时候有盖子把它盖住,围绕着这把椅子还有一个圆形的帷幔,因为他知道自己的王兄对于自身的私密十分看重。 只是马扎然主教有幸目睹的时候,面色异常地古怪莫名,国王知道他在想什么,因为他自从来到这里之后,对于教会也有了一定的了解,这把椅子的灵感很难说是不是来自于教皇登基之前用的那把用来检验是否身躯“残缺”的特殊椅子。 路易装作什么都不知道,他感谢了自己的王弟,并要他尽快在宫殿里装上这些“椅子”,并且给了一些建议,譬如说在桶里放上一些干燥的木屑,免得气味四溢。 菲利普高高兴兴地接受了国王的建议,去完成他的工作了,当然,这只是第一个项目,之后还有简直密如繁星的各种事宜,王太后、蒙庞西埃女公爵,甚至英格兰的玛丽王后,亨利埃塔公主都接了一部分去做,甚至连玛利.曼奇尼都被抓了手来帮忙——这不仅仅是为了迎接一个退位的女王,同时也是为了确立巴黎的人们对国王的正面印象——虽然之前国王的成年仪式也是在巴黎办的,但那时国王的心思更多的还在叛逆与高等法院身上,仪式虽然隆重,但宾客还是被限制在了部分贵族与官员里,并不能真正地显露出国王的威仪。 路易还特意嘱咐了,克里斯蒂娜夫人可能经过的街道,以及卢浮宫的四近地区,都要经过整修与装饰,这是一笔可观的费用,却也是必须的,因为它们同样也是被那些蜂拥入巴黎的外省人看的,幸而巴黎经过了两次暴乱,一些街道已经衰落了下来,许多房屋都找不到原先的主人,让富凯省去了不少口舌。 “您听说了吗?”菲利普一边整理着自己的袖口,一边仿佛只是随口提起般地说道. “什么?” “富凯正在买卖窗口。” “买卖窗口?”国王抬起头来,这个名词让他感到陌生。 “就是克里斯蒂娜夫人前来觐见您时,需要经过的街道上的窗口。”王弟解释说:“里面有许多已经没了主人,或是主人已经逃到了外省的屋子,富凯将它们买了出去,按照窗口所在的位置,从一百里弗尔到三百里弗尔不等。” “是吗?”国王笑了:“买窗口的人多吗?” “挺多的,”王弟说:“据说最靠近杜勒里宫的几个窗口都已经卖完了。” “那你知道吗?”国王说:“富凯已经向我禀报过此事了,他卖掉窗口的钱将会全部被用在街道的装饰上,我不必为此多出一个利亚德。” 菲利普明显地呆滞了一下。 “还有一件事情,”国王说:“我想你也不知道,菲利普,他虽然对我这么说,但除了那些买卖窗口的钱的确用在了街道的装饰上之外,他还收取了许多礼物,这些礼物他可从没提起过。” 菲利普只思索了几秒钟,就立刻明白了过来,他满面怒容,显然想到了富凯是如何巧妙地中饱私囊的,他一边以国王的名义卖出窗口,但窗口的数量就只有这么几个,想要得到一个观礼的好位置,人们就必须向他行贿,但另一方面,他也确实如国王所说的,将买窗口的费用直接拿去装饰街道,即便国王知道他受贿了,也没办法指责他,因为他着实做好了这件事情。 “但他辜负了您的信任!”菲利普怒气冲冲地说,他今天穿了一件他最喜欢的衣服,银灰的丝缎里夹杂着金线的外套,缀满了精致的蝴蝶结,袖口与领口都翻出了银丝的花边,比路易身边的任何一个贵夫人都要来的耀眼夺目,但他也同样佩戴着一柄利剑,虽然剑鞘上镶嵌着红宝石与珍珠,但里面的剑刃也一样锋利无比,至少国王丝毫不会怀疑,当菲利普把它拔出来,刺入富凯的胸膛时,它绝不会折断或是弯曲。 国王不得不放下手上的工作,安抚了菲利普好一会儿,毕竟他现在人手紧缺,他可不能放任菲利普——当然他也不会放任富凯,或者说,在将来不会,富凯收受了多少非法所得他并不在意,只要富凯没能离开巴黎,那么这些钱财,也只是路易暂存在他这里的灰色款项罢了,而且要认真说的话,富凯只是小巫,作为大巫的马扎然主教从各处捞取的夜草更惊人,孔代亲王与加斯东亲王对他的指责可不是无的放矢,只是同样的,国王现在仍然需要这位长者——在这几年里,虽然独断专权令人愉快,但这个混乱的国家并不允许路易这么做。 好不容易让菲利普安静了下来(国王付出了三次共餐与一次分享寝室的代价),国王也没了继续工作的心思,他走到书架前,正准备找一本喜欢的书来看,邦唐就来询问他是否愿意接受一个人的觐见。。; “他只说了他的名字。”邦唐说:“提奥德里克,陛下,您要见他吗?” 第七十三章 如何迎接前瑞典女王克里斯蒂娜 (下) 从外表上来看,提奥德里克甚至还要比阿蒙年轻一些,他有着一双沉静的红色眼睛,只是在深夜中的烛光中更像是褐色的,深茶色的卷发披散在肩上,他看上去总是有些忧心忡忡,郁郁寡欢,仿佛身上担负着无法摆脱的千钧重担,要路易说,像是阿蒙这样的存在才更像是吸血鬼——在黑暗中游荡,百无顾忌的荒诞种族,但站在国王的立场上,他当然更倾向于提奥德里克。 这位可能已经年过百旬的吸血鬼走进房间的时候,烛光轻微地跳动了一下,他的影子在墙面上投出令人眼花缭乱的灰色痕迹,当国王看向他的时候,他向国王鞠了一躬:“一个简单的法术,陛下。”他说:“这样可以保证我们的谈话不受打搅。” “坐吧,提奥德里克先生。”路易不动声色地说:“我想我必须先对您曾经的援手表示感谢。” “完全不必。”提奥德里克说:“这只是我的职责。” “如果您顾念的是您的后裔,”路易好奇地问道:“那么您就应该知道,现在的法国王室与梅罗文加王朝几乎已经没有太大的关系了,我们之间整整间隔着加洛林、卡佩与瓦卢瓦,是什么让您这样固执地坚守着原先的想法呢?” “很简单,陛下。”提奥德里克说:“这就像是您亲手建造了一座坚固壮丽的堡垒,虽然后来您不得不离开,但难道您就愿意看着它慢慢地荒废下去,甚至倾塌么,至于里面的主人是否是我的后裔,那就更可笑了,陛下,我已经投身于黑暗,在获得永生的时候,也就注定了不再属于人世间,我在窗外驻足观望,仅此而已。” “我可以冒昧地问一句么。”路易问:“您是第几个提奥德里克呢?”梅罗文加王朝一共有三个提奥德里克,三个提奥德里克的性格与行事方式各有不同,虽然现在的提奥德里克已经是吸血鬼,但他的一举一动显然都在说明,他依然对自己的王朝与国家怀抱眷恋,既然如此,路易就必须知道他究竟在想写什么,至少要知道他可能在想些什么。 提奥德里克笑了笑,他显然也猜到了国王的用意,不过他原本就更乐意与聪明人说话:“我是第二个提奥德里克。” 路易也猜他就是那个提奥德里克,在那个时期,法兰克内部的纷争此起彼伏,关于继承权的问题因为几分几合更是变得混乱无比,提奥德里克二世是当时被视作最有可能统治全法兰克的人,他出生的时候继承了勃艮第,但在后来的战争中,他不但战胜了自己的兄长提奥德贝尔特二世,布伦更是在祖母的建议下将他和他的子嗣全都杀掉,以保证自己是奥斯特拉西亚的惟一继承人。而就在他整合两个国家,意图消灭克罗泰尔,统一法兰克的时候,却神秘死亡,死亡的时候仅有二十六岁。 关于他的死因众说纷纭,不过现在看起来,里世界直接插手的迹象昭然若示,也难怪后期无论教会还是迁徙到里世界的大家族都不约而同地制订了相关的严苛律法来禁止里世界与表世界的交通,路易简直不能想象,一个国家的国王突然被变作了狼人或是吸血鬼,这个国家的秩序将会被粉碎到什么地步——而当他想到这点的时候,另一个名字呼之欲出,“阿蒙……”路易说:“您来亲自见我,是为了那位先生的缘故吗?” “是的。”提奥德里克说,他看上去甚至像个性情温和孤僻的学者,一点也看不出曾经弑兄杀侄,又曾经距离最辉煌的桂冠仅有一步。 “他依然没有放弃原先的打算吗?” “阿蒙是茨密希家族的亲王,与勒森魃家族一样属于魔党,而他从还只是子嗣的时候开始,就极其疯狂,虽然每个茨密希都是如此,但他一直有个奇怪的想法。” “奇怪的想法?” “是的,魔党的首领是勒森魃,茨密希家族的血族们对于权力却不是那么热衷,但阿蒙却想要一个善于领导他人的后裔,他曾经选择了很多人……陛下,其中不乏卓著的君王或是公爵,但这些人最后都让他失望了,现在他选择了您。” “我应该说我很荣幸?” “不,完全不。”提奥德里克露出一个奇妙的笑容,又像是遗憾,又像是嫉妒:“你知道我曾经差点成为了法兰克之王,”他说:“我知道做一个世俗的君王是怎样的感觉——不,陛下,您虽然还很幼小,但已经有了明君的雏形,我很愿意将我的国家交给你,我希望您能够让它变得更加强大——而从另外一方面来说,阿蒙也是如此希望的。” “他如此希望?” “正是,对于他来说,您是未曾打开的宝盒,未曾结果的花朵,未曾长成的雏鸟,他会等待,然后摘取或是掠夺。” “那么说我暂时不必担心他喽。” “这正是我为什么会来到这里。“提奥德里克说:“陛下,我曾经经过的事情,我不想让您再经历一次,所以我是来警告您的。” “我听着呢。” “我知道有两个人为您带来了阿蒙的口信,我恳求您,不要相信,也不要被他打动,不要妄自使用您还无法掌控的力量,它们会反噬任何一个胆敢利用它们的人。” “但您也应该知道。”路易注视着他:“我曾经被我的子民两次驱逐出巴黎,如果我继续懦弱和放任下去,也许会有第三次,第四次,更有可能,他们会如同对查理一世那样的对我,我需要愿意忠诚我的人,或是愿意为我所用的人,无论他是人,巫师、狼人、吸血鬼——您若只是站在那里,空口白话地请求我放弃唾手可得的力量,这是不可能的。” “您难道不吝惜您的灵魂么?” “比起现在就上天堂与五十年之后下地狱,您知道我总是会选择后者的。” “阿蒙许诺了您什么?” “就如同您想的那样。”路易说。 “那么请给我一点时间,”提奥德里克说:“我需要好好想想。” “没关系,”路易说:“但不要太久。” ———— 对于提奥德里克如何想,路易并不在意,他也不会真的去相信阿蒙,一个疯癫的吸血鬼,谁知道他什么时候会觉得路易这颗果实已经足够成熟了呢? 只是就和每个需要谋生计的人那样,对于一个国王来说,无论前一个晚上发生了什么事情,第二天一早起来,堆积如山的公务也不会消失,他一边工作,一边让邦唐去召富凯来,虽然他对菲利普这么说,但要说对富凯就这么轻轻放过了也不可能,不然谁知道这个有才能但毫无品德而言的家伙能够做到什么程度——也许会把卢浮宫的窗口也卖了说不定。 富凯飞快地赶到了杜勒里宫,他来到国王面前的时候,身上还带着一股迅速奔跑后带来的热气,头发凌乱,帽子上的羽毛也有点歪斜,外套上还有一些泥点,靴子更是灰噗噗的,只是国王一看,就知道这种作态根本就是为了讨好与表功特意做出来的,他不会被蒙骗,但也懒得指出来,他甚至没让富凯坐下,只是给了他另外的工作。 这份工作顿时让尼古拉斯.富凯愁眉苦脸起来,因为这份工作虽然也能够得到不少好处,但也真是繁琐至极,又要在前瑞典女王来到巴黎之前完成,不可谓不艰难,事实上这件事情国王原本也是要放在之后完成的,但既然富凯还记得为自己牟利,想来先前的工作他堪称游刃有余,那么另外承接一份工作也应该不会无法承担。 要说这份工作与富凯之前领受的任务也有一些关系,甚至可以说是延伸与拓展——国王可一直没忘记孔代亲王在红孩子集市旁边的街道遇到刺客时,他们在赛巴蒂斯安.沃邦的带领下穿过平民街区所看到的景象,也难怪此时的城市,只要有一个身染疫病的人进入,就立刻会爆发出势不可挡的灾难来。 还有那些暴民与刺客,他们就像是污垢与粪便那样深藏在拥挤黑暗的街区里,总是无法清除干净,这次国王不会再等到暴动或是战争了,他会直接先一步把他们剔除出去。 所以富凯要做的事情有两件,第一件事情是从卢浮宫开始,到巴士底广场,再到曾经的红孩子集市,塞纳河北岸的三角地带,要重新划分区域,命名街道,登记人口……每个人要么要有地产或是房产证书,要么就要有租赁合同,若是他们正为某位贵人服务,那么他们就要有该位贵人的担保…… 就这么一想,富凯的头就快要疼的爆炸了。 —————— 而正在进入巴黎的一些外省人,并不知道他们将要面临有史以来最为严苛的盘查,他们兴奋异常,一路欢呼雀跃——为首的一位男士尤其引人注目,因为他装扮成了凯撒大帝的模样,在头上戴着黄铜鎏金的桂冠,披着白色的托加,裹着朱红的斗篷。 “这就是巴黎吗!”同样装扮成罗马贵妇的女伴将头伸出篷车,深深地呼吸着:“巴蒂斯特!多么甜美的空气啊,这就是巴黎!上帝啊,我感觉到了,这就是自由的味道!” “粪便的味道吗?”被叫做巴蒂斯特的人说道:“确实如此,比圣法尔戈浓郁多了,另外,别叫我巴蒂斯特,我说过,我现在叫莫里哀!” 第七十四章 莫里哀看到的 莫里哀与他的光耀剧团摇摇晃晃地进入了巴黎,只是他们很有点不走运,因为他们无法找寻到可以为他们做担保的人,所以借不到屋舍安身,于是一部分人认为他们应该去找蒙庞西埃女公爵,毕竟那时候女公爵对他们的戏剧十分欣赏,只是后来不知道遇到了什么事情,女公爵突然离开了圣法尔戈——当然,他们现在知道了,那是因为女公爵得到了国王的赦免,马上动身前往巴黎里了。 只有莫里哀有着不同的想法,只有他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不太想要见到蒙庞西埃女公爵,因为当初他就是拿了那位国王特使达达尼昂伯爵的一笔钱,才连夜写出与排演了那么一处有关于吝啬父亲与傻瓜女儿的小戏,当时女公爵被触动心中隐痛,一时无法反应过来,但很难说,她再见到他的时候不会有任何联想——但既然那位达达尼昂先生承诺过会在国王面前引荐他,那么他就应该去走走对方的门路。 达达尼昂先生现在在巴黎也算得上是个有名有姓的人物,一来他回到巴黎后国王就兑现了承诺,让他做了近卫军连队的代理队长,他现在已经可以被真正地称之为伯爵了;而来就是他风流的名声已经从街道上走到了宫廷里,据说有许多贵女愿意为他一掷千金,而他也很喜欢精心打扮后得意洋洋地骑着国王赏赐的马(新的马,他原先的那匹漂亮的黑马已经折损在了那座不知名的客栈里)在巴黎的街道上走来行去。 对于莫里哀的请求,达达尼昂倒没有什么不愿意的,国王也确实和他提过,如果有出色的剧团或是音乐家,可以向他推荐——他一口答应了下来并且作为担保人,帮莫里哀在红孩子集市附近租借了一个二层小楼,这座小楼有着相当悠长的历史,两次暴动后它几乎只留下了焦黑的空壳,虽然它的主人竭力修缮过了,但仔细一看角落——被撬走的地板,被火熏黑的墙壁,没有灯架只有一个褐色圆洞的天顶,没有玻璃的窗户与没有了门把手的门板……但对精疲力竭的剧团人们有一处栖身之地就很不错了,他们也不是没在马厩牛棚里住过,他们吵吵闹闹地分别占据了几个房间,留下莫里哀与房东就几个埃居讨价还价。 莫里哀回到他们之中的时候,他的女伴在房间的正中生起火来,放上他们自己带来的陶罐,陶罐里倒上一些水,加了腌制的干肉和豆子,这就是他们的晚餐了——若是别的人看到了这一景象,一定会觉得凄凉,但莫里哀却有着万分的信心,他就像是一只庞大的苍蝇那样迅速地搓着手,踌躇满志——他们已经在巴黎了,这就是最好的一步,虽然这里空气质量显然无法与圣法尔戈相比,但只要能够获得国王的青睐,那么他们很快就能够搬迁到更好的地方去,也能吃到更新鲜,更美味的食物。 像是据说非常好吃的土豆,他在厨房看到过,据说产量甚丰,但还没到一个小小的剧团团长也能染指的地步——但在巴黎或许可以,毕竟这可是国王最喜欢的食物之一。 “巴蒂斯特!来喝汤!”一声响亮的呼喊打断了莫里哀先生的幻想,他的女伴,也是剧团中唯一的女歌唱家,正从陶罐里捞出一勺豆子,谨慎地倾倒在一个被敲了不下五六个凹洞的锡盘里。 “就来!”莫里哀喊道,“还有,叫我莫里哀!”他一边说,一边从窗外收回视线,但就在这个时候,街角的景象突然吸引了他的目光。 他不但没有回到他的朋友之中,甚至还饶有兴致地伸出了半个身体和脑袋,看着一群人又是哭又是喊地被强行赶出了一条黑暗狭窄的小巷子,从穿着上看,这些人的生活情况似乎还不到最糟糕的地步,其中一些人穿着臃肿——在这个衣服还相当值钱,几乎可以被当作遗产或是酬劳的年代,他们甚至可以被称得上富有,而他们的喊叫声也相当有力与清晰……他们正在祈求着那些凶狠的士兵,求这些可怕的人不要将他们赶出他们的家。 “他们在做什么?”没能等到莫里哀的歌唱家女士从他的胳膊肘下面伸出脑袋,“他们做了什么?” 这是两个听起来非常相似的问题,但其中的意义大不相同,是的,男人在控诉,女人在哀求,老人在祈祷,孩子们则在嚎啕与抽泣,见到和听到的人都不免会升起几许怜悯之心,但莫里哀自从离开了家,不知道经过了多少地方,他一看就能够发现这些人根本就不是他们声称的无辜之人,从他们的群体来看,强壮的男人们三五成群地聚在一起,然后是一个老迈之人身边围拢着一群少年与孩童,年轻女人则由更年长的女士带领着,一些妇人带着婴儿,但她们并不关心孩子怎么样,在争吵与推搡中,她们甚至会将婴儿的襁褓直接扔在地上,随他们大哭不止。 “那是一个盗贼窝。”莫里哀说:“看,”他指给自己的女伴看,“那些强壮的男人是盗贼或是强盗,他们聚在一起,是因为习惯了与自己的同伙在一起;你看那个人,”他让女伴去看那些被好十几个孩子围住的人:“一般人可不会有那么多年龄相近的孩子,那是偷儿们的老师,也是他们的主宰,他穿了那样多的衣服——单单衬衫领子就有十来层,外套也有三件,还有那些累赘的饰品,那些都是赃物;而那些女人们,几乎都是‘名姝’,虽然说她们或许不值得这样的称呼——这里只怕没什么值得争取的好客户,我是说,比起布洛涅,这里可能只有贼、水手、工人或是行商光顾,所以她们时常会因为买不起高昂的避孕药物而有了孩子,就是你看到的那些,所以她们根本不会去在乎……反正他们长大后也是这样,不是贼就是……”莫里哀耸了耸肩。 “那么那些是警士吗?” “也许是,”莫里哀心不在焉地说,他迅速地从口袋里摸出一个小本子,用炭笔在上面写写画画起来,无时不刻地搜集素材是他成功的最大依仗,他深深地将这些场景与人物记了下来,然后用在他的戏里——就在他专心致志地写上最后一个字的时候,他听到自己的女伴大笑起来。 “怎么了?”难道又有什么有趣的事情发生了吗? “快看,”他的女伴叫嚷道,然后莫里哀沿着她的视线看过去,只见一位穿着黑色长外套的贵人正在狼狈不堪地登上马车,紧随其后的是如同冰雹打下一般的死老鼠、死猫和死狗,甚至还有半腐烂的鱼。 “看来这就是主持此事的人了。”莫里哀将本子翻过一页,急急忙忙地补充了几句。 第七十四章 前瑞典女王克里斯蒂娜其人 国王听说了富凯在强行驱走那些身份不明,来历含糊的危险分子时所遭到的危险只是微微一笑——当然,不仅仅是死老鼠和死猫,也有人冲他丢石头和火枪子儿,只是他身边有着警士保护,只是受到了一点惊吓与羞辱——这也正是为什么路易会将这件事情交给富凯去做的缘故,在肃清卢浮宫周边的时候,这位监政官先生捞取了不少好处,工作也不算太过艰难,毕竟在这个区域,都是一些有来历和姓氏的贵人,他们顶多会给富凯一些脸色看,却不会太过轻慢这位国王面前的新贵。 但对于那些从最低贱与最肮脏的的地方出来的下等人,他们根本不会在乎富凯是什么人,他们从来就不把自己的性命当作一回事,要把他们从自己的巢穴里驱赶出来,富凯所要面对的就是最直接的威胁,所以从一开始,这项工程路易就不会让其他人去负责,无论是沃邦,还是柯尔贝尔,又或是达达尼昂,就连达达尼昂的表兄也不会,这些人才是他真正寄予重望,准备在之后正式执政中使用的。 另外,他也希望他们能让富凯先生清醒一些,别以为国王年少就可欺。 富凯先生是否意识到了这点不可而知,但他的办事能力还是相当值得称赞的,在克里斯蒂娜.亚历山德拉夫人来到巴黎的前一天,从巴黎城外到卢浮宫的道路以及两侧的建筑物都已经修缮清理一新,原先都已经露出了木头的墙面被重新涂抹上厚厚的泥土,刷上白垩;对着街面的窗户上闪耀着明亮的玻璃,门扉也经过了又一次油漆——让国王感到满意的是,在博得特许后,每座门扉都漆成了深重庄严的黑色,镶嵌着黄铜的门环,从露台和窗口垂下了王室蓝的丝绸条幅,这种蓝色最早在十二世纪的时候就博得了法国国王的青睐,并被路易九世确认为王室所用色,在徽纹、冕袍以及帷幔中,我们时常可以看到这种典雅华贵的蓝色——它比天青更深沉,比钴蓝更稳重,在某些光线下偏紫——在黑门白墙的映衬下就如同流动的宝石一般令人难以忘怀,条幅的尽头全都是白色的花朵,当夫人的马车经过街道的时候,市民们就往地上泼洒香水和花瓣。 也许是察觉到了国王对自己的不满,富凯先生还费尽心力地做到了一件事情,那就是保证了前瑞典女王经过的道路上都铺上了石板或是碎石,这虽然保证了道路平坦以及不会被万一的雨水弄得泥泞不堪,但也让国王哭笑不得,因为路易打算好等到水泥试制出来之后,首先就是要为巴黎铺设道路,等到克里斯蒂娜.亚历山德拉走了,难道还要先将这些石板和碎石翘起来不成? 路易也没法在这个问题上责怪富凯,毕竟他对泥路(或说粪便之路)的厌恶早就广为人知,而水泥的问题确实不是现在的富凯先生有资格知道的——他还是对富凯表示出了赞赏,并且在卢浮宫里给了他一个房间,虽然富凯先生早就为自己在圣母院的附近弄到了一座很不错的宅邸,但就像是大郡主蒙庞西埃女公爵哪怕付出五十万里弗尔也也要回到宫廷那样,这个房间意义非凡,谁都知道尼古拉斯.富凯春风得意。 这点恩宠一直延续到迎接前瑞典女王的仪式上,这位据说在面容与性格上都与男子十分相似的夫人乘坐着的马车从城外驶入巴黎的时候,嗅到的空气已经要比莫里哀的光耀剧团来到巴黎时来的馥郁得多了,她从马车之外看出去,是一张张干净与喜悦的面孔,听到的是欢呼与赞美,她的女伴十分高兴,因为她们正需要法国国王的支持,只有克里斯蒂娜毫无喜悦之色。 她只在马车徐徐驶入卢浮宫前的街道上时才露出了微笑,马车在距离卢浮宫还有三百尺的地方停下,前瑞典女王的女伴担心地透过窗帘的缝隙往外看,因为前来迎接她们的人预示着法国宫廷愿意给予他们的认可——一匹白色的骏马飞驰而来,骑士以一个异常优美从容的姿态跳下了马,并向马车走了过来,他为克里斯蒂娜打开了车门,伸出手把她接下马车。 克里斯蒂娜不愿承认自己看到来人的时候也小小地松了口气,因为来人正是安茹公爵,国王的弟弟,在来到巴黎之前,前瑞典女王就看到过他的画像——他精心打理过的金褐色卷发垂在肩后,身上的白色外套用银色的丝线绣满了法国王室标志性的百合花,用来固定领巾的钻石别针在阳光下闪耀着刺眼的光芒。 长毯已经在广场上打开,克里斯蒂娜踏着它,在安茹公爵的陪伴下走向卢浮宫——这座三面环围广场的庞大建筑已经经过了数百年的风雨,石材上除了雨水与阳光、风的深刻印迹,还有刀剑劈砍与炮火肆虐过的痕迹,这让克里斯蒂娜不可避免地想起了斯德哥尔摩的三皇冠皇宫,那是父亲留给她的,但她把它丢失了,想到这点,曾经的女王就不由得热泪盈眶。 国王在中庭的大台阶上迎接克里斯蒂娜.亚历山德拉,这座巨大的台阶上如同雁行一般左右分别排列着贵族与官员,依照血统、爵位与官职,还有国王的喜恶,最重要的当时是后者,譬如说,尼古拉斯.富凯就有幸紧随着马扎然主教,而绍姆贝格将军的位置也仅次于蒂雷纳子爵,他甚至还只是一个被获得法国国籍不久的外国人。 看着那些闪烁着不甘的眼睛,马扎然主教心中百味交缠,他听说国王将这件事情交给安茹公爵的时候,还吩咐过臣下时刻关注,以便能够随时接过这件繁琐而又重要的工作,因为他并不认为只有十四岁的安茹公爵能做好这件事情,但安茹公爵做到了,主教先生不知道自己应该是感到高兴呢——为了王弟所具有的,即便在他与王太后的“特殊教育”下也未能消弭的聪慧与才能;还是应该担忧——他们最害怕的就是路易与菲利普再演路易十三与加斯东公爵之前的战争,在国王已经显露出了卓越的天赋,他们实在不想要第二个出色的孩子了。 安茹公爵并不知道马扎然主教在想些什么,或者说,他全神贯注的只有自己的兄长,还有在场的每一个人投注在自己身上的视线,他笑容可掬,矜持而又不失礼仪的将前瑞典女王带到国王面前,向国王一鞠躬,退到一旁,克里斯蒂娜.亚历山德拉向国王行了屈膝礼,然后被国王亲手拉起,“欢迎,夫人,”她听到一个温和而又年轻的声音说:“希望您能够宾至如归。” 是啊,是年轻,克里斯蒂娜知道法国的马扎然主教曾经策划过路易与自己的婚事,虽然此时王室之前的联姻更多的是看国家的需要而不是个人的情感,但她在看到真实的路易十四的时候,还是颇为庆幸这桩婚事最后无疾而终,并且很少有人知道,相比起伤痕累累,满心怨恨的她,这位国王简直就如同早晨的晨光,明亮而又透彻,她简直无法想象自己应该如何和他站在一起,王后本来就是一个危险而又艰难的职位,而这位国王的妻子所要担负的东西只会更多。 国王也在观察这位差点成了他妻子的女性,要说,克里斯蒂娜并不丑陋,一定要说的话,她若是个男子的话,应当就是另一个玛尔斯般的人物,她有着凸起的眉骨,长而浓密的双眉,她的眼睛很大,又亮,鼻子也是,鼻梁高高地耸起,没有凹凸或是塌陷的地方,她的双唇宽度也远远超过了人们所能接受的程度,而且颜色发黑,而且她的双肩也太宽了,身高也几乎与路易齐平。 听说她在出生的时候,前面已经有了两个夭折的姐姐,而她出生的时候因为哭声嘶哑而又嘶哑,毛发浓密,又包裹着胎膜(在斯堪的纳维亚的传说中,这种胎膜被称之为胜利胎膜,在这样的胎膜包裹下生出的孩子都是勇士),所以被误认为是个男孩,当时宫廷内外一片欢腾,可以想象,当人们发现这也是个女孩的时候有多么失望,她的母亲甚至由此对她心生憎恶,倒是她的父亲,当时的古斯塔夫二世十分高兴,说:“这是一个刚出生就愚弄了我们所有人的孩子!” 她曾经被当作一个男孩那样教育,她似乎也是这么长大的,有人说她对于女性喜爱的东西,像是梳妆,刺绣或是挑弄脂粉等等都不是那么感兴趣,时常身着男装,她也不愿意受到婚姻的束缚,所以一直有人质疑她是否是个畸形的双性人,也有人说她是个爱慕同性胜过异性的人——但路易只要这都是谣言,来自于克里斯蒂娜的敌人。 克里斯蒂娜如果爱的是女人,她就不会在那场关键的暗斗中失了手,将王位拱手让人。虽然人们都说她之所以不愿意继续统治瑞典只因为她是个天主教徒——但只要是个国王或是女王就知道,所谓的信仰对于统治者们来说早就成了一张随时可以改换的面具,当一个国家摆在面前的时候,要改信或是重新皈依,又或是左右摇摆都有可能。 之前克里斯蒂娜在罗马的一番作态更多的是为了博取罗马的支持,毕竟对于罗马来说,一个天主教的国王当然要比一个新教的国王好,问题是现在罗马教会已经不再有过去的权力了,想必这位女士十分失望。 第七十五章 永不沉眠的城市 为了表示对这位夫人的尊敬与爱护,国王牵着她的手,率先走进大厅,而后才是王太后与红衣主教马扎然,他们身后是英格兰的玛丽王后与亨利埃塔公主,亨利埃塔公主由安茹公爵菲利普牵着手,之后才是王公贵胄,文武大臣,他们井然有序,森严肃穆地两两成排地牵着手跟随着国王,就像是一群狗儿紧随着他们的主人。 国王一进入大厅,乐队就开始奏乐,那是一首轻快的瑞典民谣改编的曲子,让克里斯蒂娜夫人不由得为之莞尔一笑,厅堂中的座椅与长桌早已安置妥当,按照国王的要求,除了雪白的亚麻桌布之外,还有数之不尽的花朵,它们要么就像是坐垫那样铺陈在角落里,要么就如同帷幔那样从天顶的一角垂落夏利,桌子上摆满了银和白瓷的餐具,桌面上的鲜花则被插放在水晶的瓶子里,虽然此时还未到深夜,但仆人们已经点燃了蜡烛,让它们折射出来的种种光芒映亮人们的眼睛。 至于那些白色的,银色与金色的盘子里也已经堆满了蜜饯和糕点、罐与壶里咖啡、果汁与蜂蜜水几乎要溢出来,热的冒着袅袅白雾,冰的也是一样,在国王、王弟与王太后与主教,英格兰的玛丽王后与亨利埃塔公主面前,还有今天的贵客面前,都摆放着一尊美丽的雕像,克里斯蒂娜夫人看了它好一会,才确定它是由雪白的糖粉凝固后雕琢而成的。 这些当然还不是全部,今晚的菜肴从早上四点就开始做预备,到了现在,一些宾客几乎已经能够嗅到那些蓄势待发的美味所散发出来的浓郁香味,这让他们尤其觉得这次的餐前祷告过于漫长——但幸好,在他们的肚腹失礼地叫唤之前,汤品已经被送了上来,三道浓汤,一道清汤,浓汤是海鱼汤、鹧鸪汤,之后是一道双味汤,鹌鹑和牛肉一起炖,然后放入鸡蛋、蔬菜和盐,洒进珍贵的香料——如肉桂、胡椒与丁香之类;清汤是蘑菇奶油汤,虽然在现在的人们看来,这道汤的味道也足够浓郁,但既然没有放入肉,那么它就是清汤。但国王吩咐厨师在上面盖上了一顶酥皮帽子,这是现在的法国人或是其他地方的人还没能吃到过的东西,他们小心翼翼地注视着国王的动作,学着国王把酥皮撕碎,然后投入汤里一起吃下去。 汤品之后是正菜,炖羊腿、蜂蜜蒸火腿,烤鹿里脊,塞着栗子的山鸡等等,一道接着一道,滋味各个不同而又格外美味,虽然在这种宴会中,,人们免不得交头接耳一番来处理各自掌握的讯息,但从汤品开始,就很少有人再能够说出话来,他们的舌头几乎都被这些难得一见的好吃东西占满了,就连重视身材的贵女们也在不断地要求加菜。 在正菜后是蔬菜,巴黎的菊莴、白芦笋、洋蓟、防风(萝卜)、卷心菜,塞浦路斯的花菜,意大利的雅葱与刺蓟,有些是新鲜的,有些是腌制或是经过其他处理的,但都干净爽口,一扫正菜带来的油腻,蔬菜后是水果与白煮蛋,这些是为了保证一些胃口大的客人们填补的,但今天哪怕是来了一头巨龙,路易也相信它已经被喂饱了,但看到那些色彩鲜艳,带着水滴的果实时,还是有一些人忍不住把它们拿在手里把玩。 因为季节的缘故,新鲜水果之中主要是苹果与一些浆果,苹果分作三种,斑皮苹果,紫苹果与红皮小苹果,呈上来的时候用银盘装着,还有樱桃和桃子的馅饼,各色果酱等等。 摆在餐桌上的葡萄酒来自于香槟与勃艮第,勃艮第的葡萄酒全部由蒙庞西埃女公爵敬献给国王,以供这次宴会使用。 这顿丰盛的晚宴持续了三个小时,到了最后每个人都迫切地想要出去“走走”,有专门的仆役把他们分别带到了隐秘的房间里,于是他们在这之后又享受了一番别处再也没有的好景致。 发自内心地说,路易觉得在晚餐之后,一个人散步或是到书房里静静地看会书是最舒服不过的,可惜的是不行,宴会后才是他最渴望看到的一个场景——他邀请克里斯蒂娜夫人来到卢浮宫东北角的一个露台上,从这里可以看到一道波光粼粼的水渠,渠边就是红孩子集市,往右侧看就能够看到圣母院,紧邻着圣母院的是巴士底广场。 —— 站在圣母院钟楼上的沃邦一直紧张地举着望远镜,身边丢着一块只被他咬了两口的夹馅面包,入秋时分的塔楼冷得要命,但就算是这样他也不敢喝上几口葡萄酒御寒——他一看到国王出现在露台上,身边簇拥着无数大臣,就立刻跑过去拔出火把,向钟楼下的人用力地摇晃了几下——几匹马飞快地从钟楼下奔驰了出去,一条街道接着一条街道,骑手们的嘴里含着哨子,尖锐的哨音就像是风那样卷过人们的耳朵,于是守候在油灯边的人立刻把灯点上,然后把它们高高地挂在路灯柱子上。 这些路灯柱子早就被人们看到了,但那时候他们只把它们当做旗杆或是要做别的用途,直等到现在,在深黑的天幕下,就像是要夺取天上星辰的光芒似的,难以计数的灯火照亮了巴黎的大街小巷,它们清晰地勾勒出了每一条街道,居民们不再困守在屋子里,他们走出了家门,欣喜地注视着国王带来的光明。 然后他们惊喜地发现,在国王与主教的命令下,几乎所有的店铺都开始了晚间营业,玻璃窗内蜡烛照得店面一片辉煌,店主起初还有些不情愿,但后来他们发觉,在暖黄光线的美化下,就算是再劣质的商品也显露出了与白昼时分不同的色彩或是质感,一些被自己的视觉误导了的顾客傻乎乎地买下了不少他们在光线充足的时候不屑一顾的货物,于是他们在高呼国王万岁的时候也变得格外诚心实意起来。 一两个人的欢呼当然无法传到卢浮宫的塔楼上,但这里的人们完全可以看到下方的景色,在这个时代,只有蜡烛与油脂照明的人们只能在宗教节日才能感受到与以往不同的夜晚——即便是巴黎,夜晚依然是危险、沉闷而又无趣的,但现在,就像是转动了一个玩具匣子的发条,里面所有的人都动起来了,深黑的夜幕与金黄的街道给予了这座古老城市与众不同的美,所有人都被征服了。 “这只是第一天,”他们听到国王说:“之后的每一天都会如此。” 他转过身,高傲地宣称:“这将会是个永不沉眠的城市!” ———— 也许会有人奇怪,在国库空荡,甚至需要借贷来维持军队与政府运转的时候,路易为何还要举行这样盛大的宴会和施行这样一项巨大的工程,但在十七世纪,这是贵胄王公们最常用来展示力量的一种方式——无止尽、无节制与漫不经心的抛费与奢靡会令你的朋友快乐,让你的敌人畏缩,让那些贪婪的商人争先恐后地想要取得向你发放贷款的资格,不开玩笑,就是如此——他们宁愿借钱给一个每天要在鞋子上用掉一千个里弗尔的爵爷,也不愿意借给一个亟需十个利亚德来换取一块面包的饿殍。 而国王为了举办这个宴会,也是殚精竭虑,宫殿之所以用如此至多的鲜花来装饰是因为用来装饰墙面的丝绒与金箔不足,一些餐具甚至是从主教府上与一些商人手中暂借的,整个卢浮宫以及半个杜勒里宫的帷幔和桌布,蜡烛与木炭都集中在了大厅与屈指可数的几个房间里,在人们为了街道上的光明而雀跃感叹的时候,巴黎的大部分地区事实上依然沉浸在黑暗里。 这同样是在向法国的盟友与敌人宣誓力量,至少对那些别国的使节来说,他们会在今晚的书信中详尽地描写今晚的宴会,好让他们的君王来细细斟酌之后对法国这位年少的新王的态度。 而对于那些大臣与法官们来说,至少在这一刻,他们对他们的国王是心悦诚服的。 他们甚至按捺不住心中的激动,失礼地在国王尚未离开的时候就窃窃私语起来,不过这正是路易想要看见的,他离开大厅的时候,所有人鞠躬恭送,直到他的身影消失在门后。 只有国王信任的寝宫总管邦唐能够看到国王的疲态,路易简单的洗漱后就睡了,错过了梵卓亲王提奥德里克的一次拜访。 第七十六章 三座宫殿的改建事宜(三江推荐加更) 第二天,国王去见王太后——这并不是每个儿子或是国王会做的事情,但出于路易的本心,他还是会每天早上(如果有急事就顺延)去和自己的母亲一起做早祷,这无疑稳固与提升了王太后的地位,毕竟在路易成年之后很多人都在猜测年轻的国王会不会因为王太后在前几年对国王的掣肘心怀不满,尤其是马扎然主教也正在逐步做出退让的姿态时。但国王的举动告诉他们他对自己的母亲还是十分尊敬的,这让宫廷里的风谲云诡又再一次地被消弭于无形,这也正是路易需要的,平稳,平稳,他需要时间,比起大展手脚的空间,一个长久宁静稳定的巴黎才是他统治的基础。 只是今天在祷告结束之后,王太后没有立即起身,她将手轻轻地放在自己的长子手上,用温柔与慈祥的眼睛看着他,路易发现他从王太后身上继承的部分要比他的父亲路易十三多得多,也难怪一直有人质疑他与菲利普的血统——路易十三并不丑陋,甚至可以说是文质彬彬,但路易和菲利普都可以说是一对美男子,只是路易更偏向于男性,而菲利普更偏向于女性,或者说,菲利普的外貌偏向要怪马扎然主教与王太后。但谁也不能否认,他们无论是年幼时还是现在,容貌之盛都远超于他们的叔侄甚至姐妹。 “母亲……” “陛下,”王太后轻声说:“从明天开始,就由我去迎接您吧。” 路易闻言不由得露出了些许惊讶的神色:“是有人说了什么么?” “没有,”王太后说:“这是我的决定,陛下。”她伸出手,抚摸着儿子的脸:“天空中不可能有两个太阳,我亲爱的王上,宫廷中也不能有两个声音,之前是你的父亲,现在是你,路易十四,从我开始,每个人都应该俯首聆听您的声音。” “您大可不必如此焦急。” “现在正是时候,”王太后说:“昨夜的巴黎真是美极了,国王陛下,我很喜欢。” 在宫廷里,无论多么小的事情都会演变成一场巨大的波澜,何况是这样大的举措呢,路易的仆从与心腹很快发现,他们之前的命令虽然不至于行不通,却也比不上现在的流畅通达,就连国王的宗教老师拉里维埃尔院长也向国王说,他得到了一个更好的房间,能够看得到塞纳河与圣母院。 对此国王只是一笑而过,他暂时还不准备挪动宫廷里这些老成的仆役与管事的位置,虽然说,有他们在,宫廷的运作才能平稳地继续下去,但也正是因为有他们在,一些陈规陋习无法被抹除,安茹公爵菲利普在整理房间用于处理那些私密问题的时候,甚至还有人设法从中中饱私囊或是凭借着自己手中的权力横加阻扰——当然,这些人现在都在巴士底堡垒里,巴士底要到大约一百年后才会成为监狱,但国王不介意提早把它投入使用。 也许王太后正是察觉到了这点,才将宫廷的管理权从自己这里转换到路易手中,不过路易很快又把它交给了自己的王弟菲利普,王弟菲利普现在还和王太后住在一起,如果他有什么无法处理的事情,马上就可以向自己的母亲求援,而王太后也不至于因为突然的无所事事而情绪低沉,宫廷中的女人要打发时间往往只有两种办法,一种是赌博,一种是做弥撒,两种都足以让王太后手中的钱财如同流水一般地倾泻出去,国王不会觊觎母亲的钱,但这些钱显然可以用在更好的地方。 譬如整修卢浮宫,整修杜勒里宫,整修黎塞留宅。 马扎然主教向路易推荐了一个建筑师,路易.勒沃,是的,又一个路易,不过之后我们都可以称他为勒沃先生,勒沃先生面色苍白,微微有些浮肿,黑色的卷发从头顶披向两侧,说实话吧,前额的刘海实在是有些稀疏,幸而他不是演员也不是歌唱家,对于外貌国王没什么要求,但他对国王提出的要求还是有些迟疑——国王要求他们改建宫殿中的住所并不奇怪,问题是他要求每个套房都要配备洗漱间——当然,这是一种委婉的说法,事实上就是为从浴室到座便间的一系列清洁设备配备的房间,如果只是从房间与面积上计算,要做到这点并不是很难,顶多一部分贵族要搬出卢浮宫,这不是大问题,之前的孔代亲王与加斯东公爵的叛乱令得很多房间都空了下来,勒沃听说一些人急不可待地提交了申请,但国王迟迟没有批复,想来就是为了这个。 最关键的问题在于国王所要求的上水与下水,在十七世纪的巴黎,根本没有四通八达的水管或是类似于此的东西,人们对于水资源的认知也浅薄到了极点,贵人们要么用各种酒类来满足自己对水分的渴求,要么就从其他水质天然干净的地方买水;至于平民与更低贱的人,他们多半在河流与水渠里打水——要说塞纳河堪称包容万物,人们在里面取水,游泳,洗澡,洗衣服,清洗皮革,杀鱼,宰牲畜,还有倾倒粪便……都在里面,整条河水都是黑沉沉的,就算是这样,它也是无产业者的生命之水,每次看到它路易都怀疑这个城市确实被上帝眷顾着,这样肮脏的境况居然也没有瘟疫频发。 国王有意修建水渠,从巴黎北方的瓦兹河的支流泰兰河引水至巴黎,但这项工程既缺钱也缺时间,长达五年的预估时间让国王不得不另辟蹊径,他希望勒沃能够在塞纳河进入巴黎的地方修建一个小型水库,水库的水经过初步处理之后引入王宫,用作清洁用水,下水……路易也只能暂时将它通往塞纳河,虽然他也在寻找更好的解决方法,但此时的法国人还认为粪便是如同魔鬼一般污浊而又罪恶的东西,要想让他们把它处理妥当并抛洒在田地里,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鉴于就算是便桶与倾倒在路面上的粪便最后也还是被冲入塞纳河……国王也只得安慰自己说这只是权宜之计。 反正他是受够了为了处理污秽而每隔一段时间就要从这座宫殿搬到那座宫殿的事儿了。 勒沃详细地看了国王提供的简略图纸——坐便器的,他看到上面标志的主要材质是陶瓷,不禁微微咋舌,欧罗巴的人们崇尚瓷器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了,最早可以追溯到罗马时期,而在重金从东方购买陶瓷的同时,他们也在努力仿造,此时路易的宫廷里也有了不少仿造的彩陶器具,但比起真正的瓷器来,它们不够光洁,也不够滑腻,而且用过一段时间后很容易产生裂纹,容易渗水,即便如此,纳维尔、里昂与鲁昂等地出产的陶器依然是被许多中下阶层视作珍宝的重要家产。 事实上,座便器的雏形也已经被奉到了国王面前,只是测试之后,发现它要比瓷盘,罐子等还要容易碎裂,尤其是管道弯曲的地方,那里很容易做薄,最后被湍急的水流冲破,随后还是一个金匠设法打造了一个黄铜的弯道才能勉强投付使用,而且在使用之前,还要为它做一个木制的座椅框架,既是为了美观,也是为了保证使用者的安全。 但这样的东西除了重臣贵胄们只怕没有几个人能用的起,路易也只在几个重要的套房里配备了这样的陶具,其他人只能使用同一个房间或是便桶。 就算是这样,所需的下水工程也相当浩大,幸而路易可以搬来搬去,他重新修缮了杜勒里宫与卢浮宫之间的花廊,然后将黎塞留宅正式命名为皇室行宫,正式纳入波旁家族的宫殿群组。 当然,对于国王来说,个人的需求永远低于国家的需要,虽然他还没能正式执政,但马扎然主教已经让他参加了一些重要会议,国王坐在首座,不过多半还只是旁听,毕竟他还只是一个还在学习阶段的新手,大多数人他连名字都叫不出来——一些让他比较关心的事情有:孔代亲王一直就在为西班牙打仗,只是在面对蒂雷纳子爵的时候,他的胜绩并不如以往那么多,可能是蒂雷纳子爵深谙他的用兵风格或是他也不想直面过去的同僚下属……财政总监尼古拉斯.富凯利用国库的资金放贷,获得了多少可观的收益……加斯东公爵在流放地布卢瓦生了重病,奄奄一息——要确定他是真的快死了还是另有图谋……往那不勒斯王国的使者回来了,情况不如主教预期,那不勒斯人厌恶西班牙人,但也对法国人不感兴趣……英格兰的护国公克伦威尔统一了苏格兰与爱尔兰,现在已经被他的下属称之为殿下,也有人建议他登上王座,他的军队不久前占领了牙买加,虽然国王有言在先,但还是有大臣建议与克伦威尔保持良好的关系……瑞典国王卡尔十世对于克里斯蒂娜.亚历山德拉夫人的要求还在拖延与推搪……1632年圣日耳曼昂莱条约中,美洲的法殖民地魁北克已经被英国归还给法国,现在那里需要一位管理者,以及应该将它划分为一个城市还是一个省…… 参加完会议后国王就要回去翻书,翻记录,翻主教先生给他的资料,他现在还未正式执政,但也已经感觉到了十二万分的压力。 所以今晚他难得地没有继续待在书房里消磨掉就寝之前的些许闲暇,而是去到王太后那里。 国王还只在门外,就听到了欢快响亮的叫喊声。 第七十七章 玛利.曼奇尼的追求 侍从们高声通报国王驾到,房间里的每一个人都起身屈膝行礼,路易略一扫过,发现这里几乎全都是女性。 这个宽敞的房间里约有三张圆桌,但所有人都几乎围绕着王太后所在的桌子而作,就像是向日葵的花瓣围绕着籽盘,路易走过去,吻了吻王太后的手,安茹公爵菲利普就立即给他让出最靠近王太后的位置,然后从王弟开始,每个人按照顺序让出自己原本的位置——国王只看了一眼,克里斯蒂娜》亚历山德拉夫人在场,与第一晚不同,按照现在的身份,她被排在英格兰的王太后玛丽与亨利埃塔公主身边,倒是蒙庞西埃女公爵,有幸坐在王太后的左手一侧,玛利.曼奇尼则侍立在王太后身后,与其他女官站成一列,见到国王,她忍不住心中的四年——他们有好几个星期没能在一起玩耍了,就向国王眨了眨眼睛。 王太后或许看见了,但什么也没说,只是转过头去,蒙庞西埃女公爵则有些微微地不愉,虽然她之前的鲁莽举动让她彻底地失去了成为法国王后的可能,但看到另一个出身寒微的女性对国王如此放纵,她还是很不高兴:“曼奇尼小姐,”她说:“给我拿一杯托卡伊来。” 按照礼仪与身份,这种事情不应当让王太后的侍女来做,蒙庞西埃女公爵如此大胆,也不过是因为凭借着丰厚的财力,她不但得以重归宫廷,也再一次得到了王太后的宠爱,国王的看重——玛利.曼奇尼的心思全都在国王身上,竟然想也不想地就去做了——若是玛利拒绝,或是生气地叫嚷起来,王太后与国王倒也做到了从中斡旋的准备,但玛利的反应却大出他们的意外,这又让他们哭笑不得,国王一伸手,就接过了玛利送来的托卡伊酒,“谢谢,玛利。”他亲昵地说。 若是为国王斟酒,就玛利的身份来说十分恰当,也不会有人就此小觑她,王太后又让另一个侍女为她和其他人倒酒,他们齐声高呼,为国王的健康干杯,这件事情就这么悄无声息地掩了过去。 亨利埃塔公主现在也有十二岁了,按照公主们的年龄,这个年纪做妻子甚至做母亲都够了,但可怜的她现在还只能在巴黎做一个流亡公主,她的兄长查理二世还在低地国家奔波挣扎,复位的希望一日比一日渺茫,法国的大臣们看他们的眼光相当不善,其中不乏建议把他们交给逆贼克伦威尔的人,若不是路易一力坚持,他们或许真的会被驱逐出巴黎,然后呢,她也不知道该往何处去……相比起查理二世,他们的价值更低,低到很难有人愿意保护他们,也因为这个原因,她对路易十四充满了感激。 她还是个幼童时,她的母亲和兄长就想方设法地想要让她成为路易十四的妻子,只是无论是王太后,或是马扎然主教都不同意,亨利埃塔承认,在那个时候,她确实按照母亲的授意去尽力接近路易,毕竟她出身显赫,若是路易爱上了她,那么王太后与主教或许也会考虑他们的婚事——但一直等到现在,她也知道这个希望实在是过于渺茫,于是她的兄长来信说,她可以考虑嫁给安茹公爵菲利普,因为就加斯东公爵来说,他唯一的儿子已经在数年前夭折,只有一个私生子,他不可能继承公爵的爵位与领地,那么公爵的领地与封号必然会转给安茹公爵菲利普,加上公爵从母亲那里得来的财产,王弟菲利普的身家已经极其庞大。 没人问过她是否愿意,也没人为她做过考虑——她之前所竭力争取的东西,到现在都几乎都变成了一个笑话,要说安茹公爵对此一无所知根本不可能,到现在亨利埃塔还清楚地记得菲利普是怎么凶狠地把她推倒在地上,只因为她坐了距离国王最近的一个位置——她是没有这个资格的,在法国宫廷里,蒙庞西埃女公爵的位置都要比她靠前,虽然说,亨利埃塔知道就算是她的兄长,在路易面前也要行礼,但还是不由得耿耿于怀,同时还带着一份不甘的恐惧。 她现在甚至不敢与安茹公爵菲利普单独相处,虽然宫廷贵女们都说他就像是一位仕女一般的温柔可爱,亨利埃塔却能够窥见——虽然主教先生与王太后为了避免同室操戈而有意把他往女性化方向培养,但有路易的庇护,这位王弟的心脏依然如同钢铁一般的冷酷坚硬,所有的柔软与温柔都只在表皮,而非内在。、 值得讽刺的是,现在她甚至可能连这份婚约都拿不到了,因为自从蒙庞西埃女公爵回到宫廷之后,王太后与主教有意撮合他与蒙庞西埃女公爵,很显然,除了加斯东公爵的领地与爵位,就连他女儿的资产这两位也一样想为安茹公爵拿到手,而国王也只是默认——他不愿意让玛利.曼奇尼小姐受到羞辱,却也不愿意让蒙庞西埃女公爵感到不快,所以在之后的牌局里,他和善可亲地与蒙庞西埃女公爵做了桌面上的盟友,两个人合力将牌桌上的主教先生与王太后打了个落花流水,掏空了他们的钱囊。 女公爵赢了约有五百个里弗尔,对她来说,这并不算什么,最后一局结束,她抓起金路易,抛向众人,在一片金雨中,她的笑声响亮如雷霆。 对于蒙庞西埃女公爵来说,这晚堪称尽兴而归,国王又吩咐了邦唐,让他给亨利埃塔公主送去了一个钱囊,里面装着一百个金路易,因为他发现,今天在牌桌上,亨利埃塔公主表现的非常紧张,每一次牌面不佳的时候她都像是要昏厥过去——因为查理二世迟迟无法复位,玛丽王太后迫不得已还向她的仇敌克伦威尔祈求将她丈夫的遗产与收入转给她一部分,但无论是来信还是使者都是徒劳无功,想必这位公主的手头一定相当窘迫。 而就在国王专心与邦唐吩咐此事的时候,长廊上的一个房间突然打开了门,然后一支柔软的手臂将国王一把拉了进去,这让国王的侍从吓了一大跳,他正要高喊的时候,邦唐阻止了他,“那是曼奇尼小姐。”他说,于是侍从就露出会意的笑容来。 路易也发现了来人的身份,他正想要说些什么的时候,就被吻住了。 自从路易来到这里,他就不断地被人吻,也吻别人,从手到面颊,但双唇还是第一次,如此灼热的也是第一次,带着纯粹的爱意与向往的更是第一次,他就像是陷入在了一朵盛开的玫瑰里,花瓣馥郁,花蕊细软,花蜜甘美,他们的心脏紧紧地贴在一起,剧烈的碰撞声重叠着,轰鸣着他们的耳膜。 “玛利!?” “是我!陛下!是我!” 他们又吻了一吻。 国王十分清楚玛利对自己的感情,确切地说,他也堪称卑劣地利用了这种情感,从一开始,玛利就只是以马扎然主教外甥女的身份踏入宫廷的,而非里世界的女巫,但国王需要的是女巫,或是说,对里世界有了解的人,在维萨里没能出现之前,他能够抓住的只有玛利,后来玛利成了王太后的侍女,他也需要借着她来取得王太后的动向,他纵容了玛利对他的爱,虽然他知道这绝无结果。 “我爱你,路易!” 路易握住了她的手,玛利的手很小,手指很细,每天都要上武技课与极其注重自身发育的路易可以轻而易举地将它们全都握在一只手里。 “你呢,你爱我吗?路易?” “……” “路易?” “玛利,”路易在黑暗中说:“你知道,主教先生与王太后都在筹备我的婚事。” “路易!” “你知道了对吧,”路易说:“你是王太后身边的侍女。” “路易,求你……” “我不能爱你,玛利。” “但我爱你啊,路易,你就爱我一点不行吗?只要一点就行。” “你知道这样的后果吗?你会丧失名声,无法得到一桩合意的婚姻,因为别人只会把你视作我的爱人。” “我不在乎,路易,只要你愿意爱我。” “好好想想,玛利,你的父亲,你的家族,他们只希望你能够成为一位贵人的合法妻子,而不是国王的爱人,所谓的王室夫人。” “让他们都见鬼去吧!路易……” 路易按住了玛利——她确实有着一双有魔力的手:“别做让我和你后悔的事情,玛利,回你的房间去吧,没人会知道我们曾在一起。” “路易!” “去吧,别做不听话的孩子。” “我会说服你的。” “你要说服的不是我。”国王说。 —————— 国王不得不先让玛利.曼奇尼离开,所有人都知道玛利爱慕着他,如果他们同时走在一起,准有流言蜚语出来,玛利走了,一路上生气地跺着,“我在这里休息一下。”国王说,然后回到房间,关上门。 这个房间也是经过一番折磨的——床幔和窗帘都被拉走了,明净的月光从窗外投入室内,房间里除了一张床架外没有别的家具,国王坐到床架上,看着玻璃窗上的黑影流入房间,然后在满是灰尘的地板上站起来——梵卓亲王提奥德里克向国王鞠了一躬:“你发现我啦?陛下。” “嗯,挺清晰的。”国王说——一群趴在玻璃上的小蝙蝠。 “我是为了之前的约定而来的。”提奥德里克亲王说。 第七十八章 猫和臭鼬(三江推荐加更) 国王认真地看着梵卓的亲王,只见他将那根从不离身的手杖从右手换到左手,然后伸到外套的口袋里摸了摸——掏出一团软乎乎,圆滚滚的东西,放到路易面前,张开手指,于是路易看到了一只酣睡着的小猫仔。 梵卓亲王看到国王抬起头,用一种难以言喻的表情看着他。 “咳,请拿着,陛下。”梵卓亲王说:“这是我……我的一部分。” “您的一部分?”国王重复道,他的确知道并亲眼见到过吸血鬼变成一群蝙蝠飞走,但他从未想到过着一群蝙蝠居然还能分出一只猫仔来——他难以控制地上下打量梵卓亲王,想要看看他缺少了哪一部分——提奥德里克被这种微妙的眼神看的浑身不适,就抬起手来,让路易看他的左手,那里缺了一根无名指,想必就是化身为那只猫仔的部位了。 “虽然它应该是只蝙蝠,但显然猫仔要比蝙蝠更适合出现在众人面前。” 有关于猫仔和蝙蝠的问题,要从十一世纪或是更早的时候说起,比起古罗马时期猫所拥有的崇高位置,在整个欧罗巴被天主统治之后,猫就和蜥蜴、蝙蝠和蟾蜍一起被视作女巫才会豢养的动物,也许是因为它们过于敏捷,难以琢磨的关系,人们把它们和邪恶的征兆联系在了一起,他们说:猫会和女巫一起骑在扫把上飞过天空来寻找有毒的药草,又说女巫会化身成猫进入家中袭击婴儿,或是猫跳过死者,会将死者变成僵尸。 但比起始终无法被人们认可的蝙蝠,猫在十三世纪的大浩劫(对于猫来说)——教皇命令人们烧死所有的猫——之后,从1347年黑死病卷土重来之后,人们也逐渐意识到猫能够遏制老鼠的泛滥,而老鼠的泛滥得到遏制,也就意味着瘟疫能够被消弭,但那时候猫还是会被人们警惕与忌惮——要说从什么时候开始猫再次被人们真正地接受,大概就是欧罗巴的人们进入了大航海时期,为了消灭鼠害,每只船上都有一只或是更多只猫,它们也慢慢地变成了吉利的象征,尤其是那些经过海难却侥幸生还的猫。 现在在一些乡村和城镇里也能看到有人养猫,人们见了猫也不再大惊小怪,除了纯黑色的猫。 “这样难道不会妨碍您的行动吗?”路易问:“我以为您会给我一个后裔。” “我没有后裔。”提奥德里克说。 “你的臣子呢?” 提奥德里克摇了摇头,路易没有继续追问下去,毕竟就算是在里世界里,吸血鬼也是最为诡秘与自我的种族,而且作为一个凡人,路易并不能确定提奥德里克的想法是否能够被自己理解,所以何必呢? “它能做些什么?” “你可以把它看成一个小的我,”提奥德里克说:“大部分我能够做的事情它也能做,除了需要借助外物或是需要足够魔力的法术,它可以代替您承受如同阿蒙等阶的全力一击。” 路易捏了捏那只小猫仔。 “还有,”提奥德里克说:“也正是因为它也是我,所以您若是有什么不想让人知道的事情,就最好不要带着它。” “我会的。”路易说,提奥德里克的话外音是,他可以借出他的力量来保证国王的安全,但他也不愿让国王借此一窥那些本不该让他知晓的东西,甚至步入不应被他接触的险境。 “它会被觉察出来吗?”国王问,他现在身边可是有着宗教裁判所的教士,虽然那位大审判长以拉略似乎并不在意国王身边有什么,但他至少要确定提奥德里克的一部分若是留在自己身边,会不会出现什么令人烦恼的问题。 “只要不动用力量,别直接暴露在阳光下——它会变得衰弱,”提奥德里克说:“那它就是一只普通的猫仔。” “它需要吃东西吗?” “如果您愿意,它需要少量的新鲜血液。” 路易点点头。 提奥德里克看了一眼国王,忧伤地叹了口气,提起身后的斗篷,斗篷落下的时候,他也跟着消失了,一缕灰色的烟雾从窗户的缝隙里钻了出去,风吹着它,它很快就消失在了国王的视野里。 国王抓着这只猫仔离开了房间,在看到邦唐的时候,他就提着猫仔的爪子把它放在邦唐手里,邦唐起初还没能发现这是什么,当他意识到这是一只猫仔的时候,他情不自禁地抚摸了一下:“它是从哪儿来的?” “从刚才的那个房间,”路易说:“我想大概是我打搅了它的好睡。” “您要把它放走吗?” “找个鸟笼把它装起来,”路易说:“然后把它挂在我的房间里。” 第二天宫廷中的人就都知道国王养了一只猫仔,一股毛茸茸的小旋风由此在达官贵人之间吹了起来,对此国王乐见其成,毕竟比起老鼠,猫要可爱与安全得多了。 第一次前来拜访这只小猫的是玛利.曼奇尼,不过很难说她是来看猫仔还是来看国王的。看到她国王才想起来,他好像没在曼奇尼身边看到过猫。 “都留在拉齐奥了。”玛利懒洋洋地坐在国王的脚边,头靠着他的膝盖,那只猫仔在她的裙子睡着,肚子一起一伏,邦唐早上给了它一只新鲜的鹌鹑,它狼吞虎咽地吃了下去,似乎也挺满意的,这让路易安心了不少——-在光线明亮的地方,猫仔是皮毛是蓝灰色的,有着一双琥珀色的眼睛,身体与脑袋就是两个圆球,从外表上看与它的本体完全不相符。 “我还养了好几只蜥蜴呢,”玛利说:“但父亲不允许我把它们带过来。” “侍女们见了蜥蜴会大喊大叫的。”路易说,他被玛利靠着的地方暖呼呼的,国王伸手摸了摸玛利的卷发,她就像是一只猫仔那样轻柔地呼噜了起来,路易的眼神也跟着温和了起来,他知道自己应该拒绝玛利,对他来说这很容易,但他必须承认,他也在被玛利吸引着。 “不过我让费利佩给我带来了,我是说我的猫,”玛利说:“据说现在宫廷里有很多人都在养猫,所以舅舅也答应我了。” “你是什么猫?” “安哥拉猫,来自于土耳其。”玛利说,“你这只是夏洛特蓝猫,”她举起猫仔看了看,在它不安的叫声中给国王一个答案:“有铃铛,公的。” 国王心想这肯定的,他捏住猫仔的脖子把它从玛利手里提出来,希望梵卓亲王和它之间的联系不要太紧密——他把猫仔放在抽屉里,为了转移玛利的注意力,他问:“费利佩是谁?” “我的哥哥。”玛利说,“最讨厌的那个。” “那么说也是一个曼奇尼。”路易说,他好像听主教先生提起过这个名字,据说主教先生有意为他谋求一个公爵的爵位,“为什么说是最讨厌的?” “见到过臭鼬吗?”玛利说,“乘以十。” —————— 费利佩.朱尔斯.曼奇尼事实上并没有玛利说的那样可恶,曼奇尼家族出美人,玛利如此,即将要嫁给孔蒂亲王的玛利的姐姐安也是如此,费利佩也不例外,比起玛利,他已经是个成年人,深灰色的眼睛与棕褐色的长发,他的眼尾和玛利一模一样,都是向上微微翘起,带着笑意的那种,他的嘴唇红润饱满,胜过任何一个贵女,若说有什么地方确实令人厌恶,也是他的眼睛,那双总是波光氤氲的眼睛,当它在一个女人身上的时候值得人们怜惜,在一个男人身上的时候就令人——至少对路易来说——令人感到不适。 他的装扮丝毫不比安茹公爵,王弟菲利普来得朴素,意大利人的风流与跋扈在他的身上显露无疑,他散发着一股馥郁浓厚的香气,就像是一朵处于最盛时的玫瑰,深红色的丝绒与绸缎映衬着珍珠与钻石,让他从手指到脚尖都在熠熠生辉。 不可否认的,费利佩获得了绝大多数贵女的喜爱,王太后更是允许他在晚餐的时候为自己斟酒,对于一个没有爵位的年轻人,这显然是一份殊荣,他的脾气也不像是玛利说的那样坏,无论对于赞美还是咒骂都一视同仁——不是因为心胸宽阔,而是因为毫不在乎。他确实生性轻浮,又善于取巧生事,来到巴黎之后没几个月,他在宫廷内外都有了好几处甜蜜的巢穴,连有着不下三个贵女青睐的达达尼昂伯爵都难以与之相比。 不过除了这些此人就只能说是一无是处,国王见了他几次后就把他彻底地搁置了起来,他确实可以给他一个公爵的爵位,但就算是为了褒奖马扎然主教,他也不想这么做,他不想让他认可的那些人以为,一个无能的浪荡子弟也能与他们相提并论,也许,在局面彻底地平定下来之后,他会另作处置,但现在,不。 费利佩在数次请求觐见未果之后,也意识到自己并不得国王的欢心,后来路易经常在王太后身边看到他,这很正常,很多人在国王这里碰壁后就会走走王太后或是主教先生的门路,而费利佩在女人这方面确实得天独厚。 第七十九章 国王的怒火 让国王再一次想起这位曼奇尼先生而不是曼奇尼小姐的时候,是达达尼昂伯爵提醒了他——伯爵愤怒地向费利佩.朱尔斯.曼奇尼提出了决斗,因为他夺走了拉法耶特夫人的芳心。 拉法耶特夫人是一位芳龄二十如许的美丽妇人,单凭外表,她在巴黎的宫廷中并不出色,论身份,她更多地被作为蒙庞西埃女公爵的女伴而为人所知,她胜过其他贵女的地方在于她的温柔、贞节与深厚的文学素养,尤其是最后一项,在大多数女性的教育还局限在宗教与女红方面的时候,她能够写出动人的诗歌与文章来,就只能说是非常的难得以及令人尊敬的了,追求她的人如同过江之鲫,达达尼昂伯爵也是其中一个,若是说,这位睿智的夫人选择了国王,或是选择了一位将军或是学者,都不会令人意外,但她最后居然屈服在了费利佩先生的面前,也难怪达达尼昂会如此怒不可遏。 国王匆匆赶到他们所在的房间时,现场已是剑拔弩张,拉法耶特夫人昏厥了过去,被搀扶到隔壁的房间休息,费利佩面带微笑,手插在外套里,一脸的漫不经心,达达尼昂神色严肃,肩背紧绷,他一边摸索着自己的佩剑,一边不断地注视着墙壁——想来是在担心还在昏迷中的拉法耶特夫人人,还有几位公爵与官员,他们几乎都站在达达尼昂这边,瞪视着费利佩。 “谁来告诉我这是怎么一回事?”国王问道。 达达尼昂被轻轻地推了一把,他并不怎么畏惧,当然,费利佩是主教先生的外甥,但他也深得国王宠信,于是他就强忍着怒火,与国王说了刚才的事情——在宫廷中,男女之间的往来很少会受到苛责,虽然拉法耶特夫人选择了费利佩令人迷惑,但达达尼昂与其他追求者也不曾做过任何卑劣的事情来阻扰或是妨碍他们的爱情,但费利佩却在刚才的聚会中,公然从衣袖里抽出了一根华丽的丝带——拉法耶特夫人的吊袜带,拉法耶特夫人立即昏了过去,达达尼昂伯爵则在暴怒中拔出了自己的佩剑。 路易这下可知道为什么玛利会将自己的兄长称之为一只臭鼬了,他按了按额角,在宫廷中,没有国王的御旨决斗是不被允许的,但他真想让达达尼昂一剑戳穿了这家伙,“请收起剑,先生们。”他说:“我不允许你们在我母亲的套房里流血。” “但只有血才能偿还这个罪人对一位可敬的女士的羞辱!”达达尼昂咬着牙齿说。 “我从不赞成用决斗来解决问题。”国王说,他看到费利佩笑了,而达达尼昂气的面色发白:“但有些时候,决斗也不妨是一个方法,”他转向红衣主教的外甥:“我要你们到外面的街道上去解决这个问题,但不容许你们谁取了谁的性命。” “那么我就要接受这个无礼的要求么?”费利佩说。 路易意外地瞥了他一眼,说到底,这件事情完全因他的轻浮而起,而路易也不怎么喜欢一个如此轻视女性(她还是他的爱人!)的人,但因为费利佩毕竟是马扎然主教的外甥,所以路易的意思只是想让达达尼昂小惩大诫一番,但费利佩的回应表明他根本没有领会到国王的好意。 从这个房间就能够看到费利佩与达达尼昂等人走到了街道上,按照决斗的惯例,他们应该各自有两个助手,达达尼昂选择了两个火枪手,也是他的下属作为助手,而费利佩的助手之一令人吃惊,因为他正是安茹公爵菲利普,路易皱起眉头。 达达尼昂虽然在爱情方面过于宽放,但在战斗上却丝毫不逊色于任何一位勇士,他向费利佩扑去,费利佩却不带一点儿羞惭地后退,将战斗交给安茹公爵,面对王弟,达达尼昂不由得束手束脚,他想要打掉王弟的武器,但菲利普在武技课程上的成绩可没有多少虚假的成分,他就像是一条闪闪发光的游鱼一般在达达尼昂的剑下穿梭,在达达尼昂有意以一个冲刺解决战斗的时候,他侧身滑过达达尼昂的剑尖——而后奋力一击,刺穿了达达尼昂的手臂——这时候他被挑断的红色肩带才缓缓地飘落了下来。 就在另外两个火枪手无法决定是不是应该上前的时候,邦唐迅速地跑了过来,中止了决斗,在王弟菲利普的帮助下,这个无耻的小人得以全身而退,达达尼昂坚持要继续决斗,但被国王强行压制了下来。 “我要和你谈谈。”路易对菲利普说,然后他看了一眼站在不远处的费利佩,主教的外甥脸上阴晴莫测。 —— 路易以为菲利普马上就会来找他,但他一直等到快要就寝了,他也没能等到自己的弟弟,他坐在那里,总觉得一阵阵地心悸,忐忑不安,就去了王太后那里,王太后正在做晚祷,一见到国王,听说国王也在找菲利普,十分惊讶,因为菲利普一早就走开了,她还以为他去找自己的兄长了。 国王正在焦灼的时候,一眼就瞥见了为王太后捧着蜡烛盘的玛利,玛利下意识地扭转头去躲开路易的视线,但这样的举动纯属欲盖弥彰,国王只叫了一声玛利,她就投降了。玛利带着国王一路穿过走廊与楼梯,来到一处偏僻的宫室里,国王的心情愈发紧张,而就在此时他们听到一声低微的喊叫声,路易马上想要冲进去,但又突然顿住,“别跟着我!”他厉声喝道,邦唐与侍从们虽然不愿,但现在的国王已经极具威势,他们停下了脚步,而玛利一直紧随在国王身后。 那是一个仅有三个房间的小套房,属于一些被国王信任但在卢浮宫还没有房间的官员在参加宴会或是会议太晚的时候暂住,所以房间里的家具布置虽然简单但还是相当舒适齐全的,路易迅速地搜寻过最外的小厅,看到菲利普的佩剑被丢在了地上——虽然这里没有点燃蜡烛,但月光正从门外照进来,而菲利普的佩剑剑鞘上又总是镶满了珠宝——路易在小厅与寝室的门扉前找到了一枚闪光的别针,也是菲利普的,寝室门紧闭着,路易想也不想地提起一脚踢在门上,它猛烈地震动了一下,但没开,“我来!”玛利说,然后她将一蓬灰烬丢在门把手上,在念出一个短暂的拉丁词语后那只把手啪地一声落在了地上,国王又给了它一脚,这下子它碰地一声被打开了,整扇门往后荡开,然后撞在墙上。 寝室里有人,一个人痛苦地喘息着,还有着一股奇特的香味混杂着浓重的血腥味,玛利的脸色顿时变得非常难看,幸而在黑暗中国王看不见,然后她听到路易说:“把蜡烛点起来!” “不要!“一个年轻的男人喊到,但玛利不会听从第二个人的命令,她将手按在烛台上,蜡烛上火光一闪,就被点亮了。 路易首先看到的是费利佩,他只穿着一件亚麻内衣,赤着两条腿,然后是斜靠在床边的王弟菲利普,他按着肩膀,那里正在不断地流血,一见到路易,他就高声叫道:“杀了他!路易……哥哥,杀了他!” 费利佩神色慌乱:“等等!陛下,我能解释!” “向魔鬼解释去吧!”路易说,他根本不想听对方说什么,他甚至不想知道之前发生些什么,他只知道事情还没有到最糟糕的地步,还有挽回的可能,他举起利剑,逼向手无寸铁的费利佩,费利佩还想要挣扎一番,但一看到国王的眼睛,他就知道大势已去——只见剑光一闪,他的肩膀就被刺穿,这个原先还在得意洋洋,肆意妄为的男人惨叫起来,“玛利!救我!”一边连滚带爬地国王的剑下逃开。 玛利站在那里,一动不动。 国王追了上去,自从知道还有一个危险的里世界时,他就从未松懈过他的武技课程,哪怕凡人的力量无法与这些怪物相抗衡——他又给了费利佩的大腿一剑,他呻吟着,想要爬向菲利普,路易踢翻了他,剑尖对准他的胸口。 但费利佩寻求的并不是王弟的帮助,而是他的法术材料袋,他高声唱起一个咒语,同时举起手指对着路易。 玛利扑了过来,比她更快的是一只小小的灰影,国王的猫仔从他的口袋里跳出来,在冲散法术的同时落在了费利佩的脸上,挖出了他的眼珠。 路易往下刺去,剑尖在费利佩的肋骨上滑开,刺入了他的肺部,他剧烈的咳嗽起来,“别,别杀我……”他虚弱地叫到:“是主教先生,是主教先生让我……让我这么做的!还有王……” 国王沉默着举起剑,用尽全力刺穿了他的喉咙。 之后就是可怕的沉默。 国王跨过费利佩的尸体,来到王弟身前,他已经因为失血而昏厥了过去,路易并不能确定他有没有听到什么。 “今晚什么也没发生,”路易说:“玛利。” 第八十章 国王的想法(上)(三江推荐加更) 玛利根本说不出话来,事情的变化太快了,她都没能明白过来,事情怎么会演变到这样一个局面的——不,她有所察觉,毕竟她也是一个巫师,也知道自己的兄长费利佩究竟是个什么玩意儿,像是拉法耶特夫人这样的女性,不但身份尊崇,又有素养与学识,同时还是蒙庞西埃女公爵的女伴,对费利佩这样既没有身份,也没有气度的男子——就算他生的再怎么美貌,也无法博得这位夫人的欢心,更别说是仍由他如同玩偶一般地白弄了——她在里世界的时候,费利佩的魔药课程也确实要比她出色。 国王检查了王弟的伤口,这柄镀金匕首也是安茹公爵菲利普的,也就是说,最大的可能是他察觉不对的时候刺伤了自己——路易不知道费利佩对他以及另外几位贵女做了一些什么,但他已经想起了维萨里摆在他面前的几瓶魔药,如果在这之前他知道魔药竟然能够无声无息地混淆一个人的神智,他绝不会如此掉以轻心。 但现在显然不是追究此事的时候,路易避开菲利普的伤口,把他转移到自己的肩膀上,幸而菲利普十分纤瘦,国王又足够强壮,把他扛起来并不困难,玛利飞奔过去为他打开了门。 国王带着受伤的王弟出现在邦唐面前的时候,他和侍从们都吃了一惊,倒是国王异常平静地告诉他们说,他和王弟遇见了刺客,很不幸,为了隐藏自己的踪迹,那个刺客杀了主教先生的外甥费利佩先生,王弟也在保护他的时候受了伤——一看国王阴沉的眼睛,邦唐和侍从们就知道,无论今晚的真相是什么,他们能够说出去的也只有这个。 两名侍从进去房间收拾残局,国王带着菲利普回到自己的寝室,他让御医来为王弟治疗,然后一个人坐在外面的小厅里,十来分钟后,纷杂的脚步声出现在走廊上,面色惶然的王太后与贵女们匆匆忙忙地赶到了。 “他怎么样了!”王太后喊到:“菲利普,他怎么样了!?路易?” 路易站起来,握住王太后的手:“肩膀受了伤,医生正在为他治疗。” “让我进去看看他。” “里面的场面不太适合您,”国王轻声说:“母亲。” “他是我儿子!”王太后坚持说。但她随即发现,国王站在她与寝室之间,纹丝不动,她看向路易,若有所觉——在那个偏僻房间里的变故,能够瞒得过其他人,却不可能瞒得过王太后,一股愤怒涌上心头,她捏紧了拳头,嘴唇无法控制地颤抖了起来:“你在怀疑我!”她嚷道:“你在怀疑我!你以为是我……” “嘘!”路易严厉地喊了一声,凶狠的目光让王太后也不由得后退了一步,看到她这个样子,路易的态度也缓和了一些:“回您的房间去吧,母亲,”他说:“如果我有什么需要,或是菲利普的情况有变化,我会和您说的,回去吧,为他祈祷,这就是您现在最该去做的事情。” 王太后的双唇翕动了几下,她还想要说些什么,但还是沉默了下来。 路易看着王太后等人离开房间,他让邦唐等在外面,自己进了寝室,医生们已经剪掉了公爵的外套与衬衫,正在用烈酒为菲利普清洗伤口,幸而那柄镀金匕首更多地被作为一件饰品,偶尔被拿来做餐刀,上面没有太多的污浊——国王之所以要亲自来看,是要确保医生们不会提出一些比起治疗更像是酷刑的医疗方案——顺带提一句,这些医生在进入房间之前,还被勒令洗了手和脸,戴着绸缎面具,又罩着宽松干净的袍子。 一个医生提出来要用武器药膏,这点获得了其它医生的赞成,路易也允许了。 嗯,说到这个武器药膏,可能是这个时代最为有效的外伤治疗药物了——仅指表世界,因为这种药膏的使用方式是:先找到造成伤口的那把刀或是剑,然后在上面涂抹这种药膏,至于病人呢,只用白布将伤口包裹起来就好了,使用了这种药膏的伤者痊愈率是最高的。 当然,对于那些看得明白的人来说,这种药膏的好处也就在它根本不被作用在病人身上,此时的医生根本没有清洁的概念,他们的手上满是细菌,而他们使用的药物时常混合着粪便与污物,被他们治疗过的人基本上都免不了一命呜呼,只有最幸运的人才能逃过一死——武器药膏的好处大概就在于病人不必碰上它,也不必碰上病人。 用这种药膏最大的困难就会在于他们必须找到造成伤口的刀剑,但万幸,伤到了王弟的匕首就在现场,被邦唐拿回来了。 在医生们吵吵嚷嚷地去调配药膏的时候,路易坐到床边,按着菲利普的额头,菲利普已经醒来了——被烈酒刺激伤口,除非是死人,不然很难继续昏迷下去,他望着自己的兄长,艰难地笑了笑——路易安抚地摸了摸他湿透了的额发,“玛利!”他说:“药拿来了吗?” 玛利马上点点头,掀起裙子,从系在衬裙上的小囊里拿出了两三个小瓶子。 路易感到菲利普正在用力握紧他的手,他马上反握了回去:“别怕,”他附在菲利普耳边说道:“这是玛利,她忠诚于我,我们现在要处理你的伤口,”在这个年代,外伤可不容小觑,有很多人都是因为在受伤后被感染发热死去的,而且菲利普在刺伤自己的时候用了很大的力气,伤口深到足以探进一根小手指,国王不想他留下什么后遗症,那么,巫师的药物就成了最好的选择。 玛利递过药瓶,国王对着蜡烛晃了晃,发现褐色的玻璃瓶里至少还有四五口的药水:“要喝多少?” “三口就行。”玛利说。 国王深深地看了她一眼,没有立刻把瓶子交给菲利普,而是自己喝了一口!玛利惊叫了一声,路易蹙眉:“居然是甜的。”他说,然后翻开自己的手掌,看到上面的伤势正在飞快地痊愈——那是他在杀死费利佩的时候用力过猛造成的。 “喝吧。”路易说,不过也不消他吩咐了,菲利普马上拿走瓶子,一口气喝掉了里面的药水,显然比起对巫师的忌惮,他更担心自己的王兄会再来一口,即便喝下药水后他就能感觉到疼痛消失了一大半,依然对这种魔鬼的造物满怀恶感。 路易把瓶子还给玛利,看着菲利普倒回蓬松的鹅绒枕头,他的面色依然苍白,但已经有了一丝血色,至少比几分钟前好多了,而干净的亚麻布上的血迹也没有再扩大:“我知道你现在更需要好好休息,”路易温和地说:“但我还是有些问题要问你。” “请说吧,哥哥。”菲利普说。 “我想知道,费利佩对你做了什么?”路易问。 “我不太清楚。”菲利普说:“我只知道有那么一天,我突然对这个人充满了好感,陛下,就像是一个值得信任的朋友那样。” “所以你才会在达达尼昂伯爵提出决斗的要求时,去做他的助手是吗?” “是的。” “那么今晚又发生了些什么?”路易问。 “他向我求爱,”菲利普看向一直低着头的玛利,他有些不太明白自己的兄长为什么把她留在这里,但既然国王这么做了就一定有他的道理,他回想着之前的事情——在路易的庇护下,王弟从未对什么人低过头,也不会因为别人的罪过而苛责自己,费利佩更是凄惨地死在了他面前,即便正典严刑,他所受的惩罚也不过如此了,所以菲利普并未因此受到什么不好的影响,于是他十分痛快地说:“我拒绝了他,他很生气,然后说了一些愚蠢的话,我不知道那是什么,但我发觉我的身体不受控制的时候,我就给了自己一下。” 路易仔细地听着,点了点头:“玛利,”他喊道:“你知道这是什么吗?” 玛利迟疑了一下:“不是……不算是很强力的药水,”她说:“一定要说的话,陛下,它是被用在一些需要……需要……的场合,譬如说,说……” 路易完全听不懂她的意思,但菲利普懂了——国王身边的火枪手或是大臣们当然不会和他谈论一些风流韵事,但在王太后身边,贵女们的话题几乎绕不开暧昧,“我明白了,”王弟打断了她的话,他深深地厌恶着玛利的兄弟,但他还没有气恼到失去理智,羞辱一位尚未婚配的年轻女性:“拉法耶特夫人也是如此吗?” “是的。”玛利马上说,几乎与此同时,她感到了一阵阴冷的寒意,几乎出自于本能,她又急切地解释道:“但仅此而已,它只能轻微地影响被施用者的情绪,让他感到愉快,觉得舒适——就像是听见了一只鸟儿在唱歌,又像是看见了一朵艳丽馥郁的玫瑰……越是意志坚定的人,又或是有了防备,这种药物就很难起到作用。” “所以在他做出那件事情之后,拉法耶特夫人就拒绝见他,而我也能够意识到事情不对。”菲利普说:“我可没有兴趣和一个男人同床共枕。” “他犯了一个错误。”国王抽出绢帕,给王弟擦拭了一下额头的冷汗。 第八十一章 国王的想法(下) 费利佩有着一手好牌,虽然路易知道他是一个巫师,但因为有玛利与维萨里在前,他对这些非凡者不是那么敏感,费利佩更是一个只会夸夸其谈的蠢货,就更不会引起国王的注意了,而他用在了贵女与王弟菲利普身上的药水,效用并不强烈,那些贵女们,除了拉法耶特夫人之外,也不会介意与一个容貌姣好的年轻先生展开一段短暂的恋情,但他因为一路顺遂,又或是气恼于国王与达达尼昂等人的轻视,竟然做出了将拉法耶特夫人的吊裤带展露在众人面前的可耻行为,拉法耶特夫人也许还沉溺于错误的爱恋之中,但这样的刺激,无论什么人也受不了,所以在费利佩从决斗场回来之后,她就不愿意再见他。 同样的,因为这桩吊裤带事件——因为这时的女性们最里只有一件长亚麻内衣,然后再层层叠叠地套上衬衣,衬裙和外套,裙子,所以并不存在着现在你我都知道的那样小小的织物遮掩重要位置,她们最隐秘的东西就是将丝袜(此时的丝袜是没有任何弹性的)固定在大腿上的缎带,也就是人们所称的吊袜带,是的,爱人们时常将这件小东西当做定情信物,但这种信物只会被妥当地安置在男士们的衬衫里,甚至不会装入口袋和钱囊,免得遗失与污损——费利佩的行为完全就是在赤=露露地羞辱拉法耶特夫人和她的爱慕者们,被提起决斗也是咎由自取,但也正是因为是这个缘故,安茹公爵菲利普代他出战的行为引起了国王的注目,别人或许只会惊讶于王弟对这位年轻先生的恩宠,但路易还能不知道吗?对于菲利普来说,唯一能让他心悦诚服地低头效力的只有王兄,甚至不包括主教先生或是王太后。 他的行为已经相当异常了,只要国王一追究,费利佩的狂妄举动只怕很快就要被察觉,也难怪他急不可待地孤注一掷——路易不知道,也不想知道他是不是还有别的后手,但就如他所想的那样,所有的阴谋诡计都会在死亡面前止步。 费利佩死了,一切都结束了——不管他最后的话是真是假…… “那么这种药物会有什么别的影响吗?”路易问。 “只要停止服用。”玛利说:“就不会有,除了会有点虚弱,但也只有一点。” 路易点点头,菲利普受了伤,拉法耶特夫人受了刺激,两者多卧床休息几日不会引起任何人的怀疑,还有那些贵女们,她们原本就不能说足够健康,国王将最近不要举办舞会或是庆典的事情记在心里,“我要去母亲那里,”他对菲利普说:“我要去告诉她你已经安然无恙了。” 或许是错觉,菲利普的眼神微微一变,但他随即就笑了起来:“当然,”他说:“您要好好和王太后说,我已经没事儿了。” 路易握着他的手,低下身去吻了吻菲利普的额头,对玛利做了一个手势,带着他离开了房间,同时吩咐邦唐别再让其他人打搅王弟休养,尤其是医生,在走廊上他正遇到了捧着一柄包裹得严严实实,散发着药物气味的匕首的医生们,国王鉴赏了那柄罪魁祸首,然后大大地褒奖了他们,好让他们称心如意地回去休息。 从国王的寝室走到王太后居所的这段路上,路易一言不发,玛利也难得地失去了那股精神头儿,他们一进到王太后的套房,就看到王太后的侍女与一群教士全都被留在了走廊里,玛利不用国王嘱咐,就快快地回到了队伍里,她垂头丧气的样子让一向严苛的女官都不由得按下了斥责的打算。 —————— “啪!” 这是国王踏入王太后的房间里时听到的第一个声响。 王太后,奥地利的安妮,西班牙的王后,她在少女时就不是一个傲慢凶狠的人物,等到了法国,丈夫并不爱她,而她的婆婆,当时的玛丽.德.美第奇与其盟友黎塞留主教更是因为她的西班牙公主与哈布斯堡成员的身份而对她百般不满,满怀质疑,她因此过了很长的一段抑郁痛苦的日子,长达二十年以上独守空房的日子与人们的诋毁更是让她逐渐变得麻木冷漠,直到路易和他的兄弟菲利普降生,她才总算是有了希望。 她同样也不喜欢黎塞留的继承人马扎然主教,但那时候路易只有五岁,她需要一个可靠的合作伙伴,所以她也只能忍受,虽然马扎然的许多作为都让她深感厌恶——但总也有让她绝对无法接受的事情! 在主教先生居然厚颜无耻地说出,这正是为了国王的时候,王太后再也无法忍耐下去了,她做了一件早就想做,但一直没能做成的事情,那就是挥动手臂,给了这混蛋一记响亮的耳光! 国王看到的正是这一幕,他必须承认自己一直紧绷着的心弦为之轻轻一松,他的到来让马扎然主教松了口气,他也不想面对一个无比愤怒的王太后,又或是说,母亲。 “陛下……” “费利佩是我杀死的。”路易说,同时迎向了主教先生的眼睛,国王给主教的印象就是一个聪明而又温和的孩子,现在他才发觉,聪明是必然的,温和也许就是一种伪装——或许也不能说是伪装,只能说在没有触碰到他底线的时候,国王确实十分宽容——主教先生因为外甥被杀而升腾起来的怒火一下子就像是被浇了一捧冰水,彻底地熄灭了。 “陛下。”他说。 “主教先生。”路易说,他没有移开视线,即便他确实在主教先生的眼睛里看到了责备与祈求:“我知道您们一直有着一些顾虑……”他笑了一声:“我也要说,这样的顾虑我同样有,所以,”路易吸了口气:“我也放纵了您们,看着您们做了那些事情……是的,任何一个人都能够指责您们,只有我不能,因为我是受益者,我,我是共犯,如果天主要降下雷霆,那么也会打在我的头……” “路易!”王太后喊到,她在胸前合拢双手,仿佛在哀求他不要再说下去了。 “请不要这样说,”马扎然主教也说:“陛下,这对安茹公爵没有任何损害!我只是要保证殿下身边有一个能够影响到他的人!陛下,这不过是个游戏!” “也许。”路易说:“我相信您,主教先生,您也是一样看菲利普长大,我相信您对他是有感情的。但我必须告诉您,无论您,还有我的母亲有怎样的担忧,我的想法是——不管什么时候,不管为了什么,玩弄一个人的灵魂都是一件卑劣而又恶毒的事情。 菲利普是自由的,我给他这份自由,他可以爱上任何人,他可以爱上一个年长于他的人,也可以爱上一个比他幼小的人,可以爱上女人,也可以爱上男人,爱上一个富有的人,爱上一个贫穷的人,爱上一个高贵的人,又或是爱上一个低贱的人……他甚至可以爱上一个巫师,一个魔鬼,但前提是,这份爱意必须出自于他的本心,而不是受操纵,受引诱,受逼迫来的。 这是我对他的承诺。 您们应该庆幸今晚什么事情都没发生,不然不但是菲利普,就连我,也不得不憎恨您们了。” 王太后听了这句话几乎要昏厥过去,而主教先生更是面色铁青,但路易的心在此时就像是钢铁一般的坚硬,他再次看了他们一眼,让他们看到自己的决心,而后轻轻地一躬,面色如常地退了出去。 第八十二章 主教先生忧心忡忡(三江推荐加更) 若说主教先生之前还是气恼,现在就是郁闷了,这不是他想要的结果——虽然圣经中有严厉地斥责了所有不为繁衍而做出的床帷之事,但谁都知道,罗马的教士们从来就是荤素不忌,意大利的人们更是多情——男性如此,女性亦然,文艺复兴更是彻底地解放了他们的思想与渴求,他们如同那些被驱逐的奥林匹斯神灵那样终日追逐美色,无法自拔,像是如古希腊的学者们那样沉溺在难以言说的那种畸形的爱情之中…… 意大利人如此,德国人如此,西班牙人也是如此,甚至英国人也不例外,只有中等阶层的人最容易遭到苛责,因为他们既不能如下等人那样放浪无忌,也不能如上等人那样随心所欲——当他的外甥费利佩在国王那里遭到了冷遇,又被王太后拒绝(他无法接近王太后)的时候,提出的建议主教先生一开始并不赞同,但他也必须考虑到王弟菲利普的威望正在逼近国王——国王的性情温和,不如王弟那样煊煊赫赫,所以人们的视线往往多投注在年少的王弟身上,主教先生也提醒过国王,但路易对自己的兄弟十分信任,不但没有按照主教先生所说的那样疏远和冷待安茹公爵,反而不断地将越来越重要的事情交在王弟手中。 而前瑞典女王的来访更是成了压在主教先生心头的最后一枚砝码。 对于国王来说,他只是就事论事,依照个人的能力给予权力与职位,他甚至不觉得自己有多么照顾菲利普,在这件事情上,与他将财政总监的职位交给富凯,将皇室工程师的职位交给沃邦,将将军与元帅的职位交给蒂雷纳子爵与绍姆贝格一样,纯粹出于公心——主教先生却不这么认为,他很愿意看到一个宽容的国王,因为他知道想要夺取国王权力的人只怕都没有什么好结局,哪怕是他和王太后,出于这么一点私心,他也不希望路易有所改变,但问题是,这样的宽容落在王弟身上,就不太妙了,他一直监视着在布卢瓦的加斯东公爵,据说他终日不是酗酒,昏睡就是大声诅咒自己的兄长与侄儿——而且他并未放弃他的野心,主教先生已经做好准备,如果他要见上帝去了,那么他也要带着这个令人憎恶的家伙一起走——虽然接下来他们可能不同路。 这样的想法并不是突然有的,马扎然主教出身寒微,而这个时代出身寒微的人几乎很难有一个健康的身体,在长袖善舞的背后,是夜以继日的工作与思考,长期的昼夜不分让他比同龄人衰老的更快,他近期在不断地咳嗽,医生让他去找寻“24岁左右的被绞死或磔死或砍头死的红头发男子的新鲜尸肉”来作特效药——被他拒绝了,里世界的药水有效的多,而且主教先生也宁愿去吃蝙蝠翅膀,蛤蟆腿或是老鼠尾巴也不愿意去同类相食。 他知道费利佩确实一直在使用特制的香水,巫师们的香水,来获取女性们的青睐,说真的,这和虚荣的男孩们在手指上戴一枚钻石戒指并无区别,而他也严厉地警告过他,他在里世界里的身份和能力都不能出现在宫廷里,这是忌讳,所有的当权者都无法容忍自己,或是亲近的人被控制——就如梅林,他为亚瑟王做过的事情可真不少,可以说,亚瑟王之所以是亚瑟王,梅林功不可没,但他做错了两件事情,一件就是承认自己能够控制命运,第二就是为亚瑟王的父亲尤瑟王施展了改变面貌的法术,让亚瑟得以诞生——若是说第一件事情还只能说查无实据的话,那么后一件事情无疑就击中了君王的弱点——谁知道梅林会不会变成他的妻子、爱人或是骑士,而那个人又会不会突然背叛他,在他毫无防备的时候给他致命一击? 亚瑟王对于梅林的厌弃完全在情理之中,虽然他从未表露过,不过诺森柏兰的王女薇薇安又如何会让梅林为之神魂颠倒,让他惟命是从,最后一举将他囚禁在岩石里,这个谁也说不清,而亚瑟王之后又默许教会对巫师们展开大规模的打击又是一个谜?至于宫廷开始驱逐巫师究竟是在这之前,还是在这之后,更是无解。 现在表世界的君王们乐意豢养与驱使巫师,也是因为里世界正在日益衰弱,原先迁徙到里世界的家族又开始谋划着回到表世界——曼奇尼家族可不是唯一向外界伸出触须的家族,而罗马教会在不断地宣扬自己的无上崇高之位的时候,也正在逐步放开对宗教裁判所的桎梏,至少在几百年前,裁判所要继续为新教服务是绝对不可能的事儿——那么教会为什么又突然变得和善起来的呢?还不是因为他们意识到,里世界的修士与其后裔们没有了表世界的支持,就无法继续对抗巫师与黑暗生物们,既然能够掌握得住他们,他们也不吝于在一些地方稍稍松开锁链。 所以说,如果费利佩对主教先生坦白,他要对安茹公爵使用一些下作的手段,尤其是与巫术有关的手段,主教先生是绝对不会允许的,但主教先生问起的时候,他只是笑吟吟地说,安茹公爵,王弟殿下已经对他有了十二万分的好感,他们之间的感情或许会比朋友更深厚一些,到那时,他再请求王弟为他在国王面前美言几句,一个公爵的爵位唾手可得。 主教先生对此没有任何怀疑,玛利当时只是在狼人突袭车队,无可奈何的时候暴露了自己的身份,就让她的父亲和叔叔亲自来责备了她一番,费利佩比玛利大上好几岁,他应该更懂得家族的趋向,应该不会做出那样愚蠢的行为。 …… 但他做了。 想到这里主教先生就不由得头痛欲裂,在见到曼奇尼家长和他的兄弟时更是没了好声气,奇妙的是他们都在为对方的不尽责而生气——曼奇尼的家长不敢去诘问国王,被主教先生反唇相讥了一番后更是颜面扫地,他们气势汹汹地跑到卢浮宫去责问玛利的时候,却根本无法靠近——他们上一次来责问玛利的时候,国王还在流亡,宗教裁判所的大审判长以拉略还在待价而沽,凡尔赛的狩猎行宫简直就是一个漏斗,别说巫师,就算是一个平民也能大摇大摆地走进来。 现在国王身边一直有着裁判所的修士随行,在费利佩事件之后,国王就让玛利.曼奇尼搬迁到与自己邻近的房间居住,这个举动引起了许多流言蜚语,不过现在国王也顾不得了,据玛利说,费利佩是她父亲最宠爱的孩子,很难说她父亲会做出什么来——也许他不敢对国王怎么样,但除了玛利,他还有很多个女儿。 主教先生在听到这些流言的时候真是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他之所以纵容费利佩也是因为路易始终没有表现出一个十六岁男孩应有的对女性的爱慕,他担心……是的,对另外一个性别也是如此,他的身边更多的是他的仆从,他的元帅和他的大臣,这点实在令人忧心,相对的,王弟费利佩也已经到了可以成婚的年纪,主教先生不想看着王弟先于国王有孩子——即便是私生子女,所以他……他只是想稍微拖延一下王弟的“真成年”年龄。 虽然说,王弟或许真有可能产生了某种不好的偏好,但没关系,贵人中也不是没有这种情况,他们还是会有一桩称心如意的婚事,有妻子,有继承人,这虽然不能公开,但也不会变成令人不安的把柄。 但他能这样对国王,对王太后说吗? 不能。 —————— 最后还是国王请了主教先生到自己的书房里去,他们在只有两人的情况下只谈了十来分钟,就决定了对曼奇尼家族的赔偿。 玛利的姐姐,曼奇尼的长女,劳拉.曼奇尼正在与摩德纳公爵商议婚事,国王将会派遣使者祝贺并送上价值十万里弗尔的礼物,而孔蒂亲王与此女的婚事也已经基本商定,国王一样会送上价值十万里弗尔的礼物,并将枫丹白露宫借给他们,好让他们有个体面的地方缔结婚约与完成仪式。 “还有玛利.曼奇尼……”主教先生说:“他们一样希望她能有一门显赫的亲事。” 这次国王没有回答他。 第八十三章 克里斯蒂娜夫人忧心忡忡 正如之前所说,个人的情感永远要为国家大事让步,虽然安茹公爵菲利普还是郁郁寡欢,玛利.曼奇尼心事重重,国王也只能先给前者一个一同去凡尔赛游猎的允诺,再给后者一个被允许随时出入国王书房的许可,然后继续为了法兰西而忙碌不休——其中最为重要的一件事情,大概就是马扎然主教提到过的,有心让克里斯蒂娜.亚历山德拉夫人被推举为那不勒斯女王的谋划。 这里首先要提一下那不勒斯的历史,那不勒斯是一片位于南意大利的地区与西西里岛的结合体,被拜占庭人,伦巴第人与土耳其人们共同占有,后来诺曼人把他们都赶了出去,将其划分为一个国家,就是那不勒斯,但它始终没能得到教皇与神圣罗马帝国皇帝的承认,数十年后,这个地区又被霍亨斯陶芬家族的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夺得了所有权,但在1266年,法国国王路易九世的弟弟,安茹的查理应教皇的请求获得了这个国家——当然,那个时候的克雷芒四世正是一个法国籍教皇,这个请求大家都很清楚来自于哪里——当时霍亨斯陶芬家族的最后一人,小康拉丁毅然举兵对抗查理,结果兵败被擒,然后在教皇的默许与人们的哗然中,查理毫不犹豫砍了小康拉丁的头,让这个家族就此绝嗣,也消弭了他们可能带来的最后一点麻烦。 在这之后,查理将都城从西西里移动到那不勒斯,展露出他的勃勃野心,但就像是每一个统治者,他对那不勒斯的人民并不友好,横征暴敛,肆意妄为,引发了著名的西西里晚祷暴动事件,西西里就此从那不勒斯分裂,成为西班牙阿拉贡王室的囊中之物——十四世纪初,那不勒斯曾经短暂地繁荣过一段时间,但从十四世纪后期到十五世纪初,安茹王室内战不休,结果西班牙的阿方索五世成了鹬蚌相争中的渔翁,他在1443年使用了两西西里的称号,同时指向那不勒斯与西西里——在1495年的时候,它又被法国国王查理八世夺回,可短短十年不到,西班牙又取得了这两地的统治权,之后西班牙也一样没有一丝怜惜地对其敲骨吸髓,引发了马萨尼爱罗事件——就在不久之前,也就是47年的7月。 那时候若不是法国也正处在一片混乱之中,马扎然主教倒真是有心插手,现在也一样,那不勒斯人对西班牙人充满了愤怒和怨恨,只要稍加挑拨,西西里晚祷与马萨尼爱罗事件想要重演不是什么难事,然后他们就可以推出前瑞典女王,在贵族中,克里斯蒂娜的名声并不坏,因为她一直热衷于册封贵族,以此来稳固自己的统治,但商人与官员们不喜欢她,或许还有平民,也许是因为她在作为女王时奢靡太过——她确实很爱挥霍,不过当时每一位君王都是如此。 她要成为那不勒斯的掌控者很简单,法国的支持,罗马教会的认可,向那不勒斯人承诺绝不肆意征税,或许还要结婚生子,这几件事情都不难,问题在于法国国王和主教先生的态度,她在卢浮宫有一个自己的房间,但她更多的留在王太后身边,以此取得王太后的欢心,她也有意逢迎国王,她没有送给国王昂贵的礼物,而是送给了他一个人——勒内.笛卡尔。 勒内.笛卡尔作为哲学家、物理学家、数学家、神学家,深受前瑞典女王克里斯蒂娜的宠爱,但罗马教会却很讨厌他,因为他虽然一直坚称自己是个虔诚的天主教徒,却始终在宣扬秘密的自然神论和无神论信仰,法国的数学家,国王的老师之一,布莱士.帕斯卡就指责过这个老头儿,说他的哲学中没有上帝,他也不需要上帝,但天啊,他是在不该说这样的话,因为他这么一提就让路易有了兴趣,他让马扎然主教给他找来了笛卡尔的书,其中《几何学》与《屈光学》以及《气象学》就放在了国王的书架上,克里斯蒂娜夫人看到了,就对国王说,她很愿意让笛卡尔先生来法国,因为他是难得的一个又诙谐,又渊博,又有趣的学者——国王听了,就让她写信给笛卡尔先生,并让可信的两个人作为使者去迎接这位老人。 笛卡尔是1596年生人,他在博得了瑞典女王的赏识后,就决定移居瑞典,哪怕女王陛下提醒他瑞典天气寒冷,并不适合一个老人也是如此,但在数年前,他还是生了一场重病,在医生的建议下,他回到了荷兰,只是因为教会对他的敌视,他过得也不是那么开心——有了法国国王的邀请,他自然欣然从命,往巴黎而来,达达尼昂伯爵给他在卢浮宫外找了一处住所,国王给了他一笔钱安置——他没有妻儿,所以他一下就变得异常阔绰,更别说有国王的青睐,他马上就成了各个聚会的座上宾,有仆人服侍,有精美的食物和暖和的衣物,笛卡尔先生的身体很快就好转了,虽然还比不上年轻人,但也能够骑马和打网球,不过多数时间,他还是宁愿躺在那张舒适的大床上,任凭思想到处驰骋。 这份礼物很得国王喜欢,国王由此和她长谈了几次,不过也正是因为如此,路易觉得,克里斯蒂娜夫人在作为一个君王方面,堪称心有余而力不足,她的情绪过于丰富,思想过于复杂,很容易被自己的个人感情驱动,她的性格也过于偏执,这些对一个贵女来说只是一些细小的瑕疵,但对于统治者来说,这些弱点将会被她的敌人无限地放大。 他和马扎然主教说了,然后主教先生理所当然地说:“正是因为她是这样的一个人,我们才需要她成为那不勒斯的女王啊。” 这句话让路易也不禁哑然失笑,是的,他们的初衷可不是为那不勒斯寻找一个真正的,有权威与能力的君主,而是要在法国与西班牙之间架起一道坚实的壁垒。 —————— 但他们最不想发生的事情还是发生了,就在克里斯蒂娜即将动身前往佩萨罗,在那里等待那不勒斯与法国人谈判的最后结果时,一队来自于西班牙的使者突然出现在了巴黎,他们的到来让马扎然主教立刻中止了计划,并且有夭折的可能。 克里斯蒂娜对此当然愤懑不已,是谁泄露了这个秘密?她来到巴黎,名义上时为了请法国国王就她的年金事宜与她的表兄,现在的瑞典国王斡旋,知道这件事情的人少之又少,几乎屈指可数。 “我要找出那个人来。”她这么对国王说,然后以朝圣的名义,往阿维农去了。 第八十四章 笛卡尔先生忧心忡忡(上) 路易以为克里斯蒂娜.亚历山德拉夫人不管怎么说,也曾身为一国之主,但他还是低估了这位夫人的执拗与暴戾,就在他与主教先生正在忙于对付西班牙人的时候,从阿维农返回到枫丹白露的克里斯蒂娜夫人做了一件令人惊骇万分的事情——她处死了她的骑士统领以及爱人蒙纳尔德西。 虽然国王与主教都知道,这位骑士统领先生只怕就是出卖了前瑞典女王的叛徒,但这位女士显然做错了——首先,因为她已经不再是瑞典国王了,她现在只是一个拥有领地的贵夫人罢了,更别说她现在身在法国,哪怕蒙纳尔德西做出了再大逆不道的事情,她也应该将之付之于法律的绳索,而不是自行处置;其次,她就算做了,也不该承认这件事情由她主导,她完全可以将此事推到那些被雇佣的官员身上,但她拒绝了,她承认就是她策划了这个事件;最后,克里斯蒂娜夫人迄今为止依然是个未婚女性——虽然此时的欧罗巴对婚后的男性与女性十分宽容,但对于还未涉足婚姻的少女们却堪称严苛,尤其是那些有身份的贵女,就像路易屡次拒绝玛利,也正是因为她需要一个洁白无瑕的好名声才能有一门好婚事——当然,对于克里斯蒂娜夫人,几乎没人能够公开地指责她,但她处死蒙纳尔德西的行为可不像是一个国王处死叛逆那样光明磊落,反而带上了拂之不去的粉色阴影,当人们提起她的时候会说“就是那个杀死了自己爱人的女人”,这让马扎然主教在那不勒斯为她宣扬的好名声一下子都落了空,只怕没人会相信一个不但在婚前失了贞节,又残杀了枕边人的年轻女性能够宽仁地对待与她之前毫无干系的臣民——事实上,她的残酷与耻辱已经将她彻底地推离开了王位,无论是瑞典还是那不勒斯的。 马扎然主教也是十分生气,他甚至与国王商议,是否应该予以惩处——已经有大臣在建议这么做了,毕竟在任何一个法治的国家都不应该出现这样草菅人命的行为,若是在英格兰,这位夫人即便不会被斩首,也会被勒令进入修道院,用余生来为自己的莽撞行为忏悔。 路易还没做出决定,一个人就来向他为克里斯蒂娜夫人求情了,这个人也没让国王感到意外,因为他正是勒内.笛卡尔。 勒内.笛卡尔自从来到法国,精神与身体就好了很多,几乎看不出数年前差点因为贫弱死去的模样——笛卡尔在遇到克里斯蒂娜的时候,他可以说是穷困潦倒,但他也不是一直如此的,笛卡尔出身于一个法国的低等贵族家庭,他的父亲是一个法官,因此他也希望自己的儿子能够成为一个法官,所以他在大学里学习的课程是法律与医学,但他在数学方面也有着惊人的天赋——问题就出在这儿,一方面,笛卡尔确实是个虔诚的天主教徒,因为他的大学就是隶属于耶稣会的,但另一方面,对数学的痴迷与掌握,让他有了一个匪夷所思的想法,也就是,他想要用数学来证明上帝的存在——他真的这么去做了,然后他初步得出的结论是:魔鬼是不存在的!具体步骤大概就是——人类不完美→但上帝必然是完美的→上帝创造世界→对于世界来说,魔鬼是邪恶的→所以完美的上帝绝对不会创造出魔鬼来…… 想也知道,这种理论立即激怒了教士与主教们,他被质疑,被苛责,几乎被绝罚,他能够安然无恙还要感谢教会的日益衰弱与裁判所的轻视——但也因为被教士们厌恶,所以他虽然才识出众,却一直未能得到贵人们的青睐,所以他的《哲学原理》在被女王看到之前,这位学者已经快要到了穷困潦倒的地步了,也难怪一听说瑞典女王对他颇感兴趣,他就立刻收拾行囊跑到斯德哥尔摩去了。 不幸的是,他的思想能够适应斯德哥尔摩,身体却不行,尤其是因为女王国事繁忙,他的课程被安排到了每天早上五点,可以想象,这么个老人,气喘吁吁地每天三四点就要从床上爬起来,整理衣装,收拾课案,早餐只能草草了事甚至不用,赶到三皇冠宫殿里去苦苦等待女王陛下——女王的时间总是不固定的,有时候是为了公事,有时候是为了私事。 这样下来,没几个月笛卡尔就病倒了,他不得不回到荷兰休养,但他对于女王陛下还是怀抱着几分感激的,毕竟克里斯蒂娜是第一个愿意正视他的贵人,他也从她那里获得了可观的酬劳——只是没想到,就在他初初痊愈,要回到瑞典去的时候,女王退位了,这对于笛卡尔不谙为晴天霹雳,而且克里斯蒂娜之后又离开了瑞典,往罗马和法国去了,他失望地以为自己就要继续沉寂下去了(当时他的多本书都被教会列为了禁书),谁知道克里斯蒂娜又把他引荐给了法国的国王呢? 要说,笛卡尔更喜欢法国,法国是他的故乡,路易是他的国王,而且他年轻,通达,聪慧,又是毋庸置疑的正统,他对笛卡尔也很尊敬,笛卡尔在他这里拿到了每年三千个里弗尔的年金,还有一幢距离卢浮宫不远的住宅,对这位年长的学者来说这些已经相当令他满足了——毕竟他最喜欢的也只是躺在一张舒适的大床上阅读与思考,当他听说了克里斯蒂娜夫人的事情后,也考虑了一段时间——因为他不知道擅自去为夫人求情会不会招来国王的恶感,会不会让他失去国王的眷宠,他年纪大了,实在是经不起又一次颠沛流离,但最后他还是决定要去尝试一次,只一次,他对自己说,他不是马扎然主教,和国王可没那么大的情分。 在邦唐转来笛卡尔的觐见请求时,路易并不如人们以为的那样不快,克里斯蒂娜夫人的妄为确实给他们增添了不少麻烦,但路易是个温和的人,也不会高兴看到身边的人薄情寡义,勒内.笛卡尔曾经在贫寒的时候受到克里斯蒂娜的恩惠,又是克里斯蒂娜将他引荐给路易,若此时他也和其他人那样装作什么都不知道,对克里斯蒂娜夫人不闻不问,国王倒真要厌弃这个人了。 勒内.笛卡尔今天装扮得格外肃穆,他向国王摘下帽子的时候,鞠躬鞠得格外深而迅猛,就连稀疏的白发都在空中激烈的舞动着,邦唐都忍不住上前扶了一把,免得这位有些时候并不怎么擅长谄媚讨好的学者先生直接跌倒在地上——他向邦唐道了谢,然后又向国王微微弓身…… 看到他这个样子,路易想起了他在刚到卢浮宫的时候,宫廷中流传的一个绯闻——就是这位笛卡尔先生与前瑞典女王的,据说笛卡尔先生也曾是这位女王的裙下之臣,当然,这纯属谣言,也许就是为了诋毁克里斯蒂娜夫人,因为笛卡尔先生与克里斯蒂娜相差整整三十二岁,他们初遇的时候,克里斯蒂娜女王二十六岁,笛卡尔先生已经五十八岁,克里斯蒂娜还是一位未婚的年轻女性,而笛卡尔先生已是垂垂老矣,还是一个聪明绝顶的好先生,无论如何都不可能在女王的心中占据重要的位置。 女王确实欣赏他的才能,但也只是才能而已,而且比起数学,她对笛卡尔的哲学理念感兴趣,所以罗马教会真不该对笛卡尔如此薄情,毕竟谁也不知道克里斯蒂娜从新教倾斜向天主教,有没有笛卡尔的影响。 第八十五章 笛卡尔先生忧心忡忡(下)(三江推荐加更) 至于国王为什么会这样想,是因为从勒内.笛卡尔先生的嘴里,他能够完全复原这个恶劣事件的整个面目,可能要比那位等候着听取叛徒临终祈祷的乐贝尔神父还要多。 勒内笛卡尔先生的叙述被一位守候在门外,听力敏锐的侍从尽数记下,在他不再担任这个荣幸的职位,回到他的故乡里尔之后,他在回忆录里提起了此事,因为描写的异常详细还一度被认为是有意杜撰,直到克里斯蒂娜.亚历山德拉夫人的忏悔录重现于世,人们相互比照,才发现这两者几乎没有什么不同的地方,一定要说有什么不同,大概就是笛卡尔先生的叙述,因为他确实怜悯着这个显赫而又悲哀的学生,在一些措辞上有所偏向。 济安.里纳尔多.蒙纳尔德西侯爵,不必多说,自然是个不容置疑的美男子,而且他性情和善,善于诗歌与决斗,被许多贵女倾慕,有人说,他身上唯一的缺点就是他做了克里斯蒂娜夫人的情人,这点实在是太糟糕了,因为这位前女王身上背负着很多罪名,像是贪婪、虚荣、喜好挥霍就不去说她了——这是事实,前瑞典女王曾经在即位以来的十年间册封了十七个伯爵、四十六个男爵和四百多个低级贵族,并卖掉或抵押了价值一百二十万瑞典银币的财产来缴付他们的俸禄——在退位后她依然纵情享乐,在音乐与艺术上抛费了几乎所有的收入,她来到巴黎,名义上是请求法国国王作为中间人,向瑞典国王追讨她的领地收入,也并不全都是为了掩饰。 当然,还有更多的罪名被加在这位女性身上,她喜欢穿男装,不喜欢做女人的装扮,还有一个女性密友,有人说她是个同时有着男女特征的畸形人,但极具嘲讽意义的是,又有人说她与一个乐师,一个红衣主教有着暧昧的关系,也许是真的,因为路易也听说过那位教廷亲王的名字,反正在人们的心目中,她不但不值得尊敬,也不值得相信。 这样的认知无疑直接影响到前女王以及她身边的人,路易感同身受,因为他在到处流亡的时候,也同样不敢对身边的人付出十足的信任,因为他根本给不了他们想要的东西,他们随时可能投向能够给他们利益和荣誉的人,所以国王从一开始就将视线投在了那些不被主教或是公爵们看中的小人物身上,就像是他现在依然信任柯尔贝尔胜过富凯。 蒙纳尔德西侯爵自然是后者,他也许曾经真的爱过这位女王陛下,但自从她失去了王位之后,情势急转而下,她甚至连日常支出都需要向国王和枢密院伸手讨要,更别说她身边的人——他们几乎看不到未来,既然如此,也不怪他们会想要选择另一条捷径——路易猜到瑞典国王,也就是克里斯蒂娜夫人的表兄是如何说服这位统领的,瑞典每年都能从法国拿到一百万里弗尔的收入,因为法国要用它来制衡神圣罗马帝国,那么同样的,克里斯蒂娜夫人很有可能被充当砝码用于国与国之间的交易,他们的下场未必美妙;另外,若是这位年轻的爵士回到了瑞典,一样可以加入国王的军队来博取功勋,难道不比做一个贵女的裙下之臣更荣耀吗? 不过路易觉得,这位瑞典国王只怕也没太在意这位侯爵,不然的话,他至少应该矫饰一下,也不要那么急切,设法找到另一个理由,而不是就这样直接派遣了一队侍臣来巴黎,堂而皇之地将主教的谋划扼杀在摇篮里。 克里斯蒂娜.亚历山德拉当时已经猜到了她身边有了叛徒,而知晓此事之人并不多,她先去了阿维农,是因为她要筹谋一个骗局——她有意给马扎然主教写了一封据说十分重要的信件,信件中提到了一个可靠的人,一个瑞典官员,他掌握着一些证据,能够让枢密院的大臣们重新倾向于前女王而不是现在的国王——这封信她一共写了六份,每份的名字都不一样,然后分别交给她怀疑的人送了出去,几天后她听说那个官员果然被抓了,她就知道是爱人出卖了她,但这时候她依然没有轻举妄动,她在神父的帮助下,明面上离开了阿维农,却在不久之后就回到了这座城市里,在她的指挥下,一些人抓住了与蒙纳尔德西联系的人,这些都是有证据和证词的。 然后她就回到了枫丹白露,在这里要提到两个关键人物,或是说一对关键人物,那就是弗朗西斯科.桑蒂尼里兄弟,他们是前女王在拜谒罗马教皇的时候,在佩萨罗遇到的一对兄弟,他们爱慕着克里斯蒂娜夫人,所以甘愿跟随她以及为她效劳。 当晚克里斯蒂娜夫人在枫丹白露宫召见了蒙纳尔德西侯爵,她就此事责问了她的爱人,而蒙纳尔德西侯爵或是因为太过自信,又或是因为太够天真,竟然一力狡辩他并不是出卖了前女王的人,并且发誓说,如果他是叛徒,他就去死,这样的话无疑让克里斯蒂娜夫人又恨又怒,她马上拿出了所有的证据,宣判侯爵死刑。 侯爵当时就慌了,他跪下向克里斯蒂娜夫人祈求原谅,但克里斯蒂娜夫人的回应是叫来了聆听其临终忏悔的神父,以及两个凶手,蒙纳尔德西侯爵没有束手就擒,哪怕一开始的时候他因为手无寸铁而受了伤,他从房间跑到走廊里,匆忙地套上了一件用于装饰的盔甲,凭借着这个在各个房间里逃来窜去,整整几小时,从夜晚到天亮,但最后还是被弗朗西斯科刺死。 据说因为他套了盔甲的缘故,受到的伤多但不致命,最后虽然说是被刺死的倒不如说是被折磨而死的,就连乐贝尔神父都不忍心看着他这样下去,他甚至跪下来哀求弗朗西斯科兄弟,但我们都知道,无论男女,在面对情敌的时候总是最残忍,弗朗西斯科没有手下留情,克里斯蒂娜夫人也只要求他将侯爵埋葬在教堂里,她拿出了一笔钱,让神父为他举行一场赎罪弥撒。 对于法国人以及瑞典人来说,这不单是个丑闻,还是一桩罪行,现在克里斯蒂娜夫人正在等候最后的判决,具体就要看路易如何决定了。 —————— 这件事情路易仍然需要与马扎然主教商讨,因为就如上面所说,瑞典可以说是法国人为了掣肘神圣罗马帝国而予以源源不断的支持的一个国家,马扎然主教甚至想过,通过婚姻将其收入囊中,但现在看起来已经不可能,那么,要为了克里斯蒂娜夫人让如今的瑞典国王心生不悦吗?这个就要多多考量了。 “那么对您自己来说,”主教先生说:“您是想要偏向于哪一方呢?” “克里斯蒂娜夫人。”国王说。 “理由与您不愿意接受克伦威尔相同吗?” “可以这么说。” “那么就这样吧。”主教先生说。 这件事情就这么定了下来,路易很想要知道主教先生究竟是怎么想的,是的,不将这位夫人送入修道院,瑞典国王会不满,但若是这位夫人还在,那么她,以及她的后代依然是对这位君王的一个威胁,毕竟瑞典从卡尔九世来是,除了叛乱和被废黜的君王后裔,瓦萨王朝持有的瑞典王位始终以父终子及的方式传承。 之后的审判就不必多说了,就克里斯蒂娜夫人与那位侍从的记载来看,为前瑞典女王辩护的律师说,她有权利审判自己的臣民,哪怕她已经退位,但作为一个极具责任感的女王,她虽然抛却了这个尊贵的身份,在思想与灵魂上,她依然是个女王,所以,她处死蒙纳尔德西侯爵,一个叛徒的行为完全合法。 勒内.笛卡尔的请求得到了一个最好的结果。 第八十六章 孤单的玛利 在三十年战争中,法国在科尔比吃了败仗,但在罗克鲁瓦、阿拉斯、兰斯和佩皮尼昂取得了胜利,可惜是连年内乱,这样的胜局又化作了泡影,而马扎然主教之所以一直不愿意放弃国王讨厌的叛逆克伦威尔,就是因为他有意将英国拉向法国,但路易从未看好过克伦威尔,毕竟在此时的人们心中,君权神授天经地义,而且克伦威尔坏在没有一个合适的继承人,而现在的英格兰与爱尔兰,几乎全凭着他的威严与以往的功绩来维持一种奇异的平衡,一旦他被质疑,被弹劾或是遭到刺杀,又或是死了,英国在一夜之间就会天翻地覆。 但马扎然主教是不会采信这些想法的,这点路易觉得自己能够理解,他接触政事只有寥寥几年,而且在一些事情上,他也可以说是相当的感情用事。 当然,西班牙的使臣们也不单单是为了瑞典的前女王而来的,他们同样是在向法国施加压力与探听机密,具体就在针对英国的护国公这一方。西班牙的首相正在与克伦威尔接触,想要从这位护国公的手里谋取最大的利益,为此他们不惜向克伦威尔承诺愿意帮助他占领加来——加来是一个相当重要的城市,位于法国与英国中间,堪称通往巴黎的大门,西班牙人的用意不言而喻;而马扎然主教的解决方式是将敦刻尔克摆在克伦威尔面前,现在敦刻尔克属于西班牙的哈布斯堡王朝——说起来这座城市也真是命运多舛,它原先是佛兰德伯国的一部分,后来作为陪嫁归属于勃艮第公爵,勃艮第最后一位公爵的女儿又嫁给了神圣罗马帝国的皇帝马克西米连一世,等哈布斯堡王朝的查理五世再一次分割自己的领地,它又落在了西班牙国王腓力二世的手中——但对于克伦威尔来说,敦刻尔克无疑是连通英国与佛兰德尔的一座桥梁。 简单而又直白地说吧,就是西班牙人在唆使英国人去打法国,而法国人也在撺掇英国人去打西班牙,克伦威尔或许察觉了或是没有,但他确实沉浸在了被两个强大的国家争先恐后的谄媚的愉快心情中——就像是被两个强壮的骑士争夺的“名姝”,安茹公爵菲利普这样刻薄地评价到,路易因此放声大笑,不过就算是主教先生也必须承认他说的对。 虽然路易一直不做任何表态,但也许是因为马扎然主教投出的饵料确实诱人,克伦威尔最终还是倾向于法国,也有可能是因为他有心从西班牙这里夺取墨西哥,却被西班牙拒绝的缘故,不过他的威廉.宾和罗伯特.维纳布尔斯将军还是从西班牙这里夺来了牙买加岛(圣地亚哥)——这个岛屿十分重要,英国人可以借此进一步拓展对新世界的航线——所以西班牙就此与克伦威尔陷入了僵局。 但要让路易来说,面对这么一个狂妄的人,最可恶的是他确实有狂妄的资本——并不令人愉快,克伦威尔在对国王的信件中,称他为我的兄弟,他的秘书抢先在条约上签字,国王的全权大使只得在后面落款,如果说这样还不够过分,那么他还赫然以一个长者与指导者的身份,勒令路易与查理二世切断关系,甚至驱逐他们,那就太过分了。 只是这些对于国家大事乃至整个世界来说,又算不得什么了,西班牙人们无法得克伦威尔的支持,就命令孔代亲王率军向加来发起进攻,蒂雷纳子爵与孔代亲王在一个叫做阿拉斯的地方交战,蒂雷纳获得了胜利,主教先生就和路易一起到阿拉斯去——他的目的让路易简直不知道应该笑一场还是应该哭一场,因为主教先生竟然想将这顶荣誉的桂冠戴在国王头上,天杀的,孔代亲王狼狈撤退的时候,他们还在距离阿拉斯几千尺之外的地方呢。 倒是马扎然主教,还有蒂雷纳子爵毫不在意,前者是因为从不将国王之外的人放在心上,后者是因为感激国王给予了他完全的信任和爱护,所以也不介意让国王充当名誉首领——好吧,如果只是名誉首领,路易接下了蒂雷纳子爵的好意,但面对民众,蒂雷纳子爵的功劳还是没有被抹杀,这是路易最后的一点坚持。 他们没注意到的是,正在蒂雷纳子爵麾下效力的塞巴斯蒂安.沃邦,似乎发现了什么,又懂得了什么。 不过这都是以后的事情了。 —————— 国王与主教在阿拉斯,巴黎的卢浮宫里就只有王太后安妮,以及我们所熟悉的那些人。 没有国王的宫廷一片死寂,因为之前的事情,前瑞典女王,克里斯蒂娜夫人留在了枫丹白露,深居简出;因为克伦威尔的书信最终还是外泄,所以英格兰的王太后玛丽与亨利埃塔公主也不再轻易出现在众人面前;倒是蒙庞西埃女公爵与她的几个女伴,经常出现在王太后身边。 对此玛利.曼奇尼一点也不高兴,因为蒙庞西埃女公爵据说是最先被视作路易妻子人选的人,虽然现在她不再有此资格,但在宫廷里,除了王太后,她的确是贵女中的第一人——同样的,蒙庞西埃女公爵也不喜欢玛利,谁都知道马扎然主教出身寒微,而他的妹妹所嫁入的家族虽然古老,却也只是意大利诸多低级贵族中的一个,至于富有,谁能比蒙庞西埃女公爵富有? 最让贵女们讨厌的是,玛利.曼奇尼的架势,显然是要将国王占为己有,谁也不能分上一点,但要说这样的资格就算是将来的王后也未必有,更别说是一个迄今为止没有任何头衔的外来女性了——等到费利佩.曼奇尼因为不可告人的罪名被处死,国王为了安抚主教先生,承诺了曼奇尼家族的女儿们三门显赫的婚事,就更让人生气了。 因为之前国王给玛利与蒙庞西埃女公爵从中斡旋过,所以贵女们也不会想要触怒陛下,但她们可以孤立与无视玛利,王太后也察觉到了这点,但同样是因为费利佩,王太后毫不犹豫地迁怒在了玛利身上,即便她就在身边,她也不对她讲话,当然也不会吩咐她去做事,哪怕玛利大胆地请求,想知道路易的消息,也无法得到任何回应。 还有,玛利以为费利佩的事情,父亲一定会恶狠狠地来惩罚自己,或是辱骂,或是责打,但没有,她似乎也被父亲遗忘了。 她的舅舅也没有再见她,即便他时常来觐见国王。 把自己藏在帷幔里的玛利抬起手,抱住膝盖,把头埋在腿间。 宫廷之中,往来的贵人仆役何止成百上千,但她却始终只有一人。 第八十七章 国王是如何补偿玛利.曼奇尼的(上) 这是路易返回巴黎的第二天。 他是一个正值青春的少年人,所以虽然路途疲累,但到了第二天的下午,他已经完全地恢复了过来,当菲利普来见他的时候,他正在忙碌于整理这次的收获——一长串的名字,只是国王必须承认,在这个时代,每个值得赞许的人几乎都有着一个好姓氏,至少有个好出身,真正穷困潦倒的人是无法受到正统而又系统的教育的,一些重要的书籍几乎全都是拉丁文写成——譬如古罗马学者与军事家的许多著作,既然如此,不掌握拉丁文又怎么能够从这些可敬的人那里学习? 但一个古老的姓氏也代表着繁杂的人物关系,路易不再需要如孔代这样的臣子,正确地说,从他的父亲开始,就在有意地偏向于那些出身不够显赫,因此必须完全地依靠国王才能生存下去的人,黎塞留如此,马扎然如此。 在菲利普走进房间的时候,国王已经将那本册子合了起来放在抽屉里,“你是来和我约定何时去布洛涅或是万森狩猎的吗?”国王问:“近几天都在下雨,雨天湿漉漉地走在森林里可不令人愉快,但我听说,大约一周后天就会放晴,虽然那时天气必然有些冷了,但深秋时分的猎物必然异常肥美……怎么了?”路易察觉到了王弟的一点异样,事实上,这次去阿加斯,国王想要带上菲利普,但主教先生坚决不愿意,王太后也不愿意,考虑到战场上瞬息万变,王弟和自己在一起确实可能造成直系绝嗣,到时候加斯东公爵可真要笑死了,所以路易也没有强求。 “不,不是这件事情。”菲利普整理了一下衣襟上的花边,虽然它们已经非常整齐了:“您注意到玛利小姐了吗?” “她怎么啦?”路易问,请宽恕他吧——作为一个思维刚直的男性,像是玛利遇到的问题,不放在他面前他是很难发觉的,毕竟玛利可以随时出入他的书房,她却始终没有提过,路易也自然而然地认为玛利的消瘦与苍白完全是因为思念而产生的,他不但放纵她在自己的书房里,还经常和她一起在月光或是夕阳下散步,欣赏杜勒里花园里的翠树繁花,在小喷泉的噗噗声中用撕碎的面包喂麻雀和乌鸦。 于是菲利普就将玛利.曼奇尼遇到的一些事情和国王说了,路易听了,甚至有些意外:“我还以为你会讨厌她呢。”不管怎么说,费利佩是玛利的兄弟,而且那是不是国王摆出了急切凶狠的姿态,玛利或是真的会对这件事情保持沉默,但菲利普只是摇了摇头:“我不怪她,”他说:“而且我知道您是喜欢她的,”王弟说:“您和她在一起的时候,非常轻松而且快乐。” 路易沉默了一会:“是的,”他承认道:“我确实非常地喜欢她。”在尔虞我诈,癫狂荒诞的宫廷里,甚至整个世界里,玛利.曼奇尼的爱真诚又坦率,和她在一起的时候,路易需要思考的东西很少,有时候,他几乎都忘记了自己还是一个国王,而他的国家还被暴徒、叛逆与巫师、黑暗生物与教廷盘踞与分割。 “而且就算我憎恨曼奇尼,”王弟冷酷地说:“她的结局也不会令人羡慕——哥哥,她爱你,但她至多只能成为您不名誉的爱人,您会有一个公主作为妻子,而她也会有一个显赫的丈夫,她现在越是爱您,她的命运就越是悲惨与绝望。” “我都不知道你是在嘲笑玛利,”国王轻声说:“还是在责备我了。” “我永远不会责备您,”王弟说:“玛利也不会,她知道自己将会面对什么,您也提醒过她是吗?” “是的。”路易说:“您尽可以把它当作一个用于矫饰的借口。” 王弟没再说话,他只摇了摇头就行礼离开了,自从费利佩事件后,他也变得更加成熟了。 —————— 国王思考过如何让玛利重新获得贵女们的尊重,当然,要解决此事有一个最快的方法,那就是真正地让玛利成为他的爱人,宫廷中的墙也有眼睛和耳朵,这些夫人在玛利尚未获得国王恩宠的时候大可以排挤或是嘲笑她,但若是玛利真的成为了那个可以左右国王决定的人,那么她就又会成为人们阿谀逢迎的对象。只是路易……路易始终无法狠下心这么做,因为一旦走上这条路,玛利就再也回不了头了,人们说起她,永远只会说“那个国王的爱人!”,具体例子可以参照老孔代亲王夫人,夏洛特.德.莫朗西夫人,她就做过亨利四世的爱人,人们的窃窃私语声一直跟随到她的坟墓里,在生的时候更是不知道受了多少来自于丈夫与儿子的苦,死的时候也不得安宁。 除非她永远不要离开宫廷,不离开路易,但路易也要说,他无法相信自己,就算他能够保持对玛利的爱,也不一定会永远地将权力放在她手里,而且他也察觉到了,玛利所接受的教育与她的思想并不适合肮脏的宫廷与政局,他赋予她的权力只会成为刺向她或是他的利刃,却无法成为她的盔甲。 但现在…… 宫廷中的贵女们虽然相当一致地孤立了玛利,但她们的视线也随时放在她身上,因为她现在可谓是最接近国王的女性之一,除了王太后与亨利埃塔公主之外,听说国王特意空下了一整个白昼的时间,召来了他的御用理发师,还有珠宝商,以及许多裁缝,而且只和玛利.曼奇尼在一起,并且有意要为今晚的庆祝宴会而为玛利小姐指点装扮后,就算是再沉稳的贵女也不由得露出了嫉恨之色。 不过他们谁也不知道国王要做什么,尤其是理发师,当时的理发师可以说与跨骑马鞍、长裤与佩剑那样属于男士专用,女性的头发一般和熟悉的女伴相互打理,或是交给女仆,而它们的处理方式也十分单一,因为按照教会的要求,女性要表示谦恭与虔诚,还有必不可缺的贞节,就应该将头发全都覆盖在头巾下面,不要露出分毫,免得男人们轻易落入魔鬼的陷阱中。 第八十八章 国王是如何回报玛利.曼奇尼的(中) 国王想要做什么? 当然是他一直以来想要,并且也一直在做的事情。 赚钱。 虽然也是为了抚慰始终站在自己身边的小女巫的成分,但也不能说,一件事情只能达成一个目的,对吧。 国王的御用理发师,也能说是半个御医,嗯,毕竟在这个时代,人们热衷于用放血来治疗所有的疾病,从精神抑郁到痔疮,从痢疾到梅毒,这是万能的灵药,是绝妙的对策,又是给予病人的上佳安慰。 所以当路易坚决地拒绝——幸好他开始生病的时候,已经可以自如地说话与被尊重了,他的御用理发师十分沮丧,他完全不明白国王为何会排斥这种奇妙的万用疗法,对于他们,以及大部分人来说,放血只是一种最常见的治疗方法,别说是病人,就算是一些健康的人,也会时常放血,以保证自己血液、黑胆汁、黄胆汁、粘液这四种重要的体液组成部分不至于失衡——就像是某位爵爷,他会定期让自己的最宠爱的儿女来为自己放血,每月要放掉近一品脱的血(近五百毫升)。 只有街面上的那些理发师,他们的地位要高于屠宰工匠,仅低于医师,也正是医生不愿意做这种卑劣肮脏的工作,他们才得以插手这等高尚的职业,在巴黎的理发师店里,不会有一个窗口是没有放着几碗血来招徕客人的——就算后来因为国王的要求,这种总是被苍蝇与老鼠环绕的广告被取缔了,他们又在门柱上缠绕染血的纱布,来告诉客人们他们的技巧有多么出色,生意有多么的繁忙。 而客人们也总是高高兴兴地进到阴暗的店堂里,剪头发、修指甲、拔掉坏掉的牙齿(按上从贫苦之人嘴里拔出来的新鲜牙齿),然后放血。当然,一个娴熟的理发师,除了放血之外,他还要会截肢、拔罐(也是放血的一种方式),蚂蝗(同前者),割开脓疮……有些时候要按照医生或是客人的要求,品尝血液、粪便和尿水,来看看这个人是否罹患其他疾病(有些时候更为负责的医生会亲自这么做)。 但国王不,除了剪发修指甲之外,他不允许他的御用理发师碰他一分一毫。 御用理发师已经尽可能地按照国王的喜好打扮了自己——主要是清洁,他的双手干干净净的,而且总是用杏仁霜与橄榄油涂抹,保证它柔软如棉并且散发着香气,他在身上喷撒香水(当然),还冒着伤寒的危险在国王召唤他的前一天洗澡,但国王似乎并不在意他做了多少准备工作,他的寝宫总管与第一侍从邦唐在他为国王理发的时候就站在他身边,注视着他的一举一动,并且暗中警告他说,国王哪怕只是被划破了一丝皮肤,也会有人来砍掉他的双手。 甚至他不被允许带着自己的剪刀,指甲刀,要用国王准备的。 理发师可委屈。 但今天似乎有所不同,国王的随从要求他带好所有的工具,然后还有他的学徒,他有两个儿子兼学徒,他都带上了,他们为自己的父亲和主人抱着箱子,登上马车,等到了宫里,他们又是新鲜,又是惊慌,大的那个甚至绊了脚,差点摔倒,邦唐冷眼看着,倒是最小的一个顶顶冷静,而且看那双灵活的眼睛,他不是被吓呆了或是无所适从。 他们是最先被带到国王面前的,让这位理发师感到奇怪的是,这里还有一位美丽的少女,她有着乌黑的长发与乳色的肌肤,与现在宫廷中流行的淡金发色和苍白的皮肤并不相合,她看上去有点不安,但国王握着她的手,于是理发师立刻猜到,这位可能就是据说深受国王宠爱的玛利.曼奇尼小姐,他连忙恭恭敬敬地向前行了礼,他的儿子们也照做了。 “今天我要你来。”国王说:“是要你为我做一件事情的。” “我的荣幸,我的期望,陛下,敬请吩咐,我会竭尽所能。” “我希望你能够按照我的要求,”路易伸手摸了摸玛利的头发:“为这位小姐做一款精致的发型。” 这个要求让这位年逾四十的中年人迟疑了一下,正如之前所说,理发师只属于男性,但他已经受够了国王的冷待,所以他毫不犹豫地答应了下来。 他首先要做的是将玛利小姐的黑发弄卷,人们将头发弄卷最早可以追溯到古埃及时期,那时候的女性将头发卷在木棒上,然后涂上含有大量硼砂的碱性泥,在滚热的阳光下晒干后,敲掉泥块,洗掉附着的尘土,头发就会呈现出美妙的卷曲来,他们的男性们也会使用烙铁来使头发和胡须有一个令人艳羡的弧度;还有古希腊人也会用布条缠绕法来弯曲头发;古罗马人的有钱人则用中间插入烧热金属棍的空铜筒的方式来卷头发。 国王当然更喜欢能够用冷烫来处理卷发,可惜的是现在最基础的化学溶液都没能发明出来,此时人们最常用的是打火夹,但打火夹也很危险,倒是古罗马人的方式值得应用一二,所以国王让他的御用理发师采用的就是将头发卷在空心信筒上然后在里面插入烧热金属棍的方法——这种方式很慢,但安全,玛利坐在阳光充沛的窗前,头发一缕缕地被缠绕在信筒上,一动也不能动,而且要维持很久,但路易就在她身边看文件,和她说话,还时不时亲手喂给她蜂蜜水,蜜饯或是任何女孩喜欢的零嘴儿,令得这漫长的“刑罚”不但不痛苦,甚至因为过于快乐而显得过分短暂。 等到玛利的头发从肩膀往下,都变成了漂亮的卷儿,国王就要求理发师把它们梳起来,但所有的发卷要蓬松而又整齐,然后在花环一般的发卷与紧绷的头发中间还要容许被插入钻石发针,到了这里,理发师发现自己前所未有地笨拙起来,因为他实在不敢去碰触国王爱人的头发,而玛利也很紧张,她的脊背拱着,肩膀耸着,脖子不自然地往前伸直,理发师试了几次都没能成功,而且差点毁掉了好不容易做好的发卷——他浑身大汗淋漓,在看到国王不悦地蹙眉时更是不知道该把手放在那里,他想让自己的长子来代替自己,但他的长子抱着木箱拼命地摇头,这时候倒是他的小儿子上前了一步,清晰地问道:“可以让我来吗,父亲?” 御用理发师倒迟疑了起来,他可没打算让小儿子上手,他的小儿子今年只有十二岁,虽然也已经跟着他学习了一段时间,但这可是一个贵人!国王就在她身边,可不容许出差错。 “你来吧。”路易说。 于是御用理发师的小儿子就取代了父亲的位置,他的手很小,很柔软,而且因为他只有十二岁,勉强还是个孩子,玛利的身体也慢慢地放松了下来。 只是要达成国王的要求,他还是尝试了好几次,幸好这个少年做事又仔细,又认真,所以发卷只被弄乱了一两个,稍作整理就行,等到所有的头发都被扎了起来,国王拿出了一排钻石发针——这还是他拆了几件路易十三的外套才拼凑起来的,他把这十二根发针小心翼翼地插入发卷上方,然后是蕾丝与绸缎做成的花朵,玛利现在看起来就像是一个正从密林中走出的仙女,头戴花环,花环中的钻石就是闪烁的露水。 第八十九章 国王是如何回报玛利.曼奇尼的(下) 这样的发型当然不可能再用丝巾或是帽子遮住。 同样的,它也必须有相应的华服珍饰来匹配,于是在理发师与国王都退出去后,侍女们就像是衔着花朵的小鸟那样带着整套的珠宝与服饰来为玛利装扮,同样的,今天的套裙也经过了国王的调整,胸口向着肩膀两侧扩大,露出一部分锁骨,一根短短的珍珠项链下垂挂一颗拇指大的钻石——此时的钻石切割多数采用祖母绿法,但这里的钻石,从发针到项坠,都采用了路易要求的橄尖形切法,这样尖角处的闪亮度极高,几乎令人睁不开眼睛。 但没有戒指和耳环,这样才能符合玛利.曼奇尼的身份,毕竟路易只是想要彰显她对自己的重要性,而非进一步毁坏她的名声。在宫廷里,穿戴的比上位者更奢华是相当无礼的行为,若是有人过于浮夸,不但会引起那些王公显贵们的不满,还会被嘲笑不谙世故,轻浮愚蠢。 之后还有路易凭借着少之又少但绝对深刻的记忆复制出来的胭脂与紫茉莉粉,也许没人知道紫茉莉粉最先来自于何处——但路易还记得,它的原产地在美洲,而现在法国在美洲占有着极其广袤的土地,想要弄到一些紫茉莉并不难,甚至几年前他就开始在凡尔赛种植这些花,不过直到今年它们的种籽产量才能生产出足够用于售卖的粉末——比起现在女性们更多使用的铅粉,紫茉莉粉不但不会损伤身体,还能滋养与美白皮肤,也更加细腻,带着自然的芳香。 这里同样要提到胭脂,无论是在哪一个时代,又或是东方、西方,人们对于红色的狂热是从不做任何掩饰的,即便红色在天主教中是罪孽的代表,但从圣衣到女人们的裙子,他们还是争先恐后地将红色的衣料披在自己身上,以此来炫耀自己的身份与财富——法国人熟悉的红色颜料最初来自于奥斯曼土耳其帝国,这种红色的主要材料是茜草,辅料是牛粪、小公牛血和橄榄油,味道感人,即便如此,欧洲的工匠(法国甚至有个染匠公会)实验了几百年也没能复制出来,还有的就是圣约翰之血和亚美尼亚红,主要材料是一种罕见的虫子,当然,可想而知,它们的产量又多么的少——那件由富凯先生献给国王的,价值五百里弗尔的红色丝绒外套,其中大概就有三百里弗尔是在它的颜色上的。 但如果可以,国王选择衣装颜色的时候,很少会选择红色,除了肩带——这是他父亲为他选择的颜色,没办法改,不为其他,只因为现在奉献给国王的红色染料几乎全都来自于西班牙,法国的敌人——他们的一个侍臣从美洲带回了一种被称之为胭脂虫的染料,那种生长在仙人掌上的小虫子给西班牙带来了源源不断的财富,以至于人们也把它们称之为红色的黄金。 路易一点也不想让法国的敌人变得更加富有,所以随着国王的喜好而运转的宫廷,这种鲜艳的色彩也逐渐退出了宫廷——除了女人们还必须用它做胭脂。路易虽然感到遗憾,但他也在努力争取吸引更多的学者到法国来,他记得化工颜料的出现距离现在并不远,谁知道什么时候它就突然出现了呢,只要他愿意给予支持——这也是为什么他看重勒内.笛卡尔的原因,虽然教会和守旧人士不喜欢他,但在学者中,他就是国王,如果他愿意在巴黎大学正式任教,会有一些杰出的人才如同扑火飞蛾般地飞来法国的。 最后还是邦唐的小声提醒带回了国王远去的思维,在门扉打开的一瞬间,虽然这些几乎全都出自己手,路易还是露出了一个惊喜的笑容。 她太美了,如果说,在进入房间之前,玛利还是一个漂亮的小姑娘,一朵含苞待放的花蕾,那么现在她已经展露风姿,同样出自于凡尔赛的玫瑰胭脂让她一扫之前的阴郁,变得生机勃勃,充满希望。 国王特意为她选择的浅绿色外套裙上也绣满了粉玫瑰,就和玛利戴在头上的丝绸花朵一样,它们相互交映,彼此呼应。 他们相对微笑,视线几乎无法离开对方,任何一对相爱的人儿都是如此。 —————— 在晚餐前的舞会上,国王先和蒙庞西埃女公爵跳了巴斯当舞,又和亨利埃塔跳了小步舞,在加沃特舞的时候,贵女们都在猜测国王会选择谁做自己的舞伴——路易从一旁的水瓶中抽出一支粉色的玫瑰插在第二个纽扣洞里,然后走向玛利——玛利昂着头,欣然而出,与国王牵着手走向大厅,嫉恨的目光依然如同尖刺一般刺在她身上,她却不再感到害怕了。 加沃特舞来自于民间,在宫廷里德尔加沃特舞变得复杂而规整,但整体还是洋溢着轻松愉快的氛围,或者说,是国王难得地露出了这个年纪的人才会有的活力。 王太后看到这一幕,不是不欣慰的,路易是她和路易十三经历了二十三年的婚姻生活后才有的孩子,他生来就被人们寄予重望,她与主教先生尤其是,她要说她不喜欢玛利.曼奇尼——在她的孩子被她的兄长伤害了之后,但路易与她说,他会选择玛利做加沃特舞的舞伴时,她就知道这个孩子的想法只怕无法扭转。 问题是…… “玛利.曼奇尼还是一个……一个处子。”王太后的视线一向锐利。她看向就在身边的主教先生。 “国王不愿意妨碍到她之后的婚姻。”主教先生说。 此时的风俗确实如此,一般而言,那些显赫的人都会为自己的爱人找个丈夫,这很寻常,而且那个丈夫往往也总是识情知趣,除非前者的爱情消失了,又或是那位大人物死了,他们是绝对不会要求自己的妻子履行婚姻中的义务的,有些时候,他们还会有意跑得很远。 “所以我说……”王太后用合起来的扇子拍了拍手。 “邦唐说国王曾在早上换过衣服,他很健康。”主教先生说。 “好吧,”王太后无奈地说:“我姑且这么认为,但您要安排起了,即便不是玛利。” 第九十章 军费与胭脂 正如之前说过的,法国与西班牙德尔首相们都在竭力拉拢一个叛逆,也就是英格兰与爱尔兰的护国公克伦威尔,只因为他有着一支强大的军队,以及十数位唯他是从的将军,只不过碍于这位之前的行为——处死了一个国王,流放了一个国王,在这场交易中,无论是西班牙的国王腓力还是法国的国王路易都没有直接露面或是有亲笔书信,来来往往不是西班牙的唐.路易斯就是法国的马扎然。也正是因为他们之间的往来并不公开,以至于我们现在对当时克伦威尔的想法不得而知,我们只知道,他最终选择了法国人,只是相对的,他也并非一无所求,他派出的每一个士兵都是要俸金的。 不过既然这位护国公已经做出了决定,那么战场就自然不会在加来,而是在敦刻尔克。 这里又要提到我们熟悉的孔代亲王与蒂雷纳子爵,这对在赫泰勒老城战役中还是亲密朋友的人到了这里就变作了死敌,孔代了解蒂雷纳,蒂雷纳也了解孔代,所以他们在佛兰德尔的战争就像是两个木匠在锯开一颗大树,来来去去,往往复复——不久前孔代与奥地利的唐.璜元帅的协助下,攻破了拉费尔泰元帅的防线,并且俘获了这位可怜的贵人,但在转瞬之间,蒂雷纳子爵又整合了这支失败的军队,反攻西班牙军队并且夺取了一座城市,这在军事史上堪称罕见;可是呢,一年不到的时间里,孔代又在康布雷做了一次漂亮的反击,这次他不但挫败了蒂雷纳子爵的攻城计划,还击溃了他的军队。 一定要说还有什么能够让人们能够一窥其中究竟,选择赢家投下赌注,可能就在于西班牙或是法国国王究竟愿意给这两位杰出的军事天才怎样的权限与支持了,在这点上,西班牙国王必然无法与法国国王相比,虽然此时一国的贵族为另一个国王效力,甚至背负着两个国家的爵位实属常事,但之前孔代毕竟是与西班牙作战了多年的敌军将帅,国王自然可以慷慨大度,但士兵们未必能够——孔代在战场上固然能够纵横驰骋,运筹帷幄,可要说到如何掌握这些曾是敌人的下属,以达到如臂使指的地步,又是一件难事。 相比起孔代,蒂雷纳子爵这里就要少了很多掣肘,或者说,国王对他简直不吝任何助力与信任,在与克伦威尔结盟之后,他的罗伯特.布莱克将军率领着英国舰队封锁了西班牙海岸,以及重要港口,切断了西班牙与西印度群岛的一切商业来往,期间还截住了一支重要的运载船队,这支属于西班牙国王的船只满载着珠宝黄金,总价值超过了四百万里弗尔,对于西班牙来说,这堪称是一次严重的打击——因为这些从殖民地而来的金子,正是为了即将到来的战争而准备的。 同时,英国人的舰队也有二十艘船前往敦刻尔克,它们载着六千名富有作战经验的士兵,加入到了法国人的军队里——此时孔代与唐.璜元帅不得不率军回返,毕竟敦刻尔克对西班牙来说可要比那两船金子更重要。 而摆在主教先生与路易面前的就是他们急需要一笔钱来满足克伦威尔贪得无厌的胃口,富凯先生敛财手段精妙,但国王并不想过于放纵他,因为这位财政总监最擅长的乃是放贷,这种方式确实可以尽快补足账面上的赤字,但让路易来看,它就像是从人体内抽血然后又将这些血液输入体内那样,一时间仿佛确实可以让人显得精神奕奕,血气旺盛,但说到底,先前失去的血液并未得到弥补,相反的,在这个过程中,富凯先生也没少乘机吸上几口。 国王想要做的是针对那些贵族与贵女们的奢侈品买卖,而玛利.曼奇尼才一出现在大厅里,就得到了所有人的瞩目,在几百年后只能说是司空见惯的发型、装饰与服装,在此时却如同雷霆一般直击人们的内心——美在很多时候都是统一的,除非是出于政治或是其他目的而扭曲,哪怕还有心怀嫉妒的人不愿承认,那么国王亲自邀请了玛利.曼奇尼小姐跳加沃特舞,又听说,这身行头全都出自于国王的授意,那些酸溜溜的怪话也立刻变成了羡慕与恭维。 更不用说,王太后在国王携着曼奇尼小姐的手来到她面前的时候,可以说是和善地对曼奇尼小姐说了一句:“这是多漂亮的一支小玫瑰啊。”这算是终结了她单方面对玛利的冷遇。 第二天,国王就看到,从蒙庞西埃女公爵开始,到宫廷里最低级的女仆,都不再将头巾蒙在头发上,而是如玛利那样,将头发弄卷——这里就看得出权势与财富能够在美丽上占有多大的分量了,如女公爵,她们的发卷就和那些希腊雕像一般美丽雅致,而到了那些女仆身上,邦唐都忍不住要发布命令,不允许她们再用壁炉里的木炭烤头发,到处弥漫着一股皮肉烧焦的臭味,而她们的发卷不但凌乱,大小不一,还有很多缺损发黄的地方。 如果还有人记得,那个自告奋勇的理发师幺子,这个家族的姓氏是尚帕涅,而在他的父亲还是国王的御用理发师的时候,人们说尚帕涅,就是指这位有幸被允许触摸国王头发的工匠,等到玛利.曼奇尼以一个漂亮独特的发型震动宫廷之后,人们说起尚帕涅,那就是指这位小尚帕涅了,他之所以在一夜之间闻名遐迩,只因为他甚至比他的父亲还要傲慢一些——想要让他为自己做出那样的发型,不但每次都要付给五百里弗尔的车马费,这位小尚帕涅先生用在发型上的绸缎玫瑰、山茶花以及钻石发针,又或是其他名贵的饰品,是不能够拒绝的,一旦拒绝,他立即转身就走……这样,每次打理发型要用去的金路易甚至可以装满一整个双手那么大的小匣子,即便如此,贵女们依然趋之若鹜……毕竟这位小尚帕涅先生做出的发型实在是太漂亮了,漂亮到只要不下雨,她们就一定就只会乘坐敞篷马车,好让路人们欣赏与赞叹。 而且国王最近时常召开舞会,除了按照礼仪所需要邀请的贵女,还有玛利.曼奇尼,他邀请的对象几乎都有着极其别致的想法,虽然国王心知肚明这都是小尚帕涅的杰作——或者说正是他给小尚帕涅先生的一些建议,但他一定会赞叹一番……随着主教先生有意为国王挑选一位“王室夫人”的传闻流传出来之后,每个贵女在每次舞会上都有着不同的发型,而且越来越夸张,越来越华丽……当国王和其他先生一起跳加沃特舞的时候,需要将脑袋转来转去来躲开女士头上的花朵与羽毛的时候,小尚帕涅先生向国王缴纳的“特别税金”也已足敷战争前期之用。 “女人真可怕啊。”路易说。 这句话让就坐在他脚下的玛利听到了,难免发出了不满的声音,国王只得再一次做出让步,保证在去往敦刻尔克之前,和玛利先去一次凡尔赛,单独,只有他们两人。 第九十一章 凡尔赛的紫茉莉 事实上,除了小尚帕涅先生在女士们的头发间篦下的金子之外,国王的紫茉莉粉与玫瑰胭脂也卖出了一个很好的价钱——因为这些脂粉的产量还不是很高,所以从蒙庞西埃女公爵等贵女们推波助澜下,它们卖出了一个很高的价钱,而这些价钱又让国王弄到了二十门火炮,但要说他有什么内疚的情绪——当然没有,比起铅粉,能够滋润与白皙皮肤的紫茉莉粉与粉玫瑰,可要比现在的夫人们常用的铅粉和胭脂虫安全多了,就算是为了健康,各位夫人们也应该缴付这笔税金才是。, 国王也要承认,他确实要更喜欢年轻人,就像是柯尔贝尔、塞巴斯蒂安.沃邦与小尚帕涅,虽然他们的职业与身份天差地别,但他们的勇气与忠诚却是一致的,而路易现在缺少的就是这样的臣子——还有玛利。 巴黎的宫廷现在可以说是围绕着国王旋转,就像是星辰围绕着太阳,但路易可没忘记,在几年前,他是如何被忽视与冷待的,那时候的贵女们更愿意拥簇在王太后与主教先生身边,他并不怨恨他们,但他们想要靠着逢迎阿谀来获得国王的欢心只怕是不可能了——路易在邀请玛利跳加沃特舞之前,就和王太后陛下谈过了,王太后对曼奇尼的厌恶国王完全可以理解,但玛利是不同的,她要比任何人都更早地看到国王,而且她也只看到了国王,既然如此,国王为什么不能给她一份特殊的对待呢。 王太后宠爱菲利普,但她看重的却是路易,长子很少向她索要什么,更是极少表现出对什么的宠爱,他既然这么说了,王太后就不会否决他提议,这也就有了在舞会上,王太后首先对玛利说话一事。 路易这次前往凡尔赛,甚至没有带上王弟菲利普。正如他承诺的,马车里只有他和玛利。 玛利自从回到了巴黎,几乎就没有来过凡尔赛,她只听说了,国王买下了更多的土地,来安置数量众多的流民,并给他们工作,好让他们得以养家糊口——具体的工作她隐约在国王的身边听说过一些——但距离凡尔赛还有两法里的时候,国王就拉开车帘,指着窗外的花田对她说,这就是他为流民们安排的工作之一。 紫茉莉是一种凭借着种籽就可以播种长大的植物,而它的种籽又很小,而且经得起长途运输,所以柯尔贝尔是用装载淡酒的木桶来装载这些种子的,流民们一部分被派去种植土豆,番茄,辣椒等等,一部分就全都被用来照料这些紫茉莉花——这种陌生的植物需要肥沃的土壤,在国王的授意与精妙的机械下被排干的沼泽正派上了用场,另外,紫茉莉对于人力的要求也很低,几乎可以说,哪怕不要任何额外的看护,它们就能够生长的非常茁壮,所以除了花田之外,就连流民们的房前屋后也都有了这种花的影子,毕竟这种花的种籽是可以卖钱的。 紫茉莉花事实上并不美,它看上去就像是一支小喇叭,之所以有这样一个名字,是因为它有着茉莉的香气,不过也有流民们把它们称之为天使的小号,也许对于他们来说,这种可以让他们饱足安康的花朵要比真正的天使号角更值得尊敬——路易知道,他们经常捡起掉落的花朵放在教堂的祭坛上——还在枝头的当然不行。 紫茉莉花除了深紫红色之外,还有金色与红色,也有白色,许多种类的花哪怕个体只是平平,但聚合在一起的时候就会非常漂亮,而紫茉莉花就算是大片种植也依然不好看——而且到了这个时候,它们大约都结出了黑色的种籽,国王带着玛利走到凡尔赛的另一边去,那里种了粉玫瑰,也就是法兰西原生种的玫瑰。 “这就是用来做胭脂的玫瑰?”玛利问。 “不,这些可不够。”国王说:“这是我特意为你种的,我的小玫瑰。”他说,摘下一支,轻轻地插在玛利的卷发间——自从他让小尚帕涅为玛利做了卷发,玛利就再也没有用过发巾。 他们围绕着玫瑰走了一会,尽情地欣赏了一番这些娇娆但又生机勃勃的花儿后,国王带着玛利攀上一座山丘,从这里他们可以看到一群正在忙碌的人,他们正在挖掘土方——国王告诉玛利说,他将要在这里开凿一条运河。 “为了这些流民?”玛利惊讶地问。 路易笑了:“不,”他说,他还没有这样无私,他有这样的想法,是因为他想要在这里建造一座崭新而又宏大的宫殿,只是它必然会耗尽令人咋舌乃至绝望的钱财,所以这件事情只在他的小册子上——但一些准备工作可以从现在做起,他无法抛弃那些追随着他来到凡尔赛的流民,但无限制的供养只会供出一群贪得无厌的寄生虫,而且即便人们都说他慈悲,但他也不想让人们误将他的慈悲视作懦弱,所以他提供给这些流民们必然是工作,而不是所谓的仁慈。 他们翻身上马,慢慢地向着工地走过去,玛利好奇地看着那些形状奇特的施工器械,这时候已经有了原始的滑轮与吊杆,只是它们除了游泳之外也很危险,而工人们的安全意识也很淡漠,就在负责这个工地的官员正在不断地向国王鞠躬的时候,他们就听到了一声惨叫,然后就是一阵骚动,国王看到一个妇人正在飞快地向着烟尘升起的地方跑去,等到灰尘散去,他们就看到一个倒在地上,脚上压着一块石头的年轻人,“快去帮忙。”国王说,于是他的火枪手们就分出几个人奔向受伤的工人,不过与其说他们是来帮忙的,倒不如说是监督的,因为在他们抵达之前,工人们的同僚已经扳开了那块石头,只是那个工人的腿已经血肉模糊,看来是没法救治的了。 那个妇人哭泣着,但不是十分惊慌。 以往在工地上受伤的人,几乎只能靠幸运来救命,若是受伤,多半就要堕落到地狱里去了,但路易无法改善他们现在的工作条件与改变他们的认知,那么为他们准备一笔钱来作为治疗和安置费用还是足够的,而且有紫茉莉花在,就算腿受伤了,这个小伙子还是能够养活自己——所以他的母亲,也就是那位妇人只本能地担忧了一会,就跟着担架走了。 玛利想要给他们一些赏赐,但被路易按住了;“别,”他轻声说:“如果你给了钱,那么就会有更多人故意受伤。”这种事情不是没有发生过,在这个时代,不要说朝不保夕的平民,就连贵人们对自己的性命也十分轻慢,他们一方面渴求着在天堂的永生,一方面又在追索凡间的片刻欢愉,两者相加,以至于亡命徒特别的多。 第九十二章 国王给予的权力 这场小小的风波之后,他们又在温暖的夕阳里去看了已经被抽干的部分沼泽,据说流民们在里面找到了不少鱼,虽然这些鱼都是属于国王的,但国王只要求拿走一肘尺以上的鱼,所以现在凡尔赛的人们已经学会了将小鱼和面粉、洋葱一起裹了之后烤,今天国王与玛利的晚餐就是这个,有国王的指导,这道鱼菜当然并不会糟糕到哪儿去,而且国王的厨师有足够的油脂先将小鱼炸透。 他们当晚睡在了相邻的房间里,中间只间隔着一道门——有那么一瞬间,国王动摇过,毕竟他也已经十六岁了,但他还是没有让邦唐离开,邦唐就睡在房间的一侧随时等着国王吩咐——到了深夜,他就听到了悉悉索索的声音,如同一根羽毛地扫过地板,然后那个门就被轻轻地搔了搔,国王看看邦唐,这个一向警觉到稍有动静就会跳起来(除了偶尔出去办事未归)的仆从,弯着身体,脸朝着墙壁,一动不动,路易又是好笑,又是无奈地赤着脚走下了床榻,靠在那扇小门上。 他没有说话,耳朵紧贴门板,他听到了一个紧张的呼吸声,然后路易感觉到有一样东西正在戳碰自己的胸膛,他低下头,借着明亮的月光,他看到了一根这个世界上最可爱的小指头,正从钥匙孔里穿了出来,在他的亚麻内衣上打着转,在他略微退后一点后,它就像是一只找不到主人的小狗那样茫然地转了转,又向下勾了勾。路易无法控制地伸出了自己的小手指,碰了碰它,它立刻紧紧地把国王的手指勾住了,或者说,国王也在努力勾住它,因为穿过钥匙孔后露出的小手指也只有很短的一节而已。 对面仍然没有说话,却要比发出声音更能打动人心,路易将手放在门闩上,这道门原本就是为了夫妻设置的,丈夫在这里,妻子就在隔壁的房间,若是他们要述说爱情,就打开门,睡在一起——而国王若是想要见到玛利,只要打开门,就能走进去,走到玫瑰花丛的深处,尽情享受如同丝绒一般的花瓣与馥郁的香气。 他紧紧地靠着冰冷的门扉,好让它带走灼热的体温,他是那样用力,甚至感到疼痛,直到被上面的浮雕硌痛身体,国王下意识地抚摸了一下上面的图案,仿佛是命运使然,白昼时分他看到的景象投入到他的脑海中——那是太阳神赫利俄斯与水泽仙女克吕提厄的故事,克吕提厄曾经与赫利俄斯是一对情人,但因为赫利俄斯移情别恋,克吕提厄就设法借刀杀了他的新欢,太阳神赫利俄斯就此不再与她见面,但克吕提厄的爱情并未就此死去,她化身向日葵,日日仰首追随着太阳,每到夜晚就垂下沉重的头颅——这副精美的浮雕描绘的就是这个故事,它让国王的心猛地清醒了过来,正因为他喜欢玛利,甚至爱她,所以他不能放任自己的情感……他伏下身体,吻了吻那根小手指,然后把它推了回去。 对面的玛利不知如何,但国王这一夜都没能安睡,第二天他们回到巴黎,玛利立刻被王太后召唤,王太后担心的还是那件事儿,相比起国王,她可不在意玛利的名声——是,在这个时代,因为妻子有情人就发怒的丈夫是要被嘲笑的,因为此时的婚姻,尤其是贵人们,多半是为了爵位、嫁妆与领地,或者是为了种种明面或是暗地里的交易,一个丈夫因为这种原因对妻子发怒,要么就是他缺乏魅力,或是钱财,只能在法定的伴侣身上寻求爱情,要么就是他真的爱上了自己的妻子,古怪的是,后一种行为,不但不受褒奖,反而会被轻蔑,因为只有下等人才会那么做——但相对的,一个少女应该在婚前保持清白,在结婚后,若要寻找爱情也要等到与丈夫生下长子之后,不然也会被视为失职。 所以,有关于婚姻与贞节,反而出现了两种截然不同的看法,在孔代亲王的阵营中,隆格维尔公爵因为承认了明知不是自己的长子而被许多人暗中嘲笑,而隆格维尔公爵夫人也因为令得王太后颇有微词,但要与莫特马尔公爵的行为相比——纯粹是为了爱情而娶妻,那又是一桩近似于丑闻的笑话,也难怪他立刻投入到国王麾下,不然他,还有他的妻子与继女,也许此生都不会再得到进入宫廷的机会。 王太后对玛利是有些不满的,当然,因为继承法中私生子是无权继承王位的,所以她并不介意玛利与国王有亲密的往来,也不在乎给她一个“王室夫人”的头衔,至于玛利之后的婚姻,总也有利欲熏心,好权爱势的家伙愿意接纳这么一个妻子——国王这次注意到了,在宫廷中掀起又一阵波澜前,他在召见大臣的时候也让玛利待在身边,并且有意就几个小问题来寻求玛利的意见。 后来玛利匆匆忙忙跑进门来的时候,国王还以为有几个裁判所的教士跟在小女巫身后追呢,但不,玛利一站到他面前,就紧张地,快速地打开了一个盒子,正对着阳光,国王眼前顿时一片刺目的璀璨光芒,他连忙侧过投去。 “有人送了我一套钻石首饰!”玛利喘着气说:“陛下,是真钻石!” 路易无奈地笑了一下:“有什么奇怪的地方吗?” “他为什么要送我这个?”玛利喊到:“梅林,他不是在追求我吧!” “当然不是。”路易用指尖擦掉眼角的泪水,哦,那真是太亮了:“他有求与你。” “我不明白。” “没什么不能明白的,玛利。”路易温和地说:“他们现在都知道了你是我重视的人,所以他们就要来贿赂你。” “贿赂我?” “他们希望你能为我说话。”路易说:“所以收下吧,没事儿的。” 他阖上盒子,把它放在玛利手里:”你可以向我推荐别人,玛利,这是我给你的权力。“ 第九十三章 国王来到敦刻尔克(上) 所有人都知道国王在前往敦刻尔克之前,与他的爱人玛利.曼奇尼不欢而散,也许对于路易来说,分享权力就是他对于爱情最大的馈赠,而对于玛利来说……这些东西还不如在凡尔赛时国王插在她发间的那朵小玫瑰。 但无论如何,国王都必须出发了,他当然可以将这件事情交给马扎然主教,不,他当然不会这么做,这个权力正是他几年来殚心竭虑从主教先生与王太后那里夺取而来的,又怎么会轻易放弃。 玛利在最后一刻奔了过来,国王近些日子与她的亲近也不是毫无作用,至少国王的火枪手与骑兵们一看到她就立刻退开了,她伸出双手,将那双纤小的手搭在车窗的鎏金边框上,目光中满是泪水与悔恨:“路易,”她低声喊道:“路易,你一定要回来!一定!我会向上帝祈祷,求他保佑您黯然归来!” 别人或许并不觉得,向上帝祈祷会是一件多么不得了的事情,但玛利是女巫,国王无法回报这样热烈的情感,只有迅速地拉下手指上的一枚戒指,套在玛利的大拇指上,“我会回来的。”他匆忙地说,然后看着玛利在王太后女官的扶持下退到一边——之前的行为已经相当失礼了,王太后端庄地站在那里,给了自己长子最后蕴含着担忧与期望的一瞥,王弟安茹公爵菲利普骑着马走在国王的马车边,一直把他送到了凡尔赛才折返。 路易倒在柔软的车座上,按着额角,叹了口气。 —————— 马扎然主教与蒂雷纳子爵早已在敦刻尔克边的一座村镇里等候国王,这座村镇已经属于法国人,为了保证国王的安全,这里的居民都被迫搬迁,这里只有国王最忠诚的士兵与军官。 不过也因为这里被视作国王在敦刻尔克的行宫,所以蒂雷纳子爵,更正确地来说,他的沃邦上尉,将这座村镇当作了一个重要的军事堡垒来重新营造,国王还没能看到他们,就先看到了地垒、防御工事、壕沟外的护墙,壕沟与内壕墙,在村镇的外围有新砌的矮墙,墙后有哨兵走来走去,他们一看到国王的车驾,就走出了一个人,向为首的军官索要口令。 当听到是国王莅临的时候,那个哨兵立即跑了回去,然后一件耀眼的红色旗帜与一件法兰西王旗被举了起来,几分钟后,蒂雷纳子爵飞马赶到,他亲自为国王拉开了车门,搀扶他走下马车,然后向国王鞠了一躬,说道:“陛下,请允许我走在您的前面,为您引路。” “这正是我期望的。”路易说。 然后蒂雷纳子爵就抽出剑,举在面前,大步向前走去。此时路易身边的护卫与火枪手们都已经下了马,他们的手都按在火枪与佩剑上,因为士兵们正从掩体后走出来,他们都携带着武器——就在下一刻,国王听到两侧鼓声大作,在有节奏的鼓声中,一个身着西班牙服饰的男人走了出来,他的手上捧着一把钥匙。 “这是多小的一把钥匙啊。”国王忍不住说。 “是的,陛下,”蒂雷纳子爵骄傲地说:“因为它只是这座城镇的,敦刻尔克的钥匙要大多了。但还要等些时候。” “希望我不会等的太久。”国王含笑说的。 “毫无疑问,陛下,上帝为我作证。”蒂雷纳子爵相当自信地回答道。 国王拿走了那把象征性的钥匙,士兵们吹响了号角,然后又是击鼓,之后离开矮墙的士兵们举起枪——向着天空,鸣枪致敬,蒂雷纳子爵再次向国王鞠躬,并且为国王牵来了一匹马,服侍国王上马后,他就牵着这匹马向城镇的中心走去,那里是此地最好的一栋建筑,并且按照国王的喜好,也就是说,有厕所和卫生间,做了修缮——马扎然主教在这里迎接国王,他也住在这里,因为很多事情都需要与国王商议。 一些士兵们还是第一次见到国王,还有国王的车队,国王的车队绵延出去足有四分之一法里长,让他们又是好奇,又是惊讶,他们不断地猜测着那些马车里都是什么——之所以没有猜测里面坐着国王的爱人,只因为那些马车都是全封闭的,不留一点儿缝隙。 不过他们很快就知道了,因为马车就在城镇的广场停下,上面每卸下一样东西,都会引起士兵们兴奋的议论——这都是他们最需要的给养,从干肉到面粉,从盐、黄油到糖,还有咖啡和烟草,甚至还有三辆马车的枪械,等到最后的十辆敞篷马车被掀开毛毡布的时候,围观的人们更是欢声雷动,因为里面不是别的,正是十尊拆解后捆扎妥当的加农炮。 “本来我们可以有二十门火炮。”国王说:“但我想士兵们的肚子也应该被好好的武装起来。” “您说的真是再正确也没有,”蒂雷纳子爵忍俊不禁地道:“陛下,我们都知道,士兵们没了火药或许只会逃走,但没了面包可要比没了火药更糟糕。” “但是,陛下,”马扎然主教观望了一会之后说:“这里有多少东西是属于您的呢?” “所有啊,”路易说:“我的士兵,我的将军,我的主教先生。” “我是说您的衣服,您的配饰,您的水瓶与便壶……”主教先生说:“还有您的床单和枕头,别告诉我您就这样空手来了敦刻尔克吗?” “王太后确实为我准备了很多东西,”路易温和地说,事实上,这些马车都是王太后准备的,那位可敬的母亲把他的床都给带上了,还有一群侍从和侍女,但他把他们都扔在了凡尔赛,和所有国王认为不需要随身携带的东西一起,可以说,比他们第一次因为暴乱离开巴黎时带的还要少,一定要形容一下的话,大概就和任何一位男士出差时带的东西差不多——他这次不是因为暴乱而逃亡,这里也有值得信任的下属,国王不认为自己需要带上那些&你们知道的,他觉得带上足够的内裤就行了,哪怕邦唐一路上都在沉默的生气——别问路易是怎么知道的,他和邦唐相处的时间只怕要比王太后还要长些。 主教先生叹了口气。 国王笑了笑,“主教先生,”他说:“也许您愿意和我共进晚餐?” 主教先生还能怎么样呢,他只能微微躬了躬身,“我的荣幸,陛下。” “别不高兴,”国王说:“我们在来的路上发现了一整窝的鹌鹑。” “今天是斋期。”主教先生气哼哼地说。 “但我发现它们的时候,它们正在池塘里游泳啊,按惯例,主教先生,它们是鱼,我们可以在斋期吃鱼。” “唉,那么一定是魔鬼养的鹌鹑,”主教先生说:“我可从来没有看见到过在水里游泳的鹌鹑。” “既然如此,我们就更要吃掉它们了,”国王笑吟吟地说:“让它们在我们的肠胃地狱里受苦。” 说到这里,就连主教先生也无话以对了,他用做祷告的借口溜走,只有蒂雷纳子爵与国王在书房里的时候,国王拿出了一大摞来自于阿姆斯特丹的汇票,他当然更愿意支持法国的银行家,但这些是要给护国公克伦威尔派遣来的六千名英国士兵的,因为阿姆斯特丹银行的汇票超过六百弗罗林就要到阿姆斯特丹去兑换,国王要求富凯将它们全部转成六百弗罗林以下的,这样也免得英国军官们产生兑换上的纠纷,所以才会有那么一大摞。 蒂雷纳子爵接过它们的时候,手都在颤抖:“陛下……” “别感谢我,”国王说:“感谢女士们吧,她们真是太勇猛了。”这是最后一批紫茉莉花粉与玫瑰胭脂换来的钱,知道这是今年的最后一点脂粉后,这些可爱的小盒子与小罐子在巴黎炒出了惊人的价钱——国王还是第一次知道从十七世纪的巴黎开始就有代购这种职业了——巴黎的女士们买了脂粉后,留下自己的份儿,其他的全以数倍的价格卖给了外省人,据说更遥远的地方,还出现了假冒的国王脂粉呢。 当然,听到这个消息后,国王就派出他的火枪手,去查证此事,并且抄没了所有的非法所得。 “你上次给我的信上说……克伦威尔派遣来的是他的……新模范军?” “是的,陛下。”蒂雷纳子爵说,“请到窗前来,您可以看到他们正在训练。” 第九十四章 国王来到敦刻尔克(中) 虽然说可以从窗前看到,但蒂雷纳子爵就不会将英国人的军队放在距离国王如此之近的地方,所以国王看到的只是有一列一列的红色小点——他们在城镇之外,在丘陵平坦的中间地带训练,国王接过蒂雷纳子爵送来的望远镜,放在眼前才能看到那些英国人——他们服饰统一,穿着红色的外套,披着黄色的肩带,灰色的翻檐帽与灰色的长裤,还有褐色的靴子,他们的队列整齐,步伐坚定,没有嬉笑或是松懈的情形发生,可要比法国人的军队好多了。 “这些都是步兵吗?”国王问。 “是的,陛下。”蒂雷纳子爵说。 “克伦威尔先生真可以说是相当慷慨了。”国王讥讽地说道,他将望远镜还给蒂雷纳子爵。“克伦威尔的新模范军据说只有一万四千多名骑兵,他愿意给我们近一半的人……当然,他所求的代价也相当不菲就是了。”他沉吟了一会:“子爵先生,我是否可以请您为我去做一件事情?” “随时听候您的吩咐,陛下。”蒂雷纳子爵说。 “我希望在今晚的宴会上,您能为我邀请一个人。” “请问谁有此荣幸?” “这支军队的最高将领。” 蒂雷纳子爵微微迟疑了一下,因为就他看来,那位军官虽然也是一名贵族,但还未达到能够与国王共进晚餐的资格,但路易已经这样说了,发誓不再背叛国王,并且遵从他任何旨意的蒂雷纳子爵也不会反驳——只是有点轻微的疑惑,国王也注意到了这点,他伸出手,放在蒂雷纳子爵的肩膀上(满意地看到自己做出这个动作并不困难),“我可敬的先生,”他说:“不要以为我会看重一个外国人胜过一个法国人,”国王安慰地道:“我只是想要知道他是个怎样的人,而这点,通过别人转达和描述都有可能产生谬误,所以我必然是要亲眼见见他的。” “我可以大胆地问一句……” “当然可以,子爵先生,”国王温和地解释说:“您知道我刚才给您的那卷汇票并不是给英国人全部的报酬吧。” “是的,陛下,我略有耳闻。” “我必须承认我始终不愿意承认奥利弗.克伦威尔的伪统治给我们的主教先生带来了一些麻烦,”国王指了指那些汇票:“所以这些可以说是克伦威尔授意他的使者额外提出的回报,英国人起初,也是自始自终没有改变过的要求就是敦刻尔克——这座城市。” 蒂雷纳子爵沉默了几秒钟,国王在他的脸上看到了羞愧的神色,才知道这位将领有些误会了他的意思——当然,对于蒂雷纳子爵,这位军队中的天才,政治上的凡人来说,需要借助另一个国家的军队来夺取原本属于法国的城市,确实令人感到耻辱,但国王可不会因为这点而苛责自己的将领,正所谓最出色的狩猎者没有马和狗,也别想追到狐狸——没有士兵和军官,蒂雷纳子爵再完美也没办法变出足够的军队来,他又不是上帝。 “我的意思是说,”国王亲昵地将手按在这位足以做自己父亲的长者脊背上,“子爵先生,这六千名士兵,既是为了夺取敦刻尔克,也是为了占领敦刻尔克的。” “陛下?” “等到我们夺取了敦刻尔克,按照协议,这里将会属于英国人……当然,克伦威尔当初从西班牙与我们之间选择了法国,就是因为他认为现在西班牙才是英国最大的敌人——敦刻尔克在成为英国切入佛兰德尔的钉子之前,还是西班牙私掠船的港口与要塞,而你知道的,西班牙私掠船的猎物大半都是英国船队——所以敦刻尔克他势在必得。 所以说,为了避免麻烦,他必然是要在这里驻军的,那么,还能有什么比在这场战役中取得了重大成果的新模范军士兵们更理直气壮,顺理成章的呢?” 国王安抚地拍了拍蒂雷纳子爵的后背:“我听说他们已经将这六千名士兵的指挥权交给了你,那么我希望,你能够尽可能地了解他们,掌握他们,尤其是他们的军官和将领,”说到这里,国王就如同自言自语般地说道:“毕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他们又会成为我们的敌人了呢?” ———— 既然国王这么说,或者说,正因为他对蒂雷纳子爵如此推心置腹地说了一番话,蒂雷纳子爵是必然要完成国王交代的任务,将这位军官邀请到晚宴上来的。 但说真的,这位军官发自内心地并不愿意接受这份殊荣,英国人与法国人已经做了一百年的敌人,之后只怕还要继续做下去,他们这次为了对抗共同的敌人西班牙走在了一起,可是要说未来如何,谁也不知道,但蒂雷纳子爵与他们相处的这段时间里,确实以他的魅力征服了许多人,其中也有他,而且这次子爵先生还带来了国王委托他带来的汇票——他还以为要等到战争结束,或许还会拖拉一段时间才能拿到呢,这让他和他的士兵都安心了许多,最少的,若是在战争中死去,他们的孩子与父母都能够拿到抚恤与俸金。 所以他犹豫了一段时间后,还是接受了国王的邀请,并且立刻动身,提前抵达国王的行宫,以表示对法国国王的尊敬,蒂雷纳把他引荐给国王,他也恭恭敬敬地行了礼,他可能只比路易大一些,有着一张年轻但严肃的面孔,但听到他的姓氏时,国王就问:“乔治.蒙克是否是你的父亲或是叔伯?” “是的,陛下。”这位年轻的先生说:“他正是我的伯父。” “他现在如何了?” “他现在是苏格兰总督。”蒙克先生回答说。 国王点了点头,他们就入了座,蒙克先生的座位正在蒂雷纳子爵的右手边,当然,之前与主教先生开玩笑的“游泳鹌鹑”也没能端上来,他们认认真真地吃了一顿新鲜的海鱼、贝壳炖蛋与面包。当蒙克先生发现国王一直在注意着他的军服时,他不得不询问国王陛下是否有什么地方感到疑惑? “我只是看到你的衣着颜色似乎与其他军官不同,他们是灰色的,而你是蓝色的,是因为你的职位或是有别的原因?当然,如果这令您为难,您大可不必回答,我只是有点好奇罢了。” “哦,”蒙克先生说:“这并没什么不能回答的,陛下,我的长裤与帽子之所以是蓝色的,是因为我曾经是托马斯.费尔法克斯司令官的亲兵,虽然他现在已经辞去了职务,但就算是为了纪念吧,陛下,我依然认为我是他的士兵。” “您是一个忠诚的人。”国王说。 蒙克先生谦逊而又骄傲地低下了头,接受了国王的称赞。 ———— 国王对这位蒙克先生的赞赏,无疑引起了主教先生的关注,他现在与国王之间没有多少隔阂,所以就在做晚祷的时候直接问了。 “可以说这位年轻的军官是个宝藏男孩吧。”国王说。 主教先生的神情一下子就变得古怪起来了,幸好他最近也习惯了国王的奇言怪论,“为什么这么说?因为他的姓氏?” 乔治.蒙克确实曾经在英国国会与军队中手掌大权,但随着他面对王军(查理一世的军队)时曾经数次受挫,而不得不引退到德文郡,后来是奥利弗.克伦威尔觉得他依然值得信任,坚持将他拔擢到舰队司令的位置,并且在第一次英荷战争中获得了巨大的胜利——现在他正是最辉煌的时候,即便是他的子侄,也不可能被法国人收买。 “不,我没那个打算。”路易说:“蒙克这个姓氏确实值得我们注意,但我关注的是费尔法克斯,他在决定是否应该处死查理一世的时候投了反对票,而且旗帜鲜明。” “他现在正在乡下养老呢。” “他既然可以离开,那么就可以回去。”路易转过身:“若是托马斯.费尔法克斯能够回到英国的权利中心,那么烦恼的就是克伦威尔了——1640年的时候,克伦威尔只是一个乡绅议员,费尔法克斯已经继承了父亲的爵位,是一位男爵;在新模范军建立的时候,他才是总司令,克伦威尔只是一位中将,他在军队中的威望也要比克伦威尔高,取得的胜利与经验也是如此;如果不是新模范军中的骑兵几乎全都出自于克伦威尔的拥趸,又在所谓的平等法案事件里中了克伦威尔的诡计,最后,在讨论远征苏格兰的问题时,与前者大吵了一架,一怒辞职,现在我们要打交道的只怕未必是奥利弗.克伦威尔。” “但这也不是说他有意王权复辟。” “他对王权保持着应有的尊敬,这就足够了,主教先生。” “您还是有意让查理二世得回他的王座?” “是的,主教先生。” “但对我们,又有什么好处呢?” “在法国必须面对一个敌人的时候,主教先生,要在克伦威尔与查理二世中间选择,你会选择谁呢?” 路易合上圣经。 “查理,当然是查理。” 第九十五章 国王来到敦刻尔克(下) 敦刻尔克这个名字来自于西佛兰德,在荷兰语中,它是“沙丘上的教堂”之意。 有这样的名字,这座城市的地势也可想而知,当蒂雷纳子爵遵命带着国王与主教先生巡视军队的时候,他们见到的景象并不壮观,从城镇外看敦刻尔克,那是一座古旧而又苍老的城市,虽然西班牙的私掠船将这里当作了一个要塞,借着它的庇护大发横财,但对它本身却并不看重,甚至在这里驻扎的军队也是如此,按理说,一个月前英国军舰封锁航线与港口的举措就应该引起他们警惕了,但他们除了打开水闸,淹没附近的低地之外既没有砌筑新的工事也没有加固城墙。 那些沉积在低洼处的水曾经给这里的法国人带来了一些麻烦,但他们很多都是出身于南方的农民,对沼泽与水泊并不陌生,于是他们很快就是设法将这些积水引走了,现在那些地方除了潮泥泞一些没什么大问题可言。 国王在蒂雷纳子爵的引导下参观了他们的营地——这里约有一万五千人,得有四到五个村庄才能承载的下这样多的士兵,若是平时,这个人数足以成为敦刻尔克附近村镇的一场浩劫——就如之前叙述过的,此时的军队与强盗并没有什么两样,他们凶狠,残暴无耻,毫无道德观念或是廉耻心,遵照惯例,村庄的男人、老人和孩子会被杀死,女人会成为士兵与军官们的消遣,他们会耗尽居民们的最后一点食物,离开的时候还会将房屋尽数焚烧,这种情况无论在法国,还是在英国,又或是在两个不同的教派中也相当常见——主说要爱你的邻居,主教倒不在意你干掉他们,只要他们是异端,虽然路易从不认为举三根手指和举两根手指,长十字架与短十字架,葡萄酒与葡萄汁有什么区别(以上都是发动宗教战争的理由)。 这里的人们应该感到幸运,因为蒂雷纳子爵知道他们的国王生性仁慈,所以在接受了这个城镇的镇长投降的时候,就要求他为军队提供足够多的住所与食物,那些村庄里的人们虽然仍然要遭受盘剥与驱赶之苦,但仍然可以保有性命,等到军队离开,他们固然要度过一段无比艰苦的日子,但就像是那位镇长所说的,他们要感谢天主与国王。 只是路易或是主教先生,可不敢将这种阿谀之话当真,国王出行的时候,除了火枪手,仍然有两位裁判所的教士随身保护,若是您们还记得,当初宫廷中就一直有流言说加斯东公爵为了谋求兄长的王位,而与恶魔做了交易,这些恶魔都被他藏在一些荒诞的画里带了回来,路易十三的意外事故就源自于此——而这里正是佛兰德尔与法国的交界处,谁也不知道会出现些什么。 蒂雷纳子爵就听说过这里曾出现过食尸鬼。 国王暂时无暇顾及这些,他着重观察的是英国的新模范军与法国将士们的区别——新模范君除了服装统一之外,面色也要比一般的法国士兵们更红润,气度也更从容,举止之间带着十足的自信与骄傲,还有的就是,他们是生机勃勃的,像是一棵挺拔的新树,就像是晚宴时的那位蒙克先生那样,很显然,无论是从心理还是生理,他们都要远胜于国王的士兵们。 路易不喜欢克伦威尔,但他也必须承认,他是一个杰出的领袖。 他看到一座房屋正在冒起炊烟的时候,就策马走了过去,那里正有三名军官在聚会,虽然地上(这家人离开的时候应该尽可能地带走了所有的家具,国王在墙上甚至看到了一张纺车轮廓的空白)铺开的是一张地图,但他们的衣兜里应该装着骰子或是纸牌,这一点又让国王叹气,赌博几乎是现在的法国人除了跳舞狩猎之外仅有的爱好了,这点新模范君又要略胜一筹,因为克伦威尔本人就是一个刻板的新教徒,在英国已经全面禁止各种娱乐,赌博当然也在其中,所以他们的士兵至少在明面上从不赌博,国王一路看来,凡是穿着红色外套的士兵都在用打理武器与马匹来消磨训练之余的空暇时间。 这间被军官占据的房屋显然属于村庄中富裕的自耕农所有,房屋有两层,楼上是卧室,下方是客厅与厨房,砖头而非木头或是泥砖墙,还有着壁炉与烟囱,军官们所在的地方就有一座炉床,炉床上方悬挂着一个漏斗型的烟气罩,木炭燃烧时的烟雾可以从这里升上天空,炉床上悬挂着一个铁锅,国王看到的蒸汽与烟都从这里而来。 “这是你们的早餐还是午餐,先生们?”国王问。 “午餐,”军官之一紧张地说,“陛下,是我们三个人的午餐。” 国王几乎可以猜到他为什么会这样紧张,因为除了铁锅里的鲜鱼汤,这里还有干肉、黑面包、奶酪和鸡蛋,与一桶麦酒,可以说是相当丰盛了——“士兵们呢?”路易问。 “也是鲜鱼汤和面包!”那位军官说。 国王相信自己不会受到欺骗,但比起有着持续的肉类与奶制品供给的新模范军,法国军队的补给就不那么令人欣慰了,国王将这件事情记在心里,比起统一的外套或是帽子,士兵们当然会更在乎自己的肚子。 但一路巡查下来,法国士兵们混杂的穿着还是让国王感到头痛,这时候的人们还没有军装的概念,所以每个人都穿着自己的衣服,武器的规制也不统一,至少火枪就有好几种,多数是火绳枪,使用这种武器的人一眼就能看得出来,因为他们身上背着一根宽阔的肩带,肩带上挂着火药包——虔诚的士兵们一般会将这种发射药包配置成十二包,称作十二使徒,一包火药可以发射一次;弹丸袋子——装着圆形的铅弹;还有导火药瓶,这里的火药要更细腻一些,用于引爆推进药。 使用转轮打火枪的人身上就要少了很多累赘,因为这种火枪是借助硫矿石与钢轮摩擦产生火花来点燃火药,或是更新的燧发枪,上面的燧石可以保证三十次以上的发射,不过这些枪支几乎都属于军官们,除了更具杀伤力之外,外表要更为华丽——像是黑底枪托上遍体镶金只是基本操作,还有人在上面嵌入宝石,珍珠,象牙…… 除了外表之外,还有一些人在功用上竭尽奇思异想,像是枪口犹如喇叭一样的大口径火枪,除了装进铅弹之外还能塞进大小差不多的石子……多管枪,从四根枪管到十二根枪管……混合枪——不,不应该说是火枪,因为它们看上去就像是装了一根火枪枪管的刀、斧头或是盾牌…… 国王只能说他大开眼界。 蒂雷纳子爵见怪不怪,甚至对其中一些大感兴趣,对了,忘记提一句,现在的热武器,除了火炮之外,火枪只能在开战时起到消耗敌人战力的作用,最终左右占据的还是刀剑与长矛,所以无论是否使用火枪,士兵和军官们都有佩剑。 路易在自己的小册子上又记了一笔。 他们最后站在军营的边缘眺望敦刻尔克,在灰色的城墙上隐约可以看见士兵们在走来走去,蒂雷纳子爵调拨了一部分军队围城,而主力则留在这里等到西班牙人的援军,在今天结束之前,他几次看了国王,路易知道他在担心些什么,就和任何一个正在战斗中的将军那样,他最担心的莫过于有人有意夺取自己的指挥权——但若那个人是他宣誓效忠的国王呢? 尤其是,路易今年二十岁,正是一个年轻人最好胜,最自得的年纪,而他也不是一个蠢人,所以很难说,国王会不会对即将到来的大战有什么属于自己的看法,或是意见,蒂雷纳子爵不会在意国王是否会想要指点自己,他怕的是国王太过固执——他是说,就算从未指挥过哪怕一场战斗,国王也会跃跃欲试,想要在人们一展自己在军事上的卓越天赋(魔鬼才知道有没有)。 因为在他们面前,已经成了敌人的孔代亲王就是第一次参战就作为指挥官赢得了一场巨大的胜利。 路易看出了他的忧虑,这位年轻的国王忍不住笑了起来:“不,”他说:“不,子爵先生,我不会插手我不熟悉的事情,主教先生如此,你也是如此,你们是我的臂膀,我可不会像是一个孩子那样随心所欲地束缚住你们——我只希望你能够为我奉上一场胜利,您能的,对吗?” “陛下。”路易的话让蒂雷纳子爵感到羞愧,这位年纪足以做国王祖父的人面色涨红,甚至蔓延到了无辜的耳朵,他确实有此顾虑,但被国王指出,他都觉得自己实在是太轻视他的君主了。 路易已经决定了要做一个旁观者,他是国王,而非将军,即便现在的战争中,君王们也时常御驾亲征,但他们对于将士们来说只能说是一种象征或是鼓励,真要靠路易个人的勇武去扭转局面——到那时,他距离亡国之君也不远了吧,就像是可怜的查理二世。 “那么,”蒂雷纳子爵得寸进尺地说:“若是可能,等到开战,您能留在这儿吗?” 路易看着他。 这位将军的眼睛布灵布灵地看着他,手指灵活地绕来绕去,意思很明显,国王还是别去危险的战场了……“这里有一座钟楼,陛下,从那里您能够纵观整个战场。” “你们已经确定好战场了?”路易问。 ———— “敦刻尔克之外能够成为战场的地方不多。”主教先生说,一边打开一份密信递给国王:“孔代亲王与西班牙人正在拼命地往这里赶来,非常匆忙,陛下,他们甚至丢下了自己的火炮。” “这要感谢您的密探。”路易说:“无论是将西班牙人误导到康布雷,还是有关于他们的所有秘密。” “这可不好说。”主教先生矜持地说,“我还在证实一些消息,陛下,不过可以确定的是,我们的孔代亲王不太好过——西班牙人说得挺动听,做起来可不是那么回事了,这支军队的主要权利还是在唐.璜的手里,当然,他毕竟是腓力四世的私生子,孔代却是一个法国人。” “他们有多少人?” “和我们差不多,但成分比较复杂,”主教先生突然停了一下,因为他的头突然剧烈地抽痛了一下,他按住额角,闭上眼睛,“其中有西班牙人,也有孔代亲王的士兵,还有神圣罗马帝国的雇佣兵,以及约克公爵的王军。” “等等,约克公爵是我知道的那位吗?”路易问,他刚才一直在阅读那封密信,所以没注意到主教先生的异样。 “就是那位,查理二世的弟弟,”主教先生声调不变地说道:“比起他的兄长,支持他的人更多,聚集在他麾下的人支持了他两千名士兵,不过还是由唐.璜统一指挥。” 说着,主教先生有意瞥了国王一眼,“这就是有兄弟的坏处了。”他说。 路易只是抬头一笑。 “对了。”主教先生突然说:“过几天我或许要向你引荐一个人。” “谁?” “写下这封密信的人。”主教先生说。 这句话才真正地让国王吃惊了,谁都知道,马扎然主教先生从黎塞留主教先生这里继承了一个密探组织,连续两届主教就像是喂养着一群猎狗那样将他们喂养的饱饱的,让他们在短时间内滋长繁衍到了一个可怕的地步,他们的触角可不仅限于法国,甚至连奥斯曼土耳其都有所触及,但路易从来就没想过要去触碰这张细密的罗网,这是主教先生的底线,就像是路易身下的王座。 但主教先生说,要将这位密探——很有可能是头目或是重要的钉子,引荐给国王。 “为什么?”路易问。 此时让主教先生眼前发黑的疼痛已经过去,他举起眼睛,注视着国王,二十岁的国王已经有5.5尺,鉴于法国长度单位要比其他国家更长一些(5.5法尺基本上等于5.9英尺),所以现在这位君王已经是个高大健美的年轻人了,而他却已经开始衰老,每天一睁开眼睛,主教先生都觉得天使的小喇叭声都变的更响亮了一些。 如果说他之前还顾忌着过早地将权力(无论是明还是暗)放在国王的手里,会让他做出一些失了心智的事情,但……安茹公爵的事情终于可以让主教先生做出最后的决定了。 第九十六章 1658年的敦刻尔克战役 主教这样的打算并不是没有缘故的,虽然他已经发誓要舍弃世俗,隔绝亲缘,一心一意侍奉上帝,但我们都知道,就算是再虔诚的教士也会顾念血亲,更不用说如同马扎然主教这样的比世俗人更世俗的主教先生了。有趣的是,他对自己那个贫寒的家庭并不怎么在意,倒很看顾那些在他还艰难的时候对他伸出援手的人,像是曾经的财政总监帕尔蒂切里.埃梅里,甚至在他即将功成名就果断投资的曼奇尼家族,他甚至想引荐曼奇尼家族的男孩进入宫廷,但就如我们知道的,他虽然也确实这么做了,但可怜的费利佩被国王一剑穿胸,还有两个男孩,一个死于之前的暴乱,一个死于求学时的疾病——只有很少的一些人知道他死于不名誉的谋杀。 所以主教先生在发觉自己的功业居然无人可以继承时,他就决定如之前的黎塞留那样,交给国王信任的人,在财政方面,他预先选择了富凯,但随后他失望地发觉,这位新的财政总监不但贪婪,还很愚蠢,一点也看不出国王对他的纵容根本就是在用他的脖子试绞索;后来他的视线就落在了柯尔贝尔先生身上,但这个人选也不是很合适,或者说,他只能承担起一部分主教先生现在的工作。 那么他应该将手中最重要的权利交给谁呢?毫无疑问,这不为人所知的权力是一柄双面刃,无论是对掌控者,还是对国王,直到国王当机立断地宰了费利佩,当然,主教先生不是要称赞这种行为,毕竟费利佩的姓氏是曼奇尼,但他也真不喜欢这个总是夸夸其谈的白痴——只是没有选择罢了。 在最初的愤怒过去之后,主教总算能够心平气和地想起这件事情的时候,他突然发觉,国王当时的处理方式看似鲁莽,却是最好的,如果要保全安茹亲王菲利普的名誉,消弭这件丑闻的影响,最好的办法莫过于死一个,国王当然不会让自己的弟弟去死,那么死的就只有曼奇尼,而且他亲自动手,也保证了主教先生无法因为这件事情迁怒任何人——他总不能惩罚一个国王。 但让他更为欣赏的是国王在之后对曼奇尼家族的让步,是,听起来有些令人沮丧,虽然费利佩.曼奇尼做出的事情足以让他同时登上里世界与表世界的法庭,但他也是曼奇尼家族寄予重望的长子,哪怕他确实很蠢——一些年轻人免不得要抱怨连连,满怀怨懑,国王接受起这件事情来却十分从容,主教先生注意到,以往他还会和玛利抱怨几句,现在他在玛利面前都很少提起曼奇尼家族了。 一般来说,主教先生想,他不会提起一个名字只有两种可能,一种是他认为这个名字值得信任,或是重要到无论如何也能被宽恕;第二种就是他认为这个名字毫无价值,不屑一提。 他很难认为国王会偏向于第一种,但无论是第一种还是第二种,主教先生都决定要将自己最重要的遗产留给国王而不是其他人。 —————— 主教先生的慷慨确实让路易高兴,情报网有多么重要没有人能够比他更清楚,但要建立起一个情报网,第一需要钱,大量的钱,第二就需要时间,而这两样他暂时都没有,主教先生愿意将手中的权力逐渐移交给他确实令人高兴,他不由得期待起将要见到的那位先生,只是主教先生之所以说要再等几天,也许是因为大战迫在眉睫的关系。 在开战迁徙,任何陌生人都会被视作需要盯紧的目标,作为一个密探,不是生死攸关的时候就不会这样莽撞。 开战的那天正是一个晴朗的夏日,西班牙与法国人的军队平行于海岸线排阵布兵,路易站在这座城镇的最高处,在钟楼上举着望远镜,望远镜最先被发明出来的时候只能看到三倍远的地方,一位意大利学者伽利略.加里雷知晓了其中的技巧后,一个月后制造出的望远镜就能看到八倍远的地方,几个月后则能看到二十倍远的地方,据说他制作的望远镜能够看到月球凹凸不平的表面——路易手上的望远镜有三十倍远的,在这里他能够看到士兵们身上的肩带,他转动镜筒,从英法联军这里转移到西班牙人这里,从这里可以看到西班牙人们还是采用了习惯的大方阵,也就是说,一百人左右的长矛兵方阵,方阵四个角上各有九名一组的火枪手,还有一些零散的火枪手游走在方阵中间——国王大概估计了一下,这种方阵一共有六十组,那么也就是说西班牙联军这里应该有六千名士兵,可能还有一部分骑兵与预备队,但基本上人数和蒂雷纳子爵现有的差不多。 他看到蒂雷纳子爵毫不客气地将英国的新模范军排在了前面,鲜红的外套把他们和其他人清晰地区分开了,他们在地势上不占优势,因为西班牙人占据了高地,虽然在海滩上,这个高地也只是相对而言,但谁都知道在作战的时候,再小的优势也是优势——几乎可以说是按照惯例,先行的是火炮,在炮声轰鸣,烟雾尚未消散的时候,新模范军就开始进攻了,他们的勇气与经验的确不是现在的法国军队可以比拟的,几乎只用了几分钟,他们就将距离拉近到开始相互射击的地步。 这时候要考验的就是彼此的勇气了,人们经常戏谑地说,十七世纪的火枪对射类似于面对面相互自杀,但这不是没有原因的,首先,此时的枪支命中率很差,差到一百颗子弹能够命中一个敌人就算是幸运,只能用密集阵型来保证命中度;其次,想要通过俯卧、盾牌或是其他方式来保护自己也不可能,因为此时的枪支瞄准和装药都要站立进行,何况在进攻的时候,士兵们要跟着鼓点与团队旗前进,而不是固定地停留在一个地方射击;最后就是,同样是因为枪支的局限性,当时的热武器射程只在六十尺到一百尺,这样的距离,往往只需要几秒钟就能冲到对方面前……很多时候,在弹药耗尽或是军官察觉到距离太近的时候,他们就会举起长刀高呼一声,所有的士兵就会跟着他一起拔刀冲锋而不是继续傻乎乎地站在那儿射击了。 所以弥漫的烟雾也只是维持了几分钟,国王看到身着红装的士兵们如同暴烈的蚂蚁那样攀上沙丘,奔向西班牙人的方阵,西班牙人的火枪手立即躲入长矛手之中,而那些长矛手立即放下了长矛,在远处看来,就像是一只豪猪突然炸起了全身的刺,四个方向皆是如此,让人看了就不由得毛骨悚然,看到这里,路易就不奇怪西班牙人如何能够凭借着这个方阵纵横欧罗巴近半个世纪了。 但若是说之前的对射是考验双方的勇气,那么现在呈现在人们面前的就是英国新模范军的勇气了,他们不顾一切地猛冲,竟然突破了前列长矛手,突入到方阵之中,以至于方阵产生混乱,士兵们纷纷溃散,逃往沙丘下方。 “啊!”国王紧张地喊道。 “怎么?”主教先生问。 “他们的战线拉得太长了。”国王说,一边将望远镜递给主教先生。主教先生好笑地看着他握紧了拳头,毕竟是个年轻人,他想,一边将望远镜放到眼前,就这么一会儿,战场上的局势就产生了变化,一支骑兵从新模范军疏于防备的左翼攻击,近似于屠杀般地清扫战场:“那是……王军,”主教先生从肩带与旗帜上分辨道:“约克公爵的军队。” 那就难怪了,那些新模范军和王军简直就是生死仇敌,他们甚至抛下了西班牙人,只顾着纠缠在一起,杀个你死我活。 “蒂雷纳子爵派骑兵去支援了。”主教先生又说。 国王立刻拿回望远镜,他看到佩戴着鲜红色肩带的法国骑兵们已经向着战斗最密集的地方移动,而西班牙人的骑兵们则要慢了一步——与西班牙人的大方阵一样,法国的敕令骑士们也同样在欧罗巴驰骋了近百年,但在1525年的帕维亚战役中,法国敕令骑士们虽然战胜了西班牙的重骑兵,却在西班牙大方阵的火枪手那里受到了重挫——那时候西班牙的火枪手们配备了穆什科特火绳枪,一种大口径火枪,足以贯穿重甲,在那场战役中敕令骑士们死伤无数。 但在西班牙人的火枪手们已经被击溃,面对英国人与西班牙人的骑兵时,敕令骑士们却依然勇武至极,他们连着击溃了两支骑兵,并且作为前锋,指引法国步兵向着西班牙人的战阵进攻。 现在所有的颜色都参杂在了一起,国王只觉得一阵昏眩,放下望远镜的时候才发现自己的脊背绷紧到几乎都有些疼了。 “我让邦唐送些茶来,休息一会吧。”主教先生说,没有劝说国王离开塔楼,别说国王,他也不想。 第九十七章 敦刻尔克战役的胜利 时近正午,国王与主教先生只简单地吃了一些“国王面包”,就是面包里夹上奶酪、火腿与新鲜蔬菜,喝了热的甜酒,就又回到了塔楼上,而就在这一个小时不到的时间里,战局又发生了变化。 说起来,只要是具备军事才能的人,都懂得战场的地势对整个战局有多么重要,一般而言,他们都会尽可能地了解战场上的每座丘陵,平地甚至河流,湖泊。而蒂雷纳子爵又要比一般的将军多了一项特殊的本领,那就是对于大海的了解,别忘记,他在兄长继承了色当公爵之位后,就像是每个贵族家庭的次子,他在十四五岁的时候就进入了他舅舅的军队里服役,而他的舅舅正是尼德兰的莫里斯亲王,不久之后就会成为荷兰共和国的尼德兰联邦有一半国土面对着大海,他们的军队中海军占据了绝大比重,要说一个尼德兰军官对大海一无所知,那可真是个可以让人从百年战争笑到三十年战争的大笑话,更不用说,蒂雷纳子爵的舅舅被称之为天才的莫里斯,可以说是他一手复活了欧罗巴的职业军队——这也是正是蒂雷纳子爵之所以对国王真心臣服的原因之一,在国王身上他看到了许多曾属于莫里斯亲王的优秀之处,尤其是对军人的责任感与道德感的看重。 这位莫里斯亲王当然不会吝于教导自己的外甥,在他身边,蒂雷纳子爵可以说是打下了最坚固的基础,其中莫里斯亲王经常和他谈起的就是1600年,尼德兰联邦与西班牙的纽波特之战,在那场战役中,尼德兰联邦虽然取得了显赫的胜利,但莫里斯亲王依然认为有许多值得惋惜的地方,之一就是在他们作战的时候,潮水突然升起,以至于两支军队都不得不移动,如果那是他提前预料到了这一点,他会留下更多的西班牙人,而不是让西班牙人得以继续保留滋扰尼德兰运输线的军力,以至于这场战役最终未能取得他们所期望的结果。 所以从开战之前,蒂雷纳子爵就和国王提到过——虽然国王不准备干涉这位将领的任何计划,但也正是因为这个缘故,蒂雷纳子爵投桃报李地与国王讲述了他的整个作战计划——他说,他将会逼迫(如果西班牙人没有这样做)西班牙人与他们沿着海岸布阵,等到退潮,也就是战斗开始炽热化的时候,潮水退去,西班牙人的军队就会暴露出右翼,他会调动骑兵的预备队从这里迂回,直击毫无防备的西班牙人。 而现在,正如蒂雷纳子爵所预期的,在阳光下闪烁着璀璨金光的海水在人们的无知无觉地缓慢地向着海中退去,那些搁浅的鱼儿还在苟延残喘地挣扎,法国人的骑兵预备队已经开始奔驰,沉重坚硬的马蹄踏过了松软的沙地,在上面留下一个个深深的凹坑,在水花四溅中冲向尚无所觉的西班牙军队——他们还沉浸在与法军主力的战斗中,这可以说是一场猝不及防的,一面倒的屠杀。 在无需面对西班牙人的大口径火枪的时候,敕令骑士们的骑枪依然能够令得无数敌人为之心寒胆颤,当一个从人到马都披覆重甲的家伙撞入列阵的时候,与一颗实心的铁炮弹没有什么两样,留下的是一条血肉模糊的道路,虽然有军官立刻呼喊着长矛手转向,但已经来不及了,当敕令骑士们拔出宽剑,与击溃了西班牙人与英国人骑兵的同僚们并肩进攻的时候,负责西班牙军队左翼的孔代亲王发觉大势已去,他开始呼唤着自己的士兵与军官,率领着他们往法国军队的右翼突围,因为他们之后就是敦刻尔克,只要他们来到敦刻尔克城下,进入城市,至少可以保住现有的这一部分力量。 孔代亲王的想法十分正确,当国王在塔楼上看到那些佩戴着浅栗色肩带的士兵们正在奔向敦刻尔克的时候,忍不住大喊了一声,幸而蒂雷纳子爵没有辜负国王的期望,他命令塞巴斯蒂安.沃邦(这是国王之后才知道的)率领着仅有的一百名骑兵与三百名步兵前往阻截——这就是与曾经亲密共事的人敌对的坏处了,战后蒂雷纳子爵说,他一直注意着孔代亲王,就是知道他既善于作战,也善于逃脱…… 沃邦在战地工事上有着卓越的天赋,就像是某种呼应,他在防御上也相当的有一手,他带着士兵们抢先占领了一个长阔的沙丘,然后将承载辎重的马车砍掉轮架,架设起一座临时工事,命令火枪手们依仗着它向孔代亲王的军队射击——孔代亲王不愧是一个勇敢的战士,如之前的每一次,他身先士卒,但这次幸运女神并没有站在他身边,而是向蒂雷纳子爵微笑了——第一波冲击孔代亲王的马就被打死了,他摔在地上,几个亲信军官把他拖了回去,事实上如果他不是孔代亲王,也许早就和他的爱马一个下场了。 要说,如果能够给孔代亲王一些时间,他或许也能打出另一个结局,但和他有着相同想法的人不再少数,在骤然发现自己身边都是人——我是说,都是法国人的时候,英国的约克公爵立刻面色灰白,不得不放弃了那些被新模范军纠缠住的士兵们,毅然决然地撤退了,他一离开,那些神圣罗马帝国的雇佣兵们当然也就遵循了他们的传统——在战局不利的时候溜走,留下西班牙的唐.璜元帅与士兵们苦苦坚持——没能坚持多久,至少孔代亲王这里还没能突破沃邦的防线,法国军队就逼近了他们。 国王那时还不能确定孔代亲王被俘,当他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不由自主地高喊了一声,“万岁!”并且挥舞了一下自己的帽子,就连主教先生都不禁露出了一个不够矜持的巨大笑容。 法国军队追猎与歼灭敌人的行动一直延续到月亮升起,具体的数字被统计出来则要等到两天以后,法国人与新模范军的联军阵亡了约有四百人,其中大部分都是在开战时与西班牙大方阵的正面冲突中身亡的,但相对的,西班牙联军有一千多人阵亡,虽然其中大部分是英国人,还有五千多人被俘,而这些人中大部分就是西班牙人了。 但要说最大的缴获,莫过于西班牙的唐.璜元帅,他是西班牙国王腓力四世与一个舞女的私生子,深受国王看重,另一个就是孔代亲王,一个让人感觉复杂的人物。 西班牙人的元帅在蒂雷纳子爵的陪同下觐见了国王,他的仪态无可挑剔,风度翩翩,听说他拒绝向英国人的新模范军投降,因为他们服从于一个僭主,但路易猜测这位先生更多的是因为不想落在英国人,也就是克伦威尔的手里,毕竟现在克伦威尔正在与西班牙人打仗——他看上去并不惊慌,甚至表示很愿意亲眼一睹巴黎的繁荣,想来他也知道他的父亲很快就会设法赎回他。 他也确实被如同一个亲王那样被盛情款待,他的住所与食物,用品也仅次于国王和主教。 相比起这位唐.璜先生,孔代亲王的待遇就要差多了,毕竟他还是一个叛贼,他被关在一个朴素的房间里,总是坐在床边低着头,看上去十分沮丧。 “他有提过要见我吗?”路易问。 “还没有。”蒂雷纳子爵说,然后他马上补充:“我想很快就会的,陛下。” 路易看到他紧张的样子,不由得一笑,知道子爵担心的是他不愿意宽恕孔代亲王,但就算不因为此时此地的约定俗成,他也不会处死孔代亲王,甚至不会流放他,因为在军事上,孔代亲王确实有其杰出的地方,还有他的一些朋友与下属,法国内部现在依然有暗流涌动,国王现在就连猫的手都想要借来用一用,何况是一位这样的统军人物。 “别急。”路易对蒂雷纳子爵说:“您尽可以慢慢地劝说他,我们还有时间——我是说,在攻克敦刻尔克之后。” “不用一星期,陛下,您就看着吧。”蒂雷纳子爵骄傲地说。 此话并非虚言,敦刻尔克的守军见到援军被剿灭大半,也丧失了先前的勇气与信念,蒂雷纳子爵甚至没有强行攻城,只让火炮轰击与重兵围城,敦刻尔克就在几天后投降了。 听到这个好消息的时候,国王正在与主教商讨阵亡士兵的丧葬事宜,国王是有心为他们举行一场大弥撒的,但主教先生不得不提醒他,若是这样做了,这件事情只怕就要成为惯例了。惯例就惯例,国王在这点上极其坚持,他实在不明白,他母亲王太后安妮可以随心所欲地举行一场又一场天知道是谁(路易到现在也只能记住几个圣徒)的弥撒,怎么为了纪念与宽慰那些为他,为法国牺牲的士兵的弥撒反而让主教先生不以为然呢? 能够出现一个打岔的人让主教先生喘了口气,但国王一把就抓住了蒂雷纳子爵,当然,子爵先生也赞成为士兵们做一场大弥撒,二对一,主教先生败退,但之后的喜讯还是让他们一同举起了蜜甜的葡萄酒庆贺。 蒂雷纳子爵提出,在军队的入城仪式中,国王应该身着戎装策马走在最前面,主教先生表示同意,路易也没有拒绝,因为考虑到敦刻尔克最后还是要移交给英国人,新模范军的蒙克将军只怕会在谁先进城而与蒂雷纳子爵起纠葛,但如果是国王,那么就算是克伦威尔也无话可说。 —————— 同一个夜晚,布卢瓦。 从厚重的帐幔里传出了痛苦而又急促的喘息声,奥尔良公爵的仆从一骨碌儿地从小床上爬起来,点上蜡烛,一手举着烛台,一手掀开床幔,在将烛光移动到公爵脸上的时候,他惊骇地大叫起来! 第九十八章 加斯东公爵的委托 仆人这样大叫,是因为奥尔良公爵加斯东的上半身几乎都快要被鲜血与血块淹没了,他的枕头与床单上到处都是粘腻腥臭的黑红色半凝固的东西,他的鼻子咕噜噜地从一堆难以描述的黑布丁样的东西里冒出泡来,刚才痛苦的喘息声正是从这里发出的,但让他无法遏制地大叫起来的还是加斯东公爵突出的眼睛,它们在眼眶上方摇摇欲坠,像是成熟已久的葡萄,随时都要从枝蔓上跌落下来,这样的情景,就算是再勇敢的骑士见了也不禁要颤抖的。 这个仆人并不是加斯东公爵之前的那个贴身仆人,准确地说,自从来了布卢瓦,他的贴身仆人就连续换了四任,而且每一任不是莫名其妙地得了重病突然死了,就是在卸职后遇到了各种意外,现在站在公爵床边的是一个胆大的看门人,鉴于他在这里每一天都能获得一个金路易,他就勇敢地来了,并且坚守到现在,但另外有个问题,就是这种人也不免要愚钝一些,譬如他在发觉公爵的异样后竟然只懂得站在床边惨叫。 幸而此时加斯东公爵的第二个妻子,也就是他喜爱并且借重的玛格丽特.德.洛林夫人的寝室与公爵的房间只有一道墙壁阻隔,她一听到仆人在叫喊,就迅速地披上斗篷,冲进了房间,整个过程没超过一分钟——自从公爵病重以来,这位夫人就从没在睡下时脱下外衣,她一边给了仆人一巴掌,让他别再嚷嚷了,一边吩咐她的贴身女仆取热水和棉布来,另外又大声让那个被她打清醒的仆人去叫醒其他人,公爵的忏悔教士、神父、医生与她和公爵的三个女儿。 几分钟后,热水和棉布都来了,此时公爵身上的床单都已经被拉开扔掉,团在床下,公爵夫人从铜盆里将棉布绞得半干,轻柔地覆盖在公爵脸上,慢慢地擦去那些干涸的血迹——之前那些黑布丁般的血块已经用床单先撸掉了,公爵那双可怕的眼睛也被公爵夫人合拢,并且给他戴上一个丝绒面罩,这样人们就看不见他现在的可怖模样了——除了那双快要跌落出来的眼珠,还有肿胀的舌头与密密麻麻,遍布面颊与脖子的青斑与水疱。 大约半个小时内,忏悔教士与神父,医生还有公爵的女儿们都来了,她们最大的十三岁,最小的十岁,原本他们还有一个八岁的弟弟与六岁的妹妹,但他们分别在六年前与两年前夭折,现在公爵没有男性继承人,只有一个十八岁的私生子。 只要听到呼吸声,人们就能知道公爵先生有多么痛苦——他的呼吸声是没有规律的,有时候长,有时候短,粗重的时候像是铁匠的风箱,清浅的时候则像是蝴蝶在拍打翅膀,他的呻吟声一如食尸鬼从九尺之下的泥土中传来的,细长而又凄凉,每个听到的人都会从心中油然生出一个念头,那就是快让这个呻吟的人去死吧,别让他继续遭受这样的折磨了。 但在那个医生——那个陌生的,总是戴着一个乌鸦嘴面具,佝偻着腰背的家伙给公爵灌下了一杯犹如沸腾泥浆般的药水后,公爵就又一次地挺过来了,他握住公爵夫人的手,他的想法从这只紧握的手里传到了公爵夫人的心里,他确实饱受折磨,但他不愿意去死,至少不想现在去死,他没有男性继承人,等他死了,那么继承领地与爵位的就只有法国国王路易的弟弟菲利普,也就是说,他不但败给了自己的敌人,他谋求的一切还会成为敌人口中的佳肴,他无论如何也接受不了这个结果——但他的重病并不如人们猜测的只是一种伪装,他确实病了,几入膏肓。 在发觉公爵可能还用不到他们的时候,忏悔教士与神父就在公爵夫人的示意下退出去了,在临离开房间的时候,忏悔教士看到了悬挂在公爵寝室中的一组三联祭坛画——他看到的东西让他情不自禁地在胸前画了一个十字。 公爵夫人注视着那副巨大的木版画,它来自于佛兰德斯,希罗尼穆斯.博斯的作品,有三个人张开手臂连接起来那么宽,一个人那么高,那位古怪邪恶的画家在这副奉献给女子修道院的画上极尽恶毒的想象,虽然主题依然是常见的宗教题材。 上帝将夏娃交给亚当,世俗间的情乐,地狱中的痛楚……但从伊甸园(上帝与亚当、夏娃)开始,画面上就出现了许多稀奇古怪的植物与动物,像是巨大的如同建筑的花朵,裂开吐出舌头的有刺果实,长翅膀的鱼和三只头的鸟等等;世俗则被描绘成一个大花园,花园里满是年轻的男男女女,他们不着寸缕,姿态暧昧,而且之中变异与扭曲的情景更多,生着许多脚的石榴孵化出的猫头鹰,戴着铁头盔的人鱼,骑着猫的女人,更让人感到奇怪的是,那些人类的肤色从青灰色到白色,又从白色到红色,然后还有全黑到无法分辨眉眼四肢的,看上去就像是一个人形的直立影子。 等到了地狱里,画家的想象就彻底被放飞了,这里你看到的都是动物们统治了人类,地狱里没有火焰,没有岩浆,人类的脸上看不到痛苦,但他们明明都被制造成了各种家具和乐器,要么被贯穿,要么被碾压,要么背负着重物,无法直起身体,奇异的是,人们见了都要说荒诞,却又移不开眼睛,当你看着他们的时候,就像是能够听到从画面里传出来的各种响声,从咕哝、哭泣到咆哮,又或是哀求。 这副画原本应该被销毁,但不知道为什么,女子修道院的主教把它收藏了起来,然后加斯东公爵偶尔听闻,就坚持要前往一观,之后就用一千个里弗尔的高价把它买了下来。 “很荣幸您能够如此喜爱我的拙作。”医生见到公爵夫人再一次目不转睛,就笑了,他的笑声就像是受惊的猫。 “博斯先生,”加斯东公爵没有解下面罩,但他仿佛能够透过深黑色的丝绒看见画面似的:“我还能活多久?” “您早该死了,”希罗尼穆斯.博斯,这个应当死于一百年前,却还能够若无其事地行走在人世间的家伙笑吟吟地从还没被扔掉的床单里捡取了一样东西,举在蜡烛前给公爵看,“看,阁下,这是您的肺。” “没有希望了么?” “没有了。” “如果我能再有一个儿子,”公爵小声(他也没有足够的力气)说:“我还能和女人同床……我的妻子会为我安排,十个或是二十个,她们的肚子里总能有一个儿子,我会让玛格丽特承认他,他会是我的合法继承人……” “这也不可能,公爵先生,您是从身体内部开始腐烂的,也就是说,哪怕您现在能够……嗯,起来,您那两颗干瘪的蛋蛋也不可能生产出种子,您注定要失去您的领地与爵位了,但没关系,那时候您已经死了,埋在地下,您不会再有任何知觉。” 这番话让公爵勃然大怒,但他所能做的也只有一把扯掉面罩,即便如此,他依然累得气喘吁吁,公爵夫人毫无厌恶之心地将他的头抱在怀里,让他躺在自己的膝盖上,哪怕公爵的头就像是一颗腐烂中的梅子,但在片刻激动后,公爵突然又平静了下来,他伸手推了推自己的眼珠,让它们回去一点,虽然他现在几乎已经看不清眼前的东西了,但只要他还有头脑在运作,他还有忠诚的妻子与臣民,他就…… “那么,”他平静地说:“如果我要一个人为我陪葬……” “谁?” “法国的国王路易十四。” 这个回答让博斯先生也沉默了一会,然后他问:“回报?” “我留下的所有钱财,还有一百份空白的身份证明文书。” “你的夫人呢?” “她有自己的嫁妆。” “您的女儿呢?” “她们已经都订了婚约,并且有各自的嫁妆。”在这里,加斯东公爵丝毫没有提到他的大女儿蒙庞西埃女公爵,若是说在蒙庞西埃女公爵再次回到宫廷之前,她给加斯东公爵的印象就是一个无能的废物,一个下作的背叛者,那么在她用领地上的收入换回了国王对她而不是对她父亲的宽恕后,她就是加斯东公爵不折不扣的敌人了。 他没有让她去死,不是出于父亲的仁慈,而是因为公爵现在掌握的力量已经非常微薄,需要用在最关键的地方。 “您的……儿子呢?” “他是我仅有的血脉了,我会把他送到西班牙去。” “那么安茹公爵菲利普呢?” “我要为法国留下一个波旁家的国王,而且若是我做出这样的要求,你们是绝对不会应允的。” “确实如此,公爵先生,”博斯说,一边脱下了面具,露出赤红色的眼睛与尖锐的獠牙:“但我们已经向梵卓的提奥德里克亲王承诺过绝不伤害王室中的任何一人,所以我只能遗憾地为您做个中介了。” “我的酬劳应该可以打动很多人。” “确实如此,而且那位陛下,”博斯说:“他最近确实做出了一些令许多人不快的事情。” 第九十九章 敦刻尔克的入城仪式(1) 敦刻尔克是座港口城市,人尽皆知,有宽大的运河与水渠将它与大海链接起来,它的道路上铺设着小石块,路面两侧有水渠,因为可以引入海水冲洗,这里竟然要比法国的其他城市更干净一些,但无论怎样干净,此时的城市里气味总是相当的不尽如人意。 我们之前说过,敦刻尔克就如同一位无助的贞女一般,被强盗争来夺去,它的所有权也总是变来变去,所以这里没有纯粹的法国人,也没有纯粹的佛兰德斯人,没有纯粹的西班牙人或是英国人,在这里的人们也不在乎自己究竟是什么人,总之谁占领了这里,谁就是他们的主人,尤其是那些一无所有的人,他们其中甚至还有一些脱下了肩带和丢弃了武器的雇佣兵——他们拥挤在道路两侧,兴奋地等待着,因为无论是国王,还是主教或是元帅,他们第一次踏入这里的时候必然有一场辉煌的入城仪式,而在仪式上,他们会抛洒钱币来换取人们的欢呼与屈服。 这是年轻的国王所经历的第一次入城仪式,路易自然希望越完美越好,但他也同样吝惜为了显示慷慨而无谓耗费的钱财,但主教先生坚持说,这种仪式与他们之前在巴黎召开的宴会与舞会一样是种彰显国力的方式,所以不可缺少,主要是作为将领的蒂雷纳子爵也表示认可,于是他们又为了钱币中的金币、银币、铜币的比例商讨了好一阵子——相比之下,主教先生对国王担心的士兵们的抚恤与后续的医疗费用倒是毫不担心,要知道,直到路易十三离世的时候,还有三亨利之战(注释1)的老兵前来向主教讨要拖欠的俸金呢。 但世上的任何事情,总是有来有往,在开战之前,主教先生才有意将他的情报网交给国王,国王当然不能在这些问题上固执己见,他们确定了将金银铜的比例安排在1:10:1000后,路易改弦易辙,询问主教先生,伴随他一起进入敦刻尔克的,除了主教先生,蒂雷纳子爵与他的忏悔神父拉里维埃尔院长这些必不可缺的人物,以及火枪手们之外,是不是还能安排一些在这场战役中表现勇敢的士兵跟随在他们的队列后面? 这个可不太符合传统,主教犹豫了一会,但想到这次宫廷里来的人并不多,在去掉蒂雷纳子爵以及以自己为首的一些教士之后,剩下的人身份都不高,既然如此——他看了一眼蒂雷纳子爵,蒂雷纳子爵是从一个普通士兵在舅舅的军队中做起的,对于士兵们的想法当然也有几分理解,他马上表示同意。 之后他们又在国王是骑马进入敦刻尔克还是坐着马车进入敦刻尔克;在广场上接受市长奉献钥匙还是在市政厅里接受钥匙;之后的宴会里,西班牙人的唐.璜元帅是否有资格坐在国王的下首,而孔代亲王应不应该出现等等一些问题上纠缠到了黄昏时分,国王到了第二个问题的时候就不太关心了,他希望骑马,但主教和蒂雷纳先生都认为他应该乘坐马车——以安全的角度来看,马车确实要比马背稳妥。 这时候,路易在想着那些士兵,他想起了新模范军的红色军装,确实非常漂亮,然后他又想起法国士兵们那斑驳混乱的衣着,此时的法国军队并不提供统一的军装,从军装到一些装备,都需要士兵们自己筹备,一些善于筹谋的家伙还行,一些事不到临头就完全想不起起来,或是因为各种原因囊中羞涩的人当然只能什么廉宜拿什么,还有一些是被可恶的商人骗了,所以这也很难责怪他们,国王让邦唐叫柯尔贝尔,然后问柯尔贝尔是否能够在这几天里,也就是在入城仪式之前,为二十四名士兵备妥一套相同的服饰? 此时的男性服饰,平民们习惯穿着衬衫,外套,长裤,袜子和鞋子,贵族们大致相同,不同的是衣服的质地与装饰,以及一些小小的修改,譬如肥大的袖子,袖口与领口的花边以及有刺绣的吊袜带等等,但这些并不是路易希望在士兵们身上看到的,他需要的是战士而不是演员或是乐师,他向柯尔贝尔提了他的要求,当然,正如每一次,虽然艰难,但这位商人出身的大臣还是毫不犹豫地应允了下来。 他现在正为红衣主教马扎然管理他的私人财务,虽然一些人在嘲笑他被国王放逐到了主教这里,但柯尔贝尔很清楚,他站在主教身边的时候,只有比之前距离国王更近,毕竟那时候他的上面还有一个穿袍贵族,监政官出身的尼古拉斯.富凯,这位富凯先生对柯尔贝尔简直可以说是又嫉又恨,因为国王的屡次作为无疑是在比较他们,虽然富凯凭借着自己的身份先行一步,但柯尔贝尔始终是个巨大的威胁。 柯尔贝尔知道富凯曾数次在国王面前进谗言,说他投靠了主教先生;又在主教先生面前说,他乃是国王的奸细,如果不是国王与主教先生之间的关系不如外人以为的那样僵硬,也许他真要成了两强相争之中的牺牲品。 但柯尔贝尔也知道,国王对他的恩宠,几乎全都建立在他国王旨意的心领神会与尽心竭力上,他若是略有懈怠,或是有所图谋,只要有那么一次,甚至只是没能完成国王交付的工作,等待他的就只有断头台或是绞架。 他的国王固然仁慈,但对于那些令他失望的人,从不心慈手软。 所以每次为国王做工,柯尔贝尔都会以一种令人恐惧的热情扑入其中,这次也不例外,他在当晚就从熟悉的随驾商人那里找到了符合国王要求的,深墨蓝色与银色的厚重挺括的缎料,白色的亚麻与金丝绸带,漂亮的小牛皮有跟靴子。 之后就是请所有他能够招揽来的裁缝日以继夜地制作,一边是叮当作响的银埃居,一边是监牢和鞭子,只要有点脑子的人都知道该怎么选择,幸而国王要求士兵们的服饰重在质地而非装饰,所以他们减少了很多花边与装饰带的制作,成品出来后,塞巴斯蒂安.沃邦上尉就成了第一个试穿的人,他昂着头,得意洋洋地出现在众人面前的时候,就像是一只绚丽的山鸡。 要说国王已经尽量减少颜色了,但此时的人们会将朴素视作一种耻辱,如果国王真将几百年后的灰色、草绿色或是茶色作为军装的主要用色,只怕之后的募兵工作会遭到很大的阻力——所以呈现在人们面前的,是深墨蓝色的缎面短外套、蓬松的裤子与到膝盖的黑色靴子,外面罩着银色的长外衣,在前胸绣着金边的十字架,然后从肩膀到腰间,横过一条鲜红色的肩带,再加上银扣子与金别针,缀着鸵鸟羽毛的宽檐帽,不由得就让人充满了渴望——至少对那些被选中的士兵们而言。 这套服饰是国王赠送给他们的。 当二十四个人整整齐齐地打扮好,扛着火枪,佩着长剑站在蒂雷纳子爵身后的时候,就连主教也不禁轻轻点头。 ———— 而就在这座不过三千人的城镇里,正如主教先生所言,任何一个陌生人都会引起别人的注意,但如果……不是陌生人呢? 很少有人会去注意一个托庇在修道院下的妇人,尤其是她臃肿而又老迈,或者说,人们更多地注意到了她肥硕的身体与膨胀的面孔,至于其他,像是总掩藏在头巾下的发色与眼睛的颜色,有谁记得呢,她甚至没有一个爱人,教士们雇佣她一来是因为她之前奉献给了修道院一笔钱,也因为她可以减免很多麻烦,他们原本是十分荒诞的,但十五年前卢丹的恶魔事件——格兰迪神父在那里被一位女修道院院长指为恶魔的代言人,因为在这之前,他的风流给他带来了许多敌人,所以几经反复,这位神父还是在遭受了无数酷刑后被烧死——这让法国的教士们都不由自主地端庄起来了。 就是这么一个除了教士吩咐之外几乎不与任何人接触的老妇人,在很多地方都会有这么一个的,离群索居的老妇人,在见到国王的士兵们气宇轩昂地从城镇的街道走过之后,她就回到了自己的小屋子里,关上门,点上教士们给她的蜡烛头,然后以一个与表面的年龄毫不相衬的舒展姿态,抬起了腿,掀开裙子,从里面抽出一柄镀银的匕首,用它照着自己,先是抽出填塞在腮帮里的棉花,然后用沾着烈酒的内衬擦掉脸上的粉——用木炭的粉末与燕麦的粉末混合而成的,会让脸变得又黑又黄又粗糙的东西,她对着镜子里的自己嫣然一笑,将匕首插回到原先的地方,开始解开身上的外衣,在几乎快被迸裂的外衣下面,是一团团的面包,她拿出来咬了一口,把它们放在一个篮子里,又慢慢地卸掉了衬裙,也许很难有人想象得到,在宽松的衬裙下竟然还有那样美妙的身材,可惜的无人得见,她从衣箱里取出新的丝绸内衣,暗红色的棉布外裙,一顶花边女帽,总之就是一位稍有资产的女孩所能置办得起的东西。 此时天色已暗,街道上的人已经少了,她提着篮子,走向了近卫军的营地。 第一百章 敦刻尔克的入城仪式(2) 让人觉得万分奇妙的是,当值的守卫也认识这位女士,在她以年轻的样貌出现的时候,她是达达尼昂伯爵在此地的爱人,她身份不高,容貌平平,但胜在身材曼妙,尤其是那纤细的如同会随时折断的腰肢,饱满的胸臀,让这位新晋的伯爵先生流连忘返,唯一让他感到遗憾的是,这位女士是平民出身,常年劳作下手脚不如宫廷贵女那样小巧光滑。 那位女士让守卫们看了她的篮子,里面只有面包和浆果,于是守卫就让她进了营地——也就是被征用的一处街道,他们看着她缓步走入长官所在的小楼,在抚慰这位大人身心的同时,她还得为他整理房间,准备饭食,毕竟在名义上,她是被雇佣的一个仆妇——几分钟后,一个英俊的火枪手走了出来,他的面容与卷发让卫兵们有着几分熟悉,也有着几分陌生,那种感觉就像是经常在你面前经过而你又不认识的那些人……那位先生没有离开街道,而是往火枪手们聚集的地方去了,于是守卫们收回了视线,继续用警惕的目光注视着工事之外的地方。 火枪手抬头看了看距离她不过五百尺的地方,国王的驻地是一层层的,最外是军队,再里是近卫军,近卫军之后是火枪手们和骑士们,国王就像是王冠上的宝石那样被他们拱卫着,在她与国王的房间之间间隔着一个广场,而广场正中是一个喷泉,几个火枪手正在喷泉边按着佩剑说着话,情绪十分轻松。 这位伪装成火枪手的女士就站在那儿,从容不迫地翻动了一下自己的肩带——她身上的衣服几乎全都是从达达尼昂伯爵的衣箱里拿出来的,肩带则折叠在面包篮的最下方,正面是鲜红色,反面是绿色,就算被守卫发现她也能解释成是给爱人的一份小礼物,她在脸上擦了油,而后又擦了粉(附带说一句,这些都是伯爵放在小抽屉里的心爱之物),用木炭加深的眉毛,感谢国王对于胡须的厌恶,她节略了一道手续——她再走近,就被火枪手们发现了,火枪手们问他从哪儿来,她就说她是马扎然主教先生的侍从,从巴黎来,有急事要见主教先生。 “您的跟班呢?”火枪手问道,一般而言,国王与主教先生身边的侍从都是贵族,他们身边总是会带着一个仆从。 “被留在外面了。”她说,她在伯爵身边待了一段时间,当然知道他们是怎样对待外来人员的。 “你的许可证和身份证明呢?” 她拿了出来,证件被小心地保存在一个硬皮包里,十分干净而整齐,没有一丝折叠后的痕迹,签名上的火蜡也很清晰。 “好吧,”火枪手之一说,“我带你去见主教先生。” 但只走过走廊的转角,这位先生就被敲晕了,然后被藏在了一尊雕像后面,然后这位女士就又将肩带翻了一个面,装作国王的火枪手,大摇大摆地走向最有可能被国王使用的房间。 在看到邦唐,这位国王最信任的仆从时,她就知道自己猜对了。 国王突然沉默下来的时候,主教先生露出了疑惑的神色,一只灰蓝色的猫仔从国王的衣兜里爬了出来,露出了呼噜噜的威胁声,国王向主教先生做了一个手势,慢慢地拉开抽屉,露出里面的一柄短弩。 当不速之客带着轻蔑的笑容,越过倒在地上的邦唐,推开房门的时候,一袭浅淡的阴影猛地攫住了她,她发现自己突然无法动弹了,而后她看到了国王与国王手里的火枪。 可能只有一秒钟,路易就压下了扳机,弩箭直贯对方的胸口,她惊讶睁大了眼睛。 这时候主教先生才叫嚷了出来:“上帝啊!”他喊道:“这是米莱狄,陛下,我的密探头目!” —————— 主教先生差点就换了一个密探头目,这位该死的米莱狄夫人,在主教先生的评价中,除了有点女性们常有的任性骄傲之外,没什么不好的,她固然美貌,但更多的是对人心的掌握与利用,这几乎是种天赋了,从她还是个孩子起,到之后的十来年,她因为这个天赋得益许多,甚至跨越了原有的阶级。虽然也在上面跌过跟头,不过胜利的时候更多,也许正是因为如此,当主教先生召唤她到敦刻尔克来觐见国王的时候,她没有如其他人那样温顺地服从命令,规规矩矩地被引荐到国王面前。 她是有心在国王面前显露一番的——有什么能比越过国王的军队,近卫与火枪手们,直接走到国王面前,将那些狂妄天真的小伙子们踩在脚下更好的呢?米莱狄是个薄情寡义之人,对她来说,即便主教先生也只是一踏高贵的梯阶罢了。 还有一个她暂时不想告诉任何人的秘密,那就是她更想引起国王对她的兴趣,她没有出身,直接点说吧,她连成为国王爱人,成为正式的王室夫人的资格都没有,但在法兰西,在已经成年的国王面前,在一个就算是主教先生也必须退让的主宰面前,有什么人能够动摇他的想法?没人!想到这个最尊贵的人也不免臣服在她的裙摆下,米莱狄就不由得激动到浑身发抖。 呃,她的想法确实特别并且符合情理,但她大概没想到结局是这样的…… 她能够有幸在那枚短弩下活下来,还是因为她的束胸带与隔壁房间就是裁判所的两位修士,她醒来的时候,第一句话就是,“我在什么地方露了破绽?” 主教先生瞪了她一眼:“你不该伪装成国王的火枪手,他认得他们之中的每个人,” “国王的火枪手有一百二十人,”米莱狄夫人虚弱地说:“难道每个人他都记得吗?” “何止记得,陛下还记得他们的家系、妻子、儿女与亲密的朋友呢。”邦唐从不将有亲缘关系或是朋友的火枪手安排在同一天当值就是因为这个缘故。 米莱狄安静了一会,“看来我们的国王是个相当谨慎的人呢。”她说。 “所以说,”主教先生毫不留情地揭破了她的奢望:“你让他很生气。” “他应该对那些先生们生气。”米莱狄懒洋洋地说,事实上她并不如别人以为的那样虚弱,她能够忍耐疼痛,也能迅速地适应各种角色,她用手指在毯子上滑来滑去,享受着细软羊毛带来的柔滑触感。 “你知道国王让谁来看守你吗?”主教先生说:“进来吧,先生们。” 两个火枪手走了进来,“一位我想你认得,当然,我们的达达尼昂伯爵先生,不过他现在已经不是近卫军的代理队长了。” 达达尼昂紧盯着米莱狄,眼睛里就像是要喷出火来:“好久不见,我的爱人,”他咬牙切齿地说:“我可没想到您有如此显赫的身份。” 这显然是反话,米莱狄毫不在乎,但她也不免在心里蹙眉,因为她领悟到了国王的用意,达达尼昂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她让他受到了国王的惩罚,还有可能动摇了国王对他的信任,她又没能获得国王的青睐,他一定会是一个相当难缠的对手。 至于另一个,“我是亨利.达拉米兹,女士,承蒙您所赐,我现在是您的看守。” 他就是那个被米莱狄打晕的可怜人。 “这可真是妙啊,”面对着两个不幸的受害者,米莱狄不但不感到畏惧或是歉疚,反而得意洋洋地拍打起手掌来:“妙啊,两个尊贵的队长来做我这个卑微之人的看守,真是荣幸之至!” 她之所以如此狂妄也不是没有道理,她在一个舒适的房间,而不是在监牢里,又有两个凶狠的看守,米莱狄凭借着以往的经验,就知道国王并未因为她的僭越行为而恼怒,相反的,就像是面对着一只桀骜不驯的鹰隼,他正在训练她,好叫她恭顺呢。 达达尼昂与达拉米兹最生气的还不止于此,因为他们的失职,他们不但失去了自己的职位,还失去了陪同国王一起入城的资格,在哪怕一个最普通的士兵也在享受敦刻尔克之战的胜利时,他们却要和一个罪犯待在一起。 —————— “您的那位密探头目的真实姓名?”路易在换上那件因为镶嵌了太多金丝银丝,宝石珍珠而变得硬邦邦,沉甸甸的外套时问到——因为米莱狄在法语中是“夫人”之意,对普通人来说或许这真是一个名字,但对密探来说肯定是个假名。 “太多了,陛下。”红衣主教亲自为路易戴上金十字架,“芳达、让娜、朱莉、保利纳……您只要记得她在您面前就是米莱狄就行了。” “她是您的亲眷吗?”路易问。 “怎么可能,”主教先生后退两步,满意地端详了一番:“我的亲眷中固然有巫师,可没魔鬼啊。” “请告诉我。”国王说。 “您不提我也是要说的,陛下。”主教先生说,他把刀放在国王手里,可不是让他自杀的:“我见到米莱狄是在她十岁的时候,两个年轻人为她决斗——您知道的,亨利四世的时候就明令禁止人们因为各种原因而决斗了,我看见了,就派我的侍从去阻止,然后……” “然后她就提着裙子,跑过来冲我大骂。” “她不知道您是主教先生吗?” “我当时简装出行,不过当我把她投到监牢里的时候就知道了。” “她为什么要骂您?” 主教先生露出了一个奇妙的笑容:“因为她没能看到她想要的鲜血和死亡,陛下。” 第一百零一章 敦刻尔克的入城仪式(3)(两更合一) “嗳,”国王忍不住发出了这样感叹的声音,“您知道有许多人正是因为如此所以才总是怀疑和指责您吗?” “他们和我又有什么干系,”主教先生漫不经心地说:“人们在狩猎的时候,总是希望狗儿暴躁鹰隼凶狠,那么轮到我们在使用另一种鹰隼的时候,他们怎么又要求我们温和仁慈起来了呢,陛下,这不过是他们害怕被狗儿咬痛,又畏惧被鹰隼啄去眼睛罢了。” “事实上,只要他们安分守己……” “可惜的是他们绝对不会安分守己,法国的敌人,陛下的敌人和我的敌人,他们永远无法从魔鬼的窃窃私语中逃脱出来,他们渴望一个手握橄榄枝,口含蜜糖的君主,但这样的傀儡只可能成为任何一个有识之士的耻辱,陛下,我知道您一个希望能恪守道德与法律的人,但我更希望这能成为您的武器,而非累赘,毕竟有很多时候,作为一个国王,您要牺牲的可不单是您的财富、士兵或是情感——法国是一艘多么大的船只啊,为了它能够永远航行在浩瀚的大海上,任何阻挡它的东西都会被摧毁,无论它看起来是渺小还是巨大,是美好还是丑陋。” “人们都说君主可以随心所欲,无所顾忌,”路易在邦唐的帮助下,戴上缀着一根价值一百里弗尔的鸵鸟羽毛的帽子,这根赤红色的羽毛几乎能够完全遮住他的脸,在短暂的几秒钟里,谁也不知道国王脸上是怎样的表情:“但我想,总有什么是先于王国之前的吧。” “譬如?” “若是一个人什么都可以牺牲的话,”路易摆正了帽子,露出了自己的脸,“那么总有一天,他会被虚无的黑洞吞噬的,主教先生,为了弥补这样的空洞,他会寻找许多东西来填补,而他重新找寻来的东西,又怎么可能与原先的血肉拼合呢,这样的折磨必然会令人发狂——所以,”他在手指上戴上一枚蓝宝石的戒指,好与他今天的钴蓝色丝绒外套相配:“我不免会迟疑,主教先生。” “您的想法很好,”主教先生说:“我也更愿意看到您身边跟随着的都是一些道德高尚的好人,但陛下,有些事情他们是永远不是去做的,或者说,他们没有那种思维,他们无法理解世间的黑暗与卑劣,也不懂得一个癫狂的白痴会怎样手舞足蹈,他们的优柔寡断不但会耽误您的事情,还会伤害他们或是您的性命。” “但米莱狄夫人不同,唉,陛下,我知道您在困惑什么,”主教先生说:“若只是因为这件事情,我还不会太在意,但几个月后,我又偶尔经过那里,想起了那件事情,我就去询问她怎样了。” “她怎样了?” “她还是害了那两个年轻人的性命,”主教先生说:“不仅如此,就像是一种变本加厉的报复,她在离开监牢后,甚至没有再回到家里,而是在那座小城里居留了下来,您是绝对想象不到的,陛下,不过十一二岁的女孩,却能够将那些无论在年岁上,还是在阅历上都远远胜过她的男士或是女士们玩弄于股掌之上,虽然我不敢相信,但事实就是如此,她似乎有着一种诡异的天赋,能够让她获得任何一个人的欢心或是信任,她的舌头灵巧如蛇,心思也同样灌满了毒液,还有着虎豹一样的胆量,若是说我们第一次遇见的时候,她冲我大骂,是因为不知道我的身份,但之后的一次,她知道了我是谁,但仍然有意试一试……” “试一试?” “是啊,试上一试,陛下,就像是一个女儿和自己的父亲开个小玩笑,一个完全屈服于她的年轻人企图刺杀我。” “上帝!” “嗯,但让我最后做出决定的是,陛下,我抓住了她,法官判处她死刑,她被刽子手拖到绞刑架前的时候,她大喊她愿意嫁给他。” “哦,我记得确实有这么一条法律,针对未婚的处子,”路易说,他正在邦唐的服侍下穿上靴子,“等等,难道这条法律是真的吗?” “这可不是法律。”主教先生说:“只能说是一种传统。虽然1532年的加洛林纳法典宽容的提高了刽子手的地位,他们也一直宣称自己为上帝挥动利剑与收紧绞索,但您知道,他们还是被整个社会隔离,他们居住在城外,与世隔绝,没法进教堂,浴室和酒馆,只能和游女、麻风病人与罪犯往来,他们的孩子甚至无法受洗礼,老人死去的时候也没法做圣事……所以那位可悲的先生没法拒绝她的请求。” “所以?” 主教先生一摊手,“我猜事情不会这么有这么一个平平无奇的结尾,所以我派人在那个刽子手的房屋周围等着,果然,她在当晚就逃出来了,虽然她之前在圣母像之前发了誓言要忠于自己的丈夫。” “我问她说,”主教先生继续说:“是回绞刑架上吊着去呢,还是去到那个暴跳如雷的丈夫身边,又或是为我做事?您看,她的选择是很正确的。” “您之所以选择她……” “正是因为她既不曾有良知、也不懂得道德,轻蔑法律,辱慢信仰,漠视誓言、玩弄权势——一个天生的魔女,陛下,也许您会觉得可笑,但这样的人简直就和真正的圣人那样罕见,因为我需要对付的,可不都是人们所说的坏人和凡人,他们之中有显赫的,也有尊贵,或是高洁的,又或是正义的,不是那种坏到底,又毫无顾忌的人,是没法对付他们的。” “但您要用这样的人,难道不怕她突然反噬吗?” “正因为我愿意用她啊,陛下,有些人见了污浊就要躲开,但也有些人,见了罪恶就要狂喜,在我这里不但她的躯体可以享受美食华服,她的心灵也能够被深深地满足,她为我工作,一半是我的命令,一半,或是更多,是她心甘情愿那么做的。” 也许是看出了国王的犹豫,主教先生又说:“我且说一件小事给您听吧,陛下,在她成为了我的密探后,我让她去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执行我的恩主黎塞留主教的旨意,去毁掉一个叫做于尔班.格兰迪的教士。” 说起这位教士,国王还真有点印象,法国的教士在与女士们荒诞放肆的往来上完全不如他们在罗马的同僚,正因为这件发生在二十几年前的事情,他和主教先生一起走出了门——主教先生很小心地走在了年轻的国王身后,虽然只差了大概一个手掌的距离——一边说:“就是这件事情,”他说:“这位于尔班.格兰迪兄弟在1618年的时候得罪了当时的库赛修道院的院长,要说起来,也没什么,只是他坚持要在与邻边教区的游行中走在修道院院长的前面也就是了,按理说,他们正走在他的教区里,这个要求应该得到满足,但问题是,那位库赛修道院院长,他的名字正是黎塞留。” 一个盛装打扮的随从为他们打开了马车门,国王先跳了上去,然后主教才慢慢地走了上去,等坐定后,他又继续说道:“那时候很多人都以为这位被驱逐出宫廷,又失去了庇护人的主教先生必然绝无再次获得恩宠的可能了,但您也知道,不过一年后,他就回到了巴黎,不但成为了红衣主教,还成为了您的父亲,路易十三的首相。” 路易露出了感兴趣的神色,黎塞留离开人世的时候比路易十三还要早,他几乎都要不记得他了:“黎塞留先生还记得这件事情么?” “陛下,所以说,在这个世间,除了谦逊之外,还有一种重要的品德叫做谨慎,不,事实上,那时候黎塞留主教先生的敌人是半个宫廷还有王后,他暂时还无法顾及远在卢丹的一个小人物,但问题是,那位格兰迪兄弟,在得知他得罪过的库赛修道院院长竟然成为了这样一个大人物,他不但不感到畏惧,甚至还感到万分骄傲——因为他曾成功地羞辱了这位显赫的大人物。” “难道他还将这件事情传扬出去了吗?” “是的,他在女人面前从来就是一个打开的潘多拉之匣,可惜的是里面没有任何一种有益的东西,他的嘴巴里放出了灾祸,然后它就这么降临到了他身上。”主教先生此时掀起车帘的一角,看了一眼窗外的景色,与那些火枪手们:“要说米莱狄做了什么,应该说也不是很多,当时的格兰迪兄弟过于风流,但还有理智,与他往来的都是一些寡妇或是平民的妻子,米莱狄的到来与诱惑却给让他看到了另一个引人堕落的地狱,他先让他的一个拉丁文学生,一个纯洁的处子怀了孕,又让一个律师的未婚妻失去了贞节,这种行为远远超过了他之前的所有罪行,在他与学生的私生子呱呱坠地之后,他的声誉就摇摇欲坠,等到他被揭破了与另一位原应守贞的女士之间的亲密关系,他又在激怒了一个爱女儿的父亲之后又激怒了一个爱着未婚妻子的丈夫,他们不但殴打了他,还向裁判所控告了他。” “那么米莱狄夫人的工作就算是完成了。” “对于一般人来说,是的,但对于米莱狄来说,只不过是小啜了一口开胃酒,”主教先生说:“因为那位父亲和丈夫都不愿意让自己的女儿和未婚妻上庭作证,格兰迪教士只受了很轻微的处罚,所以他的敌人们就指使一个修道院女院长来控告这位教士,说他召唤魔鬼引诱了她以及修院里的十七个修女——在格兰迪被拘捕之后,她有意放纵格兰迪教士寻求了他的所有社会资源与人脉,而他的敌人们也同样不惜一切,一件风流韵事就像是滚雪球那样滚的越来越大,在那些人向最高法院而不单单向裁判所提出控诉后,这位教士就开始被处以惨烈的酷刑,那时候他一定很后悔没有立即表示屈服以获取类似于周五禁食之类的小惩罚——他当初竟然狂妄到为他的那个学生和她受辱的丈夫(一个为了权势甘受凌辱的小人)的第一个孩子洗礼。”他看向国王,显然想要得到国王的回应。 “这件事情到此大概就不再是格兰迪教士的原因了。” “是的,从这里开始,就变成了黎塞留派与反主教派的争斗,两方相持,但这毕竟是黎塞留一派起事,所以,我只能说,黎塞留主教先生在这场风波里获得了莫大的回报——定局在两年后,格兰迪教士被处以火刑,不过在此之前,他也已经遍体鳞伤,奄奄一息了。” 就算是路易,听到这里也不由得深深地叹息了一声:“很显然,她既热衷,又擅长肆意妄为,”他说:“又懂得如何掌握与挑弄人心,这可真是一柄威力强大的武器,主教先生。” “若是在五十年前,或是五十年后,我和黎塞留主教先生都不会用她,但在这个时候,陛下,”马扎然主教说:“她可以做到许多令人们无法想象的事情。 “我理解你的意思。”路易颌首,这时候他们听到了单调的长号声,马车已经来到了敦刻尔克打开的城门前,这个号声向敦刻尔克的人们宣示了国王已然驾临于此。 他们通过的城门两侧分别矗立着圆形的箭塔,箭塔上悬下法兰西王室的百合花蓝旗,大开的城门后是等待已久的民众与手捧着银钥匙的敦刻尔克,国王的御辇停下来后,立刻就有手脚轻捷的随从打开闪烁着丝丝缕缕金光的地毯,从国王的脚下一直延伸到市长面前,路易接过了市长的钥匙,向兑现了承诺的蒂雷纳子爵微笑地展示了一下,就算是象征性的,敦刻尔克的钥匙当然也要比那座城镇的更大,更沉重。 国王接过钥匙后就举步向前走去,他身后是主教先生,蒂雷纳子爵,而后就是那些在敦刻尔克战役中因为英勇而被授予特殊荣誉的官兵们,他们一个个骄傲地挺起胸膛,跟随在国王身后,以往这些位置只属于王公重臣,让一些普通的士兵占据它们显然是有违礼仪的,但相比起那些远在巴黎的庸碌之辈,路易倒更愿意将这位荣誉给那些愿意以生命来捍卫国王的士兵们。 他们一行人一直走到道路的末端,一个圆形广场,广场的彼端是圣马丁大教堂,和任何一座城市那样,教堂以及附属建筑总是最辉煌与高大的,在那里,这里的主教要为国王举行一场盛大的祈福弥撒。 —————— 米莱狄知道自己要在这两个看守身上耗费一些时间,才能重获信任,是的,不是自由,而是信任,她喜欢这种在刀锋绞索之间舞蹈的感觉,就像是一个玩把戏的,直到最后一刻才揭开幕布,然后就能收获一张张或是懊丧又或是气恼,更有可能满怀怨毒的脸,她从不介意被揭穿,因为谁也不知道她藏了多少底牌。 “达达尼昂?”她温柔地呼唤道。 “别过去,”达拉米兹说:“别听她说话,我们是她的看守,不是她的朋友。” “不但不是朋友,”达达尼昂说:“还是她的仇敌呢,但我要听听她要说些什么,请放心,我的伙伴,我不会听进去哪怕一个字,相反的,我要狠狠地奚落她,告诉我并不是那些会受到她愚弄的蠢货。” 达拉米兹想说,既然如此,你不去理睬她不好吗?但他与达达尼昂共事了一段时间,深知这位代理队长性情轻佻而又傲慢,于是他就略微后退了一步,既然如此,他想,我就做个监视者好了。 达达尼昂走了过去,米莱狄被关在一个没有窗户的房间里,要出去只有通过达达尼昂与达拉米兹所在的房间,两个房间之间有一扇门,达达尼昂没有打开门,就靠在门边。 “我有一件重要的事情要去做。”米莱狄说。 “你唯一能做的就是乖乖儿地待在里面。”达达尼昂说。 “你们固然要恪守职责,”米莱狄说:“但这件事情同样,或者比你们的职责更重要。” “除非国王来和我说。”达达尼昂说:“或是有他的手令,不然你哪里也别想去,谁也别想见。” “主教先生已经承认我是他的人。” “嗯,不是国王的。” “若是你们坚持,就派个人到我说的地方去。” “好让救你的人来吗?” “好让你们得回国王的信任。” “见鬼去吧!” “会有人到我的小屋里去,”米莱狄毫不动气地说:“给我最新的情报,它会被藏在一个黄铜信筒里,一个人会把它裹在湿润的面团里烤,让它看起来像是一个面包,”说到这里,她轻微地停顿了一下,一片安静让她知道外面的人正在侧耳倾听:“它有时会传来非常重要的消息,先生们,你们要拿到它,然后交给我,我既然无法离开,那么就只有你们能够向国王通报——如果是个好消息,他会欣喜,如果是个坏消息,他同样会感谢你们……” “哎呀,”达达尼昂生气地说:“你别想骗我们离开这里。” “先生们,”米莱狄说:“先生们,听我说,我没有任何恶意,我也不会有,我起初是主教先生的人,现在他要把我交给国王,请原谅,作为一个女性,我总是不免对自己的未来怀着无限的忧虑——我恳求您们的原谅,但看在圣母的份上,我并没有想到事情会演变到这个地步——就像是你们的姐妹,或是妻子,我的眼睛也未必能够看到这样远的地方,先生们!我甚至愚蠢地让自己被一根尖锐的弩箭击中了,昏厥了过去,以至于让自己处在了这样一个尴尬的境地。” “随便你怎么说吧,我是不会放你走的。”达达尼昂说。 “让你们的跟班去好了,告诉他到那个屋子里,去取一块面包,他什么也不会知道。”米莱狄哀求道:“若是里面有有用的东西,那么你们和我,至少能够再次得到陛下的一点信任吧。” “也许那里埋伏着很多敌人。”达达尼昂对达拉米兹说,达拉米兹这么一听,就知道他心动了。 米莱狄估计的很对,他们或许可以无视美色、金路易或是情感,但说起他们因为米莱狄失去的东西——他们当然希望能够从米莱狄这里找回来,如果真如米莱狄所说,这是给他们的补偿,也是对自己鲁莽行为的补救。 而且派一个跟班去,不费什么事儿。 达达尼昂的跟班迅速地跑去又迅速地回来了,虽然对主人让他跑那么远只是为了一个面包而百思不得其解,但他确实可靠,达达尼昂一捏那只面包就找到了信筒,他打开它抽出里面的羊皮纸,才发现上面全都是杂乱的文字。 “把它给我。”米莱狄说:“这个只有我能解读。” 达达尼昂与达拉米兹迟疑了,达拉米兹更是摇头,但他们确实无法看懂——虽然他们猜到这是一张需要卷在合适的圆筒上才能看得出来写了什么的字条,但那个信筒显然不是,他们尝试了很多次,才在米莱狄的催促下将那张羊皮纸卷了卷,从钥匙孔里塞了进去。 米莱狄拿过羊皮纸,卷在手腕上,这不过是她在这里等待国王时的消遣,她并不认为那个腼腆的青年能够真的给她带来什么重要情报,但她才把羊皮纸卷在手腕上,看了几行,就不由得高声惊呼起来! 达达尼昂与达拉米兹听到她的叫喊声,以及随后而至的急促地拍打门扉的声音,不但没有感到惊慌,反而露出了早有预料的眼神。 “开门!”米莱狄喊到:“我要见主教,或是国王!” “好吧,就是这个,但决不可能!”达达尼昂哈哈大笑着说,“我知道你在玩什么把戏,米莱狄夫人,但我不会再相信你了!” “有人要刺杀国王!” “真是耸人听闻!”达达尼昂说:“可是没用,米莱狄夫人,你为什么不说有魔鬼要从地狱里爬出来呢?” 他和米莱狄虚与委蛇了那么久,就是等着这一刻,他好好地嘲弄了她一番, 达拉米兹也只在一边微笑。 米莱狄气得浑身发抖,面颊发麻,她知道这两个人是有心戏弄她——她也确实在演戏,至少在几分钟之前,但她怎么也没想到,她真的会捞到这么一条大鱼!“那么把门打开,”她说:“你们是两个强壮的年轻人,而我只是一个受了伤的女人,你们将门打开一条缝,我把手伸出来,你们自己看吧!” 如果米莱狄又哭又喊,或是说些甜言蜜语,两个火枪手或许还不会相信她,但达达尼昂听到她的声音……他不确定地看了达拉米兹一眼,达拉米兹说:“若是您要做些什么,我会向对待那些伪造罪人那样砍掉您的手。” 他说着,就让达达尼昂打开了一条很小的缝隙,米莱狄的手立刻伸了出来,纸条卷在手腕上,达拉米兹歪着脑袋看了一眼,脸色就变了。 第一百零二章 敦刻尔克的入城仪式(4) “等等,“达达尼昂喊道:”这有可能是用来欺骗我们的。” 达拉米兹握紧了米莱狄的手腕:“但这个东西是我们才拿到的。”随即他也想到了一个可能:“当然,也有可能这是她预先安排的。” 米莱狄从门缝里看出去,只要有足够的时间,她能说服他们,但见鬼的她就是没时间,她满怀悔恨,如果不是想要在国王面前有意卖弄自己,那么她单凭着这份功劳也能够令得陛下刮目相看,谁知道命运竟然会是如此地嘲讽呢?她不得不思索起如果国王与主教先生都死了,她应该寻找怎样的一个主人?孔代亲王,还是加斯东公爵,可惜的是加斯东公爵据说命不久矣,孔代亲王也已经成为了国王的阶下囚——等等,既然如此,那么远在巴黎的安茹公爵会不会是一个更好的主人呢? 就在她这么思忖着的当而,一股巨大的力量把她推了进去,门迅速地关上,连带米莱狄险恶的诅咒。 “我的叔叔有一个侍从留下来了。”达拉米兹说:“我和他去找我的叔叔。” 达达尼昂点了点头,国王身边的卫队事实上分作好几队,火枪手、龙骑兵、近卫军各成一系,火枪手队的队长正是达拉米兹的叔叔,在多数人都跟着国王去了敦克尔刻参加入城仪式的时候,这么一个人是仅有的他们可以相信的人之一,“好吧,你尽快回来。”达达尼昂说,他的眉宇之间萦绕着怀疑的意味,但在国王的安全问题上,确实不容任何轻慢。 达拉米兹一离开,达达尼昂就将身体靠在窗上,看着达拉米兹飞快地跑过广场,几分钟后就从一栋屋子里连着另一个人奔了出来,那个人确实是个可靠的仆从,他和达拉米兹一跃就上了马,然后眨眼间就冲出了镇子,达达尼昂烦恼地皱眉,只希望这只是米莱狄的诡计,一想到这个,他就让他的跟班去召来了一些士兵,许诺给他们每人一个埃居,以防备着米莱狄乘隙逃走。 米莱狄才不想要逃走呢,如果国王得到提醒,安然无恙,那么米莱狄就是一个值得褒奖的臣子,若是国王没能逃过一劫,那么这里只怕很快就要乱起来了。 ———— 且不说达拉米兹是如何焦急地,以一种若是跌落就会直接折断脖子的方式赶路的,从圣马丁大教堂的白色大理石地板往下,越过褐色的泥土与青灰色的石板,我们可以看到一个悬挂着幽暗油灯的地窖,每个教堂都会有这样巨大的地窖,丝毫不逊色于地面上的建筑,有时候这里是教士们用以避难的地方,有时候他们用来储存酒和食物,也有些时候被当作墓穴使用,在圣马丁大教堂里,这个地窖被用作了最后一个用途,这里的尸骨就像是装饰挂毯那样衣着整齐地被悬挂起来,从顶到墙面都有。 但这里没有多少难闻的气味,毕竟这里的尸骨都经过了教士们的精心处理,一些保持着肌肉与皮肤的尸体甚至可以说的上神态安详,而就在油脂、香料和死亡气味的包围中,一具新鲜的尸体被放在了石台上。 “就是他?”一个教士问。 “一个屈服于邪恶欲念的罪人。”另外一位教士说。 “药水的引子有了。”第三位教士说,他说到这句话的时候,每个人都在往上看,虽然这里的声音无法传到上面,上面的声音也无法传到下面,但他们似乎能够听到来自于天国的乐曲声:“但您们确定要这么做吗?” “我们只能冒险一试,”第一个教士说:“为了一个王国犯下这样的罪行是可以被宽恕的。” 这句话异常地具有讽刺意味,因为当初亨利四世为了继承法国的王位,身为胡格诺派信徒的他改信天主教,并说,为了一个王国是值得做一次弥撒的,现在他们要杀死他的孙子,让他的另一个后裔成为国王。” “孔代亲王是会愿意接受吗?”第二个教士不安地说。 “要么头颅落地,要么戴上王冠,他会做出选择的。”最后一个教士说,他从怀里珍而重之地拿出了一个瓶子,将新死之人的血液注入,几乎立刻,里面的液体就沸腾了起来。 —————— 达拉米兹踏入敦刻尔克城门的时候,仪式已经进入到了领圣餐的环节。 作为这里最尊崇的人,国王应该第一个领圣餐,一个鲁莽的士兵打断了这一进程——主教先生看了那张字条,相当地不以为然,因为就米莱狄所说的,有人企图在国王的圣餐中下毒,这是不可能的。因为国王所放到嘴里的任何东西都会经过两次或是三次检测,其中一次必然是由裁判所的修士们完成的——在国王已经显露天姿,并且逐渐掌握权柄的时刻,他遭受的危险要比以往更多,所以除了毒药,他的敌人们也会用诅咒的方式来完成对他的刺杀。 那些小薄圆饼和葡萄酒都装在纯银的盘子与壶里,达拉米兹看着国王领受了圣餐,没有表露出一丝异样,他一直紧绷着的肩膀才慢慢地放松了下来,而后是主教,主教也没问题……想到这也许确实是米莱狄对他们的又一次欺骗,达拉米兹不由得气红了面颊,但他的叔叔安慰他说,涉及到国王的安全,再多的谨慎也没问题,国王与主角绝对不会责备他的轻信,反而要奖励他呢。 他们站在教堂侧廊的阴影里,身后是墙面,上面描绘着圣人与圣女,身前是垂下的帷幔,与做弥撒的人分开,达拉米兹急着回到镇子上去——也许米莱狄此时就已经逃掉了也说不定,他只一转身,就撞在了一位夫人身上,这可以说是相当失礼了,但在弥撒没有结束的时候,无论是达拉米兹的行为还是这位女士的行为都有点不合时宜,达拉米兹的叔叔正准备责备这个急躁的侄儿,却发现他猛地拔出利剑,刺入了这位女士的喉咙! 一声尖叫声响彻了整个教堂,但不是来自于那些目睹了达拉米兹暴行的人们——而来自于另一个方向,达拉米兹的叔叔立刻握住了他的短柄火枪,在看到一位官员突然将上下颚打开到齐平与额头的时候,他毫不犹豫地给了对方那张黑洞洞的大嘴一枪,而后他敏捷地抽出了佩剑,一剑就刺穿了一个辅祭的头。 国王与主教先生享有特权,当然,即便是圣餐,他们的圣餐洁净无毒,但他们的敌人从一开始就将毒下在了其他人所用的圣餐里——那些敦刻尔克的官员与贵人们,他们一个个地按着喉咙,站了起来,然后在几秒钟里变成了无比狰狞与高大的怪物,他们身边的人不是也发生了变化,就是在变化之前就被他们撕裂。 达拉米兹和他的叔叔奔向了国王与主教先生。 “食尸鬼。”主教先生憎恶地说,幸而国王这次坚决地要带着他的士兵们而不是无用的侍臣们进入敦克尔刻,所以食尸鬼虽然数量众多,但一时半刻还没办法对他们产生威胁,“我们走!”主教先生说,但国王说:“去看看门!” 达拉米兹要比他的叔叔晚几步,一听到国王的命令,他马上折转到教堂的大门前,只一推,他就知道门从外面被闩上了,而他回过头来,还没说些什么国王和主教就知道了,他就省下了大叫的力气,奔回来与那些士兵们肩并肩地作战。 但无论是达拉米兹这样的火枪手,还是那些在战场上一往无前,骁勇无比的战士们,在面对这些非人怪物的时候,都无法与裁判所的修士们相比,在看到这些怪物的时候,他们的眼睛就迸发出了仇恨的火光,只一伸手,就从粗陋的亚麻长袍下抽出了一柄折叠起来的镰刀。 火枪的枪弹与长剑,除非砍掉了这些食尸鬼们的头,不然就无法阻止它们的撕咬与抓挠,修士们的镰刀却不然,这些带着白光的弯曲刀刃,只一闪,就有一个食尸鬼被分作两截,有些时候是头颅与颈部分开,有些时候是半个脑袋和半个肩膀,有些时候是肩膀到胸膛,或是腰部——那柄长镰上携带的力量就像是硫酸,或是火焰,在尸块掉落在地的时候,还会不断地吞噬它们,就像是有无数看不见的小虫在啃咬在几秒钟里就开始腐烂的皮肉。 达拉米兹还是第一次见到食尸鬼,那些士兵们虽然有所听闻——它们可能是所有士兵们的噩梦,在没有医护与战后后勤的十七世纪,士兵们受了伤,除非有要好的朋友或是可信的亲人,不然就只能在战场上等死,而等到夜幕降临,死寂一片的战场上就会迎来贪婪的贼和食尸鬼,前者还能给你一个痛快的死亡,后者却只更喜欢那些无力逃走却还有知觉的猎物,人所周知,食尸鬼不但会吞噬尸体还会掠食幼儿。 但在传说中,食尸鬼只会出现在那些不曾被教会的力量看护的墓地里,而且它们也不是人类变成的——主教先生将国王掩在身后,神色阴冷地注视着它们,他相信这是敌人的又一个阴谋。 “陛下,”主教先生说:“别担心,外面的人很快会注意到这里的。”他看向攀上高处的窗台,打碎铅条拼花玻璃向外呼喊的两个士兵,但他立刻感觉到国王的手突然抓紧了他的:“您有没有嗅到什么气味?” “什么……” 主教先生一句话还未说完,他就突然感到脚下一阵灼热,细小的烟雾就像是恶魔的触须那样从地毯上的一个个小黑洞了升了起来。 下一刻,他们所在的地面就毫无预警地崩塌了。 —————— 自从成为路易十四,路易就无数次地从教士和母亲的口中听到过地狱这个词语,当然,对于教徒们来说,没有比这个更可怕的东西了,此时的人还未将粪便或是体液视作污秽的东西,他们要斥骂别人的时候,准会说让他滚到地狱里去,在无数画面上,也都有着地狱的景象,而在更久之前,他也在更直观的屏幕上见到过人们虚拟的地狱景象。 但他现在就在地狱里。 那些食尸鬼们不过是为了拖延他们的脚步,让他们不至于那么快地发现这个教堂温暖的超乎异常。 所有在教堂里的人,或是食尸鬼们,都无一例外地掉落在了一个燃烧着的洞窟里,伴随着崩落的砖石,有人在哀叫着,有人在呼喊着天主,也有人疯狂地大叫着,触目所及,不是灰色的烟雾就是金红色的火焰,每个他们所能触及的东西都是滚烫的,一碰就是一道鲜红的伤痕——火焰的燃料正是一具具的尸骨——教士们用埃及人处理他们国王的方式来处理这些尸骨,但敦刻尔克从来不是一个干燥的地方,所以这些尸骨都是被浸在油脂里以防腐烂的,所以它们燃烧起来的时候,简直就如同最昂贵和邪恶的蜡烛,不断地发出噼啪作响的声音——被它们引燃的人,或是食尸鬼就在这样的声音中跑来跑去,徒劳地寻求着帮助,但这里没有水,只有火,他们就像是一只有四肢和头颅的火球那样可怕地滚动着,然后突然倒下死去,继续燃烧。 路易看到马扎然主教就昏厥在他身边,额角上流着血,但还活着,这让国王轻轻地松了口气,这时候他听到有人正在大声地喊着陛下,声音从上面来,但他只一张口,就吸进了一口滚烫的空气和烟气,他立刻闭上嘴,从手上摘下戒指,向着隐约可见的上空扔去。 那个声音还在喊着,路易就不断地丢出纽扣,别针,最后是主教先生挂在他脖子上的十字架。 达拉米兹因为跑去观察教堂的大门,所以回转来的时候,他与国王之间间隔着许多食尸鬼,这差点要了他的命,但也救了他的命,在地面崩塌的时候他就在边缘,在本能地后退,脱离危险后,他发觉国王没了,于是他又勇敢地回到原地,但他就像是面对着一个熊熊燃烧的大炉子,除了火和烟雾什么都看不清,于是他就围绕着那个彷如地狱入口的地方焦灼地跑来跑去,是那只黄金十字架璀璨的光芒引起了他的注意。 他一看就知道那正是国王的十字架。 第五十一章 敦刻尔克的入城仪式(5) 教堂下的火窟并不是想要刺杀国王的人在这短短几天里挖掘出来的,这不可能,它原本就处于教堂之下,敦刻尔克以及附近的贵人有很多都经过了教士的炮制后悬挂在这里,这个传统已经持续了上百年,谁也不知道它是怎样开始的,但随着时间流逝,尸骨累积,地下陵墓越来越深入,越来越广阔,最后整个中殿都近似于悬空。 之所以这样详细的说明,是因为要告诉您们,这座火窟距离地面有近九法尺,也就是说,想要跳上去或是攀上去都是不可能的,几个幸运地没有坠入火窟的士兵和达拉米兹拼命地想要找到水或是梯子,但为了容纳足够的人,这里连长椅也没有,达拉米兹焦灼地四下张望,最后他的视线落在了祭台上——圣马丁大教堂的半圆室墙面上遵照传统,悬挂着一只巨大的木十字架,耶稣扭曲着身体被悬挂在上面,慈悲的双眼注视着火焰和那些不幸的受害者。 达拉米兹做出了一个令人意外的行为,他往胸前画了一个十字架,然后在嘴里喃喃两句类似于宽恕我的话,就把圣器桌推到十字架下面,然后用力地摇晃起那支足够两人那么高的十字架,下方的士兵一开始还以为他疯了,但随即就有两三个胆大的人爬上圣器桌和他一起推动十字架,甚至有人抽出长剑,撬动固定用的钉子,似乎有教士在谴责他们这种亵渎的行为,但达拉米兹才不在乎呢。 路易在跌下的时候,因为膝盖下方就是跪凳与天鹅绒羽毛垫子,反而没有受什么伤,他又迅速地用领巾掩住了嘴脸,放低身体,烟雾对他的毒害就没有那么大,只是愈发热滚稀薄的空气说明命运给他的时间已经不多,年轻的国王近似于疯狂地从壁龛里拉出一具尸骨——这里还残留着一些冰冷的腐臭气息,他将主教先生拽到自己身边来,主教先生呻吟了一声,醒了过来。 “我难道是进了地狱里么?”这是主教先生的第一句话,然后他的视线立刻变得锐利起来,表明他已经从短暂的迷茫中清醒了过来,他支起身体,就是一阵剧烈的咳嗽,国王在后面扶住他的肩背,感到手指下的身体简直就和那些被储藏了上百年的尸骨没有什么两样。 主教先生第一时间想到的是国王,他急切地在那些倒下的人中寻找着,国王的服饰尤其华丽,但他怎么也找不到,直到他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在身后响起:“主教先生?” 马扎然立即握住了放在他肩膀上的那只手。 他正想要说些什么的时候,就听到了一声欢呼,然后主教先生就看到了圣子耶稣从火海中降临到他们面前。 当然,不是真正的圣子,但既然耶稣曾经为世人献出性命,拿他的血和肉作圣餐,那么我们也不必太在意这位老人家是否愿意用自己的橡木身躯来拯救他的主教与国王了,但出乎主教先生意料的是,国王一把把他放在肩膀上,推着他向上爬去——此时不是犹豫的时候,主教先生以一个六旬老人不应有的敏捷身手迅速地爬了上去,然后是国王,他抓着和踩着圣子的双足、裹腰布与胸膛往上爬,一双有力的手立刻接住了他。 路易认出这正是不久前才被他剥夺了职位的火枪手达拉米兹,事实上他也只是被国王用来儆了那群猴子,毕竟这些火枪手们虽然忠诚,但在纪律上实在是让人难以言说,只是没想到这个年轻人竟然在这样的危急时刻表现出了超人的冷静与决断——其他人若是将国王拉出了险境,必然不会愿意离开国王,但达拉米兹立刻跑去和其他士兵一起援救火窟里的人,在看到蒂雷纳子爵和塞巴斯蒂安.沃邦完整地从火窟里爬出来的时候,国王已经决定在小册子上记上达拉米兹的名字。 被救上来的人并不多,此时的人们并不知道在起火的时候,烟雾才是最大的杀手,他们徒劳地在火焰里奔来跑去,不但白白消耗了自己的力气,更是吸入了许多有毒的烟气,倒下后就再也没能爬起来——看到那二十四名士兵只有十四五个还在自己身边的时候,路易不由得愤怒到浑身发抖,他不是一个喜爱使用酷刑的人,就算是那些叛贼,他至多也只会让他们在绞架或是断头台上干脆利落地了此一生,但他发誓,所有有关于此的人,都必然要被处以最为严酷的惩罚才能被允许去死! 这时候只听到一声訇然巨响,教堂的门向内荡开,一只硕大的攻城槌出现在众人面前,然后随着大量新鲜空气的涌入,火焰骤然升高,但此时躲避在侧廊里的人已经不必再担心自己的性命,只是留在火窟里的人只怕再也没有生路,那只十字架也燃烧了起来,火舌吞没了神圣的基督。 路易挽着主教先生,在生还者的簇拥里奔出教堂,外面是他的军队,熟悉的鲜红色肩带让国王感到安心,他回身看向教堂,火和黑烟正从打碎的窗户和门里涌出,而在火焰带来的浓重黑影中,仿佛有什么在扭曲着……国王身边的修士低诵着圣人的名字,挥动长镰迎了上去,在火星迸散中,一只焦黑的手臂断落在地上。 另一个修士则同样迎上了另一个诡异的黑影,它潜藏在士兵之中,但还是被他发现了,教堂被毁的亵渎行为让这个虔诚的人满心怒火,在发现那个黑影迅速地萎缩,落回地面,就像是要逃走的时候,他下意识地踏前一步,但也只有这一步,他就听到马扎然主教发出了一声悲惨的叫喊声。 他飞快地转过身,看到国王倒在地上,血正从他的钴蓝色丝绒外套上快速地蔓延。 —————— 玛利从水晶球前一跃而起,顾不得为珍爱的水晶球罩上掩人耳目的黑绸布,她一路飞奔到王太后的寝室前,王太后的侍女原本并不想去通报,但玛利的神情太可怕了,她的眼睛睁得又圆又大,瞳孔却收缩到了最小,卷发被汗水润湿到就像是才离开浴室,单薄的衣服紧贴在身上。 她说出想要见王太后——有与国王相关的紧要事情禀报的时候,她的上下牙齿都不断地打着颤,格格作响,王太后一看到她这个样子,不带一丝犹豫地按照玛利的请求挥退了身边的侍女,她曾挺喜欢玛利的,但这是在玛利表现出她对国王的野心前,王太后可以容许甚至鼓励国王去寻求爱情,但婚姻是国事,不能够徇私——只是她也很清楚,国王对玛利或许只是喜欢,赞赏,但玛利对她的长子倒是爱的不折不扣,所以一听到有关于国王…… 玛利一把拉起王太后的手,将一个嗅盐瓶放在她的手里,王太后马上抬起手,恶狠狠地嗅了一口,“好了,你说吧。” “国王遇到了刺杀。”玛利简明扼要地说。 “受伤了?” “我不确定,但……但那是巫师的手笔。”玛利说:“我看得出来。”那是一个咒语与魔偶的混合体。 王太后的手几乎要抓碎了手里的玻璃瓶:“……”她不敢问玛利是不是看到国王已经……而后这位尊贵的夫人发现自己竟然很难发出声音:“那么,”她试了好几次才能说话:“你要我做什么?” “我要离开宫廷。”玛利说:“带着维萨里御医,还有一些药草。” “我会派火枪手护送你们,每到一个驿站就会有新的马等着你们。”王太后一边说,一边抽出空白的许可证。 玛利迅速地向王太后屈膝,然后快步走出了王太后的房间,她回到房间的时候,瓦罗.维萨里已经赶到,他提着一个沉重的箱子,而玛利打开了一个只有她能够打开的箱子,将所有她认为需要的东西装进袋子,正如王太后所说,半小时后他们走出卢浮宫的时候,已经有一辆马车等候着他们,马车边是十二名火枪手,而沿途还有监政官或是爵爷随时满足他们的一切要求。 在黄昏时分,马车离开了巴黎,在夜晚降临的时候,它们已经在凡尔赛,驿站的人们发誓说,他们还以为自己看见了一辆由幽灵驾驶的马车,因为它快得就像是一阵暴风,马蹄声又轻得像是羽毛跌落,马车迅速地被换上了新的马,而原先的马一被拿开辔头,就立刻倒在了地上,口鼻流血,而那些火枪手们的马也是如此,他们心中满怀怜惜,但也知道现在不是吝惜马力的时候,他们马上跳上了新的坐骑,再次疾驰起来。 维萨里看着玛利从口袋里抓出了一把亮晶晶的粉末,抛向空中,粉末被马匹吸入,它们就即刻如同发疯般的奔跑了起来。 “你觉得我们能来得及吗?”维萨里问。 “你应该向梅林祈祷,我们来得及。”玛利冷酷地说:“没有国王的庇护,你什么也不是,你会被驱逐出宫廷,裁判所的修士与曼奇尼家族的巫师们会找到你……即便死了,你也未必能够再见你的妻子与女儿一面。” 维萨里叹息了一声,不再说话,而是转头看着窗外。 王太后为玛利预备的十二名火枪手并非多余,国王的敌人太多了,有些人对敦刻尔克的事情有所察觉,有些人则乐于看到王太后的任何计划受挫,所以玛利这一路并不安宁,在距离敦刻尔克还有二十法里的时候,他们被一群敌人团团围住,但这些人都只是一些匪徒,甚至还有人拿着棍棒,很明显,他们只是被雇佣来阻扰玛利的,在前方的道路上,至少被他们拉来了三四棵大树,就算把他们驱散,玛利等人也需要先将大树挪开才能继续前行。 玛利只看了他们一眼,就打开了车门:“您能杀了他们吗?全部,每一个?” 这个问题让火枪手的小队长略微迟疑了一下,他有点不太明白,但王太后之前就说过,要像遵从她那样遵从玛利小姐,所以他打量了一下那些人,点点头:“可以。”他说,于是玛利转身向马车里喊了一声,维萨里御医拖着玛利的袋子和自己的箱子跳了下来,然后玛利往袋子里一抽,就抽出了两根扫帚,在火枪手忍不住去仔细估测这只袋子的尺寸——它实在不像是能够装下两把扫帚的样子,玛利给了维萨里御医一把,然后啪地一声撩开自己的裙子,露出下面的裤子,翻身骑在扫帚上,忽地冲天而去,活像是一只被点燃的烟火。 维萨里御医的动作要慢点,也许是因为要带着箱子和袋子的关系,可是只要他骑上了扫帚,他就瞬间消失在了人们的视野里。 “上帝啊。”火枪手之一说,一边在胸前画着十字,确实有传闻说,玛利小姐是个女巫,但说真的,除了那些与国王一起遇到狼人的火枪手们,他们只以为这纯粹是女人的嫉妒在作祟——“好吧,”火枪手的小队长说:“我们确实得干掉这里所有的人了。” 于是这些强壮的战士就向那些可悲的蠢货扑了过去,他们也许只是拿了几个金路易,甚至只是几个银埃居,但既然已经看到了他们不该看到的东西,那么就只有送他们去见上帝了——让他们向上帝去控诉那可恶的女巫吧! ———— 高空夜风冰凉,玛利的心却一片焦灼,她紧紧地握着扫帚,就像是握着路易的性命,她在心中向上帝,向梅林,或是冥冥中的任何一个神明祈祷,哪怕是魔鬼,只要能够保证路易安然无虞,她愿意去死,是的,她愿意用自己的性命去换回路易的。 扫帚的速度可能还要比马车慢一点,但在玛利的催动下,过于充沛的魔力几乎让它变作了一颗流星,马匹在魔药的作用下,拿出了所有的潜力奔跑,而扫帚却会因为极度的魔力催动而解体,为了避开人类的眼睛,他们又飞在云层之上,维萨里胆颤心惊,只是他也不敢有丝毫延迟——毕竟玛利说得对,没有国王,他就是一只丧家犬。 第一百零三章 敦刻尔克的入城仪式(6) 他们来到敦刻尔克的时候,天光已经又一次大明,但此时的人们心力俱疲,在教堂的大火里伤亡得最多的还是敦刻尔克的贵人们,若是国王安然无恙,他们或许还会怀疑这是法国人的阴谋,但国王也已经奄奄一息,无论是法国人还是他们的医生都无法诊察出那柄刺伤国王的刀子上藏着怎样的毒药,眼看国王一日比一日虚弱,而主教先生与蒂雷纳子爵又奇怪地不允许他们使用惯常的医疗手段——他们在悲痛之余又开始惊慌起来,因为法国人的一万名士兵还在这里,并且自从国王遇刺,敦刻尔克就在马扎然红衣主教和蒂雷纳子爵的命令下进入了戒严状态,简单点来说,就是不允许外出,也不允许入内,除非有主教先生的手令。 今天一位身披红色肩带的火枪手,就持着主教先生的许可策马离开了敦刻尔克,向着那座曾经被作为国王临时行宫的城镇而去。 这位使者正是达拉米兹,他一回到城镇里,来不及去和任何人打招呼——他是说,从达达尼昂到他的其他同僚与朋友,就来到了软禁孔代亲王的房间前,再三深呼吸后,扣响了那扇门。 “请进吧。”孔代亲王头也不抬地说,他在西班牙的时候就听说加斯东公爵被流放到了布卢瓦,想来他的命运也将会如此,国王不会杀了他,但也不会继续把他留在巴黎或是封地,他的政治前途注定夭折——或许很多人都不会相信,时至今日,他的心态反而平定了下来,甚至觉得仿佛放下了一份过于沉重的责任,这份责任或说野心曾经折磨的他日夜难以安眠,而在西班牙宫廷里待过之后,他也意识到,法国人无法给他的尊荣,他同样不可能在其他国家里得到,就像是一棵粗壮的葡萄藤,哪怕它的枝叶伸向了无边的天空,它的根还是留在了法兰西。 据说国王等到敦刻尔克入城仪式后就会来看他,然后宣布对他的判决,也许就是今天?当他看到达拉米兹的时候还有些吃惊,因为按礼仪与传统,达拉米兹的叔叔,现任火枪手卫队的队长还有可能被指做使者,但区区一个年轻的火枪手?对孔代亲王来说无疑是种羞辱了,孔代亲王将轻微的不安与恼怒压抑在心里,上下打量着达拉米兹,这样一看,他又不由得心惊起来,因为达拉米兹的衣着可不像是在从容状态下打扮完成的。 “殿下,”达拉米兹向孔代亲王鞠了一个躬,而后将一份封起的信件交给了亲王,亲王看着他发红的眼圈与佝偻的腰背,心中不祥的感觉刚加强烈了。 他抓起书桌上的裁纸刀挑开了主教先生的蜡封,然后打开那张薄薄的羊皮纸,羊皮纸上的内容并不多,但就这么几行字孔代亲王连着看了好几遍,他的面色也跟着不断地变幻着,从苍白到嫣红,又从嫣红到苍白,他没有再说什么,而是马上伸出手,让他的仆人给他换上了外出的衣服,而后跟着达拉米兹一起离开了他的囚室。 他们两人一路驰入敦刻尔克,国王倒下后,他立即被转移到了最近的市政厅,这座市政厅也同样是座堡垒,虽然年代久远,但也足以抵御外界的冲击,蒂雷纳子爵在走廊上迎接了他们,他们沉默不语地快步走向国王所在的房间,孔代亲王听着靴子敲打在细木地板上的铎铎声,心脏一阵阵地紧缩——在没有在迎接的人群中看到红衣主教马扎然的时候,孔代亲王往好处想,也许此时主教正守候在国王身边,但一进房间,一看到摆在国王床边的长榻,他就不由得一阵昏眩。 最糟糕的事情发生了,在国王遇刺重伤不醒的时候,主教先生也倒下了。 “是刺客?”孔代亲王问道。 “不,”蒂雷纳子爵嘶哑着声音说:“主教先生在来到敦刻尔克之前就有肺部疾病,或许还有肝脏,医生们说他体液紊乱,血液太少,黄胆有所欠缺、粘液和黑胆汁偏多,所以他冷而燥……” “给我结果。”亲王殿下粗暴地打断了子爵的回答。 若是换了其他人,一定会暴躁起来,毕竟此时的孔代亲王只是阶下囚,逆贼与叛国者,但蒂雷纳子又是他的下属又是他的朋友,所以丝毫不以为忤,“所以,殿下,您看到主教先生给您的信了,上面已经写得很清楚了,在他昏迷,而国王也暂时无法醒来的时候,只有将敦刻尔克与国王交托给您了。” “他就这么相信我?”孔代亲王讥讽而焦躁地一笑。 “我们总不能选择唐.璜先生。”蒂雷纳子爵说:“您知道,如果那些人知道主教先生与国王先生都倒下了……” “还有安茹公爵菲利普呢。” “法国依然会陷入第二次大混乱,会有许多人乐于看到这一幕,我们在1648年后失去的人口与领地……” “所以,”孔代亲王说:“这对我来说反而是幸运……”他紧紧地将那张羊皮纸揉捏在了一起,他知道,在敦刻尔克还有属于他的两三千名士兵,如果,如果他愿意,他可以趁机逃出这里,甚至可以更进一步,又或是回到他的领地重振旗鼓,但主教先生给了他另一个更大胆的选择——在接下来的谈判与过度中,蒂雷纳子爵虽然恭为军队的元帅,却没有资格与即将到来的克伦威尔的使者对峙,更正确地说,他可以在战场上,却无法子政治上形成对英国人具有压制力的局面。因为他的身份,一个被剥夺了领地的公爵的次子与弟弟,在宫廷中,说出的话可没他发射出来的炮弹有力量。 但孔代亲王就不同了,即便他做出了反叛国王的行为,甚至做了一段时间法国的敌人,但他的领地与爵位都不曾被国王剥夺,所以他依然是一位可敬的亲王殿下,即便是面对着克伦威尔,这位护国公依然要对孔代亲王鞠躬行礼,遑论他派来的使者,这样法国人自然而然地就占据了一种天然的优势,这对主教先生与国王商定的,有关于敦刻尔克的事务是相当重要的。 孔代亲王不是蠢人,蒂雷纳子爵只一说他就明白了国王的意思,但看着国王灰白的面孔,握着他冰冷的手,孔代亲王心中沉重,因为一旦国王和主教死了,那么他在敦刻尔克的行为或许就要变成他的催命符了,王太后安妮是怎样憎恨着他和加斯东公爵他再清楚也没有过,一旦国王驾崩,继位的就是安茹公爵,很难说他们会不会以为国王在敦刻尔克所受到的刺杀是否会有他与……蒂雷纳子爵的手笔,毕竟蒂雷纳子爵也曾经对他忠心耿耿。 最后促使孔代亲王做出决定的是一份赦免文书,“国王后来清醒过吗?”他问。 “不,殿下,”邦唐说:“这是他在几天前就签署好放在书房抽屉里的。” “……拿我的衣服来。”孔代亲王沉默了一会后,说,“蒂雷纳子爵,让我们一起去迎接护国公克伦威尔的使者。” 第一百零四章 敦刻尔克的入城仪式(7) 就在孔代亲王率领着一群人,做出主人的姿态,迎接克伦威尔的使者的时候,在市政厅上方盘旋已久的一只渡鸦终于急不可待地俯冲而下,在卫兵们警惕地看过去的时候,在另一个角落,玛利与维萨里简直就像是坠落一样地跌落在一处金盏花丛里,幸而此时的草木尚且十分繁茂,不然他们只怕要折断几根骨头。 扫帚还在距离地面十来尺的时候就散了架,还是那句话,就算他们是巫师,有魔法,在高空飞了那么长一段时间,还是免不得四肢僵硬,手脚发麻,他们就像是一尊石像般地掉在地上,维萨里只觉得自己的内里已经四分五裂,但玛利只是喘息了几声,往自己的嘴里倒了一瓶药水,就带着维萨里翻过窗户,踏进长廊,在这里玛利简直根本不在乎里世界的无形法则,一路上堪称肆无忌惮地使用着各种法术,或是避开,或是迷惑,或是隐蔽地直奔国王的房间。 此时正有一个医生从房间里走出来,看到玛利似乎想要说些什么,但玛利只是不耐烦地一挥手,就把他打倒在墙上,房间里的邦唐闻声立刻警惕地拔出了佩剑,看到玛利的时候,他的神情略有松弛,但手还是没从佩剑上挪开。 “您想要做什么?”但这样的从容,还是在看到玛利将一些稀奇古怪的东西摆在,或是洒在,又或是放在国王身边和嘴里的时候被打破了,他冲上去想要阻止玛利,但玛利只一挥手,他的双腿就无法动弹了——“别妨碍我们!”玛利尖叫道。 “我们要知道这是什么,”还是维萨里好心地解释道:“是魔药,诅咒,还是两者兼而有之?” 他一边说,一边将一瓶药水灌入国王口中,片刻后路易轻轻地动了动,但还是昏迷着:“看来,”维萨里检查了国王的舌头,和虹膜的颜色:“是最后一种,两者兼而有之。” “我想也是,”玛利说:“不然他们无需刺伤路易。维萨里,帮我把陛下抱起来,我们要马上离开这里。” “等等!”邦唐看到维萨里真的那么去做了,忍不住高呼道:“你们要做什么?” 玛利陡然转过头来,她的瞳孔就像是猫那样缩成一点:“我们没办法在表世界救他!我们必须回里世界!” “不行!”邦唐几乎是不假思索地拒绝道。 玛利只是残酷地摇了摇头,“我们走!”她说,而后维萨里给了邦唐无可奈何地一瞥,将国王抱了起来,玛利可没说谎,他和玛利的药水,护符可以延缓国王的糟糕症状,但要说痊愈,在表世界只怕不可能。 邦唐见状立刻大叫起来,但无人回应,就在他急得快要发疯的时候,一缕阴影掠过窗前,维萨里只觉得手中一轻,国王就离开了他的臂弯,他听到玛利在大声地念诵咒语,但咒语造成的威胁都被一柄细细的手杖打断了。 夺去路易的人正是梵卓亲王,提奥德里克。 今天天气阴沉,但厚重的云层并不能完全遮挡住灼热的阳光,吸血鬼在这个时候出现,即便是亲王,也难免受到阳光的伤害,他的黑色尖领斗篷就像是从火场抽出的那样缓慢地冒烟,而他露出的面孔上也有着拂之不去的痛楚与疲惫,他一手挽着路易,一手抬起手杖,杖尖指着玛利。 “那么你打算怎么让陛下越过基石?”亲王缓慢地问道。 邦唐不知道基石是什么,但他本能地感觉到了一丝危险……强烈的危险。 “隔绝里世界与表世界的基石,”提奥德里克重复道:“你打算怎么处理?” “我有我的办法。”玛利说。 “我大概可以猜到一点,凡人无法通过基石,因为那从一开始,就是里世界的巫师大家族为了防备表世界的教会与军队而设立的屏障,那时候他们遭受到了绝无仅有的打击与毁灭,心中满怀怨恨,设立基石的时候更是不惜一切代价——有多少巫师的灵魂与躯体被铸造成了基石的砖石?而且在之后的数百年里,这样的基石还在无休止地被加固与填充。 玛利小姐,作为曼奇尼家族的一员,你应该是知道的,毕竟曼奇尼家族在对付他们的敌人,或是一些他们厌恶的巫师时,”说道这里,提奥德里克微笑着看了维萨里一眼,果然看到他本能地颤抖了一下:“总是喜欢把他们送上里世界法庭,宣判他们有叛国罪,然后,基石上就多了一块石砖——他们的灵魂将永远被禁锢于此,即便世界末日来临,也无法移动半步,只能终日在石砖中因为痛苦与空虚而哀嚎,这样的折磨足以让最宽容最仁慈的人从此变得恶毒残忍,但基于魔法的压制,他们又永远无法对自己的仇敌做出报复,所以每个敢于碰触与越过基石的凡人,或是不受邀请的存在,都会成为他们发泄与肆虐的目标,躯体被撕碎了也就算了,就算是灵魂,也会被活生生地吞噬。 也正是因为有着这样严苛敏锐且不知疲倦的守卫,里世界的隐秘始终不曾被表世界窥探到,可是呢,要说办法,也不是没有,”梵卓亲王说:“只要和巫师缔结了血誓婚约的凡人,那些能够分享巫师一半能力与一半生命的凡人,就能被作为半个巫师被接纳,被允许入内,你想的就是这个办法吧。” 听到这里,邦唐的眼睛猛地睁大了,他想要说话,但玛利只一抬手,他就昏了过去。 “没错,”玛利承认道:“我正准备这么做。” “但你也应该知道,没有一个巫师国王,也没有一个国王巫师。”提奥德里克说。 “他只要做一个巫师就行了。”玛利甜蜜地说:“他会成为一个好巫师的。” “和瓦罗.维萨里那样的好巫师?”提奥德里克讥讽地说,玛利一顿,她下意识地去看瓦罗,捕捉到了一个没能及时掩饰的苦涩笑容——维萨里知道玛利会怎么做,但他……他也许还是对这位年轻的国王有着一些怨恨的吧,虽然他知道,作为一个统治者,国王已经足够宽容了……但……他一方面怨恨与责备着自己的无能,但有时候也会幻想,如果没有公爵……不,他不敢相信自己竟然如此天真,里世界有曼奇尼家长,表世界当然也会有莫特马尔公爵…… “他说得对,”维萨里说,“他会憎恨你的,玛利。” 第一百零五章 灵杖、血杯与魔偶 作为一个非人,梵卓的亲王提奥德里克看玛利看的很清楚,玛利对国王的爱情不是假的,但作为曼奇尼家族的人,她也有着一副凉薄的心肠——他无法责怪她,因为里世界的巫师们从几百年前就开始扭曲了,毕竟他们之中的大部分人都固守在那个封闭的小环境里,从他们的高祖父甚至更早的先辈开始,他们就看着同一个景色,做着同一种工作,继承着相同的传统,本来,外来的巫师(新诞生的那些小巫师们)应该给这个死气沉沉的地方带来新的风气与知识,但看瓦罗.曼奇尼的遭遇就知道了,他们不但无法改变里世界的巫师们,还会被迫被他们改变。 玛利.曼奇尼的本性不坏,但问题就在于,她在来到宫廷之前所受的教育已经让一些畸形的概念在她那颗幼稚的心脏中根深蒂固,虽然它们很难被发觉,但一旦到了紧要关头,它就会如同雷霆一样爆发出来,就像是现在——玛利不会不知道路易的雄心壮志,也不会不知道他为了将来的法兰西有多么尽心竭虑,但对于她来说,巫师永远高出凡人一等,就算是国王,能够分享她的血脉和生命也是一种荣幸。 她甚至不去考虑,如果成为一个巫师有那么好,曼奇尼家族又如何会不惜一切地要脱离里世界,回到表世界呢? 但这些话玛利是绝地不会听到耳朵里,她的爱是自私的,也是狭隘的,提奥德里克低头看了一眼怀中的国王,这个年轻的统治者,面色灰白,嘴唇干裂,玛利或许有句话没说错,现在表世界的医疗手法可不足以让国王脱离危险。 但要带着一个凡人进入里世界可不简单,时间在流逝,国王的身体正在缓慢地冰冷下去,再继续拖延下去只会更危险,提奥德里克正在动摇,是让国王就此死去,还是如玛丽所说,让他就此离开表世界,但提奥德里克并不认为现在的安茹公爵能够与他的兄长相比,毕竟之前马扎然与王太后安妮为了避免兄弟阋墙几乎让菲利普成了一个姑娘。 雪上加霜的是,就在他们相互对峙的时候,有人敲了敲门:“我们听到了一些声音。”一个修士在门外说:“请问国王与主教是否无恙?” 提奥德里克将视线落在邦唐身上,玛利一挥手,邦唐就能动了,他慢慢地站起身来,看了一眼国王之后,走到门前,“感谢您们的关切,”他说:“我刚才不小心跌碎了一个烛台。” “请让我们进去。”修士说:“是为国王驱散诅咒的时候了。” 邦唐不悦地蹙眉,要他说,这些失职的修士们并不值得信任,但这些同样来自于里世界的修士与巫师们有着同样的恶劣之处,那就是总以为自己高于凡人,国王遇刺,他们并不觉得这是自己的过错,或者说,对于他们来说,守卫国王并不是他们真正应当履行的职责,只是有审判长的命令,不得不为之罢了。 邦唐又看了一眼国王,发现他已经回到了床上,气息平稳,而那些危险的非人都不见了。 修士们走了进来,作为裁判所的长矛,他们对于吸血鬼与巫师的气息是最敏感的,刚才也是他们察觉出了一些端倪而匆忙赶来,但他们除了一股阴冷的气味之外什么都没能发觉,一个修士观察了一下主教与国王:“好吧,”他说:“兄弟,”他对另一个修士说:“我们再为国王做一次祈祷。” 于是他们跪下来做了一次祈祷,将寝室里的古怪气息驱散,“下一次在第六时。” 邦唐只是画了一个十字,一言不发。 等到这些人都走了,邦唐立刻关上门,冲到国王身边,他敢发誓,在那些修士们询问的时候,他是想要大声呼唤求救的,但一眨眼间他就改变了主意——因为这些修士所做的也只比那些喜欢放血和guanchang的医生好一点,倒是女巫的药水更有成效,但他也不愿意眼看着国王被变成一个巫师,因为这同样代表着他在表世界的死亡。 玛利与维萨里再次出现的时候,出乎意料的,在梵卓亲王提奥德里克的身边还有着另一个吸血鬼,他向玛利微笑,露出两枚尖锐的獠牙:“这是茨密希亲王,”提奥德里克说:“阿蒙。” “看来你们遇到了一些麻烦,”阿蒙说:“但要我说,提奥德里克,你不是在我的路易身边留下了一个影子吗?” “他要去教堂。”梵卓亲王言简意赅地说。 “如果是我可不会在意那么一根手指。”阿蒙说,亲王们失去了一个影子,确实会对他们的力量造成一定影响,但只要有足够的血和时间,它还是会慢慢长回来的。 “你明知道不是手指的问题,”提奥德里克说:“问题是可不能让教士们发现我就在国王身边——至少在表面上。” “哦,我懂,可以做,不能说。”阿蒙做了个鬼脸,与他的身份和外貌绝不相称,也不可爱,但他说起话来永远一针见血:“那么现在呢?”他问:“你不准备为你的失误弥补什么吗?” 提奥德里克动了动嘴唇。 “玛利,”阿蒙突然说,让小女巫惊得跳了跳:“确实,”他说:“血誓婚约看似是现在唯一能够拯救国王的办法,但按照你所受的教育,曼奇尼家的小姐,那么你也应该知道,现在有我,还有提奥德里克,你的谋划就要落空了。” “……但如果你们这么做,路易仍然必须留在里世界,永远的。”玛利说。 “但做为一个亲王的继承人,可要比一个籍籍无名的外来巫师好多啦,按照你的谋划,你不但要杀了他,女巫,你还要彻底地摧毁他呢——想想,当他失去了国王的冠冕,失去了一整个王国,以一个卑微的外来巫师的身份进入里世界,面对着无数恶意与杀机,就算你的家族——曼奇尼会因为顾惜你这个已经失去了价值的嫡系而放过了他,他将靠什么为生?如果不是里世界的人口已经膨胀到了一个可怕的地步,你的家族绝对不会放弃原先能够呼风唤雨的权柄而向表世界转移——你们能够忍受在一个狭窄的窝棚里定居,忍饥挨饿地过朝不保夕的日子吗?我觉得,到时候别说是路易,就算是你自己,只怕也会感到无比的懊悔……女巫,你之前受过最大的挫折是什么?就是国王拒绝了你的求爱。 你还在襁褓里的时候就被绸缎包裹着,有仆人和侍从服侍和追随你,饮**致而奢侈,等到了宫廷里,更是如同一个公主一般——你说你爱路易,但你确定你爱的不是国王这个头衔与它带来的权力吗? 我几乎看得到你的未来,可怜的家伙,你要将一个荣耀满身的人变作你的附庸,而某一个早晨,你突然发觉自己只是做了一场毫无价值的噩梦,你会怎么做?我知道你想要成为薇薇安,那么那个被活活地封死在墓穴中的梅林又是谁?” “……”玛利后退了一步,她的胸中有个声音在疯狂地怒吼,怎么可能,她当然是爱着路易的,而路易最终被她征服,也正是因为她爱的不是一个国王,只是路易,但另一种恐惧涌上心头,那就是……如果,这个吸血鬼说的是对的呢?她突然无法再看见自己的内心了,她惊慌地看向路易,他沉睡着,一无所知,如果他真的遭遇到阿蒙所说的一切……唉,向梅林起誓,她一定要杀了将来的自己! “但无论您怎么说,”一直沉默的维萨里说:“殿下,您的目的与我们是一样的。” 阿蒙不悦地撅嘴。 玛利却不由得看向了提奥德里克,提奥德里克苦恼地蹙眉。 “嗯,”阿蒙说:“到现在,你也不愿意拿出你的小手杖来朝我们的国王戳一戳吗?” “什么手杖?”觉得不妙的邦唐问。 本来没人会去回答他的话,但一个虚弱的声音说:“灵杖。” 邦唐回头一看,才发现马扎然主教已经从醒了过来,虽然他看上去还像是随时都会昏厥过去,但他用严厉的目光刺了维萨里一眼,让维萨里乖乖地拿出了一瓶药水,很明显,原本他应该清醒的更早,但玛利既然有一些不可告人的念头,她当然不会提早唤醒主教先生,他是国王的导师,也是她的舅舅,他的命令通畅于整个宫廷,这里也不例外。 “灵杖是血族的十三圣器之一,属于梵卓家族。”主教先生慢吞吞地说:“它能够激发出人类与动物的非凡能力。” “成为巫师?”邦唐问。 “幸运的话,”主教先生喝了药水,精神就变得好多了,但对于两个吸血鬼来说,一眼就能看出他内里已经呈现出不可遏制的枯槁状态,他快死了,就算是巫师的药水也不能救回他,但让他维持短时间的健康还是能的:“不幸的话就会变成怪物,因为他们原本没有巫师或是神怪的天赋。” “但这样至少可以不用受到任何人的掣肘。”提奥德里克轻声说。 “他是法兰西的国王,”主教先生冷酷地说:“活着的时候是,死了也是。” “我不会允许,”阿蒙说:“我会夺走他,如果宫廷和大臣决定抛弃他们的国王,那么我同样可以给他一座黑暗中的王国。” “黑暗!”主教先生说:“你说出了问题所在,阿蒙先生,你同样摧毁了这孩子。” “等他成为我的继承人,他的想法当然会发生改变。”阿蒙说。 邦唐闻言露出了一个酸楚的笑容,现在看起来,还真是那位据说是梵卓亲王的吸血鬼的小手杖戳一戳国王来得好,至少国王还是自由的,不受任何人的驱使。 主教先生安静了一会,然后他看向邦唐:“邦唐,”他说:“作为国王最信任的随从与朋友,你跪下来发誓吧。” 邦唐不明所以,但还是跪下来发了一个誓,发誓他绝不将这里发生的任何事情说出去。 主教先生让邦唐到他的房间里,取一本书来,这可能是在主教的房间里,最不会被人碰触到的一本书了,谁都知道里面写满了难以辨认的异族文字,据说是为汉谟拉比律法撰写的补充与解释条文,它的封面是包皮铁的,都生了锈,而且还用铁链与锁固定着,马扎然用随身携带的小钥匙把它打开,还未打开,两个吸血鬼就突然绷直了身体。 “血杯?”提奥德里克惊讶地喊到,他是应该惊讶的,和他的灵杖,以及阿蒙的魔偶那样,血杯也是十三氏族的圣物,只是拥有它的卡佩多西亚族在很早之前就在表世界与里世界失去了踪迹,有人说他们消亡了,也有说他们被教会剿灭了,也有说是他们的后裔反噬,在长辈们死去之后,后裔也因为他们的诅咒而逐一死去,真正的死去。 他们的圣物下落不明,各个氏族,无论是魔党,密党还是中立氏族,都在不断地寻找,谁知道它竟然会在一个红衣主教手中呢?不,或者说,它在一个教会亲王手中,倒让人不那么意外了……只是他们以为会在罗马的教会人士手中发现它。 血杯并不如人们以为的那样可怕,它看上去只是一只小巧而朴素的金杯,没有纹饰,符号和字母。 “有人用过这个吗?”维萨里问道。 “当然有,”提奥德里克说,他和阿蒙即便在血族亲王中也算得上年长:“我们看见过,不过,是用在血族身上的。” “血杯,能够溢出指定人的血液,喝下杯子里的血液,就能够在一段时间里拥有他的力量。”玛利说,她的视线凝聚在血杯上,一动不动:“但就我所知,从来没有人类用过。” “我们或许还有办法,”主教先生说:“但我们没时间了。” “那么您想用谁的血?”阿蒙微笑着说,“我的如何?” “巫师们可不会去医治一个吸血鬼。”玛利说。 “但血杯必须由血族来使用,”阿蒙露出了一丝遗憾之色,因为有提奥德里克在,他就没办法借此要挟:”“提奥德里克?” 梵卓亲王接过了血杯。 “作为回报,”主教先生说:“你可以拿走它。” 提奥德里克点点头:“万分感谢,主教先生,那么,您希望用谁的血?”他补充了一句:“必须有引子。” “有,”主教先生从被剜空的书本里取出一个小瓶子,提奥德里克嗅了嗅,神色变得微妙起来:“这是科隆纳家族的血。” “是的,”主教先生从容地说:“用吧,没关系,”他笑了起来,因为想到年轻的国王若是知道曾出过一位教皇的古老家族里,居然也有巫师会露出怎样有趣的神情:“这是交易来的货物。” 既然如此就没问题了,提奥德里克将瓶子里的粉末倒进血杯里,粉末一到了杯子里,就立即从红黑色变成了明亮的血红色,并且从固体化作了液体,一股新鲜芬芳的气味从杯子里散发出来,璀璨的杯壁上出现了血液所有人的名字,科隆纳的姓氏稍纵即逝,但每个人都看到了——提奥德里克给国王喝了下去,所有人在寂静中等了大约有一百年那么久(从感觉上来说),国王的气息就改变了。 “诅咒放缓了。”维萨里低声说。 只是针对凡人的诅咒,可没那些针对巫师的来得凶猛,但要彻底地拔除诅咒,国王还是必须前往里世界。 但一个国王突然无影无踪,除非他如同查理二世那样正在流亡之中,不然还是会引起动荡与不安,这时候终于等到机会的阿蒙举了举手上的东西:“呃哼,看这儿,诸位,你们觉得它怎么样?” “哦!”维萨里说,说真的,他在里世界的时候,处于巫师之中,所能接触到的强力魔法用具还没有他今天一天看到的多——还是曼奇尼的家长也未必有幸亲眼目睹的。 那当然只可能是茨密希家族的魔偶,魔偶吸了谁的血,就能变化成那个人或是怪物的样子,主教先生没让它去碰路易,而是自己亲手放了路易的血,给那只怪异的魔偶喝了一口,然后那只魔偶就在众目睽睽之下变成了国王的样子。 那只魔偶在没有变化之前,就像是一只包裹着皮肤的小骷髅,小到可以被阿蒙随手抓着,还穿着一件粉色的小裙子,戴着花边帽,也不知道是不是阿蒙的恶劣喜好。但它变成的路易从衣着到身体,再到面孔,没有一丝不一样的地方,脸上同样带着高热导致的潮红,身体柔软而滚烫,就算是邦唐也难以分辨。 “但那些修士……”邦唐苦恼地说,他们可是每隔一会就要来为国王祈祷的。 “别小觑血族的圣物。”主教先生肯定地说。 接下来,就是玛利.曼奇尼与瓦罗.维萨里的事情了,他们要将国王带入里世界,邦唐要求跟随,但主教先生考虑再三后,还是拒绝了——巫师们的基石,最可怕的就是它们是有智慧和逻辑的,谁也无法预料多一个人会不会就是多一个变故。 “但是……”邦唐向玛利投去了不可信的目光。 主教先生只是轻轻地摇了摇右。 第一百零六章 里世界的面纱 自从知道有里世界的存在后,路易不止一次地想象过里世界的样子,毕竟对于曾经的他来说,狼人、吸血鬼与巫师都是幻想中的东西,他们并不存在于这个世界上,但又有谁不被他们的独特魅力所捕获呢,更别说另一个仅属于这些非人的世界。 变故发生在敦刻尔克,一个港口城市,反而让之后的事情有了一个便捷的途径,在“路易十四”躺卧在病榻上接见来自于英国,护国公的使者时,路易——当然,现在他是科隆纳公爵,这个头衔不由得让他一怔,不过玛利.曼奇尼告诉他说,这只是里世界的头衔,里世界没有国王,但有一个上议院和下议院,上议院几乎都被最初的几大巫师家族占据了席位,他们有册封某人为贵族的权力,科隆纳家族的那位先生虽然是个外来者,但他身后有着科隆纳家族,科隆纳家族虽然是罗马的高门,却一直与里世界保持着亲密的关系,尤其是裁判所,所以他甚至都未来到过里世界,就有了一个公爵的爵位。 说起来,如果不是当初的安德烈.维萨里因为触怒了教会而导致无处容身,毁家弃业,他的后代也不至于只能屈身于曼奇尼家族做一个魔药教师,瓦罗.维萨里也不会有这样悲惨的命运。 就如路易猜测的那样,里世界的封闭环境所造成的阶级固化与上下阶层的悬殊待遇只怕要比表世界更可怕,至少他的军团里也有不少来自于手工艺人或是农户家庭的军官呢。 于是在一个浓雾缭绕的清晨,一行人来到了敦刻尔克的码头上,这里停泊着英国人的军舰,在灰暗的光线下,它们一个个犹如黑夜中的山峦那样高耸在人们面前,已经有早起的水手在清理甲板,检查缆绳与船帆,倾倒便桶——前来迎接他们的船只是一艘轻巧的双桅船,船帆雪白,犹如燕子,只是它在被允许停靠码头之后,接受了相当严苛的查验,还有公开的勒索,那位英国军官身着红外套,披着褐色的肩带,与新模范军的军官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除了他露在外面的脸和手——粗糙,黝黑,表明他在海上的时间不会比后者在陆地上的时间更短,他让要在这个紧要时刻离开敦刻尔克的人掀开兜帽,警惕地一个个地看过去。 若不是他们有着红衣主教马扎然的许可证,以及一小箱子沉甸甸的金路易,也许他们还走不了,毕竟这个时刻过于敏感了,国王遇刺不久,虽说刺客当场伏诛,但之后国王的军队可是戒严了整个敦刻尔克,甚至与英国人发生了一些不愉快的冲突。 英国军官首先看到的是一位正值花期的美丽夫人,她向军官一笑,就让他不由自主地随着回了一个微笑,“请问您的姓名?夫人。”他的语气顿时也不如人们以为的那样严厉了。 “米莱狄.基德。” “这是个英国人的姓氏。” “我的丈夫是个英国人。”米莱狄露出一个温柔的笑容:“先生。” “您是要回英国去吗?” “不,我要带我的弟妹们去意大利,”米莱狄说:“我的姐姐嫁给了一位那不勒斯伯爵,我们要到那里探望和看看……”她有点悲伤地侧过身看了身后一眼:“她为我的弟弟找到了一个很好的医生,希望能够治好他的热病。” “是疫病?”军官警惕地问道。 “当然不是,”米莱狄说:“只是持续的低热,医生们说他胆汁过于浓厚,但暂时找不到有效的医疗方法。” 军官有点恋恋不舍地从米莱狄身前走来,用锐利的眼睛打量着路易还有玛利,还有维萨里,在他的眼里,路易是个羸弱的年轻人,玛利也只是一个可爱的少女,虽然也是面容秀美,但在风韵上完全无法与她的姐姐相比,还有那位维萨里先生,明显就是他们的医生,他提着的箱子也被打开检查,里面有药水瓶和放血用的刀具,钩子与针等物。 军官猜测,这个家庭或许就在敦刻尔克附近,一个寻常但幸运地有了几个漂亮女儿的家庭,这种情况很常见,借助婚姻而令得阶层提升,也许他们还有一个女儿得到了法国宫廷中的贵人的青睐,所以才能够得到一份主教先生的手书,无论如何,他们看起来不像是密探,而且他们并不往英国去,而是往意大利去,那么嫌疑又小了一点。 他在考虑片刻后终于放行了这些人,比起军舰显得格外娇小可爱的双桅船放下跳板,让路易一行人上了船,然后飞速地后退,穿过大船之间的缝隙,向着大西洋而去。 直到船只的白色影子消失在天地之间,军官才想起一个让他迷惑不解的问题,那就是,如果要往意大利去,那么最短的路程难道不是穿过法国吗,但想到米莱狄的姓氏,也许是她会担心她丈夫的身份会让她的旅途徒增波折,所以在咕哝了几句后,他就将这件事情放在了记忆的角落里,如果没有意外,他不会再想起这件事情。 ———— “你也是女巫?”玛利一等到船只离开港口,就忍不住问道。 “没错,曼奇尼家的小姐。”米莱狄轻佻地拨弄了一下自己的卷发,那犹如月色般的浅色卷发让她生来就有着一种令人慑服的魅力,一旁的路易倒是早有意料,在主教先生为了让他留下米莱狄,而努力用她之前的“功绩”来说服他的时候,他就推测过,在主教先生遇到米莱狄的时候,她十一二岁,后来她又在监牢里待了几年,而她成为黎塞留主教的密探,为主教做第一个工作的时候,是34年,现在是58年,也就是二十五年前的事情,也就是说,她至少有四十岁了,但她看上去依然如同一个二十如许的美妇人,在这个时代,可没有那么多能够令人永葆青春的手段和方法,但有魔法。 而且马扎然主教也不会真的将路易完全地交给玛利.曼奇尼。 “别太在意我,”米莱狄微笑着说:“我只是一个外来者而已,比维萨里先生更糟糕,我甚至没能进入过里世界——我知道我是个女巫还是主教先生告诉我的。” “那么他为什么让你来?” “公爵先生需要服侍的人啊,曼奇尼小姐,”米莱狄说,她走到路易身边,挽住他的胳膊,路易这才发觉米莱狄的力气实在是很大,完全不逊色于一个男人,“就像是现在,”米莱狄说:“您没发觉殿下需要休息了么?” 路易确实需要休息,就短短的那么一段路程,他都已经精疲力竭,巫师的毒药与诅咒就像是有一只无形的手正在不断地挖去他的精力,他在米莱狄的服侍下做了简单的洗漱后就睡下了,玛利在一旁看着,不甘心地承认论起服侍人,米莱狄又细心又有力,即便只是一个女性,也能够将路易身边的一切打理得妥妥哒的。至于玛利,虽然她是以侍女的身份留在王太后身边的,但侍女也是有阶级与分工的,她固然没爵位,但有一个身为重臣的舅舅,在王太后身边,拿过最重的东西也可能就只有王太后的镶边圣经与玫瑰念珠。 让她来照顾路易……实在是太过勉为其难了。 最后米莱狄温和地请求玛利离开路易的舱房,因为作为一个未婚女性,她留在这里是绝对不适宜的,倒是维萨里可以作为医生留下来,对此玛利竟然无话可说,值得悻悻然地离开,维萨里站在一边看完了全程,心中不由得一阵叹息,很显然,米莱狄被派遣到国王身边,不但是被作为一个侍女,也是作为一个破坏者被留下的。 毕竟国王来到里世界后,面对着的是险恶而陌生的环境,身怀诅咒,剧毒,如果无微不至地在身旁照顾他的是玛利.曼奇尼,国王也一定会下意识地回报同等的感情与信任,这样,如果国王能够回到表世界,那么他的婚姻就会变成一个棘手的问题了。 路易在船上时而昏沉,时而清醒,突然有一天,他醒了过来,因为那些几乎已经习惯了的轻微摆动突然消失了,即便船只停泊在了码头,也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他们现在就像是在巴黎的卢浮宫里,在坚实的陆地上。 “我们到了吗?”他低声问。 “应该是。”米莱狄说,几分钟后,玛利走了进来,给路易喂了一瓶药水,路易的身体显而易见地轻盈了一些,但之后她又不得不离开了,因为路易需要更衣,内衣和长裤与表世界都没有什么区别,但维萨里捧来的外套是一件厚重的丝绒长袍,然后是一件无袖的皮毛斗篷,斗篷的毛发细密黑亮,不知道是什么毛皮——总之不像是松鼠皮,也不像是狐狸皮,更不像是海獭皮。 斗篷是带有兜帽——以及魔法的,因为国王一穿上它,就觉得一阵温热,就像是被阳光照耀着的那样舒服,然后他佩戴的首饰都不太像是他的,维萨里和米莱狄也都换上了长袍。 路易一直在想,里世界是在什么地方,或者说,曼奇尼家族所在的里世界在什么地方,但他一离开舱房,就马上知道了——那是一座岛屿。 一座巨大的岛屿。 毫无疑问,随着科学的进步,人类的足迹与目光所能到达的地方愈来愈多,而一日比一日精密的检测手段也总是会让那些被隐蔽起来的地方无所遁形,相比起陆地,洒落在海洋中的岛屿显然更安全,里世界为何如此窘迫也可以理解了,就算是陆地,也有无法承载太多人口的时候,更别说是岛屿了。 而里世界能够保持一个长久的凝固状态也很寻常了,别说有魔法,就算没有魔法,有许多岛屿也是原始和封闭的。 一座中等大小的岛屿就可以容纳五万人左右,如果从梅林时代(即亚瑟王时代,公元五百年)开始计算,巫师们进入里世界已经有一千年,就算当初只有几百人,到现在也已经变成了一个可观的数字,而且还不断有表世界的巫师加入进来,也难怪那些巫师的大家族会对如瓦罗.维萨里这样的巫师毫不在意,甚至视作工具牲畜,在人口基数大到一定程度,就算只在大家族的原本人口中选择,那么优秀的人也一定相当可观,既然如此,,曼奇尼家族的旁系一定会更加嫉恨维萨里,因为他无形中夺走了一个重要的职位。 至于巫师们的基石……从主教先生还有玛利的叙述中,路易已经知道它类似于里世界的城墙,用于区隔表世界与里世界,巫师们需要凭证才能进入里世界,或是离开,但凡人无论如何也无法进入里世界。 ”那么说,“米莱狄说:”巫师们畏惧的并不是教会喽。“ ”你可以把巫师们想象成携带着火枪与火炮的军队,然后将凡人想象成一群只有木棍与石块的野蛮人。“路易说,”在军队与野蛮人的数量能保持在一个相应的比例时,野蛮人只有溃逃的份儿,但当野蛮人的数量压倒性地倾轧军队时,就算火炮与火枪也是无能为力的,因为它们终究是有限制的。“ ”哦,“米莱狄说:”我知道了。“ 她用她那双总是波光氤氲的眼睛紧紧地盯着玛利,注视着她的一举一动,她们此时正站在一座似乎连通了天地的高大城墙前,它就是巫师们所说的基石——一块块巨大的白色方砖,带着暗沉的青色或是黑色的瘢痕,玛利一靠近,在这些方砖上就浮现出了一张张神色各异,身份性别与年龄都不同的面孔,他们的眼睛起初都紧闭着,而后突然睁开,滴溜溜地转着。 “巫师!“一个女人的面孔率先叫道。 ”巫师!“一个孩子的面孔叫道,他的声音尖利的就像是一柄匕首。 ”巫师!“一个老人叫道,他声音嘶哑而且混沌。 ”巫师!巫师!巫师!“他们一起大叫着,城墙都在簌簌震动。 第一百零七章 里世界的面纱(2) 第一百零七章里世界的面纱(2) 离开船只之后,他们是踏在了一片荒芜的沙地上,白色的石砖城墙一直从不可及的远处延伸到海水里,除了幽魂之外他们看不到任何活动的东西,就连云层和海水仿佛都是凝固的,甬道里则是充满了凄厉的喊叫声——来自于幽魂们,阴尸拖沓的脚步声与滴落在地上的不明液体,路易记得七十七步,巫师们喜欢有魔力的数字,他身体虚弱,但还能支持——虽然他很想扶一扶墙壁,但一想到那些基石里混合着巫师们被焚烧后的骨灰,他的手就怎么都抬不起来了。 阴尸与幽魂窥视着他们,他们的眼睛——透明的,以及混浊的,都凝聚在每个通过这里的生者身上,灰白色的石砖上也确实残留着黑色的污痕,路易平静地穿过它们,阴尸就像是冰冻过的腐肉,而幽魂就像是从沼泽吹来的一阵寒风,幸而他身上有玛利预备的皮毛斗篷,并不觉得太冷。 光明是突然到来的,随黑暗而去的还有寒冷,一阵温热的暖意让路易轻轻地打了个颤,他的手臂立刻被一个人扶住,是米莱狄,路易看向四周,意外地发现这里是城墙的另一侧,之所以说是另一侧——他看到了一座可能延绵了数百里的山脉。 玛利与维萨里出来的竟然比米莱狄与路易还要晚,这让玛利有些惊讶,因为路易是个凡人,只是被暂时地伪装成了一个巫师,而米莱狄,她是个没有导师指引的外来者,维萨里倒不意外,巫师们的甬道考验的是来人的意志力,因为他们总是自傲于他们相对于凡人的理智与强大,但即便是凡人,也总会有一个意志坚定无法动摇的人。 当然,没有科隆纳的血,若来人只是一个凡人,即便意志坚定,他的气息还是会被那些阴尸与幽魂嗅闻出来,而后被他们一拥而上,撕裂分食的。 玛利正想要说些什么的时候,他们听到了一阵悦耳的笛声,路易转头看过去,在兜帽下露出了轻微的愕然之色,因为这个声音显然是一头怪物发出来的,它正和身上的巫师慢慢地靠近他们,这就是玛利提到过的蝎尾狮。它有着一张男性人类的脸,圆形的耳朵从蓬松的金红色鬃毛里露出来,一双犹如海水般蔚蓝的眼睛正好奇地打量着他们,只是就这么看着,眼中所表露出来的情感都要比一些不合格的戏剧演员来得强烈,而那个坐在它身上的巫师,他的视线一落在玛利的脸上,就露出了一个善意的微笑。 “唉,”他说:“真令我惊讶,曼奇尼家的小小姐,您从表世界回来了么?” “哦,是的,”玛利从容地说,只见那个男性巫师从蝎尾狮身上跳下来,举起她的手吻了吻,“我还以为您最近都不会回里世界。”因为曼奇尼家族已经决定要在表世界为他们姐妹寻找一门显贵的婚事,这件事情在贵族派系里已经不是什么秘密。 “确实如此,”玛利说:“只是我要为科隆纳公爵做引介人,”她说,然后转向路易等人:“这是丹特家族的幺子,我……在小时候的一个朋友。” 这位丹特家的年轻人一听到科隆纳公爵的名字,神情就立刻变得严肃起来,“久闻其名,殿下。”他向路易屈身行礼,里世界的巫师们并不像表世界的年轻人那样戴着缀着羽毛的宽檐帽,而是带着尖顶帽或是拉起外袍附带的兜帽,所以他们行礼的时候很少脱帽,而只是先打开然后交叉双手在胸前,路易猜想这是让人看到他们手中没有巫师们的“武器”,也就是他看玛利使用过的草药或是矿物粉末之类的东西,“您好,丹特先生,”他温和地点了点头,就算是真正的科隆纳公爵,他来到里世界也是第一次,不会如同一个巫师那样的行礼,而且鉴于他看到的,在里世界,一个公爵只怕无需向大多数人做出谦逊的姿态。 他的想法是正确的,那位丹特家的人没有因为路易不曾回礼而生气,他的身份要低于玛利,身上没有爵位,“抱歉,”他说:“虽然是您,但殿下,请问您有携带纹章吗?” 路易就让他看了藏在斗篷下的纹章,璀璨的金蓝纹章让这位丹特先生一阵目眩,然后米莱狄与维萨里也都拿出了他们的纹章,科隆纳家族的附属纹章,之后才是玛利,完全依照规定,就是在验看过纹章后,年轻的巫师守卫低声询问他们是否需要召唤飞马马车,玛利摇了摇头:“科隆纳家族的马车很快就到。” 那双闪烁着功利光芒的眼睛顿时暗淡了下去,但玛利只是视若无睹地转过身去,丹特先生的视线转移到了路易身上,很显然,相对于玛利,这个身份尊贵的外来者也许更容易攀附,可惜的是,他还没来得及开口,就听到一阵狂暴的呼啸声。 蝎尾狮骤然暴怒般地蓬松了全身的毛发,它虽然有着一张人类面孔,但一张开大嘴,就可以发现里面整整齐齐有着三排尖锐的三角牙齿,就像是鲨鱼那样带着倒勾,丹特先生呵斥了几声,但它还是拱起了脊背,做出威胁的姿态,米莱狄缓步走到国王与蝎尾狮之间,向丹特先生扬眉微笑,用极具威胁性的眼神逼迫着他。 只见这位丹特家族的幺子与米莱狄对视了几秒钟,才无奈又气恼地退了下去,他的手指只一勾,那只蝎尾狮就再也发不出一点声音,就连那根满是毒刺的尾巴也慢慢地垂了下来,不再可怖地张开,像是随时都要发射出去。 “真是个恶心的家伙。”米莱狄轻声说。 这个巫师既然知道科隆纳公爵,那么也应该知道他是第一次进入里世界,所以才有意纵容自己的坐骑,无论是这位科隆纳公爵畏惧了,还是好奇,他都有了一个与路易直接对话的机会。 玛利也许是因为见惯了蝎尾狮,此时才意味到发生了什么事儿,她面露愠怒,只是此时科隆纳家族的飞马马车已经盘旋而下,那是八匹漂亮的黑色飞马拖拽着的嵌金四轮马车,它们落到地上,轻快地跑了几步,准确地停在了路易面前,一位同样身着长袍的中年男人从马车后座跳了下来,面带着无比欣喜的微笑,向路易深深地鞠躬:“我是您在这里的总管,”他说:“您可以称我为卢卡。” “我是殿下的随身侍从与医生。”维萨里说。 “我是殿下的侍女。”米莱狄说。 卢卡的眼睛只在他们身上停留了短短一瞬,然后又向玛利.曼奇尼行礼,他们很快被迎上了马车,马车里的空间比外表看上去的更大,确切点说,它就像是一个精致的寝室,因为里面的座椅犹如长榻,堆满皮毛,路易可以舒舒服服地躺下来,他也确实需要这个。 在这位卢卡总管即将退下去的时候,路易叫住了他:“卢卡,”他说:“外面有个触怒了我的人。” “我明白了,殿下。”卢卡说。 可能只有几秒钟,他们听到了野兽的哀嚎与马匹的嘶鸣,之后又突然陷入了莫名的死寂中,之后是卢卡与那位丹特先生的交谈声,丹特先生很明显地压抑着怒气,卢卡倒是带着几分笑意与轻松。 “请原谅,殿下。”卢卡再回到马车边的时候,“耽搁了一点时间。” “唔?” “我们的飞马,殿下,其中有一匹突然松了辔头,所以它就奔了出去,咬死了丹特先生的坐骑,”卢卡似乎回了回头:“哦,可能还吃掉了一点。” “丹特先生没有受伤吧。” “没有,只是受了一点惊吓,”卢卡说,“我会给他一些赔偿的。” “很好,卢卡。”路易说。 在那匹突然“松了辔头”的飞马被召回来之后,他们便动身了,飞马马车比路易无论是现在还是过去经历过的任何交通工具都要来的轻捷平稳,它们在地上飞奔的时候,只有达达的马蹄声表示它们正在前进,等到它们振翅起飞,马车车厢也只是轻微地震颤了一下,而后就是一瞬间的失重,几分钟后,米莱狄就看到玻璃车窗外就只有薄纱般的云层与湖水蓝色的天空。 “那是什么马?”路易问。 “是梦魇。”玛利说,事实上,就算是曼奇尼家族也只有一座四匹梦魇拉拽的马车,科隆纳家族并不应该会在这里为自己家的幺子准备的如此齐全,毕竟那位年轻的巫师并不准备进入里世界,那么只可能是主教先生为国王准备的。 “是恶魔?” “不,”维萨里说:“巫师们可没那么大的力量,这种只是他们用炼金法术炼制出来的怪物,只是不太容易,而且需要许多珍贵的材料。”他看向车窗外:“它们十分昂贵,哪怕是在里世界,但它们能如飞马那样拖拽着马车飞驰,又能如同猎犬那样狩猎或是守护主人,而且姿态优美,所以每个贵族家族都会配置一部梦魇马车。” “它们吃肉?”米莱狄感兴趣地问。 “我说过它们就如同狼犬一般。”维萨里说,但他没说曾看到过它们追意外闯入附近海域的渔民或是海盗——对于凡人来说,这无异于恶魔降临,能够飞翔,不畏普通刀剑的梦魇飞马能够随心所欲地降落在任何一艘船只上,或是海面上,它们会掀开甲板,打开舱门,将猎物凌空抓起,拖到礁石上撕裂吃掉。 表世界的人们经常说的,所谓的幽灵船就是这样造成的。 米莱狄虽然没能听到维萨里的心里话,但也猜到那些犹如马匹的怪物是一种异常残忍的生物,他们见到的蝎尾狮连尾至少有十法尺,有着锐利的牙齿与巨大的爪子,还有如同蝎子般的尖刺尾巴,可对上梦魇飞马,甚至不是一合之敌,她笑了笑,没再继续追问下去,里世界的秘密太多了,他们要探寻的东西还多着呢。 —————— 路易在飞马马车上小睡了一会,可能只有十几分钟,就听到了米莱狄的轻声低呼,他起身靠着车窗俯瞰下方的景色,苍翠的山脉正在逐渐远去,地上出现了起伏的丘陵与丝带般的道路,而后是成片整齐分割的田地,村庄,这样的景色延续了大约有一个小时左右,才慢慢地变成了更密集一些的城镇,最后才是几座连接在一起的巨大城堡。 之所以说连接在一起,因为城堡之间有城墙连通,城墙内又是一个极其广阔的场地,与城堡不同,里面的建筑要低矮与整齐的多,还有数个圆形广场。 但梦魇马车没有降落在城堡群中,它在夕阳的余晖中缓慢地盘旋着,而后徐徐落在一个僻静的庭院里,这里有针对性地释放了法术,呼啸的风与冰冷的空气都被阻碍在了外面,一部很可爱的小敞篷马车——正确点说,不是马车,而是独角兽车,因为牵拉这辆只容许一个人乘坐的小车的是一匹闪烁着银光的独角兽,路易忍不住将手放在了它身上,它温柔地眨着眼睛,并没有如传说中的那样只容许处子碰触, 虽然路易是个男性,但还是不由得被那种犹如丝缎般的皮毛吸引住了,他克制地再抚摸了一下,就踏上了小车,独角兽无需别人驱使,就自己踏踏踏踏地向着那座灰黑色的巴西利卡建筑。 巴西利卡这种建筑风格来自于古罗马,是一种平面如同十字型的建筑,后来被教会们用于建造修道院和教堂,在里世界看到并不令人意外,因为巫师大迁移的时候正是公元五六世纪,拜占庭风格还是个幼儿,哥特更是连个雏形都没有——在独角兽经过的路径两侧,盛放着如同芍药般的花儿,路易不能确定,因为此时不是芍药的花期,但无论是不是,这种大到超过人类的手掌,沉甸甸地从枝头垂下的花朵实在是令人喜欢,更不用说,在独角兽经过的时候,被惊动的小妖精披挂着星光般的花粉打着哈欠飞了出来。 梵卓亲王的影子,那只蓝灰色的小猫从路易的外套里露出脑袋,在一只小妖精因为好奇差点扑在国王脸上的时候猛地抓了过去,于是路易听到了一连串小小的惊叫声和抱怨声,那只小妖精逃得很快,但也留下了半扇翅膀,路易捏起它的时候,它就碎在了国王的手指里。 猫低着头,舔着沾了花粉的爪子,抱怨似的叫了几声。 第一百零八章 里世界的面纱(3) 玛利的回答让路易无法理解:“我记得你们说过凡人不能进入里世界。” “因为那些也不能算是凡人。”瓦罗.维萨里理所当然地说:“殿下,这里玛利小姐的用词有点小问题,我是说,他们,不,应该说它们,都是作为材料被送入里世界的,就像是我们的行李,阴尸与幽魂当然不会去撕咬家具和器械,那些也是一样。” 路易停顿了一下,非常的短暂,如果是主教先生在这里,一定能发觉,但在这里的只有玛利和瓦罗.维萨里。 “那么,它们,”路易谨慎地问道:“它们进入这里的时候就已经……死去了吗?” “可以这么说,”维萨里说:“它们的灵魂都被破坏了,只留下了服从与本能。” 玛利在一旁心不在焉地点头。 路易想起了他们在乘坐梦魇马车时看到的连阡累陌,他盯着瓦罗.维萨里看了一会,没能从这个祖父都还只是一个凡人的巫师身上看到不安与畏惧。 ———— 没人知道,就是从这一刻起,国王就做出了他的判决,虽然之后发生了许多事情,但它从来就没有被动摇和改变过。 ———— 路易是来里世界接受治疗的,但对于里世界的人们来说,他是科隆纳公爵,有趣的是,科隆纳公爵的名字与他一样都是路易,虽然在里世界与表世界,这个名字只有寥寥几人可以呼唤。 路易所受到的毒害与诅咒在表世界很难得到治疗——裁判所的修士们固然可以为他祈祷和净化,但他们的速度绝对追不上咒语和毒药,但在里世界,它是能说略有些棘手,毕竟操控里世界的那些人,还没有愚蠢到直接打破里世界与表世界的默契,所以那些刺客们所能援请到的巫师与魔药师应该都只是一些卑下的外来巫师——维萨里与玛利都这么认为。 路易也这么认为,但这也在说明,里世界的局势已经糟糕到无法再被严密控制了,那些高高在上的巫师贵族们,并不能如他们所说的那样强大且精密,而他们鄙视的外来巫师也不如他们所以为的那样温顺天真,现在的里世界,类似于百年之后那些拥有毁灭性武器的混乱地带,他们内部的剧烈倾轧看似与平静的外界无关,但从那里走出来的人、事和物对与习惯了安宁生活的人们来说无疑是一种摧毁性的打击。 就像是路易所遇到的两次与里世界密切相关的刺杀,凡人对上巫师或是里世界的黑暗生物就如同婴孩对上战士,而后者,无论是巫师、狼人还是吸血鬼,都显然对凡人们抱持着一种轻视的态度。 只能说现在的凡人幸运在里世界的黑暗生物与巫师们的数量被狭小的生活环境压缩到了一个可怕的地步,所以这个世界的秩序还能勉强保持平衡——也许所谓的约定,也是里世界与表世界的统治者们发现了这一点而被确定下来的。 他们所在的宅邸很美,魔法带来的种种便利与精巧原本可以让一个凡人流连忘返,但路易从未忘记过提到那些被散落在荒野之中的“工具”时玛利与维萨里淡漠的眼神与口吻,也许对巫师来说,凡人永远要低于他们一阶。 而玛利一贯的固执——路易起初只把它们当做了一个小女孩所有的天真,现在想起来,这种天真也带着几分残酷,就像玛利在他受伤昏迷不醒的时候想要做的事情——她不知道路易为了成为一个合格的统治者付出了多少心力吗?她难道不懂法兰西对路易来说既是责任也是权力吗?她应该明白,路易所要承担与继承的东西比成为一个女巫的丈夫要多得多,也珍贵得多。 但她还是想让路易和她缔结血誓婚姻,成为一个能力低微的巫师。也许在她的心里,就算是最卑微的巫师也要强于凡人。 如果不是梵卓家族的提奥德里克亲王,他现在或许已经被迫成为第二个瓦罗.维萨里了,或许比瓦罗.维萨里更糟糕,而瓦罗.维萨里,或许是因为怨恨,或许是因为更习惯于听从曼奇尼这个姓氏的命令,他竟然没有予以阻止。 对此路易无话可说,做出那个决定的他也有责任,他在心里的小册子上轻轻划了一笔,划掉了瓦罗.维萨里的名字。 唯一可以让路易开怀的大概就是他的身体确实在飞快地好转,他可以自己在庭院里走动一会,也能骑独角兽(飞马暂时不行),或是和小妖精们玩一会儿,也能看上一上午或是一下午的书,这里的书要么是希腊文,要么是拉丁文,幸而这两种语言他都学过,而且学的不错。 但这里准备的书籍几乎都是表世界的。所以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路易询问了总管卢卡,这里是否有购买图书的商人或是店铺。 卢卡是个沉稳的人,他看了路易一眼,恭敬地询问道:“书籍最好还是自己挑选,那么,殿下,您愿意出去走走吗?” “我可以?”路易问。 “当然可以,殿下。”卢卡说:“您现在的身体已经容许您四处看看了,您是第一次回到这里,一定会觉得很好奇吧。” “确实如此。”路易说。 卢卡没有提到维萨里,虽然维萨里应该算作路易身边的第一侍从,但在他注意到路易召唤他比召唤维萨里更多的时候,就不动声色地将另一个仆人图诺提上来,所以当维萨里从魔药制作间里走出来用午餐的时候才发现路易不在,他停滞了片刻,询问身边的仆人他们往什么地方去了,当然,他没能得到答案,那时候在卢卡、图诺的陪伴下,路易已经出现在了环堡之内。 这里的里世界继承了许多古罗马的东西,包括公共浴室与角斗场,还有一些爱情场所,路易对后者没有兴趣,他不是一个热衷于求爱的人,更忌惮此时的疾病——从维萨里这里知道,巫师们的药草学与医学优先于此时的凡人,但比起百年之后又不值一提,此时已经有了梅毒——里世界也未幸免,而且一些巫师身上的梅毒还产生了变异,致命性更大。 但除了这些之外,巫师也有固定与流动的集市,流动的集市主要在环堡之外——也就是路易来到时看到的那些链接起来的城堡,固定的集市在环堡之内,只是要寻找书籍的话,必须在环堡之内才能找到,毕竟书籍,尤其是巫师们的书籍是一种非常重要的财富。 环堡里的集市位于大广场,由中心点发散出去的六条通道将它们分割成七等分,通道两侧有着明渠,里面水流湍湍,每个大等分集市都只售卖同一种类型的东西,可以用巫师间流通的货币,也可以以物换物。 巫师们一般都身着单色长袍,带着尖顶帽,或是拉起兜帽,一般来说,尖顶帽的巫师所在的家族历史往往不如戴兜帽的家族的历史,虽然一开始只是因为各自的传统,但不知不觉,兜帽成了一种身份的象征,路易现在是科隆纳公爵,所以他的深紫色丝绒斗篷外面就垂挂着一个很大的金边兜帽,他的手里还持着一根超过了头顶的黑檀木银脚法杖,据说也是必须的配置——哪怕他现在一个法术也不会。 路易是来观察与满足好奇心的,所以选择步行,但巫师们的坐骑有很多,飞马属于贵族中的嫡系,但有巫师骑着很大的三头狗,还有巫师跨着巨形猫头鹰,也有巫师坐在慢悠悠的飞毯上,一些巫师更是选择骑扫帚,“有规定不允许乘坐蝎尾狮吗?”路易问,“是的,殿下,”卢卡回答说:“那是公务座骑,非紧急事件不被允许出现集市上。” 至于为什么一个集市只允许卖一种类型的商品,大概是因为…… 在一声凄厉的惨叫声后,图诺身边的明渠里,水流突然猛地溢出与飞起,顷刻之间就形成了一道晶莹闪烁的高墙——路易被卢卡保护在身后,但他如今的高度足以让他看见透明屏障后发生的事情,原来是一个店铺里的野生怪物跑了出来,抓伤了一个巫师的脸后又撕下了另一个巫师的胳膊,那是一只展开双翅后大约超过了十法尺的斯芬克斯,这种来自于埃及的怪物有着女人的面孔,狮子的身躯与老鹰的羽翼和爪子,它没了一只爪子,羽翼上不知道是自己还是巫师的血,淋漓一片,它原本可以逃走,但出于愤怒,它疯狂地攻击着每个巫师——这时候就能看出巫师们各自的反应和能力了,一些衣着朴素,戴着尖顶帽的巫师反应快,但他们的法术几乎无法制约斯芬克斯,戴着兜帽的巫师反应慢点,但他们身边有仆从,等到仆从倒下或是受伤,他们呼啸而至的咒语就将斯芬克斯死死地束缚住了,它从地上摔落在明渠边,但它无论怎么扑咬和挣扎,都没办法影响到另一个分区的巫师。 原来这是警戒线和屏障,路易想,第一次看到如同斯芬克斯这种充满了野性的怪物给他的冲击性简直比看到独角兽还要大,因为他看到独角兽的时候,想到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宫廷菜谱上确实有独角兽汤这道菜,那时候他还以为这是独角鲸的别称,但看到独角兽后他就怀疑是不是真有国王吃了一头独角兽。 事情发生的快,结束的也快,两位骑着蝎尾狮的巫师从天而降,虽然此时他们所做的就只有罚款和收缴那只斯芬克斯了:“那些受伤的巫师怎么办?他们的伤能治好吗?”路易问。 “要看他们的家族愿不愿意给他们用药,殿下。”卢卡说。 “巫师们可以让断掉的肢体重新长出来吗?”路易问。 “很难,”卢卡说:“因为这需要血族自愿给出的血。” 也许是因为听到了卢卡的话,一个戴着兜帽的巫师看了他们一眼,突然露齿一笑,看到他的两只锐齿后图诺不禁颤抖了一下,卢卡的脸色也有点糟糕,血族很少会在白昼出现,所以他就随口回答了,虽然话语中没有不尊敬血族的成分,但…… 路易口袋里的小猫冒出脑袋,喵了一声。 那个血族的脸色顿时变得古怪起来,他似乎想要说些什么,但猫又喵了一声,他的视线在路易用来固定斗篷的纹章别针上短短停留了一瞬间,就鞠躬行礼,而后匆匆离开了。 路易听到卢卡轻轻地叹了口气。 “巫师和血族的关系看上去还不错。”路易说。 “比狼人好。”卢卡这次更小心了一些,不过比起血族,狼人更不可能出现在巫师的集市上:“血族里有一个氏族是巫师转化过去的,而且血族和巫师之间常有合作和交易。” “狼人呢?” “狼人更傲慢,”卢卡说:“而且巫师们认为狼人更近似于动物而不是人。”他犹豫了一下:“在巫师环堡里,狼人一般只有可能在角斗场里出现。” 角斗场,那么就不必去问狼人们在其中充当什么角色了,总不见的是裁判或是观众。 他们所在的分区售卖所以与知识有关的东西,书籍是最多的,但就和许多集市那样,主要店铺都集中在中心地带,这里几乎只有游商和不知名的巫师,其中有很多都是手抄本和注释本,一些书籍会有意被提高到很高的价钱,拥有者会胡说八道,说它来自于梅林或是薇薇安,又或是任何一个有名的巫师,但你一打开才发现里面全是像是幼儿识字课本那样的东西;还有一些根本不允许你打开看,一些更是一碰就风化了——路易没想到在这里也能看到碰瓷,但这些人都不会招揽路易这样戴着纹章,垂着兜帽,身后有仆从的人,很显然,他们也知道这种巫师可不是他们敲诈勒索的好对象。 但路易还是兴致盎然地从里面拿了几件走,这里并非都是骗子,他手上的一本关于草药的书,一打开就有相应页面的草药从里面长出来,虽然卢卡说这是一种幻术,但路易觉得它会很有用,呃,他是说,等他鉴定过里面的草药确实符合书中的叙述。 第一百零九章 里世界的面纱(4) 里世界的银行与他们的居所不同,它是哥特风格的,有着如同荆棘一般的尖顶与玫瑰花窗。 路易离开书店之后的第二站就是银行。 巫师们的书店宽敞轩阔,巨大的玻璃(据说巫师们已经在玻璃制作上使用了魔法)不但能够让最多的光线进入店堂,还能够在阳光过于强烈的时候变得暗沉,以免书籍受损,但在这里的书籍,大部分都是有关于历史与传说的,只有很少一部分与法术或是魔药相关,巫师家族们敝帚自珍当然没问题,但在里世界的人口已经膨胀到这个地步的时候,他们居然还如同守财奴那样紧紧地将强大的法术握在手里,以父亲对儿子,以及导师对学徒的方法传承下去,实在是太蠢。 虽然路易必须承认这种愚蠢对于表世界的凡人是有利的,只是对于巫师们来说,这样的胜利并不能维持多久——是的,迄今为止,依然有从凡人中出现的巫师,他们对表世界的亲人与朋友依然有感情,如果里世界的巫师家族将秘藏的强大法术教给他们,很难说他们最终会将矛头指向谁——那么曼奇尼家族的行为就有待斟酌了,他们的子女……至少是玛利的几个姐妹,都注定有一桩显赫的婚姻,但曼奇尼家族仍然是个巫师家族,那么等他们从里世界出来之后,难道他们就真的愿意如一个凡人那样平静地生活下去吗? 只看玛利就知道了,她不是个恶毒的人,但她的观念与看法已经在她来到巴黎之前被牢牢地契定了。 卢卡发现路易正在仔细地翻阅着那几本古老的法术书时(这可不是说它足够珍贵,而是这些书籍都是在梅林时代,由梅林亲自撰写并且赠送给每一位巫师的,法术极其基本,可以说是如同入门读物一样的东西,一般来说,只要有导师,巫师们几乎用不到它,它多半都是被作为收藏品或是礼物而被束之高阁的——他就微笑着提醒道:“事实上,”他说:“玛利小姐正有意为您延请一位有德的导师呢,殿下。” 路易露出了一个看似惊喜的表情,“是吗?”他高高兴兴地说:“那么我就把这个当做一份小礼物吧。”他将那本法术书随手放在图诺手里。 在书店里,路易所表现出来的完全是一个冲动好奇的年轻人应有的样子,他购置了许多看似不需要的书籍,就连一些甚至会被巫师自己视做无稽之谈的传说也买了下来,他说这些读起来就像是很有趣的小说。 表世界的书籍自从印刷术出现后就不再那么昂贵了,但在巫师这里,大部分书籍都无法印刷,只能手抄,一些还要施放法术,所以它们即便不被人看重,却依然因为工序繁琐而变得价值不菲,一个陌生的巫师,一个外来者如此一掷千金不免引人注目,他在进入银行的时候,就被无数双视线注视着,只是有些赤露,有些隐晦罢了。 巫师们的兑换所让路易想起的不是表世界的银行,而是法院或是办事处,这里有不下一打的骑着蝎尾狮的巫师巡游,还有阴森的栏杆,上端就如同长矛一般有着尖刺,铁杆上缠绕着毒蛇,栏杆组成了一列列狭窄的通道,只允许一个人笔直地站立,这样的队伍排出很长,大约总有一两百人的样子。 作为科隆纳公爵,路易当然无需忍受这样的折磨,但在进入贵宾室之前,塔饶有兴致地在兑换钱币的地方观看了一会,也难怪这里这么多人却能鸦雀无声,兑换钱币的地方是一个犹如忏悔室的小房间,只有一个黑森森的洞口,洞口只容许一只手进出,要兑换钱币的巫师将自己的东西塞进去——表世界的钱币,然后收回一些里世界的钱币,路易发现它们的兑换比例基本上是一比一,看上去挺公平,但巫师们的钱币含金银量可能还不如表世界钱币的三分之一,这样说吧,路易甚至看到了生锈的银币和金币,这说明什么?他们甚至直接在里面混入了黑铁,他怀疑自己只要拿一块磁铁来就能把这些巫师钱币吸走。 他也注意观察了那些巫师的神情,有些巫师面露愤懑,而更多的还是麻木,他们能如何呢,私下兑换货币或是买卖都是有罪的,而那些有罪的巫师的下场他们每次进出里表世界都能看到,而且……巫师的法律是有连坐一说的。 路易在基石城墙上看到孩子和老人的脸就几乎能够猜到了,只有几岁的孩子甚至婴儿又如何能够犯罪?只能说他们的父亲,或是母亲犯下的罪行殃及了这些无辜的存在。 但科隆纳公爵,或是任何一个有资格进入贵宾室的人,兑换比例是五比一,也就是说,巫师的货币五枚等同于表世界的货币一枚,这可以说是兑换所让出了自己的利益,甚至有着不菲的回报,但看卢卡与图诺的平静态度,这大概就是巫师们的金字塔尖所享有的特权。 卢卡虽然不太明白,但年轻的主人在离开兑换所之后就变得郁郁寡欢他还是能够感觉到的,所以他就建议路易说,是否有兴趣去看看角斗场。 每个年轻人,哪怕是巫师,都会喜欢让他们热血沸腾的角斗场的。 巫师们的角斗场仿造古罗马皇帝提图斯时期的斗兽场所为,在这里倒没有巫师下场与野兽搏斗,就算有,也是类似于表演性质的,旁边有人防护与监督,环形第次往下收缩的座位就像是一个漏斗,巫师们落座后它就升起到半空中,所以人们是俯瞰下方表演的——然后路易等贵人们落座的地方是包厢,它就像是一个个悬挂在空中的果实,高于环形座位,但几乎就在角斗场的上方,所以他们可以清晰地看到这里的每一个角落。 比起角斗场,路易更愿意将这里称之为真实版本的怪物大全,从斯芬克斯,到蝎尾狮,再到三头犬,石化蜥蜴,巨鹰等等,这里都能看到,它们在巫师的鞭打与诅咒下变得暴躁易怒——虽然其中一些有智慧的生物可以理解巫师们正在逼迫它们相互争斗以取乐,但还是不得不竭尽全力地拼斗撕咬,巫师们也有意识地将有智慧的怪物与只依据本能的怪物放在一起,免得它们协力反抗——这种事情之前也不是没有发生过。】 在一只斯芬克斯——可能就是在集市上弄出大动静的那只,它那张金红色的皮毛与缺少的尾尖让路易认出了它——被一群赤眼鼠淹没之后,路易的心情不由得变得更坏,他正准备召唤卢卡,场上却一片如同巨浪尖啸般的呼声,巫师们推出了新的怪物——三只蝎尾狮,对一个狼人,一场紧张血腥的比赛正在打开帷幕。 路易停顿了一下,就重新坐了下来,从他这里,可以看到那三只蝎尾狮,它们正在他的脚下,皮毛光亮,精神充沛,身上没有伤痕,很显然是第一次入场,过了一会儿,那只狼人才在鞭子的催促下艰难缓慢地走向蝎尾狮,相比起光鲜的蝎尾狮,这只狼人就要难堪多了——他浑身赤露,没有一点可以遮掩躯体的盔甲或是布料,头发蓬乱,还有一大块被撕裂的部分,只有暗红色的瘢痕,没有头发,因为他背对着路易,所以路易只能看到他肌肉垒实的后背,粗壮的四肢,而他的身上几乎没有一点完好无缺的地方,在上面就可以看到各种各样的伤痕,而且他的左腿奇怪地歪曲着,走起路来一瘸一拐,它也许折断过,然后在痊愈的过程中没能准确地对在一起,所以现在骨头连同肌肉都是畸形的。 路易注意到角斗场边缘的巫师们正在下注,有小妖精抱着金杯飞来飞去,如果巫师赢了,她们就会将金杯里原先的赌注与赢来的前一起倒在巫师的手里或是袍子里。 可能愿意押这个狼人的并不多,赛场的庄家迟迟没有拉开固定着三只蝎尾狮的法术项圈,它们不安地咆哮着,爪子抓着地面,尘土飞扬中,人们不断地听到断断续续的话语,“多少钱?”,“鼻子”,“来吃肉”,“长袍”,“杂种”,之类的,在表世界人们的传说中,蝎尾狮是只会模仿笛子和喇叭响声的,但事实上,这些野兽的食谱上一样有人类,它们之所以模仿笛子和喇叭,是因为行军与狩猎的人们时常这么吹,一吹就有人聚拢过来,所以它们才会模仿滴滴嘟嘟的声音。 它们是能够学习人类说话的,就像是现在,它们重复着在捕猎和喂养它们的巫师那儿听来的话。 足足等了五六分钟,蝎尾狮都已经眼睛通红,爪子也几乎快要折断,地面更是被它们刨出了一个巨大的坑洞,它们脖子上的法术项圈才被猛地打开,它们毫不犹豫地扑向了狼人,狼人狼狈地拖着一条腿,就地一个翻滚,竟然从一只蝎尾狮的爪子下面逃了出去,虽然姿态难看,引起了一阵不满的嘘声,但还是让他得到了一个机会——他猛地拽住了一只蝎尾狮的尾巴,一发力把它拉倒,在另外两只蝎尾狮扑过来的时候,把它当作屏障,那两只蝎尾狮的利爪獠牙全都落在了它们的同伴身上,被伤害到的蝎尾狮本能地大叫了一声,反扣就咬住了另一只蝎尾狮的前肢,后者嗥叫了一声,张开尾巴,数十根尖锐的毒刺尽数射在了它的新对手身上。 巫师们愈发鼓噪起来,他们甚至从座位上站了起来,疯狂喊叫,在这时候他们和他们鄙视的凡人也没有什么两样。 路易轻轻地旋转了一下座椅,这只狼人让他感到熟悉,但那张脸不但被蓬发的毛发——鬓角和胡子遮住了,还有着一道深可见骨的伤痕,从额角到嘴唇,横过鼻梁,让他无从辨认。 那只狼人现在面对着的只有一只蝎尾狮了,他拱起脊背,对那只蝎尾狮吼叫着,双臂肌肉可怕地鼓起,他的双腿若是没有问题,倒是可以周旋和逃跑,但现在他只能耍弄诡计,或是正面对敌去。 紧接着,就连图诺都忍不住惊叹了一声,因为这只狼人竟然勇敢地将自己的一只手臂整个儿地刺入了蝎尾狮的喉咙——那只蝎尾狮向他扑来的时候,将嘴张大到了极限,他轻而易举地将手臂直插到肩膀,而他的另一只手死死地卡住了蝎尾狮的下颚,让它无法合拢牙关,咬断他的手臂,他的脚在地面上用力地踩踏着,竟然留下了一个不逊色与蝎尾狮的坑洞——他的肩膀在流血,血吸引了另外两只之前还在争斗的蝎尾狮,它们迟疑着停了下来,嗅闻着,这时候狼人终于抓住了,他应该抓住了,因为那只蝎尾狮突然疯狂地挣扎起来,它的尾巴抽打着地面,留下无数凹凹凸凸的坑洞,尾巴上的尖刺向着四周飞射,但狼人只是低下了身体,就巧妙地躲了过去——他的身体几乎都被蝎尾狮的头颅遮挡住了。 在另外两只蝎尾狮奔驰而来的时候,狼人绷紧了身体,在惨烈的嘶叫声中不顾一切地后退,他的手臂鲜血淋漓,但他的手确实抓着一颗还在跃动的巨大心脏。 他将心脏丢向那两只蝎尾狮,一只蝎尾狮停了下来,另一只蝎尾狮继续向他扑来。 狼人将手臂伸向地面,变成了巨狼,在人类的形态时,一只瘸了的腿会让他行动缓慢,但在巨狼的形态中,一条腿受伤造成的妨害并不大,他跃起的高度甚至超过了蝎尾狮,直接落在了它的身后,在蝎尾狮甩动尾巴的时候,它敏捷而又狡猾地俯身躲过并乘机潜入到它的身后,一口咬住了蝎尾狮的蛋蛋,在鲜血迸散的时候,这只可怜至极的蝎尾狮喊的比那只丢了心脏的蝎尾狮还要凄厉。 “emmmm……”路易说,不自觉地换了一种坐姿。 第一百一十章 里世界的面纱(5) 凶狠的狼人竟然在这场不公正的战斗中奇迹般地反败为胜,这让巫师们大发嘘声,与凡人不同,他们挥动双手,投掷出一些小法术,这些法术可能就如同毒刺或是石块,虽然危险性不大,却有力地激发起了最后一只蝎尾狮的野性,它与狼人搅扭在一起,在尘土中翻滚着,挣扎着要去咬住对方的喉咙或是脊椎,只是即便在这种野蛮的搏斗中,狼人居然还是凭借着自己的智慧反败为胜——他从巨狼重新变回人,自地上站起来的时候,手里握着蝎尾狮的毒刺,他低头看着自己的手,发黑的皮肤表明他也中了毒,但那只躺在地上,奄奄一息的蝎尾狮才是这根毒刺的最大受害者。 他扔掉在翻滚中捡起来的毒刺,看向他的“主人”,希望那家伙能够遵守承诺,但巫师只是冷漠地转过身,要求观众们确定胜利者的命运,观众们停顿了一会,就不断将金币或是银币投向角斗场的主人而不是狼人,这也是继承于古罗马人的宣判方式,如果他们要这个狼人活,那么他们就会将钱币投向那个狼人,但如果他们认为这个狼人需要更多的对手,就会将钱币投给角斗场的主人。 路易感到一阵烦躁,他借助位置的便利,能够看见每一张冷酷或是兴奋的脸,他知道那种感觉,无论是他亲手刺死了费利佩.曼奇尼,还是他在叛逆者的死刑判决书上签字,能够随心所欲地摆弄另一个人的命令实在是一件令人愉快而又容易上瘾的事情,对于此地的巫师也是如此,路易正准备召唤卢卡,但在无意识地与那个狼人对视了,那种熟悉的感觉又来了,他看到狼人突然睁大了眼睛,而后突然举起手,做出一个求助的姿势,然后一个名字跳进国王的记忆力。 此时新的三只蝎尾狮已经被放入角斗场,但路易的包厢骤然打开——如果那个角斗士不是狼人,也许他一时间还无法发现,但他是个狼人,也就是说有着灵敏的嗅觉,在屏障打开的那个瞬间,他就嗅到了沉香与没药的气味,他立刻向路易跑来,蝎尾狮紧随其后,但在距离他最近的蝎尾狮扑上来的时候,他也已经纵身一跃,攀住了包厢的平台,爬了上来。 卢卡与图诺的咒语立即打在了狼人身上,他发出惨叫,皮毛焦黑,但还活着。 不一会儿,角斗场的主人也赶到了,他一开始还以为是法术失效,而后才发觉包厢是客人自行打开的,之后的事情不必多说,卢卡代科隆纳公爵买下了这只狼人。 他不是别人,正是克雷兰。 克雷兰出现在这里,让路易惊讶,虽然狼人也很惊讶于法国国王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不过他聪明的没有提出哪怕一个问题,但他再次整整齐齐,干干净净,就像是一个人那样地和路易一起坐在一处隐秘的酒馆里时,路易问了:“您怎么会出现在这个地方?克雷兰先生。” 据他所知,英格兰的国王查理二世的境况不太好,他之前还提出要娶马扎然主教的外甥女结果遭到了拒绝,他在几个国家间流浪,只是除了法国之外,其他王室并无兔死狐悲之感,他们更有意与强悍的护国公克伦威尔处好关系。 “您也许不知道,”克雷兰说:“克伦威尔死了,陛下。” “哦!”这路易真不知道:“愿上帝宽恕那个狂徒,”他说:“这难道与您出现在这里有关系吗?” “我不知道有没有,”克雷兰举起杯子,将里面的烈酒一饮而尽,“我唯一能够肯定的是他不再需要我们了。” 看来他确实遇到了很多事,“在角斗场还有谁吗?” 克雷兰露出了一个难堪的神色:“如果可以,陛下,我有十一名同伴。” 路易点点头,吩咐卢卡去做了:“接下来您打算怎么办?” “您需要狼人吗?陛下?”克雷兰注视着他:“虽然我不知道您怎么会成为了一个巫师,但留在我身边的都是战士,陛下,我们只需要一个栖身之所——只要您愿意发发慈悲,我们就是您的。” “我不是巫师。”路易说,要说就算是巴黎也有地方留给这些狼人,他可没忘了马扎然主教说过巴黎近郊原本就栖息着一群狼人,只是后来被那些有意谋刺他的外来狼人屠杀殆尽了。 “您不是?”克雷兰的惊讶并不是伪装出来的,“打开屏障的人难道不是您吗?” 路易愣了一下,这才想到,当时无论是卢卡还是图诺都不可能私自打开包厢的屏障,他那是也的确急于援救布雷兰。 “我离开巴黎的时候,您还是个凡人。”布雷兰说:“而我之前还听说您在敦刻尔克遇刺,那么您是突然转化成了巫师吗?您的年龄虽然远远超过了外来巫师转化的普遍年龄,但您所表现出来的天赋也同样超乎寻常,您若是有一个可信的导师……”狼人环顾四周,嗅闻味道:“我相信您会有的,我听他们称您为殿下,表世界的爵位在里世界是不受承认的,那么也就是说,您在这里也同样身份显赫,那么您的成长会很快的。” “但我并未想过要成为一个巫师。”路易没有明白地说出自己是用了血族圣物才得以潜入里世界的,“我也许很快就要回到表世界,您的想法我会考虑——我让卢卡为您们安排一个住所,到时候我们再做决定吧。” 布雷兰虽然不明白路易为何要坚决地否认他的巫师身份,但他没有多说什么,只站起身来,向路易一鞠躬,慢慢地后退着走了出去。 在他离开后,路易抬起了自己的手,他不太明白自己是怎么做到的,没有风、奇异的气味或是所谓的发自于身体内部的热量,他甚至没有察觉到是自己击破了屏障,他伸出手指点了点摆在桌子上的烛台,“火。”他说,但什么都没发生。 国王不由得一笑,也许是卢卡或是图诺察觉到了他的想法,打开了屏障也说不定,他从椅子上站起来,向着门外走去,而就在这是,一点亮光掠过他的眼角,路易慢慢地转过身去。 整根蜡烛,甚至连同青铜的烛台,都在燃烧。 —————— 路易一回到他的行宫里,就见到了玛利,她一见到国王就情不自禁地眼睛发亮,同时露出了一个甜蜜的微笑:“亲爱的,”她说:“在角斗场的事情我听说了,”她挽起路易的手臂:“就如我想的,你会成为一个非常强大的巫师。” “我不明白,”路易说,他看了看周围,确定没有其他人:“我呈现出的力量难道不是借用科隆纳的吗?” “所以我才说您会成为一个强大的巫师,”玛利兴致勃勃地说道:“真正的科隆纳公爵我也见到过,只能说是平平,角斗场的屏障可不是像他这样的巫师仅凭着情绪波动就能击破的,您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意味着您是一片沃土,科隆纳的血只是种子,是您而不是科隆纳让它开出了繁茂的花朵。” “而且,”她补充说道:“您还没有经过导师教导和系统的学习呢,等您学成,您会成为一个连曼奇尼家族也无法小觑的巫师。” 路易没有回答,他侧过头,观察着玛利,自从回到里世界,小女巫如鱼得水,她穿着丝绒的暗红色长袍,平底鞋,身后垂着巨大的兜帽,不断地伸手施放着一些用于玩闹的小法术。 一群群的小妖精被她发光的指尖吸引过来,又因为她掀起的一阵小飓风东倒西歪,惊叫不止,有些小精灵被飓风搅碎,碎裂的身躯就像是粉末那样在空气中消散,。 “这是墨尔法老师。”玛利向他介绍说,这位巫师正是玛利为他找来的启蒙者,他是一个留着白色短须的老人,手持法杖,身着黑袍,尖角帽和人们印象中的巫师奇妙的契合。 他向路易鞠躬,姿态虽然不是那么谄媚,但……他可能是路易在里世界看到的第一个,没有那种古怪的傲慢感的巫师。 “我想我应该好好的谢谢你,我的好玛利,”路易说:“但我可以和他先谈谈吗?” “当然可以,”玛利说:“如果你不喜欢他,我这里还有两个待选。” “我想这位先生就足够好了。”路易说。 ———————— 在路易的要求下,卢卡送上了茶点就离开了,房间里只留下他和那位陌生的巫师。 那位巫师先生向路易微微俯首表示敬意,而后挥动法杖,虽然不知道他施放了怎样的法术,但房间突然变得安静起来了——“这是一个屏蔽声音的法术,陛下。”墨尔法说。 “看来您确实有话对我说。” “嗯,我看到维萨里了,”墨尔法说:“我也从玛利这里听说了一些事情,感谢您的仁慈,维萨里……我只能说他过于单纯,太过执拗,无论他是不是巫师,这个弱点都是致命的。” “您是维萨里的……” “我是玛利和他的老师,我为曼奇尼家族几乎效力了一声,我没有儿子,陛下,没有继承人,本来我以为我能有学生,但没想到……维萨里的父亲并不像他这样,我是说,天真,但瓦罗.维萨里……”他摇头,“我教导他魔药、法术和古文字,但我没能教会他更重要的东西。” “他离开这里的时候年纪应该不大。” “确实如此。”墨尔法说:“年轻,爱情与傲慢,足以蒙住他的眼睛,掩住他的耳朵,混乱他的头脑。” “可惜的是现在他依然如此。”路易说:“我不得不说,墨尔法先生,他让我失望。” “我明白您的意思,”墨尔法说,“您身边最好还是应该有个更为老成可靠一些的巫师。” 路易笑了:“您是在毛遂自荐吗?” “当然,这可不是一个容易得来的机会,如果在表世界,我甚至不可能被允许走到您身边。” “作为一个巫师,您太过妄自菲薄。” “里世界能够看清自己的人太少了,陛下,而有自知之明是我最大的长处。” “您来到这里,难道不是曼奇尼家族的授意?” “他们派遣他们的,我只是顺水推舟。” “那么我如何相信您呢?” “我为您做事,您只要看结果就行了。” “您觉得我会需要您做什么呢?”路易说:“教授魔法?” 墨尔法微笑着看向国王:“我不觉得您会想要留在里世界,想要成为一个巫师——巫师也是国王的臣子,您已经高居鼎座,为何要自甘堕落?” “自甘堕落,您的用词真是尖刻。”路易说:“也许除了您之外,每个巫师都认为能够成为巫师是一件值得万分荣幸与感恩的事情。” “就像玛利?” “就像玛利。”墨尔法说:“可怜的小姑娘,愚蠢的小姑娘。” “那么曼奇尼家族有何想法?” “他们畏惧您,陛下。”墨尔法在路易陡然变得严厉的目光下从容地说:“他们野心勃勃,您知道的,在愈发狭隘的里世界,曼奇尼家族庞大的身体就连转弯儿都难了,就算不断地分辟旁支,它也依然满是繁枝杂叶,他们要向外伸展,但又不希望舍弃太多,他们在里世界所有的权势,在表世界一样要有,他们非常急切,您知道的。” “问题是他们并不聪明。”墨尔法接着说道:“他们……您看到了,从费利佩到玛利,他们的本性或恶毒或和善,但曼奇尼家族,就和其他大家族一样,在里世界的金字塔尖盘踞了几百年,他们的孩子生来就在众人之上,注定了要有一番成就。” 这句话让路易阴沉地笑了笑。 “所以,陛下,”墨尔法说:“他们在发现您是一个性情刚毅,难以摆布的人时——他们就有了一个可怕的念头。” “路易垂下眼睛:“马扎然主教不会让他们做出那样的事情。” “是的,”墨尔法说:“您的主教先生说的很明白,一旦您出了事情,那么曼奇尼家族的每个人都会被他送到火刑柱上活活烧死。” 路易想起了费利佩.曼奇尼,“所以他才会如此鲁莽。” 曼奇尼家族急迫地需要一个能够被他们握在手里的筹码。 *** ——本章明日加更千字。 第一百一十一章 安茹公爵菲利普将要面临的抉择 没有写完,今天放一章防盗,明天上午更替。 —————— 楔子 马库斯记得自己死了。 在他的祖父鲁齐乌斯.安奈乌斯.塞内卡悲惨地死去之后的三十天里——罗马皇帝尼禄怀疑曾经教育了他五年,为他效力了十年的老人与一起推翻其暴政的阴谋有关,就让自己的百夫长到塞内卡及其家人隐居的村庄里,命令他即刻自裁。马库斯的祖父坦然地接受了这一命令,在亲人和朋友为他恸哭的时候,他大声地叱喝他的朋友,说:“你们的哲学呢?你们的处变不惊呢?”他最后拥抱了自己的妻子,也就是马库斯的祖母保丽娜,在保丽娜意图与他一起前往冥界的时候,他没有拒绝,而是说:“我们死的同样坚强,但你的死比我更高贵。” 可惜的是尼禄的百夫长拒绝了这一要求,于是鲁齐乌斯就先割开了自己的手腕,但他已经是个六十岁的老人了,他的血几乎已经干涸,流不出来,他的朋友又帮助他割开了膝盖后方与脚腕的血管,但血还是流的很慢。鲁齐乌斯不得已向一个做医生的朋友要求了一杯毒芹汁,也就是先哲苏格拉底用来选择结束生命的那种,但不知道是幸运,还是不幸,他的呼吸变得万分困难,却还是没有死,最后人们只得把他搬运到蒸汽浴室里,关紧门窗,直到他活活地窒息而死。 皇帝的百夫长阻止了保丽娜追随鲁齐乌斯而死,但这并不是皇帝的仁慈,他的恶毒心肠与懦弱性情注定了他不会放过任何一个可能对他不利的人。在鲁齐乌斯死后,他的子嗣,亲眷与朋友也被囚禁和监视了起来,作为鲁齐乌斯最心爱的孙子,马库斯是最先死去的一些人中的一个。 他记得前来处刑的是一个年轻的士兵,他的面孔稚气未脱,看见他马库斯就想起来他的弟弟,他恳求士兵让他看看外面的阳光,他已经在黑暗的地窖里被囚禁了二十多天,士兵在迟疑了一会后答应了,在走出房间的那一刻,马库斯想过反抗和逃走,但最后他还是任凭士兵割断了自己的喉咙。 他最后的记忆就是夏末秋初时分那过于耀眼的金光。 —————————————————————————————————————————— 马库斯是在祖父的卧榻上惊醒的,他一下子跌倒在地上,打翻了一侧的烛台,以及陶制的命运三女神雕像,命运三女神中最小的诺那顿时从脖子的地方折断成两半,这是鲁齐乌斯最喜欢的一尊雕像,如果是平常的时候,马库斯一定会先去找自己的母亲,让她设法帮着自己遮掩,但这时候,马库斯心中所想的全都是他的祖父鲁齐乌斯。 他跌跌撞撞地跑向祖父常在的办公厅,一路上他苍白的面容与疯狂的眼睛让许多人不由得惊呼出声,熟悉的面孔不断地在马库斯的面前掠过,但就是找不到他最渴望的那张——鲁齐乌斯不在办公厅里,只有他的一个获释奴希腊人泰勒斯正忙于整理文书,他见了马库斯这样,也不免吃了一惊,但还没等他说些什么,马库斯又如同旋风一般地冲了出去。 他已经回想起来了——这是怎样的一天。 鲁齐乌斯的住宅与许多重臣贵胄一般,是位于罗马中心区域的独立多室宅邸,人们称之为多慕斯,它在很多年后演化为英语单词home,也就是家的意思。进门可见前庭,前庭两侧是用作出租或是自用的商铺,穿过前庭就是宽敞的中庭,中庭正中上方留空,下方是用以迎接雨水的蓄水池——一般而言,在暴雨之后,这方水池可供这家人家数周之用,环绕着中庭的是祭坛,卧室,晚宴厅与会客厅,刚才马库斯就是从中庭右侧的卧室惊醒,踏着黑白相间的马赛克地面跑向位于多慕斯后端的办公厅,办公厅由许多个房间组成,房间外是一根根柱子支撑起的长廊,它们将庭院与房间间隔开来。 这是鲁齐乌斯难得不在办公厅的一天,他正在庭院里,弯着腰,监督几个工匠在晚宴厅的墙壁上作画,鲁齐乌斯没有选择这时人们常用的花鸟、静物或是肖像,而是选用了他被流放到科西嘉岛时看到的风景,那是一片辽阔浩瀚的海洋,海豚追随着船只,海鸟盘旋在上空,碧色的岛屿就像是镶嵌在海面上的宝石。 马库斯记得这幅壁画,这幅壁画是为了鲁齐乌斯为了迎接马库斯二十岁的诞生日而特意命人重做的。那是建城后800年,尼禄.克劳狄乌斯.德鲁苏斯.日耳曼尼库斯的养父,克劳狄乌斯皇帝已于前一年中毒而死,作为他的女婿与继子,尼禄继承了他的位置——就在这幅壁画完成后不久,克劳狄乌斯的亲生儿子布里塔尼库斯就在一场晚宴上被尼禄毒死,因为尼禄的母亲恐吓自己的儿子说,如果他不听话,她就会改立布里塔尼库斯为罗马皇帝,或许这只是一个妇人的虚言恫吓,但对于尼禄来说,这可以说是击中了他心中最为脆弱的部分,他的回击又迅速又凶猛。 那场晚宴马库斯也列席了,他记得他们首先喝了非常咸的汤,咸到让人怀疑是否有人要借此谋杀尼禄,不可避免地,他们在之后都要了水,泉水本身就很冷,又加了冰块,他们除了感觉有点不舒服外也没什么,只有布里塔尼库斯倒了下去,他痛苦地按着喉咙,伸出手向他们寻求帮助,但他们身后的侍卫立刻都抽出短剑来,马库斯只得眼睁睁地看着布里塔尼库斯被几个奴隶抬走,皇帝宣称布里塔尼库斯是犯了癫痫,马库斯不知道什么样的癫痫看上去就像是中了毒——布里塔尼库斯第二天就死了。 “马库斯?”鲁齐乌斯见到他的时候很吃惊:“你怎么在这儿,为什么还没有穿好衣服?你忘记今天我要带你去第比留宫去觐见皇帝?” 马库斯这才注意到鲁齐乌斯虽然在关心壁画的进度,但距离墙壁很远,免得颜料与灰尘污染了自己的衣服,他穿着一件细麻的丘尼卡(一种无领套头长衫),罩着一件希腊斗篷,他的镶边托加要在出门前才会换上,马库斯的白托加也是如此,但他现在甚至没有换上丘尼卡,而是赤裸着上身,腰里缠着一块棉布,难怪他刚才跑出房间的时候,听到女性们发出一阵阵的惊叫声。 一听到皇帝,或是尼禄的名字,马库斯的怒火就难以按捺,他握紧了双拳,低头道:“抱歉,祖父,我马上去换。” 鲁齐乌斯不可能没有察觉到孙子的异常,他和马库斯一起前往巴拉丁山的时候,就让他和自己坐在一个抬轿上,“怎么了,我的孙子,”他问道:“你为何精神恍惚,神情悲恸,是什么伤害了你?让你如此绝望?” 马库斯抬起头,他几乎想将心中的话语向自己最为敬爱的祖父倾倒而出,但就在他开启嘴唇的那一刻,一个可怕的想法攫住了他——他的祖父或有可能认为他得了疯病,于是他只是说:“我做了一个噩梦。” “一个噩梦?”鲁齐乌斯不由得皱眉,如果马库斯真的遇到了什么无法解决的事情,作为皇帝的老师,他能够在皇帝面前因为马库斯的缺席而求得他的谅解,但一个噩梦? “你梦见了什么?” 我梦见了一头嗜血的怪物在熊熊烈火中吞食了整个罗马,马库斯在心里说,“我忘记了。”他说。 鲁齐乌斯犹豫了一会,这是马库斯第一次谒见皇帝,皇帝与马库斯同龄,如果可能,他希望马库斯成为尼禄的同伴或是护卫,年轻人缔结的友谊比年长者谋划的盟约更为坚固可靠,他在年轻的时候因为疾病而不得不荒废了近二十年,在他的学生成为皇帝的时候,他却已经老了,相比起愚钝的儿子,马库斯才是他的继承人。 “如果你还是不舒服的话……”你就先回去吧,但这句话还没说出来,马库斯就马上打断了祖父的话。 “不,”他说:“祖父,我很想,很想,很想——见到皇帝!” —————————————————————————————————————————— 罗马的宫殿群一共有三处,罗马中心的巴拉丁山上的宫殿群,罗马城东面的阿德良离宫,还有罗马旧都斯普利特的戴克里先行宫。尼禄不喜欢这其中的任何一座,因为对于他来说,这些宫殿完全无法与他的伟大相衬,他一直想要拓建罗马城中心的宫殿群,却因宫殿附近的平民住宅太过密集而无法成功,十四年后的罗马大火让他的虚荣心得到了满足——在数以千计的人前往冥界,数以万计的人流离失所之后,他在一片废墟上建起了他的“金宫”,从凯里安丘岗延伸到奥古斯丁广场,从帕拉廷到米岑纳特园林的建筑群中到处可见青铜的雕像,喷泉,人工的河流,湖泊,大理石的穹顶与黄金的镶嵌物……当时就有人嘲讽地说,怎么才能做一个好的罗马公民? ——离开罗马。 一路上,马库斯的头脑一片混乱,是什么让他重新回到了过去?回到了……几乎可以挽回一切的时候,他握着祖父的手,心中颤抖不已,这时候,尼禄还未暴露暴虐的本性,从表面上看,他就是一个温和而有点懦弱的大孩子,为了表示尊重,像是这样的宴会,鲁齐乌斯的卧榻距离皇帝的卧榻并不远,他完全可以手持着切割肉块的匕首,一刀刺入尼禄的心口,那么之后所有的悲剧都不会再发生了。 这个想法激动着他的心,年轻的马库斯甚至有点目眩神迷起来,他不知道他们是什么时候抵达第比留宫的,这座宫殿不如另外两座宫殿来的华美,尼禄很少选择这里,至少马库斯对这里十分陌生,他和父亲在奴隶的服侍下清洗了双脚,换了舒适的袍子,来到晚宴厅,另外两位客人到来的比他们更早,他们分别是帕拉斯(他也曾为尼禄的养父工作),近卫长官赛克斯图斯.布鲁斯,他们身边还带着几个少年,年纪与马库斯相似,马库斯一下子就辨认出其中的几个,他们后来和自己一起成为了尼禄的玩伴,他们曾经在一起学习,一起游泳,一起骑马,一起在黑夜的罗马城中游荡,一起……做一些坏事,像是盗窃、斗殴,与女人们谈情说爱,那时候,他们年少张狂,甚至没有意味到自己正在犯罪,不,应该说,从那个时候,尼禄就在微笑中看着他们不自觉的堕落。虽然已经过去了那么久,马库斯仍然记得在翻阅与自己相关的卷宗时,祖父又悲伤又绝望的神情,这个高尚而又可怜的老人,他没能得到一个好学生,也没能得到一个好孙子。 皇太后小阿格里皮娜先于皇帝到来,马库斯抬起头,人们传说尼禄因为其母过多地干预国事而杀了她,还有的就是她曾经与尼禄有着超越母子之外的亲密关系,这两者——都是对的,如果没有血缘关系,他们可真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或许是因为马库斯注视着她的时间太长了,小阿格里皮娜马上注意到了这个少年,她不但不以为忤,还向少年优美地眨了眨眼睛。即便知道小阿格里皮娜就是一条色彩斑斓的毒蛇,马库斯也不得不承认她确实有着普通女性无法企及的美貌,这种美貌几乎会令一个健康的人活活窒息而死——她今年已经即将四十岁,正是一朵盛放到了极致的玫瑰,所有的颜色与芳香都沉淀了下来,让她如同一杯储存了很久的美酒,嗅之欲醉。 小阿格里皮娜只是来看看这些即将成为皇帝朋友的年轻人的,她没有在餐室里停留太久,在她走出去的时候,近卫长官塞克斯图斯紧跟着走了出去,马库斯看见了,立刻找了个借口跟了出去,他看见皇太后在一丛玫瑰前与自己的情人旁若无人地接了一个吻,然后微风同时送来了玫瑰的气息与凌乱的只字片语——马库斯只听见了两个关键词,皇帝和布里塔尼库斯。 布里塔尼库斯正是克劳狄乌斯的亲生子,罗马真正的皇帝,只是他本应有的权力在小阿格里皮娜引诱克劳狄乌斯将尼禄立为继承人的时候就被夺走了,即便如此,小阿格里皮娜与尼禄仍然不免将布里塔尼视为最危险的敌人,布里塔尼库斯死去之后,人们一点都不觉得惊讶,这难道不是早就应该发生的事情吗?他们这样说。 马库斯的心剧烈地跳了起来,难道布里塔尼库斯的死亡竟然因为自己的重生而提前了吗?或者这就是神明给予他的任务?如果他能够设法救下布里塔尼库斯,抑是刺杀尼禄,罗马的将来是否可以因此改变? 第一百一十二章 血誓婚约的漏洞 抱歉啊,本章没有写完,放一章防盗,明日上午替换。 ———— 在墨尔法领命而去,为国王寻找那位朋友的时候,国王也没有停下自己的脚步,他将梵卓小猫放在书桌上,看着那双金色的眼睛:“我想知道,”路易说:“按照你们的话,血杯在使用之后,我有一段时间能够使用科隆纳的力量,但玛利和墨尔法又说,我的力量来自于本身而非科隆纳,这两种说法,那一种是正确的呢?” “如果要说正确那,”梵卓小猫说:“都正确,血杯的血是……你可以把它想象成一根燃烧着的火种,如果它被放在没有燃料的地方,那么它只能燃烧自己,烧完了就没了,但如果它被放在了有燃料的地方,那么它就会一直燃烧下去,甚至比原先更剧烈,更浩大。” “那么我现在已经是巫师了?” “也不尽然,”梵卓小猫抬起爪子擦了擦脸:“你确实有着极其出众的天赋,但你的天赋,我只能说,就像你的灵魂和心智那样,被强大的自制力控制着——比起成为一个强大的巫师,你有更大的野心。火种确实可以点燃燃料,但你的天赋就如同沉积百年的沼木,可不是那么容易被引燃的——想想,之前你如此使用魔法,是不是都需要极其专心致意并且有着强烈的冲动?” —————— 马库斯记得自己死了。 在他的祖父鲁齐乌斯.安奈乌斯.塞内卡悲惨地死去之后的三十天里——罗马皇帝尼禄怀疑曾经教育了他五年,为他效力了十年的老人与一起推翻其暴政的阴谋有关,就让自己的百夫长到塞内卡及其家人隐居的村庄里,命令他即刻自裁。马库斯的祖父坦然地接受了这一命令,在亲人和朋友为他恸哭的时候,他大声地叱喝他的朋友,说:“你们的哲学呢?你们的处变不惊呢?”他最后拥抱了自己的妻子,也就是马库斯的祖母保丽娜,在保丽娜意图与他一起前往冥界的时候,他没有拒绝,而是说:“我们死的同样坚强,但你的死比我更高贵。” 可惜的是尼禄的百夫长拒绝了这一要求,于是鲁齐乌斯就先割开了自己的手腕,但他已经是个六十岁的老人了,他的血几乎已经干涸,流不出来,他的朋友又帮助他割开了膝盖后方与脚腕的血管,但血还是流的很慢。鲁齐乌斯不得已向一个做医生的朋友要求了一杯毒芹汁,也就是先哲苏格拉底用来选择结束生命的那种,但不知道是幸运,还是不幸,他的呼吸变得万分困难,却还是没有死,最后人们只得把他搬运到蒸汽浴室里,关紧门窗,直到他活活地窒息而死。 皇帝的百夫长阻止了保丽娜追随鲁齐乌斯而死,但这并不是皇帝的仁慈,他的恶毒心肠与懦弱性情注定了他不会放过任何一个可能对他不利的人。在鲁齐乌斯死后,他的子嗣,亲眷与朋友也被囚禁和监视了起来,作为鲁齐乌斯最心爱的孙子,马库斯是最先死去的一些人中的一个。 他记得前来处刑的是一个年轻的士兵,他的面孔稚气未脱,看见他马库斯就想起来他的弟弟,他恳求士兵让他看看外面的阳光,他已经在黑暗的地窖里被囚禁了二十多天,士兵在迟疑了一会后答应了,在走出房间的那一刻,马库斯想过反抗和逃走,但最后他还是任凭士兵割断了自己的喉咙。 他最后的记忆就是夏末秋初时分那过于耀眼的金光。 —————————————————————————————————————————— 马库斯是在祖父的卧榻上惊醒的,他一下子跌倒在地上,打翻了一侧的烛台,以及陶制的命运三女神雕像,命运三女神中最小的诺那顿时从脖子的地方折断成两半,这是鲁齐乌斯最喜欢的一尊雕像,如果是平常的时候,马库斯一定会先去找自己的母亲,让她设法帮着自己遮掩,但这时候,马库斯心中所想的全都是他的祖父鲁齐乌斯。 他跌跌撞撞地跑向祖父常在的办公厅,一路上他苍白的面容与疯狂的眼睛让许多人不由得惊呼出声,熟悉的面孔不断地在马库斯的面前掠过,但就是找不到他最渴望的那张——鲁齐乌斯不在办公厅里,只有他的一个获释奴希腊人泰勒斯正忙于整理文书,他见了马库斯这样,也不免吃了一惊,但还没等他说些什么,马库斯又如同旋风一般地冲了出去。 他已经回想起来了——这是怎样的一天。 鲁齐乌斯的住宅与许多重臣贵胄一般,是位于罗马中心区域的独立多室宅邸,人们称之为多慕斯,它在很多年后演化为英语单词home,也就是家的意思。进门可见前庭,前庭两侧是用作出租或是自用的商铺,穿过前庭就是宽敞的中庭,中庭正中上方留空,下方是用以迎接雨水的蓄水池——一般而言,在暴雨之后,这方水池可供这家人家数周之用,环绕着中庭的是祭坛,卧室,晚宴厅与会客厅,刚才马库斯就是从中庭右侧的卧室惊醒,踏着黑白相间的马赛克地面跑向位于多慕斯后端的办公厅,办公厅由许多个房间组成,房间外是一根根柱子支撑起的长廊,它们将庭院与房间间隔开来。 这是鲁齐乌斯难得不在办公厅的一天,他正在庭院里,弯着腰,监督几个工匠在晚宴厅的墙壁上作画,鲁齐乌斯没有选择这时人们常用的花鸟、静物或是肖像,而是选用了他被流放到科西嘉岛时看到的风景,那是一片辽阔浩瀚的海洋,海豚追随着船只,海鸟盘旋在上空,碧色的岛屿就像是镶嵌在海面上的宝石。 马库斯记得这幅壁画,这幅壁画是为了鲁齐乌斯为了迎接马库斯二十岁的诞生日而特意命人重做的。那是建城后800年,尼禄.克劳狄乌斯.德鲁苏斯.日耳曼尼库斯的养父,克劳狄乌斯皇帝已于前一年中毒而死,作为他的女婿与继子,尼禄继承了他的位置——就在这幅壁画完成后不久,克劳狄乌斯的亲生儿子布里塔尼库斯就在一场晚宴上被尼禄毒死,因为尼禄的母亲恐吓自己的儿子说,如果他不听话,她就会改立布里塔尼库斯为罗马皇帝,或许这只是一个妇人的虚言恫吓,但对于尼禄来说,这可以说是击中了他心中最为脆弱的部分,他的回击又迅速又凶猛。 那场晚宴马库斯也列席了,他记得他们首先喝了非常咸的汤,咸到让人怀疑是否有人要借此谋杀尼禄,不可避免地,他们在之后都要了水,泉水本身就很冷,又加了冰块,他们除了感觉有点不舒服外也没什么,只有布里塔尼库斯倒了下去,他痛苦地按着喉咙,伸出手向他们寻求帮助,但他们身后的侍卫立刻都抽出短剑来,马库斯只得眼睁睁地看着布里塔尼库斯被几个奴隶抬走,皇帝宣称布里塔尼库斯是犯了癫痫,马库斯不知道什么样的癫痫看上去就像是中了毒——布里塔尼库斯第二天就死了。 “马库斯?”鲁齐乌斯见到他的时候很吃惊:“你怎么在这儿,为什么还没有穿好衣服?你忘记今天我要带你去第比留宫去觐见皇帝?” 马库斯这才注意到鲁齐乌斯虽然在关心壁画的进度,但距离墙壁很远,免得颜料与灰尘污染了自己的衣服,他穿着一件细麻的丘尼卡(一种无领套头长衫),罩着一件希腊斗篷,他的镶边托加要在出门前才会换上,马库斯的白托加也是如此,但他现在甚至没有换上丘尼卡,而是赤裸着上身,腰里缠着一块棉布,难怪他刚才跑出房间的时候,听到女性们发出一阵阵的惊叫声。 一听到皇帝,或是尼禄的名字,马库斯的怒火就难以按捺,他握紧了双拳,低头道:“抱歉,祖父,我马上去换。” 鲁齐乌斯不可能没有察觉到孙子的异常,他和马库斯一起前往巴拉丁山的时候,就让他和自己坐在一个抬轿上,“怎么了,我的孙子,”他问道:“你为何精神恍惚,神情悲恸,是什么伤害了你?让你如此绝望?” 马库斯抬起头,他几乎想将心中的话语向自己最为敬爱的祖父倾倒而出,但就在他开启嘴唇的那一刻,一个可怕的想法攫住了他——他的祖父或有可能认为他得了疯病,于是他只是说:“我做了一个噩梦。” “一个噩梦?”鲁齐乌斯不由得皱眉,如果马库斯真的遇到了什么无法解决的事情,作为皇帝的老师,他能够在皇帝面前因为马库斯的缺席而求得他的谅解,但一个噩梦? “你梦见了什么?” 我梦见了一头嗜血的怪物在熊熊烈火中吞食了整个罗马,马库斯在心里说,“我忘记了。”他说。 鲁齐乌斯犹豫了一会,这是马库斯第一次谒见皇帝,皇帝与马库斯同龄,如果可能,他希望马库斯成为尼禄的同伴或是护卫,年轻人缔结的友谊比年长者谋划的盟约更为坚固可靠,他在年轻的时候因为疾病而不得不荒废了近二十年,在他的学生成为皇帝的时候,他却已经老了,相比起愚钝的儿子,马库斯才是他的继承人。 “如果你还是不舒服的话……”你就先回去吧,但这句话还没说出来,马库斯就马上打断了祖父的话。 “不,”他说:“祖父,我很想,很想,很想——见到皇帝!” —————————————————————————————————————————— 罗马的宫殿群一共有三处,罗马中心的巴拉丁山上的宫殿群,罗马城东面的阿德良离宫,还有罗马旧都斯普利特的戴克里先行宫。尼禄不喜欢这其中的任何一座,因为对于他来说,这些宫殿完全无法与他的伟大相衬,他一直想要拓建罗马城中心的宫殿群,却因宫殿附近的平民住宅太过密集而无法成功,十四年后的罗马大火让他的虚荣心得到了满足——在数以千计的人前往冥界,数以万计的人流离失所之后,他在一片废墟上建起了他的“金宫”,从凯里安丘岗延伸到奥古斯丁广场,从帕拉廷到米岑纳特园林的建筑群中到处可见青铜的雕像,喷泉,人工的河流,湖泊,大理石的穹顶与黄金的镶嵌物……当时就有人嘲讽地说,怎么才能做一个好的罗马公民? ——离开罗马。 一路上,马库斯的头脑一片混乱,是什么让他重新回到了过去?回到了……几乎可以挽回一切的时候,他握着祖父的手,心中颤抖不已,这时候,尼禄还未暴露暴虐的本性,从表面上看,他就是一个温和而有点懦弱的大孩子,为了表示尊重,像是这样的宴会,鲁齐乌斯的卧榻距离皇帝的卧榻并不远,他完全可以手持着切割肉块的匕首,一刀刺入尼禄的心口,那么之后所有的悲剧都不会再发生了。 这个想法激动着他的心,年轻的马库斯甚至有点目眩神迷起来,他不知道他们是什么时候抵达第比留宫的,这座宫殿不如另外两座宫殿来的华美,尼禄很少选择这里,至少马库斯对这里十分陌生,他和父亲在奴隶的服侍下清洗了双脚,换了舒适的袍子,来到晚宴厅,另外两位客人到来的比他们更早,他们分别是帕拉斯(他也曾为尼禄的养父工作),近卫长官赛克斯图斯.布鲁斯,他们身边还带着几个少年,年纪与马库斯相似,马库斯一下子就辨认出其中的几个,他们后来和自己一起成为了尼禄的玩伴,他们曾经在一起学习,一起游泳,一起骑马,一起在黑夜的罗马城中游荡,一起……做一些坏事,像是盗窃、斗殴,与女人们谈情说爱,那时候,他们年少张狂,甚至没有意味到自己正在犯罪,不,应该说,从那个时候,尼禄就在微笑中看着他们不自觉的堕落。虽然已经过去了那么久,马库斯仍然记得在翻阅与自己相关的卷宗时,祖父又悲伤又绝望的神情,这个高尚而又可怜的老人,他没能得到一个好学生,也没能得到一个好孙子。 第一百一十三章 巫师的婚礼 在听取过墨尔法与梵卓亲王的意见之后,路易考虑了一段时间,并未如人们猜测的那样用欺骗的手段来扭转曼奇尼家族的想法,如果说他还只是一个凡人,或是曼奇尼家族更实际一点,他也许会的,但在他有着成为巫师的天赋,而曼奇尼家族虽然已经向表世界伸出触须,却依然以自己的家族与天赋为傲的时候,他就有了能够与他们谈判的资格。 玛利将他的讯息带了回去,然后在第二天,国王就见到了玛利的父亲,曼奇尼家族的家长,一个容貌端正的中年人,但如果去掉那些令人遗憾的细纹与灰白的发丝,可以看得出他在年轻的时候十分秀美,费利佩.曼奇尼或许继承了他的容貌,却没有继承他的能力,这让他遗憾,而且这种遗憾波及到了他其他的子女身上,他们要么心胸狭隘,要么思维简单,要么天真暴躁,反正没有一个能够令他满意的,这也是曼奇尼家族最早向外延伸的原因之一,他的孩子在里世界很难立身,但在表世界,因为与生俱来的不公平,他们倒是可以凌驾于凡人之上,哪怕那个人是公爵,亲王或是国王。 国王在敦刻尔克遭遇的刺杀并非曼奇尼家族所为,但给了他们一个绝佳的机会,他们无权置喙王位的转移,却可以将国王留在里世界,这和他们当初的计划没有什么区别,甚至更好,但路易一见到他,就断绝了他们的妄想。 “你疯了……”这是曼奇尼家族的家长唯一能够说出的话。 路易很平静,他性情温和仁慈,但他深深地厌恶着被勒索与胁迫,他给马扎然主教与王弟菲利普都去了信,如果他被迫留在里世界,那么他将作为一个巫师,一个里世界的成员而彻底地与表世界的一切切断关系,曼奇尼家族别想用他的名义在表世界谋取哪怕一星半点的好处,甚至之前的承诺也会变作废纸一张,毕竟一旦脱离表世界,他就算是在人们的心中死去了。 “您知道在里世界,一个普通巫师的生活会是非常艰苦的。”曼奇尼的家长说道。 “也许,但我至少还是科隆纳公爵。”路易最艰难的时候是在圣日耳曼昂莱,那时候他们朝不保夕,需要典卖衣物才能保证日常所需,现在他有行宫、一小片领地和商铺等等,这些都是马扎然主教设法为他筹备的,他若是留在这里,至少不会如同曾经的瓦罗.维萨里那样凄惨。 “但如果没有曼奇尼家族的庇护……”曼奇尼的家长慢慢地说道。 “这里并不是只有曼奇尼,”路易轻轻地说:“曼奇尼家族为了重归表世界,耗费了许多时间与心力,当然,还有钱财,你们不得不挖掘了一部分里世界的根系才能做到这些,所以,你们虽然依然保持着在上议院的席位,依然有支持者,依然有田地与庄园,依然有自己的军队,但已经完全无法与一百年前相比。”一百年前,瓦罗.维萨里的事情根本不会演变到现在这样,只能说,这时候的曼奇尼家族外厉内茬,不愿意放弃任何一个可以利用的目标。 “陛下……若是您愿意留在这里,我们愿意让出一个上议院的席位……我相信,凭借您的天赋与表世界的支持,您依然可以如同一个国王般的生活,甚至统治。”曼奇尼的家长斟酌了一段时间,才慢慢地说道,这句话让路易马上笑了起来,他确实想要里世界,但里世界重在锦上添花,他如何会舍弃一整个法国,来统治这么一个岛屿?而且还是一个不为人所知的岛屿?这里甚至不如法兰西的一个大省。 “我倒是有另外一个提议。”路易平和地说:“曼奇尼先生,我不会放弃王位,但我也感谢玛利.曼奇尼救了我的命,这份恩情我愿意反馈给她和她的家族,但我希望能够我们彼此都能对对方公平。” “公平?” “一个公平的契约,”路易说:“既然里世界与表世界是割裂的,先生,我在表世界是法兰西的国王,路易.迪厄多内.波旁,在里世界是科隆纳公爵,路易.科隆纳——在表世界,玛利无法成为我在正式婚姻中的妻子,但在里世界,我可以,我会和玛利成婚,让她生下我们的婚生子,继承我在里世界的一切——你们不但能够在表世界获得我的支持,还能在里世界获得我的支持,曼奇尼家族的根系在里世界,我想你们即便能够在表世界立足,也不会轻易放弃里世界吧,但没有足够的支持,想要两方作战是很难的,曼奇尼先生。” 曼奇尼的家长蹙眉,他觉得这个念头实在是匪夷所思,一般来说,很少有人能够拒绝成为一个巫师,哪怕是科隆纳家族的幺子,他也只是因为年龄关系与母亲的宠爱而暂时没有离开表世界,但:“但真正的科隆纳公爵该怎么办?”他不会甘愿成为一个普通巫师的吧。 路易用奇怪的眼神瞥了他一眼:“爵位难道不是上议院在商榷与投票后确定的吗?”既然如此,只要曼奇尼家族能够掌控上议院,那么一个公爵的头衔会很困难吗?而且到时候,无论是里世界还是表世界,他都会得到一笔可观的馈赠,只是借用一个身份而已,这笔交易不会有人拒绝的。 但曼奇尼的家长也要担忧,那就是国王是否会对他们之前的行为抱有怨恨之心。 就像是能够看穿他的内心,路易说:“我首先是个国王,曼奇尼先生,一个统治者,最重要的就是别让情感凌驾于理智之上,更不用说您所谋划的东西还未曾对我造成什么实际的损失——至于之前的事儿,我也已经惩罚了始作俑者,您也得到了安抚,我并不认为这些会影响我们之后的合作。”而后他感叹般地说道:“里世界确实给了我很大的惊喜,先生,虽然我不准备留在这里,但我想,让我,还有曼奇尼的孩子成为这里的统治者,无论是对您们,还是对我,都是相当有好处的。” “我想我没办法立即给您回答。” “我可以等,先生,但不要太久,”路易说:“一个国家不能长久地失去自己的国王,一旦我失去了国王的身份,那么我们的交易也就宣告破裂,您会多一个敌人而不是朋友,我发誓会从曼奇尼家族身上取回所有我失去的东西。” “您在威胁我?”曼奇尼家长感觉奇妙地说,他并不生气,因为他不觉得路易能够做到——他的身份再显赫,在里世界也只是一个新人。 “不,我只是在通知您。”路易摇头,他对里世界或许了解的不多,但只要巫师们还是人类,有基本需求,有情感,有思想,那么表世界甚至另一个世界的理论与做法一样可以被拿来用在里世界,有句话叫做不破不立,他在做法兰西的国王有很多不能做的事情,但在里世界,他尽可以放开手脚。 想到这里,路易的心情一下子就平静了起来,曼奇尼的家长愿意答应这个交易固然不错,但如果他不愿意——似乎也不算是一件坏事。 —————— 曼奇尼家族的家长考虑了几天后,终于给了路易一个明确的回答,他答应了。 在这些人中,最快乐的可能就是无知的玛利,她终日沉醉在即将与心上人缔结婚约的甜蜜气氛里,虽然不是血誓婚约,但也算得上是正式婚约,虽然它只在里世界生效,在表世界她只是科隆纳公爵夫人,但只要在里世界,她就是路易唯一的妻子,他们的孩子也是婚生子,甚至有可能继承曼奇尼家族在里世界的权力——要说曼奇尼家长也是迫不得已,曼奇尼家族的嫡系男性只有三个,一个在就读大学的时候在一场对狼人的剿灭战中不幸身亡,另一个死于里世界的巫师暴乱,第三个就是费利佩,他不喜欢这个孩子,但他是仅存的继承人了,谁知道他竟然愚蠢到想要用魔药去迷惑强迫安茹公爵菲利普,国王与王弟之间的感情众所皆知,不然他也不会想要在这位王弟殿下身边安排人,但你的魅力,你的手段和你的甜言蜜语呢?对自己儿子犯下的愚蠢错误,曼奇尼的家长简直无话可说。 让他生气的还有玛利,也许正是因为玛利的天真,他才不愿意让她和路易在一起,这位陛下的思想显然要远大于他的年龄——换了别人,或许会被玛利迷惑,但这位是绝对不会的,而且在与国王的谈话中,他也发现,路易对玛利的情感已经所剩无几……当然,怎样深厚的情感也经不起这样频繁的消磨,更何况只要是男人,就无法忍受被别人操纵,遑论一位国王! 但国王提出的条件也让他心动,如果他与玛利有了孩子——国王或许会对自己的妻子,正确地说,爱人恩断情驰,但血脉的力量是任何东西都无法隔绝的,以及,这个孩子还将是国王留在里世界的抵押与筹码,若是施用得当,那么曼奇尼家族无论在里世界,还是表世界都能够拥有百年以上的显赫,甚至能够传递千年或是更久,这难道不就是他们一直期望着的吗? —————— 墨尔法叹了口气,戎刻斜睨着他:“你叹什么气,现在的情况难道不好吗?” “好,好极了。”墨尔法说:“我实在没想到我们的国王能够做到这一步。” “我也没想到,明明我们已经找出了血誓婚约的漏洞。”戎刻说。 “但对于那位陛下来说,”墨尔法挥动手臂,帮助戎刻立起一株巨大的玫瑰树:“那样虽然能够让他不被控制,但也失去了对里世界的……可能,”他模糊地说:“所以说远远不够……只是,”他失望地说:“我们期望的事情他是无法完成了。” “谁知道呢,”戎刻说:“把那些小妖精赶走,”他说,那些小妖精正在不断地拉他的胡子和帽子,让他没法准确定下玫瑰树的位置:“听说这位大人十分仁慈。” “他不愿意成为巫师。”墨尔法说:“他……” 他突然闭上了嘴巴,因为正有一队巫师往这里来,他们是曼奇尼家族的旁系,受信任和重用的那种,这次被派来完成对科隆纳宫的装饰与保证婚礼进行不出问题,所以,哪怕他们一样受到上层的碾压,墨尔法与戎刻也不会放心在他们面前泄露真正的心思,免得被出卖——戎刻之前的牢狱之灾,一部分是因为那些大家族对私自兑换货币的行为一向极其严苛,另外一部分就是他说了许多不该说的话,这些话原本应该被埋藏在人们内心深处,但他说了,然后被一些人卖给了那些巫师议员们,之后的事情也就不必多说了,如果不是有科隆纳公爵的担保,他可能就要死在监牢里了。 他们看着那些巫师率领着一群大理石雕像走进庭院,然后他们四处打量,以曼奇尼家族值得赞许的审美水平指挥着雕像走到合适的位置,还有几个巫师漂浮到半空,向下俯瞰,再做调整。 “我说,难道会有人跑到那儿去欣赏雕像吗?”巫师们可以骑猫头鹰,骑扫帚,或是自己漂浮起来,但前两种几乎无法悬浮,后一种则需要集中注意力——“别傻了,”戎刻说:“他们会在那里增设一个露台。” “这是科隆纳宫不是曼奇尼堡吧。”墨尔法说。 “反正这儿的主人不在意这个。”戎刻说:“给我浇点水——不,不是我,是玫瑰,哦,梅林!” —————— 路易确实不在意这个,“你也要留在这里,米莱狄。” 米莱狄现在看上去已经是个真正的女巫了,在魔药的帮助下,她变得更美了,也更年轻了,听到国王这么说,她就露出了一个虚假的微笑:“只要您还允许我回到您身边。” “我会需要你的。”路易说,注视着米莱狄的尖顶帽,“我可以为你弄到一个男爵或是子爵夫人的头衔……知道我为什么不那么做吗?” “知道,”米莱狄甜蜜地说:“您需要我往下走,和那些因为无法看见希望而痛苦的人在一起——我会是一剂注入他们心脏的毒药,对吗?” “我更愿意把你称之为瘟疫,”路易说:“虚弱的人会死去,但没有死去的人会变得更为强壮。” “然后呢?” “然后……” 就看梅林或是上帝的旨意吧。 第一百一十四章 科隆纳公爵夫人 今天先发一章防盗,电脑坏了,明早提去修,不是大问题我就争取在下午一两点的时候更替,要是有问题,我去网吧更新就要慢点,晚间八点前再更替,抱歉啦。 中世纪的铠甲体现了无休止的战争。很多画作中亚瑟王全身顶盔置甲,威武非常。实际上,直到1550年前后欧洲才出现全身防护的铠甲。亚瑟王是反抗罗马统治的斗士,约为公元6世纪的人物。威尔士人所称的巨龙之王尤瑟,不列颠之夫也是他了。在那时充其量穿的是皮甲,或者环状甲。链甲和胸甲其时连罗马人都没有,哪里轮得到哈德良长墙外放羊的蛮族。据典籍记载,529那年天呈异相,彗星袭月,火山隆隆,黑暗时代随着亚瑟的死而开始。早期的铠甲由主妇制作,硝制过的皮革为底,棉织材料为里。除非不得已,没人愿意平时穿着铠甲,因其夏热冬凉,极不舒适。 皮甲:制作较简单,将兽皮晾干,上油锅煮;再晾干,揉软,缝纫即成。基本不具备防护力,穿着难受,容易擦破皮肤,多数装备弓箭手与工兵。 环状甲:将数圈铁箍套在皮甲外,即是环状甲。一定程度上可防备刀剑的砍劈,但当胸溯来就无能为力,亦不可当弓箭与矛刺甲块钉在皮革上,可以防护从上方及前方来的打击,如果穿过板甲的接缝或从下方捅刺还是可以造成伤害。欧洲很少,所常见的是日本,足轻骑兵穿的都是这个,原哲夫的作品中较多,看起来乌光铮亮是因为刷了一层漆。 锁子甲:皮甲问世以来的一次重大革新。用细小的铁环相套,形成一件连头套的长衣,罩在贴身的衣物外面。所有的重量都由肩膀承担,可以有效的防护刀剑枪矛等利器,但弱点是其柔软。用打击武器猛劈力砸,穿着锁子甲一样难以幸免。制作相当复杂繁琐,造价高昂。一般来讲,铁环越细小防护性能越好,每个铁环都要焊接相连,工作量可想而知。 鳞甲:可被视作板状甲的改进,原先装甲块为皮制,现改钢片;原先关节处内衬为亚麻,现改锁网。总是过渡产品,所见甚少,颇像三国连环画中的装束。 胸甲:名为胸甲实则遮盖的范围更广,躯干、四肢都用整块厚重的钢铠包裹,关节仍用锁子装具。防护亦极为完善,大多数武器再难构成威胁。 全身甲:铠的发展终于到达顶点。这种为每名骑士量身定制的装具连人带马都裹在钢甲中,关节处亦是极为复杂的钢套与螺栓。每套铠甲都有主人所取的爱名,一如骑士的坐骑与佩剑。从长弓或弩中射出的穿甲箭在远距离上也只能凿出小孔,别的武器更如隔靴搔痒。分量反比锁子甲为轻,穿着更舒适,因为重量由躯干与四肢分担,不再单单压在肩膀。缺点还是其重量,全重50公斤以上,不包括马铠的分量。三四个训练有素的侍从为骑士套上铠甲要三个小时,自己在战场上想松开根本不可能,接合处都用螺丝上紧。顺便提下,螺丝起子就是为了这个目的应运而生。阿金库尔战役是重装骑兵的噩梦,那里连续下过两周的暴雨。当骑兵从两翼包抄时陷入了泥沼,战马纷纷被英国的长弓射倒。泥泞中挣扎的骑士无法自己站起身来,而被对方的匕首轻易的解决。 蛮人铠甲:由野蛮人在他们的圣地发现的特殊金属(陨铁)打制而成,特大的的型号也只有野蛮人可以穿得上。特殊效果:对于普通攻击免疫,有御寒效果。头盔:从维京海盗的牛角盔到法国步兵套在头上的铁锅,头盔的式样千奇百怪不一而足。总的功用是为头部提供防护,有顶部的主体,两侧及后面的护翼。环状甲的肩膀以上有一圈铁皮保护颈部,与头盔相连。欧洲的盔上修饰成分不多,罗马人青铜盔上高高的顶饰较为别致,但青铜盔重达10-20公斤。后期重骑兵的头盔用钢片拼合,就轻巧许多。盔上开一条细缝,可以从中张望,这时期的头盔尤其注意对咽喉、两翼和眼部的保护。缝越小,防护性越好,但视角显然受更多限制,要求不同,务求平衡。盾:厚木板制成的简单护具。讲究的外面包铁,形状各异。一般左臂持盾,右手持武器。中等大小的盾即可抵挡几个对手的攻击,也能有效的挡住普通的弓箭。 巨盾:亦称塔盾,出现多在早期。罗马的军团靠它组成乌龟阵,斯巴达战士与祖鲁人也多有使用,特洛伊战争双方都用这种一人高的盾。背面有条皮带,挎在肩上,整个人都能躲在其后。这种盾如此巨大,以至于影响自己移动,若在撤退时就要将之丢弃。斯巴达人的豪语是:“带着我的盾凯旋,或者躺在上面归来。“ 小圆盾:骑兵使用这种盾的较多,因其背面有扣,可套在臂上不影响行动。提供最低限度的防护,可抵御剑或钉锤等近战兵器。 手套:复杂精巧的防具。钢制的指套用皮革与锁网相连,可以用来握住对手的兵刃而手指不被割伤。骑士的礼仪中,扔出手套表示要求决斗。这样的传统被后来的剑客保持下来,他们在决斗前交换自己的白手套,意思是:“擦亮你的剑。“ 马铠:战马常要求与主人相同甚至更高的防护,骑士的本事全在马上。为坐骑制作马铠是件艰苦的工作,胸口脖颈的部位用钢甲,后胯等处用锁甲,还要加上各种饰带。但坐骑还是最容易成为对方弓箭手的目标,长弓或十字弓的利箭未必能直接贯穿骑士的重铠,射坐骑却绰绰有余。更有甚者,条顿武士用力掷出的双手斧可将骑士砸下马,或直接折断坐骑的脖子。 弓弩篇剑寒花不落,弓晓月逾明。弓者,揉木而弦之以发矢。最简单的曲射武器,常用于射程较短,精度要求高的场合。弓非到用时,不可轻开,否则弓弦会失去张力。一般也不能遇水,下雨天要将弦取下。合成弓除外,水会使得弓体易折,弓弦变松。对于身披铠甲的对手而言,弓箭构不成大的威胁,除非长弓或十字弓。平时弓箭只是用于射猎,战时常由为数众多的弓箭手齐射方能成为战斗力。克雷西战役后有个名词被广泛的使用,“冰雹般的箭雨“(Hailofarrows)。弓箭手通常身着轻装,没有盾,但有简易的自卫武器,如匕首或者短剑。弓箭手常列成横队,阵地前埋设木桩,用以阻止骑兵的突击。当箭射完,他们就撤退。弓常有以下几种: 普通弓:侵彻力与射程一般的弓,最常被使用。射程常在50-80米左右,弓体用紫杉木或岑木弯曲烘制。轻装的弓箭手较多使用这种弓,因为成本低廉。射箭时朝天开火,等箭自然落下。因为正面多有盾牌的防护,从天而降的箭雨不易躲过,且落体中增加了速度。箭保存在箭壶中,战斗后捡回。每壶弓箭通常是12支,一般的战斗齐射3、4轮后骑步就开始突击,基本不会有箭射完这种情况出现。长弓:用的同样是紫杉木或者岑木,但弓体常达1.8-2.2米。使用者要求相当的身高,1279年要成为长弓手的要求是身高175公分以上;还要较强的臂力,开弓时的张力高达170磅。长弓的箭亦是特制,箭头铁铸,可以轻易贯穿骑兵的胸甲。当然,更常用的战术是射击坐骑,掉下马的骑兵基本不能再发挥作用。长弓的射程高达300米以上,但弓箭手平时要保持更多的训练以保证在远距离上的射击精度。从1346年的克雷西战役,到1415年的阿金库尔战役,英国的长弓导致了重骑兵与十字弓的淘汰。最优秀的长弓手来自苏格兰,他们最早使用这种武器射击野狼保护自己的牲畜。 合成弓:顾名思义有多种材料制成,通常核心还是岑木等柔韧性好的材料,也有用角质;外面捆绑较硬的木片如椐木,用荆棘的内层粘合;最外包以牛筋。制作工艺要求极高,工序复杂。筋腱和角质具有正反两面相等的弹性,故制成的弓柔韧性极好,不易折断,两端可以弯到一处。这种弓有两种型号尺寸:一是尺寸较小,张弓后宽度只有50公分左右,弓弦绷得极紧,配用的箭约45公分,称为斯基泰弓。7世纪的匈奴、12世纪的蒙古游骑兵使用这种武器。射出的箭在近距离内能穿透一头野牛,煞是惊人。有效射程为60-80米,最远处可达200米;另一种尺寸较大,张弓后约宽1米,弓弦绷紧程度稍次,配用的箭长70公分,11世纪亚述人的弓和波斯人的弓属这类。值得一提的是,亚述与波斯的骑兵都善于在高速疾驰的坐骑上回身返射,给对手来个措手不及。 竹弓:听上去比较简陋,确实也是。日本的武士使用过,箭头铁制或者角制。从高速奔驰的战马上射出,射程可达30英尺左右(逊呀逊)。 十字弓:通常分两种,便于携带的被称为轻型十字弓;重型十字弓装置在城楼上,分量可达70磅,如亚历山大的攻城弩,中国的床弩。轻型十字弓弥补了普通弓箭杀伤力与射程的不足,可达350米。不需要什么训练,随便一个躲在灌木从中的农民就可以结果一个贵族,所以在15世纪,十字弓在欧洲是禁用的。“最低贱卑怯的手可以夺走最英勇高贵的生命。“重型十字弓弦则由弹簧钢制成,要用绞盘上紧。中国的床弩上有个机匣,可以安放七八支弩箭,自动上膛,类似于冷兵器中的机枪,但射速低,不利于携带。 箭:最后来说说箭,箭分两种,一种是Quarrel,就是通常所说的弓箭,另一种叫Bolt,打暗黑的朋友会很疑惑,为什么铁匠那里卖两种箭。区别在于,Arrow的箭头方形或三角形,Bolt的箭头为圆形。前者的精度高,后者加工简易。箭头的材质最早为砍削打磨过的燧石或黑曜石,后为铸铁,也有少量的钢制。箭头狭长尖利者,用于穿甲;扁平带侧锋者,用于射猎。 其他远程武器: 矛:最基本简易的投掷刺击兵器,通常1.8-2.5米长。是人类最早学会使用的武器。一般来讲,使用矛直接刺击投矛对手的场合极少,多为对方已受伤,再上去补一家伙。如西班牙斗牛士上场前先要给牛放血,就用矛远远的刺。标枪:制作时更要注意平衡性,务求符合空气动力学。阿客流斯与赫克托耳在特罗伊城下用标枪互掷决斗(致敬),实际上,希腊人的时代过去后这种武器基本不再使用。造成的伤害与矛类似,但投掷时更加精确,有时还在后部加上尾羽以帮助飞行平稳笔直。 短标枪:这种投掷武器杆体较短,但末端有一球状把手,用于维持在空中的重心平衡。比较难使用,准确性也差。使用的例子仅在弓箭发明以前,部落中的武士才用这种粗陋的装备。 投石器:可以很方便的将圆石甩出较远的距离,通常100-200米。结构简单:两条相同长度的皮带中间系一皮囊,囊中放置投石。抓住皮带末端在头顶飞速挥舞旋转,第四五圈时当速度达到最大时,放开一条带子,皮囊中的石块就顺着切线的方向投出。这种装备被用作武器时,作用亦不明显,除非是上百人规模的齐射。使用的投石也经过加工,打磨光滑,盖圆的石块飞行路线更笔直稳定。最后在实战中出现是罗马共和国早期(参见《高卢战记》),但最初只是罗马贵族们的游戏,他们在围猎中使用投石器射击小型野兽。 重投石器:构造原理与投石器基本相同,用粗皮索代替皮带,使用时将石块从肩后甩出,而不是在头顶回旋加速。亦为罗马军的装备之一,但精度更差。 第一百一十五章 马扎然主教的离去 这句话顿时让热烈的场面一冷。 “主教先生重病缠身。”菲利普说,国王又看了他一眼,这才发现,菲利普的打扮虽然花俏,但看得出并不是新做的衣服——相比起路易,菲利普对马扎然主教的看法,坏的要多于好的,但他对这位主教先生的感情也很复杂,毕竟他和王太后这样做并不是为了个人的私欲,而是为了这个国家,他针对的从来就不是菲利普,而是王弟与安茹公爵,这点从路易遇到刺杀,随时可能死去,或是以另一种方式消失在表世界的时候,马扎然主教毅然决然地请求王太后,让菲利普成为摄政国王——他难道不知道菲利普厌恶,甚至憎恨自己吗?但法国在所有人之前,就如他承诺与遵守的——继承于黎塞留红衣主教的思想——我的第一个目的是使国王崇高”,“我的第二个目的是使王国荣耀”。 他确实为此付出了一生。 主教先生的重病让国王的归来蒙上了一层阴翳,在国王的旨意下,原先预备的宴会和舞会全部取消,狩猎活动也被列入禁止行列,他匆匆地册封了自己的王弟,因为他需要菲利普去收拢奥尔良以及周边区域,然后,他甚至推迟了所有的国事,在第三天的中午就去探望了马扎然主教。 马扎然主教当然也有属于自己的宅邸,这座宅邸在巴黎圣母院附近,是一座灰色的多房间大宅,连同庭院,主教所在的房间沉闷而阴暗,按照此时的医学理论,风会带来病害,门窗都关着,玻璃被帷幔遮住,缝隙还被布条封堵住,房间即便在白昼时分也点着蜡烛,国王穿过众多的教士与修士走进房间的时候,一嗅到里面的气味,就不由得心下一沉,没别的缘故,只因为他嗅到了油脂的气味,现在的主教先生不可能还有力气与胃口进食,那么就只可能是圣油的气味,他已经做了临终圣事。 马扎然主教的床榻前还围着一些人,他们身着俗人的黑色衣服,面容肃穆,不过国王已经没心思去考虑这些,他上前一步,握住了主教先生的手,主教先生的手就像是一只填充了棉花的手套,没有温度,也没有反握过来的回应,一股浓厚的悲哀与惊惶从路易心中升起,虽然人们一直诟病于主教先生就像是对待自己的儿子那样对待国王,但路易登基的时候只有五岁,十几年来的风风雨雨,不是别人,正是这个老人挡在他与菲利普面前遮去的。 “我一直在想,陛下,”马扎然主教说:“您会不会来。” “我当然会来。”路易说,他的话语中满是痛楚,马扎然主教当然听出来了,他宽慰地一笑,“我也很高兴您能来。”他的眼睛向一侧斜去,“我想我必须给您介绍一下,陛下,这位是皮埃尔.高乃伊先生。” 高乃伊先生在国王进入房间的时候就向陛下鞠过躬,现在他又向国王鞠躬。 然后主教先生又向国王介绍了几个人,他们居然都是律师:“我让他们来办理一些重要的事务。” “请先放一放吧,”路易简直哭笑不得,现在还办什么重要事务啊,您都快要去见上帝了:“您要好好休养才是。” “我之后会有很多时间用来休养,陛下,直到末日来临,”马扎然主教坚持说,他的面颊让人担忧地发红,眼睛发亮:“陛下,这是最重要的事情——这里有四份转让文书。” “转让文书?” “您也可以理解为馈赠,我的一点小礼物,陛下,”马扎然主教说:“您知道,按理说,教会亲王们的所有遗产都应该属于教会,因为他们本身都是属于教会的,”他说,脸上居然露出了一小点狡诈的神色:“但这都必须在我离开这个俗世,去到上帝面前之后,在我还在这里,还在喘着气的时候,我是有权对自己的财产做出处理的。” 也许是一个眼神,一个始终隐藏在阴影的,不发一言的教士走过来,给主教先生喝了一点水——可能是药水,于是主教先生的精神就愈发振奋了,他甚至在仆从的帮助下坐了起来,也握住了国王的手。 “我没有孩子,僭越地说,我确实曾经将你视做我的继承人,虽然我曾经遭受到了一个巨大的打击——我以为我失去了你,但上帝保佑,您还是回来了,回到了巴黎,回到我身边,握着我的手,所以我就做出了决定,这个决定是我在很久之前,对,就是在费利佩的事儿之后,我做出的,别打断我,陛下,”他说:“我一直在迟疑,因为我知道让一个幼儿手握巨剑会有多么可怕,巨剑,不单单是权力,财富也是一样,人们说我贪污受贿,确实,我从法兰西这条宽阔的河流里截取了一杯金灿灿的流水。”他微笑了一下:“但我并没有使用它们的地方,当然,偶尔我也会想要添置几件漂亮的法袍,但除此之外,就没有了,我想您一定可以把它用在最需要的地方。” “主教先生!” “高乃伊先生!”马扎然主教高声叫道,那个最先被介绍给国王的人立刻靠近过来,他是个面容和蔼的中年人,头顶可悲地发着光,但对于工作一丝不苟,十分认真,举止也很优雅并且迅速,“我让这位先生为我办理钱财方面的转让手续,陛下。 “等等……” “别等啦,”马扎然主教笑着说:“高乃伊先生,告诉我们的陛下,我有多少钱?” “五千万里弗尔。” 这个数字让路易吓了一跳,字面意义上的,他从床榻上跳了起来,五千万里弗尔相当于法国半年的总税入,而且总税入落在王室手中的基本上只有三分之一,也就是说,马扎然主教的一张转让文书就让路易多了一年多的收入。 “这位先生为我办理土地、宅邸与庄园的转让手续。”仿佛觉得路易还不够惊讶,马扎然主教接着说。 “这位先生为我办理画像、雕塑以及圣物等艺术品的转让手续。” “这位先生为我办理珠宝,衣物,家具等的转让手续。”主教先生最后说,而统计出来的数字已经有两亿里弗尔之多,国王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该接受,当然,这笔费用对需要备军,安抚流民,梳理朝政的他简直如同雪中送炭,但…… “拿去吧,孩子,”主教先生说:“我知道你会把它们用在最合理的地方。”他轻声咕哝了一句:“总比送给罗马的那些混蛋好。” 这句话说完,他就堪称无礼地将国王推了出去,他再次躺下去的时候,血色褪去,脸就像是被漂洗过的纱布那样白。 这场馈赠之后,聚集在主教门外的教会人士愤怒地如鸟雀四散,再也没来过,倒是路易,又带着菲利普来了一次,那时候主教先生已是终日昏睡,最后一次与路易说话的时候,他盯着国王的眼睛说:“不要再设置首相这个职位了。”此时他的声音已经轻到几乎听不见,路易伏下身去,“是的,”他正有这个想法:“您是最后的首相,主教先生。” 马扎然主教露出了一丝笑容,“还有,陛下,您要更谨慎。”他说:“您在敦克尔刻遭到的刺杀,有四方人员,奥尔良公爵加斯东,他是主谋,然后……是胡格诺派教徒在推波助澜,因为他们憎恨您的祖父,还有的就是……诺菲勒们。” “吸血鬼?”路易怎么也没想到,“他们为什么要刺杀我?” “因为您想要重建巴黎,”主教说:“诺菲勒们只能在下水道和墓穴,又或是……不为人所知的角落中生存,您对巴黎街道与棚屋的重建与修整……直接威胁到了他们,他们认为这是您对他们的宣战……所以……他们就决定刺杀你。” “四方,还有一个?”路易迅速地平静了下来:“还有谁?” “佛兰德斯人,也许还要加上西班牙人。”主教说:“很显然,他们担心您对敦克尔刻的统治会如同匕首那样……指住他们的咽喉。” “他们没猜错。”路易冷酷地说。 主教先生又是忧心,又是感叹地长出了一口气,他闭上了眼睛,睡了过去。 他也许真的可以放心了。 主教先生回到上帝的怀抱是在次日黎明,他的葬礼仿佛是一张翻过去的书页,之后法兰西这本书就要让路易来亲笔书写了。 —————— 罗马的教会派来了两名主教,很显然,之前的事情他们有所察觉,但路易确实是个凡人,而非巫师,他们可以说是乘兴而来,悻悻而归,如果路易有问题,毫无疑问,接下来教会也许会借此向法兰西的波旁王室勒索好一笔——钱、领地和权势,也可能三者皆有。 巴黎宗教裁判所的大审判长以拉略也来谒见了国王,对这位年轻的统治者他表现的非常恭敬,但路易总觉得他似乎知道了很多事情——想到还在里世界的修士,想来这位先生掌握的东西应该比罗马的教会多。 “说到这个,”路易说:“我正有件事情要交给您去做。” “请说,陛下。” “我要重新铺设与整修巴黎的地下管道。” 以拉略停顿了一会:“是我想的那个意思吗?” “我听说那些地下管道里藏着许多发臭的污物,”路易说:“我要把它们冲刷出来,在阳光下好好晒一晒,我要一个洁净如同圣地的巴黎。” “希望您知道您在做什么,”以拉略慢吞吞地说:“您在对血族宣战,陛下。” “十三氏族中的一支。” “诺菲勒可不单只有巴黎有。” “先是巴黎,然后……我的法兰西不会再有诺菲勒,”路易用那种温和的口吻说:“如果他们要跑到西班牙或是英国,没关系,反正我原本就有很多敌人,但在法国,不行,我不容许有任何叛逆在我的领地上,无论是吸血鬼,或是别的什么东西。” “您真是太疯狂了。” “既然您已经知道了……一些事情,那么我也可以对您说,”路易说:“比起金子,我这里有更好的东西——土豆、小麦、猪肉和牛肉,蔬菜和水果……棉布,丝绸和铁锅——你们的家人会更需要这些东西,胜过拿着金子到兑换所去兑换。” “那些贵族……” “至少半年,我们无需让他们知道。”路易说:“当然,如果你要金子……” “一部分金子,”以拉略低声说:“还有教会。” “我可以给您更多一些,去贿赂,如果那些监视着您们的人可以放松一些,那么我们被发觉的时间会更晚,等到那时候,我们就算是被发觉也……或许可以无所谓?” “您还是真是贪婪。”以拉略说:“曼奇尼家族一定会后悔让您离开。” “谁知道呢,也许他们会庆幸也说不定,曼奇尼家族是不经营谷物和菜蔬的,”路易说:“他们的敌人却在垄断里世界的小麦,他们会乐于见到对方暴跳如雷的。” “我明白了,陛下。”以拉略说。 —————— 当奥尔良公爵菲利普——不是加斯东,终于回到巴黎的时候,巴黎已经从寒冷的冬日转向了初春,处处生机盎然——一点也看不出之前的三个月里,黑暗中的战争几乎让巴黎的地下变成了地狱,以拉略不但用了裁判所里的每一个修士,甚至从里世界招募了一些年轻的战士,也可以说是一场血腥的试炼吧,诺菲勒确实被他们从巴黎驱赶了出去,但裁判所的修士折损了近半,就连罗马教会也被惊动了,那些年轻的战士折损率更高——但这不是没有回报的。 整船整船的食物、布匹与其他日需品被送了出去,价值十万里弗尔的金路易放在了以拉略面前,还有三样经过证实的圣物,它们是用来贿赂罗马教会的。 但对于国王来说,没有比这更称心如意的买卖了。 问题是,世上似乎总有令人不高兴的事情,譬如说,在国王还在拒绝狩猎与舞会的时候,他的财政总监,尼古拉斯.富凯邀请陛下到他的新居一游。 ———— 明日本章加更千字。 第一百一十六章 松鼠先生被判罪以及路易的妻子人选 尼古拉斯.富凯先生现在可以说是春风得意,马扎然主教固然是他的恩主,但也是压在他头顶的一块巨石,他庆幸自己在国王罹患重病的时候,出于对马扎然主教的畏惧,没有选择明明白白地站在王弟菲利普这边,当国王回到巴黎的时候,这位事实上异常好见风转舵的小人将这份谨慎视作了自己的功劳,主教先生奄奄一息的时候,他却满心欢喜,因为他不觉得还有什么人能够胜过他,更有资格成为主教先生的继承人的,哪怕是那个柯尔贝尔,虽然他深受国王重用,但他的出身就是最大的弱点,那些倨傲的贵族绝对不会允许一个随驾商人的儿子成为他们之中的一员。 他也察觉到了国王近来并不怎么欢喜,但难得粗疏的他甚至没去思索其中的缘由,而是想要向年轻的国王献殷勤,让他高兴起来,也许国王一高兴,就会把他委任为新的首相呢。 富凯有着这样的想法,就在一次御前会议后毫不犹豫地向国王发出了邀请,他没看到的是王弟菲利普难以想象的眼神,“只是被私欲冲昏了头脑罢了。”路易说。 “那么您要去吗?” “为什么不?”路易说,“我也很好奇那座被人们盛赞的沃勒维孔特城堡是什么样子。” 他们在黄昏时分动身,在天色暗沉之时抵达了沃勒维孔特城堡,在从大路转向通往城堡的道路上,每隔一段距离就有一个仆人手持着银光闪闪的蜡烛架,雪白的蜡烛端头摇晃着金色的火焰,照亮了道路与王弟不愉快的脸,倒是路易一直保持着平静,城堡前更是灯火通明,数之不尽的火把将几何形对称的庭院变作了白昼,国王的马车长驱直入,而富凯先生骄傲地在门前迎候,比起国王黯淡的深色外衣,他穿着那件交织着金丝,缀着钻石的赤色外套在火光下简直就如同一只艳丽的鸟儿,王弟菲利普几乎都要噘嘴,因为路易的关系,他今天穿着一件银灰色的外套,虽然这件衣服的价值或许不逊色于富凯,但在颜色上显然落了下风。 看到国王身上的黑色外衣,富凯微微一怔,一种隐约的感觉从他心中升起,也许他做错了什么,但很快,簇拥上来的贵人们让他不得不将这种疑惑抛在脑后。 沃勒维孔特城堡一共有三个设计师,一个负责建筑,一个负责装饰,一个负责庭院,可以说,他们都是才华横溢之人,也不怪人们都对尼古拉斯.富凯的新居表示艳羡,即便在黑夜里,这座建筑所用的金黄花大理石中夹杂的石英也依然在熠熠生辉,精美的大理石雕像、人首与花环随处可见,进到宅邸内,天顶上满是色彩绚丽的壁画,丝绒帷幔垂着金银丝的穗子,胡桃木或是橡木的墙板与丝绸的壁布上按照此时人们的喜好,采用华丽的莨叶饰、漩涡纹、花饰、以及神秘的生物图案。 等到了宽敞的餐厅里,长桌上覆盖着白色的亚麻布,金盘银碟,玻璃杯或是器皿犹如士兵那样整齐地排列在一起,每样都被擦拭的光可鉴人,随手拿起一件,就可以看到上面铭刻有富凯家族的徽记,也就是一只松鼠(松鼠在安茹方言中发音是富凯),松鼠下方还有着一句拉丁文:“何处高枝我不攀。” 国王当然是能够看懂的,但他只是一瞥就放下了盘子,除了王弟没人注意到,富凯指挥着仆人拉开了餐厅通往后方庭院的帷幔,这样他们就能透过巨大的落地门窗直接看到花园,但今天这里不止有花卉与林木,还有莫里哀先生的光耀剧团,他原本想通过蒙庞西埃女公爵或是达达尼昂伯爵的引荐获得国王的青睐,谁知道自从他来到巴黎,巴黎就没平静过,然后国王又去了敦刻尔克,他更是没了用武之地,幸而他的一些讽刺小戏剧合了巴黎人的胃口,他这才获得了尼古拉斯.富凯先生的注意,并且得以受雇佣为国王表演。 能够一边享用丰盛的美食,一边观赏有趣的戏剧当然会令人愉快,不但是国王,就连今天被富凯先生邀请的人,无论是他的敌人,还是他的朋友,都不由得喜笑颜开,只有几个本性严谨的人面露不悦之色——其中就有孔代亲王和他的朋友蒂雷纳子爵。 国王没去注意莫里哀的戏剧,他的眼神与其说是愤怒,倒不如说一直在估测,他稳稳当当地从第一道菜吃到了第十三道菜,此时已经是凌晨,就算是坐着用餐,人们也不禁感到疲倦不堪,此时天穹黑如墨水,富凯见状就给了仆从一个信号,仆从飞快地跑去通知莫里哀,于是他们就激烈地敲打皮鼓,吹响喇叭,惊醒了昏昏欲睡的客人们,而后他们被富凯邀请到城堡的高处,欣赏了一场犹如飞花流星般的烟花表演。 富凯为了今晚的宴会可谓尽心竭力,谁都能看出他是为了讨好国王,可惜的是国王就算在离别之际也没做出任何暗示,一些人不禁在暗中窃笑。 路易一回到马车上,就立即靠在了软垫上,他之前身受诅咒与剧毒,现在虽然痊愈了,但他的身体还要虚弱一阵子,反正马车上只有王弟菲利普,他在弟弟面前没什么可遮掩的,菲利普立刻解下身上的斗篷盖在兄长身上,斗篷还带着他的体温,路易长长地叹了口气,感到舒服多了——马车有规律地摇晃着,国王在车窗玻璃上倒映着的火光终于消失之后,睁开了眼睛:“菲利普,你还记得在我们为了迎接前瑞典女王克里斯蒂娜,我让富凯去做的事情,以及他又是如何辜负了我的信任吗?” “当然记得,陛下,”菲利普说:“他是一个胆大妄为的人,”想起他们几分钟前看到的景象,奥尔良公爵厌恶地嘘了一声:“看来他做的手脚还不只有那些。” “那么你现在应该更高兴一些,”路易说:“因为他很快就要遭报应了。” 王弟菲利普只是一顿,就立刻明白的国王的意思,在他露出笑容的时候,路易曲起手指,在车厢上敲了敲,一个火枪手立刻策马靠近国王:“陛下……” “回到巴黎后,叫达达尼昂伯爵到我的房间里来。” 那个火枪手立即策马飞奔而去,达达尼昂伯爵在听到了传令后马上起身整装出发,他抵达卢浮宫的时候,国王的马车才驶入前方的街道。 国王在寝室外的小会客厅里见了达达尼昂伯爵,“我要你去拘捕一个人。” “请说,陛下。” “尼古拉斯.富凯。我的财政总监。” “请给我三个小时,陛下,”达达尼昂说:“明早您就能看到他在您的监牢里。” “我相信。”路易说,在达达尼昂后退着离开的时候,他听到国王还在吩咐邦唐说,准备一份可信的法官名单——想来尼古拉斯.富凯先生一到巴黎,他的审判团也已经准备妥当了。 尼古拉斯.富凯先生如何惊骇莫名路易和我们都不会去关心,路易在里世界滞留了一个季度还要多,虽然有马扎然主教先生,但他遗留下来的事务还是堆积如山,而且自从主教先生回到上帝的怀抱之后,决定不再设置首相职位的国王在大权独揽的同时也必然要面对无数繁杂的工作,他每日都几乎要忙碌到晚上十点才能入睡,早上五点就要起身——他几乎想要取消每天的早祷,但想到罗马的教会与他身边的修士们,国王就只能把它当做一份重要的工作来做。 对此王太后当然一清二楚,但有些事情刻不容缓,在路易看到一份文件——几个月前主教先生搁置了一份堪称匪夷所思的提议,那是在神圣罗马帝国的皇帝费迪南三世离世之后,有人有意撺掇法国国王去竞争这个辉煌的宝座,但就算是对路易抱有无限期待的主教先生也丝毫不曾被打动——如果是在美男子腓力四世时期,也就是罗马教会哀叹到今日的阿维农之耻,或许还有可能,但如今,要么法国的财富能够多到打动那些贪婪的选帝侯,要么法国的军队能够直入罗马,不然就别指望神圣罗马帝国的选帝侯们会允许半岛之外的人染指帝位,不过今天它又被人提起,是因为新的神圣罗马帝国皇帝,也就是费迪南三世的长子利奥波德,现在是利奥波德一世,正在与路易争夺同一个新娘。 对于国王与皇帝们来说,他们的婚姻注定了要为国家牺牲,在路易尚未遭到刺杀的时候,主教先生就在为他筹备婚事,这也许也是当变故发生时,玛利不假思索地就想要以血誓婚约限制路易的缘故,作为马扎然主教的外甥女,她知道的东西肯定不少,但只要路易还是国王,她的臆想就不会成为现实——与曼奇尼家族的交易让路易得以避开了一场大危机,但这并不意味着他就愿意宽恕曼奇尼,无论是这个家族,还是玛利——既然玛利想要的是婚姻和孩子,那么路易就给她,只希望她在夙愿达成的时候,也能安然接受之后的反噬。 轻轻摇头,路易将曼奇尼和里世界抛在身后,马扎然主教在离世之间为他争取了两份可能的婚约,一份来自于萨伏伊公国,一份来自于西班牙。 萨伏伊公国是个弹丸小国,位于法兰西的南侧,但可以说是巴黎盆地的门户,所以它的公主当然也能够被选中做路易的妻子,至于西班牙,路易的母亲就出身于西班牙,西班牙公主玛丽.特蕾莎与路易是双重表亲,路易的父亲路易十三是特蕾莎母亲伊丽莎白的兄长,特蕾莎的父亲是王太后安妮的弟弟,这样的亲缘关系让路易头痛,如果可能,他不会将特蕾莎放在自己的妻子候选名单里,但王太后与重臣们的意思,都无限地倾向于西班牙而不是萨伏伊,毕竟萨伏伊可以说是法兰西的附庸,而西班牙虽然是法国的敌人,但这个身份已经表明了他们势均力敌。 在三十年战争,以及法国与西班牙彼此为敌人挑起的内战之后,两者都不免感到疲惫,这时候就应该伸出婚姻的橄榄枝了,但神圣罗马帝国的利奥波德一世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他比路易还要小两岁,更好控制,但据说也是一个野心勃勃的人,不过能够坐在这个位置上的人都不会是善与之辈,路易一边考虑着如何扭转西班牙的腓力的想法,一边在尼古拉斯.富凯的宣判书上签了字。 尼古拉斯.富凯或许确实从国家与国王的囊中偷出了不少钱,但这些钱现在都属于国王了,虽然无法与马扎然主教相比,但也足够让国王武装一支他想要的军队,为此国王愿意赐予他一线生机,他会被永远地囚禁起来,但不会被处死。 既然做出了决定,那么富凯先生也就成为了国王心中一个变得灰暗了的名字,现在这样的名字还不多,但之后想必会愈来愈多——国王将他的婚事提在了最前面,然后去见了王太后,没想到王太后却笑意盈盈地告诉国王说,关于此事,她有一个妙法。 王太后不像是马扎然主教,是天生的政治动物,但她无论如何也是现在的西班牙国王腓力四世的姐姐,对他的了解或许要比任何人都深,而且她的办法即便失败对法国也没什么伤害,于是第二天,路易的画像就被送去了萨伏伊公国,在这个时候,这样的行为无异是在说,一桩婚约即将达成。 对此腓力四世当然焦急万分,他一再催促利奥波德一世给出明确的答复,但此时的利奥波德一世正被来自于瑞典的攻击与匈牙利的反叛弄得焦头烂额,一时间甚至抽不出时间去考虑婚事,这让腓力四世失望透顶。 于是,腓力四世的女儿,玛丽.特蕾莎终究还是成为了路易的妻子。 第一百一十七章 头生子与王后 嗯,今天没写完,放一章防盗明天上午更替,抱歉。 ————尼禄 前言 你想成为一个怎样的皇帝? 只要别像是尼禄.克劳狄乌斯那样的就行。 哦!好的! …… 等等……我之前是不是听错了什么……呃,还是想办法来弥补一下吧…… ———— 要让一件坏事变得更坏该怎么做? 弥补一下就行了——尼禄/不是那个尼禄.克劳狄乌斯.德鲁苏斯.日耳曼尼库斯如是说。 楔子 马库斯记得自己死了。 在他的祖父鲁齐乌斯.安奈乌斯.塞内卡悲惨地死去之后的三十天里——罗马皇帝尼禄怀疑曾经教育了他五年,为他效力了十年的老人与一起推翻其暴政的阴谋有关,就让自己的百夫长到塞内卡及其家人隐居的村庄里,命令他即刻自裁。马库斯的祖父坦然地接受了这一命令,在亲人和朋友为他恸哭的时候,他大声地叱喝他的朋友,说:“你们的哲学呢?你们的处变不惊呢?”他最后拥抱了自己的妻子,也就是马库斯的祖母保丽娜,在保丽娜意图与他一起前往冥界的时候,他没有拒绝,而是说:“我们死的同样坚强,但你的死比我更高贵。” 可惜的是尼禄的百夫长拒绝了这一要求,于是鲁齐乌斯就先割开了自己的手腕,但他已经是个六十岁的老人了,他的血几乎已经干涸,流不出来,他的朋友又帮助他割开了膝盖后方与脚腕的血管,但血还是流的很慢。鲁齐乌斯不得已向一个做医生的朋友要求了一杯毒芹汁,也就是先哲苏格拉底用来选择结束生命的那种,但不知道是幸运,还是不幸,他的呼吸变得万分困难,却还是没有死,最后人们只得把他搬运到蒸汽浴室里,关紧门窗,直到他活活地窒息而死。 皇帝的百夫长阻止了保丽娜追随鲁齐乌斯而死,但这并不是皇帝的仁慈,他的恶毒心肠与懦弱性情注定了他不会放过任何一个可能对他不利的人。在鲁齐乌斯死后,他的子嗣,亲眷与朋友也被囚禁和监视了起来,作为鲁齐乌斯最心爱的孙子,马库斯是最先死去的一些人中的一个。 他记得前来处刑的是一个年轻的士兵,他的面孔稚气未脱,看见他马库斯就想起来他的弟弟,他恳求士兵让他看看外面的阳光,他已经在黑暗的地窖里被囚禁了二十多天,士兵在迟疑了一会后答应了,在走出房间的那一刻,马库斯想过反抗和逃走,但最后他还是任凭士兵割断了自己的喉咙。 他最后的记忆就是夏末秋初时分那过于耀眼的金光。 —————————————————————————————————————————— 马库斯是在祖父的卧榻上惊醒的,他一下子跌倒在地上,打翻了一侧的烛台,以及陶制的命运三女神雕像,命运三女神中最小的诺那顿时从脖子的地方折断成两半,这是鲁齐乌斯最喜欢的一尊雕像,如果是平常的时候,马库斯一定会先去找自己的母亲,让她设法帮着自己遮掩,但这时候,马库斯心中所想的全都是他的祖父鲁齐乌斯。 他跌跌撞撞地跑向祖父常在的办公厅,一路上他苍白的面容与疯狂的眼睛让许多人不由得惊呼出声,熟悉的面孔不断地在马库斯的面前掠过,但就是找不到他最渴望的那张——鲁齐乌斯不在办公厅里,只有他的一个获释奴希腊人泰勒斯正忙于整理文书,他见了马库斯这样,也不免吃了一惊,但还没等他说些什么,马库斯又如同旋风一般地冲了出去。 他已经回想起来了——这是怎样的一天。 鲁齐乌斯的住宅与许多重臣贵胄一般,是位于罗马中心区域的独立多室宅邸,人们称之为多慕斯,它在很多年后演化为英语单词home,也就是家的意思。进门可见前庭,前庭两侧是用作出租或是自用的商铺,穿过前庭就是宽敞的中庭,中庭正中上方留空,下方是用以迎接雨水的蓄水池——一般而言,在暴雨之后,这方水池可供这家人家数周之用,环绕着中庭的是祭坛,卧室,晚宴厅与会客厅,刚才马库斯就是从中庭右侧的卧室惊醒,踏着黑白相间的马赛克地面跑向位于多慕斯后端的办公厅,办公厅由许多个房间组成,房间外是一根根柱子支撑起的长廊,它们将庭院与房间间隔开来。 这是鲁齐乌斯难得不在办公厅的一天,他正在庭院里,弯着腰,监督几个工匠在晚宴厅的墙壁上作画,鲁齐乌斯没有选择这时人们常用的花鸟、静物或是肖像,而是选用了他被流放到科西嘉岛时看到的风景,那是一片辽阔浩瀚的海洋,海豚追随着船只,海鸟盘旋在上空,碧色的岛屿就像是镶嵌在海面上的宝石。 马库斯记得这幅壁画,这幅壁画是为了鲁齐乌斯为了迎接马库斯二十岁的诞生日而特意命人重做的。那是建城后800年,尼禄.克劳狄乌斯.德鲁苏斯.日耳曼尼库斯的养父,克劳狄乌斯皇帝已于前一年中毒而死,作为他的女婿与继子,尼禄继承了他的位置——就在这幅壁画完成后不久,克劳狄乌斯的亲生儿子布里塔尼库斯就在一场晚宴上被尼禄毒死,因为尼禄的母亲恐吓自己的儿子说,如果他不听话,她就会改立布里塔尼库斯为罗马皇帝,或许这只是一个妇人的虚言恫吓,但对于尼禄来说,这可以说是击中了他心中最为脆弱的部分,他的回击又迅速又凶猛。 那场晚宴马库斯也列席了,他记得他们首先喝了非常咸的汤,咸到让人怀疑是否有人要借此谋杀尼禄,不可避免地,他们在之后都要了水,泉水本身就很冷,又加了冰块,他们除了感觉有点不舒服外也没什么,只有布里塔尼库斯倒了下去,他痛苦地按着喉咙,伸出手向他们寻求帮助,但他们身后的侍卫立刻都抽出短剑来,马库斯只得眼睁睁地看着布里塔尼库斯被几个奴隶抬走,皇帝宣称布里塔尼库斯是犯了癫痫,马库斯不知道什么样的癫痫看上去就像是中了毒——布里塔尼库斯第二天就死了。 “马库斯?”鲁齐乌斯见到他的时候很吃惊:“你怎么在这儿,为什么还没有穿好衣服?你忘记今天我要带你去第比留宫去觐见皇帝?” 马库斯这才注意到鲁齐乌斯虽然在关心壁画的进度,但距离墙壁很远,免得颜料与灰尘污染了自己的衣服,他穿着一件细麻的丘尼卡(一种无领套头长衫),罩着一件希腊斗篷,他的镶边托加要在出门前才会换上,马库斯的白托加也是如此,但他现在甚至没有换上丘尼卡,而是赤裸着上身,腰里缠着一块棉布,难怪他刚才跑出房间的时候,听到女性们发出一阵阵的惊叫声。 一听到皇帝,或是尼禄的名字,马库斯的怒火就难以按捺,他握紧了双拳,低头道:“抱歉,祖父,我马上去换。” 鲁齐乌斯不可能没有察觉到孙子的异常,他和马库斯一起前往巴拉丁山的时候,就让他和自己坐在一个抬轿上,“怎么了,我的孙子,”他问道:“你为何精神恍惚,神情悲恸,是什么伤害了你?让你如此绝望?” 马库斯抬起头,他几乎想将心中的话语向自己最为敬爱的祖父倾倒而出,但就在他开启嘴唇的那一刻,一个可怕的想法攫住了他——他的祖父或有可能认为他得了疯病,于是他只是说:“我做了一个噩梦。” “一个噩梦?”鲁齐乌斯不由得皱眉,如果马库斯真的遇到了什么无法解决的事情,作为皇帝的老师,他能够在皇帝面前因为马库斯的缺席而求得他的谅解,但一个噩梦? “你梦见了什么?” 我梦见了一头嗜血的怪物在熊熊烈火中吞食了整个罗马,马库斯在心里说,“我忘记了。”他说。 鲁齐乌斯犹豫了一会,这是马库斯第一次谒见皇帝,皇帝与马库斯同龄,如果可能,他希望马库斯成为尼禄的同伴或是护卫,年轻人缔结的友谊比年长者谋划的盟约更为坚固可靠,他在年轻的时候因为疾病而不得不荒废了近二十年,在他的学生成为皇帝的时候,他却已经老了,相比起愚钝的儿子,马库斯才是他的继承人。 “如果你还是不舒服的话……”你就先回去吧,但这句话还没说出来,马库斯就马上打断了祖父的话。 “不,”他说:“祖父,我很想,很想,很想——见到皇帝!” —————————————————————————————————————————— 罗马的宫殿群一共有三处,罗马中心的巴拉丁山上的宫殿群,罗马城东面的阿德良离宫,还有罗马旧都斯普利特的戴克里先行宫。尼禄不喜欢这其中的任何一座,因为对于他来说,这些宫殿完全无法与他的伟大相衬,他一直想要拓建罗马城中心的宫殿群,却因宫殿附近的平民住宅太过密集而无法成功,十四年后的罗马大火让他的虚荣心得到了满足——在数以千计的人前往冥界,数以万计的人流离失所之后,他在一片废墟上建起了他的“金宫”,从凯里安丘岗延伸到奥古斯丁广场,从帕拉廷到米岑纳特园林的建筑群中到处可见青铜的雕像,喷泉,人工的河流,湖泊,大理石的穹顶与黄金的镶嵌物……当时就有人嘲讽地说,怎么才能做一个好的罗马公民? ——离开罗马。 一路上,马库斯的头脑一片混乱,是什么让他重新回到了过去?回到了……几乎可以挽回一切的时候,他握着祖父的手,心中颤抖不已,这时候,尼禄还未暴露暴虐的本性,从表面上看,他就是一个温和而有点懦弱的大孩子,为了表示尊重,像是这样的宴会,鲁齐乌斯的卧榻距离皇帝的卧榻并不远,他完全可以手持着切割肉块的匕首,一刀刺入尼禄的心口,那么之后所有的悲剧都不会再发生了。 这个想法激动着他的心,年轻的马库斯甚至有点目眩神迷起来,他不知道他们是什么时候抵达第比留宫的,这座宫殿不如另外两座宫殿来的华美,尼禄很少选择这里,至少马库斯对这里十分陌生,他和父亲在奴隶的服侍下清洗了双脚,换了舒适的袍子,来到晚宴厅,另外两位客人到来的比他们更早,他们分别是帕拉斯(他也曾为尼禄的养父工作),近卫长官赛克斯图斯.布鲁斯,他们身边还带着几个少年,年纪与马库斯相似,马库斯一下子就辨认出其中的几个,他们后来和自己一起成为了尼禄的玩伴,他们曾经在一起学习,一起游泳,一起骑马,一起在黑夜的罗马城中游荡,一起……做一些坏事,像是盗窃、斗殴,与女人们谈情说爱,那时候,他们年少张狂,甚至没有意味到自己正在犯罪,不,应该说,从那个时候,尼禄就在微笑中看着他们不自觉的堕落。虽然已经过去了那么久,马库斯仍然记得在翻阅与自己相关的卷宗时,祖父又悲伤又绝望的神情,这个高尚而又可怜的老人,他没能得到一个好学生,也没能得到一个好孙子。 皇太后小阿格里皮娜先于皇帝到来,马库斯抬起头,人们传说尼禄因为其母过多地干预国事而杀了她,还有的就是她曾经与尼禄有着超越母子之外的亲密关系,这两者——都是对的,如果没有血缘关系,他们可真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或许是因为马库斯注视着她的时间太长了,小阿格里皮娜马上注意到了这个少年,她不但不以为忤,还向少年优美地眨了眨眼睛。即便知道小阿格里皮娜就是一条色彩斑斓的毒蛇,马库斯也不得不承认她确实有着普通女性无法企及的美貌,这种美貌几乎会令一个健康的人活活窒息而死——她今年已经即将四十岁,正是一朵盛放到了极致的玫瑰,所有的颜色与芳香都沉淀了下来,让她如同一杯储存了很久的美酒,嗅之欲醉。 第一百一十八章 头生子与王后(2) 这封信让特蕾莎意外,又有点说不出的喜悦,她没想过自己的未婚夫婿会写信给自己——这里面究竟写了些什么呢?她打开信,入眼就是一行行整齐而有力的笔迹,她忍不住将它们与之前自己看到过的,其他人的亲笔书信做比较,年轻的国王笔迹端正,字母很大,但十分用力,手指甚至摸得出金属笔尖刺入羊皮纸的凹痕,信纸上只有浅淡的没药气味,想必不是故意撒上香水,而是用了香膏的手书写时在羊皮纸上摩挲而留下的。 在这样粗粗地掠过信纸之后,公主殿下就认认真真地,一个字一个字地读起这封信来,信不是用现在的贵族们崇尚的拉丁文,而是用法语写成的,这让特蕾莎读起来有点吃力,幸而内容很简单,国王在信里表述了他对这桩婚事的看重态度,他说,虽然他们是秉承着上帝与国家的旨意结合的,但他希望他们之间仍然能够拥有一份真挚的感情,而非彼此厌恶或是冷漠相对——看到这里,特蕾莎不由得莞尔一笑,路易与她同岁,但就像她所估计的那样,男孩总是要比女孩成熟的更晚些,她自知容貌平庸,所以从未期待过爱情,而且比起虚无缥缈的情感,她更看重丈夫的尊重与虔诚,前者不至于令她难堪,后者不至于伤害到她和她的孩子——至于爱情,法兰西宫廷中有“王室夫人”的传统,而她的父亲也有许多爱人,至于其他的国君,不,应该说是丈夫,他们的视线几乎从来不会落在自己妻子身上,或者说,如果他们这么做了,才是违背传统和可笑的。 何况正如那些侍女所说,路易若是有画像上的一半俊美,她就更加不期待丈夫对自己的忠诚了,即便他不是国王,也会有无数可爱的女孩前赴后继的。 但如果路易十四真的如人们所说的那样温和,她倒可以期待与他做个朋友。特蕾莎想,然后继续看下去,之后是路易十四给她的一些建议譬如,他希望她能够巩固对于法语的学习,尤其是口语,因为在法兰西的宫廷里,人们更多地使用法语而不是拉丁语,而在一个陌生的环境里,能够保证自己不至于变成聋子和哑巴这点相当重要,毕竟她来自于西班牙——在这里路易用和蔼的口吻说,他的母亲,法国的王太后安妮也正来自于西班牙,她在还未生下路易之前受了二十几年的折磨,其中无法使用法语与别人如常交流这点成了她最大的败笔之一,毕竟无论是好事,还是坏事,你听不懂又不能说,就不知道是应该接受还是应当拒绝,甚至连合宜的神色都摆不出来。 鉴于西班牙与法国之间还有长达数月的谈判时间,特蕾莎计算了一下,那么如果针对性的突击一下她还是能做到的——她需要一个法语老师,哦,等等,在国王的信中,也提到了,如果她需要一个法语老师,那么孔代亲王应该有幸充任此职,虽然这样一些西班牙廷臣一定会感到不满,但……特蕾莎难得大胆地想到,将要去法国的可不是他们,而是她,她固然可以婉拒路易十四的建议,但作为一个妻子,这样对自己的丈夫未免不恭,而且也辜负了一个国王的好意,她不想在没能成婚前就让自己的丈夫厌烦了自己…… 另外,特蕾莎还有一个想法,那就是她或许可以在踏入巴黎之前就为自己找到一个盟友,就像是美第奇的玛丽王太后曾经与黎塞留主教结盟,而后奥地利(西班牙)的安妮王太后又与马扎然主教结盟那样,这样她在法国宫廷里也不算是孤立无援,只是这点法国的国王是否想到了呢?也许,她将羊皮纸折叠成很小的小块,藏在自己的圣物盒里,然后吩咐自己的侍女,去看看国王陛下是否有时间见她,她好提出自己的请求。 腓力四世虽然不满于女儿还未成婚就偏向了法国人,但考虑到现在的情况,他还是答应了,或者,他也有尝试着看看是否能够将孔代亲王重新拉回西班牙军队的可能…… —————— 几个月的时间就这样飞速地过去了,在签订了正式的和约——即比利牛斯和约之后,西班牙将既定的领地割让给了法国,之后就是有条不紊的婚礼进程,国王与公主的婚礼与其说是一场盛大的欢宴,倒不如说是和约的延续,整个过程简直就像是一个无比庄重的交接仪式——按照传统与礼仪,还有和约上的条文,法国国王路易十四要动身前往比达索阿河中的费桑岛,西班牙国王腓力四世也是如此,公主殿下会在腓力四世与整个西班牙宫廷的陪伴下第一次见到她的丈夫,然后由腓力四世交给路易。 路易也一样,他要带着整个法兰西宫廷去费桑岛,他的王弟是必然要做陪同的,王太后安妮留在巴黎——这样的大事让整个巴黎都隐约沸腾了起来,据说布料和香水都翻了几倍,被或许随侍国王前往边界的火枪手、龙骑兵与近卫军们不断地在裁缝、铁匠和珠宝商人那里进进出出,尽所可能地把自己打扮得光鲜亮丽,不知不觉间,就连杜勒里大道上的女士们都多了很多,她们都是来看这些气宇轩昂的年轻人的。 国王的大臣和亲眷们更是不可避免地抛费了一大笔钱,来保证自己如同孔雀一般的富丽堂皇,免得在西班牙人面前失了体统,但其中最为春风得意的莫过于我们熟悉的柯尔贝尔,在富凯被拘捕入狱之后,人人都知道他将会成为新的财政总监——他是被邦唐亲自邀请到国王的书房里,然后由国王告诉他,他将有幸亲眼见证这桩显赫无比的婚事。 这样的殊荣让柯尔贝尔又是荣幸,又是惶恐,他一会儿欢喜无边,一会儿心事重重,以至于他的父亲都要以为他中了邪。 不过像是柯尔贝尔这样的情况还真是不少,宫廷与朝廷上的人,要么曾经参与过孔代亲王或是加斯东公爵的叛乱,或是曾经为马扎然红衣主教效力,国王宽恕了孔代亲王,也没有追究加斯东与马扎然主教的下属,但他们对于自己是否能够获得国王的信任可没有多少自信,国王的召唤无疑给了他们勇气,于是他们就一个个地开始在国王面前露面,不管是阿谀还是做事,路易近来的政令下达施行确实快而简单了不少。 大殿下菲利普公爵也终于摆脱了那些泥泞的下水道,终于可以打扮得漂漂亮亮地出现在王兄面前了。 “有什么紧要事儿吗?”路易看了一眼座钟,快要晚上十二点了,现在又没有舞会和赌局,菲利普居然还没有回去休息?“我们明天一早就要出发了,菲利普,你又打算在我的马车上打盹儿吗?” “我在下面看到您的窗口亮着灯才来的。”菲利普理直气壮地说,很显然,他的意思是……就别五十步笑百步了,他还能在马车里打盹,而路易却要让人们看到他的脸的,那些欢送国王的人若是见不到国王一定会很失望——国王当然可以不去在乎他们的观感,但菲利普知道路易不会那么做。 “我只是接到了一个消息。”路易说,一边按了按额角。 “我能知道吗?” “没什么不能说的,”路易将一张羊皮纸放在蜡烛上点燃:“玛利近来的情况不太好,还有,她肚子里的孩子已经被确定为男孩。” “巫师的手段?” “巫师的手段。”路易说。 “那么他……”菲利普连提也没提起玛利,玛利可以说是和他们一起长大的,菲利普不讨厌她,但年少时积累起来的情分已经因为她对路易若有似无的胁迫而损耗殆尽了,菲利普永远记得王兄在杀死费利佩之前说的话,是的,他们可以爱任何一个人,无论男女,贵贱或是年纪,但前提必须是他们愿意,而非被迫,路易不会永远不会接受自己的弟弟被人操纵,菲利普也不会。 “他若是一个健康的孩子,我会给他一个爵位,无论是在里世界还是表世界。”路易疲惫地说,玛利想要见他,但路易……至少现在,他不会进入里世界,那个他完全无法控制的世界。 菲利普点点头,这是国王的非婚生子的待遇,玛利或许已经意识到她被骗了——被路易还有她的家族,但也是她自己的选择,路易从一开始就很明确地和她说过,她只能成为“王室夫人”,而不是王后,不,应该说,玛利要胜过其他的王室夫人,因为至少在里世界,她与路易的婚约是得到承认的。 她和路易的孩子会成为科隆纳公爵。成为路易与里世界的纽带,或说是法国国王切入里世界的一柄利刃。 ——— 法国国王的车队离开了巴黎,前往比达索阿河,比达索阿河在新的边界上,是条不折不扣的界河,在水流平缓的地方,河流中间是一座条形小岛,这座岛屿就是费桑岛,奇妙的是这座岛与西班牙或是法国之间的距离几乎相等,为了这场仪式,双方在岛屿上建起了一座长方形的行宫,又分别从法国与西班牙境内营造了两座桥梁,两个国王的军队先行到达,在河岸边整旗立鼓,然后是使者们,大臣们,王室贵胄簇拥着的国王。 在行宫的大厅里早已摆好了一张精致的小桌,桌上是两份一模一样的合约,法国的红衣主教——拉里维埃尔,与西班牙的红衣主教,同时也是首相,作为见证人站在两位国王身后,腓力四世身后是玛丽.特蕾莎公主殿下,路易身后是王弟菲利普,路易今天的穿着格外奢华,赤红色的外衣,帽子上的羽毛以及精美的金边切袖,就连束袜带也缀着蓬松的蕾丝,他与腓力四世在签订了和约之后愉快地握手,这对翁婿脸上的虚伪表情倒是相当一致。 王弟菲利普则在不动声色地打量他未来的嫂子,今天的特蕾莎公主穿着一身象牙白色的绸缎长裙,如法国宫廷的贵女那样,没有披着头巾,而是将头发卷得整整齐齐的,然后带着精美的钻石发卡。 之后的仪式就只有年轻人了,在西班牙贵女们的帮助下,特蕾莎公主卸下了身上所有属于西班牙的东西——除了她的身体之外,小到别针,大到外袍,一概留在西班牙的领土上,有法兰西宫廷的贵女们为她换上成套的法国服饰,国王准备了一套珠宝首饰给她佩戴,这不是羞辱,而是必经的程序,特蕾莎虽然知道,但还是被折磨的不轻,她必须赤露上好几分钟,房间里虽然有壁炉,但十一月份的天气还是太冷了,还有的就是那些投在她身上的视线。 一位被人们称之为大郡主的贵女——特蕾莎知道她正是蒙庞西埃女公爵,在这个过程中给她裹了一件很大的斗篷,从肩头垂到脚踝,让她好受了不少,这位殿下也曾与路易十四议婚,只是没能成功,这让特蕾莎更加感激,蒙庞西埃女公爵可没有那么仁慈,她只是受路易的委托而来,不让这位可怜的新娘过于窘迫。 像是这种陋俗路易早想过废除,但他的精力和时间还是放在更关键的地方,别说是特蕾莎,就连他在外面等待的时候都觉得古怪,而且让他更加无法接受的是举行婚礼后还有一个公开圆房仪式,是的,他们要在见证人的众目睽睽之下行夫妻之事,这让路易完全无法接受,所以在王太后与拉里维埃尔红衣主教的帮助下,他们直接在圣让德吕兹,也就是距离费桑岛不过几法里的一个小镇里举行了婚礼,然后直接完成了之后的程序,大臣们对此颇有微词,但拉里维埃尔红衣主教坚持他,还有孔代亲王以及王弟菲利普就是这场仪式的见证人。 虽然事实上他们什么都没看到。 第一百一十九章 头生子与王后(3) 第一百一十九章头生子与王后(3) 玛丽.特蕾莎与路易之前遇到过的任何一个女性都不同,从亨利埃塔,到玛利,到蒙庞西埃女公爵——亨利埃塔因为自幼就被抛弃在了埃克塞特(当时英国王后被迫在此生产),两岁的时候才被母亲接到了巴黎,在巴黎她们也是寄人篱下,尤其是在内战时,自顾不暇的法国王室几乎不记得他们,不是国王插手,亨利埃塔或许会因为高热而死,所以亨利埃塔从小就忧郁并且自卑——特别是面对路易和菲利普的时候,她甚至有些惧怕菲利普,虽然母亲与兄长都一再要求她向国王靠拢,但她总是踌躇不前,路易想起她的时候,对她的印象就像是穿透了满布灰尘的玻璃窗的阳光,单薄而模糊;玛利不必多言,有时候路易甚至觉得可笑,因为他和玛利在之前的恋情中,极其讽刺地各自将自己摆在了高位,他对玛利宽容爱护,是因为他乃法国国王,殊不知玛利也是这么看他的——他哪怕是国王,也是一个凡人,她却是女巫;蒙庞西埃女公爵可能是他们身边最像是这个国度与整个时代的贵女了,就像是隆格维尔公爵夫人,目光短浅,性情贪婪,但在经过教训后,就会变得温顺起来。 那么这位西班牙的公主又是怎样的一个人呢?只能说,她是一个性情平和到几乎有些柔弱的人,虽然名义上她曾是西班牙的王位继承人,但她的父亲甚至不把她当作一个备用品,她在外朝与宫廷中也找不到支持者,又因为亲生母亲离开的过早,继母又连接为她父亲生养了好几个孩子,这让她的阶级一再跌落——她是那种……怎么说呢,已经习惯了忍受的人,她可以忍耐任何苛刻的对待,温柔的行为和话语却会让她有点不安,她就像是个囊中空空的孩子,渴望着和朋友一起玩,但苦于拿不出糖果与饼干与别人分享。 路易和她一同返回巴黎,在路上乘坐同一辆马车,寄宿的时候,也住在比邻的房间里,这让特蕾莎慢慢地恢复了一些,就像是枯萎的花在汲取了清水之后会变的丰润一些,她抵达巴黎的时候,不但没有因为长途跋涉而变得憔悴,还略微白胖了一些,这让原本只是清秀的她显得更为寻常,王太后安妮是她的姑母又是她的婆母,在看到她的时候还是忍不住轻微的蹙眉,特蕾莎不站在路易身边还好,站在路易身边的时候就更是黯然失色,随同出迎的贵女们眼含轻蔑或是同情,在扇子后面窃窃私语——这位王后的容貌实在平庸,国王要履行夫妻之间的义务时一定会觉得异常为难,他们一边嘲笑着王后,一边忍不住跃跃欲试,国王的爱人玛利.曼奇尼据说已经回到意大利并且已经成为了科隆纳公爵的妻子,鉴于她丈夫的身份,她只怕很难再返回宫廷,王后貌不惊人,她们的机会可总算是来了。 在路上,路易就大概与玛丽.特蕾莎描述过宫廷里的情景,她本也是西班牙公主,对于这些贵女们恶意的目光特蕾莎并不会感到胆怯,她是性情平和,但也不会对必须屈居于她之下的人畏畏缩缩,她向王太后屈膝行礼后,就轮到贵女们向她屈膝行礼了,她站直了身体,微微含笑,犀利的视线从她们身上扫过——路易和她说过,他暂时还没有“王室夫人”的配置,所以谁给了这些愚蠢之人鄙视她的勇气? 她或许只会有国王的尊重,但只要有国王的尊重就足够了,她在宫廷里的位置将永远在万人之上,一人之下——将来继承法兰西王位的也只可能是她的儿子。 ———— 路易在熟悉政务的同时,也抽出时间与王后同房,王后与他都正是适婚适育的年龄,在三个月后,特蕾莎就初步可以被判定有孕,这时候让路易哭笑不得的事情又发声了,在宫内举行舞会的时候——对于舞会的禁令在国王回到巴黎的那天就取消了,按照传统,王后依然需要盛装出席,穿着精致但危险的丝缎舞鞋,束着细细的腰身,套着沉重的裙撑,国王想叫她回去休息,却被王太后责备了。原来,在这个时代,王后哪怕怀孕了,在只有两三个月的时候仍然不能宣扬,而在未宣扬之前,王后若是不与国王出现在同一场合,臣民们就会指责王后没有履行应尽的职责。 国王唯一能做的就是将开场舞(作为在场身份最尊贵的人,他们必须领舞),换成较为缓慢宁静的帕凡舞,这种舞蹈盛行于文艺复兴时期,是一种整齐有序的队列式舞蹈,结束后他就回到座位上,王后也就得到了休息一二的机会——这样的场景一直持续到王后显怀,国王在早餐时,用戏剧化的口吻宣告了这个消息,而后才是举国欢腾,前来祝贺国王的人多入过河之鲫,宫内更是一场舞会连着一场舞会。 为了感谢王后的辛劳,国王特意为她准备了一串珍珠项链作为礼物,等到王太子降生,王后还能得到一份更为正式的礼物,像是一整套的钻石或是祖母绿珠宝首饰。 —————— 玛利从昏沉中醒来的时候,听到了婴儿的大哭声,以及从内到外的欢呼声,她的父亲亲自抱着小科隆纳公爵走了出去,展示给所有人看,这是国王的血脉,是曼奇尼家族再次兴盛的起源——一个人就在此时走了进来,玛利停了好一会儿,才意识到此人正是国王的使者,他向玛利打开一个扁平的丝绒匣子,匣子里是一整套光彩熠熠的蓝宝石首饰,从冠冕,到项链,耳坠,手链和戒指,价值不菲。 不过玛利在乎的不是它价值几何,而是它的象征意义,这时的丈夫们必然会为自己生产后的妻子准备这样一份礼物,除非他不爱她也不尊重她,玛利看着它,突然流下了眼泪。 米莱狄上前接过了这份馈赠,使者沉默着向玛利鞠了一躬,就离开了房间。 “看看吧,”米莱狄轻声说:“它很美。” “我想见路易。” “等您能够行动自如了,殿下,我们可以去那不勒斯或是西西里。”米莱狄说,“然后从那里往加来,国王在那里有行宫。” 玛利艰难地撑起身体,巫师们的体魄,医术和药物都要比凡人好,但生产对于女性来说永远是一件危险而又艰难的事情,米莱狄连忙上前,将枕头垫在她身后:“也许我错了,”玛利躺在枕头上,喃喃道:“我应该留下他的。” “那么您真要永远失去陛下了。”米莱狄柔声安抚道,她伸出手,玛利下意识地把它抓住,这几个月里,一直是米莱狄在她身边,因为怀疑被家族与爱人同时欺骗,又因为怀有身孕而情绪不定的玛利有时候简直就像是疯了一样,只有米莱狄能够安抚住她,虽然曼奇尼家族对她还是有点不放心,但犹豫再三,还是让米莱狄待在了玛利身边——玛利抓着她的手,指甲嵌入皮肉,但米莱狄的脸色没有一丝改变,好像那根本不是自己的手,。她用另一只手轻轻地抚摸着玛利湿漉漉的头发,轻声念诵着咒语,玛利挣扎了一会,就无法控制的昏睡了过去,米莱狄这才抽回了自己的手,略微瞥了一眼手背上的伤痕,她站起来,迎上正从外面回来的曼奇尼家长,襁褓里的婴儿正烦恼地挥舞着手脚,他是一个健壮的男孩,“国王陛下见了一定会高兴的。”米莱狄说。 这句话让曼奇尼家长微微一顿,这也是他考虑了很久也没能决定下来的事情,曼奇尼家族当然愿意将这个孩子留在里世界抚养,这样这个孩子才能成为一个曼奇尼而不是一个波旁,但如果不在父亲身边,他们之间的感情又如何能够深厚? 米莱狄的魔力或许不如曼奇尼中的任何一个人,但论起察言观色,这里没人是她的对手:“陛下希望您们能够把殿下抚养到七岁或是九岁,”他说:“然后他要到表世界去接受教导,在他身边,毕竟没有什么能够比一个父亲和国王能够教给他更多了。” 这句话果然让曼奇尼家长略微放下心来,“米莱狄女士,”他将婴儿放回玛利身边,仿佛无意地问道:“是那位使者这样说的吗?” “当然,难道还能有别人吗?”米莱狄以一种更为漫不经心的态度回答说:“他说他带来了国王陛下的亲笔信。” “哦,我还没来及看。”曼奇尼家长说,他站在女儿床前,注视了那张苍白的面孔一会,就转身离去,在一个隐蔽的房间里,他打开了国王的信,信中确实说了对这个孩子的安排,国王将在里世界的一切都赠送给了这个新生儿,他虽然还很幼小,但也已经有了稳定的基础,而这笔庞大的馈赠曼奇尼家族完全可以善加利用……单就这些,他们之前的投入就都回来了,而且国王按照承诺,有意为曼奇尼家族与萨伏伊王室牵线,这个消息令曼奇尼家长欣喜若狂,当初选择舍弃玛利不可谓不是一桩明智之举,而且有了小科隆纳公爵,他们也有了牵制国王的筹码。 不过他们现在的关系大可不必如此僵硬,按照国王的计划,小科隆纳公爵将会成为曼奇尼家族的代言人,里世界的无冕之王,对他们两者都是有利无弊的,他们只需要耐心等待——以及付出一点额外的力量。 譬如那些被派遣到巴黎,与裁判所的修士们一起围剿吸血鬼的巫师们,这些只能说是曼奇尼家族的外围的外围人员,即便损耗了十之八九曼奇尼家长都不会觉得可惜,毕竟他们实在是太多了,比老鼠和虫子都多,而国王付出的佣金,曼奇尼家族可以截留下一大部分,更不用说那些所谓的抚恤金,若是那个巫师只是单身,而是没有几个朋友亲人,他们就会直接收没,要不然呢?总不能跟着一起埋到土里吧。 米莱狄笑吟吟地向曼奇尼家长一屈膝,就走了出去。 —————— “但如果那个孩子,”王弟菲利普担心地说:“如果也……成为了一个巫师怎么办呢?” 要他说,单看玛利就知道,又天真又贪婪。 “不会的,”路易说:“里世界里的巫师多如森林中的树木,但每个家族所选择的导师也只有那么几个,即便不是我选择的那个人,我也能够收买和贿赂他们,而且玛利一定很愿意带着他和我见面。” “难怪您命人去修缮加来的行宫。”菲利普绕着书桌走了两圈:“那么王兄,您听说了一个谣言吗?” “什么?” “您要献给您的王后一座新的宫殿。”菲利普随手从画瓶里抽出一根孔雀毛,一根根地拔它的须子:“就在凡尔赛。” “不是谣言,”路易说:“是真的,我从几年前就有计划在凡尔赛重新造一座新宫,现在只是把它放在了桌面上,不过人们若是愿意这么说,这么认为,就让他们去吧。” “一些人在担心您过于……喜爱王后殿下了。“菲利普说。 就像是王太后安妮曾经遭遇过的,西班牙的公主在法国的宫廷里必然要过上一段很难的日子,在她没生下国王的继承人之前,她就是法国人的敌人,而不是他们的王后——但玛丽.特蕾莎确实是个幸运儿,她遇到了路易,又很快地怀上来了身孕,但仍然有人质疑她对法国的忠诚,以及担忧她会在国王的耳边吹枕头风,让法国在对西班牙的政策上让步或是绥靖。 路易放下文件,笑了笑,“所以他们要你来做一个说客?他们想要我做什么?” “他们希望您能够选择一位王室夫人。”菲利普说。 这可让路易惊讶了,他思索了一会,就不由得叹了口气,“传统……” 第一百二十章 头生子与王后(4) 路易对男女之情,又或是单纯的欲求没有太大的渴望,他曾尝试着在玛利身上寻找一份安慰,但事与愿违。他努力让玛利相信自己与她缔结了巫师之间的婚约是因为爱情,但国王很清楚,这只是他与曼奇尼家族做的一次交易,也是他对里世界的野心。 现在大臣们担心他被一个西班牙女人迷惑,要求他点选一个“王室夫人”,对此路易的第一个想法也是如何能够将这件事情发挥到最大的效用,他的思想飞快地在一干贵女身上掠过,但他想的只是能不能从这些贵女身上找出值得利用的点,至于她们是否美貌,是否聪慧,并不在国王的考虑安慰之内。 “我知道了,”他对自己的弟弟说::“去告诉王太后,我会仔细考虑的。” 奥尔良公爵菲利普优雅地一躬就退了出去,路易想将注意力重新放回到文件上,却发现自己无法集中精神,他已经知道,玛利为他生了一个儿子,从里世界这里说,他是路易的头生子,路易在信中把他命名为克洛维,克洛维是法兰克时期的国王,法兰克人在克洛维一世的带领下战胜罗马帝国在北部高卢的最后统治者西格里乌斯。这场胜利使用法兰克人的统治扩张到了卢瓦尔河以北地区,并建立了法兰克王国,用这个名字为新生儿命名代表着国王对他的期望。 但王后的儿子,表世界的头生子会被命名为路易,因为路易九世又是国王,又是圣徒,所以人们都喜欢将他的后代称之为圣路易之子,而仿佛为了表明自己的正统,从路易十三开始,国王们都会将自己的长子命名为路易,他的儿子会是路易十五,孙子会是路易十六,曾孙则会是路易十七……虽然听起来听可怕的,但无论是国王还是继承人,他们的名字被呼唤的机会少之又少,就像是现在,路易被称为国王陛下,王弟菲利普则是大殿下或是奥尔良公爵……而蒙庞西埃女公爵也时常被称之为大郡主,也许是因为此时的人们名字重叠的太多了…… 国王的思想就像是插上了翅膀的马儿那样奔驰出很远,在如山的案牍之后,陛下也只能用这种方式来做短暂的消遣,他在随心所欲地游神了半小时之后,召唤邦唐,告诉他今晚请王后来与自己共进晚餐,请他为自己准备一样珍贵的礼物。 特蕾莎王后很少与国王共进晚餐,这种殊荣一般只属于前朝的大臣,或是王弟菲利普,她盛装前来,感谢路易之前为了敛财而设法研制出来的紫茉莉粉与胭脂,王后的脸白得就像是刷了石灰,但还不必担心影响到她肚子里的孩子——比起国王,怀有身孕的王后显得胃口很好,她用了两道汤、一份烤肉、一份鹌鹑炖蘑菇,以及面包、煮鸡蛋和奶酪,她在国王面前一向从容,也许是因为路易这几个月来对她的尊重,外面的谣言虽然难听,但从另一方面来说,她也有所依仗,宫廷中的贵女也只敢在背后窃窃私语。 尤其令国王没有想到的是,有关于“王室夫人”的话题,竟然是王后先提起的,“陛下,”她挺着胸膛说道——不是她有意如此,而是那个隆起的腹部实在不允许她屈身弓腰,“您该有个爱人了。” 这句话让路易立即去看她的神情,年轻但不够美貌的王后脸上并无太多的异样神色,既不痛苦,也不失望,她不是不爱路易,但这点是她早在孩提时期就确定了,即便身为女王,也未必能够保证自己的丈夫能够对自己忠心不二,就像是前瑞典女王克里斯蒂娜,她虽然以叛逆的罪名处死了自己的爱人,但人们仍然传说她是因为女人的嫉妒,这点让民众们议论纷纷,因为这样的行为实在是不够宽容雅致,有失风度,她现在仍在巴黎客居,但想要继续获得法国的支持,回到瑞典或是成为那不勒斯女王,着实希望渺茫,世间就是如此,原本应当是荒谬的,反而受到拥趸,原本应该是理所当然的,反而成了罪过。 对于特蕾莎来说,国王没有爱人,或者说,在和她拥有一个继承人前,没有爱人,以及这几个月来一直陪伴在自己身边,已经可以说是仁至义尽,她感怀国王的仁爱,当然不会让他感到为难,另外,对于一个西班牙王后来说,她也不希望国王的那位曼奇尼小姐再回宫廷,她是国王的第一个爱人,生性粗鲁,对她的威胁要比任何一个贵女都大。 “我还没决定呢。”路易说。 “那么就举办几场舞会吧。”王后说。 接下来,她果然举行了几场舞会,因为她的身孕已经得到了承认,所以她只和国王跳了开场舞就告退了,留下国王和一群青春可爱的贵女在一起,其中不乏权臣贵胄的女儿或是侄女。 但她们越是殷勤,就越是让路易厌烦,他向王弟菲利普抱怨说,竟然不像是自己在挑选爱人,倒像是一群小猫在争夺一个毛线球,就算那些爪子和牙齿都很可爱,但被抢来抢去的毛线球可不会感到愉快,这种奇妙的比喻让菲利普放声大笑,他一边笑,一边将手放在了剑柄上——下一刻,笑容突然从王弟的脸上消失,菲利普在一瞬间就拔出了剑,指向走廊的阴影:“出来!”他沉声喊道。 国王也拔出了剑,这条走廊属于国王,旁人无权行走,现在获得特许的只有王太后,王弟以及寥寥几个可信的重臣。 过了几秒钟,从阴影里移出了一条裙边,然后是这条裙子的主人,菲利普露出了意外的神色,因为此人正是他们熟悉但又不算亲密的一个人——亨利埃塔公主的侍女露易丝。 她的样貌也让菲利普感到了几许陌生,随后他突然发觉,他觉得陌生是因为这个侍女难得地做了精致的装扮,又穿上了华美的衣服,他似笑非笑地瞥了王兄一眼,垂下了剑尖,路易停顿了一下,露易丝给他最深的印象,莫过于在红孩子集市上的百发百中,他没有放下警惕。 “有什么需要为您效劳的吗?女士?”菲利普问道。 露易丝面色苍白,但还是坚决地提着裙摆走了出来,然后深深地向国王与公爵行礼……在宫廷里浸润了那么久,她不再像初来乍到时那样笨拙,手足无措,但还是紧张地快要绷断了肩膀。 “我有事情,想和您单独说。”她的话让菲利普的笑容变得更真实了一些,“陛下,”他问:“或许我需要回避一下。” “不会很久,”路易说,“你先回房间吧,让邦唐来接我。” “我等你,”菲利普说:“我就在走廊的那一端。” 然后他把蜡烛留下,借着月光走远了。但国王还是能看到他,他也能看到国王,只是听不见他们的话。 露易丝是英国公主亨利埃塔的侍女,但58年时国王认定的叛贼,也是英国护国公奥利弗.克伦威尔一死,继承了他的爵位,头衔与军队的长子理查德,克伦威尔并没有父亲的手腕和野心来控制议会、长老与将军们,他生性懦弱,愚昧无知,短短几个月,就将父亲留给他的权势丢得七七八八,那位曾经被路易提起名字的乔治.蒙克倍感失望之余,联合了回到了政治中心的托马斯.费尔法克斯,策反了大部分将军,意欲迎回依然在外流亡的查理二世,如果查理二世能够回到伦敦,成为名副其实的国王,那么他的母亲与妹妹也不会在巴黎继续寄人篱下,露易丝自然也要跟着她服侍的公主回去。 菲利普猜想露易丝或许也想如那些贵女一般,尝试一下自己是否有得到国王青睐的机会,所以他立即识趣地退让了,虽然这位侍女容貌特殊——不是不美,但不符合现在人们对女士的要求,也就是说,她虽然纤细,但健康的过分,几乎可以说是强壮,从不晕倒,更有着很大的力气——这点是因为她数次直接将昏厥过去的亨利埃塔公主搬回寝室,单独地。 但菲利普也知道,自己的王兄有着非常奇特的审美观,就像是玛利,她美则美矣,但不够温顺,而且过于贪婪,但国王总是对她另眼相待。谁知道露易丝会不会是下一个玛利呢? “现在您可以说了。”国王和蔼地说。 “您能和我到旁边的房间里去吗?陛下。”露易丝轻声说,一边蹙着眉,仿佛做出了一个很危险的决定,路易沉默了一下,摩挲了一下口袋,口袋里的猫仔动了动,“好吧,”他说:“如您所愿。” 他们一起进了房间,这个房间空荡荡的,露易丝将覆盖在窗前的帷幔略微拉开了一点,让月光照进来,她神色忧愁,又紧咬下唇,这样的神色几乎会让人请求她别再这么为难了。 “我想,”露易丝站在距离路易有七八步的地方——几乎就是房间的这端到那端了,说:“您必然还记得布雷兰先生吧。” “我记得。”这个路易可不会忘。 “他是我父亲。” 路易轻微地哦了一声,已经不再那么惊讶,毕竟对方不会无缘无故地提起布雷兰,他将手伸到外套口袋里,梵卓猫正从里面探出头,它的眼睛发着冷酷的寒光,小鼻子努力地嗅着,但要等到几秒钟后,它才终于炸了毛,没有别的原因,只因为露易丝正在解下脖子上的项链,这根银蕾丝的项链几乎从来没有离开过她,想来这也是布雷兰为自己女儿预备的一样魔法用具,用来掩盖狼人的气味和特征。 解下了项链后,国王即便无法嗅见露易丝的气味,也能看到她的眼睛在月光下呈现出金黄的亮光,在亮光之中是锥形的黑色瞳孔,她曲着头,痛苦地忍耐着,断断续续地说道:“我……我要感谢您,陛下。” “说吧。”路易冷静地回答。 “您两次拯救了……我父亲的性命。”露易丝说:“我……我希望能够给您回报……” “什么样的回报?” “我希望能够和您……做一个特殊的结交仪式……” “我听说过狼人的结交仪式,”国王轻声说:“但您的父亲都没有这样做,为什么您要这样做呢?” “这正是父亲的嘱托,”露易丝喘息着:“我的父亲……他已经离开了我,永远地……陛下,虽然您救了他,但他的生命已经到了尽头,所以,他请求我……让我来与您结交。” “只是为了那两次的恩情吗?” 露易丝转过脸,露出了羞惭之色:“还有我的族人。” “哦……塞尔维亚狼人。” 露易丝发出了如同哭泣一般的声音:“塞尔维亚的奥斯曼土耳其总督正在驱散我们,我们无处可去,所以……我的父亲愿意屈身为查理一世效力……但……” “你还有多少族人?” “只有一百多个了。” “原来如此。”一百多个,这个数量实在算不得什么,哪怕是对里世界,也纯属鸡肋,难怪查理二世在发现归国有望之后,就立即抛弃了狼人。 “你们想要什么?” “一个蔽身之处。” “我能得到什么呢?” “我们将从此追随左右,听候吩咐。” “你来见我,是想要成为我的爱人。” “我无法找到合适的理由留在您身边。”露易丝的脸即便是在月光下,也依然呈现出了动人的酡红,她虽然少言寡语,但一直犹如男性般的爽朗直接,这样的行为实在令她感到羞愧。 “那么,我接受。”国王说:“来,”他伸出手,“到我的身边来吧。” 露易丝颤抖着,“别畏惧我,陛下。”说完,她的脸就可怕而缓慢地拉长了,白色的皮毛从她的皮肤下翻出来,她痛苦地低声嗥叫,身体弯向地面,双手伸直,然后变化成了利爪,双足亦然,她的衣裙和软鞋被撕裂,戒指崩开,她最终停止变化的时候,蹲伏在国王面前的是一只巨大的银狼。 第一百二十一章 头生子与王后(5) 本章大修,明日上午更替——以下是新文预告。 尼禄 前言 你想成为一个怎样的皇帝? 只要别像是尼禄.克劳狄乌斯那样的就行。 哦!好的! …… 等等……我之前是不是听错了什么……呃,还是想办法来弥补一下吧…… ———— 要让一件坏事变得更坏该怎么做? 弥补一下就行了——尼禄/不是那个尼禄.克劳狄乌斯.德鲁苏斯.日耳曼尼库斯如是说。 楔子 马库斯记得自己死了。 在他的祖父鲁齐乌斯.安奈乌斯.塞内卡悲惨地死去之后的三十天里——罗马皇帝尼禄怀疑曾经教育了他五年,为他效力了十年的老人与一起推翻其暴政的阴谋有关,就让自己的百夫长到塞内卡及其家人隐居的村庄里,命令他即刻自裁。马库斯的祖父坦然地接受了这一命令,在亲人和朋友为他恸哭的时候,他大声地叱喝他的朋友,说:“你们的哲学呢?你们的处变不惊呢?”他最后拥抱了自己的妻子,也就是马库斯的祖母保丽娜,在保丽娜意图与他一起前往冥界的时候,他没有拒绝,而是说:“我们死的同样坚强,但你的死比我更高贵。” 可惜的是尼禄的百夫长拒绝了这一要求,于是鲁齐乌斯就先割开了自己的手腕,但他已经是个六十岁的老人了,他的血几乎已经干涸,流不出来,他的朋友又帮助他割开了膝盖后方与脚腕的血管,但血还是流的很慢。鲁齐乌斯不得已向一个做医生的朋友要求了一杯毒芹汁,也就是先哲苏格拉底用来选择结束生命的那种,但不知道是幸运,还是不幸,他的呼吸变得万分困难,却还是没有死,最后人们只得把他搬运到蒸汽浴室里,关紧门窗,直到他活活地窒息而死。 皇帝的百夫长阻止了保丽娜追随鲁齐乌斯而死,但这并不是皇帝的仁慈,他的恶毒心肠与懦弱性情注定了他不会放过任何一个可能对他不利的人。在鲁齐乌斯死后,他的子嗣,亲眷与朋友也被囚禁和监视了起来,作为鲁齐乌斯最心爱的孙子,马库斯是最先死去的一些人中的一个。 他记得前来处刑的是一个年轻的士兵,他的面孔稚气未脱,看见他马库斯就想起来他的弟弟,他恳求士兵让他看看外面的阳光,他已经在黑暗的地窖里被囚禁了二十多天,士兵在迟疑了一会后答应了,在走出房间的那一刻,马库斯想过反抗和逃走,但最后他还是任凭士兵割断了自己的喉咙。 他最后的记忆就是夏末秋初时分那过于耀眼的金光。 —————————————————————————————————————————— 马库斯是在祖父的卧榻上惊醒的,他一下子跌倒在地上,打翻了一侧的烛台,以及陶制的命运三女神雕像,命运三女神中最小的诺那顿时从脖子的地方折断成两半,这是鲁齐乌斯最喜欢的一尊雕像,如果是平常的时候,马库斯一定会先去找自己的母亲,让她设法帮着自己遮掩,但这时候,马库斯心中所想的全都是他的祖父鲁齐乌斯。 他跌跌撞撞地跑向祖父常在的办公厅,一路上他苍白的面容与疯狂的眼睛让许多人不由得惊呼出声,熟悉的面孔不断地在马库斯的面前掠过,但就是找不到他最渴望的那张——鲁齐乌斯不在办公厅里,只有他的一个获释奴希腊人泰勒斯正忙于整理文书,他见了马库斯这样,也不免吃了一惊,但还没等他说些什么,马库斯又如同旋风一般地冲了出去。 他已经回想起来了——这是怎样的一天。 鲁齐乌斯的住宅与许多重臣贵胄一般,是位于罗马中心区域的独立多室宅邸,人们称之为多慕斯,它在很多年后演化为英语单词home,也就是家的意思。进门可见前庭,前庭两侧是用作出租或是自用的商铺,穿过前庭就是宽敞的中庭,中庭正中上方留空,下方是用以迎接雨水的蓄水池——一般而言,在暴雨之后,这方水池可供这家人家数周之用,环绕着中庭的是祭坛,卧室,晚宴厅与会客厅,刚才马库斯就是从中庭右侧的卧室惊醒,踏着黑白相间的马赛克地面跑向位于多慕斯后端的办公厅,办公厅由许多个房间组成,房间外是一根根柱子支撑起的长廊,它们将庭院与房间间隔开来。 这是鲁齐乌斯难得不在办公厅的一天,他正在庭院里,弯着腰,监督几个工匠在晚宴厅的墙壁上作画,鲁齐乌斯没有选择这时人们常用的花鸟、静物或是肖像,而是选用了他被流放到科西嘉岛时看到的风景,那是一片辽阔浩瀚的海洋,海豚追随着船只,海鸟盘旋在上空,碧色的岛屿就像是镶嵌在海面上的宝石。 马库斯记得这幅壁画,这幅壁画是为了鲁齐乌斯为了迎接马库斯二十岁的诞生日而特意命人重做的。那是建城后800年,尼禄.克劳狄乌斯.德鲁苏斯.日耳曼尼库斯的养父,克劳狄乌斯皇帝已于前一年中毒而死,作为他的女婿与继子,尼禄继承了他的位置——就在这幅壁画完成后不久,克劳狄乌斯的亲生儿子布里塔尼库斯就在一场晚宴上被尼禄毒死,因为尼禄的母亲恐吓自己的儿子说,如果他不听话,她就会改立布里塔尼库斯为罗马皇帝,或许这只是一个妇人的虚言恫吓,但对于尼禄来说,这可以说是击中了他心中最为脆弱的部分,他的回击又迅速又凶猛。 那场晚宴马库斯也列席了,他记得他们首先喝了非常咸的汤,咸到让人怀疑是否有人要借此谋杀尼禄,不可避免地,他们在之后都要了水,泉水本身就很冷,又加了冰块,他们除了感觉有点不舒服外也没什么,只有布里塔尼库斯倒了下去,他痛苦地按着喉咙,伸出手向他们寻求帮助,但他们身后的侍卫立刻都抽出短剑来,马库斯只得眼睁睁地看着布里塔尼库斯被几个奴隶抬走,皇帝宣称布里塔尼库斯是犯了癫痫,马库斯不知道什么样的癫痫看上去就像是中了毒——布里塔尼库斯第二天就死了。 “马库斯?”鲁齐乌斯见到他的时候很吃惊:“你怎么在这儿,为什么还没有穿好衣服?你忘记今天我要带你去第比留宫去觐见皇帝?” 马库斯这才注意到鲁齐乌斯虽然在关心壁画的进度,但距离墙壁很远,免得颜料与灰尘污染了自己的衣服,他穿着一件细麻的丘尼卡(一种无领套头长衫),罩着一件希腊斗篷,他的镶边托加要在出门前才会换上,马库斯的白托加也是如此,但他现在甚至没有换上丘尼卡,而是赤裸着上身,腰里缠着一块棉布,难怪他刚才跑出房间的时候,听到女性们发出一阵阵的惊叫声。 一听到皇帝,或是尼禄的名字,马库斯的怒火就难以按捺,他握紧了双拳,低头道:“抱歉,祖父,我马上去换。” 鲁齐乌斯不可能没有察觉到孙子的异常,他和马库斯一起前往巴拉丁山的时候,就让他和自己坐在一个抬轿上,“怎么了,我的孙子,”他问道:“你为何精神恍惚,神情悲恸,是什么伤害了你?让你如此绝望?” 马库斯抬起头,他几乎想将心中的话语向自己最为敬爱的祖父倾倒而出,但就在他开启嘴唇的那一刻,一个可怕的想法攫住了他——他的祖父或有可能认为他得了疯病,于是他只是说:“我做了一个噩梦。” “一个噩梦?”鲁齐乌斯不由得皱眉,如果马库斯真的遇到了什么无法解决的事情,作为皇帝的老师,他能够在皇帝面前因为马库斯的缺席而求得他的谅解,但一个噩梦? “你梦见了什么?” 我梦见了一头嗜血的怪物在熊熊烈火中吞食了整个罗马,马库斯在心里说,“我忘记了。”他说。 鲁齐乌斯犹豫了一会,这是马库斯第一次谒见皇帝,皇帝与马库斯同龄,如果可能,他希望马库斯成为尼禄的同伴或是护卫,年轻人缔结的友谊比年长者谋划的盟约更为坚固可靠,他在年轻的时候因为疾病而不得不荒废了近二十年,在他的学生成为皇帝的时候,他却已经老了,相比起愚钝的儿子,马库斯才是他的继承人。 “如果你还是不舒服的话……”你就先回去吧,但这句话还没说出来,马库斯就马上打断了祖父的话。 “不,”他说:“祖父,我很想,很想,很想——见到皇帝!” —————————————————————————————————————————— 罗马的宫殿群一共有三处,罗马中心的巴拉丁山上的宫殿群,罗马城东面的阿德良离宫,还有罗马旧都斯普利特的戴克里先行宫。尼禄不喜欢这其中的任何一座,因为对于他来说,这些宫殿完全无法与他的伟大相衬,他一直想要拓建罗马城中心的宫殿群,却因宫殿附近的平民住宅太过密集而无法成功,十四年后的罗马大火让他的虚荣心得到了满足——在数以千计的人前往冥界,数以万计的人流离失所之后,他在一片废墟上建起了他的“金宫”,从凯里安丘岗延伸到奥古斯丁广场,从帕拉廷到米岑纳特园林的建筑群中到处可见青铜的雕像,喷泉,人工的河流,湖泊,大理石的穹顶与黄金的镶嵌物……当时就有人嘲讽地说,怎么才能做一个好的罗马公民? ——离开罗马。 一路上,马库斯的头脑一片混乱,是什么让他重新回到了过去?回到了……几乎可以挽回一切的时候,他握着祖父的手,心中颤抖不已,这时候,尼禄还未暴露暴虐的本性,从表面上看,他就是一个温和而有点懦弱的大孩子,为了表示尊重,像是这样的宴会,鲁齐乌斯的卧榻距离皇帝的卧榻并不远,他完全可以手持着切割肉块的匕首,一刀刺入尼禄的心口,那么之后所有的悲剧都不会再发生了。 这个想法激动着他的心,年轻的马库斯甚至有点目眩神迷起来,他不知道他们是什么时候抵达第比留宫的,这座宫殿不如另外两座宫殿来的华美,尼禄很少选择这里,至少马库斯对这里十分陌生,他和父亲在奴隶的服侍下清洗了双脚,换了舒适的袍子,来到晚宴厅,另外两位客人到来的比他们更早,他们分别是帕拉斯(他也曾为尼禄的养父工作),近卫长官赛克斯图斯.布鲁斯,他们身边还带着几个少年,年纪与马库斯相似,马库斯一下子就辨认出其中的几个,他们后来和自己一起成为了尼禄的玩伴,他们曾经在一起学习,一起游泳,一起骑马,一起在黑夜的罗马城中游荡,一起……做一些坏事,像是盗窃、斗殴,与女人们谈情说爱,那时候,他们年少张狂,甚至没有意味到自己正在犯罪,不,应该说,从那个时候,尼禄就在微笑中看着他们不自觉的堕落。虽然已经过去了那么久,马库斯仍然记得在翻阅与自己相关的卷宗时,祖父又悲伤又绝望的神情,这个高尚而又可怜的老人,他没能得到一个好学生,也没能得到一个好孙子。 皇太后小阿格里皮娜先于皇帝到来,马库斯抬起头,人们传说尼禄因为其母过多地干预国事而杀了她,还有的就是她曾经与尼禄有着超越母子之外的亲密关系,这两者——都是对的,如果没有血缘关系,他们可真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或许是因为马库斯注视着她的时间太长了,小阿格里皮娜马上注意到了这个少年,她不但不以为忤,还向少年优美地眨了眨眼睛。即便知道小阿格里皮娜就是一条色彩斑斓的毒蛇,马库斯也不得不承认她确实有着普通女性无法企及的美貌,这种美貌几乎会令一个健康的人活活窒息而死——她今年已经即将四十岁,正是一朵盛放到了极致的玫瑰,所有的颜色与芳香都沉淀了下来,让她如同一杯储存了很久的美酒,嗅之欲醉。 小阿格里皮娜只是来看看这些即将成为皇帝朋友的年轻人的,她没有在餐室里停留太久,在她走出去的时候,近卫长官塞克斯图斯紧跟着走了出去,马库斯看见了,立刻找了个借口跟了出去,他看见皇太后在一丛玫瑰前与自己的情人旁若无人地接了一个吻,然后微风同时送来了玫瑰的气息与凌乱的只字片语——马库斯只听见了两个关键词,皇帝和布里塔尼库斯。 第一百二十二章 快乐的查理二世给路易的一封信 至高无上、伟大的国王,我最亲爱的兄弟路易,愿神以美好祝福使您更显尊荣。 我正在4月的最后一天给您写信,可敬的陛下,承蒙天主的恩惠,我听闻您已经有了一个健壮漂亮的继承人,祝贺您!只可惜他并未能加深不列颠与法兰西之间的渊源,但命运就是如此,它从不等待,也从不回头。 您上次所询问我的事情,我大概已经有了回复,虽然议会中意见不一,但在我的坚持下,他们愿意就敦刻尔克事宜与您派遣的使者商榷,只是有关于您的弟弟,奥尔良公爵菲利普与我的妹妹亨利埃塔公主的婚姻……他们像是正在谋求利奥波德一世或是唐.璜.何塞的婚事,后者曾经在敦刻尔克时与您见过面,您觉得他是个怎样的年轻人?虽然有公爵的头衔,他依然是个私生子,我觉得除非西班牙能够拿出足够体面的代价,不然我不是不会做此考虑的。 我当然是期望着亨利埃塔能够冠姓波旁的,但问题是,如果您坚持之前的提议,您是否能够忍受一个嫁妆微薄的弟妹?虽然我很想说,我是很爱这个妹妹的,可您也知道,一年前我在荷兰发布的布雷达宣言,不但宽恕了我的人民,保障他们的信仰自由,同时也承认他们在混乱时期取得的财产的所有权——关键就在这里,因为王室土地就是在那个时期被拍卖的,我现在的财政几乎全都依仗议会,他们给我以及所有的王室成员立了一个所谓的王室费用项目,每一笔拨款都需要他们签字,您也是国王,您知道我们和王室的支出有多么可怕,所以亨利埃塔的嫁妆只怕不如人意。 但若是您不在意这个,陛下,我可以试着再一次向议会争取,他们之中有很多人都是法国的敌人,但我是法国的朋友,您在我遭受创伤时予以我的帮助我从未忘记,始终铭刻在心——我是说,如果您确实需要敦刻尔克,我会竭力促成此事。 另外,蒙克先生,我是说,阿尔比马尔公爵,建议我尽可能地宽恕那些叛贼,虽然我无数次地想过要从多佛(查理二世回程登陆港口)到伦敦的一路上竖立起无数绞刑架,然后就像是弗拉德三世(穿刺大公)那样,将这些恶毒的家伙一个个地吊死在上面,但我最后还是接纳了他的意见,是的,我慷慨地回报我的支持者们,然后宽容地对待那些活该下地狱的家伙——我只在一张死刑判决书上签了字,那上面有九个名字,每一个人都曾在我父亲,他们的国王的死刑判决书上签字,这是一种回报,正如上帝的使者所说,以牙还牙,以血还血。 还有的就是理查德.克伦威尔,他逃走了,在这点上,我们可以看出他毫无其父的勇气与胆量,同样地,鉴于对未来的考量,我决定不再追捕他,除非他回到英格兰。 现在我们再来说说重点,我亲爱的兄弟,路易,有关于奥利弗.克伦威尔的事情,很幸运,在我回来之前,他死了,以护国公的名义,在人民的诅咒下被埋葬在威斯敏斯特大教堂,据说他的尸体被放置在石台上的时候,唯一一个愿意为他哭泣的只有一条狗,当然,每个人都在憎恨他。我把他从坟墓里挖了出来,用铁的鞭子抽打他的尸体,然后割下他的头颅,用铁丝绑起来,吊在大教堂的十字架上,我希望您也能亲眼目睹这一场景,因为我知道您和我一样憎恨叛逆,只可惜这只怕不太容易,所以我命令我的画师素描了这一景象给您。 接下来我还要说说我的婚事,也许您也已经听说了,他们为我找到了一个葡萄牙妻子,若昂三世的女儿凯瑟琳,她会为我带来八十万英镑的嫁妆,还有两个城市,丹吉尔与孟买,我不知道此人如何,只希望能够与您的妻子一样好,陛下,我比您大了八岁,我早该有个正式的继承人。 对了,我还听说,您重建了巴黎?真是令人羡慕,这简直就像是一件如罗马的贤王哈德良建起延绵的城墙那样的伟大工程,我也同样在为伦敦的潮湿肮脏烦恼,如果可能,请您派几个可信的人过来,让我看看是否有能够仿效一二的地方。 又及,克伦威尔(奥利弗)曾经与西班牙人密谋,意图合作,以争取加来,您对是否知情? 最后,我们将要共同面临的两件重要的事情,敦刻尔克与亨利埃塔,希望您能够认真考虑,我在此致以诚挚的谢意,我将会与我的母亲、我的妹妹一同为您祈祷。 愿上帝保佑您。 1661年4月30日写于伦敦,您最亲爱的朋友,查理。 —————————— 王弟菲利普朗声读完最后一句话,才放下了来信,虽然这封信中有两次提到了他的婚事,作为一个本应对自己的婚事十分看重与向往的年轻人,菲利普倒毫不在乎,不过既然路易与特蕾莎的婚姻也是责任大于情感,对这他也无话可说,而且按亨利埃塔还在巴黎的时候,两人相处的情况来看,他们别相互憎恨就算好的了。 路易不得不提醒菲利普,这桩婚事是很有可能达成的。 “但您不能要求我爱她啊。”菲利普理直气壮地回答他。 “可您要尊重她,”路易说:“一位女士在婚姻中,如果得不到丈夫的爱,也得不到丈夫的尊重,她的生活将会变成极其可悲,即便是出于怜悯,我也希望您能够好好地对待她。” “我会的,王兄。”菲利普说,然后他又看了一遍查理二世写给法国国王的信,从信上可以看出,查理二世事实上是非常恳切地想要达成这门婚事的,“因为他现在正处于一个危险而又尴尬的位置。”路易让菲利普坐到自己身边来,菲利普当然不会被允许拥有密探,所以有很多事情,他不了解——查理二世信中的很多内容都是一言以蔽之或是有意略过,譬如说,在查理一世的死刑判决书上签字的一共有五十七人们,等到查理二世复辟,之中的三分之一早已离开了人世,三分之一流亡国外,查理一世处死的人一共是十一个,而不是他宣称的九个,因为其中有两个被处以了可怕的极刑,路易现在知道的一个,叫做约翰.库克的,就是被处以了五马分尸的刑法,尸块也被丢在了市场上任人践踏——克伦威尔的头颅被吊在了威斯敏斯特大教堂的顶上,他的尸体被鞭打后还被悬挂在了泰伯恩刑场的绞刑架上,成为警示叛贼们的最好标牌与人们嘲笑讥讽的对象。 没错儿,对于很多人来说,奥利弗.克伦威尔是个英雄,但对于被他的严苛法律威胁和限制的平民们来说,他就是一个残暴的伪王,之前查理二世在信中讥讽说,克伦威尔死去的时候只有一条狗为他哭泣,这句话或许没有太多夸张的成分——自从查理二世重新登上王座,他就一下子取缔了所有与克伦威尔有关的法律,赌博、赛狗赛马、舞会、精美的装饰与华服,美酒佳肴再一次回到了人们的生活中,他甚至每晚都要举行宴会,通宵达旦,仿佛要将之前的十年丧失的快乐与享受在一天之内全都找回。 这点让他获得了大部分平民的拥护,就像是路易评论过的,人都是喜好享乐,厌恶劳动和规矩的生物,奥利弗.克伦威尔尽可以做一个虔诚刻苦的教徒,也许还会有人赞颂他,但他不能要求别人也这么做,他的官员与军队,在他一死之后就立即倒向了查理二世,也不是没有原因的,别说是这些人,就连跑到了荷兰的理查德.克伦威尔也过得很不错,夜夜笙歌,还有了好几个爱人,显然他也被约束的十分辛苦。 “除了这些之外,”路易说:“还有的就是查理二世现在的处境了吧。” “难道还有第二个奥利弗.克伦威尔吗?”菲利普问道。 “一个奥利弗.克伦威尔就已经做出了最坏的榜样。”路易将下一句话留了下来——这个傲慢之人,扯下了君王在脸上戴了足有一千年之久的荣耀的面具,他让平民们知道,国王也是可以死的——被一些卑微的人判罪,然后处死,他的头滚落在地上的时候,并没有天使降临到地面,用雷霆惩罚那些大逆不道之人,很难说,不,应该说,将来必定还会有被按在断头台上,等着刽子手挥下利剑的国王或是女王。克伦威尔打破了人们的认知,毁坏了规则,这正是路易最感到愤怒的地方——毕竟他现在就是国王,如果可能,他的儿子,孙子也会是国王,克伦威尔虽然死了,但那颗恶毒的种子已经四处蔓延,并且种植在人们的心里了。 菲利普对此并没有正确的认知,虽然路易一直带着他学习,但他终究不是国王,他只是单纯地讨厌亨利埃塔,虽然他们的交恶只是从两国王太后的防守——他是说,在第一次暴动之后,亨利一世的王太后有意促成亨利埃塔公主与路易的婚姻,而被她的嫂子王太后安妮竭力破坏的事儿中产生的,但留给这对年轻男女心中的只有对彼此强烈的恶感。 “让我们来看看这个。”路易没有让菲利普想的太多,指着一份密报说道,菲利普可以说是犹犹豫豫地打开了那条纸卷,在看了里面的内容后,他也不由得怜悯起现在的查理二世来。也难怪查理二世写给路易的信如此谦卑,现在路易可以将朝廷后宫所有的权力都掌握在了手里,单就属于国王的连队,就有近卫军队,龙骑兵与火枪手们,这些军队人数虽然不多,但都是精锐,除了他们,还有孔代亲王、蒂雷纳与弗雷德里希.绍姆贝格三人掌握在手里的军队,以及在凡尔赛,半军半民的一万人,这些人都是忠诚于国王的——还有菲利普掌握着的奥尔良势力,以及蒙庞西埃女公爵所掌握着的领地中的军队。 而现在的查理二世,虽然身为国王,但他所能持有的军队只有近卫军以及少数留在别处的零星士兵,也难怪他既不愿意给亨利埃塔公主足够的嫁妆,又期待着未来妻子带来的八十万英镑,还努力想要促成敦刻尔克的买卖了。 谁都知道,要供养一支强大的军队,所要耗费的钱财简直比重建一座城市还要多得多。 “但英国的使臣不太愿意放弃敦刻尔克,而且他们提出了五十万英镑的赎金……”菲利普说,路易或许可以支持,但这个价码可远超过他的预算。 “那么就让敦刻尔克的人动起来吧。”那时候国王为何要举行入城仪式?正是因为要强调法兰西对敦克尔刻的所有权,在之后的谈判里,幸而有孔代亲王与蒂雷纳子爵,虽然他身在里世界,但他们还是按照国王的期望与英国人签订了协议,也就是说,在敦刻尔克有属于法兰西的一千名驻军。这个协议因为是与克伦威尔的女婿签订的,而在今天被英国议会和王室否认,但敦刻尔克的一千名驻军可从未放松过自己的警惕——毕竟他们知道国王从一开始就没打算放弃敦刻尔克。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现在敦刻尔克里的英国驻军都是新模范军,这意味着,对于查理二世来说,他们都是逆贼,虽然查理二世宣称并不追究,但他们也难免人心惶惶,于是在路易的命令下达的当晚,敦刻尔克就悄然易主了——这下子,无论英国与法国如何谈判,敦刻尔克的实际所有权已经在路易手里了——不枉他挨了那一下子。 也许不但是英国的议会,查理二世也不免暴跳如雷,心痛欲绝,可之后的谈判就完全变成了英国人竭尽全力让自己的被驱逐显得优雅从容一些,而法国的使臣们一反之前的急切态度,痛痛快快地看起了对岸的笑话——如果不是国王的命令第二次抵达敦刻尔克——最后敦刻尔克的赎金从五十万英镑直接降到了十万英镑,几乎等于免费赠送。 第一百二十三章 查理二世在逃亡中的一些琐事与国王的密探们 “大殿下。” 王弟菲利普对王太后身边的亲信女官一点头,就走进了王太后的阳光室,在这个几乎全都被铅条边框的玻璃拼花窗包围的六角小房间里,贵女们以蒙庞西埃女公爵为首济济一堂,王太后被她们簇拥着,虽然年华已逝,却气质出众,她的光华,如同每一个来自于异国的王后一般,几乎都是在国王死去之后才得绽放,国王路易对她的尊敬与宽容更是加深了人们对这点的认识,可以说,除了一年多前,国王因为遇刺而险些永远地留在了敦刻尔克,令得她白完了另外一半头发之外,几乎无人可以从这位姿态优雅的女性身上挑剔出什么。 不过王太后现在也不会再被别人挑剔,只会挑剔别人,就像是现在,她身边居然看不见王后的侍女,这就说明了很多问题,虽然这位王后是她的侄女也是她的儿媳,但王太后对于王后,即不满于她的平庸,也不满于她所受到的爱戴——主要是国王的。王太子的降临过去没几天,王太后依然记得当初她诞下路易的时候,只得到了一份寻常的礼物,国王,也就是路易的父亲路易十三,甚至没有吻她,因为这件事情,她在宫廷里的地位一再下落,凡是贵女没有不在背后嘲笑她的,而她却只能在黑夜里藏在床幔之后哭泣。 而且,特蕾莎王后几乎是一成婚就有了身孕,而安妮王太后却足足等了二十三年才终于有了第一个孩子路易。 她还不至于因为嫉妒而做出什么来,但第一,她向国王提出,她来抚养王太子,第二,她几乎并不愿意看见王后,王太后与王后的关系不太好,宫廷中人尽皆知,所有的贵女都跟着王太后一起假装宫廷里没有这个人。 想到玛利也曾经有过这样的待遇,也许这就是不可避免的,母亲对夺走心爱的儿子的人的嫉恨吧,想到这里,菲利普就不由得放软了心肠,当然,这可不是对玛利或是特蕾莎,他爱着母亲,胜于母亲的只有王兄,而只要王兄没有提起,他也乐得满足母亲的小小心愿。 王太子的摇篮就放在王太后脚下,还不到一个月呢,这个孩子就已经长出了一头茂密的金发,这点和路易,还有菲利普小时候一样,只是他们长大之后,浅金色的头发就慢慢地变成了金褐色,也许以后颜色还会加深,变成栗子色或是深褐色,但也要看他究竟是像母亲,还是像父亲,因为特蕾莎王后就是浅色的长发。 按照传统,即便还是婴儿,小王子也穿着蕾丝的长裙,他睡得正好,捏着两只小拳头,两个乳母的哺育让他的面颊就如鼓胀的白面包,菲利普很想要去捏一捏,但肯定会被王太后阻止和斥责,于是他就有意坐到王太后脚下,看看有没有机会偷袭一两次。 “大殿下,您是到陛下那儿去了吗?”王太后一边翻看着一本画册,一边若无其事般地问道。 “是的。”菲利普回答,然后他想起王太后说过,别总去打搅自己的哥哥,所以他连忙补充道:“是国王让我去的。” 王太后点点头:“可以告诉我吗?他要您做什么呢?” “我们聊了一些有趣的事儿,”菲利普谨慎地说:“也许是因为国王一个人看文件看的太久,太无聊,所以才想要和什么人说说话儿。”之前有马扎然主教的时候还不觉得,现在马扎然主教去见了他可敬的天主,国王身边能够随意说话的人就少之又少了。 “陛下也让你看了文件?” “一些无关紧要的小事。”这么说的时候,菲利普的心情顿时阴郁起来,因为他能够觉察出王太后的用意——在敦刻尔克事件之后,鉴于他对国王的忠诚,路易信任他就像是信任另一个自己,但王太后那时虽然也曾推动过所谓的摄政国王一事,但在路易回来之后,她就立即倒向了她的长子,对自己的幺子反而更加戒备起来,对此菲利普真是无言以对,当初要他更进一步的是王太后和主教,但后来转而将利剑对着他的也是他们,不过他也可以说已经习惯了,于是他只是微笑着说:“如果您想要知道,母后,我倒可以和您说说那些发生在查理二世身上的事情,我保准,您们听了之后一定会哈哈大笑。” “可以么?” “可以,”菲利普说:“我说过,王兄只是和我分享了一些有趣的事情。” 然后他就绘声绘色的说了起来,当然,对宫廷贵女来说,这些都是极其新鲜的故事,尤其是它们都与一个国王有关。 菲利普所描述的正是查理二世在第一次复辟战争失败之后,从英格兰逃到法国之间的六个月里发生的事情,那时候他战败,军队溃散,只有他一个人孤身流亡在外,而奥利弗.克伦威尔对他的赏金是一千英镑,那时候一个农户家庭所有的年收入只有二十英镑,可以想象,这笔赏金有多么诱人,而且查理二世坏在身高出众——大约有六英尺六英寸,也就是差不多一米九,皮肤黝黑,五官立体,令人印象深刻,要把自己藏起来可不容易。 这时候,菲利普跳开了一段,主要是因为当时查理二世能够从战场上逃出来,是因为有狼人布雷兰以及族人的救援,但这可不能说,他不能对那些贵女说,英国国王是依靠着邪恶的黑暗生物才侥幸得生的,更别说现在查理二世已经彻底地抛弃了布雷兰以及他的族人——所以他索性将时间线直接拉到查理二世终于被威尔默特勋爵找到,此人的名字才一出口,在场的人无不露出了暧昧的微笑,没有别的缘故,只因为这位勋爵大人姿态优雅,容貌俊俏,乃是玛丽王太后的“侍从”,很难说,他对查理二世的忠诚来自于其父还是来自于其母。不过此人确实有着出众的武力和惊人的勇气,以及,极其具有骑士风度,并且有着极高的自尊心——即便那时候危机重重,他也不曾对自己的身份做过任何伪装。 在查理二世有幸得到法国国王路易的支持,但这份支持只能保证他的人身安全,却无力支持他与克伦威尔一战的时候,也是这位骑士,孤身前往西班牙,意欲说服西班牙国王,与西班牙连同起来对付法国,以求取腓力四世给予更实际的“帮助”……幸而那时候路易因为厌恶克伦威尔,而坚持与查理二世同一立场,腓力四世觉得这位勋爵的话未必那么真实,所以拒绝了,要不然,当时的法国在国际上的形势只怕还要糟糕点。 总之,这位勋爵先生,虽然没能办成功这件事情,但他对查理二世的忠诚倒是毋庸置疑的,在查理二世在战场上流浪了一个多月,才被他找到后,这位勋爵始终如一地守护在侧,他为查理受过伤,几乎死去,所拥有的财产与土地也因为被人认出而被克伦威尔收缴,他可以说是为查理二世舍弃了一切,菲利普说起来,不由得这些贵女们感叹不已,哪怕从另一方面来说,他也可以说是路易的敌人。 不过在此时,国家与国家,国王与国王,贵族与贵族之间的敌我关系总是变来变去,像是这种没能发生的事情,更是不会令人念念不忘了,于是菲利普说起了这位勋爵与查理二世在逃亡途中遇到的一些事情——这些事情才是真正的趣闻呢。 这里又要涉及到此时英国的宗教信仰问题,不列颠的君王是在亨利八世的时候舍弃了天主教,而信奉新教的,虽然那位一心一意想要个亲生儿子做继承人的国王最后还是没能如愿以偿,但他留下的问题还是差点毁了整个英国的宗教界——或许是为自己的母亲和自己复仇,在玛丽女王执政时期,她疯狂地迫害所有的新教教徒,这样的情况一直延续到伊丽莎白一世登基,这位童贞女王虽然偏向于新教,但为了国内安定,而采取了宽容的态度,容许两教并存,之后的斯图亚特王朝的国王也是如此,但克伦威尔作为清教徒,他深深地厌恶着所有的天主教徒,破坏教堂、圣像与圣物等等之外,他还要求他的士兵,要保证每个天主教徒都在他的严密监控之下,这样的行为当然很容易让天主教徒们感到危险和憎恶,所以在查理二世一路从伍斯特逃到肖勒姆的时候,得到了不少天主教徒的帮助。 对于这些教徒,信仰的重量显然要大于那一千英镑,其中最有名的莫过于潘德拉五兄弟和简.莱恩。 潘德拉五兄弟不是贵族,甚至不是商人或是官员,只是最普通的平民,但他们在遇见查理二世的时候,不但没有喊叫起来,而且竭尽全力地保护了他们的国王——他们先是将国王的长发齐着脖子剪掉,然后在前额剪出一个平平的厚刘海,好用它遮住国王显眼的眉毛,这个发型类似于教士,又类似于锅盖,在平民百姓中非常常见,极其丑陋,他们又给他换上粗糙的亚麻衣服,由五兄弟中的次子把国王带到博斯克贝尔,在那里五兄弟的长兄威廉在那里等待和接应,不幸的是,在那段短短的路程中,他们还是引起了一队新模范军的注意,于是威廉就带着国王,把他送到一棵高大的橡树上,自己故意弄出响声,把巡逻队带往其他的方向。 后来,在国王与勋爵一同逃亡的时候,遭到骑兵追捕,他们堪称九死一生地逃进了一座教堂,在教堂里有一位天主教神父,那时候神父的境况也很糟糕,但他毫不犹豫地收容了国王和勋爵,他给他们治疗了伤口,又把他们藏在了教堂专供受迫害的天主教徒所设置的密室里。 要说这个密室在什么地方呢,就在连接一二层楼的阶梯里,也许有人要问,阶梯里怎么能够藏人呢,事实上完全可以,菲利普用纸张折叠出一个楼梯的概念图,原来这几阶楼梯可以整个儿地翻起来,翻起来后就是一个往下的通道,里面的空间很小,小到国王和勋爵只能紧贴着站在一起,但足以让他们逃过骑兵的搜捕。 说到这里,贵女和王太后们已经一再地惊叹不已了,甚至必须握着嗅盐瓶才能继续听下去,免得因为太紧张而昏厥过去。 “但这些与简.莱恩相比,又算不得什么了。”菲利普说。 简.莱恩出生于一个小贵族家庭,她的兄长是个王军军官,虽然容貌平庸,却敏锐而勇敢,因为正是她,国王和勋爵才能走完最后一段路,从塞肖姆乘船前往法兰西。 正如我们之前所说,克伦威尔的将军们因为护国公的要求,对领地中的天主教徒看管的都十分严格,所以虽然他们能够帮助庇护国王,却没办法把他们送出去——如果他们想要离开自己的家——超过十英里,就要取得郡县长官的许可证,没有许可证,他们寸步难行——而伪装成新教教徒,此时的威尔默特勋爵又坚定地予以拒绝,对此查理二世可以说是十分感动……但绝对在暗中诅咒了。 万幸的是,在当时当地,简.莱恩正因为想要拜访远亲,而要离开当地,所以她是有许可证的,许可证上允许她携带一名仆人——所以查理二世就得以从容地摆脱了克伦威尔投下的最后的阴影…… 虽然这么说……但这里,为了国王的尊严,无论是勋爵,还是简.莱恩,还是查理二世本人,都巧妙地避开了一个问题,又因为知道的人不多,所以也只有寥寥几个人才知道——对,作为一个天主教徒,一位虔诚的女士,是不会有……可以一马共骑的男性仆人的…… 听到这里,王太后也不禁睁大了眼睛:“上帝!”她喊道:“难道那位陛下伪装成了一个女仆吗?” “正是如此。”菲利普一本正经地说:“那位陛下正是伪装成了一个女仆。” 从王太后开始,贵女们在微微一怔之后,爆发出了一阵响亮的大笑。 ———— 本章明日加更千字。 第一百二十四章 金路易 王太后被大殿下奥尔良公爵隐瞒过去的事情是,路易不但让菲利普看了密信,还给了奥尔良公爵一个几乎无法拒绝的职位,那就是为国王陛下掌握一部分的密探。之所以说是一部分,是因为路易手中原本没有什么堪称成熟的情报网,他的密探是马扎然主教从黎塞留主教那儿继承过来,然后又拓展了一部分,最后交在他手里的。 这里就不得不提一下这些密探的组成部分,就与黎塞留主教一样,一些密探是由修士和神父兼任的,因为人们总会去找他们忏悔自己的罪过,他们掌握的秘密比天上的星星还要多——虽然依照教会的法律,他们听到的任何秘密都不被允许外泄,但……主教是有权利倾听神父或是任何一个圣职人员的忏悔的,所以,想要彻底地保守秘密,就必须忍受来自于精神上的鞭挞。 还有的就是如米莱狄夫人那样,从监狱里被提出来的罪犯,他们若是不愿意为主教效力,那么就要回到监狱甚至断头台,绞刑架上去,而且他们身上的烙印——罪犯必然有的烙印,也会让他们永远无法回到正常人的生活中去。 还有的就是一些游商,他们不值得信任,与其说他们在为主教效力,倒不如说是在为叮当作响的钱币效力,他们的情报往往是不连贯的,不可靠的,但有时候也会误打误撞地抓到一条大鱼。 像是这样混乱的情况,在里世界的时候,凭借着学习中的一些零碎时间,国王也和米莱狄夫人谈论了一番,结果就是他决定回到表世界后,就要对这个乱象做一个整改,他并不打断将密探们交在一个人手里,这样,若是那个人想要蒙蔽自己,那就太容易了,路易要将情报网络分作三部分。 他要交给,或者说,请菲利普组建的第一部分,就是“沿袭”了数百年后的人们所通常的做法,也就是说,在法国之外的国家,担任大使以及其随从,官员的人,都会是路易的眼睛与耳朵,虽然这点几乎人人相同,但路易的期望,是一个更为正统和有效率的组织,他之所以要让菲利普成为这些人的首领,也是因为菲利普身份超然,在很多时候,有奥尔良公爵在,足以担保和庇护下很多被怀疑的人,或者在紧要时刻,他也是别人最不敢阻挡和伤害的对象。 菲利普无比激动地接过了这个旨意,哪怕对于除了国王,以及寥寥数人之外,这个职位永远不会落在纸面上或是广为人知。 第二部分,也就是马扎然留给国王的那个情报网络,这个网络,在暂时剔除了教士与修士之外——因为国王并没有天然的压制他们的身份,要收买这些圣职人员并不容易,甚至有可能反而落入了教会的圈套,所以,只有如米莱狄夫人这样的罪犯,以及一些一只脚踏在监狱门边的盗贼,佣兵,还有酒馆老板之类的边缘人物还能一用,这些人,国王在考虑了一番之后,将达达尼昂伯爵暂时提到了密探首领之一的位置,前来接受这份职务的达达尼昂伯爵一开始是很高兴的,但一听说,将来可能还要与米莱狄夫人共事的时候,他的脸色就可悲地变了。 但这是必须的,他们原本就是米莱狄夫人的下属,达达尼昂伯爵要与米莱狄夫人交接——国王微笑着提醒这个生性轻浮的先生说,他与米莱狄夫人之间原本就有一段缘分,“虽然米莱狄夫人和您开了一个小小的玩笑,先生,她终究还是一位相当有魅力的女士,难道这点还不足以令您原谅她么?” “您所言不假,但,陛下……”达达尼昂伯爵愁眉苦脸地说:“问题也就在这儿啊。”不仅仅是因为米莱狄无情地耍弄了他,更因为她和达达尼昂正是一样的人,在与异性的交往中,他们如同野兽,放肆,恶毒并且冷酷无情——别说性情相投,就算是达达尼昂,或是米莱狄,也肯定更愿意接受一个真正的好人做同伴。 只是不管达达尼昂伯爵如何不情愿,他都要和米莱狄夫人共事上一段时间了,米莱狄夫人被路易放在里世界,一来就是为了隔绝她与原先下属的亲密关系,二来就是米莱狄也需要在里世界为国王构建起一张大网,但要达成目标,表世界的支持必不可少,国王当然不会亲力亲为,那么代为效劳的自然只有达达尼昂伯爵。 达达尼昂伯爵离开的时候,正逢王弟菲利普来受国王的召唤而来,他虽然有点疑惑,但在公事上他几乎从不置喙,还是国王告诉他说,他有意让达达尼昂成为密探首领,这让菲利普更加迷惑了,因为达达尼昂伯爵看上去可不是一个善于保守秘密的人。 国王没有告诉王弟的是,有些时候,过于花俏的外在反而可以成为最好的伪装,擅长与嗜好谈情说爱的人突然出现在哪里都不会让人感到奇怪,他声势赫赫,就会将所有不怀好意的视线拖带到自己身上,就像是人们很难看清强烈光线下的影子所覆盖着的东西。 当然,正如之前所说的,他将宫廷中的密谋事务交给了菲利普——忘记说一句,除了国外之外,法国宫廷之中,也同样在王弟的职责范围之内。 真正的密探首领是柯尔贝尔,人们鄙夷他的出身,因为他只是一个随驾商人,但商人的覆盖面本来要比“名姝”和贵人更广阔,和他们打交道的人更多——而且商人们对情报原本就足够敏感,不然他们又怎么能够囤积居奇,买空卖空呢?而且无论何时何地,战争永远与粮食、军备与运输脱不开关系,只要能够掌握住商业社会的动向,想要推测出任何一个国家与地区的情形就不是什么难事。 另外,虽然有主教的馈赠,国王更愿意打造出一支仅属于自己的队伍,商人适逢其时地进入了国王的视野,相比起“名姝”,盗匪和教士,商人的涉及面更广,而且如过有商人多嘴饶舌,察形观色也不奇怪,毕竟很多时候商机还胜于军机,更重要的是,接受了查理一世的教训,路易不想将商人阶级逼迫到暴动然后砍掉自己的脑袋,在暂时无法撼动教士与贵族的利益又不能减免商人的税负之前,他只能设法将荣誉和头衔挂在钩子上,看看能不能设法钓起这条仍然被人忽视的大鱼。 大鱼肯定是有的。 菲利普才离开,柯尔贝尔就来了,他带来了最新的铸币——在路易登基的时候,他虽然只有五岁,但马扎然主教还是为他铸造了一埃居的银币作为庆贺,在那枚银币上,路易的侧面头像简直就像是一只烘烤得非常完美的小白面包,鼓起的面颊让他显得十分稚气,马扎然主教在路易十四岁成年的时候曾经想要重铸一枚银币作为庆贺,但当时局势紧张,所以路易在考虑之后还是拒绝了,现在他不但已经正式执政,而且也有了一个继承人,铸造钱币的事情也自然而然地放在了行程表的前列。 柯尔贝尔只是财政大臣,虽然被授命负责最新的金路易的铸造事宜,但负责设计钱币的人还是有专业人员负责,夏尔.勒布伦,他的家族一直在法兰西王室服务,只是他的父亲与祖父都擅长雕刻,而他擅长绘画,他的老师也是深得路易十三青睐的普桑,他还曾经跟随普桑到意大利学习过,对于古希腊的人像雕刻有着深刻的认识与心得。 这些还不是路易最终选择了他来负责这项重要工作的缘故——这位正当不惑之年的画家之所以得到了国王的信任,是因为他,他的家族彻头彻尾的都是保王派,在国王流亡在外的时候,他甚至曾拒绝过为加斯东公爵和孔代亲王服务,对一位画师来说这样的行为是很危险的,因为这两者都有权力把他投入监牢,甚至把他绞死,幸而他还没愚蠢到束手就擒,在回绝了那两位大人物后他就马上逃走了,之后听说国王在圣日耳曼昂莱的时候,他还委托了一位顾客代为转奉了一本精美的手抄圣经,献给王太后。 就像是记住仇人,像是这些尽了一份心力的小人物,路易也不会忘记,虽然夏尔先生的天赋实在只能说是平平,无法与那些天资卓绝的画师相比,但路易还是将一大笔买卖——在暴乱中,卢浮宫的天顶画几乎全都被烟灰和火焰毁了,需要大量的修补与重画,这些工作全被交给了夏尔.勒布伦,他也不负国王的期望,完成的又快又好——可怜的是王弟菲利普总是欲言又止……他的王兄几乎可以说是完美无缺,除了那糟心的审美,倒不是说他的审美等同于审丑,而是……路易显然更倾向于实用主义或者说……直男主义,对于一些细微的差别他即便能够分辨出来也不会在乎。 所以在人们暗地里众口一词的emmmm后,夏尔.勒布伦还是骄傲地接过了国王交给他的任务,他设计了一埃居的银币,也设计了价值二十里弗尔的金币,银币上的路易带着桂冠,卷发披散在肩头,下方是扣住的斗篷,他年轻的额头平直光滑,眼睛炯炯有神,直视前方,鼻梁高挺,嘴唇紧紧地抿在了一起,银币的反面是如路易登基时的盾牌纹章,上方是王冠,盾牌里是王家的象征百合花。 金币上的路易则去除了桂冠和斗篷,完全地呈现出了年轻国王的个人魅力,钱币反面是一个等长十字架,十字架的顶端是王冠,中间是四朵百合花。 “都很好。”路易说,一边摩挲着钱币的表面,此时的钱币铸造已经开始使用螺旋压币机,更快,也更美,银币与金币的边缘都有一圈防止有人故意磨掉一部分来敛财的锯齿纹,人像精美,年代与字母都很清晰,国王点头表示满意,一边放在手中轻轻地掂量着分量:“这里面有多少金子和银子?”他问。 每一国,甚至每一个拥有铸币权的领主,都会对钱币中的含金银量讳莫如深,这很正常,在大量发行钱币的时候,只要些许差异就能获得大量的纯利,路易现在很需要钱,但他并不打算在钱币上做手脚,就像是意大利的弗罗林,西班牙的皮阿斯特,匈牙利的福林,荷属安的列斯盾,波兰的兹罗提……钱币的真正价值同时也意味着一个政府或是国家的公信力,除非法兰西能够如同之后的庞然大物,拥有不可动摇的地位,才能够不去在乎这些,别说是钱币的真正价值,哪怕是一张彩色印刷的纸张,一样可以令人趋之若鹜。 “但……”柯尔贝尔说,他还有些不甘心,因为他始终有一个想法,那就是尽可能地保证法国的金银储备,他曾经只是个商人,但现在他也已经是法兰西学院的院士,对于金融和经济的进一步掌握,让他坚决地认为,一个国家所能拥有的贵金属,也就代表着这个国家的力量。 路易一看他就知道他在想些什么,国王不由自主地想要发笑,“再等等吧,让,”他亲昵地叫着柯尔贝尔的教名,“如果您坚持您的想法,那么就请相信我,比起在我们可怜的国民身上寻求金银,上帝为我和法国准备的恩赐只会更多。” 柯尔贝尔礼貌地露出询问的眼神。 “再等等,”路易想起在那两处遥远的新大陆上的金矿与银矿,“等到了那时候,我会让您去看,那是天主的应许之地,金子就如同埋在地下的树根那样蜿蜒而行,每一条河流里也会闪烁金光,您甚至无需开掘,只要低下头就能踢开纯正的金块,就像是在果园里踢开提前掉落的果实。” 柯尔贝尔看着他,像是看着一个说梦的痴人。 这怎么可能呢? —————— 明日本章加更千字。 第一百二十五章 加来的玛利和孩子 柯尔贝尔的怀疑完全在国王的预料之中,对于还没有足够多和先进的勘探手段的人们来说,无论是非洲还是美洲,新大陆给予他们的就是鱼获和皮毛,尤其是法兰西的探险者们为法国打开的道路还被停滞在后来被称之为魁北克现在被称之为新法兰西的地方,从亨利四世到路易十三,他们的视线一直停留在欧罗巴,对新大陆没有太大的兴趣——或者说,因为在1555年和1612年的时候,法兰西开辟新大陆的行为连续遭到了葡萄牙与西班牙的狙击,他们不得不退出巴西的里约热内卢和圣路易两地,更是让国王们丧失了对新领地的渴望。 但路易知道,那是天主许给他们的宝地,流着奶与蜜,埋藏着黄金与白银,不过这件事情还需要从长计议,毕竟此时的法国还无法做到多处开战,甚至可以说,在内战损耗的人口增长起来之前,路易甚至不想与任何国家开战,这时候他就要感谢历任法国国王对王权的敏感与努力了,因为查理二世又写信来抱怨说,议会正在威逼他对荷兰宣战,因为荷兰人的船队直接影响到了英国人的生意,与路易一样,查理二世也不愿意随意开战,但这时候的英国议会几乎都被商人们把控着,这些新的贵族们,曾经为了自己的钱囊处死了一个国王,又放逐了一个护国公,现在又来威胁一个国王……路易提醒自己,在重用这些商人的时候,也要小心他们的野心,对于这些人来说,没有什么不可以买卖的,哪怕是名誉、生命甚至是国家。 国王的沉默让柯尔贝尔担心地看了一眼邦唐,邦唐轻轻摇摇头,表示这不代表国王对他有什么不满的地方,“这些钱币做的很好,”就在这时候,国王说,然后他亲自拿起一枚银币和一枚金币,放在柯尔贝尔手里,“这是为了犒赏你的辛苦,”他说,“邦唐,你也来拿一枚,对,各拿一枚,剩下的我要带去给王太后看。”事实上,在将这两盒铸币交给王太后之前,路易就拿了几枚放在自己的口袋里,在晚上的时候,他将它们给了王后,特蕾莎王后后来把它穿了一个孔,当做项坠挂在脖子上。 这样做的不单单是王后,王太后和王弟也这么做了,于是这件小小的装饰品就突然在巴黎风靡起来,并且迅速地传向四面八方,这造成了一个微小的问题,那就是这两种钱币的流通性成了一些问题,幸而国王还没有那样大的野望,希望它们能够立刻取代意大利或是西班牙的铸币成为法国的流通货币——现在的法国人对本国铸币还是有点不信任,这也是个问题,不过这就要交给时间来处理,或说,培养出更多可信的人,在新大陆上为国王找到黄金或是白银,在数百年后,流通的几乎全是纸币和虚拟的数字,但银行还是会有金库,国家也依然必然保有一定的金储备,这不是没有道理的。 在路易与特蕾莎的头生子满月的时候,国王还去了一次加来,他没有忘记还要一个里世界,他记得他在里世界里读到过一本书,上面描述了一种奇特的小动物,对贵金属十分明锐,巫师们一直烦恼于它会剥掉纽扣,咬开法杖,或是损坏珠宝,路易想,这种小动物有没有可能,在地下或是地上寻找到他们需要的矿物呢,毕竟在他的印象中,那些矿物距离地面并不远,甚至可以在河流中找到。 国王要去加来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上次他去敦刻尔克遇到了怎样的事情,谁都知道,王太后更是不太希望他离开巴黎,只是作为一个国王,他必然是要出征和巡视的,在好一番依依不舍之后,路易还是在四旬斋后动身前往法国北部,这是他正式执政后第一次正式出巡,与流亡时期完全不同,一路上每座城市,每个领地与每个公爵或是侯爵们都恭恭敬敬地迎候着他们的国王,能够与国王说上一句话已经是莫大的荣幸,市长以下的官员都没有觐见国王的资格,让路易感到无奈的是,王后坚持要他带上的拉瓦利埃尔夫人居然也成了人们阿谀奉承的对象,不,应该说,幸而有她,不然那些贵族们的女眷就不知道自己该往哪儿去了,一个被王室承认的“夫人”在这里取代了王后。 拉瓦利埃尔夫人倒是意外的擅长用沉默和微笑来对付这些场面,国王这才想起,她毕竟也是亨利埃塔公主的贴身侍女,在亨利埃塔身份尴尬的时候,她的身份就更是不值一提,想也知道,她肯定在法兰西的宫廷里受到过不少刁难与折辱。 他们在路途中停留了很多个城市,国王与拉瓦利埃尔夫人收到的礼物几乎可以说是堆积如山,而且多半价值不菲,尤其是在经过胡格诺派教徒居多的城镇时,可能是因为这些教徒也对国王当初遇刺的事情……有所耳闻,不过北方的胡格诺派教徒还是不如南方多——国王在经过一座教堂的时候,微微驻足,里面出入的全都是胡格诺派教徒,随从的人都不由自主地紧张了起来——但最后国王还是什么也没说。 路易当然不会那么轻易地放过那些曾经想要谋害他并且几乎成功的人,但问题在于,胡格诺派教徒在南方有着很大的势力,而且他们的组成成分几乎都是商人与手工业者,如果路易如马扎然主教当初担忧的那样一意孤行,取缔亨利四世发布的南特敕令,很有可能直接动摇法兰西的工商业基础,这点不但马扎然主教与路易分析过,就连一直对国王忠心耿耿的柯尔贝尔也巧妙地劝诫过国王。 看来除了美术学院,科学院和文学学院之外,路易想,为商人与手工业者开办的小学和中学也必须摆上日程,他接受过那样的教育,知道有时候孩子们从教师那里接受的教育,要比他们从父母那里接受的指导更迅猛和强烈,记忆深刻,或者,他也可以邀请科学院的院士,对现有的手工制业做出一些创新与改造,譬如,以机械来取代人工,这样,即便这些胡格诺派教徒因为敕令的取缔而离开法国,也无法对法国的手工业产生冲击,因为机械原本就是要取代人类的,而且是大多数人。 这样的想法,等国王到了加来,就变得更加强烈了,因为加来正是盛产薄纱、花边与编织蕾丝的地方,作为一个气候温和的港口城市,这里的居民,尤其是女性,也如同花边和蕾丝那样精巧可人,因为此时已经入夏,她们的衣衫也变得更加轻薄——这里的女人们,即便是贵女,也不会如巴黎的人们那样穿着整齐到有些刻板,她们的裙装几乎都是以层叠的薄纱制成,而后在重要的位置上点缀蕾丝,在一些私密场合,她们甚至只着一件宽松的长裙,而后在腰上系上宝石的腰带。 玛利就是如此装扮的,她一见到路易,立即欢喜地向前走了几步,像是要扑上来,但随即她又站住了,露出了一个复杂的神情,她的踌躇不决让路易发出一声叹息,伸出手,国王拥抱了她,玛利虽然做了一个母亲,但身体并没有丰盈多少,甚至更为瘦削,她的蝴蝶骨就像是一对刀刃那样危险地从皮肤下凸起,而国王可以摸到那一粒粒清晰的脊骨,“您还好吗?”他问。 “不好,”玛利回答,虽然很无礼,但还是让路易笑了起来,玛利似乎总是这个样子,他也许从眼睛里暴露出了担忧的心思,玛利似乎是想要和他争吵,但又突然平静了下来:“我……我知道,路易,”她难过地说:“我做错了事。” 路易没有回应,因为他猜到这不是玛利的最后一句话,果然,玛利抬起头,恳切地说道:“我做错了事,但路易,不要把我看做敌人,好不好?我不期望做你的妻子,也不奢求是你唯一的爱,但你不要恨我,好吗?就算是看在小卢西安诺的份上?” 小卢西安诺正是路易真正的头生子,作为女巫的后代,他在出生数日后就被确定也是一个巫师,而且也许是因为路易同样有着卓越天赋的缘故,小卢西安诺几乎注定了会成为一个强大之人,他的名字是路易给予的,在拉丁文中,是来自于光辉之地的意思,也有着荣耀的意味,这个名字是一个父亲也是一个国王的期待,虽然他无法如另一个兄弟那样生而为王,但路易希望他能够成为里世界的王——这也是他用来打动曼奇尼家族的东西。 小卢西安诺现在还是一个只能四肢着地爬行的动物,他很熟悉母亲,在母亲说话的时候,他就抬起头来好奇地张望着,路易起身,坐到他身边的地毯上,“你从来就不是我的敌人,”路易说:“玛利,我不会将我孩子的母亲视作敌人。坐到我身边来,”他将手递给玛利,在玛利坐下后,他对玛利说:“我确实生过你的气,因为玛利,你明明知道我为了能够担起起身上的重责,付出了多少心力,而我从一开始的时候也提醒过你,我不但是你的路易,也是法国的国王,我父王与母后的孩子,王弟的兄长,民众的保护人,我承认,我们在一起的时候我很快乐,如同苦涩生活中的一点蜜糖,所以显得尤其珍贵,但玛丽,若是我当真放弃了我的职责,天主赋予我的权利和义务,我一定会终日生活在愧疚与悔恨之中——也许你不在乎……” “我……” “别否认,”路易让小卢西安诺握着自己的大拇指:“你认为我会成为巫师,而一个巫师永远是高于凡人的,我不应该为此恨你,或是厌恶你……但你现在也应该知道,当人们对你说,这都是为了你好的时候,你的感受并不会太好。”他所指的是曼奇尼家族与国王达成协议后,就无情地欺骗了玛利,在玛利以为路易会和她一起留在里世界的时候,路易只给了她一个孩子。 “不过我可以承诺你一件事情,”路易说:“玛利,好好抚养我们的孩子,将来的科隆納公爵,我已经从科隆納家族那里拿到了这个身份,在里世界,他的身份是完美无瑕的,他出生在一场正式婚姻里,拥有梅林的祝福,等他长大,玛利,等他成为里世界的国王,你就让他来迎接我。” “那会是很久,陛下……二十年,还是三十年?” “就把它当做我对你的惩罚,”路易说:“除非你的爱情无法持续那么久。” “我的爱情会持续到六尺之下,陛下,”玛利说:“每一天我都会比前一天更爱你。” “那么就按照我的话去做,”路易说:“有任何需求,你都可以告诉米莱狄夫人,她是可信的。” “我不喜欢她。” “如果你是在说,她过于轻浮,”路易想了想,说:“我只能说,正是因为这个缘故,你才无需担心,难道你还担心我会有意于这样一位女士吗?” “她受到了很多年轻巫师的欢迎,如果不是我知道她确实没有别他的血统,我都要怀疑她是不是另一个曼奇尼了。” “曼奇尼家族确实盛产美人。”路易发自内心地说,就看小卢西安诺还有小路易,虽然都还是婴孩,但在容貌上,小卢西安诺确实要比小路易更胜一筹,他看上去也要比小路易更健壮,不但是因为大了近一年的关系,巫师的体魄确实要远超凡人。 “那么,”玛利又说:“与那位拉瓦利埃尔夫人相比呢?” “你不会不知道她是什么人吧。”路易说:“她是狼人。” “她会生下你的孩子吗?” “我不知道。” “也许你要说我嫉妒,但路易,”玛利给了地毯一个冷酷的微笑:“巫师的孩子或有无法成为巫师的可能,但一个狼人的孩子必然是狼人,陛下。” 第一百二十六章 诸国的试探 防盗,明早十点前更新。 那么还有现金买卖呢。李敖说。上次买卖还要继续。朱利奥说。大公与国王。现在要从我们这里争取的。就是新兴贵族与手工业者。还有商人。但原先的。贵族们他们也没放弃。不管怎么说。这些贵族才是他们与我们的基础。如果。断绝了圣职买卖。那么他们就会投向我们的敌人。而且。朱利奥。似笑非笑的。看了李敖一眼。我听说你还准备重新修建美第奇家族的陵墓。这笔费用也不是一个小数目。虽然我这里的情况已经趋向于平稳。无需追加更多的费用。但我想你肯定还有。更多的追求要达成。还有你的葡萄酒,蛋糕情人与那些愿意阿谀奉承你的仆人与工匠。要叹了口气。你是了解我的。我本想成为一个最乐观最人文。最愉快的胜负。但你现在看看。总是有无数的事情等着我去解决和处理。我的心沉浸在烦恼与苦闷中。难以解脱。朱利奥忍不住做出一个古怪的表情。你确定处理那些事情的人是我而不是你。孕妇笑着摆了摆手。你我之间还要区分的那么清楚吗?他耸了耸肩。你的就是我的,我的就是你的。工作如此,钱财如此,权力也是如此。说到这里。他微微的等等愣了一下,仿佛想起了什么。他走进助理啊,握住兄弟的手,说乌克兰。眼睛。离开我们很多年了。难道你就没有想过再有一个情人吗?不会再有了。具体要说,无论是为了我自己,还是科西莫,以及,美第奇家族,都不会再有了,而且,助理要说,有关于圣职人员,不能有事实上的婚姻,乃至于名义上的妻子,这条法令,我将会继续下去,因为这事,教会的法律中,仅有的几条,我认为应该继续保持下去的东西,我可以听听理由吗?你要说,因为甚至人员,已经有了超脱俗世的权力,那么他们也应该有超脱俗世的义务,一个教会人员,若是有了妻子孩子,那么它与世俗的人有什么区别呢?天主赋予他的权利,会被他用来营造自己的小家,而不是天主在地上的住所,所以这一条,你必须坚持下去,即使为了教会的纯洁,也是为了避免民众对,就会产生不信任,毕竟现在的教会已经相当腐朽,摇摇欲坠了,但你还那么年轻,政府说,那么俊美,即便不是妻子,也会有许多,美丽的女孩,愿意来慰藉你的,朱利奥知道,这是来自于,胜负,发自于本心的爱护,因为站在他的立场上,一个强壮的,健康的年轻人,没有爱情,是一件非常可悲而又无趣的事情,但他真的不需要了,如何来写?还有布列塔尼的女公爵,已经给了他足够深刻的烙印,这不是区区一两个娼妓就能抚平的,胜负并不因为朱利奥的拒绝而生气,他抬了抬手,抚摸了一下周礼耀的肩膀,让他继续去完成它永无止境而又沉重的工作,不过他还是提醒朱利奥说,别忘记明日的宴会,为了欢迎西班牙人,他们将来的,神圣军队的统帅,带着这样的心情,这里要回到了皮克罗米尼宫,不过相对于,立即投身于工作中,他还是先去见了见自己的儿子科西莫,可惜我今年已经13岁,一个少年,但对于此时的人来说,眼睛近似于一个成人,因为他的母亲很长一段时间都都不在她身边,而他的父亲,又是一个性情温和到近似于脆弱的人,他一直被朱利奥带在身边,从很小的时候开始,就担任起了秘书的职务,这样他比许多同龄的孩子更沉稳,更敏锐,遗传与生身父母的天赋,让他在成人的阴谋诡计中,也能游刃有余,但助理啊,之前带她去伊斯坦布尔,却不是为了让他看见更多的污浊与黑暗,而是 科西莫如今已经有了一个独立的书房小小的,但阳光充足,靠近庭院,打开窗户,就夹杂着花香的微风吹进来,他难得的没有忙于抄写和阅读,而是斜靠在一把宽大的椅子上,与他的教师之一,埃吉奥,谈论着他在伊斯坦布尔之漫长旅程中的所见所闻。 那么说,埃吉奥说,那两名女奴,被你带回了意大利吗?没有,科西莫说,虽然我知道,不是过我的女奴,王子不会再接受他们,他们会再次被卖掉,或者直接处理掉,他平静的说道,仿佛不是在说一件残酷的事情,但我不能把他们带回来,因为如果有人想要深究,主角在这段时间的去向的话,那么他们就是人证。这样冷酷可不是一件好事啊,埃吉奥明确的说,你可千万不要学习你的父亲,虽然看上去那么温柔,对待那些爱慕他的人,却始终冷酷的犹如一座大理石雕像科西莫,想了想,您这句话可有失公允,他对别人冷酷,是因为他仍然爱着我的母亲,作为他们的孩子,我当然很高兴看到这一点,我会和我的父亲一样,只爱我自己的妻子,爱我孩子的母亲,绝不会轻易移情别恋,听到科西莫这么说,埃吉奥的心中,也不免泛上了一丝,怜悯之情,还有埋藏于内心深处的爱恋,他也曾这么爱上过一个少女,期望与她结婚,但残酷的事实告诉他,他们已走在不同的道路上,现在他的孩子,甚至比科西莫还要大一些,他望着远方,感到了一丝疲惫,始终漂泊在天地之间的因,也终于有了想要落在某个,小窝里的,愿望,但现在还不是时候,他想到,然后另一个问题,浮现在他的心头,相比其他的婚姻,科西莫的婚姻更令人烦恼,因为科西莫的身份很奇特,他出生于商人之家,但现在的他身份,又要比以往的任何一个美帝奇家长,更高贵,他已经是大功,之后还有可能成为国王,顺治皇帝,他的妻子,一定要是一个公主,至少要是王室成员,但无论是神圣罗马帝国,西班牙法国,都没有适合的人,女孩子,而且要这几直接这件事情无论如何要得到处理,我们感到什么也不知道,难道这件事情就这样快乐吗?我感到很奇怪份也一样尴尬,因为他的母亲,不要是一个国王的妹妹,一个国王的表妹,但他的父亲却是一个教皇的私生子,他虽然有着公爵夫人的新头衔,却也受到了众人的蔑视,而且它没有封顶,只是一个空头公爵而已,但他的确在朱利奥的宽容下,与科西莫,如同兄妹一般的长大,难道,这就是朱利奥,要为科西莫确定的妻子人选吗?也许是出于个人的偏见,埃吉奥觉得,科那么还有现金买卖呢。李敖说。上次买卖还要继续。朱利奥说。大公与国王。现在要从我们这里争取的。就是新兴贵族与手工业者。还有商人。但原先的。贵族们他们也没放弃。不管怎么说。这些贵族才是他们与我们的基础。如果。断绝了圣职买卖。那么他们就会投向我们的敌人。而且。朱利奥。似笑非笑的。看了李敖一眼。我听说你还准备重新修建美第奇家族的陵墓。这笔费用也不是一个小数目。虽然我这里的情况已经趋向于平稳。无需追加更多的费用。但我想你肯定还有。更多的追求要达成。还有你的葡萄酒,蛋糕情人与那些愿意阿谀奉承你的仆人与工匠。要叹了口气。你是了解我的。我本想成为一个最乐观最人文。最愉快的胜负。但你现在看看。总是有无数的事情等着我去解决和处理。我的心沉浸在烦恼与苦闷中。难以解脱。朱利奥忍不住做出一个古怪的表情。你确定处理那些事情的人是我而不是你。孕妇笑着摆了摆手。你我之间还要区分的那么清楚吗?他耸了耸肩。你的就是我的,我的就是你的。工作如此,钱财如此,权力也是如此。说到这里。他微微的等等愣了一下,仿佛想起了什么。他走进助理啊,握住兄弟的手,说乌克兰。眼睛。离开我们很多年了。难道你就没有想过再有一个情人吗?不会再有了。具体要说,无论是为了我自己,还是科西莫,以及,美第奇家族,都不会再有了,而且,助理要说,有关于圣职人员,不能有事实上的婚姻,乃至于名义上的妻子,这条法令,我将会继续下去,因为这事,教会的法律中,仅有的几条,我认为应该继续保持下去的东西,我可以听听理由吗?你要说,因为甚至人员,已经有了超脱俗世的权力,那么他们也应该有超脱俗世的义务,一个教会人员,若是有了妻子孩子,那么它与世俗的人有什么区别呢?天主赋予他的权利,会被他用来营造自己的小家,而不是天主在地上的住所,所以这一条,你必须坚持下去,即使为了教会的纯洁,也是为了避免民众对,就会产生不信任,毕竟现在的教会已经相当腐朽,摇摇欲坠了,但你还那么年轻,政府说,那么俊美,即便不是妻子,也会有许多,美丽的女孩,愿意来慰藉你的,朱利奥知道,这是来自于,胜负,发自于本心的爱护,因为站在他的立场上,一个强壮的,健康的年轻人,没有爱情,是一件非常可悲而又无趣的事情,但他真的不需要了,如何来写?还有布列塔尼的女公爵,已经给了他足够深刻的烙印,这不是区区一两个娼妓就能抚平的,胜负并不因为朱利奥的拒绝而生气,他抬了抬手,抚摸了一下周礼耀的肩膀,让他继续去完成它永无止境而又沉重的工作,不过他还是提醒朱利奥说,别忘记明日的宴会,为了欢迎西班牙人,他们将来的,神圣军队的统帅,带着这样的心情,这里要回到了皮克罗米尼宫,不过相对于,立即投身于工作中,他还是先去见了见自己的儿子科西莫,可惜我今年已经13岁,一个少年,但对于此时的人来说,眼睛近似于一个成人,因为他的母亲很长一段时间都都不在她身边,而他的父亲,又是一个性情温和到近似于脆弱的人,他一直被朱利奥带在身边,从很小的时候开始,就担任起了秘书的职务,这样他比许多同龄的孩子更沉稳,更敏锐,遗传与生身父母的天赋,让他在成人的阴谋诡计中,也能游刃有余,但助理啊,之前带她去伊斯坦布尔,却不是为了让他看见更多的污浊与黑暗,而是 科西莫如今已经有了一个独立的书房小小的,但阳光充足,靠近庭院,打开窗户,就夹杂着花香的微风吹进来,他难得的没有忙于抄写和阅读,而是斜靠在一把宽大的椅子上,与他的教师之一,埃吉奥,谈论着他在伊斯坦布尔之漫长旅程中的所见所闻。 那么说,埃吉奥说,那两名女奴,被你带回了意大利吗?没有,科西莫说,虽然我知道,不是过我的女奴,王子不会再接受他们,他们会再次被卖掉,或者直接处理掉,他平静的说道,仿佛不是在说一件残酷的事情,但我不能把他们带回来,因为如果有人想要深究,主角在这段时间的去向的话,那么他们就是人证。这样冷酷可不是一件好事啊,埃吉奥明确的说,你可千万不要学习你的父亲,虽然看上去那么温柔,对待那些爱慕他的人,却始终冷酷的犹如一座大理石雕像科西莫,想了想,您这句话可有失公允,他对别人冷酷,是因为他仍然爱着我的母亲,作为他们的孩子,我当然很高兴看到这一点,我会和我的父亲一样,只爱我自己的妻子,爱我孩子的母亲,绝不会轻易移情别恋,听到科西莫这么说,埃吉奥的心中,也不免泛上了一丝,怜悯之情,还有埋藏于内心深处的爱恋,他也曾这么爱上过一个少女,期望与她结婚,但残酷的事实告诉他。 第一百二十七章 罗马热闹滚滚 年轻国王毫无掩饰的狂妄行为当然引起了一些国家的不安和愤怒,但更多从阴谋中伸出的触须若无其事地——我是说,就像是没出现过的那样收了回去,法国大使重新回到西班牙,西班牙大使则再度来到巴黎,他们同样门庭若市,只是前者以恭维者居多,后者的宾客则更多的想要试探西班牙人的态度——他们遭受到这样的待遇,难道就会这样算了吗?事实上真的只能算了,至少在这段时间里,人们或许可以指责法国国王过于鲁莽,但西班牙的腓力四世担忧的正是这点——西班牙在半个世纪前就开始衰退,它曾经引以为豪的海军在葡萄牙人与荷兰人的打击下已经摇摇欲坠,黎塞留主教曾经从西班牙租借了四十艘战船,但还未使用就归还给了西班牙,当然不是因为战争突然消失了,而是因为这四十艘战船陈旧不堪,缺员少将,这让红衣主教大失所望,之后他派出密探,想要知道这是西班牙国王有意为之还是西班牙的窘况确实如此,答案是后者——三十年后,西班牙的情况只有变得更坏,他们在与葡萄牙人作战的时候迎来了一场又一场的失败,根本无力两线作战,而且还是与孔代亲王率领的法国军队,这才是路易如此大胆的理由。 这可以说是路易在国家与国家的风云变化中所做的第一次博弈,他没有做国王的经验,这次投下赌注不可谓不危险,不但是西班牙不想要打仗,路易也不想,若是真的发生战争,这只贪婪的吞金兽会大大延误他改革的时间——挟带着这次成功带来的权势与威严,国王的财政大臣柯尔贝尔迅速地颁布了数条律法,国王的监政官再一次出现在领主们的领地上,他们最重要的工作就是保证这些官员与领主都能够如实并且及时地缴纳应付的税金,以及监视他们,不让他们将一些莫须有的征税条令挪移到国王身上——是有一些人这么做,而那些愚昧的平民并不知道自己真正应该诅咒的是谁,效果立竿见影,当年王室的收入就增长了三分之一有余,而且随着国王的势力逐渐渗入法兰西各地,这笔收入还会进一步地增加,这让路易轻轻地松了口气,毕竟这段时间国库里的白银黄金就像是流水一般,这里刚进来,那边就流走,有时候他还要向王太后、王弟和蒙庞西埃女公爵借贷,这种情况实在是令人不安。 国王的政策无疑妨害到了不少人的利益,他们不敢对国王如何,却敢对柯尔贝尔指手画脚,横加污蔑,达达尼昂伯爵和奥尔良公爵菲利普都有向国王回报,他们的情报中都有贵族暗中辱骂和中伤这位重臣的话语和行为——被视作最大目标的莫过于这位大臣的出身,他起初只是一个呢绒商人罢了,还不如尼古拉斯.富凯呢,他也隐约成为了一个被达官显贵们孤立的人物,达达尼昂在向国王回禀的时候,有些意外地发现国王并不在意这个,“还有人向这位大人提出决斗呢。”达达尼昂伯爵说,他可不比外面的那些人,能够被国王相信的人很少,他自认是一个,而柯尔贝尔无疑也是其中的一个,鉴于国王的宽容,他们这些人只要不犯大错就不会被轻易抛弃。 “巴黎早就不允许决斗了,”国王轻描淡写地说:“若是有人这么做,我的队长,我允许你把他们立即逮捕起来。”巴士底城堡已经被国王整改成了一个坚固的牢狱,正等着被填充呢——万森那里的监狱只会被用来关押重犯,狼人们会保证,就算是吸血鬼也无法轻易突破他们的防线,像是阿蒙简直就像是玩笑那样将孔代亲王等人带走的事情不会再发生了——而后,如果有犯下更严重的罪行,国王的绞刑架和断头台等着他们呢。 国王一直在等待着柯尔贝尔向他诉苦,但这个性情坚韧的呢绒商人并没有那么做,所以,在一个黄昏,国王正要用晚餐的时候,将柯尔贝尔找来,半是玩笑,半是认真地询问他,想要怎样的奖赏和保护……柯尔贝尔想了一会之后说,如果可以,等到国王交给他的事情确实如他们期望的那样发展了,那么他就请国王为他的三个女儿主持婚事,这句话让路易不禁失笑:“唉,”他说:“我可不认为我的箭袋里会有几枚金箭哪。” “婚姻原本就是一份庄重的契约,爱情只是轻浮的游戏罢了。”柯尔贝尔说。 “那么你想要什么样的女婿呢?” “我希望他们有着一个高贵的出身。” 这样的回答可真是让国王疑惑,“你知道在诽谤和轻蔑你的人就是他们吧,既然如此,您的孩子又如何能够获得幸福呢?” “正因为他们羞辱了我,我才要让他们感到懊悔,没有什么能够比这更沉重的打击了,他们嘲笑我,却要娶我的女儿,他们的后代必然会继承来自于我的血脉。那些认为我只是一个呢绒商人的人,最终还是要向我的外孙和外孙女屈膝行礼。” “这可真是令人为难,”路易说:“我想我不能现在就答应你。” “我知道,陛下,”柯尔贝尔说:“我发誓我不会强求,但请您看着我,如果我能够做出让您满意的成绩,那么我就要这么一份奖赏。” “好吧,”路易说:“只要你能做到。”他甚至可以赏赐给柯尔贝尔一个爵位。 柯尔贝尔得到了国王的承诺,心满意足地离开了,路易去看了王后,这几天他几乎一直与王后同床共枕,不是为了尽快有第二个孩子(大部分人都这么认为),只是如果他不这么做,只怕特蕾莎王后就要陷入到无尽的忧郁中去了,这个时代的王后最畏惧的莫过于此,欧罗巴的君王们都可以说是姻亲,或远或近,但他们要打仗的时候可不会考虑自己的姐妹、妻子或是女儿,而作为王后的女性则是最为不幸的,因为她无法抛弃自己的母国(即便她这么做了,别人也未必相信),也无法面对自己的丈夫和他的国家,对于她的母国来说,她已经嫁出去了,但对于她所必须忠诚的国家,她又是一个不可信的外国人。 就算特蕾莎王后已经为路易诞育了长子也是如此,没见王太后将小太子带走,根本不让她亲自抚育吗? 不过今天,拉瓦利埃尔夫人难得地送来了一提篮气味馥郁的玫瑰,见到它们,虽然王后很不高兴,但还是大方地让出了国王,国王见到送来玫瑰的乃是王太后的侍女,也猜到王太后对他近来一直留在王后这里感到不满,正催促他去拉瓦利埃尔夫人那里留宿,按理说,拉瓦利埃尔夫人应该比王后更受宠爱,才能让法国人感到安心。 国王可以说是哭笑不得地去了拉瓦利埃尔夫人那里,拉瓦利埃尔夫人还真有事情找他,原来是弗朗索瓦.德.克雷基侯爵向她奉献了一份昂贵的礼物,希望她能够向国王求情——克雷基侯爵在第一二次暴动中都始终如一地效忠于国王,本来他应当凭借着这份忠诚得到国王的重用,可惜的是,他竟然愚蠢地投靠到了尼古拉斯.富凯那里去了,路易可以理解,马扎然主教离世的几个月后,人们一直相信他会任命富凯为下一个首相,殊不知国王早就决定,如马扎然主教所嘱咐的那样看,不再设立首相这个会与国王争夺权力的职位。 敏感的人,早就在大臣们询问国王,那些曾经由马扎然主教处理的事情,该向谁回报的时候,国王傲然地回答说:“我。”的时候,明智地选择观望了,但克雷基侯爵显然有些迟钝,直到富凯被拘捕,他还在努力游说奔波,想要援救这位恩主,接下来的事情无需多说,富凯被秘密关押,刑期不定,而克雷基也和其他没能来得及抽身的富凯党徒一起,被流放到了巴黎之外的地方——他即便知道自己做错了,也为时已晚,幸而他还有一个称职的岳父,也就是王室总管莱迪吉耶尔公爵,公爵向国王的第一个王室夫人拉瓦利埃尔夫人递了不少橄榄枝,拉瓦利埃尔夫人不得不向国王提起这个人,但她也向公爵先行说明了,她不保证国王会回心转意。 她对国王也是这么说的,她依然将自己的身份放在了国王的臣属位置上,这点让路易感到安慰,毕竟谁都在猜想他是否会允许拉瓦利埃尔夫人将手伸到朝廷上,拉瓦利埃尔夫人有这样的认知是最好的,他就安慰她说,他对克雷基骑士的流放原本就是暂时的,毕竟克雷基原本就是一个闻名于世的军事家族,曾经羡慕过护国公奥利弗.克伦威尔的国王陛下当然不会随意地抛费一个可能的将帅之才,但克雷基侯爵的行为无疑大声地向国王表明他在政治上完全是个傻瓜,国王不得不让他到北方去清醒清醒他发热的头脑,看看能不能让他变得正常一些。 有拉瓦利埃尔夫人从中游说,克雷基侯爵终于从惴惴不安中解脱出来了,他高高兴兴地接过了最新的任命,他还是不能回巴黎,但能被国王任命为罗马大使,也可以说是一种殊荣,只是这位性情刚烈,偏于鲁莽的骑士先生,才到罗马,就和教皇卫队发生了冲突。 虽然后世的人们时常调侃地将法兰西称作天主的长女,但事实上,虽然继承了最多来自于查理曼——罗马政治遗产的是法兰西,法兰克的国王们也一直标榜为教会的标杆——事实也确实似乎如此,毕竟他们不折不扣地与异教徒打了两百年的仗,以至于异教徒们将所有的欧罗巴人称之为法兰克人——但自从腓力四世开始,虔诚的国王们就开始言行不一起来,或者说,他们原本如此,只是从腓力四世(这位国王无比慷慨地邀请教皇到自己的领地上做了一回客)开始,就懒得再做遮掩了,在这之后,为了突破哈布斯堡家族对法国的围追堵截,大下巴弗朗索瓦一世毫不犹豫地与奥斯曼土耳其帝国的苏丹结盟,一结就是一百多年,等到了黎塞留首相时期,法国人又从容不迫地与新教教徒成了盟友,在三十年战争中将另外的天主教国家打的落花流水…… 后来等到路易十四即位,马扎然主教成为首相,罗马教会也曾经与这位比起教会显然更忠于法国的红衣宗教亲王接触过,希望他能够在政策上偏向与教会,譬如说,在三级会议上,取缔之前国王所下达的不利于教会的法令——类似于未经国王允许,不得把金银、货币、武器、马匹等输往国外之类的律法——因为这种律法令得教皇无法向法国的贵族、教士征税。还有一些如空置教职,任免圣职人员之类从教会口中夺食的行为就更不必说了,但马扎然主教可以说是不假思索地拒绝了他们。 就如一开头我们看到的,教会的报复就是将巴黎宗教裁判所的大审判长抽调到罗马,巴黎针对黑暗生物的防线因此出现了出乎预料的可怕空洞——一队受雇佣的外来狼人无声无息地取代了巴黎郊外的原生狼人,国王与王太后险些就葬身狼腹——如果不是主教先生留在王太后那里的小女巫玛利,也许教会的阴谋真会得逞。 作为回报,马扎然主教也没客气,他直接指派了自己人,也就是以拉略取代了大审判长的位置,将巴黎的宗教裁判所牢牢地抓在了手里,而且从那时候开始,所有被主教和国王掌握在手里的地区,从教堂到修道院,从田地到商铺,从修士到神父,教会除了公开的税金之外,就没能得到一个子儿,就连马扎然主教应该交回给教会的遗产,也在他死去之前被转赠给了如同他儿子一般的国王,所以说,罗马教会会对路易的大使客客气气才是怪事。 但他们实在是太轻视这个新的法国大使了。 第一百二十八章 克雷基干的好事儿以及马里奥.齐吉干的好事儿 要说,路易虽然无论出自于什么原因,对罗马教会都没有什么好印象,但他还不至于太过轻视那群教士们,哪怕这个时代的教会已经不如几百年前声势赫赫,但正是因为他们很清楚教会现在外强中干,所以对声名格外看重——国王没有蠢到让自己的使臣去挑衅教会,克雷基在富凯的事情上犯了错,但翻开他的履历看一眼吧,十四岁的时候就从了军,1640年的时候在阿拉斯围城战中初次上阵,41年到47年的时候在佛兰德尔服役,48年的时候在托尔托萨围城战中立下功勋,49年的时候在卡塔洛尼亚就成为了步兵团长,暴乱中忠于王室,在国王命令绍姆贝格将军在赫泰勒老城之战中与蒂雷纳子爵作战的时候,他正是闻讯聚拢而来的军队之中的一支,国王在胜利之后还曾经嘉奖过他呢,之后在康布雷附近的艾斯克桥之战中他再次英勇负伤,伤愈后,在红衣主教马扎然的指派下,他回到阿拉斯作战,55年更是有幸出任贝蒂那总督,那时候他已经是中将司令,56年的时候他又在瓦朗谢纳战役中负伤。 让国王印象深刻的是敦刻尔克围城战与沙丘之战中也有他的身影,并且做出了不小的功绩——国王还在考虑是否应该赐予他元帅权杖的时候,这位战功显赫却极度欠缺政治敏感性的年轻将军却在此时愚蠢地靠近了富凯,虽然说,那时候尼古拉斯.富凯为了谋夺并且坐稳之后的首相位置,确实拉拢了不少官员和将领,而且因为军队的另一个名字就叫做吞金兽的关系,当时还是财政大臣的富凯确实是需要将领们虚与委蛇的对象,只是能够傻白甜到富凯被国王拘捕,押入秘密监狱后还会去和国王求情,要求释放富凯的人好像还只有克雷基。 所以,他还真是没什么可抱怨的,就算国王把他流放到了里昂也是一样,只是作为一个曾经备受重用的将军,不想回巴黎这种说法就算是疯子也不会相信,他身后还有一个以军事世家著名的家族,他们百般打探,筹谋,可总算把通道打到了国王的新宠拉瓦利埃尔夫人身边。 虽然,克雷基暂时还不能回巴黎,但他还是相当满足了,至少作为大使,国王就不可能不看到他的名字,他的信件必然是国王需要阅读而不是随意丢弃的那种,等到国王不再那么生气了,他就能回巴黎,或是去到任何一个战场上,为国王打仗了——之前在听到孔代亲王率军驻守在西班牙与法国边界的时候,他一边不断地安慰着自己说,既然是孔代亲王压阵,那么就有很大的概率不会开战——但同时他都不免酸溜溜地想,如果真的开战了,那么与西班牙人的战阵必然伴随着累累功勋,他曾经服从过的两个统帅,孔代亲王和蒂雷纳子爵都在其列,还有绍姆贝格将军等等他熟悉的将官只怕也是适逢盛会,他却还在和一群教士你来我往,在葡萄酒和名姝的包围下虚耗自己的生命。 西班牙愿意屈服的消息传来的时候,克雷基说不出是失望还是高兴。 这里或许就要问了,像是这么一个年轻有为的将军,时刻想要回到战场或是巴黎的凡俗之人,又怎么会做出不计后果的事情呢——这里就要提到隆格维尔夫人了,或许读者们还记得这位夫人,她曾经被迫嫁给了一个年龄有她两倍的鳏夫,也就是隆格维尔公爵,考虑到在之后的暴乱中,隆格维尔公爵一直坚定地站在孔代亲王这边,这桩不相称的婚事其缘由昭然若揭,也许隆格维尔夫人为何这样固执地要求她优柔寡断的弟弟孔代亲王谋反也正是为了这个,毕竟她已经做出了非一般的牺牲,当然希望能够看到结果。 可惜的是孔代亲王最终功亏一篑,国王回到了巴黎,亲王逃亡到西班牙,而隆格维尔夫人先是被囚禁,再被流放,她曾经有个爱人,也就是拉罗什富科公爵,问题是从一开始,这位公爵就居心不良,之所以成为隆格维尔夫人的爱人只是为了借他攀附上孔代亲王,事实上,他最后不但抛弃了自己的爱人,还毫不犹豫地投向了国王,对此不由得不让隆格维尔夫人心灰意冷,她在流放地据说也有几个新的爱人,但都不持久,在听说蒙庞西埃女公爵以一笔慷慨的馈赠赎罪,回到巴黎之后,她也不禁心动了起来,但要回到巴黎可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蒙庞西埃女公爵毕竟还是大郡主,作为一个聪明的女性,隆格维尔夫人在反复阅读了有关于国王回到巴黎之后的一些记叙后,不但同样拿出了一笔可观的献金,向国王推荐了几个人。 这几个人都是教士,关键在于,他们都是詹森主义派的教士。 詹森教派近似于加尔文派,简单点来说,他们的主旨与很多改革后的天主教派相似,认为教会最高权力属于公议会而不属于教皇,反对天主教教皇的荒唐行为,这样的教派当然不会被教会允许存在,在1643的时候,教皇乌尔班八世就颁布通谕,谴责詹森主义,53年,教皇英诺森十世则将詹森教派指为异端,等到了亚历山大七世,这位可敬的锡耶纳人,也再一次重申,教会不会承认任何来自于詹森教派的主张与指责,詹森教派是异端。 但对国王来说,詹森教派的教士们若是发声,可比他或是某个大臣发声好多了,虽然他暂时还无法彻底地回报罗马教会,但他,不,应该说,每个法国国王虽然都自称是“圣路易”的后裔,但他们的心中究竟有几分虔诚,只有他们自己知道,罗马教会可谓孜孜不倦地尝试着插手法国内政,法国的国王和主教们也在不辞辛苦地将他们的手抽回去——果然,这边隆格维尔公爵夫人才向国王举荐了这几名教士,那边的罗马教会就发来了义正严明的声明,要求国王陛下处死或是放逐这些异端。 当然啦,巴黎的宗教裁判所也得到了密令,如果国王不愿意,他们也可以代劳,不过很遗憾,无论是路易,还是以拉略,都不是那种会轻易受人摆布的人,而且罗马教会气急败坏的样子确实令人感到愉快,前者或是接下了文书,后者或是受到了密令,但他们的表现都像是根本没发生过这件事一般——那些詹森教派的教士们还是该祈祷的去祈祷,该去讲道的去讲道,该去朝圣的去朝圣,该出没在各个达官显贵的私密会客室里的还是神不知鬼不觉地到处游走……他们的理念确实得到了不少人的支持,尤其是国王,路易对于詹森教派的一些理念颇为赞赏,譬如说:总有一些神的戒律是人类无法依从的,无论他如何虔诚——这点可太重要了,毕竟路易可不想被远在千里之外的罗马教会处处掣肘,哪怕只在信仰和礼仪上。 这样堪称明目张胆的行为当然会让罗马的教士们又是气恼,又是愤怒,但他们在三十年战争结束的时候,曾经想要借着威斯特伐利亚和约的时机重现与巩固教会权威的尝试已失败了——当时在合约签署会场上振振有词的正是这位压力山大七世,他当时只是罗马驻科隆的大使,但结果大家都知道,即便是天主教国家,也没有遵从教会意旨的意思,他的理想最终成了镜中花水中月。 再加上马扎然主教的落井下石,我们就不必指望这位亚历山大七世能够对法国人抱有多好的观感了,等马扎然死了,路易正式执政,教皇的思想理所当然地转移到了他的兄弟马里奥.齐吉这里,马里奥正是教皇卫队的首领,这个卫队里的士兵几乎都是科西嘉人,科西嘉岛曾经属于阿拉伯人、比萨人和热那亚人,1553年到1559年法国曾经短暂地占领过那里,直到被科西嘉起义军赶出来,那段时间对法国人和科西嘉人都不太友好,唯一的结果就是两者成为了死敌。 因此,当达达尼昂的密探传来那个惊人的消息时,达达尼昂伯爵很难确认那真的是个意外,还是一个有意设下的圈套。 之前我们说到,隆格维尔公爵夫人凭借着自己的聪慧,窥见了国王的心思,得以回到巴黎,回到宫廷,而为了重新获得国王的信任,从流放地回到巴黎的克雷基侯爵也设法弄到了隆格维尔公爵夫人沙龙的邀请函,达达尼昂相信,他最初是冲着那些詹森教士去的,和很多人一样的想法,但后来,他也确实成为了隆格维尔公爵夫人的“座上宾”也没错,反正他在离开巴黎前,确实和隆格维尔公爵夫人依依不舍了很长一段时间。 而就在克雷基侯爵来到罗马没多久,在他喜欢的一个酒馆入座的时候,听到了一群科西嘉人正在大肆非议法国的女人们,提到隆格维尔公爵夫人更是污言秽语,下作至极,这样的言语当然让克雷基侯爵毫不犹豫地拔出了剑来要求决斗。 这是一场从决斗演变到了群殴的混战,在这场战斗中,克雷基侯爵作为一个英勇的将领,大获全胜,但这样,法国的使臣持械袭击教皇卫队的事情就不胫而走了,在一个晚上,他们纠集了百多人的雇佣兵,围攻了克雷基侯爵的宅邸,克雷基侯爵和他们打的堪称有来有往有声有色,不幸的是,当时侯爵夫人正好回到宅邸,在门前遭到了突袭,一个侍从死了,另外几个人受了伤,侯爵夫人受了惊,立刻发起高热,在这种情况下,克雷基侯爵只能低头,带着自己的妻子离开罗马,回到巴黎。 他回到巴黎的第二天,就去请求谒见国王,而他的申请几乎立刻就获得了批准,让克雷基侯爵不知道应该是欣喜呢,还是应该紧张,国王或许会斥责他,毕竟从很早之前,国王就不允许决斗了,更不用说,他们在那场战斗中,杀了三个人,而这三个人身上都穿着教皇卫队的制服。 在前往国王书房的路上,他们还遇到了隆格维尔公夫人,他们向公爵夫人行礼,而公爵夫人只是看似寻常地点头还礼,但在邦唐举步前行的时候,隆格维尔公爵夫人立刻举起手来,指向嘴唇,无声地发出詹森这个单词的发音,克雷基侯爵立刻安下心来,他根本不在乎教皇,但在乎国王对教会的态度——年轻的国王正式执政不过数年,人们理所当然按地认为他也是一个虔诚的教徒,很难说他是否会倾向于教会,或是认为为了一个克雷基侯爵,得罪教会得不偿失——隆格维尔公爵夫人的暗示是在说,国王更喜欢那些詹森教派的教士,或是愿意采用他们的理论,而他们的理论是什么呢? 克雷基侯爵在心中发笑,但在见到国王的时候,他还是立刻跪了下去,为了表示忏悔,他哭泣着吻了国王的袍边,并且请求得到国王的惩罚。 “那么。”国王的声音从上方响起:“您认为我应该为了什么惩罚您?” 若按照克雷基原先的想法,当然是为了他对教会与教皇的冒犯,但有了公爵夫人的提醒,他在犹豫了几秒钟后,大胆地说:“因为……我败了?” 随即,他听到了国王的大笑声。 克雷基侯爵的肩膀立刻放了下来,他知道自己赌对了,国王若是要责备他,不会是因为他冒犯了教会和教皇,而是因为他可以说是逃出罗马的,作为法兰西的使臣,这样的行为实在是过于狼狈与不名誉,“但我可以理解,”国王说:“男人们可以为了名誉付出性命,但若是牵连到无辜的女性,那就是一桩无法赎还的罪过了——更不用说,她还是您的妻子。”国王在这里略微停顿了一下:“只是……我想您依然会为此感到羞愧。” “毫无疑问!陛下!”克雷基侯爵当即大声回答道。 “那么我给你一个机会,先生。”路易说。 第一百二十九章 钱永远是个问题(上) 克雷基侯爵抬起手放在了自己的胸膛上,即是为了表现对国王的忠诚,也是为了按捺住自己激动的心情,他确实有想象过,但不是很确定,法国内乱过去没几年,而且国王对内政的看重也意味着国库的钱不断地流淌到街道和庄园里——看看焕然一新的巴黎就能知道国王在这上面耗费了多少心力,还有逐渐收容了近五万流民的凡尔赛,那里已经成为了一个村落,鉴于国王慷慨地允许他们利用沼泽和森林的资源,愿意在那里定居的人越来越多,甚至形成了一个小城以及环绕它的几个村落。 他也听说过陛下有意改革军制,当然,从国王愿意宽容地接纳一个外国人,一个新教徒来成为他的元帅,并且干脆利落地饶恕了孔代亲王以及他的一干亲友,就能知道,陛下对有军事才能的人才是多么的珍视和看重——他还有意创立新的军团,并且为原有的军团授旗、制衣和配置统一的武器,作为一个同样从低级尉官做起的降临,克雷基侯爵知道这些举措所需要的钱财会如同塞纳河的河水那样流出去,并且永不回返。 但作为一个将领,他乐于看到这些,就像他也乐于看到自己的国王敢于面对任何一个敌人,无论是西班牙国王还是教皇,只是,他也必须为国王的钱囊考虑,毕竟他比国王年长,而年轻的国王很有可能考虑的不是那么周全,而那些必须承担沉重税赋的商人与平民,也不若三十年战争的时候那样温顺,之前的两次暴乱就几乎可以说明这个问题了,克雷基侯爵低头仔细考量,几乎忽略了国王的问题。 “克雷基先生?” “是的,陛下,抱歉。” “没关系,”路易说,他可以看出克雷基侯爵并非有意轻慢,只是不知道想到了什么问题:“之前孔代亲王已经率领着他的军团停驻在上比利纽斯一带,现在西班牙与法国已经和平,他向我询问说,是否应该回来了,唔,我觉得,您应该到那里去,带着我的亲笔信,我要你们前往佩皮尼昂,我调拨十五艘加莱船过去。”他朝瞪大了眼睛的克雷基笑笑,你们在撒丁岛等待我的命令。” “您是说……”克雷基侯爵试探地问道。 “嗯,我们可能会对意大利,不,罗马作战。”路易几乎可以说是和蔼可亲地说:“虽然教皇或许有他的想法,但我也希望我的国家受到尊敬。” “但陛下,撒丁岛是属于西班牙的。” “我相信腓力四世陛下会愿意给我们这个便利。”路易说。 “我以为你会先采取一些和平的手段。” “会的,”路易说:“但和我调遣军队有什么关系?”他当然可以等教皇做出反应,再来派兵遣将,但首先,在那段时间里,教皇很有可能设法挑拨他与其他国家的关系来阻止他对罗马发兵,其次,教皇也能乘机煽动国内的天主教徒与教士们做出反对他的姿态,更有可能,教皇还会将他革出教门——反正这也不是第一次,也不会是最后一次。 既然知道敌人会怎么做,那么他又何必傻乎乎地等着对方发牌呢?路易年轻,麾下的大臣,即便年纪老迈也不得不做出一副雷厉风行的样子来,克雷基侯爵的指控第二天就交到了高等法院,高等法院在国王第二次回到巴黎的时候就成了国王手中任由操纵的偶人,第三天判决就下来了,教皇亚历山大七世,或者说,他之后的历任教皇们,因为对法国国王的不敬,丢了他们在法国的领地阿维尼翁。 说起阿维尼翁,当然,对罗马教会和教皇们来说,是个耻辱,因为当初就是法国国王美男子腓力因为税收等问题与当时的教皇劫掠到法国的阿维尼翁,并且在之后的一百年,操控了教皇选举,在那一百年里,教皇始终是法国人,并且教皇驻跸之地也从罗马变成了阿维尼翁,虽然之后的教皇终于又把教会迁回了罗马,但阿维尼翁依然被视作第二个圣城——也可以说是教会在百年耻辱中唯一的收获——在1347年的时候,阿维尼翁所在地普罗旺斯的主人乔万娜女伯爵(那不勒斯女王)因为被判定谋杀亲夫而被自己的小叔子追杀,迫不得已,她向教皇克雷芒六世祈求庇护。 克雷芒六世开出的价格就是阿维尼翁,阿维尼翁的价格是八万金弗洛林,近似于大赠送。从那时起,法国国王们就一力想要夺回阿维尼翁,但罗马教会也不是傻瓜,怎么会轻易放弃这枚刺在法国腹部的钉子,事情拖宕至今,没想到却因为一次寻常的争执得到了解决。 另外,克雷基先生担心他的莽撞行为会导致国王对他的不满的担心也是多余的,没人能比路易更懂得,与罗马教会的这一仗必须打,别说在狼人事件中,他是受害者,但就算是为了逃避受害者的报复,罗马教会也会竭尽全力地让法国换个国王的——而且路易也表露出了一个统治者应有的心胸,在宽容的时候犹如大海,在狭隘的时候犹如针眼,现在就是他狭隘的时候了。在罗马教会还在用吊死一个科西嘉人和一个盗贼来敷衍法国的责问时,法国国王的军队已经悄然越过了半个利古里亚海,抵达撒丁岛,在教皇纵容自己的兄弟离开罗马,跑回他们的家乡锡耶纳的时候,国王的军队已经整军待发,只等信鸽带来国王的命令,就要在那不勒斯登陆,直插罗马的要害了。 不过当克雷基侯爵站在起伏的加莱船甲板上,眺望着无边无际的蓝色海面时,也不免怀疑国王的动作如此迅速,是否早有预料,又或是绸缪已久,但这些在他望见那不勒斯的时候,就全都丢在了脑后——法国军队里并没有可信的海军将领,虽然一位将军走了王弟菲利普的路径向国王自荐,国王还是拒绝了他——国王当初在敦刻尔克遭到刺杀,又因为需要解除诅咒而在里世界滞留不归的时候,不少人都在撺掇王弟菲利普以摄政国王的名义参与敦刻尔克会谈,菲利普坚决地拒绝了,国王因此愿意相信自己的弟弟,却不愿意提拔那些阿谀奉承,随风转舵的将领与臣子,他无法责备自己的母亲和马扎然主教,还不能冷待那些簇拥在王弟身边的小人吗?再三考量之后,他选择了孔代亲王的挚友,也就是孔代亲王逃亡到了西班牙,也依然不离不弃的弗朗索瓦.亨利.德.蒙莫朗西-布特维尔. 说起来,这位曾经的布特维尔伯爵与孔代亲王如此亲密也实属正常,他出生的那天父亲就因为杀死了决斗的对手而被处死,他在襁褓里的时候,就被交给孔代亲王的母亲抚养,孔代亲王比他大六岁,但他们相处的时候也确实如同兄弟一般,在孔代亲王于沙丘之战中被俘虏后,布特维尔伯爵也投降了,他们一起回了巴黎,孔代亲王虽然被国王宽恕,但还是被剥夺了从王家骑士团团长往下的一系列荣誉和职务,伯爵先生也是如此,但就在他们以为自己就要如此沉寂下去的时候,先是孔代亲王被派往西班牙与法国边界以威胁腓力四世,之后他又被任命为军团统帅,往那不勒斯,直指罗马。 这样的任命不由得让他感到惊奇,他甚至愚蠢地当着使者的面说:我不是一个海军统帅啊!这句话让充当国王使者的柯尔贝尔笑不可抑,“唉,”他说:“公爵先生,如果您要统领一支舰队的话,我想今后还是有机会的,但这次你所要率领的还是步兵——长矛手、火枪手与掷弹兵,只是要从海路过去罢了。”弗朗索瓦这才意识到自己犯了蠢,连忙向这位炙手可热的大臣道了歉,邀请他在自己的府邸做客并且着意地向他打探了一下国王的真实用意。 这里还要提一桩事情,那就是这位伯爵先生如何会变成了公爵先生呢,这又与他的婚事相关——在孔代亲王流亡到西班牙,为西班牙人与法国打仗的时候,西班牙人将他册封为卢森堡公爵,这个头衔让马扎然主教与国王都十分不满,等到西班牙在与法国的战争中一败涂地后,比利纽斯和约中,西班牙迫不得已地将卢森堡南部划分给了法国,在孔代亲王的百般筹谋下,伯爵先生通过婚姻取得了卢森堡公爵的称号——虽然新娘老丑,新郎矮丑,但这桩婚事还是引来了不少人的嫉妒,一些人认为国王不应当如此宽纵孔代亲王以及其党羽,只是这里卢森堡公爵的头衔才被确认,孔代亲王与弗朗索瓦的任命就接踵而至,可以说,这是国王给他们一个用功绩来证明自己确实已经一心一意地效命于国王的机会——这种方式很有年轻国王一贯的风范,他很少会玩弄卑劣的手段,或是用威胁和恐吓来让人屈服,他只是摆出你无法拒绝的条件。 无论是孔代,还是弗朗索瓦,他们都要为国王尽心竭力,不然,不管是他们之中的任何一个人有了疏忽,另外一人都难免会被牵累。 克雷基看到的卢森堡公爵弗朗索瓦就是如此,他看上去一点也不像是个声名显赫的将领,他身躯矮小,驮着脊背,双眉紧蹙,两眼之间的间距很宽,眼睛小,鼻子往下弯,还有着一个难看的小下巴。 “您有什么事情要和我说么?”公爵注意到了侯爵对他的注视,就问道。 “抱歉,阁下,”克雷基侯爵说:“我只是担忧之后的战斗。” 这句话让卢森堡公爵笑了,“哦,您怎么会这么认为,您难道以为,罗马的教皇能够派下天使为他打仗么?” “如果真有天使从云层上下来,第一件事情就会毁灭第二个巴比伦吧,”克雷基侯爵说。 “罗马真的如此不堪么?” “比您想象的更糟,”克雷基说:“虽然人们都说,一百年前罗马比现在还要坏上一百倍,但我怎么也想象不出那是个什么情况,不过就算是现在的罗马,我都觉得我突然变成了一个虔诚的好人。” “好啦好啦,我明白了,那么您认为罗马有军队或是坚实的城墙吗?” “教皇是没有军队的,但他的国王有。”克雷基说:“而且人们心中的信仰也要比城墙更难攻破。” “您说得对,”卢森堡公爵说:“但您知道国王陛下是怎么对我说的吗?” “若是我有幸聆听,”克雷基侯爵鞠了一躬,“请说吧,我很愿意知道。” “陛下说,”卢森堡公爵重新看向闪烁着点点星火的港口——“若是宝剑锋利,那么就握住剑柄,把它朝向我们的敌人。” 说真的,这句话克雷基侯爵几乎没能听懂,不过军队一登陆,他就明白了,因为他们只休整了一个晚上,就在黎明还未到来时整军出发了,那不勒斯港口距离罗马不远,约五十法里——一路上所有遇见他们的人,佣兵也好,商人也好,平民也好,全都被拘禁了起来,若是有人反抗或是想要逃跑,就直接杀死,这样,直到他们抵达哈德良宫,罗马城中的人才有所察觉,而在教皇卫队与家族佣兵们纷乱一片的时候,法国国王的蓝底金百合旗帜已经投入了罗马民众的视野。 这不是罗马第一次被法国军队包围,上一次可悲的卜尼法斯八世被抓捕,囚禁并被大肆凌辱,即便最后逃出生天,也因为忧惧交加,一个月后就死了,之后长达百年的阿维尼翁之辱更是让教会至今耿耿于怀——现在眼看悲剧又要重演,一路慌忙逃到圣天使堡的亚历山大七世更是快要紧张地昏厥过去,他一连写了很多封信,向天主教国家的君王们求援,但这些信根本递交不出去。 路易固然可以只是恐吓一番,教皇依然会屈服,但既然军队已经踏入了那不勒斯,士兵的俸金、给养和装备,运输等等的损失已经不可能再挽回,路易就不打算就这样算了… 第一百三十章 无耻的路易十四 本章还需修改,明早九点左右更替,抱歉。“他们现在还有了一个被绝罚的国王。”安妮平静地说。 路易十二的怒火顿时填满了胸腔,他知道自己的妻子不爱他,也不尊重他,甚至憎恶他,但没关系,他需要的是布列塔尼,而非一个女人,但这样的话依然深深地刺痛了他,他猛地抬起头,怒视着这个可恶的妇人,但她只是笑吟吟地,过了一会,他发现安妮的笑容下同样掩藏着疲惫、不安与愤怒,他张了张口,什么话也说不出来,事实上,他的确令她失望了,还有他的臣民们,他曾暗中嘲笑过查理八世,仿佛是命运,或是诅咒,他竟然也落入了同一境地,如果说还有什么安慰,大概就是他还有一个健康的继承人,为了两人共同的儿子,安妮至少要在与诸侯的战争中站在他一边。 确实如此,布列塔尼的女公爵只是轻微地抱怨一下罢了,她也没有希望如今的国王能够给出什么好主意来:“一年,陛下,解除破门律的时限只有一年,”她重复道:“时间总在飞逝,我们没有太多时间了,所以,接下来,您要好好修养几天,然后就要准备到罗马去,去恳求教皇的宽恕。” 路易十二露出了绝望的神色,卡诺莎之辱是压在每个国王心头的巨石,即便亨利四世以摧毁了半个罗马,放逐了教皇格里高利七世的方式洗刷了这份屈辱,但他之后依然因为第二次被绝罚,而面临着不断的叛乱与攻击,包括他的亲生子,后来的亨利五世。以至于他最后是以一个罪人的身份在囚禁与流亡中度过了后半生,死去后,当时的教皇帕斯卡尔二世甚至不允许人们为他举行葬礼,遑论临终圣事,人们都说,他会落在炼狱里,直到世界末日也无法解脱。 但他也很清楚,他必须接受这样的现实,正如安妮所说,按照破门律,被惩罚者不在一年之内获得对他施以戒律者的宽恕,那他的附庸都要对他的解除效忠宣誓,也就是说,他的诸侯,甚至一个最卑微的平民也能够对他举起武器而不受谴责,他的婚姻会被判决无效,他的儿子会成为私生子,他不会被允许进入教堂,也不会被允许接受或是参与任何宗教仪式,即便死了,他也只能如同曾经的亨利四世那样,如同一个奴隶般地被抛弃在不为人所知的地方。 问题是,虽然他很清楚自己该怎么做,却还是忍不住浑身颤抖,泪流满面。 —————— 提醒,或说警告了路易十二后,布列塔尼女公爵,法兰西的王后就离开了国王的房间,走廊上站满了担忧的贵胄重臣,有法兰西人,也有布列塔尼人,而走廊的尽头站着她的儿子弗兰西斯。 “我会成为私生子吗?”在被安妮揽入怀中的时候,出于忧虑,弗兰西斯忍不住小声问道。 “不,”安妮坚定地回答:“永远不会。” 她将手放在儿子的肩膀上,那只手轻柔而有力,让弗兰西斯忐忑不安的心略微平静了一点。 虽然布列塔尼女公爵如此说,而他的同伴与侍女们也尽可能地给予了他们能够给予的些许安慰——他们问他要不要来点甜蜜的点心,或是出去打猎,或是与侍女们一起跳跳舞,不幸的是,对于弗兰西斯王太子的教育,女公爵从未放松过,他的历史老师很早之前就和谈起过卡诺莎城堡前发生的事情,多么可怕啊,一个皮匠家庭出身,臭烘烘的平民,就因为攀爬到了教会的最高位置,就能够逼迫一个尊贵的国王,还有他的妻子与儿子一同站在城堡门外,在风雪中抖索着,连续三日三夜,念着祷词,祈求他的宽恕,就像奴隶跪拜主人那样跪拜他,之后还签下了满纸屈辱的契约。 弗兰西斯毫无兴致,他把他们打发到门外,孤身一人坐在书桌前,当他发现自己的手无意地放在了圣经上的时候,他就像是被一只蝎子咬了一般地迅速缩回手来——他不明白自己的国王与父亲为何会做出这样鲁莽的举动,虽然他的母亲,布列塔尼的女公爵也不怎么虔诚,但谁都知道,教会在人们的心中,始终有着一个无比重要而又特殊的位置,当然,你可以轻蔑它,也可以无视它,或者摧毁它,但你也得接受因此接踵而来的种种恶果。 他一想到,自己或许要跟随着父亲,站立在罗马城外,赤着脚,披着亚麻的长袍,在凛冽的寒风中念着祷词,任凭呼吸产生的气息与眼泪一起凝结成冰,直至昏厥,好让那位从未谋面的教宗阁下赐下几分怜悯……他那双钴蓝色的眼睛就不由自主地发起热来,这时候,那些法兰西的侍从与大臣们曾经向他描述过的,路易十二的伟岸形象顿时褪去了原有的色泽,变得斑驳不堪,难以入目——他甚至有些憎恨起他的父亲,因为路易十二的缘故,他无辜的母亲,这位高贵的夫人也要遭受这样的羞辱。 若说他赐予了自己生命,王太子想道,那么他是必须还债的,但他的母亲,布列塔尼的女公爵,又为何要受苦呢?她并未向教会宣战,也未做出不可饶恕的罪行,她唯一的过错,不过是有了这么一个丈夫而已。 门被敲响了,一个与他十分亲近的侍卫询问他是否需要陪伴,王太子拒绝了。 这个侍卫正是奥日朗亲王的幺子,这位布列塔尼的大臣在女公爵这里有着十足的宠信,他的幺子也是一个诙谐开朗的人,所以平时很得王太子的欢心。虽然弗兰西斯偶尔也会从一些心怀叵测的人那里听到一些流言,但他并不相信,其他不论,他与自己的母亲朝夕相处了十几年,难道他还不了解她是什么人么?她或许并不爱她的丈夫,他的父亲,但她有着一颗滚热的肝胆,从思想上来说更像是一个男人,她嘲笑爱情,也不相信男人能贞洁,议事厅比床榻更能吸引她的注意力——一定要说她有一个爱人,那么除了布列塔尼不再会有其他,就连他,也是为布列塔尼而生的。 王太子从书桌前起身,来到一面巨大的穿衣镜前,十二年前,佛罗伦萨人找到了制作清晰玻璃镜的方法,后来,为了赎回当时正在布雷斯特的朱利奥.美第奇,美第奇家族的康斯特娜向他的父亲路易十二献上了这份珍贵的文书,路易十二借此获得了源源不断的大笔钱财,只是这些钱财都被投入到战争这个永不见底的深渊里去了。 不过在布卢瓦,明亮的银镜还是有幸成为了贵胄重臣们房间中的必备品,尤其是女性,她们若是没有一张足以照见全身的镜子,甚至会羞于见人。 王太子也喜欢镜子,他知道自己有着一张秀丽的面孔,这让他在很小的时候,即便不凭借着身份,也能获得民众的崇敬与爱慕,毕竟在这个时代,人们一致认为,容颜出众的人必然是有福的。 而在他的想象中,他的父亲也应该是个容颜俊秀的人,但事实并非如此。 他不是没有见过自己的父亲,但那时他还很小,小得还没有那个意识,但今天他确实仔细地看了路易十二的脸,并与自己做了比较——流言或许也并非都是空穴来风,路易十二虽然自诩姿容出众,又有无数逢迎阿谀之辈时常将他比喻为太阳王阿波罗或是战神马尔斯,但事实上他颇为丑陋,而且过于严肃,他有着颜色深沉的头发与粗壮的双眉,眼窝凹陷,鼻子很长,鼻尖向下弯钩,嘴唇发暗缺乏血色,面颊在年轻的时候还能说是丰满,但今年他也四十九岁了,又遇到了这样大的挫折,长期的征战生涯更是毁了他的健康,面孔已经整个儿地向下垂,让他看起来更加苍老以及难以亲近。 奥尔良公爵,弗兰西斯殿下却有着一张秀丽的面孔,人们都说,这或许是因为母亲的血液更占优势的缘故,就像他的发色,问题是他的面部轮廓罕有的柔和与精致,这是像了谁?人们窃窃私语,毕竟无论是从布列塔尼一系,还是从奥尔良一系,都没有这样可爱的下颌与温柔的颊线,谁都在说,他们的王太子如同画家陛下的阿多尼斯一般有着无可挑剔的容颜,但他们也必须要说,他和他的父亲,还真没什么相像的地方。 王太子也不得不承认这点,但他身边的人,也从未出现过这样的外形特征,就连他母亲安妮的面骨也要比他更为强硬。 他感到恐惧,伸出手去,拉下了镜子两侧的帷幔,将那副可怖的景象遮住。 并不仅仅是因为他有可能只是他母亲的孩子,更是因为,他突然发觉,他不爱自己的父亲,也不爱自己的国王。 —————————— 相比起忧心忡忡,万分苦恼的法兰西人,罗马的教宗利奥十世就要快活多了。 在被迫斋戒了十来天后,他终于得到了短暂的赦免,虽然分量还会受到限制,但他终于可以吃到肉与蜜了,“这才是生而为人的价值所在。”他感动地说,就连祈祷也变得虔诚了许多,当然,最重要的是,悬挂在他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在他还在抱怨着单调的饮食时,就由他的兄弟与臣子,朱利奥.美第奇在一夜之间,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地解决了,就像是亨利四世在卡诺莎遭受的羞辱最后要以洗劫罗马,废黜教皇来洗净,自从三教皇之后,教会也是日日在渴望着重振天主的威势,令得皇帝与国王再一次匍匐在他们的脚下,虽然这样的可能,随着教会愈发的腐败与堕落,是愈发的渺小了。 对法国的胜利,尤其是在罗马的,毫无疑问地振奋分教士与主教的心,除了还被关在牢狱中的乔治枢机等人。 教皇利奥十世更是得意洋洋,无比激动,他甚至召来了许多裁缝,要为自己制作更多华美的衣服。 “绣上这么一句话,”利奥十世说,“我若磨我闪亮的刀,手掌审判之权,就必报复我的敌人,报应恨我的人。” “用金线还是有色的丝线?”裁缝问道。 “金线。”利奥十世说:“在报复一词上缀上红宝石。” “遵命,阁下。” 裁缝立即记下了教皇的要求,还有更多的裁缝围绕着教皇,查看新的基督白衣是否还有需要调整的地方。 “您的身躯变得更为健壮高大了。”一个裁缝这样恭维道:“您的确需要重新制作法衣了,之前的法衣已经完全不合身了。” 利奥十世心知肚明他只是因为饮食节制而瘦了,但这样的话听起来着实动听,他就赏了这个裁缝十个金弗罗林。 对了,教会的内库也终于又一次充实起来,那些罗马与拉文纳战役中的俘虏,无论是法兰西人,还是那不勒斯人,又或是别的什么人,既然成为了教皇的敌人,要赎回自己的罪过可就不那么容易了,简单点来说,他们的赎罪劵必然是最昂贵的,还有赎金,和解费……缴获的装备与马匹……被查抄与收缴的宅邸、田亩、葡萄园和作坊……甚至还有教士离世后产生的褫夺收入——那些不幸站错了立场的可怜人,有些是自己吓破了胆,而有些是被人落井下石……总之,让我们为他们祈祷吧。 那些曾经抱怨过慈悲修士会的修士们抢走了不少生意的教士们也不再抱怨不休,因为单单这么一笔买卖,就让他们吃得挺胸抬腹,不会再去在意那么一点残羹剩饭了。 “哦,”正在抬起一只手,让裁缝测量胸围的教皇突然提高了声音:“朱利奥,朱利奥,我的兄弟!你在干什么,快到我这儿来!” 朱利奥不得不收回了踏向签字厅的脚步,他现在后悔起将自己的寝室安排在教皇寝室隔壁的行为了,他一边提醒着自己要尽快向教皇辞行,一边退回几步,走进教皇的寝室。 宽敞的寝室里显得有些拥挤,因为教皇将试衣的木台也放了进来,除了裁缝和他们的助手,还有成排的木架,悬挂着价值连城的法衣,除了圣洁的白色,还有浓烈的红色。 第一百三十一章 五百年后人们所看到的 邦唐是路易身边的第一侍从,也是寝宫总管,可以说,在宫廷的仆中,他是无可置疑的首相,在一些时候,就连国王的龙骑兵与火枪手也要听从他的命令,他与国王相伴十五年,从路易还是一个懵懂幼童开始,到现在,一个真正的国王,邦唐对他又爱戴又尊敬,能够让邦唐说出这样的话,可以说路易是真的有些过分了。 事实上,在罗马教会的秘密藏书库里,确实有着许多可能在千年之内都不会公之于众的文书,这些文书从各处搜集来的圣经残卷注解,到教会与各个势力——其中包括并不限于那些所谓的异教以及巫师,黑暗生物之间的交易不等,还有的就是一些屈辱或是会引起轩然大波的和约或是契书,像是路易十四与罗马教会签订的这一份文书也被理所当然地归在其中,在数百年后,当法国的学者们向罗马教会提起诉请,意欲向人们呈现出一个真实的太阳王路易十四的时候,罗马教会的教士们几乎可以说是冷酷地微笑着,将那张保存的极其完好的犊皮纸丢在了他们面前。 克莱芒七世的当然不会有这样的高见远瞩,他之所以要求教士们尽可能地保留下这份文书,是要让每个有权进入到这里的人都能得以亲眼看看法国人的国王有多么无耻和下作。 十六世纪中叶的时候已经有了很好的纸张,但正统的文书,尤其是与教会的,人们还是会使用羊皮纸或是犊皮纸,这张犊皮纸制作优良,因为取自于小牛,即便超过了三英尺,依然没有接缝和黏贴的痕迹,是完完整整的一张,即便历经数百年,却依然富有弹性,表面光滑,磨石打磨的异常光滑的纸面上用精细并且保留时间长,不会褪色的铁胆墨水,墨水混合着树胶,令得字迹厚重得就像是随时都会被揭起来,只是这些字迹,在阐述着法国国王路易十四是如何一个贪婪之人的同时,也将当时罗马教会的虚弱展露无疑——很难说,这次罗马教会愿意将这份珍贵的文书展露在众人面前,是否与新一轮的教皇竞选有关,因为此时呼声最高的正是来自于锡耶纳的巴蒂主教,他的姓氏正是齐吉。 哪怕相隔数百年,提起克莱芒七世,教会的人们还是忍不住要感到羞愧,因为在他身上,罗马教会打破了许多的第一次,甚至是卜尼法斯八世,也没将教会的脸面丢得如此干寂静——对此法国的学者们根本不在乎,他们换上了干净的防护服,软底鞋,进入到罗马的腹地。在温度与湿度都保持恒定,只能感觉到光线,却看不到发光源的大房间里,他们等了一会儿,就有教士亲手捧着一个暗色的玻璃匣走入房间,他们与教士间间隔着一个巨大的桌子,教士将匣子放在桌上,打开,戴着手套的手小心翼翼地取出了那张犊皮纸——因为一直被压在两张木板间保存着,所以原本被卷在圆筒里的犊皮纸早已变得平平整整,从犊皮纸的边缘,暗红色近黑色的封蜡残留的痕迹清晰可见。 一看到上面的字迹,这些学者们就不由得发出了一声低沉而又兴奋的呼叫,太阳王路易十四留在世间的亲笔手书可不少,尤其是他的孩子们,无论是婚生子还是非婚生子,都会在每年的生辰日获得父亲的一份礼物和亲笔书写的祝福纸条,这些纸条多半都被珍重地保存着,直到今日,还经常会在太阳王后裔的家族聚会上拿出来展示,也有很小的一部分因为绝嗣,而被捐给了博物馆,每个人都能得以一观太阳王深刻而又优美的笔迹。 学者们更是对这个字迹熟悉至极,不夸张地说,比他们自己的还要熟悉,所以只看到了一个起始的大写字母,他们就确定这确实是路易十四的亲笔,接着他们就异口同声地轻呼了一声:“果然是法语!”在大鼻子弗朗索瓦时代,法国人的民族主义就有抬头的迹象,远胜于他们的信仰,等到了路易十四时代更是登峰造极,在欧罗巴的人们还在以拉丁语为通用语言,用拉丁文书信往来的时候,法国国王路易十四写给教皇克莱芒七世的信已经是法语了。 一排排略带倾斜,却又如同春天的藤蔓那样纤细柔韧,富有美感的字迹在杏黄色的纸面上一字排开,除了开头的大写字母之外,其他的字母说不上花俏,但有着一种凛然和傲慢的气势,“那时候太阳王……”一个学者忍不住说。 “二十三岁吧。”另一个学者说。 “年轻人。”第三个学者说,“国王。”之后他又补充道,直到教士责备地嘘了一声,他们才开始认认真真地履行起作为一个学者与研究者的义务。 例行公事里向教皇虚伪地致敬后,路易十四提出了五条要求。 第一条:他要求教皇交出袭击了国王使臣以及家眷,也就是克雷基侯爵一行人的匪徒,这些人中的首领就是教皇克莱芒七世的兄弟,教皇当然不会将自己的兄弟,他当然无法让自己的兄弟去死,所以,人们都知道,在这份和约签订了之后,教皇的兄弟就被驱逐出了罗马,而参与到前后两次战斗中的科西嘉人,都被判处了绞刑或是斩首之刑。 第二条:国王要求,教皇卫队必须被解除——事实上教皇卫队确实被解除了,之后的教皇也一直没有再次建立卫队,要到三百年之后,罗马教皇才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的时候,因为梵蒂冈的安全所需,重新建立了卫队。 第三条:罗马教会必须就此事向法国国王致歉,而且不是那种短暂而又容易被人忘却的,或是不公开的仪式,必须有个教皇特使动身前往巴黎,在巴黎的卢浮宫,诸多使臣与达官显贵的众目睽睽下,对国王,作为教皇的代表对这位可敬的陛下卑躬屈膝。另外,在罗马,必须立起一个石碑,石碑上写明整件事情的经过与主事人的忏悔。 这个石碑原本就矗立在教皇宫的西侧,位于圣彼得大教堂的围廊末端,现在已经找不到了,虽然作为历史的见证它很有价值,但教会的官员们坚称它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的时候,因为炮火而毁。不过现在,文书证明看了它确实存在过,国王还特意写明了石碑的尺寸和字体等等要求呢。 第四条:罗马教会要将卡斯罗特与龙奇利奥那归还给帕玛公爵,以及将柯玛吉奥还给莫德内公爵或是赔偿他因此遭受到的损失——学者立即鼓噪了起来,因为这位帕玛公爵的后人依然宣称自己对这两座城市有所有权,而他确实保有相关的证书,至于柯玛吉奥,万幸,最后那位莫德内公爵还是拿了赔偿了事,不然现在的意大利政府肯定又要头痛罗马教会给他们带来的大问题。 而这第四条,也正是罗马教会们之所以痛斥太阳王路易十四实在是无耻之尤的缘故——法国对意大利半岛的垂涎可以溯源到高卢时期,他们的祖先还在为罗马人做雇佣兵的时候,但路易十四,这个正式执政还不到五年的小子,竟然就敢宣称自己是意大利各个诸侯的保护者,并且意欲将此变作现实而不是徒然的口舌之利——令教会沮丧的是,他确实做到了。 要说单单只是这个,也许还不会让克莱芒七世气恼到将这份文书如同圣经古本般的保护起来,最让他悲愤的是,无论是帕玛公爵还是莫德内公爵(他们都是意大利的诸侯,先前的城市也都在意大利,并且都是教皇国曾经的领地),都默认了这一点,并且因为这两件事情,给了法国人一大笔钱——是的,请注意,诸位,重点就在这里!法国的路易十四一边将教皇克莱芒七世压制在圣天使堡不敢动作,一边威胁他交出了教皇国的领地,当然法国国王也很清楚,他的军队不可能永远地留在意大利,这里的领地对他如同鸡肋,所以他的使臣就半公开地开了一个秘密会议——简单点来说,就是问问意大利的诸位,有没有什么事情需要教皇恩准的,如果有,卢森堡公爵和他的国王可是很慷慨的哦,很愿意代你们向教皇询问此事的,也能为你们争取一个满意的答案,只需要你们付出一点点庸俗的金子罢了…… 虽然这种做法让很多人暗中诟病或是哈哈大笑,但还真有勇士站了出来——也就是帕玛公爵和莫德内公爵,据说他们拿出来的献金丝毫不逊色于教皇为自己缴纳的赎金。 第五条就是赎金,法国国王厚颜写道,因为教皇卫队中的卑劣小人所犯下的错误,他不得不派出使臣以及保护使臣的忠诚之人前往意大利,向可敬的圣父问询此事,虽然他不认为这件事情会有圣父参与其中,但事情终究因教皇的兄弟而起是不争的事实,既然如此,他相信,圣父必然会因此感到悲痛与愧疚,为了缓解这份悲痛,解除天主在地上的代言人的愧疚,他请求罗马教会来承担这场战役,或说武装大游行的所有费用,以及国王的信仰损失费——至于为什么会有信仰损失费这东西,正因为法国国王是如此虔诚的一个人,这样的一个圣人,竟然必须接受自己的使臣被教会从罗马驱逐出来,以及自己必须派出军队包围罗马这一可怕的事实,已经连续好几天无法入眠和正常用餐了,所以…… 他要举行很多场弥撒来安宁自己的内心,虽然弥撒什么时候举行,在什么地方做,由谁来主持,在信中一字未提,但为了不至于让圣父思虑太过,罗马教会只需要给钱和红衣主教的披肩就行了——国王甚至仁慈地表示,如果教会一时间拿不出这笔钱,那么也可以用教士与修士们对教会应尽的义务与税金做偿还。 “一个新造词!”学者之一说,几乎忍俊不禁,信仰损失费,这个词就是从这里被生造出来的,之后也曾被许多君王使用过,只要他们认为自己足够无耻。 “更重要的是,”学者之二说:“从这个时候起,太阳王路易十四就在有意向教士和修士们征税了。” “是的,他可能从几年前就开始考虑了,克莱芒七世的兄弟给了他一个好借口,如果他直接向国内的宗教人士收税,一定会遭到反击和报复,但若是以教会的名义……” “我想应该有聪明人看的出来。” “也许国王没办法解决这个问题,但绝对可以解决那个聪明人。”学者们笑了起来。一边的教会人士却十分尴尬,因为当时教会中确实有人看了出来,但他很快就遇到了情理之中的意外,而且并不是法国国王的阴谋,而是克莱芒七世不得不承担起这份罪责,因为他还不想到巴黎或是阿维尼翁一游。 —————— 五百年后的讨论年轻的国和邦唐并不清楚,邦唐一边惊讶于国王的异想天开,一边怀疑这是不是能让国王彻底地从法国教会人士的质疑中摆脱出来。 这里就要提到法国的税赋问题了,法国国王的骄傲并非空穴来风,在英格兰的国王还要因为征税的问题与议会的议员们明争暗斗的时候,法国国王已经因为百年战争获得了自由征税的权力,法国国内的税种不但多而且复杂,有很多都是为了战争服务的,而且真要开战的时候,国王还会临时加税,或是更糟糕,向国内的银行家借款,然后用将来的税收做抵押——也就是广为人知的包税制度,将一个地区的税收全部交给一个人去处理,对于国王来说,似乎是一件非常有益并且轻松的事情——因为免了收税过程中的许多工作与烦心事儿,又能得到足够的钱款来满足自己或是国家的需要。 关键在于,就像是任何一个买下了官职的官员,为了保证自己的借款不至于打了水漂,或是不能得到足够的利益,那些大包税者会竭尽全力的盘剥那些需要缴税的可怜人。 但当时的贵族无需缴纳大部分税赋,然后,国王所要针对的宗教官员,那些教士与修士们,只需要每几年缴纳一笔献金就够了,哪怕每次都有几百万里弗尔,但相对他们真正该缴纳的,只是杯水车薪。 那么拉动法兰西这座沉重的大马车的又是谁呢? 平民,只有平民。 第一百三十二章 国王提供给巫师们的工作 从很早之前,柯尔贝尔,甚至是富凯,又或是马扎然主教就发觉了,与路易十三以及之前的各个国王不同,他们年轻的国王似乎从未打算过从平民百姓身上谋取军费或是王室支出,无论是在流亡途中,还是回到巴黎,国王简直就像是在一根细细的钢丝上行走的杂技演员,无数金路易这边从叛逆的家眷或是那些需要国王宽恕的人那里流向国库,一边从国库无限制地流向军队与那些忠诚的大臣——邦唐完全可以理解国王对富凯的愤怒,也许富凯是因为看到了马扎然主教也是这样中饱私囊的,但问题是,马扎然主教离开了这个罪恶的人世间,并且将原应该交给教会的一笔惊人的巨额款项赠送给了国王。 当然,富凯先生如果也愿意去死,将自己所有的财产留给国王,国王也会怀念他的,不过即便如此,国王也没有在他的死刑判决书上签字,现在这位财政大臣正待在巴士底城堡,享受他的囚徒生活,要邦唐说,他的生活依然比百分之九十以上的法国人要好。 富凯先生的财产被收缴后,也成为了国王用于支撑政府与军队的一大助力,但让邦唐来说,任何一个人的财产都不可能完成这一艰巨而又漫长的任务——固然丰厚,但主教先生与富凯的财产就如同一个湖泊,看似储量可观,但在不断的汲取下,总有干涸的一天,只有平民们的税赋,虽然落在每个人身上的都很少,但数千万人聚集起来的力量就如同湍急的河流,只有它们才能支托起法兰西这艘大船。 路易知道邦唐在想些什么,事实上,已经有银行家,监政官,以及领主们前来试探国王的想法,想要争取包税官的职位,这个职位所能带来的丰厚利益,甚至让他们的贿赂得以堆满整个卢浮宫,但他们越是如此,国王就越是警惕,别忘了,这些以敛财为目的的人们,他们现在付出一,将来就要得到百。 所以,年轻的国王甚至宁愿暂缓敦刻尔克的基础建设,也不愿意增加人们的赋税或是任命新的包税官,又或是将某个地区的税赋直接卖给银行家,邦唐认为法国人民身上的赋税并不重,而且几年内战,国王甚至没有调高税金或是增加新税种,已经算得上仁慈,但路易并不是那种没有离开过巴黎乃至于卢浮宫的国王,即便他现在确实很少外出,但他散布出去的密探在他的要求下,源源不断地将法国各个地方的情况回报给国王。 这样说吧,战争损耗了法兰西不少人口,尤其是成年男性,若不是路易有意推行种植土豆和红薯,那么可能现在的法国就要迎来一场大饥荒,现在,也只能说民众们只是得到了一丝喘息的机会,并不是说他们就已经经得起又一次疯狂的盘剥了。 幸而连续两次对外战争,一次威慑性的,对西班牙,以及一次真实的,对意大利,都胜利了,路易毫不犹豫地从西班牙宫廷和罗马教会身上勒索了一大笔,单单教会为了赎回教皇所让出的利益,就不是平民们身上那可怜巴巴的几个利亚德可比的,只是这样做的可能暂时还只有路易一个,至于其他的君王,还是会选择压榨自己的子民吧,毕竟这两场战争,一旦稍有不慎,就会造成全盘覆灭的下场,既然如此,那么他们为什么不去敲打那些卑贱之人的脚底板呢?他们不懂得反抗,也不敢反抗。 真的吗?路易在心中想,任何一个有智慧,不,应该说,具备了求生本能的生物,在被压迫到最后一步的时候,真的不会显露獠牙利爪吗?英格兰的查理一世在被送上断头台的时候,欧罗巴的君王们的愤怒依然集中在护国公克伦威尔身上,也许对他们来说,他们尊贵的视线是永远不会往下看的。 事实上,不但是表世界,里世界同样如此,小卢西安诺还在蹒跚学步,但他已经在巫师们的议会中有了一席之地,科隆納公爵的纹章与标示也已经被里世界中的人们所熟悉,米莱狄夫人在人群中以公爵侍女的身份行走,竟然要比她之前以一个自由身份的巫师行走更受尊重与便利。路易想起不久前她给出的回报,在里世界,如同瓦罗巫师这样的可怜人非常多,但经过数百年的经营,固化的阶级与传统的教育方式也滋养出来了一批胆小鬼,他们不但不想要去改变自己和后代的命运,也不愿意看到别人这么做——瓦罗巫师这样的人就更多了,他们能够做出一些微小的反抗,譬如逃走,但他们的思想依然固定在青年甚至少年时期——不过,若是路易愿意,他依然可以引燃一把大火。 但他不,不能,也不愿意,他站在这里,身为国王,就注定了无法完全地背叛他的阶级,他是统治者,他的统治也必然会继续,从昨日到明日,从表世界到里世界,所以,他不会造出革命者,只会造出一个新的,更为仁善的君主:“快快长大吧,小卢西。”他在心里说,然后将注意力重新返回到手中的文书里来,西班牙与罗马教会的屈服让国王的钱袋又一次充盈起来,这笔钱在法国军队进入罗马的时候国王就安排好了。 敦刻尔克,这座只要站在海滩上就能看到英国的城市,当初英国的护国公克伦威尔之所以愿意在路易十四迟迟不愿承认他的情况下同意派出军队,与法国人组成联军,攻打西班牙人,只是因为西班牙人占据敦刻尔克的时候,这座城市成了西班牙劫掠船的巢穴,只要有敦刻尔克在,英国的大部分船只就很难逃过西班牙海盗们的掳掠与破坏,那么问题来了,虽然现在这个港口城市属于路易,路易就不会那么做了吗? 怎么可能!别说马扎然主教和孔代亲王,尤其是后者,哪怕当时国王生死未卜,孔代还是刚刚被俘虏的叛贼,他们也立刻就决定了无论如何也要从英国人那里夺下驻军的权利,哪怕只有一半,这更是路易起初的计划,至于克伦威尔,如果不是他那时已经重病不起,只怕英国人的阴谋也已经进行到了下一步——下一步就是与西班牙人合作,夺取法兰西的加来,是的,奥利弗.克伦威尔原先的打算就是这样,和法国人一起夺取西班牙人的敦刻尔克,再和西班牙人一起夺取法国人的加来,这样英国人就有了两个至关紧要的港口城市,一个可以保证英国的咽喉不至于被敌人扼住,另一个既能威胁到法国,也能威胁到佛兰德尔地区——主要是英国现在的大敌荷兰。 可惜的是他还是不得不应从上帝的召唤,上天堂去了,留下了查理二世,虽然人们都说,查理二世之所以将敦刻尔克以这样低廉的价格卖给了路易十四,是为了感谢路易十四在他流亡时给予的帮助,但明眼人都知道,若不是当时敦刻尔克的新模范军因为失去了克伦威尔,担心自己因为属于叛贼而被绞死或是服苦役,以至于无心坚持作战,导致敦刻尔克事实上已经落入到了法国人的手里,这位看似轻浮天真的君主也不会做出这个决定的。 他终究也是一个国王呢。所以说,路易叹了口气,英国议会着实不应该对查理二世咄咄逼人,谁都知道所谓的交易不过是为英国挽回一些面子和损失罢了,要不然呢,谁能真的重新夺回敦克尔克?他们与荷兰人的战争已经迫在眉睫,因为第一次英荷战争英国大败,所以这次英国人必然要用一次大胜来洗刷自己的耻辱,在这种紧锣密鼓,枕戈待旦的状态中,英国不可能再有和法国开战的可能,但出于对国王的敌视,英国的议员们还是就此罢免了国王的海军大臣海德,这种行为完全可以说,只是为了削弱国王的羽翼有意为之,实在是过于卑劣——查理二世在信件中抱怨了很多,但是不是想要借此谋求路易的同理心或是同情心就不好说了。 若是查理二世有意寻求军事方面的帮助,至少是现在,路易是力有未逮,经济方面也是如此——第一笔来自于帕玛公爵的款项到位的时候,国王立即向敦刻尔克拨款,他早已准备好从海陆两方面来增强敦刻尔克的防务,敦刻尔克原本就有一个船坞,但国王希望它最少能够停泊三十艘战舰,所以可能需要上万人工或是更多,这些劳工的来源也是一个问题,就如之前所说的,法国的人口也可以说是一片凋零,虽然在凡尔赛以及巴黎盆地,可以召募到不少强壮的男人以及女人,但这些人可以说是路易手中最重要的筹码,也是将来的士兵,或是士兵的母亲。他可不会因为这种艰苦但简单的劳役使用他们。 那么从外面寻找人手呢?很难,要雇佣兵倒是有很多吗,但在达官显贵们还是以庄园与作坊为主要经济来源的时候,他们对于人力也同样看重,现在要想找到大批任劳任怨的劳力,路易仅有的两个尝试,一个是奴隶,另一个还是奴隶——只不过一个是来自于新大陆的黑人,而另一个则是来自于里世界的巫师。 在加来,与玛利相处的时候,国王也不止一次地听她抱怨过,里世界的人口已经愈发膨胀,一些家族成员都被迫成为了农庄中的监工,但因为田地里劳作的都是一些被拿走了灵魂的凡人,事实上并不需要他们督促,他们只能说是被打发到那里去罢了,至于那些外来巫师,他们的命运就更加不可测与可怜了,但就算是这样,他们接受的教育与指导依然让他们不敢离开里世界,或是说,他们绝对不屑于如同一个凡人般地在表世界生活。 那时候,国王就想过,若是巫师的魔法,能够做到一些凡人现在还无法做到的事情,他倒是可以从里世界雇佣一些巫师,他甚至不必担心他们会不甘愿遵守凡人的法律与接受凡人的指挥,反正有曼奇尼家族在,而且他们若只是在晚间或是不为凡人所见的地方工作,那么也不会影响到里世界与表世界的那些非凡者所要保持的隐秘性。 —————— 胡德是一个巫师,他觉得,自己不应该算是一个外来巫师,因为他的祖父就是一个巫师,并且有幸与一个家族的旁支女性结婚,但很不幸的,他的血统依然无法让他登上家族的谱系图,他的名字甚至没有任何意义,他的魔力只是平平,导师也只是按部就班地予以指导,他不止胡德一个学生,还有好几个人,都是他所需要负责指导的,这样,胡德就从一个普通的弟子,成长成为了一个普通的巫师,他甚至未被允许进入商铺,或是庄园,遑论议会和法院。 就在他又一次失败后——他努力想要成为一个巡逻队队员,没有成功,曼奇尼家族有意招募一些巫师前往表世界做事的消息流入到了他的耳朵里,他怀疑地看着那只乌鸦——它正慢条斯理地整理着自己的羽毛,似乎之前说出的消息只是无意义的呱呱叫,胡德从口袋里摸出一枚银币,放在乌鸦脖子上挂着的小布兜里,“再说一边。”胡德说。 乌鸦啄了啄小布兜,又等了好一会儿,看自己不可能再从胡德的口袋里敲出另一枚银币了,才悻悻然地快速重复了一遍,胡德这次听清楚了,这不由得他不心动,一来这次居然是曼奇尼家族发布的工作,二来虽然要前往表世界,却可以直接拿到表世界的钱,表世界的钱要比里世界的钱值钱,这点谁都知道,哪怕要兑换,它们的价值依然胜于里世界的钱币。 然后他一低头,看到那只乌鸦还在,“哦,”他说:“你可以走了,带翅膀的蠢货!” 那只乌鸦恶狠狠地啄了他,飞走了。 第一百三十三章 敦刻尔克的船坞 敦刻尔克的船坞工程中,雇佣巫师的行为,可以说是路易对里世界以及与里世界相关的表世界势力的一个试探,在这之前,即便有君王垂涎巫师们的力量,也多看重他们在阴谋和战争中的作用,像是里世界的大家族们那样,将巫师们视作工匠或是农民,几乎是不可能的——人们对于自己不了解的东西总是怀着几分忌惮,路易则不同,一来他也几乎成为了一个巫师,在吸血鬼圣器的帮助下,他甚至也学习了如何施放魔法,只能说,在揭破了最后一层幕帘之后,展示在国王面前的躯体也不如想象中的那样曼妙动人。 也因为是第一次,曼奇尼家族也很谨慎,大约只有五十位巫师——他们只是非常普通的巫师,没有侍奉在国王或是大臣身边的殊荣,也没有任意出入表世界的资格,还有的就是,他们也有作为巫师的骄傲,绝对不会轻易为凡人屈身效力,对于其中的大部分人来说,他们还是第一次离开那个狭小的岛屿,这些身着长袍的年轻人们,挤挤挨挨地从船上下来,一边抬着头,打量着黑色的城墙,一边略有些不安地抚摸着藏在袖子里的施法材料与药草。 这些人,按照国王的吩咐,是深夜至此的,带领着他们的正是科隆納公爵的女官米莱狄夫人,一看到在火把的照耀下愈发艳丽动人的面孔,达达尼昂伯爵的脸就一下子挂了下来,米莱狄对此只是咯咯一笑,当然喽,除了她,还有谁能够控制和安抚得了这些年轻的巫师们呢?幸而哪怕是巫师,他们也依然是男人,而米莱狄从不畏惧任何男人。 呃,也许他们的国王陛下例外。 “这些人你们打算怎么安排?”米莱狄夫人问道。 “一群从意大利来此朝圣的学者。”达达尼昂伯爵说,他们两个都是国王的密探头目,像是这种无论是身份,还是理由又或是目的都是假象的事情他们当仁不让,达达尼昂在片刻气恼后也恢复了以往的翩翩本色,毕竟他也不能让私人情绪破坏了国王交付的工作,“敦刻尔克哪儿来的圣迹?”米莱狄低声问。 “为什么不能有,”达达尼昂伯爵用微小的声音回答说:“敦刻尔克的名字本意就是沙丘上的教堂。” 米莱狄闻言笑了笑,达达尼昂伯爵见此有礼貌地伸出了自己的臂膀,她就上前挽住,两个人肩并肩地走入了这座城市,在深夜之中,这个时代的城市通常都是一片死寂,今日也不例外,火把的光线只能照亮肩膀以上的部分,潮湿的地面回荡着软底鞋的踢踏声,这群巫师已经十分疲惫了,只是因为到了一个新地方,兴奋劲儿还没过去之前,他们还能勉强支持,幸而达达尼昂为这群巫师们准备的宅邸也距离城墙不远,那是一座有着十几个房间的大宅,虽然即便在黑夜中也能看得出它尽力地被装饰过了,但还是能看出其中的粗糙与嗅到那股簇新的味儿——很难形容,但所有的新建筑都会有那种气味。 这些巫师被带领着回到他们的房间时,只怕没注意到,他们的房间居于最高的三层,下面两层……说是佣仆,事实上应该是达达尼昂的密探,他们需要保证这些巫师不会轻易地接触到外人,也需要保证敦刻尔克的军民们不会察觉到他们的异样。 ———— 胡德被乌鸦啄出的伤口已经好了,但还是有点发痒,尤其是在入睡和醒来之前,他被这阵轻微的瘙痒唤醒之前,首先嗅到的就是一股浓郁的咖啡香味。 1661年的时候,咖啡还是一种被称之为黑色黄金的珍贵饮料,它的产地在非洲,要来到英国,意大利或是法国都不容易,产量也少,在里世界,大家族中也有种植咖啡树的,毕竟巫师的魔法可以解决许多种植中遇到的问题,但这种深褐色的饮料依然不是每个巫师都有资格享受的,胡德只在一次盛大的宴会上尝到过一小口。 等他急匆匆地套上长袍,跑下楼梯的时候,就看到涂刷着白垩的大厨房里,旺盛的炉火上正吊着一个大壶,沸腾的蒸汽中混杂着厚重的芳香,表明壶里正是翻滚着的咖啡,一个女仆吃力地想要把它从炉火上提起来,但她显然高估了自己的力气,铜壶危险地摇晃着,滚烫的液体从盖子和壶口里泼洒出来,溅在女仆的手上,她尖叫了一声,本能地松手,眼看这壶珍贵的咖啡就要喂了厨房的地面,胡德连忙丢出一片羽毛,念诵咒语,于是一只透明的手立刻稳稳地托住了铜壶。 伴随着又一声尖叫,胡德才想起这些仆人都是凡人,他一边苦恼地回忆着消改记忆的咒语是怎么念的,一边试图安慰这个惊惶万分的小女仆,此时又有一个男仆走了进来,在宅邸里,男仆的身份总是要比女仆高,女仆们甚至不应出现在客人面前,他也看到了那个悬挂在空中的铜壶,但他的表现可要比小女仆好多了,他向胡德行礼,告诉他早餐很快就会送上去,并且保证不会再有人打搅到尊敬的客人——这当然是指那个小女仆。 对了,胡德羞愧地想,贵人们确实都是在自己的房间里用早餐的。他带着一些窘迫与渴望地看了一眼铜壶:“我想我大概可以要杯咖啡?” “当然,先生,一杯咖啡。”那个男仆说。 等胡德离开了,确确实实地回到了他的房间里,那个小女仆才放下了遮盖着面孔的手:“我不太明白我们为什么要这么做。” “巫师们是很警惕的,”那个男仆说:“或者说,他们更乐于看到凡人对他们战战兢兢,哪怕一点儿小事也会大惊小怪,呼呼喊喊……不然怎么能够凸显出他们的特殊与尊贵呢。”说到这儿就有些尖刻了,这位男仆想起他们毕竟还是国王的“客人”,就闭上嘴,不再多说。 这个要求正是米莱狄提出的,她了解男性,也了解巫师,一场好戏更利于他们操控这些年轻人,之后这些巫师们果然尽可能地表现出了一个贵人应有的风范,也就是……非常地大度,像是一些只能在深夜做工的请求他们也答应了,这倒不是国王有意折磨他们,而是要让巫师们施放魔法,只有仰仗黑暗来阻挡平民和其他国家密探的眼睛。 让巫师们参与其中,也是迫不得已,毕竟除了需要营造一条长度可容纳三十条战舰停泊的船坞之外,他还想要造两条干船坞,也就是所谓的修船船坞,这样他们就不必辛苦地将船只拖上岸来维修,但这样的干船坞,三面连接着陆地,一面连接着航道,在与航道之间,还必须设置挡水坞口——单纯的停靠用船坞只需要将陆地向海中伸展,干船坞却需要将大海暂时性地阻隔在船坞外,并且要将海水排除到船坞之外——这个,当然,单凭凡人,也能做到,问题是,无论是工程的抛费还是修建时间都会被无限地增加。 国王雇佣了这些巫师,就要看看巫师们是否能够触及凡人所无法触及的地方。 这些巫师们休息了几天后就开始工作了,在居民们都在熟睡的时候,他们带着装在可爱小银壶里的咖啡,慢腾腾地来到了船坞的修建地点,这里距离发生沙丘之战的地方并不远,最长的那条船坞在外,干船坞在里,从上方俯瞰,就像是一个侧倒开口朝外的大写字母E,干船坞的U型基座已经准备妥当,海水在月光下波光涟涟,银光闪烁,这个景色无疑很美,可惜的是,无论是巫师还是负责这里防务与船坞建造工程的沃邦先生,对此都无动于衷。 巫师们首先查看了一下他们所要做的工作,他们也不知道是应该先设下无形的障碍,阻隔外面和船坞中的海水,等到坞门抵达位置再将海水驱赶出去;又或是先将海水驱赶出去,然后再设下屏障,保证凡人们可以如常工作。而米莱狄与这里的负责人沃邦先生商量之后,决定先让巫师们尝试一下,魔法可以劈开海水搬动重物,但这样的行为对巫师们来说也是第一次,果然,他们在失败了几次后,还是决定先将海水驱赶出去,然后设下屏障,第一个需要与凡人合作的时间太长,难保他们不会发现什么端倪,而后一种……:“我可以设法多弄一些麻布来,”沃邦说:“那个……魔法屏障虽然是看不见的,但还是有形体的,对吗?” “确实如此,”米莱狄说,“若没有真实的形体,它怎么能够阻挡海水呢?”这个魔法最初被创造出来是为了阻挡箭矢或是火焰的侵害,但现在更多地被用在隔离雾气、虫蚁和难闻的气味上了,这些巫师们都为大家族的宴会服务过,所以都横娴熟地使用这个法术。 可怜的塞巴斯蒂安.沃邦还是一个纯洁的年轻人,他没有见过巫师,对他们依然充满了畏惧,他之所以还能顽强地站在这里,和一群巫师共事,或更直接地说,监督他们工作。 这些巫师们,有一些人甚至没有自己的法杖,毕竟法杖也很贵,从原材料到制作费用,幸而这些都可以向国王赊欠,于是在月光下,沃邦看到的就是一群如人们在睡前故事中所说的,身着黑袍,手持长杖的巫师们,鱼贯地走到干船坞的两侧,向着海水中投入大理石块和金属块,这些都是施法的媒介,沃邦看不懂,但在媒介被投入,巫师们开始念诵咒语后,海水开始如同沸腾了一般地翻滚他是能看见的,一开始海水只是出现异样,要到了好一会儿,才能发现船坞的墙壁突然升高了一点,不,不是墙壁升高,而是海水在降低,正如这些巫师所说,海水正在被驱逐出去。 这对于凡人们来说几乎不可能的事情,对于巫师们也不简单,海水的压力众所周知,在数千尺的海水之下,就连钢铁也会因为沉重的水压弯曲,这里的水面距离海底只有一百多尺,但也让巫师们惨白了脸,一旁的预备巫师们见了立刻上前分担压力,才不至于让他们前功尽弃——海水只降低了很小的一部分,之后甚至有所回升,谁也不知道那道缝隙是如何,何时产生的,沃邦只看到自己的脚下突然出现了一道比海水更深的颜色,之后他才发现那是无法发射光芒的沙地,如同魔法,哦,不对,就是魔法驱使着海水向后退,从一寸,到一肘,到一杆——在露出了大约有五十法尺的沙地后,巫师们终告理解,他们累得连话都说不出,甚至举不起手和脚,还是米莱狄让仆人们把他们带了回去。 沃邦大胆地下到了沙地上,他一落地,就直接陷入了及膝深的沙子里,举步维艰,砂砾里还有来不及逃走的鱼,虾和贝壳,但沃邦丝毫没去注意它们,他的眼睛就如同一个孩子那样闪闪发亮,明亮的鲸油灯照亮他眼前的情景,如同在一片宽阔透明的玻璃后面,是夜色中的大海,不是海面,是海底,被灯光吸引过来的鱼群紧紧地跟随着沃邦,沃邦在屏障前走来走去,甚至伸手触摸它,摸上去也像是玻璃,他在心里说,但也只敢轻轻地触碰。 但这样也已经是最大胆的行为了,其他被允许知情的军官们敬畏不已,甚至不敢直视魔法造就的奇特景象,他们将沃邦拉上来之后,就问他,明天该如何向人们解释这件事情,这倒无需解释,沃邦早就做好了准备,数百袋沙子被堆放在了透明的屏障前,柔软的沙子在浸透了水之后就紧紧地靠在了一起,不留一点缝隙,里面虽然潮湿,但足够人们做工——只要告诉人们,这道屏障阻隔着海水,不要随意碰触就行了。 正如他所预料的,虽然人们无不面色古怪,难以置信,但考虑到自己就在里面做工,他们可不敢去破坏或是移动沙袋。 第一百三十四章 随心所欲的洛林公爵 今天写不完啦,明早更替,抱歉。 —————— 一九二六年的纽约阴沉潮湿,雾霾低垂,看上去更像是英国的首都伦敦而不是美国的核心之城。 薄荷灰的天空让人倍感压抑,人们的脸上看不到笑容,来去匆匆之间带着无法隐藏的沉闷与惶恐一一九二三年到一九二六年间的弗罗里达州的房地产泡沫的大崩溃,已经成为了之后持续了将近十年的经济危机最为隐晦的前奏,虽然最后的审判要到一九二九年才会出现,但如今较为敏锐或是聪慧的人已经能够从空气中嗅闻到那份令人焦躁的可怕气息一几乎所有买卖似乎都在变得不景气起来,银行还在进一步地收缩贷款,煤炭、电和水的价格一直在上涨,工厂却在不断地减少人手或是索性直接关门,但相对的,农产品却在一天胜过一天的不值钱,破产的农民与失业的工人随处可见,他们披着深褐色的外套,佝偻着脊背,茫然地站在街道上,希望能够找到一丁点儿属于他们的希望。 这些人当然是不会去在意一张质地轻薄,印刷粗糙,就连油墨都在粘手的传单上在说些什么——除非他们正需要什么来擦屁股,但还是有些无需担忧肚子的人会去接过传单,不为别的,只因为散发传单的人都是些可爱的小孩子,其中一些简直可以称得上美丽,如果不是太过瘦削的关系,但一看就知道,他们不是来自于孤儿院就是某个慈善团体,在那些地方,能够让他们不至于活活饿死就是最大的恩惠了。 散发成绩最差的是一个年龄介于男孩与男人之间的大孩子,他剪了一个古怪的发型,看上去像是一个黑色的马桶倒扣在脑袋上,而且他看上去就是那种懦弱又畏缩的可怜虫,他甚至不敢向人们露出笑容或是大声叫喊,就像其他孩子那样,他站在街道上,形单影只,几乎不挪动脚步,递出传单的时候连手臂都不敢伸展开,没人能够看到他完整的脸一那是张清秀的脸,但不知为何充满了惶恐,就像是一只被人虐待过的狗,如果他还是个幼小到可以被抱起来的孩子,这种表情或许可以得到一点怜悯,但他实在太大了,大的应该去保护别人而不是被别人保护。 一只戴着手套的手突然伸到了他的视线里。 克雷登斯拜尔本低着头,麻木地将一张传单送到对方的手里,对方的黑色小羊皮手套让他想起那个人,那个人让他畏惧,又让他敬慕,但他不被允许接近对方,通常他们保持着的距离大概就和现在差不多。 传单飘然落地。 这也不是第一次,但让克雷登斯惊吓到差点大叫起来的是,那只戴着手套的手翻转过来,直接抓住了他的下颌,强迫他抬起头,克雷登斯的眼睛立刻被灰白色的天光刺激的想要流泪。 克雷登斯首先看到的是一双黑色的眼睛。克雷登斯看到过许多双黑眼睛,从清澈的到浑浊的,从小的几乎看不见到大的几乎凸出眼眶的,但它们都没有那样的黑,那种黑甚至不是最深的子夜时分的那种黑,它里面没有一丝光,与这双眼睛对视,就像是俯瞰着无尽的深渊。 这个可怜的男孩张了张嘴巴,他或许是要说些什么的,但一声暴怒的呵斥打断了他们。 第二塞勒姆复兴会,也就是反巫师的狂热组织的倡导者,一个从容颜上就可以看出其刻板无趣的老妇人,以一个与其年龄与外观完全不相配的敏捷身手从不远处的阶梯上窜了下来,她没有敢去碰触那件看上去就很昂贵的外套,而是一把抓住了克雷斯登的衣领,将男孩拖向自己,克雷斯登的帽子落在了地上,他想要把它捡起来,但他的母亲玛丽女士并不允许,她牢牢地抓着他,就像是抓着一只不经过主人允许就轻易向他人献媚的小狗。 “你是什么人?!“玛丽女土的语调中充满了敌意,她憎恨这些人,这些一一不按照圣经与法律,以及正经人应该遵循的法律过活的人,与她处于两个截然相反的世界里的人一-就像是巫师,还有那些有钱与有权势的人。“谁给你这个权利碰我的儿子?” 先前无所事事(当然,忙于养家糊口的人又怎么会去听一个老妇人的胡言乱语般的演讲呢)的人们跟随着玛丽女士转移到了这里,玛丽的话让他们起了一阵轻微的骚动,毕竟在三十年代,同性恋还是一桩不可饶恕的罪行或是危险的精神疾病,他们饶有兴致地打量着克雷登斯,还有那个陌生人。 没错,就算是从未来到过这条街道上的人,也知道那是一个陌生人,他的穿着与容颜,以及神态风度都与他们格格不入。 那个陌生人穿着两件大衣,或许有人会觉得奇怪,但在二十年前这种装扮在绅士身上还极其常见,一些执着于身份与教养的绅士即便房间里着了火,也会记得在已经足够整齐的装束上先套上一件UnderCoat(里大衣),再套上一件OverCoat(外大衣),OverCoat有可拆卸披肩、单排扣、长度到小腿,再羸弱的男性被这两件宽大厚重的外套一托也会显得高大且威严。 还有那顶高顶丝质礼帽,圆筒状的外形被黑色的丝缎包裹着,从手工到材质有很高的要求,相对的,要价也十分昂贵,但这只起源于十八世纪末的帽子已经逐渐在普通的人群中失去了流行——一来是太贵了,二来保养艰难,三就是帽身深度虽然可以让绅士们在骑马时无需担心自己的帽子被风吹走,但在低矮的房间、茂密的果林或是布满了管道线路的工厂里它就是一只令人惋惜的鸡肋。现在固然还有人戴着它,但几乎只有远在大海那端的旧式贵族,还有一些附庸风雅的暴发户——工人与农民只需要一顶结实的圆顶帽或是鸭舌帽,又或是索性光着脑袋,让风吹过自己稀疏的头发。 不过人们更多的注意力还在那枚别在丝绸领巾上的别针,别针的式样非常简单,也许是因为那颗宝石过大的关系,有人悄声嘀咕那也许是块玻璃,但没有人,也许就连他自己也不敢相信,因为没有玻璃能够如同宝石那样绽放出这样诱人的色泽。 有些人甚至希望被他抓住的是自己,就算对方真的是个偏爱男性的魔鬼又如何,在空荡荡的胃都快要把自己消磨干净的时候,还有谁会在乎身体与信仰所要遭受的一些伤害? 但他们一看那个人的面孔就失去了信心,除非那个人每天看着自己的脸已经看得有点厌倦了,甚至产生了逆反心理,否则他们一点也不觉得他们之中的哪一个能够得到他的青睐?瞧瞧自己,粗粝的胡子茬,凹凸不平的皮肤,还有那些四处蹦鞑的虱子和臭虫! 克雷登斯是玛丽女士收养的众多孤儿中的一个,但玛丽女士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把孩子们浸在她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弄来的柏油桶里,克雷登斯与一些大孩子去弄来河水,然后找来树枝和煤块在下面烧,虽然一个又一个孩子在里面浸泡过之后它会浑浊的像是一锅子油汤,但经过这样的一番洗濯后,玛丽女土的孩子们总也要比用污垢做盔甲的乞儿来的干净。 而且克雷登斯,尤其是克雷登斯,这个男孩让所有的人叹气,不知道为什么,玛丽女士不允许他到别人那里工作,也不允许他和别人随意交谈,或是接受别人赠送的东西,不然就狠狠地打他,久而久之,这个曾经极其聪明的男孩变得迟钝又卑微,就连只有三四岁的孩子也敢欺负他,大声呵斥他,而和他同年龄的孩子根本不把他放在眼里,就像他根本不存在_有些熟知内情的人说,这是因为克雷登斯的母亲是个娼妓的关系,或许她还狠狠地得罪过玛丽女士,玛丽女士至今未婚,可能就和克雷登斯的母亲有关。 就算是这样,一些心软的人会说,她这样做也太过分啦。 但正义的卫士,勇敢的殉道人以及纯洁的处女玛丽女士可不这么想,她用力扭动手指,克雷登斯的衣领在她的手指里转圈,一点点地勒紧,而克雷登斯,这个卑微的大男孩,他已经长得比玛丽女士更高,并且肩膀宽阔,四肢颀长,就算有些瘦弱,也不会对付不了一个衰弱娇小的中年女性,但他一点也不敢反抗,反而低着头,耸起脊背,好让玛丽女士能够更方便地抓住他的衣领。 那个有着黑眼睛,黑头发的人只是安静地站在原地。对啦,还有一点让这里的人们不断地诟病(羡慕)的,他有着洁净而乌黑的头发,没有因为营养不良而枯黄脆细,也不曾常年不洗所以粗糙污浊,不但光洁柔滑,在灰白色的天光下闪耀着绸缎般的光芒,还一.直垂到腰部,要知道男人们,即便是在英国,或是欧洲,自打十七世纪,贵族和国王被送上断头台后,他们就不再蓄留惹麻烦的长发了。 一根细细的银绳系着它,银绳的末端还挂着一个只有大拇指头大的银球,银球上镶嵌着红宝石,比领结上的还要鲜艳与纯净。 克雷登斯猛地睁大了眼睛,因为他听见那个人在问:“你要离开吗?” 他会挨揍的!这是男孩的第一个想法,但他发现还在威胁那个人,要把他送进监狱的玛丽女士并未对这句话做出反应,要知道平时她听到这句话就会立刻歇斯底里起来,比现在严重得多。 “你要离开吗?” 他又听见了,克雷登斯看向四周,但没有人表示出听见了这句话的样子,那一张张充满了嘲弄和好奇,唯独没有怜悯的面孔,就和以往的每一次-样。 “你要离开吗?“ 不,克雷登斯说,他是想要离开的,但离开了玛丽女士,他能到什么地方去呢,也有孩子,或自愿或是不自愿地离开那个简陋的庇护所,但没过几天,玛丽女士就会带着孩子们去看他们的尸体一是哀悼,也是警告,他曾经被迫为他们守灵,他看到过那些不堪与狰狞的伤痕,比玛丽女士留下的更多,他不敢。 陌生人转身离去,毫不犹豫。 “哦,该死,“纽特低声喊道,一边手忙脚乱地把嗅嗅按进皮箱:“那个不行! 但那只嗅嗅就像是疯狂了,它一挺身体,猛地从纽特的手指缝里窜出去,向着那个陌生人的方向跑过去。纽特气喘吁吁地跟在后面,撞倒了好几个人,结果一转弯,那个人没了,嗅嗅也没了。 我的世界里可没这种东西。 一根细银绳系着嗅嗅的一只脚,把它倒挂在空中,不断地有零星的珠宝金币从那身光滑黑亮的皮毛里掉落,而它的爪子还紧紧地抱着那只镶嵌着红宝石的银球。 ——至少这里让你感到熟悉。 ——无底深渊在下,确实有点熟悉,在我的历史课本上。除了有口袋的鸭嘴兽和巫师。 一唔嗯,我想,大概是雾霾误导了我们。 ——一个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的雾霾。一个二十一世纪初的雾霭。 ——为什么你的口气听起来很有点悲凉? ——没什么,另外,你知道吗? ——什么? ——你犯了什么错的时候就会在句子里用到我们.... ——……别在意那些无关大雅的细节问题,亲爱的。 ———————————— 十九世纪是豪华酒店的发展高峰时期,这个浪潮一直延续到二十世纪中期才因为商业酒店的兴起而逐渐消退了过于旺盛的势头,但即便是在美国,在经济大萧条初见端倪的现在,这座有着百年历史的酒店里依然随处可见衣冠楚楚的绅士与衣香鬓影的贵妇,由于工厂与农场里都在大量削减人手的原因,劳力极其低廉且泛滥,这里的服务人员几乎是住客的两倍,并且都经过了极其苛刻的精挑细选。 所以一只嗅嗅可以在午夜时分,空无-人的珠宝商店里肆意捣乱,为所欲为,但在这里,几乎同一时间,就有好几双眼睛注意到了它,一个侍者立刻走了过去,在行李车的下面,嗅嗅飞快地跑向楼梯的底部,虽然这里有着无法计数的珍贵饰物,但那个也比不上它之前嗅到的那个 那种令嗅嗅魂牵梦萦的美妙气味,它抽动着鼻子,露出本不该出现在一个嗅嗅脸上的表情,普通的金子与宝石与之相比,那就是压缩饼干与满汉全席的区别!(就算它不知道什么是压缩饼干,什么是满汉全席)。 第一百三十五章 船坞之后是海船 今天也没能写完,明早更替本章,抱歉。 ———— 夜晚宣告着白天的辛劳终于结束。黑夜让无数体力劳动者不仅从社会监督中解脱出来,也从工作的惩罚性的时间中解脱出来。《约翰福音》上说:“夜晚到来,人们不再需要工作。”英国某些地区的“盲人的节日”这一说法,习惯上标志着夜晚的到来,此时天色太暗,无法工作。西班牙俗语也说:“太阳落山,工人们自由了。” 在中世纪的许多行业中,上夜班是非法的。市政规定严禁夜晚继续工作,甚至在冬季宵禁钟声前的几个黑暗小时里也不行。1375年,汉堡市政当局要求,在秋天“太阳变成金色”时以及冬季“夜晚到来时”,蹄铁工人必须停止工作。这倒不是说中世纪官员们非常关心工人的身体健康。而是因为夜晚加班除了亵渎神灵外,还有引发火灾的风险。此外,将行业活动限制在白天,在制订税率和制订价格上便于对经济活动的规范管理。为了保证产品质量,工匠自己也常常限制工作时间。工匠艺人发现,夜间烛光太暗,根本无法使用凿子、锉刀和其他精密工具,为了荣誉和利润,也得停止工作。一名熟悉的格言说:“夜间干活是对白天工作的捣乱。”从12世纪开始,英格兰的行会就严禁夜晚干活。首当其冲的是那些需要聪明才智、敏锐视力和充足照明的熟练行当。法国13世纪出版的一本《行业手册》严禁金匠和银匠在夜间干活,因为“夜晚的亮光无法让他们真正把活干好”。在法国第戎发生的一起街头骚乱中,有位刀具商就因为让工人加班到很晚而被捅了几刀。对夜间任何商贸活动,人们更多的是根深蒂固的怀疑,这不仅是因为黑夜总是与魔鬼联系在一起,而且因为不知情的顾客只能听凭那些不诚实的店主的摆布——伦敦马刺行会就在1345年谴责过不法商人的“弄虚作假”。有句古话说:“千万不要在烛光下挑女人,也不要在烛光下挑布匹。” 尽管如此,中世纪里,并非所有城市和村庄的工作都会在黄昏结束。例外的情况很多,如乡间一些必须赶快干完的活或不需要技术的活计。14世纪佛罗伦萨一家大型织布公司的帐本中就有“夜”这个词,表明工人们一直干到半夜。在圣奥梅尔,1358年规定的那些可以在钟声后继续劳作的人就包括水手和织布工。一位中世纪诗人曾抗议不愿意熄灭锻铁炉的邻居:“从未在夜间听到过这样的噪声,/无赖的叫声和叮当的敲打声!”就连裁缝和鞋匠偶尔也会借着烛光干一些粗活。他们通常都是为贵族赶制衣服和鞋子,因而可以不受禁令限制——此外,为第二天的集市而忙碌的工人也不受此限。有一年冬天,路易十四特许巴黎的手套工人工作到晚上十点。那时,手套定单堆积如山,而且师傅们抱怨,如果不让学徒和仆人晚上干活,他们就会赌博。除了带来利润,劳作还是一种社会控制方式。 不过,到近代,夜间劳作的现象开始呈现上升趋势。随着新市场和新生产商的出现,地方经济开始向四周扩展。尽管仍然担心引发火灾,行会和市政当局仍采取了较为宽容的政策。例如,在瑞典,啤酒生产变得异常重要,啤酒商们可以整夜工作。阿姆斯特丹的情况也一样。1573年某天凌晨两点被巨响惊醒时,沃尔特·雅科布森修士怀疑这是附近啤酒厂“将啤酒倒进大缸”的声音。但是,大多数行业的作息时间仍然与城市中产阶级的作息时间相同,一天的工作总在天黑时结束。严格地说,按照英格兰1563年颁布的《工匠条例》,所有工匠和其他劳工春夏两季的工作时间为早晨五点到晚上七八点钟左右,秋冬两季为黎明到黄昏(每天休息和吃饭的时间为两个半小时)。在17世纪的法国,词语“白天干活的人”指那些从日出工作到日落的人。在路易-塞巴斯蒂安·梅西耶对大**前巴黎的生动描述中,记录了每天日落时大批木匠和石匠回家时的情形,街上会留下白色的石膏脚印。 总而言之,大量证据显示,工业化以前的夜间劳作情况非常普遍,尤其是在秋天到春天这段白昼最短的日子里。尽管黑夜里没有了亮光,无数人仍然在城市和乡间辛勤地劳动着。一位英格兰作家在1680年写道:“在这个时代,工匠们以及那些手头有活的人都养成了熬夜干活的习惯。”有些人只延长几个小时,而另一些人则一直干到午夜过后。17世纪的一句格言证实了这一点:“白天想干多少就干多少,晚上能干多少就干多少。”苏格兰也有一句老话:“如果晚上有活干,就赶紧让马进马厩,让妻子上床睡觉。” 都是谁在夜间劳作,为的又是什么呢?劳动究竟是出于自愿还是迫于无奈?这些问题的答案之一便是劳作时间的不固定。工人的劳动强度因为日期、时间而有所不同。安息日是休息的时间,其他日子里劳动者也没有严格遵守固定的作息时间,而是自己决定完成农舍、小作坊活计的速度,或者农场的劳作的速度。据E.P.汤普森说:“在他们掌控工作方式的地方,工人们总是时而猛干一阵子,时而闲散一会儿。”我们无法确定这些人在当时劳动力中占多大比例,不过,显然许多人将本可以提早干完的活推迟到了晚上,不管晚上的节奏是不是也像白天那样慵懒。白天的时间不仅用来干活,还用来闲聊和喝酒。有些行业,如面包烤制业,由于行业特殊的要求,必须整夜劳动,另一些行业则会因为突然增加的定单而忙碌起来。当时商品都是按需生产。赫福德裁缝店的学徒约翰·戴恩,曾“一连熬了三个通宵”,因为他的师傅“必须赶制出许多军大衣”。玻璃工雅克-路易·梅内特拉整整忙了一夜,给旺多姆的一座教堂制作玻璃窗户,因为第二天他必须交货。1722年,一位伦敦鞋匠在店铺中一直干到将近午夜,“因为当晚他必须做好一双鞋。” 不过,生存压力——既不是个人好恶、干活的速度,也不是“工业化以前的道德伦理”——才是夜间劳作最常见的原因。有句英国谚语证实了这一点:“白天的时间太短,要干的活太多。”夜晚让家境不好的人在一天的辛劳后仍能找到赚钱的机会。伊丽莎白时期的作家托马斯·德克尔在一篇描写烛光的文章中问道:“你的身边有多少贫穷的工匠过着舒适的生活?”伦敦的托马斯·隆一连干了两个晚上才“挣到钱”交房租。詹姆士·克莱顿牧师说:“一天当中最苦的活常常落在穷人身上,而且是在上帝和大自然分配的休息时间里。”同样,在弗兰科·萨切蒂14世纪所写的一则故事中,一个名叫伯纳米科的人问邻居:“你真的穷到非得在晚上干活吗?” 城市里的各种体力劳动者都是夜里干活的穷人。英格兰各个家庭里都有时刻听候主人使唤的仆人。有些家仆,如内侍和女仆,天黑后还要完成分派的活,比如锁门窗、铺床、剪烛花。一位荷兰作家说,如果有客人到来,家中的女仆可能一直要忙到凌晨两三点钟才能睡觉。家庭之外,搬运工和送货工这样的体力劳动者偶尔也会忙到深夜。凌晨两点,伦敦工人约翰·汤姆逊被叫去将压舱货物运到泰唔士河旁的一艘船上,因为决定泰唔士河装货时间的不是亮光,而是潮汐,渔民也跟搬运工一样。夜晚的城市街头到处都是小贩,如每天晚上在巴黎出售蛋奶烘饼的年轻小贩。我们可以在贾塔诺·祖姆皮尼的威尼斯版画中看到,大人和小孩借着月光在叫卖一些容易变质的食品,如牛血和新鲜牡蛎。一个少年叫喊着:“快来买我的贻贝,非常新鲜。”在罗马,小贩们在夜间出售白兰地,以驱散夜间的“湿气“。“拾荒的人”会出现在任何地方,他们在小巷中寻找遗落的破衣烂衫和可以卖给造纸厂的物品。有时塞缪尔·佩皮斯会在晚上回家的途中遇到一个提着灯笼“捡破布”的男孩——“有时他一天能捡三四蒲式耳破布,每蒲式耳可以卖三便士。”捡到的马粪也能带来小笔收入。有些人则在人群散去的市场摊位上翻找着,希望能找到面包、蔬菜和肉屑来卖钱。其他人则走街串巷地收集粪便,卖到乡间去做肥料。粪便也能变成钱。歌德在那不勒斯发现街头的男孩和农夫们“天黑后仍不愿离开”,因为“骡马的粪便”也是座“金矿”。 普通百姓会在夜间从事各种简单的技术活。为了满足不断发展的制衣业的需求,英格兰织布工会在织布机前一直忙碌到晚上十点,甚至冬天也是如此。欧洲大陆的情况也差不多,例如,里昂市的织布厂的男工、丝绸厂的女工会从早晨五点钟一直干到晚上九点。裁缝、鞋匠、制毡工和染工也是长时间工作。苏格兰有句谚语:“自由民睡觉的时间也是鞋匠们的晚餐时间。”在海牙,大卫·贝克1624年1月某晚九点钟回到住处时,他发现“裁缝亚布拉罕还在我家干活。”18世纪一本介绍伦敦各个行业的手册说,制作羊油蜡烛的人,“工作时间不分白天黑夜,只看季节是否允许,或者人们是否需要。”因患天花而双眼几乎失明的少年汤姆·庞达尔每晚都要为一个做蜡烛的人切割蜡烛芯。 石匠、木匠和其他建筑行业的工匠晚上干活是常有的事。在佩皮斯位于希辛巷的家中,干零活的工人们一直干到深夜。1660年圣诞前夕,佩皮斯家中的油漆匠一直干到晚上十点——如释重负的佩皮斯在日记中写道:“今晚终于将他们全都打发走了。”北安普顿的乡绅丹尼尔·伊顿在1726年写道,到了秋天白昼变短时,细木工人常常在烛光下干活。面包师大多都在晚上干活,为的是能在早晨给顾客提供热面包。梅西耶在描述巴黎的面包师时写道:“他为我半夜点灯干活。”午夜过后啤酒商们开始辛勤地劳作,他们将麦芽碾碎,在水中煮开变成麦芽浆,再抽出麦芽汁,掺入啤酒花,加入酵母。 在玻璃炉和炼铁炉旁干活的工人常常分成几班,轮流工作在熊熊燃烧的熔炉旁。为了保持炽热的高温,熔炉24小时燃烧,炼石灰的窑以及用泥煤封住后炼焦炭用的柴墩也都24小时不断火。西莉亚·费恩斯曾经观察过海滨小城利明顿的工人们用大锅煮海水熬盐的情形。“只要炉膛里的火没有熄灭,他们就得日夜照料着……星期六晚上他们熄灭炉火后回家,星期一早晨重新将火点燃。照料炉火责任重大。”除了颁布了限制噪音规定的伦敦,其他城市的铁匠们常常干到深夜。为了充分利用风能和水能等自然力来驱动碾轮,磨坊也需要有人整夜干活。正如法国南部的橄榄油榨油厂会“日夜”工作一样,英格兰的磨坊会24小时不间断地工作。约克郡一位农夫在1642年说:“只要有麦子,他们就会整夜让磨盘转动(由于常常在夜里干活,有谣传说磨坊工会使用魔法)。”矿区也通宵运作,因为在有矿灯照明的矿井中,有没有阳光根本不重要。瑞典中部的铜矿和弗莱堡城外的银矿就是这样。按照一位作家的说法,科恩瓦尔的“穷人靠日夜从地下挖锡和其他金属矿石来维持生计。”从近代欧洲的磨坊、锻铁厂和矿区这些刚刚起步的企业中,我们已经能看出,夜晚工作将对生产率的提高作出重大贡献。 第一百三十六章 瑞典王位的变动与法国宫廷中的一些小事 今天也写不完了,明早九点之前更替,抱歉。 ———— 最为辛苦的要数妇女。与通常在户外干活的普通男人不同,除了跑腿、干户外家务或去某位近邻家串门外,城市中的妻儿们基本上整天呆在家中。到16世纪后期,人们越来越反对妇女“挨家串门去听别人闲聊”——如《坎特伯雷故事集》(约1387)中的巴斯妇所言。贤惠的女人不能“外出”,而要“在家中干活”。女人是否贤惠关系到家庭的名声,毕竟她的所作所为都在更为严密的监控之下。妻子虽说不上是一家之主,至少也是管家,她需要料理家中的一切事务。每天要做饭、洗涮和照料孩子。虽然大多数妇女起得比丈夫早,但白天休息的机会却比丈夫少。托马斯·图瑟尔在16世纪写道:“恶劣的天气能让丈夫休息,可妻子的活却永远没有尽头。” 夜晚也无法让妇女轻松。按照当时某人的说法,无非是一种活计换成了另一种。一天的辛劳之后,还有无休止的家务活。威廉·鲍德温在《当心猫》(1584)中写道:“称职主妇的蜡烛总是亮着。”1650年7月的一个深夜,马萨诸塞州的简·邦德做了一个蛋糕,还捡了柴火;伦敦的简·莫里斯则从下午开始补衣服一直到将近午夜。17世纪的民谣《女人的活永远干不完》家喻户晓,缅因州的接生婆玛莎·巴拉德一天深夜也在自己的日记中引用了它——她写道:“那些能保持旺盛精力直到一天结束的女人真是幸福。”当威尔特郡的斯蒂芬·达克于1739年发表他那首著名的诗作《打谷者的劳动》时,立刻引来了女诗人玛丽·科里尔的反唇相讥。“夜晚到来时,我们已精疲力竭,/连落到我们身上的活有多少已数不清。”科里尔反驳道,与男人们的辛劳不同,“我们的辛劳永远没有尽头。” 衣服永远也洗不完。这种活既不舒服又累人。水得一盆一盆用车运进家门,再烧热;衣服必须用力刷洗、上浆、熨平。由于没有肥皂,常用的清洁剂便是用冷水兑开的碱液、尿、甚至马粪。在富庶家庭中,女仆们承担了这类活。由于洗涮占用的时间太多,为尽量减少对白天家庭生活的干扰,只能在深夜做。某个11月夜晚回到家时,佩皮斯将家中的混乱称作“洗衣带来的狼藉”。贫困妇女常常靠在家或上门替人洗衣服为生。一个“月朗星稀的夜晚”凌晨两点,寡妇玛丽·斯托尔还得去利兹的一户人家洗衣服。伦敦的安·蒂姆斯说:“我靠给人洗衣服维生,晚上十一二点还在干活。” 妇女还要想其他办法来增加家庭收入——酿啤酒和做奶酪,这些都是晚上干的活。科里尔在提到酿造啤酒时解释说:“我们要是敢睡觉的话,煮开的麦芽浆会溢得到处都是。”更多时候,妇女们会在晚上纺纱、织毛衣、梳棉、织布。从14世纪起,欧洲许多地区出现了外派加工制度,城市中的商人会提供羊毛、亚麻和其他原材料,妇女们在家完成工作。纺纱织布是乡间和城市中许多家庭的主要活动。在漫长的冬夜,从瑞典到意大利半岛,母亲、女儿和女仆的手都忙碌在纺车或织机上。苏格兰一位地主的管家指示道:“只要女仆没在洗东西或干其他必须干的活,一定要让她们纺纱到晚上九点。”让·保罗回忆自己在巴伐利亚的童年岁月时说,挤奶女工“借着昏暗的松木火把坐在仆人房间的纺纱杆前”。这些活计都不需要太多的照明。至于编织,阿伯丁的一位牧师说许多教民“在冬夜借着泥煤微弱的火光就能编织衣物”。在德国的一些地区,纺纱是非常重要的收入来源,在变卖所有家产来还债时,寡妇们惟一保留的财产就是纺车。根据1570年左右的人口普查,在东英吉利亚的诺威奇市中, 94%的贫困妇女都在纺纱织布。当家庭出现经济危机时,纺纱织布的收入能给家庭提供重要的支援。1782年苏格兰庄稼歉收,当地一位居民报道,妇女们“每天晚上熬夜干活”,在维持家庭生计方面“作出的贡献大于男人”。 家畜也需要精心照料。奶牛从牧场赶回来后,早晚都要喂饲料、喂水、挤奶。牛棚打扫干净后,需要铺上新鲜干草。马匹、猪和家禽都需要喂食并安顿睡觉。坎伯兰的仆人约翰·布朗在三月的一个夜晚一直忙到十一点才给主人的马“搬来干净的干草,让它睡觉”。家禽也会生病,而马或牛产崽时更需要长时间守候在牲口棚旁。早春刚出生的羊羔时刻需要照料。牛群会跑散,踩坏庄稼地和菜园。1698年一个春夜,约翰·理查兹的奶牛“红色贝克星顿”掉进了一条沟里。由于奶牛跌伤站不起来,只好整夜派人看护它。 有些农活特别适合在夜晚,比如消灭鼻涕虫和更换蜂窝。天黑后也是焚烧马蜂窝的最佳时机。夜晚借着灯笼和捕鸟网捕捉椋鸟、麻雀和其他“害鸟”,也很容易。虽然夜晚潮湿、凉爽的空气被认为对健康有害,但某些农业书籍的作者和农夫却认为它也有一些益处。迪·贾科姆·阿戈斯蒂内第就建议人们“在空气凉爽的夜晚”播种小米,“以利用夜间的露水”。于是1648年4月的一个夜晚,约克郡的亚当·爱尔便在菜园里撒下了芥菜和萝卜种子。夜晚也是浇水的好时机,可以避免水分蒸发。弗吉尼亚兰顿·卡特种植园的奴隶们会在夜间认真地给嫩烟苗浇水,让它们早一点成熟。这位富有的种植园主在日记中吹嘘道:“我们有足够的人手,可以立刻派到田中去。”埃尔姆斯维尔的亨利·贝斯特所写的农业书籍建议,在准备草屋顶时要在夜晚给干草浇水。 夜晚的天空,还能带来次日天气状况的征兆。天空中到处都是气象征兆,能够预示包括雷暴和霜冻在内的各种天气情况。正如《农活》的作者在1616年解释的那样,称职的农夫“虽不需要精通各种书籍,却必须掌握一些知识,以预测雨水、大风、好天气和其他季节变更。”虽然各种征兆四处可见,大多数人似乎更信赖夜晚的天空。一位伦敦人在他所写的《永恒的预兆》(1605)一书中说:“注意那些熟悉的星星。如果它们显得比平时更亮、更大,那么能看到它们的地方就会出现强风或强降雨。” 月光能够帮助人们完成许多农活。只要有可能,男人们就会借着月光锄地、播种和除草。贝斯特说,盖茅草屋顶的人“只要还能看得见就会在夜里一直干下去”。桑格会在冬季借着白雪反射的月光运送木头。一天夜里天上只有月芽儿,他将一蒲式耳黑麦送到磨坊去时,哀叹道:“晚上回家时我只能在泥泞中挣扎。”月光真正起到关键作用的时候是收割季节,这时田野中的农活最为繁重。在每年九月最接近秋分的几个夜晚,由于月亮轨道角度特别小,满月投下的亮光也比平常更持久。英格兰人将这称作“获月”,苏格兰人则将其称作“米迦勒节月亮”。大西洋两岸的农夫们都会借着这种月光来收割庄稼。杰斯帕·查尔顿在 1735年写道:“人们整夜忙着收割玉米和秸秆。”同样受人喜爱的,还有接下来的十月份的满月——“猎月”。有位作家写道:“九月的满月让夜晚变短,十月的满月则是猎人的最爱。” 捕鱼将乡村居民们带到了夜间的户外。除了给家里增加食物外,晚上捕到的鱼还可以用来换取物品或者卖掉后贴补家用。有些鱼(如鳟鱼)天黑后比较容易捕获,尤其是在有火把做诱饵的情况下。在地中海,意大利农民划着小船用鱼叉捕鱼。在苏格兰的湖泊中,从夏末到早春都可以用渔网捕捞到大量鲱鱼。一位住在湖边的居民说:“鱼总是在夜间捕获,天越黑,渔民们越容易捕到鱼。” 回复举报|7楼2012-04-06 13:03 宇智波一达你妹 盛唐隆宋8 小偷带来同样的威胁。一位造访法国的游客发现,农民们为了保护庄稼不被偷走,整夜看守着,直到庄稼收割完后用车运回家。一个冬夜,被雇去看管一小群羊的彼德·巴特勒,在一块田中的树篱后看到四个小偷抓住了一只羊。当时月亮刚刚升起——“明亮得如同白昼”——巴特勒的枪没能打响。小偷们反而将他痛打了一顿后又捆了起来,然后扬长而去。1555年10月的一个夜晚,一对意大利兄弟巡逻时遇到的事在田头则比较常见。罗伦佐和吉亚科伯·伯卡蒂两人午夜起床,整夜在橡树林和几片田地中巡逻。兄弟俩没有兵分两路,而是为安全起见并肩巡逻。平常他们只是携带战斧和剑,但这天晚上他们带上了枪。他们制止了一些胡作非为之徒,还吓跑了几个故意将马放到他们家葡萄园中进食的打谷者。 最后,农夫还要将庄稼或牲口运到集市上去,而且必须赶在黎明前到,留出时间跟商贩们讨价还价。黑暗中,一车车装满了蔬菜和水果的马车往城市方向走着,旁还跟着一小群一小群的牛羊,个个脖子上挂着铃铛,以免走失。夜晚,乡村就这样涌进了城市。在威尼斯,从凌晨三点开始,农民们划着“装满了大自然所有产品”的小船纷纷到来,而一位造访里昂的游客则在凌晨四点被“驴叫声以及人们的嘈杂声”惊醒。出发时间取决于集市举办的日期以及是否有月光。平时固若金汤的城池会在黎明前打开城门。城市对食品的欲望永远都无法满足,露天市场从清晨一直开放到黄昏,甚至更晚。1750年有人估计,一个星期内,就有一千头公牛、两千头牛犊、六千只羊、三千只羊羔、三千五百头猪以及将近两万只家禽进入伦敦城。萨拉·柯伯感叹道:“一天究竟要干多少活,走多少路,夜晚动身,才能将这么多食品运进城!”甚至遥远的吉索尔和奥玛勒的农民也会一路走去巴黎。梅西耶写道:“凌晨一点,六千农民带着这座城市所需的蔬菜、水果和鲜花赶到了这里。”他这样描述中央菜市场: 尽管几乎看不到一盏灯,嘈杂的人声却从未停息过;交易大多在黑暗中进行,仿佛他们是另一个人种,躲在洞穴中逃避着阳光。最先赶到的是卖鱼的人,他们似乎从来没有看见过日光,总是在黎明前街灯开始忽明忽暗时回家;不过,如果说黑暗里眼睛不管用的话,耳朵绝对管用;每个人都扯足了嗓子在叫卖。 一旦气温下降,乡间居民就进入室内干活。法国老话“冬天伴着炉火,夏天去田地森林”不仅适用于白天,也适用于夜晚。早在公元1世纪,科鲁梅拉就在《乡间》中写到“许多人工照明下的活计”。像城市中的家庭一样,乡间也会纺纱织布。一位造访瑞典的游客认为,到了夜晚几乎每个农民都成了织布工,有些农民穷得连蜡烛都没有,只能借着月光梳理羊毛。商业活动渗透到内陆地区后,农村妇女常常为当地的纺织品市场织布。乔赛亚·塔克1757年写道:“在约克郡的许多地区,小农场和有不动产的人家都进行羊毛生产。这些羊毛有的是自家产的,有的是收购的;妻子、女儿和仆人则在漫长的冬夜纺线。” 还可以在夜晚补衣服和鞋子,要么修理或磨快农具,可能还有亚麻要捶打或者有谷子要脱粒。另外,还可以在夜里捣碎苹果酿制苹果酒,碾碎麦芽酿制麦芽酒或啤酒。二月的某一天,伍德福德牧师凌晨三点起床来“酿制一大桶啤酒”。三天后,他又在凌晨一点前起床,酿制两大桶啤酒。雷斯蒂夫·德·拉·布雷顿在短篇小说《庄稼汉的妻子》中讲述了冬夜“男孩们一边聊天一边制作撑起葡萄藤用的篱笆桩,女孩们则剥亚麻皮或纺纱”。除了自家农场的活外,桑格还在夜晚为朋友和邻居干各种杂活,站在敞开的门口,借着月光剥玉米或劈柴。他在4月初的一天写道:“我整夜都在帮蒂利熬汁。”在切萨匹克殖民地,庄园主们偶尔会叫奴隶们借着月光或烛光给烟草去梗或者剥玉米。在南卡罗莱纳种植园中,奴隶们常常在冬夜舂米,一些奴隶便趁机冒着严寒逃跑。农村其他一些夜晚干活的人,甚至一些农夫,无疑也有过类似的逃跑念头。 第一百三十七章 法国宫廷里的一点小事与瑞典王位的变动 今天没写完,明早更替,抱歉。 ————蝴蝶梦同人 就在刚才,一个男人一边吃着早餐,一边向我求了婚。 如果我还是那个二十一世纪的妹子,准会抡圆了一巴掌让他和他的果酱面包相亲相爱去,可惜的是我现在正在十九世纪,女人还是男人的财产与附庸的年代,我只是范霍夫太太的“女伴”,家庭教师与佣人的结合体,名声上好听点,但对于我空荡的钱包与衣箱来说毫无意义。 能够承蒙这位先生眷爱真是让人受宠若惊,如果他的名字不是梅西.德文斯就好了。 我当然是很高兴地接受了他的求婚啦,诸位,如果可能,我也想自尊自立自强,可惜的是这个年代女人穿裤子都会被投入监狱,我这只小螳螂还是别去挑战社会的车轮了。 接下来的事情都很顺利,在返回曼陀丽庄园的前一天,德文斯先生发现我异乎寻常的兴奋,“你怎么啦?”他问。 还能是什么,任何一个看过《蝴蝶梦》的都知道接下来就是撕逼接着撕逼啊!我兔国的开国太祖就说过“与天斗,与地斗,与人斗,其乐无穷。”我虽然斗得不怎么样,但还是会感到热血沸腾。 当我坐在车子上,看见那片几乎变成了吕蓓卡象征的血红色石楠花的时候,德文斯先生问我:“喜欢吗?” “不喜欢,”我轻蔑地瞟了那片玩意儿一眼:“再没有比这更庸俗的颜色和花了。” 而且石楠气味浓烈,如果不是还要装成小绵羊,免得德文斯先生受到太大惊吓,我会告诉石楠花的气味简直就像是那个什么液,你们知道的。 德文斯先生听了,马上收起了微笑,说真的,如果不是看过书,我都不确定他是不是真爱吕蓓卡了,或者也有可能,斯德摩尔格症嘛……不过说真的,我有点看不起他,虽然年纪那么大,却还是像个小孩子,遇到问题不去解决,只会逃避。 在看见房屋的时候,他低声咒骂,说什么他不喜欢这一套之类的,我真想问问他是不是在这里干清洁工的,作为一家之主,我也不指望他一个眼神就能征服宇宙什么的,至少不该有人阳奉阴违,故意给他难堪吧。 他咕咕哝哝地说着什么交给他解决什么的,别,这时候不耍威风什么时候耍,谁都能给我一个下马威还要我接着? 我甜甜蜜蜜地婉拒了他的“好意”,有人为我打开车门,我昂首挺胸地下了车,我没有带着毛毯和小化妆箱,这些都有我的贴身女仆拎着。那个管家似乎想和德文斯先生说话,我伸出一只手,挽住了他的胳膊,上前半步,侧着头,用一个征询的眼神提醒我的丈夫。 很好,他终于记得介绍我了,我冷淡的哦了一声,没有试图和管家握手什么的,一路上,因为我的存在,管家也没能和德文斯先生寒暄个不停。 可怜的原女主角之前只穿了紧身衣,不太明白,大概是连衣裙之类的吧,我不太理解她为什么要给德文斯先生省钱,我喜欢丝绸的裙子,还有丝绒的斗篷,在这个时代,贵夫人购置衣物,如果不是定制就是让百货商店送货上门,还有模特代为展示,我暂时填满了十一只衣箱,之后或许还有更多。 我的脖子上还挂着一条钻石和祖母绿的项链,与墨绿色的裙子与斗篷相得益彰,大厅里聚集着仆人,我想我知道德文斯先生为什么不喜欢这种迎接方式了,这么多人,空气都变得浑浊了。一个黑衣女人向我走来,她或许认为我会先和她握手,但不,我连手套都没摘。 德文斯先生看了我一眼,他或许有点误解,“这是丹弗丝太太。”他以为我不知道那混球是谁。 “抱歉,”我语气安详地说:“我从不和陌生人太过亲密,丹弗丝管家。”然后我环顾四周:“我很高兴你们来迎接我们,”我说,扫视过一张张神情各异的脸:“但我更希望你们能够以尽心尽职地在你们的位置上工作这一方式来完成这个仪式。” “您觉得呢?”我问德文斯先生。 好笑的是,德文斯先生似乎有点高兴的样子,也许出于教养和懦弱的性格,他不能说出我刚才的话。 我对德文斯先生的观感刚好了了一点,他又给我出了纰漏,他告诉我说,要我去和丹弗丝太太做朋友,“朋友?”我惊讶地问道:“我以为她是个管家?难道她是你的某个亲戚?”德文斯先生马上又含糊了起来,甚至有点恼羞成怒,不过只要他还想要维持体面,他就不可能那么快地和我离婚,我在床头的梳妆盒里藏着一枚尖锐的钢剪,毕竟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之前已经干掉了一个老婆。 不过我总得给丹弗丝太太一个机会。 我当然不会感到害怕,这座宅子虽然大,却不可能与故宫或是凡尔赛宫相比,我悠闲自在地走来走去,任凭丹弗丝太太跟在身后,听听她说些每周参观的鬼话,我已经决定了,之后要取消这项活动,搞什么!自己的家竟然会有些陌生人进进出出的……我又不是暴露狂路易十四。 丹弗丝太太开始还很从容,但跟着我走,她没法把我带到她想让我去的地方,最后我向我和德文斯先生的房间走去的时候,可以感觉到她松了口气。 (以下均为原文)“原来,从这儿望出去根本看不见大海,”我转身对丹弗斯太太说。 “是的,看不见。从屋子的这一头不但看不见大海,甚至连涛声也听不到。在这一侧,你根本想不到大海就在近处。”(以上均为原文) “嗯,我也不喜欢看到海,”我说:“有些倒霉鬼就喜欢跑到海里自杀,被海水冲上来的时候泡得像头发涨的死猪。” 丹弗丝太太一下子僵住了,我坐在梳妆台前,百无聊赖地玩弄起我的珠宝,作为二十世纪的虚荣女性,一套发刷当然满足不了我贪得无厌的胃口。 她过了好久才能说话,果然,说要给我安排什么助力死做女仆,是在嘲笑我根本没有贴身女仆吧。 “我的女仆今晚就能到。”我说:“给她安排一个距离我最近的房间,我少不了她的服侍。” 丹弗丝太太认为我的要求不太得体,我的回答是将一整个梳妆台上的东西全都扫在地上。打破的香水瓶飞溅得到处都是,我不在乎那些仆人会怎么看我,难道我温柔体贴,小心翼翼就能让他们成为我这边的不成?吕蓓卡还有丹弗丝太太留在这里的遗毒太深了,不让他们多做点事情,他们大概想不起我才是这里的女主人。 之后一系列有关于吕蓓卡的谈话也因此不了了之,丹弗丝太太没能炫耀她在这里待了多久,也没能炫耀她的女主人有多么能干。 “您还有什么吩咐吗?”她问。 “有,”我说,她又一次僵住了,她或许认为一个穷困低下的小姑娘根本不敢使唤她,但我才是德文斯夫人不是吗?我随心所欲地吩咐了一大堆的事情,她想要打断我,讥讽般地告诉我这些应该分别和谁说,以及仆人各有职责之类的等等,“我记得你是管家,”我说,将那句你做不好,我就换一个的话吞下去,我可不想把她刺激的狠了,今晚就来个火烧大宅:“德文斯先生对你赞誉有加,一点小事而已,你应该没那么无能,对吗,丹弗丝管家?” 我知道她为什么不愿意,我的第一条命令就是铲除所有的石楠,换上玫瑰。嗯玫瑰很俗,但我他么的就是喜欢。 丹弗丝太太没有辜负我的期望,她和德文斯先生告了状,石楠是曼陀丽庄园的象征,他是这么说的,“但这个象征不好啊,”我温柔地说:“在遥远的东方,石楠是邪恶的象征,有人写过这样的诗句……”接下来我就吟了蹩脚诗一首,德文斯先生的脸色发白,是我不好,像是石楠花的红色来自于荡妇之血之类的似乎太刺激他了,好在他再也不提象征什么的了。 当晚我的贴身女仆到了,她吓了很多人一跳,人们都在窃窃私语,我一如往常地根本不在乎。 这个女仆……她是一个屠夫的女儿,和她的父亲那样身高体壮,力大无穷,她确实做过女仆,但只是厨房和庭院里的,不过她之所以那么晚来就是因为我雇佣了几个教师教导她如何成为一个称职的贴身女仆,我给她的薪水几乎占到德文斯先生给我的“针线钱”的十分之一,相对于此时的女佣,这是一个难以想象的价钱,这会让她变得很难收买——我买的就是我的安全。 我今后还会设法雇佣更多的仆人,吕蓓卡用过的仆人我一个都不会留。 对于原先的女主,有茶,有咖啡,有炒蛋,有腊肠,有鱼,有煮蛋,有面包果酱的早餐简直就像是国王享用的那样丰盛,但抱歉,来自于能好怎大吃货帝国的我只能说是==……“以后我的早餐里不要有鱼,”我不客气地说,早上吃煮汤的鱼是怎么回事?“去找些不过一根手指长的小黄瓜,用醋和盐,还有糖来腌,记住,不能有一点点的油在里面。肉松会做吗?不会?那是很简单的菜,尽快去学。真让人意外……炸蘑菇会吗?鸡蛋和面粉,打在一起,裹在蘑菇上,然后油炸,油不要给我用两次,不能看见焦掉的地方……最后撒上磨碎的花椒和盐。” 德文斯先生一直在看我,皱着眉头,也许是觉得我有些粗鲁,而我只是向他微笑,我从不委屈自己。 今天德文斯先生的姐姐比阿特里斯会来,据说她性情直率,好吧,我也很直率,而且她是亲戚,不是佣人。 之后的一些小插曲,像是吃早饭的时间过长啦,向管家(男)道歉啦,在阶梯上绊倒啦,都没有发生,我走起路来一向昂首阔步,不到十厘米的高跟鞋也没有什么难以驾驭的,偶尔有些小差错,我不是没意识到,就是不去搭理。 我的女仆跟在我身后,我回到房间换衣服的时候,女仆们正在清扫房间,嗯,这也是所谓的曼陀丽规矩之一,什么什么清扫时间主人必须退避,我的女仆玛丽向前走了一步,气势汹汹地向外一指,那些女仆就乖乖地滚了——就连三星级宾馆都可以挂上免打搅的牌子,在家里居然还要主人避开女仆?我真不明白这里的人是怎么想的。 我换了衣服,很快就下了楼,和德文斯先生在一起,既然确定了客人要来,我当然不会到处闲逛,耽误时间。 德文斯先生看了看我。 我一看到三个人中唯一的女性,虽然她看起来很像是个男性,不过给我的第一印象还好,等到德文斯先生向他们介绍了我,我伸出指尖,和他们轻快地碰了碰手指,也许有人想和我更多接触一下,但我的动作可比他们想象的快多了。等到比阿特里斯的时候,我不但握住了她的整只手,还拥抱了她,又和她行了吻面礼,“哎呀,”我热情地说:“欢迎!”然后紧紧地挽着她,她一开始有点紧张,然后逐渐放松了下来。 “你喜欢曼陀丽吗?”在一通寒暄后,她问。 “你说建筑?尚可,”我毫不客气地说:“但之前装饰它的人显然缺乏应有的艺术修养,只懂得堆砌,累加,无意义的锦上添花。而且人造的东西太多,让这里失去了原有的天然氛围,我看过曼陀丽之前的图纸,太可惜了,简直是暴殄天物。” 比阿特里斯目瞪口呆,当然,我在信口开河,但那又怎么样?难道还有人会跳起来喊吕蓓卡万岁吗?有可能,这里可是有她的疑似姘头在。 书里面有描述到接下来会发生很多事情,嗯,有关于德文斯先生的健康情况什么的,看在他现在也是我丈夫的份上,我把他姐姐拐去厨房边的小餐厅品尝新菜了,法国人的品味比英国人强,但也缺乏创新性,自从早餐后,我就不再那么详细地指定菜谱了,我喜欢甜,喜欢柔软或是香脆,可以有奶油,但三道菜里只允许出现一道有奶油的菜,材料要新鲜,滋味清淡或是浓郁,不准油腻……每天要有菜谱,我签过字才准拿下去制作,厨子我会给他机会,但如果他掌握不住,那么就别怪我换人了。 第一百三十八章 国王的决定与洛林的出路 今天本章没有写完,明早更替。抱歉。 ——————蝴蝶梦同人(下) 比阿特里斯看了我的菜谱,上面有着我的签名,非常的……狂放,她的表情复杂,准是想起了吕蓓卡似乎也很喜欢在各处留下各自的痕迹,但没关系,很快她就看不到了。 男士们或许讨论了赛狗,或许讨论了海水浴,这些就和枪与雪茄那样远离女性,某些女士或许会争取与男士一样的权利,但我根本不在意,第一我原本就不喜欢和男人在一起,烦;第二我从来不认为和异性讨论过于隐私的东西有什么趣味——无论什么时候,什么地方,搭理这种人都只会自寻烦恼。 哦,对了,因为我对一日三餐精益求精的要求,丹弗丝太太已经让出了厨房的指导工作,今天的午餐他们吃的全是我的新菜,那个不长眼色的贾尔斯提起了什么蛋白牛奶酥,呵呵,追忆故人啊,我诚恳地告诉他,鉴于他人所皆知的体型,过甜的蛋白牛奶酥对他来说无疑是一剂毒药,吃多了准有一天要血管爆裂而死……你们看我做什么,我的新菜绝对健康,营养,看看德文斯先生,他现在可是一派红光满面,早晚两次的牛肉汤果然起了不小的作用。 下午我和比阿特里斯一起去庭院散步,在看到大片白色,粉色的玫瑰后,她深深地,欣慰地吸了口气,“我还是比较喜欢玫瑰。”她委婉地说。对于这个女人,我还是很有些好感的,虽然她和这个年代的人一样,什么都不愿意说清楚,像是在元宵节猜灯谜,什么都要你自己去摸索,不管你会不会掉坑——她和我说了很多无关紧要的话,祝我和德文斯先生幸福,就在我们的谈话告一段落的时候,那只小狗跑过来,求抚摸,德文斯的姐姐摸了它,而我没有,我一直没有。 “你不喜欢狗吗?”比阿特里斯问道。 “不喜欢,”我说:“我喜欢猫,猫很可爱。” “但狗很忠诚。” “是啊,”我说:“但忠诚的人不是我有什么用?” 我要的猫很快就送来了,嗯,大猫,确切点说,两只幼年的猞猁,它们看起来还相当无害,但它们比一般猫咪大得多的爪子说明它们仍然是猛兽,它们的饲养我从不假手于人,在我忙碌的时候,它们就在我身边的篮子里。 我不喜欢狗,反正它们老了,很快我就能替换掉它们,当然也不会在狗跑走的时候去追,我相当讨厌在雨里走,所以也没能碰上那件吕蓓卡穿过的雨衣,有一天晴朗的时候我去花房,吩咐男管家清理一下里面的东西,像是雨衣之类的东西,全都给了园丁,花房里的预备雨衣换上我要求总管家从巴黎带来的新款。 我似乎……看到了一块团起来的手帕,我的反应是一脚踩了上去,踩到了污泥里。 来拜访的人越来越多,大部分人都很好应付,毕竟他们来到这里就是为了所谓的礼节,有些人很讨厌,但二十一世纪或许没什么好,但信息资源永远是十九世纪的人们无法相比的,有人或许会提起我不懂的事情,但我也会提起他们不懂的事情,像是热力学与电磁学理论、化学原子论、生物进化论与细胞学说,他们大概没想到一个女人会去研究这些事情。 事实上我也是只知皮毛,但对付那些人就够了。 让我厌烦的莫过于他们不断地提起曼陀丽原先是怎样的热闹喧哗,宾客盈门,“会有宴会的,”我说:“但先得等我将手上的书结尾。” 他们大为惊讶:“您在写书吗?” “为什么不呢?”面对大海,春暖花开,书房大又安静,还能撸猫,难道不是一个写手最大的奢望吗? 等到那位主教夫人提起化妆舞会的时候,我终于点了点头,“因为这是您的要求,”我说:“所以我不得不先将我的书放下啦。” 她看上去有点感动的样子,但她还是提起吕蓓卡举办的游园会,说是什么一张张小桌,在玫瑰花园里进茶点什么的……我马上睁大了眼睛:“但那不是很平常吗?” 她明显地卡了一下:“很……很寻常吗?那是很久之前的事情了,或许……” 我可不想听到那个名字:“几百年前中国人就有这样的游园会了,美国人在五十年前也这么做过,”我再一次胡说,反正没人能去求证:“不过这种方式已经落伍了,因为不太雅致,又有些混乱,我听说最近只有暴发户们才会那么干,三五成群的好谈生意嘛……” “对了,”我转换了一个话题:“说到化妆舞会,我想要以东方的圣人王为主题……我正在写这么一个故事……” 主教夫人顿时有了兴趣,东方在这个时间段内已经失去了原先的神秘,但马可波罗所谓的圣人王时代还是很有点吸引力的。 第三天的时候,我想试试插花对室内氛围的渲染作用,在我命令弗李斯去拿花瓶的时候,他提起了那个令我讨厌的名字:“那是谁?”我紧接着问:“我是谁?”他立刻不说话了,我马上让我的女仆之二,一个原本不属于曼陀丽庄园的姑娘去叫男管家来,“我不需要一个会对主人指手画脚的仆人。”我说,然后转过身去,不想听任何辩解。 “还有,”我说:“把这个石膏花瓶扔了,它旧了,难看了,不配待在曼陀丽。” 之后我算了算日子,在德文斯先生离开庄园的那天,换上了一双带有黄铜鞋跟的高跟鞋,这还是我特制的呢。在吕蓓卡的情夫,私下里和丹弗丝太太相会的时候,他果然发现了我,不过我可不会和他说那么多,当他靠近我的时候,我将狗扔向他的脸,然后踢了他的两腿之间,我用的力气很大,在人们听到惨嚎跑来的时候,他的裤子里渗出血来。 我叫了警察,为什么不叫,我又不认识这个人,无论丹弗丝太太说些什么,我都不认这个亲戚,开什么玩笑,如果是正当亲戚,为什么不堂堂正正地和别人那样送名片预约呢? 因为这件事情,我也没去见比阿特里斯的祖母,也就是德文斯先生的祖母,对于一个老年痴呆的人我觉得我没什么好说的,稍有不慎又是我的过错,我也不会把她接到曼陀丽,她只会不断地提起吕蓓卡,我可不是一个喜欢受虐的人。 这件事情也有了一点不好的效应,听说那位仁兄算是废了,之后每个来到我面前的男人,无论是德文斯先生,还是不知名的园丁男仆,都会下意识地紧紧双腿。哦,还有件小事必须提一下,丹弗丝太太受到了训斥,因为她不遵守命令,擅自将不欢迎的客人放进了庄园。 我在一边得意洋洋地听着,丝毫不掩饰我的幸灾乐祸,我还提醒了一下德文斯先生,对于那个同样眼里只有丹弗丝太太没有德文斯先生的门房一家,也应该换换了,不然谁知道下一次他们会放进什么人呢。 我以为这下子丹弗丝太太会偃旗息鼓一阵子,没想到她又开始唆使起我去仿制吕蓓卡曾经穿过的舞会衣服,我看着她,就像是看着一个傻瓜:“圣人王,东方,”我说:“这两个词你有什么无法理解的吗?好吧,”我打量了她一会:“看来你确实不懂,可以理解,你毕竟是个佣人,看来这次舞会的事情不能让你插手了。” 她变了脸色,似乎还想要争取一下,但我已经吩咐女佣把男管家叫来。 我把事情全都交给了男管家,没关系,舞会的日期从一开始就没定,我们可以慢慢来,我一直很喜欢在电影汉尼拔中看到的一幕场景,在这里也是如此,我不用花瓶,或是用,但将它们藏在抽屉里,许多地方造成了花枝流泻的景象,我没有整修地板,而是让人们在上面铺上柔软的丝毯,四处抛掷着丝缎的枕头和靠垫,我定制了三套富有东方韵味的华美长袍,交给我的女仆保管,即便如此,我还增添了数件带有东方符号的新衣,免得万一出了状况无法收拾。 就在我懒洋洋地坐在大厅中看着仆人们来回奔忙的时候——什么,我在这里耽误搬运东西了?怎么可能,和女佣一样,在我这里,没有主人避让仆人的道理,在连续开除了弗李斯与门房一家后,仆人们似乎已经适应了我的坏脾气,曼陀丽的薪水很高,事情很少,他们不会想要换一个主人的。 化装舞会很成功,当然,我傲慢,我无礼,但节目都很有趣,准备的小点心美味可口,而且不用叉子和勺子就能入口,又不会弄脏妆容,每个宾客还得到了可以别在身上或是挂在手腕上的茉莉花球,我邀请了几个有名的歌唱家,演奏家与小丑,在没有预告的情况下出现在各个角落,吓了那些喜欢在角落里非议主人的家伙们一跳之余,也获得了满堂喝彩。 他们对我的衣物与首饰也是赞誉有加,在这方面,我从没给德文斯先生省钱过。 但就在舞会即将结束的时候,丹弗丝太太突然冲进了大厅,她从未这样狼狈过,发髻散乱,满面灰尘,“你把它们弄到哪儿去了?!”她大喊道:“小偷,你把它们弄到哪儿去了?” 宾客们顿时喧哗起来,他们大概还记得这位能干的丹弗丝太太。 “你怎么啦?”我漫不经心地抽出一支雪白的玫瑰放在鼻子下面,“是疯了吗?这样和自己的主人说话?” “我问你把吕蓓卡小姐的东西弄到哪儿去了!” “什么李贝卡罗贝卡?”我看向德文斯先生:“我们有这个亲戚吗?” 对啊,人人都知道我可能已经知道了有那么一个人,可我就是不承认,反正也没人提到过。 “西边的屋子!”丹弗丝太太大叫道:“真正的女主人的屋子!” “哦,”我按住德文斯先生的手臂:“你说的是那个杂物间?我们需要更多招待客人的房间,看里面堆得全都是垃圾,所以就派人把它们整理出来,扔了。还有什么叫做真正的女主人?我不是你的妻子吗?” 德文斯先生面色铁青,一言不发。 丹弗丝太太可能真的疯了,她朝我扑了过来,我快手快脚地逃到了德文斯先生的背后。 “唉!”我大声说道:“你还和我说过,她是一个能干的人,先生。” 丹弗丝太太理所当然地被解雇了,没人能为她求情,那个可怕的样子会让他们做噩梦吧。 丹弗丝太太滚了,我觉得曼陀丽的空气都变得清新了。但敏感纤细的德文斯先生却又忧心忡忡起来,就在这个时候,警探找上门来,载着吕蓓卡尸体的船只搁浅了,他们发现了尸体,丹弗丝太太和吕蓓卡表兄一致指证德文斯先生是杀了吕蓓卡的凶手。 但在法庭上,法官询问医生,吕蓓卡有无可能自杀的时候,医生说,吕蓓卡不但因为子宫畸形无法生育孩子,还罹患了无法治愈的癌症,是的,她有理由自杀。 德文斯先生是无罪的,那两人看上去像是要生嚼了我们。尤其是看到我的女仆玛丽竟然套着吕蓓卡的黑貂皮披肩时。 “我们应该去度假!”我故意大声说道。 过了一段平静的日子后,我宣布要和德文斯先生去温泉胜地度假,管家随行,我们离开了,又回来了,然后顺理成章地抓住了想要放火的丹弗丝太太和吕蓓卡的表兄,纵火的罪名可是很重的,哦,还有,玛丽的屠夫父亲和罪犯们有着说不明道不白的关系,他们不会再来打搅我了。 我和德文斯先生一共有了三个孩子,两子一女,他们就像是吕蓓卡描述过的那样,在曼陀丽庄园幸福地长大,但他们的出生是受祝福的,没有一丝黑暗与污浊。 德文斯先生在离开这个世界之前,抓着我的手问我爱他吗? 我不爱他,但我对他充满了怜悯,而且我是相当有职业道德的,一个好妻子应该怎么说? 当然是“是”了。 第一百三十九章 瓦罗的真正用途与国王的实验结果 今天没有写完,本章明早更替,抱歉。 ———— 《妖魔的封印》的同人——旁观者 写在前面:你看,里面所有的角色以及剧情统统属于原作者,我不拿来赚钱,就是这样…… 我之所以知道我是在一本漫画里,是因为我有着一个叫做里鲁多的朋友。 当然啦,妖魔之间的友情,也就是那个样子。何况里鲁多是个标准的死忠迷弟,迷的对象就是他跟随了无数个岁月的妖魔君王——虚无之君多利亚斯(简称万人迷的那个)。而他之所以会和我成为朋友,也是因为我有着一张与多利亚斯有着五六分相似的脸和同样的黑色长发——在他的君王不允许他跟随的时候,他就跑到我这里来看大型活动手办,嗯,也就是我。 “你这里还是那么寥落,”里鲁康说,“如果不要妖魔的下属,就连人类的奴仆也不要吗?” 啊,对了,还需要提一句的是,在我还是一个不知道自己在漫画里的漫画人物时,我就不太喜欢身边有着其他什么人,嗯,人和妖魔都不要。总觉得有什么突然从身前身后冒出来完全就是日式恐怖鬼片的套路,就连里鲁康,也在被我胖揍了上千次后终于学会了敲门。 “因为并没有什么需要他们去做的事情啊。”我说。 “你的容姿可以让成千上万的妖魔为之臣服,”里鲁康说:“为了求得一个侍奉你的机会他们会甘愿献出所有的。” 就像你那样吗,我在心里说,不过还是没有把它说出口。也许因为曾经是个人类的关系,我的脾气在熟悉我的妖魔中可以说相当的好。但讲真,再好的脾气在遇到那群无底线上来就要抱腿的颜狗时也会爆发的。 所以说,在妖魔中我也是一个异类。每个想要成为我的随从和下属的妖魔都会被我痛扁一顿后扔出我的黑色森林,然后森林中的树木、藤蔓和细草会记住他们的气息,他们一旦再次靠近就会变成一连串的妖魔粽子,至于什么时候被释放,那要看我哪天心情好。即便如此,我也不会轻易出现在他们面前的,一群残忍暴虐,力量强大的可以瞬息之间干掉一座城池里所有人类的妖魔玩儿什么甄嬛传啊。 “啊,”不知道里鲁康是不是突然感应到了我想要把他踢出去的心情,他很及时地给了我一个我一直想要听到的消息:“你问起过的那个人类,我的下属捕捉到他的消息了——拉宾斯,一个魔术使,虽然因为研究出了降魔术而得到了人类的推崇,但也只是一只可怜的小虫子而已,”他突然露出了不太高兴的神情:“天啦,千万别告诉我你是看中了那个人类想要成为他的妖魔吧,如果是那样……” “如果是那样……”我说:“里鲁康,你想要怎么样呢?想要让我消亡吗?我比你更美,里鲁康,你不会不知道这代表着什么。”在妖魔中,容貌与实力都是成正比的,里鲁康如果敢做些什么,我也不介意现在就让虚无之君换个近侍。 不过若是我真的成为了某个人类的妖魔,里鲁康一定会不择手段只为了杀死那个人类或是我的吧,他可不会容忍一个人类成为我的主人的,就算我和多利亚斯只是有着一张我认为并不那么相似的脸。 “我只是觉得太可惜了,”里鲁康说:“如果你不是每年睡上三百天的话,那么你哪怕想要成为某个君王的近侍也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 “我不会向任何一个存在屈膝,称他为主人的,”我说:“关于这点你就放心吧,里鲁康,自由对我而言是最重要的。”和那个居然在番外里爱上了一个人类的伪自由爱好者绝对不同! 但里鲁康在被我踢出森林之前还是有点忧心忡忡的,毕竟我在这座森林了呆了一千多年了,也没对什么感兴趣过,妖魔不,人类也不,拉宾斯还是我提起的第一个名字呢。但我真的对那张面糊脸没兴趣,里鲁康,我的朋友,如果可能,我真希望你能明白我现在的心情——这家伙就是个炮灰,但这个炮灰却是引动了整本漫画的关键所在啊、 我知道你的爱豆将来会爱上一个人类呢! 我还知道因为你你的爱豆还会玩上一场失忆梗呢! 我还还知道你会被你的爱豆勒令出局,之后因爱成恨转黑粉了呢! 我还还还知道你之后还会救了你爱豆的爱豆的迷弟,不惜将自己封印了只为了增强你爱豆的爱豆的迷弟的力量,不,我不是在编顺口溜,事情就是那么复杂——这个虽然你不爱我不看我不接受我不理解我但我还是爱你为了你不惜付出一切即便你神马都不知道只求你万事无忧幸福安康的男二梗你玩的那么六真的大丈夫? 你知不知道我一把台剧中的女猪脚代入虚无之君多利亚斯就是一身冷汗? *** 就在里鲁康离开不久,一个深夜里,我突然从床上跳了起来,而整个森林都在瑟瑟发抖。 WTF? 这个就像是当胸一击的压迫感除了虚无之君,畏怖之君多利亚斯还有哪个?而且其他的妖魔之君可不会突然降临到这个人世间来。我盘着双脚,以一种里鲁康看见了会尖叫的不雅姿态坐在床上,等到那股可怕的力量离开之后,才慢吞吞地去查看哪儿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 之前说过,这片森林是我的领地,然后大约一百几十年前一些人类在我的森林边定居了下来,繁衍至今也是一个村庄了——因为这里被妖魔占据了的关系,没有苛刻的领主也没有贪婪的盗贼,而且我也不在意他们进森林捡拾点燃料或是捉鱼和小动物,所以他们的日子要比其他地方的人类舒服得多。 对于他们来说,唯一的困扰大概就是在森林与村庄之间有个水沼,水沼里面原本只有鳗鱼和水蛭,但因为,咳咳,我的追求者之一,一个好像叫做伊利还是叫做耶利亚的妖魔预备长期作战的关系,在水沼里定居了下来,然后和村庄里的水术师勾搭成奸——哦,不不不,这里应该怎么说,互通有无?还是别的什么?抱歉,我不做人类已经有段时间,对于成语确实已经有点不那么熟悉了。反正他们相互之间达成了默契,伊利还是耶利亚的存在让人类不得不以一村之力供奉那个徒有虚名的水术师,而水术师将会为妖魔免费提供新鲜的肉食。 水沼边还残留着妖魔君王的力量,我挥动袖子,将它们驱散,不然它们很快就会引来其他的妖魔,到时候事情会变得很麻烦——我在乌黑的沼泽中捡到了属于水魔维利耶卡(哦,原来我还是记得他的名字的)的封玉,妖魔们在死亡后留下的力量核心。 事情很好推测,我记得漫画的开头就是里鲁康爱豆的爱豆席巴,一个火属性的术师被双重封印所以变得衰弱无能后仍然无所忌惮的到处趴趴走,走过沼泽的时候救了一个人类的小男孩,小男孩把他带回家里,家里还有个漂亮的姐姐——如果这是一本港漫,那么接下来肯定就是美女以身相许了,可惜这本漫画顶多就是个扶他文,所以对席巴一见钟情的不会是个姑娘只会是个妖魔,虽然维利耶卡钟情的大概只有他的比妖魔贵族更漂亮的脸,但你们知道的(耸肩),席巴有只召唤兽。 别责怪我对妖魔之君如此不敬,你还要我怎么样,我曾经还是个人类呢,但我真的不喜欢人类,人类有美好的地方,但腐烂发臭的地方更多,以至于我在成为妖魔后就连食谱上也不愿意出现人类的选项……吔,是的,随便你怎么说,就妖魔而言,我的三观真是再正确也没有了。 所以我的看法和大部分妖魔是一样的,喵咪的,我宁愿多利亚斯和深颚之君西瑞尔厮混到一堆去(随便里鲁康哭死在厕所里吧),也不要看到他和一个人类共同奏响河蟹的进行曲。 嗯,但我或许还是要对维利耶卡说声抱歉,如果不是我不记得他这个拗口的名字,我应该提前提醒他别去招惹一块看上去很不错实际上被恶犬守着的肥肉的,让我想想,席巴应该有着浅紫色的头发(对,就和那个名为战争女神实则总是在微风中颤抖等着别人来救的小白花同一个发色),灰蓝色的眼睛,用多利亚斯的话来说“如同火焰般高贵美丽的人儿”,反正遇到这么个家伙就赶紧逃跑吧,如果你不想正面刚上畏怖之君。 人类的村庄正在举行庆典,当然喽,他们以为妖魔已经死了,那个不怀好意的水术师也死了,再也没有人会成为水魔的祭品——这个想法不错。 但这个地方,人类,是属于我的,我不会为了维利耶卡杀死任何一个人类,但我也记得此后漫画似乎也没再提到过这个地方,那就对了,作为将来要拯救整个世界的席巴救世主来说,这个地方未免太不值一提了,而且他也已经做了所有他能做的,妖魔消失了,人类理所当然的应该得到安宁。 藤蔓与荆棘从地面升起,它们要比人类或是妖魔的奴仆更听话,也不会让我感觉总是在被人窥视,它们冲破了人类的房屋,把他们从里面驱赶出来,其中有两个人,一个弟弟,一个姐姐。 “福龙(这个名字很值得商榷一番),诺拉。”我指了指他们,村民们推搡着,把他们推到我的面前,姐姐紧紧地把弟弟抱在怀里,喊着要吃就吃我之类的话,不,我才不要吃你呢。 “我要你们记住一件事情,”我说:“正是因为这两个人,你们才会被驱逐这个地方。” 说完我就走了,森林会完成之后的工作,而森林之外,是盗贼,是税官,是暴戾恶毒的贵族与领主,是永无休止的劳役与饥饿,对于他们应受的惩罚,我相信人类会比妖魔做得更好一些。 故事已经开始,而我觉得,我应该有一两个下仆了。 —————————————————————————————————— 人世间正在发生异变,妖魔界与人世间的隔膜被打破了,不仅仅是低级妖魔,就连妖魔的贵族与君王也可以凭借自身的意志随意出现在人世间而无需召唤,两界也未此出现力量盈满后产生的龟裂——对于妖魔来说,这将是一场盛宴,到处都是战争、疫病与饥荒,人类一个村庄,一个城市,一个国家那样的死去,秃鹫盘旋在血色的天穹之上,野狗在殿堂之上巡梭,肚子里塞满了人肉。 我从漫画上的时间来推算,从我的森林离开后,大约一晚,或是一夜后,席巴在多利亚斯的看护下睡了七天,这是确实写明的,然后他就来到了尼尼贝,一个国家的首都,疫牙之君拉瑞尔和他的贵族侍从降临在那里,带来疫病,整个首都的人因此几乎都快死完了,席巴竭力拯救他们但还是徒劳无功,在这个时间段里,多利亚斯为了席巴而驱逐了拉瑞尔还有拉瑞尔的仆从,但他爱上席巴的事情也因此引起了其他妖魔之君的注意。 啊,我不是在骗字数,我说过我不靠这个赚钱,我想要说的是,正因为如此,梦魇之君西菲尔的下属马芙斯做了一件不可谓不绝妙的事情——他假冒多利亚斯在梦中骚扰席巴,让他夜夜不得安宁。 当然,畏怖之君现在虽然有着一个恋爱脑,但狂霸酷帅拽的总裁气质还是被保持着的,他怒气冲冲地去找西菲尔的麻烦,在这之前,他唯恐有其他妖魔乘机危害到我们的小白花,将自己的头发变成护符让席巴佩戴在身上。 这是多利亚斯的力量,足以让所有妖魔都不敢靠近。 也是我一定要得到的东西之一。 另外插一句,多利亚斯取下自己头发的方式是用拔,你知道这让我想起了什么吗?啊,对,就是那个“猴哥!猴哥!你真了不得……” 一百四十章 洛林的民众们发现自己正在忙碌起来 洛林公爵的行为不可谓卑劣,不过随机善变一向是他的优点,他是这么认为的,虽然他也觉得,这件事情可能不那么顺遂,但国王与高等法院的法官们装模作样地讨论了几天后,给他的回答是相当令人满意的,国王用一百万个里弗尔买下洛林的使用权,还有洛林公爵百年之后的所有权,但这一百万里弗尔要分做三年分期,作为利息,一年洛林公爵可以拿到三十五万里弗尔,这个数字也几乎可以满足洛林公爵的大胃口了。 还有国王行宫,原黎塞留宅的使用权,国王一次性给了洛林公爵十年的权利,他尽可以在这里如同一个君主般的生活,享受巴黎的种种便利与时尚,他第一次来觐见国王的时候,还按照传统,穿着深色的外衣,佩戴着厚重的珠宝腰带,头发在涂抹了油脂后束起来,身上的香水味浓烈得可以杀人。 等他第三次或是第四次来觐见国王的时候,他的头发已经如同海藻那样舒展地打着卷披在肩上,他的外套颜色是明亮的湖绿丝绸,衬衫雪白,袖口与翻领边都镶嵌着精美的蕾丝,他的帽子上缀着很长的鸵鸟羽毛,几乎可以垂到背后,因为每天沐浴的关系,他的皮肤也不再那么粗糙了,擦了粉后甚至有点透亮发光。 他还耗费重金雇佣了一个据说原本是御医的厨师,向国王的理发师尚帕涅献殷勤,好让自己拥有先于那些贵夫人的权利,对于那些据说不会伤害皮肤却能让人变得更为白皙的紫茉莉粉和玫瑰胭脂也很热衷,国王首次看到男性使用胭脂还是在这位洛林公爵身上,据他说,这是为了掩盖因为罹患疾病而造成的疤痕,这话可能一分真九分假,但不知道为什么,这种打扮居然也成了一种宫廷中的风气,也许是因为男士们发觉,使用胭脂并不会妨碍他们展示自己的勇武——是的,没错,他们认为这是一种如同饮用烈酒,或是进行了激烈运动,像是狩猎或是决斗后形成的昂然之态——显得又健康,又强壮。 幸好这种装扮的程度还不是很深,至少没有深到超过女士们,路易在他的座位上俯瞰那些贵族们翩翩起舞的时候,看到原先泾渭分明的两条线——在路易正式执政之前,法国男士们的衣着与西班牙人类似,也就是以深色外套为主,但现在隐约已经出现了非常显眼的亮色,尤其是菲利普亲王,他不喜欢任何让他感到沉重的东西,王位如此,服色也是如此,看着在小步舞队里身姿优雅,行动轻盈的弟弟,国王却在想着瓦罗.维萨里。 路易隐约记得,人造染料的出现是在十九世纪初,主要原料苯胺出自于煤焦油,但在这个有魔法的世界里,一个巫师提前了两百年提炼出了近似于苯胺的东西,他的原意是用它来帮助国王鉴别土壤和矿石,没错,这也是路易现在需要的,要知道,一个地方的土壤究竟适合种些什么,谁也不知道,就像他虽然一直在竭力推广土豆和红薯,但土豆与红薯在一些地方的产量并不令人满意,但如果有了这种试剂,那么接下来的工作就变得简单了,只要寻找那些对于一些作物格外友好的土地,采取土壤投入试剂,记下颜色,然后将新地里的土壤与之比较就行了。 而且它还有着一个不亚于试剂的重要作用,那就是工业染料,虽然在几百年后,工业染料已经从被人们喜爱变成了被人们厌弃,植物与动物染料反而被极力推崇,但要说到便利、廉价和稳固,谁也比不上人造染料,工业的产物就是如此,它是自然的敌人,但在短时间内,却是人类的救世主,没有工业,人类绝不可能在短短几百年间发展得如此迅速。 而在这里,魔法的存在又提供了另一个可能性,说来可笑,唯心的魔法却能大大促进唯物的科学的发展,因为沿着结果倒推,研究的步骤可以加快甚至跳跃——国王想到这里,不禁微微一笑,不,现在说这些为时过早,科学院现在不足双手双脚之数的学者们,每周只有两次的探讨式会议,如果强行将发展工业的期望放在他们身上,无疑是在拔苗助长。 不过今后几年,即便巫师们配置的染料不足以供应整个市场,至少在宫廷里,那些多样而又艳丽的色彩一定会成为主角吧。 “那会是一个多么美妙的景象啊。”国王自言自语般地说道,然后他身边的王后投来疑惑的一瞥,而后她展颜一笑,“是的,陛下,这里都是一些又可爱又美丽的年轻人。” 路易看向厅堂中央,伴随着乐声翩翩起舞中的人,确实有几位容颜秀美的女士在向他羞涩而又激动地微笑,虽然这样对自己的伴儿有些失礼,但一看她们的面孔,国王就知道她们正是最近出现在王后身边的侍女,着重提一点,法国人——这个传统也让国王感到无可奈何,从英国到法国,从弗朗索瓦一世与亨利八世开始,似乎所有的王室夫人都必须做过一段时间的王后侍女,真不知道那些人是怎么想的,非要将两个敌人安排在一起不可。 王后也未必如此大度,她一来是为了在法国人中寻找盟友,将他们的女儿或是侄女,外甥女推荐给国王不失为一种手段,还有就是她也不愿意看到国王身边有一个固定的爱人,她和大臣有着一样的想法,他们宁愿国王风流薄情,也不愿意他将注意力全都集中在一个女人身上。“接下来是爱尔兰舞,”王后侧身轻声问道:“陛下难道就不想与一只喜爱的小鸟儿一同起舞吗?” “我更愿意与您一起跳舞。”国王说,不过这只是恭维罢了,因为按照传统——还是传统,国王与王后在领舞后继续一起跳舞,是一件相当不得体的事情,国王的其余时间,应当被他的王室夫人,或是那些跃跃欲试的女士们占据。 但国王这么说,王后却浮起了一丝酸楚的不甘心,她容貌平庸,又是外国人,在迎接她到法国来的时候,路易的大臣中就有人嘲笑过她只怕不但无法获得国王的爱慕,也无法拥有自己的爱人,他们以为她听不懂,但特蕾莎既然拿到了路易的信,当然会好好学习法语,但她什么也没说,她能做什么,看看现在的王太后吧,即便有了两个儿子,一个是国王,一个是奥尔良公爵,她的权利依然被限制在卢浮宫以内,甚至无法触及国王的婚姻这样的大事。 她在这段婚姻中最庆幸的就是有了路易这个丈夫,他并不爱她,却尊重她,无论何时何地,而且在爱情上,他也不是那么热衷,或者说,现在的国王一心追逐的只有王权,这让她不至于太过痛苦。 但她今天是必须要说这句话的,因为就在不久前,查理二世的使者来到了巴黎,向国王提出了一个请求,那就是设法缔结英国的亨利埃塔公主与法国的奥尔良公爵王弟菲利普之间的婚事,延续英国与法国的“友谊”,这个请求哪怕让特蕾莎来看,其中也有很大一部分来自于查理二世,也难得英国的议会没有提出反对意见,也许是因为英国现在正与荷兰陷入了不死不休的战争中,并且明显地居于劣势——他们是来寻找盟友的。 这桩婚事很有可能成功,因为国王需要战船、海军军官与士兵,还有造船与修船的工人,但可想而知,这些英国是不可能轻易交出来的,看似天生地设的两个年轻人,他们的婚姻事实上也就是两个国家之间的交易,谈判可能持续一段时间,应该不会太长,不过现在就有人担心起国王身边的人了——拉瓦利埃尔夫人虽然名义上属于法国,她的丈夫也只是一个身份符号而已,与她之间并无感情,她是一个英国人,又做了好几年亨利埃塔公主的侍女,谁也不知道,等到亨利埃塔公主嫁过来之后,这位王室夫人会不会重新连接起她与公主之间的情分,两个英国人分别在国王和王弟身边,这可真是太让人感觉不快了。 只是特蕾莎所能做的也就只有这些了,她与路易有了一个孩子,而这段时间的相处,她首先领会到的,就是这位陛下虽然温和谦卑,但唯有一样,是绝对不允许人们僭越的——那就是他只会按照自己的决定去行动,尤其是关乎他自己,而非国家和民众的事情,任何人想要主导或是劝诱,只怕都难逃国王的怒火。 路易也看到了那几位可爱的小女士投来的失望的目光,他不以为意,他甚至不愿意让自己的弟弟在个人情感上遭到一丝一毫的欺骗,或是逼迫,他自己更是不会软弱到屈服在无谓的传统上——更正确地说,他认可的传统才是传统,至于其他的,要么是他认为可以利用的,要么就是他认为无需在意的,要么就是根本就是不屑一顾。 在舞曲停歇的时候,人们看到国王从座位上站了起来,离开了大厅。 —————— 在宫廷中的大臣们还在向国王的背影鞠躬行礼的时候,国王的特使与瓦罗.维萨里已经来到了洛林。 “这里有煤炭。”维萨里说。 国王的特使,也就是达达尼昂的表兄,皮埃尔先生,他不如他的表弟达达尼昂那样有着一条巧言善变的银舌头,但胜在沉稳可靠,忠诚宽厚,寡言少语在其他地方是一个劣势,但在与一个巫师同行的时候反而成了优点,“这里原本就有许多煤炭,”他说:“洛林这里的采石工人有时候也会挖掘煤炭。”只是在这个时代,只有穷苦到买不起木柴的人家才会使用煤炭来取暖煮饭,只要稍有身家的人还是会在壁炉边堆上足够的柴火,这种景象甚至延续到了数百年后,虽然那时候的木头只是一种视觉上的假象。 “陛下告诉我说,他需要大量的煤炭。”维萨里略带着点兴奋地说:“这里就有许多煤炭,超乎你的想象。” “好吧,如果这是陛下的期望。”皮埃尔说。 “还有铁。”维萨里让皮埃尔看黑色的溶液,皮埃尔大胆地接过了魔药瓶,但就这点,他和达达尼昂伯爵还是有些相似之处的。 “你还发现了什么?” “这里的土壤与新大陆的很相似。”维萨里说:“我们要测算一下气候,也许这里会适合种植土豆。” 事实证明,洛林适合种植的不是土豆,而是棉花。 棉花这种作物,进入欧罗巴人的视野时间并不长,但比起只有少数人能够享受的丝绸与呢绒,棉布无疑取代了亚麻成为中下阶层的人们最欢迎的织物,只是棉花这种作物,在欧罗巴或是英国都很难盛产,所以迄今为止,棉布织物主要还是从印度进口,英国人为此吵嚷了很久,不断地提高印度进口织物(棉花亚麻和丝绸)的进口税,但因为物美价廉,这种倾销的势态还是显露出了一种不可遏止的劲头。 这倒是出了路易的意外,但棉花这种东西只要操作得当,也是一项容易获利的资产,而且棉花可以与羊毛,与蚕丝混纺,编织出不同的织物来,这点又是单纯的丝绸或是棉布,毛呢无法相比的,还有国王以及列入计划中的纺织机……、 除了这些,煤炭,钢铁则影响到之后的蒸汽机计划,还有,有了煤炭,玻璃和瓷器的制造业也能提上日程了……这些产出都需要大量的燃料,原先国王想,实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他只能对洛林的森林说抱歉了,但有了煤炭,这些树木就能逃过人类的毒手了,毕竟这时候的森林全都属于领主,之后则属于国王。 还有,有关于煤炭的使用,国王需要将它提上自己与民众的日程,看看能不能取代木柴——以及,还有巫师维萨里的药剂,果然是从煤玉里提炼出来的,但这种魔药,如果国王没想错,一般的煤炭也能提炼。 那么还要加上染料。 洛林的民众要开始他们忙碌不已的痛苦生活了,国王想。 ———————— 明日本章加更一千字。 第一百四十一章 枫丹白露的一些事情 上一章加更千字达成。 —————— 虽然名义上,这是一次国王与王室夫人拉瓦利埃尔的单独出行,但事实上,只有他们和护卫寥寥几人是不可能的,这个单独只是指王后与其他(如果有)的王室夫人而言,王太后安妮留守巴黎,而宫廷与朝廷的大部分人,从奥尔良公爵菲利普开始,到最卑微的花木女仆,都跟着国王涌入了枫丹白露,幸而枫丹白露从十二世纪开始就是国王的行宫,这里已经发展成了一个相当成熟的村镇,不至于让这些达官贵人以及仆役无处借住。 像是如孔代亲王等人,甚至在附近还有产业呢。 说到孔代亲王,国王之所以特意让菲利普去邀请他到枫丹白露来,也是为了设法平息他的愤怒——比起洛林,国王觉得,一个不久之后就要消失的头衔没什么值得看重的,但对于以孔代亲王为首的持剑贵族可大不相同,国王怀疑,他们就是担心此例一开,之后国王会像是在市集上卖卷心菜的小贩那样,将爵位成打地卖出去,毕竟这位国王,可能是法兰西历史上最慷慨的国王了——以前的国王若是想要打仗,那么唯一的方法就是向民众们征税,要么就是寻求贵族的支持,从而做出一些政治上的让步,而这位国王,他悍然在两面开战(西班牙与罗马教会)的时候,既不愿意向自己的臣子屈服,也不愿意压榨自己的民众,竟想一个人推动西西弗斯的石球(注释1)。对此,贵族们有钦佩的,也有感叹的,更多的还是遗憾或是轻蔑,因为他们认为,到最后国王不是因为精疲力竭而被这份沉重的债务压死,就是不得不收回赐予民众的恩惠,引来近似于毁灭性的后果,就像是曾经的查理一世——对那些善变又卑劣的平民好是没用处的,他们没有道德,也没有忠诚,更是缺乏责任感。 对此路易从来就是不置一词,要和他们商讨所谓的民心是没用的,持剑贵族连穿袍贵族都视作暴发户,更别说是平凡的芸芸众生了,只是在教育尚未普及的时候,他依仗的确实只有这些贵族,东方有句话叫做“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这句话一点也不错,在民众们还在饥饿中挣扎的时候,他们的兽性必然要多于人性,而他们能够饱足,并且相信之后还能继续饱足的时候,才会开始慢慢地滋生出最基本的道德感,而要他们产生出对国王,对国家的忠诚,这些还远远不够——最少的,要到达现在的凡尔赛人的程度,在衣食无忧甚至收入多于支出的时候,他们才会去学习,去思考,接受教师灌输给他们的理念。 所以孔代亲王等人的话也不算有错,只是路易是绝对不能接受一群混沌的民众和一个永远无法稳定的国家的。 相比起其他地方,阿尔萨斯与洛林反而成了两处最好的试验场所,首先,它们在几十年前,还站在法国的敌人的立场上,那里的民众,发自内心地说,在路易心中,是无法与凡尔赛人甚至其他地方的法国人相比的;其次,那里的混乱是必然的,之后的残酷镇压也是必须的,而之后,无论出现了怎样奇怪的要求,那里的民众只要没有被压榨到无法生存下去的地步,就一定会接受,这反而要比在法国其他地方推行新政好得多;最后,也就是瓦罗.维萨里的发现,这两个地方都有着丰富的煤铁资源,还有成熟的畜牧产业,手工艺产业,将来可发展的玻璃与瓷器、染料产业……国王不必往里面投入太多,只要保证洛林的产出被洛林所用就行了。 想到瓦罗.维萨里,这位巫师终于被国王召到身边,重新成为一个御医了,只是他的走向显然发生了错误,所以现在这个御医只是个名头,他更多的还是在他的私人研究所里。 所以这次他没有随行,也许是件好事,因为国王还召唤了莫特玛尔公爵——鉴于这位公爵先生一定会带着自己的继女来到宫廷,好让国王兑现自己的承诺,将这位身世不清的夫人的女儿们正式引荐入宫——据说这位夫人在七年前生下了莫特玛尔公爵的继承人,一个健康的男孩。 国王大概估算了一下,无论是公爵还是那位夫人都没有浪费一点时间,他是在快要成年的时候遇到瓦罗和他的夫人的,那时候瓦罗的长女只有五岁,幼女还在蹒跚学步,另外一个还在母亲的肚子里,他们离开没多久,瓦罗.维萨里和他的妻子就遇到了莫特玛尔公爵,这位公爵以卑劣的手段得到了这位夫人之后,就立刻派遣使者前往巴黎贿赂国王——用钱财和忠诚,而对于那时的路易来说,不,哪怕是现在的路易,莫特玛尔公爵确实要重于瓦罗.维萨里。 虽然莫特玛尔公爵得到维萨里夫人的过程着实恶毒无耻,但他对这位夫人的爱意也是真实的,或者说,对那些不谙内情的人来说如此,事实上,他的作为有很大一部分被维萨里夫人的魅魔血统推动着——对此国王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要说维萨里夫人有错吗?她是被曼奇尼家族特意培养的联姻用具之一,缺乏独立意识,服从性倒是很高,她服从了家族,服从了瓦罗.维萨里,当然也可以服从莫特玛尔公爵……这是无可奈何的事情;要责怪莫特玛尔公爵吗?对于现在的人们来说,他简直罪不可赦,但问题是,他在做出这些事情的时候,头脑也未必清醒;我们更不能责怪瓦罗.维萨里,他孤注一掷也只是为了保全自己的家庭——若是追根溯源,看来就只有责怪曼奇尼家族了。 不过曼奇尼家族一定不会在乎这点小问题。 国王轻轻地笑了一声,他身边的王弟菲利普好奇地看了他一眼,若是别的大臣,一定会保持沉默,不对国王的行为妄加猜测,更不会问出来,但菲利普的胆量来自于他兄长的宽容,所以他毫不犹豫地问了,“只是想起了一群蠢人罢了。”国王说。而后他向身后点了点头,“诸位,我想与我的王弟单独说几句话。” 他们的身后浩浩荡荡地跟随着的一大群人立刻或是屈膝,或是鞠躬,用视线恭送国王与王弟走向了弗朗索瓦一世大画廊。 之前我们说过,枫丹白露宫早在十二世纪就存在了,但那时候,就像是卢浮宫,它是一座坚固的堡垒,建造它的人是路易六世,但后来,大鼻子弗朗索瓦一世,亨利四世,路易十三都曾经在这里住过,宫殿也一再改建与加建,直到现在这个样子。 这是一座庞大的建筑,灰黑色的屋脊,朱红色的烟囱,柔润的乳黄色石砖墙面,庄严又不失典雅,在宫殿的一侧是无比静谧的深蓝色湖面,在湖中有一座八角小亭,里面不断地喷涌出甘甜清冽的泉水,枫丹白露这个单词就是从“美泉”引申而来的,当初路易六世决定在这里建造城堡也有利用此处水源的想法——但对于路易十四来说,最好的就是他在改建枫丹白露,增设卫生设施的时候,可以不用考虑供水。 他们所走向的弗朗索瓦一世大画廊,顾名思义,正是弗朗索瓦一世建造的,这座画廊从腰部以下,是精美的胡桃木雕花护墙板,边框鎏金,上方是被大理石的人像与柱子环绕而成的壁龛,壁龛中是色彩绚丽,取材丰富的油画——这些油画来自于意大利与法国画家,当时的弗朗索瓦一世对文艺复兴时期的意大利十分推崇,所以就从意大利邀请到了两位著名的画家来为他建造这座大画廊。 也正是因为这座画廊是弗朗索瓦一世所建,所以人们视线所及之处,有许多曲线优美的蝾螈,它们多数被表现为正在火中诞生——这里涉及到欧罗巴的古老传说,在传说中,这种表皮明艳的蝾螈,是从七年也不腐烂的木柴所迸发的第一缕火焰诞生的,因为它能够征服烈火,所以被人视作持久忠诚的象征,当初的弗朗索瓦一世就是以蝾螈为自己的标志,所以这里到处都是蝾螈。 “您预备选择什么作为您的象征呢?”菲利普也注意到了,他以一种轻快的语气问道,“我还没想好,”路易坦诚地说:“也许是……猫?” 菲利普想了想,露出一个不敢恭维的表情,国王笑了起来,他们之间的气氛就变得更加轻松了,“那么你呢,菲利普,”路易问道:“你想要什么样的动物作为象征?” “我想要选择狮子。”菲利普说。 狮子和猫都是猫科,但它们的力量和在人们心中的印象堪称天差地别,说真的,要不是路易一直在培养菲利普的胆魄,他是绝对不敢在国王面前这么说的,人们一向将狮子视作动物中的君王,许多君王的纹章上也有狮子,但路易相信,菲利普所期待的乃是狮子的胆量和力量,而非勃勃野心。 “好啊,”菲利普听到他的王兄说:“那么我可以特许你在纹章和旗帜上使用狮子。” 这句话让王弟一阵毛骨悚然,不是他相信自己的兄长,而是他——“我并没有这样的期望!”他急切地说:“只是一个想法而已!” “我知道,”国王安慰地将手放在弟弟的肩膀上,在发觉虽然都有牛奶和充足的肉类加强,但自己的弟弟还是比自己矮了一点的路易欣慰地说:“我明白您的意思,”他耐心地抚摸着弟弟因为紧张而绷起来的脊背:“不过我是发自内心地觉得,狮子与您是极其合适的。” “狮子应该属于您,陛下。”菲利普说,“请原谅我之前的胡言乱语。” “我已经有决定了。”路易说,有那么一瞬间,他甚至想要开玩笑,坚持自己的象征是猫,不过看见菲利普的样子,他可能会马上选择兔子做自己的象征物,所以还是不了,“我选择太阳。” “太阳?” “是的,弟弟,太阳。” “但太阳……” “太阳才是毋容置疑的最强者,”路易说:“在它炽烈的时候,人们畏惧他,在它温暖的时候,人们渴望他,在它离开的时候,人们怀念他——菲利普,它无所不在,无所不能,这正是我希望我所能达成的奢望。” “不会是奢望的,”菲利普说:“您现在就是,我畏惧您,但也渴望您,离开您的时候,我也会思念您。” “我希望我的子民也能如此,只是任重道远。”路易挽住了弟弟的胳膊向前走去,画廊如此精美,宏大,但比起这座画廊,弗朗索瓦一世在人文与战场上取得的功绩才是最应当被人赞美的。 “我想你已经知道了。” “是的,陛下。” “我需要一个人去洛林。” “我,陛下,请让我去。” “但母亲更希望你留在巴黎。” “她既担心我的安危,也烦忧着我的野心。” “我同样担心您的安慰,但我不认为您有野心。” “我有野心,陛下,我有,但不是对那些从来不曾属于我的东西,我的兄长,我还在穿着裙子的时候,我就在期望为您效力,您也曾给过我承诺。” “是的,我给过您。” “那么就兑现它吧。” “也许有一天我会为今天的决定而懊悔。” “如果您不作出这个决定,您才会感到懊悔,当您看到自己的弟弟只能在宫廷与女人之中消磨掉最后一丝生命的时候。” “嗳,您在威胁我。” “姑且这么认为吧。”菲利普说:“那么您是否要接受这份威胁呢?” “您明明知道我从来是不受威胁的。” “我觉得您可以破例一次。” “迎接您的可不会是鲜花,只会是刀剑。” “我喜爱鲜花,但刀剑同样会令我热血沸腾。” “您在让我为难。” “您在说谎,陛下,”王弟乐滋滋地说:“您才不会为难呢,洛林虽然危机四伏,但我至少不会立即对上一支强大的军队,我可以在那里学习如何成为一名合格的将领,我想,您应该已经为我安排了一位好老师。” —————— 本章明日加更千字。 第一百四十二章 枫丹白露的一些事情(2) 第一百四十二章枫丹白露的一些事情(2) “那时候你还软乎乎的呢。”路易感慨地说:“就像是一块加了奶油的面团。” “我听说您正准备用您小时候的教材作为普及教育的教材,”菲利普担心地提醒道:“但在文法上您还是多多考虑一下吧。” “那是因为你忘记了自己在那个时候的样子,我却记得很清楚,菲利普。”路易说:“你知道,若是我派你去了洛林,而你就死在了这道旨意里,那么我会用我的余生来痛苦和懊悔。” “我发誓我不会,我会像是保护您那样保护我自己。” “那么记得你的誓言。” “绝不忘记。” 前面就是国王与王后套间,谈话与同行就此为止。 大臣们暂时还不知道国王做出了怎样的一个决定,不过对国王来说,奥尔良公爵菲利普是他最中意的一个人选,首先他不必怀疑菲利普对他的忠诚——阿尔萨斯与洛林之前的几百年一直只是名义上属于法国却无限地倾向于神圣罗马帝国的,如果去到那里是一个有野心,或是愚蠢的人,阿尔萨斯与洛林可能就如那些落入了罗网却又从打开的缝隙中跳出去的鸟儿那样,脱离国王的掌控;其次,奥尔良公爵在还未继承加斯东公爵的领地之前,就已经是个富有到足以向国王放贷的人,既然如此,他对金钱的渴望就不会太过热切,国王可以放心让他去管理洛林与阿尔萨斯即将展开的新产业,不用担心出现第二个富凯或是马扎然;最后,正如菲利普所说,洛林危险,但比起真正的战场,一两场小叛乱倒是可以作为王弟的试炼,像是如菲利普这样,有身份,有爵位,有才能的人,只把他放在巴黎或是凡尔赛就太可惜了,但在战场上以身殉国的年轻人太多了,就连统帅也无法幸免——;洛林和阿尔萨斯都可以作为在大战之前的磨刀石,这样,若是以后有更危险的工作,国王也可以放心地交给菲利普去做。 国王和一行人道了晚安,大家就各自去休息了,毕竟明天还有一件大事。 路易即便来了枫丹白露,也不可能真的沉浸在青纱碧水之间,除了政务,英国使团在数日前抵达巴黎,今日正是他们被允许在枫丹白露觐见过国王的日子——所以虽然国王和奥尔良公爵已经讲定了,但奥尔良公爵还不能走,年轻的勒布伦画师——最近被引荐到国王面前的一个年轻人,要为他做一副精美的画像,好让使者们拿回英国,给查理二世与王太后,以及亨利埃塔公主看,虽然后两者离开巴黎也只有区区几个月,菲利普在一次舞会上嘲笑了亨利埃塔公主的新发型,让她不由得在人后啕嚎大哭的事儿仿佛还在人们的耳边,不过既然这是传统和不成文的规定,菲利普也只能乖乖听从国王的命令,从他宝贵的时间里抽出一两个小时来充当画师的模特。 勒布伦画师还不足三十岁,他的老师是普桑,之前曾经在意大利游学多年,他一回到巴黎,就有幸被大法官塞吉耶举荐给国王,塞吉耶正是最先遵从国王的命令搬迁到蓬图瓦兹的十四名法官中的一个,所以在国王回到巴黎后,他毫无疑问地受到了重用,甚至得以在国王与王后的婚礼上充当使者和傧相,这位也可以说是宠臣的人物,也如当时流行的那样,不断地向国王举荐各种各样的人才。 勒布伦之所以被国王看中,除了他是个法国人,家中世代都忠诚于国王之外,其写实和温润的笔触也要比其他画师更得国王的喜欢,他亲手将王弟菲利普带到画师面前,告诉他说,他希望画师能够尽可能地描绘出王弟最高贵而又温情脉脉的一面,画像的地方被安排在弗朗索瓦一世的王室夫人爱普当公爵夫人的房间,这里光线充足,又因为被搬走了大部分家具而显得格外旷阔。 王弟对此相当的不以为然,他可不认为亨利埃塔公主的记性会那么差,他一等到国王离开,就对画师做鬼脸。 勒布伦听说大殿下对这门婚事不但不热衷,甚至毫不在意,看来是真的了,但就算他只是一个画师,也知道这门婚事非成不可,国王已经有了一个西班牙公主做妻子,达成了与西班牙的盟约,奥尔良公爵菲利普的婚事就不会被轻易浪费,同理,他们也不会再允许一个哈布斯堡的女儿进入卢浮宫,这样奥尔良公爵的选择面就变得非常狭窄了,虽然也有荷兰、匈牙利等国在试探,但在犹豫良久后,国王和王太后一致认为,曾经在他们身边长大的亨利埃塔公主会是一个合适的人选。 但就和任何一种约定那样,国家与国家之间永远不会有所谓的小事,情感放在后面,利益放在前面,英国的使团由路易久闻其名的乔治.蒙克为特命全权大使——这位可敬的先生,他先是查理一世的大臣,后来又对护国公克伦威尔屈膝效忠,等到克伦威尔失去了人们的信任,他又转而投向查理二世,或许有人要嘲笑他就像是一支公鸡风向标那样随心所欲地转来转去,那么如果你知道,在奥利弗.克伦威尔已死,而查理二世还在外流亡的时候,就有人怂恿他登上国王的宝座,却被他坚决地拒绝了呢? 路易现在就是国王,所以他很清楚,这个位置有多大的吸引力,他可以扭曲任何一个意志坚定者的心智,让善良的人变得邪恶,让宽容的人变得恶毒,让天真的人变得奸猾——这是他的亲身经历,所以对这位蒙克先生,现在的阿尔比马尔公爵,路易是怀抱着一份钦佩和警惕的。 果然,整个谈判过程漫长而又艰辛,英国看准了现在的法国不想把自己弄得四面皆敌,而法国也看准了英国国内的情况并不如阿尔尼马尔公爵所描述的那样平稳,查理二世虽然终日沉浸在筵席、舞会和狩猎里,但他从来就没放弃过夺回被自己的父亲丢掉的王权,阿尔尼马尔公爵又想要支持他,但又担心国王的权势过重,以至于查理二世继承了他父亲的狂妄激进,弄得民不聊生…… 但法国国王的要求,英国人实在无法同意,无论是购买战船,商船或是修造船只的工人,设计师,或是借用海军军官,士兵等等,都不行,别忘了,之前他们才卖了一个敦刻尔克给法国人,据说法国国王正在敦刻尔克建造足以容纳三十条战船停泊的船坞,还有两个用于维修和建造船只的干船坞,他们就不由得提心吊胆,想想曾经被西班牙人折磨的不轻的英国商船吧,难道走了西班牙人,他们还要迎来法国人不成? “战船绝无可能。”英国的使者们交头接耳,“我们正在与荷兰开战,之后还会有不断的战舰被投入战争。”加上在护国公时期被荒废了的部分船只,他们自己都有些捉襟见肘了,更别说是给法国人了。 “但亨利埃塔公主的嫁妆……”这句话让使臣们都有些赫然,与法国国库即使国王的私人金库不同,查理二世只能可怜巴巴地从议会那里索取一些所谓的王室用度金,这些还要保证宫殿、城堡、领地与军队的运作,别说是给亨利埃塔公主筹备嫁妆,查理二世不向公主借贷已经算是很不错了。 “就算他想借,公主也没这个钱。”真可怜,一个使者这么叹息说,相比起他们见到的法国贵女,以蒙庞西埃女公爵为首,无不打扮的花团锦簇,珠光宝气,据说女公爵每天都会换上几套衣服,而每套衣服都只穿一次,其他贵族们也纷纷仿效,据说在枫丹白露外面的那些随驾商人,有不少都是买卖二手衣物的,这些贵族的衣服到了他们手里,改改换换,甚至纹丝不动地送到外省去,每一件都能卖出大价钱。 而亨利埃塔公主,她的珠宝能不能填满一个首饰盒还很难说,虽然离开巴黎不久,但显而易见,巴黎的衣服款式在短短几个月里又上了一个新台阶,女士们的胸口袒露的更多,裙摆更大,而且在国王的王室夫人拉瓦利埃尔小姐的带领下,贵女们身上毛茸茸的配件也开始多了起来。 英国人们用眼睛记录着这一切,就算议会不愿意拨出更多的款项来保证亨利埃塔公主的嫁妆不会太难看,他们也要保证公主的嫁妆虽然少,但还不至于被人嘲笑来自某个穷乡僻壤。 ———— “怎么样?”菲利普看到自己的兄长,难得地伸着懒腰从第二大厅走出来,就知道今天的谈判只怕又是空耗了宝贵的几小时时间,路易向他颔首,一边还闭着眼睛打哈欠,“给我咖啡。”他对邦唐喊道,“我这里就有,”菲利普说:“我让仆人为我准备的……您要吗?” “给我吧。”路易说,“我又渴又累……天主,菲利普,你放了多少糖?” 路易自从能够说话起,就对宫廷里的菜品做出了不少改变,但有点他是怎样都改不了,而且无论是马扎然主教,还是王太后,又或是王弟菲利普一力劝说他不要改的——就是对甜味剂的滥用,在蔗糖的提取方法还没出现的时候,贵族们嗜蜂蜜如命,几乎什么都可以来点蜂蜜——像是蜂蜜鸽子肉,蜜桃子,蜜奶油汤之类的,等到十字军从阿拉伯人那里弄来了糖,糖又成为了餐桌上的常备佳品,一个贵族招待客人的时候,没有足够的糖,是会被嗤笑的,而国王的筵席上,则需要出现更加惊人的东西——像是不久前路易才看到的,用凝固的糖分雕琢的枫丹白露宫…… “我来给您加点咖啡。”菲利普说。 路易摇着头,好把那股子可怕的劲儿推到一边去,作为冗长会议后的弥补与安慰,他用欣赏王弟肖像的法子来消磨晚餐前的时间,也算是一种奇妙的休息方式。 这幅画像正在半完工状态,也就是说,奥尔良公爵菲利普的脸已经几乎全都完成了,但身上的衣服,手和脚,身后的背景还模糊,细节亟需添加,但公爵的秀美确实被切切实实表露了出来——因为他身形颀长的原因,勒布伦没有用往常画师们的手段,让他坐在椅子上,或是骑在马上来混淆身高,而是让他站在一根高大的柱子旁边,柱子后是一蓬茂盛的白色和粉色蔷薇花,深蓝色的帷幔从他身后垂下,绣着金百合,他身着一件乳白色银绣的外套,配着鲜红色的肩带,腰间是黄金缀宝石的腰带,挂着火枪和刺剑,看上去确实异常的器宇轩昂,在俊美之余也不缺男子气概。 “会有很多美丽的夫人对你一见钟情的。”路易笑着说。 “我更宁愿去追求自己喜欢的人。”菲利普说。 路易看了他一眼:“亨利埃塔是个好孩子。” “我知道,”菲利普说,虽然他总是欺负亨利埃塔,但真正不讨公爵喜欢的人,他根本不会去看上一眼,但让菲利普感到不快的是,亨利埃塔公主更愿意成为他兄长的妻子,但要说是出于爱情,又不是,她一直默默地忍受着菲利普的欺负,只是想借此求得国王的怜悯,但她不爱国王,只是想要成为法国的王后,在路易不幸在敦刻尔克遇刺的时候,她甚至隐约地提到过……查理二世可能会支持菲利普成为摄政国王或是真正的国王,这种近似于落井下石的行为让菲利普彻底地感到了厌倦。 但问题是他们现在必须结婚。 这是法国与英国的事儿,不是菲利普与亨利埃塔的事儿,只希望她嫁到法国来后,菲利普想,能够变得聪明和理智一些。 “要说一见钟情,”菲利普说:“倒不如说说您自己呢,爱您的人肯定要比我多,即便您不是国王。” “这可不一定,”路易说:“我是一个非常无聊的人。” —————— 路易知道自己并不丑陋,但对于自己有多大的吸引力,他觉得还是因为他戴着王冠,穿着冕袍的缘故,菲利普比他更会跳舞,也更懂得如何欣赏音乐和舞蹈,他做这些纯粹是出于礼仪,而不是发自内心的喜欢。 也不擅长。 第一百四十三章 枫丹白露的一些事情(3) 今天没写完,明天早上更替,抱歉。 ————、 妖魔的封印同人(下) 唔嗯,至于说我如何拿到那个护符,漫画上已经给出了错误以及不那么错误的方法。 漫画上有明确的指出,席巴将护符丢在西边的莫原,虽然我完全可以追寻着力量的根源而去,但既然有方位,那么我就不必多费力气,我到达那里的时候,已经聚集了很多妖魔,他们都是被力量吸引而来的。 “如果您需要,我可以将他们全都驱逐走。”维利耶卡说。 “还不到时候。”我说。我当然可以提前拿走那枚护符,但这样一定会引起虚无之君的注意,我可不是席巴,没有他的幸运,多利亚斯毁灭我也就算了,就怕他和对付那个拉宾斯那样把我封印在永恒的现在,没有过去,也没有未来,单单这么一想我都会情不自禁地颤抖不已。 话说回来,那个错误的方法就是我之前提到过的马芙斯,她直接抢走了护符的大部分,对了,那根护符看上去很像是一串华美的宝石项链,就是镶嵌完毕的宝石用链子连着的那种,或者你也可以把它看成一串儿肉枣状的东西。这个我需要提一下,因为马芙斯抢走了大部分,但另外一个低级妖魔里维则抢到了其中的一个或是两个。 之前你或许会以为那个错误的范例是里维,很抱歉,不是,是马芙斯,她将这枚护符献给了梦魇之君西菲尔,由此引起了后来的事故,我的朋友里鲁康也是从那个时候开始手黑的,但马芙斯也没有得到什么好处,她的身体因为被多利亚斯的力量所伤害而腐烂,无法继续侍奉西菲尔,至于她后来怎么样了,几乎没人关心。 可惜了,那可是个大美人儿,而且她出现的时候就是个女性,而不是如大部分妖魔那样是个男性。 而人类魔法使蒂亚的妖魔,叫做里维的那个,只是个低级妖魔,但运气很不错,他虽然因为抢夺护符而几乎被多利亚斯的力量所侵害,几乎死去,但还有个席巴愿意为他求情,所以…… 只不过似乎他和他的主人也没能活上多久,毕竟整个人间界都毁灭了。 你说什么?哦,是的,我好像忽略了非常重要的一段,毕竟人间界不是网兜里的鸡蛋,只一下就会突然碎光了。 首先要说的就是我那个作大死的所谓朋友里鲁康。 多利亚斯之君的护符被西菲尔之君带到西瑞尔之君那里去了,当然,别指望那两个作为妖魔之君还是很迷多利亚斯的家伙能够做出什么好事儿来,妖魔本来就是一种极其自私而又残忍的存在。 我不会提醒里鲁康,毕竟我还不想正面刚上两个妖魔之君,而且我怀疑里鲁康的脑子里除了嫉妒之外还有什么值得一提的东西——我知道他释放了席巴的妖魔,并借此将多利亚斯之君引向自己,或许多利亚斯之君也没有想到自己的下属会背叛自己吧,就像是他也没有预料到他会被自己的力量控制。 不过西瑞尔之君,我对那个头冠……没什么很大的意见,毕竟原身的护符形状就不怎么样,但那只头冠除了看上去不但很娘而且很大……西瑞尔之君的审美观难道还在以大为美吗?还真是相当朴实的一种观感呢。而且让我感觉违和的是——里鲁康,我可以理解您的急切与迫不得已,但问题在于,你好像没把多利亚斯之君原先的那个头冠拿下来吧,所以说,我们的畏怖之君,虚无之君,多利亚斯脑袋上实际上是重叠戴着两个头冠的……这个…… 请容许我笑一下。 这个事情发生在,额,大概就在人类的魔法师前往利拉聚集的两个月之后吧——漫画上清楚地注明,以人类的时间计算,两个月之后……之后似乎没有具体的时间说明,我不记得了,不过现在我只要追查拉宾斯的下落就好,我记得正因为拉宾斯的介入,当然,更多的是一个人类,也就是虚无之君多利亚斯的爱豆席巴……的……一句话…… 望天,对,就是我们经常说的……爱过。 多利亚斯之君就摆脱控制恢复记忆了。 为我的朋友里鲁康点蜡。 为西瑞尔之君点蜡。 为西菲尔之君点蜡。 不过即便如此,人间界仍旧无法避免彻底崩溃的命运,即便席巴将被拉瑞尔之君施加了不死封印的拉宾斯永远地禁锢在了“现在”,就是我之前提到过的,没有未来,没有过去,只有永远凝固着的现在的“现在”——他动用了多利亚斯赐予他的“时之封印”,因此他的肉体完全地溃散了。 但漫画中没有详细描写妖魔界的情况,唯一可以明确的是,在最后的混沌碰撞中,西菲尔之君也曾被波及。 我一直无法确定妖魔界是否也会受到相应的冲击,毕竟妖魔界与人间界在那时还紧密相连着——我很快得到了答案,妖魔界果然不会如我所期望的那样安然无恙,低级妖魔死伤无数,妖魔的贵族们,没能离开人间界的跟着人间界一起崩溃了,一些被凝固在通道里,而另一些……即便回到了满目疮痍,动荡不安的妖魔界,也找不到休养生息的时间与地方,只有带着累累伤痕苟延残喘,一部分坚持了下来,但更多的还是在挣扎了一段时间后无奈地消亡。 借助两枚来自于妖魔里维的主人蒂亚的护符,与那只被多利亚斯挣脱后破碎跌落的额冠,我支持起一个小小的庇护所,收容了几个幸运的妖魔。虽然我经常开玩笑说这位虚无之君,畏怖之君是个有恋爱脑的霸道总裁,但我必须承认,我的确折服在了他的力量之下——我不知道在漫画没有描述到的地方,这些仍然蕴含着强大力量的碎片会落在哪个人或是妖魔的手中,不过在混乱之中,取得它们的过程简直就是轻而易举,而且似乎也没人来追究我“非法所得”的样子。 “妖魔之君为了一个人类,耗费了数亿年创造了一个新的人间界。”这是维利耶卡在妖魔界终于平静下来之后带给我的第一个情报,我不知道该怎么说,但维利耶卡茫然的神情让我有点感伤,感伤到允许他暂时跟着我——多利亚斯明明是妖魔的君王…… 或许有人,以及妖魔们会为了那份深重到无法找寻到一个形容词的爱意而有所触动,不过我肯定不包括在内,哪怕它比“我要让所有的人都知道,这只鱼塘,被你承包了!”之类要强大得太多了。但我在感伤之后只想着我可以回到人间界去了(如果妖魔们也有造物主,他在造我的时候肯定一失手将整包的“自私”丢进我的和泥盆了),嗯呐,妖魔界对我来说很危险,别问是什么,往下看个几百字你们就知道了。 我在一个荒僻的山谷里安定下来,原本这个山谷除了石头就是石头,但我不喜欢,而且既然我是一个水魔,那就表明我可以重新催发一整个森林,很快我就回到了几亿年前的生活,继续做我的宅男妖魔。若说有什么不同,那大概就是在我的森林边缘,多了一个维利耶卡,还有几个我说不上名字的妖魔。他们都是我在妖魔界动荡的时候收容在那个小小庇护所里的,动荡结束之后也没有离开,虽然我已经告诉他们那个庇护所之所以存在并不完全是因为我的力量,但妖魔们固执起来简直就不是人,嗯,等等,他们好像原来就不是人。 最后还是维利耶卡一语戳穿了不堪的真相,“啊,大人,”他说:“您忘记了您除了力量之外,还有脸吗?” 我还真忘了,那些妖魔很快就被藤蔓们系在一起扔出了森林。还有维利耶卡,你以为你装作一派悠闲地弹竖琴我就不知道你是在不动声色地排除异己吗? 当我看到席巴的转世,是啦,转世之后他仍然叫做席巴,身边还有个遭受诅咒的人类席特,才知道剧情已经发展到了这里——妖魔对时间的不敏感真是让我讨厌,但我更讨厌的是他在我的地方伤害我的妖魔。 “米特里恩!” “罗贤。” 别这样大声叫我的名字,我当然不会愚蠢到去伤害虚无之君多利亚斯的禁脔……只是……“你们想要的就是这个吧……” “可丽丝!” 可不是这个人类女性吗?她有着一具美丽的姿容,即便在妖魔中,也可以算作中上,而且与水魔西瑞尔之君有着几分微妙的相似——按照剧情,她本应该成为我的俘虏,或者说,那个米特里恩的,谁让他始终无法忘怀遗弃了他的君王西瑞尔呢。但很抱歉,不要说成为西瑞尔之君的侍从,我身边甚至看不见一个妖魔下仆,一和妖魔有做过任何需要屏蔽的行为立刻就会变成高级智能声感硅胶娃娃的人类我更是不感兴趣——她现在只是一个低级妖魔的俘虏而已,不过就算是低级妖魔,也足以毁了这个人类。 “罗贤。”我说。 多利亚斯之君的近侍警惕地看着我。 “和我打一架。” “什么?” 什么什么,你向我索取这个人类难道还要我什么都不做吗?我知道你的意思是只要保证席巴安全就OK,但你觉得这家伙在看到那个人类,还有他的妖魔被烤成三分熟还能在一边等着吃烧肉吗?既然注定了一个都留不下,那么我就揍你一顿出出气好了,反正你在原先的剧情中也是要和我打一架的。 人类还给席巴,还有那个没用的骑士席特,反正会有“可丽丝”代我虐他们,罗贤倒是被我结结实实地收拾了一顿,漫画里我们可以说是平分秋色,都吃了对方不小的亏,但现在我可不是那个米特里恩,多利亚斯之君大概不知道动荡的妖魔界制造了多少封玉……吃了它就能获取被封印的妖魔的力量——虽然我不怎么喜欢,但我确实需要尽快变得强大起来。 “如果里鲁康大人知道,”维利耶卡说:“他一定会很高兴的。” 我瞥了他一眼,这小样儿的就是在打探里鲁康在我心中的位置,如果有威胁,即便是妖魔中的贵族,他也一定会想法设法地除掉。 但按照剧情发展……里鲁康现在,大概正在作第二次死吧…… 之后,发生了很多事情,人类对人类的爱,妖魔对妖魔的爱,人类对妖魔的爱,妖魔对人类的爱,同样热衷于作大死的拉塞亚和拉鲁瓦等等……总之这个新人间界差点又因为妖魔之君而覆灭,但因为他永恒的爱人席巴的请求,所有的生命都被保护了下来(我想一定会有人希望能够将老鼠和蟑螂删除掉),所以,这只能说是一个HPPY.END迪斯尼式大结局。 “这是谁?”维利耶卡问。 “艾莎。那个人类,席巴的妖魔仆人。”我说:“怎么样,很可爱的小鹿耳朵呢。” 维利耶卡如今的力量也可以称得上是妖魔中的佼佼者了,不过对上吞了里鲁康获得强大力量的艾莎……他还有所顾忌,虽然与其说是畏惧她的力量倒不如说是畏惧它的主人席巴,更正确地说,席巴身后的畏怖之君多利亚斯。 里鲁康正在她的身体里沉睡,不过即便是在永恒的长眠中,偶尔可以听到多利亚斯之君的声音,也足以让他露出宽慰的笑容吧。 祝你有个好梦,里鲁康,我的朋友。 —————————————————————————————————— 今天起来的时候就觉得左眼在跳,那时候是怎么说的,我是该发财还是遭殃? 应该是后者。 为了躲避拉鲁瓦和拉塞亚,我带着维利耶卡回到了妖魔界(反正不带他也会跟),现在人间界安静下来了,我就该回人间界了,但很不幸地,我的好运气好像出了一点故障。 “抬起头。”妖魔界最为古老的一个王,也是我躲避了不知道多久的水魔西瑞尔之君,外表就像是个甜美的萝莉,喜好沐浴,力量强大,在喜欢着多利亚斯之君的同时宣称要和他竞争,拥有最多的妖魔下仆,大约有八百多名,清一色的贵族。 他一出现我就一屈右膝跪在了地上,这是妖魔之君对于妖魔们的自然压制,没有五体投地还是因为我那几亿年都没能好好睡上一觉另外用磕封玉的方式来打发时间的关系。 我在抬起头的过程中一边后悔没把头发染成少女粉色(多利亚斯的头发是纯黑色的),一边满脸囧然地看着那些近侍一脸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说出你的名字。” “米特里恩。” “愿意跟随我吗,米特里恩?” 当然不愿意,原先那个米特里恩多忠诚多强悍啊,不是被你这个渣渣说甩就甩——而且你就算貌若好女但还是个性别男啊,本人钢管直,哪怕妖魔们只要高兴做男做女都可以,但我可不认为妖魔之君会愿意为我改变性别,我又不是席巴……“我很抱歉……”真的很抱歉,就算是您身后的贵族近侍们用眼神凌迟我上万年也不,只是如果您能够收回您的力量就更好了。 “为什么?” 西瑞尔之君一定很好奇有妖魔会对他说“不”,但我可以向虚无之君发誓,我绝对不是在欲擒故纵…… “因为我已经将我的爱奉献给另一个妖魔了。”我神情真挚地说,把维利耶卡提到身前。 不用看也知道维利耶卡的脸上清楚明白地写着“我*!” …… (完) 第一百四十四章 来自于米莱狄的提点 今天没写完,明早更替,抱歉。 ———番外 这个番外与本文完全无关——就这样……23333333。 &&& 在某个位面中,有一个女性作家写下了这么一句话——但凡财运俱佳的单身汉,必然想要娶妻成家,这是举世公认的道理。 那么,在我们这个充斥着神祗、魔鬼与巨龙的位面里,也有着一句与之相似的箴言——但凡有盾有剑的勇士,必然想要成就一番伟业,这是举世公认的道理。 幸好在我们的位面里,想要达成这个目标并不困难,只要你愿意——向北走是被以人类为食的,残暴嗜血的兽人所占据的呼啸平原,每年严冬到来之前,你只要站在雷霆堡的双重城墙上,就能一睹成千上万的兽人挤满龙腹隘口的壮观场面,除了与那些有你三倍高两倍宽的兽人正面对抗之外,他们崇敬的兽神卡乌奢的祭司也是值得欣赏的奇景之一,你永远也想不到这些祭司会拿出什么样的新鲜玩意儿,有些是能让兽人们瞬间变成真正的野兽的药粉,有些是被他们召唤而来,被刺一下就会溃烂出一个银币大血洞的黑色蚊子,又或者你正在专心致志地搏杀时,一个诅咒突然降临到你的身上,不是把你变成女人就是把你变成一头哼哼叫唤的野猪——好吧,你的宽剑很漂亮,但你能坚持多久?我是说,在你不间断地挥舞着它的时候,需要多久才会消磨掉你最后一点力气?别告诉我你只能坚持到我把这杯热茶喝完,兽人们的侵袭是不分昼夜,永不止息的,当然,你能够获得喘息与修整的机会,但那必须等到你的同伴来接替你,不然你就只好永远地躺下去了。 足以煮好一锅野猪肉汤,好吧……可敬的勇士,高地诺曼的军队欢迎你! 你说南方? 不,龙火列岛下面没有龙,我不知道这个大雾的认知是如何流传至今的,它时常震动与爆发只是因为位于地震带而主要岛屿上几乎都有着那么一座不安分的活火山而已——相信我,如果你潜入到足以观察到龙火列岛地步的深海里,那么你只能看到冰冷的岩石,巨龙不喜欢水,尤其是冰冷的海水——或许曾经有龙喜欢过,在很早之前,早到神祗对人类与类人还不是那么友好的时代,据说那时这个位面是有善龙的,它们的鳞甲就像金属那样闪闪发亮,而其中的一部分会将它们的巢穴构筑在碧蓝的海中,但它们都离开了,亲爱的朋友,都离开了,我们都不知道它们去了哪儿,可能那个地方要比这儿更好,更适宜巨龙生存,就连一部分恶龙也跟着它们走了,剩下的就只有我们现在看到的那些,邪恶之中的邪恶,火焰之中的火焰,黑暗之中的黑暗,它们在高耸的山脊与酷热的隧道中筑巢,脚下则是有着它们血脉的人类建造起来的宫殿。 哈,看来你也知道,格瑞纳达这个国家的恶名就算是最为偏僻的穷乡僻壤也在流传,他们有着这个位面最大的黑市,里面无所不卖也无所不买,满手血腥的红袍术士行走在大街小巷——不用鉴别,据说这些术士排成一列,你挨个儿砍下他们的脑袋都免不了有侥幸逃脱的漏网之鱼。而格瑞纳达的王室成员与那些有爵位的人身上都流着邪恶的巨龙的血,当然,作为一个正直的人,你是不会对女性和孩子无礼的,但如果你被一个还不到你腰部的萝莉打成了二哈,你也不要太过惊讶,巨龙的血总是有此特效。 嗯,什么是二哈?这不重要,不过你真的想要去屠龙吗?屠龙当然是件值得被吟游诗人们写进诗篇四处传唱的好事儿,而且邪恶的巨龙本身就是一件极具价值的珍藏,看看那些有价无市的材料编号……遑论它们的私库,就像女人们的衣橱里总是少了一件衣服,巨龙的私库里总是少了一只王冠或是少了一柄权杖,又或是少了一枚金币——问题是你真的要现在去?在你连有着八分之一巨龙血脉的萝莉都无法应付的当下? 让我们来略微降低一下难度吧。 从格瑞纳达最大的港口出发,向西行进三天你就能看到亚速尔岛,一个混乱之地,每个酒馆都挤满了海盗,如果将他们的悬赏额度化作金币可以铺满整个岛屿,重要的是他们之中只有很少几个才是就连巨龙也不愿意去招惹的高阶盗贼或是施法者,或者是灰袍乃至巫妖——啊哈,说到这个你的眼睛就在闪闪发亮,对啦,几乎每个勇士都希望自己能够去摧毁一个巫妖的命匣。在暖融融的小酒馆里,如果一个勇士宣称自己斩下了一个盗贼首领的头,他会获得赞誉与挑战,但如果一个勇士说他曾亲手将一个巫妖的命匣敲得粉碎,那么除了崇敬之外他还能获得一枚“退避三舍”的荣耀光环——嗯,毕竟前者还是在和人作战。 七十七群岛正在等待着你,孩子,你的光辉终将击破笼罩在黑海海面上的迷雾!!! 哦,别介意,这句话听起来确实有点像是罗萨达与泰尔神殿招募圣骑士与白袍的招贴口号,不过我还是改了几个字,譬如把罗萨达或是泰尔改成了你,不管怎么说,那个挥着宽剑与数之不尽的骷髅作战的毕竟不是他们,而且这样听起来像能令人热血沸腾?不是吗,请相信我不是有意亵渎神祗的,虽然他们都是些——哔哔,哔哔,哔哔…… 有人说七十七群岛的每块礁石上都站着一个巫妖,这个说法实在是太夸张了——而且巫妖们都很宅,也很忙,他们才不会没事儿就站在礁石上吹海风呢,虽然他们之中确实有几个很喜欢突然打开他们的袍子让不知内情的人一览其中的骨头架子,从而猛地吓人一跳,不过这都是刚成为不死者的小家伙们才会干的事儿,而且这件事情在七十七群岛已经被列法禁止了,因为这看上太像是人类风衣痴汉所作出的下流举动了,是的,巫妖都是邪恶的,但邪恶不意味着低俗,尤其是你的导师绝对不想看到你的通缉卷轴上的罪名里居然还有猥亵人类幼儿一列——听说新进巫妖的指导手册上最低一档是五百人以上的村庄,还得是定居人口而非流动人口? 哦,抱歉,我不知道这个会影响到你的……嗯,战意,那么我们还是谈谈其他地方咯…… 是的,我们只剩下东方了,你要去瑟里斯吗?不过我听说瑟里斯人虽然温和但不太喜欢外来人——真有意思,他们有自己的神祗、自己的神殿、自己的盗贼工会,自己的法师,自己的战士,他们敬重他们的祖先与传统,思想如同铜墙铁壁,不容许一星半点与之相勃逆的行为,就算是你所行的是善事,那么最好的结果也不过是被他们礼貌地送出他们的国家。 好极了,你不想去瑟里斯,这是个正确的决定,不过你还是准备往东走……喔噢,(在这里他握住了自己的双手)我明白了——看来从一开始你就决定了,你的目标是那一位——you……know……who。 ——一直在滔滔不绝的家伙拍了拍手,闭上了嘴,被他叨叨了一整晚的骑士突然就觉得耳边一静,那种感觉可真是奇妙并值得向他的神祗祈祷一番以表感激——人们常说,失去方知珍贵,今天他才总算是真正地领会到了其中的切实意义。 &&& 肩负宽剑的骑士离开他为了避雨而暂时停留的小酒馆时,后面跟上了一个小法师。 这个小倒不是说他的年龄,或是外貌。他看上去在二十五六岁左右,眼角和唇边都还未出现严厉的细纹,眼睛更是如同一个孩子般的闪闪发亮——骑士之所以说他是个小法师,因为他怀疑后者离开他的导师没多久,至少短暂的还没让法师集聚起足以装备与妆扮自己的金币——他没有法杖,也没有缀着魔法宝石的长袍,手指和脖子上也没有悬挂着符文印章的戒指与项链,他甚至没有卷轴带与药水带,只在腰间悬挂了一只次元袋,他的长袍在他刚进入酒馆的时候吓了很多人一跳,因为它在灯光下像是灰色的,但他们很快就发现那只是一件洗的有点褪色的黑袍,而且这个法师脸上还有皮肤,手掌带着温度,甚至不介意给几个村民们表演戏法来换取麦酒和面包——不会有死灵法师或是巫妖这么干的,那着实有失身份。 在那么多人中他第一眼就看到了骑士,然后毫不介意地用微笑与一支魔法凝结的水晶花向一个女半身人换来了骑士旁边的位置。 接下里你可以说是命运的邂逅也可以说是捉弄,反正他们在一起了,谢谢,不是你想的那个意思。 “你对那位知道多少?”骑士走在前面,雨停了,阳光透过枝叶间的缝隙投射下来,在他的皮甲上形成闪亮的斑点,他的马排在第二位,不断地拽过路边的嫩枝条来吃,雪白的马尾优哉游哉地甩动着赶走群聚在它屁股后面的蚊蝇,走在它后面的法师屈着手指施放了一个法术,一股微风吹过它们,将虫子吹的无影无踪。 “不太多。”法师耸耸肩:“一个强大的法师,一个巫妖,有一个弟子。” “我以为你们施法者总该知道的多些。” “他的法师塔可没建立在任何一块大陆上。”法师说:“他在一个全新的岛屿上建造了他的塔,那个岛屿是在一百多年前才升上海面的,你知道它的名字吗?”他咕哝了一个单词,听起来非常优美,如同歌唱,只是骑士完全不懂它的意思,幸好法师紧跟着就给出了解释:“精灵语,意为神祗的恩赐,我说,这可真是有点讽刺。” “但没人反对。” “巨龙与魔鬼也会因为听见他的名字而颤抖,这样的施法者可不多。”法师说,一边奋力挣脱一段带刺藤条的拉扯。 “有传闻说,他曾为魔鬼效力。” “他是个巫妖,”法师说:“导师还是个半巫妖,那不是很正常吗?” “也许你说得对。”骑士说:“但我还听说他曾是个赎罪巫妖。” “赎罪巫妖?”法师说。 “具体的我也不是很清楚,好像是说,如果一个巫妖在不存私念的情况下拯救了一个人的性命,就能得到一个机会——他可以重新作为一个生者在世间行走,清赎自己之前犯下的罪过……” “那恐怕很难。” “漫长而艰险。” “那么最后呢,如果他能完成……赎罪?” “嗯,作为一个良善之人……安详地死去?” 这下子可轮到法师有点目瞪口呆了:“老天,这算是什么奖励?” 骑士做了个鬼脸:“我也这么认为。” 法师哈哈大笑:“你肯定不是罗萨达或是泰尔的追随者。” “当然不是,我只追随我自己。”骑士说。 “虽然不知道这个传言是真是假,但比起其他巫妖,他确实算不得最坏。”暴雨后林间的小径就像是一条狭窄的沼泽,法师深一脚浅一脚地走着,努力不去想那些渗入皮靴里的水都曾经浸泡过什么玩意儿,是的,法师施法的时候有时甚至需要吞下一只活蜘蛛,但这不意味着他就不爱干净对不对。 骑士瞥了一眼法师的皮靴,那双靴子看的出质地优良,但已经被穿着很久了。 “当然,如果他真是善良的,”骑士说:“那么他早就不复存在了——鉴于他被那么多人记挂着。” “不是人,”法师气喘吁吁地说:“大部分都是神祗。” “难道后者要比前者更好些吗?”骑士反驳道。 法师微妙地啧了一声:“那么你打算去哪儿干什么?举着你的长枪去挑战他的风车吗?” 这或许是个梗,但骑士不是很明白,所以他只回答了前半个问句:“我需要魔鬼手指。”他停顿了一下,补充说:“我的一个朋友需要它来拯救自己的性命。” “现在大陆上已经没有魔鬼手指了,”法师惋惜地说:“但你确定那座岛屿上有?他和精灵的关系很好,不太会容许这种菌类流通到外面。” “我没想经过他的允许。”骑士毫不羞惭地说:“他好像已经离开他的岛了,而他的弟子很少会出现在森林里。” “你想盗窃。” “不,”骑士说:“我会留下双倍等值的宝石。”他微笑着说:“你看,我不是一个盗贼。” — 第一百四十五章 三年后 今天咩有写完,明早更替,抱歉。 ———— 骑士和法师沿着一条如果不是目光敏锐几乎无法察觉的小径走出了密林,密林之外是一片草丘,但并没有被荒芜掉,虽然他们都不是善于农事的人,但草丘上的植物都是一模一样的还是能看的出来的,碧绿的叶子,开着粉红色的花,大小和个头都极其相似,也没有枯萎与过于密集的地方——中间还有一条条如同斑纹的地垄。 “这是番茄?”骑士问。 “不,”法师说,番茄也是施法材料之一,所以他还能认得出:“番茄叶子的边缘带有锯齿,而这些叶子边缘都是光滑的,是土豆。”至于他为什么会认得土豆,他喜欢吃土豆不可以吗? 骑士也吃过土豆,但他没有注意过土豆在地里的时候是什么样子的,但这可不妨碍他顺手一拔,就他的力气,一下子就拔出了一大块泥土,他抖了抖,植物细密的根系中果然掺杂着小小的几块浅褐色果实,法师刚想说些什么,骑士的马一伸脑袋,咬住了那蓬花生,津津有味地吃了起来。 然后他们就听到一个尖锐的喊叫声。 骑士抬起头,看到一个只穿着一件破烂袍子的孩子猛地从茂密的田地里跳出来,一边大喊大叫着一边就像是有一打魔鬼在后面追着那样飞快地跑掉了。 “我想,”面对骑士茫然的神情,法师说:“他是被留下看管田地的。”他停顿了一下:“你觉得我们需要逃跑吗?” “为什么?”骑士问,随即发现自己干了一件蠢事,因为他们还没走出土豆田就被一群举着铁叉与连枷的村民围住了,但他们一看到法师与骑士就立刻将这些充作武器的农具藏在了背后或是扔在了地上,为首的人更是在骑士那匹俊美的白马与他的盔甲上看来看去,至于法师,他们犹犹豫豫地辨认了好一会,才确定那不是一件仆役的长罩衣而是一件法师长袍。 骑士向前走了两步,村民们后退了一些,但还是不愿意散开,为首的那个更是不断地眨着眼睛,像是有话要说。骑士有点不耐烦地吐了一口气,他已经猜到这些村民是因为孩子回去报信有贼——当然,那只是他的马,他只是出于好奇心就那么一拔而已,吃了土豆的是他的马,他将手伸进皮囊里,抓出一块闪亮的银币丢了出去,他虽然不认得土豆,但他知道这块银币可以让他在酒馆里吃上整整一盘子肥美的鹿肉,无论如何,土豆也不会比鹿肉更贵一些吧。 那块银币在空中翻转着,闪烁着漂亮的光,落在土豆丛中,一个村民把它捡起来,交给为首的那个人,那个男人显然要比其他村民装扮的更为体面,带风帽的呢绒短斗篷,亚麻的衬衫,棉布的紧身裤,牛皮长靴和腰带,还有一枚挂在脖子里的打孔金币,面颊也要比其他人来的丰满。不过其他的村民看上去也要比别处的农民更为健康与强壮一些,几乎所有的人都穿着靴子,还有一些人有帽子。 “怎么,”骑士稍稍挑起一边的眉毛,看向那些仍然不愿意让出道路的村民说:“一枚银币不足以购买你们的土豆吗?” “不,绝不是那样的,”为首的男人向骑士深深地鞠了一躬,“只是几块土豆而已——是我们的孩子不懂事,他有点蠢,是的,他就是一个白痴,他只是因为见到了生人所以有点害怕,”他舔了舔嘴唇:“他叫得那么惊恐,我们还以为……还以为这儿出现了野兽呢——骑士老爷,我发誓我们一点也没有想要对您们做什么的想法……” “那么你们挡在我的去路上又是为何呢?”骑士看似和善地说,“难道是想让我到你们的家里去做客吗?” “是啊。”让骑士微微一愣的是那个为首的男人立刻这么说:“尊敬的骑士老爷,为了表示我们的歉意,还请您到我们的村子里去做客吧。”他紧迫地说,双手绞在一起:“看看,天很快就晚了,我们是意瑞塔隆的最后一个人类村庄,再往前就不再有可以舒舒服服洗个热水澡,吃点热粥和美味的肉汤的地方了,您们完全可以休息一晚,再继续前行的。” 骑士看了法师一眼:“我的朋友,”他温和地问:“你觉得他们的提议怎么样?” “我觉得……”法师扫视了一下周围的村民们,那些惶恐中带着希冀的眼神:“我觉得还不错。” 骑士笑了一声:“好吧,”他说:“既然你这么说,我的朋友,”他向村民们点点头,“就一晚。” 当他们走过村民身边的时候,为首的男人想要把那枚银币还给他,但骑士拒绝了:“就算是住宿费用吧。”他这么说。 村子很小,或者更应该说是一个定居点,他们在村长的房子里住,这是一个巨大而干净的屋子,屋子分作两层,可能有时候也被用来充作酒馆或是议事厅,底层一侧是个可以围绕八个人的炉床,炉床里早就被架起了两口锅子,每口锅子都可以放得下一整头羊或是小牛,一口锅子里面确实炖着羊肉,而另一口里面是沸腾的热水。 “你觉得他们想要干什么?”骑士在嚼着嫩嫩的小羊肉时低声说。 “可能是村庄周围出现了地精或是半兽人,”法师说:“这样小的村子可能雇佣不起佣兵或是领主的士兵,但一个偶尔半途遇到的冒险者就要便宜的多了,如果是泰尔或是罗萨达的骑士更好。”他将酒杯转向火光:“虽然他们也会竭尽全力——我还是第一次喝到这样的蜜酒。” 骑士皱了皱眉:“不是纯正的蜜酒,而是用黑烈酒加了很多的蜂蜜调配出来的。” “难怪喝起来有些古怪。”法师说,为了遮掩黑烈酒那种独特的辛辣味道,他们加的蜂蜜都快让酒液粘稠到几乎凝住嘴唇与舌头的地步了,法师无精打采地放下了杯子。 “但我看你连小羊肉都没怎么碰,有问题,是死羊?” “不,羊肉很新鲜。”法师摇了摇头:“只是味道太……”一言难尽了,尤其是为了不浪费或是习俗,这只羊是连着包裹着杂碎的羊胃,还有满是肥油的羊尾巴一起烹煮的,不但加了盐,加了奶油,加了蜂蜜,加了珍贵的香料——可能是罗勒,但这种烹煮方法根本不是现在的他所能忍受的——羊本身很不错,既然如此,只要挑出羊肋清洗干净,切成小块放盐,生姜和野葱一起煮到酥烂就很好吃了,“我在想念我的学徒。”他的学徒曾经给他带来了不少麻烦,但他必须说那是一个好孩子,尤其是在家政这一方面,当他终于发现自己无需执掌锅铲只需要等着享受美味的时候,他敢保证自己的欣慰与喜悦丝毫不逊色于那一天。 “我想念我的学徒。”法师丢下勺子,将下巴放在桌面上,痛苦地说。 “你有学徒?”骑士倒是毫不介意地吞下一大口羊肉,他也曾经尝过更美味的羊肉,但这种做法是大陆上通用的,所以,顶多就是羊肉更细嫩些,盐更纯净些,奶油更浓稠一些,蜂蜜更多一些,香料更复杂一些而已,所以对他来说,这些羊肉也算可口。“你看上去还很年轻,你的导师允许你收学徒吗?” “相信我,一开始我也不想的,”法师说:“做人吗,就要开开心心的,谁会想要个小婴儿做学徒呢?而且他的父亲又是一个杂碎之中的杂碎——但我又不能不管它,毕竟它的出生也和我有点关系,当然,你也可以说没关系,但我确实……犯了一些错误……” “……你用那个……杂碎之中的杂碎来形容你那个学徒的父亲……”骑士试探着问:“是不是有点过于……那个了?”要知道学徒与导师之间的关系是非常亲密的,如果学徒的父亲在导师中只是那么个玩意儿,按理说那孩子也不会受到导师的青睐,而且从法师的话里分析,他接受这个学徒的时候学徒还是个襁褓之中的婴儿。 “那是……因为她母亲的嘱托。”法师深深地叹了口气:“我没法儿拒绝。” “但现在看来,你很喜欢他。”骑士说。 “很难不啊,简直就是一只天真的小狗狗。”法师哀叹着说:“就算被踢了一脚也会呜咽着往你怀里钻的小家伙——那么小,就会自己打理自己,不但给自己寻找食物,还会给你带一份……”他迄今为止都记得一打开门就看到半只鲜血淋漓的嚎兽的感受——而且那个小家伙还继承了他父亲的天赋,这让他很小的时候就能通晓万物,施放法术,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他俨然能成为了法师的代言人与执行者,为他打理所有可见不可见的繁杂事务,小到整备三餐大到驱杀巨龙,那份认真执着的态度与强大的力量,当然,最重要的一点——忠诚,让不少恶魔主君和神祗都为之垂涎,只是即便到了今天,法师也不明白自己有什么值得他忠诚的——法师从来就不是一个好的抚养人和监护人,有时候他甚至希望那个小婴儿能够安静地死去。 如果不是他的学徒终究还是流着一半他父亲的血。 从那之后,骑士就没再说些什么,直到几个年轻的女孩在他们用餐完毕后收走了餐具,还有人送来了浴桶,女孩们往里面倾满沸水,再掺入干净的泉水,又往里面投入了干燥的香草和花瓣这是邀请他们入浴,如果说一开始还是猜测,那么现在他们几乎可以却确定这个村庄可能有求于他们。 骑士在温热的水里舒舒服服地伸展着自己的身体,他看向那个轻柔地抚摸着他的头发的女孩,她并不十分美丽,但胜在健康,又十分地年少,她的胸膛才有这一点起伏,也许之前已经被明明白白地讲解过她的使命所在,有所觉悟下脸儿一直艳如玫瑰,蒸腾的雾气在她的淡黄色发梢凝结成水滴,让她看起来就像是沾染着露水的苹果那样鲜甜可口——她将骑士的头放在她的胸膛上,让他能够听见她急促的心跳。 骑士将她拉入怀中的时候,并没有感受到太大的抗拒,她的身体是柔顺的,意识也是,或许她也不觉得和一个骑士老爷春宵一度有多么的难以忍受。 “你可以告诉我了。”骑士在她耳边低声呢喃:“你们需要什么?需要我的帮助吗?你们遭受到了威胁?还是别的?” “您从哪儿来?”少女没有回答他的问题,“骑士老爷。” “从高地诺曼。”骑士柔声说。 “您不像是个诺曼人。”少女说:“您很温柔。” “我们的残酷只对敌人。”骑士说:“你是我的敌人吗?”然后他感觉到少女的腰肢突然僵硬了一下。 “我们没有遭受威胁,也没有遭到灾祸,”少女说,一边伸出手臂,将高大的骑士拢入怀抱,“如果您愿意保守这个秘密。” “秘密?” “我们没有领主,”少女微微带着喘息说,“也没有国王。” “哦,”骑士明白了,“你们是流民——你们建立了自己的村庄……”他俯下头去,嘴唇摩挲着温热的皮肤。 “但没有缴税,也没有服役,”少女一边忍耐着不要在骑士的亲吻下尖叫出来,一边断断续续地说:“我们……我们选择了意瑞塔隆……” “是的,这里距离巫妖所在的塔已经很近了,近到他可能随时出现在这里,但你们还是选择了这里。”骑士了然地说:“因为没有那个领主或是国王敢于宣称这里是属于他们的,没有会强迫你们缴税与服役。”所以这里的人看上去要比其他地方的农民更富裕一些,面色红润,并且有着很多的孩子。 “我们……以为您们是某位领主或是国王的……” “我们不是。” “那么……请保守我们的……秘密……请……” “当然。” 第一百四十六章 三年后(2) 今天没有写完,明早更替,抱歉。 ———— 民国十二年。 都城的街道,中间是给马车骡车、人力车走的,偶尔也有汽车鸣着喇叭经过,因为两边的住户都往上倾倒煤渣的关系,竟然要比左右的便道高出两三尺之多——凹陷的便道是给人走的,坑坑洼洼,积土盈寸,不过约莫一臂宽的地方,还要给几十上百的浮摊游贩挪出位置——每天都有人因为踩踏了货物,或是刮翻了锅子,桌椅而与小贩争骂厮打起来,于是警察就出来调解。 还没能分辨个是非曲直来,天色就变了,赤如红丹。 天气原本极其燥热,老人们一看这状况,就道要下雨了,果然,不过吃个茶的功夫,风便大了,水也来了,原本雾腾腾,灰蒙蒙的路面,刹那间变作了一道混混沌沌的泥浆塘子,一刻钟的时候,浊水只是盖了鞋面,两刻钟的时候,就打到了膝盖,三刻钟的时候,贵人门前的石狮子也没了顶,在野戏台里避雨的人中,就有人问:“不是说公用局已经重修了下水道了么?”旁人就有发出嗤笑声的,但没有人回答他,于是先前提问的人也不再说话了。 他们便只盯着浊水中的鱼骨、烂布、死猫鼠、粪便发呆。此时不但有卫生捐,还有房捐、船捐、行捐、戏捐、药捐、出境捐、粮食捐、兴学捐、畜头捐、消防捐、公益捐、门牌费、贫民教养费、垃圾处理费,又有民训不敷款、国民兵团修缮款、保警队经临款、新兵征集款、筹集劳军代金款等等,说起来都是最紧要的,不捐就是不爱国,不尊官,不恤民,要挨棍子或是蹲监牢,但究竟用到了那里去,却是没有人敢去追究的。 这时候又有两点影子在昏沉沉的暴雨中一步一顿地挪了过来,先到的人搭眼一看,竟是一对儿无赖,人称大癞痢,小癞痢的,他们到了这里,就不愿意再去找别的地方。只是这里已经一堆子鹌鹑也似的挤满了人——大癞痢只一瞥,就从人群中提出个半大不小的孩子来,他紧紧地抓着褡裢,怀中的一段露出截软哒哒的白色纸头来,再一看原来是个报童,肩膊脊背都湿透了,只保住了那些报纸——若是雨过天晴,好好地晒一晒,或许还能换上三五个铜板。只是大癞痢这一拣,便将他露了出来,等被丢到了阶下,不要说是报纸,就连整个人都腌在了水里,顿时就没了顶。 人们也只看着,神色麻木,唉,不是他们不愿救,只是谁家没有老母幼儿呢,受害的又是一个报童,若是受了冷,挨了打,是注定了得不到回报的,到时候指望着自己的一家人又如何能够活下去呢,那么多的捐,米面又在不停地涨,房东也愈发苛刻了……但当他们之中的一个人跳了下去,将报童从水里拉起来的时候,他们的眼睛中也发出了欣慰与愧疚的光,而后这光在看到对方穿着一身黑色呢子的洋装,就又变成了一份释然。大癞痢小癞痢虽然不高兴看到有人作好,但见到那身衣服也就不再说话,只是将那人留出的位置站紧了一点,不再说话。 报童一被拉起来,便侧着头,一边呕着水,一边去瞧自己的褡裢,报纸自然是救不回来的了,不但湿透了,油墨弥漫,上面还附着着不知道是人还是狗的粪便——如果没有亲眼看见,只怕是很少有人能够相信那么小的孩子也会露出这种绝望而凄然的神情。那个救了他的人只是顿了顿,就将这可怜的孩子提到戏台上,那里的人骚动了一会,因为报童身上的潮湿与臭气,但在那个人没有继续攀上来的前提下,他们还是忍耐了下来。 “事情还没有那么坏,”那个穿着黑色呢子洋装的年轻人说道,雨声那么大,但他的声音竟然是极其有穿透力的,在野戏台失色的额枋下訇然回响:“你要好好的。”最后他勉励道,握了握那孩子的手,让他悄悄地收着了一块银元,转身就投入到了无边无际的雨幕中,人们在十一二尺里还能看见他黑色的背影,再多些就什么也看不见了。 ———————————————————————————————————— 陈生一路疾行,雨势愈发的狂暴了,扑进他的眼、口、鼻,让他几乎无法呼吸,又夺取他最后一点体温,已经没到了腰际的水产生了很大的阻力,他感觉自己几乎就要漂浮了起来——他不得不像是一只警觉的老猫那样喘息且四处张望着,而后他就看见了一点明亮温柔的光,来自于一处相当偏僻的街道,如同被吸引的飞蛾一般,陈生情不自禁地便向着那光走过去。 那是一座西洋式的三层小楼,外墙粗犷大块的灰色花岗石贴面,两侧各有对称的四面半圆拱形长窗,门廊凹陷,前后各矗立着两对石柱,门窗尽是黑铁镂花镶嵌玻璃,金属色泽暗沉,玻璃却铮铮发亮,奢侈的电灯灯光从中投出,不但照亮了这家店堂,就连它两侧与对面的店堂也都照亮了。陈生举起手臂,挡了一挡雨水,就看见这家西洋店面的左右分别是——“本当专收花梨紫檀木器磁片”的一家当铺,与“本堂采办川广云贵地道生熟药材精洁饮片、遵古炮制丸散膏丹零整批发”的一家药铺;对面则是一家挂着“本号收买金钗首饰,珍珠宝石”的金银铺,还有的就是大写着一行“广州秋林烟庄各种香烟分铺处”的烟草铺,只除了这家尚无匾额,也不曾悬挂凸出来的招幌的西洋店家,这些店家都已经上了门板,门口横七竖八地倒着肮脏的沙袋或是木板——用来抵水,门板缝隙不漏灯光,显而易见已经不做生意了。 那家西洋店面却是干干净净的,它的台基原就比身边的同类高得多,从地面往上,至少有七阶踏跺(这是陈生依照水面的位置与自身的高度推算出来的),踏跺两侧有垂带石,皇帝还在的时候,这是大僭越的,论罪起来是要杀头的,“大清会典”中便有这样的规定——“公侯以下,三品以上:准高二尺。四品以下到士民:准高一尺。”只是现今没有了皇帝,会典也成了一纸空文。 陈生定了定神,振作精神,即便不允许他这么个湿漉漉的人进到店堂里,他也可以在门廊处暂避一时——他一踏到那花岗岩的地面上,就陡然浑身一轻,不由得深深地吐出一口气来。从这里便能看见店堂内的细节了,一瞥之下,陈生竟然看不出这家店堂是做什么生意的,只能看出里面极其高大空旷,整墙的十锦槅子,分做许多大小不等的格子,陈设着各种古玩器皿。未等陈生继续看下去,就听见有人笑道:“客人既然来了,为何不进?” “一身腌臜,不敢擅入!”陈生高声答道,他也不是扭捏之人,既然主人已经邀请了,他也不会踌躇不敢进,虽然他这淋淋漓漓的,确实有点大煞风景——只一进到店堂里,他就不禁微微一颤。外面虽然风雨大作,但仍然潮热窒闷,店堂里却是一派清凉新鲜之气,仿若身处于繁花幽潭之中,令人十分爽快,只是一阵寒意,从四面八方迫入皮肤,令他毛骨悚然。 ————- 民国十二年。 都城的街道,中间是给马车骡车、人力车走的,偶尔也有汽车鸣着喇叭经过,因为两边的住户都往上倾倒煤渣的关系,竟然要比左右的便道高出两三尺之多——凹陷的便道是给人走的,坑坑洼洼,积土盈寸,不过约莫一臂宽的地方,还要给几十上百的浮摊游贩挪出位置——每天都有人因为踩踏了货物,或是刮翻了锅子,桌椅而与小贩争骂厮打起来,于是警察就出来调解。 还没能分辨个是非曲直来,天色就变了,赤如红丹。 天气原本极其燥热,老人们一看这状况,就道要下雨了,果然,不过吃个茶的功夫,风便大了,水也来了,原本雾腾腾,灰蒙蒙的路面,刹那间变作了一道混混沌沌的泥浆塘子,一刻钟的时候,浊水只是盖了鞋面,两刻钟的时候,就打到了膝盖,三刻钟的时候,贵人门前的石狮子也没了顶,在野戏台里避雨的人中,就有人问:“不是说公用局已经重修了下水道了么?”旁人就有发出嗤笑声的,但没有人回答他,于是先前提问的人也不再说话了。 他们便只盯着浊水中的鱼骨、烂布、死猫鼠、粪便发呆。此时不但有卫生捐,还有房捐、船捐、行捐、戏捐、药捐、出境捐、粮食捐、兴学捐、畜头捐、消防捐、公益捐、门牌费、贫民教养费、垃圾处理费,又有民训不敷款、国民兵团修缮款、保警队经临款、新兵征集款、筹集劳军代金款等等,说起来都是最紧要的,不捐就是不爱国,不尊官,不恤民,要挨棍子或是蹲监牢,但究竟用到了那里去,却是没有人敢去追究的。 这时候又有两点影子在昏沉沉的暴雨中一步一顿地挪了过来,先到的人搭眼一看,竟是一对儿无赖,人称大癞痢,小癞痢的,他们到了这里,就不愿意再去找别的地方。只是这里已经一堆子鹌鹑也似的挤满了人——大癞痢只一瞥,就从人群中提出个半大不小的孩子来,他紧紧地抓着褡裢,怀中的一段露出截软哒哒的白色纸头来,再一看原来是个报童,肩膊脊背都湿透了,只保住了那些报纸——若是雨过天晴,好好地晒一晒,或许还能换上三五个铜板。只是大癞痢这一拣,便将他露了出来,等被丢到了阶下,不要说是报纸,就连整个人都腌在了水里,顿时就没了顶。 人们也只看着,神色麻木,唉,不是他们不愿救,只是谁家没有老母幼儿呢,受害的又是一个报童,若是受了冷,挨了打,是注定了得不到回报的,到时候指望着自己的一家人又如何能够活下去呢,那么多的捐,米面又在不停地涨,房东也愈发苛刻了……但当他们之中的一个人跳了下去,将报童从水里拉起来的时候,他们的眼睛中也发出了欣慰与愧疚的光,而后这光在看到对方穿着一身黑色呢子的洋装,就又变成了一份释然。大癞痢小癞痢虽然不高兴看到有人作好,但见到那身衣服也就不再说话,只是将那人留出的位置站紧了一点,不再说话。 报童一被拉起来,便侧着头,一边呕着水,一边去瞧自己的褡裢,报纸自然是救不回来的了,不但湿透了,油墨弥漫,上面还附着着不知道是人还是狗的粪便——如果没有亲眼看见,只怕是很少有人能够相信那么小的孩子也会露出这种绝望而凄然的神情。那个救了他的人只是顿了顿,就将这可怜的孩子提到戏台上,那里的人骚动了一会,因为报童身上的潮湿与臭气,但在那个人没有继续攀上来的前提下,他们还是忍耐了下来。 “事情还没有那么坏,”那个穿着黑色呢子洋装的年轻人说道,雨声那么大,但他的声音竟然是极其有穿透力的,在野戏台失色的额枋下訇然回响:“你要好好的。”最后他勉励道,握了握那孩子的手,让他悄悄地收着了一块银元,转身就投入到了无边无际的雨幕中,人们在十一二尺里还能看见他黑色的背影,再多些就什么也看不见了。 ———————————————————————————————————— 陈生一路疾行,雨势愈发的狂暴了,扑进他的眼、口、鼻,让他几乎无法呼吸,又夺取他最后一点体温,已经没到了腰际的水产生了很大的阻力,他感觉自己几乎就要漂浮了起来——他不得不像是一只警觉的老猫那样喘息且四处张望着,而后他就看见了一点明亮温柔的光,来自于一处相当偏僻的街道,如同被吸引的飞蛾一般,陈生情不自禁地便向着那光走过去。 那是一座西洋式的三层小楼,外墙粗犷大块的灰色花岗石贴面,两侧各有对称的四面半圆拱形长窗,门廊凹陷,前后各矗立着两对石柱,门窗尽是黑铁镂花镶嵌玻璃,金属色泽暗沉,玻璃却铮铮发亮,奢侈的电灯灯光从中投出,不但照亮了这家店堂,就连它两侧与对面的店堂也都照亮了。陈生举起手臂,挡了一挡雨水,就看见这家西洋店面的左右分别是——“本当专收花梨紫檀木器磁片”的一家当铺,与“本堂采办川广云贵地道生熟药材精洁饮片、遵古炮制丸散膏丹零整批发”的一家药铺;对面则是一家挂着“本号收买金钗首饰,珍珠宝石”的金银铺,还有的就是大写着一行“广州秋林烟庄各种香烟分铺处”的烟草铺,只除了这家尚无匾额,也不曾悬挂凸出来的招幌的西洋店家,这些店家都已经上了门板,门口横七竖八地倒着肮脏的沙袋或是木板——用来抵水,门板缝隙不漏灯光,显而易见已经不做生意了。 第一百四十七章 三年后(3) 只是绝对不会有人去提醒国王的,如孔代亲王等人,之前就犯过几乎令人无法宽恕的大错,另外一些路易十三时期的老臣,觉得一个年轻的国王犯下这样的错误,不但无可厚非,而且还挺令人愉快的,不,不是他们在幸灾乐祸,而是路易还是个蹒跚学步的孩子开始,就呈现出了如同一个成年人般的自制力与意志力,甚至在一些地方还相当独立,懂得思考,并没有通常幼儿所有的那些残缺(当时的人们认为儿童就是残缺的成人),这固然让等了二十三年才终于等到一个继承人的路易十三喜悦万分,但也让他的臣子们有些轻微的失望——在国王陛下几乎能够做好所有事情的时候,臣子们再出色,也很难被凸显出来。 所以国王偶尔的奇思妙想,就在这种暧昧的情绪中被宽容地放纵了,除了麻木到几乎摆不出愁眉苦脸的柯尔贝尔,对了,他的妻子在前年又给他生了一个女儿,也就是说,他得为自己的女儿找到第三个公爵丈夫,国王意有所指的微笑让他心惊胆战,最近甚至都在有意地回避与国王单独相处,就怕国王对他说:“亲爱的柯尔贝尔先生,我给您的小女儿看中了一门合适而又显赫的婚事。” 到时候难道他还要推托吗?这是绝对不可能的!作为一个呢绒商人的儿子,他呕心沥血地厮杀到现在,不就是为了改换门庭,穿上贵族的长袍吗?只是他觉得,自己所能前进的方向,似乎都没了东西北……只有南了。 柯尔贝尔此时还不知道有句箴言: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但若是可能,他一定会把它刻在板上,然后悬挂在胸前,好让国王能够时时刻刻地看到它…… 幸好国王也懂得万勿涸泽而渔的道理,柯尔贝尔一进议事厅,看到里面济济一堂,顿时就安心了。 原来,今天是作为使臣前往西班牙的卢森堡公爵回到巴黎,请求觐见国王的日子,为了不让这位原本就不善言辞的卢森堡公爵重复两次,国王就将他认为应该与将来的西班牙方针有关的臣子和将军全都召到了议事厅。 议事厅面积可观,就算有二十几人在此落座,也不算挤迫,问题是一些人总是不免被墙壁上显眼的浮雕引开注意力,或是感到尴尬,因为这座议事厅原本属于路易十三的王室夫人,虽然这位王室夫人更近似于一种必须的摆设,但还是不免遭到王太后安妮的厌憎,在路易十三去世之后,这位夫人被驱逐出了巴黎,房间也就被空置了下来——按理说,国王若是需要一个议事厅,那么应该选择另外一些更为肃穆的场所,或是将这个套间完全地翻修一番。 那么,话说回来,是的,国王没钱,就算有,他也不愿意用在这个地方——卢浮宫虽然在两次暴动后不得不做了一番整修,但主要都在门面上,还有王太后与国王,王弟等人的住所与主要活动地点,像是这个房间……国王只是下令将原先轻浮的朱红色厚绸帷幔换成了端庄的皇室蓝色丝绒帷幔,更替了画框中的画像(也就是那位王室夫人为模特的画像),将他喜欢的一些家具搬到这里来就算是完工了。 也不知道是不是邦唐有意促狭,孔代亲王的座位虽然距离国王很近,但他身后就是一座春之女神的雕像,她背对着众人,回首,伸出手臂,洒下花朵——那座令人遐想万千的尊臀正对着孔代亲王的后脑勺,以至于看到这一景象的人不是扭过脸去暗笑就是窘迫地转开视线,但这确实只是一个小玩笑,国王和孔代亲王都没注意到,卢森堡公爵却有点不适,他低下头,轻轻咳嗽了两声。 “祝您身体健康。”国王说。 卢森堡公爵站起身来,向国王鞠了一躬,而后在国王的示意下端正地坐好。 “好啦,”路易和善地说:“现在就和我们说说吧,你在托莱多见到的事儿。” —————— 在1561年的时候。西班牙国王腓力二世就将西班牙的都城从托莱多转移到了马德里,托莱多的地位自此下落,但作为一个战略要塞与一个宗教圣地,它当然也不可能被完全地放弃,所以,虽然腓力四世在马德里去世,埋葬于马德里附近的埃斯科里亚尔小镇上的圣洛伦索皇家修道院,但王太后还是坚持在托莱多的格拉纳达大教堂举行了大弥撒,新王卡洛斯二世的登基仪式也在这里举行,西班牙的贵族与各国的使臣们自然也云集于此,只是其中有多少居心叵测之人,就不是那个可怜的寡妇与她的儿子所能知道的了。 我们之前说过,卢森堡公爵原本是孔代亲王最忠诚的朋友和义兄弟,他们是被同一个母亲抚养长大的,之前感情深厚,当孔代在西班牙的时候,他也在西班牙,当孔代回到法国的时候,他当然也不会有丝毫踌躇,不过国王选定他做使臣,是因为这位公爵先生与孔代亲王同在西班牙的时候,未雨绸缪地在西班牙结识了不少朋友,另外,因为孔代亲王竭力为他谋取了卢森堡公爵的爵位,引起了一些人的不满,在暂时还没有什么战役需要他出力的时候,国王就索性把他派到了国外充当使臣。 这个任务卢森堡公爵在孔代亲王的提醒下保持着一种慎重而又清醒的态度,他可没忘记,现在的法国王后正是腓力四世的女儿,也就是说,现在的西班牙国王卡洛斯一世的姐姐,而西班牙实行的并不是人们熟悉的“萨利克继承法”,也就是说,女儿以及她的儿女一样是有继承权的——虽然说,特蕾莎王后在嫁到法国之前,已经签下了放弃继承权的文书,但…… 卢森堡公爵抵达托莱多的时候,正逢阴雨绵绵,托莱多在这个季节,原本不该多雨,想到三天后的登基仪式,不免令人有了一种不祥之感,这仿佛就像是在预兆着什么……卢森堡公爵去见了自己的几个朋友,作为西班牙人,他们对西班牙的未来忧心忡忡,卡洛斯二世从腓力四世手中接过的并不是一个强大而又兴盛的国家,恰恰相反,西班牙正在不可遏止地走向衰败,它先是失去了荷兰,然后失去了葡萄牙,而后是鲁西永、富瓦、阿图瓦和洛林,它不再独享美洲,在印度尼西亚又被荷兰遏制,在欧罗巴又被法国威胁。 而现在它的国王只有四岁。 腓力四世的第一个妻子并不是奥利地的玛利亚.安娜,而是波旁的伊丽莎白,亨利四世的女儿,路易十三的长女,也就是路易十四的姑妈,他们之间曾经有两个儿子,六个女儿,可惜的是除了嫁给了路易十四的特蕾莎公主,其他孩子都夭折了。等伊丽莎白死了,他娶了奥利地的安娜,他们之间又有了四个孩子,其中的长女玛格丽特曾经与路易议婚,但最后还是嫁给了神圣罗马帝国的皇帝利奥波德一世,另外的两个孩子也相继早夭,只留下了最小的儿子,也就是现在的卡洛斯二世。 在见到卡洛斯二世的时候,他的样子甚至让卢森堡公爵都不由得又是惊愕,又是悲凉,那是一头懵懂的,丑陋的野兽幼崽,他有着一张畸形的面孔,低下的智力从他那双小而扭曲的眼睛里被暴露无遗,他与法国王太子小路易同岁,但在小路易都能开始骑小马的时候,他甚至不能自己走路,就连坐着也是歪歪扭扭,不成样子——在卢森堡公爵觐见他的时候,这位西班牙国王每隔几分钟就要从奶娘那里吮吸乳水,这样的情景简直令人瞠目结舌,所有的对答都由王太后代为处理,卡洛斯二世要么就在昏昏欲睡,要么就在语无伦次的大发雷霆,但房间里的每个人,都尽量当他不存在。 卢森堡公爵只得匆匆离去,然后当晚,他就接到了唐.璜.何塞的亲笔信,这位西班牙的公爵先生,腓力四世的私生子,意欲与其一会。 这位唐璜先生,对法国人也能说是一个陌生人,卢森堡公爵甚至在他的麾下与蒂雷纳子爵在敦刻尔克外的沙丘地作战,那次战斗不但葬送了西班牙重新获得欧罗巴霸权的最后机会,还让孔代亲王和唐璜公爵一起成为了国王的阶下囚,在敦刻尔克,唐璜得到了符合他身份的优待,而后在谈判结束之后,他被他的父亲与国王赎了回去,这次战败对他造成的影响并不大,或是说,没有大到他继续掌握着一部分足以对新王造成威胁的军队。 他的意图昭然若揭,虽然私生子是注定了无法成为国王的,但他可以成为事实上的统治者,只是一个虚名,他并不在意,他现在需要法国国王的支持,为此他不介意让出一部分西班牙的利益。 这种事情可不是卢森堡公爵能够决定的,他只能沉默,不过唐璜公爵也没有认为这是一个使臣能够决定的事情,他需要的只是让卢森堡公爵将这个意思转达给法国国王罢了。 “但这种事情,对法国没有太大的好处。”听完了卢森堡公爵的话,孔代亲王率先说道,姑且不论国王是否会支持一个私生子和叛贼,唐璜所答应的条件在他掌握西班牙之前几乎不可能达成,另外……“你觉得卡洛斯二世的身体状况如何?”路易转向卢森堡公爵问道。 “不太理想。”卢森堡公爵谨慎地说,事实上,是明眼可见的虚弱,这位陛下几乎只有法国王太子路易的三分之二高,瘦削不说,还总是倾斜着身躯,像是谁在他一侧的肩膀上压着一件无比沉重的东西——他在举行登基仪式的时候,几乎无法凭靠着自己的力量站稳,跪在垫子上,坐在宝座上,据说他在戴上王冠(为了迎合这只小小的头颅,王冠包裹着一层很厚的丝绒),抱怨这玩意儿让他头疼,虽然马上就有吓了一跳的侍从阻止了他,但这种不祥之兆——对于笃信君权神授的欧罗巴人来说,在登基的时候,君王抱怨冕袍太沉,冠冕有小刺,或是别的什么让他不舒服了,都是一件令人惶恐的事情,像是这样的国王或是女王,没多久就会因为各种缘由而卸下身上的重任……回归天国。 “他父母的血缘太近了。”路易说,虽然他与特蕾莎双表亲关系也够近的了,但幸运的是他们已经有了一个健康的孩子,这让路易安心了不少,虽然他从不赞成这种过近的血缘婚配,但就如主教先生所说的,国王的婚姻也是国家的婚姻,他们首先必须为国家考虑,甚至超过了对伦理与道德的看重——腓力四世不但娶了自己的外甥女,他自己的母亲也是一个哈布斯堡成员,多层叠加之后,卡洛斯二世的不尽如人意完全就在意料之中。 一些大臣无法理解国王的意图,因为特蕾莎王后在出嫁之前就放弃了对西班牙王国的继承权,只有柯尔贝尔觉得有些发寒。 这几年来他和国王都在用心地扶持商业,发展工业,拓展与培植新农业,在人们看不到的地方,国王可谓日进斗金,若是他将这些钱财全都用在自己身上,那么别说是一座卢浮宫,就算是十座卢浮宫也造起来了。但民生、战争与军备就是三座深渊,它们一刻不停地吞噬着数之不尽的金银,转化为国王手中的权力——作为国王的财政总管,柯尔贝尔当然不会忘记,特蕾莎王后还有一笔嫁妆没能交付,西班牙人似乎“忘记”了此事,而国王也从不追讨,有人认为这是因为国王受到了“西班牙女人”的欺骗,倍感愤怒,发誓要向国王揭露此事…… 但国王真的是忘记了,或是为了王后的尊严,有意不去提起它呢? 又或者…… 第一百四十八章 三年后(4) 国王的企图昭然若揭,柯尔先生可不会愚蠢到妄言路易十四的行为,他端端正正地坐在他的座位上,好像根本就没想到这件事情,而是转过头去,继续聆听卢森堡公爵的描述。 卢森堡公爵不但在托莱多见到了唐璜公爵,也在之后的几天里受到了西班牙国王卡洛斯二世的接见,话是这么说,事实上要见卢森堡公爵的人是西班牙的王太后,奥利地的公主,她今年不过二十九岁,但看起来比四十岁的女人还要苍老,除了在丈夫离世后的短短几个月里所遭受的折磨之外,还有的就是她多舛的命运。 若是有人愿意去翻看史书,他会在欧罗巴的历史里看到无数不幸的女人,她们几乎从一出生,就注定了要成为一份财产,一个证明或是一件抵押品,她们个人的喜好,想法以及信仰都是不自主的,完全看她的父亲与丈夫如何安排,虽然教会对于婚姻一向十分严谨,但事实上,为了达成国与国之间的联盟,公主们别说爱情,就连她们的婚事,也时常成为了一个令人恶心的笑话。 譬如离开人们还不到一百年的亨利八世,人们时常津津乐道于他曾经娶了六个王后,一个被囚禁到死,两个被砍了头,两个得了产褥热,只有最后一个才得善终,而那个被囚禁到死的人正是亨利八世的第一个妻子,阿拉贡的凯瑟琳,这位西班牙公主曾经是亨利兄长亚瑟的妻子,他们在新婚不到一个月的时候,就双双感染风寒,亚瑟死了,凯瑟琳侥幸生还,但若是她知道之后的事情,一定希望自己别活过来——英国国王亨利七世的长子和继承人死了,但他还想要维持与西班牙的同盟关系,所以异想天开地,他甚至想要娶自己的儿媳为妻,结果被西班牙人拒绝,之后才由亨利娶了自己兄长的妻子——但婚后,凯瑟琳生了五个孩子,四个夭折,只有一个女儿存活,也就是人们熟知的血腥玛丽,这让亨利八世怒不可遏,尤其他看着自己年岁愈长,却还是没有一个儿子。在施行萨利克法的英国,这就意味着都铎王朝经历了短短两个国王就要绝嗣了。 当他对凯瑟琳怒吼:“弟娶兄嫂者会无后代!(圣经上如此说)”的时候,想必凯瑟琳定然心如死灰,这份婚约也未必是她心甘情愿,但在自己的命运上,她又能有什么发言权?她被嫁给亚瑟的时候如此,险些成为亨利七世之妻的时候也是如此,现在也是一样,尽管教皇并不同意亨利八世与凯瑟琳离婚,她还是被驱逐除了宫廷,在一个修道院里默默无闻地死去,而她唯一的女儿,也因为亨利八世否认了这桩婚事,而沦为私生女,甚至要去服侍她同父异母的妹妹。 而百年之后,哈布斯堡的玛利亚同样遇到了这个问题,是的,她原先的丈夫是腓力四世的王太子巴尔塔萨,也就是腓力四世与波旁的伊丽莎白公主的长子,可惜的是,婚事才定下,王太子就感染了天花,紧随其亡母的脚步而去,在经过三年的犹豫和磋商后,没有了继承人的腓力四世成为了玛利亚的新丈夫,他们结婚的时候,玛利亚十四岁,腓力四世四十四岁,三十年的巨大年龄差,让这个还在豆蔻之年的少女直接走入了地狱或是坟墓。 卢森堡公爵见到的王太后就是如此,比起另一个哈布斯堡公主,也就是法国的王太后安妮,她更显得阴森和单薄,甚至比不上在宫廷中宛如一个透明人的特蕾莎王后——王后还能得到丈夫的爱重呢,腓力四世对这个小妻子,除了为他维持与西班牙之间的同盟关系之外,就是希望她能尽快生下孩子,他们在49年结婚,腓力四世在65年的时候去世,最后一个孩子也就是卡洛斯一世出生在61年,在这短短的十年间,玛利亚总共生了五个孩子,几乎没有喘息的时间,频繁的生产摧毁了她的健康,也夺走了少女的最后一丝幻想。 坐在卡洛斯身边,紧紧地握着他的手,彷若握着西班牙的权柄的玛利亚穿着黑色的丧服,胸前悬挂着腓力四世的画像坠子,领口和袖口都在深色的丝绒上披覆着雪白的细纱,她与唐璜公爵的想法一致,也是来寻求法国的支持与帮助的……她展现的诚意要比唐璜公爵多得多了,简单点说,她给出的是卡洛斯二世的婚约。 “但我现在还没有女儿呢。”路易说,王后特蕾莎在这三年里还未再次怀孕,拉瓦利埃尔夫人也没有,而且私生女也不可能被公之于众。 “奥尔良公爵有,殿下。”卢森堡公爵说。 奥尔良公爵与亨利埃塔公主结婚后没多久就遵照国王的吩咐,去了洛林,但在这之前,亨利埃塔公主已经怀孕,62年的时候,她为法兰西王室添了一个小公主,因为奥尔良公爵去了洛林,王太后安妮不放心亨利埃塔公主单独一人住在奥尔良,或是圣克卢城堡,圣克卢城堡是58年的时候被菲利普买下的,作为他与亨利埃塔公主的新居。 圣克卢城堡位于塞纳河上游,距离卢浮宫不过一两法里,即便如此,王太后与国王依然坚持让亨利埃塔公主和她的女儿住在卢浮宫,谁都知道,国王和王太后爱屋及乌,将对王弟菲利普的爱延伸到了他的女儿身上,路易低头不语,房间里顿时陷入沉默,当然,对近亲婚姻的危害依然茫然无知的欧罗巴人不会明白国王的顾虑,对他们来说,这确实是件是件好事——西班牙曾经是一个无比强大的帝国,之前,法国连续两任的王后人选依然出自西班牙,而现在,西班牙的国王甚至必须屈就一个公爵的女儿,就像是英国国王也必须向法国国王行礼,法国的大使有权走在别国大使的前面等等诸多虚荣的名头,不由得令他们暗中欢欣鼓舞。 而路易想的完全是另一些事情,对于法国来说,无论是西班牙,还是英国,或是神圣罗马帝国……又或是荷兰,正如人们所说,最好的敌人是死去的敌人,而他要说,最好的敌国是混乱和衰弱的敌国,但在西班牙这方面,他要考虑的事情就多了,毕竟西班牙紧紧连接着神圣罗马帝国,而且柯尔没猜错,国王之所以在最窘迫的情况下也没追究那笔莫名其妙就不见了的嫁妆,依然是出于对继承权的考虑——即便是君王的婚姻,在此时的欧罗巴也如同某种交易一般,一方违背契约,另外一方就可以理直气壮地追索自己的权力。 现在看起来,奥利地的玛利亚虽然度过了一段痛苦的婚姻生活,但她在政治上的敏感度显然超过了法国的王太后,她提出的条件是法国人无法拒绝的,比唐璜公爵的口头支票更可信,也更有吸引力。 唯一需要担忧的就是卡洛斯二世的身体状况,法国人固然愿意看到一个愚蠢的废物坐在西班牙的王座上,但他一旦与奥尔良公爵之女成婚,那么他也就自然而然地成为了法西盟约的见证人,一旦夭亡,两国之间的拉锯战不但要重新开始,奥尔良公爵的小郡主也就变成了人质,如果国王或是大臣不愿意付出足够的代价,等待着这位小郡主的可能就只有一处荒凉的修道院。 “即便议婚,也要等到五六年之后了。”路易最后说:“告诉西班牙的王太后陛下,我很愿意达成这门婚事,但不是现在,即便只是订婚——我想她也会愿意的。” 大臣们了然的对视,没错,别以为只有法国人想要拖延,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局势总是瞬息万变,谁也不知道一年之后法国或是西班牙会是什么样子,现在西班牙的王太后只是因为唐璜公爵的咄咄逼人而心烦意乱,不得不做出退让,两三年后这个婚约会不会被重新提起,还是要看两国的情况,以及……那位卡洛斯二世陛下的身体状况——虽然路易可以为了国家牺牲,王弟菲利普也是如此,但路易觉得,他大概还做不出将自己看着长大的侄女嫁给一个将死之人的事儿来。 这一番讨论之后,国王下午的工作时间也到了尾声,国王率先起身,走向大门,大臣们紧随其后鱼贯而出,有时候国王会指定一两个幸运儿留下,多半会与下午或是前一天的重要事务有关,他们还会再谈论一会明天的工作,然后视当天的情况,国王会邀请他们共进晚餐,这是一种鼓励与褒奖,只是这样的机会很少,在奥尔良公爵从洛林回到巴黎的时候,这种殊荣必然是属于他的。 今天国王谁也没留下,他径直去了王太后居住的西翼,亨利埃塔公主和她的女儿也在那里,为了避免一些不堪的流言,国王很少亲自去见亨利埃塔公主,这个曾经有意于自己,或说法国国王的人,不过今天他们既然讨论到了奥尔良公爵之女的事情,国王就要亲自去和公爵夫人谈一谈——宫廷里的每堵墙都有耳朵,每座雕塑都会说话,他不说,那么第二天的流言蜚语准会让这个母亲发疯。 王太子路易是最先跑出来迎接国王的,正如米莱狄所说,小路易继承了哈布斯堡的黑发,但从面部轮廓和眉眼来看,他与路易有着极其相似的地方,曾经让路易感到担忧的,哈布斯堡的大下巴没有在这个孩子身上显露端倪,他的下巴圆润小巧,十分可爱——在三岁前,他还总是穿着缀满类似的小裙子,不过从他开始有了性别意识后,路易就为他举行了“吊裤礼”,所以现在他打扮的就像是一个小骑士。 王太后脚边的跪凳上乖乖坐着的从王太子路易变成了奥尔良公爵的女儿,他们的小郡主,一干贵女全都围拢在她身边,一看到国王进来,她们就立即低头屈膝行礼,房间里顿时铺开了绸缎与丝绒的浪潮,比起几年前,国王所能看到的颜色愈发明艳和多样——现在曼奇尼家族提供的巫师几乎全都在为国王做事,而其中的一大部分都是在炼制和配置国王所需要的染料,在无法规模化生产之前,染料的价格比起后世还是相当昂贵,一些譬如皇家蓝或是螺贝紫的颜色依然需要以黄金来计价,不过能够簇拥在王太后身边的人,就不会囊中羞涩。 国王甚至看见了粉色的丝绒,这种粉色明亮而娇艳,而且很看巫师的运气——一些太过黑手的巫师就算对魔药有着深刻的研究,手法娴熟,一百次里也很难调出一次,而且就算这次成功了,下次也很难说——他发现那正是亨利埃塔公主,因为奥尔良公爵就在洛林,而为了保证染料的秘密不出差错,这件事情国王交托给了弟弟,也许有人要问,洛林和阿尔萨斯并不宁静,若是有人着意破坏或是揭破如何是好……但这就是国王将他们放在洛林的原因,除了洛林多山地和森林之外,就是洛林和阿尔萨斯的人们很清楚,他们对于法国的国王来说,与巴黎或是奥尔良,又或是里昂的人都是不同的,如果一定要说,他们大概与布列塔尼或是普罗旺斯人类似,所以在洛林与阿尔萨斯执行半军管反而要比在其他地方更能被当地的民众接受。 他们不就之前还是西班牙人呢,法国人来了之后也不断地有暴动和逃亡的事情发生,既然如此,他们被更严厉的对待,也是有情可原。 在王太后的示意下,贵女们陆续退下,奥尔良公爵夫人要牵着自己的女儿离开的时候,被国王的视线阻止了,“带着你的小妹妹去玩。”路易对王太子说。 两个孩子出去之后,路易才对奥尔良公爵夫人说了卢森堡公爵带来的消息,公爵夫人的神色很不好看,她握住椅子的扶手,像是要从中汲取勇气——会有很多人期待这门婚事,但她也很清楚,卡洛斯二世的身边,不是西班牙的唐璜,就是奥地利的玛利亚.安娜,而这两个国家都是法国的敌人,小郡主将来要面对的,可能比王太后安妮与王后特蕾莎遇到的情况还要复杂和糟糕。 “别太担心了,”国王和缓地说:“我向你保证,亲爱的弟妹,如果您不愿意,这门婚事我是不会点头的。” 奥尔良公爵夫人只是艰难地笑了笑,她不是不相信路易,但只怕到时候她也说不出不愿意的话来。 第一百四十九章 三年后(5) 今天没写完,明早更替,抱歉。 ———— 修女院是贵族女儿接受教育的场所。在中世纪的西欧,教会垄断着教育,修道院是保存和传播知识的中心。789年查理大帝制定的《告诫公众》中规定,每所修道院都要附设学校并备有教科书[10](p.76)。所以进入修女院是贵族女孩接受良好教育的明智选择。她们在那里不但可以获得阅读和写作能力,学习古代教父著作和古典文学作品,接受绘画和音乐的艺术熏陶,而且还可以学到贵族妇女必须掌握的上流社会社交礼节。所以修女院的教育功能对贵族女儿的吸引力相当强。12世纪著名的巴黎妇女海萝丽丝早年就是在修女院接受教育的。但是如果贵族女孩只受修道院教育功能的吸引,她们是不会真正出家修行的。中世纪早期的维里希修女院就是很好的例证。该院由当地一对伯爵夫妇为其女阿德海德而建,并让她担任院长,因为主要是为了接受教育,所以阿德海德既无须发愿守神贫,也不用宣誓终生保持贞洁,而且在她的修女服里面就穿着质地柔软的长裙。这样的修道院更像是贵族女子学校,是贵族女儿们学习的场所[2](p.157)。 贵族童贞女进入修女院还有许多其他原因。例如,如果父母认为自己的残疾孩子是难以承受的负担,那么他们就可能选择修道院作为解决办法;不想出嫁或找不到合适婚姻的女孩也会把进入修道院作为选择。 妻子 妻子是受丈夫合法保护的人,因此修道必须经丈夫同意。研究表明,中世纪修道院里有许多修女是贵族妻子。例如在普瓦图的蒙瓦弗斯(Movafazais)修女院的8个令状中,记录了从1140至1205年约有42位妇女进入该院,其中至少有15人已婚[6](p.100)。作为妻子而选择修道,意味着要脱离世俗的婚姻生活,这是否说明这位妻子是积极主动地选择了宗教生活?肯定有些妻子的确是出于信仰而修道,但在大多数情况下,她们离家修道是由于下列原因: 第一,丈夫遗弃妻子。其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妻子不能生育男性继承人。中世纪西欧的贵族家族非常注重世袭财产的保持和扩大,所以推行长子继承制,希望由长子继承全部财产,从而保持家族世袭财产的完整。如果妻子生育的全是女儿,财产将由女儿们分割,女儿出嫁就会把财产带入其他家族,这种情况是任何贵族家族都绝不愿看到的。所以为了财产的完整和扩大,丈夫就要弃妻再婚,也有许多不能生育男孩的妻子主动出局。这些弃妇一般都选择修道院作为归宿。二是丈夫移情别恋。西欧中世纪社会与中国古代不同,中国古代上层社会曾经盛行一夫多妻,而中世纪西欧的基督教会宣扬一夫一妻制。贵族丈夫如果另有情人并打算与之结为夫妻,那就只能想办法抛弃妻子,让她进入修道院便是很好的选择。一般情况下,他不会对外公开自己的企图,而是赞扬妻子贞洁的理想。虽然教会法规定,如果妻子进入修道院,丈夫不能再行婚娶。但事实并非如此。例如8世纪,塞勃格罗斯里亚(TheutbergaLotharingia)的罗退尔二世的妻子不能生子,他又有了新欢,他先与妻子离婚,然后把她囚禁在修女院,这样就排除了与其新欢沃尔德拉结为夫妻的障碍[9](p.281)。此外,如果妻子不能怀孕或不再有欲望,丈夫也可能把这些“不想要”的妻子强行送入修道院 第二,妻子逃避婚姻。在中世纪的西欧,婚姻经常被作为交易手段,无论男女,其婚姻通常都要考虑家族的政治利益和经济利益。女性的婚姻全是由家族安排,且有领主和国王参与,当事人反而没有任何权利。因此,为数不少的女性不得不接受“强迫的婚姻”。这会给女性带来巨大的心理痛苦,再加上婚后对生育的恐惧,对丈夫外遇的忧心,对贵族家庭内部斗争的厌烦等等,导致许多贵族妻子戴上了修女面纱。例如,一位名叫梅哈德(Mayheude)的贵族夫人,经丈夫同意,把位于拉罗歇尔的房子赠予诺特-戴姆(Notre-Dame)修道院,同时她自己接受修道院的生活方式。她宣称这样做是为了灵魂的拯救,但她同时承认,这样做也是为了摆脱不堪忍受的婚姻[4](p.32)。 第三,选择养老场所。在中世纪的西欧,很多年老的贵族妻子喜欢把神圣的修道院作为养老场所。修道院安逸、幽静、舒适的环境对她们很有吸引力;而且在这里她们可以与家族成员,尤其是自己的姐妹、女儿生活在一起;在修道院,她们可以通过余生的祈祷,为自己和家人的灵魂得救增添机会;而且死后可以安葬在修道院,通过后人的祈祷使灵魂永远得救。一般情况下,她们进入自己家族创立和捐建的修道院,或是自己早年捐助过的修道院。例如11世纪30年代,子爵乔斯林和妻子艾美琳(Emmeline)在鲁昂地区为本尼狄克修士建立了圣凯瑟林修道院,为修女建立了圣阿曼特修女院,并分别给予丰厚捐赠。到两人晚年时,便各自进入修道院生活[6](pp.38~39)。 第四,妻子追随过宗教生活的丈夫。中世纪的修士和教士中许多是已婚男性。基督教会改革后,实行不婚制,要求教士独身,修道院亦要求修士放弃婚姻。教会和修道院的规定致使那些放弃了婚姻的教士和修士的妻子也不得不进入修道院修行。她们之中不乏受到丈夫影响,满怀宗教热情而自愿修行者;但多数情况是,丈夫为了自己的伟大理想和光辉前程,劝导、要求或强迫妻子修行。海萝丽斯就曾在丈夫阿贝拉尔的要求下两次进入阿根杜修道院,但是她说这绝非出于对上帝的爱和她本人的意愿,而是阿贝拉尔的命令使她带上了修女面纱!与做修女相比,她更愿做阿贝拉尔的娼妓和陪睡者。 3、寡妇 “寡妇”一词英文为widow,来自拉丁语vidua,意即“被剥夺”[11](p.25)。从词源即可理解,“寡妇”的意义不是私人的或表示感情的,而是社会性的;成为“寡妇”不仅意味着失去丈夫,同时也意味着被剥夺了法律代言人、经济手段和社会地位。在中世纪的西欧,男子失去配偶后仍然能够控制他的经济,维持他的法律地位和社会地位[11](p.26),仍然能够照原样生活。妇女就不同了,当她们面临“被剥夺”的境遇时,通常只能选择住进修道院。 首先,是为了摆脱家族亲属和领主对其财产的索求。在中世纪的西欧,寡妇阶段通常被认为是贵族妇女最有势力的时期,不仅因为这时她开始得到法律自治的机会,而且因为她可以拥有大量财产。她们拥有的财产主要是晨婚礼金(dos)和嫁妆(dowry)。晨婚礼金是新婚翌晨丈夫指定由妻子继承的财产。在某种程度上,她保留这份财产就是为了日后寡居时享用。妻子结婚次数越多,这笔财产的数量也越多[12](p.161)。嫁妆是结婚时娘家指定给新娘的财产。此外,妻子还可能多寡不等地获得一些遗产。总之,作为继承人,贵族寡妇会得到大量财产,包括耕地、房屋、储藏室、庄园、磨房等。中世纪很多教会著作和律法都涉及到寡妇的财产处置问题。如8世纪比德的《英国教会史》中记载,如妻子改嫁,则所继承的土地应归还丈夫家族。11世纪克努特法俗人之律第73,73a条规定:寡妇守寡不满一年改嫁,则从前夫所得财产及晨婚礼金被没收,土地及其他财产均由(前夫)最近的族人继承[13](pp.40~41)。然而,即使寡妇不改嫁,他人对其财产仍会产生觊觎之心,亲属或领主骗取寡妇财产的事件时有发生,他们最常用的计谋就是建议寡妇再婚。例如,12世纪时克莱蒙特的封臣埃夫拉尔的妻子成为寡妇之后,埃夫拉尔的继母就是采取建议她再婚的方式,企图占有她的财产[6](p.99)。但是如果寡妇捐赠财产进入修道院,便可以摆脱这些觊觎者。如果她们创立一所修道院并自任院长,那就不仅可以亲自管理继承来的财产,还能收到大量财产捐赠。 其次,是为了保证长子之外的孩子的继承权不受侵犯。丈夫逝世后可能留下一群孩子,其中可能有些尚未成年,甚至还有婴儿。长子无须寡妇操心,上一级领主自会对其实行监护;即使由母亲监护,最终控制权仍然掌握在上一级领主手中,婚姻权也由他行使或出售;所以寡妇很少操心长子的抚养问题。但是其他孩子必须由她抚养。如果寡妇再婚,后夫很可能侵占其财产,使其他孩子的继承权得不到保障。许多丈夫生前即对此表示担心,并且提前有所安排。例如1442年,吉伯特-雷尼爵士将其所有动产赠给妻子玛格丽特,但是规定“我死后,她必须宣誓贞洁,否则她只继承其中的1/3”[14](p.49)。他并不打算阻止妻子再婚,而是一心维护自己孩子的继承权不受侵犯。所以,寡妇进入修女院经常是为了保护长子之外其他孩子的继承权。 再次,是响应基督教对寡妇贞洁的宣传。在中世纪的西欧,贞洁的寡妇生活被认为是仅次于童贞的理想,是一种“第二童贞”。这种观念受到基督教会的大力宣传和赞扬,早期教父吉罗姆和安布罗斯等就极力推崇不受再婚诱惑的寡妇。基督教认为,贞洁的寡妇有特殊的祈祷力量,寡妇越贞洁越有人请她祈祷,而实现贞洁理想最好的方式就是进入修道院修行。教会就是利用这种精神控制方式,使自己最终成为贵族寡妇财产的受益者。例如墨洛温王朝时期,为逃脱国王为寡妇里科蒂德(Rictrude)安排的再婚计划,高卢主教旺帮助她进入修道院[15](p.43)。而且,贞洁的寡妇进入修道院也会为修道院带来更多的财产捐赠,无论是教会还是寡妇本人都能受益。因此,动员寡妇进入修道院也经常是教会聚敛财富的一种手段,在盎格鲁—撒克逊时期的英国、中世纪时期的意大利南部、中世纪晚期的佛罗伦萨和16世纪的西班牙,都可以为此找到例证[16](p.20)。 最后,有些贵族寡妇是为寻求一个安全的住所。在中世纪的西欧,某些法律规定了寡妇的住所问题。例如在苏塞克斯,当地法律允许寡妇在家中继续居住。而在普通法下,无论寡妇拥有多少土地财产,只允许她在居所住40天,40天后必须离开[17](p.91)。因此她们必须另寻安全居所,而修道院通常是她们理想的安全所在。住在修道院不仅可以躲避财产觊觎者和求婚者,而且像进入修道院的贵族妻子一样,她们可以把这个安全住所当作度过余生的养老之地。 最后,有些贵族寡妇是为寻求一个安全的住所。在中世纪的西欧,某些法律规定了寡妇的住所问题。例如在苏塞克斯,当地法律允许寡妇在家中继续居住。而在普通法下,无论寡妇拥有多少土地财产,只允许她在居所住40天,40天后必须离开[17](p.91)。因此她们必须另寻安全居所,而修道院通常是她们理想的安全所在。住在修道院不仅可以躲避财产觊觎者和求婚者,而且像进入修道院的贵族妻子一样,她们可以把这个安全住所当作度过余生的养老之地。 最后,有些贵族寡妇是为寻求一个安全的住所。在中世纪的西欧,某些法律规定了寡妇的住所问题。例如在苏塞克斯,当地法律允许寡妇在家中继续居住。而在普通法下,无论寡妇拥有多少土地财产,只允许她在居所住40天,40天后必须离开[17](p.91)。因此她们必须另寻安全居所,而修道院通常是她们理想的安全所在。住在修道院不仅可以躲避财产觊觎者和求婚者,而且像进入修道院的贵族妻子一样,她们可以把这个安全住所当作度过余生的养老之地。 第一百五十章 黑死病 以拉略的法术再一次覆盖上来,然后国王感觉到一只毛茸茸的东西擦过脸颊,猫仔跳到他的肩膀上,舔着他的脸。 国王闭上眼睛,竭力控制自己:“什么瘟疫?”这次他听到自己的声音了。 “黑死病。” 国王的胸膛顿时猛烈地翻滚起来,他靠在椅子的扶手上,一阵天昏地暗:“奥尔良公爵……”天主啊,他第一次如此虔诚的祈祷,请保佑他,保佑菲利普,希望他在外面,无论是为了什么……哪怕是被叛军抓住了也行,但事与愿违——他听到以拉略无情地说:“奥尔良公爵正在南锡城内。” 国王终于无法控制地呕吐了出来,他晚上一向吃得很少,这次也不例外,他的胃里没有东西,什么也吐不出来,但巨大的精神压力就像是一块沉重的石头那样压着他,以拉略还想要施放法术,却被国王阻止了:“我很快就好,”他说,然后随手拉出抽屉,拿出里面的一小瓶酒喝了一口:“……这就行了,”他微微喘息着说,作为国王,作为兄长,他知道他现在最需要的就是平静与果断。 黑死病就是鼠疫,是一种烈性传染病,而且它最近的一次大爆发就在三百年前,人们对此记忆犹新,从1347年到1353年,整个欧罗巴都被黑死病的阴影覆盖着——它的源头来自于卡法之战,被另外一个强大的帝国驱逐到这里来的黄皮肤强盗在攻打黑海港口卡法的时候,因为久攻不下,他们就将因为瘟疫而死的人的尸首,装在投石车上投向城市里,城市里顿时爆发了可怕的瘟疫,之后瘟疫被阿拉伯商人带到了意大利,又从意大利扩散到了法国和西班牙,神圣罗马帝国等国,而后又从这些地方传播到了丹麦瑞典等北方国家,再从前者传播到波罗的海地区,最后抵达俄罗斯,这场浩劫导致了两千五百万人的死亡,几乎占据当时人口的三分之一!而死去最多人的乃是意大利城市佛罗伦萨,死去的人是总人口的百分之八十。 据著名作家薄伽丘所记录和描述的,当时佛罗伦萨简直就如同人间地狱一般,到处都是黑黝黝的P字……人们用涂刷在墙上的这个符号来告诫这里有黑死病人,要迅速躲开,但这丝毫不起作用——即便是十七世纪,人们仍然不知道这种瘟疫是老鼠带来的,只要老鼠还在到处乱窜,这种疾病就不会消失——行人在街道上走着走着就突然倒下了,在家里的人消无声息地死去,在尸体腐烂之前,没人知道,每天都不断地有尸体被运出去,倾倒在山谷或是沼泽里,但那些运送尸体的人,往往也是一边走,一边就倒下死了。 只有少数幸运的人,能够在被瘟疫追逐上来之前逃走,但这也要看他们的身份,如果一般的平民,依然会被拒绝在城市与庄园之外,领主的士兵,甚至最卑微的农民也会毫不犹豫地杀死他们,因为他们身上很有可能带着瘟疫——被确定无可挽回的城镇甚至会被烧掉,若是城市也会被封锁,直到里面的人全都死光。 这是几百年来人们对抗黑死病的仅有的几种办法,其他的还有——杀死黑猫、杀死异教徒、举行弥撒,赎罪游行等等,总是不是去毁灭别的生灵就是祈求天主的保佑,路易很清楚自己应该立即命令封锁南锡,但奥尔良公爵就在南锡,他可能已经患病——出于自私的心理,国王几乎要命令以拉略,不惜一切也要将奥尔良公爵从瘟疫中解救出来,但他看向以拉略的时候,以拉略只是摇头:“陛下,”他说:“我们并不是无所不能的,或者说,如果我们能够驱逐瘟疫,那么罗马教会就不会衰弱到今天了。” 这倒也是一句真话,如果教会掌握了治疗或是预防黑死病的方法,他们就不会沉寂到今天,会有无数狂热的信徒为他们扫除所有的障碍,地上神国也许就不是写在书本上的一个名词了。 “巫师呢?” “巫师也一样,”以拉略说:“我们的身体或许要比凡人强健,不容易染上瘟疫,但我们并没有治疗黑死病的办法,也无法预防,就算是不容易染上瘟疫,也不是不容易,而不是不会,如果我们在疫区待得过久,一样会被死神迫近。” “血族呢?”国王问提奥德里克,也即是那只猫仔。 猫仔颇为人性化地叹了口气,从桌子上跳了下去,几分钟后,黑色的蝙蝠群涌入打开的窗户,提奥德里克出现在他们面前,以拉略的神色有些古怪,但还是在国王歉意的神情中勉强忍耐了下来,“请原谅,先生,我并无意让您们处于这个尴尬的场景之中,但事情紧急,”国王说:“请问血族有可能感染瘟疫吗?” “血族不会感染瘟疫,”确切点说,有时候他们还会传播瘟疫,血族的十三大圣器中,就有腐镯这样东西,它据说是所有瘟疫的缘由,世界上所有的瘟疫都是由它传播出来的,但这样圣器很早就从拥有者诺菲勒族的族长手中遗失了,要不然诺菲勒族也不至于被其他氏族这样轻蔑——吸血鬼们时常漫步在因为黑死病泛滥而被封锁的城市里,因为在那里不会有教士和圣骑士,他们尽可以随心所欲地狩猎:“但如果奥尔良公爵已经感染了瘟疫,那么除非我们将他转化为我们的一员,不然他还是难以逃过一死。” 国王没有说话,只是望向黑沉沉的窗外,他几乎可以说是一意孤行地推行了巴黎的重造工程,就是担心过于密集和肮脏的城市会导致瘟疫蔓延,没想到奥尔良公爵菲利普没在巴黎罹患瘟疫,倒在百里之外的洛林倒下了——“我需要洛林现在的情况。”国王低声说:“还有奥尔良公爵的。” “我会让我的孩子们去看看。”梵卓亲王说,而后他就离开了国王的书房,就连分身猫仔也没有留下,和死敌待了这么一会就够让他难以忍受的了。 以拉略一直保持着一个似笑非笑的表情,在国王看向他的时候才有意收敛:“陛下?” “如果只是南锡爆发了黑死病,不应该是你来回报我,”路易说,虽然他的胸膛还有烈火在燃烧,但他的头脑已经冷静下来了:“你还想告诉我什么?” “陛下,您不觉得自从您围困罗马以来,罗马教会就变得格外安静吗?” “你是要说……” “是的陛下,虽然我不能确定,但您想想,血杯原本是被掌握在谁手里的呢?马扎然主教先生,”他说:“事实上最先拥有它的罗马教会,在一次交易中它被黎塞留主教取得,,当然,对于罗马教会来说,他们以为给出的只是使用权,毕竟作为褫夺收入,教士们的遗产本该属于教会,谁知道呢,黎塞留把它留给了马扎然,马扎然把它留给了您……哦,当然,原先如此,现在据说它已经还给了血族,在那位梵卓亲王的手里。” “你是说他们也会有腐镯。”国王说,他的声音十分低沉,而且虚弱,毫无威慑力,但以拉略知道这是暴风雨来临之前的平静,现在的国王亟不可待地需要所有与此有关的讯息,所以他是平静的,就像是等待着猎物踏入陷阱的猎人那样,反而沉浸在一种忘我的境界里,无用的情绪被排除之后,余下的东西就变得可怖起来。 “我不太清楚,不过我们的一些修士被罗马教会召唤——据说罗马教会的教士们正在忙碌于准备大弥撒所需的种种事务,不是一台,而是很多台,密集的数量胜过十一月到五月,可是,陛下,圣体圣血节刚过去,距离圣母升天节还有两个月之多,许多弥撒用品是不耐储存的,一些商人还被要求在两周内交货,这就让人奇怪了……最近有没有哪位国王要死了,或是那位将来的国王诞生了,只能说他们大概预料到了要有什么做大弥撒的事情发生。” “这对教会又有什么好处呢。”国王轻声问道:“他们自己也很危险。” “唉,如果世界上都是我们这样的聪明人就好了,陛下,”以拉略厚颜无耻地说道:“但问题就在这里,您带来的恐惧与耻辱让整个罗马教会陷入了一片与痛苦之中,您也知道,对于一些蠢人来说,强大的力量或许会令他们畏缩,但若是多到了他们无法承受的地步,他们倒是会像被逼到了角落的老鼠那样,跳起来咬您一口呢,至于之后是不是会被您摔死,或是烧死,他们大概是想不到这些的——另外,洛林与梵蒂冈间隔着半个法国,三分之一个神圣罗马帝国,一整个瑞士和三分之二个意大利,他们也许觉得,黑死病是不会传到罗马的。” 以拉略倒是没说错,罗马教会的人也许(他们的嫌疑很大)会不在乎黑死病的再次泛滥会死掉多少人,但无论是法兰西的路易十四,还是神圣罗马帝国的利奥波德一世,又或是瑞士的联邦委员会,以及控制着米兰公国的西班牙,都不会对此视若无睹,他们必然尽心竭虑,而教会…… “教会只需要祈祷就好。”以拉略说:“对了,还有,他们还会指责,某些国家,或说是某位国王,需要为这场浩劫承担起责任来。” “他们是想让我身着亚麻长袍,赤足站在瓦诺莎城堡外祈求教皇的宽恕吗?”路易嘲讽地问道:“或许还要我的妻子和我的孩子同样衣衫褴褛地站在身边?” “这可能是他们最想要看到的。”以拉略说:“不过他们也许更想要夺回圣职任免权和收取教会税赋的权利。” “你知道他们计划什么时候让这件事情爆发出来吗?” “就在这几天了,陛下,”以拉略说:“也许就在明天。” “只要不是立刻,我们就有办法。”路易苍白着脸站起来,“邦唐,去通知王太后,王后和王太子,让他们立即动身前往圣母院——还有孔代亲王,孔蒂亲王……”他说了一连串的王室血亲亲王与公爵们的名字。 此时正是深夜,可以说是大半内廷外朝倾巢而出,难免会引起人们的好奇,巴黎的人们虽然有很多人都无法在黑夜中看清东西,但从卢浮宫到圣母院的一路上,火枪手和近卫军们燃起了连绵不断的火把,就像是在黑夜中开辟了一条光的河流,富丽堂皇的马车一部接着一部,平素难得一见的贵人重臣都出现了,圣母院的大钟敲响,拉里维埃尔红衣主教率领着教士们身着圣衣,一脸端庄肃穆地捧着圣经、圣物,举着蜡烛,摇着香炉恭迎国王,一点也看不出他被达达尼昂伯爵拉起来的时候还在一位丰满“名姝”的床上。 国王进了圣母院,径直走向教堂的中心点,也就是这座十字平面的建筑物交叉的地方,这里有两个对称的耳室,其中一间耳室里是圣母祭坛,祭坛上的圣母像是十四世纪就已经完工了的,但直到不久前才有人为了逢迎国王,在去年的9月5日将这尊雕像从一座礼拜堂搬到了圣母祭坛,这座雕像几乎有两个成年男性那么高,圣母怀抱耶稣,头戴王冠,面露怜悯之情,而就在国王向她跪下的那一刻,她那双石头雕刻而成的眼窝里突然流下泪来。 在场的人们顿时一阵哗然,每个人都在拼命地划着十字,诚惶诚恐地匍匐下来,将额头贴近冰冷的地面。 ———— 在黎明到来之前,一个传闻不胫而走,从巴黎迅速地扩散到四面八方——圣母降临到国王的梦中,告诉他说,有一场巨大的灾祸即将在法国的北方降临。 放在有心人或是聪明人的严厉,这样的反击未免过于僵硬,但对于碌碌众生来说,他们并不需要接受太多复杂的消息,他们只知道,有圣迹降临在他们的国王和巴黎的圣母院就行了,而且第一批朝圣者来到巴黎的时候,圣母还在不断地流泪呢,这样确凿的证据是无需怀疑的,而且国王听到的警告,也在不久之后得到了认证——南锡爆发了黑死病。 第一百五十一章 黑死病(2) 奥尔良公爵菲利普,国王最信任和亲爱的弟弟,站在城堡的窗前,深深地叹了口气。 这座等同于重新建造起来的福勒维尔城堡原本是为了保证他和他的士兵们的安全,为了抵御叛贼与暴徒的明枪暗箭,谁知道,它最先抵挡的,竟然是瘟疫。 首先叫嚷起来的人们发现的并不是瘟疫,而是女巫,因为一个孩子死了,而他悲痛欲绝的母亲坚称是一个老女巫杀了他,把他奉献给了魔鬼,而这个所谓的女巫也只是一个孤苦无依的老太婆,如后世的人们想象的不同,焚烧女巫这种事儿,乡村之中的次数要胜过城市,也许是因为农民和农奴都几乎不会自我思考,在贫乏艰难的生活中,他们需要娱乐与迁怒,而为了平息一个疯狂暴躁的母亲,一个甚至没人会为她说一句话的孤老婆子当然也就理所应当地成为了罪魁祸首。 奥尔良公爵完全是一时生起了恻隐之心,此时的女巫审判大多事实上很多时候都是由世俗法庭审理的,只有那些真正的危险存在才会引动裁判所,于是公爵就要求那些人将孩子的尸体抬到他的面前来,他的兄长曾经推荐给他一本书,一本所谓的禁书,作者是安德烈.维萨里,菲利普知道国王最初决定留下瓦罗.维萨里就是因为他有这么一个先祖,所以怀抱着好奇与惊骇的心态,他读完了整本大作——看完后,奥尔良公爵必须说,这位维萨里先生,被教会判罚有罪倒也不是无中生有,事实上,若是他晚生五十年,菲利普一样会建议国王绞死他。 不过这本书上能够学习到的东西远比教会或是王宫里的书本里的多,奥尔良公爵觉得,如果能够确认这个孩子是死于意外或是疾病,除了可以避免处死一个无辜者外,这里的不安气息也可以得到平静。但他没能想到的是,当那个小男孩被抬到众人面前,被解开衣服寻找伤口的时候,他们看到了大大小小,鼓起来的肿包,一些还溃烂了,在腹股沟这里格外多。 黑死病上一次爆发,洛林的死伤不算严重,也许是因为多山地,人口稀少的关系,但只要读过《七日谈》的人,都知道黑死病是个什么样子,他们惊叫起来,疯狂地后退,那个母亲仿佛还要说些什么,但她一站起来,就突然跌倒了,她匍匐在地上,开始呕吐,人们的喧哗声变得更大——奥尔良公爵当机立断地拉出手绢,按在面孔上,“蒙住口鼻,我们立刻走!” 幸而公爵的士兵与随从不屑于去做那些低等的事情——无论是勒索还是殴打在场的下等人,更不会去碰触尸体,所以没人接近过那个女人和她的孩子,他们都是和奥尔良公爵在数次战斗中搏杀出来的人,对公爵的命令毫不犹豫,马上就撕下了外套里的丝绸衬衫蒙在脸上,翻身上马,在人们还没能反应过来之前就和自己的主人一起离开了那个危险的地方,在路口公爵勒马下令封锁这座村庄,如果有必要,可以烧尽这里的一切。 但为时已晚,甚至在公爵离开之前,疫情就先于公爵的命令封锁了整个南锡——那个孩子只是被公爵发现了而已,真正的灾祸源头早就离开了村庄,走到别的地方去了。 在人们不知道的地方,躺着一个从英国来的商人,他最初也没想到自己竟然会感染鼠疫,他在加来下了船,就开始有点头痛发热,但他可不是那种大商人,只因为一点不舒服就能躺下来休息,他坚持走了两三天,最终因为无法抵御高热带来的痛苦而死在了距离一个村庄不远的地方,田野里的老鼠分食了他的尸体,又一只接着一只地死去,但在死去之前,它们已经将瘟疫带给了那个村庄里的人,而很不幸,那个村庄里的传信人正准备前往洛林,他带着信件,日夜兼程,在洛林的一个客栈里突兀地死去,而那个客栈主人却因为担心引来麻烦,只把这个他以为只是受了寒气而死掉的客人偷偷地埋掉了。 所以说,在那个孩子死去之前,瘟疫的触手就已经从加来直接伸向法兰西,当噩耗不断地从阿图瓦、凡尔登、图尔等地传来的时候,巴黎的民众和大臣只庆幸时常会在加来与科隆納公爵见面的国王陛下这次没有在加来,而是在巴黎——但从地图上那道鲜明的痕迹来看,奥尔良公爵的去路已经被阻隔。 “殿下,”公爵的贴身侍从轻声道:“皮埃尔先生回来了。” 皮埃尔,达达尼昂伯爵的表兄,他是一个诚实可靠的人所以国王在需要有人协助脆弱的瓦罗.维萨里先生勘探矿藏的时候,就派了他,他当然是很愿意接过这个委任的,不管怎么说,他虽然与达达尼昂的关系很好,但达达尼昂一路青云直上,而他还只是一个火枪手的时候,皮埃尔先生也不免感到了一丝惆怅——等到洛林成为了国王领地,奥尔良公爵被调派到这里之后。他也和维萨里先生一起留了下来,菲利普对这位孟德斯鸠也是相当信任——他之前派了这位先生出去,就是为了和神圣罗马帝国的边境领主交涉,看看能不能到他那里暂避一时。 但一看到侍从的面孔,奥尔良公爵就知道不行,瘟疫的事儿已经传开,就连他也不能责备那个拒绝了他们的诸侯——别说是法国和神圣罗马帝国显然隐约已是敌人,就算是朋友,如果立场调换,奥尔良公爵也会毫不犹豫地拒绝对方的——这是黑死病,不怪人人为之色变。 据皮埃尔先生说,从他出发到回来的这段时间里。南锡的瘟疫已经开始向东,向北扩散,而在西侧和南侧,他不敢说的是,他似乎从很远的地方就看到了升起的烟雾和火光,那也许是人们正在焚烧出现了疫病的村庄与城镇,他不知道,也不敢往哪里去,因为他也不知道自己还是不是健康的。 路边已经出现了倒下的人,一些死了,一些奄奄一息,皮埃尔回到城堡之前,还在护城河里洗刷了一通,他和他的马,身上的衣物被直接扔到火堆里烧掉,他在城门外的小屋里待了三天才被允许出现在公爵面前,公爵没有责怪他,只是说了几句话,就让他离开了——城堡里的草木依然郁郁葱葱,繁盛茂密,人们来来往往,虽然面带忧色,但不曾出现混乱和吵闹的情形。 这要归功于这座城堡,因为从小就和自己的王兄一同起居,王弟菲利普在王室最窘迫的时候也没有受过罪,而他所享有的丰厚收入,保证了他无论走到什么地方都可以为自己安下一个舒服的小窝,当然,福勒维尔是个大窝,因为同时它也是一个军事要塞,所以里面的食物储备足够这里的人饱足地享用上半年,布匹毛皮也应有尽有,尤其是供水,这座城堡原先就有一个地下井,就在主楼下方,是专门保证城堡用水的,而距离它不远就是默尔特河,奥尔良公爵从河里引水,保证城堡中的清洁与卫生。 现在公爵不再允许人们从水渠里取水,地下水也要经过处理和煮沸,反正城堡里为了供应地热,所以蓄积了许多煤炭——又因为奥尔良公爵曾经为国王清理过巴黎——现在还有人将浴室戏称为奥尔良房间呢,鉴于他也许会经过一些肮脏杂乱的地方,国王也提醒过自己的弟弟要注意远离老鼠、野猫狗和平民……这也是无可奈何的事儿,也正是因为如此,在这座新建的城堡里,不但几乎没有老鼠,就连人们司空见惯的臭虫和跳蚤也很少——正所谓上从下效,国王和王弟喜好干净,他们的身边就不会出现那种懒怠收拾自己的人。 这让城堡里没有出现哪怕一个可能染上瘟疫的人,在周遭的人们发现这点之前,城堡的吊桥就拉了起来,众门紧闭,但从几天前开始,就不断地有人越过护城河,想要攀上城墙,或是敲打城门祈求收容——但谁也不敢让他们进来,哪怕这些人看上去都很健康,而且其中不乏贵人重臣,但谁知道他们之中有没有一个携带着瘟疫种子的人呢,只要稍有疏忽,这座依然生机勃勃的城堡只要十来天就能变成一座死寂的陵墓。 “陛下……”公爵的侍从下意识地说,但之后就突然闭上了嘴,因为他也意识到,国王是不会到这里来的,他的军队和大臣也是如此,他们只能在这里默默地等待,等到瘟疫带走周边所有人的性命,等到雨水和烈日让瘟疫的种子枯萎,他们才有可能从城堡里出来,回到巴黎,在这之前,就算他们能,国王的军队也不会允许……所有通往巴黎的道路现在应该都已经封锁了。 没有什么人能够比国王更重要,这他们都清楚,只是他们不免还抱着一点希望……毕竟王弟还在这里。 城堡中的人这么想,城堡之外的人也这么想,洛林和阿尔萨斯的人们原本就不那么情愿被法国人统治——洛林公爵的来位又有点不正,他的公爵之位是从兄长手中篡夺而来的,在洛林,他兄长的支持者依然不少,而现在,除了那些一直就在蠢蠢欲动的野心家之外,还有一些被瘟疫逼迫的无路可走的人们也爆发出了凶恶的天性,“王弟菲利普就在南锡!”他们这样喊道,“到福勒维尔去!” 他们这样说,也这样做了,他们知道,奥尔良公爵,王弟菲利普对法国国王来说,不但是他最亲爱的弟弟,也是最可信的臣子,更是法兰西王室的嫡系,距离王位不过间隔着两个人,像是这样的一个人,他们若是把他抓起来,吊在队伍前面,不怕国王的军队不让开道路——他们要离开洛林,逃开瘟疫的追杀!即便最终还是无法摆脱死神的镰刀,那么至少有一个尊贵的人和他们一样陷入死亡的深渊! 可笑的是,奥尔良公爵派出去的士兵发布的命令——有关于如何抵御这场瘟疫的文书根本没人要看,没人要听,有心人的撺掇这些愚昧的人倒是心服口服,一开始只是领主的军队,商人的护卫,雇佣兵,后来就有无数挥舞着连枷(真正用来打麦子的)和干草叉,或是木棍的农民和奴隶跟在他们后面,形成了一行浩浩荡荡的大军,虽然这支军队良莠不齐,混乱无序,但主导者本来也没指望他们能做些什么——他们到了城堡前,就有已经开始发热的人冲向护城河,士兵们放箭,或是投掷石头,他们的尸体就落入了护城河——这时候正是洛林逐渐变得又潮湿又闷热的时候,尸体很快就开始腐烂了,虽然城堡里的人都不必靠着护城河用水,但浓烈的臭味从城墙外蔓延进来的时候,还是不由得让人感觉到死亡正在迫近。 城堡外的人确实十分恶毒,他们一边煽动着平民们攻击城堡,一边还在不断地散发南锡还有一片净地的消息,无法走到神圣罗马帝国,也无法进入法国腹地的人们当然只会逃向这里,城堡的箭矢很快就消耗一空,能够拆掉的房屋也都拆掉了,就连奥尔良公爵喜欢的雕塑也都搬上了城墙敲碎,被作为石块投向外面的敌人——这些完全称不上是士兵的家伙们,他们仿佛丧失了理智一般,拼命地想要进入这座城堡——他们都看到了!城堡里的人确实都还健健康康地活着!还有力气搬运石头挥动武器!里面没有黑死病! 他们根本不去思考,已经发热、肌肉疼痛,无力和生出黑色斑点与脓包的他们,一旦进入城堡,可不会就此不医而愈,只会感染更多的人,然后一起痛苦的走向死亡,或者他们想到了,但有神父和主教说,在这座城堡里,在奥尔良公爵手里,有着一样来自圣母玛利亚的圣物,是它保佑了城堡里的人,保佑他们免于瘟疫的侵害,只要他们进到城堡里,他们也能享有这份巨大的赐福。 想想看吧,每天,不,每一刻,你身边都有人倒下,然后死去,而你也已经听到了丧钟在敲响——你难道还会畏惧痛苦,畏惧死亡吗?或者说,若是留在这里,必然一死,但若是能够进入城堡,也许就能得活呢? 这样的想法让人们如同浪潮一般地冲向城门,他们赤手空拳,他们没有经过任何训练,他们死伤无数,但这些都无法抵消他们对于生的渴望,城墙上的士兵若不是已经经过了数次战斗,准会吓得肝胆破裂,即便如此,他们仍然难以继续坚定自己的意志——人们不断地涌入这里,而他们只有他们自己,没有援军,也没有希望。 第一百五十二章 黑死病(3) 奥尔良公爵还在苦苦支持,他相信国王绝对不会轻易放弃他,但在巴黎,以及整个法国的人们,无不在窃窃私语,因为在得知了黑死病在洛林的南锡爆发之后,国王所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封锁道路,命令从洛林往南,往北所有的领地与村镇都进入戒严状态,当地的贵人们曾经无数次地诅咒过的监政官们,开始日夜奔驰在新的大道上,将国王的医生与学士们共同撰写的探查、防备与阻隔黑死病的方法传播到各个角落——这些道路是国王在这三年里达成的辉煌成果之一,也是让法兰西国库空荡的罪魁祸首之一,从巴黎开始,向着西至勒阿弗尔、北至阿图瓦、凡尔登,西至法兰丝孔德,北至奥尔良的方向蔓延,虽然还不能保证通往任何地方,但至少保证了每个省地都有一条可供马匹快速奔驰的大道,这条道路现在几乎成了民众们的救命线——监政官还带着国王的士兵,如果有官员或是领主不配合,他们有权将后者抓起来,最糟糕的情况下,他们被国王允许处死罪犯——这种行为,若是放在十几天前,准会遭人诟病,但此时,只要还有点脑子的人,就不会对此大放厥词,事实上,虽然监政官的一些要求涉及到了那些领主不愿意让人踏足的地方,或是秘藏的资料,他们也乖乖地拿了出来,只求能够在巴黎得到一个容身之处。 是的,就像洛林的人们涌向南锡,上面提到过的其他地方的人,也在向巴黎而去——他们相信国王在的地方,必然是安全的——毕竟在这个时代,依然有国王以触摸为臣民治疗瘰疬病(结核病)的说法,路易自己还曾经施行过这样的仪式,只是就算是圣路易再世,他也未必敢去触碰黑丝病人,是不是要接纳这些贵族,就成为了国王的难题。 可以想象,如果拒绝,那些人必然心怀怨恨,但如果接纳,且不说他们之中是不是会 有瘟疫种子的携带者,单单人口——这些人可不会就这么单枪匹马的来了,必然带着家眷,仆人和士兵们,巴黎也无法承载得了那么多人口,于是国王就说,“让他们去凡尔赛。” 在凡尔赛建造新宫的想法,从路易少年时就有了,也不仅仅是因为巴黎的民众曾经两次背叛过他们的国王,也不仅仅因为凡尔赛的民众反而更崇敬与忠诚于国王,说到底,还是人口,巴黎的人口因为暴动猛烈地缩减过,问题是,经过几年来的繁衍和迁移,巴黎再次人满为患,如果不是国王之前就对巴黎的城区做过一番拓展和梳理,这样的人口密度迟早也会爆发瘟疫。 路易原先设想的就是将巴黎的边界线向外延伸,就像是几百年后的人们,为了容纳下数千万的人口,而不断地将城市周围的市镇纳入自己的怀抱那样,国王没有重新建立起一个凡尔赛市的意思,他只想在凡尔赛的行宫落成后,不但要将宫廷搬到凡尔赛,也要将凡尔赛与巴黎连接在一起,这样凡尔赛就成为了巴黎的月亮城,等凡尔赛与巴黎之间的地方逐渐繁荣起来,那么巴黎的面积也就自然而然地扩大到了凡尔赛——只是没想到,凡尔赛宫才初初有了雏形,他就必须往里面塞上成千上百个贵族了。 但除了凡尔赛,真没别的地方更适合这些人了。首先,凡尔赛除了国王的行宫之外,还有国王为了工人和设计师们建造的公寓,这些因为有了水泥而能够建造到五层的房子,虽然难看的要命,但有门,有窗,有最基本的家具,甚至还有公共洗浴与卫生设备,完全就可以被用来供给那些仆从和士兵;其次,凡尔赛虽然距离巴黎不远,但也不是近到触手可及,它的周围都是森林与沼泽,不夸张地说,如果这里爆发了瘟疫,只要截断道路,里面的人一个也走不出来。 最后,如果大家没有忘记,凡尔赛是连续两位国王,路易十三与路易十四斥重金买下来的,甚至包括了那些沼泽与森林,所以他们就是这里的领主,在这片领地上发生的事情,在这片领地上的民众,都要遵行他们的法律。 但让人们不安的是,国王始终没有提起被围困在南锡福勒维尔城堡的奥尔良公爵,没说要派遣军队去围剿那些暴民,也没有举行大弥撒为王弟菲利普祈祷,好求得天主的保佑——别说王太后做了什么,人们观望的乃是国王的态度,他们不由得猜测,国王是不是有心毁掉这么一个有才能的弟弟呢?前奥尔良公爵加斯东的前车之鉴就在眼前,路易十三坠马受了重伤的事情,这位公爵始终没有摆脱嫌疑,而且看国王和王太后毫不犹豫地在暴乱平息后判了他流放(这是对血亲亲王所能做出的最严厉的判决),以及加斯东公爵夫人与女儿们还在为他哀悼的时候,宫廷里从来就没有停下过乐声和笑声的态度来看,两位陛下是很愿意看着他去死的。 难道奥尔良公爵的头衔就是这样的不祥?又或是加斯东的诅咒? 路易一个人走在卢浮宫里,现在卢浮宫已经不复辉煌,到处都是石灰水的痕迹与气味——幸而为了卢浮宫的修缮与凡尔赛宫的建造,巴黎积存了不少石灰,现在它们都被用来防疫,只是人们不知道的是,那些被混杂在石灰里的还有来自于里世界巫师们提炼出来的魔药结晶,这种结晶出自于瓦罗.维萨里的发明,一开始被用来检测矿石成分,后来被用作制作染料,后来它又被发现具有毒性,最后更是有巫师研究出,它还可以作为一种治疗药水来使用。 对于巫师们来说,这种实验是相当新奇的,因为对于之前的里世界人来说,他们很少会深究一样东西,就像是魔咒,一旦被发明出来,那么导师要求学生的就是不折不扣,一丝不苟地去念,去做,魔药也是如此,至于寻根溯源——只有大家族巫师才能有可能触及门内的奥秘。但自从国王知道了里世界的存在,他对这个自己并不了解的地方一直充满了探究的***,大家族能够提供给嫡系成员的东西,他也能提供,无论是场地、样本又或是宝石等贵重材料,只要能够给他结果,他的慷慨可以让任何一个里世界的家长为之叹服。 而这种白色的结晶,就是巫师们交付给国王的最新成果,他们起初是调配成魔药,用来外敷内服,可以治疗出血和发热,而人们发热,更多时候都是因为感染,所以国王就猜想它是否会是一种有效的杀菌药物,实验后发现确实如此——这种结晶是从煤炭里冶炼出来的药剂里再提取出来的,而煤炭,自从有了洛林,国王就一直在提倡烧煤,这种“风尚”也和花边、染料和洗浴等等一起被传到了外省,一时间煤炭的产量与供能大增,巫师们用掉的那些根本不会引起任何人的注意。 黑死病爆发之前,巫师们就积累了不少结晶的原材料,等到黑死病的消息被确认(甚至更早),国王不但要求那些有幸停留在疫区外的巫师停下了所有的工作,一力制作这种结晶,也向科隆納公爵夫人——以及她身后的曼奇尼家族发出命令,调拨来更多的巫师,制作这种结晶——虽然它还只是手工制品,幸而只需要融到水里一点点,就能达到杀菌祛疫的作用,最少的,保证巴黎和凡尔赛不受侵扰是没有问题的。 另外,虽然是猜测,以及大部分人并不知道黑死病是老鼠传播的,但巴黎改造之后,干净的街道与住宅,对于虫子和老鼠的驱赶,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又再次开张的公众浴室,也让巴黎成为了一个洁净的孤岛,在这里的人们发现自己似乎不再那么频繁的生病了——这样的传闻自然也不会被阻隔在外省人的耳朵外。 当然,最重要的是,他们都是要来朝圣的,巴黎圣母院中心祭坛的圣母每天都会流泪,始终不停,而朝圣的人也确实看到了,就算没人去接近圣像,那清澈的泪水还是会按时流淌个不停,拉里维埃尔主教率领着教士恭敬地接下泪水,融入圣水,然后分发给每个虔诚的信徒。 圣水原本就是葡萄酒,按照国王的吩咐,酒里还加了糖,一些只是出于恐惧而觉得虚弱的人喝了它之后自然会觉得精神振奋,而另外一些人,则是因为同样融在圣水里的魔药结晶——这种结晶是溶于酒精的,还有点酸苦味儿,但在葡萄酒里,谁也喝不出来。 现在王太后,国王和王后,王太子,奥尔良公爵夫人与她的女儿,也都在饮用这种酒,侍从和侍女们也是如此,空气中总是弥漫着隐约的酒味,事实上它们更多的来自于石灰水里的结晶——但相比起巴黎内外的安定,王太后与奥尔良公爵夫人始终愁眉不展,王后在国王处理政事的时候陪伴着他们,国王一进来,王后就在行礼后握住了他的手,路易反握回去,王后特蕾莎确实称不上美貌动人,但即便是最厌恶西班牙人的人,此刻也不得不说,王后端庄平静的神态确实给了他们很大的安慰与支持——路易一样有这样的感受。 国王还没来及问候母亲,王太后就投来了殷切的目光,这点无可厚非,路易是她所有的希望与寄托,但她最爱的,应该是菲利普。尤其在她为了路易,为了法国做出了那样的决定之后,她就一直对这个小儿子抱有着深切的歉意——路易决定重用菲利普的时候,她还在担心菲利普是否会因此滋生野心,现在她才想到,她更应该担心的是菲利普的安危,毕竟没有一样功勋,是可以躺卧在舒适的卧室里轻易取得的。 “放心吧,母亲,”路易走上前,揽住母亲瘦削的肩膀:“我已经派人去接他了,他很快就会回到巴黎,和我们在一起。” 从巴黎到凡尔登的水泥道路上,一列车队正在飞驰,但奇怪的是,除了被双马拉动的马车之外,车队外竟然没有保护马车的骑士和士兵,而且他们竟然在深夜里赶路,就算们还悬挂着车灯(但在云层厚重的夜晚,这点光亮简直就是聊胜于无),以及,车夫也能够如那些老爷们那样,没有夜间无法视物的困扰,那也太危险了。 除了人,黑暗生物,或是野兽,道路上若是有什么多出的障碍物,没有及时发觉并且避让的马车,按照这个可怕的速度,一定会猛地飞出去,车厢翻滚,车辙折断,而马匹和乘客的脖子、腿只怕都没有办法保持完好。 但无论是黑夜,还是危险的存在,都没有对那些沉默不语的车夫造成任何威胁,他们一下下地,有规律地挥动着鞭子,让它在空中爆响,好让马儿们发挥出最大的效能,马匹们也如他们所愿的那样奋力奔跑着,它们的汗水浸透了鬃毛,让它紧贴在起伏的肌肉上,迎面而来的风愈发强劲,几乎要吹开了车夫的兜帽。 而让人意外的是,明明黑暗几乎无所不在,车夫却突然发出了古怪的呼声,马匹竖立起耳朵,旋转着,它们听到了,仿佛就在须臾之间,这些长着四蹄的风就降低了自己的速度,等到云层略微让开,一缕细小的光线投过荒野,它们也看到了——就在距离它们还有一百尺不到的地方,赫然是一根横卧在路面上的大树。 若是马车还在急驶,车毁人亡是必然的,但此时马匹的速度已经降低到就算是个跑得快的人类也能追上的程度,马车当然不会跟着撞上去,黑色的马车依次缓缓停下,但上面的车夫没有说话,也没有动作,几秒钟过后,他等待的人出现了。 一根接着一根的火把被点燃,这里是雷维尼,事实上已经进入了洛林地区,雷维尼的领主并不是一个亲法的人,他的妻族忠诚于奥地利大公,而他也更希望洛林保持现在的实质性的独立地位。 第一百五十三章 黑死病(4) 在火把下,是一张张充满了威胁神情的脸,若是马车从南锡方向来,这种神情还不令人意外,但马车是从凡尔登而来的,这样的行为就有待商榷了。 摇晃不定的火光不但照亮了那些不坏好意的脸,也照亮了钢铁和牛皮的甲胄,刀剑,弩弓的寒光掠过车夫冷漠的双眼,最后落在人群中一个穿着最为富丽的人身上——说是最富丽,是因为他穿了一身显然是量身定做的钢铁甲胄,甲胄的表层鎏金,刻印着卷草纹,胸前有家族的纹章,车夫只略一停顿,就发出一声嗤笑:“怎么?”他问,“现在就连雷维尔的子爵先生也要跑出来打劫了吗?” 这位……子爵先生既然穿着这样的盔甲,就没有想要掩饰自己的身份,但对方竟然如此妄测他的目的,也不由得他不怒火满腔——虽然之前的几百年,雷维尼的领主确实很热衷于打劫商人没错,但现在的领主们能从商业,矿产和土地中征税,这种事情已经不太有了。 “我不是来打劫的,”让人意外的,这位子爵先生居然异常的心平气和:“我听闻了一个可怕的消息。” “哦,什么样的消息?”车夫问,他依然高高地坐在马车上,纹丝不动,丝毫不觉得这是对于一个贵人的莫大羞辱。 子爵的视线从车夫那里滑落到始终紧闭着的车门上,玻璃车窗上的帘子被拉得严严实实,不露一点缝隙,简直要让人怀疑它是不是已经被定死在了窗框上:“告诉这里的主人,你们是谁,要往哪里去?” “我们被一个尊贵的人派到这里来,去做一件极其重要的事情,至于是什么,子爵先生,您还没有知晓的权利。” “再往前就是南锡,洛林的人们正在往凡尔登跑,你们却反其道而行之,实在令人疑惑。”子爵先生说。 “我没有为您解释的必要。” “但要经过我的领地,您必须有我的许可。” 车夫沉默了一会,“我有国王的许可。” 子爵先生仿佛就在等着这句话,这句话一落地,他就笑了:“给我看,先生,我并不是不愿意相信您,而是您的行为着实古怪。” 那扇紧闭着的车窗突然打开了,子爵先生吓得倒退了一步,但随即又站住了,从车窗里伸出一只手,苍白而修长的手指握着一个黄铜信筒,子爵先生的一个侍从上前接过,子爵抽出里面的文书看了看,上面确实有国王的签字与印章,他的笑容变得更大了一些,不但没有归还文书,甚至还继续往后退,退到人群里。 另外一些披着斗篷,拉起兜帽的人围了上来,在宽大的斗篷下是钢铁的碰撞声,看来他们也不是手无寸铁的农民。 “你们想要做什么?”车夫问。 “履行天主赋予我们的职责。”那些人中为首的人这样说道,他抬起头,兜帽边露出灰白的发丝,他的年纪已经不轻了,但双眼倒还算锐利。 马车里的人叹了口气。 “原来罗马教会打着这样的主意。”他说,而从他说出第一个单词之后,那位看似胸有成竹,镇定自若的老人就露出了不敢置信的神色。 “巴拉斯,是你。”马车的门打开了,从里面走下来的并非是如这位前裁判所的大审判长以为的吸血鬼亲王,而是现任的大审判长以拉略。 前后两任大审判长就这样讽刺性地面对面了。以拉略面带笑容,就如同之前见到巴拉斯的每一次那样温和恭敬,但巴拉斯知道他的真面目与他的外表恰恰相反,在以拉略一跃从一个普通 从一个普通的审判员直接成为大审判长后,他就知道这个总是笑眯眯的年轻后辈只怕早与马扎然红衣主教有勾结,不然的话,巴黎裁判所如何能够如此之快地被以拉略掌握在手里?只怕他已经等待了很长一段时间了,但巴拉斯他同样对此无话可说,因为首先背弃里世界,背弃国王,背弃马扎然主教的就是他,他去了罗马,可惜的是事情不如教皇和他以为的那样得以顺利地发展,国王安然无恙,巴黎重获安宁,马扎然主教甚至乘机将裁判所收入麾下。 而他们的第二次筹谋也失败了。 以拉略看了看前大审判长巴拉斯的手,那只手上可没带着主教戒指,是为了这次任务,还是……教皇并未兑现自己的承诺,看来是后者,毕竟巴拉斯这次是以教会使者的身份出面的——-也许有了这次的功劳,他回去之后就会是主教或是大主教了,但既然,他们的阴谋已经被以拉略猜到……甚至连国王也没有在惶急中做出错误的决定,他的出现就如同小丑一般了。 ———————— 让我们将时间拨回去一点,就在国王方才知道南锡事变的那个夜晚。 既然知道血族可以无视瘟疫,自由来去,那么将奥尔良公爵菲利普从南锡带出来的任务也只有他们能完成了,但就在国王做出决定的前一刻,他看见了以拉略。 对于以拉略,国王还是有些了解的,这位行事大胆妄为的家伙,似乎生来就没有任何可以限制住他的东西,除了里世界的族人之外——他或许是虔诚的,但他虔诚的并不是罗马教会,而是真正的天主,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他对罗马教会只有憎恶,没有崇敬,而他对于其他人,包括国王,又或是凡人,也没有巫师那种天生的,高高在上的态度,他……应该说根本不在意他们,自始至终,他都将态度保持在被雇佣者对雇佣者的关系上面。 也许换了其他人,会对这种态度感到不满,譬如曾经的马扎然主教,但路易并不在乎,在他的时代,这样的人太多了,而且以拉略与他的族人还是相当有职业道德的,就他知道的,自从出了敦刻尔克的疏漏之后,他身边的两个修士就从来没有真正入睡过——他们用秘法来保证自己的清醒,所以哪怕每隔一段时间就会调换,他们的寿命还是不免遭到了无可挽回的折损。 对此国王无言以对,事实上,他对敦刻尔克的刺杀之事也没什么可抱怨的,这有多方面的原因——一定要怪,首先就要怪他自己,不但坚持要完成入城仪式,还忘记了带上猫仔,不然他至少可以逃走。所以国王只能多多地给他们援助——从小麦到盔甲,据说他们在里世界还在和狼人、巫师作战,不过自从曼奇尼家族向国王俯首以来,这些身在里世界的修士们也有了一丝喘息的机会,巫师和他们还是两看两相厌,但已经没有成规模的战争了。 但只是要做带来噩耗的乌鸦,还不至于让大审判长亲自至此,只能说,除了罗马教会的异动之外,他还应该觉察到了一些什么? 觉察到了什么呢?马扎然主教说过,从亚瑟王开始,只要是君王,就必然会在身边豢养巫师,即便是最虔诚的国王也是如此,就像他们一手持利剑,一手就要持盾牌,而利用狼人或是妖精,魔怪的统治者也不在少数,路易豢养巫师和狼人,与血族亲王关系亲密,一时半会也许无人知晓,但教会一定一清二楚,但他们不会轻易地指认一个国王有异端的嫌疑,这对罗马教会也太危险了——他们需要切实的证据,或是说,哪怕只是半真半假的流言,他们要撼动路易在贵族与民众心中的地位,就像是他们曾经撼动了神圣罗马帝国皇帝亨利四世的宝座。 至此事情的发展脉络就变得清晰起来了,教会固然要用瘟疫给险些重演了阿维尼翁之事的法国国王路易十四一个深刻的教训,也是要让法国重新衰弱下去,免得教会遭到第二次真切的威胁,同时,正在洛林就总督一职的奥尔良公爵也给了他们可乘之机,若是国王置之不理,或是忍痛放弃,他们一定会乘机挑拨宗室与国王间的关系,若是国王要保证自己的弟弟无虞,不会被瘟疫侵害的血族难道不是最好的求助对象吗? 但教会甚至没有舍得让出一个红衣主教,在这里的只是巴拉斯,一个可以被随时放弃的可怜虫,在看到以拉略的时候他就露出了绝望的神色,他可以回到罗马,可以继续做他的修士或是教士,但此生要想更进一步是不可能的了…… “那些吸血鬼呢?”他问。 以拉略用看疯子的眼神看了他一眼,挥了挥手,于是从车夫开始,每个人都离开了马车,摘下了兜帽,他们都是将头发修剪成了圣保罗式的修士,神情肃穆,对这个曾经的大审判长,他们同样又是鄙夷又是怜悯,也许巴拉斯只是厌倦了做棋子或是工具,武器,但他选错了人,罗马教会的堕落,别人不知道,他们还能不清楚?若只是为了权势和享乐,他就更不该选择罗马,罗马的政治体系是从教会诞生后的一两百年里被确定下来的,他们作为异类,一开始就被排除在外,那些主教怎么会轻易允许一个外人加入其中,更不用说,巴拉斯还是里世界的一员,罗马的主教们只希望能够将他们牛马那样的奴役,可不会和牛马平起平坐。 “没有吸血鬼,这里只有吸血鬼的敌人。”以拉略在胸口画了一个十字,“我们正是要去调查南锡的瘟疫是否是由巫师或是黑暗生物引起的。”他看向把自己藏在教士身后的雷维尼子爵:“子爵先生,您可以把国王的文书还给我们了。” 雷维尼子爵迟疑了一会,而后他眼前突然一闪,铁手套里就空空如也了,他惊骇地看向巴拉斯,罗马来的主教特使,却发现他面沉如水,一言不发,马车里,马车外的修士们每个都悬挂着银十字架,在火光下熠熠生辉,面色红润,姿态从容,看上去都不太像是传说中的吸血鬼、 以拉略没有和他们继续纠缠下去的心思,既然在这里的人只是一枚弃子,他随手指派了两个修士走上前,他们一人一端,轻而易举地就将那株要几十个人才能搬动的大树挪到了一边,车夫与乘客上了马车,马车再次疾驰而去,将那群茫然无措的人抛在身后。 —————— 国王既然已经知道了教会的打算,就不可能自投罗网。巴拉斯要等待的人,或者说,吸血鬼本来就没必要如同人类般的长途跋涉,他们将自己伪装成了医生,瘟疫医生,在当时总是要穿着黑色的斗篷,带着及肘部的手套,脸上罩着鸟嘴面具,自从黄铜边框的圆圈眼镜里看人。间隔着模糊的镜片,厚重的衣服,阳光也很难对他们造成伤害,人们更是对他们避而远之,他们在白天策马疾驰,在晚上的时候就丢下马匹,化作烟雾被风推着走,反正他们或是国王也不会在乎那么一点购置马匹的钱。 所以他们到洛林的时候,甚至比以拉略等人还要早,因为可以从荒野走,他们根本不会遇上教会的人。 只是在化身蝙蝠,掠过夜晚的南锡时,他们也情不自禁地感到一阵颤簌,教会的恶毒简直令这些非人也难以想象,从天空俯瞰,他们看到的全都是一群群的人,他们或是仰倒着,或是匍匐着,但更多的人正在攀爬城堡,就像是一群群的蚂蚁在攀爬一个装满蜜汁的酒杯,为他们照亮的是起火的密林,浓烟直接升向漆黑的夜空,火光照亮烟竹,从煤黑色到赤红色,再到明亮的金黄色变换不定,这样的美景令人心旷神怡,如果不去关心它的来历。 “我们什么时候进入城堡?殿下?”提奥德里克麾下的一个伯爵问道,作为梵卓血族的一员,在摘下面具之后,露出的是一张苍白而又文雅的脸,除了那双血红的眼睛,大概不会有人将他视作一个异类,但他在梵卓家族中地位稳固,就代表着他的双手之中必然沾染了不少鲜血。 “事不宜迟,黎明到来之前我们就要进入城堡。”提奥德里克说,因为有女巫的渡鸦,所以他们知道奥尔良公爵菲利普暂时还未染上瘟疫,但黑死病的蔓延总是悄无声息,谁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身上就会起了脓包,开始发热。 第一百五十四章 黑死病(5) “教会不会指认我为异端。”路易说,“因为这对于教会来说,也是一桩严重的罪名,请别忘记,按照教会的理论,我在举行加冕仪式的时候,圣灵与我合二为一,如果我是异端,那么教会是什么?”他接着说:“但他们一定会借此来勒索我——如果以拉略不够敏锐,而我的密探不够警觉。”他轻声叹了口气,他在亲政之后才发现需要钱的地方太多了,以至于没有第一时间在罗马教会安插人手——也是因为经济窘迫的关系,那些教士们索要起贿赂来,比任何一个使臣或是总督都来来得贪婪。 “幸而时犹未晚,”国王说:“在瘟疫的爆发之事上,我们总算没让教会站在完全主动的位置上。”罗马教会的计划应该是借由瘟疫的爆发,声称国王已经被魔鬼迷惑,直接指向三年前国王对教皇与罗马的不敬行为,就像是曾经的查理四世所遭到的威胁,虽然教皇可能无法直接罢黜路易十四,毕竟比起纷乱的神圣罗马帝国,法国国王从来无需诸侯推举,每个国王的长子生下来就注定了要成为法国的主人,但教皇依然可以用这个理由来谋杀国王身边的得力臣子,撺掇国王的诸侯叛乱,以及将国王罚出教门,好鼓励他的臣民们就此拒绝向国王纳税和履行义务。 问题是,一些人或是因为愚笨,或是因为自私,倒是真会如了教会的愿。 只是教会的棋子走到第二步的时候,就已经被国王拦住了去路,巴黎圣母大教堂的显圣已经证明了国王的虔诚,黑死病也已经被严密地阻隔在法国最北端,甚至没能越过皮卡与阿登省,国王一向仁厚,这是公认的,但对上黑死病的时候,他就成为了最冷酷的暴君——若是在三年前,想要拦截住蜂拥而来的流民是绝对不可能的,但就在亨利埃塔公主成为奥尔良公爵夫人之前,国王索要了三十艘加来船做嫁妆的时候,他的学士和工匠们就已经研制出了最简陋和基础的蒸汽机,这个秘密只有寥寥无几的几个人知道,负责资金投入的柯尔贝尔,国王以及数位重臣,研究人员与工匠都被放在了皮托岛上,皮托岛是一座细长的小岛,藏在布洛涅树林后面。 我们都知道布洛涅树林是个什么地方,国王与随员偶尔拜访那里不会引起别人的注意,而他们往往是直接穿过树林,登上小船,进入警备森严的皮托岛。 可以说,先是有了这种蒸汽机——一开始它只是学士和工匠们用来向国王献媚的一样玩具,他们大概也没想到,在这个小玩具被扩大到十倍,五十倍一百倍的时候,竟然会有如同巨人般的力量——然后才有了那三十艘加来船,加了铁板的加来船固然可以防御火炮,但它的重量就如大臣将领们考虑的那样,只凭借桨帆根本无法驱动,只能停泊在海湾里,但有了蒸汽机与外面的明轮,它的速度就可以和普通的桨帆战船媲美,但它庞大的身躯加装了铁板与铁撞角后,即便不用火炮,只用撞击战术都可以在茫茫大海上开辟出一条宽阔的大路来。 只是国王没想到的是,在他还在加紧时间改装加来船的时候,这些蒸汽机所进行的一项重大工作,也就是拉铁丝——原本是他预备用在建筑上的,谁知道它们还是如所有的先进技术那样,首先出现在战场上,虽然是人类与瘟疫的战场。 或许有人以为,铁丝是一种极其现代的东西,但不,它最早出现在公元前1400年,也就是所谓的铁器时代——不过铁丝的制作工艺,就路易所知,几百年来暂时还没变过,具体点来说,铁矿石会先与褐煤一起被投入巨大的锅炉,点火燃烧,融化的铁水从沟槽中流出,最终凝固成所谓的海绵铁,铁匠们将这些铁块搬回到自己的工坊,要用的时候砸一块下来,在火中燃烧到软化,然后按照客人的要求打制成各种武器或是盔甲。 而制作铁丝,是要将铁块烧成乳酪般半凝固的状态,而后用钳子拉成铁丝,为了保证铁丝粗细一致,他们有一种专用的拉丝板,板上敲着尺寸不同的小洞,通过这种拉丝板,拉出来的铁丝就直径相同了,但用脚趾头也能想到,这种制作方法必然效率低下,也难怪链甲的制作费用和时间都只有贵族负担得起。 但有了蒸汽机,铁丝的生产速度就如同插上了翅膀一般,虽然还是需要大量的人工负责其中的一部分工序,之前的两三年里累积起来的铁丝,已经足够他将巴黎盆地变成一只毛茸茸的刺猬,巫师们的渡鸦在空中往来飞翔,巡逻的士兵们只要一看到乌鸦在嘎嘎大叫,就立刻奔去阻截——国王之前一力整备的新军在领主和官员难以估测的心情中展示了以往军队从来不曾有过的忠诚和坚定,他们的服装,武器和装备更是引来了无数艳羡的眼神,也是因为黑死病的阴影始终压在人们的心头,不然这些强壮精神的小伙子肯定会留下不少风流韵事的上好题材。 罗马教会也许还在等着国王在可怕的瘟疫前低下他尊贵的头,路易也不知道他们是否有控制腐镯和瘟疫的方法,但就提奥德里克和以拉略对教会的认知,他们也许已经做好了事情演变到最糟糕的地步就立即抛下民众逃跑的准备,反正罗马也不是第一次被抛弃——但在这之前,如果国王的罪名成立,法兰西可能真的要成为罗马教会的附庸了——欧罗巴的其他国家也许不会坐视教会摆布一个国王,但他们一定会想要乘火打劫,从中谋得一些好处。 西班牙的大使之前已经来觐见过国王,很显然,他的来意可不会单纯,可笑的是,他的主人竟然不是摄政的玛利亚王太后或是卡洛斯二世,而是那位私生子唐璜公爵。 比起唐璜公爵的奇妙想法——他意欲横刀夺爱,也就是说,他愿意以三十岁的高龄来迎娶奥尔良公爵年仅三岁的女儿,也就是说,不但他的年岁是小郡主的十倍,他同时还夺走了自己弟弟的妻子,不过既然说是奇思妙想,国王当然不会应允,别说是唐璜,就连卡洛斯二世,不到万不得已,路易也不会让小郡主嫁给一个坐在王位上依然离不开乳母的人,更不用说,他的母亲是哈布斯堡的女儿,也就是法国天然的敌人,他又是西班牙的国王,两相相加,若是小郡主嫁过去,只会比现在的法国王后还要来的艰难。 而唐璜公爵,无需多言,不单单是因为年岁相差过大,而是在欧罗巴,私生子的地位总是异常低微,哪怕这位公爵先生已经取得合法地位,得到了公爵的头衔,他的妻子依然只可能在王室贵胄之外挑选,除非他真的能够成为西班牙的摄政王,而不是本末倒置,先娶了奥尔良公爵的小郡主,再从法国寻求支持成为摄政王。 只是对唐璜公爵来说,除了小郡主的高贵身份之外,他可能还垂涎着小郡主的嫁妆——亨利埃塔公主的嫁妆并不丰盈,但奥尔良公爵的财富却相当可观,其中有一部分,只要法国国王不太过分,那就是一笔异常丰厚的资产了……而作为回报,唐璜公爵愿意设法联系他在罗马的暗线,来缓和教会与路易十四之间的紧张局势。只是这位公爵先生可能还不知道,国王与罗马教会已经站在了两个对立面上,教会错误地估计了路易的宽容——这不算什么失误,此时的贵人们从未在意过那些身份卑下的人,他们或许有种种美德,但圣母玛利亚佐证,这绝对不是用在屠夫或是女仆身上的,那些教士们或许觉得,哪怕有成千上万的平民死去,也未必会动摇国王的意志,所以才会将奥尔良公爵,王弟菲利普当做了威胁国王的那只公鸡。 这点国王并不会表露在外,这种看法与认知对现在的他来说还是相当有利的,譬如,他为了遏制黑死病的蔓延,不但动用了铁丝网,弓弩和火枪,还授命给所有的监政官,只要有人敢于冲击、翻越或是潜入警戒线之内的,一概杀死,一些被确定已经有黑死病蔓延的村庄和城镇,全部烧掉,里面的幸存者若是能够听从命令,安守在一个地方直到确认里面没有人发病,那么他们或许还能活着等到国王的补偿,但如果不…… 感谢依然落后无比的通讯吧,人们只会直到黑死病又彻底地毁灭了一个城镇。 对于国王的做法,正如上述所言,巴黎民众们不但不觉得他残忍冷酷,反而认为他们的国王是个如同圣天使米迦勒一般的人,足够圣洁,也足够有决断,有善于阿谀的画家,甚至将国王的脸画在了手持火焰剑的天使长身上,他的脚下还踏着代表着瘟疫的魔鬼。 国王站在那副几乎等同于他身高的画像前,久久地叹息了一声,他倒真希望自己有如同圣天使一般的能力,这样他就不必担忧远在南锡的弟弟,也不必为了洛林与阿尔萨斯将来必然的人口凋零而日夜辗转难安。 “陛下……” “有谁要见我吗?邦唐?” “是奥尔良公爵夫人。”邦唐说。 就像是国王为了避嫌,而很少去王太后的居所,免得与奥尔良公爵夫人过于频繁的见面,奥尔良公爵夫人——亨利埃塔公主,也同样很少会到卢浮宫的东侧,也即是国王套房所在的地方来,免得引起什么流言蜚语,毕竟拉瓦利埃尔夫人还曾经是她的贴身侍女,已经有人在议论说,这个侍女很有可能是国王为了掩饰与她的私情而竖立起来的挡箭牌——她固然不会如同一个女人那样爱恋奥尔良公爵,也……不能爱恋国王,她从很小的时候就知道了,除了她和她的母亲,法国宫廷里没有一个人赞成国王与她之间可能存在的婚约。 她在出嫁之前就做好了准备,做一个性情平和的妻子,就算不能够如夫妻一般与自己的丈夫相处,那么至少能够如同朋友那样朝夕相对也不错,幸好国王还和奥尔良公爵谈过此事,那个骄傲的小王子在婚后对她还算尊重,王太后安妮对她也十分和善——她是说,与王后特蕾莎相比,总之,她以为自己的生活应该不会那样快地掀起波澜——她以为自己首先要面对的是公爵的爱人,女人,或是男人,而后还有可能有一些宫廷内外的敌人——她没想到的是,她首先写给兄长的信竟然是为了自己的丈夫。 奥尔良公爵夫人很快就走了进来,她一见到路易,就屈膝跪了下来,宽大的裙摆就如同水上的花瓣那样铺开在丝毯上。 “站起来吧。夫人。”路易说:“看来我们并未得到一个值得欢欣的回答。” “是的,他们拒绝了我。”奥尔良公爵夫人说,她抬起头,面容就如枯叶一般憔悴。 —————— 查理二世怒极反笑。 “听听,”他干涩地说:“听听,诸位,”他对自己的近卫与侍从说,“我的妹妹为了英国嫁给了奥尔良公爵,她的婚事为英国争取来了一个强大的盟友,现在,她向我们求助,好让她不至于失去丈夫,她的女儿不至于失去父亲,我也不至于失去一个从小一起长大的朋友和妹夫,然后呢,你们看看议会的回答。”他抖了抖手上的记录,“虽然冠冕堂皇,虽然言之凿凿,但不用多看,诸位,里面就一句话,他们正在狂欢!” “为了法兰西的灾难!”他高喊到,声音甚至有点过于尖利,这让房间里的人都不由得颤抖了一下。“他们兴高采烈,兴致勃勃。他们就像是一群可恶的秃鹫,在将死者的上方盘旋,等待着最早的一口鲜肉!没有一点怜悯之心,没有一点宽仁之态!他们,啊,他们,这些魔鬼一般的人,竟然是不列颠的主宰!上帝啊,如果现在就有一个天使,手持霹雳打下来,令得议院中的每个人粉身碎骨,我是一点也不会吃惊的!” 第一百五十五章 黑死病(6) “但是……”一个侍从大胆地开口劝说道:“陛下,法国终究是我们的敌人。” “我听说过一句话,没有永远的敌人,也没有永远的朋友,”查理二世出乎意料地反而沉静了下来:“我们之所以要将亨利埃塔嫁到法国去,是因为我们在与荷兰作战的时候,不希望荷兰会有一个如同法兰西那样的盟友,在我们与荷兰的战争结束前,这份盟约需要保持,但他们依然拒绝了亨利埃塔的请求,为什么?”他恶毒地微笑着环顾四周,“因为他们很清楚,路易作为一个国王,他天生就是站在我这里的,所以他们可以与法国人鞠躬,却不会与一个国王鞠躬。无论他是法国人还是英国人,”他看向窗外,“怎么,诸位,你们还不明白么?他们的拒绝是因为我,而不是因为法国。” 这些议员也是在要挟法国国王路易十四,要求他不再干涉查理二世与贵族们的争斗,无论是钱、军队还是装备,归根结底,他们依然将他们的国王视作仇敌,奥利弗.克伦威尔的头挂在了大教堂的尖顶上,将来也许还要挂更多的头上去。 查理二世有着这样的渴望,但他也知道,想要做到这一点,很难,一有不慎,他就是第二个查理一世,伦敦的民众已经杀死了一个国王,他们不会在意杀死第二个,他现在可总算懂得了,路易为何会在他的父亲查理一世被处死的时候宣布要为他哀悼,这不仅仅是对一个亲眷的哀悼,也是一个国王对国王的哀悼,他也终于懂得了,为何路易始终不愿意承认护国公奥利弗.克伦威尔的合法性,即便在敦刻尔克之战中,法国与英国组成联军,但前来迎接护国公使者的人依然只有马扎然主教的侍从。 “这大概就像是从来没有尝到过血的老虎与尝过鲜血的老虎的区别吧。”他想起路易在谈起另一件小事的时候说的话,“捕猎过人的老虎必须被杀死,无论它衰老、病重,或是受了伤,又或还很年幼,因为老虎会记得猎物的味道,它会记得,这就是血肉的气味,这就是食物,永远不会忘记。” 他说得对,查理二世想,那些民众就是尝到了国王之血的老虎,国王在他们的眼里不再是崇高的君主,半个神明,而是一个凡人,可以被羞辱,被殴打,被处死的罪人,既然如此,他们又如何会真正的尊敬他们的国王,或是任何一个君主呢?他们不会,他们只需要一个……一个装饰品,一块筹码,一只替罪羊。 查理二世突然的沉默让他的侍从无所适从,面面相觑了一会儿之后,其中一人正要建议国王去一个最新的沙龙里散散心,但就在这时候,房门被叩响了。 阿尔比马尔公爵甚至等不及侍从通报,就大踏步地走了进来,一进来,他先是向查理二世鞠躬,然后快速地说道:“陛下,伦敦……伦敦的港口区出现了黑死病人。” 查理二世一时间甚至没能听明白阿尔比马尔公爵在说什么:“巴黎?”他下意识地反问道。之前他们不是还在激烈地谈论正在法国北部猖獗一时的黑死病吗? “不,伦敦。”阿尔比马尔公爵说,完全违背了查理二世的期望,他的神色严肃的不像是再开玩笑:“港口区,陛下。” 港口区——是伦敦最混乱的地区,甚至超过了巴黎的贫民区,哪里什么人都有,更因为充斥着数之不尽的娼妓,所以水手和商人也总爱往那里去,瘟疫在那里首先爆发一点也不奇怪,甚至理所当然,但……但黑死病的消息一传来,英国海军就截断了海上的英法航线,就连亨利埃塔公主的使者乘坐的船都差点被击沉,更别说一般的商船和渔船了,黑死病不可能越过海水。 “封锁那里……不,不不,请您立刻带着军队去,”查理二世急速地说道:“不管那些议员说什么,没关系,他们不会住在港口区。封锁那里,公爵,我会亲笔签发一道命令,所有想要离开那里的人都要被处死——等等,拿笔和纸张来!”他急切地呼唤着自己的侍从,“慢慢来,陛下,”阿尔比马尔公爵说:“我的侄儿已经带着军队过去了,现在,您应该先写一封信给法国国王,据说他们的医生研制出了一种非常有效的药物,可以预防瘟疫侵入人体……” 查理二世啪地一声放下了羽毛笔,“你们才拒绝了路易十四。”他说。 “哦,这没什么,”阿尔比马尔公爵终于拿出了政客的本色:“我们可以当做什么都没发生过,或是把这个问题当做您的笔误。” 关键的是,他们知道黑死病已经侵入英国的时候有点晚,而知道法国人居然有了能够抵御黑死病的药物又更晚了一些。 查理的手停在那里,脸上的表情似笑非笑,他刚才才说自己就是一只替罪羊,没想到那么快就要兑现这个说法了:“这也没什么,”他堪称心平气和地说:“反正我都要习惯了,但公爵,您要对他们说,我要让莫利爵士回到宫廷。”莫利爵士也是查理二世信重的一个大臣,但同海德一样,他就此成为了议会的眼中钉肉中刺,但此人极其谨慎聪慧,几天前他才因为一个等于半强加的罪名被驱逐出宫廷,现在只怕还没离开伦敦呢。 “这是您的国家。” “不完全是。” 阿尔比马尔公爵注视着查理二世——他曾经支持过奥利弗.克伦威尔,可惜的是克伦威尔让他失望了,他又转而支持查理二世,但查理二世与议会的冲突成了英国最大的内耗,但有关于这点,他并不能完全地站在查理二世这边,因为他很清楚,所有的权利集中在一个人手中会让那个人变成怎样的怪物,但作为国王,就算是被人视作纨绔子弟,人称“快乐王”,“宴会王”的查理二世同样也是一个怪物,尤其他在巴黎住过一段时间,亲眼看到法国国王路易十四是如何将权力一步步地拿回到自己手中的,而且知道今天,路易也没有停下过集中王权的脚步。 查理二世有这样的野心,一点也不奇怪。 “写吧,陛下,”他最后说:“我会竭尽全力让他回到您身边的。” ———— 而在查理二世在羊皮纸上落下第一个字母的时候,奥尔良公爵也正在写信,正确点来说,他是在写——给自己兄长的最后一封信,也就是他的临终嘱托,虽然他相信自己的兄长不会放弃自己,但路易终究还只是国王,不是天主,他没法从天而降地来拯救任何人,所以,奥尔良公爵也已经做好了最坏的打算。 他只要一抬头,就能看到玻璃窗上映着的红色火光,这些人大概把南锡周边所有的树木都给伐倒了吧,他想起自己的兄长和他抱怨过的一些事情,就和城堡周围不能够留下高大的树木,免得敌人把它们当做了攻城器械使用,所以从卢浮宫到圣日耳曼昂莱的城堡,莫不如此,就连凡尔赛的新宫,设计师提出的第一件事情,也是将周围的密林尽数伐倒,这让国王又是无奈,又是生气,当然,他拒绝了这个要求,用路易的话来说,如果他亲政之后,还必须依靠城堡来保证自己的安全,那么他倒不如和查理一世那样被砍头算了。 菲利普发现自己能够懂得兄长的意思,兄长不会容许自己落到如同查理二世那样的下场,虽然后者也是国王,但这位国王所享有的权利只怕还没有一个议员来得大,议会轻蔑着国王,也恐惧着国王,两种情绪让他们不择手段地打压自己的君主——作为一种恶性循环,查理二世的敌对态度也愈发鲜明,当然,这对法国是一件好事,就像是敦刻尔克,如果英格兰的国王与臣子能够一致对外,它的价钱可不会那么便宜,甚至需要另一场战斗法国才能得到它。 “真令我惊讶,”一个声音突然在奥尔良公爵的身后响起:“殿下,难道现在还有什么能够让您发笑吗?” 奥尔良公爵冷静地将羽毛笔插回到墨水瓶里,才站起来,转过身去面对那个不速之客:“您是谁?” “梵卓的提奥德里克。”那人说。 “你不是提奥德里克,甚至不会是个梵卓。”奥尔良公爵说:“我再问一遍,您是谁,有什么事情需要我的帮助吗?” 这句话可让来人,不,应该说,来的血族大笑了好一会儿,“不,”他说:“虽然我不知道您为什么认为我不该是提奥德里克,但您似乎弄错了情况,现在是您需要我的帮助,而不是我需要您的帮助。” “那么您是谁?先生,不通报姓名,或是在一个公爵面前说谎,是很无礼的。” “我是一个茨密希。” “阿蒙亲王?” “唉,”阿蒙高兴地说:“您没有见过我,却听说过我的名字,难道是国王陛下曾经对您提起过我吗?” “是啊,”奥尔良公爵耿直地说:“王兄说,如果可能,见到您的时候,尽可能地离您远点,若是可以,也最好不要搭理您。” 于是阿蒙又爆发出了一阵歇斯底里的大笑,而后他一边抹着并不存在的泪水,一边从指缝里用那双赤红色的眼睛打量着奥尔良公爵,说真的,自从他见到了路易,一颗不再跳动的心就全都放在了这位陛下身上,但谁知道呢,他的弟弟居然也那么可爱,他甚至有些后悔没有早些去见见这位殿下——“我以为您还是个孩子呢,”他说,然后他看到奥尔良公爵傲然地挺直了腰背,于是吸血鬼又无法控制般地大笑起来,确实,相对于现在的法国人,这两兄弟的身高超过了平均线很多,“多么出色啊,”他喃喃道:“看来这次我就不算是无功而返了。” 他转过头,像是要对奥尔良公爵说些什么,但迎面而来的竟然是一支散发着森森寒气的短弩箭。 在火枪发射速度依然不尽如人意的这个时代,国王与公爵身边的防卫武器依然是弩弓,它从阿蒙的左眼穿了过去,他信手一抓,从浓密的黑发间将带着血迹的短弩箭抓了出来,“有点冷,”他轻声说:“殿下,我需要一点血。” “我的行吗?”另一个声音回答说,来自于窗外的火光突然消失了,阿蒙嘴角抽搐,玻璃上密密麻麻的都是小蝙蝠,而后噶擦一声,玻璃崩裂,蝙蝠冲入屋内,瞬间占据了房间的每个角落。 提奥德里克生气地站在阿蒙身前,“茨密希家族的领地在喀尔巴阡山脉,”他说:“您若是继续缠着法兰西的国王和他的亲眷,我就要质疑您是否在有意挑衅梵卓家族了。” “没办法,”阿蒙说,一边挪开遮挡着左眼的手,血迹缓慢地从他的皮肤上消失,那只眼睛眨了眨,与之前的那只一样完好无缺,“约翰二世·卡齐米日(注释1)是只蠢笨无能的猪,他都快把茨密希的领地输光了,我只想把他做成火腿。” 虽然知道不应该,但提奥德里克的唇边还是不禁掠过了一丝细微的笑容,在他听到一声响亮的笑声后,还以为是自己失误——嘲笑一个国王实在是有些无礼,但他随后发现,是奥尔良公爵,王弟菲利普在发笑。 “怎么,”菲利普看着他们,有点莫名其妙:“难道我不该笑吗?” 当初整理情报的时候,他就笑过一次了。 注释1:约翰二世·卡齐米日是波兰国王和立陶宛大公。因在三十年战争中协同哈布斯堡王朝对法国作战而被法国人俘获,被囚二年。在其兄瓦迪斯瓦夫四世去世后,被选为波兰国王(1648年)。在位期间,面临乌克兰哥萨克人的起义。1654年俄国起兵支持哥萨克,1667年被迫将东乌克兰割让给俄国。1655年瑞典对波兰发动进攻,波兰失去了利沃尼亚北部。 第一百五十六章 黑死病(7) 奥尔良公爵是个大胆的人,只是他也必须承认他大概没办法如兄长那样,如同驱使臣子那样驱使一群非人生物——他坐在书桌后面,隐约也有防备的意思,因为现在房间里几乎都是吸血鬼,他们无论男女都有着出众的容貌,只是过于苍白的面容显得有些阴冷,而让梵卓的血族们有些骚动起来的是,梵卓亲王提奥德里克竟然真的如他所说,挽起袖子,用指甲割开自己的手臂,给了阿蒙一滴血。 亲王的血所有的价值甚至高于那些修士和巫师,这在血族中自然不是秘密,奥尔良公爵则可以从那些吸血鬼们不再平静无波的眼神中察觉出一些端倪,但阿蒙看起来,却好像还有一些不情愿的样子,提奥德里克瞪了他一眼,走过去和菲利普说:“若是可能,”他放下袖子,“别欠黑暗生物任何东西,尤其是血族。” 奥尔良公爵知道提奥德里克,因为国王和他描述过这位梵卓亲王的样子,另外,提奥德里克的名字他也在历史课上学到过,梵卓亲王对法兰西王室的偏袒也不是首例,一些人类转化而成的黑暗生物若是愿意,可以保护自己的家族很长一段时间,甚至在消亡前还会留下诅咒——国王,也提起过阿蒙,这位茨密希亲王显然要为所欲为得多,孔代亲王也坦诚,他和隆格维尔公爵能够从万森城堡离开,也是托了这个吸血鬼的福,所以哪怕他声称是为了国王而来的,奥尔良公爵也不会相信。 “看看你们的样儿,”阿蒙坐在他的侍从为他搬来的椅子上,“难道我是一个总是谎话连篇的人吗?我为国王而来,可不是说我受国王的委托而来,我只是不想让我的小路易伤心难过而已,”他看向奥尔良公爵,“只是我没想到这里也有一个如同宝石一样熠熠生辉的人。”可惜的是,奥尔良公爵就如同一块美艳的红宝石,美则美矣,但永远比不上另一块更为硕大完美的钻石——要让他作比喻的话,阿蒙只能这么说,他是那样的纯净,但只要有光,他就能迸发出任何宝石,不,任何事物都无法比拟的绚丽火彩。 对阿蒙,最好的办法大概就是置之不理,“现在您可以离开这里了,您的兄长正在巴黎急切地等待着您的归去,大殿下。”提奥德里克说。 奥尔良公爵确实应该欣喜万分,但他很明显地迟疑了一下,“有什么问题吗?”提奥德里克说:“是绍母贝格将军?放心,我们一样会带走他们。”吸血鬼的力量与行动速度远大于凡人,如果不是他们有意让人看见,人类是无法看到他们如何袭击自己的,他们也能够如同狼或是鹰隼那样掠走自己的目标,就像是一阵飓风卷过。 奥尔良公爵握紧了手:“我可以知道,这场瘟疫来自何方吗?” “如果您是要问是否人为,”阿蒙抢先说道:“大殿下,是的,我必须这样回答您。” “是谁?”虽然几乎已经猜到了答案,但奥尔良公爵还是想要得到确认。“我觉得这件事情无需深究,”提奥德里克用警告的语气说道:“那是您王兄必须面对的东西。” “我的兄长只是一个凡人,但现在有人用非凡的手段打击他。”在死亡的阴影不再那么迫近后,涌上奥尔良公爵心头的就是一阵阵的愤懑与沮丧,他可以想象,等到他们回到巴黎,王兄和自己,还有一干人等在洛林与阿尔萨斯所做的一切都就会化作乌有——那些心怀叵测的领主和主教们一定会宣布他们受到了天主的惩罚与打击,并为这里带来了灾祸,新的秩序会在这个空白期重新建立起来,而他们要回到这里,付出的代价只怕要比初来乍到时更大,因为那些人已经熟悉和了解了他们的手段。 “城堡里还有谁?” “巫师、工匠,还有这里的官员和一些附庸。”后两者才是奥尔良公爵呕心沥血了三年才聚敛起来的最大财富,他们拥有洛林与阿尔萨斯的领地,并且愿意忠诚于法国国王路易而非神圣罗马帝国的皇帝利奥波德一世,他们是奥尔良公爵在这里插下的钉子,并且用尽了一切办法让他们壮大起来,好驱走那些不服统治的危险人物——在发觉这里出现了瘟疫的种子后,奥尔良公爵一边立即返回城堡,一边就派出了使者去通知这些人。 也有一些人,出于对瘟疫的恐惧,从中立或是游移不定的态度转化为坚定的亲法者,以上两者,奥尔良公爵都不可能把他们驱赶出去,所以现在城堡中的人数已经达到了三千人,哪怕只算嫡系,也超过了五百人,这个人数只怕梵卓或是茨密希家族在法国的后裔倾巢而出才能带走,但那样的话……教会可不会就这么眼睁睁地看着。 “还有,这样大规模的行动也违背了避世盟约,对吗?”阿蒙笑嘻嘻地问道,刚才的那滴血提奥德里克是看着他喝下去的,让他遗憾于无法拿它做什么手脚,能够让提奥德里克感到为难会让他感到高兴——魔党可以随心所欲,但密党所要遵循的条例就多了,他们可以出现在国王或是奥尔良公爵面前,是因为世上的所有法律条文总有人可以豁免,但这里的人,大部分人,是没有这个资格的。 他们或许可以看到吸血鬼的真面目,但前提是他们是食物或是血仆。 但他们也是奥尔良公爵精心培育出来的傀儡,没有了这些人,那么国王的统治也必将宣告失败——想起那些因为黑死病的蔓延而死去或是逃离的工匠和农民,奥尔良公爵的心头已经是一阵抽紧,难道他真要这样双手空空地离开洛林?如同一个败军之将?如果洛林只是原先那座只有林木和乳制品出产的洛林,也就算了,但现在这里有玻璃,有陶瓷,有煤炭,有钢铁……是国王无论如何也不愿放弃的地方。 “我倒是有个想法,”阿蒙说:“但我们的梵卓亲王殿下肯定不同意。” “只要不违背避世盟约。”提奥德里克说。 “但您也知道,我们都是相当乐意去毁坏它们的,我是说,亲爱的提奥,所有的限制,所有的固定,所有的桎梏,你按部就班,循规守旧,”阿蒙摇了摇头,“但我们是什么?是血族,我们原本就不该被所谓的律法羁绊住手脚,黑暗的子民生来自由。”他在椅子上摊开双手,双脚,这样放诞无礼的动作他做起来,竟然也相当优美潇洒,茨密希的吸血鬼们轻声发笑,为他们的亲王殿下捧场。 不过阿蒙始终盯着的只有房间里的唯一一个凡人,也就是奥尔良公爵,他似乎在等待着奥尔良公爵向他投来恳求的目光,当然,他会如同一个溺爱的父亲满足公爵所有的期望,用强大的力量令其屈服,在没能得到他的兄长之前……有句话怎么说来着,聊胜于无。 “我大概猜到一点这位阿蒙先生的意思了。”奥尔良公爵突然说,他的视线从阿蒙身上掠过,而后停留在提奥德里克身上,“王兄曾经教导过我很多东西,提奥德里克先生,他说,有很多时候,迷雾会遮挡住你的眼睛,让你无法看清哪怕近在咫尺的东西,但有一个简单的办法,那就是寻根觅源,因为所有的事情,都必然有开端,有结束,而当一个人类,或是血族,或是巫师去做某件事情的时候,也必然会有原因,所以……”他指了指外面的火光,没有了玻璃的阻挡,它们的热量似乎也随着晚风而来了,还有一种令人毛骨悚然的烤肉气味,他们在焚烧死者:“那么那些人为什么而来呢,因为有人告诉他们说,这里有圣物,所以这里的人才能不得瘟疫,所以要求活,他们就必须攻占这座城堡。” “确实如此。”提奥德里克也猜到了。 “那么就让他们知道这里还有比黑死病更可怕的东西就行了。” “什么?” “怪物,能够在须臾之间夺取人类性命的东西。” “你们的防守也在不断地杀人。”提奥德里克说。 “这些他们能够理解,滚油沸水会把人烫死,石头会把人砸死,弩箭会贯穿他们的身体,刀剑会让他们首躯分离,但怪物就不同了,他们是死亡,也是恐惧,正如教士们所说,被怪物杀死的人,不做隆重的弥撒,是无法升到天堂上去,也不可能在最后的审判中被宽恕的,还有,”奥尔良公爵说:“一个充斥着怪物的城堡,怎么可能有圣物的存在呢?” 提奥德里克沉吟了一会:“那么您要怎么解释您和这些人类的安然无恙?” “我们在这里吗。不,”奥尔良公爵若无其事地说:“我们难道在几天前就从地下通道里跑了出去,跑到图勒去了。”图勒距离南锡不远,主要是那里的人也应该跑光了,没人证明他们究竟是何时出现在那里的。 “那么,”阿蒙说:“您要闭上眼睛吗,密党的首领,梵卓的亲王殿下,提奥德里克先生?” “事实上,”提奥德里克说:“若是要说怪物,我知道什么地方有。”他看着阿蒙,虽然他只听说在洛林高原可能有着那么一群畸形的贱民,但他一直无法抽出身来处理他们,现在或许是个好机会。 “嗄,好吧,”阿蒙举起双手:“我投降。 ——————” 围攻城堡的人们惊喜地发现,城堡的防守之势正在逐渐的减弱,箭矢不再那么密集,粪水半温不热,他们用粗劣的攻城槌(就是从密林里砍下的树干,还没来得及去掉树枝)敲打城门的时候,感觉到它正在虚弱不堪地晃动,他们又听从教士的安排,在城门的铰链处堆起火堆,将粗大的铰链烧到变形。 终于,在暮色昏沉的时候,最脆弱的一处城门在人们的欢呼声中轰然倒塌,他们狂喜地向前冲去,一些人被推倒,就直接被践踏而死,所以当在黑暗的甬道里突然遭遇到阻碍的时候,就有人挥起了连枷和干草叉,惨叫声与诅咒,辱骂声交织在一起,组成了一曲混乱的乐章——后面的人根本不知道前面发生了什么事情,还在努力地向里挤压,而前面的人——那些侥幸抢在了最前面的人,他们没有被践踏,也没被同伴杀死,但他们看到的是什么呀! 在这些人的想象中,攻破的城堡里应该到处都是恐慌中的人群,他们跑来跑去,就像是一群被恶狼追逐的羊,或许有人负隅顽抗,但也坚持不了多久,他们不但可以得到圣物——据说那是一只圣母的戒指,只要触摸就能去除高热,脓包和黑斑,变得健壮有力,还能得到城堡里的女人、钱和珠宝,衣服以及任何值钱的东西——但在空荡荡的,黑沉沉的广场上,确实有东西在游荡,但他们,或者说它们,看起来就像是直立起来的狗,在火把的照耀下,它们的红色眼珠就如同珠宝那样闪闪发亮,皮毛光滑如同丝绸,露出的雪白獠牙就像是他们幻想的白银珍珠。 它们曲着双腿,看似行动缓慢,但只一跳,就跳到了距离它们还有几十尺的人类身上,一口就撕开了他们的喉咙,而后大口地吮吸起从伤口喷涌而出的鲜血。 终于反应过来的人们终于歇斯底里地叫喊了起来,疯狂地转身就跑,后面的人还在往前推挤,但那些看见了怪物的人甚至不再浪费时间去威胁和推开他们,而是直接攀到了他们身上,然后踩着膝盖,胸膛,肩膀和头颅起伏不定地一路爬行过去,有些人成功了,有些人则被拉下来,被杀死或是被踩踏而死。 这些怪物们正是阿蒙以及茨密希的吸血鬼们创造出来的贱民,生性恶劣的吸血鬼有时候会犹如恶作剧般的这么做,想要创造贱民很简单,只需要少量的血——完全不足以把他们转化成血族的分量,这种怪物不但外形奇形怪状,头脑也愚笨不堪,甚至不知道什么叫做饱足,只要条件允许,它们就会一直杀戮下去,吃到肠胃爆裂。 第一百五十七章 黑死病(8) 今天没写完,明早更替,抱歉。 ———— 818我的极品同僚(亡灵持政番外,未完) 首先要说的是,我是……一个死灵骑士。人们对我们的印象总是充满恐惧并且刻板无趣的——如果他们没有在见到一个穿着灰袍,能走会说话的骷髅就立即聪明的逃走的话——有时他们是不能,而有些时候他们是不想,不得不说,我始终无法理解后一种人,他们总觉得能与一个巫妖做交易并且从中取得可观的利益。我必须真心的说(虽然我可敬的主人就是这么个该诅咒的骨头架子),作为一个无有外力干涉时寿命顶多只有一百年的凡人,是什么让他们认为自己能够与一个至少曾经们的高祖父出生的不死者讨价还价呢。就算是无尽深渊中的魔鬼都会尽量避免与一个巫妖打交道。 卡蜜拉,一个不幸的,与我在同一个主人麾下为之效力的女性魅魔就喋喋不休地抱怨过无数遍自己的坏运气——作为一个巫妖,那么他首先得是一个法师,而法师必然精通各类口语与书写以及它们的衍生物——像是记录啦,文书啦,契约什么的……总之,想在一个施法者面前于文字或是措辞方面玩些不该有的小把戏只会是自取其辱;其次,他肯定是个不死者,这句话听起来十分地多余,但我还是要特别申明一下,诸位,不死者可不是生者的同义词,相反的,它们背道而驰,距离相当的遥远,无论哪个巫妖都只能说是一具骨头架子(等成为半巫妖后那就是一些骨头架子),他们没有舌头,没有鼻子,没有肠胃,也没有你知道的那个重要器官,所以不需要美味的小蛋糕,也对香醇的葡萄酒没兴趣,身材曼妙的美人儿对他们更是毫无意义,不,能够劳烦他们走出实验室与书房的只有金币宝石,罕有的施法材料,乃至你的躯体,你的后代与你的——最不可或缺的灵魂。 也就是说,他们谋求的可能正是你不想也不能失去的种种事物。或者有些人觉得为了达成自己的目的失去些许财产甚至孩子也没什么不可以的,问题是你得记得一个巫妖总是位于守序邪恶阵营的,对,你不能只记得守序而忘记了邪恶,他行事的方法与思考的路径都是常人无法揣测的,很多人确实得到了自己想要得到的东西,但他们旋即发现,自己失去了更多。不,这不是最糟糕的地方,最糟糕的是和一个不死者中的佼佼者做交易可不是向个偶尔遇见的行商买淡酒,你给他一个铜子儿,他给你一瓶淡酒,银货两讫,之后你们就自然而然地将彼此忘得一干二净;巫妖的记忆力总是非常好,而且在他们的字典里没有适可而止这个单词的存在。懂吗,即使交易完成,而你还有幸保有着你的脑子与灵魂,你也别指望你能就此与这个位面上最为邪恶的施法者一刀两断了——他们总会将曾经与他们有所纠葛的人类视为备用的工具钱币或是食物,在你被他抓住塞进灵魂宝石之前你绝对无法想象得到那张该死的契约上还有多少你尚未完成的内容。又及,如果不出意外的话,作为不死者,他们的存在会延续上很多年,甚至你的家族都已经断绝了血脉,而他们还在他们的地下宫殿里捣鼓个不停——你的罪孽将会延续到你的子孙身上,只要他们流着你的血,我就曾作为我主人的使者向不下一打的可怜的小鬼宣读他们从来也不知道的契约上的内容,这都得怪他们的某个祖辈,虽然他们可以说是完全无辜的,但该偿还的还是得偿还,巫妖的利息不比主物质位面的高利贷者更低些,而且他的手段要比后者更为高明与快捷——你不会想要知道的。 唔唔,等等,让我想想,我好像走得太远了,抱歉。那么,让我们回到开始的议题,是的,我们要说的是人们对我们的错误不过这也不怪他们,因为他们只能扇通往无尽黑暗的门无声无息地打开,赤色眼睛,踏着灰白色火焰,高大如同独角兽的梦魇从中缓步踏出,它们的骑士总是穿戴着将全身遮盖到一丝不露的黑色盔甲,手持长枪,腰悬宽剑,寡言少语或索性自始至终保持沉默,而我们总是为邪恶者效力的,于是凭借着他们贫瘠的想象力,他们认为我们在无需完成任务时会被我们的主人放在箱子里,又或是埋在泥土里,就像是一柄剑或是一株植物。这个想法不仅错误而且十分可笑,我们不是缺乏智慧的骷髅,甚至可以说,在这方面我们还有所增长,另外也同样地保留着作为生者时的一部分情感,虽然它们是扭曲的(不管怎么说,我们已经变得邪恶了),所以说,即便我们已经被转化成了充溢着负能量的黑黜黜的一堆,还是会希望能有个不那么狭隘肮脏的栖身之所——一般而言,那将会是个施加了恒定术的半位面。这种半位面不是接近负能量位面就是接近阴影位面,我们的居所位于阴影位面,主人为我们设置了一个永久性的传送门,好让我们在执行他交付的工作时可以自由往来于两个位面之间,当然,这个传送门一般而言都会有限定,譬如说只容许不死生物进出之类的,一如这个半位面必定有增强死灵系法术,死亡领域以及安息领域相关法术,或者与之相反的设置——简单点来说,如果真有某个白袍追赶着我们回到这里的话,那么他会发现自己就像是被黏结在蛛网上的昆虫,即便没有我们,他也很快就会变的虚弱以及死去——至于他的躯体和灵魂能够残存多少要的主人是如何安排此地的时间的。 不过为了减少麻烦,我们的时间是被凝结的,就像这个永恒且死寂的位面。当然,这是以前。我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我们的邻居与同僚之间多了一个新人。当然,我们当然会有邻居,这有什么可值得奇怪的,我们的主人是个半巫妖(半神巫妖,不是转化失败的脑残巫妖),而他的弟子也是个半巫妖只是资历尚浅,但他也有着自己的死灵骑士,以及半位面。 两个半位面非常接近,就像是一对分挂在平衡杆两端的摆锤,在平时它们是互不相干的,但偶尔地,星界之间的乱流会将它们推近和重叠起来,这样我们也能和另一个半位面的死灵骑士说说话,比比武,或是一同狩猎——我养了两只幽影獒犬,用来追捕那些误入此地的生者与灵魂。与我们最为接近的一个半位面是我们主人的一个弟子,然后他的半位面又与他唯一一个弟子的半位面相接近,所以偶尔,会有三个主人的死灵骑士聚在一起,因为最后一个位面位于负能量位面的关系,我们经常会集结起来去负能量位面去欺负尸妖或是吸血鬼——倒不是说阴影位面没有生物,有,但所有的生物就像是主物质位面的投影那样空虚不定,狩猎它们不但带来乐趣,反而会让你就像是受到了手段低劣的欺骗那样心情抑郁。哦,你是说死灵骑士不会心情抑郁,这可真是一个了不得的误解,任何一种有智力与记忆的存在都会抑郁,恶魔会,魔鬼会,巨龙会,不死生物当然也会,就连我们的主人的弟子,对,就是我之前提到的,将半位面设立在负能量位面的那一位的导师,用塔内的秘银墙壁摩擦爪子来排解负面情绪可是他的拿手好戏——已经猜到他是谁了。 的确,这位在这个位面相当声名显赫——是的,就是那个意思,请不要曲解,也不要说出他的名字,我只是一个普通的死灵骑士而已,我不想与任何一个神祗的视线相触。而且我今天想要说说的并不是那一位,而是他的弟子,更正确点说,也不算是他的弟子,应该说是他的弟子所有的,也是仅有的一个死灵骑士。我和我的兄弟们都十分奇怪为什么会有这样的一个死灵骑士,他很强大,我承认,他拥有一匹高大而危险的梦魇,还有负能量位面的矿石结晶凝结而成的整套铠甲,如果你觉得这些本就是一个死灵骑士的标配,那么一柄灵魂武器呢? 有很多人会误解所谓的灵魂武器就是你去找精灵或是矮人,又或是侏儒打造一柄可以用来附魔的精金抑是秘银武器,再找上一个好说话的灰袍来为你捕捉一个灵魂,再把这个灵魂塞进那柄武器就万事大吉了,错,亲爱的,你大错特错了,如果灵魂武器能够这样制造,会有灰袍以及巫妖昼夜不息地为自己装备这么一个军队的。 不,想要铸造一柄灵魂武器,首先需要的就是一个坚贞顽强并对使用者充满深厚爱意的灵魂,前面的要求也许不难达到,而后一种,有谁会对一个空洞的盔甲产生,或是保留原先的爱情呢?我们最常感受到的除了憎恨就是厌恶,即便是我们的父母,也不会承认一个不死生物是他们的儿子。不,我并不会因此感到哀伤,虽然我们仍然会愤怒或是,就像之前说的,抑郁,但我们很清楚我们自从再一次醒来后就已经成为了另一种存在,我们是与生者截然不同的东西,甚至与行走在哀悼荒原上的灵魂也毫无干系,和魔鬼与恶魔也非同类,我们只能听到主人的召唤,而不是无论哪一个神祗,我们的道路漫长而黑暗,只有去路而无退路。 所以我们只是有着那么一点点的,一点点的,轻微的……羡慕,虽然那个混蛋居然还在抱怨他无法再和爱人做些,当然,你我尽知的事情,并且为此不止一次地被他自己的武器殴打——每次位面重叠的时候我们都能目睹这一壮美的景色,想像一下,在阴沉死寂的负能量位面上,一个抱着脑袋奋力徒步飞跑在尘埃与碎石之中的死灵骑士,一路上不知道有多少无辜的,暂且这么说吧,至少它们还没能对这位造成什么罪孽——或许你会产生疑问,他的梦魇呢?这也是一个让我们深感困惑但也不妨碍我们为之感到喜悦的问题——他的梦魇喜欢他的武器,嗯,武器中的那个灵魂。对了,这位可敬的兄弟有着一个陌生的名字,维尔德格,他从未说过他的姓氏,我们也不,毕竟我们与生者的联系已经随着转化完成而断绝了,不过他的主人和他的武器在他不那么——疯狂的时候会叫他维维,这个昵称听起来可真是甜蜜,是不是? 他武器中的灵魂是一个身材曼妙,容貌美艳的女性,她无视维尔德格近似于喋喋不休的抱怨,时不时地出现在我们面前。虽然我们都很清楚她只是在为了自己的爱人试图从我们这里获得一些必要的讯息与经验,但那又如何呢,死灵骑士迄今为止也从未出现过女性,而且魅魔或是女妖也不太能够忍受得了我们——她们总觉得我们会让她们对自己的魅力失去信心,但至少你得让让自己的爪子和舌头安分一点。 另外,我们也很想知道一柄灵魂武器是如何形成的,我们的主人也很感兴趣。在这个过程中,唯一让人(死灵骑士)不快的大概就是维尔德格糟糕的性格与恶劣的脾气了,但我觉得比起那位女士带给我们的美妙感受来说,这些小瑕疵还是能够获得原谅的。至于那些幼稚的炫耀……我也是有过爱人的,蠢货,只是她再一次和我重逢的时候竟然是在我主人的高塔下,这可真是太糟糕了,在我和她真心实意地打了个招呼之后,她一边流着眼泪一边准备用我给她配置的那柄宽剑斩下我的脑袋。你说我还能怎么样呢?我只得抢先一步把她的脑袋砍下来。 主人还问过我要不要把她的灵魂召来做成女妖……我说不了,我和她的故事原本就应该结束在那场战争之前。 第一百五十八章 伦敦的黑死病 今天还是写不完啦,明早更替,抱歉。 ———— 在某个位面中,有一个女性作家写下了这么一句话——但凡财运俱佳的单身汉,必然想要娶妻成家,这是举世公认的道理。 那么,在我们这个充斥着神祗、魔鬼与巨龙的位面里,也有着一句与之相似的箴言——但凡有盾有剑的勇士,必然想要成就一番伟业,这是举世公认的道理。 幸好在我们的位面里,想要达成这个目标并不困难,只要你愿意——向北走是被以人类为食的,残暴嗜血的兽人所占据的呼啸平原,每年严冬到来之前,你只要站在雷霆堡的双重城墙上,就能一睹成千上万的兽人挤满龙腹隘口的壮观场面,除了与那些有你三倍高两倍宽的兽人正面对抗之外,他们崇敬的兽神卡乌奢的祭司也是值得欣赏的奇景之一,你永远也想不到这些祭司会拿出什么样的新鲜玩意儿,有些是能让兽人们瞬间变成真正的野兽的药粉,有些是被他们召唤而来,被刺一下就会溃烂出一个银币大血洞的黑色蚊子,又或者你正在专心致志地搏杀时,一个诅咒突然降临到你的身上,不是把你变成女人就是把你变成一头哼哼叫唤的野猪——好吧,你的宽剑很漂亮,但你能坚持多久?我是说,在你不间断地挥舞着它的时候,需要多久才会消磨掉你最后一点力气?别告诉我你只能坚持到我把这杯热茶喝完,兽人们的侵袭是不分昼夜,永不止息的,当然,你能够获得喘息与修整的机会,但那必须等到你的同伴来接替你,不然你就只好永远地躺下去了。 足以煮好一锅野猪肉汤,好吧……可敬的勇士,高地诺曼的军队欢迎你! 你说南方? 不,龙火列岛下面没有龙,我不知道这个大雾的认知是如何流传至今的,它时常震动与爆发只是因为位于地震带而主要岛屿上几乎都有着那么一座不安分的活火山而已——相信我,如果你潜入到足以观察到龙火列岛地步的深海里,那么你只能看到冰冷的岩石,巨龙不喜欢水,尤其是冰冷的海水——或许曾经有龙喜欢过,在很早之前,早到神祗对人类与类人还不是那么友好的时代,据说那时这个位面是有善龙的,它们的鳞甲就像金属那样闪闪发亮,而其中的一部分会将它们的巢穴构筑在碧蓝的海中,但它们都离开了,亲爱的朋友,都离开了,我们都不知道它们去了哪儿,可能那个地方要比这儿更好,更适宜巨龙生存,就连一部分恶龙也跟着它们走了,剩下的就只有我们现在看到的那些,邪恶之中的邪恶,火焰之中的火焰,黑暗之中的黑暗,它们在高耸的山脊与酷热的隧道中筑巢,脚下则是有着它们血脉的人类建造起来的宫殿。 哈,看来你也知道,格瑞纳达这个国家的恶名就算是最为偏僻的穷乡僻壤也在流传,他们有着这个位面最大的黑市,里面无所不卖也无所不买,满手血腥的红袍术士行走在大街小巷——不用鉴别,据说这些术士排成一列,你挨个儿砍下他们的脑袋都免不了有侥幸逃脱的漏网之鱼。而格瑞纳达的王室成员与那些有爵位的人身上都流着邪恶的巨龙的血,当然,作为一个正直的人,你是不会对女性和孩子无礼的,但如果你被一个还不到你腰部的萝莉打成了二哈,你也不要太过惊讶,巨龙的血总是有此特效。 嗯,什么是二哈?这不重要,不过你真的想要去屠龙吗?屠龙当然是件值得被吟游诗人们写进诗篇四处传唱的好事儿,而且邪恶的巨龙本身就是一件极具价值的珍藏,看看那些有价无市的材料编号……遑论它们的私库,就像女人们的衣橱里总是少了一件衣服,巨龙的私库里总是少了一只王冠或是少了一柄权杖,又或是少了一枚金币——问题是你真的要现在去?在你连有着八分之一巨龙血脉的萝莉都无法应付的当下? 让我们来略微降低一下难度吧。 从格瑞纳达最大的港口出发,向西行进三天你就能看到亚速尔岛,一个混乱之地,每个酒馆都挤满了海盗,如果将他们的悬赏额度化作金币可以铺满整个岛屿,重要的是他们之中只有很少几个才是就连巨龙也不愿意去招惹的高阶盗贼或是施法者,或者是灰袍乃至巫妖——啊哈,说到这个你的眼睛就在闪闪发亮,对啦,几乎每个勇士都希望自己能够去摧毁一个巫妖的命匣。在暖融融的小酒馆里,如果一个勇士宣称自己斩下了一个盗贼首领的头,他会获得赞誉与挑战,但如果一个勇士说他曾亲手将一个巫妖的命匣敲得粉碎,那么除了崇敬之外他还能获得一枚“退避三舍”的荣耀光环——嗯,毕竟前者还是在和人作战。 七十七群岛正在等待着你,孩子,你的光辉终将击破笼罩在黑海海面上的迷雾!!! 哦,别介意,这句话听起来确实有点像是罗萨达与泰尔神殿招募圣骑士与白袍的招贴口号,不过我还是改了几个字,譬如把罗萨达或是泰尔改成了你,不管怎么说,那个挥着宽剑与数之不尽的骷髅作战的毕竟不是他们,而且这样听起来像能令人热血沸腾?不是吗,请相信我不是有意亵渎神祗的,虽然他们都是些——哔哔,哔哔,哔哔…… 有人说七十七群岛的每块礁石上都站着一个巫妖,这个说法实在是太夸张了——而且巫妖们都很宅,也很忙,他们才不会没事儿就站在礁石上吹海风呢,虽然他们之中确实有几个很喜欢突然打开他们的袍子让不知内情的人一览其中的骨头架子,从而猛地吓人一跳,不过这都是刚成为不死者的小家伙们才会干的事儿,而且这件事情在七十七群岛已经被列法禁止了,因为这看上太像是人类风衣痴汉所作出的下流举动了,是的,巫妖都是邪恶的,但邪恶不意味着低俗,尤其是你的导师绝对不想看到你的通缉卷轴上的罪名里居然还有猥亵人类幼儿一列——听说新进巫妖的指导手册上最低一档是五百人以上的村庄,还得是定居人口而非流动人口? 哦,抱歉,我不知道这个会影响到你的……嗯,战意,那么我们还是谈谈其他地方咯…… 是的,我们只剩下东方了,你要去瑟里斯吗?不过我听说瑟里斯人虽然温和但不太喜欢外来人——真有意思,他们有自己的神祗、自己的神殿、自己的盗贼工会,自己的法师,自己的战士,他们敬重他们的祖先与传统,思想如同铜墙铁壁,不容许一星半点与之相勃逆的行为,就算是你所行的是善事,那么最好的结果也不过是被他们礼貌地送出他们的国家。 好极了,你不想去瑟里斯,这是个正确的决定,不过你还是准备往东走……喔噢,(在这里他握住了自己的双手)我明白了——看来从一开始你就决定了,你的目标是那一位——you ……know……who。 ——一直在滔滔不绝的家伙拍了拍手,闭上了嘴,被他叨叨了一整晚的骑士突然就觉得耳边一静,那种感觉可真是奇妙并值得向他的神祗祈祷一番以表感激——人们常说,失去方知珍贵,今天他才总算是真正地领会到了其中的切实意义。 &&& 肩负宽剑的骑士离开他为了避雨而暂时停留的小酒馆时,后面跟上了一个小法师。 这个小倒不是说他的年龄,或是外貌。他看上去在二十五六岁左右,眼角和唇边都还未出现严厉的细纹,眼睛更是如同一个孩子般的闪闪发亮——骑士之所以说他是个小法师,因为他怀疑后者离开他的导师没多久,至少短暂的还没让法师集聚起足以装备与妆扮自己的金币——他没有法杖,也没有缀着魔法宝石的长袍,手指和脖子上也没有悬挂着符文印章的戒指与项链,他甚至没有卷轴带与药水带,只在腰间悬挂了一只次元袋,他的长袍在他刚进入酒馆的时候吓了很多人一跳,因为它在灯光下像是灰色的,但他们很快就发现那只是一件洗的有点褪色的黑袍,而且这个法师脸上还有皮肤,手掌带着温度,甚至不介意给几个村民们表演戏法来换取麦酒和面包——不会有死灵法师或是巫妖这么干的,那着实有失身份。 在那么多人中他第一眼就看到了骑士,然后毫不介意地用微笑与一支魔法凝结的水晶花向一个女半身人换来了骑士旁边的位置。 接下里你可以说是命运的邂逅也可以说是捉弄,反正他们在一起了,谢谢,不是你想的那个意思。 “你对那位知道多少?”骑士走在前面,雨停了,阳光透过枝叶间的缝隙投射下来,在他的皮甲上形成闪亮的斑点,他的马排在第二位,不断地拽过路边的嫩枝条来吃,雪白的马尾优哉游哉地甩动着赶走群聚在它屁股后面的蚊蝇,走在它后面的法师屈着手指施放了一个法术,一股微风吹过它们,将虫子吹的无影无踪。 “不太多。”法师耸耸肩:“一个强大的法师,一个巫妖,有一个弟子。” “我以为你们施法者总该知道的多些。” “他的法师塔可没建立在任何一块大陆上。”法师说:“他在一个全新的岛屿上建造了他的塔,那个岛屿是在一百多年前才升上海面的,你知道它的名字吗?”他咕哝了一个单词,听起来非常优美,如同歌唱,只是骑士完全不懂它的意思,幸好法师紧跟着就给出了解释:“精灵语,意为神祗的恩赐,我说,这可真是有点讽刺。” “但没人反对。” “巨龙与魔鬼也会因为听见他的名字而颤抖,这样的施法者可不多。”法师说,一边奋力挣脱一段带刺藤条的拉扯。 “有传闻说,他曾为魔鬼效力。” “他是个巫妖,”法师说:“导师还是个半巫妖,那不是很正常吗?” “也许你说得对。”骑士说:“但我还听说他曾是个赎罪巫妖。” “赎罪巫妖?”法师说。 “具体的我也不是很清楚,好像是说,如果一个巫妖在不存私念的情况下拯救了一个人的性命,就能得到一个机会——他可以重新作为一个生者在世间行走,清赎自己之前犯下的罪过……” “那恐怕很难。” “漫长而艰险。” “那么最后呢,如果他能完成……赎罪?” “嗯,作为一个良善之人……安详地死去?” 这下子可轮到法师有点目瞪口呆了:“老天,这算是什么奖励?” 骑士做了个鬼脸:“我也这么认为。” 法师哈哈大笑:“你肯定不是罗萨达或是泰尔的追随者。” “当然不是,我只追随我自己。”骑士说。 “虽然不知道这个传言是真是假,但比起其他巫妖,他确实算不得最坏。”暴雨后林间的小径就像是一条狭窄的沼泽,法师深一脚浅一脚地走着,努力不去想那些渗入皮靴里的水都曾经浸泡过什么玩意儿,是的,法师施法的时候有时甚至需要吞下一只活蜘蛛,但这不意味着他就不爱干净对不对。 骑士瞥了一眼法师的皮靴,那双靴子看的出质地优良,但已经被穿着很久了。 “当然,如果他真是善良的,”骑士说:“那么他早就不复存在了——鉴于他被那么多人记挂着。” “不是人,”法师气喘吁吁地说:“大部分都是神祗。” “难道后者要比前者更好些吗?”骑士反驳道。 法师微妙地啧了一声:“那么你打算去哪儿干什么?举着你的长枪去挑战他的风车吗?” 这或许是个梗,但骑士不是很明白,所以他只回答了前半个问句:“我需要魔鬼手指。”他停顿了一下,补充说:“我的一个朋友需要它来拯救自己的性命。” “现在大陆上已经没有魔鬼手指了,”法师惋惜地说:“但你确定那座岛屿上有?他和精灵的关系很好,不太会容许这种菌类流通到外面。” “我没想经过他的允许。”骑士毫不羞惭地说:“他好像已经离开他的岛了,而他的弟子很少会出现在森林里。” “你想盗窃。” “不,”骑士说:“我会留下双倍等值的宝石。”他微笑着说:“你看,我不是一个盗贼。” 第一百五十九章 伦敦的黑死病(2) 一定要说的话,罗马教会对法国国王与英国国王都没有什么好感可言,前者曾经在腓力四世时期攻打与劫掠罗马,绑架当时的圣父并且囚禁了他好一段时间,之后又将教会前往阿维尼翁,把持教会近百年,之后还造成了三教皇的滑稽场面,而后者,在亨利八世的时候进行了教会改革,直白点说,在一系列国王主导支持的议会法案背后,是国王对教会的不恭敬与妄尊自大,虽然人们都说,那是亨利八世为了保证自己能够有着一个合法正统的继承人而不得已为之,但只要略有点脑子的人,都知道亨利八世当时此举更多的依然是老调重弹,也就是王权与教权的战争。 在英国的至尊法案中这样规定,英国不再每年向罗马教会的教宗送上不菲的年金,英国国王,也就是国教的教宗,有权利指定教会法律与规定,任命主教,取得最高司法权,当然,主教与教士们对教会的奉献也就自然而然地转移到了国王手中,不仅如此,当时的教堂与修道院所拥有的大笔资产与土地,也理所当然地被亨利八世纳入了自己的腰包,所以说,在后世的人们津津乐道于国王的风流韵事的时候,这些玫瑰色的烟雾后面却是庸俗不堪的钱财与权力之争。 所以这次法国国王路易听说,伦敦也爆发了黑死病后,并不觉得惊讶,既然教会敢于对法国这么做,对几乎彻底摆脱了他们控制的英国当然也可以这么做,只是他不知道查理二世会如何处理,这位年轻的君王比路易当初的处境更糟糕,就算路易小时候朝政都被马扎然主教控制着,但即便马扎然主教最后没有让出手中的权力,国王所要面对的敌人也只有一个,而查理二世要面对的敌人遍布整个上议院,虽然说,上议院中的保王党占据了一半人数,但如乔治.蒙克,阿马尔比尔公爵这样,又希望君主能够结束英国的混乱局面,又希望君主能够作为一个傀儡安安静静地待在宫殿中的并不在少数,更不用说,依然有些人认为君主制不应继续在英格兰生存下去——查理二世就像是陷在泥沼里的人,每走一步都要耗费极大的气力。 更不用说,他身边还有不少擎肘,路易时常会想,如果他是查理二世,他应该如何夺回权利——他也许会将视线转向下议院——查理二世或许也在这么做,因为他在民众间的名声反而要好于他在贵族中的,但传统上,英国国王甚至不能出现在下议院——但要争取贵族们的支持,太难了,路易很清楚,像是这样的人,你很难用空洞的许诺或是浮夸的名号来获得实际的利益。 不过教会的愚蠢行为,可能是查理二世的一个机会,英国的国教已经成立了上百年,议院和军队中更是有大批的新教徒,他们是不承认教皇与罗马教会的,绝对不会允许他们卷土重来,所以在这场浩劫中,他们倒是会与查理二世站在同一立场,只是英国国内依然有不少虔诚的天主教徒,据说一些小册子已经开始在伦敦四处传递,流言比瘟疫扩散的更快,人心惶惶——这是否是上帝对英格兰的惩戒? 尤其令人担心的是,法国的黑死病疫情最少不是出现在巴黎以及周边地区,而是在洛林与阿尔萨斯,虽然洛林距离巴黎不远,但在奥尔良公爵的疯狂镇压下,巴黎与死亡之间确实有着一座坚固不可动摇的铁墙,但英国的疫情出现在伦敦,这个国家的都城,“约克公爵不会如菲利普那样去做吧。”路易半开玩笑地对达达尼昂伯爵说,约克公爵正是查理二世的弟弟,早年在敦刻尔克战役中,他曾经与西班牙人一起与英法联军作战,不过他是一个机敏的人,一察觉势头不对,就立刻跳上船逃走了,所以在俘虏中并没有他的名字。 “怎么可能。”达达尼昂伯爵摇头说,伦敦现在约有六十万人定居,有二十万到三十万的流动人口,即便瘟疫爆发,从英国国王开始,有权势钱财的人都纷纷从伦敦迁移到牛津或是附近的乡下,但仍然有几十万人没有离开,哪怕被粉笔画上十字符号的房子越来越多,但总有些蠢人,视自己的房屋、菲薄的财产或是工作重于自己与家人的性命。 而且火从来就不是能够被人类控制的地方,伦敦又与阿尔萨斯与洛林不同,后两者地广人少,城镇与村庄之间的距离都相当可观,伦敦是一座巨大的城市,就如巴黎一般,人们以居住在都城为荣,很少会愿意搬离,在一些偏僻的地方,房屋也如巴黎红孩子集市旁边的居住区域那样密集并且破败,建筑材料更是以破烂的木材为主,好吧,就算这些人并不值得贵人们去关心,但伦敦的皇宫、大教堂与王家陵墓,就如同挂在每一个英国人胸前熠熠生辉的勋章——胆敢在伦敦纵火的人,法官会毫不犹豫地判他死刑,还要在他没被幸存者群殴至死之前。 —————— 达达尼昂伯爵的言之凿凿在几天后就被拍回到了他的脸上,就在查理二世与新教教徒看似已经无可奈何,而教会煽动的人群也开始走上街头,公开做弥撒游行,举着圣物、圣像,高声为国王,为约克公爵,为一干显赫人物忏悔的时候,一场大火就如同真正的雷霆那样降在了伦敦。 …… 大火发生在深夜,据后来的人们回忆说,它首先闪烁在布丁巷子,一个傻乎乎的面包师傅法立诺忘记关上烤面包的炉子,因为布丁巷子正处于伦敦旧城最拥挤的地方,还是附近市场的废弃物堆放地,贫苦之人的棚屋更是在那里连绵成片,所以火势一发不可收拾。伦敦市长是在凌晨时候接到失火通知的,但那天很不幸的正是周日,上帝规定的人们可以休息的日子,所以他竟然就将此事拖拉到了当日下午,大火烧到泰晤士河河畔,就连远在牛津的人也能看到连贯天地的黑烟。 但就在这样明显的症状下,牛津的国王查理二世就像是突然被魔鬼的爪子蒙住了眼睛,连同宫廷中的大臣,议院中的议员,还有国王的爱人,王后与王太后,总之所有的人就这么眼睁睁地看着伦敦燃烧到星期三,连续七十二小时的燃烧,令得一万三千间房屋被烧毁,八十七个教区的教堂被烧毁,包括圣保罗大教堂,就连墓地也未曾幸免,里面的尸首都如同木炭一般。 但在路易的书桌上,这场大火蹊跷重重,首先,在65年,也就是几个月前,查理二世才警告过伦敦市长,告诉他说,小心悬挂在街道和房屋里的煤气灯,要求守夜人在巡逻的同时也要不断地高声提醒人们注意熄灭蜡烛,壁炉与灯火——虽然查理二世的敕令可能不出伦敦,但要说伦敦市长胆敢阳奉阴违,那也真是发了疯,既然议院的议员与军队中的将军都愿意向国王表示忠诚,暗藏在辉煌表面下的尔虞我诈暂且不说,他们也是要求人们对国王保持尊敬的,一个小小的市长还没有蔑视国王的权力。 要说他真是疏忽了也有可能,但等到人们向他汇报,伦敦大火的事情后,他居然还能告诉他们说,那天正是他的休息日,施施然地提起帽子去住附近的公园散步,那就颇可玩味了,难道他就不担心大臣或是国王追究他的责任?那是伦敦!但他就这么做了,理直气壮。 若是说这还不足以成为证据,那么接下来的统计数字就更能说明问题了,这场大火席卷了整个伦敦,但死亡人数只有五人。在那样的大火中,数十万的人口居然还能从容不迫地,在若有似无的指引下,带着自己的孩子,老人,推着堆满家产的小车,逐步退出了伦敦,散向四面八方。 说句不太好听的话,就算查理二世强行要求迁走伦敦的所有市民,在冲突和纠缠中死掉的人都只怕要超过整个数字呢。 当然,相对的,这次国王与议院也遭受了很大的损失,伦敦可以说是不复存在,数万人无家可归,初步估计,大火造成了一千万英镑的损失,而当时伦敦的年收入是一万两千英镑,也就是说,这些损失要八百年才能挽回——人们都在哀叹天主实在是太过残忍,但这时候查理二世站了出来,他以国王的名义捐献出了一笔不小的钱财,又允许人们暂时进入王室森林、河流与湖泊狩猎捕鱼,以及在国王的领地上搭建小屋居住,这样他一下子就收揽了至少三万人,他身边的贵胄重臣纷纷效仿,从约克公爵开始,到最卑微的男爵先生为止,他们即便拿不出钱财,也能开放自己的领地供流民暂居。 于是伦敦的人心居然一下子就稳定了下来,甚至超过了黑死病还在猖獗的时候——对啦,黑死病几乎就此绝了踪迹,在人们逃离伦敦的时候,可不会带着地窖与阴沟里的老鼠走,这些老鼠哪怕躲藏在深深的地下,也不免被高温和浓烟弄到窒息,它们死了,附着在它们身上的病菌自然也无处可去——甚至那些因为黑死病而死的人,也在大火中化作了乌有,不再对健康的人造成威胁。 查理二世再次给路易写了信,向他购买水泥的房子,好用来重建伦敦,他也看到了那些用水泥砖石造成的房子,知道它们不但不惧雨水,也不惧火焰,他在信中承诺了会尽力说服议会,用最新的战船图纸来交换这项技术,以及原料。 “是只有查理二世如此无耻,还是每个国王都是如此?”奥尔良公爵菲利普调侃地说道。 路易瞪了他一眼。菲利普虽然算作完整无缺地回到了国王身边,但洛林与阿尔萨斯留给他的印记深刻到谁也抹不去,他在离开巴黎的时候还是一个无忧无虑,满怀雄心壮志的少年人,回来的时候,虽然还总是笑意盈盈,但在人们无法看见的时候,他眉宇间的阴翳却要比一个老成的阴谋家还要深重,毕竟在死刑判决书上签上名字是一回事,亲眼和亲手送数以千计的人去死又是另外一回事。 “查理二世不但是无耻,”路易对菲利普伸出手,示意他坐到自己身边来,这次灾难,除了让法国国王因祸得福般地彻底拥有了洛林与阿尔萨斯之外,就是他与菲利普之间的关系愈发亲近了,他现在已经可以安心地将军队交给奥尔良亲王菲利普,不过菲利普可能还要修养几个月,另外国王也要忙着将勃艮第区和奥尔良区的一些民众迁移到洛林与阿尔萨斯去,既然那些人并不懂得感恩,国王想到,那么他就收回自己的恩赏好了,“查理二世还相当冷酷,”国王说:“伦敦大火固然只造成了5个人的死亡,但那只是最直接的,因为被烧死和窒息而死,”他安抚般地说道:“还有一些人没能进入统计名单。” “什么人?” “黑死病人。”伦敦爆发瘟疫足有一年,三个月里就死了十分之一的人,伦敦尚不如现在的巴黎干净整洁,下等人不免要从漂浮着粪便与尸首的泰晤士河里取水喝,感染黑死病的人只会更多,总不见得,一起火这些人就神秘地消失了吧,只能说,这些没法跑走的人都被烧死在了自己的房间和棚屋里,只是没人会想起或是在乎他们,就算是他们的亲友,在跑出伦敦之后,只怕也不敢承认自己曾经与黑死病人接触过。 想到查理二世之前给自己写的信,那些流民被接纳前也一定经过详尽的筛查,幸好黑死病发作的快,死亡率也高,只需要隔离一周就能有分晓。 “您是说……”奥尔良公爵握紧了国王的手。 “没错,他在模仿你。” “但那是不一样的!”洛林与阿尔萨斯,在这之前并不能说真正属于法国国王,苛刻点说,是敌人也不为过,所以菲利普在焚烧村庄,城镇的时候并无多少怜悯之情,但伦敦……那是英格兰的都城,历代国王都在此成长,加冕与居住。 “别忘了,”路易倒是漫不经心地说:“当初热切地看着查理一世被砍了头的也是那些人,虽然查理二世被议员们要求不再穷追此事,但他的心中必然充满怨恨。”就如曾经的他。 第一百六十章 伦敦的黑死病(3) 今天没写完,明早更替,抱歉。 ———————— 也是圣者的一个小番外 因为有读者认为碧岬堤堡那些被处死的议员的子女们如果只是被流放,那么很有可能还是有反击与复仇的力量的,我准备解释与回复一下的时候发现可以写成一个小短篇。 首先再三重申的,我所描写的位面正处于近似于本位面的中世纪时期,可以说就是一个高魔的中世纪社会——但它仍然是个充斥着兽人,盗贼,术士,魔鬼以及邪恶巨龙的蛮荒之地……不是每件事情都能用法律与道德来约束的。 好吧,我们现在可以设想一下。 碧岬堤堡的议员中,有一个与格瑞纳达相勾连的家伙——有那么一个儿子,他不是个无用的蠢货,他还有着父亲隐藏起来的一笔资产,还有好几个忠诚的下属。 那么我们就来一样样地来考量一番吧。 首先,这笔资产有多少呢?毋庸置疑,不会比他父亲亲自掌握在手里的多,除非他的父亲已经聪明地预见到哈威不和他们玩什么政斗而是直接掀桌子了,但如果这样,那位商人就应该在那安然无恙的三分之一里面。 附带说一下,碧岬堤堡是个自由城市,但这不是说城市中有发言权的就是游商平民和小手工艺人了,在有专卖权与商业行会的社会里,能够改变这个城市的也只有金字塔上的那几位,只不过比起其他由国王与大公统治的地方,商人出身的议员们至少还有点与之斡旋的余地,再加上属于善良阵营,生性果毅的执政官与法师,在这二三十年里,碧岬堤堡的人们确实要比其他地方的人们更为平和富足——但仅此而已,小人物没有发声的权利。 所以说,在我们的世界里,出轨和一些更为恶劣的事情甚至可能导致一个议员的政治生命宣告结束,或是最起码的,会影响到他现有的位置——但在这本书里,娼妓是公开的,弗罗的牧师还是不折不扣的神zhi人员,男性和女性,只要你够强大,可以任意地寻欢作乐;至于贪污与贿赂……碧岬堤堡的内库是执政官掌握着的,来源是税金;贿赂,这个,从某个意义上来说也是公开的,某个商人想要某样东西的专卖权,就会给可以签署专卖权证的领主赠送昂贵的礼物——所以之前为了容留被诺曼驱逐的骑士与士兵们,克瑞玛尔还特意开放了(原先只有龙火列岛的商人才能拿到糖,最少是绝大部分)甘蔗糖与甜菜糖的专卖权,才让碧岬堤堡为此喋喋不休的议员们安静下来的。 龙火列岛上的商人们也不是因为梅蜜倾国倾城才总赠送给她如此之多,之精美的礼物的。 或者我们可以夸张一下,一个商人去盗窃了,强强了,杀人了……问题是,如果是那样就根本无需将之作为一个把柄,直接抓捕起来审判就行了。 就算是有令人难以相信的丑闻,小人物也无权质疑一个行会的重要人物乃至首领,他们没那资格。 另外哈威和阿尔瓦只有一个月的时间,亚力士是突然发难的,而公民大会的结果大家也看到了。请不要将商人们的道德水准估计的太高,也只有作为一个自由城市存在了几百年的碧岬堤堡才能出现议员中的那三分之一,很不错了。 而且你要哈威如何让他们放弃原先的计划呢,能让一个商人放弃利润的只有更高的利润,而格瑞纳达现在就是在恶性竞争,就算是阿尔瓦法师也无法施放如此强大的法术来扭转他们的想法…… 格瑞纳达的手法简单而粗糙,但你要承认它们极其有效。我不能剧透,但哈威之所以雷霆一击就是为了肃清碧岬堤堡的污秽——就像是一张白纸沾染了墨水,你必须在墨水蔓延到整张纸之前把被污染的地方撕掉,但谁也没办法保证撕下的一角没有一点雪白,对吧武开仙路。 他的行为并不是完全正确的,但当断不断,反受其害并不只会出现在我们的书里。 嗯……好像有点远了,回来回来。 有关中世纪的银行——银行事实上是很早之前就有了的东西,最先的银行雏形出现在哪儿?抄录一段哈:“2000年的古巴比伦寺庙以及公元前500年的古希腊寺庙,就已开始了从事保管金银、发放贷款、收付利息的货币兑换活动。公元前5世纪-公元前3世纪在古希腊和古罗马先后出现了银钱商和类似银行的商业机构,不仅经营货币兑换,还经营放贷、信托等业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对这些金融机构监督管理。” 比大部分人认为的圣殿骑士团还要早哦。 那么我们就可以说,哈威虽然将最重要的信物留下了,那么一些狡猾的商人也有可能在其他地方藏匿自己的财产啊。 的确可以。 但我们可以举个栗子看看——一个商人,起步的时候,有一千个金币的本金,每年凭借着自己的货物和商队可以获得一千个金币的净利润,现在他有两个选择,一种就是藏匿起五百个金币,然后将另外五百个金币投入商队;另一种就是藏匿起一百个金币,将九百个金币投入商队,我们以最简单的翻倍净利润来计算,前一种方式最终的结果是三千五百枚金币,后一种方式最终的结果是三千九百枚金币——而且这种差距还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逐渐拉大到任何一个人都无法忽视的地步。 一个商人当然可以选择保守做法,按部就班地做自己的生意,但除非他与领主有着极其密切,密切到领主可以无视与其他的人的馈赠与捐献一定要将某个生意的专卖权签署给他……这个,当然,当然可以——但那不会是大多数,而且碧岬堤堡是个自由城市,港口城市,除了渔业,本身几乎没有产出,执政官没有签署专卖权的权力——碧岬堤堡就是由这些野心勃勃的商人们支撑起来的。 所以商人们多半还是会将大部分资金投注在自己的商队里。 或者我们也可以推测一下,经过多年的积累,商人们也应该有一笔极其丰厚的藏匿起来的财富了吧。 关键在于,他们为什么要将这个信物交给自己的儿子而不是自己拿着呢?就像我最初说的,哈威之所以能够军变成功就是因为这些短视的家伙以为可以用碧岬堤堡的法律与规则来强迫他下台,但哈威他(╯‵□′)╯︵┻━┻……简单点来说就是老虎不发威你把我当做y,如果有人能够猜到自己会遭遇到什么而提前将信物给儿子,他为什么不索性从了哈威呢(严肃脸)? 好吧,也许他会分出一部分交给自己寄予厚望的继承人。 但一部分是多少呢,我们也来举个栗子好了,一个正处于壮年的成功商人,有着一千万的储备资金,他有个儿子,十分出色但还在学习阶段(中学生,大学生?),那么你觉得他将这一千万全部交给儿子的可能性有多大? 等等,但也有可能,他的儿子就是一个商业天才,于是他把这一千万全都给了儿子掌管。 现在他的儿子就要去拿出这笔资金,无私地准备为自己的父亲复仇,推翻独裁者了——问题在于,虽然碧岬堤堡里有着那么一座沃金神殿,但哈威大公说过是收没所有财产哦……没关系,任何一个沃金神殿都能凭着印信取出金币来。 让我们启动这个游戏吧。 你得去其你城市的沃金神殿,领出这笔可观的财富。 但在这之前,你要保证自己,还有家人的安全——对哈,你的父亲已经前往哀悼荒原了,但你难道就没有其他的亲人了吗?你的母亲,祖父母辈,兄弟姐妹,或许还有妻子儿子(如果你结婚够早),而碧岬堤堡之外是什么呢?流民、野兽、盗贼、海盗、兽人……或是其他,那个,没关系,每个家庭不是还有一百枚金币吗?你们可以整合一下,用这笔钱雇佣佣兵把你们送到最近的城市里去零号专案组。 有人不同意——各个家庭人数不一,你们都是商人的后裔,不会做亏本买卖。 按照人数比例收取费用——每个家庭想去的地方都不一样。 说服他们,但并不是每个商人都愿意将最后的身家交给儿子的。 凭借着你的三寸不烂之舌和近似于虚假的超高利息,借到足够的金币——雇佣到了一个不知名的佣兵团——不是每个负有盛名的佣兵团会长期驻守在碧岬堤堡之外的。 遇到棘手的敌人,佣兵团逃走了。 没有遇到棘手的敌人,但佣兵团认为将你们这些人全都卖给龙火列岛的领主似乎更合算些。 说服佣兵的首领,以将来可以拿到更多酬金为诱饵让他们继续完成任务。 或是抛弃所有人自己独自逃走。 ——竟然没有在路途中遇到流民、野兽、盗贼、海盗、兽人……或是其他。 目的地抵达——取出金币,开始预备雇佣红袍,灰袍,刺客与盗贼。 你是商人的儿子,不是盗贼的儿子——不知道如何雇佣。 知道如何雇佣,或是找到父亲原先的人脉——但人脉,红袍,灰袍,盗贼公会觉得有更快捷的方式取得这笔不菲的报酬。 很幸运地,你找到了一个忠诚的朋友,以及一个信守承诺的盗贼公会。 钱不够——你要刺杀的是一个被军队围绕着的大公,有可能还有两个强大的法师及弟子做添头——如果碧岬堤堡的五十分之一能够随意的拿出一笔足以收买一个大公的金币,碧岬堤堡应该做的是称霸整个主物质位面。 或是被巨龙提前占领。 折回前面。 你试图说服其他人(如果有)拿出藏匿的金币来完成这一壮举。 你发现自己要征求大约三十个人或是一百五十个人的同意,其中还有一些是女人和老人——这是一段漫长的过程。 雇佣的佣兵对你们一直停留在原地表示不满——等等,我们尽可以再回去一点,是的,一离开碧岬堤堡你们就很幸运地遇到了一个负有盛名的佣兵团。 负有盛名也同样代表着高昂的费用ver。 不,佣兵团的首领对你们的遭遇表示同情,愿意减免费用,很好,但在说服其他人拿出藏匿金币这一过程中——你们弹尽粮绝了。 一百个金币看起来很多,但似乎很难在一夕之间就让所有人在土豆和豌豆之间找寻出格外的乐趣。 还有同样在饿肚子的佣兵团。 你决定去寻找不需要金币的外援。 白塔,或是格瑞纳达,或者都一样。 佣兵团表示拒绝——怜悯暂时卖不出那么高的价钱。 但你们还是到了白塔或是格瑞纳达,竟然没有在路途中遇到流民、野兽、盗贼、海盗、兽人……或是其他。 你们除了信物还有别的什么吗? 格瑞纳达有着自己的商人王爷上门求倒贴。 倒是奴隶和实验品从来就是不够的。 ——你或许应该走走支线? 你遇到了你父亲的商队。 商队的主人拒绝承认你。 他承认你了,他深受你父亲的恩惠——是的,你的父亲把他从一个小学徒的位置提拔到这里,并且给他娶了一个美丽的妻子,并且在他离开的时候善加照顾他的家人。 但他不能给予你任何帮助,因为他的妻子和其他家人都还在碧岬堤堡…… 不,他没有任何牵挂,并且深知滴水之恩,当以涌泉相报。 但他也只是个商人。 不,他决定将整个商队交给你,包括商队的马匹、车辆与车内的货物。 商队中的其他人不同意。 你的魅力征服了所有人,但那也只是一支商队。 比起你要做的事情来就是杯水车薪。 不,商队的价值远超你的想象。 你欣喜若狂。 问题是…… 盗贼…… 巨龙…… 也许还有你的同伴。 —— 不,你幸运地保住了你的商队,并且找到了你父亲给你留下的诸多人脉。(或许可以去除之前的那一个) 他们都是些卑鄙又目光短浅的混蛋,和你的父亲一样。 不,里面似乎也有着一两个视情义胜过金钱的异端。 不过似乎暂时还未超过他对家人和自己的重视。 —— 你决定先凭靠着这些人脉继续你父亲的事业,积累起更多的金币。 意外的灾祸毁了你的商队。 不,你万事顺遂,但执政官或是领主所信任的商人轻而易举地把它夺走了。 呃,不,他没有,他祝贺你,并决定将女儿嫁给你。 你得到了一个有着丰厚嫁妆的美丽妻子,你有了儿子,你的财富令人艳羡。 你觉得现在的平静生活很不错。 不,这是绝对不可能的,你决定雇佣那些红袍、灰袍与刺客,也许你还能在复仇之余得到一点额外的奖赏。 譬如说,一整个碧岬堤堡。 …… …… …… 你发现你才是这本书的最终主角。 第一百六十一章 孔蒂亲王与利奥波德一世 孔蒂亲王的名字是阿尔芒,今年恰好三十六岁,与他的兄长不同,他不是一个勇敢坚毅的人,或者说,他与孔代亲王恰恰相反,孔代亲王虽然极具军事天赋,也有野心,但生性温和或说有着一种对政治的畏惧感,可以说,孔代亲王的叛乱完全是出自于他的妹妹与妻子的怂恿,但孔蒂亲王并非如此,他没有能力,却总是如同一个亟需取得观众大声叫好的小丑一般,稍有机会就会迫不及待地冲入舞台——第一次巴黎暴乱时,他就喜滋滋地就任了投石党大元帅一职,(那时候孔代亲王是王党,但隆格维尔夫人与孔蒂亲王则站在他的对立面),等到第二次巴黎暴乱,他更是以血亲亲王自居,正如之前所提过的,他将自己视作得以继承法兰西王位的尊贵人士。 只能说,他幸而生在法国,这里的贵人们即便是叛乱,也未必都会被处死,而且因为孔代亲王被国王宽恕与仍然加以重用的关系,对他的处理也是高高抬起,轻轻放下,而且那时候马扎然主教还活着,他匆忙与马扎然主教先生的一个外甥女结了婚,成为了对方的女婿,因此主教先生还给他谋到了一个吉耶纳省总督的位置,之后他也曾经连续被主教先生派往加泰罗尼亚与意大利作战,在马扎然主教先生离世后,他又被国王调往朗格多克。 朗格多克位于法国南部,靠近西班牙,阳光明媚,盛产葡萄酒,但国王把他调往那里不是没有理由的,比起曾经属于英国国王的吉耶纳(那里有个地名您们一定会非常熟悉,就是广为人知的波尔多),在西班牙愈发衰弱的这个时刻,朗格多克显然要安宁和有秩序的多,而且它面对地中海,国王有意在那里建造船厂和船坞,这个工作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接触和了解的,受国王的委托,孔代亲王在弟弟动身之前严厉地警告了他一番,现在看来,这番警告就算没能把孔蒂亲王变得很好,至少也保证了他没有变得更坏。 让路易不得不感叹的是,也许孔蒂亲王只是一个庸人,尤其是与他的兄长相比,但要说起啦,他的幸运远超过众人,因为孔蒂亲王没离开朗格多克多久,新的朗格多克总督就遭到了一次刺杀,幸而那位新总督是个骁勇善战的将军,所以只受了一点轻伤,后来他们发现,那些刺客们从官邸外挖掘了一条直接通往总督卧室的密道,若是孔蒂亲王依然留在朗格多克,凭着他乏善可陈的身手,只怕国王就要另外找一个人去神圣罗马帝国了。 潜入到总督府的是一些胡格诺派教徒,当然,国王把他们记在了心里,胡格诺派教徒与法兰西王室的仇怨从1572年8月24日的凌晨开始,那天巴黎数万名天主教徒与国王,王太后的士兵一起对胡格诺派教徒展开了大屠杀,其中甚至包括上将之下的达官贵人,就连当时的纳瓦拉国王——当时王太后就是以主持他与玛格丽特公主的婚礼为名而将胡格诺派教徒们集中在了一起——都被迫改信才能活命,这场屠杀的波澜从巴黎一直扩展到图卢兹,波尔多,里昂,鲁昂,和奥尔良,有十万人死去,巴黎的塞纳河更是堆满了尸体,居民们都不敢吃里面的鱼,暴行接着暴行,一直持续到1598年,查理九世的妹夫亨利四世(纳瓦拉国王)在得到了法国的统治权后才得以以颁布《南特敕令》的方式才告停息。 对此,无论是国王,还是宫廷以及外朝的大臣,都没有什么可惊讶或愤怒的,他们现在要处理的事情太多,暂时无暇顾及国内的胡格诺教徒,但只要国王和大臣们能够腾出手来,这些异教徒必然难逃如同雷霆般的打击——这点天主教徒们确信无疑,路易原先也并不怎么在乎信仰问题,但在胡格诺派教徒一再挑战其耐心与宽容程度的情况下,他今后要做出什么事情来他们也应该没什么可抱怨的。 总之,这位幸运先生,孔蒂亲王终于完完整整地来到了卢浮宫,此时对于白皙皮肤的追求暂时还局限在贵女之中,所以在灿烂阳光的爱抚下,孔蒂亲王就像是一个西班牙渔民那样有着黝黑发亮的肤色,奥尔良公爵菲利普毫不留情地嘲笑他说,若是宫廷中举行化装舞会,孔蒂亲王能够轻而易举地化妆成一个黑人酋长,对此孔蒂亲王不但不生气,反而哈哈一笑,向公爵保证说,若是有这么一个宴会,他一定会遵照王弟的吩咐如此装扮。 这个回答反而让奥尔良公爵无可奈何起来,他也总算明白为什么兄长坚持要让孔蒂亲王秘密出使神圣罗马帝国,最少的,他或是孔代亲王是绝对无法做到这点的,不过想想,这位先生居然愿意降尊纡贵地去娶了马扎然主教的外甥女,一个商人的女儿,当然也可以在掌有实权,深受国王信任的王弟面前如此卑躬屈膝了。 不论奥尔良公爵对孔蒂亲王的嘲笑,孔蒂亲王的容貌还是相当值得一提的,他是大孔代的弟弟,但在外貌上,孔代亲王更有男子气概,显得粗犷强悍,而孔蒂亲王即便晒黑了皮肤,在擦了紫茉莉粉后,他的脸也能够如同一位女士那样秀美圆润,他的五官相当精致,甚至过于小巧按照这个时代欧罗巴人所推崇的相面学,这种容貌会显得此人心胸狭隘,行事畏缩,而他的行事仿佛也在说明这一点。 他毕恭毕敬地向国王行了礼,在国王打量他的时候,他也不易令人察觉地关注着国王,国王是38年生人,今年已经有二十八岁,长子已经六岁,还有一个小王子和一个小公主,正是有为的好年纪,而从孔代亲王这里来看,这位国王心胸开阔,但这不是说,他就没有作为一位君主的特质,孔蒂亲王很清楚,这个路易在很多时候都宽容待人,并不是因为他真的是个良善之人,而是因为他的理智总是凌驾于情感之上,所以他会用蒂雷纳,也会用大孔代,甚至是自己。 但若是你令他失望,就像是曾经的富凯,巴士底狱就是你最好的归宿,更糟糕的当然还有——孔蒂亲王这里也接到过富凯从监狱里送出的求援信,但国王的表现就像是从来没有尼古拉斯.富凯这个人,不管他如何挣扎,如何哀求都是一样,孔蒂亲王觉得,如果他也让国王失望了,那么他的结局也不会好到什么地方去。 “你对神圣罗马帝国的皇帝,利奥波德一世,了解多少呢?”路易问。 “不多,陛下,”孔蒂亲王诚实地说,“而且我是作为敌人去了解他的。” “不多总比没有好,”路易说:“而且作为敌人,我们往往更能看清别人的一举一动,从而窥视他们的内心与思想。”他抬了抬手,邦唐和菲利普就合力搬来了一副巨大的画像,掀开遮挡着画像的帷幕后,孔蒂亲王就看到了利奥波德一世的画像,然后邦唐和另外一个仆人搬来了欧罗巴的地图,这幅地图还是经过路易重新勘测的,要比之前的地图更详尽与仔细。 “他看上去可不如陛下您威风凛凛,仪态优雅。”孔蒂亲王完全出于真心实意地说道,确实如此,利奥波德一世的父亲还有一个并非哈布斯堡的母亲,但利奥波德的祖父母依然是表兄妹,等到利奥波德一世的父亲费迪南二世结婚,他的妻子就是西班牙公主,也就是哈布斯堡的贵女,过近的血脉注定了子女的早夭和疾病的遗传,具体就体现在哈布斯堡血统的大下巴上,利奥波德也有这么一个大下巴,他在画像上依照传统半侧着身体,因此下巴格外凸出,让他的脸看上去就像是一个镜像的C字。 而且这位皇帝虽然还比路易小两岁,但看上去比路易十三去世的时候还要苍老一些,也许是因为他鼓起的眼睛和垂下的眼袋,还有拂之不去的愁苦之色。这位年轻的皇帝虽然也可以说是通过各种手段,贿赂、交易与威胁成为了神圣罗马帝国的皇帝,但他遭到的折磨并不比奥地利大公更少些,在他即位没多久的时候,瑞典国王卡尔十世,匈牙利的特拉西瓦尼亚亲王结盟,一同反对皇帝——听到这儿,孔蒂亲王就下意识地看了国王一眼,别人可能不知道,他可是一清二楚,那场让利奥波德一世遭到了严重挫败的战争正是他们的陛下为了避免神圣罗马帝国对法国与罗马之间的战争插手而设法予以推动的…… 国王,国王当做自己什么都没看到。 后来利奥波德一世还是在波兰国王,约翰二世·卡齐米日的帮助下击退了瑞典与匈牙利人的联盟,问题是这场战争不但威胁到了利奥波德一世的统治,还造成了一个严重的后果,正是为了支持利奥波德一世,那位约翰二世国王在面对乌克兰人的起义时失去了反抗的力量,割让了东乌克兰给了乌克兰人身后的俄罗斯,后来又在瑞典对波兰的战争中失礼,将利沃尼亚北部割让给了瑞典,现在的波兰名存实亡,这位国王陛下据说正要逊位,去做教士。 茨密希的领地正在波兰,这也是为什么阿蒙气得快要把约翰二世做成火腿的缘故……稍有不慎,茨密希家族就要和可悲的诺菲勒族那样,在失去自己的固有领地后只能在各处不断地流浪,沦为血族的笑柄了。 当然,这件秘闻孔蒂亲王暂时还无法得知,但他知道,奥地利人一直在面对奥斯曼土耳其的威胁,这座庞然大物虽然在十六世纪后期延缓了拓展领地的速度,甚至失去了一些重要的据点,但它依然是个可怕的威胁,是利奥波德一世的头号敌人。又因为瑞典与特兰西瓦尼亚公国组成联盟的关系——很明显,瑞典的卡尔十世是法国人在背后操纵,而特兰西瓦尼亚公国却是奥斯曼土耳其的傀儡,所以利奥波德一世在得到了一丝喘息的机会后,悍然对奥斯曼土耳其帝国宣战,他们从63年打到64年,神圣罗马帝国先败后胜,土耳其人的进攻势头遭到遏制,于是在8月10日的时候,与奥地利签订了和约。 这里又要听到罗马教会,毫无疑问,罗马教会至少在表面上,对于异教徒可以说是深恶痛绝,绝无妥协绥靖的可能,所以教士们从1096年-1291年的两百年间,一直在设法联合起整个欧罗巴,组成十字军,进行东征——也就是所谓的宗教战争,但归根结底,这也只是罗马教会为了扩大自己在凡俗间的权利与影响力所做出的妄想和虚构,只要看看结果就能一目了然——教会的力量确实是在这九次东征中更进一步,等到教会开始衰弱,十字军东征的事儿也就不了了之了。 而利奥波德一世对奥斯曼土耳其的胜利可以说是给了欧罗巴人极大的鼓舞,就在几天前,路易就听说,教皇有意再次组建十字军东征——虽然人们都说希望渺茫,但就算渺茫,路易也不希望教会能够成功,现在教士们能够驱动刀剑对准异教徒,以后也能驱动刀剑对准法国,或是自己。 尤其是后一种,路易在少年时,马扎然主教就说,国王的敌人遍布法兰西内外吗,现在依然如此。 “所以说,”孔蒂亲王谨慎小心地说:“我还要打探这方面的消息吗?” “无需着意探听,”路易往椅子上一靠:“也许会有人来亲自和你说。”这句话可真是让孔蒂亲王冷汗津津,他知道国王的意思,毕竟他曾经在两次针对国王的暴乱中担任重要的位置,第一次的大元帅和第二次的“王弟殿下”,他还曾经撺掇过奥尔良公爵在国王遇刺的时候接下“摄政国王”的名号……如果国王要追究,那么他可以在巴士底狱里待到须发皆白,不过往好处想,那些游曳在阴影的大鱼,见到他这么一颗香喷喷的鱼饵,一定会迫不及待地游过来咬钩。 “我会记下每个人的名字,备您垂询。”他连忙说。 第一百六十二章 大战前的风平浪静 今天没能写完,明早更替,抱歉啦。 ———— 盐水那一天,我的族人终于决定离开盐水这个地方。 盐水是一个温暖、美丽、宁静的地方。在数年前,被咆哮的风雪,凶悍的野兽,饥饿的肠胃,不断的死亡所追逐的我们逃进了这里,得到盐水神女慷慨的接纳。 但是盐水太小了,容不下太多的人。 慢慢地,为了争夺食物与居住的地方,族人之间开始了流血。 我们是为了寻找合适全族人生息的地方,才离开熟悉心爱又贫瘠的故土,抛下已经无法远行的衰老双亲,一路艰苦跋涉,来到这里。 仍然清醒的人,发出嗟叹,他们明白,盐水虽然好,却不是我们所寻找的美地。 族人们看向族长,等待着他的命令。 “弟啊,你不愿意离开盐水,对不对?” 族长的姐姐蝣溪微笑着询问沉默的族长。 她笑起来,那张被火舔抿过,完全毁去的脸更加可怕。可是她在自己的丈夫被自己的弟弟杀死之前,是我们全族最美的女子。 我们的族群,丧夫的女子不能拒绝其他男子的求婚。她如果想为了自己深爱的丈夫守身,那只有令所有的男子都没有了向她求婚的念头。 她的弟弟,杀死了她的丈夫。 为了成为我们的族长。 族长依旧沉默着。 所有的人都知道,族长不愿意离开盐水。 盐水的神女爱上他,奉他为自己的上宾。每日是鲜美精细的肉羹,清爽可口的浆果,厚实温暖的虎皮铺垫在身下,身上穿着绣足珍奇花草的丝缎衣服。 一天又一天,娇美的神女陪伴着他,看明丽的早霞,看妖娆的月色;或是倾听山上的百鸟悦耳的鸣叫。 他早已看不见族人痛苦怨恨的目光,听不见族人悲惨绝望的哀叫。 他已经厌倦了无穷无尽的劳苦与跋涉。 “弟啊!但你是我们的族长,你必须为你的族人寻找广阔的美地。” 蝣溪再次狰狞地微笑着说话。 族长看向族人们,族人们的目光又冷又怨毒。 你是我们的族长啊! 那个时候,你不是在祭台上,毫不留情地将你的对手一个个的杀死,甚至于连朋友、亲人也不放过,就是为了要做这个族长吗? 那些死者中,有的是兄弟,有的是儿子,有的是情人,有的是丈夫,有的是父亲。 不怨恨,是因为需要一个强悍、果决,可以带着大家找到一个又丰沃又广阔的新地的族长。 你的身体、灵魂,统统地属于这个困苦的族群。 “弟啊,你真的要留在这里? 现在盐水的神女爱你,你才是盐水的上宾。但是神女的生命,比我们凡人长的多,神女的心思,也比我们凡人的更容易变动,终有一天,当你不再壮健英俊…… 弟,还是离开盐水吧。 你是我们的族长,永远是。“ 蝣溪的声音仍旧婉转,柔软的好象水蛇的身体。 族长被这声音缠绕住手脚,控制住唇舌。 他只有下令。 “离开盐水!“ “不!不准你离开盐水!“ 盐水的土地、水、风、生灵万物,都忠诚于盐水的神女。族长的决定,只不过在瞬间,就被她知道了。 她的长发只是用苍绿的藤蔓草草地挽住,苍白的脸上没有平常惯用的蔷薇染开的红晕,十指细长,水晶石般透明的指甲只涂了一半的豆蔻,身上只有一件简单的白色长衣。 她是那样仓皇的赶来,阻拦自己情人的离开。 即便是盐水的神女,在自己深爱的人面前,依然脆弱如同凡人的女子一样。 族人虽然不愿意看见族长再次被神女牵系在盐水的土地上,但是她是那样娇小美丽悲伤,所有的人都自然而然地让开了一条通路。 盐水神女断珠一样的泪落在地上,地上立刻开出了小小的,有着金蕊的白花。 “我的爱人,我的爱人……请你不要走,不要离开盐水。“ 族长退避开那哀伤的眼睛。 “神女,我们要离开了。“ “不要走,不要走。 如果你的族人觉得饥饿,我可以令盐水所有的果树终年开花结果,河溪里永远渔获不断,兔、獐、鸟……一年十次繁育后代。 如果你的族人觉得寒冷,我可以令盐水永远温暖,绵一年里开三次花,麻一年里长七丈。“ 盐水的神女伸出皎白的手臂,拉住族长的衣襟。 “只要你愿意留下,我可以做一切事情。“ 族人们出现了轻微的骚动。 这时候,我看见蝣溪被火和烟灼伤,每时每刻红肿震颤的眼睛。 “如何保证?“ 蝣溪走近神女,看着她柔润无瑕的肌肤与黑亮如刚出生婴儿的眼睛。 “尊敬的神女,你如何保证你现在所说的一切可持续到永远?我的弟弟只是一个凡人,总有一天会老会死。到那时,你的爱意是否也会随着他埋入黄土? 你真的可以永远眷顾我们的族人以及他们的后代?“ 嘶哑地笑了笑,蝣溪没有等待神女的回答,转身回到了人群里。 躁动平息了。 而族长艰难地推开了那双柔软的手。 盐水的神女露出了憎恶的神情,遭到一个凡人的拒绝令她倍感羞辱。如果是其他的人,也许早就被她驱使猛兽撕裂吃掉了。 族长有些畏惧地向后移动了几步。 神女的脸色铁青,长发飞扬,瞬间天地间万物暗淡了下来,只有那双晶莹的眼睛闪烁着令人畏惧的光。 “我不会……” 几乎是咬紧着雪白的牙,神女逼视着族长,倨傲地说。 “我不会,就这样让你离开我的。” 第二天。 在天与地相连的地方,看不见寻常时清蓝的天色,只有不断变化着形状,肆意飞扬的灰色尘雾。 渐渐靠近,才看出那是由无数活生生的各类小虫集聚成的云彩。 在这个季节,应当仍旧潜伏在黄土中沉睡的蝗虫;或是早已消声灭迹的,有着褐白色条纹,细长手脚的按蚊;小小的身躯,暗色的蟋蟀与织娘;惨绿的螳螂,肥硕的飞蛾,乌色的甲虫…… 地面上的枯草与枯枝里,还有剧毒的蜘蛛与恙虫。 前去探路的几个人,精明又强悍,但没入这无边无形,虫子的泥沼后就没有了一丝一毫的声息。 离开盐水的路,就这样被遮蔽着。 神女的恐吓并不是虚幻的。 “暂时休息。入夜走。” 族人安静地,三三两两席地而坐,蝣溪在他们中间来回走动,探看是否有需要照看的人,因为接下来,又会是至少几天几夜的行走。强壮的男女就算了,但在盐水的几年,无需担忧衣食的夫妇们有了孩子,这些孩子们这几天就吃够了苦头,终于可以停下来的时候,他们几乎是昏厥在父母怀里的。 但要说抱着他们,背着他们是不可能的,崎岖并且满怀杀机的道路令人没有一丝多余的力量。 天色暗的十分快,虫子果然散去了。 族人们点起了松柏的火把。 还是走不了。 山路崎岖,藤蔓就象蛇一样盘曲在地上,原本平坦的地方突然生满荆棘,火把上的火焰不是被山风拍息,就是被猛然催旺,将手持火把的人全身点燃。 族人们的眼睛不再看着族长,似乎他已经不存在了。他们互相扶持着,退回原地。 族长求救般地看着蝣溪。 蝣溪的眼里充满着同情,她那样慈爱地挽过弟弟,理顺他的头发,轻轻地安慰他。 “但是我怎么做?族人已经不再信任我了。”族长苦恼地说。 蝣溪略想了一想,从手指上取下一枚镶着石榴红色圆石的金环来。 族长疑惑地看着自己的姐姐。 “我先要问问你。”蝣溪甚至可以说是以快乐的口吻说道:“你真的不再眷恋盐水的神女了?” 族长没说话,只是嫌恶地点点头。在前一天还是他心爱的无以复加的神女,如今已是他最憎恨的敌人了。 蝣溪笑一笑,在族长的耳边轻声地说话。 我听不见究竟在说什么,只见到族长的神情飞快地变化着,最终露出了坚决而释然的表情来。 那一夜,族长没有和我们一起,但是大家都没有什么反应。 只有蝣溪,她通宵地坐在火堆旁,目光灼灼,直至天明。 灰色的虫云又积聚起来了。 族长取出了他自傲的长弓,那是全族最好的工匠为他做的,百年乌木做的弓身,鲛筋做的弦,鹿的腿骨与鹰的尾羽做的箭。他用这副弓箭不知射死了多少飞禽走兽。 与昨天不同,族长自信地看了看族人们,大声地宣布。 “今天我们就可以离开盐水了!” 我们看着族长登上最高的山顶,注视着喧扰的虫云。蝣溪靠在他的身边,缓缓地举起一只手臂,指向灰云中的某一点。 我顺着看过去,在那一片灰色的云雾中,有一只小小的,难以辨别的红点折射着阳光,发出耀眼的光。 族人们中有几个人发出了惊叫,他们一定也与我一样,发现了那光,是蝣溪原先手指上须臾不离的石榴石所发出的光。 聪明的蝣溪啊! 盐水的神女,身上的衣物饰品都是盐水的,他们会保护她,遮蔽她,惟有不属于盐水的东西,才会反叛神女,暴露她的行踪。 昨夜,族长轻而易举地让神女带上了为凶器指出方向的情物。 在归来的情人面前,神女也被柔情遮蔽了自己的双眼。 族长的唇边浮现了一丝微笑。 他胸有成竹地将箭头指向不定闪烁的红点,弓逐渐满圆,指节因为用力而发白。 “诤!” 清脆的一声。 箭以无法眼见的速度飞射出去,没入灰色的云里。 族人们屏息以待。 族长再次搭上了一支箭。 灰色的云慢慢地散开。 盐水的神女显现在空中,那支箭穿透了她的右胸,她憔悴的就象一只羽翼破碎的大蝶。 “对不起。” 轻轻地说了这么一句,族长的箭再次发出悦耳的鸣叫,飞射出去。 这一次,正中了眉心。 族人们安静了一会,突然雷霆般的欢呼起来。 他们再次向族长投以信任的目光,并将他抬起来,抛向空中。 我被人群推挤出来,在眼睛的余光中,瞟见早已退在一边的蝣溪。 蝣溪笑着。 大家都在笑,蝣溪的笑并不奇怪,但是…… 此时,一个族人突然跌倒了。 族人们没有注意,可是又有人跌倒了。 这个人是整个倒下去,到了地面上,已经是几块碎肉了。 这次发出的惊恐叫声一样如雷霆一般。 盐水发怒了。 山与水起伏着,天空与地面颠倒了位置,野兽凄厉地咆哮,树木的根从地下长矛般的穿出。 灰色的虫云再次聚集起来,更加稠密。 无数的细小声音叫喊着。 “不许离开盐水!不许离开盐水!” 族人们四处哭喊着奔跑,地上满是狼籍的血肉。 我被一块巨石砸断了脚,只有躺在地上静静地等死。 族长倒在离我不远的地方,飞起的树枝刮去了他的半边面容。 蝣溪艰难地走近他,她刚刚失去了一条手臂。 “姐姐,姐姐……” 族长呻吟着,向蝣溪伸出手。 蝣溪居然还在笑,她笑着说。 “真可惜,只差一点点,你就可以和盐水的神女过着快乐的生活了。” 顿时我象是被冻结了一样。 族长象是没有明白,他迟疑地看住蝣溪仅存的那只手。 手上握着箭,锋利的箭头向着族长的心脏。 “真可惜……” 蝣溪再次说着,毫不犹豫地刺了下去。 族长终于明白了,他发出了悔恨的一声叫喊,但也是他在这个世上的最后一声叫喊了。 蝣溪从来没有原谅过任何人。 杀死了心爱丈夫的弟弟,逼她另嫁的族中男子,对她只有嘲笑嫉妒的族中女人。 她一个也不原谅。 她一直等着,忍着,终于等到机会。 我们也真蠢。 盐水怎么会放过杀死主神的我们,又有那一块土地会接受弑神的人类? 蝣溪真的该笑。 我也快要死了。 所有的人,都要死了。 天空呈现出妖艳的血红与深蓝来,风发出犀利的声音,卷起飞扬的沙尘,形成迷离的图案。 盐水真是,一个美丽的地方。 第一百六十三章 霍夫堡 今天写不完啦,明天上午更替。抱歉。 … 的故事)(49) 首先我要自我介绍一下,我是说,我的名字——亡灵的叹息。 当然,这并不是我最初的名字,我最初的时候,被人们称之为永夜海的乳脂,虽然也不怎么好听,但对于阿拉提力特人来说,这可能是他们所知道的最美好的词语了,毕竟在那个就连切开的岩石里也全是冰晶的地方,乳脂是他们借以生存的重要物资——好吧,这个暂且就不提了,总之,当阿拉提力特人把我从海底打捞出来的时候,我有拳头那么大,他们在坚硬粗砺的地方磨我,直到把我打磨到只有鸽子蛋那么大,他们把我奉献给他们的神明,我在一个雕像的口中待了很多年,也许有一千年,然后……然后他们就全都死了。 我一定也不意外,诸位,因为就算是我,一块石头,也知道他们的神已经非常虚弱了,虚弱到无法发出声音,要我说,他们早应该抛弃他,去信仰别的神祗,但你们知道的,阿拉提力特人,在通用语中就是牛筋、硬皮之类的意思,就是说,又不好吃,又顽固不化,而在这个位面,没有一个强大的神祗庇护,一个种族是很难繁衍生存下去的。 杀了他们,夺走我的是塔洛斯的牧师,嗯,你们知道吧,就是那个暴躁家伙,他的牧师虽然宣称风暴之神统御着所有的海,但永夜海他们在巨龙离开前是绝对不敢触碰的,没什么,因为这里曾是白龙与银龙最喜欢的栖息地,但等到它们都走了,当然也会有人开始觊觎这个地方——虽然极北之地只有冰雪,但巨龙的巢穴有时候能够与一个国家的內库相媲美,虽然他们也知道,巨龙们会带走自己最喜爱的珍宝,但哪怕只是留下了百分之一,也足够让那些丧心病狂的暴徒们召开一场贪得无厌的狂欢宴会了。 我的传说大概就是从那些突然频繁出现的陌生冒险者口中传出去的,阿拉提力特人还没有学会怎么防备他们之前,就被他们窥视到了所有的秘密——从衰弱的无名神祗,到他们看似贫瘠实则富饶的部落——阿拉提力特人没有对宝石与贵金属的概念,他们的部落与部落之间依然是以物换物的方式来满足各自的需求,漂亮的石头多半都被他们奉献给他们的神,有时候也会被充作孩子的玩具与少女发辫上的装饰,还有他们在打渔时捞起来的金币银环,这些可能是巨龙们无意失落的,他们把它们穿个孔,和海豹的牙齿,火山结晶等等串在一起,挂在脖子上,对他们来说,这些都是一些漂亮的小装饰品,除了祭坛与神像,如果你愿意和他们交好,他们会直接拿下送给你也说不定。 一些冒险者感激并且保持沉默,但另一些人…… 我被塔洛斯的牧师们从神像上拿走,关于我,他们发生了一段小小的争执,因为一些人坚持要把我卖掉,一些人要把我奉献给他们的神塔洛斯——最后是前者占了上风,我被卖给了一个商人,然后几经辗转,我来到了碧岬堤堡。 事实上我还在阿拉提力特人那里的时候,我就有了意识,我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也许是因为他们无处可去的信仰力有一部分还是聚集在我这里的缘故吧,说真的,我不太喜欢,因为……我是说,我每一次更换主人,都伴随着鲜血与死亡——第一次的时候塔洛斯的牧师从他同僚沾满了鲜血的手里把我捡了起来;第二次商人被尖颚港的盗贼活活勒死,盗贼的手没有血但很冷;第三次我被一个法师看中,他把我做成了一个诅咒用具,送给了他无法得到的女人;第四次盗墓者为了我相互拼斗,最终六个人只活了一个,第五次……当一位年长而睿智的施法者得到我后,据说为我身上缠绕着的负能量气息惊愕不已,在设法了解了我的过往后,我被命名为厄运之珠。在这里我很想和我的某位同僚那样高叫敲你嘛敲你嘛敲你嘛!明明都是你们这些人类做出来的事情,为什么要牵涉到我这么一颗无辜的石头? 对于凡人来说,我是一颗不祥的白琥珀,但对于施法者来说,我相当值得研究和使用,那位给了我一个敲你嘛名字的法师最后是被他的弟子杀死的,但我得说这和我毫无关系,他的弟子只是厌烦了他的唠唠叨叨,我也和其他一样有价值的东西被他的弟子带走了,但他也没得什么好,一位等待已久的术士把他丢给了他的魔宠,我落在了那个术士手里,我正在想着他该怎么死的时候——作为代价之一,我被他的魔宠送到了碧岬堤堡,但我保证他的结局也不会怎么样,因为一路上那只小魔鬼都在嘀嘀咕咕个不停,也许他看我只是一块石头,没有耳朵和嘴巴,所以该说的不该说的都说了——这位术士施加在他身上的奴役魔法已经快要失效了,就这样。我在碧岬堤堡待了一段时间,新的拥有者是一个灰袍,他似乎想要用我做引子,献祭一批数量可观的流民,但他,嗯哼,不出意外地,当晚就被一群精灵找上了门,他被戳成了豪猪,而我终于有了一个能够与我匹配的主人,一个汉子,嗯,虽然性别为女。 据说这些精灵离开了他们的故土(一个岛屿),往北走,然后去一个被称之为银冠密林的地方,只是在经过碧岬堤堡的时候接到了一份委托,就是那个灰袍,本来我应该和其他据说过于邪恶的东西一起被销毁,但一位精灵先生认出了我……哎呀,这就是生命悠长的好处了,对他如此,对我也是如此,原本应该由他将我送还,但他在之前的战斗中受了伤,所以就有我的临时主人折向西北方去找一位据说也是阿拉提力特人的法师,他应该会知道该把我放在什么地方。 那时候我觉得这个结局还不错,能够与那些信徒们一起安睡在冰雪之下也很好,我很想念他们。 但正如人类所说,命运真是doge养的,就在那位临时主人携着我一起抵达了那座法师塔——阿拉提力特人的法师少的就像是沙漠中的鱼,但说起他没人不知道的,他年纪很大了,蓄着很长的白胡子,与人们印象中的老法师简直一模一样——如果不看脖子以下的部分,脖子以下的部分会让你想起公牛、海象或是白熊,反正就是那种肌肉膨胀到皮肤爆裂的鬼样子,他热烈地欢迎了那个精灵,也认出了我。 他们决定尽快动身,是啊,我也有点担心,因为一路上我的临时主人虽然遇到了变形怪、地精部落、腐化密林、野生有翼蜥蜴群……但她还是顽强地活着,并且四肢齐全,五官无缺——我真担心厄运会不会变本加厉地一起来…… 我真不该说的。 虽然我没有嘴,但我真是一个乌鸦嘴,因为就在他们预备动身的前一个晚上,我最后的主人,也就是众所周知的疯巫妖埃戴尔那突然出现了。 他的骷髅与阴尸就像是潮水一样淹没了依文法师(就是那位阿拉提力特法师)的高塔,负能量之火从下方迅速地向着塔顶蔓延,魔法风暴让这里成为了一个可怕的狂乱魔法区,消弭了他们用传送法术逃走的去路。 依文法师十分庆幸因为自己要离开很长一段时间,所以决定封闭法师塔,他的弟子都已经出师离开,这里就只有一些学徒,鉴于法师塔中总有类似于元素池与召唤法阵这样危险的地方,所以他并不允许学徒们留在这里——作为一个难得的假期,那些孩子们在前一个晚上就高高兴兴地走了,依文法师只因为要闭锁很多地方(一些地方必须他亲手去关)才没有立即离开,所以高塔里只有他和我的临时主人。 嗯,到这里我要先说一句,我的临时主人,虽然我说,她是个汉子,但只指她的性格与力量,可不是她的外貌,我见过的人里,没有一个能够与她相比的,她身材高挑,碧眼黑发,手指纤长有力——即便脚下就是汹涌的负能量之火,身边是暴乱的飓风,眼前是一个强大的巫妖,她也没有露出丝毫畏惧之色,法术施尽了她就射箭,箭囊空了她就拔刀,在刀锋断裂之后,她就弯腰……拔起了法师塔顶端的石砖。 我不知道是不是每个精灵都是这样的,但举着有她手臂那么长,有她腰肢那么厚的石砖与那些骷髅阴尸战斗到最后一刻的她可真是太美了。 虽然我没有眼睛,但这就不必太认真了&我说。 总之她可真是妩媚动人兼威风凛凛,我都要为之倾倒了,依文法师也是如此,只是他在看到自己的法师塔一点一点矮下去的时候眼神总是有点微妙,听说法师塔挺贵的……接下来,就和每个话本上描述的那样,就在依文法师与我的临时主人拆完了观星平台、眺望口、卷轴室与武器室,即将与召唤法阵相对的时候,姗姗来迟的英雄先生终于到了——就和贵妇人们幻想的那样,浅金色长发的精灵之王,头戴冠冕,披着秘银的盔甲,骑着白色的飞马,手挽长弓,一箭就在灰黑色的雾气中撕开了一条空白的道路。 但等等,接下来不应该是被拯救的贵女立即飞奔着投入英雄的怀抱吗?我这里为什么会变成……我的临时主人一见到来人举弓,就立刻伸手一抄,把依文法师抄着膝盖和脖子抱了起来,一跃就跳下了半截高塔,落在被箭矢开出的道路末端,然后等那些不死生物还没能反应过来,立即拔足狂奔,一眨眼间就跑出了法师塔的阴影所能覆盖到的地方。 所以……我……我就像是一个看小说没能看到结尾的读者那样,痛苦地牵肠挂肚起来,我的临时主人大概完全不懂得善解人意这个词的意思,幸好她一发现出了狂乱魔法区,就立刻投下一个锚点,而后撕开卷轴带着依文法师去了碧岬堤堡,在碧岬堤堡的精灵据点里,卷轴如山,箭矢如林,她把自己挂整齐了就又冲了出去。 那时候我还挂在她的腰囊里,虽然中间少了一段,但还是看到了结尾。 就在我的临时主人杀意满满地踏出传送门的时候,精灵之王已经驾着飞马落在了地上,而还不是我主人的主人据说已经离开了。 说谎。 他明明还在密林里。 但我没嘴巴,你们还记得吧。 然后精灵之王就邀请我的临时主人共骑,她的手臂在环住对方腰肢的时候我就知道了……我毕竟有过一百多个主人,我知道她心里还有疑问,但她就算是回到了碧岬堤堡,还是没能问出来——就算是我,也很难去逼迫一个这样的人,尤其是在他双眉之中暗藏忧郁,却愿意对你微笑的时候。 之后的事情就乏善可陈了,精灵之王,也就是银冠密林的主人,我的临时主人正要去谒见与忠诚的人,他和我们一起离开了碧岬堤堡,从星光河逆流而上,直达银冠密林,然后从银冠密林穿过呼啸平原,从呼啸平原的边缘向着极北之地进发。 精灵之王的名字是英格威,据说来自于一个伟大的精灵王者,而我的临时主人,凯莱布丽尔,她的名字与那位王者之妻有一半相似,凯莱是星光之意,布丽尔则是花朵之意,当依文法师有意说出这个名字的含义时,我就知道这位老先生正在有意在他们之间搭桥连线。 我觉得已经不太需要了,他们真是天生地配的一对。 当我被凯莱布丽尔亲手放入神像的口中,然后由三位法师一同召唤冰雪将我和神像一起掩埋的时候,我的内心是安详的,我以为我的故事就此戛然而止了…… 但我说过什么来着,命运就是什么养的来着? 我被埃戴尔那找到了,然后成为了他的一部分,和我的另外三个同僚在一起,我也有了一个新名字,也就是那个俗个大碗的亡灵的叹息。 而我和埃戴尔那一起去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去到那个密林里,将还屹立在那里的半座法师塔拆干净。 看着下方的骷髅们忙忙碌碌,任劳任怨,我只想呵呵。 有本事在这里拆塔,有本事……哔——哔哔——啊,待在这里托下颚有啥米用!? “我也很想哔……哔哔——”让我大吃一惊的是,埃戴尔那居然回答我说:“问题是我一定会被英格威扔出银冠密林。”他沮丧地说:“我现在打不过他啊! 第一百六十四章 霍夫堡(2) 第一百六十四章霍夫堡(2) 且不说孔蒂亲王是如何腹诽奥地利旅店的卫生状况的,他到了维也纳后,所接受的款待也在他的预料之中,简单点来说,就是奥地利人既不愿意真心实意地款待一个法国人,也没有那个条件令得亲王宾至如归,他们的宫廷依然保持着将干花草倾倒在地上以掩藏粪便尿水痕迹的习惯,帷幔虽然绣着金银丝线的纹章,也就是金色底景衬托着的黑色双头鹰,但仔细一瞧就能发现流苏上密布灰尘,宫殿的房间里也没有浴室,只有粗陋的“祈祷间”,一看到这个,孔蒂亲王立即就感觉到屁股上一阵发凉。 按照惯例与传统,法国人的使者总要被耽搁几天才能见到奥地利大公与神圣罗马帝国的皇帝,只是这次孔蒂亲王担负着格外的使命,这点利奥波德一世心知肚明,他并不愿意就这样应允路易十四的“请求,”因为这也意味着他正在默许法国瓜分西班牙的领地,但他也很清楚,教皇的神学家们已经确定了在与西班牙的特蕾莎公主的婚约中,西班牙国王腓力四世确实没能履行约定,王后那价值五十万里弗尔的嫁妆始终没能送到路易手中。 但若说利奥波德一世没有吞并西班牙的计划,那也是胡说八道,毕竟在履行婚约之前,坚持要求他的妻子玛格丽特不曾放弃继承权的也是他,现在他与法国国王路易分别拥有西班牙国王腓力四世的女儿,也就是现在的卡洛斯二世的两个姐姐,一个从未放弃继承权,另一个则是因为契约首先被腓力四世破坏,而理直气壮地索要回报,他和路易堪称两只豺狼,只不过看谁更凶猛,更狡猾罢了。 另外,利奥波德一世与路易正是一辈人,又只相差两岁,说起来还有着亲眷关系,要让少年人不相互比较是不可能的,所以虽然利奥波德一世允许孔蒂亲王住进霍夫堡,并不是因为他对这位使者有多么看重,而是有意向这个法国的亲王和使臣展示自己的力量,就像是老鹰骄傲地在敌人面前打开翅膀那样,不仅如此,在孔蒂亲王依照约定的时间,前来谒见利奥波德一世的时候,却被告知,国王突然生了打猎的兴致,和一群大臣打猎去了。 若站在这里的是孔代亲王,他准会转身就走,而孔蒂亲王只是笑吟吟地说,他很愿意在此恭候国王,于是国王的侍从长官就安排了两个仆从服侍他,他被允许在谒见厅前的广场里走动,这座被维也纳人自豪地称之为皇帝广场的地方——霍夫堡正如卢浮宫,也经过了多次改建与扩建,被弧形的建筑群所包围的广场前是一座广阔的十字花园,后方是连绵的密林,如果来之前孔蒂亲王没有见过正在修建中的凡尔赛,或许也会觉得这座殿群确实宏伟,可惜的是见过了凡尔赛,霍夫堡就不免黯然失色。 不过据说利奥波德一世也有计划在老宫的左侧修造新宫,然后将两者连接为一体,并且分为内外宫,内宫用于住宿起居,外宫用于接待使臣,会见总督处理国事等等。 但只一看新宫所在的位置,孔蒂亲王就从心里发笑,即便新宫落成,也不可能有凡尔赛来的壮丽旷阔。 现在孔蒂亲王倒是有些了解国王陛下的用意了,从老宫改建与扩建,确实可以省掉很多费用与麻烦,但老宫的陈旧气息也会不可避免地蔓延到新宫,真不如一座完完整整,崭新明亮的新宫来得令人舒畅与令人快乐——而且比起扩建新宫,孔蒂亲王更想建议利奥波德一世将霍夫堡原先的房间做一下整修,他之前还以为自己分配到的房间完全是出于奥地利人对法国人的捉弄,谁知道走过长廊的时候,他发现其他房间也没有好到什么地方去,楼梯和走廊没有壁龛,没有穹顶,更没有地方安置雕像,壁灯昏暗,房间狭窄,地毯角落里与中心点的颜色完全不对——角落艳丽,中心黯淡,很显然很长时间都没有调换了。 除了广场前的那座十字花园(就是在植被间预留出十字形的道路),宫殿后的密林没有经过任何精心的打理,花朵凌乱,枝条扭曲,蔓草爬的到处都是,他还看到了令人吃惊的荆棘——可怜的孔蒂亲王完全没有意识到,他只是被他那个又有洁癖,又有点强迫症的国王宠坏了,事实上在这个时代,人们对于享乐的概念还不是那么明了或是看重,又或是说,在很多地方他们没有这个意识,当然也不会去做。 别说奥地利,就连法兰西的人们,普及刀叉都还是在美第奇家族的女儿嫁入法国王室之后才有的事儿呢。 而路易为了空荡的国库,又有意识地将及时行乐的思想从巴黎扩散到各处,而各处的推波助澜又再一次地促进了巴黎的进步,所有的变化来得又快又猛,即便奥地利人愿意接受来自于法国的风尚,他们也不可能如此迅速地拥有巴黎人所有的一切东西。 孔蒂亲王的苛求并不会传达到那些奥地利人的眼睛与耳朵里,说真的,他们更愿意认为,法国使臣时不时的懵懂只是因为被霍夫堡的高大与壮观所威慑,他们的头不自觉地昂高了,唇边也挂起了骄傲的笑容,而就在这时候,他们听到门外长号吹响,又有短笛鸣叫,“啊,是陛下回来了。”他们说,于是孔蒂亲王就和他们一起走到门外去迎接,来人果然是利奥波德一世和他的大臣们,他们都身着着西班牙人的服饰,以黑色为主——黑色的外衣,长裤和皮靴,白色的紧身裤,只在外套边缘与领口缀着花边。戴着的宽檐帽也是灰黑两种颜色,只在一角插着老鹰的羽毛。 利奥波德打扮的就像是一个凯旋而来的将军,他的身上挂着金色的肩带(也是唯一有颜色的地方),腰带上悬着短剑和短柄火枪,两个一看就知道乃是国王仆从的年轻人骑着一匹马,牵着一匹马,两匹马上都堆满了猎物,从色彩斑斓的野鸡到皮毛丰厚的野兔都有,还有一只肥壮的公鹿,见到孔蒂亲王,利奥波德一世只一跳就跳下了马,稳稳落地,“欢迎!”他是见过孔蒂亲王的,在第二次投石党暴动之后,孔代与孔蒂都在西班牙军队中做事,孔蒂特意来觐见过他,只是那时候的孔蒂与现在的孔蒂根本就是两个人了。 要说孔蒂那时候见到的利奥波德一世——那时候他还只是王太子,一个孩子,甚至还要比今天的利奥波德一世羸弱一些,谦卑一些,今天的利奥波德一世显得格外兴奋,强壮,甚至有点傲慢,他向孔蒂亲王抬了抬手,故作亲密地说:“唉,请站过来,我亲爱的朋友,”他一边说,一边带着孔蒂往里面走去:“我或许讨厌所有的法国人,但您或许可以例外,还有您的兄长,因为您们曾经站在我的堂兄身边,和他一起与法国人作战呢。” 这句话可真是让孔蒂亲王哭笑不得,又不由得心生警惕,看来这位陛下也不是一个容易相与的人,他借着鞠躬心里的机会拉开了与利奥波德一世的距离,用眼角的余光不动声色地打量着这位陛下,要说这位陛下比他的好国王还要年轻上两岁,但从面容上来看,利奥波德一世已经完全褪去了少年人的青春气息,是个彻彻底底的成年人了——相比起来,路易有时候还会显露出一些孩子气——他的面容(尤其是下巴)和有些佝偻的身躯也显露出了一些哈布斯堡遗传病的端倪。 在柯尔贝尔成立了法兰西学院之后,为了能够与国王说得上话,孔蒂亲王也曾经参加了几次学士界的沙龙,只是他能听懂的很少,唯独一件事情被他记得很牢,那就是近亲婚姻对子嗣的伤害,毕竟死胎、畸形与遗传病的实例实在是令人触目惊心。 而作为一个国王,子嗣有多么重要就不必多说了,如今他的国王与利奥波德一世如此急切,甚至懒得去托一托脸上的假面具,不就是因为使臣们都在加冕仪式上看到了西班牙的新王,卡洛斯二世,那位国王登基的时候几乎与路易十四差不多大,但看上去和一个被魔鬼诅咒了的婴孩没什么区别,不能走路,不能坐稳,说起话来词不达意——一只如此脆弱的幼兽,身边又只有见识浅薄的母亲,和一个野心勃勃的私生子哥哥,西班牙哈布斯堡王朝的末日已经指日可待。 哦,对了,孔蒂亲王在心里说,这位神圣罗马帝国的皇帝,也还没有子嗣呢。 ———— 孔蒂亲王可没幻想过利奥波德一世一听他的来意,看了他们国王的信件,就满心欢喜地应允下来,路易十四的提议,就是要与奥地利一起瓜分西班牙,但若是可能,孔蒂亲王敢保证,他的好国王一定会有意吞下整个西班牙以及其属地,利奥波德一世难道就不那么想?但很显然,他对利奥波德一世的判断是正确的,但还正确的不够,在只有几个人参与的会议上,利奥波德一世没有丝毫迟疑地拒绝了连襟的提议,而且还相当严厉地斥责了法国国王,因为照他的话说,依照上帝的旨意,他们原本是应该保护卡洛斯二世这个弱小的亲眷,而不是来劫掠他的,法国国王的这个议题显然超越了一个国王应有的道德边线与一个骑士应有的道义准则。、 孔蒂亲王只得悻悻然的离开,之后他的觐见请求一再被拒绝,连续一周后,他都怀疑起自己或是他的国王是否犯了什么巨大的错误,譬如利奥波德一世确实是个活圣人什么的…… 当然,这位对于察言观色再擅长也没有过的亲王殿下,即便只有一次,也察觉出了利奥波德一世并不如他所说的那样磊落,但他是个法国人,奥地利人又普遍仇视法国人,所以这里几乎没有可以被他利用的眼线和探子,他不能确定,利奥波德一世是因为已经与西班牙有了盟约,还是有意于其他国家联手?又或是再次与罗马教会站在了一起?这些他都不知道,自然也不敢轻举妄动,免得将事情推向了无可挽回的方向。 而就在这个时候,他的仆从说,一位夫人想要见他。 “那位夫人?”孔蒂亲王问。 “那位夫人,”他的仆从回答说,这种回答很容易让主人提起鞭子来抽他几下,但仆从有意加重的发音让孔蒂亲王立刻想起了一个人,是的,夫人,在法语中它的发音就是米莱狄。 “欢迎!”孔蒂亲王把她引入到一个密室里,而后将她的手放到自己唇边:“是什么风儿把您吹到这儿来啦?”对这位夫人孔蒂亲王也是有所耳闻,她身份卑贱,曾经进过监狱,所以无法取得人们的认可,成为被正式承认的“王室夫人”,但她确实是极受国王宠爱的女士,其他不论,她有着随时觐见国王的权利,这点和拉瓦利埃尔夫人与王弟菲利普都差不多了,不过孔蒂亲王也听说,这位夫人原先是马扎然主教密探头目,在马扎然主教去世之后,她就连同整个密探网络一起被国王继承了夏利。 米莱狄只是微笑着让亲王殿下吻了吻自己的手,她的今天可是昔日那个小女孩怎么也想象不到的——她也很清楚,这一切是谁给她的,她或许是主教先生发觉的,但谁也比不上那位尊敬的陛下给予她的权力——“国王陛下知道您遇到了一些小问题,”她反过来握住孔蒂亲王的手笑意盈盈地说:“所以就让我来啦。” 孔蒂亲王不但没有感到欣喜,反而涌起了一阵阴森的寒意。一周看似漫长,但在路途遥远,两国又相互敌对的情况下,这样迅速的反应只能说国王只怕一直在注视着他。 第一百六十五章 霍夫堡(3) 今天还没写完,明早更替,抱歉。 ———— 前言——筱原千绘的《苍之封印》中的罗宣与高雄是我心仪的人物,但不知为何,作者却将重生的罗宣写的十分懦弱无能,实在令人扼腕!…… 谨将此文献与真正的鬼王罗宣! *** 食人!食人! 我乃鬼王罗宣! 我发如黄金,肤似白石,美丽双唇艳色比过人类鲜血! 我为我族最尊贵且强力者,全族之骄傲、荣光、希望! 我乃鬼王罗宣! *** LUOXUAN 我有些骇异,继而大笑。 “西家之首领白虎,你真的不是在说笑?你说你与这人类是朋友?” 白虎脸色铁青,沉默不语。 我亦收起了笑容来。 “西家,我早有听闻你们西家中有人悄悄与人类来往通婚,但因为并无确实证据,所以我也一直没有召你前来询问。而现在在我--东之苍龙罗宣、北之玄武高雄,及族内长老的面前,你竟然公开宣称人类是你的朋友?” 白虎苦涩而倔强地抬起头来。 “不错,这个男子虽然是人类,却是我最好的朋友。” 族人们一片哗然。 “西家,你可知道你在说些什么?你称呼我们的食物为朋友,那么视我族人为什么?猛兽、洪水?西家的族长,你现在的言行,已可确认为叛逆,只要我一声命令,就可以将你直接交与南家的朱雀行刑!” “我今天既然来这里,就已经预料到这个结果。只希望您可以放了那个人类!” “西家!” 冥顽不灵的白虎真正激怒了我。 “无可能。这个人类是我的食物,如若你作为我的臣子向我请求分食,我或可允诺。但是你要我抬手轻易放过他,决无可能!” “苍龙!” “你若那样想救这个人类,就按鬼的方式来。西家!向我攻击,从我的鬼火下抢夺我的食物!” 我傲然站立,燃起我专属的青色鬼火。 “站起来!西家!莫非你不再以为自己乃鬼族一员?!” 族人沸腾起来。 “西家!” 西家的白虎身体一震,迎向我凌厉的眼神。 “苍龙......你认为我们西家的人还真的是鬼族的一员吗?” “何时西家不是鬼族的一员?” 我伸手阻止了族人的喧扰。 “如果族人当真视我们西家为同伴的话,我们也不会与人类通婚。 但是苍龙,我们西家的能力就是荼毒同族。您也知道吧,族内的鬼与西家鬼通婚的话,能力相同或弱的一方会失去鬼的能力,那对于任何一个鬼来说,都是比死亡更加痛苦的事情。因此我们受到族人的歧视疏远,这也是意料之中的事情。可......我不愿意也不能看着西家绝灭。 苍龙罗宣,您是一族之长。如果有一天,鬼族也面临着灭亡,在那个时候,您是要让族人继续维持权威与尊严而死,还是忍受着屈辱与冷漠继续生存呢?! 回答我,苍龙!” 他说的并不是没有道理。 白虎。我凝视着这个我没见过几次的西家首领,在我成年之前,西家已经被鬼族有意无意地排除在外,不是逼不得已的情况,没有谁会邀请西家聚会。比起与我行影不离的玄武高雄和南家朱雀比较起来,他对于我实在太陌生了。 淡色头发碧色眼睛,白色鬼火。 他有些不自然地重又低下头去,躲避我的目光。 我突然地微笑了起来。 “西家,那个人类还给你!” “!” 白虎与我身边的人都讶异了。 “还有,你说过,鬼族对你们西家不公平,那么这样吧,我就给你一次机会。” “苍龙!?” “对,我给你一次以实力争取权利的机会,白虎。好好听着,在下一次圆月初满的时候,圣地中会有一对一的决斗,最后的优胜者就是我的王夫。如何,你要来参加吗?” “苍......” “苍龙罗宣!不可以......” 一旁的长老惊慌的阻止:“他是西家......” “噤声!” 我厉声喝止那无谓的担心:“你以为我的能力会低于西家的白虎吗!” 我再转身向西家的白虎。 “西家,你愿不愿意?” “谨尊上命!” “罗宣,你又顽皮了!” “你说什么?” 我毫无仪态地躺在柔软的卧榻上,对于高雄的话只报以狡猾的一笑:“是因为我给几乎是稳胜的你找了一个强劲的对手吗?这样才好玩呀,作为鬼族女王的王夫,应当让所有的族人心服口服才对。” “罗宣啊......” 高雄无奈纵容地微笑着为我拉起掉落的长袍。 很冷静呢,我仔细想一想,好象从我很小的时候起,就没有看见过这个玄武情绪失控的场面。 “你不在意我会真的爱上那个白虎吗?” “爱上也不要紧。” “唔?” “因为你的王夫是在所有族人面前确认的最强者,这个与是否为你所爱没有关系。” 我*…………% “你那么有把握成为最强者?” “那是绝对的。罗宣,就象你的存在一样毫无怀疑的可能。” 连语气都没有一丝一毫的起伏。 我,我还是不应该对他的反应有什么幻想的。 这个人固执、理智、冷静地令人疯狂,我却爱他。 北之玄武高雄。 我希望看见他为我挣扎痛苦,满身鲜血泥泞,匍匐在地上亲吻我的双足求我垂爱。 可是如何他才会这样做? 他只会偶尔轻轻触碰我的双唇,连笑容也罕见。 *** GAOXIONG 那个人狂热、倔强、任性地令人恐惧,我却爱她。 东之苍龙罗宣。 我希望为她挣扎痛苦,直至满身鲜血泥泞,匍匐在地上亲吻她的双足求她垂爱。 可是我不能这样做。 我只有偶尔轻轻触碰她的双唇,而后沈静地离开。 一如现在。 “我先告退了,罗宣,请您好好的休息吧。” 没有回音。 我静静地走出罗宣的卧房。 罗宣的用意我不是不明白,她希望的事情我也不是作不到,但是我是玄武,鬼族的祭司。 苍龙是鬼族的希望、荣光,是唯一的方向与首领。玄武则是唯一不能沈醉在那眩目光芒中的鬼,他必须冷静与中立,随时随地,为苍龙去除哪怕再微小的阻碍,在她涉足危险之前阻止她的行动,或者,挡在她的身前。 “你可以尊敬她,爱护她,崇拜她,但是高雄,你决不能爱她。” 父亲--上一代的玄武,临终时的话语犹在耳边,但是…… 我爱她! 我爱她! 我爱罗宣! 我爱她黄金波纹一般的长发,爱她圣水一般清澈的眼睛,爱她时而狂放时而凝静的性情,更爱她淡淡粉色的手指,当它们若即若离地搭在人类的胸口或颈项上,将那炙热汹涌的生气化做身体的食粮,罗宣就会出现微醺的神情,双目迷离,肤色晕红,那是至今为止我看见的罗宣所有表情中最美丽的。 我爱她! 没有人察觉,当罗宣当众宣布西家的白虎有竞争王夫的资格时,我心中的嫉妒之火是如何瞬间吞没了我的全身! 西家!鬼族之中的叛逆,与人类通婚的贱种! 我不知道我是如何控制住自己的黑色鬼火,没有让它们扑向下首的白虎,将他包围,吸取他的生气,就在苍龙与族人的面前,吃了他! 我,真的,真的很想…… 手指的指尖泛出血色,黑色的鬼火在我四周现身,我的身体与心,都在渴求,渴求那甜润、充沛的生气。 食物,那在柔弱身躯中奔流的血液,甘甜的肉和脆香的骨! 微些的气流在已经成为巍然黑影的山谷中飘荡,我循着它们飞跃在山林之间,扑向尚未察觉死亡即将降临的愚蠢人类! 食人!食人! 我乃鬼族玄武高雄! 我的发与眼比黑夜更黑,肤色却苍白,我乃鬼族祭司,仅次鬼王罗宣之人! 我的一切,均属于罗宣! *** FEIZI 食人!食人! 我乃鬼族南之朱雀绯子! 我发色血红,淡金肌肤,一双眼睛犹如琥珀! 我乃鬼族最严厉冷酷者,凡有害于鬼族及苍龙的一切事物,我都将予以诛杀! 我只向苍龙屈膝,听从她的命令! “北家,让开!” 我伸出一只脚踏住地上的人类,红色的鬼火挡住了他的来势。 “南家!你要与我争夺食物?!” 黑夜中,高雄的眼睛生光,语气中失去了平常的冷静与理智,他手中的黑色鬼火蠢蠢欲动,随时就要扑上来。 “南家!” “北之玄武高雄,这个人类你不可碰触。” 我抬起脚,拉起地上的人类,他立刻顽强地挣扎起来。 “北家,他乃是苍龙罗宣亲口允诺放弃的食物,属于西家白虎。” “如果那样就让西家自己来要!” 高雄的黑色鬼火不退反进。 “哦?这个人类这样美味?让北家这样固执,看来只有令苍龙罗宣言而无信了……” 我笑吟吟看着高雄咬紧了牙关转过头去。 这个小孩子,如何斗得过我? 他与罗宣,年岁都大大小于我。在他们尚在圣水中沈睡时,我就在上任鬼王的首肯下,亲手抱过他们,每每午夜梦回,那稚嫩的肌肤触感仍然残留在我的指间。我是南家的最后一丝血脉,却失去了生育的能力。也许是一种冒犯吧,在我的心底,高雄与罗宣,就是我那看得见却得不到的孩子。 “去!北家。食物有很多,假若你饥饿的不仅仅是身体,那就在月圆的圣地拿西家来充饥吧。但是现在,这个人类,你不可碰触。” 黑夜中,鬼的眼睛看得见那最细微的异变。 我看着年轻的鬼族祭司,看着他慢慢地,慢慢地,不堪重负般地向后退却,消失在黑暗中。 很嫉妒吧,很憎恨吧,很不甘心吧…… 那样的话,就在月圆的那一夜尽自己所能地争斗吧。作为鬼族的朱雀,我会和苍龙一起,从容地看到最后…… “走吧!” 那个人类看着我,也许对他来说,没有被鬼四分五裂地吃掉,实在是太奇怪了。 “向南走!那里是我的领地,我管辖下的鬼不会再来袭击你。一直走上百十里左右,就可以回到人类的地方了。” 我向他指出方向。他仍然不动。 “枥,怎么样了?”他问我。 枥?那是什么? “白虎……” 原来,西家在人类那里,连名字都有了。我冷冷地一笑。 第一次与“食物”说话,我感觉奇特。这个人类并不十分畏惧我,他站立着,与我对视, 虽然双脚仍然有一点颤抖。 “他安然。” 得到我的回答之后,那个人类露出了安心的表情。 “白虎,与你是朋友?” “是的。” 人类给了我一个绝对的答案,:“他是我妹妹的未婚夫。” 哈哈哈哈哈哈! 当那个人类的身影从我的视野中消失之后,我终于忍无可忍地靠在一棵树上,尽情地大笑起来。 未婚夫?人类的女人? 我可没忘记,就在今天,白虎第一次见到苍龙罗宣时,他的神情…… 我想,或许有件很有趣的事情就要发生了。 哈哈哈哈哈哈! *** LI 我第一次看见罗宣。 对于她,我早已经听到许多传闻,鬼与人类都在传说她的美貌与聪慧。 但我没有想到,没有想到,她有这样美…… 她的美丽,与我所见的任何人类与鬼都不同。那种美丽,不局限于眉眼与肌肤,虽然它们精致地胜过任何一件天然或人工的饰物;但是更加令人迷惑是她与生俱来自然的威仪和隐藏在美丽身躯下残酷嗜血的本性。 苍龙罗宣,见到她的人,在一瞬间,就被夺取了生命与灵魂…… 我的灵魂已经不再属于我。 我究竟是如何保持了在她面前的镇静?我在说话的时候,有没有因为低垂的眼睛看见了她纤细的脚而言不及意?当她命令我抬起头来时,我的眼睛有没有泄露我无可自拔的迷恋? 她要我向她攻击,抢夺她的食物;我却更想拥抱她的双脚,亲吻她的裙裾。 当她说出她的决定时,比起归还我的那个人类,更加令我欣喜若狂的是有了通过实力之争来得到她的机会! 我爱她! 我要得到她! 横在我面前的唯一障碍,就是玄武高雄! 就像我初见苍龙罗宣时就知道她是我不二的爱人一样,见到高雄的那一瞬间,我就知道他是我今生今世最憎恨的敌人。 同样的,玄武高雄也应当这样觉得吧。 那个时候,如果不是罗宣与其它的族人在场,他一定会毫不犹豫地扑下来,将手指按在我的胸口,吃掉我! 而我…… 也许会比他更快地出手! 西家所拥有的能力,就是吃鬼! 我的指尖,燃起白色的鬼火…… 一直等待到了月圆的时间。 今天是最后的决战。 不意外地,圣地的中央,只剩下了我与高雄。 他与我都经过苦战,衣衫褴褛,形容狼狈。但是形势上我要比高雄更加有利,因为在他之前与我比试的鬼无一例外,统统成为我补充生气的最佳来源。真没有想到,我被族人厌恶的能力,竟然也有一天成为我的有力武器。 高雄也发觉了这一点,他谨慎地选择着进攻的时间,寻找着我的破绽。 我微微地笑了,我不会给他恢复的时间。 “玄武!” 黑色的鬼火与我白色的鬼火交杂在一起,一触即分! 我们两个迅疾地给予对方无情地一击。 高雄的实力不容小看,我轻轻地触摸了一下自己的胸部,肋骨好象有断裂。 但是踉跄的高雄唇边已经溢出鲜血,内腑破碎了吧。 下一击,我要让他无力站起,然后将我的双手按在他的咽喉,吃了他! 这个时候。 黑暗的一角,有着轻微的响动。 甜润的生气! 人类?怎会? 我无暇他想,扑向生气的来源,就算杀死这个人类,我也决不会给高雄补充生气的机会! “枥!” 是他?! 我伸向人类颈项的手指曳然而止。 他怎么会,在这里? 黑色的鬼火猛然间流窜进我与人类之间! 是高雄! 他果然没有放过这个机会! 杀了这个人类! 我的理智告诉我。 保护这个人! 我的感情这样说。 我犹疑了。 几乎在同时,我就知道我输了。 这个人类在饥饿的高雄面前不亚于是最及时的美餐,高雄的手指接触到他的肌肤不过弹指之间,那个人就化做了灰烬。 我没有救到他,也失去了杀死高雄的最后机会。 我只有冷静,面对已经完全恢复了的高雄。 苍龙罗宣,见到她的人,在一瞬间,就被夺取了生命与灵魂…… 罗宣。 就让我把生命连同灵魂一起献给你! 食鬼!食鬼! 我乃鬼族西之白虎枥! 我发色淡如月光,碧绿瞳仁,浅麦肤色。 我乃鬼族叛逆,与人类通婚交往,发誓灭亡鬼族! 苍龙罗宣,我将期待来世再见,到那时,你必将爱我一如我爱你! (完) 第一百六十六章 霍夫堡(4) 今天没写完,明天上午更替,抱歉。今天更新完了,明天一章赠送两千字以表歉意。 ———— 首先要说的是,我是……一个死灵骑士。人们对我们的印象总是充满恐惧并且刻板无趣的——如果他们没有在见到一个穿着灰袍,能走会说话的骷髅就立即聪明的逃走的话——有时他们是不能,而有些时候他们是不想,不得不说,我始终无法理解后一种人,他们总觉得能与一个巫妖做交易并且从中取得可观的利益。我必须真心的说(虽然我可敬的主人就是这么个该诅咒的骨头架子),作为一个无有外力干涉时寿命顶多只有一百年的凡人,是什么让他们认为自己能够与一个至少曾经们的高祖父出生的不死者讨价还价呢。就算是无尽深渊中的魔鬼都会尽量避免与一个巫妖打交道。 卡蜜拉,一个不幸的,与我在同一个主人麾下为之效力的女性魅魔就喋喋不休地抱怨过无数遍自己的坏运气——作为一个巫妖,那么他首先得是一个法师,而法师必然精通各类口语与书写以及它们的衍生物——像是记录啦,文书啦,契约什么的……总之,想在一个施法者面前于文字或是措辞方面玩些不该有的小把戏只会是自取其辱;其次,他肯定是个不死者,这句话听起来十分地多余,但我还是要特别申明一下,诸位,不死者可不是生者的同义词,相反的,它们背道而驰,距离相当的遥远,无论哪个巫妖都只能说是一具骨头架子(等成为半巫妖后那就是一些骨头架子),他们没有舌头,没有鼻子,没有肠胃,也没有你知道的那个重要器官,所以不需要美味的小蛋糕,也对香醇的葡萄酒没兴趣,身材曼妙的美人儿对他们更是毫无意义,不,能够劳烦他们走出实验室与书房的只有金币宝石,罕有的施法材料,乃至你的躯体,你的后代与你的——最不可或缺的灵魂。 也就是说,他们谋求的可能正是你不想也不能失去的种种事物。或者有些人觉得为了达成自己的目的失去些许财产甚至孩子也没什么不可以的,问题是你得记得一个巫妖总是位于守序邪恶阵营的,对,你不能只记得守序而忘记了邪恶,他行事的方法与思考的路径都是常人无法揣测的,很多人确实得到了自己想要得到的东西,但他们旋即发现,自己失去了更多。不,这不是最糟糕的地方,最糟糕的是和一个不死者中的佼佼者做交易可不是向个偶尔遇见的行商买淡酒,你给他一个铜子儿,他给你一瓶淡酒,银货两讫,之后你们就自然而然地将彼此忘得一干二净;巫妖的记忆力总是非常好,而且在他们的字典里没有适可而止这个单词的存在。懂吗,即使交易完成,而你还有幸保有着你的脑子与灵魂,你也别指望你能就此与这个位面上最为邪恶的施法者一刀两断了——他们总会将曾经与他们有所纠葛的人类视为备用的工具钱币或是食物,在你被他抓住塞进灵魂宝石之前你绝对无法想象得到那张该死的契约上还有多少你尚未完成的内容。又及,如果不出意外的话,作为不死者,他们的存在会延续上很多年,甚至你的家族都已经断绝了血脉,而他们还在他们的地下宫殿里捣鼓个不停——你的罪孽将会延续到你的子孙身上,只要他们流着你的血,我就曾作为我主人的使者向不下一打的可怜的小鬼宣读他们从来也不知道的契约上的内容,这都得怪他们的某个祖辈,虽然他们可以说是完全无辜的,但该偿还的还是得偿还,巫妖的利息不比主物质位面的高利贷者更低些,而且他的手段要比后者更为高明与快捷——你不会想要知道的。 唔唔,等等,让我想想,我好像走得太远了,抱歉。那么,让我们回到开始的议题,是的,我们要说的是人们对我们的错误不过这也不怪他们,因为他们只能扇通往无尽黑暗的门无声无息地打开,赤色眼睛,踏着灰白色火焰,高大如同独角兽的梦魇从中缓步踏出,它们的骑士总是穿戴着将全身遮盖到一丝不露的黑色盔甲,手持长枪,腰悬宽剑,寡言少语或索性自始至终保持沉默,而我们总是为邪恶者效力的,于是凭借着他们贫瘠的想象力,他们认为我们在无需完成任务时会被我们的主人放在箱子里,又或是埋在泥土里,就像是一柄剑或是一株植物。这个想法不仅错误而且十分可笑,我们不是缺乏智慧的骷髅,甚至可以说,在这方面我们还有所增长,另外也同样地保留着作为生者时的一部分情感,虽然它们是扭曲的(不管怎么说,我们已经变得邪恶了),所以说,即便我们已经被转化成了充溢着负能量的黑黜黜的一堆,还是会希望能有个不那么狭隘肮脏的栖身之所——一般而言,那将会是个施加了恒定术的半位面。这种半位面不是接近负能量位面就是接近阴影位面,我们的居所位于阴影位面,主人为我们设置了一个永久性的传送门,好让我们在执行他交付的工作时可以自由往来于两个位面之间,当然,这个传送门一般而言都会有限定,譬如说只容许不死生物进出之类的,一如这个半位面必定有增强死灵系法术,死亡领域以及安息领域相关法术,或者与之相反的设置——简单点来说,如果真有某个白袍追赶着我们回到这里的话,那么他会发现自己就像是被黏结在蛛网上的昆虫,即便没有我们,他也很快就会变的虚弱以及死去——至于他的躯体和灵魂能够残存多少要的主人是如何安排此地的时间的。 不过为了减少麻烦,我们的时间是被凝结的,就像这个永恒且死寂的位面。当然,这是以前。我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我们的邻居与同僚之间多了一个新人。当然,我们当然会有邻居,这有什么可值得奇怪的,我们的主人是个半巫妖(半神巫妖,不是转化失败的脑残巫妖),而他的弟子也是个半巫妖只是资历尚浅,但他也有着自己的死灵骑士,以及半位面。 两个半位面非常接近,就像是一对分挂在平衡杆两端的摆锤,在平时它们是互不相干的,但偶尔地,星界之间的乱流会将它们推近和重叠起来,这样我们也能和另一个半位面的死灵骑士说说话,比比武,或是一同狩猎——我养了两只幽影獒犬,用来追捕那些误入此地的生者与灵魂。与我们最为接近的一个半位面是我们主人的一个弟子,然后他的半位面又与他唯一一个弟子的半位面相接近,所以偶尔,会有三个主人的死灵骑士聚在一起,因为最后一个位面位于负能量位面的关系,我们经常会集结起来去负能量位面去欺负尸妖或是吸血鬼——倒不是说阴影位面没有生物,有,但所有的生物就像是主物质位面的投影那样空虚不定,狩猎它们不但带来乐趣,反而会让你就像是受到了手段低劣的欺骗那样心情抑郁。哦,你是说死灵骑士不会心情抑郁,这可真是一个了不得的误解,任何一种有智力与记忆的存在都会抑郁,恶魔会,魔鬼会,巨龙会,不死生物当然也会,就连我们的主人的弟子,对,就是我之前提到的,将半位面设立在负能量位面的那一位的导师,用塔内的秘银墙壁摩擦爪子来排解负面情绪可是他的拿手好戏——已经猜到他是谁了。 的确,这位在这个位面相当声名显赫——是的,就是那个意思,请不要曲解,也不要说出他的名字,我只是一个普通的死灵骑士而已,我不想与任何一个神祗的视线相触。而且我今天想要说说的并不是那一位,而是他的弟子,更正确点说,也不算是他的弟子,应该说是他的弟子所有的,也是仅有的一个死灵骑士。我和我的兄弟们都十分奇怪为什么会有这样的一个死灵骑士,他很强大,我承认,他拥有一匹高大而危险的梦魇,还有负能量位面的矿石结晶凝结而成的整套铠甲,如果你觉得这些本就是一个死灵骑士的标配,那么一柄灵魂武器呢? 有很多人会误解所谓的灵魂武器就是你去找精灵或是矮人,又或是侏儒打造一柄可以用来附魔的精金抑是秘银武器,再找上一个好说话的灰袍来为你捕捉一个灵魂,再把这个灵魂塞进那柄武器就万事大吉了,错,亲爱的,你大错特错了,如果灵魂武器能够这样制造,会有灰袍以及巫妖昼夜不息地为自己装备这么一个军队的。 不,想要铸造一柄灵魂武器,首先需要的就是一个坚贞顽强并对使用者充满深厚爱意的灵魂,前面的要求也许不难达到,而后一种,有谁会对一个空洞的盔甲产生,或是保留原先的爱情呢?我们最常感受到的除了憎恨就是厌恶,即便是我们的父母,也不会承认一个不死生物是他们的儿子。不,我并不会因此感到哀伤,虽然我们仍然会愤怒或是,就像之前说的,抑郁,但我们很清楚我们自从再一次醒来后就已经成为了另一种存在,我们是与生者截然不同的东西,甚至与行走在哀悼荒原上的灵魂也毫无干系,和魔鬼与恶魔也非同类,我们只能听到主人的召唤,而不是无论哪一个神祗,我们的道路漫长而黑暗,只有去路而无退路。 所以我们只是有着那么一点点的,一点点的,轻微的……羡慕,虽然那个混蛋居然还在抱怨他无法再和爱人做些,当然,你我尽知的事情,并且为此不止一次地被他自己的武器殴打——每次位面重叠的时候我们都能目睹这一壮美的景色,想像一下,在阴沉死寂的负能量位面上,一个抱着脑袋奋力徒步飞跑在尘埃与碎石之中的死灵骑士,一路上不知道有多少无辜的,暂且这么说吧,至少它们还没能对这位造成什么罪孽——或许你会产生疑问,他的梦魇呢?这也是一个让我们深感困惑但也不妨碍我们为之感到喜悦的问题——他的梦魇喜欢他的武器,嗯,武器中的那个灵魂。对了,这位可敬的兄弟有着一个陌生的名字,维尔德格,他从未说过他的姓氏,我们也不,毕竟我们与生者的联系已经随着转化完成而断绝了,不过他的主人和他的武器在他不那么——疯狂的时候会叫他维维,这个昵称听起来可真是甜蜜,是不是? 他武器中的灵魂是一个身材曼妙,容貌美艳的女性,她无视维尔德格近似于喋喋不休的抱怨,时不时地出现在我们面前。虽然我们都很清楚她只是在为了自己的爱人试图从我们这里获得一些必要的讯息与经验,但那又如何呢,死灵骑士迄今为止也从未出现过女性,而且魅魔或是女妖也不太能够忍受得了我们——她们总觉得我们会让她们对自己的魅力失去信心,但至少你得让让自己的爪子和舌头安分一点。 另外,我们也很想知道一柄灵魂武器是如何形成的,我们的主人也很感兴趣。在这个过程中,唯一让人(死灵骑士)不快的大概就是维尔德格糟糕的性格与恶劣的脾气了,但我觉得比起那位女士带给我们的美妙感受来说,这些小瑕疵还是能够获得原谅的。至于那些幼稚的炫耀……我也是有过爱人的,蠢货,只是她再一次和我重逢的时候竟然是在我主人的高塔下,这可真是太糟糕了,在我和她真心实意地打了个招呼之后,她一边流着眼泪一边准备用我给她配置的那柄宽剑斩下我的脑袋。你说我还能怎么样呢?我只得抢先一步把她的脑袋砍下来。 第一百六十七章 霍夫堡(5) 今天没有写完,明天更替。更替章节赠送两千字。 ———— 尼禄 马库斯记得自己已经死了。 在他的祖父鲁齐乌斯.安奈乌斯.塞内卡悲惨地死去之后的三十天里——罗马皇帝尼禄怀疑曾经教育了他五年,为他效力了十年的老人与一起推翻其暴政的阴谋有关,就让自己的百夫长到塞内卡及其家人隐居的村庄里,命令他即刻自裁。马库斯的祖父坦然地接受了这一命令,在亲人和朋友为他恸哭的时候,他大声地叱喝他的朋友,说:“你们的哲学呢?你们的处变不惊呢?”他最后拥抱了自己的妻子,也就是马库斯的祖母保丽娜,在保丽娜意图与他一起前往冥界的时候,他没有拒绝,而是说:“我们死的同样坚强,但你的死比我更高贵。” 可惜的是尼禄的百夫长拒绝了这一要求,于是鲁齐乌斯就先割开了自己的手腕,但他已经是个六十岁的老人了,他的血几乎已经干涸,流不出来,他的朋友又帮助他割开了膝盖后方与脚腕的血管,但血还是流的很慢。鲁齐乌斯不得已向一个做医生的朋友要求了一杯毒芹汁,也就是先哲苏格拉底用来选择结束生命的那种,但不知道是幸运,还是不幸,他的呼吸变得万分困难,却还是没有死,最后人们只得把他搬运到蒸汽浴室里,关紧门窗,直到他活活地窒息而死。 皇帝的百夫长阻止了保丽娜追随鲁齐乌斯而死,但这并不是皇帝的仁慈,他的恶毒心肠与懦弱性情注定了他不会放过任何一个可能对他不利的人。在鲁齐乌斯死后,他的子嗣,亲眷与朋友也被囚禁和监视了起来,作为鲁齐乌斯最心爱的孙子,马库斯是最先死去的一些人中的一个。 他记得前来处刑的是一个年轻的士兵,他的面孔稚气未脱,看见他马库斯就想起来他的弟弟,他恳求士兵让他看看外面的阳光,他已经在黑暗的地窖里被囚禁了二十多天,士兵在迟疑了一会后答应了,在走出房间的那一刻,马库斯想过反抗和逃走,但最后他还是任凭士兵割断了自己的喉咙。 他最后的记忆就是夏末秋初时分那过于耀眼的金光。 —————————————————————————————————————————— 马库斯是在祖父的卧榻上惊醒的,他一下子跌倒在地上,打翻了一侧的烛台与桌上的大理石雕像,骑着海豚的特里同顿时从脖子的地方折断成两半,这是鲁齐乌斯最喜欢的一尊雕像,如果是平常的时候,马库斯一定会先去找自己的母亲,让她设法帮着自己遮掩,但这时候,马库斯心中所想的全都是他的祖父鲁齐乌斯。 他跌跌撞撞地跑向祖父常在的书房与会客室,一路上他苍白的面容与狂热的眼睛让许多人不由得惊呼出声,熟悉的面孔不断地在马库斯的面前掠过,但就是找不到他最渴望的那张,他在前庭的大理石桌前站了一会儿,突然转身跑向庭院。他原本就是从庭院后的餐厅醒来的,却因为脑中既定的印象而疏忽了那里。他飞快地跑到树木繁茂的庭院里,绕过矗立在中心位置的喷泉和一株果实累累的石榴树,来到南侧的墙壁前。 他的祖父鲁齐乌斯果然就在那里,他弯着腰,正在监督一个工匠在墙壁上作画,鲁齐乌斯没有选择这时人们常用的花鸟、静物或是肖像,而是选用了他被流放到科西嘉岛时看到的风景,那是一片辽阔浩瀚的海洋,海豚追随着船只,海鸟盘旋在上空,碧色的岛屿就像是镶嵌在海面上的宝石。 马库斯记得这幅壁画,但这幅壁画是在马库斯十八岁的时候完成的,那是建城后800年,尼禄.克劳狄乌斯.德鲁苏斯.日耳曼尼库斯的养父,克劳迪乌斯皇帝已于前一年中毒而死,作为他名义上的长子,尼禄继承了他的位置——就在这幅壁画完成后不久,克劳狄乌斯的儿子布里塔尼库斯就在一场晚宴上被尼禄毒死,因为尼禄的母亲恐吓自己的儿子说,如果他不听话,她就会改立布里塔尼库斯为罗马皇帝,或许这只是一个妇人的虚言恫吓,但对于尼禄来说,这可以说是击中了他心中最为脆弱的部分,他的回击又迅速又凶猛。 那场晚宴马库斯也列席了,他记得他们首先喝了非常咸的汤,咸到让人怀疑是否有人要借此谋杀尼禄,不可避免地,他们在之后都要了水,泉水本身就很冷,又加了冰块,他们除了感觉有点不舒服外也没什么,只有布里塔尼库斯倒了下去,他痛苦地按着喉咙,伸出手向他们寻求帮助,但他们身后的侍卫立刻都抽出短剑来,马库斯只得眼睁睁地看着布里塔尼库斯被几个奴隶抬走,皇帝宣称布里塔尼库斯是犯了癫痫,马库斯不知道什么样的癫痫看上去就像是中了毒——布里塔尼库斯第二天就死了。 “马库斯?”鲁齐乌斯见到他的时候很吃惊:“你怎么在这儿,为什么还没有穿好衣服?你忘记今天我要带你去第比留宫去觐见皇帝?” 马库斯这才注意到鲁齐乌斯虽然在关心庭院壁画的进度,但距离墙壁很远,免得颜料与灰尘污染了自己的衣服,他穿着一件细麻的丘尼卡(一种无领套头长衫),罩着一件希腊斗篷,他的镶边托加要在出门前才会换上,马库斯的白托加也是如此,但他现在甚至没有换上丘尼卡,而是赤裸着上身,腰里缠着一块棉布,难怪他刚才跑进房间的时候,听到女性们发出一阵阵的惊叫声。 一听到皇帝,或是尼禄的名字,马库斯的怒火就难以按捺,他握紧了双拳,低头道:“抱歉,祖父,我马上去换。” 鲁齐乌斯不可能没有察觉到孙子的异常,他和马库斯一起前往巴拉丁山的时候,就让他和自己坐在一个抬轿上,“怎么了,我的孙子,”他问道:“你为何精神恍惚,神情悲恸,是什么伤害了你?让你如此绝望?” 马库斯抬起头,他几乎想将心中的话语向自己最为敬爱的祖父倾倒而出,但就在他开启嘴唇的那一刻,一个可怕的想法攫住了他——他的祖父或有可能认为他得了疯病,于是他只是说:“我做了一个噩梦。” “一个噩梦?”鲁齐乌斯不由得皱眉,如果马库斯真的遇到了什么无法解决的事情,作为皇帝的老师,他能够在皇帝面前因为马库斯的缺席而求得他的谅解,但一个噩梦? “你梦见了什么?” 我梦见了一头嗜血的怪物在熊熊烈火中吞食了整个罗马,马库斯在心里说,“我忘记了。”他说。 鲁齐乌斯犹豫了一会,这是马库斯第一次谒见皇帝,皇帝与马库斯同龄,如果可能,他希望马库斯成为尼禄的同伴或是护卫,年轻人缔结的友谊比年长者谋划的盟约更为坚固可靠,他在年轻的时候因为疾病而不得不荒废了近二十年,在他的学生成为皇帝的时候,他却已经老了,相比起愚钝的儿子,马库斯才是他的继承人。 “如果你还是不舒服的话……”你就先回去吧,但这句话还没说出来,马库斯就马上打断了祖父的话。 “不,”他说:“祖父,我很想,很想,很想——见到皇帝!” —————————————————————————————————————————— 罗马的宫殿群一共有三处,罗马中心的巴拉丁山上的宫殿群,罗马城东面的阿德良离宫,还有罗马旧都斯普利特的戴克里先行宫。尼禄不喜欢这其中的任何一座,因为对于他来说,这些宫殿完全无法与他的伟大相衬,他一直想要拓建罗马城中心的宫殿群,却因宫殿附近的平民住宅太过密集而无法成功,十四年后的罗马大火让他的虚荣心得到了满足——在数以千计的人前往冥界,数以万计的人流离失所之后,他在一片废墟上建起了他的“金宫”,从凯里安丘岗延伸到奥古斯丁广场,从帕拉廷到米岑纳特园林的建筑群到处可见青铜的雕像,喷泉,人工的河流,湖泊,大理石的穹顶与黄金的镶嵌物……当时有人嘲讽地说,怎么才能做一个好的罗马公民?——离开罗马。 一路上,马库斯的头脑一片混乱,是什么让他重新回到了过去?回到了……几乎可以挽回一切的时候,他握着祖父的手,心中颤抖不已,这时候,尼禄还未暴露暴虐的本性,从表面上看,他就是一个温和而有点懦弱的大孩子,为了表示尊重,像是这样的宴会,鲁齐乌斯的卧榻距离皇帝的卧榻并不远,他完全可以手持着切割肉块的匕首,一刀刺入尼禄的心口,那么之后所有的悲剧都不会再发生了。 这个想法激动着他的心,年轻的马库斯甚至有点目眩神迷起来,他不知道他们是什么时候抵达第比留宫的,这座宫殿不如另外两座宫殿来的华美,尼禄很少选择这里,至少马库斯对这里十分陌生,他和父亲在奴隶的服侍下清洗了双脚,换了舒适的袍子,来到被罗马人称之为特利克里尼乌姆的长方形餐室,另外两位客人到来的比他们更早,他们分别是帕拉斯(他也曾为尼禄的养父工作),近卫长官赛克斯图斯.布鲁斯,他们身边还带着几个少年,年纪与马库斯相似,马库斯一下子就辨认出其中有好几个都在之后和自己一起成为了尼禄的玩伴,他们曾经在一起学习,一起游泳,一起骑马,一起在黑夜的罗马城中游荡,一起……做一些坏事,像是盗窃、斗殴,猥亵妇女,那时候,他们年少张狂,甚至没有意味到自己正在犯罪,不,应该说,从那个时候,尼禄就在微笑地看着他们不自觉的堕落。已经过去了那么久,马库斯仍然记得在翻阅与自己相关的卷宗时,祖父又悲伤又绝望的神情,这个高尚而又可怜的老人,他没能得到一个好学生,也没能得到一个好孙子。 皇太后小阿格里皮娜先于皇帝到来,马库斯抬起头,人们传说尼禄因为其母过多地干预国事而杀了她,还有的就是她曾经与尼禄有着超越母子之外的亲密关系,这两者——都是对的,如果没有血缘关系,他们可真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或许是因为马库斯注视着她的时间太长了,小阿格里皮娜马上注意到了这个少年,她不但不以为忤,还向少年优美地眨了眨眼睛。即便知道小阿格里皮娜就是一条色彩斑斓的毒蛇,马库斯也不得不承认她确实有着普通女性无法企及的美貌,这种美貌几乎会令一个健康的人活活窒息而死——她今年已经即将四十岁,正是一朵盛放到了极致的玫瑰,所有的颜色与芳香都沉淀了下来,让她如同一杯储存了很久的美酒,嗅之欲醉。 小阿格里皮娜只是来看看这些即将成为皇帝朋友的年轻人的,她没有在餐室里停留太久,在她走出去的时候,近卫长官塞克斯图斯紧跟着走了出去,马库斯看见了,立刻找了个借口跟了出去,他看见皇太后在一丛玫瑰前与自己的情人旁若无人地接了一个吻,然后微风同时送来了玫瑰的气息与凌乱的只字片语——马库斯只听见了两个关键词,皇帝和布里塔尼库斯。 布里塔尼库斯正是克劳狄乌斯的亲生子,罗马真正的皇帝,只是他的继承权在小阿格里皮娜引诱克劳狄乌斯将尼禄收为养子的时候就被夺走了,即便如此,小阿格里皮娜与尼禄仍然不免将布里塔尼视为最危险的敌人,布里塔尼死去之后,人们一点都不觉得惊讶,这难道不是早就应该发生的事情吗?他们这样说。 马库斯的心剧烈地跳了起来,难道布里塔尼的死亡竟然因为自己的重生而提前了吗?或者这就是神明给予他的任务?如果他能够设法救下布里塔尼,抑是刺杀尼禄,罗马的将来是否可以因此改变? “对了,”鲁齐乌斯突然俯身在孙子的耳边轻声道:“等会皇帝来了,千万别说他和皇太后容颜相似。” 马库斯下意识地点点头,然后他奇怪地看向自己的祖父,是什么让他这么认为,尼禄虽然是美艳的小阿格里皮娜之子,但他是一个相貌平庸的人,额头扁,下巴短,鼻子大,皮肤粗糙,也正是因为如此,他经常臆想自己俊美如同阿波罗,娇媚如同维纳斯的完美之人,以为人人都渴望得到他的青睐。 “为什么?”他同样低声问道。 鲁齐乌斯很不愿意在这个时候告诉他,但这是他的疏忽:“因为他并不喜欢小阿格里皮娜的脸。” 就在这个时候,罗马的皇帝已经走了进来,所有人都在向他行礼,马库斯也不例外,等他抬起头来的时候,他却感到了十二万分的迷惑,那是谁?坐在主位上(按理说,坐在主位应当是最尊贵的客人,但皇帝终究是不同的)的应该就是尼禄,马库斯甚至辨认出了跟随在他身后的那个少年正是布里塔尼库斯,但尼禄……根本不是他认识的那个尼禄! 第一百六十八章 霍夫堡(5) 今天也写不完了,明天更替,赠送两千字以表歉意。 ———— 马库斯是在祖父的卧榻上惊醒的,他一下子跌倒在地上,打翻了一侧的烛台与桌上的大理石雕像,骑着海豚的特里同顿时从脖子的地方折断成两半,这是鲁齐乌斯最喜欢的一尊雕像,如果是平常的时候,马库斯一定会先去找自己的母亲,让她设法帮着自己遮掩,但这时候,马库斯心中所想的全都是他的祖父鲁齐乌斯。 他跌跌撞撞地跑向祖父常在的书房与会客室,一路上他苍白的面容与狂热的眼睛让许多人不由得惊呼出声,熟悉的面孔不断地在马库斯的面前掠过,但就是找不到他最渴望的那张,他在前庭的大理石桌前站了一会儿,突然转身跑向庭院。他原本就是从庭院后的餐厅醒来的,却因为脑中既定的印象而疏忽了那里。他飞快地跑到树木繁茂的庭院里,绕过矗立在中心位置的喷泉和一株果实累累的石榴树,来到南侧的墙壁前。 他的祖父鲁齐乌斯果然就在那里,他弯着腰,正在监督一个工匠在墙壁上作画,鲁齐乌斯没有选择这时人们常用的花鸟、静物或是肖像,而是选用了他被流放到科西嘉岛时看到的风景,那是一片辽阔浩瀚的海洋,海豚追随着船只,海鸟盘旋在上空,碧色的岛屿就像是镶嵌在海面上的宝石。 马库斯记得这幅壁画,但这幅壁画是在马库斯十八岁的时候完成的,那是建城后800年,尼禄.克劳狄乌斯.德鲁苏斯.日耳曼尼库斯的养父,克劳迪乌斯皇帝已于前一年中毒而死,作为他名义上的长子,尼禄继承了他的位置——就在这幅壁画完成后不久,克劳狄乌斯的儿子布里塔尼库斯就在一场晚宴上被尼禄毒死,因为尼禄的母亲恐吓自己的儿子说,如果他不听话,她就会改立布里塔尼库斯为罗马皇帝,或许这只是一个妇人的虚言恫吓,但对于尼禄来说,这可以说是击中了他心中最为脆弱的部分,他的回击又迅速又凶猛。 那场晚宴马库斯也列席了,他记得他们首先喝了非常咸的汤,咸到让人怀疑是否有人要借此谋杀尼禄,不可避免地,他们在之后都要了水,泉水本身就很冷,又加了冰块,他们除了感觉有点不舒服外也没什么,只有布里塔尼库斯倒了下去,他痛苦地按着喉咙,伸出手向他们寻求帮助,但他们身后的侍卫立刻都抽出短剑来,马库斯只得眼睁睁地看着布里塔尼库斯被几个奴隶抬走,皇帝宣称布里塔尼库斯是犯了癫痫,马库斯不知道什么样的癫痫看上去就像是中了毒——布里塔尼库斯第二天就死了。 “马库斯?”鲁齐乌斯见到他的时候很吃惊:“你怎么在这儿,为什么还没有穿好衣服?你忘记今天我要带你去第比留宫去觐见皇帝?” 马库斯这才注意到鲁齐乌斯虽然在关心庭院壁画的进度,但距离墙壁很远,免得颜料与灰尘污染了自己的衣服,他穿着一件细麻的丘尼卡(一种无领套头长衫),罩着一件希腊斗篷,他的镶边托加要在出门前才会换上,马库斯的白托加也是如此,但他现在甚至没有换上丘尼卡,而是赤裸着上身,腰里缠着一块棉布,难怪他刚才跑进房间的时候,听到女性们发出一阵阵的惊叫声。 一听到皇帝,或是尼禄的名字,马库斯的怒火就难以按捺,他握紧了双拳,低头道:“抱歉,祖父,我马上去换。” 鲁齐乌斯不可能没有察觉到孙子的异常,他和马库斯一起前往巴拉丁山的时候,就让他和自己坐在一个抬轿上,“怎么了,我的孙子,”他问道:“你为何精神恍惚,神情悲恸,是什么伤害了你?让你如此绝望?” 马库斯抬起头,他几乎想将心中的话语向自己最为敬爱的祖父倾倒而出,但就在他开启嘴唇的那一刻,一个可怕的想法攫住了他——他的祖父或有可能认为他得了疯病,于是他只是说:“我做了一个噩梦。” “一个噩梦?”鲁齐乌斯不由得皱眉,如果马库斯真的遇到了什么无法解决的事情,作为皇帝的老师,他能够在皇帝面前因为马库斯的缺席而求得他的谅解,但一个噩梦? “你梦见了什么?” 我梦见了一头嗜血的怪物在熊熊烈火中吞食了整个罗马,马库斯在心里说,“我忘记了。”他说。 鲁齐乌斯犹豫了一会,这是马库斯第一次谒见皇帝,皇帝与马库斯同龄,如果可能,他希望马库斯成为尼禄的同伴或是护卫,年轻人缔结的友谊比年长者谋划的盟约更为坚固可靠,他在年轻的时候因为疾病而不得不荒废了近二十年,在他的学生成为皇帝的时候,他却已经老了,相比起愚钝的儿子,马库斯才是他的继承人。 “如果你还是不舒服的话……”你就先回去吧,但这句话还没说出来,马库斯就马上打断了祖父的话。 “不,”他说:“祖父,我很想,很想,很想——见到皇帝!” —————————————————————————————————————————— 罗马的宫殿群一共有三处,罗马中心的巴拉丁山上的宫殿群,罗马城东面的阿德良离宫,还有罗马旧都斯普利特的戴克里先行宫。尼禄不喜欢这其中的任何一座,因为对于他来说,这些宫殿完全无法与他的伟大相衬,他一直想要拓建罗马城中心的宫殿群,却因宫殿附近的平民住宅太过密集而无法成功,十四年后的罗马大火让他的虚荣心得到了满足——在数以千计的人前往冥界,数以万计的人流离失所之后,他在一片废墟上建起了他的“金宫”,从凯里安丘岗延伸到奥古斯丁广场,从帕拉廷到米岑纳特园林的建筑群到处可见青铜的雕像,喷泉,人工的河流,湖泊,大理石的穹顶与黄金的镶嵌物……当时有人嘲讽地说,怎么才能做一个好的罗马公民?——离开罗马。 一路上,马库斯的头脑一片混乱,是什么让他重新回到了过去?回到了……几乎可以挽回一切的时候,他握着祖父的手,心中颤抖不已,这时候,尼禄还未暴露暴虐的本性,从表面上看,他就是一个温和而有点懦弱的大孩子,为了表示尊重,像是这样的宴会,鲁齐乌斯的卧榻距离皇帝的卧榻并不远,他完全可以手持着切割肉块的匕首,一刀刺入尼禄的心口,那么之后所有的悲剧都不会再发生了。 这个想法激动着他的心,年轻的马库斯甚至有点目眩神迷起来,他不知道他们是什么时候抵达第比留宫的,这座宫殿不如另外两座宫殿来的华美,尼禄很少选择这里,至少马库斯对这里十分陌生,他和父亲在奴隶的服侍下清洗了双脚,换了舒适的袍子,来到被罗马人称之为特利克里尼乌姆的长方形餐室,另外两位客人到来的比他们更早,他们分别是帕拉斯(他也曾为尼禄的养父工作),近卫长官赛克斯图斯.布鲁斯,他们身边还带着几个少年,年纪与马库斯相似,马库斯一下子就辨认出其中有好几个都在之后和自己一起成为了尼禄的玩伴,他们曾经在一起学习,一起游泳,一起骑马,一起在黑夜的罗马城中游荡,一起……做一些坏事,像是盗窃、斗殴,猥亵妇女,那时候,他们年少张狂,甚至没有意味到自己正在犯罪,不,应该说,从那个时候,尼禄就在微笑地看着他们不自觉的堕落。已经过去了那么久,马库斯仍然记得在翻阅与自己相关的卷宗时,祖父又悲伤又绝望的神情,这个高尚而又可怜的老人,他没能得到一个好学生,也没能得到一个好孙子。 皇太后小阿格里皮娜先于皇帝到来,马库斯抬起头,人们传说尼禄因为其母过多地干预国事而杀了她,还有的就是她曾经与尼禄有着超越母子之外的亲密关系,这两者——都是对的,如果没有血缘关系,他们可真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或许是因为马库斯注视着她的时间太长了,小阿格里皮娜马上注意到了这个少年,她不但不以为忤,还向少年优美地眨了眨眼睛。即便知道小阿格里皮娜就是一条色彩斑斓的毒蛇,马库斯也不得不承认她确实有着普通女性无法企及的美貌,这种美貌几乎会令一个健康的人活活窒息而死——她今年已经即将四十岁,正是一朵盛放到了极致的玫瑰,所有的颜色与芳香都沉淀了下来,让她如同一杯储存了很久的美酒,嗅之欲醉。 小阿格里皮娜只是来看看这些即将成为皇帝朋友的年轻人的,她没有在餐室里停留太久,在她走出去的时候,近卫长官塞克斯图斯紧跟着走了出去,马库斯看见了,立刻找了个借口跟了出去,他看见皇太后在一丛玫瑰前与自己的情人旁若无人地接了一个吻,然后微风同时送来了玫瑰的气息与凌乱的只字片语——马库斯只听见了两个关键词,皇帝和布里塔尼库斯。 布里塔尼库斯正是克劳狄乌斯的亲生子,罗马真正的皇帝,只是他的继承权在小阿格里皮娜引诱克劳狄乌斯将尼禄收为养子的时候就被夺走了,即便如此,小阿格里皮娜与尼禄仍然不免将布里塔尼视为最危险的敌人,布里塔尼死去之后,人们一点都不觉得惊讶,这难道不是早就应该发生的事情吗?他们这样说。 马库斯的心剧烈地跳了起来,难道布里塔尼的死亡竟然因为自己的重生而提前了吗?或者这就是神明给予他的任务?如果他能够设法救下布里塔尼,抑是刺杀尼禄,罗马的将来是否可以因此改变? “对了,”鲁齐乌斯突然俯身在孙子的耳边轻声道:“等会皇帝来了,千万别说他和皇太后容颜相似。” 马库斯下意识地点点头,然后他奇怪地看向自己的祖父,是什么让他这么认为,尼禄虽然是美艳的小阿格里皮娜之子,但他是一个相貌平庸的人,额头扁,下巴短,鼻子大,皮肤粗糙,也正是因为如此,他经常臆想自己俊美如同阿波罗,娇媚如同维纳斯的完美之人,以为人人都渴望得到他的青睐。 “为什么?”他同样低声问道。 鲁齐乌斯很不愿意在这个时候告诉他,但这是他的疏忽:“因为他并不喜欢小阿格里皮娜的脸。” 就在这个时候,罗马的皇帝已经走了进来,所有人都在向他行礼,马库斯也不例外,等他抬起头来的时候,他却感到了十二万分的迷惑,那是谁?坐在主位上(按理说,坐在主位应当是最尊贵的客人,但皇帝终究是不同的)的应该就是尼禄,马库斯甚至辨认出了跟随在他身后的那个少年正是布里塔尼库斯,但尼禄……根本不是他认识的那个尼禄! 那是一个身形纤细,如同少女一般的年轻男子,他有着一张与小阿格里皮娜极其相似的脸,神情严肃,但在看到鲁齐乌斯的时候,他的视线就变得稍微温和了一点,“请坐吧,诸位。”他说:“只是一个如同家庭般的宴会,请不要过于拘礼。”那是马库斯从来不曾听见的语调,低沉而又温和,充满情感,与尼禄粗鲁嘶哑犹如野兽嚎叫的声音完全不同,如果尼禄有这样的好声音,那么他不必依仗着皇帝的权势,金子的诱惑,也能在歌唱或是戏剧表演中轻易夺得桂冠。 带给马库斯陌生感的不仅仅是他的面容和声音,他的衣着称不上奢华,饰品也很简单,摆放在他和众人面前的食物,酒,甜水也是量少而精致,而且多半以水果和蔬菜为主,值得称道的是海中的贝壳与鱼类十分新鲜,肉类虽然少但都非常地酥烂可口,马库斯一心记挂的汤有两种,豌豆汤和鱼汤,无论哪一种都一点也不咸,清淡适口。而且整场筵席中,尼禄都没有饮用过葡萄酒,只喝加热后冷却的泉水。 不过最让马库斯意外的是,布里塔尼显然十分地敬爱与依赖他名义上的兄长,一直紧紧地靠着他,而尼禄也竟然纵容地允许他和自己共享一张餐榻,和自己在一个杯子里喝水,在一个盘子里吃东西。 “这有什么可奇怪的,”在回去的路上鲁齐乌斯说:“为了避免小阿格里皮娜毒死布里塔尼,尼禄在克劳狄乌斯死前就开始与布里塔尼共享食物了,”说到这里,这位长者意味不明地微笑了一下:“你注意到皇帝只喝泉水,食物都很清淡,趋向原味,除了盐之外很少加香料了吗?因为他中过毒,不知道是小阿格里皮娜的失误还是有人有意让他和布里塔尼共赴冥界……那次中毒几乎夺走了他的性命,从那之后,他的身体就变得非常虚弱,寒冷与炎热,疲劳与激动都会让他生病,不能骑马,不能长途跋涉,不能吃得太丰盛,太油腻,酒也不行……还有……”鲁齐乌斯低声说道:“不可纵欲……”他本不想让孙子知道这些,但如果孙子贸贸然地将皇帝拉去了妓院就糟了。 “那他一定少了很多乐趣。”马库斯喃喃道。 第一百六十九章 霍夫堡(6) 今天没写完,今天更替,抱歉。明天加更一章。 ————马库斯记得自己已经死了。 在他的祖父鲁齐乌斯.安奈乌斯.塞内卡悲惨地死去之后的三十天里——罗马皇帝尼禄怀疑曾经教育了他五年,为他效力了十年的老人与一起推翻其暴政的阴谋有关,就让自己的百夫长到塞内卡及其家人隐居的村庄里,命令他即刻自裁。马库斯的祖父坦然地接受了这一命令,在亲人和朋友为他恸哭的时候,他大声地叱喝他的朋友,说:“你们的哲学呢?你们的处变不惊呢?”他最后拥抱了自己的妻子,也就是马库斯的祖母保丽娜,在保丽娜意图与他一起前往冥界的时候,他没有拒绝,而是说:“我们死的同样坚强,但你的死比我更高贵。” 可惜的是尼禄的百夫长拒绝了这一要求,于是鲁齐乌斯就先割开了自己的手腕,但他已经是个六十岁的老人了,他的血几乎已经干涸,流不出来,他的朋友又帮助他割开了膝盖后方与脚腕的血管,但血还是流的很慢。鲁齐乌斯不得已向一个做医生的朋友要求了一杯毒芹汁,也就是先哲苏格拉底用来选择结束生命的那种,但不知道是幸运,还是不幸,他的呼吸变得万分困难,却还是没有死,最后人们只得把他搬运到蒸汽浴室里,关紧门窗,直到他活活地窒息而死。 皇帝的百夫长阻止了保丽娜追随鲁齐乌斯而死,但这并不是皇帝的仁慈,他的恶毒心肠与懦弱性情注定了他不会放过任何一个可能对他不利的人。在鲁齐乌斯死后,他的子嗣,亲眷与朋友也被囚禁和监视了起来,作为鲁齐乌斯最心爱的孙子,马库斯是最先死去的一些人中的一个。 他记得前来处刑的是一个年轻的士兵,他的面孔稚气未脱,看见他马库斯就想起来他的弟弟,他恳求士兵让他看看外面的阳光,他已经在黑暗的地窖里被囚禁了二十多天,士兵在迟疑了一会后答应了,在走出房间的那一刻,马库斯想过反抗和逃走,但最后他还是任凭士兵割断了自己的喉咙。 他最后的记忆就是夏末秋初时分那过于耀眼的金光。 —————————————————————————————————————————— 马库斯是在祖父的卧榻上惊醒的,他一下子跌倒在地上,打翻了一侧的烛台与桌上的大理石雕像,骑着海豚的特里同顿时从脖子的地方折断成两半,这是鲁齐乌斯最喜欢的一尊雕像,如果是平常的时候,马库斯一定会先去找自己的母亲,让她设法帮着自己遮掩,但这时候,马库斯心中所想的全都是他的祖父鲁齐乌斯。 他跌跌撞撞地跑向祖父常在的书房与会客室,一路上他苍白的面容与狂热的眼睛让许多人不由得惊呼出声,熟悉的面孔不断地在马库斯的面前掠过,但就是找不到他最渴望的那张,他在前庭的大理石桌前站了一会儿,突然转身跑向庭院。他原本就是从庭院后的餐厅醒来的,却因为脑中既定的印象而疏忽了那里。他飞快地跑到树木繁茂的庭院里,绕过矗立在中心位置的喷泉和一株果实累累的石榴树,来到南侧的墙壁前。 他的祖父鲁齐乌斯果然就在那里,他弯着腰,正在监督一个工匠在墙壁上作画,鲁齐乌斯没有选择这时人们常用的花鸟、静物或是肖像,而是选用了他被流放到科西嘉岛时看到的风景,那是一片辽阔浩瀚的海洋,海豚追随着船只,海鸟盘旋在上空,碧色的岛屿就像是镶嵌在海面上的宝石。 马库斯记得这幅壁画,但这幅壁画是在马库斯十八岁的时候完成的,那是建城后800年,尼禄.克劳狄乌斯.德鲁苏斯.日耳曼尼库斯的养父,克劳迪乌斯皇帝已于前一年中毒而死,作为他名义上的长子,尼禄继承了他的位置——就在这幅壁画完成后不久,克劳狄乌斯的儿子布里塔尼库斯就在一场晚宴上被尼禄毒死,因为尼禄的母亲恐吓自己的儿子说,如果他不听话,她就会改立布里塔尼库斯为罗马皇帝,或许这只是一个妇人的虚言恫吓,但对于尼禄来说,这可以说是击中了他心中最为脆弱的部分,他的回击又迅速又凶猛。 那场晚宴马库斯也列席了,他记得他们首先喝了非常咸的汤,咸到让人怀疑是否有人要借此谋杀尼禄,不可避免地,他们在之后都要了水,泉水本身就很冷,又加了冰块,他们除了感觉有点不舒服外也没什么,只有布里塔尼库斯倒了下去,他痛苦地按着喉咙,伸出手向他们寻求帮助,但他们身后的侍卫立刻都抽出短剑来,马库斯只得眼睁睁地看着布里塔尼库斯被几个奴隶抬走,皇帝宣称布里塔尼库斯是犯了癫痫,马库斯不知道什么样的癫痫看上去就像是中了毒——布里塔尼库斯第二天就死了。 “马库斯?”鲁齐乌斯见到他的时候很吃惊:“你怎么在这儿,为什么还没有穿好衣服?你忘记今天我要带你去第比留宫去觐见皇帝?” 马库斯这才注意到鲁齐乌斯虽然在关心庭院壁画的进度,但距离墙壁很远,免得颜料与灰尘污染了自己的衣服,他穿着一件细麻的丘尼卡(一种无领套头长衫),罩着一件希腊斗篷,他的镶边托加要在出门前才会换上,马库斯的白托加也是如此,但他现在甚至没有换上丘尼卡,而是赤裸着上身,腰里缠着一块棉布,难怪他刚才跑进房间的时候,听到女性们发出一阵阵的惊叫声。 一听到皇帝,或是尼禄的名字,马库斯的怒火就难以按捺,他握紧了双拳,低头道:“抱歉,祖父,我马上去换。” 鲁齐乌斯不可能没有察觉到孙子的异常,他和马库斯一起前往巴拉丁山的时候,就让他和自己坐在一个抬轿上,“怎么了,我的孙子,”他问道:“你为何精神恍惚,神情悲恸,是什么伤害了你?让你如此绝望?” 马库斯抬起头,他几乎想将心中的话语向自己最为敬爱的祖父倾倒而出,但就在他开启嘴唇的那一刻,一个可怕的想法攫住了他——他的祖父或有可能认为他得了疯病,于是他只是说:“我做了一个噩梦。” “一个噩梦?”鲁齐乌斯不由得皱眉,如果马库斯真的遇到了什么无法解决的事情,作为皇帝的老师,他能够在皇帝面前因为马库斯的缺席而求得他的谅解,但一个噩梦? “你梦见了什么?” 我梦见了一头嗜血的怪物在熊熊烈火中吞食了整个罗马,马库斯在心里说,“我忘记了。”他说。 鲁齐乌斯犹豫了一会,这是马库斯第一次谒见皇帝,皇帝与马库斯同龄,如果可能,他希望马库斯成为尼禄的同伴或是护卫,年轻人缔结的友谊比年长者谋划的盟约更为坚固可靠,他在年轻的时候因为疾病而不得不荒废了近二十年,在他的学生成为皇帝的时候,他却已经老了,相比起愚钝的儿子,马库斯才是他的继承人。 “如果你还是不舒服的话……”你就先回去吧,但这句话还没说出来,马库斯就马上打断了祖父的话。 “不,”他说:“祖父,我很想,很想,很想——见到皇帝!” —————————————————————————————————————————— 罗马的宫殿群一共有三处,罗马中心的巴拉丁山上的宫殿群,罗马城东面的阿德良离宫,还有罗马旧都斯普利特的戴克里先行宫。尼禄不喜欢这其中的任何一座,因为对于他来说,这些宫殿完全无法与他的伟大相衬,他一直想要拓建罗马城中心的宫殿群,却因宫殿附近的平民住宅太过密集而无法成功,十四年后的罗马大火让他的虚荣心得到了满足——在数以千计的人前往冥界,数以万计的人流离失所之后,他在一片废墟上建起了他的“金宫”,从凯里安丘岗延伸到奥古斯丁广场,从帕拉廷到米岑纳特园林的建筑群到处可见青铜的雕像,喷泉,人工的河流,湖泊,大理石的穹顶与黄金的镶嵌物……当时有人嘲讽地说,怎么才能做一个好的罗马公民?——离开罗马。 一路上,马库斯的头脑一片混乱,是什么让他重新回到了过去?回到了……几乎可以挽回一切的时候,他握着祖父的手,心中颤抖不已,这时候,尼禄还未暴露暴虐的本性,从表面上看,他就是一个温和而有点懦弱的大孩子,为了表示尊重,像是这样的宴会,鲁齐乌斯的卧榻距离皇帝的卧榻并不远,他完全可以手持着切割肉块的匕首,一刀刺入尼禄的心口,那么之后所有的悲剧都不会再发生了。 这个想法激动着他的心,年轻的马库斯甚至有点目眩神迷起来,他不知道他们是什么时候抵达第比留宫的,这座宫殿不如另外两座宫殿来的华美,尼禄很少选择这里,至少马库斯对这里十分陌生,他和父亲在奴隶的服侍下清洗了双脚,换了舒适的袍子,来到被罗马人称之为特利克里尼乌姆的长方形餐室,另外两位客人到来的比他们更早,他们分别是帕拉斯(他也曾为尼禄的养父工作),近卫长官赛克斯图斯.布鲁斯,他们身边还带着几个少年,年纪与马库斯相似,马库斯一下子就辨认出其中有好几个都在之后和自己一起成为了尼禄的玩伴,他们曾经在一起学习,一起游泳,一起骑马,一起在黑夜的罗马城中游荡,一起……做一些坏事,像是盗窃、斗殴,猥亵妇女,那时候,他们年少张狂,甚至没有意味到自己正在犯罪,不,应该说,从那个时候,尼禄就在微笑地看着他们不自觉的堕落。已经过去了那么久,马库斯仍然记得在翻阅与自己相关的卷宗时,祖父又悲伤又绝望的神情,这个高尚而又可怜的老人,他没能得到一个好学生,也没能得到一个好孙子。 皇太后小阿格里皮娜先于皇帝到来,马库斯抬起头,人们传说尼禄因为其母过多地干预国事而杀了她,还有的就是她曾经与尼禄有着超越母子之外的亲密关系,这两者——都是对的,如果没有血缘关系,他们可真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或许是因为马库斯注视着她的时间太长了,小阿格里皮娜马上注意到了这个少年,她不但不以为忤,还向少年优美地眨了眨眼睛。即便知道小阿格里皮娜就是一条色彩斑斓的毒蛇,马库斯也不得不承认她确实有着普通女性无法企及的美貌,这种美貌几乎会令一个健康的人活活窒息而死——她今年已经即将四十岁,正是一朵盛放到了极致的玫瑰,所有的颜色与芳香都沉淀了下来,让她如同一杯储存了很久的美酒,嗅之欲醉。 小阿格里皮娜只是来看看这些即将成为皇帝朋友的年轻人的,她没有在餐室里停留太久,在她走出去的时候,近卫长官塞克斯图斯紧跟着走了出去,马库斯看见了,立刻找了个借口跟了出去,他看见皇太后在一丛玫瑰前与自己的情人旁若无人地接了一个吻,然后微风同时送来了玫瑰的气息与凌乱的只字片语——马库斯只听见了两个关键词,皇帝和布里塔尼库斯。 布里塔尼库斯正是克劳狄乌斯的亲生子,罗马真正的皇帝,只是他的继承权在小阿格里皮娜引诱克劳狄乌斯将尼禄收为养子的时候就被夺走了,即便如此,小阿格里皮娜与尼禄仍然不免将布里塔尼视为最危险的敌人,布里塔尼死去之后,人们一点都不觉得惊讶,这难道不是早就应该发生的事情吗?他们这样说。 马库斯的心剧烈地跳了起来,难道布里塔尼的死亡竟然因为自己的重生而提前了吗?或者这就是神明给予他的任务?如果他能够设法救下布里塔尼,抑是刺杀尼禄,罗马的将来是否可以因此改变? “对了,”鲁齐乌斯突然俯身在孙子的耳边轻声道:“等会皇帝来了,千万别说他和皇太后容颜相似。” 马库斯下意识地点点头,然后他奇怪地看向自己的祖父,是什么让他这么认为,尼禄虽然是美艳的小阿格里皮娜之子,但他是一个相貌平庸的人,额头扁,下巴短,鼻子大,皮肤粗糙,也正是因为如此,他经常臆想自己俊美如同阿波罗,娇媚如同维纳斯的完美之人,以为人人都渴望得到他的青睐。 “为什么?”他同样低声问道。 鲁齐乌斯很不愿意在这个时候告诉他,但这是他的疏忽:“因为他并不喜欢小阿格里皮娜的脸。” 一百七十章 佛兰德尔攻略 路易所必须与这些贵胄重臣商讨的,正是佛兰德尔战役中最为重要的一环,用近十年时间来打磨属于自己的利剑之后,路易从未觉得佛兰德尔粉碎性的军事力量会是自己的阻碍,主要是法国夺回佛兰德尔地区之后,究竟应该如何对待佛兰德尔,才能保证佛兰德尔继续得以成为法国国库的骡马,而不是一头发狂的鬣狗。 首先,法国对佛兰德尔的诉求,从法律和神学上,都是合情合理的。佛兰德尔地区的历史也相当古老,最先居住在这里的是柯尔特部落,公元前一世纪罗马人的马蹄踏进了这里,在之后的两百年间,弗李斯人与法兰克人逐渐移居到这里,而法兰克正是法国的前身,五世纪的时候,这里就开始被成为佛兰德(也就是平原之意),九世纪的时候,佛兰德尔正式成为法国国王的附庸与臣子,属于法国六大贵族之一,其余五个分别为诺曼底、香槟、图卢兹、勃艮第和阿基坦。 在佛兰德尔伯爵统治佛兰德尔的时候,伯爵以及其后人对领地上的子民并不怎么关爱,甚至十分残暴,佛兰德尔的暴动也因此此起彼伏,似乎永远没有平息的时候,但作为佛兰德尔伯爵为之效忠的人,法国国王可不会倾向于那些平民,每次佛兰德尔的求援总是能够带来法国人的军队,极具嘲讽意味的是,原本只是对领主的抵抗运动,到了最后反而成为了佛兰德尔人仇恨法国的理由——在十四世纪的时候,勃艮第公爵与佛兰德尔伯爵之女的婚姻将佛兰德尔合并进了勃艮第公国,也可以说是法国王室,因为当时的勃艮第公爵正是法国国王的四子。 被合并入勃艮第之后,佛兰德尔人并没有得到多少宽慰,相反的,连续三位勃艮第君主,又因为想要将勃艮第公国从法国独立出来,又或是因为十字军圣战,以及对神圣罗马帝国的战争等等缘故,对佛兰德尔横征暴敛,对于佛兰德尔人来说,他们并不能清楚地将勃艮第公爵与法国王室区分开来,所以他们就一并将法国国王与勃艮第公爵一起钉上了仇恨的十字架。 相对的,佛兰德尔人与英国,以及神圣罗马帝国的关系倒是相当融洽,因为佛兰德尔人要从英国进口羊毛,才能继续自己的纺织业生产,以及神圣罗马帝国的商人们要从佛兰德尔进口呢绒,贩卖到欧罗巴各地的缘故,,佛兰德尔人不是倾向于英国,就是倾向于神圣罗马帝国,这点也相当令人头痛,甚至可以说,佛兰德尔的抵抗情绪可能要比洛林或是阿尔萨斯来得凶猛。 路易可以授意奥尔良公爵无情地驱赶洛林与阿尔萨斯不够温顺的民众,因为无论是先前的畜牧、伐木与矿产开采等等,并没有多少的技术含量,哪怕是对此一无所知的新手,只要略加知道就能够做什么,至于后面的新产业,玻璃、,煤炭等等,一开始雇佣的就是奥尔良以及巴黎等地的工人,洛林人离开后,国王大可以用国内的民众填充这一空白,但对于佛兰德尔,这种方式是行不通的,其他不说,那些熟练的工人就不是一般人可以充任的,如果可以,国王更愿意用柔和的方式安抚佛兰德尔的民众。 最好的方法莫过于减免赋税,但这样发动佛兰德尔之战的军费就要成为财政上的一大亏空,国王摇了摇头,即便要减免,也不会是征服佛兰德尔之后,因为有柯尔贝尔在,所以他对现在的商人还是有些了解的,后世的人们将资本主义斥之为一诞生到这个世界上来,全身上下的每一个毛孔就溢出着罪恶的臭味,这句话可没说错,尤其是现在,商人们要比几百年后的同类更加不择手段,也许是因为他们也看到了那些真正的商人,也就是那些异教徒的下场,所以对政治额外敏感,只要给他们机会,他们就会不惜一切地亲身或是推举代理人上台。像是英国议会,以及现在法国围绕在柯尔贝尔以及学院院士周围的一群人。佛兰德尔的战争,不仅仅出自于国王的野心,也有商人们从中推动,毕竟他们对佛兰德尔的呢绒以及北海-波罗的海地区贸易早已垂涎三尺。 而且有洛林与阿尔萨斯的前车之鉴在前,国王也不想那么快地让佛兰德尔变得更加昌盛——发自内心地说,路易对洛林的叛乱一直耿耿于怀,为了避免洛林的民众因为洛林公爵所要求的沉重赋税压垮,他一连拿出了玻璃、瓷器与染料,以及煤炭这四样珍贵的新产业,这样的产业,哪怕只有一样,放在其他地区,都会令得那里的人感恩戴德,但对于一直抱有戒心的洛林民众来说,这些只代表着国王的贪婪与残酷,他们不断地诅咒着,因为矿井中的事故,烧窖时的意外与染料工业带来的河水污染等等——并且在教会的暗中怂恿下,将瘟疫的起源归咎于法国国王对教廷的亵渎。 所以路易一早就决定了,他不会对佛兰德尔太过和善,但也不会允许他们随意逃离——只留下一个空壳给国王,所以这个房间里才会集中了几乎所有的将领,国王一个个地看过去,绍母贝格将军已经被他任命为洛林总督,控制洛林与阿尔萨斯两地,沃邦则是一个比起进攻,更擅长防守的人,所以,如果按照国王预先的计划,多面,迅速地出击的话,他们至少需要三支军队,孔代亲王,蒂雷纳子爵以及奥尔良公爵,他们会是国王的三头猎犬,从左右中三个方向奔袭佛兰德尔,而他虽然说是御驾亲征,但路易还没天真到以为自己真如人们吹捧的那样无所不能,对于自己的军事天赋路易还是有点自知之明的,所以:“我会先跟随中军行动,”路易说:“也就是蒂雷纳子爵。” 他这样做是也有着自己的考量,奥尔良公爵身为王弟,身份与资历上都已经足够威慑住佛兰德尔人,孔代亲王不必多说,在这三个人中,倒是蒂雷纳子爵的出身有些尴尬,首先他是次子,兄长色当公爵已经被剥夺领地,虽然在国王亲政的第一年,他就被册封为了法国的大元帅,但路易一开始的时候就组建起了了陆军部与海军部,其中的海军大臣正是柯尔贝尔,而陆军大臣是路弗伊斯侯爵,这两位,一位是商人,另外一位则以沉稳保守闻名,很显然,国王并不需要两个可以与他一同发声的人,这两个位置都可以说是属于国王的。而在军队中,孔代亲王的威望又不可动摇,或者说,只要有他在,蒂雷纳子爵的光彩就变得黯淡了许多,所以国王在蒂雷纳这里,可以说是给他增光添彩,也是加重砝码,这点蒂雷纳子爵是知道的,于是他听到国王这么说,就立刻站起来,向国王微微鞠躬表示荣幸。 孔代亲王轻轻蹙眉,虽然他对分军还有些疑惑,但因为国王也已经提前说过了如此做的理由——他们要像罗网那样,将佛兰德尔的领地连同民众一起紧紧地博包裹起来,不允许有任何一条漏网之鱼,但是,他更想让国王留在巴黎,在战场上死去的国王可不在少数,而且谁也料想不到会发生怎样的意外,就像是之前的敦刻尔克,战争已经结束,城市已经被控制,即便如此,国王还是受了差点无法挽回的重伤,而且这场战役,国王还让奥尔良公爵成为了主将之一。 这样的考虑,让孔代亲王在会议后又折了回来,请求与国王单独谈一会儿话,国王对他的来到倒不是那么惊讶,主要是他猜到了孔代亲王的来意,或者说,一部分来意。 对于孔代亲王的担忧,国王只是笑着说,他的长子小路易已经六岁了,和他即位的时候一样大,而且他有母亲也有祖母,他与王后的第二个孩子也在孕育中,还有的就是,他也保证说,绝对不会轻易靠近前线——他很清楚,自己只是一个吉祥物,而且有了修士和巫师们,他会让他们先行一步,清理整座城市,保证敦刻尔克的事情不再发生。 但国王必须在佛兰德尔,此时的人们是很奇怪的,他们一面仇恨国王,一面又情不自禁地将其神话,对君王有着一种天然的敬畏,就如主教在加冕仪式上所说的那样,在成为国王的那一刻,一个凡人就脱胎换骨,成为另一种神圣的存在,如同圣灵一般那样统治国家,治理万民,所以说,无论是孔代,蒂雷纳和奥尔良,都无法取代路易,只有国王接过城市的钥匙,他的脚踏在敌人的旗帜上,才能说明这片土地已经彻底地属于法国。 “还有奥尔良公爵,”孔代亲王沉吟良久后,轻轻问道:“您考虑过吗?” “他也正在与奥尔良公爵夫人努力中。”国王说了一句不那么好笑的笑话,孔代瞪了他一眼。 路易顿时收起笑容,“亲王先生,”他轻声说:“我知道您在顾虑什么。” “我曾经背叛过您,”孔代亲王直言不讳地说:“陛下,我知道那是什么感觉,”他看了一眼国王的椅子,虽然那不是宝座:“当他距离那个位置那样近,近到一抬手就能碰到……” “他甚至可以直接坐在上面,在敦刻尔克的时候,”国王不容置疑地说:“我相信他。” “人是会变的。” “那就等他变了再说。” “也许到了那时候就什么都来不及了。”孔代亲王说,“我并不要求您处死或是囚禁他,我只说,您不该给他如此之大的权柄,如此之多的军队,已经无以复加的荣誉。当他已经到了顶峰,陛下,您还能赏赐给他什么呢?” “信任,”路易说:“永远的信任。” 第一百七十一章 法兰西的巫师 写在前面——修改补充,不计入字数。 首先向读者大人们猛虎落地式道歉! 这个,之前电脑屏幕突然出现花屏和黑屏,然后又恰逢春节期间……之后又遇到了大家都知道的疫情……父母不允许我出去,网上快递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到——万幸的是最后还是设法把它修好了……现在就希望别再出问题了……现在快递都不允许进小区了……电视网络上也在一直呼吁非必要不要出门,商场也不知道开门了么…… 总之真的很抱歉,不好意思,让读者们久等了,接下来的一周会每章增加一千字(免费)作为补偿,九鱼在这里鞠躬了。 最后,年还没过完,所以祝愿大家万事如意,身体康健,财源滚滚! —————————— 让路易没有想到的是,在孔代亲王之后,前来劝说他最好不要给自己的王弟,也就是奥尔良公爵菲利普更多权利与功绩的是拉里维埃尔主教,这位红衣主教一向是以墙头草而闻名的,他能够披上主教肩带也完全托了国王的福,按理说,他都不应该出现在直言相谏的人群里——不过路易只是稍一思忖,就理解了主教如此作为的缘由——拉里维埃尔正是因为清楚自己的主人是谁,才会毫不犹豫地站在了国王这一边。 想起在敦刻尔克的变故中,这位红衣主教竟然也按捺住了自己的本能,没有急切地倾向奥尔良公爵,国王就愿意听听他想要说些什么,果然,这位主教大人即便提出了劝诫,言语之中还是相当婉转和温和地,简单点来说,他建议让奥尔良公爵留在巴黎镇守,而不是与国王一同出征,这也是为了波旁王朝的传承着想。 这也很有道理,虽然说御驾亲征——国王与公爵同时殒命的情况很难发生,一般来说,这都只会是意外,若是被俘,国王和公爵也只会受到符合他们身份的待遇,而不会被处死,甚至不会受到伤害和羞辱,但意外就是人们所无法预料到的情形,谁也不能保证,在混乱的战场上,国王和公爵都能安然无恙,何况针对他们两人的刺杀从来就没有停止过。 路易认真的思考了一会,就在拉里维埃尔主教以为他已经改变主意的时候,他还是摇了摇头:“下次,”他说:“下次,我会让奥尔良公爵留在巴黎,但这次,我已经答应了他,让他和我一同出征佛兰德尔。” “但是,陛下……”拉里维埃尔主教可以说是相当难得地坚持了一下,路易望着他微微一笑,他可不会自作多情,认为这位主教先生有多么忠诚,他只是……很有自知之明,因为除了路易之外,在宫廷中欣赏他的人并不多,他确实平庸,无能,胆小如鼠,孔代亲王甚至王弟菲利普都对他颇为不屑,但路易的想法与这个时代的人并不同,他从不奢求自己的下属要有多么出众的才能,或者说,比起智慧与道德,他更看重那个人是否适合他的位置,就像是他力排众议让一介小小商人柯尔贝尔成为了大臣,让他的女人成为公爵夫人,一个温顺而寻常的红衣主教才是他需要的巴黎总主教。 实话说吧,如果拉里维埃尔有着黎塞留或是马扎然主教的能力,他可能早就和富凯成为最亲密的室友了。 所以说,拉里维埃尔确实是为了自己而来的,因为他是最不愿意让除了路易之外的人成为法国国王的,别说成为红衣主教就可以安枕无忧了,作为巴黎的总主教,在国王做出了围攻圣天使堡,差点重演阿维农事件的时候,他就注定了无法再从罗马教会取得哪怕一点点的支持了——不过他也不是一个彻底的蠢人,国王这么说,他也只得叹了口气,向国王保证他会在他们出征前为他们祈祷,就离开了房间,去和王太后商量究竟要举办几次大弥撒几次中弥撒几次小弥撒的事情去了。 拉里维埃尔主教先生离开之后,天色依然全黑,国王的房间里已经点起了不下十二枚蜡烛,它们让这里如同白昼一般明亮和温暖,国王一边让邦唐熄灭其中的大部分,一边亲手将一些重要的文件放进匣子——在这个时代,书记官们已经学会了用不同颜色的盒子来装载重要性与紧急性不同的文件,国王亲手装起来的文件当然是放在红色匣子里——然后国王俯下身,将几支信筒放进一个精美的皮匣里,这个匣子看似寻常,但事实上它是一个魔法用具,箱盖上的小锁里有着一根细针,除了路易的血,谁也打不开这个箱子,若是要使用暴力,这个箱子就会自动焚毁,这里面就有路易与孔蒂亲王数次往来的信件内容。想到心惊胆战地回到了巴黎,私下里不止一次地说再也不会离开自己的官邸半步的人是他,但等到佛兰德尔战略初步确定,不断地在国王面前出现,百般阿谀的人也是他的时候,国王就不禁莞尔。 这也是为什么路易一定要在出征的名单中加上菲利普,这是路易.迪厄多内.波旁第一次御驾亲征,意义绝对不会与之后的任何一次相同,可以说,在这次出征中有幸出现的人,都是国王的心腹与密友,不愿意放过这个机会的何止孔蒂,几个月来巴黎的人们纷纷扬扬,钻营处处,不都是为了这个? 想到孔蒂,路易就想到了遵照他的命令,前去迎接或说是援救孔蒂的拉瓦利埃尔夫人,又从拉瓦利埃尔夫人身上想到了另外一件重要的事情,也许正所谓想着谁谁就会到,就在果国王陷入沉思的时候,房间的窗户忽然轻轻一响,而后伴随着一阵无形的狂风,窗帷被推向室内,蜡烛的火焰晃动了一下,熄灭了,打开的窗户里倾泻而下的月光顿时取代了人造的光明,而后仿佛就在一瞬间,银白色的月光成为实质,一股来自于荒原的气息笼罩了下来。 “啊,”路易说,“我正在想你什么时候回来。”他说。 拉瓦利埃尔夫人,也就是狼人露易丝,轻轻地抖动着身上蓬松的毛发,在房间里转了一圈,而后慢慢地坐了下来。 距离露易丝第一次在国王面前展露狼人的真身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了,也不止一次,但每次看到这样一只漂亮的野兽匍匐在自己面前,那种感觉即便是路易也很难抗拒的,他没有召唤邦唐,自己去关上了窗,回到银色的巨狼身边的时候,他的手里已经多了一把梳子——要说工匠还很奇怪国王为什么会需要一把大到可以用来给马梳鬃毛的梳子,而且这还是一把精美的银梳,镶嵌着珍珠——他们当然不会知道拉瓦利埃尔夫人喜欢珍珠更甚于宝石。 当国王亲力亲为,为巨狼梳理毛发的时候,巨狼原先紧绷着的身体逐渐慢慢地放松了下来,她亲昵地伸出头,湿润的鼻尖探入路易的怀抱,欣慰地发现里面并没有太多属于其他女人的气味,她知道这恨不应该,无论作为狼人,还是作为王室夫人,她都不应该有嫉妒之心,而且从一开始,国王和她之间就是一个交易,但她就是无法控制自己,她该怎么控制自己呢?在干渴的人面前放上一杯水,在饥饿的人面前放上一块面包——她与国王身份悬殊,说是天差地别也不为过,她现在能够得到一个王室夫人的位置完全是侥幸,国王那时候手上几乎没有可以用于里世界的力量,而塞尔维亚狼人在遭受了两次背叛和驱逐后已经再也没有再次寻找栖身之处的力量和勇气。 但作为魔鬼的眷属,狼人生来就与贪婪相伴——在露易丝还是亨利埃塔公主的侍女时,牌局上偶尔的对视,游戏时指尖或是肩膀相触,就足以让她满心甘美,万分愉悦,那时候她所祈祷的也不过是亨利埃塔公主能够成为法国王后,而她可以留在宫廷,侍奉王后与国王,也许王后要有什么口信给国王的时候,她也能够与国王说上一两句话。 亨利埃塔公主没有成为王后,她倒是成为了被认可的第一位王室夫人,这让她欣喜若狂的同时,又不由自主地渴求起国王的爱来。 路易为自己的王室夫人梳理皮毛的时候,发现露易丝比第一次他见到的时候又长大了很多,它横卧着的时候,几乎占据了房间里所有的空地,甚至将椅子都推到了房间的角落里,厚重的银色毛发铺在地上,就像是一张巨大的毯子,国王现在要给她刷背上的皮毛,都需要举起双手来了,她的长吻很少在国王面前张开,但路易一点也不怀疑,她可以一口吞掉他的整个上半身。 为这样的一头巨兽打理实在是件危险而又吃力的事情,但那种成就感也是为可爱的猫狗梳理所无法达到的,路易也将这件事情当做了案牍劳累后的消遣与放松,还有着锻炼的功用——说真的,如果不是路易的剑术课程与武技课程始终没有断过,要完成这项工作还真是不容易,他将这只可怕的野兽打理的足够光鲜后,才走到里面的房间里,取出一件宽松的丝缎斗篷,让它轻轻地落在巨狼身上。 “好啦,”他摸了摸那只大耳朵:“变回你原先的样子吧,”他说:“不然我怎么和你说话呢?” “我倒宁愿是这个样子,”露易丝在恢复成人类的样子后,说道:“因为我感觉陛下似乎更喜欢我的狼型。” 路易罕见地心虚了一下,事实确实如此:“别这么说,”他的视线落在露易丝身上,我们前面说过,露易丝并不是人们通常认知中的那种美人,她的面容若是放在一个男性身上,可能与拉罗什富科公爵或是奥尔良公爵不相上下,但在一个女性身上,这就成为了一种悲剧,关键在于,对于路易来说,他是可以接受这种奇异的美感的,毕竟在几百年后,中性美也同样大行其道,而且随着时光流逝,露易丝的身躯愈发有了一种特殊的野性之美——强壮的身躯,修长的四肢,有力的腰肢,饱满的胸房,这对于男性来说,也有着莫大的吸引力。 路易轻轻移开了眼睛,露易丝神色黯淡,因为她时常需要消失很长一段时间的缘故,对于不知情的人们来说,她就是因为腹中的孩子不幸夭折,而去独自伤怀和休养了,但谁又知道,直到几天,国王和她之间,还只是如同朋友一般的关系。 路易听到了一阵悉索声,而后露易丝走到他的身前来,已经衣着整齐,“坐吧,”国王说,没有让邦唐进来点起蜡烛,因为狼人的眼睛更喜欢月光,蜡烛的光会让她感觉不舒服,就算她戴着用于遮掩身份的魔法用具也是如此——看到露易丝已经恢复了平静的脸,路易也在心里轻轻说了一声抱歉,“孔弗朗如何了?” 在将孔蒂亲王送回巴黎之后,狼人们就继续去做之前的那项工作了——也就是国王授意的,清理与逼迫法国的巫师们——他们在国王最需要的时候没有出现,对国王的召唤更是置若罔闻,国王当然也不会允许他们就这样继续随心所欲地在自己的领地上繁衍生存,加约拉岛让国王知道,里世界并不是实质意义上的另一个世界,只是里世界的魔怪,魔法生物以及巫师们从表世界划分出来的一个地区罢了,他们的法术遮蔽了凡人的眼睛,但事实上它依然属于法兰西或是任何一个国家。法国并没有岛屿可以让这些巫师们栖身,所以他们所在的地方可能还在内陆,所以国王的狼人们就如同驱赶地里的田鼠那样,将这些巫师一群群地翻找了出来,在这方面狼人有优势,因为狼人和巫师从很早开始,就是敌人。 孔弗朗就是法兰西的里世界,它位于法西边界,曾经是一个自由城市,不知从何时起就变得默默无闻起来,现在看来正是巫师们玩的把戏。 “她们祈求您的宽恕。”露易丝说。 “就这些?”路易冷漠地笑了笑,“还有,她们?”在法语中,她们和他们是有区别的,但人们更常用他们,因为女性并不被视作一个完全的人。 “是的,陛下,”露易丝停顿了一会,好像一时间无法找到合适的词语,“她们,我所见到的,都是女巫。”也许也有男性巫师,但即便有他也不曾处于主导位置,无论是使者还是首领,都只是女性。 “她们如何向你解释之前的渎职?”路易问,别说巫师们是没有责任的,虽然他们一向以不同于凡人的天赋自得,但他们也不会愚蠢到无视世俗间的权势,或者说,在里世界还能支持的时候他们还能自我蒙蔽,但等到里世界无法继续满足他们的索取时……曼奇尼家族与罗马的科隆納家族一直有牵系,可惜的是科隆納家族无法提供给他们足够的容身之所,而那不勒斯也有着自己的巫师,他们几经辗转,才终于找到了马扎然,而后通过马扎然接触到了法国宫廷。 第一百七十二章 贞德之事 今天没能写完,明早更替,抱歉。 这两天小区封锁,快递不上门,但需要的东西还是要买,作为最年轻的成员只能出去跑了,所以有些精力不济,在这里向诸位读者大人致歉了。 ——————喜爱食肉的文艺复兴人(上) 文艺复兴时期的意大利人每天消耗着大量的肉食,甚至大大超过了现代美国人的食肉量,这个量对现在以面食为主的意大利人来说,足以引发蛋白质休克。比如,在1532年曼图亚(mantua)的一次“家庭晚宴”上,用餐者为八位绅士,除却沙拉、面包、水果和甜点,上桌的菜式包括十八盘野鸡肉沙拉、五只阉鸡、九十根香肠、肉丸子、美味肝脏料理、五只鸭、三条舌、五份意大利熏火腿(prosciutto)和摩泰台拉熏香肚(mortadel)馅饼、十五只鹌鹑、十五根米兰香肠和一只雄鹿——而这些只是第一道菜。 ——五乡地的贝伦加里奥(berengariodellequeterre) 据文艺复兴时期的烹饪书籍记载,在那时,厨师们都竭力购买各种市面有售的香料。英国有两本书名不详被称为“哈雷抄稿”279号(th,约1430年)和4016号(th,约1450年)的烹饪书,建议厨师们在烹饪百分之九十的鱼肉类菜肴时都毫不吝啬地添加大量香料。这两本书中最常提及的香料是姜、黑胡椒、肉豆蔻皮、丁香、肉桂和山姜(galingal)。“中世纪统治阶级酷爱味道浓郁的菜肴,”沃尔夫冈?施菲尔布施评论道,“社会地位越高的家庭,使用香料的量越大。”作为贵族阶级成员的马蒂诺和普拉蒂纳,也在他们的菜谱中强调大量香料的使用。这绝对是上流社会炫耀性消费的一种形式,因为我们明显地可以从他们的菜谱中看出香料的使用与财富、地位和声望是密切相关的。确实,在厨房里豪放地使用香料是常有的事,但这绝不是偶然发生的。香料的用量是在等级制度之下经过精心安排的,并且与食物的等级是并列的。 中世纪晚期和文艺复兴早期人们大量使用香料的事实之下还有另一个原因——香料具有药用功效。每一种厨用香料最早都是作为药物引进的,随后才用于烹饪。从十三世纪到十七世纪之初,几乎所有医师都建议在烹饪肉类时加入大量香料,以便人们更好地消化它们。在这一时期,人们普遍认为消化也是一种烹饪形式,它发生在胃里,辅以人体的“动物热能”而完成。正因为如此,被视为“热”性的香料,正好可以帮助消化。人们判定胡椒有第四级的“火热”与“干燥”度,而丁香、高良姜、小豆蔻属于第三级;肉桂皮、孜然、荜澄茄和肉豆蔻为第二级,以此类推。 有趣的是,尽管香料有助于消化,但是患病的人却是被禁止与之接触的。发烧的病人不能使用香料,因为又热又干的香料会使病情恶化。病人的食物一般是煮熟后添加糖来代替香料,因为糖是“最温和的”调味品。 当然,任何一个时代在烹饪中使用香料的基本原因都是它们可以增添菜肴的风味,使清淡的食物有滋有味;不过香料也可以杀菌——如上两个理论是不可分割的。詹尼弗?比林(jenniferbilling)和保罗?w.谢尔曼()在他们的著作《香料的杀菌功能:为什么人们爱吃辣》(anti?misofspielikeithot)中提出食谱上记载的实则是一场永无休止的竞争,这场争夺食物的竞争发生在我们和寄生虫之间。我们在烹饪中所做的一切:洗净、烘干、烹煮、加盐、调味,都是为了避免食物被这些寄生虫污染,毕竟调味用的香料大都有杀菌的作用。两位作家总结道:“我们认为烹饪时使用香料的最根本原因是消灭食物产生的细菌和真菌。” 在达?芬奇的时代,香料受欢迎的程度空前绝后,但这一状况并没有持续太久。有个问题一直制约着威尼斯香料贸易,那就是运送胡椒等香料的曲折路线——从印度到埃及和叙利亚,取道苏伊士地峡至亚历山大港,完成装载和运输到威尼斯后,还要花费昂贵的运输费翻越阿尔卑斯山抵达中北欧。当威尼斯人在这一贸易中赚取了过高的利润时,其他国家的商人就开始进入香料贸易这个领域。显然,消除贸易中间人的方法就是开辟一条从印度直达欧洲的海路。因此当通往印度的航线被发现之后,葡萄牙人以及其后的荷兰人从威尼斯人手中抢走了香料生意。而这一事实导致了香料价格的大幅下跌,更多的人有能力购买这些香料了。这样,香料不再如以前那样神秘而富有异国情调,它们变得寻常起来。此外,文艺复兴中晚期的营养师建议要更加慎重地使用香料,如此一来,风靡一时的香料在欧洲渐渐衰落了。 可供文艺复兴时期厨师选用的香料种类很多,胡椒就有三种:黑胡椒(pipernigrum)、长胡椒(piperlongum)以及荜澄茄(pipercubeba)。厨师的橱柜里面可能还会有肉桂皮、天堂之谷(摩洛哥豆蔻,melegueta)、孜然、肉豆蔻(nutmeg)、肉豆蔻干皮(mace)、藏红花(saffron)和丁香(cloves)。厨师们通常使用的是磨成粉状的香料,将它们加入菜汁或者酱汁之中,经过滤再重新浇于菜肴上。使用这个方法可以保证香料不会在与食物一同烹煮的过程中失去其原有的?味,从而最大限度地保留香料浓郁的味道。 文艺复兴时期人们使用的其他调味品及香草还有欧芹(parsley)、茴香(fennel)、墨角兰(marjoram)、薄荷(mint)、鼠尾草(sage)、迷迭香(rosemary)、牛至(ano)、百里香(thyme)、莳萝(dill)、罗勒(basil)、大蒜(garlic)、青葱(shallot)和洋葱(onion)。虽然最后三种被认为是蔬菜中最不“高贵”的,但它们也曾出现在贵族的餐桌上。 动物肉类的等级 在文艺复兴时期的意大利,但凡受过教育的人们都认为世间万物皆生于土、水、气、火,且由“存在之巨链”(greatofbeing)决定其秩序。而自卢克莱修(lucretius)时代起至哥白尼**和文艺复兴时期,大多数文化人都接受这一关于宇宙结构的概念。“存在之巨链”由许多存在着等级关系的链接构成,囊括从最基本的低级元素(如岩石)到“至臻的完美”(指上帝)的各种事物。依照这个观点,动植物的等级取决于它们在这个链条中的地位。诸如洋葱这类的块茎植物列位最低,而像凤凰这样的神秘生物,因其属火生类且仅次于上帝的地位,则高居链条的顶端。每一种动植物都比其上级低等,同时比其下级高贵,因此,没有任何两种动物或植物享有相同的尊贵度。 水生物中最低等的生物是底栖喂食型的壳类水生物,如牡蛎和蛤;居于其上的是虾、蟹及龙虾;鱼类在其上一级。最高等级的水生动物是鲸和海豚,那时人类已经掌握了捕获它们的技术。鲸和海豚会游现于海洋表面,因此人们认为它们是在奋力呼吸空气,正因为这样,它们被赋予了一定程度的高贵性。 在存在之链中,居于海豚和鸟类之间的是陆生动物,这些动物中在最底端的是猪,羊肉居中,牛肉,特别是小牛肉位于这一系列的顶端。按此理,空中的飞禽便是最高档的食物,其顺序是,鸭肉和鹅肉(水鸟)在底端,鸡肉居中,鸣禽在顶端。艾伦?格里科(allengrieco)对这一等级体系在宫廷宴会中的运用做了如下说明: 在宴会上,例如1466年以南尼娜?美第奇之名为贝纳多?卢彻莱(bernardoruceli)举行的那次盛宴上,主人用小牛肉招待在两家乡下的地产名下的客人,而最重要的宾客享用的是阉鸡肉、鸡肉以及其他禽肉。按肉类的等级来划分,羊肉(极有可能是当时商人阶级的日常食品)居于小牛肉之下,猪肉的地位最低。猪肉,特别是经过盐腌的,在当时颇受轻视,其中最可能的原因是,猪肉是底层阶级最经常食用的肉类。 492年1月,在费拉拉(ferrara)举行的安娜?斯弗查(annasforza)与亚法若?埃斯特(alfoe)的婚宴上,人们在一周之内吃掉了四万五千磅肉。如何才能负担得起这一庞大数量的肉呢?亚法若的父亲埃尔科莱?埃斯特公爵采取了一些提高收入的非常措施,以保证这场盛大豪华的婚礼顺利完成。这些措施包括:征收额外的税款以及强制性地从偏远地区运回艺术品和装饰品。 所幸这些等级区分并没有阻碍烹饪和菜谱的发展;事实上,马蒂诺和普拉蒂纳的著作都深入地研究了当时已有的大部分食材,而没有受制于与原料相对应的贵贱等级。马蒂诺的大多数肉类菜谱都是关于小牛肉的,但是他并没有忽视那些等级较低的肉类: 关于香肠的制作 如果你想要用猪肉或其他肉类制作美味的香肠,所选用的肉必须肥瘦兼有,去筋并且剁成小块。十磅的肉需添加一磅盐、两盎司洗净的优质茴香籽及两盎司经粗磨的黑胡椒,将它们搅匀,静置一天。取适量清洗干净的肠衣,将肉灌入后,挂起来用烟熏干。 这里值得注意的是,虽然猪肉的地位低下,人们却认为它适于制作香肠。有钱人食用除猪肉外的各种肉类,甚至包括医师们认定会对人体产生伤害的那些,其目的只是为了炫耀和满足他们自身的优越感。这些被认为是“有害的”食物还有水果、鹿肉、河鲜、七鳃鳗(mprey)和鼠海豚(porpoise),不过,人们在烹制和调味时,会采用各种方法来降低它们的危害性,使它们变得适于食用。对于居住在海岸线以内六十英里的人们来说,他们日常食用的等级最低的动物是水生有壳类;而人们能吃到的最高档的食物就是经烹制后重新饰以七彩羽翼的孔雀肉,有时还带有喷火的装置,详见第六章中马蒂诺的食谱。 除禽肉和小牛肉之外,一些用乳猪(最高档的猪肉)、小山羊肉和羔羊肉制成的春天特有的风味菜肴也大受欢迎。夏天人们最常吃羊肉。关于文艺复兴时期人们食用野味的情况,从各种资料看来,研究者们各执一词。其中,一位研究者认为野味在当时是并不常见的,而另一位则声称野味在农村广为食用,只是很少见于宫廷之中。而笔者本人在研究马蒂诺和普拉蒂纳的食谱中发现两位大师经常提到野猪、熊及狍,但是如果不算鸣禽肉和野兔肉,以野味为主料的菜谱就很少。不过该怎么烹制这些肉类呢?下面是马蒂诺的建议: 阉公牛肉和母牛肉都需煮食。牛犊肉适于煮食,不过其里脊部位最好烤食,腰腿肉则适于做肉丸子。绵羊肉适于煮食,但其肩肉和腿肉适于烤制。阉公猪肉不论经过怎样的烹制,都不利于健康。在一月食用配以蒜汁的山羊肉尤其美味。所有种类的兔肉都适合烤制,而熊肉最好做成派食用。 在大斋期以及每周三、周五,因为禁食肉类,鱼类便是最佳的选择。人们最常食用的淡水鱼(包括新鲜的和盐腌的)是欧鳊(bream)、鲱鱼、鲤鱼、鲑鱼、梭子鱼、鳗鱼和鲟鱼,而餐桌上最常出现的海鱼是鳎(sole)、鲭鱼(mackerel)、金枪鱼、鳕鱼和红鲣(redmullet)。当时,鲜鱼的货源不是很稳定,加之长途陆运会使鱼的新鲜度难以保持,因此,住在内陆的人们吃到的鱼几乎都是经盐腌制的。 学者们研究中世纪和文艺复兴时期各皇室和修道院的食物开支情况以及所购买食物种类所依据的主要是当时的账簿,而这些账簿中却没有出现关于蔬菜的记录,因为蔬菜的消费并不是那时市场经济的一部分。如同鸡蛋和蜂蜜、蔬菜都是自产自销,很少与鱼类肉类一起作为商品出现在市场上。在地位低下的农家的菜园里和精致的皇家菜园里都普遍种植了如下蔬菜:卷心菜、韭菜、菠菜、蚕豆、生菜以及欧洲萝卜。其他有些蔬菜则与阿拉伯文化有着密切联系,比如芦笋、洋蓟、南瓜、甜瓜和茄子。当然,还有另一些蔬菜,比如玉米、土豆、西红柿和辣椒,虽然它们在1500年以后就被引入意大利,但却经过了一段很长的时间才被意大利人用于烹饪。 第一百七十三章 女巫们的屈服 今天没能写完,明早更替,还是一样赠送一千字。 ———— “在佛罗伦萨,列奥纳多?达?芬奇正处于最精练的人文主义的中心。”历史学家阿列桑德罗?维佐西(allessandrovezzosi)写道:“那是一个文学艺术热潮飞扬激荡的精彩世界,一个非比寻常的大熔炉,在那里人们对古典主义的兴趣的复兴,连同来自北方的全新的影响力一道极大地丰富了托斯卡纳传统。”达?芬奇在世时,佛罗伦萨的人口约为十五万,并且拥有足以和欧洲其他强国(如法兰西、英格兰、神圣罗马帝国及米兰)匹敌的实力。当时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意大利或者通用的意大利语;在现在的意大利版图上,那时存在的是一些城市国家,包括佛罗伦萨共和国、米兰公国、威尼斯共和国、锡耶纳共和国(therepublia)和热那亚共和国(therepublioa)等等。每个城市国家都有自己的方言,不过这一情况从十四世纪时但丁?阿里基里(dantealighieri)同时使用托斯卡纳语和西西里语写作《神曲》时开始逐渐转变。在这些城市国家之间不断上演着一场场结盟改变、边界变换、外交关系风云莫测变幻无穷的好戏,持续了好几个世纪之久。最终,作为后果,积极的一方面是贸易和金融业得以繁荣;消极的一方面是,各城市国家之间无休止的战事带来了无数毁灭性的后果。 在中世纪,意大利各城市国家之间,以及它们与其他地中海和北方的港口之间的贸易极大地衰落了;而在文艺复兴初期,因为奢侈品需要通过海路到达比萨、热那亚、威尼斯等意大利港口,贸易回升了。这一贸易增长促进了大量现金流入各城市国家之中,相应地也刺激了银行业的繁荣。佛罗伦萨成为它所在地区金融业的中心,而那些在佛罗伦萨蓬勃发展的银行也在其他城市开设了自己的分行,其中就包括了强大的美第奇家族的银行。 还有另外两个重要因素在意大利文艺复兴之初影响深远。在中国,明朝统治者停止了与外国的通商,因此原本用于购买中国奢侈品的资金转而投向意大利的各城市国家,使得富裕的并且占统治地位的商人阶级,还有腰包比以前丰硕的教廷有足够强大的经济实力来资助大量艺术作品和建筑作品的创作,也使不少像达?芬奇这样的艺术家深受其惠。 在1452年,达?芬奇出生的那年,人们见证了两项具有历史意义的重大革新的出现:印刷机的发明和古腾堡圣经的出版,它们极大地推动了文化的发展。接下来的几十年间,随着各城市国家的出版社如雨后春笋般建立起来,大量平民化价格的经典著作和其他各类作品得以出版。这样,不仅是像藏书馆这些充当知识宝库的机构,甚至包括达?芬奇那样长期做研究的个人,也买得起印刷的书籍,而不用对昂贵的手抄本卷轴望而却步了。 然而意大利文艺复兴之初确实欠缺一个重要的因素:和平。混乱、不稳定正是意大利政治的特性。十五六世纪的意大利正如一个微缩的大洲,那些城市国家实则是交战中的国家。颇具讽刺意味的是,文艺复兴时期知识界和文艺界的巨大成功却发生在一个充斥着暴力和战争的世界里。米兰与威尼斯,佛罗伦萨与比萨,罗马与佛罗伦萨,那不勒斯与米兰之间都战火不断。结成的联盟最终都落得分崩离析,掠夺、抢劫和大小战役持续不断地给各个城市国家带来创伤。在意大利文艺复兴期间,中世纪社会的旧秩序被打破了,一个崭新的社会形态形成了。 第一次意大利美食复兴 第一次意大利美食复兴 新的社会形态形成的表现之一就是不断改变的饮食习惯。文艺复兴之前意大利各城市国家的食物主要是:小麦面包、橄榄油、鱼类、蛋类、各种蔬菜、肉类如羊肉和羔羊肉,以及丰富的酒类;法国南部、西班牙大部分以及北非的饮食结构也是如此。食物史学家罗伊?斯特朗(r)对文艺复兴时的新变化评价如下:“基本上,传承于中世纪的准则都完整地保留了下来,不过,在十六世纪近一百年的历程中,它被扩大了、改进了、完善了。人们还是在使用那些香料,只不过使用的范围变小了。这些香料的使用正是人们炫耀自身财富的重要手段,因为它们体现了价值——对宫廷烹饪来说,这就是其灵魂。” 意大利的美酒 意大利素来出产优质的美酒,普通的红葡萄酒就有非常丰富的营养。在意大利,最美貌的女子都会以红葡萄酒佐餐,并且蘸上一小块面包,因为她们认为这样可以使身材更为丰满(同等条件下,丰满的女人是威尼斯人的最爱),而且,还会更明艳动人。 ——费恩斯?摩利逊(fynesmoryson),《旅行日记》(anitinerary),1617年 几百年来,烹饪手法不断翻新,而我们对此的相关讨论几乎都只针对富有阶级,因为只有富人才可能自由选择他们的食物。富人们的选择可以是面包和水,也可以是蛋糕和酒。至于那些贫困的农民,他们当然没有如此选择的权利。 在中世纪,人们一度认为牛肉只适合下层阶级食用,而完全不适宜在富人的餐桌上出现。而在文艺复兴时期,因为小牛肉(取自未成年就宰杀的牛)备受青睐,牛肉的地位有所提高。贵族们宰杀牛犊的权利象征了他们的财富和声望。相反,有些现在我们反感的食材在那时却是典型的珍馐:动物的鼻、眼、颊肉、肝、肠、头、肾、肚、舌、胰杂、冠顶以及鱼身上类似的部位,这足以解释当时两部经典的意大利烹饪书籍的作者何以都提到了古怪的“鲑鱼肠餐”(dishoftroutiines)。 意大利美食复兴还受到了来自中东的影响。在十字军东征期间,欧洲人发现了阿拉伯世界的撒拉逊烹饪法(sarae),其中有些配料在西欧鲜有人知,甚至闻所未闻。美食史学家c?安妮?威尔逊(ewilson)写道:“在西方,最早引入受撒拉逊烹饪法启发的菜肴的是贵族或者皇室家族”。这些全新的配料包括糖、杏仁、开心果、米、海枣、柑橘、石榴、玫瑰露和菠菜。一项新引入的技法就是将浓稠的酱汁与碾碎的杏仁一起炖煮——由杏仁糊裹上糖制成的杏仁蛋白糖(marzipan)成为一道常见的餐后甜点。 此外,那时食物的烹制方法也深受古典作家思想的影响。在中世纪医学界占统治地位的“四液说”,也以将食物和医药联系起来的形式被文艺复兴时期的人们沿用。这套学说可以追溯至古希腊的内科医师盖伦(galen),他的基本观点是生物都具有四种元素,或者说四种“体液”:血液、黄胆汁、黏液、黑胆汁。这四种体液分别与空气、火、水、土对应。因此,厨师在烹饪时需要均衡与这四种体液相关的四种特征:火热、干燥、潮湿与冰冷。人们认为,食用没有考虑到这四种体液均衡搭配的食物是不健康的,同时还有某些食物是专用于平衡体内的四种液体的。比如,人们把牛肉煮熟食用是因为它“干燥”而“冰冷”;将猪肉烤熟是要去掉它“潮湿”的特质;而鱼类则是既“潮湿”又“冰冷”,所以人们希望通过炸的方法使它们干燥而温暖起来。 “大体来讲,”美食史学家让-路易?弗兰德林(jean?louisfndrin)写道,“最‘冰冷’和最‘天然’的肉类需要配上最火辣滚烫的酱汁。”而家禽肉在食物链上占据着最尊贵的地位,因此烹饪它们时只需要加上“jance”,一种由白葡萄酒、苹果醋、姜和丁香混合的酱汁。“四液说”也适用于处理食物的质地,很多菜肴中就有碾碎或剁碎的配料,这样可以使多种体液均匀混合,也更易于消化。 “四液说”之所以在文艺复兴时期得以发展,那些借鉴了大量过往经验的烹饪书作家功不可没。这些人同时也受到当时舶来食品贸易的影响。美食史学家肯?阿尔巴拉(kenalba)评价道:“他们对食物抱有相似的态度——开放大方、兼收并蓄并且非常国际化。” 文艺复兴时期的基本食品 文艺复兴时期的基本食品 有些研究文艺复兴时期食品的作家认为那时意大利人的食物可以分为三大类:面包、酒和所有其他的。实际上这只是对农民阶层饮食结构的准确描述,而各公国宫廷里的饮食并非如此,其构成更加丰富多样。美食史学家艾伦?格里科(allengrieco)指出了一个鲜为人知的事实,在当时,与肉类相比,小麦粉的价格昂贵得惊人。如今肉类的价格几乎是面粉的十五倍,而在文艺复兴早期的意大利,猪肉只比小麦粉贵两倍,小牛肉也不过贵二点五倍。这里同时也存在着一个直接的社会关系:“社会地位越低的人,其收入消耗在面包上的比例就越高。” 类似的联系还适用于酒类的消耗。路易?斯图弗(louisstouff)在研究位于普罗旺斯的教皇学院(studiumpapal)于1365年左右的食物预算时发现了如下的百分比: 葡萄酒:41% 面包:32% 肉类:15.5% 鱼类及蛋:5.3% 香料、烹饪油及奶酪:3.1% 水果蔬菜:3% 美食作家克里弗德?a.莱特(cliffht)对此提问:“这些数据可以告诉我们什么呢?毫无疑问,答案是,在普罗旺斯,美酒就是食物,那些被大肆吹嘘的‘地中海蔬菜’几乎就不存在。”不过,在这里,蔬菜比例偏低可能是因为大部分蔬菜都在自家的菜园里种植,人们并不需要花钱去购买它们。 美酒之乐 我惟一一次看到你欢欣雀跃……是我们品尝那红酒的时候,你可记得?你忘却了你所有的哀伤……那一晚,我们欢笑,我们畅谈…… ——弗朗西斯科?达梯尼(fraini)致赛尔劳?马泽(seromazzei),约1400年 尽管上流社会花在面包上的预算比例并不太高,不过,宫廷的御厨房里仍然烤着飘香的面包,就像农民们也自己烤制面包一样。关于烤面包,普拉蒂纳有如下建议: 我建议所有的面包师傅这样烤面包:面粉需选择小麦粗粉,精研后,经优质的筛网过筛,置于装有温水的面包烤盘中,然后像意大利的费拉里(ferrari)人那样撒上盐。添加适量酵母后,放置于任何一处你能找到的潮湿的地方令其发酵。这样制作面包简单易行,惟一需要注意的是,酵母的用量一定要适中。过多,烤出来的面包会带酸味;过少,面包成品不会蓬松,而且难以消化也不利于健康。面包需要经烤炉仔细烘焙,最好多花些时间;千万不要一天烤制过多,因为只有用新鲜的面粉制作的面包才是最营养的。 上面提及的面包与酒类的预算数据并不适用于“面包搭配品”(那些使饮食结构多样化的其他杂食)。社会地位低下的牧羊人在这方面只花费其食物总开销的百分之十四,而管理他们的监工们则会花费接近百分之四十。“简而言之,面包在社会下层人民的饮食结构中占着日益显著的比例,”格里科写道,“相反,这一比例随着社会等级的升高而减少。” 不同于啤酒,葡萄酒一直被视为贵族的饮料。饮用水的地位最低。有个故事这样讲到,一位旅人在埃米利亚(emilia)省向当地农民讨口水喝。“我的先生,”那位好心的农民答道,“水啊,连栅栏都会被它侵蚀,不过你要葡萄酒的话,我倒是乐意给你一点。” 自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起,人们开始赋予葡萄酒更多的含义,而不再只是将它作为搭配面包的饮料。罗伊?斯特朗(r)解释道:“现在,人们会精心挑选不同的葡萄酒来搭配各种菜肴——度数低的白葡萄酒配开胃菜,红葡萄酒配烤肉,浓烈致醉的葡萄酒则用来配甜点。”当然,不同阶层的人们选用不同品质的酒。农民们就只好凑合着饮用廉价酒,这种酒的原料是经压榨的残余葡萄,而初榨后的原汁用来制作专供上等阶层享用的高档酒了。“人们根据自己的社会地位、职业、年龄和体质来选择相应的葡萄酒。”美食史学家奥迪尔?雷东(odileredon)这样写道。白葡萄酒和干红葡萄酒更适宜于上流阶层,因为它们更具“精致”“柔和”的口感;红葡萄酒则适宜于体力劳动者,因为它营养丰富,而且“正好”价格低廉。当时人们还经常用水来稀释葡萄酒,借以增添分量和降低酒精含量。 第一百七十三章 路易十四的首次御驾亲征! 今天没有写完,明早更替。抱歉,加更赠送一千字。 ———古罗马时期的奶酪 佩科里诺罗马dop干酪(peanodop,罗马硬质羊奶酪)是现存的最古老的奶酪之一,发源于古罗马时期的拉提姆。它是罗马军队每日定量口粮的组成部分之一。现在每年出产的佩科里诺罗马干酪超过六千七百万磅,大多是由撒丁岛生产的。 和欧洲其他地区的人们比起来,意大利人更喜爱在烹饪中使用各种蔬菜,而此倾向一直为人所诟玻科斯坦佐?费利奇(zofelici)于1569年完成一篇以可食用的植物为主题的专论——《关于成为人们食物的沙拉和植物》(de?iequalunquemodovengonopero),他在书中提到:“居住在阿尔卑斯山脉另一侧的人们认为沙拉是贪婪的意大利人的专属食物。正是意大利人抢夺了那些以绿叶青草为食的低等动物的粮食。”尽管如此,自马蒂诺起,所有伟大的烹饪书籍作者都记录了以蔬菜和香草为主的菜谱,比如用卷心菜、茴香、南瓜、生菜、蚕豆、豌豆、墨角兰(marjoram)、薄荷或欧芹制作的汤、派和油炸馅饼(fritter)。 吉亚科摩?卡斯特尔维特罗(giaocastelvetro)是一位意大利人,因为他的新教徒身份流亡到了英国。他于1614年著成了一本关于“意大利人食用的根茎类蔬菜、绿叶蔬菜和水果”的书籍,该书直到他去世后才得以出版。在书中,他声称“意大利人食用的蔬菜和水果多于肉类”,同时给出了如下理由: 最主要的原因是我们可爱的意大利对肉食的着迷程度远远低于法国和这片岛屿(英国)。因为我们意大利人必须花费很大的力气去寻找新的食物以养活在如此小的一片土地上居住的众多人口。还有一个因素,与前面提到的那个原因一样具有不可抗力,那就是意大利一年的九个月都处于高温之中,使我们变得厌倦吃肉。 文艺复兴晚期最受人们欢迎的蔬菜是洋蓟。虽然马蒂诺和普拉蒂纳的书中没有提到洋蓟,它却出现在梅西斯布戈和斯嘎皮的著作中。科斯坦佐?费利奇在上文曾提及的那篇专论中写道:“它们是草丛刺间生长的果实,到现在已广为人知。人们对它们的狂热一直不减,所以现在大家对它们都很熟悉。在那些伟人之中,它们是有口皆碑的蔬菜。”这些伟人们吃洋蓟的方式包括生吃,也会“用烤架或炉火烤食,或者与味道浓郁醇厚的肉汤一起炖煮后”食用。保罗?扎克基亚(paolozacchia)在他1636年的著作《四旬期的美食》(foodforlent)中写道:“煮食的洋蓟宜于吞咽;烤制的洋蓟宜于消化吸收;与松露一起烹调的洋蓟(按厨师们的介绍,是指经野薄荷、少量剁碎的大蒜、胡椒、油和盐调味的做法)可以唤醒人们的味觉。” 马蒂诺和普拉蒂纳的烹饪书中都有很多纯素食的菜谱,这在当时确实是一种显著的进步。在中世纪,人们认为只有穷人才吃蔬菜,而且大多是煮成汤来食用。而在文艺复兴时期,为了保持健康,人们开始提倡吃蔬菜——据说,蔬菜可以使用餐者的胃从消化肉食的重负中解放出来,以便保持他们心智的自由。意大利的烹饪书籍作者们颠覆了自中世纪以来富人吃肉、穷人吃菜的古老成见,因此在烹饪史上开辟了一片全新的天地。 显然,在文艺复兴时期的意大利,最为重要的一种素食是意大利面。有些种类的意大利面自古罗马时期起就已经存在了,比如gana,就是现在的宽面条(sagna)。在中世纪,厨师们尝试着以不同的方法烹饪不同形状的意大利面,这种类似的尝试一直持续到了文艺复兴时期。古罗马人是将意大利面烤熟食用,而文艺复兴的厨师们用水、牛奶或者肉汤将现和的生面团煮熟。他们还使用经干燥处理的意大利面,这样更便于保存。也正是脱水干燥这一工序使得意大利面从一种手工制作的食品变成了商业产品。生产商品化的意大利面的中心城市主要是西西里、利古里亚(liguria)和热那亚;而不少早期的烹饪书籍中提到意大利面都是说“热那亚的”。关于通心粉(mai,脱水的意大利面的通称)的详述请参见第三章。 马蒂诺是第一个提出如何制作和烹饪细面条(vermicelli,也叫“小爬虫”)的厨师: 按如上方法揉好面团,然后用手指做出像小爬虫一样的细条;将它们置于阳光下晒干,这样可以保存两三年。烹饪时,先用肉汤或者浓郁优质的鸡汤将细面条煮半小时,装盘后配上磨碎的奶酪和香料。如果是在禁肉日,就用加糖的杏仁乳或者山羊奶来烹煮。不过因为奶的烹煮时间没有细面条长,所以可以像煮米饭那样先用水煮细面条然后再用奶煮。烹饪宽面条、特里亚面(tria)、佛蒙蒂尼面(formentini)的方法也是如此。除了用奶液烹饪的之外,所有的意大利面菜肴上桌时都需呈现出藏红花般的金黄色。 值得注意的是,文艺复兴时期的厨师们煮意大利面的时间都很长,因为似乎他们还没有aldente(指煮熟的面的口感“弹牙”,有嚼劲)的概念。直到十七世纪,厨师们才建议在煮意大利面的过程中,可以在水沸腾时倒入冷水,通过这种暂时性中止煮制的方法,使煮出来的面条带有坚韧的口感。当时厨师们在烹饪中使用意大利面的方式跟现在截然不同,比如斯嘎皮建议“将煮熟的家鸭配以通心粉,就是古罗马风味的菜肴”,以及“将肥鹅煮熟填馅,浇上小开口包(annolini)”。当然,这些都是只会在当时的宴会上出现的佳肴,其中,意大利面或者作为配菜出现,或者就只是主菜的一个部分。而对农民来说,配以黄油、奶酪、糖和肉桂皮的,或者是浇上香辣酱汁的意大利面就是他们一餐中的主菜,同时也是一份典型的素食。 斯嘎皮的伦巴第风味米饭 斯嘎皮的伦巴第风味米饭 先炖阉鸡肉、鹅肉和塞尔维莱特肉肠(cervelte,猪肉肠)的高汤,用此高汤将去壳的米煮熟。用陶质、银质或锡质的碟子盛好煮熟的米饭,并且撒上奶酪、糖和肉桂皮。再铺上一层新鲜的“布提洛”(butiro)奶酪片、鸭胸肉片和鹅肉片,以及切成大片的塞尔维莱特肉肠。再在其上撒上一层奶酪、糖和肉桂皮,形成三层。最上面需铺上一层润泽的刚融化的“布提洛”奶酪。 文艺复兴时期人们的食品储藏柜 食盐是文艺复兴时期的厨房必需品,而且相对较为昂贵。常用的盐有两种,一种是餐桌上使用的精盐,另一种是适用于烹饪或者腌制鱼和肉的粗盐。意大利的绝大多数食盐都来自伊比沙岛(ibiza)的矿山,此外北欧的食盐也由此处供应。关于盐的重要性,普拉蒂纳如此写道:“餐桌上不可缺盐,否则所有的食物都会淡而无味;这就如同我们将一个没有品位而又令人乏味的人称作傻瓜一样,因为他的品性之中缺乏精华之处。”一个有趣的现象很值得我们注意,那就是马蒂诺和普拉蒂纳的菜谱中很少提到盐。虽然当时人们在煮意大利面时可能将盐加入了煮面用的肉汤之中,但是很显然,两位大师都认为应当等菜肴上桌后再由用餐者自行加盐。 说到意大利面,美食史学家克里弗德?莱特(cliffht)提到:“有足够多的证据表明,通心粉在十四世纪就广为人知了……通心粉早期的历史大都和西西里密切相关。虽然我们无法确定西西里是否为通心粉的诞生地,但是我们知道在那里作为特权阶级的贵族们和犹太族裔都食用通心粉。”有一点可以明确的是,食用意大利面的风潮是从西西里扩展到整个亚平宁半岛的。另一位美食史学家奥迪尔?雷东(odileredon)补充说:“我们一直认为使意大利面广受欢迎的是马可波罗,但是现在我们不得不怀疑这个大家钟爱的传说,因为我们在马可波罗出生以前的文献资料中发现了关于mai(现代意大利语中的mai)的记录。”在中世纪,佛罗伦萨还有一个意大利面制作者的行会,叫做宽面制造者同业会(sagnai)。第三章将对意大利面做更详细的介绍。 提到奶制品,牛羊奶是极易腐烂的。因此,由城中的小贩出售的牛羊奶,有时是经加水稀释的。总体来说,山羊奶和绵羊奶的产量比牛奶多,特别是在意大利半岛较南部的地区。比起意大利南部地区,北部的人们更经常使用黄油;在南部,人们更多使用橄榄油烹饪。中世纪和文艺复兴时期的烹饪书籍中都没有提到奶油,个中缘由至今仍是个谜。蛋类的使用比较广泛;而且有时候人们烹饪它们的方法也相当简单,有一个菜谱甚至提议将它们直接打到炉火的余烬中烹制。 奶酪则主要包括两类,一类是像瑞可塔奶酪ricotta,乳清奶酪。——译者注那样的软奶酪,通常它们都在春天制作,并且多用作炸馅饼的填馅。另一类是磨碎后撒在蔬菜和意大利面上的那种硬奶酪——多用绵羊奶制作。奶酪也通常做成派来食用,其制法就像做芝士蛋糕那样,将“所有在你看来适于混在一起吃的各色奶酪”一起融化,再与蛋黄和搅打好的蛋清完全混合,最后灌入饼皮中烘烤即成。 烩鸡肉块(gratonata) 切好鸡肉,用猪油和洋葱煸炒。炒时加入少许水,以帮助炒熟;并且不时用大勺翻炒;加入香料、藏红花和酸葡萄汁后,开始煮。另一边,按每一只鸡四只蛋黄的比例取来蛋黄,与酸葡萄汁一起搅匀,在另一锅中煮蛋黄液。其后,将所有材料放入平底锅里搅打,并与鸡肉块一起煮熟。此时便可关火享用美味的烩鸡肉块。 ——选自《十四世纪的厨房》(librodeladelsecoloxiv) 文艺复兴时期人们的食品柜中自然还有各种形式的猪肉油脂:新鲜的或者盐腌的猪五花肉(培根肉)、猪背肥肉和猪油。它们多用于油炸和制作派的酥皮,还可将猪油涂抹于瘦肉条的切口之上以便烤制。 当然,在文艺复兴时期,缺少了橄榄油的食品柜是不完整的。橄榄油不只是在烹饪中无处不在,而且还被用作照明的燃料、药膏和润滑剂。达?芬奇一生的大多数时光都在橄榄园环绕的环境中度过,在他的笔记中还出现过橄榄榨油机的草图。他试图设计出一种更好的榨油机以便榨出适用于他绘画创作的橄榄油。他还写了一则关于橄榄的“预言”(prophecy):“从天国的方向一泻而下,赐予我们光和食物。”这则预言所对应的解答便是“从橄榄树上落下的橄榄”。尽管许多人在其住所附近就栽种了橄榄树,但橄榄油的商贸活动以及专业的橄榄油商人在当时也是存在的。 在本章中,马蒂诺和普拉蒂纳有了一个简短的出场亮相,随后,笔者将要展开对这些文艺复兴时期的大厨们以及他们**性的烹饪书籍的详细介绍。 甜味香料粉 甜味香料粉 《烹饪艺术集》(operadell?artedeare)是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最具影响力的烹饪书之一,其作者巴托洛米奥?斯嘎皮是教皇圣比约五世(popepiusv)的御用主厨。斯嘎皮在书中推荐了这种糖和香料的混合调味料,以增添菜肴的风味。现在,用这种甜味香料粉搭配肉类和禽肉仍然十分美味。 24支桂皮枝 1盎司丁香 1/2盎司糖 1/2盎司干姜 1/2盎司磨碎的肉豆蔻末 1/4盎司天堂之谷(摩洛哥豆蔻) 1/4盎司藏红花 将桂皮枝捣成小片,与其余配料一起混合装入香料磨粉机,然后碾成细末。用密封的罐子储存这种混合粉末,可以保存3—4个月。 最后出产量为1/2杯。 — 第一百七十四章 路易十四的首次御驾亲征!(2) 今天没有写完,明早更替,继续加更赠送一千字。抱歉。 ————素食主义的回声 素食主义的回声 从前面我们已经知道,像洋葱和大蒜这样的根茎作物的地位一直比较低,但它们也会出现在上至宫廷下至平民的餐桌之上。不过,当人们用大蒜与某种颇受青睐的肉类(比如禽肉)一道制作菜肴时,大蒜就不再低廉,而变得“高贵”起来了。任何一场奢华的盛宴的焦点都是肉类佳肴,十六世纪的蒙田却在他的《意大利旅游日志》(traveljournalofitaly)中写道:“这个国家的人们不习惯吃太多肉。”意大利的厨师将水果、蔬菜和意大利面提升到与肉类同等的地位,而在英国、法国和德国,肉食是绝对的主导。在斋戒日人们吃鱼,因此,某些种类的鱼被视作肉类的最佳替代品,比如说鲟鱼。斯嘎皮在《opera》里面记录了二十三个烹饪鲟鱼的食谱,而书中提到的斋戒日宴席也都是以鲟鱼这种特殊的鱼类为主的。鳗鱼也备受重视,因为捕获后装在草编的篮子里,它们还可以存活数日,给运送带来便利。“比起那些最能满足人们的味蕾的肉类,鱼类并不逊色,”斯嘎皮写道,“实际上,鱼是自然赐予我们的最鲜美可口的食物。” 奶酪是另一种可以替代肉类的食物。从中世纪到文艺复兴,这个曾经的“农民食品”地位不断提高,在从最初的斋戒日到后来的四旬期四旬期(lent),从圣灰日至复活节前的40天。——译者注里愈发受到重视。《summa》(1469)是最早一部关于乳制品的著作,其作者潘塔莱奥内?达?孔菲恩扎(pantaleonedaza)在该书中写道:“国王、公爵、伯爵、侯爵、男爵、士兵、贵族和商人(都食用奶酪)。”奶酪通常也是皇家宴席的一个组成部分;梅西斯布戈(messisbugo)推荐的是“硬质、脂肪丰富的奶酪”,比如佩科里诺(peo,羊奶干酪);而斯嘎皮喜爱的是“现削片儿的帕玛森奶酪”和马苏里拉(mozzarel,意大利白干酪)。他们的前辈普拉蒂纳早在十五世纪中期就提到有两种奶酪在意大利“平分秋色”,它们分别是托斯卡纳产的玛佐里诺奶酪(marzolino)和帕尔玛产的帕玛森干酪。有趣的是,牛羊奶在当时并不是用作日常饮料,而是作为烹饪或者制作奶酪的配料之一。普拉蒂纳认为:“山羊奶最佳……母羊奶次之,而牛奶居第三位。”这可能是因为当时没有冰箱,牛奶难以长期保存。 古罗马时期的奶酪 古罗马时期的奶酪 佩科里诺罗马dop干酪(peanodop,罗马硬质羊奶酪)是现存的最古老的奶酪之一,发源于古罗马时期的拉提姆。它是罗马军队每日定量口粮的组成部分之一。现在每年出产的佩科里诺罗马干酪超过六千七百万磅,大多是由撒丁岛生产的。 和欧洲其他地区的人们比起来,意大利人更喜爱在烹饪中使用各种蔬菜,而此倾向一直为人所诟玻科斯坦佐?费利奇(zofelici)于1569年完成一篇以可食用的植物为主题的专论——《关于成为人们食物的沙拉和植物》(de?iequalunquemodovengonopero),他在书中提到:“居住在阿尔卑斯山脉另一侧的人们认为沙拉是贪婪的意大利人的专属食物。正是意大利人抢夺了那些以绿叶青草为食的低等动物的粮食。”尽管如此,自马蒂诺起,所有伟大的烹饪书籍作者都记录了以蔬菜和香草为主的菜谱,比如用卷心菜、茴香、南瓜、生菜、蚕豆、豌豆、墨角兰(marjoram)、薄荷或欧芹制作的汤、派和油炸馅饼(fritter)。 吉亚科摩?卡斯特尔维特罗(giaocastelvetro)是一位意大利人,因为他的新教徒身份流亡到了英国。他于1614年著成了一本关于“意大利人食用的根茎类蔬菜、绿叶蔬菜和水果”的书籍,该书直到他去世后才得以出版。在书中,他声称“意大利人食用的蔬菜和水果多于肉类”,同时给出了如下理由: 最主要的原因是我们可爱的意大利对肉食的着迷程度远远低于法国和这片岛屿(英国)。因为我们意大利人必须花费很大的力气去寻找新的食物以养活在如此小的一片土地上居住的众多人口。还有一个因素,与前面提到的那个原因一样具有不可抗力,那就是意大利一年的九个月都处于高温之中,使我们变得厌倦吃肉。 文艺复兴晚期最受人们欢迎的蔬菜是洋蓟。虽然马蒂诺和普拉蒂纳的书中没有提到洋蓟,它却出现在梅西斯布戈和斯嘎皮的著作中。科斯坦佐?费利奇在上文曾提及的那篇专论中写道:“它们是草丛刺间生长的果实,到现在已广为人知。人们对它们的狂热一直不减,所以现在大家对它们都很熟悉。在那些伟人之中,它们是有口皆碑的蔬菜。”这些伟人们吃洋蓟的方式包括生吃,也会“用烤架或炉火烤食,或者与味道浓郁醇厚的肉汤一起炖煮后”食用。保罗?扎克基亚(paolozacchia)在他1636年的著作《四旬期的美食》(foodforlent)中写道:“煮食的洋蓟宜于吞咽;烤制的洋蓟宜于消化吸收;与松露一起烹调的洋蓟(按厨师们的介绍,是指经野薄荷、少量剁碎的大蒜、胡椒、油和盐调味的做法)可以唤醒人们的味觉。” 马蒂诺和普拉蒂纳的烹饪书中都有很多纯素食的菜谱,这在当时确实是一种显著的进步。在中世纪,人们认为只有穷人才吃蔬菜,而且大多是煮成汤来食用。而在文艺复兴时期,为了保持健康,人们开始提倡吃蔬菜——据说,蔬菜可以使用餐者的胃从消化肉食的重负中解放出来,以便保持他们心智的自由。意大利的烹饪书籍作者们颠覆了自中世纪以来富人吃肉、穷人吃菜的古老成见,因此在烹饪史上开辟了一片全新的天地。 显然,在文艺复兴时期的意大利,最为重要的一种素食是意大利面。有些种类的意大利面自古罗马时期起就已经存在了,比如gana,就是现在的宽面条(sagna)。在中世纪,厨师们尝试着以不同的方法烹饪不同形状的意大利面,这种类似的尝试一直持续到了文艺复兴时期。古罗马人是将意大利面烤熟食用,而文艺复兴的厨师们用水、牛奶或者肉汤将现和的生面团煮熟。他们还使用经干燥处理的意大利面,这样更便于保存。也正是脱水干燥这一工序使得意大利面从一种手工制作的食品变成了商业产品。生产商品化的意大利面的中心城市主要是西西里、利古里亚(liguria)和热那亚;而不少早期的烹饪书籍中提到意大利面都是说“热那亚的”。关于通心粉(mai,脱水的意大利面的通称)的详述请参见第三章。 马蒂诺是第一个提出如何制作和烹饪细面条(vermicelli,也叫“小爬虫”)的厨师: 按如上方法揉好面团,然后用手指做出像小爬虫一样的细条;将它们置于阳光下晒干,这样可以保存两三年。烹饪时,先用肉汤或者浓郁优质的鸡汤将细面条煮半小时,装盘后配上磨碎的奶酪和香料。如果是在禁肉日,就用加糖的杏仁乳或者山羊奶来烹煮。不过因为奶的烹煮时间没有细面条长,所以可以像煮米饭那样先用水煮细面条然后再用奶煮。烹饪宽面条、特里亚面(tria)、佛蒙蒂尼面(formentini)的方法也是如此。除了用奶液烹饪的之外,所有的意大利面菜肴上桌时都需呈现出藏红花般的金黄色。 值得注意的是,文艺复兴时期的厨师们煮意大利面的时间都很长,因为似乎他们还没有aldente(指煮熟的面的口感“弹牙”,有嚼劲)的概念。直到十七世纪,厨师们才建议在煮意大利面的过程中,可以在水沸腾时倒入冷水,通过这种暂时性中止煮制的方法,使煮出来的面条带有坚韧的口感。当时厨师们在烹饪中使用意大利面的方式跟现在截然不同,比如斯嘎皮建议“将煮熟的家鸭配以通心粉,就是古罗马风味的菜肴”,以及“将肥鹅煮熟填馅,浇上小开口包(annolini)”。当然,这些都是只会在当时的宴会上出现的佳肴,其中,意大利面或者作为配菜出现,或者就只是主菜的一个部分。而对农民来说,配以黄油、奶酪、糖和肉桂皮的,或者是浇上香辣酱汁的意大利面就是他们一餐中的主菜,同时也是一份典型的素食。 斯嘎皮的伦巴第风味米饭 斯嘎皮的伦巴第风味米饭 先炖阉鸡肉、鹅肉和塞尔维莱特肉肠(cervelte,猪肉肠)的高汤,用此高汤将去壳的米煮熟。用陶质、银质或锡质的碟子盛好煮熟的米饭,并且撒上奶酪、糖和肉桂皮。再铺上一层新鲜的“布提洛”(butiro)奶酪片、鸭胸肉片和鹅肉片,以及切成大片的塞尔维莱特肉肠。再在其上撒上一层奶酪、糖和肉桂皮,形成三层。最上面需铺上一层润泽的刚融化的“布提洛”奶酪。 文艺复兴时期人们的食品储藏柜 食盐是文艺复兴时期的厨房必需品,而且相对较为昂贵。常用的盐有两种,一种是餐桌上使用的精盐,另一种是适用于烹饪或者腌制鱼和肉的粗盐。意大利的绝大多数食盐都来自伊比沙岛(ibiza)的矿山,此外北欧的食盐也由此处供应。关于盐的重要性,普拉蒂纳如此写道:“餐桌上不可缺盐,否则所有的食物都会淡而无味;这就如同我们将一个没有品位而又令人乏味的人称作傻瓜一样,因为他的品性之中缺乏精华之处。”一个有趣的现象很值得我们注意,那就是马蒂诺和普拉蒂纳的菜谱中很少提到盐。虽然当时人们在煮意大利面时可能将盐加入了煮面用的肉汤之中,但是很显然,两位大师都认为应当等菜肴上桌后再由用餐者自行加盐。 说到意大利面,美食史学家克里弗德?莱特(cliffht)提到:“有足够多的证据表明,通心粉在十四世纪就广为人知了……通心粉早期的历史大都和西西里密切相关。虽然我们无法确定西西里是否为通心粉的诞生地,但是我们知道在那里作为特权阶级的贵族们和犹太族裔都食用通心粉。”有一点可以明确的是,食用意大利面的风潮是从西西里扩展到整个亚平宁半岛的。另一位美食史学家奥迪尔?雷东(odileredon)补充说:“我们一直认为使意大利面广受欢迎的是马可波罗,但是现在我们不得不怀疑这个大家钟爱的传说,因为我们在马可波罗出生以前的文献资料中发现了关于mai(现代意大利语中的mai)的记录。”在中世纪,佛罗伦萨还有一个意大利面制作者的行会,叫做宽面制造者同业会(sagnai)。第三章将对意大利面做更详细的介绍。 提到奶制品,牛羊奶是极易腐烂的。因此,由城中的小贩出售的牛羊奶,有时是经加水稀释的。总体来说,山羊奶和绵羊奶的产量比牛奶多,特别是在意大利半岛较南部的地区。比起意大利南部地区,北部的人们更经常使用黄油;在南部,人们更多使用橄榄油烹饪。中世纪和文艺复兴时期的烹饪书籍中都没有提到奶油,个中缘由至今仍是个谜。蛋类的使用比较广泛;而且有时候人们烹饪它们的方法也相当简单,有一个菜谱甚至提议将它们直接打到炉火的余烬中烹制。 奶酪则主要包括两类,一类是像瑞可塔奶酪ricotta,乳清奶酪。——译者注那样的软奶酪,通常它们都在春天制作,并且多用作炸馅饼的填馅。另一类是磨碎后撒在蔬菜和意大利面上的那种硬奶酪——多用绵羊奶制作。奶酪也通常做成派来食用,其制法就像做芝士蛋糕那样,将“所有在你看来适于混在一起吃的各色奶酪”一起融化,再与蛋黄和搅打好的蛋清完全混合,最后灌入饼皮中烘烤即成。 烩鸡肉块(gratonata) 切好鸡肉,用猪油和洋葱煸炒。炒时加入少许水,以帮助炒熟;并且不时用大勺翻炒;加入香料、藏红花和酸葡萄汁后,开始煮。另一边,按每一只鸡四只蛋黄的比例取来蛋黄,与酸葡萄汁一起搅匀,在另一锅中煮蛋黄液。其后,将所有材料放入平底锅里搅打,并与鸡肉块一起煮熟。此时便可关火享用美味的烩鸡肉块。 ——选自《十四世纪的厨房》(librodeladelsecoloxiv) 第一百七十五章 路易十四的首次御驾亲征!(3) 今天没有写完,明早更替,赠送加更一千字,抱歉。————达;芬奇的厨房设计和厨用发明1482年,30岁的列奥纳多? 达?芬奇从佛罗伦萨来到了米兰,投入米兰大公路德维柯?斯弗查的宫廷中任职。 在那里,在创作名画《最后的晚餐》之余,达?芬奇身兼音乐家、发明军用机器及防御体系的设计师等数职,并且还担任过制作人,在宫廷盛筵上制造了诸如 “天堂之宴”(FeastofParadise)这样的奇观。他甚至还要负责斯弗查家族城堡的改建工作,改造对象最有可能是公爵夫人贝雅特丽齐(Beatrice)的内室。 因此,在米兰的达?芬奇一面创作《最后的晚餐》,一面监管着公爵城堡的改造工程,同时还接了一些其他的设计活——可能是为米兰的朝廷重臣马利奥洛? 吉斯卡蒂(Mariolode?Guiscardi)设计住宅。在《大西洋古抄本》中,达? 芬奇提出了自己关于厨房设计的理念:供仆役居住的大间应远离厨房,以免主人听到他们嘈杂的声音。 厨房里应该有地方可以很方便地清洗白镴器皿,这样仆人们将它们在房间里搬来搬去的情形将不再出现……为了更加便利,食品贮藏室、贮柴间、厨房、鸡舍和仆役室应当相互比邻。 同时花园、马厩以及肥料堆也应该紧挨着……从厨房传菜出来可以通过宽大低矮的窗户,或者采用带转轴的桌子……厨房的窗户最好正对储物间打开,这样可以方便搬运柴火。 遗憾的是,达?芬奇绘制的关于厨房设计的草图已经无从寻觅了,所幸我们可以从《笔记》的其他段落中找到关于他喜爱的食物和他经常购买的食物的信息——请参见本章前段详述。 作为一位杰出的发明家,达?芬奇一直致力于节省人力的研究,并且乐此不疲。 在《大西洋古抄本》里的素描中,有几幅描绘的是他发明的两种转叉机——在烤肉时用于帮助厨师们省去不停转动烤叉的麻烦的机器。 其中一种用到了下降的平衡锤,它是以缚于气缸上的绳索拉住的。当重量下沉时,平衡锤拉动气缸转动,这样就带动了与烤叉相连的传动装置的转动——烤叉便转动起来了。 不过这一装置还要求厨师们在平衡锤落地时转动一下气缸,以保证平衡锤重新升起。 另一种自动转叉机的设计更为新颖精巧,因为它利用了热空气的能量作为动能。 这个机器是有史记载的第一台空气螺杆压缩机(airscrew)。 伯恩?迪布纳(BernDibner)在《鲜为人知的达?芬奇》(TheUnknownLeonardo)一书中写道:“就像一位心灵手巧的家庭发明能手一样,他将他的各项发现用于厨房的实际操作……以便将厨师们的手解放出来。”烟道里上升的热空气带动了涡轮机的叶片转动,炉火上装着传动装置的烤叉随之转动起来。 “烤肉转动的速度可以由炉火的大小来控制”,达?芬奇补充说。文艺复兴时期的厨房中确实出现过类似装置。 意大利食品专家卡巴蒂和蒙塔纳里解释道:“有一种更为先进的串肉扦,其上带有一个风扇,当炉火上的热气散发出来时,风扇就转了起来。风扇的运动会引起圆柱形齿轮转动,相应地带动了与烤肉杆相连的锯齿状轮盘的转动。”看到这段描述,我们很容易联想到这种转叉机的发明是受到了达? 芬奇的启发,不过事实如何却难以得知,因为我们无法确认达?芬奇是否曾经把他笔记上的设计稿给别人看过。 达?芬奇一贯对自己的笔记非常保密,并且,在文艺复兴时期它们没有出版过。 我们可以确知的是,半自动转叉机在升级后的主要成果是怎样。在斯嘎皮的《Opera》中有一幅插图画着斯嘎皮自己设计的一种设备,因其底部的大型鼓轮使它看似形如大钟。 解开链条,转轮和齿轮便开始转动,继而带动串着烤肉的三根烤肉叉的转动。 因为距炉火距离不同,每一根烤肉叉的转速都不同,这样当厨师们需要在同一时间烹饪不同的肉类时,便有了较大的回旋余地。 在插图中,顶部的烤叉串着一条需要较长烤制时间的羔羊腿(或小牛肉腿),而底部的烤叉上串着很易熟成的香肠和小型鸟类。 在接下来的几个世纪里,这种转叉机在欧洲得到了普遍的使用,其中一些样本保留至今,到现在仍可正常运转,只不过需要一台引擎来维护和调试它们。 达?芬奇还尝试着控制炉火以便更好地利用它,这一实践的结果被某些学者认为是史上第一台实用的户外烤架组合。 该组合的底部用于放置木柴,其顶端有一个开口,除了可以通过它添柴外,这个开口还是个通风口,可以让空气进入以保证火焰燃烧。 需要烤的食物就放在烤架组合顶端的炉箅上。这种设计跟现在人们制造的户外烤肉组合惊人的相似。 不过就像达?芬奇的大多数发明一样,我们无法确定这些设备是否实际地被组装出来过。 对自己的发明,达?芬奇总是不断追求完美。用伯恩?迪布纳的话来说就是:“他不会一直满足于某一种运行方案,设计完成不久后,他又会替换机器上的某一些或者某一组部件来尝试着完成相同的操作任务。”可以与达? 芬奇的厨房发明媲美的是他那些包括 “坦克”在内的其他发明。这台 “坦克”形似UFO,可以向前滚动行进,其上还有向外伸出的枪杆。其他的一些发明有:巨型自动弩弓、大型榴弹发射机、飞行器、潜水器,还有一些比较寻常的机械,比如自动织布机。 达?芬奇的传记作者迈克尔?怀特评论道:达?芬奇一贯热衷于自动化的理念,这是他在军事机械设计方面最为突出的一点,同时从他许多的创思和设计中可以看出,这种热忱几乎已经成为一种难以割舍的迷恋和执著。 当我们追思达?芬奇所在的那个时代的实际情形时,他的那种追求就更让人惊叹不已。 要知道,在那个时代里,人们可以达到的最快速度是通过马达到的,最先进的交通工具是马车,此外,就算离第一台蒸汽机的发明,都还要等三个世纪。 达?芬奇还发明了一种可以让运河通航的船闸,随着时间的推移,围绕着这项发明的争论不断升级。 来自米兰的神职人员乔万尼?安博罗奇奥?马赞塔(GiovanniAnbrogioMazenta,1565—1635)手头有十三页达? 芬奇的手稿,他还在回忆录中记录了达?芬奇的许多项技术成就,不过后来的大多数学者都认为这些设计并未真正实现过。 拉迪斯劳?雷提(LadisoReti)在其论著《机器的要素》中提到:“其中包含的信息非常重要,因为它的基点是一种广为流传的传统观点(关于达?芬奇的构想是否投入实际用途),在那时,这一观点仍然非常盛行。”马赞塔还写道:“达?芬奇发明的机器和闸门使通向伦巴第湖的水路畅通起来,并且可以通航。”他还指出:“许多关于(达?芬奇)的著作里提到的在米兰地区使用的设备——比如河堰、船闸、水闸等——实则大都是达?芬奇自己的发明。”如上那些是否只是基于达? 芬奇在发明方面巨大的声誉而形成的一种不真实的夸张呢?它们又与食物有何关系呢? 这个……就好像和有关达?芬奇的其他许多事情一样,我们没有明确的答案。 不过传说还是会继续。华法力?鲁特在他1971年的著作《意大利美食》(TheFoodofItaly)中写道:“达?芬奇的水闸使得在波河(thePoriver)上通航成为现实,也拓宽了水路运输的范畴,这一发明让米兰人可以目睹一船船丰盛的奶油、黄油、玛斯卡邦奶酪(mascarpone)、蜂蜜、蔬菜和水果等食物运入自己的家乡。”逃离米兰我们已经知道在米兰时,达? 芬奇经常忙于同时进行着的许多项工程,就算在宴会上他也没有停止过工作。 乔万尼?保罗?洛马佐(GiovanniPaoloLomazzo),一位曾经是画家的作家讲述了如下一则关于达? 芬奇的小轶事:讲这个故事的人是达?芬奇的仆人们。话说有一次他想要画一些正在发笑的农民(但实际上他最后只画了个素描草图,而没有上色),他就找了些他认为合适的对象,并很快与他们混熟。 然后达?芬奇在某些朋友的协助下,为他们开了个派对。在派对上,他与他的农民朋友们相对而坐,给他们讲述了一件件世上最疯狂、最荒谬的事情,想要逗他们发笑。 在农民们被逗乐后,他不动声色地观察他们笑起来的表情和动作,还有他们对他的荒诞故事的各种反应,并且将这些情形铭刻在脑海里。 在农民们离开后,他回到自己的房间,在那里创作出了一幅精彩的画作——看到这幅画的人都会不禁发笑,就好像自己亲临达? 芬奇的派对现场,坐在他对面,听他讲那些匪夷所思的故事。因此我们可以揣测,达? 芬奇的购物单上的一部分美酒大抵就用在这个派对上招待客人了。洛马佐提到的这些画像被称作达? 芬奇的 “怪谈”,或者拿达?芬奇自己的话来说就是 “滑稽的、荒诞的,但实则是值得同情的”。在同一时期,也就是十五世纪九十年代早期,达? 芬奇正在完成一座为纪念路德维柯父亲而铸造的青铜骑马像雕塑。1493年的11月,在庆祝路德维柯的侄女碧昂卡(Bianca)与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哈布斯堡家族的马克西米连(MaximilianofHabsburg)的婚宴上,为了取悦米兰人民,达? 芬奇向他们展示了为大公父亲塑造的青铜马雕像的黏土模型。对此,瓦萨里(Vasari)写道:“见到达?芬奇制作的黏土模型马的人都不禁惊叹,他们从来没有见过像这件雕塑这样精致、这样壮丽的艺术作品。”对于浇铸这匹青铜马的细节,达? 芬奇作了许多极为详尽的笔记,不过遗憾的是,铸造终究没有完成。1494年,由于担心来自法国的可能的入侵,忧心忡忡的路德维柯大公将好几吨青铜送到了他的岳父埃尔科莱? 埃斯特(Ercoled?Este)手里,而这些原本应当用于铸造那件骑马像的青铜,变成了一座座加农炮。 这些青铜可能是作为欠款的一部分还给埃斯特公爵的,因为埃斯特是路德维柯的债主——他们之间的借款高达三千达卡特。 达?芬奇的传记作者尼科尔在讲述这段青铜被转运的往事时说:“这对达?芬奇和他的工作室而言无疑是一个巨大的打击”,但达? 芬奇自己只是轻描淡写地记录道:“关于马的事我什么都不想提了,因为我深知我们这个时代。”的确,显然达? 芬奇很清楚当时的形势,并且很快便开始了他的另一项工程——为大公绘制一幅壁画,这幅画就是位于一间多明我会修道院 “圣母感恩堂”(SantaMariadelleGrazie)的餐厅墙上的《最后的晚餐》。 在绘制这幅作品时,达?芬奇所面对的是一个非常有趣的挑战。不同于当时绘制湿壁画的传统,达? 芬奇使用的是一种类似于湿壁画颜料的油彩蛋彩混合物。当耶稣说 “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你们中间有一个人要出卖我了”时,众门徒各自是如何反应的呢,在餐桌旁又应当怎样表现? 在《笔记》中,达?芬奇写下了自己将如何创作这些表情的打算:其中一位正在饮酒的门徒,端着酒杯将头转向耶稣,愣住了。 另外一位也转过头来,手里握着的匕首撞翻了桌上的酒杯……还有一位身体前倾去凝视耶稣,惊愕的用手捂住自己的眼睛。 在油画中,达?芬奇所塑造的犹大形象还打翻了一个盐盅。画中所绘的部分门徒是以真实的米兰宫廷朝臣和市民为原型的。 《最后的晚餐》的构图不同于以往的画家的做法。在他之前以 “最后的晚餐”为题材的画作都将人物围绕着餐桌线性地排列成一圈,而达? 芬奇采用了一种波浪形的透视法,正如尼科尔评述的一样:“(画面中)门徒们被分为四组,每组三个,一组组呈波浪形分布的人群突然面临了一个巨大的危机,这使得画面表现出很强的张力——看来达?芬奇找到了这个属于他的戏剧性的一刻…… 第一百七十六章 路易十四的首次御驾亲征!(4) 嗯,首先在这里说声抱歉。 作者的城市防疫情况突然升级了,因为家里老人是易感人群,根本不敢让他们出去(还为此吵了好几次,又是无奈又是头痛),所有的事情从收快递(家里人是拼多多的拥趸)采买食物到办通行证到领口罩,丢垃圾都需要作者一手操办——一开始作者还天真的以为很快就能做好,抽时间去更新……结果,啊……又不敢像是以前那样熬夜……不知不觉,天啦噜!咕那么久了! 抱歉抱歉,幸而事情办得差不多了,接下来就可以宅下来安心更新了——为了致歉,一百七十五章买一送一,赠送一章……唉,真是对不起大家…… 现在才发现主动宅和被动宅有多大的区别…… 每天心惊胆战的不知道要到什么时候…… 祝大家身体康健,万事如意……(以上修改后加入,不计入字数) ———————— 路易十三原先的狩猎行宫已经先于庞大的凡尔赛宫整修过一番,主要是增设卫生设备和洗浴设施,也因为这个缘故,这座狭小的二层小楼所能容纳的人更少了,只有王弟菲利普能够与国王分享这座舒适的新居,其他人,从孔代到被允许觐见国王的尉官,都必须在其他地方寻找住所,幸而就算没有凡尔赛宫,为了那些工人建造的粗陋宅子也足够这些人暂时栖身了,据说还有许多附近的乡绅正在络绎不绝地往这里来,希望能够见到国王一面。 路易在邦唐的服侍下痛痛快快地洗了一个澡,之前他在书本上读到一个君主出行的时候至少有上百驾车辆随行,保证其最基本的需求,他还觉得相当不可思议,但等到他来到这里,成为路易十四,才知道,在一个生存资源极其贫乏的年代,这是必须而非奢侈——在很多地方,贵族们司空见惯的东西,一些平民听也没听说过,遑论配置和预备——而在巴黎的十年,也已经让逐渐向着一个真正的君王进化的路易很难再如年少时那样习惯于忍耐和屈就,而他身边的人,从邦唐,菲利普到孔代,仆役和士兵,也不认为一个国王的行李几乎能够与一个连队的辎重相比有什么奇怪的,或者说,这才是正确的打开方式,若是国王愿意与一个士兵同甘共苦,人们不会说他品行高洁,只会认为他有着某种不可言喻的怪癖。 路易不打算去挑战人们的认知,也不愿意——直到今晚,他才知道邦唐竟然为他打包了一座釉面陶瓷浴缸,路易承认他是很喜欢这座浴缸……不过邦唐是怎么做到的?这座浴缸至少有一千磅的重量,后来他才知道邦唐还帮他搬来了另外一些沉重的“设备”……总之,路易不得不承认,他确实离不开这个聪慧而又细致的近侍,他穿上宽松的衬衫,端着一杯滚热的牛奶,准备随意从邦唐带来的书籍中挑选一本度过一段悠闲的时光时,有人请求觐见——邦唐既然为他通报了,就表示这个人必然是国王想要见到的。 来人正是卢瓦斯,他的父亲正是法国第一任陆军大臣,曾经是马扎然主教在军事方面的左膀右臂,在马扎然主教离世之后,面对年轻的国王,这位老道的廷臣明智地选择了观望,他先给自己的儿子谋求了一个监政官的职位,然后在五年前为他找了一门好姻缘,也就是在那一年,他将卢瓦斯调回巴黎,担任他曾经担任过的秘书职务,协助他的父亲工作,但最终把他引到国王面前的还是他与工匠们共同研究出来的“枪刺”,也就是国王用来取代长戟连队的那个,这种“枪刺”国王不准备那么快地把它暴露在众人面前,所以今天巴黎的人们看到的还是长戟,但今晚所有的枪刺都会被分配下去,等到了开战的时候,士兵们才会把它装在自己的枪支上。 路易以为卢瓦斯前来回报的就是这件事儿,或者还有火炮连队——也是没有在巴黎民众前显露的杀手锏,这些火炮被装载在有篷马车上,由士兵们看守着——就在庭院里,国王兴致高昂地和卢瓦斯离开了房间,一直走到它们面前,覆盖在上面的油布已经被掀开,露出冰冷而又精美的杀戮武器——不,这里作者并没有弄错形容词,这尊十二磅的黄铜火炮周身都环绕着华丽的浮雕——靠近炮口的地方是一圈典雅的花纹,花纹后是一副小小的圣人胸像,在胸像下是这尊火炮的名字,名为“独一无二者”,而在这下面,是路易依照传统给出的箴言“王者的最后论据”,这句话倒和数百年后人们所说的“真理在大炮的射程之内有着异曲同工之妙,”再往下,是火炮团长的盾徽,两只被塑造成海豚的火炮提手(用来搬运固定火炮时用)簇拥着这枚盾徽,再往下,就是国王的纹章,正如路易曾经和王弟菲利普提起的那样……是一枚太阳,正确地说,是一枚有着五官和面孔轮廓的太阳,虽然路易觉得这个标志实在是有些惊悚,但他实在是拒绝不了自己的儿子,也就是王太子小路易的热情。 额,是的,这个人脸太阳正是小路易的杰作,他的大作毫无疑问地越过了以勒布朗为首的一干艺术家奉上的样品,成为了太阳王路易十四最终选定的纹样。 承托着这枚太阳的是法兰西王室的纹章,王冠下的盾徽中镶嵌着三朵金百合,下面是布边,在王室纹章下,也就是火炮底座,装饰着一圈扇贝与卷草纹的图样,内里是胜利女神像。 虽然路易一早就知道还未完全脱离文艺复兴时期的工匠们不会将一尊光秃秃的黄铜管子送到自己面前,但还是不由得被他们的精益求精吓了一跳——这可是要用来作战的,“这些火炮都试过了吗?” “都试过了,”卢瓦斯说,他今年只有二十七岁,与国王年龄相仿,但有过监政官和陆军国防秘书的经历,让他比一般的年轻人更沉稳谨慎,他的父亲告诉他说,在国王亲政近十年之后,作为马扎然主教的臣子,他还有许多人都已经做好了退出权利中心的准备,否则不免与曾经的财政总监富凯那样落得一个狼狈不堪的下场,但出于私心,他当然希望让自己的儿子继承自己的位置——现在的陆军大臣已经和高等法院做了交易,他会成为大法官,然后为自己的儿子让出这个位置,但最重要的前提是,国王认可和相信卢瓦斯。 所以说,这场对佛兰德尔的战争,不但是对国王的考验,也是对这座生机勃勃的新宫廷的考验,成功了,就能飞黄腾达,直上青云,失败了,之后的情况就很难说了,至少会在国王心里留下一个很不好的印象。 卢瓦斯当然不会辜负父亲对自己的期望,国王交代下来的每一件事情,他都尽力做到尽善尽美,枪刺是一件,火炮是一件,还有许多暂时未能在国王面前展示的,“现在我们总共有一百二十门火炮,三十门如您所见的十二磅大火炮,六十门八磅的中型火炮,还有三十门四磅的小火炮,”他引领着国王走过去,这些森冷的金属在火把下呈现出如同金子一般的光泽,不过对路易来说,它们也差不多了。 “带轮炮架呢,前车呢,固定架呢?”国王一连串地问出来,而卢瓦斯对答如流,这些器械完成的要比火炮早,他也给国王看了——之后还有另外一样没有显露在人们眼前的可怕武器,国王拿起一个,放在手里试了试重量,沉甸甸的,“这是最新的榴弹?” “是的,陛下。”卢瓦斯说:“在火药量不变的情况下,我们尽可能地减轻了它们的重量,就是……”他迟疑了一下,:“我们暂时还没有办法解决您所说的‘安全性。’但您的士兵们勇气过人。” “勇气不是我们虚掷他们性命的理由。”国王沉吟片刻,因为导火索的不稳定性,很多榴弹还未离开掷弹兵就爆炸了:“这次看情况而定吧。”他说。 他们攀上一座耸起的丘陵,勾勒出丘陵边缘的红光不再属于落日,它来自于国王的军队,他们成批成群地在凡尔赛宫与狩猎行宫之间的平原休憩——这里今后会是一片广阔的庭院,现在这里取代了树木的是士兵,取代了花卉的是帐篷,一群火枪手正在与一群掷弹兵们赌博,掷弹兵因为对力量和臂长有要求,所以都是强壮高大的男性,他们戴着与众不同的无檐高帽,胸前只挂着一条宽阔的带子,而火枪手和其他军官们多半都是两条,在胸前交叉,因为他们要同时戴着弹药和刀剑。 就在国王好奇他们在酒桶上的牌局最终的输赢时,营地边缘突然传出了一阵响亮的喧哗声,国王闻声看去,看到了一群色彩斑斓的人正从黑暗里走出来。 “这正是我要向您禀报的,”卢瓦斯说:“那是一群……身份特殊的女士,虽然我有安排,但她们坚持说,是一位尊贵的大人雇佣了她们。”而且她们坚决地否认自己靠着皮肉谋生的可怜人,但对卢瓦斯以及所有的士兵和军官们来说,波西米亚的女人和所谓的“可怜人”之间的区别只怕只有小指头那么大一点儿。 第一百七十七章 路易十四的首次御驾亲征!(5) 马尼特是驾着篷车而来的,波西尼亚人和在其他地方的吉普赛人或是弗朗明格人,又或是茨冈人(这都是各个国家对他们的称呼)那样,人们一见到他们,就认为这群小偷、诈骗犯和恶妇是来为非作歹的,她们的车队在距离狩猎行宫还足有几法里的时候就遭到了阻拦,如果不是她们都是女巫,还没法儿进入凡尔赛呢——而她们既然大摇大摆的进来了,也不由得让军官还有将领们有了几分忌惮,虽然里世界还是垂着深重的面纱,但这个时代的人们是承认有魔鬼和恶魔存在的——另外,这些人也坚称,她们是受国王雇佣的,还报出了国王御医,瓦罗.维萨里的名字,维萨里不会出现在御前会议里,但他的名字卢瓦斯也有所耳闻。 “哦,我知道这件事情,”国王微笑着对自己的大臣说,“你去安排她们吧,”他略微思考了一下,“就把她们当做一队比较特殊的雇佣兵,但不用多去管束她们,也不要让别人去打搅她们。” 以往也有国王或是将领在大战前或是凯旋后将女人作为战利品或是慰劳分发下去,浩浩荡荡的“名姝”跟随在军队后面的事情直到二十世纪的时候仍然时常发生,卢瓦斯并不觉得惊讶,只是他不太明白国王为什么会选择一群波西米亚女人,是的,对于很多人来说,让波西米亚女人即便从事这种工作都是一种过于高看的行为——不是对前者,而后对后者,不过既然国王这样说了,卢瓦斯就没有否决的意思。 波西米亚的女巫来到凡尔赛后引发了一场小小的波澜,比起凡俗的女性,甚至那些游荡在街道上的女人,她们都要艳丽和年轻的多了,而且波西米亚人从来就是放纵的代表——准确地说,他们有着自己的法律与道德,而这些都不是被非波西米亚人承认的——国王在几天后听说,有很多士兵有了一个波西米亚妻子,这种更近似于玩笑的婚姻很简单,只要彼此中意的男女一起走到众人面前宣布已经结婚就可以了,而他们要分开的时候,也只要说声离婚就行了。 这些士兵们固然是被这些漂亮热情的女孩吸引了,而这些女巫,也是被这些士兵们迷惑了,她们之前一直居住在如孔弗朗这样的密林深处或是人迹罕见之处,那里的生活何等贫乏就不必多说了,这里的士兵,即便是凡尔赛的新人,也因为国王慷慨的赐予而手头宽裕,而众所周知的,巴黎就在距离凡尔赛不远的地方,而巴黎现在几乎已经成为了一座万国的宫殿,这里你可以见到任何你在别处见到的东西,也能见到你在别处见不到的东西,这里的各种时尚与思想则在不断地从法兰西风行到每个国家。 “米莱狄夫人。”卢瓦斯向那位有着动人的红唇,以及如同深夜湖面一般潋滟的眼睛的贵女鞠了一躬,这位是未曾获得承认的“王室夫人”,虽然不能如拉瓦利埃尔夫人那样拥有头衔和年金,但这位夫人也时常出没于国王的寝室,这点让旁人无法小觑这位据说出身相当不堪的女人。 “卢瓦斯先生,”米莱狄巧笑倩兮地瞥了对方一眼,他们都没有资格住在国王的狩猎行宫里,所以这里是米莱狄向凡尔赛的居民们租借的一座农舍,说是农舍,也是一座整齐的二层小楼,米莱狄一点也不奇怪这里的人们为何会对国王如此忠诚,十几年前他们还是一无所有的流民,除了自己的身体和灵魂之外一无所有,她站在露台上,往外望去,深沉的夜色下是新宫隐约的白色轮廓——即便大战在即,凡尔赛宫的工程依然没有停止,数之不尽的工匠依然在庞大的工地上忙碌着,数以万计的火把让那座高地看上去就像是着了火。“说吧,先生。”米莱狄说:“我知道您总是无事不登三宝殿的。” 这样直截了当的话语让卢瓦斯不由得蹙眉,“我是为了……那些波西米亚女人。” “怎么了,”米莱狄轻轻地摇晃着手里的扇子:“她们对您造成了什么妨害吗?” “她们能够对我造成什么妨害?”卢瓦斯说:“问题是她们正在与国王的士兵结婚。” “大家心知肚明,”米莱狄无所谓地说:“只是游戏而已。” “一些是,一些不是。”有愤怒的父母找到军官,要求他们驱逐这些波西米亚女人,因为有些士兵居然认认真真地在考虑,要为自己的爱人受洗,真正地把她娶入家门,如果他们还是流民那就算了,但现在的凡尔赛人几乎不将巴黎之外的人放在眼里,即便是客人来自于里昂或是普罗旺斯,他们也只会轻蔑地称其为外省人,又怎么会允许自己心爱的儿子娶一个波西米亚人。 而且开战在即,他也很担心,这些波西尼亚女人会影响到士兵们的勇气与忠诚。 “别担心,”米莱狄说:“这些波西米亚人也是要到战场上去的,只是不与你们一个战场。”她的耳目要比卢瓦斯敏锐的多,当听说有不少女巫竟然和士兵们在一起后,她也思考过要不要阻止此事,但几乎只用了几分钟,她就决定不予干涉,为什么呢,因为她想起了国王曾经和她说过的话,国王说,这个世界上,最美妙往往也是最短暂的,也因为最短暂,也就最珍贵,最能够证明这点的就是爱情。 波西米亚的女巫们是受国王的胁迫而来的,但她们可没想过要改变自己,她们依然保持着波西米亚人的习惯和传统,其中就是大胆而热烈的,对于爱情的追求——国王也曾说过,一段爱情至多只能保持九十天,多么有趣啊,这正是佛兰德尔战役预计将要耗费的时间…… 卢瓦斯迷惑不解,但幸而军队今天就要全面开拔,既然如此,那些深感困扰的父母也没法儿追上来,至于之后的事情,就之后再说吧。 他向米莱狄夫人告辞,就回到自己的住所去了,当然,他没法太早安歇,离开巴黎之后才是他真正忙碌起来的时候——国王将军队的军需交给了他和柯尔贝尔,虽然说是还有柯尔贝尔,但事实上,柯尔贝尔的精力主要还是投注在国内和国外,最紧要的工作还是随驾的卢瓦斯,卢瓦斯以及他的父亲,也就是现在的陆军大臣,为此调动了所有的资源和人脉,他聪明地将国王将要经过的地方标注成点,而后按照路程的长短和军队的行军速度分割成一部分一部分的,军队所需的补给与装备也不是一起准备好,千里迢迢地从各处到巴黎,再随着国王去到佛兰德尔,而是就近往预定好的补给点,这点既可以减少运送途中的损耗,也不至于拖累军队。 只是这样,需要关注的地方就多了,各种各样的事情都可能发生,大雨、火灾、盗窃和抢劫,又或是监政官或是领主的阳奉阴违……所以卢瓦斯每天都有做不完的工作,但他将注意力投注到羊皮纸上的时候,还是忍不住叹了口气——父亲的暗示在今天得到了确证,他不由得一阵烦恼,比起火枪和刀剑,让一个凡人胆寒的当然还是那些隐藏在黑暗中的魔怪。 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这样的事情似乎愈来愈多了——女巫、狼人和魔鬼,以往虽然也偶尔出现,但最多的还是在人们的嘴里,而现在……无论是法兰西,又或是欧罗巴的其他地方,说起这个,人们甚至都做出了一副司空见惯的模样,而不像是十来年前那样惶恐不安了。 卢瓦斯不知道这样的趋势是好是坏——米莱狄夫人的回答让他心悸,如果这些波西米亚女人正是国王为了这场战争预备的“非凡”士兵,只略略看去就有数百人之多的……几乎可以与国王的龙骑士连队相比的数量,难道是说,佛兰德尔一方也会出现这样数量的非凡之人参与到这场战争里吗?卢瓦斯简直不敢相信,虽然随着地位的攀升,他知道的东西越来越多,但这个猜想还是让他周身发寒。 —————— 国王对卢瓦斯的苦恼一无所知,比起波西尼亚女巫的风流韵事,他更注重卢瓦斯提出的,对于行军主路线以及边境线上的仓库与兵站的配置与安排,随着国王的军队一路向南,各省的士兵与佣兵也加入了进来,他们在离开巴黎的时候人数约在三万人,现在约有五万人,而这五万人,国王分做三部分,八千人由奥尔良公爵统领,以敦刻尔克为据点,攻打库德凯尔,而后让孔代亲王率领一万两千人,让孔代亲王与他的密友卢森堡公爵攻打卢森堡(这座领地虽然名义上归属卢森堡公爵,但依然在西班牙人的掌握之中),而后以卢森堡为据点,攻打埃尔隆,而他则率领其余的人马,直接向里尔进发。 选择佛兰德尔作为自己御驾亲征的第一战,路易不是没有考虑的,相比起宿敌英格兰,以及虽然是姻亲,但也如同仇人一般的西班牙,又或是命中注定要成为对手的神圣罗马帝国,佛兰德尔虽然名义上被西班牙统治着,它与西班牙之间却间隔一整个法国,现在的西班牙根本无力调动大军前往佛兰德尔驻防,对那里的情况甚至不如法国人来得了解,密探的回报中,也罕有提起佛兰德尔有什么难以摧毁的堡垒和城墙,所以对路易来说,佛兰德尔是他在军事上试手的最好材料。 而且路易没认为自己在军事上有什么天赋,他将蒂雷纳子爵留在自己身边,也不会越过蒂雷纳子爵去干涉军队的行动,虽然说是御驾亲征,路易很明白,他只是一张辉煌的旗帜,用来鼓舞士气与震慑敌人,而不是真的跑到战场上好让自己的敌人欢喜,臣属烦恼。 就这样,如同厚重的云层投到地面的阴影,军队的箭头缓慢而稳定地指向了第一座城市,夏勒罗瓦。 此时的夏勒罗瓦还是一座小城,只是为了抵御可能,不,现在已经确定的敌人,西班牙人在这里建造起了一座城堡,城堡面对法西边境,位于塞布尔河边,但这座城堡并未如建造者所期望的那样起到应有的作用,夏勒罗瓦的市长只登上城墙,匆忙地看了一眼如同田地里的麦子那样密集而又繁多的士兵,就面色惨白地昏厥了过去,等人们好不容易用嗅盐和葡萄酒把他弄醒,他就做出了众人期望的决定——向法国人投降。 正如之前所说,因为在十四世纪的时候,身为附庸的佛兰德尔伯爵极其擅长搜刮,一旦不堪重负的民众暴动,他就雇佣或说请求法国国王派兵镇压,所以佛兰德尔的人们并不欢迎法国人,问题是,现在不是他们愿不愿意欢迎的事儿了,夏勒罗瓦的城墙低矮而又古老,根本无法抵御数百年后火炮的轰击,市长明智地拿出了代表着这座城市所有权的银钥匙,放在丝绒的托盘里,打开城门,向国王献上这座城市。 因为有过敦刻尔克的教训,哪怕夏勒罗瓦是一座小城,蒂雷纳子爵依然异常小心地梳理了好几遍,可以看得出,那些从家里被驱赶到广场和街道上的民众更加愤怒了,但不能转化为力量的愤怒就如同火焰的烟雾那样毫无用处,国王的马车碾压过街道的石子时,这里的人们还是在火枪和刀剑的注视下恭恭敬敬地鞠躬行礼。 作为城市标志的银钥匙甚至没让国王碰上一碰,他被蒂雷纳子爵代为收取,而后转给邦唐,紧接着,市长又献上了珍贵的礼物——如银器和珠宝之类的东西,这些也都先行放置在别处,反正不会让国王见到。 不过国王还是见到了一样古怪的东西,它是一张大概只有一尺见方的圣人像,挂在城堡大厅的炉床上方,距离地面有三人高,但无论画布还是画框都没有一点烟尘和岁月的痕迹,甚至没有蛛网和老鼠咬过的痕迹,色彩鲜艳,风格独特而又熟悉——正是加斯东公爵曾经从佛兰德尔带到法国的那些博斯派画作。 在国王的坚持下,两位修士把这幅画摘了下来,他们检查后向国王摇摇头,表示上面没有施加过诅咒。 “耶罗尼米斯·博斯。”国王说,虽然没有签名,但没人能画出这样荒诞的画——看似圣人,但圣人身边环绕着数个赤身露体的魔鬼,举着圣杯,圣杯中流出毒蛇——画像虽然很小,但魔鬼依然栩栩如生,就像随时要从画面里跳出来。 “我不太清楚,陛下。”市长说,国王面无表情,他不知这位尊贵人的心意,只能更加小心:“这幅画挂在这里很久了——大约又两百年了,因为……挂得很高的缘故,后来人也没想过把它摘下来。” 国王没有说话,他将画像丢到地上,而后一脚把它踢进了正在熊熊燃烧的炉床。 ———— 巫师向后一退,堪堪躲过了猛然窜起的火焰。 火光照亮了他的脸,一张方正的面孔,双眉与鬓发都如同煤炭那样黑,青灰的肤色让人联想起白锡或是蜂蜡,而不是别的什么有生机的东西,他站起来,听到一声嗤笑:“哦,”来人说,“什么让我们的耶罗尼米斯·博斯先生如此狼狈?” 博斯没有在乎对方的讽刺:“我看到他了。” “法国国王,路易十四。” 第一百七十八章 耶罗尼米斯·博斯 耶罗尼米斯·博斯,这个名字早在两百年前就已经闻名遐迩,虽然不算什么好名声,在人们的印象中,他是一个愤世嫉俗,阴沉古怪的人——兼之十分神秘,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他固然有名,但鲜少留下与他有关的痕迹,最多为人所知的,是他有个富有的妻子,在很多地方都有地产和房子,这也契定了他得以自由而富足的度过一生,同样的,在国王的密探眼中,这也意味着,那些无法明示于人的收入也得到了一个齐全的解释。 博斯这个姓氏在佛兰德尔并不算少见,历史也很悠久,而在这个铁匠的儿子是铁匠,国王的儿子是国王的时代里,他的家族也将画家这个职业承袭了整整六代,博斯也不例外,但他的风格与父亲以及兄长的完全不同——这里单指对人物和景色的塑造,而不是技巧,因为耶罗尼米斯的技巧显然师从长辈,博斯一家都很擅长逐层叠加式的油画技法,也就是说,首先在敷着石膏的画板上以炭笔勾勒简单灵动的线条,而后在线条上确定完整而详细的草图,最后再在草图上一层,一层地涂抹透明而轻薄的颜料,完成后的蛋彩画色彩鲜艳,层次丰富——之所以让人们觉得他古怪,是因为耶罗尼米斯.博斯虽然一生都在为当地的“圣母兄弟会”,也就是一个天主教会服务,但他所有的作品都充满了荒诞的气氛,畸形的动物与景物,还有丑陋的人类,与狰狞的魔鬼,还有许许多多仿佛有着无数特殊寓意的符号。‘ 值得嘲讽一番的是,博斯在公开其巫师身份之前,人们都认为他是一个虔诚的教徒,对他的画作中透露出来的邪恶视而不见,不过,这也许正是因为他的画作一再而,而在三被人们趋之若鹜的原因——就像加斯东公爵对路易十三所做的事情那样,博斯的画作在教会冠上不道德的名义收拢焚毁之前,几乎遍布整个佛兰德尔——其中的妙用不必多说,总有无法继续等待下去的继承人,对妻子的嫁妆虎视眈眈的丈夫,或是嫉火熊熊的少女或是少年,又或只是一次寻常的争吵,一次突发的斗殴。人人心知肚明,只要向耶罗米尼斯的画作祈祷,就有魔鬼下来,为他们达成心愿。 别说,博斯还真有几个宫廷和教会里的常客呢。 加斯东公爵就是耶罗米尼斯最大的顾客,当然,他并不知道那个看上去只有三十如许的壮年人就是耶罗米尼斯,他只以为对方是博斯的后人,他从博斯这里买了不下一百万里弗尔的画作,是现在的法国王后应有的嫁妆的两倍,但耶罗米尼斯必须说真可真是个友情价,加斯东公爵成功地诅咒了路易十三,他的兄弟,让这个国王跌落马下,最终在床榻上痛苦地*****着死去,他也成功地诅咒了他的侄儿,也就是路易十四,那次也成功了,如果不是路易十四之前就大胆地与吸血鬼做了交易,又近似于孤注一掷地与加约拉岛的巫师,曼奇尼家族达成了契约,那么如今,坐在王座上的可能就是加斯东公爵了。 但随着加斯东公爵的逝去,那些画作在大火中无奈地化作了灰烬——对此耶罗米尼斯深感遗憾,毕竟他的画作并不能直接召唤出魔鬼,只能作为一种媒介和引子——不过没关系,他依然可以创造出无数画作,就像蘑菇撒播孢子那样,它们也会将里世界的黑暗带到人心的每一个角落里。 耶罗米尼斯这样想着,站起身来,来人终于收起了唇边的笑容,向他鞠了一躬,虽然不是那么情愿——波西米亚女巫们畏惧西班牙的黑巫师们不是没有原因的,就连加约拉岛的巫师也认为,他们是一群强悍的敌人,但有件事情是路易无法得知的,那就是里世界的巫师们对佛兰德尔巫师们退避三尺的最重要的原因——据说耶罗米尼斯拥有的《所罗门的钥匙》。 《所罗门的钥匙》,依据传说,是天使罗杰埃尔因为怜悯被天主驱逐出伊甸园的人类,将天堂的知识写成一本书,交给亚当,但亚当还没来得及学习其中的内容,就被另一个心生嫉妒的天使夺走,投入大海,在很多年后,所罗门王偶尔从海鱼腹中得到这本书,并且以此获得了召唤七十二魔王的能力——这并不是真正的事实,《所罗门的钥匙》是八世纪的时候,巫师们撰写的一本魔法书,但这本魔法书上确实留下了不少古老的,与魔鬼有关的知识,在巫师们被迫遁入里世界的过程中,这样古老的知识几乎全都遗失了,所以在十二世纪,这本魔法书再次出现的时候,曾经引发了数次血腥的战争。 耶罗米尼斯.博斯是如何以一个表世界的巫师身份得到这本魔法书的人们不得而知,唯一可知的是,这本魔法书确实给了强大的力量与悠长的生命——虽然巫师们普遍比凡人强壮长寿,但两百年了,耶罗米尼斯却始终保持着年轻的外表,强壮的躯壳,也不由得巫师们不心生嫉妒,问题是,他们没法从耶罗米尼斯这里找到《所罗门的钥匙》。 耶罗米尼斯也知道自己被很多人憎恨和嫉妒着,但那又怎么样,除了吸血鬼,那些和他往来的巫师都换了好几个了。 “今天是你吗?”耶罗米尼斯一边往外走,一边漫不经心地问道。 “是我。”来人回答说。 “那么就跟我来吧,今天还有不少活儿要干呢。” 来人正是耶罗米尼斯的弟子之一,他的名字是彼得.保罗.鲁本斯,他一直以为他的老师只是一个专精博斯风格的画家,没想到他就是博斯本人,当然,这些都是在他成为巫师之后才知道的,除了鲁本斯之外,还有另外一个彼得,彼得.博鲁盖尔,和凡.戴克,他们都是博斯的弟子,博斯在两个世纪的不同阶段教导他们,不仅仅是绘画的技巧,也有诅咒、祷告和制作魔药的种种手法,他们也确实在凡间获得了丰厚的酬劳,作为代价,他们在巫师的一生结束之前,要为他们的老师博斯效力。 除了博鲁盖尔,鲁本斯与戴克对耶罗米尼斯的态度都不怎么好,不过耶罗米尼斯从来不在乎这个,他有很多学生,无论是巫师还是凡人,但能够从他苛刻的要求中脱颖而出也只有这么三个,尤其是鲁本斯,他可能是将自己的残酷、疯狂和混乱掩藏的最好的一个,博鲁盖尔对自己的老师十分忠诚,但他虽然有天分,但还是脱不去博斯留下的桎梏,他的画作有很多被误认为是博斯的作品,所以一样遭到了教会的追歼与焚毁。 在另一个房间里,已经准备好了三块巨大的画板,通常人们在祭坛上时常看到这样的三联画,鲁本斯最为著名的三联画,上下十字架也是这样的大小,最大的一块与他额头齐平,有两个他那样宽,石膏已经完全干燥了,炭笔已经准备妥当,调制颜料所需要的蛋剂(蛋黄或蛋清)、亚麻仁油、清水、薄荷油、达玛树脂、凡立水、酒精、醋汁,还有林林总总的矿石与金属粉末也都已经被安置得整整齐齐,其中还有一些来自于洛林的最新颜料,据说是意大利的巫师们在法国国王的支持下,从煤炭里提取出来的颜色,对此博斯也做了一番尝试,不过他暂时只能调制出一种鲜艳的紫红色,其他的颜色总是会发暗,或是不持久。 在画板上,已经有了初步的草图,鲁本斯仔细地观察了一下——耶罗米尼斯之前曾做过不少有名的三联画,像是最后的审判,干草车和人间乐园,但现在这幅三联画所表现的东西似乎要比之前的任何一幅画都要来的少,“所以我才会召唤你,而不是博鲁盖尔或是戴克。”耶罗米尼斯说:“我的孩子,我需要你的力量。” 说起诅咒,事实上是博鲁盖尔最为擅长,但路易十四不是路易十三,那是个狂妄的年轻君王,他既保持着对天主的虔诚有不吝啬于对非人的信任,他身边有不少里世界的人,直接的诅咒就像是一柄锋利的匕首,在还未碰触到国王时就会被发现;凡.戴克则不擅长诅咒——他更擅长祈祷和制作魔药。 至于鲁本斯,鲁本斯从来不会将自己的情绪与意志直接表露在画笔间,但只要有人站在鲁本斯的作品前,就会不由自主地被画面所表达出来的情感所征服,甚至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被它牵引和控制——只是鲁本斯很少用自己的力量来伤害别人,他的画作大部分都代表着祝福,除了少数的几个敌人——他们在改信新教之后遭到了驱逐和追杀,颠沛流离的生活结束之后,鲁本斯做过三幅画,分别送给他们的敌人和出卖了他们的朋友。 所以对于疯癫的耶罗米尼斯,鲁本斯一面屈服于对方的力量和天赋,一面也不由得对博斯的冷酷和无所顾忌感到厌烦,一看到画面上盛开的鹫尾花(也就是法兰西金百合),他就知道自己的老师所要对付的是怎样一个人:“您确定吗?”他说:“我听说西班牙,神圣罗马帝国与尼德兰联省共和国都在设法……” “嗯,没错,他们找到了我。”耶罗米尼斯说。 鲁本斯一下子卡住了,他曾做了近十年的西班牙的外交官,最显赫的功绩就是缔结了西班牙与英国之间的良好关系,鉴于此,查理一世还曾经授予他爵位,他也为伦敦的宫廷白厅做过一幅天顶画,但现在查理一世死了,而英国与法国之间的关系依然十分僵硬——问题在于,鲁本斯在离开表世界之前也听说新的英国国王与法国国王路易十四一直保持着好友与姻亲的关系,作为一个爵爷,他并不会如博鲁盖尔那样毫不犹豫地投入到任何一件对君王不利的事情中去。 他有那么一瞬间想要拒绝,但博斯袍子下蠢动的黑影阻止了他的冲动之举,鲁本斯坐到画板前,“告诉我,老师,”他说:“这幅画的名字。” “圣但尼。” —————— 一群人进到夏勒罗瓦的小教堂里,在短暂的嘈杂后,圣乔治(英国的主保圣人)被移动了一下位置,从中央转移到右侧,原先的位置放上了圣但尼的圣像,因为这里的新主人,法国国王路易十四要进来做感恩弥撒和祈祷——虽然天主还是一个,但主保圣人最好还是换一个比较好,虽然这里的人们讨厌法国人,更倾向于为他们提供羊毛的英国人,但民众在刀剑和火炮的面前总是相当理智。 有敦刻尔克的前车之鉴在,这里只有国王的教士,大臣和士兵,而且停留的时间很短,国王匆匆做了祈祷,向天主和圣但尼祈求之后的攻势依然可以如此顺利,就起身离开了。 虽然不战而胜,总是会令一些自诩勇武的君王和将领觉得遗憾,就像是功勋也蒙上了一层灰尘似的,路易可不会这么认为,对他来说,最好之后的城市都能如此,一场惨烈的战争取得的胜利固然如同鲜血养育出的花朵那样令人目眩神迷,热血沸腾,但对如路易这样,理智胜于虚荣的君王来说,战争更类似于一场与魔鬼的交易,既然如此,付出的代价当然是越少越好,尤其是考虑到西班牙人的军队可能有收缩防守的可能——也就是说,放弃一些边境小城,在主要的大城市严阵以待,现在没有任何损耗才是最令人高兴的事儿。 国王闭上眼睛,思考着之后的进攻路线——蒙斯,阿特,然后是图尔奈,这几座都是小城,想来即便有反抗,也不会比洛林或是阿尔萨斯更艰难。 这样,夏勒罗瓦,阿特,图尔奈就连成了一线,路易并不准备过于急进,他的军队必须与敦刻尔克以及卢森堡两处的军队保持呼应,那么之后是里尔,这座城市大概是这一线最为繁荣的城市,密探回报说,里面大约有六千名守军,里尔更有着坚固和高大的城墙,也许他们会在这里遭遇一场真正的战斗。 路易抬起头,在摇晃的烛光下,圣但尼的笑容甚至有点诡异。 第一百七十九章 圣但尼 说到圣但尼,他在法兰西可能是仅次于天主圣子圣母的显赫人物了,在巴黎的诸多教堂里都有他的圣像,特征十分显著——路易始终不太明白,这个时代与之前的人们为什么总要让圣人随身携带着他们受死时候的刑具和受到残害的躯体,像是耶稣总是背负着十字架,头戴荆棘冠冕,圣阿加莎总是握着钳子(罗马皇帝命令士兵用钳子伤害她的胸部),圣巴多罗买手持匕首(他被剥掉了全身的皮肤)……但就算是神圣巴多罗买也是完整的,至少没有露出被剥掉皮肤之后的悲惨情状,但只有圣但尼,这位圣人是没有头的,他的圣像上面,脖子以上是一个圆形的圣光。他的头颅被捧在自己手里,视情况而定,有时候看上去还颇为悠然自得。 圣但尼是法兰西的主保圣人,但他是怎么被法兰西人供奉起来的呢,这要追溯到公公元三世纪的时候,那时候的法国还是罗马统治下的高卢,人们的信仰依然属于奥林匹斯的诸神,基督教只是异端邪说,而且随着基督教徒逐渐增多,罗马的祭司和官员的态度,也从无视冷漠变成了严苛凶狠,凡是信奉天主的人,都是要被捉起来受罚甚至处死的,除非他们愿意承认自己的错误,改信奥林匹斯的神。 圣但尼原先是雅典的一个法官,自从皈依基督教后,他就成为了最为忠诚的信徒,为了传播信仰,他和另外三个追随者来到巴黎,在那里有了诸多信众,他更是成为了第一个巴黎主教,罗马的行政长官因此拘捕了他们,圣但尼曾经被投入狮子笼,也被钉上十字架,但他始终没有屈服,背叛天主,在公元261年的时候,圣但尼和他的追随者被处以斩首之刑。 处死他们的地方现在叫做蒙马特高地,在这个时代被称为殉道者之丘,但他们并未葬身在那里,因为行刑的第二天,人们想要去为他们收敛尸身的时候,却惊骇地发现,三个没头颅的身体慢慢地站了起来,抱起自己的头颅,走到不远处的溪水里,将头颅洗干净,然后高高地把它举起来,向着北边走去,一直走到大约两法里之外的一个小村庄,才倒下来真正地死去。 人们在那里安葬了他们,并且在很多年后,就地造起巨大的教堂,这座教堂就是圣但尼教堂,也是法国王室最熟悉的教堂之一,因为所有的王室成员最后都要葬在那里,从克洛维一世开始,路易去过两次,一次护送自己的父亲路易十三,一次是和原先的奥尔良公爵加斯东做一个彻底的了结——王室陵墓并不阴森,白昼有阳光,夜晚有蜡烛和火把,这里看不到沉重的石棺,只有一尊尊冰冷的大理石雕像,他们衣冠整齐,头戴冠冕,平静地合目躺在陵墓上方,双手合十,仿佛正在做最后的祈祷——安妮王太后对路易说,今后她会在这里,路易也是,菲利普更是不会例外,他们会在这里等待末日降临,而后在天使的指引下,升上天堂,与天主和圣人坐在一起。 “也许就是圣但尼。”那时安妮王太后这样微笑着憧憬道。 路易当时忍耐了好一会儿才没说出,也许圣但尼并不打算和那些折磨然后杀死自己的人的后裔坐在一起,而且让一个在巴黎殉道的圣人成为法兰西的主保圣人是怎么回事?难道他不该诅咒这些不信天主的家伙并且抱怨一万年吗?反正他大概是会那么干的,只能说圣人之所以能够成为圣人,也就是因为他们愿意以德报怨吧,另外说一句,圣人之所以死后次才能册封,难道不是欺负死人不能开口说话吗? 总之路易的种种腹诽实在是难以公之于众,不过这正是让曾经的马扎然主教感到欣慰的地方,若说一个国家之中,谁最不应该虔诚,大概就是国王了,如果有人想要持反对意见,就去看看在十字军东征中做了无数白工的路易七世,腓力二世,路易九世(圣路易)吧……虽然也许会有人说,至少腓力二世还是在乘乱打劫(不不不,不是对异教徒,而是对狮心王理查)得到了一些好处,但这些好处绝对无法弥补法兰西的损失。 写来虽然冗长,但真正的祈祷也不过几分钟的时间而已,路易起身,在胸前画了一个十字,真心实意地祈求之后的战事也能如此顺遂——在大臣和将领簇拥下离开前,路易再一次注视着圣但尼的圣像,这次法兰西的主堡圣人——也许是因为被移动到阳光下的关系,看上去已经不再那么阴森了,甚至有点慈祥。 ———— 耶罗尼米斯·博斯笑吟吟地举起了炭笔,三联画一般是可以连起来,也可以分拆开,但主题必然一致的绘画方式,既然他说了圣但尼,就表示圣但尼就是这幅三联画的主题,鲁本斯坐在老师的身后,注视着这位年老的巫师在最左边的画板上描绘出三个人的轮廓,他们身着素袍,但头上都有属于圣人的光圈,也就是说,博斯所要描绘的应该是圣但尼动身离开雅典时的情景,另外两个正是他的追随者,圣但尼做出祈祷的手势,一手指向天空,表示已经听到了天主的召唤与命令,那两个人则低头,交叉手臂,做出服从的姿势。 这个题材,按照三联画的习惯不太对,因为一般来说,三联画的中间一张是整个画面的gaochao,是最重要的场景——让其他画家来策划,最左应该是圣但尼传教,中间是圣但尼手捧头颅的场景,右侧则是圣人升入天堂,地上立起教堂——按照博斯现在的规划,那么中间的主画板可能就是要用来描绘圣人传教的情景了,最末才是圣人显示圣迹的场景…… 随即,鲁本斯就笑了起来,他真是犯蠢了,耶罗尼米斯·博斯的绘画是诅咒,是引人向地狱的,既然如此,他的画怎么会令人得到平静,受到安抚。 这样想过之后,鲁本斯的神情就淡漠了很多,接下来,耶罗尼米斯·博斯做了一个出乎人意料的举动,他没有一气将所有的草图勾勒完毕,“去调颜料吧,鲁本斯,”他说,一边换了一根炭笔,开始描绘底稿,用更精细的手法。 蛋彩画的颜料配置虽然都要用到鸡蛋,但有三种方法,分别用到全蛋,蛋黄和打发的蛋清,各有妙处,不过鲁本斯倒不需要做选择,因为博斯绘画时候用的颜料,从来就是用癞蛤蟆的蛋,也就是它背负在身上的卵做成的,这种卵粒在研磨前都必须是活的。 他随手从一旁的坩埚中抓起一只足够婴孩面孔大的蛤蟆,这是要有技巧的,因为不能弄破蛤蟆背部皮肤里藏着的卵,他一手按住蛤蟆,一手举起一根很小钝头银叉,开始一只一只地把卵从蛤蟆的皮肤上挑下来,这是一份很讲究眼力和技巧的工作,蛤蟆不安地蠕动着,挣扎着,也许它也意识到它的孩子命运悲惨——那些卵连带着蛤蟆皮肤上分泌出来的白色毒液落在石臼,这种石臼在别处也常见,人们用它来捣碎胡椒和大蒜——鲁本斯用来捣碎蛤蟆卵,捣碎这种圆溜溜,滑腻腻的东西的感觉很差,幸而他也做习惯了,可能只用了几分钟甚至更少。 接下来就是在“蛋液”里倒进色粉。 要说色粉,也与凡人使用的不同,像是黄色,凡人们使用的多半是雄黄粉末,但在巫师的手中,是母牛的胆,在博斯这里,是受水刑而死的女性的胆,可笑的是,其中竟然还有不少来自于教士手中,他们擅自为人们举行女巫审判,那些不管是不是无辜的女人们,被沉入河流或是湖泊,浮上来就表示她被魔鬼诱惑和庇护,沉下去就是无辜清白的——她们或许是生了太多孩子,因为魔鬼会给女巫旺盛的生殖力;也许是不生孩子,因为她是魔鬼的爱人;也许很丑陋,因为天主要用这个来警告众人远离她,也许很漂亮,因为她们要靠着魅惑的面容来引诱别人堕落;也许衰老,因为正是因为失去了青春,才会背弃天主,向魔鬼发愿,也许很年轻,因为正是无知,容易被魔鬼引入地狱——她们唯一相同的地方,就是有着一枚浸透了憎恨与恐惧的苦胆,它表面是褐色的,内里是黄色。 青蓝色,这种夺目的颜色时常被凡人用来描绘天空与圣母的衣袍,它应该来自于青金石的粉末,但在博斯这里,从瓶子里倒出来的是干瘪的眼珠,在主人活着的时候,那一双双雏菊蓝,天空蓝,湖水蓝的眼睛是多么的漂亮啊,现在它们就像是皱缩的杏子干,但磨碎后,那种蓝色显露出来的魅力就像是一个巨大的漩涡,令人无法自拔。 深紫色,这种颜料对于凡人来说,是多么的珍贵啊,二十五万只只有针尖那么大的海螺还能提取出半盎司染料,只够染一件长袍,以往只有罗马的皇帝才有资格穿着,但对于巫师,尤其是博斯这样的黑巫师,想要得到它们并不困难,只要去找因为曼陀罗,附子或是乌头中毒的人,提取出他的骨髓,就能得到这种艳丽的紫色。 明亮的红色,不是朱砂,就是近年来才找到的胭脂虫,但巫师们只要去寻找失去了孩子的母亲,或是失去了恋人的女孩,又或是失去了挚友的年轻人,他们痛苦的眼泪混入明矾,就是最艳丽的红色,这是心血的颜色。 只有一种颜色是巫师与凡人共用的,那就是木乃伊棕。 也许有人要问,要筹集这些色粉,要花费多么大的力气与时间啊,咳,像是博斯这样的巫师,并没有那种耐心去等待——无论是哪一种颜色,他都是能够随时拿到的。 若是有人来看耶罗尼米斯的草图,很难看出什么,只有最小心,也最有知识的人能够看出,圣但尼面容愁苦,祈祷的手指不自然地卷曲,向着天空的手更像是在遮挡来自与上方的惩罚,两名随从一个看着圣但尼的影子,一个望着一只落在树枝上的鸽子,鸽子的尾羽中伸出一条蛇,蛇做出了吞噬的姿态。 等到底稿完成,能够找到的细节就更多了,圣但尼走在了赴死的路上,他的脚被如同镣铐的野草覆盖,他的长袍上投下了生着角的影子,天空不是明朗的蓝色或是白色,而是一种如同黄昏时分的赤红色——他的一个随从露出笑容,笑容中满是诡异的恶意,他和另一个人贴近圣但尼的身体,只有一只手露出来,另外一只手隐藏在圣但尼的后背,像是催促,又像是在做行凶前的准备。 “接下里的工作你来完成。”耶罗尼米斯说——鲁本斯犹豫了一下,“我并不擅长诅咒。”这是真话,鲁本斯虽然师从博斯,又是一个巫师,但他固然能够在画面中倾泻情感,投注魔力,但他的画很少会令人疯狂或是陷入迷乱——除了那些敏感的人,他们或许会因为鲁本斯残留在画面里的情感而感到惊恐或是彷徨。 “我要的就是这个。”耶罗米尼斯说,听着老师不容置疑的语气,鲁本斯只得坐到画板前,蛋彩画是用许多轻薄的颜料,一层层地叠加上去的,耶罗米尼斯与鲁本斯的风格不尽相同,而且想到这幅三联画很有可能对法国国王不利,鲁本斯更是迟疑——虽然可能令老师不满,他还是尽力将一些温暖的,和善的思想和感情透过笔尖流露出去,圣但尼原先苦涩的面容变得虽然悲哀但坚定,仿佛意识到了自己的结局但又毫不畏惧,他的手指也变得更为丰润柔和,这样看起来至少不像是一只爪子,而是一个圣人的手,他的随从的表情也不再那么险恶,只显得有些愚蠢和天真。 他一边画,一边窥视着老师的神色,他以为耶罗米尼斯会恼怒,但后者只是笑吟吟地一言不发。 第一百八十章 圣但尼(2) 一切都似乎在往路易期望的方向发展。 在夏勒罗瓦之后是图尔奈,接着是阿特,在攻打里尔之前,又有三座小城市向国王献上了银钥匙,只有一座名为杜埃的城市显露出了轻微的反抗意图,说是反抗,也不过是用沉默来拒绝国王的使者入内,但等到路易的王旗展开在他们的视野中后,犹豫了半日,那座看似森严的城门还是缓缓地打开了。 但接下来,就是据说有着六千名守军的里尔,军队抵达里尔城外的时候还是黄昏,国王的队伍则要等到天色完全变得漆黑才出现,当然,不会有人去责怪国王陛下,要他们说,国王已经足够宽容仁厚了——他本可以在图尔奈或是阿特等待,直到他的将军与士兵为他夺来里尔,他再从容不迫地乘坐着马车,或是骑在白色的骏马上,在恭顺臣民的簇拥下,为这座城市增光添彩。 还有的就是蒂雷纳子爵与沃邦上尉的一点私心——不管怎么说嘛,他们一直很担心国王有意插手战局,毕竟国王也是一个年轻人,任何一个年轻人都会希望能够在战场上纵横驰骋,运筹帷幄的……幸好路易还是保持了谦恭谨慎的态度,作为一个身份尊贵的吉祥物,他对蒂雷纳子爵或是沃邦上尉的建议总是愿意多加考量的……“不过这是什么?”他指着沙盘上的平台问道。 这个沙盘大约有书桌大小,也许是随行的工匠误会了国王的意思,沙盘里的模型都做的过于精致了,看上去就像是女士们用来装饰头发的玩具,里面堆放的也不是泥土,沙子,而是金灿灿的小麦,现在这些小麦被分割出一道道的壕沟——这个路易看得懂,问题是最外侧(靠法国阵地)的壕沟往后,一座平整的高台是什么意思?上面还插着一面很小的王旗,“这是代表我吗?” “是的,”沃邦上尉挺着胸膛骄傲地说道,“陛下,这是我为您搭建的看台。” “看台?”路易简直有点哭笑不得,“这可不是一场演出啊。” “的确不是,”蒂雷纳子爵在一旁说道:“但陛下,如果有您注视着,我们的士兵一定会奋勇百倍的。” 路易看着他们,非常仔细,好确定他们是不是突然犯了蠢,又或是被收买了来嘲弄他和他的士兵,但他悲哀地发现,这两人居然是认真的,他们真心实意地认为此举极其明智。 “这里距离城墙约有一千五百尺。”沃邦说,“他们只有小炮,不可能打到这里,您也不用担心会看到不堪的景象——只会看到您的士兵是如何英勇作战的。” “我相信我的士兵中不会有怯弱的小人,”路易说:“但您们确定吗?您们问过士兵,他们是否愿意?我是说,他们付出的是鲜血和生命,我觉得我们应当更尊重他们一些。” “这难道不是最大的尊重吗?”蒂雷纳子爵说:“事实上,沃邦上尉才提出这个建议的时候,我也犹豫过,陛下,您的身躯贵过万金,不应出现在危险的战场上,但……”他迟疑了一下:“如果我没有猜错,您需要的胜利是不容置疑的。” 路易微微点头表示肯定,蒂雷纳子爵没说错,在这个时代,国王的武功依然排列在文治之前,一个能够为国家取得胜利的国王会被臣民崇拜和爱戴,反之亦然,自从亲政以来,他不曾增加税赋,不曾设立苛刻的刑罚,甚至有意引入了土豆与红薯来改善民生,清理匪徒,驱逐异类,整改城市的混乱局面与配置上下水系统,但人们只会说,他确实是个好国王,但不如他的祖父和父亲勇武,因为他还没有为法国或是自己取得一场胜利。 路易之所以御驾亲征,正是为了打破这一不利的传闻,而且,虽然他自嘲只是一个大号的象征,像是金属纹章和旗帜什么的,但也有跃跃欲试的时候。 “如果你们觉得可以……”路易试探着说。 “毫无疑问!”蒂雷纳子爵说。 于是在第二天的早晨,士兵们就看到在最外的壕沟那里,平坦的高台上面架设起来一个巨大的帐篷,帐篷是染成白色的牛皮制成的,可以容纳一百人,面对着战场的一面被左右打开,帐篷的正中是一张金碧辉煌的高背椅,铺着鲜红色的丝绒鹅毛垫子,椅子前面还有一个同样质地的脚踏,在座椅后面是一张华盖,皇室蓝色的帷幔从两侧落下,在他们的期待中,一个被人们拥簇着的身影走进帐篷。 路易还没坐下,就听到一阵如同山崩海啸般的欢呼声,他不由得吃了一惊,但听到人们都是在喊着“国王万岁!法兰西万岁!”的时候,他就安心下来,他没有继续落座,而是大胆地走到帐篷前方,从这里可以俯瞰沃邦挖掘的三条壕沟,壕沟里的士兵原本都在忙碌或是奔跑,现在几乎都站住了,向着帐篷——他们中的一些人根本看不清国王,但也在不断地将帽子抛起来和大声呼喊。 路易几乎无法按捺住自己的喜悦,他也摘下帽子,向着士兵们高高举起,挥舞起来,而士兵们更是高兴地几乎跳了起来。 “感谢法兰西,”路易好不容易才在大臣们的安抚下回到帐篷里,士兵们也终于在军官的命令下继续自己的工作:“感谢法兰西,它让我有了这样可亲可敬的士兵,”他可以说是心满意足地在椅子上坐下,帽子则放在膝盖上,“也要感谢您们,不然我可能永远也不知道我被这样多的人爱戴着。” 他看向沃邦,“告诉我们的士兵,”他说:“就说是国王为了感谢他忠诚的朋友们,每个士兵都能拿到一个大埃居。” 一个大埃居对一个火枪手来说,还不够一顿饭,但对普通士兵来说,已经是笔不菲的意外收入,而且还要考虑到可观的人数,国王此举十分慷慨。 “他们会欣喜若狂的。”蒂雷纳子爵说。 “我正希望他们能够体会我现在的心情。”路易说,而后他的神色略微黯淡了一些:“只希望接下来的战斗中这些好小伙子都能足够幸运。” “会的,”沃邦上尉胸有成竹地说道:“圣米迦勒与圣但尼都在保佑着我们。” “您是说,”一直微妙地保持着安静的卢瓦斯侯爵突然开了尊口:“假如我没弄错,您们是打算让国王留在战场上?” “先生,”路易听出了他的不赞成,就温言安慰道:“这里距离真正的战场还有一千五百尺呢,而且您应该相信我们的将军和士兵。” “可是陛下……” “您也许不知道,”路易说:“我听说我的弟弟奥尔良公爵总是在作战的时候身先士卒,孔代亲王也时常将他的元帅权证扔到敌人的壕沟里——对此我一向是非常羡慕的……” 卢瓦斯侯爵,以及一些不怎么赞成的大臣立刻闭上了嘴巴。 第一百八十一章 圣但尼(3) 沃邦上尉为国王砌筑的高台也不是那么高,他还没疯癫到将国王竖立起来,作为一个显眼的标靶,但足够路易从上而下地俯瞰三条宽阔的壕沟,以及壕沟前平整的地面,再往前就是波光莹莹的护城河,护城河上的吊桥已经被高高悬起,坚决而清晰地表露出里尔的敌意。 里尔这座城市虽然不比布鲁塞尔或是巴黎,但它也并不如人们想象的那样古旧,至少它的防卫体系,应该在十五或是十六做过一次大调整,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在十四世纪之前,火炮不够普及,而且威力也不够大,所以当时的城墙主要是为了防御敌人攻入城市,总是造得尽可能地高,当然,我们都知道,越高的城墙,就越难做得厚重,因为它本身的重量就会让地基塌陷,或是城墙倾倒,所以当时的城墙,一般都在三十尺到五十尺,厚度在十尺到十五尺左右,但等到火炮更多地得到应用,而威力也愈发强大,高耸的城墙总是会在火炮的轰隆声与烟尘中无力地屈服,于是人们很快地做出了相对的反馈,那就是将城墙的高度降低,而后将城墙加厚,此时的城墙一般都是内里用碎石和泥土,外面用砖头或是石块,厚度可以达到二十五尺或是更多,并且有着一个倾斜的角度,好让炮弹的动能不至于全都作用在城墙上。 但这样的厚度也造成了一个问题,就是士兵们在城墙上固守的时候,很难看到城墙下的敌人在做什么,也无法防守那些动摇城墙基座的敌人——于是原先不是正方,就是圆形的城墙又发生了一些改变,那就是增加了半月堡、棱堡和凸角堡,顾名思义,半月堡就是城墙向外突出的一个半圆形堡垒,棱堡就是一个尖锐的三角形堡垒,凸角堡则像是从城墙上伸出的一根短手指,这样的堡垒不止一座,与城墙等高,有时候会在堡垒中间加设小高台,用来增强火力或是作为瞭望台。所以从若是能够从天空往下看,往往可以看到这些城市就像是一朵朵上盛开的花儿,或是一个五角或是六角星。 里尔就是这样的一颗星星,这些向着四面八方伸出去的棱角就像是这座城市的獠牙,若是有敌人前来攻打,那么棱角的每一条线上都能够有士兵予以全面的打击——沃邦上尉举起他的望远镜看了一会,就胸有成竹地放下了它,虽然还未开战,但综合之前得到的情报和他看到的,里尔的棱堡防线不够完备,攻击范围是有死角的,虽然还有一些显然是新造的凸角堡,但过于低矮,并不能造成很大的威胁。。 不过无论是他还是蒂雷纳子爵,都不会愚蠢到徒然耗费士兵的性命,十七世纪的战争,无论是在开阔的战场上,还是一场艰难的攻城战,都是以火炮的訇然巨响为开端的——那些曾经被国王摩挲过的金属野兽被推了上来,火炮的基座早就被齐备,支架也被迅速地安装了起来——这是指中型和大型火炮,小型火炮只要拆掉小车上的轮轴,就已然就绪——国王坐在他的宝座上,看着那三道壕沟里的士兵就如同沟渠里的流水一般动作起来。 沃邦可不是毫无理由地挖掘那三条壕沟的,第三条,也就是距离国王最近,距离敌人最远的那条,放置着子弹,火枪和火炮的石弹和铁弹,还有成箱的火药,是作为露天的军备仓库存在的,这个距离可以保证,敌人的火炮即便有着上帝的祝福,或是魔鬼的诅咒,也别想打到它,而在它与第二条壕沟,第一条壕沟之间,被z字型的通道连接,第二条壕沟则被用来安置炮台,这里就要提到路易一直在坚持不懈地招揽学士,广开言路,并且不吝奖赏,与那些国王火炮相称的是它超乎寻常的射程与安全性——沃邦完全不必担心那些圆滚滚的炮弹无法落在里尔的城墙上;第一条壕沟被用来安置即将被投入战场的士兵们,他们大多是火枪手,在国王看过去的时候,他们正在检查自己的枪支,这些拥有了膛线的枪支固然提高了子弹的速度和准确度,但在装填火药和子弹的时候,它又不如没有膛线的枪支来的方便,所以路易也不得不做出退让,每根枪管里只有4根膛线,根本无法与后世的最多一百多根膛线的滑膛枪相比。 但对士兵们来说,这样的改变恰到好处,另外孔代,蒂雷纳子爵以及其他将领也在自己和士兵的试用反馈下改变了原先的战术——这个还请稍待详述,总之,改变最大的却是火枪手们的短柄火枪,因为短柄火枪的枪管足够短,火药和子弹都不会卡在半途,所以他们的膛线可以达到八根或是十根,这几乎是极限,因为此时的枪管膛线还只能用带着钩子的铁条来制作,十分缓慢且没有效率,报废率也很高。 国王能够配齐足够这次战役使用的滑膛枪,还有着加约拉岛的巫师们的功劳呢,虽然他们能够像是一具还魂尸那样日以继夜的劳作完全是因为国王的金子。 沃邦只在第二条壕沟里安置了十门火炮,它们发出如同巨龙般的吼叫时,就连国王脚下的地面也在震动,里尔城墙上的火炮也发出了轰鸣声,但它们听起来是那样的疲弱无力,炮弹甚至还不到第一道壕沟就颓然坠落在地上,没有对法国人的军队造成一点伤害,士兵们哄笑起来,有勇敢的人跳出战壕,跑出去捡起一枚铁质的炮弹,而后回到自己的阵地,得到了一阵热情的掌声和欢呼声。 这种行为,在后世的军队是不可想象的,但在这个时代,无疑是勇气的证明,至少看到这一幕的士兵们都得到了极大的鼓舞,那枚圆形的炮弹很快被送到国王手里,路易接过它的时候它还是滚烫的,“这也许是最好的礼物了。”他想了想,将自己的帽子摘下来交给沃邦,“把这个交给那个士兵,”他说,:“作为我的奖赏。”沃邦向他鞠了一躬,就飞快地跑了下去。 路易今天的帽子是鲜红色的,即便有了巫师们制造的颜料,无需用到昂贵的胭脂虫,但因为国王一再重申,这些染料尚未公开大量地出现在市场上,所以依然保持着高昂的价格,另外,在国王的服饰上,总是少不了珠宝,像是这顶帽子,用来固定那枚雪白的鸵鸟羽毛的扣子,就是一枚银座蓝宝石的别针,不过那枚鸵鸟羽毛可能还要比别针更贵些。 这确是一份慷慨的赏赐,在路易十三时期,法国国王就颁布过一系列禁奢令,简而言之,既是为了堵住罗马教会那张喋喋不休的嘴巴,也是为了保证法兰西的金银不至于大量外流——毕竟在这个时候,法国尚未能够成为风尚之都,意大利的金银饰品、英国的花边,荷兰的呢绒等等,才是法国人趋之若鹜的对象——当然,贵族和国王总是例外的。 那个勇敢的士兵立刻摘下自己的帽子,戴上了国王的帽子,虽然看不见,但从那根不断摇摆着的鸵鸟毛,国王可以想象得到他是多么的得意洋洋。 对于法国人来说,这几乎可以说是一个无伤大雅的有趣插曲,但对于里尔人来说,就可以说是羞辱了,又或者是——他们的火炮虽然没有办法打到法国人的阵地上,法国人的火炮却能持续不停地动摇他们的城墙和信心,如果说那十门被安置在壕沟中的火炮还能让他们怀抱侥幸,那么十五门被沃邦推向更深处的小炮就另当别论了——只是这种小炮路易暂时还没能做出什么特殊的改进,除了增加膛线之外,就是为炮手们准备了更为精准的铁准尺,也就是现在的测距仪,虽然现在的炮手看到这种测距仪一定会破口大骂——尤其是先前的那种…… 那就是一根刻着横条的木棍,炮手将木棍在火炮上竖起来,与火炮环(炮身上的圆形铁条)垂直,而后将目标套入两条虚拟线的交叉点——嗯,可以想象这种瞄准方式有多么的粗劣,反正在三百尺内,这种小炮是无法轻易击中目标的,就算有了膛线也是如此,但沃邦需要的也不是精准度,而是为了清理那些外围的凸角堡,也许是因为时间紧迫的关系,这些凸角堡只有六尺左右高度的胸墙,小炮的炮弹能够直接击中里面的士兵和火炮。 但同样地,这些炮手也就必然会笼罩在敌人的炮火下,这时候新造的云梯被推送了上来,掷弹手和他们的瓦罐,火药都在上面,原先被用作攻城器械的云梯在这里发挥了新的作用,掷弹手不但居高临下,还能将弹药投掷的更远,甚至威胁到了城墙上的士兵——但法国人不是没有损失,一些小炮被掀翻,炮手倒下,木架燃烧,云梯也有被击中的,掷弹手从上面坠落,爆炸时产生的烟雾和尘土顿时将他整个人完全地淹没了。 路易不禁握住了椅子的扶手,虽然看不到鲜血淋漓,听不到哀嚎shenyin,但他很清楚,战场上必然已经处处狼藉。 没有亲眼目睹死亡,没有亲身经历过厮杀的人,就算能够作出最激昂的乐曲,写出最悲壮的诗歌,也永远无法理解和领会到路易现在的情感,就算他曾经被狼人追逐,被巫师谋算,被自己的亲叔叔诅咒,也经受过失去亲人与自由的痛苦……但战争是不同,永远无法相同,这是天主赐予人类的最大恶意,也是魔鬼在人世间举行的一场欢宴,在战场上,任何人都有可能倒下去,受伤和死去,无论他之前是个善良的人,又或是是个恶毒的人,是懦弱,还是勇敢,身上是否背负的罪孽……一样,没有区别,在炮火下,倒下的士兵就和被飓风摧折的草木那样,无声无息,没有一点预兆。 但这只是序曲,只是开幕,沃邦上尉已经在壕沟里,而蒂雷纳子爵也已经进入战场——士兵们从第一道壕沟里走出来,第二道壕沟里的火炮正在向第一道壕沟移动,接下来这些威力最大的火炮会再齐射三次——三次之后,里尔的城墙也已经摇摇欲坠,而里尔的守军也似乎已经意识到无法再依靠城墙的保护,城门后的土袋和石块被搬开,西班牙人与里尔民兵鱼贯而出,在城市前排列整齐。 这支军队同样也有火枪手,但里面还有传统的长矛手和长戟手,他们排成熟悉的分队行列,也就是荷兰人常用的三十人队列,三十人一个编队,三个纵列,每列十个人,分队与分队之间有大约六尺的距离,人与人之间约八尺,呈现在法国人面前的是五个分队,周围还有一些游离的火枪手,拉开了一条很长的战线。 蒂雷纳子爵采用的则是一种新队列,两个连队,八十名火枪手,每列八名火枪手,之间的距离约在九尺,因为他们正面作战的时候采取的是行射击法,也就是说,第一个人射击完毕后,要立刻跑到最后一列去清理枪膛,装填火药和子弹,所以一定要留出足够的空隙。因为是第一次与敌人正面作战,站在最前方的都是沉稳的老兵,他们射击一次只需要十五到二十秒,后方的新人则需要二十五秒到三十秒,即便如此,法**队依然可以保证每分钟有四十颗子弹被发射出去。 路易也曾经腹诽过这个时代的火枪战术犹如排队枪毙,但当他真正看到这一切的时候,他也不由得感到一阵阵地刺痛,那些在烟雾弥漫中,一个接着一个倒下去的,也许是个温顺的儿子,也许是个忠诚的丈夫,更有可能是个慈爱的父亲,但他们的生命之线到此就被命运一刀剪断,之后人世间的一切都与他们无关了,他身边的教士与拉里维埃尔主教都在喃喃祈祷——路易也念起了经文,虽然他并不怎么相信这样就能让死去的人升上天堂——但此时他确实理解到了那些将希望寄托在僧侣和圣物上的人。 两只排列得整整齐齐的队伍就这样笔直地向着对方前进,前进,在距离彼此可能只有两百尺的时候,倒下去的人更多了,沃邦看到对方的阵列中,长戟手和长矛手也有已经做好了准备——也在突然之间,伴随着骤然响亮和急促起来的鼓声,还有军官的呼喊声,第一列的法国火枪手突然矮了半截,他们半跪下来,用膝盖抵住地面,长枪一端搭在肩膀上,而第二列的火枪手也立即向着右侧跨出一大步,第三列的火枪手顿时直对了里尔的士兵——这三个人同时点燃了火绳,枪声大作,三倍的子弹就如暴雨那样冲刷着里尔的士兵,那些还没来得及举起火枪的枪手,那些正在预备冲向敌人的长戟手和长矛手,他们瞪大了眼睛,不可置信地倒了下去,这样近的距离,这样密集的发射,前几排队列里的人几乎无一幸免! 第一百八十二章 圣但尼(4) 人们只看到国王突然从座椅上站了起来,他们面面相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只有卢瓦斯侯爵突然意识到了——因为在场所有人中,只有国王有一具足以清晰地看到里尔城下的望远镜,其他人只能猜测或是等候传令士官的回报——国王的手握成了拳头,一声被压抑下来的大喊让他嘴唇紧绷,他将鎏金的铜管紧紧地抵在眼眶上,一瞬不瞬地注视着烟尘弥漫的战场。 在法国人的新战术下,首先死去的几乎都是那些亲临过战场的老兵,当然,谁也不会轻易将新人放在阵列的前方,他们不懂得如何面对敌人,也不知道如何规避同伴,简单点来说吧,就是他们连逃跑都未必能逃好,他们需要有人率领与鼓舞,但事发突然,就连军官们也有一瞬间的惊愕,他们眼睁睁地看着法国人以三倍的火力将前列的士兵击倒后,又将火枪从肩膀上方移动到胸膛以下——当然,他们也看到了那些火枪枪管上闪烁的寒光,起初他们对此根本不以为意,此时的步兵火枪长度约在四英尺左右,加上套管上的刺刀,也不会超过六英尺,最多不会超过一个成年男性的身高,而无论是长戟,还是长矛,都超过了七英尺,这一英尺的距离却能够决定生死。 问题是,这些长矛手和长戟手里有很大一部分都是新人,而且这时候法国人已经跑了起来,一百多尺的距离,对无需身披重甲的火枪手们来说是很快就能抵达的距离,林立的长矛甚至还未完全放下,更糟糕的是,就算是经过战场的老手,在被黑洞洞的枪口对准的时候,也不免本能地想要闪避,他们可能要在好一会儿后才能想起这些人的子弹已经打空了——但就这么一会,皇室蓝色的激流就冲进了里尔军队的阵列了。 事实上,里尔的军队虽然遭到了之前的重击,但西班牙人也曾经以军力与战术称雄整个欧罗巴,若是里尔的指挥官能够当机立断,无论是命令军队后撤,又或是奋力上前,都不乏是个对应的方法,但甚至连他都在迟疑——士兵们无法得到指示,因此有些人还在搏杀,有些人却已经后退,还有些人拼命地寻找着自己的长官,即便如此,直到这一刻,里尔人也未必没有反击的机会,但这时候,随着一声响亮的号声,国王的近卫军从两侧从容地杀入,在增加了膛线之后,火枪的子弹拥有了更大的威力,他们甚至不轻易靠近长戟与长矛的战阵,只在他们周围游走射击——每一次,都会有几个长戟手和长矛手倒下,在几百年前,蒙古人就曾经以此令得骄傲的基督徒们颤抖不已,现在国王的近卫军用火枪取代了弓箭,一样可以从敌人的身上撕咬下大片的血肉。 国王轻轻地叹息了一声,放下了望远镜,即便他拥有数以万计的大军,又有着如同蒂雷纳子爵与沃邦上尉这样出色的将领,但战争,尤其是这个时代的战争,往往更像是命运对人类的捉弄,明明占有优势却突然因为各种意外大败的情况也不是没有出现过,死在战场上的国王更是不在少数,不然就没有那句著名的“我愿意用王冠换一匹马!”的遗言了,而对于路易十四来说,他不但需要胜利,还需要一场毋庸置疑,无可辩驳的辉煌的胜利,才能最终奠定他作为一个雄主的基座。 里尔的陷落在国王的近卫军出现之前就已成定局,而当里尔人急切地关上城门——将溃散的己方士兵关在外面的时候,掷弹手策马而来,隔着一条护城河,将陶罐投向城门,这是一个大胆的举动,因为城墙上依然有士兵在跑动,他们可能会被箭矢子弹击中,也有可能在火炮的轰鸣中失去性命,但也许是里尔人也意识到了,他们的任何反抗都除了激怒敌人之外毫无作用,竟然没人做出有威胁的举动。 “等到战斗结束,”路易十四对卢瓦斯侯爵说,“提醒我,我要给每个士兵一个大埃居,然后给这些掷弹手一个金路易。” “遵命,陛下。”卢瓦斯侯爵愉快地向国王鞠躬,刚才国王将望远镜递给了他,而不是在场的任何一个人,很显然,这份赏赐才是卢瓦斯侯爵与他的父亲,现在的陆军大臣最想要得到的——在国王举步向前的时候,他毫不犹豫地紧随在后,而其他人都必须落后一步。 路易方才的行为确实是有意为之,卢瓦斯侯爵并不是一个擅长战斗的人,在离开巴黎之前,他给国王留下印象的凭据是对于套管刺刀的改进,在离开巴黎之后,他执掌三支大军,总计近五万人的军需,没有出过一点儿错,国王也不会吝啬自己的恩惠,如果这次他能够如愿,那么他也会让身边这些立下功绩的人如愿——卢瓦斯侯爵应该是想要接过他父亲,陆军大臣的位置。 路易一边这样想着,在高高的土丘边缘站定,他身后是乳白色的巨大帐篷,蓝底金百合的王旗,还有用金线绣着太阳纹章的私人旗帜在他的身侧猎猎作声,大臣们毕恭毕敬地簇拥着他,此时正值黄昏,夜晚即将到来,但看到国王的人,莫不认为,自己见到了一轮旭日的升起。 ———————— 里尔的市长是个佛兰德尔人,他冒着巨大的危险站在城墙上,往远处看去——他手里也握着一柄望远镜,望远镜原本就是尼德兰的产物——在1604年的时候,从一个眼镜商人的手中,第一柄粗糙的望远镜诞生了,即便它只能将物体扩大五倍,人们依然趋之若鹜,后来意大利人伽利略又设法改进了它,就此望远镜可以将五十里的东西拉近到五里左右的距离,但制作望远镜的最好的工匠还是在尼德兰——像是市长手里的望远镜,竟然也不比法国国王手里的差。 他也看到了国王,一个年轻的,雄心勃勃的国王,他的心就像是一个踏空的人那样猛地坠落了下去,他也曾听闻过西班牙的新王卡洛斯二世,是怎样一个无用而又孱弱的人,那时候他还会感到欣喜,因为这无疑代表着西班牙必然无法继续以强权控制佛兰德尔地区,但他实在不该忘记,在欧罗巴的土地上,如果一头狮子衰弱了,那么一定会有另一头狮子取而代之。 而佛兰德尔只是一群羚羊,羚羊并不能决定被那头狮子吃。 “指挥官呢?”他问。 市长还以为自己不会立刻得到回答,没想到他身边的人马上就回答他了:“他死了。” 西班牙人的指挥官很不幸地在城门前被法国人投来的手雷炸死了,瓷片割破了他的喉咙,血根本无法止住,人们把他抬到市长面前的时候,血迹凝结,他看上去就像是穿了一件厚厚的黑色盔甲。 这家伙不是一个好人,但市长还是去找了一个神父,给他做了最后的圣事。 接下来,就是还活着的人要担心的事情了。 ———————— 路易和他的臣子,或是随便哪个法国人都不会在乎里尔市长在想些什么,国王只在里尔的城门前终于垂下了一条白色的旗帜时露出了一个小小的微笑。 “您知道么?”在被护送往里尔的路上,国王还饶有兴致地向卢瓦斯侯爵提了一个问题:“为什么人们在承认失败的时候,都会打出一面白旗呢?” “据我所知,”卢瓦斯侯爵谨慎地不让自己的马头越过国王,又保持着无需大喊大叫也能和国王交谈的距离:“应该是因为这样的旗帜一片雪白,代表着失败的一方已经一无所有,失去了所有的作战能力。”他小心地观察着国王的神色:“还有的就是,陛下,这也意味着他们允许战胜者在上面描绘他的纹章,作为这个城市的新表征。” 这句话果然让国王莞尔一笑,“也许只是因为这是最容易得到的布料。”他说。 而后他在打开的城门前勒马止步,在里尔的人们畏惧的视线中,他抬起马鞭,指向这座城门——里尔的这座城门有三个门洞,中间最大,两侧较小对称,它原先有个西班牙式的名字,但:“从今天起,”路易说:“这里就是巴黎门。” 相比起在白布上画上自己的纹章,他宁愿以这种方式铭记自己在今天的胜利,旗帜随时可以更换,但他会让之后的人们永远记得这座巴黎门,这里是太阳王的第一座凯旋门,但不会是最后一座。 里尔的市长微微抬了抬头,却什么话都没说,这时候无论说什么都是自取其辱,而且,他也听说过法国的国王是个虔诚而又仁厚的人,也许他的统治会比西班牙人更温和一些。 路易确实温和,也确实仁厚,但他的仁厚与温和都是对他的子民的,那些愿意忠诚于他,缴税给他,供养于他,并且愿意为他献出性命的那些人,而不是洛林人,阿尔萨斯人,或是里尔人,而现在的民众也不如后世的人们以为的那样温顺,他们即便是羔羊,也口生獠牙,就连法国人也会谋杀法国的国王,遑论这些佛兰德尔人? 加斯东公爵是如何从佛兰德尔得到那些博斯画作的,到现在,就算是米莱狄夫人也尚无可信的讯息,但要说佛兰德尔人与之毫无干系,路易是不会相信的。 在接受了里尔市长的银钥匙之后,路易就发布了禁令,在晚祷之后能够走在街道上的只有法国人,白天的时候,也只有很少的一些人被允许离开房屋,繁荣的里尔城仿佛成了一座被瘟疫洗劫的死城,人心惶惶,但这样的措施确实赶出了不少暗藏的老鼠——这些人在绞刑架和车轮上晃悠的身姿想来可以给不少人提个醒,果然,之前还有里尔的贵族巨贾有意向国王陈情哀求,让他撤销禁令,第一个人被绞死的时候,就没人再尝试或是窃窃私语了。 那些向法国人投降的士兵,无论是西班牙人还是里尔人,都被赶去修筑破损的城墙和城门,还有沃邦上尉跃跃欲试的新工事,繁重的劳役一下子击倒了不少人,与城墙与工事一同矗立起来的,是俘虏们的坟墓。 —————————— “看来法国国王也不是一个如传言中的仁慈君主呢?” 在凡人们无法看见的阴影里,两个巫师正注视着这一切,其中一个尤为悠然自得,“这样你觉得好点了吗?我最最好心的弟子?” “一个君王不是我们能够评价的。”鲁本斯说。 “一个君王,也是一个凡人。”耶罗米尼斯说,他是个生性傲慢的人,就连一般的巫师在他眼里也只是材料和祭品,遑论一个凡人,就算他是法国国王,他曾经杀死过一个法国国王,也能杀死第二个而他甚至不知道杀死他的人是谁。“或许你还在念叨你的天主。”他尖刻地说,“我没有!”鲁本斯立刻否认道,同时心头泛上一阵苦涩,与博斯的第一个学生老彼得不同,鲁本斯乃是贵胄之后,从小在一个伯爵夫人那里做侍童,后来又获得了公爵的赏识,一路青云直上,他不但是个画家,还是一个外交大臣,但他也有不能为人道的苦楚,首先,他是一个巫师,其次,他的老师(那时候伯爵夫人并不晓得)是耶罗米尼斯.博斯。一个疯癫的黑巫师。 博斯事实上,不但是个黑巫师,也许会令很多人不敢置信的是,他还曾经是个助祭,距离一个真正的神职人员只有一步之遥,这也让他的画在荒诞之余更多地向人们呈现出了一种神圣而又悲悯的景象,这也是罗马教会将他的画列作禁品的原因之一,说真的,若只是愚蠢下作,愚蠢下作的画作真是太多了,正是博斯向人们揭示了某种可怕的真相,他才会这样无法被容忍——不过现在的博斯已经不在乎这些了,他更热衷于用给自己的画作为人们创造出一个活生生的地狱,尤其是对那些达官显贵们。 能够将这些显赫之人,智慧之人,出众之人的命运掌握在手里,他喃喃自语道,感觉真是好极了。 说完,他就带着鲁本斯回到他的工坊里,继续圣但尼三联画的创作。 第一百八十三章 圣但尼(5) 在鲁本斯的笔下,原本扭曲的画面已经得到了相当隐晦但确实存在的修正,博斯对此视若无睹,只坐在他最喜欢的椅子上,开始绘制中间一副的草图,这是最重要的场面,正如之前所说,一般画家会在这里描绘圣但尼获得天使赐福,捧手行走的画面,但博斯却画上了圣但尼以及三个随从遭受的折磨——圣但尼和狮子被关在一起,狮子扑在圣人身上,撕开了一大块皮肉,依然与身躯黏连在一起的皮肤和肌肉就像是一块腐烂的布匹那样被拉开,露出黑色的破洞,洞口里露出跳动的心脏,白色的肋骨,圣人倒在地上,面露微笑,双手合十,像是在祈祷,又像为了自己的随从和自己所遭受的苦难而欢喜。 他的两个随从就在圣人的下方,一个被带刺的鞭子抽打,一个则被烧红的铁棍烧灼,诡异的是他们都笑着,就连飞翔在半空的天使也是如此。 “再给我画些开心的观众吧。”耶罗米尼斯.博斯这样对鲁本斯说。 —————— 耶罗尼米斯的恶意暂时还不为人知,法国的国王在通过巴黎门后,就开始在里尔办公,现在的人们很难想象,此时的君王若是出征,会将半个宫廷带在身边,数以百计的大臣和官员在里尔的市政厅里忙忙碌碌,幸好也是因为已经有了加约拉岛巫师们豢养的渡鸦与猫头鹰,聚拢到巴黎的种种紧急事务才能在几个小时内就传到佛兰德尔,如果有更紧要的事情,国王会通过镜子与为两个儿子镇守巴黎的王太后面授机宜,不过在没有加斯东,孔代也已经臣服,洛林与阿尔萨斯也已经被国王忠诚的子民掌握的现在,需要国王忧虑的事情并不多。 卢瓦斯侯爵倒是前来请求觐见过一次,他是国王的军需大臣,也负责着军队的补给、装备与住行,在国王的命令下,他迁移了三分之一里尔的市民,把他们的房屋变作了军营,这种方法蒂雷纳子爵早在敦刻尔克的时候就采用过,虽然不免招致民众的诅咒和厌恶,但如果他们不这么做,这些里尔人难道就会爱他们吗?那些军队里的士兵,那些死去的人,那些俘虏,可不单单只有西班牙人。 士兵和军官们都很好安排,补给的车队也已经跟了上来,还有里尔的仓库给予的补充,问题是那些波西米亚女人,卢瓦斯侯爵将她们和“名姝”们安排在一起的时候,她们愤怒地拒绝并且大肆抗议,卢瓦斯侯爵不是一个善战的军人,但也足够勇敢,但当一堆女人用柔软的身躯碾压过来的时候,他还是不得不狼狈不堪地逃走,而那些女人还在身后哈哈大笑,这位年轻但是严肃的大臣气得要命,他来询问国王,也有轻微的责备之意,因为这些女人的到来——不太尊敬地说,可能就与他们的国王陛下有关。 经过了严格训练的邦唐板着脸给这位大臣端来了一杯——牛奶,毕竟这个时候已经很晚了。 “您是想要让她们做什么啊?”卢瓦斯侯爵不太愉快地说。他停顿了一下之后说:“我知道她们之中,可能有些……有些您需要的人,但您这里不是还有另外一些人吗?” 不明白的人可能听得一派糊涂,不过路易也猜到卢瓦斯知道了一些应该被他知道的事情:“我想让她们做……一些护理工作。” “护理工作?”卢瓦斯侯爵大惑不解,这是一个新词,不过他还是分析词意,摸索出了大概的意思:“我们不是有医生吗?您不是想用那些草药来治疗您的士兵吧。” “有这方面的原因,”路易一举手,打断了卢瓦斯接下来的话:“我知道你在担心什么,毕竟巫师们的草药简直和诅咒一样有名,而且罗马教会也会感到不满,但加约拉岛的人会帮我们监督他们。” “有什么她们能做而加约拉岛的人不能做的事情吗?” “有啊。”路易说。 是的,对这些波西米亚女巫,路易是轻蔑而又不满的,若是算上路易十三的账,她们还要承担起莫大的罪责,但这场战争也让路易想到了另外的一些事情,譬如说,对于伤员的救护与管理工作——在十七世纪,人们对于伤员的救护工作还是相当冷漠和草率的,也许是因为在这之前,国家和地区几乎都没有自己的军队,多数都是用钱来雇佣佣军来为他们打仗的关系,除了骑士和领主、国王会在受伤后被救援之外,其他的伤员几乎就只有留在战场上等死,除非他们有不愿意放弃他们的朋友和兄弟。 从弗朗索瓦一世开始,人们才逐渐开始在战斗结束后寻找侥幸未死的幸运儿,但他们是否能够恢复依然要看他们是否能够继续走运下去,除了十之八九的,致命的感染之外,伤员几乎很难吃到有营养的东西,喝到干净的水,在温暖的地方休息疗养,还有他们的伤残,必然会伴随他们一生,没有法定俗成的抚恤,他们之后的生计也是问题,有很多人都可以说是绝望而死的,比起治疗,有时候他们更愿意得到一桩临终圣事。 路易没有打算让这种情况继续恶化下去,别忘记,这是他的军队,他也知道,一个经过战场的老兵有多么重要,所以从一开始,他就有意创立医学院,招募更多有识的医生——也就是说,不用理发匠做助手,不会只会用放血和灌那个器官,或是往那个你知道的位置里吹烟草的医生,但这个进程甚至要慢于国王的所有事务,这不奇怪,虽然意大利早在十二世纪就有一个成熟而又理智的医学院(里面甚至有女性医学和女性医生),但罗马教会一向对这种直接涉及到教义以及宗教理论的学院十分警惕,要在他们的监督下创办学院,可不比戴着镣铐跳舞容易一些;再有就是国王需要的那种,有真才实学的医生现在很少见了,瓦罗.维萨里的先祖安德烈.维萨里是一个,可惜的是就算是巫师,他也是一百年前的人了,而且他的死亡可是罗马教会亲自认证的。 随军医生暂时只有三个,这个数量相比起五万个士兵就连杯水车薪也算不上,国王由此想到了护士们,虽然说,护理伤员,男性也可以,甚至更加方便,但在这个时代,人口是一种珍贵的资源,说珍贵,就是说,征募的士兵数量对于民众们来说已经更是不轻的负担了,如果再抽调年轻或是壮年的男人,那么,紧接着国王就要面对下一年的饥荒了,就算有土豆也不行;那么,女性呢?这里又要说到此时的人们对女性的要求了,虽然“名姝”是一桩人尽皆知的买卖,但就算是这些“名姝”,你让她们专职去照看伤员,她们也会把这个视作负担和耻辱——更别说是普通人家的女性了,让她们去和一个陌生的男人亲密的接触(有时候几乎可以说是拥抱在一起),给他们擦拭身体包括一些隐秘的地方),给他们喂食,喂水,处理粪便,这绝对不可能! —————— “这绝对不可能!” 马尼特生气地说。 “这是国王的命令。”沃邦说,他并不知道自己正在面对一群女巫,但他对于国王的命令从来就是如奉圭臬,也不愿意看到别人否认陛下的意旨:“这是你们承诺过的。”沃邦重复了陛下的话:“你们用这个来换取一个栖身之所。”虽然他不是很明白,但这些波西米亚人本来就是一群流民,也许这也不过是陛下的一时慈悲。 马尼特听懂了:“我们只负责国王。”她说,她以为国王只是惧怕那些佛兰德尔的黑巫师,虽然国王要求的数量有些惊人,但她也只认为是贵族们的夸张习性导致的——没想到,他竟然要求她们去照看一群凡人?她们是女巫,原本应该受到凡人的尊敬和崇拜,可不是来做仆人的! “如果你们不做,”沃邦说:“那么你们就必须立刻离开这里。” “什么意思?” “我不留废物。”沃邦硬邦邦地说:“陛下让我转达这句话。”就算是转达,马尼特也听出了其中的不祥之意——是的,她也觉察到了,法国国王对她们并不在乎,甚至有些厌烦,只是就算时马尼特,她也依然缺乏对政治的敏感性,或者说,女巫们原应有的东西,早在她们抛弃王室的时候被剥夺了,波西米亚人的生存智慧让她们只懂得凭借着天赋和容貌,大胆的行为玩些无伤大雅的把戏,如果她们面对的人不愿意怜悯她们,也不被她们引诱,她们就很难做到什么。 “马尼特。”她身边的一个波西米亚女巫悄声说道:“我觉得……” “什么?” “我们并不在意这个。”那个女巫说:“我们之中有很多人都和士兵结了婚,她们只是在照顾自己的丈夫。” “那么没结婚的怎么说?”马尼特恼火地插着腰。 “那就结婚。”那个女巫无所谓地说,反正波西米亚人要结婚很容易,不需要教堂,不需要神父,不需要父母的承认,只要在众人面前宣布两人成为夫妻就行了,“但这里也有太多人了。”马尼特说。 “那么就先离婚,再结婚。” “没有爱情的婚姻吗?”“这是为了救人,马尼特,”那个女巫说:“我们不介意,而且我们也需要那些士兵的保护。” “如果你们是这样想的,”马尼特说,她看似还在考虑,实际上却已经屈服,毕竟最大的牌还是在国王手里,国王中断交易没什么,她们却要被驱逐出法兰西,四处漂泊,虽然波西米亚人认为这是一种自由,但她们还是不想离开这里,去面对险恶而又陌生的世界:“好吧,如果你们愿意。” 在她们说话的时候,沃邦一直在安静地等着,似乎早就看穿了马尼特的外厉内荏,马尼特在心虚之余也有点恼怒,“您怎么还在这儿?”她看了一眼沃邦的肩章,在外面的人们还只以为军官们肩膀上亮晶晶的只是装饰的时候,善于察言观色(占卜的时候好胡说八道)的女巫早就了解到了军衔的妙用,在沃邦的肩膀上,有三颗银色的星星,一根箭矢,“上尉先生?” “跟我来,马尼特女士。”沃邦上尉说。 国王不但为他的士兵和军官准备了衣服,也为波西米亚女巫们准备了统一的着装,马尼特看了它们一眼,就不由得啐了一口,国王连这些都准备好了,显然不打算接受她们的拒绝和要挟——这些并不是成套的衣服,而是白色的亚麻围裙和头巾,这样波西米塔女巫们不但和那些“名姝”有了区别,看上去也正式多了,女巫们以为这就是全部了,没想到之后还有很多繁琐的事情——像是总要时不时地用淡酒洗手啦(国王可真是奢侈!),每天都要更换围裙和头巾啦,每天都要按照医生的规定给伤员更换药物和绑带啦……就连提供给伤员的食物也有要求,他们待着的屋子每天都要打扫,也不容许有动物(从老鼠到猫狗)跑来跑去。 也幸好这里几乎都是女巫,不但是寿命,巫师们要比凡人更强壮和敏捷,女巫们每天只需要休息很少的时间就能精力充沛,在别人看不到的时候,还会用药草和魔法作弊,也让她们免除了很多繁复而又沉重的劳动——她们和士兵们半真半假的结婚又离婚,离婚又结婚,居然也激起了不少士兵的求生欲望,当然啦,她们就算是波西米亚人,也是漂亮又年轻的。 看到那个数字的时候,国王的心情相当不错,原先他可能要损失上几百个士兵,现在的数字还不足一百,也有可能,一些女巫用了她们的药草,但只要士兵们不知道,女巫们不暴露,罗马教会不会跑来指手画脚,国王为什么要介意? 第一百八十四章 圣但尼(6) 今天帮父母大采买去了,没写完,明早更替,抱歉啊。 ——————喜爱食肉的文艺复兴人(上) 文艺复兴时期的意大利人每天消耗着大量的肉食,甚至大大超过了现代美国人的食肉量,这个量对现在以面食为主的意大利人来说,足以引发蛋白质休克。比如,在1532年曼图亚(mantua)的一次“家庭晚宴”上,用餐者为八位绅士,除却沙拉、面包、水果和甜点,上桌的菜式包括十八盘野鸡肉沙拉、五只阉鸡、九十根香肠、肉丸子、美味肝脏料理、五只鸭、三条舌、五份意大利熏火腿(prosciutto)和摩泰台拉熏香肚(mortadel)馅饼、十五只鹌鹑、十五根米兰香肠和一只雄鹿——而这些只是第一道菜。 ——五乡地的贝伦加里奥(berengariodellequeterre) 据文艺复兴时期的烹饪书籍记载,在那时,厨师们都竭力购买各种市面有售的香料。英国有两本书名不详被称为“哈雷抄稿”279号(th,约1430年)和4016号(th,约1450年)的烹饪书,建议厨师们在烹饪百分之九十的鱼肉类菜肴时都毫不吝啬地添加大量香料。这两本书中最常提及的香料是姜、黑胡椒、肉豆蔻皮、丁香、肉桂和山姜(galingal)。“中世纪统治阶级酷爱味道浓郁的菜肴,”沃尔夫冈?施菲尔布施评论道,“社会地位越高的家庭,使用香料的量越大。”作为贵族阶级成员的马蒂诺和普拉蒂纳,也在他们的菜谱中强调大量香料的使用。这绝对是上流社会炫耀性消费的一种形式,因为我们明显地可以从他们的菜谱中看出香料的使用与财富、地位和声望是密切相关的。确实,在厨房里豪放地使用香料是常有的事,但这绝不是偶然发生的。香料的用量是在等级制度之下经过精心安排的,并且与食物的等级是并列的。 中世纪晚期和文艺复兴早期人们大量使用香料的事实之下还有另一个原因——香料具有药用功效。每一种厨用香料最早都是作为药物引进的,随后才用于烹饪。从十三世纪到十七世纪之初,几乎所有医师都建议在烹饪肉类时加入大量香料,以便人们更好地消化它们。在这一时期,人们普遍认为消化也是一种烹饪形式,它发生在胃里,辅以人体的“动物热能”而完成。正因为如此,被视为“热”性的香料,正好可以帮助消化。人们判定胡椒有第四级的“火热”与“干燥”度,而丁香、高良姜、小豆蔻属于第三级;肉桂皮、孜然、荜澄茄和肉豆蔻为第二级,以此类推。 有趣的是,尽管香料有助于消化,但是患病的人却是被禁止与之接触的。发烧的病人不能使用香料,因为又热又干的香料会使病情恶化。病人的食物一般是煮熟后添加糖来代替香料,因为糖是“最温和的”调味品。 当然,任何一个时代在烹饪中使用香料的基本原因都是它们可以增添菜肴的风味,使清淡的食物有滋有味;不过香料也可以杀菌——如上两个理论是不可分割的。詹尼弗?比林(jenniferbilling)和保罗?w.谢尔曼()在他们的著作《香料的杀菌功能:为什么人们爱吃辣》(anti?misofspielikeithot)中提出食谱上记载的实则是一场永无休止的竞争,这场争夺食物的竞争发生在我们和寄生虫之间。我们在烹饪中所做的一切:洗净、烘干、烹煮、加盐、调味,都是为了避免食物被这些寄生虫污染,毕竟调味用的香料大都有杀菌的作用。两位作家总结道:“我们认为烹饪时使用香料的最根本原因是消灭食物产生的细菌和真菌。” 在达?芬奇的时代,香料受欢迎的程度空前绝后,但这一状况并没有持续太久。有个问题一直制约着威尼斯香料贸易,那就是运送胡椒等香料的曲折路线——从印度到埃及和叙利亚,取道苏伊士地峡至亚历山大港,完成装载和运输到威尼斯后,还要花费昂贵的运输费翻越阿尔卑斯山抵达中北欧。当威尼斯人在这一贸易中赚取了过高的利润时,其他国家的商人就开始进入香料贸易这个领域。显然,消除贸易中间人的方法就是开辟一条从印度直达欧洲的海路。因此当通往印度的航线被发现之后,葡萄牙人以及其后的荷兰人从威尼斯人手中抢走了香料生意。而这一事实导致了香料价格的大幅下跌,更多的人有能力购买这些香料了。这样,香料不再如以前那样神秘而富有异国情调,它们变得寻常起来。此外,文艺复兴中晚期的营养师建议要更加慎重地使用香料,如此一来,风靡一时的香料在欧洲渐渐衰落了。 可供文艺复兴时期厨师选用的香料种类很多,胡椒就有三种:黑胡椒(pipernigrum)、长胡椒(piperlongum)以及荜澄茄(pipercubeba)。厨师的橱柜里面可能还会有肉桂皮、天堂之谷(摩洛哥豆蔻,melegueta)、孜然、肉豆蔻(nutmeg)、肉豆蔻干皮(mace)、藏红花(saffron)和丁香(cloves)。厨师们通常使用的是磨成粉状的香料,将它们加入菜汁或者酱汁之中,经过滤再重新浇于菜肴上。使用这个方法可以保证香料不会在与食物一同烹煮的过程中失去其原有的?味,从而最大限度地保留香料浓郁的味道。 文艺复兴时期人们使用的其他调味品及香草还有欧芹(parsley)、茴香(fennel)、墨角兰(marjoram)、薄荷(mint)、鼠尾草(sage)、迷迭香(rosemary)、牛至(ano)、百里香(thyme)、莳萝(dill)、罗勒(basil)、大蒜(garlic)、青葱(shallot)和洋葱(onion)。虽然最后三种被认为是蔬菜中最不“高贵”的,但它们也曾出现在贵族的餐桌上。 动物肉类的等级 在文艺复兴时期的意大利,但凡受过教育的人们都认为世间万物皆生于土、水、气、火,且由“存在之巨链”(greatofbeing)决定其秩序。而自卢克莱修(lucretius)时代起至哥白尼**和文艺复兴时期,大多数文化人都接受这一关于宇宙结构的概念。“存在之巨链”由许多存在着等级关系的链接构成,囊括从最基本的低级元素(如岩石)到“至臻的完美”(指上帝)的各种事物。依照这个观点,动植物的等级取决于它们在这个链条中的地位。诸如洋葱这类的块茎植物列位最低,而像凤凰这样的神秘生物,因其属火生类且仅次于上帝的地位,则高居链条的顶端。每一种动植物都比其上级低等,同时比其下级高贵,因此,没有任何两种动物或植物享有相同的尊贵度。 水生物中最低等的生物是底栖喂食型的壳类水生物,如牡蛎和蛤;居于其上的是虾、蟹及龙虾;鱼类在其上一级。最高等级的水生动物是鲸和海豚,那时人类已经掌握了捕获它们的技术。鲸和海豚会游现于海洋表面,因此人们认为它们是在奋力呼吸空气,正因为这样,它们被赋予了一定程度的高贵性。 博洛尼亚大腊肠(bologna)的历史 摩泰台拉(mortadel)是博洛尼亚最有名的香肠,其历史可以追溯到十六世纪。现在,艾米利亚-罗马涅地区(regionsna)、伦巴第、威尼托(veo)、托斯卡纳、马尔凯、拉提姆、特兰托省都出产这种香肠。 在存在之链中,居于海豚和鸟类之间的是陆生动物,这些动物中在最底端的是猪,羊肉居中,牛肉,特别是小牛肉位于这一系列的顶端。按此理,空中的飞禽便是最高档的食物,其顺序是,鸭肉和鹅肉(水鸟)在底端,鸡肉居中,鸣禽在顶端。艾伦?格里科(allengrieco)对这一等级体系在宫廷宴会中的运用做了如下说明: 在宴会上,例如1466年以南尼娜?美第奇之名为贝纳多?卢彻莱(bernardoruceli)举行的那次盛宴上,主人用小牛肉招待在两家乡下的地产名下的客人,而最重要的宾客享用的是阉鸡肉、鸡肉以及其他禽肉。按肉类的等级来划分,羊肉(极有可能是当时商人阶级的日常食品)居于小牛肉之下,猪肉的地位最低。猪肉,特别是经过盐腌的,在当时颇受轻视,其中最可能的原因是,猪肉是底层阶级最经常食用的肉类。 喜爱食肉的文艺复兴人(下) 喜爱食肉的文艺复兴人(下) 1492年1月,在费拉拉(ferrara)举行的安娜?斯弗查(annasforza)与亚法若?埃斯特(alfoe)的婚宴上,人们在一周之内吃掉了四万五千磅肉。如何才能负担得起这一庞大数量的肉呢?亚法若的父亲埃尔科莱?埃斯特公爵采取了一些提高收入的非常措施,以保证这场盛大豪华的婚礼顺利完成。这些措施包括:征收额外的税款以及强制性地从偏远地区运回艺术品和装饰品。 所幸这些等级区分并没有阻碍烹饪和菜谱的发展;事实上,马蒂诺和普拉蒂纳的著作都深入地研究了当时已有的大部分食材,而没有受制于与原料相对应的贵贱等级。马蒂诺的大多数肉类菜谱都是关于小牛肉的,但是他并没有忽视那些等级较低的肉类: 关于香肠的制作 如果你想要用猪肉或其他肉类制作美味的香肠,所选用的肉必须肥瘦兼有,去筋并且剁成小块。十磅的肉需添加一磅盐、两盎司洗净的优质茴香籽及两盎司经粗磨的黑胡椒,将它们搅匀,静置一天。取适量清洗干净的肠衣,将肉灌入后,挂起来用烟熏干。 这里值得注意的是,虽然猪肉的地位低下,人们却认为它适于制作香肠。有钱人食用除猪肉外的各种肉类,甚至包括医师们认定会对人体产生伤害的那些,其目的只是为了炫耀和满足他们自身的优越感。这些被认为是“有害的”食物还有水果、鹿肉、河鲜、七鳃鳗(mprey)和鼠海豚(porpoise),不过,人们在烹制和调味时,会采用各种方法来降低它们的危害性,使它们变得适于食用。对于居住在海岸线以内六十英里的人们来说,他们日常食用的等级最低的动物是水生有壳类;而人们能吃到的最高档的食物就是经烹制后重新饰以七彩羽翼的孔雀肉,有时还带有喷火的装置,详见第六章中马蒂诺的食谱。 除禽肉和小牛肉之外,一些用乳猪(最高档的猪肉)、小山羊肉和羔羊肉制成的春天特有的风味菜肴也大受欢迎。夏天人们最常吃羊肉。关于文艺复兴时期人们食用野味的情况,从各种资料看来,研究者们各执一词。其中,一位研究者认为野味在当时是并不常见的,而另一位则声称野味在农村广为食用,只是很少见于宫廷之中。而笔者本人在研究马蒂诺和普拉蒂纳的食谱中发现两位大师经常提到野猪、熊及狍,但是如果不算鸣禽肉和野兔肉,以野味为主料的菜谱就很少。 不过该怎么烹制这些肉类呢?下面是马蒂诺的建议: 阉公牛肉和母牛肉都需煮食。牛犊肉适于煮食,不过其里脊部位最好烤食,腰腿肉则适于做肉丸子。绵羊肉适于煮食,但其肩肉和腿肉适于烤制。阉公猪肉不论经过怎样的烹制,都不利于健康。在一月食用配以蒜汁的山羊肉尤其美味。所有种类的兔肉都适合烤制,而熊肉最好做成派食用。 在大斋期以及每周三、周五,因为禁食肉类,鱼类便是最佳的选择。人们最常食用的淡水鱼(包括新鲜的和盐腌的)是欧鳊(bream)、鲱鱼、鲤鱼、鲑鱼、梭子鱼、鳗鱼和鲟鱼,而餐桌上最常出现的海鱼是鳎(sole)、鲭鱼(mackerel)、金枪鱼、鳕鱼和红鲣(redmullet)。当时,鲜鱼的货源不是很稳定,加之长途陆运会使鱼的新鲜度难以保持,因此,住在内陆的人们吃到的鱼几乎都是经盐腌制的。 从卷心菜到葡萄 学者们研究中世纪和文艺复兴时期各皇室和修道院的食物开支情况以及所购买食物种类所依据的主要是当时的账簿,而这些账簿中却没有出现关于蔬菜的记录,因为蔬菜的消费并不是那时市场经济的一部分。如同鸡蛋和蜂蜜、蔬菜都是自产自销,很少与鱼类肉类一起作为商品出现在市场上。在地位低下的农家的菜园里和精致的皇家菜园里都普遍种植了如下蔬菜:卷心菜、韭菜、菠菜、蚕豆、生菜以及欧洲萝卜。其他有些蔬菜则与阿拉伯文化有着密切联系,比如芦笋、洋蓟、南瓜、甜瓜和茄子。当然,还有另一些蔬菜,比如玉米、土豆、西红柿和辣椒,虽然它们在1500年以后就被引入意大利,但却经过了一段很长的时间才被意大利人用于烹饪。 第一百八十五章 圣但尼(7) 今天也没能写完,明天上午替换,抱歉。 ————夏秋两季人们经常食用各式新鲜的蔬菜;在冬季,卷心菜就是蔬菜之王了——因为它易于保存,并且在冬天也有充足的供应。咸猪肉煮卷心菜就是一道典型的农村家常菜。冬天人们也用干菜做饭,比如干豌豆、干豆荚、干鹰嘴豆和干扁豆,它们通常与牛肉原汁一起炖煮成浓汤。其他的冬季食物还有干笋瓜(脱水保存,在烹饪时还原)和干果(如葡萄干、无花果、西梅干和各种坚果)。 关于豌豆 豌豆是蔬菜中最高贵的,尤其是连豆荚都吃起来相当美味的那种。豌豆适于与香草一起煮出各种口味浓淡皆宜的菜肴。烹饪味道浓郁的豌豆菜肴时,我们需要在优质的肉汤中将豌豆煨煮至半熟,最后加入硬?培根油脂调味,培根油脂需用小刀剁碎,或者用捣钵臼至如黄油般黏稠。 ——吉亚科摩?卡斯特尔维特罗(GiaoCastelvetro),《简论意大利的水果、香草和蔬菜》(ABriefAtoftheFruit,HerbsaablesofItaly),1614年 罗马时代起,流传着一句谚语警告人们不要食用沙拉——“再美味的沙拉都会导致糟糕的一餐”,因为沙拉是“凉性”的。尽管如此,人们还是经常将生菜或菠菜和新鲜香草混合,再配上盐和橄榄油以“加热”这些凉性的菜。有趣的是,文艺复兴时代的菜谱中很少有沙拉食谱。有些美食史学家认为马蒂诺对沙拉保持缄默是因为对像他这样卓越有成的厨师而言,沙拉的制作完全是理所当然的。 尽管有人认为水果是“有害的”,但是在存在之巨链中,它们的地位高于其他所有的植物,因此被认为是适于上层阶级食用的。大部分水果都长在树上或灌木中,从高度上胜于洋葱等地生的植物,正是基于此,水果在植物的等级中占据了最高点。在近一千年中,葡萄、无花果以及像蜜桃这样的核果类水果一直是地中海文化的一部分,不过,诸如橙子和柠檬这样的柑橘类水果是由阿拉伯人从印度带到南欧的,并且大约从十三世纪起,在意大利变得普及起来。当时人们吃橙子的方式与我们现在无异,而柠檬汁也是煎鱼或烤鱼类菜肴的最佳配料。 除了用作酿酒外,人们还用那种未成熟且略带酸味的葡萄制作酸果汁(verjuice)。晾干后的葡萄还可以制成葡萄干。不过,绝大部分的葡萄仍是用作酿造酒类,就连达?芬奇都曾涉足葡萄酒业。1497年的深秋,也就是《最后的晚餐》快要完成的时候,达?芬奇正为路德维柯?斯弗查的宫廷效力,并从后者处获赠了一块土地。那片土地约三英里,其中有一个葡萄园,达?芬奇将其称作“我的米兰墙外的世外桃源”。对于那片葡萄园,人们了解不多,只知道它大约220码×55码,并且直到去世前达?芬奇一直保留着它。达?芬奇还曾出租这一地产上的某处房屋,根据这一事实,我们可以推断他大概也将葡萄园租赁出去以分享葡萄酒的销售利润。直到十九世纪二十年代,达?芬奇的葡萄园仍在原处,不过现在已经变成了一个城中花园。 素食主义的回声 素食主义的回声 从前面我们已经知道,像洋葱和大蒜这样的根茎作物的地位一直比较低,但它们也会出现在上至宫廷下至平民的餐桌之上。不过,当人们用大蒜与某种颇受青睐的肉类(比如禽肉)一道制作菜肴时,大蒜就不再低廉,而变得“高贵”起来了。任何一场奢华的盛宴的焦点都是肉类佳肴,十六世纪的蒙田却在他的《意大利旅游日志》(TravelJournalofItaly)中写道:“这个国家的人们不习惯吃太多肉。”意大利的厨师将水果、蔬菜和意大利面提升到与肉类同等的地位,而在英国、法国和德国,肉食是绝对的主导。在斋戒日人们吃鱼,因此,某些种类的鱼被视作肉类的最佳替代品,比如说鲟鱼。斯嘎皮在《Opera》里面记录了二十三个烹饪鲟鱼的食谱,而书中提到的斋戒日宴席也都是以鲟鱼这种特殊的鱼类为主的。鳗鱼也备受重视,因为捕获后装在草编的篮子里,它们还可以存活数日,给运送带来便利。“比起那些最能满足人们的味蕾的肉类,鱼类并不逊色,”斯嘎皮写道,“实际上,鱼是自然赐予我们的最鲜美可口的食物。” 奶酪是另一种可以替代肉类的食物。从中世纪到文艺复兴,这个曾经的“农民食品”地位不断提高,在从最初的斋戒日到后来的四旬期四旬期(Lent),从圣灰日至复活节前的40天。——译者注里愈发受到重视。《SummaLacti》(1469)是最早一部关于乳制品的著作,其作者潘塔莱奥内?达?孔菲恩扎(Pantaleonedafienza)在该书中写道:“国王、公爵、伯爵、侯爵、男爵、士兵、贵族和商人(都食用奶酪)。”奶酪通常也是皇家宴席的一个组成部分;梅西斯布戈(Messisbugo)推荐的是“硬质、脂肪丰富的奶酪”,比如佩科里诺(peo,羊奶干酪);而斯嘎皮喜爱的是“现削片儿的帕玛森奶酪”和马苏里拉(mozzarel,意大利白干酪)。他们的前辈普拉蒂纳早在十五世纪中期就提到有两种奶酪在意大利“平分秋色”,它们分别是托斯卡纳产的玛佐里诺奶酪(marzolino)和帕尔玛产的帕玛森干酪。有趣的是,牛羊奶在当时并不是用作日常饮料,而是作为烹饪或者制作奶酪的配料之一。普拉蒂纳认为:“山羊奶最佳……母羊奶次之,而牛奶居第三位。”这可能是因为当时没有冰箱,牛奶难以长期保存。 古罗马时期的奶酪 古罗马时期的奶酪 佩科里诺罗马DOP干酪(PeoRomanoDOP,罗马硬质羊奶酪)是现存的最古老的奶酪之一,发源于古罗马时期的拉提姆。它是罗马军队每日定量口粮的组成部分之一。现在每年出产的佩科里诺罗马干酪超过六千七百万磅,大多是由撒丁岛生产的。 和欧洲其他地区的人们比起来,意大利人更喜爱在烹饪中使用各种蔬菜,而此倾向一直为人所诟玻科斯坦佐?费利奇(CostanzoFelici)于1569年完成一篇以可食用的植物为主题的专论——《关于成为人们食物的沙拉和植物》(De?insataepiantequalunquemodovengonopercibodel?homo),他在书中提到:“居住在阿尔卑斯山脉另一侧的人们认为沙拉是贪婪的意大利人的专属食物。正是意大利人抢夺了那些以绿叶青草为食的低等动物的粮食。”尽管如此,自马蒂诺起,所有伟大的烹饪书籍作者都记录了以蔬菜和香草为主的菜谱,比如用卷心菜、茴香、南瓜、生菜、蚕豆、豌豆、墨角兰(marjoram)、薄荷或欧芹制作的汤、派和油炸馅饼(fritter)。 吉亚科摩?卡斯特尔维特罗(GiaoCastelvetro)是一位意大利人,因为他的新教徒身份流亡到了英国。他于1614年著成了一本关于“意大利人食用的根茎类蔬菜、绿叶蔬菜和水果”的书籍,该书直到他去世后才得以出版。在书中,他声称“意大利人食用的蔬菜和水果多于肉类”,同时给出了如下理由: 最主要的原因是我们可爱的意大利对肉食的着迷程度远远低于法国和这片岛屿(英国)。因为我们意大利人必须花费很大的力气去寻找新的食物以养活在如此小的一片土地上居住的众多人口。还有一个因素,与前面提到的那个原因一样具有不可抗力,那就是意大利一年的九个月都处于高温之中,使我们变得厌倦吃肉。 文艺复兴晚期最受人们欢迎的蔬菜是洋蓟。虽然马蒂诺和普拉蒂纳的书中没有提到洋蓟,它却出现在梅西斯布戈和斯嘎皮的著作中。科斯坦佐?费利奇在上文曾提及的那篇专论中写道:“它们是草丛刺间生长的果实,到现在已广为人知。人们对它们的狂热一直不减,所以现在大家对它们都很熟悉。在那些伟人之中,它们是有口皆碑的蔬菜。”这些伟人们吃洋蓟的方式包括生吃,也会“用烤架或炉火烤食,或者与味道浓郁醇厚的肉汤一起炖煮后”食用。保罗?扎克基亚(PaoloZacchia)在他1636年的著作《四旬期的美食》(FoodforLent)中写道:“煮食的洋蓟宜于吞咽;烤制的洋蓟宜于消化吸收;与松露一起烹调的洋蓟(按厨师们的介绍,是指经野薄荷、少量剁碎的大蒜、胡椒、油和盐调味的做法)可以唤醒人们的味觉。” 马蒂诺和普拉蒂纳的烹饪书中都有很多纯素食的菜谱,这在当时确实是一种显著的进步。在中世纪,人们认为只有穷人才吃蔬菜,而且大多是煮成汤来食用。而在文艺复兴时期,为了保持健康,人们开始提倡吃蔬菜——据说,蔬菜可以使用餐者的胃从消化肉食的重负中解放出来,以便保持他们心智的自由。意大利的烹饪书籍作者们颠覆了自中世纪以来富人吃肉、穷人吃菜的古老成见,因此在烹饪史上开辟了一片全新的天地。 显然,在文艺复兴时期的意大利,最为重要的一种素食是意大利面。有些种类的意大利面自古罗马时期起就已经存在了,比如gana,就是现在的宽面条(sagna)。在中世纪,厨师们尝试着以不同的方法烹饪不同形状的意大利面,这种类似的尝试一直持续到了文艺复兴时期。古罗马人是将意大利面烤熟食用,而文艺复兴的厨师们用水、牛奶或者肉汤将现和的生面团煮熟。他们还使用经干燥处理的意大利面,这样更便于保存。也正是脱水干燥这一工序使得意大利面从一种手工制作的食品变成了商业产品。生产商品化的意大利面的中心城市主要是西西里、利古里亚(Liguria)和热那亚;而不少早期的烹饪书籍中提到意大利面都是说“热那亚的”。关于通心粉(mai,脱水的意大利面的通称)的详述请参见第三章。 马蒂诺是第一个提出如何制作和烹饪细面条(vermicelli,也叫“小爬虫”)的厨师: 按如上方法揉好面团,然后用手指做出像小爬虫一样的细条;将它们置于阳光下晒干,这样可以保存两三年。烹饪时,先用肉汤或者浓郁优质的鸡汤将细面条煮半小时,装盘后配上磨碎的奶酪和香料。如果是在禁肉日,就用加糖的杏仁乳或者山羊奶来烹煮。不过因为奶的烹煮时间没有细面条长,所以可以像煮米饭那样先用水煮细面条然后再用奶煮。烹饪宽面条、特里亚面(tria)、佛蒙蒂尼面(formentini)的方法也是如此。除了用奶液烹饪的之外,所有的意大利面菜肴上桌时都需呈现出藏红花般的金黄色。 值得注意的是,文艺复兴时期的厨师们煮意大利面的时间都很长,因为似乎他们还没有aldente(指煮熟的面的口感“弹牙”,有嚼劲)的概念。直到十七世纪,厨师们才建议在煮意大利面的过程中,可以在水沸腾时倒入冷水,通过这种暂时性中止煮制的方法,使煮出来的面条带有坚韧的口感。当时厨师们在烹饪中使用意大利面的方式跟现在截然不同,比如斯嘎皮建议“将煮熟的家鸭配以通心粉,就是古罗马风味的菜肴”,以及“将肥鹅煮熟填馅,浇上小开口包(annolini)”。当然,这些都是只会在当时的宴会上出现的佳肴,其中,意大利面或者作为配菜出现,或者就只是主菜的一个部分。而对农民来说,配以黄油、奶酪、糖和肉桂皮的,或者是浇上香辣酱汁的意大利面就是他们一餐中的主菜,同时也是一份典型的素食。 斯嘎皮的伦巴第风味米饭 先炖阉鸡肉、鹅肉和塞尔维莱特肉肠(cervelte,猪肉肠)的高汤,用此高汤将去壳的米煮熟。用陶质、银质或锡质的碟子盛好煮熟的米饭,并且撒上奶酪、糖和肉桂皮。再铺上一层新鲜的“布提洛”(butiro)奶酪片、鸭胸肉片和鹅肉片,以及切成大片的塞尔维莱特肉肠。再在其上撒上一层奶酪、糖和肉桂皮,形成三层。最上面需铺上一层润泽的刚融化的“布提洛”奶酪。 第一百八十六章 圣但尼(8) 今天没写完,明天上午更替,抱歉。 ———— 文艺复兴时期人们的食品储藏柜 食盐是文艺复兴时期的厨房必需品,而且相对较为昂贵。常用的盐有两种,一种是餐桌上使用的精盐,另一种是适用于烹饪或者腌制鱼和肉的粗盐。意大利的绝大多数食盐都来自伊比沙岛(Ibiza)的矿山,此外北欧的食盐也由此处供应。关于盐的重要性,普拉蒂纳如此写道:“餐桌上不可缺盐,否则所有的食物都会淡而无味;这就如同我们将一个没有品位而又令人乏味的人称作傻瓜一样,因为他的品性之中缺乏精华之处。”一个有趣的现象很值得我们注意,那就是马蒂诺和普拉蒂纳的菜谱中很少提到盐。虽然当时人们在煮意大利面时可能将盐加入了煮面用的肉汤之中,但是很显然,两位大师都认为应当等菜肴上桌后再由用餐者自行加盐。 说到意大利面,美食史学家克里弗德?莱特(Cliffht)提到:“有足够多的证据表明,通心粉在十四世纪就广为人知了……通心粉早期的历史大都和西西里密切相关。虽然我们无法确定西西里是否为通心粉的诞生地,但是我们知道在那里作为特权阶级的贵族们和犹太族裔都食用通心粉。”有一点可以明确的是,食用意大利面的风潮是从西西里扩展到整个亚平宁半岛的。另一位美食史学家奥迪尔?雷东(OdileRedon)补充说:“我们一直认为使意大利面广受欢迎的是马可波罗,但是现在我们不得不怀疑这个大家钟爱的传说,因为我们在马可波罗出生以前的文献资料中发现了关于maci(现代意大利语中的maccheroni)的记录。”在中世纪,佛罗伦萨还有一个意大利面制作者的行会,叫做宽面制造者同业会(Lasagnai)。第三章将对意大利面做更详细的介绍。 提到奶制品,牛羊奶是极易腐烂的。因此,由城中的小贩出售的牛羊奶,有时是经加水稀释的。总体来说,山羊奶和绵羊奶的产量比牛奶多,特别是在意大利半岛较南部的地区。比起意大利南部地区,北部的人们更经常使用黄油;在南部,人们更多使用橄榄油烹饪。中世纪和文艺复兴时期的烹饪书籍中都没有提到奶油,个中缘由至今仍是个谜。蛋类的使用比较广泛;而且有时候人们烹饪它们的方法也相当简单,有一个菜谱甚至提议将它们直接打到炉火的余烬中烹制。 奶酪则主要包括两类,一类是像瑞可塔奶酪ricotta,乳清奶酪。——译者注那样的软奶酪,通常它们都在春天制作,并且多用作炸馅饼的填馅。另一类是磨碎后撒在蔬菜和意大利面上的那种硬奶酪——多用绵羊奶制作。奶酪也通常做成派来食用,其制法就像做芝士蛋糕那样,将“所有在你看来适于混在一起吃的各色奶酪”一起融化,再与蛋黄和搅打好的蛋清完全混合,最后灌入饼皮中烘烤即成。 烩鸡肉块(Gratonata) 切好鸡肉,用猪油和洋葱煸炒。炒时加入少许水,以帮助炒熟;并且不时用大勺翻炒;加入香料、藏红花和酸葡萄汁后,开始煮。另一边,按每一只鸡四只蛋黄的比例取来蛋黄,与酸葡萄汁一起搅匀,在另一锅中煮蛋黄液。其后,将所有材料放入平底锅里搅打,并与鸡肉块一起煮熟。此时便可关火享用美味的烩鸡肉块。 ——选自《十四世纪的厨房》(LibrodeladelsecoloXIV) 文艺复兴时期人们的食品柜中自然还有各种形式的猪肉油脂:新鲜的或者盐腌的猪五花肉(培根肉)、猪背肥肉和猪油。它们多用于油炸和制作派的酥皮,还可将猪油涂抹于瘦肉条的切口之上以便烤制。 当然,在文艺复兴时期,缺少了橄榄油的食品柜是不完整的。橄榄油不只是在烹饪中无处不在,而且还被用作照明的燃料、药膏和润滑剂。达?芬奇一生的大多数时光都在橄榄园环绕的环境中度过,在他的笔记中还出现过橄榄榨油机的草图。他试图设计出一种更好的榨油机以便榨出适用于他绘画创作的橄榄油。他还写了一则关于橄榄的“预言”(prophecy):“从天国的方向一泻而下,赐予我们光和食物。”这则预言所对应的解答便是“从橄榄树上落下的橄榄”。尽管许多人在其住所附近就栽种了橄榄树,但橄榄油的商贸活动以及专业的橄榄油商人在当时也是存在的。 在本章中,马蒂诺和普拉蒂纳有了一个简短的出场亮相,随后,笔者将要展开对这些文艺复兴时期的大厨们以及他们**性的烹饪书籍的详细介绍。 甜味香料粉 甜味香料粉 《烹饪艺术集》(Operadell?artedeare)是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最具影响力的烹饪书之一,其作者巴托洛米奥?斯嘎皮是教皇圣比约五世(PopePiusV)的御用主厨。斯嘎皮在书中推荐了这种糖和香料的混合调味料,以增添菜肴的风味。现在,用这种甜味香料粉搭配肉类和禽肉仍然十分美味。 24支桂皮枝 1盎司丁香 1/2盎司糖 1/2盎司干姜 1/2盎司磨碎的肉豆蔻末 1/4盎司天堂之谷(摩洛哥豆蔻) 1/4盎司藏红花 将桂皮枝捣成小片,与其余配料一起混合装入香料磨粉机,然后碾成细末。用密封的罐子储存这种混合粉末,可以保存3—4个月。 最后出产量为1/2杯。 嫩洋蓟、帕尔玛火腿配宽直面条 洋蓟这种在文艺复兴早期风靡一时的蔬菜在这道意大利面料理中为传统的老式菜肴注入了全新的活力,同时,在这里,洋蓟其自身也经历了一场精彩的重生——嫩洋蓟出现了,现在,全年任何时候在特产食品零售商那里都可以买到它。准备嫩洋蓟时,需将其头尾切除,并且去除所有紫色或粉色的叶子。将处理好的洋蓟蒸软或煮软,然后纵向切成四瓣。 3汤匙黄油 1杯切丝的帕尔玛火腿 2汤匙切碎的葱 1茶匙剁碎的蒜 1杯鸡汤 4杯煮好的热宽直面条 1又1/2杯煮好的嫩洋蓟 1/4杯磨碎的帕玛森奶酪,或按个人口味增减 1/4杯剁碎的黑橄榄 装饰用意大利欧芹,需切好 取一口大平底锅,将黄油融化,放入火腿、葱、蒜翻炒3分钟。加入鸡汤,煮沸。再加入宽直面条,并且轻轻翻锅。此时,加入洋蓟后搅匀,保持火力。最后撒上帕玛森奶酪末和黑橄榄,饰以欧芹即可出锅上桌。 供4人食用。 罐闷鸡/猎人式闷鸡 “Alcacciatore”翻译作“猎人式的”,通常是指炖的肉类或禽类的菜肴。如今,这道菜肴中往往会添加更多的配料,比如胡萝卜、芹菜、洋葱和西红柿。不过如下这道来自翁布里亚(Umbria)的简单菜式却保留了早期的风味以及那时人们使用的配料。这道菜可搭配米饭或者意大利面食用。 1/2杯红酒醋 1茶匙现剁的迷迭香 盐和现磨的黑胡椒粉,分量依个人口味 2又1/2磅切好的鸡肉 1/2个柠檬 1/4杯橄榄油 用碗盛好醋、迷迭香、盐和黑胡椒,置于一旁备用。用柠檬涂抹所有的鸡肉块,并且在鸡肉上均匀抹上盐和黑胡椒调味后,放置10分钟。 在一口大平底锅里加热橄榄油,小火慢炸鸡肉块约30分钟,其间需不时翻面,直至鸡肉变成金棕色。 将混合好的醋液倒在鸡肉上,快速加热;不停搅拌,以免锅底产生残渣粘锅。当锅里的汁烧到只剩一半时,此菜即成。 供4—6人食用。 干酪烤芦笋 在意大利,芦笋通常被扎成小捆,烹饪时竖直放在一种又高又窄的锅中,以保证芦笋的底部可以充分煨煮,而顶部可以蒸熟。芦笋是非常受欢迎的春季时蔬,干酪烤芦笋是烹制芦笋的经典菜式;不过如果你喜欢,可以随意在其中放入香料或者使用其他种类的奶酪,比如说芳汀那乳酪(Fontina,意大利果仁味羊奶干酪)。 2磅芦笋,削成适于放入煮锅的长度,并且捆成4小捆 1/2杯现磨的佩科里诺罗马奶酪 1/3杯黄油 依个人口味,适量盐和现磨胡椒粉 先将烤箱预热至华式350度。 将芦笋捆置于煮锅中,加入冷水,淹没至芦笋的1/3处即可。加盖煮至沸腾,此时把火关小,慢慢煨煮芦笋至口感“弹牙”,此过程约需5—7分钟,具体时间视芦笋芽粗细而定。 将芦笋捆从水中取出,解捆后置于一椭圆形烤盘上。撒上少许奶酪粉,放入烤箱中保温。 在小平底锅中将黄油融化,再倒在芦笋上。加入余下的奶酪粉和适量的盐及胡椒,再放?烤架上烘烤一小会儿,至奶酪形成浅棕色脆皮即可。 供6—8人食用。 最早的明星主厨 文艺复兴的光辉成就之一便是重新发现了古希腊罗马的经典世界。这一发现主要是通过出版书籍,以及各种力图重现古希腊罗马世界的尝试来实现的。在达?芬奇的时代,还有一本烹饪经典也得以重现,那便是阿匹西乌斯(Apicius)的《论烹饪的艺术》(Derequinaria)。阿匹西乌斯是公元四世纪晚期的罗马作家,专写美食及烹饪。之前,《论烹饪的艺术》只以手抄稿的形式为学者们所知。而当该书于1498年作为一本书籍正式出版时,其影响极为深远。“突然之间一种截然不同的烹饪风格展现在了我们面前,”罗伊?斯特朗(R)写道:“那是一种属于一个高度成熟的社会的烹饪习俗,人们都享受着餐桌的乐趣,并且乐意屈就于任何一种来自于食欲的诱惑,而内心不会有一丝罪恶感。”斯特朗把阿匹西乌斯的深远影响称作“古代指古希腊古罗马。——译者注美食的人文主义复苏”。文艺复兴时期的饮食受其影响,重拾了对松露和其他真菌、海鲜和鱼子酱、碎肉和香肠,以及对像芦笋和卷心菜之类蔬菜的兴趣。这些食物现在都带着“一丝古希腊古罗马似的芳香”,并且因此风靡一时。当然,随着诸如《论烹饪的艺术》这样的古典书籍的再次出现,还有另一种形式的复苏——投身于烹饪之美和饕餮之乐的美食家们的大量涌现。要知道,在文艺复兴时期,能够站在风口浪尖,引领大众口味的美食家可能比今天的还要多。 肉汤煮新鲜蚕豆 如下菜谱来自马蒂诺,另一个相似的菜谱在普拉蒂纳的书中也出现过,只不过将蚕豆译作了“broadbean”。 将蚕豆浸泡在热水中以便去皮,就像剥杏仁皮那样。去皮后,将蚕豆倒入上等的肉汤中煮,再添加少许优质咸肉。煮到快好时,放入少许剁碎的欧芹和薄荷叶。这道菜的成品需略带翡翠色,才能让用餐者食指大动。你也可以用此法烹煮豌豆及其他新鲜蔬菜,只是不需要像处理蚕豆那样事先经热水浸泡;让豌豆在其薄薄的一层豆荚中保持新鲜即可。 马蒂诺和普拉蒂纳 大师马蒂诺是《烹调艺术全书》(LibrodeArteCoquinaria)的作者,该书写于1460年。马蒂诺是一位兼有学者身份的大厨,他曾效力于米兰斯弗查的宫廷,不过任职的时间正好是在达?芬奇抵达米兰之前。他也曾是教皇保罗二世和其继任西斯都四世(SixtusIV)的私人厨师。罗伊?斯特朗赞誉《烹调艺术全书》道:“标志着烹饪史上一个全新的篇章……呈现出之前的菜谱里从未有过的清晰流畅、组织严谨、准确精密的风格,是一部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书。” 而《烹调艺术全书》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一本“书”,它实则是用木板和小牛皮捆扎起来的一部手抄稿,大小为9×5.75英寸。85页的抄稿上记录了240个用意大利语(而非拉丁语)写的菜谱。其中约四分之一来自于更古老的手稿,而余下的便是马蒂诺的原创之作了。 烤乳猪的烹制 这份来自马蒂诺的菜谱看起来很像现在美国许多烤肉野餐者们的做法,只是前者还要求将整只乳猪从里向外翻出烘烤。 首先需要确认乳猪是否打理干净。接着按其脊椎的长度将猪开膛,去除所有内脏,并冲洗干净。取猪肝,将其剁碎;另取上好的香草、少许切得细碎的大蒜、少量优质培根肉、磨好的奶酪、几个蛋、碾碎的胡椒粉和少许藏红花。将上述所有配料混合均匀,置于猪腹内;然后像处理丁(tench)、鲤鱼那样将其从内翻出,让皮肤那面在里面;将开口缝合并仔细捆绑好。此时便可使用烤架或烤肉叉慢火烘烤乳猪,以便猪肉和填馅都可以烤熟。另准备一些涂抹用酱汁——醋、胡椒和藏红花。再取两至三枝月桂枝、鼠尾草或迷迭香枝,烘烤时不停用它们将酱汁洒在乳猪上。烤制鹅肉、鸭肉、鹤肉、小公鸡肉及鸡肉,此法皆宜。 第一百八十七章 圣但尼(9) 今天没能写完,明天上午更替,抱歉。 ————作为哲学家、历史学家以及人文主义者的普拉蒂纳出生于1421年,其身世不详。他曾出任罗马教廷图书馆的高级官员,不过此前也曾被教皇保罗二世囚禁入狱并且受刑。普拉蒂纳是“缩写者学院”(theCollegeofAbbreviators)的成员,该组织是罗马的一个人文主义团体。保罗二世下令解散该组织,普拉蒂纳毅然致信教皇以示抗议,1464年的9月,被激怒的保罗二世将普拉蒂纳囚禁在位于圣天使堡的(CastelSant?Angelo)监狱中,并以死亡威胁之。普拉蒂纳的牢狱生涯持续到了1465年1月,在红衣主教公撒格(CardinalGonzaga)的安排协助下重获自由,不过他与教皇保罗二世的纠葛并未就此了结。 1468年,保罗二世逮捕了罗马学院(theRomanAcademy)的众多成员。“从已知的信息看来,”普拉蒂纳著作的译者玛丽?埃拉?米勒姆(MaryElMilham)写道:“这个非正式的组织集聚了许多来自于罗马社会不同阶层的有志之士……他们都饱含着对古罗马的无限激情,并且在学院内都以各自的古典名号相称。因此我们怀疑他们很有可能参与了一些异教的仪式,甚至膜拜异教的众神。”这些“异教徒”被控密谋暗杀教皇,并因此锒铛入狱,他们中的有些人还被施以酷刑。“普拉蒂纳的右臂因受刑遭到了严重的损伤,他获释后急需休养和治疗。”米勒姆这样写道,接下来她还指出对于这些指控,普拉蒂纳是清白的:“虽然时有怪诞的行为出现,但没有证据可以表明罗马学院是反基督教的。” 普拉蒂纳的爆炒蚕豆 先将蚕豆与洋葱、无花果、鼠尾草和其他几种你喜爱的香草一起煮软;再放入抹好油的平底锅中爆炒。炒好后放在一平板或碟子上铺成蛋糕的形状,最后撒上香料。 1469年,普拉蒂纳再次获释,而保罗二世也于1471年逝世。其继任者西斯都四世(SixtusIV)非常看重普拉蒂纳。普拉蒂纳迅速成为新任教皇的宠儿,并创作《教皇的生活》(TheLivesofthePopes)以回报教皇的恩典。1475年,西斯都(正是他下令修建和装潢西斯廷教堂)任命普拉蒂纳为梵蒂冈图书馆的第一任管理员,该图书馆有藏书上千册。 史学家们无法确定《论正确的快乐与良好的健康》的具体成书年代,但是他们都认同一点:应该是在普拉蒂诺的几次被捕之前。因此,较为公允的出版时间通常定在1465年。1463年的初夏,普拉蒂纳与公撒格主教一道在位于阿尔巴诺(Albano)的红衣主教路德维柯?特雷维桑(CardinalLudovicoTrevisan)家中做客。当时担任特雷维桑家主厨的正是名噪一时的马蒂诺。人们推测马蒂诺曾以一份《烹调艺术全书》的手稿相赠普拉蒂诺,这就为后来《论正确的快乐与良好的健康》一书百分之四十的内容提供了素材,而这部分就涵盖了马蒂诺的烹饪书中百分之九十五的内容。普拉蒂纳写道:“但凡(厨师)都应以那位来自新科摩的男人(马蒂诺)为最佳榜样;他是我们这个时代的厨师之星,从他那里我学到了烹饪的艺术。” 在一封日期不详的致吉亚科摩?阿曼纳第?皮科洛米尼主教(CardinalGiaannatiPiini)的信中(也是最发人深省的一封),普拉蒂诺作了如下评论: 在我的(第一次)牢狱之灾之前,我写了《论正确的快乐与良好的健康》这本小书。我将它交付给慷慨大方的您,以期获得一位资助人的庇护。正如您所知,书中讲述了所有食品商人的生意,甚至囊括了那些小旅店,因此是一个相当油腻肮脏的话题。不过,所有精于厨道的人都拥有某种天赋,因为精心烹制出的餐食其本身就是一件件巧夺天工的作品。正因为如此,这种人必须在厨艺方面驾轻就熟。此外,所有志愿以此为终生职业的人必须熟知这一切。当然,后一种分析对我来说的确是个令人乏味而又不太优雅的话题,所以我就尽力使之完美,而就我自己的理解而言,这种努力不容失败。不容置疑的是,高贵的人们大多对此类事情拥有良好的判断力,并且会使其更上一层楼;因此,就算可能引起你的不快,我仍忐忑不安地将此书呈到您手中(如果您乐意,它也有可能会给那些心灵手巧的人们带来灵感),以求获得您宝贵的意见和批评,并请您满足我上面提到的请求。 而诗人雅科波?桑那扎罗(JacopoSannazaro)却如此批判普拉蒂纳: 你曾写过教皇们的性格、习惯、生活和死亡 多么富于鲜明的历史意义 现在,普拉蒂纳,你写论文教人?烹饪黍粒 只为供教皇们吃 罗马的红衣主教巴托洛米奥?罗维瑞拉(CardinalBartolomeoRoverel)是1445—1476年间拉文纳地区(Ravenna)的大主教,正是在他的庇护和支持下,《论正确的快乐与良好的健康》成为了第一本付梓的关于烹饪学的书籍。普拉蒂纳在一封献呈给罗维瑞拉主教的信中为自己做了如下辩护: (有人)就我写作与美食相关的书籍一事谴责我,在他那里我好像是个贪婪而好吃的人,是在向人们推广通向欲望的工具,不断刺激着那些放纵而邪恶的人们。如果那些人能够自发地坚持适度和节俭的原则,不管是自发自愿的,还是听从了他人的教诲,就像我一贯坚持的那样,我们今天就不会在城镇之中见到那么多所谓的厨师、那么多贪食者、那么多花花公子、那么多社会的蛀虫,以及那么多暗藏着私欲,并且勤于滋养他们的人们,还有不断增加的热衷于暴食和贪婪的官员们。我写作美食是为了效仿从古至今那些杰出的人们,比如优秀的加图,比如最有学识的瓦罗(Varro),还有克路美拉(el)、C.玛蒂斯(Matius)以及凯里乌斯?阿匹西乌斯(CaeliusApicius)。我不可能会鼓励我的读者们去放纵挥霍,一直以来我都通过我的作品劝阻他们远离恶行。而我写作的目的向来都是为了帮助所有的公民追求健康、适度且优雅地享受美食,而不是沉溺于酒色之中。同时,我希望借此向后人们展示,就算我们时代的人们没有足够的才华来写出可以与先辈们的作品媲美的文章,至少我们还可以完美地模仿。 普拉蒂纳的西西里式通心粉 白面粉经仔细过筛后,与蛋清、玫瑰露和清水一起搅打均匀。将面拉成每份半英尺长形如麦秆的条状面团。取一极细铁棍将面团掏空:插入铁棍,取出后,面团就会变成空心。用此法制作的通心粉在阳光下晒干后可保存两至三年——特别是在八月的下弦月之下。食用时,用浓汤煮好,装盘,再撒上新鲜黄油和甜味香料即可。 《论正确的快乐与良好的健康》第一版问世之后,一股疯狂的再版狂潮随之而来。据此,我们可以毫无疑问地断定,普拉蒂纳的这本书是顺应时代潮流的杰作。在1475、1498、1503和1517年,《论正确的快乐与良好的健康》于威尼斯再版;1480年在鲁汶(Louvain)和奇维达莱-德尔弗留利(CividaledelFriuli)再版;1499年在博洛尼亚(Bologna)再版;1517年在斯特拉斯堡、1529年和1537年在科垄1530年在巴黎、1541年在里昂和巴塞尔都得以再版。而那时普拉蒂纳这本书的拉丁文版本都已经有十六个之多了。 当然,和所有同时代的人文主义者一样,普拉蒂纳用拉丁文写作。然而对于当时大多数从事烹饪的人们来说,要普拉蒂纳的书就必须借助翻译。因此,该书的生命力又凭借着无以计数的多国文字版本得以延长:1487、1494、1508和1516年译成意大利语;1530、1533、1536和1542年译成德语;1505、1528、1548和1571年在里昂,1509、1539、1559和1567年在巴黎译为法语。 “《论正确的快乐与良好的健康》的热销可被视作经扩大了的文艺复兴启蒙的影响中的一部分,”烹饪书籍专家芭芭拉?费雷(BarbaraFeret)如此评论道,“这一启蒙使个人的能力和创造力逐渐成为被世人所认可的标准……该书广受欢迎、风评甚佳,并且无疑是促进欧洲烹饪艺术发展的主要原因之一。” 普拉蒂纳的香炸葫芦 葫芦去皮并切成薄片。放入加水的锅中,煮沸,捞出置于平板上。稍微晾干后,裹上盐和面粉,入油锅炸。装盘后,放入蒜汁、茴香花和浸过酸果汁的面包屑。 对于作为配料的植物以及其中某些的生长过程,普拉蒂纳给予了相当详细的描述。谈到椰枣树,他如此描写道: 据说,缺乏雄株的椰枣树雌株通常无法结出果实,因此雄株需种植在雌株近旁;一旦雄株被砍掉,雌株马上就会失去结果的能力。然而椰枣树的果实并不长在叶子之中,而是在新生的枝丫中。 对于烹饪技法,他也作了翔实的记录: 人们相信经常同时食用松仁和葡萄干可以唤起深藏的激情。加以糖调味后,也有相同的魔力。在四旬期,贵族和富人们经常将此作为头菜和末道菜食用。将糖融化后,倒入松仁,用小勺将松仁在糖浆中裹匀,做成含片的形状(菱形)。为了装点出富丽堂皇的样子,还会加上一片金叶子——我认为这么做也是为了增添乐趣。 当然,还有类似的医学建议贯穿全书: 不管是养殖的还是野生的墨角兰,作为药剂比作为食物更有效力。加白葡萄酒碾磨后,它可以抵御蝎子和蜘蛛的毒性。墨角兰还可以治疗消化不良。另外,与温水一同服下,可以缓解胃绞痛。 普拉蒂纳的大多菜谱听起来都让人垂涎,比如下面这道蒜汁小山羊(KidinGarlic)。这些菜谱都相当完整,甚至还附了上菜建议,非常适合二十一世纪的我们在厨房做烤肉: 将整只或四分之一只小山羊涂抹上少许猪油和剥好的蒜瓣混合物,在点上火的烤肉架上翻烤。不时加水,再添加些月桂和迷迭香细枝。此时再按如下方法准备好一种特殊的调味汁:在酸果汁和浓郁的酱汁中加入两只打好的鸡蛋黄,两瓣捣碎的大蒜,少许藏红花和胡椒粉,将它们放置于一平底锅中。将这种酱汁洒在正在烧烤的小山羊上,烤好后,装盘,再倒入剩余的酱汁,此时再在表面撒上些剁得细碎的欧芹。这样一盘现烤的蒜汁小山羊需趁热食用,以保证其风味。 普拉蒂纳以乐观积极的笔调结束了《论正确的快乐与良好的健康》。他写道,如果你一贯坚持“节制、坚强、适度和审慎,”这样“贪婪、野心、纵欲、过分讲究、迷醉、粗鲁、欺骗、罪恶、恶行、轻率、欲望、疯狂和绝望就不会破坏你正当的快乐和最佳的健康。”普拉蒂纳这一生活哲学得到了达?芬奇的回应和赞同,详见第五章。 普拉蒂纳的苦草炸馅饼 夜幕降临时,将苦草切碎,放入浸湿的面粉中,与面粉一起发酵。第二天早上再放入剁碎的干无花果和葡萄干,搅拌均匀。此混合物不可过希过油炸熟,炸好的馅饼上裹上糖和蜂蜜即可。此菜虽不够营养,但可促进肝功、化痰、防止肠道胀气。 一本盛宴之书和一场没有音乐的“歌剧” 最早一本对意大利的地区烹饪做过详细分析的书是出版于1548年的《意大利风物名录》(entariodellepiunotabiliemostruosed?Italiaed?altriluoghi),作者是米兰籍的奥尔特恩斯奥?兰多(OrtensioLando)。兰多在书中采用了式的手法,讲述一位旅人从意大利东南部出发前往西北部的旅行经历。在途中,他受到了意大利各地旅店老板的热情款待,得以遍尝当地的风味菜肴。在西西里,他品尝到的是“通常用肥阉鸡肉和新鲜奶酪制作的,满是黄油和牛奶味儿”的通心粉;在索伦多(Sorrento)他吃到了“美味得足以使死人复活的鲜桃”;他还发现“壮观的费拉拉城不仅在加工香肠与种植绿叶蔬菜、水果和根茎蔬菜方面首屈一指”,同时还出产“优质的西鲱(shad)和鲟鱼。” 梅西斯布戈钟爱的肉类 《盛宴:美食与排场的结合》(1592—1594)的作者克里斯托佛罗?梅西斯布戈列出了他钟爱的肉类,排在最前面的可能就是他最喜欢的:“公牛、母牛、牛犊、野生或家养的公猪、牡鹿、鹿、雄獐、羔羊、小山羊、乳猪、野兔、兔、睡鼠、孔雀、野生或家养的雉。山鹑、鸫、山鹬、圃鹀、园莺、鹌鹑、斑鸠、稚鸭、鹤、鹅、麻鸠、苍鹭、沙锥、野生或家养的鸭子、鸻及其他禽肉。肥硕多肉的阉鸡及类似的母鸡,家鸽和斑尾林鸽。” 第一百八十八章 圣但尼(10) 耶罗米尼斯.博斯的三联画已经进行到了最后一幅,也就是右侧的小画,第二幅,也就是主画面已经完成了,画面上由鲁本斯加上了金色的光辉,鸟儿与花朵,画面是那样的残酷,而每个人的面容又是那样的欢喜,尤其是圣但尼,几乎可以说是在手舞足蹈——最后一幅的草图已经描绘完毕,无需赘述,当然也不会是寻常之人会描绘和看到的圣人如何显现圣迹的,画面上的圣但尼和随从姿态从容,刽子手的斧头已经落下,鲁本斯感到了一丝迷惑,因为那三人的头还好好地待在肩膀上。 “该掉的时候会掉的。”博斯这样说,他坐在画板前,在开始为第三幅画上色之前,他凝视着主画面很久一段时间——“多美啊,多辉煌啊,多荣耀啊。” —————— 沃邦上尉在将国王送回行宫之后,依然不曾感到疲累,一来是因为他还年轻,二来是因为即将到来的大战给予的刺激,他知道这样对明天,或者要持续更长时间的战斗不利,所以他回到帐篷里,就吩咐身边的侍从,为他找一个空帐篷,他要洗个澡。 上行下效,在国王表示出对洁净的苛刻要求后,他的大臣和将领也习惯了将自己浸在温暖的水里,只是在战场上,能够随身携带浴缸的可能只有国王,想要腾空一个帐篷很容易,但要寻找一个合适的浴缸就不太容易了——但那几个灵巧的孩子,很快搬来了一个马用的水槽,天气炎热,若是在白天,那么晒一晒也能保证水温合宜,幸而备餐才结束,火堆尚未完全熄灭,煮上几铁皮桶的水也不是难事。 在雾气升腾中,沃邦舒舒服服地躺了下去,水槽底部的木刺让他不由自主地笑骂了一声,但也没有想要去责备他的侍从,他的皮肤还没娇弱到需要铺垫丝绸的地步,但突然之间,那些木刺都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犹如丝绒一般的触感——国王的上尉先生将手没入水下——那里他随手丢了一柄匕首,之前他还在嘲笑自己过于敏感呢,现在倒是派上了用场。 “我没有恶意,先生。”一个人从帐篷的阴影里走了出来,路易在里世界的时候,曾经看到过巫师们从火里,从水里,从花海里走出,而波西米亚女巫们也不遑多让,只不过她们的移动方式只能从阴影和泥沼里,给人的观感也差了很多。 除了这个,马尼特依然是个有着几分魅力的女性,她与沃邦所熟悉的那些女士不同,她的眼睛在火光下熠熠生辉,咄咄逼人,波西米亚人很喜欢在领口和袖口缀上流苏,或是将边缘撕成条状,马尼特也不例外,这种褴褛的装扮让她露出了光滑的浅褐色皮肤,腰部、大腿和手臂,在若隐若现中更让人想要一探究竟。 “我现在的状况可不太适合接待一位女士。”沃邦说,他的手在水面上移动着。他尚且没有那个资格通晓里世界与表世界的事情,但他也隐约有所听闻,尤其是这些波西米亚女人——士兵们都说她们会施展巫术,在她们的巫术下痊愈的人不少,但有些人心怀感激,而更多人则窃窃私语,想要请教士来看看,自己的身体是否被女巫控制和诅咒了——因为这场大战,国王调配来了很多医生,但您们也知道,在十七世纪,医生与修士的区别并不大,如安德烈.维萨里这样疯狂的人可不多, “只是一些小木刺。”马尼特说,一边转动着手指,“先生,无需大惊小怪。” “摸上去像是丝绒。”沃邦说。 “一个小法术,”马尼特走到沃邦身后,看到男人的肩膀肌肉明显地紧绷起来,她慢慢地将双手放在他身上,在皮肤上滑动着,沃邦的皮肤不比女巫们的更浅一些,他要比任何贵族更喜欢战场,无论训练还是作战都能身先士卒,“我们有时候想要坐坐的时候会用到它。” “你们是女巫?”沃邦问。 “巫师。”马尼特说:“您应该有所察觉,我们可没多做掩饰。” 沃邦下意识地想问国王知道吗?不过他立刻在心里回答了这个问题,国王怎么会不知道呢,他绝对不会将一个不确定的因素放在自己的军队里,“您有什么吩咐吗?女士?巫师女士?” 马尼特笑了,她握着沃邦的肩膀,慢慢地推开那些纠结的肌肉:“我想您应该是需要放松,”她说:“我有比热水更好的方式。” “在没有确定价格之前,我可不会轻举妄动。”沃邦说,同时有点喘息,虽然军队的身后必然会有人们所津津乐道的“名姝”跟随,但他这几天一心一意地扑在国王交付的重任上,根本没有这个心思,现在——他也是看过那本《女巫之锤》的,虽然嗤之以鼻,但他如今也不得不承认里面的一些内容真是说的很对——女巫们想要诱惑一个男人的时候,男人们很难摆脱和拒绝。 “我可以给你金子。”沃邦握住那只正在往水下移动的手。 “我不要金子。”马尼特说。 “难道还要我和你结婚不成?”沃邦戏谑地问道。 “我可不要你这样的丈夫,”马尼特的另一只手也落在了水面之下,她的呼吸近在耳侧,卷发被蒸汽浸湿,柔软的触感从沃邦赤露的脊背上传来:“您的忠诚属于您的国王,而不是一个女人。” “毫无疑问,”沃邦悄声说:“所以您可以说了,如果不要金子,您还想要什么呢?难道会有一个比我们结婚更可笑与荒谬的事情等着我吗?” “一桩小事。”马尼特说:“您认为这场战争什么时候能够结束呢?” —— “这场战争什么时候能够结束?”路易端起咖啡喝了一口,他的咖啡从来就是只加牛奶,严禁加糖的,这个习惯实在是有些倾向于清教徒——邦唐为沃邦上尉端来的咖啡旁边还有一碟子叠得整整齐齐的糖块,于是沃邦上尉就坦然地将它们都倒在了自己的咖啡里,“我不知道她想要做什么,陛下。” 路易举起一张羊皮纸,眼睛从上往下看:“看来您昨晚过得很不错。” “是很不错。”沃邦说:“不过在得到您的同意前,我不曾说出哪怕一个字。” “那么我可以告诉您,”国王说:“她只是想要借您的口,来试探我的想法罢了。”想来这些波西米亚女巫一定很失望,她们以为,在抛弃了王室近百年后,波旁的国王一定会亟不可待地将她们迎回宫廷,但这根本就是她们的臆想和自我安慰,就像她们总将颠沛流离的生活描绘为“自由”一般——但对路易来说,一群肆无忌惮,无所顾忌的巫师,甚至无法与一群流民相比,流民可以管理,可以教育,可以被法律与信仰桎梏,但女巫呢?说句不好听的话,如果有什么事情,什么人,什么话语让她们感到不快了,她们最有可能做出的事情是歇斯底里地发泄一通,而后逃走。 之前她们甚至抢先拒绝了,就是说,她们猜想国王也许会让她们去对抗黑巫师——而她们愿意屈服在一介凡人的身前就是无法面对那些可怕的同类——若是知道了这场战争的时限,那么若是事情有变,她们也可以推测出国王的用意。 但路易怎么会将自己的性命放在这群不可信任的女人手里,所以,国王虽然还是命令她们服役,并且给出了一个可观的数字,但也承诺了不会让她们出现在里世界的战场上——在军队中设置军医与护士是路易很早之前就有的计划,但这个时代,人们的道德观念实在是很奇怪,结了婚的男女可以随心所欲地寻找各自的乐子,但未婚女性,哪怕只是越雷池一步也要会被蒙上无法洗净的污垢——尤其是军队,民众已经默认,跟着士兵们的全都是赚皮肉钱的女人,所以不会有好人家的女孩和士兵们在一起,遑论看他们的身体,为他们裹伤,擦拭和处理更为私密的问题。 要说,军队中这样的女人并不少,她们也确实身兼数职,但问题是,她们太少了,也太散漫了。 使用女巫只是一个尝试,如果在这里也没法安置她们,那么路易就要设法寻找另一个,正确地说,最后的处理方式了。 出乎意料,女巫们做的不错,但马尼特,路易在心中斟酌道,正如他之前所想的,这些女巫们即便可用,女巫教团的成员也依然要被肃清,就像是抽掉炖鸡身体里的骨头,没有主事和首领,剩下的人才好摆布——路易无意识地摆弄了一下手里的羽毛笔,上面的羽毛是青蓝色的,带着金属光泽,人们只以为这是一只大渡鸦身上拔下来的羽毛,事实上它来自于里世界,加约拉岛的一种鸟儿,它从不鸣叫,身上只有三根这样的羽毛,从同一只鸟儿身上拔下来的三根羽毛,分给三个巫师拿着,其中无论是谁发生了意外,只要折断了,另外两根也会随之折断,这是小科隆納公爵献给自己父亲的礼物——但路易之所以留下这些波西米亚女巫,却是为了保证宫廷不至于完全地被加约拉岛的巫师占据。 “我希望这些波西米亚人可以改变一下人们的想法。”路易说,:“沃邦上尉,您也看到了,护理人员的存在,有些时候甚至要超过医生,”此时战场上的医生,最擅长的是截肢,虽然说,截肢确实可以让受伤的人避免感染后高热而死,但失血和疼痛还是让手术中,手术后的死亡率居高不下,更别说一些医生坚决不洗手(这样浪费了很多时间)就做手术,一台手术杀了三个人的事情也发生过(这里是说,有一个医生为一个病人做截肢手术,结果用来截肢的刀械先是砍掉了病人的腿,而后伤到了助手的胳膊,最后落在医生的脚上,造成的创口感染一下子把他们都干掉了),所以士兵们看到医生的时候,简直就像是羊羔看到了屠夫。 但由女性充当的护理人员就不同啦,想想看,在你以为自己快要掉进地狱的时候,一睁开眼睛,看到的是干净的帐篷和房间,身着白色围裙(这是国王的要求)的年轻姑娘笑吟吟地看着你,手里捧着滚热的汤或是牛奶,她们的声音是那样的悦耳,姿态是那样的轻盈,就算是用盐水和烈酒清洗伤口,让可爱的女孩来做,也似乎不是那么痛了。 “但那些,陛下,她们并不是凡人啊。” “凡人难道做不到我之前所说的那些事情吗?”国王说,“我让这些波西米亚女人到这里来,服侍我的士兵,是想让他们知道,并不是所有在军队中的女人都是卑贱的,被人鄙视的,这才是最重要的,等他们有了这样的认知,才有可能招募寻常人家的女儿。”不然,就算有人愿意让自己的妹妹,女儿和妻子来做事,士兵们的粗鲁行为也会让她们受惊,感到屈辱,继而拒绝继续为他们做事了。 这也是无可奈何的事情,要在一朝一夕间改变人们的想法太难了,别说别人,就连波西米亚女巫们,也有必须与一个士兵结婚,而后用照料丈夫,照料丈夫的兄弟,照料丈夫的朋友这种理由,才能说服自己的人存在呢。 “说到这里。”国王问:“成效如何?” “非常好。”沃邦说:“还有一些混蛋小子羡慕的不得了,甚至想要受个伤呢。” 国王大笑了起来,“对了,”他说:“你不用去回答马尼特的问题,如果她再来问,你就告诉他,国王并未改变原先的主意,这就行了。” ———————— 马尼特没有再去询问沃邦,也许国王的反应就已经说明了一切,而且也有三分之一的女巫和伤员一起被留在了里尔,国王也没有调用她们往别处的意思,但她还是时常感到不安。 但在这场战争中,她能做到的事情,确实不多,在次日大约十点钟的时候,布鲁塞尔攻城战开始了。 第一百八十九章 圣但尼(11) 布鲁塞尔乃是佛兰德尔最大的一座城市,它曾经属于法国人,西班牙人和尼德兰人,而且因为它地理位置相当关键,所以一直被诸多势力疯狂地争夺着,每一个争夺者都会尽心竭力地为它加上一层盔甲,因此在路易能够望见它的时候,他看到的是一座雄伟的坚城,有着双层城墙,突出的棱堡,棱堡之间的凸角堡,还有围绕在城墙外的简陋工事,虽然看得出这些工事都是仓促造成的,但只要它们还是石头与灰浆黏合而成的,还是能够给法国的军队造成一点麻烦的。 但蒂雷纳子爵与沃邦上尉从一开始就没想过白白耗费士兵们的性命,说来蒂雷纳子爵还有点心情复杂,因为国王陛下在开战前,不知道是否是玩笑般地说道,如果他们能够在接下来的战斗中尽量避免士兵们的伤亡,国王会将通常可能损耗的士兵伤亡数量下的抚恤金,打个折扣作为他们的奖赏——这个时代的军人和大臣都不会认为国王用金子和银子来说话是一种羞辱呢,恰恰相反,过于口惠不实的国王才会被鄙视,甚至被认为有意欺骗他的臣子,像是钻石别针,刺绣外衣,骏马枪械,除了最后一种,国王用来犒赏大臣的东西和赐给王室夫人的也差不多。 国王有这样的命令并不令人意外,他们的国王一向如此慈悲,于是在战场上,蒂雷纳子爵对沃邦上尉让了步,毕竟沃邦上尉的战术才是折损最少的,就是进展必然非常缓慢,但谁会来救援呢,布鲁塞尔城里的人一定在期望着,同为哈布斯堡一脉的利奥波德一世会派他的军队来,又或唇亡齿寒的荷兰人,但他们并不知道,荷兰人现在正被英国人死死地拖在了大海上,而且就算他们能够救援,他们的陆军可远不如他们的海军,至于利奥波德一世,在那份证明了其贪婪与愚蠢的文书没有被销毁之前,他并不敢轻举妄动——也是这位国王还太年轻,若是曾经的腓力四世或是斐迪南三世,可不会在乎他之前与法兰西签订了怎样的协议,在这个时候,他们一定会悍然出兵,将路易十四的野心扼杀在摇篮里。 利奥波德一世也许还在犹豫,即便瑞典已经与法国达成盟约,但他还有丹麦,瑞士以及……英国议会,还有罗马教会,在欺诈和武力中失去的东西,能从谈判桌上拿回来也说不定——但这一切,必然要等到尘埃落定,在法国人疲惫不堪的时候,联军压阵,法兰西也必然会做出让步——在这样的想法下,布鲁塞尔是不可能得到援军的。 在路易反复斟酌着夺取了布鲁塞尔之后的操作时——夺取佛兰德尔并不难,难的是之后的统治与管理,荷兰,神圣罗马帝国和瑞士,意大利的诸侯们一定会伸手……无论是遏制法国的发展,还是从这块肥美的好肉上切下一块——路易若是愿意妥协,那么即便是利奥波德一世也会将西班牙的哭诉与哀求丢在脑后的,但若是在夺取里尔之前,路易还没有十分的把握,那么现在他不愿意让出哪怕一寸土地!这里将会是法国的佛兰德尔高官号鸣响,法国人的进攻开始了。 不过仿佛是要否认蒂雷纳子爵在马车里与国王的描述,国王和大臣们在帐篷里看到的东西并不令人感到振奋,在已经挖掘妥当的横向壕沟里,一列工兵先是立起木头和石块的胸墙,而后在胸墙下方开始挖掘纵向的壕沟,为了保证壕沟不至于塌陷,后面还有人举着木方来支持——而那个工兵身后背负着一个巨大的箩筐,用来盛放挖出的泥土,等到壕沟越过了胸墙,他们就用装满了泥土的扁箩来作盾牌,从城墙上呼啸而下的石弹翻滚着,砸的灰土飞溅,却始终没有办法伤害到下面的人。 “我怎么觉得我回到了凡尔赛。”国王喃喃地说。 “凡尔赛的土木工程已经结束了。”另一个臣子回答说,他当初就在凡尔赛监督过这项浩大的工程,但要他说,现在场面也和凡尔赛差不多了。 “这些可能比凡尔赛还要壮观一些吧。”国王说,因为在国王未曾到来之前,沃邦上尉还调集了大量的建筑工程所需的器械,堆积如山的木头,茅草,还有成马车计量的铁镐、铲子、斧头和木槌,成排的木桩被工兵们打入泥土,彼此之间缠绕绳索,形成疏散但漫长的防线,在防线外是警惕的骑兵队伍,他们需要提防城市里的守军出击,也要谨防有援军到来。 布鲁塞尔分作上下城区,上城是王宫与城堡,下城是平民与商人的居所,外面就是一望无际的平原,而今天,这座如同碧茵一般的荒野被破坏了,宽度足有十二尺,即便是二十四磅的加农炮也能运进来的壕沟正在不断地,缓慢地向布鲁塞尔城门逼近,当然,布鲁塞尔人不会就这么束手待擒,他们先是使用了抛石机和火炮,在发现不奏效之后,城门打开,布鲁塞尔的守军冲了出来,但国王的近卫军立即迎面而上,布鲁塞尔有骑兵,但他们无论是马匹和火力都无法与近卫军相比,在一阵密集的枪声,呐喊声,腾起的淡淡烟雾消失之后,布鲁塞尔的守军后退回城,而近卫军并不追赶——所谓的乘胜追击,直入城门,只有坚盔厚甲的重骑兵才敢尝试,就算是里尔的城墙,两侧也有藏兵洞,上方还有机关可以投下短矛和石头,像是布鲁塞尔,还有可能在冗长的通道顶端预设浇注火油的管道,像是只穿着胸甲的近卫军,轻率闯入的结果就只有一死。 不过他们的职责也就是驱赶可能妨碍到壕沟深入的守军,消磨他们的力量,他们很快回到自己的阵地上,没有一个人受伤,国王抬起手向他们挥动自己的帽子,他们也这样做——之后这样的事情还发生了两三次,直到又一个黎明到来,法国人的壕沟还是不容动摇地进行到了第二道平行壕沟,第一道壕沟距离布鲁塞尔城墙约有两千尺,到了第二道壕沟就只有六百尺了,到了这里,沃邦上尉就命令火炮就位,这里有二十门二十四磅火炮,还有卢瓦斯侯爵竭尽全力从奥尔良千里迢迢运来的八门三十三磅火炮,总计二十八门黑洞洞的炮口直接对准布鲁塞尔的城墙时,也不由得他们不满心绝望,但这些倔强的布鲁塞尔人居然没有决定投降,国王的使者回来说,他们只希望法国的国王能够足够仁慈,允许他们的妇孺先行离开这座即将被硝烟炮弹覆盖的城市,路易允许了。/ 于是在阳光最为充沛的时候,布鲁塞尔的城门打开,一辆辆的马车鱼贯而出,里面都是达官显贵们的妻子与姐妹,还有他们的女儿,母亲,还未成年的孩子和她们在一起,只有两名骑士为她们做前导,她们的车队后是惶恐的平民女性,她们的丈夫,父亲和儿子,或许是自愿的,或是被征召,都留在了布鲁塞尔。 等到这些人离开之后,火炮终于发出了第一声沉重的轰鸣声,此时那些妇孺距离布鲁塞尔还不远,她们听到了,就大声地哭泣了起来,“安排她们到滑铁卢去吧。”路易说,之前为了防御,布鲁塞尔附近的建筑,但凡在城墙外的,都被焚毁和拆除了,在没有雇佣兵的情况下,只有妇孺的队伍可走不远,“她们会感激您的。”卢瓦斯侯爵说,这倒不是完全的恭维。 “我并不在意这些,”国王斜靠在座椅的扶手上:“诅咒也好,感恩也罢,没有这样的觉悟,如何能够坐在王座上呢。”这是他亲政以来最大的感悟,在你需要考虑的东西愈来愈多的时候,就不得不将很多事物简化为数据,他的每一个决定都会影响到数万人的命运,个人的悲喜在其中永远渺小的如同大海中的一粒沙子——或者说,当你站在一个高度上的时候,你就很难,也很少会去在意最底层的人的想法,路易为了保证自己的子民不至于受苦就已耗尽了最后一点力气,又怎么会去关注敌人?他这么说,也只是因为她们就在自己面前。 这样吩咐了一声,国王就重新将注意力放在战场上,在沃邦的命令下,重型火炮集中往三处堡垒射击,先是石块,然后是土层,碎石,布鲁塞尔的外衣就这样被一点点地剥去,支撑着这样消耗的是国王和卢瓦斯侯爵,这位侯爵先生运来了大量的炮弹,火炮和其他军火,沃邦上尉可以持续不断地射击——即便炮筒发红,他也只是命令士兵们往上浇水,这样的炮击持续了一夜,又一个黎明到来的时候,法国军队与守军的距离再一次拉近,这时候沃邦上尉用臼炮替换了重型火炮。 这些臼炮一部分是从法国运来的,还有一部分是从里尔等城市收缴的,这种臼炮起源于十三世纪,用的是石弹,它的形状可比国王看到的火炮有趣多了,如果说国王的火炮是身材颀长的成年人,那么臼炮就是婴儿或是幼童,它们的口径与炮身的长度只在1:12左右,看上去矮墩墩的,傻乎乎的,但别以为它们古老矮小就没用了,它们虽然射程很短,但威力和射角都很大,沃邦上尉用这种火炮来攻击躲藏隐蔽墙后的守军——臼炮炮口上扬,炮弹呈一个抛物线越过斜堤,胸墙,直接打击里面的人员和火炮——法军原有的臼炮和收缴来的臼炮总共有三十几门,炮弹就如同冰雹那样不断地落在守军头上,而举着望远镜,在云梯和木塔楼上的士兵,一看到有那座棱堡露出了衰弱之态,就马上大声地报告,沃邦上尉会因此调整炮击的频率与力度。 这时候,步兵们到了冲锋的时候,这时候也是损失最大的,沃邦上尉身先士卒,几步就攀上了斜堤,翻过了胸墙,落入下方的护城濠,布鲁塞尔的护城濠很不幸地因为事故只有数尺高的水,虽然会让人湿透了紧身裤和靴子,但对战斗造不成什么影响,数以百计的士兵紧随在沃邦上尉身后,掷弹兵挥舞着手里的绳索,将火药罐投入棱堡和凸角堡,伴随着惨烈的叫声,几个守军被杀死。 之后的战斗对这些士兵们来说才是真正的考验,死亡与诗歌和戏剧上的完全不同,受伤的人会痛苦地嚎叫,无论是敌人和战友,死去的人却悄无声息,仿佛就在一瞬间,生机就从他们身上离开了,在前一个晚上,还在和你说笑话,抢肉干,讨论哪个波西米亚女人更漂亮的人就这么直挺挺地到了下去,他们的灵魂离开躯壳,躯壳将会腐烂,发臭,最终化作一抷黑土。 只是在这个时候,暂时还未有人能够想到这么多,长达数年,严苛刻板的训练在这时候起到了作用,他们勇敢而又冷静地往前冲去,甚至没去注意身边的人,甚至是自己有没有被击中,杀死敌人成为他们心中唯一的念头,”为国王而战!“他们这样喊道。 火焰就在此时腾起,沃邦上尉看到两个小伙子就这么倒了下去。 这座棱堡两侧的堡垒发现这座棱堡已经失守,因此里面的守军毫不犹豫地扭转炮口,向它射击,幸而蒂雷纳子爵已经指挥着后续的火炮跟了上来。 在取得了一座棱堡之后,沃邦上尉马上命令将臼炮运送上来,每座棱堡之间,为了保证覆盖射击面(火枪),只有两百尺,这个距离正适合臼炮的发挥,两处相邻的棱堡顿时被打出了好几个缺口,更多的法国士兵如同蚁群般地攀了上来,守军们虽然也试图举起火枪来阻止他们,但被占领的棱堡上也有法国的士兵在向他们射击,而法国人的火炮还在不断地轰鸣。 第一百九十章 圣但尼(12) 今天没写完,明天上午更替,抱歉。 ————梅西斯布戈钟爱的肉类 《盛宴:美食与排场的结合》(1592—1594)的作者克里斯托佛罗?梅西斯布戈列出了他钟爱的肉类,排在最前面的可能就是他最喜欢的:“公牛、母牛、牛犊、野生或家养的公猪、牡鹿、鹿、雄獐、羔羊、小山羊、乳猪、野兔、兔、睡鼠、孔雀、野生或家养的雉。山鹑、鸫、山鹬、圃鹀、园莺、鹌鹑、斑鸠、稚鸭、鹤、鹅、麻鸠、苍鹭、沙锥、野生或家养的鸭子、鸻及其他禽肉。肥硕多肉的阉鸡及类似的母鸡,家鸽和斑尾林鸽。” 在费拉拉,埃尔科莱一世(ErcoleI)是第一位允许群众参观他的宫廷宴会的公爵。克里斯托佛罗?梅西斯布戈(CristoforodeMessisbugo)正是策划操办埃尔科莱一世的那些盛宴的组织人,或称“斯卡尔科”(scalco,宴会执事)。梅西斯布戈是一位高级宫廷官员,1534年埃尔科莱去世后,他仍长久留任该职。梅西斯布戈的著作《盛宴》(Bai,posizionidivivendeeapparecchio)在他去世后于1549年出版。该书的第二部分是宫廷日常饮食的常规菜谱,同时还描述了可以制作出宫殿型、鹰型及鸢尾花型的酥皮点心的模具,以及梅西斯布戈筹办的十四次宴会和晚餐的详情。该书的第一章则是概要性地介绍了举办费拉拉那些具有传奇色彩的盛宴所需要的各种器物:从大厅布置和餐桌装饰,到音乐和娱乐项目,再到一份列出了所有必备食物的冗长清单。就像达?芬奇为斯弗查宫廷创造出的类似的盛事一样,餐食只是宴会的一个部分,对此,笔者稍后会有详述。 香炸接骨木花(ElderberryFlowers)馅饼 此菜谱来自于克里斯托佛罗?梅西斯布戈,文艺复兴时期费拉拉的德?埃斯特宫廷的“斯卡尔科”,或说宴会组织者。 取四盎司面粉、当天制作的新鲜瑞可塔奶酪三块(或一磅软奶酪)、一磅半磨好的奶酪、三盎司咸奶酪、半个鸡蛋大小的酵母,将如上所有配料在臼钵中捣碎。再在这一混合物中放入六个打碎了的鸡蛋、一杯牛奶和三盎司玫瑰露。搅拌均匀。如果太过浓稠,可用适量牛奶稀释。此时加入三盎司葡萄干。如果在夏天制作此菜,在臼钵中捣碎所有材料时,你还可以加入一盎司的接骨木花。接着便可用勺子制作出你喜欢的任意形状的馅饼,入油锅炸熟。你还可以使用黄油或者三磅猪油来炸馅饼。炸好装盘后,撒上三盎司糖粉,即可上菜。 “作为一位伟大的斯卡尔科,”美食史学家罗伊?斯特朗写道,“从他的著作看来,梅西斯布戈是个拥有广博的知识、敏锐的视角、高水准的艺术品味,并且对音乐充满了无限激情的人。从某个角度来说,梅西斯布戈堪称戏剧天才,不过他的组织策划技巧则更为突出。”的确,一个好的斯卡尔科必须具备可以管理众多的工匠和演员的组织能力、演出制作人般有创意的头脑,以及管理财物资源的实践经验。 沿承马蒂诺和普拉蒂诺等人所著的伟大的烹饪著作的传统,接着登场的便是文艺复兴时期最具影响力的(此定义略有争议)大厨巴托洛米奥?斯嘎皮(BartolomeoScappi)。因为名字太过相似,这两位巴托洛米奥经常被混淆。实际上,在我参阅的那些资料中,有不少都出现了这个身份混淆的错误。巴托洛米奥?斯嘎皮是教皇比约四世(PopePiusIV)和比约五世(PopePiusV)的御用主厨,然而除此之外,人们对他的一生所知甚少,就连他的生卒年月都无从查实。我们只知道,1536年的4月,也就是达?芬奇逝世后的第十七年,斯嘎皮为他所效力的洛伦佐?坎佩基奥主教(CardinalLorenzoCampeggio)统筹策划了一次向查理五世(CharlesV)致敬的宴会。此后,在1567年,他还策划组织了纪念比约五世任期一周年的庆祝宴会。 使斯嘎皮盛名不衰的是他的著作《Opera》(Operadell?artedeare,《烹饪艺术集》)。这本书的出版具有突破性的历史意义,书中详细记录了欧洲最为显赫的宫廷中四十余年的烹饪秘史。全书共有六篇,包含了一千多个菜谱。第一篇是一段古典式的对话,发生在烹饪大师和他的学徒之间,涵盖了诸如烹饪的任务、三餐的组织、厨房用具的种类,以及各种食物的检疫和保存方法。其余五篇以翔实的信息和丰富的菜谱讲述了家畜、野味、禽类、鱼类、蔬菜和蛋类,就像普拉蒂纳那样。随后他向读者呈现了一百一十三份季节性菜单,适用于从简单的晚餐到豪华的盛宴等各类场合。此外还有几篇是关于糕点师傅的工作和适宜于病人的食物。 文艺复兴时期的厨师,比如斯嘎皮,都认为许多病症可以用不同种类的食物来治疗。这样,以香料作为食物和药剂的传统得以延续。有些时候,厨师们就像医生一样,有责任保证人们的健康。斯嘎皮还把自己比作一个“审慎而明智的建筑师”,“在他精准的设计上,建造起了坚固的根基,并在此基础上为世界创造出了实用而非凡的建筑”。 “伦巴第风味”香草意大利云吞 这份来自巴托洛米奥?斯嘎皮的菜谱正是文艺复兴时期米兰风味意大利面的代表之作。“Tortelli”(意大利云吞)也作“Tortelloni”,此法烹制的菜肴现在在伦巴第和艾米利亚-罗马涅地区也很盛行。 将甜菜和菠菜的叶子剁碎;入水冲洗数次,将水挤干后备用。菜叶入新鲜黄油中炖煮,炖时加入少许香草,如欧芹或百里香。关火后将此混合物倒入陶罐或者镀锡铜罐中,加入同等分量的帕玛森干酪(磨好的)和新鲜的瑞可塔奶酪,再以胡椒、肉桂皮、丁香、藏红花、葡萄干和打碎的生鸡蛋调味。混合均匀后,如太过稀薄,可加入适量面包屑;如太干,就加入少许黄油。此时制作一片生面团,方法请参见第一章。将上述混合物置于生面团上,对折且同时挤压两边,即可制成或大或小的意大利云吞;以浓郁的肉汤烹煮后,装盘,撒上奶酪、糖和肉桂皮即成。 《Opera》全书最负盛名的部分是厨房插画,现在出版的绝大多数关于文艺复兴时期烹饪的书中都使用了这些插图。斯嘎皮当时主管着梵蒂冈的(教皇的)厨房,是他率先描述了文艺复兴时期的现代厨房。《Opera》里有许多厨房设施、工具和小器物的铜板印刷的详图,比如一台面食切割机和一个顶级的烧烤架。 书中的插图还向人们展示了推选教皇时期的膳食配制程序——为了防止在饮食中下毒的可能性,准备餐食的过程需要高度的安全保障。每一位红衣主教的食物都由他的私人主厨料理。斯嘎皮参与了这一程序,并在他的书中作了细节的描述。“食物都盛在装饰有每位红衣主教徽章的豪华容器里,”莱利如此写道,“经四位主教组成的小队审检后,由一个转动的旋转门传入红衣主教团所在的秘密会议室。所有的酒类都带有清楚的标记,并统一由玻璃容器装盛。整只的派或者鸡肉不许入内,所有的食物都得切割开来。”——这么做的目的是为了排除在用餐室出现危险刀具的可能性,因为在那里主教们可能有机会串通侍者来非难红衣主教。 为了更加清楚地阐述意大利的烹饪艺术,斯嘎皮将意大利分为三个部分:伦巴第(波河平原〔thePoValley〕)、大公国(grandduchys)和罗马,以及“王国”(“theKingdom”,指意大利南部和西西里)。他集中讲述了三个城市:米兰、罗马和那不勒斯,但同时,在书中他也明显表露出了对威尼斯、佛罗伦萨和热那亚的地方烹饪的熟知。他是第一位对意大利的地区美食进行了对比分析的作家,他的书中所包含的上百个菜谱中只有一个被称作all’italiana(意大利式的),那就是意式浓汤茴鱼片(PiecesofGraylinginBroth)。作为伦巴第人,斯嘎皮的许多菜式都可以反映出伦巴第的地方传统,比如伦巴第风味汤和伦巴第风味米饭,还有填馅的肉类、派和面条也在书中多次出现。 威尼斯风味的菜肴通常以鱼类为主,比如浓鱼汤酿小鱿鱼(SmallStuffedSquidinFishBroth),但也有类似于炖牛里脊(BraisedLoinofBeef)和肉桂皮蛋糕(amonCakes)这样有名的菜式。在斯嘎皮的第二故乡罗马,菜肴的种类非常多,有肉糜糕、各色通心粉、罗马风味卷心菜和煎鱼饼。而来自那不勒斯的美味有酥皮嫩鸽肉(PuffPastryFilledwithSquabMeat)和摩泰台拉肠洋白菜汤(CabbageSoupwithMortadel)。很显然,斯嘎皮明白意大利的各地区风味美食的出现是一种以各城市为基础的现象,并且认定他自己所选择的那几座城市足以代表相关地区的整体烹饪风格,因为它们是该地区的贸易中心和食品集散地。 与马蒂诺和普拉蒂纳的著作不同,巴托洛米奥?斯嘎皮的菜单向我们展示了将沙拉和水果制作成精美菜肴的过程,使它们更适宜于豪华的宴会。各色沙拉和水果穿插在宴会的每道大餐间上桌,可以缓和用大量香料烹制的鱼肉类菜肴的浓郁口感,使用餐者的食欲重新一振。 斯嘎皮见识广博,他甚至还写到了腌泡汁和阿拉伯式的酥皮糕点的制作。他在书中记录了两百个制作华夫饼、酥饼和一种叫pizze的蛋糕的食谱。《Opera》里所记录的异域风情菜肴还包括摩尔式的蒸粗麦粉和德式(altedesca)鲑鱼。在文艺复兴之后的时代里,斯嘎皮的后辈美食作家们都没有再尝试着去总结出意大利半岛的几个主要美食城市,并在此基础上创作出一份“全国性的”烹饪大全。相反,他们选择聚焦在一个特定的地区内进行阐述。例如1643年在那不勒斯出版的《朝臣的油灯》(Luadeciani),作者是乔瓦尼?巴蒂斯塔?克里斯奇(GiovanBattistaCrisci)。该书的关注点便是意大利南部的美食,特别是奶酪和水果,书中列出了从那不勒斯到卡拉布里亚(Cabria)再到西西里的美食产品的详单,这在以前是没有过的。书中的焦点不再是大城镇,而是农村地区和那些小村庄。实际上,在谈论南方的美食时,克里斯奇惟一提到的城市只有那不勒斯——那不勒斯王国的首府,清单的大?分则是关于水果产地的记录,如阿马尔菲(Amalfi)的桃子、莫伊阿诺(Moiano)的苹果、索玛(Somma)的野樱桃、卡普阿(Capua)的盐渍瑞可塔,以及阿韦尔萨(Aversa)的上等马苏里拉。 斯嘎皮的《Opera》以及书中记载的各地区菜谱引发了专门以区域性美食为主题的烹饪书籍的创作潮流。不仅如此,这些烹饪书籍的作者还更为深入地挖掘了每个地区特有的风味。还有一位作家对意大利南部美食也是情有独钟,他便是安东尼奥?拉蒂尼(AntonioLatini)。拉蒂尼于1692—1694年间在那不勒斯出版了一套两卷的《现代的宴会组织者——一场盛宴的策划组织艺术》(Losoderna,overol?artedibendisporreiviti)。第一卷是“那不勒斯简况”,主要讲述“那不勒斯王国不同地区出产的珍贵水果及其他名贵特产”,王国的十二个省都涵盖其中。除此之外,拉蒂尼还记录了各省内小村庄的特色食品,例如,坎帕尼亚(Campania)的波焦雷亚莱(Poggioreale)为那不勒斯供应“精美的水果”;基亚伊(Chiai)出产著名的豌豆、刺菜蓟(cardoon)、洋蓟、萝卜和山葵(horseradish);伊斯基亚(Ischia)和卡布里(Capri)出产“大量的野鸡”和“上等的小牛肉”;乌尔特拉(PrincipatoUltra)则是“猪脑香肠”(brainsausages)。 在文艺复兴时期及其后的意大利,在众多精彩绝妙的烹饪书籍及其他美食文学中,克里斯奇和拉蒂尼的著作是当之无愧的顶级之作。这段时期出现的最后一本全面系统的食谱集便来自拉蒂尼。而在随之而来的十七世纪晚期至十八世纪中叶这段时期,烹饪文学迎来的是一段空白。“这种沉默,”美食史学家阿尔贝托?卡巴蒂(AlbertoCapatti)和马西莫?蒙塔纳里(MassimoMontanari)解释道:“体现了法式美食开始席卷整个欧洲时,意大利人所经历的文化自卑的情感,而事实证明,这一情绪的影响是深远的。”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对地方传统和口头传播的回归,这两者正是延续本国文化传统的主要工具。 第一百九十一章 另一场战争 “伦巴第风味”香草意大利云吞 这份来自巴托洛米奥?斯嘎皮的菜谱正是文艺复兴时期米兰风味意大利面的代表之作。“Tortelli”(意大利云吞)也作“Tortelloni”,此法烹制的菜肴现在在伦巴第和艾米利亚-罗马涅地区也很盛行。 将甜菜和菠菜的叶子剁碎;入水冲洗数次,将水挤干后备用。菜叶入新鲜黄油中炖煮,炖时加入少许香草,如欧芹或百里香。关火后将此混合物倒入陶罐或者镀锡铜罐中,加入同等分量的帕玛森干酪(磨好的)和新鲜的瑞可塔奶酪,再以胡椒、肉桂皮、丁香、藏红花、葡萄干和打碎的生鸡蛋调味。混合均匀后,如太过稀薄,可加入适量面包屑;如太干,就加入少许黄油。此时制作一片生面团,方法请参见第一章。将上述混合物置于生面团上,对折且同时挤压两边,即可制成或大或小的意大利云吞;以浓郁的肉汤烹煮后,装盘,撒上奶酪、糖和肉桂皮即成。 《Opera》全书最负盛名的部分是厨房插画,现在出版的绝大多数关于文艺复兴时期烹饪的书中都使用了这些插图。斯嘎皮当时主管着梵蒂冈的(教皇的)厨房,是他率先描述了文艺复兴时期的现代厨房。《Opera》里有许多厨房设施、工具和小器物的铜板印刷的详图,比如一台面食切割机和一个顶级的烧烤架。 书中的插图还向人们展示了推选教皇时期的膳食配制程序——为了防止在饮食中下毒的可能性,准备餐食的过程需要高度的安全保障。每一位红衣主教的食物都由他的私人主厨料理。斯嘎皮参与了这一程序,并在他的书中作了细节的描述。“食物都盛在装饰有每位红衣主教徽章的豪华容器里,”莱利如此写道,“经四位主教组成的小队审检后,由一个转动的旋转门传入红衣主教团所在的秘密会议室。所有的酒类都带有清楚的标记,并统一由玻璃容器装盛。整只的派或者鸡肉不许入内,所有的食物都得切割开来。”——这么做的目的是为了排除在用餐室出现危险刀具的可能性,因为在那里主教们可能有机会串通侍者来非难红衣主教。 为了更加清楚地阐述意大利的烹饪艺术,斯嘎皮将意大利分为三个部分:伦巴第(波河平原〔thePoValley〕)、大公国(grandduchys)和罗马,以及“王国”(“theKingdom”,指意大利南部和西西里)。他集中讲述了三个城市:米兰、罗马和那不勒斯,但同时,在书中他也明显表露出了对威尼斯、佛罗伦萨和热那亚的地方烹饪的熟知。他是第一位对意大利的地区美食进行了对比分析的作家,他的书中所包含的上百个菜谱中只有一个被称作all’italiana(意大利式的),那就是意式浓汤茴鱼片(PiecesinBroth)。作为伦巴第人,斯嘎皮的许多菜式都可以反映出伦巴第的地方传统,比如伦巴第风味汤和伦巴第风味米饭,还有填馅的肉类、派和面条也在书中多次出现。 威尼斯风味的菜肴通常以鱼类为主,比如浓鱼汤酿小鱿鱼(SmallStuffedSquidinFishBroth),但也有类似于炖牛里脊(BraisedLoinofBeef)和肉桂皮蛋糕(Cakes)这样有名的菜式。在斯嘎皮的第二故乡罗马,菜肴的种类非常多,有肉糜糕、各色通心粉、罗马风味卷心菜和煎鱼饼。而来自那不勒斯的美味有酥皮嫩鸽肉(PuffPastryFilledwithSquabMeat)和摩泰台拉肠洋白菜汤(ortadella)。很显然,斯嘎皮明白意大利的各地区风味美食的出现是一种以各城市为基础的现象,并且认定他自己所选择的那几座城市足以代表相关地区的整体烹饪风格,因为它们是该地区的贸易中心和食品集散地。 与马蒂诺和普拉蒂纳的著作不同,巴托洛米奥?斯嘎皮的菜单向我们展示了将沙拉和水果制作成精美菜肴的过程,使它们更适宜于豪华的宴会。各色沙拉和水果穿插在宴会的每道大餐间上桌,可以缓和用大量香料烹制的鱼肉类菜肴的浓郁口感,使用餐者的食欲重新一振。 斯嘎皮见识广博,他甚至还写到了腌泡汁和阿拉伯式的酥皮糕点的制作。他在书中记录了两百个制作华夫饼、酥饼和一种叫pizze的蛋糕的食谱。《Opera》里所记录的异域风情菜肴还包括摩尔式的蒸粗麦粉和德式(allatedesca)鲑鱼。在文艺复兴之后的时代里,斯嘎皮的后辈美食作家们都没有再尝试着去总结出意大利半岛的几个主要美食城市,并在此基础上创作出一份“全国性的”烹饪大全。相反,他们选择聚焦在一个特定的地区内进行阐述。例如1643年在那不勒斯出版的《朝臣的油灯》(Luadei),作者是乔瓦尼?巴蒂斯塔?克里斯奇(GiovanBattistaCrisci)。该书的关注点便是意大利南部的美食,特别是奶酪和水果,书中列出了从那不勒斯到卡拉布里亚(Calabria)再到西西里的美食产品的详单,这在以前是没有过的。书中的焦点不再是大城镇,而是农村地区和那些小村庄。实际上,在谈论南方的美食时,克里斯奇惟一提到的城市只有那不勒斯——那不勒斯王国的首府,清单的大?分则是关于水果产地的记录,如阿马尔菲(Amalfi)的桃子、莫伊阿诺(Moiano)的苹果、索玛(Somma)的野樱桃、卡普阿(Capua)的盐渍瑞可塔,以及阿韦尔萨(Aversa)的上等马苏里拉。 斯嘎皮的《Opera》以及书中记载的各地区菜谱引发了专门以区域性美食为主题的烹饪书籍的创作潮流。不仅如此,这些烹饪书籍的作者还更为深入地挖掘了每个地区特有的风味。还有一位作家对意大利南部美食也是情有独钟,他便是安东尼奥?拉蒂尼(AntonioLatini)。拉蒂尼于1692—1694年间在那不勒斯出版了一套两卷的《现代的宴会组织者——一场盛宴的策划组织艺术》(Losoderedibei)。第一卷是“那不勒斯简况”,主要讲述“那不勒斯王国不同地区出产的珍贵水果及其他名贵特产”,王国的十二个省都涵盖其中。除此之外,拉蒂尼还记录了各省内小村庄的特色食品,例如,坎帕尼亚(ia)的波焦雷亚莱(Poggioreale)为那不勒斯供应“精美的水果”;基亚伊(Chiai)出产著名的豌豆、刺菜蓟()、洋蓟、萝卜和山葵(horseradish);伊斯基亚(Ischia)和卡布里(Capri)出产“大量的野鸡”和“上等的小牛肉”;乌尔特拉(PrincipatoUltra)则是“猪脑香肠”(brainsausages)。 在文艺复兴时期及其后的意大利,在众多精彩绝妙的烹饪书籍及其他美食文学中,克里斯奇和拉蒂尼的著作是当之无愧的顶级之作。这段时期出现的最后一本全面系统的食谱集便来自拉蒂尼。而在随之而来的十七世纪晚期至十八世纪中叶这段时期,烹饪文学迎来的是一段空白。“这种沉默,”美食史学家阿尔贝托?卡巴蒂(AlbertoCapatti)和马西莫?蒙塔纳里(MassimoMontanari)解释道:“体现了法式美食开始席卷整个欧洲时,意大利人所经历的文化自卑的情感,而事实证明,这一情绪的影响是深远的。”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对地方传统和口头传播的回归,这两者正是延续本国文化传统的主要工具。” 最受达?芬奇青睐的菜肴 不少达?芬奇的传记作者都提到,达?芬奇最喜爱的菜是意大利浓菜汤。下面这道是托斯卡纳风味浓汤(Mioso),来自于达?芬奇早期的家乡佛罗伦萨。上菜时,需配以整片的烤面包和少许用于蘸涂面包的橄榄油。传统上,制作这道浓汤所需要的意大利面是米粒状的那种,如果你愿意的话,也可以直接使用米。 9杯水 1又1/2杯干白豆 适量盐 1瓣大蒜,需切碎 1/2个洋葱,需剁碎 2汤匙西红柿酱 1根芹菜,需剁碎 1根胡萝卜,去皮剁碎 1/2窝卷心菜,需剁碎 2根韭葱,需剁碎 2个小胡瓜(zui),需剁碎 1根新鲜罗勒(basil),需切碎 1整枝丁香 2枝新鲜迷迭香,需切碎 1/2杯里索诺(risono)或者沃尔佐(orzopasta) 在一汤锅中将水烧至沸腾。将白豆倒入其中,煮两个小时。从锅中取出一半的豆子,在锅上方过筛。盖上锅盖,置于一旁备用。 取一大口煮锅,油加热后,倒入大蒜和洋葱以中火翻炒一分钟。用一茶匙水将西红柿酱稀释后,倒入锅中。此时倒入其余所有的配料以及已做好的白豆汤,加盖慢火炖制30分钟即可。 供4人食用。 酸果汁焖鸡脯 对于这道来自于马蒂诺的《烹调艺术全书》(约1465年)的菜式,研究文艺复兴美食的专家吉莉安?莱利作了如此评论:“作为手稿中最为美味的一道菜,它的易操作性正体现了文艺复兴时期全新而简便的烹饪风格——简单的调味、新鲜的口感以及毫不复杂的加工过程。”如果你无法找到未成熟的葡萄,在使用成熟的葡萄烹饪时需加入1/8杯柠檬汁。(酸果汁是未成熟的葡萄榨汁而成,因此口感偏酸。)制作藏红花粉时,在微波炉中将藏红花枝烘干,以杵臼捣碎即可。 2片培根肉 4块鸡脯肉,脱骨去皮 1/2杯鸡汤 24颗大粒半熟的葡萄,每颗从中间切成两半儿,去籽 1汤匙切碎的意大利欧芹 1汤匙切碎的留兰香(spearmint) 1/4茶匙现磨的黑胡椒粉 1小撮藏红花粉 用平底煎锅将培根熬出油,然后取出剩余的培根肉片。放入鸡脯,每面煎2分钟,直至色泽金黄。倒出锅中多余的油,加入鸡汤和葡萄。接着加盖,以慢火炖20分钟;20分钟后,取下盖子,加入剩余的配料,即可上菜。 供4人食用。 烤小羔羊肉配藏红花酱 制作此道菜,马蒂诺说需要“1/4只小山羊”,然而实际上一只小羔羊腿也可。“小山羊身上所有的肉都适于煮制或者烤制,”马蒂诺写道:“但里脊肉最好还是烤制。”他还指出小山羊“需要趁热食用”。上菜时需配以意大利肉汁烩饭(risotto)。 1只小羔羊腿,约3磅重 2盎司猪背肉,或是培根或意式培根,需切成小条状 6瓣大蒜,切成小片 适量盐 1杯鸡汤 半个柠檬,榨汁 2个蛋黄 1/2茶匙粉状藏红花(先微波烘干后碾碎而成) 2瓣大蒜,需切碎 1汤匙剁碎的意大利欧芹 烤箱预热至华氏400度。 以尖刀将羊肉划出数条小口,每道小口中塞入一小条猪背肉和一小片大蒜。羊肉表面全部均匀撒上盐。 在一只煮锅中倒入鸡汤、柠檬汁、蛋黄和切碎的大蒜,仔细翻炒后,焖煮5分钟。 将羊肉放于烤盘上,羊肉浇上前述酱汁。烤制90分钟,或者烤到内部温度达到华氏150度,此时羊肉正好熟成。烤制过程中,每15分钟取出,以盘内酱汁重新涂抹羊肉。烤好,切片,上菜时在羊肉片上抹上适量剩余酱汁即可。你可能需要往烤盘内倒入少许鸡汤,以便刮取出烤盘底部的酱汁。 供6—8人食用。 糖渍杏仁蛋白饼 有些美食史学家认为这道甜品是法国埃克斯市(Aix?en?Provence)的名点——钻石状的“埃克斯的杏仁水果霜脆饼”(sd?Aix)的前身。马蒂诺更是给它添上了极富色彩的一笔:“如果你有雕刻得美轮美奂的木制模具,将此模具压在杏仁糕上,成品将更具美感。”请注意:这道菜需要较为复杂的准备工序。 填馅所需: 2杯未经焯水的杏仁 1/2杯玫瑰露 1又1/2杯糖 面团所需: 1/2杯面粉 2汤匙特级砂糖或精白砂糖(castersugar) 1小撮盐 2—3汤匙玫瑰露 制作填馅时,将杏仁放入碗中,倒入刚好淹过杏仁的开水,晾冷后,将水倒出;杏仁需再次过水冲洗数次。杏仁浸泡一整晚,第二天便可轻易去皮。使用搅拌机或食品加工机将去皮后的杏仁与玫瑰露和糖混合后搅打至均匀顺滑。 烤箱预热至华氏250度。 将面粉、砂糖、盐和足够多的玫瑰露混合,揉成面团,不粘手即可。以塑料袋包裹好面团,静置一个小时。砧板上撒上少许面粉,将面团擀至尽可能保用刀将擀好的面团切成2英寸的小方块。在每一块切好的面团中央放上将近一汤匙的填馅,此时用一把不太锋利的刀将填馅均匀铺在整个小面块上。将小面块放在不粘烤盘上,烘烤一个小时。成品需略带金黄色,口感松脆。 此量可制作25个糖渍杏仁蛋白饼。 第一百九十二章 高乃依的疯狂一夜 今天还是没能写完,明天上午更替,抱歉啦。 ————最早的明星主厨 文艺复兴的光辉成就之一便是重新发现了古希腊罗马的经典世界。这一发现主要是通过出版书籍,以及各种力图重现古希腊罗马世界的尝试来实现的。在达?芬奇的时代,还有一本烹饪经典也得以重现,那便是阿匹西乌斯(Apicius)的《论烹饪的艺术》(Derearia)。阿匹西乌斯是公元四世纪晚期的罗马作家,专写美食及烹饪。之前,《论烹饪的艺术》只以手抄稿的形式为学者们所知。而当该书于1498年作为一本书籍正式出版时,其影响极为深远。“突然之间一种截然不同的烹饪风格展现在了我们面前,”罗伊?斯特朗(R)写道:“那是一种属于一个高度成熟的社会的烹饪习俗,人们都享受着餐桌的乐趣,并且乐意屈就于任何一种来自于食欲的诱惑,而内心不会有一丝罪恶感。”斯特朗把阿匹西乌斯的深远影响称作“古代指古希腊古罗马。——译者注美食的人文主义复苏”。文艺复兴时期的饮食受其影响,重拾了对松露和其他真菌、海鲜和鱼子酱、碎肉和香肠,以及对像芦笋和卷心菜之类蔬菜的兴趣。这些食物现在都带着“一丝古希腊古罗马似的芳香”,并且因此风靡一时。当然,随着诸如《论烹饪的艺术》这样的古典书籍的再次出现,还有另一种形式的复苏——投身于烹饪之美和饕餮之乐的美食家们的大量涌现。要知道,在文艺复兴时期,能够站在风口浪尖,引领大众口味的美食家可能比今天的还要多。 肉汤煮新鲜蚕豆 如下菜谱来自马蒂诺,另一个相似的菜谱在普拉蒂纳的书中也出现过,只不过将蚕豆译作了“broadbean”。 将蚕豆浸泡在热水中以便去皮,就像剥杏仁皮那样。去皮后,将蚕豆倒入上等的肉汤中煮,再添加少许优质咸肉。煮到快好时,放入少许剁碎的欧芹和薄荷叶。这道菜的成品需略带翡翠色,才能让用餐者食指大动。你也可以用此法烹煮豌豆及其他新鲜蔬菜,只是不需要像处理蚕豆那样事先经热水浸泡;让豌豆在其薄薄的一层豆荚中保持新鲜即可。 马蒂诺和普拉蒂纳 大师马蒂诺是《烹调艺术全书》(LibrodeArtearia)的作者,该书写于1460年。马蒂诺是一位兼有学者身份的大厨,他曾效力于米兰斯弗查的宫廷,不过任职的时间正好是在达?芬奇抵达米兰之前。他也曾是教皇保罗二世和其继任西斯都四世(SixtusIV)的私人厨师。罗伊?斯特朗赞誉《烹调艺术全书》道:“标志着烹饪史上一个全新的篇章……呈现出之前的菜谱里从未有过的清晰流畅、组织严谨、准确精密的风格,是一部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书。” 而《烹调艺术全书》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一本“书”,它实则是用木板和小牛皮捆扎起来的一部手抄稿,大小为9×5.75英寸。85页的抄稿上记录了240个用意大利语(而非拉丁语)写的菜谱。其中约四分之一来自于更古老的手稿,而余下的便是马蒂诺的原创之作了。 烤乳猪的烹制 这份来自马蒂诺的菜谱看起来很像现在美国许多烤肉野餐者们的做法,只是前者还要求将整只乳猪从里向外翻出烘烤。 首先需要确认乳猪是否打理干净。接着按其脊椎的长度将猪开膛,去除所有内脏,并冲洗干净。取猪肝,将其剁碎;另取上好的香草、少许切得细碎的大蒜、少量优质培根肉、磨好的奶酪、几个蛋、碾碎的胡椒粉和少许藏红花。将上述所有配料混合均匀,置于猪腹内;然后像处理丁(tench)、鲤鱼那样将其从内翻出,让皮肤那面在里面;将开口缝合并仔细捆绑好。此时便可使用烤架或烤肉叉慢火烘烤乳猪,以便猪肉和填馅都可以烤熟。另准备一些涂抹用酱汁——醋、胡椒和藏红花。再取两至三枝月桂枝、鼠尾草或迷迭香枝,烘烤时不停用它们将酱汁洒在乳猪上。烤制鹅肉、鸭肉、鹤肉、小公鸡肉及鸡肉,此法皆宜。 在创作《烹调艺术全书》时,马蒂诺摒弃了写作烹饪书的传统做法——以水果和甜食开头,而在第一章中就直接写到了肉类菜肴的食谱。马蒂诺绝妙的调料配方也正是文艺复兴时期意大利烹饪艺术的精华所在。“引人注目的是,”罗伊?斯特朗写道,“这标志着一种转变,人们不再迷信进口的香料,而是更倾向于使用本土的香草,比如薄荷、墨角兰、欧芹、大蒜、茴香、月桂(bay)、鼠尾草(salvia)和迷迭香。然而,尽管如此,香料在烹饪中的统治地位仍然持续到了十七世纪中叶。” 中世纪烹饪史专家布鲁诺?劳瑞约(BrunoLaurioux)是如此评论马蒂诺的巨大成就的:“无怪乎与上几个世纪的烹饪著作比起来,马蒂诺的《烹调艺术全书》被视作美食艺术的先锋之作……马蒂诺的著作中充满了富于创造性的进取精神,这种精神使该书在一个多世纪以来一直屹立于意大利烹饪的巅峰。” 比马蒂诺早的烹饪书籍中都没有制作菜肴的详细步骤说明,因为那些书籍的主要目的是想要让大众读者了解某一种特定的烹饪风格以及它所具有的优越性,并且说服他们去选用与该风格相对应的技法。然而事实上,真正的烹饪书籍的旨意绝非如此。美食作家们都是为自己写作,他们的笔记主要是为了提醒他们自己怎样用给定的配料做出理想中的菜肴。同时,当优秀的厨师面对别人的食谱时,也同样能应对自如,以适当的配方比重和正确的程序创作出完美的佳肴。 当然,还有一个可能的原因可以解释为什么那些早于马蒂诺的烹饪手册中没有记录足够充分详细的信息:人们想要保守专业机密。就像药剂师、医生、探测家、占卜师、木刻师、油漆匠、染丝工一样,厨师们很快就意识到,他们的威望(以及他们能得到的好处)是与他们所掌握的专业知识成正比的——如果事实如此,知识和信息就不会成为可供人们自由分享的商品。当今社会,消费者资本主义的信仰所标榜的是个人主义,其实质就是不断追赶潮流的消费动力;而文艺复兴时期的个人主义与此不同,其动力更多的是来自于人们努力寻求卓尔不群的状态的那种精神。这就意味着人们都追求着未经发现的新东西,而不是去拥有那些人皆有之的事物。就连书籍,作为最早的可大量机械化复制的手工制品之一,有时也会以不同的方式印刷以保持某种独特性——比如,同一版的书籍会采用不同的封皮设计。 马蒂诺的杏仁蛋白糖馅饼 杏仁经仔细去壳除皮后,将它们捣得尽可能的细碎,捣好的杏仁无需过筛。需要注意的是,处理杏仁前需将其在冷水中浸泡一天一夜以上,这样杏仁会更甜美可口、色泽洁白。此外,这样处理过的杏仁只需用手轻搓便可去皮。捣杏仁时可加入少许玫瑰露,以防过为油腻。要想做出真正香甜的杏仁蛋白糖馅饼,最好使用同等重量的白糖和杏仁,如果你喜欢,糖和杏仁各一磅都是可以的。将它们与一至二盎司的玫瑰露搅拌均匀。此时取几条用糖做的威化饼,用玫瑰露浸泡后,将它们摆盘做成馅饼的边框;放入杏仁白糖混合物,填平,再洒上些玫瑰露和糖末,用小勺将之压平。最后,放入烤箱或壁炉慢慢烤制,就像制作其他馅饼那样。同时要注意调整炉内温度,并且不时查看,以防烤煳。记住,馅饼成品最好薄一点,而不要太过厚实。 然而,若非是梵蒂冈(罗马教廷)的图书管理员巴托洛米奥?萨基(也就是人们熟知的普拉蒂纳)的大胆“抄袭”,马蒂诺的著作不会有如此深远的影响。普拉蒂纳成书于1465—1468年之间的著作《论正确的快乐与良好的健康》(DeHoateetValetudine),是公认的第一本正式印刷的烹饪书籍。该书第一版印刷于1472年(有人认为是1475年)。书中二百五十个菜谱中的二百四十个都直接来自于马蒂诺的著作。尽管如此,普拉蒂纳的书也有许多独到之处,比如对香草的描述记录。必须指出的一点是,马蒂诺和普拉蒂纳都熟知对方,而且很有可能合作过一段时间。普拉蒂纳在他的书中向马蒂诺致意道:“来自米兰的马蒂诺?德罗西(Martinode?Rossi)是我们时代的烹饪王子,正是从他那里我学到了所有关于烹饪的知识。”在那个时代,并不存在抄袭这一概念,在文学界和美术界,作家们和艺术家们通常都会相互借鉴而无需言明。 普拉蒂纳著作的标题中的“voluptate”意为快乐,其词源为“voluptas”,在中古拉丁语中意为罪恶。普拉蒂纳在此宣扬进食的生理快感在适当的条件下可以是正确的、合理的。这样,普拉蒂纳将人们吃喝的需求合法化了——吃喝不再只是一种生理性的行为,而我们应该更多地强调它们可以带来生理和情感的双重乐趣。“因此,《论正确的快乐与良好的健康》是本具有现代意义和世俗性的著作,它没有局限于基督教传统,而且非常实用,就连清洁餐具这样的主题也涵盖其中。通过这本书,普拉蒂纳让烹饪类书籍登入了文学界的殿堂,并且使美食和进餐成为文人雅士们喜闻乐见的话题。”普拉蒂纳在他的书中大量引用了加图(Cato)、维吉尔以及阿匹西乌斯的著作,因此,在极富现代性之外,该书也是对古典的罗马厨房的复兴。而达?芬奇的私人藏书中就有普拉蒂纳的论著抄本,这将达?芬奇与文艺复兴早期的美食世界联系了起来——这一问题将在后面详述。 普拉蒂纳的红鹰嘴豆浓汤 将至少一磅鹰嘴豆在温水中洗净。洗好的鹰嘴豆放入锅中,不要加水,用手均匀拌入半盎司燕麦、少许油和盐、二十粒碾碎的胡椒和少量磨好的肉桂皮。开火,并加入一加仑水、鼠尾草、迷迭香和剁碎的欧芹根。煮沸后继续炖煮至锅内只剩八杯之量,此时可滴入少量油,此菜即成。 作为哲学家、历史学家以及人文主义者的普拉蒂纳出生于1421年,其身世不详。他曾出任罗马教廷图书馆的高级官员,不过此前也曾被教皇保罗二世囚禁入狱并且受刑。普拉蒂纳是“缩写者学院”(theCollegeofAbbreviators)的成员,该组织是罗马的一个人文主义团体。保罗二世下令解散该组织,普拉蒂纳毅然致信教皇以示抗议,1464年的9月,被激怒的保罗二世将普拉蒂纳囚禁在位于圣天使堡的(t?Angelo)监狱中,并以死亡威胁之。普拉蒂纳的牢狱生涯持续到了1465年1月,在红衣主教公撒格(alGonzaga)的安排协助下重获自由,不过他与教皇保罗二世的纠葛并未就此了结。 1468年,保罗二世逮捕了罗马学院(theRomanAcademy)的众多成员。“从已知的信息看来,”普拉蒂纳著作的译者玛丽?埃拉?米勒姆(MaryEllaMilham)写道:“这个非正式的组织集聚了许多来自于罗马社会不同阶层的有志之士……他们都饱含着对古罗马的无限激情,并且在学院内都以各自的古典名号相称。因此我们怀疑他们很有可能参与了一些异教的仪式,甚至膜拜异教的众神。”这些“异教徒”被控密谋暗杀教皇,并因此锒铛入狱,他们中的有些人还被施以酷刑。“普拉蒂纳的右臂因受刑遭到了严重的损伤,他获释后急需休养和治疗。”米勒姆这样写道,接下来她还指出对于这些指控,普拉蒂纳是清白的:“虽然时有怪诞的行为出现,但没有证据可以表明罗马学院是反基督教的。” 普拉蒂纳的爆炒蚕豆 先将蚕豆与洋葱、无花果、鼠尾草和其他几种你喜爱的香草一起煮软;再放入抹好油的平底锅中爆炒。炒好后放在一平板或碟子上铺成蛋糕的形状,最后撒上香料。 1469年,普拉蒂纳再次获释,而保罗二世也于1471年逝世。其继任者西斯都四世(SixtusIV)非常看重普拉蒂纳。普拉蒂纳迅速成为新任教皇的宠儿,并创作《教皇的生活》(TheLivesofthePopes)以回报教皇的恩典。1475年,西斯都(正是他下令修建和装潢西斯廷教堂)任命普拉蒂纳为梵蒂冈图书馆的第一任管理员,该图书馆有藏书上千册。 第一百九十三章 国王的复仇 今天没写完,明天下午更替,抱歉啦。 ————预言和寓言 在第一次离开米兰前,达?芬奇创作了一系列谜语形式的“预言”,大概是作为宫廷中的娱乐。其中有一些是与食品有关的:“有许多人会不停鞭打他们的母亲直至皮开肉绽,表皮上翻。”——谜底:耕地的农民。他还略带讽刺地写道:“路边的坚果树向旅人们炫耀自己丰硕的果实——结果都被大家窃走了。”“被无情的风刮过后,许多幼嫩的小孩被从母亲的臂膀里强行带走,被扔在地上,被撕裂得支离破碎。”——谜底:水果、核桃、橄榄。达?芬奇认为人们在不断地剥削压榨大自然,就连丰收都是一种伤害行为。不过,他看待橄榄的视角却与其他不同:“从天堂掉下来的愤怒的火焰,会带给我们滋养和光明。”“人们会残暴地鞭打用来维持他们生命的物质。”——谜底:给谷物脱粒的人“天真无知的小孩被带离他们的保姆,然后死于人们残忍的刀口之下。”——谜底:山羊羊羔“他们中间的许多都遭受了仓库和粮食被劫的命运,最后还死在毫无理性的人们的手中——被水淹没或溺水而亡。”——谜底:蜜蜂传记作家肯尼斯?克拉克(KehClark)指出,这些“预言”并非笑谈。鉴于达?芬奇对动物的热爱,这些预言“代表了他拒绝将人类给动物带来的无穷痛苦看做理所当然的决心,拒绝认同拥有先进技术的人类就可以对其他动物滥杀无辜的观念。”另外一位传记作家塞吉?布朗利(SergeBramly)则认为:“(这些预言)大量启用了孩童的意象来进行比喻,实际上反映了达?芬奇自己因为其私生子身份和父母分居而遭受的伤害。”达?芬奇曾设计了不少军用机械以便让杀人变得更为容易,相较于这一事实,他对动物的怜悯似乎显得不同寻常,不过列奥纳多?达?芬奇从来都是这样一位谜一般的男子。他曾经还痛惜地说道:“被人们吃掉的鸡蛋就再也不会产出小鸡了。噢!像这样从来就未曾出生的生命还有多少?”当然,另一方面,达?芬奇的购物清单上还是列着鸡蛋。当他写《葡萄酒与穆罕默德的传奇》时,这一矛盾情绪再次表露无遗;同样的,葡萄酒也出现在他的购物单上:葡萄制成的神圣的琼浆——葡萄酒发现自己被装在一个打磨得金碧辉煌的杯子里,放在穆罕默德的餐桌上。因为有了如此大的殊荣,他得意得浑身充满了骄傲和自豪。突然一阵截然相反的情绪袭上心头,他不禁自语道:“我这是怎么了,居然对将要降临的死亡毫无知觉,反而满心欢喜?我怎么会没有意识到我将要离开这金灿灿的住所,却要进入人体肮脏又充满恶臭的洞穴;我将要从这芳香而美味的玉露变成臭气熏天的液体。这些不幸的遭遇似乎还不是全部——我还要与其他从人体肠道排出的腐烂发臭的物质一起,被迫长时间地待在那些恶臭丑陋的深渊中。”于是葡萄酒向老天哭喊,哀求上苍为他所遭受的如此深重的苦难报仇,请求上苍从此以后不要再让这如此多的羞辱降临到他的身上。既然这个国家出产全世界最美味、最优质的葡萄,那么至少不要再让它们被酿成酒了。于是朱庇特让被穆罕默德喝进去的酒变成了精灵升入他的脑中,在那里它损害了他的脑袋,并且让他精神失常。于是穆罕默德做了很多蠢事。在他恢复后,穆罕默德马上立法严禁亚洲人饮葡萄酒。自此以后,葡萄藤上结出来的果实终于获得了属于它们自己的自由。葡萄酒一进入他的肚子就开始发酵膨胀,那人的灵魂开始渐渐离开了他的肉体,升向天堂。而思维也开始与他的身体分离。于是葡萄酒开始削弱他的意志,让他像疯子一样怒吼咆哮,接着他便犯下了无法挽回的错误——杀害了他最好的朋友。达?芬奇在这里可能略微夸张了一点,不过这毕竟是个传说,而且他多半是带着半开玩笑的心情写下这段传奇的。除了在他的购物单上可以找到酒外,达?芬奇自己也承认买过酒。他在1495年写道:“星期二我买了早上喝的葡萄酒,9月4号星期五那天我又买了一些。”从这段话中我们可以看出,他不仅会去买酒,还会在早上饮酒!布朗利提到了一段出处不明的来自达?芬奇的建议:“葡萄酒是很好的,不过在饭桌上,最好还是喝水。”达?芬奇笔记里撰写的《寓言》展现的又是另一番场景。在里面,树木、植物、动物,甚至岩石都变成了有感知力的活物,他们共同组成了一幅美好的意大利乡村图景。在寓言《栗树与无花果树》(ThedtheFigTree)里,达?芬奇再次表达了人们从树木上摘取水果或坚果是一种多么残忍的行为:栗树看见有一个男人在无花果树上,将无花果树的枝条压弯了掰向自己,摘下成熟的果实,塞进嘴里,无花果顿时消失在他的利牙下。栗树一面伸展着自己长长的枝条,一面发出嘈杂的沙沙声惊呼道:?噢,可怜的无花果!你看看自然对你的保护比对我的少了多少。你看看大自然将我甜美的子孙们包裹得多好——首先是一层柔软的外衣,其上裹着硬质的外壳;大自然还不满足于这些保护措施,他还给我装上了些许尖利而密集的刺,好让我可以远离人们那双会带给我伤害的手。”话毕,无花果树和她的子孙们开始放声大笑,笑过之后,无花果树说:“你应该知道人类会有足够的智慧和创造力来剥取你的果实的,他们会用绳索、石头和笆篱桩等一切可行的工具。当你的果实落地后,他们会用脚踩、用石头敲以使你的子孙从作为他们盔甲的外壳中显露出来,体无完肤并且全身粉碎。 而此时的我只是被他们用手轻柔地触摸着,不像你,遭受的是棍棒和石头。”这则寓言旨在说明以自我为中心而轻视别人的人会遭到相应的报应。不过还有一点略带讽刺意味的是,不管果树的“子孙们”被保护得多好,它们最终都会消亡于人类的胃中。在另一则关于树的寓言中,达?芬奇似乎在为自己没有子孙一事开脱:一株无花果树站在另一株榆树的旁边,当看到榆树的枝叶上并没有任何果实,却居然大胆地挡在了还未成熟的无花果前遮住了阳光时,无花果树训斥道:“噢,榆树啊,你站在我面前不感到羞愧么?当我的子孙们成熟时,你就知道厉害了1不过,当她的果实成熟的那一天到来时,一队路过的士兵发现了她。他们切断或折断无花果树的枝条,将无花果扯了下来。士兵们走后,面对站在原地四肢残缺不全的无花果树,榆树问她道:“亲爱的无花果树啊,比起生育出子孙却让他们遭到如此的厄运,没有子孙岂不更好一点么?”在寓言《女贞树与乌鸫》(ThePrivetandtheBlackbird)中,达?芬奇羞辱了那种认为世界是围绕着他们转动的人。同样的,他还是用到了从树上摘取果实的主题:女贞树一边轻轻地抚摸着自己长满幼嫩果实的柔嫩枝条,它们刚被一只傲慢的乌鸫的尖嘴利爪戳伤,一边以哀怨的声音温和地向那只乌鸫诉苦,向他苦苦哀求道:既然他都偷去了女贞甜美的果实,至少请放过那些用来给小果实们遮挡灼热日光的树叶,以及不要再用他锐利的爪子抓伤柔嫩的树皮。听到这些,乌鸫却以一番斥责盛怒地回复她:“噢,你这个不开化的小灌木,闭嘴吧。你知道自然创造你就是为了让你给我提供营养么?你难道看不出来你在这个世界上生存的理由就是要给我提供食物么?你难道还不知道,你这个低等的生物,到下一个冬天你将会变成食物和柴火么?”女贞树隐忍着听完了这一番话,但却没有落泪。不久之后,这只乌鸫被捕鸟网捉住了,人们从温顺的女贞树上砍下枝杈做了一个鸟笼将乌鸫关了起来。当女贞树看到正是自己的树枝使乌鸫永远失去了自由,她无比欢欣地说道:“乌鸫啊,我可是还在这里,没有像你预言的那样已经被烧掉了。在你看到我被烧掉之前,我就先见到你被关进牢笼了。”达?芬奇在他的寓言中表现出了宿命论的倾向:“人和动物都只不过是食物的通道,是其他动物的坟场,是已逝生命的栖息地。他们的生命来源于其他动物的消亡,他们实则是充满了堕落腐化的箱子。”他继续写道,或许还略带病态:“人应当从坟墓中走出来,变形成那种长着翅膀的生物(以死尸为生的苍蝇),他们应该去攻击其他的人类,甚至还应直接从他们的手中或餐桌上抢走他们的食物。”不过,达?芬奇自己却好好地活着,并且还找到了些乐子。 大锅饭同盟(Thepanyofthe) 十六世纪早期,佛罗伦萨的雕塑家乔万?弗朗西斯科?鲁斯蒂奇(Giovaici)成立了一个名叫“大锅饭同盟”的组织,呼朋唤友,摆宴欢歌。同盟规定每一位成员每次可以携四位客人前往,并且需要为宴会贡献一道特色创意菜。美食史学家华法力?鲁特把这一组织界定为自罗马时代以来的第一个烹饪学会。罗伊?斯特朗评价说:“最后大锅饭同盟似乎是刻意模仿了美第奇家族举行的盛大的宫廷宴会——筵席上的装饰布局和食物都很接近。”《无尽诙谐——意大利文艺复兴艺术中的智慧与幽默》(IandHumorinItalianRe)是一本颇为有趣的书,其作者保罗?巴罗尔斯基(PaulBarolsky)对同盟的某一场聚会作了如下描述:这些(菜肴)中最出众的是安德烈亚?德尔?萨托(Ao)制作的一座精致的八角形结构的甜食塔,外形看起来很像佛罗伦萨的洗礼堂(BaptisteryofFlorence)。其路面是用果冻做成的;看似斑岩(一种埃及产的彩色岩石)建成的立柱实则是大条的香肠;基座和柱顶由帕玛森奶酪做成;平台则是杏仁蛋白糖。萨托这件属于所谓烹饪美学(gastroaesthetics,一个长期被忽视的学科)的游戏性质的杰作实则是在向佩特罗尼乌斯(Petronius)致敬,以再现的方式来缅怀《萨蒂利孔》(Satyri,又译《爱情神话》)里新颖巧妙而又美轮美奂的烹饪杰作……达?芬奇的第一位传记作者乔尔乔?瓦萨里(GiioVasari)为我们展现了这场宴会的其他场景:正中间摆放着一个唱诗班的乐谱架,由冷制小牛肉做成。其上有本用扁宽面片做成的乐谱,乐谱上谱画着用胡椒粒做成的音符和字母。正看着谱子高歌的是画眉鸟,在烹饪它们时,厨师特意将鸟喙保持在呈开启状;它们还披着某种长袍,质地是薄薄的猪肉片。这些鸟的背后是第二低音部的两位成员——两只体形较大的鸽子,还有六只圃鹀(ortolan)(云雀)作女高音。史学家朱塞佩?康蒂(Giuseppiti)在1902年完成了一本关于佛罗伦萨历史的《史实和轶闻》(Faecdotes)。在书中,他对“大锅饭同盟”(Paiuolo)作了如下描述:鲁斯蒂奇创建的这个同盟就叫Paiuolo。大锅饭同盟是由一群经常在智德(Sapienza)大学的房间里聚会的绅士构成的。这十二位成员中的每一位在每次聚会或者聚餐上都可以携带不超过四位来宾一同前往,每个人还得带上一道自创的菜肴。如果发现有两人的创意重复了,他们将会受到来自同盟主席的任意惩罚,接着主席会把大家带来的菜摆在一起,并且按照他的喜好重新分配给大家。同盟一建立,创始人乔万?弗朗西斯科?鲁斯蒂奇便为他的同伴举行了一次宴会。为了体现同盟名字的主题,鲁斯蒂奇将一口大缸运进房间里,并以铁钩钩住它巨大的柄将它挂在天花板上。他同时将房间重新粉刷并挂上窗帘以制造“身在大锅”中的效果。同盟会员抵达时一开始都惊愕无比,并且情不自禁地向这奇异的场景致以掌声。当他们走进房间后,看见那口大缸,就都开始疯狂地大笑起来。大缸内安置着座椅,中间摆着一张餐桌。天花板上挂着一组大吊灯,照亮了大缸内部。在他们全部就座后,桌面打开了,一棵枝叶茂密的树升了起来,树上巧妙地安放着为客人们准备的主菜中的两道。来宾们享用完第一道菜后,那棵树便隐了下去;再出现时,上面又放着新的菜肴了。大缸旁边站着不少待命的仆役,殷勤地给客人们斟着上好的美酒…… 1508年,达?芬奇重新回到佛罗伦萨,住在富有的庇护人皮埃罗?布拉乔?马特利(PierodiBraartelli)的家中,鲁斯蒂奇那时也住在那里。鲁斯蒂奇在那里的工作室里养了一群动物,包括一只鹰、一只“可以像人一样讲话的”乌鸦、一头像狗一般驯服的豪猪,以及蛇。鲁斯蒂奇是达?芬奇的朋友,毫无疑问,达?芬奇肯定参与过“大锅饭同盟”的聚会。塞吉?布朗利说:“达?芬奇乐于欣赏各种笑话,并且可能还是第一位养了许多动物的艺术家,因此,他在马特利城堡中那自由轻松的氛围下,一定生活得非常惬意自在。” 第一百九十四章 追猎 明天上午更替,加更千字,抱歉。 ———— 古罗马时期的奶酪 古罗马时期的奶酪 佩科里诺罗马DOP干酪(PeoRomanoDOP,罗马硬质羊奶酪)是现存的最古老的奶酪之一,发源于古罗马时期的拉提姆。它是罗马军队每日定量口粮的组成部分之一。现在每年出产的佩科里诺罗马干酪超过六千七百万磅,大多是由撒丁岛生产的。 和欧洲其他地区的人们比起来,意大利人更喜爱在烹饪中使用各种蔬菜,而此倾向一直为人所诟玻科斯坦佐?费利奇(CostanzoFelici)于1569年完成一篇以可食用的植物为主题的专论——《关于成为人们食物的沙拉和植物》(De?insataepiantequalunquemodovengonopercibodel?homo),他在书中提到:“居住在阿尔卑斯山脉另一侧的人们认为沙拉是贪婪的意大利人的专属食物。正是意大利人抢夺了那些以绿叶青草为食的低等动物的粮食。”尽管如此,自马蒂诺起,所有伟大的烹饪书籍作者都记录了以蔬菜和香草为主的菜谱,比如用卷心菜、茴香、南瓜、生菜、蚕豆、豌豆、墨角兰(marjoram)、薄荷或欧芹制作的汤、派和油炸馅饼(fritter)。 吉亚科摩?卡斯特尔维特罗(GiaoCastelvetro)是一位意大利人,因为他的新教徒身份流亡到了英国。他于1614年著成了一本关于“意大利人食用的根茎类蔬菜、绿叶蔬菜和水果”的书籍,该书直到他去世后才得以出版。在书中,他声称“意大利人食用的蔬菜和水果多于肉类”,同时给出了如下理由: 最主要的原因是我们可爱的意大利对肉食的着迷程度远远低于法国和这片岛屿(英国)。因为我们意大利人必须花费很大的力气去寻找新的食物以养活在如此小的一片土地上居住的众多人口。还有一个因素,与前面提到的那个原因一样具有不可抗力,那就是意大利一年的九个月都处于高温之中,使我们变得厌倦吃肉。 文艺复兴晚期最受人们欢迎的蔬菜是洋蓟。虽然马蒂诺和普拉蒂纳的书中没有提到洋蓟,它却出现在梅西斯布戈和斯嘎皮的著作中。科斯坦佐?费利奇在上文曾提及的那篇专论中写道:“它们是草丛刺间生长的果实,到现在已广为人知。人们对它们的狂热一直不减,所以现在大家对它们都很熟悉。在那些伟人之中,它们是有口皆碑的蔬菜。”这些伟人们吃洋蓟的方式包括生吃,也会“用烤架或炉火烤食,或者与味道浓郁醇厚的肉汤一起炖煮后”食用。保罗?扎克基亚(PaoloZacchia)在他1636年的著作《四旬期的美食》(FoodforLent)中写道:“煮食的洋蓟宜于吞咽;烤制的洋蓟宜于消化吸收;与松露一起烹调的洋蓟(按厨师们的介绍,是指经野薄荷、少量剁碎的大蒜、胡椒、油和盐调味的做法)可以唤醒人们的味觉。” 马蒂诺和普拉蒂纳的烹饪书中都有很多纯素食的菜谱,这在当时确实是一种显著的进步。在中世纪,人们认为只有穷人才吃蔬菜,而且大多是煮成汤来食用。而在文艺复兴时期,为了保持健康,人们开始提倡吃蔬菜——据说,蔬菜可以使用餐者的胃从消化肉食的重负中解放出来,以便保持他们心智的自由。意大利的烹饪书籍作者们颠覆了自中世纪以来富人吃肉、穷人吃菜的古老成见,因此在烹饪史上开辟了一片全新的天地。 显然,在文艺复兴时期的意大利,最为重要的一种素食是意大利面。有些种类的意大利面自古罗马时期起就已经存在了,比如gana,就是现在的宽面条(sagna)。在中世纪,厨师们尝试着以不同的方法烹饪不同形状的意大利面,这种类似的尝试一直持续到了文艺复兴时期。古罗马人是将意大利面烤熟食用,而文艺复兴的厨师们用水、牛奶或者肉汤将现和的生面团煮熟。他们还使用经干燥处理的意大利面,这样更便于保存。也正是脱水干燥这一工序使得意大利面从一种手工制作的食品变成了商业产品。生产商品化的意大利面的中心城市主要是西西里、利古里亚(Liguria)和热那亚;而不少早期的烹饪书籍中提到意大利面都是说“热那亚的”。关于通心粉(mai,脱水的意大利面的通称)的详述请参见第三章。 马蒂诺是第一个提出如何制作和烹饪细面条(vermicelli,也叫“小爬虫”)的厨师: 按如上方法揉好面团,然后用手指做出像小爬虫一样的细条;将它们置于阳光下晒干,这样可以保存两三年。烹饪时,先用肉汤或者浓郁优质的鸡汤将细面条煮半小时,装盘后配上磨碎的奶酪和香料。如果是在禁肉日,就用加糖的杏仁乳或者山羊奶来烹煮。不过因为奶的烹煮时间没有细面条长,所以可以像煮米饭那样先用水煮细面条然后再用奶煮。烹饪宽面条、特里亚面(tria)、佛蒙蒂尼面(formentini)的方法也是如此。除了用奶液烹饪的之外,所有的意大利面菜肴上桌时都需呈现出藏红花般的金黄色。 值得注意的是,文艺复兴时期的厨师们煮意大利面的时间都很长,因为似乎他们还没有aldente(指煮熟的面的口感“弹牙”,有嚼劲)的概念。直到十七世纪,厨师们才建议在煮意大利面的过程中,可以在水沸腾时倒入冷水,通过这种暂时性中止煮制的方法,使煮出来的面条带有坚韧的口感。当时厨师们在烹饪中使用意大利面的方式跟现在截然不同,比如斯嘎皮建议“将煮熟的家鸭配以通心粉,就是古罗马风味的菜肴”,以及“将肥鹅煮熟填馅,浇上小开口包(annolini)”。当然,这些都是只会在当时的宴会上出现的佳肴,其中,意大利面或者作为配菜出现,或者就只是主菜的一个部分。而对农民来说,配以黄油、奶酪、糖和肉桂皮的,或者是浇上香辣酱汁的意大利面就是他们一餐中的主菜,同时也是一份典型的素食。 斯嘎皮的伦巴第风味米饭 斯嘎皮的伦巴第风味米饭 先炖阉鸡肉、鹅肉和塞尔维莱特肉肠(cervelte,猪肉肠)的高汤,用此高汤将去壳的米煮熟。用陶质、银质或锡质的碟子盛好煮熟的米饭,并且撒上奶酪、糖和肉桂皮。再铺上一层新鲜的“布提洛”(butiro)奶酪片、鸭胸肉片和鹅肉片,以及切成大片的塞尔维莱特肉肠。再在其上撒上一层奶酪、糖和肉桂皮,形成三层。最上面需铺上一层润泽的刚融化的“布提洛”奶酪。 文艺复兴时期人们的食品储藏柜 食盐是文艺复兴时期的厨房必需品,而且相对较为昂贵。常用的盐有两种,一种是餐桌上使用的精盐,另一种是适用于烹饪或者腌制鱼和肉的粗盐。意大利的绝大多数食盐都来自伊比沙岛(Ibiza)的矿山,此外北欧的食盐也由此处供应。关于盐的重要性,普拉蒂纳如此写道:“餐桌上不可缺盐,否则所有的食物都会淡而无味;这就如同我们将一个没有品位而又令人乏味的人称作傻瓜一样,因为他的品性之中缺乏精华之处。”一个有趣的现象很值得我们注意,那就是马蒂诺和普拉蒂纳的菜谱中很少提到盐。虽然当时人们在煮意大利面时可能将盐加入了煮面用的肉汤之中,但是很显然,两位大师都认为应当等菜肴上桌后再由用餐者自行加盐。 说到意大利面,美食史学家克里弗德?莱特(Cliffht)提到:“有足够多的证据表明,通心粉在十四世纪就广为人知了……通心粉早期的历史大都和西西里密切相关。虽然我们无法确定西西里是否为通心粉的诞生地,但是我们知道在那里作为特权阶级的贵族们和犹太族裔都食用通心粉。”有一点可以明确的是,食用意大利面的风潮是从西西里扩展到整个亚平宁半岛的。另一位美食史学家奥迪尔?雷东(OdileRedon)补充说:“我们一直认为使意大利面广受欢迎的是马可波罗,但是现在我们不得不怀疑这个大家钟爱的传说,因为我们在马可波罗出生以前的文献资料中发现了关于maci(现代意大利语中的maccheroni)的记录。”在中世纪,佛罗伦萨还有一个意大利面制作者的行会,叫做宽面制造者同业会(Lasagnai)。第三章将对意大利面做更详细的介绍。 提到奶制品,牛羊奶是极易腐烂的。因此,由城中的小贩出售的牛羊奶,有时是经加水稀释的。总体来说,山羊奶和绵羊奶的产量比牛奶多,特别是在意大利半岛较南部的地区。比起意大利南部地区,北部的人们更经常使用黄油;在南部,人们更多使用橄榄油烹饪。中世纪和文艺复兴时期的烹饪书籍中都没有提到奶油,个中缘由至今仍是个谜。蛋类的使用比较广泛;而且有时候人们烹饪它们的方法也相当简单,有一个菜谱甚至提议将它们直接打到炉火的余烬中烹制。 奶酪则主要包括两类,一类是像瑞可塔奶酪ricotta,乳清奶酪。——译者注那样的软奶酪,通常它们都在春天制作,并且多用作炸馅饼的填馅。另一类是磨碎后撒在蔬菜和意大利面上的那种硬奶酪——多用绵羊奶制作。奶酪也通常做成派来食用,其制法就像做芝士蛋糕那样,将“所有在你看来适于混在一起吃的各色奶酪”一起融化,再与蛋黄和搅打好的蛋清完全混合,最后灌入饼皮中烘烤即成。 烩鸡肉块(Gratonata) 切好鸡肉,用猪油和洋葱煸炒。炒时加入少许水,以帮助炒熟;并且不时用大勺翻炒;加入香料、藏红花和酸葡萄汁后,开始煮。另一边,按每一只鸡四只蛋黄的比例取来蛋黄,与酸葡萄汁一起搅匀,在另一锅中煮蛋黄液。其后,将所有材料放入平底锅里搅打,并与鸡肉块一起煮熟。此时便可关火享用美味的烩鸡肉块。 ——选自《十四世纪的厨房》(LibrodeladelsecoloXIV) 文艺复兴时期人们的食品柜中自然还有各种形式的猪肉油脂:新鲜的或者盐腌的猪五花肉(培根肉)、猪背肥肉和猪油。它们多用于油炸和制作派的酥皮,还可将猪油涂抹于瘦肉条的切口之上以便烤制。 当然,在文艺复兴时期,缺少了橄榄油的食品柜是不完整的。橄榄油不只是在烹饪中无处不在,而且还被用作照明的燃料、药膏和润滑剂。达?芬奇一生的大多数时光都在橄榄园环绕的环境中度过,在他的笔记中还出现过橄榄榨油机的草图。他试图设计出一种更好的榨油机以便榨出适用于他绘画创作的橄榄油。他还写了一则关于橄榄的“预言”(prophecy):“从天国的方向一泻而下,赐予我们光和食物。”这则预言所对应的解答便是“从橄榄树上落下的橄榄”。尽管许多人在其住所附近就栽种了橄榄树,但橄榄油的商贸活动以及专业的橄榄油商人在当时也是存在的。 在本章中,马蒂诺和普拉蒂纳有了一个简短的出场亮相,随后,笔者将要展开对这些文艺复兴时期的大厨们以及他们**性的烹饪书籍的详细介绍。 甜味香料粉 甜味香料粉 《烹饪艺术集》(Operadell?artedeare)是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最具影响力的烹饪书之一,其作者巴托洛米奥?斯嘎皮是教皇圣比约五世(PopePiusV)的御用主厨。斯嘎皮在书中推荐了这种糖和香料的混合调味料,以增添菜肴的风味。现在,用这种甜味香料粉搭配肉类和禽肉仍然十分美味。 24支桂皮枝 1盎司丁香 1/2盎司糖 1/2盎司干姜 1/2盎司磨碎的肉豆蔻末 1/4盎司天堂之谷(摩洛哥豆蔻) 1/4盎司藏红花 将桂皮枝捣成小片,与其余配料一起混合装入香料磨粉机,然后碾成细末。用密封的罐子储存这种混合粉末,可以保存3—4个月。 最后出产量为1/2杯。 第一百九十五章 博斯的最后一夜 今天没写完,明天上午更替。 因为今天也晚了,所以明天更替会多更一千字。 抱歉。 ——- 普拉蒂纳论松露 松露营养丰富、令人愉悦,还可以激发热情。盖伦(Galen)就很喜欢它。它经常出现在声色之徒和贵族们那些**横流的餐桌上,在他们需要时,为他们发挥它催情的功效。若是为了生育繁殖而食用松露,这是值得赞许的;不过如果吃它仅仅是为了满足放荡之举,就好像许多无所事事却又毫无节制的人们习惯的那样,就实在是可憎可恶了。谷物在《笔记》中,达?芬奇三次提到了玉米,自此,一个关于烹饪的谜团出现了。“让人从佛罗伦萨送些大颗的玉米穗来,”达?芬奇如此写道,在他笔下,玉米“grano”都用缩写“gra”。另外,他还提到了白玉蜀黍(whitemaize)和红玉蜀黍(redmaize),使用的词是“melica”,虽然译作玉蜀黍(maize),“melica”在拉丁语里意为有甜味汁液的草(“mel”=蜂蜜),可能是指高粱(蜀黍)。“Melica”可以用来做蒸粗麦粉(couscous)、高粱粉、稀粥和高粱糖浆。大多数学者都认为玉米在十六世纪早期迅速传遍了全意大利,根据达?芬奇的笔记,它的踪影还到达了北意大利。在一篇写于1975年的名为《哥伦布以前的欧洲玉米》的文章中,.杰弗瑞(.Jeffrey)提出了一套自己的理论,他认为在哥伦布以前,地中海地区已经种植了玉米,因为如果西班牙在1493年才引进了玉米,有关玉米种植的文献记录就不可能出现在1496年左右的东印度群岛。关于这个问题的详述请参见第七章。麸皮(bran)或粗磨粉(meal)是类似于小麦和燕麦这样的谷物的外皮,加水后煮咸鱼,可以吸干鱼里的盐分。达?芬奇也提到了几次小麦,不过因为他会购买由软质小麦制作的面包,所以他所提到的可能是硬质小麦,买来做通心粉用。克里弗德?莱特解释说硬质小麦比较筋道,同时没有太多水分,“这些特性非常重要,因为其一,它们可以防止在干燥和加工的过程中通心粉发生断裂或变形;其二,比起软质小麦,在煮制后,硬质小麦做成的通心粉的口感和风味更不易流失。”面粉也在列表内,大概指的是用于烤面包、小圆面包和派的软质小麦粉。而一直被我们当做鸟食的小米,实则是一种农民食品,通常的做法是在肉汤中煮成稀粥。小米还可以用来制作“浓粥和极甜的面包”,普拉蒂纳写道,“人们将小米与果汁揉捏在一起后可以保质一年,其主要用途是做酵母。”他同时指出:“栽种小米和番黍(Italianmillet)非常消耗土地资源,因此最好不要与葡萄藤或其他果树在一处播种。”普拉蒂纳自己的书中没有提及玉米、白玉蜀黍、红玉蜀黍和麸皮,但是他谈到了小麦,说它“极易消化、净化和冷却。经常食用可以强化肝脾里的纤维组织,”并且“很少有食物比小麦更多产、更让人愉悦。此外,种植在山区的小麦比种在平原上的更富有营养价值。”用小麦粉做的面包通常采取将面团发酵的方法制成,只是“面包师傅们需要注意酵母的用量一定要适中。过多,烤出来的面包会带酸味;过少,面包成品不会蓬松,而且难以消化也不利于健康,因为这样的面包伤肠胃。”香草和香料“香草”一词在这里同样是泛指各种可供使用的芳草。除了作调味料使用外,薄荷和欧芹还是马蒂诺的一道香草浓汤(HerbSoup)的主料。而百里香则是用于做鸡肉菜肴,马蒂诺在制作一种蔬菜酱汁时曾用到它。在人们制作风味调味酱时肉豆蔻的作用相当显著,而达?芬奇时代最有人气的调味品是芥末,通常用在肉类和鸡蛋类料理中。下面列出一个马蒂诺的芥末酱菜谱作为例子,这道名叫“红芥末酱”或“紫芥末酱”的菜做法如下:首先将芥子捣碎,再加入葡萄干,尽可能地充分捣臼。加入少许烤土司、檀香、肉桂皮,以及一些酸果汁或醋或葡萄汁来稀释如上混合物,然后过筛即可。人们通常认为荞麦是一种谷物,但其实它是一种香草的种子。荞麦籽可以做成荞麦粉;粗碾荞麦是一种去壳后碾碎的谷物,可以向稻米那样进行烹饪。粗碾荞麦是“拥有美味的汁液的谷物中的一种”,同时是可以做成一份好汤的“充饥食品”。至于胡椒,达?芬奇虽然没有在笔记中提到它,但可以确知他肯定使用过。人们从普林尼处得知胡椒长在树上:“它们兼具暖性和干性,因此可以暖胃健肝、利尿通气,但同时会影响人的脾性。”薄荷“有使人愉悦的力量,还可以帮助消化,清除寄生虫,同时对治愈被患狂犬病的狗咬伤的伤口颇具奇效。”普拉蒂纳写道。而欧芹根“抵抗毒药效果奇佳,不过因为其味偏苦,比起用作食物,欧芹根更适于做药。”野生百里香“可以有效地驱赶毒蛇,以醋熬煮后涂抹于太阳穴还可以缓解头疼。”人工养殖的百里香“用于做菜可以明目、驱虫、利尿,还可以使妇女的经期提前以及帮助娩出死胎。”肉豆蔻“其自身的力量和芳香对人体非常有益,可以增强视力和止吐,还可以舒缓胃部及肝脏不适,以治疗食欲不振。”此外,就像普拉蒂纳描述的其他香草和香料一样,芥末作为药的功效比作为食物更为突出。“当涂抹于人体患处时,它马上显示出燃烧的力量。”普拉蒂纳的笔触已经勾画出了芥子膏(mustardpster)早期的使用效果图。芥末还可以“驱除肺部疾病,缓解慢性咳嗽,化痰……暖胃健肝……还会使人口干舌燥,促发激情。” 豆类马蒂诺的不少菜谱中都用到了豆类,当然这里是指蚕豆;而马蒂诺没有提到过的芸豆却出现在了达?芬奇的购物单上。这是因为芸豆(Phaseolusvulgaris)是来自新大陆的物种,马蒂诺对其毫无了解也纯属正常,况且,它们也不大可能在1492年之后就马上出现在意大利人的餐桌上。达?芬奇用“fagiuoli”一词来描述蚕豆,而它应该只是写作“fave”,在现代意大利语里也是如此。有趣的是,意大利语里的“fagioli”是指来自新大陆的豆子。马蒂诺用豌豆做过咸肉焖豌豆(FreshPeaswithSaltMeat)这道菜。普拉蒂纳在给出了一些种植豌豆的建议后,补充道:“其味甜,对人体的伤害比蚕豆小,食用后也不那么胀气。”普拉蒂纳通常把蚕豆(favabean)称作“broadbean”,他还给出了不少烹饪蚕豆的菜谱。他写道:毕达哥拉斯从不吃蚕豆粥,这是因为,据他自己解释的,已逝人们的灵魂寄居在里面;还因为这种膨胀性的食物,与一颗追求内心宁静的心灵是相悖的,它会激发出贮藏在**里的激情——因为据说蚕豆有着和它们一样的形状。普拉蒂纳和达?芬奇都提到了芸豆这种颇具神秘色彩的豆类植物,甚至把它称作“phaseolus”——许多来自新大陆的豆类都叫这个名字。普拉蒂纳并不看好芸豆,认为它们“会使人充满粗暴糟糕的情绪,还会使人多梦,而且几乎全是噩梦。”他还写到芸豆可以增肥,还可以“润肠”。在吃完芸豆后,“有必要喝点醇酒。”蚕豆在所有普通食物中,蚕豆的声名最差,关于它的一段历史也最不同寻常。皮萨内利(Pisanelli)认为蚕豆会引起严重的叹息症(horribilisospiri)。温柔而宽容的卡斯特尔维特罗曾说只有孕妇、无知的小孩、猪和其他动物才可以吃蚕豆。还有些文艺复兴时期的作家认为蚕豆会带来梦魇和腐蚀人心的噩梦。然而尽管塔纳拉(Tanara)将新鲜蚕豆说成“王子的食物”,通常,它还是与平民和贫困联系在一起的。这一联系倒也不是毫无根据,因为蚕豆确实是最基本、最普通的乡村食物之一。——五乡地的贝伦加里奥(Berengariodellequeterre)肉类这里虽然提到了“肉类”这个词,但是达?芬奇要买的是哪种肉却没有指明。《笔记》中提到的是牛肉和良级牛肉(bonbove),这两种肉正是做炖牛肉、牛肉丸、三角馅饼和烤肉串的主料。对于牛肉和良级牛肉,普拉蒂纳毁誉参半。他首先说:没有人会怀疑牛对人类的巨大贡献。在牛肉这一栏下我列出了公牛、母牛和牛犊,它们可以拉车、产出牛奶和奶酪,还可以用来制鞋。因此在古代,无故滥杀一头牛的人与杀人犯一样同是死罪。然而,他又提出不要吃牛肉,因为“对厨师和你的胃而言它都太硬了”,牛肉所提供的营养是“使人恶心、忧郁,易受惊扰的那种。”此外,“它会招致四日热、湿疹和鳞状皮肤。”很有可能的是,普拉蒂纳这些关于牛肉的负面评论深深影响了达?芬奇,在日后,人至暮年的达?芬奇投入了素食主义的怀抱。甜食除了食糖外,达?芬奇惟一提到的甜食是大茴香糖(anisedies)。在《笔记》中,达?芬奇写下了一段他的助手沙莱(Sai)偷偷取钱去买大茴香糖的轶事。普拉蒂纳也很喜欢大茴香,认为它可以促进食欲,以及“将正要侵袭大脑的郁气排出体外”。大茴香还可以改善呼吸,“利尿、提神、治愈头痛、激发热情。”蔬菜正如“沙拉”一词一样,“蔬菜”指代的是广义上的一种类别。我猜测“沙拉”在达?芬奇的笔记中代表的是所有用于做沙拉的原料,比如生菜和胡萝卜,而不是指就像我们现在能在超市里面买到的那种已经拌好的成品菜。马蒂诺没有提过它们,不过在宫廷宴会上,它们会作为正餐两道菜之间的提味菜出现。普拉蒂纳记录了一道调好味的沙拉,其中的配料有“生菜、玻璃苣(be)、薄荷、风轮菜(t)、茴香、欧芹、野生百里香、墨角兰、雪维菜(chervil)、苣苦菜(sow?thistle)、茄属植物、茴香花,以及其他几种香草。”将这些菜洗净、沥水、加盐腌渍后,再洒上油和醋即可食用。杂项拌沙拉通常需要醋和橄榄油,正如吉莉安?莱利所言,醋“在烹饪中用途很广,可以用来做沙拉,可以腌泡食物以便长期保存;用水稀释,或者再加一点蜂蜜后,醋还是很好的提神饮料。此外,它还有很多药用价值。”而普拉蒂纳则警告说,“醋具有通筋活血的功效,虽然它可以治愈忧郁症和眼部发炎红肿,可以缓解关节疼痛、偏瘫和痉挛,但它仍是极富破坏性的,因为它可以将不良体液输送到神经和关节内。”他建议人们用醋要适度,特别是将之用于涂抹被有毒动物咬到的伤口时,阿格里帕()“晚年就是使用以温醋泡脚的方法来缓解痛风带来的巨大痛苦的。”食糖是制作糖果、曲奇和派的甜味剂,同时也可以用来创作盛筵上摆设的豪华精致的糖雕。普拉蒂纳的建议是,越白的糖越好。“以前人们都只是将糖当做药物来使用的”,不过到达?芬奇的时代,糖的用途扩大了,在马蒂诺和普拉蒂纳的许多菜肴中糖都是重要的调料。普拉蒂纳写道,用融化的糖“可以将杏仁……松仁、臻仁、欧芹、大茴香、肉桂皮和很多其他食物都做成糖果。”达?芬奇家常用的饮品是葡萄酒,据统计,意大利北部人均每天消耗五分之四升葡萄酒。罗伯特?单宁顿爵士认为最好喝的酒是帕沙力纳(Passerina)和鲁格利奥拉(Luglio)。普拉蒂纳对葡萄酒是赞誉有加的,不过他敦促人们要饮酒适度,并且最好喝经过稀释的酒,他告诫读者说:“我已经一一细数了许多葡萄酒的好处了,不过我希望读者们不要因此认为我是多么的贪杯——要知道,出于习惯和天性,我喝的酒比别人的都淡。”普拉蒂纳接着写到了意大利产的美酒,还有来自科西嘉岛和希腊的酒,最后他以“(我的时代)出产的葡萄酒比(这个时代的)人更优异”这一评语结束了他的酒论。 第一百九十六章 以另一种方式被人们记住的滑铁卢 今天没能写完,明天上午更替,抱歉。 ———— 美酒之乐 我惟一一次看到你欢欣雀跃……是我们品尝那红酒的时候,你可记得?你忘却了你所有的哀伤……那一晚,我们欢笑,我们畅谈…… ——弗朗西斯科?达梯尼(FrancescoDatini)致赛尔劳?马泽(SerLaoMazzei),约1400年 尽管上流社会花在面包上的预算比例并不太高,不过,宫廷的御厨房里仍然烤着飘香的面包,就像农民们也自己烤制面包一样。关于烤面包,普拉蒂纳有如下建议: 我建议所有的面包师傅这样烤面包:面粉需选择小麦粗粉,精研后,经优质的筛网过筛,置于装有温水的面包烤盘中,然后像意大利的费拉里(Ferrari)人那样撒上盐。添加适量酵母后,放置于任何一处你能找到的潮湿的地方令其发酵。这样制作面包简单易行,惟一需要注意的是,酵母的用量一定要适中。过多,烤出来的面包会带酸味;过少,面包成品不会蓬松,而且难以消化也不利于健康。面包需要经烤炉仔细烘焙,最好多花些时间;千万不要一天烤制过多,因为只有用新鲜的面粉制作的面包才是最营养的。 上面提及的面包与酒类的预算数据并不适用于“面包搭配品”(panagium)(那些使饮食结构多样化的其他杂食)。社会地位低下的牧羊人在这方面只花费其食物总开销的百分之十四,而管理他们的监工们则会花费接近百分之四十。“简而言之,面包在社会下层人民的饮食结构中占着日益显著的比例,”格里科写道,“相反,这一比例随着社会等级的升高而减少。” 不同于啤酒,葡萄酒一直被视为贵族的饮料。饮用水的地位最低。有个故事这样讲到,一位旅人在埃米利亚(Emilia)省向当地农民讨口水喝。“我的先生,”那位好心的农民答道,“水啊,连栅栏都会被它侵蚀,不过你要葡萄酒的话,我倒是乐意给你一点。” 自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起,人们开始赋予葡萄酒更多的含义,而不再只是将它作为搭配面包的饮料。罗伊?斯特朗(R)解释道:“现在,人们会精心挑选不同的葡萄酒来搭配各种菜肴——度数低的白葡萄酒配开胃菜,红葡萄酒配烤肉,浓烈致醉的葡萄酒则用来配甜点。”当然,不同阶层的人们选用不同品质的酒。农民们就只好凑合着饮用廉价酒,这种酒的原料是经压榨的残余葡萄,而初榨后的原汁用来制作专供上等阶层享用的高档酒了。“人们根据自己的社会地位、职业、年龄和体质来选择相应的葡萄酒。”美食史学家奥迪尔?雷东(OdileRedon)这样写道。白葡萄酒和干红葡萄酒更适宜于上流阶层,因为它们更具“精致”“柔和”的口感;红葡萄酒则适宜于体力劳动者,因为它营养丰富,而且“正好”价格低廉。当时人们还经常用水来稀释葡萄酒,借以增添分量和降低酒精含量。 用途多多的葡萄藤 就算不是在全意大利,只是在托斯卡纳,无与伦比的葡萄藤正是当地最有价值的实用品。葡萄藤有如下用处:其果实可以榨汁制作美酒;其枝条可以绑成小捆作柴火;其枝叶可以喂牛,而葡萄核可以喂鸽子。 ——罗伯特?达灵顿(RobertDallington)爵士,1605年 达?芬奇就很认同经稀释的酒?他在笔记中写道:“饮酒需[加水]稀释,每口仅小啜,饭间空腹莫饮用。”这样看来,达?芬奇此人性格温和,并非酒徒。 意大利的香料贸易 意大利的香料贸易 让-路易?弗兰德林(Jean?LouisFndrin)有这样一段评论:“在欧洲历史的漫漫长河中,香料的重要性在十四、十五及十六世纪到达了顶峰;也是在那段时期,因为其种类众多、使用频繁以及用量较大,香料在烹饪中的作用比在其他时期表现得更为突出。”威尼斯共和国是参与香料贸易的主要城市国家。十一世纪,威尼斯制造的船舰载着东征的十字军抵达了圣地巴勒斯坦,返航时,这些船只装载了于亚历山大港购买的大量胡椒及其他香料。其中,光一只从亚历山大港归来的大型威尼斯船就可以带回价值二十万达卡特的香料,而威尼斯香料贸易一年的总额估计可达上百万达卡特。 因此,威尼斯是当之无愧的香料贸易中心,而随着欧洲每年进口超过六百五十万磅的胡椒,胡椒成为香料之王。虽然贸易中所涉及的香料并非胡椒一种,但是胡椒的进口量占所有进口香料总量的一半以上。没有任何一种其他的香料价值可以超过胡椒的十分之一。为什么人们如此钟爱胡椒呢?亨利?霍布森(HenryHobson)如此解释:“在当时,欧洲人保存食物最常使用的方法是盐渍,而除胡椒以外,没有别的香料可以与以大量食盐腌制的肉类相搭配。盐和胡椒是肉食性的人类与饥饿抗争的利器,特别是于航海之中或者在庄稼歉收的饥荒之年。” 味道浓烈的完美酱汁 制作味道浓烈的酱汁,你需要丁香、肉桂皮、小豆蔻(cardamom),以及在热炭之上加热过的榛仁(加热后的榛仁轻擦即可去皮);还需要少许去皮的面包和糖。将如上配料混合起来轻轻捣碎,再加上醋,这样就做出了适合搭配所有烤肉料理的完美酱汁。 ——选自《厨师之书》(Libropercuoco),约1500年 史学家沃尔夫冈?施菲尔布施(WolfgangSchivelbusch)提到:“人们不仅在烹饪中使用香料,还把它们当做如珠宝般贵重的赠礼,或者适于收藏的珍品。”施菲尔布施进一步指出,香料浓郁的味道、充满异国风情的来历和异常昂贵的价格使人们将它们与天堂联系在了一起。“胡椒、肉桂和肉豆蔻象征着统治阶级的身份,它们向世人展示统治者的权力,然后被统治者果入腹中。招待客人时,餐盘中撒着越多的胡椒,来宾们对宴会主人的敬意就越高。” 人们通常以为过去在烹饪时使用大量的胡椒和其他辛辣调料是为了掩饰变质的肉类,但事实并非如此。对现代食客而言,那时菜肴中大量使用的辛辣香料简直令人无法忍受,但厨师们这样做,并不是像人们普遍猜测的那样,为了掩盖变质肉类的腐臭味。这种超常的香料用量惟一可以说明的是,有钱人家拥有足够的肉类、野味和鱼类的储备。此外,当时的统治者已有一定的卫生意识,他们禁止屠夫出售腐烂的肉,并且规定捕获或屠杀后的一天内没有售出的鱼和肉必须用盐腌制。几位史学家也指出,那时人们食用的肉制品都不会太不新鲜。 喜爱食肉的文艺复兴人(上) 喜爱食肉的文艺复兴人(上) 文艺复兴时期的意大利人每天消耗着大量的肉食,甚至大大超过了现代美国人的食肉量,这个量对现在以面食为主的意大利人来说,足以引发蛋白质休克。比如,在1532年曼图亚(Mantua)的一次“家庭晚宴”上,用餐者为八位绅士,除却沙拉、面包、水果和甜点,上桌的菜式包括十八盘野鸡肉沙拉、五只阉鸡、九十根香肠、肉丸子、美味肝脏料理、五只鸭、三条舌、五份意大利熏火腿(prosciutto)和摩泰台拉熏香肚(mortadel)馅饼、十五只鹌鹑、十五根米兰香肠和一只雄鹿——而这些只是第一道菜。 ——五乡地的贝伦加里奥(Berengariodellequeterre) 据文艺复兴时期的烹饪书籍记载,在那时,厨师们都竭力购买各种市面有售的香料。英国有两本书名不详被称为“哈雷抄稿”279号(theHarleianMs.279,约1430年)和4016号(theHarleianMs.4016,约1450年)的烹饪书,建议厨师们在烹饪百分之九十的鱼肉类菜肴时都毫不吝啬地添加大量香料。这两本书中最常提及的香料是姜、黑胡椒、肉豆蔻皮、丁香、肉桂和山姜(galingal)。“中世纪统治阶级酷爱味道浓郁的菜肴,”沃尔夫冈?施菲尔布施评论道,“社会地位越高的家庭,使用香料的量越大。”作为贵族阶级成员的马蒂诺和普拉蒂纳,也在他们的菜谱中强调大量香料的使用。这绝对是上流社会炫耀性消费的一种形式,因为我们明显地可以从他们的菜谱中看出香料的使用与财富、地位和声望是密切相关的。确实,在厨房里豪放地使用香料是常有的事,但这绝不是偶然发生的。香料的用量是在等级制度之下经过精心安排的,并且与食物的等级是并列的。 中世纪晚期和文艺复兴早期人们大量使用香料的事实之下还有另一个原因——香料具有药用功效。每一种厨用香料最早都是作为药物引进的,随后才用于烹饪。从十三世纪到十七世纪之初,几乎所有医师都建议在烹饪肉类时加入大量香料,以便人们更好地消化它们。在这一时期,人们普遍认为消化也是一种烹饪形式,它发生在胃里,辅以人体的“动物热能”而完成。正因为如此,被视为“热”性的香料,正好可以帮助消化。人们判定胡椒有第四级的“火热”与“干燥”度,而丁香、高良姜、小豆蔻属于第三级;肉桂皮、孜然、荜澄茄和肉豆蔻为第二级,以此类推。 有趣的是,尽管香料有助于消化,但是患病的人却是被禁止与之接触的。发烧的病人不能使用香料,因为又热又干的香料会使病情恶化。病人的食物一般是煮熟后添加糖来代替香料,因为糖是“最温和的”调味品。 当然,任何一个时代在烹饪中使用香料的基本原因都是它们可以增添菜肴的风味,使清淡的食物有滋有味;不过香料也可以杀菌——如上两个理论是不可分割的。詹尼弗?比林(JenniferBilling)和保罗?W.谢尔曼()在他们的著作《香料的杀菌功能:为什么人们爱吃辣》(Anti?MicrobialFunsofSpices:WhySomeLikeItHot)中提出食谱上记载的实则是一场永无休止的竞争,这场争夺食物的竞争发生在我们和寄生虫之间。我们在烹饪中所做的一切:洗净、烘干、烹煮、加盐、调味,都是为了避免食物被这些寄生虫污染,毕竟调味用的香料大都有杀菌的作用。两位作家总结道:“我们认为烹饪时使用香料的最根本原因是消灭食物产生的细菌和真菌。” 在达?芬奇的时代,香料受欢迎的程度空前绝后,但这一状况并没有持续太久。有个问题一直制约着威尼斯香料贸易,那就是运送胡椒等香料的曲折路线——从印度到埃及和叙利亚,取道苏伊士地峡至亚历山大港,完成装载和运输到威尼斯后,还要花费昂贵的运输费翻越阿尔卑斯山抵达中北欧。当威尼斯人在这一贸易中赚取了过高的利润时,其他国家的商人就开始进入香料贸易这个领域。显然,消除贸易中间人的方法就是开辟一条从印度直达欧洲的海路。因此当通往印度的航线被发现之后,葡萄牙人以及其后的荷兰人从威尼斯人手中抢走了香料生意。而这一事实导致了香料价格的大幅下跌,更多的人有能力购买这些香料了。这样,香料不再如以前那样神秘而富有异国情调,它们变得寻常起来。此外,文艺复兴中晚期的营养师建议要更加慎重地使用香料,如此一来,风靡一时的香料在欧洲渐渐衰落了。 可供文艺复兴时期厨师选用的香料种类很多,胡椒就有三种:黑胡椒(Pipernigrum)、长胡椒(Piperlongum)以及荜澄茄(Pipercubeba)。厨师的橱柜里面可能还会有肉桂皮(amon)、天堂之谷(摩洛哥豆蔻,melegueta)、孜然()、肉豆蔻(nutmeg)、肉豆蔻干皮(mace)、藏红花(saffron)和丁香(cloves)。厨师们通常使用的是磨成粉状的香料,将它们加入菜汁或者酱汁之中,经过滤再重新浇于菜肴上。使用这个方法可以保证香料不会在与食物一同烹煮的过程中失去其原有的?味,从而最大限度地保留香料浓郁的味道。 文艺复兴时期人们使用的其他调味品及香草还有欧芹(parsley)、茴香(fennel)、墨角兰(marjoram)、薄荷(mint)、鼠尾草(sage)、迷迭香(rosemary)、牛至(ano)、百里香(thyme)、莳萝(dill)、罗勒(basil)、大蒜(garlic)、青葱(shallot)和洋葱(onion)。虽然最后三种被认为是蔬菜中最不“高贵”的,但它们也曾出现在贵族的餐桌上。 第一百九十七章 一个小小的测试 今天没写完,明天上午更替。 另外因为前一阵子没有看本章说,漏掉不少bug,错字,会请编辑开一下权限,一张张地修改过来。 还有的就是,一些大人提出的有关于转轮手枪,蒸汽机的运用等等,不是bug,也不是我弄错了,这个是有历史基础的,等我明天一起发在更替章里,看过就能明白啦。 这些我都可是认认真真地查过资料的啦。 —————— 意大利的美酒 意大利素来出产优质的美酒,普通的红葡萄酒就有非常丰富的营养。在意大利,最美貌的女子都会以红葡萄酒佐餐,并且蘸上一小块面包,因为她们认为这样可以使身材更为丰满(同等条件下,丰满的女人是威尼斯人的最爱),而且,还会更明艳动人。 ——费恩斯?摩利逊(FynesMoryson),《旅行日记》(AnItinerary),1617年 几百年来,烹饪手法不断翻新,而我们对此的相关讨论几乎都只针对富有阶级,因为只有富人才可能自由选择他们的食物。富人们的选择可以是面包和水,也可以是蛋糕和酒。至于那些贫困的农民,他们当然没有如此选择的权利。 在中世纪,人们一度认为牛肉只适合下层阶级食用,而完全不适宜在富人的餐桌上出现。而在文艺复兴时期,因为小牛肉(取自未成年就宰杀的牛)备受青睐,牛肉的地位有所提高。贵族们宰杀牛犊的权利象征了他们的财富和声望。相反,有些现在我们反感的食材在那时却是典型的珍馐:动物的鼻、眼、颊肉、肝、肠、头、肾、肚、舌、胰杂、冠顶以及鱼身上类似的部位,这足以解释当时两部经典的意大利烹饪书籍的作者何以都提到了古怪的“鲑鱼肠餐”(DishofTroutIines)。 意大利美食复兴还受到了来自中东的影响。在十字军东征期间,欧洲人发现了阿拉伯世界的撒拉逊烹饪法(Saracuisine),其中有些配料在西欧鲜有人知,甚至闻所未闻。美食史学家C?安妮?威尔逊()写道:“在西方,最早引入受撒拉逊烹饪法启发的菜肴的是贵族或者皇室家族”。这些全新的配料包括糖、杏仁、开心果、米、海枣、柑橘、石榴、玫瑰露和菠菜。一项新引入的技法就是将浓稠的酱汁与碾碎的杏仁一起炖煮——由杏仁糊裹上糖制成的杏仁蛋白糖(Marzipan)成为一道常见的餐后甜点。 此外,那时食物的烹制方法也深受古典作家思想的影响。在中世纪医学界占统治地位的“四液说”,也以将食物和医药联系起来的形式被文艺复兴时期的人们沿用。这套学说可以追溯至古希腊的内科医师盖伦(Galen),他的基本观点是生物都具有四种元素,或者说四种“体液”:血液、黄胆汁、黏液、黑胆汁。这四种体液分别与空气、火、水、土对应。因此,厨师在烹饪时需要均衡与这四种体液相关的四种特征:火热、干燥、潮湿与冰冷。人们认为,食用没有考虑到这四种体液均衡搭配的食物是不健康的,同时还有某些食物是专用于平衡体内的四种液体的。比如,人们把牛肉煮熟食用是因为它“干燥”而“冰冷”;将猪肉烤熟是要去掉它“潮湿”的特质;而鱼类则是既“潮湿”又“冰冷”,所以人们希望通过炸的方法使它们干燥而温暖起来。 “大体来讲,”美食史学家让-路易?弗兰德林(Jean?LouisFndrin)写道,“最‘冰冷’和最‘天然’的肉类需要配上最火辣滚烫的酱汁。”而家禽肉在食物链上占据着最尊贵的地位,因此烹饪它们时只需要加上“Jance”,一种由白葡萄酒、苹果醋、姜和丁香混合的酱汁。“四液说”也适用于处理食物的质地,很多菜肴中就有碾碎或剁碎的配料,这样可以使多种体液均匀混合,也更易于消化。 “四液说”之所以在文艺复兴时期得以发展,那些借鉴了大量过往经验的烹饪书作家功不可没。这些人同时也受到当时舶来食品贸易的影响。美食史学家肯?阿尔巴拉(KenAlba)评价道:“他们对食物抱有相似的态度——开放大方、兼收并蓄并且非常国际化。” 文艺复兴时期的基本食品 文艺复兴时期的基本食品 有些研究文艺复兴时期食品的作家认为那时意大利人的食物可以分为三大类:面包、酒和所有其他的。实际上这只是对农民阶层饮食结构的准确描述,而各公国宫廷里的饮食并非如此,其构成更加丰富多样。美食史学家艾伦?格里科(AllenGrieco)指出了一个鲜为人知的事实,在当时,与肉类相比,小麦粉的价格昂贵得惊人。如今肉类的价格几乎是面粉的十五倍,而在文艺复兴早期的意大利,猪肉只比小麦粉贵两倍,小牛肉也不过贵二点五倍。这里同时也存在着一个直接的社会关系:“社会地位越低的人,其收入消耗在面包上的比例就越高。” 类似的联系还适用于酒类的消耗。路易?斯图弗(LouisStouff)在研究位于普罗旺斯的教皇学院(StudiumPapal)于1365年左右的食物预算时发现了如下的百分比: 葡萄酒:41% 面包:32% 肉类:15.5% 鱼类及蛋:5.3% 香料、烹饪油及奶酪:3.1% 水果蔬菜:3% 美食作家克里弗德?A.莱特()对此提问:“这些数据可以告诉我们什么呢?毫无疑问,答案是,在普罗旺斯,美酒就是食物,那些被大肆吹嘘的‘地中海蔬菜’几乎就不存在。”不过,在这里,蔬菜比例偏低可能是因为大部分蔬菜都在自家的菜园里种植,人们并不需要花钱去购买它们。 美酒之乐 我惟一一次看到你欢欣雀跃……是我们品尝那红酒的时候,你可记得?你忘却了你所有的哀伤……那一晚,我们欢笑,我们畅谈…… ——弗朗西斯科?达梯尼(FrancescoDatini)致赛尔劳?马泽(SerLaoMazzei),约1400年 尽管上流社会花在面包上的预算比例并不太高,不过,宫廷的御厨房里仍然烤着飘香的面包,就像农民们也自己烤制面包一样。关于烤面包,普拉蒂纳有如下建议: 我建议所有的面包师傅这样烤面包:面粉需选择小麦粗粉,精研后,经优质的筛网过筛,置于装有温水的面包烤盘中,然后像意大利的费拉里(Ferrari)人那样撒上盐。添加适量酵母后,放置于任何一处你能找到的潮湿的地方令其发酵。这样制作面包简单易行,惟一需要注意的是,酵母的用量一定要适中。过多,烤出来的面包会带酸味;过少,面包成品不会蓬松,而且难以消化也不利于健康。面包需要经烤炉仔细烘焙,最好多花些时间;千万不要一天烤制过多,因为只有用新鲜的面粉制作的面包才是最营养的。 上面提及的面包与酒类的预算数据并不适用于“面包搭配品”(panagium)(那些使饮食结构多样化的其他杂食)。社会地位低下的牧羊人在这方面只花费其食物总开销的百分之十四,而管理他们的监工们则会花费接近百分之四十。“简而言之,面包在社会下层人民的饮食结构中占着日益显著的比例,”格里科写道,“相反,这一比例随着社会等级的升高而减少。” 不同于啤酒,葡萄酒一直被视为贵族的饮料。饮用水的地位最低。有个故事这样讲到,一位旅人在埃米利亚(Emilia)省向当地农民讨口水喝。“我的先生,”那位好心的农民答道,“水啊,连栅栏都会被它侵蚀,不过你要葡萄酒的话,我倒是乐意给你一点。” 自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起,人们开始赋予葡萄酒更多的含义,而不再只是将它作为搭配面包的饮料。罗伊?斯特朗(R)解释道:“现在,人们会精心挑选不同的葡萄酒来搭配各种菜肴——度数低的白葡萄酒配开胃菜,红葡萄酒配烤肉,浓烈致醉的葡萄酒则用来配甜点。”当然,不同阶层的人们选用不同品质的酒。农民们就只好凑合着饮用廉价酒,这种酒的原料是经压榨的残余葡萄,而初榨后的原汁用来制作专供上等阶层享用的高档酒了。“人们根据自己的社会地位、职业、年龄和体质来选择相应的葡萄酒。”美食史学家奥迪尔?雷东(OdileRedon)这样写道。白葡萄酒和干红葡萄酒更适宜于上流阶层,因为它们更具“精致”“柔和”的口感;红葡萄酒则适宜于体力劳动者,因为它营养丰富,而且“正好”价格低廉。当时人们还经常用水来稀释葡萄酒,借以增添分量和降低酒精含量。 用途多多的葡萄藤 就算不是在全意大利,只是在托斯卡纳,无与伦比的葡萄藤正是当地最有价值的实用品。葡萄藤有如下用处:其果实可以榨汁制作美酒;其枝条可以绑成小捆作柴火;其枝叶可以喂牛,而葡萄核可以喂鸽子。 意大利的香料贸易 让-路易?弗兰德林(Jean?LouisFndrin)有这样一段评论:“在欧洲历史的漫漫长河中,香料的重要性在十四、十五及十六世纪到达了顶峰;也是在那段时期,因为其种类众多、使用频繁以及用量较大,香料在烹饪中的作用比在其他时期表现得更为突出。”威尼斯共和国是参与香料贸易的主要城市国家。十一世纪,威尼斯制造的船舰载着东征的十字军抵达了圣地巴勒斯坦,返航时,这些船只装载了于亚历山大港购买的大量胡椒及其他香料。其中,光一只从亚历山大港归来的大型威尼斯船就可以带回价值二十万达卡特的香料,而威尼斯香料贸易一年的总额估计可达上百万达卡特。 因此,威尼斯是当之无愧的香料贸易中心,而随着欧洲每年进口超过六百五十万磅的胡椒,胡椒成为香料之王。虽然贸易中所涉及的香料并非胡椒一种,但是胡椒的进口量占所有进口香料总量的一半以上。没有任何一种其他的香料价值可以超过胡椒的十分之一。为什么人们如此钟爱胡椒呢?亨利?霍布森(HenryHobson)如此解释:“在当时,欧洲人保存食物最常使用的方法是盐渍,而除胡椒以外,没有别的香料可以与以大量食盐腌制的肉类相搭配。盐和胡椒是肉食性的人类与饥饿抗争的利器,特别是于航海之中或者在庄稼歉收的饥荒之年。” 味道浓烈的完美酱汁 制作味道浓烈的酱汁,你需要丁香、肉桂皮、小豆蔻(cardamom),以及在热炭之上加热过的榛仁(加热后的榛仁轻擦即可去皮);还需要少许去皮的面包和糖。将如上配料混合起来轻轻捣碎,再加上醋,这样就做出了适合搭配所有烤肉料理的完美酱汁。 ——选自《厨师之书》(Libropercuoco),约1500年 史学家沃尔夫冈?施菲尔布施(WolfgangSchivelbusch)提到:“人们不仅在烹饪中使用香料,还把它们当做如珠宝般贵重的赠礼,或者适于收藏的珍品。”施菲尔布施进一步指出,香料浓郁的味道、充满异国风情的来历和异常昂贵的价格使人们将它们与天堂联系在了一起。“胡椒、肉桂和肉豆蔻象征着统治阶级的身份,它们向世人展示统治者的权力,然后被统治者果入腹中。招待客人时,餐盘中撒着越多的胡椒,来宾们对宴会主人的敬意就越高。” 人们通常以为过去在烹饪时使用大量的胡椒和其他辛辣调料是为了掩饰变质的肉类,但事实并非如此。对现代食客而言,那时菜肴中大量使用的辛辣香料简直令人无法忍受,但厨师们这样做,并不是像人们普遍猜测的那样,为了掩盖变质肉类的腐臭味。这种超常的香料用量惟一可以说明的是,有钱人家拥有足够的肉类、野味和鱼类的储备。此外,当时的统治者已有一定的卫生意识,他们禁止屠夫出售腐烂的肉,并且规定捕获或屠杀后的一天内没有售出的鱼和肉必须用盐腌制。几位史学家也指出,那时人们食用的肉制品都不会太不新鲜。 第一百九十八章 路易十四的凯旋式 今天没写完,明天上午更替。抱歉。 ———— 古罗马时期的奶酪 佩科里诺罗马DOP干酪(PeoRomanoDOP,罗马硬质羊奶酪)是现存的最古老的奶酪之一,发源于古罗马时期的拉提姆。它是罗马军队每日定量口粮的组成部分之一。现在每年出产的佩科里诺罗马干酪超过六千七百万磅,大多是由撒丁岛生产的。 和欧洲其他地区的人们比起来,意大利人更喜爱在烹饪中使用各种蔬菜,而此倾向一直为人所诟玻科斯坦佐?费利奇(CostanzoFelici)于1569年完成一篇以可食用的植物为主题的专论——《关于成为人们食物的沙拉和植物》(De?insataepiantequalunquemodovengonopercibodel?homo),他在书中提到:“居住在阿尔卑斯山脉另一侧的人们认为沙拉是贪婪的意大利人的专属食物。正是意大利人抢夺了那些以绿叶青草为食的低等动物的粮食。”尽管如此,自马蒂诺起,所有伟大的烹饪书籍作者都记录了以蔬菜和香草为主的菜谱,比如用卷心菜、茴香、南瓜、生菜、蚕豆、豌豆、墨角兰(marjoram)、薄荷或欧芹制作的汤、派和油炸馅饼(fritter)。 吉亚科摩?卡斯特尔维特罗(GiaoCastelvetro)是一位意大利人,因为他的新教徒身份流亡到了英国。他于1614年著成了一本关于“意大利人食用的根茎类蔬菜、绿叶蔬菜和水果”的书籍,该书直到他去世后才得以出版。在书中,他声称“意大利人食用的蔬菜和水果多于肉类”,同时给出了如下理由: 最主要的原因是我们可爱的意大利对肉食的着迷程度远远低于法国和这片岛屿(英国)。因为我们意大利人必须花费很大的力气去寻找新的食物以养活在如此小的一片土地上居住的众多人口。还有一个因素,与前面提到的那个原因一样具有不可抗力,那就是意大利一年的九个月都处于高温之中,使我们变得厌倦吃肉。 文艺复兴晚期最受人们欢迎的蔬菜是洋蓟。虽然马蒂诺和普拉蒂纳的书中没有提到洋蓟,它却出现在梅西斯布戈和斯嘎皮的著作中。科斯坦佐?费利奇在上文曾提及的那篇专论中写道:“它们是草丛刺间生长的果实,到现在已广为人知。人们对它们的狂热一直不减,所以现在大家对它们都很熟悉。在那些伟人之中,它们是有口皆碑的蔬菜。”这些伟人们吃洋蓟的方式包括生吃,也会“用烤架或炉火烤食,或者与味道浓郁醇厚的肉汤一起炖煮后”食用。保罗?扎克基亚(PaoloZacchia)在他1636年的著作《四旬期的美食》(FoodforLent)中写道:“煮食的洋蓟宜于吞咽;烤制的洋蓟宜于消化吸收;与松露一起烹调的洋蓟(按厨师们的介绍,是指经野薄荷、少量剁碎的大蒜、胡椒、油和盐调味的做法)可以唤醒人们的味觉。” 马蒂诺和普拉蒂纳的烹饪书中都有很多纯素食的菜谱,这在当时确实是一种显著的进步。在中世纪,人们认为只有穷人才吃蔬菜,而且大多是煮成汤来食用。而在文艺复兴时期,为了保持健康,人们开始提倡吃蔬菜——据说,蔬菜可以使用餐者的胃从消化肉食的重负中解放出来,以便保持他们心智的自由。意大利的烹饪书籍作者们颠覆了自中世纪以来富人吃肉、穷人吃菜的古老成见,因此在烹饪史上开辟了一片全新的天地。 显然,在文艺复兴时期的意大利,最为重要的一种素食是意大利面。有些种类的意大利面自古罗马时期起就已经存在了,比如gana,就是现在的宽面条(sagna)。在中世纪,厨师们尝试着以不同的方法烹饪不同形状的意大利面,这种类似的尝试一直持续到了文艺复兴时期。古罗马人是将意大利面烤熟食用,而文艺复兴的厨师们用水、牛奶或者肉汤将现和的生面团煮熟。他们还使用经干燥处理的意大利面,这样更便于保存。也正是脱水干燥这一工序使得意大利面从一种手工制作的食品变成了商业产品。生产商品化的意大利面的中心城市主要是西西里、利古里亚(Liguria)和热那亚;而不少早期的烹饪书籍中提到意大利面都是说“热那亚的”。关于通心粉(mai,脱水的意大利面的通称)的详述请参见第三章。 马蒂诺是第一个提出如何制作和烹饪细面条(vermicelli,也叫“小爬虫”)的厨师: 按如上方法揉好面团,然后用手指做出像小爬虫一样的细条;将它们置于阳光下晒干,这样可以保存两三年。烹饪时,先用肉汤或者浓郁优质的鸡汤将细面条煮半小时,装盘后配上磨碎的奶酪和香料。如果是在禁肉日,就用加糖的杏仁乳或者山羊奶来烹煮。不过因为奶的烹煮时间没有细面条长,所以可以像煮米饭那样先用水煮细面条然后再用奶煮。烹饪宽面条、特里亚面(tria)、佛蒙蒂尼面(formentini)的方法也是如此。除了用奶液烹饪的之外,所有的意大利面菜肴上桌时都需呈现出藏红花般的金黄色。 值得注意的是,文艺复兴时期的厨师们煮意大利面的时间都很长,因为似乎他们还没有aldente(指煮熟的面的口感“弹牙”,有嚼劲)的概念。直到十七世纪,厨师们才建议在煮意大利面的过程中,可以在水沸腾时倒入冷水,通过这种暂时性中止煮制的方法,使煮出来的面条带有坚韧的口感。当时厨师们在烹饪中使用意大利面的方式跟现在截然不同,比如斯嘎皮建议“将煮熟的家鸭配以通心粉,就是古罗马风味的菜肴”,以及“将肥鹅煮熟填馅,浇上小开口包(annolini)”。当然,这些都是只会在当时的宴会上出现的佳肴,其中,意大利面或者作为配菜出现,或者就只是主菜的一个部分。而对农民来说,配以黄油、奶酪、糖和肉桂皮的,或者是浇上香辣酱汁的意大利面就是他们一餐中的主菜,同时也是一份典型的素食。 斯嘎皮的伦巴第风味米饭 斯嘎皮的伦巴第风味米饭 先炖阉鸡肉、鹅肉和塞尔维莱特肉肠(cervelte,猪肉肠)的高汤,用此高汤将去壳的米煮熟。用陶质、银质或锡质的碟子盛好煮熟的米饭,并且撒上奶酪、糖和肉桂皮。再铺上一层新鲜的“布提洛”(butiro)奶酪片、鸭胸肉片和鹅肉片,以及切成大片的塞尔维莱特肉肠。再在其上撒上一层奶酪、糖和肉桂皮,形成三层。最上面需铺上一层润泽的刚融化的“布提洛”奶酪。 文艺复兴时期人们的食品储藏柜 食盐是文艺复兴时期的厨房必需品,而且相对较为昂贵。常用的盐有两种,一种是餐桌上使用的精盐,另一种是适用于烹饪或者腌制鱼和肉的粗盐。意大利的绝大多数食盐都来自伊比沙岛(Ibiza)的矿山,此外北欧的食盐也由此处供应。关于盐的重要性,普拉蒂纳如此写道:“餐桌上不可缺盐,否则所有的食物都会淡而无味;这就如同我们将一个没有品位而又令人乏味的人称作傻瓜一样,因为他的品性之中缺乏精华之处。”一个有趣的现象很值得我们注意,那就是马蒂诺和普拉蒂纳的菜谱中很少提到盐。虽然当时人们在煮意大利面时可能将盐加入了煮面用的肉汤之中,但是很显然,两位大师都认为应当等菜肴上桌后再由用餐者自行加盐。 说到意大利面,美食史学家克里弗德?莱特(Cliffht)提到:“有足够多的证据表明,通心粉在十四世纪就广为人知了……通心粉早期的历史大都和西西里密切相关。虽然我们无法确定西西里是否为通心粉的诞生地,但是我们知道在那里作为特权阶级的贵族们和犹太族裔都食用通心粉。”有一点可以明确的是,食用意大利面的风潮是从西西里扩展到整个亚平宁半岛的。另一位美食史学家奥迪尔?雷东(OdileRedon)补充说:“我们一直认为使意大利面广受欢迎的是马可波罗,但是现在我们不得不怀疑这个大家钟爱的传说,因为我们在马可波罗出生以前的文献资料中发现了关于maci(现代意大利语中的maccheroni)的记录。”在中世纪,佛罗伦萨还有一个意大利面制作者的行会,叫做宽面制造者同业会(Lasagnai)。第三章将对意大利面做更详细的介绍。 提到奶制品,牛羊奶是极易腐烂的。因此,由城中的小贩出售的牛羊奶,有时是经加水稀释的。总体来说,山羊奶和绵羊奶的产量比牛奶多,特别是在意大利半岛较南部的地区。比起意大利南部地区,北部的人们更经常使用黄油;在南部,人们更多使用橄榄油烹饪。中世纪和文艺复兴时期的烹饪书籍中都没有提到奶油,个中缘由至今仍是个谜。蛋类的使用比较广泛;而且有时候人们烹饪它们的方法也相当简单,有一个菜谱甚至提议将它们直接打到炉火的余烬中烹制。 奶酪则主要包括两类,一类是像瑞可塔奶酪ricotta,乳清奶酪。——译者注那样的软奶酪,通常它们都在春天制作,并且多用作炸馅饼的填馅。另一类是磨碎后撒在蔬菜和意大利面上的那种硬奶酪——多用绵羊奶制作。奶酪也通常做成派来食用,其制法就像做芝士蛋糕那样,将“所有在你看来适于混在一起吃的各色奶酪”一起融化,再与蛋黄和搅打好的蛋清完全混合,最后灌入饼皮中烘烤即成。 烩鸡肉块(Gratonata) 切好鸡肉,用猪油和洋葱煸炒。炒时加入少许水,以帮助炒熟;并且不时用大勺翻炒;加入香料、藏红花和酸葡萄汁后,开始煮。另一边,按每一只鸡四只蛋黄的比例取来蛋黄,与酸葡萄汁一起搅匀,在另一锅中煮蛋黄液。其后,将所有材料放入平底锅里搅打,并与鸡肉块一起煮熟。此时便可关火享用美味的烩鸡肉块。 ——选自《十四世纪的厨房》(LibrodeladelsecoloXIV) 文艺复兴时期人们的食品柜中自然还有各种形式的猪肉油脂:新鲜的或者盐腌的猪五花肉(培根肉)、猪背肥肉和猪油。它们多用于油炸和制作派的酥皮,还可将猪油涂抹于瘦肉条的切口之上以便烤制。 当然,在文艺复兴时期,缺少了橄榄油的食品柜是不完整的。橄榄油不只是在烹饪中无处不在,而且还被用作照明的燃料、药膏和润滑剂。达?芬奇一生的大多数时光都在橄榄园环绕的环境中度过,在他的笔记中还出现过橄榄榨油机的草图。他试图设计出一种更好的榨油机以便榨出适用于他绘画创作的橄榄油。他还写了一则关于橄榄的“预言”(prophecy):“从天国的方向一泻而下,赐予我们光和食物。”这则预言所对应的解答便是“从橄榄树上落下的橄榄”。尽管许多人在其住所附近就栽种了橄榄树,但橄榄油的商贸活动以及专业的橄榄油商人在当时也是存在的。 在本章中,马蒂诺和普拉蒂纳有了一个简短的出场亮相,随后,笔者将要展开对这些文艺复兴时期的大厨们以及他们**性的烹饪书籍的详细介绍。 甜味香料粉 甜味香料粉 《烹饪艺术集》(Operadell?artedeare)是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最具影响力的烹饪书之一,其作者巴托洛米奥?斯嘎皮是教皇圣比约五世(PopePiusV)的御用主厨。斯嘎皮在书中推荐了这种糖和香料的混合调味料,以增添菜肴的风味。现在,用这种甜味香料粉搭配肉类和禽肉仍然十分美味。 24支桂皮枝 1盎司丁香 1/2盎司糖 1/2盎司干姜 1/2盎司磨碎的肉豆蔻末 1/4盎司天堂之谷(摩洛哥豆蔻) 1/4盎司藏红花 将桂皮枝捣成小片,与其余配料一起混合装入香料磨粉机,然后碾成细末。用密封的罐子储存这种混合粉末,可以保存3—4个月。 最后出产量为1/2杯。 第一百九十九章 路易十三的凯旋式(2) 加约拉岛的巫师们有一定的损失,但不是不可以接受,毕竟他们面对的是佛兰德尔的黑巫师们,而且伤亡更为严重的是波西米亚女巫们,尤其是教团的长老们,她们的死亡令得年轻的女巫们恸哭不已,陪伴着她们的是国王的士兵——马尼特曾经试图让这些女巫们影响国王的士兵,米莱狄夫人则认为这些士兵会令得这些女巫动摇,现在看来,影响是两方面的,最少的,国王在这些士兵的眼睛里,没有看到往常的轻蔑与冷漠——如那个勇敢的掷弹手那样的士兵并不多,只是如今一定会有人改变自己之前的想法。 那些被切断手指的女巫,竟然幸运地生存了下来,巫师们的药物和法术注定了可以拯救很多人的性命——她们的手指也生长了出来,那枚老旧的戒指被戴回了原处,只是给出了承诺的那个人已经再也回不来了。 还有沃邦,他去看了……马尼特,那个女巫死在最后一刻,面容扭曲,沃邦给她擦干净了脸,擦了一点脂粉,终于有点原来的样子了。 “这些……波西米亚女人……”在回到布鲁塞尔的王宫后,他来到国王的书房,在行礼后,迟疑地问道。国王身边的蒂雷纳子爵立刻严厉地瞪了他一眼,不为别的——沃邦在这场战役中立下了不小的功勋,前程光明,又何必为了一个如同名姝的波西米亚女人令得国王不悦呢?沃邦也有点不安,但他还是鼓起了勇气,等待着国王的回答。 路易沉吟着放下了羽毛笔,这里只有邦唐,蒂雷纳与沃邦,对他们没什么可隐瞒的,沃邦若是自私冷酷到对马尼特不闻不问,他倒要改变原先对沃邦的看法,沃邦的行为让一些人看来过于鲁莽,无用,但他不介意与这个年轻人好好地解释一番:“你知道,塞巴斯蒂安,”国王亲昵地叫着沃邦的名字:“对于法兰西,对于波旁,这些人,”他微微一顿:“这些女巫,确实是失职的。” 蒂雷纳子爵虽然有听闻过,有猜测过,有确认过,但听到国王亲口这么说,还是不由得叹了口气,他和沃邦,要么是次子,要么是次子的后裔,不是继承人,都是不被获准知晓太多秘密的存在(他不知道沃邦在敦刻尔克的船坞建造中就和巫师合作过),现今他真是不知道该喜该悲。 “本来这些事情,您们是不应该知道的,先生们。”路易平静地说:“只是您们现在也看到了,非凡的力量原本只在对非凡的时候,或是在阴谋,在不为人所知的地方出现,可是呢,如今它们可以说是愈演愈烈了,巫师们能够成为雇佣军,当然也可以成为常备军——先生们,巫师在每个国家都是存在的,我们不能被动地等着敌人们先发起攻击……或者说,他们已经伸出了试探的触角,佛兰德尔的黑巫师是第一个,但绝对不会是最后一个,您们见到的场景,随时可能在任何一个凡俗的战场上重演。” “您是说,陛下,我们的士兵除了步枪,火炮还要面对魔法?”蒂雷纳子爵忍不住问。 “是的。”路易说,沃邦下意识地绷紧了下颚。 “所以您决定,容留那些曾经的叛徒?”蒂雷纳子爵又问。 “问题不在这里,”路易烦恼地推了推桌面上的文件:“虽然她们的渎职导致了一个伟大之人永远地离开了我们,但我仍然愿意给她们一个赎罪获救的机会——只是您们也应该发现了,被驱逐出宫廷之后,她们失落了很多原有的力量,更是因为长期混迹在波西米亚人中,沾染了很多不好的风气。”他直起脊背:“她们蔑视一切规则与法律,包括国王和国家,她们不但不能为法兰西做些什么,倒有可能让它变得更混乱。” “这确实是个问题。”蒂雷纳子爵说。 “马尼特那时候想要从我这里知道战争何时结束……” “因为我和她们的契约直到战争结束,”路易说:“虽然我承诺过她们,但她一直担心我会把她们送去对抗那些黑巫师。” 沃邦摇摇头:“她太蠢了。” “价值太低,但我必须把她们监管起来。”路易说:“只是我没想到,最后黑巫师还是与她们遇见了。” 沃邦知道这确实是意外,退一万步来说,就算国王厌烦了这群女巫,滑铁卢的城镇里也还有受伤的士兵,国王绝对不会放弃他们的,只能说这群女巫的语气实在是太差了,还有,就算国王有意驱使她们去对付黑巫师——但就沃邦从那些士兵口中听到的,波西米塔女巫们在面对黑巫师的时候,除了马尼特等人,其他女巫几乎毫无反击之力,就连逃跑都失败了。 倒是另外的一些巫师……想到自己以后竟然可能还要和一群巫师一同行军作战,沃邦就同情地看向了蒂雷纳子爵,蒂雷纳子爵肯定和他有着相同的想法——今后花费在弥撒上的钱只怕不会是个小数目。 “好了,这件事情就到此为止吧。”路易说,而后回答了沃邦的问题:“您看,这也可以说是我给这些女士们一个机会,当然,最后的机会,我原先的期望是,她们可以打破一些顽固的成见,但她们……还有我的士兵们,做到的事情显然要比我以为的多,若是如此,我也不是不愿意宽容地对待她们,据说有很多士兵愿意和她们结婚?” “是的,陛下。”沃邦回答。 “不奇怪,他们不久之前才同生共死。”路易说:“我也说过,如果她们愿意保护我的士兵,就是我的子民,而你知道我对我的子民总是十分慷慨的——我原先和她们说过,在不久之后,确切点说,在这场战役结束之后,我将在法兰西的境内建起更多的宗教裁判所……” “呀!”这是蒂雷纳子爵无法控制地惊呼了一声。 要说到裁判所,令欧罗巴人影响深刻的莫过于西班牙,那时候西班牙还是双王执政,出于对信仰的虔诚,以及治理国家的需要,宗教裁判所曾经遍布这个强大王国的每一个行省,事实上,如后世人们传说的不太一样,西班牙的裁判所,针对穷困凡人的并不多,受到追缉与审判的不是猖獗一时的黑巫师,就是伊莎贝拉女王与费迪南国王的敌人,它之所以这样臭名昭著,还是新教的宣传,以及当时的西班牙巫师,确实过于轻慢王室了。 路易现在说到要仿效曾经的伊莎贝拉女王,也不由得让蒂雷纳子爵忧心忡忡,“这是以后的事情了,”路易安慰他说:“先生,我只是觉得,法兰西需要秩序。” 蒂雷纳子爵深深地吸了口气,“我会遵照您的命令去做,只要您吩咐。”按照他的看法,也许是因为他们得国王曾经经过了一个不堪的少年时期,又在雄心勃勃的时候被马扎然主教与安妮王太后制约(毕竟他并不知道路易并非一个单纯的年轻人),对于混乱的巴黎乃至整个法兰西定然深恶痛绝,你或许可以说他有些矫枉过正,但他所作所为并不能说错,只能说,这会很不容易,法国的国王,从弗朗索瓦一世开始就在收揽权力,虽然颇有成效,却还是有很多人认为,“王命不出巴黎”是一件再寻常不过的事情了。 若是他的国王能够真如曾经的西班牙双王那样,将法兰西打造成一个如同十五世纪末到十六世纪末的西班牙那样鼎盛的国家,即便要他舍去性命又算得了什么呢? 仿佛看出了他坚定的心意,国王安抚地拍了拍这位年长军人的肩膀,“也许您会感到担忧,但这是必须的,子爵先生,因为我正准备统计人口。” “统计人口?”子爵反问道,统计人口这件事情之前的国王也不是没有做过…… “是的,”路易说:“但与之前略有差别,我需要一个更详细和准确的数字,先生们,我要编造户籍,每个人,每个家庭,都必须留在我的视线里,而不是任何一个我不知道的地方。” “那会是一项多么浩大的工程啊。”沃邦喃喃到。 “所以这只是我的一个想法,暂且如此,”路易说,而后他转向沃邦:“不过我现在可以回答你之前的问题,那些女巫,我之前的计划是将她们囚禁和监视起来,敢于违背命令的人会被处死,就像是那些胡格诺派教徒,但若是她们能够如我期望的那样去做——那么,我可以允许她们获得一定程度的自由,只要有人愿意与她们缔结正式的婚约,我是说,在教堂里起誓的那种,她们要受洗礼,像是一个规规矩矩的基督徒那样。” “只怕她们未必会愿意,那些波西米亚女人……”蒂雷纳子爵说。 “那么她们就要白白浪费掉马尼特等人用性命为她们挽回的机会了。”路易温和地说,而沃邦打了一个寒颤。 —————————— 夺得了布鲁塞尔,不夸张地说,佛兰德尔地区就等同在路易的囊中了,留在巴黎的大臣们写下了如同雪片般的信件,催促国王尽快回到巴黎,因为他们正在筹备一场盛大的凯旋式。 “如同罗马那样的凯旋式吗?”路易问。 “比任何一个将军或是皇帝的更盛大。” “只怕要抛费不少钱财。”路易说。 “您的母亲和弟弟都挺甘愿的。”邦唐说,一边为国王擦拭湿漉漉的头发,说到这个,这位忠诚的近侍就要愁眉苦脸起来,因为国王将那个黄铜浴缸砸了,现在他只能更频繁地为国王擦身,不然国王会在床上翻来翻去,怎么都睡不着。 “好吧,我回去一趟。”路易说。 邦唐在镜子里露出好奇的神情,虽然出于谨慎,他什么都没问,路易还是回答了他:“接下来我准备攻打荷兰。”他说出这句话额的时候,就像是在和邦唐说,晚上的牛奶里别加糖,邦唐却手一抖,将亚麻布巾落在了地上,他连忙向国王致歉,行礼后将它捡起来,握在手里。 就算这位近侍一直在路易身边,听闻了不少秘密,但这样的事情,还是让他心悸了好一会。 “有什么可惊讶的呢?”路易好笑地说:“佛兰德尔这里的损失超乎我的预料,我是说,我的士兵们没有受到太大的损失,而我最担心的,我是谁,耶罗尼米斯.博斯也已经化作尘土,我为什么不尝试一下……夺取荷兰呢?” “只是在这之前,”国王快速地说:“我还有很多准备工作要做,所以巴黎是必须回去的。” “您若是有这样的计划,”邦唐小心地问道:“那么您的军队……” “军队会留在这里,”路易说:“不然卢瓦斯一定会发疯。”想想一下,五万人浩浩荡荡地从布鲁塞尔回到巴黎,再从巴黎浩浩荡荡地来到布鲁塞尔……也许卢瓦斯会绝望的自杀也说不定:“不过就算这样,卢瓦斯也不会高兴到什么地方去。”又不是说,留在布鲁塞尔这些士兵就可以不吃不喝了。 “但菲利普得留在这里了。”路易继续说道,同时在邦唐的帮助下换上亚麻睡袍:“虽然母亲和亨利埃塔一定很希望看到他,但别人我不放心。” “大殿下一定会做得很好的。”邦唐说。 ———————— 在布鲁塞尔战役结束的第三天,路易就见到了奥尔良公爵菲利普。 之前说过,奥尔良公爵负责的是从敦刻尔克到库德凯尔、根特一线,公爵攻克根特还要比国王攻克布鲁塞尔早一天,他匆匆忙忙地与王兄会合,来不及多说几句话,就将路易带到一个巨大的木箱前。 “这是我给您带来的礼物,”菲利普兴奋地说:“猜猜这是什么?” 路易摸了摸眉尖,说真的,看体积和形状,他的第一个念头是棺……嗯,应该不至于,虽然奥尔良公爵有时候过于活泼,但还不会和自己的兄长开这样恶劣的玩笑,更别说,他们还在战场上。 “我猜不出。”国王承认失败,于是奥尔良公爵乐滋滋地转过去,亲手抬起了木箱的盖子。 里面是一只银光闪闪的大浴缸。 第两百章 路易十四的凯旋式(3) 今天没写完,明天上午更替,抱歉哈。 ———— 1492年1月,在费拉拉(Ferrara)举行的安娜?斯弗查(AnnaSforza)与亚法若?埃斯特(Alfonzod?Este)的婚宴上,人们在一周之内吃掉了四万五千磅肉。如何才能负担得起这一庞大数量的肉呢?亚法若的父亲埃尔科莱?埃斯特公爵采取了一些提高收入的非常措施,以保证这场盛大豪华的婚礼顺利完成。这些措施包括:征收额外的税款以及强制性地从偏远地区运回艺术品和装饰品。 所幸这些等级区分并没有阻碍烹饪和菜谱的发展;事实上,马蒂诺和普拉蒂纳的著作都深入地研究了当时已有的大部分食材,而没有受制于与原料相对应的贵贱等级。马蒂诺的大多数肉类菜谱都是关于小牛肉的,但是他并没有忽视那些等级较低的肉类: 关于香肠的制作 如果你想要用猪肉或其他肉类制作美味的香肠,所选用的肉必须肥瘦兼有,去筋并且剁成小块。十磅的肉需添加一磅盐、两盎司洗净的优质茴香籽及两盎司经粗磨的黑胡椒,将它们搅匀,静置一天。取适量清洗干净的肠衣,将肉灌入后,挂起来用烟熏干。 这里值得注意的是,虽然猪肉的地位低下,人们却认为它适于制作香肠。有钱人食用除猪肉外的各种肉类,甚至包括医师们认定会对人体产生伤害的那些,其目的只是为了炫耀和满足他们自身的优越感。这些被认为是“有害的”食物还有水果、鹿肉、河鲜、七鳃鳗(mprey)和鼠海豚(porpoise),不过,人们在烹制和调味时,会采用各种方法来降低它们的危害性,使它们变得适于食用。对于居住在海岸线以内六十英里的人们来说,他们日常食用的等级最低的动物是水生有壳类;而人们能吃到的最高档的食物就是经烹制后重新饰以七彩羽翼的孔雀肉,有时还带有喷火的装置,详见第六章中马蒂诺的食谱。 除禽肉和小牛肉之外,一些用乳猪(最高档的猪肉)、小山羊肉和羔羊肉制成的春天特有的风味菜肴也大受欢迎。夏天人们最常吃羊肉。关于文艺复兴时期人们食用野味的情况,从各种资料看来,研究者们各执一词。其中,一位研究者认为野味在当时是并不常见的,而另一位则声称野味在农村广为食用,只是很少见于宫廷之中。而笔者本人在研究马蒂诺和普拉蒂纳的食谱中发现两位大师经常提到野猪、熊及狍,但是如果不算鸣禽肉和野兔肉,以野味为主料的菜谱就很少。 不过该怎么烹制这些肉类呢?下面是马蒂诺的建议: 阉公牛肉和母牛肉都需煮食。牛犊肉适于煮食,不过其里脊部位最好烤食,腰腿肉则适于做肉丸子。绵羊肉适于煮食,但其肩肉和腿肉适于烤制。阉公猪肉不论经过怎样的烹制,都不利于健康。在一月食用配以蒜汁的山羊肉尤其美味。所有种类的兔肉都适合烤制,而熊肉最好做成派食用。 在大斋期以及每周三、周五,因为禁食肉类,鱼类便是最佳的选择。人们最常食用的淡水鱼(包括新鲜的和盐腌的)是欧鳊(Bream)、鲱鱼、鲤鱼、鲑鱼、梭子鱼、鳗鱼和鲟鱼,而餐桌上最常出现的海鱼是鳎(sole)、鲭鱼(mackerel)、金枪鱼、鳕鱼和红鲣(redmullet)。当时,鲜鱼的货源不是很稳定,加之长途陆运会使鱼的新鲜度难以保持,因此,住在内陆的人们吃到的鱼几乎都是经盐腌制的。 从卷心菜到葡萄 学者们研究中世纪和文艺复兴时期各皇室和修道院的食物开支情况以及所购买食物种类所依据的主要是当时的账簿,而这些账簿中却没有出现关于蔬菜的记录,因为蔬菜的消费并不是那时市场经济的一部分。如同鸡蛋和蜂蜜、蔬菜都是自产自销,很少与鱼类肉类一起作为商品出现在市场上。在地位低下的农家的菜园里和精致的皇家菜园里都普遍种植了如下蔬菜:卷心菜、韭菜、菠菜、蚕豆、生菜以及欧洲萝卜。其他有些蔬菜则与阿拉伯文化有着密切联系,比如芦笋、洋蓟、南瓜、甜瓜和茄子。当然,还有另一些蔬菜,比如玉米、土豆、西红柿和辣椒,虽然它们在1500年以后就被引入意大利,但却经过了一段很长的时间才被意大利人用于烹饪。第七章将详述这一过程。 夏秋两季人们经常食用各式新鲜的蔬菜;在冬季,卷心菜就是蔬菜之王了——因为它易于保存,并且在冬天也有充足的供应。咸猪肉煮卷心菜就是一道典型的农村家常菜。冬天人们也用干菜做饭,比如干豌豆、干豆荚、干鹰嘴豆和干扁豆,它们通常与牛肉原汁一起炖煮成浓汤。其他的冬季食物还有干笋瓜(脱水保存,在烹饪时还原)和干果(如葡萄干、无花果、西梅干和各种坚果)。 关于豌豆 豌豆是蔬菜中最高贵的,尤其是连豆荚都吃起来相当美味的那种。豌豆适于与香草一起煮出各种口味浓淡皆宜的菜肴。烹饪味道浓郁的豌豆菜肴时,我们需要在优质的肉汤中将豌豆煨煮至半熟,最后加入硬?培根油脂调味,培根油脂需用小刀剁碎,或者用捣钵臼至如黄油般黏稠。 ——吉亚科摩?卡斯特尔维特罗(GiaoCastelvetro),《简论意大利的水果、香草和蔬菜》(ABriefAtoftheFruit,HerbsaablesofItaly),1614年 罗马时代起,流传着一句谚语警告人们不要食用沙拉——“再美味的沙拉都会导致糟糕的一餐”,因为沙拉是“凉性”的。尽管如此,人们还是经常将生菜或菠菜和新鲜香草混合,再配上盐和橄榄油以“加热”这些凉性的菜。有趣的是,文艺复兴时代的菜谱中很少有沙拉食谱。有些美食史学家认为马蒂诺对沙拉保持缄默是因为对像他这样卓越有成的厨师而言,沙拉的制作完全是理所当然的。 尽管有人认为水果是“有害的”,但是在存在之巨链中,它们的地位高于其他所有的植物,因此被认为是适于上层阶级食用的。大部分水果都长在树上或灌木中,从高度上胜于洋葱等地生的植物,正是基于此,水果在植物的等级中占据了最高点。在近一千年中,葡萄、无花果以及像蜜桃这样的核果类水果一直是地中海文化的一部分,不过,诸如橙子和柠檬这样的柑橘类水果是由阿拉伯人从印度带到南欧的,并且大约从十三世纪起,在意大利变得普及起来。当时人们吃橙子的方式与我们现在无异,而柠檬汁也是煎鱼或烤鱼类菜肴的最佳配料。 除了用作酿酒外,人们还用那种未成熟且略带酸味的葡萄制作酸果汁(verjuice)。晾干后的葡萄还可以制成葡萄干。不过,绝大部分的葡萄仍是用作酿造酒类,就连达?芬奇都曾涉足葡萄酒业。1497年的深秋,也就是《最后的晚餐》快要完成的时候,达?芬奇正为路德维柯?斯弗查的宫廷效力,并从后者处获赠了一块土地。那片土地约三英里,其中有一个葡萄园,达?芬奇将其称作“我的米兰墙外的世外桃源”。对于那片葡萄园,人们了解不多,只知道它大约220码×55码,并且直到去世前达?芬奇一直保留着它。达?芬奇还曾出租这一地产上的某处房屋,根据这一事实,我们可以推断他大概也将葡萄园租赁出去以分享葡萄酒的销售利润。直到十九世纪二十年代,达?芬奇的葡萄园仍在原处,不过现在已经变成了一个城中花园。 素食主义的回声 素食主义的回声 从前面我们已经知道,像洋葱和大蒜这样的根茎作物的地位一直比较低,但它们也会出现在上至宫廷下至平民的餐桌之上。不过,当人们用大蒜与某种颇受青睐的肉类(比如禽肉)一道制作菜肴时,大蒜就不再低廉,而变得“高贵”起来了。任何一场奢华的盛宴的焦点都是肉类佳肴,十六世纪的蒙田却在他的《意大利旅游日志》(TravelJournalofItaly)中写道:“这个国家的人们不习惯吃太多肉。”意大利的厨师将水果、蔬菜和意大利面提升到与肉类同等的地位,而在英国、法国和德国,肉食是绝对的主导。在斋戒日人们吃鱼,因此,某些种类的鱼被视作肉类的最佳替代品,比如说鲟鱼。斯嘎皮在《Opera》里面记录了二十三个烹饪鲟鱼的食谱,而书中提到的斋戒日宴席也都是以鲟鱼这种特殊的鱼类为主的。鳗鱼也备受重视,因为捕获后装在草编的篮子里,它们还可以存活数日,给运送带来便利。“比起那些最能满足人们的味蕾的肉类,鱼类并不逊色,”斯嘎皮写道,“实际上,鱼是自然赐予我们的最鲜美可口的食物。” 奶酪是另一种可以替代肉类的食物。从中世纪到文艺复兴,这个曾经的“农民食品”地位不断提高,在从最初的斋戒日到后来的四旬期四旬期(Lent),从圣灰日至复活节前的40天。——译者注里愈发受到重视。《SummaLacti》(1469)是最早一部关于乳制品的著作,其作者潘塔莱奥内?达?孔菲恩扎(Pantaleonedafienza)在该书中写道:“国王、公爵、伯爵、侯爵、男爵、士兵、贵族和商人(都食用奶酪)。”奶酪通常也是皇家宴席的一个组成部分;梅西斯布戈(Messisbugo)推荐的是“硬质、脂肪丰富的奶酪”,比如佩科里诺(peo,羊奶干酪);而斯嘎皮喜爱的是“现削片儿的帕玛森奶酪”和马苏里拉(mozzarel,意大利白干酪)。他们的前辈普拉蒂纳早在十五世纪中期就提到有两种奶酪在意大利“平分秋色”,它们分别是托斯卡纳产的玛佐里诺奶酪(marzolino)和帕尔玛产的帕玛森干酪。有趣的是,牛羊奶在当时并不是用作日常饮料,而是作为烹饪或者制作奶酪的配料之一。普拉蒂纳认为:“山羊奶最佳……母羊奶次之,而牛奶居第三位。”这可能是因为当时没有冰箱,牛奶难以长期保存。 古罗马时期的奶酪 古罗马时期的奶酪 佩科里诺罗马DOP干酪(PeoRomanoDOP,罗马硬质羊奶酪)是现存的最古老的奶酪之一,发源于古罗马时期的拉提姆。它是罗马军队每日定量口粮的组成部分之一。现在每年出产的佩科里诺罗马干酪超过六千七百万磅,大多是由撒丁岛生产的。 和欧洲其他地区的人们比起来,意大利人更喜爱在烹饪中使用各种蔬菜,而此倾向一直为人所诟玻科斯坦佐?费利奇(CostanzoFelici)于1569年完成一篇以可食用的植物为主题的专论——《关于成为人们食物的沙拉和植物》(De?insataepiantequalunquemodovengonopercibodel?homo),他在书中提到:“居住在阿尔卑斯山脉另一侧的人们认为沙拉是贪婪的意大利人的专属食物。正是意大利人抢夺了那些以绿叶青草为食的低等动物的粮食。”尽管如此,自马蒂诺起,所有伟大的烹饪书籍作者都记录了以蔬菜和香草为主的菜谱,比如用卷心菜、茴香、南瓜、生菜、蚕豆、豌豆、墨角兰(marjoram)、薄荷或欧芹制作的汤、派和油炸馅饼(fritter)。 吉亚科摩?卡斯特尔维特罗(GiaoCastelvetro)是一位意大利人,因为他的新教徒身份流亡到了英国。他于1614年著成了一本关于“意大利人食用的根茎类蔬菜、绿叶蔬菜和水果”的书籍,该书直到他去世后才得以出版。在书中,他声称“意大利人食用的蔬菜和水果多于肉类”,同时给出了如下理由: 最主要的原因是我们可爱的意大利对肉食的着迷程度远远低于法国和这片岛屿(英国)。因为我们意大利人必须花费很大的力气去寻找新的食物以养活在如此小的一片土地上居住的众多人口。还有一个因素,与前面提到的那个原因一样具有不可抗力,那就是意大利一年的九个月都处于高温之中,使我们变得厌倦吃肉。 第两百零一章 路易十四的凯旋式(4) 今天没写完,明天上午更替,抱歉。   ————大锅饭同盟(thepanyofthecauldron)   十六世纪早期,佛罗伦萨的雕塑家乔万?弗朗西斯科?鲁斯蒂奇(gvanfraici)成立了一个名叫“大锅饭同盟”的组织,呼朋唤友,摆宴欢歌。同盟规定每一位成员每次可以携四位客人前往,并且需要为宴会贡献一道特色创意菜。美食史学家华法力?鲁特把这一组织界定为自罗马时代以来的第一个烹饪学会。罗伊?斯特朗评价说:“最后大锅饭同盟似乎是刻意模仿了美第奇家族举行的盛大的宫廷宴会——筵席上的装饰布局和食物都很接近。”《无尽诙谐——意大利文艺复兴艺术中的智慧与幽默》(fitejest:itandhuoritalianrenaissa)是一本颇为有趣的书,其作者保罗?巴罗尔斯基(paulbarolsky)对同盟的某一场聚会作了如下描述:这些(菜肴)中最出众的是安德烈亚?德尔?萨托(andreadelsarto)制作的一座精致的八角形结构的甜食塔,外形看起来很像佛罗伦萨的洗礼堂(baptisteryofflorence)。其路面是用果冻做成的;看似斑岩(一种埃及产的彩色岩石)建成的立柱实则是大条的香肠;基座和柱顶由帕玛森奶酪做成;平台则是杏仁蛋白糖。萨托这件属于所谓烹饪美学(gastroaesthetics,一个长期被忽视的学科)的游戏性质的杰作实则是在向佩特罗尼乌斯(petroni)致敬,以再现的方式来缅怀《萨蒂利孔》(satyrin,又译《爱情神话》)里新颖巧妙而又美轮美奂的烹饪杰作……达?芬奇的第一位传记作者乔尔乔?瓦萨里(grgvasari)为我们展现了这场宴会的其他场景:正中间摆放着一个唱诗班的乐谱架,由冷制小牛肉做成。其上有本用扁宽面片做成的乐谱,乐谱上谱画着用胡椒粒做成的音符和字母。正看着谱子高歌的是画眉鸟,在烹饪它们时,厨师特意将鸟喙保持在呈开启状;它们还披着某种长袍,质地是薄薄的猪肉片。这些鸟的背后是第二低音部的两位成员——两只体形较大的鸽子,还有六只圃鹀(orton)(云雀)作女高音。史学家朱塞佩?康蒂(gieppinti)在1902年完成了一本关于佛罗伦萨历史的《史实和轶闻》(fadaes)。在书中,他对“大锅饭同盟”(paiuolo)作了如下描述:鲁斯蒂奇创建的这个同盟就叫paiuolo。大锅饭同盟是由一群经常在智德(sapienza)大学的房间里聚会的绅士构成的。这十二位成员中的每一位在每次聚会或者聚餐上都可以携带不超过四位来宾一同前往,每个人还得带上一道自创的菜肴。如果发现有两人的创意重复了,他们将会受到来自同盟主席的任意惩罚,接着主席会把大家带来的菜摆在一起,并且按照他的喜好重新分配给大家。同盟一建立,创始人乔万?弗朗西斯科?鲁斯蒂奇便为他的同伴举行了一次宴会。为了体现同盟名字的主题,鲁斯蒂奇将一口大缸运进房间里,并以铁钩钩住它巨大的柄将它挂在天花板上。他同时将房间重新粉刷并挂上窗帘以制造“身在大锅”中的效果。同盟会员抵达时一开始都惊愕无比,并且情不自禁地向这奇异的场景致以掌声。当他们走进房间后,看见那口大缸,就都开始疯狂地大笑起来。大缸内安置着座椅,中间摆着一张餐桌。天花板上挂着一组大吊灯,照亮了大缸内部。在他们全部就座后,桌面打开了,一棵枝叶茂密的树升了起来,树上巧妙地安放着为客人们准备的主菜中的两道。来宾们享用完第一道菜后,那棵树便隐了下去;再出现时,上面又放着新的菜肴了。大缸旁边站着不少待命的仆役,殷勤地给客人们斟着上好的美酒……1508年,达?芬奇重新回到佛罗伦萨,住在富有的庇护人皮埃罗?布拉乔?马特利(pierodi   aartelli)的家中,鲁斯蒂奇那时也住在那里。鲁斯蒂奇在那里的工作室里养了一群动物,包括一只鹰、一只“可以像人一样讲话的”乌鸦、一头像狗一般驯服的豪猪,以及蛇。鲁斯蒂奇是达?芬奇的朋友,毫无疑问,达?芬奇肯定参与过“大锅饭同盟”的聚会。塞吉?布朗利说:“达?芬奇乐于欣赏各种笑话,并且可能还是第一位养了许多动物的艺术家,因此,他在马特利城堡中那自由轻松的氛围下,一定生活得非常惬意自在。”   素食主义者达?芬奇   达?芬奇曾在笔记中写道:“难道自然没有为你提供足以让你满意的简单食物(亦即,素食)么?那如果你对此还不满足,你就不能像普拉蒂纳及其他作家在烹饪书中所描述的那样,通过将这些简单的食物混合来做出各种各样无限的美味么?”后来的人们经常引用这句话来证明达?芬奇是个素食主义者,不过他的素食主义倾向这一点一直没有太多人知道。《异教徒的欢宴——素食主义简史》(theheretic’sfeast:thehistoryofvetarianis)的作者科林?斯宾塞(lspencer)哀叹说达?芬奇作为一位素食主义者名人的名声太小了。“伦敦图书馆馆藏关于他的人生和作品的六十多部传记中,”他写道,“只有一本勉强提到了他的素食主义选择。”斯宾塞抱怨的情况可能在关于达?芬奇的早期传记里非常普遍,最新的传记都无一例外地讨论了这个话题。尼科尔提到了他的“著名的素食主义理念”,同时布朗利也指出:“文艺复兴时期的意大利不可能出现太多的素食主义者。”西格蒙德?弗洛伊德认为达?芬奇一直是处于怜悯和攻击性的矛盾之间。他的素食主义信念是性格中“怜悯”那面的一个表现,因为他不喜欢那些对他而言残忍地对待动物的行为,而他富于“攻击性”的一面则体现在他设计军事武器的实践上,以及他潜意识里存在的施虐狂倾向中——他会陪伴罪犯去接受死刑,这样他就可以画下他们临死前的面部表情。虽然有人认为达?芬奇一生都是素食主义者,但同时有相当多的证据表明在年轻时达?芬奇也吃肉,只是在晚年才变成一个彻底的素食主义者的。《莱斯特秘稿》里记载了达?芬奇设计的一个烤肉架,其作用是可以自动转动烤肉叉;在法兰西学院的图书馆里收藏的ssb(手稿b部)里有一段关于他设计的熏肉炉的描述。“烟雾从无数个烟洞里弥散出来,”达?芬奇写道,“将咸肉、猪舌以及香肠慢慢熏至风味绝佳。”不过,在晚年,达?芬奇就开始拒绝吃肉。据佛罗伦萨的旅行家安德烈亚?科萨里(andrearsali)从印度的科钦(ch)寄回给朱利安诺?美第奇的信件,当地的古贾拉提(gujurati)人“不会吃任何动物,也不允许任何人伤害任何一种生物,就好像我们的列奥纳多?达?芬奇先生一样;他们吃米、牛奶和其他无生命的食物”。传记作家尤金?蒙兹(euz)在《列奥纳多?达?芬奇——艺术家、思想者和科学家》(leonardodavci:artist,thker,andanofsce,1898)一书中写道:“从科萨里的信件来看,达?芬奇似乎从不食肉,而是完全以蔬菜为生,这一行为比现代意义上的素食主义者都还早了好几个世纪。”不过,现存的达?芬奇那份购物清单又该如何解释呢?清单上可是明确地列着肉类。查尔斯?尼科尔解释说:“达?芬奇家每天都买肉并不能以此说明是达?芬奇要吃肉,只能表明他没有强迫家里的其他人放弃吃肉。”有学者猜测因为他素食主义者的身份,达?芬奇在十五世纪的意大利的生活可能会面临一些危机。因为根据在当时占统治地位的天主教正统思想,既然上帝赋予了人类高于其他动物的身份和统治它们的权力,放弃食用动物就是对上帝的亵渎。教会把素食主义者的食物称作“魔鬼的宴席”,甚至会将素食主义者以异端的罪名烧死在火刑柱上。尽管如此,达?芬奇逃过了这一劫难,就好像他能够逃脱其他形式的异端罪名一样,比如他公开承认信仰理性的科学和“人文主义”,以及因为的罪名而被捕入狱(这一指控后来被撤销了)。关于达?芬奇的一个重大谜团就是,信奉世俗理念的他为何仍然可以从教会那里得到委任和金钱资助。可能只是因为他作为画家的巨大声誉,也可能因为达?芬奇是被教堂(或其他雇主)雇佣的画师,专为他们绘制宗教画。达?芬奇相信上帝是一个“原动者”(priootore),但他把世界万物的运转归功于大自然,并且形成了一套自己的宗教哲学,相较于永无止息地向上帝祝祷,这一哲学更依赖于对生命的尊重。他的素食主义信仰就源于这种宗教哲学。作为一个怀抱着如上信念的异教徒,他可能会被烧死在火刑柱上,或者被处以绞刑,但是,他都逃脱了。   达?芬奇的沙拉调味酱   在《达?芬奇笔记》中,达?芬奇记录了一份看起来像是沙拉酱菜谱的不完整的材料,单子上列着“欧芹(10等份)、薄荷(1等份)、百里香(1等份)、醋、少许盐”。在此基础上,笔者创制了如下调味酱,另外还增添了橄榄油。最好把此调味酱浇在普拉蒂纳式沙拉(由生菜、薄荷、茴香、欧芹、百里香和墨角兰混合而成的那种)上食用。10茶匙切碎的新鲜意大利欧芹1茶匙切碎的新鲜留兰香1茶匙切碎的新鲜百里香适量盐新鲜粗磨黑胡椒粉,分量视个人口味而定34杯橄榄油14杯葡萄酒醋将如上所有配料装入一罐子中,摇匀即可。最后出产量为1杯。大茴香炸小胡瓜这道素食小菜制作简便,灵感来自马蒂诺和普拉蒂纳的香炸葫芦。如果你不喜欢大茴香籽那种甘草的味道,可以改用芥子。2夸脱盐水1磅小胡瓜,切成极薄的小圆片34杯面粉12茶匙盐14杯橄榄油1汤匙大茴香籽,经研钵捣碎半个柠檬的汁将盐水在一锅中煮至沸腾后,加入小胡瓜片,再次沸腾时,迅速把小胡瓜倒入滤锅中控干水分。取纸巾将小胡瓜片完全吸干备用。在一只碗中放入面粉和盐,并且均匀裹在小胡瓜片上。在平底煎锅中倒油,以中火慢炸小胡瓜片至松脆且呈金黄色。取纸巾沥干油分,放入碗中与大茴香籽一起拌匀,撒上柠檬汁即可。供4人食用。胡椒面包达?芬奇的某一份购物单上记录了一种“胡椒面包”,我们将它的做法在此重现。上菜时需配以橄榄油(用来蘸食面包)。1袋干酵母14杯热水2又13杯面粉,分成两半1茶匙盐2汤匙砂糖14茶匙发面苏打1杯酸奶油1个蛋1杯磨碎的帕玛森奶酪1茶匙现磨的黑胡椒粉将两个面包烤盘抹上油。在一个大的搅拌碗中,用热水将酵母融化。加入1又13杯面粉,盐、糖、发面苏打、酸奶油和鸡蛋。以手动搅拌棒慢速刮擦搅拌碗不停搅拌30分钟。再以较快的速度搅拌2分钟,其间不时刮擦一下搅拌碗。此时再加入剩余的面粉、奶酪和胡椒拌匀。将上述面糊平均分成两份,倒入烤盘中,于温暖处静置50分钟。最后以华氏350度烘烤40分钟,烤至面包呈金棕色;快速的从烤盘中脱出,稍微冷却后切片即可。最后出产量为2条。肉桂皮蛋塔如下是一份来自于十五世纪意大利的果馅饼食谱,做法相当简单,正好呼应了达?芬奇提倡的“轻食”的观念。4个蛋黄2杯牛奶12茶匙肉桂皮12杯糖事先烤好的9英寸派皮将烤箱预热至华氏375度。取一只碗,用打蛋器将如上配料混合均匀,倒入派皮中,烤1小时左右即可。供6人食用。沙莱的大茴香籽曲奇“沙莱”这个名字意思就是“小恶魔”,他其实就是达?芬奇的助手之一吉亚科摩?卡普罗蒂。也有学者认为,沙莱是达?芬奇的秘密恋人。从《笔记》来看,沙莱很爱吃“大茴香籽做的甜食”,而如下这道大茴香籽曲奇是一道来自达?芬奇童年时的家乡托斯卡纳的特色美味。1杯中筋面粉一小撮盐1茶匙双发酵泡打粉7汤匙放置到室温的黄油3汤匙糖1个蛋1茶匙大茴香籽适量牛奶取一只碗,将面粉、盐和泡打粉一起过筛,再加入黄油充分拌匀。此时加入糖、蛋、大茴香籽,以及适量牛奶,所加入的牛奶的量能把如上混合物和成较硬的面团即可。在和面板上撒上了面粉,在其上将面团充分揉捏好,然后做成一个个坚果大小的面团球。用抹刀将它们一一压平,分几批放入抹好油的圆烤盘或者较重的平底锅中烤至金棕色即可。供6人食用。 第两百零二章 路易十四的凯旋式(5) 今天没写完,明天上午更替,抱歉。   ————   素食主义的回声   素食主义的回声   从前面我们已经知道,像洋葱和大蒜这样的根茎作物的地位一直比较低,但它们也会出现在上至宫廷下至平民的餐桌之上。不过,当人们用大蒜与某种颇受青睐的肉类(比如禽肉)一道制作菜肴时,大蒜就不再低廉,而变得“高贵”起来了。任何一场奢华的盛宴的焦点都是肉类佳肴,十六世纪的蒙田却在他的《意大利旅游日志》(traveljournalofitaly)中写道:“这个国家的人们不习惯吃太多肉。”意大利的厨师将水果、蔬菜和意大利面提升到与肉类同等的地位,而在英国、法国和德国,肉食是绝对的主导。在斋戒日人们吃鱼,因此,某些种类的鱼被视作肉类的最佳替代品,比如说鲟鱼。斯嘎皮在《opera》里面记录了二十三个烹饪鲟鱼的食谱,而书中提到的斋戒日宴席也都是以鲟鱼这种特殊的鱼类为主的。鳗鱼也备受重视,因为捕获后装在草编的篮子里,它们还可以存活数日,给运送带来便利。“比起那些最能满足人们的味蕾的肉类,鱼类并不逊色,”斯嘎皮写道,“实际上,鱼是自然赐予我们的最鲜美可口的食物。”   奶酪是另一种可以替代肉类的食物。从中世纪到文艺复兴,这个曾经的“农民食品”地位不断提高,在从最初的斋戒日到后来的四旬期四旬期(lent),从圣灰日至复活节前的40天。——译者注里愈发受到重视。《suacticru》(1469)是最早一部关于乳制品的著作,其作者潘塔莱奥内?达?孔菲恩扎(pantaleonedanfienza)在该书中写道:“国王、公爵、伯爵、侯爵、男爵、士兵、贵族和商人(都食用奶酪)。”奶酪通常也是皇家宴席的一个组成部分;梅西斯布戈(ssisbugo)推荐的是“硬质、脂肪丰富的奶酪”,比如佩科里诺(pero,羊奶干酪);而斯嘎皮喜爱的是“现削片儿的帕玛森奶酪”和马苏里拉(ozzarel,意大利白干酪)。他们的前辈普拉蒂纳早在十五世纪中期就提到有两种奶酪在意大利“平分秋色”,它们分别是托斯卡纳产的玛佐里诺奶酪(arzolo)和帕尔玛产的帕玛森干酪。有趣的是,牛羊奶在当时并不是用作日常饮料,而是作为烹饪或者制作奶酪的配料之一。普拉蒂纳认为:“山羊奶最佳……母羊奶次之,而牛奶居第三位。”这可能是因为当时没有冰箱,牛奶难以长期保存。   古罗马时期的奶酪   古罗马时期的奶酪   佩科里诺罗马dop干酪(peroroanodop,罗马硬质羊奶酪)是现存的最古老的奶酪之一,发源于古罗马时期的拉提姆。它是罗马军队每日定量口粮的组成部分之一。现在每年出产的佩科里诺罗马干酪超过六千七百万磅,大多是由撒丁岛生产的。   和欧洲其他地区的人们比起来,意大利人更喜爱在烹饪中使用各种蔬菜,而此倾向一直为人所诟玻科斯坦佐?费利奇(stanzofelici)于1569年完成一篇以可食用的植物为主题的专论——《关于成为人们食物的沙拉和植物》(de??hoo),他在书中提到:“居住在阿尔卑斯山脉另一侧的人们认为沙拉是贪婪的意大利人的专属食物。正是意大利人抢夺了那些以绿叶青草为食的低等动物的粮食。”尽管如此,自马蒂诺起,所有伟大的烹饪书籍作者都记录了以蔬菜和香草为主的菜谱,比如用卷心菜、茴香、南瓜、生菜、蚕豆、豌豆、墨角兰(arjora)、薄荷或欧芹制作的汤、派和油炸馅饼(fritter)。   吉亚科摩?卡斯特尔维特罗(giaocastelvetro)是一位意大利人,因为他的新教徒身份流亡到了英国。他于1614年著成了一本关于“意大利人食用的根茎类蔬菜、绿叶蔬菜和水果”的书籍,该书直到他去世后才得以出版。在书中,他声称“意大利人食用的蔬菜和水果多于肉类”,同时给出了如下理由:   最主要的原因是我们可爱的意大利对肉食的着迷程度远远低于法国和这片岛屿(英国)。因为我们意大利人必须花费很大的力气去寻找新的食物以养活在如此小的一片土地上居住的众多人口。还有一个因素,与前面提到的那个原因一样具有不可抗力,那就是意大利一年的九个月都处于高温之中,使我们变得厌倦吃肉。   文艺复兴晚期最受人们欢迎的蔬菜是洋蓟。虽然马蒂诺和普拉蒂纳的书中没有提到洋蓟,它却出现在梅西斯布戈和斯嘎皮的著作中。科斯坦佐?费利奇在上文曾提及的那篇专论中写道:“它们是草丛刺间生长的果实,到现在已广为人知。人们对它们的狂热一直不减,所以现在大家对它们都很熟悉。在那些伟人之中,它们是有口皆碑的蔬菜。”这些伟人们吃洋蓟的方式包括生吃,也会“用烤架或炉火烤食,或者与味道浓郁醇厚的肉汤一起炖煮后”食用。保罗?扎克基亚(paolozahia)在他1636年的著作《四旬期的美食》(foodforlent)中写道:“煮食的洋蓟宜于吞咽;烤制的洋蓟宜于消化吸收;与松露一起烹调的洋蓟(按厨师们的介绍,是指经野薄荷、少量剁碎的大蒜、胡椒、油和盐调味的做法)可以唤醒人们的味觉。”   马蒂诺和普拉蒂纳的烹饪书中都有很多纯素食的菜谱,这在当时确实是一种显著的进步。在中世纪,人们认为只有穷人才吃蔬菜,而且大多是煮成汤来食用。而在文艺复兴时期,为了保持健康,人们开始提倡吃蔬菜——据说,蔬菜可以使用餐者的胃从消化肉食的重负中解放出来,以便保持他们心智的自由。意大利的烹饪书籍作者们颠覆了自中世纪以来富人吃肉、穷人吃菜的古老成见,因此在烹饪史上开辟了一片全新的天地。   显然,在文艺复兴时期的意大利,最为重要的一种素食是意大利面。有些种类的意大利面自古罗马时期起就已经存在了,比如gana,就是现在的宽面条(sagna)。在中世纪,厨师们尝试着以不同的方法烹饪不同形状的意大利面,这种类似的尝试一直持续到了文艺复兴时期。古罗马人是将意大利面烤熟食用,而文艺复兴的厨师们用水、牛奶或者肉汤将现和的生面团煮熟。他们还使用经干燥处理的意大利面,这样更便于保存。也正是脱水干燥这一工序使得意大利面从一种手工制作的食品变成了商业产品。生产商品化的意大利面的中心城市主要是西西里、利古里亚(liguria)和热那亚;而不少早期的烹饪书籍中提到意大利面都是说“热那亚的”。关于通心粉(ai,脱水的意大利面的通称)的详述请参见第三章。   马蒂诺是第一个提出如何制作和烹饪细面条(vericelli,也叫“小爬虫”)的厨师:   按如上方法揉好面团,然后用手指做出像小爬虫一样的细条;将它们置于阳光下晒干,这样可以保存两三年。烹饪时,先用肉汤或者浓郁优质的鸡汤将细面条煮半小时,装盘后配上磨碎的奶酪和香料。如果是在禁肉日,就用加糖的杏仁乳或者山羊奶来烹煮。不过因为奶的烹煮时间没有细面条长,所以可以像煮米饭那样先用水煮细面条然后再用奶煮。烹饪宽面条、特里亚面(tria)、佛蒙蒂尼面(fornti)的方法也是如此。除了用奶液烹饪的之外,所有的意大利面菜肴上桌时都需呈现出藏红花般的金黄色。   值得注意的是,文艺复兴时期的厨师们煮意大利面的时间都很长,因为似乎他们还没有aldente(指煮熟的面的口感“弹牙”,有嚼劲)的概念。直到十七世纪,厨师们才建议在煮意大利面的过程中,可以在水沸腾时倒入冷水,通过这种暂时性中止煮制的方法,使煮出来的面条带有坚韧的口感。当时厨师们在烹饪中使用意大利面的方式跟现在截然不同,比如斯嘎皮建议“将煮熟的家鸭配以通心粉,就是古罗马风味的菜肴”,以及“将肥鹅煮熟填馅,浇上小开口包(annoli)”。当然,这些都是只会在当时的宴会上出现的佳肴,其中,意大利面或者作为配菜出现,或者就只是主菜的一个部分。而对农民来说,配以黄油、奶酪、糖和肉桂皮的,或者是浇上香辣酱汁的意大利面就是他们一餐中的主菜,同时也是一份典型的素食。   斯嘎皮的伦巴第风味米饭   斯嘎皮的伦巴第风味米饭   先炖阉鸡肉、鹅肉和塞尔维莱特肉肠(cervelte,猪肉肠)的高汤,用此高汤将去壳的米煮熟。用陶质、银质或锡质的碟子盛好煮熟的米饭,并且撒上奶酪、糖和肉桂皮。再铺上一层新鲜的“布提洛”(butiro)奶酪片、鸭胸肉片和鹅肉片,以及切成大片的塞尔维莱特肉肠。再在其上撒上一层奶酪、糖和肉桂皮,形成三层。最上面需铺上一层润泽的刚融化的“布提洛”奶酪。   文艺复兴时期人们的食品储藏柜   食盐是文艺复兴时期的厨房必需品,而且相对较为昂贵。常用的盐有两种,一种是餐桌上使用的精盐,另一种是适用于烹饪或者腌制鱼和肉的粗盐。意大利的绝大多数食盐都来自伊比沙岛(ibiza)的矿山,此外北欧的食盐也由此处供应。关于盐的重要性,普拉蒂纳如此写道:“餐桌上不可缺盐,否则所有的食物都会淡而无味;这就如同我们将一个没有品位而又令人乏味的人称作傻瓜一样,因为他的品性之中缺乏精华之处。”一个有趣的现象很值得我们注意,那就是马蒂诺和普拉蒂纳的菜谱中很少提到盐。虽然当时人们在煮意大利面时可能将盐加入了煮面用的肉汤之中,但是很显然,两位大师都认为应当等菜肴上桌后再由用餐者自行加盐。   说到意大利面,美食史学家克里弗德?莱特(cliffht)提到:“有足够多的证据表明,通心粉在十四世纪就广为人知了……通心粉早期的历史大都和西西里密切相关。虽然我们无法确定西西里是否为通心粉的诞生地,但是我们知道在那里作为特权阶级的贵族们和犹太族裔都食用通心粉。”有一点可以明确的是,食用意大利面的风潮是从西西里扩展到整个亚平宁半岛的。另一位美食史学家奥迪尔?雷东(odileredon)补充说:“我们一直认为使意大利面广受欢迎的是马可波罗,但是现在我们不得不怀疑这个大家钟爱的传说,因为我们在马可波罗出生以前的文献资料中发现了关于aaroni(现代意大利语中的aheroni)的记录。”在中世纪,佛罗伦萨还有一个意大利面制作者的行会,叫做宽面制造者同业会(sagnai)。第三章将对意大利面做更详细的介绍。   提到奶制品,牛羊奶是极易腐烂的。因此,由城中的小贩出售的牛羊奶,有时是经加水稀释的。总体来说,山羊奶和绵羊奶的产量比牛奶多,特别是在意大利半岛较南部的地区。比起意大利南部地区,北部的人们更经常使用黄油;在南部,人们更多使用橄榄油烹饪。中世纪和文艺复兴时期的烹饪书籍中都没有提到奶油,个中缘由至今仍是个谜。蛋类的使用比较广泛;而且有时候人们烹饪它们的方法也相当简单,有一个菜谱甚至提议将它们直接打到炉火的余烬中烹制。   奶酪则主要包括两类,一类是像瑞可塔奶酪ritta,乳清奶酪。——译者注那样的软奶酪,通常它们都在春天制作,并且多用作炸馅饼的填馅。另一类是磨碎后撒在蔬菜和意大利面上的那种硬奶酪——多用绵羊奶制作。奶酪也通常做成派来食用,其制法就像做芝士蛋糕那样,将“所有在你看来适于混在一起吃的各色奶酪”一起融化,再与蛋黄和搅打好的蛋清完全混合,最后灌入饼皮中烘烤即成。   烩鸡肉块(gratonata)   切好鸡肉,用猪油和洋葱煸炒。炒时加入少许水,以帮助炒熟;并且不时用大勺翻炒;加入香料、藏红花和酸葡萄汁后,开始煮。另一边,按每一只鸡四只蛋黄的比例取来蛋黄,与酸葡萄汁一起搅匀,在另一锅中煮蛋黄液。其后,将所有材料放入平底锅里搅打,并与鸡肉块一起煮熟。此时便可关火享用美味的烩鸡肉块。   ——选自《十四世纪的厨房》(li   odelcucadelseloxiv) 第两百零三章 路易十四的凯旋式(6) 这道开胃汤是番茄牛肉汤,自从有了土豆,法国人已经很习惯他们的国王不断地从殖民地引入各种新鲜的蔬果了,番茄是最受人欢迎的一种,因为它既可以当做水果,也可以当做蔬菜,还可以作为调料,这种酸甜浓稠的汤用来开胃是最好不过的,紧接着是另外一道味道比较缓和的汤,蘑菇奶油鸽子汤,鸽子只用鸽子肉糜,吃起来又香甜又爽口。 等到用完这两道汤,撤下盘子之后,仆人们犹如穿梭在丝线里的梭子那样往来行走,为国王与客人们更换餐具,并且送上温热的毛巾擦拭手指,第二道菜是几种餐点合二为一的成果——小如掌心的馅饼、奶油面包和香肠,还有一点蜂蜜蜜饯,第三道菜是滋味丰厚的小羊羔肉,厨师们在羊羔的肚子里填充入橙子、柠檬和橄榄,还有土豆,橙子和柠檬可以消解羊肉的古怪味道,土豆则吸收了羊肉的油脂,味道竟然一点有不逊色于羊肉。 之后是油炸鹌鹑,鹌鹑的肉经过腌渍,放进了迷迭香与欧芹,就如之前羊肉里的孜然,这些香料并未喧宾夺主,反而起到了很好的辅助作用,所有人都看着国王,当他捏起一只鹌鹑的腿大口咀嚼起来的时候,每个人都这样做了——路易这时还不知道,他一时的率性而为,竟然令得之后的几百年里,从法国到整个欧罗巴人,都会用手来吃鹌鹑,并且美其名曰为正统,当一个游客走进一个餐厅里,点了油炸鹌鹑之后,服务员会适时地收走餐具,送上温热的手巾——有关于这个传统,有人仔细地研究了其中的奥妙,认为这正是太阳王第一次在凡尔赛展现自己的权威…… 可就如一个莫名其妙的游客在自己的网络账号上所说的:也许那时候的太阳王只是觉得这样吃起来比较利索罢了。 他的判断是对的,路易十四是个有洁癖的人没错,而且很多菜肴都应该用到汤勺和叉子,但其中肯定不包括油炸鹌鹑,首先这道菜太小了,其次油炸又腌渍的结果是它还滑溜溜的,最后是国王也已经擦干净了自己的手。 一定要说其中有什么含义,大概就是路易已经无需过多的压制自己了吧,他曾经温顺地接受了主教和王太后的安排,但也抱怨过大臣过于关心他的隐私,他对于自己的放纵,是根据他所有的权利一步步地向前迈进的,油炸鹌鹑可能是其中最小的一件事情了——当他坐在他的新宫里,俯瞰着那些贵胄重臣,哪怕一个微小的动作都会有人揣测与模仿的时候,他当然不会在意自己享用鹌鹑的姿态——何况焦香脆嫩的鹌鹑哪怕多放上一分钟都是极大的罪恶。 不过当他注意到王太子和公主,还有大郡主也都在小心地对付鹌鹑的时候,他就亲手给自己的王太子、公主和大郡主撕开了鹌鹑,然后是……小科隆納公爵,小科隆納公爵作为一个特殊的客人,就在距离国王最近的长桌上,居于首位,只要一抬头就能看到国王,当侍从将一只放着撕开了的鹌鹑的盘子,替代了之前的鹌鹑盘子的时候,公爵甚至有点惊讶。 在场的人对此心照不宣,虽然小科隆納公爵说是一个臣子,但他的真正身份知晓的人可不少,就算有些人不是很清楚,但看看王太子与小科隆納公爵的脸吧,他们的年龄过于相近,即便一个是黑发,一个是金发,但相似的地方还是很多,等到王太子长大之后,若是如路易和菲利普那样,从浅金的发色逐渐变成了金褐色或是茶褐色,那么大概不会有人怀疑他们之间的亲缘关系。 王太子也在看着小科隆納公爵,当公爵起身致谢,还未来得及收回视线的时候,他们的目光相互接触,其中的复杂程度就算是莫里哀或是高乃依也无法描绘,卢西安诺比小路易稍长,今年十岁了,小路易九岁,但路易登基的时候也不过五岁,十岁的孩子更是可以开始谈婚论嫁,四年后就可以成为丈夫和父亲,要说他们就如后世的同龄人那样单纯天真,不太可能,奇妙的是,无论是卢西安诺,还是小路易,都在感到了一丝嫉妒的同时,也对对方抱持着怜悯的态度,卢西安诺嫉妒的当然是小路易的身份,而小路易嫉妒的是路易对卢西安诺的愧疚,但相对的,卢西安诺怜悯小路易无法获得父亲最纯粹完整的爱,小路易则怜悯卢西安诺永远不能将他的真正身份显露在世人面前。 不过这只油炸鹌鹑会为小科隆納公爵省掉很多麻烦,作为一个意大利人,他在法国宫廷中是个外国人,但现在,就算他并不是国王的私生子,国王对他的宠爱也溢于言表,今后唯一能够让他难堪的人也只剩下了一个,那就是王太后,但他也是路易的儿子,安妮王太后又怎么会为难他? 也有人去偷偷窥视特蕾莎王后的神情,王后一派泰然自若,别说是有着王室夫人传统的法兰西了,任何一个君王身边都少不了爱人和私生子,路易对她足够尊重,那就够了——但王后注意到,敬陪末座的拉瓦利埃尔夫人仿佛有些食不下咽的样子,想到她之前才失去了一个孩子,她就不由得心软下来,等到之后的鱼汤上来的时候,拉瓦利埃尔夫人这里的特别多。 拉瓦利埃尔夫人知道自己应该向王后表示谢意,在宫廷中,不乏凭借着国王的爱宠直接跃居于王后之上的王室夫人,但路易最厌恶的就是那种人,而且,说起国王的爱,真正拥有的可能只有留在了加来的科隆納公爵夫人,玛利.曼奇尼。她知道自己不能在国王在凡尔赛的首次宴会上露出难看的神情,但一看到小科隆納公爵,她的心中就一片酸苦,玛利.曼奇尼丝毫没有辜负她的名字,她只用一句话就摧毁了拉瓦利埃尔夫人的希望,国王不愿意让拉瓦利埃尔夫人为他诞育真正的儿女,虽然也不吝赏赐,但拉瓦利埃尔夫人只能说,以往那些虚假的话语就连她的族人都无法欺骗了——她与国王,不,她对国王的情意已经不再是一张契约能够约束的了。 她在这一瞬间,甚至产生了极其罪恶的念头,若是玛利,以及玛利.曼奇尼的孩子能够消失该多好啊,幸而这个念头只是转瞬即逝,在冷盘,也就是蔬菜上来之后,她已经将这股恶念压了下去——在冷盘之后,是水果和甜点,它们被装在一个双手合捧的篮子里,送上桌子——新鲜或是腌渍过的苹果、葡萄、橙子和桃子,还有蛋糕、小杏仁饼和王后最喜欢的巧克力。 国王亲手拿了一个包裹着朗姆酒的巧克力给王后,王后回以莞尔一笑,接着,国王在人们的注视下,将另外几颗巧克力放在盘子里,由侍从端给了拉瓦利埃尔夫人。 拉瓦利埃尔夫人这时候犯了一个错误,她竟然没能立即向国王致谢,你可以说是一种骄纵的行为,在王室夫人身上很常见,但更多人看出来拉瓦利埃尔夫人是失礼了,想必之后的几天宫廷里不免流言纷纷,奥尔良公爵见状立刻插科打诨般地向国王伸出了盘子,国王斜睨了他一眼,往盘子里装了一些豌豆,奥尔良公爵立刻露出了悻悻然的神色,他最不喜欢的就是蔬菜。哪怕是豆子也是一样。 这个举动来得非常及时,人们的注意力立刻被王弟引开了,他们在心里记下了这桩趣事,预备在之后的沙龙或是宴会上提起,这样也能不那么突兀地向人们夸耀他们也曾是国王的座上宾,这是凡尔赛的首次宴会,所以宾客的数量才会有那么多,之后要再想与国王一同用餐,希望就不那么大了。 孔蒂亲王兴致勃勃地观赏了这出好戏,这个可能比国王安排在宴会后的戏剧还要引人入胜呢,对于是否还有机会与国王一起用餐,他一点也不担心,虽然他不如兄长孔代亲王那样骁勇善战,但国王交给他的两个重要工作他都完成的不错,看看他今天的作为就很清楚了,等他收回视线的时候,对面的莫特玛尔公爵引起了他的注意,这位公爵先生在宫廷里也相当有名,主要是他竟然与一个没有爵位,没有姓氏,也没有嫁妆的女人结婚了,而且还特意用自己的功勋向国王求得了允许,不过这位莫特玛尔公爵夫人从来没有在宫廷里出现过,倒是她为莫特玛尔公爵生养的继承人已经是王太子路易的最好玩伴了——人们都说那女人是个女巫,用美貌让公爵昏了头,孔蒂亲王必须说自己也很好奇,不过鉴于莫特玛尔公爵为这位夫人做出的牺牲,如果他提出要见见她,莫特玛尔公爵一定会往他脸上丢决斗书。 这个还是免了吧,自认比起剑或是火枪,更擅长吹笛子或是跳舞的孔蒂亲王这样想到,还有的就是,据说那位夫人先前带来的三个女儿,也就是莫特玛尔公爵从国王这里取得的第二个恩准,她们在获得了莫特玛尔公爵的姓氏之后,还得到了一份嫁妆,长女似乎已经成为了一个侯爵的夫人。 孔蒂亲王奇怪的是莫特玛尔公爵的表情,他一直在看着国王,但和其他人不一样,不是敬仰,不是爱戴,不是畏惧,也不是渴望——渴望国王的权势能够为自己带来的利益,而是另外一种更为微妙的……像是被国王夺走了什么,但又无法言语的那种。 就算是路易也大概没能想到,莫特玛尔公爵烦恼的正是那位夫人的长女,也就是瓦罗.维萨里的长女,她现在是蒙特斯潘侯爵夫人了,但这桩婚姻并不是出于爱情,或是世俗的压力,事实上,这位大胆的夫人,之所以接受这桩婚事就是为了去到国王身边,取代拉瓦利埃尔夫人,成为国王的王室夫人,莫特玛尔公爵不禁为之目瞪口呆——是的,他的妻子十几年来颜色不减,更因为养尊处优,变得更为艳美动人,而她的女儿,也似乎继承到了她的美貌与魅力,那位蒙特斯潘侯爵,虽然知道这位公爵女儿名不副实,但还是一见到她就屈服在了她的裙摆下,甘愿做她的奴仆。 这次国王回到巴黎,如果不是蒙特斯潘夫人已经大腹便便——在公爵的劝说下,她同意了先为自己的丈夫生个继承人,生产的日期就在这几天,公爵和蒙特斯潘侯爵绝对不会允许她颠簸几百里跑到凡尔赛来,她也不愿意让国王看到自己臃肿的样子——不然今天的宫廷,人们的注意力绝对不会只在拉瓦利埃尔夫人或是王后身上。 莫特玛尔公爵的苦恼无人知晓,孔蒂亲王在一起去观看露天戏剧的时候,还试探了几句,但公爵又怎么会轻易让他探问出来——他是不赞成蒙特斯潘夫人的想法的,虽然蒙特斯潘夫人不是他的亲生女儿,两人之间的相处时间也不是很长(三个女儿都在修道院里长大)但他的夫人却深爱着这个女儿,他一点也不希望她为这个女儿忧心痛苦。 但他真的没有把握说服蒙特斯潘夫人,她从小就是一个很有主张与思想的孩子,甚至有点凉薄,或者说十分凉薄也不为过,莫特玛尔公爵记得她当初写给瓦罗.维萨里的那封信,他是看过的,虽然其中不乏那位达达尼昂伯爵的教唆,但那封信,不夸张地说,就是让瓦罗.维萨里去死。 这就是因为莫特玛尔公爵只愿意承认她们,给她们一份嫁妆,却始终无法爱屋及乌,从心里接受她们的缘故,尤其是长女。 —————— 路易并未注意到莫特玛尔公爵的异样,也同样凉薄地说句话,最近他没什么要交给莫特玛尔公爵的工作,当然不会太在意他,宴会结束之后,就是莫里哀与高乃依两人合作的一出悲喜剧,在露天演出,仗着比所有人的位置都要高,两侧和后方都是帷幔,路易索性闭上眼睛,舒舒服服地睡了一觉,接下里还有一场舞会要举行,舞会之后还有一个小宴,小宴(穿插着赌博和游戏)之后,他才能放下疲惫的身体,好好休憩一番。 第两百零四章 路易十四的凯旋式(7) 今天没写完,明天上午更替,抱歉。 ————古罗马时期的奶酪 佩科里诺罗马DOP干酪(PeanoDOP,罗马硬质羊奶酪)是现存的最古老的奶酪之一,发源于古罗马时期的拉提姆。它是罗马军队每日定量口粮的组成部分之一。现在每年出产的佩科里诺罗马干酪超过六千七百万磅,大多是由撒丁岛生产的。 和欧洲其他地区的人们比起来,意大利人更喜爱在烹饪中使用各种蔬菜,而此倾向一直为人所诟玻科斯坦佐?费利奇(zoFelici)于1569年完成一篇以可食用的植物为主题的专论——《关于成为人们食物的沙拉和植物》(De?iequalunquemodovengonopero),他在书中提到:“居住在阿尔卑斯山脉另一侧的人们认为沙拉是贪婪的意大利人的专属食物。正是意大利人抢夺了那些以绿叶青草为食的低等动物的粮食。”尽管如此,自马蒂诺起,所有伟大的烹饪书籍作者都记录了以蔬菜和香草为主的菜谱,比如用卷心菜、茴香、南瓜、生菜、蚕豆、豌豆、墨角兰(marjoram)、薄荷或欧芹制作的汤、派和油炸馅饼(fritter)。 吉亚科摩?卡斯特尔维特罗(GiaoCastelvetro)是一位意大利人,因为他的新教徒身份流亡到了英国。他于1614年著成了一本关于“意大利人食用的根茎类蔬菜、绿叶蔬菜和水果”的书籍,该书直到他去世后才得以出版。在书中,他声称“意大利人食用的蔬菜和水果多于肉类”,同时给出了如下理由: 最主要的原因是我们可爱的意大利对肉食的着迷程度远远低于法国和这片岛屿(英国)。因为我们意大利人必须花费很大的力气去寻找新的食物以养活在如此小的一片土地上居住的众多人口。还有一个因素,与前面提到的那个原因一样具有不可抗力,那就是意大利一年的九个月都处于高温之中,使我们变得厌倦吃肉。 文艺复兴晚期最受人们欢迎的蔬菜是洋蓟。虽然马蒂诺和普拉蒂纳的书中没有提到洋蓟,它却出现在梅西斯布戈和斯嘎皮的著作中。科斯坦佐?费利奇在上文曾提及的那篇专论中写道:“它们是草丛刺间生长的果实,到现在已广为人知。人们对它们的狂热一直不减,所以现在大家对它们都很熟悉。在那些伟人之中,它们是有口皆碑的蔬菜。”这些伟人们吃洋蓟的方式包括生吃,也会“用烤架或炉火烤食,或者与味道浓郁醇厚的肉汤一起炖煮后”食用。保罗?扎克基亚(PaoloZacchia)在他1636年的著作《四旬期的美食》(FoodforLent)中写道:“煮食的洋蓟宜于吞咽;烤制的洋蓟宜于消化吸收;与松露一起烹调的洋蓟(按厨师们的介绍,是指经野薄荷、少量剁碎的大蒜、胡椒、油和盐调味的做法)可以唤醒人们的味觉。” 马蒂诺和普拉蒂纳的烹饪书中都有很多纯素食的菜谱,这在当时确实是一种显著的进步。在中世纪,人们认为只有穷人才吃蔬菜,而且大多是煮成汤来食用。而在文艺复兴时期,为了保持健康,人们开始提倡吃蔬菜——据说,蔬菜可以使用餐者的胃从消化肉食的重负中解放出来,以便保持他们心智的自由。意大利的烹饪书籍作者们颠覆了自中世纪以来富人吃肉、穷人吃菜的古老成见,因此在烹饪史上开辟了一片全新的天地。 显然,在文艺复兴时期的意大利,最为重要的一种素食是意大利面。有些种类的意大利面自古罗马时期起就已经存在了,比如lagana,就是现在的宽面条(lasagna)。在中世纪,厨师们尝试着以不同的方法烹饪不同形状的意大利面,这种类似的尝试一直持续到了文艺复兴时期。古罗马人是将意大利面烤熟食用,而文艺复兴的厨师们用水、牛奶或者肉汤将现和的生面团煮熟。他们还使用经干燥处理的意大利面,这样更便于保存。也正是脱水干燥这一工序使得意大利面从一种手工制作的食品变成了商业产品。生产商品化的意大利面的中心城市主要是西西里、利古里亚(Liguria)和热那亚;而不少早期的烹饪书籍中提到意大利面都是说“热那亚的”。关于通心粉(mai,脱水的意大利面的通称)的详述请参见第三章。 马蒂诺是第一个提出如何制作和烹饪细面条(vermicelli,也叫“小爬虫”)的厨师: 按如上方法揉好面团,然后用手指做出像小爬虫一样的细条;将它们置于阳光下晒干,这样可以保存两三年。烹饪时,先用肉汤或者浓郁优质的鸡汤将细面条煮半小时,装盘后配上磨碎的奶酪和香料。如果是在禁肉日,就用加糖的杏仁乳或者山羊奶来烹煮。不过因为奶的烹煮时间没有细面条长,所以可以像煮米饭那样先用水煮细面条然后再用奶煮。烹饪宽面条、特里亚面(tria)、佛蒙蒂尼面(formentini)的方法也是如此。除了用奶液烹饪的之外,所有的意大利面菜肴上桌时都需呈现出藏红花般的金黄色。 值得注意的是,文艺复兴时期的厨师们煮意大利面的时间都很长,因为似乎他们还没有aldente(指煮熟的面的口感“弹牙”,有嚼劲)的概念。直到十七世纪,厨师们才建议在煮意大利面的过程中,可以在水沸腾时倒入冷水,通过这种暂时性中止煮制的方法,使煮出来的面条带有坚韧的口感。当时厨师们在烹饪中使用意大利面的方式跟现在截然不同,比如斯嘎皮建议“将煮熟的家鸭配以通心粉,就是古罗马风味的菜肴”,以及“将肥鹅煮熟填馅,浇上小开口包(annolini)”。当然,这些都是只会在当时的宴会上出现的佳肴,其中,意大利面或者作为配菜出现,或者就只是主菜的一个部分。而对农民来说,配以黄油、奶酪、糖和肉桂皮的,或者是浇上香辣酱汁的意大利面就是他们一餐中的主菜,同时也是一份典型的素食。 斯嘎皮的伦巴第风味米饭 斯嘎皮的伦巴第风味米饭 先炖阉鸡肉、鹅肉和塞尔维莱特肉肠(cervellate,猪肉肠)的高汤,用此高汤将去壳的米煮熟。用陶质、银质或锡质的碟子盛好煮熟的米饭,并且撒上奶酪、糖和肉桂皮。再铺上一层新鲜的“布提洛”(butiro)奶酪片、鸭胸肉片和鹅肉片,以及切成大片的塞尔维莱特肉肠。再在其上撒上一层奶酪、糖和肉桂皮,形成三层。最上面需铺上一层润泽的刚融化的“布提洛”奶酪。 文艺复兴时期人们的食品储藏柜 食盐是文艺复兴时期的厨房必需品,而且相对较为昂贵。常用的盐有两种,一种是餐桌上使用的精盐,另一种是适用于烹饪或者腌制鱼和肉的粗盐。意大利的绝大多数食盐都来自伊比沙岛(Ibiza)的矿山,此外北欧的食盐也由此处供应。关于盐的重要性,普拉蒂纳如此写道:“餐桌上不可缺盐,否则所有的食物都会淡而无味;这就如同我们将一个没有品位而又令人乏味的人称作傻瓜一样,因为他的品性之中缺乏精华之处。”一个有趣的现象很值得我们注意,那就是马蒂诺和普拉蒂纳的菜谱中很少提到盐。虽然当时人们在煮意大利面时可能将盐加入了煮面用的肉汤之中,但是很显然,两位大师都认为应当等菜肴上桌后再由用餐者自行加盐。 说到意大利面,美食史学家克里弗德?莱特(Cliffht)提到:“有足够多的证据表明,通心粉在十四世纪就广为人知了……通心粉早期的历史大都和西西里密切相关。虽然我们无法确定西西里是否为通心粉的诞生地,但是我们知道在那里作为特权阶级的贵族们和犹太族裔都食用通心粉。”有一点可以明确的是,食用意大利面的风潮是从西西里扩展到整个亚平宁半岛的。另一位美食史学家奥迪尔?雷东(OdileRedon)补充说:“我们一直认为使意大利面广受欢迎的是马可波罗,但是现在我们不得不怀疑这个大家钟爱的传说,因为我们在马可波罗出生以前的文献资料中发现了关于mai(现代意大利语中的mai)的记录。”在中世纪,佛罗伦萨还有一个意大利面制作者的行会,叫做宽面制造者同业会(Lasagnai)。第三章将对意大利面做更详细的介绍。 提到奶制品,牛羊奶是极易腐烂的。因此,由城中的小贩出售的牛羊奶,有时是经加水稀释的。总体来说,山羊奶和绵羊奶的产量比牛奶多,特别是在意大利半岛较南部的地区。比起意大利南部地区,北部的人们更经常使用黄油;在南部,人们更多使用橄榄油烹饪。中世纪和文艺复兴时期的烹饪书籍中都没有提到奶油,个中缘由至今仍是个谜。蛋类的使用比较广泛;而且有时候人们烹饪它们的方法也相当简单,有一个菜谱甚至提议将它们直接打到炉火的余烬中烹制。 奶酪则主要包括两类,一类是像瑞可塔奶酪ricotta,乳清奶酪。——译者注那样的软奶酪,通常它们都在春天制作,并且多用作炸馅饼的填馅。另一类是磨碎后撒在蔬菜和意大利面上的那种硬奶酪——多用绵羊奶制作。奶酪也通常做成派来食用,其制法就像做芝士蛋糕那样,将“所有在你看来适于混在一起吃的各色奶酪”一起融化,再与蛋黄和搅打好的蛋清完全混合,最后灌入饼皮中烘烤即成。 烩鸡肉块(Gratonata) 切好鸡肉,用猪油和洋葱煸炒。炒时加入少许水,以帮助炒熟;并且不时用大勺翻炒;加入香料、藏红花和酸葡萄汁后,开始煮。另一边,按每一只鸡四只蛋黄的比例取来蛋黄,与酸葡萄汁一起搅匀,在另一锅中煮蛋黄液。其后,将所有材料放入平底锅里搅打,并与鸡肉块一起煮熟。此时便可关火享用美味的烩鸡肉块。 ——选自《十四世纪的厨房》(LibrodellaadelsecoloXIV) 文艺复兴时期人们的食品柜中自然还有各种形式的猪肉油脂:新鲜的或者盐腌的猪五花肉(培根肉)、猪背肥肉和猪油。它们多用于油炸和制作派的酥皮,还可将猪油涂抹于瘦肉条的切口之上以便烤制。 当然,在文艺复兴时期,缺少了橄榄油的食品柜是不完整的。橄榄油不只是在烹饪中无处不在,而且还被用作照明的燃料、药膏和润滑剂。达?芬奇一生的大多数时光都在橄榄园环绕的环境中度过,在他的笔记中还出现过橄榄榨油机的草图。他试图设计出一种更好的榨油机以便榨出适用于他绘画创作的橄榄油。他还写了一则关于橄榄的“预言”(prophecy):“从天国的方向一泻而下,赐予我们光和食物。”这则预言所对应的解答便是“从橄榄树上落下的橄榄”。尽管许多人在其住所附近就栽种了橄榄树,但橄榄油的商贸活动以及专业的橄榄油商人在当时也是存在的。 在本章中,马蒂诺和普拉蒂纳有了一个简短的出场亮相,随后,笔者将要展开对这些文艺复兴时期的大厨们以及他们**性的烹饪书籍的详细介绍。 甜味香料粉 甜味香料粉 《烹饪艺术集》(Operadell?artedeare)是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最具影响力的烹饪书之一,其作者巴托洛米奥?斯嘎皮是教皇圣比约五世(PopePiusV)的御用主厨。斯嘎皮在书中推荐了这种糖和香料的混合调味料,以增添菜肴的风味。现在,用这种甜味香料粉搭配肉类和禽肉仍然十分美味。 24支桂皮枝 1盎司丁香 1/2盎司糖 1/2盎司干姜 1/2盎司磨碎的肉豆蔻末 1/4盎司天堂之谷(摩洛哥豆蔻) 1/4盎司藏红花 将桂皮枝捣成小片,与其余配料一起混合装入香料磨粉机,然后碾成细末。用密封的罐子储存这种混合粉末,可以保存3—4个月。 最后出产量为1/2杯。 第两百零五章 亨利埃塔的劝说与查理二世的决定 而且查理二世要见的使者不是一个,而是两个。 这里又要提到如今荷兰的局势,众所周知,荷兰独立的时间并不长,它原先与所有的尼德兰地区那样,属于哈布斯堡的西班牙王室,但因为西班牙国王与女王对这个地区并没有太多的怜恤之情,只会在他们身上不断地吸血,以至于荷兰的民众在1568年掀起了最大的一次叛乱,并由此从西班牙的统治下脱离了出来。 现在说来,也许会有人感到惊讶,因为他们的首领不是别人,正是威廉.奥兰治亲王,而这位亲王又是何人呢,他首先是拿骚伯爵的继承人,拿骚位于莱茵兰普法尔茨,拿骚伯爵自然也归属于当时的神圣罗马皇帝查理五世麾下,他在年少的时候,就是在布鲁塞尔,皇帝与他的妹妹,尼德兰女总督玛利亚的王宫里成人的,后来他的堂兄勒内.沙龙不幸战死,他又继承了奥兰治亲王的头衔与领地(奥兰治位于法国南部),他先是与一个尼德兰大领主的女儿结了婚,两者的结合让他成为了尼德兰最大的领主,后来妻子死去,他在二十八岁的时候与萨克森选帝侯的女儿结婚。 这样的一个人,原本应该是哈布斯堡家族最可信任的一个人,谁知道呢,在成为荷兰、泽兰、乌特勒支三省执政七年后,在面对“捣毁圣像运动”之后愈发如火如荼的反叛大军时,这位哈布斯堡的使徒不但没有站在哈布斯堡一边,反而站在了民众一边,即便在最初的时候,叛军的力量远远逊色于西班牙人,威廉.奥兰治不得不逃亡神圣罗马帝国,即便如此,他依然拿出了自己所有的财产,招募了一支雇佣军,连同尼德兰的民众与哈布斯的敌人,将西班牙人拖入了无穷无尽的战争深渊。 这场战争打了十八年,威廉奥兰治从富可敌国变成了家徒四壁,不过这并非毫无报偿的,尼德兰的人民一直认为,威廉奥兰治有资格成为荷兰的国王,威廉欣然接受了民众的拥护,然后,在加冕前两天,他被一个狂热的天主教徒刺杀。 这里就要提到尼德兰叛乱的原因了,除了之前提到的沉重税收之外,还有的就是,尼德兰的民众大多都是新教教徒,而西班牙人的宗教裁判所,不但有权利审判这些异教徒,还有权利收缴他们全部的财产,在遭受不断的盘剥之后,就连最后的一点财产,以及自己与亲人的生命安全也无法保证,也不怪这些尼德兰人决定起兵反抗当时的西班牙国王腓力二世的暴政——威廉奥兰治原先也是天主教徒,但在决定倒向尼德兰人之后,他就皈依了新教,成为了一个新教教徒。 说来有点心冷,威廉奥兰治可以说是尼德兰得以独立的最为重大的一个原因,可以说,没有他,也没有现在的荷兰,但在他死去之后,尼德兰人似乎就立刻把他的恩惠忘记了——荷兰国内泾渭分明地分做了两派,一派属于共和主义者,也就是现在的荷兰议会的主要成员,他们认为,任何一种专制的政体,任何一个独裁的君王,都是对自由与公正的亵渎,是不被容许的存在,他们坚决不同意荷兰再次被一个国王统治;而另外一派,则是一些更倾向于君王制度的人,他们拥立了威廉奥兰治的继承人,威廉二世作为荷兰的执政。 这位威廉二世对共和主义者们自然是相当不满的,对他来说,他父亲是荷兰的缔造者,他和他的后代也是无可辩驳的荷兰的统治者,为此他还曾经与路易十三联络过,有意借助法国人的力量来攻伐那些不服从他的地区,从而拥有整个荷兰,但在盟约达成之前,他就突然因为感染了天花而死,死的时候仅有二十四岁,他的遗腹子八天后才来到这个世上——这其中很难说有没有如博斯这样的黑巫师的手笔。 现在能够以荷兰执政说话的就是这位威廉二世的继承人,年方十九岁的威廉三世,他的母亲是查理一世的女儿,也就是说,他是查理二世的外甥,可惜的是这并不能影响到英国与荷兰之间的关系——因为这位年轻的亲王暂时还无法掌握原本属于奥兰治家族的权柄,他出生的时候父亲就骤然离世,而为了争夺威廉三世的监护权,也就是所谓的摄政权,他的祖母与母亲爆发了前所未有的大战,他的祖母要以奥兰治家族继承人,也就是荷兰国王的模式来教育威廉三世,而他的母亲却更愿意让他的身边环绕着足够多的英国人……这点令许多人感到不满,后来勃兰登堡的选帝侯与其夫人(威廉奥兰治的妹妹)又在议会的授意下插入其中,成为真正的主导人,从此威廉三世的教育权就被转移到了荷兰议会手中。 主张共和自治的荷兰议会对恩人的后裔并不客气,可以说,与其说是荷兰是威廉三世的监护人,倒不如说荷兰是威廉三世的看守,他在成长过程中接触的每一个人,看过的每一本书,说的每一句话,都要受到严密的审查。 荷兰议会不但在威廉二世蹊跷离世的第二年,就兴高采烈地召开了国务大会,宣布荷兰共和国不再设置统一的军队(也就是忠诚于国王的军队),各省的防卫事务由各省自行负责衡量,他们取消了执政一职,并且排斥所有支持奥兰治家族的人,颁布了与之有关的法令,剥夺了奥兰治家族的政治权利,规定其家族的后人永远不能担当公职。 事情发生变化,是在查理二世登基之后,作为查理二世的妹妹,奥兰治亲王夫人亲自到伦敦去祝贺自己的兄长,谁知道,就在归途中,这位尊贵的夫人一病不起,只得将自己的儿子交托给自己的兄长查理二世,查理二世虽然在面对英国议会的时候表现的非常懦弱,但在面对荷兰议会的时候,倒是不曾给自己的身份蒙羞,虽然在第二次英荷战争中,英国依然是失败方,但荷兰也确实感到了这个敌人的棘手,而就在此时,查理二世乘机将小威廉从荷兰议会的控制中拉了出来,他的监护人由此变成了他的祖母。 在祖母的教导下,威廉三世成为了一个意志坚定,性情冷酷的人,他始终没有忘记先祖的荣光与荷兰人的忘恩负义,而在长久的执政过程中,原本紧密的各省联盟也逐渐出现了分裂的兆头,加上荷兰的温和主义者,也可以说是保王党的推波助澜,即便荷兰的共和主义者严防死守,威廉三世最终还是成为了****会的一员,同时他还是陆军的最高统帅。 与威廉三世敌对的,正是荷兰首相,约翰.德.维特和他的兄弟,这位首相大人是个极其顽固的人,同时也是商人的代表,因此他一次次地忽略了威廉三世对于法国的担忧,不断地削弱奥兰治亲王麾下的陆军军队,否决奥兰治以及其从属提出的,加建堡垒、城墙、工事的一系列提议,在威廉三世做出的任何决定上施加影响以导致不应有的失败等等——他们并不是蠢,而是认为,比起法兰西的军队,他们更应该防备奥兰治家族的兴起。 首相的使者与威廉三世的使者可以说是前后脚地抵达了伦敦,他们的使命在某个程度上有一定重叠的部分,那就是试图与英国达成盟约,来抵御法国的入侵。 只是相比起威廉三世的使者,荷兰首相的使者就要懈怠和敷衍得多,很显然,他们也很清楚,一直在与英国议会争夺权力的查理二世并没有太多值得去争取的价值,这点查理二世也看出来了,经过了这十来年的折磨,这位“快乐王”也能不动声色地将首相的使者送走,只是不免心中怒火熊熊——那个使者一离开,就有巫师前来报讯,告诉国王说,这位使者去了约翰,洛克先生那里,这位洛克先生说是一位哲学家,事实上却是沙弗兹伯里伯爵的智囊,沙弗兹伯里伯爵曾是保王党,但从查理一世时期起,他就成为了一个疯狂的反叛者,他不但时刻警惕着国王,无论是查理一世还是查理二世,还极端地敌视着法国,荷兰首相的使者去到他那里,无疑是要履行他真正的职责,与英国的议会而不是国王达成盟约。 查理二世怒极而笑,更令他感到羞辱的是,这个使者做的竟然没错,他现在有名无实,甚至没有自己的常备军——而之后,威廉三世的使者又给了他一个巨大的打击,倒不是这位使者也去了洛克先生或是任何一个叛逆那里,而是因为查理二世发现自己并不能给自己的外甥什么帮助。 他没有钱财,没有军备,也没有士兵,他的想法无法撼动议会成员们的想法,他的建议更是只会让他们做出背道而驰的决定。 他也不可能成为法国的敌人,不说路易十四曾经给予的庇护与援手,单单就因为,路易十四对君主权力的看重与支持,同样作为君王的查理二世就不得不在心中大声叫好,如果路易十四在与荷兰的战争中遭到挫败,对他有什么好处吗?没有!得意的只会是议会而已,而他手中所剩无几的权力还会被进一步地夺走! 威廉三世的使者离开的时候,那种自以为隐藏的很好的视线——混合着怜悯与失望,就像是一把锉刀那样挫伤了查理二世的心,他几乎要取消与亨利埃塔公主的秘会,幸好他还是忍耐住了自己的冲动,在人们点燃蜡烛的时候,巫师带来了亨利埃塔公主,她是查理二世的妹妹,与他们的母亲同名,在查理二世尚未登基,在外流亡的时候,她与母亲就托庇在法兰西的王太后身下, 亨利埃塔公主,也是法兰西的奥尔良公爵夫人,与查理二世一见面,第一件事情就是不约而同地看向对方的脸,双方都有着相同的心思,于是他们顿时一同发笑,查理二世看着亨利埃塔,他的小妹妹面色红润,肢体圆润,佩戴着昂贵的珍珠与钻石首饰,面上没有愁容,可以看出,虽然她是个英国人,又暂时只和奥尔良公爵有一个女儿,但在法国宫廷里,并没有受到太多磨琢,他放下心来的时候,亨利埃塔也在打量自己的兄长,与亨利埃塔相比,查理二世竟然要比她以为的糟糕得多——查理二世是30年生人,比路易十四大八岁,但现在看起来,他像是比路易十四大十八岁或是更多,他的卷发覆盖着一层白霜,浑浊的眼睛下垂着一对巨大的眼袋,嘴角与眼角布满刻薄的皱纹,衣着虽然华贵,但拱起的肚子和粗壮的脖子都说明他的健康状况堪忧。 “哦,我的哥哥,”亨利埃塔忍不住叫出了声,她冲上前去,扑在兄长的怀里,痛苦地流下泪来:“天主作证,”她又是悲伤又是气恼地说:“他们将您折磨成了这个样子!” 就算是查理二世,也不由得感动了起来,他对这个妹妹并没有太多感情——主要是他们几乎没能见过面,等他在伦敦登基,将亨利埃塔与母亲接回英国没多久,亨利埃塔又嫁到英国去了,但亨利埃塔的感情并没有太多虚伪的成分,她对这个兄长固然也没有什么深刻的回忆,但在卢浮宫久了,因为路易的缘故,她对亲人之间的感情,与一个君王应有的权威,再清楚也不过了,一看到自己的兄长颓废成这个样子,不免流露出几分真情来。 查理二世摸了摸妹妹的脊背,“来,坐下吧,我亲爱的妹妹,”他握着亨利埃塔的手,让她坐在自己身侧,“能够见到这样的你,可真是这段时间里唯一的一件好事啦,你看上很好,”查理二世再次观察了一番:“比你在伦敦的时候还要好些。” “这是因为巴黎没有敢于对国王指手画脚的人。”亨利埃塔说。 查理二世的脸立即沉了下去。 第两百零六章 亨利埃塔的劝说与查理二世的决定(2) 要说查理二世对路易十四的观感如何_在第一次与路易见面的时候,还只是康沃尔公爵的查理二世并不怎么看重这位年少的亲眷,毕竟他比路易年长八岁,在查理一世被囚禁和处死之前,他也正在接受父亲的教导,去学习如何成为一个国王,而路易身边只有野心勃勃的主教先生与王太后,谁能想到呢,最终将王权聚集在手里的竟然不是查理二世,而是路易,当然,你可以说,法兰西的国王们一直在致力于此时,但曾经的亨利八世也是地上和天上的国王呢(指他同时拥有至高无上的王权和教权),只是从詹姆斯一世之后,英国国王的权利就逐渐转移到了议会和诸侯手里,在这点上,之后的国王都不止一次地争取过,但最糟糕的结果我们也看到了,国王尊贵的头颅跌落尘埃,从此之后,不再会有哪个愚民会认为国王与自己有什么区别。 查理二世的阴沉稍纵即逝,他回到伦敦后,就意识到,小了他八岁的路易十四看到的将来可能比他更清晰和长远,他坚持援助康沃尔公爵,不仅仅是因为他们之前的亲缘关系,也不是小孩子的任性和天真,而是对于君主制度的坚守与稳固,所有,任何一个逆贼,哪怕是护国公克伦威尔,都无法得到他的承认,而查理二世,即便那时候他尚未加冕,路易十四也是把他当做一个君王看待的,而这点,当时欧罗巴诸国君主们似乎都没意识到,查理二世那时候,不但要戒备着这些人将自己交给克伦威尔,还要为自己的衣食住行忧心。 他是感激路易十四的,但随着时间的流逝,这份感恩之心就不可避免地变成了嫉妒,在他还在与议会争论下一年他该有多少年金的时候,路易十四不但继承了马扎然主教的财产,还在洛林与阿尔萨斯立起了日进斗金的大产业;他为了一支属于自己的常备军(名义上是看守王室各处的城堡与堡垒的军队)与那些爵爷们虚与委蛇的时候,路易十四已经有了一支驻扎在凡尔赛的新军,还不论原本就属于国王的近卫军,龙骑兵与火枪手;他还在为了自己的心腹,苦苦与大臣们争夺一两个宫廷上的职位时,路易十四更是御驾亲征直达佛兰德尔,为法兰西夺取了一片无比广阔的领地。 这怎能让查理二世痛苦得犹如被毒蛇噬咬一般,亨利埃塔的讥讽他无法反驳,幸而亨利埃塔不过是假装的无心,一见到查理二世变了脸色,她就立即做出了一个妹妹应有的姿态哦,又是屈膝忏悔,又是殷勤服侍,好不容易才让查理二世的神情慢慢地和缓了过来:“你变得莽撞了,”查理二世责备地说道,不过语气中已经没有太多真实的怒意:“难道你在法国宫廷里也是如此吗?我倒要好好地感谢路易和菲利普了,兼于他们竟然对你如此宽容。” “唉,与其说是莽撞,倒不如说,这句话我在行踪酝酿已久,现在才终于能够说出来了呢。”亨利埃塔说,“我的兄长,我的国王,请略略收起您的怒气,听我说……” “我听着,亨利埃塔,你这只饶舌的鸟雀,吵闹的喇叭,或者说,一柄尖锐的匕首,你的话直接刺入了我的心。” “您是国王。” “正如你所说的,有名无实。” “您需要钱财,需要武器,需要忠诚于您的士兵和将领,需要顺服的大臣与子民。” “这正是他们恐惧的,他们会不择手段地将我所有的企图扼杀在摇篮里,哪怕是必须相互处死一个国王,哦,看我,亨利埃塔,他们已经这么做过了。” “所以我们格外需要一个盟友。” “谁?路易十四?” “除了他还有谁呢?” “威廉是我们的外甥,”查理二世说:“我是他的舅舅。” “路易也是我们的表亲。”亨利埃塔说,她从椅子上跳下来,跪在查理二世身边:“最主要的是,陛下,法兰西是一只强壮的狮子,而荷兰却只是一只有着两个脑袋的蜥蜴。” “正因为法国已经如此强大,所以作为英国的国王,我不能让他变得更危险。” “您说得对,”亨利埃塔的唇角微妙地翘了翘:“但最先,您必须是英国的国王。” “他们虽然怀着最恶劣的想法,”查理二世说:“但我并非毫无还手之力。” “我相信您必然也握有一张或是几张王牌,”亨利埃塔说道:“只是,兄长,在一个牌局里,若是打出王牌,往往就意味着这场牌局到了最后的时刻,王牌落下,无论您是否愿意,都必须迎来落幕。”她抓住了查理二世的手:“若是您有五万人,不,哪怕有一万人,我都不用担心您的安危,但,”她直率地指出:“您没有,而我曾经亲眼看到过工匠们为路易铸造的的火炮,火炮上铭刻着这样的话——‘王者的最后论据’,我亲爱的哥哥,虽然我浅薄无知,但也知道这句话实在是警世良言。” “所以路易就让你来诱惑我,”查理二世突然想到了一件事情,他露出笑容:“据说利奥波德一世现在如此为难,就是因为他曾从路易十四这里拿到了五十万金路易。”虽然路易十四与利奥波德一世都不会大肆宣扬,但利奥波德一世在佛兰德尔之战中的古怪行为,早就引起了人们的怀疑,而后他们又听说,佛罗伦萨的托斯卡纳大公手中握着一份对法国与神圣罗马帝国都很重要的文书,那些精明的人就猜到,利奥波德一世可能与法国签订了对西班牙不利的盟约,虽然不知道利奥波德一世是遇到了怎么样的魔鬼,才会这样发疯——不过他们都认为,其中的利益必然能大到能够令得利奥波德一世无法顾及西班牙的哈布斯堡王室。 而查理二世知道的更多一些,譬如说,利奥波德一世确实有尝试过买下波斯尼亚,而那位波斯尼亚总督的“使者”也确实造访过好几位君王,只是,最后这场交易被证明是一个恶作剧,一场骗局,一个滑稽而又恶毒的笑话。 “我可不想成为第二个笑话。”查理二世说。 “您是我的兄长,我怎么会看着您落入这样难堪的境地?” “您也是奥尔良公爵的妻子,大郡主的母亲。”查理二世摇摇头。 “我带来的不是虚假的承诺,”亨利埃塔说:“而是一个郑重的委托,王兄,您无需担心,陛下无需任何签名或是凭证,他让我来对您说,若是您愿意,法兰西不但愿意给出与利奥波德一世相同的回报,他还愿意与您共享荷兰。” “共享荷兰,”查理二世重复了一遍:“听起来多么美好啊,问题是,现在荷兰还未属于任何人,我,或是路易对它都没有任何权利,而就算我愿意相信,议会也不会允许。” “但您是国王,您的弟弟约克公爵就是海军大臣。”国王有权宣战,而海军大臣有权指挥海军出征。 “这就是我会对路易十四感到嫉妒的第二个原因,奥尔良公爵在他离开巴黎,生死不明的时候曾经被推举为代理国王,但菲利普拒绝了,而我的弟弟,若是遇到相同的情况,只会欣喜若狂地接过,不,他会一把夺过他早就在渴望的王冠和权杖吧。” “您是说他对您并不忠诚。” “野心大过了他应该有的虔诚与尊敬,”查理二世说:“另外,说说我嫉妒路易十四的第三个地方,亨利埃塔,”他苦涩地说:“我到现在都没能有个继承人,没有儿子,就连女儿也没有。”而他也快要四十了,王后也有三十岁,此时的人寿命都不长,四十岁的人也应该有好几个孩子了,而路易十四已经有了一个健康的王太子和公主,查理二世却还是膝下空空——虽然他有着十四个私生子。 有些时候,查理二世几乎要效仿亨利八世,将自己的王后送到修道院里,废除之前的婚约,从他的爱人中挑选一个作为王后,只要她能够为他生下继承人,不过他也知道不可能,亨利八世当时权势赫赫,张口成宪,无论国内国外,都几乎没能掣肘他的人,而查理二世,他能够坚持到现在已经很不容易了。 “那么他现在竟然愿意与我们的仇敌合谋么?”亨利埃塔冷静地问道。 “只能说他在待价而沽。”查理二世说。 “那么您就给出一个他无法拒绝的价钱。” “什么样的价钱?” “还能有什么呢,他最渴望的东西,既然他想要,王兄,”亨利埃塔说:“甚至不惜对那些暴徒卑躬屈膝,那么您就告诉他说,您属意他做您的继承人。” “然后呢?” “只要他愿意遵从您的命令,”亨利埃塔说:“他就可以被获得威尔士亲王的称号。” “他不会轻易相信。” “您还没有继承人,这是您最大的筹码。” “只怕会弄巧成拙,”查理二世说:“那些人愿意与他勾结,正是因为他们不想我坐在王位上,若是我愿意承认约克公爵,他们也许会乘隙而入。” “但那时候您会有一支军队。” “军队?” “从敦刻尔克,到多佛尔,王兄,多佛尔到伦敦,两百英里,只要一天不到的时间,他们就能来到您身边。” “他们是法国人。” “一个国王可以随心所欲地雇佣任何一个国家的士兵,只要他们愿意为他效力。” “如果我失败了,那么我就要步上父亲的后尘了。” “现在在敦刻尔克有一万五千个士兵,”亨利埃塔说:“只要英国海军扬帆出海,敦刻尔克的船队就会立刻出现在多佛尔海峡。”亨利埃塔支起身体:“在他们还在因为海军出征而慌乱焦躁的时候,您的军队已经控制了伦敦城。” “我要想想,亨利埃塔,仔细想想。” “让我来到您身边的人不会让您处在一个危险的境地,”亨利埃塔轻声说:“王兄,当您还是康沃尔公爵的时候,在您几乎被欧罗巴所有的君王拒绝的时候,只有他,坚决地站在您的身边,那时候他甚至还未能亲政,即便如此,他也做到了能做的一切——陛下曾经和我说,其中固然有出于对亲眷的爱护,但最终还是因为您是英国的国王,一个国王不应该被议会,大臣或是主教剥夺天主赋予他的职责,他的这个想法,迄今为止,从来没有动摇过。” 这番话让查理二世纠结在一起的心略微轻松了一点,不可否认,路易十四确实一直在往王权集中制这条路上走,为此,他不但不容许法国境内有任何动摇王权的行为,也不屑于任何一个大胆的逆贼,像是英国议会,一意限制王权,将自己的利益凌驾于国王之上的行为,可以说是这位国王最憎恨的。 “若是我们得到了荷兰,”查理二世为难地说:“那么威廉怎么办呢?” “让我说句真话吧,”亨利埃塔冷酷地说:“就算是威廉能够成为荷兰国王,他能够给您什么呢?别忘记,威廉奥兰治就在哈布斯堡的宫廷里长大,神圣罗马帝国的查理五世,还有尼德兰女总督都将他视作自己的孩子,为他挑选了出生显赫的新娘,让他二十六岁就做了三省执政,但他是怎么回报他们的呢?反叛!甚至不惜为此倾家荡产,要说他有着多么神圣的想法,您大概也不会相信,毕竟他距离王位只有两天之遥,而他的孩子,威廉二世更是曾经拘禁了荷兰议会的委员们,如果不是那场莫名其妙的天花,也许他现在也正是因果最可怕的敌人,那么,您怎么会觉得,小威廉就会是一个和善的外甥呢?” 她停顿了一下,补充道:“我们的小威廉,还在接受他祖母的教育和监护下的时候,就被称为‘复仇王子’,等他宣布成人,不但成功地从那些的共和主义者手中夺走了泽兰,还成为了荷兰的最高军事统帅,若是他得到了荷兰,您觉得,他会愿意与您,与英国握手言和吗?到那时,别说是给予回报,援助,只怕您还要因为他冠上叛国罪的罪名,与我们的父亲那样,被暴徒送上斩首台也说不定。” 第两百零七章 亨利埃塔的劝说与查理二世的决定(3) 这也正是查理二世倍感踌躇的地方,按照现在的情况,他的大臣们或许更愿意与荷兰人议和,因为查理二世的朝廷里,有许多新教教徒,他们天然地倾向于荷兰的新教教徒,英国与荷兰之间或许只是在争夺财富,但要说到信仰,他们又将矛头共同对准了天主教徒——查理二世的信仰也完全是因为要继承王位,若不是为了王位,他倒更偏向于天主教会,不不不,不是因为罗马教会的贪婪就少点,而是因为,罗马教会始终宣称的天授君权,无疑会取得无论哪一个国王的好感。 所以,来自于荷兰首相的使者大可以从从容容地去了查理二世的政敌那里,他却要在这里辗转反侧,承受来自于外甥的失望与轻蔑。 “我不能确定,亨利埃塔,这是一件重要的事情。”虽然亨利埃塔说的很对,当然,与荷兰达成盟约,将法国的野心弥灭在襁褓里,英国人定然会额手称庆,但对于查理二世来说,他的境况只会变得更差,而且若是如此,荷兰的威廉三世也未必能好到什么地方去,毕竟王权与臣子之间,从来就是你消我长的——大首相约翰.德.维特和他的兄弟,对于独裁统治的警惕性简直就如同一对在猫窝边筑巢的老鼠,若是他们得势,威廉三世最好的结果也就是被流放,或是被软禁在某处,在郁郁寡欢中无声无息地死去。 查理二世神色变幻莫测,亨利埃塔也看到了,她既是英国国王的妹妹,也是法国公爵的夫人,站在两个国家之间,她当然会希望英国与法国能够达成和约,这样她就不必左右为难,这位勇敢的夫人深深地吸了口气,从胸口抽出一张卷起来的丝绢,摊开在查理二世的膝盖上,查理二世的目光立刻被吸引了过去,因为那正是荷兰的地图。 荷兰事实上是一个简称,事实上它的名字应该是尼德兰联省共和国,不过在这里,我们姑且还是如此说,查理二世膝盖上的地图,是糅合了密探与巫师所探查到的地形史料,所绘制出来的最新的地地图,不但有荷兰各省,还有与之接壤的地区,以及它所面对的北海,地图不但精准,还上了色,这么一看,查理二世的视线顿时就无法移开了,虽然他的书房里也悬挂着地图,但有了蔚蓝的海水与橙黄色的欧罗巴大地衬托,才能看出荷兰拥有多么得天独厚的条件——长而曲折的海岸线,广袤的内海,身后是神圣罗马帝国,上方是丹麦,下方是佛兰德尔地区,也就是现在被法国占领的地方,它就像是一枚成熟的杨桃,沉甸甸地垂在查理二世的心头,若说路易的提议未曾令他心动,那是胡说八道,甚至他可以客观而理智地说,英国应该与法国联合,英国失去了敦刻尔克——这不是他的过错,虽然人们都在指责他不应该为了区区几万个金路易就卖了敦刻尔克,但他们怎么不看看呢,当时的敦刻尔克里驻扎着上万个法国士兵,而留在那里的英国士兵却都是叛贼克伦威尔的党徒,他们甚至不敢回到英国来,又怎么会为英国作战?只怕他们做出最有诚意的决定,也就是放下火枪逃跑罢了。 查理二世在做出那个决定的时候理直气壮,现在也是如此,他为难的是议会肯定会反对——他们一直忌惮着他与路易十四的往来,因为他们很清楚,路易十四可能是最为看重国王权威的统治者,一些新教教徒甚至气愤地说,这个国王不但将自己看做国家的主宰,还将自己视为如同圣人一般的存在,他公然将一个异教徒的神明头衔拿来冠在自己身上,并且为之洋洋得意。 不过查理二世知道他们只是嫉妒,和他一样,露易十四如此作为,不但没有激起民众的反感,反而让他们更倾慕与崇拜他了,据说不久之前,路易十四还在自己的新宫凡尔赛里招待了成千上万名宾客,据说无论外省还是巴黎人,又或是凡尔赛人,只要去了国王的新宫,就能得到与身份对应的招待,他们大吃大喝,看了精彩的戏剧,欣赏了持续了半个晚上的烟花——新教教徒们崇尚清廉俭省,对此当然更是愤愤不平,查理二世却在心中渴望着自己也能有那么一天。 “路易怎么和你说?” 亨利埃塔露出了一个动人的笑容,“荷兰有七个省,”她简单地说:“陛下愿意给您两个省。” 查理二世抿了抿嘴唇,要说,英国之前与荷兰的两次海上战争都失败了,即便约克公爵愿意遵从他的命令,领军出征,也不过是纠缠住荷兰的海军罢了,真正要攻城掠地的只有法国陆军,路易的承诺不可谓不慷慨,查理二世的手指在地图上划来划去,荷兰的国土犹如一片叶子,其中荷兰与泽兰两省正在北海边缘,海岸线在它们的西侧蜿蜒而行,乌得勒支位于众省中心,但它是北方最重要的城市,弗里斯兰、格罗宁根位于荷兰上方,与丹麦接壤,上艾瑟尔与海尔德兰与神圣罗马帝国紧紧相连,路易愿意给查理二世三个省——会是哪两个省呢,荷兰或是泽兰其中必须有一个,查理二世这样想道。 而后是乌得勒支,乌得勒支虽然不靠海,但它是阿姆斯特丹-莱茵河的中转点,没有乌得勒支,阿姆斯特丹的发展也会受到遏制,查理二世不确定路易会不会将乌得勒支交给他,但他并不想要上艾瑟尔与海尔德兰,他并不想直接对上神圣罗马帝国,不夸张地说,若是利奥波德一世孤注一掷地决定,要夺回尼德兰,那么这两座大省必然会陷入到无尽的战火中去,但这样,留给查理二世的余地就不多了,那么就是弗里斯兰与格罗宁根的一座?毫无疑问,弗里斯兰要比与神圣罗马帝国只间隔着一条埃姆河口的格罗宁根要好,但这样他几乎占尽了所有的好处,而且之后,他也必须考虑到法国与英国的发展。 毫无疑问,若是让他的大臣们来看,若是有泽兰,或是荷兰,以及上述大省中的一个,他们绝对是愿意的,英国是一座巨大的岛屿,他们最需要的就是在欧罗巴大陆上的一席之地——敦刻尔克是他们最后的据点,但该死的叛贼还是弄丢了它,查理二世问心无愧地在心里指责道,然后他低下头去:“这样吧,亨利埃塔,”他说:“若是他愿意给我三个省,我就愿意考虑此事。” 亨利埃塔可真是吃了一惊,事实上,英国在这个盟约上所要付出的东西并不多,毕竟英国与荷兰的战争几乎就没停止过,他们可以说,只是拿着原本就要付出去的代价,换回了更多的利益,她不由得蹙起眉头,发出一声哀叹。 “我并不全是为了英国,为了自己,”查理二世连忙说:“我只是想要让你知道,亨利埃塔,我想要的第三个省,是为了我们的小威廉。” “小威廉?” “荷兰的威廉三世,”查理二世耐心地说,“我需要泽兰,或是荷兰,而后是乌得勒支,然后,随便路易怎么安排,若是他想要荷兰就拿走弗里斯兰,若是他想要泽兰,那么就拿走海尔德兰,而乌得勒支,我们把它留给威廉三世,这样英国与法国之间就有了一条天然的间隔带,这样,至少在我和路易执政的时候,可以保有一段珍贵的友谊。” 亨利埃塔瞥了查理二世一眼,她虽然只是一个公主,但在宫廷中耳渲目染,又不是一个蠢人,她当然能够看出查理二世的用意,查理二世曾经是威廉三世唯一可以依靠的人,若不是有这位快活王插手,威廉三世只怕还被拘禁在姑姑与姑父的手中,一事无成——虽然查理二世之后做的事情,也可以说是背叛了他,但那时候,只有一个乌得勒支的国王,还能寻求谁的帮助呢?总不能是路易十四,又或是对奥兰治家族满怀厌恶之心的神圣罗马帝国的皇帝,查理五世正是利奥波德一世的先祖,对于这位背叛了皇帝信任的威廉奥兰治,利奥波德一世只怕不会有太大的耐心。 若是威廉三世只能依仗查理二世,那么查理二世也等于有了荷兰的三个省,而且有了威廉三世的缓冲,英国在立定脚跟之前,也免除了与法兰西可能,或者说必须有的冲突。 “我会将您的话带回到陛下那里的。”亨利埃塔心情复杂地说道,她匆匆将那张丝绢地图收起,就从查理二世膝前的地毯上站起来,查理二世也意识到自己令得亨利埃塔公主不得不处在了一个尴尬的境地,仿佛是为了表示自己的歉意,他亲自拿起奥尔良公爵夫人搭在椅子上的斗篷,殷勤地给她披上,而后又亲自送她离开了房间——只能到此为止,宫廷里到处都是眼睛和耳朵,若是让别人知道亨利埃塔公主回到了伦敦,对她,对查理二世都不会是什么好事。 亨利埃塔公主完成了自己的使命之后,只能在伦敦逗留一个白天和两个晚上,而就在次日,她就从自己借住的小楼上看到约克公爵正在往怀特霍尔宫去,不久之后,他又离开了宫殿,而后国王的使者来到亨利埃塔这里,给了她一张纸条,上面熟悉的笔迹写着,让她今晚再到宫里来。 亨利埃塔只得第二次来到了国王的居所,这座宫殿对她来说完全是陌生的,她还是婴儿的时候,就离开了伦敦,三岁就来到了巴黎,所以她一开始的时候,确实是非常希望能够嫁给路易十四的,因为对她来说,卢浮宫才是她的家,即便最后她成了奥尔良公爵夫人,她还是不由得感到一阵阵地心满意足,怀特霍尔宫让她感到惊惧不安,尤其是想到,她的父亲也正是从这里被暴徒拖出去,投入监牢,继而被砍下头颅。 查理二世正在原先的房间等着亨利埃塔,一见到亨利埃塔,他就亟不可待地说:“我已经说服了约克公爵。他会遵照我的旨意行事。” “您给他承诺了?” “嗯。”查理二世想到这个,眼中就掠过了一丝阴翳,约克公爵当然不会轻易答应此事,他不但取得了查理二世的誓言(对着天主发了誓),还取得了国王亲笔书写的文书——也不怪查理二世会无法遏制地气恼与悔恨,因为之前的海军大臣克拉伦登伯爵爱德华·海德是倾向于国王的,但查理二世考虑到海德年纪老迈,随时可能从海军大臣的位置上退下去,所以就一力主持,让约克公爵与海德的女儿安妮结婚。 他以为约克公爵即便不是第二个菲利普,也不会是另一个加斯东,谁知道,也许约克公爵最初的时候,确实愿意屈从在国王与兄长的权威之下,但自从查理二世一次次地挑衅那些新教教徒与议员们,他们的想法当然也会发生改变,譬如说,他们似乎并不介意换个国王,而查理二世无子,他若是发生了意外,约克公爵就是无可争议的新王,约克公爵的野心,也许就是在一次次的聚会,沙龙,或是私密的会面中被这样积累起来的。 对于兄长的请求,他不但没有马上站到查理二世这边,甚至还极力反对,如果不是查理二世拿出了他最渴望的东西……他当然知道查理死了,他就是新王,但查理并不是没有可能有着自己的继承人,王后也只有三十岁而已,但有了册封和文书,即便查理二世最终有了一个儿子,约克公爵依然有一争之力。、 “我知道让你再到这里来,确实有点危险,”查理二世说:“但我必须让你知道,亨利埃塔,告诉路易,虽然我的要求也许出乎了他的意料,但我也已经拿出了超出寻常的诚意。” 第两百零八章 亨利埃塔的劝说与查理二世的决定(4) “太好了,”亨利埃塔说道,她望着自己的王兄,突然笑了一笑,“您知道吗?我是波旁的奥尔良公爵夫人,也是斯图亚特的亨利埃塔公主。” “我知道,但妹妹,你想告诉我什么呢?” “让我来劝说您,设法促进法国与英国的联盟,甚至不惜做出这样的承诺——对约克公爵,是陛下的意思,我想您也猜到了。” “是的,他是一个魔鬼,给出了我无法推却的诱惑。” “但路易也曾经说过,一个不被敌人憎恨的君王,不会是个好君王。” “多么一针见血的说法。”查理二世尖着声音说道:“亨利八世也曾经说过,你的敌人有多少,往往就意味着你有多强大。” “所以他一定会利用此事,我的哥哥,约克公爵若是受到册封,那么之后,无论您是不是有了继承人,这件事情都会成为混乱的开端。” “如同饮鸩止渴,但妹妹,正是你把持着我的手签下了名字。” “是您的贪婪,我的兄长,但这件事情,并非毫无回旋的余地。” “若是你的意思是要我处死约克公爵,我不会那么做的。”查理二世说:“我没有继承人,他就是苏格兰、爱尔兰与英格兰王位的第一继承人,虽然我厌恶他,但我不会让斯图亚特的正统断绝在我的手上。” “但等到事情平息,您就要履行之前的约定了。”亨利埃塔说:“哥哥,之前我是奥尔良公爵夫人,但从现在开始,我就是亨利埃塔了。” “黎明即将到来,我们的时间不多了。妹妹,有什么事情,你就直接说吧。” “那么我就说了,王兄,您和王后没有孩子,您们一定求过了天主和圣人,现在请您告诉我,您们有求过魔鬼吗?” “哎呀!”查理二世立即从椅子里跳了起来,他将亨利埃塔的话在脑中回想了一边,神色愈发惊恐:“你在说什么胡话啊,亨利埃塔!你把我推向了赌桌不算,还要把我推到地狱里去不成?” “这句话就奇怪了,”亨利埃塔从从容容地说:“您的身边难道不是徘徊着巫师和女巫们么?若不是有他们在,您也很难保证我们的秘密不至于被那些敏锐的耳朵和眼睛听到和看到吧。” “是的,但这是不一样的。”查理二世绷紧了额角,他的脑袋甚至有点嗡嗡作响:“亨利埃塔,在巫术下生产的孩子不是属于父母的,也不属于上帝,他只属于巫师,我不可能让这样的孩子继承我的王位。”他突然抬起头盯着亨利埃塔,“你不是要告诉我,路易的孩子也是这么来的吧!”说起来,路易十四的孩子可比他父亲路易十三来得容易多了,几乎是婚礼仪式刚结束,王后就有了孩子。 “很可惜,不是。”亨利埃塔说:“但您需要的也就是时间而已,一场战争,不会过早地结束,而您的孩子若是在一年内降生,约克公爵却还在大海上,一定会有人拒绝您的旨意……” “啊,是的,这也不是第一次了。”查理二世阴郁的脸上蒙上了一层危险的灰色:“但我的那些大臣,那些新教教徒,他们早已与约克公爵暗中有了首尾。他们只会欢欣鼓舞地促进此事完成。” “但不管怎么说,您还是一个新教教徒,而不是一个天主教徒。” 这句话让查理二世笑了:“约克公爵也是啊。” “您可以让他不是,他的妻子,很不幸,那位克拉伦登伯爵的女儿好像已经去世了。” “是的,愿上帝保佑她。” “他们的夫妻关系似乎并不怎么融洽。”亨利埃塔公主说道,此时的人平均寿命虽短,但也只是针对那些中下阶层的人,约克公爵夫人只有二十几岁,与约克公爵结婚也只有十年不到,既不是因为难产,也不是因为瘟疫,约克公爵是个唯利是图之人,在得到了海军大臣的位置之后,对于那位先是因为担起了敦刻尔克事件的罪责,又因为公开指责查理二世在道德方面的缺失,而同时招致了国王与议会的厌恶,被作为第二次英荷战争失利的替罪羊,驱逐除了英国的老人,早就毫不在乎了——他对自己的妻子也是如此,既不尊敬,也不爱护,以至于这位夫人年纪轻轻,就因为积郁已久而死:“我这里就有一桩好亲事要说给他听。” “那么就先给我说说吧。”查理二世饶有兴趣地问道。 “摩纳德公爵的女儿如何?” “意大利的摩纳德?”这个人选让查理二世情不自禁地弹跳了一下舌头:“那个亚历山大六世私生子的后裔?”说起那位切萨雷,可真是声名赫赫,直到现在,人们还在津津乐道他与自己的亲生妹妹乱lun的丑闻,甚至还会拉上他们的父亲,当时的教宗亚历山大六世,而他正是现在的摩纳德公爵的曾祖父,虽然说祖上的名声不佳,但摩纳德公爵也确实是意大利最著名与强大的诸侯之一,他的女儿嫁给约克公爵,对约克公爵来说,堪称天降甘霖,不管怎么说,他的第一个妻子也不过是一个伯爵的女儿罢了,而且摩纳德公爵的富有也是人所尽知,他给女儿的嫁妆一定不会太过简薄。 别忘记,英国王室的用度是被掌握在议会手里的,查理二世捉襟见肘,难道约克公爵就能豪奢到什么地方去?这样一个金光闪闪的新嫁娘,就连查理二世也不由得不心动。 “他的女儿玛利亚今年十一岁,明年正可开始议论婚事。” “摩纳德公爵会愿意吗?” “一个约克公爵的头衔不够的话,那么就再加上一个威尔士亲王的头衔,他难道会不希望自己有个身为英国王后的女儿吗?” “我几乎要以为你是约克公爵的说客了。”查理二世感叹地说道,若是这桩婚事成功了,那么约克公爵的地位就更加无法动摇了。 “但这一定不会是您的那些大臣和议员们想要看到的事情。”亨利埃塔公主说:“您也许不知道,罗马教会也正在与路易十四接触。” “啊,是了,听说亚历山大七世快死了。”查理二世毫无尊敬之心地说道。 “他们不但想要与法国国王和谈,还想要与您对话呢。” 查理二世瞪大了眼睛,当然,在英国,新教与天主教之争已经延续了上百年,经历了好几位国王,因为信仰而导致的战争,屠杀和流放一点也不逊色于国与国之间的争斗,只是罗马教会愿意放低身段,先和他们恨毒的新教国王说话,可真是一件难得的事情。 “这有什么可奇怪的,克里斯蒂娜女士难道不就是如此?” “所以她不再是瑞典的国王了。”查理二世随口说,而后他突然一顿:“摩纳德公爵和他的女儿都是天主教徒,但他难道也会要求约克公爵改信吗?” “他想不想不要紧,”亨利埃塔懒洋洋地说:“我们只要您的大臣和议员们相信,约克公爵接受了来自于罗马教会的贿赂,会随着自己的妻子成为天主教徒就行了。然后,王兄,只要王后显露出她的肚子,当然会有人反对,至少是拖延对约克公爵的册封,这样,您既没有违背自己的诺言,也不会令得威尔士亲王的称号旁落别家。” “约克公爵……” “那时候他正在海上,您只要控制住他的耳朵和眼睛,他的使者说些什么,他就会相信什么,而且,”亨利埃塔叹息着而说:“我也不确定,为了摩纳德公爵的女儿和她的嫁妆,他会不会真的改信天主教。” “而我的大臣们最为畏惧的就是这点。”查理二世说,约克公爵一旦听从国王的旨意,率军出征,对这些人来说就是一种背叛,那么一旦他有意皈依天主教的事情传开,那么支持他的人一定会又是愤怒,又是惊恐,没错儿,有血腥的玛丽女王在前(亨利八世之女,在继承了英国王位后,不但皈依了天主教,还在国内复辟天主教信仰,掀起了对新教教徒的大屠杀),在她执政的短短五年里,被迫流亡海外与被迫改信的新教教徒数之不尽,更有以克兰麦大主教为首的新教教徒等三百余人被烧死在火刑架上,伦敦的监狱更是人满为患——这场悲剧是任何一个新教教徒都不会忘记的,他们绝对不会继续支持约克公爵。 约克公爵也许窥破这个阴谋,但那时候,他正在战场上,消息蔽塞,查理二世则保证不会有人为他解释——等到他回到伦敦,尘埃落定,就算他得到了一个摩纳德公爵之女的妻子——不,这样那些新教教徒们只会认定他已经背弃了原先的信仰,当然,他也可以反悔,但在失去威尔士亲王的头衔后,他真的还能舍弃摩纳德公爵的支持吗?但只摩纳德公爵一日还是天主教徒,就算是约克公爵的未来妻子改信了也无济于事,因为她还是一个“天主教徒”的女儿。 “路易曾和我说过,”将这件事情在心中反复斟酌过几次之后,查理二世才感叹般地说道:“信仰就如同一柄沉重的双刃剑,而君王们就是在剑刃上舞蹈的人,我现在才总算是品尝到了其中的滋味。” “那么这件事情,”亨利埃塔公主说:“就由您自己决定吧。” “路易是怎么做到的?”查理二世喃喃道:“他并没有那种必要,与一群魔鬼的子嗣打交道。” “也许是因为陛下从未觉得这些巫师是魔鬼的子嗣吧。”亨利埃塔回忆说:“对陛下来说,不管是巫师,还是女巫,都如同他麾下的大臣民众一般,只是擅长的东西不一样。” “我也希望有他这样无畏的想法。”查理二世说,从亚瑟王开始,君王的宫廷里就没少过巫师,只是都在暗中罢了,但要说,让巫师掌握这样的权力,路易十四是在亚瑟王之后的第一人,难道他就不畏惧吗?那是一个凡人在面对超越了自己认知范围内的存在必须有的惊怖之心…… —————— “因为巫师也会流血,会衰老,会死亡,在活着的时候,也会为衣食住行担忧啊。”路易十四这么说。 “在我再次出征之前,”他对一位身姿曼妙,神态娇媚的女士说道:“我希望那些波西米亚女巫们在奥尔良安安静静地定居下来。” “必然不负您的期望。”又一位曼奇尼,孔蒂亲王夫人屈膝向国王行了一个礼,曼奇尼家族的成员都是难得一见的美人,她当然也不例外,也不怪当初孔蒂亲王只是为了迎逢马扎然主教先生才娶了她,但之后也从未抱怨过什么。 “那些胡格诺派教徒如何了呢?”国王又问另一个人,也就是一直愁眉苦脸的孔蒂亲王,他因为承担了两项重大的任务,并且完成的不错而受到了国王的重用,但这次国王交代下来的任务实在是令他为难。 “依然蠢蠢欲动,心存妄想。”他说。 “并不令人感到意外。”路易说,从1562年的瓦西镇事件之后,胡格诺派教徒与天主教徒之间的冲突就没停止过,在圣巴托罗缪节大屠杀后,胡格诺派教徒更是在法国南部组成了联邦共和国,这样叛乱行为持续了二十年,直到亨利四世登基,颁发了宽容的《南特敕令》为止,但胡格诺派教徒并未因此感到满足,亨利四世前的亨利三世,之后的路易十三和路易十四连续遭遇到的刺杀与诅咒,都有胡格诺派的影子在幕后晃动。 所以路易是不会轻易放纵这些新教教徒的,即便他正在与荷兰作战——这件事情他考虑了很久,才决定让军事大臣,也就是卢瓦斯侯爵的父亲与孔蒂亲王负责此事。 “现在法国境内的胡格诺派教徒还有多少人?” “约有三十五万人。”孔蒂亲王回答说,而后他忍不住追问了一句:“若是您厌恶他们,为什么不废除南特敕令,或是驱逐他们呢?”就像驱逐那些不驯的洛林与阿尔萨斯人那样。 “如果那些胡格诺派人也和洛林人或是阿尔萨斯人那样可以被轻易被替代。”路易说。 第两百零九章 亨利埃塔的劝说与查理二世的决定(5) 国王轻轻松松地将一个数字抛在了孔蒂亲王的脸上,“另外,不是三十五万,是九十万,先生。”不过他无意令孔蒂亲王过于窘迫,“您所说的三十五万,大概是指尼姆,蒙托邦与拉罗谢尔这三个地方。”这三个地方正是南特敕令中,亨利四世特意恩许胡格诺派举行教仪的城市。 “您无所不知,陛下。”孔蒂亲王连忙附和道。 “但在1598年的时候,胡格诺派教徒还有一百万人。”路易说:“那么在这短短几十年里,胡格诺派教徒的数量怎么会不增反减呢?” “当然是因为获罪的羔羊迷途知返。”孔蒂亲王说。 “我知道的好像不是这样,”路易说:“他们不是迷途知返,而是离开了法国,先生,如果他们只是如洛林、阿尔萨斯那样的愚人,法兰西并不缺少,我也不会过于吝啬,但问题是,这些胡格诺派教徒并非贫苦的农民,而是工匠、商人与学者,他们不仅仅带走了自己的信仰,也带走了自己的财富,知识和人脉,他们去到神圣罗马帝国,去到瑞士,去到勃兰登堡,去到荷兰,去到任何一个被新教主宰的地方,充实了法国的敌人的基础,振兴了他们的经济,拓展了他们的视野,却让法兰西变得虚弱。” “您的祖父正是为此而颁发了南特敕令。”孔蒂亲王夫人突然插口说道,孔蒂亲王惊讶地望了她一眼,还有点生气。 “一个需要特别恩准才能保持信仰的地方,又如何能够比得上以本身的信仰为荣耀的地方?”路易抬了抬手,阻止了孔蒂亲王请罪的举动:“我的祖父,伟大的亨利四世,他也曾经是个胡格诺派教徒,我必须说,他虽然改信,但对自己原先的信仰依然保持着十二万分的歉疚,南特敕令因此而来,只是他的举措并未能够换来胡格诺派教徒的感恩,恰恰相反,他们认为这是一种背叛,我的祖父、父亲都可以说是因此而死,而我数次遭到不测,也是因为有他们在。” “那确实是一群忘恩负义之徒。”孔蒂亲王愤愤地喊道,路易不觉莞尔,要切实地说,波旁家族原先也是胡格诺派教徒,只是后来瓦卢瓦王朝绝嗣,作为纳瓦拉国王的亨利四世才成为了法兰西国王,只是为此他必须改信天主教,也就此埋下了杀身之祸——但具体点来说,即便在这里的不是路易,而是任何一个明智的君王,都不会因为信仰而动摇自己的王座——直白点来说吧,法国国王大鼻子弗朗索瓦一世,在路德掀起宗教改革的时候,也曾经允许路德教徒在王宫边演讲呢,那么从什么时候开始,法国会成为一个以天主教信仰为正统的国家的呢?当然是因为当时的教宗列奥十世与法王弗朗索瓦一世签订了《博洛尼亚协定》,将罗马教会的主教任命权,教产征税权赋予了法国国王,法国国王当然不会想要参与到宗教改革的浑水中去。 因为新教改革,原本就是诸侯们为了将教会的人事任命权与财证权夺取到自己手中而诞生的,没有利益驱动,国王们甚至不会动一下他们的小手指,但相对的,法国的诸侯、商人与行会的掌控者们,却是极力赞成教改的,但那样,就是从法国国王与红衣主教口中夺取美食,也不怪黎塞留主教对胡格诺派教徒深恶痛绝,即便有南特敕令在前,他还是连续主持了好几次针对胡格诺派教徒的战争,像是拉罗谢尔围城战中,这位主教先生甚至亲临战场。 他的继承人马扎然主教,继承的可不止黎塞留主教的财产,对于胡格诺派教徒而言,他同样是披着红衣的黑主教,而对于路易来说,他对天主教与新教之间的争斗毫无兴趣,或者更正确地说,比起单单对他的刺杀,他更憎恨这些人企图分裂法国,意图营造“国中国”的行为与思想,这是年轻的国王绝对不允许的——为此,他不但要将这些新教教徒严格地监管起来,还要防止他们外流,因为那些流亡出去的胡格诺派教徒可不是逃出去后就安分守己地过自己的日子了,他们聚敛财产,招募凶手,散播流言,一次次地潜入回法兰西,掀起叛乱的波澜。 “我不准备完全地否认南特敕令,”路易说:“但我也不会坐视他们继续无所顾忌地壮大下去。”尤其是,他在外御驾亲征的时候,法兰西国内必须安定得如同磐石一般。 “那么您是预备……” “大迁徙。”路易面无表情地说,如果有一棵果实累累的葡萄生长在你的窗前,你又想要那甜美的果实,又不想让它遮蔽你的眼睛,阻挡温暖的阳光,那么你该怎么做呢?当然是把它移植到别的地方去,只是想要做到这一点,很不容易,胡格诺派中的聪明人可不少,他们一眼就能看出国王的计划,而且此时的人们也不太会愿意离开自己的家园。 “奥尔良公爵菲利普会出面邀请他们,除了拉罗谢尔、尼姆和蒙托邦,我会再特意恩准奥尔良作为胡格诺派的准信地。” “罗马教会会勃然大怒的!”孔蒂亲王说。 “区区一个奥尔良,如何与英格兰,爱尔兰与苏格兰相比?”路易说:“在他们还需要我从中斡旋的时候,不会太在意这个的。”罗马教会的红衣主教们不是会相信他,而是会相信利益,在任命权与财税权还在国王手中的时候,他怎么会对胡格诺派手下容情。 一旁的孔蒂亲王夫人露出了思索之色,这样说起来,奥尔良公爵倒是一个顶顶好的人选,首先,他的继承权虽然在王太子小路易出生之后退后了一位,但还是距离王座最近的人之一,只要心怀恶念,就绝对不会忽视他,而且人们都知道,奥尔良公爵深得国王宠爱,若是他要求国王将奥尔良设为信仰自由的城市,国王是有可能答应的,而后,为了争取这位公爵的皈依,胡格诺派的首领就必须拿出诚意来。 只是陛下也着实大胆,毕竟奥尔良可比尼姆或是拉罗谢尔,距离巴黎近多了,若是胡格诺派的主要力量被聚集到奥尔良,毫无疑问,它对巴黎会是一个威胁,但同样的,巴黎也会对他们造成威胁……“我并没有将所有的胡格诺派教徒处死的想法,”路易说:“除了首恶,他们也是我的子民,只要他们愿意忠诚于我,忠诚于法国,我就愿意接纳他们。” 孔蒂亲王听完之后,轻轻地松了一口气,只要国王不是想要用军队和火枪来驱赶这些胡格诺派教徒往奥尔良走,而是挂上一枚甜蜜的诱饵来收买他们,他的差事就不算很难,他现在也总算是知道国王为何要他来做这件事情,胡格诺派最初的军事领袖,就是路易一世.德.波旁,孔代亲王,亨利四世的叔叔,他在1569年的雅格纳战争中战死,那场战争正是天主教徒与胡格诺派之间的战争。 胡格诺派教徒虽然一直将亨利四世与他的后人视作叛逆,但却始终没有忘记波旁一整个家族,五个兄弟,纳瓦拉国王,红衣主教,昂吉安公爵,旺杜公爵,阿瓦松伯爵,孔代亲王均为胡格诺派教徒时的辉煌——对他们来说,孔代亲王和孔蒂亲王若是皈依胡格诺派,将会是最合适的法国国王人选,但在此之前,能够说服奥尔良公爵皈依新教也无疑是在路易的心上插上一把淬毒的匕首。 “您需要什么?”孔蒂亲王问道。 “工匠、商人和教师。”路易说。 “商人和工匠就算了,”孔蒂亲王问:“但那些教师,他们宣讲的都是一些……匪夷所思的蠢话。” “他们会带来变革。”路易说,他在凡尔赛尝试了基础教育,但这很难,在学者几乎等同于教士的年代里,要他们屈尊去教导一些农夫和工匠之子,他们心不甘情不愿,但胡格诺派原意就是“日内瓦宗教改革的追随者,”可以说,他们率先向罗马教会发起冲击的就是教育,他们在被他们控制的地区大力推行初级教育,允许男女同校,用法语取代拉丁文,面对底层子弟,并且免收学费,不好的地方,在于他们与教会学校一样,以宗教教育为主,将圣经当做文科的课本,数学是辅助,自然科学更是很少涉及,而且教学人员的素质不高,盛行填鸭式教学与体罚,教学质量令人不敢恭维。 但这些也在后期得到了纠正,胡格诺派的教士们不断地吸纳着外来的知识与经验,在拓展视野与影响力的同时,也在持续性地培养更多的教师,开办更多的学校。 即便有国王支持,巴黎与凡尔赛迄今为止也只有十四座学校,而胡格诺派的城市里的学校则高达六十五座,可以容纳数千名学生同时就学。而且与教会学校出来的学生不同,胡格诺派的学生更注重实用性,相比起古老的典籍,教会的历史,或是刻板的教义,新教教派里的学校以数学、文法与医学为主,学生离开学校后,既有着良好的文化素养,也有着缜密的逻辑思维,拥有解决实际问题的勇气和能力,一些学校还开了针对商人和工匠,学者的专科,里面甚至出现了冠以炼金术名头的物理与化学课程。 当然,在有了笛卡尔以及被他吸引而来的鱼群之后,国王要创办这样的学校也只是时间问题,但他终究还是一个凡人,无法事事躬亲,如果能够有成熟的果实可以采摘,那为什么不用呢? 另外,虽然曾围困圣天使堡,但罗马教会始终是法兰西王室无法摆脱的枷锁,毕竟法兰西王室虽然从列奥十世那里拿回来财税权与任命权,但在法国,有百分之九十的人都是天主教徒,王室成员更是无一例外,若是国王做出什么不符合教义的事情,教会就会立即抓住把柄,但若是胡格诺派教徒去做,罗马教会反而无处插手——本来就是异教徒了,难道他们还会怕教会的小绝罚大绝罚吗? 设定好了这些胡格诺派教徒的用处,路易又看向孔蒂亲王夫人:“那些波西米亚女巫就交给你了。” “我看了您的地图,”孔蒂亲王夫人问道:“您是打算让这些波西米亚人与胡格诺派教徒混居吗?” “要不然呢,”路易看似无奈地说道:“天主教徒与胡格诺派之间的仇恨,足以掀起另一场战争。” 或者说,陛下,孔蒂亲王夫人在心里说道,您爱惜自己的子民,但无论是波西米亚女巫,还是胡格诺派教徒,无论他们受到了怎样的损害,您都是无动于衷的。 当然,她没有蠢到说出来,只是一屈膝,表示接受了这份工作,马尼特告诉国王说,波西米亚女巫们不过三千人,但事实上,陆陆续续在“王家特别护卫连队”,也就是加约拉巫师,与宗教裁判所的联手追索逼迫下,来到奥尔良的女巫,巫师们已经超过了一万人,其中以波西米亚女巫最多,她们并不如女巫教团成员们那样强大,一些人更是懵懵懂懂,和那些四处流浪的罗姆人也没有什么区别——那些天赋也被她们当做了招摇撞骗的工具。 这些人都被严格地监管了起来,新的定居点就如同楔子那样打进了奥尔良的天主教徒聚居区与留给胡格诺派的聚居区之间,想必到时候,奥尔良地区一定会出现很多古怪的传闻——好一条人为又天然的防线,只是不知道能够坚持到什么时候。 —————— 5月29日,是查理二世的生辰,因为喜欢赛马、赌博、观赏戏剧与跳舞,召开宴会而被民众亲切地称之为快乐王的查理二世,在四十岁的生辰来临时,也顺理成章地邀请了许多剧团来伦敦,为他和他的人民献上一出出精彩的演出。 巴黎的“光耀”剧团当然也会在这张名单上,可以说是半个法兰西王室御用的剧团,在多佛尔登陆的时候就被仔仔细细地搜检了一边,剧团中的人不禁为之抱怨连连,但他们除了装饰和演出用的长箭匕首之外,确实没有携带什么杀伤性大的武器,而且剧院中的女性也要超过男性,只是在进入伦敦的时候,他们又遭到了沙弗兹伯里伯爵麾下的士兵的拦截。 约翰.洛克坐在隐藏在黑暗中的马车里,注视着那些敢怒不敢言的剧团众人,他的随从感到困惑:“难道他们竟然会带来什么危险的东西么?” “我不知道,但正是因为不知道,所以我才需要这次搜检。” 但让洛克先生失望的是,那些士兵最终一无所获。 第两百一十章 亨利埃塔的劝说与查理二世的决定(6) 莫里哀的光耀剧团并未能被找到什么可以的破绽,他们最终还是被放行了,毕竟他们接受的乃是查理二世的邀请与雇佣,他们在靠近怀特霍尔宫的一条街道上租借了一套很大的宅子,这些衣着光鲜,面色红润的法国人就像是一缕插在灰色泥土中的艳丽花朵那样引人注目——虽然查理二世取缔了所有奥利弗.克伦威尔颁布的法令,英国人现在可以召开宴会,跳舞,唱歌,观赏戏剧,但以新教为主信仰的伦敦人还是习惯性地披着深色的服饰,一旦莫里哀和他的小爱人走到街道上,他们就会被频频关注。 莫里哀已经不是一个年轻人了,他22年生,今年已经四十八岁,不过在他戴着黑色的假发,穿着杏色的丝绒衣服,在脸上擦上白粉和胭脂的时候,看起来还依然精神奕奕,神气十足,他和他的剧团第二天就有幸进入怀特霍尔宫,为国王表演他的一出新戏——《唐璜》,当然这里的唐璜并不是指西班牙现在的摄政王,而是取材自西班牙的一个传说故事《赛维拉的花花公子》,这出戏剧大大地嘲讽了教会与贵族们,因此在巴黎首演的时候,招来了很多抱怨,不过莫里哀有蒙庞西埃女公爵作为庇护者,他甚至不会将一个外省的监政官或是伯爵看在眼里,自然也不会在意那些流言蜚语——在伦敦,新教教徒们的心情就要复杂多了,虽然他们也一直认为罗马就是一座污秽的泥沼,但真有人把它赤露露地放在他们面前,他们还是觉得有点坐立不安。 整座大厅只有查理二世毫无忌惮地哈哈大笑,他真是太喜欢这出好戏了,甚至允许一个演员,也就是光耀剧团的主人莫里哀与他说话。 一进到那座舒适而又隐秘的小厅里,莫里哀就向查理二世深深地鞠躬,而后迅速地取下了自己脖子上的项链——他刚才扮演的是唐璜,如今戏装还好好地穿在身上,而唐璜正是一个轻浮的贵族子弟,因此他周身的装扮和饰物甚至超过了那些夫人们,而莫里哀挂在脖子上的金项链不但又大又沉重,还镶嵌着足有掌心大小的红宝石,“这就是我们陛下命令我带给您的。” 亨利埃塔在一周前就已经回到了巴黎,这就是路易给查理二世的回答,查理二世疑惑地提起项链,才发现它并不如人们所以为的,是用彩色玻璃与镀金的铁链子假充的赝品,而是真正的黄金与宝石,“还有那三位美丽的夫人身上所佩戴的钻石饰品。”莫里哀说:“总计约有五十万里弗尔,我们的陛下希望它们能够稍稍解除您的烦忧。” 查理二世几乎要相信那个荒唐的谣言确有其事了,也就是利奥波德一世的使者愚蠢地将一个剧团看做了波斯尼亚的苏丹,而现在,这个人就在他面前,而他居然如此大胆,竟然将价值五十万里弗尔的珠宝就这么大摇大摆地戴在自己和演员的身上,在众目睽睽下进了王宫,来到自己面前——但毫无疑问,这是最好的,查理二世是说,票据和支票当然更加隐秘,但问题是,虽然这些东西出现的很早,但十七世纪,应用这些手段最多的还是荷兰人,他们用这些来解决不同地区的商人使用不同货币的问题,以至于规模最大,流动性最好的金融市场体系也诞生在了荷兰,使用票据虽然隐秘,但稍有不慎,就会被视作他叛国与亲法的罪证。 至于带着价值五十万里弗尔的金银就更是不可能了,而他几乎不可能与法兰西的使臣单独见面,这样,一个被人忽视的,被人轻蔑的演员倒是可以从从容容地将来自于法国国王的回报交到查理二世手上——查理二世这里也有可信的人手,能够迅速将这些美丽的珠宝拆散之后卖出去——虽然路易有承诺说,只要英国在法国与荷兰的战争爆发的时候,控制住荷兰的海军,他就会从敦刻尔克派出一万五千名士兵来去除套在查理二世脖子上的绞索,但查理二世可不会将所有的筹码放在法国的国王身上,就算没有亨利埃塔的提醒。 这笔切实的贿赂会被查理二世用在最需要的地方。 查理二世与莫里哀之间的交易无人得知,虽然也有巫师的功劳,也可以说,查理二世的大臣和议会也同样轻蔑着他们的国王,但有路易十四这样的怪物在,查理二世的心早就扭曲到了一个可怕的地步,他承认自己懦弱,但他也会疯狂地孤注一掷。 —————— 路易十四留在佛兰德尔的军队,在佛兰德尔度过了一整个冬天,以及一个春日,而在这漫长的几个月里,他们也不是无所事事的,虽然菲利普公爵、孔代亲王和国王一起回到了巴黎,蒂雷纳子爵与卢森堡公爵却被要求留守佛兰德尔——数万人的补给,已经从法兰西转移到了佛兰德尔的民众身上,这当然是极其沉重的负担,因此佛兰德尔又爆发了好几次动乱,但对于已经经过战争的士兵们来说,这些零星的,混乱的反抗只是让他们的刀锋变得更加明亮,锐利罢了。 除了军队的补给之外,佛兰德尔人还被迫修造出了一条新路,它就像是一道惨烈的伤口,从布鲁塞尔直接穿过大半个佛兰德尔,与皮卡第的吉斯连接,这样,法国人的军队就能够直接长驱直入佛兰德尔,事实也是如此,在风还未来得及变得炙热之前,路易十四辉煌无比的车队就再一次出现在这条道路上。 这条新路上不但有着国王的车队,还有三万名士兵,随军商人们浩浩荡荡地跟在后面,这次又与国王的第一次御驾亲征不同,大臣、官员与爵爷们可以说是前赴后继,迫不及待奉上了大笔的钱财,请求国王笑纳,而征兵的官员几乎没费什么力气,就征集到了国王要求的数量,在他们离开巴黎的时候,还有许多年轻人从外省赶来——正所谓天下熙熙,皆为利往,虽然路易十四确实借着对佛兰德尔的战争,奠定坚实的王权宝座,但这些人,为的还是战争带来的利益。 国王在佛兰德尔得到了多少里弗尔就不去说了,在没有战争法的年代里,士兵们的劫掠是被允许的,哪怕大部分士兵都留在了佛兰德尔,但那些受伤的士兵还是提前回到了的凡尔斯和巴黎,佛兰德尔有多么富庶就不说了——只要想想,在之前的一百多年里,西班牙王室的全部收入里,有三分之一都是来自于佛兰德尔的,就知道它是怎样一个流奶与蜜之地,一些幸运儿的战利品能够让一个家庭瞬间跳跃一个阶级——也就是说,他们能够设法购买到一个职位,无论是在教堂里,还是在官邸里,继而从一个平民家庭,转化为一个官僚家庭。 这样的暴利如何不让人心动?而且大臣和贵族们看的更远,佛兰德尔在十七世纪的末期,不但早就成为了整个欧罗巴的呢绒工坊,还以呢绒为基础,逐渐取代了法国的香槟集市,成为了一个庞大的商业与物流中心,在佛兰德尔,有金子、丝绸、香料和酒,还有你想能想到和想象不到的任何商品,另外,在西班牙变得虚弱的时候,他们的商人也凭借着自己的手段,让这个地区缓慢地壮大起来,而不是继续任凭西班牙吸血,可以说,如果不是有路易十四横插一手,也许几十年后,强壮起来的佛兰德尔也会仿效荷兰,宣布独立也说不定。 但如今佛兰德尔也不过是路易的囊中之物,还未成型的军事体系在火炮之下不堪一击,而一只肥美的猎物,只会让猎手更高兴,而不是沮丧,巴黎人,或是任何一个嗅觉敏锐的法国人,都会期望着从这块蛋糕上狠狠咬上一口——他们奉献的钱财与人力,很快被路易投入到了新的军事洪流之中,近十万的军队,犹如一枚箭头一般,笔直地指向了荷兰。 —————— 威廉三世,这个背负着家族与国家期望的年轻人,今年也不过二十岁罢了,他沉默地坐在阿姆斯特丹的市政厅里,听着人们的争执——即便大敌当前,各省的高官们,官员们——从最小的书记员到首相,都依然各有心思,荷兰人从西班牙哈布斯堡家族的统治下独立不过六十年,当然不会想要重新回到一个国王的统治下——威廉三世受到百般为难与猜忌就是因为这个缘故,毕竟荷兰在着短短几十年里能够强大到与英国争夺海上霸权,独立的好处毋庸置疑,但问题是,相比起纵横于海上从无敌手的海军,荷兰的陆军简直就是一个可怜虫——在拿骚的莫里斯,也就是威廉奥兰治,威廉一世的弟弟为了反抗西班牙的统治,打造了一支人数约在两万人的军队后,荷兰的陆上刀锋也曾经锐利一时,但随着西班牙人的退去,商人们当然更需要为他们开拓与争取航道的舰船而不是铁骑,陆军日益萎缩,等到威廉三世接过统帅的旗帜,荷兰的陆军不多不少,还是讽刺性的两万人。 关键在于,七十年后的战争,与七十年前的战争已经完全不同了,相比起还有长矛手的荷兰军队,几乎完全以热武器为主的法国军队不但远超于他们的战术与军备,还有着碾压般的人数,而且他们还有蒂雷纳子爵,如果您们还未忘记,蒂雷纳子爵正是拿骚的莫里斯——荷兰军队的缔造者的得意门生,他从自己的舅舅这里学到的东西,比一整个军事学校学到的还要多,他也深知荷兰陆军的优点与缺点,可以说,荷兰的军队与法国人正面对抗,除了溃败之外几乎没有别的可能。 而这些高官们的想法也不一样,有些是想要贿赂法国国王,或是他信任的大臣与贵族,以期待路易十四改变原先的计划;也有人主张从神圣罗马帝国,或是瑞典雇佣更多的士兵,与法国对战到底;还有人认为应该尽快与英国议和,好将荷兰的海军抽调回来,威胁敦刻尔克和加来,也许能够逼迫法国退兵。 但这些人中,威廉三世的意见是最薄弱,也是这些人最不在意的,首相警惕的眼神让威廉三世感到了深深的苦闷,他从议事厅里走出去——反正也没人注意到他,他一直走到议事厅的一侧,从这里可以看到蔚蓝的海洋,乳白色的天空,海鸟的翅膀就如同匕首那样破开云层。 “我还是不赞成您之前的那个想法。” 威廉三世低头看了一眼,站在台阶下的正是他唯一的好友塞穆尔,塞穆尔是个英国人,但他教授威廉三世法语,在威廉三世的母亲离世,议会不得不将他的监护权交给他的祖母时,他身边的英国人都被赶走了,但塞穆尔几天前才从伦敦偷偷地跑到了阿姆斯特丹,作为查理二世的秘密使者,他告诉威廉三世说,查理二世有意返还一部分斯图亚特家族对奥兰治家族的欠款,那是一笔大数目,价值在四十万里弗尔左右,查理二世的意思是,如果威廉三世可以设法取回一部分欠款,也许他的外甥可以设法自己招募一部分士兵,投入即将到来的战争中。 威廉三世对此将信将疑,谁都知道查理二世存在财政方面堪称捉襟见肘,但查理二世的建议确实让他心动——“是王后的嫁妆。”塞穆尔说。 确实,这个时代的王室,拖欠嫁妆几乎已经成为了一种传统,西班牙的腓力四世如此,葡萄牙的若昂四世也是如此,王后凯瑟琳的嫁妆的实际数量与若昂四世承诺的完全不同,既然如此,葡萄牙逐年补给一部分也是有可能的,主要是威廉三世确实非常需要能够一股掌握在手里的钱财。 于是就在这一天的晚上,从阿姆斯特丹的港口航出了一条三桅船,船上是威廉三世和他的两个随从,他们是为了斯图亚特家族对奥兰治家族的欠款而去的,他们在第二天一早就来到了怀特霍尔宫。 然后就被查理二世软禁了起来。 第两百一十一章 四位瘟疫医生(上)(两更合一) 谨以本章向所有在这场疫情中以及之前,现在与将来为了我们这些平凡之人——不惜生死,无畏逆行,坚守岗位,枕戈待旦的医疗工作者们致敬! ———— 奥尔良。 也不怪历代王弟都会被封在奥尔良,奥尔良位于法兰西的中心大区,距离法国的心脏巴黎不过三十法里,乘坐马车只需要一个昼夜就能抵达卢浮宫,驱策骏马速度会更快,它不但地势平坦,物产富饶,法兰西的第一大河卢瓦尔河更是直接穿过了城市,而卢瓦尔河的支流卢瓦雷河则从奥尔良的下方流过。 它诞生于高卢统治时期,在一世纪的时候因为战争而被摧毁,后来又被罗马皇帝塞勒良重建,它的名字“奥尔良”也由此而来,在十世纪到十一世纪的时候,奥尔良是法兰西的都城,而最近一次它被人铭刻在心,是因为曾沦落敌手——1429年的时候,它曾经被英国军队占领,虽然九天后就被圣女贞德率军夺回,但对法国人,这是一桩难以磨灭的耻辱。在1626年的时候,它被封给了亨利四世的次子,也就是路易十三的弟弟加斯东,当然,我们都知道,他一直野心勃勃,不择手段,但他的阴谋与叛乱最终都被主教和国王摧毁了,最终在流放地布卢瓦满怀怨恨地离开了人世,他没有婚生子,最终领地和爵位都被路易十四的弟弟菲利普继承。 若是路易愿意,加斯东几乎可以原封不动地被搬上莫里哀的舞台——一个野心家,不但没能获得他梦寐以求的东西,反而将自己的一切都留给了敌人的儿子。 只是对于奥尔良人来说,这可就有点尴尬了,在路易年少的时候,他们尽可以随心所欲地欺负这个手中没有半分权力的统治者,对于加斯东的野心,他们先是抱持着一种近似于冷眼旁观的态度,后来又有意竖立起奥尔良公爵加斯东这个傀儡——这是路易在很久之后才知道的——或许您们还记得当时蒙庞西埃女公爵在奥尔良获得的“奥尔良之女”的头衔,这个头衔之前是属于圣女贞德的,虽然当时奥尔良议会在民众的狂热情绪推动下,承认了蒙庞西埃女公爵在这座城市的权力,但等到女公爵回到巴黎,所有人冷静下来之后,这份权力也就变成了一纸空文。 不过奥尔良人若是想要将这种把戏落在王弟菲利普身上,那就大错特错了,蒙庞西埃女公爵身边只有她的侍女,新的奥尔良公爵却有属于他的军队,国王的慷慨可不仅限于蕾丝和宝石,而菲利普耳渲目染,也从自己的王兄身上学会了即便不是全部,至少在大多数时候,兵刃先行,再论慈悲——奥尔良议会迅速地臣服在王弟菲利普的马蹄下,只不过,你要说他们有多么心甘情愿,那也是痴心妄想,所以国王决定将胡格诺派教徒集中到奥尔良地区,又将波西米亚女巫们发配到这里的时候,并没有太多顾虑。 奥尔良原本就有不少胡格诺派教徒,著名的奥尔良圣克鲁瓦大教堂就是一座庞大的新教教堂,入口没有圣水盆,椅子前没有跪凳,没有告解室与苦路,没有使徒十二标记,没有祭坛十字架,玻璃彩画与雕像几乎都与圣女贞德有关,石柱上斜斜地伸出色彩纷呈的旗帜,这些旗帜代表着奥尔良所有的城镇。 正值黄昏,教堂里的人不多,一个面容苍老的学者正坐在长椅上闭目沉思,虽然神态平和,但十分严肃,仿佛正在与上帝做一番常人无法得知的对话,可惜的是,这样的场景几分钟后就被打破了,一个人擅自坐到他身边,距离近到令人不安的地步。 “别说了,”那位中年学者马上说:“我只是一个医生,不会参与到任何政治事务中去。” “即便是为了我们的信仰?” “为了你们的欲望。”中年学者说:“别说了,在上帝面前,您难道不怕折断自己的舌头吗?扪心自问,若是为了信仰,为了人民,您们就不该掀起任何一场叛乱,”他满怀谴责地说道:“圣人已经告诉我们了,末日降临的时候,出现喇叭的就是战争,而后是饥荒接踵而至,饥荒身后紧随着瘟疫,笼罩它们的则是永无止境的死亡,让这片土地上的民众得到安宁吧,别再让河流中流满了血和尸体。” “先让河流中流满了血和尸体的人难道不应得到报应?!” “仇恨是野火,”中年学者告诫他道:“没有任何灵魂能够从中得到救赎。” “我宁愿和叛贼一同沉沦在炼狱里!” 中年学者失望地摇摇头:“您们的国王并不是一个暴虐的人,也不是一个愚蠢的人,他已经长大,变得强壮,你们承受不起他的刀剑,收手吧,只要他还愿意承认‘南特敕令’。” “这世上总有无法共同存在的东西,我们,他们,就是如此,我们必然只能两者存一。” “那么就走吧,”中年学者说:“我只是一个外国人,无法给予你们任何帮助。” “您令我感到失望。” “人生正是如此,孩子。”中年学者说道,他身边的人深深地吸了口气,他拉上兜帽,从椅子上站了起来,比来时更快地消失了。 ———— 托马斯.西顿汉姆叹了口气,他是个英国人,当然,理所当然的新教教徒,但他实在没想到,他在伦敦的时候侥幸没有被裹挟到暴乱和阴谋中去,却在奥尔良遇到了这种事情,只是就如他所说的那样,他厌恶任何政治或是宗教斗争,无论如何也不会参与其中。 而且他真的只是一个医生罢了。 西顿汉姆医生是24年生人,今年也有四十六岁了,他是个英国人,正是查理二世的御医之一,在伦敦有自己的产业和名声,但他之所以愿意接受法兰西国王的邀请,既是因为查理二世的建议,也是因为受到了路易十四所阐述的理念的吸引。正如之前我们描述过的,十七世纪的医生,比起他真正的职责,更像是一个屠夫,他们的医疗书上充满了guang,放血、烙铁和截肢,各种各样,大大小小的手术大行其道,西顿汉姆却与这种风尚背道而驰,相比起外科手术,他更注重对疾病发生源头与自我痊愈功能的研究与归类。 在他写给友人的信中,他并不怎么赞成被许多医生推崇的实体解剖与生理实验,更看重患者对躯体,疾病与过往经历的描述,并且期望由此推测出真正的罪魁祸首,因此他虽然已经贵为御医,但还是经常在穷乡僻壤跑来跑去,收集譬如梅毒、肺炎、白喉、舞蹈病(麦角菌中毒,是一种因为霉变小麦引起的无法控制的手舞足蹈的行为,当时的人们会认为中毒的人是受到了魔鬼的诅咒),风湿和歇斯底里。 法兰西的国王说,他有意在奥尔良设立一个囊括大型医院、疗养所与研究院,学院的巨大机构,虽然,现在就算是这个想法,也只是雏形,但西顿汉姆还是在获得查理二世的允许后,日夜兼程地赶到了这里,而法国国王可谓诚意十足,考虑到现在局势紧张,他甚至派出了他最看重的火枪手卫队一路护送西顿汉姆医生,直至奥尔良。 国王预期的场地正在布卢瓦,布卢瓦河谷是法国王室的起家之地,布卢瓦城堡更是曾被七位国王与十位王后居住,被视作王冠上的明珠,但自从王室从布卢瓦迁移到巴黎,布卢瓦却成为了一个流放地,在最后一位被流放者加斯东公爵在城堡里诅咒着死去之后,他的妻子与女儿也搬离了这里,这座城堡就这么空置了下来,这几年甚至有点荒废了——城堡的荒废速度比住宅更快——短短几年,它就蔓草丛生,处处断墙残垣了。 路易想起它还是因为一时间无法决定将这座医院与学院放在什么地方,因为这座医学院与医院将来可能还会做一些对传染病的研究,它就不能设置在人口太多稠密的地方,也不能设置在过于荒僻的地方,毕竟病人和器材,药物都需要便捷的交通,对于水源也有很高的要求,还有就是需要很多,很多的房间与宽阔的场地——而能够满足最后一个要求的几乎就只有行宫和城堡了,布卢瓦城堡就这样进入了路易的选择范围。 不,并不是说,这就是最后的选择了,西顿汉姆来到奥尔良,也正是为了来看看布卢瓦城堡是否可以承担起这一重任,虽然作为医生,他很愿意看到一位君王如此重视医学的发展,但西顿汉姆也在担心,毕竟布卢瓦城堡的意义非凡,幸而法国国王也说,只需要他给出专业方面的意见,最终做出决定的还是路易十四,这让西顿汉姆安心了许多。 谁知道他才来到奥尔良,就有人想要唆使他成为胡格诺派安插在奥尔良公爵菲利普乃至法国国王身边的一颗钉子呢? 他只是一个医生而已! 托马斯.西顿汉姆忍不住又叹了口气,因为不断地受到打搅,他提前了几天,写信和另外两位国王信任的专业人士,也就是另外两位医生,希望能够尽快和他们在布卢瓦见面。 没想到,等到回信过来,那个使者竟然不愿意进入他居住的旅店,并且带来了一个口信,要他用烈酒浇淋信件外的装裹,才能拆开信件。 这个口信顿时让西顿汉姆警惕起来,他马上遵照了对方的吩咐,用烈酒浸过信件外的鹿皮套,才戴着手套拆开了信,信里的内容很简单,那就是布卢瓦南侧的布雷纳地区突然发生了瘟疫,两个将来同僚全都决定留在那里,观察和治疗,让他自己决定要不要去。 当然!西顿汉姆毫不犹豫地做了决定,他写了一封近似于短笺的回信让使者带走,喊了自己的仆人和弟子,立刻动身。 在驿站他又遇到了那些人,看着那一双双冷酷的眼睛,西顿汉姆医生笑了,“你们知道我接到了一封信。” “是的。”为首的人说。 “你们偷走了它,”西顿汉姆说:“可惜的是我用烈酒浸过它,虽然我看的时候,还能看出里面的内容,等你们拿走之后,那些字迹已经模糊不清了吧。” “这正是我们来到这里的原因。” “我想也是。那么你知道它是从什么地方来的吗?” “布卢瓦?” “布卢瓦,也是疫区。”西顿汉姆平静地说:“先生们,这就是我为什么要用烈酒去浸泡它的原因,烈酒可以清除邪祟,”他看着那些眼睛突然慌乱起来:“我不知道您们之中有多少人触碰过它,但如果有,我建议您们最好在这些时间里把自己关在房间里,谁也不要见,不要和谁说话,也不要随意打开窗户,更不要随地排泄……” 西顿汉姆的弟子突然惊叫起来,因为他看到了火枪黑洞洞的枪口。 “什么瘟疫?!”为首的人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拔出了火枪,对准了西顿汉姆厉声喝问道。 “最大的可能是天花。”西顿汉姆平静地说,他看过那一张张年轻的脸:“我再重新说一遍……把自己关起来,尤其是,你们身边若是有年幼的孩子……衰弱的老人……纤细的女人……” “如果您只是在说谎……”为首的人说。 “我倒希望那是一个谎言。”西顿汉姆说:“我正要往那里去,先生们,我的同僚正在那里等着我,当然,如果您们不相信,也可以跟我一起去,但您们要知道,一旦进入到那里,您们就别想回到这里来了——至少在这几个月里不可能。” 那些人犹豫了,为首的人虽然坚决,但西顿汉姆还是听到了类似于“阴谋”、“谎言”、“瘟疫”、“国王的走狗”等等词语,他虽然会说法语,但法语也有方言,巴黎人的发音与奥尔良人的发音是不一样的,他不确定,而在他们争执的时候,这位老人坐在马车的座位上,竟然打起了瞌睡。 这样的反应当然激起了那些人的不满,他们觉得自己受到了羞辱,但他们的首领阻止了他们:“您知道那里有天花,还要往那里去?您甚至不是一个法国人!” “啊,我知道,那里很危险,那里属于法国,而我只是一个外国人,”西顿汉姆小心地擦拭了一下嘴角,他还没到随时随地都能入睡的年纪,或者说,已经过了那个年纪很久,但他知道自己必须养精蓄锐,因为接下来会有一场漫长的恶战等着他。 “但我是个医生啊。”西顿汉姆说。 —————— 西顿汉姆离开了奥尔良老城,但让他感到惊讶和沮丧的是,虽然知道他正在往发生天花的地方去,那些胡格诺派教徒居然还是分出了一个人跟着他走了,那个人正是他们的首领,虽然有很多人劝他放弃这个想法——但他还是设法说服了他们。这下子,就连西顿汉姆都不觉有点郁闷起来:“您知道天花是什么么?先生?” 那个人点点头。 “您曾经患过这种病么?” “没有。” “那么您知道它有多么危险吗?”西顿汉姆说,“好吧,先生,如果您一定要跟,那么您到了布卢瓦就转身回去吧,到那里您也应该能够放弃对我的怀疑了。” 那人轻轻地摆动了一下他的帽子:“很遗憾,我想我不能。” “活见鬼,为什么!” “因为我也是一个医生。”那人淡淡地说:“我不能告诉您我的名字,但我可以告诉您,我的姓氏是尚博朗斯。” “尚博朗斯?”西顿汉姆不禁惊叫了一声:“钱伯伦?” “我的家族去到英国之后确实就改成了这个姓氏。”那人说:“我只是一个旁支子弟,在他们离开法国的时候,我的父亲坚持留在了奥尔良。” “哎呀,哎呀,”西顿汉姆感叹地说道:“我可没想到会在这里遇到一个钱伯伦。” 要说到钱伯伦家族,他们在英国可是声名显赫,主要就是因为他们在难产方面有着特殊而天才的技巧,无数产妇和孩子在他们的妙手回春下从魔鬼的爪子下逃脱,只是他们敝帚自珍,从不愿意和任何人分享他们的秘密技术,以至于英国的医学学会对他们一直十分不满而且冷漠,但对西顿汉姆这样的人来说,他永远不会放弃任何与医学有关的知识,他不止一次地在狭窄泥泞的街道上策马奔驰,只为了一睹钱伯伦家族的“助产机器”。 这座机器和它的主人一起乘坐马车抵达产妇的住所,除了钱伯伦与他的儿子,没人能够打开它,装着机器的木箱需要两个人才能抬起来,箱子上装饰着鎏金的浮雕,覆盖着皮革,极尽奢华之事,但里面是什么,谁也不知道——钱伯伦只在除了产妇外所有人离开房间的时候才愿意动手术,而且在动手术的时候,产妇的眼睛也会被蒙住,下半身用毯子盖住,钱伯伦家族的人则在毯子下面操作,房间外面的人和产妇只能不断地听到各种各样金属碰撞的声音。 钱伯伦家族的行为当然引起了很多医生的不满,但他们也无可奈何,因为这项得意的本领,钱伯伦家族不但在伦敦站稳了脚跟,还连续成为了詹姆斯一世,查理一世王后的外科医生和助产士,查理二世就是钱伯伦家的彼得接生的,他们还曾想在伦敦建立一个助产士行会,因为医学院的抵制而流产。 一提到钱伯伦,西顿汉姆的神情就松懈了很多,也许对这位学者来说,一个医生无疑要比暴徒好沟通得多,他烦恼的是,“我不知道他们有没有多余的防护服?” 这个尚博朗斯轻轻地点了点头,“没关系,”他说:“我的仆人去拿了,他会赶上我们的。” 果然,在几小时后,一个气喘吁吁的仆人,和一匹大汗淋漓的马来到了他们面前,尚博朗斯直接在西顿汉姆的面前打开了箱子,检查里面的防护服,从手套到帽子,从帽子到面罩,从面罩到长袍,从长袍到紧身的皮衣皮裤,“手杖呢?”西顿汉姆忍不住问。 “我有火枪。”尚博朗斯冷淡地说。 “你还是得有手杖,不然你怎么检查病人。”西顿汉姆说:“不过这没关系,手杖多得是。” 尚博朗斯最后看了他一眼,转向仆人:“那些碰触过信件的人都自我禁闭了吗?” 仆人迟疑了一下。 尚博朗斯的神情顿时变得严厉起来:“没有!?” “一部分,先生,一部分!”仆人连忙说:“有几个人说是……是无谓的恫吓而已,他们……” “只是怯懦而已。”尚博朗斯补充道,“他们只是担心若是这位先生去告密,他们就会被立刻抓住,你立刻回去,告诫他们,马上选定一个隐秘偏僻的地方与外界隔绝,如果他们已经去见了其他人,或是和其他人有过亲密的行为,也要设法让那些人被关起来!” 仆人为难地蠕动了一下。 “告诉他们,如果他们不想让奥尔良城变成第二个佛罗伦萨,就去做!”尚博朗斯低声命令道:“我会一直跟着这个英国人,直到疫区,让他们遵照我的话去做,如果他们不愿意,那么,”他挥动了一下手臂,像是要驱散瘟疫笼罩在身上的阴影:“从今往后,就不要再见我了!” “先生!”那个仆人委屈地说道:“我们还不知道……” “我也在怀疑,”尚博朗斯说:“但我可以告诉你,也可以告诉他们,在这个世界上,有一些事情,是不能有万一的。” 他提起箱子,将它丢进西顿汉姆的马车,翻身上马:“我言尽于此。愿上帝保佑我们。保佑奥尔良的每一个人。” 他们再次上路,西顿汉姆忍耐了几分钟,探出头往外看,看到那个仆人在犹疑了片刻后,还是转身疾驰而去:“您觉得他们会照您的话去做吗?” “会的。”尚博朗斯说。 这个言简意赅的回答让西顿汉姆有点不足,他停顿了几秒钟,又不怕死地问道:“你刚才说,保佑奥尔良的所有人,包括天主教徒吗?” “闭嘴,外国人!” —————— 西顿汉姆与尚博朗斯是在第二天一早赶到布卢瓦的。 疫情发生在布卢瓦南侧的布雷纳地区,万幸的是这里就和凡尔赛一样,曾经是法兰西国王的猎场,保留着大片的森林与沼泽,村庄与城镇为数寥寥,疫情虽然蔓延了整整七个村庄,但还没有如同燎原之火那样席卷整个布卢瓦,西顿汉姆的两个同僚,也就是国王指定的医学院筹备者,正在这里等着西顿汉姆。 虽然他们也都挺惊讶西顿汉姆怎么会带上一个尚博朗斯,但能够让路易信任,也就是说,这两个人不但忠诚,而且专业的有点单纯,他们立刻就接纳了尚博朗斯。 这里的两个人,一个是意大利的马尔比基,今年四十二岁,还算得上年轻强壮,另一个就让人担心了,因为他已经快要八十岁了,而且正是国王路易十四的首席医师,查尔斯.德,洛姆。 第两百一十二章 四位瘟疫医生(中) 谨以本章向所有在这场疫情中以及之前,现在与将来为了我们这些平凡之人——不惜生死,无畏逆行,坚守岗位,枕戈待旦的医疗工作者们致敬! ———— 这位洛姆先生,最著名的莫过于他发明的防护服,也就是西顿汉姆提醒尚博朗斯准备的防护服的发明人。 他在1619年为了避免瘟疫的侵害,而发明了这些层层叠叠,能够将医生从头到脚,全都严严实实包裹起来的防护服,那时候他还是一个年轻人,但已经侍奉在亨利四世身边好几年了,虽然这也与他的家族有关,但他本人也确实有真才实学,之后他又曾经为路易十三效力,现在更是成为了路易十四的首席医师,但让这位真正的老人来到疫区,并不是路易的本意,原本路易也只是考虑到马尔比基与西顿汉姆都是外国人,可能会遇到一些令人尴尬的局面而无法处置,但洛姆和他的学生就不一样了。 尚博朗斯厌恶所有的天主教徒,但看到这位脊背佝偻,白发苍苍,身材瘦小的老人时,也不免生出几分怜悯之心:“您身边跟着学生,完全没有必要跟着我们一起去,”他语气僵硬地说:“我们正值壮年,身体健康,对疾病有很好的抵抗力。” “正因为你们身体强壮,手脚敏捷,所以我才能和你们一起去啊,”洛姆先生理所当然地说:“难道您还要我一个老头儿孤身深入疫区吗?别说有你们就足够了,如果真是天花,先生们,那么正是天主赐给我的良机,因为我正有对付这个魔鬼的武器。” “别说啦,”马尔比基说:“我,还有洛姆先生的学生,之前已经说尽了能够说得话了。” “那么就请您们去好好休息吧,”洛姆先生得意洋洋地说,“明早我们用过早餐就出发。” ———— 有国王的首席医师在,早餐不但丰富而且新鲜,简直看不出疫区就在距离他们不过数法里的地方,不过每个将要前往疫区的医生都只是酌情取用了一点奶酪、香肠和面包,因为防护服一旦穿上去,没有别人的帮助就没法再次穿上去,而且脱下来之后,也有可能因此受到疾病的侵扰。 一队布卢瓦城堡的卫兵护送他们到疫区的边缘,“越过树林就是了,”军官说,而那条路上已经架起了路障,看守们正在忙着将路障移开,尚博朗斯看到路边的黑麦草里露出了一个男人的手,一动不动,军官也注意到了:“没办法,”他说:“有人想要逃走。” “做得好,”洛姆说:“之后也是如此,军官先生,增加巡逻的密度与频率,在我们回来之前,不能让任何一个人离开河谷!”他点点那具尸体:“让我们为他祈祷,先生们,然后就烧了他吧,尸体放在这里很危险。” “遵命,先生。”那个军官说,接下里,瘟疫医生们就陆续走进了路障里,路障在他们身后合拢,洛姆身边带着三个学生,西顿汉姆身边有四个,马尔比基与尚博朗斯只有他们自己,不过洛姆与西顿汉姆的学生也会为他们服务——这所以这么说,是因为他们只往前走了几百尺,穿过了一片树林,就看到了第一座村庄,医生们先下了马,让学生们服侍自己穿上防护服。 防护服的最里面是一件皮衣,皮裤,照着个人的身材制作,皮质柔软,但穿上去并不舒服,因为按照此时的医学理论,动物脂肪是可以杀灭瘟疫,以及避免病人的体液沾染在防护衣上,所以这层皮衣皮裤的外面,要由学生涂抹上牛油或是猪油,这些油脂还是城堡总管特意新取的,没有那股令人恶心的哈喇气味,但那股黏糊糊的感觉也足够让人作呕的了。穿上皮衣皮裤之后,可还要套上一层后厚重的长袍,领子可以一直翻卷到下颌,压在面罩里面,这样就可以保证不露出一点皮肤,下边的边缘直接落在脚面,脚下是一双沉重的皮靴。 穿好长袍后,就是带上面罩了,这个面罩,正如画在书本上的样子,面具看上去就像是一只凶猛的秃鹫,表层用黄铜打造而成,在眼睛的位置镶嵌着两片圆形的玻璃,大到可以放进拳头的那种,在眼睛下方,是缀在铜框上的的皮革长喙,长喙向前伸出至少有一尺多,里面塞满了香料,视医生的紧急情况而定,从龙涎香、蜜蜂花、留兰香叶、樟脑、丁香、鸦片酊、没药、玫瑰花瓣以及苏合香都有可能,不过今天的香料都是由洛姆先生承担的,所以都用了最好的香料,一戴上,就有一股浓郁的香味扑面而来,有着很好的心理安慰作用,像是这样疫病也会退避三舍似的——当然,那时候的医生确实这么认为的。 最后,还要戴上帽子,与现在的宽檐帽不同,这种帽子不但用皮革制成,同时还不带一点装饰,看上去就是黑沉沉的一片,令人望而生畏。 这样,全副武装之后,就连一点发丝也不露的防护下,他们想要辨别彼此都成了一件难事,就连说话的声音也变得模糊不清,幸而还有他们的手杖,他们的手杖都有着极其强烈的个人风格,洛姆的镶嵌着一个纯银的蛇头,西顿汉姆是黑铁的杖尖,马尔比基的手杖上有着复杂的花纹,简直就像是一件精巧的装饰品了,而尚博朗斯的手杖是他昨天随手从路边捡来的一根橡木枝条做的,上面还留着一些没被剥除干净的树皮,顶端裹着一块手帕。 “哦,尚博朗斯先生,”洛姆惊讶地问道:“您没有携带手杖么,我可以让我的学生让一根给您。” “不用了,”尚博朗斯说:“这正符合我的身高和手掌的宽度。”确实,尚博朗斯是他们之中最高大的,“您看上去简直不像是个医生,”洛姆在面罩后面打量了他一会说道:“更像是一个战士。” 可不是么,一边的西顿汉姆在心里说,他还是一群暴徒的首领呢,但他还是没说出来,虽然他知道这个人只怕要对法国的国王不利,但他又莫名地愿意相信这个人,也许是因为他说的那句话,他是说,他也是一个医生。 等到洛姆与西顿汉姆的学生也都装束妥当,他们就一个接着一个地,走向了村庄。 此时快要到中午了,一日三餐是巴黎的风尚,一些贵人们也会暗中如此享受,但在村庄里,一日两餐才是正常情况——早上起来先去干活,干上三四个小时,才在邻近中午的时候有一顿饭,保证人们能够有继续干活的力气,晚上四五点左右时候的一餐,是为了敷衍咕咕作响的肚皮,也是为了早上的活儿做储备,所以现在,应该能够看到房屋或是棚屋上方升起的烟雾,但就是这么一看,洛姆为首的瘟疫医生们,一颗心就不由得沉了下来,因为他们只看到了十几道烟柱,还是从比较好的房屋里传出来的,也就是说,大部分房屋,还有几乎所有的棚屋,它们的主人不是去见了天主,就是跑掉了。 洛姆看了看,就向最整齐,最高大的一座房屋走了过去,说是整齐高大,也不过是无需他们弯腰进门罢了——除了尚博朗斯。 一个学生先走上去敲了敲门,过了很久,才有一个有气无力的声音问道:“谁啊?” “医生。”洛姆先生说。这让另外三个人有点意外,因为他们还以为这位国王的首席医师会说出一长串拗口的头衔呢。 “我要是把头衔说全了,”洛姆说:“这事情还会变的更麻烦一些,而且我们难道不就是医生吗?” “哦哦,”西顿汉姆说:“您说的很对。” 即便如此,房屋里的人,还是磨蹭了好一会儿才终于给他们开了门,这座屋子没什么特别的,就和所有农民的屋子那样,火塘在中间,左边是一个可以容纳所有人睡在上面的大床——也就是几根木板拼凑在一起,右边是一个牲畜圈,里面是几头山羊和鸡鸭,也许是见了生人,它们叫唤个不停。 洛姆简单地扫视了一圈,就退出了屋子,给他们开门的只是一个老妇人,她见到一下子进来了那么多人,吓得浑身颤抖。 “还有其他人吗?”洛姆的学生问。 “他们都去干活了。” “他们没有染上疫病吗?” 老太婆立刻不说话了,洛姆发出一声尖锐的讥笑。他抬起手杖指了指,他的学生立刻用手杖挡住这个老太婆的去路,而后掀开了她的头巾,头巾下是布满了一整张脸的圆形疤痕,“天啊,”她喊叫到,一边努力想要将头巾盖回去。 “这是个该死的女巫。”洛姆先生说:“还是一个卑劣的盗贼。”他一看就觉得不太对,这个老太婆衣衫褴褛,不像是能够住在这种房屋里的人。在瘟疫经过之后的村庄,这种现象很常见,一些侥幸得存的活人,会理直气壮地将那些不幸的人最后的一点资产占为己有——那些圆形的疤痕,说明这个老太婆曾经感染过天花,但幸运的活了下来,所以她才会这样安安心心地住在疫区里。 “圣母佐证!”那个老太婆立即悲惨地喊叫了起来:“大人们,我可不是什么贼啊,这原本就是没了人的屋子,修士先生允许我住在这里的!” “那些牲畜呢?” “那是教士给我的酬劳。”她说,而后匆忙地,仿佛担心这群大人不相信她似的,指着一座普通的房屋喊道:“如果您们不相信我,那么就去问问修士先生吧。” “我们当然是要问的。”洛姆先生说。 老太婆被他们押着往那座房屋走去,那座房屋看上去平平无奇,和村庄里的其他房屋也没什么太大的区别,只在木门上悬挂了一个十字架,他们一敲门,里面就走出了一个有着类似装扮的男人,不过他的腰间捆绑着一根绳子,就是在修士中常见的那种,仔细一看,他的面罩和长袍都挺粗陋的,没有宽檐帽,只拉起了一个深深的兜帽。 这位修士一看到这个老太婆,就立刻明白了,原来这个老太婆确实是他雇佣的,因为这座村庄在爆发了天花疫情后,大多数人都倒下来,还有一些人逃走了,在瘟疫医生没有到来之前,这位偶尔经过这里的修士先生就承担起了医生的职责。 “我不太擅长医术,”修士坦白地说:“我只能为他们祈祷,做圣事,将他们埋葬。” “已经足够了,修士先生,”洛姆说:“医生只能拯救他们的躯体,而您却在拯救他们的灵魂。” “这正是我应当做的,”修士说:“本来我还以为您们不会那么快来呢。” “只能说是一个巧合。”洛姆先生说:“您到这里几天后啦?” “有一个多月了。”修士说。 “那么还请您跟我说说这里的情况吧。” 于是修士先生就大略地说了一下他在这里的所见所闻,这里的村庄因为地处荒僻的缘故,所以就连农事官都很少在这里常驻,这里也没有教堂或是礼拜堂,当然也没有教士,这里的人们已经习惯了身上出现小疙瘩——或许是因为蚊虫,或许是因为草木的汁液,又或许是因为睡在了太过潮湿的地面上,孩子发热、夭折更是常事,所以他们根本没注意到种种异样——它正是疫病的开端。 修士经过这里的时候,只是在这座被村民们用来充当礼拜堂的房屋里暂住,幸运地没有和村民接触太多,染上疫病,之后,他无奈地摊了摊手:“显然,也许别处也有跑出去的人,我正要离开的时候,道路就被封锁了。”这里毕竟曾经是法兰西王室的祖地,布卢瓦城堡始终有着一支军队看守,这里的监政官与军队将领的反应也相当快。修士发现自己已经无法离开的时候,就回到了村庄里,尽其所能地找了一些药草,熬成药汤给村民们喝,但他确实如他所说的那样不擅长医术,人们不断地死去,先是虚弱的老人和孩子,而后是女人,最后是强壮的男人。 第两百一十三章 四位瘟疫医生(下) 谨以本章向所有在这场疫情中以及之前,现在与将来为了我们这些平凡之人——不惜生死,无畏逆行,坚守岗位,枕戈待旦的医疗工作者们致敬! —————— 这是一座小村庄,连上外来的修士也只有三百七十二人,而在之前的天花疫病里,两百余人连接因为高热与痛苦而死,还有一百多人逃进了不远处的密林,也就是国王曾经的狩猎场,在这里的人,都染上了天花。 这句话一出口,最年轻的马尔比基就不由得惊叫了一声:“所有的人?难道您也……” 修士为难地笑了笑,他没有摘下面罩,而是挽起了袖子,让医生们看到他臂膀上斑驳的红点,“哦,”作为他们之中对瘟疫最了解的人,洛姆先生立刻说:“感染的时间不长,但您马上就要发作了。” “是的,”修士说:“所有人,当然也包括我。” 一旁的众人向他投去了钦佩的眼神,像是这样,一看就知道走在朝圣道路上的修士,即便被封锁在了疫区里,他至少也能如村民那样逃入密林,作为有着丰富野外生存经验的修士,存活下来的把握可比普通人多得多,但他还是留下了,不夸张地说,这座村庄里还能有幸存者,与他分不开关系,这很正常,修士侍奉着天主,他能同时在灵魂和躯体上抚慰民众,让他们鼓起与疫病斗争的勇气。 只是,想到他们进来之后,并没有嗅到就连香料也遮掩不了的腐臭气息,这位修士不但照顾了病人,还掩藏了那些不幸死去的人,如此频繁的接触之下,就算他努力为自己做了防护,但还是不可避免地染上了疫病:“我们会尽一切可能救治你的。”洛姆先生说:“以国王和天主的名义起誓,你会痊愈的。” “我已经做好了接受一切结果的准备,但如果可以,还是请您们去看看那些可怜的孩子吧,”修士说:“他们之中的一些,虽然蒙上天的恩赐,结了瘢疤,但还是非常的虚弱。” “因为与疫病的魔鬼搏斗是一件容易令人精疲力竭的事情。”西顿汉姆说,在这方面,他又要比任何人有经验,因为他一向十分推崇古希腊学者提倡的自然痊愈法,也就是说,在很多时候,人体本身的抵抗力,反而要胜过大多数药物,这时候医生千万不要横加干涉,只要给予充足的营养,就如同交给士兵武器与给养那样,就能帮助病人击败疾病。 既然有这样的理念,他当然随身带着许多“药物”——糖块、胡椒粉末与盐,修士立即将村庄里的人召集起来,将这些化在水里给他们一个个地喝下去,大多数的幸存者都是已经结了瘢疤的,虽然丑陋,但就像是那个老太婆那样,他们之后就不必在恐惧天花这个恶魔了,修士一一看过他们,发现还有两三个人没能来,他就带着医生们去查看,原来他们也开始发热了。 因为村庄里留下的人都已经患过病,村民们并不恐惧,他们将修士和发热的人聚集在一个大房间里,预备按照医生们的吩咐照顾他们,当然,若是他们遇到了不幸,那么接下来的工作也要由这些人完成,医生们决定留下两个学生指导和监管他们——这可不是多此一举,之前洛姆先生就遇到过不少恩将仇报的蠢货,这里消息闭塞,村民们也很少接受外来的讯息,他们怕他们一离开村子,村民们就把这些人给烧了。 再三和这些满脸疮疤的村民们说明了,只要患上天花,而后痊愈,就不会再被这种疾病危害到,而这种疫病完全是恶魔的阴谋,越是虔诚,越是纯洁的人越容易受到危害之后,洛姆先生才略微安了一点心,他左右张望了一番:“你们之中有牛倌吗?” 能够从天花的折磨下逃脱的都是年轻人,修士说“孩子”一点也没错,幸存者最大的也没超过二十岁——这是医生们推测的,这里的人几乎无法数到二十(也就是手指与脚趾的数量)以上,他们害羞而畏惧地相互看了看,才有个大男孩小心地回答说:“我们没有牛倌,先生。”他仿佛为了无法回答洛姆先生的问题而变得更加窘迫了:“我们的村庄很小,所以,所以我们要用牛的时候,就到茹拉去租借耕牛。” “茹拉?” “从这里沿着溪流往下,是图拉瓦,图拉瓦也很小,他们的牛也都在茹拉。” 茹拉在法兰西是个很常见的名字,因为它在高卢语言中,就是高处的林地之意,“图拉瓦与茹拉……”洛姆先生念着这两个名字:“那么你知道它们现在怎么样了吗?有病人吗?” “可能有,”那个大男孩说:“不久前他们才烧死了一个女巫。”在这些并不怎么贫瘠的地方,又没有遇到可怕的饥荒,人们突然想起来要烧死女巫,多半就是因为突然有人生了病。 “看来我们还要走一段路。”问了图拉瓦和茹拉的位置之后,洛姆先生打开地图查看了一番,确定这两座小村庄可以让他们在既定的时间里返回布卢瓦,就做出了去看一看的决定——布卢瓦的管理者虽然在发现第一个天花病人的时候,就做出了封锁河谷的决定,但具体如何,他也不知究竟。 这原本就是瘟疫医生的职责,没人提出异议,这件事情就这么决定了,修士与另外的病人,在有了医生和药物之后,生命安全也有了最大的保障,接下来只有看他们自己的了。 虽然西顿汉姆和尚博朗斯很好奇为什么洛姆要问起这里有没有牛倌,但大部分医生都有着属于自己的秘密,就像是尚博朗斯家族的“助产机器”,说起来,他们与洛姆先生素未平生,当然也不会莽莽撞撞地开口就问,他们走了两小时左右,就到了图拉瓦,图拉瓦的情况比之前的村子还要糟糕一点,因为他们这里可没一个勇敢良善的修士,村庄里弥漫着香料也无法压制的可怕气息,他们走了好几个地方,才终于找到了一个奄奄一息的幸存者,他不是因为天花——天花没能夺去他的性命,他的亲人不是先他一步去见了仁慈的天主,就是逃走了,他在高热退去之后醒来,又饿又冷又渴,却连一口水也喝不到,如果不是瘟疫先生来到这里,他就一定已经死了。 和他一样的人还有三四个,除了这些之外,这座村庄已经彻底地死去了,马尔比基、尚博朗斯与西顿汉姆,还有学生们,将生者移出村庄后,在一个空旷的房屋里安置妥当,就开始收敛死者——因为他们的人数太少,只能为他们祈祷之后,把他们的空躯壳聚集在一起,放火烧掉。 洛姆先生凝视着在碧蓝的晴空中格外明显的黑色烟雾,摇了摇头,“你们的牛也都在茹拉吗?”他问:“那么茹拉的牛群一定很可观。” 虽然不知道这个医生为什么会关心牛群,但在他们的照顾下,略微恢复了一些力气的生还者还是老老实实地回答道:“一百多只呢,先生,都是好牛。” “那照看他们的一定是个好牛倌。”洛姆先生说,而后他发现对方的表情有点奇怪。 “确实如此,”那个村民说:“安福尔是个好牛倌,还有他的兄弟和儿子们。”听起来会是一个极其庞大的家族,洛姆在心里说,同时,一百多只牛,无疑让他的心愉快地蹦跳起来,他的一些想法可能就在今天得到确证。他想的如此出神,差点忽略了村民的问题:“老爷,”那个村民问:“你们还要继续往茹拉去吗?” “当然,”洛姆先生说:“茹拉距离你们只有两千尺不到,我怀疑那里也已经被疫病占领了。” “但我听过了一件事情,我不能确定,老爷。” “说吧,”洛姆先生说:“我不会责怪你们的。” “我听说安福尔们是一群胡格诺派教徒。”村民说。 “什么胡格诺派教徒?”洛姆先生还未回答他,一个声音就在他们身后响起,国王的首席医师一抬头,才发现那个投下了深重阴影的是尚博朗斯,他想起尚博朗斯似乎也是一个胡格诺派教徒的姓氏,神色顿时变得莫名起来:“……我不觉得那有什么,”他说:“你不知道南特敕令吗?现在胡格诺派教徒是被承认的,只要他们不违反国王的法律,他们在法令上享有法兰西公民的一切权利。”他耸了耸肩。 那个村民用怀疑的眼神看了看这位医生:“您也是……和他们一样的人?” “不,”洛姆先生说:“我是上帝教徒。”这句话可一点也没错,随后赶来的西顿汉姆想到,巴黎是绝对不会允许有信奉新教的人存在,更别说成为国王的首席医师了,他在接到路易十四的邀请后,迟疑了很久才做出决定,而他的朋友都认为他疯了,圣巴托洛缪大屠杀人们记忆犹新,而且法兰西国内的胡格诺派教徒与上帝教徒的争斗还从未停止过。 说起来,他们这四位瘟疫医生也着实有趣,马尔比基和洛姆都是上帝教徒,但马尔比基是罗马教会的教徒,而洛姆则属于法兰西的教会,西顿汉姆和尚博朗斯都是新教教徒,但一个是英国的温和派加尔文教徒,一个是法国的激进派胡格诺派教徒,哦,纠正一下,胡格诺派教徒大概就没有不激进的,之前他们还计划将一个无辜的英国学者拉进他们的阴谋之中呢。 斜着眼睛看了上尚博朗斯一眼,这位胡格诺派教徒居然表现的相当冷静。在洛姆先生提出,要往茹拉去的时候,他抬头望了望天色:“我不太建议,”他说:“如果真如这位先生所说,安福尔家族是胡格诺派教徒……” “我说过,南特敕令里已经宽恕了他们的罪过,允许他们保有自己的信仰和权力,”洛姆先生十分坚持地说道:“我必须得去,如果您们有自己的想法,您们也可以留在这里,或是回布卢瓦。” “我们是必然要和您一起的。”马尔比基说,别开玩笑了,他们三个外来人,好吧,就算尚博朗斯是法国人,但他是个胡格诺派教徒,说不定比外国人更糟糕呢,他们倒是安然返回,却把国王的首席医师丢了,是觉得路易十四陛下的绞刑架太空荡了吗? 西顿汉姆耸了耸肩:“既然国王的首席医师大人也这么说了,您就别担心了。”他以为,这是因为尚博朗斯在担心那些胡格诺派教徒,如果他们真的是。 但接下来,尚博朗斯就不再说些什么了,他们完成了自己的工作后,日光已经西斜,“看来我们要在茹拉过夜了。”洛姆先生乐观地挥舞了一下手杖,说道。 —————— 他们在夜幕降临之前终于看到了茹拉,这座村庄要比它的邻居大一些,因为这个时刻的人们几乎都已经安歇了,这些瘟疫医生首先遇到的是警役, 在看到医生们的装束后,警役们露出了惊讶的神色,他们不知道的是,医生们也感到惊讶,他们还以为茹拉也已经被疫情笼罩了,谁知道这里至少还保持着原有的秩序,不过想到它这里还有一百多只牛,想想也不是那么奇怪的事情了。 这里确实有疫情,但不是那么严重,瘟疫医生们受到了很好的款待——在这个时代,瘟疫医生是很受尊重的,因为此时时常瘟疫横行,而只有这些医生,敢于行走在城市或是村庄里,治疗感染了瘟疫的人,埋葬死者,他们还承担着记录病亡人数的职责,还要充当遗嘱的记录人与见证人,有些时候还要探查疫病的源头——就像是他们现在所做的那样。 而洛姆先生,则又一次询问起牛倌的事儿,他在听说这里的牛倌和他的家人,没有感染天花的时候,不由得露出了无法遮掩的喜色,而那个被探问的人却像是受了惊吓一般,几乎没能拿住他的赏赐,那枚大埃居跌落在地上,弹了起来,转了转,一路滚到了尚博朗斯的脚下。 第两百一十三章 医生们的大冒险(上) 尚博朗斯捡起那枚大埃居,放在蜡烛上烧了烧,才递给那个人,洛姆先生看着这一切,“哦,抱歉,”他说:“是我疏忽了。”他们才从满是天花病人的疫区而来,不应该直接和人接触,这个人看上去很健康,尚博朗斯瞥了国王的首席医师一眼,尚博朗斯是胡格诺派教徒,洛姆是上帝教徒,但他不得不承认,这位首席医师并不令人厌恶,他甚至可以称得上是个纯粹的人——虽然他已经拥有了对于医生们来说最为至高无上的位置,却依然坚持不懈地在医学这条狭窄的道路上跋涉不懈,在发现河谷地区出现了疫情后,他不但没有立即逃走,还毅然决然地担当起了警报人的职责——还有,虽然,他命令这里的官员和将军封锁了疫区,但军队的长官想要派遣一队士兵随身保护他的时候,他也坚决地拒绝了。 像是他们身上的这种防护服,因为精巧和用料,并不是一般人家都能配备得起的,就算能,谁会配置这样一套寓意不祥的盔甲放在家里,士兵们没有防护服,也就是说,进了疫区,他们就无法避免被感染,最后只能留在疫区,向上帝与死神祈祷,看看自己会不会是那百分之一的幸运儿——疫区的人们就足够不幸了,洛姆先生坚持说,就别让更多无辜的人成为魔鬼的战利品吧,他这样说,还给国王写了信,表明是自己坚决地拒绝了保护,而不是这里的长官有意懈怠。 在这短短一天的旅程中,洛姆先生除了没有参与到收敛死者的行动中去——主要是因为他的身体已经无法承担起这样的体力劳动,防护服虽然有效,但鸟嘴面罩里填充的香料虽然能够保证他们不会受到疫病侵扰,也让他们的呼吸不那么顺畅——不开玩笑地说,此时的医生也需要一个如同战士般的好体魄,像是尚博朗斯,他是个医生,却也强壮高大,武技高超,奥尔良地区的胡格诺派教徒推举他为首领,除了他的虔诚之外,上述特点也是关键。 那个警役接过了银币,含含糊糊地道了谢,就退了出去。 门关上之后,洛姆先生才环顾四周,他们被安排在小教堂的房间里,四个瘟疫医生一间,剩余的学生一间,也是村庄里的人招待贵客时常有的事儿,茹拉确实要比另外两座村庄更大也更富有一些,或许也有可能,安福尔牛倌不但为附近的两座村庄饲弄耕牛,也为附近的一座小修道院代为管理牛群的缘故,不过这个规模也不能说很大——英国的自由佃农从十三世纪开始,就被开恩允许饲养一匹马,两头母牛,三头猪,四只鹅,十五只母羊和许多羔羊……但这里的佃农,不是因为村庄的位置不好,相反的,正是因为太好了,这里的大部分领地都属于王室,虽然房屋后就是富饶的密林,却不是他们能够任意涉足的地方——所以他们的生活只能说安稳罢了,但这样的安稳,也是经不起波折的,就像是这场疫病,一下就摧毁了三个村庄中的两个。 洛姆医生对牛群的关切当然引起了另外三位医生的注意,但出于道德与不言而喻的暗规则,他们不能出口询问,但让他们意外的是,洛姆先生居然做了一个手势,让所有人注意到自己之后,才讲道:“先生们,你们一定会很奇怪我为什么那么关注牛群吧。” “确实,”西顿汉姆说:“但如果其中有什么缘故,您也无需对我们解释。” 洛姆先生笑了笑,当然,在这个时代,“手艺”可是一桩昂贵的玩意儿,裁缝是“手艺”,“酿酒”是“手艺”,打造盔甲是“手艺”,甚至养牛养鸭养鸡都是“手艺”——不然那些佃农也不会将自己珍贵的耕牛交给安福尔家族养育,或是直接租借安福尔家的牛了,任何手艺都是在家族中传承的,如果有人幸运地成为了某个手艺人的学徒,那么也要经过十几年甚至几十年的磨折,才有可能从老师这里学到一星半点的真本领,不过到那时候,他也可以有学徒,将老师加诸在自己身上的痛苦,加在另一个孩子身上。 医生么,虽然他们的身份要更贵重一些,但也是一桩“手艺”,像是尚博朗斯家族,他们逃到英国,既是为了自己的信仰,也是为了保证“手艺”不外流,只是即便在新教教徒占据了主流的英国,他们的敝帚自珍依然招致了伦敦医学会的不满,他们想要推进的助产士行会直至今日没能得到承认就是最直白的证明。 要说,他所发现的东西,让他自己来说,他也更愿意交给自己的学生和家人,但问题是,它也一直被国王关注着,而国王为何要创办这个布卢瓦医学院的原因,他也知道,国王的期望是,法国乃至整个欧罗巴,甚至是整个世界的医学的研究与发展,都能够从这座河谷起步——也就是说,国王是绝对不会允许他继续将这个秘密藏在心里,藏在家族里,不仅如此,之后布卢瓦还会迎来来自于四面八方的学生和学者,医学院会如同一株枝繁叶茂,花朵累累的大树那样,一边赋予外来者丰富的汁液与蜜糖,一边借助外来者带来的知识与理念,最终结出数之不尽的甜美果实。 所以他毫无负担地,就将他的最终目的说了出来。 “您们都知道吧,就在国王回到巴黎之后没多久,有一个从遥远而古老的东方大国回来的教士,有幸觐见了我们的陛下。”洛姆医生停顿了一下,“他向陛下禀报了一件令人惊讶的事情,那就是,在距离我们足有一千里之远的地方,那里的人们,正在用一种奇特而有效的方法预防天花。” 这句话简直就如同一枚钉子那样打进了西顿汉姆,还有尚博朗斯的心里,只有马尔比基一派自如,毕竟他一开始就是受了这样的诱惑,才从意大利跑到法国来的。 “怎么可能呢!”西顿汉姆叫嚷道:“怎么可能呢?”他重复道:“虽然人们都说,酒、香料或是花朵能够防御疫病,但我们都知道,疫病是无法靠着这些抵御得住的……” “那些东方人用的不是这种方法,”洛姆医生说:“他们从将要痊愈的人身上取下瘢疤,把它们碾成粉末,然后吹进健康的人的鼻子里,那些健康的人,会在之后的几天发热,起疹子,但从这之后,他们就再也不会患上天花了。”他急促地说道,房间里的医生们已经摘下了面罩,在蜡烛的光亮下,这位老人的眼睛就像是动物那样发着可怕的绿光:“先生们,事实上,不但是那些东方人,那些黄皮肤的人在这么做,俄罗斯人和奥斯曼土耳其人也在这么做——是的,其中也有不幸的人因此而死,但痊愈的人更多,于是国王就将这件事情交给了我。” 他停了一下,但没人发出声音,他们都紧紧地盯着洛姆医生,于是洛姆先生就继续说道:“因为国王给我这样的任务,我就带着我的学生去了疫区,当时,正有一座村庄发生了天花疫情,我就让我的学生去找那些快要痊愈的人——我有好几个学生,”他有点生气说:“不过他们之间的关系并不融洽,”西顿汉姆跟着点了点头,尚博朗斯是因为身份特殊,而马尔比基是因为专研解剖术,以及一些医学理念而无法被罗马教会接受,而一直在四处流荡,所以两个人都没有学生,但他们都经历过学生之间的倾轧斗争,毕竟这个时代,老师愿意教给自己的学生什么,都得看老师的意愿,受宠爱的学生会得到更多,前路更为平坦,毫无疑问,“我的一个学生,就招募了一个流浪汉,让他到疫区去,代为收集那些人的瘢疤和脓液,而我的另一个学生拿不出这笔钱,不过他在我夸奖前者的时候,揭发了他的行为,并且提出,这里面有两个样本是完全无效的,因为它们来自于两个不曾患上天花的人。” “而那个被揭穿的混蛋,振振有词地说,我并没有规定他们必须亲自去做这件事情吗,而且他可以确保,这些样本都是来自于疫区的人——上帝!”说到这里,洛姆气恼地说:“他们甚至都没有想过,这两个人怎么能够避免染上天花呢,她们甚至不是有能力离开疫区,避到别处的富人,只是两个在牛棚里做事的女工罢了。”他深深地吸了口气:“但那时候,我的实验已经在进行中了,所有的人——我是说,那些可恶的苦役犯都已经发热过了,包括吸入了据说那两个根本没有染上天花的人——而他们也和天花病人,待了好几周了,但没有,没有一个患上天花!” 洛姆先生喘息了一声,显而易见,他的情绪更为亢奋了:“诸位,你们也应该想到了,我马上就去找那两个女工,结果呢,活见鬼,她们居然已经被烧掉了!对,该死的,那些人居然说,正是这些女巫召来的天花,所以她们不会染上天花——所以,所以,哦,他们就这么简简单单地……满怀欣慰地把她们烧掉了!烧掉了这样珍贵的样本!”他攥紧了拳头,恶狠狠地在空中挥舞了一下:“我那时真想把他们也弄到火刑架上烧死!” “你们的国王难道不曾颁布过法令,不允许人们私自审判女巫吗?”马尔比基忍不住问。 “无论什么地方,什么时候,都少不得这些愚民。”西顿汉姆点评到,他虽然是个加尔文派教徒,但也看多了那些激进派的作为,说真的,他真觉得激进派和他们谴责的刽子手(上帝教徒)们没什么区别。 “总之,之后我虽然努力寻找了,但只有隐约的听闻和传说了,有人说这是天使的赐福,也有人说,这是与魔鬼的交易,而这些都不是我在意的。”他叹息着说:“这几年我一直就在寻找另一个‘女工’,先生们,如果这些不是上天的恩赐,也没有邪恶的手脚在里面,那么就是人类的幸运了。” “天啦……”西顿汉姆喃喃道,就连马尔比基也不由得神情激动,只有尚博朗斯,他在兴奋之后就是一阵难以言喻的苦涩,他知道查尔斯.德.洛姆敢在他们面前说出这个放在其他家族,可能传承上一百年或是更久的秘密,一来是因为法国国王必然不会让这个秘密成为洛姆家族用来换取利益的筹码,二来就是因为,在这里的每个人,就算能够走出疫区,也别想走出布卢瓦,他可能……也许……确实要为亨利四世的后裔效力——直到这个秘密不再是秘密…… 这样的将来,也不由得这位胡格诺派的首领面色苍白。 得知了这一秘密的三个人,或者说,连同洛姆先生在内,虽然知道明天可能就要迎来最后的答案,他们应该好好休息,养精蓄锐,但没有一个人能够闭上眼睛,在翻转反侧了好几次后,马尔比基,他们之中最年轻的人忍不住跳了起来,“我现在就想见见那些牛倌!” 尚博朗斯还没来得及说些什么,西顿汉姆就立刻叫起好来,洛姆先生虽然抱怨着他们都是一群多事的人,但他起身穿衣戴面罩的速度竟然也不比年轻人慢,几分钟后,瘟疫医生和他们的学生就站立在了小教堂外。 “唉?”一个视力良好的学生惊讶地说:“还有人没睡吗?” 这个时代的人们,一般就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蜡烛是教士和老爷的配备,就连火把,也是极其必须的时候才会被拿出来用,所以一旦入夜,村庄就是黑沉沉的一片。 他们现在却看到了一点星火。 “那是牛棚吗?”一个学生问。 能够容纳下一百多只牛的牛棚可不会太小,作为手艺人的安福尔家也有着一幢大屋子,连在一起,几乎占据了一整个小山坡,在进入村庄的时候,他们就随口问过了——就算不问,嗅着味儿也能找过去。 点着灯的确实是安福尔家的屋子,一个学生上去敲了敲门,里面突然一阵骚动,而后就是长久的静默,尚博朗斯蹙眉,掀起了自己的长袍。 门打开了,一柄斧头迎面劈来。 第两百一十五章 医生们的大冒险(中) 可怜的学生惨叫了一声,踉跄后退——顶着一把斧子,看上去简直就像是一百多年后万圣节夜晚的搞笑艺人。斧头劈开了瘟疫医生的帽子,平顶厚重的皮帽子犹如头盔那样挡下了最具杀伤力的力道,而后斧头往下走,嵌在了黄铜的镜片框架里——如果不是这身防护服,这个学生应该已经一声不吭地死了。 医生们中反应最快的是尚博朗斯,毕竟他在医生的头衔上还有暴徒首领的名号,他拔出短柄火枪,扣动扳机,子弹呼啸而去,直接击倒了追上前来的那个农夫。 西顿汉姆还在思考,这是不是一个误会,就发现自己正在跟着医生们奔跑,医生们的防护服并不适合在黑夜中,在丛林中逃命,万幸的是,此时的农民有很多人都有严重的夜盲症,但很快,就有人点起了火把,而那些警役或是牛倌们显然是有着充足的肉食补充,他们还紧跟着医生们,不断地发出喊叫声,催促人们追上来。 医生们在逃入密林前被截住了,那是一群看上去再寻常也不过的村民,他们的眼睛在火光下睁得大大的,显而易见的还是有些看不清东西,他们手中也只有如草叉、木连枷之类的武器,但数百对十个不到的瘟疫医生团,实在是充满了压迫性——尤其令人胆寒的是,村民中居然已经有不少人都感染上了天花,他们的皮肤上满是可怕的红疹子,说起话来颠三倒四,看上去随时都会倒下,但他们看向安福尔他们的眼神是狂热而又虔诚的。 安福尔的家长是个年过六十的老人,戴着一顶窄帽檐的帽子,眼神阴森,有着一个很大的鹰钩鼻,他的嘴唇不满地往下撇,肤色暗黄,他的手里举着一柄短戟,雪亮的锋刃照亮了垂袖马甲的纽扣,白色的衬衫领子从圆领皮衣的领口翻出来,腰带上系着钱袋与护身符,及膝宽腿裤与紧身袜都穿的好好的,鞋子的带子也是整整齐齐,综上所述,一点也不像是刚从床上起来的样子,而后那些警役,以及那些显然在村庄中有着发言权的人,都是一副清醒的样子。 联想起那个学生敲门之后的情形,尚博朗斯已经猜到,他们或许惊破了一场阴谋,而这场阴谋或许就是针对他们的,想想吧,这些人正计划着当晚,或是第二天的时候,杀了医生们,或是做一些更为危险的事情,结果预定的受害者们居然已经登门造访,也不怪那人的第一反应就是给来人一斧头。 “我们是医生!”洛姆大叫到:“受国王的派遣而来,我们听说你们这里出现了瘟疫,我们是来帮助您们的!” “叛徒的使者。”老安福尔呸了一口:“我就说这里怎么会突然出现瘟疫,原来就是你们带来的。” 人群立刻骚动起来,之前才有两个女工因为没有感染瘟疫而被人们烧死,在这里的任何一个人都很清楚,这种罪名绝对不能承认,这下子,不但是洛姆和他的弟子喊叫起来,就连西顿汉姆和马尔比基也都嚷嚷起来,尚博朗斯窥见安福尔们嘴角上扬,心顿时往下一沉,立刻知道他们犯了一个错误,果然,老安福尔马上大叫起来:“天啊,他们是外国人,是奸细!”这下子,不但他们原先的罪名无法洗脱,甚至还加上了一条叛国罪。 “他们都是路易十四招募而来的魔鬼!”老安福尔说,而后火光下的每个村民都在点头,“正是为了惩罚他们,天主才降下了这样的灾祸!正是为了警告我们,警告我们这些虔诚的好人!” “这可不太对,”西顿汉姆否认道:“而且您一会儿说,是魔鬼带来的瘟疫,一会儿又说,这是天主对你们的警告,我说,这究竟算是什么啊!?一仆两主?” 他的话还真有点道理,可惜的是完全地被湮没在了村民们歇斯底里的呐喊声中,“我们是为了你们而来的!你们得了病,需要治疗!”马尔比基还在拼命地解释,尚博朗斯注意到洛姆医生却在一声叹息后闭上了嘴——马尔比基毕竟还是一个新进的瘟疫医生,他没有见过更多的暴民了——而如洛姆医生这样,时常在疫区行走的瘟疫医生,在面对瘟疫的威胁时,最怕的也就是被病痛和死亡逼上了绝路的病人,他们的手杖,既是用来指挥学生和助手做事的,也是用来拨弄尸体,更是用来抵御病人,病人家属的突然爆发的,像是这种情况,洛姆医生应该也碰到过,只是这次可能是最糟糕的。 医生们被涌上来的村民们粗鲁地扯掉了面罩,扒掉了长袍、皮衣,他们的帽子被踩在泥泞里,他们被紧紧地捆缚起来,脖子上套着绳圈,绳圈连在一起,而后老安福尔的一个儿子,就像是牵着一串牛那样,把他们牵到村子里,这次可没小教堂给他们住了,安福尔家的牛棚就成为了临时的监牢,他们的一边就是躁动不安的牛群,他们被吊起来,高大的尚博朗斯被捆绑得最结实,也许是因为他的威胁性看起来最大,也有可能,老安福尔的小儿子就是被他击倒的。 “等等,”尚博朗斯在看到老安福尔就要走出去的时候喊道:“我是阿尔贝.尚博朗斯!”如果对方确实是个胡格诺派教徒,就不可能没有听过他的名字。 老安福尔听到了,他挥了挥手,让其他人都走开,举着火把走到尚博朗斯面前:“伪信者?” “不,我从未背叛过自己的信仰。” “但你和一个上帝教徒走在一起,还为他差点打死了我的儿子。” “我不知道当时究竟是个什么样的情况,但先生,这个村子正在爆发瘟疫,无论是上帝教徒,还是我们,都首先是医生——我们是为了救治病人,埋葬死者而来的……如果您因为您儿子的受伤而感到愤怒,那么我愿意付出代价,让他们走吧。” “然后让他们叫更多的上帝教徒来?”老安福尔用一种你觉得我是傻瓜吗的眼神上下打量了尚博朗斯一通,“你让我失望,尚博朗斯。我想我得告诉奥尔良城里面的那些人,他们的首领是个孬种。”他又呸了一口,就在尚博朗斯的身上:“别妄想了,你们一个也逃不了,不管是上帝教徒,还是外国人,又或是叛徒。” “你也不顾那些村民吗?他们已经出现症状了!他们需要休息和治疗!” “别用魔鬼的话来动摇我,”老安福尔粗鲁地喊道:“这是上天的考验!只要通过了,就能如同圣徒那样获得天使的祝福……只要他们足够虔诚!”他自豪地拉开衣襟,让人们看到上面的浅淡瘢痕,“看看我身上,这些就是圣痕!天使祝福了我,让我不会染上魔鬼带来的瘟疫!”他满意地看到尚博朗斯的眼睛睁大了。 “活见鬼……”一旁的洛姆医生轻声道,这大概就是他们找寻的东西了,滑稽的是,这样东西竟然在给了这群隐藏的胡格诺派教徒免疫瘟疫的能力后,也让这些愚昧的人以为自己成为了一个圣徒。 “别痴心妄想了,”老安福尔说:“等到明天,我们就烧了你们。” “你打算怎么应付之后的审讯?”尚博朗斯说:“你们不会认为,国王就会这么任凭他的首席医师下落不明吧。” “瘟疫医生死在瘟疫里,不是很正常吗?”老安福尔说:“除非他们能从泥巴里找出什么东西来,不然就只有这样——等到封锁解除,我们就到英国去。” 说完他就走了,也带走了光亮,牛棚里又热又潮湿,充满了恶臭味儿,牛蝇或是其他不知名的虫子铺在他们裸露的皮肤上,他们很快就起了数之不尽的大包,痛痒难忍。 “我觉得他说的挺对。”很久之后,西顿汉姆说道。 —————— 第二天,四位瘟疫医生和学生们有幸看了一场最为不伦不类的游行,大家都知道,胡格诺派作为加尔文教派在法国的衍生宗教,它的教义与仪式都与上帝教派有着许多不同的地方,但现在他们不但看到了圣像,也看到了救世主十字架和圣物盒,而作为这场游行的主导者,首脑和圣徒,安福尔家族对此竟然能够视而不见,尚博朗斯先是愤怒,几分钟后就又平静了下来,想来也是,在这几十年来,也有三分之一的胡格诺派教徒背叛了信仰,皈依了上帝教派,这没什么可指责的,就是显得异常可笑。 除了他之后,其他人就是在可笑之余还有点绝望,他们只希望这场游行持续的时间能长一点,也许下一刻就有人来拯救他们了,而老安福尔或许也想到了这点,他手持圣经,大声地叱骂了这群带来疫病的魔鬼,做出可怕的宣判,人们一拥而上,对他们一阵痛打——尤其是那些患了天花的人,也许他们以为,只要用力痛打这些魔鬼,圣徒就能看到自己的虔诚,将疫病从他们的身上祛除了。 等到这些人都被打得奄奄一息了,他们才被绑上粗陋的火刑架——就是一根尖头插入地面的树干,树皮都没有剥干净,村民们热热闹闹地聚集过来,往他们的脚下堆积稻草和树枝,“太糟糕了,”马尔比基情不自禁地说:“我们会先被烟熏死,我们的肺里会充满了黑色的灰烬,等到人们解剖我们的时候,他们会发现,我们的肺部就像是着了火。” “那么您想要劝劝他们把这些东西先晒干吗?”西顿汉姆说:“我倒希望您能,不过这位圣徒似乎很清楚自己要干什么——比一个牛倌更有头脑的牛倌,”他评价道,一边看着旁边的尚博朗斯。 尚博朗斯也看清了老安福尔的把戏,他也许也不明白自己是怎么免疫的,但他可以借此鼓弄唇舌,就如一个罗马教士那样蛊惑那些村民们,等疫情过去,存活下来的信徒就是他最可靠的打手与屏障,也许等他们到了法国之外的地方,他就会变成一个真正的圣人也说不定,他不是一个虔诚的上帝教徒,更不是一个虔诚的胡格诺派教徒,但就是这种人,才能在宗教的舞台上戴上最亮的光环——所以他们非得死不可。 火烧起来了。 正如马尔比基所说,首先升起来的是烟雾,白色,灰色与黑色,他们先是咳呛,脚下感到一阵阵令人绝望的灼热,他们还听到老安福尔在诅咒魔鬼,称他们是群最卑贱的巫师,宣称要把他们的残肢余烬丢到沼泽里。 这时候医生们的眼睛已经完全睁不开了,但听力最好的马尔比基突然听到一个女人在说:“……把魔鬼挂在嘴边,魔鬼可是说到就到。” 这句话完整地来说,应该是,向上帝祈祷,上帝未必总能听见,但若是把魔鬼挂在嘴边,魔鬼说到就到——老安福尔惊骇地盯着那个女人,她笑吟吟地突然出现在他面前,简直就像是从空气里走出来的,村民们的鼓噪也一下子没了声音,是啊,他们可以随心所欲地烧死任何一个“女巫”,无论她是有罪的,无罪的,聪明的,愚笨的,又或是美丽,丑陋的,生孩子或是不生孩子,反正他们都是弱者——这些瘟疫医生也是如此,虽然他们平时都是他们不敢触及的大人物——但在圣徒的推动与撺掇下,他们也可以表现的非常大胆,而且与对付村庄里的孤寡老太婆不同,这些高高在上,连内衣都是丝绸的先生,生死也操控在他们手中的感觉,是任何劣酒或是游女都比不上的。 可是……一个这样出现的女人,就说明了她并非凡人。 老安福尔的大儿子猛地喊了一声,举起了手里的火枪(尚博朗斯的那把),猛地扣动扳机,他以为可以一举杀死这个女巫或是幻觉,但子弹在枪管里爆开了,铁片与弹丸喷射到他的脸上,他的嘶叫都变得模糊,血液飞溅到了老安福尔的脸上。 女巫轻轻挥舞了一下手臂,火刑架下的火熄灭了。 第两百一十六章 医生们的大冒险(下) 路易接到他的首席医师的来信时,一切已经尘埃落定,在女巫面前,这些“虔诚”的人毫无还手之力,不,应该说,当他们意识到面前竟然是一个不折不扣,真的能够施法到的女巫时,就四散而逃了,但只能说是一种极其有趣的巧合——那群人数约在百人左右的女巫正是受女巫教团的命令,往奥尔良区移动,而后被国王勒令移居到河谷的波西米亚人,只是她们在途中看见了火焰和灰尘,又从渡鸦这里知道,有人正在焚烧女巫,虽然不确定,但还是决定去看一眼。 没想到村民们正在烧的居然是几个大男人,从衣着上来看,他们还都是“尊贵的老爷”,不过女巫们并不在意这个,她们也不在乎对方是胡格诺派教徒还是加尔文教徒,又或是上帝教徒,这些人对她们的态度都差不多,胡格诺派或许还要更激进一点——另外提一句,安福尔为首的村民们一个也没能逃掉,因为洛姆先生才略略清醒了一点,就用那股子与他的年龄丝毫不相称的声音大声喊叫着,请求女巫们将这些人抓住,他在信中说,一看到这些女巫的衣着,他就知道她们是波西米亚人,所以就用了最好的措辞_——简单点来说,就是许诺只要女巫抓住了这些人,每个人都能从国王手里拿到一个金路易。 没有什么能够比金子更能打动这些习惯了流离颠沛,靠着算命与诅咒为生,手里几乎没有任何资产的女巫们的心了,她们就像是一群狂野的猫那样窜了出去,村民们的人数数倍于她们,但他们畏惧巫术,即便有人鼓起勇气反抗,也无法与女巫们的魔法相抗衡,只有一两个女巫在追猎的过程中受了一些轻伤,像是被树叶划伤了脸,或是崴了脚。 受伤最重的还是瘟疫医生和他们的学生,洛姆先生因为有其他人的遮蔽与帮助,只折断了一条手臂的骨头,其他人,尤其是最高大强壮的尚博朗斯,他差点杀了安福尔的小儿子,所以被打断了好几根肋骨,还被鞭子抽打过,整个背部鲜血淋漓,据说还有人试图割掉他的鼻子,幸而没能成功,但他的面颊上也有了一条深刻的伤痕,鼻翼歪到一边,女巫们把村民们丢进小教堂,把他们搬到安福尔的大屋子里后,就开始理所当然地熬制草药——也就是粗劣的魔药,给他们喝,虽然从洛姆先生到尚博朗斯,他们都不太愿意与魔鬼的yin妇打交道,但看马尔比基和西顿汉姆痛痛快快地喝了药,就立刻活蹦乱跳了——为了之前洛姆先生提过的,有关于天花防治的事情,他们也只得硬着头皮,一边忏悔,一边将那些黑乎乎,黏糊糊的东西喝到了肚子里。 洛姆在信里说,虽然说活蹦乱跳也有点夸张了,但这些药物确实减轻了他们的痛苦,让他们不至于完全失去对思想和行为的控制,轻微的伤势痊愈的很快,但骨头还要一段时间才能重新连接起来,还有他们偶尔会吐出黑色的血液,粪便也是黑色的,女巫们说,这是因为他们的内脏受了伤,这些都是凝结了的血块的颜色。哦,还有要提一句的,那就是他在信件中,小心地将女巫们称作波西米亚人,没有直接使用那个禁忌的称呼。 在女巫们的帮助下,他们从安福尔一家身上提取了瘢疤,脓液,这些丑陋的东西,依据洛姆的描述,与天花病人身上的十分相似,但因为之前的两个女工已经被烧死了,所以他们无法予以比较——而他们也很干脆地,直接在茹拉村开始尝试种植着两种疫苗,方法与那些东方医生使用的相同。 洛姆说,茹拉还有两百余人还未染上天花,他从其中挑选出年轻健康的人,接种了两种疫苗,等他们不再发热了,而后直接将他们和身上满是红点的病人关在一起,结果是有十三个感染病人瘢痕的人直接死了,从安福尔身上取下来的瘢痕感染了的人则只有一例,后来前者里面还有两个染上了天花,后者却一个也没有,他们现在几乎可以确定了,安福尔身上的这种瘢痕要比那些快要痊愈的病人身上的瘢痕更为温和,有效。 来自于英国的西顿汉姆先生,循着安福尔家人身上的痘疤追踪过去——没道理两次都是在牛倌或是牛场女工身上发现这种极其近似于天花的瘢痕,后来他在马尔比基的帮助下,在牛身上找到了相似的水疱,他们将这种水疱提取物大胆地用在自己身上,而后去和天花病人接触——看到这里的时候,就连国王也忍不住吸了口气,上帝保佑,这两个大胆的家伙证明了他们的猜想,除了之前短短几天的低热,发疹子,他们没有出现任何危险或是致命的症状。 而接下来的就是那位尚博朗斯先生,还有医生的学生们,他们也没有发生意外,“有趣的是,”洛姆先生在信中写道:“那些村民们更加敬服那位安福尔先生了,他们认为,正是我们采了这位圣徒的圣体,才能获得免于感染天花的特权,他们强烈要求我释放安福尔以及他的家人,当然,还有他们,另外还有的就是为这位新圣徒建造一座教堂与修道院——他们似乎并未注意到,即便他们就和那位圣徒关在一座小教堂里,那些该受感染的人还是受了感染——”他在这里停顿了一下,落下一个巨大的墨点:“我在这里犯了一个错误,”他写道:“确实有人狂热的信奉着那堆子‘圣人’,但对另外一些人,我是说,那些病人,他们的病症终于无法依靠着虚伪的安抚平息的时候,他们是会发疯的,他们,”他的笔迹在这里变得迟疑软弱起来:“他们撕开了老安福尔的喉咙,喝了他的血,吃了他的肉,以为这样就能让自己痊愈了。” 当惨叫声从小教堂里传出来的时候,并还不能说是战士的医生与女巫们正在沉睡,他们马上从床上跳了起来,跑到小教堂,但那时候,安福尔们都被陷入疯狂的人撕碎了——小教堂里到处都是飞溅的血肉,不单单是安福尔家人的,还有那些勉强还有点理智,想要保护他们的人和那些发现自己被染上了疫病,已经无所顾忌的疯子留下的。 安福尔家的人只留下了一个,还是为了提取瘢痕和脓液做实验的女孩。 对此洛姆先生只觉得惊骇,却没有多少歉意,当布卢瓦的长官询问他是否要离开茹拉的时候,他依然决定留在茹拉,就是因为没有比茹拉更好的实验场地了,那些村民们,鉴于他们犯下了如此可怕的罪过,最好的结局也就是苦役,最大的可能则是如圣巴托洛缪大屠杀的胡格诺派教徒那样,赤身露体地死在河流和街道上。这样说来,他们能够成为洛姆首席医师的实验材料,倒是一种幸运呢——至少他们最后都会被掩埋。 “对,”路易对菲利普说:“洛姆先生也是一个上帝教徒呢。”按照这位老先生的年龄计算,他是经过圣巴托洛缪大屠杀的,他看到过,在玛丽美第奇王太后的旨意下,那些士兵与贵族是如何冲破画着白色十字架的门(上帝教徒用此来辨别胡格诺派教徒),将里面的男人,女人,老人,孩子拖出来杀死的——那时候胡格诺派教徒的性命如同草芥,虽然这位首席医师现在表现的非常温和,但就算是再平和的人,遇到那天晚上的事情,也不免又怕又怒吧。 就像是你愿意宽容,你的敌人却一直咄咄逼人——路易之所以不愿意放过这些胡格诺派教徒,信仰的成分微乎其微,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他憎恨的是,胡格诺派教徒虽然承受了他祖父与父亲的恩情,却一直视波旁家族为叛徒,不断地酝酿阴谋与叛乱,正在力图保证整个法兰西乃至欧罗巴只有一个声音的路易当然无法忍受这个……但胡格诺派在法兰西民众中所有的影响力,财富与技术,还有对教育的先进理念与实践——胡格诺派教徒为了与罗马教会争夺发言权,在教育上耗费了很大的心力,他们推广初级教育,男女同校,用法语教学等等,正是路易正在做和将要做的——就算是为了那些初级教育所需的教师,路易也不会就这么让胡格诺派教徒叛逃到其他国家去。 因为那样的行为,不仅仅是削弱了法兰西,还强壮了法兰西的敌人。 “尚博朗斯这个名字让我感到熟悉。”菲利普说,因为他的下属几乎都是法兰西派驻各国的使臣和贵族,所以所能拿到的情报也大多来自于上层阶级,原先是尚博朗斯,现在是钱伯伦的家族名字当然不可能逃过他的耳朵,他还曾经派出密探,想要找到钱伯伦家族的秘密,但没能成功,后来因为路易直接将里世界的力量引入了表世界,生产和婴儿的养护不再成为王室成员需要恐惧的东西,菲利普也就放下了原先的计划。 “那些波西米亚女巫居然和医生们相处的很不错。”菲利普拿起信件到了最后一页,说道。 “因为对医生来说,这些女巫也是相当值得研究的东西吧。”在里世界的时候,路易就从所搜集的书籍上发现了,巫师对于疫病,伤痛和衰老的抵抗都远胜于凡人,也不怪他们总是如此傲慢,就算是如波西米亚女巫这样,几乎失去了根本的巫师也能在疫区里来去自如……“对了,”菲利普半是询问,半是猜测地道:“现在奥尔良已经有多少巫师了?” “七千名左右。”路易回答,虽然菲利普才是奥尔良公爵,但这件事情,负责人是玛利.曼奇尼,国王头生子的母亲,科隆納公爵夫人,作为一个凡人,他是没法直接知晓这个数字的,“她们说谎了。”菲利普说,女巫教团的长老在佛兰德尔几乎折损殆尽,而其他的人,不是不得不在加约拉岛巫师的威胁下低头,就是厌倦了永无止境的漂泊,他们也渴望回到宫廷,只是国王不会那么快地相信他们。 “还有一些在凡尔赛。”路易说:“和她们的丈夫在一起。” “哦,她们决定皈依了吗?”菲利普好奇地问。 “就连曼奇尼家族也能有个红衣主教的亲眷,”路易说:“受洗、忏悔和做礼拜,对这些女巫又有什么难的?”或者说,无论是加约拉,还是法兰西,女巫与巫师们并没有什么真正的信仰——他们崇敬的只有力量,虽然时常将梅林挂在嘴边,但梅林也只是一个前所未有,后人也尚未能够企及的强大巫师罢了,正确地说,他们喊着梅林,只是希望自己也能拥有如梅林这样的魔法。 这些女巫都会被严密地监视着,尤其是她们的孩子——巫师不是狼人,狼人的孩子必然是狼人,但巫师的孩子有可能是凡人,也有可能是巫师,尤其是波西米亚女巫们事实上有很多都已经不止一次地与凡人混了血,但路易要小心,一旦孩子身上有了什么异样,万一丈夫或是丈夫的父母无法接受,可能会造成一个相当惨烈血腥的局面——这些女巫可不都是温顺的小狗狗。 国王将特殊学校的事宜提上了心里的日程,不过这些都要等到对荷兰的战争结束了。 在此之前,他特意给洛姆先生写了回信,他对洛姆先生,西顿哈姆、马尔比基以及意外加入的尚博朗斯都抱有极大的期望,为此国王特意拨了一笔数额不小的款项给洛姆先生,还赋予了他更多的权力,这样他就不必向国王求取旨意,就能调动布卢瓦的军队和税金了。 另外,国王也将他在佛兰德尔战役中,将女巫(当然,在信中他也只是隐晦地将其称之为波西米亚人)运用到护理工程中的做法,告诉给了洛姆先生,并允诺说,若是他有胆量,或是有想法,也可以招募那些被聚集在了奥尔良的波西米亚人从事照料病人的工作。 第两百一十七章 荷兰的约翰.德.维特 在洛姆先生接到国王的回信时,路易已经从巴黎离开,比起他的第一次御驾亲征,这次出征反而只有少数人送行,这并不是说,国王的威信正在降低,恰恰相反,佛兰德尔的胜利已经可以让国王不再需要那些夸张而又虚荣的多余行为,为他送行的是王室女眷与可用的大臣、法官们,为首的是柯尔贝尔,这位曾经被无数达官显贵轻蔑,只因为他没有姓氏,也没有家族,以区区一介随驾商人的身份,获得了国王的信任,才得以攀爬上如此高位,并且为三个女儿争到了公夫人的头衔。 但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国王才愿意让他辅佐王太后与王后,为他监管巴黎以及整个法兰西,没人能比柯尔贝尔更明白,没了路易,他什么也不是——他甚至不是一个教士。 这次出征,要比第一次出征更顺畅与从容,第一,是因为国王已经建立了他的权威;第二,卢瓦斯侯爵已经在父亲与岳父的帮助下,建立了后勤运输渠道与军用仓库,这些就像是连通了的血管那样,不断地将丰富的给养补充给这只庞然巨兽——就如上一次那样,国王不但从巴黎与凡尔赛带走了近三万的新军,护理人员与工人,沿途还有士兵不断地加入进来,这些诸侯与官员实在是现实得有点过分了。 国王出征佛兰德尔的时候,他们只是依据传统,履行自己作为“骑士”的职责罢了,而现在,他们可以说是一群精明的商人,在发现国王这支股票即将大涨特涨的时候,立即加大了投入,一些人说是为此倾家荡产了也说不定,但回报毫无疑问,是异常丰厚的,与毛茸茸的佛兰德尔不同,荷兰就是一座黄金之城,东西印度公司每年都会给他们的投资人带来数以千万计的丰厚利润——遑论操控这两座公司的荷兰商人。 当然,一块肥美的肉总是会引来无数贪婪的目光,尤其是荷兰人在1658年迄今,几乎垄断了所有丁香、肉豆蔻与肉桂的买卖,日本的白银,印度尼西亚的香料,黄金和铜,中国的茶叶和瓷器,还有丝绸,以及印度的棉花……这些全都是属于荷兰人的……西印度公司成立的要比东印度公司晚,但它的扩张势头一点不逊色于任何一个老成的殖民国家,因为它的主要货物就是奴隶——他们曾经和葡萄牙人争夺过巴西,与英国人争夺过曼哈顿,与西班牙人争夺过加勒比上的海岛,与法国人争夺过圣马丁岛,他们每到一个地方,就大肆劫掠那里的土著,把他们卖给甘蔗种植园的奴隶主,奴隶主自然会从这些黑皮肤的野人身上榨出白花花的金子——也就是另一种价值不菲而需求极大的货物——糖。 若是国王能够征服荷兰,那么这些就都属于他们了! 路易在马车里反复翻看着查理二世给他的信,在信中,查理二世仔仔细细地斟酌了自己的语气,保证既不过分谄媚,也不过分倨傲,他也明白,自己的要求有些过分,但并不是毫无来由的,路易可以理解,英国与法国毕竟做了几百年的敌人,虽然他们现在是同盟,是姻亲,但也许就在他和查理二世的年代里,英国与法国之间就会爆发出一场新的大战,到时候,威廉三世的领地确实会成为一条不错的缓冲带,但,查理二世也许也想到了,到时候,若是威廉三世愿意倾向英国,那么法国就要在这里落了下风。 “你怎么看?”路易将信交给与他同坐的菲利普。 菲利普看过了信,又在心里掠过低地地区的地图,“简直异想天开。”他说:“我怀疑英国人在这场战争中能够起到怎样的作用,三年前,荷兰人的舰船直入泰晤士河,火炮打进了伦敦,人们都说,没有一个英国人能够阻拦米歇尔.阿德里安松.德.勒伊特。” “那么你猜查理二世又如何敢于提出这样的条件?” “还是一样,哥哥,”菲利普说:“您说过,您会永远站在上帝这一边。”君权神授,查理一世被公开斩首,可以说是为欧罗巴所有的君王们开了一个恶毒而又滑稽的开头,路易是最先察觉到的,有查理一世,当然也可以有卡洛斯二世,利奥波德一世,或是路易十四——所以路易是绝对不会支持任何一个逆贼的,问题是,在支持查理二世的同时,他也必须遏制英国的发展,免得它成为一个棘手的大敌,不然他就要变成一个前所未有的笑话了。 “事实上,”路易一边掀开车帘,往外看了一眼,一边说道:“菲利普,我原本想让你成为荷兰总督的。” “唉?”菲利普不满地噘嘴,虽然他已经二十八岁了,不但有了一个女儿,还是一个未出生胎儿的父亲,但居然还有几分可爱:“我甚至不愿意待在奥尔良。”他真心实意地说:“您别想打发我走,不管您到哪儿,我总要一个房间里,最好不要离您太远。” “那就离我最近的好了,”路易戏谑地说道,“我会命令特蕾莎把她的房间让出来。” “我倒愿意,但母亲肯定要打我耳光,”菲利普说,“她还希望您和王后有更多的孩子呢。我只要能够居于您的大臣或是教士之前就行了。” “我发誓会的。”路易说,两兄弟相对而笑,这番对话看似在玩笑,但也有着几分真实——菲利普总是距离路易最近的那个人——“那么你觉得,我让蒂雷纳子爵来做荷兰总督如何?” 菲利普眨了眨眼睛,几秒钟后,他露出了一个明朗的笑容:“好选择,哥哥,没有比这更好的了!” 还在忙于清理与平定佛兰德尔地区的蒂雷纳子爵并不知道,他之后的二十年,已经被无良的国王与王弟奥尔良公爵安排妥当了。 蒂雷纳子爵当然不叫蒂雷纳,他的名字是亨利.德.拉图尔.奥弗涅,他是奥佛涅家族的孩子,是色当公爵的次子,后来因为色当公爵参与了对黎塞留红衣主教的叛乱,色当公爵领地被收回,他的身份就变得有点尴尬起来了——不过他确实有着极其出色的军事才能,十二岁的时候,就被送到了他的舅舅,拿骚的莫里斯亲王那里学习和加入军队,十九岁曾一度回国,但之后又为自己的舅舅继续效力了五年,35年的时候才真正回到法兰西。 路易之所以让蒂雷纳子爵成为荷兰总督,原因也正在这里,蒂雷纳子爵的母亲正是威廉一世,威廉.奥兰治的女儿。在荷兰,莫里斯亲王作威廉一世的次子,威廉二世的弟弟,不但成为过荷兰执政,组建了荷兰常备军,还曾经不止一次地击败过西班牙人,对于荷兰人来说,莫里斯亲王的名声,甚至要比威廉二世更好一些,更甚一些地说,因为莫里斯亲王没有结婚,没有正统意义上的孩子,所以他的大部分政治遗产都被威廉二世继承了。 而蒂雷纳子爵的存在就变得非常微妙了,他从十二岁,到二十四岁,整整十多年,都紧随在莫里斯亲王身边,是莫里斯最好的学生,最亲爱的外甥,莫里斯亲王身边的很多人,都见过和记得这位年轻的军官,他虽然是个法国人,但身体里另一半血脉却属于奥兰治家族,相比起一直被荷兰议会戒备,数年前才堪堪显露才华的威廉三世,荷兰人会倾向于哪一方呢?这个结果别说是路易,就连菲利普也忍不住好奇起来了。 威廉三世,只能说是被自己的轻信与鲁莽毁了,当然,你也能说他是迫不得已,毕竟在首相与议会都对他满怀戒心,他能够从荷兰获得支持并不多,在法兰西已经征服了佛兰德尔地区,直接剑指荷兰的时候,这位一向将荷兰视作掌中冠冕的奥兰治后人急切地需要一笔钱款来招募士兵,筹齐军备,来与路易十四的十万大军对抗。斯图亚特欠了奥兰治家族的近三百万荷兰盾的债,哪怕只是还上十分之一,也足够威廉三世从中转圜一二的了…… 而查理二世成功地利用了这一弱点,把他骗到伦敦的怀特霍尔宫,把他关了起来。 等到荷兰最终被英国与法国瓜分,威廉三世即便回到荷兰,拥有乌得勒支,他在荷兰民众心中的形象,也已经崩溃得无法挽回了吧,毕竟在他们最痛苦的时候,这位奥兰治的继承人并未能及时出现,力挽狂澜。 那么,只要蒂雷纳子爵能够彻底执行国王的命令,控制半个荷兰,甚至继续鲸吞蚕食,或许也不会是什么困难的事情……毕竟路易和他的大臣,他们的目的就不是彻底的摧毁荷兰——他们想要金蛋,也想要那只能够生下金蛋的鸡。 ———————— 若是说荷兰是一只能够生下金蛋的鸡,那么最大的金蛋肯定是阿姆斯特丹。 阿姆斯特丹原先只是一座小渔村,和很多从渔村发展起来的港口城市那样,它得益于大航海时代的迅猛发展,而它的名字,和敦刻尔克那样,来自于坐落的地点,阿姆斯特来自于阿姆斯特尔河,村庄正处于它的河口,而丹,在低地语言中是水坝的意思,因为它正坐落在一座水坝上。 它曾经籍籍无名,但现在它已经是荷兰最大的城市与都城。 市政厅正位于阿姆斯特丹城市中心,水坝广场的西侧,它的地基是石头砌筑的,但这些石头下方却由一万多根木桩支持,这些木桩深入地下三十尺左右,所有看着它建造起来的人都不由得瞠目结舌——这座庞大的建筑外部严整齐方正,用色单一沉稳,正符合荷兰人对政治建筑的想象,内部却极尽华丽考究之事,到处都是深红色的锦缎与胡桃木的护墙板,鎏金的灯具与精美的油画相映成辉,行走在这里的官员无不带着一种傲慢而又矜持的神色,就像是一只只肥壮的大鹅。 与这些官员的神色完全不同的是他们的首相,荷兰的大议长,也可以说,荷兰的无冕之王,约翰.德.维特。 他是23年生人,三十岁就在第一次无执政时期成为了大议长,以领袖的身份,结束了第一次英荷战争,承认战败,接受英国的护国公奥利弗.克伦威尔提出的航海法,并秘密承诺了所谓的《除名条款》,也就是保证,永远不将奥兰治三世选为执政与最高统帅。也就是说,就像是路易十四与查理二世的友谊,这两位也可以说是在遏制王权上惺惺相惜了很久。 但这并不是说,他会杀死威廉三世,杀死威廉.奥兰治的子孙。或者说,就算他要这么做,他也不会采用这样卑劣愚蠢的手段。 问题是,相信威廉三世的失踪与这位首相先生完全无关的人,并不多,就连他的弟弟也是将信将疑。 若只是平民,甚至是议会成员,好吧,哪怕退一万步来说,那些奥兰治的支持者,也就是荷兰保王党,被人们称之为橙带党的人,认为就是他囚禁甚至杀害了威廉三世,也不是没有争辩或是推托的办法,但他将要迎来一个最难对付的人,而那个人,正是令英国佬瑟瑟发抖的“恐怖者”,荷兰海军的最高统帅,米歇尔.阿德里安松.德.勒伊特。 这位将军出生在07年,是个六十多岁的老人了,但他在走廊里快步行走的时候,依然如同一艘装了铁质撞角的多桅大船,人们纷纷避让,又向他行礼或是颔首,比起玩弄政治起家的首相,这位在海上纵横了四十多年,从一个商船船长直至海军上将的老人,无疑更值得尊敬。 而这位将军,可能是首相先生现在最不想见到的人。 “威廉三世在哪儿?”这是勒伊特将军在进入首相办公厅所说的第一句话。 首相叹着气,抬起手盖住了自己的脸。 第两百一十八章 荷兰的恐怖王 今天没能写完,明天上午更替,抱歉啊。 —————— 尼禄 马库斯记得自己已经死了。 在他的祖父鲁齐乌斯.安奈乌斯.塞内卡悲惨地死去之后的三十天里——罗马皇帝尼禄怀疑曾经教育了他五年,为他效力了十年的老人与一起推翻其暴政的阴谋有关,就让自己的百夫长到塞内卡及其家人隐居的村庄里,命令他即刻自裁。马库斯的祖父坦然地接受了这一命令,在亲人和朋友为他恸哭的时候,他大声地叱喝他的朋友,说:“你们的哲学呢?你们的处变不惊呢?”他最后拥抱了自己的妻子,也就是马库斯的祖母保丽娜,在保丽娜意图与他一起前往冥界的时候,他没有拒绝,而是说:“我们死的同样坚强,但你的死比我更高贵。” 可惜的是尼禄的百夫长拒绝了这一要求,于是鲁齐乌斯就先割开了自己的手腕,但他已经是个六十岁的老人了,他的血几乎已经干涸,流不出来,他的朋友又帮助他割开了膝盖后方与脚腕的血管,但血还是流的很慢。鲁齐乌斯不得已向一个做医生的朋友要求了一杯毒芹汁,也就是先哲苏格拉底用来选择结束生命的那种,但不知道是幸运,还是不幸,他的呼吸变得万分困难,却还是没有死,最后人们只得把他搬运到蒸汽浴室里,关紧门窗,直到他活活地窒息而死。 皇帝的百夫长阻止了保丽娜追随鲁齐乌斯而死,但这并不是皇帝的仁慈,他的恶毒心肠与懦弱性情注定了他不会放过任何一个可能对他不利的人。在鲁齐乌斯死后,他的子嗣,亲眷与朋友也被囚禁和监视了起来,作为鲁齐乌斯最心爱的孙子,马库斯是最先死去的一些人中的一个。 他记得前来处刑的是一个年轻的士兵,他的面孔稚气未脱,看见他马库斯就想起来他的弟弟,他恳求士兵让他看看外面的阳光,他已经在黑暗的地窖里被囚禁了二十多天,士兵在迟疑了一会后答应了,在走出房间的那一刻,马库斯想过反抗和逃走,但最后他还是任凭士兵割断了自己的喉咙。 他最后的记忆就是夏末秋初时分那过于耀眼的金光。 —————————————————————————————————————————— 马库斯是在祖父的卧榻上惊醒的,他一下子跌倒在地上,打翻了一侧的烛台与桌上的大理石雕像,骑着海豚的特里同顿时从脖子的地方折断成两半,这是鲁齐乌斯最喜欢的一尊雕像,如果是平常的时候,马库斯一定会先去找自己的母亲,让她设法帮着自己遮掩,但这时候,马库斯心中所想的全都是他的祖父鲁齐乌斯。 他跌跌撞撞地跑向祖父常在的书房与会客室,一路上他苍白的面容与狂热的眼睛让许多人不由得惊呼出声,熟悉的面孔不断地在马库斯的面前掠过,但就是找不到他最渴望的那张,他在前庭的大理石桌前站了一会儿,突然转身跑向庭院。他原本就是从庭院后的餐厅醒来的,却因为脑中既定的印象而疏忽了那里。他飞快地跑到树木繁茂的庭院里,绕过矗立在中心位置的喷泉和一株果实累累的石榴树,来到南侧的墙壁前。 他的祖父鲁齐乌斯果然就在那里,他弯着腰,正在监督一个工匠在墙壁上作画,鲁齐乌斯没有选择这时人们常用的花鸟、静物或是肖像,而是选用了他被流放到科西嘉岛时看到的风景,那是一片辽阔浩瀚的海洋,海豚追随着船只,海鸟盘旋在上空,碧色的岛屿就像是镶嵌在海面上的宝石。 马库斯记得这幅壁画,但这幅壁画是在马库斯十八岁的时候完成的,那是建城后800年,尼禄.克劳狄乌斯.德鲁苏斯.日耳曼尼库斯的养父,克劳迪乌斯皇帝已于前一年中毒而死,作为他名义上的长子,尼禄继承了他的位置——就在这幅壁画完成后不久,克劳狄乌斯的儿子布里塔尼库斯就在一场晚宴上被尼禄毒死,因为尼禄的母亲恐吓自己的儿子说,如果他不听话,她就会改立布里塔尼库斯为罗马皇帝,或许这只是一个妇人的虚言恫吓,但对于尼禄来说,这可以说是击中了他心中最为脆弱的部分,他的回击又迅速又凶猛。 那场晚宴马库斯也列席了,他记得他们首先喝了非常咸的汤,咸到让人怀疑是否有人要借此谋杀尼禄,不可避免地,他们在之后都要了水,泉水本身就很冷,又加了冰块,他们除了感觉有点不舒服外也没什么,只有布里塔尼库斯倒了下去,他痛苦地按着喉咙,伸出手向他们寻求帮助,但他们身后的侍卫立刻都抽出短剑来,马库斯只得眼睁睁地看着布里塔尼库斯被几个奴隶抬走,皇帝宣称布里塔尼库斯是犯了癫痫,马库斯不知道什么样的癫痫看上去就像是中了毒——布里塔尼库斯第二天就死了。 “马库斯?”鲁齐乌斯见到他的时候很吃惊:“你怎么在这儿,为什么还没有穿好衣服?你忘记今天我要带你去第比留宫去觐见皇帝?” 马库斯这才注意到鲁齐乌斯虽然在关心庭院壁画的进度,但距离墙壁很远,免得颜料与灰尘污染了自己的衣服,他穿着一件细麻的丘尼卡(一种无领套头长衫),罩着一件希腊斗篷,他的镶边托加要在出门前才会换上,马库斯的白托加也是如此,但他现在甚至没有换上丘尼卡,而是**着上身,腰里缠着一块棉布,难怪他刚才跑进房间的时候,听到女性们发出一阵阵的惊叫声。 一听到皇帝,或是尼禄的名字,马库斯的怒火就难以按捺,他握紧了双拳,低头道:“抱歉,祖父,我马上去换。” 鲁齐乌斯不可能没有察觉到孙子的异常,他和马库斯一起前往巴拉丁山的时候,就让他和自己坐在一个抬轿上,“怎么了,我的孙子,”他问道:“你为何精神恍惚,神情悲恸,是什么伤害了你?让你如此绝望?” 马库斯抬起头,他几乎想将心中的话语向自己最为敬爱的祖父倾倒而出,但就在他开启嘴唇的那一刻,一个可怕的想法攫住了他——他的祖父或有可能认为他得了疯病,于是他只是说:“我做了一个噩梦。” “一个噩梦?”鲁齐乌斯不由得皱眉,如果马库斯真的遇到了什么无法解决的事情,作为皇帝的老师,他能够在皇帝面前因为马库斯的缺席而求得他的谅解,但一个噩梦? “你梦见了什么?” 我梦见了一头嗜血的怪物在熊熊烈火中吞食了整个罗马,马库斯在心里说,“我忘记了。”他说。 鲁齐乌斯犹豫了一会,这是马库斯第一次谒见皇帝,皇帝与马库斯同龄,如果可能,他希望马库斯成为尼禄的同伴或是护卫,年轻人缔结的友谊比年长者谋划的盟约更为坚固可靠,他在年轻的时候因为疾病而不得不荒废了近二十年,在他的学生成为皇帝的时候,他却已经老了,相比起愚钝的儿子,马库斯才是他的继承人。 “如果你还是不舒服的话……”你就先回去吧,但这句话还没说出来,马库斯就马上打断了祖父的话。 “不,”他说:“祖父,我很想,很想,很想——见到皇帝!” —————————————————————————————————————————— 罗马的宫殿群一共有三处,罗马中心的巴拉丁山上的宫殿群,罗马城东面的阿德良离宫,还有罗马旧都斯普利特的戴克里先行宫。尼禄不喜欢这其中的任何一座,因为对于他来说,这些宫殿完全无法与他的伟大相衬,他一直想要拓建罗马城中心的宫殿群,却因宫殿附近的平民住宅太过密集而无法成功,十四年后的罗马大火让他的虚荣心得到了满足——在数以千计的人前往冥界,数以万计的人流离失所之后,他在一片废墟上建起了他的“金宫”,从凯里安丘岗延伸到奥古斯丁广场,从帕拉廷到米岑纳特园林的建筑群到处可见青铜的雕像,喷泉,人工的河流,湖泊,大理石的穹顶与黄金的镶嵌物……当时有人嘲讽地说,怎么才能做一个好的罗马公民?——离开罗马。 一路上,马库斯的头脑一片混乱,是什么让他重新回到了过去?回到了……几乎可以挽回一切的时候,他握着祖父的手,心中颤抖不已,这时候,尼禄还未暴露暴虐的本性,从表面上看,他就是一个温和而有点懦弱的大孩子,为了表示尊重,像是这样的宴会,鲁齐乌斯的卧榻距离皇帝的卧榻并不远,他完全可以手持着切割肉块的匕首,一刀刺入尼禄的心口,那么之后所有的悲剧都不会再发生了。 这个想法激动着他的心,年轻的马库斯甚至有点目眩神迷起来,他不知道他们是什么时候抵达第比留宫的,这座宫殿不如另外两座宫殿来的华美,尼禄很少选择这里,至少马库斯对这里十分陌生,他和父亲在奴隶的服侍下清洗了双脚,换了舒适的袍子,来到被罗马人称之为特利克里尼乌姆的长方形餐室,另外两位客人到来的比他们更早,他们分别是帕拉斯(他也曾为尼禄的养父工作),近卫长官赛克斯图斯.布鲁斯,他们身边还带着几个少年,年纪与马库斯相似,马库斯一下子就辨认出其中有好几个都在之后和自己一起成为了尼禄的玩伴,他们曾经在一起学习,一起游泳,一起骑马,一起在黑夜的罗马城中游荡,一起……做一些坏事,像是盗窃、斗殴,猥亵妇女,那时候,他们年少张狂,甚至没有意味到自己正在犯罪,不,应该说,从那个时候,尼禄就在微笑地看着他们不自觉的堕落。已经过去了那么久,马库斯仍然记得在翻阅与自己相关的卷宗时,祖父又悲伤又绝望的神情,这个高尚而又可怜的老人,他没能得到一个好学生,也没能得到一个好孙子。 皇太后小阿格里皮娜先于皇帝到来,马库斯抬起头,人们传说尼禄因为其母过多地干预国事而杀了她,还有的就是她曾经与尼禄有着超越母子之外的亲密关系,这两者——都是对的,如果没有血缘关系,他们可真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或许是因为马库斯注视着她的时间太长了,小阿格里皮娜马上注意到了这个少年,她不但不以为忤,还向少年优美地眨了眨眼睛。即便知道小阿格里皮娜就是一条色彩斑斓的毒蛇,马库斯也不得不承认她确实有着普通女性无法企及的美貌,这种美貌几乎会令一个健康的人活活窒息而死——她今年已经即将四十岁,正是一朵盛放到了极致的玫瑰,所有的颜色与芳香都沉淀了下来,让她如同一杯储存了很久的美酒,嗅之欲醉。 小阿格里皮娜只是来看看这些即将成为皇帝朋友的年轻人的,她没有在餐室里停留太久,在她走出去的时候,近卫长官塞克斯图斯紧跟着走了出去,马库斯看见了,立刻找了个借口跟了出去,他看见皇太后在一丛玫瑰前与自己的情人旁若无人地接了一个吻,然后微风同时送来了玫瑰的气息与凌乱的只字片语——马库斯只听见了两个关键词,皇帝和布里塔尼库斯。 布里塔尼库斯正是克劳狄乌斯的亲生子,罗马真正的皇帝,只是他的继承权在小阿格里皮娜引诱克劳狄乌斯将尼禄收为养子的时候就被夺走了,即便如此,小阿格里皮娜与尼禄仍然不免将布里塔尼视为最危险的敌人,布里塔尼死去之后,人们一点都不觉得惊讶,这难道不是早就应该发生的事情吗?他们这样说。 马库斯的心剧烈地跳了起来,难道布里塔尼的死亡竟然因为自己的重生而提前了吗?或者这就是神明给予他的任务?如果他能够设法救下布里塔尼,抑是刺杀尼禄,罗马的将来是否可以因此改变? “对了,”鲁齐乌斯突然俯身在孙子的耳边轻声道:“等会皇帝来了,千万别说他和皇太后容颜相似。” 马库斯下意识地点点头,然后他奇怪地看向自己的祖父,是什么让他这么认为,尼禄虽然是美艳的小阿格里皮娜之子,但他是一个相貌平庸的人,额头扁,下巴短,鼻子大,皮肤粗糙,也正是因为如此,他经常臆想自己俊美如同阿波罗,娇媚如同维纳斯的完美之人,以为人人都渴望得到他的青睐。 “为什么?”他同样低声问道。 鲁齐乌斯很不愿意在这个时候告诉他,但这是他的疏忽:“因为他并不喜欢小阿格里皮娜的脸。” 第两百一十九章 荷兰的黑巫师们 这个时代的画家们,从来就有将自己画在群像画中的习惯,他们有些时候是一个罪人(就像是米开朗基罗在西斯廷天顶画里表现的那样),有些时候是个旁观者(就像是波提切尼在《博士来拜》中的身份),有些时候索性就是画家的本来身份,(《阿尔诺芬尼夫妇像》的镜子里倒映出的就是尼德兰画家扬·凡·艾克),而《七个盲人》中,最后一个人正是勃鲁盖尔没错了,他给人的印象是个憔悴的老者,事实上他“死去”的时候也只有四十四岁,正值壮年,而从画面上走下来的也正是一个强壮的农夫,他的身体散发着一股浓浓的油彩气息,眼睛中的瞳仁只有针尖大的一点,令人生畏。 首相先生握住了身后的椅子扶手,仿佛要借此给自己一点勇气,而勃鲁盖尔只是嗤笑了一声,他是最像博斯的弟子,却不是最有天赋和最令他喜欢的,或许正是因为勃鲁盖尔的灵魂也如博斯一般邪恶,他与博斯的契合,反而让博斯失去了折磨他的兴趣——勃鲁盖尔坚决地认为,这是老师对自己的爱护,好吧,随便魔鬼怎么说话,“看来您已经考虑好了。”他环顾四周,傲慢地说道:“首相先生。” “与您们做交易,我一定会下地狱去,但没关系,我会看到我的敌人走在我的前面。” “我不知道你要怎么说服那些卑劣的商人,”勃鲁盖尔说道:“但您别忘记,我们是巫师,是魔鬼的随从,首相先生,背弃与我们的契约您会遭到最可怕的报复。” 想起勃鲁盖尔索取的年金、领地和宅邸——还有奴隶,首相先生就感到了一阵心悸,他知道议员们也有雇佣巫师做事的,但那些巫师几乎都在殖民地,用对付那些异教徒——仿佛是有默契般地,商人们在荷兰以及整个欧罗巴也有仇敌,但他们从未将事态恶化到需要巫师涉入其中,这和他们的信仰,以及最后一点谨慎不无关系,但今天,约翰.德.维特却要打破这个禁忌了。 “如果他们不愿意,”首相先生咬牙切齿地说:“我会变卖我所有的资产,完成契约。” “那可真是太好了。”勃鲁盖尔说,他出身农家,对于这些商人当然没什么好感,更不会告诉他,佛兰德尔残余的黑巫师原本就决定再次狙击法国国王路易十四——既然他率先打破了里世界与表世界的隔阂,那么他就要承担后果,而勃鲁盖尔还有着自己的一点小私心,那就是,他听说,在完成对法国国王的诅咒时,博斯没有召唤他而是召唤了鲁本斯,这点让原本就对鲁本斯又是嫉妒,又是憎恨的勃鲁盖尔气恼不已,如果他能够完成老师没能完成的工作,那么,岂不是说,他不但超越了鲁本斯,也超越了博斯? 博斯在佛兰德尔黑巫师里,名声虽然败坏的差不多了,但也同样的威势赫赫,勃鲁盖尔正在争取博斯留下的位置,而诅咒一个国王,简直就是一枚勋章——就像博斯在路易十三的死亡中所担任的角色那样。 最后深深地看了首相先生一眼,勃鲁盖尔回到了画面里,那个棕色络腮胡子的农夫又一动不动了,只是脸上的表情更加讥诮了一点。 首相先生这才发现自己嘴里全都是血——他咬牙的时候太用力,伤到了牙龈,他连忙回到自己的办公室里,提起银壶,倒了满满一杯葡萄酒,连着自己的血一起喝下去,又照了照镜子,用丝巾擦掉了牙缝间残余的血迹,才到市民大厅里去见利奥波德一世的使者。 利奥波德一世,若是说在法国攻伐佛兰德尔的时候,还能忍耐,只是暗中联系欧罗巴其他诸国来对抗法兰西,那么在路易十四取得了整个佛兰德尔之后,不但没有退兵,甚至还继续加大筹码的时候,谁都能看出他的胃口大的出乎旁人的意料,即便只是第一次御驾亲征,他不但夺下了佛兰德尔,还要夺下荷兰。 低地地区,也就是整个尼德兰,事实上原本都是哈布斯堡的领地,只不过哈布斯堡随着时间的流逝,逐渐变得虚弱,才让他的附庸和敌人有了可乘之机,他怎么能够忍受路易十四的步步紧逼——即便他与路易十四的秘密盟约还在托斯卡纳大公手里,但到了现在,难道西班牙还能看不出利奥波德一世必然有过一番自己的打算吗?利奥波德一世已经决定不再矫饰自己针对法国的行为,大张旗鼓地派出使者,前往挪威、丹麦、瑞士、勃兰登堡,西班牙以及神圣罗马帝国各个诸侯的领地,竭尽全力要将法兰西的野心扼杀在摇篮里。 利奥波德一世的使者与首相先生的谈话无人得知,不过之后,首相先生的使者也飞快地往周边的国家与地区去了,其中甚至还有往瑞典,往英国的,首相先生也是一个商人,而商人总是懂得该在什么时候接受亏本的事实,但只要保有底本,总还有赚回来的机会。 ———— 首相先生的使者与路易十四的使者是在斯德哥尔摩的皇后岛遇见的。 路易从来就不是一个妄尊自大的人,他也知道,只要君王们有需要,撕毁盟约随时随地都可以——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博弈,从来就容不得天真和尊严的存在,只有利益,各方面的利益——法兰西的使者来得理直气壮,毕竟法兰西的公主与瑞典的国王有婚约,他是来送每年一副的公主画像的,还要将国王的画像带回去——公主伊丽莎白又长大了一岁,女孩变得成熟是很快的,而且宫廷画师勒布朗也会将这类画像往端庄典雅上靠拢,与相貌平庸的母亲,特蕾莎王后不同,小公主的容貌与父亲相仿,有着微微上弯,仿佛总是在微笑的嘴角,还有一双犹如雪下湖面的宝石蓝色眼睛,她的皮肤就如同乳脂一般的白皙,身上没有过多的首饰,只戴着瑞典国王卡尔十一世送给她的珠链,珠链上悬挂着一枚圆形的吊坠,吊坠里是卡尔十一世的小画像,身后虽然是金百合的帷幔,头上却戴着铃兰的花冠,铃兰在瑞典是一种极其常见的花儿,其中意味不言而喻。 卡尔十一世今年已经十五岁了,已经是个真正的少年,正如路易十四期望的,哪怕他不算十分英俊,但至少是健康强壮的,他几乎已经和法兰西的使者达达尼伯爵一样高大了,深色的头发与眼睛更让他显得成熟,只是在王太后身边的时候,他寡言少语,只能从时不时看上一眼画像的举动中,窥见一点属于少年的春心,以及他对这桩婚事的满意——虽然说,此时国与国之间的联姻,更像是一桩盟约,但谁不想有个秀丽可人的妻子呢?不管怎么说,正统的继承人只能从王后的腹中诞生,王室夫人再动人,她们的孩子也永远无法获得民众和诸侯的承认。 达达尼昂伯爵已经两鬓灰白,但年龄丝毫影响不到他的风流倜傥,他曾经轻易在巴黎与凡尔赛取得的辉煌战绩,在斯德哥尔摩再一次重现,瑞典王太后被他引得不断地哈哈大笑,当然也不会拒绝他与国王一起外出狩猎——达达尼昂伯爵在上马的时候,无需帮助,踏着马镫就一跃而上,姿态美妙而爽快,让卡尔十一世也不由得喝了一声彩。 皇后岛上的狩猎场地只是一片海边的灌木林,毕竟这里只能说是国王的行宫——约翰三世,他的弟弟是卡尔九世,也就是卡尔十世的岳父,卡尔十一世的外祖父,这座行宫是约翰三世为了自己的王后波兰公主凯瑟琳建造的,这座岛屿也因此被称为皇后岛,但要说这座岛屿有多么美丽富饶……“这里还是有很多山羊的。”卡尔十一世说道。 长袖善舞的达达尼昂伯爵当然不会说什么扫兴的话:“哦,陛下,”他殷勤地说:“我最喜欢羊肉了。” 几声枪响,引起了几个渔民的注意,但他们很快就发现这是国王在狩猎,于是他们就兴高采烈地举起帽子,向卡尔十一世挥了挥,就继续弯下腰去干自己的活儿了。 达达尼昂伯爵将这些记在心里,调整了一下长枪的准星,接下来,他的成绩居然不比国王逊色到什么地方去,而就如他推测的,卡尔十一世不但不生气,还很宽慰,他让达达尼昂想到了他的国王,他来到国王身边的时候,路易十四与现在的卡尔十一世年岁仿佛,但是不是所有的国王都是如此呢?卡尔十一世的母亲,伊丽欧诺拉做的可没有法国王太后安妮好,卡尔十一世的教育被大大拖后了,虽然他已经与法国公主定下了婚期,但他的法语居然还是很糟糕,糟糕到达达尼昂都要猜测,瑞典王太后这么简单就允许他和国王出来狩猎,是不是因为就算他们想要做什么,也没办法在没翻译的情况下自如沟通。 要知道,在这种关键时刻,可容不得一点差错或是误解。 在国王的随从身后,都堆满了他们猎杀的山羊和兔子之后,说的话几乎比一个农民写在纸张上还要少的字还要少的国王突然提起马鞭,向前一指,而后就突然纵马上前,在场的人竟然只有一个达达尼昂反应了过来——也许是因为他终究是个火枪手,也许是因为他一直注意着国王的一举一动,反正他迅速地追了上去,在所有人之前,他们迅速地在稀疏的树林里穿行,不断地被垂下的树枝抽打着,达达尼昂的心在猛烈地跳动——不是担心自己,而是在担心瑞典国王会不会因为这样冲动的行为而跌断脖子。 幸而几分钟后,卡尔十一世停了下来,达达尼昂发现他们跑到了一个荒僻的悬崖下面,突出的舌岩就像是一顶巨大的华盖那样压在他们头顶,不远处就是灰色的海水,卡尔十一世调转马头,达达尼昂沿着他的视线看过去,发现越过树梢的正是行宫一角。 “这座宫殿是约翰三世为了他的王后凯瑟琳建造的,”卡尔十一世用那种慢吞吞,尽量咬住正确发音的腔调说道:“它,嗯,在九年前,被焚毁过,现在……我们做了一些修缮,先生,”他转过头去盯着达达尼昂,“我是否能够有幸得知……伊丽莎白公主的喜好呢?” 达达尼昂的心顿时一跳,他立刻明白了,哪怕瑞典王太后与摄政大臣有所动摇,但卡尔十一世还是决定履行与法兰西的盟约,虽然现在这位年少的国王还未亲政,但他的表现居然也没有比任何一个君王逊色到什么地方去,他不但袒露了自己的态度,同时也在直接与法兰西国王的特使对话,这几乎可以说是一种预兆了,作为一个法国人,达达尼昂当然乐见其成,毕竟卡尔十一世是徒有虚名,还是大权在握,直接影响到伊丽莎白公主的处境,就像是特蕾莎王后,虽然王太后和法国宫廷里的人都不怎么喜欢她,但因为路易的权威,她一样可以获得尊重和优待。 “我会将这件事情转达给公主,请她在信件里,亲自和您说的。” 卡尔十一世露出了一个和善的笑容,法国国王路易十四并不过分地拘束自己的女儿——这点可不太像是西班牙宫廷的教育,谁都知道西班牙宫廷是古板与苛刻的代表,伊丽莎白公主和卡尔十一世始终有信件往来,从这些尽可能地写得简单明了,但不乏诚意的信件里可以看出,伊丽莎白公主并不如卡尔十一世所见到的那些贵女那样鄙俗无知,她说她和她的兄长一起接受教育,甚至父王的指导,她的信件也证明了这点——几乎没有什么空洞乏味的内容,即便是再小的事情,公主也能用明快的描述让卡尔十一世读的津津有味,之后更是若有所思——他需要的正是这样一个妻子,卡尔十一世几乎都要感谢起克里斯蒂娜女士,前瑞典女王了,毕竟若不是她如此鲁莽,目光短浅,法国国王路易十四是不会轻易放弃她,转而支持卡尔十一世的。 不过今天这句话,他是说给伊丽莎白公主,更是说给法国国王路易十四听得,他并不赞成某些大臣的想法——其他不论,伊丽莎白公主可以得到一处佛兰德尔的封地做嫁妆,荷兰会愿意割让一个省,哪怕只是一个港口城市,海牙或是阿布斯特丹给瑞典吗? 而且谁都能看得出,路易十四的赢面非常大。 “对了,陛下,”达达尼昂伯爵突然说:“您知道利沃尼亚吗?” 第两百二十章 荷兰的吸血鬼们 勃鲁盖尔回到了他和佛兰德尔黑巫师们的住所。 这甚至不能称得上是一座住所,因为这里只是一座废弃的教堂,教堂外是无人管理的墓地,他们来到这里的时候,还打发了不少食尸鬼和小魔怪——这些黑巫师们一向是相当矜持与傲慢的,或者说,在双王时期(卡斯蒂利亚与阿拉贡王国合并之后)几乎无所不在的宗教裁判所的追缉与搜捕下,黑巫师们依然可以保有自己的传承,而不是如法兰西的巫师们那样最终沦落成波西米亚车队里的骗子与游女,这点就已经很了不得了。 可恨的是,那位法兰西的国王,丝毫不在乎里世界与表世界之间的规则与沟壑,他不但大胆地拿自己做了诱饵,一举杀死了博斯以及他的附庸——博斯在黑巫师中虽然声名狼藉,但也获得了不少同类的承认与追随,他的死让黑巫师们感到沮丧——因为他们都知道博斯不但危险,而且狡猾,甚至可以说是卑劣,要杀死这样一个黑巫师,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另外,也正是路易十四,他的军队就像是篦子那样从容地梳理过他所征服的每一寸土地,军队里有加约拉岛的意大利巫师,也有宗教裁判所的教士,正义与邪恶,凡俗与非人的力量交缠在一起——因为面对的都是敌人,军队无论是在城市,还是在村庄,都无需考虑当地居民的感受,在令佛兰德尔人倍感屈辱的时候,也让黑巫师们无所遁形——按照国王的 法令,,佛兰德尔的人,每一个都要办理所谓的身份证明,一个人需要三个成年人的证明,没有固定资产的人更是会被严格地查问,而一个人若想要离开自己的城市,譬如商人,他需要从法兰西人那里领取一张许可证,黑巫师们想要如以往那样,随心所欲地在城市里走来走去,是不可能的了。 尤其是那些以画家,吟游诗人与炼金术士为遮掩的黑巫师们,他们发现,只要自己一露出这样的身份,就会被立即投入监牢。若是反抗,尖锐的警哨声就会招来随军的教士与巫师。他们不但在数量中胜过总是独来独往的黑巫师,还会卑鄙地请求凡人的帮助——黑巫师一样可以被箭矢和子弹贯穿,更不用说,那些可恶的凡人居然还会在遇到棘手的猎物时,运来臼炮——活见鬼了!那是针对巫师们用的东西吗?就算是能够变成巨龙的梅林也会感到头痛的吧…… 所以,虽然勃鲁盖尔在一确定他的老师博斯已死后,就立即开始着手收拢博斯留下的势力,但这里的黑巫师还是只有寥寥几十人,幸而教堂虽然荒废了,但还是挺大的,只是缺损的玻璃里不断地吹入寒冷潮湿的晚风,黑巫师们甚至不敢点起火堆,一个擅长炼制魔药的黑巫师走来走去,向同伴兜售所谓的“热药”,而后很快被人揭穿这是法国国王从殖民地弄来的一种植物果实,吃了会感觉很辣,继而身体发热,那个黑巫师毫无羞愧之色:“那么要吗?”他厚颜无耻地说。 几个黑巫师还是买了,这种植物的果实确实可以尽快地驱逐身上的寒气,而且没有什么坏作用,不过这都是一些在魔法上造诣不够深厚的巫师,大部分黑巫师们将自己的皮肤变成了石头或是陶土,这样他们就不会觉得冷了。 勃鲁盖尔走进来的时候,他们一齐看向了这位从外表上看,只能说是一个中年人的黑巫师,勃鲁盖尔没有说话,只是走到祭坛上——石头的祭坛上没有白色的亚麻布,也没有精致的圣器,却更能展现出金子的美……大把的金币,它们是通用于整个低地地区的货币,属于省铸币,纯度很高,一枚的价值与金路易相当,正面是荷兰的拟人像,反面是一头狮子一爪握剑,一爪握着箭束,它们就像是流水那样从勃鲁盖尔的手里跌落在石头祭坛上,有一个无以伦比的剧作家这样描述过——金子的光泽是任何事物都无法比拟的,它能让丑变美,也能让老人变得年轻,更能让一个坏名声的人变成一个圣徒,但他没说,金子的声音也有着同样的作用,它听起来是那样的悦耳动听,黑巫师们向着祭坛走来,勃鲁盖尔看着他们的眼睛,仿佛已经看见了自己的领袖之位。 “这都是……真的。”一个黑巫师喃喃地道。 “正是我们的首相先生亲手从国库中取出的。”勃鲁盖尔难抑兴奋地说到,此时这些金币已经在祭坛上堆积了起来,以往这些钱财并不会被这些黑巫师放在眼里——他们在佛兰德尔总是有不计其数的生意要忙碌,但现在,他们的主顾不是死了,就是在监牢里,或是承担着沉重无比的税赋——新的主人所颁发的条令,容不得他们推托敷衍,法国正如徐徐升起的辉煌朝阳,可不是愈发虚弱的西班牙。 这些黑巫师很久没有舒舒服服地享受过一个温暖柔软的床铺,一顿丰盛的美餐,一个可人的姑娘了,他们之中的一些,就连施展魔法和诅咒所需要的材料都所剩无几了——对了,他们的市集也遭到了严重的打击,那些教士若是嗅觉敏锐的狼犬,那些巫师就是和他们一样的狐狸,一些巢穴,猎狗可能找不到,但对于同类来说,简直就像是袒露在光天化日之下。 “这不是全部吧。”另一个黑巫师贪婪地问道。 “当然不,”勃鲁盖尔说:“想想,路易十三是什么价码,路易十四只会更高,诸位,只要我们能够成功,那么我们不但能够拿到钱财,人脉,东印度公司的股份,还能拿到一座岛屿,那将会是我们的领地。”还有一个国王,当然,勃鲁盖尔小心地没有泄露出一星半点。 黑巫师们顿时发出了一阵兴奋的鼓噪。 而就在这时,一声细小的笑声从勃鲁盖尔的上方传了出来,虽然黑巫师中也有很多人在发笑——愉快的大笑,诡异的冷笑,恶毒的尖笑,但这声笑声依然被勃鲁盖尔捕捉到了,他猛地抬起头,他身边的一个黑巫师也跟着抬头,“哦,”他先是有点紧张,而后又放松地说道:“是蝙蝠。” 他才这么说,就看到勃鲁盖尔猛地投出了一缕硫磺粉末:“别蠢了!”他大叫了一声,“我们的屏障甚至不会放进一只蚊虫!” 火光穿过黑暗,没能碰到蝙蝠的影子就熄灭了。 黑巫师们总是习惯在落足之处设置各种魔法陷阱,障碍和罗网,这座教堂也不例外,倒不是他们会和凡人一样苦恼于蚊虫的骚扰,而是有很多诅咒,都是通过虫子来达成的——这样的地方,怎么会出现那么一只蝙蝠?勃鲁盖尔的叫喊声激起了巫师们的注意,他们这才发觉,不知道什么时候,投入教堂的月光已经不再那么完整了——它们被数以百计的蝙蝠切割得粉碎。 它们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到来的,无声无息,一只只地悬挂在教堂的天顶上,眼睛就像是快要熄灭的炭火那样发着红光。 “若是我们打搅了哪位尊贵的亲王,”勃鲁盖尔尽可能镇定地说道:“我们会马上离开,先生们,我们只是一些流亡的黑巫师,并没有想要在这里久留的意思,”他看了一眼祭坛上的金币,轻轻地挥了挥手,黑巫师们移动脚步——这时候就不是吝惜钱财的时候了,里世界的事情,如果可以用金子解决,实在是再划算不过了。 但就像是鸣响了黑巫师们的丧钟,教堂的大门突然轰然关闭,木屑与灰尘簌簌而下,扬了距离门口最近的黑巫师一头一身。 勃鲁盖尔的呼吸停顿了一下。 那只原先悬挂在勃鲁盖尔头顶的大蝙蝠,它的身体就像是融化了那样,缓慢地从腐朽的灯架上垂挂下来,一直垂到祭坛上,细长的黑影慢慢地又开始变得宽大,但又仿佛是一瞬间,它膨胀到整个教堂那么大,又突然收缩起来——火光亮起,斗篷打开,里面的“人”,不,应该是阿蒙,茨密希的亲王,微微一笑。 勃鲁盖尔虽然之前称呼他们为“亲王”,不过是为了表示尊敬罢了,但他一见到阿蒙,就不由得面色苍白,眼前发黑——作为黑巫师,勃鲁盖尔不可能不知道阿蒙的存在与样貌——魔党都是疯子,而阿蒙虽然是他们的智囊,也是疯的最厉害的那个,若是可以选择,勃鲁盖尔可能更愿意遇上勒森魃的亲王。 “亲王殿下……”勃鲁盖尔谦恭地弯下腰,几乎要用额头碰到膝盖:“请原谅我们的鲁莽,殿下,我们之前并不知道这里属于您……” “这里并不属于我。”阿蒙用一种近似于和善的口吻说道:“你不会不知道,茨密希的领地在利沃尼亚吧。”他的话和态度让勃鲁盖尔一喜,也不是没有黑巫师偶尔遇上血族的,虽然同为黑暗生物,巫师与吸血鬼的关系并不好,吸血鬼将巫师视作可口的食物,巫师们则需要吸血鬼的牙齿,血和身体作为施法,献祭或是诅咒的材料,但若是双方都不太想要战斗,那么一方付出些代价也是可以全身而退的。 阿蒙瞥了一眼那些黑巫师们,眼中的神色变得愈发古怪了起来:“哦,虽然我很想看看你们会用什么来贿赂我,”他说:“但你没有想到吗?我,还有我的孩子们之所以出现在这里——正是为了你,博斯的弟子,勃鲁盖尔……为了我和路易之间的一笔小交易,”勃鲁盖尔轻微地颤抖了一下,他抬起头,等着阿蒙说完最后一句话:“虽然有点遗憾,但诸位,死亡也并非一件太坏的事儿。” 阿蒙毫不意外地看着勃鲁盖尔的眼神从温顺甚至谄媚,变得凶狠狰狞,黑巫师退后一步,双手一错,就从指缝间爆发出了一捧犹如太阳的灿烂光芒,这种与阳光极其靠近的光对于吸血鬼们来说是种毒药,蝙蝠群尖啸着飞起,冲出教堂,而黑巫师们手中的光还在不断地爆炸,很明显,他们都做好了两手准备。 一头由黑巫师变化而来的巨熊猛地撞开了教堂的大门,黑巫师们要么化身,要么呼喊着自己的坐骑,光亮如影随形,紧紧地跟随着他们,虽然他们的眼睛也受了很大的刺激,几乎无法睁开,但值得宽慰的是,吸血鬼们也几乎被挡在了很远的地方,接下来看他们各自的手段了——但比他们更快的是一团翻滚着的黑色浓烟雾,它就像是一头隐伏在黑暗中,期待已久的巨兽那样,一口吞下了黑巫师们,光亮顿时消失了。 蝙蝠群从半空中如同坠落般地冲入黑雾,咒语、惨叫与挣扎时发出的声音不绝于耳,一个俊美的血族疑惑地拖着一样东西走了出来,在月光下,他翻来覆去地看了看,还咬了一口,确定那是一张画板没错。 勃鲁盖尔的天赋就是能够在画板中自由穿行,就像他从画板里走到首相办公室,他也能从随身携带的小画像里逃到一个隐秘又安全的地方,他摔在地上,顾不得地板上满是灰尘,就先急切地喘了几口气,之后又狼狈地咳嗽了起来,他摇摇晃晃地站起来,想起自己在这里储备了一瓶葡萄酒,就摸索着去拿。 “为什么不点灯?” 一个声音响起,蜡烛上跳跃起了一点火焰,葡萄酒飞了起来,在一个杯子里倒了满满一杯酒。 勃鲁盖尔绝望地看向阿蒙,他坐在一把椅子上,舒舒服服地交叉着手臂,他看了一眼杯子,那杯满是猩红色液体的银杯就落在了勃鲁盖尔眼前。 “什么时候起,茨密希的亲王也堕落到被凡人雇佣了?”知道自己已无生路的勃鲁盖尔嘶哑着声音问道。 “大概是因为路易给了我一个无法拒绝的价钱吧。”阿蒙说。 他最后留给勃鲁盖尔的就只有黑暗和冰冷。 第两百二十一章 风雨欲来的荷兰 既然路易几乎已经可以说是半个加约拉岛的主人,他就不会愚蠢地忽略里世界的力量,无论是黑巫师们的憎恨与忌惮,还是敌人的阴谋和刺杀,他施加在别人身上的东西,当然也会被敌人反过来施加在他自己身上,古老而遥远的东方有句话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而他似乎就是这句话的反证。 今晚就是他特意留给茨密希亲王阿蒙的,虽然梵卓亲王提奥德里克似乎更值得信任,他身边还有这位亲王的“猫仔,”但这位亲王保留了太多的人性,这个特点是路易的助力,也会是桎梏,至少,若是他请提奥德里克亲王来做这件事情,梵卓的家长不会那么轻易地允诺下来,倒是从来不去掩饰自己yuwang的阿蒙,虽然一直遗憾于无法得到国王,但当路易提出,可以设法为茨密希家族追索回原先的领地时,阿蒙脸上的神情绝对是惊喜。 这里就要提到血族各个家族的族地了,血族中有些几乎从不离开自己的领地——那些在人们的口中尤其阴森可怖的城堡就是这么来了,一般来说,就是某个领主或是爵爷被转化为血族的后裔后,他身体里残留的情感会让他继续留在原先的住所很长一段时间,直到被人发现,检举,或是出于其他原因自行离开。还有的就是,在一种表里世界的默契下,这个人被认为“已死”,他的城堡会被废弃,不再会有人去拜望他,他会在所有人的记忆里褪色,等到认识他的人都在六尺之下了,他自然也成为了一个母亲在黑夜里讲给孩子听的恐怖故事。 但大多数血族在选择后裔的时候,还是会有意识地避让开大贵族,尤其是那些王室血脉,这也是一种不曾写在石板上的规则,所以血族中有很多都是一个家族里的次子、幺子,还有的就是教士……没错,就是教士——路易也是在与两位亲王往来之后才知道,血族确实和人们传说的那样,对后裔有着异常苛刻的要求,那些农奴、仆从或是手工艺人的孩子是从来无法进入他们视野的,不是因为人类的阶级观念,而是血族就像是所有的父母那样,渴望有一个漂亮可爱聪明的孩子。 人类可没办法选择自己的孩子,王后也会生出残疾和虚弱的子嗣,但血族可以挑选啊,但若是出身寒微,想要皮肤白皙、身体颀长,手指笔直可不太容易,谁都知道,越是穷困的家庭,孩子做事的时间就越早,而且因为缺少营养,他们几乎都身材矮小,脊背佝偻,能够在这个有了土豆底层阶级方能一日三餐,饱腹入睡的时代,只有贵族和商人的孩子能够有着即便不那么秀丽,也足够整洁健康的外表——另外,血族们竟然会选择教士做自己的子嗣,也让路易又是吃惊,又是好笑,不过这种事情,还是无所顾忌的魔党做的更多一些——因为有继承法,教士基本上都是各个家族的幺子在,只有一些因为格外聪慧以及幸运被教士老爷选中的孩子,但无论是那种,他们都必然是聪明漂亮的,还有不太能够诉诸明面的,大概就是这两个血族家族的成员所有的促狭之心吧。 所以,很多年轻的血族,在接受了“父亲”的指导,能够控制得住自己的本能,也能够施展自己的天赋能力后,他们会有很长一段时间游荡在外面,既是为了避免被落足之处的人们察觉出异样,也是为了那颗喜新厌旧的心,但在一段时间之后,又或是因为亲王的召唤,他们会回到“族地”,也就是各个亲王的领地,就像是效忠于国王的诸侯那样,奉上自己聚敛的财富。 这种财富不单单指金子与宝石,还有各种失落在历史长河中的卷轴,书籍,魔法器具等等。这些都被收藏在亲王的领地里,当然,血族的领地也如里世界一般,无法被外人窥见,但问题是——就像是提奥德里克是梵卓亲王,他的领地在巴黎,那么自然而然地,所有的梵卓成员都将法兰西视作氏族的管辖范围,也就是说,若是英格兰的辛摩尔一族的血族要经过法国国土的时候,即便不曾靠近巴黎,也要拜访经过地区的梵卓成员,不然梵卓的血族就有权利处死那个狂妄的家伙。 而茨密希家族虽然在十三氏族以及魔党中,有着无可争辩的重要位置与强大的力量,但令人尴尬的是,波兰国王约翰二世·卡齐米日实在是个无能的傻瓜,他不但被迫承认了乌克兰的独立,还被瑞典夺去了利沃尼亚——这下子可就尴尬了,因为乌克兰现在属于俄罗斯,俄罗斯的氏族是冈格罗,而瑞典、丹麦、挪威因为曾经三国一体,所以它们属于布鲁赫氏族——很不幸的,茨密希家族的领地正在乌克兰与利沃尼亚之间……于是随着瑞典人与俄罗斯人一起移动到新领地的血族和茨密希的成员就不得不面对一种极其古怪的情况——茨密希的家族依然令人生畏,但他们的领地……除了亲王的堡垒之外,它们都已经属于另外一个国家了。 茨密希家族的情况事实上和佛兰德尔的黑巫师们差不多,只是佛兰德尔的黑巫师的力量还不足以让路易让步,哪怕只是一小步,但茨密希,就可以让路易为他们尽心绸缪。 —————— “利沃尼亚?”在间隔着一个北海的皇后岛,瑞典国王卡尔十一世惊讶地问道,“当然。”他怎么会不知道利沃尼亚,利沃尼亚地区是卡尔十世在55年最大的战利品,因为有了利沃尼亚,所以瑞典才能得到一个完整的波罗的海,瑞典现在的国土看上去就像是一条裤腿长短不一的裤子,卡尔十一世还考虑过,等他与伊丽莎白公主结婚之后,依靠着法兰西的力量,将这条“裤子”弄得好看一点呢——他是说,长短一致。 ““您知道,正如之前的盟约中所定下的,我们的公主将会带着一片佛兰德尔的领地嫁入瑞典,”达达尼昂想起国王突兀的嘱咐,虽然不明白路易的用意,但出于对国王的忠诚与信任,他还是继续说道:“陛下希望,您能够将利沃尼亚的一处领地赏赐给内维尔圣马丁修道院院长。” “那是谁?” “曾经的波兰国王与立陶宛大公。”达达尼昂伯爵说:“作为交换,国王会继续支持您。” 卡尔十一世先是蹙眉,他从母亲和大臣那里接受的教育不多,他不能分辨出这个要求中的深意——“我不太明白……您的意思,”卡尔十一世说:“利沃尼亚对瑞典很重要。” “不会比挪威或是丹麦更重要。”达达尼昂说:“据我所知,您的母亲和大臣正在筹划着在法国与荷兰交战的时候,与丹麦开战。” “这件事情我略有所闻。”卡尔十一世说。 “作为盟友,国王愿意在征服荷兰之后,继续北上,协助您们得到丹麦。” 卡尔十一世满怀疑窦地看了达达尼昂伯爵很久:“我不能确定,这不是一件可以轻易决定的小事。” “毫无疑问,”达达尼昂伯爵笑着说,仿佛对这件事情是否能够达成并不在意:“但我想,您会做出正确的选择。” “那么您不应该在这里,”卡尔十一世突然说:“您应该去和我的母亲说。” “我们的国王是十四岁成年的,也是在那一年,他第一次投身于一场真正的战争,并且获得了胜利,我想您也应该能够做到,陛下。”达达尼昂伯爵若有所指地说道。 “我很爱我的母亲。”卡尔十一世说,但他没注意到自己说起法语来,已经不那么结结巴巴了。 “这难道与您是否尊敬和爱戴自己的母亲有什么关系吗?”达达尼昂的笑容逐渐变得深刻,若是蒙庞西埃女公爵在场,一定会觉得这个笑容很熟悉,因为当初达达尼昂伯爵就是带着这样的笑容,摧毁了她对父亲的最后一点期望:“我们的国王难道不爱他的母亲吗?” 卡尔十一世没有继续说下去,时间也不允许他们继续说下去,那些被国王和使臣抛下的随从已经找过来了。 —————— “他们会愿意吗?”王弟菲利普为国王举着蜡烛,一边照亮了墙壁上挂着的地图,一边问道。 “会的。”路易说:“就算卡尔十一世,或是他的母亲有意按兵不动,克里斯蒂安五世也不会愿意放弃这个好机会的。”他指给自己的弟弟看:“这里是斯堪尼亚半岛的南方四省,56年的罗斯基勒条约,丹麦把它们割让给了瑞典,从此失去了在半岛上的最后一个立足地,没有了这个立足地,他们对于波罗的海几乎没了任何控制权——虽然他们也扼着瑞典往北海的咽喉,但在罗斯基勒条约里也约定了,他们不能容许瑞典的敌人进入波罗的海。” “在那个条约里,”路易继续说道:“丹麦还必须解散所有与瑞典敌对的盟约,要支付瑞典的军费,以及在卡尔十世以及经以后的瑞典国王作战的时候,交付一定数量的士兵和舰船。” 菲利普看了看丹麦的位置,还有它的国土,以及南方的四个省:“现在看起来,丹麦国王会做出与利奥波德一世联盟的决定并不奇怪。”他将蜡烛移动到另外一个位置,照亮勃兰登堡的领地:“霍亨索伦家族一向是哈布斯堡的臣子与仆从,若是从勃兰登堡的位置发起攻击,确实可以直接威胁到瑞典。” “丹麦-挪威和瑞典就是两匹争相想要吞噬对方的恶狼,即便没有我们与神圣罗马帝国的联盟,他们一样会爆发出一场你死我活的战争。”但若是瑞典对丹麦宣战,或是相反,那么就意味着,利奥波德一世想象中的防线已经断了一截——路易的十二万大军,从一开始就不是为了一个小小的荷兰准备的,荷兰的舰队在海上或许可以纵横驰骋,可没办法登上陆地,若是威廉三世还在荷兰,那么这场战争可能还要棘手一些,但威廉三世已经被查理二世留在了伦敦塔,那座曾经被用来作为堡垒,军械库以及监狱的建筑,里面可是曾经迎接过不少显赫的客人,甚至连英国的数位君主也曾有幸成为它的座上宾,而威廉三世被囚禁在那里,可要比放在哪里都要安心。 没了威廉三世,只有首相和大议长,这位维特先生并不能说是个平庸或是愚笨之人,虽然对威廉三世的防备,导致荷兰现在只有两万陆军,但从外交层面上来说,他能够立即决定,不惜任何代价也要说服甚至包括瑞典在内的国家一起来反对法国,而不是将所有的期望放在哈布斯堡身上,就能看出他还是有点决断的,哦,对了,还有那些佛兰德尔的黑巫师……釜底抽薪,也不得不说是个办法。 可惜无论他多么出色,他都只是路易的敌人。 “拉罗什富科公爵那里的情况如何了?”路易问。 “如鱼得水。”菲利普说,有趣的是,威廉三世与首相先生几乎可以说是已经走到了孤注一掷的地步了,荷兰的商人们居然还在优哉游哉地与法国人做生意,是的,战争归战争,生意归生意,而他们之间最大的生意就是法国国王预定的舰船,对,他们给自己的敌人造船,因为涉及了巨大的款项,与拉罗什富科公爵的慷慨——双倍的定金,以及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利润,让这些商人愉快地接受了一个法国人——在宴会和沙龙里,拉罗什富科简直就是本色出演地做出了一副浪荡公子的姿态,按照国王的吩咐,他的言语间几乎从不涉及政治,战争,总之就是所有令人不快的东西。 “您要他做什么呢?”菲利普接着问道。 “去告诉他。”路易说:“让荷兰人知道,他们的首相先生不但杀害了他们最后的希望,威廉三世.奥兰治,还将荷兰卖给了勃兰登堡,以及,他还贪污和挥霍了国库所有的钱——并且正准备逃走。” 第两百二十二章 德维特兄弟的悲剧 今天写不完啦,明天上午更替,抱歉。——他的祖父鲁齐乌斯果然就在那里,他弯着腰,正在监督一个工匠在墙壁上作画,鲁齐乌斯没有选择这时人们常用的花鸟、静物或是肖像,而是选用了他被流放到科西嘉岛时看到的风景,那是一片辽阔浩瀚的海洋,海豚追随着船只,海鸟盘旋在上空,碧色的岛屿就像是镶嵌在海面上的宝石。 马库斯记得这幅壁画,但这幅壁画是在马库斯十八岁的时候完成的,那是建城后800年,尼禄.克劳狄乌斯.德鲁苏斯.日耳曼尼库斯的养父,克劳迪乌斯皇帝已于前一年中毒而死,作为他名义上的长子,尼禄继承了他的位置——就在这幅壁画完成后不久,克劳狄乌斯的儿子布里塔尼库斯就在一场晚宴上被尼禄毒死,因为尼禄的母亲恐吓自己的儿子说,如果他不听话,她就会改立布里塔尼库斯为罗马皇帝,或许这只是一个妇人的虚言恫吓,但对于尼禄来说,这可以说是击中了他心中最为脆弱的部分,他的回击又迅速又凶猛。 那场晚宴马库斯也列席了,他记得他们首先喝了非常咸的汤,咸到让人怀疑是否有人要借此谋杀尼禄,不可避免地,他们在之后都要了水,泉水本身就很冷,又加了冰块,他们除了感觉有点不舒服外也没什么,只有布里塔尼库斯倒了下去,他痛苦地按着喉咙,伸出手向他们寻求帮助,但他们身后的侍卫立刻都抽出短剑来,马库斯只得眼睁睁地看着布里塔尼库斯被几个奴隶抬走,皇帝宣称布里塔尼库斯是犯了癫痫,马库斯不知道什么样的癫痫看上去就像是中了毒——布里塔尼库斯第二天就死了。 “马库斯?”鲁齐乌斯见到他的时候很吃惊:“你怎么在这儿,为什么还没有穿好衣服?你忘记今天我要带你去第比留宫去觐见皇帝?” 马库斯这才注意到鲁齐乌斯虽然在关心庭院壁画的进度,但距离墙壁很远,免得颜料与灰尘污染了自己的衣服,他穿着一件细麻的丘尼卡(一种无领套头长衫),罩着一件希腊斗篷,他的镶边托加要在出门前才会换上,马库斯的白托加也是如此,但他现在甚至没有换上丘尼卡,而是赤裸着上身,腰里缠着一块棉布,难怪他刚才跑进房间的时候,听到女性们发出一阵阵的惊叫声。 一听到皇帝,或是尼禄的名字,马库斯的怒火就难以按捺,他握紧了双拳,低头道:“抱歉,祖父,我马上去换。” 鲁齐乌斯不可能没有察觉到孙子的异常,他和马库斯一起前往巴拉丁山的时候,就让他和自己坐在一个抬轿上,“怎么了,我的孙子,”他问道:“你为何精神恍惚,神情悲恸,是什么伤害了你?让你如此绝望?” 马库斯抬起头,他几乎想将心中的话语向自己最为敬爱的祖父倾倒而出,但就在他开启嘴唇的那一刻,一个可怕的想法攫住了他——他的祖父或有可能认为他得了疯病,于是他只是说:“我做了一个噩梦。” “一个噩梦?”鲁齐乌斯不由得皱眉,如果马库斯真的遇到了什么无法解决的事情,作为皇帝的老师,他能够在皇帝面前因为马库斯的缺席而求得他的谅解,但一个噩梦? “你梦见了什么?” 我梦见了一头嗜血的怪物在熊熊烈火中吞食了整个罗马,马库斯在心里说,“我忘记了。”他说。 鲁齐乌斯犹豫了一会,这是马库斯第一次谒见皇帝,皇帝与马库斯同龄,如果可能,他希望马库斯成为尼禄的同伴或是护卫,年轻人缔结的友谊比年长者谋划的盟约更为坚固可靠,他在年轻的时候因为疾病而不得不荒废了近二十年,在他的学生成为皇帝的时候,他却已经老了,相比起愚钝的儿子,马库斯才是他的继承人。 “如果你还是不舒服的话……”你就先回去吧,但这句话还没说出来,马库斯就马上打断了祖父的话。 “不,”他说:“祖父,我很想,很想,很想——见到皇帝!” —————————————————————————————————————————— 罗马的宫殿群一共有三处,罗马中心的巴拉丁山上的宫殿群,罗马城东面的阿德良离宫,还有罗马旧都斯普利特的戴克里先行宫。尼禄不喜欢这其中的任何一座,因为对于他来说,这些宫殿完全无法与他的伟大相衬,他一直想要拓建罗马城中心的宫殿群,却因宫殿附近的平民住宅太过密集而无法成功,十四年后的罗马大火让他的虚荣心得到了满足——在数以千计的人前往冥界,数以万计的人流离失所之后,他在一片废墟上建起了他的“金宫”,从凯里安丘岗延伸到奥古斯丁广场,从帕拉廷到米岑纳特园林的建筑群到处可见青铜的雕像,喷泉,人工的河流,湖泊,大理石的穹顶与黄金的镶嵌物……当时有人嘲讽地说,怎么才能做一个好的罗马公民?——离开罗马。 一路上,马库斯的头脑一片混乱,是什么让他重新回到了过去?回到了……几乎可以挽回一切的时候,他握着祖父的手,心中颤抖不已,这时候,尼禄还未暴露暴虐的本性,从表面上看,他就是一个温和而有点懦弱的大孩子,为了表示尊重,像是这样的宴会,鲁齐乌斯的卧榻距离皇帝的卧榻并不远,他完全可以手持着切割肉块的匕首,一刀刺入尼禄的心口,那么之后所有的悲剧都不会再发生了。 这个想法激动着他的心,年轻的马库斯甚至有点目眩神迷起来,他不知道他们是什么时候抵达第比留宫的,这座宫殿不如另外两座宫殿来的华美,尼禄很少选择这里,至少马库斯对这里十分陌生,他和父亲在奴隶的服侍下清洗了双脚,换了舒适的袍子,来到被罗马人称之为特利克里尼乌姆的长方形餐室,另外两位客人到来的比他们更早,他们分别是帕拉斯(他也曾为尼禄的养父工作),近卫长官赛克斯图斯.布鲁斯,他们身边还带着几个少年,年纪与马库斯相似,马库斯一下子就辨认出其中有好几个都在之后和自己一起成为了尼禄的玩伴,他们曾经在一起学习,一起游泳,一起骑马,一起在黑夜的罗马城中游荡,一起……做一些坏事,像是盗窃、斗殴,猥亵妇女,那时候,他们年少张狂,甚至没有意味到自己正在犯罪,不,应该说,从那个时候,尼禄就在微笑地看着他们不自觉的堕落。已经过去了那么久,马库斯仍然记得在翻阅与自己相关的卷宗时,祖父又悲伤又绝望的神情,这个高尚而又可怜的老人,他没能得到一个好学生,也没能得到一个好孙子。 皇太后小阿格里皮娜先于皇帝到来,马库斯抬起头,人们传说尼禄因为其母过多地干预国事而杀了她,还有的就是她曾经与尼禄有着超越母子之外的亲密关系,这两者——都是对的,如果没有血缘关系,他们可真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或许是因为马库斯注视着她的时间太长了,小阿格里皮娜马上注意到了这个少年,她不但不以为忤,还向少年优美地眨了眨眼睛。即便知道小阿格里皮娜就是一条色彩斑斓的毒蛇,马库斯也不得不承认她确实有着普通女性无法企及的美貌,这种美貌几乎会令一个健康的人活活窒息而死——她今年已经即将四十岁,正是一朵盛放到了极致的玫瑰,所有的颜色与芳香都沉淀了下来,让她如同一杯储存了很久的美酒,嗅之欲醉。 小阿格里皮娜只是来看看这些即将成为皇帝朋友的年轻人的,她没有在餐室里停留太久,在她走出去的时候,近卫长官塞克斯图斯紧跟着走了出去,马库斯看见了,立刻找了个借口跟了出去,他看见皇太后在一丛玫瑰前与自己的情人旁若无人地接了一个吻,然后微风同时送来了玫瑰的气息与凌乱的只字片语——马库斯只听见了两个关键词,皇帝和布里塔尼库斯。 布里塔尼库斯正是克劳狄乌斯的亲生子,罗马真正的皇帝,只是他的继承权在小阿格里皮娜引诱克劳狄乌斯将尼禄收为养子的时候就被夺走了,即便如此,小阿格里皮娜与尼禄仍然不免将布里塔尼视为最危险的敌人,布里塔尼死去之后,人们一点都不觉得惊讶,这难道不是早就应该发生的事情吗?他们这样说。 马库斯的心剧烈地跳了起来,难道布里塔尼的死亡竟然因为自己的重生而提前了吗?或者这就是神明给予他的任务?如果他能够设法救下布里塔尼,抑是刺杀尼禄,罗马的将来是否可以因此改变? “对了,”鲁齐乌斯突然俯身在孙子的耳边轻声道:“等会皇帝来了,千万别说他和皇太后容颜相似。” 马库斯下意识地点点头,然后他奇怪地看向自己的祖父,是什么让他这么认为,尼禄虽然是美艳的小阿格里皮娜之子,但他是一个相貌平庸的人,额头扁,下巴短,鼻子大,皮肤粗糙,也正是因为如此,他经常臆想自己俊美如同阿波罗,娇媚如同维纳斯的完美之人,以为人人都渴望得到他的青睐。 “为什么?”他同样低声问道。 鲁齐乌斯很不愿意在这个时候告诉他,但这是他的疏忽:“因为他并不喜欢小阿格里皮娜的脸。” 就在这个时候,罗马的皇帝已经走了进来,所有人都在向他行礼,马库斯也不例外,等他抬起头来的时候,他却感到了十二万分的迷惑,那是谁?坐在主位上(按理说,坐在主位应当是最尊贵的客人,但皇帝终究是不同的)的应该就是尼禄,马库斯甚至辨认出了跟随在他身后的那个少年正是布里塔尼库斯,但尼禄……根本不是他认识的那个尼禄! 那是一个身形纤细,如同少女一般的年轻男子,他有着一张与小阿格里皮娜极其相似的脸,神情严肃,但在看到鲁齐乌斯的时候,他的视线就变得稍微温和了一点,“请坐吧,诸位。”他说:“只是一个如同家庭般的宴会,请不要过于拘礼。”那是马库斯从来不曾听见的语调,低沉而又温和,充满情感,与尼禄粗鲁嘶哑犹如野兽嚎叫的声音完全不同,如果尼禄有这样的好声音,那么他不必依仗着皇帝的权势,金子的诱惑,也能在歌唱或是戏剧表演中轻易夺得桂冠。 带给马库斯陌生感的不仅仅是他的面容和声音,他的衣着称不上奢华,饰品也很简单,摆放在他和众人面前的食物,酒,甜水也是量少而精致,而且多半以水果和蔬菜为主,值得称道的是海中的贝壳与鱼类十分新鲜,肉类虽然少但都非常地酥烂可口,马库斯一心记挂的汤有两种,豌豆汤和鱼汤,无论哪一种都一点也不咸,清淡适口。而且整场筵席中,尼禄都没有饮用过葡萄酒,只喝加热后冷却的泉水。 不过最让马库斯意外的是,布里塔尼显然十分地敬爱与依赖他名义上的兄长,一直紧紧地靠着他,而尼禄也竟然纵容地允许他和自己共享一张餐榻,和自己在一个杯子里喝水,在一个盘子里吃东西。 “这有什么可奇怪的,”在回去的路上鲁齐乌斯说:“为了避免小阿格里皮娜毒死布里塔尼,尼禄在克劳狄乌斯死前就开始与布里塔尼共享食物了,”说到这里,这位长者意味不明地微笑了一下:“你注意到皇帝只喝泉水,食物都很清淡,趋向原味,除了盐之外很少加香料了吗?因为他中过毒,不知道是小阿格里皮娜的失误还是有人有意让他和布里塔尼共赴冥界……那次中毒几乎夺走了他的性命,从那之后,他的身体就变得非常虚弱,寒冷与炎热,疲劳与激动都会让他生病,不能骑马,不能长途跋涉,不能吃得太丰盛,太油腻,酒也不行……还有……”鲁齐乌斯低声说道:“不可纵欲……”他本不想让孙子知道这些,但如果孙子贸贸然地将皇帝拉去了妓院就糟了。 “那他一定少了很多乐趣。”马库斯喃喃道。 第两百二十三章 可笑又可怕的自由之城 今天没写完,明天上午更替,抱歉。 ————尼禄 马库斯记得自己已经死了。 在他的祖父鲁齐乌斯.安奈乌斯.塞内卡悲惨地死去之后的三十天里——罗马皇帝尼禄怀疑曾经教育了他五年,为他效力了十年的老人与一起推翻其暴政的阴谋有关,就让自己的百夫长到塞内卡及其家人隐居的村庄里,命令他即刻自裁。马库斯的祖父坦然地接受了这一命令,在亲人和朋友为他恸哭的时候,他大声地叱喝他的朋友,说:“你们的哲学呢?你们的处变不惊呢?”他最后拥抱了自己的妻子,也就是马库斯的祖母保丽娜,在保丽娜意图与他一起前往冥界的时候,他没有拒绝,而是说:“我们死的同样坚强,但你的死比我更高贵。” 可惜的是尼禄的百夫长拒绝了这一要求,于是鲁齐乌斯就先割开了自己的手腕,但他已经是个六十岁的老人了,他的血几乎已经干涸,流不出来,他的朋友又帮助他割开了膝盖后方与脚腕的血管,但血还是流的很慢。鲁齐乌斯不得已向一个做医生的朋友要求了一杯毒芹汁,也就是先哲苏格拉底用来选择结束生命的那种,但不知道是幸运,还是不幸,他的呼吸变得万分困难,却还是没有死,最后人们只得把他搬运到蒸汽浴室里,关紧门窗,直到他活活地窒息而死。 皇帝的百夫长阻止了保丽娜追随鲁齐乌斯而死,但这并不是皇帝的仁慈,他的恶毒心肠与懦弱性情注定了他不会放过任何一个可能对他不利的人。在鲁齐乌斯死后,他的子嗣,亲眷与朋友也被囚禁和监视了起来,作为鲁齐乌斯最心爱的孙子,马库斯是最先死去的一些人中的一个。 他记得前来处刑的是一个年轻的士兵,他的面孔稚气未脱,看见他马库斯就想起来他的弟弟,他恳求士兵让他看看外面的阳光,他已经在黑暗的地窖里被囚禁了二十多天,士兵在迟疑了一会后答应了,在走出房间的那一刻,马库斯想过反抗和逃走,但最后他还是任凭士兵割断了自己的喉咙。 他最后的记忆就是夏末秋初时分那过于耀眼的金光。 —————————————————————————————————————————— 马库斯是在祖父的卧榻上惊醒的,他一下子跌倒在地上,打翻了一侧的烛台与桌上的大理石雕像,骑着海豚的特里同顿时从脖子的地方折断成两半,这是鲁齐乌斯最喜欢的一尊雕像,如果是平常的时候,马库斯一定会先去找自己的母亲,让她设法帮着自己遮掩,但这时候,马库斯心中所想的全都是他的祖父鲁齐乌斯。 他跌跌撞撞地跑向祖父常在的书房与会客室,一路上他苍白的面容与狂热的眼睛让许多人不由得惊呼出声,熟悉的面孔不断地在马库斯的面前掠过,但就是找不到他最渴望的那张,他在前庭的大理石桌前站了一会儿,突然转身跑向庭院。他原本就是从庭院后的餐厅醒来的,却因为脑中既定的印象而疏忽了那里。他飞快地跑到树木繁茂的庭院里,绕过矗立在中心位置的喷泉和一株果实累累的石榴树,来到南侧的墙壁前。 他的祖父鲁齐乌斯果然就在那里,他弯着腰,正在监督一个工匠在墙壁上作画,鲁齐乌斯没有选择这时人们常用的花鸟、静物或是肖像,而是选用了他被流放到科西嘉岛时看到的风景,那是一片辽阔浩瀚的海洋,海豚追随着船只,海鸟盘旋在上空,碧色的岛屿就像是镶嵌在海面上的宝石。 马库斯记得这幅壁画,但这幅壁画是在马库斯十八岁的时候完成的,那是建城后800年,尼禄.克劳狄乌斯.德鲁苏斯.日耳曼尼库斯的养父,克劳迪乌斯皇帝已于前一年中毒而死,作为他名义上的长子,尼禄继承了他的位置——就在这幅壁画完成后不久,克劳狄乌斯的儿子布里塔尼库斯就在一场晚宴上被尼禄毒死,因为尼禄的母亲恐吓自己的儿子说,如果他不听话,她就会改立布里塔尼库斯为罗马皇帝,或许这只是一个妇人的虚言恫吓,但对于尼禄来说,这可以说是击中了他心中最为脆弱的部分,他的回击又迅速又凶猛。 那场晚宴马库斯也列席了,他记得他们首先喝了非常咸的汤,咸到让人怀疑是否有人要借此谋杀尼禄,不可避免地,他们在之后都要了水,泉水本身就很冷,又加了冰块,他们除了感觉有点不舒服外也没什么,只有布里塔尼库斯倒了下去,他痛苦地按着喉咙,伸出手向他们寻求帮助,但他们身后的侍卫立刻都抽出短剑来,马库斯只得眼睁睁地看着布里塔尼库斯被几个奴隶抬走,皇帝宣称布里塔尼库斯是犯了癫痫,马库斯不知道什么样的癫痫看上去就像是中了毒——布里塔尼库斯第二天就死了。 “马库斯?”鲁齐乌斯见到他的时候很吃惊:“你怎么在这儿,为什么还没有穿好衣服?你忘记今天我要带你去第比留宫去觐见皇帝?” 马库斯这才注意到鲁齐乌斯虽然在关心庭院壁画的进度,但距离墙壁很远,免得颜料与灰尘污染了自己的衣服,他穿着一件细麻的丘尼卡(一种无领套头长衫),罩着一件希腊斗篷,他的镶边托加要在出门前才会换上,马库斯的白托加也是如此,但他现在甚至没有换上丘尼卡,而是赤裸着上身,腰里缠着一块棉布,难怪他刚才跑进房间的时候,听到女性们发出一阵阵的惊叫声。 一听到皇帝,或是尼禄的名字,马库斯的怒火就难以按捺,他握紧了双拳,低头道:“抱歉,祖父,我马上去换。” 鲁齐乌斯不可能没有察觉到孙子的异常,他和马库斯一起前往巴拉丁山的时候,就让他和自己坐在一个抬轿上,“怎么了,我的孙子,”他问道:“你为何精神恍惚,神情悲恸,是什么伤害了你?让你如此绝望?” 马库斯抬起头,他几乎想将心中的话语向自己最为敬爱的祖父倾倒而出,但就在他开启嘴唇的那一刻,一个可怕的想法攫住了他——他的祖父或有可能认为他得了疯病,于是他只是说:“我做了一个噩梦。” “一个噩梦?”鲁齐乌斯不由得皱眉,如果马库斯真的遇到了什么无法解决的事情,作为皇帝的老师,他能够在皇帝面前因为马库斯的缺席而求得他的谅解,但一个噩梦? “你梦见了什么?” 我梦见了一头嗜血的怪物在熊熊烈火中吞食了整个罗马,马库斯在心里说,“我忘记了。”他说。 鲁齐乌斯犹豫了一会,这是马库斯第一次谒见皇帝,皇帝与马库斯同龄,如果可能,他希望马库斯成为尼禄的同伴或是护卫,年轻人缔结的友谊比年长者谋划的盟约更为坚固可靠,他在年轻的时候因为疾病而不得不荒废了近二十年,在他的学生成为皇帝的时候,他却已经老了,相比起愚钝的儿子,马库斯才是他的继承人。 “如果你还是不舒服的话……”你就先回去吧,但这句话还没说出来,马库斯就马上打断了祖父的话。 “不,”他说:“祖父,我很想,很想,很想——见到皇帝!” —————————————————————————————————————————— 罗马的宫殿群一共有三处,罗马中心的巴拉丁山上的宫殿群,罗马城东面的阿德良离宫,还有罗马旧都斯普利特的戴克里先行宫。尼禄不喜欢这其中的任何一座,因为对于他来说,这些宫殿完全无法与他的伟大相衬,他一直想要拓建罗马城中心的宫殿群,却因宫殿附近的平民住宅太过密集而无法成功,十四年后的罗马大火让他的虚荣心得到了满足——在数以千计的人前往冥界,数以万计的人流离失所之后,他在一片废墟上建起了他的“金宫”,从凯里安丘岗延伸到奥古斯丁广场,从帕拉廷到米岑纳特园林的建筑群到处可见青铜的雕像,喷泉,人工的河流,湖泊,大理石的穹顶与黄金的镶嵌物……当时有人嘲讽地说,怎么才能做一个好的罗马公民?——离开罗马。 一路上,马库斯的头脑一片混乱,是什么让他重新回到了过去?回到了……几乎可以挽回一切的时候,他握着祖父的手,心中颤抖不已,这时候,尼禄还未暴露暴虐的本性,从表面上看,他就是一个温和而有点懦弱的大孩子,为了表示尊重,像是这样的宴会,鲁齐乌斯的卧榻距离皇帝的卧榻并不远,他完全可以手持着切割肉块的匕首,一刀刺入尼禄的心口,那么之后所有的悲剧都不会再发生了。 这个想法激动着他的心,年轻的马库斯甚至有点目眩神迷起来,他不知道他们是什么时候抵达第比留宫的,这座宫殿不如另外两座宫殿来的华美,尼禄很少选择这里,至少马库斯对这里十分陌生,他和父亲在奴隶的服侍下清洗了双脚,换了舒适的袍子,来到被罗马人称之为特利克里尼乌姆的长方形餐室,另外两位客人到来的比他们更早,他们分别是帕拉斯(他也曾为尼禄的养父工作),近卫长官赛克斯图斯.布鲁斯,他们身边还带着几个少年,年纪与马库斯相似,马库斯一下子就辨认出其中有好几个都在之后和自己一起成为了尼禄的玩伴,他们曾经在一起学习,一起游泳,一起骑马,一起在黑夜的罗马城中游荡,一起……做一些坏事,像是盗窃、斗殴,猥亵妇女,那时候,他们年少张狂,甚至没有意味到自己正在犯罪,不,应该说,从那个时候,尼禄就在微笑地看着他们不自觉的堕落。已经过去了那么久,马库斯仍然记得在翻阅与自己相关的卷宗时,祖父又悲伤又绝望的神情,这个高尚而又可怜的老人,他没能得到一个好学生,也没能得到一个好孙子。 皇太后小阿格里皮娜先于皇帝到来,马库斯抬起头,人们传说尼禄因为其母过多地干预国事而杀了她,还有的就是她曾经与尼禄有着超越母子之外的亲密关系,这两者——都是对的,如果没有血缘关系,他们可真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或许是因为马库斯注视着她的时间太长了,小阿格里皮娜马上注意到了这个少年,她不但不以为忤,还向少年优美地眨了眨眼睛。即便知道小阿格里皮娜就是一条色彩斑斓的毒蛇,马库斯也不得不承认她确实有着普通女性无法企及的美貌,这种美貌几乎会令一个健康的人活活窒息而死——她今年已经即将四十岁,正是一朵盛放到了极致的玫瑰,所有的颜色与芳香都沉淀了下来,让她如同一杯储存了很久的美酒,嗅之欲醉。 小阿格里皮娜只是来看看这些即将成为皇帝朋友的年轻人的,她没有在餐室里停留太久,在她走出去的时候,近卫长官塞克斯图斯紧跟着走了出去,马库斯看见了,立刻找了个借口跟了出去,他看见皇太后在一丛玫瑰前与自己的情人旁若无人地接了一个吻,然后微风同时送来了玫瑰的气息与凌乱的只字片语——马库斯只听见了两个关键词,皇帝和布里塔尼库斯。 布里塔尼库斯正是克劳狄乌斯的亲生子,罗马真正的皇帝,只是他的继承权在小阿格里皮娜引诱克劳狄乌斯将尼禄收为养子的时候就被夺走了,即便如此,小阿格里皮娜与尼禄仍然不免将布里塔尼视为最危险的敌人,布里塔尼死去之后,人们一点都不觉得惊讶,这难道不是早就应该发生的事情吗?他们这样说。 马库斯的心剧烈地跳了起来,难道布里塔尼的死亡竟然因为自己的重生而提前了吗?或者这就是神明给予他的任务?如果他能够设法救下布里塔尼,抑是刺杀尼禄,罗马的将来是否可以因此改变? “对了,”鲁齐乌斯突然俯身在孙子的耳边轻声道:“等会皇帝来了,千万别说他和皇太后容颜相似。” 马库斯下意识地点点头,然后他奇怪地看向自己的祖父,是什么让他这么认为,尼禄虽然是美艳的小阿格里皮娜之子,但他是一个相貌平庸的人,额头扁,下巴短,鼻子大,皮肤粗糙,也正是因为如此,他经常臆想自己俊美如同阿波罗,娇媚如同维纳斯的完美之人,以为人人都渴望得到他的青睐。 “为什么?”他同样低声问道。 鲁齐乌斯很不愿意在这个时候告诉他,但这是他的疏忽:“因为他并不喜欢小阿格里皮娜的脸。” 第两百二十四章 德维特兄弟的尸体 约翰.德.维特首相原本也有自己的卫队,但他们在暴乱发生之前,就已经被橙带党设法调走,对于橙带党来说,首相先生是毋庸置疑的凶手,他们甚至身先士卒,率领着人们冲进了市政厅,抓住了首相和他的弟弟,哪怕首相先生高呼着“审判我,审判我!”希望在法庭和监狱里得到一丝生机,人们依然只是沉默地将他们拖出办公室,拖到街道上,在一个小广场上站住,首相一看到那里,就不由得****和祈祷起来,这里没有法官,没有陪审团,没有刽子手,这可不是说,他们就能得到赦免了,事实恰恰相反,这意味着他们将会受到无比残酷的拷掠与屠戮。 曾经有个君主说过,民众犹如孩童,这不是轻蔑,而是一个浩劫,是的,民众们在很多时候,都如同牛马一般的温顺,土石一般的沉默,但他们在揭开平庸的表皮,露出下方的“恶”时,就连魔鬼也无法与之相比,约翰.德,维特以及兄弟之后的遭遇,作者甚至不忍诉诸笔端,就让我们从荷兰画家简.德.巴恩在《德维特兄弟的尸体》中所描绘的场景来一睹当时的血腥与恐怖吧。 在这幅背景阴沉的画面上,就像是一座简陋舞台上的小空地上,竖立着一座由梯子改造而来的刑架,上面悬挂着两具白色的躯体,不知内情的人第一眼看过去,还会以为自己看到了两只被剃了毛,开了膛的羊羔,但再仔细一看,那垂在地上的,难道不是人的手臂么,在垂下的双臂之间,是血肉模糊的头颅,与蓬乱的头发——首相先生面对观众,观众可以清楚地看到,他的眼睛被剜掉,他的耳朵和鼻子被割掉,嘴唇消失,露出空洞的一个黑洞——牙齿应该是在之前的殴打中掉落了,它大张着,仿佛还在发出最后一声不甘的怒号与悲哀的祈求,但很显然,就算没有失去石头,首相先生的呼喊依然不会被失去了理智的民众听到。 他的胸膛袒露着,有时候人们为了显示自己的真诚,会说,我要将我的心拿出来给你看,而首相先生做到了,他或许懦弱过,也或许有过野心,或是私欲,但他对荷兰确实是忠诚的,虽然正是因为这份忠诚,他终究将荷兰带向了毁灭与死亡——可他终究将自己的心拿出来给民众看了,只是那些贪婪的人,不仅仅拿走了他的心,也拿走了他的肝脏与肠胃,所以在这里,你只能看到首相先生空荡的胸怀,就像是阿姆斯特丹令人绝望的国库,仿佛他以此向他的人民偿还了欠债。 在他的大腿上,有着一道深刻的切割痕迹,深可见骨,他身边的兄弟也是如此,相当对称,在这里,画家没有过多的渲染这场悲剧,只是在后来的记录中,我们可以看到,民众们留下的,只是两具白森森的骸骨,不,不是因为他们的愤怒绵长到了这样的地步,而是因为一些人,出于商人的灵机一动,将两兄弟的肉割下来,以十个铜币一块的价格,沿着一千多条河道一路叫卖过去了,而作为买卖起家的荷兰人,当然都不会放弃这个机会,他们蜂拥而上,将首相与他弟弟的尊贵身躯瓜分一空,如果不是议员们也觉得看不过去,以及维特家族的卫兵终于赶到了广场,维特兄弟只怕连一片指甲也不会留下,而几百年后,我们依然可以看到,约翰.德.维特首相的手指被陈列在一座教堂里。 现在,让我们回溯时光,回到那个混乱的夜晚,黎明终有到来的时刻,在亲人们悲伤的哭泣,与政敌的微笑中,德维特兄弟的统治到了尽头,对新的大议长与首相先生的位置的新一轮争夺再次开始,除了法国之外,几乎所有的国家,都对这样的变化目瞪口呆——难道这些人都没看到法国人的十二万大军就阵列在佛兰德尔的北线吗? ———— “我说过,这就是自由。他们尽可以自由地去屠戮无辜之人,或是自由地将他们的国家送上穷途末路。”路易将密探送来的信件转手交给菲利普,菲利普躬身接过,一旁的科隆納公爵走上前,为国王系上佩剑,现在,这位年少的公爵,受国王宠信的程度只在王弟菲利普之下,人们经常在国王的身边看见他,无论是接见大臣,还是处理公务,国王都不会对他避讳,最令人嫉妒的是,国王在这样重要的时刻——在他的军队前,向荷兰宣战的这一刻,依然将科隆納公爵带在身边。 科隆納公爵今年十一岁了,距离成人也不远了,人们都知道,他是国王的私生子,出生的时间甚至早于王太子路易,虽然国王没办法让他继承自己的位置,但他一出生就是科隆納公爵,虽然没有领地,也实在没什么可抱怨的——据菲利普所知,法国宫廷里的人们都在猜测,国王是否会在拥有领地的贵族中为他选一个妻子,就像是卢森堡公爵那样,从自己妻子手中获得一块领地,是当时的贵人们常用的办法,只有菲利普略微从国王的只字片语中知道,国王有意让科隆納公爵与托斯卡纳大公的女儿结婚,那位公主的父亲正是加斯东.奥尔良,她的母亲则是洛林公爵的妹妹,也就是加斯东临终前陪伴在他身边的那位夫人。 这位夫人当然不会对路易抱有多大的好感,而且那位小公主在67年出生,现在也不过三岁,说起婚事来为时尚早,但奥尔良体系原本就有对那不勒斯的继承权,而作为托斯卡纳大公,美第奇已经统治托斯卡纳地区一百年,如果有他们的支持,科隆納公爵就能有更多的筹码来继承和获得那不勒斯地区——至于那位玛格丽特.奥尔良公主,路易只能希望她拥有一个聪明人应有的理智,那不勒斯王后已经是个很好的头衔了,哈布斯堡家族不会接受一个商人的后裔,而其他的国家暂时并未出现上佳的人选,她总不见得愿意将自己的女儿充入奥斯曼土耳其的后宫吧。 不过这些都是对荷兰的战争结束之后的事情了,路易已经尝到了战争带来的甜蜜——在庞大的武力威慑下,身份、血统或是爵位,又或是如同跗骨之蛆的罗马教会,摆在桌面上或是隐藏在阴影中的敌人,都不值一提……路易放下手,正好按在科隆納公爵的肩膀上,路易现在的身高已经超过了五法尺五寸,约六英尺,肩宽腿长,是个相当伟岸的美男子,科隆納公爵今年十岁,但也已经有四法尺左右了,他继承了来自于父亲与母亲的优点,生得眉目秀美,皮肤白皙,在天赋上,无论是表世界还是里世界都是同龄人的佼佼者,有时候甚至成人也无法与其相比。可以说,除了在出身方面有些瑕疵,没有什么可以值得挑剔的地方。 菲利普在一旁捧着国王的帽子,心想他的兄长为了这个孩子殚精竭虑也不是毫无缘由的,也许正是因为心怀歉疚,小卢西得到的爱甚至要比小路易更多些,而路易对小卢西的爱,也同样在小卢西身上得到了回馈——科隆納公爵对国王的濡慕之情只要有眼睛的人都能看得出,虽然他的出生伴随着阴谋与算计,路易却从未在他的生命中缺席过,就连无法获得正式的承认,不能称路易为父亲,在科隆納公爵这里都变成了甜蜜中小小苦涩,不但不会夺去他对父亲的爱,反而显得他们之间的感情更加醇厚深沉了。 “菲利普?”国王在那里站了好一会儿了,也不见菲利普将帽子捧过来,不由得好奇地问了一句,菲利普这才反应过来,连忙端着帽子走上前去。 路易一边微微低头,让菲利普给自己戴上帽子,一边打趣说,如果奥尔良公爵再这么不称职,他就要剥夺他服侍自己更衣的权利,将这份工作交给科隆納公爵了,而菲利普则半真半假地呸了一声,“那他肯定还得要个凳子。” “孩子长大的额速度可是很快的。”国王感叹地说,他的视线短暂地与奥尔良公爵碰触在了一起,两人一同莞尔,很显然,他们也都想起了他们小时候的模样,穿着小裙子依偎在母亲的身边,没想到他们终有一日会并肩在战场上奔驰战斗。 但接下来的仪式,不单菲利普,任何一个人都不能伴随或是跟随国王,因为没人能够夺去太阳王的光芒,哪怕只有一丝。 御帐矗立在一座丘陵上,在丘陵下的平原上,是国王的军队,这些强壮而又战意十足的小伙子,按照军团与军种的区分,身着统一的制服,制服上的纽扣,肩膀上的肩章,还有火枪上的刺刀,在阳光下熠熠生辉,路易骑着一匹高大的白色骏马,将斗篷半搭在身后,徐徐走过他们的眼前,慢慢地,马儿的步伐越来越快,越来越快,一身皇室蓝色的国王就这样在森严的阵列里奔跑了起来,一边奔跑,他一边高呼:“法兰西万岁!” “法兰西万岁!”士兵们立即跟着一同呼喊道,他们起初还有一些拘谨,但国王已经摘下了帽子,“更大声些!”他喊道:“让我们的敌人也能听到,好小伙子们,更大声些!” 士兵们的呼喊声由此一声高过一声,他们一边呼喊着法兰西万岁,也在呼唤着国王万岁,路易十四万岁,虽然有些混乱,但就像是拍击在岩石的波涛,反而更令人心血澎湃,国王的马速已经快到了一个令人担心的地步,仿佛一道白色的闪电,在灰色、皇室蓝色与靛青色的密林间往返穿梭,每一次掠过都会带来更为巨大的訇然回响,御帐前的将领和大臣已经紧张地站了起来,但他们谁都不敢阻止,哪怕只是跟上去……他们都要担心被士兵们的巨涛吞没。 国王则如同被他们承托起来的白色帆船,时而隐没,时而出现,而那些呼喊声则如同胜利的前奏,一次次地将国王送上峰顶浪尖。 仿佛又是在一瞬间,轰隆声由远及近,国王的白马在他们眼前纵跃上丘陵,国王停在御帐前,他转向军队,举起双手,丘陵下的轰鸣声曳然而止——甚至会让人以为自己突然聋了——但这只是因为士兵们看到了他们的国王。 科隆納公爵的眼角发红,胸膛起伏,这就是他的父亲!他的国王!他几乎就要高喊出声,只能凭借着最后一丝理智死死地控制住了自己。 奥尔良公爵的心中却掠过了一丝庆幸,庆幸自己没有在兄长受伤的时候,在母亲和主教先生的劝说下接过摄政国王的权柄,不然他哪怕可以保住性命,也永远不可能与自己的兄长站在一起,共享他的荣光,亲眼目睹此刻宏大而又辉煌的景象。 路易则在上万人的注视下,向着北方伸出手臂:“阿姆斯特丹,诸位,”他的声音在丘陵上回荡着:“出发,往阿姆斯特丹!” —————— “阿姆斯特丹完了。”查理二世说:“荷兰完了。” 距离他足足有十步远的地方,坐着形容狼狈的威廉三世,这个年轻人听了查理二世的话,就算再有城府,也不免露出了愤懑的神色,“荷兰不会完的,”他说:“不要低估荷兰的人民,为了得到自由,他们奋战了八十年,现在他们依然可以继续与任何一个敌人战斗,英国,法国……西班牙,任何一个敢于统治他们的人都会如坐针毡。” “就像你?”查理二世诙谐地反问道。 “我不想统治任何人,”威廉三世说:“我只愿意领导他们,服务他们,而不是掌握着权柄,为自己谋私利。” “都一样,”查理二世宽容地说:“都一样,孩子,对于民众来说,并没有太大区别,因为他们的眼睛从来就只看到自己想要看到的,耳朵也只听到自己想要听到的,他们几乎都没接受过教育,只懂得随波逐流——你大概还不知道,我也是刚知道,威廉,荷兰的首相,那位约翰.德.维特先生,几天前的晚上,被一群暴民拖出市政厅,在一个小广场上,和他的兄弟一起,被割得活像是一条去了鳞片的鱼。” 他平静地说完,就看到威廉三世昏厥了过去,虽然威廉三世与那位首相先生是仇敌,但从另一方面来说,威廉三世之所以还能够保持冷静,有很大一部分原因也正是因为荷兰还有约翰.德.维特,那位首相先生虽然对奥兰治的后人始终保持着警惕与忌惮,但他也和威廉三世那样,忠诚于荷兰共和国,只要有他,荷兰的局势就不会糜烂到无法收拾的地步。 “您不该告诉他,”查理二世身后的巫师淡淡地说:“之后他一定会想方设法地逃走。” “别这样,”查理二世说:“我相信你们。”他又看了一眼威廉三世:“而且我不说,他一样会不断地想要逃走,这样也许会让他安分一点……”他看了一眼巫师的脸色:“也许。”他补充道。 “要加钱。”巫师说。 第两百二十五章 第二个对荷宣战的人 伦敦塔上落满了渡鸦。 约克公爵短促地抬眼扫了一记,白色的塔身映衬着上下翻飞的黑色影子,在灰暗的暮色背景下,更是显得诡异莫名——这座高度约在一百英尺的白塔是在1078年,征服者威廉建造的一座要塞的主体建筑,之后环绕着白塔陆续建造起了十三座建筑,这个建筑群曾经被用作军事要塞、皇家宫殿、军械库、天文台、造币厂、国库、监狱和刑场……而让约克公爵感到寒意阵阵的是,他在望着这座建筑的时候,所想到的是另一个约克公爵。 这要涉及要一场冗长而又著名的战争和一个卑劣的盗贼,在玫瑰战争结束之后,获得胜利的是爱德华四世,他有两个儿子,长子依照传统册封为威尔士亲王,次子则册封为约克公爵,这也是英国国王们将次子册封为约克公爵的由来,问题是爱德华四世离世的太早了,他的长子爱德华即位的时候只有十三岁,而他的弟弟只有十岁,他们不比路易和菲利普幸运,当时他们身边不但没有有力的支持者,只有野心勃勃的叔父——爱德华四世有两个弟弟,一个因为被爱德华四世的反对者挟持而被处以极刑,失去了继承权,另外一个,也就是格拉罗斯公爵,也就是之后的理查三世,秘密派遣了一个神父,宣称爱德华四世在与王后结婚之前与一个女人结过婚,而那个女人还活着,王后与爱德华四世的婚约因此不合教法,他的两个孩子也成了私生子,爱德华五世和约克公爵就这样被关进了伦敦塔——虽然那时候伦敦塔还是皇家宫殿。 但从那之后,谁也没能再见过那两位不幸的王子,谁也不知道他们是死了,还是活着,他们就这样无声无息地消失了,哪怕理查三世后来败于亨利.都铎,他们也依然没有发出过一点声音,不过考虑到当时亨利.都铎已经与爱德华四世的女儿伊丽莎白结婚——他们即便还侥幸活着,对于他们以及别人来说,最好也是死了。 为了这顶王冠,约克公爵在心中想到,有多少尊贵的人抛费了自己的鲜血、头颅和尊严啊。 这样的回忆犹如沉重的铅块那样压在这个三十七岁的公爵心上,他比自己的兄长年轻,但也已经鬓生华发,但从他年少时就滋生的野心就像是野生的藤蔓那样,不但不会随着岁月流逝而逐渐枯萎,反而愈发茁壮繁茂,几乎遮掩住了他的眼睛与耳朵——但就在他乘坐的马车转向怀特霍尔宫的时候,路边的一个小戏台上,一个衣着古怪的家伙正在高声吟诵莎士比亚的作品,出自于理查二世的一章,他这么说:“看在上帝的面上,让我们席地而坐说说忧伤的故事,有关国王的死亡——有些被废黜,有些战死沙场,有些被他们废黜之人的魂魄困扰有些被妻子毒害,有些在睡梦中被杀掉,无一善终。因为在这空虚的王冠之内圈住了国王的肉体凡胎……” 对于与以往的任何一个王室成员都笃信着占星术的约克公爵,这个无知之人的声音就像是一柄锐利的锥子那样刺入了他的心,他不假思索地将手伸出车窗,策马随行在一边的侍从立刻奔了过来,俯首倾听他的命令,公爵低声说了两句,侍从立即拨转马头,飞驰而去,过了大约半个小时,在约克公爵已经走在前往觐见国王的走廊上的时候,那个随从已经回来了,他的配剑才被擦拭过,“罪犯”的血没有在雪亮的锋刃上留下一丝痕迹。 一个人的死亡,即便只是对公爵的随从而言,也只是一件不值一提的小事,约克公爵心中的烦闷还是来自于它带来的坏兆头,尤其是在国王召见他的时候,他在国王的房间外面意外地遇见了国王的天文学家以及占星师弗兰斯蒂德先生,这位占星师身着蓝色长袍,神色肃穆又有点不快,约克公爵和善地与他问了好,又不由得好奇地探询道:“有什么事情让您感到困扰么?”他问,思忖着,如果只是钱财或是官职方面的事情,他倒是可以设法给予一些帮助,好让这位占星师为自己看看将来……他是否还能再上一步…… “事情,应该说已经解决了吧。”占星师说:“您知道的,我们的观星台就在白塔上,不知道为什么,最近那里多了很多乌鸦,它们的粪便和羽毛不断地污染和损坏了我们的观星设备,我就来请求国王,是否可以让人去驱赶或是杀掉这些可恶的鸟儿,但陛下并不愿意。”说到这里,占星师露出了一丝疑惑的神情,他们之前可没遇到过这样的情况:“不过国王让我们搬迁到格林尼治去了,也许那里更好。”他耸了耸肩:“您呢?殿下,您也是来觐见过国王的吗?” “王兄召见了我,”约克公爵说:“但我也很希望能够见到我最亲爱的兄长。” “那我就不再打搅您了,”占星师说:“再会,殿下,愿上帝保佑您。” “愿上帝保佑我们。”约克公爵说,他目送着占星师转过走廊,才示意门外的侍从前去禀报。 约克公爵进入房间的时候,查理二世正在凝视窗外,被一尺见方的黑色小格子切割开的初秋景色并不怎么宜人,他也看到了渡鸦,若是这些渡鸦都是寻常鸟类,他当然会满足占星师的期望,但这些鸟儿正是巫师们的仆从和眼线,他选择谁也就一目了然了,毕竟巫师可以做到占星师索能做到的,占星师却无法做到巫师们能做到的事情。 约克公爵对此事并不知情,虽然他是有权知晓里世界存在的一员,但有些权力是国王独有的,至少在查理二世彻底失去权柄之前,巫师们并不会主动倾向约克公爵——尤其是英国的巫师,他们和凡俗的英国人一样刻板严谨。 对这个弟弟,查理二世也不会如路易对菲利普那样信任,亨利埃塔的话就像是毒草的种子那样在他心里生根发芽,而英国的巫师们——虽然在一开始拒绝了国王的请求(说真的,他们也都挺惊讶的),但几经犹豫后,他们还是同意了,让国王在魔药的帮助下有一个亲生的继承人——发自内心地说,如果查理二世还是康沃尔公爵的时候,没能得到路易的帮助,那么他回归的路程与之间的经历,也许会让他选择放弃与议会的斗争,但正是因为有了路易在前,论起年龄与资历来说,远胜过路易的查理二世当然也会有好胜心,查理一世被斩首的时候,他已经十九岁,即便直接登基也没什么可说的,伴随在父亲身边的时候,更是耳渲目染了许多对政治方面的见解与手段——不像是路易十四,他几乎没有对路易十三的记忆,他的老师全都是王太后与主教先生安排的。 查理一世虽然被斩首,查理二世虽然曾经被放逐,路易十四也同样三次狼狈地逃离巴黎,既然如此,路易十四可以做到的事情,查理二世为什么不可以做呢?比起路易,他还有一个极其有利的条件,那就是来自于亨利八世的遗产,他不但是世俗的国王,也是宗教领袖,他只要能够收买伦敦的裁判所,他一样可以如亚瑟王那样将巫师这枚棋子放在博弈的棋盘上。 另外,还有一些事情,是他在决定收拢英格兰的里世界后才知道的——已经有越来越多的里世界人或是被动,或是主动地进入俗世了,也许有那么一天,他读过的那些传说故事,就会真的,赤露露地出现在人们的眼前了……他的行为不能说是对信仰的背叛,相反的,提前做好准备,才是一个虔诚的战士所应该做的。 查理二世在四个月前终于下定了决心,在巫师的帮助下,王后有孕了,现在还没有正式对外表露,巫师们甚至因此取代了御医们的工作,不得不说,他们的药物和治疗方式,都要比查理二世的御医们更值得信任,而王后受孕的过程中也没有出现魔鬼或是不祥的征兆,对查理二世的疑问,巫师们解释说,除非是夫妻两个之中有一个失去了生育的能力,不然是无需用到献祭的,查理二世有十四个私生子,问题当然不在他这里,那么就是王后了,而王后也不是没有生育能力,她只是……遇到了一些小问题…… 若是查理二世没有私生子,那么他可能会升起疑心,但他有孩子,那么只要解决了王后的问题,他和王后有孩子也是理所应当的事情——就在一个礼拜前,巫师为他做了占卜,这个孩子是个健壮的男孩,查理二世有继承人了!查理二世才决定,将亨利埃塔与他的计划进行下去,他召来自己的弟弟,就是要抛下诱饵,来劝说弟弟在将来的对荷战争中站在自己一方。 “来看看这个。”查理二世和煦地说道。 约克公爵走了过去[c1],摆放在窗前的画像中矗立着一个身材颀长,容貌秀美的女孩,她站在窗前,身后是厚重的深红色帷幔,更衬得她的肌肤白净无瑕,眼睛明亮动人。 “玛丽亚.比阿特丽斯.安娜·玛格丽塔.伊莎贝拉.德埃斯特,”查理二世说出了一大串音节,而后轻轻地弹弹快要麻木的舌头:“今年十二岁,是摩纳哥公爵最大的孩子,她的弟弟在62年的时候继承了她父亲的爵位,不过现在正由他们的母亲摄政,她是她母亲最心爱的孩子,甚至不是之一,人们都说,她若是一个儿子,那么弗朗切斯科二世就应该是她而不是她的弟弟。” “长子原本就应该继承父亲的一切。”约克公爵恭敬地说。 “不过意大利似乎并不完全遵循萨克利法(即是长子继承法)。”查理二世仿若无意般地说道,“她的弟弟是在60年出生的,现在也只有十岁而已。”他不那么意外地看到约克公爵的眼睛又变得明亮了一些,“而且她的嫁妆……” “她有多少嫁妆?” “不亚于法国王后,哈布斯堡的特蕾莎。”查理二世说,而后他半开玩笑地说:“也许我还要向你借贷呢。” 约克公爵没说话,他上前去,抚摸着画像上的人,正如查理二世所说,少女简直就如同一朵初开的玫瑰一般娇美,她的嫁妆更是给她覆上了一层璀璨的宝光。 “怎么样?”查理二世说:“摩纳哥公爵的使者就在宫殿里,只要你愿意遵照我的旨意行事,我就把他们喊来,签订契约。”他顿了顿:“不过也许还有一件事情,要你知道。” “请说吧,兄长。”约克公爵说。 “摩纳哥公爵夫人有一个要求,”查理二世说:“她不会将女儿嫁给一个加尔文教徒,”他说:“她女儿的丈夫必须是个天主教徒。” “太荒谬了!”约克公爵几乎是脱口而出,他很清楚,他在宫廷和军队里确实有不少支持者,但这些支持者都是新教教徒,他们绝对不会允许一个天主教徒成为他们的国王,血腥玛丽给他们的教训足够深刻了(玛丽一世是亨利八世的长女,在复辟天主教信仰的过程中曾对新教教徒展开残酷的报复,血腥玛丽之名由此而来),他一旦承诺国王,可能比他站在国王这一边,不通过国会就擅自对荷兰开战还要严重。 查理二世对他的激烈反应只是一笑,他亲密地挽起弟弟的胳膊,把他带到窗前。 “看到了吗?”查理二世说:“那是泰晤士河。” “看到了。”约克公爵不太愿意看到这条河流,因为它在不久前成为了英国海军的耻辱,荷兰人的勒伊特将军才驱使着他的舰船,沿着泰晤士河直入伦敦,虽然他们的炮弹没有对伦敦造成致命的威胁,但伦敦人的自尊心全都在这一战中崩溃了。 “它会带来敌人,没错,”查理二世平静地说:“但公爵先生,它也会带来朋友。” “……你和路易十四签订了怎样的协约?”约克公爵沉默了一会后问道,他也不是一个蠢人。 “不仅仅是路易十四,还有罗马教会,”查理二世说:“他们帮助我们夺回权力,我们给他们一个信奉天主的国王。” 第两百二十六章 海上与陆地上的战争 这是四旬节的第一天,接下来会有四十天的大斋期,直到复活节为止,不过荷兰的这支商船队伍来说,并不算什么,因为他们这四十天大概都要耗在大海上了,在大海上,肉类从来就是一种点缀,他们的主食必然是从大海里捞起来的东西,海鱼、海兽和海草,船长和大副,医生等尊贵的人可以享用到土豆和卷心菜,其他的船员只能忍受着无穷无尽的胃部灼烧感与口腔出血,在还没有发现新鲜蔬果可以抵抗坏血病的现在,这些症状在船员中非常常见。 船长哈恩是没有这种烦恼的,作为船长,他不但能吃到土豆,还能吃到番茄,喝到咖啡,巧克力,不过每次他在大快朵颐之前都要朝甲板上吐一口唾沫,因为这些美味的蔬果还是从法国传到荷兰,荷兰人才确定这些他们用来欣赏的作物是可以食用的,而一想起法国,哈恩船长的心就像是被磨碎了一般,他是阿姆斯特丹人,他的兄弟在不久前的那个晚上将他们的首相从市政厅里拖出来,而后和一些暴徒一起,将其肢解和买卖,哈恩只懊悔,那时候他正在海上,不在家里,不然他一定会设法阻止自己的兄弟。 不过回转来扪心自问,哈恩船长也不能肯定自己若是在场,会不会真的设法阻拦那些人——那些人都疯了,法国国王有十二万人的军队,他们都知道,而他们只有两万,这样悬殊的比例,除非勒伊特将军的船员能够爬上岸,不然他们就别指望能赢,不,这已经不是能不能赢的问题了,而是今后还有没有荷兰共和国的问题了。 在这样的巨大压力下,就像是经过了数百个黑暗的白昼,依然不见光明的人那样,他们对德维特兄弟执掌的丈夫充满了怀疑与愤怒,再加上威廉三世突然失踪,橙带党乘机在大街小巷使用了各种各样的方法来煽动他们,这些不满的声音最终汇集成了一股奔流的洪水,将他们最后的屏障彻底地摧毁。 是啊,是啊,哈恩船长的心头不由得掠过一阵阴郁而又苦涩的情感,他知道,他的兄弟在发泄过之后,也意识到自己做了一件蠢事,但就算是耶稣降临,也没办法将德维特兄弟拼凑回原先的样子了,阿姆斯特丹的人陷入了一种混沌和迷茫,他们不知道应该干些什么,只能在市政厅外徘徊,希望威廉三世或是任何一个敢于在这个时刻承担起这副重担的人走出来,大声地告诉他们该怎么做。 总有人在说,那些议员们正在推举新的执政,但就像是本文之前描述过的那样,总议会的议案是要一层层地往下传达的,从总议会到省议会,从省议会到市议会……这件事情又不像是建一两艘舰船,或是签订一份合同那样简单了,谁都知道,谁在这时候站出来,既有可能成为荷兰人的英雄,也有可能成为法国人的阶下囚,甚至有一股声音说,他们并不是不能接受一个如太阳王那样的统治者,但也有人反驳说,巴黎也曾经发生过圣巴托洛缪大屠杀,荷兰人都是新教教徒,谁都不知道一个天主教国王是否会夺走他们的财产乃至性命。 就算哈恩对政治一窍不通,也能看出荷兰共和国已经可以称得上摇摇欲坠,他从他熟悉的那些商人口中打听,他们带给他的也都是失望,无论是乌得勒支,还是泽兰,又或是海尔德兰,他们的省议员就像是根本没看见悬挂在他们头顶的达摩克里斯之剑,还在不分昼夜地辩论与谈判,做着或明或暗的交易——他们即便因为胆怯,不愿成为举起旗帜的人,却也因为担心别人借此机会攫取了大权,从而获得一笔最大的收益——毋庸置疑,若是此时有人力挽狂澜,荷兰人不会不愿意给他一顶王冠。 这样相互拖后腿,相互不断指责,甚至出现了相互诬陷与谋杀的情形下,别说给他们几个月,就算给他们几年,他们也选不出一个能够面对法国国王的人。 哈恩站在甲板上,回首眺望已经看不见的阿姆斯特丹,心中一片荒凉,他还有他身后的商人们,每次离开阿姆斯特丹,都不知道能不能在回到这座美丽的城市,或者回去的时候,它已经不属于荷兰。 一只海鸥掠过哈恩船长所拥有着风列战舰,这艘风列战舰是80门炮双层甲板战舰,下层甲板长度约有一百二十尺,宽度在三十尺左右,排水量在一千吨左右,即便如此,它也已经不是荷兰海军中的主力舰船,荷兰海军里的主力舰船现在都是超过一千五百吨排水量的三层甲板战舰,还有略次的一千两百吨排水,火炮载量在90-98门的舰船——这艘“自由号”舰船本来也在勒伊特将军的麾下,但因为在不久前的巡航中触礁,才在维修完毕后被改做商船护航。 即便如此,它和它的四个朋友(近似的战舰),还是这支庞大的队伍中最耀眼的,商队船只共计七十二艘,它们体型庞大,就像是一群毛发旺盛的绵羊那样,被四只强壮活跃的牧羊犬拱卫着,追波逐浪,在晨光的照耀下向着目的地进发。 哈恩船长深深地吸了口气,并不是没有希望的!据他所知,也有一些商人和议员正在设法收买、贿赂与游说其他国家手握权柄的大人物,也有人在招募士兵,只要他们能够与法国人僵持住,等到其他国家组成联盟对抗法兰西,即便需要付出一些代价,荷兰至少可以保全自己的国土与航线——只要……他这么想着的时候,就突然听到一声尖锐的叫喊,“敌人!” 等到荷兰人看见英国战舰的时候,它们居然已经近到可以用眼睛直接看见,看着已在预备抢占T字头横列的英国战舰,哈恩船长一阵昏眩,但他终究还是曾经跟随勒伊特将军经过两次英荷战争的人,几乎在下一刻,他就反应了过来,“准备作战!”他大喊到,他身边的船员迅速地奔跑着,将他的命令传达到船只的各个地方。“自由号”的火炮分别布置在上层甲板的前方,中后部,露天甲板的艏艉楼,下层甲板则有十二门三十六磅的重型火炮,但哈恩船长在担心,他们无疑已经中了英国人的埋伏,也不知道这些火炮能不能得到发挥威力的机会。 ———— “说真的。”威尔逊船长——他是此次行动的负责人,约克公爵的亲信之一,说:“我还是不敢相信,是那些炼金术士玩弄的把戏吗?” “我觉得您无需如此在意,”他的大副在心里说——炼金术士只怕还是伪装,这些家伙……可能是魔鬼的仆从也说不定,但他一点没露出来,“只要他们做到了他们承诺的事情就行。” “我觉得……”威尔逊船长深深地叹了口气,但还是没有继续说下去,大副能够想到的事情,他也能想到,没想到伦敦的流言蜚语竟然不全都是胡说八道。 ———— “哈恩船长?” 哈恩船长吓了一大跳,因为面前的这个人竟然是从火焰中走出来的,他立刻抽出了佩剑——在大海上几乎度过了半生的船长要比一般的平民知道得多点,毕竟大海无情而又变幻莫测,一些有资本的商人偶尔也会雇佣巫师,只是无论什么时候,这些巫师都是危险人物。 看到哈恩船长如此,那个巫师倒不生气——他的穿着与一个富有的商人并没什么两样,“别紧张,我只是一个普通巫师罢了,”他说,他觉得是这样,他甚至不是一个黑巫师,所以才逃过了法国国王的大清缴,只是没想到,他就是和商人做个买卖,顺便跑到比较安全的新大陆去,居然也会遇到这种事情:“只是来告诉您一声,船长先生。”他说:“看来开战必不可免,雇用我的先生决定给您一些帮助,如果您需要。” “帮助?”哈恩船长想起,七十二艘商船里确实有二十四艘武装商船,虽然说是商船,但它们也有60-80门火炮,完全可以投入战斗,他正要感谢,就看到那个巫师随手一摆,几点火焰落在甲板上,烧灼出几个黑点,“在船队的前方正是我们主人的快船,”快船是有着尖长撞角的小三桅船,比承载货物最多的平底船和载着火炮的武装商船都要小,在商船队伍中,它们当然也有运载货物,但很显然,还没到无法损失的地步,因为那个巫师接下来就说:“这些快船上运载的都是呢绒,”他轻描淡写地说:“我的雇佣者说,风向正合适,他有意将这几艘船全都点燃,而后冲向我们的敌人……虽然也许无法阻止他们占据T头位置,但之后的烟雾和火光也会干扰他们的视线,这样,我们也许可以争取到一点时间。” 哈恩船长只迟疑了两秒钟,就马上点了头:“万分感谢,”他快速地说:“告诉你的雇主,他的损失我会向勒伊特将军报告,作为战损列入额外款项。” “我会告诉他的。”巫师说,他向地上投掷了一把硫磺,就在升起的火焰里离开了。 —————— 先是一点,而后是一片,接着是一整艘船,它燃烧起来了,即便现在是正午时分,依然明亮的令人不敢直视,黑烟从海面直升上天空,就像是毫无技巧的画家提着一根粗劣的炭笔在天地之间胡乱画了几道。 “他们简直就是疯了!”威尔逊船长恼怒地喊道。 船员在点燃了船只后就立即跳船离开了,后面的船只把他们救了上来,虽然十分危险,但船长和商人许诺的酬劳足够他们舒舒服服地挥霍上好几年了——那些被点燃的船只,在失去了掌控者后,只有一艘笔直地冲向了英国人的船队,其他则歪歪斜斜地往别处去了,但就算是这样,它们升起的巨大烟雾,也如哈恩船长希望的那样,干扰了英国船队的视线,威尔逊船长命令开炮,击沉了那艘冲向船队中心的快船。 它们为荷兰人的船队争取到的时间并不多,而就在这段时间里,哈恩船长的战船与武装商船已经向着英国舰船船队的两侧开去,虽然英国人此时已经占据了有利位置,哈恩的战船也进入了射程之内,但荷兰商人们也显露了罕有的勇气——他们竟然大胆地将自己的商船作为了海上工事,任凭炮弹打在珍贵的货物上,也要让战船越过英国人的封锁线。 英国人派出了十二艘风列战舰,还有六艘装备了火炮的快船,但荷兰人的果断行动给了他们一个措手不及,在他们还未决定是否要真正地摧毁这些商船——也就是他们战利品的时候,哈恩船长已经率领着他的战船与武装商船,绕行到英国舰船船队的右侧,这样,占据了T字头位置的就变成他们了。 一时间,波涛翻滚,火焰熊熊,炮声轰隆,这对老敌人在万顷碧波上彼此厮杀,这时候谁胜谁负,就要看两位船长的勇气与对战局是否足够敏锐了——威尔逊船长原本占据了先机,但他也是一个贪婪的人,或者说,他的主人约克公爵时常捉襟见肘,这是英国对荷兰的宣战,但同时,约克公爵也希望能够中饱私囊……在战场上,哪怕再细微的犹豫也会改变结果——哈恩船长没有浪费商人们为他争取的时机,他的“自由号”还未完全横过舰身,就已经在群炮齐发,他的选择不可谓不正确,他的火炮虽然无法击中英国人的战舰,却让他们的舰船缓了那么一下,毕竟不是谁都有勇气冲入炮火之中的,他战胜了那些胆小鬼。 虽然威尔逊船长在发觉自己的错误之后,也在努力挽回,甚至不惜命令自己的战船与荷兰人再次争夺有利位置,但最后,他还是不得不满怀悔恨地,眼睁睁地看着,在浓烟与破碎的木板簇拥中,“自由号”骄傲而轻盈地掠过他们的视野,带着大部分商船飞跃了罗网,再次投入大海与碧空的怀抱。 留给英国人的,是一艘击沉的快船,和三艘因为充当了海上工事,而彻底失去了动力的商船,船员在离开船只的时候,还放了火,所以,他们只能说是一无所获。 ———— “我真不知道该说什么。”路易说,一边将信纸送到蜡烛上点燃。 这封信,是海尔德兰省议会的议员写给奈美亨这座自由城市的市长的,信里面的内容无需多说,但这位议员大概不会想到,他的信使还没有法国人的军队快。 第两百二十七章 海上与陆地上的战争(2) 今天没能写完,明天上午更替,抱歉啊。 ———— 尼禄 马库斯记得自己已经死了。 在他的祖父鲁齐乌斯.安奈乌斯.塞内卡悲惨地死去之后的三十天里——罗马皇帝尼禄怀疑曾经教育了他五年,为他效力了十年的老人与一起推翻其暴政的阴谋有关,就让自己的百夫长到塞内卡及其家人隐居的村庄里,命令他即刻自裁。马库斯的祖父坦然地接受了这一命令,在亲人和朋友为他恸哭的时候,他大声地叱喝他的朋友,说:“你们的哲学呢?你们的处变不惊呢?”他最后拥抱了自己的妻子,也就是马库斯的祖母保丽娜,在保丽娜意图与他一起前往冥界的时候,他没有拒绝,而是说:“我们死的同样坚强,但你的死比我更高贵。” 可惜的是尼禄的百夫长拒绝了这一要求,于是鲁齐乌斯就先割开了自己的手腕,但他已经是个六十岁的老人了,他的血几乎已经干涸,流不出来,他的朋友又帮助他割开了膝盖后方与脚腕的血管,但血还是流的很慢。鲁齐乌斯不得已向一个做医生的朋友要求了一杯毒芹汁,也就是先哲苏格拉底用来选择结束生命的那种,但不知道是幸运,还是不幸,他的呼吸变得万分困难,却还是没有死,最后人们只得把他搬运到蒸汽浴室里,关紧门窗,直到他活活地窒息而死。 皇帝的百夫长阻止了保丽娜追随鲁齐乌斯而死,但这并不是皇帝的仁慈,他的恶毒心肠与懦弱性情注定了他不会放过任何一个可能对他不利的人。在鲁齐乌斯死后,他的子嗣,亲眷与朋友也被囚禁和监视了起来,作为鲁齐乌斯最心爱的孙子,马库斯是最先死去的一些人中的一个。 他记得前来处刑的是一个年轻的士兵,他的面孔稚气未脱,看见他马库斯就想起来他的弟弟,他恳求士兵让他看看外面的阳光,他已经在黑暗的地窖里被囚禁了二十多天,士兵在迟疑了一会后答应了,在走出房间的那一刻,马库斯想过反抗和逃走,但最后他还是任凭士兵割断了自己的喉咙。 他最后的记忆就是夏末秋初时分那过于耀眼的金光。 —————————————————————————————————————————— 马库斯是在祖父的卧榻上惊醒的,他一下子跌倒在地上,打翻了一侧的烛台与桌上的大理石雕像,骑着海豚的特里同顿时从脖子的地方折断成两半,这是鲁齐乌斯最喜欢的一尊雕像,如果是平常的时候,马库斯一定会先去找自己的母亲,让她设法帮着自己遮掩,但这时候,马库斯心中所想的全都是他的祖父鲁齐乌斯。 他跌跌撞撞地跑向祖父常在的书房与会客室,一路上他苍白的面容与狂热的眼睛让许多人不由得惊呼出声,熟悉的面孔不断地在马库斯的面前掠过,但就是找不到他最渴望的那张,他在前庭的大理石桌前站了一会儿,突然转身跑向庭院。他原本就是从庭院后的餐厅醒来的,却因为脑中既定的印象而疏忽了那里。他飞快地跑到树木繁茂的庭院里,绕过矗立在中心位置的喷泉和一株果实累累的石榴树,来到南侧的墙壁前。 他的祖父鲁齐乌斯果然就在那里,他弯着腰,正在监督一个工匠在墙壁上作画,鲁齐乌斯没有选择这时人们常用的花鸟、静物或是肖像,而是选用了他被流放到科西嘉岛时看到的风景,那是一片辽阔浩瀚的海洋,海豚追随着船只,海鸟盘旋在上空,碧色的岛屿就像是镶嵌在海面上的宝石。 马库斯记得这幅壁画,但这幅壁画是在马库斯十八岁的时候完成的,那是建城后800年,尼禄.克劳狄乌斯.德鲁苏斯.日耳曼尼库斯的养父,克劳迪乌斯皇帝已于前一年中毒而死,作为他名义上的长子,尼禄继承了他的位置——就在这幅壁画完成后不久,克劳狄乌斯的儿子布里塔尼库斯就在一场晚宴上被尼禄毒死,因为尼禄的母亲恐吓自己的儿子说,如果他不听话,她就会改立布里塔尼库斯为罗马皇帝,或许这只是一个妇人的虚言恫吓,但对于尼禄来说,这可以说是击中了他心中最为脆弱的部分,他的回击又迅速又凶猛。 那场晚宴马库斯也列席了,他记得他们首先喝了非常咸的汤,咸到让人怀疑是否有人要借此谋杀尼禄,不可避免地,他们在之后都要了水,泉水本身就很冷,又加了冰块,他们除了感觉有点不舒服外也没什么,只有布里塔尼库斯倒了下去,他痛苦地按着喉咙,伸出手向他们寻求帮助,但他们身后的侍卫立刻都抽出短剑来,马库斯只得眼睁睁地看着布里塔尼库斯被几个奴隶抬走,皇帝宣称布里塔尼库斯是犯了癫痫,马库斯不知道什么样的癫痫看上去就像是中了毒——布里塔尼库斯第二天就死了。 “马库斯?”鲁齐乌斯见到他的时候很吃惊:“你怎么在这儿,为什么还没有穿好衣服?你忘记今天我要带你去第比留宫去觐见皇帝?” 马库斯这才注意到鲁齐乌斯虽然在关心庭院壁画的进度,但距离墙壁很远,免得颜料与灰尘污染了自己的衣服,他穿着一件细麻的丘尼卡(一种无领套头长衫),罩着一件希腊斗篷,他的镶边托加要在出门前才会换上,马库斯的白托加也是如此,但他现在甚至没有换上丘尼卡,而是赤裸着上身,腰里缠着一块棉布,难怪他刚才跑进房间的时候,听到女性们发出一阵阵的惊叫声。 一听到皇帝,或是尼禄的名字,马库斯的怒火就难以按捺,他握紧了双拳,低头道:“抱歉,祖父,我马上去换。” 鲁齐乌斯不可能没有察觉到孙子的异常,他和马库斯一起前往巴拉丁山的时候,就让他和自己坐在一个抬轿上,“怎么了,我的孙子,”他问道:“你为何精神恍惚,神情悲恸,是什么伤害了你?让你如此绝望?” 马库斯抬起头,他几乎想将心中的话语向自己最为敬爱的祖父倾倒而出,但就在他开启嘴唇的那一刻,一个可怕的想法攫住了他——他的祖父或有可能认为他得了疯病,于是他只是说:“我做了一个噩梦。” “一个噩梦?”鲁齐乌斯不由得皱眉,如果马库斯真的遇到了什么无法解决的事情,作为皇帝的老师,他能够在皇帝面前因为马库斯的缺席而求得他的谅解,但一个噩梦? “你梦见了什么?” 我梦见了一头嗜血的怪物在熊熊烈火中吞食了整个罗马,马库斯在心里说,“我忘记了。”他说。 鲁齐乌斯犹豫了一会,这是马库斯第一次谒见皇帝,皇帝与马库斯同龄,如果可能,他希望马库斯成为尼禄的同伴或是护卫,年轻人缔结的友谊比年长者谋划的盟约更为坚固可靠,他在年轻的时候因为疾病而不得不荒废了近二十年,在他的学生成为皇帝的时候,他却已经老了,相比起愚钝的儿子,马库斯才是他的继承人。 “如果你还是不舒服的话……”你就先回去吧,但这句话还没说出来,马库斯就马上打断了祖父的话。 “不,”他说:“祖父,我很想,很想,很想——见到皇帝!” —————————————————————————————————————————— 罗马的宫殿群一共有三处,罗马中心的巴拉丁山上的宫殿群,罗马城东面的阿德良离宫,还有罗马旧都斯普利特的戴克里先行宫。尼禄不喜欢这其中的任何一座,因为对于他来说,这些宫殿完全无法与他的伟大相衬,他一直想要拓建罗马城中心的宫殿群,却因宫殿附近的平民住宅太过密集而无法成功,十四年后的罗马大火让他的虚荣心得到了满足——在数以千计的人前往冥界,数以万计的人流离失所之后,他在一片废墟上建起了他的“金宫”,从凯里安丘岗延伸到奥古斯丁广场,从帕拉廷到米岑纳特园林的建筑群到处可见青铜的雕像,喷泉,人工的河流,湖泊,大理石的穹顶与黄金的镶嵌物……当时有人嘲讽地说,怎么才能做一个好的罗马公民?——离开罗马。 一路上,马库斯的头脑一片混乱,是什么让他重新回到了过去?回到了……几乎可以挽回一切的时候,他握着祖父的手,心中颤抖不已,这时候,尼禄还未暴露暴虐的本性,从表面上看,他就是一个温和而有点懦弱的大孩子,为了表示尊重,像是这样的宴会,鲁齐乌斯的卧榻距离皇帝的卧榻并不远,他完全可以手持着切割肉块的匕首,一刀刺入尼禄的心口,那么之后所有的悲剧都不会再发生了。 这个想法激动着他的心,年轻的马库斯甚至有点目眩神迷起来,他不知道他们是什么时候抵达第比留宫的,这座宫殿不如另外两座宫殿来的华美,尼禄很少选择这里,至少马库斯对这里十分陌生,他和父亲在奴隶的服侍下清洗了双脚,换了舒适的袍子,来到被罗马人称之为特利克里尼乌姆的长方形餐室,另外两位客人到来的比他们更早,他们分别是帕拉斯(他也曾为尼禄的养父工作),近卫长官赛克斯图斯.布鲁斯,他们身边还带着几个少年,年纪与马库斯相似,马库斯一下子就辨认出其中有好几个都在之后和自己一起成为了尼禄的玩伴,他们曾经在一起学习,一起游泳,一起骑马,一起在黑夜的罗马城中游荡,一起……做一些坏事,像是盗窃、斗殴,猥亵妇女,那时候,他们年少张狂,甚至没有意味到自己正在犯罪,不,应该说,从那个时候,尼禄就在微笑地看着他们不自觉的堕落。已经过去了那么久,马库斯仍然记得在翻阅与自己相关的卷宗时,祖父又悲伤又绝望的神情,这个高尚而又可怜的老人,他没能得到一个好学生,也没能得到一个好孙子。 皇太后小阿格里皮娜先于皇帝到来,马库斯抬起头,人们传说尼禄因为其母过多地干预国事而杀了她,还有的就是她曾经与尼禄有着超越母子之外的亲密关系,这两者——都是对的,如果没有血缘关系,他们可真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或许是因为马库斯注视着她的时间太长了,小阿格里皮娜马上注意到了这个少年,她不但不以为忤,还向少年优美地眨了眨眼睛。即便知道小阿格里皮娜就是一条色彩斑斓的毒蛇,马库斯也不得不承认她确实有着普通女性无法企及的美貌,这种美貌几乎会令一个健康的人活活窒息而死——她已经四十岁了,却仍是一朵盛放到了极致的玫瑰,所有的颜色与芳香都沉淀了下来,让她如同一杯储存了很久的美酒,嗅之欲醉。 小阿格里皮娜只是来看看这些即将成为皇帝朋友的年轻人的,她没有在餐室里停留太久,在她走出去的时候,近卫长官塞克斯图斯紧跟着走了出去,马库斯看见了,立刻找了个借口跟了出去,他看见皇太后在一丛玫瑰前与自己的情人旁若无人地接了一个吻,然后微风同时送来了玫瑰的气息与凌乱的只字片语——马库斯只听见了两个关键词,皇帝和布里塔尼库斯。 布里塔尼库斯正是克劳狄乌斯的亲生子,罗马真正的皇帝,只是他的继承权在小阿格里皮娜引诱克劳狄乌斯将尼禄收为养子的时候就被夺走了,即便如此,小阿格里皮娜与尼禄仍然不免将布里塔尼视为最危险的敌人,布里塔尼死去之后,人们一点都不觉得惊讶,这难道不是早就应该发生的事情吗?他们这样说。 马库斯的心剧烈地跳了起来,难道布里塔尼的死亡竟然因为自己的重生而提前了吗?或者这就是神明给予他的任务?如果他能够设法救下布里塔尼,抑是刺杀尼禄,罗马的将来是否可以因此改变? “对了,”鲁齐乌斯突然俯身在孙子的耳边轻声道:“等会皇帝来了,千万别说他和皇太后容颜相似。” 马库斯下意识地点点头,然后他奇怪地看向自己的祖父,是什么让他这么认为,尼禄虽然是美艳的小阿格里皮娜之子,但他是一个相貌平庸的人,额头扁,下巴短,鼻子大,皮肤粗糙,也正是因为如此,他经常臆想自己俊美如同阿波罗,娇媚如同维纳斯的完美之人,以为人人都渴望得到他的青睐。 “为什么?”他同样低声问道。 鲁齐乌斯很不愿意在这个时候告诉他,但这是他的疏忽:“因为他并不喜欢小阿格里皮娜的脸。” 第两百二十八章 海上与陆地上的战争(3) 今天没写完,明日上午更替,抱歉啊。 ———— 他的祖父鲁齐乌斯果然就在那里,他弯着腰,正在监督一个工匠在墙壁上作画,鲁齐乌斯没有选择这时人们常用的花鸟、静物或是肖像,而是选用了他被流放到科西嘉岛时看到的风景,那是一片辽阔浩瀚的海洋,海豚追随着船只,海鸟盘旋在上空,碧色的岛屿就像是镶嵌在海面上的宝石。 马库斯记得这幅壁画,但这幅壁画是在马库斯十八岁的时候完成的,那是建城后800年,尼禄.克劳狄乌斯.德鲁苏斯.日耳曼尼库斯的养父,克劳迪乌斯皇帝已于前一年中毒而死,作为他名义上的长子,尼禄继承了他的位置——就在这幅壁画完成后不久,克劳狄乌斯的儿子布里塔尼库斯就在一场晚宴上被尼禄毒死,因为尼禄的母亲恐吓自己的儿子说,如果他不听话,她就会改立布里塔尼库斯为罗马皇帝,或许这只是一个妇人的虚言恫吓,但对于尼禄来说,这可以说是击中了他心中最为脆弱的部分,他的回击又迅速又凶猛。 那场晚宴马库斯也列席了,他记得他们首先喝了非常咸的汤,咸到让人怀疑是否有人要借此谋杀尼禄,不可避免地,他们在之后都要了水,泉水本身就很冷,又加了冰块,他们除了感觉有点不舒服外也没什么,只有布里塔尼库斯倒了下去,他痛苦地按着喉咙,伸出手向他们寻求帮助,但他们身后的侍卫立刻都抽出短剑来,马库斯只得眼睁睁地看着布里塔尼库斯被几个奴隶抬走,皇帝宣称布里塔尼库斯是犯了癫痫,马库斯不知道什么样的癫痫看上去就像是中了毒——布里塔尼库斯第二天就死了。 “马库斯?”鲁齐乌斯见到他的时候很吃惊:“你怎么在这儿,为什么还没有穿好衣服?你忘记今天我要带你去第比留宫去觐见皇帝?” 马库斯这才注意到鲁齐乌斯虽然在关心庭院壁画的进度,但距离墙壁很远,免得颜料与灰尘污染了自己的衣服,他穿着一件细麻的丘尼卡(一种无领套头长衫),罩着一件希腊斗篷,他的镶边托加要在出门前才会换上,马库斯的白托加也是如此,但他现在甚至没有换上丘尼卡,而是赤裸着上身,腰里缠着一块棉布,难怪他刚才跑进房间的时候,听到女性们发出一阵阵的惊叫声。 一听到皇帝,或是尼禄的名字,马库斯的怒火就难以按捺,他握紧了双拳,低头道:“抱歉,祖父,我马上去换。” 鲁齐乌斯不可能没有察觉到孙子的异常,他和马库斯一起前往巴拉丁山的时候,就让他和自己坐在一个抬轿上,“怎么了,我的孙子,”他问道:“你为何精神恍惚,神情悲恸,是什么伤害了你?让你如此绝望?” 马库斯抬起头,他几乎想将心中的话语向自己最为敬爱的祖父倾倒而出,但就在他开启嘴唇的那一刻,一个可怕的想法攫住了他——他的祖父或有可能认为他得了疯病,于是他只是说:“我做了一个噩梦。” “一个噩梦?”鲁齐乌斯不由得皱眉,如果马库斯真的遇到了什么无法解决的事情,作为皇帝的老师,他能够在皇帝面前因为马库斯的缺席而求得他的谅解,但一个噩梦? “你梦见了什么?” 我梦见了一头嗜血的怪物在熊熊烈火中吞食了整个罗马,马库斯在心里说,“我忘记了。”他说。 鲁齐乌斯犹豫了一会,这是马库斯第一次谒见皇帝,皇帝与马库斯同龄,如果可能,他希望马库斯成为尼禄的同伴或是护卫,年轻人缔结的友谊比年长者谋划的盟约更为坚固可靠,他在年轻的时候因为疾病而不得不荒废了近二十年,在他的学生成为皇帝的时候,他却已经老了,相比起愚钝的儿子,马库斯才是他的继承人。 “如果你还是不舒服的话……”你就先回去吧,但这句话还没说出来,马库斯就马上打断了祖父的话。 “不,”他说:“祖父,我很想,很想,很想——见到皇帝!” —————————————————————————————————————————— 罗马的宫殿群一共有三处,罗马中心的巴拉丁山上的宫殿群,罗马城东面的阿德良离宫,还有罗马旧都斯普利特的戴克里先行宫。尼禄不喜欢这其中的任何一座,因为对于他来说,这些宫殿完全无法与他的伟大相衬,他一直想要拓建罗马城中心的宫殿群,却因宫殿附近的平民住宅太过密集而无法成功,十四年后的罗马大火让他的虚荣心得到了满足——在数以千计的人前往冥界,数以万计的人流离失所之后,他在一片废墟上建起了他的“金宫”,从凯里安丘岗延伸到奥古斯丁广场,从帕拉廷到米岑纳特园林的建筑群到处可见青铜的雕像,喷泉,人工的河流,湖泊,大理石的穹顶与黄金的镶嵌物……当时有人嘲讽地说,怎么才能做一个好的罗马公民?——离开罗马。 一路上,马库斯的头脑一片混乱,是什么让他重新回到了过去?回到了……几乎可以挽回一切的时候,他握着祖父的手,心中颤抖不已,这时候,尼禄还未暴露暴虐的本性,从表面上看,他就是一个温和而有点懦弱的大孩子,为了表示尊重,像是这样的宴会,鲁齐乌斯的卧榻距离皇帝的卧榻并不远,他完全可以手持着切割肉块的匕首,一刀刺入尼禄的心口,那么之后所有的悲剧都不会再发生了。 这个想法激动着他的心,年轻的马库斯甚至有点目眩神迷起来,他不知道他们是什么时候抵达第比留宫的,这座宫殿不如另外两座宫殿来的华美,尼禄很少选择这里,至少马库斯对这里十分陌生,他和父亲在奴隶的服侍下清洗了双脚,换了舒适的袍子,来到被罗马人称之为特利克里尼乌姆的长方形餐室,另外两位客人到来的比他们更早,他们分别是帕拉斯(他也曾为尼禄的养父工作),近卫长官赛克斯图斯.布鲁斯,他们身边还带着几个少年,年纪与马库斯相似,马库斯一下子就辨认出其中有好几个都在之后和自己一起成为了尼禄的玩伴,他们曾经在一起学习,一起游泳,一起骑马,一起在黑夜的罗马城中游荡,一起……做一些坏事,像是盗窃、斗殴,猥亵妇女,那时候,他们年少张狂,甚至没有意味到自己正在犯罪,不,应该说,从那个时候,尼禄就在微笑地看着他们不自觉的堕落。已经过去了那么久,马库斯仍然记得在翻阅与自己相关的卷宗时,祖父又悲伤又绝望的神情,这个高尚而又可怜的老人,他没能得到一个好学生,也没能得到一个好孙子。 皇太后小阿格里皮娜先于皇帝到来,马库斯抬起头,人们传说尼禄因为其母过多地干预国事而杀了她,还有的就是她曾经与尼禄有着超越母子之外的亲密关系,这两者——都是对的,如果没有血缘关系,他们可真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或许是因为马库斯注视着她的时间太长了,小阿格里皮娜马上注意到了这个少年,她不但不以为忤,还向少年优美地眨了眨眼睛。即便知道小阿格里皮娜就是一条色彩斑斓的毒蛇,马库斯也不得不承认她确实有着普通女性无法企及的美貌,这种美貌几乎会令一个健康的人活活窒息而死——她今年已经即将四十岁,正是一朵盛放到了极致的玫瑰,所有的颜色与芳香都沉淀了下来,让她如同一杯储存了很久的美酒,嗅之欲醉。 小阿格里皮娜只是来看看这些即将成为皇帝朋友的年轻人的,她没有在餐室里停留太久,在她走出去的时候,近卫长官塞克斯图斯紧跟着走了出去,马库斯看见了,立刻找了个借口跟了出去,他看见皇太后在一丛玫瑰前与自己的情人旁若无人地接了一个吻,然后微风同时送来了玫瑰的气息与凌乱的只字片语——马库斯只听见了两个关键词,皇帝和布里塔尼库斯。 布里塔尼库斯正是克劳狄乌斯的亲生子,罗马真正的皇帝,只是他的继承权在小阿格里皮娜引诱克劳狄乌斯将尼禄收为养子的时候就被夺走了,即便如此,小阿格里皮娜与尼禄仍然不免将布里塔尼视为最危险的敌人,布里塔尼死去之后,人们一点都不觉得惊讶,这难道不是早就应该发生的事情吗?他们这样说。 马库斯的心剧烈地跳了起来,难道布里塔尼的死亡竟然因为自己的重生而提前了吗?或者这就是神明给予他的任务?如果他能够设法救下布里塔尼,抑是刺杀尼禄,罗马的将来是否可以因此改变? “对了,”鲁齐乌斯突然俯身在孙子的耳边轻声道:“等会皇帝来了,千万别说他和皇太后容颜相似。” 马库斯下意识地点点头,然后他奇怪地看向自己的祖父,是什么让他这么认为,尼禄虽然是美艳的小阿格里皮娜之子,但他是一个相貌平庸的人,额头扁,下巴短,鼻子大,皮肤粗糙,也正是因为如此,他经常臆想自己俊美如同阿波罗,娇媚如同维纳斯的完美之人,以为人人都渴望得到他的青睐。 “为什么?”他同样低声问道。 鲁齐乌斯很不愿意在这个时候告诉他,但这是他的疏忽:“因为他并不喜欢小阿格里皮娜的脸。” 就在这个时候,罗马的皇帝已经走了进来,所有人都在向他行礼,马库斯也不例外,等他抬起头来的时候,他却感到了十二万分的迷惑,那是谁?坐在主位上(按理说,坐在主位应当是最尊贵的客人,但皇帝终究是不同的)的应该就是尼禄,马库斯甚至辨认出了跟随在他身后的那个少年正是布里塔尼库斯,但尼禄……根本不是他认识的那个尼禄! 那是一个身形纤细,如同少女一般的年轻男子,他有着一张与小阿格里皮娜极其相似的脸,神情严肃,但在看到鲁齐乌斯的时候,他的视线就变得稍微温和了一点,“请坐吧,诸位。”他说:“只是一个如同家庭般的宴会,请不要过于拘礼。”那是马库斯从来不曾听见的语调,低沉而又温和,充满情感,与尼禄粗鲁嘶哑犹如野兽嚎叫的声音完全不同,如果尼禄有这样的好声音,那么他不必依仗着皇帝的权势,金子的诱惑,也能在歌唱或是戏剧表演中轻易夺得桂冠。 带给马库斯陌生感的不仅仅是他的面容和声音,他的衣着称不上奢华,饰品也很简单,摆放在他和众人面前的食物,酒,甜水也是量少而精致,而且多半以水果和蔬菜为主,值得称道的是海中的贝壳与鱼类十分新鲜,肉类虽然少但都非常地酥烂可口,马库斯一心记挂的汤有两种,豌豆汤和鱼汤,无论哪一种都一点也不咸,清淡适口。而且整场筵席中,尼禄都没有饮用过葡萄酒,只喝加热后冷却的泉水。 不过最让马库斯意外的是,布里塔尼显然十分地敬爱与依赖他名义上的兄长,一直紧紧地靠着他,而尼禄也竟然纵容地允许他和自己共享一张餐榻,和自己在一个杯子里喝水,在一个盘子里吃东西。 “这有什么可奇怪的,”在回去的路上鲁齐乌斯说:“为了避免小阿格里皮娜毒死布里塔尼,尼禄在克劳狄乌斯死前就开始与布里塔尼共享食物了,”说到这里,这位长者意味不明地微笑了一下:“你注意到皇帝只喝泉水,食物都很清淡,趋向原味,除了盐之外很少加香料了吗?因为他中过毒,不知道是小阿格里皮娜的失误还是有人有意让他和布里塔尼共赴冥界……那次中毒几乎夺走了他的性命,从那之后,他的身体就变得非常虚弱,寒冷与炎热,疲劳与激动都会让他生病,不能骑马,不能长途跋涉,不能吃得太丰盛,太油腻,酒也不行……还有……”鲁齐乌斯低声说道:“不可纵欲……”他本不想让孙子知道这些,但如果孙子贸贸然地将皇帝拉去了妓院就糟了。 “那他一定少了很多乐趣。”马库斯喃喃道。 第两百二十九章 海上与陆地上的战争(4) 今天没能写完,明天上午更替,抱歉啦。 ———— 一个穿越到《蝴蝶梦》小说中的……祖安girl —— 就在刚才,一个男人一边吃着早餐,一边向我求了婚。 如果我还是那个二十一世纪的妹子,准会抡圆了一巴掌让他和他的果酱面包相亲相爱去,可惜的是我现在正在十九世纪,女人还是男人的财产与附庸的年代,我只是范霍夫太太的“女伴”,家庭教师与佣人的结合体,名声上好听点,但对于我空荡的钱包与衣箱来说毫无意义。 能够承蒙这位先生眷顾真是让人受宠若惊,如果他的名字不是梅西.德文斯就好了。 我当然是很高兴地接受了他的求婚啦,诸位,如果可能,我也想自尊自立自强,可惜的是这个年代女人穿裤子都会被投入监狱,我这只小螳螂还是别去挑战社会的车轮了。 接下来的事情都很顺利,在返回曼陀丽庄园的前一天,德文斯先生发现我异乎寻常的兴奋,“你怎么啦?”他问。 还能是什么,任何一个看过《蝴蝶梦》的都知道接下来就是撕逼接着撕逼啊!我兔国的开国太祖就说过“与天斗,与地斗,与人斗,其乐无穷。”我虽然斗得不怎么样,但还是会感到热血沸腾。 当我坐在车子上,看见那片几乎变成了吕蓓卡象征的血红色石楠花的时候,德文斯先生问我:“喜欢吗?” “不喜欢,”我轻蔑地瞟了那片玩意儿一眼:“再没有比这更庸俗的颜色和花了。” 而且石楠气味浓烈,如果不是还要装成小绵羊,免得德文斯先生受到太大惊吓,我会告诉石楠花的气味简直就像是那个什么液,你们知道的。 德文斯先生听了,马上收起了微笑,说真的,如果不是看过书,我都不确定他是不是真爱吕蓓卡了,或者也有可能,斯德摩尔格症嘛……不过说真的,我有点看不起他,虽然年纪那么大,却还是像个小孩子,遇到问题不去解决,只会逃避。 在看见房屋的时候,他低声咒骂,说什么他不喜欢这一套之类的,我真想问问他是不是在这里干清洁工的,作为一家之主,我也不指望他一个眼神就能征服宇宙什么的,至少不该有人阳奉阴违,故意给他难堪吧。 他咕咕哝哝地说着什么交给他解决什么的,别,这时候不耍威风什么时候耍,谁都能给我一个下马威还要我接着? 我甜甜蜜蜜地婉拒了他的“好意”,有人为我打开车门,我昂首挺胸地下了车,我没有带着毛毯和小化妆箱,这些都有我的贴身女仆拎着。那个管家似乎想和德文斯先生说话,我伸出一只手,挽住了他的胳膊,上前半步,侧着头,用一个征询的眼神提醒我的丈夫。 很好,他终于记得介绍我了,我冷淡的哦了一声,没有试图和管家握手什么的,一路上,因为我的存在,管家也没能和德文斯先生寒暄个不停。 可怜的原女主角之前只穿了相当朴素单薄的衣服,不太明白,大概是连衣裙之类的吧,我不太理解她为什么要给德文斯先生省钱,我喜欢丝绸的裙子,还有丝绒的斗篷,在这个时代,贵夫人购置衣物,如果不是定制就是让百货商店送货上门,还有模特代为展示,我暂时填满了十一只衣箱,之后或许还有更多。 我的脖子上还挂着一条钻石和祖母绿的项链,与墨绿色的裙子与斗篷相得益彰,大厅里聚集着仆人,我想我知道德文斯先生为什么不喜欢这种迎接方式了,这么多人,空气都变得浑浊了。一个黑衣女人向我走来,她或许认为我会先和她握手,但不,我连手套都没摘。 德文斯先生看了我一眼,他或许有点误解,“这是丹弗丝太太。”他以为我不知道那混球是谁。 “抱歉,”我语气安详地说:“我从不和陌生人太过亲密,丹弗丝管家。”然后我环顾四周:“我很高兴你们来迎接我们,”我说,扫视过一张张神情各异的脸:“但我更希望你们能够以尽心尽职地在你们的位置上工作这一方式来完成这个仪式。” “您觉得呢?”我问德文斯先生。 好笑的是,德文斯先生似乎有点高兴的样子,也许出于教养和懦弱的性格,他不能说出我刚才的话。 我对德文斯先生的观感刚好了了一点,他又给我出了纰漏,他告诉我说,要我去和丹弗丝太太做朋友,“朋友?”我惊讶地问道:“我以为她是个管家?难道她是你的某个亲戚?”德文斯先生马上又含糊了起来,甚至有点恼羞成怒,不过只要他还想要维持体面,他就不可能那么快地和我离婚,我在床头的梳妆盒里藏着一枚尖锐的钢剪,毕竟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之前已经干掉了一个老婆。 不过我总得给丹弗丝太太一个机会。 我当然不会感到害怕,这座宅子虽然大,却不可能与故宫或是凡尔赛宫相比,我悠闲自在地走来走去,任凭丹弗丝太太跟在身后,听听她说些每周参观的鬼话,我已经决定了,之后要取消这项活动,搞什么!自己的家竟然会有些陌生人进进出出的……我又不是暴露狂路易十四。 丹弗丝太太开始还很从容,但跟着我走,她没法把我带到她想让我去的地方,最后我向我和德文斯先生的房间走去的时候,可以感觉到她松了口气。 (以下均为原文)“原来,从这儿望出去根本看不见大海,”我转身对丹弗斯太太说。 “是的,看不见。从屋子的这一头不但看不见大海,甚至连涛声也听不到。在这一侧,你根本想不到大海就在近处。”(以上均为原文) “嗯,我也不喜欢看到海,”我说:“有些倒霉鬼就喜欢跑到海里自杀,被海水冲上来的时候泡得像头发涨的死猪。” 丹弗丝太太一下子僵住了,我坐在梳妆台前,百无聊赖地玩弄起我的珠宝,作为二十世纪的虚荣女性,一套发刷当然满足不了我贪得无厌的胃口。 她过了好久才能说话,果然,说要给我安排什么助力死做女仆,是在嘲笑我根本没有贴身女仆吧。 “我有我的女仆。”我说:“给她安排一个距离我最近的房间,我少不了她的服侍。” 丹弗丝太太认为我的要求不太得体,我的回答是将一整个梳妆台上的东西全都扫在地上。打破的香水瓶飞溅得到处都是,我不在乎那些仆人会怎么看我,难道我温柔体贴,小心翼翼就能让他们成为我这边的不成?吕蓓卡还有丹弗丝太太留在这里的遗毒太深了,不让他们多做点事情,他们大概想不起我才是这里的女主人。 之后一系列有关于吕蓓卡的谈话也因此不了了之,丹弗丝太太没能炫耀她在这里待了多久,也没能炫耀她的女主人有多么能干。 “您还有什么吩咐吗?”她问。 “有.”我说,她又一次僵住了,她或许认为一个穷困卑微的小姑娘根本不敢使唤她,但我才是德文斯夫人不是吗?我随心所欲地吩咐了一大堆的事情,她想要打断我,讥讽般地告诉我这些应该分别和谁说,以及仆人各有职责之类的等等,“我记得你是管家,”我说,将那句你做不好,我就换一个的话吞下去,我可不想把她刺激的狠了,今晚就来个火烧大宅:“德文斯先生对你赞誉有加,一点小事而已,你应该没那么无能,对吗,丹弗丝管家?” 我知道她为什么不愿意,我的第一条命令就是铲除所有的石楠,换上玫瑰。嗯玫瑰很俗,但我他么的就是喜欢。 丹弗丝太太没有辜负我的期望,她和德文斯先生告了状,石楠是曼陀丽庄园的象征,他是这么说的,“但这个象征不好啊,”我温柔地说:“在遥远的东方,石楠是邪恶的象征,有人写过这样的诗句……”接下来我就吟了蹩脚诗一首,德文斯先生的脸色发白,是我不好,像是石楠花的红色来自于荡fu之血之类的似乎太刺激他了,好在他再也不提象征什么的了。 当晚我的贴身女仆到了,她吓了很多人一跳,人们都在窃窃私语,我一如往常地根本不在乎。 这个女仆……她是一个屠夫的女儿,和她的父亲那样身高体壮,力大无穷,她确实做过女仆,但只是厨房和庭院里的,不过她之所以那么晚来就是因为我雇佣了几个教师教导她如何成为一个称职的贴身女仆,我给她的薪水几乎占到德文斯先生给我的“针线钱”的十分之一,相对于此时的女佣,这是一个难以想象的价钱,这会让她变得很难收买——我买的就是我的安全。 我今后还会设法雇佣更多的仆人,吕蓓卡用过的仆人我一个都不会留。 对于原先的女主,有茶,有咖啡,有炒蛋,有腊肠,有鱼,有煮蛋,有面包果酱的早餐简直就像是国王享用的那样丰盛,但抱歉,来自于能好怎大吃货帝国的我只能说是==……“以后我的早餐里不要有鱼,”我不客气地说,早上吃煮汤的鱼是怎么回事?“去找些不过一根手指长的小黄瓜,用醋和盐,还有糖来腌,记住,不能有一点点的油在里面。肉松会做吗?不会?那是很简单的菜,尽快去学。真让人意外……炸蘑菇会吗?鸡蛋和面粉,打在一起,裹在蘑菇上,然后油炸,油不要给我用两次,不能看见焦掉的地方……最后撒上磨碎的花椒和盐。” 德文斯先生一直在看我,皱着眉头,也许是觉得我有些粗鲁,而我只是向他微笑,我从不委屈自己。 今天德文斯先生的姐姐比阿特里斯会来,据说她性情直率,好吧,我也很直率,而且她是亲戚,不是佣人。 之后的一些小插曲,像是吃早饭的时间过长啦,向管家(男)道歉啦,在阶梯上绊倒啦,都没有发生,我走起路来一向昂首阔步,不到十厘米的高跟鞋也没有什么难以驾驭的,偶尔有些小差错,我不是没意识到,就是不去搭理。 我的女仆跟在我身后,我回到房间换衣服的时候,女仆们正在清扫房间,嗯,这也是所谓的曼陀丽规矩之一,什么什么清扫时间主人必须退避,我的女仆玛丽向前走了一步,气势汹汹地向外一指,那些女仆就乖乖地滚了——就连三星级宾馆都可以挂上免打搅的牌子,在家里居然还要主人避开女仆?我真不明白这里的人是怎么想的。 我换了衣服,很快就下了楼,和德文斯先生在一起,既然确定了客人要来,我当然不会到处闲逛,耽误时间。 德文斯先生看了看我。 我一看到三个人中唯一的女性,虽然她看起来很像是个男性,不过给我的第一印象还好,等到德文斯先生向他们介绍了我,我伸出指尖,和他们轻快地碰了碰手指,也许有人想和我更多接触一下,但我的动作可比他们想象的快多了。等到比阿特里斯的时候,我不但握住了她的整只手,还拥抱了她,又和她行了吻面礼,“哎呀,”我热情地说:“欢迎!”然后紧紧地挽着她,她一开始有点紧张,然后逐渐放松了下来。 “你喜欢曼陀丽吗?”在一通寒暄后,她问。 “你说建筑?尚可,”我毫不客气地说:“但之前装饰它的人显然缺乏应有的艺术修养,只懂得堆砌,累加,无意义的锦上添花。而且人造的东西太多,让这里失去了原有的天然氛围,我看过曼陀丽之前的图纸,太可惜了,简直是暴殄天物。” 比阿特里斯目瞪口呆,当然,我在信口开河,但那又怎么样?难道还有人会跳起来喊吕蓓卡万岁吗?有可能,这里可是有她的疑似姘头在。 就是那个绿了德文斯先生的表兄先生。 第两百三十章 海上与陆地上的战争(5) 除此之外,还有几个可靠的人给勒伊特寄来的信,勒伊特一边打开黄铜信筒,在桌子上磕了磕,将信件倒出来,一边说:“希望不要有太多的坏消息了。” 他打开卷得紧紧的信纸,信上的内容不多——来自于英格兰罗切斯特的一个荷兰商人,他原本还在伦敦,但他的信中心有余悸地说,自己差点卷入了一场暴乱中,丢了性命,现在他抛下了同僚和朋友,独身一人跑到罗切斯特……他询问勒伊特现在荷兰的情况如何了,如果可能,他想从多佛返回荷兰,看到这里,勒伊特苦涩地叹了口气,他和这位商人朋友的关系不错,但就在他坐下来,想要回复一封短信给商人,让他最近不要回到荷兰的时候,他突然想到了什么:“是谁送来这封信的?”他喊道:“立刻让他来见我!” 那个送信人立刻被带到了勒伊特面前:“你从罗切斯特来?”勒伊特问道。 “是的.”那个人紧张地回答说。 “你是英国人?”勒伊特这样问,顿时让那个人惊惶了起来,他当然知道现在英国与荷兰是敌人:“上帝作证,”他哀叫道:“我只是一个可怜虫,一个仆人,不是士兵,也不是官员,我对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关系,毫无兴趣,我只是一个对主人十分忠诚的佣人罢了,先生,我的主人让我来送信,说是您绝对不会伤害我的!” “我不会。”勒伊特说:“但你要告诉我,您的主人在伦敦卷入了怎样的暴动,才不得不逃到罗切斯特去?” “我也不太清楚,”那个仆人颤颤巍巍地说道:“你知道的,总是有些人吵啊,闹啊,不得安宁,议员们总是和贵族老爷们不对付,说我们的国王是个蠢货,卖国贼,街道上总是有人游行,我参过两次,但我还以为那是圣人日游行呢……”他啰啰嗦嗦地说着,勒伊特的大副都要不耐烦了,但勒伊特只是沉默着,耐心地倾听着,他也只能按捺下来,终于,他说到了勒伊特感兴趣的地方:“那天晚上,先生,我和我的主人正在睡觉,就突然听到外面吵嚷起来了,有人在打枪,还有人在开炮,很大的声音,还有人在叫喊,还是那一套,当然,先生,我并不认为他们说的都是真的,他们在处死国王的时候就这么说过,然后现在又……反正我的主人立刻命令我去关门,关窗子,当然,我都关好了,我只是,我是说,我们重新把它们加固了,又拖来家具堵在门口,但没用……” 他吞咽了一口口水,“没用,先生,还没到天亮,就有人来敲门了,非常大的声音,我的主人就说,这里除了一个安分守己的商人和一个蠢呼呼的仆人之外,没有任何会危害人的东西,但他们不相信,他们说,如果我们不开门,他们就要投掷火把进来。”他的眼睛往上翻去,仿佛还在那个可怕的夜晚,“他们几乎那么做了,先生,我怕极了,不过我们还是把门打开了,一打开,他们就冲了进来,到处搜索,用刀剑戳,用火把捅——我有好两件漂亮衣服,都被烧坏了,有了好几个小黑洞。”他吞咽了一口口水,“他们还拿走了主人的钱和珠宝,即便如此,他们还觉得不够,他们差点杀了我的主人……我,幸而我的主人马上说,他可以给他们更多的钱……我是说,票据和证券什么的,反正他们拿了就走了,上帝保佑,那真是一群强盗啊。” “你看清他们的脸了吗?你看到他们穿什么衣服了吗?”勒伊特追问到。 “看清了又如何呢?”那个仆人说:“我一个也不认得,先生,至于他们穿着什么,我想是很体面的衣服,白色的裤子,蓝色或是黑色的外套。” “蓝色或是黑色?”大副忍不住问道。 “您知道的,那是晚上,而且我们顶多只点了一支蜡烛,我只能说那是很深的颜色,我说蓝色是因为他们之中一个靠近我的主人的时候,他的前襟被照亮了。” “那么再想想,”勒伊特说:“还有什么让你印象深刻的东西吗?” 仆人沉默了一会:“我不确定,先生,我不确定。” “没关系,”勒伊特说:“我只想知道所有的事情,哪怕是最小,最不可确定的。”他拿出一枚闪亮的金荷兰盾,“一个回答,一枚金币。” 仆人急切地喘息了一声,他的眼睛几乎粘附在金币上拿不下来,金币确实可以成为一个出色的医生,他马上想起了很多东西,像是闯入房间的士兵的火枪上固定着锥子一样的匕首,还有士兵们的外套纽扣都是银色的,像是伸展开的花瓣形状,收受贿赂的军官肩膀上有着漂亮的金属穗子等等,到了最后,他停顿了一下,说道:“还有,先生,我好像听到他们在说法语。” “法语?” “是的,先生,我不会法语,我都没能上过学,但我在酒馆里做事,他们说……”他接下来说了一句古怪的话,不是法语,也不是英语,更像是某种地方方言,“一个法国水手就这么说过,结果另一个水手就和他打了一架,后来我听说那是一句极其亵渎和下流的话。” “我明白了,”勒伊特说:“好吧,这算一个答案。”他往仆人的手里放了一个金币,“还有吗?” “我实在想不出更多了,”仆人惋惜地说,“那晚我吓坏了。” “再去想想,”勒伊特说:“别忘记了,一个回答,一个金币。” 仆人咽了口口水,就被带了下去。勒伊特看向大副,他的眼睛在发光:“你懂了吗?” 大副:“什么,先生?” “这个仆人才是真正的信呢。”勒伊特说,“我的好大副,我的朋友是为了避免他被英国人或是法国人阻截到,才只在信上说了这么几句话,这个人的舌头才是真正的密信,他将我的朋友想告诉我的事情全都告诉我了。” “我还是有点不清楚,先生。” 勒伊特第一次发自内心地笑了起来,这是这一年来的第一次:“法国人在伦敦,他们参与了,”他看了一眼信纸:“暴乱,但我认为,这很有可能是一次复辟,我是说,君王所拥有的权利的复辟,查理二世是被迫与他的臣民们和解的,但他从未放弃过对王权的追求与对那些‘反叛者’的仇恨,当然,所有的君王都是如此,但这点,他的臣民们当然也很清楚,所以他的大臣和议员们不但不允许他有常备军,还不允许他拥有属于自己的领地与钱财,王室的用度,不但不能从国库中支取,甚至需要国会确认后才能调拨,这对查理二世来说简直是一种耻辱,但现在,”他深深地吸了口气:“现在只怕伦敦已经天地变换了。” “您是说法国人派遣军队去帮助查理二世了吗?” “是的,”勒伊特说:“那些人是法国人,他们的外套是路易十四钦定的皇室蓝色,所以在暗处像是黑色,在亮处是蓝色,他们的纽扣不是花朵,是太阳,那金属穗子是肩章垂下的流苏……”大副认真地听着,一边也在不断地思索,“那么您的意思是……上帝啊,您是说,舰队吗?” “法国与英国间隔着海洋,路易十四要派遣军队就只有用船,而他们……”勒伊特看向大副:“他们要牵制甚至剿灭我们,就必然会组成一支联合舰队,只是在对我们正式开战之前,这支舰队先从泰晤士河往上,直达伦敦,协助查理二世获得了真正的权利,这样他们就不必担心在作战的时候,英国的国会会和荷兰议和——”他露出了一丝讥讽的神色:“毕竟英国人的舰队连一支商船船队都打不过,我想那些议员们一定早就开始犹豫了。” “那么!?”大副惊叫到,英国国会有恃无恐就是因为查理二世没有属于自己的军队,但如果路易十四愿意出手,那么查理二世应该已经取得了任何一个君王应该有的权利,这对荷兰几乎可以说是一个噩耗,因为查理二世无论为了什么,都不可能与荷兰议和——荷兰至多只能让出自己的殖民地,航线等等,但英国与法国的联盟若是可以达成预期的目标,他们还能瓜分荷兰本土。 “不,我们还有机会!”勒伊特从椅子上跳起来,“您难道没想到吗?暴乱发生在三天前,而我们还没在大海上看到联合舰队的影子,而从法国的加来或是敦刻尔克到伦敦,又停驻了这些天,那些舰队必然需要在开拔前保证补给充足,他们可能还在英国,还在某个港口,或是海湾里!”他在狭小的舱房里挥动拳头:“让我给他们一点颜色看看吧,让查理二世知道,他的大臣们畏惧我,并不是没有理由的!” —————— 查理二世睡了他自49年1月30日,也就是他父亲被斩首之后,最好的一觉,醒来的时候只觉得浑身舒畅,万分轻松,他站起身来,在仆人的帮助下换上丝绸的晨衣,对着窗户打了一个哈欠,在用早餐之前,他先去被新开辟成浴室的小会客厅里洗了一个澡,这也是从巴黎流传过来的风尚,只是在今天之前,他洗浴的频次并不高,因为洗浴是一件异常耗费钱财的事情——但,哈哈,现在他就是英国,英国就是他,他再也无需数着手里的金币过活了。 查理二世浸泡在气味馥郁的浴水里,望着并不熟悉的天花板,直到今天,他还有点犹如梦中一般的恍惚感,那些就如沉重的巨石一般压在他身上和心上的玩意儿居然就被这么轻易地搬开了?只是一晚,他就是一个真正的国王了?不用再看任何人的脸色,可以随心所欲地颁发法令,建立军队的国王?掌握着整个国家与子民的命运的独裁者?一想到这里,他就不由得发笑。 他的笑容就这么一直挂在脸上,直到用餐的时候,他突然有了一个主意,“我要回怀特霍尔宫。”他说:“将餐点一起搬过去,我要看着广场用餐。” 这个要求立即被服从了,但查理二世的王后不太理解:“陛下,”她温和地问道:“难道这个房间不好吗?我们可以换个房间,我怕怀特霍尔宫没法整理出一个合适的房间来。” “没关系,只是一个早晨罢了。”查理二世温和地说,伸出手去抚摸了一下她隆起的肚子,“等我回来,亲爱的王后,和我的儿子一起等着我,但不要耽误了用餐。” 王后只得从命,另外一个原因是,她也猜到了查理二世的企图。 怀特霍尔宫在98年的伦敦大火中就被焚毁了一部分,一直没钱修缮,本来他们早就可以搬到汉普顿宫来,但查理二世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没有同意,然后在几天前的暴乱,不,国王对叛贼的审判中,怀特霍尔宫燃起了大火,彻底地毁了,他们就搬迁到了汉普顿宫,至于查理二世为什么要在一片废墟中用餐…… 在仆役们的一片忙乱后,查理二世终于得以在怀特霍尔宫面对广场的一个小房间里落座,他的桌子上摆满了丰盛的食物,从帷幔遮掩着的歪斜窗框里看出去,可以看到一个巨大的刑台,而这个刑台……正是查理二世早在十年前就在心里规划妥当的。 当查理一世被处死的时候,查理二世还在荷兰,他没有亲眼目睹那一可怕的场景,但现在他几乎可以想象得到,因为广场上的景色已经与48年的重叠了,民众聚集在广场,眉飞色舞,兴高采烈,也许,对于他们来说,处死一个国王,还是处死一个护国公,又或是处死一个大臣,一个将军,一个盗贼,一个g妇,都没有什么区别,只要给他们血淋淋的尸体就行。 查理二世在来到这里的时候还是那样的急切与期待,但真的看到了狂热的民众,看到了那些曾经在他面前不可一世,现在却狼狈不堪,神色萎靡的大臣……他又觉得有些兴味索然,但这种兴味索然不会影响到他的食欲与开始的计划。 他开始用餐,那些曾经无比尊贵的头颅也正一颗颗地从刑台上滚落…… 第两百三十一章 陆地上与海上的战争(6) 这是国会的大部分成员们人头落地的第二天,查理二世志满意得,即便是阿尔比马尔公爵因为无法阻止这场针对议会的大审判与屠杀愤而辞去了身上所有的职务,黯然返乡也丝毫未能影响到他的好心情,虽然法兰西的援助是有条件的——在多佛和约里,查理二世不但要对法兰西让步,还要对罗马教会让步,就像是他对约克公爵所说的那样,查理二世确实承诺了,一旦他获得了真正的权力,他就要改信,放弃亨利八世曾经从罗马教会这里攫取的特权,将属于上帝的还给上帝。 而也正如勒伊特将军所猜想的那样,法国人的舰队是从敦刻尔克而来,五千名法国士兵成为了查理二世握在手中的刀剑,当然,在夜晚与混乱的遮掩下,这些士兵仍旧保留着古老的传统——也就是劫掠与强暴,伦敦的市民因此度过了如同地狱般的一夜,但对查理二世来说,这无关紧要——市民们的憎恨会对着法国人去,而他在取得大权后,就有数之不尽的钱财,不,现在他就从被判罪的官员与贵族这里收缴了一大笔钱,从里面取出一部分挥洒到民众当中,这样,在一半人还在哭泣的时候,另外一半人就开始狂欢起来了——从古罗马时期开始,统治者们就相当精于此道……面包、酒和鲜血,虽然查理二世不可能造出一个斗兽场来,但他可以架设起一个巨大的刑台,那些尊贵的老爷们落下的头颅会让那些愚人心满意足,不再追究之前的事情。 在这段真空期里,查理二世身边就只有约一千人左右的近卫军,不过对他来说足够了,因为他马上还会招募更多的士兵,而且在他的敌人几乎都已经去见了仁慈的天主的时候,他所需要动用的力量无需太多——约克公爵在离开伦敦前特意来觐见自己的兄长,在失去了国会这个枷锁,又是助力之后,这位公爵先生颇有些不安。 约克公爵对汉普顿宫并不熟悉,因为它从来就不是英格兰王室们的第一选择——这可不是因为这座建筑狭小阴暗,又或是太过陈旧,汉普顿宫原先是亨利八世宠信的大臣,红衣主教沃尔西的居所,但因为,你知道的,亨利八世与路易十三或是路易十四不一样,生性残暴而多疑,沃尔西主教的财富早就让这位国王感到不快,等到这种不快达到顶点的时候,即便他将这座建筑献给了国王,依然没能逃掉灭顶之灾。 亨利八世倒是十分愉快地与自己的王后们——是的,虽然他是国教教首,但还是坚持一夫一妻制度,为了将这个制度执行到底,他在这里处死了两个王后,罪名都是通奸,一个是安妮.伯林,一个是凯瑟琳.霍华德,在亨利八世去世之后,继承了王位的爱德华六世年纪轻轻就步了父亲的后尘,都铎王朝就此由亨利八世的长女玛丽接过权杖,而这位公主,之后的女王,人们也都知道,她另一个众所周知的名号就是“血腥玛丽”。 也是从那时候开始,有关于汉普顿宫的谣言就多了起来,有人在宫殿里看到了红衣主教沃尔西,唉声叹气地在宫殿里走来走去——即便他最后是在一座修道院里死去的,但他的死因一直成疑,还有安妮.伯林,这位曾经与亨利八世陷入了狂热爱情的侍女与王后,她是被斩首的,所以她总是捧着自己的头徘徊在亨利八世曾经的卧室附近,还有那位胆大妄为的凯瑟琳.霍华德,她满怀怨恨,牙齿咬得咯咯作响,和自己的爱人们(其中甚至包括她的兄弟)在任何一个不被阳光照耀到的地方出现……也有人看到了因为产褥热而死的珍.西摩王后,或是修士与刺客的灵魂…… 现在查理二世又给这座宫殿增添了一份新的阴森气氛,因为让十几个大臣人头落地的旨意正是从这里发出来的。 约克公爵仰头看着汉普顿宫的四立柱——这四根约有三人高的立柱和汉普顿宫的建筑一样,都是红砖砌筑的,顶上的白色平台上分别矗立着四座雕像,分别是骑士,雄狮与战马,立柱间是沉重的黑色铁门,他策马缓步入内,在广场上下马——汉普顿宫有一千多个房间,他的兄长毫不犹豫地选择了亨利八世曾经居住过的套间,这几个房间采光和面积都是首屈一指的,墙壁上覆盖着橡木墙板,处处都是精美的浮饰,还有几只巨大的麋鹿角——这种装饰是王室的特权,但就算是约克公爵,他也没有那么漂亮巨大的鹿角。 他的王兄就坐在一只伸展开后几乎可以托得起一个成年男人的鹿角下,见到他来,就露出了一个虚伪的笑容,约克公爵向兄长行了礼——前所未有的虔诚和郑重,“哦呀,”查理二世说:“请不要这样多礼,我的好先生,”他半真半假地说:“我本应该好好地感谢您的。”这句话没错,若不是约克公爵与达成了协议,撤去了泰晤士河与索尔湾的海防,法国人的舰船要如此悄无声息地进入伦敦,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这是我的本分,陛下。”约克公爵说:“这些叛贼和卖国者早该有此下场。” “您能这么认为真是太好了,”查理二世笑容满面地说:“据我所知,里面有不少人还是您的朋友呢。” “只是虚与委蛇罢了,陛下,”约克公爵连忙分辨道:“我只希望能够为您效一分力。” “您是我与国家的支柱,公爵先生,”查理二世说:“不过之前的一切我们就不必再去想它了,现在我们要继续面对共同的敌人……” “您是说荷兰。” “暂时是荷兰。”查理二世说:“近几年,先生,应该就是荷兰。” “那么我们要和法国人做朋友。” “路易原本就是我们的亲眷和朋友,”查理二世说:“如今法兰西人已经占领了荷兰的三个省——是的,乌得勒支也已经沦陷了,泽兰与格罗宁根被夺取也只在朝夕之间,我们必须行动起来了,无论和约上如何约定,公爵先生,我们也必须在荷兰的领地上插上我们的旗帜,您要摧毁荷兰人的舰队,将我们的士兵送到海峡对岸的土地上。” “这正是我的夙愿。陛下。”约克公爵热切地说。 “那么就让我恭祝您旗开得胜,凯旋而归。”查理二世说。 因为这对兄弟完全不像是路易和菲利普那样,有着兄弟之间的真情厚意在,话说到这里,也就可以结束了,虽然有点生硬,但要让他们继续口不对心下去,说些甜蜜的假话,对彼此的心意都十分明白的公爵先生和国王必然要影响到下一餐的胃口,于是约克公爵就以军务繁重为名告退,而查理二世也松了口气——接下来的几个月里,约克公爵最好还是别在伦敦逗留。 王后的预产期在下一个四旬节前,查理二世只希望那时候约克公爵还在海上,等到他的继承人安然落地后再回来。 约克公爵对王后已经怀孕这件事情一无所知,他一离开汉普顿宫,就策马飞驰,一直奔驰到泰晤士河口,登上自己的战船,这是一艘有着百门火炮的巨型战船,名字也来自于约克公爵,叫做“皇家亲王号”,他一登船,就催促起航,在渐渐将银光铺满了泰晤士河的新月下,约克公爵烦恼地摇了摇头,他现在甚至不能确定自己是不是做对了——幸而他与摩德纳公爵的使臣签订的契约就在他身边,他拿出来摩挲良久,又拿起摩德纳公爵的女儿玛丽的小像——这是因为知道约克公爵之后的一段时间可能都要在海上作战而特意绘制送来的,端详了一番,要说摩德纳公爵的先祖有个不名誉的出身,但据说他也有一个好相貌,这位玛丽公主的容貌也确实远胜于约克公爵的第一个妻子,更别说她今年才十二岁,正是含苞待放的年纪,这门婚事,即便没有丰厚的嫁妆,也不会有人觉得约克公爵是做了一笔亏本的买卖。 弯钩一般的新月升上高空的时候,“皇家亲王号”也与联合舰队会合了,联合舰队所停泊的索尔湾位于泰晤士河出海口的上方,一个叫做绍森德的港口小镇下方,右侧就是北海,距离阿姆斯特丹只有一百五十五海里左右,这时候约克公爵已经在自己的舱房里安睡了,他不知道,就在距离他不过一百海里的地方,荷兰人的舰队正在乘风破浪而来。 ———— 勒伊特确实是荷兰海军的最高统帅,但他麾下的将军并非都愿意无条件听从他的命令,而且勒伊特的推测太过——不敢置信了,他们也有密探在多佛尔海峡往来,但没人看见来自于法国的舰队,这样一支庞大的军队怎么可能掩盖自己的行踪?但勒伊特确信,有法国士兵参与了那晚伦敦的暴动,荷兰人对查理二世的情况也是十分关注的,知道这位国王虽然一直想要夺回属于他的权力,却因为国会对他的制约始终未能成功,而这些制约手段中最有效的莫过于对军权的控制,英国国王只有一支人数很少的近卫军,几乎只能作为仪仗使用,若要在一夜之间颠覆天地,只有这些人绝对不够,但问题是,能够运载数千名军士的舰船也不会只是一些不引人注意的小船……最后勒伊特几乎是用以往的权威与自己的荣耀强行压制了所有的反对意见,他们的舰船在夜晚的大海上航行,直往索尔湾。 对索尔湾,也有人不可置否,就连勒伊特自己也没有十分的把握,但他曾经因为突袭梅德韦河,也就是二次英荷战争中那场令英国人丢尽了脸面的泰晤士河大游行中,派遣密探尽心尽力地探勘了泰晤士河口的水文、航路、潮汐、布防等信息,对泰晤士河一带的情况十分熟悉,而英法如果联合,他们的舰队绝对不会少于一百,这样庞大的舰队能够栖身的海湾很少,索尔湾就是其中可能性最大的。 “一百艘战船,”勒伊特的朋友范根特在会议上咋舌道:“或许更多?我们有多少?” “我们有一百三十艘左右。”勒伊特说。 “全部?”另一个人问道:“万一您的推测是错误的……” 勒伊特闭上眼睛,过了几秒钟才睁开:“我们必须冒险,先生们。” 这里确实是荷兰海军的最大一支舰队,一百三十艘,其中有着六十一艘巨型战船,四千五百门炮和两万名军官与士兵,勒伊特若是判断失误没什么,但若是英国人或是法国人的舰队乘隙而入,直抵荷兰本土,那么他们只怕就要背负上沉重的罪责了,但最后,他们还是相信了勒伊特。 还只能看见海水的时候,每个人都心事重重,几乎没人说话,勒伊特走上甲板的时候,他的大副也在,看来他们今晚都没办法入睡了——遮天蔽日的巨帆被海风鼓动着,几乎张开到了极限,船只的速度也是如此,按照勒伊特的计划,他们必须在涨潮前抵达战场,若联合舰队正在索尔湾,留给他们的时间并不多。 ———— 大约早上五六点的时候,约克公爵醒了,他是被吵醒的,因为这时候工人们已经开始干活,成桶的啤酒堆积如山——没办法,在海上,干净的水很快就会腐烂发臭,只有啤酒能够坚持得更久一些,还有白兰地与葡萄酒,这些是供军官们品尝的,还有腌肉,这些牛肉或是猪肉被切成四磅左右的大小,坚硬的就像是石块,和酒一样被装在木桶里,还有咯哒咯哒叫的母鸡和喔喔叫的公鸡,嘎嘎嘎嘎嘎的鸭子,咩咩叫的羊,呼噜噜的猪,这些都是作为新鲜肉食被送上船的,除了这些还有一种叫做“口袋汤”的东西,这种东西就像是十七世纪的调料包,用蔬菜,肉和动物内脏熬成黏糊糊又结结实实的一块,晒干了切片,可以作为汤料使用。 除了口袋汤里的蔬菜之外,还有真正的洋葱头,胡萝卜,圆白菜,白萝卜,南瓜,土豆,它们是难得不轻易腐烂的蔬菜。 还有一些装在木箱里的东西,是专供船长,大副等或是船医的,像是咖啡、巧克力和黄油等等……约克公爵探头看着,一边打了个喷嚏:“这该死的天气,”他说,码头上的火把已经不那么明亮了,他估计可能已经天亮了,就走出了房间,果然,他的“皇家亲王号”已经镀上了一层漂亮的金色,他愉快了伸展了一下腰背,向海面上望去。 天地之间闪烁着几个明亮的小点。 第两百三十二章 陆地上与海上的战争(7) 约克公爵的神智还未完全从甘美的睡梦中清醒过来,他站在那里,还穿着宽松的晨衣,披散着卷曲的长发,蓦地,一声大喊从上方传下来:“敌袭!”是敌人!约克公爵马上就明白过来了,那正是敌人的火船。 他猛地抓住了衣襟,呼喊着自己的仆人,从四处乱窜的船员中穿梭而过,也许有人看见了他,也许没有,反正约克公爵也没能注意到,他迅速地回到了自己的舱房,以最快的速度换下了晨衣,他一边将短柄火枪插入到自己的腰带里,一边不断地发下命令。 虽然不知道是谁泄露了舰队的秘密,让敌人知道他们正在索尔湾补给,但约克公爵很清楚,他们现在正处于一个危急而又紧迫的时刻,联合舰队几乎都还在海湾里,而他们的敌人却在海面,在T字头横位战术得到了普遍运用的这个时代,他们简直就像是被关在羊圈里的一群羊。 而且因为他们是联合舰队,约克公爵并不是唯一能够发声的人,虽然不怎么愿意,约克公爵还是马上找到了那个以占星术师为名登船的巫师,“你能联系到那法国……巫师吗?”他问。 “立刻。”那个巫师干脆利落地说,就在公爵的面前,他翻开了一面镜子,对着里面的影子喃喃自语,对面也仿佛正在等待着他们,镜子里的影像浮动起来,而后呈现出一张与镜子前的人完全不同的脸:“我们遇到了敌人,”对方的巫师说:“没有讨论的时间了,我们要和早晨的潮水争夺时间……” “我是约克公爵,”约克公爵说,“让你们的艾斯特雷斯将军和我说话。” 维克多.马力.德.艾斯特雷斯,正是联合舰队中法国海军的统领,一见到他出现在镜子里,约克公爵就毫不犹豫地说:“将军,现在我们没有太多时间讨论,所以,我希望您能如您们的国王承诺的那样,给予我们帮助。” 那位法国将军微微蹙眉,但还是轻轻点了点头:“我不确定我是否能够做到您所希望的……” “荷兰人的火船正在逼近我们,也许就在几分钟后,”约克公爵说:“我们需要灵活敏捷的小船去摧毁它们,在它们点燃我们的船只之前。” 确实,在联合舰队中,法国只有二十六艘大船,英国则有四十六艘,但体型庞大在意味着能承载更多火炮的时候,也意味着变向缓慢,等到它们缓慢地将自己挪移到阻截的位置之前,那些火船早就完成了自己的使命。但法国的大型战船虽然不多,但随行的小型战船——由那些荷兰人建造完成的商船改造而成,却很多,毕竟它们之前就是以武装商船的规格定制的。 “我会的。”艾斯特雷斯将军说,“但我们的船只要先出港。” “你一我二。”约克公爵说,在索尔湾的舰队总共有大小一百五十艘,这是什么概念呢?它们就像是张合的贝壳那样密密麻麻地停泊在画面上,他们现在要尽快疏散开,这样才不至于在敌人来袭的时候,只能忍受着炮击与盟友争夺一条生路。 两个统帅的反应与决断都没有什么可以指责的地方,有巫师在,又让上下命令传达不再成为一个问题,无论是约克公爵,还是艾斯特雷斯将军都能够如同飞鸟一般俯瞰索尔湾的情况,他们一边注视着镜子,一边确定船只退出索尔湾的顺序。 法国人的小型战船,也就是装载着40-60门炮的三桅船,轻盈地穿过了林立的桅杆,向着旭日升起的大海而去,它们的敌人首先就是被瞭望员发现的火船,它们在距离较远的时候,可以隐藏在璀璨的波光中,但随着距离的拉近,它们就像是镶嵌在碧玉上的红宝石那样显眼。 之前无论是巫师,还是海军统帅都想到了,他们要抢在潮水之前,因为荷兰人正是利用了涨潮的潮水,将火船推向他们,法国人的三桅船迎向它们并且开炮——路易十四并不吝啬,装载在这些船只上的都是新造的加农炮,即便是这样的小型战船,最大磅数二十四磅,最小的也有8磅,问题是,虽然路易从未想过要放弃海洋,但法国的海军发展大大地落后于其他国家,虽然将士勇敢,炮弹充足,但命中率实在是令人不敢恭维。 火船的数量只有十二或是十三艘,但还是有两艘火船还是直接突破了法兰西战船的防线,撞向了正在向北纵队航行的英国船队,英国舰队上顿时一阵大骂,但这时候没人能听到,不管他是盟友还是敌人。 负责后卫的英国海军将领桑德威治伯爵就是大骂之人中的一个,但他也是无可奈何,说真的,法国人愿意伸出援手,而不是看着他们与荷兰人相互厮杀,就足够宽和的了,至于战术与技巧——这都是需要在战斗中积累起来的东西,他们或许还要感谢天主没有让法国人积累起更多的经验,不然一个在陆地上与海上都能所向披靡的国家实在是太可怕了。 火船撞上了桑德威治伯爵和另一条船,幸而这两条船都是装载百炮的大船,没有受到太大的影像,它们的考验还是紧接着火船之后的荷兰舰队。 ———— 勒伊特站在自己的“七省号”上,这艘战船陪伴他近二十年了,有时候勒伊特都觉得它仿佛已经拥有了生命——“七省号”之前已经建立下了赫赫功勋,从四日海战到梅德韦河战役,它就像它的主人那样战无不胜,无往不利,“希望你仍然能够给我们带来好运。”勒伊特说,他站在“七省号”的船头,举起望远镜,观察着联合舰队的行动,而后发出命令——舰船身上的旗帜表明了它们各自的身份,勒伊特的决定是重点打击英国舰队,而不是两者,或是法国人,但问题是,他所率领的舰队,他们的长官似乎也有着自己的想法。 也许会有人觉得疑惑,但当时的荷兰舰队就如同盘旋在海上的多头龙,在管理体制上,勒伊特要面对的问题和荷兰的首相先生所要面对的大致相仿——因为荷兰人的舰队也是商业行为的结晶,每艘舰船自诞生之日起所需的钱财都来自于商人缴纳的税金,所以商人们可以对舰队的行为指手画脚,甚至派出属于自己的代理人来控制舰队,而这个舰队的代理人与管理者,无论是招募船员,还是维护和建设自己的舰船,造起仓库和码头,又或是走私,劫掠,组织护航舰队,也都无需向勒伊特请求允许——即便是如同七省号这样的大型战船,在商人的眼里也只是商品而已。 所以在勒伊特的舰队里,从来就有着不同的声音,这次勒伊特堪称一意孤行地决定突袭索尔湾,是的,他的推测是正确的,但他的意愿依然无法获得所有人的服从,也许那些舰队的长官认为,英国人固然是荷兰人的宿敌,但法国人更为可恶,而且他们已经在出其不意上取得了优势,舰船的数量与质量也远胜于这支联合舰队,所以他们还是分出了一部分,往法国人的舰队那里去了。 这种分散力量的行为,实在不够明智,但勒伊特也只能率领愿意听从自己命令的舰队,尽可能地拉紧这张罗网,此时勒伊特的舰队已经形成了一个漂亮的箭头,射向正在不顾一切地驶向北海的英国舰队。 而今天的风向也极其不利于英国人,英国舰队要想从索尔湾海域突围向北海,正是要向东航行,此时他们需要来自于西面的大风,但今天的风都是从东面而来的,他们举步维艰,行动迟缓的就像是一只蜗牛,荷兰人的舰队倒是乘风破浪,犹如在海面上飞行的鸟儿。 一等舰船都到了既定的位置,“七省号”就降下原先的旗帜,换上新的旗帜,这意味着勒伊特命令舰船们展开全面炮击。 没有亲眼见过海上大战的人,是很难想象那个景象的,此时正是早晨九点钟左右,阳光耀眼,空气干净,但在三十多艘大型战船,数百门炮的同时轰鸣之中,从炮口腾起的烟雾顿时在海面上铺开了一层柔软的棉絮,这层棉絮忽而浓厚,忽而轻薄,并且不断地积累起来,遮挡住了船身、桅杆与风帆,船长们攀上艏楼,才能从及时从望远镜里了解到敌我的状况好决定下一步应该如何做。 船员们在甲板上跑来跑去,他们要不间断地为每一门炮送上火药和炮弹,甲板上到处都是倾倒的木桶和盘绕在一起的绳索,硝烟弥漫中更是难以看清,总是会有人被绊倒或是被撞开,又或是相反。 负责炮击的船员是最紧张,也是最劳累的,他们将炮弹从后方塞入炮膛,又从上方倒入火药,点燃导火索,而后一声震耳欲聋的轰鸣,炮身因为后坐力而猛然回缩,一群人需要紧紧地拉住固定炮身的绳索,免得它直接撞在后方的舱板上,另外一群人则疯狂地提起布条缠裹的拖把,伸入炮口擦掉多余的火药残渣,这点和最初的火枪十分相似——在多次开炮之后,还要有人不断地将冰凉的海水倒在火炮上降温,才能避免炸膛。 清洁炮膛的人一退开,之前拉住炮身的人就一拥而上,将火炮推回到原先的位置,与第一次开炮不同的是,观测手会就之前在射击口看到的情况调整炮身的角度和方向,来确保命中率,又或是设法直接轰击敌人的舰船桅杆,艏楼等重要位置。 范根特注意到了那艘“圣詹姆斯号”,也就是桑德威治伯爵的舰船,他并不知道那正是约克公爵最信任的副手乘坐的船只,但那艘舰船被火船撞击后,略微偏离了一点原先的航线,以至于它与其他船只都有了一个不易察觉但确实存在的距离,范根特作为勒伊特最可信的朋友与下属,当然不会放过这个机会,他立即命令他的舰船对“圣詹姆斯号”开始持续炮击。 范根特的船是“阿姆斯特丹号”,这艘舰船的名字虽然只来自于一个城市,但它的配置与排水量都与七省号相似,简直如同一对孪生兄弟,它一样在下层甲板上有着值得骄傲的十二门36磅重型火炮,连同两门24磅火炮一起,形成了一列强有力的打击阵线,更不用说,还有上层甲板与艏艉楼露天甲板的近七十门火炮,在一阵又一阵升腾起来的烟雾中,炮口的火光就像是刀剑折射出来的锋刃,一闪,一闪,又一闪,每一闪都预示着他们将敌人往毁灭的道路上推进了一步。 在这样密集的炮击中,桑德威治伯爵也意识到了自己正在遭遇敌人的全力打击,他在艏楼上举起望远镜,想要在烟雾弥漫中寻找一个突破口的时候,一发炮弹呼啸而来,擦着他的头顶打在了他身后的桅杆上,桅杆喀嚓一声就折断了,倒下来的时候正击中这位伯爵先生的肩膀,说来他也是好样儿的,在被自己的下属拖下艏楼的时候还在发出指令——“圣詹姆斯号”在他的命令下,徐徐转向,与“阿姆斯特丹号”侧面相对,发起反击。 桑德威治伯爵将指挥权暂时交给大副,而后在另外两位船员的搀扶下,踉踉跄跄地往上层甲板去,“我的锁骨可能断了。”他shenyin着说,“船医会治好你的。”船员说,他们经过了正在忙于扑灭火焰的几个人,然后是正在将炮弹送下甲板的另一些人,还有人正扑在船舷边,不停地从海里提起木桶,这些水是用来给炮身降温的。 船医这里也正忙碌着,不过他所能做的很有限,他一看到桑德威治伯爵,就下意识地啧了一声,简单地检查后,他肯定了桑德威治伯爵的估算:“这里很麻烦,”他说,然后给伯爵上了夹板和绷带,“您能回去休息吗?” “如果我能,当然。”桑德威治伯爵说。 第两百三十三章 陆地上与海上的战争(8) 船医给了桑德威治伯爵一瓶茴香酒,说是茴香酒,但事实上你可以把它当做一瓶麻醉药水,里面的材料包括了颠茄与鸦pian,桑德威治伯爵感到到一阵阵剧烈的痛楚,但他还只是小口地啜饮着茴香酒,现在可不是能够放下一切陷入沉睡的时候——越来越多的伤者被送到船医这里,一些人需要截肢,船医的工具大概就是直接从厨房拿出来的,锯子、刀和斧头,即便是最新鲜的血迹到了这里都会散发出一股令人作呕的污秽气味,就像是在九月的多佛放了好几天的猪肉,船医围着一条牛皮围裙,脚下丢着伤者被截下来的手或是脚,还有一些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可能是肠子,眼珠和皮肉,反正什么都有可能从这些可怜人的身上掉落下来。 桑德威治伯爵脸色阴沉地越过这些在不断哀叫的人,匆忙的担架犹如鱼群一般地从他身边掠过,他先去了上层甲板的中后部,那里有十四门18磅的火炮,还在持续着发出怒吼,船舱里一股像是下了地狱的气味——烟雾+汗水+泪水+硫磺的味儿,不但熏得人眼睛都睁不开,就连呼吸都快成了问题,观测员、炮手和辅助人员眼睛血红,声音嘶哑,让这些凶猛的钢铁野兽能够发出吼叫是件极其耗费力气的事情,他们甚至忽略了桑德威治伯爵,看到这里,伯爵很快地从他们身边走过去,来到下层甲板,下层甲板共有十四门24磅的火炮,也就是重型火炮,只是现在他们只有十二门能够发声,另外两门已经出现了无法挽回的损伤。 但要说受到最大创伤的还是露天甲板上的艉楼,荷兰人的炮弹不但打折了伯爵先生的锁骨,桅杆,也掀开了半个艉楼,这里布置的都是轻型火炮,总共十二门,现在它们大概都已经沉入了海底——那个巨大的伤口就像是一张正在嘲笑英国人的大嘴,而这个巨人吞噬了十来个船员的性命,船医那里的伤员一大部分也是从这里来的。 “船长先生!”一个船员突然跑了过来,“什么事儿?”桑德威治伯爵问道。那个船员露出了一丝惊惶而又迷茫的神色,“船长先生,”他迟疑着气说,仿佛自己也不怎么相信,“皇家亲王号正在沉没!先生!它快不行了!” 桑德威治伯爵顿住了:“胡说!” “真的,先生,”那个船员悲哀地说:“您看啊,它正在往下沉呢!” 桑德威治伯爵猛地转过身躯,举起望远镜向着船员指出的地方看去,他看到了“皇家亲王号”,这艘承载着上百门火炮与以千计的船员的三层甲板战舰,确实正在如船员所说的在沉没——它所遭受到的集中打击比“圣詹姆斯号”更猛烈,而且不幸的是,一枚或是很多枚炮弹直接命中了他们的弹药库,犹如天崩地裂般的爆炸将这艘庞然巨物拦腰折成了两截,火焰在海面上熊熊燃烧,灰白色的船帆缓缓地浸入玻璃蓝色的海水,棕褐色的船身指向空中,桅杆好似垂死之人伸出的手臂,身着深红色军服的英国船员就像是群聚在即将融化的冰面上的企鹅那样,匆忙地跳入水中,桑德威治博伯爵一阵头昏目眩:“殿下呢?”他挣扎着问道。 幸而此时在“圣詹姆斯号”的另一侧响起了一阵欢呼,桑德威治伯爵听到了有人在高呼约克公爵的名字,他马上跑了过去,探头一看,正是约克公爵与两个随从乘坐的小船在往他们这里划了过来,桑德威治伯爵立刻指挥船员们放下小船去保护和迎接,不多时,约克公爵就抓着软梯爬了上来,他的形容虽然有些狼狈,但精神还是十分振奋,说真的,“皇家亲王号”的沉没要怪罪命运而不是他这个指挥官,毕竟在海战中,直接被击中弹药库并不是极其常见的事情。 “我可能要接过圣詹姆斯号的指挥权了。”约克公爵见到桑德威治伯爵,第一句话就是这个。 “这是我与圣詹姆斯号的荣幸。”桑德威治伯爵立刻说,约克公爵这时候也注意到了他肩膀上白色的三角巾,“你是一个勇敢的人,但既然已经受了伤,那么我就应该命令你回到你的舱房里去。” “请允许我跟随在您的身边。”桑德威治伯爵说,“至于我的伤,我只是折断了一根骨头,而且我还有一瓶茴香酒。” “好吧,”约克公爵说:“只要你觉得你还能坚持。” 约克公爵虽然是个野心勃勃之人,但他也不愧为是一个杰出的军事领袖,在他的旗舰“皇家亲王号”因为弹药库爆炸而不得不弃船之后,“圣詹姆斯号”随即就升起了他的旗帜,而英国人的舰队,虽然在荷兰人的打击下损失惨重,但他们在约克公爵的指挥下,不顾一切地冒着敌人的炮击冲击对方的阵列线——若是在陆地上,这种战斗方式无疑是用士兵的躯体来压制敌人的攻势,而在这里,就是用小型战船,运输船只以及后勤补给船只来充当主力舰船的盔甲,他的做法令得原先有近百艘船只的舰队,骤然减缩到了一半不到——其中甚至包括了“圣詹姆斯号”,约克公爵又换了一艘旗舰。 但这些沉重无比的代价是绝对值得付出的,如果荷兰舰队尽数在此,勒伊特将军完全可以将英国舰队全都压制在索尔湾,但他的麾下现在只有三分之二的舰队听从指挥,而在这种参战船只以百计算的大海战中,那三分之一的舰队留下的缺口,就算是勒伊特也没办法弥补,他指挥舰队转向,意图在北海上继续拦截英国舰队,但此时,从荷兰舰队的东南侧,响起了如同雷霆般的炮击声。 范根特忍不住“呸”了一口,他简直难以相信,那两支舰队竟然会败给那些可能连游泳都没能学会的法国人。 他实在是错怪了他的同僚们。 ———— 在很多年后,人们提起索尔湾海战的时候,就不得不提起那个异想天开的艾斯特雷斯将军,确实,在大海上,法国人甚至无法与英国人,或是葡萄牙人,又或是西班牙人相比,但这位艾斯特雷斯将军在面对气势汹汹而来的荷兰海军时——他在双方开始相互炮击之后,就命令船员们往海中倾倒了大量的生石灰,虽然不知道为什么法国人的战船上怎么会有那么多的生石灰,但这些生石灰接触到冰冷的海水,就立刻产生了化学反应,海水沸腾起来,冒出大量的水蒸气,就如之前勒伊特与约克公爵的战斗那样,在法国人与荷兰人的战船中原本就因为炮击带来的硝烟而变得一片朦胧,水蒸气的产生更是雪上加霜,而就在桅杆顶端上的瞭望员也很难穿过雾气窥见下方情况的时候,法国人就留下一小部分后勤船只与武装商船,和那些寻踪而来的荷兰人周旋,而他们的主力却从敦刻尔克海域绕向北海,正与英国人的舰队遥相呼应,令得勒伊特腹背受敌,不得不放弃原先的计划,退缩到弗里斯兰地区外岛链。 但这也只是公示在平民眼前的解释,事实上,最终还是那些停留在法国人船只上的加约拉岛的巫师们起了作用,加约拉岛是意大利巫师们选择的“里世界”之一,巫师们将它隐藏起来,长达千年来没有一个不曾获得允许的凡人察觉到它的存在,既然如此,想要将一列舰队隐藏起来,不让人发觉,巫师们也是可以做到的,这正是法国舰队之所以能够在抵达泰晤士河口之前都未曾在密探的眼中留下痕迹的原因,只是当时是夜晚,现在是白昼,所以巫师们还是借用了一下硝烟与水蒸气的掩饰,才能达成艾斯特雷斯将军所想要看到的结果。 因为勒伊特将军撤退的很快,所以虽然另外两支荷兰舰队在发现受骗后即便追了上来,但面对两国舰队的再次合并,他们也明智地选择了避让。 而让人们更惊讶的是,在这场海战中,英国人虽然损失了四艘战船(包括两艘百门火炮的三层甲板战舰),十几艘小型战船与后勤船只,荷兰方面也有两艘战船与部分武装商船的损失,但船员的伤亡并不十分严重,英国人损失了一千多人,荷兰人也只损失了数百人。 而“圣金百合旗帜”的出现,也就是在这场海战中——在战斗结束,海面上狼藉一片,被迫弃船,又没能爬上小船的船员们拼命抓住木板、雕像或是随便什么漂浮物的时候,法国人的几艘三桅船降下原先的旗帜,升起了绣着一朵金百合的旗帜,驶向了那些绝望的人,他们大声呼喊,要求所有落水的人丢弃随身携带的武器——从火枪到匕首,哪怕是一柄用来剔牙的锥子,然后放下小船,让这些人爬上小船,而后他们将牵引着小船的绳索固定在三桅船上,一路把他们拉回到索尔湾,之后看他们是受赏赐,还是被囚禁起来挨鞭子,就不是法国人需要担心的事情了。 “金百合”的标志就这样一直延续到数百年后,又从战场上蔓延到民间,最终所有的救援船都会升起“圣金百合旗”,有时候还会是镶嵌在太阳图案中的金百合,这样的船只多半来自于法国,或是法国人控股的航运公司。 不过这样的后续,可不是现在的路易十四能够知道的,他现在在纳尔登。 纳尔登距离阿姆斯特丹已经很近了,近到在地图上只有一根手指那么长,而它确实如勒伊特所说的,是一座有着坚实城墙与众多堡垒的自由城市,只是勒伊特将军只看到了厚重的石墙,却没能看到脆弱的人心,作为自由城市,这里的市民们个个都很有责任感——我是说,对个人自由与个人利益的责任感,他们在法国人已经夺取了咫尺之遥的比塞姆时还在争论不休,而在法**队叩门的时候,做出投降的决定倒很快。 不得不说,若是可能,路易也不想因为战争而摧毁这座小城,无他,它太美了,从上方俯瞰,这座城市就像是一支盛开的金鱼草花,唇形花冠,上方裂开两瓣,下方是三瓣——那是向着中间与四方伸出来的堡垒,而在多角堡垒之外是宽阔的护城河,宽阔到什么地步呢,整座城市就像是浮在湖面上的一座小岛,而在护城河间居然还有堤坝桥梁可供马车行走。 “这是个多美的地方啊。”菲利普说:“我希望今后我能带着我的妻子和女儿来这里暂居一段时间,什么也不考虑,去森林打打猎,去湖上划划船。” 菲利普所说的是纳尔登的名字由来,这里有座纳尔登森林,面对着一片浩瀚的湖泊,湖泊的名字是艾瑟尔,遍生芦苇,走动起来十分笨拙的鸬鹚与优雅残暴的天鹅在这里都很常见,黄昏时分的余晖投映在湖面上的时候,艾瑟尔湖就如同琥珀湖或是黄金湖。 也许正是因为这里太美好了,所以这里的市民才会如此软弱,路易在心里想,看来任何时候,心性坚韧的人都只能诞生在痛苦与贫瘠里——不,或许还有野心,他看向菲利普,笑了笑:“利奥波德一世终于开始行动了吗?” “再不行动的话,”菲利普毫不在意地说:“奥地利人就只能看着我们吞下整个荷兰了。” 但路易的速度实在是太快了,他的军队犹如切开凝固脂肪的餐刀那样近似于毫无阻碍地长驱直入,无论是蒂雷纳子爵,还是卢森堡公爵,又或是孔代亲王,三路出征的军队都不曾如他们的敌人所期望的那样,因为意外、阴谋或是荷兰人顽强的抵抗而停滞在某个地方,从路易十四宣战到纳尔登沦陷,只用了三个月不到的时间,而利奥波德一世的盟友们,是否召集起了足够多的军队还未可知呢——但他们必须行动起来了……西班牙、奥地利、丹麦-挪威,还有勃兰登堡,瑞士……他们必须遏制法兰西的扩张,就像是猎人面对已经尝过了人类血肉的狮子…… 尝过人类血肉的狮子会就此将人类当做猎物,而从战争中尝到胜利的甜蜜滋味的法国国王也不会轻易停下征伐的脚步。 第两百三十四章 阿姆斯特丹! “今天的芦笋配的是荷兰酱汁。”邦唐说。 虽然荷兰的议员们看待路易十四就像是看待一头狮子,但事实上,路易的口味偏向于清淡,注重食物的新鲜和质量,荷兰酱汁是他来到荷兰之后才从当地的一种淡黄油调味酱料中提取并改进的一种新酱汁,这种酱汁呈乳黄色,半凝固状态,用来配只用清水煮过的芦笋相得益彰,白色陶瓷盘上的芦笋竖立着,大约有十二三根的样子,尖尖的头部红褐色,茎干翠绿色,点缀着小小的咖啡色叶片,国王捏住一根,在酱汁里蘸了蘸,就心满意足地吃了起来。 今天陪他一起用晚餐的依然是王弟菲利普与科隆納公爵,在对荷兰的战争中,他没能再如对佛兰德尔战争中那样统领一军,而是留在了国王身边,为国王冲锋效力的是蒂雷纳子爵与沃邦上尉,奥尔良公爵对此没什么不满,他很清楚,他若是继续在战争中积累功勋,他和国王之间的关系就会变得异常尴尬,而且对荷兰的战争才是真正的国与国之间的战争,在这场战争中,太阳王的光辉绝对不能被任何人遮掩。 科隆納公爵稚气未脱,作为一个尚未成年的孩子,他不喜欢蔬菜,但在路易面前,他绝对不敢表示出来,虽然说路易可以说是一个好父亲,但有些时候,当一个人建立起无上的权威时,他身边的人就不得不在做任何事情时多做考虑。 奥尔良公爵在看到科隆納公爵尽力地表现出他并不那么……讨厌芦笋的时候,就不禁想起了他兄长路易在小时候的事情——在他和路易都还盘绕在母亲膝边的时候,路易挑食的程度远胜过现在的科隆納公爵,但和科隆納公爵相似的是,虽然路易从未表现过他对什么人的畏惧——哪怕是当时手握大权的王太后,又或是主教先生,以及投石党人,又或是那些黑暗生物,却能够如一个成年人(一些成年人甚至都未必能做到)地控制自己,他知道什么时候应该忍耐,而什么时候应该敷衍,有些时候则应该毫不犹豫地拒绝。 “怎么啦?”国王注意到奥尔良公爵突然停下了动作,就温和地问道。 “哦,哥哥,”菲利普问道:“我不喜欢芦笋,可以不吃它吗?” “当然,如果你不爱吃,就别吃了。”路易说。 在获得国王的允许后,奥尔良公爵在侄儿羡慕的眼神中将芦笋拨到一边,让仆人把它拿走,换上了烤鹿肉,浇淋着蜂蜜与胡椒的酱汁,科隆納公爵的注视更热切了,但他还是只能和自己的父亲一起享用鲽鱼,鲽鱼也就是人们通常所称的比目鱼,这种鱼身体扁平,模样奇怪,但肉质细密,没有太多小刺——路易当然注意到了他的头生子的眼神,只是奥尔良公爵成年已久,正是最强壮的时候,科隆納公爵还介于孩童与少年之间,若是和奥尔良公爵那样不禁口腹之欲,就算是个巫师,他只怕也要遭受一番折磨。 这几年来路易对里世界的医疗手段也算是有点了解了,与表世界盛行与推崇的,以外科手段为主的医学手段不同,里世界则走向了另一个极端,里世界的人们无论是受伤还是生病,都是一瓶魔药下去解决,巫师们的魔药确实可以派上很多用处,但或许是因为里世界在不久之前也是战火连绵的关系,魔药对一些普通的疾病并没有用处,而且许多魔药也有着不小的副作用。 简单点来说吧,就是说,如果有人得了一些难以言说的病,要让魔药起到最好的治疗效果,巫师们的做法是将那个部位切开,剜掉,而后魔药和魔法齐上,让被切割掉的部分重新生长出来…… “你不会想要的,对吧。”路易低声对坐在他左手侧的科隆納公爵,小卢西安诺说:“而且我会让邦唐盯着菲利普喝接骨木茶。”接骨木茶也是里世界的一种饮料,用来消解油腻有着很好的效果,问题是又苦又涩。 科隆納公爵一听就笑了,很显然,他得到了一些平衡,菲利普则大声地抱怨起来,认为路易不应该如此偏向于科隆納公爵,“有失必有得啊,弟弟。”路易说,一边将自己蛋糕上的两枚糖渍樱桃分给科隆納公爵与奥尔良公爵,“待会儿我要去见一些人,”路易说:“你帮我照看一下卢西。” 菲利普公爵让微笑继续留在自己的脸上:“好的,哥哥,我们也许可以去湖边走走。” “别去招惹天鹅。”路易吩咐说。 —————— 王弟和科隆納公爵才告退,房间的轻松气氛也像是缭绕在银盘上的甜蜜气息那样迅速地消失了,路易在邦唐的帮助下换上了他最华美与繁琐的一套服饰,国王的胸前挂着项链,手上戴着戒指,长长的卷发披泻在因为有着过多的金银线刺绣而厚重的犹如板甲的外套上,他活动双脚,银鞋跟在地上铿锵作响。 在对阿姆斯特丹,也就是对荷兰的最后一战之前,国王还有一场艰难的战役要打。 在十七世纪的欧罗巴,有件事情是现在的人们很难想象的,那就是没有那个国家能够单纯地以国家力量发动一场战争,直白地说,就是如路易十四这样,将国库,自己的私产,王弟与王太后的所有资产,诸侯的收入,以及所有能够收取的税金加在一起,来发动一场如对佛兰德尔,或是荷兰的战争也是不可能的,所以当时,按照传统与客观条件,即便路易十四在夺取了佛兰德尔之后,立即实行了严苛的军管制度,从佛兰德尔的躯体上抽血,极大地缓解了十二万人的消耗,却依然要向国内与国外的商人与银行家借贷——也就是发行战争债券。 战争债券,最早可以追溯到古罗马时期,那时候古罗马军团中的士兵需要自己配备武器与盔甲,他们就经常先向商人借贷,购置自己需要的东西,然后用自己在战争中掠夺到的战利品还贷,后来随着古罗马军团的逐渐私有化,军团的统帅要为自己的士兵配备军械与保证补给,于是这样的行为就愈发普遍与大规模起来了。 而荷兰之所以能够成为欧罗巴的财富集中地,也是因为荷兰人将金融信贷业务首先应用在了他们的武装力量上,就如之前描述过的,荷兰人的海军战无不胜,是因为荷兰的商人有此需要,战船一样是他们的商品,每支舰队需要养护与扩增的时候,商人们就购买债券予以支持,他们的回报就是战船护航与劫掠所得,还有战败者的赔偿与赎金,以及殖民地与奴隶。 路易十四要在今晚面见的人,就是一直以来,不断并且大量地购买债券,让他得以连续发动这两场战争的商人。 令人匪夷所思的是,这些商人之中居然还有荷兰人,他们对于这种等同于叛国的行为毫不愧疚,姿态十分从容,甚至称得上傲慢,路易知道他们在私下里会说,荷兰的陆军虽然败给了法国人,但这位伟大的太阳王一样要向荷兰人借贷,而且哪怕是法国国王取得了最后的胜利,他们也一样可以赚得盆满钵满。 不过在这个时代,这种想法可以得到不少人的理解,毕竟,在很多人的心里,国家的概念完全不如后世那样清晰,若说信仰,若说理念,他们可以为之献出财产甚至生命,但国家……这也是因为此时有很多地方、地区甚至公国都在不断地变换所有人。譬如说,若是路易十四能够达成所愿,那么一半的荷兰将来就是法国的一个大省。 “哦,好邦唐,”路易抬起手遮住脸:“把蜡烛拿远一点,太刺眼了。这件外套上镶了多少钻石?我觉得我可以穿着它去为我的士兵们照亮。” “您是太阳王嘛。”邦唐煞有其事地说道,“我觉得你在讽刺我。”路易说,邦唐点点头:“你的智慧犹如圣奥古斯丁。” “那位睿智的圣人命运多舛,”路易紧了紧领巾:“我只是一个希望能够一路平顺的俗人。” —————— 虽然说是接见,商人们是没有资格直接与国王交谈的,他们被允许觐见国王,更像是为了求取一个切实的承诺与保证,毕竟法国的胜利近在眼前,而路易则要求他们继续追加投资,他的十二万大军就像是一只饥肠辘辘的野兽,如果路易不能让它吃饱,它就能反噬国王,商人们无不面有难色,为了这场战争,他们已经投下了近千万里弗尔的钱财,虽然这可以说是必须的投入,但他们的库房也快干涸了。 没想到的是,第一个站出来的竟然是荷兰商人,“伯爵先生,”他说,一边小心地从垂下的眼睛后窥视国王在烛光下愈发耀眼的衣角,单单这一件外套,可能就在百万里弗尔左右,不算国王佩戴的珠宝,也足以偿还这几个月的利息,只是虽然这位国王并没有其他君王的拖延毛病,但他得知道——“先生,”他重复了一遍:“若是可能,我们能够知道您们为什么还需要这样庞大的一笔支出吗?”他谨慎地说:“据我所知,您们的军队战无不胜,阿姆斯特丹的大门即将向您打开,若是辉煌的凯撒,可敬的太阳王想要举行一场盛大的凯旋式,我们可以为您奉献上十成十足的诚意,只要您说,先生,我们就去做。” “陛下无需这些虚名,”卢瓦斯侯爵代国王回答说:“他需要的是诸位的诚意。”他停顿了一下,“不必担忧你们的投资,国王愿意增加一分利息来安抚你们无谓的不安,而战争结束之后,”他说:“在这里的每个人,都能获得一份皇家特许状——”这句话方才落下,商人们便骚动了起来,或许有人无法理解特许状是什么,那么这里有个比较清晰的例子,那就是荷兰的东印度公司,就是在荷兰议会颁布的特许状下成长为现在的庞然大物的,它可以让你垄断某种商品的买卖,或是一条航道,也可能是一座城市的自治权……等等,也许法国国王还不至于慷慨到那个程度,但一个君王手中的权力,即便让渡出很小的一部分,也足以让他们改换门庭,甚至成为一个显赫姓氏的源头。 荷兰商人退回到商人的行列中,他们交头接耳地小声谈论着,路易向卢瓦斯侯爵点点头,他在这场谈判中已经起到了应当起的作用,他一起身,那些商人们就立刻鞠躬行礼,直到门扉开启又关上,他们才重新焦灼地计算与考量起来,荷兰商人一直犹豫不决,因为推举他做代表的那些商人,是想要让他请求法国国王降低荷兰商船,商品的关税的——自从路易十四对荷兰宣战,就一口气将荷兰的商品与商船的关税提到了百分之三十,这种疯狂的举动让荷兰商人们叫苦不迭,在这样的高关税下,他们的买卖根本无法继续下去,荷兰的大门确实快要对路易十四打开了,法国的大门却还在对荷兰人紧闭着,也就是在那么一瞬间,一个念头滑过这个商人的脑海——也许让法国夺得荷兰也不是一件坏事。 这样的念头就像是坠入艾瑟尔湖的一枚石子,很快就不见了,商人们在几分钟过后就做出了决定,愿意为国王的战争追加投资,只是债券的面额与数量,还有偿还的日期与利息都要重新谈过,卢瓦斯侯爵将这件事情交给了下属,去见国王回报结果,他被允许进入国王卧室的时候颇为受宠若惊,因为路易十四在这方面很像是清教徒——他并不喜欢时时刻刻都被大臣和贵族们簇拥着。 国王这时候早就换下了那件沉甸甸的外套,套着柔软的天鹅绒袍子,冬天就快要到来了,房间里的壁炉烈火熊熊,火光令得房间里的每个面孔都在不定的明暗中徘徊,卢瓦斯侯爵说出答案的时候,虽然无法端详国王的脸,却听到了一声轻轻的喟叹。 第两百三十五章 阿姆斯特丹!(2) 没人知道路易也快要到极限了,无论是躯体,精神还是财政上的压力,对荷兰的战争开启的太快,与对佛兰德尔的战争连接的过于紧密,但路易在看过有关于荷兰的情报后就意识到,如果他想到得到荷兰,就还有这么一个机会了——荷兰看似强大,内部却已经腐朽不堪,推崇奥兰治,也就是君主制度的橙带党与坚持议会制度的共和党人相持不下,甚至不惜以国家与人民做赌注,而他夺取佛兰德尔的行为已经惊醒了很多人,若是奥兰治的后人,威廉三世与荷兰首相约翰.德.维特升起了警惕心,从而在法兰西的威胁下相互妥协与联合,事情就要变得可笑起来了。 为了能够将这场战阵催化成法兰西的胜利,路易十四可以说是已经押上了最后一枚筹码——他不但向王太后,王弟与蒙庞西埃女公爵借贷,也向国内的诸侯与商人借贷,甚至提高了关税与军役税,最后一种税赋是直接针对平民的,如果有可能,路易并不想走到这一步,而后就是各种秘密契约,只有少数人知道,路易甚至抵押了枫丹白露宫——这个消息若是传出去,必然举国震荡,甚至影响到战争的进程……后果不堪设想,但世界上没有那种秘密是可以永远维持下去的,除非这个秘密无关紧要,这也是为什么路易必须尽快夺取荷兰的缘故。 幸而他麾下的孔代亲王,蒂雷纳子爵,卢森堡公爵等将领也相当支持国王的想法,他们也认为,放弃那些小城和态度暧昧的地区(如泽兰),暂时不设驻军,将主要军力全都集中在以阿姆斯特丹为首的格罗宁根、弗里斯兰、乌得勒支与南北荷兰五省才能获得最后的胜利——就像猎人捕猎一头巨熊那样,过多地将力气耗费在巨熊厚重的毛皮或是粗壮但不致命的躯体上根本就是一个愚蠢的错误,唯有直接将子弹或是匕首刺入巨熊的咽喉或是心脏才能够一举解决所有的后患。 阿姆斯特丹就是荷兰的心脏,这是荷兰的最后一战,也可以说是路易十四对外的第一战或是最后一战——那些没有料想到法国军队会如此迅烈凶猛,荷兰的内部竟然会相互倾轧到这个地步的国家,正在匆忙地招募士兵,聚拢军队,他们和路易十四都在争取时间,如果路易十四没能在其他国家插手这场战争之前得到阿姆斯特丹,那么他们就会悍然举兵,逼迫路易十四让出之前获得的所有胜利果实,至少也是一大部分;若是路易抢先一步,成为荷兰之主的话,那么他们再想要介入就要以另外一种温和的方式来了……他们能够从路易这里得到的东西,也要看路易是不是愿意给。 路易今天甚至不敢向本国的商人继续借贷,今天来的商人不是英国人,就是意大利人,或是荷兰人,而国王向他们借取的最后一笔贷款,也是用在最后一战上的——商人们取走了厚厚一叠的债券,送来的是真金白银,这些英镑、荷兰盾与弗罗林,被装在箱子里,抵达纳尔登城的时候,拉拽马车的夏尔马的蹄子都在不断地颤抖——这种四蹄粗壮的马匹从来就是运货的一把好手,但它们也大概没有拉过这样“贵重”的货物。 这些箱子被国王的税务官检验过后,直接被送往纳尔登前方的一座小城,这座小城在阿姆斯特丹的下方,叫做默伊登,说起来也有趣,默伊登既不是被攻打下来的,也不是主动开城奉上钥匙的,而是几个士兵,连同他们的士官在探查战场情况后迷了路,看到城墙和门就走上去问路,结果他们等待了几分钟后,城门打开,市长捧着钥匙走出来了,原来他们以为法国人已经打过来了,作为一座小城,他们看看还不足百人的雇佣军,觉得还是不要麻烦彼此了——士官也被下了一跳,不过他是凡尔赛人,负责教导他们的军官有提到过这样的事情应该如何处理,于是士官马上派出了一个士兵去报信,这个士兵在半路上就遇到了沃邦上尉,虽然只是一座小城,沃邦却丝毫没有放松警惕,他一边让那个士兵继续去给蒂雷纳子爵报信,一边带着他的连队,大约三百人左右,进入了默伊登。 他们到的不可谓不快,不及时,因为默伊登的人已经发现自己犯了一个错误,他们正策划着在宴席上杀了这几个愚蠢到在敌人的领地上迷路的傻瓜呢——沃邦的到来打破了他们的幻想,他们立刻就重新变得温顺起来了——不过他们还想设法迷惑住沃邦上尉,但这位塞巴蒂斯安上尉有着一颗钢铁般的心脏,能够让它动摇的只有国王与战争,等蒂雷纳子爵的使者连夜骑马赶到,才知道沃邦掌握住了城市里的几个重要人物,并让他们写信给距离他们不远的镜像城市,维斯普的市长和议员们,要求他们也如默伊登一般向法国国王投降。 这里就要提到纳尔登与阿姆斯特丹之间的地形了,在纳尔登与阿姆斯特丹之间,是一片如同女人腰肢一般的狭窄地带,而维斯普与默伊登就恰好在腰胯两侧,他们之间的平原地带恰好可以满足路易的驻兵要求——当然,就算路易十四没有将军力全都投注在阿姆斯特丹一战上(实在是没有那么大的战场),这里的士兵也达到了三万人之巨,这个数量的士兵可不是如纳尔登这样的小城可以接纳得了的,因为一个误会而投降的默伊登,还有被它陷害了的维斯普,正好与纳尔登形成了一个拉长的三角形,三个城市正好可以满足国王的军队所需。 而这个三角形里的士兵们,正如同国王之剑,指向了只有十法里之遥的阿姆斯特丹。 ———— 路易十四难得地在睡前服用了巫师的药水,保证自己能够得到一个安静无梦的夜晚,醒来的时候,他精神奕奕,目光明亮,今天他没有穿着接见商人时的华服,而是选择了一套虽然也是皇室蓝色,但样式与他钦定的军装十分相似的外套,只是他的帽子上缀着可能是有史以来最长的一根鸵鸟羽毛,它不但长,而且蓬松,待在国王头顶就像是国王拖带了一条闪光的云雾。 沃邦上尉依照“传统”,为国王建造了一座高台,高台上架设着巨大的白色帐篷,垂挂着太阳王与法兰西的旗帜,国王的士兵整齐地排列在高台之下,在看到一个人被大臣与将领们簇拥着出现在他们面前的时候,他们顿时爆发出一阵响亮的高呼! 国王只做了一个手势,他们就安静了下来,这样的威势不由得让旁观的商人感到一阵深重的寒意,他们在与卢瓦斯侯爵讨价还价的时候,别说国王的权威,就连自己的性命都不顾了,但现在,他们倒是深切地感受到了这位君主的可怕,只要他一个示意,这些粗鲁的士兵就会扑上来把他们撕成拼凑不起来的碎片——路易十四却根本没有注意到他们:“我的士兵们……”他说。 三万是个相当可怕的数字,就算是有沃邦的高台,单凭路易的喉咙与声带,就算他叫嚷到声嘶力竭,也只有不过百尺的士兵们能够听到他在说些什么,但既然路易敢在战地议员里用女巫,现在他也敢用巫师扩大自己的声音,保证每个人听到他的声音,士兵们感到惊讶,纷纷好奇地转头,当然他们什么都发觉不了,只能认为这是一种奇迹。 “我的士兵们,”路易问道:“你们拿到你们的面包了吗?” 没想到国王最先抛出的竟然会是这样一个问题,士兵们在错愕之余也不禁露出了微笑:“拿到了!”他们喊道,那是最好的白面包,加了糖和盐。 “肉呢?” “拿到了。” “葡萄酒呢?” “也拿到了!”之后,还有士兵们在喊着:“万分感谢,我的陛下!” “那么,今天,你们还能拿到另外一些亮闪闪的小东西。”路易说,而后一辆辆马车就从高台后,慢腾腾地转到阵列之间的通道里,虽然不知道里面装了什么,但一些老道的士兵已经猜了出来——毕竟这些车辙深的都能放下一根手指,他们激动起来,不断地交头接耳,军官们飞快地打开箱子,里面果然都是亮闪闪的小东西,每个士兵都可以领取三个金弗罗林,或金磅,或金荷兰盾,十个银币,每分发一个人,军官就说:“国王感谢您为他所做的一切。” 昨晚国王从商人这里募集到的资金,只用了一个小时就挥霍殆尽,但这是值得的——在这个时代,将军和国王们时常拖欠士兵们饷银,有时候可以拖欠上几十年甚至几百年,一个国家可能已经改换了君王的旗帜,而老兵们还在索要他们为上一个王朝的国王打仗时的饷银也是司空见惯的常事,路易的士兵们愿意为他们的国王不间断地连续打了好几年的仗,就是因为路易能够做到不拖欠饷银,他们将饷银寄送回家,家人不会挨饿,或是为自己配置马匹和武器,也能提高在战场的生还率,若是受伤,也不必担心今后的生活——今天路易发放的赏赐,完全是意外之喜。 一个士兵突然走出队列,就在他的长官想要训斥他的时候,他突然喊道:“陛下,感谢您的赏赐,但我们还能为您做些什么呢?请您说吧,即便要到地狱去打水,我们也会去的!” 他话音方落,他身边的士兵也跟着鼓噪起来。 “我不需要任何人为我去地狱打水,我的好小伙子们,”路易说,于是底下的呼声就又瞬间平息了,士兵们聚精会神地听着国王的话:“正如你们的长官所说,这些亮闪闪的小东西只是为了感谢你们为我所做的一切,好人们。”他情感真挚地说道:“我知道,你们为了法兰西,为了波旁,为了你们的国王,已经在这个陌生的地方连续战斗了整整九个季度,我的士兵们,你们一定已经感到累了,是的,就连我,也已经快要精疲力竭了,何况你们,但请听我说,我们即将抵达终点了!” “看,就在你们前方,不足十法里的地方,就是我们的终点,我们的荣耀之地!我的士兵们,我的将军们,我的大臣们,只要我们夺取了阿姆斯特丹,我们就能凯旋了,我们就能回家了!我向你们发誓,好孩子们,你们绝对不会双手空空的回去!你们的钱囊里会装满金子和银子,你们的马车上会堆满丝绸和呢绒!你们的脖子上挂着项链,手上戴着戒指,你们的父亲和母亲会高兴地围着你跳舞,你的妻子,或是喜欢的姑娘能够穿上最漂亮的衣服!你们的孩子,无论是出生了,还是没出生,他们都注定了不用再去田地里干活,或是在作坊里挨师傅的打! 而这一切,距离你们已经很近了! 去吧,我的士兵,向阿姆斯特丹! 然后我们就能回家了,回法国,带着胜利和金子!” “万岁!”士兵们这样回答到,如同山崩海啸。 军官们骑上了马,随着号角长鸣,这只令人看了就心生恐怖的庞然大物缓慢地转动身躯,带着一颗滚热的心出发了。 ———— “我没想到您会这么说。”蒂雷纳子爵说。 “将心比心罢了,”路易跌倒在椅子里,在没有陌生人的地方,他可以放心地露出疲态:“我累了,你们累了,我们的士兵也是如此,我们打下了佛兰德尔,然后是荷兰,没有间隔,他们之中有人已经有好几年没再看到自己的亲人,在自己的卧室里睡觉——若说有什么能比沉甸甸的金子或是银子更容易地驱动他们,那么就只有回家了,当然,”他戏谑地说:“最好是腰囊鼓鼓地回家。” “您对人心真是揣摩的又精细,又正确。”从十世纪开始,将领与国王们最烦恼的莫过于士兵们无法在一场冗长的战争中坚持下去,他们或许只是厌倦了战斗,也有可能是畏惧不断的伤病与死亡,又或许是惦记着自己的亲人,反正每场战争到了最后,大批量的遁逃是不可避免的,而这些士兵能够坚持那么久就很出蒂雷纳子爵的意外了,没想到国王还能将他们最为畏惧的东西提出来,作为对士兵的激励使用。 “这也是无可奈何之举,”路易说:“如果可能,我更愿意以别的方式达成目的。” “您还能有什么办法?我听到了一些很不好的谣言,陛下,他们说您将枫丹白露都抵押出去了。”蒂雷纳子爵只是随口一说,没想到国王居然没否认:“……天啊,”他低声道:“您是疯了吗?” 第两百三十六章 阿姆斯特丹!(3) 蒂雷纳子爵后来在法国的新西三省做了二十五年的总督,八十多岁,垂垂老矣的时候才得以被国王恩召,回到巴黎,在这二十多年里,别说是荷兰人,除了法国之外,几乎所有国家的使臣都曾经说服他带领着这三个省从法国独立出来,他是奥兰治的外子孙没错,但荷兰并不严格地执行长子继承制度,也就是说,在男性子嗣全都死去之后,女性后裔可以继承奥兰治的领地与爵位,若是蒂雷纳子爵愿意,不要说他现有的三个省,就连奥兰治的威廉三世所有的乌得勒支也愿意尊奉他为荷兰国王,但蒂雷纳子爵从未动摇过一分一毫。 后来他回到巴黎,见到二十年来只见愈发沉稳睿智,未见衰老昏聩的国王时,他突然明白了,早在二十五年前,他们攻克阿姆斯特丹之前的那个晚上,他就明白了……国王就是一个疯狂而大胆的赌徒,他丝毫不去考虑如果他在荷兰的攻势受挫,以王室的名义向商人的借贷就会立刻成为压在他脊背上的一座大山,最好的情况是,从国王往下,所有的法国人都要因为这次失败而受苦;最坏的情况是,一旦法国的民众无法承受这份痛苦,他们会将全部的怒火全都倾泻在国王身上,路易也许会成为又一个查理一世,他要用头颅与鲜血来偿还人民对他的希望。 从另外一方面来说,只要路易十四能够彻底地征服佛兰德尔与荷兰,那么从这两只生长着金羊毛的羊身上掠夺而来的财富,不但可以偿还借贷,还能让每个法国人都从中受益,就如曾经的西班牙人和英国人,这两个国家可以说是抽着低地国家的血而逐渐变得强大的。而在荷兰独立之后,阿姆斯特丹成为了全世界的金融经济中心,商人们从荷兰证券交易所里拿走债券与票据,却将金子和银子留在阿姆斯特丹银行的地库里——一旦国王的军队攻破了阿姆斯特丹,这些就全都是战利品,战利品是无需归还,也无需公示的,它们都将成为路易十四宝座下最坚实的基石。 从那一刻起,蒂雷纳子爵深刻地了解到,国王对荷兰是怎样的志在必得,作为镶嵌在权杖上的第一颗宝石,荷兰对路易十四不但在经济和军事上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在政治意义上也非同小可,这样的地区,路易又怎么会轻易舍弃? 在二十五年前,法国还只是一个才从内忧外患中缓慢恢复过来的“新生者”的时候,他的国王就敢发动一场举国之战,在二十五年后,法兰西已经成为了一个能够同时捍卫漫长的海岸线,广阔无垠的领土,以及数之不尽的殖民地的庞大帝国的时候,却有人臆想荷兰独立? 想到这里蒂雷纳子爵就会大笑,甚至笑断了自己的一根肋骨,不,他永远也不会背叛他的国王!背叛他的国家! 他会回到巴黎,在国王恩赐的府邸,或是凡尔赛宫的套间里安安静静地度过自己的余生,死后,他会和他的挚友,他的同僚,他的亲人们一起安息在圣德尼大教堂。 —————— 路易可没想到自己的行为会给蒂雷纳子爵带来如此深重的阴影,历史上因为战争而向商人借贷的国王可不在少数,哪怕只在法兰西的历史上——腓力一世,路易七世,路易九世(也就是所谓的圣路易),腓力二世都因为十字军东征向商人借贷过,1494年查理八世因为入侵意大利而向热那亚人借贷,贷款的利息最高达到了百分之一百(年利率),勃艮第的查理公爵想要独立的时候,法国国王路易也向银行家借贷,巩固盟友,收买敌人——但抵押王宫,还是抵押了仅次于卢浮宫的枫丹白露宫的,路易十四还是第一个。 正如路易对蒂雷纳子爵所说,他也是无可奈何,一般来说,商人们向国王借贷,索取的抵押品一般都是国家的税收,以及对航道,军需或是大宗物品的垄断,又或是出口权,殖民地的管理权,矿产开采权,货币铸造权等等,意大利的诸多财阀就是这样陡然兴盛起来的,但路易不可能让出军需,也不愿意让商人控制法国的税收(之前的投石党人运动正是因此而起),矿产的开采权,货币的铸造权他更是不愿放弃,那么他能够抵押的东西就太少了——但枫丹白露可以,一听到国王愿意抵押枫丹白露,这些商人顿时就变得慷慨大方起来,不,枫丹白露对商人们没有太大的意义,但就算是路易像是查理一世那样被民众砍了头,他之后的国王和政府也会不惜一切地把它买回来…… 不过现在看起来,路易的头颅还能好好地在脖子上待上好几十年,枫丹白露最终也只在契约中被商人短暂地握在手里,对阿姆斯特丹的战斗只有时间需要担心——即便荷兰人将剩余的陆上军队,也就是八千多人都聚集在了阿姆斯特丹,也一样无法抵御法国国王的火枪与火炮,就连他们最后的底牌——破坏拦海堤坝,让阿姆斯特丹成为一片汪洋,以此来拦阻法国人入侵的脚步,甚至,也许可以重挫法国大军的阴谋,也已经被一个天真而无知,不,应该说,一个傲慢的妇人泄露给了国王的使者,拉罗什富科公爵。 “邦唐。”他喊道。 邦唐立刻出现了,“陛下,什么事儿?” “去请拉瓦利埃尔夫人到我的卧室来。”国王说,邦唐领命而去,拉瓦利埃尔夫人几分钟后就推开了房门,走了进来,她是前几天才被路易召唤到纳尔登的,一来,作为第一王室夫人,她就拥有了距离国王最近的房间,但她的脸上没有一点喜色,她跟随了国王那么多年,而他们最亲密的行为也不过是同躺在一张床上而已,她不知道该憎恨谁,温柔却也冷酷的国王,还是卑劣的玛利.曼奇尼,又或是怀抱着一线希望,苦苦等待的自己。 “坐吧,露易丝。”国王说。在沉默了片刻后,路易突然问道:“那时候,那些波西米亚女巫向你承诺了什么?” 拉瓦利埃尔夫人轻轻一颤,幸好她此时坐在椅子上,手里也没有拿着酒杯,才没有失态——她以为,她只是……至少比起玛利.曼奇尼的妄为,她只是略微动用了一下作为王室夫人的特权而已,或者说,她以为,国王对自己,还是有那么一点感情的……只是一个小小的错误,她是这么认为的,直到国王从佛兰德尔回来,波西米亚女巫教团没有一个生还者跟随…… 她再也坐不住了,她从椅子上滑落下来,跪在国王的脚下,垂着脖子,拉瓦利埃尔夫人一向被宫廷人诟病的就是她过于硬朗中性的容颜,可她却有着细腻雪白的纤细脖颈,一些细小的卷发披散在她的后颈,让她露出了几分罕见的柔弱。 “说吧,你知道我的,露易丝。” “她们……”露易丝干涩地说道,她知道,国王或许会宽恕别人看起来不可赦免的任何罪过,但唯有一种他是绝对不会原谅的,那就是对他说谎或是隐瞒,他很少会因为别人对他说谎就处死某人,但从此之后,这个人就不会再出现在他面前了:“她们允诺说,给我一个孩子。” “孩子?” “一个健康的孩子,一个人类的孩子。” “你相信她们?” “如果有别的选择。陛下。” ……又是一阵静默,拉瓦利埃尔夫人现在的心情犹如等待着宣判的罪犯,即便不是心如死灰,也已经湮灭了最后的一点希望。 “你知道吗?”国王说:“如果她们骗了你,又或是出了什么差错,你就是在逼迫我杀了自己的孩子。”他温和而又残忍地说道:“你知道我喜欢孩子,从小卢西,到小路易,伊丽莎白,还有我之后的任何一个孩子,无论他们的母亲是玛利,是你,还是王后,他们是从我这颗大树上结出的果实,虽然我无需如你们一样经受十个月的苦楚,但失去无论哪一个都会让我心头流血。” “而你,露易丝,”他带着责备说道:“我本来是可以有选择的,我也让你选择了,我不能给你孩子,而你甚至不愿意相信我吗?我对你说过谎吗?或是不曾践诺?” “不,您是一个仁慈的好人。”拉瓦利埃尔夫人木木地说,宫廷中有很多人都对她嫉妒有加,不但是因为她从国王这里得到了爵位,得到了封地,她的亲眷也得到了官职和工作,还有的就是,国王在亲政之后的十年里,她是唯一一个被国王宠爱的女人,虽然说,王室夫人通常只有一个,但整个宫廷的女眷都渴望着能够得到国王的爱情。 就连她的父亲克雷兰也时常责备露易丝的贪婪,他们并不是法国本土的狼人,而是从不得不从塞尔维亚狼狈迁移至此的外来者,路易十四作为一个凡俗的君王,对他们的态度已经称得上宽和仁厚,其他不说,想想查理二世吧——但过了这么久,拉瓦利埃尔夫人也察觉到了,她想要为国王生儿育女,并不如她所说的那样是为了她的族群,而是出于心中的那点嫉恨,对王后的,对玛利的,甚至是对曾经的主人,亨利埃塔公主,奥尔良公爵夫人的。 国王没有继续说下去,他转头看着窗外,窗外阳光明媚,但他的心却是冷硬如同寒冬中的石头:“那么这样吧,”他说:“我愿意给你这个机会,即便结果可能让我心碎欲裂,”他不去看拉瓦利埃尔夫人突然抬起的脸:“但相对的,你也要完成我交付给你的工作——露易丝,首先我要说,这份工作对你们来说,并不艰难,但在道义上和情感上,甚至对你们族群今后的存在,都会是个巨大且无法挽回的过错——你也许会在之后的数十年里,直到死亡,都沉浸在无尽的悔恨之中……而我甚至不能给你太多思考的时间。” “请说吧……陛下。” “阿姆斯特丹人为了将我的军队抵御在城市之外,做了一个可怕的决定,那就是在我的军队进入阿姆斯特丹的时候,毁掉拦海堤坝,让阿姆斯特丹重新被海水浸没,像是这样的季节,即便有阳光,海水的温度也会夺去士兵的性命和勇气,”国王说:“但他们并不知道我已经知悉了此事——现在我需要你和你的族人去摧毁这一阴谋。” “陛下……” “看来你也想到了,是的,即便有火药,要摧毁堤坝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会有成千上百的人聚集在堤坝上,他们只是无知的平民,里世界只存在他们的传说里,按照里世界的法律,狼人,吸血鬼或是巫师固然可以狩猎他们,却不可以将里世界如此赤露地呈现在他们面前——你们将会暴露在无数双眼睛之下,无所遁形。”国王说:“我不可能为了你们处死我的士兵,也不可能遮住如此之多的眼睛,从那天之后,你们就必须消失或者去死,我只能承诺你们,你们之后会接受来自于法兰西王室的秘密庇护,直到最后一个狼人死去。” “是庇护,还是囚禁?”拉瓦利埃尔夫人颤抖着问道。 “看来你也已经明白了,”国王叹息着说:“夫人。” “为什么不让巫师去做这件事情?”拉瓦利埃尔夫人满怀怒火地再次问道,她的瞳仁在日光下收缩成了一条直线:“就因为您更爱玛利,还有她的孩子吗?” 国王并没有露出被她说中了心思的意思,相反的,他责备地看了拉瓦利埃尔夫人一眼:“不,你猜错了,我可以告诉你,露易丝,为什么是狼人,而不是巫师,”他轻轻地说出了最后的判决:“当然是因为比起你们,巫师还有用处。” 他甚至不屑于对自己说谎,意识到这个事实后,拉瓦利埃尔夫人委顿在地,甚至无法发出一点声音。 “但如果你和我有了一个正常的人类孩子,”路易说:“他会在法律上被我承认,他的姓氏会是波旁,他生来就是公爵先生,拥有一片领地,佛兰德尔或是除了法兰西之外的王室领地,他会有一桩显赫的婚姻,他的妻子不是公主也是郡主,他的孩子会世代承袭太阳王的荣耀,光明正大地称呼我为先祖,直到血脉断绝。” 他低了低头,“这对你,还有我,都会是一场豪赌,夫人。” 第两百三十七章 绝望 (两章合一) 正文: 这是法国对荷兰的最后一战,也是一场灭国之战,这是荷兰人最后的机会,也是法国人最后的机会。 从一开始,蒂雷纳子爵就没有认为战事能够如之前那样轻易地结束,他做好了准备,但真正遇到近似于孤注一掷的抵抗时,还是不禁心生悲凉——阿姆斯特丹是个水上之城,这谁都知道,从天空俯瞰,这座城市就像是半张蛛网,市政厅、大广场、证券交易所、教堂与监狱,就像是盘踞在蛛网中的蜘蛛那样,被层层叠叠的人工水道围绕,阿姆斯特尔河就像是一根树枝那样横亘在广场与荷兰内陆之间,将阿姆斯特丹与外界连接起来,但这不是阿姆斯特丹唯一的对外通道,它上方是艾河,艾河向西通往北海,向东通往马肯湖,马肯湖往上就是艾瑟尔湖,艾瑟尔湖也可以说是荷兰的内海——那须海,阿姆斯特丹人所说的拦海堤坝就在艾河与城区之间。 在蒂雷纳子爵率军接受了默伊登之后,他才知道,在默伊登,就有一座连通马肯湖的水闸,只能说,这座城市的民众还没有破釜沉舟的勇气,将他们的城市连同敌人一起毁灭,他在心有余悸之余也不得不感谢天主——或许是国王的庇佑?毕竟他们得到默伊登与维斯普两座城市的经过实在是太过离奇。不过既然现在是法国人得到了默伊登,那么默伊登的另外一种重要性也凸显了出来,现在阿姆斯特丹唯一的通道就只剩下了西边的艾河,若是英国舰队能够如路易期望的那样战胜荷兰的勒伊特,那么阿姆斯特丹就真正地成了笼中之鸟。 可惜的是,就艾斯特雷斯将军传回来的消息,海上联军现在只能与勒伊特相互僵持,而且不是联军占据上风,而是勒伊特占据上风——英国海军已经失去了面对这个荷兰人的勇气,而法国人,额,真切点来说,他们确实就和荷兰人说的那样,是群“只会在浴缸里游泳的乡巴佬”,而且勒伊特很谨慎,始终在近海处游曳,荷兰人的舰队只有少部分的三层甲板大船,平均吃水线要比联军舰队浅,无论联军如何引诱,他们也绝对不入北海——勒伊特之所以忌惮他们,则是因为联军的舰船数量远超于荷兰舰队,舰队是荷兰人最后的筹码,勒伊特不敢相信,如果他们失去了舰队,荷兰最终会成为什么样子。 蒂雷纳子爵摇了摇头,将这点小小的惋惜抛到身后,火炮的轰鸣已经越来越密集,因为阿姆斯特丹特殊的地理,所以法国人要面对整整五条护城河,桥梁大部分都已经被阿姆斯特丹人拆除,他们将河边的建筑当做了堡垒与工事,以此与法国人对峙,但他们的火炮完全无法与敌人的相比——维特首相在大力削减陆军军费的时候,一定没想到,他对奥兰治王室的针对反而变成了荷兰最致命的弱点。 “保持节奏!”一个军官喊道,他负责着一个火炮队伍,仔细听,炮声确实是有节奏的,这个节奏甚至相当美妙,哒哒哒,砰砰砰,咔咔咔,每一声轰然巨响都伴随着士兵们的呼号声,既是为了保证自己与同伴的安全,也是为了保证军官要求的频率——军官将一只手放在额头上往前看,观察轰击的结果,突然之间,一个黑影占据了他视野的一部分,是敌人的炮弹,实心的铁球翻滚着,从堡垒一侧跃到壕沟里,有两个士兵被它撞倒,就一声不吭地倒下了,这次撞击令得铁球的轨迹产生了变化,军官只觉得自己被一个隐形的巨人从地上一把抓了起来,他飞到空中,而后坠落,在落到地面之前,他就失去了知觉。 摆脱了黑暗的时候,军官发现自己正在上下晃动,他睁开眼睛只能看到模糊的影子,他浑身疼痛,动弹不得,一个温暖的东西凑到他面孔一侧,有人在对他说话,但声音也是微弱而轻浮的,军官竭尽全力的大叫,“让人接替我!”他这么大叫,事实上他的声音根本就没能发出来,那人还是从他嘴唇翕动的模样猜出意思的。 “将军已经那么做了。” 那人说。 蒂雷纳子爵确实在发现军官倒下的同时,就派出了另一个人接替他,炮击还在继续,越来越多的士兵被放在担架上运下来,有些和军官那样还能有意识,能说话,还有一些人,譬如那两个无声无息倒下的士兵,他们的胸口都可怕地凹陷了下去,一看就知道没了生路,他们被搬离壕沟之后,就被放在了一边的帐篷里,相对于这个帐篷的静谧,另一侧的帐篷就要吵闹多了——那里是属于不幸但也幸运的生还者的,在那些带着面具,身着长袍,或是围着围裙,带着头巾的医护人员中,有不少都是巫师,他们调制的药水给了真正的医生很大的帮助,毕竟这时候的截肢手术和屠宰动物也没什么两样,而巫师的药水在麻痹和止痛,止血这方面简直无可挑剔。 沃邦上尉匆匆忙忙地从战场的另一翼跑了过来,这次他甚至都没搭建高台,邀请国王前来观战,一只依然保有斗志的困兽是最可怕的。 “怎么样?”蒂雷纳子爵问道。 “我们已经推进到马车道广场了!”沃邦喊道,“我们正在搭建浮桥!”因为之前搭建在河道上的桥梁已经被拆除的缘故,他和士兵们正在重新搭桥,荷兰人大概没想到,沃邦上尉的士兵比起打仗,更是干工程的一把好手,而且人工水道的宽度远远不如真正的河流,“我们必须同步。”蒂雷纳子爵说,现在的情况是,他们可以无所顾忌地一路往前,但这样士兵们的损失会变大,而国王对他的士兵一向很爱惜——阿姆斯特丹的地理给他们造成了阻碍的同时,也给了他们一些帮助,譬如说,士兵们面对面厮杀的机会几乎没有,因为人工河道将阿姆斯特丹的街区切割成了一部分一部分的,他们只要逐步蚕食,用火炮摧毁一切而不是士兵。 这样的战术当然也被荷兰人发觉了,那些愿意站出来保护民众的勇敢之人也不免感到了一丝沮丧,法国人的炮弹像是无穷无尽一般,如果,如果当初荷兰政府愿意拿出他们投在海军上的十分之一来充实路上的力量,他们也不必如此艰难——他们的火炮和炮弹还是从正在维修的船只上卸下来的,可想而知,这个数量与法国人的军火储备根本没办法比。 “我们还有多少炮弹?”船长问。 “八个。”这个答案让船长咬紧了牙齿,“把它们打掉后我们就后撤。”但他话题未落,一颗炮弹就越过了他们的工事,落在了他们之间,这颗炮弹竟然不是圆形的,它是圆柱形的,表壳上还有几个小洞,一个年轻的小伙子惊讶地喊了一声——几乎是下意识地,他弯腰伸手去检,船长还没来得及阻止,炮弹就爆炸了,里面藏着的无数弹丸在火药的推动下,一瞬间就将这座工事变成了人间地狱。 蒂雷纳子爵举起望远镜看了看,叹息了一声,这种炮弹也是在国王的重赏激励下,工匠与学者们研究出来的,但经过试验,蒂雷纳子爵等人都很失望,因为它固然威力强大(对士兵),但很难把控,有可能不爆炸,提前爆炸或是威力过小,但国王还是坚持让工匠们赶出一批,让他们带到了阿姆斯特丹。 子爵先生一开始就预备把这些昂贵的新玩具用在摧毁敌人的火炮阵地上,虽然也有失败品,但巨大的杀伤力还是让蒂雷纳子爵决定,回到巴黎之后还是要支持工匠与学者继续研发这种——叫做“石榴”的炮弹。 “石榴”不断地在荷兰人的工事与堡垒里制造无比绚丽的画面,那些或是黏稠,或是坚硬的事物令得灰白色的石墙与地面变得色彩缤纷的同时,也让看见这一幕的人不由自主地按住了喉咙,免得呕吐出来。不过随着后续的士兵上来,这些扭曲残缺的遗骸很快消失在他们的视野里——取而代之的是泛出了胭脂红色的河道。 他们继续重新加固荷兰人的工事,架设起火炮,就如之前的船长先生为之深深嫉妒的,更多的炮弹也送了上来,最后一战中,因为国王的命令,别说是消耗的炮弹,就连火炮也有因为过于频繁的射击而炸裂的,军官们毫不吝啬,随着时间的流逝,荷兰人阵地里发出的轰鸣声越来越少,最后几等同于无,只有法国人的火炮依然在咆哮,为士兵们打开通往胜利的坦途。 令法国人无法理解的是,到了这个地步,仍然有人躲藏在屋舍里展开反抗,他们是什么人呢?答案在他们攻占了两条水道后出现了,“胡格诺派教徒。”沃邦上尉说,而那个男人沉默着唾了他一口:“把他绞死,丢到河里。”沃邦说,这些胡格诺派教徒应该是在宗教战争时期逃亡到荷兰的,作为金融家,商人和技术工人,他们在荷兰堪称如鱼得水,荷兰能够发展成为世界第一金融经济中心与他们也脱不开关系,但他们能够在荷兰得到的,在法兰西都要被剥夺,他们比在法国的胡格诺派教徒更激进,更别说,佛兰德尔黑巫师身后就没有他们的手脚,比起真正的荷兰人,这些异教徒更畏惧一个天主教国王,尤其是一个法国国王再次成为他们的主宰。 但他们的抵抗最终还是犹如螳臂当车。 “哎呀,”一个士兵在走入一个房间时忍不住说:“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坚持呢?”这处宅邸属于一个富有的商人,他在河道里,而他的妻子一听到来人说着法语,就立刻将金子吞到肚子里,他们走进去的时候,她还在痛苦地挣扎,士兵们不得不给了她一下彻底结束她的痛苦。 沃邦站在一副画前,里面的人物无疑是这对夫妇,画中的妻子腹部隆起,“这里有孩子吗?” “没有,长官。”士兵回答说。 “这就好。”沃邦说。 ———— 画中夫妻的孩子正被一个妇人抱着,拥挤在阿姆斯特丹银行前,她满面愁容,在这里已经可以隐约听到火炮的轰鸣声,她的丈夫正要去银行兑钱,他们要离开阿姆斯特丹了,大概几分钟后,她的丈夫就回来了,但双手空空,妇人顿时吓了一跳:“上帝啊,”她喊道:“是银行没钱了吗?” “才不是呢,”她的丈夫说,虽然还是眉头紧锁,但已经不像是离开时那样满怀烦忧:“银行里堆满了金子,是的,他们打开了库房,随便我们兑钱,我也拿到了,但一想到接下来我们还要外面停留那么久,我就把钱重新存入银行了,票据比较好携带,而且安全,没有我的签字,谁也拿不走。” “但如果法国人占领了这里呢?”妇人惶恐地问,她的妹妹和妹夫就是坚决不肯离开自己的家园,只让她带走自己的孩子,像这样的人有很多,但走的人也不少——“他们别想得到阿姆斯特丹,”男人说:“看看堤坝上的那些人,还有水闸处的那些人,法国人或许可以走进这里,但别想在走出去,除非他们能够变成鱼,”他舔抿了一下嘴唇:“但我们该走了。” “我们去哪儿?” “现在只有去好望角的船了。”男人说。 ———— 卢瓦斯侯爵摇了摇头,虽然他不认为这些荷兰议员提出来的和约条款除了让国王大笑一场之外能有什么用处,但作为一个臣子,他不能随意僭越,尤其是在这种重大事件上,他站起身,携带着这份文书去觐见国王。 大约一个小时后,他回来了,荷兰议员们的神色顿时变得难看起来——因为如果法国国王有意与他们谈判,那么就不会只有那么一点时间,卢瓦斯侯爵只说了一句话:“陛下让我来对诸位说,”他环顾四周:“朕的蒂雷纳子爵已在阿姆斯特丹。” 使者中一些人面色苍白,卢瓦斯侯爵视若未见,他将文书还给荷兰使者,微微一点头,就离开了。 使者的首领打开文书重新看了一遍,在这个时刻,他们也很清楚,没有足够的利益,法国国王绝对不会撤军,所以在条款里,他们不但应允赔偿法国军费一千万费蓝盾,还愿意向法国船只开放所有港口,愿意与法国结成联盟,共同对抗英国与西班牙,他们也商议过,如果法国国王过于贪婪,他们的底线在哪里?最后的结论是,他们可以让出在美洲的一部分殖民地,或是分享香料群岛,但现在看起来,他们对这位国王都太不了解了,这已经不是贪婪,而是残忍与恶毒,他没有给他们一点机会,一点希望。 “既然如此……”使者的首领阴沉沉地说道,“就如我们之前商定的处理吧。” ———— 阿姆斯特丹的战斗已经从早晨打到了黄昏,一来是因为那些胡格诺派人确实十分顽强,二来就是蒂雷纳子爵对士兵足够珍视,事实上,就算没有国王的吩咐,他也不会用士兵的伤亡来显赫自己的功绩,这倒不是说这位将军有多么仁慈,而是,这是对荷兰的一战没错,但已经成形的反法同盟难道会因为他们已经夺取了阿姆斯特丹,就白白地让自己之前的准备付诸流水不成?他们很有可能,接下来还要恶狠狠地打上几仗,才能完整地留下自己的胜利果实。 “看到了吧,”他对沃邦说。 “看到了。”沃邦说,他们看到的乃是一片灯火辉煌的市政厅,士兵们也看到了,在最后一声枪响消失之后,不知道从哪里开始,法国人发出一声响亮的欢呼,而后又是两声,三声,很多声,最终这些声汇聚在了一起,“国王万岁!法兰西万岁!路易十四万岁!”,它们就像是潮水那样向阿姆斯特丹中心地带的人们涌去,仿佛要连同黑暗将他们一起吞没。 一个维特家族的议员站在码头上,唇角紧绷,双眉紧蹙:“这些法国人……” “就让他们得意一时吧,大海会代替我们惩罚他们。”另一个议员说,他仿佛并不关心这件事情,哪怕阿姆斯特丹的沦落已成定局:“他们还要多少时间?” 维特议员瞥了他一眼:“谁让你们要搬走所有的黄金,白银?” “要不然呢,留给那些法国人吗?”对方说。 “但我们是要去新阿姆斯特丹吧,”维特议员说:“只有我们去新阿姆斯特丹,那么那些人怎么兑换他们手中的票证呢?” 那个议员好像是要发笑,幸而他们都在黑暗里,“如果他们能够来到阿姆斯特丹,我们当然如数兑换,但如果不能,我们也无可奈何——先生,您这样瞧着我是什么意思呢,这是总议会共同作出的决定,您难道没有举手表示赞成?”维特议员沉默不语。 “这也是无可奈何之举,”那个议员继续说道:“我们要在新阿姆斯特丹建立临时政府,需要大量的资金,若他们兑走了所有的贵金属,我们怎么说服那些商人和使臣?他们都是荷兰人,想必会愿意为荷兰舍弃一点微不足道的个人利益。” “微不足道?”维特议员说:“那是他们的一生积蓄,也许他们会活活饿死在好望角,或是巴达维亚。” “那也不是我们的过错啊,”那个议员打开双手:“看,我们给过他们机会,但他们没有珍惜,他们天真地相信了我们,就应该为自己的错误付出代价。” “那是因为您给了他们无比美丽的许诺。”承诺了三倍的利息,还有珍贵的特许权。 “那就是因为他们太过贪心了,先生,每一个荷兰人都应该知道口头协议只是一纸空文,没有任何法律效应,只有白纸黑字的契约才是最真实的,”说到这里,议员的眉毛一扬,“不过在新阿姆斯特丹,契约也不是最有力的凭证了,最有力的是火枪,火炮和舰船、” 维特议员没有再说话,直到登上前往新阿姆斯特丹,而不是好望角或是巴达维亚的船。 这艘三层甲板的大船没有压舱石,它的压舱石都是黄金和白银,冷冰冰,却令人无比渴望,海风拂过维特议员的面孔,那张与约翰,德.维特有着五六分相似的脸上终于露出了一个笑容,特别是他已经看到了火光正在从市政厅往堤坝和水闸方蔓延。 “看哪,”维特议员说:“这就是他们舍弃您之后得到的结果,叔叔。” —————— 在堤坝和水闸上的没有一个曾经在市政厅进出的达官显宦,他们之中甚至只有一两个商人,其他的都是工匠、船员和退役的军人,他们知道自己很难跳过一死,虽然准备了小船,但堤坝与水闸一打开,肆虐的海水并不会听人类的控制——谁也不知道这里能有几个人生还,但他们一直紧紧地盯着市政厅广场,还有维斯帕街,那是外界通往市政厅的唯一一条通道,他们必须等待着,看到敌人踏入这里,才能打开堤坝,不然法国人或许还有撤回高处,逃离惩罚的可能。 终于,在一片黑暗中,一点火光出现了,一个军官手持火把,昂首挺胸地出现在了维斯帕街上,他身后的士兵们举着火枪,疑惑而警惕,监视着街道的人轻轻摇晃提灯,发出信号,于是,这些留守在这里,预备发出最后一击的荷兰人都屏息静气地等待着——更多的士兵涌入了广场与街道,别处应该还有更多。想到这段距离完全不足以他们退出,艾河上,坐在小船里的人站起来,发出一声决绝的命令。 只要有一座堤坝溃塌,其他人也会一起动手,让海水奔流入这座城市,阿姆斯特丹有三分之二的领土都在海平面之下三尺到十五尺,一旦海水涌入,这些士兵们必然难逃一死,何况现在还是晚上,就算是擅长游泳的阿姆斯特丹人,也不知道自己应该往什么地方去才能得救。 负责这道堤坝的是一个船员,一个年轻强壮的小伙子,他一点也不认为自己会无法逃脱,他在船上的时候,就经常和同伴们玩儿一种类似于赌博的游戏,那就是一个人将银币抛入码头的水中,另一个人潜入水中寻找捞取,他总是能赢——他点燃了引火绳,看着它向火药桶的地方嘶嘶地爬过去,他的心跳得快极了,当一只手放在他肩膀上的时候,他还以为是谁担心他无法逃脱,才特意来提醒他。 他回过头,想说谢谢,看见的却是一口森白的獠牙。 狼人一口咬断了他的喉咙。 —————— 在后世的记录中,这是继1414年罗马教会承认有狼人以来,最多人目睹狼人袭击人类的大事件,有不下一百个人看见了狼人追逐着人类从阴影里跑出来,他们将人类扑在地上,将他们活生生地撕裂,其中有荷兰人,也有法国人——有人说,他们看见了三只或是四只狼人,也有人说,他们看见了至少七八只狼人,更有人说,这群狼人就像是一群虎鲸那样多,他们甚至就像是虎鲸那样不是为了饱腹而是为了取乐杀人,因为他们在不断地攻击人类。 后来也有人暗中杜撰说,这些狼人都是法国国王路易十四豢养的,因为死去的人都是荷兰人,而那些法国士兵,就算距离狼人不过一臂的距离,狼人也没有攻击他,关于这点,法国人当然是绝对不承认的,他们认为这是几百年来最荒唐的谣言之一,居然会认为他们荣光无限的陛下会做出这样的事情来?容留和驱使狼人?哈,为什么不说他还娶了女巫做妻子,还与吸血鬼做交易呢? 不过有人确实煞有其事地去查阅了有关于露易丝.拉瓦利埃尔夫人的资料,因为听说这位夫人曾经被国王的另一个爱人大骂,称她为长尾巴的畜生,但他们没能在这位夫人的肖像画上找寻到什么蛛丝马迹——像是一样长短的无名指与中指之类的特征,她甚至还为国王生育了一个非婚生子,这位公爵先生的血脉一直传承至今,除了继承了太阳王的美貌之外,没有任何可以令人在意的地方。 ——这些都不是现在的露易丝.拉瓦利埃尔夫人所能知道的,她满口血腥,伤痕累累——血来自于那些无辜的人类,伤痕却来自于她与她的父亲克雷兰的拼死厮杀——为了得到路易十四的容留,克雷兰假装自己死了,让自己的女儿代替自己率领族人臣服在法国国王脚下——他对女儿的一意孤行十分地不理解,照他说,这位仁慈的君王已经允许他们的族人在万森森林安身了,这是查理一世也没给他们的,露易丝无需一定要和国王有个共同的孩子。 露易丝那张英气勃勃的面孔并不符合此时人们的喜好。 他劝说过露易丝,等到一个合适的时机,她就可以从王室夫人的位置上退下来,去万森,在自己的族人中选择一个做自己的丈夫。 露易丝一向用沉默来反对父亲,但这次,在族人面前,她再也无法按捺下去了,“真正愚蠢的是您!我的父亲!”她大叫道:“我承认我是有着不切实际的期望,但那是一开始,父亲!但那么久了,我一直在他身边,难道我还无法看清路易是怎样的一个人吗?!万森并不是必须狼人才可以的,不,任何地方都不是狼人才可以的!恰恰相反,狼人对一个国王,并没有什么值得珍惜的地方——我想您知道,想想查理一世,还有他的儿子是怎么对待我们的!” “路易十四不一样,”克雷兰争辩道:“他是一个仁慈的人。” “对他的臣民固然如此,”露易丝说道:“但对我们就未必了,甚至相比起那些波西米亚女巫……是的,我们或许可以留在万森,但这若是只是出于国王的仁慈——这种虚伪的假象会多么脆弱?” “露易丝!” “他从未碰过我,”露易丝说:“不,我可以从他的眼睛里看到,他是有yuwang的,但他还是控制住了自己,甚至无需我离开他的视线,和他同床共枕——像是这样的一个人,你认为在他认为做出决断的时候,我们能在他的天平上有多少配重?” “我可以……” “这是最值得庆幸的事情,父亲,”露易丝平静地打断了父亲的话:“路易是个国王,但他也是一个公正的统治者,他的任何赏赐都是可以用功勋来换的,是的,我们若是遵从了国王的命令,就等同于将里世界暴露在表世界的人们面前,违背了法令,我们就再也不可能回到里世界了,但您认为我们真的应该回去吗?你回去过,结果就是被塞尔维亚的巫师当做货物交易给了加约拉岛的巫师,若不是路易,您已经死了——狼人在国王的眼里是工具,但在里世界的人的眼里,是畜生和祭品,或是实验材料,相比起来,我更愿意选择前者。” “我知道您有您的支持者,”露易丝继续说道:“而我也有我的支持者,父亲,我不想看到族群里无谓的自我消耗,所以就让我们按照传统来吧——我要挑战您,首领!” “如你所愿。”克雷兰说。 —————— 露易丝闭上眼睛,她与克雷兰的战斗结束的比她想象得很快,年迈又受过重伤的灰狼很快被强壮又年轻的银狼压制在身下,露易丝咬住了克雷兰的喉咙,而后放开,“走吧,父亲,”露易丝说:“我不会杀你。” 克雷兰未发一言就走了。 狼群对新首领的服从让她从国王这里得到了一个承诺,人类无法在黑暗中找到隐秘的祸患,狼人的眼睛和鼻子却可以。 银色的巨狼抬起头,向着圆月发出一声长长的嗥叫,众狼附和,在一声比一声悠长的叫声中,银狼跃下堤坝,向国王所在的行宫奔去。 ———— 路易已经听到了狼群的嗥叫声,他站起来,打开了露台的门扉。 月光照在他的身上,他看着巨狼犹如一道水波般地向他奔来,轻轻一跃就跃上了十来尺的露台,露易丝在这几年里长得比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更大了,一张口似乎就能将国王整个儿吞下去,丰沛的皮毛让她看上去就像是一座雪丘,她轻轻地喘息着,浓厚的血腥气扑面而来:“您胜利了,”她说:“您的旗帜已经被悬挂在阿姆斯特丹市政厅前。” “多好啊,”路易说:“你给我带来了这个好消息。” “我是来要求您履行承诺的。”露易丝说,而后,仿佛巨狼从未出现过,在国王面前是只披裹着一层月光的年轻女性。 “我令您厌恶吗?”她大胆地问。 “不,”路易说:“我并不是没有其他选择。” 露易丝的眼睛里发出了光,她向前轻轻一跃,直接推倒了国王。 :。: 第两百三十八章 救救我们! “救救我们!” 这是勒伊特将军深夜被叫起来后,展开卷起来的小纸条所看到的第一句话。 在知道阿姆斯特丹已经沦陷,现在可能已经成为一片沼泽的时候,哪怕这位将军已经经过了无数考验,无数折磨,也不由得一阵头昏目眩,他的大副连忙扶住了他,他再次苏醒过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躺在小床上,狭小的舱室里挤着好几个人,船医、大副、牧师和使者,最后一个人被快要被推到门边了,勒伊特按捺下呕吐的冲动,“让维特议员的使者过来,”他说:“我要详细地问问他。” 那个使者艰难而惭愧地走了过来,在这位功勋卓著的将军面前,他几乎连头都抬不起来,连自己语无伦次地说了什么都不知道,勒伊特抄起桌子上的水壶,将里面的凉水浇了他一头一脑——此时正在初冬,这壶水是睡前被放在勒伊特桌子上的,即便还没到结冰的程度,也一碰之下,也会让人触电般地收回手指,这一下顿时让这个使者狼狈不堪,“清醒了点吗?”勒伊特疲惫地说:“阿姆斯特丹即便沦陷,也不应该沦陷的那么快,你们到底做了一些什么?” 做了什么?当然是为了保住阿姆斯特丹银行与证券交易所里所有的黄金与银子,不得不做出了一些牺牲和改变——即便勒伊特在信件里一再嘱咐他的朋友和所有的议员,一定要从给法国人这里争取更多的时间,英国并不是法国最可靠的盟友——他们做了快一百年的敌人,而且英国国王查理二世的统治基础不稳,一旦英法联军在大海上受挫,首先退缩的就是英国人,到那时候,他们再设法与英国人和谈,诱使英国人倒向荷兰,双方联手,他们不但能够反击法国,甚至可以夺取一部分佛兰德尔的领地,但首先,这些必须建立在英国国王看到占领荷兰全境已经是桩不可能的事情上。 所以,即便只有阿姆斯特丹,也必须坚守到底,只要有阿姆斯特丹,他们就能与法国对峙到出现转机! 勒伊特不太懂政治,也不会谈判,但这些,就算是一个最愚蠢的人也应该看得懂,在这弱肉强食的世界上,哪怕只是保有一根獠牙,一只爪子的狼,也要比四蹄俱全的绵羊更令人畏惧,因此,即便投入荷兰仅有的财产,也必须保下阿姆斯特丹——这明明是他们统一了的意见! “我在会议上说过,”勒伊特说:“我们要用所有的钱来雇佣士兵,你们雇佣了多少?” “……八千人……大概?” 勒伊特尖锐地笑了一声,就像是有人吹了一声哨子,在黑夜中,说不出的悲凉:“是在奥兰治留给我们的人之外,还是之内?” 使者呐呐,不敢说话,而没有回答就是回答,勒伊特用力一握拳头,差点将那张纸条碾成粉末:“你们舍弃了阿姆斯特丹!你们舍弃了荷兰的最后一块领地,最后一个城市!把荷兰留给了我们的敌人,而你们居然还有勇气来祈求我来拯救你们!” “荷兰没有灭亡!先生,荷兰没有灭亡,这只是暂时的退却,我们必然还是能够回来的,我们,”使者艰难地选择着用词:“议员们已经决定了,我们将会在新阿姆斯特丹建立临时政府,而后再做准备——法国国王将会面临以奥地利大公,也就是神圣罗马帝国皇帝为首的联军攻击,他无法保有荷兰,甚至佛兰德尔,到时候我们只需要付出一点代价,我们就能回到荷兰!” 勒伊特抬起头,用一种奇异的眼神看着他:“阿姆斯特丹怎么样了?我记得你们和我说,你们做了最后的准备,一旦阿姆斯特丹沦陷,就会有人打开水闸与毁掉堤坝,让艾河的水涌入阿姆斯特丹,将我们的敌人和城市一起淹没?怎么样,你们做了吗?” 就是因为没能成功——使者在心里说,议员们的打算很好,他们在阿姆斯特丹沦陷之前出海,等到法国人被海水淹没,挣扎求生的时候一定想不起,也没办法追击他们,他们可以从从容容地横穿大西洋,直达荷兰的殖民地城市新阿姆斯特丹,在新阿姆斯特丹建立流亡政府——不,不能说是流亡政府,新阿姆斯特丹也是荷兰的领地,他们依然是荷兰人……但谁能想到呢,那些怯懦的胆小鬼们,竟然没能按照他们计划的去做,在船上议员们一直举着望远镜,想要看到市政厅的火光熄灭,但没有,火光还从市政厅蔓延到了各个地方,在看到堤坝与水闸之处也被点亮后,议员们就哭喊着,叫嚷着,捶胸顿足,甚至相互指责,因为那些“可靠的人”都是他们推荐或是雇佣的。 即便如此,他们仍然怀抱着几分侥幸,但就如他们听闻到的那样,与魔鬼做了交易的法国国王有着迅速与军队互通讯息的能力,他们这里还未离开荷兰近海,这边英法海上联军就已经追赶了上来,使者出发之前,他们正依靠着仅有的护卫舰船与武装商船与联军抗衡,但他们坚持不了太久,唯一的期望就只有勒伊特将军了。 使者的第二次沉默让舱室里的人露出了更加难看的神情,“一群懦夫,”勒伊特轻蔑地说:“我是不会去救一群懦夫的!他们甚至不敢做出一点反抗!回去吧,告诉他们,他们之中的任何一个人,都不值得我用一个船员去换!” 使者看向勒伊特,若是愤怒,气恼或是憎恨,勒伊特都不会感到奇怪,但他只看到了悲哀。“勒伊特将军,”他艰涩地说:“我很抱歉,我很抱歉,勒伊特将军……”他痛苦地扭着自己的帽子:“您必须去,先生,因为阿姆斯特丹银行,证券交易所,还有所有,您所知道的,所有属于荷兰市民,以及任何一个相信荷兰政府的商人——他们存在阿姆斯特丹的黄金,白银和所有有价值的东西……都在船上,先生,都在船上……”说着,他就忍不住哭泣了起来。 勒伊特不敢相信自己听到了什么,他抓起匕首,想要刺入对方的心脏,他怎么敢这么说?难道他不知道,不,难道那些议员不知道,荷兰能够以这样狭小的国土成为欧罗巴的经济金融中心,就是因为他们用难以计数的生命与钱财累积起来的信誉吗?他们这样做,谁还敢相信他们,谁还敢将钱款投入他们的银行,谁还敢购买他们的债券,完了,完了,荷兰完了,经过今晚的事情,即便阿姆斯特丹还能回到他们的手里,即便新阿姆斯特丹成立了临时政府,荷兰也不可能再次变得强大了,他的头脑里嗡嗡作响,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他站起来,他的大副还是第一次看到勒伊特将军露出了这样茫然的神情。 大概只过了几秒钟,也或许是几分钟,甚至上百年,他们才听到勒伊特将军说:“通知所有的舰队,准备出发。” 这样简单的一条命令,却像是耗尽了勒伊特所有的力气,大副颤抖着嘴唇望着他:“将军,他们或许就在等着我们。” 勒伊特闭上眼睛,是的,如果是他,或者一个稍有军事才能的将军,都会懂得这是一个再好也没有的机会——他们显然正在这样做,就像是抓住了幼崽的猎人,让幼崽发出叫喊声,好引来它的父母,现在,他们围住了议员的舰船,好逼迫勒伊特出来与他们在北海决战。 之前勒伊特能和在数量与体量上完全胜过自己的敌人对抗,就是因为荷兰舰船吃水较浅,而英法的舰船吃水较深,进入浅海容易触礁和搁浅,但现在,勒伊特不得不去,他不能眼睁睁地看着荷兰不但在人们的眼中,更是在人们的心中彻底地覆灭!只是做出这样的决定,就像是为了一个孩子舍弃另一个孩子,他内心的痛苦可想而知,不是没有机会的,他对自己说,不是没有机会的……就像之前,他虽然没能完全地击溃海上联军,但也让他们企图在泽兰登陆的想法化作了泡影…… 他坚持着穿上外套,登上靴子,往外走,就在这时候,他听到了一声惊恐的叫喊,而后是落水声,他回头去看,他的大副匆匆而来,脸上满是悲戚:“船长先生,”他说:“那位先生,那位议员的使者先生,他自杀了!” 勒伊特今天听到的不幸消息太多了,以至于他都快麻木了,但他的迟钝让大副误会了他的意思:“他是死了,”他低声说:“先生,,我看着他先抽出短剑割断了自己的喉咙,然后就跌入了大海。”勒伊特看向他指出的方向,之前他们送使者登上小船,负责划桨的船员还傻乎乎地举着火把——在黑夜中落水,即便是小船,也很难再能把人救回来,因为你什么都看不见,他可能只离你几尺,甚至几寸,但黑色的水波可以遮蔽任何一双敏锐的眼睛——举着火把的船员抬起头,勒伊特看到了他脸上和脖子上的深色痕迹,船员不会往自己脸上涂抹颜料,还有那种明显的飞溅痕迹。 那是血。 “愿上帝保佑他,宽恕他所有的罪过,”勒伊特说,他的声音虽轻,却在海面上传出了很远:“他为国家而死,为正义而死,为尊严而死。” 大副摘下了帽子。 ———— 纳尔特的午后真是太美了,或者说,在此刻的拉瓦利埃尔夫人眼中,即便是荒漠,是海岛,是阴森的地牢,也是美的。 国王一向醒得很早,他是个极有自制力的人,但今天似乎要例外了,拉瓦利埃尔夫人不是那种轻浮的女人,但昨天的一晚是她渴望了整整十年的,国王正如她想象的那样温柔,而她却有着超乎常人的狂热,她紧紧地抓住他,就像是一个干渴的人祈求一口甘美的雨露,一个饥饿的人争夺一块面包,更正确地说,如同一只肚肠干瘪的母狼,攫住了她的猎物,不将鲜嫩的血肉内脏吃光,绝不愿意离开他一分一毫,一时一刻。 这样的纠缠,整整持续了一个晚上和一个早上,连带一个上午——虽然后面几个小时,他们都在补眠,但这样单纯的睡眠已经不像是以往那样让拉瓦利埃尔夫人难过,她终究还是一个狼人,在略微清醒了一点后,她听到卧室外有人呼吸和走动的声音,轻到根本不会打搅到国王,但她是能听清的,不一会儿,还有人来回报,有一桩紧要的事情要回报国王,她迟疑了好一会儿,才轻轻地唤醒了路易——用她的嘴唇。 路易醒来的时候,才想起昨晚他和拉瓦里埃尔夫人在一起,因为对她的愧疚,他好像,似乎,的确是放纵了一点,他必须承认自己也产生了一股强烈的需求——荷兰对他来说未尝不是一场豪赌,没人知道在拉瓦利埃尔夫人到来之前,他的牙齿始终紧紧地咬着,无法放松,听到阿姆斯特丹已经落入法国军队手中,他才彻底地放松了下来……而就像是在严酷的战争后,士兵们需要得到一些安慰,他那时也正需要一个女人的怀抱来倾泻自己热烈的情感…… “外面是谁?”他问。 “应该是邦唐先生,”拉瓦利埃尔夫人不做丝毫掩饰地说:“我听到有人正在和他说有紧要的事情……” “邦唐!”路易还没等她说完,就叫了出来,邦唐马上走了进来,奉上信件。 国王打开信件,看了起来,他看得很急,几乎立刻跳到了结尾——他的笑容越来越大! “两个好消息,”他大声宣布道:“荷兰议会的舰船被全部拦截,无一逃脱和沉没!” “太好了!”邦唐喊道,他是国王的身边人,当然知道国王之前就命令舰队做好准备,若是议会出逃,一定要拦截住他们,免得他们带走荷兰政府的资产。 “第二个呢,陛下?”拉瓦利埃尔夫人也高兴地问道,她和她的族人,今后的领地就有可能在佛兰德尔,荷兰或是法兰西之外的地方,荷兰的覆灭也意味着国王的承诺必然可以得到兑现。 “第二个,”路易叹了口气:“对我,对法国确实是个好消息——米歇尔.阿德里安松.德.勒伊特将军战死了。” 荷兰的最后一根支柱折断了。 第两百三十九章 贪婪 勒伊特将军的死亡,甚至比约翰.德.维特首相兄弟的悲惨下场,与现在依然生死不明的奥兰治后裔,威廉三世更令荷兰人不可思议,他们甚至不敢相信,认为这是法国人与英国人传出的谣言,只是不久之后,海上联军的舰船拖回了桅杆折断,风帆焚毁的“七省号”,也就是勒伊特将军的旗舰,这艘舰船陪伴了勒伊特将军十多年的时光,见证了他带给荷兰的无数胜利,但就在这场决定了荷兰命运的海战后,它所承担的是将主人的遗体运送回荷兰的任务。 这位将军是被炮弹击中舱室后,飞溅开的墙板残片击中了要害而死的,他的死亡到来的相当快速,只容许他留下寥寥几个字的遗言,“荷兰!荷兰!”他这么叫嚷了两句都彻底地没了气息——他的死亡就像是一股强风,驱散了每个荷兰人的勇气,勒伊特的死亡,不但是荷兰舰队与联军舰队之间战争的终结,也是法国对荷兰战争的终结。 死去的勒伊特大概没想到,他的死亡依然是出自阿姆斯特丹的商人们的出卖,不,这并非他们的原意,只是在他们觐见法国国王的时候,明明荷兰的局势已经是一片糜烂,那些荷兰商人依然洋洋自得,并不担忧他们在阿姆斯特丹的资产受到损失,若是一般人,也许就这么轻轻放过了,毕竟在这个时代,商人们身份低微,但路易十四从来就心思缜密——他让自己的密探去探查了阿姆斯特丹议员的行动,结果就发现他们正在往自己的船只上不为人所知地转移政府资产,或者说,不仅仅是政府资产,还有那些需要上百年或是更久才能积累起来的信誉换来的真金白银。 议员们做出这样的决定,仔细想来倒不怎么令人意外,对他们来说,一旦阿姆斯特丹被法国人侵入,抑是成为大海的附庸,这些贵金属继续留在阿姆斯特丹,假以时日,也许会成为敌人的战利品,倒不如他们现在就把它们全都带走,这样新的荷兰政府,依然可以在另一个大陆上获得别国的承认和支持,毕竟他们掌握着大量的债券与资本。 路易当然不会容许就这么功亏一篑,而且他马上想到,即便勒伊特是个不世出的将领,能够窥破这个陷阱,但他仍然不得不踏进去,除非他愿意看到荷兰从自己的手中覆灭,他无法冷酷到这个地步,他在死亡的最后一刻,还在担忧自己的国家——也有可能,这两声呼喊,是他对荷兰最后的哀悼,因为他很清楚,他的死亡,会导致舰队的覆灭,舰队的覆灭又必然会令得“海上马车夫”的最后一线希望被扼杀,荷兰不会再回来了。 而路易十四终于获得了对荷兰的大胜。 ———— 这样的胜利也同时让法国的敌人们又是惊惶,又是愤怒,尤其是利奥波德一世,他因为年轻莽撞而犯下了一个错误,为了弥补这个错误,他不得不保持沉默,但这是他的第二个错误,在路易十四夺取了佛兰德尔之后,他没有停下脚步,他的佩剑毫不犹豫地指向了荷兰,利奥波德一世这时才意识到自己竟然会如此愚蠢,他顾不得留在托斯卡纳大公手里的那封秘密盟约,联合了要么如丹麦这样唇亡齿寒,要么如勃兰登堡这样利益攸关的国家以及公国,意欲以此来威胁路易十四。同时还不断地派出使臣游说法国宫廷与朝堂上的重要人物,试图让他们劝说路易十四放弃对荷兰的野望,至少不要那么紧迫——这种声音在路易耳边并不罕见,王太后,蒙庞西埃女公爵都曾经满怀忧虑地写来了信,询问战况,而在巴黎的大街小巷,沙龙宴会上,也时常出现反对开战的声音。西班牙,神圣罗马帝国除科隆大主教之外的其他诸侯,还有丹麦,瑞士等更是无不陈兵边界,做出随时开战的姿态——还有佛兰德尔地区零星但持续的暴乱,以及被占领的荷兰城市中的暗流涌动,也不乏这位年轻皇帝的手臂。 可以说,在这场战役中,只要路易略有迟疑,失败的就是他了,一旦失败,他的下场也许并不比威廉三世好到什么地方去,国王与国家的名誉会跌落尘埃,曾经的盟友会立刻翻脸无情,旁的国家也不免乘火打劫,之前的胜利不过是为别人做了嫁衣,沉重的债务则会摧毁所有的法国人——失去了权威的国王是没有资格对政务继续指手画脚的,而法国的贵族和官员们一定会为了偿还债务而将重新启用“包税制度,”而包税制度正是百年后诱发了法国大革命的恶政之一。 简单点来说吧,包税制度的原意是国王将征收税赋的权利交付给他信任的人,这些人会按照约定为国库送入丰厚的税金,看到这里,人们也许会说,那么这个官职又有什么好处呢,好处就是他们能够“酌情”调整税赋的高低,可想而知,最后需要交纳税金的平民要交上两倍或是三倍的税款,才能满足那些官员的胃口——而那些商人之所以会那么痛快地大笔大笔地向国王或是公爵借贷,也正是窥准了这点,一旦国王和公爵无力偿还债务,他们就可以理直气壮地要求他们用包税官员的职位来冲抵。 当然,这些商人出身的包税官员,为了谋取利益,能够将平民们盘剥成什么样子就不必多说了,而平民们只知道他们是国王的官员,就算有些人知道其中内情,但向商人们借贷的不正是国王吗?国王们因为打仗和享乐而欠下的债务会什么会要他们承担? 在这样的思想下,愤怒与不甘的情绪是很容易被累积起来了,一旦到了溢出的点,它们引燃的熊熊大火能够轻而易举地烧掉一整个国家。 ———— 当然,现在的法国国王已经没有了这种担忧。 在阿姆斯特丹市政厅的市民大厅里,桌椅都被撤走,里面堆积着数以百计的橡木箱,这些箱子边角都有铁条加固,带锁,不过现在它们都打开着,里面堆满了黄金与白银,有些是钱币,有些是块或是条形,阳光从玻璃窗投入室内,照亮了它们,金银特有的质感与光泽让拉瓦利埃尔夫人屏住了呼吸,这种感觉在她身上是第二次,第一次就是她被带入卢浮宫的时候。 “是吧,”路易说:“这不是全部,但我一直就想知道,在一万五千艘商船带来的财富中散散步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 “你觉得怎么样?”拉瓦利埃尔夫人忍不住回头问道,她面颊嫣红,眼睛明亮,在这之前她从未露出过这种笑容和态度,虽然不曾抱怨,但人们一看就知道她不快乐,但今天,那种阴郁与更多令人不安的东西都离她而去了,即便不够娇媚的面孔也显露出了沉浸在爱情中的女人应有的光彩。 “好极了,我的夫人。”路易说,在之前的几十年里,荷兰人几乎将大海视作了自己的牧场,他们的商人就是最好的牧者,他们不断地从贸易的羊群中汲取鲜血,反哺自身,让这个狭小的国家逐渐变成了现在这个庞然大物——挪威的木料、丹麦的鱼、波兰的小麦、俄罗斯的皮毛、意大利的葡萄酒、法兰西的陶瓷与蕾丝、阿拉伯与南亚的香料、印度的棉布,佛兰德尔的呢绒,还有瑟里斯的丝绸……都成为了荷兰商人手中的砝码甚至武器,他们以积累起来的财富和信誉开办了阿姆斯特丹银行,商人们的货物需要在这里定下价格,贸易公司的证券要在这里开价,甚至国王与皇帝们的借贷也都是在这里被确定下最后一个数字的。 现在这里属于路易了,属于法国国王——虽然约克公爵认为自己应该有权利得到其中的一部分,但路易的使者只说了一句话,他就决定不再这里徒然地耗费时间和口舌,匆匆回伦敦去了——希望他回去的时候,正好可以赶上王后生产,这样他就能第一时间目睹自己侄子的出生了,路易坏心眼儿的想到——单单现在打开的箱子,就足够偿付他对佛兰德尔,对荷兰两场战争的所有费用了,正如他承诺的,所有参与了对阿姆斯特丹之战的士兵,都能在钱囊里装满了金币和银币后凯旋而归。 哦,忘记说了,柯尔贝尔和他的下属正在飞速赶来,路易在心中思忖到,这位实质上的财政大臣一定会欣喜若狂——国王抵押了枫丹白露的举动他也算是秘密证人之一,在整个过程中他都是一副随时会昏厥过去的样子……而起自从那天后,我们可敬的柯尔贝尔先生最后的几根头发也脱落了,幸而这时候伦敦已经开始崇尚戴假发,他才得以在廷臣面前保有尊严。 固然战争能够轻而易举地让一个国王倾家荡产,但收益无疑也是相当可观的,问题是……卢瓦斯侯爵虽然知道不该在这个时候打搅国王,却还是不得不询问国王想要如何处理那些可能比柯尔贝尔来得更快的商人与银行家们——他们有一大部分资产都投入了阿姆斯特丹银行与证券交易所,现在它们都归了法国国王,他们必然会心焦如焚。 路易可以不承认,这样会有数以千计的商人和银行家彻底被摧毁,更多人损失惨重——毕竟之前荷兰东印度公司的贸易总额占据了全世界贸易额的一半,但路易会这么做吗?不,他不会涸泽而渔,如果只是为了领地,荷兰并不值得他如此孤注一掷,但问题是,他也不能就这么打开金库的大门,让人们随心所欲地兑换钱款——荷兰如今已经丧失了所有的公信力,阿姆斯特丹银行就是一个空壳,他若是退让,就会形成可怕的大挤兑,只怕这里的贵金属还不够兑换——毕竟还是有款项在外面流通的,他甚至不能开启证券交易所,一旦打开,大部分证券的价值就会如同从堤坝上退下的潮水那样疯狂地跌落。 “让他们去巴黎,”路易俯下-身体,从箱子里抓起一把金弗罗林,而后打开手,让它们从指缝间落下去,一时间,清脆动人的声音不绝于耳:“去法兰西王家银行兑换他们的债券。” ———— 法兰西王家银行是一座矗立在荷兰的阿姆斯特丹银行的尸骨上的庞然大物,1672年的时候,法国国王征服了荷兰,荷兰就此成为了法国诸省成员,而在荷兰覆灭之前,荷兰的议员与官员们计划携带政府资产逃走,在殖民地建立流亡政府,没想到他们不但没能逃走,还让荷兰最后的希望勒伊特将军战死在了援助他们的战斗中——由此,阿姆斯特丹所有的财富都为法国国王路易十四所有,当时有无数人为之辗转难眠,他们不知道自己寄存在阿姆斯特丹银行里的钱款是否可以得到兑现,要知道,历来的君王们,别说是这样的战利品,就算是他们向商人的借贷,一旦无法偿还,也有拖延和抵赖的情况发生,历史上因此倒闭的银行可不在少数。 法国国王路易十四在他的子民中一向以仁慈宽和著称,但他对他的敌人,或是其他国家的民众可不是如此,他曾经说过一句令人们印象深刻的话:“一个无法让其他国家的民众憎恨的国王,不会是个好国王。”而之后他的行为仿佛也佐证了这句话,所以当时那些人都绝望的认为,他们的钱款再也无法得到兑现了。 而让人们吃惊的是,这位国王不但夺取了荷兰,也同样承担了荷兰留下的难题,在他获得了阿姆斯特丹之后的第十四天,或是十五天,巴黎成立了法兰西王家银行,所有曾经持有阿姆斯特丹银行债券与票据的人都可以酌情兑换欠款,而这个“酌情”相当微妙,它直接涉及到了法兰西与其他国家之前的关系——与发法兰西友好,甚至是盟友的国家,譬如英国,瑞典,毫无疑问地可以随意兑现,而其他国家,在这场战争中处于中立地位的,如葡萄牙与俄罗斯,可以兑换一部分,而且时间不定,至于神圣罗马帝国的诸侯,丹麦,瑞士等……他们的债券与票据大概就是……所谓的薛定谔债券和票据了吧…… 这位国王的奇思妙想还不至于此,阿姆斯特丹证券交易所发行的股票,属于荷兰东印度公司与西印度公司的,新成立的巴黎证券交易所也愿意接手,只是价格不免令人遗憾。那么,还有一个办法,就是按比例兑换成法兰西王家产业,像是玻璃、陶瓷和染料等等。 结果可以说是皆大欢喜,那些忧心忡忡的股票持有人不再日夜难安,法国国王则拥有了荷兰的东印度公司与西印度公司,这两只肥壮的,会下金蛋的鸡。 荷兰人,正确点说,法兰西荷兰省人曾经无比气恼地说,荷兰被路易十四掠夺了两次——这句话倒是一点也没错。 第两百四十章 冷酷 1672年的阿姆斯特丹,是太阳王漫长而又辉煌的征途中所立起的第一座华碑。 路易十四兑现了自己的诺言,法国士兵的钱囊里装满了金币与银币,他们就和他们的国王一样心满意足,并且急切地想要回到巴黎——荷兰的防务将由沃邦上尉接手,对于这个年轻人来说,这是个莫大的挑战和奖赏——虽然之前就和蒂雷纳子爵谈过,法国的荷兰三省执政将会由蒂雷纳子爵担任,但蒂雷纳子爵要先和国王一起回巴黎,在凯旋式和庆祝宴会上,他会是国王身边最亲近的大臣,一半出自于路易十四的真心,一半则是出自于之后的需要,毕竟蒂雷纳子爵要在荷兰待上好几年,而且在这几年里,国王会放权给他,就像是将洛林和阿尔萨斯的权利交给菲利普公爵,这样他才能从容不迫地面对必然层出不清的阴谋与叛乱。 国王必须将他对蒂雷纳子爵的信任和尊敬像是往木头里打钉子那样打到人们的心里,才能避免君臣之间的猜疑与忌惮,不然荷兰三省就只能说是一个随时可能爆炸的火药桶。蒂雷纳子爵很清楚国王的用意,所以在伴随国王一起返回巴黎的路上,他出现在国王身边的频率简直要比拉瓦利埃尔夫人还要高,拉瓦利埃尔夫人有那么一次,甚至开玩笑地说,自己的第一王室夫人头衔应该让出来了——这让在场的人都大笑起来,但客观地说一句,这样的行为虽然过分,但效果昭彰,单就看前来贿赂蒂雷纳子爵的荷兰商人与议员们的数量,几乎已经与拉瓦利埃尔夫人齐平就知道了。 “今天有多少人前来拜访您了呢?”在晚餐的时候,国王这样询问蒂雷纳子爵,蒂雷纳子爵连忙放下刀叉,客客气气地微微一鞠躬,说道:“九个。” “那么我赢了,”拉瓦利埃尔夫人愉快地笑道:“我这里有十二个。” “萤虫怎敢与月光争辉?”蒂雷纳子爵不失时机地恭维了一句。 “但我记得前两天都是蒂雷纳子爵赢了。”路易说,“除了想要买回东印度公司与西印度公司的股票之外,他们还有什么要求?” “还是老生常谈,”蒂雷纳子爵轻蔑地说:“这些商人也许认为就算是荷兰他们也能买回来,他们想要舰船——就是我们从北海海战中俘获的那些,还有航线,特许权证等等,对了,陛下,有一个使者,他来自于新阿姆斯特丹,那里驻守的总督彼得·斯特伊维桑愿意向您献出他的忠诚,但相对的,他希望能够继续保有他的职位和权力。” “新阿姆斯特丹不是在64年就被他献给了约克公爵吗?” “在布雷达合约(第二次英荷战争)后,他又重新将它夺了回来,所以现在新阿姆斯特丹还是新阿姆斯特丹,而不是新约克。” “哦,我想起来了,那些荷兰议员们正是想要去新阿姆斯特丹,我当时没有深究,看来确实如此,那位总督先生看起来像是有着自己的打算。”路易略微示意了一下,一边的侍者取走了他面前的餐盘,送上一份鲜嫩的烤羊羔肉,正是国王最喜欢的餐点之一,他一边浇淋上蘑菇汁,一边漫不经心地说道:“一个国外之国,也许他就是这么计划的,是的,我听说还有一些荷兰人在好望角建立了临时政府。” “如果您允许这位使者前来觐见您……” “不了,”路易兴味索然地说:“我真是受够商人们了,尤其是荷兰商人,”他说:“钱财给了他们太多的幻想了,现在就是击破这种幻想的时候了,子爵先生,你无需给那位使者任何回答,等我们回到巴黎,查理二世的使者应该已经恭候许久了,或许还有奥地利,丹麦或是勃兰登堡的使者——当然,后者要看卢森堡公爵与孔代亲王何时能够让他们改变主意了。” “据我所知,殿下与公爵先生应对自如。”蒂雷纳子爵说道,这并非虚言,路易十四的军队犹如雷霆一般的打击,不但摧毁了荷兰人心理与物理上的方向,也让利奥波德一世的联盟陷入了一个进退维谷的境地——他们若是放弃原先的打算,那么为了这场战争所抛费的钱财全都得化作泡影,但若是出兵,那么他们就要面对几乎毫发无伤的九万法军,他们甚至没有深入荷兰,而是固守荷兰与神圣罗马帝国的边境,就是为了防备联军对他们的狙击——他们现在动了,但看人数和势头,很明显,完全就是尝试性的,只是想要确认法军是否在伪装强大。 不过他们一定会非常失望,路易从不认为,将军队驻扎在每座城市里才代表着完全征服了荷兰,手指捏紧了打出去才有力气,军队不分散才能形成威慑,他们必然遭到迎头重击。 别说是现在,就算是将来,对于蒂雷纳子爵即将管理的荷兰三省,国王也认为,应该将力量集中在最关键的几座城市上,而不是去关注每一个地方,每一个人,就让他们去相互争斗吧——不是路易轻视那些荷兰人,既然他们都是商人,那么最好的统治方式就是用利益来打动与分化他们。 要知道,在路易对荷兰开战的时候,一些荷兰人就在抱怨因为荷兰政府太过强硬,而令得法国国王对荷兰的商品征收了过高的税金,影响到了他们生意,虽然听起来委实可笑——他们似乎一点也不懂得什么叫做战争,但这对路易来说可不是什么坏消息。 路易预备在荷兰三省,包括佛兰德尔地区按照地域,城市施行不同的税收制度,愿意臣服在路易十四脚下的城市,省份,将会得到优待,那些怀抱怨恨的地方和民众,却要品尝自己酿造的苦酒。 “商人确实是一种令人厌恶的玩意儿,”路易仿佛自言自语般地说道:“不过面对强权与利益,他们就是一件相当好用的工具。” 蒂雷纳子爵与拉瓦利埃尔夫人对望了一眼,国王在用餐,或是闲谈的时候时常会走走神,不算什么罕见的事儿,拉瓦利埃尔夫人亲手取了一份香煎鲑鱼给国王,打断了他的思索,“谢谢,夫人。”路易说,而后继续之前的话题:“子爵先生,您知道的,我们已经有了新斯科舍与魁北克省,那么您觉得,我们应该在谈判中,倾向于那一部分呢?” “您是在说荷兰的殖民地?陛下。”在得到肯定的颔首之后,蒂雷纳子爵在脑海中的地图上描绘了一番,而后谨慎地数道:“荷兰人的第一个殖民点是在巴达维亚,而后他们从巴达维亚往西,占据苏门答腊岛,后来他们又从葡萄牙夺取了香料群岛,马六甲还有锡度兰也为他们所有,据说还有一部分远东地区的岛屿,您之前提到过好望角,以及新尼德兰地区,也就是新阿姆斯特丹,对了,在南亚美利加,他们也获得了一些小岛。” “如果您是想要寻求财富,”蒂雷纳子爵说:“那么毫无疑问,香料群岛和马六甲,锡度兰才是真正的宝库。”子爵先生说得很慢,一边说,一边窥视着国王的神色,他对殖民地的了解还是来自于他的舅舅莫里斯亲王,事实上,此时欧罗巴的君王们还不是那么热衷于殖民地,他们谋求的还是欧罗巴,还有能够带来黄金白银的航线,但出于一个军人与一个政治家的敏感,蒂雷纳子爵犹豫了一会之后,还是说:“我的个人意见,陛下,也许并不成熟,但我觉得,我们也许应该继续谋求亚美里加……据我所知,那是一片相当广袤的领地。” “……您说的很对,除了一点,”国王在沉默了几秒钟后说道:“子爵先生,问题也就在它惊人的旷阔上,先生,我们没有那么多的人。” 蒂雷纳子爵闻言叹了口气:“您说得对。”确实,根据国王三年前的人口普查数字来看,法国迄今也只有两千万人口,而依照学士们的测算,亚美里加的面积可能有六十二个法国那么大,这些人口就算全都投入亚美里加,也稀疏的犹如吝啬的女主人洒在汤里的胡椒粒,蒂雷纳子爵继续遗憾地叹了口气:“但您的想法依然弥足珍贵,”他听到国王这样说:“我会记在我的小本子上。” “万分荣幸,”蒂雷纳子爵说:“另外,陛下,您该用餐了,您的鱼都快冷掉了。” “您说得对,任何浪费美食的行为都是不可饶恕的。”路易说,他看向身边的拉瓦利埃尔夫人,在他们说话的时候,拉瓦利埃尔夫人也没有动自己盘子里的鱼:“下次就别等我们了,您知道的,夫人,男人们总是粗心大意,”他说,伸出手来,亲自为拉瓦利埃尔夫人倒了一点柠檬汁在煎鱼上。 拉瓦利埃尔夫人乐于享受国王的殷勤服侍,这些以往都是属于王后或是王太后的,她的银叉直接刺过了香脆的鱼皮,刺入松软的鱼肉,她将叉子抬起来的时候,首先闻到的是一股浓烈的酸味儿,然后是鱼类特有的腥气,这预示着鲜美的滋味即将到来,她是这么想的,她的肠胃却在下一刻猛烈的翻搅起来——她以一种几乎令人无法捕捉到的速度从椅子上站了起来,飞快地消失在了国王和蒂雷纳子爵的视野里。 路易和蒂雷纳子爵都是有妻儿的人,鉴于拉瓦利埃尔夫人的身体近来看起来还是很健康的,以及蒂雷纳子爵记得这夫人之前受孕过好几次,所以他马上就猜到了拉瓦利埃尔夫人可能是怀孕了,这几个月她一直和国王在一起,国王身边又没有王后和其他女性在。 果然,御医检查和询问了拉瓦利埃尔夫人最近的情况后,就基本上可以确定,拉瓦利埃尔夫人是有孕在身了,这是一个好消息,国王和拉瓦利埃尔夫人都给了他丰厚的赏赐,只是片刻后,另一位被国王特意召唤来的御医击破了这幅温情脉脉的幻象——来人正是瓦罗.维萨里。 瓦罗.维萨里不但是受国王看重的医生,炼金术士和魔药师,他同时还是一个巫师,在他的麾下,有人数不定,从十二人到二十四人不等的巫药小队,忠诚于国王,为他效力——拉瓦利埃尔夫人作为与他合作了好几次的人,是再清楚也不过了。 拉瓦利埃尔夫人之前还在为了有孕而欢欣到滚热的身体顿时冷了下来,尤其是她的心,冷得就像是要冻结起来似的,她哀求地看向国王,国王温柔但是坚决地抽出了自己的手:“夫人,”他说:“您答应过我的。” “陛下……就不能……” “我会兑现我的承诺,夫人,您也应该兑现您的。”国王说。 “这是我们的孩子。” “只要它不是狼人,无论男女,它都能得到我所允诺的东西,”路易注视着拉瓦利埃尔夫人的眼睛:“但如果我们注定要被命运捉弄,夫人,我们也只能承受来自于他的惩罚。” “陛下!” “他们会好好照顾您的,夫人,直到孩子降生。”路易说:“现在,虽然你是狼人,但让我们一起向上帝祈祷吧。” —————— 瓦罗.维萨里目睹了这一切,包括在幻梦破灭之后,拉瓦利埃尔夫人的疯狂与悲痛,他现在已经不能说国王错了,自从他成为国王的御医,他已经看多了这种悲喜剧,也深刻地了解到路易十四是个怎样的人……或者说,一个完美的君王应该是个怎样的存在,个人的情感永远无法影响到这位国王在政治,军事或是政治上的决策——他对拉瓦利埃尔夫人的让步,也是因为在拥有了对佛兰德尔与荷兰的胜利之后,万一真的出现了一些对国王不利的突发事件,这位陛下也一样可能将之牢牢地将之控制的原因。 拉瓦利埃尔夫人不会不知道,只能说她还抱着一线奢望,也是国王这几个月来的温柔与热情让她产生了错觉,但国王的意思很明白,他始终记得他与拉瓦利埃尔夫人的约定。 维萨里摇了摇头,他回到自己的房间,在书桌上坐下,打开抽屉,拿出妻子与女儿的小像,国王对有用的人一向宽容,她们的小像每年都会送到他手上,他的妻子因为不曾衰败的容颜愈发深居简出,而他的长女,已经成为了蒙特斯潘侯爵夫人,有了一儿一女。 第两百四十一章 必须的决断 路易十四最后究竟从荷兰与佛兰德尔攫取了多少财富,谁也不清楚,人们只知道,作为国王最信任的财政大臣柯尔贝尔在阿姆斯特丹滞留了整整三十天,才终于得以脱身返回巴黎,而他的部门官员们一直待到蒂雷纳子爵重又进入阿姆斯特丹,辅助他完成之后的工作才得以离开——可能耗费了有一年多吧,令人倍感讥讽的是,这其中甚至还有荷兰的商队,他们还在海上航行的时候,荷兰就不复存在了,他们进退两难——但最后还是不得不回归阿姆斯特丹或是海牙,让蒂雷纳子爵吃惊的是,其中甚至还有两艘载满了香料的大船,货物的价值在二十万里弗尔左右,如果它们提前几个月抵达阿姆斯特丹,又或是维特首相,或是威廉三世还在阿姆斯特丹,法国这次可能真的要空手而归,毕竟二十万里弗尔,放在一个杀伐决断的君王手里,完全可以左右战局,至少可以拖延到利奥波德一世联军对法国军队形成威胁与压迫。 不过这都是之后的事情了,此时路易十四还在返回巴黎的路途中,奥尔良公爵在阿姆斯特丹之战结束后,就被国王要求先行回转布卢瓦,不是国王对自己的弟弟有了什么猜忌之心,而是他一直就在担忧着之前他接到的信件中,他的医生和医学研究者们对天花疫苗的研发——他不亲眼看一看,实在不能安心,但作为国王,是不能轻易涉足这种危险之地的,但也因为这件事情实在重大,以至于他除了菲利普之外谁也不相信,不夸张的说,如果这件事情发生在一百年前,很有可能被誉为圣迹。 奥尔良公爵是带着好消息回到兄长身边的,因为这座医学院就在布卢瓦,所以很有可能也会被交给他负责,这位年轻的公爵简直可以称得上是神采飞扬——他对自己的王兄说:“这将是一笔多么大的收入啊。”国王不由得为之发笑,确实,去掉宗教与政治上的权衡,在经济上这也是一桩利益惊人的买卖,其他不说,死于天花的国王也不再少数,就像是威廉二世,威廉三世的父亲,他据说就是罹患小儿天花而死的,而每次天花爆发,都会带走数百到数万不等的人口,虽然不比黑死病那样令人绝望,但也犹如恶魔一般可怕。 尤其是现在整个欧罗巴,只有布卢瓦有治疗天花的药方——准确地说,疫苗,他们用人和牛的痘液做疫苗,获得了成功——就是那三座村庄的人们,从这之后,大概要有许多年,甚至半生无法走出布卢瓦河谷了,就像是那些为了保证镜子制造的秘密,而被威尼斯人扣押在岛上的工匠,不过他们也没什么需要怜悯的,他们可以在自己的家园里衣食无忧地度过之后的岁月,比起还要为了自己的肚子辛辛苦苦终日劳作的农民或是手工艺人舒服多了。 那些敢于攻击国王御医的暴徒是没有这种优待的,他们现在都在布卢瓦城堡的地下监牢里,等待着他们的是无休止的实验,这种行为在此时并不罕见,别说是在布卢瓦,就算是在巴黎,医学生们用来练习的材料也多是罪犯,有活着的,也有死了的。 奥尔良公爵也许是因为之前与国王陛下离开的太久了,从国王见到他,到一起用餐,再到就寝,国王的耳边几乎全都是他的声音,直到路易直白地告诉他,自己需要一个安静的睡眠环境,他才心有不甘地停了下来——“我的侄儿呢?”他问。 “在巴黎。”路易说。 “我说的是科隆納公爵。”奥尔良公爵说。 “我让他回加约拉岛了。”路易接过公爵递过来的袍子,“这次加约拉岛的巫师在对佛兰德尔与荷兰的战争中的表现都不坏,我让他带着我的赏赐回去——还有的就是让他从加约拉和加来挑选一些巫师,他们之后要在法国的新省份工作,招募之后还需要详细的审查与甄选。” “您是想让他们取代佛兰德尔与荷兰的巫师?” “我不能给那些黑巫师们卷土重来的机会。”路易说:“佛兰德尔,荷兰,无论表里,我都希望它们是属于我,并且仅属于我的。” “小卢西今年只有十二岁吧。”奥尔良公爵说:“您难道不应该让玛利来做这件事情吗?” “小卢西之后要做的事情还很多,”路易说:“这份工作虽然重要,但好在不是没有重来的机会。”在荷兰,在佛兰德尔,无论发生了多么严重的错误,路易都有办法遮盖或是压制下去,但在法兰西,不要说别人,就连路易也未必能够容忍。 “凯旋式他会参加吗?” “大概会吧。”路易说:“对了,有件事情我想你大概已经知道了。菲利普,你要有个新侄子或是侄女了。” “我不知道是不是应该为此感到高兴,”菲利普说:“我是不赞成的。” “一定要说的话,菲利普,我对拉瓦利埃尔夫人是有一些亏欠的。” “她不相信您。”菲利普不快地说,国王事实上已经承诺了将她的族群安置在万森,但拉瓦利埃尔夫人始终觉得手中的筹码太少——他是这么认为的。 “站在她的立场上想一想,”路易劝说道:“菲利普,他们毕竟是狼人,是黑暗生物,一旦我,或是我的继承人改变了主意,他们就要面对灭顶之灾,而且,若是说到利用,始作俑者是我,而不是她,我没有给过她爱情,又怎么能够苛求她爱我?” “她是这么说的,也许也是这么认为的。” “要不然呢,”路易说:“并不是人人都能够接受赤露露的交易的,有着一个冠冕堂皇的名义,她就不必那么痛苦。” 菲利普摇了摇头,眼露怜悯,当然不是对他的兄长的,他气恼拉瓦利埃尔夫人的得寸进尺,但现在他又要可怜她了,国王似乎并不觉得她对自己有什么真的爱情,只是不愿意相信他之前给下的承诺罢了,但一个血脉相连的孩子,从来就是可以改变很多事情的。 但菲利普知道,这个一直躲藏在亨利埃塔公主身后的侍女,确实是怀抱着一份真心实意的——亨利埃塔公主现在是他的妻子,但她也曾经差点成为路易的王后,所以露易丝可能隐瞒过任何一个人,但绝对无法躲开亨利埃塔的眼睛——女性对爱情上的敌人总是非常敏感。 ———————— 被法兰西最为尊贵的两兄弟谈起的拉瓦利埃尔夫人,此刻正倚靠在窗前——这里是亚眠,一座位于索姆河畔的大城,国王一行人下榻在这里的城堡里,这座城堡建造于十三世纪,巍峨高大,庭院里碧草如茵,因为知道拉瓦利埃尔夫人有与国王随行,这里的达官贵胄不但献上了许多珍贵的礼物,还送上了亚眠人最喜欢的木偶戏剧团,想要博得这位尊贵的夫人一笑,但现在的拉瓦利埃尔夫人又如何有心思观看木偶剧? 望着距离地面不过十来尺的窗户,拉瓦利埃尔夫人甚至有心一跃,跃出窗户,逃入茫茫夜色之中…… “我觉得那不是什么好主意。” 拉瓦利埃尔夫人悚然一惊,猛地回头,来人正是瓦罗.维萨里,“我劝您别这么做,”维萨里说:“我们固然是国王派来的,但您若是一意孤行,”他指着窗外,“您猜猜,若是您真的走出这里,那么国王是会感到后悔,想要挽回您的信任呢,还是就此割裂与塞尔维亚狼人之间的契约呢?” “他不会的,”拉瓦利埃尔夫人虚弱地说:“他那么爱孩子。” “只要您走出这里,无论您生下来的是人类,还是狼人,他都不会承认他,一个不被国王承认的私生子,夫人,他的命运不会比您的族人好到什么地方去。”他停顿了一下:“夫人,您很幸运,您是没有吃过苦的人。”他举起一只手,打断了拉瓦利埃尔夫人的反驳:“您在您父亲身边的时候,您的父亲在人类中有身份——他是一个军官,在您成为亨利埃塔公主的侍女后,您依然可以衣食无忧,更别说,国王给了您承诺,让您成为他的爱人,第一王室夫人,您或许受到过一些折磨,但您是没有如那些下等人那样,过过真正的苦日子的。” “但我有。”维萨里接着说。“我有,夫人,我曾经和您一样天真,认为凭着自己的才能,能够承担起自己甚至妻子女儿的人生,您也许不知道,我第一次和国王遇见的时候,甚至不将这个凡人放在眼里,虽然那时候我都窘迫到要向自己的学生,曼奇尼的小姐借贷。不,不应该说是借贷,应该说是乞讨,不过那时候我根本没有意识到,但饥饿、寒冷与病痛都不是最可怕的,您知道作为一个无权无势的人,最可怕的是什么吗?那就是你永远也无法掌握自己的命运,当您忍受,当您沉默,当您一次次地将自己的愤怒压抑在胸怀里的时候,您以为您可以平静地生活——哪怕极尽苦寒,但只要那些人,那些有权力的人心念一转,您就要失去您以为理所当然能够得到的一切。” “您是在说您的事情么?” “我是在说我得到的教训,没有什么是人们必须遵守的,法律,或是道德,夫人,厄运到来的时候,你才会发现你是那样的脆弱无能——国王对您已经十分仁慈,但这不意味着他就不能对您残忍,您不想失去这个孩子——如果他不幸是个狼人,但您想过吗?您知道一旦失去国王的庇护,狼人在表世界,就是恶魔的侍从,裁判所的教士,人类的士兵,甚至一个愚笨的农奴都会拿起锄头来驱赶他,在里世界呢,想想您的父亲吧。” “那么您是在劝说我看着他去死么?” “如果他确实是个狼人,我的确是在劝说您让他去死。” “您也是个父亲!” “正因为我是个父亲。”维萨里毫不动摇地说:“我曾经憎恨过我的妻子,我的女儿。我为她们抛弃了一切,却换得了她们的无情背叛,但后来……” “后来?” “后来我就明白了,夫人,就算是我将心脏挖了出来,没有力量支持的承诺也只会令人失望。巫师,凡人,狼人……无不如此,我让她们受到无望的折磨,就不能拒绝她们给我的痛苦。” “但这并不是您的过错。” “是我的过错,”维萨里说:“我本可以避免,至少避免她们之后受到的苦难,在曼奇尼家族决定结束我与妻子的婚约时,我就应该意识到,即便我给了她们一剂毒药,也要比带着她们逃出里世界,在完全陌生和危险的表世界艰难而盲目地漂泊来得好——当然。”他笑了笑:“这也是一种自私的做法,事实上,还是因为我不愿意失去他们,曼奇尼家族的行为对我来说是羞辱与鞭挞,但对她们来说……应该不算很坏,只是另一桩婚约罢了。” “您难道就没想过夺回她们吗?” “我的另一个身份是不可告人的,”维萨里说:“御医的女儿,与公爵的女儿,在宫廷中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我希望得回女儿,但更希望她能幸福。” “您看,”他继续说道:“您可以带走您的孩子,但您要想好,十几年后,甚至几年后,就算他能因为您的作为留下性命,但他一定会恨您的,在他食不果腹,衣不蔽体,在丛林里跋涉,在荒野中露宿,吃虫子和老鼠来维持生命,没有姓氏也没有身份,而他的异母兄弟却能够身着裘衣,呼朋唤友,身后跟随着无数侍从,牵着狼狗,骑着阿拉伯马——他举起火枪的时候,对着的也许就是您的孩子,而他永远不会知道他有着一个狼人兄弟。” 说到这里,维萨里叹了口气,“若是您认为我们的陛下做不到,您就继续按照您的意愿去做吧。” 第两百四十二章 战争结束,战争开始 第两百四十二章战争结束,战争开始 瓦罗.维萨里对拉瓦利埃尔夫人的劝诫并不全都是出于怜悯,他或许同情这位女士,但更多的还是为了完成国王交付的工作,即便如此,一路上他依然不敢放松一点警惕,没人能比他更深刻地了解这位君王,正如他所说,路易十四对那些令他失望的人,也许不会如尼禄或是亨利八世那样施加酷刑或是处死,但他绝对不会再用他们了,对他们这些在身份身上根本不经推敲的人来说,失去国王的庇护与信任只会生不如死。 幸而他的话起到了一些作用,拉瓦利埃尔夫人虽然还是恐惧着可能要失去自己的孩子,但她几经犹豫之后,还是痛苦地做出了妥协——维萨里并不是在虚言恫吓,哦,可悲的也许就在于此。在她平静下来之后,路易有时也会来陪伴她和孩子,一起用餐或是路易办公,拉瓦利埃尔夫人做一些针线,只是这样的日子也不长久了,他们进入了阿图瓦之后,距离巴黎也只有十来天的路程而已,这还是国王体恤她有了孩子,放缓了行军的速度,尽可能地在城镇里过夜的缘故。 在进入巴黎省的前一夜里,拉瓦利埃尔夫人抬起头来,注视着国王在烛光下的脸,他是那样的俊美,又是那样的冷酷,但她还是无法抑制住自己对他的爱:“路易。”她说。 “怎么?夫人?”路易问道,他手上的文件不多了,为了保护自己的眼睛,他很少会在晚间阅读文件,但这些都是必须尽快处理的。 “在卢浮宫里的时候,有时候您也会在晚上做事,或只是单纯的阅读,”拉瓦利埃尔夫人做了一个手势,脸上带着几乎无法被捕捉到的微笑:“那时候,您身边通常都是玛利.曼奇尼小姐,当然,那时候她还是科隆納公爵夫人,偶尔也会是蒙庞西埃女公爵,亨利埃塔公主也曾有那么一两次,也许您不知道,我曾经无数次地窥视过您的房间,幻想着陪伴着您的人是我。” 路易放下了文件,“我不确定,”他沉吟道:“您是从什么时候爱上我的呢,夫人?我并不觉得我是那种会受到太多女性青睐的人,”他打开双手:“看,夫人,事实上我是一个非常无趣的人,我还只是个五六岁的孩子时,就是法兰西的国王,虽然马扎然主教先生与王太后为我承担了所有沉重的工作,但我很清楚,这些总有一天都会被交在我手里——我知道我要学习,从历史,从圣经,从身边的人,我很少玩耍,沉默寡言——我觉得,我若不是国王,奥尔良公爵,我亲爱的弟弟,更应该值得您们去爱才对。” “我是否可以认为您是在质疑我的爱情中掺杂了……现实的成分?” “我不是在责怪您,这是人之常情。” “那么您就太小觑自己了,陛下,”拉瓦利埃尔夫人说:“也太小觑我们了,虽然人们都说,我们见识浅薄,思想单纯,就像是喜欢华美的裙子、闪耀的珠宝、善于鸣唱的鸟儿那样喜欢年轻漂亮,能言善道的可人儿,不,他们错了,比起那些浮夸的装饰品,我们更崇敬强者。” “我那时候并不能算是一个强者。” “强者的强大不在表面,而在内里,”拉瓦利埃尔夫人说,“即便那时候您仍然需要主教先生的保护,却依然记得庇护躲藏在您身下的弱者。”拉瓦利埃尔夫人也不记得自己是什么时候产生了狂妄的念头,也许是因为亨利埃塔公主——亨利埃塔公主如今已经是奥尔良公爵夫人,但她一开始的时候,无论是出于兄长与母亲的要求,还是出于她的本心,她都是希望能够成为路易的妻子的——她和她的侍女说过许多国王的事情,在他们还都是孩子的时候,在圣日耳曼昂莱的艰难岁月里,虽然法兰西王室也处在一个相当糟糕的境地,但那时候,路易确实尽其可能地帮助过更加无所依仗的亨利埃塔公主和她的母亲。 也是从那个时候,露易丝才对这位和善的陛下产生了一丝好奇心,并且大胆地在红孩子集市上与国王有了接触——她知道自己容貌平庸,至少不符合人们对女性的喜好,但……如果路易是那种虚伪抑是轻浮的人该多好啊,那样她就不会在之后的日子里喜欢,甚至深深地爱上他了…… “我想说我很抱歉,夫人,”在察觉了拉瓦利埃尔夫人——对他的感情,或许并不如他以为那样只是为了族群或是别的什么,路易也不由得感到了一阵轻微的歉疚:“我是一个迟钝的人,露易丝。” “您只是更愿意将您的情感投注在您的母亲,弟弟,您的国家,或者您的大臣,您的将军身上。”拉瓦利埃尔夫人静静地说:“是我太贪婪了,陛下,我索要的东西太多了。不过……” “不过?” “不过,如果你还愿意怜悯我,陛下,”拉瓦利埃尔夫人说:“我可以向您请求一件事情么?” “说吧,露易丝。”路易说:“只要我能做到。” “如果很不幸地,我们确实遭到了命运的作弄,”拉瓦利埃尔夫人说:“那么就请您让我和我的孩子一起去吧,陛下。” ———————— 与拉瓦利埃尔夫人最后的一次谈话,让国王难得地露出了阴郁的神色,只是拉瓦利埃尔夫人选择的时机实在是很好,第二天的路边就出现了大量的民众,他们涌到路边,呼喊着法兰西万岁和太阳王万岁,这样的情景在上一次凯旋的时候还没有过——看这些民众的装扮,他们应该只是普通的农民与工匠,并不是巴黎市民,凌乱混杂的队列与成分也能看出他们都是自己走到这里来迎接国王的,他们的脸儿都涨得红红的,一个劲儿地大喊大叫,在国王拉开车帘,向着他们挥手的时候,如果不是国王的车驾边还有火枪手们,也许他们会解下国王的马,将车厢举过头顶,一路抬到卢浮宫。 他们就这样一直跟着国王的车驾与军队,一直跟到国王下榻的小城里,才遗憾而又满足地离去,城市中的达官显贵们如何阿谀逢迎就不必多说了,留在城外的士兵们也都受到了极其热烈而又愉快的接待——每个人都想要听听他们是如何打败了西班牙人,佛兰德尔人和荷兰人,或许还有奥地利人和土耳其人的……总之第二天的时候,如果不是国王新军的纪律一向严明,就会有很多士兵沉溺在温柔乡里无法动身了。 看着这些民众,很难想象在二十年前,他们差点将路易和他的弟弟送上了断头台……路易想起拉瓦利埃尔夫人的话,事实上,仰慕强者的可不仅仅是女性,任何一个普通人,都会下意识地倾向于一个强大的存在,无论是上帝,还是君王,他们渴望从这些存在身上汲取力量,获得利益,以及灵魂的安宁——这无可厚非,只是作为一个凡人,而不是天主,路易将要承担的期望也许会重到让他举步维艰,但这正是他为自己选择的路——他必须走下去,不能跌倒,也不能放弃。 为了法兰西,为了自己,为了他所爱的人,还有那些爱他的人。 —————— 巴黎市民无疑是这股爱国王的洪流中最为狂热的一股,不等官员吩咐,他们就热切地将自己的房屋粉刷一新,又将街道擦洗的干干净净——就是擦洗,一点也不夸张,每个家庭都购买了大量的蜡烛,预备着将来的弥撒游行,更是纷纷置办了最新式样的衣服——男士与女士们,他们不断地交换着自己从各处得来的消息,掐着指头估算着国王回到巴黎的时间,一些人更是每天都跑到城外去迎接国王。 也许还有人记得,国王在皇后林荫大道上矗立起来的第一座凯旋门,这座凯旋门坐落的位置几乎就在圆形广场的开口处,有人认为这个位置实在是过于奇特了,但在第二座凯旋门建起来之后,人们才发现国王的野心显然不是一个佛兰德尔,或是一个荷兰可以满足的——按照这样的间隔距离,国王的凯旋门可以再架设上十座也说不定——巴黎市民们当然对此津津乐道,而那些在巴黎恭候法国国王大驾的使臣们的神色就变得愈发难看起来了。 利奥波德一世所建立的同盟,最终失败在他们的迟缓上,或者说,他们错误地估计了路易十四对将军们的信任程度——可以说,路易十四按捺下了一个年轻国王应有的冲动和征服欲,将战场完全交给了孔代亲王,蒂雷纳子爵与卢森堡公爵,法国人的军队如同匕首一般直接刺入了荷兰的心脏,在阿姆斯特丹沦陷的时候,利奥波德一世的联军中还有同盟的军队尚未到位——虽然在路易十四凯旋的时候,他们试图大军压境,对法国军队造成威胁,以此胁迫路易十四交出荷兰,甚至佛兰德尔,但就如路易十四与将军们商定的,十二万军队的主力,事实上都在神圣罗马帝国与荷兰的边境上,就是为了防备那些乘虚而入之人。 瑞士和卢森堡公爵,丹麦和瑞典,还有奥地利、勃兰登堡对孔代亲王,在国王抵达巴黎之前,战役连续不断,但利奥波德一世一方没能取得任何可以改变现有局势的胜利——一来是因为这部分法国军队几乎可以说是以逸待劳,二来也是因为他们是在敌人的领土上作战,卢瓦斯侯爵的原地补给(掠夺)制度不但让佛兰德尔或是荷兰人无法支持法国的敌人,还让他们不得不依靠法国人——除非他们能够忍受连续几个月的饥饿,直到这一年的田地里有了收获。 虽然利奥波德一世愤怒到了极点,但也无可奈何,于是,随着战报的逐渐减少,来到巴黎的使臣反而多了起来——有原先就常驻巴黎,后来因为开战而暂时撤离,现在又回来的;也有身份尊崇的王亲,或是公爵先生,作为特使而被派驻过来的,他们的目的只有一个——从法国这里瓜分一部分战利品。 譬如佛兰德尔,譬如荷兰,譬如荷兰的殖民地……英国作为法国最大的盟友当仁不让,明斯特与科隆的大主教也对他们与荷兰接壤的一些城市或是村镇感兴趣,奥地利大公,也就是神圣罗马帝国的利奥波德一世居然也理直气壮地派出了使者索要佛兰德尔的一部分领地,勃兰登堡大公的使者则想要来询问威廉三世的下落——他的妻子正是威廉三世的姑姑,但他不是想要为威廉三世声张正义,而是试图与波旁王室联姻——奥尔良公爵的长女也已经十岁了,以此来与法国成为盟友;丹麦的使者却是来恳求路易十四的宽恕与帮助——他们的国王克里斯蒂安五世很不幸地,在阿姆斯特丹沦陷前就死了,他的儿子弗雷德里克四世看情况不妙,想要将自己的妹妹嫁给路易的长子——王太子小路易,更是承诺了高达一百万里弗尔的嫁妆……或者更应该说是为了破坏瑞典与法国的联盟。 瑞典的使者也到了,路易一看到他就忍不住笑了出来,因为这位使者不是别人,正是他将来的女婿,卡尔十一世。 这位国王今年十七岁,处于少年与青年之间,面孔虽然犹带稚气,但身躯已经如同一个成人,或者说,比一般的成年男子更强壮高大,以至于路易不由得把他和一头熊联想在了一起,仿佛要与体态相称,他的言行举止带着一股北方人特有的直率与坦白,并不令人讨厌,虽然巴黎的精致与舒适有时会让他显得无所适从。 路易的长女,也就是这位国王将来的妻子,今年也已经十二岁了,她受了路易十四的命令,来接待自己的未婚夫婿,这对年轻人虽然只看过彼此的画像,但也已经通信了好几年——主要是伊丽莎白公主在写,一见面,居然并不十分生疏,就是在体格上的差别,还是让特蕾莎王后不禁蹙眉。 “没关系,”路易十四说:“我要把我的女儿留到二十岁。” 特蕾莎王后不那么尊敬地向自己的陛下翻了一个白眼。 第两百四十三章 战争结束,战争开始(2) 让娜是一个浴室女仆,这是一个新兴职业——在国王路易十四毫不遮掩地表现出对清洁的看重,对肮脏的憎恶之后,洗浴行为再一次成为了巴黎的风尚——之所以不说是新风尚,是因为十四世纪之前,法兰西的人们也一样热衷于浸泡在滚热的浴水里,只是由于梅毒与黑死病的大肆泛滥,这些被视作疫病传播点的浴室就逐渐消失了,至于那些过于极端的行为——像是数十年身上坚持不碰一点水,以至于身上结出了“污垢盔甲”的圣人圣女我们暂且不论,这时候有条件的贵人们,都是用白色的布巾来擦拭身体,用香水掩盖异味,已经不断地更换衣服来做清洁的。 但随着国王改建了黎塞留宅——现在是洛林公爵的住所,以及卢浮宫之后,一些嗅觉敏锐的家伙也紧跟着在自己的家里增设或是改造了独立浴室,代价不菲,虽然大部分人所期望的也不过是能够和国王有一个共同的话题罢了,但浴室和卫生设备的舒适性是毋庸置疑的,近几年,不但公爵和主教的私人宅邸里经常出现勒沃先生(凡尔赛宫的建筑设计师)的施工队伍,就连名姝聚集的“特殊沙龙”,俱乐部与旅馆,也在这方面有了巨大的改进。 在巴黎的街道上,在富凯先生还是国王的财政总监的时候,他所负责的工程里就有建造公用厕所这一项目,它参照了古罗马人的同类建筑,也就是呈U字型排列的三排整齐的坑洞,人们可以在这里打招呼,吐唾沫和交流一些对时局的意见,污物被从塞纳河或是公爵(奥尔良公爵并不为此感到高兴)水渠的水直接冲入埋设在街道下方的管道,引入巴黎郊外的荒野——一开始人们都不太习惯,尤其是晚上喝得醉醺醺的酒鬼们,他们可是习惯了随随便便地扯开裤子就是一通酣畅淋漓——就此还诞生了一个重要的职位,一个是夜间巡逻员,他们提着棍子,含着哨子,一见到这种蠢货就冲上去把他们打醒,然后决定是罚款还是劳役,这个职业一直延续到三百年后,就算是人权主义者叫嚷的再厉害也没能夺去巡逻员手里的棍子——因为他们和许多职业一样,都是“太阳王的雇工”,是一种无形的政治与文化遗产,他们的工资都由王室支付,甚至可以被子孙继承——是他们,也是法兰西人的骄傲。 哦,当然,像是这样的职业很多,譬如说,还有上述的共用厕所里的清洁女工——她们都是五六十岁,但身体强壮,性情彪悍的老娘们儿,虽然我在上面说,在厕所里总有人免不了吐唾沫撸鼻涕,但他们都得偷偷摸摸的,因为一旦被负责清扫打理这里的女工发现,她们可是会凶猛地冲上来捏住你的“公鸡”,直到你乖乖儿地缴纳罚款,或是自己把那些东西清除干净……但你也知道,那里既然对平民开放,就很难保持绝对的干净,至少气味总是无可避免的。 所以让娜对自己的新工作很满足,尤其是她有幸在一座女性专用浴室里找到了活儿,而不是厕所或是男性浴室——就和黑死病爆发之前那样,那些男性浴室很快就变成了另一个名姝与顾客的交易场所,即便只是在里面做仆人,也很难保住清白,毕竟浴桶里要不时地加水,顾客们需要的书籍、食物和酒也要送到手边,小憩处的软塌掩藏在帷幔后面——谁能知道里面发生了些什么,所以即便男性浴室的女工不但可以拿到三倍于女性浴室的薪水,还能得到不菲的赏赐,让娜还是安安心心地待在了这座名为“维纳斯”的女性浴室。 “维纳斯”女性浴室原先是座三层的旅馆,现在它被改造成二层洗浴,顶层休憩,底层则售卖一些妇女们喜欢的货物的综合场所,在这里出入的女性多半都是商人,政府职员或是低层军官的眷属,他们没有穷困到支付不起洗浴的费用,但也没豪阔到能够在家中增设洗浴设施——它们所需的水龙和管道都是黄铜的,浴缸和座便则是贵重的陶瓷,要将家中的管道与公共管道接通也是一笔不小的费用,上水固然需要每月支付一笔钱,下水也是如此。 但就和男人们会将浴室作为另一类消遣场所,女士们也是如此——除了偶尔在这里与爱人相会之外,她们也会聚集在一起谈论巴黎最新的时装,饰品和娱乐,或真或假的传闻,又或是一起嘲笑某个不在场的同伴……也许水汽的蒸腾会如酒精那样让人熏熏然的关系,让娜在这里可是听到了不少令人吃惊的小道消息,今天也是如此,她一边从浴桶间轻快地跑过,一边竖起了自己的耳朵,某个商人的太太正在蒸汽的遮掩下抱怨自己的丈夫有心无力,而另一个文书的妻子在询问那里有有效堕胎的药方,她身边的人则在嘲笑她的丈夫太爱嫉妒,还有一位女士在劝说另一位女士接受一个虽然嫁了三次,容貌丑陋但嫁妆丰厚的儿媳……让娜将笑容藏在袖子后面,为一位总是十分慷慨的夫人倒了一大杯冰镇的柠檬水,这位夫人先生的姓氏是高勒,一个贵族姓氏,也许就是因为有这个姓氏,他的丈夫被卢瓦斯侯爵拔擢为兵站的管理人,不日就要动身前往佛兰德尔,不过让她长吁短叹的还是她的爱人,一个军官,也正要跟随蒂雷纳子爵到荷兰驻守——她身边的浴桶里浸着杰拉德夫人,她的丈夫也是一个军官,她正在怂恿高勒夫人另外寻找一个称心如意的爱人:“国王回到巴黎之后,”她说,眼角的细纹都像是在水汽中张开了:“你还怕没有足够强壮有力的小马驹儿骑乘吗?你是那样的漂亮,又年轻,尽可以随心所欲地挑选一个。” 高勒夫人闻言喝了一大口柠檬水,转身伏在浴桶边,“但我听说那些军官里有不少都是来自于凡尔赛的农民。” “天哪,你还在意这个吗?”杰拉德夫人假惺惺地喊道:“你要追寻的是爱情,不是婚姻。” “我要考虑一下,”高勒夫人说:“我可不能让别人嘲笑我居然选了一个农夫做爱人。” “若是那个农夫能够进入凡尔赛宫呢,”杰拉德夫人说:“那些多嘴饶舌的家伙就会嫉妒得眼睛发红。” “凡尔赛?”高勒夫人惊讶地问道:“难道不是卢浮宫吗?” “你为什么会这么认为,”杰拉德夫人说:“上次的庆祝宴会就在凡尔赛。” “很多人都说应该在巴黎,”高勒夫人说:“我的丈夫,还有我的那位好先生也都是这么认为的。” “您是相信我,还是相信他们呢。他们可没能离开巴黎半步——我是说,他们没有参与那场战役,但我的丈夫身在其中,紧随国王。”杰拉德夫人骄傲地说,高勒夫人露出了不怎么相信的神情,毕竟若是杰拉德夫人的丈夫真的在对佛兰德尔,或是对荷兰的战争中建立了赫赫功勋,她就不会在这里和她说话了,她至少会有一个私人浴室。 虽然浴室中水汽缭绕,但杰拉德夫人仿佛猜到了高勒夫人的怀疑,她发出轻蔑的哼哼声,“如果你不想听,那就算了。” 高勒夫人当然是想要知道的,不但是为了她的丈夫,也是为了她的爱人,她连忙吩咐小让娜去拿酒和糕点来,让娜连忙跑到厨房里去,拿了酒和一些小蛋糕,又迅速地跑了上来,幸好杰拉德夫人也在等着这份贿赂,喝了酒之后她才坦言相告,她的丈夫在对荷兰的战役中负了伤,所以有了一个进入凡尔赛宫参加胜利宴会的机会,据他说,这场宴会可能要持续上十五天或是更久,他被安排在第六天,但国王很有可能会来向他们致意。 “但这里是巴黎啊。”虽然高勒夫人和大部分女士一样对政治不热衷,但巴黎人的骄傲还是让她忍不住说出了这句话。 “国王更喜欢凡尔赛,”杰拉德夫人中肯地说:“而且现在谁也没办法让陛下改变主意。” ———— 路易十四确实不会改变主意。 在对佛兰德尔的战役结束之后,他曾经在巴黎举行大弥撒与胜利游行,虽然宴会在凡尔赛举行,但那时候对外的说法是凡尔赛的体量胜过卢浮宫,可以容纳下他所说的“每一个法国人”,但事实上,那是他的第一场胜利,国王依然不能保证他的一意孤行是否会激起巴黎人的不满,不得已做出了一些退让。 但在对荷兰的战役结束之后,太阳王的宝座已然不可动摇,既然如此,路易十四就不会在巴黎举行除了大弥撒之外的任何仪式与宴会——这不是一时冲动,少年意气,而是他基于政治与经济的双重考量——他在十四岁的时候就决定要建造一座新城来取代动荡不安,朝三暮四的原都城巴黎,而在这几年里,最重大的事情莫过于这场胜利,所以他肯定是会在凡尔赛举行游行仪式和大宴会的,而且他相信,此时此刻,没有一个大臣或是贵族敢于对他的旨意指手画脚。 果然,别说宫廷,就连一向最为轻慢王室的巴黎人也只是悄悄地,偶尔地,哀怨地抱怨了几句——对国王的薄情,在太阳王的光芒下,这些曾经敢冲入国王卧室的暴徒都不由得将自己的勇气紧缩了起来,他们也已经意识到,他们有了一个多么强大,冷酷而又傲慢的统治者,而他们甚至不知道该是悲,还是喜。 路易只在卢浮宫短短地待了几天,就动身前往凡尔赛,在他的御驾两侧,是衣甲鲜明的火枪手与近卫军,在御驾后面,是浩浩荡荡的车队,从王太后,王弟,蒙庞西埃女公爵,孔代亲王孔蒂亲王等等……一干贵胄显贵,之后是如卢森堡公爵、蒂雷纳子爵、柯尔贝尔、卢瓦斯侯爵等大臣与将军……他们之后是更加漫长的队列,最后甚至还出现了徒步者,比佛兰德尔凯旋时更多,数以万计的人拥挤在凡尔赛大道上,据达达尼昂伯爵回报,巴黎人可以说是倾巢而出。 路易看着车窗外,突然想起了他十岁的时候,被马扎然主教从沉睡中唤醒,匆忙从卢浮宫逃到圣日耳曼昂莱时的情景,那时候的街道上处处都是点燃的篝火,简陋的工事,一双双狂暴不安的眼睛在倾倒的马车与肮脏的木箱后面窥视着国王的行踪,比起之后出现的狼人,他们更让路易心惊胆战——这些人就像是贪婪而又卑劣的鬣狗,一点血肉就会让他们彻底疯狂,但在名义上,他们却是路易要去庇护与关爱的民众。 “巴黎……”路易轻轻地摇了摇头,向后靠去,慢慢地闭上了眼睛,就像是将一个噩梦抛在了身后。 —————— 杰拉德夫人焦急地攀着车窗往外看,因为她的丈夫在对荷兰的战役中受了伤,因此除了国王的赏赐之外,他们还能享有一些特权,像是在这一眼望不到边际的队列中占一个好位置,但这个好位置可想而知是不可能越过官员和贵族的,她看着前方的时候心有不甘,但看着后面的时候又心满意足,只是因为太多人了,他们到达凡尔赛的时候,已经是黄昏时分,杰拉德夫人急匆匆地从马车上下来,差点直接摔在地上——在马车上坐了太久,她的双腿都快要麻木了。 这次国王没有再在往凡尔赛宫的路途上设置“障碍”,对佛兰德尔之战的时候,即便获得了大胜,他手中的资金也要为之后对荷兰的战争做准备,凡尔赛宫也只是完成了新大画廊与中心厅堂的装饰工作,其他的房间都还空荡荡的,但在他夺取了阿姆斯特丹之后,阿姆斯特丹的黄金在偿付了商人的贷款之后,还让国王的设计师们得以完成了凡尔赛宫最后的装饰装潢工作,一千八百个房间足够接待国王邀请的客人,至于那些不速之客,也能受到盛情款待——只是没有留宿的资格。 但对于大部分人来说,这已经足够了——一些曾经参与过上一次盛会的人,不由得发出了兴奋的叫嚷声,真正显露全貌的凡尔赛,与他们记忆中的吉羽片光完全是不同的概念。 那不是一座宫殿,那是一座新城。 第两百四十四章 战争结束,战争开始(3) 后世的凡尔赛宫还有另外一个名号,就是太阳宫,因为它既是太阳王的宫殿,也因为它在白昼与黑夜都闪耀着无比璀璨的光芒——这些光芒来自于装饰在墙面装饰线、雕像与门窗框上的金银箔,以及巨大的落地玻璃折射出来的阳光和烛光——为了保证这座宫殿的辉煌,之后的王室与政府每年都要支付一大笔费用,来修补风吹雨淋日晒中损坏的金箔银箔,这笔费用几乎从未被拖欠过,除了两次世界大战时。 那时候的王室与政府为了捍卫太阳王留给法兰西的庞大遗产,可谓不惜一切,为了保证仿佛见不到尽头的军费支出,对凡尔赛宫的修缮与保养也停滞了几个月,而后在炮火纷飞的一天里,一个诗人偶尔经过凡尔赛宫,看到这座宏伟如同巨人一般的宫殿也露出了些许沧桑之色,不由得心中悲凉,他的这份心绪转化成了一首短小的诗歌被刊登在巴黎晨报上,起初并没有太多人注意,但不知道从那一天开始,居住在凡尔赛的人们发现正有人正陆续往他们这里来,他们带着常用的工具,器械,油漆与少量的金箔与银箔,在没有受到任何人雇佣的情况下来恢复这个巨人原有的神采。 这样的人越来越多,记者也来了,经过他们的宣传,已经只能以土豆和玉米维生的法国人拿出了最后一点金子和银子——铭刻着纹章的餐叉、少女的发夹、陶瓷水壶的底座和手柄、甚至是结婚戒指,老人口中的假牙……这些都被变成了巨人的披挂,而谁也不知道这些付出是不是会在明天就化作一堆残砖碎砾——那时候对巴黎的轰炸还没结束。 后来人们才知道,敌人的将军确实接到了轰炸凡尔赛宫的命令——凡尔赛宫在当时已经不是一座单纯的建筑,或者是艺术品了,甚至可以说是法兰西以及同盟军的精神寄托,凡尔赛宫闪耀一日,太阳王仿佛就能护佑他的子民一日,但这位将军异常坚决地拒绝了这个命令,他说他不愿意成为整个人类的罪人,这道命令很快转到了另一个将军的手里,虽然那位将军屈服了,但被派去的轰炸机机组却都突然变得迟钝起来,他们投下的炸弹,不是毁了农田,就是坏了水渠,反正凡尔赛宫一直安然无恙地屹立到了大战结束,法国政府只需要对人工运河加以修缮和疏通,就可以重新对外开放了。 令人惊讶的是,法国政府虽然是胜利一方,但他们不仅向那些曾经为凡尔赛宫的修缮工作付出一份心力(无论是免费工作还是捐赠金银)的人,或是后人颁发了“路易十四勇气勋章”(这是太阳王特意设置来激励那些如军备、后勤以及运输等不直接参战,但与战役的成败有着莫大关系的非战人士的),宣布他们以及他们的后人永远可以免费参观太阳宫之外,对那些可查的,虽然接受了轰炸凡尔赛宫的命令却没有执行的士兵也给予了相同的优待。 虽然这也产生了一点非议——不过普罗大众们,尤其是法国人,还是认为他们的王室与政府的这种举措没有堕了太阳王的威名,要知道,太阳王当初还将他最大的一个敌人,送去做了国王呢。 —————— 此时的路易当然并不知道三百年后,他的后代与政府竟然能够如此奇行,还毫不犹豫地赠了他第一口大锅,他现在的心中只有满足与兴奋。 凡尔赛宫的原建筑设计者勒沃先生,原先的预想是将路易十三的狩猎行宫加以扩建,成为一个U字型建筑,而后向着左右两侧伸展双翼,这样的想法并不是不正确,但不能满足路易十四的胃口,他最初的想法就是,这座新宫是要用来替代巴黎原有的政治与经济地位的,路易十三的狩猎行宫也许很有意义,但就算忽略它的狭小(相对而言),它所在的位置也造成了将来如果想要以新宫为中心拓展凡尔赛地区的时候,后来人会受到很多掣肘,所以国王指出了另一个更为广阔的地方——那时候那里还都是沼泽与密林,经过好几年的焚烧林木,抽干沼泽,才终于平整出了一块巨大的空地。 同时进行的运河工程中挖掘出来的泥土被运到这里,夯实成了高台,这座人为的丘陵高度约在三百尺,从丘陵向上攀爬需要爬上七百级台阶,虽然每三十阶就有一个平台可供休息与眺望远方的景色,也足够平时活动不足的人们气喘吁吁,于是在台阶的两侧,还有迂回转折的坡道,获得国王恩许的人可以乘坐肩舆,不过获得这个特权的人暂时还很少,孔蒂亲王就是其中一个,还有奥尔良公爵菲利普,事实上,菲利普与孔代亲王一样可以凭借着自己的双脚走上来——他们毕竟都是军人,但奥尔良公爵一向就是巴黎最爱招人恨的家伙,与安安静静承认自己体力不足,坐在肩舆上观赏美妙景色的孔蒂亲王不同,奥尔良公爵那顶缀满了钻石与羽毛的大帽子简直如同旗帜一般的引人注目,他在看到正站在露台上的国王陛下时,还向自己的王兄拼命地挥舞帽子…… 王太后叹了口气:“您该让奥尔良公爵收敛一些,”她委婉地说道:“毕竟这里是正式场合。” “朕觉得菲利普这样很好,”路易说:“母亲,我所做的一切,就是希望您们可以无所顾忌。”他望了一眼已经跳下肩舆,高高兴兴向自己奔过来的菲利普:“虽然这只是开始。” 路易只认为这是开始,但对很多人来说,他已经站在了胜利女神的手中,国王在凡尔赛宫的中心,也就是十字的交叉点,那座曾经被用来庆祝佛兰德尔大胜的厅堂接待各国的君王,公爵或是使臣——这座大厅已经被命令为胜利女神厅,在鎏金的胜利女神矗立的高台上,受她眷顾的国王立在华盖之下,身着华服,头戴冠冕,手持权杖,他自称太阳王的时候,有不少人在暗中嘲笑,但现在,又有谁不认为这个称号与国王相得益彰? 第一个上前觐见的当然是法兰西最强有力的盟友之一,瑞典的国王卡尔十一世,他被允许走到距离国王一步之遥的地方,在行礼后亲吻国王的手,如法兰西的王太子一般,正如在很久之前描述过的那样——若是英国国王查理二世在此,也是如此。 法国国王是有此资格的,早在996年的时候,法国国王虔诚者罗贝尔就与神圣罗马帝国的皇帝取得了对等的地位;亨利五世要求“胖子”路易臣服的时候,这位肥胖的国王立即在圣德尼召集了数以万计的士兵,直接吓跑了亨利五世,他那句“呸,德意志人。”的简短回复一直流传到了今天;腓力二世在击溃了神圣罗马帝国与英格兰的联军后,被当时的教宗英诺森三世确认“法兰西国王不承认一切高于他的世俗权威”;美男子腓力四世的卓著功勋无需多说;路易九世,也就是圣路易,则公开地说,因为王族血脉统治法兰西的法国国王,胜于任何一位通过选举产生的皇帝(因为卡佩王朝嫡系不绝,已经传承了十一代);十四世纪的法学家则在法律文书中这样写道“国王在自己的领地内便是皇帝。” 当然,以上种种,只在法国的国力与军力占据优势的时候才能有真正的威慑力,在卡尔十一世垂首吻了路易的手之后,他退向一边,为之后的丹麦国王弗雷德里克四世让出位置,他同样恭恭敬敬地亲吻了国王的手,而后是葡萄牙摄政王佩德罗二世,他是48年生人,容貌不俗,但每个看到他的人的表情都有着微妙的变化……因为他的岳母正是亨利十四与爱人的孙女,也是现任葡萄牙国王阿方索六世的妻子,简单点来说吧,就是佩德罗二世不但谋夺了兄长的权力,还把他的妻子纳为己有——而自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路易十四又是这位葡萄牙王后的……舅舅。 虽然娶了自己嫂子的国王并不在是少数,最著名的就有英格兰国王亨利八世,但这样的场景还是令人感到有些尴尬——三位国王(虽然佩德罗二世现在还是摄政王,但我们都知道他什么时候会成为国王完全看他的心意)之后就是公爵与选帝侯,英格兰的使者正是约克公爵,他面色苍白,似乎还未从被兄长欺骗与耍弄的悲愤情绪中恢复过来,他在行礼后,视线不自觉地落在了国王身边的奥尔良公爵身上,有那么一瞬间,他都在心中暗中诅咒,这对兄弟将来也会因为阋墙而产生不可弥补的裂痕。 约克公爵之后是明斯特与科隆的大主教,他们之后也是一位宗教亲王,来自于罗马,他对奥尔良公爵将他安排在科隆大主教甚至蒙斯特主教后十分气恼,但也无可奈何,在对荷兰的战争开始之前,是法国有求于罗马教会,来自于这位路易十四的贿赂丰厚之极,即便如此,罗马教会也是阳奉阴违,一边不断地催促路易十四尽早兑现他的承诺——也就是劝服查理二世恢复天主教信仰一事,一边则与利奥波德一世眉来眼去——在阿姆斯特丹被攻克之前,罗马的主教们一致认为法国国王会因为他的贪婪而落入荷兰这个泥沼,想要乘火打劫的除了利奥波德一世之外还有这群总是道貌岸然的混球,他们对法国可以说是充满了仇恨,原先也许还可以用里世界来威胁他们,但自从这位百无禁忌的国王连续收买了裁判所的教士、吸血鬼、狼人和巫师之后,他们手里已经没多少牌可打了。 这位红衣主教退开,走上前来的是杨.索别斯基,人们对于这个名字还有点陌生,因为他只是波兰的一个大贵族,这位大贵族母亲的祖父是波兰王室的大指挥官,他继承了母系的血统,在具有军事天赋的同时还有着超越常人的胆量,他对波兰的前后两位国王,无论是已经退位到修道院的前国王约翰二世,卡齐米日,还有新被推举出来的米哈乌.克雷布特.维希尼奥维茨基,他都不放在眼里,孜孜不倦地致力让自己成为波兰国王,而他的妻子正是一个法国人,他由此一直在争取路易十四的支持。 随即接踵而至的是西班牙、神圣罗马帝国、勃兰登堡等等诸国的使节,他们尽可能做出一派从容不迫的姿态来,但谁都知道他们心中肯定万分沮丧——尤其是卡洛斯二世和利奥波德一世的使者,不过在这种场合,谁也不敢大放厥词——与他们相比,俄罗斯的使者倒是一派轻松自若,他受了罗曼诺夫沙皇的委托来探查这个兴盛的国家与它的统治者——尤其是因为瑞典已经与法兰西结盟,俄罗斯与瑞典之间的关系并不怎么好。 除了这些人,还有一个令人意外的客人,那就是奥斯曼土耳其苏丹的使者,若说路易十四与法兰西如同旭日,那么奥斯曼土耳其就如同落日,虽然颜色黯淡,却还是有着一具庞大的躯体,令人畏惧,他们的苏丹在不久之前正在与波兰交战,因此杨.索别斯基对其怒目而视,心中也不由得升起了浓重的担忧——毕竟法兰西与奥斯曼土耳其之间的结盟最早可以追溯到弗朗索瓦一世时期…… 最后一个被允许上前的是瑞士联邦大使,瑞士与法国一直有着长久的雇佣关系,在法国军队里瑞士人并不罕见,只是在路易十四亲政之后,这位国王更鼓励法国人保护自己的国家而不是雇佣外国人,因此瑞士人的比例在法国军队中大幅降低,瑞士议会怀疑这是法国有意与瑞士分割,甚至是侵略的前兆,才会在之前的大战中站到了反对法国这边——他们的赌注无疑是下错了地方。 更让人啼笑皆非的是,这位来自于巴塞尔的使者在被示意退开的时候,他居然还大着胆子请求道:“可敬的陛下,光辉的太阳王,”他说:“还有荷兰的使者正在等候您的宣召呢。” 已经半转过身去的路易十四停顿了一下,之后他转过身来,带着一种令人无法捉摸的微笑,随手用手杖敲了敲地面,在清脆的笃笃声后,一片寂静的胜利女神厅里,人们只能听到路易十四的声音,“荷兰?”他轻轻地道:“什么荷兰?” 接下来没人再敢发出哪怕一点声音,所有人都深深地鞠躬或是屈膝,恭送这位强大的统治者离开大厅。 第两百四十五章 战争结束,战争结束(4) 也许有人会怀疑这样的一个人怎么会犯下如此愚蠢的错误,但要知道瑞士联邦的大使是个巴塞尔人——瑞士作为一个联邦国家,在十七世纪的时候,并不如人们以为那样民主先进,首先,它与荷兰一样,每个地区都有自己的律法与理念,甚至信仰,仅有以农业的六个州实行“人民集会制度”,也就是说所有的男性公民都可以参加到政治会议中,但高级行政官员依然由那些富有的公民担任;贵族们则统治伯尔尼、罗塞恩或是弗里堡这些地方,居民们没有任何决策权,就和任何一个封建领地一样;而以手工业为主的苏黎世、巴塞尔与沙弗豪森这些地区,由行会把控,政府成员受到严格的控制,几乎都由行会首领担任——这也是为什么这位大使会如此突兀地发言,很显然,他的征服与国家托付给他的重任完全无法与荷兰商人对他的贿赂相比。 在场的人们纷纷将嗤笑和讥讽藏在面具般的微笑下,天际最后的深紫红色正在消失,圆月升起,现在是饮宴的时间了。 在后人们所能看到的图纸上,高地上的凡尔赛宫平面是拉丁十字型,也就是横梁短,竖枝长的十字架形状,这种造型时常出现在宗教建筑,也就是天主教教堂上,也就是古罗马人的巴西利卡建筑演变而来,虽然古老,路易之前推翻了勒沃的第一设计就是因为这种建筑造型是最庄重、威严与明亮的——你也可以这么说,他就像是古罗马人营造万神殿那样打造自己的新宫,此话并非空穴来风,因为这位陛下正是用神祗的名字来为这座新宫的各个厅堂与重要的房间取名的。 就像是宾客们排着整齐的行列进入的巴克斯厅,这座厅堂位于凡尔赛宫的“横梁”左侧,整座厅堂可以同时容纳三千人到五千人用餐——整座厅堂的装饰以植物(葡萄居多)和动物为主,左右两侧与天顶的壁画描绘了与那位喜好享乐的神祗相关的神话传说,与大画廊里那些叙说路易十四战绩与功勋的画面相比,这里的画作则更容易让人陷入到欢乐奢靡的气氛中去。 国王与王太后、王弟以及孔代亲王,孔蒂亲王、蒙庞西埃女公爵等人自然是在最前端的横向长桌后,后方是酒神巴克斯巡游的画面,面对下方从厅堂此端一直延伸到厅堂彼端的餐桌群,这些餐桌上都铺着经过浆洗的白色亚麻布,餐具从金到银,从玻璃到陶瓷视国王的恩宠不一而足,如果在第一次凡尔赛大宴的时候,贵族们还有些麻木不仁,那么今天,凝聚在蒂雷纳子爵、柯尔贝尔或是绍母贝格将军身上的恶毒视线就多了起来——他们的位置仅次于王室成员与红衣主教,这让很多公爵与侯爵都为之愤愤不平,他们交头接耳,认为前者不应被国王如此宠信——一个是因为叛乱而被剥夺了领地的色当公爵的次子,一个是随驾商人出生,最后一个则是一个外国人,虽然国王已经特许他成为他的子民。 在伯爵以下的位置,则有更多人如坐针毡,因为他们之间夹杂着很多如杰拉德夫人的丈夫这样平民出身的军官,这些人和他们的家眷行为无礼,言语粗俗,他们简直不敢相信,在这样重要的宴会上,居然也有他们的一席之地。也有人想要大声呵斥,但被身边的人拉住了,虽然距离国王的长桌很远,但他们还是能够看到国王的一身盛装——与这些军官几乎有着相同的规制,即便质地与饰物不同,但宝石蓝色的外套、鲜红的肩带与领口、胸前与肩膀上的装饰——他们暂时还无法理解国王在军队中施行的军衔制度,但那些闪亮的星辰和小小的太阳,晃动的金丝穗子,似乎都在无言但骄傲地宣告着什么。 那个人应该感到庆幸,因为国王举起杯子,感谢了天主的庇佑之后,就毫无掩饰地感谢了他的将领与士兵,他的声音在魔法的加持下,轻而易举地贯穿了整座厅堂,那些人身边的军官无不为此热泪盈眶,国王这才将金杯放到唇边,就听到犹如雷霆轰鸣般的呼喊声,所有的将领,军官以及一些因为作战英勇,功勋昭著的士兵都站了起来,就像是在战场上向敌人发起冲击那样,一边高呼着“万岁!”,一边拍打桌面,大腿,或是用力跺着脚——坚硬的战靴在光滑如镜的大理石上发出响亮整齐的咔咔声,几个没能预料到有这样的事情发生的人猛地跌了下去,一直摔到亚麻桌布下面。 国王有点惊讶,但很快就露出了微笑。 这些强壮而忠诚的勇士持续不断地呼喊着,犹如浪潮拍击岩石,渐渐地,他们身边的人也不得不站了起来,先是官员,而后是诸侯和领主们,最后是心不甘情不愿的使臣们——他们有意坚持不喊“万岁!”,该诅咒的!他们又不是路易十四的士兵!但厅堂中反复回旋的狂热气浪不但没有在几分钟后平息下来,反而陷入了沸腾之中,当拉里维埃尔红衣主教也无耻地加入了为一个凡俗之人喊叫的行列之后,即便是奥地利的大使也只能蠕动着嘴唇,难堪而又屈辱地跟着叫嚷起来——不是他们怯懦胆小,而是……在这座“疯子院”里(一位大使在回国之后如此说),格格不入的人很难在那些先是疑惑,后来就渐渐变得险恶起来的眼神里坚持下去…… 姑且不说这是不是他们的强辩之词,在厅堂里的每一个人都在以这种方式自愿或是被迫向国王表示敬意之后,路易十四才一口饮尽了杯中的葡萄酒,他随手一丢,就将金底座的玻璃雕花酒杯掷到了厅堂中间:“现在,”他的声音响彻厅堂:“诸位,”在骤然降临的平静中,他大笑着说道:“就如我承诺的,让我们享受这美好的夜晚吧!” 一旁的侍膳总管立刻抓住这个时机,提起装饰着金百合的单簧管吹了几声,按照传统与礼仪,他应该高呼一声“让我们享用国王赐予的肉吧!”再去吹单簧管的……但不说前面那些粗鲁的士兵弄出来的……事儿,让他吃惊到差点忘了自己的职责,国王也把他该说的话说了。他的郁闷大概都在那几声单簧管里发出来了,奥尔良公爵发觉了,一边坐下来——他也是狂喊高叫的一员,一边咳咳直笑,路易还以为他刚才叫喊得太厉害,还点了点他的杯子,示意身边的侍者给公爵倒酒。 不管怎么说,总算是可以开席了,数之不尽的佳肴被络绎不绝地送了上来。 自从路易发出第一声不满的抗议后,法兰西宫廷里的餐点就愈发新鲜、精致、可口了,除了部分使臣食不知味之外,在场的每个人都可以说是心满意足和满怀期待——心满意足是指他们方才享用的菜肴,满怀期待则是下一道美味——汤、面包、烤肉以及煮肉、馅饼,浆果和蜜饯……饼干和蛋糕……这里就不再多做阐述了,只单单说一下奉到人们面前的果篮——里面有这个季节的醋栗、黑莓、悬钩子、樱桃,也有不应该在这个季节有出产的梨、桃子、李子、苹果和柑橘,还有很多人只偶尔听说过的番石榴、西瓜和菠萝……汁水丰盈、色彩艳丽的水果前,有人大胆地尝试,有人畏惧地退缩,也有人想要藏起一部分带回去和家人分享的,一边的侍者依照邦唐的吩咐,只当没看到……能够进入巴克斯厅的人都是经过精挑细选的,国王不会吝啬那么一点小恩惠。 虽然开席的时间已经大大早于通常贵族们的晚餐时间,但宴会结束的时候,深黑色的天穹上也早已缀满了钻石一般的星辰,国王起身,人们紧随其后,在官员与侍者的引导下,穿过胜利女神厅,前往右侧的维纳斯厅,顾名思义,这位爱与美的女神看护着的大厅,正是让人们得以尽情展现曼妙身姿的地方。 与以乳白色大理石与朱砂色丝绒,桃心木地板与墙板为主要色调的巴克斯厅不同,这座维纳斯厅主要采用的装饰是镜子,勒布朗向国王提议说,要在这座厅堂的一侧墙面镶嵌满镜子,而另一面则全都是落地玻璃窗,这样在晚间,镜子能够反射烛光,让厅堂里亮如白昼,在白天,窗户可以将室外的阳光与美景引入室内,国王设想了一下之后,就提出了另外一种想法——如今宾客们看到的,厅堂两侧的墙面都是大块的镜子,这些镜子不是固定在墙面上的,而是镶嵌在框架上的,它们能够向内打开,而外层的玻璃窗可以向外打开——这样所需的费用几乎是成倍地上翻,但能够造成的震撼也是成倍地增加——镜子对着镜子,产生的无限反射效果不但带来更加明亮的光线,更是令人目眩神迷,仿佛进入了另一个辉煌的国度。 三百尺长,四十尺宽的厅堂除了镜子与玻璃,就是金箔覆盖的门窗框,画框与柱梁,穹顶是与维纳斯相关的天顶画,勒布朗极其大胆地将国王的几个爱人,从最无法捉摸的米莱狄夫人,到十年来爱宠不减的拉瓦利埃尔夫人,还有远在加来,国王始终没有忘记的科隆納公爵夫人玛利.曼奇尼,都画成了身在不同场景里的女神——不是维纳斯,因为维纳斯的爱人并不是太阳神,这位国王的御用画家还没有疯癫到这个地步。在耀眼的灯光下,即便一直有人诟病勒布朗过于逢迎国王的喜好,但他无可挑剔的技巧还是让这三位毋庸置疑的“女神”栩栩如生,神态动人。 宫廷中总是不缺少敏锐的眼睛,一些人在窃窃私语一番之后,就紧紧地叮住了真正的那三位“女神”,在今天的宴会上,国王的这三位爱人都出席了——国王的第一支舞必然是和王后跳的,但第二支舞几乎就是在宣称谁才是他心中最爱之人了,以往都是拉瓦利埃尔夫人,但今天国王却走向了科隆納公爵夫人,有不少人都知道这位科隆納公爵只是一个徒有虚名的“丈夫”,玛利.曼奇尼曾经在路易十四身边占据着非常重要的位置,而国王的长子,事实上应该是小科隆納公爵——他们看向就在御座边的小科隆納公爵,大概猜到是国王为了安抚自己的长子,而特意邀请他的母亲共舞——小科隆納公爵看到这一幕,确实隐约有着几分欢喜的神色,是的,这是他鼓起了莫大的勇气,恳求父亲才得到的一份赏赐。这几年,玛利.曼奇尼愈发地喜怒无常了,哪怕小科隆納公爵一再地劝她说,路易这几年可能根本无法顾及加来,加约拉和他们,但效果甚微,如果玛利.曼奇尼只是一个凡俗之人也就算了,但她还是女巫,也是加约拉与加来的女领主,她若是做出什么事情来,绝对不是用一般的争风吃醋就能搪塞过去的。 只是他在看着自己母亲的时候,不免对就在身侧的特蕾莎王后与王太子路易露出了些许赫然之色——特蕾莎王后对此也不过一笑而过,比起有着十几个私生子的查理二世,甚至是她的父亲,路易十四都可以说是虔诚而有节制的一位君主了——她从未失去过丈夫的尊重,她丈夫的私生子也从未威胁到她的儿子——腓力四世的私生子唐.璜.何塞现在还是西班牙的摄政王呢。 不过人们更多窥视着的还是拉瓦利埃尔夫人——得知这位夫人怀孕的人还不是很多,按照此时的习惯,贵女,即便是王后,在怀孕三个月后才能公开,王室夫人则需要更加隐晦,直白地表现出自己怀孕是一种“相当粗俗”的行为……还要获得国王的恩准,不然,就算她直接在大庭广众下从裙子里掉出一个孩子,人们也只会转过头,闭上眼睛,按住耳朵,假装什么都没发生。 拉瓦利埃尔夫人的神色果然不太好看,尤其是,当第三支乐曲响起,国王正走向拉瓦利埃尔夫人并伸出手,却被科隆納公爵夫人一把抓住了胳膊,拉到身边的时候。天涯在线书库《www.tianyabook.com》